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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有事,便放了谭桢的鸽子。

    谭桢心里还装着事,整个人都闷闷的,但他还是努力显得积极道[今天很好,同事也很好,姐姐很照顾我。]

    孟逢青[那就好,我最近几天都有事,可能来不了了。]

    谭桢心情更闷了,他唉声叹气地哦一声[那好吧,你国庆是不是要出去玩啊?]

    孟逢青停了一会儿,简短地发了“嗯”字。

    谭桢察觉到他的兴致不高,犹豫问[你怎么了?是不高兴吗?]

    孟逢青看着前面的背影,手机震动收到消息,他脚步微顿,睫羽轻颤,一时沉默。

    [回头。]孟逢青发来消息。

    谭桢一愣,他推着自行车行走的脚步一滞,手里攥着老年机,拼音键上还沾染着他的温度。

    他下意识地回头,看见梧桐树下的少年,月色将他的背影拉长,他手插衣兜里,朝谭桢扬手,好像晚风作他的纱,把他衬得轻飘飘的。

    孟逢青朝他走来,轻笑:“傻了?”

    谭桢一眨一眨地看着他走近,有些呆呆地问:“你怎么在这里?”

    孟逢青自然而然地接过他的自行车,道:“当然是来看看第一天上班的谭桢同学有没有受欺负哭鼻子。”

    谭桢噗地笑一声,睫毛弯弯:“才没有,要是有人欺负我,我肯定邦邦给他两拳。”

    他伸手握拳,做势在空中挥了两下。

    孟逢青笑盈盈地看着他,攥着自行车的车头,垂下眼:“我忘了,你应该很多人喜喜欢才对。”

    谭桢惶恐地睁大眼睛:“才没有呢,很多人都不喜欢我。”

    他和孟逢青并排走在满是梧桐树的路上,这条街有个名字叫白叶路,实名百叶,一到秋天,满街的落叶纷飞,扫地阿姨加班加点都扫不完。

    谭桢现在正踩在一片落叶上,叶子发出嘎吱一声,在夜色里像是独奏的音符。

    突然,他头顶的发丝似乎被什么拨动,谭桢抬头,看见孟逢青的手指轻轻地在他头顶扫过下一片树叶。

    孟逢青收回手,莞尔:“你看,连叶子都喜欢你。”

    谭桢觉得孟逢青好像是他苦闷生活里的一颗糖,还是草莓味的糖,他一扫刚才的郁郁寡欢。

    想了想,他弯下腰,从地上捡了一片叶子,朝孟逢青道:“你伸手。”

    孟逢青微愣,照他的话伸手。

    那片梧桐叶落进孟逢青的掌心,谭桢认真道:“你看,叶子它也喜欢你。”

    孟逢青闻言,手指微微蜷缩,触摸到叶子的筋膜。

    他怔忡一下,语气有些散漫:“这是你给的,不是它自己愿意的。”

    谭桢眨眼,他踏着步走,走几步回头,抿唇道:“但是是我自愿的。”

    他轻声道:“我喜欢你难道不比叶子喜欢重要吗?”

    这话其实有些自卖自夸,他的喜欢重要吗?

    谭桢忐忑地看向孟逢青。

    孟逢青怔在原地,他手指蜷缩得更紧,将那片干枯的树叶紧紧地抓在自己的掌心里。

    谭桢回望他。

    他知道这个喜欢是纯粹的喜欢,于是迟钝地点头:“重要。”

    比世间千千万万重要。

    谭桢展颜,抿唇一笑:“所以你不要不开心,我总觉得你好像有很多心事,没法和我言明不要紧,但你要记得你还有我这个朋友,正所谓朋友之间两肋插刀,不要觉得自己孤立无援。”

    孟逢青怔怔地看着他,看着少年亮晶晶的眼睛,比夜晚的星空还要璀璨,所有黑暗好似在他眼前都会无所遁形。

    而孟逢青也无所遁形地低下头,避开他的目光,他嗯一声。

    朋友吗?所有人的朋友都是这样吗?孟逢青的风衣被晚风吹起一个弧度。

    谭桢不会只有一个朋友,他会对别的朋友也这样吗。

    孟逢青捏着手掌心的树叶嘎吱作响,差点将它捏碎。

    他一时想起了那天在公交站的孔子钰,谭桢毫无顾忌地扑进他的怀里。

    谭桢和孔子钰的关系是不是比他更好?

    孟逢青垂眼,瞳孔漆黑一片,朋友之间也会有这种占有欲吗?

    孟逢青不知道,但是他此刻只想谭桢只有他一个朋友,只对他好。

    作者有话说:

    纯爱战士应声倒地

    第52章

    孟逢青陪着谭桢走了一段距离, 快到巷子口时,谭桢和孟逢青分别。

    孟逢青目送他离去,等看不见人影时,才转身离开。

    没走出几步, 前方亮起一道亮如白昼的车灯, 低调的奔驰慢悠悠地驶过来,在孟逢青脚边停下, 车窗降下来, 姜莱抹着大红唇, 一张化着大浓妆的脸出现,她已经上了年纪, 看起来有些沧桑,但依旧雍容华贵。

    姜莱淡淡地看向他:“我还以为大晚上出去有什么事呢,原来是来见你的同学。”

    孟逢青驻足,神色冷淡地扯唇, 声音不复刚才在谭桢面前的温和, “你跟踪我?”

    姜莱:“这不是怕你跑了吗。”

    孟逢青站在树下,树影斑驳, 他波澜不惊地道:“你忘了, 从十岁以后我就不会跑了。”

    姜莱一顿,声音幽幽:“学乖就好, 这也是我这些天一直容忍你和你同学见面的原因,毕竟也就这么些时间了。”

    孟逢青眼皮轻轻地抬起, 淡淡地冷嗤一声:“谁知道呢。”

    他站的这个位置, 有谭桢走过的痕迹, 以至于傍晚的狂风也不至于让他在姜莱面前败下阵。

    对于姜莱, 孟逢青从小的时候就开始感到畏惧, 是他明白恐惧的来源。

    他一时有些潦草地想起小时候,可能托前几天做的梦的缘故,他模糊地想起很小的时候,他也曾跟在姜莱后面,屁颠屁颠地当个跟屁虫,渴望着这个女人能回头看他一眼。

    那个时候姜莱尚且能给他好脸色,偶尔赏他一个眼神,再后来他便成了工具,一个可以供血的工具,只为另一个人的存在才能存活。

    ……

    谭桢吭哧吭哧地骑着自行车,他往胡同里拐个弯,没有朝家的方向去,而是去了秦勉家。

    如果今晚不去,他可能这两天都睡不好觉。

    好在谭桢记忆力虽算不上好,但也不算太差,七拐八弯地找到秦勉家。

    居民楼里亮着长明灯,那个破破烂烂的小家门口挂着幡,有道士在为亡者念经超度。

    这是这里的传统,或许是因为秦家只剩下那么一个小孩儿,周围的街坊邻居都来帮忙,里面传来说话声。

    谭桢的车停在不远处,他没开过去,只远远看见秦勉坐在门口,他沉默地坐着,和周围的嘈杂割裂开,身着缟素,面前有一火盆,他捏着纸钱扔进火盆里,火光照射他的脸,像是要将他一并燃烧。

    谭桢站在原地看他一会儿,才推着车走过 记住本站网址,Www.biquxu.Com,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 biquxu.com ”,就能进入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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