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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云淡风轻地转过了头,又看着那幅画,他说:“他倒是不怕我杀了他。”

    “因为你本来就没打算杀他,”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竟脱口而出这么一句话。的确,我早就发现,张明生有意纵容李译步步紧逼,他太自大了,本想拿我挑衅李译,没成想,却被李译反将一军。

    我一开心话就多了起来,这么多年,忽然有人给张明生来了个下马威,实在是惊喜。所以就算担心李译太过冒险,我心里也依旧高兴,既然说了开头,就不怕说出下文,没等他插话,我又开口:“你如果想杀他,他第一次质问你的时候,你就会有动作了,你故意放宽边界,想让李译失望,没想到他…”

    还没说完,张明生的嘴唇突然贴了上来。他和我并排坐着,若想亲我,必须微微侧着身子,偏着头凑过来。不过他这样的人,哪里受得了这样别扭地姿势,他轻轻地捏着我的脖颈,又贴上我的脸颊,将我的脑袋也扭了过去。

    这次,我一定要找机会咬断他的舌头。

    可张明生却迟迟没有伸出舌头,他甚至没有想撬开我的牙关,他只是轻柔地蹭了一下我的嘴唇,像什么路边看见你就莫名其妙要来蹭一下的大狗。

    我愣着,没头没脑地吐出一句:“难道,你中意李译。”

    “怎么会这么想,”张明生瞬时皱起了眉头,想吃到了他最不喜欢吃的菠菜。

    我有理有据,说道:“不然怎么一跟他有关,你就这么激动,还非要……”

    非要亲我操我还要莫名其妙地蹭蹭我。

    “非要什么?”张明生眯起眼睛,他嘴角勾出浅浅的笑意。他知道我在说什么。

    我才不跳这个坑,我说:“不过你没机会了,我师弟有中意的人。”

    李译没说过,但我知道,他是喜欢师妹珊珊的,第一次见恐怕就喜欢了。

    师母研究植物,也生出一个十分有生命力的女儿。那天珊珊穿了一件珊瑚红的毛衣,褐红头发,她笑声清亮,眼睛微弯。或许是暖气太足,她的两颊微微发红,看起来十分可爱。我从未见过李译有那么话少的时候,他站在我身旁左顾右盼,眼神一直往吊灯上瞟,就算老师跟他介绍珊珊,他的目光不肯落到人家身上。再后来,他和珊珊混熟了,就变成了一对欢喜冤家,见面总以吵架收场。老师师母和我都以为他们两个天生脾性不合,强求不来,谁知有天师母下班,竟看见他们两个在沿街散步,街灯明亮,车水马龙,一对年轻人隔着半步的距离,时不时地搭两句话,说说笑笑地,全然不像平常一见面就红脸的那对冤家。

    李译曾经问我:“师兄,假如我中意一个女仔,她也知道我喜欢她,还要不要把话说明白?”

    我当时正在整理手中的文件,见他急不可耐要答案的样子,只想故意逗他,半天没说话,等到我把每一张纸的边角都对齐了,我才慢腾腾地开口,说:“依我看,珊珊肯定还是中意有话直说的人咯。”

    李译立马站了起来,他说:“谁告诉你我中意她?”

    “哦,那是我记错了,是我中意珊珊,我现在就去告诉她,”我佯装要拿起听筒拨号,被李译一把按下手,他看起来气极了,脸却红通通的,同第一次见到的珊珊一样。

    那是个春天,一个青年人准备告白,他请求自己的师兄,要他帮自己做一件无关紧要的差事,好让他得空,在心爱的女孩生日那天,赶到她的身边。

    师兄答应了,那天他早早起来晨练,顺便帮师弟办事,他走在初春微冷的街道上,望见两旁的树枝已生出了青绿的苞芽,然后,他突然想起自己可以抄近路,于是走进了荒废许久、深而无人的隧道,渐渐地,他闻到了一股腥味。

    他一低头,看到地上的血迹斑斑点点。

    与此同时,通讯器里传来同事的声音。女声有条不紊地讲着:凌晨又一件劫案发生,劫匪身中一枪,开车逃窜。

    我听完通讯后,后退了两步,我想,我应该是撞见了负伤的劫匪。我按住腰间的配枪,审视着前面昏暗里停留的车辆。

    忽然,车门打开了,一只皮鞋踩在地下。

    当我看到张明生的脸时,我愣住了,手上的动作也迟钝了几秒。就这么几秒,让我后来愧对自己和老师。而我的报应是,被张明生打昏后,被丢进他另一辆轿车的后备箱。

    我以为,就算我遭受了这一切,至少换来了李译和珊珊在一起。

    可是李译说,他现在是单身。

    到底发生了什么。

    不等我继续想下去,我就发觉张明生的拇指抚上了我的眉毛,他说:“明明你刚刚还很开心,就差张牙舞爪,现在又突然好伤心。”

    这些年来,我的情绪不知不觉变得更容易起伏,不知是不是我的精神正在慢慢瓦解的缘故。我不敢去想,好在,我的心情总归是低沉的,时而释怀,时而伤心,总比亢奋好压制。我勉力维持出一个冷漠的外壳,不想让别人看破。

    像摸一只猫,张明生宽大的手缓缓滑过我的脸颊,他说:“你觉得李译能把你救走是不是?”

    我没答话。

    “李译中意谁我不在乎,倒是于sir,”张明生的手心贴着我的脸颊,他望着我的眼睛,慢条斯理的问,“你还记不记得自己中意过谁?”

    我看着他,突然鼻头发酸。

    第12章 十二

    长到这个年纪,也没办法说自己从未拍过拖。

    初恋大我三岁,是个医生,温柔体面,只是太过礼貌。我们两个初次碰头是在一间开着深蓝灯光的酒吧。从前来这种地方,大多是为了办案。

    我的生活一向简单,家和警署,两点一线,连搭乘的交通工具也一模一样,除了李译和手下的警员会让我的行程发生一些小意外——拉我出去喝酒聚餐之外,我几乎没什么私下的消遣。我没问过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也极少探索自己的喜好。小时候获得的太少,长大了就对幸福缺乏想象。

    在警校时,大家多是同吃同住,连洗澡也只是隔着薄薄的挡板,稍微往旁边一瞥,就能看见同伴脊背上的肩胛骨以及胳膊上的肩胛骨。我虽然身体特殊,不太爱讲话,但好在绩点优秀些,有时候人想跟别人隔开些距离,总需要一些这样或那样的世俗成绩。没有人知道我特殊的身体,我也只把那个残缺的器官当作身上的一道疤痕。假如它再完整些,说不定我的人生还有的选。有一次大家举起来打篮球,几十分钟过去,每个人都满身大汗,大家嬉笑着拥进淋浴间,大家都年少气盛,不惧赤裸相对,甚至更有些要比拼一番身材的意思。也不知道是不是那天被激烈运动调动了肾上腺素,淋浴间内水汽氤氲,烫热的水珠滚动在小麦色的皮肤上,不知道 记住本站网址,Www.biquxu.Com,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 biquxu.com ”,就能进入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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