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就不死》 《不作就不死》正文 第一章:穿越时空的开始 “求道鼎,我……我终于找到你了!” 昏暗的地宫内,一名气质儒雅的老者,站在一个庞大无比的青铜器面前,双手抖如筛糠,神情无比激动,在他的身后则是一大群带着各种装备的考古队员。 “齐教授,这就是我们的目标?这也太普通了吧!看起来更像是炼丹炉,鼎哪有盖的?而且这灰扑扑的,和普通青铜器有什么区别?” 甄齐渺在傍边打量了一番后,眼里满是失望,不论怎么看,这就是一个沾满了灰尘非常普通的青铜器而已,和他心目中具有神秘力量的宝贝没有一点相似。 要说有什么特别的,那也就只有这个鼎身出乎预料的圆吧,以古代的水平造出这种完美的圆实在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从这方面考虑,说不定还真是神仙、或者外星人制造的呢? 想到此处,他又不禁精神一振。 考古队的其他人同样非常失望,不过他们和甄齐渺失望的点不一样,他们都是这一行的精英了,自然不会自己是在找什么具有神秘力量的宝物,对于这种说法他们很有默契的认为,这只是齐教授,为了拉投资才这样忽悠这个年轻人的。 他们失望的是,跟着齐教授在这巫山的荒郊野岭之间整整跑了三年才找到这不知名的地宫,吃了无数苦头,难道就是为了找这么一个普通的青铜器吗?那可是整整三年啊,一般的考古活动,也就持续3个月而已,三年,他们可以做12个考古活动了,现在收获却只有这么一个鼎! “普通?”齐教授仿佛受到了什么侮辱,他转过身,挥舞着手臂,脸上神情激动,口中唾沫横飞,似乎颇有喷他们一头口水的架势: “你们知道这求道鼎是什么来历吗?据传这可是神话传说中鲜为人知的顶级宝物。但你们要知道,不能证实的传说才叫神话传说,能证实的神话传说,那就叫历史!今天我们就要改变历史!” 他转过身体,眼神迷离的看着求道鼎:“此物,浑圆一体,色分两仪,足踏三才,柄握四象,内蕴五行,外显六合,下有七星,上有八卦,分呈九宫,三千大道蕴其中,十万小道藏其内,本是混沌生至宝,得天糟妒化残角……” 念到这里时,齐教授情不自禁的拍了一下鼎身,发出“砰”的一声闷响。 这声音虽然不大,但所有人都吓了一跳齐齐朝求道鼎望去,生怕拍坏了这玩意。 “没事!”小心的看了看后,所有人松了一口气,正想促催齐教授继续念下去,先前那段话虽不明,但觉厉,他们十分感兴趣。 忽然“嗡”的震颤声在这地宫中持续响起。 循声望去,只见求道鼎颤个不停,身上积攒了不知道多少年的灰尘漱漱而下,还没等他们想明白怎么回事,整个地宫都传来了“轰轰轰”的声音,同时沙石俱下,天摇地晃起来,就仿佛地震来了一般。 “不好,这地宫要塌了!”众人心道不妙,正想逃跑出去,却见密密麻麻的裂缝划破空间四处蔓延封堵了四周的道路,其中有道裂缝正好从一个人的中间上下蔓延开来,那人顿时被分成了两半…… “这是怎么回事?”众人惊恐的大叫,不敢再乱跑,地震塌陷什么的他们还可以淡然处之,可这个空间破碎般的景象实在超出他们的想象之外了。 “是这个鼎!”甄齐渺偶然回头,看见那求道鼎正散发着淡淡的荧光,他下意识的向那鼎冲去,就在他接触到那鼎的一刹那,他听见“砰”的一声,像是充满裂隙的玻璃终于破碎了的声音,随后眼前一黑…… …… “呼!”一间卧室里,一个青年猛的从床上坐起,他满头大汗,双眼散乱无神,就这么呆呆的坐在床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仿佛做了激烈的运动一般。 过了不知道多久,他的呼吸才渐渐稳定,眼神也凝聚起来,只是神情仍然非常迷茫。 “我是谁,我在哪?” 刚意识到这个问题,他的脑海立刻传来两段截然不同的记忆,一会儿他觉得自己叫做甄齐渺,一会儿又觉得自己叫做王轩,这两股记忆就仿佛是在他面前争宠一般,你推我挤的争相在他面前出现,让他脑海都要爆开了一般! “啊~~~~”他抱着头痛苦的惨叫起来,叫声很快惊动了附近的人。 蹬蹬蹬! 伴随着急.促的脚步声,一个紧张的女声从外面响起:“怎么了,轩儿?”紧接着门“砰”的一下被推开,一个风韵犹存的中年妇女神色慌张的出现在房间。 “你是谁?”青年本想这么问,但口中却本能般的说出:“妈,没事,就做了个噩梦!” 话一出口,他就不禁一愣,老妈?她是我妈? 随后一系列记忆随之苏醒,面前的女人感觉越来越熟悉,越来越亲切,没错,她就是我妈,陈芳……不对,我妈明明叫做翁伟佳! 两股记忆又起了冲突,这让他又头疼起来,不过这次却是轻松了一些,再加上有了一次经验就有了心理准备,他总算绷住了表情,没有露出异色。 母亲先是松了一口气,但随后又露出了狐疑的神色,因为她现在才注意到屋子里的情况,简直可以用4个字形容——一片狼藉! 所有的东西,不管是衣服、纸张、书籍、家具,全部以儿子为中心向四周散落,就像有什么东西在中心忽然爆发气浪,把所有的东西推开了一样。 这实在太可疑了! 顺着对方的目光,青年也注意到了周围的乱象,心中也是大吃一惊——对此他竟然没有任何印象……这是怎么搞的? 其实他自己好奇心也不弱,如果换个时间,换个地点,甚至换成别人遇到这事,他也乐得研究一番,不过现在嘛…… 他只想快点把对方忽悠出去,然后自己一个人静静整理一下思绪。 只是这说辞……他瞄了瞄周围狼藉的景象……好像有点难编啊! 陈芳很快想到一个可能,她不由得露出惊喜的神色:“儿子,难道你觉醒异能了?” 异能?他下意识抬头吐槽道:“妈,少看些小说吧,什么觉醒异能?还讲不讲科学了!” 话一出口,他心中又涌出一段记忆,这世界报纸、电视上到处都能听说有异能者存在,只不过似乎比熊猫还少,而且威力也不强,就跟魔术差不多……但随后另一个记忆告诉他,这都是假的,以前七八十年代,同样电视、报纸都吹捧过气功和特异功能什么的,但后来证实都是假的! “什么小说?和科学又有什么关系?”见儿子否认了觉醒异能,陈芳脸上浮现出失望的神色,对卧室里的乱象也没有了兴趣,她吩咐了一句“卧室自己收拾啊!”就准备离开。 这时又一阵不紧不慢的脚步声传来,不一会一个身材高挑青春靓丽的少女穿着睡衣出现在门口,她一脸的不高兴,语气更是丝毫没有客气:“王轩,大清早的你鬼吼鬼叫什么呢?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这是谁? 青年脑海中浮现出这么一段记忆——妹妹王颖,我们关系不太好,准确的说,是对方看不起自己……她属于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长得漂亮不说,成绩还全校前三,并且很早就兼职模特和主播的工作,负责了家里所有开销的人,而自己…… 青年头又疼了起来,一个记忆告诉他自己是堂堂研究生学霸,而另一个记忆告诉他,自己是高中生学渣…… “小颖,你哥他做噩梦了,这又不是他能控制的。”陈芳嗔怪着轻轻拍了拍小颖的肩膀,这对兄妹的关系一直很让她头疼,明明小时候还好好的,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恶化到了这种程度。 “哼!”王颖扫了一眼屋里的情况,冷哼一声:“这么大人了,还怕噩梦,还有你这屋里是什么情况,进贼了吗?” 大人和怕不怕噩梦有关系吗?这纯碎是为了奚落而奚落吧!青年叹了一口气,这兄妹关系……有够糟糕的啊! 这么一会儿,他已经大概明白自己现在是什么状况了,他是王轩,至少这个身体叫做王轩。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自我意识模糊的情况,大概是那个叫做甄齐渺的灵魂不知道怎么的融合到了这个身体上,产生了某种奇妙的变化……搞得他的自我认知出现了问题,他现在也不知道自己的意识该算是甄齐渺,还是算王轩,或者两者都不是? “咦,你这个炼丹炉还挺可爱的嘛,在哪买的?” 王颖正想转身回屋,眼光余角偶然瞥到了床上一个巴掌大小的炼丹炉,那炼丹炉样式古怪,但又分外的和谐自然,色泽晶莹剔透,十分惹人喜爱,只一眼她就喜欢上了这个东西,为此,她不得不一反常态的“好生生”的和她哥哥说话。 “什么炼丹炉?”王轩茫然的顺着对方的视线看去,看见床上的那个“炼丹炉”后不禁倒吸一口凉气,眼睛瞪得老大,失声叫道:“求道鼎!” 虽然缩小了,又变漂亮了,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来这个来了,毕竟这东西造型非常特别,而且就在“刚才”还发生了那么神奇,事关生死的经历! 他下意识一个猛扑抓住了求道鼎,可刚把求道鼎握在手中,他心中就涌起了惊涛骇浪——他感觉到这求道鼎竟然仿佛泥牛入海一样,沁入了他的手掌之中…… 他现在还保持着假装手里握着鼎的样子,可是这样瞒不了多久的,万一被人知道,人家会怎么想?会不会把我抓去研究,会不会猜到我有问题?会不会…… 他不由得在心里吼道:“怎么回事?求道鼎你给我出来啊!” 这本是无意识的发泄,可是神奇的事情发生了,那求道鼎仿佛有意识一般,竟然真的按照他的心意钻了出来,他感觉手里又有了实物…… 松了一口气后,随之而来的就是狂喜和一连串名词在心里闪过——通灵宝物,认主宝物,本命宝物……很明显,他捡到宝了! 他不禁又想起了在甄齐渺死前听到齐教授念的那段话—— “此物,浑圆一体,色分两仪,足踏三才,柄握四象,内蕴五行,外显六合,下有七星,上有八卦,分呈九宫,三千大道蕴其中,十万小道藏其内,本是混沌生至宝,得天糟妒化残角……” “什么求道鼎?这明明是炉!你见过有盖的鼎吗?真是没见识!”王颖忍不住又讽刺起来,但随后又想起自己是在求人,语气一缓:“算了,你没见识我也不是第一天知道了,你还是快点告诉我,在哪里买的吧!” “对啊,你这……什么求道鼎,看起来还真是好看,是在哪买的?”陈芳也眼睛放光的看着王轩。 现在的求道鼎确实给一看就给人一种好东西的感觉,哪怕母亲这样的中年妇女,一见之下也是大为动心,想要收藏一个。 “噢,这是昨天有个老人摔倒了,我送他去医院,人家因为感谢送我的手工制品……”王轩随意的找了个理由敷衍了过去,然后作势欲起:“好了,我要起床了,你们先出去行不行?” 王颖一声冷哼,保持着傲然的姿态转身离开。 待回到自己的卧室,锁上门之后,她那傲然的气势一下松懈了下来,变得和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一样。 她猛的扑倒在床上,抱着小熊在床上滚来滚去,脸上一片绯红,眼神里充满羡慕嫉妒恨:“都不会主动把那东西送给我,这么没眼力劲,活该现在还没谈过恋爱!呀呀呀,怎么办啊,好想要那个小鼎啊!” “还不好意思,你全身上下你.妈我哪里没看过!”陈芳嘴上这样说着,但也转身走了出去,顺便把门给带上了…… 走到楼道转角,她又疑惑的自言自语起来:“这孩子……今天好像有点奇怪啊……”但随即就把这点疑问甩到了脑后,“可能是做噩梦了,吵醒大家感到不好意思吧?” “呼!” 房间里只剩下王轩一人后,他长长的呼了一口气后,总算可以静一静了…… 《不作就不死》正文 第2章噩梦带来的改变 “孩子们,下来吃早饭了!” 听到母亲的喊声,王轩心念一动,掌中的求道鼎瞬间融入了自己的身体里面,然后长叹一声,闷闷不乐的朝楼下走去。 自从看见求道鼎后,他就觉得自己身上发生的一切八成和这鼎有关,因此在记忆初步融合之后,他就迫不及待的拿起求道鼎研究起来。 可是不管他怎么做,这求道鼎都没有反应,如果不是可以自由的把它收入体内,他都要怀疑这是不是真的只是一个装饰物了。 楼下客厅里,母亲和妹妹早已等在桌上了。 “好慢啊,让我们等你一个,你也好意思!”王颖一如往常的刺了他一句。 家里的规矩是吃饭要等所有人上桌了才能开动,所以她才这样说,当然更多的原因还是看不惯王轩而已。 如果看不惯一个人,那么对方怎么做都有话说。毕竟王轩听到喊话就下来了,根本没耽误时间,也就比王颖慢了几秒最多十几秒,谈什么等不等的…… 以前王轩经常就这个问题和对方争辩,但“不讲理是女生的特权”,再加上人穷志短底气略有不足,自然每次都是以他输为终结,但输人不输阵,要他默默忍受那是不可能的,因此每天早上他们几乎都要闹上这么一阵。 以前每次吵输了之后,他就时常想——下次一定起早点,让她最后一个下来,然后把这句话原封不动的还给她,看她气不气! 但是……起早对他实在太难了,因此这个想法就一直是想法,从没有变成过现实…… “抱歉啊!”王轩随口道了一声歉,随后大口大口的喝起稀饭来。 “啪嗒” 王颖手中的筷子掉落在桌上,她却置若罔闻,只以看外星人一般的眼光打量了一番王轩:“你说什么?你还是我哥吗?肯定是哪个冒充的吧!” 说完她又扭过头看向母亲:“妈,你刚才听见没?你儿子肯定被人换掉了!” “你说什么呢,就不兴你哥好啊!”母亲先是斥责了一番王颖,但随后的举动暴露了她的真实想法——她伸出手摸了摸王轩的额头,喃喃道:“没发烧啊!” 王轩没好气的翻了一个白眼,也懒得辩解,和一般魂穿夺舍不同,在他的认知里,自己就是王轩(当然也是甄齐渺),就算面对测谎仪他也不敢这么说,因此对于这种说法,他只觉得无聊! 不过,他融合了甄齐渺的记忆和性格之后,现在的变化确实蛮大的。 以现在他的观念来看,以前的自己和王颖太不成熟,太孩子气了,一点莫名其妙的小事吵成这样,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更何况现在他几乎全部的心思都在想求道鼎的事,又哪有空闲和王颖闲扯那些无聊的问题。 不过,看见了母亲和妹妹的反应,他觉得最好还是想个理由解释一下自己的变化,这样才能一劳永逸的解决之后的麻烦。 这样想着,王轩沉吟了一下编起了故事:“今天早上我不是做了个噩梦吗?” “是啊,怎么了?”妹妹和母亲一下来了兴趣,看这话的意思他的变化和这噩梦有关,这到挺有意思的,做梦的多了,但能改变人性格的梦却是少见。 “在那个噩梦里,我成了植物人,躺着床上不能说话不能动,但却有感觉有思想,我当时感到非常孤独寂寞,整个人都快疯了,可就在我快要崩溃的时候,忽然耳边传来了你们的声音。 你们在和医生说话,说不计一切代价都要救我,哪怕是砸锅卖铁,但医生和其他人都说——放弃吧,这个人的脑细胞摄入能量根本不满足最小需求,几乎可以确定不能醒过来,还是让他安乐死吧!这要能治好,我们也就不劝你们了,可是这根本治不好,只能花费巨额的金钱勉强吊着命而已,何必为了“死人”而耽误活人的生活呢? 可你们依然不管不顾的表示坚持要医治,医生没办法也只能照做,但根本没有积极的治疗,只是就这么拖着而已…… 这一拖就拖了十年,这十年里你们不离不弃的照顾我很多年,每天都会来医院和我说话,帮我擦身体,帮我排那啥……实在是付出了很多。 特别是妹妹,我的医疗费用非常高昂,妈赚的那点钱根本不够,后期的医疗费负担大半都压.在了妹妹肩上,为此还耽误了妹妹的婚姻……再后来妹妹的事业出了问题,这医药费就更成了大问题。 但哪怕把家里这房子都卖了也填不满这个无底的深坑,你们只能不分白天黑夜的去赚钱……后来我有一天我听见医生对护士冷冷说:‘这个植物人以后不用管了,他妹妹为了给他赚医药费劳累过度出了车祸,他母亲听说了此事也脑溢血发作死了……’我当即一惊,就被吓醒了!” 说到这里王轩以充满感激的目光看着母亲和妹妹:“经过这一梦我知道了,这世界上最关心你,最可靠的还是亲人,也只有亲人才会不求回报的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帮助你,而且我还决定要改变,我要好好的……” 他的话还没说话,就被妹妹的一声娇哼打断,只见她满脸绯红,似乎快要冒烟了一般,结结巴巴的说道:“哼,你要成植物人了,我……我才不会帮你付医药费呢,还有那什么劳累过度,简直就是,就是……总之……哼!” 说完,她一跺脚,也不吃早饭了,匆匆向楼上跑去,背影看上去颇为狼狈,像是在逃跑…… “这反应……还挺可爱的嘛!”王轩微微一笑,想起小时候那个怯怯躲在自己身后,对自己非常依恋的妹妹来,忽然产生了重振兄纲的豪言壮志来! 重振兄纲,如果是以前的王轩,那完全是比登天还难! 因为自家老妹实在太逆天了,外貌好就不说了,自己和她是龙凤胎,她漂亮,自己也不差! 成绩方面就差得有点远了,以她现在的成绩来看,清华北大都没问题,而自己因为贪玩的缘故,读到高中以是极限,大学……根本没任何人指望自己能考上任何一个大学! 但成绩方面不是最让人绝望的,毕竟这个努努力还是有希望超越对方的,最逆天的是妹妹的赚钱能力! 要知道自妹妹16岁开始做模特和主播以来,家里的一切开销都变成由她负责了,甚至只一年时间,她就赚到足够的钱,以分期付款的形势买了现在这带游泳池和花园的两层楼豪宅,堪称开挂人生! 面对这样强势的妹妹,自己这个吃着白饭的哥哥怎么可能振作得起兄纲? 但现在不同了,他有了另一个世界的记忆,重振兄纲就不再是问题,问题是……自己到底需要花多少时间去完成这个目的! 《不作就不死》正文 第3章镜子里有人 吃完早饭,母亲把碗筷收拾好,打了个招呼就去看店去了。 以前母亲是在一个工厂里当一个小组长,不但要管理手下的人,还要身先士卒起带头作用,可谓劳心又劳力,还赚不到多少钱。 自从妹妹赚了大钱之后,就劝母亲辞职不做了,但母亲哪愿意年纪轻轻的就全靠女儿过活啊,父母的威严还要不要了?况且,她工作了这么多年,要是闲下来还真不习惯。 于是妹妹就给了另外一个方案,她出钱给母亲在不远处开了一个卖衣服的小店。 店里的工作不多,再加上请了一个人帮忙,倒也非常清闲,既不会让母亲累着,又不会让母亲觉得无聊,还能赚些小钱,堪称完美解决了此事。 可连母亲的工作都是靠妹妹安排的…… 这么一个能干的妹妹,实在让身为普通人的王轩感觉压力好大……这也是两人以前关系这么紧张的原因之一。 …… 卧室里,悠扬的电话铃声响起,王颖懒洋洋的拿过手机。 “喂,花姐啊……好了好了,我知道,我马上出来。” 敷衍了几句后,王颖挂断电话,开始换衣服梳妆打扮,刚才打电话的是她的经济人,是提醒她别忘了今天模特的工作,这也是常态了。 一般情况下经纪人是不会提醒的,毕竟哪天有工作,自己心里还没数吗? 但王颖不同,她主播那份工作的收益,超出模特工作这份收益上百倍,花姐一直很担心她忽然撂挑子不干了,所以每天都要“提醒”她一下。 如果是一般的模特,也不会有经纪人这么操心,大不了直接放弃,但偏偏王颖是花姐手下最有潜力,也是她最看好的模特,她舍不得放弃。 对此王颖一直觉得花姐这纯碎是想多了,她如果要放弃模特的工作,早在两年前就放弃了,又何必坚持到今天……既然坚持了两年,那么她就不会轻易放弃这份工作。 其原因嘛……首先2年前是花姐找到她领她入行,也是花姐建议她去当主播,她才有了今天的成就,她一直十分感激花姐这个领路人,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她是不会对不起花姐的。 其次——她的最终目的是成为大明星! 以模特为起点,成为明星的有很多,但却很少听说有主播成为了明星,因此她分得很清楚,主播这份工作是赚钱的,模特这份工作则是资历和跳板! 收拾好后,王颖对着镜子照了一下——一个完美的少女出现在镜中,墨发如绸披散至肩,肤如凝脂吹弹可破,眼波流转神采奕奕,五官精致小巧完美无缺,身材更是凹凸有致妖娆之极,还有那一双笔直而修长的长腿…… “王颖,今天的你也非常漂亮呢!”她对着镜子做了一个可爱的表情,随后笑了笑,转身朝外面走去。 但她没看到的是,在她转身之后,镜子里的人并没有跟着转身,反而一直瞪瞪的看着她离去,最后咧嘴露出了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 外出的时王颖看见王轩卧室的门大开着,想起今天早上王轩说的话,忍不住里面看了一眼,随后大怒: “可恶,这不还是和以前一样只会玩吗?把我的感动还回来啊!还说什么知道亲人是最重要的,那你没看见我很喜欢那个小鼎吗,怎么不它送给我?虚伪,大骗子!” 王颖愤愤不平的离开了。 屋子里,王轩聚精会神的坐在电脑前,由于距离的缘故,王颖只看见他在浏览网站,按照王轩以前的“劣迹”她下意识的就认为王轩是在玩,但如果她能靠近看一下…… 那就更会认为他在玩! 因为他现在屏幕上显示的全是一些动漫、小说、电视、电影、音乐方面相关的资料! …… 其实王轩是在确认2个世界的不同之处。 虽然在他的记忆里两个世界的音乐、电影、小说、动漫都不一样,但如果不是特别关注这些行业,那么了解到的事情就会非常片面,因此慎重起见,他还是反复的确认了一下。 结果嘛,当然是完全不同,他可以放心大胆的施展“搬运大法”! 只是在搬运什么上,他却犯了难。 电视电影基本就可以排除了,这是资本游戏,光出个剧本实在没什么意思。 编剧这行业非常苦逼,一个没名气的新人编剧,剧本只能卖到几千到几万块,而且电视电影从拍摄到上映,差不多需要半年,也就是说,要成名提价最少也要半年以后…… 就算以后成名了,国内一个剧本最多不过两三百万,上限实在太低了。 PASS! 音乐倒是比电视电影好多了,从一首歌创造出来到播出,快的话十天半个月就行了,而且一首歌的价值也不比剧本低,甚至可以说,一首新人的歌可能比一个新编剧的剧本卖得更贵,而且写歌花费的时间比写剧本要少很多。 但遗憾的是,音乐已经过了它的鼎盛时期,以前唱片火爆的时候,好歌那是供不应求,各大唱片公司都在全力收歌,只要是好歌就不凑找不到买家。 但从互联网出现以来,音乐界那是江河日下,唱片根本卖不出去,新歌是出一首亏一首,各大音乐公司都放弃了做唱片的业务,就算偶尔出一首新歌,也只是赔钱赚吆喝,为的是提升歌手的名气罢了。 但名气这东西是属于歌手的,唱片公司赔了钱提升了人家的名气,等合约到期,人家不是拍拍屁.股跳槽了就是要求提升待遇…… 唱片公司对此事自然不积极,倒是歌手反而更积极一点,大部分除影视片头、片尾、插曲的新歌都是个人自掏腰包制作的。 因此现在卖歌和以前那是完全不同了,以前是人家求你,现在是你求人家——你必须得自己找人唱,制作出小样,送给别人听,然后别人才能决定买不买你的歌…… 更重要的是,不是圈内人根本不知道要把歌送给谁听! 过去很美好,现在很残酷,王轩不得已又PASS了一项。 至于剩下的小说和漫画,这两样倒不会出现提着猪头找不着庙门的情况,各个出版社、网站、杂志,都能在网上轻易找到。 不过这两者选择谁呢? 如果是甄齐渺的那个世界,那想都不用想必然选小说,因为那边国内的漫画界和小说界根本不在一个重量级上,但这边嘛…… 《不作就不死》正文 第4章作死青年甄齐渺 第4章甄齐渺的过往 慎重考虑后,王轩决定画漫画。 原因很简单,在这个世界,漫画因为受众更广的缘故,不论是上限还是下限都比小说要高一点点,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投稿漫画杂志一开始就可以拿到稿费! 这钱虽然不多,但也足够应付日常开销,让他做到经济独立。 至于画什么…… 首先柯南、火影、海贼、龙珠这些有生之年的超长篇排除掉。 因为在业界,一个新人不管作品如何厉害,价格都只会限定在一个新人的范围内,只有在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和名气后,才有资格争取更多的利益,第一部就超长篇太亏了。 当然太短的作品也不行,太短的那种作品多数是因为半路被腰斩了,这种作品的质量只能说是中等,还不足以引起漫画公司的重视。 他需要的是一部既能引起公司重视,但又不能是有生之年的作品,还得是自己记得住的作品。 “有了!”王轩眼睛一亮,轻轻的一拍手掌,“就画犬夜叉好了!” 犬夜叉是一部以女生为视角穿越到战国时代的作品,该作品感情细腻,战斗热血,画风漂亮,无论男女老少都适合看,拥有最广的读者群众。 很多动漫,看了动画,再去看原著漫画,很多人都受不了,觉得画质差距太大了。 但犬夜叉却不一样,在甄齐渺的记忆里,他当时看见犬夜叉的漫画版本的时候,实实在在的被惊.艳到了,这是他第一次看见和动画版本相比也不落下风的漫画。 如果说,看其他漫画是为了知道后面的剧情而捏着鼻子勉强自己看,那犬夜叉就是赏心悦目的让人忍不住继续看下去——哪怕剧情都已经了然于心。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画漫画,自然得先准备一套专业的工具。 在离家大约30分钟路程处就是一个繁华的步行街,那里几乎什么都可以买到。 出了家门,王轩哼着歌,迈着欢快的脚步朝步行街走去。 想到不用多久他就可以经济独立,然后经济上超越妹妹,最后确立在家中的地位,他就越发觉得唯有开挂的人生才是好人生! 说到开挂,王轩忽然想起了求道鼎。 另一个世界的记忆最多只能帮自己赚钱,但这求道鼎却有可能让自己接触另一个世界,很明显求道鼎更重要,只是现在不得其法,他也很是无奈。 如若有个说明书就好了!王轩忍不住这么想到。 “咦!”他刚刚细细感受了一下,好像在腹部位置有股热气源,当感受到的那一刻,他莫名的知道,这股热气应该就是求道鼎。 他试了试,把手揣进衣兜里,然后悄悄把求道鼎唤出来。 果然,在他仔细感受下,能感觉到,那股热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沿着经脉游.走到了手掌,然后求道鼎也出现在手中。 反之,把求道鼎收入体中,就会化作热气自动回到腹部…… “腹部这个位置应该是丹田吧?难道这求道鼎有温养丹田的作用?莫非我要成为武林高手了?” 想到这个可能,王轩不禁眉飞色舞起来,18岁的年纪正是爱幻想时候,这个年纪的人大多曽想象过自己有了武功、道术或者有了魔法要怎么怎么样。 而王轩的另一半,甄齐渺虽然已经25岁了,但他对神秘事件的痴迷,却比普通人更盛! 甄齐渺出身于一个顶级富豪世家,家里的钱到底有多少,他也不知道,只知道几辈子都用不完罢了。 家世好不说,学习也很厉害,理解、领悟、记忆能力皆是一流,不管学什么都很快,除了学校的学业,他还自学了很多自己感兴趣的专业技能,虽然因为兴趣来得块去得也块的缘故,大多属于杂而不精的阶段,但也超过了世界上大多数人的水准。 对他来说,这个世界上无法做到的事很少,因此到了15岁后,他渐渐对现实失去了兴趣,把兴趣转移到了未知神秘上。 他曾经为了见鬼半夜三更跑到偏僻无人的墓地里,结果恰好把2个在这里交易的犯罪份子当成鬼魂,当他兴致勃勃的跳出去和“鬼”交流的时候,差点被他们杀掉,幸好他以前的兴趣中就练武,虽然算不上精通,但那是对专业人士而言,对付2个普通人却也是轻而易举的问题。 也曾经为了找寻找妖怪和野人,组织队伍跑到DXAL深处去,结果因为跑得太过深入,竟然迷了路,幸好他们队伍准备充分,又有野外生存达人在,再加上他老爹就这么一个儿子,又深知他作死的性格,感到不对后,赶紧召集了数万人散入DXAL,大动干戈好几天,这才把他们找到…… 他还乘坐潜艇去过著名的百慕大,但那里除了磁场有点紊乱以外,什么都没有发现,没有传说中的海底金字塔,也没有危险,他安安全全的逛了一圈,又回去了…… 他还参加过很多宗教组织,甚至很多是邪教,但他遗憾的发现……全都是骗人的。 这种类似的经历,还有很多,但唯一相同的是——结果都是失望! 有一天他终于确认了,这个世界太现实了,现实到容不下一丝神秘。 对现实世界失望的他,只能在幻想世界中寻找自己想要的刺激,于是,他开始沉迷于动漫和小说中…… 其中绘画能力,就是在沉迷与动漫之后,心血来潮之下想要自己画一个故事而学习的,以他超强的学习能力,只一年不到的时间就有了职业漫画家的水平,他也给漫画社投过稿,签过约,当然最后没有坚持下去,毕竟那只是兴趣而已。 再后来,他又接触到盗墓小说,见里面描写得似乎挺真实的,于是本来对现实完全失望的心,又蠢蠢欲动起来,他忽然想起,自己找了很多地方,但唯独还没找过地下…… 结果嘛……大家都知道了,他终于找到了自己一直在追求的神秘事件……也终于把自己作死了! 嗯,不对,这状态也不能是算死了,但也不能算活着……也许可以称之为半死不活? 这样一个用生命去追寻神秘事件的人,加上另一个正值18岁的少年,两人融合后的人格对这种事有多感兴趣,就可想而知了。 王轩四下张望了一下,很快锁定了路边的一颗小树,他暗自想道:“如果这求道鼎有温养丹田的作用的话,那么此刻自己的身体素质肯定已经变强了很多,毕竟听齐教授的意思,这可是洪荒级的宝物,效果不逆天的话,怎么对得起他洪荒宝物的名声!” 王轩在小树面前扎好马步,凝神静气,然后…… 弓步冲拳!!! 《不作就不死》正文 第5章求道鼎与造化玉碟 “痛痛痛……” 王轩跳着脚,甩着手,面上痛苦无比,在他面前的小树随风摇曳仿佛在发出无声的嘲笑。 事实证明,温养丹田什么的纯碎是他想多了。 过了一会,痛苦稍减,王轩不死心的唤出求道鼎,一边赶路,一边细细打量分析。 浑圆一体,色分两仪,足踏三才,柄握四象,这四个比较明显,指的是这鼎的外貌,内蕴五行……” 他试着摘了摘这鼎上面的盖子,但和之前尝试的一样,这盖子就跟这鼎焊成了一个整体一样,纹丝不动,他又看遍了其他地方,都没有看到任何和五行相关的东西。 倒是六合、七星、八卦都非常明显,鼎身外面画的就是十二地支,下面底部则刻画着七星,上面盖子则是八卦。 从这考虑的话,内蕴五行八成是指鼎腹里面有五行,可惜打不开看不见。 至于分呈九宫……不会是指,三足、四柄、鼎身加鼎盖这9个部位吧?或者是说把这9个部位拆下来,按照九宫排列,会有惊喜? 不明白! 三千大道蕴其中,十万小道藏其内,本是混沌生至宝,得天糟妒化残角……这就更难理解了。 这么一个小鼎,还藏着三千大道,十万小道?还有这“本是混沌生至宝,得天糟妒化残角……” 这口气也太大了点吧,连天也要嫉妒,把你弄碎? 你以为你是造化玉碟啊! “咦……”想到这里,王轩忽然心里一动,貌似造化玉碟就是蕴含三千大道、十万小道之物,而且也是混沌至宝,开天辟地之后也确实残缺了一块…… “难道?”他又细细打量了一番,随后晒然一笑,“不可能,造化玉碟可是由鸿钧持有的,又怎么会无缘无故躺在那个地宫里?再说了,这形象怎么也和碟拉不上关系吧!嗯……虽然和鼎也拉不上什么关系。 “但话又说回来了,历史上记载的第一个鼎是由黄帝所造,人们所知道的鼎的含义也是由黄帝时期开始传下来的,但此物明显是在黄帝之前就出世的,所以认真说起来,不能说它不像鼎,而应该说,后面的人重新定义了鼎这个字的含义……” “况且,我还记得,好像齐教授说过,这是一个鲜为人知的宝物,造化玉碟怎么也算不上鲜为人知吧……” 王轩摇了摇头,一晃眼这才发现,街上好多行人的注意力都被自己手上的求道鼎吸引住了,他心里一紧,手一缩把求道鼎收进了体内。 这完这番举动之后,他忽然醒悟过来,不由又是一阵苦笑,自己到底在怕什么,难道还怕有人能看出这个鼎的神奇,然后杀人夺宝不成? “我莫不是中了某些小说的毒?”他暗自甩锅道。 这时,一片阴影遮盖了过来,伴随而来的还有一个略显羞涩的声音:“这位……同学,请问你那炼丹炉在哪里买的?” 王轩抬头一看,面前的是一脸不好意思的年轻人,看起来年纪和他差不多,应该也是高中生。 他还注意到,这个问题问出后,周围有些人明显滞了一下,然后不动声色的朝这边移动了一点,本来只一个人这么做的话,是不会有人注意到的,但如果很多人一起这么做的话…… 片刻后,众人尴尬的发现,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圆形,把对方包围了起来,在这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显得刹时扎眼。 见状,王轩嘴角不禁抽搐了一下,这也太夸张了吧,但他也不好说什么,只能无视掉其他人的异样,把先前忽悠母亲的话又说了一遍:“这不是买的,是手工制品,昨天……” 说完,在其他人失望的目光中,若无其事的来到前方挡路的人面前,非常有礼貌的打了个招呼:“请让让,谢谢。” 挤出人群后前行到看不见那群人之后,王轩停了下来,抹了抹头上并不存在的虚汗:“真是麻烦啊……” “咦,这是美术店?”一晃眼,王轩偶然发现前面街边就有一家他要寻找的美术店。 这店虽然不大,但是相关货物挺全,这可能也和国家漫画业的蓬勃发展有关吧,从事绘画行业的人多了,这种小型专业店自然也跟着多了。 专业绘画需要的工具较多,什么铅笔、橡皮、黑白墨水、各种尺子、各种笔、各种纸……林林种种好大一堆,总共花费了100多元,这还是因为不需要复制文稿,没买拷贝台的缘故,否则还得翻一倍。 幸好他零花钱不算少,否则还真买不起这些东西。 回到家中,王轩迫不及待的画起了犬夜叉。 第一话剧情主要是围绕着四魂之玉,一开始就是战国时代的犬夜叉在大火弥漫的村里夺走四魂之玉,随后桔梗封印掉犬夜叉,自己也伤重死掉,死前吩咐枫,把四魂之玉和她以前烧掉。 然后视角一转,回到了现代,介绍起戈薇的家庭情况,其实按照王轩的理解,前面只能算是引子,这里才能算是真正的开始。 戈薇神社的家庭背景就很有特点了,那个开口必称“这东西是有来历的”爷爷则更是有趣。 特别是看到当爷爷说“这个腌酱菜是有来历的……”结果被戈薇一句神吐槽“这不就是氏子小姐送的吗?”时,他乐了好半天。 都说回忆如画,王轩现在越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他的回忆真的变成了画出现在纸上,就仿佛脑中有一本书,翻开一页,他的手就不自觉的画出了这一页,整个动作犹如行云流水般的顺畅,又如打印机般的迅速。 他似乎忘记了周遭一切,只有重温一遍犬夜叉的快乐,随着脑海中书页一页一页的翻动,现实中他的双手已然化作残影,只听“刷刷刷”声不断,片刻功夫就画好了一页图,随后他右手飞快的一滑,最上面的这张稿子就“刷”的一声,飞到了空中…… 而他则毫不停息的画着下一张…… 一直到第一话画完,他才长吁一口气从这种状态退了出来。 “切,手好酸!”先还不觉得,这一回过神来顿时感觉手一片酸麻,他一边轻轻的甩着手,一边朝四周打量了一下,顿时大皱眉头,只见先前画的稿子铺得满地都是——这可是原稿,要是被踩上一脚那可怎么得了! 他小心的把地上的稿子全部收拢按顺序叠好,然后重新看了一遍,“真是完美!”他情不自禁的赞道,这简直和脑海中的印象一模一样,而且还这么快…… 咦,快? 他猛然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12点23分! 他记得买了东西回来的时候,大概是10点左右吧,也就是说,他2个小时画了35页?平均4分多钟一页? 王轩:“……!!!”很明显,这种状态是不正常的! 据他所知,一般人30分钟画一页就已经算是触手怪级别的了。 4分钟?自己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他试着再度进入那种状态,但却怎么都进入不了,或者说他根本不知道怎么进才对,毕竟刚才那完全是被动的进入那种状态。 过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有办法,他只能暂时放下寻找进入那种状态的办法,在正常状态下又画了一页,这一页花了他20多分钟。 如若是以前,20分多分钟就能画一页,他可能会欣喜若狂,毕竟这已经超神级别的速度了,但在刚刚见识过那飞一般的速度后,现在内心根本波动不起来。 “这画……”他拿起刚画好的这张画,略微一看就皱起了眉头…… 倒不是说画得不好,而是…… 怎么说呢? 这样说吧,问题其实不在最后这张画上,而是在前面那35页上! 《不作就不死》正文 第6章投稿少年漫画 先前他还没有察觉,但是和最后一张画对比之后,就很明显的感觉到,前面35张画和记忆中的原画简直是一模一样! 不管是人物细节,还是背景样式,哪怕一根发丝,一个人或物的间距都一模一样,简直就像是复印机复印下来的一般——这让他想到了某位号称人肉照相机的大师兄! 而后来那张画,虽然画得也很像,但总归能看出一点不同来,这是属于个人的习惯和风格,和好不好没关系,并不能说,前面35张好,后面一张质量就差了。 当然,这点差距如若不是有原画做比较,任谁也看不出来这两者之间有差异,倒不用怕被人认为换了作者。 王轩真正在意的是,这其中的含义! 4分钟的速度,还有复印机一般的还原度……这怎么想也不是正常人能做到的吧! 这意味着……这是他的特殊能力? 想到这个可能,王轩也不知该露出什么表情才好…… 虽然他是非常渴望有特殊能力拉…… 但这种特殊能力……怎么说呢……和想象中的特殊能力……不一样,感觉颇为微妙就是了…… 不过这能力虽然让他感觉微妙,但能力产生的原因,他倒是非常有兴趣…… “这能力到底是因为穿越带来的,还是因为……”王轩唤出求道鼎深深的打量了一眼,问道:“还是你的作用呢?” 求道鼎自然不会说话,这个疑惑王轩也只能暂时放到心里面。 现在的他还有另外一件重要的事要做——投稿! 这个特殊能力虽然有点微妙,但还算有用,本来等他画完这一话,漫画公司应该都下班了,而明天星期一他又要上学,投稿就只能拖到下周。 但现在却刚刚中午12点,完全可以在今天完成投稿工作,这可以说是帮了大忙了。 他拿出手机,拨打了在网上查询到的【少年漫画】编辑部电话。 “喂,您好,这里是少年漫画编辑部。”手机里传来一个男子温和的声音。 “您好,我有一篇漫画想要投稿……” “嗯……如果您准备远程投稿,那么请把稿件发送到以下地址,传真……,邮件……,如果准备来编辑部面谈,请约定一个时间。” “我希望今天就谈!” “今天……”对面明显停滞了一下,“好的,你可以在到达本公司门口再拨打这个电话,另外我叫林明,你可以叫我林编辑。” “好的,再见。” 挂掉电话之后,王轩拿好稿件有些兴奋的出了门,他的身体里面毕竟还有一个18岁年轻人成分,想到自己将会成为最顶级的漫画家,收获无数人的赞美、羡慕、敬仰、他心里就感到仿佛有一片火焰在熊熊燃烧。 出了门,先在外面随便找了个馆子呼哧呼哧了一顿,然后打了个出租车,在经过半小时车程后,来到了少年漫画编辑部的地址住。 【少年漫画】是国内三大畅销漫画杂志之一,每周销售量都在1000万册以上,并且这个公司有自己的出版社,有自己的周边制造厂,甚至有自己的动画制造部门,可以最快,最全面的开发出一部漫画的全部利益,是漫画家投稿的首选目标之一。 “喂,林编辑吗?我到了你们公司门口了……嗯,好的。” 挂掉电话,王轩在这里等了2分钟左右,面前的大楼里就有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人走了出来站在门口四处张望。 王轩迎了上去,用不确定的语气问道:“是……林编辑吗?” “噢,对,我就是,你就是……刚才打电话的人吧?”林明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心中却有点失望,对方太年轻了,八成是纯新人,身上穿着的那身休闲服是2888的菲尼卡最新款,看起来家境又很富裕…… 倒不是说他看不起新人和有钱人,只不过做为编辑,他见过了太多的新人,很多新人都具有一股迷之自信,觉得自己花几天功夫画好的故事是世界一流,你不签他,是你眼瞎…… 如果是这这还算了,反正大不了浪费一些时间和口舌罢了,最郁闷的是,如若稿子过了,由于只是一时来了兴趣的缘故,新人有很大几率无法坚持每周交稿,最后永久性休刊!这种人中,又以家境良好,不缺钱的人休刊几率最大! 而只要出现这种状况,首先背锅的必然是杂志社,然后就是那个人的责任编辑,虽然不至于被辞退这么严重,但扣奖金什么的那都是必然之事。 而现在在他面前面前的这个人似乎就是新人+有钱人…… 虽然心中不看好,但良好的素养让他并没有显露出来,他推了推眼镜,手向大楼一伸:“请,我们去会客室详谈。” 面前的这栋大楼叫做纪元大楼,大概是因为少年漫画的总公司名为——幻想纪元有限责任公司吧。 大楼大厅非常空旷,地砖明亮整洁得可当镜子用,四周摆放着几盆绿意盎然的盆栽,让人一看就有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感觉。 林明对着大厅中间柜台前的美女接待员点头打了个招呼,然后带着王轩沿着旋转楼梯径直上到了三楼。 三楼整个楼层全被分成了会客室,很多都在使用中,从门缝里传来的声音来看,似乎都是编辑和作家在交谈。 王轩在心中感叹了一下杂志社业务的繁忙和想象了一下竞争会有多激烈后,两人走进了一个空的会客室——会客室里陈设非常简单,只有三面沙发围绕着中间的实木桌子。 关好门,两人分别坐下,王轩把稿子放在桌上,推了过去:“这是我的作品【犬夜叉】林编辑请鉴赏。” “好的!”林明郑重的把稿子拿起,稍微整理了一下,使其显得更为整洁,然后慢慢翻了起来…… 想要坐三大畅销杂志社编辑这个位置的人相当的多,能干掉众多竞争者应聘上,那自然是有自己的优点的,而林明的优点,那就是态度——对漫画近乎虔诚的态度! 不管,他之前内心有多么不看好这个作者,但只要画稿到他手上,他就会十分……不,应该说万分珍重的对待! 曾经有同事调笑说,如果他能把这个态度用来应付上司的话,他也不至于在普通编辑一职上干了5年,说不定早就升职了,他当时只笑了笑没有说话。 那种事怎么可能做到! 他是真的发自内心的喜爱漫画编辑这个职业! 但不会有人发自内心的喜欢拍上司马屁! 《不作就不死》正文 第7章人格分裂的征兆 王轩藏在桌下的手不自觉的握紧了拳头,现在的他有点紧张,那感觉有点像是……焦急的等待老师修改完自己试卷的学生。 但奇妙的是,他心中仿佛又有另一个他,正以舒适的姿势躺在沙发上,根本毫不在意:“紧张啥,这可是犬夜叉,怎么可能连过稿都过不了!” 他心中清楚的知道,紧张的是普通高中生的王轩,不在意的则是见惯了大风大浪的甄齐渺,可感情这么清楚明了的拆分开让他有点担心——“这样下去,我不会人格又分裂开吧?” 就在这时,面前的编辑忽然说话了,只见对方快速的这批稿件快速的翻了一遍,口中疑惑道:“咦……你好像没画封面啊?” “噢,好像是吧……”王轩挠了挠头,恍然想起貌似他当时嫌原画的封面不好看,所以想呆会再策划个好看的封面,后来却忘了…… “请问你们这里有纸和笔吗?我马上画一张吧。” “好的,这里就有纸笔。”林明从会客室桌子的抽屉里拿出纸和笔给对方,做为漫画公司,最不缺的就是这种东西了,会客室做为漫画家和编辑交流的地方更是常备此物。 记得以前,曾经有编辑为了催稿,把作者骗到会客室来,然后拿出纸笔放在桌上,自己守住大门,告诉对方——不把稿子赶出来,你就别想离开! 大多数作家都老老实实的屈服了,毕竟理亏,成功之后编辑们也越来越多的采用这个方法催稿,一时之间休刊几率大减! 但上得山多终遇虎,终于遇到一个不愿意屈服的漫画家,那人报警说非法禁锢(编辑只是做个姿态,不可能把人家的手机给拿走),警察赶到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哭笑不得,只能让编辑把人放了,但之后后,那警察忽然好奇这个作者画的作品是什么?于是问了一下…… “全职猎人!” “什么!全职猎人!”警察张大了嘴巴,片刻后他忽然态度一变,义正言辞的说道:“什么非法禁锢,非法禁锢你还能打电话报警?报假警可是犯罪行为,鉴于你是第一次,我就不追究了……还有,拖稿可不算是什么好行为,你有考虑过你那些追更粉丝们的感受吗?” 漫画家和编辑皆是满脸愕然,这什么情况,怎么画风转变得这么突然? 那警察说完之后,转身离开了会客室,只是在门口的时候,那警察忽然回头对着编辑眨了眨眼,然后比了一个大拇指…… 随后“砰”的一声会客室大门关上了…… 屋里两人面面相觑,慢慢意识到了原因——那警察是全职猎人的粉丝吧?肯定是被坑的粉丝吧!这摆明就是在鼓励编辑继续这样做啊! 此事虽然因为来的警察正好是那漫画家的粉丝而就这样过去了,但毕竟影响不好,于是之后再也没有编辑这么做了。 “咦,这家伙不打草稿就直接画吗?而且画得还这么快,这么好?”林明看到正在运笔如飞画着封面的王轩,不由得大吃一惊,忽然他对手里的这个作品有了期待,遂即翻开…… “嗯,这绘画能力真不错,人物形象饱.满,线条清晰,主次明确,布局合理……真是厉害,这看起来不像是新人啊?” “剧情也不错,条理清晰,搞笑、悬念、战斗、感情……” 一开始他还用编辑的眼光看着这份画稿,但是随着剧情的推进,不知不觉之间,他竟然完全忘记了编辑的职责,单纯以读者的眼光欣赏起来。 一直到翻了一页出现在面前却是看过的内容后,他才发现,不知不觉之间,他已经把第一话全部看完了。 “挖到宝了!”他心里只有这一个念头。 这部漫画,光画的质量就已经超过连载的绝大多数作品了,剧情虽然只有一话,但也能看出对方很有想法,如果后续情节不崩的话,那这绝对可以竞争最受欢迎作品! 他抬头看了看对方年轻的脸和昂贵的衣服,又在心里加了一句:“嗯~还有一个前提,中途不休刊的话!” 不过当他把注意力下移,放到对方正在画的封面上的时候,他又是大吃一惊——这惊人的速度和质量……难道他不是新人?而是其他漫画社跳槽过来的?可如果是之前就有名的作家,应该会提前告知我他的作品名和笔名吧,只有这样才能争取更好的待遇啊! 难道是很多影视、小说、动漫中,那种不想依靠自己的名声,想抛除掉名气,以自己的能力堂堂正正的和其他人竞争的……中二病少年? 应该不可能……吧? 呃……不管怎么说,如果有这般手速的话,拖稿的几率就大大降低了,毕竟按照他这速度来看,只要一天时间就可以完成一周的工作量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如果他这作品爆款非常受欢迎,但又拖稿的话,那我是不是应该学学前辈,把他堵到家里,不画完不准出去呢? 林明摸着下巴开始了颇为认真的考虑这个问题…… “好了!”画完了最后一笔,王轩把笔一丢,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这一下把陷入深度思考该如何催稿,并暗暗在心里演练的林明惊醒了,回过神后,扫了一眼,迅速明白了眼前的情况:“画好了?那我们来谈谈你这作品吧。” “嗯!”王轩瞬间收回伸懒腰的手,正襟危坐,仿佛面对老师的学生一样恭敬的倾听起来。 “呃……咳咳!”看见对方这表现,林明忽然又怀疑自己先前的推断来,这一看就是新手表现啊,“请问,以前你有过签约作品吗?” 当然有——在另一个世界!王轩口中却给了完全相反的答案:“没有,这是我的第一部作品!” 第一部?不像啊,难道我走眼了? “那你以前画过漫画吗?”林明不死心的追问道。 “嗯……”王轩沉吟了一下,对方一直纠.缠这个干嘛,他的漫画技巧可不好解释,“练过画画,但是没有画过漫画!” 回答后,王轩反问道:“请问,这和签约有什么关系吗?” “噢,抱歉,我只是看你的漫画不太像新人作品罢了。”林明正了正脸色,正式的说道:“你的作品非常的好,如果后续仍然能保持的话,不论是出单行本,还是改编动画应该都没有问题,那么你确定要和我们签约吗?” 《不作就不死》正文 第8章:敲定合约 “请问,会给我什么待遇呢?”王轩神情一变,人微微前倾,双手撑着桌子,半站起来对视着林编辑,气势猛然高涨起来! 林明只觉得,眼前这个刚才还略显拘谨的人一下子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气势强得不行,顿时让他一下子紧张变紧张了,他本来还准备给对方开个一页300稿费和8%版税的价格试探一下,现在却是忍不住一下子放弃了那个打算,直接给对方报了最高的价位。 “一页500,版税10%,改编另谈!” 紧张之下林明的说得极其简洁,如若真是纯新人,有可能还不是很明白,但王轩上辈子毕竟是签过一次,自然明白对方的意思。 但他不明白的是,这个价格在这个世界的业界到底怎么样…… 就这么犹豫了一下,那边林明怕王轩不明白就解释了起来:“一页500只是投稿给杂志社的稿费,你这一话一共有35……”他瞧了一眼桌上的封面又改口道:“36页,也就是1.8万元,版税是指如果单独出书,每本会给你定价的10%。” 见对方仍然在思考,林明赶紧又道:“这个价格对新人而言已经是封顶了,也许有新开的出版社急于发展,会给你开更好的条件,但是那些出版社都是才开始发展,渠道拓展不足,如果签在那里,你的收入反而会更低,而其他和我们差不多条件的出版社,给新人的最高待遇都是一样的,这是属于潜规则,就算……” “好,我签!”王轩淡定的一挥手,打断了对方的喋喋不休。 一般情况下编辑是不会说谎的,既然他说了这是新人封顶的价格,那这就是封顶的价格,多说也是无益。越是大公司,规矩就越是严格,任你作品再好,也不可能让公司为你单独一个人破例,就算海贼王、灌篮高手这种作品一开始投稿的时候,稿费也只是正常作者水平罢了。 而版税方面,根据他的了解,就算哈利波特这种畅销作品,版税也就只有15%而已,新人10%确实是很高的了。 “呃……好,我这就去准备合同,因为需要总编批准,可能会耽误一点时间。”林明愣了一下,主要是对方这态度太诡异了,先前审稿的时候表现得那么紧张,现在却这么淡定,简直就像是2个人一样! 林明离开会议室,来到总编丁辉的办公室 “总编,这是一个新人投稿的漫画,我给他开了稿费500,版税10%的价格。”林明恭敬的把犬夜叉的漫画稿递了过去。 “噢,你给他开了最高价格?”总编颇为认真的接过稿子一边翻看一边说道:“你一年也就只有这么一个开这种价格的资格,你确定要用在他身上吗?” 林明一脸的坚定:“是的,我认为这部作品完全对得起这个价格,而且我也愿意把下注到他身上,我认为这是一部可以竞争年度最受欢迎的作品!” “这画工倒是非常好,你刚才说这是……新人?” “是的,我也曾这个问题反复确认过,他以前学过绘画,但这确实是第一次画漫画。” “第一次就能画成这样……还真是厉害!”很快总编就翻完了这一部小说:“没问题,这部小说看起来确实很有潜力,也难怪你会把注压.在他身上。” 他从抽屉里拿出制示合同,刷刷刷的几下填了几个关键位置,然后签上名递给了林明:“好了,拿去走程序吧。” “谢谢总编。” …… 签合同的过程非常无聊,合同没看王轩就知道里面一定充满了陷阱和不公平,如果真要闹到打公司那一步,可以说公司这一方是稳赢不输。 但他也知道,做为新人完全没有讲价的资格,同时他还知道,合同里的陷阱什么的只是公司的最后手段,一般是不会用上的。 因为一旦用了那种手段,结果只会是他们赢了官司,却输了名声,损失只会更大。 对这种知名公司来说,法律好避,舆论难违!相比法律的惩罚,他们更怕名声的损失。 因此只略微翻看了一下,他就径直签了名,又和林编辑商谈了一下关于交稿的事,最后他提出了一个请求:“我可以预支这一话的稿费吗?” 听到这个请求的时候,林明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这种有钱的大佬还要预支稿费?你身上穿的那个2888衬衫难道是假的吗? 他不禁产生了自我怀疑——莫不是我的眼力真的出了问题,否则为什么今天老是看不准呢? 至于王轩的这个请求,那倒是小问题。 其实这种事到是挺常见的,公司特别针对这种情况做过规定,新人第一次投稿,可以最多预支投稿稿费的50%,不过仅此一次,以后都是正常月结。 虽然只拿到9000块,但是王轩已经非常满意了,他家里虽然说有钱,但苦逼的是——有钱的不是他父母,而是他妹妹! 吃穿用度方面自然不会亏待他,但是找妹妹要零花钱这种事……好像有点那啥吧? 反正他是做不出来的! 因此,拿着9000块巨款回家的路上,王轩感觉自己整个人似乎都飘了,走起路来仿佛不自觉的想蹦蹦跳跳的走。 按理说,王轩的身上还有甄齐渺这个视钱财如粪土的富二代人格应该不至于这样见钱眼开,但可能是融合方面出了问题,当2个人对某事的在意程度差不多之时一切都很正常,一旦双方在意程度过大,就会出现一方性格占据主导地位的表现。 就比如先前在编辑面前很忐忑,那就是因为甄齐渺根本不把区区编辑当一回事,而王轩却很看重,所以瞬间王轩的性格占了上风。 而之后到谈判价格阶段,王轩做为普通人对此到没有什么意见,但甄齐渺却是十分感兴趣和看重,顿时就压倒了王轩。 而现在……甄齐渺这种富二代自然不会在意区区9000的收入,理所当然王轩的性格就占据了主导地位。 做为一个普通高中生,拿到生平第一笔巨款该做什么?那当然疯玩了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