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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练兵
亨利丶布雷登骑士丶墨瑟,相继离开之后,伊恩回到了书房。
「白森堡被围困,埃德蒙爵士那边的消息会有很长一段时间无法传达到我们这里,你不担心么?」伊恩对斯宾塞问道。
「父亲的勇武或许不如布雷登骑士,但父亲绝对是能够被称为首席将军的人。」斯宾塞认真地说道。
「哦?」伊恩靠在椅背上,看着斯宾塞:「我只听埃德蒙爵士说过,他以接近三千人的军队钳制了白河城三年时间。」
「那一场战争父亲给我讲过。」斯宾塞说道。
「父亲说,那场战争栓条我都能赢。」
「————」伊恩沉默了,这个形容————自己说出来合适么?
斯宾塞继续说道:「那个时候泰瑞尔的主要战力大部分都折在红山之战了,裂痕省内正在争夺权力,对白河城的支撑降到最低,到了这个时候,带着这么多人,而且当时狼家还带着近万人的军队陈列在白河城下,钳制了白河城的主力。」
「父亲只需要带人去拦截从裂痕行省运送来的补给就够了,只要第一次击溃运送补给的军队,后面那些参与泰瑞尔大公国权力争夺的贵族们就不会愿意再出兵了。
「最后没有让狼家直接拿下白河城,也是因为父亲知道,以裂痕行省的状态,狼家拿下白河城之后,必然会顺势击溃我们,所以父亲会控制出力的程度。」
「在第二年的钳制开始,父亲控制住局面后,就在让只有八岁的我来指挥战争了,直到第三年,白河城的食物吃完了,狼家已经在花重金向我们购买补给。」
「他们双方都撑不住了,于是,战争就结束了。」
伊恩继续沉默,这还真是拴了个斯宾塞都能赢。
当然,狼家可能会觉得赢得不够,毕竟有白河在这里,他们只是要到了一个本就有的权力。
所以后面狼家才年年过来侮辱总督。
不过,埃德蒙的战略让他们七家得到了最大的利益。
不止实质上的脱离了泰瑞尔王的控制,更是在战争之中爽赚了一笔。
狼家那个时候可不敢翻脸,那个时候七家可不是现在这样,被玩成了半残才统一。
但估计也是因为这个操作,让后面的熊家缓过劲之后,就开始对他们七家搞事了。
当然,狼家也不一定乾净。
这样的折腾之后,治军严格的埃德蒙·布莱伍德倒是没出什么大问题,领地人口接近两千三百人,而其他家族中人口最多的加里斯·弗格森家族也只有一千八百人,而且早已投靠了狼家。
第三多的是一千五百人的格雷森·休斯的领地。
剩下四家在里面被包住的,加起来的有记录的人数都才四千多。
嗯,第四多人口的是娶了银血女人的奥利弗·霍克家族。
但当初册封的时候,他们每家的有效统治区域在给白河城以及裂痕行省作为粮仓的情况下,也至少能养活两千到三千的领民,不然可没办法和白河城一起抵抗狼家。
算算和十五年前相比,那个时候的七家在全面战争的时候,能直接给埃德蒙拉出八百带甲精锐和两千五的辅兵。
而现在,就算伊恩已经统一了这片地区,能全面战争挤出来的,也只有接近四百出头的带甲精锐和一千出头的辅兵。
埃德蒙更是从十五年前能切断白河城和裂痕行省的运粮补给,到现在直接被围死在白森堡里。
所以,多瑞伦总督应该是为了防止上次的事情发生,乾脆就放出了主要战区,直接堵死了埃德蒙。
但,这样的话,就代表着多瑞伦总督应该早就预料到狼家会开战了。
不,应该说,只要站的足够高,看得足够多的人,都知道要开战。
只不过,狼家在等待渡河的机会,泰瑞尔王在等秋收之后。
于是,伊恩给狼家提供了一个机会,让狼家不用动用加里斯那里藏起来的冬狼军,可以在伊恩的配合下,主动开启战争。
说不定那些占据了加里斯原本领地的野人也是准备好的军队。
或是跟着加里斯一起冲击休斯庄园,或是将他们放进去,让格雷森继续召集盟友去绞杀叛乱,抽调休斯庄园的战力。
而自己这里,是加里斯必须要穿过的,所以他主动来找自己,应该本身就是想让自己配合————或者是让自己投靠他们。
一个第二继承人,父亲死了,哥哥死了,才十二岁的年纪,加里斯这个能面不改色撕掉自己半张脸的人来吓一吓,那个时候的伊恩应该会尿一裤裆吧————
但不管怎么样,现在撬动之后的战局是自己期望的。
————嗯,还是得想办法解决隔断和埃德蒙联系的那道墙」。
那除了是要隔断联系之外,应该也是为了堆积起瘟疫。
闷热的天气,堆积的尸体,飞舞的蚊蝇————
瘟疫一起,在左右都是山麓隔绝的情况下,如果风向向西,那诺琳谷就算不会死绝,也绝对是没有多余战力参与战争了。
风向向南,那白森堡里的人死绝了,也就是诺琳谷的精锐军队也得死一半,到时候依然没办法参与战争。
甚至继续向下吹出去了,最先倒霉的反而是狼家。
这些家伙————正式的仗都还没开始呢,就开始准备瘟疫攻势了————
伊恩有些头疼。
这种似人」的打法,连自己这种勉强还算是人的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了。
看着说完之后呆站在原地的斯宾塞,心中一动,问道:「当时你来指挥战争之后,情况怎么样?」
「没有任何意外,只是布置陷阱,判断运粮道路,然后安排人手而已。」斯宾塞说道。
「我们的人多,背后是诺琳谷,就算是三千多人再卡在那里三年都不用担心吃喝,而且我们还是拦截的运粮队,他们可是给当时有一万五六千人的白河城运送食物。」
「第二年裂痕行省还会尝试运送一些物资过来,第三年的时候,乾脆放弃了。」
伊恩问道:「那你第三年在指挥一些什么?」
斯宾塞说道:「我在练兵。」
「练兵?」伊恩想了想,那个时候的斯宾塞才九岁吧?
斯宾塞说道:「没有什么是比战争更会练兵了,所以那个时候我经常带着几队人,去裂痕行省毗邻的那几个男爵领地里劫掠。」
「————你那个时候几岁?」伊恩忍不住问道。
「我开始练兵的时候,是八岁零十一个月。」斯宾塞说道:「那个时候我们七家的马匹集中,有一百多匹,我带一队人穿皮甲和一面铁胸甲作为轻骑兵行动,不过我个子还小,所以是冈里尔骑士带着我。」
说完,想了想刚才伊恩说过的狼家的行动,他说道:「就和现在狼家做的事情差不多,不过我们没他们杀得狠,而他们没有带马。」
但想了想,这样似乎有些不严谨,他补充了一句:「我是练兵,主要以判断那些爵士们出兵方式和走向为主,尽可能避过战斗,而狼家是属于狩猎,是引诱那些领主们出来战斗。」
伊恩深深吸了口气,问道:「那你的————练兵情况呢?我的意思是,有没有被他们抓住。」
斯宾塞点头说道:「被抓住了两次,一次是抓住了正在游玩的贵女,冈里尔骑士和利图姆骑士在商量要不要让我把她给干了,将布莱伍德家的印记留在这个贵女的肚子里,证明我们来过,结果磨蹭得太久,被来找这个贵女的人发现了,他疯了一样的对我们发起了战斗。」
「当然,冈里尔骑士和利图姆骑士带人把他们杀完了,不过已经有人去报信了,所以我们只能把这个贵女抓走,之后换了一套全甲。」
「第二次是碰巧抓到了一位正在外出狩猎的男爵领主,不过他太胖了,没办法将他抓走,但冈里尔骑士不甘心就这么放掉,说是将他抓回去了,少说能换一套骑士铠甲和两套全甲,所以准备把他绑在马后面,拖回去。」
「但那个爵士还是拖慢了我们的速度,导致我们被他的骑士追上了,没办法,我们只能和那位骑士打一场,万幸的是,只有这位骑士有骑马,而且穿的只是三十公斤的日常铠甲,被我们给围攻弄死了。」
「但等我们弄死那个骑士之后,那位爵士就跑远了,最后只能带走一匹马和一套三十公斤的铠甲回去。」
伊恩沉默了。
都不知道自己是该说,斯宾塞过得才叫贵族少年意气风发的生活,还是得说埃德蒙不愧是男人带孩子。
那个时候他们可还在和泰瑞尔王开战呢。
不过————
「那个贵女————你说的磨蹭的太久是指的————?」
「冈里尔骑士认为,得让她记住我,利图姆骑士认为,这不够效率,他们两个争执到最后,都准备用掰手腕比力气的方式来决定听谁的了。
「我的意思是————你————」
「我那个时候还没成年,不过他们说,只要努努力就一定能行,这也是父亲练兵的目的,就是练我,把我练成一个能保护母亲,保护家族的战士。」
「————原来如此。」伊恩松了口气,还以为这个世界的人能早熟到这个程度。
「不过那个贵女确实漂亮。」斯宾塞补充说道。
「我第一次梦中成长就是梦到的她,所以第二天我就带人把她抢回家了,就是我现在的妻子。」
「————在她被你们第一次抓到的时候,她多少岁?」
「和您现在一样。」
「————」伊恩深深地吸了口气。 记住本站网址,Www.biquxu1.Cc,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 biquxu1.cc ”,就能进入本站
亨利丶布雷登骑士丶墨瑟,相继离开之后,伊恩回到了书房。
「白森堡被围困,埃德蒙爵士那边的消息会有很长一段时间无法传达到我们这里,你不担心么?」伊恩对斯宾塞问道。
「父亲的勇武或许不如布雷登骑士,但父亲绝对是能够被称为首席将军的人。」斯宾塞认真地说道。
「哦?」伊恩靠在椅背上,看着斯宾塞:「我只听埃德蒙爵士说过,他以接近三千人的军队钳制了白河城三年时间。」
「那一场战争父亲给我讲过。」斯宾塞说道。
「父亲说,那场战争栓条我都能赢。」
「————」伊恩沉默了,这个形容————自己说出来合适么?
斯宾塞继续说道:「那个时候泰瑞尔的主要战力大部分都折在红山之战了,裂痕省内正在争夺权力,对白河城的支撑降到最低,到了这个时候,带着这么多人,而且当时狼家还带着近万人的军队陈列在白河城下,钳制了白河城的主力。」
「父亲只需要带人去拦截从裂痕行省运送来的补给就够了,只要第一次击溃运送补给的军队,后面那些参与泰瑞尔大公国权力争夺的贵族们就不会愿意再出兵了。
「最后没有让狼家直接拿下白河城,也是因为父亲知道,以裂痕行省的状态,狼家拿下白河城之后,必然会顺势击溃我们,所以父亲会控制出力的程度。」
「在第二年的钳制开始,父亲控制住局面后,就在让只有八岁的我来指挥战争了,直到第三年,白河城的食物吃完了,狼家已经在花重金向我们购买补给。」
「他们双方都撑不住了,于是,战争就结束了。」
伊恩继续沉默,这还真是拴了个斯宾塞都能赢。
当然,狼家可能会觉得赢得不够,毕竟有白河在这里,他们只是要到了一个本就有的权力。
所以后面狼家才年年过来侮辱总督。
不过,埃德蒙的战略让他们七家得到了最大的利益。
不止实质上的脱离了泰瑞尔王的控制,更是在战争之中爽赚了一笔。
狼家那个时候可不敢翻脸,那个时候七家可不是现在这样,被玩成了半残才统一。
但估计也是因为这个操作,让后面的熊家缓过劲之后,就开始对他们七家搞事了。
当然,狼家也不一定乾净。
这样的折腾之后,治军严格的埃德蒙·布莱伍德倒是没出什么大问题,领地人口接近两千三百人,而其他家族中人口最多的加里斯·弗格森家族也只有一千八百人,而且早已投靠了狼家。
第三多的是一千五百人的格雷森·休斯的领地。
剩下四家在里面被包住的,加起来的有记录的人数都才四千多。
嗯,第四多人口的是娶了银血女人的奥利弗·霍克家族。
但当初册封的时候,他们每家的有效统治区域在给白河城以及裂痕行省作为粮仓的情况下,也至少能养活两千到三千的领民,不然可没办法和白河城一起抵抗狼家。
算算和十五年前相比,那个时候的七家在全面战争的时候,能直接给埃德蒙拉出八百带甲精锐和两千五的辅兵。
而现在,就算伊恩已经统一了这片地区,能全面战争挤出来的,也只有接近四百出头的带甲精锐和一千出头的辅兵。
埃德蒙更是从十五年前能切断白河城和裂痕行省的运粮补给,到现在直接被围死在白森堡里。
所以,多瑞伦总督应该是为了防止上次的事情发生,乾脆就放出了主要战区,直接堵死了埃德蒙。
但,这样的话,就代表着多瑞伦总督应该早就预料到狼家会开战了。
不,应该说,只要站的足够高,看得足够多的人,都知道要开战。
只不过,狼家在等待渡河的机会,泰瑞尔王在等秋收之后。
于是,伊恩给狼家提供了一个机会,让狼家不用动用加里斯那里藏起来的冬狼军,可以在伊恩的配合下,主动开启战争。
说不定那些占据了加里斯原本领地的野人也是准备好的军队。
或是跟着加里斯一起冲击休斯庄园,或是将他们放进去,让格雷森继续召集盟友去绞杀叛乱,抽调休斯庄园的战力。
而自己这里,是加里斯必须要穿过的,所以他主动来找自己,应该本身就是想让自己配合————或者是让自己投靠他们。
一个第二继承人,父亲死了,哥哥死了,才十二岁的年纪,加里斯这个能面不改色撕掉自己半张脸的人来吓一吓,那个时候的伊恩应该会尿一裤裆吧————
但不管怎么样,现在撬动之后的战局是自己期望的。
————嗯,还是得想办法解决隔断和埃德蒙联系的那道墙」。
那除了是要隔断联系之外,应该也是为了堆积起瘟疫。
闷热的天气,堆积的尸体,飞舞的蚊蝇————
瘟疫一起,在左右都是山麓隔绝的情况下,如果风向向西,那诺琳谷就算不会死绝,也绝对是没有多余战力参与战争了。
风向向南,那白森堡里的人死绝了,也就是诺琳谷的精锐军队也得死一半,到时候依然没办法参与战争。
甚至继续向下吹出去了,最先倒霉的反而是狼家。
这些家伙————正式的仗都还没开始呢,就开始准备瘟疫攻势了————
伊恩有些头疼。
这种似人」的打法,连自己这种勉强还算是人的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了。
看着说完之后呆站在原地的斯宾塞,心中一动,问道:「当时你来指挥战争之后,情况怎么样?」
「没有任何意外,只是布置陷阱,判断运粮道路,然后安排人手而已。」斯宾塞说道。
「我们的人多,背后是诺琳谷,就算是三千多人再卡在那里三年都不用担心吃喝,而且我们还是拦截的运粮队,他们可是给当时有一万五六千人的白河城运送食物。」
「第二年裂痕行省还会尝试运送一些物资过来,第三年的时候,乾脆放弃了。」
伊恩问道:「那你第三年在指挥一些什么?」
斯宾塞说道:「我在练兵。」
「练兵?」伊恩想了想,那个时候的斯宾塞才九岁吧?
斯宾塞说道:「没有什么是比战争更会练兵了,所以那个时候我经常带着几队人,去裂痕行省毗邻的那几个男爵领地里劫掠。」
「————你那个时候几岁?」伊恩忍不住问道。
「我开始练兵的时候,是八岁零十一个月。」斯宾塞说道:「那个时候我们七家的马匹集中,有一百多匹,我带一队人穿皮甲和一面铁胸甲作为轻骑兵行动,不过我个子还小,所以是冈里尔骑士带着我。」
说完,想了想刚才伊恩说过的狼家的行动,他说道:「就和现在狼家做的事情差不多,不过我们没他们杀得狠,而他们没有带马。」
但想了想,这样似乎有些不严谨,他补充了一句:「我是练兵,主要以判断那些爵士们出兵方式和走向为主,尽可能避过战斗,而狼家是属于狩猎,是引诱那些领主们出来战斗。」
伊恩深深吸了口气,问道:「那你的————练兵情况呢?我的意思是,有没有被他们抓住。」
斯宾塞点头说道:「被抓住了两次,一次是抓住了正在游玩的贵女,冈里尔骑士和利图姆骑士在商量要不要让我把她给干了,将布莱伍德家的印记留在这个贵女的肚子里,证明我们来过,结果磨蹭得太久,被来找这个贵女的人发现了,他疯了一样的对我们发起了战斗。」
「当然,冈里尔骑士和利图姆骑士带人把他们杀完了,不过已经有人去报信了,所以我们只能把这个贵女抓走,之后换了一套全甲。」
「第二次是碰巧抓到了一位正在外出狩猎的男爵领主,不过他太胖了,没办法将他抓走,但冈里尔骑士不甘心就这么放掉,说是将他抓回去了,少说能换一套骑士铠甲和两套全甲,所以准备把他绑在马后面,拖回去。」
「但那个爵士还是拖慢了我们的速度,导致我们被他的骑士追上了,没办法,我们只能和那位骑士打一场,万幸的是,只有这位骑士有骑马,而且穿的只是三十公斤的日常铠甲,被我们给围攻弄死了。」
「但等我们弄死那个骑士之后,那位爵士就跑远了,最后只能带走一匹马和一套三十公斤的铠甲回去。」
伊恩沉默了。
都不知道自己是该说,斯宾塞过得才叫贵族少年意气风发的生活,还是得说埃德蒙不愧是男人带孩子。
那个时候他们可还在和泰瑞尔王开战呢。
不过————
「那个贵女————你说的磨蹭的太久是指的————?」
「冈里尔骑士认为,得让她记住我,利图姆骑士认为,这不够效率,他们两个争执到最后,都准备用掰手腕比力气的方式来决定听谁的了。
「我的意思是————你————」
「我那个时候还没成年,不过他们说,只要努努力就一定能行,这也是父亲练兵的目的,就是练我,把我练成一个能保护母亲,保护家族的战士。」
「————原来如此。」伊恩松了口气,还以为这个世界的人能早熟到这个程度。
「不过那个贵女确实漂亮。」斯宾塞补充说道。
「我第一次梦中成长就是梦到的她,所以第二天我就带人把她抢回家了,就是我现在的妻子。」
「————在她被你们第一次抓到的时候,她多少岁?」
「和您现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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