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铁骨》 章节目录 第1章 史上最悲剧的穿越(新书发布,求支持、求推荐) “啪!” 一声清脆的鞭响在空旷的郊外中回荡着。 牛车上的赶车人,不时地把手中的鞭子抡得脆响,口中还不停地吆喝着,催促牲口前进。可那老黄牛却任由他手里的鞭子打得“格叭”炸响,却也只是缓缓抬着腿,嘴里还不住地流着白色的涎水,显然也是累极了。 车上的老农和气喘吁吁的老牛,就这么在田间坑洼的小路上缓缓前行着。 空中的乌云挡住了太阳,使得阳光惨淡,悄无声息的林荫中似乎正凝着泪珠般的水气,让本就阴郁的空气显得更加沉闷起来。 那只顾赶车的老农没有注意到:在林间的半人高的杂草从间,一个人影正死死的盯着他,只见那人嘴唇轻咬着的下巴正无意识地微微颤抖着,面色中甚至还带着些浓郁的惶色。 “辫子,特么居然是辫子……” 心中存着的那分侥幸像是玻璃杯一般,被那老农后脑的那根细细的东西一下甩得粉碎,朱明忠两眼发直,喃喃的自语。 那老农的脑袋整个显得光洁滑溜,也就靠这后脑勺顶部还有着一块硬币般大小的一撮儿头发,而那撮儿仅存的头发也被他给扎成了一个细细的、长不过尺余的小辫子…… ——金钱鼠尾! 只看牛车上老农的发式,朱明忠便知道,自己穿越到了清朝,该死的清朝——而且还是最为坑爹的清初! 只有清初才会留这种“正宗”的金钱鼠尾,辫子戏的那些前半部分剃掉,后半部分辫成粗长发辫人的阴阳头,不过是晚清才有的“发式”,清初发式就是老农头上的那种丑陋至极的金钱鼠尾。 盯着渐渐远去的老农,朱明忠猛的一下瘫做在林中草地间,“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这八个字反复于朱明忠的脑海中回荡着! 现在正是清初,自己这个发形若是被人发现了,可就……这八斤半的脑袋一准就被人给砍了! 望着那夕阳,朱明忠的唇边不住的喃语着,只是一脸疲惫的坐在草地上。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直到此时,回忆着自己的遭遇,朱明忠依然有些茫然,他的眉头皱成一团,反复思索着发生了什么事情。 作为一个三流学校毕业大专生,刚一毕业便意味着失业,毕业以来一直窝在城乡结合部,原本寻思着找个工作,可未曾想工作不是干两月便失业,就是被人骗了介绍费。到后来反倒是因为碰到几位老乡,靠着他们解决了生计。因为爷爷曾当医生的关系,且在家乡倒也算是颇有名气,所以他们自然以为朱明忠懂医术,不过是因为耳濡目染下的“家学”他确实也懂那么点,总是帮忙指点着那些住不起医院的老乡们发烧感冒时应该买什么药。 刚开始只是热心,可慢慢的热心却变成了生计,虽说没有行医许可证,可就靠着给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当“家庭医生”治个发烧感冒之类的小毛病,倒挣点儿小钱,今个和以往一样,在一个病人家里给其挂了瓶吊水后,又被对方挽留了下来,盛情难却之下,便喝了起来,都是出门在外的,谁也不比谁高级,海阔天空的神侃瞎聊,喝着廉价的白酒和啤酒,发泄着对世道到牢骚。 后来夜深了,在离开病人家时自然也喝高了,步履瞒跚的朝家的方向走去时,因为贪图近路,便从小公园穿过,在小公园里酒醉难当的自己,忍不住在路边猛烈的呕吐起来,呕吐造成的头痛使他几乎丧失了意识,最后重重的倒在地上就浑然不觉了,灵魂仿佛走进了天堂,飘渺在虚幻的世界里…… 再然后,睁开眼睛的时候,一切全都变了,自己便置身于一片荒野,然后,然后……自己便来到了几百年前。 “当务之急,嗯,当务之急是找一把剃刀,然后……然后再说。” 朱明忠在心里默念着,虽然一天没吃饭,但是在片刻的惶恐之后,他的心下便做出了一个决定,还是先想办法活下去再说…… 尽管意识到这个眼下最重要的问题,但朱明忠却想不出怎么搞到一把剃刀,打开一旁的医疗箱。在医疗箱旁甚至还有小半袋蔬菜,那是病人家的心情,说是什么是刚从老家带来的,自家地里种的,这就是当“家庭医生”的好处,很多时候除了药费之外,总不会空着手。 箱子里除去些常用药外,还有一个伤口缝合用的手术包,不过只有手术刀、手术钳……剪刀,想起包中的剪刀,就在朱明忠正准备用剪刀剪去头发时,一摸头,他的脸上便是一阵苦笑,自己这头可怎么剪啊! 卡尺头……独自在外生活的朱明忠,为了便于打理,留着的不过只是几毫米的卡尺头,这样的头发别说是剪了,顶多也就是刮的份! “轰!” 一声当头响起的雷鸣,只震的面带苦笑朱明忠浑身一颤,接着豆大的雨滴便落在他的身上。 听着空中的阵阵霹雳,看着阴雨间如火蛇般的闪电,心知不能呆在树林中避雨的朱明忠连忙收拾好医疗箱,便往朝着林外跑去,在这片树林的尽头边缘,有一座破旧的草屋。跑的时候,他倒也没忘记那半袋子蔬菜,这会已经感觉到有些饥肠辘辘的他,知道,怕能充饥的也就是这半袋子青菜了。 倾盆的暴雨就像是积郁在胸中已久的怒气,终于落了下来。一道道闪电撕裂了黝黑的穹苍,一颗颗雨点珍珠般闪着银光,笼罩了黑暗的土地。 在这暴雨中,十几个手持兵刃穿着白衣白袍的兵卒,瞧着远处官道边年久失修的土地庙,便急忙跑了过了。这座“土地庙”显然是一副香火久绝的样子,荒废的庙里只有一张残破的贡桌。 “斩千刀个,雨下的这么大!” 躲入庙中,许远达骂咧咧的嚷了一句,他这一嚷不当紧,腹间的伤口一动,顿时痛的他咧开嘴来。 “绝家子的,……” “许大哥,你说,这一次咱们能光复中原吗?” “一定能,这次国……” “有人!” 突然,门边的一声惊喊,却让庙内歇着众人连忙持兵刃站起身来,腹间受伤的许远达更是连忙站起身,和其它人一样,纷纷闪躲在寺内。 “好像只有一个人!” 透过雨幕,依躲在窗边的黑子悄声说道。 “那人穿的有些古怪!” “嗯!” 许远达哼了一声,眯成缝的眼睛透过墙上的孔洞瞧着那越来越近的人,轻声吩咐道。 “抓活口!” “老儿子的,好大的雨……” 手举着医疗箱,顶着倾盆大雨的朱明忠急匆匆的跑着,湿身不要紧,可千万别淋病啊。心下嘀咕着,可就在他前脚刚进门,突得只觉眼前一道黑影袭来。 “啊!” 先是腹间传来的剧痛刚让朱明忠痛出声,双腿膝盖后面便又是一阵剧痛,惨叫一声人便摔倒在地上,不待他弄清楚怎么回事,冰凉的刀刃便架在他的脖颈后。 “别动,再动杀了你!” 福建话?不对,是客家话! 得益于大学宿舍里有一位福建同学,朱明忠倒是听出这人说的是客家话。不过这会痛得说不出话来的他听着背后的话声,虽说感觉有些奇怪,可就这么被人用刀抵着脖子,那里还敢动,别说动了,甚至就连后背都冒出冷汗来。 难不成,这,这就被抓了? 要被砍头了! 第一次,朱明忠发生自己的人生可真特么是个“杯剧”,两次高考失利与医学院失之交臂后,最后不得不上了个三流专科学校,学了个没有什么前途的专业,毕业后工作没找成反倒成了“无证游医”,好不容易稳定下来,有了点小名气,结果又穿越了。 穿越你就穿越呗,可谁知道刚一穿越,还没等自己冒出雄心壮志来,就面临着要被砍脑袋的危机。 难不成这就是史上最悲剧的穿越? 好了,酝酿了半年多,新书终于发布了。每每翻看史书的时候,看到中华文明数度陷于永夜的时候,总想写点什么,也许这是一种永不会淡去的痛,这是无语的第一本“明末”的小说。嗯,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故事,而且充满热血,我想在那个时代,也许只有那种义无反顾的热血,才能拯救我们的民族。 希望大家能够继续随无语一同,在那个充满热血与牺牲的时代里,一同见证这个精彩的小说……PS;新书发布,需要大家的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求收藏…… 章节目录 第2章 死中求活(求推荐、求收藏) 刀! 架在脖颈间的刀,即便是在这个夏日也显得冰冷非常,只是朝着他有脖颈一架,就让他整个人只觉后背冒出一股冷汗来。 刀刃是锋利的,略微一动,皮肤处便传来刺痛,也是冰冷的,那冰冷的刀锋似乎能够冻结他浑身的血液一般,让他只感觉骨子里发冷。而更为骇人的还是那刀身处隐隐传出来的血腥味。 作为医生,即便是个无牌的“江湖医生”,对于血的味道,也不会觉得的陌手,那淡淡的血腥味,尽管有些“沉旧”,但这会却刺激着朱明忠的嗅觉,让他体内的肾上腺素分泌迅速激增,心脏更是怦怦的急剧跳动着! 吾命休矣! 在心底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的不是那些网络小说中横刀立马、力挽狂澜建立不世之功的“前辈们”,而是论坛上所谓的“史上最悲剧的穿越”。 可,那不过只是网友的笑言,而这刀上的血腥味却是实实在在的告诉他——这刀见过血,杀过人, 至于,杀他……就像是杀死一只小鸡似的。只要向前稍一使劲,就可以轻松的刺穿他的颈动脉,然后血就会像喷泉似的喷出来。 么的,老子怎么这么背? 当朱明忠这般感叹着自己的命运居然如此悲剧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用余光打量着擒住自己的这些人。 已经适应了破庙里光线昏暗的朱明忠,这会才看清庙内站着十几个手持兵刃的人,这些人是兵? 不过他们的这身打扮怎么看怎么古怪? 瞧着他们身上的白衣,尤其是其中几人头上的发式,朱明忠更是愣住了,那是……那是汉式的衣冠,这,这怎么可能! 先前自己明明看到金钱鼠尾,他们,他们怎么还可能留着头发! “队长,我瞧这人穿的古怪一定是东虏的奸细!” 东虏? 虽说他们说的是客家话,可得益于曾与室友学过一些客家话的关系,朱明忠倒勉强能听得懂他们在说什么。 东虏应该就是指满清了,他们,他们是汉人? 那,那个赶牛车的老头是? 难道现在明朝还没亡? 是明末的时候? 这里是辽东? 虽说心里疑惑,可心知当下有性命之危的朱明忠连忙急声大喊道。 “将军,我是汉人,我是汉人!” 这会朱明忠倒是有些庆幸自己当初想到福建发展的念头,同室友学了一段时间的客家话。虽说早已丢个差不多了,可这会事关身家性命的时候,那差不多都还给室友的客家话顿时便冒了出来。 “将军,我是汉人哪!” 不知是因为碰到自己人的激动,还是想要抓住这根救命稻草保住这么小命,呼喊着的朱明忠甚至当真投入感情来——居然流出了泪! 可天知道,那泪水是因为面朝地,大声呼喊时尘土飞进眼里所致。 “呼……” 发现尘土的妙用,他甚至还特意吹了口气,以便让自己哭的更加的“发自内心。”更撕心裂肺一些…… 不过这副模样看在旁人眼里,那似乎全是因有揪心扯肺之痛,方才能发出这般的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瞧着这人这般泣不成声的模样,看在许远达的眼中,顿时只让他心底一软,这人看来到也是个忠义之人,便想起出征前上官的叮嘱来, “剃发者为难民!” 可不就是难民,他们在东虏役使之下,不知遭了多少罪!心底这么一软,许远达便强撑着身子站了起来。 “汉人!” 听着这人说的有些生硬的客家话, 虽好奇他怎么会说客家话,但是撑着身子许远达,还是走近看着这人的脑袋,甚至不及分长的头发,再看着其脑后,也是剃得光秃秃的,头发只余分长,想着那些留着金钱鼠尾的难民,这头发显然是自行剪辫后新长出来的。在东虏治下之民,敢剪下发辫的可不就是心怀大明的义民! 再瞧着他身上的短袖白衣,这人怎么看,怎么透着古怪。说是难民吧,可这身上的衣裳也太古怪了。 “你是什么人?” “我……” 抬起头来,瞧着站在自己面前的那人,看着他腹间白衣上的一片血红,满面泪痕的朱明忠连忙急声说道。 “我是医生,我是医生!” 医生,没错,自己是医生! “医生?” 一声疑问传入耳中时,朱明忠便听到背后传来一声怒斥。 “你这奸细,当我们是傻子吗?这东虏变我汉人衣冠多年,你这人……大哥!” 医生? 不待许远达问出声来,他只觉得眼前一黑,就晕倒在地上,随着他的晕倒,那怒斥声顿时而变成急呼,这破庙中的众人更是连忙冲去扶着摔倒在地的许远达,将他抬到那条满是灰土的贡桌上躺着。 “大哥!” “队长!” 在众人的急呼声中,抱着队长的黑子瞧着还趴在地上的朱明忠嚷道。 “你这人,快过来瞧瞧我家队长,要是队长有何不测,非砍了你的脑袋!” 虽瞧着是恶言恶语,但朱明忠却从其话语中感受到对方言语中的恳急,只不过是借恶声加以掩饰罢了,也算是“行医”多年的朱明忠,那里会不理解“患者家属”的心情。 “是,是,小,小人这就,这就去……” 朱明忠连忙爬起身来,提着自己的医药箱走过去,先摸了下伤者的头,没有发烧,这意味着伤口没有感染,那就不是因为外伤发炎感染所致。再瞧了眼他腰间的伤处,包扎伤口的棉布被血渗的通红,血似乎还在不停的浸着。 “一定是伤口没止住血了!” 想到古代中国虽有伤口缝合,但却因流传等各种关系鲜少有医生使用,这些军汉更不可能懂得,于是朱明忠便急忙开打医疗箱,待他刚打开手术盒,不待他想拿起盒中的剪刀,另一个面色黝黑的壮汉便把刀一扬,刀尖直指朱明忠。 “你想干什么!” 刀锋指来的时候,朱明忠再一次闻到那股浓浓的血腥味,相比于之前的那把刀,这把刀的血腥味更浓,但他反而不怕了。 “这位将军是伤口没有缝合,我自然是要给他的缝合伤口!” 这会重新回到自己熟悉的行业,朱明忠反倒是不怕了,毕竟用为民工的“家庭医生”,他处理过太多的外伤,对于这种外伤自然是轻车熟路。 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朱明忠深吸口气,然后用手指将面前的刀尖推开,冷声说道。 “要是想让他活命,就不要打扰我!” 新书发布了,还希望大家能够支持《大明铁骨》求推荐、求收藏!现在小说刚刚开始,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3章 我是神医 (第三更,求推荐、求收藏) 刀尖就这么被人给推开的黑子,愣了愣,便诧异的问道。 “缝?这人是衣裳吗?若是……” 不待眼前的壮汉说完话。 已经完全冷静下来的朱明忠就已经直接用剪刀剪开包扎伤口的棉布,棉布刚一松开便看到一个半尺长的满是血污的伤口,伤口处的血污还有些草木灰,这是典型的“中国式处理”,即便是在21世纪,也有许多农民工用烟灰处理伤口,不过它的作用主要是止血,并不能阻止伤口感染。 但现在因为伤口太大,草木灰并未能止住血。所以他之所以会晕倒,完全是因为失血过多。 “想让我救你们队长,就别在那碍手碍脚的!” 在自己熟悉的领域中,重新找回自信的朱明忠的言语中带着医生特有的自信,当然还有一丝骄傲,虽说他只是一个无证行医的“黑医”,可平素里被病人们用言语捧着,自然也养成了那么几分医生的派头来。 他这般一说,再加上那不同寻常人的气质,只让周围的兵卒无不是面面相觑,那里还敢再说什么。 见终于安静下来之后,朱明忠便取出酒精清理一下他的伤口,腹间的剧痛,让失血过多的许远达“嗯”的一声再次痛醒,正在他刚想动时,一个声传到他耳中。 “别动,想活就别动!” 嘴上这么说着,看了眼伤口,朱明忠才松下口气,只是皮外伤,于是便取出碘酒处理了一下伤口,接着又取出缝合针,纫上缝合线,然后开始为他缝合伤口。十五六厘米的伤口只需要二十来针,在众人的惊讶中,朱明忠一针针的缝着伤口,不过动作很慢,之所以放慢速度,却是为了弄清楚这是什么情况。 用手术钳夹着缝合针缝合伤口时,朱明忠不时的用余光打量着周围的这些人。 首先,这些人穿的都是白衣,不过那白衣看起来却只是在一块白布中间剪出个洞,然后罩在衣上,腰间只是系着根一条白布条,就像乡间办丧事时穿的那种孝衣一般。 明末的时候,有那支军队穿着白衣? 再瞧着他们的武器,除去大刀长枪外,还有,瞧着其中四人手中的武器,嗯,应该是鸟铳吧! 应该不会是农民军吧! 可若不是农民军,他们又是什么人?他们说的是客家话,难道说,这里是福建? 福建……难道是郑成功! 想到那位后世让无数国人心神往之国姓爷,想到每每谈及其无力回天的悲叹,朱明忠甚至没有注意到自己内心的激动,难道,自己是在福建?郑成功……不,是朱成功! 但现在是什么时候? 他们会不会是别人的队伍? “嗯……” 思绪万千的朱明忠显然没有想到缝合伤口的痛楚,缝着的时候,居然把许远达给痛醒了,就是他想要挣扎的时候,差点没缝偏的朱明忠心下一恼。 “别动,连这点痛都受不了,怎么光复我大明江山!” 光复大明江山! 原本痛的浑身是汗的许远达一听,那里还敢再动,只是瞪着那双牛眼,紧咬了牙口,甚至连大气都不再喘,生怕这郎中看轻了自己。看着这位自称“郎中”义民,现在,他倒是真相信此人的身份了,不是因为他剪掉了脑袋后面的那条老鼠尾巴,而是因为对方的这句话。 “这……人,人当真也能缝?” 瞧着这人像缝衣裳似的把队长的伤口一针针的缝着,黑子和其它人一样无不是呆的目瞪口呆。至于队长的痛苦,全是一副视而不见的样子。 “当然能缝,这种外伤若是不加以缝合,伤口愈合的慢不说,还有可能让人流血致死!” 接过那壮汉的话,朱明忠试探着问道。 “不知诸位将军是何人麾下?为何到了这荒郊野岭的?” 虽说心知这人是试探,但许远达还是如实的说话。 “我等既然到了这江阴,自然是国姓爷麾下……” 江阴! 国姓爷……什么! 听着那三个字,尽管早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朱明忠那拿着缝合钳的手瞬间一颤, 国姓爷! 郑成功! 或许对于明末清初的历史并不怎么了解,可对于郑成功,但凡稍了解历史的人都不陌生,这个名字在后世,就是民族英雄的代名词。 江阴! 下一瞬间,内心深处的激动却又被另一种不安所取代了! 难道是江苏……不对,是南直隶的江阴? 国姓爷! 郑成功什么时候到过江阴? 郑成功收复台湾,收复台湾之前,他做了什么?厦门?金门?不对!再往前,再往前,这里不是福建,不是福建! 是,是北伐! 对!是北伐! 难道说,现在郑成功正在北伐? “大明,大明……” 郑成功北伐,不就是大明最后一次中兴希望吗?现在,难道说已经兵败南京了…… “先生,你这是……” 瞧着手指微颤,似有些激动的医生,许远达疑惑道。不过他脱出而出的“大明”却让他放下心来,这人虽说衣着打扮奇怪,可也是心怀大明的忠义之士。看着他那如和尚似光头时,心知他曾经剃发,可却又已经重新蓄发,而他们不过是刚刚打进长江,这江阴还未光复,由不得他谨慎对待。 也许这人就是听到了这个消息,才会剪掉辫子想来投奔。 “你这郎中,为何停了?” “啊……这就是好!” 急忙麻利的将最后一针缝好,再打上个结,朱明忠又从医疗箱中取出一块纱布沾了些碘酒平铺在伤口处,最后又用棉布条将加以包扎,然后才站起身来。 “将军,你这外伤差不多了,只待七天后折线就行,嗯……” 话音落下,朱明忠又从中箱内取出一板头胞,正准备给他药时,才想起古代人从未用过任何抗生素,身体没有任何抗药性,用这药有些浪费,于是便将那板头胞放了回去,然后取出一袋儿童用的阿奇霉素颗粒,撕开倒出半袋说道。 “这半包药,你按五天吃,若是不出意外的话,七天后,将军定能生龙活虎,重新上阵杀敌!” “不过只是些小伤,那用得着七日!” 许远达脸上带着笑着,煞有兴趣盯着朱明忠说道。 “你既然是医生,那为何会来这!” “为何来这……” 谁他么知道为什么来了这,心里叫着苦,朱明忠的嘴上义正词严却说道, “在下听闻国姓爷挥义师北伐入长江,沿江满虏更是闻风而逃,所以在下便割了辫子来投奔国姓爷,未曾想在这碰到几位军爷。” 好吧,即便如此,那就当个义士吧!至少有个落脚的地方,不用担心没有辫子被砍了脑袋。 “你想从军?” 许远达的神色显得有些古怪,有些不解的看着这个郎中,郎中主动从军,可还真没见过。 “这,这自古那有郎中从军的?” 朱明忠立即驳斥道, “怎么,难道国姓爷军中,就没有郎中吗?就不需要我这个神医吗?” “你……神医?” 面对兵卒们的怀疑,朱明忠冷笑道。 “怎么,各位不信吗?” 新书今天已经发布了,在未来会保持每天三更,待《铁血宏图》完本后,将会再次爆发!希望大家能够支持《大明铁骨》求推荐、求收藏!现在小说刚刚开始,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4章 神医授术 (第一更、求推荐、求支持) 大明永历十三年六月。 宽达数里的江面上,波涛滚滚,千余艘大小船只密密麻麻的占满了江面,其中大者不乏装数十门炮的三桅福船,伴随主力的有运载补给的沙船,侦察、驱逐用的排桨快船,还有身形低小却在两头架分别架设一门大口径火炮的“龙熕船”等。 而在这支千船万舰组成的船中央一艘巨大的四桅福船的中央主桅上飘扬着一面大纛,大纛随江风飘荡,上书“恢复天下兵马镇国大将军郑”,这便刚过江阴的镇国大将军郑成功的北代舰队。 浩浩荡荡的船队,借助东南季风,舰队扬帆溯江而上,沿途炮击两岸清军的江防阵地,声如霹雳。面对这骇人的架势,平日在长江上耀武扬威的满清江防水师,尚未被打沉江底的船只悉数逃到了瓜洲的“滚江龙”防线后面,不敢再打沿江阻击的主意。 时近傍晚,朝阳染红了西方的天际,亦映红了滔滔江面, 右提督马信便皱眉凝视着地图上的“滚江龙”,那是满清以数道铁锁拦江制成“锁江防线”,这是船队在进入长江后,碰到的第一块“硬骨头”,正如出征前预计的那样,郑家军的船队进入长江后,一路未受有效抵抗,在下游江面上击沉几艘清军战船时甚至没有开炮,只借着风势以重型福船向清军战船冲撞,转瞬之间就像车辗螳螂一样把它们压到了江底。 对清军的那点不过只是舢板的水师,马信自然看不上眼,可不习水师的东虏真正的防线,并不是江中的水师,而在其锁江之要! 在从江南岸的镇江到江北岸的瓜洲十里江面上,满清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用巨木和船只修筑了一道跨江长坝。坝面宽达三丈,顶上覆土,可以跑马。坝顶还设有木栅栏,可以从栅栏后面向江上射击。每隔不多远就有炮位,木坝的下游还以直径一尺的铁索横过长江,用来阻挡海船。与此配套的还有数座浮动在江面上的营盘,准备随时增援薄弱环节。在江心的潭家洲上还驻有两千士兵及大炮十余门。 这般强大的江防,大军逆流而上,何能突破? 虽说马信和其它郑军将领的眼里,满清的锁江防线不过是黔驴技穷的表演而已。当年的孙皓就玩过这把戏,可谨慎总是无错。 就待马信在心底又一次计划着三日后,如何攻克那条“滚江龙”时,就有人来报告斥候队发现一个来历不明的人,下面的人不知道该如何处置,请他定夺。 “一个来历不明的人?” 闻言马信十分不解,来历不明就问啊,不说就大刑伺候,这种小事如果也统统要来问他,那他还不被这等琐事烦死。 “大人恕罪,这人实在是处处透着诡异。” 来报告的军官说,那个不明来历的人自称叫做朱明忠,询问他的时候一口咬定自己是个江湖郎中,多年来随师父四处云游,至于出身、经历统统都不知,只说自己是被师父于嘉定尸堆中拾得,至于其它一概不知,而发现朱明忠的探子报告说,从此人言语之间看得出他心怀大明朝,据观察他也不像是鞑虏的奸细,而且听闻大军进入长江后,便立即剪掉了辫子,前来投军的路上为派出的探子捕得。 “据那探子说,此人医术极为了得,尤其是一手伤创医术,其以针线缝之伤口,军中医官至多也就是曾闻其名,不知如何施用,所以,卑职不敢作主,特来请示提督大人!” “哦!” 听下属说完前因后果,马信不禁有些好奇,虽说是好奇,可那好奇之念转瞬即逝,毕竟,这只是一件小事,不值得他分神。 “既然此人心怀我大明,此番出征北伐,王爷有令,我等需要善待难民,此等义民前来投奔,莫要冷了义民之心。再则,过几日我军就要攻打胡虏的“滚江龙”,届时,大军死伤总上难免,军中多一个医官,总能多救下几个儿郎,嗯……就留他于军中做个医官吧!” 不过就是一个小小的江湖郎中,在马信眼中,一个小小的郎中自然是不值一见的,不过只是三言两语之间,便把这江湖郎中的位子给定下了。 实际上,纵是如此,那也是难得的恩许了,要知道,一般的江湖郎中那里需要左提督过问,若非是其穿着古怪,而且又有一手好医术,又岂会传到马信这里? 命运总是如此的奇妙,就在短短几个小时之前,朱明忠还在南方聚居着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的城乡结合部里当着“无证黑医”,而现在,却摇身一变成了郑家军的一名医官,虽说没有品级,朱明忠相信凭着自己的这一手划时代的“外科”技术,功成名就那是早晚的事情。 有时候,“成功”往往来的比想象的更早一点,几乎刚到医营之中,朱明忠的那手被人吹嘘为“鬼刻神劖”的“缝合术”就引得医官们处于惊讶之中。 借着舱顶油灯那昏暗的光亮,站在摇曳的船舱中朱明忠正在为伤者缝合着伤口,为了节省医务箱内数量不多的缝合线,他并没有使用那些缝合线,而是使用了古书上记载的桑皮线。尽管古书内有关外科缝合的记载很多,但用者却很少。究其原因恐怕还是因为缝合线没有进行消毒,缝合反倒可能导致伤口更容易发炎,从而倒置伤口缝合虽然缕见医书,但却鲜少有人使用。 “……无论是桑皮线,或者丝线,当然头发也可以用来缝合伤口,比如血管缝合,就可以用头发,因为头发可以被血管吸收,但是必须要做好消毒,也就是需要在烈酒内浸泡……” 这个时代的医生是否能理解什么是消毒什么是灭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告诉他们必须要这么做,就像现在于旁边的瓷碗内烈酒中就泡着一缕缕桑皮线。 朱明忠一边讲解,一边救治着躺于案上的伤员,还有几个医官瞠目结舌的看着他这手缝合之术。 “这针,要用弯针,直针缝补衣裳可以,缝合伤口却多少不便,弯针才能方便的缝合伤口……” 朱明忠一边缝合,一边毫无保留的其它医官讲解着缝合伤口的要领,如何系线等等,众人皆是一副受教的模样,在这个时代,几乎没有人会向他一样,毫无保留的把自己的“独门密技”传授于人,其它医官又岂不会心生感激之情。一个个的无不是显得极为恭敬。 “最后用烈酒再擦一遍伤口!” 待缝合好伤口,朱明忠冲着一旁的帮手吩咐一句,而后又解释道。 “以后包扎伤口用的棉布,必须要在水里煮沸,待消毒后,再对伤口加以包扎!这样可以尽量减少伤口感染,还有,这棉布太过密实,若是有可能的话,就用那种带着麻眼的棉布,要让伤口适当的透气,才更容易愈合……” 新书已经发布,在未来无语一定会保持每天三更的节奏,待《铁血宏图》完本后,将会再次爆发!希望大家能够支持《大明铁骨》求推荐、求收藏!现在小说刚刚开始,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5章 机会(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每隔三天要换一次绷带,那些绷带要注意清洗,绷带,要用滚水煮过才能再用,晒干后,再次使用还要在蒸笼上高温蒸一次……” 一一叮嘱着那些在后世属于最基本常识的外科注意事项之后,朱明忠同样也发现了医护环境恶劣——无论医生亦或是伤员都是呆在不透气的船舱,这显然违背了最基本的医学常识——通风。 尽管明知这样不利于伤员的康复,但是心知自己人轻言微、而且在船上也不可能有合适的舱室当充当“病房”。所以朱明忠只是把这一切压在心底。 “也许将来可以编写一个医护手册,把这些东西都编进去。” 心底之所以会有这个想法,除了是身为医生的本能,内心深处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想凭此让自己脱颖而出,凭着一本可救万人的“医书”,进入郑成功的视线。 嗯,至少在那么多穿越小说中,主角都是这样凭着超越时代的“知识”,更准确的来说是靠“见识”来得到赏识的套路。这些“前辈们”的套路,就是自己的出路! 没错,就是这样! “嗯……” 接连做了几场“手术”之后,已经疲惫不堪的朱明忠才得已休息,在心底打下注意的他伸了下腰杆,活动了下腰身。然后走出混杂着各种味道的船舱,走到甲板上。 立于甲板上,朝着江面看去,他只觉得的内心一阵激荡,这就是被人称之为“永镇”的郑氏北伐船队。 大小战船三千余艘,兵力十七万人! 在人类历史上,这代号为“永镇”的北伐,或许是一次真正意识上的史无前例的“两栖作战”了,在未来的近三百年间这都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登陆作战,直到诺曼底方才被超越,可即使如此,其登陆前横越千里的航程却仍是诺曼底亦无法与之相比的。 仅凭此举,就可以证明这个时代中国的海上力量是多么的强大! 徐徐的江风吹拂着江面,江面上一弯月牙的倒影随风逸动,波光粼粼江面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海船,置身船队中的一艘沙船上,朱明忠看着远处的百余艘三桅福船,在惊讶于这个时代中国海上力量的强大时,那赞叹的神情变得越发凝重,那凝重中更带着感叹,但更多的却是可惜。 在后世的论坛上,每每谈及郑成功的这次北伐,人们不是为之叹息,为了此次北伐郑成功可谓是尽出其精锐,结果却是一场毫无快乐的痛——最优秀的将领阵亡了,再次北伐的本钱也输光了。 自此之后,无论是南方的永历朝廷也好,郑成功也罢,都再也没有了北伐的可能。也失去了光复中原,恢复汉家江山的希望! 甚至就连同郑氏,也仅只能偏安于台湾,即便是偏安,亦因为实力太过弱小求之而不得,最终在二十年后,十余万军民被迫降清。 每每念及此,总让后人无尽感叹——若是郑成功北伐成功,攻克南京,是否能够中兴大明?中国历史最黑暗的一幕是否能够就此结束? 中国的近代史会不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历史总有着这样,那样的可能。 假强郑成功没有北伐,而是率领17万大军进攻台湾,那又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 像后世的一些人在论坛上说的那样,假如郑成功能首先攻克台湾,然后再像当年尚未入关的满清学习,不断派船队进攻沿海、沿江,以武力迫使民众迁往台湾,进而充实台湾人力,以台湾为反攻基地,经十几年卧薪尝胆后,在三藩之乱时,其完全可以趁机再次北伐,从而驱逐满鞑,匡复中华。 到那时,谁人能挡郑家水陆两师齐攻的兵峰? 此时,在朱明忠的脑海中反复浮现出各种假设,甚至幻想着能否游说郑成功放弃北伐。但置身于舷边的他心底却知道一个答案——人微言轻的他,根本不可能阻止这次北伐,甚至不可能在南京败退后“掠民往台”,南京的这一仗,郑成功输掉的不仅仅只是北伐的本钱,甚至还有郑家军的信心。 “哎!” 在朱明忠的嗓间发出一声叹息,是为郑成功北伐的失败,更多的却是为这个民族因此而完全沉沦于黑暗之中的未来! 恰在这时,身后的话声打断了朱明忠的思绪。 “那姓张的当真是不知轻重,居然敢当面顶撞国姓爷,他不想想,若不是国姓爷收留,其这会没准早就东虏刀下亡魂了……” “可不是,说什么国姓爷未攻崇明,大军后路有危,他不过就是个文官,又岂懂得这兵事?” 嗯? 兵士们的谈论声,让朱明忠立即竖起耳朵听着他们的抱怨声,兵士的抱怨声中,虽说对那位“张大人”全无丝毫敬重,但他们抱怨的原由却又让朱明忠的眼前一亮,那呼吸亦为之一紧,心下顿时浮现出一个念头来。 “也许……” 想到这,他立即意识到,这也许就是个机会! 现在时间太过紧迫了,容不得自己在这里从容应对。 对! 必须要抓住这个机会!心有所想,朱明忠便朝着那几个兵士走去,冲着他们学着电影中里的人一般拱手道。 “这几位小兄弟,有礼了。” 口中说的是一口客家话,身上穿着的是青布长袍,这几位伤船上的兵士自然知道这位是新来的医官,连忙纷纷应声回礼道。 “我等那敢受医官之礼,医官实在是折煞我等。” 这些人称丘八的兵丁之所以为对朱明忠如此尊重,完全是因为他们知道,在战场上难免有所伤亡,若是受了伤,到时候只有眼前这医官能救治他们。 如此对于能救自己性命的医官谁敢不敬? 莫说是一般兵卒,就是寻常官佐亦不敢对其不恭,毕竟谁都无法保证,将来会不会“落”到对方的手中,到时候生死可都要靠这些医官。 “刚才听几位小兄弟口中所言,不知这个敢顶撞国姓爷的是张大人是谁?居然如此跋扈?” 这才是朱明忠所关心的问题,眼前的这几位或许只是随口一言,而对于朱明忠来说,所看到的却是机会! 机会! “还能是谁,不就是那个什么兵部左侍郎张玄著嘛,哪,就在那艘最大的江船上,那人也不看看他的身份,若不是我家国姓爷,就凭他姓张的,还北伐哪,我估计早都被东虏给砍了……” 在兵卒的抱怨时,朱明忠的眼睛盯着远处江船,双目中闪动着激动的神采,他自己都没注意到,双手因为过于激动,而微微颤抖…… 新书已经发布,在未来无语一定会保持每天三更的节奏,待《铁血宏图》完本后,将会再次爆发!希望大家能够支持《大明铁骨》求推荐、求收藏!现在小说刚刚开始,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6章 如簧巧舌 (第三更,求推荐、求收藏) 逆江而上的北伐船队此时正泊于江阴城下,船队上的官兵们正在为明日的的祭告作着准备,将一匹匹征来的红布铺于甲板上,此时的焦山附近水面上,早已成为一片赤海,那船桅上尽是鲜红的旗帜。 这红是大明的之赤,亦是大明之焰! 刚刚试完新缝制的大红吉服,走出舱室的张煌言眉头紧锁着,与普通义兵的那被红布映着的满面喜色不同,他的脸上却尽是忧色。 如何是好? 又一次,他的脑海中浮现出先前于延平王座舰上的争论声, “城中守将,闭门不出,若要攻城非经一番血战而不得,今日我军势大,不若不管它,从这里绕行而过,尽快到达南京,全力攻打南京!” 自从进入长江以来,“绕城而过”似乎便已成定例,张煌言自然知道延平王的想法,他想直捣黄龙,一举夺下南京,再携夺城之威一举定江南。 与郑氏群将不同,张煌言或许不了解大海,但却深知长江,他有过多次进兵长江的经验,比谁都熟悉长江。 “如江阴者紧闭城门,不敢出战,如若不给予其颜色,令其知晓历害,势必会令其小视我军,若我军绕道而过,他们定会趁机于我军背后钻空子,进而令我军不能放手攻取南京……” 张煌言了解长江,长江不是广阔的大海,沿途过城不下,只会令其成为北伐大军的腹背之患,若进军顺利尚且不说,但凡稍一受挫,沿途未下之城,必定会四下而出,多次领义军进军长江的张煌言,曾不止一次吃过类似的亏。 但延平王却依然坚持已见,郑氏诸将亦是如此支持绕道而言,希望能乘势夺下南京。现在北伐大家势头正猛之时,这些识兵之人自然知道如何乘势而为,因而不愿意为区区“小城”浪费时间。 “一但清军回师,南京尚在敌手,又当如何?”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延平王才作出绕城而过的决定,当然,这也同张煌言原是鲁王阵营中的人有很大关系,虽说其麾下有近万兵马,可这些年却完全仰赖郑氏,作为外人的他在延平王面前自然是人轻言微。 而现在张煌言之所以忧心忡忡,非但是因为绕过了江阴,同样也是因为这一路上绕过了太多的城池,就像为江海门户的崇明,既因清军闭门不出,仍为清将梁化凤所掌,非但可能导致北伐大军腹背受敌,更重要的是,因为崇明仍为清军控制,这意味着,未来如发生什么意外,大军于这长江之中将全无根基,更无图以东山再起之起。 但对于延平王而言,却绝没有所谓的“万一”,也正因如此,他才会不顾一切去打南京。 “崇明者实为肢体,如江阴者不过只为躯干,我北伐大军自当直插宛若心脏之南京,届时沿江诸城自可不攻自破!” 轻声念叨着延平王的决定,张煌言不禁苦笑一声,若非他军半数皆为老弱,且江阴城高墙固,要不然恐怕…… “哎……” 凝视着滔滔江水的张煌言发出这声长叹时,身后却传来一阵话语。 “大人所忧者,可是江阴之城不下而过?” 初听身后的官话声,张煌言还以为是某位同僚,可转过身时,身后的话声,只让他不由一愣,只见一个身高六尺汉子,恭立在他的身后,再观其头上的分长短发,显然是曾剃过头的归义之士。 “你是何人?又岂知本官之忧?” 眼前这位便是五年后于杭州城下慷慨赴死“坐而受刃”的张煌言,看着其身上的赤色官服,望着那汉式的发髻,刚刚凭着对许远达的救命之恩,让他和黑子两人架着小艇送上这艘江船的朱明忠连行礼道。 “回禀张大人,在下朱明忠,字成仁,南直隶嘉定人氏,现在为军中一医官。……” 如果说在这个时代,对于朱明忠有什么好处的话,恐怕就是一个个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使得他可以完美的掩饰自己的身份,这也是他选择嘉定的原因,三屠之下,有多少原住民得已幸免? 只要自己一口咬死自己是师父于于嘉定的血泊中拾得,谁又能反驳自己?至于父母——对不起了,希望你们二老莫怪。 “成仁……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念着“成仁”二字的出处,张煌言默默点头之余,人却是走了神。 瞧着张煌言似有些走神,朱明忠心下一急,这可和自己预料的不太一样啊,原本准备了满腔游说之词的他,先是轻哼一声,而后又说道。 “大人所忧者,可是江阴清军守将坚守城池,多方引诱而不出城应战?” 相比这个时代的人们,后世普及的地图,使得朱明忠心深江阴恰好在南京与江口之间,在后世特定的年代里,江阴、镇江亦被称之为“南京的咽喉”,自然可见其重要性。 先前从那些兵士口中,朱明忠已经知道了张煌言同郑成功的分歧,在试图一鼓作气拿下江阴城的想法,因清军守将决心坚守城池失利之后,与郑成功主张绕城而过不同,张煌言主张重兵夺城,甚至曾一度顶撞郑成功,在郑氏军中兵卒的眼中,自然是不容接受。 可作为一个后来者,朱明忠又岂不知张煌言主张的正确性,如果北伐时郑成功能扫荡沿江,能夺下崇明等地,又岂会有后来南京城下失利后仓惶而撤,岂会有江岸清军的四下而击,导致溃败大军甚至不能沿江撤往海上。 也正因如此,在朱明忠看来,张煌言才会是自己的“盟友”。所以才必须抓住这个机会,在张煌言的面前露上一把脸,而不仅仅只是做个所谓的医官。 作为医官自己或许可以救治很多百姓,但如果能够影响到张煌言,自己也许就有机会改变这个民族未来数百年的命运! “本官所忧者,你又如何知晓?” 张煌言的眉头一锁,看着这医官反问道。 “小子听闻大人未能说服国姓爷,现在见大人立于舷边,面中带有忧色,想来便是为江阴所忧了!” 迎着张煌言的视线,朱明忠镇定自若的说道,可就在这时,他发现张煌言的眉头一锁,那神情似乎有些不对,似乎带着怒意。 这是怎么回事? 他不应该询问自己有何良策,然后自己再手摇鹅羽扇,献上良策,从此鱼跃龙门吗? 可,现在这情况似乎有些不对? 新书已经发布,在未来无语一定会保持每天三更的节奏,待《铁血宏图》完本后,将会再次爆发!希望大家能够支持《大明铁骨》求推荐、求收藏!现在小说刚刚开始,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7章 弄巧成拙(第一更,求收藏、求推荐) “哦!” 这位军中郎中的话,却让张煌言的表情顿时变得有些怪异,眉头猛然一锁。 他未曾想到在这船上消息传的竟然如此之快,看来自己实在是太过孟浪了,自己即便再是一心为公,又岂能因一时心急之下,当面顶撞延平王? 现在这么快,消息就传到他人的耳中,到时候大军会不会误会自己与延平王不和?到时会不会影响北伐大计? 心里这般寻思着,张煌言盯着面前这郎中时,心底顿时便起了一阵疑意,再结合这人分长的短发,明明只是刚刚蓄发不过四五日,难道…… 此人是清军细作! 听闻自己同延平王发生争执,前来说降自己? 若是如此,这细作未免也太小看自己了! 心有所思之下,张煌言心底冷笑之余,倒想看看这人想要怎么说。 “不知成仁有何事找本官?” 呼! 瞧见这张煌言又重新回到“套路”上,朱明忠不由的松了一口气,定了定心神。 “回禀张大人,在下幼时为师傅于嘉定血堆中所救,师傅虽是一江湖郎中,却是心怀我大明,更是时时教导在下勿忘根本……” 将自己的编出的来历一一道出之后,朱明忠又看着面前的张煌言说道。 “……在下上船后,于兵士口中听闻延平王意欲绕江阴而过,以取南京,在下虽不知兵,可却知江阴实为南京之门户,若此地为清军所占,势必将为我军之腹心之患……” 哦,双目微睁,张煌言的心底倒是一阵诧异,难道自己误会了这人的来意?听他这话里的意思倒是不像是游说自己降以东虏,那么此人所为又是何意。 虽说不知道此人的来意,但朱明忠的话还是说到了张煌言的心底,甚至让他生出知己之感,只见其连连点头道。 “成仁所言极是,但又岂知这江阴城墙,城高墙后,当年曾为东虏十万大军困城八十一日,若大军强攻,只恐怕错过了一举而下南京的良机!” 不知不觉中,张煌言似乎明白了延平王的心思,这江阴城由阎典史等人防守尚可守八十一日,今日清军困守城池不出,大军又岂有这个八十一日困于江阴城下? “大人,可是……” 话声微微一顿,想到自己此番来意的朱明忠,便猛的一咬牙,大声说道。 “江阴之重,世人皆知……可大人,若是在下说,两日可下江阴,不知大人可信!”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朱明忠甚至自己都傻了,两日下江阴! 这个牛会不会吹的有点儿大? 虽说原本自己就是来此献策的,可两天拿下江阴,这个牛确实有那么点大。 “两日!” 诧异的看着面前的郎中,这人不过只是一个江湖郎中罢了,两日? 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两天拿下江阴! 他以为江阴是什么? 两天! 就在张煌言正欲训斥时,一个更令人惊讶的话声再次传入耳中。 “如若大人信得过在下,请拨在下千人,在下保证两日内可夺江阴!” 这正是朱明忠此行的来意,自知人微言轻的他,非常清楚,要么自己满足于一个军中郎中的身份,眼睁睁的看着十余万北伐大军惨死于南京城下,眼睁睁的看着中华匡正的最后一线希望的破灭,要么自己就要有所作为。 而眼前在江阴城就是一个机会! 好吧! 两日……也不是没有可能! 只要抓住这个机会,一切就都有可能! 两日! 千人! 张煌言惊骇的看着这朱明忠,神情尽是愕然之色,这人……到底是何居心! 见张煌言只是诧异却没有说话,心情激荡不已的朱明忠只以为他是觉得自己要的人太多了,于是便又试探着说道。 “实在不行,便是五百人也行!” 这是最后的底线了,若是再少的话,恐怕自己还真没办法! 朱明忠的话声不过是刚一落下,便听到张煌言一阵狂笑,那笑声中似又带浓浓的不屑之色,朝朱明忠看来时,目光中更尽是轻蔑。 这人其心岂是为了帮自己拿下江阴,分明是想借以江阴,离间自己与延平王。否则其又会说什么千人两日而下江阴,且不问其两日攻下江阴,不过只是痴心妄想不说。如若是自己授其千人,消息传出去恐也会为有心人所鼓动,进而为延平王所误解。 到那时世人必将皆知自己与延平王有隔,到时候,万一因此导致北伐失利。自己岂不就成了大明的罪人! “五百人两日下江阴!你当真以为张某好欺不成!” 说罢,张煌言双眼一眯,盯着眼前这人沉喝道。 “来人,把这个清军细作给本官拿下!” 什么? 风向的骤然急变,只让朱明忠整个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闻声而来的兵卒一把擒住了。 这,这是怎么回事? 自己怎么又成了清军的细作? 这节奏不对啊! 不应该是自己良计一出,就会为人所信服,到时候……难道他没听懂自己的话?想到普通话受到满语的影响极深,于是朱明忠再次重复着自己的要求。 “大人,在下,只要五百人,只要五百人,就能……” 不等朱明忠喊完,张煌言的双眼一眯,厉声喝道。 “掌他的嘴,看这间细还敢胡言乱语,乱我军心!” 什么? 这是什么事? 不等朱明忠反应过来,那身边的兵卒便如狼如虎,威猛万分的扑了上来。 “大人……啊!” 不等朱明宗说出话来,硬木刀鞘便抽到了脸上! “呒……” 头晕眼花中,朱明宗顿时只觉脸上一阵剧痛,然后眼冒金星的他只听到一阵“啪啪”声,那刀鞘一下下的打在脸上的时候,只打得的他口角溢出血丝,别说是说话,就连气也是半喘着,甚至连痛都喊不出来。 “狠狠打!” 像是不解气似的,张煌言看着被按跪于地,被人用刀鞘掌着嘴的朱明忠,那看起为颇为俊秀的脸这会已经变了模样。 “啪、啪……” 不过只是刚被抽了几下,只觉得剧痛难忍的朱明忠,眼前便是一黑,头一歪,人便不醒人事了。 “大人,这人晕了!” 兵丁的话让张煌言的眉头一挑,斜目满是鄙夷的看着已经倒下去的“奸细”。 “关进底舱大牢,待明日便把这奴奸的脑袋给砍了,祭我大明天地!” 新书已经发布,在未来无语一定会保持每天三更的节奏,待《铁血宏图》完本后,将会再次爆发!希望大家能够支持《大明铁骨》求推荐、求收藏!现在小说刚刚开始,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8章 噩梦(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火,是红色的! 血,是红色的! 天空,也是红色的! 大地同样也是红色! 似乎天地间所有的一切都被染成了红色,在一片红彤之中,大地在颤抖着,那是万骑奔腾的马蹄声,入耳的是肆意的狂笑声,和人们绝望的咆哮声。 这是那? 发生了什么事? 怎么了? 诸如此类的问题在朱明忠的脑海中翻滚着,置身于红彤的天地之间,他发现自己根本就不能动。无边无际的红色,像血一样涌过来,又浓,又稠,堵住了他的眼睛,鼻子,嘴巴,让他无法叫喊,甚至无法呼吸,他试图想游离这个世界,可是那红彤却不愿放过他,死死的粘住他,拉扯着他,不给他丝毫脱离的机会。 突然,就在这时,他的耳边传出一声巨响,一声似洪涛般尽乎于绝望的咆哮声。 “杀鞑子!” 在那震耳欲聋的吼声中,他看到一个个衣衫褴褛的人挥着手中的刀、手中的长枪,从他的身边冲过,然后朝着前方冲去,他们的神情是那么的绝望,他们的目中还带着泪。 下一瞬间,大地的颤抖着,在那一片红彤之中,冲出一阵阵骑着马的骑兵,马背上的骑兵嚎叫着拉动手中的弓箭,引弓便射,一阵箭雨之后,那些衣衫褴褛的人倒下了,可后面的人依然源源向前,弓箭不能阻当人们的脚步。 终于,那两堵洪流发生了撞击,下一瞬间,原本红彤的天际变成了血红,在那血红中,人与骑似乎都发生了变化,变得模糊不同,就像同如红色炫彩一般的画面在那里抽像的展示着,那一缕红似乎慢慢的消失了。 “尧之都,舜之壤,禹之封。” 就在这时,朱明忠听到耳边传来一阵稚幼的童声,在那红彤之中,一个个总角少年走出那红彤,他们的手中无刃,却目光坚毅,只是吟着这首《水调船头》,向着那血红走去。 “不,不要去……” 朱明忠张嘴想要阻挡这些少年,阻止这些孩子,可他却发现自己根本就喊不出来,那些穿着儒装的孩子向前走着,此时那红彤的天地间,除去阵阵蹄声外,有的只是少年们稚嫩的童声。 “於中应有,一个半个耻臣戎……” 就在这时,那血红的水墨炫彩中有一红骑跃出,马背上的人血红血红的,根本就看不清脸,只见他的刀锋前指,接着一声吼喊。 “尔等剃否!” 简单的一句却是如雷鸣般在天地间回荡着。 “万里腥膻如许,千古英灵安在,磅礴几时通。” 稚嫩的声音用一句话作了回应,这时那红骑手中的刀,划破长空的刀冲着少年砍去,一道血红自少年的脖颈喷洒着,更多的红马、红骑涌出了血红,那不屈的少年瞬间便被淹没于那片血红之中。 在那越发模糊的血红中,不时的传出肆意的狂笑以及亢奋的嚎吼,可那声音总会被稚嫩的童声所掩盖。 “胡运何须问,赫日自当中。” “不……不!” 嘶吼着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吼声,朱明忠试图想要阻挡这一切,可是他发现自己根本就挡不住,终于,那声音停止了,已经泪流满面的他看到在那血红之中,一片流水流至他的脚下,水是红的,有些粘稠! 那如海般的水漫漫的上涨着,似涨潮般的红水,泛着诡异的光泽,慢慢的没过他的脚、没过他的膝,这时他才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味。 是血! 在那血没过他膝时,他看到随着血飘来的尸体,是一个弱冠少年的脸庞,他那双曾充满童真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朱明忠,直视着他,似乎是在逼问着他,逼问他应该作何选择。 而此时,朱明忠甚至无法直视那双眼中的逼问,更无法面对眼前的悲壮。 而等剃否? 这时, 蹄声再次响起,抬起头来,朱明忠看到一匹红马,马背上是一红甲、红衣、红面的骑兵,甚至就连同那眼眸都是红的,他手中的刀也是红的,他的脸上带着得意的笑容,突然,他像是发现了朱明忠似的,将手中的刀向前一指,那双红眸逼视着朱明忠,在这一瞬间,朱明忠甚至不敢迎着他的视线。 “是降!是死!” 宛如京剧中腔调般的喝问,那刀锋直指朱明忠。 天地间似乎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朱明忠盯视着那刀,那刀尖处一滴血滴至没膝血海上。 “滴答!” 清脆的水滴声清楚的传至朱明忠的耳中,他抬起头来,用不屈的眼神直视着的红马红盔红刃的敌寇,在这一瞬间,他做出了决定。 在脸上展现出笑容时,一句话从他的嗓间吐出。 “胡运何须问,赫日自当中。” 在话声落下时,朱明忠看到了,看到了那刀锋挥起,在红彤中划过一道红光,朝着他的脑袋砍了过来。 “啊……” 猛然一下作起身来,朱明忠的手紧紧的摸着自己的脖子。 头仍在! 在片刻的迷茫之后,他才意识到,那红彤不过只是梦境。 可那梦却是那般的真实! 汗却早已把身上单薄的汉衣浸透,心悸不已的他朝着周围看去,这里是……看着这昏暗的船舱和那臂粗的木栏,加之浓浓酸臭气…… 更重要的是,肿胀的脸颊处传来的剧痛,让朱明忠瞬间明白了自己的处境,是了,自己被打进了大牢之中。 呼吸着满是酸臭味的浑浊的空气,朱明忠忍不住抱怨了起来。 特么,网络小说都是骗人的,什么穿越后王霸之气一散,便有名臣猛将竞相相投,什么良计一出,即可为古人所叹引为上宾。 轮到自己这,他么的良计未出,非但被人指为奸细,还被人用刀鞘把脸给抽肿了……掌嘴! 还特么不是用巴掌掌,用的是他么刀鞘,下手特么有必要这么的狠嘛! “特么,小说都是骗人的……哎哟” 脸颊的剧痛让朱明忠差点没哭出声来。 “特么的……痛死我了” 借着舱口透进来的此许光线,他隐约的能够看清楚身处的环境——船底舱、监牢,在这儿等着别人砍自己的脑袋。 这命苦的! 大家的每一个推荐、收藏,对无语而言,都是莫大的支持与鼓励,再次拜谢!新书不易啊!这是无语第一次写明末的小说,无语会努力写出一个不一样的明末的小说,这个小说是热血的、激情的,希望大家支持。现在小说刚刚开始,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9章 有何话说 (第三更,求推荐、求收藏) 性命不保! 意识到这个问题之后,朱明忠茫然的看着舱顶,出人意料的是,此时他并没有因此而感觉到恐惧,反倒是在心底涌起一阵莫名的伤悲。 之前的那梦境再一次于脑海中闪动着,那胸腔中无法压抑的伤悲之情也越发浓烈起来。 难道注定无法改变这一切吗? 难道说,这贼老天把自己送过来,就是为了让人砍掉自己的脑袋? “大明、大明、大明……” 突然,舱外却是传来了一阵激动的齐喝着,听着那混杂着客家话、闽南话以及江南话语的齐喝声。内心深处伤感非常朱明忠只觉得心神一振。 是了,今天是全军着大红吉服祭天的日子。 如果自己没有痴心妄想的话,现在应该正与他们一样,身处其中,穿着大红色的吉服,在那里高呼着。 大明! 听着外面震耳欲聋,有如山腾海啸般的呐感声。在心驰神往的同时,想到十七万北伐将士发出的嘶喊声,将会是大明最后的绝唱,朱明忠顿时只觉得心如刀绞一般,甚至压根没有去想,也许不一会儿,自己就会被砍下脑袋,整个人完全沉浸于那莫名的悲痛之中。 “大明……” 痴痴的念叨着这个看似与自己没有太多联系的两字,心如刀绞的朱明忠看着那些许透来光线中飘浮的浮尘,他非但没有因为自己身处的环境而心生忧意,反倒是又一次想到了先前的梦境而越觉痛心。 那红! 是血红! 是数以千万同胞的鲜血! “尧之都,舜之壤,禹之封。於中应有,一个半个耻臣戎。” 因为脸颊肿胀的关系,朱明忠默默的背着这首《水调船头》,这不过只是少年时读过的宋词,为何记忆如此之深? “万里腥膻如许,千古英灵安在,磅礴几时通。胡运何须问,赫日自当中……” 那如同地狱般的梦境却依然在他的脑海中不时浮现出来,呆立于监牢中的朱明忠,此时脸上不知何时流下了泪,这泪是为自己,更多的却还是为了将要彻底沉沦的大好河山。是为这即将陷入永夜之中的民族。 “哟,这个东虏的细作,居然还是个读书人!” 突然的戏谑之言,打断了朱明忠的话语。 “我呸,这书都让你特么的读到狗肚子里了!” 戏谑的话语顿时变成了的怒斥。 “好了,别特么自怜摆架子了,汉奸都特么的当了,还特么念着什么诗,这会就是想悔改,那也晚了……” 进入底舱的兵卒操着一口江南口音,他的手中拿着一碗米饭,米饭上还有几片肉,只见他随后将饭肉往一旁一搁,压根就没人给朱明宗的饭吃的念头。 “这饭菜是大明的饭菜,自然不能给你这汉奸吃!特么的,死了也得让你狗汉奸当个饿死鬼!” 吃饭?现在还有什么味口。 苦笑时脸上的剧痛,让朱明宗知道,这一切并不是梦,梦中绝不会这么痛。 “今个大人要拿你的脑袋祭我大明的天地,走吧!上路吧!” 哎! 长叹口气,心知一切都无可避免的朱明忠站起身来。 出人意料的是他并没有感觉到任何惶恐不安,他特意整了一下身上的青衫,这是汉式的衣裳,在三百多年后,汉式的衣裳已经成为绝唱,成为了一个民族遥远的回忆,甚至即便是这个回忆也是陌生的,也是不为人们所熟知的。 轻轻的甩动大袖,朱明忠又整了下身上衣裳。此时的他非常平静,内心无惧,亦无丝毫波澜,有的只是平静,发自内心深处的平静。 无悲无喜! 在牢门打开的时候,内心平静的他只是默默的走出,就像是赴死的义士一般,在踏出船舱的瞬间,那刺目的阳光,却让他忍不住将眼眯成了一条细缝儿。 待走出船舱的时候,映入视线中的却是一片红彤,红旗、红袍,甚至就连同那船面上亦铺着一层红布,兵士们的身披红袍袍,那是大明的火红,那是祭天的吉红。同样也是这个民族的血泪! 是了! 就像那梦一样,在未来长达两个半世纪之中,这个国家不仅仅只是陷入黑暗的永夜之中,同样也将会被一片血海所笼罩…… 立于船楼,一身红色吉服的张煌言,看着走出船舱的清军间细。原本,他以为能够看到对方哭泣求饶的模样,可让他诧异的是,那细作却是挺胸抬头的走了出来,甚至就连那肿胀的脸上也看不到一丝惧意。 此时的他反倒是像当年剃发令下慷慨赴死义士一般。挺胸抬头的往船艏法场走去。 置身于船艏,朱明忠不知道为何自己并不害怕,他先是抬头看了一眼那天空,然后又看了下脚边满是血污的、趴着不少苍蝇的断头木桩。然后将视线投向周围的人们,只是平静的看着那一张张脸庞,看着他们身上那终成绝唱的衣冠,尽管内心平静非常,但是泪水再一次滑落下来。 那梦是征兆,还是……难道,这就是命运吗? 自己穿越到三百五十多年前,仅只是为了目睹这大明最后的绝唱吗? 这就是自己的命运吗? 对方的冷静与坦然,完全超出张煌言的意料,但是在注意到身边甚至有人瞧着其那副慷慨之色,而面露不忍,尽管为其表现出来的坦然而心生赞意,但张煌言仍然是眉头一扬,厉声斥道。 “你这东虏贼子,虽是汉人,却认贼作父,甘为东虏驱使,混入军中,图谋不轨!” 张煌言沉喝一声,以用他的义正辞言去消去这贼子的“慷慨之状”给兵卒们造成的影响。 “今日斩你之头,祭我大明河山,你还有何话可说!” 张煌言的喝声,只使得原本沉浸于为江山沉沦而痛心裂肺之感中的朱明忠,整个人心头一震。 是了,看样子,自己这脑袋定要被砍下来祭天了,还有什么可说的? 不! 我有话说! 我不是奸细! 我怎么会是奸细呢? 我怎么会是汉奸呢? 看着周围那一张张脸庞上流露出的轻蔑与鄙夷,朱明忠想要为自己辩解,他想告诉这些人,不是! 我不是汉奸! 我更不是满清的奸细! 但是张张嘴,朱明忠却没有道出这句话来。 第三更了,无语的这个更新速度还算给力吧!如果给力的话,大家就用推荐和收藏鼓励一下,新书不易啊,发出的时候,没有注意,居然和一群大神前后发书……无语会坚持、努力……当然更重要的是给大家一个精彩的故事。在乱世之中,生死由人的何止是主角,主角到了这个乱世,又怎么可能生死由已呢?抄家的县令,灭亡的知府,更何况是那个乱世之中。这是一个普通在乱世中挣扎着,为生命、为梦想、为野心而奋斗的故事!一个精彩不断的小说……嗯!再求推荐、求收藏,新书艰难啊! 章节目录 第10章 以头相赠(第一更) 我是汉奸吗? 不! 我不是! 面对这种莫须有的指责,朱明忠并没有反驳,甚至没有为自己辩解,他抬头看着那阳光。 骄阳似火! 再看着身上这身三百五十年后成为绝唱汉家衣裳,朱明忠轻轻的摘去身上的几枝稻草,然后又弹去些许灰草,他的动作很轻,以至于在外人的看来,甚至有点儿像是小心翼翼的。但任何人都能从他的这番动作中感受到他对这身衣裳的爱惜。 这就是汉家的衣裳了! 江风吹动着那广袖,整理完衣裳的朱明忠抬起头来,他朝着帅台上看去,只看见一身大红吉服的张煌言,看着那江风吹拂着的大明旗,看着那甲板上的人们或是愤慨或是平静,看着那终成绝唱的汉家衣裳、发冠。 突然,他的脑海中却浮现出了一首诗来。 “予生则中华兮,死则大明,寸丹为重兮,七尺为轻……” 剽窃! 这赤裸裸的剽窃,甚至还是当着其原作者的面,可朱明忠却笑不出来,甚至他根本不知道为何自己会这般作态,此时他的声音低沉,但在那静寂之中,他的声音却传至了周围,传到了张煌言等人的耳中,只让众人脸色无不是一变。 谁都没有想到,在这个时候,他会呤出一首诗来。 “予之浩气兮,化为雷霆,予之精神兮,变为日星……” “予生则中华兮,死则大明,寸丹为重兮,七尺为轻……” 于唇间默默的念着这首词,甚至就连张煌言的心魂亦是为之一折,看着那面无惧色的青年,更是怀疑起自己先前的判断来。 “难道说自己猜错了?” “张公,诗如其人,能做此诗者,其人必为大忠之士,想来……” 不待陈辉将劝阻之言道完,却只听到那人又大声喝喊道。 “今日朱某能身祭我大明之天地,实是朱某之幸,” 人在何时能坦然面对生死? 在此时之前,朱明忠不知道,他也从未曾想到有一天,自己会身处刑台,面对身首异处之境,但是不知为何,那恐惧却消失了。 尽管无畏无惧,无波无惊,但是内心却总有那么些不甘! 在喊出这声话后,朱明忠说道。 “朱某行前尚有一言相劝,为大明江山计,还请国姓爷勿信郎廷佐诈降缓兵之计!请国姓爷勿信郎廷佐诈降缓兵之计!请国姓爷勿信郎廷佐诈降缓兵之计!” 接连三声奋力的激喊之后,朱明忠的神情依然平静非常。 是了! 也许,这就是自己穿越来到这个时代的使命,若是自己的人头能够把先前那句话传至郑成功的耳中,也许,中国的历史就会发生改变,也许…… 未来也许会有无数种可能! 也许自己的使命就是来传递这一信息,从而改变历史。 是了! 这,也许就是自己的命! “嗯!郎廷佐!” 眉头紧蹙,张煌言岂不知道郎廷佐是东虏的两江总督,其于南京总督两江军政事务,也是此次守卫南京的东虏大帅。 缓兵之计? 这又是为何?在这一瞬间,他甚至想要走过去,直接问其为何会出此狂言。 朱明忠并不知道自己给他人留下的疑惑,似乎想通了一切的他,抬头举目望见焦山,想到先前郑成功曾于焦山上祭天,只是这天地还会是大明的日月天吗?想到这,他便不禁长叹息说。 “如此大好江山,可惜沦于腥膻!” 一声感叹之后,朱明忠看着那刑台上的木桩,木桩上满是一片黑红,那是残血留下的痕迹,既然,这是自己的使命,那就完成它吧! “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没有丝毫的恐惧,有的只是一种洒脱,就像是梦中一般,现在,对于朱明忠而言,这剩下的不过只是完成那个使命罢了,道完这首《绝命诗》后,朱明忠洒脱的冲着张煌言等人拱手过顶长鞠,没有愤恨,没有乞饶,有的只是一种淡然处之的平静。 “还请张大人提醒国姓爷勿信南京管效忠诈降缓兵之计!在下今日以头颅相送,遥祝大军北伐功成!他日于九泉之下,在下再看这日月汉天得复!” 说罢,便直接掀开衣摆单膝跪于甲板,侧枕行刑木桩,双眼直视着张煌言等人,无怨、无恨! “嘿……” 肩抱大刀的刀斧手按着千年来的规则,口喝一声,端起一碗酒,一口喝尽又冲着刀身猛的一吐,然后搭腰对朱明宗说道。 “奉侍郎大人之命,行刑,还请……莫怪!” 单膝侧跪头枕刑桩的朱明宗,冲着那刀斧手微微一笑,心愿已了的他,并未觉得的有丝毫恐惧。 “请!” 那扛着鬼头大刀的刀斧手,在听到那声“请”时,浑身猛一颤,绕是他砍过不知多少人的脑袋,也未见过如此刚烈之士,这人的那一抹笑容,那一声“请”。更是让他心头猛一颤,双腿膝关节瞬间便没了力气,膝盖一软人便跪了下去,然后不住用江浙方言喃语着,“请大人勿怪之类”的话语,那里还敢再下刀。 突然的插曲却是让船上的气氛为之一变,无论是兵卒也好,文臣武将也罢,无不是把视线投张煌言!在他们每个人的眼中,能作出那样诗作之人定是大忠之人,而非东虏派来的奸细。 不过却没有人先开口为其求饶,似乎大家都在等着别人先开口。 实际上,就是张煌言自己现在也怀疑起自己是不是过于“武断”了。如果是一般奸细只怕比时早以腿软,泪流满面的求饶了,可是此人却……想到其两首绝命诗,还有那一言一语之中的赤子之心,有这样的奸细吗? 可是……就在张煌言犹豫不决时,陈辉于一旁恭说到。 “大人,我观此子绝非细作,明忠明忠,其名可见其之忠,于我大明之忠志更全于诗中,请大人三思!” “请大人三思!” “请大人三思!” 有人带了头,自然有人跟着附和,当咐和声响成一片时,张煌言却是看着断头桩侧身而枕的朱明忠,看着那张不带一丝惧色,甚至直到现在仍然极为坦然的面庞,他隐约觉得,想来自己真的可能是误会他了。 但是,若是就此停刑的话,会不会……再看着那些兵士,这会大都也是面带不忍之色,显然,他们也为其两首绝命诗所感染,深信其断不会是东虏奸细。 怎么办? 是杀,还是…… 呼……写到这的时候,无语的小心也是怦怦的,代入了……代入的脖颈发凉啊!求推荐、求收藏,泪奔了,大家用推荐和收藏安慰一下无语怦怦乱跳的小心吧…… 大家的每一个推荐、收藏,对无语而言,都是莫大的支持与鼓励,再次拜谢!新书不易啊!这是无语第一次写明末的小说,无语会努力写出一个不一样的明末的小说,这个小说是热血的、激情的,希望大家支持。现在小说刚刚开始,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11章 灵动(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江风吹起舱帘红绸,舱室内只是一片莺声燕语,那是随军的眷属,几乎每一艘大船的内舱之中,都住着随军的官眷,表面上郑成功下令所有官兵眷属随军是为表明北伐成功成仁的决心,实际上是考虑到在大军离开思明州之后,为避免思明州万一陷落后,官眷尽为清军所夺,而令将领心生内顾之忧,所以才会令家眷随军。 不过家眷随军倒也有些许好处,就像这祭天的大红吉服,便是由众将家眷们连夜缝制,虽说家眷不便出舱,可在祭天时,官眷们同样穿着大红吉服一同祭天,于这些妇人之中,有一个年青女子衣着打扮却有所不同,她身所穿的却非大红衣裙,而是有如一般武将似的将红袍披于盔外,若非是那头上女子发髻和那秀丽娇美的脸庞,恐怕只会让人以为这是一位少将军。 一身盔甲的郑灵秀眉紧锁,在郑家的女儿之中,她是一个异类,自幼便喜习武,幻想有朝一日如杨家女将一般,于沙场上保这大明江山,上报效国家,下报以父仇,尽管在父亲离开时候,她还尚在襁褓之中。 但是作为延平王最小的妹妹,或许她能穿上这西洋人制的价值千两的亮银盔甲,能够像个男子一般,习武学习兵法,但作为女眷,此时的她却只能与嫂子们一同呆在这内舱之中。 坐于舱帘边,在江风吹动红帘时,郑灵有些无奈的看着那滔滔江水,似是在自己空有的一番热血而哀叹,同样也为自己身为女儿身而自怜。 “予生则中华兮死则大明,寸丹为重兮七尺为轻……” 恰在这时,隐隐的从空气中一个话声从不远处传了过来,那话声低沉却又极为响亮,虽说那人言道的是官话,一般兵士或许不懂,但郑灵又岂不懂得,这诗恰正应了她此时的心境。 “予之浩气兮化为雷霆,予之精神兮变为日星。” 听完这诗,郑灵整个人有若雷击似的,只觉得心头一阵,心情激奋之余,却是对作诗之人心生佩服之意来,再一扭头,却看到嫂嫂们无不是在那里说笑着,似乎谁都没有像她一般听到这诗。 心情因这首诗而激动不已的郑灵,将要走至前舱甲板时,却在门前被一名兵士拦住了。 “小小姐,王爷有命,女眷一率不得入前舱!” 兵士的脸上带着为难之色,这兵士是郑家内卫,自然知道这位小小姐与众不同之处。 “刚才是何人吟诗?” 郑灵并没有为难这些兵士,她知道若是自己强行往前舱甲板的话,兵士不见得敢拦她,但是大哥最终一定还是会砍掉兵士的脑袋以正军命,郑家军军命极为森严,不容有丝毫违背。 “回小小姐话,是张侍郎拿来祭旗的东虏奸细!” 兵士回答时,面上全是轻蔑之色,似是不耻那人的为人。 “东虏奸细?怎么可能?” 郑灵听罢,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能做出这样诗作的人,又岂会是东虏奸细?难道其间有什么误会不成?就在那疑惑中,伴着江风,她又听到那人的喊声。 “今日朱某能身祭我大明之天地,实是朱某之幸,朱某临行前尚有一言相劝,为大明江山计,还请国姓爷勿信管效忠诈降缓兵之计!请国姓爷勿信管效忠诈降缓兵之计!请国姓爷勿信管效忠诈降缓兵之计!” 什么! 秀眉猛然一挑,郑灵的目中全是不可思意之状,这人怎么能这般说话,现在离南京还有数日之程,他怎么能说大哥会中管效忠之计? 不行,一定要让这人说个明白! “郑十一……” 心中一急,郑灵立即冲着一旁喊道。立即有一个肤色黝黑壮实有如铁塔般的汉子从前舱走过来。 “小小姐!” “备船!” “小姐?” 郑十一诧异的看着小姐。 “我要上岸去!” 既然不是去前舱,那自然无需阻拦,虽然不知道小小姐为何上岸,但作为家臣的郑十一得命后,还是立即上前舱命人放下一艘舢板。 从后舱下到舢板上,在兵丁划动舢板的时候,郑灵又命道, “十一,去张侍郎那!” “小小姐?王爷有命女眷一率不得……” “怎么,你也要违抗我的吩咐吗?” 郑灵的俏眉一坚,面若寒霜的她手按腰间的宝剑。 见小姐发了火,郑十一连忙垂首道。 “十一不敢!” 嗡…… 耳边,不断的传来苍蝇的嗡嗡声,那苍蝇甚至都趴到了自己的脸上。 痒,……真他么的痒! 装B装到这份上的朱明忠,却不想破坏这气氛,所以只能苦苦的忍耐着。 特么的,是砍还是不砍! 什么最急人? 恐怕没有什么比等死更急人的了。 瞧着那跪于自己面前不断叩头的刽子手,这会朱明忠甚至都想跳起来给这孙子一刀,你他么的砍一刀不就结了,伸头是死不伸头也是死,好不容易酝酿的情绪,全他么…… 血腥味,木桩的刺鼻的血腥味刺的朱明忠心下一阵恶心。 而更让人心烦的就是苍蝇。 么的,不要,不要…… 在一只苍蝇落在自己的唇边时,朱明忠的心里绝望了,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想站起来大问一声。 你们特么的还砍嘛? 妹的! 有这么急着想死的嘛? 这会内心因为等死,而有些焦虑他不是没有注意到船楼上的异样,但还有意义呢? “大人,此人身上疑点颇多,纵是东虏奸细,亦当加以审问,还请大人明断……” 在众人的呈请中,张煌言眉头微微一蹙,找到些许台阶的他,总算是长松了一口气。 “嗯,就这么……” 不等张煌言的话声落下,那边就传来了一声有些急切的喊声。 “王爷有命,请张侍郎刀下留人!” 什么? 江面上传来的喊声,让张煌言不由一愣,他诧异的走到舷边,只看到一个穿着亮银洋甲的女孩正俏生生站于舢板上,她身边的随从发出的喊声又一次传到了张煌言的耳中。 “王爷有命,请张侍郎刀下留人!” 喊声再次落下的时候,那舷边立着的兵丁中,有一人持矛跪下。 “请大人刀下留人!” 那兵卒的恳请落下时,又船上的兵卒无不是纷纷单膝跪下,齐声求道。 “请大人刀下留人!” “请大人刀下留人!” 那入耳的话声,让朱明忠整个人只觉得一阵恍惚,这,这是怎么了?尽管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在看到这数百人跪在那为自己求命的场面,他只觉得的眼眶一热…… 今天只有两更了,刚刚回到家中,一直在努力码字,……泪奔了,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求推荐,求收藏 章节目录 第12章 相见(第一更,求推荐 求收藏) 焦山下的一片乱石滩处,澎湃的江浪不断的拍击着滩滩,而于江滩上一位身着武将官袍,外罩大红吉的的中年武将听着下属的禀报后,却是没有任何反应,只是静静的往着眼前泊满整个江南的数千艘战船,那双眼里却是闪烁着一股谁也猜不出来的含义,那双眼中所触及之事,恐怕只有他本人才能理会。 “王爷!这张玄著实在是太过跋扈了!” 原本亦步亦趋的跟在在王爷身后的中年文士鞠着身子,一双眯成缝儿的眼睛看着似若有所思大将军,再一次轻声提醒道。 见国姓爷似乎没什么反应,中年文士的心下反倒是有些急了。 国姓爷在想什么? 是了,这位就是被北虏视为肉中刺的延平王——郑成功,亦是这十七万北伐大军的统帅,由隆武帝册封为“延平公”,隆武帝殉国后,又以“忠孝伯招讨大将军罪臣国姓”起兵反清,后又被永历帝封为“延平王”,被百姓称为“国姓爷”的郑成功。 “玄著之心,非是跋扈,而是生恐东虏奸细离间!” 面对下属的提醒,望着这大江南北尽为东虏所占据的山河,神情凝重的郑成功却是淡淡一笑。 “如若玄著以东虏细作祭旗,可助大军功成,于我大明焉能不是功事一件?再者,三日后,大军将下瓜洲“滚江龙”,能以东虏细作之首祭旗,也能安定军心不是?” 说罢,郑成功便是一阵大笑,在那大笑声中,却有一位郑家内卫急急跪了过来,大声禀报道。 “王爷,小小姐她……” 郑十一一边禀报,一边看着王爷,那心都提到嗓子眼里了——假传军命,于军中可是杀头的罪。这次小小姐她……可真是闯了大祸了! “什么!难道她就不知军中军法无情吗?” 从郑十一口中得知小妹居然假传自己的军令,令张煌言刀下留人时,郑成功又岂能不心恼,可在恼火之余,看着小妹写下的那首诗,他的眉头又是皱。 “好,好,当真是我的好九妹……” 一把握紧手中之纸,郑成功的脸色一沉,便迈着底气十足的步子离开海滩,朝着陆上走去,而中年文士则紧随其后,那神情中却是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这个张玄著……” 立于四桅福船船楼之上,此时已经冷静下来的郑成功,听到下属传来的消息时,眉头微微一蹙,对于张煌言拿东虏细作祭旗一事,他倒也不反对,但这事未免也太过奇怪了。 “勿信南京郎廷佐诈降缓兵之计!” 念及那“东虏细作”的刑前之言,郑成功的眉头便是微微一跳,这正是他觉得的奇怪的地方,为何一个将死之人,会大喊让自己“勿信南京郎廷佐诈降缓兵之计”。 “此人到底是何人?” 难道是江湖术士? 虽说从不信什么江湖术士,甚至因为九妹的“假传军令”而心恼不已,但郑成功依然还是被这人的“故弄玄虚”给吸引了,如此他才会默认“刀下留人”之命,不过九妹现在却已经被他令人禁于舱中,不得出舱半步。 “人来了吗?” “王爷,此人不过只是一江湖郎中罢了,王爷万金之躯,岂能见其,还请王爷将此人交予卑职,卑职定让他一五一十的从实招出来!” 马信于一旁粗声粗气说道,若非是他人提醒,他根本就想不起张煌言欲拿来祭旗的,就是他新委的医官。现在这个医官却是闯出了大祸来了,妄议王爷,早知如此,当初真应该把这人的脑袋给砍了! “哼!不过就是郎中罢了!有何不能见?” 郑成功不以为意的冷哼一声,而他的心底完全是那句——勿信南京郎廷佐诈降缓兵之计! 这人到底因何如此武断,武断自己会中郎廷佐诈降缓兵之计,甚至现在距南京仍有数日水路,这人居然会以临刑前断言自己会中他人缓兵之计。 这如何不让郑成功心恼? 而在心恼之余却未尝对那人又没有一丝好奇心。 “予生则中华兮死则大明,寸丹为重兮七尺为轻,予之浩气兮化为雷霆,予之精神兮变为日星。” 于心底默念着这首诗,郑成功却倒是想见上一见那位“死则大明”的“江湖郎中”。 “王爷,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恰在这时,郑成功身边一位中年文士旁于一旁引用其诗言道。 “此子能做出如此气魄之诗句,又焉是普通之江湖郎中,其诗中之意……” 身形清瘦的中年文士的目中略带忧色,其话峰一转,正欲继续建言时,却被郑成功打断了。 “其诗中之意,全是于我大明之赤胆忠心,长儒无需在意。” 郑成功又岂不知道王忠孝的忧心之言出自何处,这首绝命诗有几种解法,那所谓的贼子,既然可是窃居中原的东虏,亦可是他郑成功,如若其断然行以荆轲之事……唇角微扬,郑成功的脸上完全是那副依如即往的自信。 “王爷,人带来了!” 这是怎么回事? 直到踏上这艘宽十数米的四桅大福船时,朱明忠依然感觉有一种恍如隔世之感,原本以为必死的他,非但突然之间不仅保住了脑袋,甚至还有了见郑成功的机会,究竟是怎么回事? 数百人为自己求饶尽管令人感动,但是真正让自己活下来的,恐怕还是郑成功的命令。 郑成功为何会下令“刀下留人”? 诸多的疑惑之中,自鬼门关中走了一圈的朱明忠,并没有庆幸自己活了下来,而是思索着如何把握这个机会,无论如何来到这个时代,既便是自己不能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也要驱逐鞑虏,恢复中华。 心存着这样的念头,在被押进内舱之中时,看着舱内的披着红袍的甲士,朱明忠并没有去感慨舱室的庞大与明亮,他的目光完全投在席上坐着那位一身红色官袍的中年文官,虽其穿着官服而非盔甲,却难掩其虎背熊腰,一张国字脸不怒自威,颌下微微隐约有些发白长髯无风自动。 他就是郑成功! (昨天整整忙了一天,只有两更,希望大家不要介意,现在新书刚刚发布,希望大家能够多多支持,拜谢!求推荐求收藏) 章节目录 第13章 杀心(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他就是郑成功! 在这一瞬间,朱明忠只觉得的心神激荡! 或许,在历史上有着太多的名臣,但是像郑成功这样的孤忠之臣又有多少? 在朱明忠用激动的心情注视着郑成功的时候,郑成功同样也在打量着这个曾剃过发的“郎中”,身高约六尺模样,别说在江南人中倒是少见,就是在北方亦属难得,虽说不是虎背熊腰,可却也算是强壮,这人的脸颊被抽肿,倒也依稀能看出几分模样来,单就其相貌来说,倒全不像是他奸恶之徒。而更为难得的是其在自己的直视中,表现出来的气度,倒是让郑成功生出了一分欣赏之意来。 “在下见过王爷!” 国姓爷是一般百姓的称呼或者是兵士的敬称,而于军中府内皆称其为王爷。这会朱明忠自然也是如此。 “你便是那东虏奸细!” 郑成功并没有理会他,而是直入了主题。 “回国姓爷话,在下绝非东虏奸细!” 这个帽子,无论如何,他也不会戴在头上。 “是与不是,本王自有肚量!” 这句话说的倒符实际,是不是东虏奸细,全在郑成功一言之中,鬼门关走了一圈后,朱明忠可谓是真正意义上体会到了这个时代的官威,体会到了什么叫作“抄家的知县,灭门的府尹”,体会到什么是“生杀予夺之权”。 只言定生,片语定死。生杀完全在人,而不在已。 不过朱明忠却知道,这不是感慨之时,既然见到了郑成功,那至少自己还有机会助其“翻盘”,当然,再不济,也能保下这北伐之力的主力,顺便保住自己的脑袋。 “先前你刑前传言,要本王为大明江山计,勿信郎廷佐诈降缓兵之计!来!” 虎躯微微前倾,郑成功的目光直视着的朱明忠,只给其一阵无形的压力。 “你给本王好好说说,说说本王如何不顾大明江山,能中那郎廷佐之奸计……” 这恰是郑成功最为心恼之处,虽是专断如他,也未曾敢断言数日之后之事。此人到底有何能奈,居然敢断言自己会中郎廷佐的奸计!以至不顾大明江山! 这……沉吟中,朱明忠却是犹豫着该如何回答,先前那是自己要被砍掉脑袋,所以才会不管不顾的言道那番话语,反正到时候,自己的脑袋已经被砍了下来,只要那番“预言”于军中传来,以古人之心,一但郑成功受郎廷佐诈降所欺,必然会有人提醒,届时,除非其真降,否则其定不会中其奸计,那时自己已经“死”了,又何需解释? 但是现在呢? 现在该如何解释这番言语? “哼哼!” 朱明忠的沉思只让郑成功接连冷笑, “果然不出所料,尔不过就是一江湖游走信口雌黄之辈,却居心叵测,胡言乱言,以乱我军心,实在可恶至极……” 当那罪名一个个落在头上的时候,只使得朱明忠心头微微一颤,心知这一关无论如何都没办法轻易过去的他随即开口辩道。 “王爷,方今世人皆知,王爷今时业已尽在彀内,又何来他日中计之说?” 这一声话传入郑成功的耳中,只让他的眉头猛然一跳,盯着朱明忠喝问道。 “你说什么!” “王爷,方今世人皆知,王爷今时业已尽在彀内,又何来他日中计之说?” 又一次,心知无路可退的朱明忠再次说出了自己的看法,而郑成功更是恼怒的盯视着他。 “你……当真以为本王不敢杀你!” “若国之不存,死亦何惧,若明忠之头能换王爷回心转意,能换回我大明江山,死亦何妨!” 双手抱拳,朱明忠慷慨的说道,对于已经死过一次的他来说,死有何惧? “咣啷!” 刚刚从监军张煌言那里汇报完情况回来的王忠孝,刚走到舱外,就听到舱内传出的东西摔碎的声音。 “此子可恨!该杀!” 听着王爷愤恨的话语,王忠孝快步走了进去,见王爷怒气冲冲地背手站在窗边,地上茶杯摔得粉碎,茶水渍了一地,马林坐在一边面色沉重。王忠孝便轻步走到他身边低声问道。 “怎么了?” 马林摆摆手,又指指郑成功示意不要说话。 难道是…… 尽管王爷背对着自己,但王忠孝仍然能感觉到王爷体内贮藏着的怒意,王爷那点都好,就是这个脾气——性格过于刚毅,遇事容易冲动,这次只怕是动了真怒了。 良久默然,郑成功才转过身来,脸上还带着怒容,他看见王忠孝,顿了一下问道: “长儒,你回来了。” 王忠孝点点头没有说话,方才他是去向张煌言解释,王爷令“刀下留人”的原因,以免伤着和气,可他未曾想这冒着失和之险保下的脑袋,这会却又面临要被砍去的境地。 “实在是可恶之极!” 郑成功深吸了一口气,沉下脸牙齿咬得咯吱咯吱直响,双目寒芒闪闪,一字一字缓缓道: “本王爷不光有一意孤行的武断,现在又多了个意气用事。” 直到这会,王忠孝这才知道王爷为什么恼的摔了杯子,甚至这会他反倒有兴致想要认识一下,给王爷定下这“八字”的人来,虽说私下里大家都知道这一点,可了解王爷性格的他们,却谁都没有说,只是偶尔的委婉劝说一二。 冷笑一声,只听郑成功对王忠孝说道: “子玉,你按计划行事,三日后破瓜洲!” 马信应了一声,站起身看了王忠孝一眼,然后又使了一个眼色于他,便快步离去。 王忠孝望着离去的马信的背影,又抬头望望深不见底的郑成功,一副欲问又止的模样。 郑成功望望满脸疑惑的王忠孝,抬手拿起茶杯想喝茶镇静一下,却发现茶杯已被自己摔碎。 “崩!” 手重重拍在几案上,只听郑成功咬牙切齿地说道: “那郎中,就是一江湖方士,非但断言本王一意孤行,更断言本王意气用事,而葬送大明江山,我恨不得将立刻碎尸万段!” 顿了顿,郑成功敛去面上的怒容,又突然笑吟吟地说道。 “那人不过就是一骗子,说什么我绕崇明于不攻,令大军后路为阻,又绕江阴而过,陷长江下游尽为清军把持,说什么我之秉性已尽入郎廷佐之彀,现在南京虽兵力薄弱,说等到我抵南京城下,郎廷佐只需要巧言一番,无需一兵一卒既可拖我数十日,直至清军援兵抵达,非但可尽解南京之围,还能重创我北伐大军,待我北伐大军遭受重创之时。他日这大好河山便是满清的天下。哈!我倒要看看他这个奸细厉害,还是我这个王爷厉害?” 王忠孝见郑成功瞬间表情、目光变了几变,特别是后面这番话笑吟吟地说出来却又目露凶光,听着比咬牙切齿地说更觉得心寒和骇然。但凡了解王爷的人都知道,王爷这下是真动了杀心! 大家的每一个推荐、收藏,对无语而言,都是莫大的支持与鼓励,再次拜谢!新书不易啊!这是无语第一次写明末的小说,无语会努力写出一个不一样的明末的小说,这个小说是热血的、激情的,希望大家支持。现在小说刚刚开始,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14章 文士杀人(第三更,求推荐、求收藏) “世人皆知,王爷今时业已尽在彀内,又何来他日中计之说?” 想及那人道出的这句话时,郑成功更是恼怒的猛的一脚将茶几踢翻在地,十五年如一日为光复大明江山而努力的他,又焉能容易别人对他的这般嘲讽。 什么一意孤行! 他能容忍,是,他是一意孤行! 但那是为了大明! 什么意气用事,他同样也能接受。 那同样也是为了大明! 如果没有他的一意孤行,没有他的意气用事,就不会有今日的北伐,甚至他早已经降于清虏。 可他唯独不能接受那人口中所谓的大明江山葬于他郑成功之中,更不能接受他郑成功的一意孤行、意气用事,毁掉了大明中兴的希望。 为了大明,郑成功付出了太多,可偏偏今天那人非但未言其功,反倒直言其毁去大明中兴的希望,这如何能让郑成功接受。 好嘛! 这胆子……虽说与那人只有一面之缘,但王忠孝倒是佩服起其的胆量来了,难怪能慷慨作填下绝命诗后,便笑枕断头台,秉性如此,若其当真是大明义士,若能为王爷所用,岂不快哉? “王爷,此子实在是可恨之至极,但却不能一砍了之,否则定惹天下人笑王爷无容人之量,以下官之见,要杀此子,可待到王爷光复南京时,于南京将其千刀万刮!” 王忠孝话里带着狠意,全是一副恨不得食其骨的模样,可在说这话的时候,他却是看着王爷的脸色,却见王爷的脸上一恼。 “本王又岂不想一杀了之,可恨,这厮,这厮……决不会是怕死之辈,若是就这般杀了,岂不是轻予了他!” 一听那人的脑袋还在,王忠孝不禁长松了口气,想到先前在张煌言那里,其言语间更是带着些懊恼之意,能让王爷与监军同时恼怒成恨不砍其头的人,单就是这个本事,怕世间也难寻其二了。 “再则,若是本王杀了他,又岂不坐视了他之诽谤!” 倒不会是因为这个原因,对于郑成功来说,他固然因其所言而恼怒,但在心下却隐隐明白对方说的是实话。 若是郎廷佐以献城之由拖以缓兵,他是否会拒绝,绝不会拒绝,高祖皇帝所修的南京城高墙固,如若加以强攻,非数十日而不下,即使是强攻下来,大军伤亡又岂只万人?只要有一线希望,郑成功都不愿意强攻南京。 也正因如此,郑成功才会心恼非常,不是因为那人算出了他的心思,而是因为他害怕自己当真成了大明的罪人! 若非是长途跋涉,海路而来的兵士需要时间修整,恐怕郑成功现在定会下令兵卒强攻瓜洲,而非是继续祭祀,焦山的祭祀三日不过只是休整的借口罢了。 而在经历了那一番嘲讽之后,郑成功恨不得立即夺下瓜洲,直取南京,然后在南京城内再见其,无论他是东虏奸细也好,大明义民也罢,到时候都能杀他个口服心服,可偏偏他现在做不到。 甚至郑成功的内心深处,还隐隐的害怕郎廷佐真如其意料一般,借口拖延,到那时,是接受还是拒绝? 若是接受的话,那岂不正如其之前所言,身中缓兵之计,若是拒绝,强攻南京的伤亡……心底这般想着,郑成功甚至有一种错觉,那人确实是东虏派出的死间,是用来左右自己心智的死间! 第一次,郑成功深切体会到了那种进退两难之感。 看着时怒时思的王爷,王忠孝眉头不禁一皱,若是说先前还有那么些惜才之心,那么现在,他反倒是担心了起来,担心其对王爷心智的左右,恐怕会左右到此次北伐是否顺利,联系着先前张煌言欲杀其的举动。 王忠孝反倒不再惜怜其才,而希望王爷狠手杀之了。 大明不需要一个犹豫不决的国姓爷,大明需要的是一个杀伐果断的国姓爷! 可现在,王爷的心智显然已经为此人所搅,如果此人当真是死间的话,恐怕其目的已成了! “我已经给子玉下了军命,夺取瓜洲后,立即夺下镇江,有镇江在手,我且看他还敢言本王无视江岸?” 啊,这…… 难道这才是其杀着? 什么郎廷佐,什么南京,都不是,难道其居心叵测就是为了拖延大军之速度?如果沿江一个个城池打下来的话,那何时才能到达南京。 不好! 意识到问题所在的王忠孝的心神一乱,随后又是一静,看着烦燥不定的王爷笑说道。 “王爷,在监军那里,下官倒是听说了那人的一个笑话!” 笑话? 虽未接过腔来,郑成功却依然向王忠孝投去好奇的眼神。 “张大人之所以欲杀此子,全是因为离间之行,王爷,您可知,此子如何离间王爷与张大人?” “嗯!” 眉头微微一挑,郑成功盯着王忠孝,不是他不喜欢同这些文人打交道,而是因为和他们打交道太累,全没有武将那般自在,这些人说话总是绕着,似乎不这般绕着圈子,就不知如何说话似的,那里像武将那般说话总是直来直去,不用像现在这般费心。 “其先言江阴之重,而后又言称,只需张大人给他千人,他即能在下江阴!” 两日下江阴! 先是一愣,郑成功接着大笑道。 “好一个千人两日下江阴,此子竟然狂妄如此,想来倒不失为一桩奇事!” 别说是千人两日下江阴,当年东虏足足用了八十一日才夺下江阴城,而现在居然有人说什么两日而下。 “可不是狂妄,可王爷,你可知,后来他又说什么,” “说什么?” “说五百人亦可下江阴!” 狂妄!狂妄! 接连念叨着这两字,为其狂妄而大笑的郑成功看着王忠孝时,却又像是突然明白什么似的,猛然敛起笑容,直视王忠孝沉声说道。 “子玉,那以你之见……” 沉吟着,郑成功知道自己的这个幕僚绝不会如此空谈,他之所以提及此事,必然是有他的用意。 “王爷,既然其言称千人可下江阴,那王爷若不如……” 大家的每一个推荐、收藏,对无语而言,都是莫大的支持与鼓励,再次拜谢!新书不易啊!这是无语第一次写明末的小说,无语会努力写出一个不一样的明末的小说,这个小说是热血的、激情的,希望大家支持。现在小说刚刚开始,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15章 初相见(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夕阳终于落下了地平线,天空出现一种可怕的神秘色彩,那不是火,但却发出火焰般的红色光芒,其中还夹杂著紫色和淡红色的幽光,那为夕阳所映一片彤红的江面,似乎是在告诉每一个人,这华夏之地已尽是一片赤地。 通红的夕阳在天地连接的地方涂抹上一道浓浓的光晕,那红彤彤的光晕紧压著江面,给江面的人们极大的压抑感和紧迫感,面对这样的光晕,没有人能缓过气来。 但朱明忠除外,因为他根本就感觉不到那天地间红彤,甚至感觉不到任何生命的活力——他又一次被打入大牢之中。 躺在冰凉的地板上,朱明忠的情绪却极为平静,因为空气闷燥的关系,汗水在衣衫下流淌着,可他就这么闭着眼睛,黑暗中他也不再有时间概念,如果一定要说他还活著的话,那是因为他还会发出那沉稳而又均称的呼吸。 船身随着江浪微微的摇摆,让朱明忠像是置身于吊床中似的,可是被关在充斥著呕吐物酸臭味和久不通风的密室异味的底舱内,却不会让人生出任何舒适之感,实际上,他在等待着,等待着未知的命运。 “你就是煮熟的鸭子……嘴硬!” 忍受着空气中的异样,朱明忠暗自嘲笑着自己。 可不就是嘴硬嘛,为什么不能好好的说话,非要在那里“危言耸听”,若非如此,自己又岂会被郑成功关进大牢之中。 “哎,你可真够悲剧的!” 可不是悲剧嘛! 看过无数穿越小说的朱明忠知道,自己也许可以晋升为“穿越史上第一悲剧人物”了,有谁像自己这样,刚一穿越就先后被关进大牢,并被送上断头台等死。 现在,郑成功会如何处置自己? 想到当时其恼羞成怒的模样,朱明忠只是暗自长叹一声,无论未来的结果发如何,自己已经做到了应做之事——至少在郑成功以及其军中诸将的心底埋下一个伏笔,也许,那个埋于众人心头的火苗能够挽回一切吧。 时间对他都失去了意义,就这样无声无息地躺在底舱中等待死亡的降临。 底舱从来都是船上环境最为恶劣之处,浑浊混杂着各种的味道的空气在舱底弥漫着,只使得郑灵刚一到达底舱,便感觉到一股酸臭味袭鼻而来,她捂住口鼻,却捂不住胃间的翻滚。 皱紧眉头,郑灵厌恶地看着眼前这一幕——黑幽的光线和令她难以忍受的酸臭味。那股浓烈的酸臭味于舱室中弥漫着,令人闻之作呕。以至于的郑灵不得不强自按下内心的呕吐感,继续往前走着。终于,她走到牢门边,隔着木栏,她看到躺在舱板上的人,他就那么躺在那里,凭着舱底的些许光线,她看清了那人似乎是在睡觉。 “他怎么能睡得着?” 确实睡不着! 躺在舱板上朱明忠看似平静的内心,此时却掀起阵阵波涛,先前闭上眼睛的时候,那首《水调船头》再一次于他的脑海中闪动着。 “尧之都,舜之壤,禹之封。於中应有,一个半个耻臣戎。” 为何又一次想起这首词?没有人告诉朱明忠答案。 除去那首词于脑海中反复浮现之外,更为惊悸的恐怕还是那梦中赤红眸子的逼视,还有那一声质问。 “是降!是死!” 宛如戏剧中腔调般的喝问,又一次于朱明忠脑海炸响。 在这一瞬间天地间似乎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躺在舱板上的朱明忠默默的念起那首词。 “万里腥膻如许,千古英灵安在,磅礴几时通。胡运何须问,赫日自当中……” “哎!” 喟然一声长叹之后,想到那个熟知的历史,朱明忠却只觉心中一痛,一滴眼泪却顺着他的眼角流了下来。 “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娇脆的话声传入朱明忠的耳中,只让他整个人不由一愣,诧异中却又听那人问道。 “既是如此,你又为何流泪!” 虽是光线昏暗,但郑灵还是看到那人眼角的泪水,他为何为流泪?为何在咏完那首《水调歌头·送章德茂大卿使虏》后默然流泪。 这舱中怎么会有女人? 撑开有些沉重的眼皮,顺着那女子的声音看去,在那一瞬间朱明忠整个人不禁看痴了。 只见一个穿着欧式亮白胸甲女孩俏生生的站在那里,女孩将满头的青丝梳成一个回心髻,那精丽脱俗中带着点英姿飒爽之气,那淡青色战裙下露出的玄色战靴,整个人看起来是如此的清丽脱俗,让人觉得这样的女子不该和残酷的战争联系在一起。 这女子虽是一身戎装打扮,可偏生人却又那般俏丽的模样,无论是那双美眸亦或是瓜子脸都似极是后世的美女,再加上这另类的戎装打扮更是让朱明忠看呆了。 男人的惊愕看在郑灵眼中,她并没有感觉到任何恼怒,她知道,这身戎装打扮于外人眼中是如何的惊世骇俗。 “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见其没有说话,郑灵一边问一边轻叹道。 “既然是无力回天,那又如何死得其所!” 睁大眼睛,郑灵看着躺于舱底的人,似乎想从他那里得到答案。 “只要国姓爷能不中东虏奸计既可!” 平静的,没有一丝波澜的话语传入郑灵的耳中,她注意到那个男子的脸上出现些许无奈。 “哦,既然如何,那为何不能好生劝过,却偏要激怒他人……” 这人太不爱惜自己性命了! 想到这人被自己违命救下后,却偏偏又激怒大哥,以至又被打到牢中,这人真是……哎,太过倔强,嗯太过耿直了。 “在下又是何种身份,国姓爷又岂会听在下所言?” 轻嘲一声,朱明忠站起身来,几分钟之前,还在为自己的“鲁莽”而懊恼的他,现在反倒是庆幸了,庆幸自己没有错过之前的机会,只要在郑成功的心底埋下那粒种子,就必然能够对其产生一些影响。 也许,历史会因为那粒种子而发生改变。 也许……谁知道呢? 只是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机会看到那一幕,未来,未来会是什么模样? 想到这朱明忠的神情不禁一滞,再次陷入沉思之中。 自己能够看到那个未来吗? (郑灵……会是女主角吗?新书持续发布之中,无语在这里再一次,求推荐、求收藏!你的每一个推荐、收藏,对无语而言,都是莫大的支持与鼓励,再次拜谢!新书不易啊!这是无语第一次写明末的小说,无语会努力写出一个不一样的明末的小说,这个小说是热血的、激情的,希望大家支持。现在小说刚刚开始,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16章 机会(第二更) 九小姐! 在那股酸臭味扑鼻而来的时候,王忠孝诧异的看到置身于底舱的九小姐,她怎么会在这?虽是惊讶,可他却不露声色的走向前去,先冲着九小姐施礼道。 “见过九小姐!” 九小姐? 九小姐是谁? 那副文官打扮行礼时,朱明忠诧异的看着那穿着欧式胸甲的女孩,她是谁? “子玉先生……” 朝着牢中看了一眼,郑灵向王忠孝还礼时,又不露声色的问道。 “不知子玉先生下来所为何事?” “回九小姐话,王爷要见此人!” “啊!” 闻言郑灵整个人不由一愣,然后扭头冲着牢中的朱明忠斥道。 “你这人,太不知礼,大哥先前已经饶你一命,若是你再惹恼了大哥,便是大哥不杀你,我也必定砍了你的脑袋!” 清脆的话声于舱中传出时,虽言词激烈,但却因那话声有些糯软而令威胁之意大打折扣。 在道出这句话的时候,郑灵自己都吓了一跳,自己这是怎么了? 怎么会这般失态? 看着这人投来的视线,郑灵顿时只觉得一阵心慌,连忙向着王忠孝道了一福,然后便急忙离开了。 九小姐、大哥……难道,她是郑成功的妹妹? 诧异的看着远去的俏影,朱明忠的心底微觉一阵诧异,为何于史书上未见记载?是了,在历史书上似乎从未曾提到郑成功有几个妹妹。 不过,郑成功为何又见自己? 该不会要杀自己吧! 又一次,带着诧异与不解,朱明忠再次来到了那曾让他惊叹不已经船舱内,再一次于此见到了郑成功。 “本王听闻,你向张监军言道,只需五百人,两日既可下江阴?” 郑成功的的声音变了,变得浑浊不清且低沉而压抑,可是朱明忠却能听到,其言语中的不屑之意。 时隔数小时,再次来到大福船的艉楼大舱内的朱明忠,面对郑成功的不屑,心底却是微微一动,也许,这是一个机会! 自己所需要的,只是抓住这个机会! “嗯、五百人……应该差不多了……除此之外我还要大军相助……” 五百人如何夺取江阴? 那不过只是夸大之言罢了,毕竟在城中还有数万,甚至十余万人。 嗯,那些人是百姓! 但城内会有多少守军? 不知道! “哦,怎么个相助法……” 盯视着面前这人,行伍出身的郑成功反倒因为其这副自信,而好奇起来,难道他真的有办法用五百人,两日拿下江阴? “请王爷派万人于江阴城外扎营,扎营后只需留下千人既可。” 虚张声势! 不过只是瞬间,精于兵事的郑成功便明白了其用意,可即便是其再虚张声势,又如何能够夺下江阴坚城? “这有何不可,只要你两日能下江阴,莫说是千人助阵,纵是万人助阵亦无不可?那城外本就有大营,现在就留给你助阵,至于兵嘛……本王就把万礼的后劲交给你,若你能领着后劲营下江阴,这一营兵便是供你差遣又有何妨!既然是江阴之城……” “王爷……” 不待郑成功把话说完,却只听到王忠孝立即于一旁插言道。 “臣有一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 “嗯?子玉,你尽管直言!” 得了王爷的许可,王忠孝才盯着朱明忠说道。 “成仁,你可知,自古军中无戏言!” 军中无戏言! 这五个字传入耳中的瞬间,朱明忠立即意识到他们已经挖好了一个坑,就等着自己跳哪! “军用无戏言……” 半睁着眼睛,仔细思量片刻,朱明忠猛的一咬牙说道。 “呃,请国姓爷放心!在下……既然说了两日能下江阴,便必下江阴,若是届时江阴不下……不等国姓爷砍在下的脑袋,在下自己便把这脑袋摘了……” 怎么攻城? 离开了郑成功的坐船,朱明忠倒是没能再回到医船,而是被送到了另一艘船上,而他的舱室也从下舱,变成了上舱,不过在舱外却有两人守着,置身于舱中,朱明忠所思所想就只剩下一个想法。 如何攻城! 准确的来说,是如何破城。 “一棺材火药,炸他娘的!” 曾几何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用于城墙下挖地道,进而炸开城墙这是最常见的破城手段,至少对于穿越小说中的主角们来说,大都采用这个办法,而且也是最寻常的办法,但实际上呢? 作为一名工科生,虽说毕业于三流的大学,但朱明忠却也知道,地道并不好挖,尤其是过河地道。护城河就是挖掘地道必须要过的一关。但似乎问题也不大,大不了加固顶棚就是了。 再说了,你再怎么也是工科生,虽说是三流的大学,可也比这个时代的人更擅长这些吧,即然这个时代的人都可以“掘土攻城”,那你怎么可能就做不了? “两天,时间够吗?” 在心底琢磨着挖地道的时间,朱明忠第一次发现他把自己逼到了一个绝境——既不知道能不能挖成地道,更无法确定两天内就能挖通一条地道。 “怎么办?” 在之前的自信之后,面对摆在面前的问题,朱明忠只觉得一阵头痛! 现在怎么办? 怎么办? 心下忧着,朱明忠有些紧张的来回的踱着步,如果自己两天内打不下江阴怎么办? 难道,到时候,真的要把这脑袋交给郑成功? 不! 尽管在经历了一番生死考验之后,对于生死,他早已经看淡了,但他并不愿意自己冒着性命之危,才在郑成功心底埋下的那粒种子,因为自己的自大毁于一旦! “么的,猪就是你这么死的!” 嘴里头这么骂着自己,不知是因为舱内闷热,还是心烦意乱,朱明忠只觉得浑身上下都冒出汗来,那汗不住的流淌着,以至于他甚至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要不然就——逃…… 就在这个念头刚冒出来的时候,朱明忠只听舱外有人通报道。 “朱医官,未将奉王爷之命,请医官随我等往江阴!” 舱外的通报声让朱明忠的心头微微一颤,该来的总是要来的! 大家的每一个推荐、收藏,对无语而言,都是莫大的支持与鼓励,再次拜谢!新书不易啊!这是无语第一次写明末的小说,无语会努力写出一个不一样的明末的小说,这个小说是热血的、激情的,希望大家支持。现在小说刚刚开始,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17章 后劲营(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幕色中的城墙婉如一条卧龙,横亘于大地上。 远远的看着眼前的江阴城,朱明忠的心思略微一沉,这城似乎比他想象的更为难攻——江阴城外,完全是一片白地,十数年前的那场血战,完全摧毁了城外的建筑,随后的屠杀更是使得城内百姓几乎死绝! 即便是这场屠杀已经过去十数年,这城外依然是一片荒凉的田野,完全没有丝毫江南应有的繁华,而这同样也为攻城带来了新的问题——没有任何掩饰,如何挖掘地道。 “东虏屠城两日后“出榜安民”,城内百姓仅剩“大小五十三人”而已……” 跟在朱明忠的身边,凝视着幕色中江阴城,身为后劲营参将的李子渊的语气在道出“而已”两字时,有的只是发自己肺腑的悲愤。 “腐胬白骨满疆场,万死孤城未肯降。寄语路人休掩鼻,活人不及死人香!” 相比于李子渊目睹江阴时的沉郁,看着这座眼前这座曾阻挡数十万满清大军的江阴城,朱明忠的眉头紧锁,现在怎么办? 怎么攻城? 现在怎么办? “大人,弟兄们都在等着您!” 在一番感叹之后,李子渊提醒着身边这位准备带着弟兄去“送死”的大人。他的语气并没有丝毫的不恭不敬,对于他来说,死不过只是早晚之事,若是身边的这位大人,当真能在两天内夺下江阴,死亦何仿? “嗯!” 点点头,朱明忠转身朝着大营走去,幕色中可以看到,一千五百名兵士于营中排成方队。 说实话,郑成功待自己确实不薄! 他给自己的并不是五百人,而是一千五百人!整整一个后劲营!而所谓的后劲营,都是郑成功军中的北方人组成的,而所谓的北方人则是……福建以北。 现在这一千五百人,就是自己在这个时代的依仗! 不过这个依仗似乎并不怎么可靠,因为他们看着自己时,大都是目带敌意,面上还是带着屑之色。 两日内攻克江阴? 而且只需一千五百人马! 对于旁人来说这是笑话,但是对于身为千五百人之列的兵士来说,他们根本就笑不出来。而当这些人接到命令时,皆是一副形如缟素的模样。 确实,他们确实应该心如缟素。 因为只要一声仅下,到时候攻城拼命的、拿性命去填这江阴城墙的就会是他们,到时候死的也是他们,至于其它人看到的仅仅只是他姓朱的笑话,可他们确实是拿命去填。 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在朱明忠初来时,对他恶目相视,对其更是心怀不满。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们却不敢有丝毫异样,因为郑成功在治军上非常的严苛,对于怯战者、畏战者、贪污者、叛逆者都是杀无赦,而且常常诛连全家。故而其麾下的军队有“怯者不敢独退,勇者不敢独进,胆勇成列,心力俱齐”之名。 而此时,面对站在他们面前的朱明宗,或许这些兵士不敢有丝毫异动,但是,并不妨碍其目露敌意。 “弟兄们在想着什么,我当然知道!” 面对千五百人敌视的目光,感受到他们对自己的抵触,深吸口气朱明忠倒是直接挑明了。 “弟兄们肯定想着,这是那来的混蛋,把牛吹上了天,扯着什么两天打下江阴,只需要一千五百人马,这天底下的牛怕都让他给吹死了吧!” 直截了当不带有丝毫的隐瞒,也没有其它更为委婉的说词,有的只是坦荡示人。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朱明忠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而是继续说道。 “可我要告诉你们的是,老子当初要的是五百人!五百人足矣!” 轰的一声,所有人都被朱明忠的话给惊呆了,他说什么? 500人! 只要五百人就能打下江阴? 就在众人被他的大言不惭给惊呆的面面相觑时,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没错,老子只需要500人就能打下这江阴,国姓爷抬爱,却非给我一千五百人,你们说说,这是什么事啊……” 嘴里这么说着,就像是过去跑保险时一般,朱明忠的脸上带着不屑,但更多的却是自信,他并没有继续在500或者1500的环节上纠扯着,而是走到这些人的面前,在人群的方阵里随意走着。 “其实,人嘛,这一辈子,总要面对无数的考验,但这些考验最终总是被你们坚韧不拔意志,勇往直前的斗志所征服,这同样也告诉我们……那就是——没有人能阻挡我们的获得成功。” 在方阵中走着的朱明忠,缓缓地,带着忧郁的声音说着。 “……我知道,你们眼中、你们心里都有一颗仇恨满清的的种子,他们杀死我们父兄、**我们的姐妹,将我们的子女虏为奴役,更让我们留下了象征奴隶的猪尾巴,但我要告诉你们是,你们的仇恨,丝毫改变不了现实,现实就是,你们,你们所有人,不仅在满虏的眼中,就是在其它所有人的眼中,不过就是草芥、是泥巴,不值一提,不值一文,你们就是**、草民,是他们屠虐的牲口……” 这些话是要把听众的心理打到低谷,从而制造心理上的落差……从心理学的角度上讲,一个由高到低的落差,容易让人产生沮丧的情绪,于说教来说是不利的,甚至也不像在蛊惑人,反倒是像对他人的当头棒喝。 这种棒喝是不利于说教,不利于蛊惑,但这只是从表面上看来! 曾经接受过保险培训的朱明忠知道,他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的目光开始在人群中扫视着,寻找着合适的目标,几乎所有人都因为他的这番话,而垂下了头,原本的愤愤不平,恼怒,在这个时候都因为这种打压而趋于平静了,只有极少数人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模样,这种人并不是他寻找的目标。 当然,不是现在的目标。 现在他需要一个合适的人选,作为他的第一个目标, (新收不易,求推荐、求收藏,如果您有推荐票的话不妨支持一下,如果您还没有收藏,轻轻的点击收藏,这都是对无语最大的支持!) 章节目录 第18章 疯狂(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什么样的人才是最合适的第一人选? 这个人必须要有一定的代表性,他的遭遇、他的出身,他必须要能代表这群人中所有的人,他必须能够带动起人们的“共情心理”。 能不能成功,就看能不能选对这个人了! 突然,朱明忠走到一个约莫有四十岁左右的兵卒面前,余光看了眼他的那杆长枪,甚至就连枪杆也是歪歪扭扭的,再看他的手,手指粗大,可以看到指掌处的老蚕。这是典型的庄户人家的手! “我想你应该是庄户人家出身,应该是刚被强虏入营中吧……” 面色黝黑的的兵卒,原本因为大人的直视而显得有些畏缩,这时听他这么一说,反倒是惊愕的抬起头看着这位大人,惊愕的颤声道。 “大,大人……怎么知道?” 废话,能不知道呢? 这年头大多数人都是种地的,至于“强虏入营”,这叫时代特色,要是你们真的心怀家国,主动投军,那这大明朝就不可能玩完。肯定是被军队强虏过来的,没准在这个过程中,老婆孩子还被杀了。 “这几十年,你是怎么过的,从几岁起,就跟着父母在田里干活,任劳任怨,一身泥,一身汗,从年头累到年尾,勉强吊着一口气,一年吃饱不了几回,报答爹娘的养育之恩,那更是只能想想,好不容易娶了一房媳妇,结果却又碰到了现在这世道……我想,有很多时候,你想哭却都哭不出来,因为你无论再如何努力,上无法孝敬爹娘,下无法养育妻儿,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挨饿,在村子里的时候,得到的也只有蔑视、侮辱,即便是被虏入营中,也没有人把你当人看……” 拿着缨枪的男人这会拿枪的手已经颤抖了,也许正好说中他的心事,让他只是垂着头,不住的擦着眼泪,不仅仅只是他,还有不少人都和他一样。都在那里擦起了眼泪,每一个人的痛点不同,但朱明忠说的那些,总能切合那么几点。总能击中他们心中最软弱的地方。 “至于你……” 朱明忠又点了另外一个人,是一个二十来岁,眼光灵动的青年,像是把他看穿似的说道。 “你,种过地,做过些小买卖,见过些世面,做买卖的时候,没少被衙门的差役欺负,就是寻常大户人家的家奴,对你也是想打就打,想骂就骂,你也只能陪着笑脸……当你被他们欺负的时候,你肯定在想,有朝一日我发达了,肯定会十倍,百倍的还回来……” 被点着的青年下意识的握着了刀柄,他试图想要抗拒这一切,但那目光中的悲怆却暴露出了他内心真实的。 “所以,你在营中,千方百计讨好官长,虽说也算得到赏识,可到来,不过仍然是小卒一枚,又有何用?在这营中,官长稍有不快,对你不还是拳脚相加……” 而一旁的李子渊,这会他整个人都看傻了,他不知道这人在干什么?只是眼睁睁的看着他在那里不断的打击着大家伙。 “你当佃户的时候,让东家的家奴打过吧!” “被拉入营里的时候,被老兵们殴打的滋味不好受吧!” 毫不留情的把绝大多数人都曾遭遇过的痛苦进行放大,再道出他们的无助、他们的痛苦之后,那种由“共情”产生的“共鸣”随之产生了,看着朱明忠时,那种敌视的日光更浓了, 要完了! 李子渊本能的朝着营里看了一眼,他的脑海中下意识的迸发出一个念头——要哗变了!幸好,幸好将军还在,可,可到时候,到时候弟兄们得死多少人啊!都是这家伙害的,难道,他是想趁乱逃走? 就在这时,朱明忠激动的言语,让李子渊浑身一颤,只听他用亢奋至极的语气说道 “不要用这样的眼光看着我,没错,在家中,你们是不值一钱、任人欺凌的草民,即便是到了军中,你们也不过是任人欺侮的炮灰,我为什么知道这些,因为我体验过,我体验过你们所体验过的,我同样也被人瞧不起,被殴打,被侮辱,像上牲口一样被赶着去干苦力,就为了活命……可,你们告诉我,这样像是牲口似的活着,有什么意思?” “没意思!” 一声怒吼之后,看着群情激奋的人们朱明忠说道。 “我不想像牲口一样的活着,不想像蝼蚁一样任人欺凌,更不像想炮灰一般,白白送死,我想要过上好日子,我要让人人都不敢再瞧不起我,这就是曾经的遭遇给予我的动力!告诉我,你们甘心当炮灰吗?” “不甘心!” 没有任何意外,绝大多数人都如此回答道,但是回答的不够整齐,也不够响亮。不过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你们愿意像现在这样,像牛马一样活着吗?” “不愿意!” 这一次这一千五百人的心思被挑动了起来,这声“不愿”从每个人的嗓间迸发出来。 “你们想他么的做炮灰吗?” “不想!” 他么的,当兵不就是当炮灰嘛……李子渊在心里骂着,看着眼前这些情绪已经被这家伙给挑起来的兵丁,他的心里冒出了一个念头来,这小子,不会是想拉着这支人马哗变吧! “但是,怎么才能实现这一切?” 看着这些神情变得有些激动却不知如何回答的人们,朱明忠心知,现在第一关基本上已经过去了,只差最后一口劲了。 “你们不知道,可我知道!” 转过身朱明忠手指着那似条卧龙似的江阴城说道。 “咱们的希望就在江阴,只要咱们打下了江阴,入城者皆有重赏,到时候弟兄们自然可以升官发财!到时候,就再也没有人敢瞧不起咱们,无论走到什么地方,咱们都是昂着头的做人,告诉我,现在我们怎么做!” “打下江阴城!” 不知是谁首先发出了这声怒吼,那些情绪已经被挑动起来的人们更是不假思索的跟着大声吼喊道。 “打下江阴城、打下江阴城!” 这会李子渊整个人都看傻眼了,连他也在下意识地跟着喊出了这句话,这是一句再简单不过的话语,但是上千人喊着同样的一句话,很容易产生共同的情绪,此时对于这千五百人来说没有谁还能自己的思考空间。 对于他们来说,脑海中似乎只剩下一下念头——打下江阴城! 看着那看着江阴城一个个目光中迸发出的跃跃欲试的眼神,李子渊的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 “疯了,疯了,都他么疯了……” 这是无语第一次写明末的小说,无语会努力写出一个不一样的明末的小说,这个小说是热血的、激情的,希望大家支持。现在小说刚刚开始,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19章 破灭(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疯! 有时候只有疯子才能干成普通人干不成的事情。 在成功的挑动起众人的情绪之后,朱明忠暗自松了口气,如果不是发现已经把这些人给忽悠住了,他甚至准备拿出另一个“大杀器”。 抢钱、抢粮、抢女人! 三日不封刀! 对于任何一个男人来说,这种诱惑力几乎是不容抗拒的!满清之所以能攻无不克,靠的就是这种攻城后的劫掠刺激。 如果有必要的话,这些不是不可以用,只要……不过幸好……这些人单纯,容易忽悠,不过只是许下一个升官发财的愿景,就成功的挑动起了人心! 一切还好……至少不用这个法子,对于此时一心求活的朱明忠来说,他所想的首先就是活! 活,只有自己先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可怎么才能活下来? 活路就在江阴! “周长九里,墙高为2丈2尺,加设子城4座、城铺3座,敌楼、窝铺22座,城墙下阔八尺五寸,上阔六尺五寸,四面城墙共1687丈有余,合6749步,门皆有楼。绕城拓浚护城河,外城河自南外陈家桥经永安桥循城西流,经天庆门转西北至龙须河,称南转河;自南外米行桥循城东流转北历春晖门折西至澄江门,称东转河,全长2292.7丈,建东、南、北水关3座,沟通城内外水源。” 从被赶到朱明忠麾下,作为后劲营千总的李子渊指着江阴城介绍着江阴城墙时,又不无紧张的问道。 “大人,您两日当真能下江阴?” 身为后劲营千总的李子渊是北方人,在郑家军中,由福建以北的北方人组成的后劲营就是“后娘养”的,或许正因如此,他和后劲营中的一千五百号弟兄才会被丢到这人手里当炮灰。 虽说先前这人鼓动着大家伙热血沸腾的想要拿下江阴城,可李子渊不是那些头脑简单的丘八,他很清楚,靠这些人打下江阴,而且是两天,这根本就不可能。之前已经围攻整整七天,都未能拿下江阴,现在他居然要两天拿下江阴,这不是白日做梦吗? “临川,你知道江阴是什么地方吗?” 朱明忠并没有回答李子渊的问题,而是望着暮色中的江阴城反问道, “呃,大人,属下不知大人何意。” “忠义之邦!” 面对似有不解的李子渊,朱明忠感叹道。 “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十万人同心死义,留大明三百里江山……” 感叹中,朱明忠继续说道。 “如此忠义之邦,又岂会甘为东虏所用,虽说曹安邦守城而不出,可这城中百姓又岂会心向于他?” 冷眼盯着江阴,朱明忠想到历史上江阴百姓对满清的抵触,整个江阴地区的人们都采取了对清廷不合作的态度:不当清朝的官,不应清朝的举。直到乾隆年间,乾隆给阎典史在江阴修祠,主动向江阴示好,局面才有了改观。在这种情况下,江阴守备曹安邦强拉了万余壮丁协守江阴,又有什么用? 不过也就是充个人场罢了! “大人,虽说江阴仕民皆为忠义之士,可其毕竟为东虏裹胁,过去大军攻城七日,即既未哗变,亦未开城,大人若是想凭此令城内百姓里应外合,恐怕……徒做无用功!” 李子渊的心里冷笑道。当初围江阴的时候,张煌言他们那些文官,不都是这么说嘛,不都说着只要大军一到,江阴士民必降,可结果哪?这城中的江阴士民非但没有降,反而帮助清军守了七天的城。 “无用功?” 摇摇头,朱明忠朝着江阴看了一眼,然后双眼眯成了一条细缝。 “怎么会是无用攻,你信不信,只要咱们打进了城,那些人肯定就会反戈一击!” “但,大人……” 李子渊看着信心满满的朱明忠说道。 “怎么才能打进城?” 就凭咱们这一千多号人? 从十几年前被为了活命从了军,十几年来,李子渊也算是身经百战,他不相信凭着这么点人马,能够打下江阴,能够打下这座坚城。 “只要想办法,天下……就没有攻不破的城!” 这句话说是是信心十足,可听在李子渊的耳朵里却变了味,他的心底只有一个念头——前提是要有足够的人马。 别的不说,若是能给他十万大军,指不定两天还真有可能拿下来,不过也不一定,毕竟当年东虏用几十万大军,打了整整八十一日才打下这座坚城。 靠一千五百人,想打下江阴城可能吗? “咱们挖个地道,炸他娘的!” 朱明忠想都没想,就冒出了这么一个念头来,毕竟在很多小说中主角都用黑火药爆破攻城的技术,棺材加地道简直无往不利,守城方从来都是束手无策,城一爆即破。 其实这种办法在明清时早就广泛使用,李自成在开封用过,只不过因为密封没有密封好,所以未能成功,郑成功在漳州府用过,因为测量距离不准,坑道未能挖到城墙下,张献忠在CD用过,成功炸开CD城。 在明清这种火药坑道爆破轰塌城墙的攻城法叫做“放崩法”,是一种使用极为普遍的攻城法,几乎能叫得上名号的将军都曾用过。只不过有的人成功了,有的人失败了。 对于“放崩法”,即便是李子渊也不陌生。 “大人,属下带你去个地方!” 李子渊并没有说什么,而是直接请着朱明忠去了江阴城外,为了守城,清军放火烧了整个江阴外城,整个江阴外城尽是一片废墟,不过在这废墟之中,却还有那么一些完好的宅子,来到其中的一处宅子,不等朱明忠问为什么来这,他就看到这所宅的堂屋里居然有一个两米见方的水坑。 “临川,这是?” 诧异的看着这个水坑,朱明忠反问道,不过看着屋内堆着泥堆,他似乎明白了。 “之前在这里挖过地道?” “大人,现在不过刚进六月,正值水位正高之时,加上今年江南雨水多过往年,掘地三尺不出一个时辰,坑内就会涌上水来,掘地五尺就可见水,大人,如果一来焉能挖掘地道?” “放崩法”在明清这是一种很常见的攻城手段,但是受地形限制太多,地下水位、护城河,在春秋时期,穴地攻城(即挖地道)这种攻城战法已经逐渐被运用于战争之中,在火药发明之后,最晚到明末,国人就已经开始使用火药爆破攻城,但是与穴地攻城一样,受限太多,所以,一口棺材炸他娘……真的没有那么容易。只能因地制宜。 这是无语第一次写明末的小说,无语会努力写出一个不一样的明末的小说,这个小说是热血的、激情的,希望大家支持。现在小说刚刚开始,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20章 杀鞑子(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20章 地道没戏了! 走出宅院的时候,朱明忠的心底就像是被泼了一份凉水似的,拔凉拔凉的。 “怎么挖地道?” 准确的来说,怎么在这样的环境下挖地道。 原本他只需要考虑挖过护城河,然后再把地道挖到城墙下。而且在挖地道的期间还不会被敌人发现,当然更重要的是,不会被不头顶的护城城河水压塌地道。 这些靠着他所掌握的知识,这一切都是可以克服,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走路,煤矿是怎么挖的,不还是梁木支撑嘛。但是现在自然环境,彻底打消了他的这个想法。因为春夏时雨水多,地下水位正高的时候,掘地三尺就见地下水了,在这种情况汇报下而想要挖的比护城河更深的地道,更是不可能。 除非能有几台抽水机啊! 要不然,恐怕真的不能挖出一条地道。 如果没有地道的相助,能打下江阴吗? 不可能! 凝视着江阴城墙,朱明忠的心底冒出三个字来。就靠这么点人马,想打下江阴城,根本就是做梦。 因为只曾在马场里骑过几次马,所以骑在马上的时候朱明忠一直控制着马速,他沿着江阴城的外围,观察着江阴城墙,在晨曦中,已经可以清楚的看到,斑驳陆离的江阴城墙,城墙上很多地方长着青苔,而更多地方可以新旧城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些用新城墙筑填的地方,也许就是十几年前阎应元守城时,清军火炮炮击留下的痕迹。 城墙上随处可见那样的小似磨盘、大如城门的新砖修补痕迹,十几年前,江阴起义后,清军用两百多门炮日夜炮击,都未曾拿下这座城市,现在,自己该怎么打下这座城市。 牛皮已经吹了出去,人心也已经鼓动了起来! 但城怎么攻? 地道爆破作业是不可能了,那么现在怎么办? “想想、想想……” 朱明忠在脑海中回忆着他看过的……网络小说。 似乎只有网络小说中有如何攻城的法子,但似乎都是“一棺材火药炸他娘”。 “你妹,都他么是骗人的!” 想着小说中,那些主角随便一挖,便挖成了地道,朱明忠又一诅咒那些穿越的前辈了,他们压根就没说过护城河、地下水的问题,似乎不管在什么地方,那地道只要随便一挖,便能挖成了。 “狗日的,都他么……” 猛的勒停胯下骑着的小马,原本因为“小说骗人”而恼火的朱明忠双眼死死的盯着城墙,那目光中崩发出一种异样的光采。 “对,对,可以、可以这样……” 看着那城墙的时候,他的呼吸变得激动起来,甚至于还用对手着城墙的某个位置比划着。 “没错,可以这样,没错……” 李子渊不知道他在比划着什么,但是看着他那副模样,他可以肯定,这人不知道又想到了什么歪主意。 对着城墙比划了很长时间,甚至朱明忠还拿着树条在地上画着,似乎在那里作着计算,如果不是因为李子渊拉着他,估计,这会他都能跑到城墙根下,然后仔细的测量一番。 “临川,咱们营中有铁匠吗?” 突然,朱明忠回头看着李子渊问道。 “铁匠?” “对,我要让他给我打个东西!” 古代任何一个军营都有铁匠,毕竟有兵器、盔甲之类的武器需要修补,虽说做为后劲营中的铁匠,王现利过去不过只是打些锄头什么的农具,可是强虏入营的后,作为铁匠,他也学会了如何打制、修补兵器。 这些年他打过各种各样的兵器,但是像这样的东西,还是第一次看到,看了好一会之后,他试探着问道。 “大人,这,这是铁锹吗?” 不过似乎也不像,铁锹没有这么圆,这是什么玩意? “什么东西?” 神秘的笑着,朱明忠看着这铁匠笑道。 “先别问是什么东西,这玩意可是关系着咱们能不能把这江阴城给拿下来,怎么样。” 瞧着自己绘制的那“图纸”,朱明忠又特意强调道。 “这东西的刀口一定要好,要用最好的钢打,刀口要不比刀差,知道吗?老王,怎么样,要多长时间能打出来?” “嗯,最多……” 咽了口口水,王现利又仔细看了一下。 “最多两三个时辰。” “成,三个时辰,只要你能打好这东西,到时候赏银二十两!” 毫不犹豫的给出了一个重赏,朱明忠神情显得有些得意,只要能把这东西打出来,明天他就能到这江阴城里头恭迎国姓爷。 “大人,这,这东西能攻城?” 离开铁匠炉,李子渊好奇的问道。 “那要看你怎么用它,在别人眼里,他就是废物,准备好20根大毛竹,还有,把弟兄们都喊来,今个,我要请弟兄们吃饭。” 一张张不知从什么地方弄来的木桌,摆在营地之中,至于桌上,成盆的卤肉、成盆的烧鸡。就在昨天晚上,那一番动员之后,朱明忠便让人去“采购”肉食,这会那不知从什么地方采购来的肥猪都已经变成卤肉,肥鸡则变了烧鸡,甚至还有卤牛肉,只不过那卤牛肉,要等到打仗的时候,才会发给他们。 瞧着了眼前饭菜,那一个个不知多长时间没闻过肉腥的兵卒们,谁都没说话,他们只是看着桌上喷香的肉食在那吞着口水,从营中飘着肉香的时候,他们就知道,这顿饭是什么饭。 是断头饭! 不过如此丰盛的断头饭,这还是他们第一次碰着,过去顶多也就是碗里多上两块肉。 站在众人前方的,朱明忠则端着一碗酒看着这些沉默不语的兵卒,他们还需要再进行一次动员。 “弟兄们!” 端着酒的朱明忠看着他们大声说道。 “这饭,大家都知道是干什么的,没错,这就是他娘的断头饭!弟兄们吃了这顿,就是要随着兄弟一起去杀死,一起去死的饭!” 开天辟地,这可是头一遭有人这么直接的说出这番话来,尽管明知道这是断头饭,可谁都没像他就的这么直白。 这一声话语之后,所有人都沉默着,尽管昨天晚上,他们都不甘于命运,但是现在,面对这喷香的肉,他们却显得有些犹豫。 似乎这肉已经没有那么香了。 盯着盆中的肉,直接下手抓起一块肉,于小宝毫不客气的把肉塞进嘴里,瞧那模样,就像饿死鬼投胎似的,他的这副模样,在这些人中显得有些另类。 “都半个月没尝过肉腥了!” 吃完那一块拳头大的肉,于小宝瞧着周围那些神情凄凉的弟兄嚷道。 “都他么吃啊,不吃就不用打仗了?既然吃了这断头粮,这一天就他么早晚的事!” 这会这盆中的肉就像是东虏似的,于小宝大口吃着。 “他么的,不就是攻城嘛,有啥大不了的,你们也不想想,便是不吃这肉,你就能跑掉了,军法无情啊,吃肉、杀鞑子……” “吃!吃肉,杀光那帮龟孙子……” 又有一个人大叫道,他一边喊着一边吃着肉。他的动作带动了身边的人,每个人都像是抢着似,伸手抓着盆中的肉,大口吃着,一边吃一边吼…… “吃肉、杀鞑子!” 这是无语第一次写明末的小说,无语会努力写出一个不一样的明末的小说,这个小说是热血的、激情的,希望大家支持。现在小说刚刚开始,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21章 江阴城下(第一更) “吃肉、杀鞑子!” 那种莫名的悲怆在营地中回荡着,只使得附近的数千名前锋营的兵卒无不是惊愕的看着这群抱着肉在那里疯狂撕咬着的后劲营的兵卒。 在郑家军中,由北方人组成的“后劲营”从来都是后娘养的,粮饷从来都是最差的。素来也为郑家军各营所轻视,但是这会看着这些神情悲怆的后劲营的兵卒,他们的神情变得复杂起来。 一千五百人! 两天拿下江阴城! 这怎么可能? 这一千五千人,不就是要去送死嘛! 此时的营中尽管充斥着一种慕名的悲怆,但是场面却是热腾腾的,对于后劲营的千五百多号弟兄来说,除了当初誓师离开福建的时候,他们就再没吃过一顿肉。 现在,他们大口吃着肉,大口喝着酒,而朱明忠更是走到他们身边,端着酒盅挨上桌的敬酒,直到敬完最后一桌后,在这悲怆的气氛达到顶点时,他才看着这些人说道。 “弟兄们,现在兄弟我要先领100个弟兄一起去把这城墙给砸开,不知那些弟兄愿与兄弟一同前往!” 盯着这些满面酣红的兵卒,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朱明忠的心里敲着鼓,成与不成,就看有没有人站出来了! 从昨天晚上向他们灌输不甘于现状的念头,到现在用酒肉刺激,若是没有人主动站出来的话,他么可就全完了…… “他么的,人死鸟朝上,不死万万年……” 已经吃饱喝足的于小宝,抹了一把手上的油,先骂了一声,然后大声喊道。 “多谢大人的酒肉,小人愿去!” 有了一个人开了头,自然有人跟着喊了出来。 “小人愿去!” 接着不断有人站出来,他们或许带着醉意,但他们很清楚,这所谓的“砸”是什么,是九死一生的敢死队! “多谢、多谢兄弟!” 朱明忠抱拳过顶长鞠,从第一个人站出来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事成了! 正午的太阳火辣辣的笼罩着天地的时候,城头上的王源不时的打着阿欠,他拄着一杆缨枪,有气无力的打量着城外,城外的大营已经扎了八天,这八天里,知府大人、守备大人下了坚守不出的死命。甚至还命人用砖石堵上了城门。 反正无论外面怎么骂,如何嚷,他们就守在城墙上,若是明军打来了,就开炮、放箭,反正就是不出城。 “城上的孙子,你们听好了,你们这群数典忘宗的家伙,那老鼠尾巴留在脑袋上,就那么舒坦嘛……” 又一次,城外传来了叫骂声,从垛口往外看去,可以看到城外又有一群明军在那里骂着,他们甚至特意露出头上的发髻。 远远的看着那发髻,王源只觉得的眼眶一热,那脸膛顿时发烫起来,他朝着左右看去,大家伙都垂着头,神情显得极为复杂。 这里是江阴,就在十几年前,这里的人们曾为了那头上发髻身上的衣裳,不惜抛头颅,现在……感觉着后脑勺上,那老鼠尾巴似的小辫儿,一种莫名的屈辱在他的心底弥漫着。 “我不剃头……” 又一次,十几年前,被父亲强拉着剃刀时的,那个哭喊着的少年再一次回到他的脑海中,那是远去的,不忍拾及的记忆。 “无颜见列祖列宗啊……” 就在这时,突然,一个声音在他们耳边响起。 “都起来,起来站好了,都他么像死了娘似的,告诉你们,若是你们谁他么敢降,到时候就别怪守备大人无情,这城里头可都是浇火油,堆了干柴,只要一把火,就能把这江阴城全给烧了!” 与这些身上写着“勇”字,临时招募乡勇的不同,这骂骂咧咧一口北方话的人,那号衣上写着“兵”。他是绿营兵。这江阴城中只有800绿营兵,可却是守卫江阴的骨干,至于其它临时招募乡勇,大都是被刀枪所逼,甚至为担心他们临阵哗乱,江阴守备曹安帮还在城内倒满了火油、干柴,以此作为威胁,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利诱——除了每月2两银子的军饷,若是能守住江阴城,到时候每人再赏20两! 如此威胁利诱之下,这江阴城才不至于因乡勇哗变而陷落。 “哎,罢了、罢了……” 心里悲着,王源朝着城外看去时,意外的看到城外的河面似乎有一些芦苇管在动,隐约的还似乎还能看到河底的泥翻滚,那是……小时候,王源玩水时,不知多少次,用芦苇管通着气,藏身于水下。 下意识的想叫时,话音刚到嗓间,王源却突然止住了,他的眼帘一垂,便装作看不见了。 他们想干什么?难道是想从水门打进来? 不成啊! 想着脚下的水门,王源的心里暗自嘀咕着,这水门的栅栏可是用熟铁打制的,水面上还有一道包铁木门挡着,虽然那水门没有砖石堵着,可也不比攻城门容易啊。 就在王源好奇着城外的明军为什么潜到水门时,叼着芦苇管游到水门下方的朱明忠,已经跳到了水门边,在水门处,几块长达数米的木板飘浮在水面上,这是之前特意放飘过来的。 “大人,接下来咋弄?” 从水里探出头的于小宝等人,瞧着这黑洞的水关,看着那下闸式水门阻挡了去路,有些紧张的瞧着朱明忠,大人这是想干什么? “把板子卡在这上面,对,就是这……” 指着水门门洞下面的石缝,朱明忠又吩咐着他们钉上几根铁钉,然后再将木板架在门洞里,在水门门洞下面形成了一个可供人立足的地方。大家伙这才算从水里出来,站到那木板上,他们看到大人从木板上取下原本一直捆在上面的包裹。 在包裹打开时,于小宝瞧着包中的东西,双眼顿时傻了。 “大人,这是……” 这是无语第一次写明末的小说,无语会努力写出一个不一样的明末的小说,这个小说是热血的、激情的,希望大家支持。现在小说刚刚开始,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22章 洛阳铲(求推荐、求收藏) 这是什么? 几人看着大人包中近乎圆形的铁锹,还有几根铁钎。 “大人,您,你该不会真的想要砸开这城墙吧……” 丁次利诧异看着这些工具惊愕的问道,难道真准备砸城墙。 “没错!就是” 抬头看着水门门洞顶部的城砖,朱明忠在心底计算片刻后,指着其中的一个位置。 “你们几个,把这几块城砖砸碎!还有这里、这、这……” 朱明忠接连用笔在门洞里的几处位置画了几个圈,然后指着他们说道。 “等一会枪……” 话到嘴边,朱明忠才想起来,现在枪叫鸟铳,或许后劲营是后娘养的,但是营中也有几十杆的鸟铳。 “铳响之后,就下手干活……” 不一会,在他们背后数十米外,铳声四起,躲在装满土地竹笼后面的鸟铳手,不时的朝着城墙上射击着。 “下一轮不要装子,只管打个响就行……” 王孝才一边给鸟铳装着火药,一边冲着身边的人喊着。 一时间铳声四起,朝着城墙上开火的功夫,王孝才朝着水门的方向看去,隐约的可以看到水门下面十几个人,似乎正在忙活着。 他们在干什么? 别说王孝才,就是身在水门下的于小宝、丁次利他们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干什么,他们只是按着大人的吩咐在用铁钎砸碎城砖,那边的铳声掩饰了他们的动静。 “大人,露土了、露土了……” 终于,几城砖被砸碎后,水门门洞上显出了一个如脑袋大小的洞来,看着那露出来的黄土。朱明忠特意走上前去,看着黄土内墙上铁钎留下的痕迹,他的唇角微上扬,和他推测的一样! 夯土的断口不是那种发白的的断口,甚至可能性看到一些土壤颗粒。 夯土松散! 过去朱明忠曾看过一些关于古代城墙的资料,那些包砖城墙内部的夯土极为坚实,但只有一个地方是个例外——水门,为减轻河中的地基沉陷,水门内部的夯土往往不会像城墙、城门一样夯实至极点,所以在城墙中,往往水门是其古代城墙最大的软肋。 可即便如此,想用古代的火炮轰开这段城墙的可能性也不大。更何况朱明忠的手中还无炮可用,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用另一个办法。 “大人,这是什么?” 看着大人从一旁拿来的那个接着毛竹的铁锹,于小宝好奇的问道。 “这就是咱们砸开城墙的东西!” 听着大人的话,于小宝看到大人将那铁锹冲着洞里伸了进去,然后开始用手臂上上下下的凿了起来,那城墙里的土不断的顺着砖洞往下落着。 “大人,这……” “这什么这,赶紧的干活,像我这么做……” 冲着于小宝轻声骂了句,朱明忠比划了一下角度,在一旁指挥着他们继续凿着城墙,同时又在那里连接着另一根……洛阳铲。 他让铁匠打出来的工具,就是洛阳铲,这种几百年后由盗墓贼发明的最早广泛用于盗墓,后成为考古学工具的工具,这种凹形探铲可以作为挖掘探洞、采集探土之用。 而与正常的洛阳铲往地下探墓不同,在这里洛阳铲却成了在城墙夯土上挖掘探洞的工具,或许这样悬空探凿比较废力,但却远比用其它工具更为迅速,而且洛阳铲本身就是专门用于挖凿诸如三合土之力的夯土。不过因为探凿的角度不容易用力的关系,所以朱明忠才会选择水门这个位置,因为这里的夯土最为松软。 一个人累了,再换一个人,休息的人饿了就吃着大块的卤牛肉,渴了就喝河水,慢慢的,一个朝着墙体内倾斜的探洞出现他们的眼前,探洞越来越深,越来越大,在暮色降临的时候,两个倾斜向上伸去的,足足深达数米宽可以容纳一人探洞,就这么出现在水门左右,分别朝着左右两个方向,倾斜向上延伸数米。 “大人,接下来怎么办?” 在两个两人深、一人宽的探洞形成之后,于小宝、丁次利等人无不是看着大人,他们的心里隐约的猜出了接下来要干什么,但还是忍不住询问道。 “怎么办?当然是……” 冷笑着朱明忠说道。 “埋上火药轰他娘的!” 火药当然不是埋的,而是一根根……装的! 毛竹外用绳子扎紧,毛竹内装满了夯实的火药。每一根长达三米多的毛竹重达百斤以上,每个筒内都塞进了足足十五六根粗细错开的毛竹。足足上千斤火药,就这么被塞进了城墙内。 终于,当那两个洞被重新夯实之后,看着洞中冒出来的竹筒,看着那个竹筒中的引线,朱明忠整个人都显得有些漂然。 他么的,谁说攻城一定要挖地道,一定非要在地下挖地道。 “大人,这,这能行吗?” 瞧着大家伙用了六个时辰才弄来的洞,就这么被塞满了火药,丁次利忍着胳膊的酸痛,有些紧张的询问道。 当了这么多年的兵,对于放崩攻城,他并不陌生,可从来都只听说过放崩是要挖地道,可从没见过这么干的——直接在城墙上凿出一个洞来。 “不成?” 瞧着丁次利怀疑的目光,朱明忠得益的说道。 “不管是在城墙内,还是在城墙外,只要能把城墙给炸塌了就行!” 说完这句话之后,朱明忠瞧着眼前的这十几人,若是说心腹的话,恐怕他们十几人应该算是自己在这个时代的心腹了,毕竟,他们和自己一起冒着风险攻在这里凿洞,事情进行的远比他想象的顺利,原本,他甚至都想好了各种可能,什么倒油、什么金汁,结果……什么都没有,在枪声的干扰下,城上的人几乎没有反应。 见大人的目光在大家伙的身上扫着,不等他说话,于小宝的嘴便是一咧,笑着说道。 “大人,小的跟您请个差,让小的点这个火!” “大人,还是让小得来吧!” 丁次利、孙兴鲁等人纷纷请着差,这个差事,看着风险大,可六尺多长的火药捻子,点着能烧一袋烟的功夫,根本就没啥风险。 在众人离开后,坐在水门洞下的于小宝瞧着天上的繁星,脸上的笑容却越发的古怪起来。 “等打下了江阴城,到时候,老子可就立下奇功了!” 哎呀……居然撞墙了,这么多明末的小说,撞车了,撞车了……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23章 赌命(求推荐、求收藏) 夏夜里,蟋蟀的叫声打破了夜的沉寂。在明军大营之中,猪油火炬散发出明亮的灯光,在那火炬下方,落了一地的被光吸引来的蟋蟀,而在营中,一千五百名后劲营的兵卒立于营中,他们盯着朱明忠,朱明忠同样也盯着他们。 瞧着他们身上略显破旧的军服,朱明忠沉声问道。 “弟兄们,大家伙告诉我这后劲营是什么?” 后劲营是什么? “这后劲营是全军的……” 话只说了一半,朱明忠突然冷笑道。 “得了,我也就不在在那瞎**扯了,啥是后劲营,后劲营就他么后娘养的,卖命的时候,想起咱了,平常管啥好处都没咱的,别的不说,就说穿的,其它人一年两身衣裳,轮到后劲营这里是冬袍改夏,谁他妈都不拿你们当人……” 这一句话说出来时,后劲营中的千五百号官兵无不是纷纷一愣,他们没想到大人会把大家都知道的事给挑明了说。 “往日是什么情况,朱某不知道,可现在朱某既然身为大家的官长,即便国姓爷把大家伙点给了朱某,谁他么也别想再欺负咱们!不管是谁!” 信誓旦旦的向着这些兵卒发着誓,朱明忠继续说道, “可咱们想要让别人刮目相看相看,就得有让别人刮目相看的本钱,这江阴,就是咱爷们让别人夸目相看的本钱!” 手指着江阴城,朱明忠没有说太多的废话,现在说什么都是废话。 “今夜子时,朱某就会领兵攻城,到时候,朱某绝不会强迫弟兄们做朱某做不到的事情,到时候姓朱的自然会冲锋在前,若是朱某后退一步……” 盯着面前的这些兵卒,朱明忠的话声猛然一冷。 “到时候,朱某身边的弟兄就杀我以正军法!为枉死的弟兄报仇!” 话音落下时,朱明忠将手中的腰刀向前一伸,举着刀说道。 “那位弟兄愿随朱某陷阵杀敌,生死与共,在朱某退时,斩朱某之头,告慰诸位弟兄!” 带鞘的刀就这么伸举在朱明忠的面前,所人的兵卒都惊愕的看着他,谁都没有想到,他居然会这么做。而李子渊等营中的把总无不是心悸的看着朱明忠,现在的他们无不是胆战心惊的看着他,他们能够感觉到这气氛的变化,能够感觉到那些兵卒压抑的呼吸。 对于吃断头粮的兵卒来说,对于死,他们早就看淡了,只是他们需要一个死的理由。而现在,朱明忠给了他们一个去死的理由,不是军法严峻,不是重赏之下,不是民族大义,而是简单的“生死与共”。 “大人,我等愿往!” “我等愿随大人陷阵杀敌!” 在那喊声中,千五百号兵丁皆单跪下,他们看着朱明忠时那目光中迸发出的是一种从未曾有过的神采! “好!好!诸位皆是朱某好弟兄!朱某能有诸位弟兄相随,死而无憾!” 看着跪在自己的面前的兵丁,朱明忠又说道。 “那位弟兄愿做朱某之监军,若朱某退杀朱某以慰诸死弟兄!” 又一次,朱明忠再一次拿出了他的脑袋。这个脑袋,对于他来说,现在只是寄予这肩膀上,两天拿不下江阴,也是要砍下来的!现在只有一个选择,就是死中求生! “大人,王大虎愿为大人之监军,若大人退,大虎必斩大人之头,为弟兄们报仇!若弟兄们退,大虎必斩弟兄们之头,为大人报仇!” 跪在大人的面前,王大虎吼声这句话时,朱明忠走到他身边,扶起他时目中噙着泪。 “大虎兄弟,朱某这头,就寄在兄的手里,若是朱某退,还请兄弟切莫手软!” 情绪是会感染的,尤其是在人们喝了两杯,酒精上头的时候,当他们看到朱明忠把头——把刀递到王大虎的手中时,无不是感动的眼眶发热,这一刻,他们再也没有了其它的念头,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想——打下江阴城! “大人放心,我等必随大人陷城,有死无生,有进无退……” 置身营中一直看着那朱医官一举一动的万礼,听着那传入耳中的呐喊声,他只觉得浑身猛然一颤,久经行伍的他,顿时明白了,这姓朱的把后劲营拿到手了! 昨天,这姓朱的不过只是说服了这些人,可现在,一千五百兵卒已经被其收服了,无论这江阴是刀山火海,他们都会随其一起去闯。 “看来,我这刀,是用不上了!” 被留于江阴城下的万礼,看着列队出城的后劲营,自嘲道。 他之所以被留在江阴城下,除了国姓爷命其为这人助阵外,王大人还给他下了一个秘令,若朱明忠两天拿不下江阴,立即将其斩首,然后将人头送还。 瞧着现在的这一幕,万礼瞬间有了觉悟,这头根本就不需要他砍,现在这姓朱的只有两条路,要么被清军杀死于城下,要么被自己人斩杀于阵前。 “可惜了……” 摇头感叹着,万礼自语道。 “可惜偏生如此张狂,若不然,王爷麾下岂不又添一员悍将!” 对于他人的可惜,朱明忠并不知道,此时,领兵朝着水门方向行进的他,只觉得的心脏怦怦乱跳,甚至有种错觉这心脏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似的。 他么的,这下玩大发了! 盯着越来越近的江阴城,感觉嗓间发涩的朱明忠心底不禁冒出这样的念头来,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嗓子眼里发干、发涩,而手掌心则不住的冒着汗,尽管自幼学习擒拿的他对于格斗并不陌生,但这毕竟是上战场,而不是擂台。 在这里,是要杀人,是要见血,当然也会被人杀、被人砍的……要么杀人,要么被他,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任何选择! 更重要的是……好像,我身上……他么怎么没有盔甲,不应该给我件盔甲吗? “大人,现在发信号吗?” 突然,身边的声音让朱明忠从怎么没有穿盔甲的懊恼中拉了回来,看着身边一张张紧张的面孔,他点点头说道。 “发信号!” 哎呀……居然撞墙了,这么多明末的小说,撞车了,撞车了……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24章 攻城(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24章 三个火堆! 当三个并不算大的篝火燃起的时候,水门门洞中等待多时的于小宝,连忙点燃了引线,在指粗的引线燃烧起来的时候,他立即逃似的跳进水里,然后拼命的朝着远处游去。 即便是隔着一百多米,都可以看到水门门洞里引线点着的火光。看着那火光,朱明忠的心脏都跳到了嗓子眼里,能成吗? “掀翻巨城,如揭片纸!” 想到史书中对于“放崩法”的描述,朱明忠的嗓子更干了,他的掌心冒着汗,只感觉手中的刀柄有些打滑。 他奶奶的,真他么的急人…… 突然就在这时“轰”的一声巨响打破了夜晚的沉寂,在那声巨响之中,似乎还有一声巨响,一阵地动山摇中,一团巨大的黄色烟云在夜空中升腾着,即便是在两百米开外的地方,如雨点般的碎砖、烂石、夯土块伴着滚滚地烟尘自空中落了下来,砸在躲在竹笼后的兵卒身上。 遮云蔽日的尘土更是笼罩了天地,将天上的星光完全挡住了。 “弟兄们,随我冲……杀!” 没有丝毫的犹豫,朱明忠便从那竹笼后冲了出去,尽管空气中呛人的烟土遮挡了他的视线,但是他仍然凭借直觉朝着前方冲去,而在他的身后是一千多号后劲营的兵卒。 因为视线被遮挡的关系,他们之中的不少人甚至跑到了河里,瞬间被浑浊的河水吞噬。 剧烈的爆炸扬起的漫天的烟尘笼罩遮挡了他们的视线。视线被遮挡的人们在这个时候只能依着本能拼命的跑步前进。 就在这时前方隐约的似乎能够听到人们的嘶叫声,那惊恐的尖叫声是从城墙上传来来的,那些在睡梦中被剧烈的爆炸震醒的乡勇,甚至直到现在,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冲到水门的位置,朱明忠终于看到了爆炸的结果,原本的水门的位置,此时完被炸塌,在他的面前形成了一个土坡。 那土坡就是登上城墙的道路,沿着土坡向城墙上登去的朱明忠,看到前面前过一个人影的他,没有一丝犹豫,挥刀便砍了过去,没有任何的技术,有的只有一种撕杀的本能。 刀在他的手中,就像是手臂的一部分似的,向前辟砍着,与此同时,他仍然拼尽全力向上冲着,终于当脚下的坡地变成平地的时候,他知道,自己登上了城顶。 “杀鞑子!” 朱明忠大吼一声,在烟雾弥漫的城墙上根本看不清敌人,现在他的只有一个念头——杀光前面的人!, “杀鞑子!” 跟在朱明忠身边的王大虎,跟着朱明忠一同朝前杀去,他的手中挥舞着那柄刀,他的双眼通红,随着大人不断的辟砍着,在他的身后,提着刀的、提着红缨枪的兵卒不断的用刀砍,用枪刺。 现在的他们可以说心无旁念,只有一个想法,杀光城墙上的人。 城墙上随处可见那些被内脏被震碎的乡勇、绿营兵,偶尔有一些侥幸未受伤的人还未来站起身来,就被冲到眼前的人乱刀砍死,或者被乱枪刺死,这完全是一边倒的一场屠杀。 “城破了!” 直到差不多将近半分钟之后,不知道是谁先回过魂来,在那里发出了这样的尖叫,但这声尖叫却在城墙上造成了混乱,所有人都像被吓傻了似的,根本不知道应该作何反应,他们中的很多人只是愣愣的站在那,任由眼前的刀枪砍在身上。 刀变成了手臂,向前辟砍着,看着眼前人,朱明忠一刀砍了上去,在刀身的拖动中,那血飞溅开来,甚至飞溅到他的脸上,那温热的血,让他一愣。 嘴唇处的温热,让他用舌头尝了尝。 尽管在游戏中他曾无数次杀死对手,在睡梦中也曾横刀立马,驰骋过沙场,渴饮过匈奴血。但是和现在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血是粘的,喷在脸上还有些温热。 血是腥的,甚至还让人有些反胃! 血是热的,更让人感觉有些沸腾。 没有丝毫的害怕、也没有任何恐惧! 看着慢慢倒下去的敌人,朱明忠甚至感觉到自己的血液在沸腾着,一种从未曾有过的感觉在他的心底弥漫着,这种感觉就像是一种嗜血的欲望,他的心里一个声音在那里欢腾着,欢呼着。 原本正在拼命砍杀的王大虎,刚砍倒一个人,就看到有人挺着枪朝大人刺去。 “大人……” 他不过刚喊出声,便惊恐的看到那枪就刺中了大人。 “嗯……” 枪头刺进身体感觉……没有感觉! 几乎是在那人挥枪刺来的时候,朱明忠就反应过来了,他伸手试图遮挡那枪,抓住了,但枪尖还是刺了进去,抓着枪头的手,似乎可以感觉到铁器的冰冷,而对方显然没有想到枪头会被人抓住,他愣愣的想像前刺,但却枪头被人紧紧的抓住。 “我操你么……” 左手抓着枪头,右手拿着刀,怒视着敌人,朱明忠的嗓子里迸发出这声怒吼时,那刀猛的砍向了木制的枪杆。 一刀两断! 枪杆被砍断后,朱明忠终于恢复了自由,挥刀朝着那个吓傻了的清军砍去,刀砍在那脑袋上的时候,他明确的感觉到刀身一顿,就像是砍到骨头似的,但仍然不受阻滞的砍了下去, 在这人的脑袋被砍飞的时候,腥热的血喷到了朱明忠的身上,感受到着血的腥热,他的双眼通红,热血沸腾的他一把拔下刺在身上的红缨枪,一手握枪,一手提刀,冲着前方冲去。 “杀、杀光这群王八蛋……” 朱明忠大声吼喊着,同时大步的向前走着,看到一个人挡路挥刀便砍,或进举枪便刺,此时的他浑身是血,就像是从血海中走出来似的,只吓那些刚回过神来的乡勇,无不是惊恐的看着他,还有他身边那群同样浑身是血的杀神。 手中拿着缨枪的王源,看着那似杀神一般涌上来的明军,突然,他的双手一松,枪落地上,双膝一软,双手连忙高举起来。 “军爷饶命啊!” “饶命!” 这两字和那个动作让朱明忠一愣,但他仍然提着刀,作势就要砍过去。 “军爷,军爷,我,我是汉人哪……” 绝望的喊声从王源的口中发出时,朱明忠手中的刀猛然一顿。 “不准动,再动老子就砍了你!” 刀几乎都贴着他的脖子,甚至还滴着血,那血腥味只让王源的差点没瘫坐在地上。 看着跪在地上的敌人,朱明忠这才意识到,这……是他的同胞!他也是汉人! “传令下去,降者免死!” 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25章 焚城(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25章 平地惊雷! 那一阵地动山摇之中,所有人都他们眼前所看到的一幕被惊呆了! 一团巨大的硝烟大有吞噬整个天地的势头,那烟云先是吞噬了正朝着城墙冲去的后劲营,然后又向后扩散开来,最终吞噬了整个郑军大营。 被那尘烟呛的不断发出剧烈咳嗽的万礼,扣着头顶的帽子,在爆炸的那一瞬间,他甚至自己头顶上的盔帽似乎也被什么吹动了,他惊愕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不论如何惊愕,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江阴城破了! “乖乖、这,这……” 惊愕中的人们被那烟土呛的不断的咳嗽着,就在他们惊愕的喃喃着,他们根本就不知道那姓朱的怎么挖的地道用“放崩法”崩掉了这城墙,但他们的心里却只有一个念头。 大功就在眼前! 原本被那如山崩的爆炸震的半晌没回过来神的万礼,在回神神来之后,几乎是在那里放声大吼着。 “快!快把前锋营,一定要这江阴城夺下来!” 万礼的几乎是用嘶吼的声音下达命令。吼声再也见不到先前的淡定自若。双目反而透着诧样的神采,他没想到江阴这座坚城竟然会在这么快破城。 更没有想到,朱明忠真的在两日内拿下了江阴! 现在,对于他来说,眼中已经没有了朱明忠的那个脑袋! 他的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夺下江阴! 破城之功是稳稳的落在姓朱的身上了,但是这夺城之功,千万不能让他给抢了! 当前锋营的数千名郑军官兵在遮云蔽日的烟尘朝着江阴城被炸开的缺口涌去的时候,在城墙上的战斗这会已经进入了尾声,一千五百多号官兵,并没有朝着城内杀去,心知自身实力的朱明忠,压根就没有夺城的意思,他要的是破城!而是直接沿着被炸塌的城墙朝着两侧的城墙杀去,城墙的顶部并不宽,即便是守军有近万人,也无法在不过一丈宽的城墙上施展开来。 相比于那些刚刚强征来守城的本就心不甘情不愿的乡勇,后劲营的兵丁一通不要命的撕杀后,乡勇的抵抗立即就崩溃了,他们先前只是凭着保命的本能在那抵抗,当“降者免死!”的喊声响起之后,这些本就不愿为满清卖命的乡勇,那里还会犹豫,无不是纷纷丢下手中的刀枪。 “降了,降了!” “龟孙子才给清狗卖命……” “老子是汉人,剃了头也是汉人……” 在刀枪落地的声响中,更多的是乡勇们的自辩声,即便是在烟尘中,那些浑身是血,先前拼命撕杀人们也可以看到其中不少乡勇瞧着他们,盯着他们头上的头发时,那脸上流露出的悲凄状。 原本正搂着新近刚纳的小妾正躺在床上的曹安邦,是硬生生被那有如惊雷似的爆炸声惊醒的,在小妾的尖叫声中,曹安邦冲到院子里,还不等他问是怎么回事,呛人的烟尘就将府院笼罩在其中。 然后城破了的消就传了过来,城破的消息让曹安邦的脸瞬间变得煞白,他的脑海中几乎立即想到数天前,那郑森命人射进城中的劝降书——若是负隅顽抗,待他日破城之时,必将尔千刀万剐! 千万万剐! 对于郑森的威胁,曹安邦压根就不怀疑,那郑森可是海寇出身,心狠手辣远甚于寻常人。 怎么办?怎么办? 就在曹安邦为自己的命运忧心如焚的时候,那边一个浑身是血的把总跑了过来。 “大人,完了,完了,他们降了,那些没卵子南蛮子全都他娘降了……” 降了! 守城的南蛮子降了! 这下可真完了! 现在曹安邦顿时后悔起来了,为什么当初不主动开城门,那时候不仅能保住命,还能保住荣华富贵。 “南蛮子降了……” 突然,曹安邦的眼中迸发出一道狠色。 “都他妈的南蛮子,他们想要老子的命,老子就让全江阴给老子陪葬……王狗子,放火!烧,烧他娘的,把这群南蛮子,全都烧死……” 当初为了逼那些南蛮子守城,曹安邦命人在城内堆起了数十个干柴堆,还准备了数百桶油,现在眼瞧着自己小命不保的他,急红了眼下,那里还顾得了那么多。 “大人,放,放了火,咱,咱怎么办?” 不等那浑身是血的把总把话说完,曹安邦便一脚将踢倒在地。 “怎么办?你他娘的以为这南蛮子会放过你,别忘了,你们他么的也和老子一样,从北直隶一直杀到江南,让南蛮子抓住了,千刀马剐都是轻的……烧!全他么烧了,把这江阴城全他么烧了!” 火! 在黑夜中,从守备府射出去的火箭,就像流星似的在空中划过一道道火龙,随着那火龙落在地地上,然后一团团烈焰先从在城内着了起来,那四处燃起的火势,让城墙上那些刚刚放下刀枪的乡勇们看傻了眼。 “那狗日的曹安邦放火烧城了!” 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然后整个城头上的乡勇们顿时哭喊起来了。 “俺娘在城里头……” “媳妇……” “大力……” 在人们哭着亲人的名字的时候,随着油桶的燃烧,那火势更猛的,一些靠近下城梯的乡勇更是不顾一切的朝着城内冲去,试图救回自己的家人,而此时,整个城内到处是哭喊声。 手中握着刀的朱明忠看着这些已经放下武器的乡勇,看着他们满面悲凉状。看着他们朝着城中看去时的悲痛,他们的家人就在城里。 “大人,开恩,让我们回去救火吧,大人开恩……” 王源跪在地上不断的叩着头,其它人也大都如此,他们的家人就在城里,这会就在火海之中。 “求大人开恩,让我等先去救救家人吧……” 面对众人的祈求,所有人都感觉到这气氛似乎有些诡异。 “大人、现、现在怎么办?” 把刀格挡在身前王大虎看着大人,有些紧张的问道。 “什么怎么办?” 朱明忠把眼睛一瞪,大声喝道。 “我等从军是为了啥,不就是为了保护百姓吗?现在百姓陷于火海,你说怎么办?全部跟老子一起救火去!” 他的声音很大,就像是怕人听不到似的大声吼喊道,他很清楚,如果不让这些人去救火,会是什么结果——到那时候,这些人会把家人死去的恨撒到自己的身上! 现在只有一个办法! 救火! 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26章 苍水罪(求推荐、求收藏) 寅时将过,江上,桅灯点点,宛若繁星,江风徐徐,轻抚着船边舷窗,在江风的吹拂下,那窗边的薄纱被吹动着,月光透过舷窗映入舱内。映着薄薄的白纱帷幔如梦似幻。 置身于舷窗边郑灵,早早已经醒来的她静静的站在那,晨光映在她玉石般的脸上,她的双眸凝视着远处。 已经两天了! 瞧着窗外的晨光,郑灵不禁想到,最晚到明天的这个时候,若是那人还拿不下江阴话,到时候大哥就会…… “若是两日拿不下江阴,我自己个就把脑袋给摘了!” 两日! 这是那人与大哥定下的军令状! 若是两日不下江阴,到时候提头去见大哥! 两日! 大哥用七天都没能拿下江阴,他怎么就能用两天拿下江阴城? 现在他在干什么? 此时,郑灵压根就不知道,自己为何对这个人的命运牵肠挂肚,也许是因为他的那首词吧! “予生则中华兮死则大明,寸丹为重兮七尺为轻。予之浩气兮化为雷霆,予之精神兮变为日星……” 念着这首词,郑灵只觉心魂一乱,那心脏顿时紧紧的攥成了一团。她的脑海中甚至浮现出了他那双赤诚的,没有丝毫杂念的目光。 “这首词……还没有写完,我……” 郑灵默默的在心底这般寻思着的时候,她的双眼却不由自主的朝着江阴的方向看去。 最终她还是叹了口气,了解大哥脾气的她很清楚,到时候,大哥绝不会饶下他,更何况他早就立下了军令状。 “只是可惜了这首词了!” 置身案前,郑灵又一次书写着这首词。写下这首词时,她又一次想到与舱底牢狱中初次见他时,那人念的那首诗。 “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这是一首绝命诗。 “为何……如此不惜珍自己的性命?” 长叹口气,有些心烦意乱的郑灵摇摇头,把笔放了下去。就在她放下手中的毛笔时,江面上却传来了有些激动的喊声。 “大捷、大捷,江阴大捷,我军一夜克复江阴!” 报捷声在江面上回荡着,无论是那些尚在睡梦中的人或者在船上哨戒的卫兵,都被舢板上传令兵的报捷声给惊呆了。 江阴克复了! 莫说是普通的兵士,就是在舱内刚刚醒来的张煌言在听到这个消息时,那脸膛上浮现的全是一副惊讶模样。 江、江阴真的打下来了! 两日! “老爷,老爷,” 舱门突然被推开了,闯进来的是张煌言的仆童不过,杨冠毓一进舱便激动的说道。 “老爷,江阴城被打下来了,真的被打下来了……” 话不过只说了两遍,杨冠毓便注意到大人的脸色似乎有些不对,这时他才恍然想起其中的缘故来, “老爷,小人、小人……” 听着杨冠毓变得有些结巴的话语,张煌言立即明白他为什么会这样,原本神情复杂的他,突然放声大笑起来。 “冠毓,你是不是担心这江阴城两日被打了下来,让老爷我显得难堪是不是?” 穿着中衣的张煌言看着杨冠毓说道。 “若是天下人皆能像他朱成仁一般让张某如此这般难堪,那岂不快哉!冠毓,快些取过水来,我要为王爷贺!” 那片刻的难堪之后,张煌言首先想到的是另一件事——郑成功的面子!无论如何,他都必须要保住郑成功的面子,当然也要保住朱明忠! 半个时辰后,乘着小艇上了国姓爷座船的张煌言一到船上,就立即感觉到气氛似乎有些不对。 “张大人,您来了!” 张进见到张煌言来了,因为两人关系还算亲近,便轻声说道, “张大人,王爷从醒来,到现在还没说一句话。” 张进的提醒,让张煌言的心里“咯噔”一响,他立即担心起,自己别来晚了。一进座舰舱室,看到坐于首座的郑成功神情肃然却一言不发的模样,而王忠孝等人,则大都于一旁肃立。 张煌言立即上前数步,向其深鞠道。 “煌言向王爷请罪!” 请罪! 原本垂首沉思的郑成功,被张煌言的举动吓了一跳,毕竟他还是名义上的监军,连起身说道,即使是作为延平王、招讨大将军,他也没有资格受东阁大学士兼兵部侍郎张煌言的这个大礼。 “张侍郎,何罪之有?” 在众人的诧异中,张煌言再次鞠首说道。 “张某实是愧对朝廷,只因个人好恶,而险差害于忠良不说,更差点毁了军国之事,若非王爷急时补救,恐张某早以国之罪臣,更毁以军国大事!张某之罪,实是不可原谅,还请王爷责罚!” 好嘛! 张煌言的请罪让王忠孝等人的眼前无不是一亮,原本王爷之所以有些郁郁之状,并不是因为克复江阴他不高兴,而是因为下不了台,现在这张苍水这一招可当真是着妙棋,他这么一请罪,过,全在他姓张的身上,至于功……王忠孝连忙上前一步说道。 “王爷,前日监军大人也是一时心急,所以才险些害于忠良之姓命,监军大人所为者,也是北伐大计,还请王爷明查!” “请王爷治罪!” 面对张煌言的请罪,郑成功只觉得心头一热,他又岂不知道张煌言为何当众向自己请罪,更大包大揽的担下这些所谓的“罪责”,不还是为了他郑成功,如此一来,于外界来说,外人只知道他郑成功许了朱明忠千五百人两日夺城,这也算是慧眼识英才了,至于其中的……便再也没有了。 性格原就耿直的郑成功一把拖住张煌言。 “苍水兄……” 感激的看着张煌言,郑成功颇为激动的说道。 “兄……何须如此!” 面对这样不惜折辱自身的台阶,郑成功有足够的理由激动,双手抓着张煌言的手臂,片刻后,他才说道。 “苍水兄何罪之后,若非苍水兄竭力相荐,我北伐大军之中又岂会添一员悍将!来人,传令下去……” 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27章 笼络(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27章 “我们先去看受伤的弟兄!” 安抚好了百姓之后,朱明忠才对身边的李子渊说道。 “受伤的弟兄都在那?” 原本对于任何军官来说,打完仗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清点伤亡,不过因为直接投入灭火中,也没来得急统计,不过这事自然有其它人负责。 “回大人,挂彩的弟兄暂时都住在陕西会馆。” 陕西会馆,是江阴城中最大的会馆,与城内的其它诸如山西会馆、安徽会馆一般,在明军进城后,这些“外地人”的会馆,自然成为安置伤兵的地方。 “这一仗可是全靠弟兄舍命,要不然,恐怕咱们想打下这地方,也没那么容易!这些受伤的弟兄,无论如何,都要把他们给救回来……” 不过话音落下,刚进入陕西会馆的瞬间,他整个立即为眼前所看到的惨状给惊呆了。 会馆大堂里密密麻麻的挤满了人,只见几百名伤兵面容呆滞的躺卧在地上、柱边、梯角。充斥于耳中的尽是伤病员的哀声,即便是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烟味,但是那仍然难以掩盖那股弥腐臭的味道。 青砖铺就的地面上遍地的血污,还有嗡嗡作响的苍蝇在空中飞舞着,甚至一些伤兵的患处更是扒满了绿头苍蝇。 在这一瞬间,只是刚一进入这里,朱明忠就立即感受到到空气中那股死亡的味道。 “大人,你看,这、这地方真不是人呆的……” 满面嫌弃状的李子渊一副恨不得回避三舍的模样,在军中伤兵营从来都是一个晦气的地方,但凡是个人都不愿意来这地方,如果不是因为朱明忠要来这,他压根就不会来这。 “这地方太他么晦气,活人呆长了也能变成死人……” “谁说的?” 瞧着那些伤兵,朱明忠的眉头一挑,断然打断了李子渊的话。 “医者仁心,只要用心治疗、用心看护,除了伤太重的,又有谁救不回来?” 他的话声惊动了那些在地上苟延残喘的伤兵们,他们那涣散的、绝望的眼神中,似乎闪过一道神采,可随后那求生的神采,却又随之一淡,大有一副认命的模样。 “再者,诸位弟兄与朱某一起出生入死,朱某又岂能弃诸位弟兄与不顾!” 原本那些看到朱明忠进来后,依然是一副认命模样的伤兵,听到他这番话后,那绝望的目光中顿时迸发出对生的渴望。 “大人,咱们营里没、没有医官……” 李子渊颇为无奈的长叹道,后劲营后娘养的,在各个方面都是。 “没有医官?” 李子渊的话让朱明忠一愣,营里居然没有医官! “我不就是医官吗?” 呼吸着这恶劣的空气,瞧着会馆的紧闭的窗户,医生的本能让朱明忠便吩咐道。 “再让营里的民夫,把这里打扫干净,所有的换洗绷带都扔到竹笼里,门窗打开,保持通风,点上艾熏一下蚊蝇……” 说话的时候朱明忠就已经走到了一个伤势颇重,身上更是扒满绿头苍蝇的伤兵旁,那伤兵一看到他来连忙便想起身。 “大、大人……” “别动。” 朱明忠按着伤兵的肩膀,然后一边解开那用粗布草草包着的绷带,一边对王大虎说道。 “老虎,你去给我找一把剪刀、还有铜盆,火炉,铜盆里的水烧开,还有绷带,换上细布,在蒸笼里蒸一下……” 揭开绷带,朱明忠看到了士兵的伤口,伤口虽然很大,但实际上只是表面伤,但如果不处理好伤口的外,这不致命的外伤就会变成致命伤! “准备一些浓盐水,还有,大虎,去营中把我的药箱拿过来……” 说话的时候,朱明忠已经忙活了起来,同时又吩咐着营中的民夫在一旁看着,看着他如何清理包扎伤口。 “难不成他是想借此收拢人心?” 作为后劲营千总的李子渊只是冷眼瞧着这位大人的“表演”。从十几年前被掠入军中后,十几年来。他不知见过多少医官,对于那些医官来说,他们唯一的念头就是鱼跃龙门,离开后劲营,去给将军什么的诊治,而不是给普通的士卒治伤,也正因如此,他们谁都没拿伤兵当成事儿。 其实就是那些个王爷、将军,也都没拿伤兵当成事,若不然,这后劲营也不至于连个医官都没有,只有几个入长江后抓来的民夫在这,在烧火做饭之外,给伤员包扎个伤口,送上水什么的,至于其它,那就听天由命的了。 可这朱明忠和其它人却不一样,他一到就把注意力放到了伤兵的身上,让民夫把这会馆清理干净后,又一个一个的给伤员们清理伤口。 但他弄不清这人为什么要这么多事。 “肯定是想笼络人心了!” 李子渊的心里如此寻思着,瞧着弟兄们看着朱明忠的日光从最初的怀疑,到现在的信服、感激,他暗自思量道! “倒也是一个精明人,这一下,这后劲营的军心,算是让他真正给收下了……” 朱明忠并不知道,别人是怎么看他,对于他来说,无论是爷爷常挂在嘴里的“医者父母心”亦或是他所接受的教育,都使得他会想尽办法救治这些伤兵。 “伤口一定要用浓盐水清洗,多洗几遍……” 在给伤员更换绷带的时候,朱明忠不停的帮手的民夫解释着如何包扎伤口,军中没有医官没事,可以培训,反正军中大都是外伤。 “还有绷带,一定要用在锅里煮沸……” “这个伤口要进行缝合,拿线过来……” “怎么用这么多灰?用盐水洗净……” 不过只是几个时辰下来,伤员们看着朱明忠的眼神变了,那涣散的眼神中多出了对生的渴望,同样更多的是发自内心的感激,他们没想到这位大人居然会在夺城后,专程来这不辞辛劳的救治他们。 “你这伤,肯定没事,不出三天,肯定就是活蹦乱……嗯……” 为伤兵缝好伤口的时候,朱明忠不过是刚一想动,腰肋间伤口的扯痛他闷哼一声,而那个士兵这才注意到,大人的腰间满是血污,透过衣服的破口隐约可以看到里面同样包扎着绷带。 “大人……” 意识到眼前的大人居然带着伤给自己包扎伤口,这士兵的眼眶顿时一热,声音顿时呜咽起来。 “大人,大人,你、你也是挂彩了……” 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28章 共富贵(第二更,求收藏、求推荐) 第28章 大人挂彩了! 原本被只是因朱明忠为他们包扎伤口,而心生感激的伤兵们一听,无不是惊讶的看着已经忙活了一个多钟头的大人。 尽管他来的时候,衣裳上满是血污,但大家伙只以为那血是敌人,谁都没想到他居然也受伤了,而现在更是不顾自己的身子,在这里为大家伙治伤,感激加了感动,不知多少弟兄的目中瞬间就涌出泪来。 “大人,您赶紧去休息吧,俺这伤不碍事……” 躺在地上的王秀武,这会泪水已经朦了他的眼,他摆着手呜咽道。 “大,大人,俺真,真没、没事,您、您别……” “躺好了……” 这会才再次意识到自己受了伤的朱明忠,在按下王秀武时,眉头痛皱了一下。 “嗯……” 一旁的王大虎一见,连忙就想上去扶他。 “没事!” 弯下身子的朱明忠推开王大虎,冲着周围的弟兄笑道。 “弟兄们随朱某一起打下江阴,朱某这点伤算啥,不妨事,先给弟兄们疗伤……” 之所以能说出这话,是因为朱明忠很清楚自己的伤势,之前救火时他曾检查过自己的伤口,不过只是表皮外伤,根本就不会有任何影响。 针尖一挑,穿过皮层的时候,听到王秀武哼了一声,朱明忠问道。 “痛吗?” “不痛,大人……” 说话的功夫,王秀武全是泪如雨下的模样。 “大人,小人,小人……” 原本想说粉身碎骨报答大人的他,话到嘴边的时候,却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感受着躺在桌上的伤兵满面的感激,还有周围伤兵们看着自己时目光的变化,朱明忠笑了笑。 “别说话,老朱我还是那句话,既然弟兄们随老朱一起杀敌,就都是我的好弟兄,咱弟兄们同甘共苦,同生共死,老朱又岂能弃弟兄们于不顾,让弟兄们受罪了……” 嘴上这么说着的时候,包扎好伤口的他又用盐水给伤员清洗一下伤口,然后撒上一些营中的金疮药,而这会王秀武已经被感动的呜咽着根本就说不出话来…… “大人,小人,小……” “兄弟,瞧你说的,啥小人,你是老朱的弟兄!若再说小人,老朱可就不认你这个弟兄了……” 什么叫做爱兵如子,或许没有告诉过朱明忠应该怎么做,但他知道应该如何去做。这时伸手取绷带的时候,他不过刚一起身,就感觉到一阵晕眩。 身体摇晃着功夫,眼看就要摔倒时,旁边的王大龙连忙扶着他, “大人,你怎么样?” 还躺在桌上的王秀武,更是紧张的大喊道, “快,快让大人躺下,大人身上冒血了,肯定是伤口崩了……” 他的喊声让附近的伤兵纷纷围了过来,这时们都看到朱明忠腰肋间的衣服正往外渗着血。 “没、没事……” 被人扶着的朱明忠,这才感觉到腰间伤口的剧痛,脸色煞白的他,看着王秀武说道。 “先给弟兄包扎好……” 朱明忠的话声一落,王秀兰就撑着身站起来大声吼道。 “快,快些杀我,杀我,千万别再累着大人……” “快些杀我……” 前腿刚一进会馆之中,张金生等人便听着会馆里伤兵们激动的喊声,然后眼前的一幕,更是让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只见两百多伤员但凡是能站起来无不是跪在那,而被人扶着的朱明忠则站在那,手中拿着细麻布。 “大人,还请大人先去休息,若不然……便杀了我等,也不敢再劳大人!” 王秀武跪在那,脸上全是一副必死的绝然。 “请大人先去休息!若大人不去休息,我等便死在大人面前!” 而其它的伤员也跟着大声说道,对于他们来说,再没什么比大人的身体更重要。 被王大虎扶着的朱明忠,看着众人的这般绝然,冲着他们抱拳长鞠道。 “让弟兄们受苦了……” 惊骇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李子渊、张金生他们无不是被惊呆了,以至于当他们到了楼上的时候,神情依然有些恍惚,似乎仍然无法接受所看到的一切,这,这是怎么回事? 这就是人心! 看着神情愕然的七人,面色煞白全没有丝毫血色的他,在心底冷笑道,什么是人心? 人心就是可以用来笼络的,有时候根本就不需要银子,只需要言语,只需要一些关心。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 爱兵如子! 古今中外的名将,为什么要爱兵如子!不就是为了笼络士兵之心吗?不就是为了让他们在战场上为自己卖命吗? 爱兵如子,不过就是为了让人送死! 坐在椅上,盯着着这神情复杂的七人,朱明忠一一念着他们的名字。 “李子渊、张金生、孙兴平,王教全、赵继权,李安、张明锦……” 这七人就是营中的千总、把总,也是这一千五百多号弟兄的头目,可以说,也是自己将来的臂膀,士兵的心收回来了,眼下就只剩下他们了。 站起身来,朱明忠走到他们的面前,只手中拎着酒坛的他,盯着他们七人说道。 “这一仗能打赢,除了将士用命,更离不开诸位弟兄的支持,若没有弟兄们的今天倾力相助,又岂有朱某的今天!今天诸位是我后劲营的把总,明天诸位就是我朱某人的千总,参将,弟兄们既然在一个碗里吃饭,废话朱某便不说了,自此以后,朱某的性命、前程,全都要仰仗诸位了,总之这辈子你们就是朱某的左膀右臂,请诸位多为我出力,同样也就是为你们自己出力。他日朱某升官,绝不会亏待诸位弟兄!” 没有太多的做作,有的只是现实,只有赤裸裸的利益,毕竟他们都是营中的千总、把总,他们很清楚什么是“笼络人心”。说着话,朱明忠用匕首在掌心一划,然后将血滴在酒坛中,对他们七人说道。 “今个朱某对天发誓,自此之后,绝不负诸位弟兄,若有违此誓,天打五雷轰,愿意与朱某同生共死,一起杀鞑子,谋富贵的,就喝下这酒!” 主角正在一步步的成长,作为一个现代的小市民,他可以有慷慨、勇敢的一面,但他同样也有现实的一面,一时的热血之后,剩下的只是赤裸裸的利益。无语一直以努力之中,希望大家能够多多支持。求推荐、求收藏 章节目录 第29章 摘挑(第一更,求支持、求推荐) 第29章 清晨的空气中充斥着一股呛人的烟味,终于松下一口气的兵丁和乡勇,他们看着彼此,无不是一副烟熏火燎的模样,大家的脸都被熏黑了,甚至就连身上的衣裳,也可以看到火烧的痕迹。 “大哥,多、多谢大哥……” 已经累瘫在地上的王源冲着身边的孙二虎道着谢。 “谢个啥?这有啥好谢的……” 累得气喘吁吁的孙二虎坐靠在墙上,感觉有些口干舌燥的他,想咽口水润一下嗓子,可嘴唇干裂的他,这才发现根本就没有口水,想起身弄些水喝,可他累的却连动也不能动弹。 “军爷,你喝茶……” 恰在这时,一双脏兮兮的手端着的碗出现在他的眼前,抬起头来孙二虎看到的是个怯生生的小女孩,那小女孩看着他时目中带着感激,这目光只让他的心头一暖,看着女孩同样有些干裂的嘴唇,他便咧开一笑脸说道。 “叔不渴,你喝,你喝……” 孙二虎的拒绝,让女孩那双眼睛里顿时显出了委屈来,她急声辩着。 “军爷,这水不脏,真的不脏,碗、碗也是娘特意洗过的,我,我……” 只以为这军爷是嫌脏的女孩,话只说一半,看到自己的小手脏兮兮的,那泪水顿时流了下来。 “我,我看军爷渴得很,就来的急,忘,忘了洗手了,军爷,我这就去洗手……” 瞧着小女孩的模样,孙二虎连忙说道, “别哭、别哭,叔不是嫌你脏,真不是嫌脏……” 连忙从女孩手中接过那碗,茶是什么味,孙二虎不知道,但在那碗端到面前的时候,那双眼睛却有的湿,一种莫名的感觉在他的心底升涌出来。 “叔,你还喝吗?我再给你盛……” 女孩在说话时,自己舔了下干裂的嘴唇,眼巴巴的看着孙二虎,巴掌大的小脸上满是期待。 手中端着这茶碗,孙二虎朝着周围看去,在这街上,到处都是端着碗请弟兄们喝茶的百姓,有孩子也有老人,他们的脸上无不是带着感激状。 这时,孙二虎只感觉有人拉着自己的衣角,低头一看,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崇拜的看着他。 “军爷,给,给你吃米糕……” 看着小孩手那块米糕,瞬间,心中一时五味杂阵的孙二虎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了,那泪水顿时流了下来。 几乎是在进入城门的瞬间,万礼的心里便涌起一阵异样的感觉,昨夜原本想夺下“攻城之功”的他,最后还是没有进城,不是他看不上“攻城之功”,而是因为那火太大,他害怕队伍陷在火海里面。 等到这火灭之后,再进入这城中,也就没他的事了——现在那朱明忠不仅有了破城之功,就连这克城之功也落在他的身上了,甚至就连这江阴城的民心! 攻城之后,还能收以民心! 从古至今恐怕还真没有几个能做到,但是眼下,别的不说,就在他们进城时,百姓们看着他们时目光中的感激,甚至还不由分辨的将鸡蛋塞进兵卒的手中,这一举一动,无不是说明着。 凭着救火之举,朱明忠一下便把这江阴的人心给收了! 原本正领着兵在街上巡视以防止有人趁火打劫的李子渊,一听说万礼进了城,连忙迎了过来。 “标下李子渊,见过将军!” 瞧着跪在地上的李子渊,对这个说着一口北方话的下属没有丝毫印象的万礼便直接问道。 “好了,免礼吧,朱……” 原本想说“朱大人”的万礼,话到嘴边才意识到,这人根本就没有官身,不过只是一个“医官”。 “朱医官在什么那呢?” “朱医官”三字落进李子渊的耳中,让他的眉头一挑,而后面的兵卒在听到这三字时,脸色皆是一变,一夜的生死与共之后,他们早就把朱明忠当成了他们的领头人。 “回将军,我家朱大人,昨夜先是与敌撕杀,后又不顾身上的伤势入城救火,结果脱了力,这会正在衙门里休息,还请将军海涵!” 读书人出身的李子渊言语就表明了他的态度,一句“我家”,表明了他认定了朱明忠是后劲营的统领,至于与敌撕杀、入城救火,则是在委婉的告诉万礼,这城是朱明忠领着他们打下来的,百姓也是他们安抚的。在他们攻城、救火的时候,其它人则在城外看着热闹,现在自然不能凭空的出来的摘桃子。 “哼哼……” 李子渊的回答,让万礼冷笑着拿起皮鞭,作势就要教训李子渊时,突然,他的手停在半空中,将那皮鞭落在左手的掌心中,像是无意的一举似的。 “累脱了力?哦?怎么不早说,还不在前面领路!” 在朝着衙门走去的时候,看着城中的诸人万礼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心底却在不时冷笑着。 两日打下了江阴! 这固然是奇功一件,可这奇功却把大家伙置于何地?把王爷置于何地?前天日王爷可是连围带攻用了7天都没拿下江阴,现在你姓朱的拿下了江阴,以为这是功吗? 冷笑中,万礼又观察了一下周围,这城中到处都是一片火烧的痕迹,不过与他昨夜想象的不同,这火似乎只烧了江阴城的一部分。想着昨天在几里之外都能看到的烈焰,再与眼下江阴城的模样联系在一起,很难让人相信,在那样的烈焰中,江阴城居然能保住大半。 难怪江阴百姓会是如此模样! 想到江阴百姓的感激,万礼心底忍不住想到。 “也算是允文允武之才,可惜了,可惜了……” 这声可惜从他的口中道出时,万礼一行来到了衙门口,不等万礼下马,李子渊便冲着门外的卫兵喊道。 “还他么愣着干什么,快去通知大人,万将军来了!” 像是怕人听不到似的,李子渊的喊声特别响,然后他又回头躬着身,对万礼说道。 “将军,您里请,小的这就吩咐下人上茶……” “上个什么茶啊!” 说话的功夫,万礼已经迈着大步走进了衙门。 “朱医官在那……” 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30章 钱师爷(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30章 相比于被烧成一片赤地的守备衙门,这江阴县衙倒是完好无损,甚至就连那房顶上也没有被火箭烧焚的痕迹。而在衙门门口,跪着一位读书人打扮的师爷领着六房的吏员和衙役跪成了一排。 “江阴县衙师爷,钱磊叩见将军大人……” 跪在地上的钱磊甚至连头都不敢抬,作为师爷,心知能不能活命全看这人心情的他,这会跪在地上,浑身颤若抖筛,那冷汗更是不住的流了下来。而六房的吏员、衙役,更是面若死灰的跪在那,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 不过朱明忠倒是对这些人全是一副视而不见的模样,已经安置好善后事宜的他置身于县衙大门外,瞧着这个古色古香县衙,呼吸着空气中刺鼻的烟味。他的眉头时皱时扬。 这就是江阴县衙了,十几年前,阎典吏恐怕就是在这里指挥着这座城市的百姓抗击数十万清军。现在这座曾经被血海吞噬的城市,又一次回到了汉人的手中…… 明与清 汉与满…… 江阴,此时都呈现在朱明忠的眼前,尽管空气中的烟味呛人,但是衣服上的血腥味却不断的撩拨着他的嗅觉。 江阴、江阴…… 心底默默的念着这个地名,又一次,那个天地尽是一片殷红的梦境,再一次与他的脑海中闪动着,似乎,耳间隐隐的还可以听到婴儿的啼哭声。 不行,绝不能、绝不能……绝不能让这一切再发生…… 就在心底冒出这个声音时,他的脑海中无数个意念在脑海中翻滚着着,朱明忠只觉头脑内乱成一团,突的,整个人像是力竭了似的,人一软便倒了下去。 “将军大人!” 几乎是在朱明忠昏倒的瞬间,原本跪在地上的钱磊眼急手快下,不知从那来的气力,一把抱住朱明忠沉重的躯体,就在他将欲摔倒时,赵勋又在一旁搀住他,焦切的喊道。 “大人、大人!” 王大虎等人更是连忙过来扶着朱明忠。 “刘三,你们几个,赶紧快过来!” 不过是瞬间,钱磊的心里便涌出一个主意来,他一面吆喝着刘三等衙役,然后又对王大虎等人说道。 “将军大人经过一夜撕杀,又于火海之中救我江阴万民,这会定是脱了力,这位小将军,快,快扶着将军进府衙先歇着!” 虽说不知这人是怎么了,可在他看来,现在最要紧的是要保住自己的性命,在等人扶着朱明忠进了府衙,钱磊瞪着身边的那几个先前救火时被熏的满面烟灰吏员衙役。 “你们是想死想活!” “活,活,师爷,可,可……” 柳长安急忙点着头,若不是眼前的钱师爷在县尊逃离后,非但没逃反倒是领着大家去救火,估计他们真会被盛怒之下的百姓打死。 “你,孙二,你赶紧去喊吴神医过来,若是找不着吴神医,那就去找孙可安……” 作为师爷的钱磊知道,能不能拼出条活路来,恐怕就看眼前了。在孙二去喊医生的时候,钱磊已经进了衙门,在后衙见着那些明军时,那脸上和笑容更是卑微至极。 “这位小将军,小人已经让府里的衙役去喊医生了,请小将军放心……” 王大虎只是看了钱磊一眼,瞧着他那用布包裹着的脑袋,心生鄙夷的他只是应了一声。 “知道了,我家将军身强体壮,自然不会有事!” 见这人似乎不待见自己,钱磊又说道。 什么事情都要一步步的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道理。钱磊当然明白,现在他所需要的就是抓住机会。眼睛一转顿时便又有了主意。 “若是诸位将军不嫌弃的话,小人这就命府中的女眷伺候将军,女人侍候人总是心细些,再命人给几位小将军烧茶……” 面对钱磊的奉诚,尽管不想假以颜色,但王大虎最终还是不经意的道了谢。 “那……有劳师爷。” 一声“有劳”传入耳中,钱磊的心底顿时一乐,瞧着这几个兵丁时,心底得意道。 “哼,任你就是块石头,我钱某人也能把你给磨软了……” 心底这般得意着,出了门原本想喊府中丫环的他,不过刚把眼睛朝西厢房一看,心下顿时便又有了主意来…… “快让让、让让,吴神医来了!” 用黑布包头的刘三一进衙门,嘴里就嚷了起来、 “师爷、师爷,小的把吴神医给请来了!” 跟在这刘三身后的吴世龙,听着他的邀功声,那眉头便微微一皱。 “师爷、师爷,吴神医来了,吴神医来了!” 近了后宅,刘三一面小跑,一面喊着。 听着外面的喊声,原本呆在屋中的王大虎连忙走出来,而他看着刘三时,依还是狠瞪了他一眼。“嚷什么嚷,若是吵得将军大人,非把你脑袋砍了不可!” 赵勋目光中的凶意只让刘三感觉脖颈一凉,连忙说道。 “赵、赵爷,您,您先忙着……” 赵勋却是没理会他,而是冲着吴世龙深鞠道。 “吴神医,您可来了!您可得一定救救我家将军大人啊!” “将军大人人在哪?” 被赵勋引着,吴世龙一进屋便看到床上躺着的浑身是血人,这人头上、身上都沾满了血,身上的衣裳已经被脱去了,全身上下只有下身盖着薄被,他身上的血也被洗去了一些,身上的几处刀伤虽说触目惊心,可却也都已经结了痂。 “吴神医,我刚才瞧过了,我家将军这身上的血大都是清狗的,就这里有几处刀伤,这瞧着伤口大,可都没见着骨头,可为何到现在还没醒那!吴神医,您可得救下我家将军啊!” 在吴世龙搭脉时,王大虎在一旁说着,甚至就连他自己都没注意到,这片刻的功夫,他就把自己当成朱明忠的人了。 “将军大人只是脱了力,加之又受了伤,所以才会晕迷,” 感觉着这位将军强劲的脉搏,吴世龙在放下脉时,看着王大虎说道。 “我开个的方子,您差人去医馆拿药!” 见吴世龙开完方子,王大虎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连忙从荷包里取出几块散碎银子来,就欲付诊资时,却听着吴世龙连连避开道。 “你这是做什么?” 瞧着床上的这位将军,想着葬身火海的亲人,吴世龙眼眶一红,然后说道。 “朱将军不惜性命,为我江阴百姓不惜赴汤蹈火,活我江阴百姓岂只万人,吴某为其诊治,岂有收诊金之理!切莫辱我,切莫辱我……” 明天加更!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31章 寇云(今天加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31章 “我这是在哪?” 睁开眼睛,看着那古色古香的雕花床梁,,一面打量着周围这陌生的环境。瞧着这屋子里的摆设,这也是大富之家的摆设,难不成自己又穿越成了大户人家的少爷。 在这个念头浮现的时候,伤口处的疼痛让朱明忠这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他穿越了。 只不过没有穿越成大户人家的少爷。不可能过上那种带着几个狗腿子,成天调戏个良家妇女的好日子。 庄周梦蝶!我是庄周! 所有的一切,就像是在做梦。 可这根本不是梦,梦不会这么真实,梦里不会……闭上眼睛,朱明忠想到了这几天的经历,真的就像是做梦一样。 不过还好,无论如何,几经生死之后,这江阴总算是拿下来了! 不仅保住了脑袋,而且还拿下了江阴,有了江阴,自己说的话,总会为人所重视吧…… 也许,历史可以因此改变! 郑成功! 我要去见他! 在心底冒出这个念头时,朱明忠撑着身子想坐起来,可一起身却不当紧,腰肋间顿时传来一阵剧痛。 “啊……” 伤口的剧痛让他差点没痛出汗来,唇边也吃痛叫出声来了。 “将军大人……” 这边他的吃痛声,刚一落下,那边就传来一声娇柔的关切。 原本一直坐椅子上的寇云听着床上的吃痛声,急忙走过去扶着朱明忠。 “将军大人,您醒了?” 她是谁? 映入眼中的是一张极为美艳的脸蛋,娇媚像是朵含苞待放的红玫瑰,艳丽而诱人,尤其是那双眼睛,更是带着诱人心魂的媚意。 “将军……” 将军的视线让,寇云赶紧偏过头回避,她的目光垂下,脸上顿时浮现出羞涩的红晕。 这一声娇媚的带着欲拒还迎之间的轻喃,听在耳中只让朱明忠感觉骨子一酥,这声音……好嗲! 脑海听甚至不由自主的将她和几百年后的某位嗲妹联系在一起。顿时便有了某种男人的本能反应。见将军目光中的异样,寇云略微咬了下嘴唇,眼帘微垂却是不说话,就在这气氛越发暧昧的时候,一声粗憨的话语传了过来,。 “大人,您、您醒了?” 闯进来的王大虎并不知道自己打断了什么,而只是兴奋的嚷道。 “这可好,俺刚才可是担心死了……” 俏脸羞红的寇云一见有人进来了,猛的松口气,然后她便娇声说道。 “将军,先前吴神医吩咐,等您醒来要就要先把补气血的药喝了,奴婢先伺候你喝药!” 在女人转身离开时,朱明忠便不动声色地欣赏她的背影,尽管她的身上穿着那种宽大的“旗袍”,但却仍然难掩她的身材,她的身材极好,丰臀更能撑起那宽松的衣服,哪怕是这种肥大完全遮挡女人线条的衣服,也不能够遮挡真正的好身材。 这女人是谁? 看着女人的背影在门边消失,朱明忠暗自在心底寻思着。 去端药的寇云,不过刚一出门,就看到了钱磊,想着他先前的威胁,那俏色顿时一寒。 “夫人,这是去……” 朝屋子里看了眼,钱磊急忙问道。 “朱将军醒了?” “醒于没醒,与钱师爷何干?” 寒着脸上的寇云,根本就没有给钱磊好脸色。夫人的反应,落在钱磊的眼中,他朝着左右看去,低声说道。 “夫人,现在你我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将军若是杀钱某人,也就是一刀的事,可夫人……你别忘了,你可是汉奸妾室,若是将军一个不乐意,把你和小姐丢入营中为营妓,到时候,谁人能保你?” 钱磊的声音不大,但言语间的威胁,只让寇云那俏脸一白,目中尽是恐色,出身娼门的她又岂没有听过过被充为营妓的那些女人的惨状。 见她脸上显出的那副凄怯模样,尽管这副模样让人不禁涌出让人爱怜之情,但钱磊却仍然是毫无怜香惜玉之心的冷声说道。 “所以,咱们才要互相帮忙,我帮你,你也要帮我,你若是能留在将军身边,自然不会再入营中,至于钱某人……” 盯着这林知县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娶入房中的夫人,钱磊倒是没有嫉妒那朱将军的艳福,毕竟,他明白自己的身份,就像几天前,逼着她愿为县尊妾室一般,作为师爷,他只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将军醒了?” 又一次,钱磊看着她问道。 “嗯,” 默默的点下头,面带凄色的寇云,那微垂的眼帘下泪光闪动着,轻咬着嘴唇的她一言不发的朝着厨房走去。 “现在自己应该算是在这个时代站稳脚了吧?” 心里嘀咕着,朱明忠看着他那粗壮的手臂,常年的健身使得他的浑身充满了肌肉,粗壮的手臂皮肤下隐现的条条肌肉充分显示着这双手臂贮藏的力量,不过臂上还能看到一处伤口,不过那伤口这会已经结了血痂。 这是先前与清军撕杀时受的伤,不过当时没有任何感觉。虽说身上带伤,可出人意料的是,他却不觉得的难受,心底甚至有些怀念那种手刃敌首的快感。 难道自己的体内中有那么多的暴力基因? 当然这个念头却只是稍闪即逝,紧接着朱明忠的脑海中所想的却是一个个曾只存在于纸面上的文字: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昆山之屠、嘉兴之屠、江阴八十一日、常熟之屠、金华之屠……一个个曾只存在纸面上的文字,却是一一在他的脑海中翻腾着,近三分之二的人口在一场场大屠杀中灭绝。 这就是改朝换代的结果? 这一切都已经发生了,然后中华文明就陷入了从未曾有过的永夜之中,并从此在世界民族之林中衰退下来,再过两百年,曾经为欧洲人所羡慕的、学习的中国人,成为了欧洲人讽刺、歧视的对象。 满清的入关毁灭了一切! 甚至几乎彻底毁灭了这个民族! 绝不能让这一切再发生! 想到这,朱明忠的双拳一握,目光中流露出些悲凉之色的同时,那目光也变得更加坚毅起来,但是却同样也带着一些迷茫。 如果想要改变这一切……自己应该怎么办? 今天加更,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32章 解围(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32章 “大人,万、万将军来了……” 突然从外面传来的喊声,打断了朱明忠的思绪。 万将军? 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带着福建口音的喊声便传到屋内。 “朱医官,朱医官……” 正当朱明忠想要坐起来时,闯入房中的万礼瞧着已经醒来的朱明忠,那脸上顿时便是一副亲热模样。 “朱医官,哎呀,你伤势怎么样?我营中的有良医,哎呀,看我这糊涂的,居然忘了您本身就是医官?” 这看似的亲近落在朱明忠的眼中,他又岂不知道这位万将军是在提醒着他的身份——他不过就是一个医官。 这是朱明忠第一次见到万礼,他一直驻于江阴城下,不过在前天第一次进入大营时,这位万将军甚至都没给他面见,对于万礼来说,他不过就是一个不值一提的小人物。 这会万礼不断的反复强调“医官”两字,就是为了提醒他的身份。 “多谢将军关心,在下伤势已经不碍事。” 说着话,朱明忠便撑着身体坐起身来,尽管伤口处依然传来剧痛,但他的脸上依然保持着微笑。 “在下还未谢将军援手助威之情!多谢万将军昨夜援手之恩!” 尽管心知万礼是郑成功的心腹之将,但是九死一生打下江阴的朱明忠已经有了清楚的意识——江阴就是他的根基,无论如何,这江阴他都不会让予他人,毕竟这里将是他的立足之地。 至于这夺城之功更不能拱手相让,有了夺江阴的功劳,他才能够在郑成功的拥有话语权,他才能够说服郑成功,令其不至于中满清奸计,最终导致这场规模庞大的北伐功亏一篑。从而断送了大明再次中兴的希望! 无论是于私于国,这功!都不能让! 这城!更不能让! “哼哼……” 朱明忠的回答完全在万礼的意料之外,一声“援手之恩”,说的是报恩,可实际上却把他万礼完全给撇开了,如果朱明忠说的是“多亏将军指挥有方”之类的话,那这夺城之功,万礼至少能分走7成。 可现在,这一声“援手助威”,却轻飘飘的把万礼和他麾下万余名官兵的功劳给撇开了,这攻城压根就没你们什么事,你们顶多也就是在一旁助个威! 好嘛! 就在万礼想要爆发的时候,那边门边传来一个话声。 “大人,您命小人备好的犒劳城外大营军爷的银粮,小人都备好了!” 与话声一同进屋的是钱磊,只见他不顾王大虎、李子渊等人的阻拦,一进屋便鞠躬拜道。 “大人,小人已经准备好钱粮,不知大人准备让那位小将军押解钱粮进营犒劳城外大军?” 瞧着钱磊,朱明忠的心底一愣,这人是谁?但他随即意识到,不管他是谁,他是在帮自己! 犒劳大军?怎么犒劳,拿什么犒劳? “呃,这个……” 就在朱明忠不知识如何接腔时,万礼冷声问道。 “你是谁?来说说,朱大人是如何安排你犒劳我那万余儿郎!” 钱磊像是这会才看到万礼似的,惊讶道。 “大人,这位将军是?” “本将军就是国姓爷麾下万礼,那城外大营中的万余儿郎,正是万某麾下!” “哎呀,钱磊参见将军大人,不知将军驾到,实在是有失远迎,小人是朱大人随营小吏,实在是不值一提!” 一如所有的师爷一样粘滑似泥浆般的钱磊,先是的毕恭毕敬的行了礼,然后便说道。 “大人入城后,便命小人点齐府中钱粮,银一共一万六千四百三十两,钱2485吊,只可惜粮食大都焚于烈火之中,所余者不过千余石,大人知道将军大人昨夜劳苦功高,特命小人备银一万两,米粮五百石以犒劳城外大军……” 钱磊说出这些话的时候,他的后不断的背着冷汗,他之所以紧张,紧张的不是银钱,这府里自然有银钱,就在郑成功来袭之前,江阴的驻防兵被调走后,那林曹二人就把城内外所有大户招于府中,威逼他们认捐用来募集乡勇,现在那些银子都好好的躺在银库里。 他之所以担心,是担心自己会不会太过莽撞,毕竟这一下,等于把宝都押到了朱明忠的身上。作为师爷的钱磊很清楚,能不能保住自己的性命,全在朱明忠的一句话,可万一姓朱的连自己的命都保不住呢? 但除了朱明忠,他还能选择谁? 是这位万将军吗? 把府中的银钱献给万将军,又会是什么结果?顶多是保住脑袋,可若是帮朱明忠把这一关度过去,将会得到什么? 眼前这人可是在两天内就拿下了江阴,他日必定得郑成功赏识与重用,若是能趁此机会抱住这棵大树,将来大明中兴之时,他姓朱能封王封爵,而他钱磊岂不也能功成名就,不用再像现在这般不过就是一看人脸色的师爷? 机会往往就在眼前,所以在门外听到屋内对话,意识到两人之间的明争暗斗的钱磊,在第一时间跳了出来,主动为朱明忠解起围来。 在钱磊看来,现在最重要是安抚这个万将军,帮他把面子过过去。 “哦,朱医官,这……” 一听居然有万两白银,万礼的脸色不由微微一变,他压根就没想到这姓朱的居然会想到自己,尤其是在姓朱轻飘飘的三言两语把他撇清之后,更是如此。可这银子是骗不了人的。有了这些银子,即便是不进城,也没有人会说什么。 就在万礼心里这般寻思着的时候,见其依然是一副沉吟状,钱磊又说道。 “将军,之所以只有五百石粮食,是因为昨夜城内为清狗放火焚尽,上万百姓流离失所,我家大人吩咐我等设以粥棚安抚百姓,还请大人见谅,实在是挤不出更多的粮食……” 钱磊的话还没说完,原本面色紧绷着的万礼已经站了起来,瞧着朱明忠说道。 “朱医官,你小子啊……得了,你先养着伤,至于这江阴……” 摇着头,心知对方压根就没有意思让城,让攻的万礼笑着说道。 “我还真瞧不上……” 今天加更,第二更了,最近无法加更是因为无语的《铁血宏图》正在进入完本阶段,一但完本后,一定可以经常加更!希望大家能够多多理解,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33章 毛遂自荐(第二更,求推荐、求支持) 第33章 你瞧不上,老子能瞧得上! 好不容易万礼送走时,看着他的背影,朱明忠在心里暗自嘀咕着,在他转身的时候,原本似幕僚一般跟在他身边的钱磊,连忙跪倒在地磕头请起罪来。 “请将军大人治小的擅自主张之罪!小的认罪、小的认罪……” 看着跪在地上磕头的钱磊,朱明忠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缝,无论是作为医生诊治病人的时候,亦或是作为毕业生四处奔波求职期间,他都见过各种各样的人,像钱磊这样的人他当然见过。 甚至可以说非常熟悉,因为他也是这样的人——看到机会就会立即抓住!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聪明人!机会从来都是给有准备的人准备的,但没有人说过,机会在眼前的时候,你必须要看到机会! 而这种人往往都对自身境遇不,所以他们才会在看到机会时立即扑上去,就像朱明忠自己一样,为了抓住一个机会,险些把脑袋赔了进去。 钱磊……他同样是在冒险。 面对钱磊的请罪,朱明忠并没有说话,而只是静静的端起茶杯,喝了口茶,润了一下嗓子,然后继续盯着他,听着他在那里谢罪。 “请将军大人治罪……” 又一次磕头的时候,钱磊的心里暗自敲起鼓来,磕第一个头的时候,他想到是戏文中贤臣遇明主的一幕,想象着这朱将军会把他扶起来,然后两人来一番隆中对之后,便惺惺相惜起来,至少戏文里都是这么演,史书里都是这样说。 可是出人意料的是,在他磕头请罪时。这朱明忠却完全没有任何反应,就这么任他磕头,这……这可不是明主会办的事啊? 第二个头的时候,他还寻思着这人是不是明主。但到第三个头的时候,那冷汗已经从他后背冒了出来,这会他倒是真个担心起自己的脑袋了,毕竟这可是背主而为,搁那,都是要掉脑袋的! 就在那冷汗从后背冒出来,甚至肩膀也开始颤抖着的时候,突然,一个声音传入他的耳中。 “治罪,你说说,我应该治你什么罪?” 这声问让钱磊的心头略头一动,就在他刚想要开口说话的时候,朱明忠放下茶杯冷笑道。 “哼,你未经我许可,擅自把库银交予他人,就凭这一条,老子砍了你,你可有话说!” “小的知罪,小的知罪!” 尽管头磕的怦怦响,但是钱磊却没说一句“罪该万死”的话,他要给自己留下退路。 “小的,小的这,这么做也是为了大人,为了江阴城中五万百姓啊!” 钱磊试图解释他的用意,甚至不忘记给自己的行为戴上一个高帽,就在他话声落下的时候,一个话声却让的心底猛然一寒。 “为了江阴百姓?是吗?我看你是为了你自己才对!” 盯着钱磊,见他因为自己的这句话双肩猛颤,朱明忠冷笑道。 “你想的无非就是抓住这个机会,得到朱某的常识,对不对,你以为这么做,是在帮朱某解围,你看到姓万的不会善罢干休,所以才拿出什么劳军来的安抚他,这样的话,朱某就会对你心生感激,就会对你加以重用,对不对!” 三言两语直接戳穿钱磊的想法之后,不顾钱磊想要辩解的意思, “你只看到朱某两天陷城之功,只看到朱某必定会因此得国姓爷赏识,他日飞黄腾达指日可待,若是你能为朱某幕僚,到时候自然也可有出头之日,而不再用再见这般,至多只是个师爷,朱某说的对吗?” 内心的想法被毫不留情的戳穿后,钱磊整个人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那豆大的汗滴更是不断的滑落下来。 “大人、我,我……” “哎!可惜你只算到眼前,却没算到幕后啊……” 朱明忠摇头长叹道。 “你可知道,朱某为何只带千五百弟兄来夺江阴?” 接着朱明忠便把当初进入军中,如何向张煌言进言,如何与郑成功等人立下军令状的前因后果一一道出,那九死一生的经历,让钱磊整个人傻了眼,他没有想到这背后会有这翻曲折,而且会是这么惊险。 “大,大人……” 深吸一口气,钱磊试图让自己冷静一点,他抬起头来的,看着朱明忠说道。 “大人,没想到,您的经历,比小人想象还要凶险万分。” 何止是凶险万分,钱磊甚至觉得,正常人若是惊历了刑场的死劫之后,没准见到郑成功的时候早就跪地求饶了,可眼前这位却偏不这么干,不但把一番言语说的郑成功哑口无言,甚至还被打入大牢,至于这打江阴,任谁都能看出来,不是让他人来打江阴,分明是寻个借口来砍他的脑袋,只不过,现在他打下了江阴。 可这脑袋真的保住了吗? “所以,钱师爷,是不是觉得有些失望?” 朱明忠的脸上带着笑,说话的功夫他已经端起了茶杯,对于这位钱师爷他没有做任何隐瞒,这家伙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出之前“劳军”的决定,主动抓住眼前的机会,他就能在更短的时间,知道自己打江阴的内幕,与其等到他自己发现,倒不如主动坦荡示人的效果好。 “失望?” 朱明忠的问题让钱磊一愣,若是等到他自己发现这些内幕的话,他恐怕还真会失望,但是现在听着对方主动提到其中内幕,钱磊反倒不觉得有什么可以失望的,尽管内心难免还是会有那么点失落,毕竟这事似乎比他想象的复杂一些,不过还好,还有机会!这般寻思着,跪在上的他连忙摇头说道。 “这怎么可能?若是小的能得大人赏识,常随大人左右的话,怕是小的祖上烧了高香!” 尽管他的回答在意料之中,但朱明忠还是认真的看了他一眼,而后提醒着他。 “钱师爷,你要知道,我这船可是随时会翻的贼船,这江阴看似打了下来,可非但无功反倒有过,到时候万一国姓爷那边有人再递双小鞋,估计我这可就是性命难保了!” 今天加更,第二更了,最近无法加更是因为无语的《铁血宏图》正在进入完本阶段,一但完本后,一定可以经常加更!希望大家能够多多理解,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34章 有钱(求推荐、求收藏) 第34章 性命难保! 或许朱明忠可以为夺下江阴而欢呼,但他未尝不知道,夺下江阴。非但无功,反倒有过。 两天夺下江阴! 他是做到了! 可与此同时,却等于把张煌言、郑成功以及其它的一众文官武将的脸打的啪啪响。 无论是两天拿下江阴亦或是毛遂自荐之举,或者是那份军令状,表面上看来,他做到了是不假。 可是对张煌言来说,这等于在告诉他,当初他无识人之才,至于郑成功那边……当然也有几种解释,至于其它的将领,无疑是在告诉他们——你们就是一群草包,7天拿不下的江阴城,老子两天就拿下来了! 上上下下所有人都得罪了一遍,这他么不是自寻死路吗? 所以,在冷静之后,朱明忠发现自己非但没有度过危机,更不能向郑成功去请功,现在,他必须要保住自己的性命! 若是换成其它人,或许在听到朱明忠的这番话时,恐怕早就退避三舍了,可对于同样带着赌徒心理的钱磊来说,他非但没有觉得有什么,反倒因为朱明忠的“赌性”对其更加佩服起来。 “大人,别忘了,现在,你赢了!” 尽管没有朱明忠的吩咐,钱磊站了起来,心知眼下就是机会的他,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无论国姓爷如何不快,无论张煌言如何难堪,无论其它将军如何恼火,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江阴是大人您两天拿下来的,不出数日,全天下都知道,国姓下麾下有位长于攻城的将军,满清20万大军八十一日方才拿下的江阴,您只用区区两日便拿了下来!” 用手扫去衣服上的灰土,原本心情惶惶的钱磊这位又重新找回来了身为幕僚的自信。 “你赢了,赢得漂亮,无论别人如何不满,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所以,那怕就是他们再恼、再怒,最终,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下这件事,都必须要做些模样给天下来,而大人您,有何性命之危?再者……” 压低了声音,钱磊那双眼睛盯着朱明忠说道。 “大人,别忘了,那边还有咱大明的朝廷,皇上还在哪!等南京拿下来之后,到时候,头痛的是国姓爷,是张煌言,至于大人您?” 嘿嘿一笑,钱磊随手打开了他的手中的扇子。 “没准,到时候,他们拉拢都来不及哪,又何需担心性命!” 瞧着钱磊在那里手拿纸扇,于身上微微扇动的模样,朱明忠看着他,眉头猛一蹙。 “钱师爷,你确定你是读书人吗?” 原本正得意着的钱磊一听,那双眼睛猛然睁大,这,这是什么意思? 朱明忠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钱磊身高差不多有将近1.8米,看那体形估计最少有两百斤,至于那相貌怎么看都不像是读书人,相貌憨厚粗犷反倒是武将,可这年月的武将,又有几人,能有他这样的花花肠子。 这人有意思,恐怕他这话还没说完吧。 “大、大人何意?” 难道大人是在说我太过奸诈? 钱磊的心底暗自寻思着,不会啊,真正的奸计还没说哪。 “嗯,只是随口一问,钱师爷,那以你之见,这下一步,朱某该怎么办?” 朱明忠的这个问题,让钱磊立即明白,他苦心等待的机会终于来了,于是他深吸了一口气。 “大人,现如今这江阴城内数万百姓,皆受大人活命之恩,依小的看来,只要大人能够坐稳江阴,我江阴百姓自甘追随大人。” 说罢像是表明决心似的,钱磊便冲着朱明忠跪拜下去。 “还请大人为我江阴百姓计,主持江阴之事!” 钱磊之所以这般说,是因为他很清楚,对于朱明忠来说,现在他需要的是立足之地,只有先在一个地方站稳脚了,才能再作他谋,而且,就钱磊自己来说,他还有其它的私心。 “哦……” 看着又一次跪在自己面前的钱磊,若非他那头上包着的黑布,朱明忠沉吟片刻后,才说道。 “我说!” 双眼眯成一条细缝,朱明忠看着钱磊,在心里犯起了嘀咕来,这人当真是忠义之人吗?他的这个建议倒是与自己的想法不谋而合,但问题是……他未尝没有其它的打算。 “老钱,你说我要是想在江阴落下脚,要怎么办?” “这!” 被朱明忠这么一问,心知能不能令其看重自己,就看这一遭的钱磊略加思索后,便直接说道。 “大人,现在最要紧的是,在先前清狗所募的乡勇中择其精壮,募入营中,如此一来,即可充实实力,待到力量稍加充实之后,再攻以周围诸城,再以郑成功名义发布檄告,号召各地反正,如此一来,不出数月,大人麾下精兵又岂止数万?到时候,于朝廷于国姓爷眼中,大人岂不就是国之柱石?又岂还有今日之忧……” 钱磊的回答让朱明忠倒是认真的看了这位像武夫甚过读书人的师爷,他的建议倒是再符合眼下的实际,现在江南各地空虚,像江阴这样的要地守军不过只有数百,其它诸城,大都也仅只是靠乡勇勉强维持,有了攻克江阴的威风,再打下来几座县城,不是没有可能,至于以郑成功名义发布檄告,号召各地反正,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事实上,在郑成功北伐南京城下之后,江南各地都在观望,不少县城的知县纷纷反正。 抓住眼前这个机会,扩充实力并不困难,竖起招兵旗,自有吃粮人,在这个乱世,首先要有兵,才有话语权,若是自己手下有个几万大军,到时候在郑成功面前,自然也就有了说话的力量。 只是…… 盯着钱磊,朱明忠想到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老钱,你这个主意好,可……” 话说着,那双眼睛一眯,闪过一道异样的神采,他的脸色就是一变。 “可老钱你却把库里的银子、粮食都给了姓万的,现在让老子拿什么去募兵,让老子拿什么去养兵!” 被朱明忠厉声一训,钱磊连忙急声说道。 “有钱、有钱……” 钱磊这个角色,怎么说呢? 嗯,他是一个典型的师爷……现在只能说这么多,大家慢慢看。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35章 敲打(第二更、求推荐、求支持) 第35章 “有钱?” 盯着钱磊,朱明忠的唇角一挑。 “你的意思是,你没把库里的银子都给姓万的?” “给了,真的都给了,就是国姓爷派人来,这库里也就那么多银子!” 看着大人,钱磊脸上的笑容显得有些古怪。 “大人,小的,就是再笨,也不可能把银子都给那姓万的不是?” 献媚的看着朱明忠,见他似乎还有些不解,钱磊便急忙补充道。 “大人,那姓林的没别的本事,刮地皮的本事倒是颇有一手,这不国姓爷刚过长江,那边两江总督刚一传令让各城招募乡勇,他就把城里城外的大户都召集了起来,让他们捐输军饷用于招募乡勇,若是谁家敢不捐,就是勾结反……就是心怀大明,到时候自然是抄家灭门。大人,您还别说,清狗别的不会,这刮地皮下起狠手来,咱大明的官,可真比不了,姓林的还真用这个抄了一户家!” 这会钱磊当然不会说,这个主意实际上是他出的,当然他之所以敢出这个主意,是因为他知道,对于满清朝廷还有两江总督来说,他们要的是能守住城,至于你是怎么守的城,怎么弄的银子,他们压根就不在乎。 “其它人一看,姓林的下了狠手,那里还敢犹豫,你几千、他一万的,姓林的轻轻松松的就弄到了十几万两银子,不过那帐上,也就只有几万两,其它的,都让姓林的给私吞了……” 作为师爷,钱磊当然知道姓林弄了多少银子,也知道,那些银子的下落,若是搁平常,他没准会把这银子给吞了,可现在,连小命还在旁人手里攥着的了,那里敢冒出这个念头来,更何况,姓林的刮地皮时,他也没少捞,保不住命,别说想吞姓林的银子,就是自己那点家当,也是人家的! “哦?有多少?” “足足十一万两,大人!” 十一万两纹银! 这数字只惊的朱明忠双眼一睁,这么多银子? “这么多!银子在那?” 这江阴城中,居然有这么多银子,完全在朱明忠的意料之外。 有银子!有粮草! 突然间,原本心底尚不知所措的朱明忠却像是看到一条康庄大道似的,原本的茫然瞬间便消失于无形,他的心底甚至还升起一阵雄心来,既然那些小说中,一个个主角回到过去,不是成了将相王侯,便是成了开国之君,自己现在手中有银有粮,还怕什么! “银子,银子在哪?” 压抑着有些激动的呼吸,朱明忠盯着钱磊问道。 “银子都在衙门后宅柴房的地底下埋着,只要大人有所用,随时都能起出来。” 银子埋在县衙柴房里,若不是因为郑成功的大军一路沿江直上,使得江阴城不得不紧闭城门,估计那银子早就让林知县交给镖局押回乡下老家了,现在倒是也好,全都便宜了朱明忠。 “用于募兵,对除了点集精壮之外,大人不还以另行募兵,这,老话说的好竖起招兵旗,便有吃粮人,这兵,兵就能招得了,到时候您在择其精壮,编成一军,自然也就成了!” 这招兵募勇,对于钱磊来说倒是不陌生,毕竟这城中的乡勇也是他一手操办的。 他啰啰嗦嗦说了好一会,朱明忠只是听着,听来听去,似乎这招兵买马倒是挺简单的,和即时战略游戏差不多,无非就是拿出银子来竖旗招兵,打造兵器,训练兵卒,和游戏似乎没什么两样,一步步升级就是了。 当然,这一步步升级瞧着简单,可实际上却牵涉到诸多的问题,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前功尽弃,不过此时,朱明忠却没有想那么多,在他看来,有了银子,有了粮食,自然也就能招到兵,招到了兵,再训练就是了,至于如何训练,虽说几乎是两眼黑,但好歹当年读高中、读大学时,也是受过两次军训。再加上平素对军事的爱好,怎么着也不比李自成他们差吧! 这年头,先有兵才是最重要的,当年李自成凭着一群农民兵都能打到京城,当上皇帝。即便是满清势大,即便是郑城功北伐依然如历史上一般失败,只要自己手里有了足够的人马,就能挽回北伐兵崩溃的局面,到时候可以“掠民”撤往舟山,若是舟山呆不住,大不了……从舟山去台湾就是了,这个时候台北一带可是一片荒蛮,根本就没有西方殖民势力,在台北一带立足,未尝又不是一个选择,没准积聚个十几二十年力量,等到“三藩之乱”的时候,还有机会****也不一定。 未来的事情谁也说不好,可眼下最重要的,肯定是千方百计壮大自己的实力!只有如此,将来无论如何,自己才能处于进退皆能的有利地位。 见朱明忠半晌都没说话,做了多年师爷的钱磊隐约能猜出这人在想什么,眼前这位将军,或不是什么郑成功的亲信,竖旗招兵说起来容易,只要有钱粮,没准几天就能拉出一只队伍来,可对他朱明忠来说,却不见得是件容易事,于是他连忙进言道。 “其实大人压根就不需要考虑国姓爷那边,现在国姓爷那边意在南京,有大人在江阴为其巩固后方,国姓爷自然乐见其成,至于这募兵之事,只要大人能供上钱粮于北伐大军,国姓爷那边,自然不会追究,毕竟大军未动,粮草先行,这可千古不变的道理……” “嗯,理倒是这个理……” 瞧着那相貌看似忠厚的钱磊,朱明忠故意拉长声,用这种人就要像是挤牙膏似的一点点挤出他的主意来,而且尤其重恩威并施,要不么这小子的尾巴能翘上天去。 “不过,你小子把粮食都交给了姓万的,你让老子拿什么养兵?这银子能当粮食吃不成?” 被朱明忠这么一敲打,原本刚刚松口气的钱磊,那里还敢再有丝毫得意,连忙急声说道。 “粮食,只、只要大人给小的三天时间,小的,小的自然能给大人筹集五万石粮食!”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36章 名义(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三天! 五万石粮食! 这可是足够五万大军吃上两个多月的粮食! 难不成,那城中的粮食没烧完?显然不可能,那姓曹的第一轮火箭就是朝着粮仓放的。 难不成,他会变戏法不成? 疑惑中,朱明忠看着钱磊问道。 “来,你有什么法子,说给朱某听听!” 身体前探,朱明忠全是一副用心倾听的模样,钱磊小心翼翼的从袖中取出几张纸来。 “大人,你看这个!” 接过那几张纸,看着纸上的名单,还有名单后面的数额,朱明忠有些诧异看着钱磊问道。 “这是?” “大人,这是江阴县士绅献纳军饷数额,最少的献钱也有五百两之多,这些士绅世受我大明皇恩,不知报效大明朝廷反倒是为清虏输捐,实在是可恨至极,非得以大明律惩治,否则如何平以民愤、如何对得起我江阴清狗所杀之黎民……” 此时的钱磊一副义正词严的模样,若不是他那包在头上的黑布提醒着朱明忠,恐怕还真会误以为他是大明的忠心义士。 “不过,念其当初也是为清虏所迫,所以,大人可示之以宽,令其输以钱粮以助大军军需……” 瞠目结舌的看着一副义正词严的模样的钱磊,朱明忠的心底只剩下一个念头。 “钱师爷,你真不愧是读书人啊!” 除了读书人能把明抢说的这么义正词严,这么光明正大,旁人谁能做到。 “呃,大人?” 不等钱磊反应过来,朱明忠脸色猛然一变,随之厉声斥道。 “若是朱某许你这么做,许你这般压榨百姓,那与清虏又有何区别?你这那里是为朱某着想,分明是想害朱某于不义……” 突然的训斥让钱磊的心底一慌,猛然意识到眼前这位可不是满清的官的钱磊,心下一急,膝盖一软,人便跪了下去。 “大人,大人饶命,饶命,小、小人也,也是一时心急,才,才会出些下策……” 跪在地上的钱磊,头如捣蒜的磕着头。这时他才想起来,满清的官或许不把汉人当人,只要能守住城、能平天下,自然是杀掠皆可,可眼前这位却是明朝的官啊…… 他的这个主意,搁在满清这边,没人会觉得有什么,毕竟当年满清入关的时候,就是靠着屠城劫掠的诱惑,诱使兵丁悍勇攻城,从而打下了江山。但搁在大明这边,这个法子却不成,这边还没想用,那边指不定朝中就是一片杀声了。 “下策,哼哼,我看你小子是合计好了,准备挖好坑让老子跳进去对不对!” 盯着不断叩头的钱磊,朱明忠冷哼道。 “我的钱师爷,你这毛遂自荐,可不就是朱某的军师嘛,这坑,钱军师,你挖的好哇……” “小人实在是才疏学浅,不堪大用,那,那里敢敢当什么军师!小人,也,也是为了将军啊……” 从未给将军当过幕僚的钱磊,那曾想到这人翻脸居然如此之快,前一息人还好好的向他请教来着,可一转脸就是要杀人的口气了。 “小,小人,那,那敢害大人,这,这事保证不会让有损大人英明,更不至陷大人于不义……” “少他么啰嗦,你赶紧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虽说瞧不上这人的怯懦,也看不上他的奸滑,但这会身边无人可用的朱明忠只能求教眼前这家伙,心知已经敲打着差不多的他,狠狠瞪了此人一眼,狠声说道。 “若是成不了,若真他么是个坑,别人砍老子之前,老子特么先砍了你!” 既然在旁人眼里,自己都成了杀神,那就干脆继续当这个只知道砍杀的粗汉吧。 “是,是!将军大人!” 一听要砍自己,只觉得自己刚在鬼门关里走了一遭的钱磊,虽说有些诧异这人变脸的速度,可那过度肥胖的身子还是打了个哆嗦,虽结巴巴地解释了起来, 一咬牙,像是下了狠心似的,钱磊微微抬眼瞧着朱明忠说道。 “大人,这,这江阴被焚成一片赤地,有数百万姓需要赈济,否则民,民心不稳啊,那些士绅当初助清虏军需,才致使江阴百姓惨遭如此横祸,现在让他们拿出银粮来赈济难民,自然是理所当然之事,等他们拿出钱粮,到时候,有多少钱粮,还,还不是您、您老……” 原本想说“你老说的算”的钱磊话到嘴边却又改口道。 “你老安排,赈灾所剩,自然可以用于充当军粮,您老说是不是。到时候大人您不仅有了粮食募兵,这江阴百姓也是受大人活命之恩啊……” 至于有多少粮食会进江阴百姓的嘴里,钱磊不知道,也未曾真去想过,在他看来,他需要的是为这人出谋划策,这是身为幕僚的根本,至于江阴百姓……真的不在他考虑的范围内。 钱磊这么一说,倒是让朱明忠瞧了这人几眼,这厮虽说胆小怯懦,倒确实是个做狗头军师的料,他的这个主意倒是不差,打着赈济难民的名义,让那些士绅捐输,他们若是不乐意……可他们敢吗? 且不说那些个士绅捐输钱粮于满清的事实摆在前面,到时候,只要自己稍微点拨一下,对百姓们说,若不是有些人捐输满清,这江阴也不至于被烧成一片赤地,到时候,那些百姓自然会把怒火发泄到这些人的身上,甚至都不需要自己动手,百姓就能把他们的家给抄了! 群众斗争是法宝啊……不过,那些人要是识相的话,就自己把粮食拿出来!要不然老子有一万个办法让他们把粮食拿出来! 想到这,看着钱磊的时候,朱明忠难得的挤出一个笑来。 “如此,那这件事……就有劳钱先生了!” 朱明忠这么一改口,顿时让钱磊松下一口气,他知道,自己这条小命暂且算是保住了。 在钱磊松下一口气时,门外的王大虎却急匆匆的闯了进来。 “大人,兵部侍郎张大人来了!”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37章 致歉(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37章 一听张煌言来了,朱明忠刚想起身去迎接,钱磊便在一旁说道。 “大人,且慢,您现在还真不能去迎他!” 然后钱磊便在他耳边轻声说道。 “大人,你要这样……” 一番叮嘱之后,钱磊又特意强调道。 “大人,记住了,您可是受了伤,且不伤势不轻!” 前脚刚进衙门后衙,张煌言便看到一个身材粗壮却穿着身青衫的汉子迎了过来。 “小的钱磊见过侍郎大人!” 钱磊连忙跪地磕头。 “我家大人伤势在身,未能迎接侍郎大人,还请大人海涵。” 一听朱明忠受伤了,张煌言便急声问道。 “成仁受伤了?伤势如何?还不快在前面带路!” 说罢,张煌言便急匆匆的朝着前面走去,而钱磊急忙领着他进了屋。 一进门,张煌言便闻到浓浓的药味,还有就是一股血腥味。再朝床上一看,便看到朱明忠正躺在床上,床前有人帮他包扎伤口。 “嗯……” 恰看到拆开绷带的张煌言只听到朱明忠痛哼一声,朝着他身前看去,身前的几处触目惊心的刀伤,让他吓了一跳,只看这满身的伤口,他便能想象出昨夜血战是何等惨烈。 “成仁……” “啊……大、大人……快,快扶我起来……” 原本痛闭着的朱明忠,一听到张煌言的话声,便连忙试图作起身来。 “成仁,” 张煌言连忙一把按住朱明忠,然后颇为激动说道。 “伤势如此之重,还不快些躺好!好好休息!” “不,大人,这,这礼、礼不可废……” 朱明忠的话声刚落,钱磊便在一旁说道。 “大人,既然侍郎大人让您休息,您又何必如此坚持,方才若非您坚持要起来,参见万将军,这伤口又岂会崩裂……” 钱磊的话音一落,张煌言便在按着朱明忠的肩膀说道。 “成仁,你是医官,自然知道,这养伤最忌讳如此折腾,你我之间,又岂需这等虚礼。” 这会在张煌言的口中,他们两人似乎非常熟悉似的,他就像是完全忘记了当初是怎么样差点砍了朱明忠的头。 “多、多谢大人!” 既然他这么说,朱明忠自然也就不再客气,躺在床上演戏的滋味不好受,但这戏必须要演下去。 “成仁,这次老夫来,一来是传王爷军命,代王爷嘉奖成仁你和后劲营的官兵,至于这二来嘛……” 张煌言看着朱明忠,站起身来,整了下衣冠然后抱拳过顶深鞠道。 “是向成仁你负荆请罪的!还请成仁你原谅他日你我初见时,老夫妄自之举!” 说罢,张煌言又是抱拳深鞠。深知这个时代等级森严的朱明忠,那里还敢躺着,连忙撑着床想要起身阻止他,这一动不当紧,那伤口真的一下崩开了。 “大人,您……啊……” 伤口处的剧痛让朱明忠发出一声痛叫,豆大的汗滴立即滴了下来,而张煌言连忙再扶着他。 “成仁,还不快些躺好!” “大人,你、你切莫拆煞小人,若,若非是大人当日之举,以小人的身份,又岂有资格进言郡王爷,又岂有机会面见王爷!大人,昨日之事,切莫再提……” 强忍着伤口处的剧痛,朱明忠对张煌言郑重其事的说道,不论张煌言抱着什么念头来的这,他都必须要把姿态尽可能的放低,要不然,可真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当日是老夫莽撞了!” 看着诚惶诚恐的朱明忠,张煌言颇为感叹的说道。 “当日成仁你说只需千人,两日既可拿下江阴,可老夫却……哎,只当你是东虏派中的间细,意在离开我与王爷,所以才,才有了那般不近人意之举……” 摇头叹道,张煌言的脸上泛出些许苦涩。 “老夫愧对成仁啊!还望成仁您见谅!” 张煌言之所以在这个时候把姿态放低,甚至主动向朱明忠表示歉意,固然是因为他将国事看重于私情,而更为重要的一点是他心知此人是难得的可用将才。而最为难得的是,这人不是郑成功的心腹,对于在北伐军中虽有监军之名,却无监军之实的张煌言来说,他自然希望把朱明忠拉拢过来,毕竟在他麾下虽然有八千兵士,但是可堪一用的将才却是屈指可数。 当然,另一方面,他确实非常欣赏朱明忠对大明的拳拳赤子之心,尤其是那首诗更是写到了他的心底。所以无论是于公、于私,他都希望能够笼络朱明忠为已用。所以在说出这番歉意之言时,他甚至没有避讳其它人,就像他没有避讳他人,在郑成功那里大包大揽,把所有的责难都包揽在他身上一般,做事是做给别人的看的,如果避讳的话,反倒只会让人反感其诚意。 “大人,我……” 张煌言的道歉,让朱明忠的眼眶一热,那泪水差点没流出来……痛的,又欲起身的他,只觉得腰肋间的伤口似乎又一次被扯开了。 真他么的痛…… “小的,小的……” 目中含着泪,朱明忠强撑起身体,这一次张煌言出人意料的没有阻止他。 “大人对小人如些厚爱,成仁无以为报,唯有誓死报效大明、复我河山,粉身碎骨死而后已,如此才能报大人厚爱!” 话说的很漂亮,再加上那目中的泪水,任谁都会相信他的诚意,而张煌言对此更是深信不疑,若是朱明忠说“誓死报效大人”,他反倒会心生几分疑惑,而对方言语中的“誓死报效大明”,却让他顿时只觉得一阵宽慰,看着朱明忠更是激动的说道。 “成仁,如此就是了,如此就是了!只要你我一心报效大明,大明何愁不能中兴!这江山河愁不重回我汉人之手!” 说罢,张煌言重新坐到椅上,甚至主动扶着朱明忠,让他躺靠在床上,然后看着他问道。 “成仁,现在这江阴已经打了下来,不知你下一步,有何打算?”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38章 帅心难测(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38章 “成仁,现在这江阴已经打了下来,不知你下一步,有何打算?” 端起茶杯轻轻啜了一口,张煌言看着朱明忠问道。 面对张煌言的询问,朱明忠整个人都显得很平静,人也显得淡定,他只是静静的沉思片刻,然后说道。 “自然是大军向南京进发,夺以南京,复以江南,自满清手中夺回我大明江山!” 朱明忠的话声一落,张煌言便摇头说道。 “成仁,你言不由衷啊!” 呃……看着张煌言,朱明忠无奈的苦笑下。 “怎么,成仁,你怕了?” 放下茶杯,张煌言并没有追问下去,反倒是盯着他说道。 “是不是几经生死之后,反倒是害怕起来了?当初那个愿意以脑袋相赠,祝北伐功成的成仁那里去了?” 张煌言的语中带着戏谑的味道,他盯着朱明忠,一副想要听他解释的模样, “大人,怕?” 摇摇头,朱明忠断然说道。 “明忠真不怕,当初明忠不怕,现在自然也不会怕,至于这脑袋……其实我也知道,不过只是暂时寄在这,我不怕脑袋没了,若是国之不存,死亦可惧?” 摇着头,迎着张煌言的目光,朱明忠认真的说道。 “我怕,我是害怕,我害怕万一若是北伐失败,到时候,十几万将士折损于南京,到时候,就大明就真的失去中兴的希望了,到时候,这江山……” 若是搁之前,朱明忠的这番话一说出来,估计张煌言就会大声斥责他,毕竟这次北伐有着他多次奔走的努力。可现在,他却认真的聆听着朱明忠的解释,一个能在两天内夺下江阴的人,有足够的能耐让别人听取他的意见。 “哦,你是担心北伐失败?你应该知道,此次北伐正是实机,如今清军兵力大都用于西南,江南兵力空虚,正是北伐之时,这北伐又怎么可能失利?” 张煌言深吸口气,以让自己变得平静一些,不过他的语气中却带着怀疑的意思。 “大人,在下只问一句,若是大军抵达南京之时,满清两江总督施以缓兵之计,大人以为,王爷会做何选择?” 缓兵之计! 又一次,听朱明忠提到这四个字的时候,张煌言的眉头猛然一皱,他稍加思索后说道。 “这,这不太可能吧!” “怎么不可能,若是清军派出使节说,他们希望王爷宽限几日,只要他们守上个二十三十天,到时候,也就算是对满清尽忠了,那么他们在京师的家人,就不至于被杀,你说王爷是会接受,还是不接受?” “这么如此愚蠢的缓兵之计,王爷又怎么可能接受?” 张煌言的话音一落,朱明忠便冷笑道。 “不接受,好吧,攻城,虽说南京守军不到两万,可南京城高墙固,那可是洪武爷修的城墙,想攻下南京城墙,要付出多少代价?三万、五万、十万……若是北伐精锐损失于南京,到时候,王爷拿什么北伐!” 朱明忠的话让张煌言的只觉后背的汗毛一竖,别说是郑成功,即便是他面对这个选择,恐怕也会考虑一二,毕竟,南京城墙实在是太过坚固,而且,满清的主力未损,一但大军在攻打南京时受损,万一清军大军折返。到时候,即便是夺下南京,恐怕也不一定能守住。 见张煌言一副沉思状,心知对方已经被自己说动的朱明忠便继续说道。 “所以,这个缓兵之计,于王爷、于大家来说,都是一个必中之计!一但中计,若是清军主力折返,与城内里应外合,到时候,会是什么结果?” “这……” 沉吟着,看着朱明忠,突然张煌言像是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似的, “成仁,你长于放崩攻城,这江阴你能在两日内拿下,若不……” 不待张煌言说完,朱明忠便摇头说道。 “江阴是江阴、南京是南京,南京城高墙固,非掘土放崩不可!但现在正是值盛夏水多的时候,掘土放崩根本就不能,我在江阴,于墙内放崩,凭的不过是七分运气,毕竟江阴城墙不过只是草草修筑的城墙,远不比南京……” 尽管心底一个声音,让朱明忠渴望随郑成功一起去南京,然后协助他攻克南京,但是理智却告诉他不能去,不仅仅是他不一定能在南京城下重现江阴的奇迹,更为重要的是,他知道,现在对于郑成功来说,自己就像是苍蝇似的,万一恶心很了,恐怕就直接上苍蝇拍了。 朱明忠的回答让张煌言的整个人顿时变得失落起来,似乎就像是希望破灭似的,那神情也变得有些抑郁,好一会之后,他才再次开口道。 “其实,这缓兵之计,不过也只是猜测,再则,以王爷麾下精锐,若一意攻城,伤亡又岂会如此之多?” 这番话,更多的是自我安慰的意思。在他这么自我安慰一番之后,张煌言看着朱明忠,看着他那双眼睛,这时,张煌言才意识到,上次自己似乎从没有这么看过他,他的眼神依然如过去一样,只有拳拳的赤诚之心。 “哎……” 突然,张煌言长叹口气,看着朱明忠说道。 “成仁,其实既便是你想去南京,恐怕,这南京,你也去不成了!” 说出这句话时,张煌言神情显得有些无奈,尽管他用自污的方式,帮了朱明忠一把,但是,毕竟有些事情却依然是无法避免的。 “啊?这,这是为什么?” 尽管心里打定主意,暂时不趟南京的浑水,但听张煌言这么一说,朱明忠的语气中还是有些不敢置信。 为什么不让老子去南京! 不知道我擅长攻城吗? “因为你……” 盯着神情错愕的朱明忠,原本想告诉他原因的张煌言话到嘴边,还是连忙改了口, “因为王爷对你,另有任用!” 那些污七八糟的事情,还是不要再拿出来让其烦心了,心里这般想着,张煌言的脸上强自挤出了笑容来。 “成仁,王爷对你,可是极为看重啊……”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39章 投军(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劫后余生的江阴城内,弥漫着刺鼻的烟雾味,甚至就连城市上空,依然笼罩着些许烟雾,那废墟之中升腾的清烟,在提醒着人们这座城市遭受了什么。当劫后余生的人们在那里庆幸着躲过一劫的时候,还有很多家庭笼罩失去亲人的悲痛之中。 鞭炮声在院外回响着,新起的棺木停在灵棚里,于树杰独自一人躲在他自己的书屋里,听到外边的哭声、嚷声,和杂乱的劝慰声,他的脸色便一阵阵地发白,白得简直像身上穿的孝衣一般颜色。 当他把爹的尸体从倒塌的屋子里扒出来之后,面对父亲烧焦的尸体,与娘以泪洗面不同,他的眼眶里却连一滴泪水也没有,似乎所有的泪水,在这一刻都已经流干了,而此时他置身于书房之中,看着桌上的书,脑海中似又浮现出爹爹的劝勉声。 “等我儿中了举人,出仕朝廷,光耀门楣!爹他日九泉下,亦有颜见列祖列宗了!” 于家是忠肃公旁支,当年英宗复辟后,先曾祖为避祸而逃至松江,后人又因种种原因散江南各地,自从数十年前,曾祖因家境没落迁至江阴以来科举出仕一直是于家之愿,可……从江阴为满清所据之中,父亲这些话,也就是在嘴上说说,于家人不能出仕满清,江阴人更不能做满清的官。 “我忠肃公之后,绝不出仕清虏!” 也正因如此,父亲的眉宇间总带着些忧色,数天前,当得知延平王北伐时,尽管父亲什么都没说,但他看到父亲的眉宇间似乎总藏着一些笑,那是难以掩饰的高兴。 重开大明日月天……可惜父亲再也看不到那天了。 闭上眼睛,他的脑海中再次浮现出爹爹的尸体被扒出来的惨状,那烧成炭般的尸体提醒着他,父亲遭受了什么样的劫难,那惨状不断的在他的脑海中浮现着,然后不断的刺痛着他心,他的双手更是时而握拳,突的,他拿起笔来。 “手披残卷对青灯……” 写下这句诗后,那笔锋却是一顿,生生在纸上点出一点来,最后像是下了多大决心似的,又在纸上写道。 “此生休再误穷经!” 待写完这句话后,就像做出了一个什么重大的决定似的,他又提笔写了一封信,此时时外面的声音都停止了,反现出一种肃穆、凄惨气氛。管家走到书房外,说道: “少爷!老太太请您过去谢礼!” 于树杰却连眼皮都不抬,他慢慢地往前院去走。还没有走到门外,就听外面哭声一片,真能将铁石之心全都震碎。 忽然他的嗓间一声悲哽,双肩发颤,走到院中灵前“噗通”便跪了下去,重重的磕着头,那额头都叩破了,血顿时流了出来,一旁的夫人赶紧把一块新的手绢递给他,但于树杰却推开了,而大声说道。 “此等血仇不报,夫岂能为人子!” 说罢就此掩住了面。 “夫君……” 夫人一听掩面便哭,可却是说不出话来。杀父之仇不能报,岂能为人子。 “娘,” 在后堂,临行前于树杰跪下来向母亲辞行,看着双目哭红的娘亲,重重的磕了三个头,然后只是说了一句。 “孩儿不孝,身为长子不能保全阖家安全,所以孩子应去从军,上报君父之恩,下报满鞑杀父之仇,间不辱于家门楣。” 老太太看着儿子那有些瘦削的身子,张张嘴却是什么都没说。一家人站在门阶上送他时,众人含着眼泪看着他,甚至就连几乎哭昏的发妻也只说了一句“夫君放心安去”,临了,背着几件儒袍两双布鞋的于秋杰看着不过十二岁的儿子,看着他那被剃去的头发,他想到了自己少年时留着的似羊角的总角,心中又是一阵刺痛,他伸手摸了一下儿子的头皮。 “爹要去从军了,一为报清虏杀父之仇,二为让我儿再穿上我汉家衣冠,度儿,你是家中男儿,切勿为娘添忧!” “是,父亲大人!儿不孝不能侍于膝下……” 在跪下磕头时,于度看着父亲背着行李离开了,泪水不住的从他的眼帘流落。 “爹!” 身后传来的喊声让于树杰的脚步一顿,却又急忙加快脚步,生怕心一软便留了下去,直到走出巷子,依还听到身后幼儿的哭喊声,那声声却如刀割般刺痛着他的心。 投军! 去投谁人? 是去投奔延平王,还是? 有时候人总是需要做出一些选择。 心底思索着的于树杰却没注意到自己一路走到了县衙,此时县衙门外聚集着百余闲汉,他们或是手持棍棒或是大刀长枪,虽身样大都谈不上彪悍,但却依然远非手无缚鸡之力的于树杰所能相比。 怎么到了这? 意识到自己到了府衙的于树杰不由一愣。 “大哥,你看,那不是于书生嘛!” 正同几人显摆着手中重20斤铁棒的张孝节恰好瞧见刚刚走过来于树杰。张孝武一回头,可不是于书生是谁,恰好一旁的韩武走过去冲着于书生揖礼道。 “于书生,令尊之丧,实是让人心痛,于书生这不于家中料理父丧,为何……” 说话的功夫,韩武的眼睛还盯着于树杰手中的剑,虽说其手无缚鸡之力,可剑却是柄好剑。 “你等能来,我便不能来吗?” 于树杰立即不服的回答道,这些人显然都是来投奔那位朱将军的,他们大都是街上的闲汉。 “啊,我,我们可是来投奔将军大人,要随他一起去杀鞑子的!” 韩武不解的瞧着这于书生。 “父仇不报,岂为人子,于某与清虏有血海深仇未报,来此,自然也是为杀鞑子!” 于树杰握剑于左腹前,盯视着韩武,生怕对方瞧不起自己似的。 “你、你……” 就待韩武想要笑出声时,却听着前边有人喊道。 “门开了!” 旁人这么一喊,众人纷纷都朝着衙门的大门看去,大门果然打开了,与先前不同,这次是大门全开,而门内又走出一个人来。 “是将军大人!”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40章 招揽(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40章 “是将军大人!” 前面的喊声音顿时让韩武没了嘲讽于树杰兴致,他可是来投奔将军大人的,虽说过去只是在街面上瞎混,可并不意味着他是傻子。实际上,正因为在街面上混着,所以他的眼皮才比普通人更活到一些。 眼下这位朱将军,可是两日就下了江阴城的悍将,别的不说,就单是这攻城的本能,那可是了不得,人家将来必定会成郑成功的心腹爱将,朝廷的柱石,将来像朱将军这样的悍将,肯定是要随大军北伐的,没准撑不了二年,这大明朝就会多一位“大帅”或者“王爷”。 在这江阴城里混着的时候,他可是没少听说书人在那说着《大明英烈传》,那里面的一个个开国功臣,当初也不比他强上多少。在梦里头,他可不止一次梦想过有朝一子也能杀鞑子复河山为功臣的梦。 虽说那只是梦,但是趁着现在投奔这位朱将军,将来定能混个前程。其实何止是他,留在这的人几乎个个都是抱着这个念头。“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的梦,不是只有读书人才能做,有些时候,这些混于街头的混混,更擅长做梦,也更愿意为梦打拼。 “小的拜见将军大人!” 前腿刚迈出门槛儿,耳边传来的传雷鸣般的喝声却让朱明忠心头一颤,差点没吓一跳,不过现在可不是当初,现在他也算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比这更大的场面,也不是没经历过,更何况,咱现在可是江南招讨使,再定睛一眼,才瞧见府衙前密麻麻的跪了一片人。 好嘛! 这就是钱磊口中说的,前来投奔自己的人!按他的说法,这些人皆是不招而来的忠义之辈,理当收为亲兵,所以他才会走出县衙来。或许他现在麾下有一千两百多号弟兄,但真正的心腹几乎为零,眼下这些人正好收归已用。 照着钱磊见自己时的模样,朱明忠连长揖还礼,并客气道。 “诸位兄弟快快请起,切勿多礼!朱某何德何能,敢当诸位这等大礼!快快请起!快快请起!” 这个时候恰是最关键的时候,过去大家大都素不相识,此时谁都急着留下好印象,于是众人纷纷说道。 “将军大人,我等此来特来投奔将军大人!” “就是,请将军大人带着我们杀鞑子!” “以后,我等就跟着将军大人了!” 一时间整个府衙门外乱蓬蓬的像是菜市场一般,两百多名汉子在那你一言我一语的嚷着,大表着忠心,谁都想给将军留点印象,可这么一来却把局面弄的更乱了,以至于根本就听不清楚大家在说什么。 而与众人一同跪下的于树杰瞧着这一幕,心下一动,便站起身来,加上他那身青布儒衣,硬是显出与旁人的不同来,只见他朝前走出几步,到了府衙阶下。 “将军大人,学生于树杰在些先谢将军光复江阴救我全城百姓于火海之恩!” 音落,于树杰双手过顶长揖及地。他的这一兴动不仅引起了朱明忠的注意,同样让原本乱蓬蓬的场面一静,而张孝武、韩武等人无不是暗自心恼起来,心道这读书人果然不愧是读书人,眼皮都比别人更灵活。 “再谢将军大人杀那贼人林平,为学生报父仇之恩!” 与先前的长揖不同,这一次于树杰却是又跪了下来,若是说先前有些鬼使神差似的走到这,现在他的脑子却比往日清灵许多,眼下这位将军正是风头正劲,且无人可用,投奔他显然比往去江边投军更容易受重用。 “兄弟岂能当得起于兄大礼,快快请起,快快请起!” 就在朱明忠急下台阶扶起于树杰时,跪于前排的张孝武站起身向走出数步,待到了他面前,方才跪拜下去。 “将军大人,我等今日前来投奔将军大人,只因我等皆身为汉家男儿自不甘为清狗之奴,只盼着将军大人能带着我等逐那清鞑,还请将军大人切莫嫌弃!” 说罢,张孝武便“砰砰”的磕起头来,后面的跟来的几人也是跟着磕头,同时纷纷嚷道。 “还请将军大人切莫嫌弃!” 心知绝不能错过这一时机的于树杰,也跟着再次跪拜下去。 这分明是在逼老子收下你们啊……这也好,原本就没打算拒绝…… 心里念叨着,朱明忠却不再像先前那般客气,而是挺起胸膛说道。 “诸位,” 话音一顿,那磕头声顿时便消停了,盯着阶下跪着的数百人,朱明忠继续说道。 “既然诸位如此信任朱某,朱某又岂敢拒绝,某在此谢过诸位之信!” 再次长揖一礼,朱明忠看着眼前的这一群闲汉,神情肃然的说道。 “自此之后,诸位皆是朱某之兄弟,是我之亲随,朱某之性命、将来皆要仰仗诸位了,总之这辈子你们就是朱某的兄弟了,有朱某一口饭吃,便有诸位吃的,朱某今日许誓,自此之后,你我福祸共当,共患难、共富贵,此生,诸位兄弟若不负我老朱,老朱绝不负诸位兄弟,朱某若负诸位,定断子绝孙、天打雷劈。” 管他是流寇结义也罢,将军信诺也好,这会朱明忠只知道,管他如何,先把这小两百号人的心给收了,先有了自己的班底,那才是最紧要的,至于这誓言……当得真吗? “将军大人!” 听着将军大人的一通毒誓,只使得台下跪拜诸人无不是眼眶一热,纷纷抱拳嚷道。 “我等此生绝不敢负将军大人,如违此誓,定断子绝孙、天天打雷劈!” 在众人一阵毒誓后,朱明忠连忙请他们起来,然后学着过去看过的电影里,那些招兵买马的主角那般抱拳说道。 “目下,清虏窃我们大明之江山,我等虽为匹夫,然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今日,朱某奉延平王收以江阴,救我父老,朱某欲随王爷一同,复我大明江山、保我汉家衣冠,还请诸位弟兄助朱某一臂之力!”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41章 一群人(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41章 永历十三年六月初四,时近晌午,江阴城内,渐渐的恢复了些许平静,尽管这座城差点毁于战火,但战争似乎对这座城市并没有造成多少影响,在一纸安民告示和本地士绅的安抚下,人们又依如往昔般的生活着,似乎清晨的那群情激愤的一幕,并未曾发生一般。 其实所有人都在等着,看着。 百姓们在看,士绅们同样也在观望,何去何从,对于百姓而言,似乎影响不大,但对于士绅来说,却是关系于举族兴衰,这倒是让江阴一时处于一种权力的真空之中,此时,谁也不敢首先站出来表什么态,不过,虽是如此,生活总需要继续,至于少数趁火打劫的地痞闲汉被砍了脑袋吊在城墙上之后,这江阴城也就恢复了先前的平静。 经历了一次改朝换代后,人们似乎正在迅速的适应这种生活。 其实对于大多数百姓来说,改朝换代是他们渴望已久的,就像人们从箱子里拿出了压箱的,原本以为只有死后才会穿在身上汉家衣裳一般,更有人老泪纵横的为重见汉家衣裳而激动。 可是在这看似平静的城内,却是依然暗潮涌动。 “这可如何是好啊!” 在家厅堂内,城中的几位有头有脸的本地士绅都聚集在这,所有人的神情都是带着惶恐之状,一位老者更是来回踱着步子。 “现在这可是怎么是个好!怎么是个好啊!” 踱着步子,洪新泽的老脸上满是愁容,虽说他号称是洪半城,这城中有三条街上都是他们洪家的铺子,可他并不是江阴人,他只是寄籍于此,当年清军攻江阴的时候,他就是为清军供应粮草的商人,也就是在江阴被屠成赤地之后,他用三千两银子买下了城中的三条街,后来又用五千两买下了城外几千亩“无主之地”,也就是那时候起,洪家成了江阴城中数得着的大户。 “可不是嘛,当初让咱们带头捐银子的时候,那姓林的说,待到将来击退郑逆之后,向朝廷给咱们哥几个请功,咱们当初可是拿的白花花的银子,现在到好,这江阴没守住,等那姓朱的缓过气来,没准会拿咱们泄愤!” 李玉勤在一旁附和道, “要不,依我之见,咱们干脆还是暂时躲到乡下去算了……” 不待旁人说完,洪新泽的老眼一瞪,大声说道。 “乡下?你以为你是江阴人,咱们当年怎么发的家?这手上瞧着没有江阴人的血,可别忘了,咱们当年也时趁火打劫发的家,今个咱哥几个躲到乡下,明个就有土匪闯到宅子把咱们的脑袋给砍了……!” “就是,更何况,现在这明军势大,出了江阴,那江面上可有几十万明军,咱们这么一跑,没准反而惹得麻烦不尽,到时候做实了罪名,又该怎么办!” 这屋子里的士绅,大都是“顺应天命”的主,他们共同点就是当年都是小买卖人,清军入关的时候,随其一同征南克北,一面为其供应着粮草,一面从清军手中收购着其抢来的丝绸、布匹、金银首饰之类的东西,等到手下有了积蓄之后,就趁着改朝换代,这满城赤地的功夫,贿赂清军将领、官员,便占了城内外的无主之地,实际上这时候,江阴城内的士绅,大抵上都是这种人,毕竟当年这江阴城内外几被屠尽,至于另外一些,则是或是被清军的暴虐吓丧了胆,从而“顺应天命”,他们或许顺应了天命,但是却依然恪守着一些底线,比如不出仕的底线,也正因如此,这江阴城中,官员往往依靠的就是他们这些客籍士绅带头。 原本的,在他们看来,这天下大势如此,就应该趁机亲近官府,捞些好处,可现在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却打破了所有人的算盘,尤其是那变故更是把他们推上了风头浪尖上,万一这明军追究起来,那雷霆之怒可不是他们能受得的起的。 “照我说,咱们当初就不应该听那姓林的话,诸位当初非不愿扯这个脸,现在好了,银子、粮食咱们都拿了,现在搁明军这,咱们这就是通虏,是要杀头的,现在可好……” 一声抱怨,却让众人心底一阵五味,虽说他们现在这么说,可是当初林知县不过一说,事后定向朝廷请旨嘉奖他们,他们便毫不犹豫的便出银子、粮食,十几年前随着清军一路南下的他们,可是见识过清军的兵威,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相信——明军必败。 可谁曾想,现在明军败不败尚且还不知道,但他们的脑袋现在肯定在明军的身上 “明一兄,先不说此事了,现在最紧要的是……” 朝着府衙的方向看去一眼,洪新泽说道。 “眼下这一关如何过去!” 洪新泽这边话声一落,那边却突然李府的管家却突然闯进来。 “老爷,出事了,出事了!” 管家惊慌失措的模样,让李玉勤眉头一皱,张口便斥上一句。 “慌慌张张成何体统!” “老爷,那,那朱将军,在,在咱们江阴招兵买马,说,说是要,要伐清啊!” “什么!” 李玉勤的双目猛睁,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这可如何是好!” “可不是,这姓朱分明是想毁咱们江阴于兵祸啊!” 就在众人得知这个消息后,惊慌失措的生怕兵祸入城的功夫,坐在首椅上一直沉默不语的闫崇年却端起茶杯说道。 “慌什么慌!这……” 略一沉吟,只听他说道。 “这是好事啊!义民报效,复我大明!这等好事,诸位岂能不囊助一二!” “闫、闫兄,你……” 洪新泽瞧着一副气定神闲状的闫崇年,双眼睁大,全是一副不可思议状,这闫家可是有人在京城那边出仕的,他怎么能这么说。 他,他难道就不怕这么干了之后,到时候朝廷那边追究起来吗?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42章 两面(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42章 真的要囊助一二? 拿银子,他们当然不觉得的有什么,毕竟,他们知道自己的那点家业是从那里来的,也正因如此,他们才愿意为官府张目。若是拿出一些银子来,能保住自家的家业,他们当然不反对。 可问题是,他们还要考虑到另一个可能——这银子拿出来之后,将来怎么办! 万一朝廷那边打了过来,到时候又怎么收拾。 “你们是不是担心,将来朝廷追究吗?” 面对众人的好奇,闫崇年端着茶杯,然后吹开飘浮在茶表面的叶片,浅绿的茶表面便起了层层细小的涟漪。 “方才大家伙不还担心自己的脑袋嘛。” 冷冷一笑,闫崇年的眼睛眯成条细缝儿,喝了一口茶,那茶香。 “怎么现在,听我这么一说,大家伙反倒是是犹豫了!嗯” 闫崇年双眼突地又是一睁,瞪着周围的这些人,然后他冷声说道。 “大家伙可别忘了,当年咱们是怎么起的家,你们一个个嘴上说着,自己没杀汉人,可别忘了,若是没有你们的粮食、没有大家伙一同助纣为虐,这大清国,能得了这天下吗?” 好嘛! 连助纣为虐这词都用上了,闫崇年这么一说,顾大申在心里嘀咕着,当初让大家伙一起买地安家的,可是你姓闫的…… “现在,你们一个个的想要摘干净了,可问题是,人家让你摘嘛?你们以为你们能摘得掉了!” 突然,闫崇年站在那,看着身边的这些人。见众人陷入沉思中,心知他们明白了利害的他便把话锋一转, “想来朱将军此番在我江阴招兵,定需刀枪、银粮,其救我江阴百姓于水火,我等理应还报,毕竟咱们要赎罪啊!”他的话让所以人的脸色无不是一惊,众人几乎不敢相信这是闫崇年说的话,毕竟,当年这位可是叫长着急便天下汉人都被杀光了。也不能妨碍他赚钱。这样的人,有可能会有悔改赎罪之心吗? “不知诸位以为,半月筹措刀枪钱粮可好!” “啪!” 闫崇年的话声刚落,便立即有人一拍掌赞道。 “妙!妙!闫兄此招甚妙,半月,半个月后,没准这形势就大不同啊!我刘家认捐银千两,米豆各千石!” 一人点破闫崇年的主意后,众人立即意识到这所谓囊助钱粮,不过只是缓兵之计罢了。哪里是什么悔改赎罪! “可,闫兄,若是到时候,万一朝廷追究起来的话……” 虽知道这下用银子举许能缓下眼前之劫,可李玉勤却又患得患失的生怕将来清军打来后追究大家伙的责任。 “哼哼,” 冷笑着,闫崇年端起桌上的茶杯,喝口茶润了下嗓子,目中闪出些冷光。 “对朝廷来说,什么最重要?是天下,咱们……只要到时候,咱们主动投义,把这城门给打开了,你们觉得的朝廷又岂会追究咱们迫于无奈捐出的银钱!” “可,闫兄,这刀枪钱粮易出,可,可开城门,这,城门又岂是好开的……” 不待洪新泽说完,闫崇年却是笑了起来。 “别忘了,那府衙里头,还有一个人哪,那人,肠子可是能绕出花来的!咱们是要找活路,他未偿就不想多一条活路!” 可不! 闫崇年这么一提醒,众人才记起来,衙里头还有一个人,那人骨子里头透着精明是不假,可也是个能从石头里榨出油来的主。 半个时辰后,李府的管家便悄声离开了李府,径直朝着府衙走去,待他走近府衙的时候,便看到曾紧闭的大门这会已经敞开了,就连衙前都站着了衣色各异、腰胯大刀的民丁,至于那府衙上更是不知何时插上了一杆旗,旗上写着“明”。 依如过往,他并未从正门进,而是敲响了拐角巷子里的侧门,门一开,果然是头包着黑布的刘三。 “哟,李管家,您老……” 不待刘三说完,李管家便摸出一块五两银锭,塞到他手中。 “钱师爷在吗?” “在,在……” 刘三瞧着李管家,心里头再次佩服起钱师爷的神机妙算来,他算准了今个肯定会有人来,特意让自己在侧门候着,这那是候人,分明就是候银子啊! “李管家,您老里请!” 片刻功夫,在府衙后宅一间并不算宽敞的房间内,钱磊一面喝着茶,一面半闭着眼睛,面上全是一副为难状。 “嗯……” 长吟着钱磊却是没说话,此时他脸上为难状却越来越浓了。 “钱师爷,老爷吩咐,只要您把事办成了,绝不亏待您!” 说着,李管家上前一步将两锭各50两的银锭放在桌上,。 “这点银子,是请您招呼着大家伙喝茶的,至于您老的……” 声音微微一压,李管家又说道。 “已经送到贵府上,您看……” “事,难办啊!” 终于钱磊吐出一句话来,看似为难的他,心里头却是一阵冷笑,这些人这会是火烧屁股了,都不用他上门,就乖乖的送上门来给银子了。 “老爷说过,有您钱师爷在,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李管家继续陪着笑。 “这……” 略作沉吟,故作犹豫状的钱磊,接过那份各家捐助刀枪钱粮的数目,思索片刻后,他的双眼微睁道。 “李管家,你回去告诉你家老爷,明天,先给一成钱粮,两天后,再给一成,再过三天,再给两成……” 临了,他又瞧着李管家特意说道。 “半个月,最多半个月后,若是……恐怕师爷我也是无能为力了!” 待李管家离开后,看着桌上的银锭和那份名录,钱磊的心底却是一阵冷笑,那些人打的倒是个好算盘啊! 自己这边刚投身过去,这些人便把银子粮食送上门来了,不过他们可……当真是识时务! 他们赌的是十五日后清军就会打到江阴,赌的是…… 若是万一、万一,自己现在是不是投身太早了? 这么一细想,钱磊还真觉得,之前做的有那么点欠考虑了,这局势还不太明朗啊,万一要是朝廷的大军打过来,那姓郑的败了,这姓朱的可不就是兔子的尾巴嘛!到时候自己可不就全完了…… 不对,没完! 突然,钱磊又自语道。 “没完,没完,只要他在江阴,就完不了……对,就是这样!” 一番自我安慰之后,钱磊看着桌上的那份名录,倒是开始在心里琢磨着将来如何用它榨出一分油来, 无论横竖,老子这局是稳做钓鱼台,可是你们嘛……冷笑着,可不待他为之得意时,却听着外面说道。 “师爷,师,将军有请……” 听是朱明忠要请自己,钱磊脸上的冷笑顿时一僵,浑身甚至不禁一颤,这会他才忆起来,现在自己的脑袋还别人的手里捏着,颈后顿时便是一凉,那里还敢想其它,急忙朝着前院走去。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43章 练兵 (明天加更,求推荐、求收藏) 汉服、汉式的发髻! 穿上在后世只属于少数汉文化者,甚至会被许多所谓的“爱国者”当成和服而大加撕扯的汉服,再看着那只存在于图片上、电影中的汉家发髻,所有的一切都是如此的陌生,但出人意料的是,朱明忠却没有丝毫抵触,或许这是因为他的脑海中残留着的历史的烙印,或许,是因为那传承千年的血脉,一直都刻在灵魂的最深处。 凝视着那有些模糊的铜镜,看着镜中的人,镜子里的面孔,虽然熟悉,但是却与过去有着明显的区别,相比过去,那目光似乎更加坚毅了,而身体之中似乎还贮藏着无穷的力量,这种力量并不是精神上的,而是肉体上的。 似乎从穿越后直到现在,朱明忠都有一种感觉,自己的力气比过去更大了,而浑身上下比之过去更为坚实的肌肉,似乎也在告诉他,穿越确实带来了一些变化,比如身上的伤口,愈合的速度远比普通人更快。 而身上的衣冠似乎是在提醒着朱明忠,他是什么人,提醒着他的身份,突然,他似乎理解了,理解了那个红色的梦中,人们为什么会做出那个选择,在历史上,当神州陆沉时,为何数以千百万的人们会为留存衣冠而死。 盯视着的镜中的自己,朱明忠的脑海中又一次浮现出血海中义无反顾前行的的少年,还有那满天的红色。还有那一声狂妄的质问。 “是降、是死!” 死你大爷! 要死也是你们去死! 心境的变化反应在表情上,若是此时房中有人的话,定会被朱明忠眼中的血红吓到,紧握着的拳头,突的一下砸到了桌上,他盯着镜中的自己,那衣冠似乎变了模样,汉式的发髻变成了耻辱的“金钱鼠尾”。 “不行!绝不行!……” 唇边念叨着,深知势单力落的朱明忠在房间里踱起步子来,怎么办? 他可不相信张煌言说的什么“王爷对你是极为看重的,知道你受伤后特意叮嘱让你好生休息”。这根本就是张煌言在安慰自己,朱明忠很清楚,打下江阴意味着什么。 如果郑成功当真看重自己的话,恐怕早就像张煌言一样,来城中看自己了,他为什么没来…… 想到这,他突然自嘲道。 “你以为你是谁啊!” 是啊! 你是谁?不过就是一无名小卒,国姓爷麾下大将如林,你能比得上他们?再说,你现在不过就是立下那么一点小功,就想着国姓爷对爷刮目相看? 更何况,你这一下,还打了那么多人的脸? 可,可如果不能得到郑成功的重视,自己又怎么能挽回这次北伐? 难啊……难不成真的眼睁睁看着这次北伐的失败?若者说再冒冒然然的跑过去,游说国姓爷? 罢了,罢了,等过几天,过几天去见他的时候再说吧,眼下……眼下自己该怎么办? 此时,朱明忠的脑海中所浮现出来的只是架空小说中的“前辈”们的事迹,不外招兵买马,训练新军,就像即时战略游戏中那样,采矿、挣钱、制造士兵、建工厂,诸如此类步步升级,最后再以雄兵强推。 这一切看起来简单,可实际操作中却绝非易事。虽说现在自己手中有一营兵,且有钱有粮,而且就在几个多钟头前,自己还笼络了两百多号人,而且李子渊他们正在为自己招兵买马,可招过兵之后呢? 士兵如何训练?部队如何编制?军官从那来?武器从那来? 林林总总的问题在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开来,只让他整个人都觉得抓不住一丝头绪,这些问题显然不是那个钱磊能解决的,甚至他愿不意帮自己解决,都是个问题,那小子的忠诚……很值得怀疑啊! 更何况,那厮作个狗头军师勉强可用,若是指往他帮自己训练军队,根本就是缘木求鱼。 坐在椅上,左手四指接连敲击桌面发出如马蹄般声响,那声响似乎是在提醒着朱明忠满清的大军,在击败了郑成功的北伐大军之后,随时都有可能冲到江阴,将这繁华的江阴城再次变成一座人间地狱。 如何阻止这一切呢? 如果说相比于这个时代的人们,朱明忠有着什么优势,或许就是生活在资讯大爆炸时代的优势,虽说他的本职是机械工程,但作为一个男生,可是也兼职泡过一些军事历史论坛,过去看过的文章、参与的讨论,皆一一在他的脑海中浮现,虽说记忆不甚至清晰,但是在这个时候却还是能给他一点启示。 “封建军队与近代化军队最大的区别是军人有统一的理想和信仰,近代军队靠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维系……” “……没有爱国主义、民族主义以及集体主义作精神支撑的清军,无法承受现代战争的惨死伤亡,数度被缺少弹药的日军以刺刀冲锋击败,反观由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武装起来的日军却可在日俄战争迎着密集弹雨,展开万人肉弹冲锋,虽其行为愚蠢至极,但其近代军队所独有的武勇却令人观止……” “军队的强悍依赖于纪律的严明以及士兵们在命令下达后置生死于度外的勇气,问题是这一军纪通过什么来维持——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诉诸暴力,以军棍维持军纪!封建军队同样有军纪,同样有暴力。可其与近代军队最大的区别是,后者将暴力制度化,前者将暴力个人化、随意化,前者士兵畏惧军法,后者士兵畏惧军官。从而造成了前者催生战斗力,后者催生兵变。因为在制度面前,暴力至少于名义上是公平的,不患贫但患不均,人之本能使然,自无须顾虑军变,正因如此,近代后,鲜有因军法罚处而至使军变之事。” 在脑海中浮现出这些念头时,朱明忠的右手不时的用毛笔将其关键抄写与纸上,虽说一开始写的不快,可慢慢的少年时练了十几年的正楷多少也显出些功底来。 “民族主义——汉家衣冠、集体主义——团体荣誉、战斗力——严酷军纪。” 简单总结之后,朱明忠像是常松了一口气似的,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兵书”,至于让钱磊找来的《武经总要》、《阵纪》甚至连翻都没翻,他清楚的知道自己肚里的那点墨水,那些古文,看都看不明白,与其弄个糊里糊涂的不明白,不如糊里糊涂的按照后世证明正确,最起码一时正确的东西来。 解决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军队的编制了,明朝的军队都是怎么编制的?没人给朱明忠上课,至于李子渊他们,更是不需要请教,不过就是一群丘八。 甚至现在他身边连个谋士都没有,对于周围的人们来说,朱明忠不过就是一不起眼的小人物,自然,这会也就没什么谋士上门了,这会只能靠他自己了。 明天加更,求推荐、求收藏!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44章 淫威(今天加更,求推荐、求收藏) 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 做出决定的朱明忠暗自寻思着,随后,他便扒在书桌上,在那里书写起军队的编制来,不仅仅只是编制,还有其它的种种,只要是能想起来的,都会一一的写进去。 就这样,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压根就没有去询问军中的事务,而是专心研究着军制,回忆着他所了解的与军队的架构有关的知识。 就这样,不知用了多长时间,待朱明忠弄好军队的编制时,便伸了个懒腰,而这会窗外却是夕阳浅淡。 天居然已经擦黑了? 朝着桌上看去,自己居然用毛笔写了足足上百页文章。 不知不觉间居然写了这么多东西? 一个县衙内的丫环怯生生的走来,看到将军已经放下了笔,于是便小心翼翼的问道。 “将军大人,天已经晚了,饭菜是给您端过来,还是奴婢扶着您去前面正常吃?” 先前因为将军在写东西的关系,所以谁都不敢打扰他。 “啊?吃饭?……” 犹豫了会,朱明忠拿着刚写好的军制,面对这年龄最多只有十二三岁的小丫环的服侍,有些不太适应的吩咐道。 “嗯,把饭菜端过来,还有,把钱师爷喊过来!” 虽说心知那钱磊并不是铁了心帮自己,可苦于手头无人的朱明忠这会却只能靠他给自己指点一二了,至于那个于书生,这会恐怕正在募兵的地方登录名册,而李子渊他们……这会恐怕正在那里盘着他们能多领几个兵吧。 几乎是一路小跑的来到前知县大人的卧房,一进门钱磊便连忙冲着坐在桌后的朱明忠跪拜道。 “小人见过将军的!” 大丈夫能屈能伸这会倒是在钱磊身上尽显无疑,先前还充着爷的他,这会全是一副卑微状。 在他的身上,朱明忠总算是感受到了这个时代,师爷的多面性,见万礼时,他就像是幕僚一般侃侃而谈,在张煌言那,他也未曾落下面子,那时的他,又那里像现在这般无骨? “得了!” 瞧着钱磊这副模样,朱明忠的眉头便是一皱,心底顿时有些不快的冷哼道。 “赶紧给我滚起来,坐下来吃饭!” 钱磊一听顿时像是朱明忠要砍他脑袋似的连忙摆手道。 “小人何德何能,敢跟将军大人同席,折杀小人了、折杀小人了……” “别特么扯鼻子瞪脸啊,让你坐,你就坐!” 被他那副模样弄的不自在的朱明忠甚至都不清楚,为什么自己现在的脾气越来越暴燥了,尤其是在面对这小子这种刻意装出的这副无骨、这副敬畏的时候。 “是,是……” 朱明忠这一怒倒是把钱磊吓的浑身一颤,那膝下就像是装了弹簧似的猛的一下弹起,便躬着身走到桌案上,不过在坐下时却只敢坐半个椅子,瞧着朱明忠那一副凶状,更是吓的周身一颤。 其实,对钱磊来说,他原本根本就不需要这么害怕,若当真是害怕的话,又怎么可能会有之前大胆的抓住机会,但是他知道,眼前这位爷,可不是文官,他是见过血的将军,沙场里冲杀出的功名,可以用“穷凶极恶”来形容! 在冷静下来之后,暂时保住命的他,脑子稍转,意识到那种卖身相投将来的危险后,他反倒是又走了其它的想法,那个想法不仅让他没了先前的勇气,反倒觉得他那小命对于这人来说就像蝼蚁般,其想取就取,生怕他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丢了小命。 所以一见朱明忠,那骨气顿时也就没了八九分,只盼着把这人伺候好了,拖他十天半个月的,待送他归了西,这苦日子也就到头了。 可心里越这么想,反倒越安稳不下来,甚至也没有了之前那副坦荡,有的只是一种担心,就像担心这一切被他发现似的。 瞧见自己一句话把钱磊吓的浑身直颤,于是朱明忠便又连忙补救道。 “钱师爷,你从早上忙到现在,估计也没顾得上吃饭,跟我一起吃,咱们再继续商量一下这如何募兵操训的事!有些事,我还想向你请教一二!” “不敢、不敢!” 钱磊继续摆着手,像是想要撇开一切似的说道。 “将军,小人也就是读过两年无用书,这募兵操训那里是小人所能,万一若是误了将军您的大事,小人可就百死难赎了!” “让你说你就说,哪来的那么废话!你他么不是还要当我的师爷嘛!” 听得不耐烦的朱明忠一拍桌子,钱磊顿时便不再言语,只是垂着头,像是被强人蹂躏惯了的小媳妇似的。 “还不下去准备饭菜!” 挥挥手将两个丫环赶出门,朱明忠又瞧着钱磊,瞧着那个受气小媳妇的模样,心底的不满再次浮现出来。 “坐直了!别特么跟个窝囊废似的,你也是读书过的人,怎么骨头能软到这份上!上午见万礼的时候,都没见你这么窝囊!” 我,我那不是想保命嘛…… “是,将军!” 被朱明忠这般一嚷,钱磊连忙将身子坐直,然后又偷看他一眼,见其脸上没了不满,小心翼翼的解释。 “将军,不是小人骨头软,是,是小人难挡将军虎威……” 那是虎威,分明是淫威! 心里抱怨着,可钱磊的脸上还陪着笑,可那笑容却因他看了眼李木头,顿时便僵住了,他看将军的双眼直直的盯着他,似做考虑状。 “让你吃饭,你就吃饭,让你给我出主意,你就给我好好的出主意!” 虽说交道打的不多,可朱明忠也看出来了,这钱师爷整个就是一油滑的贱骨头,看着模样是憨厚,可实际上不挤着不榨着,从他身上就别想能挤出东西来。 “可若是乱出主意的话,就别怪老子不客气了!” “将军明鉴!” 生怕自己的那点小心眼被识破钱磊立刻从椅子上跳下来,再次“噗通”一声跪倒, “小人对将军您的忠心,那是日月可表。小的可以对天发誓,如果小的对您有任何不利的想法……” “给我坐下!你特么膝盖就不能结实点吗?别特么动不动就跪!” 得,又被骂了两句的钱磊,心里反倒是松了口气,自己这条命暂时是保住了。 “把你对付官府的那些个花样给收起来,我不吃那一套,你越这样,我就越觉得你在算计我,别特么跪了……” 说着,朱明忠把自己罗列的那个部队章程朝钱磊面前一丢。 “来,你读书多,给我谋划谋划,看看这章程有什么地方需要修改的!” 今天加更,求推荐、求收藏!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45章 军制(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章程! 就他?他是读书人?不过就是一江湖郎中,顶多也就是识几个字罢了? 不过尽管心里瞧不上,可钱磊却知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现实,所以顶多也就是于腹中略表下轻视。 当然更多却是诧异,毕竟他压根就没有想到,眼前这位居然会弄什么章程。 心下着诧异着,钱磊取过那厚厚一叠纸来,只见抬头写着“镇军营制章程”。 这…… 瞧着纸上颇有笔力的正楷小体,钱磊内心中原本对朱明忠的轻视之心,瞬间消失于无形,其它不说这笔力没有十年之功恐也难成,可他……微抬眼瞧了下朱明忠,这会钱磊的心里倒是嘀咕起来,这人不是江湖郎中出身吗?可这字?没有十几年的苦功,可真不一定能写出来。 兵制章程? 虽未往下看,但是在钱磊看来,其也不过就是依着葫芦画个瓢来,即便是他朱明忠许曾是读过几年医书,可郎中又能把这兵制还能整出什么花样来? “镇军营制,以三协为一镇,三标为一协,每标三营,每营四队,每镇辖炮队一标,马队一标,一个辎重营、一个工程营,步、炮、工兵每队均为三排,马队两排,每排两棚,辎重队三排,每排三棚,镇为统制、协为协统、标为标统,营为营官,队为队官,排为排官,棚为棚目……” 这厮! 虽说不知这镇协标为何,但钱磊的心底还是不由的冷笑一声,从古自今岂有民军擅改兵制一说,民军无不仿以官兵之制,现在这人倒好,林林洒洒数百字,竟将大明三百年兵制全然推倒。 不过尽管如此他的心底倒还带着些惊讶,而惊讶状则其与字间缀于不同标点,断句却是极为恰当,全不似他的书写,因无断句所以需要加以猜测。 “不过就是庸人之术罢了!” 心底冷笑下,脸上摆出一副恭读状的钱磊又往下看去,他的双目微微一睁,面上却带着些许惊讶状。 “棚:正、副目2人,正兵4人,副兵8人,计14人,排:排部4人,……协部28人……” 接下来数千字,这朱明忠竟然将各级官佐兵丁一一定额,虽说瞧不上他擅改兵制之举,但却不得不配服起其兵制中环环相扣的紧密来,从各级定员再到诸如炮队、辎重、马队的兵制配属,即便是军法队亦被列入标队。甚至就连那军饷也考虑的级为周全——直接委派专员发放,各级长官不涉钱财,如此一来也就避免了吃空饷的可能。 当然如果真想吃空饷的话,并不是没有可能,但是,至少能从一开始就想的这么严密,倒也是实属罕见了。 “这朱明忠……” 心下惊讶着,钱磊忍不住瞧了眼一脸期待状朱明忠,此时他的心里却有一种想法,这人怕远不像他当初所想那样,只是一个普通的江湖郎中,靠着一时的运气,恐怕这人还有一些许才华。 莫不成这人是将门之后? 不对,他是江湖郎中,通过各种渠道的了解,钱磊已经知道朱明忠的来历,他不过是一个军中的医官,之前不过就是江湖郎中,又怎么可能是什么将门之后? 难不成他的那个师傅所授?不过,这个念头不过是一闪而逝,转念心底又浮现些轻蔑,即便是其粗通兵法又能如何?这兵制改动又岂是他一后生小辈所能为? 话再说回来,这兵制便是改了又能如何?即便是改了,又岂能打败清军? 那清军……想到清军以劫掠鼓动兵卒时,兵卒于沙场上无不是奋勇撕杀。还有那满洲兵,难啊! 哎!难啊! 心底这么叹一声钱磊的心又一次偏向了另一方,或者说朝着另一方偏去了更多。对于经历过弘光元年那“留发不留头”惨祸的钱磊,并不愿意把自己的小命全都维系在眼前这人的身上,虽说他心里打着两边下注的心思,可……有时候,人还是要现实一点,即便是当年弘光皇帝坐着江南,到最后,江南不还是让清兵给占了? 双目盯视着钱磊,见他半晌都不说话,朱明忠的心底却是一阵忐忑,这所谓的兵制,几乎都是他照搬的清末新军的编制,原本最为熟悉的是军师旅团营,不过考虑到这个时代人们的习惯,他最终还是选择了这个四不像的“镇军兵制”来,虽说有些四不像,可却是与近代军制最为接近的军制了,而近代化军队自然需要近代化的军制。 之所以忐忑,完全是因为朱明忠心里压根就没有底,他整出的这一套适应这个时代吗?还有什么需要改动之处?这会恐怕也就只有眼前这个钱磊能给他指点一二了。 在朱明忠心情忐忑的盯着钱磊时,等待着他的答案时,却不知道钱磊的心底却早已翻起了千重浪来,若是说最初是轻视的话,那越朝下看,恐怕就是越为震惊了,再往下便是先前兵制各项补充,更准备的来说,是各部权责细分,从粮草到工器筑建再到辎重粮草运送,甚至每个人应携带多少水粮,亦一一加以细分,至于军法队平时如何维持军纪,战时如何督促,同样亦一一讲述,若是说初时还有所轻视的话,那看到最后,不知是热的,还是其它的什么原因,豆大的汗滴便自钱磊额前,后背冒了出来。 “……军纪的实施在于令兵士对军命惟命是从,令其畏惧军命而甚于性命,如此兵士于战场上即不会质疑长官之命,从而全心执行军令。” 冷汗,似雨般的冷汗从钱磊的后背冒了出来,或许这章程、军律写的毫无文采可言,但其中的一句句大实话,他的双手微颤着,熟读史书的他自然知道,这军纪的背后是什么,晋之北府、唐之玄甲、宋之背嵬,即便是百年前的戚家军无不是有一个共同——皆是以其严明军纪而闻名。 若是说先前那兵制或许有擅改之嫌,那现在那林林总总数百条看似烦琐,实则一一细分从斩首至军棍的军纪,却让钱磊对朱明忠的评价越发复杂起来,这那里是什么江湖郎中,分明就是……腹有乾坤嘛! 说到乾坤,在这里强烈推荐一下一袖乾坤巨的《奋斗在晚明》,一本很不错的小说。谁言明之亡亡于万历?资本迸发,工业崛起的大明再无遗憾! 今天加更,求推荐、求收藏!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46章 说说看(第三更,求支持、求收藏) 第46章 对于朱明忠来说,他压根就不知道钱磊在想什么,也不知道他对自己的评价,他只是有些紧张,有些期待的看着这个钱师爷,也是他唯一的幕僚,瞧着他半晌不说话的样子,有些急不可待的朱明忠便开口问道。 “钱师爷,你来说说,这章程中有什么需要改动的地方?咱们两说道说道!有什么不妥之处,你尽管直言!” 耳边的声音只让有些魂离的钱磊回过魂来,他连忙说道。 “啊……将军的见识,岂是小人所能指点,这,这,以小人看来若是……” “得了,钱师爷,我说过,别拿你对付上官的那一套对付我,有什么想法,都给我说出来!” 不待钱磊出言要夸,心知自己水平的朱明忠急忙打断他,双目一瞪,故装出一副将要发火的模样。 “别给我藏着掖着!” 朱明忠的怒言只让钱磊浑身一颤,连忙说道。 “这,这,小,小人……” 心知若不指出一二来,怕这一关是过不去了,于是钱磊连忙翻过前两页说道。 “这个,这我皇明,自高皇起施以卫所制,待到景泰初年,于忠肃公(于谦)改京军三大营为团营,由此又有营哨制,将军这兵制,实是恒古未见之制,小人,小人就说一点小人之浅见。” 结结巴巴的说着,钱磊一边打量李木头,一面主意急转。 “将军这兵制分成镇、协、标、营、队、排、棚,若,若按皇明兵制,这营可就是营哨之顶了,而于将军这,可就……因,因此,似有不妥……以小人见不妨将营改称为“小旗”。” 对于兵制,钱磊不懂,同样也不知兵,不过作为师爷,他倒是擅长从文字中挑出来些许不妥,当然,也就仅止于此了。 “嗯,那便改下吧……” 点点头,朱明忠示意钱磊继续说下去。 “再,再说是这镇、协、标三层称谓,将军,恐届时兵丁百姓不分统制之名……” 说白了,在钱磊看来,这镇统也好、协统也罢、标统也行,都太过粗略,全无一丝威风。 “你的意思就是这统制、协统、标统不好听?” “将军,是不能显将军部署之威!恐到时候折扣损将军您的威名!” “难不成非得给他们……” 话到嘴边,朱明忠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军制中,最大的不足在什么地方。 军衔! 自己把最重要的军衔为忘记了! 军衔的有无可不也是近代军队和封建军队根本差距嘛!瞧着的钱磊,这会在朱明忠心里对这个狗头军师的评价便又高上几分来。 “嗯,钱师爷,你这个问题指的好啊!” 见丫环们已经端上了酒菜,示意丫环退出去后,朱明忠就自己拿起酒壶,动手给钱磊斟了一杯,在后世的酒桌上这不过是很寻常的动作,却便是把钱磊吓得站了起来,冲着他连连作揖。 “使不得,使不得。小人何德何能……” “坐下!” 瞧着钱磊那副无骨状,刚生出的些许好感顿时便散了,左手一拍桌案,朱明忠便厉声命令道。 “是!” 像应声虫般,钱磊立刻端端正正坐回了椅子内。 “喝酒!” 板起脸来,朱明忠瞧着钱磊那副委屈小媳妇的样子,心底不由一乐,可却依然板着脸说道。 “我说老钱啊,你这样累不累啊!我看着都特么嫌你累。不就是替你倒了杯酒么?咱们两个人,你是师爷,我其实也不过就是一个江湖郎中,若是论身份尊卑来,你还高出我一些,可你倒好,先前在万礼面前的气度这会那去了?非但没了,甚至还做作的装着,什么不好,偏偏这么在我面前这么装,还装什么高低尊卑,装什么唯唯诺诺,你说,至于嘛?” 话尾时,朱明忠特意拉长了声,而钱磊立即这话里听出了味来,冷汗瞬间便从他的后背冒了也来,难道他发现了……想到这一点,钱磊立即联系到从进屋以来朱明忠的表现,这那里是什么江湖郎中,根本就是一个老江湖,他只是装出一副什么都不懂的模样,不就是在……相比之下自己才他么的是个真正的蠢材! 此时朱明先前所有看似让人无法理解的表现,在钱磊看来,全都成了诳他吐出真言的试探,而自己竟然,竟然还喝了这杯酒,这不分明是承认自己是在装,难不成……刘三! 刘三那小子可是个有奶就是娘的主,瞧着像个人,可经不住吓,一吓什么都招了…… 想到这,他不禁浑身一颤,手中的酒杯顿时掉在地上,“噗通”一声,钱磊便急急的跪在地上。 “将军,将军,我,我的良心都让狗给吃了……” 一边乞求着,钱磊一边磕着头,一时间那头只磕的“嗵嗵”作响。 什么! 正欲开口骂他无骨的朱明忠却因钱磊的话止了下来,只是盯着不住磕头求饶的他。 “那……” 盯视着钱磊,朱明忠的声音越接越长,声音中更是不带有一丝感情,那双牛眼也眯成了一条细缝来。 “来,钱师爷,你来给我说说,你的良心是怎么被狗吃了!” 他的良心是怎么狗吃的朱明忠不知道,但他可以肯定,若不是不知什么原因自己把他给诈了出来,没准不出几天,这小子就会把自己给卖了,这家伙……当真是如自己所想,一直在装! 可真他么会装! 这么装,他就不累吗? 不过现在对于朱明忠来说,他想知道,这姓钱的到底藏的是什么心思。 “小人,小人……” 结结巴巴的钱磊只觉得冷汗不住的顺着后背冒了出来,他似乎已经看到了那刀砍在自己脖子上的一幕了。 刘三,刘三,你他么的良心让狗吃了,若是没有老子,你又岂能当上衙役? 可现在即便是再后悔,也没用了,这世上可没有什么后悔药,现在最要紧的就是保住脑袋,至于将来…… “将军,小,小人也是迫不得已啊!” 心头一转,钱磊哭丧着脸说道。 “小人,为了帮将军筹集粮饷,也,也是迫不得已啊,小人,小人对不起将军啊!” 第三更了,加更,求推荐、求收藏!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47章 吃螃蟹(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47章 竖起招兵旗,便有吃粮人。 由钱磊拟写又由他人抄写数十份的募集义兵的告示刚一写好便由衙役贴了出去,而扛着铜锣的衙役、闲汉,也扛着大锣,沿着江阴城内的街巷敲着锣的满城嚷嚷起来。 “咣!” 一声锣响,一闲汉便嚷了起来,这手提腰刀的闲汉是先前留于衙前要投靠朱明忠的人,和其它人一样,那衙前的近两百青壮闲汉都被留作亲兵,招募民壮沿街吆喝的事情自然也就落到他们身上。 “建虏窃我燕都于前,改我汉家衣冠于后,又屠我江阴数十万百姓,今日我江阴仕民得复汉家衣冠,为逐以建虏,匡正河山,为我大明天下,奉国姓爷之爷,朱将军特募集民壮助以北伐,月给饷银一两八钱、米三斗……” 这一两八钱的饷银,恰好比满清招募的绿营兵军饷一两三钱高出五钱来,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可满清正是凭着一两三钱的军饷,在入关后招募了数十万绿营,并靠着绿营以及劫掠刺激夺了大明的天下。而绿营兵之所以愿意甘为异族驱使,为的也正是这一两三钱可供全家人糊口的军饷。 而现在,一把大火之后的江阴城,虽说大半个江阴城保住了,可毕竟还是有小半座城毁于大火之中。数万人失去了家园,对于那些没了生计的人们来说,这一两八钱的军饷,倒救了他们的急,反倒让募兵变得极为顺利。不过是短短一两个时辰,在城中便有两千五六百名人在烧成废墟的府学一带应了募。 在那些年龄各异的平民应募的时候,在县衙内,朱明忠正笑容可掬的看着钱磊,只看得他心底发寒,甚至就连言语都变得有些结巴起来。 “将,将军,这,粮草小,小人已经筹备了足足六千石,足够大军半年食用……” 邀攻似的,钱磊急忙向朱明忠说着他这一天的“功劳”,现在他才知道什么是笑里藏刀,什么是杀人不见血。 昨天,在钱磊坦白之后,朱明忠便让他写了一个自供状,那纸自供瞧着不怎么起眼,可是有了那纸自供状,不论是大明这边,还是清虏那里,反正无论是谁,都会砍了他。 也就只有朱明忠,现在还留着他的脑袋,之所以留着他的头,是因为他的头还有用,若是一但他没了用处……人,最害怕是什么?是没有利用价值!只要还有利用价值,那么这脑袋就能保住。 现在对于钱磊来说,他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告诉对方,自己有用,而且有大用! “哦。六千石粮食,老钱,你辛苦了……” 眯着眼笑看着钱磊,朱明忠指着餐桌上的螃蟹说道。 “来,老钱,吃螃蟹!” 指着桌上的螃蟹,朱明忠全是一副笑容可掬的模样, “这螃蟹可是吴塘蟹,可是蟹中的极品啊。” 指着桌上蒸的通红大闸蟹,朱明忠自己并没有动筷,这螃蟹是伙房从市上买来的。是不是传说中的蟹中的极品,他并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这肯定不是人工养殖的螃蟹。 螃蟹,蟹中的极品。 瞧着盘中的螃蟹,钱磊的那双眼睛闪过异样的神采,以至于最后他的额头甚至冒出了冷汗来。 这,现在,现在是吃螃蟹的时候吗? 现在才只是六月,螃蟹不都是要等到八月十五前后才吃吗? 六月、八月……作为一个读书人,钱磊虽说相貌看似憨厚,可他却有着与其它读书人一般“细腻”的心肠,若不然,又岂会当上师爷。 一盘螃蟹,让钱磊想到很多,越想他便越觉得后背发凉,难道将军是想通过这提醒他,提醒他……时候未到?是什么时候未到?还,还不是杀他钱磊的时候! “大,大人……” 哭丧着脸,钱磊的膝盖一软,眼瞧着那目中就要挤出泪的时候,耳中又传来将军的话来。 “老钱,你知道我最不喜欢什么吗?” 用手帕擦了下手,喝了一口酒,夏天喝白酒,真的很不舒服,等将来有时间了,一定要酿些啤酒,夏天喝上几杯冰镇的…… 心底这么想着,瞧着钱磊那副可怜模样,朱明忠故意冷笑道。 “最不喜欢的就是你这种人,他么的什么不装,偏偏在这装什么可怜,老钱,你说,我要是想杀你,你觉得你能活到现在?” 朱明忠显然没想到自己按着后世的习惯,请人吃螃蟹,居然会引起他人的那么多浮想,他只当时是这人是骨头软惯了。所以擦了擦嘴,冷笑的看着他说道。 “想砍你的脑袋,你有十个脑袋也保不住,你装这个可怜有意义吗?” “将,将军……” 冷汗从钱磊的后背的不住的冒着,虽说不知道什么是伴君如伴虎,可现在他却知道,什么叫做生杀予人。 “别结结巴巴的装可怜了,你这一套搁我这没用!” 盯着钱磊的这副模样,朱明忠很好奇,明明一米八的汉子,瞧着五大三粗的,怎么骨头却偏偏这么软,这人哪…… 哎! 难不成,这汉人的骨气当真被满清砍完了?活下来的都是软骨头? “知道,我为何不杀你吗?” “这……” 面对这个问题,钱磊先是谨慎的抬眼看了下朱明忠,然后试探着说道。 “大,大人留着小人这,这条狗命,还有些用处……” “哼哼,我以为你不知道哪!” 盯着钱磊,站起身来,朱明忠瞧着这故作可怜的他,昨天他说出那些话的时候,一方面固然恨那些人,而另一方面,未尝不恨这两面三刀的钱磊,可最终,朱明忠还是没有杀他,原因再简单不过——还有用他的地方。 “既然知道我还有用你的地方,那他么装什么可怜,你想活命吗?” 这个问题刚一传入钱磊的耳中,就让急忙点头应道。 “想,想,小人自然是想……” “想,既然想就给老子好好当这个师爷,让老子离不开你,要不然,没准那天真砍了你!” 哼了一声,不顾钱磊脸色的异色,朱明忠便对他说道。 “老钱,正好,今个还真有一件事,让你给老子出个主意,你可知道国姓爷那边,刚打了一场大胜仗……” 章节目录 第48章 斩龙(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高皇帝!” 江面上的十数万将士发出的喝吼声径直传至数十里外,在这三声齐喝中,向着西南方孝陵位置遥拜将士们更是黯然泪下。此时的江面上三千余艘大小船只,几乎挤满了整个长江,大小各的船只上将士们皆是白盔白甲,望之满江如雪。 结束祭祀之后,这只庞大的舰队一路溯江而上,位于江中的旗舰的主桅上飘扬着一面大纛,上书“恢复天下兵马镇国大将军郑”。借助东南季风,舰队扬帆溯江而上,沿途炮击两岸清军的江防阵地,隆隆声宛若霹雳。面对这骇人的架势,平日在长江上耀武扬威的满清江防水师,尚未被打沉江底的船只悉数逃到了瓜洲的“滚江龙”防线后面,不敢再打阻敌的主意。只是凭着“滚江龙”的江防试图将北伐大军阻于江下。 镇国大将军、延平王、时年不过只有35岁看起来却已经年过四十的郑成功穿着一身明式的盔甲,扶剑立在旗舰的船头,看着眼前这壮观的景象,更是慨然的吟道: “缟素临江誓灭胡,雄师十万气吞吴!” 此时郑成功可以说是信心满满。代号“永镇”的北伐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正如出征前的预计,自入长江之后,郑家军无敌的海上力量势同泰山压顶,一路未受到有效的抵抗。在下游江面上击沉几艘清军战船时甚至没有开炮,只借着风势以三桅大福船向清军战船冲撞,转瞬之间就像车辗螳螂一样把它们压到了江底。 “滚江龙!” 置身船艏的郑成功冷笑着,对于那“滚江龙”全是一副视而不见的模样。 所谓的“滚江龙”,也就是满清的锁江防线,这条所谓的“滚江龙”成是了满清在这长江上唯一的依靠。至于这“滚江龙”不过就是满从江南镇江到江北瓜洲的十里江面,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用巨木和船只修筑了一道跨江长坝。坝面宽达三丈,顶上覆土,平时可以跑马。坝顶还设有木栅栏,可以从栅栏后面向江上射击。每隔不多远就有炮位,木坝的下游还以直径一尺的铁索横过长江,用来阻挡海船。与此配套的还有数座浮动在江面上的营盘,准备随时增援薄弱环节。在江心的潭家洲上还驻有两千士兵及大炮十余门。 在满清看来这么强大的江防,“海贼”逆流而上,何能突破? “王爷,不过就是黔驴技穷罢了!” 站在郑成功身后甘辉随着郑成功的冷笑,在一旁附声说道。 “当年的孙皓就玩过这把戏,满清太没有什么新意了。” 满清所谓的锁江防线不过是黔驴技穷之技,在这些久经战阵的擅长海战水仗的将领眼中,自然是不提一提。 在甘辉的附和声中,郑成功朝着前方的船队看去,然后沉声说道。 “此仗要看子玉的了!” 原本郑成功想点甘辉的将,命其破满清的“滚江龙”,不过就在部队结束祭祀之后,另一位心腹爱将马信给他写一封请战的文书,马信在文书中写道。 “标下蒙招讨大讨将军眷顾,爵位居人之上,然过去愧无寸功,此次攻打瓜洲,甘当先锋破敌!” 面对马信的请战,郑成功自然没有拒绝,置身于船首的他,朝着前方看了一眼,然后指着横于江上,似一座水上浮城般的“水寨”,问道身边的张煌言。 “玄著!那就是你先前所说的木浮营吧!真是个傻大粗。这东虏鞑子当真以为这水战与陆战相仿,只要修上这么一条什么“滚江龙”,就能挡住水师吗?” 郑成功从巡视船上遥望着木浮营,微笑着与张煌言说道,之前他就曾听其说过,满清为了阻挡水师逆流而上,于江中造出了这样大得出奇的水上堡垒。 这还是他一次见到这样的水上怪物——木浮营。这是一种于“滚江龙”前方防御的水上浮寨,其实也就是个飘浮于水上的巨型木筏,而且四周像城墙似的用大舶板围了起来。里面放数十门大炮,又有数百名士兵。远远的看起来确实像浮在水上的堡垒。 曾多次受挫于这道“滚江龙”的张煌言听着郑成功这番言语,便知道其压根就未把这“滚江龙”放在眼里,至于这“木浮营”。恐怕在他看来,也是不值一提,于是便委婉的说道。 “大将军,这木浮营便是整个“滚江龙”的核心,如若我军进攻的话,清兵就从这种“木浮营”中投掷火药罐,放箭,开炮,如此,这“木浮营”便如江中城塞一般……” 生怕郑成功轻敌,张煌言又特意补充道。 “且这木浮营筑墙的圆木厚达数尺,即便是十数斤大将军炮亦很难轰穿墙垒,想要取下木浮营,恐非易事……” 不等张煌言把话说完,郑成功便冷笑道, “玄著,想要攻下这木浮营,又岂需要开炮?我敢说,既然清军不擅水战,那么这里放的炮和射的箭,必定没有准头,如此一来,又有何惧?” 何止是水浪起伏,作为久经战阵的沙场老将,郑成功一眼就看出了这所谓的“木浮营”的软肋。木筏的四周围着高高的木板墙,墙上开着孔,炮身伸出孔外。因为担心浸水,炮都放在很高的地方。炮手从小孔里瞅着目标瞄向敌方。这样当然不可能瞄得很准。弓箭手也是同样。如果是城墙,墙面就比较宽,射手可以爬上去。但这不是城墙!舢板墙既便是上去了,也没有立足的地方,所以只能从孔内向外射箭。 清军只会陆战,对于像长江这样的江河作战感到很棘手。这看来是他们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制造出来的蠢物。它等于是把陆地上的城垒搬到水上,当然会有些水土不服。 “东虏只以为只要修上这“木浮营”,便可挡下水师,他们根本就是做梦,玄著,你觉得大军要多长时间可破这“木浮营”?” 笑看着张煌言,郑成功反问道。 “大将军兵威,又岂是满清所能挡,以煌言看来,大将于此,必定若摧枯拉朽一般!” 面对张煌言的恭维,郑成功知道他是在刻意的不提时间,以免落下自己的面子,但心下早有定计的他又岂会在乎。 “玄著,你且看今日郑某如何斩龙!” 大至已经摸清楚“滚江龙”的虚实之后,郑成功在江上又巡视了一遍之后,立即向马信的水军发出了进攻的信号。 “传令下去!斩龙!” 既然那满清将这所谓的锁江称之为“滚江龙”,那他郑成功偏偏就要斩龙!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49章 破龙(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斩龙!” 信号旗升起的瞬间,置身于左翼水师旗舰上的马信,左手猛然一挥。三艘舢板便朝着“滚江龙”划去。 这四艘小舢板,在波浪中缓缓地溯江而上船上覆盖着白布,和之前举行最后一次祭祀时一模一样。在长江这样的大江中溯航,必须使桨。船腹上并排着开有几个孔,几支桨从孔里伸向船外。现在船行得慢是有原因的,左右只有一支浆在划动。 其实这四艘船都是诱饵船。而这四艘诱饵船,驶出船队后不久,便开始慢慢加速度,很快便全速朝着“滚江龙”冲去。 那些被这只庞大的船队吓的有些神经紧张的清军,几乎是刚一看到这三艘接近了他们的“水上城垒”便立刻开炮射击,这三艘舢板小船凭着人力划动,速度极快,而且操控极为灵活,清军打出来的炮弹原本就因为起伏的波浪没有什么准头,这会面对这样的目标,准头自然也就更差了,三艘小船开到铁锁面前兜了一圈,然后便顺流而下,不过他们并没有离开,而是在驶离清军射程不多远便又掉头驶回来,如此循环往复。 接连不断的试探着清军的火力。 “二十六、二十七……” 在清军的“木浮营”不断用火炮攻击着那三艘小船的时候,马信的旗舰上,几名穿着白盔的将领正在那里数着木浮营的炮烟,每一股从炮窗中涌出的炮烟都是一门炮,之所以派出那四艘船,就是为了弄清楚“木浮营”的虚实。 在他们数着木浮营的炮火时,在马信身边一个相貌与他们迥然不同西洋人,手中拿着一只单筒望远镜,似乎也在观察着什么。 “史先生,看出什么头绪了吗?” 放下望远镜马信问道身边的这个西洋人,这是西洋人是他几年前于海盗手中救下来的西洋人,在铸炮等方面可以说是颇有一些才能。 “将军,就现在的观察看来,鞑靼人的火力非常有限,他们的火炮大都是9磅炮,每个水上要塞只有两至四门12磅炮……” 拿着望远镜的史司,用极为自信的语气回答道。对火炮的了解,使得他可通过炮窗处的一些细节判断出敌人火炮的威力。 “将军,以我看来,你应该以旗舰作为前导,充分发挥旗舰的六门30磅加农炮的威力,我认为完全可以在清军的射程外,彻底摧毁他们,而且将军您的舰队中还有还很多18磅以及20磅加农炮……” 作为一名工程师,史司对于进攻有着他自己的见解,不过,在他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注意到马信并没有理会他,于是他立即明白了,对方压根就和过去一样,完全无视他的建议。 确实,几年来,史司曾无数次希望试图在这支军队之中展现他的能力,从而得到那位郑王爷的赏识,但是他的希望却一次又一次的遭到打击,因为他的建议根本就不会有人采纳。 因为他们……根本就不需要! “差不多两百门炮,这清军也算是下了血本了……” 心里这么嘀咕着,瞧着那木浮营,就像是看着死人似的,马信摇头叹道。 “这下可惜了!” 自言自语中,马信又对身边的下属命令道。 “传命下去,水鬼队出击!” 水鬼队,对于不擅水战的清军来说,他们自然未曾听说过水鬼队,可是对于长年与海上作战的郑家军来说,水鬼队却是最常见的兵卒。在两红一绿三个灯笼升起之后,搭乘水鬼的舢板立即朝着位于江中的四个木浮营划去,在四艘舢板划去的时候,舰队中立即响起了震天的鼓声。 听着那响彻云霄的鼓声,郑成功的脸上带着微笑,他的余光朝张煌言看去时,面上略带着些许得意,那神情似乎是想告诉这张玄著,告诉他,这“龙”本王是斩定了! “大人,郑贼来了!” 木浮营中的清军兵士一瞧见十几只小艇似离弦舰般的朝着浮营划来,立即紧张的大声喊叫起来,先前他们可是开了上百炮,也没能打中这小艇。 “别急,不就是他么的想试试咱们有多少大炮嘛!弟兄们,只管开炮,咱这水寨里头大炮几十门,炮弹几千发,还耗不过他们?” 话音落下的时候,刘华习又打气道。 “总督大人可是说,打沉一艘郑贼的船,赏银千两!” 这一声“赏银千两”只让众人无不是猛咽唾沫,就是按人头均,上头再克扣一些,落到手里的也不一两银子! “轰他娘的!” 不知是谁骂了一声,木浮营中的这些汉军旗的兵丁,立即叫嚷起来。立即操炮朝着江上的小艇开炮,尽管准头一般,可瞧着那声势,似乎比先前更猛上几分。 “若是能再准上几分的话,就再好不过了!” 身在瓜洲的操江巡抚朱依助,从西洋望远镜中,瞧着那落在小艇周围炮弹炸起的一个个水柱,略感失望的说道。 其实他也是倒霉,身为操江巡抚的他,十三号才到瓜洲,可谁曾想,不过只过了短短四天,这郑军就已经兵临城下,不过早在昨天的时候,他便派手下人向漕运总督亢得时那里求援兵。 “大人,他们在江上能把炮打的这么急,已经难得了,以小的之见,这次郑贼肯定是想攻打木浮营,等他们靠近了,到时候,大家伙再炮铳齐发,必然能让这郑贼有来无回!到时候,必定让这些海贼知道大人的威名。” 一旁的师爷的马屁并没有让朱衣助轻松下来,不理会师爷的奉诚,朱衣助又对身边的下属命令道。 “来人,再派人去到亢得时,告诉他,若是他再不派援兵过来,就休怪……”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看到那小艇上像是丢石头似的,一个个人影径直跳入江中,虽说是个旗人,根本就不懂水,可当了几年的操江巡抚的他,多少也听说水鬼队的用途,这会见到水鬼立即惊声说道。 “水鬼!”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50章 下瓜洲(明天加更,求推荐、求收藏) 水鬼! 对于不擅长水站的清军来说,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这些水鬼是干什么,但是上百名水鬼从快艇船边滚入江中之后,他们立即意识到危险,或许朱依助虽说平日里贪财好色,可也算是饱读诗书久经战阵的他,几乎是在看到水鬼的第一时间,就意识到了危险。 “这下完了!” 面色惊恐的他,看着那些跳入江中便消失了的水鬼,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完了! 完了! 何止是完了,根本就是念心的惹的祸,那“木浮营”原本应该以铁链沉锚的方式加以固定,不过一根沉江铁链造价岂止千两,一个“木浮营”就需要十几根铁链、铁锚。 当初虽说两江总督府造着铁链、铁锚拨下了银子,可朱依助却很清楚,那沉江的铁链是什么,不过只是臂粗的浸油麻绳系的石锚,至于那造铁链的银子,早都进了朱依助的口袋。 “主、主子……” 虽说作为幕僚,可深得朱依助信任的师爷自然知道那铁链去了什么地方,除了露在水面上的铁链之外,江面下的不过只是麻绳,若是那些绳锚被砍断了,到时候可就全完了! “这,这可怎么办!” 就像是为了附和这位师爷的担心似的,原本固定于江中“滚江龙”前方的天字号“木浮营”突缓缓飘动起来。 “咦?” 看着已经缓缓飘离的“木浮营”,马信的双眼猛的一睁。 “海生这帮家伙动手挺快的啊!” 这也难怪马信等人会这么惊讶,原本他们可都以为这木浮营是被铁链锚定于江中,可谁曾想水鬼队下水游到木浮营边,顺着锚链摸下去,摸到的却是麻绳,原本用来凿断生铁锚环的凿子自然也就没派上用场,用匕首不过几息的功夫,那麻绳就被水鬼割断了,曾经看似有如堡垒一般的木浮营随之朝着下游飘去。眼见木浮营朝着这边飘了过来,马信冷笑道。 “上火攻船!” 相比于根本就不擅长打水战的清军,郑家军诸将个个皆是是水战的行家里手,几乎是四座木浮营开始飘离由船只组成的“滚江龙”的瞬间,马信便立即抓住机会派出了火攻船。 这火攻船并不是传统的火攻船,而是每条船上都有数百斤火药,之前之所以没有派出火攻船,是因为有木浮营屏障滚江龙,而现在当木浮营向下游飘来时,没有火炮的后方就完全暴露了出来,且又不能再屏护“滚江龙”,马信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站在三桅大福船上的张煌言,这还是他第一次见识到郑家军是如何进行水战,原本在他眼中,那看似不可逾越的“滚江龙”这会已经完全暴露了出来,失去了江上的四座水寨。那“滚江龙”自然也就成了死龙。 “大将军用兵,果然是……” “出神入化”一词还没从张煌言的口中说出来,前方便接连传来几声巨响,随着那数声巨响,和着那炸飞至半空的水柱,宛如小城般的浮城被炸沉了,甚至就连同那可以供马匹行行走的“滚江龙”,也被炸成了数截。 “苍水兄,你看本王这斩龙斩的如何!” 看着张煌言时,郑成功面上尽是难掩的得意,曾几何时,张煌言曾不止一次的告诉他,这“滚江龙”如何易守难攻,可现在,他只用了不到一柱香的功夫,就把满清用了数年时间,花费上百万两银子修出的“滚江龙”给拿了下来。 “大将军用兵,真,真可谓是出神入化!” 这句绝不是吹捧之词,曾经数试尝试进攻“滚江龙”的张煌言比谁都清楚,这“滚江龙”是如何锁住了长江,满清就是靠着这道“滚江龙”,把明军义兵阻挡于长江下游,令其不能威胁南京,而现在,这“滚江龙”在郑成功的手中,不过只用了一柱香的功夫。 “出神入化?” 张煌言的恭维让郑成功哈哈大笑起来。 “苍水兄,你忘了,这东虏称郑某为何?海贼,我郑家儿郎自幼闯荡于海上,满清的这点技两,也佩拿出来丢人现眼,侍候大人,你且看着郑某怎么把这瓜洲夺下来!” 郑成功的话声落下时,那边便响起一阵阵震耳欲聋的炮声,那是马信在炮轰潭家洲,那里有一座清军的炮台,如果说木浮营是瓜洲的左膀,那潭家洲上的炮台,就是其右臂,相比郑家军舰少八九斤重则二十余斤重炮,潭家洲炮台不过仅只有十几门五六斤大将军炮,不过只是半柱香的功夫,潭家洲炮台就要成了哑巴,随后被马信派上去的清兵夺下来。 在潭家洲陷落的同时,中军提督甘辉、后军提督万礼、左提翁天佑等北伐军的主力已经经敌前登陆,杀到了瓜洲城下。 “还请大将军万金之躯又岂能亲临险境……” 张煌言一听郑成功要亲自夺瓜洲,急忙试图劝阻道,他的劝阻换来的只是郑成功的唇角一扬,瞅着张煌言大笑道。 “苍水兄,你只管在这静待郑某佳音!郑六!” 冲着一旁的亲兵大吼一声,郑成功指着瓜洲说道, “打起本王的大纛,本王要亲自去给儿郎们助镇!” 心知自己不可能阻挡郑成功的冲动之举的张煌言,只是眼睁睁的看着那顶高高举起的红旄大纛,从江连朝着瓜洲城缓缓靠近,眼睁睁的看着一队铁人环卫的黄盖伞靠近正在激战中的瓜洲城。 那顶黄盖伞在沙场上是如此的醒目,以至于正在城下撕下的郑军兵将看到后,立即激动的大声喝吼道。 “王爷、千岁!王爷千岁……” 听着那从瓜洲城传来的一浪高过一浪的喊声,张煌言的眉头微微一皱,目光中掺杂些许别样的情感。 “苍水,你听……” 就在这时,不知什么时候走到张煌言身边的朱之瑜轻声说道。 “若是我大明将士皆如郑家军一般,又何愁这大明不复!” 朱之瑜的一句“郑家军”让张煌言的心底略微一沉,那“王爷千岁”的喊声更是不断的在他的耳边回荡着,越是回荡,他的心思便越是低沉…… 明天加更,求推荐、求收藏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51章 官场(今天加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51章 江阴至瓜洲行船的话,需要一天的功夫。与数百年后一小时高速,自然无法相比,但是,在这个时代,水路等同于这个时代的高速。 亲自领着运粮船队的朱明忠,抵达瓜洲的时候,又一次被眼前庞大的船队给惊呆了。 乖乖,这船队……可真大! 尽管从史书中就知道郑成功北伐时船队的规模之大,虽说之前也曾目睹过船队的庞大,但是只有置身其中才能感受到船队的庞大,数千艘大小不一的战船占据着整个江面。 再次踏上舢板前往国姓爷的坐船时,朱明忠的心境可谓是今非夕比,也正因如此,才会有了欣赏这船队的兴致。 如果能用相机记录下这个场面的话……不过即便是用手机拍下这壮观的景象,又有什么用呢?等到手机没电的时候,照片仍然会消息,也许应该绘制一副画,把国姓爷北伐的场面记录下来。 “看傻了吧,你看,那最大的几艘是福船,那可三桅大船,上面有几十门炮哪,那边、那是运马船、那是运粮船、那是……” 见朱明忠一言不发的站在舢板上的郎中,许远达有些得意的向其炫耀着船队的庞大,他压跟就没有想到转眼之间,当初他领入军中的郎中居然成了打下江阴的大功臣。 非但如此,大军这边刚打下瓜洲,那边,他就领船运来了两千石粮食。因为是熟人的关系,所以他才会自告奋勇前来迎接这郎中。 “真没想到、真没想到……” “成仁,” 走到朱明忠身边,张煌言又一次小声叮嘱道。 “一会见了大将军,要注意说话的分寸,知道吗!” 对于一心想要把这员虎将招揽于麾下的张煌言来说,他自然希望通过这种提醒,改善两人的关系,而让他高兴的是,朱明忠并不是个小气的人。若是小气的话,又岂会特意先求见自己,然后才求见大将军。 “请侍郎大人放心,小的知道该怎么做!” 好不容易死中求生的朱明忠,当然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现在可不是他固执的时候。尽管是与张煌言一同的上的船,但作为“低级武将”的他并没有资格一同去见郑成功,只能在外面等着,而在朱明忠于“大帐”外等着时候,后舱里的郑灵却走到通往前舱的地方,然后问道, “十一,那个郎中来了?” 郑灵有些关切的问道。 “回九小姐,那郎中现在就在大帐外等王爷召见!” 郑十一在回话时,恭敬的弯着腰,全不顾后背的伤势——这是王爷责罚落下的伤,若是换成一般人,恐怕五十军棍差不多能去掉半条命,可现在郑十一却依然生龙活虎的守在后舱。 “哦,” 想要到前舱的郑灵,刚一抬脚,看着郑十一,便想到当初他被打五十军棍的惨状,于是便叹了口气说道。 “十一,你去把这个拿给那人……” 从贴身的衣袋内取出一张纸时,郑灵完全没有任何避讳的想法,而是直接给了家仆。 对于九小姐的吩咐,作为家奴的郑十一自然不会拒绝,他拿着“信”便直接去了顶舱,然后帐外看到了等在那的朱明忠, “这位可是朱大人?” 与一般人家家奴往往趾高气扬不同,因为国姓爷严苛,甚至以军法治家的,所以郑十一在待人时总是很客气。。 “在下朱明忠,您是?” 打量着眼前这个家仆之类的汉子,尽管他鞠着腰身,便朱明忠仍然感受到这个身体里贮藏着的力量。 “我家主人让小人给大人送封信!” 信? 接过信时,注意到对方粗大的手指关节和上面的老茧,朱明忠便知道,这人恐怕不仅仅只是家仆那么简单。看着这没有信封的信,略微诧异的功夫,展开了信后,脸上便闪过异样的笑容。 “余生则中华兮,死则大明,余生则中华兮,死则大明,余之浩气兮,化为风霆;余之精魂兮,变为日星。” 这纸上写的是张煌言在欲砍他头时,心知必死的他“作”的诗,看着这信上极为清秀的字,朱明忠隐约猜出了对方的意思,恐怕是对方读出了这词还没有写完。 难道这人是想求全篇? 可这首《放歌》又怎么能写完呢?这首〈放歌〉可是张煌言被囚禁在杭州狱中时所写。歌中表示他要坚决学习文天祥等先烈的榜样,做一个赤胆忠心、杀身殉国的臣子。 不能写啊…… 而且即便是写了出来那也不应景啊! 当朱明忠在心里犹豫着是否剽窃张煌言的那首《放歌》时,在舱内,张煌言正在与郑成功讨论着的下一步的行动。 “既然大军已经攻克瓜洲后,那么下一步,我军应全力攻取镇江……” 从进舱直到现在,张煌言都没有提到朱明忠,而是与郑成功等人商讨着军国大事。 “攻取镇江!” 眉头略微一皱,郑成功走到舆图边,他看着舆图说道。 “若是我军攻取镇江之时,南京清虏赶往支援,又该如何?” “王爷顾虑及是,张大人,唯今之计,最好是直取南京,镇江守军不过千余人,不过只是癣疥之疾罢了,待到南京克复时,只需一纸檄文镇江与江南诸地自可归降……” 王忠孝于一旁附和道,作为国姓爷的亲信幕僚,他的建议往往可以影响到郑成功的最终决定。心知王忠考对郑成功影响力的张煌言,并没有直接反驳他,而是委婉的建议道。 “王爷,若是担心南京清虏援以镇江,那么王爷不妨可先派一支舟师水军,再委一员良将,佯攻直捣南京北门,也就是观音门,如此一来“南京清军自不暇出援”。同时,待王爷攻克镇江之后,这支水军即可溯江而上,前往芜湖一带活动,以防阻江楚方面清军的来援……” 在张煌言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王忠孝看了张煌言一眼,心底顿时涌起一阵警惕,心道着。 “这张苍水是什么打算?” 几乎是自然而然的,他便考虑到了将来,想到了南京克复之后的将来,意识到张煌言与国姓爷的分歧,在郑成功还在思索的时候,便主动赞同道。 “张大人所言极是,王爷,若不克以芫湖,南京于我军之手只是孤城一座,若能委一员大帅前往,收以芜湖,非但可威慑霄小,亦可招降江南各城,令其为我所用,为南京输以钱粮,以供北伐所需要,臣以为……” 话声略微一顿,王忠孝冲着张煌言拱手道。 “张大人可担此责!” 猛然睁大眼睛,张煌言没想到王忠孝居然会来这一手,原本他可是已经打定注意举荐另一个人,可他绝没想到王忠孝最后却把事推到了他身上。 “王爷,目下军中,也就只监军大人可担此责,若随意委上一人前往,又如何能取信于地方,如何令地方官员输诚与我?” 王忠孝完全没有留给张煌言任何拒绝的机会。 “张大人,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今天加更,理直气壮、撒泼打滚求推荐、求收藏! 章节目录 第52章 甘为马前卒(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52章 “王大人所言极是……” 心底苦笑着,心知骑虎难下的张煌言只得勉强应了下来。 不需要王忠孝提醒,郑成功又岂不知,他为何借口把张煌言从军中踢出,不为其它,只是因为南京……南京必须是他郑成功拿下的,与它人无关! “如此,就辛苦苍水兄了!” 郑成功的决断,让张煌言明白,他已经没有选择了,在答应下来之后,又就一些细节与郑成功商讨一番,他才想到帐外等着的朱明忠,于是便提醒了王爷一声。 “大将军,江阴守备朱明忠押解军粮三千石于帐外候见!” 在张煌言提到“江阴守备”时,郑成功的眉头略微一跳,轻松打下瓜洲、又毁掉那“滚江龙”心情大好的他倒也没了之前的不满,笑着吩咐道。 “传他进来吧!” “传江阴守备朱明忠!” 原本正犹豫着是不是应该“剽窃”《放歌》的朱明忠,一听郑成功招见自己,被解了围的他,将那信往怀中一塞,然后对着面前这站在面前似铁塔般的汉子说道。 “这位兄弟,王爷召见小弟,请告诉你家主人,这词,不过只是朱某信手之作,并无全篇,请你家主人见谅!” 说话的功夫,朱明忠便进了大帐,所谓的“大帐”,其实就是这艘三桅大福船的尾舱,这自然就是所谓的“中军大帐”。 “江阴守备朱明忠参见王爷!” 又一次来到舱中的朱明忠,言语动作都显得极为谨慎,好不容易在这个时代勉强站住脚的他,很清楚,自己的一切都寄予眼前这位国姓爷的身上。 而这“江阴守备”就是他在这个时代的官身。 盯着单膝跪在那的朱明忠,郑成功的眉头微挑,尽管有张煌言早前的刻意维护,虽说有瓜洲大胜的心情舒畅,但现在看到这小子的时候,他的心底却仍然有些不甚舒服,究其原因恐怕还是两人初见面时的不快。 如果仅仅只是指责他刚愎自用倒也就罢了,可问题是当初这小子指责的可不仅仅只是刚愎自用,而是指责他的刚愎自用最后葬送大明江山,葬送了大明中兴的本钱。 想及两人初见时的不快,郑成功朝着张煌言看去,想到之前他的自污,便深吸一口气,勉强挤出了笑容。 “朱明忠,前两天你可是为我大军北伐立下了大功!” “标下不敢居功,能克复江阴,全赖国姓爷威名,若不然,江阴守军又岂会轻易投降。” 但愿现在拍马屁还来得急……心里这般寻思着,朱明忠依然保持着单膝下跪的姿势。 “哼哼……” 略微前倾着身体,郑成功的双眼依然盯着朱明忠, “朱明忠,既然今个你立此夺城之功,想要什么封赏?” 这……郑成功的询问让朱明忠立即想到在江阴时,与张煌言会面时他的叮嘱,于是便叩头说道。 “王爷,标下投军,只为中兴大明,立下些许寸功,又岂敢要什么封赏,标下只想为王爷麾下一马前卒,随王爷一起打下南京,中兴大明!” 好嘛! 好一个不居功! 若是换成其它人,或许郑成功早就为其叫好了,但面对朱明忠,他却怎么也叫不出那声好来,尽管现在他已经相信这小子确实有几分才能,确实也是一员悍将,但是心底对他的排斥,却并没有因此而淡去,反倒是对他更加排斥了。 葬送大明江山! 对于郑成功来说,他可以接受所有的指责,但唯独不能接受这一责难!没有一刀把他给砍了,就已经是颇为难得了。 “军中马前卒……” 盯视着朱明忠,郑成功的眉头紧蹙,他并没有说话,而只是轻抚着胡须。看着王爷的沉思状,心知王爷有些为难的王忠孝,瞧着跪在那的朱明忠,又看着垂眉不语的张煌言,他立即联系到先前这位侍郎大人可是先去了江阴,没准他这会已经将其招于麾下。 若是让张煌言得这么一员虎将,那岂不是如虎添翼! “王爷,先前监军大人提议,应遣一支水军溯江而上,前往芜湖一带活动,一来用于防阻江楚方面清虏的来援南京,二来,他日南京克复之后,有芜湖等地为屏,可屏护南京。臣以为,芜湖、镇江、江口虽为南京门,然后若江阴至江阴一带,若为清虏所据,恐其会威胁南京侧翼,再则,他日大军亦需要江南各府县输以粮草,臣以为,可委一员良将招讨江南各府……” 王忠孝的建议让张煌言的眉头猛锁,那心底顿时对其涌起一阵不满,虽说同朝为臣,但因为张煌言支持鲁王,所以郑氏下属对其一直都是加以防御,他提及派遣水军逆江而上,原本,张煌言是准备提请让朱明忠领水师万人逆江北上,可正是王忠孝则借口需要一员大帅威慑芜湖等地霄小,建议由他领兵逆江而上。 对于王忠孝为什么这么做,张煌言很清楚。就是为了避免他日南京克复时,被他分了功,从而影响到将来的大计。 现在,他所谓择一员良将平定江南,择的是谁? “择一员良将?哦,长儒,欲荐何人招讨江南?” 在郑成功这么问着的时候,他的双目不由自主的投向朱明忠,他已经猜出王忠孝的意思。 “臣以为,朱明忠可担此任!” 什么是幸福! 王忠孝的这个建议,让朱明忠立即有一种感觉,就是幸福来的太过突然了,以至于他甚至怀疑起来,这是不是有些不太真实。毕竟,这正是他欲谋求的差事,原本他还寻思着应该怎么得到这个差事。可没想到,现在王忠孝却把这个枕头送了过来。 “哦……” 盯着朱明忠,郑成功的双目微敛,不怒自威的说道。 “朱明忠,若本王把这个差事交给你,你可知道,你怎么做?” 郑成功的问题,让朱宜明想了一想回答说: “小人,当以王爷之名发出檄文令各地归降,若有不降,则加以攻伐,以为大军巩固后方,再者就是,为大军筹备钱粮,以供王爷北伐之用。” 这不都是刚才你们说过的话吗? “嗯,甚合吾意,既然如此,本王就把这个差事交给你了,你可不要本王失望啊。” 这个差事,说起来简单,可实际办起来根本不可能这样简单。 “小人定不负王爷信任,若有误军机,到时候,请王爷军法责备!” 朱明忠的回答让郑成功突然放声笑道。 “军法……朱明忠,你以为你的脑袋,现在就扛安稳了吗?” 笑声嘎然而止,只见郑成功的身体略微前探,他的双眼盯着朱明忠问道。 “你告诉本王,相比于这个差事,你是不是更愿意随本王一起去南京!” 第二更!晚上9点,还有一更,还希望各位大大用推荐票鼓励一下无语,新书需要您的关爱!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53章 虚名(第三更,求支持、求收藏) “你告诉本王,相比于这个差事,你是不是更愿意随本王一起去南京!” 郑成功的问题让舱内的气氛顿时一紧,在这舱中,谁人不知道当初这小子在将在被砍头的时候,大声喊了什么。或许现在没有人会说,但是大家伙都知道,这是根刺,埋在王爷心头的刺! 这根刺不是轻易便能挑去的! 在舱内的气氛变得紧张时,张煌言更是把目光投向朱明忠,心底开始担心他会怎么回答了。 在郑成功俯身看来时,那种无形之中透出的压力,甚至气势让朱明忠的心头顿时一紧,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根本无法描述,他脑子里只剩一个念头。 “当世豪杰……” 难道这就是所谓“气势”? 尽管不知道这是不是传说中的“王霸之气”,但可以肯定的时候,如果自己的回答不能让他满意的话,自己十之八九就会成为“王霸之气”的佐证…… “只要能恢复大明江山,明忠愿为国姓爷麾下一小卒,便是葬身南京城下,亦有可妨!” 说出这句话时,朱明忠的心都跳到了嗓子眼里,他不知道自己的这个回答能不能让郑成功满意,但他很清楚,郑成功不喜欢他,甚至有些厌恶他! 看着跪在地上的朱明忠,郑成功默然了良久。再次开口的时候,语气变得低沉,口吻也是带着感叹状。 “明忠、明忠……” 念叨着朱明忠的名字,想到他的出身,郑成功略点下头。 “本王不是赏罚不明之人,既然朱明忠你于江阴立下大功,那后劲营便由你统领,这江阴守备你先任着……至于其它,本王心中自有肚量。” 什么? 没有了? 直到离开“帅帐”时,朱明忠依然有些恍惚,说好的招讨江南的差事呢?怎么没有了? 什么叫做本王自有肚量? 肚量到那里去了? 尽管感觉像是鬼门关里走了一圈,后背被冷汗浸透的朱明忠,心里这会只剩下骂娘的念头——我的差事呢?怎么我还是那个江阴守备了? 守备是什么? 守备有权征讨各方吗? 就在朱明忠心底暗自这么寻思着的时候,那边张煌言已经走到了他的身边,对他说道。 “成仁,走一同上岸,既然来了,便在瓜洲再呆上两日。” 两人上了舢板,见朱明忠低头不语,想到之前郑成功的话,张煌言叹息道。 “怎么,成仁,是不是觉得国姓爷赏罚不明?” “标下不敢!” 即便是心中有万般的不甘,但已经几次见识过这些手握生杀大权的“大人们”的权威后,他也不敢表现出来,尤其是这种逾越之心,更是连念头都不应该想。 “原本王长儒建议委你招讨江南,相比江阴守备这份差事……你会心生不满,这也是人之常情啊,成仁,你还记得,当初老夫为何要砍你的脑袋吗?” 张煌言的问题让朱明忠一愣,他连忙说道 “那时小子狂妄,多亏老大人教训!要不然,真不知会惹出什么祸来!” 当初那是在赌,赌的是机会,赌的是晋身之道,可差点没把自己的命给搭进去了。 “狂妄?” 摇着头张煌言看着远处,然后叹道。 “若是天下人,皆如你这般狂妄,恐怕这大明江山早就恢复了,既然当初你可以向老夫许下五百人夺城,那时你麾下无一兵一卒,今日麾下不仅有千余兵丁,且又有一城,既然如此又有何烦恼?” 张煌言的话,让朱明忠苦笑着摇头,好一会,他才说道。 “大人,明忠只想杀虏复国,不敢想及其它。” “不错,不错,这个应该是你的心里话。” 看着朱明忠坦荡的眼神,张煌言略点下头,算是认可他的这个回答。现在他几乎不会再去怀疑朱明忠的那片赤诚之心,毕竟当初他在断头台上证明了自己的拳拳赤子之心。 “成仁,你知道,为何王爷没有把那个差事交给你吗?” “这……标下不知。” 虽说没得到那个什么招讨使的职位,但是有了这个守备一职,也不算是白身了。 “王爷可曾把这个差事交给其它人?” 张煌言又问道。 “未曾。” “老夫明日,就要领一路水师去南京,待到镇江克复之后,再逆江而止,取以芜湖、徽州诸地,王爷可曾委老夫其它差遣?” 我和你不一样……朱明忠暗自在心里嘀咕道,你是兵部的侍郎,有这个名头摆在那,不愁别人不投降,可我不过就是区区一个守备。 张煌言对朱明忠展颜一笑: “既然王爷把这个差事交给你,那便事交给你了,至于虚名……” 摇摇头,张煌言看着朱明忠说道。 “现在,最要紧的是办事,而不是谋什么虚名,成仁待到你回到江阴之后,不仅要考虑怎么招降各地,还要考虑如何处置江阴事务,毕竟短期之内,王爷这边都不会委以知县,江阴民事暂时肯定也是由你这个守备暂为权属……” 然后张煌言便开始聊起起了民政以及军务。而朱明忠则只是耐心听着,总之一句话——位卑言微的时候,只需要奉上一双耳朵就行。 “大人,若是王爷没有什么事的话,标下,标下想现在就回江阴……” 看着船往瓜洲的方向驶去,被郑成功的“虎威”压的喘不过气来的朱明忠,这会只想回到江阴。 通过这几次的接触,朱明忠已经很清楚,这所谓的“王霸之气”根本就是因力而生。郑成功的实力可以碾压自己,所以自己能感受到他的“王霸之气”,钱磊每次见自己时,膝盖打软,那也是“虎威所迫”,这世界上压根就没什么“王霸之气”,有的只是强者对弱者生出碾压之势。 实力! 只要有了实力,即便是叫花子也会生出“王霸之气”来,若是没有实力,便是皇帝,那也不过是任人欺凌的儿皇帝。 “成仁……” 张煌言摇摇头,认真的说道。 “无论如何,你都要在这等上两日,万一要是这两日,王爷又招见你呢?难不成还要让王爷再派人去江阴招见你?” 在船到岸边的时候,张煌言看着朱明忠说道。 “送君千里,终有一别,老夫那边还要去芜湖一带,便不送你上岸了,至于你的住处,老夫已经给你安排好了。****住你今日对老夫说过的话,老夫静待成仁佳音。” “是,大人,标下祝大人旗开得胜,标下绝不敢忘今日之言。” 上岸之后,朱明忠不知道自己怎么上的岸,他的心里想了很多,包括与郑成功、张煌言他们之间的对话,那眉头紧皱着,脸上全没有丝毫笑色。 第三更了,加更,求推荐、求收藏!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欢迎报名龙套!再求推荐、收藏 章节目录 第54章 瓜洲琐事(第一更,求支持、求收藏) 第54章 寺院客房很小,简单的摆设,朝南是一面窗,窗台下摆着杂木圈椅,木椅两边夹着茶几。即便是这间不大的房间,以朱明忠的身份,原本也是住不进来的,对于于海上航行数月的郑氏大军诸将及其家眷而言,他们自然渴望能在岸上休息一两日。 在这种情况下,这城内外的住房自然极为紧张,若不是张煌言亲自安排。恐怕朱明忠只能住在闷热、潮湿的船上,而不是这间寺院的客房中。 一进房间,朱明忠便看到了搁在屋内的一个木箱,瞧见那个木箱,他立即问道。 “大虎,这是……” 跟在大身身边的王大虎一听,连忙说道。 “大人,这是刚才许远达他们送来的东西,说是你当时留在船上的箱子……” 直到这时,朱明忠才想起来,去江阴的时候,因为走得急,所以包括医疗箱在内,所有的东西都落在船上,落在这个箱子里。这几天差点把这件给忘了。 这里面有什么? 打开箱上的铜锁,一个棕色的皮质医护箱,箱子里装的一些常用药以及简易手术器材。而这时真正吸引朱明忠注意力的恐怕是,医护箱旁边的着几个已经长满了嫩芽的土豆,看着这几个土豆,朱明忠只觉得的呼吸有引起急促,这八个土豆就是病人临走时给装的“蔬菜”,在后世,这不过只是病人家中地里长出的“蔬菜”,但在这个时代…… “应该是荷兰土豆吧……” 掂量着这单个重量至少有半斤的土豆,自言自语时,朱明忠的双眼迸发出一种异样的神采。 荷兰土豆的是早熟品种,产量高不说,更重要的是生长期短,不过只有短短的60-65天,这种高产的早熟土豆在这个时代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有了它,这天下甚至就不会再有饥民。不会再有人挨饿! 握着手中的土豆那心跳怦怦剧烈跳动着,这几个土豆在他的眼中甚至成了比金砖更为贵重的宝贝。 “等回到江阴之后,就把它们种下去!” 这般寻思着,朱明忠小心翼翼的把它们放到箱子里,那动作极轻就像生怕它碎了似的。 “回头让大虎找些稻草来……” 将土豆放好之后,朱明忠才打开药箱,药箱里的药大都属于“感冒发烧,阿司匹林一包”之类的常用药。 “阿司匹林、头孢、阿莫西林……” 作为“无证游医”,这医护箱里的药可谓是种类繁多,不仅有常用的成人、儿童消炎药,甚至还有一些治疗在南方城中村常见疫病的药物,林林总总居然有几十种。 “要是个太平盛世的话,没准凭着这些药,自己就能当个神医!” 瞧着药箱里的药,朱明忠颇有些感慨的说道。 若是万一北伐失败的话,当个神医,似乎也不错啊! 这个念头不过只是一闪即逝,想到在江阴城中看到的老鼠尾巴,眉头猛的一锁,自言自语道。 “老子既然来到这,就不能再让中国人留老鼠尾巴……” 可——现在位卑言轻的自己又能做些什么? 当天晚上,躺在床上一夜无眠的朱明忠,最终还是在天将放明的时候,推门走出了寺院,他拖着脚步,一路走到了江边,江上桅灯点点,好不壮观。 注视着江中的数千艘兵船,朱明忠的眉头紧锁着,再过一个月,一个月之后,这座庞大的船队还有这支近二十万人的北伐军,就会兵败于南京城下,中兴大明的最后希望也将来随之破灭。 自己,自己能做什么?所有的雄心壮志,最终还是要面对这残酷的现实,现实就是如何挽救这支北伐大军,挽救中兴大明的最后希望! 置身于江堤上的朱明中,视线从江面转向瓜洲城,这座小城在此时是一座及其繁华的江边小城,但在光绪年间已陆续坍入江中,只留下了一个地名,现在,郑成功就在这座小城之中,如果自己有机会再见到他的话,能不能说服他? 紧皱着眉头,朱明忠想到后世对郑成功性格弱点的分析——过于固执、容易冲动。他嫉恶过甚,执法过严,以至于部下有小错也不能宽恕,常常因小事而暴跳如雷。 尽管还没有见识到郑成功暴怒的一面,但想要说服一个“过于固执”的人接受他人的看法,绝不是件容易的事件,没准,真会把命丢掉,想到在历史上号称被他的“性格”逼到满清阵营的“叛徒”,朱明忠暗自叹了口气。 “哎……” 难啊! 之前之所以能不计代价的试图说服郑成功,是因为那个时候,自己是光脚的,无非就是个“死”,而现在,成了江阴守备且麾下又有“数千人马”之后,朱明忠反倒不像先前那般决然了。 甚至做起事来,也是瞻前顾后。究其根源,恐怕还是担心万一激怒郑成功,到时候性命难保, 命没了,一切可全都完了! 心底这般想着,心中烦闷的朱明忠便沿着江堤向前走着,走了不知道多远,前方一棵如云盖般大柳树下的人引起了他的注意,于是便悄悄的走过去,走近之后,朱明忠可以看到这他一手拿着调色板,一手拿着画笔,似乎正在画着什么。 这是…… 是画架。 画架上放置的是一副即将绘完的油画,而画画的人居然是一个外国人。 尽管知道在郑成功的军中有外国人的存在,但猛然在这个时代的中国看到一个外国人,多少还是让朱明忠有些惊讶,尤其是在看到画架上的油画时,目中的诧异之色更浓了,画中的景物正是江面上那只庞大的船队。 没想到,居然真的有人画下了这个场面。既然如此,那为什么在后世没有听说过与郑成功北伐有关的画作呢? 转念一想到一个月后,十七万北伐大军兵败于南京城下的未来,朱明忠的心情顿时变得无比沉重起来,可不是嘛,十几万将士身死,也许其中就包括这个画画的外国人,至于他画的这副画,也许就毁于兵火之中。 失落间,一声叹息不经间的从他的嗓间发出。 “哎……” 今天更新晚了一点,不过无语一直在努力,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如果大家对故事的情节有什么建议,可以直接在群里私信无语,另外欢迎报名龙套! 章节目录 第55章 自夸(第二更,求支持、求收藏) 第55章 “这位将军,你的心情似乎有些闷闷不乐,昨天不是刚打过一场胜仗吗?” 原本正画着画的史司,听到这声叹息后,便扭头问道站于身后的年青人。 其实在这个年青人刚一走来的时候,就已经看到了他,与他接触过的中国人不同,这个人非常年青,刚毅外露,目光炯炯。在他走了过来的时候,史司并没有说话,而只是继续画着画。 直到他发出这声叹息后,才开口询问。 这个外国佬说出一口闽南话,完全出乎朱明忠的意料,诧异的看着对方。 “看你这位先生的相貌,像是欧洲人。” “你知道欧洲?” 侧过身来的史司惊讶的看着对方。 “嗯,法国人?英国人?” 打量着史司的相貌,朱明忠并没有在他身上找到“拉丁味”,自然的联系到了另两个国家,而直接忽视了荷兰。 “你猜对了。我是英国人。你知道英国?” 史司惊讶的看着这个年青人,他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一个这么了解欧洲的明人,在他看来这些明人知道欧洲已经很让人惊讶了,更让人惊讶是,居然还知道欧洲的这些国家。 “是啊,我从书上看过一些。你是英国——” “伦敦。” 史司特意补充了一句。 “我是伦敦人。” “伦敦,嗯,是英国的首都,那里有大……泰晤士河。” 原本想说“大笨钟”等知名建筑的朱明忠,话到嘴边还是改了口,毕竟,现在伦敦与其说是个城市,倒不如说是一个破旧的垃圾场,其实,包括巴黎在内,也是一个污水横流垃圾堆。 “你怎么到了中国,一定是传教士吧?” “不,我不是传教士,我是,我是……我可以制造设计一些东西……” 史司的闽南官话,说得很慢,口音也显得有点奇怪,不过懂一些闽南话的朱明忠和他交流倒也没有什么问题。 “工程师?” 诧异看着对方,朱明忠的语气中带着不可思议的味道。 一个工程师怎么可能来到中国。 “工程师,对,对,就是工程师!” 尽管不知道工程师是什么,但史司还是接受了这个称呼,然后解释着他擅长的事情。 “那你建造了什么?” “将军,我懂得很多知识,造船、火炮、数学,等等,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造出比你们的福船更好的军舰,真正的军舰,可以装载几十门加农炮的军舰!而不是你们那种仅仅只能装几十门弗郎机火炮的军舰。” 和过去一样,在见到任何一个将军时,史司都不忘记推荐他的想法,只不过,每一次,他的梦想都会被他人所打击。 “几十门炮?” 看着眼前的外国人,朱明忠在诧异之余反问道。 “那个,这些船中有你建造的军舰吗?” 朱明忠的问题让史司顿时变成了哑巴,然后他像是泄气的皮球似的,肩膀耷拉下来。 “没有,是因为他们没有给我机会,将军,请你相信我,如果给我机会的话,我可以设计出最好的军舰!” 看着那双殷切的眼睛,沉思片刻后,朱明忠才问道, “你为什么来中国?” 在另一个时空的晚清,有很多外国冒险家来到中国,那些人中大都没有什么真材实学,不过即便如此,仍然被委以重任,最终耽误了所谓的“洋务运动”。 这个人,难道就是所谓的“外国冒险家”?17世纪的淘金客? “我,我觉得在这里会有更多的机会,在欧洲有很多和我一样的……嗯,工程师,他们在为其它的国家服务时,可以获得更多的报酬,比如为土耳其人工作,我来到中国,就是为了获得更为丰厚的报酬……” 史司并没有隐瞒他来到中国的意料——是为了发财。也正因如此,他才会被人所轻视,不过即便如此,他也没有隐瞒内心的想法。 “将军,只要您给我合适的报酬,我可以为你铸造更加强大火炮、建造新式的军舰!而且可以指导你的士兵学习使用火炮……” 尽管不知道他的言语是不是吹嘘之词,但朱明忠心底倒是有些好奇,若是这个人当真有真才实学的话,又岂需要像现在这般毛遂自荐。 心存着些许疑惑,朱明忠最终还是把话题转到了他的画上,也许是意识到眼前的这个年青人,并不能给他太多帮助,在一番毛遂自荐后,史司同样也和他聊起了画来。 “你的油画水平很好,嗯……” 这并不是吹捧之词,在朱明忠看来,史司至少在绘画上颇有水平,至少远超过后世的一些所谓的“青年画家”,如果他把精力用在绘画上,没准会成为一个名家,谁知道呢? 学过美术的朱明忠自然知道,这个行业里成名,往往与运气有很大的关系。犹豫着朱明忠看着史司问道。 “你有绘制好的图纸吗?比如军舰?火炮的图纸?如果有的话,也许在合适的时候,我可以帮你……” 原本想说帮他推荐一下的朱明忠,话到嘴边便改了口,推荐他?似乎自己现在并没有什么能力推荐他,向谁推荐?向郑成功?他对自己并不感冒啊! “嗯,史司,也许,你可以考虑一下设计一种小型的军舰,就是那种两舷装12-16门炮的军舰,他的航速可以快些,帆具嘛也可以简单一些……” 此时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出的是他曾在论坛上看过的“斯鲁普船”,似乎这种操作极为简单的小型帆船正盛行于现在的大西洋。也许是一种比较适合目前中国的需要,比如自己的需要。 “嗯,你可以考虑一下斯鲁普船,这种船应该比较适合现在的战场条件……” “斯鲁普船?将军,你是就那种小型船吗?它很小的……” “它是很小,但是吨位小、造价底,而且制造简单,谁会一上来,就让你建造一艘大船?什么事情都要由小而大,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还不等朱明忠把话说完,那边便传来王大虎的喊声, “大人、大人,可找着你了。” 王大虎一边跑一边喊着,而他的身边跟着一个少年,那少年是一副书僮打扮,看到朱明忠时,连忙恭敬的施了一礼。 “朱将军,我家主人差遣小人求见朱将军有要事求大人帮忙。” 要事?帮忙? 书僮的话让朱明忠一阵诧异。 “你家主人是?”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如果大家对故事的情节有什么建议,可以直接在群里私信无语,另外欢迎报名龙套! 章节目录 第56章 朱之瑜(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56章 清晨时的瓜洲,虽说昨日的兵火刚过,可一夜过后,这城内外就恢复了往日的繁华,天未放明时,那些做早点生意的小商贩便一早忙活起来,他们中的许多更是剪掉了脑袋后面的那根老鼠尾巴,他们的脸上大都带喜色,甚至更翻出了箱子里收藏多年的汉衣汉裳,不顾多年积聚的霉味,将那祖宗的衣裳穿在身上。 “民心如此,何愁大明不能中兴!” 在瓜州的街头转了一圈之后,街头上百姓欣喜模样落在朱之瑜的眼中,只让他倍觉欣喜,只要民心在,大明中兴必指日可待! 提着买回来的早点,回到大将军安排的住处,朱之瑜并没有听到儿子的晨读声,那眉宇间的喜色顿时消弥于无形。 “文喜,少爷呢?怎么还没起床。” “回老爷,大少爷有些不太舒服,一直在床上躺着。” 觉察到老爷的不快,身为大少爷书僮的文喜连忙为大少爷解释道。 “不舒服?怎么回事?” 眉梢微微一挑,想到儿子少时往往以此作为荒废文章的借口,加日昨晚又借着大军拿下瓜洲与友人酣醉半夜,朱之瑜的脸色顿时显不悦之色。 不过一进屋,朱之瑜便发现自己误会儿子了,见到父亲进屋来朱大咸,强撑着有些发晕的脑袋坐起身来,与往日不太一样,他的双眼浮肿,呼吸急促,似乎很不舒服,就连说话也是有气无力的。 “孩、孩儿身体不适不能起身、身见爹爹……” “你怎么啦?” 发现儿子身体不适的朱之瑜,急声关切问道儿子。 “没什么。” 朱大咸有力无力的摇摇头。 “可,可能是昨日感了风寒、大概、大概是发烧吧!” “发烧?” 朱之瑜急忙伸手摸了摸儿子的额头。他的额头烫得像火似的。 “这不成!热得烫人啊!你快躺下!躺下!我这就去找医生去!” 发现儿子病重的朱之瑜连忙站起身来。虽说他已经年已花甲,但难免仍为儿子操心。儿子不寻常的高烧,使得他不能不担心儿子的身体,毕竟这些年,他见过太多一阵烧之后便失去性命的事情。 于是急忙吩咐文喜去找医生。因为刚刚打下瓜洲,马信营里的军医正在忙着照料伤病员,文喜自然没请来医生,迫不及待之下,朱之瑜只得亲自去拜见马信,由于他的身份特殊,是大将军一直有意招揽的文人。马信一听是他儿子病重,就立即派去医官为大咸诊治病情。对于生性孤傲的朱之瑜来说,因为儿子的病情亲自去求人,可以说是非常不容易了。 不过,一番简单的诊治之后军医也感到束手无策,可以说是见多识广的军医只是稍加询问之后,便断定不是一般的伤风感冒。 “朱老先生,如果在下诊断不错的话,令公子应该是感受疟邪引起,以恶寒壮热,得了风疟……” “什么!” 军医的话让朱之瑜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对于风疟他并不陌生,这些年东奔西走到处飘泊的他曾无数次目睹过有人染上疟邪,最后不知多少人死于疟邪之下。 这、这可如何是好? “江医官,还请你务必救上一救……” 朱之瑜连忙冲医官行礼鞠求着,即便是生性孤傲,而对儿子的性命,他也是个最普通的父亲,只有发自内心的关爱。 “这……朱老先生,您也是饱读诗书,自然知道……哎,罢了、罢了,尽人事吧!照方拿药,一日三剂,至于其它,便听天由命吧!” 尽管医官开了处方,但任谁都知道他根本就没有把据。 “爹,您就不要为孩儿担心了,若是当真不治,那也是儿命该如此,只是不能……” “咸儿,你怎么能如此……” 急忙打断儿子的话,朱之瑜又像是自己给自己打气似的说道。 “对了,招讨大将军那里一定有水平最高的医生,爹这就去找大将军。” 朱之瑜想去请郑成功的待医来给儿子看病。可是怎么好意思开口呢!毕竟他几天前,刚刚又一次拒绝了郑成功的招揽。 就在他犹豫着怎么开口的时候,一旁的文喜则说道。 “老爷,小,小的听说,这军中之前还有位医官,对医术也颇为精通,不妨请他过来给少爷看一看。” “哦?是谁?快些请过来……” 看着面前发须皆白天的朱之瑜,朱明忠只觉得有些恍惚,或许,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这个名字是陌生的,甚至也只有极少数的国人知道他的另一个名字“朱舜水”,对于国人来说,只记得了他曾九次赴日本求援。但国人却不知道,这位后来客死异国的学者,通过他在日本数十年讲学,从根本上改变了日本的命运,正是朱舜水缔造的“水户学派”影响改变了日本未来数百年的命运,在思想上与阳明学一同影响到明治维新,从而令使日本走向另一条道路。也许中日两国的命运,正是从这个时候注定的,正是思想上的根本性的分歧,使得两国的未来走上截然不同的两条道路。 “明忠见过楚屿先生!” 尽管内心感叹,但朱明忠毕恭毕敬的见了礼。 “为犬子之病冒然打扰将军,实在是忧心所致。还请将军见谅,” 相比朱明忠的感叹,朱之瑜更多的则是惊讶,他没想到文喜请来的“医官”,居然是两日夺下江阴、现任江阴守备的朱明忠,而对方言语动作中表现出的尊敬,也着实让他颇为受用,与此同时,见对方一路走来时满面的汗水,更是让他有些受宠若惊,毕竟眼前朱明忠可不是普通的医官,而是有江阴守备的官职。 “明忠那敢于楚屿先生面前称之将军,还请先生切莫折煞明忠。” 朱之瑜的客气让朱明忠变得更加客气,对这个时代礼节并不怎么了解的他,心知如果再客套下去,必定原形毕露的他,连忙转移话题说道。 “令公子在什么地方?不知之前的医官的诊断结果是什么?” 朱之瑜这个明末的儒学大师,大家可以百度一下,他的经历,本身就是一个传奇,而更为传奇的是他在日本开创的“水户学派”对日本近现代史的影响。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如果大家对故事的情节有什么建议,可以直接在群里私信无语,另外欢迎报名龙套! 章节目录 第58章 疲兵(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58章 烈日当空,江宁通往镇江的官道上,尽是一片尘土飞扬,一支近两万人的清军,正在往镇江赶去,这是昂邦章京喀喀木在得知明军“进犯”后,派往镇江增援锁江防线的援军。 这支部队是喀喀木集合了江宁附近常州、无锡、江阴等处的驻防满汉军队,这支一万五千多人的部队原本用于防守江宁,这会“滚江龙”那边靠急,让喀喀木连忙把这支部队派出,由管效忠带领前往镇江增援。 “提督大人,你说咱们就即便是累死累活的赶到了镇江,就当真能守得住那“滚江龙”?” 穿着一身棉甲的刘允同被晒的就像从水里捞出来似的,甚至就连那棉甲都被汗水浸透了。 这棉甲或许适合满洲但绝不适合江南,且不说泡钉容易生锈,这么热的天穿在身上,就像穿了件棉袄在身上,这么热的天能捂死个人去,可我大清自有国情在,祖制在这,即便是热死,这棉甲也得穿在身上。 这会别说是刘允同,就是管效忠也给晒的头脑发晕,而他周围的近八千穿着泡钉棉甲的骑兵,无一例外的,都是一副将在中暑的样子。一个个人甚至羡慕那些扛着缨枪,穿着件单薄号衣的汉军步兵来。 “只要守住镇江就行,“滚江龙”即便是姓郑的那逆子冲了过来,有咱们在镇江这边守着,那边再守着江宁,只要能撑上一个月,待到大军回援,必能让姓郑的有去无回,再说了……” 管效忠朝着前方看去的时候,眉头微微一挑,脸上露出笑来。 “喀喀大人不还派了罗托当先头嘛,那罗托不是说“这些海贼不够他杀的”,要把海贼杀个片甲不留嘛,有罗托的头阵,咱们在后面慢慢走就行了!” 管效忠口中的罗托是原洪承畴麾下的悍将,他麾下一千多精骑,虽说是汉军旗,可却也江南最精悍的骑兵,有这支骑兵在前面打头阵,从苏常四郡调来的援兵,自然也就是不紧不慢的走着,对有京营兵打头阵,他们自然暗自高兴,慢慢的跟在骑兵的后面,准备着胜利时进击,败退时提前逃跑。 除了管效忠亲自率领的满洲骑兵作为第二队外,其余的7队江南各府调来的援军不过是靠着抽签,按“运气”决定前后队,运气最差的自然摆到了前面, “大人,您说罗将军到底能不能击败那些海贼?” 刘允同朝着前方看了眼,虽说同样是骑兵,可罗托麾下的精骑却远非他们这些骑兵所能想比,那队骑兵装备精良,可以说是“其铁甲如雪”,若是罗托能打败那群海贼,他们跟在后面摘桃子,倒也是大功一件。 “这……鬼知道!” 管效忠的话声还未落下,前方就传来一阵马蹄声。 “报,前方发现乱贼大船!乱贼正欲上岸,罗将军请大人从速度发兵!” 这一声急报,让管效忠立即策马说道, “传下后,后军步队全速行进,骑队随本提督一同增援罗将军!” 没有任何犹豫,作为汉军旗旗人的管效忠,便立即操着战马,率领着七千多骑的骑兵队,朝着前方疾而去。而他们不知道的是,就在作为前锋的罗托发现明军的兵船,发现明军在江边做欲登陆状,性急之下,罗托便立即策马冲过去,试图给明军来个半渡而击。那些原本准备登陆的明军一发现罗托的骑兵,便毫不犹豫的升帆开走。 “他么的,这群南蛮子腿跑的快啊……” 赶到江连根明军的毛都碰着的罗托看着远去的船队,立即恨声骂了句,可也就是在嘴边骂骂,毕竟他的骑兵再精悍,也不能跳到江里冲杀。 就在罗托重新整队,一面派出探马沿着跟踪明军,一面通知管效忠明军逃跑时,那边探马却突然传来明军又另选一处江岸准备登陆的消息。这次明军选择的位置是前锋和中军之间,生恐后路被断的罗托,立即领着骑兵赶去,而管效忠同样也是领着骑兵往明军登陆的地赶去,可待他们再次靠近的时候,明军却又一次从容乘船离开。 看着远去的船帆,被接连戏耍两次的罗托立即大骂道。 “他么的,这些海贼是在耍咱们玩那!把咱们一个个累的都像死狗似的” “这不过就是他们的疲兵之计……” 管效忠同样也明白了过来,他瞧着累的气喘吁吁的战马,立即想到了这是对方的疲兵之计。 “这些南蛮子,可真他么的奸滑,如此反复两次,就把咱们累的够呛,下次,老子……” 不等管效忠说完,一旁的刘允同便说道。 “大人,不行啊,即便这是明军的疲军之计,咱们也得应下去,若不然,万一明军当真上了岸,到时候只恐打咱们一个措手不及!” 刘允同的提醒让管效忠的眉头猛然一挑,就在他的脸上显出怒容的时候,那边又有探马跑了过来。 “报,明军在前方三十里泊船放艇,正准备上岸……” 好嘛!又来了!管效忠顿时拉下一张苦瓜脸,握着马鞭恨恨的说道。 “这姓郑的别落在老子手里,若不然老子非把他挫骨扬灰……” 狠话刚一说完,他的马鞭一扬,嘴里骂道。 “都他么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赶过去!” 管效忠的话声落下的时候。 “狗日的,这下咱们可被这帮海贼给坑惨了!” “可不是,这些个南蛮子,可算是把咱们给坑死了!” “这么热的天,想热死老子啊……” 他身边的兵士无不是纷纷骂嚷起来,这么热的的天,他们像狗一样顶着太阳东奔西跑。而明军只要摆出一个上岸的架子,他们就要像狗似的朝着那边跑。他们在岸上跑着。而明军则在江中的船上,看着这些在太阳下奔跑的清军。 “大人,这么跑几天的话,这些清军的力气肯定就会被耗个差不多……” 从西洋望远镜里看着岸上的那一阵飞扬的尘土,尽管看不清楚这支前锋清军的模样,但是他仍能猜到,这么热的天,清军披甲行军这么跟他们乱转会累成什么模样。 “人累,马更累,这么热的天,能累死马!传令下去,在李家集佯装登陆……” 几个时辰后,明军又一次在李家集装做上陆的模样,清军立即赶了过去,在他们点集人马的时候,明军又一次小艇撤上大船,如此反复,几万明军就这么带着万多清军沿着长江上上下下地跑了三天。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如果大家对故事的情节有什么建议,可以直接在群里私信无语,另外欢迎报名龙套! 章节目录 第59章 神医(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大将军病了! 这个消息即便是大将军的座船上也只有极少数人知道。 在打下瓜洲之后。郑成功就把全军的将领齐集在旗舰上,商讨在瓜州之战后如何攻打镇江。所有的人都主张速战。除了速战,没有别的办法。拥有十几万大军 的远征,作战拖延一天就会带来巨大的消耗。光是军粮一项就不得了。 问题是如何速战。从遣张煌言深入南京、芜湖策应之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满清派出的援军,那近两万援军半数是骑兵对于几乎没有骑兵的郑家军来说,无疑是这次北伐最大的障碍,在定下了沿江佯装登陆的“疲敌之计”后,郑成功就病倒了。 虽说发着高烧可作为全军的统帅,郑成功根本就没有时间休息, “……非得进行夜袭不可。” 坐在榻椅上的郑成功甘辉说道,他也这么想过。 “你觉得什么时候动手合适?” “大概需要准备两三天吧。” “不能更快一些吗?” 郑成功的眉头略微一皱,时间拖的太长了。 “草草地准备一下,也许能快一点。不过,能不能取胜,那就没有 把握了。” “只好这样了。好好地准备两三天吧!” 郑成功皱着眉头说。这一次倒不是因为夜袭的日期不能提前而感到不快,而是由于头痛—像针扎似的疼痛。 头痛欲裂下郑成功不禁紧咬牙关,扶着榻椅的扶手他的心里想着: “又是那个病……” 在宁波之战之后,舰队从杭州湾口北上时,他曾经发过一次病,病症和现在的一样。当时发着高烧,烧得不省人事。 显然现在又一次发作了。 “大将军?您的……又发病了吗?快,快传医官!” 甘辉紧张的说道。他知道郑成功上次发病的情况,当时的情况可不乐观,而现在又值此大战之际。 作为郑成功座舰上的医生,徐世坤的曾是福州名医,因为不愿剃发才投入郑氏军中,他的医术自然也是所有军医中最好的,在他到了大帐之后,他看到发着高烧的郑成功脸色苍白地躺在那儿。 “哎!这个时候叫这种病给缠上了……南京就在眼前了……” 也许是因为发烧,所以郑成功的声音显得有些呜咽,甚至有些模糊,以至于别人都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 “和上次一样的病情,也许是上次的前几天病还没有痊愈……” 徐世坤的话,让众人的心思一沉,所有人都知道上次大将军的病的有多重,而这一次,旧病复发,难道…… “大家不用担心,这不还有几日嘛,这不过只是小病,行军打仗,偶感风寒有什么大不了的……” 在郑成功强撑着身体说笑时,徐世坤看着大将军,想到另一位医官提到到朱之瑜儿子的病症,好像和国姓爷很相似。原本那位医官只当是尽人事开了些药,可谁曾想朱之瑜又去请了另一个人,结果那人治好了他的病。 “大将军,也许有一个人能治好这个病!” 心知大将军身体能否康复,于此次北伐重要性的徐世坤连忙说道。 “谁?是那位神医?” 徐世坤的话声刚落,董夫人便于一旁急切的问道,作为女人的她就像是抓住救命稻草似的,满面尽是焦切之色。 郑成功病了? 在登上郑成功座舰的时候,朱明忠的心里只是一阵迷茫,似乎与这次北伐之战的史料中,都没有提及郑成功曾经病倒。 不过想来也是,在这种大战之时,即便是郑成功病倒了,想来他们也会千方百计隐瞒消息,以免影响军心。 郑成功得的会是什么病? 在进入舱室的时候,朱明忠并没有见到郑成功,而是见到一位相貌端庄的妇人。 “你就是朱明忠?” “末将拜见董夫人!” 得到提点的朱明忠连忙抱拳行礼,董夫人看着眼前的这个一身武将打扮的青年,瞧着也不过二十岁的模样,这么年青真能治好王爷的病? “听说你治好了朱老夫子公子的风疟?” 风疟?难道郑成功得的也是疟疾? 心下疑惑着,朱明忠连忙答道。 “回夫人,若无先师遗留些许奇药,以末将断不能治好他的病,治风疟,需要特效药。” 在说出这些话的时候,朱明忠的心底却已经掀起了一阵波涛来,现在金鸡纳树皮粉传入中国还有几十年之久,也就是说,郑成功只能听天由命。而疟疾的种类有很多,而恶性疟和间日疟最常见。恶性疟致死率最高,但并不意味着间日疟不危险,尤其是在这个时代。虽说有大部分病人会在染病后康复,但是身体里还是会有虐原虫,当身体抵抗力下降还会复发。 如果郑成功所患者的确实疟疾的话,即便是病愈了,对他的身体也会造成很大的影响。难道在历史上他的早逝与疟疾有关? 一听是先人遗留的“奇药”,董夫人顿时紧张的问道。 “那你那可还有特效药?” “回夫人,在这里药箱里尚存有些许药丸,还请夫人让末将先为大将军诊断。” 其实根本就不需要进一步诊断,发烧、浑身疼痛,身体忽冷忽热,这一切是疟疾的症状。症状看起来很像感冒的症状。 看着躺在床上的郑成功,尽管两次见面都不怎么愉快,但此时朱明忠的脑海中却想了很多,在历史上,正是因为郑成功的英年早逝,才使得郑氏安心偏安于台湾,即便是在三藩之乱时,也未曾谋夺大陆,甚至还向眼光短浅的偷袭耿精忠。如果郑成功活着的话,他一定会趁此良机再次北伐,他一定会再次挥师攻入长江,进而夺取江南,到那时天下的局势就会大变。没有了江南的赋税钱粮,满清又如何能平定所谓的“三藩之乱”。也许中国的历史也将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即便是退一万步来说,郑成功没能抓住那个机会,只要他活下去,那么远征吕宋就不会化为泡影,从而为其获得更为广阔的战略纵深,即便是郑氏失去台湾,他们也可以撤往吕宋,而以满清的航海技术来说,他们根本就不可能派出舰队远征吕宋。届时,大明的旗帜就会在吕宋继续飘扬下去,一百年、两百年……那样话近代历史又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突然,就在这时,朱明忠的耳边传来一个颇为威严的话声。 “你在想什么?”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如果大家对故事的情节有什么建议,可以直接在群里私信无语,另外欢迎报名龙套! 章节目录 第60章 兄妹(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60章 心底思索着种种可能的时候,朱明忠并没有注意到,原本发烧烧的意识有些模糊的郑成功,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睁开了眼睛,他看着坐于榻前的一副思索状的朱明忠,双目微敛,沉声问道。 “你在想什么?” “大将军!” 被郑成功的话声从浮想中惊醒的朱明忠,看着他说道。 “末将在想大将军的病情!” “哦?” 抬眼看着朱明忠,郑成功的眼底带着些疑色。 “你能治好这个病?” 郑成功自然知道“打摆子”是什么病,得了这种病靠的不是药,而是气数。 “恩师生前,曾制得密药数十粒可治此病!” 面对郑成功的问题,已经把他的性命和未来中国数百年命运紧紧相连的朱明忠,便从身边的木制药箱里取出一个小瓷瓶,这一个鼻烟壶大小的瓷瓶里有8粒药,正好是一个疗程。然后递给一旁的董氏说道。 “瓶里有八粒家师所治的药丸,现在先喝一次,三个时辰后喝第二次,十二个时辰后喝第三次,第四次是十六个时辰,每次两粒。有了这个药,大将军的病就不必担心了同。” 董夫人小心翼翼的接过那药,有些不太相信的说道。 “就是这些药?” 而王忠孝则在一旁询问道, “成仁,能给我一点这样的药吗?马信提督的那里上有人得了同样的病。” 马信那里有没有人得这个病他不知道,但他需要有人去试药。 “这种药并不是末将所制,而恩师去世前特制的秘药,用这几年只剩下两剂,这是最后一剂了,因为原料异常难得,今后末将能不能治成此药,没有丝毫把握……”朱明忠故作沉闷的地摇头说道。 之所以告诉别人这是最后剂药,是因为他必须要给自己留下几片药用来救急,万一自己得了这种病怎么办?人皆有私心,再则,若是不这么说,将来若再有人向自己求药,到时候又该如何,与其等到到时候得罪人,还不如现在先告诉大家,这药——已经用完了。 至于王忠孝之所以开口索药,并不是为了其它的病人,而为了试药,这么贵重的药,又怎么能这么随便尝试? “这……” 朱明忠的回绝让王忠孝一愣,他没有想到对的回答居然是世间只有一剂,换句话来说就是,如果找人试药的话,那大将军这边可就…… “世间只此一剂!” 心知王忠孝为何索药的郑成功盯着朱明忠,看了好一会,然后突然笑了起来。 他的笑声有些沙哑。 “长儒,你啊……成仁是何等忠义之士,又岂会谋害本王?” 放声大笑的郑成功直接戳破了王忠孝的打算,而后又对董夫人说道。 “夫人,把药给我!” 尽管有些犹豫,但心知没有其它选择的董夫人稍作犹豫后,还是从瓶中倒出药粒,掌心处的两片绿色的药片,让见多识广的郑成功微微一愣,这药片的颜色很是艳丽,且表面非常光洁,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精致的药片。 “令师制此药丸的手法,当真可谓是巧夺天工!” 称赞之余,郑成功使将两粒药喝了下。 在郑成功将药喝下去的时候,尽管不知道这药会给历史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但朱明忠知道,也许,历史真的会在这一刻发生逆转。 会是什么样的改变? 置身于舱边,看着被夕阳染红的江面,朱明忠的想了很多,想到了北伐,同样也想到了“三藩之乱”,当然还有吕宋,被郑成功夺下的吕宋。 相比于台湾,吕宋更为辽阔、尤其是其资源更为丰富,与在明郑时期不产铜铁以至于铜铁只能高价从日本进口的台湾不同,吕宋有着丰富的铜铁资源,完全可以满足军队以及工农业的需要,且吕宋还有成熟的农业,与一片蛮荒的台湾截然不同。 当然更为重要的是,那里距离大陆相对遥远,南海就是吕宋最大的屏障。以吕宋作为基地,即便是北伐失败,待到二十年后“三藩之乱”时郑成功的实力会更加雄厚,到那时…… “我听说,是嫂子命人把你请来,给大哥治病?” 突然,身旁的清脆糯甜的话声,打断的朱明忠的思绪,回过头来他看到身边不知何是多了一个穿着一身汉服,像是从古代仕女图中走出的女孩。 是她! 是在底舱的牢狱中见过的那个穿着西洋盔甲的女孩,只不过现在她已经换上了一身汉服。 “末将参见九小姐!” “你这人,规矩可真多!” 朱明忠的毕恭毕敬让郑灵展颜笑斥道,依然带着海贼习气的郑氏军中,除了军纪森严之外,实际上并没有太多的规矩。 “九小姐,礼不可废!” “好吧,好吧,免礼,当真是老夫子的学生……” 郑灵睁着那双大眼,笑吟吟的看着这个人。 “上次,让郑十一问你讨诗,你这人居然只作了两句残诗,真是……” 突然,郑灵的话锋一转让,盯着他问道。 “当真没有全篇?” “回九小姐,那不过只是末将由感而发……” 尽管郑灵的相貌极为漂亮,但朱明忠甚至都不敢抬眼,这个时代可不是勾妹泡妞的时代,万一要是引起误会,到时候,丢脑袋的很有可能是自己,毕竟眼前这位可是郑成功的小妹! 美色当前……脑袋更重要。 “好吧,我暂且信你了!” 尽管有些失望,但郑灵点了点头,然后看着眼前这个年岁比自己只大上几岁的人,无意中看到他居然在后舱舷边,心脏怦怦乱跳的郑灵,犹豫了很长时间,鼓劲才走过来,可现在她却又不知说什么才是。 我只是来索词的! 对,我来这,就是来索词。对,没错,我只是来索词而已,这人的词写的不错…… “那,你写有其它的词吗?” 看着那双明媚的双眸,不忍拒绝朱明忠鬼使神差似的点点头。就在他将要开口的时候,那边过来一名内侍对朱明忠说道。 “朱大人,王爷请您进帐说话!”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如果大家对故事的情节有什么建议,可以直接在群里私信无语,另外欢迎报名龙套! 章节目录 第61章 自有度量(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阿司匹林是退烧的良药,再加上青蒿素,不过只是一个时辰左右,郑成功的高烧便退了,他的意识恢复清醒之后的第一句话就是。 “朱明忠在什么地方?” 他自然知道,在他没有退烧之前,朱明忠那里也去不了,现在他肯定就在船上。 “回王爷,朱大人就在下舱。” 一旁的内侍话音刚落,郑成功便说道。 “让他上来见我!” 片刻后,朱明忠来到后舱,呼吸着舱内的些许因为湿潮产生的霉味,见郑成功坐在榻上,便立即弯腰说道, “末将见过大将军!” 招讨大将军才是郑成功现在的官身。作为其下属,朱明忠自然称其为大将军,而不再是王爷。 “朱明忠,你救了本王一命!” 直截了当的一句话,毫不拖泥带水,这就是郑成功的性格。 “大将军吉人天相,末将不敢居功!” 朱明忠谨慎小心的回答道。 “说是你的功,就是你的功。” 郑成功盯着朱明忠说道。 “你打下江阴的功劳,本王记得,这次你的救命之恩,本王也记得!你放心,本王心里自有肚量。” 好吧! 你是王爷,你说的算! 自有肚量,这可是你第三次说了!可前两次都没有一次好结果的。 “王爷,既然这朱将军医术高超且精通军务,你不妨将他留于身边,参谋军务,王爷说是不是!” 一直守在郑成功身边的董夫人适时的说了一句,在她看来,王爷身边留个好医生,远比一员大将更重要,毕竟,这行军打仗本就是有太多的风险。有个神医在,总能保住王爷的性命。 什么…… 董夫人的建议让朱明忠的心头一紧,从未曾有过的危机感让他立即意识到,或许这才是自己面对的最大的危机,如果自己一但被调到郑成功身边,且不说伴君如伴虎,就是将来南京城下的大败……到那时,自己极有可能会被变成另一个杨修! 这地方不能呆! “成仁,你愿意随本王一起去南京吗?” 你愿意随本王一起去南京吗! 尽管郑成功的话声不大,但是听在朱明忠的耳中却有如晴天霹雳一般,以至于他甚至不知应该如何回应,只是木然的站在那里,一时间居然愣住了。 看着木然站在那里不做任何回答的朱明忠,蹙着眉,郑成功并没有说话。两人都没有说话,一时这舱内的气氛顿时变得诡异起来。 感觉到气氛的紧张,董夫人便于一旁笑说道。 “朱将军,你还在那里愣着干什么,还不快谢谢王爷的赏识!” 董夫人的话让朱明忠猛的回过神来,该来的总会来的,这是躲不过去的。 “大将军,末将蒙大将军赏识,委以江南守备重任,自甘愿为大将军之马前卒,为大将军扫荡江南,以固后路,并筹措粮草,令大将军不至为粮草发愁……” 尽管没有直接拒绝,但是朱明忠的话里的意思已经再清楚不过了,他是不会去南京的,至少现在他不会去,相比于南京,现在江阴更为重要! 朱明忠的回答让郑成功微微一愣,沉默片刻后“嗯”了一声,盯着他说道。 “成仁,你是不是本王必会中清虏奸计?” 双目逼视着朱明忠,郑成功微微前倾着身体,那种无形的压力再次扑面而来,而对这种压力,朱明忠只是垂首说道。 “大将军,末将不敢!” 末将不敢! 一声“不敢”让郑成功的目中流露出些许诧色,他看着朱明忠,似乎想从他的脸上找到一些什么东西,但是他却没有找到初见时的那种坦然,在这一瞬间,郑成功似乎知道了,他知道了为何朱明忠会“不敢”。 他变得爱惜性命了! 这个发现,让郑成功的心底稍感有有些失望,尽管因为他的“妄言”而恼怒,但是内心中未尝不欣赏他的那份耿直,而现在,这份耿直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被磨掉了…… “罢了、罢了……” 心中略感失望的郑成功无力的摆摆手。 “既然你不愿随本王前去南京,本王亦不强求!成仁……” 话声略微一顿,望了朱明忠一眼后,郑成功又接着说道: “既然你愿意为本王扫荡江南,本王便委你这个的差事,为大军巩固后方吧!” “末将定不负大将军所托,必为大将军巩固后方!” 心叹口气,郑成功看了眼朱明忠,然后又说道。 “罢了,你回江阴吧!本王等你的好消息!” 说罢,感觉有些疲倦的郑成功有些无力摆了摆手。在朱明忠退下时,看着朱明忠的背影,那紧蹙的眉头依然没有展开,见王爷的这副样子,董夫人便于一旁问道。 “王爷,这人医术了解,若是能留于身边,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若您下令留他于舰上,他又岂会离开……” “妇人之见!” 摇摇头,感觉有些疲惫的郑成功重新躺下时,自言自语到。 “本王作事自有度量。” 然后他便躺在了榻上,可纵是如此,他却怎么也睡不着,又一次,那日初见朱明忠时的话语,再次在他的脑海中闪动。 “方今世人皆知,王爷今时业已尽在彀内,又何来他日中计之说?” 猛然坐起身来,满面尽是不甘之色的郑成功手握成拳猛然砸向榻板,虎目中冷意森森喃喃道。 “本王绝不与会入其彀内,待到本王拿下南京时,看你有何话说!” 可曾忘记什么? 站在舷边即将离开的朱明忠,有些不解的看着郑灵,他没有想到她居然一直在这里等着,他不禁有些疑惑,自己忘记了什么? 郑娄见朱明忠的这副不解模样,便巧笑嫣然的出言提醒道。 “将军还欠小女子一篇词!” 什么? 我是什么时候欠的? 一双明眸定定的望着朱明忠,郑灵又继续说道。 “难道将军忘了?” 女孩抬起头来,定定的看着朱明忠,而他也看女孩,看着那微尖的鹅蛋脸,红艳嫩软的双唇,晶亮纯净的明眸大眼,再加上那……视线的余光略微下移,那隆起的胸怀让朱明忠只觉怦然心动,鬼迷心窍似的说道。 “九小姐,有笔吗?”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如果大家对故事的情节有什么建议,可以直接在群里私信无语,另外欢迎报名龙套! 章节目录 第62章 江上(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入了夜,江风徐徐吹进舱内,水声沥沥传入耳中。 侧身坐于窗边的郑灵,只觉得心中酸酸楚楚,她的那双明眸巴巴的望着舱外,望着远方。 哎…… 喟然长叹后,不知道怎么了那股莫名地有一种刻骨的惆怅,再一次涌上了她的心底,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正在失神怔忡的时候,董夫人走了过来,见九妹这般失神模样,便拿起了一旁的那张纸,纸上写着一首词,字是极为工整的楷书,作为礼部侍郎董飏先的侄女,出身于书香门第的她一眼就看出,这字还太欠火候,顶多只是蒙学孩童的水准,但词…… “残雪凝辉冷画屏,落梅横笛已三更,更无人处月胧明。我是人间惆怅客,知君何事泪纵横,断肠声里忆平生。” 心惊地转过头来,看到是嫂嫂,再看着嫂嫂手中的纸,郑灵的双眼微垂望向无声流淌的江水。 “九妹,这首“浣溪沙·残雪凝辉冷画屏”是何人所作?” “我是人间惆怅客,知君何事泪纵横……” 月光下,郑灵的声音里有一种淡淡的伤感,朱唇微咬,她的脑海中又一次浮现出写这首诗朱明忠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忧伤的表情。一时间那眸中的泪水居然朦了眼睛。 看着九妹的这般表情,董酉姑的思维在这一个瞬间变得有些混乱。 “你好像对他很感兴趣。” 半晌,董酉姑看着与她极为亲近的小姑子静静地说。 看着小妹听到这句话时那满面的羞红,董酉姑忽然觉得这么问似乎有些多余了。 “断肠声里忆平生……嫂嫂,你说他的身世当真那么凄苦吗?” 回头看着嫂子,郑灵的眸中闪动着此许心痛。 对于见惯了诗词中的那种哀而不伤,隐而不发的董酉姑,反而更容易被这样痛彻心扉的凄绝之美打动。闭上眼睛仿佛依然能看到写词人在那一片断肠声里,落泪伤神。 “妹妹,这词到底是何人所作啊?” 握着妹妹的手,看着目中含泪的妹妹,董酉姑轻声问道。被嫂子握着手的她,抬起头,看着嫂子目中的关切之意,吱呒着说道。 “是,是……” 直到几个时辰之后,身在船上的朱明忠依然有些恍惚,这一切来的委实太过突然了,以至于直到现在他整个人还是沉浸在那种莫名的伤感之中。 我是人间惆怅客,知君何事泪纵横,断肠声里忆平生……为什么会写这首纳兰容若的《浣溪沙·残雪凝辉冷画屏》? 仅仅只是因为不过才几岁的纳兰是最合适的剽窃对象?还是因为感伤自己孤苦伶仃身处这个世界的身世? 那种共鸣似的伤感又一次在朱明忠的心底闪动着,当一切都放松下来的时候,他想到了远在三个半世纪之后的亲人,那种无亲无故的孤苦伶仃,让他的心底闪过一阵阵忧伤了。 神情也变得有些忧郁。 爸、妈…… 立于船艏的朱明忠,不愿意别人看到自己的软弱的一面,他闭着眼睛,想让那猎猎的江风把这伤感吹去,同时尽量让心情平静下来。 江南招讨使,这不正是自己梦寐以求的位置吗? 有了这个身份,自己就能光明正大招讨江阴周边诸城,然后征收钱粮,招募士兵。当然这么做是为了供应大军的军需,十七万大军每天所需要的粮食都是天文数字,尽管船上带有大量的粮草、物资,但郑成功更需要解决钱粮的问题,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做吃山空。 男儿不正是要建功立业吗? 何必为其它所牵绊? 对,没错,正是如此! 正是如此……大丈夫建功立业正在今朝!正在今朝! “恭喜将军掌一地之军政,从此镇台一方、他日必可大展鸿图!” 恰在这时,身边的恭喜声,让心情方定的朱明忠回过头来,看到一位穿着件粗布儒袍,在江风吹拂下,那削瘦的身形于袍下尽显的中年人,虽说他的身形削瘦,面带些许皱纹,可那双眼睛却是炯炯有神。 是吴友才。 此人是师兄朱大咸的朋友,原本为郑家军中的不为人重的书吏,来见郑成功之前,师兄向自己推荐了他。在自己去见他的时候,这个吴友才表现的倒也利落,在他接到信后,自己只说了一句话,便立即收拾行囊上了船,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朱明忠的那一句话。 “目下江阴知县虚席以待!” 之所以会说这句话,同样也是因为师兄曾提及——这吴友才是个官迷。对于年过四十的吴友才来说,他自然不甘心为一小小军中书吏,现在虽说只是小小的县令,但在他看来,这只是开始。 而对于朱明忠来说,他需要一个人协助自己管理江阴的民政,至于钱磊,那人太过油滑,毛遂自荐的是他,想要卖主保身的也是他,用这样人为自己帮自己看守,那就引狼入室。 吴友才或许是个官迷,可他是汉人啊! 如果他仅仅只是官迷,恐怕在十几年前这位崇祯年的进士,就已经出仕满清了,毕竟满清一直在不遗余力的招揽前朝的士子,不过南方士子却极少参加满清会试,这从顺治三年丙戌科会试所取400名进士多为北人即可知一二。而他甘愿为郑军书史,也不愿为满清之官,仅此一点,朱明忠便能放心的把江阴交给他,而不至于担心被人卖了。 “大展鸿图?” 吴友才的话让朱明忠的神情显得有些凝重,长叹道。 “难啊,且不说其它,就是现在江阴现在百废待兴,诸事操办起来……” 想到这朱明忠看着吴友才,师兄推荐他时说其是腹内有乾坤的可用之才,也许可以问问他。 “印山,这江阴诸事,不知你可有何良策?” 面对朱明忠的询问,吴友才抚了下胡须,然后的笑道。 “良策倒是没有,不过馊主意倒有一个!” 馊主意? 吴友才的话,让朱明忠一愣,似乎从自己见到他的那天起,他就没怎么有过正经的时候,就像自己说有个江阴知县的位子给他的时候,他回答的倒也干脆。 “封侯为我意,但愿天下平!我去!” 区区几字的改动,便彻底颠覆了戚继光的原话。倒也让朱明忠对其印象颇佳。“若个书生万户侯”,这才是真正的汉家儿朗! 对于他的这种看似“离经叛道”的言语,来自21世纪的朱明忠自然不觉得有什么,他笑着问道。 “哦?是什么馊主意,说来给朱某听听!”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如果大家对故事的情节有什么建议,可以直接在群里私信无语,另外欢迎报名龙套! 章节目录 第63章 练兵(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一场大火,使得江阴城中的部分地区化为了灰烬,有些地方甚至就连附近的几条街坊亦变成一片废墟,不过这倒也给城内增加了一些“空地”,而现在这些空地则派上的一些用场。 在原本城内粮库的位置差多方园百丈的地方,都已经变成了废墟,那天晚上,这里的火势最大,因为这里是粮库,所以堆积了最多的柴草。 在过去的几天之中,这里已经聚满了来应募的百姓闲汉,在百多名兵丁的吆喝下,这些刚应募来的民壮,用撞墙木撞倒废墟内的残墙,将破砖、焦木抬于一旁,不过一两个时辰,便清出了一片约十几亩的空地来。 甚至还有清理出来了十来万斤铁,这些都是烧毁的房梁上的铁扒钉,作为千总的李子渊很清楚,这些熟铁是打制兵器的好物料,所以特意命人将这些铁扒钉都捆扎堆放于一角,至于那些新募来的兵卒,这几天更是在空地中搭起了一个个简易的但却可以栖身的草棚。 夕阳西下,从码头处上了岸的朱明忠,带着十几个亲兵,进城后,便直接来了这片城中的校场,这些所谓的亲兵,大都是当初的那百个“敢死队”的军汉,可以说也是朱明忠的亲信,按着古时的习惯,在打下江阴之后,朱明忠便把他们都留了下来,做为自己的亲兵,至于后劲营中的其它人,则负责募兵和训练新兵。 “我去见大将军的这几天,募兵的事都交给了李子渊,他原来是后劲营的千总,也算是老行伍了,估摸着这几天,这新兵营应该有些起色了……” 这边的话还没对吴友才说完,那边,还没进营地,朱明忠的脸色就变得难看且尴尬起来——乱篷篷的,就像是菜市场! 隔着木栏,也能看到营地里乱哄哄的,就像菜市场一般,一个个草棚下,三五成堆的扎在那里推着牌九或者在那侃大山。根本就没有任何人在那训练,更没有所谓军威赫赫。 瞬间。朱明忠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这李子渊,他么的是怎么办的差? 他前脚刚进营地,后脚就赶过来的李子渊,显然没有注意到朱明忠难看的脸色,而是邀功似的说道。 “大人,现在前来应募的共有五千六百一十七人!加上先前的弟兄,大人现在您手下可是有将近七千人马了!” 听说大人带着亲兵来了营里,负责募兵的李子渊,便急忙跑了过来汇报道,在他汇报着的时候。 更有几个兵兵则在一旁哟喝着让那些正推着牌九、侃着大山的“兵丁”集合起来,在几十位把总、副把总、总旗、小旗的吆喝下,那些几天来招募民壮便松松垮垮挤成一团,根本就谈不上所谓的队列。 “站好了,他么的,怎么这么快就忘了,站齐了……” “他么都是猪脑子,忘了老子是怎么教的吗?” 那边的总旗、小旗吆喝着,这吆喝声显然不是喊给民壮听的,而是吆喝给守备大人听的,这些老兵油子,似乎是想籍此告诉朱明忠——他们有训练这些兵丁,只不过这些兵丁太笨,自己个没学会。 “只消工匠把兵器打造齐了,大人您就能带着大伙……” 在李子渊在那邀功的时候, 朱明忠瞧着眼前这群兵,脸色变得极为难看,这会他想的可不是什么丢人不丢人的问题,而是生与死的问题。 就眼前的这六千人的队伍,如像是牧场里的羊群似的,其它不说,连最起码的队列也列不好,乱蓬蓬的站在那,就像市场上的菜贩子一样,完全没有什么章法,只是随意的站在那。 至于这些民壮的身形,除去小一半还算上精壮外,一多半的人都是面黄肌瘦的,一眼就能看得出平时过的是半饥不饱的日子,站在那根本就谈不上什么精神头,就凭那气色,还带着他们北击建虏、光复大明,没准,这边一上战场,就让人家像割韭菜似的全给砍了。 显然是注意到大人的脸色不对,久于行伍的李子渊瞧着面前这些人,顿时明了他的想法,连忙在大人身边悄声说道。 “大人,这些人虽说瞧着不怎么样,可大者也不过三十,只要吃上几顿饱饭,就有使不完的力气,金生,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对于原本只是后劲营把总,这几日已经盘点好人马,只等大人回来就千总的张金生,听李子渊这么一问,连忙说道。 “大人,这里边还有两千多人倒也算得上精壮,大人可以把他们留在身边,平素粮饷给足了,上了战场,自然会给大人卖命!至于其它的,打仗的时候,让他们在前面可劲的冲就成了……” 他么的,这一个个压根就不知道自己的脸色为什么这么难看,他们以为是兵的身体,还出谋划策的“帮”自己,可自己想的是什么? 是训练! 这群所谓的老行伍,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训练! 真他么…… “大人不无芥怀,国朝用兵大抵如此,只需点齐其中精锐,加以操练,至于其它,助阵即可……” 吴有才的话让朱明忠一愣,他看着吴有才,又看着眼前的那些到现在还没排好队的兵丁,心底只剩下一个念头, 那是一种想要杀人的冲动! “助阵即可……” 盯着那些拖拖拉拉连队都排不好的兵丁,朱明忠冷笑道。 “大家都是老行伍了,可知道什么是疾如风,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 这一声反问之后,朱明忠指着那些兵丁说道。 “就他们这个模样,到了战场上,还不是让人砍瓜切菜的下场,就这样的兵,焉能北定中原,恢复河山!” 看着这些兵丁的时候,朱明忠甚至有一种错觉,他们突然都变成了清兵的刀下之亡魂。 “大、大人,等,等打几仗,弟兄们自然也就成了精锐了……” 李子渊尴尬着为自己解释道,打几仗之后,活下来的人自然也就成了精锐,就爷们后劲营一样,虽说是后娘养的,可每仗都是打前锋,活下来的,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自然也算得上精锐。 脸色极为难看的朱明忠,并没有听他的解释。 “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连这个道理都他么不懂,还扯什么蛋!老子要亲自练兵!”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如果大家对故事的情节有什么建议,可以直接在群里私信无语,另外欢迎报名龙套! 章节目录 第64章 练兵伊始(第三更,求推荐、求收藏) 老子要亲自练兵! 兵怎么练? 朱明忠不知道,可盯视着面前的这些“兵”,把他们看了一遍,朱明忠看着队前,穿着一身儒袍于树杰,他兴许是队伍中唯一的读书人了——不过却是连个秀才都未考上,一三十几岁的童生,他的老父就葬身火海之中,也正因这份血海深仇,他才会投奔自己,至于其它的读书人,嗯,就像一部电影里说的那样——他们都在看,谁赢他们帮谁! 作为身边少有的读书人,于树杰自然被朱明忠留在了身边,便对他吩咐道: “个个黄干蜡瘦的,这样肯定不顶用。你一会去行钱师爷说一声,让他送万斤粮食、五百斤肉、三千斤菜。让他们好好吃着,把身体吃壮实了再说。” 给于树杰交代过过,朱明忠看着面前的兵丁说道: “你们都听好了,从今天开始就给我朝死里吃,每人身上多长十斤肉,这是军令。像你们现在这样干黄蜡瘦的瘦的根干鸡子似的,身体不行什么事情都干不成!” 一听朝死里吃肉、吃粮,原本看似没有精神的兵丁顿时都来了精神,连忙齐齐跪拜下去。 “谢将军!” 瞧着面前齐刷刷跪成一片的几千人,朱明忠的心情却依然沉重,一个月,一个月的时间能做什么?自己能练好兵吗? 心思沉着,朱明忠指着身边的两个亲兵说道。 “吴能贤、李成二,你们两个各带一百个兄弟,去搬粮食!” 接下来的几天,一心想要练出一只精兵的朱明忠都是在这片校场中度过。 对于如何训练部队,朱明忠不知道,这也不是游戏,在即时战略游戏中,把兵造出来,用鼠标一点,就可以移动、可以作战。而在现实世界中,却不是这么简单的。 明明整好了队,让他们齐步向前走,可不过刚走几十步,就彻底乱了套,兵找不到官。官找到不到兵,即便是朱明忠的嗓子喊破了、喊出了血,却根本没什么用处。 别说是齐步走,甚至于整队慢跑这种最基础的热身活动,对朱明忠麾下的近万“将士”来说,都属于“高难度”的训练。不过只是绕城跑上一圈,有人一会就已经跑了一圈,然后,坐在地上歇了起来,有人居然还在半路上晃荡。乱哄哄的完全没有丝毫章法。 嗓子里冒着汗,心里冒着火,如果杀人能解决问题,朱明忠恐怕早就杀起人来了, 瞧着那边队伍里乱哄哄的模样,用了三天的时间——他们终于学会了排队,他么的,有几个三天可以挥霍? “不行,不能再这么练下去了……” 心里想着,嗓子眼里冒着火的朱明忠,盯着校场中的刚刚学会列队的兵丁寻思道。 “得先把那些小旗长、队长、棚目训练出来……” 思索片刻,朱明忠作出了一个最简单的决定——练兵先练官。 “强军必先强将,练兵必先练官。官不练好,其它的,都他么扯淡!” 练官,怎么练? 先让他们把军姿练出来,这军姿瞧起来枯燥简单,可在经历了两次军训的他却知道,军姿打破平民与军人的第一步,也是所有军事训练的第一步,当然,他一个人不可能一次教会所有人,只能先教那些“军官”。 “先让他们学会走路,然后再……” 再怎么样呢? 三十天的时间能练出什么样的兵来? 即便是按照后世的标准,也得三个月才能训练出一批新兵,至于眼前这些斗大的字不识几个的青壮,一个月,能练成什么模样?而且自己可他么没有一个月的时间。 又一次,瞧着这些虽说仍然面黄肌瘦,但多少有些血色的“兵丁”,朱明忠的心思一沉。 指往他们,能挡得住满清的铁骑吗? 他么的,不管了,先练兵、练官再说! 营中的骨干是后劲营中的老兵,至于棚目、小旗长等官职,也都是以后劲营中的那些老兵为主,他们或许是老兵油子,但无不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实战经验丰富,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让他们充当军官。 若是说这些老兵有什么特点,最起码——他们能排好队! “把右手都举起来!” 面对近千个棚目以上的“军官”排成的方阵,朱明忠扯着嗓子大喊道。 哗! 包括李子渊在内的所有人,都举起了右手。 还好,都他么的分左右! “好,既然大家能分清左右,那就简单了……” 满意的点点头,朱明忠站在木台上,大声说道。 “现在大家跟着我作一个动作!就是立正!你们都给老子看好了,立正,就是要挺胸、抬头、收腹,记住这个动作……” 又一次,朱明忠尽可能的回忆着高中和大学军训时的内容,教着这些人如何立正。几经演示之后,大家伙似乎都记住了如何立正。 “弟兄们,记住了吗?” “记住了!” 千多人的整齐的吼声,大有震破天的势头,过去的三天,他们除了学会排队,同样也学会了如何整齐而有声势的回令,而代价是——朱明忠先吼破了嗓子。 “好、既然弟兄们已经记住了,那就好……” 嘴唇一挑,朱明忠选择了一个最简单粗暴的方法来强化训练成果。 “现在一排向后转,面向后排,三队后转、面向四排,如此类推……” 因为没有学过向后转,所以在他们转向的时候,同样也是乱哄哄,差不多用了一分钟的时间,才重新列好队,两队人面对面的站在那,他们的手中,无一例外的都拿着一根木制的枪杆。 在众人面面相觑,不知为什么的时候,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好,既然弟兄们都学会了,那从现在起,大家互相监督,提醒对面的兄弟,如何立正!如果对面的兄弟,动作不对,就他么的抽过去!” 瞧见大伙听到自己的话时,那副惊讶的模样,朱明忠立即冷笑道, “现在听我的口令——立正!” 这个……算是第三更吧……厚颜了,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如果大家对故事的情节有什么建议,可以直接在群里私信无语,另外欢迎报名龙套! 章节目录 第65章 兵油子(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老兵好! 老兵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 可他么,没有人说过——老兵都是他么一群兵油子! 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对那些老兵委以重任,让他们充当营中的骨干、军官。他以为,这些老兵,会像小说里的老兵那样,成为军中的骨干。 但现在……朱明忠后悔了,这他么就是一群兵油子,什么是兵油子,就是一群油滑、狡猾的主,他们上了战场或许是死中求生,可是在训练的时候,就没有几个认真的主。 个个都是耍奸、油滑主。 “你的胸挺的不对!” “他么又不是娘们,挺那么高干啥!” “你看你的肚子,都他么跟怀了几个月的娃似的……” 只听到乱哄哄的言语,却瞧不到真正的监督,更谈不上什么真正的惩罚,这他么的,就是老兵……指往他们互相监督,根本就是扯淡。 不过只是两袋烟的功夫,瞧着根本就没有什么效果的“训练”,朱明忠的脸色变得有些发青,双手握成了拳,嗓子已经喊破的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杀人! 既然你们他么的不训练,就别怪老子拿人头立威。 作为亲兵站在大人身后的石磊,一直在观察着台下训练的“军官”,他同样也注意到大人那越来越难看的脸色。心底了主意的他,悄然走到大人身侧,轻声说道。 “大人,小的倒是有个法子……” 说着他便压底声音道出了他的主意,他的建议让朱明忠的眼前一亮,瞧着身边这个平素从不言语的家伙,点头冷笑道。 “就这么办!” “你说,这他么的是什么事?” 站在那瞧着面前的孙振虎,李连城随口骂了句。 “就是,这行军打仗,还能站着?” 他们两人,显然没有注意到这会已经有二十几个手拿竹条的亲兵,走到了队伍中,听着他们两人说话,石磊二话不说,“啪”的一下,手中的竹条就抽在孙振虎的身上。 “哎哟,他么的是……” 被狠狠的抽了一下孙振虎,正想暴发,一瞧见抽自己是大人的亲兵,顿时明白了,这是大人派下来的监督。作为老兵,又岂不知道枪打出头鸟的下场,那里还敢再骂下去,连忙收复、挺胸、抬头…… “手,手轻点……哎哟!” 话音还没说完,孙振虎又挨了一下,他那双牛眼一睁,正要开口时,只听到石磊说道。 “训练时不许说话……” 石磊手中的竹条不粗,不过只小姆指粗细,瞧着不怎么起眼,可抽在人身上却是火辣辣的,只痛得孙振虎拧着脸,一副有苦难言的模样,瞧着孙振虎的这个样子,没挨着的李连城,尽管试图强忍着笑,可那脸上的笑色,却瞒不住人,被他这么一乐,挨了打的孙振虎那里乐意,手中的枪杆冲着李连城的腿便抽了过去。 “哎哟,你他么……” 挨了打的李连城话都没说完,就听孙振虎粗声吼道。 “站好了,他么肚子挺的像怀了孩似的,你以为你是娘们……” 看着王磊带着亲兵队下去走了一圈,那原本乱哄哄的场面,顿时变了个样,原本油滑的老兵们,在自己挨了打之后,立即“尽职尽责”的监督起对面的人,对方稍一动弹,伸手就是一棍。 “他么的,原来是这么回事!” 看到这一幕,朱明忠才算明白,刚才的效果为什么不理想——因为没有外力助罚,这些家伙的互相监督,自然也就成了笑话。 “看来得把这军法队给弄起来!” 盯着在台下队列中不时拿着小竹条抽打那些军官的石磊,已经远好军法队人选的朱明忠的唇角一挑,默默的点下头。 有了惩罚、有了监督,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不过只是一个时辰,台下的军官就学会了立正、稍息以及跨立,不过这只是第一步,接下来他们还学习向右转、向左转以及向后转。 之前的三天,朱明忠吼破了嗓子,他们不过只是刚学会排成队,而现在,不过是一天的时间,在互相的棍棒监督下,这些三百六十年前的兵油子迅速的掌握了站军姿这个军训第一课。 “一!” 一阵整齐的口令,站成十八排互相监督的军官们,纷纷抬起左脚,左脚向前迈出约两尺,然后便定在那。 阳光下,汗水他们的额头流了下来,尽管如此,可他们的眼睛却死死的盯着对面的弟兄,只要对方稍有晃动,或者动作不够标准,他们就会立即取出后腰的竹条,冲着他的身上抽去。 如此既能让弟兄长记性,当然也能让自己休息片刻。为了自己不挨打,打人之后,往往会让自己的动作变得更加标准。 “二!” 左脚随着口令收回,右脚抬起前迈两尺,然后悬空定位。所有人,就这么一动不动的在原地重复着这个齐步走的动作。 在最初的两个时辰中,每个人都至少挨了几十下,但现在,不过只是短短的两个时辰,他们就已经在棍棒之下,掌握了基本的动作要领。见众人已经掌握了基本的动作要领,朱明忠满意的点点头。 “看来,非但军纪要用军棍,这训练也得上军棍……” 默默的把这一条记在心里之后,又开始了下一步的训练, “看好了!一、二、一,一、二、一!就这样走,给你们一天时间,所有人必须学会如何站军姿,如何齐步走!学不会的,一率撤职!” 夕阳下,朱明忠深深地吸了口气,挺胸抬头,嗓子里喊着号子,带头向前走去。 有了之前的动作分解训练,这时众人再随着口令齐步走的时候,就不再像过去一样,走起路来跌跌撞撞的,前队挡后队,后队撞前队,刚一开始的时候,他们的动作还很生硬,但是走着走着,他们手和脚的动作,就协调了起来。 在这些军官于校场中训练的时候,在一旁围观的新兵之中一些比较认真的和比较机灵者的,不仅仅只是看着,他们同样还也在那里比划着练了起来,其中一些人甚至练的还不错,现在更是紧随着口令节拍声,在那里喊着口令,练习着齐步走……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如果大家对故事的情节有什么建议,可以直接在群里私信无语,另外欢迎报名龙套! 章节目录 第66章 练兵场上(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66章 “一二、一二一、一二一” 清晨时分,当整齐的口令声在校场上响起的时候,那整齐的脚步声,有如鼓楼上的辰鼓一般,足以唤醒这座城市,而数千人齐步走的场景,更成为了江阴城一道独特的风景。 不过,这道独特的风景线却是需要付出代价的,首先,每个人不知挨了多少打,对于那些刚经受了两天的“折磨”的军官来说,他们这会同样会把自己遭的罪,施加在棚里士兵身上,用竹条抽打他们,以让他们掌握这些基本的军姿技巧。 在掌握这些军姿和队列技巧之后,接下来就是不断的训练,一天十二个时辰的训练。一整天的训练下来,那些原本精神十足的兵丁,无不一个个累的走路摇摇晃晃,非但脚底板子走出了水泡,整个人也累得几乎脱了形。轻轻用手一推,就能像烂泥一般瘫倒在地上。 而唯一能让他们兴奋的恐怕就是每天都能吃到肉,尽管近八千弟兄,每天只杀十头猪,平均到每个人的碗里,仍然可以见到几块拇指大小的肉块,三口两口的就能吃完。但这毕竟是肉啊!这十几年,为消灭南明的抵抗,对于江南满清可谓是极尽盘剥,以至于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上次吃肉,估计还是亲戚邻居家里办红白喜事的时候。甚至其中还有些生来命苦的家伙,估计上次吃肉还是过年的时候,闻过肉腥。 现在,他们可是天天开荤,就冲着这天天能吃着的肉,即便是现在让他们就去死,估计都没有人眨眼犹豫的! 肉不仅是能让这些士兵甘愿为之效命,同样也是加强训练的威胁,在训练出错的超过三次,全队取消吃肉的资格!对于大多数士兵来说,这个威胁甚至比军官手中的竹条还要大。 当训练步入正轨之后,摆在朱明忠面前还有武器问题,其实早部队开始训练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进行制造了,除了营中原本的铁匠在制造武器之外,为了加快速度更是从城中请来的一些铁匠,在那里支起炉子打作起兵器来,而兵器则是最简单的长矛,七尺长的长矛,实际上就是红缨枪,不过为了省钱的关系,甚至都没有系上红缨,只有铁制的枪头和木制的枪杆。现如今不论是清军的绿营兵,亦或是明军大都是使用这种廉价的武器。 在过去的几天之中,这种简易而廉价的武器被制出了几千杆,使得那些刚募来的兵卒不至于手无尺寸,近七千士兵排成巨大的方阵,手握着一根根七尺多长的长枪,在那里踏着正步走的时候,看起来已经不能再用壮观来形容,甚至于可以用极为震撼威武来形容。 可问题是,士兵们怎么利用这些长枪? “西班牙长枪阵?” 看着手中的长枪,朱明忠暗自寻思着,他看过很多穿越小说,似乎长枪阵是很多穿越者的不二选择,甚至于在某种程度上都被神化了。 “在江南这种水网密布的地形里,怎么才能排个大方阵?” 想到这城外那片水网密布的水田,朱明忠的心底暗自敲着鼓。 长枪阵怎么用,朱明忠并不清楚,长枪兵怎么训练,他也不知道,而且长枪阵的威力是否当真如小说中描述的那么“神奇”,他也不明白。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长枪阵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近代军队的纪律和战斗意志。 这才是最重要的,就像是在鸦片战争中清军遭遇英式军队时,其所受到的震撼也非同一般。英国人不仅在火枪齐射上压制清军,刺刀肉搏也远胜清军阵中的长矛、腰刀和盾牌。甚至英国人还发现,清军虽然自知火力远不如自己,却宁愿被动被打,也不愿意拼死发动近战。一旦英军近身,大部分清军都会望风披靡。 “刺刀……” 突然,历史上的经验让朱明忠的眼前一亮! 刺刀! 对,没错,就是的刺刀! 在中国近代史上,或许包括淮军在内所谓“帝国擎柱”尽管装备起洋枪、洋炮,但是面对的敌人屡屡发起的刺刀冲锋,便可以轻易将害怕近战他们轻易的逼退。别说的是清军,甚至就是奥斯曼土耳其,即便是他们引进了欧洲最先进的大炮、火枪,但是他们仍然在俄国人的刺刀冲锋下一次次败下阵来,当时的枪械技术依然无法摆脱单发与重复填装的难题,刺刀在战场上依然需要顶半边天。当欧洲军队以密集的阵列,挺着刺刀向他们进攻时,土耳其人只能依靠临时工事等遮蔽物,不规则的进行射击。最后被欧洲军队痛宰。 刺刀冲锋! 没错,没错! 想通了这一点的朱明忠,双眼猛然睁大,他的手中握着这硬木制成的七尺长枪,嘴唇轻颤道。 “为什么要用长枪阵?为什么要防御,老子要的是刺刀冲锋,是万岁冲锋,如果连土耳其那样的“教徒”都没办法阻挡刺刀冲锋,那清军的绿营兵,又岂能阻挡?” 刺刀怎么用? 握着手中的长枪,朱明忠在脑海中回忆着他看过的资料,而最简单有效的,恐怕就是日式的刺枪术,在后世的论坛网络上,描述日式的刺枪术的贴子可以用成千上万来形容,毕竟日军的刺刀曾给予国人极为惨痛的记忆。 “日式刺枪术大致可以分为几个动作:突刺,刺左,刺右,刺下,防左刺,防右刺和欺骗刺……” 回忆着曾经看过的资料,朱明忠握着手中长枪,慢慢的调整着自己的动作,他的一手握长枪的前方,一手握后方前,枪尾稍下垂在支撑腿侧面,半斜向面对对手,枪尖略微与眉平。这样,长枪从斜上方到斜下方,正好护住颈、胸、腹要害,然后朱明忠猛的一个踏步,枪头一甩。 “杀……” 一声沉喝从朱明忠的嗓间迸发出来,一个算是相当标准的突步刺,就这么被他毫无征兆的施展出来。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如果大家对故事的情节有什么建议,可以直接在群里私信无语,另外欢迎报名龙套! 章节目录 第67章 衙内(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67章 一排书架,占据了整个墙壁,上面整整齐齐的放满盒盒的书籍,怕不下千本之多,由此可见此间主人的博学。在书房临窗的位置正放着张宽长的红檀书桌,旭阳的丝丝缕缕光线自屋门两侧的晴窗映射进来,一个 女儿的读书声,在房间里响着,看着女儿读书的模样,寇云的叹了口气,蹙起秀眉,露出沉思的神情。 为什么会这样? 为何不趁乱逃出这座鸟笼,反倒是任由那姓钱的摆布? 甚至还要以色侍人? 听着女儿的读书声,寇云没有想到,自己的命运会落得如此凄惨。一个多月前,那姓林为筹集军饷借口宋家通匪,将宋家满家抄家灭门,作为宋家老爷的小妾,侥幸免于一死的她被关在大牢之中,后来她又却被姓钱的带到那衙门里。 “你是想死,还是想活?” 姓钱只是眯着眼睛,随口抛出了一根救命的稻草。面对自己和女儿的将来,她选择了屈服。 待明军打进城的时候,她以为一切都会就此结束,可谁曾想,噩梦仍然继续着,那姓钱的依然威胁着她,又一次用她和女儿的安危。 或是流放于披甲人为奴,或是入营为娼妓……才出虎口又入狼穴,许就是这个道理吧。 为何不趁乱离开? 这兵荒马乱的,自己这个妇道人家带着女儿,没准一出城,就会被强人所虏。 “娘!” 突然,女儿的喊声,让寇云回神来,在展颜一笑的同时,也抹去了面上的轻愁,然后,她抬起头,堆起笑容,回答着道: “琳儿,有什么事吗?” “娘,咱们不是已经回家了吗?为何你还是一副愁眉不展的模样?” 不过只有十二岁的宋琳根本就不知道娘亲的烦恼,她那双明亮的眸子里,只有小女孩的单纯。看着女儿那明亮而纯净的眸子中,家……这里就是曾经的宋家,只不过宋家的人又在什么地方? 想着夫君身首异处的下场,寇云的心头顿时一酸,那目中的泪差点掉了下来。 家,没有了人的家,还能算是家吗? “娘,你怎么了?琳儿以后不问便是了,你别哭了。” 见娘的眼眶发红,宋琳连忙出言劝慰道。对于这个家,甚至这宋家的家人,她都没有丝毫感情,在宋家没人能瞧得起娘,同样也没人会瞧得起她,甚至就连那所谓的爹爹,也不曾对她这个女儿假以颜色。对于宋琳来说,在这个家中只有娘亲,是她的亲人。 “娘没事,琳儿,这篇文章可读懂吗?来,和娘说说” 虽说出于娼门,但是寇云自幼也跟着夫读诗学文,如果不时十五岁便嫁入林家,估计,现在以其才色双全而名扬秦淮河。 女子,即便是熟读诗书、做得文章又能如何,到头来,不还是以色侍人。 心忧所至,在为女儿讲着文章的时候,寇云的眉间蹙着的一把忧色。不过在心底,她倒是暗自庆幸着,庆幸着那人这些日子一直宿于校场之中,忙于操练兵丁,而不是宿于后宅,若是他留于后宅,万一让自己侍寝,到时候又该如何? 原本正听着娘解释文章的宋琳,抬起头便看到了娘眉间的忧色,想到前几日,这衙门里又换了主人,后来她娘俩虽被送回了家,可这家,并不是原本的那个家了,虽年少却已经懂事的她轻咬嘴唇,好一会才问道。 “娘,你是又要嫁人了吗?” 尽管先前曾问过什么时候回家,是因为在宋琳的心中,只有家才是安全的,尽管她自己也知道,那个家回不去了,现在看着娘这副失神的模样,自然想到了数日前,娘被迫嫁给那个知县老爷时,于这屋间独立嘤嘤地流着清泪的模样,难道又有人逼娘嫁他? 年少的宋琳说起话来很是直白。听了女儿这句“又要嫁人”之语,脸色又红又羞,那种羞耻感更是涌上了心头。 可,可我一个弱女子,又有什么法子? 想了一番,寇云抹了眼,把那把还未流出的泪,抹了回去,然后看着女儿说道: “琳儿,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这个乱世……娘只是一个弱女子,无论如何,娘亲都会让你平平安安地活下去。” 对于她来说,女儿或许是她唯一的牵挂,为了女儿的她愿意不惜一切代价。那怕是…… 喟然一声叹息后,想到那个人,她倒暗自在心底开导着自己,至少那人既然不是粗鄙武夫,不单年少且相貌英俊,如此,又还有何不知足的地方。 就在心底这么寻思着的时候,隐约的她似乎听到外面有人说着“恭敬大人回府”之类的话语。 难道是他回来了? 原本正在安慰自己的寇云心头顿时攥成了一小把,万一他招自己过去侍寝的话,又、又该如何? 显然,寇云是想多了,在校场呆了整整三天,与士兵们同食同宿同训练,这会整个已经累得有些虚脱的朱明忠,前脚刚一进屋,人便躺到了床上,别说是不知招人侍寝,便是知道,恐怕这会也是有心无力。毕竟几天高强度的训练,尤其是下午在那里演示了几个小时的“刺枪术”之后,即便是身强体壮,这会体力上的疲惫已到了极点,那里还有什么精力招来“侍妾”大战三百回合。更何况,朱明忠,压根就不知道,自己已经多了个没名份的“侍妾”。 近晌午时的阳光透过窗纸,显得很是柔和,美美的睡了一觉后,被热醒的朱明忠,睁开眼,望着那床柱上精美的雕花,感受着身下木板的硬度,浑身是汗的朱明忠总算意识到,自己仍然身在大明。 在这个时代不可能有空调,不可能有风扇……因为时值正午,不知是天气,还是心情,感觉有些闷燥的朱明忠,在坐起来的时候,便感觉到某个位置的擎天之势,那势头似乎比过去更加强劲。 就在这时,房门被推开了,随时传来的是一阵碎步声,他抬起头,便看到一个穿着淡青色对襟汉服的女子走了进来。 进来的是寇云。 昨夜,她整整一夜未曾安睡,最终她还是做出了那个决定,作为一个弱女子,在这个乱世中,她没有其它的选择,唯一能做出的选择,就是依靠一个强者,一个能保护她和女儿的强者。 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个决定,所以她才会在天一放明的时候,就来到朱明忠的睡房外,因为这是宋家宅院的关系,所以,她自然是熟门熟路,然后她本是钱师父安排来侍候大人的,所以亲兵们自然没有阻拦。任由她直接来到朱明忠的睡房,并在睡房外的供丫环睡觉的小床上候着。 一直就这么等着的她,在听到屋内的动静后,便深吸口气走进来,垂着头,心头怦怦乱跳的她,满面羞红的说道。 “大人,你醒了,让奴家侍候你更衣吗?” 寇云嗯,并不是女主,这是肯定的,但是主角作为一个男人,总需要一些……猎物?不,战利品?好吧,需要发泄欲望……T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如果大家对故事的情节有什么建议,可以直接在群里私信无语,另外欢迎报名龙套! 章节目录 第69章 献宝(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杀……” 震耳欲聋的喊声在城外的校场回荡着,因为城内的校场面积太小,所以现在的校场,使移到了城外郑军走后遗留的大营之中。 在过去的几天之中,这座大营内,到处都是一片喊杀声,那些拿着长枪的兵丁,既然有人扛着枪训练队列,也有人在那里对着靶习练习刺杀。 而真正震撼人心的恐怕还是校场中的刺杀对练,就像是几百年后练习拼刺一样,朱明忠同样也制出了护具,不过与后世的铁制的拼刺护具不同,这护具就是件罩甲,这不知什么遗留下的百余件罩甲。 在进行刺杀对抗的时候,双方身上都穿着特制的护具,头戴特制的护头,这是朱明借鉴后世的护具制成,面部是铁制护网,看不清对方的脸,对抗双方手持去掉枪头的木枪,像戎装的武士一样,威武无比,谁第一枪刺中对方胸部为胜。 校场之中刺杀对抗特别激烈,在对抗之中,双方的杀声更是有如雷鸣一般,高手出场的时候,往往不过短短几秒钟,顶多是十几秒钟的激烈搏斗,然后,不知是谁第一枪刺中对方,一枪中的,一旁的裁判立即叫停,对方就完蛋了,激烈的对抗戛然而止,胜负分明。如果是在战场上一枪就把对方捅死了。 而在这里,胜利者与失败者,同样也需要有收获与付出——他们的赌注就是晚饭中的肉,胜利者可以拿走失败者的肉,对于他们来说,为了获得额外的肉,无不是在刺杀对抗中拼尽全力,即便是失败后,也会主动挑战,以争取夺回属于自己的肉。 对此作为朱明忠自然是乐见其成,甚至他还会刻意的举行一些竞赛,比如队列竞赛,而赌注同样也是他们碗中的肉,胜利者多吃、失败者无肉。 在这片训练场上,肉成为了他们的动力! 与荣耀无关! 但只要通过不断的训练,长时间的身体记忆形成之后,他们就会如同训练场上一般在战场上奋勇杀敌。 “九队取消吃肉资格!” 站在校台上的朱明忠,观察着校场中正在进行队列训练的部队,不时的发出命令。 队列、刺杀,只要他们能掌握这两样,自己就一定能练出一只精兵来! 不过,光凭这一点可不够! “不知道老钱那边,把事办的怎么样了?这者这么几天了……” 当朱明忠想到钱磊的时候,钱磊这个曾经江师县衙的师爷,曾是江阴县那破落官府中唯一的主事人物,但几天前因为吴有才的到来被“夺了权”的他,并没轻松下来,反倒是更累了,这几日甚至累的如那死狗一般,搁在过去他还能凭着自己对事物的熟悉嘲弄府令,把持官府,可现如今,他的那些拖推之术,却全没有任何用处,原因简单至级,这位守备大人全不吃他一套,三言两语便是斧钺加身,虽说那斧钺并未真正加到他身上,可只消朱明忠的双眼一瞪,便能让钱磊吓的魂不附体。 也不怪他怯懦,只因为他太过“识时务”,太过油滑,要不然也不会有那日被其一喝,便吓的一五一十的将所有的一切都招出来,虽说后来朱明忠没有要他的脑袋,可钱磊也知道,之所以没砍他脑袋是因为自己对他还有用,若是不显出自己的用处,这脑袋不定也就没了。 这几日,在朱明忠于新建的校场训练兵卒时,钱磊则在城内外忙里忙外的为其张罗着一切,这不这边刚办好一件事,立即便朝校场赶来,虽说是为了邀功,更重要的还是为了显示自己的用处,生怕显不出用来,被其当成废物给斩了。 一进校场,远远的钱磊便看到坐在台上朱明忠,连忙加快了脚步,近了校台他便连忙跪下磕头道。 “小,小人,见过大人!” 瞧着钱磊那诚惶诚恐的模样,朱明忠心里到是分不清,他这惶恐是装的还是真的,不过,对付这钱磊,他却已经总结出了经验来——这人就是一贱骨头,对他越狠,他就越卖力。 “我说,先别急着磕头,炳奇,交待你的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一通冷言冷语传入钱磊的耳中,只让他浑身一颤,他便急忙将手中的包裹双手献上去。 “大人,小人,小人是不敢耽误大人的大事,这,这不,按您的吩咐,东西刚一做好,我便给大人送来了!” 东西做好了! 看着被双手举起的包裹,朱明忠一愣,这么快! 待亲兵将包裹送上来,连忙接过包裹将其打开,他便看到包裹内包着一个木盒,打开木盒后,全是盐白般晶粒,虽说其中还点缀些许灰粒,但相比先前无疑进步许多。 “都造好了?” “按您老传的法子,现在一共制了两千斤,若是硝土能供上,每天可制得一千斤,这不,昨夜小人亲自监工,先行制了这两千斤,这是硝样,……” 在钱磊邀功时,朱明忠抓出一小块硝,冲着空中看去,雪白的硝酸钾透着光依还可以看些杂质,但若是后世的标准来看,这些硝酸钾的纯度至多也就是95%左右,但在这个时代,这无疑是最上等的雪硝,是经过过滤、提纯的硝酸钾,高纯度的硝酸钾意味着制造出来的火药的威更大。 满意的点点头,将手中的硝盒放下去,看着钱磊说道。 “很好,炳奇,这事你办的不错,还有,兵器的事办的怎么了?” 被朱明忠这么一赞,心下的石头总算落地的钱磊一听,连忙答道。 “回大人话,现在除了府学作坊里的工匠外,城内外还有38家铁匠铺都在给您老打造兵器,最迟明日,定能把兵器打造齐了,还有您老要东西也都差人送到府学了!” “好,炳奇,那几件事,你亲自去办,若是办不好……” 冷哼一声,朱明忠瞧着钱磊便是冷笑下,那冷笑却让钱磊只觉得脖颈处一凉,连忙磕头表起忠心来。 “大人放心,小人,小人绝不敢耽误大人大事!” 在钱磊表忠心的时候,朱明忠却喊来了于树杰,将军营中的事情中的事情和他交待一番后,便径直离开了军营,相比之下,现在那件事更重要,至于军营这边……单靠这些匆匆训练的熊兵是挡不住清军的。 待朱明忠走出数丈后,身边原本跪着的刘三等人才轻声提醒道。 “长吏,长吏,大人走远了!” 这会钱磊才抬起头来,对那杀神的恐惧,甚至已经到了他骨子里去了。瞧着远去的朱明忠,像是长松口气似的嚷道。 “快,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扶我起来,耽误了大人的大事,他砍我的脑袋,我先把你们的脑袋给砍了!”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如果大家对故事的情节有什么建议,可以直接在群里私信无语,另外欢迎报名龙套! 章节目录 第70章 药坊(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70章 位于城内城隍庙一带的校场,除了校场之外,在校场旁还有一片用竹墙圈起的土地,现在这片空地已经变成了一个作坊,城内最大的铁器作坊,在竹墙内,两座新起的化铁炉两天前便已经点燃了,上百名城内以及附近乡下工匠在那里忙活着,将炉中的废铁熔化成铁水。 虽然只是座县城,可江阴城中却就是不差各类工匠,在往年里这江阴城的织布业最为兴盛时,这城内外有纺车、织机又岂下数万台,城内外更有数千名木匠、铁匠、铜匠各类匠人制造各种纺车、织机。这些年虽然经过了江阴屠杀之后,加之兵荒马乱的,使得这棉纺业早已衰败,可国人的恋土情结却使得匠人大都仍留在城内,也正因如此,才轻易寻得上百名工匠,被聘于此为军中制作各类兵器。 进入作坊,朱明忠便看到木架上的一柄柄长约七尺有余的长枪拄靠于架上,这是工匠们为镇军打造的装备,一种最廉价、最普通的兵器,之所以选择这种武器,仅只是因为它廉价,易造,大江南北的军旅大都以此为武器,甚至就连同清军入关后招募的几十万绿营兵,同样也是自备的也是红缨枪。 “哎,等将来有了火枪……” 瞧着那一杆杆没有红缨的长枪,朱明忠只是在心底叹口气,明末有火枪,而且使用极为广泛,因为未经满清禁用火器,所以即便是在江南,民间亦有许多鸟铳,甚至在之前募勇的时候,其中也上百人携鸟铳投军,可是那些鸟铳的威力,着实不让人满意,虽说鸟铳与欧洲的火绳枪结构相近,可是其口径偏小,口径大约只有一厘米左右,这种火枪别说是百米开外的威力极为有限,有时候,甚至说是连五十米内,都不一定能打穿重甲。 在朱明忠看来,火枪,至少应该是燧发枪,就像长管褐贝丝那样的滑膛燧发枪,不过现在他并没有时间去制造燧发枪,甚至都没有给他时间去制造大口径鸟铳。 一个月! 三十几天后,郑成功就会兵败南京城下,这三十几天的时间,别说是重新研制燧发枪,就是大口径鸟铳也很难造出,毕竟时间有限。 不过虽说如此,朱明忠还是令工匠们试制口径为六分三厘的“大口”鸟铳,其与欧洲同期火绳枪口径相当,其射程至少可以提高一倍,只不过制造火枪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仅完成一根铳管的制造,从最初将熟铁打制成铁板上钉到磨膛就需要十数天时间。 现在朱明忠倒是想着在郑成功兵败之前,能像许多架空小说中的主角一样,推出一堆火枪兵,然后再配长矛兵,弄出一个中国的火绳枪方阵,可问题是,根本就没有时间。 没有火枪兵、甚至没有多少弓箭手,想要在将来打败清军,就只能另辟蹊径了。 在作坊最后方的工棚之中,几座泥垒的炉灶上支着几口大铁锅,不远的棚间内堆满了提纯过滤后的硝酸钾、硫磺,以及精制的木炭,这里便是工匠坊内的火药坊。与平素不同的是,那些从城中炮竹行里请来的工匠却没有如往常一般混药,只是按照要求将硝土、硫磺精制。 朱明忠人未进工棚,那此工匠便纷纷跪下磕头。 “小、小的,见过守备大人!” 看着进入工棚的朱明忠,工匠们都显得有些紧张,毕竟千百年来,国人对官有一种发自骨子里的敬畏,而他们这些匠人更因身份地位极为低下,自然更不敢造次。 看着眼前跪成一片的工匠,朱明忠连忙说道。 “诸位,快快请起!赵公子,这是作甚!大家都起来,都起来!” 连忙将最前面的赵士棋扶起来,他是赵记炮竹行的少东家,最擅长的就是配制各种火药,不过这几天,在这里倒是学了不少新奇的法子,而他对于传授这些法子朱明忠,更可谓是敬佩之至极。 朱明忠自然不知道赵士棋又对面前的工匠说道。 “各位以后见着朱某,切莫再行此大礼,我过去和大家伙一样,也就是普通人,若非局势逼人,估计,这会还和各位一样,也是走南闯北,靠着医术吃饭!以后在这匠坊之中,一率不准行跪礼!这规矩,就这么定下了!” 简单的客气之后,朱明忠便走到工棚中,仔细查看了一下那些硝酸钾、硫磺以及木炭,看着粉状的硫磺与木炭便询问身边的赵士棋说道。 “这些都过了筛?” “回,回大人的话,都用米粉筛过了一遍!” 这会赵士棋倒不像先前那般紧张,毕竟他也算是见过场面的人,这硫磺、木炭过筛是朱明忠特意要求的,中国古代制火药只讲究把原料舂成细粉,然后便加以使用,而西方则要求原料用细筛筛出粗粒,只保留细粉,从而易于制药,让原料结合更紧密,以增加威胁。 用手捏了点原料,在指尖感觉下,感觉炭粉、磺粉皆像米粉般细滑后,朱明忠才满意的点点头,又走到了一旁支锅的工棚中,在众人的不解中,他手指那口不过只两尺的小铁锅说道。 “先在锅里倒七斤五两硝!” 这? 这自古以来都是在木舂里混药,那有在铁锅里混药的,赵士棋连忙出口提醒。 “大人,” 许是有些放松的原因,赵士棋的话一出口,他才意识到,眼前的这位可是江阴守备,看着好说话,可万一惹恼了他,到时候不知道会惹出什么麻烦来,于是那话硬是憋了回去,那里还敢提醒这位大人不能在锅里混药。 别说是他,就是其它人也无不是诧异的看着大人,混了这么多年的药,他们自然知道,不能在铁锅内混药。在众人的不解甚至紧张中,工匠用量药的精秤称了七斤五两硝雪硝,然后倒入锅内。 “再些净水!” “将军,是滤过的水吗?” 赵士棋轻声询问道,炼硝用的水都是用多层麻木滤过沉砂杂物的净水。 “对!” 在赵士棋将一桶水倒锅中时,朱明忠接着说道。 “不要加多了,漫过两指就行!” 呃,第68章不是漏发了,而是……被禁了,开车失败了,痛苦,回头看看能不能解禁!大家推荐票安慰一下无语吧……泪奔了! 章节目录 第71章 颗粒化(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71章 在众人的不解之中,朱明忠继续说道。 “以后过滤水,可以用一个两尺长的竹筒,竹筒的一头不要去撞竹节,在上面钻几个孔,然后再塞进一些棉花,然后用布将石子、细砂、木炭包裹起来,并用细绳系好,再把它们都塞进竹筒内,这样几次过滤之后的水,会更干净一些……” 向他们讲解着如何过滤水的时候,朱明忠在心底想到,也许,可以制造一些净水过滤器供军队里使用,毕竟在这个时代,如果能够保证饮水安全的话,就可以减少很多疾病的发生。 回头可以制造一些,反正这些东西又不值钱。 在锅里的水加好之后,接下来就简单了,无非就是起火煮熬,升火后朱明忠不断用木铲划着锅中的硝, 赵士棋和一旁那些少则造了五六年多则造了十几年火药的工匠,无不是惊讶的看着这一幕。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守备大人在干什么。 难不成守备大人对他们炼的硝不满意还要再炼一次?在众人的疑惑与不解中,待锅中的雪硝在铁锅里沸腾之后,就看到朱明忠用木铲取少许硝水向下淋。 如此反复几次之后,当的硝水成白蜡状长条不再向下滴落时,见硝已经熬好了,朱明忠连忙吩咐道。 “立即熄火!” 在炉膛内的火被熄灭后,朱明忠观察着锅内的如蜡条般的硝,待其不再沸腾后,又对赵士棋吩咐道。 “把称好的木炭粉拿来!” 在赵士棋慢慢将一斤木炭粉倒入锅内时,朱明忠则不断用木铲搅拌,直到将其完全混合后,朱明忠才用手指感觉了一下锅中硝炭的温度,感觉其只比手指稍热,便又倒入定量的硫磺粉,继续令人搅拌。 “赵东家,这是湿混火药,相比于舂混更安全一些,而且原料混合更充分,药力更大!” 尽管朱明忠更希望用装有木球的木制转鼓中混合火药,那样原料混合才能最为充分,不过因为暂时还没制出混药木鼓,所以暂时先采用这种湿混法,不过虽是如此,相比传统的舂混造药,它的威力也大出不少。 “好了,现在把药取出,放到石碾上!” “是,是……” 赵士棋唯唯诺诺的应着,造了十几年的火药,他根本就看不懂这些,只是唯唯诺诺的应着,石碾上的青石滚是普通的青石滚,不过碾盘却是用木头制成的,待十几斤火药倒上碾盘上,一名工人便推着石滚转了起来。 “用石碾碾压,一直要碾到药发灰白色,碾的时间越长,药力也就越大!” 除了“无牌游医”之外,作为一个标准的宅男,如果说有什么优势的话,恐怕就是朱明忠看过太多的杂书,而这种火药制造法,则是他从诸如民兵爆破手册之类的电子书上的学到的,在碾压火药时,不时的朝火药上喷洒着水,半个时辰后,曾是黑色的火药变成了灰白色,再接下来便是造粒。 在没有造粒设备的情况下,只能用最原始的办法,将锤制好的火药放进瓷盆内,倒入用米汤再用木铲搅拌,直到拌合成用手一捏可以成团的药团,再用抓着药团来回搓动过筛,从而得到大小一毫米左右的火药粒。 造粒后得到的药粒有尖角且表面显得有些粗糙。在运输时会因为振动,尖角将被折断,导致药粒容易磨损。所以还需要进一步加工。 朱明忠又授意赵士棋等人将火药装进皮鼓,皮鼓是装在制陶盆的转盘上,随后不停踩着转盆皮鼓高速转动起来,随着皮鼓的转动,药粒的尖角被磨去,使其表面圆滑,降低其对摩擦的敏感度,而且还能填塞表面上的小孔,使火药粒的外表面致密并减少在运输时药粒掉末,滚光后的药粒同时还能起到一定的防潮作用,甚至还能提高威力。 滚光后的火药又被倒进粗棉袋内,从而火药粒表面的粉末清除去,布袋的两端是系在鼓形轮架子横板上。当架子转动时,约占布袋容积1/4的火药由布袋的下端落到上端,并再由上端落到下端,而药粒的表面就为布所擦净,一部分的粉末通过布孔撤到外面,一部分粉末就附着于布上。 最后十数斤像小米粒般火药便置于布上,开始在正午的骄阳下晒干药内的水份,待过了一个时辰,朱明忠拿起一小把的火药粒,在手搓动的时候,可以听到清楚的搓响声,松开手的时候,也看不到掉落的火药,这时他的脸上才露出一丝笑容,看着周围的工匠,吐出两个字来。 “成了!” 这火药便是颗粒化的火药!其威力远大过粉末状的火药,也正是朱明忠所需要的! 或许这些火药的威力,远不及后世的火药,但是至少相比于这个时代的火药,有一定的进一步,毕竟这种制药方法,是结合了后世几百年的经验制成。 “赵东家,你们记住这个法子吗?以后制药,就按将这个法子来,等将来有条件了,咱们再用更好的办法!” 更好的办法自然是将硝以及硫磺进一步纯化,这是增加火药威力的不二选择,当然还有就是利用木制转鼓以及大型石碾制药,现在……一切因陋就简吧! “小的遵命!” 在赵士琪等人唯唯诺诺的遵从了朱明忠的吩咐后,朱明忠便离开火药坊,朝着铸铁坊走了过去,就在他人还没走到那的时候,一个传令兵却急匆匆的走了过来。 “秉告大人,招讨大将军于昨日攻克镇江……” 什么! 大将军攻克镇江了? 传令兵带来的消息,让朱明忠的神情猛然一变,他没有想到会这么快,现在镇江既然被郑成功夺了下来,那么前往南京的最后一个障碍也就被拔除了,在这种情况下,留给自己的时间也就更短了…… 镇江、镇江,镇江之后就是南京了,眉头紧锁着,朱明忠的神情变得凝重,心底只剩下一个念头。 时间真的够吗? 呃,这个民兵手册中的效果到底如何,无语不是专家,并不清楚,但至少应该好过土混的,应该会比机混药稍差,未来会用机混……求推荐、求收藏……再不敢开车了……下次开飞机! 章节目录 第72章 红豆山庄(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72章 常熟城东的白茆港的红豆山庄,原名碧梧山庄,始建于宋末元初。因数十年前,山东副使顾玉柱的次子顾耿光从海南移来红豆树,因而改名改名红豆山庄,庄园后归来顾玉柱外孙是钱谦益。 从九年前起,从苏州返回常熟,钱谦益表面上息影居家,暗中与西南和东南海上反清复明势力联络。而这几年,更是多不顾年迈体弱,多次亲赴金华策反总兵马进宝反清。 现在郑成功、张煌言率水陆大军再度北伐,连克数镇的消息,更是令钱谦益欣喜若狂。这一晚这红豆山庄内显得很得热闹,镇江克复的消息,只使得钱谦益整个人都显得特别愉悦,在山庄的凉亭内他摇着头,吟诵刚刚作出的诗作: “杂虏横戈倒载斜,依然南斗是中华。金银旧识秦淮气,云汉新通博望槎。黑水游魂啼草地,白山新鬼哭胡笳。十年老眼重磨洗,坐看江豚蹴浪花。……” 而魏耕则以箸击碗相和,丁继之一旁颔首,柳如是盈盈地望着钱谦益,此时的四人皆已微醺,可那神情中却透着发自内心的喜悦。在这一刻,他们似乎看到了希望,看到了大明中兴的希望。 这些年,他们一直苦苦等待着这一天,而现在,这一天,终于等到了。尽管这一天还没到,但至少,希望就在眼前。 “好一个“坐看江豚蹴浪花”,妙啊!美哉!” 魏耕首先大声叫起好来。 “楚白,你说这句好,我倒是喜欢“十年老眼重磨洗”。” 丁继之接着说道,在说出这句“十年老眼重磨洗”时,那神情甚是欢喜,似乎他又看到了重新穿上箱底子压箱的那些汉家的衣裳,看到了汉家的衣冠。 “老相啊!咱们等了何止十年。” 钱谦益极为感慨地说道。 “蒙公,现在您的苦心终于眼瞧着要实现,这十几年来所受的委屈也能洗脱了。那些骂您的、辱您的,就要成为过眼烟云,正像是这诗中的“浪花”一般,会消弥于无形!” 丁继之这番话,让钱谦益的心情一下子有了转变,他的神情先是沉重,然后又似解脱,随后他又用略带哽咽地话语说道: “河东君,你听到了,日后提到贼鞑子,我不会再想到“两朝领袖”这句话了!”但钱谦益的涵养终究不凡,他语态一转,不谈个人荣辱,转头笑着说: “话说此次北伐大将军和苍水,可谓是劳苦功高。” “蒙叟忒谦虚了,若是没有您游说马进宝按兵不动,大将军北伐又岂会这般顺利?” “你们听说了吗?镇江、江阴那边有消息说,鞑子这边不过刚一败,那边不等延平下令,百姓就自动剪去了那金钱鼠尾辫,戴上网巾,真是畅快!畅快之至极……” 丁继之的脸红通通的,又把半杯酒一口喝下。 “民心所向、这便是民心所向啊!” 钱谦益于一旁老怀欣慰的感叹道。 “我在市集里听说,六月二十二,大军包围镇江的时候,镇江城内开始骚动,胆大的居民公然剪辫易服。守将高谦和知府戴可立率领官员和市民代表开城接纳明军。这两人大概是认识到,若不尽早主动献城,怕就要被城里居民绑了去献给郑延平了。大军吹奏鼓乐入城,城中欢天喜地犹如过年一样,更有父老对明军说:“吾等苦等十六年矣!”,那天郑延平葛布箭衣,着红靴、张紫盖,城中百姓无不是夹道迎接,好不威风。还说延平王特别命令他的铁人虎卫军,列队在甘露寺前,百姓何曾见过如此勇士,都竖起大姆指,称他们是天兵。有这回事吗?” 柳如是的神情既兴奋又羡慕,她真想亲自站在现场,为那些铁人们欢呼。 “怎么不是!江浦更奇,仅仅八名铁卫,吓走一百多个贼鞑子!百姓还编成童谣来唱:“是虎乎?否。八员铁将,惊走满城守虏!” 性格本就诙谐的魏耕,更是轻声吟唱做起来,那唱调抑扬顿挫,只惹得让四人无不是开怀大笑起来,他们已经等待这一天太长时间了。 其实从十几天前,江阴城一夜克复的消息传来的时候,他们就曾如此庆祝过,而相比于江阴,镇江之战的大胜,更是让他们有足够的理由为之欢笑。 “那些个鞑子兵平日跋扈猖狂,何时曾拿我汉人当作为,今日终于见我汉军威仪了。” 钱谦益在一旁说道,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眼睛微红,那激动的泪水眼瞧着就要流了下来。 “我还听人说,有个鞑子头头脱去军装逃跑,来到一家村店,又饥又渴的他,见店中的客人们正在那里高声谈笑着,那鞑子甚是不识趣的问发生什么事,村店老妇立即答道:“闻杀北人尽矣!”只吓的那鞑子连饭也不敢吃,赶紧走人了……” 他的话声刚一落下,众人又是一阵欢笑声,似乎对于他们来说,这满清鞑虏的失败已经指日可待了。 “想当初,老夫初见延平时他二十一岁。与其父相比,他朴实中透着英气,当时老夫便觉得此人不凡,所以才将其认于门下。” 提及十几年前,初见郑成功的那一幕,尽管当时郑成功拜于他的门下,不过对于弟子众多的钱谦益来说,对那个海贼子弟的印象并不算深刻,之所以收其入门,更多的是念在他那价值数万两的拜师礼上,但现在并不妨钱谦益在那里特意提及此事,然后用颇感欣慰地语气说道。 “他这首诗写得好,果然是诗如其人。” 说罢,钱谦益便吟道。 “缟素临江誓灭胡,雄师十万气吞吴,试看天堑投鞭渡,不信中原不姓朱!” “好!好一个不信中原不姓朱!若我大明的武将皆如延平一般,又何愁这中原不姓朱!” 在众人的叫好声中,丁继之又说道, “延平还有一篇檄文……” 随后他便诵读其中的一段檄文。 “惟钟山抔土,乃十七帝之英灵,于兹凭式;南国士民,受三百年之恩养,报效于今。凡我同仇,义不共戴。勿夺先声,徒成烽火之戏;矢为后劲,同坚背水之盟……” 在丁继之诵读完这篇檄文之后,看着两人神情凝重模样,钱谦益便看着他们两人说道。 “其实,今天老夫邀两位来寒舍,正是有要事与两位相商!” (哎呀……柳如是啊……40多了……纠结啊,犹豫……大家喜欢吗?) 章节目录 第73章 白发红颜(求推荐、求收藏) 第73章 “老爷,既然已经是酒足,大家不妨移驾小书房,在那里品茶吟诗,不知诸位以以为如何!” 柳如是见诸人皆饮足吃饱,心知这里并不是说话地方的她,便请移驾到小书房。 她的这个提醒,让钱谦益这才想到,即便是在这山庄里,没准也有满清东虏的眼线,毕竟,他还被东虏监视。 “夫人所言甚是,所言甚是……” 在钱谦益、丁继之、魏耕三人移步小书房之后,同样有些醉意的柳如是并没有让丫环于一旁服侍,而是亲自为他们三人泡上龙井清茶,亲自于一旁侍候着。 “此次,请二位来此,正是为了与二位商量大事!” “蒙叟有命,我等焉会不从?若有用我等之处,还请蒙叟直言!” 面对钱谦益的话,丁继之和魏耕两人自然没有拒绝。 在夫人泡茶的时候,钱谦益则继续说道。 “第一,要把檄文散出去,于我江南鼓动起百姓风潮,这同样也可驱策延平尽速进取南京。第二,我想与南京设立一个据点,以便他日既可与延平里应外合,又可探听消息,你们看何处适合?” “蒙叟你该不会是担心,郑延平会跟东虏议和吧?” 魏耕看着钱谦益出言问道。 “也不全是为此,总是兵贵神速。钱谦益大军五月中到崇明,至今已一个多月,而且张煌言正在往芜湖的路上。” “妾身相信以张侍郎之才,其去芫湖必是为北伐大计!” 柳如是于一旁插了一句话。 “苍水确是智勇兼备。我的想法是,他若成为深入长江之孤军,就太令人叹息了!”钱谦益语气中有些耽忧。 “蒙叟若是到南京来,就住我家,无需再寻他处,再则,我一个唱曲的,又有谁会注意?” 丁继之于一旁边直截了当的说道。 “这次不同,太危险了!” 钱谦益摇摇头说道。 丁继之是江南知名的昆曲名家,于戏无所不能,东虏未曾占据江南时,秦淮歌姬如李香君、顾眉等人都喜与他合作。他交游广泛,周亮工、王士祯、冒辟疆等人皆为其友。入清之后他很少粉墨登场,于秦淮河畔经营河房,以授徒为生。 而钱谦益与他极熟,永历元年也就是东虏的顺治四年,受黄毓祺案牵累,出狱后他即与柳如是暂居在丁氏河房。永历十年至十一年间,钱谦益更是多次来往南京,奔走复明工作,还与方以智、钱澄之等托迹方外的遗民接触,也数次住在丁氏河房。 但此时与以往之不同,尤在于郑成功已临近南京,也就愈加紧急和危险。他并不想因此连累好友。 “继之家中多名伶、雅士,往来无白丁,正好传递消息。大人您就再流连一番吧!想来为中兴大明计,夫人亦不会怪罪的。倒是尚书张大人到安徽,又该如何帮忙?” 魏耕于一旁边表示赞同,在他看来,没有什么地方比丁继之那里更合适了。毕竟那里总是有名伶、雅士出没,众所皆知,雅士最喜欢的就是丁继之那种地方,而钱谦益自然也不例外。 “六安的黄夫人如何?” 丁继之于一旁提议道。 “是黄鼎的太太?” 柳如是开口问道。 “正是此人。” 丁继之点点头。 “黄鼎降清后,她便继续留在霍山,拥兵数万,其间更是屡败鞑子。后来马国柱挟持她的儿子,她迫不得已才降的鞑子,但仍不为满清效力。当真可谓是巾帼不让须眉,真令人神往!相比之下那黄鼎可就差得远了。” 柳如是有些不屑的说道,其实,如果不是因为她于一旁督促,劝说,恐怕钱谦益也不会暗中联络东南,为反清大业奔走。 “黄鼎也是期待延平北上,还北伐提供了不少消息。” 魏耕于一旁说道,这次北伐确实有不少汉人将领提供了很多消息。 “好!请雪窦山人再为苍水奔走一番,切记一定要谨慎从事!” 钱谦益于一旁叮嘱道。 入了夜,当钱谦益已经睡下的时候,躺于床上的柳如是却怎么也睡不着,实在是无心安睡的她,便悄悄的出了门,然后立于亭间,笑靥满面的看着那天上的明月,在那微风的轻抚下,她那美艳俏丽的脸庞,映着月光,只显得有更是美艳了。 “缟素临江誓灭胡,雄师十万气吞吴,试看天堑投鞭渡,不信中原不姓朱!” 念完郑成功的这首诗,心情有些激荡的柳如是又继续吟风道。 “予生则中华兮死则大明,寸丹为重兮七尺为轻。予之浩气兮化为雷霆,予之精神兮变为日星……” 相比于郑成功的那首词,在江南反倒是几句残词流传更广,因为是从郑氏军中传出一直传到百姓的口中,而更让人惊叹的,恐怕还是这首诗居然是在刑台所做。 是何等赤诚之士,才能于刑台做出这首词来,然后又甘愿以头颅赠予北伐大军,助北伐功成? “可惜只有两句残篇,不然定是流传千古之词……” 言道着可惜,柳如是倒又庆幸道。 “得亏延平慧眼识英才,要不是然,张侍郎恐怕真要错杀忠良了!想那朱明忠经此一劫,又能两日而下江阴,想来也是天佑我大明了……” 又一次,柳如是又吟起了这几句残词,在她的话声落下的时候,却听到身后传来女儿的话声。 “娘,这首词真好!” 回头一看,柳如是便看到穿着中衣的只有十二岁的女儿钱孙蕊,居然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坐到了亭子里。 “予生则中华兮死则大明,寸丹为重兮七尺为轻。予之浩气兮化为雷霆,予之精神兮变为日星……” 吟完这词后,钱孙蕊眨动着双眸,有些感叹的说道。 “娘,你说能做出这样词来的人,定会是个大英雄吧!” 受娘的影响,钱孙蕊对于大英雄有着她自己的理解,虽说只有十二岁,但是她内心的那份家国情怀,却一点不比娘差,而小小年纪的她,因为遗传着柳如是的性格,所以她表现的更为直接。 “娘,等我长大了,我就要嫁给像他这样的大英雄!” 女儿的话,让柳如是先是一愣,随后又是一笑,捏了下女儿挺翘的鼻子说道。 “女孩家的,张嘴就要嫁人,羞不差啊!” 笑靥满面的柳如是,又抱着女儿轻声说道。 “知玉(闺名),你要知道啊,喜欢那大英雄的人可多了,你要是想嫁给大英雄,就要……” 68,,,仍然没有解禁……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如果大家对故事的情节有什么建议,可以直接在群里私信无语,另外欢迎报名龙套! 章节目录 第74章 母女(求推荐、求收藏) 第74章 “阿嚏——” 突然,几乎没有任何征兆的,在与寇云一翻胡天黑地的欢纵之后,朱明忠打了个喷嚏,他一边揉着鼻子一边自言自语道。 “难不成闪着风了?” 自言自语着,看着床上躺着,累急了这会已经睡下的女人,朱明忠的心里顿时便是一阵得意,为自己现在的“彪悍”而得意。 从床上起来的时候,朱明忠特意看了下自己的身体,尽管过去他很注重健身,但在穿越之后,他还是感觉到身体似乎发生了某种变化——力量,现在自己的身体似乎充满了力量,无论是在那个方面。不仅可以围着城墙跑上几圈,都不会喘粗气,可以轻易的玩起重达百斤的石锁,甚至就连同在这个男人最在意的方面,也发生了变化,更加持久、更加…… 难道这就是“穿越综合症”? 这个“症”不错!我喜欢! 在得意之余,朱明忠披上素色的中衣,回头看了眼床上的女子,有些意犹未尽的他唇角一扬。 “今个就这样了,等回头老爷我再给你找个姐妹,你们俩一起伺候着……” 脑海中只是刚一浮现出那胡天黑地的场面,他的心头顿时一痒,随后又摇着头将那些面画甩出大脑。现在还有其它更重要的事情。 走出睡房后,朱明忠来到外屋,在外屋的的中央,放置着一张木桌,木桌上是一个用泥巴捏成的,有些简陋的沙盘,只是粗糙的将江阴城以及附近几座城市和周围的地形、河流显示出来,这是朱明忠授意旁人制出的沙盘。 时近子夜,从桌前站起身的朱明忠又一次走到沙盘边,盯着沙盘上的常州府城、无锡县以及常熟县这几个江阴周围的城市,当然还有对岸的靖江县。 现在担负有招讨江南之责的自己,怎么才能招讨这些城市,为十七万北伐大军筹集粮草,当然更重要的是,为北伐大军扫荡后路,从而在将来迫不得已的时候,掩护大军撤退。 眉头蹙成一团,朱明忠的双眼死死的盯着沙盘。 这些天来,每到闲时,他总是不断的从自己看过的众多穿越小说中寻找灵感,那些小说真也好,假也罢,总能给他一带灵感,可灵感没给他带来,倒是让他对什么火枪加长枪阵横扫辽东之类的中国版“西班牙方阵”彻底失望了——不仅仅是时间,一方面他没有时间训练出一只合格的长枪方阵部队,更何况也没有时间制造燧发枪,那怕就是最普通的火绳枪,而另一方面,经过几次试验,正如他最初推测的那样,在江南这种水网密布的地形,根本就不适合采用“西班牙方阵”。尤其是在没有火炮等远程武器的情况下,在没有火炮掩护的情况下,所谓的“西班牙方阵”会被清军的火炮轰成渣,一发炮弹可以轻易撕碎几十个人的身体。 没有火炮,只能勉强将那些自携带细口鸟铳的士兵勉强组成一个鸟铳小旗。而靠着这样训练不行、装备亦不行的八千“兵卒”如何扫荡江南? 为了能弄到一些武器,朱明忠甚至派人前往瓜洲留守刘猷求助,由吴友才代似的信言辞可谓是诚恳至极,就差没在信上说“看在党国的份上拉兄弟一把”了,可刘猷的回信倒也简单——城内的红夷炮都已被大将军带走用于攻打南京。 当真一门未留? 是不是真的一门未留,朱明忠不知道,但至少眼下,他别想从其它人那里得到那怕一门红夷大炮。 盯着沙盘的朱明忠,最终还是把视线投向了常州城,那座以高城而“雄居一方”的“东南巨镇”的城墙上,足足有十六门红夷大炮,还有几十门弗郎机。 要是能把这些红夷大炮夺下来的话…… “这可是十六门大炮啊!” 心里这么寻思着,盯着沙盘上小小的常州城,这座“东南巨镇”的城墙长十里、高两丈八尺,远非江阴城墙所能相比,而且它的城基还是用巨石的筑成,想经夺下这座城,恐怕不容易啊! 火炮! 可问题是现在自己的手中根本就没有火炮,即便是有足够的铁料、铜料,也不见得能在短短几天内将火炮造出来,虽说作为一个三流的工科生,可因为对军事的喜爱,对近代各种前装炮可以说是颇为了解,但也正因为了解,才知道,铸造火炮看似简单,可实际上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且不说制模就极为有废时废力。 更何况,铸造炮管时因炮管膛内外冷却速度差异,加之材质原因,铸造废品率极高,所以才有了“铸十铳能得二、三铳可用者,便称高手”之说。废品率高达70~80%以上。这样火炮的成本自然很高,而且铸造时间极长。 在这种情况下,朱明忠更倾向于采用实心钻膛技术,使用水力驱动膛床直接钻孔。这种火炮的做工精良,制造也更为迅速,提高落型紧密度和铁水温度后,其沙眼较少,成本自然也就降了下来,当然制造的速度也会得到提高。 虽说对制造水力驱动膛床可以说是信心十足,但是……历史却没给他时间,一个月! 甚至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必须要在郑成功兵败之后,做好一切准备,否则在这里“种的田”,很有可能落入清军之手,所以有些事情只能现在只能在心里想想。 只不过历史没有会给他足够的时间试制新型大炮,甚至让他不敢尝试着制造火炮,因为害怕这些技术为清军获得。 “他么的,这下可坑死老子了!” 心里感叹着,朱明忠的便用炭笔在纸上胡乱的画着,这几日每次回府之后,他唯一做的就是一面设计简易的水力驱动膛床,现在这膛床是派不上用场了,只能另起炉灶,研究应该怎么在没有大炮、火枪的情况下使用那些精制的威力更为强大的火药了。 “实在不行,就……” 突然,朱明忠的眼前一亮,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种极为简单的武器! “没错,就是它了!” 大家不要觉得突然把寇云给收拾了,因为68章被禁,所以……哎,还是太突然了,争取改稿解禁吧……求推荐、求收藏,新书需要大家的关爱!拜谢! 章节目录 第75章 新武器(求推荐、求收藏) 第75章 一根根宽三寸长数尺的涂着胶的桑皮纸,在女工的拿着木搓板的手下,被卷成了一根根长达数尺的直径约一分(3毫米)的细纸管,趁着纸管上还附着胶时,女工便将七八根棉线附着药管开始包裹纸管,待包裹完后,又附上一层被复纸,接着又是一层漆有桐油的棉线,如此反复两次后,近小拇指粗的纸管方才制好,被加工好的纸管直接在放在暗炭火炉上烘干,待烘干后,则被送至另一个工棚中。 在这个工棚之中,纸管被置于悬架上,搂直后,站在悬架上的女工便用小漏斗将细粉状的黑药装入纸管,边装边用细铁丝捣实,一根长达三尺的药管足足耗用了近半个时辰方才制出来。这就是导火索,等到这些导火索制好后,便直接送到其它工坊,以备用作他用。 不过这时,朱明忠并没有在那督促火药制造,而是在呆在工坊中琢磨起手榴弹来,手榴弹瞧起来和后世的德式手榴弹没什么区别,只是壳体换成厚达6毫米的铸铁,铁壳上铸有刻槽,这是参照民兵爆炸手册上的“七人背”制造的。 “七人背”指的的是制造手榴弹的设备,仅只需要七个人分工,而且背起来就成走,七人的分工一般是造型、化铁、浇铸、加工弹柄,如果七人操作熟练,配合密切,从点火化铁,到第一颗手榴弹制成只需要半个小时。 就像现在,不过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已经铸造了几百个手榴弹的铸铁壳。虽说手榴弹看起来极为简单,而且制造起来也很简单,可在实际使用的时候还是碰到了一些问题。 “兹……” 甩出去的手榴弹冒着白烟,一息、两息、三息……足足二十多秒手榴弹才发出一声闷响,因为没有拉火管,所以只能用导火索,将装导火索在长达7寸的木柄里,从点燃到爆炸,至少需要二十多秒的。 “导火索差不多一秒燃烧一厘米,这么长的木柄……” 瞧着这“点发”的手榴弹,朱明忠的眉头皱成了一团。这导火索烧的时间也太长了点。 “要不缩短木柄?这样就能让火线更短些?” 眉头索成一团的朱明忠握着差不多有一斤多重的手榴弹,因为重量的关系,本身也就只能扔十来丈远,若是再缩短木柄的话。 “大人,要是……” 听着朱明忠的自言自语,赵士棋瞧着那木箱里的“炸雷”,便试探着说道。 “要是您老觉得这捻子装在木柄里长了,那,那咱要不把捻子装在铁头上!” 装在铁头上! 赵士琪的建议让朱明忠的眼前顿时一亮,脑海中甚至浮现出后世德国的另一种手榴弹来,那种手榴弹,可不就是把拉火管装在顶部嘛,这样的话,没准四五秒就能爆炸。而且这样的话,还能降低成本,毕竟加工木柄的时间又减少了很多。 “行!赵东家,就这么办,不过……” 拿着手榴弹,朱明忠瞧着顶部用手指比划了下,没有浸油木管和油纸的保护,这导火索如何防潮?如果受潮的话,施即脑海中想到后世的一些白酒的盖子。 “嗯,除了把捻子转到铁头上面,还可以这上面装个陶盖,陶盖用胶封死,用的时候,直接敲碎陶盖,然后点火,这样不仅可以防潮,而且还保险!” 这那里是一箱手榴弹,分明就是一箱白酒啊! 管他么手榴弹还是白酒,反正,打起来的时候,老子就是先扔几千个手榴弹过去,管他三七二十一的炸他娘的,先把你炸成渣,然后再他么来个刺刀冲锋。 在这个时代,谁能挡得住这样的攻击? 别人能不能挡住这样的刺刀冲锋,朱明忠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至少绿营兵很难阻挡这样的手榴弹加刺刀的冲锋。 “一、二、三……扔” 训练场上,随着口令声一排兵丁只手握着手榴弹,一段助跑之后,手榴弹猛的被甩了出去。 “二十三丈……” “十八丈……” “十六丈……” 每一排兵丁甩出手榴弹之后,都会有人专门量着他们甩出的距离,而每枚手榴弹都对应着与此同兵丁身上的号码相同的号码。 “怎么样,我扔了多远?” 吴品拥有些紧张的问道,他之所以会这么紧张是因为他太需要钱了,昨天,守备大人发了告示,征集掷弹兵,掷弹兵的军饷每个月是一两八钱钱子。而对掷弹兵的要求,第一条就是要扔得远。对于臂力极大的吴品拥来说,他并不怀疑自己能扔二十丈,不过这二十丈只是一个入选的标准。 “足足三十一丈多,你小子,扔那么远干啥,万一砸到人怎么办?” 知道自己扔出了这个距离的吴品拥,知道,第一关自己是过了接下来还要比准头。比准头,很简单,就是把手榴弹扔到一个一丈见方的框子,那框子是用石灰划出来的。 五丈……投进 十丈……投进 十五丈……投进…… 二十丈……投进! 当吴品拥在二十丈外把手榴弹投进了框内之后,在他站到二十五丈的位置上时,别说是周围的普通兵卒就连同朱明忠也被场中这个可以把手榴弹扔到将近百米开外的士兵吸引了,他同样也来到了场下,现在,就看他的准头了。 在众人的围观中,吴品拥深吸一口气,一段助跑后,手中的手榴弹猛的甩了出去,在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抛物线,然后准确的落在石灰框的中央。 “好!” 几乎是在手榴弹落进框内的瞬间,朱明忠立即为他鼓掌叫起好来,在周围的人们的叫好声中,朱明忠走到这个看起来有三十几岁的士兵面前,笑着问道。 “试试三十丈的距离?” 守备大人的吩咐,吴品拥那里敢拒绝。 三十丈,尽管吴品拥可以扔的更远,但是这是把三十丈扔到那个框子里,能行吗? 在吴品拥的他面前的地面上放着一颗手榴弹,他在做准备:转腰,甩臂,然后俯身拿起手榴弹,一面静静地注视着前方,然后双眼眯成了一条细缝,他在瞄准目标。 随后他后退了几步,站住,然后注视着前方。片刻后,吴品拥大步上前助跑,侧身,甩臂,转体,手臂伸直,整个身体像拉满的弓一样向后绷紧,突然,他的身体在快速运动中猛地向前一下张满,手榴弹出手之际, 晴空中一个小黑点向前飞着,像小鸟儿一样,飞得很高,很慢,飞得像炮弹的飞行轨迹一样,形成一条优美的抛物线,最后准确的落在了那个框内。 在那一瞬间,整个校场上立即响起了一片叫好声,在叫好声中,同样显得很是兴奋的朱明忠,用力的拍着吴品拥的肩膀。 “好、好,从现在起,你就是掷弹一营统带,” 一听到自己居然升官了,吴品拥做势就要跪下谢恩的时候,朱明忠又说道。 “先别忘着谢恩,我朱明忠麾下的兵不是好当的,让你当这个统带,就是想让你带出几百个和你一样的掷弹手,怎么样,能办好这个差事吗?” 刚被升了官的吴品拥,一听到大人吩咐的差事,立即单膝跪拜道。 “请大人放心,若是小人办不成这个差事,小人,小人就,就请大人砍了小人的脑袋!” 吴品拥的军令状让朱明忠哈哈大笑道。 “你这脑袋,我砍了又有何用,留下你的脑袋,好好办差!” 求推荐、求收藏,新书需要大家的关爱!拜谢! 章节目录 第76章 弃我昔时笔(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东方的天际,火红的朝霞像山一般踊跃,浪一般翻腾。一夜的宁静之后,江阴城内再一次恢复了先前的热闹,清晨时分那紧闭的江阴城门这会已经大开,商贩们纷纷进入这江阴城,似乎昨天纷乱已经远去了。 当再次从梦中醒来的时候,已经时近午时,昨夜朱明忠睡的很晚,先是听着吴有才有关民政的汇报,然后又询问了钱磊钱粮的筹措,以及军服制造,最后李子渊等人,又在那里汇报着部队的训练,后来又在那里思索了半夜有关部队训练之类的事情,等到处理完一切之后,按后世的时间来说,差不已经三四点了。 非常难得的,这一夜,朱明忠没有传寇云来床上侍候。直到过晌午的时候,仍然躺在床上的朱明忠并没有立即起来,而是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手,现在这双手变得很粗糙,手上满了老茧,指关节处明显比正常人粗出了一整圈,这是每天训练锻炼的结果,一看便知这双手中充满力量。 视线上移,看着那比寻常女人小腿还粗上一圈的手臂,朱明忠感受到是过去从未曾感受过的力量,这具身体的浑身上下都充满着力量,那身板更是有如同猎豹一般,强壮而不失灵活,或许,正因如此,自己那日攻城的时候才能在大劈大砍凭着过人的气力,将一个个清兵砍倒在地。 在乱世中,多一分力量就多一条活路。 尽管并不知道乱世为何,但朱明忠却清楚,在这个乱世之中,力量意味着什么,而更让人诧异的是,不知是不是穿越的后遗症,自己身上伤势好的极快,远超过正常人水平,受伤后不过才四五天的功夫,身上的伤口便已经好个差不多了。 这样也好,也不妨碍即将到来的那场苦战。 郑成功啊! 念叨着这个名字,朱明忠的眉头一锁,现在郑成功正像历史上那样,缓缓的朝着南京开进的,历史正在不可逆转让的朝着另一个方向发展。现在他知道自己必须打起全部精神,为即将到来的第一战作好准备。 准备什么呢? 那天的那场恶梦总是一再的于朱明忠的脑海中闪动着,他知道如果自己失败,等待中国的会是什么!会是永远坠入黑暗之中! 经历了梦境中的碰撞与融合,朱明忠已经慢慢接受了穿越的事实,他甚至以超人想象的速度,正在适应着这一切,适应着这个时代,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他的内心中甚至升涌出一种使命——维护汉家衣冠,延续华夏文明的使命。 也许,这正是他穿越数百年的时空,来到这个时代的根本原因。 “君不见,汉终军,弱冠系虏请长缨,君不见,班定远,绝域轻骑催战云……” 远远的,朱明忠便听到了从府外传来的歌声,听着那歌声,他的脸上微微扬起些许笑容。这是他带给这支部队第一个“礼物”。 军歌! 后世的经历告诉他,看似不起眼的军歌从来都是一种可以鼓励士气、凝聚团队精神、集体意识的工具,在整齐而雄壮的军歌声中,人心会在慢慢的发生变化,进而一步步将自己融入到身边的团体之中。 如果说后世教会了他什么,恐怕就是如何在心理上树立起一个团队意识,而这恰恰是现在他所需要的,清军并没有给他足够的时间去训练军队,只给了他几天的时间。 “七天,七天就能……” 昨天晚上用了几个小时的时间,朱明忠终于从“路西法试验”中得到答案。七天的时间便足以改变一个人。而现在已经过去半个月了! 至于军歌只是第一步。 “男儿应是重危行,岂让儒冠误此生?况乃国危若累卵,羽檄争驰无少停……” 站在方队面前,于树杰的嗓子这会都哑了,从十天前的那个晚上,在大人府上从大人那里用了半个时辰学会这首远谈不上词曲优美的歌,从早晨他便开始教这些民壮唱歌,按照将军的吩咐,让他们一遍遍的唱,直到将八千人的声音全完全唱成一个声音,然后再不断的唱,一遍又一遍,似乎今天,他们的训练,就只是唱歌而已。 一开始的时候,那歌声一开始是稀落落的,是参杂不齐的,甚至有许多人不唱,尽管不明白将军的用意,但于树杰还是尽可能的去完成将军吩咐的事情,可慢慢的他却从这歌声中体会到了什么。 当八千人的声音汇成一个声音的时候,他似乎生出一种感觉,自己同眼前的这些粗夫蛮汉并没有任何区别,似乎在那越发响亮而又整齐的歌声中,他们所有人都融合成一个整体,对于这种心理上的共鸣,于树杰自然不理解,但他却能感觉到,在歌声中,他的心灵被触动了,也就是在这歌声中,他感觉自己第一次真正融入江阴镇军这个群体,成为这个群体中的一部分。 “弃我昔时笔,著我战时衿,一呼同志逾十万,高唱战歌齐从军。齐从军,净胡尘,誓扫敌虏不顾身。” 在那震耳欲聋的歌声,城内的校场周围已经聚满了围观的民众,此时不单是那些兵丁在唱,甚至就连同那些围观的百姓亦随之轻吟着,雄壮而又整齐的歌声,似战鼓一般在不断的冲撞着人心。 城市上空回荡着的歌声,不单震撼了百姓,同样也震撼了钱磊,那雄浑而又厚重的歌声在空气中激荡着的时候,他再也无法产生初听此歌时的粗鄙之感,甚至因为这歌声中传递的信念,而激情澎湃起来。 那拿着毛笔的手指,甚至不由自主的跟着那节奏轻点着,直到那歌声毕了时,他才注意到,那张纸上满是墨点,自嘲之余,感觉到头上那缠着的黑布,心思却又是一沉,好一会才喃喃道。 “但愿,他当真能保得我汉人的衣冠吧!” 能保住汉家的衣冠吗? 钱磊没有答案,可在他的内心深处,他自然希望这衣冠能够保住,尽管他没有那个勇气,可却止不住他去想。 其实,这一天,许多人都在想…… 求推荐、求收藏,新书小嫩芽儿,需要大家的关爱!再次拜谢! 章节目录 第77章 忠义营(第一更) 七月初六,这一天,江阴城内的气氛显得有些凝重,在城门处的那些手持长枪立于门外的兵卒,他们头上无一例外,皆是一身孝衣。 “这是怎么回事?” 前脚刚进江阴,李玉春便感受到了空气中的凝重,而且那街上几不见行人,这街道两侧的铺面,大都树起了门板。 人都到那去了? 就在李玉春心里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他看一些人正在朝着一个地方去着,有些人更是穿着白色的孝衣。 “他们去哪?” 随着他们的脚步,转让过一个街角,李玉春看到街上尽是一片人山人海,许多人一都是披麻戴孝。 这是文庙? 尽管江阴并不是李玉春的家乡,但是对于江阴他并不陌生,毕竟他有不少好友皆是江阴人士,只是他们大都在十几年前已经身死城中。 “老人家,大家为何聚于此处?” 走到一个老人家身边,李玉春轻声询问道。 “别说话!” 那老人家扭头瞪了一眼李玉春,似乎是在怪罪着他,站于路边的石条旁,李玉春终于看到了,这街上以及街前的那片空地中到处挤满了人,而在文庙前方,数千手持长枪的兵士立于其中。 尽管看不清楚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李玉春仍然可以感受到空气中的凝重,也许是受环境的影响,他的神情也变得肃穆、凝重起来。 在明伦堂前,穿着一身武将官衣的朱明忠,头系白布,手持烟香,在他面前的祭台上,摆放三牲以及瓜果,而那祭台上除了阎应元、陈明遇、冯厚敦三公的牌位之外,在后方还有一个巨大的牌位——“江阴义民总神位”。 默默的上香拜祭抗清三公以及义民总神位的之后,朱明忠拿过由吴友良书写的的祭文,大声念道。 “乙酉,大明弘光元年,江阴典史阎应元将江阴十万之民,拒清军二十四万,独守孤城八十一日。城破,清虏屠之,老少尽皆死战,一人无降。呜呼,哀哉,烈哉!……” 祭文声于空气中回响着,此时的江阴文庙,不,应该说是江阴忠烈祠前,气氛凝重非常,原本这里是文庙,而现在,这里却是忠烈祠。 在那场抗争中,明伦堂被选为义军的指挥所,庙学的一切设施,都服从了兵事争斗的需要;城破以后,清军又屠城三日,城内幸存的老幼仅53人,庙学的建筑除大成殿、明伦堂残存屋廓外,其余均成瓦砾一堆。 尽管七年前,文庙又加以整修,可在之前的大火中,这里亦曾遭受破坏,在吴友良应朱明忠之请,属理江阴知县后,他并没有重修文庙,而是在这里设立“忠烈祠”,不过按原本他的想法,是在这里设立“江阴义民祠”。 这也就是他所说的“馊主意”,这个主意是用来招揽民心,是用于招揽江阴的民心。那日吴友良的建议自然被朱明忠采纳,他非常清楚,在在乙酉守城战131年后,满清为行以怀柔,对江阴抗清三公——阎应元、陈明遇、冯厚敦,分别赐谥“忠烈”、“烈愍”、“节愍”,从而收取江阴民心,甚至让江阴民众对乾隆感恩戴德。 而现在相比于他们,朱明忠却把江阴抬高到了无以复加的位置,除了将文庙改为“忠烈祠”并在祠**奉江阴义民总神位以及抗清三公,朱明忠更是赞誉江阴为“忠义之邦”,而吴良友则请人将朱明忠书写的“忠义之邦”四字临刻于石,每字两尺见方,嵌入南门城垣。进出南门的江阴人,看到这雄浑有力的四个字,无不平添几分自豪感。一时间江阴民心尽为朱明忠所收。 而今天则是众人于忠烈祠拜祭抗清三公以及江阴义民的日子,为了这一天,朱明忠已经用了几天的时间,去筹备此事。回头看着眼前持枪而立的八千兵卒,他们的身上穿着红色的军装。 他们身上的红色军服,并不是这个时代的军服,而是朱明忠借鉴了19世纪后期“龙虾兵”的军服,红色的上衣,黑色的军裤。看起来倒是极为威武。 今天不仅仅只是拜祭江阴义民,同样也是这支部队成军的日子。看着台下训练了十几日的八千将士,朱明忠用凝重的声喝道。 “我大明忠义营八千将士,于止立誓!” 在他的话声落下时,那些现在已经习惯了后世军中整齐令号的八千将士,立即齐声起誓。 大明忠义营!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们才知道自己身份,他们是“大明忠义营”的一员,乙酉守城时,江阴义民用的同样也是这一身份。 “我大明忠义营八千将士,于止立誓!” 突然,一阵震耳欲聋的喝吼于文庙前方传来,只惊得李玉春心头猛然一颤,然后他便听到那边继续传来的誓言,数千人同时发出的誓言,几乎达到震天动地的地步。 “此番成军之后,我忠义营将士,必血战到底,始终不渝……战而胜,凯旋而归;战如不胜,决心裹尸以还……” 那有如雷鸣般的誓言不断冲撞着李玉春,只震得他心头发颤,以至于久久无法平静,立于街边的李玉春甚至不知道人何时散去的,待到人散去之后的,有些神情恍惚的他这才算看到那片空地中间一片红彤,只见八千忠义营的兵座,行列分明地站在正对忠烈祠的空地上。虽然其中大部分人手里只有一根长矛,身上没穿任何甲胄,只着一件模样有些古怪的红色衣裳。却个个抬头挺胸,身体竖得如标枪一样笔直! 就在李玉春惊讶的看着这支似松柏一般挺拔的队伍时,突然一声响亮的喝令响起。 “向后……转!” 随着口令声的响起,瞬间,“嗵……”的一声,八千人就像是一个整齐一般,瞬间便转向后方,队伍不见丝毫凌乱,仍然是一整齐的方队,眼前的这一幕完全颠覆了他的认识,以至于不断的喃喃道。 “这,这怎么可能……”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如果大家对故事的情节有什么建议,可以直接在群里私信无语,另外欢迎报名龙套! 章节目录 第78章 见血(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78章 “一二一、一二一……” 随着整齐的脚步声,八千忠义营健儿喝口令扛着长枪,就如同三百年后的军队一般,在江阴的街道上走过。八千人踏着整齐的步伐,踏着共同的步声,就像是洪钟一般不断的敲击在人们的心头。 对于这一幕,像李玉春这样的外地人自然会看傻眼,不过对于江阴百姓来说,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一切,因为每天这些兵丁都会齐步于街上走过,进入城内的营地。他们当然也目睹过从混乱到整齐的那个过程,可即便是如此,当那整齐的步伐从门前走的时候,他们仍然会为之惊讶。 更何况是外人? 整整半个月,朱明忠的这支“忠义营”,其实也就练成了站军姿和队列行进这两项。其他阵列、格斗和小范围内相互配合之类,都还连门儿都没有摸到,顶多也就是再加上一个不知道效果如何的拼刺,还有一个掷弹。 这样的部队拉上战场之后,能不能见真章不知道。但乍看上去,却着实令人眼前一亮,何止是让人眼前一亮,根本就是让人为之惊叹。 “君不见,汉终军……预备,唱!” 惊愕的看着这支浩浩荡荡与眼前踏着整齐步伐走过的忠义营,在李玉春还从惊愕中恢复时,突然,他的耳边猛的响起一个人的唱……不,应该说是吼声,然后这八千将士都跟着唱了起来。 “君不见,汉终军,弱冠系虏请长缨,君不见,班定远……” 那嘹亮的歌声,在城市的上空回响着,那根本就谈不上曲调的歌,却不断的给李玉春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他愣愣的听着那歌,至于那歌声中“汉终军”、“班定远”的典故,在这一刻,他全都忘记了,他只是上瞠目结舌看着眼前的忠义营,那心脏不断的剧烈的跳动着,随着那有力的歌声。 “……男儿应是重危行,岂让儒冠误此生?况乃国危若累卵,羽檄争驰无少停!……” 立于路边的李玉春,甚至都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双手在颤抖着,也许,在今天之前,他总觉为了几缕发丝抛头颅,总是不智,但是现在,当这嘹亮的歌声在他的耳边响起,一种从未曾有过的热血在他的胸膛中激荡着。 “弃我昔时笔,著我战时衿,一呼同志逾十万,高唱战歌齐从军……” 无论是那整齐的脚步,亦或是那嘹亮的歌声,只给李玉春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以至于在那种从未曾过心灵的撞击中,他的心底只剩下一个念头, 从军!从军! 在李玉春的内心接受这种冲击的时候,在忠烈祠内的吴良友却依然有些恍惚,他的脑海中依然是那些随着口令做着整齐划一动作的“红衣军”, “这、这……” 回过头,吴良友带着满脸的难以置信,大声询问道。 因为在郑家军中作了十几年书吏的原因,所以对于行伍之事,他并不陌生,看着一队队兵卒,随着官长的命令踏着统一的步伐离开时,他特意走到方阵之中,东瞅瞅,西看看,两只眼睛中尽是不可思议。 其实,原本那些人站在那里的时候,尽管他们的队列整齐非常,但也算是精于行伍的他,并没有觉得有什么新鲜的地方,除了那些兵丁看起来更为精神之外。 可当他们喝着口令,离开的时候,面对几千人的方阵,面对几十支队伍皆能令行禁止的列队,甚至踏着共同的脚步离开忠烈祠,他整个人都看傻了眼,他没有想到,朱明忠居然练出了这样的一支兵。 别的不说,单就是在短短十五天内,能让这些兵丁做到令行禁止,恐怕就是戚少保再世也很难做到,若是能给他几个月的时间操练的话的……看着祠前如松挺立的亲兵,吴良友立即意识到,自己这次来对了地方! “没错,就是时间太短,而且,我这人也不算知兵,这行军打仗的事情,还要再摸索一下,现在也就是花架子,中看不中用……” 可不是中看不中用,这不过就是三百五十年后中学生军训的水平,他们会军姿、会齐步走,可除了这些,他们还会什么?拼刺刀?那是朱明忠根据记忆回忆起来的半掉子。至于投弹,那些黑火药手榴弹的威力,说实话,靠不靠谱,朱明忠自己的心里也没有谱,非经过一番血战,谁知道谁知道这手榴弹加刺刀靠不靠谱? “这还是花架子?” 看着朱明忠,吴良友试图在他的脸上找到几分谦逊,但除了无奈之外,什么都没找到。 “大人,若大人的忠义营是花架子的话,那么这天下,可就没有什么精锐了!以在下看来,即便是大将军的铁人军,论令行禁止恐怕也不及大人的忠义军。” 这肯定是马屁! 朱明忠在心里暗自寻思着,嘴说道。 “我这忠义营又岂能和大将军的铁人军相比,练这兵很简单,无非京是吃饱喝足,然后往死了练,要是说打仗啊……” 一回头,从吴良友的目中,朱明忠看到了一种近乎于崇拜的眼神,于是便说道。 “大将军的铁人军,那是久经战阵的精锐,无一不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至于我这忠义营,除了一千多号后劲营的老弟兄外,其它六千多人,可都是新兵……” 看着最后一队兵卒离开忠烈祠,他们将会开往城外的校场继续训练。朱明忠的目光微敛,沉声说道。 “或许步子走的标准,但是,他们大都没见过血,一群没见过血、没上过战场的兵……” 摇遥头,朱明忠看着吴良友反问道。 “算得上精锐吗?” “这……” 朱明忠的反问让吴良友一愣,在愣神的功夫,他又说道。 “大人,既然大人觉得他们没见过血,那不如领兵讨伐便是了,毕竟大人您可是大将军委任的“江南招讨使”,既然现在这兵练好了,那大人自当领兵讨伐周围,大人以为可是这个道理!” 一旁的刚刚晋升为左翼统领的李子渊,听着吴良友这么说则跟着说道。 “大人,见血还不容易嘛,咱们明就出城,攻下常州城便是了!” 章节目录 第79章 剑指何方(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79章 常州、常熟、无锡、靖江! 双手撑在沙盘上,朱明忠呆呆盯着眼前的这四座城市,他的眉头紧蹙着,这四座城市都是江阴周边的城市。现在,必须要选择其中的一个城市作为忠义军的第一个进攻对象。 “四城之中,当数常州城最为难攻,城高墙固,虽常州驻防清虏主力调往江宁,但其守城青壮,仍不下万人……” 在忠义军中,并没有参谋长,但是作为忠义军中少有的读过书的“老将”,作为左翼统领的他,在很多时候都充当着“参谋长”的角色。 “……至于靖江,虽其城墙不过只有两丈余,然大军若是攻伐,百得过江不过,目下江中舟船要么不清虏焚毁,要么被招入大将军军中,无舟船,自然不能渡江,这就是四城的情况。” “管他那么多干啥,当初大人能带着千五百弟兄夺下江阴,咱们忠义营现在可是兵强马壮,这常州城咋了,若是大人想攻它,还不是跟玩似的……” 李子渊的话声一落,张便在一旁嚷训起来的,他这么一说,周围顿时便是一阵咐和声,毕竟,有了千五百人夺城的辉煌过去摆在那,在他们看来,这天下恐怕就没有大人夺不下的城。 “可不是,不定咱们这边一过去,那边守城的人就降了……” 人才啊…… 朱明忠的这声感叹并不是因为他们的这番话,而是因为……无人可用,李子渊、张他们两人是忠义军中的左、右翼的统领,这中军自然是由朱明忠自己统领,之所以选择他们两位,原因非常简单,李子渊原本是千总,他任左翼统领是理所当然,至于张,在攻江阴城的时候,作为把总的他,一直领兵紧随自己身后,而且身受数处刀伤,也算是骁勇,不过他也就仅限于此了,在战场上的他或许是骁勇非常,但是若让他出主意,恐怕就有些勉强了。 无人可用,这是现实。 别说是参谋人才,就是武将也是如此。以后要多留意一下身边的人了。心里这般寻思着,他的视线投向一旁正作着记录的于树杰,他是江阴人,不说他是读书人出身,至少对周围的情况更了解一些吧。 原本只是作为书吏于一旁记录着“军事会议”内容的于树杰,不经意间看到大人的目光投向自己,他先是一愣,然后还是略一垂眉,继续充当了他的“书记”角色, “少行,来,说说你的想法!” 被大人点到名的于树杰,诧异之余,心下却是一阵激荡。 “在下以为,古今用兵之道……” 作为读书人的于树杰刚一开口,正准备长篇大论的时候,立即看到大人眉头微锁,立即意识到自己又“犯毛病”了。在刚任“书记”时,他曾和很多读书人一样,在记录时不忘记大作文章,引经据典不说,而且文字也是还极尽夸张。在第一次把记录的内容呈给大人的时候,只若的大人一阵斥责。 按大人的说法,这样的会议必须一字不差的记录,不能进行任何文字修饰。更不能有任何文字夸张,至于什么“红夷大炮一出,则糜烂数十里”之类的夸张之词,更是让朱明忠痛恨不已,这他么不是红夷大炮,分明是原子弹!还有什么大军神速日行千里。对于朱明忠来说,在公文之中用这种“文学夸张”,根本就是渎职,而中国文人却根本以此为得意,即便是到三百多年后,所谓的文人仍然如此,完全不见丝毫的学术严谨。 而在军中,这种夸张往往会导致致命的失败。自然绝允许自己的书记作这种“文学夸张”。作为书记的于树杰,在过去的半个月里,自然没少被敲打。甚至在记录中写下“以此操练之法,他日兵卒行军,必可日行千里”的内容时,更是被大人罚着让他绕着城墙,跑上一天,看看能不能行军千里。整整一天一夜,于树杰就那么围着城跑着,虽然没有累死,但是脚掌下面尽是血泡,结果不过只行军百里,从那之后,他便再不敢想着什么“文笔”,在会上,除了“操他么”之类的话语,无不是按其白话记录,顶多也就是对那些粗鄙之词略加修饰。 血的教训总会深刻一些,一见到大人的脸色有变,于树杰立即说道。 “这平素市井之徒,大都是以蛮力欺弱,想来行军打仗也是如此,非迫不得已,避实就虚,择以弱敌,总是上策……” 总算是听到了个有建设性的回答,略微点点头,朱明忠又问道。 “少行,那以你之见,这四城之中,那个为弱?” “常州城有“江南巨镇”之名,加之为府城所在,其绝非弱者,靖江、常熟、无锡,三城皆弱,而靖江有江险之固,常熟城墙腾山而筑,地势不可不谓之险要,以标下之见,三城之中,当以无锡最弱,且其城墙老朽,其间曾为雨水冲垮,一直未曾彻底重修,自然最容易攻克。” “那以你之见,我军应当进攻无锡?” 朱明忠的话声一落,眼见自己被无视的李子渊立即于一旁反对道。 “大人,标下以为不可!” “哦?” 看着李子渊,朱明忠没有想到他居然会提出反对意见。 “为何不可?” 李子渊之所以会出口劝阻,是因为他知道,那于树杰论才学远超过他,忠义军中恐怕也就只有这位“书记”能威胁到他于军中的地位。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急忙打压于树杰,避免其为大人信用。在出言相阻时,他甚至都没有想到理由,纯粹只是基于个人的敏感,这会被大人这么一问,李子渊倒也没有紧张,借着喘息的功夫,便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理由。 “大人,标下以为,大将军委大人招讨江南,非是为大军筹措粮饷,而是为大军绥靖后方,无锡临近太湖远离长江,虽为大军后方,却并不紧迫,其欲入江,必经江阴,而常熟者,虽说距江数十里,然其城门临河,其地势近乎扼以江口,若以绥靖后方来看,我军当攻以常熟,而非无锡……” 李子渊的建议让朱明忠的眉头一挑,在这第一场军事作战会议,他们的建议让朱明忠感觉自己似乎学到了什么,双眼盯着那沙盘。 无锡或者常熟…… 可无论是往那座城,都要先解决一个问题,内部不靖,如何远征啊…… 心底这般思索着朱明忠的唇角一扬,心底冷笑道。 是时候杀人了…… 老书已经完结了,从现在开始,无语会把精力完全用于新书,尽可能保证每天三更,每周至少加更一次,新书需要大家的关爱!求推荐、求收藏! 章节目录 第80章 杀无赦(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颤若抖筛! 汗如雨下! 一个个成语这个时候肯定不会在闫崇年的脑海中浮现的,这会他只有一个念头,完了! 一个月前,在这江阴城陷入贼手的时候,他便一直想拖着,想拖到朝廷的大军收复江阴,毕竟,在松江可是有三万多朝廷大军。 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那朝廷的大军却一直按兵不动,倒是他以为成不了什么气候的海贼,非但打下了江阴,而且还夺占了镇江,甚至就连江宁府,能不能保住都是一说。 而更出乎他意料的是,眼前的这江阴守备还专门到了他的府上。还不等他客气,两张薄纸便落在了他的面前,待他看清纸上的内容时,他的脸上便再没有了丝毫血色。只是跪在地上不住的求着饶。 “老闫啊!” 瞧着眼前不住求饶的闫崇年,朱明忠便冷笑道。 “你说说你,你他么的这么做有意思嘛,给清虏的银粮,你他么不出三天就给筹备齐了,可给老子的钱粮哪?” 从钱磊一五一十的招出以闫崇年为首的那些客绅的想法之后,朱明忠就一直在等着,他在等着机会,或者说,等着合适的时间下手。 而现在,他不能再等了! 练兵需要钱、养兵需要粮! 是时候割羊毛了! 想割羊毛,就要杀鸡,当初姓林的就是杀了个“鸡”,才得了十几万两银子,现在,轮到自己了! 更重要的是,出兵之前,必须要把把后方给绥靖了,这姓闫的留不得! “将、将军明鉴啊,草,草民这,这可是一直在筹措银粮……” 心转微转,闫崇年连忙看着钱磊说道。 “钱师爷,草,草民说过,这,这光复大明,小人肯定愿意出银子,小人甘愿出银子,这不是一直在等着夏粮嘛,草民不,不正准备把粮食给将军送过去嘛,这,这不是咱们商量好的嘛……” 这会的闫崇年已经完全没有了主意,别的不说,从那些凶神恶煞的军汉闯入家中的瞬间,他的脑海中顿时便浮现出十几年前,进入江阴时那满城的腥风血雨状。 纵是奸滑似泥鳅,可泥鳅也滑不过刀啊! 这会就像是抓住救命稻草似的,冲着钱磊求助道。 “姓闫的,你别他么什么事都拉上老子!” 被闫崇年这么一求,钱磊立即像是受到刺激似的连忙对朱明忠鞠躬道。 “将军,这,这姓闫的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当初,他就是和跟在清虏的身后,卖粮食给清虏……这数典忘宗的狗东西,非但死不悔改,甚至在将军入城时,也是包含祸心,他和其他人合计着拖住将军您,待到清虏打来时,再把将军绑了献给清虏……” 钱磊的话,只让闫崇年猛的睁大眼睛,他没想到自己就这么被姓钱的给卖了。 “姓钱的,你,你他么血口喷人!” 被钱磊这么一卖,闫崇年连忙冲着朱明忠接连叩头道。 “将军、将军明鉴,草民,草民就是有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如此啊,将、将军,草民,草民愿意助饷三万两,粮食万石……” 这会为了活命的闫崇年可真是掏了家底,虽说家有良田数千亩,可一年所收也不过千石租子,这万石粮食,肯定需要掏银子从其它人手中高价购买。 “只,只求大人念在草民、草民同,同是汉人的份上,饶草民一条狗命……” “晚了!” 猛然将茶杯往地上一摔,朱明忠冷哼道。 “当初你姓闫的助纣为虐的时候,可曾想过你是汉人,本将军平生最恨的,就是你这种助纣为虐的汉奸!来人!砍了他!” “将军、将军饶命啊……草民实在冤枉啊,您别听姓钱的胡说,他,他也,也是想……” 被一声砍了吓的脸色煞白,全无丝毫血色,只是怦怦叩头的闫崇年在试图为自己辩解的时候,一直站在旁边的钱磊那里容他再这么指责自己,猛然站起身来,跑到一旁,从卫兵的腰间抽过腰刀,不等闫崇年把话说完,冲着他的脖颈便砍了过去。 手起刀落间,随着一团血污的喷出,那圆溜溜的脑袋更是直接滚到了他的脚下。 钱磊甚至都没想到,居然这么容易的就把人的脑袋给砍掉了,在他反应过来的时候,看着脚边的脑袋,和身上喷溅出来的鲜血,作为读书人的他,顿时被吓了一跳。 “啊……” 像是抓着炭火似的猛然甩掉手中的刀,钱磊才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非但杀了人,而且还是当着朱明忠的面,看着他衣摆上的血污,钱磊猛的跪到地上,不顾地上的血污,不断叩头道。 “将,将军,小、小人是心恼这,这厮当年、当年为虎作伥,一,一时心焦,才,才一时冲动,还,还望将军明鉴……” 看着那不住叩着头,甚至头上也沾满血的钱磊,朱明忠只是笑而不语,虽说来到这个时空没多长时间,还没有多少身为上位者的自觉,但对人心的了解,使得他很清楚,想要收这人心啊。 至少要做到恩威并施! “老钱啊,你说说你……” 瞧一眼地上的无首死尸,还有那死不瞑目的脑袋,朱明忠品了口茶,随后又摇摇头说道。 “你太冲动了,你不想想,你这一刀砍下去,知道的,知道你是杀贼心切,不知道的,哼哼,可就认为你是……杀人灭口啊!” 啊…… 将军的话让钱磊忘记了叩头,他坐在那,惊愕的看着将军,嘴里喃喃道。 “将,将军,小、小人,小人可,可根本就没这么想?您,您是知、知道小人的,小、小人虽、虽有些花花肠子,也都一五一十的全招了……” 瞧着钱磊那脸上全无丝毫血色的模样,朱明忠又是长叹道。 “老钱,你是怎么想的……嗯,本将军是知道的,若是不信你,恐怕你早就和这姓闫的一个下场了!得了,老钱,你说……” 瞧一眼地上的尸体,朱明忠发现自己现在似乎是越来越适应死亡了,对于这屋中的血腥味,根本就没有丝毫抵触。 “现在怎么办?” 被将军一问,钱磊连忙提起精神说道, “杀!” 吐出一个字后,钱磊又狠声说道。 “闫家上下,甘为清虏走狗,满门无论男女老少……杀无赦!” 新书需要大家的关爱!求推荐、求收藏! 章节目录 第81章 豪夺(第三更,求推荐、求收藏) “闫家上下,甘为清虏走狗,满门无论男女老少……杀无赦!” 钱磊厉声传入朱明忠的耳中,顿时让他认真的盯着其看了几眼。 “哦?” “将军,既然要杀鸡,就不能手软,非如此,不能定人心,非如此,不能让那帮子安份下来,乱世用重典,若是满清入关不是遇城即屠,又岂能做稳中原?将军今日若欲收以江阴,非但用以重典,否将他日那些人,必为后患!” 在这出这番话时,钱磊那满是血污的脸上,杀气腾腾的,大有一副随时都要杀人的模样, 钱磊的话让朱明忠认真的打量了他一眼,若是在一个月前,有人提出这个建议,或许他还会觉得有些骇人,但是现在,在他看来,这似乎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现在,他正在用一种惊人的速度适应着这个时代,包括这个时代的一些价值观,当然更重要的是,即将出征的现实,使得朱明忠明白,稳定江阴这个大后方,需要借一些人的脑袋,若是那些人要怪,就怪姓闫的自己甘当走狗! “嗯,既然如此,那便……” 沉吟片刻,朱明忠打量了一眼钱磊。 “全杀了!” 简单的三个字吐出口之后,朱明忠并没有感觉有丝毫的心理压力,在这个时代,抄家灭门,实在太过平常,就像寇云一样,若非是被抄了家,又岂会于一旁侍奉自己? “还有把这老狗的脑袋吊到城墙上……” 朱明忠的话音一落后,就听见厅外传来女人尖利的叫声。 “钱师爷,钱师爷救我、救救我……” 外头的喊声,让朱明忠一愣,先是惊讶的看了眼钱磊,然后用略带戏谑的语气说道。 “老钱,可以啊,这闫府上下没有人不知道你啊!” “将、将军……” 正擦着脸上血污的钱磊尴尬的应着,心里寻思着,这,这又他么是谁? 转过身子,钱磊便看一道紫影冲进了府中,定神一看,顿时吓了一跳,是闫家的大少奶奶,这会她不顾兵卒的阻拦哭喊着,哀号着,扑倒在了正厅前的阶下。 “请钱、钱师爷救救小、小女子……” 冲过来的,夏紫云急忙叩着头,那叩头声更是“嗵、嗵”作响。 “嘿嘿,有点意思。” 瞧着这女子这般叩头求饶,朱明忠先是一楞,然后看了眼钱磊,难成不他们两个有什么奸情……于是,朱明忠便打定注意等着看好戏。 “钱师爷,还请你念在与家兄的情谊上,救救奴家、救救奴家和小妹……” “你,你、闫夏、夏氏,你,你这是做甚,这,这闫崇年犯了国法,又岂是钱某能、能救的,再,再者,国法当前,钱、钱某人怎能还会顾及私谊,你,你休得胡言乱语……” 急忙想要把自己和这女子撇个干净的钱磊,像是生怕自己被沾到似的,急忙给自己辩解道。 “将军,你不要听这女子胡言乱语,小人、小人只是与其兄相识,根本就谈不上什么情谊……” 在他试图为自己辩解的时候,却突然注意到将军的眼睛似乎盯着这闫家的大少奶奶。 其实刚刚这个女人冲过来的时候,朱明忠还没有注意到她,不过在她叩头祈求的时候,稍一观察才发现,这个女人居然和后世的某位范姓女明星有着惊人的相似,尤其是那双眼睛,更是媚态纵生,好不诱人的模样。 眼瞧着这么一位和那位明星极为相似的美人儿,要说朱明忠不动心,那绝对是不是肺腑之言。 这女人……嗯,和姓钱的没关系? 这……这,杀了可惜啊! 想到家兄故友之情,被钱磊这么一撇了个干净之后,已经绝望了的夏紫云,在抬头的瞬间,余光却注意到钱磊冲着她朝那将军的身上使了眼色。 “将军,求求您,放、放过小灵吧,小灵可不是闫家的人……奴家来生做牛做马,都会感念将军大人的大恩大德啊……” 为了能够保住自己和小妹的性命,夏紫云下定决心,就是把头叩破了,也要拼一次试试,在甚至她还主动上前,死死的抱着朱明忠的大腿。 “呃……” 低头看着这女子的时候,朱明忠却被那零乱衣裳领口中微微露出的,那一片白腻的肌肤所吸引。 乖乖! 先前可还真没瞧见,这女人的本钱可真不小啊,尤其是她抱着自己大腿时,隔着布帛都能感觉到胸前的丰峦,绝对有做称霸的本钱。 真他么……是个勾人的尤物! 几乎在刹那间,李中易的胯间腾起一股子邪恶之火,上辈子他就一直对那位娇美诱人,却骨子里透着万种风情的范大明星,很是有感觉。 这会,那股欲、望无疑更浓了! “姐、姐,救救我、救救我……” 突的,那边的喊声,让朱明忠朝着院子里看去,只见到一个十四五岁的小丫头被兵卒拉着,正不住的哭喊着,冲着那边使了个眼色,兵丁松开那女孩的瞬间,朱明忠便看那女孩跑了过来。 “姐、我、我怕……” 那清脆娇嫩的话声传入耳的瞬间,朱明忠只觉得心底略微一痒,就似有虫儿爬过似的,他看着这女孩。 “抬起头来!” 已经被那些凶神恶煞的军汉吓的不知所措的夏紫灵,虽是惊恐非常,可是当她抬起那张梨花带雨般的小脸,轻启红肿带着血丝的红唇时,朱明忠的心里顿时暗叫道。 乖乖…… 这,这他么分明就是金锁嘛! 分明就是十几岁时的范大明星啊! “你,也抬起头来!” 夏家姐妹抬起头来的时候,她们那梨花带雨的泪容,不仅抓住他的目光;那两个极为相似宛如双胞胎似的脸蛋,一张成熟似蜜桃,一张青涩娇嫩,瞬间便深深勾起他的欲望。 这对姐妹花……他要了! 就在朱明忠抬起头,做出决定的一瞬间,颇是善于揣摩上意的钱磊已经在一旁轻声吩咐道。 “大虎,还愣着干什么,还不把她们带到府里去。” 在夏家姐妹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钱磊已经说道。 “闫夏氏,若非是将军大人怜悯你们姐妹,你们姐妹便是性命可保,也得丢入营中充作营妓,你们可知道要如何……” 被钱磊这般一提醒,夏紫云连忙叩头说道。 “多谢将军饶过奴家和小妹,奴家和小妹定做牛做马报答将军……” 瞧着两个女子跪在地上不断叩头感激的模样,朱明忠朝钱磊看了一眼,撇开他的身上那种师爷特有的油滑不提,这家伙的的确确是一个擅长于察言观色的高手! “老钱啊……” 在王大虎带走夏家姐妹时,朱明忠忍不住拍了下他的肩膀。 “你啊,可真不是个好东西……” 被将军这么一拍,又这般一说,钱磊的膝盖刚软的功夫,又听到他说。 “不过,你这人,老子还真离不开你,得了,把这闫家给老子抄好了……” 第三更了!从今天开始,每天尽可能保证三更,这样的更新算是给力吧!新书需要你的关爱!求推荐、求收藏! 章节目录 第82章 好男儿(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咚、咚……” 清晨时分,鼓声于校场中回荡着,那鼓声很急,紧促的鼓声敲击着每一个人的心脏。 “集合、紧急集合……” 在急促的鼓声中,棚长、哨长们不断的在一顶顶油布帐篷前大声呼喊着。在他们的喊声中,帐内的兵丁纷纷迅速穿着那红色的军衣,在冲出帐篷的时候,又急忙从帐前的兵器架上,取下各自的长枪,当然还不忘记背上手榴袋以及行军包,所谓的行军包,实际上就是后世的解放包。之所以选择这种包,是因为其简单,就像忠义军官兵的背包一样,不过就是油布包裹的被子加上背包带,那油布在雨时可以防止棉被被淋湿,行军时又可以作为防潮的地垫。 不过因为是夏天的关系,所以他们没有携带棉被——其实,现在军中还没有制出那么多棉被,所有人只是用将防雨油布斜扎在肩上,这块油布的用处很多,既是露营的席子,同样也是遮挡风雨的雨布。 经过多次夜间的紧急集合之后,忠义军的兵丁已经掌握了集合的技巧,他们迅速准备好物资,并且装戴整齐,然后于校场中列队。 “各自按规定领取行军物资,注意检查装备!” 他们就像是训练时那般,快速集合,而在校场上的官佐们则不断大声喊着。 一辆辆大车就停在校场的前方,在大车上堆放着一个个圈形手臂的粗布口袋,这些灰布口袋中装的就是这个时代最普遍的军粮——炒面。 无论是当年朱元璋北伐亦或是燕王扫北,都是靠着这样的保存时间长、不易变质的炒面支撑军队作战。 不过与旧时的炒面袋不同,为了便于携带,朱明忠借鉴了后世志愿军的粮袋,也就是长筒型的粮袋,行军时往身上一背即可。20斤一袋的炒面,足够支撑部队十五天的作战,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这些炒面的味道一般,而且没有水也很难下咽,从而保证士兵们不会在偷吃。 在领取干粮的时候,他们同样也在那里领取着手榴弹,每人四枚手榴弹,掷弹兵八枚,这种陶盖的手榴弹,是忠义军特有的装备,同样也是唯一的“远程大杀器”。 “到这边取水,大家都要把水筒装满……” 负责分发物资兵丁和官佐在那里大声的喊着,以免有人有什么遗漏物资,必竟这些可都是保命的东西。就像那一尺高的由竹筒制成的水筒一般,瞧着不怎么起眼,可这么热的天,行军的路上口渴了可全指往这竹水筒。 或许忠义军刚刚成立,但是得益于朱明忠跨时代的眼光,在一些不起眼的物资准备上,他比其它人更为细心,毕竟在后世像水壶之类的个人装备,都是基本的常识,甚至每个人还有一块小巧的磨刀石,那是用来磨刀尖的。 终于,当一切都准备好之后,忠义营的八千将士,按照过去的训练那样,扛着刀枪踏着整齐的步伐离开了城内的校场。 出征! 没有任何征兆! 对于江阴人来说,他们同样有些意外,尽管心知总有一天,忠义军肯定要出征,但是他们却没有想到会那么快。 这一天,江阴南门内低外,挤满了人,数以万计的百姓都自发的来到这里,为忠义军送行,毕竟,这其中大多数人都是江阴人,可以说是江阴的子弟兵,目送着他们出征的时候,路边的人们眼里含着泪花看着他们的离去,尤其是那些兵丁家眷们,她们抱着孩子,在路边看着出征的部队,想从人群中找到自己的家人。 总有一些人喊着丈夫或者儿子的名字,更有一些百姓不断的将鸡蛋、果子、烧饼之类食物塞进那些兵丁的手中。 “孩他爹,一定要活着回来……” “娃子,活着回来……” “我要爹、爹……” 在人们的哭喊声中,南门的气氛显得有些沉重,骑于马上的朱明忠现在后悔了,原本他希望能够看到“祈战死”的一幕,可没想到,那些妇人们却哭嚷“活着回来”,妇人们和孩子的哭喊,甚至动摇了军心,许多兵丁的脸上更是带着生死离别似的悲色。 “立正,都抬起头来!” 骑在马上的朱明忠策马跑到南门城下,冲着那些满面悲色的兵丁大声喊道。 “告诉我,这上面写着什么!” 手中的马鞭指着嵌入南门城垣的石碑。 “忠义之邦!” 石碑上的每个字两尺见方,使得每个人都能清楚的看到这四个字。 “忠义之邦!” 面色凄然的兵丁的声音有些杂乱,而不甚整齐。 “大声点,我听不到!” “忠义之邦!” “我听不到!” “忠义之邦!” “我听不到!” “忠义之邦!” 有如雷鸣般的吼声有兵丁们的嗓间迸发出来,而骑在马上的朱明忠,却依然大吼着“我听不到!”,对于已经习惯了这种训练的兵卒更是本能的大声吼喊着。 “忠义之邦!” “忠义之邦!” “忠义之邦!” …… 不是一个人在吼,不仅仅只是忠义军的官兵在那里呼喊着这四个字,而是所有人,南门内外的所有人都跟着大声呼喊着十万江阴义民用生命与鲜血换来的四个字。 所有的声音汇成了一个声音,这简单而沉重的四个字,慢慢的驱散了人们心中的离开之情,慢慢的驱散了人们对于亲人的留连。 情绪是会互相影响的,当这简单的四个字不断的冲撞着人们的灵魂,人们心中的恐惧慢慢的淡去了,有的只是一种从未曾有过的激动。 在那种莫名的激荡与所有人的胸膛中聚集着的时候,不知是谁在那里唱了起来。 “云从龙,风从虎,功名利禄尘与土……” 这是一首汉人再熟悉不过的歌,对于这首歌,每个汉人都不陌生,几百年前,汉人正是唱着这首歌推翻了蒙元的统治,使这河山重归汉人之手,而现在,又一次,这歌声,再一次于众人的嗓间唱响…… “望神州,百姓苦,千里沃土皆荒芜。看天下,尽胡虏,天道残缺匹夫补。好男儿,别父母,只为苍生不为主……” 想我先民,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抚有蛮夷,以属华夏……今时今日……无语以对! 章节目录 第83章 母女(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83章 正午时的阳光洒落进山庄的书房之中,从湖畔吹来的微风,轻轻的吹抚着那薄纱窗帘。在这间临湖而建的书房中,一盘吊香散发着怡人的檀香, 临窗的黄花梨贵妃椅上,穿着紫色对襟,下着绿色百褶纹的妇人懒慵的躺在那椅上,手中拿着一本书,那阳光给她那白腻的肌肤踱上一层淡淡的金色。许是看得正是精彩处,她那唇瓣略微一扬,显出些笑意。 那笑靥微露状,顿时让一旁侍候着的丫环看傻了眼,虽说在夫人身边侍候这么些年,这小丫环仍然会偶尔为夫人美艳惊呆。 而对于躺在椅上看着书的柳如是来说,沉浸与书中的她,自然没有注意到,那丫环的失态,她只是静静的看着书。 这几日,老爷已经离开了常熟,前往南京去了,他将会在南京城中为郑延平策应。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私下里,柳如是心知,这些年若是没有自己的督促、劝勉,老爷的良知又岂会被唤醒? 不过,此番去南京,柳如是知道老爷的心中所想并非只是为郑延平策应那么简单,他一来希望籍此洗去身上的污名,二来,未尝没有凭此晋身的念头,毕竟,那个老爷啊…… 唇角略微一扬,柳如是轻叹道。 “无论私心公义,于大明总归是好的……” 心中这般道着,柳如是又一次把目光投在手中的这卷《大明英烈传》中,尽管这话本,她早就不知看过多少遍,可是却百看不厌,十几年来,她的心中只有一个愿望,就是中原能再出像朱洪武那样的大英雄,救民于水火,重现这汉家河山。 就在她看着这卷书的时候,突的一道淡青色的身影连蹦带跳的闯了进来,进来的赫然是女儿, “娘!” 三步并两步的钱孙蕊几乎是跳到了柳如是的面前,她那纯美的脸蛋上,更是溢满了笑容。 “知玉,小心些,若是再这么蹦蹦跳跳的,娘便应了你爹的请,给你裹上小脚……” 被娘这般一训,心知裹脚之痛的钱孙蕊急忙摆手道。 “娘,女儿不敢了,不敢了……” 摆手时,她就已经躺到椅上,躺在娘的怀中,撒娇道。 “娘,你肯定也不舍得吧!” “怎么舍不得,你爹不知说过多少次,也就是娘由着你的性子,心痛你!” 柳如是这般说着的时候,她又朝着自己的脚看去,那白袜下是一双天足,为江南名妓徐佛收养长大的她并没有裹脚,因为……作为**以乐娱女时,难免需要跳舞,如此自然不能裹小脚。 “玉儿就知道娘亲最疼玉儿了!” 抱着娘的脖颈,香了下娘的脸蛋,见自己又躲过一劫的钱孙蕊,又坐起身来,看着娘说道。 “娘,你可知道,方才玉儿出去的时候,听到什么了?” 作为妇道人家的柳如是,因为钱谦益出了远门,所以不能随意外出,但十二岁的钱孙蕊自然可以离开山庄,生性活泼的她总是会经常跑出山庄,这一点上,她的性格倒是与柳如是极为相像。 “你又偷偷出去了!” 故作生气状的柳如是看着女儿,见她那副有持无恐状,便知道女儿肯定是探得什么消息,这几日一直因于家中的她心下好奇着,便急声问道。 “快说,到底听到了什么?” 看着娘亲的那副好奇状,钱孙蕊并没有回答,而是摸着娘身上的衣裳,那双明亮的眸子中满是欢喜模样。 “娘,你再也不用像现在这般,于家中穿这些衣裳了,从今起,你想怎么穿就怎么穿这些衣裳了,女儿也要和你一样,穿这些漂亮衣裳……” 女儿的话,让柳如是诧异道, “玉儿,你说什么?” 她身上这些衣裳都是清虏朝廷禁穿的汉家的衣裳,只有在没人的时候,她才会穿在身上,然后看着这衣裳黯淡泪下,也就是这几日,因为郑延平的北伐即将功成,她才会这般堂皇的穿在身上。 难道说……郑延平打下南京了! “娘,你不知道,现在整个白茆港都传遍了,江阴的忠义军正在朝常熟打来,最迟明天就会到达常熟,可是那位最擅长攻城的朱将军亲自领兵,当初他下江阴的时候,只用不过区区数百人,现在他可领了上万人马……” 女儿的话落进柳如是的耳中,只让她那双眸子中顿时显露出一阵异样的神采,那满面的欣喜状顿时显露出来。 “玉儿,你是听谁说的这个消息?” 紧紧的抓住女儿的手,柳如是甚至都没有注意到力气有些大了,以至于钱孙蕊更是吃痛说道。 “娘,娘,你轻点,你抓痛女儿了!” 好不容易摆脱了娘的“魔爪”,钱孙蕊嘟着嘴说道, “娘,你看,把人家的手腕都给抓红了……” “是娘的不是,是娘的不是,快告诉娘,你这消息是听谁说的?” “是女儿在飞云楼听茶博士说的,那酒楼里的人都知道了,消息是从官道上一路传来的,说是朱将军领着上万人马,正在朝常熟城这边赶来……” 女儿从外面带来的消息,很快就被柳如是证实了,尽管作为妇道人家的她不便出宅,但只需派出家里的仆人出门稍一打听,就证实了这个消息。 “我出城的时候,现在县太爷已经令人关上城门了,而且命乡勇上城,说是若能守住城,待海贼兵退的时候,每人赏银十两……” 家仆带来的消息,让柳如是相信,这消息是真实的,如果不是确实的消息,恐怕那赵继全也不会下此血本,五千乡勇,单是赏钱就是好几万两银子。 明军终于打来了,这不正是自己期待已经久的吗?想着明军明天就会抵达常熟,想到那依山而建的常熟城墙的险要,柳如是的心头便是一紧,突然,她的眼前又是一亮。 “乐安!” 看着面前的仆人,柳如是正色说道。 “现在老爷不在家中,眼下又是兵荒马乱的,家里就我和小姐,于山庄之中多有不便,万一乱兵闯入,到时又该如何,你准备一下,我要带小姐去城里避上一避……” 新书幼苗,需要大家的关爱,求推荐、求收藏…… 章节目录 第84章 何谓侠(第三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84章 过了晌午之后,常熟城便是城门、衙门紧闭,虽是紧闭,可却也开了一条“缝”,本地的士绅,仍然可以拿着县太爷上任时拜府的名帖,通过吊篮把名贴送上去,待到县太爷同意了,自然可以通过吊篮进城。 千百年来的,在中国一直有“小乱居乡,大乱居城。”的说法,因为这城中至少有一道城墙作为屏障,可以保护城内的百姓不至于被匪徒、乱兵伤害。也正因如此,这城门下才会挤满了等待进城的人,他们大都是在城内有住房的士绅,不时的总会有人被吊下来的竹篮拉上城头。 几经等待之后,柳如是便和女儿以及贴身的丫环进了城,至于两个家仆,刚一上城就被拉了丁,便成了光荣的守城卒。对此,柳如是自然是大度的表示了支持,随后,她便领着女儿丫环去了钱家位于城中的宅子,宅子里常年住有仆妇、丫环,与家中倒也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柳如是并没有坐等于家中,而是于家中换了一身男装,这男装并不是时下必穿的马褂,而是一身汉裳,头戴方巾,瞧着那模样倒像是个翩翩公子。 “娘,你……” 看着娘亲的这副打扮,钱孙蕊惊诧的问道。 “您怎么这身打扮?” “娘要去见个故友,玉儿,在家中安心等着。” 所谓的故友自然是常熟知县赵继全,当年柳如是还在秦淮河上时,曾与赴南京会考的赵继全有过数面之交,在赵继全任常熟县时,又特意曾来府上拜访,当然是拜的是老爷。 “这可如何是好啊!” 常熟县衙后宅,赵继全似热锅上的蚂蚁似的,在屋里到处乱转了。明军逼城,虽说早就料到了这一天,可对于他来说,他却未曾想到这一天会来的这么快。 “早知道当初,就应该挂印离去……” 心底这么寻思着的时候,想后大清律中的“守土有责”,他若是一挂冠,不定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麻烦,若是在大明赢了还好,可若是输是了……到时候,朝廷追究下来,又该如何? 眼下之计,必须先,无论如何都得先把眼前的这关给过了,也须得先守住城再说。 可就凭着这几千乡勇,又怎么能守得住城? 若是守不住城,到时候,明军攻进了城的话……想到砍了脑袋的江阴县,他只觉后背一凉,冷汗不由自主的冒了出来。现如今,那明军距离这里至多只有一夜的路程了。 前门有虎、后门有狼,这、这该如何是好! 就在这时,门外有人通报。 “大老爷,白茆港钱老爷求见!” 白茆港钱老爷? 衙役的通报让赵继全一愣,他怎么来了?片刻后,他才想起来,这钱谦益已经避到了城中,他怎么会在这个拜见自己? 想到于常熟上任前,于常州府上知府大人接见曾叮嘱这钱谦益身怀“贰心”,朝廷要求对其在多加监视。 难不成,他这次上门来是为了……若是当真是为游说自己,又该如何? 还是先见面再说吧! “请钱老爷进来……不,老爷我亲自去迎他!” 深吸口气,赵继全便整了下身上的官袍,亲自迎出了后宅,在见到“钱老爷”时,他的双眼猛然一睁,骇然的看着来者,之所以如此,并不是因为看到提女扮男装的柳如是,而是她身上的衣裳,看着那熟悉的衣裳,他的脑海中顿时浮现出当年穿着这身书生儒袍,头戴方巾赴考的一幕,那时与诸多友人于秦淮河上愤慨激昂,好不洒脱,那时那里想到有一日,会剃发易服,甚至不知廉耻的出仕满清。 能于秦淮河上扬名的柳如是,又岂会错过赵继全的神情变化,心知自己穿对衣裳的她,看着赵继全说道。 “赵公子,可还记得在下!” 柳如是并没有称赵继全为“大人”,并不仅仅是提醒他两人是故友,同时也含着不认满清之官的意思。 “记得,记得,赵某如何敢忘夫人!” 赵继全感叹道,那神情中略显出几分凄然。 “不知夫人今日上门,所为何事?” “今日弟之所以登门求见赵公子,一来是为常熟城内外十万百姓安危,二来也是为故友之性命、前程!” 依如过去一样,柳如是自称为“弟”,多年来她一直希望能够与士大夫平等交流,所以才会如此自称。对此赵继全又岂不知晓,他无奈苦笑道。 “夫人,赵某身为朝廷之官,又焉能背主?还请夫人休再提及此事,今日之事,赵某便当从未发生过!” “从未发生?如何能未发生?” 柳如是上前一步,直视着赵继全反问道。 “今日弟来赵公子这,为的是救故友之性命、前程,赵公子难道真准备做那鞑子朝廷的忠臣?甘心为其陪葬,公子可知,现如今这天下大势在汉,在我大明,今日郑延平北伐,数十万大军已将南京重重包围,南京城破指日可待,待江南诸地光复之时,赵公子又会如何?” 柳如是的逼问,让赵继全神情一变,他甚至有些不知所措的后退半步说道。 “赵、赵某自,自当顺天下大势……” 如果那时,真的有选择吗? “可顺势之后呢?赵公子可曾想过将来?可曾想过将来的前程?” 这…… 柳如是的反问让赵继全一愣,顺势之后又该如何,到那时,还有前程可言吗?贰臣就是贰臣,顺势而降的永远只是贰臣,不可能为朝廷所用,就像钱谦益……难道说他现在已经投奔了郑成功? 惊讶的看着柳如是,赵继全诧异的问道。 “夫人,不知蒙叟公现在何处?” 柳如是并没有回答赵继全的问题,而是继续说道。 “赵公子,这弃暗投明有以先后之别,若公子能识大局,果断而为,又岂愁将来前程,若公子抱定主意,甘心为鞑子驱使,只恐怕江阴县,便是公子之前车,弟还请公子早做打算!” 双眸盯着赵继全,柳如是的神情淡然,在其思索之余,她似有意,又无意的轻叹道。 “公子可曾记得,他日于那秦淮河上,公子是何等的慷慨激昂……” 新书幼苗,需要大家的关爱,求推荐、求收藏…… 章节目录 第85章 名士(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85章 一天的急行军之后,忠义军的八千官兵,这会已经累坏了,他们无不是席地睡于里外的田间地头,因为是夏季,所以兵卒们并没有扎起帐篷,而是铺着防雨油布,就这么席地而卧,这看似简易的宿营地边缘,立有几十辆大车,大车上站着警戒的兵丁,宿舍地外间,恰好有小河作为阻挡。 除了小何作为阻挡之外,在通往营地的几个方向都设有游动的暗哨,这是朱明忠根据后世的军事常识设立的游动哨,这些游动哨大都隐于路边的草木间,尽管他们在暗哨中塞进去了不少野薄荷,仍然不时的为蚊虫叮咬。 “啪……” 拍死身上的一只蚊子,林明之嘴里骂道。 “他么的,这地方可真不是他么人呆的,老子的血都给喝……” 话音未落,一旁的张孝武猛的捂住他的嘴巴。 “别说话,有动静!” 竖着耳朵的张孝武,听着远处传的来的马蹄声,另一只手抽出了刀来。 “有人来了,应该只有一骑!” “该不会是大人派出去的探子吧!” 夜里,那孤零零的马蹄声传的很远,尽管这暗林中阴森林的,可骑在马上的柳如是,并没有丝毫的怯意,她的鞍旁挂着一柄剑,已经策马奔走一夜的她,这会已经累得浑身已经是香汗淋漓,但速度却不见丝毫减缓,她只是想尽快赶到忠义军营中,把消息带给那位朱将军。 “应该快到了吧!” 沿着官道奔驰一夜的柳如是,这会同样也感觉有些疲惫。突然,就在这时,冲方的官道上冲出几个手持刀枪的人来,只吓的她猛的勒住马缰…… “口令!” 在一人一骑接近营地的时候,又一次,在营地的栏栅处,传来了兵丁的询问,这边领着马的张孝武立即大声回道。 “复我河山!” 想着这一路上,已经过去了三个哨卡,柳如是暗赞着那位未曾谋面的朱将军的行军老练来,恐怕也是位沙场老将吧,若不然,又岂能只凭区区数百人,便打下的江阴,而且行军又是这般谨慎? 在进入这片宿营之后,骑在马上的柳如时用异样的眼光打量着这支明军,这明军似乎和她过去接触到的明军有所不同,除了他们身上的衣裳,恐怕就是,他们居然会这么席地宿于野外,若是她没有记错的话,他们应该刚经过一个市镇。按寻常的想法,这会他们应该在市集附近宿营,然后令当地的士绅犒劳大军,而那些士绅们唯恐兵丁祸害本镇,也会纷纷主动拿出钱粮犒劳。 可这些人,却直接宿于这片荒无人烟的地方。单就凭此,柳如是的心底便对那位朱将军的评价高上了几分,毕竟行军之中能做到不扰民且宿于野外,就是已经是实属极为难得的仁义之举了。 “你真当过礼部尚书?” 又一次,张孝武瞧着马上这个漂亮的像是小娘子似的家伙,他居然当过弘光朝的礼部尚书,难不成那礼部尚书,要先看脸? “嗯,” 压着嗓子,柳如是用沙哑的话声回道。 “都是十几年前的旧事了……” 在常熟县,她是用老爷的名义见的赵继全,而现在,她也只能冒用老爷的名义,毕竟老爷再怎么样,那也是前礼部尚书,别人不一定会见她柳如是,可必定会见钱谦益。 在这片被河流包围的宿营地之中,除了一堆堆的篝火,还有数以千百计燃着的红点,那是兵卒们用于驱赶蚊虫的特意点起的艾草。艾草的烟雾驱散了蚊虫,使得人们可以安然入睡,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睡下,在帐篷中的朱明忠,这会就没有睡下,而是在伏身于案上,继续研究着什么。 “罗马军团宿营制度是什么来着?” 咬着笔头的朱明忠,回忆着他所看过的一些资料,尽管他爱好军事,但作为一个军事上的外行,所有的一切都要学习,包括最简单的行军、宿营。 尽管部队没有达到传说中的日行百里,至少也走了30公里,可是在宿营上却碰到了问题,李子渊等人说的那种扎上木栏就地宿营的方法,在他看来是不可靠的,尽管最终选择了这片周围被小河阻挡的地方作为宿营地,但这次出征暴露出来的问题,必须要得到解决。 回忆着曾经看过的资料,这么一回忆不当,回忆之后,朱明忠才发现,似乎除了罗马军团的宿营制度有资料介绍过,近代军队的宿营制度几乎从没有相应的资料介绍。 “这样不行,要改进的一下……” 在纸不断的书写着能够回忆起来的宿营制度资料的同时,朱明忠又绘制着宿营地的图样,在行军打仗之中宿营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如果不能建立良好的营地,部队很有可能遭到偷袭,而且营地安全直接关系到兵丁们能否安心休息,这又关系到,他们在战斗时的精力能否充沛。 “他么的,不是说打仗挺容易的嘛……” 心里这么嘀咕着,朱明忠又继续回忆着所看过的资料,然后将其一一罗列于纸上,以便制定一个合适的宿营制度。 “大人,外哨传来的消息,前礼部尚书钱谦益求见!” 钱谦益! 这个名字让朱明忠微微一愣,他的脑海中首先浮现出来的就是那句留传数百年的“经典之词”——“水太凉”! 这姓“水太凉的钱某人”的怎么上门来了? “大人,钱谦益本就是常熟人,自其返乡后,便一直居于白茆港的红豆山庄,想来是闻知大人领兵讨伐常州,才会来拜见大人。” 一旁正在摹写文书的于树杰,见大人似乎有些不解,便于一旁边解释道。 “嗯……” 眉头锁着,朱明忠的脑海中所浮现出来了与他有关的典故——什么“水太凉”,什么“头皮痒甚”,这样人,居然还是什么所谓的“东林领袖”,不过,除了少数东林党人外,大多数所谓的东林君子,也都是如此以一副圣人君子的面孔出现人前,但事到临头时,贪生怕死的本性皆露。 “平时慷慨激昂词,临危却道水太凉……” 大人对钱谦益的嘲讽,让于树杰只以为大人不会见这样的人,可未曾想到大人的话峰一转,说道。 “今个我倒要看看,这所谓的“名士”又是如何个名士风流!” 新书幼苗,需要大家的关爱,求推荐、求收藏…… 章节目录 第86章 儒士(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他来了! 立于帐前的朱明忠冷眼看着朝着自己走来的人,他穿着一身淡青色的儒袍,头戴儒生方巾。 那方巾又岂能挡住你那脑袋上的金钱鼠尾……呃,突然,朱明忠一愣,借着篝火,他看到走来的并不是年过花甲的老人,而是一个面若白玉、貌似…… 呃,是个女人! 虽说距离沿远,但朱明忠还是从她的步姿中看出这是那里是什么貌似潘安的帅哥,分明就是一个美女!一个儒生打扮女扮男装的美女! 借着火光可以看到她雪白的脸孔浮着红云,香汗淋漓却不显一丝狼狈,尽管穿着宽松的儒袍却难挡其身姿的卓约。 她是谁? 他是谁? 柳如是同样用诧异的眼光看着立于帐前的青年男子,让她印象深刻的并不是这男子的相貌,而是他立于帐前挺拔的身形透露出的与从不同的气质。这人和她过去见过的男子截然不同,身上的那股英气,绝非寻常书生所能想比。 难道他就是那个朱将军? 待女子走近了,朱明忠看着面前这位虽是一身男装,却风姿绰约的女子,她是那种一眼看不出年龄的美妇,明眸皓齿,端庄秀丽,眉目中却隐隐地透出一股寻常女子所没有的英气。突地朱明忠对眼前美妇产生了一种别样情绪。 是她! 肯定是她! “来者可是柳儒士,若是早知道柳儒士来我营中,朱某必于营外相迎……” 双手抱拳,朱明忠展颜笑道,他没想到来见自己的不是钱谦益,而是钱谦益的妾室,在明末鼎鼎有名的柳如是。 柳儒士! 这瞧着比自己小了足有二十岁的青年男子的话语,只让柳如士玉面微红,心底猛然一跳,这“柳儒士”不过是她与钱谦益两人房间呢称,这会居然被这人当众喊了出来,如何能不让柳如士脸红,脸红之中,她的心头更一阵狂乱。 这人怎么这般……突地,柳如士才想到,这种房中密事,外人又岂可能知晓,眼前这人称自己为“柳儒士”,恐怕还是因为自己的这身打扮,想通其中原由后,柳如士深吸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 “弟见过朱兄,深夜来访,还望朱兄见谅!” “你我何需这般客气,来,进帐说话。” 呃? 这是什么情况? 看着大人将来者请入帐中,还没有弄清楚情况的丁树杰,有些不敢置的眨眨眼睛,原本他可是准备看到大人如何羞辱那钱谦益的,可未曾想,大人一见来客,居然变了副模样,这人……而且这人绝不是钱谦益,那他是? 待他人退出帐后,朱明忠看着坐于椅上的柳如士。 “夫人请用茶!” “多谢将军未戳破弟的身份。” 柳如士起身道了个福,借着帐中的烛光,她好奇的看着这瞧年岁至多只有二十岁的将军,这完全出乎她的意料,她压根就没有想到,这位朱将军居然会这般的年青。 她打量着朱明忠,朱明忠同样也在打量着柳如是,打量着这个在后世颇有名气的奇女子。 她给朱明忠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漂亮,至少有那么一瞬间,朱明忠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把那些给柳如是画像的人全他么拉出去砍了,画中的柳如是与眼前的柳如是根本就是两个人! 眼前的柳如是,额上还带着些许汗珠,而美丽绝伦的脸蛋有些微红,眼波流转让,浑身上下充满了让人无法抵挡的魅力。饶是朱明忠这个在网络上也算是见惯了美女的人,看到她时也觉得有些口干舌燥。 心底甚至浮现出只觉得要是能拥有她,哪怕只是一次,也……一次就能满足吗?。 在朱明忠的脑中,不知为什么出现了祸国殃民四个字。没错,当女人漂亮到了柳如是这个级别,确实可以祸国殃民。任何正常男人,能够抵抗得住她的魅力! 钱谦益那老江西,何德何能,居然能拥有柳如是这样的人间奇女子!她不仅美丽,她的那份家国情怀,便足以让世间大多数男儿为之汗颜! 一想到眼前的这个尤物已经被别人拥有,她那无与伦比的美妙娇躯在其它男人的怀里喘息。朱明忠竟然心里一酸,感觉是那么的不舒服。接着,他又是霍然一惊,感到自己不对了。 自己怎么了? 柳如是可是别人的妾室! 赶紧摇摇头,朱明忠把这些胡思乱想都抛开了。可在对方喝茶的时候,看着那唇瓣轻尝状,他的心底就像有只蚂蚁爬过似的,痒得他甚至有难耐。 垂首喝茶的柳如是,并没有注意到朱明忠的失态,尽管很是口渴,在她略润了下嗓子后,抬起头来时候,还是觉察到这朱将军目光中一闪而逝的异色。 “此次弟之所以连夜赶往将军营中,是为恭喜将军!” 笑看着朱明忠,柳如是继续恭喜道。 “恭喜将军兵锋未至,常熟县便已决心弃暗投明,归附大明。” 什么! 眉头猛然一跳,柳如是的话让朱明忠立即将心头的杂念甩开,惊讶的看着柳如是急声问道。 “你是说常熟县降了?” “嗯!” 点点头,柳如是又继续说道。 “将军军威赫赫,常熟县自然不敢挡,归降大人,自是理所当然之事!” 柳如是并没有提到她的游说之功,她之所以会星夜赶至朱明忠的军中,并不仅仅只是为了把这个消息告诉朱明忠,所为的却是另一件事。 “大人目下,既然常熟县已归顺大明,将军只需点一员爱将,即可领兵进驻常熟……” 说着话的时候,柳如是一边观察着朱明忠,这般观察中,她越发感觉眼前的男子与寻常男子的不同,甚至脑海中还想到了女儿早前与她说的那些私已的话来。 “若是他尚未婚娶的话,也许真值得玉儿托付终身……” 心底这般想着,柳如是嘴上却问道。 “既然将军无需领大军往常熟,不知大人下一步,又准备如何?” 下一步……柳如是的问题,让朱明忠一愣,他看着柳如是那双眼波流转时的顾盼生辉,反问道。 “不知夫人有何建议?” 呃,女主角,这个……嗯,咳,咳……再说吧……、第二更,新书小幼苗,需要大家的关爱!求推荐,求收藏 章节目录 第87章 信任(第三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87章 凌晨时分,帅帐之内,气氛压抑沉闷。 李子渊、张金生、等忠义军中官佐,无不是面沉似水,各有心思。偶尔的他们会把目光投向那所谓的“柳儒士”,虽说这人俊的就和那小娘子似的,可他们这会想的却不是这人怎么生的这般漂亮。 他们都被大人的话给震住了。 尽管坐于对面,但李子渊还是看到了柳儒士耳垂处耳环孔洞。 原来是个西贝货! 心下这般寻思着,李子渊的眼睛不由自主的朝着大人看去,莫非大人看上了这个女人? 若是看上了便抢入房中就是了!有什么大不了的。怎的这般用弟兄们的性命的去讨一女子的欢心。 “大人,标下以为,虽说目下常熟已降,且常州亦不知此事,若我军回师常州虽可以打其一个措手不及,但是常州城高墙固,守城民壮不下万人,我军兵卒大都为新练之卒,冒然强攻常州,恐伤元气!”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李子渊还是提出了反对的意思,作为左翼统领的他这么一说,张金生虽然对此大为诧异,但也点头赞同道。 “大人,李统领所言甚是,这行军大仗本就应该小心谨慎,目下既然大人曾言那常州为我江阴所屏,其断不能入江,那咱们又何需冒险强攻常州!” 左右翼两位统领难得的统一的立场,他们两人的反对,让朱明忠只是点点头,并没有说话,倒是一身男装打扮的柳如是,有些急不可奈的说道, “大人,在下以为,目下正是攻取常州之时,现在常州上下无不是以为大将军兵在南京,又以大人身在常熟,断不会想到大人会发奇兵攻取常州,虽说常州城有民勇万人,可守城民勇不过千人,非是大军攻城,否则常州府断不会将全部民勇召于城上……” 柳如是有些紧张的看着朱明忠,她之所以连夜赶到朱明忠营中,就是为了游说他攻打常州,因为她知道,一但常州被其攻克之后,会在江南引起什么样的震动。 “大人,常州号称江南之巨镇,若其为大人所克,届时大人兵锋所指,必定争先纳降,到时,江南自可平定。” 柳如是的话音刚落,一旁的李子渊便怒声说道: “哼哼,你是什么人,我不知道,可姓钱的是什么东西?你一个劲的劝我家大人攻常州?安的又是什么心!大人,以标下之见,此人虽不是姓钱,可只要与姓钱有联系,那他的话便断不可信!” 李子渊虽然没有戳穿柳如是的女人身份,但他这么一说,还是让柳如是如玉般的俏颜瞬间变得煞白,无论如何钱谦益降清都是无法抹去的污点,这会被人这般提及,柳如是自然显得很是难堪,那眼眶瞬间便是一热。 “,” 心知柳如是本性的朱明忠见她那副委屈状,一阵同情之余,又摇头说道。 “我信她!” 简单的三个字从朱明忠的口中道出时,柳如是那原本万般的委屈,瞬间便消弥于于无形,在她将感激的目光投向朱明忠时,便看到他盯着帐内的诸将说道 “朱某既然奉大将军之命,为大军绥靖后方,自当尽力而为,若能攻下常州,届时必定震动诸府,到时,何愁诸城不降?再者……” 话声略微一顿,朱明忠又接着说道。 “我记得昨日出兵前,诸位不还说只要有朱某在,便没有打不下的城嘛!那会大家伙不还是要打常州吗?” “大人,这,这不一样……” 李子渊看着那西贝货,他之所以会觉得大人的这个决定不妥当!有一半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女人。而此时,看到这女人在那眼波流转的看着大人时,他的心底更是涌起一阵抵触。在他看来,大人似乎是被这个女人给迷惑了。 “怎么不一样?” 朱明忠神色不悦地说道: “即然现在常州尚以为我军主力常熟,那么,不趁这时杀他一个措手不及,还等什么时候?等到常熟归降的消息传开了,然后咱们再回师,到时候那可就来不及了!” 见张金生还欲开口,朱明忠伸手一摆,对他说道。 “好了,此事无须再议,这件事就这么定下了,除左右翼以及中军之外,其它本部人马,由……” 看了一眼帐中诸人,朱明忠最终把目光落在于树杰的身上。 “于树杰听命!” 被点到名字的于树杰先是一愣,连忙起身拱手。 “标下在!” “你领本部人马,疑兵慢行,造出大队人马仍在此地的阵势,后天抵达常熟如何?” 被委以重任的于树杰,那里会拒绝,连忙拱手弯腰接命道。 “标下,标下绝不辜负大人重托!” 略点下头,朱明忠看着众人继续说道。 “至于中军左右翼,皆由本帅领兵奔袭常州!” 在军中,当身为主将的朱明忠作决定之后,无论他们是否理解,他们并没其它任何抵触的余地,必须要服从,在李子渊等人拱手遵命之后,朱明忠将视线投向柳如是,拱手道。 “方才让柳儒士见笑了。” “弟多谢大人仗义维护之举!” 拱手还礼时柳如时这个比自己小上十几岁的男人,那弯翘的长睫眨了眨,剪出迷人的眼波。 不过她这无意间的秋波,朱明忠并未注意到,想以眼前这个在三百年后,被国学大师陈寅恪认为有“民族独立之精神”,并为之“感泣不能自已”的奇女子的遭遇,他的心底便涌起了同情之意。 “柳贤弟何需言谢?” 朱明忠并没有解释为何相信他,只是随口一句带过此事,在内心深处,他同情眼前的这个有着倾城之色的奇女子,在过去的十几年间柳如是一边鼓励钱谦益抗清,一面倾并尽全力资助,慰劳抗清义军。 这样的人,自然不需要怀疑,目光投向柳如是,想到几年后她的惨死,朱明忠只觉得心里略微发酸,看着她的目光也变得有些复杂。被朱明忠这么盯视着,柳如是只觉得的心脏怦怦乱跳,她的眼帘微垂,以避开这人的目光,这时又听到朱明忠大笑道。 “贤弟,可有愿随朱某一同取下这常州!” 第二更,新书小幼苗,需要大家的关爱!求推荐,求收藏 章节目录 第88章 信任(铭记九一八) 第88章 东方的天际,火红的朝霞像山一般踊跃,浪一般翻腾。一夜的宁静之后,常州城内再一次恢复了先前的热闹,相比于几日的城门紧闭,此时这闭门长达一个月的常州城门已经大开,商贩们纷纷进入这松江城,似乎几天前纷乱已经远去了。 不过虽是如此,在商贩进城的时候,仍然会被兵丁加以盘查,其实打开城市也是迫不得已,若不是因为闭城后这城中已经开始开始饿死了人,导致民勇军心混乱,作为常州知府的崔宗泰是断不会开城门的。 对于崔宗泰来说,作为旗人的他根本就不在乎汉人的死活,尽管他也是汉军旗,也是汉人,可对于身为奉天人的他来说,他更相信自己是旗人,对于他来说,这常州城百姓的死活,都没有为朝廷守住常州更为重要,但在驻防兵勇被调往南京后,手中只有几百兵丁的他很清楚,他必须依靠汉人乡勇,才能守住这城。 所以,在闭城一个月后,因为家中粮食断绝导致数百城中百姓先后饿死后,面对开始浮动的军心,心知这乡勇大都担心城中家人安危的他在得知江阴“贼寇”已经发兵常熟之后,尽管还是有些心不甘,但是崔宗泰还是迫不得已的下令打开城门。不过出于谨慎,他下令只开东门以及大南门,其它城门依然紧闭。 “但愿常熟县能撑上几日吧!” 眼睛瞅着地图,崔宗泰在心里盘算着,算算日子已经这么长时间了,朝廷的援军应该也快到了吧,只要再撑上几日,这常州城自然也就无虑了。 “哼哼,无非就是兔子的尾巴……” 心底这般寻思着崔宗泰拿起一张告示,这是江阴守备以郑成功的名义散发的告示,这告示虽说是前几日传进来的,可这常州城中却只有他看到了这告示。 “本藩奉天倡义,罚罪吊民,亲统大师,首取南京。出生民于水火,复汉官之威仪。尔伪署文武将吏,皆系大明赤子,时穷势屈,委质虏廷,宁无隐忍!华夷之辨甚明,忠孝之良自在。报仇雪取,岂待异时;归正反邪,端在今日。 凡以全省全部来归者,不惜分茅裂土;以一镇一邑来归者,定与度地纪勋。或率兵而至,则论其多寡而计功抡升;或洁身而来,则就其职掌而量才超擢。若蒙古、女真人等,世受国家抚赏之恩,原非一类,视之一体。千古勋名,争之顷刻。师不再举,时不再来……” “荒谬!” 随手将告示往桌上一丢,崔宗泰又一次拿出了一张纸,这纸上罗列着一些人名,这些人既有常州本地的士绅,也有汉人官吏。 “大老爷所言极是!” 一旁立着的李存朴连忙附和道。 “荒诞至极!” 作为师爷的李存朴依然如过去一般,顺着知府大人的话继续说道。 “这郑贼根本就是狂妄至极,且让他猖狂,待到朝廷大军杀来时,且看他又能猖狂到几时!到时非得把这郑贼父子千刀万刮不可!” 师爷的话听在崔宗泰的耳中,让他嘿嘿笑道, “他姓郑的打的一手好算盘,老子降了清,儿子反清,鸡蛋不装到一个笼子里,待到此次灭了郑贼之后,到时候本府必上书朝廷请斩郑芝龙!” 说话的时候,崔宗泰又安抚着眼前这个跟了自己多年的师爷, “允成,这些年你跟着老爷我到处奔波,功劳、苦劳老爷我都看在眼里,待这次击退郑贼之后,老爷我必举荐你放出为官,” “啊!” 崔宗泰的话让李存朴连忙跪下叩头道/ “多谢大老爷,大老爷提携,小的定不忘大老爷提携之恩!” 师爷的表现让崔宗泰很是满意,他略点下头,看着跪在地上的李存朴说道。 “老爷我的恩情你记不记住,都不打紧,只要好生为朝廷办差,为皇上尽忠,便对得起老爷我了……” “大老爷,大老爷,大事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突然,门外传来弁卒的急声打断了崔宗泰的话。 “慌慌张张的成何体统!” 被弁卒的急声,让原本正招揽人心的崔宗泰心下一恼,一出门时更是厉色训斥道。 “说,到底何事如此慌张?” “回,回大老爷,祝塘的闫老爷差人传来消息,说是有明军的大队人马,正在朝着常州杀来!” 弁卒的回话让崔宗泰先是一愣,就在他刚要出口下令关下城门的时候,一旁的师爷则提醒道。 “大老爷,小心有诈!” 有诈? 李存朴的提醒站崔宗泰的眉头一挑,有些不解的看着扭头看他。 “允成此话何意?” “大老爷,这祝塘虽说是往常州的路上,可却不是在江阴往常州的路上,这闫老爷带来的消息若是有误,大人把这城门冒然一关,到时候,恐怕不知会在城内引起什么乱子!” 听着李存朴的警告,崔宗泰立即意识到了问题所在。 这城门好开难关,若是这样冒冒然然的关上城门,那些没买到粮食的百姓万一被人煽动,趁机起乱的话,到时候又如何收拾?没准,这就是江阴乱贼的疑兵之计,他们是故布疑兵让自己匆忙关上城门,从而引发城内的混乱! “允成,那,以你之见,此事应该如何处置?” 碰到难题有师爷,对于像崔宗泰这样的于地方上为官的旗人来说,他们几乎习惯性的把问题丢给师爷来处置,尤其是碰到难题的时候。 “好办,大人昨日张贴告示时,曾言为城中百姓计开城五天嘛,可没说过,这每天开城多长时间,今个到现在已经开城三个时辰,那今个咱们就开足五个时辰,即便是那江阴的乱贼插上翅膀,两个时辰也难到咱们这,别说是两个时辰,便是两天,估计也别想到咱们这,至于明个嘛,城门就只开三个时辰,到后天,便只开一个时辰,以后几天,每天只开一个时辰,只要还有些念想,只要这城门开着,他们就能买着粮食,到时候这城中的百姓自然不会生乱,” 瞧着若有所思的知府大人,李存朴又继续劝说道。 “而且大老爷还可派出探马,四下巡视不是。那江阴乱贼莫不成还能飞到常州不成,即便是他们当真飞到常州城下,到时候千斤匣一落,不过就是一吸间的功夫,大人又何需烦恼!” 不待知府大人作出决定,李存朴又加重语气说道。 “大人,若是此次当真是乱贼的疑兵之计,咱们若是关了城门,到时候,不定可就出大乱子了……” “允成所言极是!” 已经被说服的崔宗泰点头说道。 “咱们可不能中了这些南蛮子的奸计,得,这事,就按允成的主意办了,哼哼,我还就不信了,那些个南蛮子,难不成会飞?” 今天是18……牢记这一天,警报响了!但愿那警报永不再响起…… 章节目录 第89章 爱兵如子(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89章 一片尘土飞扬! 通往常熟的官道上,几千双脚疾速踩踏着年久失修的官道,在似火的骄阳下,这些穿着红色军衣的兵卒,无不是汗流浃背的模样,甚至就连他们头上的红巾这会也被汗透了,很多更是将那头的红巾扯了下来,不时的用它擦着汗! 距离130华里! 对于忠义军来说,这是自成军以来距离最长的一次行军。 飞! 没有人会飞! 但是对于忠义军中的六千官兵来说,从离开营地之后,他们的命令就很简单——一天一夜赶到常州城! 一天一夜行军130里! 对于这个时代的军队来说,这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即便是有着良好伙食供应的忠义军,这样的强行军也是第一次,就在昨天,他们离开江阴后,一天之中也不过仅是行军三个时辰,行军六十里,其它的时间,则是用于筑营、休息。 而现在,在他们离开营地之后,就没有了休息的时间,所有人都在走着,扛着长枪、背着炒面袋,拼命的往着常州赶去。为了达到轻装的目的,每个人仅只携带了十斤炒面——也就是七天的口粮。 然后所有人便是不眠不休的往常州赶去。如果说十几天的训练,让这些兵丁学会了什么,就是学会了服从,他们已经适应了高强调的训练,尽管像这样的强行军,他们还只是第一次,但是在各级官佐的推动下,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 可即便是如此,几个小时的强行军之后,一个个无不是累的气喘吁吁的,然后纷纷叫起苦来,尤其是到了下午的时候,已经连续行军十个小时、体力严重透支的兵丁们,无不是累的喘不过气来。 “棚、棚长……俺……俺真的……真的不行了,你……就、就让俺……让俺歇会……” 一个掉队的兵丁一下睡倒在地边的草地上,然后无力的喊着,这他娘的太累了,这会他只想趴在地上好好歇上一口气 “你他娘的……他娘的……给我起来走……呼……是个爷们就给我站起来,爷们可以流血,可以死,就他娘不能说不行了,给我站起来……” 张孝才一手硬拖着这个睡倒在地上的兵丁大声嚷到,见这个人还像个瘫了似的不愿意起来,他的另一支手拿着长枪就朝他的身上打了过去。 拉连打了两下,那个已经躺在地上的人虽然吃着痛,但却并没有站起来,双眼充满怒火的看着张孝才。 “你他么的,就,就是杀了老,杀了老子,老子,也、也走不动了……” “老子今个就拿你……” 就在张孝才刚要开口说拿他正军法的时候,突然一旁传来一声训斥。 “给我住手!” 骑在马上的朱明忠瞧着这个衣袖上带着棚长军衔的官佐,出言制止他之后,便直接跳下马。走到路边的躺着的弟兄面前。 “大、大人,小、小的真,真是撑不住了!” 瞧见大人来了,尽管内心紧张着会不会被正了军法,但心知没有退路的他,干脆直接躺在那,反正无非就是个死。 “走了这么长时间,我知道兄弟一定是累极了!若不然,肯定也不会如此,可咱们现在休息不得啊……” 躺在草地上已经累得喘不过气来的孙文奎惊骇的看着大人,原本以为大人会拿他正军法的他,没想到大人居然会这么说,他的声音并不算大,可周围经过他身边的人都能听得到,当然,他也能听得道。 “若是咱们不能尽快赶到常州城,不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到时候,就得弟兄们用命去换城,朱某如何能忍心如此,来,扶这个兄弟上马!” 见大人弯腰要扶自己,孙文奎那里敢让大人扶他,就像屁股下面着火似的猛的一下跳起来, “大,大人,俺,俺能能走,能走……” 见这个兵丁已经站了起来,目的达到的朱明忠又说道。 “上马!” 不顾孙文奎的反对,朱明忠又大声对身边的传令兵命令道。 “传令所有的官佐,把马让给实在走不动的弟兄,无论如何,我忠义军,绝不抛弃一个兄弟!” 说着,他瞧见身边经过的兵卒中有一个累的似乎也走不动路了,只是在那里柱着长枪,在战友的推动下麻木的移动着脚步,便直接走过去扶着他, “大、大人……” 那被朱明忠扶着的,原本看似已经没有丝毫力气的兵卒,一瞧见扶着自己的人是谁,连忙紧张道。 “小、小的还能走……” “兄弟,我来帮你!” 朱明忠便将他身上干粮袋背在身上,随着那些兵丁一同走着,在他收拾着士兵的军心时,并没有注意到,附近一双亮闪闪的眸子,一直跟着他,骑在马上柳如是那双眸子中里流露出的是不加掩饰的欣赏。 或许,古来史书中所说的“爱兵如子”名将大抵也是如此吧! 在朱明忠的带动下,那些官佐们无论是否心甘情愿,也都纷纷拿过身边士卒的干粮袋或者长枪,一同向前走。 整整十个时辰,部队一直在行军,从清晨,走到了黑夜,这些官兵不停地在走,甚至连饭都不吃,走着都想打瞌睡,终于,第二天午夜将过的时候,部队在距离常州不到十五里的地方停也下来,好多人根本就吃不下袋子里的炒面,而是倒在地上就睡,根本就不用找地方,有的靠着树,有的就躺在路上,睡得遍地都是。不吃饭还不行,同样累的气喘吁吁的官佐还有喊着大家起来吃饭,说。 “不吃饭哪里能行?我们还要赶路,还要攻城啊。” 各级官佐都得跑着一个一个喊着,费了好大的劲,才能把他们们叫起来吃些饭,饭不过只是凉水泡的炒面,有的拿着饭碗,头一歪,然后又睡过去了。 看着那些已经累坏了的官兵,同样累的双腿发酸、脚底酸痛的朱明忠的眉头紧蹙的盯着他们,在这样冷兵器的时代,这样的强行军,会不会适得其反,现在这些已经累坏了的弟兄,还能再打仗攻城吗? “明天,那才是一场硬仗啊!” 新书幼苗,需要大家的关爱!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章节目录 第90章 夺城(第三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90章 清晨,当城门的震鼓敲响的时候,常州城东通吴门外,这会已经早早的挤满了欲进城的商贩,其中不少商贩都是赶着大车而来,这昨天城门大开后,虽说城内的粮价应声而落,可是那粮价仍是每石三两六钱银子的天价,这不,不过是一天的功夫,这常州的粮价便引来了周围的商贩。 从后半夜开始,这紧闭的城门外,便足足停了好几百辆大车,都是听着消息从各地赶来,准确挣上一笔银子的粮贩。 “该不会出什么事吧!” 置身府衙内的崔宗泰,心里总是有那么些不安,隐隐的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从昨天,直到现在,他想了很多,虽说在师爷的劝说下,他并没有关闭城门,仔细思索一番,他觉得这所谓的乱贼往常州杀来,十之八九是姓朱的布下的疑兵,那人定是担心离开江后,他会领兵去打江阴。 “上万民勇……” 这姓朱的肯定是担心这个,所以才会故布疑阵,只要他关着城门,自然也就不会对江阴构成威胁,到时候,乱贼自然可以轻易拿下常熟。 可,似乎,还有什么地方不对啊! “崔六、崔六……” 这边的喊声没落,那边就有人跑了过来。 “主子爷,奴才在呢!” 作为崔家的农奴,崔六弯着腰,打着千,那副奴才相全是烙在了骨子里头。 “城门开了吗?” “没哪,主子,您不是吩咐等到巳时的时候,再开城门嘛?” 崔六有些不解的问道。 “主子,方才师爷那边传话说,城外半夜里有人送信,说是乱贼昨个夜里就到了常州外,师爷问您,这城门今个是开,还是不开?” 什么? 乱贼到了城外? 奴才的话让崔宗泰的眼皮一跳,他立即急声说道。 “这怎么可能,昨个乱兵还在塘,今个就到了常州,荒唐!他们插翅膀了不成!” 嘴里这么说着,思索片刻崔宗泰便又谨慎的说道, “去,喊上师爷,咱们上城头上看看!老子非得看看,那姓朱的疑兵之计,还能怎么使!” 在崔宗泰看来,所谓的江阴乱贼兵至城下,不过只是姓朱的为了稳固后方的疑兵之计, 半柱香的功夫,一行人便到了东门城楼上,从城楼往下看去,崔宗泰瞧着路上的那一辆辆大车,还有大车上的麻包,随后他又朝远方看去,便问道身边的师爷。 “允成,你觉得这乱贼近城的消息是否可靠?” “嘿嘿……” 先是一笑,随后李存朴笑着说道。 “大人,若是小的信这个,估计昨个晚上,消息一来,就差人喊您了!小人觉得,估计即便是有,也无非就是十几二十个乱贼,至于大队人马嘛……大人,古往今来,可曾有大队人马日行百里的?” 他的话声一落,周围顿时响起一阵笑着,当然不免还有恭维声,而恭维的则是大人的英明,不为乱贼的奸记所动。 古时没有,不代表现在没有,站在粮车边的张孝武一双眼不时的朝城门洞看着,作为老行伍的他,一眼就看到了城门洞上千斤闸的位置。只是看了一眼,便周围的人扯了起来,那一口常州话,任谁也听不出什么来。 等着等着,终于,等到了巳时的时候,门传终于传来了守门官的话声。 “大老爷有命,开城了……” 那一声哟喝后,城门打开了,沉重的包铁城门被缓缓打开的时候,守城官又吆喝着。 “他么的,都往外站点,大老爷有命,现在乱贼作逆,各位皆是本份良民,理应报效助饷,每辆粮车除定税外,一率助饷3两……” 虽说对进城的税捐,就有了心理准备,可这会一听要交三两的捐,大家还是忍不住抱怨起来,那边的城门官一听,那双眼一眯,也没有废话。 “他么的,爱交不交,谁他么的再废话,老子就直接拉你到大牢里头好好的审审,不定是个乱贼。到时候抄家灭门!” 甚至都不需要过多的言语,众人顿时变成了哑巴,对于大清国若是说什么印象最深,那就是暴虐远超世人想象,当年剃头的时候,那说杀起来,都是几十万、上百万、上千万的杀,那可从没见手软过,现如今,这官府动辄也是抄家灭门,那像前朝那会,对百姓都是有商有量的。 “都他么流匪作的孽啊……” 这声抱怨,还别说,谁他么也不知道抱怨是“闯贼”还是现在“海贼”,那城门官嚷出那句话后,这些等着进城卖个好价的商贩,无不是认了命似的,交税交捐。那里还敢有丝毫的怨言。 “他么的就是一群贱骨头!” 守门官里的嘴里骂着,大有一副瞧不起这些人的模样。 “大爷,您看,我这是东城田老爷家的,一共有二十几辆车,您老看……” 待轮到张孝武的时候,他直接摸出了个银锭来,说话的功夫就把那银子塞到了城门官的手中。 “哦,田老爷家的啊……” 掂了下银锭的重量,守门官的脸色好看了许多。 “得嘞,都是本乡本土的,也不难为你了,矮子,算15辆……” 说话的时候,那守门官又指着那粮车上堆的都快顶着城门洞的粮车说道。 “我说,你们家田老爷也真的,车上堆这么多粮食,也不怕累坏了牲口,便是多上几车,也不过就是几两银子的事儿,若是再有下去,老子可就加倍了!” “大爷教训的是,教训的是……” 打着千,培着笑,先是付了税捐,然后张孝武又扭脸招呼着运粮的大车赶紧过去,二十几辆粮车,浩浩荡荡的动起来足足有半里地,待到头辆出了瓮城的城门洞时,后车还没进东门。 “孙明全,你他么的快点啊!” 站在城门洞里的张孝武冲着前面的头车催了一声,他不吹还好,这边他的话声不过刚落,那边在瓮城城门洞里的大辆“咣”的一声轴断了。 “这是咋了……” 还不等那城门官说话,突然他耳边便响起一声暴吼。 “弟兄们,动手!” 那眼睛的余光便看到有人提着刀朝着他扑了过来。 新书幼苗,需要大家的关爱!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章节目录 第91章 奇袭(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动手!” 暴喝声在城门中吼着,从粮车麻包中抽出刀来的张孝武,刚一摸到刀,冲着那还没明白怎么回事的城门官回手便是一刀。 手起刀落,鲜血飞溅中,那城门官的脑袋便被砍掉了。 “怎……” 正收着税的税丁还没明白过来,一柄匕首便刺进了他的胸膛。虽说是他们的动作够快,可依然还是有商贩吓的大声叫嚷起来的, “杀人了、杀人了……” 城门上守城的兵佐听着下面的叫声,还不等他们反应过来,就看到典史王文振已经冲到千斤匣,挥起大锤对着阻梢便砸了下去。 “嗵……” 阻梢被砸断后,千斤匣立即在重量的作用下滑落下去…… “咣!” 不过刚落下两尺,那千斤匣就被城门洞里的粮车被挡住了,尽管砸断了车轴,但匣门却被粮车上的粮包给挡住了。 “该死!” 嘴里骂了一声,王文振又大声嚷道。 “他么的,还愣着干啥,快,倒油,倒油,烧死他们,要不然,咱们他么全都得死!” 在城门楼中兵丁准备顺着千斤匣的门洞倒油时原本赶着车的伙计,这会无不是纷纷从大车中抽出腰刀,在城门洞中砍杀起来。那边已经出了瓮城的孙明全更是直接赤手冲到守城的兵丁身边,凭着一身蛮力抓着那人的脑袋便朝墙上撞去。 瞬间便撞的对方脑浆飞溅,那血更是溅了他一脸。 “杀上去!” 嘴里叫嚷着,孙明全一手提着刀,一手抓着从大车下面拿出来的手榴弹,在沿着瓮城旁台阶上城墙的时候,他的握着手榴弹,直接往墙上一砸,砸碎了陶盖后,另一只手则从腰间拿起了火绒,刚一点着手榴弹顶端的引信,在引信“滋滋”的冒着烟火时,手腕一甩,手榴弹拖着一股白烟便直接甩向了城门楼,重达一斤一两的手榴弹,直接砸碎了窗户,甩进了那城门楼内。跟在他身后的几个人无不是重复着相同的动作,接连朝城门楼内上甩去了五六个手榴弹。 城门楼中正吆喝着命令兵卒朝城门洞里倒油的王文振,一瞧着那“兹兹”冒着烟雾的手榴弹砸了进来,尽管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可意识到危险的他还是本能的朝着门楼外跑去。 “快跑!” 这边人不过刚跑出城门楼,身后便传来了一声有如黑鸣的爆炸声,然后接连又及是几声巨响,在烟雾弥漫中城门楼中尽是一片惨叫声,那些没来得急跑出来的兵丁,无不是被手榴弹炸的或死或伤,浑身是血的躺在地上惨叫着,,还不等王文振弄清楚怎么回事,那边就有浑身是血的兵丁惊恐的冲了出来。 “着,着火了、火油着了……” 他一喊,顿时让王文振吓的三魂不在,那城门楼里除了有火油,还有上千斤火药! 在地上的火油被手榴弹的爆炸引燃了,那火油燃烧着朝着墙角的火药桶流去。城门楼附近的兵丁一听,火油着了,无不是惊恐的四散逃,谁都知道火药桶在城门楼里。 瞧见那些兵丁都挤在城墙上,势单力落的孙明全即便胆子再大,也没冒冒失失的冲过去,而是直接嚷嚷道。 “手榴弹,甩过去,炸、炸他娘的……” 他这么的话音未落,头上突然响起了一声剧烈的爆炸声,那爆炸瞬间将城门楼夷为了平地,烟站在台阶上的他和十几个弟兄都被头顶一丈远的城墙上爆发的烟雾吞噬其中。 在那硝烟散去的时候,手中拿着手榴弹的他,愣愣的居然忘记了点火,只是嘴里不住的喃喃着。 “乖、乖,这,这咋可能……” 城门楼上的爆炸声在整个常州城内回响着,即便是在知府衙门里,崔宗泰也能听到上千斤火药爆炸时的剧烈的爆炸声,那爆炸声就像是雷声般的猛的让他从椅上惊起,他急忙冲出房间,朝着爆炸声传来的方向看去时,那东城城门楼上滚滚的浓烟,只让他惊声喊道。 “怎么回事?是不是火药房炸了?” 几乎是一种潜意识,崔宗泰更愿意将城门楼的爆炸归于意外,毕竟将火药放入城门楼内,以防止被雨水冲淋,可城门楼,也是守城兵卒吃饭、睡觉的地方,发生意外倒也在情理之中。 肯定是如此,肯定是如此……就在崔宗泰于心这么这么安慰着自己的时候,已经有人惊恐的跑了进来,一边跑一边嚷嚷道。 “太尊,太尊……” 滚进来的是常州府通判,王子钦,原本是正准备上城,可没曾想在人还没到东门,那边的就已经是杀声阵阵了,拉着人一问,他才知道,乱贼已经占了城门。 “何至如此惊慌……” 不等他说完,王子钦便惊恐嚷道。 “明、明军杀进了城了……” 什么! 王子钦的话只让崔宗泰一阵头晕目眩,这,这怎么可能。在他心魂慌乱的时候,那边东门一带的撕杀这会已经靠一段落,城门楼上的爆炸对于城门下方的人几乎没有造成多少威胁,但是爆炸却给城墙上的数百兵勇带来了近乎毁灭性的打击,在爆炸中,碎石、砖梁和着冲击波直接砸在了他们的身上,直接瓦解了东门的抵抗,而原本作为敢死队抢占城门、控制城门张孝武、孙明全一行,则兵分两路,一路趁机攻上城墙,一路控制着城门,用几辆大车往城门前一挡,若是有清军逼近,他们也不和对方撕杀,直接甩出手榴弹。至于城墙上的也是如此,一通手榴弹直接将试图夺回城墙的清军兵勇炸回了原地。 “快,快给老子杀过了,杀退乱贼,赏银五十两……” 王文振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这会他身上衣服都在爆炸中被撕成了布条,可他依然活着,也许是因为见机快,人躲在垛墙上,借着垛墙挡住了爆炸,尽管他不断的嚷喊着,试图驱赶着身边的兵勇杀退城墙上的贼人,但被那些贼人甩来的炸雷一炸,除了极少数人,原本还敢冲上去的兵勇,无不是纷纷躲了起来。 “杀退乱贼……” 那话还没喊完,王文振直接被城外看到给惊呆了——远远的,他只看到成千上万的人马这会已经朝着常州杀了过来…… 新书幼苗,需要大家的关爱!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章节目录 第92章 大功(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完了! 全完了! 常州县衙后堂内,穿着一身七品官衣知县在那里来回的踱着步子。 “逃,得逃……” 心里这么寻思着,曹安礼作势便开始脱起官衣来。几乎是在刚一听说明军夺了城门,杀进了城,他就被吓的魂不附体,作为山东人的他,早在顺治三年就参加清廷礼部会试,在当时的江南士人中是极少见的,这从当年丙戌科会试所取400名进士多为北人即可知一二,而他作为山东人,并没有抵触会试,为的只是一个出身,没有了江南士人竞争,考中进士,自然是轻而易举。 可就曹安礼内心来说,作为济南人的他,可没忘过当年后金入寇关内,于济南屠城时的惨状,当时济南府伏尸何止百万。他去应试,为了的是做官。 可……就心里来说,他并没忘记自己了汉人,这会明军打过来,他的脑子想到的自然不是为朝廷尽中而是逃。 “明府,这是……莫非是准备挂冠而去?” 就在他刚脱下官袍,门外便传来了师爷曹安理的话声。 “国邦,我,我这也没有办法啊,你知道,小弟为官,只想造福一方,可从未曾想过加害汉人,可,可小弟毕、毕竟是……” 三生不幸,知县附郭。在常州城中,这常州县几乎不为人所重,人们眼中永远只有知府大人,何时有过知县。就是这守城,也是一切听从知府的安排,至于他,不过就是个可有可无的角色,可问题是,这破城后,他这个清虏的知县,那也是要杀头的。 “大人,您这一口的北地口音,便是出了常州,又能跑得了多远?” 曹安理的话让曹安礼一愣,他立即想到无论是满清的汉军八旗或是绿营,大都说着一口北方话,现如今,这清虏势败,这乡间百姓可不敢他是北人还是清虏,只要他说着这口北方话,没准就会把他当成清虏给杀了! “这,这……” 瞧着罗徽堂,曹安礼连忙鞠躬搭手,哀声求道。 “国邦救我,国邦救我啊!” “明府……” 盯着曹安礼,罗徽堂走到他身边,在他耳边轻声说道。 “若是明府想活命,不妨……” “这……” 罗徽堂的主意让曹安礼先是一愣,随后又疑惑道。 “这,这样能、能行吗?” “大人,您忘了郑延平的告示了嘛!时穷势屈,委质虏廷,宁无隐忍……” 简单的十几个字落传到曹安礼的耳中,尽管让他有些心动,可仍然有些犹豫。 “可,可,我,我也就是一书生,这,这种事,我、我能成嘛?” “明府,这衙门里头,可不只有您一个位想活啊!” 罗徽堂的提醒,让他猛的一咬牙,用力点头道。 “成,师爷,若是这事成了,到时候本府、本府定不会亏待你,就按你说的办……” 明军攻城! 东门城门楼的爆炸和东门处的阵阵杀声,保让那些原本急等着买粮的常州百姓,无不是纷纷赶回家中或者躲进路边相熟的店家,这街上尽是一片狼藉,除了几只野狗,也就是只有一些乡勇,可即便是乡勇,这会也都是纷纷脱掉身上的号衣,那有丝毫,想为满清朝廷卖命的意思。不过在府衙门外,这会已经聚集了百余号绿营兵勇, “太尊,不成了,东门已失,这常州城定是守不住了,明军的大队人马,眼瞧着就杀进城了……” 一身盔甲的高继明冲着崔宗泰大声嚷着,他不是不想走,而是不敢走,若不把这姓崔的带出去,即便是他逃了出去,脑袋也保不住。 “太尊,再不走,可就来不急了……呃,太、太尊……” 李存朴的话还没说话,脸色变得扭曲起来的他,满面尽是不信之色,低着头朝腹下看去,只看到一把刀插在了他的腹中。 “走!谁敢再提逃,本府第一个杀了他!尔等食君之禄,就要为君分忧!” 双目通红崔宗泰猛的一把抽回腰刀,盯着高继明嚷道。 “高继明,只要你领兵夺回东门,到时候就是大功一件,本府到时候自然保你做副将、当总兵……” 就在崔宗泰向高继明许诺升官的时候,原本一直守地门外崔六急匆匆的跑进来说道。 “主子,曹知县反了、曹知县反了……” 什么! 家奴带来的消息,只让崔宗泰简单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曹知县反了! “姓曹的,你有负皇恩……” “主子爷,主子爷,那姓曹的正领人杀进府来,咱,咱快逃吧……” 崔六一边哭喊着,一边拉着崔宗泰,试图往外逃去, 突然就在这时,原本站在一旁,被崔宗泰许诺升官发财的高继明,盯着这主奴两人,猛然的从腰间抽过腰刀,冲着崔宗泰的脖颈一刀便砍了上去。 手起刀落! 对于17岁就随了闯王,二十多年来,可谓是杀人如麻的高继明来说,这一刀自然不会落空,看似随手一刀,可这随手的一刀却直接砍掉了崔宗泰的脑袋。 在那人头落地、鲜血喷溅的时候,高继明甚至连看都没看滚落于地上的脑袋,更没有看上一眼被吓面色煞白,瘫坐在地上的嘴里喃喃着“不要杀我、不要杀我……”的崔六,而是直接朝着外面走去。对于他来说,这一切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若是明军攻不进城,他会死守常州,原因无它,清廷势大,可现在,即然明军夺了城,而且没有了逃路,那他自然也就只能先考虑自家性命了,至于旁人的死活……管他个球! “他么的,老子是汉人,今个弃暗投明了!” 高继明大喊一声,冲着院中的干儿子喊道。 “高达,你小子,提着姓崔的脑袋,出去告诉弟兄们,今个咱爷们弃暗投明,归顺大明……” “干爹,可,可姓曹的、姓曹的怎么办?……” 手里提着刀的高达话还没说,就被高继明一把掌打在头上。 “你他么猪脑子,只要姓崔的脑袋在咱们手里,咱们就是弃暗投明,就是大功一件!” 新书幼苗,需要大家的关爱!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章节目录 第93章 功臣(第三更,求推荐、求收藏) “手榴弹,手榴弹,碰到敌军,甩扔手榴弹……” 骑在马上的朱明忠根本就没有隐蔽的意思,他一边跟着人流朝城门口跑,一边大声命令。 “跟上距离你最近棚长、哨长,跟上距离你最近的蓝袖,一起朝城里头冲!” 先前距离城门还有一里远的时候,看着城墙上升起的烟云,他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别他么这城门还是让清军夺了回去,直到跟着弟兄们冲到城下的时候,看着那被粮车顶着的千斤匣,瞧着身边的弟兄不断涌入常州,他这才算是放了心。 城门夺下了! 只要夺下了城门,这仗也就赢了一半! 至于这剩下的,也就是考验弟兄们的进攻能力的,考验手榴弹加刺刀冲锋的效果了。 看到城门下兵卒在官佐的指挥下,用坚起来的大车挡着千斤匣,瞧见越来越多的兵卒涌进城,已经安下心的朱明忠,这才算是松了口气。 “等打完这一仗,得好好的总结经验……” 这个念头不过是刚一浮现,前边就传来了消息——常州府降了! 降了! 这么快便降了,居然降了! 这他么……也太好了! 原本还担心着刺刀冲锋效果的朱明忠,一听到守军降了,那根紧绷的弦,立即松了下来。 “奶奶的,居然这么不经打!” 不仅仅是赶了个晚集没赶上战斗的张金生等人这么抱怨着,就是朱明忠本人,在前往知府衙门的时候,看着路边那些丢下刀枪的俘虏,心里这么想着。 其实这也难怪,这常州城的守军大都被调去了江宁,留守于此地的不过仅只有两三百绿营兵,这些绿营兵,既要守城,又要于城内守护衙门,至于那一千五百多乡勇,不过只是临时征募的街头闲汉,这些乡勇除了分守于十里城墙上之外,虽说中间曾向东门反攻过一次,可被忠义军甩出的手榴弹一炸,没经过这阵仗的他们顿时也就裹足不前,不一会这知县、千总一下令投降,众人自然也就不再作任何抵抗了。 降了,降了也好! 不过,到时候怎么安排这些降兵? 心里这么寻思着的时候,人已经到了知府衙门,这边不过是刚进衙门大堂,那边就有几人跪了下来。 “伪吏等叩见将军,我等降清于前,实是罪该万死,任凭将军处置。” 曹安理、高继明以及罗徽堂无不是跪在那,接连叩头,不知是真心还是做作,他们都是一副诚惶诚恐的模样, “几位何罪之有?” 看着眼前的跪在地上的这几位,朱明忠继续说道。 “大将军的布告,尔等可看过?如大将军所言,尔伪署文武将吏,皆系大明赤子,时穷势屈,委质虏廷!现如今既然已经归正反邪,非但无罪,反倒有功于我大明!” 嘴上这么说着,朱明忠的双眼微敛,不时的在他们三人身上打着转让,一个知县、一个守备,还有一个师爷。 这三个人当真是“大明赤子”? 心底冷笑着,朱明忠可不觉得他们是什么赤子,但是有些话必须说,有的样子必须要摆,他还要凭着常州去招揽无锡、苏州等地的官吏归降。 “几位请起!” 亲自起身扶起高继明,朱明忠的神情倒是显得很是热情,甚至有些过份。 “若是没有几位相助,朱某又岂能如此轻易便克复常州?” 在这大堂的地上,隐约的还能看到一些血污,不用猜。也知道肯定是那位知府被砍掉脑袋时流的血,不过这会朱明忠倒是没有提到那个人,死人,便无需再提了! 现在最要紧的是安抚活人,拉着他们三人坐了下来,朱明忠依然还是一副亲切模样。 曹安理、高继明两人有些局促地在椅上落了座,而罗徽堂同样有些紧张的打量着这位将军,关于眼前的这个将军,他或多或少的总听说过一些,知道这人原本是军中医官出身,凭着一番神鬼莫测的手段,两日内以“放崩法”攻陷了江阴,如此才为郑延平所重用。 作为一个读书人,罗徽堂很善于把握机会,就像是十年前,当江南士子皆不愿赴满清会试,文章一般的他却前往省城赴考,虽说没有考中,但是凭着这个经历,却轻易入他人幕,以师爷的角色,若非是心知文章一般,定考不中进士,恐怕他早就已经入朝为官了。 而之前,之所以游说曹安理杀知府反正,表面上是为了曹安理,可罗徽堂未偿不是在为自己考虑,他从不曾满足于为他人幕僚的身份,他想着有一日能入朝为官,就像眼前的这位朱将军一般,抓住机会便扶摇而上! 现在,他同样也在考虑着,怎么抓住眼下的这个机会。 在亲卫端来几杯茶,放在他们的面前的时候,朱明忠笑着说道: “请用茶。” 见他们似乎还有紧张,朱明忠便浅尝了一口茶,然后又笑道: “从今以后,大家都是自己人,你们随便一点,不要这么拘束嘛。” 相比于曹安理还有些读书人的矜持,本就是粗人出身的高继明立即摆出一副感动得热泪盈眶的模样说道: “标、标下本是罪人,想不到将军对标下还这样仁义。” 虽说已经年近五十,可这会莫说是自称标下,便是自称干儿子,只要眼前这位将军认,高继明也是毫不犹豫。 “瞧你,老高,你可是为我大明立下汗马功劳的功臣啊,若不是你一刀砍了崔宗泰,估计这会咱们可不一定能这么快做在这里喝茶!” 虽说砍崔宗泰是为了自己的活路,可被朱明忠这么一提,高继明的脸色还是微微一变,就在这时,他又听到这位将军说道。 “还有就是明府你,若非你当机立断,阵前举义,估计这常州还为清虏所据,你们一文一武,正可谓是我大明之忠臣,朱某非但要把尔之功劳上表朝廷、大将军,还会命人将两位之功劳编成话本,传唱大江南北,让这天下人看看,这天下人心皆在我大明!” 新书幼苗,需要大家的关爱!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章节目录 第94章 消乏(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94章 “啊……” 朱明忠的话声一落,两人的脸色无不是猛然一变,尤其是曹安理,更是没差点失惊叫喊出来。 或许投降是迫于无奈,但他们未曾不心存侥幸——毕竟,将来没准还有机会归顺朝廷。当然若是朝廷势大的话,倒也未尝不可,至于朝廷那边,想来也会体谅他们。 至于那崔宗泰,不过就是个死人。 可他们压根就没想到,这个将军居然要把他们的名字传遍南北,这……这可不是什么好事!这一传,传到朝廷的耳朵里头,他们最后的一丝侥幸,可就没有了。 “将,将军,我、我等些许寸功,焉能与将军相比,这,这普传南北、怕,怕就不用了吧……” 不等曹安理把话说完,朱明忠端着茶杯,双成眯成细缝,盯着他冷声道。 “哦?莫非明府觉得此事尚有不妥?难道说,明府恐天下人知晓你的义举!” 高! 真他么高! 瞧着这朱将军三言两句话,便把两人的命门卡死的罗徽堂,暗自在心底赞叹道。 难怪这人能轻易取得江阴。 别的不说,就单凭那句“传唱南北”,就绝了曹安理和高明继两的退路,到时候,朝廷看到的不仅仅只是他们降了敌、杀了崔宗泰,看到的是,他们带头归顺大明的之举,这样的人,满清朝廷又岂会容下他们? “将军所言极是,我等既然举义反正,这义举自当遍传天下,以为天下先!我等既是心在大明,又有何顾忌!” 话要说,戏要演! 砍下那一刀的时候,高继明心存着侥幸。但现在他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别的退路了,若是不抱紧这棵大树,别的的不说,没准片刻间,这脸上带笑的后生便会笑着要了他的脑袋。 这些年,那些个谈笑间取人性命的大帅,他可是没少见。眼下这么一说,高继明算是把自己全部的退路全都说没了。也就没了旁的选择。 “哈哈,还是高兄爽快!” 听着那大笑声,知道自己已经没有退路的曹安理,只得心里暗自叫着苦,脸上堆笑的应着声。 “将军所言甚是,所言甚是,我等既是大明忠臣,自是无虑、自是无虑……” 堵死了他们两人的退路,朱明忠则是颇为悠然自得的端着茶杯,先喝了一口茶,然后才看着他们两人慢声说道。 “明府、高兄,你们两可愿随本将军,一同报效大明朝廷,还复大明河山,还我大明百姓一片朗朗乾坤!” 退路刚刚被堵死的他们两人一听,连忙跪拜在地,那里有不愿之意,只差没有指天发誓了。 “下官(标下)愿为将军效力,将军但凡有所差遣虽赴汤蹈火,肝脑涂地亦在所不辞!……” 他们说的话是真是假,朱明忠不清楚,但他很清楚,他们绝不是因为自己身上有什么“王八之气”才会投降,他们是迫于无奈,是迫不得已之下,才降的自己,这种人可靠吗? 当然不可靠! 可能不收吗? 不能不收! 他们两人就是榜样,就是招揽江南诸城的榜样,只有了他们平安无事了,其它各城才会群起效仿,不但要平安无事,而且还要官升一级!就像历史上吴三桂起兵时,天下汉官为何纷纷响应,江南数百个汉人知县、知府,无不是闻风而降,究其原因,除了因为他们是汉人,受够了满清暴虐之外,更重要的是吴三桂大方——非但仍命其留任原职,甚至还对晋升了部分官员。 有时候,既然是个虚衔,也足以收买人心!甚至最后那康麻子,也不得不说什么“既往不咎!”,只不过,康麻子的手段更阴毒,等三藩平定之后,在接下来的数年之间,又寻其它种种借口,把那些个降吴又降清的汉官一一杀尽。 虽说瞧不上他的人,但论其祖孙三代的手段,确定极为罕见,朱明忠当然要向他们多多学习。 这些手段虽说用起来还有些生疏,但自认为一直是个好学生的朱明忠,用起来倒也显得很是得心应手,先是将曹安礼升为常州知府,又调常熟县赵继全为常州知县,甚至就连同罗徽堂这个师爷,都被委任为常熟知县。至于高继明,更是委以重任,直接被委以后军统领,甚至还特意要给他补足差额。 如此一来,三人自然是感恩戴德,自然接连叩头表示愿为将军誓死效命,对此,朱明忠当然也是一笑了之。 其实,都是在演戏! 只不过是戏真戏假的事了! 在安抚完他们之后,朱明忠这才着手差人张贴安民告示,当然,也少不得清点府库,盘算收益。最后待到一切都结束的时候,已经时过晌午了,已经忙活了一整天的朱明忠,便进了后衙后便躺在椅上,一副疲惫状。 “将军!” 突的屋内传来的有些沙哑话声,让朱明忠不用抬头也知道是谁,是柳如是,只有她才会发出这种似戏剧老生般的腔调。 “将军,弟烧了些水,将军不妨泡泡脚,解解乏……” 端着铜盆的柳如是,看着坐在椅上的朱明忠,径直走到他的面前,然后弯腰,将盆放下后,然后主动为他脱靴。 “柳……” 柳如是的举动,让朱明忠连忙摆起手来,尽管在这个时代已经习惯了她人的侍奉。但是柳如是的侍奉还是让他有些无法适应。 “万不可如此,不可如此,怎么能的让夫人服侍我,夫人、万万使不得……” “服侍”这两惹人浮想联翩的字眼传入耳中时,只让柳如是的俏脸微红,甚至就连那心跳也砰砰乱跳数下,那浮动的心弦,让她暗自啐了自己一口,深吸口气,看着朱明忠说道。 “将军为国不惜已身,将军领兵日行百余里,与军中兵卒同行同宿,实令妾身钦佩至极,妾身蒲柳之姿焉敢自荐,妾身只望能服侍将军一二,为将军倒茶、取水,以报将军拯救天下黎民之恩……” 饶是在秦淮河时,早就习惯了类似的话语,但在说出这些话时柳如是更是满面羞红。 说,不如做。说话的时候,柳如是已经将他的靴子脱下,在脱下靴子的瞬间,她的嗓间便发出一声惊叫。 “啊……” 新书幼苗,需要大家的关爱!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章节目录 第95章 忙中闲(第二更,求推荐、求支持) 第95章 血污! 那白色的布袜上,尽是血污和黄色的斑痕。不用猜,也知道这是走路走破的血泡、水泡痕迹。 在发出那声惊叫时,柳如是的双眼瞬间便被泪水蒙住了,泪珠更是顺着她的脸颊湍落下来。 “将军、这……” 看着那与脚粘在一起的布袜,柳如是的心头一颤,在行军的路上,她明明看到朱明忠与兵卒们有说有笑的走着,他甚至还主动背过兵卒的干粮袋、替他们扛着枪,可谁曾想,他的脚底居然已经走烂了。 “嗯,水泡?难怪有些不舒服,等将来走惯了也就好了……” 归根结底,脚上之所以会出那么多水泡,除了走了太多的路,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袜子、靴子都不舒服。 “请将军忍着点痛,妾身为将军脱袜……” 柳如时的动作极为轻柔,她的一只手托着朱明忠的脚踝,一只手慢慢的脱着他的袜子,虽说动作非常轻柔,但因为袜子与水泡、血泡粘在一起,在脱袜时,仍然让朱明忠痛的吸了口气,在扭开头的时候,突然,那目光却移不动了。 看着柳如时,尽管她穿着男装但是在她弯腰蹲下时,也许是因为奔走了一天,所以使得那领口还是略微敞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口子,恰好露出了些许诱人风景。 天鹅般细削的脖颈,精致的锁骨,细腻光洁的肌肤,还有……再高点,再高点的,朱明忠发现自己整个人似乎都要陷进去了,可总还是差那么一点点,那峰峦总是隐于暗中。 虽然朱明忠也不是没见过世面,也不是因为憋了太久,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年龄比他大十八岁的柳如是对他有着一种特殊的吸引力,这一眼,朱明忠只感到自己的小兄弟在急剧地膨胀…… 为朱明忠脱掉袜子时,看着他脚上的十几个已经走破的水泡以及血泡,柳如是的心头就像是被什么刺到似的。 “将军,走路的时候痛吗?” 一抬头,她便感觉到了朱明忠的视线中的流露出来的欲望,被那火辣辣的视线看的只觉俏颜发烫的她,不过是刚一垂头,这一垂头不当紧,她的视线恰好落到了某个位置…… 帐篷! 一顶极为壮观的帐篷,就那么呈现在柳如是的眼前,只骇得她瞠目结舌的简单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一刻,时间在这个房间里仿佛凝固了,跟着两人视线而停止。 这一瞬,空气中的那股名为尴尬的气息弥漫开来,冷汗从朱明忠的额上滑落,他自己又未偿没有注意到下面的“帐篷”。 这会儿,朱明忠甚至恨不得打个地洞钻进去,窘迫非常的的他甚至不敢面对柳如是。第一次,他甚至懊恼着自己的尺寸——这个帐篷未免也太壮观了。若不然又岂会在这宽松的衣袍上撑起这么个帐篷。 在这尴尬的气氛中,朱明忠勉强地挤出些笑容。 “这个,夫、夫人,不痛,原本,没有感觉,被夫人一碰,有、有感觉了……” 什么话啊! 刚一说出口,朱明忠就恼的想要咬自己的舌头,二十好几的人了,怎么像是毛头后生似的! 柳如是的脸同样也是臊热得厉害,尤其是在意识到方才居然盯着这人那里看了好一会的时候,别说脸了,甚至全身都红了,她咬了咬下唇,似怒似嗔地看了眼朱明忠说道: “哦,妾、妾身知道了!” 脚放进倒着米醋的木盆里,不过只是略微一泡,朱明忠便舒服的哼了一声,真的很舒服。 闭上眼睛,泡着脚的他只是享受着这泡脚的舒适,没有什么比长途行军后再泡个脚更轻松、更惬意的了,这会,对于朱明忠来说,那脑海中纷乱的浮想,都在这一瞬间不知飞散到那里去了,他只是闭着眼睛坐躺在椅子上。 要是能有张沙发就好了…… 不知泡了多长时间,在水慢慢的开始变凉的时候,闭着眼睛的朱明忠感觉到自己的脚被人抬起,然后轻轻的用擦了擦,随后便被搁在绵软、温热之处?这会他根本就没有去想脚搁在那了,而是享受的在那搁着脚。 坐在小凳上的柳如是,在为朱明忠按摩着脚部的时候,初时她还没感觉有什么,但是慢慢的,随着另一只搁在腿上的脚偶尔的滑动,和那只脚在大腿处隔着衣裳传来的热量,总是有意无意的燎灼着她。 甚至让她的心神有些不定,就在这时,她只觉那只脚似是无意的跌入双腿间。 “啊!” 感觉到脚跟触碰到的位置,那股热量传来的时候只使得柳如是立即觉察到某个地方传来的异样的感觉,刺激得小腹下好似燃起了火苗似的。 就在这时,那脚似乎又动了一下,那异样的感觉让柳如是的脸“唰”的一下便红了起来。 “这人、真……” 似嗔似恼的轻啐一口,刚抬起头来,柳如是便看到在躺靠着圈椅的她,已经不是先前的那副闭目养神状,而是躺在那,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甚至还打着些许轻微的呼噜声。 原来已经睡着了! 柳如是连忙将纷乱的思绪收回,满面羞红的她将朱明忠的另一只脚,重新抬起搁在大腿上,然后便继续为他按摩着脚底,在按摩着脚底的时候,随着她的动作,那只脚又一次滑落到了腿间,许是怕它落在地上,在那只脚滑落的瞬间,她的双腿本能的夹住了它。 那脚上的热量清楚的隔着布料传至双腿间,只灼的她心头微微一颤,在俏颜羞红中,一种莫名的感觉到她的心头爬过,燎的她心里痒痒的,那是一种熟悉的而又久违的感觉。 “哎……” 一声叹息间,柳如是星眸朦胧的斜睨着正扯着轻微的呼噜已经睡着朱明忠,可那不知何时撑起的帐篷又一次挡住了她的视线。 这人……当真是年青气盛。 轻啐间,突的睡着的他似乎动了一下,只当他醒来的柳如是,手脚仍不自觉的起了一阵轻微的颤抖,急忙把视线收回来,好一会,一抬眼,那帐篷又一次映入眼帘时,看着那壮观的帐篷,她的心头猛然一颤,身体处的滚热的让她不由羞的无地自容,轻声娇嗔道: “不许看!” 尽管嘴上这般说着,可是在为他按摩足底的时候,那顶“巨篷”总是有意无意的闯入她的视线之中,待到她回去自己的睡房时,坐了好久,她的心情才平静下来,而身体上某处异样的反应,让她不禁暗暗地责怪着自己。 “怎么可以这般不知羞耻……” (好像大家对这个时候,出现女人似乎有些意见,嗯,怎么说呢?这个,无语似乎无从解释,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此书并不是种马文,这,可以当成主角对时代的适应吗?主角正在变成17世纪的国人,这个解释可以吗?) 章节目录 第96章 炮(第三更,求推荐、求收藏) 天色微明,院间的果木上的鸟儿已“吱吱喳喳”的吵翻了天,远处不时的传来公鸡的打鸣声。 徐徐翻了个身,柳如是一摸身旁杳无一人,蓦地睁开眼坐了起来,身前峰峦随着她的动作之摇荡着。 “原来只是个梦……” 那梦,只让柳如是羞不的可自抑,连嗔啐道。 “你个小浪蹄子,成天尽是胡思乱想的……” 嗔啐一声后,她才懒的伸了个腰,可是动作间,感觉到亵衣处湿凉,昨夜那梦中的场景不经意浮上眼前,想起自己于梦中的行为,柳如是的两颊泛起一片红晕,身体深处一种渴望再次涌上心头。 “等老爷回来了……” 她以为提到老爷的时候,会想起老爷,会淡去这种异样的情愫,但她的眼前却不经意的浮现出另一个人,那心头猛然一阵颤抖,面色羞红的她,甚至有些紧张的抓住身在身上的布单。 “你这脑子想的是什么,你可是已嫁为人妇,况且就你这蒲柳之姿又岂足以奉巾帚……” 口中这般轻声言语着,在拿起那男装的时候,柳如是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偶尔他看向她时那样痴傻模样,他眼神中的痴迷,只让她的心头略微一喜,片刻后,那眉间又是闪过一道忧容。 “哎,” 喟然一声长叹后,片刻挣扎之后,柳如是便有些失神的朝着他处看去,片刻的失神之后,那唇间又是轻嗔道。 “都是你这恶人,非得燎拨人家……人家或是,但,但人家既然已经嫁为人妇,断、断不可能让你如愿……” 自言自语后,柳如是的“脸”唰的一下便红了,意识到自己心神纷乱的她赶紧深吸口气,然后若无其事的自言自语道。 “这、这几日是万万不能再见你了……” 嘴上这般说着,可柳如是的心里却又想着,若是他来见自己,到时,是见,还是不见?一时间,柳如是的内心,又是百般的挣扎,甚至纠结。 当然,对于身处常州城墙上的朱明忠来说,昨夜睡了一个好觉的他,压根就没有想过柳如是,大清早,刚一起就,他便急急来到了城墙上。 大炮! 红夷大炮! 对于朱明忠来说,这常州城中,最重要的并不是城中府库里的十几万两前任知府从常州士绅那里勒捐报效的银子,而是城头上的十六门红夷大炮。 或许,在三百五十年后,这十几门所谓的大炮不过只是大号的发射铁制实心弹丸的“土炮”,但是在这个时代,对于朱明忠来说,这十六门大炮,却是他迫切需要的武器! 对于几乎没有远程武器的忠义军来说,有了这十六门大炮,就意味着就不会在中远距离上处于被动挨打的位置! 咦! 这炮怎么这么小? 人不过是刚到城墙上,一看到传说中的“红夷大炮”,朱明忠就被吓了一跳,不是因为它大,而是因为——这炮太小! 传说中的红衣大炮,长度不过只有一米多长,一旁的铁制实心炮弹重量不过仅有拳头大小。 “将军,这炮是200斤炮,炮重200斤,炮长3尺,用药1斤2钱,弹用2斤一两五钱……” 已经荣升为后军统领的高继明,注意到将军的脸色似乎有些不对,于是便特意解释道。 “将军,实是标下无能,当时清虏要调兵时,这城上尚有6门千八百斤红夷炮,两门三千斤红夷炮,可都为清虏调走,这常州只留了十六门小炮,大者不过十门七百红夷炮,小者,也就是这两百斤炮……” 先是自我批评一番后,高继明的话锋又是一转。 “不过这炮虽小,可最适合随军行动,尤其这200斤炮,别看它小,可即便是加上炮车,重量亦不超过400斤,可谓是极为轻便……” 实际上这200斤炮,本就不是用于守城的,本身就是用于随军行动,现在用于守城,也是勉强使用,在高继全提到还有700斤炮的时候,朱明忠的眉头微挑,询问道。 “还有700斤炮?炮在那里?我们看看去。” 虽说只是700斤炮,可看到这两米多长的炮身,朱明忠总算是找到了一些炮的样子,先前的200斤炮,说是炮,倒不如说是大号的火铳。 “……炮重700公斤,身长8尺,用量5斤,铁弹重5斤……” 高继全解释着700斤炮的性能时,朱明忠则弯腰仔细查看着眼前的这门700斤大炮,这门炮不重!甚至可以说非常轻便,当然,他的炮弹也很轻,不过只有5斤。 可对于朱明忠来说,这正是他所需要的! 他需要的并不是重达数千斤的“巨炮”,而是这种重量只有几千斤,至多一千多斤的火炮,他需要的是——野战炮!可以伴随部队行军,在打仗的时候,可以为部队提供火力支援的野战炮! 5斤炮弹…… 从一旁拿出一枚铸铁炮弹,朱明忠掂了下它的重量,不过只有三公斤左右,换算成英制,也就是6至7磅,这炮是小了点,自然不能和传说中的“十二磅拿破仑”相比,但是……700斤,足够轻便,如果装上炮架的话,就可以像后世的野战炮一样,随军一起行动。 瞧着安装火炮的那种舰炮式的四轮炮架,朱明忠的眉头略微一挑,出声询问道。 “若是随军的时候,是不是也带着这种炮车?” “回将军,这红夷大炮往往笨重不堪随军,像三千斤、四千斤者,往往都是装于牛拉的大轮炮车上运输,待到了地方,再由木匠营赶制这样的小四轮炮车,即可施放,这700斤炮,虽说炮轻,可也是如此操作……” 高继明的话,让朱明忠顿时明白史书上所说是真的,明末红夷炮源自于欧洲舰炮,其炮车亦是仿制的四轮炮车,而且明军几乎很少将红夷大炮用于野战,而是用其守城,在野战的时候,他们更喜欢使用几十斤的小炮,也就是攻戎炮,不过这种小炮并不需要炮车,在发射前只需要下锚加埋土即可。受明军的影响,清军同样也是如此,甚至到了湘军的时候,曾国藩的湘军的使用的“辟山炮”,也不过就是攻戎炮的变种。 红夷炮……关键是要野战化啊! 新书幼苗,需要大家的关爱!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章节目录 第97章 单轨炮架(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铅笔!” 又一次,在绘制着图样的时候,朱明忠怀念起了后世最寻常的铅笔,习惯了铅笔的硬度与粗细的他,对于炭笔可谓是深恶厌绝! 炭笔不够细! 这是朱明忠最不喜欢它的地方,画的线条太粗,以至于影响到他的绘制,他需要的是铅笔。 “等到稳定下来之后,无论如何都必须要先弄出铅笔来!” 对于发明铅笔,朱明忠倒不觉得有什么困难的地方,无非就是石墨加粘土挤成细条、烧结,然后包裹在木头里,技术简单且没有任何难度,有了铅笔,不仅可以写字,更重要提可以绘制图纸。 一定要尽快弄出铅笔! 又一次,在手中的炭笔断掉的时候,朱明忠自言自语着。 不能再等了! 终于,在不知断了几次炭笔的笔尖之后,一个新式的炮架的结构图纸呈现在图纸上。 火炮野战化! 在这个时代尽管欧洲早已经发明了野战炮,但是,炮架却极为原始,火炮的野战化,正是从炮架开始的,随火炮发明之后的数百年间,炮架的结构进步飞速,由笨重的固定炮架和四轮等等逐渐规范为最早出现在勃艮第的三角式俯仰炮架,而后炮架由笨重的双轨直列渐渐向弯曲的双轨进化,日渐轻巧,最后出现了康格里夫单轨炮架,野战炮的机动性空前增加。 而现在,朱明忠绘制的,正是康格里夫单轨炮架。它的技术并不复杂,实际上就是木与铁的合体。但是对于野战炮兵却是意义非凡,这种结构简单的炮架几乎掀起了一场革命,野战炮的机动性甚至比步兵更为出色,这也是朱明忠所追求的。 几天后,在常州的工匠之中,一门700斤炮被安装在新式的单轨炮架上,尽管炮架的那差不多有近五尺的炮轮仍然是传统的中式车轮,但是炮尾处的螺丝调控的高度调节器,以及炮架两边挂着的操作工具,无疑都是革命性的。这个炮架的制作工艺极为优良,以至于即便是以后世的眼光来看,朱明忠都没有挑出什么毛病来。 炮架重要,但……炮弹更重要,在这个实心弹的时代,实心弹的杀伤率是极为的有限的,按拿破仑时代的统计,实心弹的杀伤率只占到总伤亡的5%,而且这还是最高的数据,最低时甚至还不到2%。 想要让发挥火炮的威力,就必要在炮弹上动文章。 回忆着曾经看过的与前装炮有关的资料,朱明忠在纸上绘制着榴弹、榴霰弹等各种炮弹的图样,甚至还绘出了木管引信的图样,木管引信的技术非常简单,不过就是一个装有火药的木管,木管的角色就是时间引信,在炮击时根据敌人的距离剪短引信,在火炮发射时,借助发射药炮焰引燃引信。 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技术难度,而现在,朱明忠需要的是技术难度更底的武器,毕竟,时间……他的时间是有限的! 而在这个时代,榴弹的使用,本身就带着一定的风险……。 “将军,在制这个炮车的时候,也就是这个螺杆难制,后来多亏寻来制铳能手,用他的给枪尾旋丝的丝转,制出了螺杆……” 对于已经晋升为匠营把总的王现利来说,在将军面前,他总显得很是小心翼翼的。不过朱明忠并不关心这些,他所关心的只是他的设计能不能被制造出来的。 “这是前车和弹药车?” 朱明忠走到另一辆看起来像是四轮马车的车辆,它们是两辆车也就是弹药车和前车装配在一起,实际上是独立的两辆车。在弹药车上还有一个备用车轮,在没有橡胶轮胎的年代这是必不可少的。炮车上使用的前车和弹药车上的车轮是通用的。在牵引行军的时候还兼起搭载人员的作用。 有了它们,再加上康格里夫单轨炮架,灵活机动的野战炮就会出现在这个时代,不过距离真正的野战炮兵,还有一段距离。野战炮兵除了更为灵活的炮架之外,它的炮弹同样也是极为重要的, “那个铁皮制出来了吗?” “将军,小人正想和您说这事,这铁皮非得用熟铁一锤锤的打出来,小人算过连工料的什么都加在一起的话,一个铁皮罐少数也得二钱银子,太贵、而且打起来也是废时废力,所以,所以……” 王现利有些紧张的看着眼前的将军,然后猛的一咬牙说道。 “所以小人就命人用,用纸、纸卷成了纸洞,虽说厚了点,可,可和铁皮一样的,能,能卷成筒,能装铅子,顶多,顶多也就是少装了十来个铅子,若,若加上一些,这铅子也不会少装了。” 纸筒? 惊讶的看着手中的纸筒,朱明忠只感觉有些不可思议,先前他只是想着在南北战争时霰弹是装在铁皮罐里的,铁皮罐下方有一个用螺钉固定的木塞,下方是装在亚麻布内的定装火药,这种定装炮弹的射速,远快过这个时代的散装炮弹。有铁皮罐作为弹托,散弹的射程也随之加大,从而才会成为战场上所有炮弹之中,最为有效的炮弹之一。 而相比于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榴弹以及榴霰弹,朱明忠选择了一个技术更简单、甚至可以说没有丝毫技术难度的层叠式散弹,相比于这个时代直接倒入炮膛中的散弹,这种装在铁筒内的散弹在铁筒的约束下,它的有效射程更远,杀伤效果更好。 “纸弹筒?” 先看了眼颇为坚硬的纸筒,又看了看王现利,朱明忠有些诧异的问道。 “这能行吗?”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毕竟后世的霰弹枪中,弹托不过就是塑料的,弹托的目的为了是在近距离约束霰弹的分布,而纸质的弹筒,完全可以满足作为铅丸容体这一需要,顶多也就是只加厚在一下弹托。 “行,将军,肯定行的!” 拿着那用浆糊粘出的厚纸筒,稍加索后,朱明忠兴致勃勃的对王现利说道, “行不行,要试过了再说,走,拖上炮,咱们到城外试试……” 朱明忠的话声刚落,那边就有人急急的跑来禀报道。 “将军,大将军派来的令使到了!” 新书幼苗,需要大家的关爱!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章节目录 第98章 师徒(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又是一个夏夜,明月当空,清风送爽。 “学生拜见夫子!” 推开书房门,见朱之瑜端坐在太师椅上,朱明忠忙趋前两步,行一跪三叩之礼。 两天前,朱之瑜是作为大将军的令使过来的,不仅他来了,朱大咸也跟了过来,同时过来的还有十几个平素不为大将军重视的文官,而他们的到来,也让朱明忠搭起了一个属于他的幕府架子。 而这一切多是靠朱之瑜促成,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却发觉得这个师拜得值得。 “快起来,不必这样。” 朱之瑜连忙离座,亲手扶起了朱明忠,然后笑着说。 “上次为师和你说礼,可不是为了你这一跪三叩之礼。坐下吧,坐下说话。下次再来这,再无需如此,知道吗?” 对于眼前的这个学生,朱之瑜可以说颇为满意,只是他未免也太过不通文墨,对于书经文章,根本就是一窍不通,但另一方面,他所学极杂,虽不通书经文章,但对经史子集时只需略加点拨,总能说出一些所以然来。而且偶有一些言语,总会发人深省。而朱之瑜之所以会提到“礼”,是因为昨天两人谈论的就是“礼”。 “学生知道!” 恭敬的应声时,朱明忠便坐了下来,昨天两人谈了半天的“礼”之后,他特意回忆了一下让朱之瑜极为失望的郑家军。在朱之瑜看来,这些人至今仍然是“海贼习气不改”,行为粗鲁不懂礼节规矩。刚开始的时候,朱明忠以为这是夸张之词,但经过一番回忆之后,朱明忠注意到,确实像其所说的那样,郑家军表面上看似军纪森严,可这种军纪更多的是传袭海贼的作风,就是战时军法森严,平时全无章法,在瓜洲城内普通兵丁碰到官长,不过就是扬一扬手,“喂!喂!”的打个招呼,然后就走过了去。 按朱之瑜的讲法,这是“不成体统”,如此不同体统的军队,自然不可能担起中兴大明的责任,而在朱明忠看来,这正是郑军家或者说大多数古代军队最大的弱点。有时候礼节,同样也是一种纪律的体现。 稍加反思之后,朱明忠发现自己似乎也忽视了军中礼节——一直沿用了旧式的军中的拱手或者单膝礼,这个将来一定要改一下。不用昨天想了一夜,朱明忠都没有确定要用那种军礼。 “予之浩气兮,化为雷霆,予之精神兮,变为日星……” 在朱明忠坐下之后,朱之瑜看着着吟起了他剽窃的词。 “予生则中华兮,死则大明,寸丹为重兮,七尺为轻……这几名词写得好!能作出此词来的人,定是大忠之士……” 朱之瑜显得十分兴奋,看着朱明忠又补充一句, “当日苍水不能因词识人,实在是落入下乘,不过苍水是真君子,后来主动向你示好,虽有招揽之意,可却是持以公心。” 见老师如此赞赏,朱明忠心里暗自寻思着,还好你不知道这词是我剽窃张煌言的,不过嘴上却说道: “侍郎大人,事事持之以公,实为我辈之楷模!” 微微地笑了,朱老夫子看着朱明忠说道: “我听说,后来你见大将军时,曾言称大将军北伐必败?” “老师,学生是担心大将军的性格为人利用,从而导致北伐有失。” 朱明忠的话让朱之瑜沉默片刻,随后看着他问道, “似乎你对此次北伐并不乐观?” 尽管因为郑氏军中上下不通礼节因而并不相信其担起中兴大明的重担,但是朱之瑜仍然寄希望于这次北伐上,渴望着北伐的成功和江南的收复,一但江南收复,中兴大明,也就指日可待了。 “成仁,此次大军出征,可谓是后强马壮,且江南清军兵力空虚,自入长江以来,且不提成仁你于初八攻克江阴。六月十六取瓜州,破敌满汉兵马数千,毁“滚江龙”,焚毁清军江上浮营,随后大军又于二十二日在镇江银山大破清江宁巡抚蒋国柱、提督管效忠派来的援兵,近两万满汉兵马溃于阵前,清虏镇江守将高谦、知府戴可进更是惊恐献城投降……此番延平北伐如此顺利,为何成仁你仍是一副忧心如焚的模样?” 看着面前目带忧色的弟子,朱之瑜的目中满是疑色,即便是未曾入幕郑氏,但也知道郑氏军中目下全是一副欢腾之状,大有明日便能克复南京,后天北伐便能成功的势头,而他本人也是信心十足。 但只有一个人,只有一个人不相信这一切,就是朱明忠!尽管他没有对外提及此事,但是他朱之瑜很清楚弟子的想法。 “老师,大将军用兵,自然非我等所能揣测,但,用兵者,素有兵贵神速之说。” 过去没有领兵时,对于“兵贵神速”的理解只停留在字面上,但是现在,通过能常州的奇袭,朱明忠已经知道这四个字在战争中重要性,速度可以弥补许多战术上的不足,只要部队行军的速度够快,那么速度更慢的对手,就很难急时做出反应。 “此次大军北伐,正是利用清军主力用于西南,趁江南空虚之时,行以北伐,既可断满清税赋重地,令江南之税赋、人丁尽为我用,而不能助以满清,同时又可令清军主力撤出西南,从而减轻朝廷那边的压力……” 在朱明忠提及朝廷时,他注意朱之瑜的眉头微蹙,似乎有所不快,尽管转瞬即逝,但还是被他抓住了,旋即他便意识到,他的这个老师是鲁王的支持者,而他口中的朝廷则是西南的永历朝廷,这并不是朱之瑜认可的朝廷。 未曾想这位主张“实践”的儒学大家居然也是如此,朱明忠的心底难免有些失望,毕竟在后世很多史学资料中都曾提及,南明的失败,有七成原因败于内斗,文官也好、武将也罢,各方势力皆为一已私利,欲立各路藩王为皇帝。他们用于内耗上的精力,甚至远多过抗击满清,甚至更甚者,他们还试图借满清之手清除对手,在满清进攻时,作壁上观。 这些人啊…… 心叹一声,收敛起因为朱之瑜的异状而有些浮动的心思,朱明忠继续说道。 “本来江南空虚,大将军理应抓住机会,速战速决,可现在大将军又是怎么做的?” 章节目录 第99章 策问(第三更,求推荐,求收藏) 大将军又是怎么做的? 这一声反问之后,朱明忠的眉头紧蹙着,他甚至能够听到自己的心跳声,那心跳是不甘的心跳。 难不成,真的是“老天保佑”? “原本在占领瓜州、镇江以后,南京已近在咫尺,大将军本应派主力登陆,直趋南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立即攻城;即便一时拿不下来,也应切断清方援军入城的进路。可是大将军呢?” 一口将杯中已经凉透的茶喝完,那凉茶却无法扑灭朱明忠内心的灼烈的火焰。 “二十四占领镇江以后,北伐大军行动异常缓慢。第二天,大将军先是亲自巡阅镇江府城,又是阅兵、又是安抚,虽说句容、仪真、滁州、六合等城相继来归。然而,进攻南京这一头等大事却迟迟未行,直到三天以后,大将军认为镇江地区已安抚就绪,才在二十八那天召集各提督、统镇商讨进攻南京事宜。如此,便已经耽误了三天,而讨论的结果是什么?是水路进发!” 本来,水路进发并没有什么,但在郑成功作出由水路向南京进发的这一决定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镇江到南京的水文条件。此处水文条件与下游截然不同,这里江面狭窄,水流湍急,古时从镇江漕运至南京,在这段江面上常有运船翻覆。而郑军的海船体型庞大,运转笨重,在江面上逆水而行,很多时候只能靠人力从岸上牵拉前进,速度极慢。在历史上更是拖拖拉拉的用了整整十天,才到达南京。 在朱明忠提及此事时,朱之瑜颇以为然的点着头。 “若能水陆并发,想来自能更快抵达南京。” “其实镇江距南京不过百里之遥,如果由陆路直趋南京,按中提督甘辉的建议“昼夜倍道,兼程而进”,至迟两天内可达;再者,虽说步兵皆铁铠,难以疾速度,但按日行三十里,五日亦当达石头城下。其实,郑军中身披重铠的“铁人”不过区区数千人,其他绝大多数军队携带装备较轻,决不至于一天只走三十里。所谓“不习水土”、“炎暑酷热”,固然有一定道理,但同以辽东和北方人为主组成的清满、汉军队相比,就很难说得过去。至于正逢大雨,不利陆路行军,更是一种借口,其实归根结底,大将军和其麾下诸将仅仅只是习惯水战罢了,对于陆战……” 摇摇头,朱明忠并没有说出那后世给予他们的评价——“缺乏战略眼光。”正因为他们缺乏战略眼光,才使得清方援兵由松江、杭州等地赶赴南京,路程要远得多,竟然在决战以前进入南京。 也正是因为缺乏战略眼光,才使得他们到达南京后,十几万大军居然没有包围南京,而是继续宿于船上,如此,才导致了清军援军顺利进城,最终与城内守军合师,轻易击溃北伐大军。 可以说,正是这一个又一个的错误,最终导致了这次看似轰轰烈烈的北伐的最终失败,同样也导致了中兴大明的彻底破灭。 “他们根本就不懂陆战,如果学生所料不差,待到南京之后,大将军甚至仍会令主力宿于船上,而不是兵围南京,到时候,若是南京清虏再行以缓兵之计,到时候,一但大将军为其奸计所骗,届时北伐必败!” 一声“北伐必败”之后,朱明忠的神情显得悲愤非常,而朱之瑜更是骇然的看着他,他几乎不敢相信这一切,这,这怎么可能。 “成仁,这……这、这断无……” 原本想说“断无可能”的他,看着弟子满面悲愤状,他甚至都不知道为何,居然选择了相信, “那,若是以成仁之见,若是让你领兵北伐,又当如何?” 朱之瑜的反问,让整个人都沉浸于那种因为河山沦陷所产生的悲愤之情中的朱明忠,诧异的看着师傅,然后摇头说道, “北伐……现在并不是最好的时机!” 在朱明忠看来,北伐最好的时机,是十几年后的“三藩反清”时,而不是现在。深吸口气,在朱之瑜的不解中,他继续说道。 “现在的形势是敌强我弱,若是冒然北伐,只会使我徒伤元气,这非战将所取。当下,最重要的是积聚力量,若是学生领兵北伐,学生会趁此次清军主力不在江南,纵兵掠以江南人丁,先迁其往舟山,再迁往台湾……” “台湾?台湾是什么地方?” 朱之瑜不解的问道。 “师傅,台湾是福建对面三百里处的一荒凉大岛,面积不下一省,目下只有少数生蕃野人居住,虽有疟疾流行,但若措施得当,仍可加以防治,若能迁入百万人丁,一面于台湾北部拓殖,一面练兵,有海峡作屏,满清不擅水战,而水战又是我军之强,自无需顾虑满清进攻!” 这是后世一个最流行的明末挽天倾的办法,就是以台湾为“反攻基地”,这是最简单,也是最容易实现的办法,当然,其间还可以进攻菲律宾,获得菲律宾的铜铁,并以菲律宾作为大后方,在十几年的时间里,还可以不断派兵袭击沿海,并且可以随时攻入长江,而满清可以迁海,但却不能迁江,到时候满清就会陷入疲于奔命的境地,而在袭扰大陆的过程中,又可以不断的强行迁移人口。 此消彼涨之下,十年、十五年后,等到吴三桂起兵时,在海外的积聚的力量也就足够可以两路并发,实施最后的反攻了。 “有十年时间生聚,再有五年的时间用于练兵,有台湾作为稳因后方,我军自能处于进退皆可的有利地位,若是北伐,可以一路攻长江,兵逼南京,待清军调兵之时,再以另一路偏师,进渤海、临大沽,兵逼京师,诛酋首,如此,北伐自可功成!” 在朱明忠讲述着他的这个构想的时候,朱之瑜只是用骇然的目光看着他,甚至因为过于惊讶还不知道如何去反驳他,直到他说完之后,朱之瑜才定神看着弟子说道。 “成仁,这,这便是你的想法?” “只是个人些许狂妄之言,让老师见笑了!” 朱明忠的谦逊听在落进朱之瑜的耳中,让他摇头说道。 “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狂不是坏事,只是,成仁,你可知,若是你这番话传出的话,必定不这他人所容!” 盯着面前的弟子,朱之瑜道出了一个最简单的道理。 “弟子明白,天下人皆恨不得立即驱逐清虏,学生之见,毕竟遭人所斥,非得大挫折之后,学生之见,方才会为人所接受,但是,若是遭受大挫折,到时候,还有能力重整旗鼓吗?” 朱明忠反问,让朱之瑜陷入沉默之中,在沉默良久之后,他看着学生问道, “明忠,这次北伐,真的没有希望了吗?” 章节目录 第100章 不信中原不姓朱(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狮子山阅江楼,江风徐徐而过,此时在这过去常为江南文人骚客眺望长江,不知留下多少文章诗篇的阅江楼上,郑成功立于楼于,他的眉头紧锁,这并不是他第一次来到这里,当年还是少年时,他就曾于南京的国子监就读,那时的拜在江浙名儒钱谦益门下。而当时尚为东林党领袖的钱谦益为了勉励郑成功乃替他起“大木”之别字。那时来自福建那偏远之地的他,曾经险些迷失于南京的繁华和那秦淮河畔的温柔乡中。 也就是在那一年,闯贼攻入京城,烈皇殉国,随后满清入关,中华之地,沦于腥膻,亿兆黎民惨遭屠虐,也就是那道惊雷将他人从温柔乡中惊醒,与国子监中的那些或是投梁或是投河殉国,或是剃发降敌人的师友不同,他回到了福建,选择了抗清。 在过去的十几年间,即便是父兄降清,也不改抗清的初衷,十几年来,虽屡经挫折,但他从不曾有一日敢忘抗清之初衷。 国仇、家恨! 尽在今日…… 想到这,郑成功看着那南京巍巍城墙,十五年前,初来南京时,他曾为南京的城墙所惊叹,南京的外城墙是土城,虽是土城却也是城高墙厚,内墙更是有砖石所筑。 这南京城墙……委实太过易守难攻! “……南京城墙早洪武廿六年,期间动用全国1部、3卫、5省、28府,152州县共28万民工,历时长达27年,终完成京师应天府四重城垣的格局……南京城墙的营造一改以往都城墙取方形或矩形的旧制,在六朝建康城的基础上,根据南京山脉、水系的走向筑城。得山川之利,空江湖之势,南以外秦淮河为天然护城河;东有钟山为依托;北有后湖为屏障;西纳山丘入城内;形成独具防御特色的立体军事要塞。其中京城城墙蜿蜒盘桓70里,而京城之外的外郭城墙更是超过120里……” 王忠孝看着那如卧龙般的巍巍城墙,不禁感叹着它的险峻,这可是洪武爷修的城墙啊!仅仅只是面对这城墙,他便觉得,想要攻下这般险峻城墙,几乎没有丝毫可能。 在郑军的之中,以文人而重用的,不过只有王忠孝等数人,他的话只让甘辉、马进等人无不是骇然的看着那南京城墙,他们的神色大都显得有些复杂。 相比于陆战,他们更擅长水战,虽说有银山大捷歼敌数千、俘敌上万的大胜,而且那被歼灭的还是曾被称之为“满万不可敌”的八旗兵。可即便是如此,对于他们来说,面对这南京的城墙,每一个人的心情都变得复杂起来。 这城墙委实太长、太高…… “120里城墙,想把这南京城围起来,委实不容易啊!” 120里的城墙,单是城门就有几十个,凭着十余万兵卒,别说是围城了,就是想堵住城门,也就和撒芝麻似的,压根就别想堵住城门。 怕是没有几十万大军,这南京城是万万围不住的! 于心底佩服着当年洪武爷修南京城的远见,忍不住又抱怨起来,你说……为啥非要把城墙修的这么高、这么长。尽管心里这般抱怨着,可郑成功仍然留意到身边诸将要听到120里城墙之后,神情中的复杂,他立即为众人鼓气道。 “即便是有120里城墙又能如何?更何况现在清虏已经尽弃外城,专守70里内城……” 看着眼前的十几位心腹爱将,郑成功低声说道。 “这件事,只对你们说,松江的马进宝已经答应充当我军之内应!” “啊!松江提督!” 众人一听,无不是面露惊色,尽管知道此次北伐有不少清军将领都在观望,比如马进宝就是其一,但是他们大都是拥兵观望,而现在马进宝居然要做为内应! “那郎廷佐已经多次派人调集四处清军,以守备南京,可他根本就不知道,马进宝早已经与我军联络,一但马进宝援军抵达南京,其既会入城,进而作为我军内应,到时候即便是这清虏有百里城墙,又有何患!” 其实早在北伐之前,郑成功就已经同马进宝有所联系,若非如此,又岂有马进宝的拥兵观望,半个月前,他更是收到老师钱谦益派人送来的密信,原来钱谦益已经亲自游说马进宝,使其答应做为大军内应,协助大军攻城,有了马进宝的几万大军于城中作为内应,又何愁这南京不复,甚至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显得这般自信,钱谦益的信,就是他自信的根本。 “啊!原来大将军早有成腹……” “原来如此,难怪大将军一点都不担心这城墙……” 在众将的一阵马屁声中,郑成功只是筹措满志的看着南京城,此时他只感觉自己似乎已经拿下了这座大明的副都。 相比于众将听说大将军已有内应时的轻松,王忠孝的神色却显得有些凝重,不过他并没有说什么,直到众将离开之后,他才对郑成功说道。 “大将军,马进宝此人极易反复。当年他身为我朝安庆副将时,听说清虏大军南下,就立即投降了清虏,此人断不可信!” “外面可能都是这种看法,但是,此人确实可信,既然他当年可以降清,今日就可降我,再说又有人为他做保,此人为清虏所斥,是可以相信的!” “哦,是吗?” 王忠孝认为自己的责任就是提醒郑成功,就在他还想再提醒时,只听到郑成功笑说道。 “好了,此事无须再议了!” 郑成功笑着说道,他现在可能以说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附近的五府、三州二十四县已经先后归降,他如何能不对未来充满希望。看着那南京城,他似乎看到了天下光复的一刻。 “长儒,若是此次北伐功成,我敢说不用五年,这中原,必可再次姓朱!” 又一次,郑成功又提到了曾做的那首诗。 “素临江誓灭胡,雄师十万气吞吴。试看天堑投鞭渡,不信中原不姓朱!” 只要重新打下南京,这天下人谁还敢不信天下不姓朱? 章节目录 第101章 顺治亲征(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北京城内的房屋密集,每逢夏季,便是暑热难当。对于城中习惯了辽东夏日凉爽的旗人来说,每到夏季便最难熬的时候。而最近这阵子,京城之中到处是人心惶惶。 从几天前,江南总督郎廷佐密疏报告瓜州失守,请求“速从京师调遣大兵前来,方可恢复瓜州,大江两岸城池亦不致失守”。震动了朝野,原本这只是密报,可在这京城之中又岂有秘密?不过只是当天的功夫,这城中便已经传来了。 眼瞧着江南不日陷落,寻思着今年漕粮必将断绝,这京城的粮食便是一日三翻的涨着价。更有甚者,还有一些旗人担心被点了差,不是不小心“摔断腿”,便是不小心“折了胳膊”。反正就是轮谁也不愿意点差南下。甚至有一些胆小的已经主动打起了包裹,寻思着若是不成,便退回满洲老家,至于这关内,谁他娘的愿来啊,不是热死,就是染疾病死,那一死可都是死一家子。 满人如此,至于那些朝中的降臣,尤其家在东南的降臣,无不是心情惶惶的关注着局势,他们大都是寻思着弃官逃回东南,更有甚者,甚至于夜晚相聚时,无不是泣不成声的言道着思乡反悔之情。 当然,对于这一切,身处于紫禁城中的顺治,都必须装作看不见,一但追究责任的话,到时候,不知会引起什么样的祸乱! 这会紫禁城中虽说也是暑热难当,可是在殿中总会放上几块冬日时于河中取来的冰块,如此,倒是可以让这殿中不至于那么暑热难当。 不过今天,即便是在清晨的时候,即便是这殿中已经摆放到了,军机大臣照例在勤政亲贤殿早面,现在对于朝廷来说,惟有江南的“匪情”最使朝廷关心,二十一岁的顺治皇上面对着侧匐在御座前、彩花地毯上的大臣们,首先问道: “有没有江南新的战报来吗?” 对于亲政八年的顺治来的说,现在没有什么比江南的消息更让人牵挂得了,原本他只以为这次海贼“入寇”不过只是如过去一般,是海贼的袭扰,但是在得知海贼居然有数千船之多时,难免吓到了,可他难免还寄希望于江宁的满汉步骑能够击退海贼,可谁曾想到,接下来,他听到的是:江宁提督管效忠率领的两万满汉八旗骑步兵于银山几被全歼。接着镇江失守、江宁危急一连串恶耗传来,只惊得的顺治脸上尽是一片惊骇之色。 听到十几万海贼已经将江宁重重包围之后,顺治的嘴唇更是惊的不住的颤抖着,脸色煞白的他甚至都没有理会朝中的奴才与汉臣,甚至都没有道出一句散朝,便在众人的骇然中匆匆离开龙椅。 “皇上这是怎么了?” 朝中的众臣无不是看着匆匆离开的皇上,怎么也想不通他是怎么了,而跪着的汉臣,心里更是因为皇上的离开,而心思浮动起来,皇上都到了这份上了,这大清国的天下……看样子真的守不住了! “守不住了,过不住了……” 离开殿中的顺治在前往太后的寝宫时,心底只剩下一个念头——这天下守不住了。 两万八旗精兵居然撑不过几天,就被海贼给全歼了,这郑贼委实太过厉害了…… “皇额娘,大事不好了、大事了不好了……” 神情惶惶的顺治前脚刚进宫中,嗓子里冒出了惊恐的喊声,对于他来说,每当碰到什么难事的时候,他总会想到皇太后。 原本正与身近亲近的宫女太监说着笑的昭圣皇太后,听着皇上惊恐的喊声,立即迎了出来。 “皇上,何事如此惊慌……” “皇额娘,江、江宁守不住了,两万、两万八旗精兵都,都撑不过三日,江,江南不保,到时候京中漕粮断绝,又,又该如何……” 神情惶然的福临甚至紧张的来回踱着步,他一边走,一边言语着。 “皇额娘,若,若是江宁不保,儿臣看,儿臣看,还是及早、及早返回辽东,如此……” 原本面上含笑的昭圣皇太后不待福临把话说完,便立即大声斥道。 “皇上,你怎么可以把祖宗用几十年拼杀得来的江山,竟然就这么卑怯地放弃了?若是祖宗们知道了,他们又岂能在地下瞑目,若是早知如此,早知道你居然如此怯懦,这汉人不过只是稍一作反,你居然就要弃土而光!早知如此当初额娘就真不该费尽心思,保住你这龙椅……” 原本惶恐不安的福临被皇太后的这番当头棒喝给惊呆了,虽说这些年他留连于女子脂粉之中,可骨子里多少还带着些这会满人的蛮气,被皇太后这番斥责之后,感觉极为难堪的他,居然被激起了一阵怒火。怒急的他看着皇太后那满面的鄙夷,顿时怒道, “皇额娘,儿臣、儿臣……” 猛然一咬牙,福临怒说道。 “儿臣绝不会丢下祖宗拼命打下的江山,断不会把这江山丢给汉人,儿臣,儿臣要御驾亲征……” “啊!” 原本只是用激将法刺激福临斗志的昭圣皇太后一下被他的要“御驾亲征”的念头给吓到了,连忙阻止道。 “皇上是万金之躯,怎能以身涉险……” 可先前被皇太后一翻鄙薄刺激的无地自容的福临那里容得劝,在皇太后的劝说中,他更是一怒之下,从抽出刀来,然后猛的辟砍桌子,怒目圆瞪的说道。 “皇额娘休再劝朕,朕要御驾亲征,绝不会辱没祖宗,要么击败海贼,要么为海贼所杀,朕意以决,若是谁再劝朕,便如此桌,定斩不赦……” 了解儿子性格的皇太后知道再尝试着用言词来平复皇帝底这暴躁已经没有任何可能,可心底焦急的她还是在福临离开后,立即召来了他以前的奶母,命其到皇上面前进劝,可是这更增加了福临的怒气,尽管他没有命人将奶母拖出去斩首,但是却当着奶母的面,命令人拟旨。在各城门张贴出了官方的布告,晓谕城中满汉旗丁——皇上要御驾亲征!所有八旗旗丁都在点兵出征! 原本按道理来说,皇上要御驾亲征的消息,一定能激励起八旗兵丁的斗志,可谁曾想,这告示不过错刚一张贴,登时全城内掀起了一阵未曾出现了过的激动,当然是恐慌式的激动,不知多少人立即“跌断了胳膊、摔断了腿”…… 新书小嫩芽,需要大家的爱护。求推荐、求收藏! 章节目录 第102章 江宁(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当京城因为皇上要御驾亲征的消息,而激动、而恐慌的时候,江宁城内,同样也是一阵惶恐之状,也就是在郑军前锋抵达南京的时候,在瓜洲被俘,又好不容易逃出生死的操江巡抚朱依助,在关闭城门后,若不是被守城的兵丁认出来,恐怕怎么也进不了这江宁城。 在他朱依助进入江宁城的时候,才发现江宁城内,到处都是房门紧闭,满城之中更是一片惶惶不可终日的模样,好不容易验明了身份之后,朱依助才急急地换上一身官后,然后进入江南总督府,进府之后先是绕过水池,然后又转过大厅,不过过是刚一接近花厅,就听到花厅里江南总督郎廷佐的怒及的斥责声: “……出发前还夸夸其谈,结果连性命都保不住,上万人的部队只打了一天,上奏皇上的折子,你自己看着办吧!” 这时一边门旁的士兵就要上前通报,朱依助挥挥手制止,现在还是先静听里头的动静再说。 “总督大人息怒,这群海寇完全不一样,既不怕死,火器又强。” 他听出来了是管效忠的声音,这家伙在银山败的那是一个惨,两万满汉八旗精兵,居然连一天的功夫都没撑下来,就彻底的败了,这可是国朝自起兵反明以来,从未曾有过的败过的,过去或许败过,但败的是汉军,可这一次,败的却是八旗精兵。 “你居然还有推卸之词!你可知北京传来,皇上听到瓜镇接连失守的消,怒极之时,居然拔出剑来往御座劈下,还下令要准备御驾亲征。你正可先拟好推卸之词,届时亲向皇上说吧!” 郎廷佐讥讽着管效忠,这会他甚至有心把管效忠接出去砍了。 听着厅内的声音,心下多少有些心安的朱依助连忙定定神,示意士兵禀报。士兵敲门,高喊: “操江巡抚朱依助到。” “降了海贼后,他居然还有脸来,叫他进来!” 皱了皱眉头,郎廷佐说道。 “部堂,冤枉啊!” 一路跪行入厅的朱依助高喊着: “依助蒙受天恩,岂敢降贼,依助为效犬马,故而从权,请大人明鉴。” 心知对方既然敢来见自己,肯定是有些主意的郎廷佐,并没有立即阻止他,而是先哼了一声,随后又说道。 “好了!好了!投降之事,看了你的折子再说。你既然敢来见我,对伐讨郑逆必有腹案。” 现在郎廷佐实际上也是病急乱投医,他的父亲本是辽宁本地生员,努尔哈赤起兵占据辽宁后,被虏入后金军中,属汉军镶黄旗,后来逐渐受到重要。后来郎廷佐入朝后,先是由笔帖式被擢为国史院侍读,顺治三年,他跟随豪格在四川追击张献忠,以军功迁秘书院学士。顺治十一年,授江西巡抚,次年升为江南总督。当时江南地区欠税严重,郎廷佐细核税籍资料,发现除了汉民抵触之外,主要问题在官吏的侵蚀和亏空,因而作了不少整顿,也厘清了新旧税则混杂的状况。又在郑成功出兵北上之前,就上疏表示江防兵力不足,水师船只未备,建请抽调相邻省份的兵力防御,但未获得北京方面的重视。 在旗人之中,郎廷佐算是一位非常难得的称职的地方大员,此时正是他仕途上的最大危机。他深知,若是守不住江宁,非但他本人死路一条,就是大清国恐怕也是凶多吉少,他个人安危尚且不计,若是没有江南的漕粮、税赋,朝廷吃什么?用什么去发几十万绿营的军饷,没了军饷,那些绿营兵又岂会为朝廷卖命?没了了绿营兵,这天下能不能保得住,都是一说, 所以,无论如何,都必须要守住江宁,保住江南,只要保住了江南,就能保住这大清国的天下! “卑职以为,各地援军未到,南京无力抵抗,只有缓兵之计,使郑寇有以待之。”朱依助在镇江被俘,对郑成功说有老母待养,郑成功为消解清军抵抗的意志,还给了他白银五百两,对其也未加看管,如此他才得已逃出,不过在回江宁的这一路上,却也是屡遭劫难,毕竟这兵荒马乱的,一个人孤身行走百里,这路上的风险只有他自己才会知晓,可虽是如此,他仍然拼命逃回了江宁,一回到江宁,不待休息,便立即前来献计。 “速攻既有利于郑逆,他如何会缓之?” 郎廷佐立即反问。 “启禀部堂,部堂大可派一个能言之人向郑逆表示,我们欲投降,但是朝廷有例,坚守三十日,城失则罪不及妻孥。与他约定三十日后开城投降。” 朱依助连忙答道,在投降郑成功后,他特意观察过郑贼,也对郑成功有了一些了解,当然更重要的是,他知道郑贼志不在南京,而在天下。 “与郑逆约降!这消息传出去,要掉脑袋的!” 郎廷佐惊讶的看着朱依助。 “此为权变,三十日内我方援军到达,若江宁可保,部堂与卑职的身家亦皆可保。”朱依助回答之后,郎廷佐不言,起身踱步思索。 “只派人游说,郑逆便会相信?” 郎廷佐反问道。 这么简单的缓兵之计,郑逆又怎么可能不信? “卑职以为,游说之外,还要让他相信咱们是不能战、不敢战,所以,不妨把求援的奏折透露给他,以骄其志。” 朱依助说得头头是道。 “而且,郑贼志不在江宁,而在天下,若是我军一志死守,到时候,这百二十里城墙,郑贼欲拿下伤亡又岂下数万人,到时候,他拿什么北伐?卑下以来,郑贼必定会中计!” “他若判断我方无力应战,反而加速攻城,到时候又该如何?” 略点下头,赞同朱依助看法的管效忠于一旁问道。 “部堂,老实说以现在的情势来看,非是操之在我,这江宁能否保全只在郑逆的一念之间,就看大人愿不愿冒险赌一赌!” 朱依助看着郎廷佐答道。 “若是赌赢了,非但江宁可保,到时候江南亦可得得保!” 新书小嫩芽,需要大家的爱护。求推荐、求收藏! 章节目录 第103章 成功(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103章 郎廷佐要降! 当这个消息传到位于白土山(幕府山)上的郑军帅帐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用一种瞠目结舌的眼光看着彼此。 郎廷佐居然要降? 这怎么可能? 虽说郎廷佐是汉人,可他并不是降臣,而是早在满清入关之前,早在建奴造反之时,就已经随其父投靠了满清,而他正是凭着入关后的军功以及治理地方的功劳,一步步当上了江南总督。也正因如此,郎廷佐才会有一开就作好了死守的准备,早在郑军逼近南京之前,他就下令将南京外城以及周围三十里的百姓悉数强迁入南京,然后又放火烧毁了方园三十里内的民宅,填了所有的水井,从此便使得郑军无法就地获得补给,只能消耗船上不多的物资。 也正因如此,郑成功才会将所有的希望都寄希望于与马进宝的里应外合。甚至在部署上,他也是如此考虑,在郑军的主力抵达南京之外,相继在南京内外城郭的观音、金川、钟阜、仪凤、江东、神策、太平等门外扎营,共立83座营寨。在各处营寨都安设大炮,并准备了云梯、藤牌、竹筐、铁锹、凿子等攻城器械。 不难看出,以上7门外的郑军连营并没有对江宁城形成全面合围之势,顶多只是包围了江宁城的北面和西面,而江宁的东、南两个方向几乎没有郑军一兵一卒。 出现这种局面,一方面是由于江宁城墙长达数十里,难以将其四面包围。另一方面,则是由于郑军习惯于水上作战,在作战中过于依赖水师和战船,即使上岸扎营也习惯于选择离水较近的区域,便于一旦不测向船上撤退。而且郑成功犯了轻敌的兵家大忌,在他看来,孤城指日可下,根本用不着将其围死,当然,更重要的是给马进宝留下进城的机会,只有马进宝的数万大军进了城,他才能够里应外合,配合郑军攻下南京。 所以,在得知郎廷佐居然要投降的时候,他才会表现的如此惊讶。在郑成功得知郎廷佐约降之意,正在其帐中商议着粮草之事。 “禀王爷,此定是鞑子的缓兵待援之计,速攻之机,绝不可错过。” 潘庚钟立即表示反对,几乎所有人都本能的想到了当初那朱明忠在砍头时的那句话,所有人在惊骇于他的远见的之余,更是连声反对着。不过尽管如此,却没有任何人提及朱明忠,因为大家伙都知道,提到朱明忠的话,只会惹恼大将军。 “我军现在已势如破竹,要想攻下此城,不过就是伸伸脚尖的事,郎廷佐要宽限,就先由他,若届时不降,就让他看我的手段。” 郑成功胸有成竹地说道,他之所以会这么自信,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马进宝,无论如何,马进宝都会归顺,即便是现在郎廷佐耍什么诡计,他所需要做的就是将计就计。 “王爷,孙子兵法有言:“辞卑者,诈也。”,现在我军非但不应等其三十日,反道应尽速进攻,才是上策。” 潘庚钟再次反对道。 “王爷,卑职也担心。大军久屯于南京城下,师老无功,到时候军心会有影响,故请尽速攻城。” 甘辉也于附和道,他之会这么说,不仅仅只是因为朱明忠,更重要的是基于最基本的常识判断。 正在郑成功与诸将讨论着是否受其降的时候,又有士兵来报,说是截获郎廷佐的求援折,文中说“(镇江)败回者魂魄犹惊,南京危如累卵,乞速发大兵救之,免致燎原焰天。” 阅览过这份奏折之后,郑成功立即笑着说道: “你们看这郎廷佐的求援折里写的,可以说南京必降!我们再等等马进宝,他若想封侯晋爵,就要他拿功劳来换!” “王爷,为了马进宝而延后攻城,太冒险了!” 甘辉连忙再次争道。 “我们经过松江时,他并未派兵相助,就是向我们表态,而且钱宗伯传来消息,郎廷佐要鞑子皇帝把水师交给梁化凤,马进宝只管陆师,他对郎廷佐一直心存不满,更重要是他觉得的这是鞑子皇帝不信任他的关系,所以他只有归顺咱们这一条路可走。” 郑成功仍不理会潘庚钟等人的意见。 自大军北伐入江以来的连战连捷,让郑成功颇有自信,认为凭着目前局势已经足以吸引马进宝阵前倒戈,他未在南京的东南方设防,就是为了让马进宝由陆路进入南京,接着里应外合,则南京必得。 另一方面,从郑成功壮大的过程看,对城墙坚固的大城镇,他有采取积极抢攻,突破城门的军事行动,在他攻下的城池中,有近三分之二都是对手开门投降的,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对《孙子兵法》中所说的:“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当然更重要为了保存得之不易的实力,因为强攻,难免要付出比较大的代价,尤其是郑成功曾在南京读书,他清楚厚达四十尺的南京城,即使用红夷大炮轰击,也难以奏效。 既然现在郎廷佐愿意降,那就再等等,当然更重要的是等马进宝,等马进宝抵达南京,入城后与他里应外合。 “其实,郎廷佐降与不降,于我军都没有任何影响,只要马进宝大军一到,到时候,大局自然可定,至于这郎廷佐的缓兵之计嘛……” 冷笑中,郑成功又略微得意的说道。 “即便是他郎廷佐用的了缓兵之计,又奈我何?” 何止不能奈他何,郎廷佐越是如此,越能让马进宝轻易进城! “可……” 眼见着大将军如此坚持,有有不甘的甘辉心知无法说服大将军的他,心思略微一转,又说道。 “可若是大军久围于城下,到时候粮草必有不足,现在已降的各府县皆称夏粮未收库中无粮,大军不可一日无粮,还请大将军明鉴。” 或许现在只有粮 “粮草……” 郑成功皱眉深思片刻,对于归降的那些府县,他可是曾大方的表示大军粮草充足,无需他们供应粮草,但是现在或是围城的话……粮草。突然,他想到刚收到的那份捷报。 “江阴守备不是刚打下了常州、常熟两地嘛?嗯,此番朱成仁军功当赏,升他为常州总兵!令他在十五日之内筹措十万石粮草解往南京……” 郑成功为何会中计? 恐怕直到现在也是众说纷云,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原因太多,在这里,无语更愿意相信,他是在等马进宝,在等着里应外合轻取南京。 章节目录 第103章 成功(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103章 郎廷佐要降! 当这个消息传到位于白土山(幕府山)上的郑军帅帐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用一种瞠目结舌的眼光看着彼此。 郎廷佐居然要降? 这怎么可能? 虽说郎廷佐是汉人,可他并不是降臣,而是早在满清入关之前,早在建奴造反之时,就已经随其父投靠了满清,而他正是凭着入关后的军功以及治理地方的功劳,一步步当上了江南总督。也正因如此,郎廷佐才会有一开就作好了死守的准备,早在郑军逼近南京之前,他就下令将南京外城以及周围三十里的百姓悉数强迁入南京,然后又放火烧毁了方园三十里内的民宅,填了所有的水井,从此便使得郑军无法就地获得补给,只能消耗船上不多的物资。 也正因如此,郑成功才会将所有的希望都寄希望于与马进宝的里应外合。甚至在部署上,他也是如此考虑,在郑军的主力抵达南京之外,相继在南京内外城郭的观音、金川、钟阜、仪凤、江东、神策、太平等门外扎营,共立83座营寨。在各处营寨都安设大炮,并准备了云梯、藤牌、竹筐、铁锹、凿子等攻城器械。 不难看出,以上7门外的郑军连营并没有对江宁城形成全面合围之势,顶多只是包围了江宁城的北面和西面,而江宁的东、南两个方向几乎没有郑军一兵一卒。 出现这种局面,一方面是由于江宁城墙长达数十里,难以将其四面包围。另一方面,则是由于郑军习惯于水上作战,在作战中过于依赖水师和战船,即使上岸扎营也习惯于选择离水较近的区域,便于一旦不测向船上撤退。而且郑成功犯了轻敌的兵家大忌,在他看来,孤城指日可下,根本用不着将其围死,当然,更重要的是给马进宝留下进城的机会,只有马进宝的数万大军进了城,他才能够里应外合,配合郑军攻下南京。 所以,在得知郎廷佐居然要投降的时候,他才会表现的如此惊讶。在郑成功得知郎廷佐约降之意,正在其帐中商议着粮草之事。 “禀王爷,此定是鞑子的缓兵待援之计,速攻之机,绝不可错过。” 潘庚钟立即表示反对,几乎所有人都本能的想到了当初那朱明忠在砍头时的那句话,所有人在惊骇于他的远见的之余,更是连声反对着。不过尽管如此,却没有任何人提及朱明忠,因为大家伙都知道,提到朱明忠的话,只会惹恼大将军。 “我军现在已势如破竹,要想攻下此城,不过就是伸伸脚尖的事,郎廷佐要宽限,就先由他,若届时不降,就让他看我的手段。” 郑成功胸有成竹地说道,他之所以会这么自信,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马进宝,无论如何,马进宝都会归顺,即便是现在郎廷佐耍什么诡计,他所需要做的就是将计就计。 “王爷,孙子兵法有言:“辞卑者,诈也。”,现在我军非但不应等其三十日,反道应尽速进攻,才是上策。” 潘庚钟再次反对道。 “王爷,卑职也担心。大军久屯于南京城下,师老无功,到时候军心会有影响,故请尽速攻城。” 甘辉也于附和道,他之会这么说,不仅仅只是因为朱明忠,更重要的是基于最基本的常识判断。 正在郑成功与诸将讨论着是否受其降的时候,又有士兵来报,说是截获郎廷佐的求援折,文中说“(镇江)败回者魂魄犹惊,南京危如累卵,乞速发大兵救之,免致燎原焰天。” 阅览过这份奏折之后,郑成功立即笑着说道: “你们看这郎廷佐的求援折里写的,可以说南京必降!我们再等等马进宝,他若想封侯晋爵,就要他拿功劳来换!” “王爷,为了马进宝而延后攻城,太冒险了!” 甘辉连忙再次争道。 “我们经过松江时,他并未派兵相助,就是向我们表态,而且钱宗伯传来消息,郎廷佐要鞑子皇帝把水师交给梁化凤,马进宝只管陆师,他对郎廷佐一直心存不满,更重要是他觉得的这是鞑子皇帝不信任他的关系,所以他只有归顺咱们这一条路可走。” 郑成功仍不理会潘庚钟等人的意见。 自大军北伐入江以来的连战连捷,让郑成功颇有自信,认为凭着目前局势已经足以吸引马进宝阵前倒戈,他未在南京的东南方设防,就是为了让马进宝由陆路进入南京,接着里应外合,则南京必得。 另一方面,从郑成功壮大的过程看,对城墙坚固的大城镇,他有采取积极抢攻,突破城门的军事行动,在他攻下的城池中,有近三分之二都是对手开门投降的,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对《孙子兵法》中所说的:“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当然更重要为了保存得之不易的实力,因为强攻,难免要付出比较大的代价,尤其是郑成功曾在南京读书,他清楚厚达四十尺的南京城,即使用红夷大炮轰击,也难以奏效。 既然现在郎廷佐愿意降,那就再等等,当然更重要的是等马进宝,等马进宝抵达南京,入城后与他里应外合。 “其实,郎廷佐降与不降,于我军都没有任何影响,只要马进宝大军一到,到时候,大局自然可定,至于这郎廷佐的缓兵之计嘛……” 冷笑中,郑成功又略微得意的说道。 “即便是他郎廷佐用的了缓兵之计,又奈我何?” 何止不能奈他何,郎廷佐越是如此,越能让马进宝轻易进城! “可……” 眼见着大将军如此坚持,有有不甘的甘辉心知无法说服大将军的他,心思略微一转,又说道。 “可若是大军久围于城下,到时候粮草必有不足,现在已降的各府县皆称夏粮未收库中无粮,大军不可一日无粮,还请大将军明鉴。” 或许现在只有粮 “粮草……” 郑成功皱眉深思片刻,对于归降的那些府县,他可是曾大方的表示大军粮草充足,无需他们供应粮草,但是现在或是围城的话……粮草。突然,他想到刚收到的那份捷报。 “江阴守备不是刚打下了常州、常熟两地嘛?嗯,此番朱成仁军功当赏,升他为常州总兵!令他在十五日之内筹措十万石粮草解往南京……” 郑成功为何会中计? 恐怕直到现在也是众说纷云,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原因太多,在这里,无语更愿意相信,他是在等马进宝,在等着里应外合轻取南京。 章节目录 第104章 煌言(第三更,求推荐、求收藏) 当郑成功于白土山(幕府山)上作下暂缓攻城的决定时,前往芜湖一带,阻挡清军援军,招抚芜湖一带诸县州的张煌言,此时同样也是一副意气风发的模样,自过南京之后,往芜湖的进攻诉路上,他“部勒诸军”,将义军兵分四路,分道攻城略地,且在沿途“移檄诸郡县”,张贴文告。许多故明降清的旧官吏,见到文告,纷纷倒戈,使义军很快便收复了四府、三州、二十四县,城池近三十座。义军纪律严明,所过之处,对民众百姓“秋毫无犯”。致使出现“父老争出持牛酒犒师,扶杖炷香,望见衣冠,涕泪交下,以为十五年来所未见”的空前盛况。 所有的一切同样鼓励着张煌言和他麾下的万余兵士,这日张煌言一行人来到池州府儒学,按着惯例他先是在孔庙行礼,再转至明伦堂前,此时在明伦堂前,池州城内的男女老少纷至,他们无不是重新穿上了汉家的衣裳,更主动剃下辫子,他们之所以聚集于,皆是想要目睹这位文采武略兼备的兵部侍郎大人。 “父老乡亲们辛苦了!” 张煌言才说第一句话,围观民众便报以热烈的掌声。相比于满清官吏的如狼似虎,他的动作举指在在第一时间,便赢得了周围民众的民心。 “就在老夫来到此地的同时,又传来好消息,宁国府弃暗投明,重新归顺我大明的旗帜。老夫相信不久之后,延平郑王爷就会光复南京。” 此时的张煌言整个人都显得很是兴奋,在他的话声落下时,周围的士绅民众更是纷纷叫好。 “各位乡亲父老皆知,我等北伐之师实为汉家正义之师,绝不会如那清虏一般掳掠清算。本官于此告知诸位乡亲,百姓的生计一切照常,作买卖的、种庄稼的,照样作你们的营生;当然更欢迎大家伙主动加入抗清义师,让我们一同努力,进取九江,光复我大明江山,恢复我汉家衣冠!” 他的话声刚落,立即赢得了民众再一次鼓掌欢呼。 对民众谈话之后,张煌言再与仕绅晤谈,主要在明了地方官的情况,施政是否称职,是否体恤百姓者,然后决定其续予留任;对于那些专恃满清,四处镇压者,则予汰换。当然,更重要的是接见遗老和义士,多方听取他们的建言。从六月中旬北上以来,他可以说是食不甘味,席不暇暖,来往于长江沿线,以国家大义的先声为号召,以秋毫无犯的军纪作保证,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被动投降,或是主动来归的南直隶所属地方,共计有太平、宁国、池州、徽州等四个府;广德、无为、和州等三个州以及其他二十四个县,使相邻的浙江、江西许多地区现在都在观望,张煌言本人这位大明兵部侍郎的于地方士绅之中的号召力,甚至远远胜过于瓜镇大捷。 面对这一个个好消息的传来,张煌言本人更是在与遗老义士相聚之后诗兴大发的他更是挥性作了一首七律。 “干将一试已芒寒,赤县神州次第安。 建业山川吴帝阙,皖城戈甲魏军坛。 东来玉帛空胡虏,北望铜符尽汉官。 犹忆高皇初定鼎,和阳草昧正艰难。“ 这首七律是他在那里提醒着自己,不可因为眼前的胜利而有丝毫松懈,南京还未攻克,犹不及太祖朱元璋定鼎称王,所谓“和阳草昧正艰难”,正是体认开创之初的艰难,因而他与部属研商接续的部署。 “大人,我们应再扩大抗清的局面,才能拱卫南京。” 其麾下的都督同知罗蕴章立即从其诗中读出了张煌言的心意,于是便在一旁建议道。 “对!老夫的想法是,一面要向上游挺进,一面要镇守池州,以防生变。” 肯定罗蕴章意见的同时,张煌言并提出自己的看法。相比于郑成功,张煌言更擅于听取部下的意见。 “启禀大人,罗纶年轻识浅,心里有个想法不知是否得当?” “子木有何良计,尽管直言。” “标下以为江南自以江南、浙江两省为骨干,浙江为进入赣、闽的孔道,若能控制浙西,除可与浙北山寨义军结盟外,还可与郑王爷的水师相呼应,因此广德、新安,应为我军下一个目标。” 在罗纶说话的时候,张煌言听得极为专注,其间更是屡屡头点,赞同之意出于言表。 提出这番见解的是罗纶,江南省人,为罗蕴章的族侄。他为复明大业,屡到各地考察山川形势,郑成功屯兵瓜洲,他亟往镇江观变;张煌言先往南京,他沿江追赶,终于在仪真赶上了。虽说年青,可是罗纶却是任侠尚义之士,且性格也是直言无隐,正因如此,才会得到张煌言颇为器重,之前所发出的檄文,也是与他商议而定稿。 “子木所言甚是,我军分四路布署,一军镇守池州,以扼长江上游;一军拔于和阳,以固采石之要,一军出兵溧阳,如此既可窥以广德;一军直入宁国,以谋新安。子木以为,如此可好?” “侍郎大人思虑周当,晚生拜服!” 罗纶连忙下拜,张煌言亦起身回礼。而这种上下恭礼却是在郑氏帅帐之中见不到的。 “大人,虽说现在咱们努力巩固上游,但是南京方面的状况,却不得不让人忧心。” 罗蕴章蹙着眉头说道。 “季华听到些什么?” “郑王爷水师分布长江沿岸,也就是从北方和西方包围南京,但是东方和南方并未派兵防守。如此一来,万一清军援军若是从东、南两个方向进入南京,又该如何是好?” 想到南京的形式,罗蕴章有些担心的说道。 “郑王爷未派兵守东、南两地,真是令人不解。所谓兵贵神速,大军到南京已超过十天,却连一波攻击都未发动,师老易生他变啊!” 张煌言很是担忧地说道,他现在更是想起了朱明忠当初说的那番话——“勿中郎廷佐缓兵之计”。 难道郑延平真的中的郎廷佐的奸计? “大人所言甚是,仪凤门是临江重镇,可是余新所率的前锋部军纪不张,传出有人在江上捕鱼,甚至还放纵部属饮酒聚会,监军发现后禀告王爷,余新犹以故作欺敌之计辩解。唉!” 想到最近几日得知的消息,罗蕴章无奈摇头说道。 “郑王爷治军一向严明,怎能容许此事?” “关键仍在王爷的缓攻之念头!” “我写封信给王爷,请他分遣诸帅,尽取相邻诸郡。俟四面克复,即全力攻之。”微微皱眉后,张煌言说道。 “看来也只能如此了,不过……” 看着张粕言,罗蕴章又提醒道。 “大人是否可手书一封给朱明忠,毕竟现在的态势,他早就有所料,也许,也许他会有什么主意?” 章节目录 第105章 炮君(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明媚的阳光照耀着大地,在那一片收获后的田野之中,一门黑色的野战炮分外的醒目,那炮身是黝黑,泛着幽幽的金属光泽,至于那木色的炮架上,一个个铁色的零件也格外的醒目。在火炮旁放置着一口木箱,木箱里赫然是一枚枚的铁弹,浑圆铁弹可以看到一条铸造的合缝。 至于那单轨的炮架上,那门黝黑的红夷大炮,瞧起来同样显得有些粗糙,铁制的炮身上书写着顺治十年的铭文,这些从江阴城上拆下来来的炮,大都铸于顺治年间。 与历史上想象的不同,清军入关后对于火器极为重视,在其入关后,仅在京师就铸造上千门,而在大江南北各地铸炮更是不下数千门,像常州这样的府城要地所在,各种红夷炮更是不下数十门,若不是被抽去加强南京的防御,估计这次于常州至少能缴得几十门炮,不过现在一共不过只有区区十二门“小炮”。 尽管这些火炮不大,但对于朱明忠来说,却是他麾下最重要的远程打击力量。不过虽说那19世纪才被发明出来的单轨炮架非常先进,但是,在仔细观察着火炮的时候,朱明忠顿时失望起来。 这些火炮的炮身非常粗糙,非但炮身表面布满了沙眼,甚至就连同炮膛内,也满是沙眼,至少有那么一瞬间,若不是因为他们说着这火炮已经打过上百炮,估计这会朱明忠早就寻思着把这炮丢进炼铁炉里化成铁水了。 “等回头,什么事都不干,也得先建铸炮厂……” 心底这般寻思着,朱明忠又瞧了眼铁弹,那种浑圆的铸铁炮弹,甚至比他在博物馆中看到的铁弹更圆一些,不过就是上面的铸缝没有磨去,不过这种白口铸铁并不能进行磨削。 “也许,可考虑一下可锻化退火工艺处理一下……” 作为一个21世纪的工科生,虽说专业知识早就丢下好几年了,可朱明忠倒也算得上“品学兼优”,自然记得那些专业知识……心里这般寻思着,那边的张世杰等人却已经看到了朱明忠,做势就要跪时,方才想到军中的规矩,连忙改了军礼。他的右手握拳在胸前拍了下,然后平举右手。 “见过将军!” 尽管在军礼上他借鉴了这个古罗马的军礼,但在称谓上朱明忠依然保留着这一充满时代气息的称呼,原因倒也简单,这身份有别,他们在军中称小旗长、哨长以及棚长皆为长官的情况下,“将军”自然也就成为朱明忠在军中的称谓。 “免礼!” 心知张世杰这个炮手是军中少有的几个炮手,朱明忠便笑对其笑说道。 “你是炮手?” “回大人话,小的祖父两代人都在军中当炮手,到了小的这辈,成日好吃懒做,虽说手艺丢下不少,可却也还略知一二!现在得大人赏队,升小人为炮营营目,小人自当粉身碎骨,报答将军大恩。” 当真是略知一二? 张世杰的马屁传入朱明忠的耳中让他忍不住打量了一下这个年青人,对于他的言不由衷倒是不在乎,关键是他会“打炮”就行了,这样的“技术人才”可是难得的紧,更重要的是,对方是个聪明人,就是他在话中未提及自己是否会开炮,便说明他是他聪明人。 “粉骨碎身?不用!” 瞧着那门安装了西式炮架后依然显得极为小巧的火炮,全是一副极不起眼的模样,可朱明忠却知道,这门5斤的铁炮,安装了新式炮架之后,其最大的优点就是轻便快捷,射程威力虽然稍弱,但只要运用得好,绝对会成为他手中的克敌利器。 当然现在最大的遗憾就是弹种着实太过单一了——只有实心弹,还有就是纸桶装着的霰弹。 “把这炮术练好了,便是对朱某最好的报答!” 对于他们有没有恩,朱明忠不在乎,只要他们觉得于其有恩,愿意记住这个恩情便足够了,至于报答不报答的……嗯,会想办法让他们报答,毕竟这挟恩,为得当然就是图报。 “是,大人!” 随后张世杰立即领着炮手操作起来,在他开始操炮的时候,朱明忠才发现这个时代中国炮手操炮的方法,张世杰不知从那里取出一个竹筒,直接与满是火药的木盆中装满火药,用又竹尺一打一打,然后才提着竹筒便倒进了炮口…… 这难道就是他们的定装? 疑惑的功夫,朱明忠便随口问道。 “张营目,这炮用药多少?” 将军的问题让的张世杰的眉头微微一跳,他的脸上带着些难色,似乎显得有些犹豫,就在这时一旁的知道炮手规矩的高继明则轻声提醒道。 “将军,打从登莱时,这操炮的活计,就是父传子、师传徒,这药用几斤几两,都是不传之秘,将军这么问,是犯了忌讳的,犯了炮君,到时候炮可就打不准了……” 什么? 父传子、师传徒?炮君…… 朱明忠甚至有些不敢相信,这,这是什么鬼? 过去,他只听说过手艺人的手艺是这么传承的,可就他所知,这明末清初的炮术是学自西洋人,怎么他么的又冒什么父子相传这个鬼来,甚至还有他么的什么炮君。 “将军,这炮法想传,古来皆有规矩,小人不敢乱言,还请将军见谅……” 有了统领于一旁的开脱,张世杰自然也就有了些底气,他的话传入耳中,只让朱明忠的眉头猛然一锁,盯着正忙活着的炮手,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他么的,这他么的都是什么玩意…… 再瞧着四人又是装药,又是推弹的速度,朱明忠眉头越锁越紧,这速度未免也太慢了。 在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时,朱明忠看到张世杰回过身恭说道。 “小的要试炮了!还请大人退后百步,小的们随后就来!” 等了差不多三十多秒钟,随着一声巨响,炮车猛的往后一顿,炮口处涌出一团烟焰…… 尽管在那团炮焰中,前方三百米开外的地方,几十木板瞬间被打的千疮百孔,但是朱明忠的眉头却越锁越紧,心底这会只剩下一个念头。 炮君……这他么的是什么鬼? 新书小嫩芽,需在大家的关爱与支持,再求推荐、求收藏! 章节目录 第106章 错乱(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则敬献三牲,所谓三牲即一项主牲配两种边牲,主牲一般是煮熟的五斤带蹄大猪脚,边牲通常是煮熟了的鱼和鸡…… 这祭的是谁? 不是先祖,不是先贤,而是红衣大炮,传入中国不过数十年的红衣大炮! 不过短短数十年间,所谓的“红夷大炮”,就变成了所谓的“神器”,就被赋予了一种神秘的面纱,以至于在试炮铸炮的时候,都有一套繁琐的祭礼,非但如此,甚至就连军中的使用,也变成了什么所谓的“不传秘法”。 真他么的操蛋! 难怪中国的火炮操作越来越落后,也许根本原因不是因为国人不思进取,而是因为中国人主动为这种“神器”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而那种所谓的“父子相承”、“师徒相传”再加上“留一手”的老毛病,加之炮手大都是目不识丁,指往他们能够发展出什么炮术?靠着这种神秘学,又怎么可能发展出科学? 不行,这种炮兵不能要,得想个法子…… 眉头紧蹙着,朱明忠甚至没有心情去问及刚刚从江阴接来的女眷——除了寇云之外,当然还有夏家那对似并蒂莲般诱人心魂的姐妹花,无论是熟女诱惑亦或是清纯少女,往日里,或许对朱明忠有着十足的吸引力,但是现在,随着南京的消息一个个的传来,却压的他喘不过气来,那里还有闲情逸致在后宅胡天黑地。 “将军……” 突地,身后的话声,让朱明忠回过神,他转身看着来者,便搭手道。 “柳贤弟。” 来者正是柳“儒士”,即便是现在,她仍然是一副男装打扮。而且她亦喜欢以“弟”自称,固然这是因为她希望能够与士大夫平等论交。 “弟看将军眉宇不展,莫非是有所心忧?” 在说出这番话时,柳如是的心底却是满心的疑惑, “将军现下局势如此喜人,弟听闻嘉定城今日已经举城归降,江南诸城现下更是闻风而降,将军又有何心忧之事?” 柳如是不解的看着朱明忠,在攻克常州后,受此南京被郑氏数十万大军包围的消息影响,无锡、太仓、昆山以及嘉定先后归降,而与郑成功仅仅只收其降表不同,朱明忠却派出兵卒,接受这些城市,在历史上,尽管江南数十城在郑成功北伐时先后归降,但在其失利后,无不是立即反扑。 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吸取这一教训,向各城派出至少一营兵弹压。以免将来那些反复无常的地方官员反扑。 面对柳如是的疑问,朱明忠摇了摇头,他瞧着亭外的小湖,这府衙后宅的园林,虽是不大,但却也是一座颇有特点的江南园林。 “说来让贤弟笑话了,朱某是在忧心其它事情。” “哦,难道是将军对目下的局势,并不乐观?” 眨动着那双光彩波动的眸子,柳如是好奇的看着他,她自然想到了这几日子听说的一些事情,比如朱明忠如何与郑延平立军令状。 “将军是在担心南京?若是担心,为何不手书一封送予大将军?” “手书一封?” 尽管心知已经没有多长时间了,但这会朱明忠的神态倒很轻松,他淡淡一笑,然后说道: “现在局势已经如此,大将军已经铁了心决定在南京城下待清虏归降,此刻,即便是朱某上书一封,难道大将军就能改变了主意吗?”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朱明忠的心里憋着一团火,他不明白,郑成功为何如此刚愎自用,为何如此不听他人劝说,当然,他并不知道郑成功实际上是在等着马进宝的里应外合。 尽管柳如是知晓此事,但是她并没有提及此事,毕竟在她看来,根本就不知道此事会与郑成功的决定有着根本联系。 看着那湖中的几片落叶,朱明忠说道。 “目下北伐看似顺利,可实际上,现在的局势可谓是险恶至极,若是大将军于南京受挫,到时候北伐一事,恐怕将会功亏一篑,而朱某所能做的,恐怕也仅仅只是在力求保下我大明中兴的最后一丝元气。” 实际上,朱明忠已经打定主意了,一但郑成功于南京受挫,那么他就会按后世论坛上大家争论的那样——掠民入台,先掠民入舟山,然后再裹胁百姓前往台湾。 十万、二十万,那怕就是如满清迁海一般,用刀枪强迫也在所不惜。 只要能够裹胁几十万百姓入台,保存中华文明、中兴大明就有希望,人才是复兴的根本,当年郑成功撤往台湾时,人丁实在太过有限,不过数万军民,即便是在明郑末期,几十年生聚之后,人口也不过仅二十万,人丁如此稀少,又如何能成事? 若是明郑有人口数百万,即便是输掉了澎湖海战,又能如何? 看了柳如是一眼,朱明忠突然开口说道: “若是,若是那时,朱某希望贤弟能随朱某一同离开……” 朱明忠之所以会说这番话,是因为他知道五年后,柳如是怎样的结果,五年后钱谦益去世后,乡里族人聚众欲夺其房产,柳如是为了保护钱谦益家产业,竟用缕帛结项自尽。恶棍们虽被吓走,一代才女却这样结束了一生。 他不忍这样的奇女子,就此了却一生。 一同离开…… 朱明忠的话,让柳如是的心脏怦怦乱跳起来,非但脸颊滚烫,就连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一时间,脑中乱一团麻的她,根本就不知如何回答,好一会才嘤嘤喃道。 “奴、奴家……谢将军垂怜,只,只是奴、奴家既然已嫁入钱家,便断不能,不能做出……” 在柳如是吱呒声中,朱明忠立即意识到,对方误会自己的意思了,尽管眼前的柳如日看起来相貌宛如二十八九岁的女子,那绝美的容颜委实诱人至极,但他还没有强掠人妻的爱好。 于是连忙解释道。 “贤弟,若是万一……届时弟与家人不若随大军一起撤离,以免遭清虏报复!” 啊! 朱明忠的话让柳如是的脸色瞬间变了个样儿,明白误会对方意思的她只觉得的脸更热了,心里更是啐道,你这人,怎的这般胡思乱想。 觉察到柳如是的尴尬,意识到自己有所语失的朱明忠,连忙说道。 “其实,贤弟,朱某方才所烦恼的却是另一件事。” 求推荐、求收藏……泣求大家的怜爱,还请大家垂怜一下无语……这话怎么这般别扭? 章节目录 第107章 徐家(第三更,求推荐、求收藏) 清晨,数十余匹快马,如飞般驰出嘉定城外。城外俱是绵延不绝的水田,而那水田间又点缀着些桑田。其间又有道路可供战马骋驰。渐渐红日升起,这支马队便于这田间道路上奔驰着。骑在马上的朱明忠不时的朝左右看去,谁能想到眼前的这片农田,在三百年后,会成为远东最繁华的城市所在? 骑在马背上的朱明忠试图在这里寻找着历史的痕迹,但结果却是失望的。毕竟,这里并不是三个半世纪后的徐家汇。 “哎……” 心底一声叹息后,朱明忠看着前方的马队。眉头微一挑,之所以能够在江南征得这些矮小粗壮的蒙古马,或许在某种程度上,得益于满清入关的结果——满清入关虽说不过几十年,可是因为蒙古等地对关内茶味、丝绸、棉布的需要,对蒙古等地的易货贸易反倒比过去兴盛数十倍,而随着贸易的兴盛,大量的马匹涌入关内,不仅导致马价下跌,在江南大户人家之中,养上几匹马也属正常,得益于此,朱明忠才征得四百多匹马,使得他得以组建了一支骑兵队。虽说现在这些骑兵不过只是刚刚学会骑马,但有步兵又有骑兵,多少看起来也像那么回事了。这次出城倒前呼后拥的可谓是极为壮观——前面有三十位骑手开道,后面有三十位骑手随护,总共六十三匹马,往前数几年,便是巡抚出行也不见得有这么大的架势。这倒不是朱明忠想要显摆,而是不得不这么干,毕竟现在的局势太不让人放心,非但不知道这乡间有多少人是铁杆汉奸,而且,谁知道在去上海县的路上,会不会碰到清军,万一他们要是来个铤而走险,自己可就小命不保了! 对于身处大时代的朱明忠来说,现在他已经没有了最初的惶恐,尤其是在掌握了一番基业之后,他的信念也变得愈发坚定。现在他的目标就是无论如何,都要保住中华文明的一丝纯正的血脉,进而保证大明中兴!“将军,前面就到三里许了!”骑在马上的柳如是,拭去额上的些许汗水时,她的手指着前方的村落说道。“弟之故友是徐文定公之后,可谓是家常渊源,非但精通西法算术、星学,且又通兵法,懂火器,比之其祖亦不在话下……”柳如是的夸奖落在朱明忠的耳中,他则点头应道。“若当真如贤弟所言,贵友自是朱某所需之人,只是……”只是那人愿不愿意出山相助,这才是最关键的问题! 柳如是口中的徐文定就是那位将西洋火器引入中国的徐光启,其非但精通的数学以及西洋军事科技,他还有一个不为人知之处——精通西方兵法,万历四十八年其受命于通州、昌平督练新军时,更借鉴欧洲军队撰写的各种条令和法典,并试图建立一支以西洋火器的为主的职业化军队,尽管这种尝试因种种原因并未成功,甚至所谓的“新军”,也不过就是操着大炮的旧军。但至少指明了一个方向。尽管曾经在论坛中与人争论过西班牙长枪阵是否无敌,但至少有一点却是不可否论的,建立一支西式的、装备火器的近代化军队,是北击清虏的捷径,甚至可能是唯一的可行之道。虽说朱明忠爱好军事,看似知道什么是大炮,什么是火药,什么是燧发枪,可,也就是知道罢了。专业的事情需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办,当朱明忠第一次制火药的时候,脑海中所思所想的就是想要找到几个人才,帮助他解决一些技术问题,尤其是在看到那些所谓的有着“家传秘法”、“师门法宝”的炮手之后,这种渴望更强烈了。 在那天告诉柳如是烦恼的原因时,柳如是立即向他推荐了一个人,只不过按照柳如是的说法,徐家的人,自从徐文定公之后,便无心仕途,她的那位友人——徐尔路,当然虽是南直隶有名的才子,但却无心仕途。 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临时决定,随军一同前往嘉定,然后赶到离嘉定不远的徐家汇,来这里,见一见那位徐尔路,也就是柳如是口中那位腹有乾坤的大才。 当然对于朱明忠来说,他所需要的并不是徐尔路精于农事,需要的是其掌握的火炮知识,只要此人像祖父一般,便能帮他训练出一支炮兵。 天将傍晚的时候,朱明忠一行人来到了徐家湾,这里瞧着与附近的村落似乎没有什么区别,无非就是一个家族的聚居地,朱明忠一行人的到来,着实给徐家湾的百姓带来一阵从未曾有过的冲击,在过桥时,路边的茶摊的老汉,更是惊愕的看着这一行人,看着朱明忠、柳如是一身汉家衣冠,那老汉甚至激动的周身发颤。嘴里头不知喃喃着什么。 但对于这副激动模样,这一路上朱明忠已经习惯了,在嘉定的时候,他也曾看到激动不已,甚至痛哭流涕的百姓,他们无不是穿着压于箱底的汉家衣裳,无不是剃掉了那金钱鼠尾辫,或许,满清的屠刀让他们屈服了,但是在他们的心中,他们仍然渴望着,渴望着有一朝一日能够重新穿上祖宗的衣裳,蓄上祖宗的发髻,而不是等若蛮夷牲口的金钱鼠尾。 民心在我! 又一次,朱明忠的心底浮现出这样一句话来,原本,他并不知道明末清初是否有“民族主义”,但是现在看来,明末清初的民族主义并没有沉沦,满清的屠刀并没有杀尽国人的骨气,未经两百余年奴役的国人心中那份汉家铁骨并未沉沦,他们需要的是被唤醒! 只要能够唤醒他们,这满清又有何惧? 心底这般寻思着,朱明忠瞧着那越来越近的徐家大宅,心下暗自想到,这徐尔路会出山吗?恰在这时,打头拜访的王大虎回来了。 “将军,方才小的人前去拜访,那徐家的管家说其主人身体不适,不能见客!” “你没告诉他,是故友拜访吗?” 柳如是一听顿时显得有些难堪起来。 “不能见客……哼哼” 眉头略微一跳,朱明忠冷笑道。 “好一个不能见客,大虎,你去告诉那人,就说……” (第三更了,求推荐、求收藏,新书小嫩芽,恳请大家多多支持!) 章节目录 第108章 胁迫(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一粒稻种在放大镜下被放大数倍,而徐尔路则仔细的看着稻种,眼前的这几十粒稻种,是他在夏收的时候,于田中发现的,那这株稻的谷穗特别粗壮,按照从爷爷那时起传下来的经验,每年他都会进入田中寻找那些谷穗粗壮、粗多的水稻,然后在院中种植,从而培育出良种。 几十年来,徐家的田里之所以能比别人家多打几斗粮,就得到益于徐家培育的良种,对此,一直都是徐尔路为之得意的事情,不过乡人愚昧根本就不知道良种的益处。 不过,这会徐尔路却显得有些心不在焉,故友的来访。完全出乎他的意料,记忆似乎又一次回到了当年南京赴考时的与秦淮河上初见柳如是时年少轻狂,当然还有那份惊艳与仰慕。即便是几十年后,在他的心中,依然隐约记得那初见时的惊艳。 若仅仅只是柳如是到访,一定都会很简单,可偏偏随其一同来访的,还有明军,徐尔路同样也以遗民自许,但是他必须要考虑到整个徐家,在局势不明之前,他不能因为自己的选择害了徐家,十几年来,满清入关后的暴虐,着实惊骇的他不敢轻举妄动。 所以…… 哎……喟然一声长叹后,徐尔路便继续研究着面前的稻种,以便绘制下所谓的《良稻谱》,就在他刚拿起笔的时候,那边管家却突然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 “老爷、老爷,不好了、不好了……” 跑来的管家一见着徐尔路便急声说道。 “那、那些人,不知、不知从那里弄来的纸笔,在家前写起了告示,说,说是要晓喻松江府,让松江百姓皆知道咱,咱徐家是何等忠义为国,甘、甘愿助这大军粮草万石……” “啊!” 从徐尔路的嗓间迸出惊叫的同时,他的浑身颤抖着,双目圆瞪,显然是一副受到了惊吓的模样。 “老爷,那,那些人分明是是明抢啊……” “混帐,你,你懂什么……” 骂了管家一句,徐尔路的心里泛着苦。这那里是要粮食,分明,分明是为了把徐家往死路上逼啊。 “快,快,我,我要去见客……” 万石粮食? 这是假,朱明忠根本不是为了粮食,而是为了逼他出门,若不然,待到整个松江都知道徐家助大军万石粮食,而且还准备上书永历朝廷嘉奖的时候,对于满清来说,抄徐家不过只是时间的问题。 “将军,这,这会不会太过了?” 柳如是看着书写着告示的朱明忠,有些紧张的问道,聪明如她自然知道他的用意。 “徐、徐兄也是为了徐家着想,我、你,这样,会不会……” “非常人用非常之手段,今日朱某意欲中兴大明,纵是用此手段又有何妨?再者,即便是抛开徐家为文定公之后,便是身为汉人,值得清虏入关,民不聊生之时,亦理当出世,救我黎民,如此隐居乡间,岂不正遂清虏之愿,清虏之所以做稳天下,正是我汉人皆怀此心,今日朱某言逼徐家,虽是落了下乘,可为我大明,为我黎民,朱某不得不为之!” “好!” 朱明忠的话声刚落,那边便传来了一个叫好声。 “好一个不得不为之,那你可知道,若是你这告示贴出,我徐家上下数百口性命,皆会为尔所害!” 徐尔路怒视着柳如是身边的这人,尽管心底认同他所说的道理,但是他毕竟要考虑整个徐家的安危。 “徐兄……” 神情尴尬的柳如是看着二十余年未见的徐尔路,一时间不知如何面对他。 “那他日徐兄身后,如何于九泉之下见文定公?如何于九泉之下见嘉定数十万冤魂?如何于九泉下下我大明天下亿兆冤魂!” 朱明忠毫不客气的反驳道。 “徐家上下数百口重要,难道,我亿兆汉人便不重要,徐家可为一家之性命,甘为清奴,那么难道我天下汉民皆应为异族之奴!” 直视着徐尔路,朱明忠的语中全没有丝毫的客气,在他看来若是没有徐尔路这样的心存消极避世之心的汉人,这满清又岂会坐稳天下?所谓的满清如火纯清统治之术,无非就是屠刀,无非就是暴虐,他们是要杀尽天下所有有骨气的人,剩下的要么甘愿为奴,要么便怯懦避于乡间。 而现在,朱明忠,就是要打破徐尔路的这种念想? “今日朱某需借徐先生腹中乾坤北击清虏,复我汉人河山,而徐先生却甘为清奴,朱某不才,唯有以此告示张之天下,让世人尽知文定公之后是何等之忠烈,何等之慷慨,如此方才告慰文定公在天之灵!” 这脸被打的“啪啪”的,以至于徐尔路只是怒目圆睁,却根本就说不出什么来,他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但他很清楚,这告示贴出之时,便是徐家的灭门之日,毕竟,这上海,还是清虏的天下。 “你、你……” 就在徐尔路被激的说不出话时,他身后却冲出一个二十四五岁的青年。 “父亲,这位将军所言极是,这天下是我汉人的天下,我等既为汉人,又焉能容忍那清虏窃我中华之宝器,变我汉人之衣冠?” “铮、铮儿……” 徐尔路诧异的看着儿子,张张嘴却是说不出话来。只是眼巴巴的看着儿子站在两人中间。 穿着一身儒袍的徐又铮,神情平静,既然没有激动之状,同样也不觉慷慨,有的只是发自内心的平静,其实在听说有位明军将领拜访时,他便隐约猜出对方上门拜访的用意,于是对那位将军行礼道。 “这位将军,又铮不才,虽手无缚鸡之力,可学中所学无一日敢忘,若能有助将军,实是三生之幸!” 瞧着这突然闯来的徐又铮,尽管不知道他是否像其父那样似柳如是所言“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且精通西洋算术”,但相比于徐尔路的心不甘愿,徐又铮的主动恰恰是朱明忠所需要的,再说了只要儿子上了自己这条船,那离老子上船,还会远吗? 至少,这一趟没有白来! 新书幼苗,需要大家的关爱!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章节目录 第109章 贤才(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与其它人信什么“传檄而定”不同,朱明忠从来不相信所谓的“降书”,而且在历史上,正是那些“传檄而定”的府县,在郑成功兵败之后,更是纷纷拼命攻击郑军的现实,使得他对那些人的忠诚,从来都是持以怀疑的态度。 也正因如引,朱明忠才会更看重实际控制,而这种控制,就是派出军队驻防,只有如此才能稳定地方,避免在局势崩坏时,地方官吏的反水。虽说忠义军兵力有限,但是并不妨碍他派出上千人马进驻嘉定。 在安顿好嘉定的诸多事宜之后的,在离开嘉定时,朱明忠又将城内的数千民勇加以整顿,择其两千青壮带回到常州,如此一来,忠义军的兵力,并没有因为派出驻防而减少,甚至反而扩充至一万五千余人马。 一路奔波回到常州之后,朱明忠先是与李子渊等人开了一个多时辰的会,随后才有时间与自己不惜冒险从徐家湾请来的人好好的谈上一谈。 看着眼前侃侃而谈的徐又铮时,朱明忠的脑海只剩下了四个字。 遗贤在野! “……铸炮首重原料,自天启年间,国内铸炮往往以废铁为原料,虽说废铁价廉,可废铁之中,杂碎繁多,用于铸炮,自然利少弊多,因此,家祖居乡后总结铸炮非得精心挑选上好的铁砂,如此,才能炼得好铁,料优方才得炮好,铁经百炼方才永无铸造之炸裂!” 虽说只有二十几岁,且没有丝毫造炮的经验,可是并不妨碍徐又铮在朱明忠的面前侃侃而谈,毕竟自幼起,他便时常翻阅爷爷留下的书籍《武备志》、《火攻挈要》、《兵录》、《西法神机》以及《神器谱》等数十本讲述西洋火器制造、使用的书籍对徐又铮所说的“上好铁砂”,朱明忠自然深以为然,要知道,英国海军在大航海时代之所以能够纵横四海,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英国海军使用的瑞典低磷铁铸成的优质铸铁炮。这种优质低磷铁在中国同样也有,不过那个铁矿却在本溪,本溪特钢这个在几百年后,为中国陆海空军提供炮管管坯用钢的特钢企业之所以设于本溪,就是因为当地独有的低磷铁矿,在全世界范围内,只有瑞典的低磷铁矿石能与之相比。 但,可惜的是,本溪在东北,至少在击败满清之前,朱明忠都不可能得到那里的优质铁矿石铸造火炮。不过眼下的问题在于,必须要首先解决有与无的问题,当然,更重要的是炮手的培训,毕竟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批炮手,就是由徐光启训练出来的。 “子树,其实,以现在的局势,铸炮之事,尚是操之过急,单就是筹备物料,又岂是几日可成?不知子树可知操炮?朱某军中尚有红夷炮12门,只是可惜炮手低劣,全不知如何操炮,所以朱某希望子树能亲自培训一批炮兵官校,如此,方可发挥红夷炮作用……” 朱明忠所希望的当然不是简单的培训炮手,他希望能够成立一个培训班,进而培训出炮兵军官,甚至如果可以的话,还可以设立随营学校,以培训出素质良好的军官。 练兵不练官,等于白练,现在的忠义军看似兵强马壮,手榴弹加刺刀,看似杀伤力十足,可见识过后世军队的朱明忠很清楚,这支军队不过只是比古代军队的纪律稍微严格一些,除此之外,也就是队列还算可以。 说到队列,淮军的队列那也是外国冒险家训练出来的,甚至就连同口令都是用英语,尽管他们在镇压太平军、捻军的过程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却无法抵挡近代化军队的进攻。 练兵不练官,练了也白练。 淮军的教训,朱明忠不会不汲取。过去没有精力,也没有时间,更没有人。但是现在面前的这个徐又铮,却让他看到了可能,至少可以先训练出炮兵军官。 然后什么事情都可以一步步的来! 毕竟现在培育职业军官的军事学校,在世界范围内也不存在,首先训练出炮兵军官,至于普通的陆军军官,可以慢慢的摸索出一个培训的体系。不过,炮兵军官的技术性要求更高,毕竟打炮是个技术活。 “不过这事,现在不着急,我看这样,子树,你先熟悉一下军中,再制定一些教材,回头我再挑选一些兵佐由你开堂授业!” “全听大人吩咐!” 既然已经决心从军,对于朱明忠的要求,徐又铮当然不会拒绝,而且从曾祖的记载中,也知道红夷大炮首重炮手培训,再者,一直以来只是“纸上谈兵”的他,当然也需要时间来了解实际操炮,从而将书面上的知识运用到实际之中。 随后朱明忠和徐又铮两人又谈了很多。而谈的主要是其曾祖徐光启编练新军时遗留下的著作,诸如《选练百字诀》、《选练条格》、《练艺条格》、《束伍条格》、《形名条格》、《火攻要略》、《制火药法》等军事著作,或许是其几十年前编写,但却是中国第一批传播采用西方练兵作战方法的著作,而这些都是朱明忠所需要的。 直到传来更夫敲更时,朱明忠才意识到时间太晚了,他才抱了个歉,请其休息后,便离开了徐又铮的房间。 这会已经是三更天了,夜静更深,如果没有算错的话,这个时间应该是十二点了。虽说夜已经深了,但是朱明忠却没有丝毫的困意,他的眉头依然锁着,心里反复的想着另一个问题——军官。 近代军官是如何培训的? 对于这个问题,他根本就是一无所知,毕竟他顶多也就是接触过大学时的军训,至于军官的教育,根本就是摸瞎,可即便是摸瞎,也知道军官是军队的灵魂,军队的战斗力在于军官的素质是否优良。 如果是在19世纪,甚至18世纪,将来都可以通过聘请西洋教官,仿效西洋建立军校,进而培训军官。但现在是17世纪,17世纪的欧洲有军校吗? “这事难办啊……” 新书幼苗,需要大家的关爱!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21071 章节目录 第110章 暗夜(第三更,求推荐、求收藏) 难办啊! 更难办的是什么? 置身于府衙院中,朱明忠紧蹙着眉,相比于训练军官,现在更难办的是接下来的事情。 现在,随着郑成功兵败南京这一日子的越发临近,他正在面临着一个选择——怎么办? 死守常州? 显然不可能,一但郑成功兵败之后,那么常州就在承受十数万清军的压力,这显然不是现在忠义军所能承受的,现在的忠义军既没有数量充足的野战炮,也没有数量足够的鸟铳,远程兵器几乎为零,在这种情况下,又如何能在野战中击败清军,若是据城死守的话,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常州的最终结果,无非就是另一个江阴。 怎么办? “江南掠民入舟山,再由舟山入台北,于台北淡水河登陆,再占领基隆,以台北盆地垦殖为粮仓,以基隆为港口,制造新式战船……开采宜兰小铁矿,炼铁制枪炮,开采金瓜石铜矿,铸造野战青铜炮……站稳脚后,再南下进攻台湾荷兰殖民据点……” 又一次,结合后世于论坛上、聊天群中与他人扯淡时的内容,朱明忠暗自思索着这一办法的可行性,这倒不是没有可能,毕竟,在台湾荷兰人的据点仅局限于南部,而台北盆地此时更是一片荒原,台北盆地的开发直到乾隆中后期方才开始,现在那里除了少数生蕃,几乎不会遭到任何阻力。 关键就是海船…… 其实海船也没有多少问题,可以先撤到舟山,到了舟山再想办法,可以从郑成功身上想办法。 舟山可以作为前置基地,在未来的几年中不断从江南掠夺人口,然后途径舟山迁移往台北,那里的气候与江南相比,似乎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应该能适应当时的天气。 有了台湾作为后方基地,未来忠义军就可以处于进退皆可的境地,至于郑成功……到时候,可以和他一同进攻菲律宾,然后在菲律宾分给他一个地盘! 似乎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 至于,其它…… “看来,要想办法先拉丁了!” 首先要解决兵的问题,要不然,这几天,先在常州府包括常熟先拉丁?拉个几万壮丁,然后再命人一路裹胁百姓往舟山撤去? “若是这样裹胁的话,那么这一路上会死多少人?” 更重要的是对军纪造成的破坏,也将是毁灭性的,毕竟这种裹胁必须建立在暴力的前提下,必须要用刀子砍杀的方,才能卷走江南的百姓。 罢了,罢了……还是再想想,再想想…… 再想想,再想想,可还有什么其它的办法? 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眉头紧蹙着,朱明忠虽说已经迈开步子朝着后宅迈去,但是他内心的却显得有些烦燥,烦燥不安的他渴望着发泄,因那种燥动带来的翻腾着的欲念,同样是无法压抑的, 作为穿越的后遗症,现在的他非但身体比过去强壮数倍,在另一方面的渴求也变得更加强烈,正是年青且气血两旺的他,有些烦燥的径直朝着后宅走去。 推门! 门栓着! 该死的! 没能推开门朱明忠的心底忍不住骂了一句,这娘们居然把门给捎上了,现在进不了寇云的门,还能怎么办? 突然,欲念翻腾的朱明忠想到了另一个女人,那个相貌与范姓女星极为相似,同样那般妖艳可人的闫夏氏。 想到那女人的风情,朱明忠忍不住咽了口口水,这女人既然已经收了进来,若是……岂不就太浪费了? 至于慢慢调教? 开什么玩笑? 这年月,兵荒马乱的,谁他么有那样的闲情逸致。 “男子最大之乐事,在于压服乱众,战胜敌人,夺取其所有的一切,骑其骏马,纳其美貌之妻妾。” 或许这句话有些粗鲁,但是不能不承认,这确实道出了绝大多数男人的梦想,尤其是在这个兵荒马乱的时候,更是如此,没有谁会有时间玩什么浪漫。 几乎没有任何犹豫,朱明忠便径直去了另一个方向走去。不过待他来到房门前的时候,整个人却又突然一愣,他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是姐姐,还是妹妹? 这个房间里是谁? 是那个熟透的浑身骨子里都透着媚意的姐姐,还是那个青涩诱人的妹妹,她们两个现在都住在后宅,推开了门,如果房中的是夏紫云的话,一切都很容易,无非就是把她从床上拉起来,然后大战三百回合,可若是那个怯生生不过才十五岁的夏紫灵的话,虽说那脸蛋、那身段瞧着青涩可却着实诱人,但,但毕竟年龄还小嘛…… 如果……会不会太禽兽了?不过好像这会十五岁的女子差不多也到了结婚的年龄了…… 会不会,她们姐妹都在一个房间里,若是那样的话? 想到这对宛若并蒂莲般各具风情的的姐妹花,朱明忠的心魂一荡,那股翻腾的欲念,更是在心底不受控制的翻腾起来,甚至就连那笑容也变得有些怪异,有些期待。 “嘿嘿……” 心底暗自乐着,内心充满各种期待的朱明忠伸出推了下房门,轻轻一推,门开了。 “咯吱……” 在房门被推动的响声响起时,朱明忠听到房间传出一声有些紧张的虽是娇脆,但却透着无比风情的话声。 “是,是谁?” 传入耳中的声音,让朱明忠心魂一荡,是她! “是我!” 待走到床边,借着些许光线,朱明忠看到床上紧张兮兮的女子,是夏紫云,让人失望的是,床上只有她一个人。 “奴……奴家见过将军……” 被惊醒的夏紫云看清来人后,她连忙就要起身,可身体却被朱明忠的双手按住了。在这一瞬间,她在对方的眼中看到了两道火焰…… “将,将军……” 她紧张着,甚至不敢抬头面对朱明忠。看着面前垂首坐于床上穿着白色亵衣的女人,朱明忠的唇角轻扬,伸手勾起她的下巴,看着她说道。 “怎么这么快便睡下了,不知道要伺候老爷我吗?” 啊,就在夏紫云紧张不已的时候,突的,一声金属落地的脆响,只惊得原本正撩着眼前女子的朱明忠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是谁?可是小妹?若是如此……” 嘻笑间,朱明忠那燥动的目光中倒是透出了一副期待的模样。 “今个晚上,便让你们姐妹一起伺候着,倒也省了许多功夫……咦!这是……” 借着月光,看清从外面地上的铜牌,他的眉头一挑,将夏紫云随手一丢,伸手便抽出刀来,沉声喝道。 “是谁!” 新书幼苗,需要大家的关爱!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71 章节目录 第111章 磐石(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时值盛夏,似火的骄阳灼烤着江南大地。前几天的一场大雨,只使得这丁蜀镇边那河水又涨了许多,那河边码头处,这会则停满了各地来此运货的船只,丁蜀镇上素来以制陶而闻名,尤其是其制的紫砂更是闻名数百里,也正因如此,这里才会吸引各地的客商,不过此时,因为战乱突起,使得这些客商大都滞留于此,这些远道而来的客商大都客栈之中,哀声长叹着时局不靖,不过那眉宇间难免又带着些期许。那种期许虽是有些复杂,但几乎所有人都能读懂那期许是何意。 对于镇上的那些娃娃来说,他们自然是不知道大人们此时那复杂而纷乱的心情, 正是盛夏之时,这骄阳当头下,那些娃娃们又岂会放过这样的日子,,可,可是在烈日的肆虐之下,雨水很快就晒干了,积水之后的地面湿润泥泞,光着腚的娃娃们赤着双脚在河边跑来跑去,然后跳进那河中,享受着那河水的清凉。 因为天气委实太热,所以除了这些兴致勃勃的小孩子,其他人都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往日里繁忙的陶窑这会也冷清了下来,兵荒马乱的时候,这制陶的窑场也跟着停了下来,窑工们或是推着牌九或是在门前屋后的凉影地儿里乘着凉。只有藏在树中的知了没完没了的叫着,真叫的人心烦意乱。 “这知了,还有完没完……” 眉头猛锁,石磊恨恨的丢下手中的书本,心下烦躁不安的他,这会只恨不得一剑把那窑场码头旁的十几株式会如盖的大柳树全都砍了。不知是时局,让窑场停了工,还是因为这天气实在太过燥热的关系,所以他才会感觉如此烦燥。 “砍了都砍了……” 嘴里这么嚷着,身为窑主的石磊便怒气冲冲的走出了房门,出门的时候,甚至还顺手拿了个斧头。 窑场前方的河湾处阵阵清风吹来,拂动着湾畔边如盖的柳树,其实河湾一带尤比其它地方显得清凉一些,因为这里有形成的一个水湾,大约有五六亩的面积,四下里尽是柳树和桑树,这里一直是个极佳的纳凉所在。 不过窑场里的窑工却不会到这儿来避暑纳凉,因为这儿虽是窑场的码头,可却也是石家的宅院。在水湾近宅处,与其它地方不同,这里种着一片荷花,荷花长得很旺盛,荷叶一片碧绿,而临湾的屋子,木窗挑起,薄纱为清风吹动着,窗边,一个穿着素色衣裙的年青女子,正依窗看着书,女子的那一头青丝,挽个待阁女子的小髻,秀发上斜插一枝簪子,衬着那秀美的脸蛋,只显出了几分少女的俏美。 许是看累了书,她坐真身体,慵懒的伸了个懒腰,恰在这时,便看到了手提斧头正冲着湾边柳树走去的石磊,那俏颜上顿时便显出满面的笑靥。 “这爹爹,可真是的……” 说着话,她便把书本一合,便离开了屋子。 “还叫、还叫,老子今天非要把这树全都砍掉……” 手提着斧头,正要动手的时候,石磊便听着身后传来的话语。 “爹爹,这知了是怎地惹了您?” 已经走过来的石昭笑的看着怒气冲冲的爹。 “叫得烦人,昭儿,你以前不是觉得它们吵吵嘛,今个爹爹便把这树全都砍了……” 说着石磊抬手便砍起树来,而石昭只是看着他,轻声问道。 “爹爹,当真是为此烦燥吗?” “不为此,还为……” 石磊的眉头一跳,原本想反驳女儿的他,终于还是把斧头往地上一丢,那张脸上尽是丧气之状。 “我、我,哎……” 看着爹爹那副丧气模样,石昭走近了看着爹爹问道。 “当年昭儿尚是年幼,爹爹一意照顾昭儿,现在女儿已经长大了,能自己照顾自己了,若是爹爹有意……去之又有何妨?” “昭儿,你不知道!” 用力的摇摇头,看着河湾的水面石磊皱眉说道, “若是那些个领兵大帅,个个皆是心存忠义之人,这天下又何致如此?” 看着面前的女儿,石磊又中叹口气。 “当年爹带着你离开京城,一路南下,原本寻思着,纵是江北不何,至少、至少南京朝廷可保江南不失,可,可谁曾想……” 摇头叹着,石磊的言中全是对朝廷的失望,而他看着女儿身上的那身满人的衣裳时,刺目之余,更是只觉一阵心伤。 “爹,若是您不去,又岂知道,今时领兵大帅皆是全无忠义之徒?” 看着爹爹那副落寂模样,心知他心头一直都有块心病的石昭又继续劝道。 “再者,若他日若是有所万一,到时候,爹爹岂不心悔今天的犹豫?更何况,女儿可是听说,那驻于常州的朱将军忠义之名可谓是世人皆知,况且父亲便只去送个信,便是他是虚有其名,又有何妨?只要爹爹尽了力,他日又岂会后悔?” 被女儿这般一劝,石磊不由自主的点点头,但看着女儿,却又忽然摇头道, “不行,这,这兵荒马乱的,爹爹又岂能让你一个人呆在窑场,这世道不靖,人心难测,万一……” 对于石磊来说,没有什么比女儿更重要的,对他来说,可以抛开一切,唯独必须要保女儿的安危。 “爹爹,那女儿便与您一起去便是了!” 像是担心父亲反对似的,石昭更是连忙说道。 “父亲,您不是常说,女儿的身手已经不惧寻常三五个男子嘛,女儿肯定不会拖累你的!” 突然石昭的声音一变,那娇脆轻柔的话声立即变的有些沙哑,全似男儿一般。 “再者,孩儿,也想见见那位“余生则中华兮,死则大明”的朱明忠,瞧一瞧什么这“寸丹为重兮,七尺为轻。”之人,到底是什么模样!” 非是石昭身上的女装和那秀美的容貌,单就是这沙哑与普通男人毫无分别的话声,任谁又能看出她是女儿身? “爹,咱们就只是去看一看,孩儿保证,谁都看不出破绽!” 在爹爹的犹豫中,石昭连忙装出一副可怜兮兮模样,看着他,目中全是企求的模样。 女儿的这副模样落在石磊的眼中,虽是心中不愿意随其冒险,可鬼使神差似的,他却不由自主的点点头,或许,在他看来,女儿跟在他的身边或许更安全一些…… 新书幼苗,需要大家的关爱!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8971 章节目录 第112章 决定(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无耻! 即便是已经过去了半个时辰,站在爹身后的石昭的看着那个男人时,仍然是一副气恼状! 失望! 简直就是失望透顶! 原本,她以为这人会是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可却没想到这人不过就是个贪恋美色之徒,何此是贪恋美色,根本就是无耻至极! 什么姐妹一起伺候着,什么省了功夫…… 他,他,居然能想起来!。 恶心死了! 又一次,在看着朱明忠时,石昭全是一副气呼呼的模样,若非是不能,恐怕这会她早就破口大骂这人怎的这般无耻了。 可,她不能! 这是军中“帅帐”。 嗯…… 一声闷哼从朱明忠的嗓间发出的,他的目中带着愠色,神情显得颇为不快。 谁他么的做那事时被人打断了,都不会开心起来。就在几分钟前,他还正准备把那大明星……不对,把那个小妖精给正法了,可不等提枪上阵,就被人打断了。 不对,是被一块铜牌给打断了。 居然有人闯进了府里,摸到了门外! 还好,来的人不是刺客,不过他们带来的事情,却不是什么好事。带来的是军情,而且是十万火急的军情。 此时的常州府衙里已经摒除了一切杂役,持枪的兵丁警备森严,气氛紧张非常,虽说面带愠色,但朱明忠还是紧急约齐各部指挥,在大厅里议事,所有人无不是一副面色凝重的模样。 “诸位,相信大家已经知道了。清虏苏州水师总兵梁化凤于六月二十八日率四千兵卒由崇明出发,在苏州与巡抚蒋国柱的抚标兵会合,随后便过太湖,入宜兴一带,其现在意往丹阳一带集结……” 朱明忠的话还未说完,有人“咦!”地一声, “丹阳!那地方不是已经降了吗?” “可不是,那地方不是已经降了大将军吗?怎么就这么容清虏通过?” 众人纷纷低声交谈着,言语之中有着颇多的疑惑。 朱明忠起身,吸了口气,然后看着一旁坐着的石磊,他身后站着个身穿儒袍的青年,这爷两便是从宜兴赶来的义士,也正是他们打断了他的“嘻戏”,这会已经平定下来的他说道: “这位义士,他刚由宜兴赶过来,请他向各位说明。” 他的话让众人把目光都投向了石磊,即便是他坐于厅中而且还是个陌生人。但是几乎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他的存在,即便是在这个时候,大家伙看着他的时候,也没有觉得他有什么特别之处。他身后的青年,同样也是不起眼,都是那种会被人忽视的角色。 “诸位将军,在下石磊,在探知梁化凤的消息后,在下即连夜赶至常州,将此事告知朱将军,梁化凤所虽仅仅只是五千援军,但以在下看来,清虏援军绝非仅有一路,所以在下看来,这路援军,将军必须要拦下来,否则,必定不利于北伐。” 石磊看着众人说道,十年来一直隐于乡间的他,若非是探知梁化凤意增援南京的消息,恐怕现在还会隐于乡间,做一个顺民。 “拦下来?哼哼,当初将军是怎么提醒大将军的?可是大将军这些天除了在南京城下坐着,又干了什么?” 哼了一声,李子渊有些不悦的说道。 “就是,大将军愿意中人家的缓兵之计,我等又能如何!” 张金生同样也有些不悦地说,话一出口,大家纷纷附和。一直以来,这些出身后劲营的官佐对于郑家军并没有多少认同,毕竟在郑军之中,他们是倍受歧视的对象,所以,在这个时候,听说梁化凤的援军要去南京,他们所想的只剩下了抱怨。 众人的抱怨声传入耳中,让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皱,不过现在他并没有闲情逸致去问及,军中诸将对于郑成功的不满,这会他的心底反复念着一个名字。 “梁化凤!” 正是此人率领的援军扭转了南京的战局! 在历史上,苏松水师总兵官梁化凤亲统马步官兵四千余名至江宁,又抚臣蒋国柱调发苏松提督标下游击徐登第领马步兵三百名、金山营参将张国俊领马步兵一千名、水师右营守备王大成领马步兵一百五十名、驻防杭州协领牙他里等领官兵五百名俱抵江宁;浙闽总督赵国祚和驻防杭州昂邦章京柯魁派镶黄旗固山大雅大里、甲喇章京佟浩年带领驻防杭州披甲满洲兵五百名,浙江巡抚佟国器派抚标游击刘承荫领精兵五百名也是“星驰赴援”;分驻南京上、下游的清军也源源到达。而此时当郑成功却仍然沉浸于守城清军即将投降的梦幻之中时,相比之下清军却在不断调集援兵,力量的对比逐渐发生变化。 其实,力量的对比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根本性的变化是什么?是清军打了郑成功一个措手不及,甚至清军是以少胜多,打得的郑成功几乎没有丝毫还手之力。 究其原因为何? 仅仅只是轻敌吗?轻敌是一方面,兵力分散各个城门,同样也是一方面。可以肯定的是,清军在援军到达后,立即抓住机会以局部的优势,轻易击溃了城门处的郑军,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现在怎么办? 难道就这么与此坐等郑成功兵败? 如果郑成功于南京兵败的话,常州又怎么可能守得住? 在朱明忠蹙眉思索时,石磊一直看着这位朱将军,即便是他身在宜兴乡下,也多次听说过这位朱将军大名,当然也听过他的绝命诗。 这人会做何选择? 先不管这人会如何,单就是他身边这些将领一个个似乎都对郑延平满腹的不满,他们必定是不愿拦下这路援军。 若是他朱明忠选择按兵不动的话,那么其不过也就是徒有虚名,石某只能就此告辞了! 就在石磊于心底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朱明忠看着厅中这些压根就不愿拦下梁化凤的众人。 “唇寒齿亡啊……” 一声长叹后,终于,已经想通一切的朱明忠神情凝重的环视众人说道。 “这个道理大家难道忘记了吗?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若是大将军败于南京,到时候,我等又岂能守得住这常州?再者别说朱某身为大将军之部属,便是朱某非大将军之属下,仅只是汉人,为天下苍生计,也要拦下这路援军,以助大将军北伐功成!” 朱明忠的话,让原本似还有些为他,准确的来说是为他们自己过去于后劲营中的遭遇而愤愤不平的李子渊等人,无不是为之一哑,他们自然知道朱明忠说的是实话,如果大将军与南京败了,这常州城是万万守不住的。 “大将军怎么可能会,会……” 李子渊的话只说了一半便止住了,他想到的不是大将军败,而是大将军赢了的话,到时候又会如何?他们今个按兵不动的消息传出去,到时候大将军追究起来的话…… “哼哼,且不论将来如何,朱某既然身为大将军之部署,就要尽忠于国事!今天……” 身体微微前倾,看着众人,朱明忠沉声说道。 “今天,朱某非但要把这一路援军给吃掉,还要与诸位再商量着法子……” (悲剧了……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这可能是最后一次双更了。被抽去禁烧秸秆,每天吃住在村,从早到晚要在田间地头巡查……只希望秋季禁烧能够轻松一些……泪奔……无语会尽一切可能保证不断更!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厚爱……)71 章节目录 第113章 灵光(求推荐、求收藏) 郑成功败于何处? 或者说,他的北伐到底是因何而败? 眉头紧蹙着,朱明忠想到了一个所谓的“专家观点”——是因为民心思定,所以郑成功的北伐没有得到民众的支持。而那些所谓的专家,在说出这个观点的时候,却根本没有提到江南因为满清的屠杀,民众对满清的敌视。更没有提张煌言领不到百艘小艇两千余人马便轻取包括芜湖等地后世皖南地区的数十州县。更没有提及,自北伐大军入江后,沿江士民的纷纷来投。同样也没有提在郑成功兵败后,张煌言以及他身边的幕僚多次告诉他“此次北伐所靠具是江南民心,如今民心在我……”之类的言语。 所谓的“民心思定”,民众不支持北伐,不过只是那些当不够奴才的混蛋在那里给满清贴金罢了,真正的原因是什么? 军事上的失败! 民心?若是民心有用的话,清虏又岂能占领江南?归根到底,还是军事上的失败。 但,是什么导致了此次北伐的失败? 显然不仅仅只是郑成功的轻敌、自大,或者为敌人所诱,肯定还有其它更为重要的因素,才导致郑成功既没有包围南京,更没有抓住攻城的时机。 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现在这一切都不重要了,现在最重要的是什么?是要想办法挽救这一危局。 “梁化凤……” 又一次,朱明忠念叨着这个名字,在念着这个名字的时候,他将梁化凤的名字写在纸上,然后又写了“南京”,随后又写了“郎廷佐”、“管效忠”等人的名字。 之所以他会对梁化凤如此上心,是因为他知道,正是梁化凤的援兵改变了南京的战局,甚至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兵力对比。 “梁化凤,五千、骑兵五百……” 一个个数字在纸上罗列着,最后,朱明忠又在纸上写出了两个字。 “偷袭!” 眼前突然一亮,朱明忠突然激动的叫嚷道。 “我知道了,知道了……哈哈……” 一阵畅快的大笑声从朱明忠的嗓间迸发出来,已经想通一切的她,现在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的。 “郑成功根本就不是清军击败的,是他,是他击败的!没错,没错,就是他,就是刘伯温!” 想到后世曾看过的文章中的只言片刻,朱明忠突然看到一个希望,一个真正挽救危局的希望,而不仅仅只是扭转战局的尝试…… 清晨时分,当柳如是从梦中醒来的时候,梳洗完毕后,一身男装的她出了门后,很快便发现这府中的气氛似乎与往日不同,这是怎么回事? 军门要出征了! 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柳如是并不觉得的意外,虽说与朱明忠相识不过只有半个多月,但是她知道,此人绝不是目光短浅之辈,他绝不会甘于现状,他所图所谋的是天下! 是恢复汉人的江山,是中兴大明天下! 如此,要朱军门的志愿,其又岂会因于常州? 不知这次他又征讨何处? 柳如是并不觉得有什么担心的地方,自从那日见其轻易夺城之后,在见识过“忠义军”的悍勇之后,她不觉得有谁能人能挡其一击。 “这大明天下,终究是要复得了……” 心情愉悦非常的她,走到了花厅。这间花厅,本是前常州知府平常休养,吃酒的所在,如今,却变成了朱明忠的宿住之地。这花厅分由内外两间,在大多数时候,他都没有好好休息过,若是感疲倦,进入花厅内间,然后便和衣躺在床上,不过只是稍作休息罢了。 他委实也太辛苦了…… 心里这般想着,步入花厅的柳如是看到朱明忠背着她站在那,他的手中抚刀,似乎是在想着什么。柳如是并没有打断他的思绪,而只是从看着他的身影,从后面看去,他当真是应了虎背熊腰这个词儿。 就这样看着他,不觉间,柳如是却停住了脚,只是看着他的背影。 握着刀的朱明忠,并不知道身后有人看着他,他只是看着手中的这柄刀,这刀是上次治好了郑成功的病后他赏下的。 这是柄日本刀。明人好倭刀,郑成功自然也不例外,看着寒气逼人的刀锋,朱明忠的呼吸显得有些急促,因为他很清楚,接下来的这一仗会是什么样的硬仗。 这是忠义军成军以来的第一场真正的硬仗! 原本,在定下了计策之后,朱明忠本想休息一下,然后再和李子渊、张金生他们一同研商一下对付梁化凤的事,毕竟这是关键的第一步。可是现在他却怎么也睡不下去。一时间心情无法平静的他,便拿起了这把郑成功赐的倭刀,看着那锋利的刀口心神不禁浮动起来。 “若是此次功成的话,这天下……” 到时候这天下将来如何? 历史会不会改变? 朱明忠并不清楚,但他的心中却有一种渴望,他渴望着改变,渴望着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这个民族的命运。 “先打下梁化凤,然后……” 在唇边喃喃着,想像着未来的种种可能。 朱明忠手握着这柄倭刀,有一瞬间,他似乎感觉到这柄刀似乎成为了身体的一部分,刀尖下指,闭着眼睛的他可以感觉到刀与手臂的连接,在战场上,他将会拿着这柄刀与清军撕杀。 到时候,会是谁生?谁死? 尽管他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是,他很清这其中会有多么大的风险! 尽管不知道将来如何,但朱明忠知道,在这个冷兵器的战场上,没有任何投机取巧,如果想在战场上活下,唯一可以依赖的就是手中的这柄刀,当然,还有就是现在这具身体的力量。 紧握着刀柄,朱明忠缓缓吸口气,他试图将刀与手掌结合在一起,将那力量灌入刀中,然后缓缓举刀,盯着那茶几,微微收敛双目。 “嗬……” 一声喝吼从他的嗓间迸发出来的时候,刀猛的劈砍过去,锋利的刀身瞬间没过茶几,在发出一阵闷响的同时,茶几被砍成了两断,在茶几被砍成两断时,突然身后的一声娇吓声,让正朱明忠猛的一转身,手中的刀直接劈去。 “谁!” 话声落下的时候,那锋利的刀锋已直直砍向了柳如是,已经看清楚来人的朱明忠动作猛然一顿的瞬间,那刀仍然在惯性的作用下砍向了柳如是的脖颈…… (哎……发现就像是个悲剧,要不无语也尝试一下,用手机码字吧……尽最大可能保证不断更,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210 章节目录 第114章 天意(求推荐、求收藏) “……好男儿,别父母,只为苍生不为主。手持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方罢手。我本堂堂男子汉,何为鞑虏作马牛。壮士饮尽碗中酒,千里征途不回头。金鼓齐鸣万众吼,不破黄龙誓不休……” 又一次,上万人的歌声在常州城外响起的时候,那响彻云霄的歌声,在城市的上空回响着,一只红色的队伍,随着那歌声正在离开城市,道路两侧的百姓无不是看着这支队伍,他们的目中复杂,但却饱含期待。他们默默的为这支队伍送行,他们早已经剃去了辫子,换上了压在箱底的汉家衣裳,他们的心底,贮藏着一个渴望,那是对红色的渴望。 在城门楼上,一个女子立于城上,她穿着一身淡青色儒裙,静静的站在那里,她的双眸注视着这支远去的队伍,这是她自来到常州后,第一次穿上女装,那白腻脖颈处,隐约的可以看到一道并不明显的细细的伤痕,那是昨日留下的,幸好只是伤了表皮,她的凝视着远去的队伍,在心间轻声自道。 “如是祝朱军门凯旋而归……” 眉头微垂,看着远去的队伍,柳如是默默的于唇边喃道…… 骑于马上的朱明忠,在那城门楼即将于视线中消失的,他回头看了一眼,他知道,她就站在那。 虽说柳如是大他17岁,但她却是这个时代第一个让朱明忠为之倾心的女子,不仅仅是她的相貌,更多的是她的才情,还有她的性格。许正因如此,他才不忍伤害这个已经为人妻、为人母的女子,所以即便是他曾期待过,但却未曾想象过有朝一日突破那道枷锁。 “甚矣吾衰矣。怅平生、交游零落,只今馀几。白发空垂三千丈,一笑人间万事。问何物、能令公喜。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情与貌,略相似。” 于心底默默念着这首词,朱明忠的脑海中又一次浮现出昨天的那一幕。那刀差一点就把她的头砍下来了,但是她的脸上却没有丝毫的惧色,她显得很是平静,甚至在他紧张的查看她的伤口时,面对那种亲近羞红脸的她并没有抵抗而是紧张的闭上了眼睛。 如果,当时,当时要是进一步的话……她会拒绝我吗? 机会错过,恐怕就不会再出现了……心底这么对自己说着,朱明忠最后又回头看了眼那常州城墙,也许,此别,便是永别吧! 就在朱明忠用马鞭轻击马身离开时,一直于其身边的石磊,看着若有所思的他问道。 “将军,在下心中,尚有一问?不知当问否?” “有什么不能问的?有什么想问的,但说无妨!” 对于石磊,朱明忠同样有些好奇,这个年过四十的中年人,身上同样带着神秘之处,别的不说,单就是凭他能趁夜进入衙门,而不为人知,便知道这人不简单,不过,那天晚上他若是想杀自己,恐怕也没有那么简单。 别的不说,就是凭着穿越后的这身蛮力,朱明忠都自信,在这世间,单打独斗能胜得过自己的恐怕还没有几个,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可他们忘了一句话“天下武功非力不可”。 “将军为何愿意驰援南京?” 尽管昨天凌晨时,石磊听过他那番慷慨陈词,但真的有那么简单吗? “嗯……” 若是换成其它人,或许,朱明忠会说出一番大道理来,但该说的大道理,已经说过了。 “四石,可知,朱某起于何处?” “起于江阴!” “江阴……” 话声略微一顿,朱明忠朝着江北的方向看去。 “甲申天变之时,观之我朝,士林可谓全无羞恶之心。居高官、享重名者,皆以蒙面乞降为得意;至于封疆大帅,无不反戈内向。独阎、陈二典史乃于一城见义。向使守京口如是,则江南不至拱手献人矣。” 在道出这番话后,在石磊的诧异中,朱明忠继续说道。 “朱某不敢自比阎、陈二典史,但朱某却知,若是我汉人皆甘为顺民,皆心存私念,那么,汉人必将为异族之奴,朱某心无旁念,只愿意自己的儿孙为人存世,而非为异族之奴!” 大义凛然的话语,落进石磊的耳中,让他扭头凝视着他,似乎是想从他脸上看出一丝坐作,好一会之后才点头说道。 “若天下之人,皆如将军,这天下又岂会为清虏所据?” “若天下之人,皆如四石,何愁不重开大明日月天?” 互相的恭维之后,朱明忠又有些好奇的反问道, “你,当真是锦衣卫?” 从前天夜里,他闯进房中,扔出那个腰牌起,直到现在,朱明忠一直好奇着,他是不是真的是锦衣卫。 锦衣卫! 从绣春刀起,在21世纪,这个名词可就已经被神话了,在这个时代,朱明忠真的没想到自己会见到锦衣卫,毕竟锦衣卫差不多早已经成为了历史。 可出乎意料的是,他,确实就在眼前,不过他并没有穿着那鱼龙服。而只是一身儒生打扮。 不过,他真的是锦衣卫吗? “请将军放心,石某定会送大军进城!” 石磊并没有回答朱明忠的问题,而只是用一种相对平静的语气说着另一件事。 “其实,我根本就不担心!” 答非所问的回答,让朱明忠笑了笑,他之所以做出那个决定,并不是因为石磊的承诺,他的承诺总归只是一个空洞的承诺,关键还是在于自身。 “只要能拿下梁化凤这路清军,便大局可定了!” 朱明忠的语气显得极为肯定, “将军用兵,自非在下所能揣测,在下只知,助以将军,至于其它……” 话声略微一顿,石磊语气显得有些低沉。 “一切听从天意。” “天意?” 冷笑一声,看着石磊,朱明忠冷哼道。 “何谓天意?难道天意就是我汉人活该为他清虏之奴?我汉人就活该遭其杀戮?若是天意如此,这老天不要也罢!” 手中的马鞭朝着北方一指,朱明忠冷笑道。 “天意为何,朱某不知,可朱某却知道,这天意便是天下应是我汉人的天下,但凡日月所照之地皆为汉乡,如此方才是天意!”22 章节目录 第115章 暴行(求推荐,求收藏) “咣!” 天地被这一道闪电照的通亮的同时,那一声惊雷,又在当头炸响,可是那惊雷却没有让地面上的人们感到一丝恐惧,反而在那大营中,尽是一片肆意的狂笑声。 大营中央大帐内,此时却是不时响起女子抽泣声,而梁化凤这位顺治三年以武进士入仕,初任山西大同阳和、高山卫守备、都司等军职,参加讨伐反清的大同守将姜瓖之战,凭着冒死敢战,屡立战功,战后补江南芜永营参将,后迁浙江宁波副将。参加进攻张名振等反清武装,先后收复崇明岛平洋沙屿。一路凭着军功被授苏松镇总兵的他,为大清国可谓是立下了汗马功劳。 此时的他,虽说是在驰援南京的路上,可这并不妨碍他用大清国的方式去犒赏麾下的五千兵丁,这会置于帅账中的他喝着杯中的美酒,欣赏着那些仅着薄纱的女子,那些近似赤、裸的女子羞愤泣哭的模样,不仅未换来他一丝的怜香之心,反不时引得他与帐中诸将笑声连连。 那笑声中带着畅意,更多的却是得意,这十几年来,凭着军功换来的是数不尽的荣华富贵,那江南的繁华又岂是北地荒城所能比,而江南女子的娇美又岂是北方婆娘所能相比,此时,醉眼朦胧的他双眼盯着其中一个下属献来的女子,这是从先前焚毁的那个市镇中掠来的女子,而之所以下令杀尽镇上之民,原因不过仅只是于百姓家中搜得汉家的衣裳,如此便给他们扣了一个“通贼”的罪名,有了这个罪名,自然可以肆无忌惮任意杀戮。其实,梁化凤知道,对于朝廷来说,他们根本就不在乎这些,他们不会问你是否杀良冒功,他们只问你能否击败明军。 也正因如此,梁化凤才会用百姓的人头和这江南的女子激励麾下的兵丁,这会已经有些酣醉的他,看着那女子的模样,她的相貌娇美至极,但美目含霜却似利箭般盯着他,于是便醉步走向前去。 “你这婆娘,给爷跳起来!” 梁化凤的醉语换来的却是女子的一口唾沫,被吐了一脸口水的他双目猛瞪,似要喷出火来,就待他拿刀欲砍死这女子时,却又仰天长笑道。 “来人,把这野婆媳手脚定于板上,赏于众兄弟!” 说罢不顾那个女子发出的咒骂声,他右手持着马鞭抽打着帐中的那些吓的瑟瑟发抖的女子,同时大嚷道。 “给本大人跳起来,跳起来……” 虽是羞愤难当,可迫于这人的淫威,帐内的女子还是跳起了舞来,而梁化凤则继续与帐内诸将饮酒做乐,一些将领这会早已经是急不可耐的拖过起舞女子,当众宣淫起来,对于这一切,梁化凤根本未加制止,实际上,他还会督促下属们这么干。 当年初以武进士入仕时,就听人言道,当年流寇之所以能不顾一切夺城掠地,就在于夺城后财货女人任我取之,而后来,于军中平定姜瓖以及随后的一路南征,使得梁化凤终于知道了大清朝廷与大明朝廷的不同。 对于京师的那些鞑子来说,他们不在乎南征时杀了多少人,反倒乐得像他这样的汉人将领这般杀人,他们杀的越凶,就越没有退路,而对于满人朝廷来说,只有把那些敢于反抗的人都杀了,那样小皇帝才能做稳中原。也正因如此,梁化凤也乐得屠城,只有屠城,那城内财货女子才能任由取之,只有如此,他才能升官发展,凭军功得以晋升。 “报……” 突地,就在醉意渐浓的梁化凤欲拉过两个女子进帐时,却听着门外有兵士传来报声。 “报总兵大人,有义士来报,常州朱贼已领兵两万驰援江宁,目下已经占了丹阳!” 令兵的报告让梁化凤的醉意一淡,忙将怀中的女子往地上一推,牛眼猛然一睁。 “哦!姓朱的出兵了!还夺了丹阳!” 而真正让他惊讶的却是朱明忠居然出兵了,更出人意料的是,居然直接进驻丹阳,这等于一下拦在他增援江宁的半路上。 原本,在他看来,像朱明忠那样非郑贼心腹的将领,必定会坐视他援救江宁,过去这南明小朝廷的将领不大都是如此吗?怎么到了姓朱的这里反倒是了变了样子。 他是领兵驰援南京,还是欲驻于丹阳阻自己前往江宁? 搂着下巴上的胡须,在梁化凤皱眉思索时,帐内诸将顿时变得兴奋非常,无不是将怀中的女子一丢,齐声嚷道。 “大人,那常州之富可是闻名天下啊!即然现在姓朱的去了丹阳,那咱就把他的老家给抄了!” 诸将岂又不知常州是为府城,方才已经屠城屠出瘾来的他们,提及常州时,无不是双眼放光,单是这小小的江南市镇便让他们得财货无数。这会一听常州城空了,没有了守军,一个个自然贪心大动起来。 “还请大人及早发兵常州!” 众将请战时,梁化凤却是抚须沉吟着,稍作思索后,他瞧着双眼放光的诸将笑说道。 “那常州不过就是块煮熟的肥肉又岂急于一时,更何况只要在江宁败了郑森那海贼,从江宁一路打过去,又岂止只有一个常州,到时候镇江、江阴这沿途富庶之地还能少吗!大家伙急个什么!再说,若不在江宁杀他们个痛快,又怎么能让那些个蛮子丧胆!他们不丧胆,又怎么可能甘心把银子、女子拿来?” 换成旁人,或许可以为那常州城的财帛、女子而心动,但梁化凤知道,只要能到南京,就是大功一件,有了这个功劳,朝廷又岂会亏待他? 沿途用财物女子激励军心,总归只是手段,而梁化凤的目的则是江宁,他需要靠这些手段激起兵丁的斗志,至于那些百姓的死活,又与他何干? 至于朝廷,朝廷要的是结果! 寻常汉人的死人,那满朝的文武,又有何人会在乎? “只要到了江宁……” 瞧着帐外那被他下令钉于门板上的女子,听着她那嘶哑的骂声,纵是你骂我祖宗十八代,又有何妨,此番梁某人必定会为朝廷立下汗马功劳,到时候,梁家便可永保富贵…… 章节目录 第116章 夜袭(求推荐,求收藏) 兵贵神速! 尽管知兵者皆知《孙子·九地》之中的这四个字,但是对于石磊来说,也就是今天,置身于忠义军中,他才算是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兵贵神速。 寻常用兵,日行三十里,然后筑营休息。而今天,尽管忠义军比梁化凤晚出发三天,但是现在不过只是一日功夫,便已经抵达丹阳城,不过他本人并没有进城,而是领三千人马在离城十几里的地方阻敌。 “哼哼,这人可真不是一般狂妄!” 随着父亲于村口石昭,瞧着正远处已经消失的军伍,便出言轻蔑道, “明明有万五人马,却偏偏只领兵三千,这不是托大,而是狂妄!” 女儿的话,让石磊摇摇头,他只是看着前方,心底同样满怀着疑惑,倒底是什么样心思,会让朱明忠只领三千人马,就敢去攻打梁化凤的营垒? 究竟何等自负,才会如此? 别说是外人,便是作为心腹的于小宝,这会瞧着幕色中的清军营垒,也是暗自打着鼓。 幕色中可以清楚的看到,清军那人高的营墙是用木泥夯成,虽看着不怎么起眼,可作为老军伍的于小宝,很清楚,这一人高一尺厚的营墙,在这野外便能保大军宿营时无虑。 “总兵,常言道,半日行军、半日筑营,筑的就是这垒墙,若是碰着谨慎的主,估计这垒墙得筑一丈高、三尺厚……” 在于小宝说话的时候,朱明忠的双眼眯成缝死死的盯着那营垒,尽管已经从一些兵书上了解了这个时代的行军筑营规则。但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个时代野战营地。 这不是营地,分明就是一座土城! 在冒出这个想法的时候,朱明忠又想到了两百年后的湘军,湘军同样也是如此,而且更为极端,他们每到一个地方首先要看地形选择扎营地点,最好是背山靠水,然后要修墙挖壕,墙高八尺厚一尺,用草坯土块组成。壕沟深一尺,壕沟挖出来的土必须要搬到两丈以外,以防敌人用挖出来的土很容易地把壕沟填掉。壕沟外是花篱,花篱要五尺,埋入土中两尺,花篱有两层或者三层。搭篱笆是防敌军的马队。根据曾国藩的规定,湘军开到新地,无论寒雨,立即挖壕沟,限一个时辰完成,现在忠义军同样也是如此,不过与湘军以及清军不同的是,忠义军筑营挖壕沟是要求将土推到壕沟内侧,只需要堆出简易的土垒即可,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在必要的位置放置一排装土的木笼。 打了几千年的仗,这扎营之规,首重的就是防止敌袭,从来就不是什么影视剧中的那种……突然,朱明忠想到了江阴城下的郑军大营,相比之下,那所谓的大营,不过就是扎了一圈木栅栏。 “郑家军果然不擅长陆战!” 有了比较,自然可判高下,在江阴城下的大营如此,想来南京城下的大营,也不会好到什么地方去,如果他们在南京城下扎下的是像曾国藩那样的营寨,即便是如同梁化凤扎的这样的营寨,又岂会为其所乘? “总兵,这,营寨不好打啊!” 咽了口口水,王源有些紧张的瞧着那营寨,三千人,都不够围住这寨子的。原本是江阴民勇出身的他,凭着在训练时的出色表现,当然更重要的是他开过蒙读过书,忠义军几经扩编后,已经晋升为中军营官。 “大帅,以标下看,这行军打仗,讲究个稳字,咱还是把丹阳城的兵调来过,这样更稳当一些,明个天一亮,标下便领兵杀进去,这土墙瞧着结实,可不顶事,到时候弟兄们扛着撞木就能撞塌了……” 作为中军标统的于小宝,倒没有倒有像王源那样底气不足,而是拍着胸脯保证能拿下,不过,他的言语中,仍然显得有些不太自信。 “于标统所言甚是,标下以为虽说这土墙不固,可毕竟有利于防守,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战之”……” 不等于树杰把话说完,朱明忠嘿嘿一笑,点着两百米外的清军大营说道。 “你们觉得那清军的大营是障碍?” 瞧着围在身边诸人,朱明忠的唇角微微一挑。 “可于本镇眼中,这营垒不过就是清军的死地,姓梁的以为扎了营,他就安全了?可本镇要告诉他,便是他扎了这个营,又岂能挡处住本镇!” 嘴上这般说着,冷笑之余,朱明忠又在心底合计着,从这里往清军大营,一共只有70丈,也就是200米左右,这段距离,全速冲锋的话,大概需要时间…… 一边于心底盘算着时间,朱明忠一边用泥块在地上摆出了清军营寨的沙盘,然后用小木棍盘算着如何进攻这座营垒。 “这里应该是大帐,这里是……” 在朱明忠按照后世的方法,在那里弄出简易沙盘时,于树杰的眼睛都亮了。难怪先前总兵命人从树上观察营中的部署,原来了为了“知已知彼”,不过仅只是知道营中的部署,并不能攻下这营寨。 “大人,以标下看来,这里相对薄弱,可命炮手炮击此处,待土墙轰开后,大军自然可以杀入营中!” 炮车! 突然,于小宝、王源等人立即想到了那几门随军一起袭营的炮车,可不是嘛,有了炮车又岂需要担心打不下这营寨。 “对,对,轰开,只要轰开这墙,弟兄们冲进去之前,再仍一通手榴弹进去,保准炸的他们哭爹喊娘……” 于小宝兴奋的轻嚎着,若不是担心话声被清军听到,恐怕他一早就喊出声来了。只要能轰塌那土墙,这营寨里的几千清兵,根本就不是什么事,几千个手榴弹甩进去,凭他就是大罗汉,也不一定能逃出生天。 “那这70丈,怎么冲过去?” 看着这会又信心满满的众人,朱明忠笑着反问道,因忠义军的官佐和他一样,都没有什么太多的经验,所以,他才会把营以上的官佐招到身边,召开这样的战前“会议”,与众人商量着战术问题。 “冲过去,是要死人的!” 摇摇头,王源瞧着地上的简易沙盘说道。 “这七十丈好办,弟兄们从田里头爬过去,用半个时辰,只要近到10丈的位置便成!这么黑的天,只要弟兄们的动作不大,想看着咱们都难!” “嗯,既墙和接敌的问题都解决了。……” 点点头,见大家伙的积极性已经调动了起来,朱明忠又继续问道。 “那么,现在就只剩下一个问题了……” 章节目录 第117章 抛射(求推荐,求收藏) “全体都有!” 打着赤膊,脱光了衣裳的王源,看着营中的弟兄,挤出了一个笑来。 “弟兄们害怕吗?” 没有人回答,这些脱光了衣裳的兵丁,都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只是看着彼此。此时他们身体上已经裹了一层泥,这泥不仅可以保护他们免遭蚊虫的叮咬,更重要的是可以让他们和土地混在一起,从而使得他们能够尽可能尽的接近清军的营地。 不单他们的身上沾满了泥,他们的脸上、头上同样也是如此,甚至就连同手榴弹袋和长枪的上,同样也沾了一层泥。 “其实,这有啥可怕的?” 一副笑呵呵模样的王源见没人吭声,便继续说道。 “弟兄们记住了,只要咱们靠近了十丈的位置,到时候,就管他娘的只管把手榴弹可尽的往清军大营里头扔,弟兄们一个人几个手榴弹!四个,足足四个手榴弹!咱们三千弟兄,一甩手,那就是一万多个手榴弹,一万多个手榴弹,乖乖,能把里头的清军炸成什么模样?” 因为害怕声音传出,王源的声音并不大,可他这么一说,那些原本还是沉默相对的兵丁,无不像是反应过似的,一个个都变得兴奋起来。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这可是一万多个手榴弹,若是都丢进营寨里头,还不把他们炸成灰! “炸得他娘都认不出他来!” 在众人的哄笑中,王源手指一里外清军大营的方向笑道。 “何止是炸的他娘都认不他来,咱爷们今个要把他们炸成灰,那营墙是啥?是墙?他么的就是清虏的牢房,咱爷们倒时候只管扔手榴弹,几通手榴甩过去,再冲进去,还不像杀鸡似的,想当初,在常州的时候……” 这边官佐们在那里作着动员的时候,张世杰等人已经推着炮到树林间,瞧着七十丈外的清军营寨,他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便咧嘴笑道。 “这他么就是送上门的功劳,弟兄们,都瞧好了,瞧瞧今个张爷是怎么一炮轰塌了它……” 嘴里这么嚷着的时候,他又冲着另一边轻蔑的挑了挑嘴唇。 “他么的,净整邪门歪道……” 张世杰这么说着的时候,在不过处的一个坟茔旁,朱明忠亲自领着几个亲兵在那里正忙活着。 靠着坟茔的掩护,使得朱明忠并不需要担心自己会被清军发现,而两名亲兵则跟着他,在他的指挥下不时的挥铲,挖着土坑,在土坑挖好之后,瞧着将军目中全是好奇之状。 穿着一身劲装的朱明忠前摆塞在腰带上,半跪于地,开始测量这个斜坑的角度。 “差不多有40度吧!” 看着简易的半圆木板上的吊下锤量,粗略的估计了一下角度,然后他才将一个装着五斤火药的木箱放入坑内,出于防潮的考虑这个木箱不仅填过缝而且浸过桐油,而且内层还有一层防潮的油纸,然后又将竹管套在导火索上,而那个导火索又连着后方土坑里的一个陶罐,在连好陶罐后。他才开始埋土,在将木箱上覆盖了一层厚土之后,然后这才将另一个装有十斤火药的用麻布、铁丝扎紧的木箱放在夯实的覆土上,然后将两根导火索系在一起,随后又往后到了土坑边的陶罐处,半导火索引入罐底后,然后又小心的用湿布擦了下陶罐上的陶盖,随后才对身边的亲兵说道。 “火炭!” 一块燃烧的木炭,随之被小心翼翼的放到陶盖上,陶盖上又盖了个盖子,用一些土盖住陶罐后,朱明忠才领着亲兵撤到林中。又等了一会,王大牛跑了回来。 “总兵,一共七十六个,一个不差,全都设好了,近的有五十来丈,远的至多只有八十丈,每一个都连着火罐……” 王大牛口中的“火罐”,其实就是明代军中普遍使用的地雷引火装置,所谓的火罐很简单,就是多层的陶罐,在陶罐下方装有火药池,火药池上方是陶盖上搁着木炭,用时只要拉动绳索,陶盖松动时,火炭落入火药池中,就能引燃导火索进而引爆地雷。现在朱明忠则把这个原始的“拉发引信”,用到了另一个“地雷”上——在三百年后的世界,这叫做炸药抛射,不需要任何器材,只需要两个炸药包,借助火药或者炸药爆炸的力量,将炸药包推送到两百米外。 这是因为没有炮逼出来的法子。虽说土了点,但效果很好,更重要的是没有比清军的营寨更合适对象了——因为营寨里头都是清军,没有平民,用起来自然不会有任何顾虑,只管可尽的轰便成。 “搁了几块炭?” 因为这种拉发引信的可靠性完全靠炭火保证,所以火炭则是其中的关键,为了保证可靠性,朱明忠自然吩咐他们多放一块火炭。 “按着总兵的吩咐,每个里头都两块,至少能着小半个时辰!” “用不了那么长时间!” 朝着前方看了一眼,朱明忠又问道, “弟兄们到位了吗?” 发动的时间,就是接敌的弟兄到位的时候,只要他们靠近清军的营寨,就可以点火放雷。 差不多等十几分钟,前方传来了信号,领着一标两千多兵丁的于小宝等人已经就位了。 没有丝毫犹豫,朱明忠立即说命令道。 “点火!” 他的声音不大,拉火的兵丁的动作也很轻,不过只是轻轻一拉,前方十几丈外的土地里,突然冒出一团火焰,那是火药池被点着时烟焰,然后一道烟迹冒了出来。 导火索被点燃了。 朱明忠的双眼却盯着那于田间冒出烟焰。 “……15、16……” 在心中默数着记时,他甚至连忙眼睛都不敢眨一下,此时他的心里捏着一小把汗,尽管早已经试验过,但实际应用还是第一次。 书上写的、是书上写的,关键是…… 突然,就在这里,只听到数十丈外传来一声有平地惊雷般的巨响,然后又是一声巨响,然后被吓了一跳的朱明忠才看到,前方的地面突然被炸开了,在一团白烟、黑土中,一个灰色的布包拖着导火索的白烟朝着远处的清军营寨飞去…… 静夜中,这接连响起的剧烈的爆炸声只震得众人无不是一惊,甚至几个兵丁更是被吓的一尼股坐在地上,毕竟这爆炸来的太过突然了。虽说同样被吓了一跳,可朱明忠的眼睛却盯着那空中的那道白色。 呈抛物线抛去的白色烟迹,速度看起来很慢,它在空中飞行着,拖着一道白色的药烟迹,在数了差不多十秒后,它便落进了营寨之中。 “一、二、三……” 没炸? 章节目录 第118章 夺营 上(求推荐,求收藏) “轰!” 又是一声旱天雷在营寨中炸响,那震耳欲聋的雷声传来时,在那大帐前却响起一声女子发出的惨叫声,被几个兵丁扛抬着的女子不断的咒骂着,咒骂着这些帐中的人们。可那些兵丁并没有因为她的咒骂而放下手头的活计,几人狞笑着将她按在门板上。 “把她的手给老子按老实了……” 一手拿钉、一手拿锤的兵丁叫嚷着,同时将那铁钉猛的钉地女子的手中。 “叮” 随着女子发出的撕心裂肺的惨叫声,指粗的铁钉被钉在女子的手掌,一旁的兵丁又拉过她的另一只手。 “快,快,这边……” 又是一锤又是一钉,又是一声惨叫,女子这会已经没了多少气力。 “把她的腿掰开!” “把钉钉上……” “不要掰开那么开……” 兵丁们狞笑着,叫嚷着,拿着铁钉的兵丁,那狰狞的脸上,更是带着狂笑,他的手中拿着锤子,将钉子猛的钉在女人的小腿上。 “你们……不得好死……” 意识已经模糊的女子怒视着这些清兵,那愤怒中更带着绝望。 又是一声旱地雷,这旱地雷响着,一声声的响着,为什么老天不辟死这些禽兽!为什么老天就不长眼…… 就在这被钉于门板上的女子绝望的想着的时候,她隐约的看到似乎有什么被抛进了营中。 这时被强行掰开的左腿处铁器的冰凉,和那些人狞笑,让她绝望的闭上了眼睛。泪水从她的目中流了下来…… 老天啊…… 突然,就在这时,“轰”的一声,那旱天雷又一次响起了,只不过这次是在那营中响起的,它的响声更响…… “一、二、三……” 足足近十秒后,突然差不多七八十丈外的清军营寨之中,突然传来一声巨响,在那剧烈的爆炸中,只见那营寨之中,就像是火山爆发似的,突然升腾出一团巨大的烟柱,和着泥土的烟柱直升上几十米的天空,甚至就连营寨十几米外的小树都被硝烟所吞噬。 下一瞬间,接连不断的爆炸声不断的于清军营寨中响起,那爆炸声与手榴弹的爆炸截然不同,每一声都似震天雷一般,就像火药库的爆炸似的,剧烈的爆炸甚至震得营外的那引起趴于地间的忠义军官兵,只感觉那大地微微颤抖着。 “镇,总兵,这……” 和其它人一瞠目结舌的齐子铭手指着远处的爆烟,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这是咋回事?那火药箱怎么被炸到几十丈外的?而于树杰等人,更是喃喃着,努力的眨着眼睛,根本就不敢相信眼前所看到的。甚至就连落在寨外的都轻易把那寨墙给炸开了。 面对周围的惊讶,甚至崇拜,朱明忠整个人显得得意,不过在得意之余,这会他终于知道了为什么这种简易炸药抛射法,只存在于民兵教材中了,因为——根本就没有准头可言,偏了足足几十米,这准头……还成! 至少,对这样宽达百丈的营地,这准头,完全足够。 至于威力嘛……除了一堵被炸开的土墙,至于其它,至少能吓唬住人吧! 何止是能吓唬住人! 对于营寨中,那些原本正喝着酒,淫辱着掠来的女子们的清军兵丁来说,他们中的许多人,甚至还反应过来,被剧烈的爆炸夺去了性命,在那剧烈的爆炸中,更是有人被炸飞上天。 当第一声有如惊雷般的爆炸声传来的时候,被钉于门板的因为剧痛意识模样的王雨晴只感觉到一阵呛人的烟雾,然后就感觉到有人压在她的腿上,隐约的她似乎看到那人的脑袋被什么去掀去了半块。 周围尽是一片惨叫声,血溅了王雨晴一身,她的嘴里喃喃着。 “报应、报应,天有眼,天有眼……” 在第一声爆炸传来的时候,与其它人不同的是,尽管醉意十足,但是梁化凤也没有把那爆炸当成惊雷,久经战阵的他第一时间便听出了这是炮声,似乎与炮声还有些不同,也正因如此,他才会耽误了一会,才推开怀中的女子,走到帐外,这时第一声爆炸便于营中炸响了,那爆炸就在十几丈开外,爆炸的冲击波瞬间便将附近的帐篷全都掀倒在地,那被炸飞的帐杆更是变成了长枪似的东西,像穿肉串似的,猛的一下便穿透了几个兵丁,然后狠狠的摔到地上。 “咳……” 在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和那呛人的烟雾里,被呛得几乎张不开眼的梁化凤这会第一个反应居然不再是敌袭,而是火药桶走了水,毕竟在他看来,这世间尚不可能有这般威力的将军炮,落下的炮弹可以卷袭全营。 “怎么回事?火药车怎么……” 不等梁化凤把话说完,那边又是一声巨响,接连十几座帐篷,倾刻间附近的人和帐篷便爆炸的冲击波抛飞,在梁化凤本能的弯腰躲避爆炸冲击波时,一截断臂落在他的眼前。 那边没有火药桶! 若不是,那又会是什么? “报应、报应,天有眼,天有眼,老天辟死你们这群畜牲不如的东西……” 这边传入耳中的诅咒声音,让梁化凤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瞧见那被他下令钉于门板上的女子,这会他那里还有心情去与这女人计较,而是抓住一个正在奔跑的兵丁大声问道。 “怎么回事?是那里走的水……” 即便是直到现在,梁化凤仍然认为这是营中走水引燃火药桶所至,非是如此,又怎会这般模样——营中到处都是断臂残肢,还有就是满地的尸体,在那尸体中间,一些浑身是血的兵丁挣扎着,茫然惊恐的站在那里,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切都太快了,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剧烈的爆炸便吞噬了整个营地,数百座帐篷不是被炸毁就是被掀倒,至于帐中的人或死或伤,即便是侥幸逃过一劫的人,这会也只是呆若木鸡的站在那。 “老天会劈死你们这些杂种的……” 那女子发出的羸弱的哭喊声,再次传入他们耳中的时候,似乎在这个时候,他们真的相信这,这就是报应了,是老天给他们的报应,而在这个时候,他们甚至都没注意到那被炸塌的营墙处,一群人正挺着刀枪杀了进来…… 章节目录 第119章 夺营 下(求推荐,求收藏) 剧烈的爆炸之后,那原本看似坚固的土墙,一下被炸塌了。 在硝烟还未散去的时候,瞧见那个被炸开的宽达几丈的口子,王源的双眼一睁,在犹豫的功夫,借着营中已经着起的火焰,瞧见其中顿时便被吓了一跳,原本他以为这墙塌了营中会有清军涌出来,可谁曾想,营中的那些浑是是血的清军,压根没有人朝营外涌出来,而只是像是个傻子似的站在那。 “杀进去!” 没有任何犹豫,瞧见清军营中的模样后,于小宝立即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咱们不甩手榴弹了?” “甩他个娘,这帮孙子早他么被炸没魂了,再炸,他娘就回魂了……” 嘴里头嚷着,于小宝已经跳了起来,手提腰刀,大声叫嚷道。 “弟兄们,跟老子杀进去!” 田地间一个个灰色的影子像是从地里头爬出来似的,浑身泥污的他们手持长枪,有若一个个幽灵般,朝着清军营地杀去,他们越过墙外的半人深的壕沟,直接杀进了营中。 那被炸傻了的清军,看见营外有人冲进来的时候,神情依然是一副茫然状,借着火光看清来人的模样时,他那脸上的茫然,瞬间便变成了惶恐。张张嘴还不等他说出来,那长枪便猛的刺进他的胸膛中, 杀! 冲在最前方的王鹏杰不过是刚像训练场上那样,喝出一声“杀”字,踏步突刺的他便看到枪头已经没进的清军的胸膛。 “杀……” 在王鹏杰的耳边,尽是一片喊杀声,那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喝吼杀进营地中的官兵嗓间发出,只震得那些原本神情呆滞立在那的清军官兵,慢慢的回过神来,当他们回过魂来的时候,他们想到的不是抵抗,而是惊恐的向后退去,几乎所有人嗓子里都喊出了一个相同的字眼。 “鬼啊……” 鬼! 在所有的清军眼中,这些涌入营中的敌人,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一个个索命的厉鬼,这些厉鬼无不是浑身泥污,从头到脚,全身都是泥,就像是从地下刚刚爬出来的恶鬼似的,而他们发出的那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吼声,更进一步刺激了人们心中的恐惧感。 这些是从阎王那里杀过来索命的厉鬼! 对于这些从十几年就甘心为满清驱使,手上不知沾了多少百姓血的绿营兵来说,或许他们已经习惯了杀戮,但当看到这些“索命的恶鬼”时,多年来压抑在他们心中的恐惧,瞬间被放大了,本就欠有血债的他们,在这一瞬间,完全放弃了抵抗,甚至不少清兵更是纷纷跪下去,嘴里喃喃着。 “鬼老爷,莫杀我,莫杀小人……” 可他们的求饶并没有换来丝毫的同情,长枪仍然不断的刺入他们有胸膛,脖颈,可这些人却完全如待宰的羔羊一般,完全不敢有任何反应。 “跪下,跪下……” 冲在最前面的王鹏杰,不过只是喊了一声,在他前方的几十清兵,像是失了魂似的纷纷跪了下去,那里还有丝毫的骨气。 “跪下不杀,跪下不杀……” 这边不过刚有人喊出这句话来,那边就不断的有人跪了下去,若是有人稍慢一些,等待他的便是一阵乱枪。 别说是寻常的兵丁,即便是梁化凤本人,同样也被吓到了,在那爆炸声中,他的酒意已经醒了三分,待他看到杀进来的那些浑身泥污的敌兵时,脑海中瞬间便冒出一个字来。 “鬼!” 这些浑身泥污、只露两眼的东西,除了是鬼,还能是什么? 这会那酒意已经被吓醒了的他,只是眼巴巴的看着那些鬼杀入营中,尽管他想喊,但嗓子眼里没有丝毫声音,想逃,那双脚却没有丝毫的力气。 报应! 报应! 那女人的泣诉声不时在他的耳边响起,这,这便是报应嘛,这便是报应吧! “大人,逃、逃吧……” 这边那人还没逃,那边他看到王老六,那个在军中一直骁勇非常的把总,不知什么时候被吓坐在地上,一边哭着,一边向后退着,他就那样坐在地上,挪着屁股,那张脸上全是无边的恐惧。 “莫杀我、莫把我下油锅……” 更有几个把总,更是跪在那,不断的叩着头,他们之所以被吓成这般模样,是因为从一开始,这天地就透着诡异,那旱天雷一声声的响,然后那旱天雷又不住的打到这营中,然后这群地狱的恶鬼便杀了进来。 几乎想当然的,他们下意识的把这些浑身是泥的人当成了鬼。 谁是鬼? 谁是人? 这会已经不重要了,甚至当那些清军发现这些人并不是他们想象的鬼兵、鬼将时,他们甚至长松了口气,至少不需要担心被下十八层地狱了,那里还会再有反抗的念头的。 甚至就连梁化凤被人一棍抽倒在地的时候,在他看着地上的影子时,甚至暗自庆幸道…… 他们不是鬼! 不是鬼,不是鬼就好,不是鬼就好…… “我是苏松镇总兵梁化凤,求见你家将军……” 瞬间,那原本被吓的不知飞到什么地方去的意识,这会全回了过来,虽说已经兵败了,可这会梁化凤的脑中只知道一件事,他要活! 要活命! “我是苏松镇总兵梁化凤,有要事求见你家将军……” 梁化凤这么一喊,那刚把他抽跪下去的兵士倒是吓了一跳,也许他压跟就没想到自己会抓到这么条大鱼,一边捆着他,一边又连忙派人去报告长官。 “军爷饶命、饶命……” 在清军哭喊着祈饶的时候,那边一个先前被淫辱的女子像疯了似的,提着不知从那里拾来的刀,浑身赤、裸的朝着一个清兵砍去。 那原本跪着地的清兵,被女子一刀砍伤兵,便不断的痛嚎着,可那女子却似疯了一般一刀刀的砍着,那血不断的飞溅在她的身上,她一边喊,一边哭着。这会又有一些幸存下来的女子或是拥抱着彼此在那里的哭喊着,或是用刀砍杀着身边的清军,发泄心中的怒火,那些拿着刀枪忠义军的兵佐,愣愣的站在那,全不知道应该如何。只是眼睁睁的看着她们砍杀着这些跪在地上的清军。 这,这是怎么回事? 章节目录 第120章 姐妹(求推荐、求收藏) 人还未进清军的营地,一阵阵无助的、绝望的泣诉声便传至营外。 进入营中的时候,尽管营中的惨状完全超出人们的意料,但更触目惊心的却是营中的数百个年龄各异的女子,她们或是赤身、裸、体或是衣衫褴褛,她们在那里放声大哭着,数百个女子发出的嘶心咧肺的哭喊声,即便是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为为之心软。 “那里来的女人!” 先前还有些疑惑的朱明忠,瞧着那些女人的模样,瞬间明白了,这些妇人是被清兵虏来的女人。 “军门,这些女子都是清兵于苏镇上劫掠而来,她们说,镇上的人都被清兵杀尽了……” 于小宝的双眼好似能喷出火似的,提着刀的他看着总兵,只消军门一句话,他就会令人把这些清兵全砍了! “哦……” 眉头一跳,朱明忠强压着心头的怒火,正要开口时,那边便传来的兵士的喊声。 “军门,抓住梁化凤了,抓住梁化凤了……” 看着被捆跪在地上的梁化凤,朱明忠的神情肃然,坐于先前这人坐的椅上,他盯着跪在地上的梁化凤。 “罪人见过军门!” 虽说被捆着双臂,但梁化凤仍然连连叩头。 “说,你有何罪!” 冷问声传入梁化凤耳中时,在浑身一颤的同时,他连连叩头道。 “罪将深知自身之罪,实是罪该万死,可,可小人……” 梁化凤心知自己的活路在什么地方,南京,南京就是他的活路,相比于那些被杀的百姓,南京,南京才是最重要的,在他看来,只要他一开口,非但能保住命,没准还会是大功一件,甚至到时候还能得大将军的赏识。 “小,小人愿、愿为军门驶使,助军门诈开江宁,不,南京,诈开南京城门……” 诈开南京城门! 帐中的人在听到梁化凤的这一提议时,无不是惊诧的看着他,更是看着军门。似乎,似乎这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可朱明忠却是一副不为所动的模样,他只是死死的盯着梁化凤。 “本军门问你,你是汉人吗?” “是、是……” “既是汉人,为何甘为清虏所使?” “这……” “既是汉人,为何于本族同胞如此狠毒?” “既是汉人,为何残杀同胞百姓!” “既是汉人,又为何**我等之姐妹!” “既是汉人,为何数典忘宗不说,且犯下如此暴行!本军门若是留你一命,又岂能让被你残杀的汉人于九泉之下瞑目……” 一番厉声斥骂之后,朱明忠看着已经吓傻了的梁化凤吼道。 “来人,把他拖出去砍了……” “大人,这梁化凤,虽说死有……” 不等于树杰把话说完,朱明忠直接抽出刀来,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便一刀朝着梁化凤的脖间砍去,手起刀落的功夫,那脑袋就似皮球似的滚落下来,然后他看着帐中诸人厉声斥道。 “打南京,我们自己会去打,自己会去夺,他姓梁的别以为拿着南京就能保他的命,全世界都没有这个道理!血债他么的必须要用血偿,这些杂种为清虏助纣为虐时,可曾想过自己是汉人,可曾对我同胞有过丝毫侧隐之心,杀,这种数典忘宗的杂种,通通该杀……” 看着跪在帐中已经吓的浑身瑟瑟发抖不住叩头讨饶的那些清军把总官佐,朱明忠厉声喝道。 “杀了,全推出去,砍了!” “军门,那,那营中投降的清兵……” “杀!” 厉声吐出一个字,朱明忠神情狰狞道。 “一个不留,全都砍了!” 一言定生,一言定死! 在朱明忠定下上千名清兵的生死之后,那些刚刚还庆幸着活下来的清军,便推攘着到了营外,在营外的壕沟处排成了排,尽管这会他们已经知道这些明军想要干什么,但是仍然不住的祈求着,试图通过苦苦哀求保住自己的性命,但那锋利的枪头却不断的刺入他们的身体,在那一声声惨叫中,一个个清军被刺死在壕沟边,随后尸体又被踢在沟中。 尽管营外的惨叫声、哭喊声不断的传入耳中,但是朱明忠却没有丝毫的心软,他知道有时候自己必须要抛开所谓的“仁义”,必须要做到铁石心肠。 “军门为何如此?” 刚刚来到营中的石磊看着地上的脑袋,头也不抬的随口问道。这会他反倒是庆幸着没有让女儿看到这一幕,看到营外那被杀死的一千多清军。 “若不杀他们,又如何能解那些妇人心头之恨,又如何能告慰被其残杀百姓之冤魂!” 盯着着石磊面前的那个脑袋,朱明忠的眉头微挑。 “再则,朱某所练之忠义军,首重纪律,像这样的滥杀之人,朱某又岂会招降?容其藏于军中,他日败坏忠义军的声誉?若是放其归乡,这路上,不知又将害死多少百姓,为天下苍生计,朱某只能行此霹雳手段!” 喝着茶,亲自下令杀死两千多清军的朱明忠没有感觉到丝毫不适,对于帐外不时传来的惨叫声,更是一副充耳不闻的模样。 “大人所言甚是……” 说话的时候,石磊取出了一个小木盒,展开木盒时,朱明忠的眼前忽的一亮,这是一套看起来极为精美的刀具,看起来非常适合外科手术用。 “四石,这是什么?” 就在朱明忠话声落一落下,门外却传来兵丁的喊声。 “军门,报军门,那,那些获救的女子有人自杀了……” 几具脖系绳索的尸体,就那么在哨楼下的木梁处荡着,还有几个女人在试图上吊时又一次被救了下来,这些女子为何自杀? 不用问,任谁都知道是为什么,是因为,她们曾被清军淫辱,是因为她们的清白已毁,所以,才会出此下策。 看着这些身上穿着清军衣裳的女人,看着她们脸上的那副的悲哀绝望的神情,朱明忠面色铁青的问道。 “告诉我,你们为什么想死?” 那些女子只是互相依偎着,哭泣着,在泣哭声中,王雨晴撑着被钉穿的腿跪下说道。 “军门,清兵非但杀奴家等之家人,更对奴家等人百般蹂躏,如此不白之躯又岂有颜面存于世上,奴家只盼一死,以保清白,军门大恩大德,奴家姐妹便只能来世做牛做马衔环以报了……” “糊涂!” 斥责之时,朱明忠看着这双手被钉穿的女子温声说道。 “你们为何如此糊涂,若是你们跳了河、投了环,那才是逐清虏之意,清军杀尔等之家人,你们难道就不想报仇雪恨?” “军门,我、我们不过就,就是一群弱女子,又焉能上阵杀敌……” “女子,女子又如何?” 盯着面前的这些女子,朱明忠神情微变,看着这些已经无家可归的女子,他的心头突然一动。 “女子虽不能上阵杀敌,但却可为伤兵治伤,若是诸位信得过朱某,诸位自此之后,便是我忠义军中之医护,皆是朱某之姐妹,皆是我忠义军官兵之姐妹……” 章节目录 第121章 援军(求推荐、求收藏) 七月十六上午,一支足足有五六千人的队伍,经过一夜的行军之后,终于到达句容县,这里是已经向郑成功纳款投降的地方,不过,出人意料的是,虽是已经纳降,可是对于这支清军,却没有任何防范。 在从句容通往南京的道路上,一路上尽是起伏的丘陵,而丘陵上更是一片草木蒙茏。这是再好不过的设伏之地。 “全军警戒,注意搜索两侧的山岭!” 骑在马上的清军军官下达命令之后,立即有这只队伍立即严密戒备起来,同时更有几十骑朝着丘陵上奔去,以便搜索山上有没有伏敌。 不过即便是在大队人马通过险地之后,别说是伏兵,甚至就连郑军的斥候的踪迹也没有发现。在通过险处以后,穿着一身清军官袍的朱明忠眉头紧锁的指着身后的险处对张金生等人说道: “你们看,说这样的地形,若是大将军派上一两千人蔽林扼险,即便是清军有万人之多,又岂能安然通过,这行军打仗,又岂能如此托大……” 朱明忠这么说着的时候,眉宇间略带着些许忧色,他没有想到郑成功会这般托大,如果他真的这么托大的话,那么,即便是李子渊到了其营中,又岂能说服他? 若是不能说服郑成功,那自己这边…… “军门是在担心李统领?” 骑在马上的一位身材肥胖的清军官佐瞧着朱明忠问道,他的口音是一口陕西方言。若是有人认识他,一定会吓一跳,这不正是先前有被砍了头的梁化凤吗? 朱明忠点点头,感觉到脸上的皮肤处的紧绷,和那股淡淡的血腥味的,他看着身边的“梁化凤”略点下头,然后又问道。 “你确定,他们发现不了破绽?” 本身就是北方人的朱明忠一口,说的是自然是一口的北方话,而且其中一些字眼的发音更是受满人发音的影响。这会他状扮的角色是驻苏州的绿营兵把总吴魏。而他所说的破绽,指的自然是脸上的“人皮面具”。 刚开始石磊提到“人皮面具”的时候,朱明忠甚至给吓了一跳,毕竟过去他只以为这种东西是武侠小说中的,是不存在的,可谁曾想,“人皮面具”真的存在,只不过与武侠小说中的描述的真假难辩不同,这种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脸皮,虽说经过一些处理,但是在近距离,仍然可以一眼看出假来,就像现在,朱明忠可以清楚的看到那“人皮面具”眼眶处的接口。 “隔个五六丈外,任谁都看不清!在旁人眼里,我就是梁化凤,你就是吴魏,至于他们……” 石磊看着那些穿着清军号服的兵丁。 “他们就是清军,不过,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口音……” 口音,这才是最大的问题,清军的绿营兵大抵上都是北方人,只有极少的南方人,这是因为清军入关后,先是在北直隶、山东、河南、山西等先入关的地方募兵,军中自然是以绿营兵为主。而忠义军,则大都是江南人,即便是少数几个北方人,实际上仍然勉强算是南方。 “是啊!” 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感觉脸上戴着“人皮面具”有些发痒的朱明忠,这会反倒是寻思着,若是这一次用这“人皮面具”当真能诈开南京城门,以后也许可以在江北招募一些北方人,然后专门用这种方法诈开城门。 不过似乎有些太过想当然了,毕竟,不是每座都像南京一样——苦待着援兵,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其中必定有人认识梁化凤。 “不过,军门,只要咱们演好这场戏,自然能骗过城上的人!” 石磊冷笑着,因为戴着“人皮面具”的关系,根本就显不出什么表情,毕竟这只是一层用胶沾在脸上的人皮,不可能显露出他真实的表情。 “但愿吧……” 嘴上轻语着,朱明忠朝着前方望去,应该快到南京了吧…… 南京,此时在这被满清易名为“江宁”的城中尽是一片风雨飘摇,在郑成功兵临城下的10多天,江宁城内可谓是空气紧张。面对汉城中的数十万百姓身为八旗统领的喀喀木担心城中的这几十万汉人百姓可能为为郑成功充当内应,原本想要大开杀戒,从而以绝后患。若不是因为担心一但城破,到时候杀了几十万百姓后,会遭到郑军的报复,到时候令其屠尽满城,经两江总督郎廷佐一再劝阻,喀喀木这才打消了这个疯狂的念头,从而也使得江宁也避免了屠城惨剧。 不过尽管如此,为确保城中百姓不至于为郑成功内应,郎廷佐仍然下令,江宁城中百姓每天只有在巳时才能外出,其它时间外出,一率杀无赦,也正因如此,这城中的百姓才是家家户户紧闭门窗,连鸡鸣狗吠的声音都听不到,而这城中一片肃杀死寂。尽管郎廷佐命令城中的粮商不得屯积,必须售粮,但城内的粮价仍然不断飞涨。而且因为官兵多次捕杀那些在巳时外的城出门的百姓,以至于城中的百姓们根本就不敢出门买米,甚至不断有人因此而饿死在家中。 相比于汉城的死气沉沉,在过去的皇城所在的满城,这会同样也是气氛紧张,尽管这城中原本有四千多驻防八旗兵,但在镇江之战后,这些八旗兵几乎无人生还,也正因如此,这满城之中,可以说是家家戴孝,即便如此,因为军情紧张,这满城中尚未成年的少年,甚至于妇人,都要拿起刀枪,上城协助守城,对于只有一万多守军的南京来说,可即便是在放弃了外城的情况汇报下,南京的内城城墙仍然委实太长,除了郑军扎营的城头上驻有大军防守,大多数城头,根本就是空无人一人,即便是有人,不定也是扎出来的糊弄人的草人。 不过,虽说看似放弃外城,但是在发现郑军并没有屯后于外城的东面和南面之后,仍然向东面和南面几处外城门处,布置了些许兵丁,以作为警戒,当然更重要的是接应援军,避免援军进入被放弃后完全焚毁的外城,不知往何处去从而误闯入郑军驻防之地。不过在这样外城门里防守的不过只是些满城中的少年,不过相比于大人,这些少年,虽是年少,但一个个却极为认真。天近正午的时候,城垛口一个持枪的少年,看着远处的时候,双眼先是眯成缝,似乎是在观察着什么,突然他的眼前一亮,顿时激动大声喊道。 “援军来了!” 章节目录 第122章 诈城(求推荐、求收藏) 援军来了! 几乎是第一时间,这个消息就从城门一直传到了江南总督府中,而此时的江南总督府内正是一片庆贺之声,在宴安的花厅之中更是杯觥交错,一番好不热闹的模样。 “张将军能星夜驰援数百里,与今日抵达,实是来之不易,本督一定会在折子上为张将军大书一笔。” 郎廷佐举杯对着张国俊这位金山营参将说道,虽说他远在金山,但也就是在今天,他领着一千多马步兵抵达了南京,对于手头不过只有万多人马的郎廷佐来说,这路援军虽是不多,可毕竟是南京围城以来,进城的规模最大的一路援军。 “都是靠总督大人的缓兵之计,海寇本来就是乌合之众,只要徐徐图之,此役还有何患!” 目下戴罪于督前报效的操江巡抚朱衣助跟着附和着,他一来是在拍着郎廷佐的马屁,二来也是在提醒着这位江南总督,这缓兵之计才是最重要的,要不然,郑成功恐怕早就攻城了。 “哈哈!朱大人的功劳,我也会记上的。” 看着朱衣助,郎廷佐很是高兴地说道。 “来!大家满上!” 满上的酒又一次干掉了,对于郎廷佐而言,现在随着一路路援军的抵达,很快这南京便不再像过去那般危如累卵了。 “大人,卑职以为,待到援军抵达南京之后,即可直接向海贼发起攻击,卑职发现那海贼虽长于水战但却不善陆战,他们虽屯兵于各城门,然后其营垒分散,且未筑垒墙,每门营垒少则不过数百人,多则亦不过数千人,若我集中一门,想来可以杀海贼一个措手不及……” 张国俊说话显得很是谨慎,但仍见出他的得意,能日夜兼程赶到南京,本就是大功一件,而在他来到南京之后,立即发现郑逆部署的漏洞,在他看来,这才是真正的大功。 “张将军神勇,但是目下所谋,是守城为上,虽说现在攻其不备足以延后其攻城步骤,但如此,势必会激其反应,待更多援军到达,再作计较。” 对于深信守住南京就是大功一件的郎廷佐来说,他几乎立即表示了反对,现在他手头的兵力不足,又如何敢去冒险。尽管他的计划中同样有绝地反击的计划。 “大人明鉴,以卑职来看,郑军虽众,但是能披甲作战的士兵,应不足三万,而且陆地上冲锋突驰,确为我大清劲旅之长。” 在领兵来到江宁之后,张国俊也细心观察郑军的状况,虽说总督大人反对,但是他仍然继续说道。 “这江南城墙高险,长百二十里之距。如此才使得海寇欲围城而不得,虽是半围,却仍然散得极广,我军由若是南侧登上白土山(幕府山),顺着山势向下冲杀,以先声夺人之势威吓,同时再于仪凤门开炮放火,再遣一队绕道护城河,至大桥头夹袭,如此定可把海寇逼向江边。” “可是遇上手持斩马刀的铁人队,又该如何对付?我亲眼见识过其威力。” 管效忠几乎是立即提及他的担心,毕竟在银山,他已经被铁人队吓丧了胆,数千铁人队,轻易歼灭了他所率领的八旗马步队。 “装上钩锁的夹连棒,足以破之!” 张国俊胸有成竹地说道: “即使我方未获全胜,也能让海寇付出代价,届时可焚毁其攻城器材,那些海贼远道而来,想要再补充攻城用的器材,至少需要十几天的功夫,届时各路援军已达,江宁自然无虑。” 郎廷佐见张国俊求战立功的态度坚决,又念及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实无其他良策,现在这家伙自告奋勇,若是他胜了,他当然有定策统御之功。即使是他败了,也不过只是张国俊本人轻敌冒进,于己无损。 就在郎廷佐故作沉吟准备答应他的建议时,那边却有传令兵急急的跑来秉告道。 “大人,苏松总督梁化凤领兵六千,正在麒麟门外,等待进城!” “什么梁翀天居然这么快也到了,好,好……” 郎廷佐连声叫着好,在他正要下令开门令其进来时,只听着管效忠说道。 “大人,小心有诈!” 这古往今来,扮成援军夺城的可不是一桩两件,他这么一提醒,一旁边的朱衣助则于一旁说道, “大人,卑职与梁翀天以及苏松镇多名参将把总倒也有过数面之缘,若不然卑职便到城上看看,若是他们,再放其进城不迟!” 两人这么一劝,郎廷佐自然不会表示反对,于是便起身对朱衣助说道。 “如此,便有劳了!” 出内城通济门到外城麒麟门,纵是骑着快马,也要半柱香的时间,待到朱衣助到了麒麟门的时候,立即隐约的听到了从城外传来的嚷骂声。 “怎么回事?” 人未上城,朱衣助便问到守门的清军。 “大人,小的们说,没有总督大人的命令,是万不能开门的,这些混帐便在城下骂了起来……” 那守门的清军连忙辩解道。 “他,他们还说,若是再不开门,便自己个攻进来,到时候洗了这南京城……” 添油加醋的告着状的守门兵,显然没有注意到,朱衣助听到这些话时,那副轻松模样,能够这般跋扈的除了大清国的兵,还能是谁? 也就只有大清国的兵,会把动不动便洗了城的话放在嘴上。 上了城墙,朱衣助立即听到从城门下方传来的骂声。 “他么的,刘保全呢?让他出来见老子,我他么的非得看看,他那双狗眼认不认识老子……” 探头一看,虽说距离有些远,但朱衣助还是认出了这人的模样来。 “来者可是吴魏吴将军……” 去年的时候,朱衣助曾和他有过一面之交。 “他么的,老子就是吴魏,城门上的是谁?他么的老子们跑断了脚才到了江宁,你们这帮孙子吓的连门都不敢开,若急了老子,信不信,老子这就回苏松……” 朱明忠骂骂咧咧的嚷嚷着,按之前商量好的计策,现在他要做的就是耍起横来。“吴将军莫要生气,莫要生气,这群不长眼的东西,那认得吴将军,不知梁军门在什么地方?” 虽说除了吴魏之外,朱衣助已经看到了好几个“面熟的”,但他仍然谨慎的问到梁化凤来。 “哼哼,朱大人,是不是还要本总兵官防大印验上一验……” 微微抬头,“梁化凤”那盔下脸露了出来,瞧着盔下的模样,虽说他的声音不大,但朱衣助立即认出这人是谁,听他么说一说,那里还会再有犹豫。 “梁军门,瞧你说的,就是朱某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验你的官防不是,还他么愣着干什么,开门……” 章节目录 第123章 你也配姓朱(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城门开了! 在城门打开的瞬间,朱明忠的只觉得心脏都要跳到嗓子眼里,不过他的嘴里依然骂骂咧咧道。 “他么的,现在才知道开门,信不信老子一怒之下回苏松去!” 嘴上这么说着,他扬了扬手中的马鞭,嚷道。 “弟兄们,进城,他么的,这一路走的,可累死爷了……” 这边大队人马已经扛着刀枪进了麒麟门,甚至还挑衅的看着那守城兵,不过谁都没有说话,瞧见这一幕,刚从城墙上下来的朱衣助擦了擦额上的汗水自言自语道。 “早听说姓梁的练兵颇有一套,单就是这副御兵之术,便是不比寻常!” 可不是嘛,虽说参将把总们在那骂着,可这些满面怒色的兵丁却没人敢骂,这显然是御下有术的表现。其实朱衣助那里知道,这些兵丁之所以不说话,完全是因为……他们的嘴里都含着一枚铜钱,若是谁敢开口说话,杀无赦! 虽说这一个月,这些忠义军的官兵不一定算是精锐,但是至少在对纪律的服从上,远甚胜于这个时代的军队,如果说过去的队列训练,让他们学会了什么,恐怕就是通过队列训练中的一个个约束,打碎了他们身上的自由散漫,重铸了他们的纪律观,那种不间断的口令、命令,使得他们已经习惯于服从,习惯于遵守命令,即便是诸如踢腿不收半个小时之类“不合理”的命令,也已经习惯了,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自然也习惯了遵守命令,那怕是这个命令看起来并不合理。 就像这口中衔枚,就像这现在要求他们要弯腰泄劲摆出一散漫样,诸如此类的命令,全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冒充清军。可即便是如此,在朱衣助从城门楼上下来时,瞧着进入外城的那些远道而来的兵勇时,瞧着他们仍能排成队,便忍不住称赞道。 “梁军门麾下果然是我大清国之神兵,行军千里,虽是风尘仆仆,军伍却不见凌散,梁军门练兵,实是令小弟佩服……” 朱衣助的话声很大,显然,这全是一副马屁。对于朱衣助来说,尚为待罪之身的他很清楚,能不能脱罪,全靠这些个军中大帅能不能打赢这一仗,当然更重要是看他们愿不愿意在折子中美言几句,也正因如此,他才会自靠奋勇前来迎接梁化凤。 “朱大人客气!” “梁化凤”随手冲着朱衣助拱拱手,然后打着哈欠道。 “他么的,老子这骨头都快累散架了!朱大人,这城中可有什么泡澡的地方?一会咱们老哥俩一起去泡个澡,松散下筋骨……” 对方的亲近,让朱衣助心下暗道,这件事成了! “这事,还用您老兄安排,小弟早就安排好了,泡完澡后,还有秦淮河上的名妓一旁侍候着……” 说着话,朱衣助已经策马来的梁化凤的身边,一边往前赶着路,一边恭维着。 “梁老兄,这麾下真不愧是我大清国的精锐,有此苏松镇精兵,又何愁这海贼不平?” “朱老兄客气,这些弟兄都是跟着本军门多年,这次来南京,俺们可是拼着命赶过来,弟兄也是累极了,待会入营后,可得好好休整一夜……” “梁化凤”这么问自然有他的目的,他是想弄清楚接下来的去住。 “梁老兄,总督大人对您可是望眼欲穿兮如久晴盼甘霖,这不,您还没到,就已经令人将通济门附近的兵营腾出,弟兄们可直接往兵营里休整……” 通济门附近…… 一旁的朱明忠一听,心里顿时一紧,通济门可是南京最险要的城门之一,从那里进了城,到时候,怎么夺城?若是夺不了城,控制不了城门,到时候岂不就白搭? 心底这般急着的时候,朱明忠注意到“梁化凤”却一点也不急,他只是垂着头,一副疲惫不堪的模样,倒是朱衣助,还在那里拍着他的马屁。 “小弟素闻梁老兄用兵如神,小弟可谓是佩服至极!方今江宁上下数十万士民之安危,要托付给军门了。” 当部队经过钟山山脚下时朱衣助拍着马屁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朝着梁化凤看去时,却在无意见瞧见他眼眶处的皱纹极多。那……那里是什么皱纹,分明就是……不等他看清楚,便看到“梁化凤”冲他嘿嘿一笑。 “用兵如神?朱老兄,可知兄弟我用兵神在何处?” 这会对方一笑,朱衣助才发现这人脸上的皱纹那里是皱纹,分明就是干裂卷皱的皮肤,这……这是怎么回事?不等他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只听旁边的有人喝道。 “动手!” 呼吸间的功夫,不但朱衣助被人用刀制住了,就边和他同来的几个清军也被斩于马下, “梁,梁老兄,这,这是怎么回事?” 被刀抵着脖子的朱衣助话还没说完,便看到梁化凤身边的“吴魏”一把从脸上撕下脸皮,露出另一张脸来,瞬间便被这惊悸的一幕吓的脸色煞白,甚至就连那胯下也是一湿,吓尿了出来。 “他么的,可憋死老子了,姓朱的,你他么不是在瓜洲那边降了大将军嘛,怎么,又回南京了?嘿,这样也好,若不是你小子识相,甘心助老子骗开城墙,老子又岂能进得了南京,我说的是对吧!” 盯着朱衣助,朱明忠的脸上带着笑,知道进不了南京城的他,这会心里就打定主意,让这朱衣助,帮他诈开城门。 “你,你休得胡说,朱,朱某……” “呸,你他么也配姓朱!” 不等朱依助把话说完,朱明忠便怒道。 “军门又何需恼火,即便是他不愿意配合,又有何妨,直接把他那脸扒下来,找个体形差不多的,戴在脸上,像方才那样还愁诈不开城门?” “梁化凤”的话只把朱衣助吓的脸色煞白,连连惊恐的说道。 “莫、莫扒我的脸、莫扒我的脸……” 看着那“梁化凤”想着那被扔掉的脸皮,任他朱衣助有十个胆,这会也被吓倒了,更何况,稍作思索后,他便想通了,即便是他不配合,会被扒掉脸冒充不说,便是传到清廷,这城门也是他姓朱的给骗开的,到时候这罪名也会落到他头上,即便是骗不开内城的城门,单就是放敌进了外城,也是诛九族的死罪,没了退路的他,连连点头道。 “小,小人愿、愿帮军、军门诈开城门,只是小人还有一事相求……” 章节目录 第124章 帅帐(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一只只运粮船,挑着单帆一路逆流而上,直抵上元门外的码头,此时的上元门外的江面上,同样也是千帆点点,江面上云集着的数百余艘大海船,几乎占满了整个江面。 这些经过重重关卡方才抵达码头的粮船,便是从江阴驶来的运粮船队,这些运粮船上除了运来了五万石粮食和上万斤咸肉之外,还有李子渊领来的三千左翼营的兵卒。 不过是刚从上元门上岸,瞧着岸上大营中大军的情况,李子渊的眉便是猛然一皱,这按道理说应该是防范森严的地方,到处都是赌钱的士兵,不便兵丁们在那里赌着钱,就连官佐也是如此,更有甚者,他们一个个都是喝的醉熏熏的,甚至就在那江边,还有不少兵丁在那里钓鱼,那里有丝毫戒备森严的模样。 “统、统领,这,这就是大将军的兵马?” 别说是林南贵这样于江阴后才入营的人不信自己看到的,甚至就连同李子渊也没想到,这不过才几日功夫,大将军的营中,便松懈如此了。 其实之所以如此松懈的原因非常简单,瓜洲和镇江的胜利,使得郑军之中充满了轻敌的情绪,而且在同一个地方长期宿营,将士们自然会感到无聊枯燥,加之敌人就在眼前,又汉有每天训练,在这种情况下,诸如赌博之类的嘻戏自然就成了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难怪军门担心大军会败于南京,大军如此松懈,焉能不败?” 在李子渊这般寻思着的时候,令兵已经传来大将军的命令,要于帐中见他。 “!” 在接到大将军的命令后,李子渊便对左翼营副统领命令道。 “我先去见大将军,瞧眼下这情况,这直接带人过去,要是有人拦你,就说是大将军的命令,明白吗?” “李统领尽管放心,我知道怎么做!” 如果说,最佩服朱军门什么地方,恐怕就是军门敢于以身犯险的那股勇气。军门敢以身试险,他这个当副统领的又焉能落于人后。 “大将军的帅帐设于白土山(幕府山)上!” 之所以将帅帐设于白土山(幕府山),是因为在南京的求学经验,使得郑成功知道,从这里可以俯视整个南京城,不过让他失望的是,即是如此,除了能看到南京城中的死气沉沉之外,根本就看不到多少情况。 这几日,郑成功的心情着实不错,除了南京光复指日可待外,更重要的是,再过六天便到了他的生日,到时候,这南京便是最好的生日礼物,那郎廷佐已经派人再次送信来,二十二当天定会开城,将南京献予他。 只要再等六天,六天之后,便能入南京,便是当年高祖皇帝一般,定江南而复中华…… 心情大好之下,在听说的江阴来的运粮到了,原本还为军中粮草匮乏而忧心的他,自然是更高兴了,所以自然也就破例见上一见那位押粮官。 置身于帐中,郑成功瞧着跪于帐中的李子渊说道。 “你便是李子渊?” “标下李子渊,见过大将军!” 跪拜于地上的李子渊连大气都不敢出,他自信自己没有军门的那个福气,万一惹恼了大将军,到时候,这命能不能保住,都是一说。 “这粮草是朱明忠让押运过来的,他本人为何不来?” 若是说有什么遗憾的话,恐怕就是朱明忠没来,如果他来了……郑成功打定主意要让他等到二十二之后,让他看着自己从聚宝门进了南京城,让他看着郎廷佐之流,是如何跪在地上迎接他进城。 可,这朱明忠偏偏没来! “哼哼,这东西……定是怕本将军怪罪他,才不敢来吧!” 若是搁过去,或许李子渊会选择沉默,但现在已经自视为朱明忠心腹的他虽说惧怕大将军的气势,但仍然开口辩解道。 “回大将军话,我家军门来了!” 李子渊这么一说,别说是郑成功,便是其它人同样也是一愣,无不是诧异的看着他,心道着,这小子是怎么当的差? “来了!” 眉头一跳,郑成功厉声问道。 “说,既然来了,为什么不来帐中见本王,难不成他姓朱的还恼本王不成……” 郑成功之所以这般气恼,是因为他觉得朱明忠没来,根本就是因为他怕了! “回大将军,我,我家军门……” 猛的一咬牙,李子渊说道。 “我家军门正以身试险,领兵为大将军诈开的南京城门!” 什么! 顿时,整个大帐中,无不是一片骇然,万礼更是惊声问道。 “你说什么?诈开的南京城门!他怎么个诈法?” “诈开的南京城门!” 猛然站起身来的郑成功,怒视着跪于地上的李子渊厉声喝问道。 “他朱明忠准备如何诈开城门?” 问出这句话的时候,郑成功强压着内心的怒火,在他看来,朱明忠分明是为了他自己,为了让自己不至于辱了脸面,才会兵行险着。到时候落后下的是会是谁的脸面?是他郑成功的脸面! “我家军门前日于丹阳伏击苏松镇梁化凤所率援军,现已经化妆为清军入城,一但信号传来,大将军即可命人攻城,到时候里应外合下,这南京城自然可下……” “自然可下,自然可下……好,好……” 怒极而笑的郑成功厉声道。 “好一个自然可下!好一个朱明忠,好一个有拳拳赤子!好、好的很啊!……” 随着郑成功的怒声,这帅帐之中的气氛顿时一变,所有熟悉他的人都知道,此时郑成功是何等的愤怒。 “他朱明忠可知道,郎廷佐已经决定降我,今时他去诈城,到时候,消息传出,我郑成功失信于人,又岂不让天下人耻笑?好,好……” “来人,立即派人去拦下他,若是来不急……” “大将军!” 不等郑成功说完,李子渊连连嗑头道。 “我家军门拳拳之心,皆为大明,绝不敢有丝毫私心,那郎廷佐不过只是诈降……” 李子渊的话还没说完,郑成功冲着他便是一脚,将其踢倒在地后,厉声道。 “诈降、诈降!本王又岂不知何谓诈降,来人……” “大将军,请大将军务必信我家军门,” 李子渊一边说,一边不断叩头道。 “我家军门所为全是为了大明,请大将军务必相信我家军门……” “你家军门想死!难道你也想死不成!” 怒视着李子渊,郑成功厉声吼问道。 “若小人这条狗命,能让大将军收回成命,小人、小人甘愿以死报效……” 李子渊的回答,让帐中的人无不是惊讶的看着他,虽然心知大将军正在气头上,但一直以来对大将于城外静待颇有微词的王忠孝、甘辉、万礼等人,纷纷劝说道。 “朱明忠所为亦是操之于国事,请大将军三思!” “请大将军三思……” 恰在这时,突地一阵炮声隐约从远处传来……从山下传来的炮声让郑成功的脸色一变,急忙走出大帐,冲着帐外问道。 “怎么回事?是那里来炮响?” 章节目录 第125章 通济门(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通济门! 这是南京城墙十三座内城门之一,明初由原集庆路旧东门截城壕增建,扼守于内外秦淮分界,门向东北为皇城,向西南则是商业区,可以说是南京城的咽喉所在,同样也是是中国历史规模最大的瓮城城门,世界城墙史上独一无二的杰作。 通济门内部结构极其繁复,其形状在中国绝无仅有,一座城楼,两条上城马道和人行道,三座瓮城,四道门垣皆为拱券砌筑,以及若干瓮洞,瓮城周长…… 尽管曾经参观的中华门时,多少了解了一些通济门的知识,但过去只是知道,它比现存最大的瓮城“中华门”还要大,但对于这个瓮城到底有多大,还是不太了解,但是现在,当通济门那个船型内瓮城城门打开的时候,看着黑洞洞的城门洞,朱明忠突然生出了一种怯意,甚至产生一种恐惧——如果清军觉察的话,到时候又该如何? “将军不用担心!” 因为曾在瓜洲降敌,又放这支明军“进城”的关系,心知这个“通敌”的帽子是摘不掉的朱衣助,这会已经铁了心归降,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心知没了退路,唯一能祈祷的就是,明军打败清军。 有时候无路可退的降将,之所以忠心耿耿,正因为其没有退路。觉察到朱明忠似乎有所顾虑,于是立即出言说道。 “这通济门看似险要非常,可实则,城门上不过只有千余满城妇孺,全不堪一击!” 生怕对方怀疑似的,他又解释道。 “这城内守军不过万余,若以守城,只能虚虚实实,加之大将军用兵只包围了江宁城的北面和西面,而江宁的东、南两个方向几乎没有郑军一兵一卒,这通济门上,自然也就了什么兵马,其实,最关键的是喀喀木不相信这城上的绿营,不敢让他们守通济门,毕竟这门通满城,若是绿营阵前起事的话,到时候,这满城如何抵挡,而这满城中的青壮旗丁都死于银山,这满城除了妇孺……” 在说话的时候,已经步入第三道瓮城中的朱明忠,已经开始招呼着下属进入瓮城——瓮城不仅是阻挡敌人的所在,同样也是兵营,也正因如此,现在朱明忠所率领的6000人马,不过只是进了“城中城”。 “朱大人,剩下的全看你的了!” 冲朱衣助说出句话的时候,朱明忠又特意提醒道。 “待到这边一引起清军注意,到时候大军就会从神策门涌入南京,到时候朱大人你可是大功一件!” 什么! 朱衣助惊愕的看着身边的这位总兵,目中全是惊讶的模样,他,他怎么知道,这,这怎么可能…… 瞬间,朱衣助整个人像是没了魂似的,他的心底只剩下一个念头——幸好见机的早,若不然……若不然,既便是这边把这人陷在了通济门,那边郑成功的十几万大军从神策门涌入城中,到时候,自己怕也是死路一条! “城楼上是那位将军,本官是前操江巡抚朱衣助,奉总督大人之命,请苏松总兵梁化凤一行进城议事,还请将军打开瓮城城门!” 因为已经得到命令,朱衣助这么一说,加之看到那些援军纷纷进了瓮城两侧的兵营之中,楼上的守城官倒也没怀疑。 “朱大人稍等!” 片刻功夫,那城门便被打开了。在最后一道城门打开的时候,朱明忠的双眼眯成了缝,在那城门大开的瞬间,他立即用马鞭猛的抽打马身,策马前冲的同时,又大吼道。 “杀……” 变故委实太快了,以至于完全超乎所有人的意料,甚至那城门洞中的少年旗丁都还没反应过来,那奔腾的战马便从他的身边掠过,在马身掠过的同时,一道银光从他的眼前掠过,借着马力的冲刺,刀身在从他的肩膀处划过时,轻易的划断了他的脖颈。 “……” 那声惨叫还不及发出,脑袋便滚落于地上。 “杀……” 策马前冲的王大虎等人,更是嚎叫着前冲着,两百多名骑兵随着朱明忠一路朝着瓮城外冲去,相比于通济门,这最后一道城门并没有千斤闸,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在城门大开的瞬间,朝着城内冲去。 突来的变故,让城门后的那十几名少年旗丁,根本就没来得急反应,就被冲来的骑手砍于马下来,冲进城中的骑兵并没有往城内冲去,而是在冲出瓮城后,立即向两侧散去,沿着瓮城两侧的马道,一路向着城墙上狂奔,那些原本还庆幸着援军到来的少年和妇人们,直到那马蹄声踩踏着城砖时,仍然还没有反应过来,直到那踏马而来骑手冲到他们面前,刀砍到他们头上的时候,他们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来的不是援军,是敌军! “快,全都顶上去,汉人夺了城门,咱们全都得死!” 提着刀的清军把总立即推攘着身边的妇人,让那些拿着刀枪的妇人顶上去,这些原本在镇江失去了男人的妇人们,那里经过阵仗,这会完全是凭着女性保护家人的本能。 “汉人来了,非得杀你全家……” 人在濒临绝境的时候,不知会暴发出什么样的勇气,那些女人挺着刀枪朝着城头上涌来的骑兵杀去,她们的脸上满是绝望的神情,她们的手中拿着男人们留下来的刀枪,就那样如同螳臂当车似的朝着冲上城头的骑兵杀去,这会早就冲在前方的王大虎手挺着长枪,刺向了杀来的女人,尽管杀来的是女人,可是他却不见丝毫手软,长枪轻易的刺穿了女人的身体,在女人的惨叫中,他的手臂一甩,借着马势将女人甩到了城下,然后继续挺枪冲杀着。 相比于这些如虎似狼般的骑兵,城上的那些妇孺的抵抗几乎不值一提,她们不断的被斩于马上,而那马蹄不断踩踏在尸身上,将脑袋踩碎,将尸体踏成肉泥,未曾经历过这样场面的女人们被吓到了,后面的人不断的向后退去着,就在她们被逼近到城门楼的位置时,看到大局已定的朱明忠立即冲着城下大声吼道。 “攻城,放号、向前攻城……” 章节目录 第126章 血战(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啾……” 拖着烟迹的号箭从通济门直朝着神策门的南京城北飞去。 而与此同时,数千名忠义军的兵丁挺着红缨枪朝着城内杀去,不过,他们刚一杀到半路上,便遭遇了一股清军,这是从满城中杀出来的清军的,足足有数千人之多。 这些清兵虽不过只是十五六岁的少年,可一个个却都穿着盔甲,虽然他们紧张,但在那绝望的脸上却满是难以言喻的坚毅。 “若是让汉人夺了城,到时候你们的家人全都会给杀光……” 骑在马上的喀喀木怒视着前方杀来的“绿营兵”,直到现在,他仍然认为,这些人是降了明的绿营兵。 “让这些个汉狗见识见识满洲兵的厉害!” 喀喀兵之所以能反应这么快,是因为他刚才正满城校场操练这些少年,在他看来汉人总归是不可靠的,要守住南京,还是要靠旗人,现在通济门的变故更是坚定了他的推测,只不过他没想到,汉人居然如此轻易的便诈开了通济门。 “夺回城门!” 没有任何犹豫,在冲出满城的城门后,前队刚一列好队,喀喀木便提着大刀向前一指。 “杀……” 通济门后的街道并不算宽,挤上如此几千个人,这会已经显得有些拥挤不堪。 “整队、齐步……” 领着一营兵的王源,并没有像过去一样,命令兵士杀上去,这些清军是整着队出来的,若是直接冲杀过去,肯定冲不破敌阵。 “整队、整队……” 随着官佐们的命令,原本凌乱的队伍开始组成队列,甚至相比清军,那队伍更整齐一些,而这时清军的弓手已经开始朝着他们的身上射箭。 尽管清军的弓手并不多,但是上百只箭射来时,仍然在忠义军的队伍中扬起了一团团血花。 箭似雨点般的落下来,凄厉的惨叫声在街道当中回响着。 “顶住!” 对于没有弓手,同样也没有鸟铳手的忠义军官兵来说,在这五十丈的距离上,他们几乎只能是被动的挨着打。 “顶住……” 面对箭雨,王源不断的大声喊叫着。 手中挺着红缨枪,一路向前的他双眼死死的盯着前方,任由那箭雨射来。而在他的身边,不断有兵丁倒下,不断有人惨叫着倒在地上,但是后排的人却像是没有看到似的,继续前进着。 短短几十丈! 就像是一个死亡的绝境,一个又一个士兵倒在箭雨下,那铺着石板的路上,不过只是瞬间的功夫,那石缝就被血水溢满了,而街上到处是倒下的是战士们的尸骸。 “杀!……” 尽管敌军的反应完全超出喀喀木的意料,他没有想到对方居然就这么顶着箭雨向前冲,意识到对方意在夺取城门,完全不知道城外是不是有源源不断涌入敌军的他,面对敌军的拼命冲击,那里敢退半步,更没有想过利用弓箭远距离射杀涌上来的敌人,他的脑中只有一个念头。 夺回城门! “杀上去,把汉狗杀退了,才能保住一家老少……” 短短几十丈,足够清军的弓手发出几箭,但是那箭雨下大队的涌进却并没有因为箭雨而停止!射倒了一批又上来一批,血水顺着铺路石的缝隙向路边的阴沟流淌着,如同下了大雨似的。 尽管在那短短几息间,忠义军的官兵在那里用身体阻挡着清军的箭矢,但是当箭不断的落下时,但是面对这种一味的死亡,这些战场上的新丁仍然感觉到了恐惧。 “顶不住了……” 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声,在战场上恐惧是会漫延的,就在那脚步开始因为恐惧而迟滞时,身上挨了一箭的王源,甚至没有去拔肩膀上的箭,而是大喊一声。 “江阴!” 简单两个字从他的嗓间迸发出来的时候,他身边的兵丁无不是一愣,他们都是江阴人,或许他们没有经历过的江阴的屠杀,但在父母的言语中,曾无数次的告诉过他们,清虏是怎么屠杀江阴满城。 “江阴!” 又是一声怒吼从王源嗓中迸出出来,又是一箭落在他的身上,可却没能阻挡他的脚步。他身边的一个兵丁倒下了,那被弓箭穿透胸膛的兵丁,看着杀来的敌人,用尽最后的力气,吼出一个声音。 “忠义之邦!” 尽管他的声音模糊,但这四个字却传到了几乎每一个人的耳中。 “忠义之邦……” 又是一声吼,是一阵呐喊声,在通济门外响了起来,那怒吼声中带着绝望,但更多的却是骄傲。 “忠义之邦……” “忠义之邦……” 原本只以为已经杀退这群绿营兵的喀喀木被传进耳中的吼声给吓了一跳,尽管并不知道,这四个字是什么,尽管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喊出这四个字,但他突然明白了,不是绿营兵叛了,而是,这些人是明军! “忠义之邦……” 又是一阵整齐的呐喊声传来的时候,喀喀木声厉内茬的大喊道。 “杀上去,一会总督大人的援兵就会杀过来,杀过去,杀退汉狗,我们才能保住命,总督大人的援军来了……” 在声厉内茬的吼声中,在弓手的掩护下,已经冲到距离忠义军只有约莫二十丈左右的距离时,最前排的清军突然看到那些原本神情绝望的明军,突然笑了起来, “老子炸死你们这帮孙子……” 就在那喊声中,前排的清军看到空中不知道什么时候扔来了一阵密密麻麻的铁疙瘩,那铁疙瘩带着木柄,就像锤子似的,与锤子不同的是,那铁疙瘩的另一头还不断的冒着白烟。 这是什么玩意? “不好!” 武将直觉告诉喀喀木,那成百上千个铁疙瘩里肯定是什么要命的玩意。他几乎是迅速勒停马,然后便想扭转马头想要向后逃去,就在这时,他看到前方那些冒着烟的铁疙瘩落到了队伍之中。 “轰隆!” 忽然当街响起一道炸雷! 刹那间,天崩地裂似的炸雷接连不断的在街上响起,那硝烟瞬间便吞噬了整个街道…… 章节目录 第127章 相搏(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轰隆! 剧烈的爆炸声,一声接着一声! 原本还承受着箭雨的忠义军的官兵们,纷纷从那号衣下拿出手榴弹,一手拿着手榴弹,一手拿着火绒,他们握着木柄,将铁疙瘩头部陶盖往地上或者墙上一砸,然后用火绒点着手榴弹头部的陶盖下导火索,然后便将喷着火冒着烟的手榴弹朝着敌人扔去。 从他们手中丢出的手榴弹,也在一些是直接在清军的头顶上炸响,直接附近的清军脑袋炸碎。有的威力甚是可观,直接将临近的几名清兵炸倒在地,即便是伤者也是在血泊着后着伤口惨叫着。有的却只是裂成了两半,将附近的清兵炸得满脸是烟,使用黑火药的手榴弹,威力全凭运气。 可是成千个手榴弹接连不断的像是雨点似的“砸到”清军的身上,仍然在极短的时间内于这街道上掀起了一阵腥风血雨,别说是那些旗丁少年,便是那些成年的旗丁,又何曾经过这样的阵仗。 不过只是几息的功夫,被炸死炸伤过半的旗丁,面对冲上来的忠义军时,那里还有抵抗的力气,几乎是站在那直挺挺的任由红樱枪刺在他们的身上。更多的旗丁完全被炸丧了胆,他们几乎嚎哭着向后逃去。 “这他么的就是八旗兵!” 看着他们逃去时的狼狈模样,不知道谁先笑骂了一句,接着就是一片哄笑的声音。而在那哄笑声中,透出的尽是一种从未曾有过的自信,尽管忠义军成军后,他们曾经奇袭过常州,也曾伏击过梁化凤的苏松镇绿营兵,但今天才是他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苦战。 曾经,两次胜利带来的自信,在这个时候,经历了这场激战之后,他们的心中所弥漫的不仅仅只是自信,更多的是一种骄傲,那是身为强者的骄傲。 “忠义军!” 不知是谁喊了一声,这边方才还在箭雨中险些崩溃的兵丁立即大声吼道。 “杀!” “忠义军!” “杀!” 城下的吼声传到朱明忠的耳中时,他整个人都变得激动起来。对于退到城门楼中的敌人,他只丢下一句话。 “烧!烧死他们!” 然后便策马朝着城下冲去,在他冲下那马道的时候,他的脸色突然一变,他看到了……一队骑兵正在朝着通济门的方向冲来,那些骑兵无一不是披甲骑兵。 足足数百骑! 这是郎廷佐手中最后的一只骑兵,在得知通济门被人诈开之后,除了调来了这只骑兵,他同样还命令神策门一带兵丁朝着这里赶来。那里聚集着南京守军的近半数的军队——足足五六千人之多。 不过远水解了不近渴,最先到达通济门一带的,还是从总督府附近杀来的这队骑兵,这队管效忠率领的骑兵是好不容易才从银山一路逃回南京。原本是郎廷佐手中的杀手锏,是他期待着来日与援军一同里应外合,击退郑成功的杀手锏。现在则在管效忠的率领下朝着通济门杀来了。 “杀,夺回通济门,要不然,你们全家都得死光……” 作为汉军旗提督的管效忠,和任何一个旗人一样,在濒临绝境时,脑中只剩下一个念头——要么杀尽敌人,要么为敌人杀尽,尤其是在这个时候,作为驻防八旗,他们的家人就在这南京的满城之中。 他们过去攻打汉人的城市时,从未曾手软过,从来都是遇城屠城,遇村屠村,所以他们相信自己落入汉人手中会是什么下场,非但自己死尽,就连家人,也会为汉人所杀。 “杀、杀……” 虽说只有不到一千骑,但是在数千马蹄踏在这石板街道上发出的声响,却是震耳欲聋的,那马蹄铁踩在石板上的声响,虽是清脆,但却声传入人们的耳中,在这南京城的上空回荡着。 “完了……” 尽管过去在论坛年评价郑成功于南京的得失时,都曾提到骑兵,但往往都会提到梁化凤率领的几百骑兵,从未有人提到在南京城中,还有一支骑兵,而且足足有近千骑之多! 几乎是一瞬间,朱明忠似乎看到了自己的下属在这城墙下遭到屠杀的一幕。 “军门,军门,快,快命人堵死城门,只要咱们能守着通济门,大将军就能领着大军杀进来!” 就在石磊大声吼叫着的时候,这时,突的在那通济门中冲出了一辆马车,那马车上一个车夫,正拼命的驱赶着挽车的马。 “让开,让开……” 赶着马车的王秀武,一边拼命的抽打着马,一边大声吼叫着,那些原本被那马蹄声吓的脸色煞白的兵丁,无不是纷纷给他让开路来。 “火药车!” 眼尖的兵丁一看到马车后面的东西,无不是纷纷一惊,那马车上分明就是几个巨大的木桶,那是火药车! 一辆马车上,足足有千斤火药! “让开、让开……” 双眼盯着前方敌骑的王秀武,这会他的心头没有任何恐惧,他只有一个念头,报军门的恩情。 “军门,我王秀武报恩了……” 盯着前方的那一阵冲杀过来的清虏,王秀武将一枚点着的手榴弹,往马车上一丢,又一次拼命抽打着马身,冲向了敌人。 “不好……” 尽管不知道这冲来的马车上装的是什么,但管效忠还是想要勒停战马,但是他身后的骑兵却仍然朝着前方冲去,对于一心想要保住家人的他们来说,那里还顾及其它,此时的他们只剩下一个念头——杀光这些汉人,夺回通济门! 在八旗骑兵经过王秀武的身边时,一个骑兵直接挥刀朝着王秀武砍杀过去,在这个时候,那骑兵看到这个面貌有些苍桑,身子骨很结实,个头并不算高的汉人的,居然连挡都没挡一下,他的动作也很坚定,仍然抽打着马身,试图让马向前冲去。不过,这并不是最引人的地方,最吸引他注意力的是,这个瞧起来差不多有四十来岁的汉人的目光,居然是那么的坚毅。 忽然间,在刀砍到他脖颈的时候,他看到这个汉人眼睛里,他的脸上露出一抹笑意。而更让人惊愕的是那几个木桶间冒出来的白烟。 不好…… 在这个念头涌现出来的瞬间,轰的一声,一声剧响间天崩地裂似的爆炸在通济门前突然炸响了,上千斤火药的爆炸,瞬间便吞噬了半条街。 章节目录 第128章 无路可退(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朱衣助!” 几乎是在得知通济门被人诈开的瞬间,郎廷佐便大吼一声,在看来这朱衣助那里是“千辛万苦”逃回报效的,分明就是与郑成功里应外合的。 “若是守得此城,不诛尔十族,又焉能泄老夫之恨……” 嘴里骂着,郎廷佐又对张国俊命令道。 “快,赶紧把兵调过去,晚了,你我都得死!” 就在他话声落下的时候,突的一声巨响从通济门的方向传来,在那声剧响之后,郎廷佐立即冲花厅,朝着通济门看去,只看到一团巨大的烟云升腾至半空中。 爆炸的烟雾消散之后,整个街道上尽是一片死寂,应该说,所有人都被那剧响给震双耳鸣响,根本就听不到任何声音,铺着石板的街道上更是直接被被炸出一个两三丈宽、深达近半丈的坑洞,而在那坑洞周围尽是战马的残尸,附近的屋子也全都被炸塌了。 在那耳鸣声中,世界似乎都是一片静寂,从马上摔下来的朱明忠,拖着摔伤的腿往前跳着,他看到弹坑对面的原本奔腾的战马,这会无不是受了惊似的奔着,甚至不少马直接跌入了坑中,摔折腿后在那里发出一声声凄惨的哀鸣,那些从马上摔下来的清军或者好不容易勒住马的清军,无不是骇然的看着那巨大的弹坑,谁都没有想到,那爆炸会带来如此猛烈的后果。 “快,快,顶上去,在弹坑那里堵住清军……” 抓着身边的一个兵丁,尽管他的袖子上系着蓝色的袖章,但朱明忠却根本就分不清他的军职,只能扯着他,推着他,让他顶上去。 尽管不知道是那个人炸了马车,但朱明忠很清楚,现在那个坑,就是阻挡敌人的所在,若是不能守住那里,到时候,非但全都得死,更重要的是根本就不可守的住通济门。 “顶上去,把清军压回去……” 在朱明忠推攘兵丁们顶上去的时候,在坑对面的管效忠,同样也注意到了这个不大不小的坑洞,对于进攻的不利,他同样吼叫着,让人冲上去,不过这样的坑显然不是战马所能跳过去的,而在这些惊魂未定的战马,这会根本就不听骑兵的使唤,至于那些从马上摔下来的骑兵,或轻或重都受了伤,自然不能像对面的明军一般,可一路狂奔的冲到坑边,至于弹坑附近那些受伤的清军,更是被他们轻易的用枪刺死。 “忠义军!” “杀!” 在那一声声的怒吼中,那些双耳轰鸣的兵丁,终于又一次恢复了神智,他们在坑边排成队,双眼直视着前方。 “快,把马车赶过去,堵住路……” 拖着伤腿,朱明忠大声吼喊道。 “把所有的东西都扔过去,掀开石板筑街垒……” 在几辆马车堵住街道的同时,随着朱明忠的命令,那些兵丁立即用枪头翘开铺路的青石然后用石块垒出了一个个半人高墙垛。 “十五丈、隔十五丈……” 或许对于冷兵器作战,朱明忠并不算擅长,但是他却知道如何发挥自己的优势,对于忠义军来说,最大的优势是什么?是手榴弹,15丈,可以保证墙垛后的士兵可以把手榴弹直接砸进垛墙后,这几百米,足够垒出几道垛墙。 在一道垛墙立好之后,战士们立即在墙垛后方列成队,随时准备用长枪刺杀试图冲来的清军。当然,后排的兵丁则握着手榴弹,相比长枪,手榴弹才是最重要的! “炮车,炮车……” 此时,朱明忠的大脑连转,何以保证战士安全,阻挡敌军的街垒,再到手榴弹,再到火炮,所有巷战时可以使用的东西,全都被朱明忠推了出来,在他为巷战作着准备的时候,那边管效忠指挥的清军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立即朝着这边冲杀过的,那个不深不浅的弹坑,则成了他们进攻时最大的障碍。 而更大的障碍却是不时落在他们身边的手榴弹,随着一声声爆炸,尽管手榴弹的威力并不大,但却总会不断有人被炸死,炸伤。 “手榴弹,把手榴弹往坑里扔……” 那身号服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变得破烂不堪的王源大声的吼叫着,眼瞧着仍然有人冲了上来,立于马车后的他,立即吼道。 “长枪准备!刺……” 尽管在清军冲出弹坑的时候,前排的兵丁拼尽了全力,但是那枪尖,依然被他们身上的盔甲阻挡,不过猛的刺杀,还是将他们推后的数步。 没想到会是这么个结果的王源的脸色顿时一变。 “对准面门!对准大腿!” 对准面门和大腿又岂会有那么容易,而心知对方的长枪伤不了自己的清军兵勇立即嚎叫着试图翻越那马车,重甲虽说保住了他们的安全,同样也让他们的动作变得有些笨拙,在他们翻越马车时,又一次前排的兵丁纷纷举枪便刺,这一次不仅仅只是刺他们的面门,更是朝着盔甲下摆处露出的大腿刺去,一时间,那马车上,尽是一片惨叫声,尽管如此,仍然有清军冲了进来。 这些穿着泡钉棉甲的八旗兵一冲过马车,立即挥刀便砍,相比于身上重盔的他们,那些只穿着一层单薄号衣的忠义军官兵,尽管拼命的试图反击,但是因为枪头无法刺穿盔甲,便变成了待宰的羔羊一般,在马车后街道上,尽管是忠义军的战士们垂死时发出的惨叫。 那惨叫声显得有些闷闷的,传入耳中的时候,竟然显得有点超现实的感觉。不过这种错觉之后,朱明忠突的明白了,为何清军绿营兵不着铠,恐怕就是为了保证八旗兵对绿营兵的优势,在冷兵器的时代,这一层盔甲便能决定两军的胜负。 看着兵丁不断的被八旗兵砍翻在地,看着他们绝望的用红缨枪朝着清军刺杀时的决然,朱明忠只觉得心脏被什么刺痛着,他的呼吸变得急促。 “开炮啊!” 突的,就在这里,战场上一个浑身是血兵丁冲着垛墙后的战友大声吼着,全不顾清军手中的刀正朝着他的身上砍开。可即便是在刀砍上他后背的瞬间,他看着垛墙后的火炮,浑身是血的他仍然大声的哭喊着。 “开炮……” 章节目录 第129章 相诱(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开炮! 当那一声绝望的吼喊传来的时候,操炮的炮手被吓到了,他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毕竟前面还有上百个兄弟。 就在这时不知是谁,从炮手的手中夺过火把,冲着炮尾的引火绳点去。 一声炮响之后,在硝烟弥漫中,数百发铅丸朝着前方飞去,挡在前方的无论是未曾着铠的忠义军亦或是八旗兵,他们的身体瞬间就被铅弹穿透。 “扔手榴弹……” 在那一阵惨叫声中,手拿着火把的干小庄,大吼声又冲着炮手说道。 “他么的还愣着干什么,装炮子,轰他娘的……” 在那一阵白烟消散后,看着被铅子扫平的街道,于树杰大叫道。 “好!” 随后他立即回头冲着军门说道。 “军门,此人果断非常,他日必可重用……” 而在这时,他却看到身旁的军门,神情显得很是凝重,又眼死死的盯着那被铅弹扫平的街道,朱明忠自以为已经变得铁石心肠的心底,还是被触动了,他的嘴里喃喃道。 “我的弟兄,他么的,李子渊是干什么吃的,怎么还不破城!若是……老子非拿他的头祭弟兄们!” 话音落下的时候,他的双眼死死的盯着神策门的方向,如果,如果一切如历史上一般,那么,破城的希望就在那里! 从一开始朱明忠把破城的希望都寄托于神策门的时候,甚至在他还没有骗开通济门时,在神策门外郑军前锋营的大帐之中,朱大咸却正在游说着余新。 “神策门的清兵当真会动?” 又一次,身为前锋营统领的余新,看着朱大咸,这朱大咸曾是大将军的文书,两人曾有数百之缘,不过对于读书人,他素来瞧不上眼。 “将军,这神策门中清军占全城之半,若是有人于通济门发动,郎廷佐又岂能不动?” 盯着余新,朱大咸心知无论如何,他都必须要说服此人派兵攻城,毕竟师弟的兵力委实太少。 “通济门?” 蹙眉盯着朱大咸,余新的眉头微扬。 “你是说,朱明忠是从通济门诈开城门,于那里发动后,然后我趁着神策门上的清军空虚之际攻城?” 若是寻常攻城,这确实是个机会,但是现在……余新沉吟片刻后说道。 “虽说余某主张立即攻城,可若没有大将军命令,余某又岂会调兵出营攻城?再则你可知道,这攻城又岂是说攻便功,且不说其它,但是这营中的攻城器械送到城下,又岂是三两个时辰……” 在余新强调着客观困难时,朱大咸笑着说道。 “将军用兵,在下自然不敢有所微词,但将军可知道,这神策门的不同之处?” “不同之处?” “正是!” 随后,朱大咸便解释道。 “这神策门是南京城墙十三个内城城门中最不同寻常的一个,相关传说是民间顺口溜一则:“内十三,外十八,一个门栓朝外插。”而这“门栓朝外插”的城门指的就是神策门,民间顺口溜形象地概括了它特殊的建筑形式。神策门规模较小,城门在里,瓮城在外,瓮城门也不正对着城门,而是开在瓮城的东北角,所以神策门又被称为外瓮城城门。而这并不是它最与众不同的地方,在南京内城的十二城门之中都只有一个门洞,唯神策门设左右两个门洞。洪武年间宰相刘伯温认为,这里为兵家必争之地,必须能攻能守,平时只开一洞门,另一洞门则紧闭。只有在军情紧急、万不得已时再开。” 朱大咸的解释,让余新的眉头猛然一跳,他诧异的看着朱大咸。 “还有一个城门?这,大将军怎么不知道?” 尽管曾在南京读过书,但是郑成功自然无从知晓这种军国机密,自然题解不知道,在翁城之外,会修建另一道“隐门”。这道用砖石彻起来的隐门,看起来和普通的城墙并没有任何区别,但平常门洞里一直都用砖石堵塞,几百年来自然是几乎不为人知。虽这是军事要塞,但由于地处荒僻,少有人烟。城门也是基本闭而不用。 也正因如此,尽管这里正对白土山上大帐(幕府山),但是并不为郑成功所重视,而且这一带的明军戒备也是极为松懈,甚至穿着一身红衣的三千忠义军左翼营的官兵抵达神策门一带时,一路上根本就无人阻挡,不过的对于神策门上的守军来说,在看到这支援军的时,还是吓了一跳,不过也仅局限于此,毕竟在这神策门一带,足足屯守了五千大军,郎廷佐之所以会将大多数部队派驻于此,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已经命令人重新打通了隐门,以便在必要时,派兵从隐门出击,奇袭城外的明军。 那道“隐门”不过仅仅只有一道薄墙,只需要用撞木接连撞击,就能将墙撞穿,然后城内的兵丁便从这个侧门悄然出击,袭击城外敌人。也正因如此,郎廷佐才会将大部分部队部署于此,以防止郑军从这里杀进城内。不过他千算万算,即没有想到,会有人诈城,更没有想到,诈城之人会以身犯险,用自己作为诱饵,诱使郎廷佐将神策门附近的守军调往通济门。 “你,你是说,只要轻轻一撞,便能撞开?” 听着朱大咸的解释,余新整个人都惊呆了,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若是早知道,在神策门附近有一道不堪一击的“隐门”,恐怕他早就撞开那门,杀进南京了,这会听朱大咸这么一说,又岂会不心动。 注意到余新目中的跃跃欲试,朱大咸又加重语气说道。 “正是,只需轻轻一撞,便能撞开那门洞,而且,现在朱军门麾下部署已经探得此门的位置,只待通济门那边发动,郎廷佐调兵之时,即会撞开此门,杀入城中!” “可,可没有大将军军命,再则,若,若是郎廷佐不动的话,万一打草惊蛇,又,又该如何?” 面对余新的顾虑,朱大咸压底声音说道。 “那将军又岂容夺城之功与眼前错过?再则,有此破城之功?大将军又岂会怪罪将军?至于郎廷佐……” 沉吟片刻,朱大咸的目中闪过一道痛色。 “若其不调兵,我忠义宫上下自然拼死为将军撕开一条路来!将军只管领兵杀入城中即可……” 恰在他声音落下的时候,空中隐约的传来一声响箭,听着那声音,朱大咸加重语气说道。 “将军,我家军门已经发动,明史第一功就在眼前,还请将军早下决心!” 章节目录 第130章 杀虏(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杀过去,想活命,就杀退明军,夺回城门!” 只手提刀的管效忠,冲着他身边的八旗兵吼喊着,他们好不容易冲过那个巨坑,结果这边的数道石垒墙却挡住去路,好不容易杀过一道垒墙,等待他们的是红夷炮打出的铅子,还有这些明军扔来的震天雷。 相比于像雨点似的甩来的震天雷的爆炸,真正骇人的恐怕还是那红夷炮,一炮轰来时,数百个铅子散开,能把人打成筛子,断胳膊、断腿更是再寻常不过。 可即便是如此,管效忠仍然不断的推攘着身边的兵丁弃马杀过去,更一次次的提醒着他们,他们的家人就在满城之中,若是收不回通济门,到时候他们全都得死。 “铳手来了吗?” 管效忠冲着身后大声吼道,因为出来的匆忙,他根本没来得急点齐铳手,甚至没有带弓箭,若非是如此,又岂会像现在这样挨打。 相比于弓箭,鸟铳在这个时候,或许更为有效,而且鸟铳的威力更大,更精准。 “铳手来了,铳手来了……” 一排排铳手的到来,立即改变了进攻的态势,尽管石垒后的忠义军的炮手,仍然不住的用霰弹还击,但是依在夺来石垒兵的清军鸟铳兵,则排成排向着这边开枪。石墙后的忠义军不过刚探出头来,随着一排密集的子弹打来,便有几人哼也没来得急哼出声来便倒在地上。 朱明忠这会已经扑到了一处垒墙的下面,他的身边是王大虎,等十几个了卫兵。在那“砰砰”的枪声和时而响起的炮声中,这垒墙下面更是人人心情紧张,一时间战场似乎胶着的,双方都依着垒墙在那里战斗着,谁都不愿意后撤一步! 相比于忠义军的守,清军却是在进攻,在鸟铳手压制了忠义军的反击时,立即有一群清军提刀带甲的扑了过来。 “手榴弹!” 这边刚甩出一通手榴弹,那边一个探头的兵卒就被鸟铳射倒,另外的人却藏身垛口之后,就在这时,几名清军冲了过来,刚一翻过那石墙,然后挥刀便朝着操炮的炮手猛砍。附近的忠义军纷纷反击的当口,这边更多的清军翻过了墙! “上实心弹,轰开那道墙……” 眼看着又一道石墙就要攻占的时候,朱明忠对着身边的炮手吼道。 这个时候,他那里还有功夫顾忌到前方自家的兵卒,现在最紧要的是守住这城门! 轰的一声炮响在耳边响起的时候,朱明忠只感觉到一阵耳鸣,然后什么都听不到了,在那炮口的烟雾中,重达5斤的炮弹便朝着石墙飞去,炮弹轻易的撕碎了挡在它前方的士卒的身体,无论是清军也好,忠义军也罢,只要任何人试图阻挡他,便会落得胸前被撕开一个洞口的下场。最终炮弹猛的一下撞上了石墙,那用铺路石临时铺城的石墙或许能挡住弹子,但是被炮弹猛然“砸”中的瞬间,立即倒塌了一片,墙后方的清军火铳手立即暴露出来,他们的队伍顿时便是一乱,那枪声也便停了下来。 “手榴弹、手榴弹,全都扔过去狠狠的炸……” 在朱明忠的命令中,数以百计的手榴弹从士卒的手中甩了出去,朝着正在进攻的清军还有那些火铳手的周围甩去,瞬间的功夫,在剧烈的爆炸声中,他们就被一阵烟雾所吞噬。那烟雾中尽是一片惨叫声,尽管他们穿着盔甲,但是却无法挡住手榴弹的破片。 “手榴弹,手榴弹……” “军门,手榴弹都用完了……” 兵卒的喊声让朱明忠心头一紧,手榴弹没有了! 怎么办! “火药箱,火药箱……” 尽管朱明忠大声的吼喊着,但是耳鸣的他根本听不到周围的人在说什么,直到他们甩出火药箱后,他才停止大声的喊叫。 又是接连几个火药箱被甩了过去,五斤重的火药箱扔的并不远,但是威力远大普通的手榴弹,剧烈的爆炸瞬间烟雾中,隐约的可以看到几截断尸,被炸飞上了天,甚至还有一截肠子直接落在朱明忠的身前的石墙上挂着。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在爆炸之后耳鸣不断的听觉,似乎才恢复正常,让外面的声音传到了耳中,刚才如无声默片似的天地之间,顿时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声音。 手榴弹的爆炸声,更多的却是惨叫声,那是他身边的还有前方传来的有些怪异的似乎被拉长了惊呼惨叫,当然还有变了嗓门儿的怒吼,那些清军的怒声,无疑彰显着他们的这次突袭,到底带给了守城的清军带来多大的意外。 甚至直到现在,在撕杀持续了半个时辰之后,对于城中的清军来说,他们除了知道城门被诈开了,其它的根本就是一无所知,面对通济门突如其来的沦陷,城中各种号角皮鼓都在纷乱的敲响,这些声音掺杂在一起,根本就分不清什么样的声音传达什么信号了,甚至让人觉得,那些人只是那里拼命的敲响皮鼓、吹响号角! 对于清军来说,骗开通济门之后的攻击,有些类似于后世的特种突袭,这是一种难度极高的战斗,其实这恰恰是忠义军所擅长的。相比于冷兵器时代的清军,他们更多的习惯于列阵而战,凭着号令旗号统一指挥。步兵的主动的突袭,少之又少。而忠义军的战术非常简单——手榴弹+刺刀冲锋,强调的就是突袭,就是进攻。 而更为重要的一点是武器,朱明忠最大的优势就在于,他率领的忠义军虽说大都是新兵,可是凭着手榴弹、火药箱这些划时代的爆炸武器,轻易的控制了战场,更重要的是,现在后退之路已经给他堵死,对于忠义军的官兵来说,他们除了冒死突袭外,根本就没有其它的选择。 而突然袭击给守军带来的混乱,效果是惊人的,当然更重要的是,通济门上的守军本就非常有限,而且大都是战斗力低下的妇孺,而在夺取了城门之后,面对增援来的敌军,手榴弹、炸药箱带给清军的震撼是前所未来的,手榴弹攻击密集队形的效果加上刺刀冲锋的效果同样是惊人的,几乎可以用锐不可当来形容! 正是凭着这三板斧,朱明忠撑了下来,不过这三板斧现在,却碰到了麻烦,尤其是在面对着这队八旗精锐的时候,战场上的态势更是险象环生,即使是勉强挡住了清军的进攻,可是几道石垒已经丢得只剩下两道,再往后退,就被会赶出城,现在,怎么办? 手榴弹没了! 火药箱也没有了! 怎么办? 就在这时,城门上传来的喊声更是让他的心头一紧。 “清军援军来了……” 清军的援军来了…… 这个声音只让所有人脸色一变,甚至就连忙朱明忠身边的亲兵,也是不由自主的往后微微退去。 援军来了! 不过不是自己的,而是清军! 被几个人簇拥着的朱明忠,听着空气中传来的脚步声,他只觉得血都涌了头,望出去,他的视线在这一刻变得的扭曲起来。他的手中早就拔出了那柄郑成功赐的刀,在手里攥得紧紧的。 双眼盯着前方,与此同兵卒们的目光都投向他这里,在他们的目光中,他感受到无数声音似乎在向自己涌来。 “不成了,不成了……快撤吧、撤吧……” 尽管没有说,但这个声音在不断的在他的脑海中回响着。提醒着他要保存实力。 看着身边那些面色疲惫的兵卒突然他哈哈大笑起来。 “大丈夫,杀敌报国在今朝,谁是汉家好儿郎,随朱某杀虏……” 朱明忠怒视着前方,他举起长刀,扯开嗓门大声吼喊道。 “杀虏!” 震耳欲聋的吼声,在这通济门处回响着。 “杀虏!” 章节目录 第131章 神策门(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131章 当第一道响箭于空中炸响的时候,骑在马上的张孝杰便死死的盯着远处的神策门,他的心里显得有些忐忑不安, “副统领,那郎廷佐真的会把兵调回去吗?” 即便是身为副统领王孚这会也显得有些紧张,他看了眼神策门,如果神策门的守军仍然在那,凭着三千弟兄又岂能杀进去?到时候又该怎么办? “他不调也得调,调也得调,要么把这里的兵调过去,要么军门就从通济门打进去!” 虽说过去只是个把总,但行军打仗多年积蓄不少经验的他,又岂不知道,现在兵力有限的清军根本就没有选择,两个地方同时发动的情况下,他们根本就没什么选择。 只不过,如果清军不动的话,到时候,非但神策门这边难攻,即便是军门那边想要凭着六千人马,一路攻进城中,恐怕也没那么容易。 里应外合是好,可关键是……人马不够啊! 想到人马,自然的回头朝着明军的营寨看去,那里不过只是处简易的木栏营寨,非但驻有兵丁,还有诸多兵将的家属,军纪可谓是混乱不堪。可即便再是不堪,这白土山下的前锋营大营里,仍然有一万多官兵,只要他们愿意配合,那么,这南京无论如何,都能拿得下来。 “就看朱大人的了!” 话的功夫,突然,有令兵报道。 “报统领,前锋营正在点卯整兵……” 成了! 王孚猛的用力拍了下手掌,激动的大叫一声。 “来人,准备火药包,一但那边来了信号,立即炸开暗门,进南京!” 或许,炸药包炸不开厚实的城墙,但是却能轻易的炸开不过只有数层城砖的空心暗门。也许是因为神策门处的清军,已经习惯了城外郑军的松懈,以至于他们自己也变得松懈起来,当两名身上涂着泥浆瞧起来像是团泥而不是人的兵士,将炸药箱送到城墙下暗门的位置时,城头上的清军完全没有任何反应。 其实,他们甚至都不需要如此伪装,因为城头上的清军,已经习惯了这那些于城下闲逛的郑军官兵,就像习惯了他们会在附近的湖中钓鱼在山上打猎一般。在这种情况之下,又有几人还会持之以恒的保持警惕? 今天对于城头上的清军来说,一切原本与平常并没有什么区别,他们还是与往常一样,只是懒洋洋的站在城头上,压根就没有注意城下的动静,顶多也就是在这支明军出现时,多看上两眼,仅此而已。 不过,差不多一个时辰之后,城中突然响起的号角声,让这神策门一带的守军,无不是一惊,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郑军攻城了! 还不等他们反应过来,那边总督派来的传令兵已经把命令送了过来,令神策门一带的守军立即赶赴通济门。 “通济门被诈开了!” 在得知这一消息后,不再需要督促,那神策门的清军守将,立即按命令召集神策门一带驻守兵丁朝着通济门的方向赶去,而只在神策门留下了不过一营兵,也就是守于城头的一营兵。 “若是夺不回通济门,咱们可就算完了!” 城头上的绿营兵在心里嘀咕着,瞧着往通济门赶去的队伍,瞧城外看去时,他的心里又暗敲着鼓。 “若是这时候,这些海贼攻城的吧……” 不等他的心底浮现这个念头,突然,通济门的方向传来了一声巨响,那巨响有如晴天霹雳一般,虽相隔甚远,但却直直的传到他们的耳中。 “乖乖、该不会是火药库炸了吧……” 瞧着那升腾至半空中的烟雾,神策门上的守军无不是惊愕的喃语着,当他们的注意力被通济门的爆炸吸引的时候,压根没有注意到,一百多忠义军的官兵已经冲到了瓮城的城墙根下,而在瓮城另一侧城墙下的“暗门”处,火药箱已经被点着了。 “弟兄们,杀进南京城!” 没有任何的迟疑,在暗门处的火药箱点着火的时候,已经提着刀一马当先的王孚领兵冲了过去,七八十丈的距离,冲过去不过只是几息的功夫,这些穿着红衣的忠义军官兵,刚一开始冲杀,那边城头上的清军就发现了他们。 “海贼攻城了……” 不知是谁先喊了一嗓子,就在这城墙上的清军纷纷提着刀枪准备的时候,他们却全都傻了眼,在为他们只看到这些人冲杀过来,但是却没有带云梯之类的攻城器具。 “这,这是干啥?他们难不成想爬……” 那话声还没落,瓮城一旁的主城墙墙根处便传出一声巨响,随着剧烈的爆炸,那城墙被炸开了一个门洞来,当那呛人的烟雾窜到墙上时,这瓮城上的守军顿时全都傻了眼, 城,城墙被炸开了! “快,快他么开炮,许把总,你快些领兵去堵住海贼。再不去,就来不急……” 已经来不急了! 在城门楼上的清军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一直躲于城墙下方的张孝武便立即领上百名忠义军兵丁朝着那团呛人的烟雾冲去。 虽说那烟雾还没散尽,可他还是看到被炸开的门洞,门洞的另一头透着亮光,这暗门后面果然是空的。 “快,快,吹哨子,吹哨子……” 张孝武一边冲一边喊着,他身边的士兵急忙拿起陶哨吹了起来,在那刺耳的哨声中,后方大部队冲的更快了,尽管城上的清军拼命往红夷炮中装着火药,可等到他们装好火药,还没来得急倒入炮子的时候,三千忠义军的官兵这会已经冲进了城墙上红夷炮的死角,在他们蜂拥着朝着那不过只有八尺宽的门洞里冲着的时候,张孝武已经领兵杀了进来,他几乎是迎头碰到一个清军。 “杀……” 一声闷吼从他的嗓间迸发的同时,刺刀猛的一下便刺进那个清军的胸膛,而直到这时,那个清军的脸上还带着惊愕的模样,他甚至到死也没想明白,这些明军怎么这么快便打通了暗门,杀进了城来。 当年刘伯温筑南京城墙特意留下这道暗门的时候,从来都只是作为守城部队攻出南京的通道,恐怕即便是他本人,也没有想到,有一天,会有人从这道暗门攻进南京。 “杀进去,不要停,往城上杀……” 刺死清军的时候,还不等张孝武拔出长枪,那边他就已经吼喊着让弟兄们往城头上攻去,只要攻下了这城头,这一仗,他们就赢了…… 章节目录 第132章 通济门下(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杀虏! 近三千官兵发出的尽乎于绝望的吼声在通济门响起时,只让所有人心魂一震。即便是管效忠这个汉军旗的汉人,在听着这声怒吼时,也是心头一颤,他的双眼盯着石墙后的明军,看着那挥刀擎天的明军将领,不由自主的可惜道。 “没想到明军之中,还有这样的汉子……可惜了” 长叹一声,管效忠盯着那通济门,在这一刻,他知道自己赢了,不问其它,现在援军已经来了,有了这支援军,这通济门,他定能夺下来! 皇上,奴才又给大清国立下不世奇功了! 就在管效忠踌躇满志时,感觉部下已经疲惫不堪的他随即将旗兵撤下,换成了刚刚抵达通济门一带的绿营兵,相比于一身重铠的旗兵,这些绿营兵的身上根本就没有盔甲,只有一身号服,也正因如此,几乎是数千绿营兵投入战场的同时,朱明忠立即命令的部队发起反攻。 将最后的一百多枚手榴弹甩出之后,在爆炸烟云中数百名或死或伤的绿营兵惨叫时,在其攻势为之一顿的瞬间,一马当先的朱明忠便像猛虎似冲了过去。 “杀虏,杀虏……” 手持那柄锋利的长刀,每砍倒一个清兵时,朱明忠都会大吼一声,甚至他的左手还抓着一个清军的兵卒,凭着那一身的蛮力硬拖着,身前几柄清军的红缨枪刺过来的时候,他就将手中那抓着的人往那边一推,这人就变成了一块肉盾牌。然后他就用手抓着那肉盾拼命朝外推,右手不断的用刀劈砍。那肉盾后面的几名清军兵卒抓着红缨枪,想要拼命用力抵抗。可是朱明忠的力量着实惊人,以至于这几个兵卒根本就来推不开这肉盾,在匆忙间就被他用刀斩于刀下,惨叫着倒了下去! 还有一些清军兵兵红着眼睛扑过来,瞧那势头大有一副想要把这家伙杀退的意思。可是这时又是一些的身影从他的身边冒了出来,几乎是这些清军扑了过来的瞬间,十几个枪尖便刺向了他们,将他们轻易杀死于枪下。 没有盔甲的保护的清军,面对刺来的刀枪时,与忠义军的官兵一样,只能用身体去阻挡刀枪,尽管这些刚冲上的清军一个个看似悍勇非常,但碰到的却是一群在朱明忠以身效法下,个个无不是变成了拼命三郎/ 一人拼命十人难挡! 更何况是数千人拼命。 这会手榴弹已经用尽且伤亡惨重的忠义军官兵,无不是像过去在校场上的训练一般,化红缨枪为刺刀,用突步刺、左挡刺之类的刺枪术,向清军发起“刺刀冲锋”,这些绿营兵什么时候经历过这种阵仗的撕杀,不过只是片刻功夫,就已经有上百人被刺倒在地的清军,几乎就被杀丧了胆。 两个清军大喊着挥刀迎来的时候,挺着长枪的张金生连看也不看,甚至都不抬眼,一个突步刺长枪便刺进了敌人的胸膛,另一个清军还没冲来,未及抽回红缨枪的他右手便抽出了腰间长刀,猛的劈砍过去,那名未能抬刀格挡的清军,就被一刀斩断了脑袋,在砍出这刀之后,杀意正浓的张金生大吼一声。 “杀虏……” 那边就丢掉缨枪朝着另一个清军砍去,一刀砍去那个清军胳膊后,那胳膊在肩膀处被砍断后,动脉被砍断时喷出了一股鲜血,瞬间便喷出了好几尺远! 在那伤卒的长声惨叫中,浑身是血的朱明忠回头看着张金生说道。 “张老兄!今个能与老兄一起共赴黄泉,实是三生之幸……” 张金生是右翼军统领,这会和朱明忠一样,像普通士卒一般,冲锋在前挥刀砍杀着,他手中那柄长刀,每一次挥舞,落在清军身上便能拖过一道血光,他朝着朱明忠一笑。 “金生能与军门共死,是上辈烧了高香,军门不惜此命,金生还要这命做甚……” 说罢,他便挥刀朝着前方的清军砍去。 “杀……” 在两人这般答话之间,在他们身边更多的忠义军兵卒冲了过去,尽管他们中不少人被清军砍倒,但是他们却依然是义无反顾的冲杀着,他们的脑子、嗓子里只剩下了一个声音, “杀虏!” 在这混战撕杀之中,那原本作为生力军加入战场的,从神策门等地增援过来的清军,居然被忠义军不到四千残军杀退了,面对数千人悍不畏死的反攻,不少清军甚至已经丧失了战斗的勇气。或是下跳,或者纷纷朝着后边退去,甚至更有人在那里大喊着。 “蛮子厉害,蛮子厉害……” 可即便如此,在通济门一带的大街上,仍然是一片混乱,进攻的退却的,只是在这街上拥挤成一团。那街上不住有浑身是血的忠义军官兵嘶吼声挺枪刺向敌人,那些绿营兵压根就没有想到这些“南蛮子”居然会这么历害,更没有想到他们居然会这般的悍勇,完全不像十几年前那样,懦弱的任他们砍杀。 “汉人无能……” 一见绿营兵不过刚冲上去,就被杀退了下来,管效忠不顾自己同样是汉人,大骂一声,正准备让手下的旗兵重新杀上去的时候。突然从远处传来惊天动地的喊道: “明军杀进来了!明军杀进城了,郎廷佐降敌了……” 这呼喊声,瞬间便震荡着整个南京,更让这通济门处的清军无不一愣,郎廷佐降敌了?就在他们愣神的功夫,更是无法抵抗越涌越多的忠义军!正当他们进退不得的时候,他们的后方传来一阵惊恐的喊声。 “明军杀来了,明军杀了……” 什么? 明军杀来了! 援军来了! 浑是血的,原本只是领着大家发起最后冲锋的朱明忠,看到清军后方的混乱时,已经近乎绝望的他突然放声大笑起来。 突的,他手中那满是血的刀朝着空中一指,又一次感觉到全身力气再次回到身上的他,又一次大吼道。 “杀虏!” 然后他便挥舞着用中的刀朝着清军猛扑过去,每一次劈砍,清军格挡时他们的兵刃不是被砍断,就是打掉。而凭着蛮力砍杀的他,更是在砍断对方兵刃时,凭着过人的身高不住砍杀着阻挡他的清军,一时间,在他面前,根本没有任何可挡他一击,在一个个被砍倒的时候。杀兴正浓的朱明忠更是双眼通红的大吼道。 “杀虏!杀虏……” 章节目录 第133章 誓不休(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通济门上竖起一根长杆上,几个人头高高吊那挂旗的长杆上。 这是清军守城将军管效忠、喀喀木的脑袋,在击败清军之后朱明忠并没有留下俘虏,而是直接命人将头降的清军全部退出城外斩首,甚至用请君的尸体在城外铸成了京观,并将清军守城将里的脑袋高悬于城墙上。或许只有如此,才能够告慰那些在通济门阵亡的忠义军官兵。 而在那被撞开城门的满城中,这会更隐约的可以听到妇孺的哭喊声,滚滚的黑烟隔着城墙从满城中升腾至半空。对于那一切没有任何人会去在乎。就像他们从不曾在乎过,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一样。 前锋镇余新率领的一万三千人马从神策门旁杀进南京后,左营董廷也领兵八千人杀入了南京,那些郑军或许在城外的时候,军纪散漫,但是投入战场后,仍然是悍勇非常,那悍勇更是无人可挡。 当城内撕杀正酣的时候,郑成功一行人已经在铁人军的护卫下进了南京,他的脸色铁青,尽管在他从白土山上大帐下来的时,余新派来的令兵已经告诉他南京城破,虽说他身边的武将文臣,无不是恭喜他运筹帷幄,夺下了南京城,可是他的脸色依然极为难看,在他进城的时候,首先看到的并不是余新的前锋镇,而是那些穿着模样有些古怪的红色军衣的忠义营的兵卒。 这些兵卒就是朱明忠一个多月来练出的兵! 数百名疲惫不堪的刚刚夺下神策门的忠义营的兵卒,就那么随意的坐躺在街头两个,他们周围尽是清军的尸体,而从城墙运下来的尸首,更只是如同柴禾一般随意的堆在城墙根,几乎有一人高。那些清军绿营兵的尸体是被随意的从城墙上丢下来,被摔断腿脚的尸体血水流淌着,在地面结出了紫黑色的血污。引来了一阵阵苍蝇,那些绿头苍蝇就那么趴在尸堆上。 “大将军,成仁的麾下,确实悍勇非常,若非是其悍不畏死,只怕这南京城,真没这么好得……” 甘辉的话还没说完,郑成功便哼了一声,随后他便脸上铁青的说道。 “去江南总督府!本王要见一见那郎廷佐!” 在大队人马去江南总督府的时候,甘辉轻声对身边的下属吩咐道。 “快去,告诉朱军门,请他去总督府。” 临了,他又对下属交待道。 “告诉他,大将军不甚高兴,让他自己见机行事!” 远在通济门的朱明忠,并不知道郑成功已经进了城,此时的他,正在通济门的三重瓮城中。而此时在瓮城间的军营空地上,到处都是伤兵,那些个伤兵在辗转哀嚎着。 在军营的空地上还有一张不知从什么地方抬来的床,床上躺着的却是朱明忠。他脸色惨白,赤裸着的上身,包裹着的白布,更是血迹斑斑。 在先前的那场血站之中他同样也受了伤。 “扶我起来……” 尽管受了伤,但他却还是在亲兵扶持下竭力支撑起半截身子,低声抚慰身边不远处的伤兵。 “弟兄辛苦了,若是痛,就哼出来……” 面对同样受伤的军门的安慰,离他近一些的伤兵,都竭力强撑着不要发出太大的吃痛声。 “弟兄辛苦了……” 因为流血过多,使得脸色煞白的朱明忠,却仍然不断的安慰着这些受伤的弟兄。 于树杰走了过来,先前他同样也和其它人一样,上阵撕杀着,不过他并没有受伤,一见他过来,朱明忠便让身边亲兵都退开,让他走近。待他走近后,才低声说道: “怎么样,如何?几路大军进城了?……弟兄们伤亡如何……刚才我看又送来不少弟兄尸首……还剩下多少弟兄……” 于树杰的身形不高,而且显得有些瘦削,他平时脸上大都带着笑容,可现在却没有了笑色,任谁都看得出这发自内心的痛苦。他默默无语的走近朱明忠,凑近了低声说道。 “军门,大军已经进城了,这南京,是咱们的了!可,可这一仗,咱们忠义军……忠义军……全完了,六千弟兄活下来的不过才3567个,即便是活下的弟兄里,个个挂彩,残废不下八百……养好伤后,还能回营的顶多两千……忠义军这一仗,算,算是全完了……” 瞬间,朱明忠只觉眼前一蒙,“嗯……”低头痛吟着,想到大半弟兄身死的他,只是握紧拳手,内心非痛万分的他,好一会才说缓缓摇头。 “谁,谁说忠义军完了,只要朱某在,只要弟兄们在,这忠义军就在,咱们忠义军,首克南京,不负忠义之名,上不负苍天,下不负黎民……”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朱明忠突然放声笑了起来,最后那笑声却突然变成悲鸣,在他仰首望天的时候,泪水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 “云从龙,风从虎,功名利禄尘与土。望神州,百姓苦……” 突的,就在这时,不知是谁唱起这首歌来,那歌声中尽是满胸的悲呛,但却又饱含着一种得胜后的快意。 “千里沃土皆荒芜。看天下,尽胡虏,天道残缺匹夫补。好男儿,别父母,只为苍生不为主。” 一个、两个,最后所有人都唱了起来,这歌在通济门瓮城之中汇成一团,几百年前,汉人正是唱着这歌将蒙元杀回了漠北,而现在,他们又一次唱起了这歌。 “手持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方罢手。我本堂堂男子汉,何为鞑虏作马牛……” 于树杰跟着弟兄们在那里吼唱着,他看到军门也在那里唱着。而站在瓮城城墙上的石磊,则静静的看着这瓮城下的这一幕,看着朱明忠,先前的撕杀中,他并没有像其它人一样冲过去,甚至,他已经做好了打算,如果忠义军兵败于通济门的话,他就会立即离开这里。出身锦衣卫的他,并不会白白把自己的性命丢在这里,更何况,他觉得自己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完成,比如说照顾好女儿,相比于其它,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但是现在,看着这些在大战之后,唱着歌的忠义军的官兵,看着那个赤裸着上身包裹着的白布已经被血浸透的朱明忠,石磊的心中一种莫名的情感被触动着,他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为何不能,为何不能…… “壮士饮尽碗中酒,千里征途不回头。金鼓齐鸣万众吼,不破黄龙誓不休……” 终于,在那“誓不休”的音落之后,石磊看着的心里也跟着哼唱着这歌,他的心里这会一个念头在那里翻滚着,升腾着…… 章节目录 第134章 快意(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位于城中的江南总督府,是满清占据江南后设立的总督江南的行辕所在,这里曾是明时的汉王府,如今天,在南京为清虏窃据十五年后,又一次,这里迎来了大明的文武官员。 大签押堂上,郑成功坐于首坐,武将文臣皆列于两侧,尽管远处时时传来的炮声、枪声,但所有人都知道,这南京城已经克复了,只待把这城中的残敌,尤其是满城中的残敌肃清之后,这南京便会真正回归大明之中,此次北代也就可谓功成了! 可原本应该满是欢声笑语的大签押堂上,这会却是气氛肃穆,坐在首上的郑成功脸色森冷的坐在那,而两侧的文臣武将,皆沉默不语。 跪于堂下的郎廷佐,同样紧张的垂着头,原本,在得知明军攻破神策门后,心知已经无力回天的他想为大清国尽忠,准备自裁的,只有如此,才能保全郎家的将来。 可在他把剑架于脖颈时,却怎么也下不了那个手,他曾经亲自斩杀过多人,但是当欲自杀的时候,却犹豫了,而这一犹豫就使得他成了明军的俘虏。面呈死灰状的他,现在所能想的只是种种酷刑,若是能被一刀砍了脑袋,怕已经是郑延平开恩了。 毕竟…… “一柱,无需如此!” 就在郎廷佐寻思着这郑延平会如何罚治他时,一个声音便传入他的耳中。 “一柱,虽说此城,非尔所献,可于本王看来,一柱仍有献城之功……” 难道郑森准备如此羞辱自己,就在郎廷佐弄不明白郑成功话中意思时,只听郑成功又说道。 “来人,还不快给他松绑!” 啊! 这下郎廷佐完全迷糊,这,这倒底是怎么回事? 看着跪在地上的,满面不解的郎廷佐,郑成功的心里只觉得的一阵气结,原本,这一幕应该发生在聚宝门,原本,全天下都应该知道,他郑成功是如何不费一兵一卒,轻易取城,原本…… 可,这一切都被朱明忠给毁了,那朱明忠,分明就是,分明就是……想籍此羞辱本王! 直到现在,因为朱明忠的不问攻城,因为他的自行其事。对其产生成见的郑成功仍然认定他是为“一已之私”,才会诈开南京城门,才会主动攻城。得亏他成功了,可若是不成功的话,到时候,把这郎廷佐逼反了,又该如何? 到哪时谁才是大明的罪人?谁才是北伐的罪人? 虽说气恼着,可郑成功依然试图好言宽慰郎廷佐,毕竟,他曾准备在几天后把南京献给自己,只是,被朱明忠的蛮干打乱了计划,甚至这个时候,郑成功生出了些许“同病人”的怜悯之情,原本郎廷佐能凭着献城之功,成为大明之功臣,可谁曾想…… 都是朱明忠! “王爷,忠义营朱明忠在求见……” 一听朱明忠来了,王忠孝、甘辉等人无不是朝着门外看去,而郑成功更是“哼”道。 “让他进来!” 尽管还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但是郎廷佐还是意识到,在提及这个名字时,这大签押堂中的气氛变化,当然重要的是郑森身上的压抑着的怒火。 这人是谁? 待到朱明忠走进大签押堂的时候,虽说背着光,但在看清朱明忠的模样时,郎廷佐仍然倒吸一口气,别说是他,便是堂中所有人皆是如此,郑成功同样也是诧异的看着他。 朱明忠的身上虽然换上了一件青布袍,但那宽松的青布袍上到处都是斑斑血污,从半敞的领口外,可以看到身上包扎的绷带。任谁都能看出,他是经历过什么样的撕杀。 “属下见过大将军!” 进了大签押堂,朱明忠强忍着身上伤口处的剧痛,冲着郑成功单膝跪道。 “本王听说,在通济门,你身先士卒杀入敌阵,方才保住通济门,凭着三千残军杀退了近万清军……” 盯着朱明忠,尽管心底依然气恼非常,但看到他这副模样,郑成功仍然为其悍勇所折服,敢身先士卒,与士卒一起冲杀的悍将,在他麾下,不是没有,但是能凭六千新兵夺下通济门,立下这样不世奇功的人,除此子之外,再无他人。 别说是其他人,便是他郑成功,领三千残军都不觉得能撑住上万清军拼死的猛攻,他不但撑住了,按董廷的说法,在其赶到时,那清军甚至被其杀退了,而朱明忠自己更是遍体皆伤。 身为武将的郑成功,自然欣赏这样的悍将,而在看到他这般模样时,心下的火气顿时散去大半,甚至生出了惺惺相惜的感觉,于是便用言语宽慰道。 “成仁,今日你立下这等奇功,本王自有肚量,但你可知……” 手指着郎廷佐,郑成功又说道。 “郎廷佐原本准备在几日后,将南京献予本王,若是……” 不等郑成功说完,原本就因为忠义军死伤过半的朱明忠,就像仇人见面似的,顿时便是怒由心生,怒视着郎廷佐吼问道。 “你便是郎廷佐!” “正,正是郎某……” 觉察到对方的目中的杀意,郎廷佐连忙紧张应道,如果说先前他只是感觉到恐惧的话,那么现在面对朱明忠目中的杀意,他甚至说话都颤抖起来。 “成仁……” 朱明忠身上透出的杀意,让堂内的所有人无不是一愣,王忠孝更是连忙开口,试图劝说他的时候,便看到朱明忠猛的一把将郎廷佐从地上拉了起来。 “你这数典忘宗的混蛋,还我军中弟兄命来……” 一把抓起郎廷佐的朱明忠,这会那里还顾得那么多,他的脑海中只有那通济门处的数千尸体。 就在他扭着郎廷佐的脖子,想要把他的脖子拧断时,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惊了一跳的郑成功厉声斥道。 “朱明忠,你敢杀他……” 郑成功压根就没想到,居然会有这样的变故,原本在看到朱明忠那副模样时,想着他也是忠于国事,甚至已经认可他的行为,可突然的惊变,着实出乎他的意料。 “大将军,这数典忘宗的混蛋,先是用缓兵之计欲陷我十几万北伐大军,后来又于通济门杀数千弟兄,我若不杀他,又如何对得起阵亡的弟兄……啊……” 怒吼着,已经被仇恨蒙了理智的朱明忠那里顾得其它,擒着他的脖颈猛的一用力。 “大将军救……” 被擒住脖子的郎廷佐都没来得急发出救声,随着堂中响起“咯吱”一声脖颈断裂的脆响,他的双腿便不再挣扎了…… 看着那地上的死尸,郑成功睁大眼睛,怒视着朱明忠,这会这里正是气头上的他,哪里还顾得其他,而是手指着他怒道。 “你、你,好你个朱明忠……来人!给我把这厮押入大牢!本王今个非得要拿他正军法不可……” 章节目录 第135章 内忧(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军门被关起来了! 消息几乎是在第一时间传到通济门,驻于此地的忠义军兵卒,在听到这个消息的瞬间,立即就爆发了起来。 “他么的,这些个闽佬是什么意思!凭什么关咱们军门!” “就是,没有军门,他们能打下南京城!” “走,去找国姓爷说理去……” “同去、同去……” 就在兵卒们沸腾着要去找国姓爷说理的时候,这边他们还没出瓮城,便看到瓮城城门处,站着一个人,只人匹马的站在那里。 “李统领!” 众人看着骑在马上的李子渊,他骑在马上,手中拿着一把刀,面色森冷的看着这数千个满面愤色的忠义军官兵。 “你们要去那?” “回统领大人,小的们听说军门被大将军打进了大牢,要去找大将军问个明白,凭什么把军门关进大牢!” “就是,凭什么!凭什么关我们军门,凭什么!” 一阵怒吼声在通济门附近回响着,没有任何人会怀疑,若是大将军不能给他们个答案,怒极之下,这些兵丁怒火恐怕真的会把这座城市点燃。 “凭什么!” 面对众人的问题,李子渊冷声喝道。 “就凭军门是大将军之部属,就凭军门于大将军面前失仪,就凭军法森严,便可把军门扣于牢中!难道诸位忘记我忠义军之军法!难道诸位弟兄不知什么是军法严苛!” 这一阵质问只让众人的脸色无不是一变,在过去的一个多月里,在训练时,上官总会不断的告诉他们什么是军法,而那一次又一次或轻或重的罚戒,同样也让他们明白了什么是军法无情。 现在被李子渊这么一问,还真没人能说出什么话来。不过心焦着军门的安危,人群中还是有人嚷道。 “难道我们就不问军门死活了?” “就是,军门视我等卒子为弟兄,现在军门被关大牢之中,我等焉能视之不理?” “就是,军门有大功于大明,又焉能说关便关……” “好!” 李子渊猛的打断这人的话,大声嚷吼道。 “这位弟兄说的话,军门有大功于大明,大将军又岂会不知?既然大家都知道军门立下大功,又岂还需要担心军门的安危?” 被李子渊这么一带,那些原本气势汹汹想要找郑成功问个明白的众人,那气势顿时便是一弱。 “可,可若是有人存在心冤枉军门,又该怎么办?” “就是,那岳武穆,岳老爷,不也是有功于大宋?到最后不还是……” “大将军又岂是赵构?大将军身边又岂有秦桧?” 说罢,李子渊又是抱拳说道。 “再者,我忠义军之忠义,经此一战,天下谁人不知?军门之忠义,天下何人不晓。若是诸位弟兄去围了大将军府邸,岂不是正落人把柄,陷军门于不义!” 当李子渊在那里拦堵着不让兵丁出城时,站在瓮城城墙上方的于树杰看着朱大咸,这位军门师兄的却是神色轻松的看着这一切,面上全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培林先生,为何如些淡定?” “无论如何大将军不会杀军门,此次不过只是气恼而已,甘将军、万将军等人皆派人前来说安抚我等,只待明日大将军的火消了,自然就会放出军门。既是如此,又何需担心?” 在得知朱明忠被关进大牢后,朱大咸也曾担心过,但是片刻后,他便不再担心了,别说师弟只是顶撞了郑延平,便是师弟今日犯下什么罪过,顶着夺城之功,郑延平为避免引起军心动荡,也不会作任何计较,两人今天只是言语的顶撞。大将军也不过只是一时气恼,如此,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似乎培林先生,亦不担心大家会惹出了什么乱子?” “不是有人挡着嘛!” 朱大咸看似轻松的说了一句,但是那眉宇间还是闪过了一道忧色,因为他注意到,事情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各级官佐会主动站起身来阻挡兵丁,而是只有一人站出来阻拦这些兵丁。 李子渊、张金生……于心底念着这些名字,朱大咸的心底只有一个念头,这事,没有那么简单! 南京之战,忠义军可谓是出尽了风头! 世间可共患难者,数不胜数,但可共富贵的又有几人? 李子渊出这个头,真的是为了师弟? 张金生不加劝阻,亦真的关心师弟? 还有其它的官佐,他们又是出于什么目的,明哲保身? 一直以来,尽管仅只是作为师弟的幕僚,并不意味着朱大咸没有看到忠义军的隐患。忠义军最大的隐患是什么?是师弟于军中的根基太浅! 相比于李子渊、张金生等人,出身后劲营的他们于军中,可谓是根深蒂固。过去,忠义军尚未成事时,这些问题还未显现出来,但是现在,南京一战之后,世人皆知忠义军之悍勇,这忠义军自然也跟着水涨船高,这一群骄兵悍将,又会作何反应? 若是师弟没有经此一劫,或许这些骄兵悍将不会做任何反应,但是现在,面对师弟被关于大牢之中,若是有人居心叵测图谋忠义军的话…… 可,会是谁? 无非就是左右翼统领两人,一个是李子渊,一个是张金生,他们两人一人劝,一人隐?又是为何? 到底谁忠谁奸? 一时间,朱大咸的心底居然也没有答案,他的眉头蹙着,似乎在思索着什么,片刻后,他又对于树杰说道。 “少行,这军中你能掌握多少人?” 相比其它人,于树杰并非出身于后劲营,出身江阴的他,相比其它人更能称之为的师弟的心腹,在面对这样的危机时,朱大咸更愿意相信他,而不是李子渊或者张金生。 “培林先生,您……” 诧异的看着朱大咸,于树杰的耳中又突的传来了城下的话声。 “……若是你们还想去向大将军问个明白,便从李某的尸身上踩过去……” 看着骑在马上的李子渊将刀架于脖颈的模样,于树杰压低声音答道。 “请先生放心,别人不说,但凡江阴子弟,无不感军门当日救援之情,无论人叛以军门,江阴子弟绝不言叛!” 就在于树杰话声落下的时候,突的一旁传来了一个声音。 “现在,最要紧的不是这里,而是大将军那!” 走来的是石磊,他依然是一副事不关已的模样,虽然话声不大,但却依然传进两人的耳中。 “只要军门出来了,他们……掀不起花来!” 章节目录 第136章 委屈(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混帐东西,居然到这个时候,还是死不悔改,居然还说什么本王为人所骗……” 话音刚落,那总督府后宅便是一声巨响,郑成功手中的茶杯应声碎裂,由于用力过猛,他的手也被碎片割伤淌血,一名近侍想上前为他止血包扎,却被踢出三丈远,吓得其余人纷纷垂首的,那里还敢再靠近。 而这时,瞧着身边的近侍,他又开口斥道: “滚!都滚出去,全都滚!” 一时间这周围的近侍无不是如逢大赦似的连滚带爬离开这里,生怕惹恼了大将军,白白丢了性命!毕竟这种事并不是以前没有发生过。 待到所有人都离开之后,喘着粗气的郑成功,只身一人坐在那里,他的眉头紧锁,胸膛起伏不定,尽管面上的怒容仍在,但是,已经慢慢冷静下来的他,终了那眉头还是猛然一锁。 “这朱成仁,有一天,本王非得让他成仁不可,居然反复言道本王中计……” 尽管嘴上这么嘀咕着,但是他仍然暗示寻思道。难道,当真中了郎廷佐之奸计? 其实在内心里,他并非不知道有这种可能,只是性格有些固执的他,在没有证据之前更愿意相信自己。或者说,不愿意相信他自己在这件事上的判断是错误的,毕竟他是堂堂延平王。 可尽管如此,并不意味着他会无视这一切。无视这件事,其他的可能。 “来人,请辜御史。本王要看看那些个伪吏的口供!” 约莫半个时辰之后,在辜朝荐来时,这会郑成功已经完全没有了先前的怒火,已经冷静下来的他,见辜朝荐来后,不等其见礼,他便主动拱手说道。 “已是入夜,尚是打扰在公,实是成功不是!” 虽然郑成功很是客气,但辜朝荐仍然恪守着本份,拱手见礼道。 “见过大将军!” 辜朝荐原本是崇祯年间的礼部主事,负责南京、江西、广东、广西四省的粮饷,恰逢北京被清兵攻陷,其便回归故乡。桂王朱由榔在广东肇庆即位后,他被授为太常寺少卿。但由于与在朝的大学生何吾驺有隙,故才没有出任,反而转让往厦门投郑成功,与卢若腾、徐孚达等被一同被郑成功称为“七公”。大学士郭之奇上疏给永历皇帝称辜朝荐“毁家避敌”,“资望著于中外,忠愤盈于怀抱”。不久,辜朝荐被授为御史。在南京克复之后,辜朝荐受命审理伪官,若无大恶者可加以留用,由此可见郑成功对其信任。 “在公,成功如此打扰,实是因为心中尚有一疑,而在公又甄别伪官,所以,才会请在公来此……” “朝荐自是知晓大将军所疑何事,便是没有大将军召见,今晚,朝荐也会来求见大将军。大将军,这是朝荐审问伪官的口供……” 双手递出厚厚一叠口供,辜朝荐便坐于一旁垂眉不语,而接过那口供,不过只是稍微一看郑成功的眉头便锁的更紧了。那原本已经平静的呼吸再次变得急促起来。面上显现出一副怒容。 凑着烛光,越是看下去,郑成功便越是心寒,甚至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后背居然不断的涌出冷汗来。 终于,在看完口供之后,面色极不自然的郑成功猛然怒喝道。 “这郎廷佐果然该杀,只可恨不能将他碎尸万断!” 他之所以会这般恼怒,完全是因为朱衣助等人的口供中,详细道出了郎廷佐的计策,从如何用献城行以诱骗,拖延时间,再到如何观察到郑军戒备松懈,以及他日准备如何从神策门隐门出击,然后奇袭郑军。 且不问最终结果会是如何,但所有的一切,都表明那郎廷佐根本就未曾想过投降,所有的一切,不过仅仅只是缓兵之计,而偏偏他郑成功还相信了,甚至就连郑成功寄于厚望的马进宝……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音信! 换句话来说,他郑成功确实中了郎廷佐的缓兵之计,若不是朱明忠领六千忠义军新兵拼死夺下通济门,非但他不一定能进南京不说,甚至这场北伐也有可能是凶多吉少,那里还有其它的可能! 现在这会儿郑成功只恨不得将郎廷佑碎尸万段! “那郎廷佐家人所在何处?不杀他全家,又岂能泄本王心头之恨!” 意识到自己被愚弄的郑成功更是恨声说道。 “还有那马进宝……” 那马进宝,恐怕也不是真的想投诚,名嘴,所有的一切也不过就是缓兵之计。这个人也是该杀! “杀,非得把这一个个混帐东西全都杀了!” 不等郑成功把话说完,辜朝荐看着气势汹汹的他,便轻言说道。 “大将军以为,目下当务之急又是何事?” “这……” 被辜朝荐这般一点,郑成功立即想到,那破城第一攻的朱明忠还被他关在大牢里,若不是他,此次北伐真可谓凶多吉少。可现在,人已经被关进大牢里,既然现在已经证明他没有判断错,那人自然应该放出来,可,可……关人容易,放人难啊! 人是他郑成功关进去的,想放,又怎么可能那么容易? “在公,这……现在,这,这现在如何是好?” 一时只觉得窘迫非常的郑成功,看着辜朝荐试图想从他这里征求一些意见, “关!” 辜朝荐看着满面窘态的郑成功说道。 “大将军之所以关他,是因为他于大将军面前持功而骄,于大将军面前失仪杀人,如果不将其关入大牢,又如何能立军法,树典仪?” 作为大将军的“幕僚”,辜朝荐又岂不会为其着想,当然,他同样也知道,朱明忠的冤枉,更何况,即便是其不冤,就是凭着这破城的首功,纵是他有千般错,大将军也不能让其有个闪失。 若不然,只会让天下士民心冷,这样的错,大将军绝不能犯。只是……看着满面窘态的郑成功,辜朝荐心叹道,大将军做事总是太过冲动,但是为人却是一片赤诚坦荡,若是换成其它心机之人,又岂会犯下如此错误? 若当真是那种人,你辜朝荐又岂会愿为他人之幕?正是大将军性情耿直如此,才需要你辜朝荐尽心辅佐不是? “哦……” 被辜朝荐这么一说,郑成功脸上的窘态随之淡去些许,他没想到自己冲动时犯下的错,居然还是“在理之举”,但随之他便明白,这是辜朝荐在照顾他的面子,于是尴尬的说道。 “在公无需如此,成功知道此事错怪了忠良,甚至还差点对忠良起了杀心,成功错便是错了,成功马上便去牢里向成仁负荆请罪去……” 在郑成功看来自己错便是错了,压根儿就没有什么好掩饰的。郑成功的话吓了辜朝荐一跳,听他这么说,辜朝荐连忙说道, “大将军,若是如此,那才是当真害了忠良,朱明忠虽有些许委屈,可何至大将军如此,若大将军惜才,还请收回成命,至于其它,只管让他在牢中过上一晚,反思其于帅前失仪之错即可!” 辜朝荐的那句“害了忠良”,让原本准备负荆请罪的郑成功先是一愣,随后他立即明白其话中的意思,他是郑延平,或是他向朱明忠负荆请罪,他自己认为是理所当然。可只觉主公有辱的麾下部属又岂会善罢甘休?到时候,那可真是害了忠良…… “在公,成功又是冲动了,以后还请在公随时提醒……” 想通其中因由之后,郑成功无奈长叹道。 “至于此事如此,也罢……便只能如此了,只可惜委屈成仁了。” 章节目录 第137章 记录(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刑部大牢的深夜,寂静宛若坟地。这里是旧时的南京六部刑部大牢,自清虏入城后,仍一直作牢狱使用。现在自然也不例外。 漆黑的刑部大牢,只有墙上插着的几根牛油大火把在还亮着光,那火光随着些许微风摇摆着。忽明忽暗的,似乎就像这刑部大牢中众人的命运一般。 在牢院内,几名狱卒来回的走动着,他们都是世代吃着牢饭,明朝如此,满清亦是如此,现在同样也是如此,只不过相比过去,戴着的红顶子、灰布“卒”衣,这会也变成压箱底黑红役服,只不过那帽子下,光洁的脑勺显示着,他们之前曾经剃发。 相比于那些官员,这些连虾米都算不上的小人物几乎没有收到改朝换代的影响。他们依然和过去一样,吃着这刑部大牢的饭。看管着这里的犯人,小人物,在这个时候,反倒是安全的。 这刑部大牢,过去也叫天牢,在洪武那会不知关过多少人,再后来,永乐北迁之后,这刑部大牢便成为了官牢,关押的都是一些官犯,这牢房中分出三六九等,也是寻常之事,官牢,其实也就是关押官员的地方。 监牢里静静的,人们能听到的声音只有那不自量力扑火的蚊虫烧着时的声响——大墙上油灯的那些个蚊虫们。它们围着油灯飞舞着……有的已经被油灯烧死,焦糊的尸体,落在牢房的地上。 因为正值盛夏,这监牢里面就像是个蒸笼似的。毕竟这监牢是个私下不透风的地方。 虽说这监牢是官牢,这里头的环境自然好过寻常的民牢,可是这么热的天,因为大牢里通风不良,这里就像大蒸锅里面的笼屉,不管过去是何身份,这会无不是都受着闷热的侵袭。 不过相比于普通的囚犯,至少这里的人,不用受那么多的折磨。 心情不安加上天气闷热,不要说倒下去,就是坐在在那,只一会工夫,那汗就会像是水似的顺着身子流淌下来。若是寻常,朱明忠能受得了这个罪,可是现在,每一次出汗,那含盐的汗水浸着伤口,那火辣辣的痛着实让人难忍。 “老胡头,给我拎桶水来!” 坐在床上,连痛带热,怎么也睡不着的朱明忠吼了一声,他的吼声刚刚传出,那边立马有人应道。 “军门、军门,小的来了,这就给您老拎……” 那言语中,没有任何应付的意思,反倒显得非常高兴。 “别拿水缸里的,我要井里现打的……” 一人坐在牢中的朱明忠,嘴里头全是不客气,使唤那些狱卒就像使唤孙子似的,其实刚来的时候,他还真担心这些个狱卒收拾自己,毕竟在影视剧里,小说之中都有描述,这些小鬼,是何等的难缠。可谁曾想进了这刑部大牢,见到的那些狱卒一个比一个客气。不过,这样的待遇也就仅局限于他一个人而已。 “胡爷,给,口水喝吧……” 胡得贵拎着水桶进了大牢时,那牢里头关着犯人无不是舔着嘴唇,在那哀声祈求着,这些人无一例外的都穿着满清的官袍,他们都是大军进城后被关押起来的“事虏伪官”。曾经高高在上到,他们现在都已经沦为了阶下之囚。就在昨天他们还是这南京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而现在他们却无一例外地成为了生人喊打的汉奸。甚至连性命能不能保得住。也全看延平王的心情。 如此一来,在这监狱中自然不受那些狱卒的待见,自然的他们说出的环境也就不比普通的囚犯好像多少。 “他么的,喝个屁,没活刮你们这帮孙子都是大将军开恩,还他么喝水,真当自己是个玩意……” 这边恶言相向,可到了另一个“单间”,瞧着那位赤裸的身上裹着绷带的朱明忠,他立即腆着脸挤出笑,那脸上全是一副讨好的模样。 “军门,您老的水……” 瞧着老胡那副恭维模样,朱明忠强挤出些笑来。 “老胡,你这可是太客气了啊!” “军门,别的不说,就冲您老第一个冲破通济门,克了这南京城,但凡南京城时的汉人,有谁不受您老的恩,若是没您老,咱们不定还给那清虏当孙子哪……” 胡得贵的话音没落,一旁边便响起声讥讽, “胡牢头,若是现在军门给你打了赏,你是不是也会跪在那来句“大老爷高升”?然后像孙子似的侍候着?” 隔壁的话让胡得贵的脸膛一热,立即嚷道。 “他么的,谁他么的乱说,过去那是这样,那是对你们这帮杂种,军门是谁,军门那可是响当当的好汉,我老胡,当这孙子心甘情愿,侍候的那是汉人的爷们,可你们这帮孙子,真亏他么还读过圣贤书,那文章都读到狗肚子里了,忠臣不事二主的理,全让你们给丢了,你们不但把书读到狗肚子里,就连祖宗也给卖了个干净,看什么看,就说你们……” 像连珠炮似的一通训斥之后,胡得贵冲着正喝着水的朱明忠说道。 “军门,若是您老有什么吩咐,尽管直说,咱真不是因为您老,你老……” 话憋着,脸憋的通红的老胡一时间,居然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像他们这种累世的狱卒,几百年来,自然早就琢磨出一个道理,就是在这刑部大牢之中不能干狗眼看人低的蠢事,要干就干狗眼看“官高”的聪明事。所以,无论多大的官,不管犯什么事,只要是官员进了监狱,狱卒们一律把对方当大爷看待,小心伺候。官员若有打赏,狱卒则屈膝谢赏,口称“大老爷高升”。一来二去,二者关系和谐了,狱卒闷声发财,犯官闷声享福,各得其所。 不过这一次,胡得贵之所以如此,不仅是因为在其被关进来时,有好几位大老爷过来吩咐他要好生伺候着,更重要的是他听说了,这位朱军门单人匹马在通济门杀了个七进七出,长坂坡赵子龙那样好汉,或许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狱卒。但是仍然打心眼里佩服这样的好汉。 有时候越是像他们这样的小人物。就越是爱憎分明。而不像其他人那样,有着这样那样的顾忌。 “老胡,我知道,所以才没和你客气!” 朱明忠笑了笑,瞧着那牢中的“伪官”,然后心叹道。 “老胡,给他们些水喝吧,就当结个善缘吧……” 他们这些人既不会被活刮,也不会被杀头! 他们会是什么结果?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中的很多人,会很快官复原职,不仅仅是因为郑成功需要这些伪官治理地方,更重要的是,郑成功需要通过南京的这些伪官,去向江南各府县的伪官表明,他的既往不咎,表现出他的大度。从而达到迅速平定江南的目的,现在,之所以把他们关入大牢,是为了……不过就是记杀威棒。 相比于他们,反倒是自己……委实太过意气用事了! 原本凭着打下南京这个不世奇功,自然可以挤身朝中。让世人对自己刮目相看,从而为将来打下基础。可现在倒好,南京是打了下来,自己却又给关进大牢里了。 “难不成,自己穿越过来就是来做牢的?” 想到这,朱明忠突然又是一乐,是否有别的穿越者,他不知道,但如果有的话,至少他现在创造了一个纪录,虽说不一定能上做死的纪录,但至少可以肯定一点,没有任何一个穿越者,曾经三进监牢! “这也算是个奇迹吧……” 嘴里这么自嘲着,朱明忠的心里难免还是担心着自己的命运。 这一次实在是太过冲动,以后碰到什么事情,一定要冷静! 冷静下来的时候,他甚至暗自庆幸,自己又一次逃过一劫,毕竟在军中,冲撞主帅,按军法是当斩的罪名。 “朱,朱军门……” 突然隔壁的声音打断了朱明忠的思绪,他顺着声音看去,只看到牢门对面的监牢里,一个穿着满清官服的中年官员正眼巴巴的看着他。 “能能给在下口水喝吗?这委实太渴了……” 那人一见朱明忠听到了,连忙开口讨着水。看着那一牢的人无不是可怜巴巴地看着自己。尽管老胡那边已经去取水了,可谁知道要去多长时间?于是,朱明忠便木勺舀了勺水,喝着牢间的过道递了过去。那水刚一递过去,刚才讨水的人见大家都围了过来,便端着木勺说到。 “大家快些让让,让明白先生先喝……” 一勺水,对于渴急的人来说,就像是救命的甘泉,看着那人让出了水,朱明忠的心里微微一笑,便对他们说道。 “这里的水还有一桶,大家只管喝。一会儿我再让人送一桶过来。” 对于这些深陷牢狱,命运未卜的人来说,自然是一个劲的感激,在隔着过道把勺水递过去的时候,朱明忠和先前讨水的那人也算熟悉了。 “葭湄,你原本是什么官职?若是没有事虏随恶的话,明天我便找人说一声,把你放出。” 他的话顿时只引得的周围的人我不是羡慕地看着戴仓,皆是一副恨不得以身相待的模样。 “回军门,在下只是从七品小吏,未成助纣为虐。如果军门能帮忙的话,还请先放了明白先生,他年岁最长,这牢中他实在撑不住。” 戴苍的回答让朱明忠一愣,他心想,这人当真不知道自己是在施恩于他?不过转念,对其心生招揽之心的他又笑道。 “葭湄高义,若明白不曾助纣为虐,朱某自会帮忙。” 章节目录 第138章 为国为民(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南京克复了! 接连的炮声、喊杀声之后,在时近傍晚时,一直避于丁继之家中的钱谦益从那里得到了消息。 郑成功攻下了南京! “高皇帝啊!” 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丁继之立即冲着孝陵的方向放声大哭起来,此时的丁继之似乎想要哭尽所有的辛酸似的,他不断的放声哭喊着。 而那院中更是泣声一片,那些府里的丫鬟,家奴,这个时候,无不是痛哭流涕。尽管南京未遭屠杀,但是在清军南下时,江南几成赤地,千万黎民惨遭杀戮的事实,还是不断的传到南京,传到人们的耳中,但凡稍有良知之辈,又岂不心伤。 现在南京光复,江南克复更是指日可待,他们又岂能不激动。 “我等终有颜见高皇帝了……” 与其它人不同,在激动的发须乱颤的说出这句话时,钱谦益却又有些急急的看着好友问道。 “楚白,可知,延平是何克以南京,可是与马进宝里应外合?” 钱谦益之所以会这般关心此事,是因为他曾亲自游说过马进宝,劝说其来南京与郑成功里应外合,马进宝他可是在郑成功面前做了保的。 摇摇头,丁继之回答道。 “现在这安民告示尚未张贴,到底是如何克城尚是不知,但从眼下打听到的消息来看,是大将军麾下忠义营的朱军门领兵诈开了通济门,然后大将军乘清虏为其所吸引的时候,命前锋营精锐猛攻神策门,如此不过数个时辰,便轻取了南京!郑延平所领之兵,当真是天兵天将,锐不可当啊……” 一意夸起郑延平时,丁继之整个人都显得很是激动,最后更是对钱谦益说道。 “牧斋,能得此门生,公足以名垂青史了……” 恰在这时,他注意到钱谦益似乎有些走神,甚至在那里轻喃着。 “这如何是好,如何是好……怎么不是马进宝?为何不是他?” 此时的钱谦益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为何不是马进宝。他比其它人更在意此事的原因非常简单,他需要马进宝与郑成功里应外合,只有如此,他才能洗去污名,更重要的是,才能得凭此重入朝廷。重新为朝中重臣! 好友的患得患失,全都落在丁继之的眼中,只让他感叹道。 “牧斋,我看你官瘾又犯了……” 这句看似玩笑的感叹,并没有让钱谦益有任何不快,他想做官,世人皆知,从万历到顺治,一直如此,甚至在他自己的诗里头,都有“我本爱官人”这么赤裸裸的言语。即便是现在,他之所以与郑成功联络,看似是因为爱国,可是骨子里仍然是想做官!是想凭借这份功劳,重做大明的官。归根到底他只是想做官! “不行,我要去见延平……” 就在钱谦益刚起身时,丁继之将手中的折扇一收,看着好友说道。 “你啊你,你为何偏要如此?你想你啊,这几十年,活的多累啊!如今江南克复指日可待,你回到山庄与柳贤弟一同白发红颜,诗书文章,又是何等之妙,又何需如此奔波?” 看出好友的想法,丁继之尽管没有出现嘲讽,但是仍然有些无法理解的劝说道。 “你不懂、你不懂……” 好友的劝说,让钱谦益连连摇头说道。 “这,这天下未复,钱某又岂、岂能归隐山林?” 这句话,别说是丁继之不信,就是钱谦益在说出来时,他自己也是不信,他……确实想做官! 他不想归隐山林,他想要做官!这才是他的梦想! “我本爱官人又有何错?” 虽说已经年过七十,但人,总是有那么点追求……而他钱谦益的追求就是做官! 几十年来这正是他的所追逐的一切。现在同样也是如此! 人重要,有的所追求,有所梦想! 想通了这一切之后,钱谦益整个人都冷静了下来。他一边走一边思索着,考虑着接下来的建议。尽管郑成功是他的学生,但是他很清楚,这并不是他说能倚仗的。 “前礼部尚书钱谦益求见!” 若是换成其它人,已经这个时候,郑成功是断然不会再见的,虽说郑成功对其信誓旦旦言称马进宝必与其里应外合的保证心存不满,但是钱谦益毕竟是他的师傅,他总归还是要持弟子礼。总不能把自己的老师拒之于门外! “学生见过的老师!” 虽然郑成功依然持着弟子礼,但刚一见面,钱谦益就觉察到他的疏远,对于他来说,这并不是他所需要的,他所需要是郑成功的感激,如此,他才能入朝重新为官,当然顺带着又可洗却这身上的污名。 现在这个弟子是他唯一的依靠,也是他他日名扬天下的保证! “学生原想待到诸事平定之后,再去拜访老师,未曾想老师却先见学生,实是让学生惶恐!” 虽说对钱谦益有所不满,但是郑成功却仍显得很是恭敬,但这种恭敬中又带着疏远。而他的这种疏远,落在钱谦益的目中,早就混成人精的他,立即觉察到了危机。甚至他相信如果郑成功借口“降虏”而拒认他这个师傅,这天下人也不会指责其忤逆。 现在怎么办? 心思浮动间,钱谦益突然开口说道。 “郑森,你可知为师为何星夜来访?” 定神之余,虽是年迈但钱谦益很快便将所有的信息都汇成一团,之前在来这里的路上,他已经了解到了一些信息。,在郑成功还未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又继续说道。 “为师虽于坊间,可却也有所听闻,这南京城是忠义营所下,与你无关,而你本人却因此忌恨忠义营总兵,将其关入大牢,欲陷其死罪,为师听闻此事,又焉能不来?” 什么是翻手为云,钱谦益不知道,但他知道,现在他必须要往死了踩那个所谓的忠义营总兵,那般粗鄙武人若是不加以教训,又何以正国? 对! 这绝不是为了一己之私。而是为了天下!为了国家!为了江山社稷! “嗯!” 钱谦益的话让郑成功心头顿时一怒。 “老师,这,这便是坊间传说?” “郑森,你为何糊涂如此,便是那朱军门骄纵,你亦要明白这南京破城之功为其所有,便是骄纵几分,亦只能百般忍耐,像现在这般,哎……糊涂,糊涂,万一若是引得那忠义营兵丁借口起乱,到时,岂利于北伐大业!” 钱谦益甚至都没有给郑成功反驳的机会,虽说这个弟子拜于他门下不久,但是他知道其性格耿直的另一面就是性格极易冲动且极为固执,现在,他所需要的便是点着那把火!只要那把火烧起来,他便会把一切都怪罪到那人身上。如此一来,又怎么可能还记得自己的失误。 “老师,你可知,他朱明忠于帐中失仪,顶撞主帅,按律当斩!” 被钱谦益这般一激,原本心情已经平静,甚至自觉对朱明忠有所愧疚的郑成功,立即为自己辩解道。 “当斩又如何!” 钱谦益看着怒气冲冲的郑成功,心知这火已经点得差不多的他说道。 “现如今,这天下何人不知忠义营之朱军门,便是为师从坊间出来,碰到你营中兵丁,皆言朱军门之忠勇,皆称朱军门之忠义,皆感其所立之奇功,至于你,郑森,又立何功?” 看着郑成功的听到这番话时的神色骤变,钱谦益心底总算是松了口气。现在只差一把火了,至于那位朱军门……又与自己何干? 况且,像他那般粗鄙武夫,若不加以惩治,他日骄兵悍将,必将为之国祸! 没错,我钱谦益,就是要为国除此害! 章节目录 第139章 戏子(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在经历了近一个月的惶恐不安之后,七月十七的南京,终于恢复了如初,虽说晨鼓敲响的时候,这衙役、兵卒才扛着锣敲打着,宣讲着安民告示,可不过半个时辰,一些胆大的或是家中粮食断绝的便开了门来,然后有些好奇的打量着这街上巡视的兵士,尤其是那些穿着明朝官服的官员时,那神情大都显得有些激动,那有那重睹汉官威仪的感动! 此时的这些汉官,大都是赶往各衙,毕竟现在南京百废待兴,诸多事物,都需加以整治,当然也正因如此,尽早放出那些无大恶的伪官,便成了必然之事,不过,并非所有的人都忙于奉命接管衙门。还有一些官员,在为自己的将来的努力着。毕竟众所周知,这南京光复之后,江南反正不过只是早晚之事,至于那满清? 不足为惧! 虽说那光洁的头皮依还感着清晨时的凉风,可头顶乌纱顶,身穿二品大员锦鸡图的大红官袍,钱谦益只觉得整个人飘然起来,今个他甚至没有坐轿,而是骑上了马,由随从的牵着马,似那状元游街般,在这南京的街头招摇过市,不过他并不是去赴任的,而是……去刑部大牢里接人。 “是钱牧斋!” 几乎是在钱谦益前脚刚一进刑部大牢,这边就在牢中引起了一阵轰动,这些被关于此处的伪官,有小一半对其都不陌生,甚至就在数日前,他们还曾把酒言欢,这会看到钱谦益一身大红明式官袍,这些人无不是纷纷扒于牢门处,像是抓住救命绳似的急声说道。 “牧斋兄,是我,是小弟啊!” “牧斋兄,小弟可总把您给盼来了……” 无论是过去是否熟悉,这会一见着钱谦益一个个无不是激动不已的模样,他们的祈求让穿着一身红袍官衣的钱谦益彼是得意,他甚至刻意的放缓脚步,享受着这为人所求、为人所重的感觉,得意间,甚至就连那胡须都微微翘起。 “我本爱官人,如此之时,为何不爱?” 缓缓稳步,瞧见牢边的一位伪官,钱谦益故作惊讶的走去道。 “丙成,你,你怎么也在这?” 立于牢边满面哀色的王文川连忙急声哀求道。 “牧斋兄,还请救一救小弟、救一救小弟,请告诉大将军,小弟有要事秉告大将军,小弟……” 在钱谦益靠近时,他又压低声音说道。 “小弟与南京尚存有些许家业,若兄能救下小弟……” 他的声不大,在那一片嘈杂中,仅只有钱谦益与他两人能够听到,而钱谦益只是抚须不语,片刻后那神情是有些愤然,似又有些可惜,他扭头瞧着这牢中诸人摇头说道。 “你们啊,皆是世受大明皇恩,为何自甘堕落,甘愿事虏,哎……” 摇头轻叹间,钱谦益又是可惜道。 “罢了,罢了,念尔等也是一时糊涂,也是迫于无奈方才事虏,钱某自会秉告大将军,求大将军念在各位皆是国之栋梁的份上,饶诸位一命!” 昨日便已经从郑成功那里探得的其无意杀害这些伪官,以便迅速平定江南的钱谦益并不介意在这个时候,取些好处,当然更重要的是,他需要卖出人情,这些人和他一样,皆有事虏的污点,这人情只需卖好了,便能令他们为已所用!到时候,他钱牧斋依然是朝中之领袖! 在众人的感激声中,钱谦益颇是得意的走到了官牢的另一头,不过在即将靠近那牢房时,他那面上的得意便是一收,显露出了些许忧心状,凭着油灯一看到躺在床上的人时,他先是“啊”一声,然后立即怒声斥道。 “好你这恶卒,难道你就不知军门有大功于朝廷,而等居然如此欺虐军门,难道就不怪大将军砍下尔等之狗头吗?” 原本正躺在床上的朱明忠,听着外间的训斥声,便是一愣,之前隔壁的闹腾已经将好不容易睡下的他吵醒了。在那一阵“多谢钱公”、“有蒙钱公”的感激声中,他没想到,这位“钱公”会到自己这,他是谁? “大老爷,小、小人便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欺虐军门,小人只恨不得把军门当成祖宗供着……” 被人这般一通训斥的胡得贵连忙跪在地上,满面尽是可怜状,当了几十年狱卒的他又岂不知,这位爷之所以如此,不过就是为了示好,至于他,不过就是那只鸡! 对方为了面子上好看,自然要杀他这只鸡。作为小人物必须要有身为鸡的自觉! “滚,休得再让我见你这恶卒……” 大家都是官面人,都是在演戏,既然这牢头这般配合,那便不用再打上几十棍。 官场就是戏台,不是看你会不会做官,而是看你会不会演戏,对于养个几十年戏的钱谦益来说。自然是如火纯青,得心应手! “多谢大老爷,多谢大老爷……” 叩着头,胡得贵还不忘打开牢房,而在开牢房的功夫,他又特意冲着朱明忠抛了个眼色,想要提醒他,这人不简单。 而朱明忠只是略点下头,做了一个了然于胸的表情,然后撑起身来,瞧着走进牢中的个头不过满面皱纹发……满面白须的老者,抱拳搭礼道。 “不知阁下是?” “朱军门,鄙人钱谦益,奉大将军之命……” 什么! 这小老头就是那个“水太凉”的钱谦益! 瞬间,朱明忠的脑海中所想的画面,居然是柳如是与这小老头站在一起的违和画面,这人……又岂配得上她那样的奇女子? 心里嘀咕着,朱明忠感叹着柳如是嫁错人之余,但还是施礼道。 “末将见过钱宗伯!” 因为钱谦益曾为礼部尚书而“大宗伯”系礼部尚书别称。所以朱明忠这么称呼倒也不错,这一阵子,他可没少了解这些官职的别称,再不像最初那位,见到这位叫大人,那叫称大人,全是一副无知谄媚状。 现在回想起来,朱明忠都想抽自己一嘴巴,那谄媚模样,真他么的下作!这全都是满清惹的祸,要不是电视上的那些辫子戏。自己又岂会如此,如此这般下作。 “哎呀,朱军门客气了,客气了……” 钱谦益连忙走近扶着朱明忠,瞧着他身上包裹着的那浸着血的白布,他的眼眶一热,激动的感叹道。 “将军为国尚不惜已身,本应钱某见过将军才是,钱某怎么能当得起将军之礼……” 此时的钱谦益显得极为客气,那面上的感激,言语中的敬意,全似不带丝毫做作之意,甚至其在言语间,更是倍加关切,全是一副对后辈的关爱之情,至少有那么一瞬间,朱明忠瞧着钱谦益,心下甚至疑惑道,这人……未免太假了吧!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他想干什么? 章节目录 第140章 琐事(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清晨时分,一缕缓阳自窗外映射进房中,在那依墙面湖的窗台,一个女孩正神情有些呆滞的坐于书桌前,凝视着窗外,她的目光显得有些复杂。时而轻咬唇瓣似乎是在思索着什么。 抬头望向窗外的天空,她也不知自己是怎么回事,就这样于窗下坐了整整一夜,等她回过神时,才赫然惊觉天不知何时已经明了,而自己居然就这么坐了一夜,直到这会,才觉得身子有些酸麻。活动身体的时候,她无意间看到那桌子,一张薄薄的桑皮纸就这那般搁在桌上。 “残雪凝辉冷画屏,落梅横笛已三更,更无人处月胧明。我是人间惆怅客,知君何事泪纵横。断肠声里忆平生。” 既然是不用再看,郑灵也能将纸上的词背诵出来,这首词早就记在她的心底了,不知多少次,她都曾念着这词在那里思索着他写这词时的心境。 “他明明什么都有了啊,为什么会这般地不快活?” 不过二十岁便官拜二品总兵,不知慕煞多少凡人,可他却偏生不快乐,偏生那眉头中总是蹙着些忧容。 不过这时,郑灵之所以会目带忧容,心中所思所想的却是另一件事——他又被大哥关了起来! 再一次,被打入大牢! “你这人,怎的这般不知进退?” 阵中冲撞主将,按军法这可是死罪! 想到种种可能,郑灵的心底不禁一慌,这,这可如何是好。 对于大哥的脾气,她又岂曾不知,若是今天大哥令人杀他以正军法,到时候……岂不害了忠良? 你这人,真是的,为何要顶撞大哥?难道就不知道教训,你叫人家这次又怎能救你! 在这个念头浮现出来时,郑灵的只觉脸膛一热,心啐道。 “你这是怎么了,为何为别人说话,难道……” 就在那面上发烫的时候,她突然又自语道。 “才,才不是,我,我也是为了大哥,为了不让大哥英明有损!” “九妹,你是怎的保全大哥的英名啊!” 突的,一个声音传入耳中的时候,郑灵整个人都被吓了一跳,她急忙转过身,只见嫂子不知何时进了她的房中,后面还跟着她的贴身丫环小云。只觉整个人窘迫非常的郑灵不满的看了眼小云, “嫂子,你,你是何、何时来的!” “我怎么就不能来?” 董酉姑含笑看着郑灵,嘴上说道。 “方才我碰着小云,说你昨个一宿都没有睡,这又是在想什么?” 瞧着桌上的那张纸,早已经了然于胸的她便说道。 “这又说要保大哥英名,九妹,和嫂子说说,怎么个保全法?” 看着满面羞红的郑灵,董酉姑的目中透着宠爱之意,九妹说是王爷的九妹,实则却几乎被王爷当女儿养大,当年清军故克平安时,九妹的母亲与王爷母亲一同被杀,而当年不过只四岁的九妹是被下人藏于枯井中方才保得一命,也正因如此,怜她自幼年丧母,多年来,虽说她是小妹,却一直宛如女儿般的宠爱。有时候,便是她这个当嫂子的也会不经意把她当成女儿般宠爱,而非只是王爷的小妹。 现在这女孩却是已经长大了,有了心仪的郎君了。 “嫂子,我,我……” 吱呒着满面羞红的郑灵却是说不出话来,那女孩家的闺中自言这般被人听去,又岂不让人羞涩难当。心思微微一转,她便说道。 “嫂子,小妹、小妹只是听说大哥把那人给关了起来,那人刚为国立下大功,便被关进狱中,到时候外人不定会怎么说大哥,所以,所以才担心大哥的名声……” 深吸口气,郑灵暗道着还好反应快。瞧着九妹那般模样,董酉姑故意说道。 “九妹长大了,知道担心大哥的事情了,可九妹你也要知道,那人军中顶撞主帅,按律当斩,若非是大哥念他攻城有功,且又身负重伤,即便是饶了他死罪,怕也要……” 不待董酉姑把话说完,郑灵却只听到她那句“身负重伤”,那里还顾得女孩家的娇羞,而是抓着嫂子的手急声问道。 “嫂子,你说他受伤了?重伤?伤的很重吗?” 那言语间流露出来的担心,任谁都能感觉到发自内心的关切,看着九妹焦急的模样,董酉姑的心底顿时便像明镜似的了解的小妹的心思,于是便笑看着小妹说道。 “九妹,看把你急的,便是他受伤了又是如何?这军中诸将,于沙场征战,有谁不是伤痕累累?便是你大哥,亦也曾多次受伤,这行军打仗又焉有不负伤之理?你怎的这般关切?” 看着九妹那秋水般的眸子中闪动的关切,甚至隐约的有些湿润,董酉姑便拉着她的手问道。 “九妹,莫非你对他……” 不待董酉姑说完,突然意识到自己失态的郑灵急忙松开她的说道,满面羞红的辩解道。 “嫂子何出此言,小妹、小妹只是,只是想那人于国立下大功,才,才一时心急罢了……” 这解释便是她自己也不相信,看着满面羞红吱呒不言的郑灵,已经明白其心意的董酉姑,想到那人的年龄相貌,略微沉思片刻,然后看着小妹说道。 “哦,我说呢?原来是如此啊!” 故作不知的董酉姑便点头说道。 “那你便不用再担心了,方才来的时候,嫂子便听说王爷命人在府中备宴,说是要宴请他,并且差钱谦益去狱中放其出狱……” “大哥要请他吃饭?” 郑灵睁大双眸,随后又长松口气说道。 “我就知道大哥定只是一时气恼,大哥平素不就是最喜欢他这样的悍将嘛,这样也好,小妹这边便不用再为大哥担心了。” 松下口气的郑灵,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解释,根本就是欲盖弥彰,对此董酉姑只是笑而不语,而是知趣的转移了话题,不过看着小妹的那般模样,她的心思难免仍然微微一沉,这事到底是好还是坏? 至少有那么一瞬间,董酉姑甚至觉得,这许不是件什么好事! 章节目录 第141章 功高盖主者(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作为工部主事的冯澄世,便早早的到了曾经的江南总督衙门,现在的延平王府,虽说这还不是延平王府,但众所周知,这不过就是早晚的事儿,至于那南京的皇城……那是皇上住的地方,郑延平自然不会逾越。 在冯澄世到了王府,有些焦切的候见时,那边郑成功已经见了几拨客人,这些客人大都是遗老,他们来的用意自然是再简单不过,一来是祝捷,至于这二嘛,当然也有复出之意,对此,正是用人之际的郑成功自然没的拒绝。待轮到冯澄世的时候,他已经等了差不多一个多时辰,已经到了近晌午了。 “不知冯主事来见本藩,有何要事?” 一夜未曾安睡的郑成功这会显得有些疲惫,原本以为没有客人的他还想休息一会,毕竟,一会他还要见那个让他一夜未能安然入睡的客人。可冯澄世这个工部主事,他却又不得不见,毕竟他是延平王府的工部主事。 “回王爷话,臣昨日入城时,听闻忠义营全凭诸如霹雳投弹般火器之威,所以,臣昨便命人于神策门搜寻残物,寻得十几枚忠义营未炸之霹雳投弹,特命城中匠坊加以仿制,现在已经制成百余枚……” 尽管原本有些疲惫,但听冯澄世这么一说,郑成功顿时便来了兴趣,他身体微微前倾问道。 “哦,当真仿出来了?快些拿予我看看!” 在冯澄世献出一个手榴弹时,郑成功看着这与霹雳投弹截然不同的手榴弹,在通济门是什么情况,尚是不知,但是在神策门,那些清军更是被忠义军用此物炸丧了胆。想来,在通济门应该也是如此,若不然,朱明忠又岂能凭着些许新兵,挡住近万清军的反扑。 “王爷,您看与寻常霹雳投弹不同,此物有了这个木柄,便可以扔得更远,而其火绳,则在铁头处,这铁头处还有一个用胶沾上的陶盖,平时有此陶盖保护,自然也就无虑湿潮,在用时,只需轻轻一砸,砸碎陶盖后,点着引线,甩出即可……” 在冯澄世的解释中,郑成功便想到昨日余新的感叹。 “……忠义营虽是初成,可与清军作战,先以霹雳投弹乱其阵形,再以长枪猛冲猛杀,虽不见章法,但清军全不是其对手……” 见不见章法,郑成功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忠义营这般打法清军根本就挡住,别的不说,便就是像其所说,临战时隔着几十丈投出几千枚霹雳投弹,别说是清军绿营,便是铁人军也能给炸晕了头,到时候,他们再持枪冲杀过,又岂还有还手之力。 这朱明忠,无论是练兵或是打仗确实有一手。只是那脾气……虽说心底对其早就没了最初的愤意,但若是说没有丝毫芥蒂,便是郑成功自己都不信。更何况,现在他心的怒火淡去了,但另一个烦恼,却又在左右着他的心智。 “亨臣,这个差事,你办的很好,若是本藩麾下将士皆如忠义营一般,人手三四枚霹雳投弹,又何惧清虏?何愁不能逐其出中原?” “北伐功能全赖王爷用兵如神!” 冯澄世连忙出言恭维道。他话一出口,便觉察到王爷的眉头微跳,脸上的不快更是一闪而过,他的心底顿时咯噔一响,想到克复南京的内幕,立即明白自己说错了话,正寻思着如何解救的时候,又有人通传。 “钱谦益、朱明忠求见!” 钱谦益、朱明忠! 被留下陪客的冯澄世,坐在圆桌上,瞧着身边这两位“大人物”,心底尽是不安,他们前者曾是士林领袖,至于后者,则是凭着奇袭南京,业已名扬天下的名将。 更重要的是,王爷宴客,可没有那么简单! 这饭……不好吃啊! 若是知道冯澄世心里想的是什么,朱明忠只会暗道声知已,这顿饭不好吃,酒不好喝! “成仁,这杯酒,是本王替十七万北伐将士敬你,若非是你果断行事,恐后果不堪设想……” 说着,郑成功便是一杯酒下肚。 “大将军,标下不敢!” 在牢中关了一夜的朱明忠,让郑成功的举指吓了一跳,就在他刚欲起身跪下时,郑成功双目猛然一瞪。 “坐下!” 听着王爷的喝声,在那花厅外的侍卫闯进来时,郑成功怒道。 “谁让你们进来的!滚!” 尽管郑成功的怒火不是针对自己,但仍然让朱明忠的心头一紧,他的心底苦笑着,额上的汗水却在滴着。 “昨日是非,皆是本王之过,想你我初见之时,你便言称本王已入其彀内,结果本王却偏偏仍为其所惑……” “大将军!标下……” 郑成功的自责之言,让朱明忠的心头一紧,他越是如此,朱明忠就越是紧张。 “成仁,听本王把话说完,昨日若非你拼死力挽狂澜,本王必将无颜见以先皇……” 尽管昨天钱谦益的话让郑成功极为恼火,但是在看到朱明忠时,看到他的那煞白的脸色时,他仍然忍不住想象着他在通济门经过的是什么样的血战,才夺下这南京。对于这样的悍将,难免还是心存欣赏之意。 “大将军,标下,标下……” 面对他的自责在朱明忠不知说些什么时,郑成功却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看着他,展颜笑道。 “成仁,此番,你克复南京,可谓是为我大明立下了大功,本王已经上表朝廷为你请功,想来他日封赏自会到来!” “标下不敢居功,若无大将军运筹帷幄,标下便是能诈开城门,又焉能夺城?南京克夏,功皆在大将军!” 这是真的不敢领功! 若是郑成功不似现在这般,而是直接命人把自己带到大签押堂,然后噼里啪啦一通训斥,以他的性格来说,这表明此事已经就此掀过,可现在…… 功高盖主者不赏,名声震主者身败…… 瞬间朱明忠的脑海中冒出这样一句话来,就在这时,一旁的钱谦益则笑着说道。 “朱军门盖世之功,可谓是世人皆知,大将军又焉会视若无睹?” 钱谦益的话让郑成功的眉头微微一皱,但并没有露出丝毫声色, “宗伯谬赞!” 一直将这一切都看在眼中的冯澄世,心里咯噔一声,他的目光落在钱谦益的身上,瞧着他那看似儒雅谦逊的笑容,顿时明了许多,看着那朱明忠时,心下暗自寻思着,这姓朱的,到底是怎么得罪这钱谦益了? (铁骨铮铮,何谓铁骨?铁骨即为不屈! 另外推荐一袖乾坤的小说《奋斗在晚明》,谁言明之亡亡于万历?资本迸发,工业崛起的大明再无遗憾!看一袖如何扭转乾坤) 章节目录 第142章 何辨忠奸(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什么是伴君如虎? 过去朱明忠不知道,但是直到离开王府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后背完全湿透了,即便如此,那伤口处也丝毫没有觉得的刺痛。 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吃完的那顿饭,怎么喝完的酒。 或许这就是伴君如伴虎的感觉吧!让人如坐针毡似的。 “这下麻烦了!” 想着吃饭时郑成功看似和蔼可亲的态度,虽说看似亲近,但朱明忠所能感受到的只是不安! 郑成功是什么性格? 在后世有太多的资料去分析他的性格,他嫉恶如仇、他光明磊落,可以说他绝对是一个中国历史人物中非常难得的正人君子。但在另一方面,性格偏狭,极爱冲动同样也是他的性格缺陷,他一方面固执,一方面又易受人影响。 在做出袭夺南京的决定之前,朱明忠曾仔细分析过各种可能,最终他选择相信郑成功性格中的光明面,因为他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人,以其性格来说,或许他会气恼一时,但若是知道郎廷佐的投降不过只是缓兵之计,他必定不会再气恼自己。 以郑成功的性格来说,他只会对自己更加欣赏,断不会像今天这样,表现出如此“城府”。 如果说郑成功今天对他是大加训斥的话,那么就意味着这一关肯定是平安过去了。但是现在,现在朱明忠反倒不甚确定了。 郑成功之所以会这么做。这肯定是受其它人的影响,会是谁? 钱谦益! 突的,这个名字浮现出来,让骑在马上的朱明忠眉头猛然一皱。 为什么是他? 自己到底是什么地方得罪了他? 难道是因为柳如是? “难道他知道?” 不对! 别说自己和柳如是没有什么,便是有什么,他钱谦益也不可能这么快就知道,甚至,即便是他知道,也不一定会如此,毕竟,想到《荷晒丛谈》中的记载“当谦益往北,柳氏与人**,子愤之,鸣官究惩。及归,怒骂其子,不容相见。谓国破居亡,士大夫尚不能全节,乃以不能守身责一女子耶?此言可谓平而恕。” 孤且不问这是不是野史,但至少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小妾劝其死,钱翁不欲死。”一直影响着钱谦益,对于柳如是,他一直心存愧疚,即便是如此他亦能接受。他堂堂一个男子汉都大节有亏,被女人所轻,又怎能去责备柳如是呢? 不责备柳如是,不一定不会怪罪你啊…… 可问题是,钱谦益根本就不知道啊! 这钱谦益,难不成是吃饭了撑的? 心下疑惑着,朱明忠现在更想知道,钱谦益到底是怎么影响的郑成功,还有他下一步想要干什么! 还有郑成功,难道真的就不辩忠奸? “老师,成仁……” 置身于府中亭间,一身弁装的郑成功眉头紧锁。 “成仁功在社稷,本王断不可为秦桧!” 背对着钱谦益,郑成功的语气显得很是坚定,他或许为其言语所诱,但并不意味着他糊涂。 “朱军门于江山社稷之功,天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钱谦益含着笑,只是用淡然的言语说道。 “为师昨日所说,皆是出于爱护,若任其放纵,而不加以爱护,那才是真正害了他。” 言语间,钱谦益似乎还带着对后辈的关切爱护之意,但是他随后又说道。 “若是此人是王爷之心腹,自然可加以痛斥,晓之于情,动之于理,如此,自是王爷爱护,可他毕竟是受苍水提携,非王爷之心腹,这袭夺南京,说是其行,可如神策门之暗门,这等军国秘事,又岂是寻常人所能探得,以为师之见,此事必出之于苍水……” 在这个时候,钱谦益并不介意把张煌言拉下水来,原因再简单不过——张苍水的身上,委实太过干净了,不像他这样,满身污点! “张苍水!” 眉头猛然一跳,无论如何,钱谦益的这句话是说到郑成功心底了,别说朱明忠一个江湖郎中,便是他自己在南京时,也不知道知晓在神策门旁的城墙上居然有一道空心暗门,若是知道有那道暗门,恐怕他早就命人撞开暗门,杀入南京了,又岂会种郎廷佐的奸计。 张苍水! 是了! 突然,想到在自己定下缓攻南京的决定时,张苍水差人送信于江阴的事情,郑成功的心底顿时一恼,他立即下意识的相信,这定是张煌言与朱明忠两人相勾结,他们为什么这么干? 不仅仅是为了使他郑成功难堪,更重要的是,是……想到张煌言对鲁王的支持,郑成功的拳头猛然一握,目中迸发出一道难掩的怒色,片刻后,他才说道。 “老师,学生明白了!” 所有不明白的事情,终于明白了! 从北伐开始的那天起,这一切就已经注定了! 对于张煌言来说,他的心中不仅仅只有大明,还有鲁王,就像他的心里存着唐王世系一般,即便是接受了永历皇帝的册封,对于他来说,仍然心存他念。毕竟他是受隆武帝之恩! 张苍水,未尝不是如此! 想通一切原由之后,郑成功深吸了口气,沉声问道。 “现在既然已是如此,那下一步,该怎么办?” “若是太平之时,为师自会劝王爷释其兵权,然后此事断不可为,如今南京虽已克复,可江南未定,且清虏又岂会容江南有失?为师听闻其除调派征南将军领十万大军南下之外,那顺治小儿亦于南苑练兵,更诏告天下,其意领兵亲征……” “哼哼,胡酋领兵亲征?如此正好,正好趁其过江之时将其一网打尽!” 郑成功根本就没有将清军放在眼里,在他看来,有长江天险作屏,再加上他率领的水师居于江中,那清军又岂在他的眼里? “王爷麾下精兵十余万,且江南士民之心皆在大明,那胡酋自是不足为惧,” 钱谦益看着郑成功说道。 “可朱明忠之名,如今天下皆知,无论是夺其兵权,或军法事,皆会人心震荡,值此关键之时,断不可贸然从事!更何况王爷宅心仁厚,又岂会如此?” 钱谦益的话让郑成功的眉宇微跳,恰在这时,他的话锋一转,又继续说道。 “所以,为师以为,既然王爷爱护其才,不妨以其它地方作些文章,如此既能爱护成仁之才,又能稳定内部,岂不美哉!” “老师,你的意思是?” 面对郑成功的求教,钱谦益则故作神秘的笑道。 “此事,关键不在朱明忠,而在另一个人的身上!” (推荐一袖乾坤的小说《奋斗在晚明》,谁言明之亡亡于万历?资本迸发,工业崛起的大明再无遗憾!看一袖如何扭转乾坤) 章节目录 第143章 少司马的浮想(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从晌午起,整个芜湖就像是过年似的,到处鞭炮声,那原本还忧心着南京局势的遗老遗少们,这会无不是长松口气,南京城克复的消息,不过只用了一日的功夫,就已经从南京传至芜湖。 “诸位弟兄,相信大家已有耳闻。南京已经为郑王爷克复,此番北伐可谓已经功成!……” 满面喜色的张煌言话还未说完,周围顿时便是一片欢喜声,在来衙门之前,他们就已经听说了此事,别的不说,便是那衙门外不断响起的鞭炮声,便已经清楚无误的告诉他们,这是个好消息。 “少司马,现在既然南京克复,江南民心必为之一震,原本观望之江南伪官,必定风闻而降,以标下之见,目下我军应立即用兵浙江,以定江南……” “用兵浙江,虽可定以江南,但是江南之地,急需粮草以标下看来,应用兵江西,江西粮多,可助大军军需,且江西水路密集,可扬我军之长处!” 许是南京克复的消息刺刀,众人纷纷提出各自的建议,虽说现在这支东征之军,兵不过万人,但是众人却颇具信心,完全没有将江西、浙江的清军放在眼里,说来也是,毕竟当初张煌言率领他们离开北伐大军时,所领不过只有两千人,正是靠着民心在明,他们才会一路收降数十州县。 看着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道着是取浙江以固后方,还是进江西,以得粮仓的时候,张煌言起身,然后吸了口气,然后语气凝重地说道。 “目下,无论是取浙江,亦或是进江西,或者行以北伐,都需要郑王爷许可,此番召集大家过来,所为只为一事,即是老夫今日将返回南京,与郑王爷商谈下一步计划,至于诸位……” 环视着身边诸将,张煌言不由的想到另一个人来,若是他在自己麾下,又何至像现在这般,有这般烦忧! “目下最紧要之事,即是招募各方义士,募兵操练,如此,才能进浙江取江西,再则,清虏酋首非但令征南将军领十万精兵南下,更于南苑操练八旗精兵,意亲征江南,他日大战必不可避免,若想保以江南,非得募兵操练水可,此事便有劳诸位弟兄了……” 张煌言说着便起身拱手见礼。而众人无不是纷纷还礼。在就募兵操练一事作了一一番叮嘱,又就粮饷一事加以安排之后,在众将离开之后,张煌言那脸上才显出一丝忧色。 “徐参军,此事你怎么看?” 张煌言转头问身旁的徐允岩,现在他问的事自然不再是其它,而是从南京传来的另一个消息。 “郑王爷将朱军门押于狱中,自然只是一时气恼,想来待气头之后,郑王爷自然就会将来放出,但以在下看来,这事从长远来看,恐没有那么简单。” 徐允岩是跟随张煌言最久的幕僚,除为他谋略擘画,又待人随和,也是他最为信任的心腹,也正因如此,张煌言才会征求他的意思。 “没这么简单?请参军详述。” 在军中,徐允岩的正式身体是军中的参军,为其参谋军务。 “我想目下郑王爷得以南京之后,江南平定已经是大势所趋,目下这一消息,应该还未传到浙江、江西各地,若是待消息传出之时,想来江南各地必将争先反正,若是我军直趋鄱阳湖,必定可得当地响应。而且江西一直是抗清要地,以少司马十余年的声望,只需要前往江西,必可号召义军再起,当地伪官必定先先归降……” 徐允岩颇有信心地说道,对此他并不怀疑,就像率领两千人马离开瓜洲时,若非是张煌言的声望,可以不费一兵一卒轻易得数十州县。 “嗯,确实如此……” 张煌言点点头。 “南京新胜,鞑子的气势正衰,少司马无论是进浙江,亦或是取江西,皆可轻取……” 徐允岩的话锋突然一转,看着张煌言说。 “但,绝非上策!” “参军你是的意思是……” 张煌言看着徐允岩眉头突然一皱,随之便明白了他的想法。 “相比郑王爷,少司马虽兵不多,将不广,且无复南都之功,但少司马于士林之声望,却是郑王爷一众人所无,就如朱明忠一般,其意夺城,非得强攻、奇袭不可,然后少司马信使一至,诸城无不是闻风而降,这般威望,恰是郑王爷所没有的,也正因如此,少司马才为人所忌!” 有时候一些话,少司马可以不说,但是作为张煌言的幕僚。徐允岩必须要说出来。这是他身为幕僚的责任。 “为人所忌!” 明白徐允岩话中意思的张煌言沉哼一声,言道。 “老夫处处为国,何曾有丝毫私心?” 张煌言的话语中显得有些不快,一生耿直的他最为忌恨的就是那些心怀私心之人。若非是人人私心,大明又岂会落得今天这步田地。 也正因如此,在和郑成功合作的过程之中,对于郑成功他从来都是处处忍让,处处谦让。从而才使得两人合作倒也算是亲近。 “少司马是为堂堂君子,郑王爷也是性情中人,可郑王爷身边未曾没有小人!” 郑王爷身边未曾没有小人! 这一声提醒让张煌言想到了他为什么会来芜湖。 徐允岩盯着若有所思的张煌言继续说道。 “朱军门一事,虽看似郑王爷一时气急,可此事定可为小人操持,若此事为小人所用,少司马再自行用兵江西、浙江,郑王爷又会作何想?” 看着少司马,徐允岩的语气中带着一些无奈,尽管有些无奈,但是他所说的却是事实。 “参军所虑,老夫又岂是不知?若非如此,老夫又岂会决定回南京?” 张煌言闷闷不乐的深吸口气,然后沉声说道。 “如今北伐虽是初成,可正值关键之时,此时最忌主帅失和,郑王爷性情耿直,对大明更是忠心耿耿,老夫又岂会不知,正因如此,老夫断不能让小人如愿,只是朱明忠……” 念及这个年青人,张煌言现在更是庆幸,当初他没有直接砍了那人,若当真砍了他,那他张苍水可就真是大明的罪人了,若非是朱明忠拼死夺下通济门,郑王爷又岂能轻取神策门? “少司马,若是当真有意维护朱军门,不妨将其纳下麾下,若是郑王爷答应少司马东征,大将军何不以其为先锋?” 徐允岩的建议,只让张煌言的眼前一亮,可不就是这个道理,朱明忠之所以屡次三番与郑王爷有所不快,不就是两人的性格皆是耿直之人,如此才使得两人屡次冲突,若是将其纳入麾下,非但可为国惜才,又可添得一员良将,一军悍卒,如此岂不正好。 而对于朱明宗的才能,张煌言一直都非常欣赏。尤其是他的悍勇,更是他军中所无,若是能将他纳于麾下,无异于如虎添翼。到时候东正江西,自然再也没有任何顾忌。即便是清军打来,有这么一员虎将,又有什么值得担心的。 “只怕朱成仁未必愿意啊!” 张煌言的担心落在徐允岩的耳中,只让他哈哈笑道。 “少司马,我敢说,现在朱明忠未尝没有跳出郑王爷麾下的意思!” 徐云岩之所以会这么自信是因为他了解郑成功的性格,同样对于那位朱成仁也有一定的了解,两个人都是赤诚之士,只是他们两人的性格都太过于耿直。 过钢而易折,他们两个人的这种性格会发生冲突是在所难免的。但是少司马的性格却能包容各种性格。朱明忠在少司马麾下,一定能够发挥其长处。必定可谓大明立下不世奇功! “既然如此,那边试试吧!” 稍作沉思,张煌言又吩咐道。 “现在便去备船,我们现在就回南都!” 章节目录 第144章 内患(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作为大明的南都,南京城中的勋臣府邸极多,尽管这些大明开国勋臣之后大都十四年前降以清军,但清廷随后废除所有明朝勋臣的爵位,这些所谓的勋臣更是被清军剥夺全部家产、贬为庶民。尽管现在这南都已复,可是这些被剥夺家产后该家族穷困潦倒,一蹶不振的勋臣之后,并没有索要他们的房产,而这些为满清抄没的勋臣府邸则成为了郑氏诸将的府邸。 作为破城首功者,朱明忠同样也得到了一座宅邸,这曾属于英国公的王府,离通济门的兵营不过只有一里多地,虽说这座王府多年失修,但是数百年间精心修建的王府内景色极为雅致,在朱明忠看来便是后世所谓的四大园林之一的拙政园亦无法与之相比,占地百亩的王府,府内泉水成群,完全是以水为中心,山水萦绕,厅榭精美,花木繁茂,两百年间历代英国公后人,皆是于此水畔花木掩映着楼台殿阁中享尽人间富贵。 几十年前,与此享尽人间富贵的勋臣们,又何曾想到,有一天他们会被逐出国公府,整个家族穷困潦倒。又岂能想到,这国公府的主人亦会发生变化? 人间富贵不过只是过眼云烟! 尽管心中有些感叹,但置身于那么楼台殿阁间,看着那满塘的荷花,朱明忠全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那眉头紧锁着,身后朱大咸、于树杰、石磊等人静静的坐在那里,皆是一副凝重模样。 李子渊、张金生…… 于心底念叨着这两个名字,朱明忠只觉得一阵气堵,千算万算,居然还是没有算通人心! 人心! 人心难测啊! 共患难易,同富贵难! 现在,虽然未见富贵,但他们两人或多或少便已存异心了。而偏偏他们还是自己的左膀右臂。是军中的主将,但是现在他们却偏偏背叛了自己。 “现在,这一切,还只是猜测!” 回过头来,朱明忠看着他们苦笑道, “金生之所以未加拦阻,想来也是担心我的安危,想借兵卒之手,逼大将军放人……” 这句话,朱明忠自己都不信,因为他很清楚郑成功的脾气,他的脾气极易冲动,冲动之余不知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若是忠义军官兵当真去讨说法,没准现在南京已经血流成河,非但忠义军会因为哗变而遭到弹压,而且自己这时恐怕也是身首异地。 至于李子渊,他的拦阻,又是什么? 他到底是何用意? 虽说他的拦阻使保住了忠义军,保住了自己的脑袋,但是否心存异志,恐怕…… 之所以会这么说,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朱明忠很清楚,现在军心不能乱! “军门,若是当真如此,事情倒也简单,只是他们虽然于军门回府时,无不纷纷赶来探望军门,但是其异心已出,这几日他们更是与相好亲信联络,如果不尽早应对,只恐夜长梦多……” 看着朱明忠,尽管作为他的师兄,但朱大咸在这个时候,仍然和其它人一样称其为军门,毕竟其于忠义军中的角色是参军。 “军门,这几日在下一直留于营中观察,这是几日来两人宴请、秘邀的名单……” 一直沉默不语的石磊在递出那张名单后,便沉默不语了,作为曾经的锦衣卫,这不过只是他的本行,虽说已经荒废多年,可想拾起来倒也简单。 “这……” 接过名单一看,看着上面一个个熟悉的名字,朱明忠的眉头一皱,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是后劲营中的兄弟,现在他们…… 人心啊! “军门,江阴子弟绝不会为其所惑。为忠义军之将来,还请军门早下决心!” 于树杰的话让朱明忠先是沉思片刻,而后又摇头说道。 “军心不能乱!” 在朱明忠看来,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军心。不等他们开口劝说,他便伸手阻止他们说道。 “想解决此事容易,今天招他们入府,设下刀斧手,便可将他们二人斩杀,但是……” 看着厅中的三人,朱明忠反问道/ “杀人或许是最简单的办法,但它并没有了解决问题,反而会进一步激化问题,杀了他们两人,军中其它后劲营中的兄弟,又会如何?这份名册上……” 抖着那份几乎包括所有后劲营左右两翼以及中军中基层军官的名册,朱明忠反问道。 “这些人,到底有多少人为其所用,又有多少人不愿随他们二人?又何曾得知?杀了他们两人,若是引得军心惶惶,又该如何?” “军门,值此关键之时,可果断行事,杀死领头者,至于其它再杀一儆百,如此军心可定!” 于树杰的回答显然是处理问题最简单的办法。 “哼哼,若不然,便拿着这名册,抽十杀一,如此可好?” 将名册往桌上一丢,朱明忠的眉头一锁。 “现在,最关键的是军心,我忠义军靠的是什么?靠的是万人同心,若是军心凌乱,不待清军南下,这忠义军便散了!” 长叹口气,朱明忠有些无奈的说道。 “你们看这国公府,朱某不过方立寸功,便赏得国公府,如此看似富贵,可国姓爷麾下,无不是纷纷住进这等国公府,听说因此还引得诸将不快,因为觉得自己的府邸小了,现在大敌正是当前,清虏所谓安南将军领兵十万,正沿大运河南下,酋首更是于南苑演兵,意领二十万八旗绿营精锐亲征,而我等……” 看着左右,只觉得一阵郁闷的朱明忠,反问道。 “我等,又在干什么?争宅子的争宅子,争位子的争位子,甚至就连我忠义军中,亦是如此!如此,又焉能中兴大明,复我河山!” 朱明忠的痛心疾首模样,让朱大咸、于树杰以及石磊无不是一愣,就在这时,突的厅外传来一个声。 “可若是左右统领心存异志,他日即便是军门于沙场上,又岂能放心杀敌?” 走进来的正是朱明忠的老师,一身青布儒袍的朱之瑜迈过门槛,刚刚从常州赶来的他一来到府上,就赶到这厅中,恰好听到了他的这番话,于是便看着朱明忠反问道。 “若是军门于敌撕杀时,左右统领,临阵不进,不遵号令,届时明忠又该如何处之?” 章节目录 第145章 军法(上架大爆发!求首订、求支持!) “若是军门于敌撕杀时,左右统领,临阵不进,不遵号令,届时明忠又该如何处之?” 抬腿迈进屋间,朱之瑜直截了当的问道。 “学生见过老师,” 见老师来了,朱明忠连忙起身见礼,然后才回答道。 “若是那时,明忠便只能正以军法,这忠义军中,军法队之用,正在于此!” 在忠义军中,还有一支军法队,相比于这个时代其它人对军法和军法执行的随意性,朱明忠早就借鉴后世的经验制定了一个严格的军法条令,虽然不一定能让人畏惧甚于死亡,但是也近乎于此。 “若其煽动兵士杀军法队,逃乱,又该如何?” 看着面前的弟子,朱之瑜直接反问道。 “谁敢?” 面对师傅的反问,挺起胸膛迎着朱之瑜的目光,朱明忠颇为自信的冷笑道。 “忠义军将士,之所以畏惧军法甚于死亡,除军法严苛,法不容情之外,军中将士皆募于常州诸县,其征募皆为各县良家子,均系有地保作保之常州本地土著,他们均有家属,但凡溃兵、游民不得举充;按军法,兵丁潜逃,地方官府必严密查拿,一个月仍无下落,追究家属的责任,如此连坐,何人敢逃、何人敢叛!” 尽管并不愿意承认,但是以连座为核心“连带责任”从来都是避免逃兵的最好办法,而这些都是朱明忠借鉴后世的经验,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常州诸府都是他的人,如此可以保证地方官府会全力追拿逃兵,追究其家属责任。更有甚者在军饷的发放上,同样也是借鉴了后世北洋军的经验,直接成立军饷局,由军饷局发给兵丁凭据,由其家属凭军饷凭据按月领取七成军饷。从而避免了军官直接插手军饷发放,从而任用私人、吃空饷、克扣军饷等事的发生,当然也避免了兵丁领取军饷后随意挥霍。 “既然如此,那又有何忧?” 学生的回答让朱之瑜笑道。 “若是成仁你没有这等连坐之法,为师必定你杀两人以免意外,既然有此防范,兵士不敢生叛,仅只是些许人等,如此又有何惧?” 在常州的期间,朱之瑜表面上只是安心文章,与当地士子遗民谈论文章时事,以便为学生争取当地民心。可是他同样没有忽视对学生的关注,尤其对其麾下忠义军的关注,毕竟乱世之中军队才是根本。从军制再到其它细节,尤其是忠义军从征募到军饷发放等环节,无不是让他大为惊奇。过去国朝募兵皆是其兵员由将帅自行招募,军饷由将帅就地自筹,军队调遣的指挥权归将帅掌握,军队的散存视将帅的去留而定。 而朱明忠在创办忠义军期间张贴切的《募兵告示》,明确规定:州县应查明各村庄户口,责令里长,庄长、首事、地保公举数人当兵,必须确系土著,均有家属。而且不仅如此,其还委派专人负责兵丁招募,营中各官皆不得插手。如此便避免了营中各官招募私人的可能,而在官佐的委派中,各级官长亦没有委任权力,尽管各级官长对下一级官佐有举荐权,但也仅限于一级。至于士兵的军饷同样由军饷局直接发到每个士兵手里。如此种种都是为了避免官长于官中任用私人,从而造成军归私有的局面。 这些环环相扣的军中条令,几乎让朱之瑜叹为观止,在他看来,如此便解决了古往今来,历朝历代皇上对武将最大的担心——军为将有,兵为私有。或许忠义军中,军依然为私人所用,但也只归朱明忠一人所有,至于所谓的左右翼统领,不过只是徒有其名,甚至可以说是个光杆统领。 “啊……” 老师的反问,让朱明忠这才反应过来,他根本就不需要担心,因为从一开始,他就已经用制度去约束了军中官佐“造反”的可能性。 原本他可是早就打定主意,等到合适的机会再寻机挖疮补肉,清除隐患,可是仍然难免担心为人所乘,可尽管如此还是要表现出来公而无私的一面。 戏,人人都要演。即便是杀人也要让众人皆言杀,然后再挥泪斩马谡,这才是为帅所为。 现在一想,有军法在,又有何顾忌? “明忠,之前,为师不明白,你为何将高继全留于丹阳,现在看来,你将其留于丹阳,并非仅只是为稳定后方,恐怕亦是因为中军、左右两翼军以及后军之中,唯独这后军是其私人所募,若是如此种种实难制约,所以,你便认定其军心不稳,方才留其于丹阳吧……” 看着面前的这个弟子,朱之瑜那言语中全是欣赏之意,这种欣赏是发自内心的,不仅仅只是因为他的弟子夺下了南都,为大明中兴立下了汗马功劳,更重要的是,仅凭此制军之法,便足以令其名留青史! 在来南京的船上,他几度因为这弟子而从梦中笑醒,不仅是因为大明中兴有望而欢喜,更多的是为自己难得到这样一个关门弟子。 “啊!” 父亲这般一说,朱大咸这才明白,为何朱明忠会坚持不愿杀人,不是他不愿杀人,而是他根本就无需杀人。至于于树杰,更是惊讶的看着军门,过去视若寻常的军中营规,现在看来果然是皆有深意。 “军门英明,只是如此,并不能解决问题!” 相比于他人的惊讶,尽管对其营规所含深意同样极为惊诧,但石磊还是不客气的指出了其中的欠缺之处。 “毕竟,这营中尚有数百后劲营之兵卒,若这些人为其煽动,又该如何?” 石磊的反问让朱明忠的眉头微蹙,确实,后劲营确实是个问题。 怎么办? 看着石磊,朱明忠的眼前突然一亮,然后沉声说道。 “其实,后劲营中弟兄又岂能全为其所用?不过三两个心怀异志者?又有何患,手指尚有长短,人心又焉能一致,关键是用规则约束,令其往一处发力,而规则的约束在于监督,所以……” 盯着石磊,朱明忠笑道。 “不知是四石是否有意接过军法官一职!” 尽管在忠义军成军之初,就设立了军法队,但是军法官一直未加委任,既是因为没有合适的人选,更重要的对于军法队的未来,朱明忠还没有腹案于胸,但是现在,他反倒是想通了。 “军法官?” 尽管已经有意留于朱明忠身边,但石磊还是有些纳闷,这军法官又是何职?难道是监军? “这军法官,嗯,就是负责军队中执法、维护军纪与部队安全的任务,各级军纪官和军法队皆直接听命于军法官……” 回忆着后世宪兵、纠察的作用,朱明忠一一解释着军法官的用处,这个军纪官表面上看似没有管制主官的权力,但实际上,如果主官违反命令,军纪官就可以借内部条令解除其指挥权,而军法队则是其实施这一权力的基础。 “成仁此法甚好,如此军纪官既无监军之名,却有监军之实,既不会掣肘主将,亦能令主将不敢妄动。” 瞬间,朱之瑜便意识到这军纪官与普通监军的不同,过去监军与军中大帅屡屡冲突,两者关系更是极为紧崩,也正因如此,在他总结皇明得失时,以内官充当监军,不懂军机之事的内官掣肘主将、插手军务,更是皇明的弊政之一。可若是没有监军,又如何监管统兵大帅?尽管弘光朝中,没有了朝廷威权之下,那些军中大帅对于内官监军想杀便杀,可设以监军总能让朝廷放心。问题就在于如何平衡监军与主将的权力。 而现在朱明忠关于军纪官的设想,却让朱之瑜看到了其中的益处,最大的好处就是其没有监军携朝廷威权统管军务的蛮横之权,却有必要时监管主将的权力,而这个必要时,仅仅局限于其违反军法,而在平常,军纪官只负责维持军纪,履行军法,却无权插手军务,如此自然也就没有了掣肘主将的可能。 “如此甚好、如此甚好,这军纪官必定要设得,且又可将军中主将从军法琐事中抽身,专心军备,成仁此法甚好!甚好!” 在朱之瑜出言称赞着这军纪官的好处时,已经有些心动的石磊又听朱明忠说道。 “当然,除此之外,军法官还有一个责任,就是搜集各方军情……” 其实这就是一个情报机构,相比于其它人,出身于锦衣卫的石磊无疑最适合充当这一情报机构的负责人,毕竟在一定程度上来说,锦衣卫类似于后世的情报机构,当然,现在这个情报机构同样也被赋予了监督军法的责任,这并不算是特例,毕竟在后世很多国家的宪兵部队,除了维持军纪,执行军法之外,同样也担负着情报责任。 当然,朱明忠之所以会这么安排,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所有的一切都要隐藏于“军国大事”的烟雾之中,而不至于像明朝的厂卫一般,因其张扬而臭名昭著,情报机构应该是神秘的,甚至不为人知的。 而此时已经心动的石磊又岂会拒绝,在朱明忠询问他是否愿意的时候,他立即单膝跪拜道。 “末将敢不从命!” 待两人又就军法、军情等事加以勾通之后,朱明忠看着众人说道。 “今天就先这样的,明个,我还要去办另一件事! (满长的等待后,今天《大明铁骨》终于上架了,今天大暴发,三更?四更?还是更多……求首订,求支持!你们的支持就是无语暴发的动力!再次拜谢。推荐一袖乾坤巨的《奋斗在晚明》、山下出水巨的《大唐风华路》) 章节目录 第146章 人心何收(第二更!今天大爆发!) 血腥味! 人还未进校场,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和着中药的药草味便扑面而来。不过虽是如此,却闻不到了寻常伤兵营的恶臭,而那空气中弥漫着的淡淡的艾草味,更是把苍蝇之类的蚊虫,都薰走许多。 而在这伤兵营中,可以看到,一些女子正在营中来回走着,裹着小脚的她们或许走动有所不便,但她们走的速度依然很快,往返与一个个帐篷中的伤员之间。她们就是医护营中的“女护士”,也是在伏击梁化凤时解救的371名惨遭蹂躏无家可归的女子。现在这些可怜人都是军中的医护,负责照顾伤员。 这里便是忠义军的“绷带所”或者说是个原始的战地医院。 通济门一场血战,可以说让忠义军大伤元气,且不说近两千名官兵战死,便是两千人官兵负伤,就可见那场战事的惨烈,甚至直到现在,作为亲历者的朱明忠,都有一种庆幸之感。不仅仅只是庆幸着当初的绝地反攻,不仅击退了清军,甚至还直接杀进了满城。其实即便是朱明忠也知道当时不过只是回光返照,幸亏援军的到来改变了一切,否则谁胜谁负还未曾可知。 与寻常的伤兵营不同,在忠义军的“绷带所”中,分有伤兵区、医护区等区域,来了绷带所的朱明忠直接去了伤兵区。 在他进入伤兵区的时候,尽管燃烧着的用于驱散蚊蝇的艾草味道很浓,但是那股艾草味中的血腥味更浓了,尽管这里的民夫不时的将染血的军衣等污秽物都打扫得极为干净,可清扫的速度总是赶不上另一边污物丢弃的速度,所以空气中的血污味极重,甚至有股恶臭味,毕竟现在是夏天。 虽说这里是军中的绷带所,可两天,这里没有一名军中主将来探视伤兵,对于他们来说,似乎都下意识的排斥这里,觉得这里诲气,倒是普通的兵卒和基层官佐们依着军中的人情,纷纷过来探望自己受伤的袍泽兄弟,有时候人手不够,也会被叫来打下手,所以一身便装的朱明忠刚一来到这里,还不等他被伤兵给认出来,就被人拉着打起了下手。 “喂,你过来帮个忙!” 一个女护士喊着朱明忠,在她为伤兵换着绷带的时候。注意到她的手法有些笨拙,朱明忠便开口说道。 “还是让我来吧!” 不等那女护士反应过来,他就接过绷带为伤兵换了起来。相比与动作有些笨拙的护士。他倒是显得很是得心应手。毕竟这才算是他原本的职业。 而女护士这会儿这完全成了他的助手。与一旁一边协助,一边学习着。 在这里,似乎没有注意到弯腰给伤兵包扎、换绷带的是忠义营的总兵。可不过只是简单的包扎几个伤员之后,其他的女护士还是注意到他包扎伤口时的手法非常熟练,而且处理伤口即便是医官也无法与之相比,于是纷纷走过来,全是一副讨教模样,对此,朱明忠当然不会拒绝,并主动的教受她们一些护理知识。 “包扎伤口前,一定要先洗净双手,水最好用冷了的开水……” 在水盆中的清水洗了洗手,将为伤兵换绷带时沾在手掌上的污血洗去。另一名女护士过来,将脏水端出去倒掉,又换了一盆净水过来。 拆开满是血污的绷带,朱明忠看着身边的几个女护士,对她们叮嘱道。 “下次清理伤口时,一定要用烈酒清理干净伤口内部,避免有血凝块留在里面,否则会引起化脓和发炎,使伤口难以愈合……” 尽管只是一个无证的游医,但是身为游医最起码的需要掌握基本外科知识,毕竟很多城乡结合部的民工经常会受一些外伤,而朱明忠虽说无法与另一个世界的外科医生相比,但在这个时代,他所掌握的知识无疑是划时代的外科知识。甚至足以让这个时代的外科水平提高几百年,至少如清洗双手等基本的消毒知识,仅仅只是这一点就可以让外科技术水平提高200年。 “……一般情况下,炎症的四个主要症状:红、肿、热、痛,这个红,就是伤口处发红,肿就是伤口肿胀……” 在身边的女护士解释着,如何查看伤口炎症时,看着这些极为认真的女子朱明忠心底暗自寻思着。 也许,回头等一切都定下来之后,应该办个培训学校,对她们进行培训,这样的话她们就不需要再靠经验去摸索,到时候还能培训出来一支专业的护士队伍。当然,这些护士应该还可以进行一些如伤口缝合之类的简单的外科手术。 “像这样的用的绷带,必须要用滚水煮3……嗯,煮沸一刻才能再用。”在为那几个护士讲解了简单的医护知识之后,他指着起丢在筐中上、沾满脓血的绷带,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时代,这些绷带是不会被丢弃的,它们会被清洗,然后被反复利用,在很多时候,细菌正是通过这种渠道传播开。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在适应着这个时代的时间单位,除了时辰等于后世的两个小时外,每个时辰有四刻,每刻有三盏茶,每盏茶有两柱香,每柱香有五分,每分有六弹指,每弹指有十刹那,而一刹那差不多就是后世一秒钟。 即便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但是朱明忠有时候仍然会有些口误,而每到这个时候,他都会寻思着,回头一定要用钟表计时。 “等回头一定要给大家伙一人配一块怀表……” 虽说现在怀表的价值不斐。但是在军事行动中怀表是非常重要的计时工具,尤其是在炮兵之中,怀表更是不可离开的工具,毕竟榴弹的引信需要设定时间。这就需要用怀表来计时。 过去他曾经看过一篇文章,在文章里提到,太平军、淮军尽管大量使用洋炮,但是因为直接操作火炮的炮手没有怀表,无法进行记时,所以不能够修剪引信,从而使得他们发射的榴弹,榴霰弹都没有根据距离,准确修剪引信长度设定时间,从而导致在大多数时候,那些炮弹的引信都是炮手根据经验设定,大部分炮弹都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威力。在这个时代,怀表看似不重要,但是对于炮手来说,却是最重要的武器,甚至不比大炮差。 “回头看看,应该到什么地方去买些怀表过来。先买个100来块,无论如何,想训练一些炮兵用……” 就在朱明忠心下寻思着将来要给各级军官每人都配上一块怀表的时候,那边却突然有人惊喊道。 “军门!” 躺床上的王源,原本有些昏沉沉的他,听着那话声,急忙睁开眼睛,立即便看到那人不是军门,还能是谁? “军门,您,您怎么……” 瞧见军门额上的汗水,想到那日打下通济门后,军门身上血淋淋的模样,还有包扎伤口时浑身的刀枪伤口,在看到这会军门正在那里为伤员包扎伤口。 王源的眼睛一红,顿时怒声嚷道。 “你们不知道军门也负伤了吗?是谁让军门操劳的……” 王源的怒声,顿时吸引了帐棚中的那些伤兵的注意,他们纷纷抬头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这会他们才注意到,那穿着一身儒袍的青年,可不就是军门。这会儿他的手中还拿着绷带,那额头上的汗水,更表明他不知已经忙活了多长时间。 “是军门!” “军门来了!” 这些伤兵的言语中尽是一副激动的语气,而在激动中更多的是感动。不仅仅是因为军门来看他们,更军门还拖着受伤的身体为他们包扎伤口,至于那些刚刚由他亲手包扎伤口的伤兵,更是挣扎着想要起身下跪,他们无不是一副受宠若惊模样,他们更是激动的目中含泪。而先前那几个女护士,同样也是紧张的看着这人,他可是她们的救命恩人,可谁知道这救命之恩,还没报道是先把别人给拉过来打了下手。 那天夜里她们都没有看清他的模样,那曾想到这面似白玉般的青年居然会是朱军门,就在她们为自己居然使唤其干活而惶恐不安时,只听到朱明忠笑道。 “王源,瞎嚷个什么!弟兄们,受了伤,需要静养!” 打断王源的话语,朱明忠抱拳对伤兵说道。 “弟兄们不要听他瞎嚷嚷,诸位皆是朱某之弟兄,皆于朱某同生共死,便是为弟兄们包扎个伤口又有何妨……” 之所以来伤兵营,朱明忠就是为了收拾人心,在发现到有人意图不轨之后,在他看来,现在最重要的就是争取人心!而没有什么地方比伤兵营更适合收拾人心,就像……想到在通济门前引爆火药车的王秀武,他可不就是以性命报答自己。 如何笼络人心,可不就是这样的小事,你们觉得这里诲气,那正好,正好让我笼罩人心!只要弟兄们的心在我这里。你们又怎么可能把部队拉走? 想到这,朱明忠又大声对帐篷内的众人说道。 “诸位皆是朱某之生死弟兄,又何需如此客气!若是再这般客气,朱某可就不高兴了!” 在朱明忠的话语中,这帐篷中的气氛发生了变化。大家能对他更亲近了,和他也是有说有笑起来。而这正是朱明忠所要的,他需要用这种方式去招揽人心。 只要人心在,一切就都在! (今天上架了,尽管没有存稿,可还是倾尽全力来次大爆发,第二更了,求包养!求订阅!推荐一袖乾坤的《奋斗在晚明》、山下出水的《大唐风华路》) 章节目录 第147章 末技(第三更,求订阅,求首订) “李大鹏,你去,照规矩把他的伤口给缝上!” 在军医官的吩咐下,作为军中的医护,李大鹏便急急的跑到一张“手术床”,躺在上面的士兵是大腿上被刀砍伤,虽然受伤之后就做过简单的包扎,但效果并不好,而且伤口又有了炎症,所以又一次回到绷带所重新包扎,需要重新用烈酒清洗伤口。 李大鹏几下便拆开了绷带,可以看到他的伤口红肿,用剪刀剪开缝合过的伤口时,一些血污便涌了出来。虽说并没有学过医,而且原本也只是军中的民夫,但是经过长时间的磨练,在江阴时又曾受过军门的指点,所以李大鹏倒也学会了一点最基本的伤口处理的法子。他学着军门曾经教给他们的做法,先用烈酒清洗伤口,仔细的清理着伤口中的污物,最后又拿浓盐水清洗伤口,如此反复之后,才趁伤员被盐水刺激的伤口麻木的时候,趁机用马尾线缝合起来,相比于麻线、棉线等线,用酒精泡过的马尾更适合缝合伤口,表面上不会沾染细菌。 在缝合伤口之后,将伤口仔细的包扎好的时候,那个伤兵立即起身连连谢着, “多谢李郎中,多谢李郎中!” 活了四十来年,对于李大鹏来说,过去与军中不过就是任人欺负的民夫的他,从未曾收获到这样的感激和尊重,但是现在于这绷带所中,他能够感受到那些伤兵们的发自内心的诚心实意地感激,甚至还被他们尊称为“郎中”,那种从未曾有过的成就感早就在他的心底扎了根,也正因如此,他干起活来的时候才会更加卖力,认真的为受了伤的士兵们缝合伤口,为他们处置着外伤。 而在他处置着伤兵的外伤的时候,在绷带所的一间病房内,穿着一身素色儒袍的吴文平面对着已经晕迷的兵卒,眉头锁死,他是江阴名医吴世龙的本家侄子,多年来一直与其医馆中作徒,在江阴奉召入营为医官,相比于普通的医生,他原本于医馆中专治外科外伤,不过在医馆之中这不过只是种不为医生所为的“雕虫小技”,按此时名医们的说法“外治非前贤所尚”,这种卑下之术,自然不是名医所为,甚至对于吴文平来说,他之所以习此,也不过只是为了学会一个“吃饭的手艺”。 可却未曾想到,在忠义营成军后,贴出的“招贤榜”上例特意指名要精通外治的郎中,一个月还有四十两的饷银,面对如此待遇,原本就只为糊口的吴文平自然立即应召入营, 作为军中的医官,除了诊治一般疾病外,最让吴文平长松口气的,恐怕便是这军中的外伤诊治,用的就是六叔口中“末技”,甚至在这里,他还学会了消毒、缝合等一系列的外科技艺。 而现在,面对这个昏迷的伤员,他整个人都变得的茫然起来, “依我看,怕是伤口发炎吧,您看这伤口处即红、又肿……” “可是这伤口已经处理的极为妥当,又怎至于如此?” “恐怕还是气血不足,以老朽见,还是先配以阿胶补血,待补足气血后,伤势自然痊愈……” 几名年龄各异的医官围着伤员,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在他们这么说着的时候,便听有人插口说。 “脉象这么虚,定是气血不足,这昏迷也定是气虚导致邪风入体所至……” 说话的是军中唯一的“郎中”张世绩,尽管只不过是个江湖郎中,可对吴文平这样的“假郎中”,他仍然显得很是自傲。 “江湖上的跌打师傅也知道什么叫治病!” 张世绩的讽刺只让吴文平等人脸色无不是一红,不过尽管如此,他们却没有一个人反驳,毕竟在医馆中,他们也就是比馆中弟子稍高点的外治郎中,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郎中。 “什么补以阿胶,以后不懂就别说出来让人笑了。不过就是一个跑江湖的外治手,偏偏充什么郎中!” 在张世绩出言讽刺着他们的时候,却没有注意到帐外站着个人。原本想来帐中看看的朱明忠自然目睹了这一幕。 不露声色走入帐中,面无表情的朱明忠,并没有介入到他们之间的争端,而是径直走到伤员边,然后在众人的诧异中问道。 “这个伤员是怎么回事?” 看着那已经缝合且红肿的伤口,他的脑中浮现出一个词来。 “枪伤!” 只有枪伤才会打出这样的孔洞。 “军门!” 看到突然走进来的人,吴文平先是一愣,没想到军门会来这种地方的他急忙答道。 “军门,这、这人是受了铳伤,我,我等虽说已经按您当初于江阴所授的缝合术对伤口加以缝合,可谁知,这创口红肿发炎,而且人今天也昏了过去,有几十个受铳伤的兵卒都和他的情况相似……” 铅中毒! 脑海中下意识的浮现出这种可能后,朱明忠又开口问道。 “既然是受铳伤,那他体内的铅子可曾取出来?”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甚至吴文平等人还诧异道。 “取铅子,这,这铅子深入体内,又如何取得?” 在他这般说着的的时候,张世绩更是于一旁献媚道。 “军门,这铅子又何需取出,以小人看,这定是因为铳伤属火,这中者必定火气上涌,导致气血两虚,只需以药补以气血之余,降其内火,必定可得其效……” 这边张世绩又一次把他的那一套“外伤内治”拿出来的时候,朱明忠的眉头紧蹙,并不是学医的他原本并不知道,在中国古代同样也存在着外科医生,只不过这些外科医生,并不被人视为“医生”,甚至他们还受到主流医生的排斥,至于他们的那套外科技术更是被鄙视为“末技”,更有“讥设外治为诡道”的说词,少数知名的外治师傅为主流所排斥,即便是在医馆之中,外治手的地位也是极为低下,至于那本应治病救人的“外技”也不为人耻,在这种情况下,外科技术水平又怎么可能提到提高? “哼哼,若当真这样,恐怕才是真的害了这些受铳伤的弟兄!” 讽刺一声,不顾张世绩那变得极为难得的脸色,朱明忠对帐外的王大虎吩咐道。 “大虎,你去府里,把我的诊箱取来!” (第三更了!今天能暴第四更吗?您们的支持就是无语最大的动力!求支持,求订阅。) 章节目录 第148章 人心难测(第五更,求首订,求支持) 通济门! 号称是南都第一门,尽管如此,可任谁都没有想到,南都城破,居然会是从这通济门开了口。也正因如此,这南京坊间多有谣传,说什么“忠义军得以天助,引以霹雳轰杀八旗精骑”,当然,这些都是坊间谣传,而这谣传的根本,恐怕就是那一声惊天巨响,以及其在路上炸出的巨坑,虽说现在那巨坑已经填平,但坊间的传言并没有散去。 以至于几乎每天,总会有坊间的百姓来通济门处,瞧瞧驻于此地的忠义军到底是何等模样,瞧瞧着他们是如何引来的霹雳。 百姓的围观,只使得忠义军中的执勤士卒,无不是挺胸抬头,似青松一般立于瓮城门外,那威武模样,更是惹得百姓纷纷叫好,言道着当真不愧是“神兵”。 尽管坊间言道着神兵,但是在这瓮城兵营之中,这几日的气氛却有些古怪,若非是营中军纪皆由军纪官维持,别的不说,单就是瞧着统领的脸色,估计便不知多少人会挨上军棍。虽是如此,也没有往气头上撞去。 一连几天,李子渊都是郁郁寡欢的模样,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能感觉到,感觉到军门对他的不满!而更重要是,他自己心虚,那日他为何不惜拿性命去堵兵丁,表面上是为了忠义军,为了军门,可实际上他是为了自己,他想籍此向大将军还有其它人表明,这忠义军便是没有军门,只要他李子渊在,便不会乱,至于军门……只要留他一命即可! 国姓爷会杀军门? 当然不会! 作为读书人李子渊很清楚,在这个时候,国姓爷为稳定军心,绝不会杀军门,但是对军门总会不满,并加以防范,既然不能杀他,那么又如何加以防范,夺其兵权,无疑是最稳妥的办法。 可若是夺其兵权,这忠义军会不会反乱? 而李子渊之所以会那么做,就是为了向大将军表明,离了朱明忠,这忠义军中还有他李子渊。 可,谁曾想,大将军非但放出了军门,而且未夺其兵权,这就让李子渊所有的如意算盘都落空了。原本李子渊可是曾幻想过,凭着这一万忠义军精锐在这军中出人投地,他日没准可以成为中兴勋臣。可谁曾想,军门还是军门,这忠义军仍然是姓朱,而未能姓李,大将军依然对其信任有加,未夺其兵权。 如此这般,李子渊焉能不担心自己的安危。虽说军门嘴上对他阻拦兵丁的举动大加赞赏,可人心毕竟隔肚皮啊! “也许,相比之下,现在军门,更担心张金生……” 张金生到底是什么主意,李子渊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从其借口负伤躲于营中,不问兵丁作乱那时起,就等于把军门往死路上送,至少,至少我没想害军门性命! 尽管这般安慰着,可李子渊还是不放心,毕竟张金生表面上是个憨货,没准,他真的以为那样可以救军门。或者说军门万一真信了他,那自己可就…… 就在这时,有亲兵在门外传报。 “报告统领,有人于营外给您送来封信!” 信? 撕开信封,不过只是刚一看到信中的内容,李子渊只觉得心脏猛然一跳,那神情立即激动起来,急声问道。 “送信的人在哪?” “回统领,正在营外候着!” 一身便装的李子渊来到城中的“天云楼”,这个号称是南京最好的酒楼时,在上楼之前,瞧着那满楼的喝酒划拳的酒客,从他们的口音中可以听出来,他们大都是闽人,显然都是大将军麾下。这阵子,南京城内的酒家之中,尽是那些醉意十足的闽语,对于将家安在南京的北伐军来说,这大好时光,正是他们享受之时。便是那秦淮河又重现了往日的喧嚣。似乎对于所有人来说,北伐大业已成,至于那江北,似乎根本就无人在意。 不过对此,李子渊并不关心,他现在关心的是另一件事。 “他请自己来,又是为何?” 想到既将要见的那个人,李子渊的心脏猛然跳动数下,若他是张金生那样的粗人,肯定不知道那人的身份,可他是读书人,自然知道些许天下之事,自然知道那位钱谦益的身份,当然现在所有的身份,都没有一个身份显赫——他是大将军的老师! 如此一条,便足以令钱谦益成为整个南京地位最显赫的文官,更何况,他还是“士林领袖”,而今天,这样一个大人物,居然要在这里宴请他这个小小的忠义军统领,这如何能不让李子渊激动。 但李子渊更好奇,钱谦益为何邀他来此! 从上午接到那封信,再到来到这酒家,期间的三个多时辰,李子渊可以说是想破了脑袋,却是百思不得其解,毕竟相比于那样的大人物,他几乎不值一提! 最终,李子渊得到了一个答案——军门! 钱谦益约他,肯定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为了军门! 也许,大将军不是不想动军门,而是想要求稳,所以,钱谦益才会邀他来此见面。 在推开二楼包间的房门,在深吸口气的同时,刚看到坐于桌上的人,李子渊纳头便拜。 “学生见过钱公!” 因为是读书人,而且有秀才功名,所以李子渊这个时候,更愿意用读书人的方式与钱谦益见面,这完全是为了他自己。 “临川何需如此大礼,若是算起,钱某当先谢过临川才是!若是无临川之功,又焉有南都克复?” 安然受李子渊之礼的钱谦益,站起身来,满面尽是亲近模样。 “学生不敢居功!” 钱谦益客气,李子渊更是客气,一番互相恭维之后,两人这才坐下,待到坐下来,那边上菜时,钱谦益倒也没有提及正事,而是与其谈起了诗书文章,大有一副点拨其文章的模样,而李子渊自然也是一副受教状。越是如此,李子渊就越是心急,虽说曾是秀才,可他又岂不知道自己的水平,再者他今日又岂是其请教文章的? 就在李子渊有些坐立不安的时候,注意到他脸上异状的钱谦益微微一笑,在放下筷子时,哀叹道。 “哎,只可惜值此乱世,若不然凭文章造诣,又焉至落得如此田地,居然与一群粗鄙武夫为伍……” 章节目录 第150章 言杀人(第一更,求订阅) “哎,只可惜值此乱世,若不然凭文章造诣,又焉至落得如此田地,居然与一群粗鄙武夫为伍……” 这一声叹息之后,轻轻摇头的钱谦益全是一副可惜模样,大副一副惜其才、怜其遇的感叹。 若没有我等武夫,你也不过就是“水太凉”的玩意…… 心里这么寻思着,但李子渊的面上全是一副感动状。 “这些年学生一直于军中与粗陋莽夫为伍,以至于荒废文章,今日能得钱公指点,实是三生之幸,若能拜入先生门下,虽死而无憾……” 打蛇顺棍的李子渊说话间更是急忙跪拜下去,在他看来,若是能拜钱谦益为师,那岂不意味着他便成为大将军的同门,单就是凭着这层关系在那,即便是军门他日想要治他之罪,恐怕亦会有所顾忌。 而且更重要是的,凭着与大将军同门的香火情,他日大将军焉能不对自己照顾一二?如此又何愁将来不能飞黄腾达? 聪明人! 钱谦益忍不住在心底赞赏道,这李子渊虽说文章做的一般,但是其却擅于抓住机会,可非如此,又岂会选中他? 对于经历了巨变的钱谦益来说,他很清楚,在这兵荒马乱的时候,这些粗鄙武夫手中的武力远甚至笔墨,也正因如此,他并不排斥收其入门下,甚至他还希望能够多收几个军中的门生,当年于南京任礼部尚书时,他已经见识到了什么是武夫蛮横,于军中门生众多,他日自然可引为助力! “临川,何至如此,何至如此,若是临川不嫌为师曾事虏之污名,为师焉能不愿收你入门下?” 几乎是的钱谦益刚一答应下来的时候,李子渊便连忙叩头拜起师来。 “学生拜见恩师!” 各取所需的两人这会倒是显得亲近非常,片刻后,看着持以弟子礼的李子渊,钱谦益抚须笑道。 “临川,你可知道,大将对你是极为欣赏的!” “啊!” 在李子渊诧异的时候,钱谦益又继续说道。 “那日大将军听闻忠义营中兵卒意去为其军门讨以公道,多亏了你在门关阻拦,晓之以道理,方才将他们劝回营中,大将军可是夸你识大理,是难得的栋梁之才啊!” 被钱谦益这般一说,李子渊顿时只觉得呼吸有些急促,这正是他希望让大将军、让大将军身边的人看到的。 “大将军还说,这忠义营有你在,定是不会出什么乱子,这般,也好让朱军门能安心养伤……” 好让朱军门能安心养伤! 钱谦益的话只让李子渊的心跳怦然加速起来,难道大将军准备……就在他激动之时,却又听到一句有如霹雳般的话语。 “只是,若为师所料不差的话,你这般做,非是为护以朱军门,而是为了一已之私吧!是为了籍此夺以忠义军吧!” 瞬间原本还暗自窃喜的李子渊,顿时有些局促不安的看着钱谦益。 “老师,学生,学生……” 面对紧张不已的李子渊,钱谦益的心底暗自冷笑一声,随后叹道。 “你啊,做起事来,总是欠以考虑,你却未曾想着今日的局面吧,现在朱成仁安然归营,下一步,你又能如何?” 心知对于李子渊这种人要加以敲打的钱谦益不待其反应过来,又继续敲打道。 “是居于军中,任由其他日报复,还是另寻他路?若想另寻他路未曾不可,毕竟,既然你已认为钱某为师,钱某便不能对你不闻不问,可即便是你到他人军中,又能如何?又焉能让其信你?” “学生、学生不知……” 几日来的担心,被钱谦益这般一说,只说得李子渊心灰意冷,留于忠义军中,可能会遭到各种报复,或若是到其它人营中,结果怕也好不到什么地方,毕竟,他是外人。更何况,别人信不信他,都是两可之间。 “其实,这件事,任谁也说不出你什么,只是你抓的时机有误,你啊……” 摇摇头,钱谦益长叹道。 “这性格还是太过耿直了,罢了,若非如此,为师又焉能收你入门下!” 见已经敲打的差不多了,钱谦益看着心灰意冷的李子渊反问道。 “为师问你,若是让你执掌忠义军,你能否有把握操持一军?” “能!” 尽管不知钱谦益为何会这么问,但李子渊心知其不会无的放矢的他立即连声说道。 “老师有所不知,忠义军虽成军于江阴,可其骨干却皆是后劲营之弟兄,学生于后劲营中已有十年之久,若是必要之时,后劲营中弟兄必定支持学生!” 我焉能不知? 心下冷笑道,钱谦益故作一副沉思状,待他思索片刻后,才继续说道。 “朱军门,嗯,此人忠贞有余,可却不知上下体统,且不说其屡次冒犯大将军,便就是阵前失议,若不加以惩治,又何又正军法,可大将军又爱其才,不忍惩治其失仪之罪……跋扈如此,焉能不加以惩治,所以,准备留其于军中参谋军务,一来既可用其才以为朝廷出力,这二嘛,也为了能随时加以教导,以免其跋扈将来不可收拾,这也是为国惜才……” 接下来钱谦益再说什么,李子渊已经再没有听清楚,他的脑海中只剩下那一句话“留其于军中参谋军务”,这分明就是夺其兵权! 只不过是换了一个好听点的名义,明升也好,暗降也罢!对他李子渊来说,这是个机会! 这不正是他期待已久的机会吗? “老师,老师,学生……” 在李子渊激动着不知要说什么时,钱谦益盯着他说道。 “所以,为师准备向大将军推荐你暂时统领忠义军,就是不知你能不能震得住那群骄兵悍将!” “请老师放心,学生,学生……这军中自有军法在,任他骄兵也好,悍将也罢,也得惧畏军法!” 李子渊的回答让钱谦益满意的点点头,然后抚须说道。 “如此,再好不过,不正典刑焉能正军法,不杀几个人,又焉能立军威?” 赞同之余,钱谦益又看着他叮嘱道。 “嗯,这件事,你自己知道便可以,至于其它,……一切皆有为师为你操持,你只需要让朱成仁对你不起疑心便可,明白吗?” 尽管钱谦益这么说,但李子渊还是有些担心的问道。 “可,可若是他日军门不愿交以兵权,又,又该如何?” 冷笑一声,钱谦益盯着李子渊看到。 “临川,不正典刑焉能正军法,不杀几个人,又焉能立军威?到时候,不正是你报效大将军之时?” 章节目录 第151章 礼下庶民(第二更) 七月十九,通济门外,一座用松枝白花扎起了牌楼,而在那木竹扎起的牌楼上书写四个宋体黑字——“忠烈千秋”,左右两侧分别是“成仁”、“取义”。几盏灯更是白绢制的素灯,连那通济门也套了白布条。门前的旗杆上,挂着长长的招魂幡,被晚风吹着,一会儿慢慢飘上,一会儿轻轻落下。 城门两侧持枪而立的忠义军官兵,虽仍穿着其特殊的红色军衣,但其胸前皆佩一片素花,红衣白花甚是醒目,持枪而立的兵丁,无不是神情肃穆,他们立于城门两侧,苑若松柏, 虽是骄阳当空,可气氛却显得有几分萧瑟。 今天是忠义军阵亡兵佐移灵的日子。他们将会移灵常州老家,而不是草草埋于异乡。 因为天气炎热,在那日血战之后,阵亡的忠义兵佐就已经被火化,与此时诸军直接掩埋不同,阵亡官兵的尸体被火化后,皆被装进了一个精心烧制的陶瓮之中。这陶瓮是与南京附近的陶坊定制,陶瓮上刻有“忠烈千秋”的字样。 两千四百六十二个陶瓮! 两千四百六十二个忠魂! 身着一身素袍的朱明忠默默的念着这句话,不知是不是穿越后遗症的原因,攻城时所受的外伤,此时已经愈合了八九分,尽管如此,可因为失血过多,脸色仍是煞白。那苍白的脸色衬着这身白袍,只显得更是苍白了。 两千四百六十二人! 这是忠义军夺下南京的代价! 古往今来,从没有人用这么少的伤亡夺下如此坚城。那一场奇袭,甚至再过几百年,都会为人所赞叹,为人所感慨,都会惊讶于他们的成功。 但是对于忠义军来说,代价却是惨重的,可以说,在未来的一两个月内,忠义军都不复昨日的战斗力,尽管在通济门,在神策门缴得了数十门从数百斤直至四千斤的红夷大炮,虽说在满城八旗的兵器库中更是缴获了上万只鸟铳、数万套盔甲,可以说这一仗,凭着丰富的缴获,忠义军差不多就是鸟枪换炮。但如此惨重的伤亡,仍然使得其在短期内,无法恢复战斗力,更何况还有一千多伤兵的伤势还没有愈合。 此时,这间用布幔搭起来的大厅正是一个肃穆的灵堂。正面是一块连天接地的白色幔帐,两千四百六十二个装满骨灰的陶瓮都摆于灵架上,待于吉时的时候,就会装上马车,然后经由水路送往常州府江阴,在江阴城外已经征用了数百亩田地作为忠义军的义庄,这义庄也是江阴忠烈祠的一部分。 数千个陶瓮中捉鳖摆在幔帐的后边。幔帐两边悬挂着一副挽联。左侧是“同悼国殇”、右侧则是“成仁取义”。上面也有四个大字:“忠烈千秋”。 一张条形黑漆木桌,上面摆着香炉、供果。灵堂里,只见香烟袅袅,不闻一丝声响。 过一会儿,一位年迈的大报恩寺僧人领着几十个和尚鱼贯进入灵堂。他们先站成两排,向忠魂合十鞠躬,然后各自分开,缓步进入幔帐,然后在周围坐下来。只听见一下沉重的木鱼声响后,这几十个和尚便同时哼了起来。他们的诵经声浑厚而低沉的,时高时低的经声从他们的嗓间发出。可是谁也听不清他们究竟在哼些什么:既像在背诵经文,又像在吟唱。 虽是如此,整个灵堂里充满着肃穆而凝重的气氛。 而在这肃穆的气氛之中,作为左翼军统领的李子渊,目光却显得有些复杂,这几天,为了能够达到那个目标,他向曾经的老弟兄许下了很多诺言。在他看来,想要夺走兵权,只要有那些老弟兄们的帮忙。根本就是轻而易举。 但是他压根儿就没有想到,没有想到朱明忠居然会用另一种方法,去收那些兵卒的心,当他在那里用升官发财,去拉拢那些老弟兄们的时候。 朱明忠在干什么? 他在绷带所里为伤员治疗,他在关心子阵亡士兵的身后事,他在关心着那些残废了的兵卒的将来生活, 总之就是在做着一些不起眼的小事情。在李子渊看来就不应该是军中主帅应该做的事情。 可偏偏朱明忠却在那里做着,包括现在,为那些兵卒弄了这么大的排场。一开始他不能理解所有人都不能理解。 但是现在,看着那些普通兵卒那激动的神情,李子渊终于明白了,当他试图用升官发财笼络老弟兄的时候。朱明忠却已经轻易的把所有兵卒的心都拉了过去 他知道! 他肯定知道这一切! 现在,李子渊知道自己已经没有退路了。无论如何,有些事情他必须要去做! 对于李子渊等人的想法,现在身为忠义军主帅的朱明忠根本就没有去考虑,他就站在那里,此时尽管他的神情肃穆,但是心底却憋着一团火。 没有人! 今天没有任何人来他营中,为这些忠魂送行! 无论是对于郑成功也好或者其它军中诸将,朝中诸员来说,这些人不过只是不值一排的丘八,不过只是招之即来的“粮子”。 又有谁会自甘辱没身份,为这些身份低下的“粮子”送行? 可若没有他们,你们又焉能进得了南京城! 没有他们,这河山能焉能光复! 可是,他偏偏不能说,不能说出这些话,因为,之前的经历告诉朱明忠,现在自己已经是众矢之的,在这个时候,必须要谨慎从事。 心底压着一团火的朱明忠,看着那一个个陶瓮,脑中浮想的却是于江阴的训练场上,那些生龙活虎的兵卒,现在,他们不过只是瓮中的一把骨灰! “总有一天,我一定要给你们讨个公道……” 就在朱明忠心中暗暗起誓时,那边传来喊声。 “有客到,兵部侍郎……” 张煌言来了! 诧异间,朱明忠急忙迎了过去,步入灵堂的张煌言身上穿着不知于何处换上的孝袍,瞧见他身上的这身孝袍,迎过去的他连忙跪拜道。 “明忠代我营中阵亡将军谢少司马!” 在朱明忠跪拜叩头还礼时时,张煌言连忙扶起他。 “明忠快快请起!” 说着,张煌言又看着灵堂后的陶瓮说道。 “若无忠义营中数千将士拼死杀虏,南都又焉能如此轻易得复,老夫身为兵部侍郎又焉能不来!” 敬香、鞠首,循着规矩行了大礼之后,张煌言看着朱明忠说道, “大将军没来?” “大将军事务繁多,亦遣史前来拜祭……” 朱明忠的回答让张煌言点点头,嘴上又说道。 “大将军军务自是繁多,老夫于码头下船后,听闻成仁于此设灵棚祭奠阵亡将士,便命船夫直接来到了这里,还好没有错过……” 如果是其它时候,张煌言自是不会来这个地方,但现在,对朱明忠他有所期,对这忠义军他亦有所盼,也正因如此,他才临时决定来这里卖个人情给朱明忠,当然也是卖个人情予忠义军中的将士。 对此,朱明忠自然不知道,他只当是张煌言主动来这,自然在感动之余,承下了这个人情。 人情债难还! 但这个时候,并不是还这人情的时候,在简单的客套之后,时辰一到,通济门上的炮声响了起来,六十八门红夷大炮,接连鸣响,炮声隆隆,于通济门前回响着,这是朱明忠按照另一个时空的规则,为这些将士献上的二十一响礼炮。 炮声震天中,陶瓮由士兵双手捧持着,随着和尚的诵经声,朝着秦淮河的码头走去,此时的气氛只显得无比的庄重,而在这庄重的气氛中,看着那些感动的目眶含泪的兵卒,再看着亲手捧持骨灰瓮的朱明忠,张煌言似乎明白了,明白了为何其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便练出一支精兵,最根本的原因是……人心!以小观大,从此事就可以看出,此人虽是年青,但却极善于操持人心! “得以军心,焉能不胜?” 在如此感叹之余,张煌言的眉头微蹙,心下却又浮现出另一个念头。 “此子……不简单啊!” 当他生出这种感想的时候,张煌言,并没有注意到他身边的那些亲兵的有些感动的神情,那种感动之中,甚至隐含着一种嫉妒与羡慕。 毕竟在这个时代,对于军中将领来说,兵卒就是一个个无名小卒,别说是把他们的骨灰送回家乡,能够做到不暴尸荒野,就已经是仁至义尽了。谁又回去在乎像他们这样的无名小卒呢?不过就是一群不值一提的小人物罢了。 但是今天他们所目睹的这一切却颠覆了他们过去所认识的一切,以至于让他们在感动之余,看着这眼前的场面,内心里无不是生出了一种大丈夫身后如此,死而无憾的感觉!自然的也就对忠义军的弟兄羡慕了起来。 “今日方才知道朱明忠为何能练出这么一支百战百胜之精兵。” 看着那些忠义军的兵卒,张煌言暗自想到,如果此次东征,能够将朱明忠纳入麾下,又何愁东征不成! 章节目录 第152章 锋芒所指(第三更,求订阅) 入了夜,这占地百亩的英国公府中只显得静寂非上,因为住的人不多,所以入了夜之后,这府中只显得更加黑暗、更加静寂。虽是夜色已深,但是在临湖的一栋两楼的二楼,灯光依然从那纸窗中透出,窗外走廊处,站着几名持刀而立的新兵。 在这二楼的厅中,手中端着茶杯的朱明忠,一边查看着手中的册子,一边笑道。 “这一次,咱们也算是鸟枪换炮了,别的不说,单就是这六十八门大炮和两万三千余副盔甲,便足以让忠义军多出一支炮兵,还有一只披甲军来!” 如果不是通济门前的那一仗,那盔甲兴许还不至于在他的脑海中留下那么深刻的印象,披甲的清军砍杀起只着一身单衣的忠义军,根本就像是割韭菜一般。 后来,打下通济门后,除了从俘虏、死人身上扒下来的盔甲之外,在与通济门一墙之隔的满城,杀入满城的兵卒又夺下一座军械库,在其中缴得了近三万件各式盔甲,其中既有棉甲,也有铁甲,还有纸甲,大多数都是满清入关时,在南京缴获的。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诸如鸟铳、弓箭之类的其它武器,但相比之下,除了大炮、盔甲之外,其它的武器他还真有些瞧不上。甚至于现在朱明忠都有种身为狗大户的错觉。 这突然的阔绰,让他甚至有些无法适应。 “东西是缴得了不少,可我听说,有人对咱们眼红了,别的不说,就是六十八门红夷炮,就不知让多少人眼红……” 于树杰有些忧虑地说。那座满城的兵器库是城中最大的兵器库,便足以让任何人为之眼红,毕竟行军打仗多出一套盔甲总是好事。 “少行,此事你不必忧虑。” 说话的是朱大咸,虽说他并不算知兵,但是他了解官场,知道其中的规则。 “即然有人眼红,那军门不妨命人将需要的东西该发下去的发下去,暂时用不到的,直接装船运到江阴,一来可以供常州募兵用,这二来嘛,至少暂时他们的手还伸不到常州,毕竟现在常州有吴友才在那里做阵。 如果说相比其它人,朱明忠最大的优势在什么地方,就是他有一个还算稳固的后方基础——非但有常州府下的常州、江阴、无锡三县,还有苏州府治下的常熟、嘉定两县,五县之地瞧着不大,但其治下的官吏皆受他操使,至少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在郑成功抽开身整治地方之前,都不可能抽手地方。而且久经官场的吴友才亦深知如何维持地方,有他在常州,除非郑成功将其调离,否则这五县就朱明忠的根据地,人员、钱粮皆可从五县取得。 “地方上有印山在,暂时自然无事,嗯……这兵器物资不需要完全运走,多少总还是要留下一些……” 思索片刻,朱明忠又说道: “把那几门4000斤炮留下来的,那样的重炮与我军无用,嗯,2000斤以上的都留下来的,若是有人想要,咱们就拿它们换2000斤以下的炮……” 对于推崇火炮野战的朱明忠来说,那通济门上的几千斤红夷炮,他还真看不上眼,太重了,用它他们来守城还可,至于野战,根本就不需要考虑。 “还有那些弓箭、刀枪之类的兵器,也可以留下来。” 稍作思索,朱明忠又补充道。 “鸟铳都留下来,再怎么说,那些鸟铳虽有些不尽人意,但也是可堪一用……” 在通济门他曾见过清军的鸟铳队,虽说那些火绳枪距离他心中的燧发枪,甚至西班牙式大火绳枪仍差之甚远,但是对于没有什么远程兵器的忠义军来说,又岂有挑三拣四的余地,现在最关键的是要立足于有。 “军门吩咐下来的事情要立即照办,但还有更重要的一件事……” 这是朱大咸在那里发言,大家都转而看着他。 “就是军门可曾发现,目下之南京,于军门而言可谓是危机四伏,以在下看,军门务必请令离开南京,否则,长此以往,不知会生出什么祸端来!” 朱大咸的话,让厅内人诸人神情无不是微微一变。他们之所以会这么以为,是因为石磊探听到的消息——钱谦益已经收李子渊为门生。这事可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联系到那日郑成功宴上钱谦益的表现,朱明忠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郑成功想对自己下手! 而这一观点,更是得到了朱之瑜的赞同,也正因如此,才会有今天几人的秘会,在现在李子渊、张金声两人皆不可靠的情况下,朱明忠能依靠的也就只有他们几个人了。 “离开南京……” 沉吟着,朱之瑜轻点下头,心知自己这弟子正面临生死之危的他点头赞同道。 “离开南京未尝不是一个好办法,但现在成仁若是想领兵回常州。恐怕大将军也不愿意吧!” “还有,” 于树杰于一旁说道。 “若是没有大将军的军命,便是军门想领兵出南京,恐怕都不一定能出得去!” 这才是最关键的,现在忠义军已经不像过去身在常州,作为土皇帝的朱明忠想来便来,想走便走,作为大将军麾下部将,现在忠义军自然也是北伐大军的一部分,想要离开南京,非得有大将军的军令不可。 “军门,以在下看来,不妨先命伤员随船一同撤往常州,如此,可先调回一部分……” “为何要偷偷摸摸的走!” 就在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徐又铮吐出了两个字,然后他看着军门说道, “军门,与其偷偷摸摸的走,不如光明正大的离开南京,” “光明正大?大将军又岂会放军门离开?若是再不早做打算,不定军门的兵权什么时候就给夺了!” 至少暂时,所有人都知道大将军或者说大将军身边的人,会要朱明忠的命,毕竟他麾下还有万余精兵,且还凭着南京一战而名扬天下,可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担心,担心有人会怂恿大将军夺其兵权!而更让人担心的是,这忠义军并非是铁板一块,这也使得夺其兵权成为了可能。 “哼哼,为什么不能光明正大的离开?” 看着军门,在徐又铮将要开口时,朱明忠略点下头。 “我知道你的意思,你的意思是……北伐!” 章节目录 第153章 正军法(第一更,求订阅) 江宁织造署、两江总督署、康熙乾隆南巡时的行宫,嗯好像还有天王府,还有总统府…… 置身于“延平王府”大签押堂的朱明忠,看着这大签押堂脑海中想象着在几百年后,这里又是“总统府”的那个位置。不过好像……嗯,天王府之后的两江总督署都是焚毁重建的。 他之所以会在这,参与军国之事,完全是因为昨天下午,大将军派人送来的通知,作为忠义军总兵的他,现在再怎么说,也是堂堂二品武将……呃,这当然不是永历下的旨意,而是郑成功的封赏,因为永历帝和郑成功相隔遥远,特准其设置六官及察言、承宣、审理等官方便施政,同时允许他委任官职,武官可达一品,文职可达六部主事。郑成功每次拜封官员,都请宁靖王朱术桂等明朝宗室在旁观礼,以示尊重体制。而在夺下常州后,朱明忠就被升为忠义军总兵官,堂堂二品武将。 而此时感觉有些无聊的朱明忠,偶尔会把目光投向座于郑成功两侧的几位宗室,他们在这个时候代表的是大明朝。 最后,他还把目光投向了宁靖王朱术桂的身上,这位应该是大明最后的宗亲,也是最后的骨气,作为永历朝廷正统的象征,身在台湾的他,在郑克塽降清时,他便与五位妃子自杀,如此,也证明了大明宗室的骨气。 史书上说他是仪容雄伟、美髯弘声,现在看来,确实没有丝毫的夸张之言,身材高大不说,相貌也是极为英俊,面上留有长须甚至可以用“美髯公”来形容。 “我不管日本人在东北杀多少人,运走多少粮食和煤,只要不让我当大清的皇帝我就不会心甘……” 想着溥仪的这番话,还有所谓的“爱新觉罗”的子孙们,在那段艰苦日子中的丑陋的嘴脸,朱明忠冲着朱术桂微微一笑,而朱术桂同样注意到朱明忠的目光不时落在他身上,不过他并没有展露任何笑容,甚至主动的选择了回避。 可即便是如此,这一幕仍然落到钱谦益的目中,身在文官之列的他,只是微微垂眉,将这一幕暗藏于心底,并没有说话。 “诸位,目下南都已复,此次北伐可谓功成。” 尽管郑成功平日颇严肃,但是今天则以少见的和蔼语气说: “十几年的艰辛,多少位弟兄牺牲,都是为了这一天。数万弟兄,终可瞑目于九泉,他日我等亦有颜见以高祖,见以先皇……这些弟兄今日死于本藩之军法,本藩焉能不心痛?” 这是在杀人正军法哪…… 朱明忠暗自在心里寻思着,只言断生死,古人诚不欺我啊,不过只是一句话,喀喀……一千多个脑袋便被砍掉了,被砍掉的不是清军的脑袋,而是一千多郑军的脑袋,他们或是淫辱妇人,或是劫杀百姓,或是于闹市作乱。 在几天的放纵之后,郑成功也知道要杀人正军法了,要不然长此以往,这军心又焉能不乱? 可即便如此,当初又干什么去了?军法又岂是可纵可紧的东西? 或许,这就是古代军队与近代化军队的区别,区别就在于军纪,古代军队的军纪是随意的,是以主帅的意志为转移。而近代军纪虽同样严苛,但却是条文性的,即便是主将亦不能随意以军法惩治下属。想要杀头,除非是在战场上,否则必须要通过军法法庭的审判,刑罚同样也是如此。但是现代军法却是每时每刻对官兵都形成绝对的约束。 可在这里,郑成功一句话,便将一千多郑军的的脑袋给砍了下来,不问他们罪名轻重,只是为了一件事,他需要用脑袋去正军法。 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的对官兵的放纵。平常对军纪的放纵! “这些弟兄未死于杀清虏之沙场,却死于本藩之军法,本藩焉能不心痛?诸位一定要告诫部属,再次严申军纪。长江沿岸素来富庶,自非闽地所能相比,若是兵卒专主劫掠,那么我北伐义师又与盗匪有何不同?诸位都是堂堂的汉子,为何不辞辛劳?为何要冒着风雨巨浪一路远征而来,又何需担以性命,与本藩一同北伐清虏……” 说到此,郑成功想起去年在羊山遭遇飓风,还有这么多年的所遭遇的一次次挫折,接着他又吸了口气,调整了一下情绪,继续说道: “诸位皆受皇上赐封之朝廷武将,如果皆无远大之志向,那么本藩亦不过就是一群无赖匪徒的首领,我等又何能获此千古勋名。古语云:“民为邦本”,本藩领兵北伐本就是要来救百姓于倒悬,又焉能如清虏一般残害百姓?所以,本藩再次重申军令:吾等北伐,本为救民,若军中将士,敢以扰民,莫怪军法无情!” “启禀王爷,我等必严令士卒,必秋毫无犯!” 甘辉首先表白。其余众将也跟着起身,齐声喝道: “属下听令!” 大家的声音很是坚定,而且士气高昂。其实这几日,他们已经落得了不少好处,比如这南京中国公府、侯府等勋臣家宅,大都被郑成功赏予他们,至于其它的好处倒也落得不少,比如那满城之中的妇孺,活命者无不被他们掠入家中充作奴仆,甚至还有南京城外的十余万亩江宁驻防八旗的旗田,亦被他们瓜分一空。一时间,军中诸将可谓是人人皆成巨富。对此,郑成功自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就连躺在家中养伤作为外人的朱明忠,除了一栋宅子之外,甘辉还命人给他送来两千六百余亩地的地契,好处人人都不落下,这一点,郑氏军中诸将倒是比其它人更“厚道”一些,至少没有任何人会去吃独食,也许,这就是海……海商集团与普通官吏最大的区别。 “如此甚好!” 略点下头,面上带着些喜色的郑成功,又看着众人说道。 “目下南都得复,举国震动,江南诸城伪官更是惶惶不可终日,地方上可谓是传檄而定,这几日又有数十州县先后递以降书,江南克复指日可待,不过,虽说南都已复,但清虏仍据我河山,北伐大业尚未功能,今日请诸位来此,正是为了商讨此事,不知诸位有何建议?” 章节目录 第154章 心思各异(第二更,求订阅) 在郑成功的话声落下之后,这大签押堂内顿时为之一静!原本大签押堂就是整个王府之中最为安静的地方,这会变得更静了,只能听到众人的喘息声。 对于甘辉、万礼等武将来说,大将军的话让他们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对于安生日子的结束,他们早就有所准备,实际上从大将军杀人立军法时,他们就知道,大将军要准备出兵了! 虽说南都是洪武爷的根基所在,但所有人都很清楚,南京虽有天险,但却是四战之地,仅只凭南京一地,很难抵挡清虏进攻,想要守住南京,非得据以江南不可,也正因如此,北伐南京只是第一步,江南才是根据。 “大将军,标下以为目下非得定以江南不可,若是纵容浙闽总督赵国祚和驻防杭州昂邦章京柯魁若者据以浙闽,其必将为我心腹之患,若是其于清虏南下之时,趁我军于阻以清虏时,于后方袭以江南,届时大军又如何能全力阻以清虏?” 甘辉的建议让郑成功微微点头,算是表示的赞同,而随后诸将又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各自的想法,在他们说话的时候,朱明忠注意到主要也就是郑成功麾下五虎将在那里发表各自的看法和意见,而这五虎将则是施琅、刘国轩、周全斌、甘辉、冯信。 就在他们一一讲道着如何利用当下夺取南都的声势攻取浙江的时候,朱明忠偶尔会把目光投向施琅,这就是所谓的“施琅大将军”,哼哼,什么大将军,不过就是一个汉奸! 若是……早晚非得抢先杀了你! 于心底哼了一声,朱明忠把眼帘一垂,在这里,他的位卑言微,现在还不是他发言的时候,他需要是一个合适的机会,一个籍口离开南京,从此海阔天空任鸟飞的机会! “大将军,下官以为,收以江南、征以浙江,虽可稳定后方,但却不能定以天下!” 就在这时,张煌言的话让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跳,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到张煌言这位兵部侍郎的身上,这次北伐,虽说张煌言仅带两千兵马,但也可谓是军功赫赫,别的不说,便是那江南数十州县的收复,便足以令其在众人之中脱颖而出,那风头甚至仅次于朱明忠,而隐隐盖过了郑成功。 相比于郑成功,张煌言在江南一带拥有的威望,是闽省诸人难以岂及的,更何况其还是朝廷要臣,也正因如此,现在他隐隐的大有一副南京文臣领袖的模样,当然对此,钱谦益自然不可能接受,也决不会接受。 “哦?苍水此话怎讲?” 郑成功的眉头微微一挑,看着张煌言时,偶尔又把目光朝着钱谦益看去,似乎是在告诉他,你猜对了。 其实从张煌言抵达南京后,郑成功就一直关注着他,从其抵达南京后立即往朱明忠处收揽人心,再到其接见一众遗老,钱谦益就曾称其“居心险恶”,更是称今日他必定会出言反对大将军的决定。按钱谦益的说法“其必须以反对大将军为已张目!”。 有了钱谦益之前的断言,这会郑成功尽管看似面色平静,可内心里却是一阵气恼,只当张煌言是故意为难他,而目的不过只是为了向世人表明,他张煌言并非是郑延平的麾下之臣! “大将军可记得蒙元如何灭以宋朝?” 张煌言看着郑成功提醒道。 “宋之降将刘整向忽必烈献计“欲灭宋,必先攻襄阳,撤其捍蔽。宋无襄则无淮,无淮则江南唾手可下“,大将军即便是夺以江南,若四川、湖广、江西等地数十万清军顺江南下,届时又如何能阻以清军?” 张煌言的提醒让郑成功等人的眉头无不是猛然一锁,当年宋朝的灭亡可不就是前车之鉴,若清军顺江而下,那……到时候如何是好? 在众人凝眉思索的时候,张煌言继续说道。 “所以,我以为在平定江南之时,应该以一路偏师入江西,目下江西清虏亦是空虚非常,正是我军携下南都之兵威,征讨江西之时,若得以江西,可于九江等险地,设炮台、驻以水军,阻挡清军顺江而下……” 不等张煌言说完,突然,这大签押堂内响起了一阵笑声,原本还在思索着张煌言建议的众人纷纷朝着笑声传来的方向看去,在看清大笑的人时,朱明忠的眉头猛的一挑,是他! 不是施大将军,又是何人? 只见这位二十几年后彻底毁灭大明复兴希望的施大将军在那里大笑道。 “少司马,难道你当真把我们视若不见!” 海寇出身的施琅本就是一粗鄙蛮夫,他的声音粗野,且全不顾张煌言的面子。 “以末将看来,少司马全忘了,若是论及水军,这天下水军有谁能与大将军麾下水军相比?别的不说,若是那清虏当真以水师一路顺江而下,施某定让他们有来无回!哼哼,在咱们面前玩水师,他们这差三百年的道行……” 施琅的话顿时引得从一阵大笑,可不是嘛,他们凭着什么纵横四海?不就是凭着水师嘛!清虏和他们玩水师?那不是班门弄斧还是什么? 在众人的大笑声中,被施琅这般一呛,张煌言的脸色顿时变得有些难看,甚至他知道其是个凶蛮粗俗、不通文墨的武夫,知道他的为人,平时也不与其计较,但这件事,毕竟关系到能否中兴大明,所以张煌言必须要争上一争。 于是他便开口说道。 “施将军,这江上与海上自是不同,若是清虏水师顺江而下,我军逆江而上,到时又如何挡以清虏?” 像被外行人指责似的,施琅冷笑道。 “哼哼,这等寻常之事,又有何难,这水无常势,兵无常形,到时候自然依据实际再行定计!少司马多虑了!” 随口给了这么一个回答,施琅一副不耐烦的模样。 “再者,清军若长于水战,又何须弄锁江?大将军,以末将看来,不若示敌以弱,诱其顺江而下,到时候,咱们也好将其一网打尽……” 施琅的这个建议,让郑成功心头为之一动,就在他将要动心之时,却听钱谦益说道。 “其实,这江西,若是能拿下来,于我等倒是再好不过!” 章节目录 第155章 骤变(第三更) 钱谦益的话让所有人都是一愣。郑成功更是诧异的看了他一眼,似乎对他的表现有些不解。 不过他并没有露出声色,而是等着钱谦益说下去。 “江西,人丁不下数百万,且与江南不同,江南富庶之地,民风柔弱,不堪兵事,不能为大军所用。相比之下,江西旧时于山蛮相接,民风相对彪悍,人丁数百万,若是能克复江西,届时可募兵不下数十万,如此又何愁北伐大业不成?” 钱谦益之所以会这么说,并不是因为他赞同张煌言的建议,而是因为他看到这是一个机会,一个把张煌言赶出南京的机会。 对于一直身为士林领袖的钱谦益来说,从张煌言来到南京的那天起,他就意识到了威胁,毕竟相比于他曾经投降满清的污点来说,张煌言一直抗清至今。但就是凭这一点,他就更有资格充当士林的领袖。 对待这种人,钱谦益向来只有一种观点,既然是绊脚石,若是不能搬掉他,就要把它搬出去。 钱谦益的赞同,让张煌言对他是刮目相看,大有一种知己之感,甚至在他看来,郑军诸将之所以没有看到这一点。是因为他们目光短浅,而钱谦益点明这一切,正是告诉大家江西的重要性。 “不过,这江南却是北伐的根本,若是江南不定,又何以定天下,当年,高皇帝若非事先定以江南,有何能北伐蒙元,匡复中国?” 好嘛! 这钱谦益到底是站在哪一边的?朱明忠看着在那里看看而谈的钱谦益,心里暗自寻思到,先前看似是在支持张煌言,可这会又强调的江南的重要性,这人到底打的是什么主意? “江南是国之根本!江西同样也是北伐的根基……” 在众人的诧异中,故作沉思的钱谦益,像是突然想通了什么似的。看着张煌言说道。 “既然现在江西清虏兵力空虚,且当地伪官人心惶惶不可终日。且苍水于江西一带可谓是威名赫赫,如若苍水能领精兵一队,以苍水之名,想来大军所至,地方必定是闻风而降!届时江西又焉能不克?” 如果说先前大家还都不明白钱谦益是什么意思?那么现在,所有人都听出了他话中的意思,他是想让张煌言领兵去打江西。 不! 他是想让张煌言离开南京。只是瞬间所有人都明白了,钱谦益的想法。而王忠孝等郑成功麾下的幕僚,更是暗叹着钱谦益的精明,他这一招轻而易举地把南京最大的“内患”给推了出去。 在王忠孝等人看来,张煌言如果留在南京的话,不知会惹出多少乱子,毕竟,张煌言是鲁王的人。 南京的光复固然是一件喜事。但是,同样也带来了问题,尽管现在大家都承认永历朝廷,可是,人总是有私心的。毕竟,这里离永历朝廷太远了! 只要张煌言在南京一天,对于大将军来说就是一种制约。现在能用江西把他扔出南京,倒也是再好不过。 也正因如此,在张煌言愕然的时候,王忠孝等人已经纷纷表示赞同。而王忠孝更是说道。 “宗伯所言极是,浙江清虏非大军强攻,否则断不会投降。这若是大军,用以浙江,又需防范江北清虏,这江西,非得凭少司马威望不可……” 郑成功同样也明白了钱谦益的意思,尽管他并不认为张煌言会与他陷入内耗之中,但是他并不介意让其远走江西,毕竟这同样也是为了国家,为了大明。 “苍水,看来这江西非你不能定!” 郑成功的话顿时把张煌言所有的话语都憋了回去。他甚至朝着朱明忠看去,原本他是想举荐,让他去江西,可谁曾想,那钱谦益居然三言两语,打破了他的想法不说,反倒把他自己给陷了进去,甚至明知道他们的想法,张煌言,也不能够有任何不满,因为现在大明内耗不起。 在张煌言犹豫着到底应该如何回绝,且不会导致内耗的时候。钱谦益又向郑成功说道。 “大将军,以下官看来,虽然,凭苍水之声名,必可平定江西,但为求以稳妥,非得调精兵与其麾下不可!而这只精兵必须擅长攻城……” 在钱谦益说出他的建议时,郑成功终于明白了,明白了他的想法! 什么是一石二鸟? 借着张煌言的一个建议。钱谦益便轻而易举的把张煌言请出了南京,甚至就连同朱明忠也跟着一并解决了。 “理当如此!” 郑成功表示同意的时候,张煌言选择了沉默,他知道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改变,郑成功的想法。 看着钱谦益时,张煌言的心底更是浮现出一个念头。 误国之匹夫! “下官以为,大将军麾下长与攻城者,非忠义军莫属!” 这是个机会! 至少有那么一瞬间,朱明忠甚至想向钱谦益道谢,这当真是人困送枕头。原本还寻思着怎么离开南京。 这下好了! 江西! 江西是个好地方啊! 人口众多,资源丰富,而且又临鄱阳湖,这简直就是一个种田发家的好地方。 凭着人口,资源,只要有个两三年时间,自己必然可以练出一支精兵出来,而且还能练出水军来。 至于张煌言,这样的大人物又怎么可能一直留在江西?未来南京才是他的根本,一旦江西平定之后,张煌言必定会携平定江西的威望,再次返回南京。而到时候,这江西可不就是自己当家做主。 钱谦益啊! 无论如何,这个情,朱某都记下了! 就在朱明忠暗自记下钱谦益这个人情的时候,却又听到他在那里说道。 “成仁在夺取南京时,身负重伤,这行军打仗多有不便,还请大将军为国惜才,待成仁伤愈后,再行差遣。所以下官举荐由忠义军左翼统领李子渊领兵前往江西……” 在钱谦益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朱明忠几乎傻了眼,原本还心存感激的他这会儿脑中只剩下一个念头。 这老东西想夺我的兵权! “成仁,这江西关系到我大明能否中兴,想来你自然不会反对麾下精锐由麾下统领领往江西吧!” 钱谦益的话声一落,那边就有人接腔到。 “宗伯不知,这天下谁人不知成仁之忠,既然是为国事,成仁又岂会反对?” 章节目录 第156章 焉敢不从(第一更) 冯澄世! 说出这番话的,正是工部主事冯澄世,他之所以会附和着钱谦益,并不是因为对朱明忠有意见。而是因为,他知道大将军想要夺朱明忠的兵权! 身为下属,投其所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相比与钱谦益,冯澄世更是直接把大义扣到了朱明忠的身上。 你不是自诩忠心耿耿嘛? 现在非要看看你这忠心到底有多忠! 好,你们唱的这番双簧! 几乎是在钱谦益和冯澄世两人的声音刚刚落下,他们的话就让朱明忠的心脏猛然级跳起来,一股热血更是迅速涌向脑门。 这老东西当真是欺人太甚! 在心里痛骂着钱谦益,他把的双眼盯着冯澄世,无论如何,朱明忠都没有想到他会用所谓的大义来压自己! “好!” 猛然迸发出一个字,朱明忠一字一顿地说道。 “只要是为了我大明,别说是抽我忠义军,即便是末将奉上这脑袋又有何妨。” 这会朱明忠当真是愤怒到极点,他没有想到自己的一番心血到最后落得居然是这步田地,更未曾想到鸟尽弓藏,居然会藏的这么早、这么快。 “朱军门说笑了,本官此番也是爱护之意,若是军门不愿,你那忠义军不调便是了……” 钱谦益的脸上依然是一副祥和的笑容,大有一副只是建议的模样。但他在说话时却刻意加重了“你那忠义军”几字的语气,那语中之间,便是你朱明忠以军为私,尽管大家的都是私兵,但明面上,这军队还是大明的军队。 “朱军门,忠义军虽是你一手操练,可别忘了,你拿的是大明的俸禄,军中弟兄吃的是大明的军饷,这东征事关大明中兴大计,想来军门又岂会为弃国事于不顾?” 一个个高帽子被戴到了头上,这会置身于这所谓的“朝堂”之上,朱明忠只觉得的一阵气结,何人能引以为援? “好、好……” 重重的点点头,朱明忠盯着钱谦益笑道。 “钱宗伯果然是……” “成仁,以国事为重!” 眼见朱明忠恼急了,张煌言连忙出言想要劝阻他。被他这么一提醒,原本想要斥骂他钱谦益的朱明忠立即意识到,在这里自己是孤立无援的,可仍然出言嘲讽道。 “果然是忠心为国啊!既然钱宗伯都是如此,末将又岂会反对!” 说罢,朱明忠又看着这堂中诸人,第一次,他对这些人生出了浓浓失望之间,他们,或许于国有功,或许不曾降清,但,人总是有私心的! 心有所想,想通了一切的朱明忠突然大笑道。 “或是讨以浙闽,或是征以江西,诸位可曾想到过江北?” 将笑容收敛起来,朱明忠抬头直视着郑成功问道。 “大将军可知道,那清虏委派的命内大臣达素为安南将军,同固山额真索洪、护军统领赖达等统领的十万清虏,正沿大运河一路南下,而顺治小儿更意以亲征,正于南苑点集数万十八旗壮丁,意行以亲征,而诸位所见者,唯浙江、江西,江北不守,南京何以能守?” 不顾郑成功脸上的不快,朱明忠继续说道。 “若当年能守以江北,南京又何至陷于敌手?浙江可固后方,江西可得兵卒,可若无江北,清虏自然可长驱直入,守江必守淮,淮之不守,南京何以守得?若是如此,那今日之局,又与当年弘光朝又有何不同!” 朱明忠的反问,只让众人的脸色无不是为之一变,像钱谦益这样的人更是脸色瞬间变得煞白,至于张煌言更是不住摇头轻叹,而郑军诸将皆眉头紧皱,最终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郑成功,只见其脸色显得极为难堪。 又一次! 盯着朱明忠,郑成功这会是当真动了怒,只是因为他拿今天的局势与十四年前的弘光朝相比,这等于直接说他目光短浅,何止是说他,根本就是在说所有人。 “混帐东西,居然敢于大将军面前妄言……” 觉察到大将军脸上的不快,施琅立即出言斥喝道。 “便是那达素领兵十万又有何妨?只要我等水师在,他还能过得了长江?” 自信也好,反驳也罢,对于擅长水战的郑军诸将来说,他们相信长江天堑可以阻挡一切敌人,这宽达数里的江面,足以让他们在江面上消灭一切来犯之敌,这种自信是数十年水战积累下来的。 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在他们看来,清军根本就不懂水战,即便是那些绿营兵,也都是以北方人为主,自古以为北方人就不擅水,如此,即便是他们南下又有何妨? “水师?水师又焉能日夜守以长江?以长江之长,水师又岂能处处设防?若是达素以数处诱敌,到时候,施大将军又如何阻以达素主力过江?若不能阻其过江,其兵临城下之时,又将如何?” “南京城高墙固,又岂能轻下?” “轻下……哼哼,这南京是怎么克复的?” 冷笑中,朱明忠将视线投向郑成功,尽管明知道郑成功必定会因为自己的这些话,心生恼意,但是现在他没有其它的选择。 南京,这个是非之地必须要离开,若是再不离开,这忠义军不知什么时候还会被他们再上来咬上一口,在这个乱世之中,没有了军队,就没有了立足的根本。 既然放肆,那便放肆到底吧。 “好……那你朱明忠说说,现在该怎么办?” 身体微微前倾,郑成功的声音冰冷,他能感受到朱明忠的不满,理所当然的把其这番话,当成了牢骚,于是语气自然也好不到那里去。 “大将军,” 心知没任何退路的朱明忠迎着郑成功那满面的不满,而是认真的答道。 “以末将看来,现在必须行以北伐,以攻为守,如此才能稳定后方,震动天下!” “好!好……” 接连叫着好,郑成功冷笑道。 “好一个北伐,好一个以攻为守,成仁,既然你有此心,那便让你作这北伐先讨如何?” 心脏猛然跳动数下,见目的已经达成的朱明忠立即抱拳说道。 “大将军有命,末将焉敢不从!” “大将军,此事万万不可!” 章节目录 第157章 决心(第二更,求支持) “大将军,此事万万不可!” 又是钱谦益! 不等朱明忠庆幸着可以离开南京,那边传来的话声,只让他恨不得一刀把这厮斩于刀下。可现在,他只能把满腔的怒火都压抑在心头。 “大将军,方才既然已经将忠义军调入江西,现在朱军门忧心国事又意为北伐之先锋,可,这,若是无兵,军门又何以北伐?” 钱谦益依然是一副长者般的关切模样。这和他心里想象的结果完全不同,他需要的是把朱明忠留在南京,而不是放虎归山。 “朱军门,以本官来看,军门不妨先于南京养以身体,至于北伐待到伤势痊愈后,再作打算,不知军门以为如何?” 好不容易把忠义军从朱明忠的手中撬了出来,钱谦益又怎么可能还令其再有机会插手忠义军,这忠义军往后可是要姓……是要姓钱的! 至于李子渊,离开了他钱谦益,又岂能在这军中站得住脚! 已经被卷到这个是非圈中的张煌言听钱谦益这么一说,连忙说道。 “大将军,下官以为,相比西征无疑以北伐更为重要……” 就在张煌言想把忠义军还给朱明忠时,有心对朱明忠压上一压的郑成功,伸手打断了他的话。 “苍水无需再言,此次西征事关重大,既然此事已定,便无须再议!” 郑成功的回答让张煌言一愣,他无奈的看着朱明忠,甚至还向他使了个眼色,示意他认个软。 而郑成功只是盯着朱明忠,他之所以会拦下张煌言,阻止其把忠义军还给朱明忠,只是想要压一压朱明忠的性格,没有了兵,你还怎么北伐?不能北伐,你又拿什么顶撞本王。这是为你好!你这性子,也就是本王能容你,等杀了杀你的性子,到时候再把忠义军还给你。 郑成功盯着朱明忠,而朱明忠同样也是不甘示弱的迎着他的目光,这时他的心底掀起了一阵狂潮。 兵权被夺了! 自己好不容易练出来的兵,就这么被夺走了!想到这,只觉一阵目眩的朱明忠,那脸色更是煞白了,看着他那副模样,别说是张煌言,便是甘辉等人也是有些于心不忍,毕竟,若不是他当日拼命打下通济门,这次北伐不定会是什么结果! 眼见着这堂中的气氛变了样,钱谦益再次出言关切道。 “朱军门一心为国,天下谁人不知,北伐重要,可身体更是重要,下官请大将军为国惜才,留军门于南京养伤,待到伤势痊愈后,再以北伐……” 钱谦益的这番话,看似是在缓和气氛,但在朱明忠看来,若当真如了他的愿,自己就越可能困于南京。 “成仁……” 就在郑成功刚要开口的时候,朱明忠的双拳猛然一握,先是一阵哈哈大笑,然后在众人的诧异中看着钱谦益等人正色说道。 “我朱明忠月前不过就是江湖一郎中,凭着三分气运,才有了今日,只要大将军一纸军令,朱某便是只身过江又有何妨!” 朱明忠的话让原本想要出言宽慰他的郑成功一阵气结。这小子当真是和自己顶上了! “你……成仁,你当真要如此!” 郑成功厉声反问道。 “朱军门可知军中无戏言!” 在钱谦益说出这番话时,王忠孝等人无不是摇头轻叹,他们看着朱明忠时,目中带着些怜悯之间,这人性格……就似大将军一般,太易冲动! 只身北伐! 真亏他能说的出来! “成仁,且不要说气话,大将军,成仁不过只是一时冲动……” 不等张煌言说完,已经打定主意离开南京的朱明忠立即抱拳说道。 “大将军,明忠自然知道军中无戏言!明忠愿为北伐之先锋,或生、或死,为我大明又有何妨!” 迎着郑成功的目光,朱明忠依然是一副毫不气馁的样子,他知道自己没有了退路。 现在他们夺走了自己的兵权,那么下一步呢? 如果继续在南京呆下去的话,没准下一步,丢的便是性命! 虽说作为“监军”,但是于郑军之中更多的时候,只是作为某种象征的宁靖王朱术桂看着抱拳请令的朱明忠,心中只觉得一阵酸楚,甚至就连那眼眶也是微微一热。 “……” 张张嘴,最终朱术桂还是没有说出话来,他只是看着这个瞧模样不过二十几岁的少年将军,若是天下将军皆赤诚如他,这大明的天下又焉能不复。 再看向钱谦益的时候,朱术桂只觉得一阵反感,他又岂能没看出来,这些人磨刀霍霍地指向何人?而钱谦益便是这把刀! 是不是出自郑成功的授意,朱术桂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若没有钱谦益于其中蛊惑,郑延平又岂会如此待他? “好,好一个只身北伐!” 脸色变得极为难堪的郑成功点着头,现在他甚至恨不得立即命人把朱明忠拖出去打上几十军棍,方才能泄他心头之怒。 朱明忠这是在逼他,若是他同意了,就等于告诉天下——你们看,我郑延平是怎么逼走忠良,把人逼迫到什么地步! 可若是不答应,那岂不就是在打自己的脸! “大将军……” 眼见着气氛越发的紧张,甚至两人都无法下台的时候,张煌言正欲开口的时候,钱谦益却急声说道。 “大将军,下官听说,留守于常州的忠义军尚有万人之多,既然朱军门一意北伐,不妨命其领常州忠义军过江,如此自为妥当!” 好一个钱谦益啊! 在钱谦益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这大签押堂内的所有人无不是长松口气,似乎在这一刻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只要朱明忠不是只身过江,那么就没有任何问题,这天下人便说不出什么来,至于那些兵是什么兵?那只的天知道。 “再者,朱军门之北伐,目地不在攻城掠地,而在于吸引清虏之注意,令其不能安然南犯,还请大将军莫计较军门他日北伐得失,许其便宜之权。” 看一眼钱谦益,心知他不过只是在为郑成功找台阶的朱明忠并没有说话,只是微微一笑,再次向郑成功长揖请求道。 “请大将军成全!” 请大将军成全!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朱明忠的语气变得平静许多,现在对于他来说,只有一个念头,就是离开南京。 至于其它,等离开南京之后,再做打算吧! 章节目录 第158章 江山北望(第三更,求支持) “参见军门!” 在朱明忠回到府中的时候,朱之瑜、朱大咸父子、于树杰、石磊、徐又铮等数名亲信幕僚站皆于府前。几乎是在他刚一下,众人纷纷揖手长鞠道。 看着面色煞白、全无丝毫表情的军门,便是身为其师傅的朱之瑜这会亦是一阵难受。 消息传的很快! 军门还没回来,南京忠义军由李子渊统领入张苍水麾下西征军的消息就已经传来了,而更让人惊愕的恐怕还是军门的差遣——江北安抚使。 被夺了兵权,又却被扣上了这么一个差遣。如何不让人惊讶。 无兵无卒又如何能够安抚江北? 所谓的安抚,与北伐何异? “大家都知道了?” 下了马,看着府前的众人,见众人的脸色皆是愤愤不平之色,朱明忠直接问道。 “明忠……” 话声一沉,朱之瑜出言宽慰道。 “暂时离开南京便好,离开南京便好……” 曾几何时,尽管对郑氏诸人并没有报太多的信心,但是他却未曾想到,弟子屡立奇功之后,所遭受的却是这般待遇。 “就是,军门,到了江阴,给您一个月的时候,就能再练出一支忠义军来!” 于树杰愤愤不平的嚷道。 “就是,军门,便是让那些杂碎夺了营又有何妨,只要军门在,这忠义军就在!” 王大虎的双眼通红,先前离开王府的时候,若不是军门拦着他,恐怕这会他早就冲入营中,一刀把李子渊那厮给砍了。 在他看来,正是那个忘恩负义的东西和外人勾结在一起,夺了大将军的兵权!夺了忠义营,只要砍了那狗东西脑袋,这忠义军自然也就夺回来了。 不却被朱明忠给拦了下来。这会作为亲兵队长的他,看着军门这副模样,那一直压在心里的火气,自然爆发了起来。 “军门,管他娘的,俺现在就去营里招呼弟兄们,我还就不信了,他们都愿意离跟着那狼心狗肺的东西!若是他们敢跟,我就一刀砍了那狗东西!” “大虎!” 冷哼一声,朱明忠大声斥道。 “朱某平时怎么教你,军法如山又焉能容得你胡来!” 只为军门觉得委屈的王大虎,被这般训斥他的双目一酸,眼睛差点流了出来。 “军门……” 那话还没说也来,七尺高的铁塔似的汉子便委屈的大哭起来。 “军门,你,为何要如此让人欺侮……” 在他看来,军门被堵了军权,根本就是因为被别人欺负,而之所以被人欺负,那是因为军门太过忍让了。 “十四年前,若非是弘光朝中居高位者内纠不断,清虏又焉能过江?江南之地又焉成赤地?数千万百姓又岂会惨遭杀戮,朱某虽是年青,亦深知不可为亲者痛,仇者快之事,只要他李子渊能不望初心,领我忠义军弟兄杀虏,中兴我大明,这忠义军便由其统领,又有何妨!” 看着厅中的众人,朱明忠正气凛然的说道,他的话只让原本为其愤愤不平的朱之瑜、朱大咸、于树杰等人无不是面上一热,心头更是一阵激荡,即便是作为其师傅的朱之瑜更是揖手道。 “军门大义如此,实令我等汗颜!” “老师,学生何以当处老师大礼!” 急忙扶着朱之瑜,朱明忠看着他说道。而朱之瑜则摇头说道。 “军门此言差异,军门虽拜入老夫门下,但此为私,为公,老夫为军门麾下之幕僚,焉能废礼?” 若是没有朱明忠一直以来表现出来的赤诚,再加上之前那番大义凛然的话语,或许朱之瑜根本不会下定决定,投身幕府之中,而现在他说出的这句话后,无疑意味着,从此之后,他的身份不仅仅是朱明忠的师傅,同样也是其幕僚中的一员。 “老师!” 朱之瑜自入幕府的举动,让朱明忠在感觉之余,又揖手深鞠道。 “学生原本想于老师面前请教文章,可未曾想今日得此差遣,然军令如山,学生今日非往江北不可,江北之地为清虏所据,其间环境自然险恶非常,学生不敢让老师以身涉险,还请老师见谅!” “成仁,你今日便要去江北?” 原本朱之瑜保以为他肯定要先回江阴,待到点齐江阴留守的忠义军兵卒之后,才会再渡江北伐,却未曾想,他居然要在今天就去江北。 “军门,此事万万不可,现在除了府中数百亲卫之外,军门麾下再无一兵一卒又焉能渡江北伐?” “夜长梦多!” 面对他们的反对,朱明忠冷笑道。 “若是再拖延下去,不知还会惹出什么事来,南京这个是非之地,还是尽早离开的好……” 此时,朱明忠只有一种深深的无力之感,他从未曾小看过古人,可没曾想,第一次与古人的交锋,就这么败下阵来,而且败的这么惨,甚至就连起家的本钱都输了个干净。 钱谦益、冯澄世……于心底念着这一个个名字,朱明忠在默默的记下这些名字的同时,这一次惨败,他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力不及人之时,要么夹着尾巴做人,要么就是避得远远的。要不然,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别以为脑袋里装着领先几百年的知识,便小瞧古人。政治上,古人同样可以玩死你!除非你能有绝对的力量! “军门所言甚是,目下南京这一是非之地,还是从速离开为妙,可军门无兵无卒,便这般过江北上,又能如何北伐?以老夫之见,军门不妨先往江阴,待与后营汇合之后,再渡江北上,方为上策,” 又一次,朱之瑜出言劝说道。同样看到南京危机四伏的他,自然赞同朱明忠立即离开南京,以免为他人所嫉,可他并不希望看到这个得意门生,因为一时冲动,就这么孤零零的渡江北去,那不是北伐,而是渡江送死! “老师无需再劝,学生知道分寸!” 看着朱之瑜,朱明忠又出言解释道。 “若是学生离开南京后去了江阴,反倒是如人所愿,其间万一有所变故,学生亦无力相抗,唯今之计,唯有跳出江南,方才能得已自保,这江北,学生今日恐怕是非去不可!” 非去不可! 南京的挫败让朱忠明中意识到南京已经待不下去了,无论如何,都必须要离开这里。 不过即便是要离开南京,也不能就这么直接离开南京。 “玉山,你去告诉戴苍,告诉他,让他尽量在南京招募工匠,无论是常州也好,或者将来江北,都离不开工匠,尤其是制鸟铳的工匠,无论如何,都要招募一批。” 在监狱中认识戴苍的时候,朱明忠压根儿就没有想到,这人居然精通各种机械,对于鸟铳,铸炮皆还算精通,甚至就在南京破城之前,他还受命铸造一批大炮用于城防。 在将戴苍放出监狱之后,他就直接投奔了自己,对于这样的人才朱明忠当然不会错过,现在,既然要离开南京。那么,原本就已经列入计划的招募工匠的事情,就必须要加以提前。 作为南都。过去南京就有大量的匠户,虽说现在那些工匠早就已经成了自由身。可是他们仍然留在南京,在这些工匠之中不乏制造鸟铳的能手,他们都是朱明忠所需要的。 而对于那些工匠,在朱明忠的身边没有人比戴苍更为了解。毕竟他本身就与总督府工科任职,经常和那些工匠打交道。让他负责这件事,自然是再妥当不过。 对于朱明忠来说,现在在眼看着别人对自己磨刀霍霍的时候,除了一门心思想要离开这里之外,他的心里还有一个念头,就是尽量把应该做的事情,一一做好。 又对其他的事情做了一些叮嘱之后。朱明忠看着眼前的众人笑道。 “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咱们不是一开始就想好了,离开南京,过江北北伐,现在岂不更好?” 不过一开始想到,可不是像现在。像现在这样做个光杆司令,就这么领着几百号亲兵过江北伐。 “军门,如果军门一心过江,不妨先命人通知常州那边的部队离营,待到与军门汇合之后,再做北伐,这样更为妥当一些。” 面对他人的劝阻,朱明忠只是笑了笑,同时摇了摇头。 “时不待我啊!” 在这么一声感叹之后,朱明忠便直接对王大虎说道。 “弟兄们召集好了吗?” “军门,弟兄们都在门外候着您。” 走出府门,朱明忠就看到门外站着的近300弟兄,他们都是他的亲兵,都曾和他一同在战场上和清军血战过。 “弟兄们都已经知道了吧。” 看着弟兄们无不是面带愤慨之色,朱明忠沉声道。 “今个我要领弟兄们一同过江北伐,没错就只有你们,如果,哪位弟兄不愿过江,自可留下来!” 那些亲兵一听,无不是纷纷单膝下跪,齐声说到, “我等誓死追随军门。” 尽管忠义军中有他特殊的军礼,可是在这个时候,他们仍然希望用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决心。 “好!” 猛然点头,朱明忠拉过马缰大声说道。 “诸位皆是朱某好弟兄,走!随我一同过江北伐。” 章节目录 第159章 别离(第一更,求支持)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在离开延平王府的时候,张煌言的心底只剩下这么一个念头,在他看来,若非是他提议西征江西,恐怕朱明忠就不会被人削了兵权,甚至还在怒极时选择只身北伐。 只身北伐,这与送死何异? “这朱成仁,当真是……是想成仁不成!” 忧心如焚的张煌言,几乎是刚一离开王府,便跳上马一路策马狂奔,那里还顾得什么城中不得纵马奔驰的律令。 现在的他只有一个念头,在一切都来得急的时候,把朱明忠拦下来,不是为私。而是为公。 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大明折损这员悍将,更不能让大将军的英明有损。 有时候,人的心态非常奇妙,在第一次见朱明忠的时候,张煌言只觉得他这人狂妄至极,所以两人见面极为愉快,但是接下来江阴、常州,直到南京通济门的血战,对于这个瞧着不过只有二十四五岁的青年,他可谓是充满了好感。 “浑身伤创不下百余处……” 即便是在芜湖时,听人言道朱明忠在通济门血战之后,浑身是血的模样,张煌言的心底只有一个念头——悍勇不过朱明忠。 而现在,张煌言甚至有种冲动,想要敲开他的脑袋看看,这小子到底在想什么,怎么就甘愿如此。 这分明就是想要以死表忠啊! 想通这一点,张煌言只觉得眼眶一热,想到从两人结识以来,外人对朱明忠的一次次误解,甚至可以说打压,他甚至忍不住想到。 也许,大家真的把他逼到了非要以死表忠的地步了! 大将军! 你为何、为何为受人蛊惑……对于延平王他是了解的,以其性格来说,若非是受人蛊惑,又岂至于如此。 钱牧斋! 恨恨的念着这个名字,这一次张煌言终于认清了何为伪君子,正是他钱牧斋! 何至如此,何至如此! 心底长叹着,眼见就朱明忠的府上,瞧见那朱红大门紧闭,他立即对身边的亲随吩咐道。 “敲门!” “我家军门北征过江了!” 好不容易敲开门后,门后的仆佣只是满面骄色的道出了这一句话来。 “什么!” 张煌言睁大眼睛,立即大声问道, “你家军门往那个方向去的?” 通济门! 在朝着通济门的方向赶去时,一路策马狂奔的张煌言的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拦住他! 北征过江! 他不是回江阴!而是直接过江! “这个憨货……” 就在张煌言心里骂着这句话的时候,他不时的有些心焦的朝着通济门的城门楼看去。 别说是不回江阴,便是回到江阴,没有通济门的忠义军精锐,他去北伐又与只身北伐有何分别? “让开,快让开……” 张煌言前面几名亲兵更是骑马为其开路,一边策马一边嚷喊着,那街上的百姓更是纷纷让于街道两侧,他们的目中大都带着疑色。 这是怎么了? 急促的马蹄声中,张煌言看到那通济门似乎越来越近了,就在这时,他隐隐约约的听到空气中传来一阵欢呼声。 “把大旗打起来!” 在接近通济门的时候,朱明忠对着身旁的王大虎吩咐道。 在他的吩咐声中,一面书写着“朱”的旌旗被打了起来,这一次,他并没有打起书写着“忠义”二字的旗帜,而只是打着这面帅旗。 骑于马背上的朱明忠,在这面帅旗打起之后,他便挺直胸膛坐于马上,而周围的百姓从那帅旗中似乎认出他来。 “是朱军门!” 对于南京的百姓来说,他们早就听说过朱明忠的大名,这会见到他时,更多的是惊讶,毕竟与传说之中,这位曾于通济门血战的将军,可是如猛张飞般的彪悍的猛将,可却未曾想到,他们这会看到却是俏俊公子模样的青年,在众人的惊讶中,朱明忠一行已经来到了通济门处。 “军门!军门来了……” 在看清马上的人时,通济门处的挤成一团的忠义军的兵卒,纷纷大声喊着。 就在半个时辰前,就有人带来了消息——军门被夺了兵权!他们将会由李子渊统领入东征军。 这个消息顿时让所有人为军门大叫不平,他们从未曾想到,军门在立下汗马功劳之后,非但没有赏赐,反倒是落了这么个下场。 就在众人叫嚷着试图出营为军门讨还公道的时候,军门来了,他骑着马,身后跟着一众亲兵,不过只有区区二百多骑,而他身后的王大虎手中举着一面旌旗,那旗上赫然书写着一个大字——“朱”。 在看到军门之后,这些挤在瓮城城门正,正欲出营的忠义军的兵卒立即发出排山倒海地欢呼声,无论别人如何试图夺走这支部队,但是对于这些兵卒来说,只有眼前的军门,是与他们一同同生共死,一同于沙场撕杀。 在走近瓮城时,看着人群中的于小宝、张孝武、张孝杰、韩武等人,他们都是忠义军中的基层官佐,看着他们朱明忠默默的点点头,或许别人想要夺走他的兵,但他已经安排应对之策。 只是他未曾想到,最后会以这种方法夺走他的兵。 还好,之前已经做好了打算,余光朝着身边的石磊、于树杰看去时,见他只是不露声色的隐于一侧。朱明忠知道,这件事,他们两人立下了大功。 就在这时,不知是谁喊了一声。 “立……正!” “哗!” 上千名忠义军的官兵,在听到口令时,立即立正站立在瓮城城门两侧,更是主动留出了一条通道。 “敬礼!” 上千人同时右手击胸,伸出右手时发出的声响,着实让人心头一震,在敬礼之后,没有人放下手,所有人都平举着右手,看着军门,他们就是那么看着朱明忠。朱明忠同样看着他们,此时不需要任何言语。 这时,李子渊已经领着十几名亲信赶了过来,在见到骑在马上的朱明忠时,他也急忙行礼道。 “参见军门!” 在得知朱明忠来了的时候,原本正欲点集心腹,阻止这些人出营的李子渊,甚至连死的心都有了,或许这军中有不少人都是后劲营中的老弟兄,但朱明忠在军中的威望,他又岂能不知。 他来干什么? 看了眼忐忑不安的李子渊,朱明忠心底冷笑一声。随后便把目光投向这忠义营中的弟兄,这会更多的人赶了过来,还有不少正在养伤的伤员。 “诸位弟兄!” 骑于马上的朱明忠并没有像往日一样,回以军礼,而是拱手说道。 “想来弟兄们已经知道了,朱某已经不再是诸位之军门,朱某蒙大将军差遣赴以江北,今日路过此地,特意与诸位老弟兄拜别,相当初,能与诸位弟兄一起杀虏报国,实是朱某之幸。今日与诸位弟兄拜别,朱某只希望诸位能记得昨日我等之誓,杀虏报国、复我中国!” 说罢,朱明忠的双腿一夹马腹,便策马朝着前方走去。 而立于一旁边的李子渊见此,连忙说道。 “请将军放心,我等忠义军官兵绝不敢忘他日之誓言……” “狗屁!” 这边他的话声刚落,那边一阵嚷吼声传了过来,只见一个铁塔似的黑壮大汉走了过来,他的身上穿着一身忠义军的红色军服。 虽说没有多少心眼,可这几日张金声总感觉与军门之间,似乎有什么误会,尽管他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隐约的这种感觉,让他的心里一些有些不安,当他发现李子渊在那里联络着后劲营的弟兄时,联系到那日李子渊和他商量的事,虽说糊涂,可他总算是弄明白自己被姓李的给坑了。 就在他想找到军门解释个清楚的时候,这边传来的消息只惊得他半晌说不出话来——军门被夺了兵权,李子渊执掌了忠义军! 而这一切,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也正因如此,一见到李子渊的时候,他就立即大声骂道。 “他么的,你他么的李子渊是什么东西,也有脸提忠义军?要是没有你这孙子,军门又岂会被人逼走!” 全不理会李子渊那难看的脸色,张金声径直走到朱明忠的马前,然后单膝跪拜下去,拱手说道。 “军门,老张生是忠义军的人,死是忠义军的鬼,老张眼里,除了军门,谁他么都不认,军门要过江北伐,老张又岂能躲在这里当个软蛋!” 说着,张金声已经夺过马缰说道。 “便是让俺为军门牵马,俺也去!” “金声!好兄弟!” 瞧着牵着马缰的张金声,朱明忠的心中顿时涌起一阵热流,他没有背叛自己!在这一瞬间,所有的误解,都消失于无形了。用力的拍着他的肩膀时,注意到他脸上的吃痛模样,心知他伤势未曾痊愈的朱明忠立即对身后的王大虎命令道。 “快,扶张统领上马!” “军门!” 被亲兵扶着的张金生,神情显得有激动,就在他被扶上马的时候,朱明忠笑着对他说道。 “上马,我这北伐,还差个先讨官,你就张金生便是朱某的北伐先讨官!” 章节目录 第160章 北伐(第二更,求支持) “多谢军门!” 被人扶上马后,张金声看着王大虎等不到三百亲兵,这难不成就是军门北伐的人马? 就在张金生疑惑的时候,突的,在那边的兵卒之中,有人扯着脖子向着这城门前忠义军官兵大声质问道: “弟兄们!是谁领着咱弟兄打下了江阴!” “是军门!” 没有任何疑问,在张孝武等人扯着嗓子吼出这句话后,立即是一阵有如山动般的齐喝声。 “是谁日行百里飞夺常州城!” “是军门!” 数千名忠义营的官兵怀揣着满腔的热情齐声回答道。 “是谁在通济门……把咱们大明的南都给夺了下来!” 这次甚至就连附近的百姓也一起和忠义军的近五千兵卒一同回答道: “是军门,是朱军门!” 没错! 从忠义军成军,直到现在,一直都是朱明忠领着他们一路路走到现在,一路路从江阴城下,一直打到了南都,而现在,一直都是军门率领他们,一路从江阴打到这里。 “是谁在身先士卒,与我弟兄生死与共……” “是军门!是军门!是军门……” 在兵卒之中的于小宝拼命的挥舞着拳头,他这会都快把嗓子都喊哑了,可是他的口中仍然大声喝喊道。尽管他出身后劲营,但是他是军门的亲随,身上早就烙下了军门的记号。 “是军门,是军门,是军门……” 所有人的热情在这个时候都被挑动了起来,与其它任何一支军队不同,尽管忠义军成军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在那种似是而非的半近代化的训练之中,一种从未曾有过的集体观已经潜移默化的渗透到他们的身上,尽管他们未曾注意过,但是在不经意之中,他们早就成为了一个整体,而朱明忠就是这个整体的首脑。 而现在,他们当然不可能背叛他们的首脑,或许一些人会,但是他们,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永远都不会背叛与他们生死与共的军门。 “是谁,第一个渡过长江,随军门北伐清虏!” “我、我、我……” 先是一阵阵“我、我”声,然后又是一阵激动的喊声。 “忠义军、忠义军、忠义军……” 所有人的热情都被点燃了,在这个时候,所有人都再一次回到他们的这个群体之中,对于他们来说,忠义军才是他们的家,他们每个人都是忠义军的一份子,他们甘愿追随军门,只因为军门是他们认准的统帅。 “忠义军!” “北伐!” “忠义军!” “北伐!” …… 此时除了那些穿着红衣的忠义军的官兵,更多的百姓,从未曾见过这等场面的他们,更是激动的喊叫着,为这支曾夺下南都的军队叫着好。随着他们一同呼喊着那简单的两句话。 “忠义军!” “北伐!” “忠义军!” “北伐!” 雷鸣般的喊声在通济门前响回响着,在这一刻,已经没有了任何疑问,在朱明忠策马前行的时候,城门两侧原本列队站立的兵卒几乎是自发的排成队,随着他们的统帅的一同向前,而不再问及其他。 “何为忠义?” 在这番士气高涨之中,在通过瓮城的时候,看到不断的有提着长枪,带着行李加入军中的兵卒,朱明忠的心底在长松一口气的时候,多少总是有些得意。 还好,正像最初推测的那样,只要他出现在这里,至少能带走一半以上的人马!现在看来,何止是一半以上的人马! 可以说,绝大多数忠义军的兵卒都跟着他离开了! 不因为其它,只因为“忠义”! 这天地间,有何字能大过“忠义”!其他人可以用他来压迫自己。而在这里,这两个字同样左右着士兵们的行动。 当然,这还归根于自己的人格魅力!可以说,这一段时间的努力并没有白费,至少这些士兵,在这个时候,做出了他们的选择。 “这,这……他,他不能,不能这么干……” 看着不断有兵卒加入离开的队伍,跟着朱明忠离开通济门,李子渊几乎看傻了眼,他的嘴里喃喃着。 “快,快把他们都拦下来……” “拦,拦不住啊……” 满面苦色的孙兴平在一旁说道,现在,他甚至后悔了,为什么信李子渊,现在……没了兵,他们什么都不是……没有了兵,谁他么还拿他们算个人! “走,让他们走……” 突的,李子渊狠声说道。 “只要咱们弟兄们抱成团,便是这些兵卒都走了又有何妨?姓朱的怎么练兵,你我又不是不会,不出两个月,咱们就再能练出一支精兵来……” 若非是绝望到极点,李子渊是绝不会说出这番话,看着那不断离开的兵卒,甚至还有不少兵卒是带着伤,互相搀扶着离开兵营,他知道,这忠义军他是夺不过来了。 既然已经没有了退路,那就不需要再考虑什么退路。 “大家伙放心,钱宗伯是李某的恩师,有他在,咱们弟兄就不愁荣华富贵,至于姓朱的……” 冷笑着,李子渊为自己和众人打气道。 “即便是到了江北,又岂能站得住脚!到了江北还不是去送死!” 在他话声落下的时候,听着后面传来的马蹄声,不等他看清那马上的人,五六骑便从他眼前掠过,直到这时,他才看清马上的人。 是兵部侍郎张煌言,也是未来他的顶头上司,他想上去与其说话,但对方却根本就没有理会他,甚至都没有正眼看他一眼,而是径直朝着朱明忠追了过去。 “成仁!” 终于追了过来的张煌言,拦下朱明忠后,他压根都没有看上一眼那些被其“蛊惑”着离开南京的忠义军官兵,在追赶的路上,看到那些伤卒互相搀扶着追来时,他就知道,这兵,他是留不住的。除了朱明忠没有任何人能够留下这些兵! 甚至当知道朱明忠是从通济门离开时,他也隐约的猜出了对方的用意。这兵是他一手练出来,想带走他们不过只是举手之劳。 “明忠见过少司马!” 朱明忠并没有下马,尽管心知张煌言并没有恶意,但这个时候,他并不愿意下马见礼。 “成仁,你要知道,老夫绝没有夺你之兵的念头!” 张煌言出言解释道, “少司马为人,明忠焉能不信?只是……” 回过头去,看着高耸的南京城墙,朱明忠长叹道。 “这南京是非之地,非明忠所能长处。以明忠看来,少司马也是及早离开方为上策!” “明忠,你又何至如此,大将军性情耿直,你又焉是不知?” “正因为大将军性情耿直,方才为他人所惑!” 什么是奸臣当道? 朱明忠并不清楚,现在算不算是奸臣当道,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尽管之前各方势力纷纷尊奉永历,正是避免抗清力量分散,各自为战,相互冲突,但是随着南京的克复,随着江南局势的变化,未来……谁都不知道会往何处发展。 “少司马,虽说李子渊此子野心勃勃,可却也算是悍勇,少司马此次西征正需这样的悍勇之将……” 虽说李子渊背叛了自己,但朱明忠并没有落井下石,而是大度的向张煌言推荐着他。其实之所以如此,倒不是因为他大度,而是他必须要表现出大度的一面,毕竟他很清楚,张煌言需要李子渊那样的下属,而此时他越大度,就越发显现对方人品的低劣!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张煌言确实也需要李子渊那样的悍将,李子渊或许背叛了自己,但……至少在过去的十几年间,他曾有无数的机会降清,他都没有投降,现在最大的敌是满清! “……少司马到了江西之后,还请早做打算,毕竟未来大明之事,绝非局限于南京朝堂……” 看似的关心,却不过是朱明忠在张煌言心底留下的阴影,在这场变故之后,他想了很多,至少在未来永历还朝南京之前,在江南唯一能牵制郑成功,准确的来说是郑成功麾下那些文臣武将的,只有张煌言一人。而张煌言的势力越雄厚,对朱明忠来说,就只有好处,而没有丝毫坏处! 至少要把这矛盾转移出去……当所有人把眼睛盯着张煌言的时候,对自己这边,自然就会有意无意的选择性的忽视,甚至,到时候还有渔翁得利的机会! “成仁……” 看着朱明忠,张张嘴,张煌言又岂不知道,现在南京的局势正在发生变化,心情有些沉重的他,略点下头,然后问道。 “那么你接下来怎么办?” 看着那随其离开的兵卒中,不少都是伤卒,张煌言不禁为他的将来担心起来。 江北,真的有那么好夺吗? 就凭这不到四千残军! 面对张煌言的问题,朱明忠突然放声大笑起来,然后他转身冲着正在赶路的兵卒喝问道。 “弟兄们,我们要往何处去!” “北伐!” “北伐!” “北伐!”…… 数千人地呐喊声一浪高过一浪。在他们的呼喊声中,朱明忠意气风发的冲着张煌言拱手说道。 “少司马,待他日京师克复之时,你我再于京师相见,于煤山告慰先皇……” 话音落下的时候,朱明忠一夹马腹,便一马当先向北行去,在他的身后,大队的忠义军迈着坚定地步伐,紧跟在朱明忠背后浩浩荡荡的向着北方走去…… 章节目录 第1章 北去(第一更,求支持) 江上,白帆点点,近百艘大小不一的单桅舢板扬着帆一路顺江而下,而居中的则是数艘多桨快蟹船。于快蟹船上,浆手不时随着号子划动船浆。 而在那浆手的号子声中,置身于船头的朱明忠,只是默默的看着江面,而在他身边站着是张金生,先前于通济门处一番表白,已经让两人芥蒂全消。 “……是俺对不起军门,军门提拔俺为右翼军统治,俺非但没能为军门掌住队伍,反倒让小人离间,差点铸成大祸,害了军门,便是军门现在命人砍了俺的头,俺也认了……” 张金生的神情显得有些局促,现在他全都明白了,当初他干的最蠢的一件事,就是信了李子渊那个小人,任由其在那里接笼后劲营的弟兄,结果,非但差点害了军门,甚至就连这忠义军也差点为人所夺。 “金生,你知道,你最大的毛病是什么?” 回头看着张金生,朱明忠笑说道。 “你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太过实诚,总把人往好处想,不过,若非是如此,朱某又岂会认你这个兄弟?” 拍着张金生的肩膀,朱明忠的面上依然带着笑容, “金生,你总说这件事怪你,其实……” 见他想说话,朱明忠打断他说道。 “金生,听我说完,其实,这件事,不见得坏事,李子渊……” 念叨着这个人,朱明忠摇头叹道/ “他这个人,野心太大,有野心不是坏事,可关键是他为了野心不惜一切,甚至就连忙我等弟兄情谊也弃之不顾,这便是过了。他弄的这一出,表面上看似令我忠义军元气大伤,可实际上,这却是一件好事!” 好事! 与其它人不同,朱明忠之所以没有杀李子渊,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相信这是一个好事,与其自己动手拔疮去毒,倒不如其主动暴露出来,这些日子他之所以没有去军营,就是为了给李子渊机会,给他上窜下跳的机会,只有他窜动着把那些心有异志的人给拉走了,忠义军中的隐患才能得已清除。 “好事,军门,这,这是啥好事?” 张金生不解的看着军门,他根本就不知道,这算啥好事,几百个后劲营的弟兄都离开了,那些人可都是军中的官佐。 “当然是好事,李子渊这么一拉,把营中意志不坚的都拉走了,剩下的都是什么人?” 看着张金声,朱明忠感叹道。 “剩下的都是像金生你这样的,愿意与朱某同生共死的生死弟兄,这岂不是件大好事?自此之后,我忠义军中,皆是甘愿随朱某共死的弟兄,这等大好事,我谢他还来不急哩……” 或许听在别人耳中,这是宽慰,但只有朱明忠自己知道,经此一事之后,忠义军非但没有变弱,甚至会变得更强,因为心存异志者的离开,令这支军队更加纯粹了,也正因如此,他才更愿意相信,相信自己的力量非但没有变得的弱小,而是变得更加强大了。 当然,更重要的是,经此一事之后,已经成功的跳出了南京那个是非圈,至于随同自己离开南京的兵卒……既然张煌言本人都说不出话来,其它人,谁又能说出话来? “金生,你先去歇息一下,把伤养好,出不了几日,到时候,你还要为我的先讨官哪!” 出言安慰了张金生一番,在其离开之后,朱明忠便站于那船头,时而看着江面,时面又把注意力投于眼前。看着船艏处的那门千斤大炮——这是船上唯一的远程武器!其实它只能在船艏加装一门小炮,毕竟船的两侧都是划手。 “嘿……嗬” 桨手划动船桨时的号声入耳时,看着那打着赤膊划动船浆的水手,朱明忠的神色变得有些古怪。 “这就是咱们用十门红夷炮换来的4艘战船?” 朱明忠之所以会这么问,完全是因为这四艘长不到二十米的划浆船,是在南京时,花了大价钱从甘辉手中换来的战船,而低价是十门红夷炮。 “就是这船?” 这就是所谓的战船? “回军门,正是这四艘快蟹船!” 作为忠义军水军统领的王安民……如果忠义军有水军的话,当然忠义军并没有水军,至于王安民,原本只是负责指挥从江阴向南京运输军粮的船只,出身船帮的他自幼就在船上长大,对船运有一定的了解,现在成为了“水营”营官的他,几日前奉着军门的命令用红夷换来了这几艘船,觉察到军门的脸色似乎有些不对,想着南京的那些大船,他便出言解释道,。 “军门,虽说南京那里还有更大的福船、沙船,可这长江不比海上,长江险滩、暗潮极多,尤其是镇江一带更是如此,无桨大福船虽看似庞大,坚不可摧,可上次大将军入南京时,过镇江后,无浆海船却只能靠纤夫拉动,反倒是这些多浆的快蟹船,虽说船小,可凭着船桨却最长于长江,我忠义军水营既然无须入海,所有属下才会换来这快蟹船,而不是大海船……” 听到“快蟹船”时,让感觉极为熟悉的朱明忠立即想到了,两百多年后的湘军水师,屡败屡战的曾国藩面对太平军水军的强大,为加强湘军水师的战力,也曾命令湖南的船厂仿制了几十艘“快蟹船”,最终正是凭着这些速度奇快,装有枪炮的“快蟹船”,一举夺得了长江的制水权,从而为镇压太平军打下了坚实的基层。 海船并不适合长江! 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只是在见识到了郑军水军的那一艘艘巨船之后,再看到自家的“小船”,尤其是这只有一门炮的小船,朱明忠自然有些落差,不过在王安民的这番解释之后,朱明忠随之释然,看着这只船头的一门小炮,随后说道。 “益白,这“快蟹船”只有船首的一门炮显然不行,嗯……” 在“快蟹船”上走了一个来回后,朱明忠看着侧面舷墙,看着那些浆手之间的位置,然后说道。 “这样,能不能在这舷墙上加装一层硬木支架,嗯,我记得咱们在南京不是缴获了几十门小弗郎机炮,可以在舷墙的支架上装上几门弗郎机炮……” 如果说领先这个时代三个半世纪的经验让朱明忠明白什么,就是在水战中,火力是最重要的,什么弓箭、接舷,都不及火力,弗郎机炮的射程威力或许等同于鸡肋,可是…… 看着船边的那一艘艘坐满兵卒的舢板,在长江,这样的船才是所谓的水军主力——张煌言麾下的就是数百艘大小不一的舢板,至于郑成功的水师之中亦有千艘这样的舢板。想来清军水师应该也是如此。 这样的舢板船板厚度不过只有一寸,也就是三厘米左右,弓箭对于这么厚的木板完全不构成任何杀伤力,但是弗郎机炮却可以轻松的撕碎这种舢板,将其击沉于江上。 “虽说弗郎机炮射程不过百步,弹重不过一斤,可用来打这样的舢板却极为有效,而且弗郎机炮也相对容易瞄准一些……” 说道着弗郎机炮的优点,朱明忠自己都有些怀疑,不过装上弗郎机炮的快蟹船总好过用弓箭、鸟铳的快蟹船吧! “这弗郎机炮射速极快,数倍于鸟铳,若是一艘“快蟹船”上两舷装上6-8门小号弗郎机炮,足以抵挡数十艘舢板的围攻……” 军门的话,让王安民稍作思索后,他的双眼盯着舷墙,想象着安装数门弗郎机炮的可能,然后又想象着水战时,炮手如何用弗郎机炮攻击水上的舢板,那些舢板又岂能挡得了弗郎机炮的炮子? “军门所言极是,标下回头便就命船匠加上一层横墙的,把弗郎机炮给装上去……” 看着江上的那些舢板,稍作思索后,王安民又说道。 “军门,标下以为,非但“快蟹船”可以装弗郎机炮,便是稍大一些的舢板,亦可装弗郎机炮,可将其装于船头,如此在水战时,以“快蟹船”为主,数十艘带小号弗郎机炮的舢板,亦可四下围攻敌船,虽说这小号弗郎机炮威力不大,可若是这些舢板小船上皆装上弗郎机炮,一但打起水战来,便是这样的“快蟹船”怕也不是其对手,乱拳打死老师父,几十艘船板围攻之下,谁能抵挡得住?” 虽说并不是水军出身,可船家出身的王安民,还是因为对长江对船的了解,迅速掌握了水战的一些窍门。 “我看也行,咱们现在没有船,就先用这些小船改作战船,想来清军也不比咱们好多少,他们的水军顶多也就是一些舢板之类的小船,大家比起来,也是半斤八两,不过咱们比他们多了弗郎机炮……” 王安民的建议让朱明忠深以为然的点点头,他的这个建议是不错,一两百艘装上弗郎机炮的舢板,或许面对郑成功水军那样的舰队时,没有什么胜算,但是相对于清军来说,根本就是无敌般的存在。 “军门所言极是,待回到江阴后,标下便命人试上一试!” 这会王安民甚至恨不得立即回到江阴,在船厂中为这四艘“快蟹船”和舢板都装上弗郎机炮。 “江阴?” 王安民的话让朱明忠突然笑道。 “江阴,咱们是不会去了,这次咱们去另一个地方!” “另一个地方?去那?” 去那? 章节目录 第2章 目标(第二更,求支持) 快蟹船并不大,长不过六丈,宽一丈。也正因如此,即便是其舱室,也显得很是狭窄,所谓的舱室,不过就是舱尾用木板竹席钉出来的棚子,可即便是这般简陋的舱室,也不是兵卒所能享受的待遇。 就着棚外透进来的光线,一张不大的茶几周围几人席地而坐,其实,他们根本就站不起身来,在这半人高的舱中只能猫着腰。 “既然渡江北伐已成必然,不知各位以为,这北伐当首攻何处?” 看着茶几边跪坐的几人,朱明忠笑着说道。 “我看大家都将各自的想法写于纸上吧!” 凭着对近现代军事的一知半解的了解,朱明忠勉强搭建起了一个由几名参军组成的简单的参谋班底,甚至就连这“参军”也是明时官职所无的名称,不过只是取“参谋军务”的意思,虽说现在只有一个草台班子,但是总好过没有有“参谋处”,以后慢慢的再加以完善。现在既然要去北伐,朱明忠自然需要征求一下他们的意见。毕竟,朱明忠本身就不是擅长军务的人,总需要他人的一些建议,尤其是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 片刻后,在几人将纸展开的时候,朱大咸等人顿时笑了起来。几人的纸上写的都是同一个地名——“扬州”。 “这当真是智谋之士所见略同!” 笑说之余,朱明忠看着张国久,这个在攻克南京后才入投奔自己的中年人,通济门的一番血战,为他带来了太多的好处,最直接的好处除了缴获之外,就是不少人投奔过来,虽说大都是不曾为郑成功重用的人,但对于这些人朱明忠的态度很明确,自然是来者不拒,多多益善。 “玉山,为何以为此次北伐当首伐扬州?” “军门,在下以为,若是军门意以北伐,就非得打扬州不可!” 身为清河人的张国久,原本与朱大咸等人一样,皆于郑军军中任务,但在排外的郑军之中,自然受到闽省众人的排斥,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受朱之瑜的邀请,投奔朱明忠。 现在作为忠义军的参军的他,在军门作出北伐的决定之后,所想到的自然就是扬州。 “扬州,江北防御的重中之重是扬州,因为扬州是南京的门户,一旦扬州失守,南京旦夕可下,所以自古以来欲南下江南者,必先先下扬州,所以欲意北伐,便非下扬州不可,再则清虏南下亦是沿运河而下,清虏之所以沿运河而来,一来是因为运河水运畅通,步卒乘船南下,可省脚力不说,且可沿途补足粮草,若我军据以扬州,必可阻其南下江口,威胁南京……” 在张国久说着他的想法时,面带微笑的朱明忠只是默点下头,并没有发表意见,在其声音落下后的,他转向于树杰问道。 “志超,你为何觉得应首取扬州?” “回军门,这北伐当首夺扬州的道理,方才玉山已经说过了,在下也就不再重复,在下之所以选扬州,是因为扬州兵少,大将军攻下瓜镇之前,尚为清虏操江巡抚的朱衣助,便从扬州抽调五百清兵加强瓜洲防御,目下扬州清兵不过只有区区数百人,虽有民壮数千,又有何用?” 守军少! 这个是于树杰的观点,随后朱大咸也说出了他的想法,其实所有人的观点加在一起,无非就是地理位置重要,是南京的门户,再者就是扬州虽说城高墙固,可是守军极少。 不过,尽管目标相同,但是与朱明忠之所以选择扬州的出发点,却有所不同。 指着地图上的扬州,朱明忠对朱大咸、于树杰、张国久等人说道。 “当初大将军争夺瓜洲的目的,不在于切断清虏漕粮的,其目的是为了扫清上驶南京的水行道路,所以在占领瓜洲以后,并没有乘船北上,向扬州进兵,只派了刘猷镇守,镇守兵卒不过千人而已,大军的主要兵力仍然继续向南京进发,现在江北清虏兵力空虚,地方伪官亦是惶惶不可终日,一但大军抵达,其势必不敢以死相搏……而且也正因其为南京之门户,所以扬州城池非常坚固,城内也存储了大量的粮食,以备围城时所用。若夺以扬州,不但可阻以清虏南下,而且也可以缴获大量粮草,从而接济我忠义军军需……” 点着地图上的扬州,即便是直到现在,他还是适应不了这个时代的“地图”,这种地图,根本没有任何实际的行军价值,顶多也就是告诉他,扬州附近有什么城池、市镇,仅此而已。 指着地图上的扬州,重复着扬州的重要性,朱明忠又把话锋一转,然后说道。 “但,这些并不是朱某选择扬州的原因。” 扬州是个四战之地,按道理来说,朱明忠本不应该选择那里,毕竟离开南京的借口是北伐,那不过只是借口,北伐,看你往什么地方伐,可如果去扬州,就等于挡在了清军与南京之间,到时候势必会与清军一番血战,对于现在的忠义军来说,这样的血战本来是应该竭力避免的。 但是现实的问题时,朱明忠不能避,非但不能避开扬州,甚至还必须主动夺下它! 因为对于北伐来说,扬州实在太不重要了。 他的话让朱大咸、于树杰、张国久、石磊等人,微觉诧异的同时,皆把目光投向他。 “扬州是盐运衙门所在,历年盐引皆发自扬州,两淮之盐皆于扬州转运,目下虽说江南克复指日可待,可若是江南无盐,又该如何?” 之所以选择扬州,不是因为它的地理位置,而是因为扬州靠近两淮盐场!两百年后,太平军占领南京之后,因为未能占领扬州,更未能控制两淮盐场,不仅导致长江下游水运为清军切断,直接影响南京的粮运,更重要的是两淮盐场的盐无法运入南京,从而导致太平军陷入缺盐的境地。也正因为了解到太平军的失误,所以朱明忠才会选择扬州。 “江南无盐!” 朱大咸、于树杰、张国久他们无不是久读书经之人,他们自然知道在历史上,两淮盐场被北周夺走后,没有了盐的南唐陷入什么样的困境。 “又岂止是江南无盐,江西、湖广等地皆赖两淮盐场供盐,若是没有两淮之盐,数千万百姓必陷淡食之苦……” 突然朱大咸惊讶看着朱明忠,像是想通什么似的,猛然拍手说道。 “军门,若是我军能夺以扬州,北上占所两淮盐场,届时沿江诸省用盐,皆由扬州转运,如此,军门又岂需再为军饷烦恼?” 众人顿时恍然大悟,他们是看到了扬州地理位置的重要性。却没有看到扬州所蕴藏的财富,对于军饷开支庞大的忠义军而言,这无疑是更为重要的。 “正是如此!两淮盐税在手,我军便再无须忧心军饷!” 朱明忠点点说道。 相比于其它,钱才是最重要的,一万五千忠义军,一个月仅军饷就需要近五万两,虽说在江阴、常州缴得不少银钱,但开支更多,按照军需官的说法,仅凭着常州一地解款,根本不够维持忠义军的开支。 军饷是什么?军饷就是军心! 而且无论是将来练兵也好、造枪、铸炮也罢,都需要钱,钱从什么地方来?像李自成那般拷掠,或许可解一时之时,又岂是长久之计? 税! 只有掌握税源才是持续发展的长久之计!而扬州这近在眼前的两淮盐税,朱明忠又岂会错过!更何况那扬州还是两淮盐商齐聚之地,打下扬州之后,别的不说,单就是扬州城内盐商的报效,恐怕就是一笔不菲的数字…… “行军打仗,打到最后打的就是粮饷,打的就是银钱,没有银子,就没有军饷,也没有粮草,如此又焉能败敌?” 说笑中,朱明忠点了点地图上的扬州,而后说道, “只要我们能够夺下扬州,自此之后,便无需再为军饷发愁,而且到时候,我们也就有了立足于江北的本钱。” 朱明忠口中所说的本钱,并不是说扬州的税收,而是指扬州可以控制两淮的食盐,对于控制江南郑家军来说,他们离不开两淮的食盐。如此一来,将来也就有了讨价还价的本钱。 现在离开了南京之后,朱明忠至少不需要再像过去那样为自己的性命担心,从而可以谨慎的规划起将来的一切。 “只是,军门……” 沉思片刻,朱大咸看着眼前虽然刚入父亲门下,却深得父亲欣赏的师弟说到。 “目前,南都克服使得江北各地皆是人心惶惶,想来扬州也是如此,如此一来,打下扬州估计也很轻松,只是,军门,这扬州是南京的门户,如若打下扬州,待到清虏南下之时,只恐他们必会强攻南京,到时候,又如何守住扬州?” 尽管朱大咸开始的时候就赞同攻打扬州。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不知道其间的风险。 “即便是我们去打其他地方?这清军又岂能躲得过去?” 面对师兄的担心,朱明忠语气坚定地说道。 “这扬州,无论如何,咱们是要定了!” 章节目录 第3章 翻手为云(第一更,求支持) 惶惶不可终日! 用这句话来形容此时的扬州城倒是再合适不过,自从月前那瓜洲镇被明军占领之后,这近在咫尺的扬州城便是城门紧闭,唯恐明军打进扬州。不过让他们松下口气的是,那驻于瓜洲的明军眼中,根本就没有扬州。尽管其间数次曾有传闻说明军近城,可最后不过也就是虚惊一场。 时间一长,人总是会松懈,原本终日于城上巡视的守城清军,慢慢的懈怠下来,时间一长那些临时征募的民壮,也许他们在晚上轮流回家过夜。甚至那临近运何的利津门,每天也开上一两时辰,以便粮食运入城中,当然更重要的是,即便是战事临头,盐商们总还要做生意,江南的百姓总还是要吃盐的。虽说这利津门外的码头,不似过去那般热闹,可一艘艘盐船,却仍然源源不断将盐从盐场运出经由扬州,运往江南各地。 和往日一样,在发出数千石淮盐之后,在得到掌柜的信后,郑侠如便和往一样,来到了两淮盐运使司,两淮盐运使司与巡盐御史衙门,一个在东,一个在西,其间只隔一条小秦淮河。虽说两个看似都是管盐的衙门,可相比于前者的肥差,后者却只是一个清水衙门——只能监督运输,而没有太多的实权。相比之下,盐运使却具体掌管食盐运销、征课、钱粮支兑拨解以及各地私盐案件、缉私考核等实权,也正因如此,他们才是扬州盐商巴结、奉诚的对象。 前脚不过刚进衙门,便有衙门的差役在郑侠如身边轻声提醒道。 “郑老爷,今个大老爷似乎有些心魂不定,您老一会过去的时候,可得小心些!” 那差役的提醒让郑侠如笑道。 “多谢李老弟提醒!” 说话的功夫,他便摸出一块银元宝塞时这人的手中。差役拿手一掂,脸上的笑容更是灿烂起来。 “多谢郑老爷赏!” 这衙门里的差役,平时最喜欢的便是给盐商通风报信,毕竟,这些盐商素来出手大方。就像这会,不过只是一句话,便是五两的赏钱。 到了书房外,差役便隔着门秉道。 “秉告大老爷,郑老爷到了!” “快,请他进来!” 那边书房内传来高朝令的喊声,推门进了书房,郑侠如便跪下叩头道。 “草民叩见大老爷!” 民见官必行跪礼,虽说郑侠如身家百万,亦不能改这个规矩,反倒比平常人更加谨慎一些。 “免礼、免礼……” 待郑侠如叩完头后,高朝令才虚说道。 “士介,你我之间何需这么客气,快,快请坐,上茶!” 待在差役上了茶,离开关上门之后,郑侠如才看着高朝令说道。 “启秉大老爷,今天又发出了一万石盐,草民已经将大老爷的那份,命人给您送来。” 按过去的规则,每运出一批盐,盐运使都能得到一笔银子,虽说盐运使任期只有一年,可一年的盐运使,却远胜过一府知府。 “现在不说这个,士介,怎么样,瓜洲那边有消息吗?” 高朝令有些紧张的看着郑侠如,半个月前郑侠如是第一个在瓜洲陷贼后,把盐运到江南的人,这倒不是因为他通贼,而是因为他的胆子比寻常人大。他认准江南的百姓需要盐,就连那些海贼亦需要盐,若是阻挡盐路的话,保不齐就把海贼给逼了过来。对于身为盐运使的高朝令来说,虽说他没有守土之责,可是作为这城中品级最高的官员,他只能想方设想的保住这扬州城,也正因如此,半个月前,他才会同意郑侠如这些江南籍的盐商的请求,同意他们向江南运盐,以免刺激海贼夺城,甚至还重金贿赂瓜洲海贼。当然他的好处自然也没有落下,甚至比过去还高了一倍。 “回大老爷,那驻瓜洲的贼首除了上次收下了我等送去一万两银子外,倒没有传出其它的什么消息。” 郑侠如如实的回答道,如果不是因为瓜洲的明军守将收了银子,他还真不一定敢让盐船进长江。 “不过,从过往盐船传来的消息来看,那贼首似乎并无意北犯扬州。” “士介,这件差事你务必办好,待到贼退的时候,本官自然会向朝廷给你请功……” “草民不敢居功!” 郑侠如连忙起身说道。 “大老爷,草民……” “士介,该是你的功,便是你的功,有什么敢不敢的!扬州能撑得此时,全是靠你当初的献计,那海贼素来贪利,诱之以利,必可缓其兵,可……可现在局势比之当初更是险恶。” 打断他的话后,高朝令又继续说道。 “本官方才听人从传来消息说,那夺下了常州、江宁的朱明忠已经被郑贼委为江北安抚使,若是万一此贼北犯扬州,只恐怕这,这扬州不保啊……” 说话的时候,高朝令满面的忧色,现在之所以忧心如焚正是因为刚刚得到的这个消息。 原本对于瓜洲的明军,他并不怎么担心,毕竟那里有只有2000明军,只要诱之以利,其必定不会轻言进犯扬州,毕竟谁也不会嫌银子扎手。可现在不同,那朱明忠将要北上,又岂能不担心? 什么! 郑侠如惊讶的看着高朝令,然后失声问道。 “大,大老爷,可是说那夺了江宁的朱明忠?” 即便是在江北,郑侠如也不止一次听说过朱明忠的大名,毕竟过往的盐船总会把各种消息带来,其中自然有朱明忠奇袭通济门的消息。 “不是那贼人又是何人,此子最长攻城,其麾下兵卒皆是悍不畏死的亡命之徒,本官……” 摇头长叹着,高朝令的脸色中尽是不安之色。 “只恐,一但此贼来犯,到时候,扬州必是难保啊!” “那大老爷,,若是扬州守不住,那,那该怎么办?” 虽说眼前的这位盐运使并不是扬州知县,但作为扬州城内品级最高的官员,他却是扬州守城实际主持者,甚至就连这守城兵,也是盐运衙门的兵丁。所以郑侠如才会这么问他,这时原本看似满面不安的高朝令,却突的反问道。 “士介,前朝时,你既然能官至工部司务,为何入新朝后,却无意入仕?” 突然的问题,让郑侠如整个人顿时一愣,连忙说道。 “大、大老爷,草、草民……” 瞧着结结巴巴的郑侠如,高朝令突然面色一厉。 “莫非你亦以前朝遗民自居,义不仕我大清不成?” (今天三更,更新时间是,中午12点,晚上30以及9点。谢谢大家的支持。) 章节目录 第4章 覆手为雨(第二更,求支持) “莫非你亦以前朝遗民自居,义不仕我大清不成?” 话声传入郑侠如的耳中,高朝令面上的笑容一敛,全是一副声色惧厉的模样。 瞬间,汗水便从郑侠如的后背冒了出来。 “啊、大,大老爷,草民……” 一时间,郑侠如吱呒着根本就说不出话来,曾为大明贡生,亦官至工部司务。正因如此,在入清之后,立誓不为二臣的他,才立志绝不仕清,而现在他的那点心思被人戳破后,他又怎么可能不担心? “草民,草民又怎么可能如此?” 不等郑侠如把话说完,高朝令冷笑道。 “哼哼,你既曾入仕前朝,既是读书人又岂是草民?如今却又以草民自称,不是心有前朝,又是何意?”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这会郑侠如所想的只是这八个字,尽管他未必没有这个心思,可现在,他的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这姓高的怕是磨刀霍霍只想杀人了……为何要杀人,不还是贪图郑家于扬州的家业! 他是想趁着朱将军杀来之前,借口卷之以钱财! 想通这一切之后,郑侠如反倒是平静了下来,他抬起头看着高朝令,平静的说道。 “云鹏兄,所思所想,小弟又岂会不明白?” 冷静下来的郑侠如,心想既然已经没有了退路,反倒也就没有了什么畏惧,他自己站起身来,看着高朝令说道。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云鹏兄,现在想要怎么样?” 见郑侠如已经不见了先前的唯唯诺诺,高朝令使知道他没有选错人,在这扬州的盐商之中,又有几人曾经出仕为官?不过都是些晋陕的商贾罢了,也就是郑侠如是读书人出身,亦曾入朝为官。 “士介,你以为兄又作何想?” 盯着郑侠如,高朝令朝着这书房看了一眼,然后感叹道。 “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这世间繁华,又有什么地方能比得上扬州,不过十几年功夫,曾经的一片赤地又现今日的繁华,虽不比当年,可若再过十年,这扬州之繁华,必不逊当年……” 高朝令所说的当年一片赤地,指的满清入关时于扬州的十日屠戮,即便是已经过去十四年,在其提到当年惨祸的时候,郑侠如仍然只觉得鼻间尽是血腥之味,甚至又一次想到当年从南京返回扬州时,于郑家井中捞起的具具尸骨,一时间,那胸膛中尽是悲愤交集。 而对于他的神情变化,高朝令却像是没有看到似的,他推开书门的窗户,看着后衙湖内的荷花,感叹道。 “你这看这扬州的繁华,看这扬州市井的繁荣,若是再遭兵祸,即便是十几年后这扬州又见今日之繁华,可到时,这扬州旧人又留有多少?” 这扬州旧人又留有多少! 高朝令的话让郑侠如的脸色微微一变,他的脑海中顿时浮现出当年扬州的十大盐商,一场杀戮之后,那十家还剩下多少?若非是那场杀戮,他郑家又岂会在陕晋商人的把持下,仍然挤身十大盐商的行列? 若再来场杀戮,这郑家又会是什么下场?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高某虽不是扬州人,可却又不忍将这世间繁华毁于已手,士介兄,又于心何忍?” 盯着郑侠如,在对方不解的时候,高朝令又继续说道。 “所以,高某欲保全扬州并意送士介兄一场大富贵!不知兄以为如何?” 保全扬州?富贵? 这会郑侠如反倒疑惑起来,沉思片刻,他试探着问道。 “莫非云鹏兄准备效镇江戴可立之法?” 戴可立是镇江知府,在郑成功兵临城下后,即献城投降,随后又被郑成功委任为镇江知府。 先是放声一阵大笑,高朝令摇头苦笑道。 “此地为何地?是为扬州,“盐课居税之半,两淮盐课又居天下之半”,两淮盐课甲天下”,天下何地能与扬州相比?” 看着郑侠如,高朝令又继续说道。 “兄这盐运使之职,是何等重要,郑氏又焉可能此职留予高某,即便是高某献城,又焉能留任此职?” 对于高朝令来说,如果朝廷占据上风,他自然会千方百计的保住扬州,可现在,江南不日克复的现实,让他对朝廷的未来充满了担心,也正因如此,现在对于他来说,只剩下两个选择,尤其是得知朱明忠将要北伐的消息。 现在无非就是两个选择,一个是被杀,一个是献城,前者丢命,后者丢官,性命、官身,无论如何,只能保住一个,所以,在苦思冥想之后,他还是做出了另一个选择。 “那……云鹏兄又是何意?” 郑侠如这会真的迷惑了,他真的弄不明白高朝令的意思了,守城的话,即便来的不是朱明忠,就凭几百盐运衙门的兵丁,又焉能守得住?若是降敌,无论如何都保不住官职,若是他扬州知县,自然没有这方面的顾忌。可盐运使一职委实太过重要,谁人又敢会把如此要职交予“伪官”。 守不成,降亦不成! 这高朝令是什么意思? “所以,高某才想和你作个商量!” 盯着仍然摸不着头脑的郑侠如,现在高朝令自己都禁不住佩服起自己来。 “商量?不知云鹏兄有何吩咐?” 发现对方并不是想借口抄家谋财时,郑侠如的语气也客气许多。 “吩咐?” 摇摇头,高朝令盯着郑侠如说道。 “又岂是吩咐,其实,高某是想和士介兄谈个生意!” “生意?” 这会郑侠如真的糊涂了,压根就猜不出高朝令的意思。 “士介兄以为,这扬州城值钱几何?” 这扬州城值钱几何? 瞬间,原本还有些糊涂的郑侠如便明白了高朝令的意思。 “云鹏兄莫非是想……” “没错!” 见对方明白了自己的意思,高朝令又继续说道。 “以扬州之繁华,值钱又岂下千百万,高某虽非扬州人,却不忍扬州毁于已手,可高某吃朝廷俸禄,又焉能不为君分忧,这一边是良心,一边是君恩?让高某又如何选择?所以,高某想和士介谈笔生意!” 章节目录 第5章 在商言商(第三更,求支持) 什么叫做胆大包天! 即便是离开了盐运使衙门,回到家中的时候,郑侠如仍然能感觉到心脏剧烈的跳动,直到此时,仍然未曾平静下来! 胆大包天! 胆大包天者,莫过于高朝令! 过去只知高朝令为人贪婪,可现如今,经今天的这件事之后,郑侠如却终于见识了他的胆色,那胆色又岂是寻常人所能相比! 古往今来,只听说献城者,又何曾有人卖城? 不对,不仅仅只是卖城! 还……就在这里,突然孙子郑熙绩闯入他的视线之中,想到几个月前刚刚考中进士的儿子,他的心头顿时一紧,现在儿子正在京城,若当真那般做了,会不会……但若是错过这个机会! 错过这个机会的话,郑家又会怎么样? 如果抓住这个机会的话,郑家没准便可以从此飞黄腾达!更有机会成为大明中兴勋臣! 想到这里,郑侠如只觉得呼吸有些急促,他急忙走进书房,随手写了一封信,然后便连忙喊着贴身长随。 “福全,福全……” “老爷!” 那边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汉子连忙跑了过来。 “福全,你立即拿着这封信去信局,寄个火烧信,若是能于五日内送到京城,赏银四百两!” 信是给身在京城的儿子寄去的,虽说民信局比不上官府的的八百里加急,可只要给足银子,从扬州到京城,最多五日内便能把信送到京城。 在打点好这些之后,郑侠如才算是松下口气,稍作沉思后,他又对管家吩咐道。 “去,请汪老爷、谢老爷、程老爷过来……” 待到汪一培、谢振鸿、程西道他们三人来到郑家的时候,郑侠如已经命下人准备了一桌丰厚的宴席,他们三人和郑侠如一样,皆是祖籍江南省,在以陕晋商人为主的扬州盐商之中,自然曾倍受排斥。 几人喝着酒、吃着菜,自然谈到了生意,谈到了在生意中,谈到了他们这些江南省的商人如何为陕晋商人所排斥。 “哼哼,尤其是那些晋商,他们自以为和什么皇商能扯得上关系,素来就没有同咱们客气的意思……” 听着几人的抱怨,郑侠如放下手中的酒杯,看着他们三位说道。 “几位老兄,其实,今天请三位老兄过来,是有要事与三位商量……” “要事?士介,咱们几个,你向来是主心骨,只要你定下的主意,我们三个又岂会反对?” 汪一培的话立即得到谢振鸿、程西道三人的赞同。 “往日可以,但是这件事却不成!” 摇摇头,郑侠如看着三人说道。 “几位老兄可知道,今日小弟在高朝令那,他欲和小弟谈个生意,小弟一时,实难决择,所以才请几位老兄一起来商量此事……” 看着汪一培、谢振鸿、程西道三人,郑侠如缓声将上午高朝令的话重复了出来。 “……所以,他想把扬州卖给咱们!” 郑侠如的话只惊得三人半晌没回过神来,直到他说完之后,过了好一会,谢振鸿才惊声说道。 “什么?把扬州卖给咱们!” “卖?怎么卖?” 三人盯着郑侠如,那面上全是一副不解之色。 “二十万两!” 郑侠如看着汪一培、谢振鸿、程西道三人说道。 “咱们凑出二十万两给高朝令,他拿到银子后,便会寻机离开扬州,至于这盐道衙门的几百兵丁,只需几千两银子,便足以让他们反水过来……” 当郑侠如把高朝令的想法一一道出来的时候,汪一培、谢振鸿、程西道三人皆陷入沉思之中,他们皆经历过“扬州十日”,城厢内外数十里尽成赤地,数十万百姓惨遭杀戮。那些曾经声名一进的盐商,无不家破人亡。他们自然不希望战火袭来时,自家落个家破人亡的境地。 “若是几十万两能保下扬州,又未尝不可,可问题是……” 沉吟着,程西道看着郑侠如说道。 “我等皆是商人,咱们四家拿出这二十两银子来,他高朝令收了银子,大明朝得了扬州城,咱们又落得了什么?往好了说,若是大明中兴,这满洲人给赶了回去还好,可若是赶不回去,这中兴之势不过只是昙花一现,到时候,到时候保不齐可是要陪上的脑袋的!” 程西道的提醒,让汪一培和谢振鸿两人的脸色一变,可不就是这个理,他们掏了银子,又得到了什么? “盐运使衙门!” 看着三人,郑侠如吐出了四个字来,他的呼吸显得有些急促。 “三位老兄只看到风险,却不知其中之利,若是我等助大明取下这扬州城,到时候,其将会委以何人为盐官,于大明来说,所求者是为扬州每年近百万两之盐税,若随便来个人,不了解其中环节,怎么能收以盐税?可若是换成一个了解其中环节的人呢?比如你我!” 这正是郑侠如激动的原因所在,高朝令送给他的这场大富贵,就是由他郑侠如任盐运使。 “士介,他姓高的也不过就是想趁此机会卷上一笔钱离开扬州,时局变化,谁知道将来的天下是大明的还是大清的?他的话又有什么用?这郑王爷还能当真把盐运使按到咱们头上!” 汪一培摇着头,他总觉得此事有些不靠谱。 “有钱能使鬼推磨!” 面对汪一培的许诺,郑侠如颇为得意的说道。 “郑王爷或许不会,但朱军门未尝不会!” 也许是因为激动,所以呼吸显得有些急促的郑侠如盯着三人说道。 “这奉郑王爷军令过江讨伐的是忠义军之朱军门,也就是下南京的那位将军。于军门而言,最重要的是什么?” 他盯着三人反问道。 “是盐运使衙门?当然不是,是银子!这养兵需耗之以银钱,这银钱从什么地方来?如若我扬州每月能供给二十万两银子!军门又岂会拒之于门外,至于此事能否办成……” 郑侠如突然笑说道。 “即便是办不成,当不成这个盐运使又有何妨?到时候,咱们只需与军门所委之盐运使相互联络,许军门以重利,只消把那些陕晋盐商挤出扬州,你我便可受益数代人了!” 说罢,郑侠如看着汪一培、谢振鸿、程西道三人问道。 “怎么样,三位老兄以为如何?” 一直沉思默想着的谢振鸿,突然开口说道。 “可,若当真这般办,又怎么去联络朱军门?” 章节目录 第6章 扬州之幸(第一更,求支持)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古话从不欺人,也正因如此,郑侠如才会趁着夜色,乘着一艘舢板离开扬州。此时的他身上不见了往日的绸缎衣袍,而是一件洗发了白的粗布袍,瞧起来和寻常的落魄不第书生没什么两样。 “只要此事一成,郑家便可从此享尽荣华!” 或许郑侠如曾立誓不为二臣,但他却未曾阻止儿子进京师赴清虏的会试,在他看来,他不为二臣是因为受大明之皇恩,所以不能仕清,但儿子未受大明皇恩,自然无需顾虑。 或许,在目睹新朝暴虐时,他也曾不止一次的动过“中兴大明”的念头,但他并不愿意为这个念头陪上全部身家性命。而这一次,他之所以愿意赌上身家,除了江南省几乎尽为明军克复之外,是因为他觉得大明中兴有望,所以才想抓住这个机会,一举改变郑家的命运。 既可得荣华富贵,又可为中兴之勋臣,如此两利之事,虽有风险,可什么事情又没有风险? 这世间之事,从来都是风险越大收益越大。就像赌徒一般,有时候,人总是要赌一下。 眼下总是个机会! 为什么不等到局势明朗的时候。再做决定? 等到局势明朗的时候,还会有那么大的收益吗? 世事如此,如果不提前冒险,又怎么可能会有收益?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 他相信,相信大明一定能够中兴! 但愿……心里思索着,郑侠如的脑海中想了很多,他想到当初与友人一同组建义军,想到当初的慷慨激昂。 当年他也曾满腔热血的试图保卫大明的天下,兵败被俘后,若非于清军将领有故,恐怕早就没了性命。而这一次,又是为了什么? 到底是为私?还是为了心中的天下!或者是读书人的最后一点信仰? 其实郑侠如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驱使着他,愿意在这局是未曾明朗之前,不惜把全部身家都押上去。 是为私?还是为国? 有时候人总是会做出出人意料的决定! 就这样,在船离开了码头之后,郑侠如就一直躺在船舱之中,思考着各种问题,却没有答案! 而这艘小小的舢板船便顺流直下,破浪行进朝着长江驶去。在第二在将放明的时候,当郑侠如还于舱中和衣而睡的时候,那边撑船的船家瞧着江面上的动静,立即惊声喊道, “江上有……有官军!” 江面密密麻麻的挤着上百艘大小不一的舢板,而中更有几条多浆大船。在船家大为紧张着,生怕船被人掠走的时候,跟老爷一同出来的富全已经对着舱里急声喊道。 “老爷,不好,前面碰上了官军了!” 官军?什么官军? 一夜未睡的郑侠如顿时变得大惊失色起来,那脸色瞬间变了模样。 “不可能!没听说官军已经打到这里!” 官军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这长江上怎么可能会有官军,不是说他们都被郑延平给打败了吗? 几乎是下意识的,郑侠如仍然被过去14年的统治所影响,他几乎是理所当然的觉得,这官兵是清军。 猫着腰走出船舱,郑侠如站到船头上,瞧着江面的上百艘舢板,除了官军,还能是谁会有这么多船? 不对! 这不是官军! 不是清虏的兵船! 待离近了,看清船上的兵丁和船上扬着的旗后,郑侠如的脸色总算恢复了正常,或者说变得激动了起来。 不看其他,只看那兵丁的红衣红甲,定是大明的兵卒,更何况那飘荡的大旗上也写着“忠义军”三字! 心情有些激动了他,深吸了口气之后,才主动喊道。 “请问这船上可是我大明忠义军?” 在郑侠如喊话的时候,那边已经有几艘舢板围了过来的,那船上的兵丁口音皆是江南口音,而他们的盘查,在确定了这船上的正是大明忠义军后,暗叫着庆幸的郑侠如连忙说道。 “前弘光朝工部司务郑侠如,求见朱军门,还请代为通传一声!” 许是生意做惯了,在拿出一直不舍得丢弃的官印作为身份的凭证时,郑侠如又取出了一个银锭。 “有劳这位军爷!一点心意,请几位军爷喝茶……啊!” 可下一刻,郑侠如便后悔了,原本看似客气的兵卒,一瞧着银锭,这几名兵丁脸色顿时一变,其中一人更是用长枪的枪杆猛他的左腿。痛叫中,郑侠如被打跪了下去。 “老爷……” 富全刚要动,那边就被人给擒住了。在他挣扎着想要反抗时。 “不要动!” 吃着痛的郑侠如急忙阻止福全的反抗,生怕对方会杀了他。毕竟这些行伍之人可都不讲什么道理!便是杀错了,又有何妨? “我是大明工部司务!这位小将军,还请通传一声……” 这时前方的大船越来越近,不等他辩解,那兵丁便连拉带拽地将他带上其中的一艘大船上。 “这,这是为何,我是大明工部司务,求见朱军门,尔等为何这般待我!” 连声抗议着的郑侠如一上船,但被推倒在地,然后便听到兵卒秉告道。 “报告军法官,这人自称是弘光朝工部司务,这是他拿出的印信,不过在拿出印信时,还拿出了银子贿赂我等!我们怕他是奸细,所以才将押了过来!” 贿赂我等! 听着兵卒的话,郑侠如几乎不敢相信这一切,他见过明军,也曾经组建过义军。当然也和清军打过交道,就没有见过不爱银子的兵卒! 可今天这忠义军的兵卒,非但没有收下银子,而且还因为他拿出来讨个方便的银子,反倒把他给擒了起来! 这忠义军果然不比寻常! 内心感叹着,这一刻,郑侠如甚至不再觉得自己是在冒险,忠义军兵卒如此,又焉能不胜? 接过那铜制官印,石磊连看都没看上一眼,像这样的印信,当年弘光朝不知发了多少个,而是看着被按跪在地上的中年人,然后对走出舱来的朱明忠说道。 “军门,似乎是有遗民来投。” 遗民来投,自从离开南京后,总有遗民来投,其中既有前来投军的青年壮丁,也有自荐的士子书生,对于那些人,他自然不会拒绝。对此,朱明忠倒也不陌生,看着被押跪在甲板上的中年人,这还是第一次有“旧吏遗民”投奔而来。 在南京的时候,他不是没有见过像他这样的“旧吏遗民”,不过他们都是投奔郑成功的。 “抬起头来!” 郑侠如一抬头,他便瞧着面前一位青年将军为人簇拥着,在惊讶着对方的年轻时,瞧见旁边站着的人后,更是大吃一惊,仔细看了看张国久,然后连忙激动的说道。 “玉山兄,小弟是郑侠如,小弟是郑侠如啊!你我是为同年啊!” 被郑侠如这般一喊,张国久仔细看了一下,还是认出了徐纯如,连忙对朱明忠说道。 “启秉军门,此人确实是前朝工部司务,与下官是同年好友!” 即然是这人的身份给证明了,朱明忠便立即下令放人。 当下郑侠如便先向朱明忠见礼,然后又谢过张国久。 “没想到当年南京匆匆一别,只以为今生再不能见到玉山兄,可不料今日竟然在这种处境下碰面,” 提及十几年前的旧事,郑侠如与张国久两人皆是一阵皆感慨不已。一阵寒暄过后,看着郑侠如,张国久笑着道。 “我们二人故友能与这种情况下相逢也是有缘,这是在军中,不能饮酒,待到靠岸后,你我二人再好好的聊上一聊,不知士介这过江意往何处,如果小弟没有记错的话,士介家在扬州啊!” 刻意的提到郑侠如家在扬州时,张国久又不忘说道。 “军门有所不知,士介可不是似在下出身寒门,他家是扬州盐商,富庶自非一般人家!” “哦!” 这人居然是盐商! 打量着郑侠如,这还是朱明忠第一次碰到盐商,在看过的影视剧中只知扬州盐商富甲天下的他,不由的对眼前这一身落魄书生打扮的人好奇起来。 感觉到军门目中的诧异郑侠如知道他的这身打扮有些奇怪。 “玉山,实不相瞒,其实,这次小弟之所以过江,不为其,正是为了求见军门!” 目光转向朱明忠,郑侠如拱手深揖道。 “在下听闻军门欲挥师北伐,所以特意离开扬州南下,以期能够拜见军门,未曾想能与此碰到军门,实是在下之幸,亦是扬州十万百姓之幸!” 扬州十万百姓之幸! 郑侠如的言语中并没有丝毫的客气,于他看来,他就是为扬州百姓而来! 郑侠如的这番话,让朱明忠不由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人,若他仅只是来投奔自己,倒也好说,可现在看来,绝不会是这么简单,若不然的话,他又怎么可能说出这么一句话来? 扬州十万百姓之幸! 到底是什么事,能扯上扬州十万百姓?这话说的未免也太大了吧! “哦,不知扬州百姓何幸,还请士介说与本镇听听!” 章节目录 第7章 选择(第二更,求支持) 廖家河附近的小码头处,白帆点点数百艘舢板泊于码头附近,大队的头戴铁盔的兵卒虽都已经上了岸,可却不见丝毫混乱,而是分散在这个江边渔村的附近,在临码头的一座破败的酒楼处,一队身着铁甲的兵卒持枪而立。 桌上摆着六个盘子,盘中的菜有荤有素,荤菜都是江鱼,虽说菜色不错,但这会朱明忠的心里只是暗自寻思着方才刚刚听说的事情,这件事委实太过诡异了! 高朝令要献城……不对,他是想把城卖给盐商,拿扬州换上一笔银子。 来到这个时代见过各种各样的官员,但是想高朝令这样的人,还是第一次见。 居然要卖城! 这当真是我大清的官!当真是深得我大清真传! 好嘛!我大清的皇帝卖国,这些个官儿,一个个的卖起了城来! “怎么样,大家以为这个消息可信吗?” 看着众人。朱明忠笑问道,当真是人困送枕头,不过人还没有过江,这边,就有人要献城了。 其实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到也简单,除了打下南京坚城带来的赫赫名声之外。最重要的恐怕还是那些满清的地方官员骨子里不认同满清,如果不然,张煌言又岂能凭两千人,不费一兵一卒便在南京攻克前就轻取20余城? 人心! 人心在大明啊! “古往今来,有其有人卖城?这高朝令未免也太出人意料了。如果他愿意投降,便献城就是,又何需如此?” 朱大咸的话中,尽是不解,确实没有任何人能够理解这样的举动。 “军门,虽说这高朝令的举止的确出乎意料,可就在意料之中!” 反倒是张国久好像是能够理解高朝令的用意。 “军门,这高朝令虽然是扬州城内职衔最高的官员。可他并不是亲民官,扬州城能否守下来,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他不过只是盐运使,自然不需要像扬州知府那样,守土有责。即便是他逃了,只要使些银子便能保住性命!如此一来,他自然更愿意要银子。” 可即便是大清律上规定地方官员守土有责,弃城降敌者,斩立决。可仍然无法阻止地方官员的投降。 现在那个高朝令,却直接选择了卖城,拿扬州换银子,真亏他能想出来! “这么说来,此事可信了?” 看着张国久,朱明忠反问到。 “郑介士此人应该可信!不过他毕竟是商人。正所谓在商言商,他又是为了什么?” 至于这些盐商是为了什么呢? 看着郑侠如,他们所谋的当然也是利益。甚至作为他们的代表,郑侠如还跑过来同自己“谈判”! 商人重利! 果不其然啊! 可谓免这样冒的风险也太大了一些。中国古代什么时候有这样的商人?别的不说,但就是这份勇气。也足够让朱明忠和他谈上一谈! “……两淮正纲盐税为90余万两银子,加上织造、铜金的税收,一年税收共180余万两,至多不超过200万两。” 没有想象的多啊,不是说有几千万两吗?怎么只有这么一点儿?哦对了!人口! 盐是人吃的,这天下百姓让满清杀了那么多。人少了,自然也就没有那么多盐税了! 当然肯定还有偷税漏税的!还有就是盐利尽归盐商!将来一定要想个办法解决这件事! 看着有些心不在焉的军门,郑侠如顿时变得有些紧张起来,难道其根本就不在意这笔巨款?一年200万两,足以让任何人心动! 发现对方不为所动后,郑侠如深吸口气,然后道出了他的筹码。 “军门,以在下看来,这200万两委实太少,若能加以整厘每月入20万两,年入250万两以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250万两! 从纷乱的心神收回来的朱明忠,看着面前的郑侠如,这才算是重视起来,他沉吟道。 “250万两……” 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可如过用来练兵的话,不过仅只够供养5万军队! 还是太少了! 这么点钱不够花啊! “士介可知,若本镇欲以北伐,需领兵多少?” “军门,在下不通兵事……” 郑侠如的回答让朱明忠微微一笑,他指着窗外的兵卒说道。 “忠义军兵卒,每月军饷二两五钱,伤残阵亡皆有抚恤,阵亡者家属可得10年之兵饷……” 一一道出忠义军兵卒相对优厚的待遇,朱明忠的话峰一转,看着郑侠如说道。 “每月20万两,不过仅够练兵数万之用,以士介看来,区区数万之兵,又岂够朱某北伐之用?” 对于忠义军的军饷,郑侠如并不觉得的好奇,毕竟,那绿营兵的军饷虽然没有这么多,可是毕竟他们还有劫掠所得,即便是守城的民壮,一个月的饷钱也有一两五钱。而真正让他感觉有些不安的是军门的这句话。 “军门,这、这……” 郑侠如的神色变得有些不安。 “这扬州一地虽说富庶,但,但军门练兵又岂限扬州一地?” 朱明忠当然没想过只靠扬州一个地方的税赋养兵,扬州的盐税对于他来说,不过只是一个相对的稳定的收益,有了这笔收益之后,才可以做其它的事情。 可这世间又有谁会觉得银子扎手?自然不会有人这么觉得。对于银子的态度,大家从来都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确实,朱某北伐自不可能专限扬州一地!” 朝着窗外看了一眼,朱明忠神情严肃的说道。 “可扬州于朱某而言,是想取便取之地,又何需如此?士介你等盐商以二十万之高价,从高朝令手中买以扬州,所为者又岂仅是扬州,利欲薰心之下,朱某又岂能信你……” 突然的训斥让郑侠如浑身猛颤,他急忙为自己辩解道。 “军门,在下完全是为扬州十万百姓,不忍其再遭兵火之苦,还请军门明鉴!” 郑侠如这会只差没跪在地上了,可尽管如此,他并没有表现出丝毫惧色,而是继续说道。 “再者,在下亦是为了军门,目前把持扬州盐务者,皆是陕晋盐商,他们家业大都于陕晋两省,若军门委以他人操办盐务,他们必为自身家业计,阳奉阴违,若非了解盐务之人,极有可能为其所蒙骗……” 注意观察着朱明忠的神情变化,郑侠如小心的抛出了一个筹码,与此同时,他的心底又反复思索着是不是应该抛出另一个筹码,现在这筹码已经抛出了两个,这第三个,现在是否应该抛出? 在郑侠如又丢来一个诱饵的时候,朱明忠认真的打量着眼前这个与其说像是商人,倒不如说更像是个中年书生的家伙,来到这个时代之后,他还是第一次碰到有人这么和自己“谈生意”。 这个人……有点意思!不过,他显然不明白,有些东西,是不能拿来谈生意的! “士介,朱某想问你,你是想要一时之富贵,还是想要世代富贵?” 说出这句话后,朱明忠随意的端起茶,慢慢的品着茶,这茶香袭人,真不愧是今年的上品新茶啊! 品着茶的他,根本就不管这看似随口一问,在郑侠如的心底掀起了一阵什么样的风浪。 一时富贵! 世代富贵! 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听在郑侠如的耳中,在他的心底掀起了一阵狂潮,他的眉头紧锁着,试图想要把其一些东西甩出脑海,但是,他的心底却怎么也无法平静。 一时富贵! 世代富贵! 其间的区别是什么? “在下愚钝,请军门明示!” 郑侠如似乎仍然不愿意面对现实,可是他的脸色变化却早就落朱明忠的眼中。 “这盐运使衙门,既然朱某此次北伐能行以全权,便未尝不能许你,这每月240万两银子,未偿不能收下来,士介,你只以为朱某看重这240万两税金,南京也必为之看重,他日南京收以盐运使衙门权责之时,你只需示好于南京,即可稳做钓鱼台?” 手端着茶杯,朱明忠三言两语便戳破了郑侠如的想法,他的想法很简单,无非就是诱之以利,对自己如此,对南京如此,可他却偏偏忘记一点,这是官场!官场从来都不是生意场。 “可士介既然曾入仕为官,未尝不知,他日南京收以盐权之时,又岂会与尔商量,一纸书文,便可将你罢官入狱,到那时,所有富贵不过只是过眼云烟!” 瞬间,郑侠如的脸色就是一变,他立即意识到在什么地方犯了错,他只想到示好南京,结交南京重臣引以为援,自可保住盐运使的位置,可却忽视了一点——到时候把持江北的是眼前这位军门,南京若欲取扬州盐税,就必须得寻个理由,或许南京不敢对朱军门怎么样,但他这个小小的盐运使,南京的那些重臣又岂会看在眼里? 这,这富贵可不就是一时富贵吗? 见郑侠如已经想通了其中的环节,朱明忠放下手中的茶杯,正色说道。 “是一时富贵亦或是世代富贵,就看士介如何选择了!” 章节目录 第8章 机会(第一更,求支持!) 一时富贵! 世代富贵! 虽说两者都是富贵,但却是截然不同两个结果,同样也是截然不同的两个选择。 面对这两个选择,明白了其中的环节之后,若是换成其它人,这会恐怕早就跪下去求大老爷开恩,那还敢再起其它的心思。毕竟谁都知道这一时富贵是什么意思。 可郑侠如同到底与寻常人不同,即便是明白其中环节之后,面对随时可能掉脑袋的危险,他急忙跪于地上叩首说道。 “军门,多亏军门一语点醒梦中人,在下再不敢奢求其它,只求能为军门效力!” 瞧着跪在地上的郑侠如,朱明忠并没有说话,这会他倒是想起了远在常州的钱磊,其实,那小子最适合与郑侠如这样的人打交道。既然现在江南的大局已定,也不需要他在常州盯着高继明。 嗯,是时候让他过来的了!这些天没有见他倒是也挺想他的。 不过话说回来,这郑侠如倒是和他有几分相似,都是那种会不惜代价抓住机会的人! 他做事或许有一些原因是因为身为汉人,但另一方面又是为了自己的富贵。这样的人绝不会错过机会! 听他叩头时的话语,朱明忠打量着他,心底又一次浮现出那个念头。 这个人,有点意思! 在这种感叹中,朱明忠只是喝着茶,并没有说话,他的心里在考虑着一件事——盐! 对于盐商来说,财富不过就是一把盐而已! 而对于自己来说,盐却是练兵的本钱。但仅仅只靠百万两盐税,又焉能练出强兵? 要想办法开源啊! 不对,要想办法增加盐税啊!盐税不加何以筹饷? 心里这般思索着,端着茶杯的朱明忠默不作声的时候,跪在地上郑侠如却变得的越发紧张起来。虽然他知道眼前的这位朱军门,需要一个了解盐务的人协助其掌握盐务,从而获得盐利。但他同样也知道,在扬州这样的人不止他一个,甘愿为其驱使的盐商数不胜数。相比之下,他又有什么价值? 价值! 若不被人看到自身的价值,又焉能为人所重? 心有所思的郑侠如,见朱明忠半晌没有说话,只以为对方是在考虑权衡的他,急忙说道。 “军门,军门若欲北伐,在下有一个主意不知当说不当说!” 原本正思索着盐税的朱明忠,听郑侠如这般一说,兴致顿时来了,便示意他说下去。 “军门,目下非但扬州城内伪官皆是人心惶惶不可终日,江北诸城皆是如此,而江北诸城,重者无出扬州、清河两地,而清河又为漕运总督所在,若军门挥师夺以清河,必将震动两淮,届时两淮诸城必定是闻风而降,两淮得定,他日军门必可以两淮为根本,北伐中原……” 坐于椅上的朱明忠听郑侠如提及清河时,清河也就是后世的淮安,当然引起他注意的并不是这个地方,而是漕运总督其人,那心头不经意的微微一跳,曾经无数次看过郑成功北伐资料的他,很清楚现在的漕运总督是谁。这是个自身结局很是戏剧性的人物! 亢得时! 在历史上他因责任攸关,不得不“出师高邮”往援南京,然而他早已闻风丧胆,以为不死于敌必死于法,居然在七月二十一竟然在途中从船上跳入水中自尽。而现在,南京于七月十六为自己夺下之后,这亢得时反倒活了下来。 这样的人坐阵清河,似乎……打下清河并没有什么问题。 “再者,据在下探得的消息,清河目下存在不下50万石漕粮,若军门夺以清河,非但可得此数十万石漕粮,且清河又是漕运重镇,其码头有漕船不下数百艘,军门若不夺以清河,清河之千余艘漕船以及清河督造船厂必为清虏所用,当年清虏南下,渡江,正是于清河征得千艘漕船、万余船夫,如此方才得过长江天堑!若军门欲北伐,就非得据清河不可!” 自古以来南船北马,可此事并不尽然,至少有明一代大运河沿岸,漕船有上万艘之多,再加上漕府所领的十数万卫军,使得北方同样也有擅长使船之人,而当年清军正是靠着于大运河两岸招募的船夫、流散卫军,把数十万清军运过了长江,甚至现在,从京师一路南下的清军,也是沿运河,坐着漕船一路南下。 若是让他们夺了清河,有了清河的数十万石粮食,再有船厂作为依据,即便是短期内清军无法过江,那么有清河这个大后方作为靠山,对江南的压力自然可想而知! 在战略上来说,清河的重要性甚至远重于扬州,扬州是江南的门户,可是清河却是清军能否进攻江南的根本! “可,士介,这清河自古即是漕运重镇,虽说城墙年久失修,可是外城繁华不下数十里,攻城非但有外城阻滞,守城之后漕运总督衙门领漕营不下五千人,若是想要攻打此城,除非放火焚城,否则断无攻城之可能……” 对于清河,朱明忠并不陌生,这些天他自然需要了解一下江北各城的情况。清河那么重要,又怎么可能会忽视? 将视线投向了郑侠如,脸上全是一副好奇之色,清河并不算是坚城,实际上,清河县城的城墙高不过只有一丈,但其城外繁华的外城,却是其守城方最大的屏障,除非放火焚毁外城,否则。只能沿几道主街攻城,如此自然就增加了攻城的难度。但是放火焚城,那烧的可都是自己的东西,非到迫不得已,是不会断然不会那么办的。 “军门,在下以为,……” 心底极为紧张的郑侠如知道,能不能得到军门的赏识,就看能不能说服其它人了。 “在下以为,清河漕丁皆不足为惧,其大都是前朝卫所兵出身,平时吓唬一下百姓、船夫尚可,若是行军打仗,只怕不出清河,漕丁自会散乱的,再则……” 话声稍微一顿,郑侠如道出了他最大的筹码。 “若是军门意进攻清河,在下可助大军夺城!” 助大军入清河! 这是郑侠如最大的筹码!离开扬州之前。他就已经打定了主意,用清河作为他于此的晋身之道! “哦!” 除了江阴之外,无论常州也好,南京也罢,都是“诈开”城门的朱明忠,自然倾向于用计夺城,而不是强攻,现在听他这么一说,他顿时便来了兴趣,于是微微弯腰问道。 “说说,怎么让助我夺城?” “军门,这清河位于江北腹地,目下虽说扬州城门紧闭,可清河却依如往日一般,城门大开,在下行盐多年,于清河倒也有些关系,若是军门信得过在下,在下可以提前安排人手混入城中,待到军门攻城时,再与军门里应外合,如此清河自可轻下……” 郑侠如的建议,让朱明忠的眼前一亮,常州、南京的两次奇袭的成功,使得他很清楚,在这个时代夺城,要么强攻,要么诈城,对于他来说,相比于伤亡惨重的前者,他更倾向于后者。 甚至在南京的时候,他特意思考着如何功城,除非有数百重炮,否则强攻永远都是下策! 沉吟片刻,朱明忠打量郑侠如然后说道。 “士介,今日你来见朱某,是为免扬州遭以兵火,便以身犯险,想救民于水火,真是令人佩服啊!” 突然的称赞,让郑侠如连称不敢当,尽管军门还没回答他,但他又未尝不知,对方怕是已经心动了。 就在郑侠如连称不敢时,但朱明忠却突然敲打道。 “这次若是朱某能夺下清河,你郑士介便立下首功!可你要明白一点是……如何才能世代富贵,这几日,你便好好想想吧!” 在听到这句话之后,郑侠如整个人都松了一口气,心知此行的目的已经达到的他,看着军门又说到, “军门如果要用兵清河,不妨令大军换上盐船,如此,就可沿大运河一路北上清河,而且不会为外人窥知……” 对于郑侠如的建议,朱明忠只是笑了笑,随后他便又询问了一些有关清河的事情,尤其是郑侠如口中于清河的那些关系,于这个时代的人不同。他绝不会小看商人的影响力,而且眼前的郑侠如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商人,他还曾为官,甚至还组织过义军,这个人如果在漕丁之中没有关系,那才最叫人奇怪的事情。 不过最后,出乎朱明忠意料的是,郑侠如有联系的并不是想象中的漕兵官佐,而是另一群人,一群之前被忽视了的人。 不过,尽管如此在郑侠如提到那群人的时候,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挑,看着他说道。 “这么说来这些人倒是也可以用,不过你确定这些人可靠吗?” 如果说相比与这个时代的人们,朱明忠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相信那么一句话“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越是在这个时候,就越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对自己有帮助的力量。而不会因为对方的身份,对其有丝毫轻视。 在得到肯定的答案之后,朱明忠点头说道。 “既然如此,那就拜托士介了!” 章节目录 第9章 千年运河(第二更,求支持) 上夕阳西下,余晖似血,放眼望去那天上尽是一片殷红,就连那徐徐的河水,亦被夕阳染成红色,这片殷红的河水,随着船夫撑篙划船被运盐船的船艏划开一剪水波,那水波伴着粼粼波光向着岸边划去。 大运河两岸堤坝上那浓荫如盖的百年巨柳下,老农一边走,一边叼着烟袋,牵着牛的他朝着这运河上看去时,看到运河中的驶过一排运盐船时,他只是随意的看一眼,然后便抱着烟袋锅子牵着老牛,沿着那柳荫朝着家的方向走着。 “尽道隋亡为此河,至今千里赖通波……” 置身于船首,看着这大运河,一时有感的朱明忠不禁吟起了这首皮日休的《怀古》。现在他所搭乘的这艘船并不是江河中常见的舢板,而是与运盐的漕船,它比普通的漕船稍小,但与漕船一样,带有遮挡风雨的竹篷,现在这每艘船上都躲着数十名忠义军的兵卒。 “为何军门,留下那郑侠如,像那样的人,扬州遍地都是!” 石磊有些不解的看着军门,直到现在,他都没有办法理解军门为何留下了郑侠如。 “因为他是商人!” 不假思索的道出这句话后,朱明忠静静的看着这千年的运河,然后才继续说道。 “来投奔朱某的人中,有士人、有武将,可却没有一个像他这样的商人。且不说将来,就是接下来若是想要整厘两淮盐务,非得有像他这样的商人参与其中不可!” 这正是朱明忠留下郑侠如,甚至不惜许他世代富贵的原因——他需要一个有野心的商人帮助他整顿两淮盐务。 “四石,你曾于崇祯朝为官,自然知道当时朝廷因穷困莫名,这打仗归根结底还是打钱,军无饷要散,兵卒从军,为的就是养家,为的就是军饷,若是为糊口只需于这城外,随便寻一块荒地,即可垦荒种田,又何需冒以风险从军?” 想到来到这个时代之后,即便是在后世人口密集的苏南,出城之后,放眼望去也是遍地的荒地,行军的路上,在经过村庄时,整个村庄犹如鬼境,不见一人,推开门后,满屋的蛛网之中还有些许骸骨,清军入关时的屠杀,几乎将整个江南化为一片赤地。即便是十几年后,江南的元气也未曾得到恢复,至于那所谓的荒地,都是因为无人耕种荒毁的熟荒,即便是熟荒遍地,也无人耕种。现在这天下的情况是人比地多!若非是忠义军的“厚饷”,又焉能招募到近两万兵卒。 “忠义军二两五的军饷,比清虏绿营兵的战兵一两五、马兵二两,少则多半两,多则多一两,不过咱们不支米粮,这个将来等打下了清河,缴获了粮食,粮食充足了,可以用一部分米粮代替军饷,如此也能节约一些军饷,总能少出点银子。” 不当家不知道柴米油盐贵,这每月几万两的军饷,已经让常州那边叫苦连天了,虽说在江阴时缴获了不少,而且还有地方的“助饷”。可相比于开支却是不值一提。毕竟,两万忠义军,一个月的军饷就需要6万两,再加上军需粮草,最多三四个月以后,当初在江阴等地弄来的银子就会耗尽。 甚至可能根本撑不了那么长时间。 “南京一战,我忠义军伤亡可谓是惨重,但是,抚恤就需要几十万两之多,幸好,钱磊那边弄出了一个按月领取抚恤的法子,要不然,别的不说,但就是这笔银子,就能让咱们的家底掏尽……” 通济门血战,对忠义军来说,除了大量的伤亡之外,单就是阵亡官兵的抚恤,就差一点就把好不容易积累的一点家底给掏尽了。 如果不是常州那边主持军饷局的钱磊,面对多达几十万两的抚恤,根本拿不出银子的他,想办法,来了一个按月支取抚恤的法子,以避免抚恤为人浪费,令忠烈家人陷入穷困潦倒之境。要不然就是那几十万的抚恤都付不清,到那时这军心自然也就散了。 从古自今,这银子自从来都是最重要的。没有银子自然也就没有忠义军的现在。 “军门,忠义军的军饷其实也太高了一些,再加上不需要自备兵器,算起来可是比清军高出近一倍开外。” 石磊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其实就是在南京,也有很多人称,忠义军军饷太高,有娇兵之嫌,对此朱明忠从来都是一笑了之。 “……若是没有当初与江阴定下的厚饷,又岂有后来忠义军的骁勇?” 尽管厚饷养兵可能带来一些问题,但是朱明忠却非常清楚,没有任何动员比厚饷,更直接、更有效,厚饷,在某种程度上与“抢钱!抢粮!抢女人”没什么两样,简单粗暴,但却极为有效! “可厚饷养兵的代价是什么?意味着巨额的军费开支,所以就在开源,而源从何处开?” 看着前方的那些运兵的盐船,朱明忠笑着说道。 “于扬州的盐商来说财富不过一把盐!两淮盐场,每年所出数百万石,可官仅得盐税不过区区百万之数,这两淮盐利皆为盐商把持,我欲以江北练兵北伐,又焉能坐视盐利尽落私人之手?” 对于两淮盐利之巨,朱明忠自然非常清楚,两淮盐业在鼎盛时期提供着天下四分之一的税收,甚至可以说对于满清来说,盐税根本就是其命脉,这一点,一直贯穿整个满清时期。 对于一直苦于银钱不足,而且还欠了烈属、伤残官兵几十万两抚恤金的朱明忠来说,两淮盐税这么一笔源源不断的巨款,他又怎么可能坐视不理?又怎么可能视而不见? 冷冷一笑,看着这大运河朱明忠轻声说道。 “原本,在去扬州之前,我还在考虑着应该怎么收拾盐务,从而可以尽取盐利,以盐利练兵,想要尽取盐利,就非得打掉盐商这个环节,毕竟,现在的情况是天下盐利十之八九皆为盐商,想打下他们,不是件那么容易的事,几百年来这些个盐商一直把持盐务,现在盐商把持甚至已经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如果想要斩断盐商之手,就非得有了解其中环节之人,否则必定难以操持此事,至于现在嘛……” 冷冷一笑,看着那盐船船上插着的代表着盐商的船旗,只感觉就像人困送枕头一般的朱明忠笑说道。 “既然郑侠如敢冒着杀头的风险与我谈这个生意,那我就给他一个更大的生意,他想要富贵,我便许他世代富贵,只要他能把助我毁去这扬州盐商,令盐利尽归于我,而不流私人之手,使我可从容练兵?便是许他世代富贵又有何妨?” 军门这么一解释,石磊随即明白了,弄了半天,就是为了银子,本就于锦衣卫中的他,虽说行商多年,但性格依然阴沉,沉吟片刻后便说道。 “军门若是想要银子那还不容易?” 想到当年京师城破后的模样,石磊那薄嘴唇微微一扬, “扬州盐商大都陕晋商人,晋商者又与的清虏所谓之八大皇商或多或少有所联系,以标下看来,待他日入扬州后,军门可以其勾结清虏为名,将其悉数押于狱,抄其家产,以扬州盐商之富,怕是抄个几百万两自不在话下!” 石磊的建议,让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挑,对于抄家,他并不陌生,在江阴的时候,就曾抄过闫崇年那老东西的家,虽说只抄了几万两的现银,可若是加上其在江阴城内外的房屋、田产的话,也值上十几万两。 如果没有当初的抄没闫家的家业。恐怕现在当初的那点银子早已经花完了。想挣钱还是要抄家啊! 抄家好啊! 尝过抄家甜头的朱明忠自然没有出言反对,他先是沉吟片刻,而后又说道。 “若是想抄家他们的家,必须得罗织好罪名,勾结清虏……这个罪名虽好,可若是没有真凭实据,又如何能令其人信服?他们的银子好抢,可也烫手!毕竟,咱们可不是流寇、清虏!若是随意抄人家业,显不说会引得民心惶惶,不定南京那边还会追究下来!” 尽管已经离开了南京,但是作为官军,这个国家的法度,总是要遵守的。而这正是明军与清军的区别,清军可以直接以劫掠补充军饷,但是明军不行! 如果自己真的这么做了,那么郑成功那边。自然也就有了名目惩治自己。想要抄家,必须要有明目,必须要师出有名! 如此,才能堵住天下悠悠众口!从而让世人说不出话来! “军门放心,此事,只管交给标下!” 目中闪过一道冷色,石磊平静的说道,对于一些事情,他本身就是内行,只不过一直没有发挥的空间罢了。 “军门,你说,那姓郑的,真能办成那件事吗?” 石磊的问题,让朱明忠微微一笑,片刻后,又轻叹道。 “相比于此,我倒是担心另一件事……” 章节目录 第10章 漕运总督(第一更,求支持) 皆自两百余年前永乐北迁,“军国之需皆仰给东南”,为保证每年四五百万石漕粮北运京师,从那时起朝廷便建立起由诸司衙门协同参与的庞大漕运体系。为保障漕粮运输,有明一代皆委派大员驻淮掌握漕运。而清河扼漕运、盐运、河工、榷关、邮驿之机杼,成为运河最繁荣的城市之一。入清之后,亦未改变其地位,甚至因其未遭屠戮,相比扬州等地甚至更显得繁华几分。 即便是此时,江南漕运因为江南克复而断绝之时,这清河城的甚至比往日更热闹上些许,皆是因为这漕运,上千艘漕船、上万船夫皆滞留于此,只使得那沿岸的酒楼、妓院一时反倒比过去更热闹许多。 不过相比于这坊间的繁华,在那城内却显得有些冷清,几百年来,清河早就形成了与其它任何城市截然不同的布局,其城内冷清多为衙署,城外繁华商铺酒楼林立。 位于城中的漕运总督衙门里,这几日的气氛却是日益紧张,甚至就连这府中的丫环也是小心翼翼的,生怕一个不小心,被大老爷命人拖出去打死,这些日子被打死的丫环可不止一个,那出身满洲的总督大人眼里,这府中的丫环和牲口没什么两样。 “非得闭城门不可!” 又一次亢得时有些紧张的对身边的师爷说道。 “若是不闭城门,万一那朱贼袭来又该如何是好?” 对于朱明忠,亢得时可以说是甚至心存几分感激,身为漕运总督的他在郑贼进犯时,就接到朝廷的旨意,令他领兵救援江宁,领兵?领什么兵?就靠着那些漕丁?又岂能挡得住如狼似虎的郑贼? 在他向朝廷上折子说明漕丁不堪一用时,面对朝廷的严斥和令其援救南京的旨意,他甚至连想死的心都有了。 面对朝廷的严旨,心若死灰的他在点齐漕丁之后,看着那些漕丁懒散不堪一用的模样,他甚至只剩下一个念头——死! “要么死于贼,要么死于法!” 面对这样的选择,除了死,还能怎么办? 虽说亢得时生于山西,且自幼聪明,早十二岁就考上了秀才。崇祯八年,多尔衮领清兵入关时,劫掠大量人口归去,亢得时就是其中之一。然后他就甘心为满人驱使,从奴才到升至国史院侍读文士。凭着过人的才学,得到皇上的赏识,后来官至河南巡抚,又官至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使总督漕运巡抚凤阳等处地方海防军务兼理粮饷。 以汉人而如此身兼重职,毕竟,即便是为大清立下大恩的洪承畴,也不过只是曾任兵部尚书,但却无法兼任漕运总督。先是被抬入了汉军旗,后被抬入了满八旗,沐皇恩不可谓不重,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有以死报君恩的念头。 就在他的心底越发的绝望,甚至决心以死以死报君恩时,江宁被郑氏海贼攻克的消息传来了,虽说忧心于江宁坚城居然如此轻易被克,但是对他来说,更多的却是庆幸,庆幸他不需要再领兵增援江宁。 人总是贪图富贵,爱惜生命,尤其是像他这样的人,若非是爱惜性命又岂会在被掠后即投靠满清,甘心为虏所用? “主子,现下数千漕船积于清河码头,数万船夫聚于城周,若是贸然关城的话,只恐怕会徒生祸事,还请主子三思,” 作为亢得时贴身长随,吴品亚早在其于京中任职时就跟随其左右,两人的境遇相似,只不过亢得时是为清虏所掠,而他是为闯贼所掠,若是当年李闯不败,没准两人的境遇又会有所不同。 只不这李闯出逃京师后,吴品亚却为清虏所俘,后为被赏给亢得时,后来慢慢得与亢得时府上获得其信任后,才成为其贴身的奴才。而亢得时之所以赏识他,是因为在其出抚河南、总督河运时,吴品亚都曾给他很多建议,也正因如此,他的建议经常能够影响到亢得时的决定。 “船夫……” 沉吟着这两个字,想到那城内外的数万漕夫,亢得时的目光顿时变冷,厉声说道。 “哼哼,那些个船夫过去个个都是前朝的漕府下的卫军,这些个汉狗皆是居心不良之徒,作乱!与其等他们作乱,不如快刀斩乱麻!杀!” 亢得时的目光中闪动着嗜血的光芒,他出抚河南时,在就是靠着“铁腕”才平定地方,斩尽未剃发之“贼”,并靠着铁腕强征百姓修建河工,重建黄河堤防。也正因如此,他深知应该行以什么样的手腕。 “把这些人全都杀光了,省得他们作朱贼的内应!” 亢得时言语中的嗜杀之意,只让吴品亚感觉到一阵血腥之气扑面而来,跟随其多年的他又岂不知道这位主子,虽说是汉人,可对汉人甚至比满人更狠毒数分,更是以此邀功、以此为荣。若非如此,又岂会得到清虏的赏识?成为汉人中最深得圣眷的人,当然,他并不承认自己是汉人…… 亢得时可以不认祖宗,但吴品亚却不能不认祖宗,对于他来说,即便是他嘴上喊着主子,可是他的骨子里还流着汉人的血脉,也正因如此,几乎是在亢得时刚说杀人的时候,他就在脑中思索着借口以阻挡其扑杀船夫。 “主子,这,这漕府兵丁当初也是出自漕府,与那些船夫牵绊甚深,他们之中许多又是亲眷,若是动以漕丁扑杀船夫,只恐怕徒生意外,还请主子三思……” 眉头猛的一蹙,亢得时又岂不知道吴品亚说的是事实,当年清军一路南下,除去一路屠杀之外,也收降了很多明军,这漕府领下漕兵是为其所收降,后来裁减开支,将漕兵中的漕船船兵加以裁撤,只留漕丁,无论现在的船夫也好,漕丁也罢,论其出身,都是出自前朝漕府,若用漕丁扑杀船夫,会是什么结果,不用想也知道,到时候没准还没等扑杀船夫,就让漕丁给反扑了…… “这些汉狗,着实不让人省心!” 亢得时这般说着的时候完全忘记他也是汉人,当然现在他绝不会承认这一点,他的眉头紧锁着,满面忧色的说道。 “可于清河聚集如此之多船夫,若是他日他们与海贼联络,到时候又该如何……” 章节目录 第11章 漕帮(第二更,求支持) 伯永乐十三年,因为大运河阻塞,平江伯陈瑄走访当地百姓后得知,城西管家湖西北,距淮河鸭陈口二十里的地方,是宋代乔维岳所开沙河的旧渠,宜凿为河,可引湖水通漕。于是陈瑄修疏沙河,名清河浦河。陈瑄在河上设移风、板闸、清河、福兴、新庄五座节制闸,从而使得“河水常平,船行自易”。自此,运河船只南往淮河驶向江南杭州,北通临清入卫运河直达北京,京杭运河全部畅通。在清河浦河的两侧兴起了新的城镇,便以河名“清河浦”命名。在黄河全流夺淮后,由于闸座不能启闭,黄河水内侵清河浦河道,以致“伏秋水溜,漕舟上闸,难若登天,每舟用纤夫至三四百人,犹不能过,用力急则断缆沉舟”,危险很大。清河(淮安)以北的京杭运河迂缓难行,以南则顺通畅达。以清河为界,大运河的南北漕运能力非常悬殊。 也正因如此大量的人员、货物要经过这里“一停”、“一顿”。因此清河城里货物丰富、仓储发达、各色人等汇集、市井尤为繁华。清晨时分,一支由十几条盐船组成的船队,大摇大摆的抵达了清河浦码头。 在那清河浦码头上,早已密密麻麻汇集了百余大小不同的船只,这会这些船全都下了锚,等待着接受官府的搜捡和盘剥,对此他们早就习以为常了。只有在这里被官府的差役们搜捡完了,然后缴纳上一笔高额的税金,才能转入城北充满风险需要纤夫拉挽的运河水道,若是没有税关的凭证,便了偷偷过了关,也没有纤夫敢拉船,如此一来,这些行商必然需要于此完税。 在这些盐船尚未靠岸,便有一个人乘着小船上了岸,上岸后,郑侠如并没有去城中,而是直接去了码头附近的一座香堂,这香堂说是漕船船夫祈求老天保佑的地方,可实际上却也是漕帮的总堂。那片郑侠如不过刚递过拜贴,不稍两口茶的功夫,便有一位穿着一身绸衣中年男子,满面笑容的迎了出来。 “哟,不知郑老爷驾临,有失远迎,待慢之处,祈请海涵!” 在潘子钦抱拳相迎着,可以看到他拳面上厚实的老茧,身为漕帮帮主,可不是平空便能当上的,这双手上不知见过多少血。 “见过潘帮主!” 在郑侠如连礼时,潘子钦已经客气扶着他的手臂说道。 “郑老爷是我等漕帮弟兄衣食父母,但凡有什么吩咐,只管派人送信来便是了,何需亲自来此?” 虽说看似粗憨毫无心机,但郑侠如却知道这位潘子钦在十年前,是怎么夺得这漕帮帮主的位子,那份心机远比寻常人所能相比。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对此行信心满满,因为他了解这位号称有数万帮众的漕帮帮主。 虽说这漕帮各个码头实际上联系并不紧密,而且各个码头和漕帮之间也没有直接的下属关系,但是这并不妨碍潘子钦作为漕帮的某种象征。 在这大运河沿岸,所有的水陆码头或多或少的都会买他这个漕帮帮主的面子。 而当年出身漕卫的潘子钦,能够让这大运河沿岸的各个码头堂主,承认他这个帮主,确实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如果没有一番心机,又怎么可能做到这一切? 行商多年,郑侠如见过各种各样的人,自然之道和这样的人打交道,应该更加谨慎一些。所以显得很是客气。 嘴上立即与其客气着,不过在最初的客气之后,他又开门见山的直接说道。 “其实,小弟这次从过来,也是受人之托,从南边带个口信……” 郑侠如的话语显得很是模糊,可他不过只是一提“从南边带个口信”,隐约猜出对方来意的潘子钦的脸色顿时一变,沉声问道。 “郑老爷,这话是什么意思?” 潘子钦的神色变化让郑侠如立即意识到问题所在,于是便轻笑道。 “潘帮主,您看……” 朝左右看了一眼,虽说没有外人,但在这里说话,总让人不甚放心,于郑侠如又说道。 “咱们换个地方说话?” 片刻后,两人进了层之后,在房门紧闭之后,看着面无表情的潘子钦,郑侠如倒是直截了当的说道。 “实话不瞒潘千户,这次郑某来之所以来清河,是替大明江北招讨使朱军门之命,请潘千户归复大明!” 一开口郑侠如便道出了潘子钦的身份——他是大明的世袭千户,甚至他爹、兄长也是死在清军刀下,也正因如此,郑侠如才会相信能够说服这个人。 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对于潘子钦,甚至漕帮,他都有一定的了解,虽说当年兵败之后,他看似弃官从商,但是并不意味着郑侠如会真的从此不闻天下之事。 甚至因为生意上的关系,他对漕帮反倒是比过去更加关心了。他知道潘子钦于其他人的不同,也知道现在漕帮的不同之处。 也正因如此,郑侠如才会来到这里,求见潘子钦。 “现在天下的形势,想来潘千户应该有所耳闻,目下江南光复指日可待,这天下民心在明,大势如此,潘千户……” “千户,哼哼……” 冷笑着,打断了郑侠如的话语,潘子钦毫不客气的说道。 “虽说潘某家父是前朝千户,可又落得什么?潘家虽受前朝之恩,可父兄皆已为国尽忠,可以说尽还了前朝之恩,这前朝之事又与潘某何干?再则,虽说潘某未曾出仕大清,可我漕帮弟兄却也是受恩于大清,如果没有大清,我曹帮的弟兄们又吃什么喝什么?对此,潘某又焉能不知恩!” 轻蔑的看了郑侠如一眼,潘子钦看似客气,可是嘴上却毫不客气的说道。 “郑老爷,虽说你是前朝的官儿,可以你郑家的家业,可谓是家大业大,又何需趟这池浑水?在这天下变乱之时,老老实实的做你的足谷翁不比什么都好?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潘子钦的回答,让郑侠如脱口说道, “可,可郑,郑某是汉人……” 一句简单的回答,虽说有些结巴,可在说出这句话后,郑侠如只觉得的长松了口气,似乎要说出这句话要费多大的劲似的。 但在说出这番话之后,他整个人反倒平静了下来。不再像先前那么惶恐了。 是的,郑某是汉人! 既然是汉人,理所当然要为天下汉人的将来而奔走! 不是为了金钱,也不是为了荣华富贵。 仅仅因为……郑某是汉人! 对,正是如此! 郑某是汉人! 简单的五个字落进潘子钦的耳中,诧异的看了他几眼,确定其不是在演戏后,他才开口说道。 “汉人、汉人……” 沉吟着这两字,神色变得似乎有些复杂的潘子钦只是在心中略微感叹一声,随后看着郑侠如说道。 “潘某虽是汉人,可却身负漕帮上下数万弟兄的活计,郑老爷无须再言!”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潘子钦的脸上尽是一副身不由己的模样。似乎他之所以做出这个决定,并不是因为他自己。而是因为,因为他必须要考虑到整个漕帮的利益。 “可,可……” 就在郑侠如刚欲开口游说时,潘子钦的双目猛然一睁,打断他的话,盯着他说道。 “郑老爷,潘某还是那句话,这浑水,潘某趟不得,若非我是汉人,这会恐怕早就把你送了官!还请郑老爷莫再逼我,此事,我便当从未听说!” 说完这番话后,面色猛然一厉,潘子钦看着郑侠如,冷哼道。 “送客!” 什么? 怎么会这样? 郑侠如诧异的看着潘子钦,这和他得到的消息完全不一样啊!如果不是因为知道那件秘事,他又岂会冒险来到清河? 他之所以敢来清河,不正是因为知道那件事吗?正是想借此立下大功,从而得到军门的赏识。进而得到军门的信任。 现在,怎么……可这会,被潘子钦这么一说郑侠如那里还敢再呆在这。 在送客声中,郑侠如有些是魂落魄地离开了这里。就在他刚走出去的时候,那边便有人走进来对潘子钦说道。 “帮主,我看这姓郑的没准带来的消息是真的,即然咱们……” 不待来人把话说完,潘子钦的眉头一挑,看着来人说到冷哼道。 “老二,我看你是昨个的酒没醒,这造反的活,又岂是咱们弟兄能担的?你去,把三弟他们都喊过来,这年月,他么的,真不让人消停!” 在老二出去喊人的时候。潘子钦的眉头紧锁,他的脸上表情不时地变换着,那眉宇间更是隐隐流露出些许烦忧。 “难道这天……到了现如今,当真个又要变了?” 自言自语中,潘子欣的手指不时的轻轻敲击桌面,那眉头时而紧皱,时而松开,偶尔的他又会发出一声叹息,在那叹息声中,他的目光又在不断变换着,似乎对于他来说,现在这一切来到似乎有些太过突然了。 “也许……” 章节目录 第12章 漕帮变(第一更,求支持) “立誓拜玄黄天地、结盟为丹赤江山” 一副中堂挂于墙上,简单的一副对联,透露着些许不为外人所知的消息。而坐于首坐的潘子钦却只是沉默不语的吸着烟袋,偶尔的,他会把目光投入帮中的十二位堂主。 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是将长袍襟钮解开,衣襟尖角反折向内,略带着前朝“海青”的式样,而且辫子也都是解开,披发在后。这开大香堂时,只有十二个堂主在此,其它没有任何外人。 “帮主,以小弟之见,即然郑王爷派人来联络咱们,这样的大好机会,咱们可得抓住了!” 孙浩然看着默不作声帮主,出言游说道, “就是,当年您带着弟兄们夺这漕帮之位的时候,弟兄可是立誓,假名漕帮,名为协助漕运,实则反清复明,既然现在郑王爷已经克复江南,正是我等起事响应之时……” 翁国放看着帮主直截了当的指出了当年他们加入漕帮的原因。在他说出这番过往的时候,其它人无不是纷纷点头,十几年前,在前朝的时候他们皆不是漕帮成员,他们都是漕船上的漕兵,虽然后来被迫降清,可他们中的不少人仍然心存忠义,再到后来被清虏解兵为船夫后,也正是在那进修潘子钦领着弟兄们夺下了原本专管运河民夫的漕帮帮主之位,从而掌握了漕帮的大权,也正因如此,他正是从那时候起,漕帮的宗旨就变成“反清复明”。只不过一直是暗中行事,只有少数人知道这一宗旨。 “起事响应……” 沉吟中潘子钦把目光投向众人,然后说道。 “如何起事响应?” “如何不能?现在帮上万弟兄集于清河,这城内漕丁,亦有半数是帮中弟兄,如此再不起事,还待何时……” 不等王文成把话说完,潘子钦突然冷笑道。 “哼哼……” 冷笑着,潘子钦看着众人说道。 “只恐怕,咱们还没联络弟兄动手,这边就有人把咱们给卖了,到时候那亢得时非得扑杀你我不可!” 说完这句话,潘子钦便朝着孙浩看去,然后厉声问道。 “我说的对吗?我的好二弟!” 他的反问让孙浩然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连忙摆手辩解道。 “大哥,您别开玩笑了,你知道我的,我,可是夜里头都穿着旧衣裳才能睡着……” 孙浩然的声音刚落下,潘子钦已经站起身来说道。 “哼哼,若非是你,那亢得时又岂会知道榆园军张统领等身藏身于漕船上,于清河将其扑杀……” 盯着孙浩然,潘子钦的语气中尽是一副杀人的模样,两年前,为清军所败的榆园军藏身于漕船上,化妆成船夫,在漕帮的掩护下,试图逃往江南,可谁曾想却在清河为清军捕获。也正是从那时起,潘子钦便怀疑这帮中出了奸细。 这奸细是谁? 在过去的两年间,他一直在暗自探查着奸细的身份。只不过那人一直以来都非常小心,若不是半个月前,他收到一个消息,恐怕还不知道,此人是谁。他压根就没想到,这人之所以背叛他,居然是因为一个那般下三滥的理由。 从那时起,他一直忍着,一直等着,等着合适的机会。现在,不能再等下去了,再等下去,只会坏帮中大事。 “那亢得时可是许你帮主之位?还是许你高官厚禄!” 面对一声声质问,原本看似满面憨色的孙浩然顿时变得结巴起来。 “帮主,我,我,我也、也是迫不得已,我……” 双腿一软,孙浩然一下跪在地上,看着潘子钦说道。 “帮主,我,我是卖了张统领他们,可,可我从来没卖过帮中的机密啊,那,那姓亢得的根本就不知道,咱、咱们当初……” 他的话还没说完,一个东西突然丢在他的面前,只见一个血淋淋的脑袋被丢在他的面前。 “啊……” 看着那脑袋,孙浩然整个人都吓傻了眼,他惊愕的看着地上的脑袋,别说是他,其它人同样也惊愕的看着地上的人头, “帮主,这是……” 虽说人头上带着血,可众人还是认了出来,这是张平媳妇方氏的脑袋,而走进来人正是张平自己,他的衣上带血,手中提刀,面色铁青的他在将人头丢在地上之后,连看没看跪于地上的孙浩然,便对帮主说道。 “帮主,这是那个贱妇的脑袋,姓孙的,且不说你与这贱妇勾搭成奸,坏了帮规,便是你出卖帮中秘事,便足以让你身首异处,念在你我父辈皆是兄弟的份上,只要你认了罪,我便请帮主留你全尸!” 漕帮之内,最重骨气,若是有人犯了帮规,就该自己认罪,等待发落。张平之所以会这么说,也是看重义气。 “帮主,都、都是方氏,若不是那骚娘们,我,我又岂会……十三,你,你就放过哥哥一马,为兄……” 不等他说完,潘子钦看着他厉声说道: “我们帮中自的帮规,你孙浩然既然欺师灭祖,叛我帮门、违以帮规,让我如何饶你,十三……” 在潘子钦闭上眼睛的瞬间,手中提刀的张平手起刀落间,一刀便砍去了孙浩然的脑袋,在那脑袋滚落于地上的声音传入耳中的时候,闭着眼睛的潘子钦,默默的沉吟道。 “衣冠不敢忘前朝,仪注相传教尔曹,今日整襟来拜祖,何时重见汉宫袍……” 这七字歌谣,原本是开香堂时,众人一同吟唱,而此时,潘子钦之所以会吟起这七字谣,既是为了提醒自己,也是为了提醒众人不望初衷。 “帮主,既然这内奸已除,那咱们现在是否起事……” 即便已经没有了内奸,那现在自然应该起事响应江南了,睁开眼睛,看着这堂中的众人,潘子钦默默点点头,然后说道。 “何时重见汉宫袍……弟兄们等了这么多年,不就是为了今天吗?郑老爷在什么地方?请他过来一趟,他带有朱军门的口信,先看看朱军门那边有什么安排。” 章节目录 第13章 第13章 出了衙门,一身青衫的吴品亚看起来和这清河城中的书生没什么两样。这清河虽说地处江北可凭着其市井的繁华,却也是文教兴盛之地,其更是有江北极有名气的书院,也正因如此像他这样的中年不第的落魄书生,于这城中更是数不胜数。所以几乎不会有什么人会注意到他这样的书生。 行走在这街头上,吴品亚偶尔总会打量着这市井的繁华,在这方园数百里,怕也就只有这里因为未曾遭兵火的清河还保留着前朝旧时的繁华。 “若非是李闯,那清虏又岂能进关?这天下又怎会如此?” 心下略微感叹着,那神情中还带着一丝懊恼和后悔,然后他继续往城外走着,只是那脚步比过去显得有些沉重。 有时候,他会把目光投向前方的路人,只见在他们的那看似剃光的脑袋上,只有一片铜钱大小黑乌,些许乌发编成尺长小辫,如鼠尾般垂于脑后,随着行人的脚步,左右摇摆着。 当年满清入关的时候,就为了这“金钱鼠尾”,不知死了多少百姓,那满清的屠刀,不知杀了多少人?亿兆百姓惨死于刀下。 尽管并不愿意看,但是那所谓的“金钱鼠尾”在左右摇摆间仍然不断地闯入他的视线之中。让他根本无法忽视,忽视这一切。 而路人的“金钱鼠尾”只让吴品亚的感觉到光秃的头顶处那若人心酸的清凉,更多的是一种悲伤。 吴品亚只是倒背着手走着,心有所思的他在转入路边的一处的街巷间作闲庭信步状时,而每当他试图如过去一般借信手抚须,查看后面是否有人跟来的时候,却发现下巴处早已光洁非常,那面上的胡须,除上唇胡须只留左右十余根鼠须外,早都据本朝发制全都镊子镊去了,指间传来的光洁,却让他的脸色微微一变,那目中不由的一阵微热。 作为满洲人的包衣奴才,她不仅要留所谓的“金钱鼠尾”,甚至就连胡须,也要按照满洲人旧时候的规矩,用镊子镊掉,只留下十几根鼠须似的胡子。 “辱人致此,但凡为人又何以能忍?” 内心突然的声音,让吴品亚整个人都变得越发悲愤起来。 可你不还是忍下来了吗? 在心底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顿时萌生出一种羞愤之感的吴品亚,连忙扭开头去,微仰其首试图掩去内心的酸涩与羞愧,可是那面上的羞愧,确实难以掩饰的。 “十余载忍辱负重,中有得见天日之时!想来那一天也不远了!” 那握着折扇的手,也握的更紧了,甚至就连那苦涩的目光中也流露出此许坚毅。甚至就连了脚步也变得轻快许多。 很快,他便进入巷间一处宅子,那守在宅外的壮汉,只是看了他一眼,并没有阻挡他,而是任由其进入宅中。 进入房间后,他就看到屋里坐着两个人,其中一位正是漕帮帮主潘子钦,而另一位相貌显得颇为富态的却未曾见过, 他又是何人? “吴先生!” 在吴品亚疑惑时,潘子钦已经抱拳向他介绍着身边的那人。 “今个请先生过来,是有要事与先生商量,这位是从扬州过来的郑侠如,郑老爷,他是奉朱军门之命,来清河联络我朝遗民志士,以策应军门北伐!” “朱军门!” 一听到这三字,吴品亚整个人就变得激动起来。不待潘子钦把话说完,他便急忙问道。 “可是那血战通济门,勇夺南都的朱军门!” 别说是吴品亚,便是这清河县中的老百姓,又有几人不知道大名鼎鼎的朱军门,更何况吴品亚于漕运衙门里可是没少听说朱明忠的大名。对于那位看成是郑军第一悍将的朱军门,他可是仰慕许久,在他看来他日郑军北伐之时,这位朱军门,必定是北伐的先锋。甚至在很早之前,他就已经想好,如果一旦朱军门打来的话,他到时候如何配合他们夺城。 “正是我家军门!” 吴品亚的激动,让郑侠如倒是有种颇为自豪的感觉。若非是潘子钦告诉他,他无论如何都无法相信,漕运总督的贴身包衣,居然会是前朝遗民。 依照他的想法,像这样的人应该对满清最是忠心耿耿,毕竟他们都得到主子的赏识,他们这样的人最是忠心,而这吴品亚按满清的规矩,过几年不定就能外放一地的知县。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又怎么可能会愿意反正,但是眼前的这位却颠覆了他的想法。 想到他想到自己似乎一切都明白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 “不知朱军门有何差遣,请郑老爷放心,但凡军门有所差遣,只要吴某能做到的,一定竭尽全力!” 对于吴品亚来说,这些年他一直都在盼着、期待着,等着天下重现日月的那一天,而南都的克复的消息传来时,更是让原本已经绝望的他重新生出了希望,也正因如此,他才会主动联络漕帮的潘子钦,很多总督衙门里的机密,也正因如此,潘子钦才会知道在漕帮之中,早就有了叛徒。 现在,即然是那夺下南都的朱明忠有所吩咐,他自然乐意从命,又怎么可能会去拒绝。 “吴先生客气,吴先生身在曹营心在汉,我家军门自是知晓,此次军门差郑某来清河联络遗民志士,所图,一为夺取清河县,这清河为运河之要地,欲北伐,非夺此城不可,这二来,则是为了清河县粮仓,大军未动粮草先行,这清河县粮仓存粮不下数十万石,若能夺得,大军他日北伐,必无须为粮草忧心!” 永乐十三年,北迁之后朝廷便决定在清江浦南岸建常盈仓。常盈仓主要用来储存江、浙、两湖的漕粮,这是一座储存、转运漕粮的粮仓。“南漕”进入常盈仓后,即由淮安卫、大河卫等船只,将漕粮运往北京通州的仓场总督府下设的粮仓。也正因如此常盈仓储存量常年保持在30至100万石以上;同时还在清河城设平常仓2处,预备粮库3处,庄仓5处,以确保漕粮随时运至京师。而这些粮仓都属漕运总督衙门管辖,对此吴品亚自然非常熟悉,甚至可以说非常了解。 “常盈仓中的粮食不是数十万石!” 摇摇头,吴品亚出言纠正了郑侠如的话。 “目下虽说南粮断绝,可常盈仓中的精米漕粮仍多达百万石,原本清虏欲将部分漕粮运往京师,以供虏用,可因为虏军南下,顺治小儿便令亢得时将漕粮留于清河,以备虏军食用,至于京师用粮,则由通州等北漕粮仓供给,所以目下常盈仓所存精米不下百万石,若是再加上清河城的平常仓、庄仓库等仓,目下于此的粮食不下百二十万石!” 饶是见惯了世面,听吴品亚这般一说,听说那里居然会有那么多粮食。郑侠如仍然被惊的倒吸口凉气,他的心底甚至浮现出一个念头来——发达了! “居然有如此多的粮食!” 在郑侠如,潘子钦两人惊讶时,郑侠如更是说道。 “所以,越是如此,越不能让清虏将粮食焚毁,有此百万石粮食,他日北伐自然无虑,我军门曾道若能保得常盈仓之粮,我汉人他日即可少负担一分,天下汉民苦矣,能少负担一分,便是一分!” 虽说朱明忠没有说过这番话,但是并不妨碍郑侠如给他戴着高帽,这种马屁往往最是有效。 “军门仁义!” 出身于闯营的吴品亚连忙出言称赞道,同时对朱明忠更加钦佩起来。随后他略加思索,然后便说道。 “其实,若是想保下常盈仓之粮,倒也简单,不过这件事非得漕帮弟兄帮忙不可……” 说着他便将自己的想法一一道出来。 “这常盈仓守兵不过千余,每逢漕粮转运之时,守兵大都忙于转运,若是漕帮弟兄能在转运漕粮进入常盈仓时,乘机杀兵夺仓,这常盈仓必然无虑!” 吴品亚的建议,只让潘子钦和郑侠如的眼前皆是一亮,这和他们的想法差不多,不过只有一个问题。 “漕帮这边自然好办,可关键是这漕粮转运非得有总督衙门的官凭不可……” 吴品亚笑着看着两人,轻轻展开折扇扇了数下后,对他们笑道。 “这官凭之事,自然有吴某去做,这粮仓易夺,可……” 盯着两人,吴品亚反问道。 “这清河县又该如何夺下?否则只下粮仓,又岂能持久?” 看着脸前的两人,吴品亚知道既然眼前的郑侠如来到了这里,肯定对于夺城早已有了腹案,他需要了解一些,如此才能够帮助他们夺取这清河县。 当然,更重要的是,他需要通过这一点,了解到对方对他是否信任,尽管他决定帮助对方,但是他同样也要知道对方对他是信任的。 让他满意的是,郑侠如并没有丝毫的隐瞒,在两人对攻城的事宜讨论一番之后,郑侠如看着若有所思的吴品亚说到。 “吴先生,在下有一个问题想问先生。你为何愿意抛下现在的荣华富贵?助我军门?” 面对这个问题,吴品亚先是沉默片刻,然后说道。 “因为吴某是汉人!” 章节目录 第14章 清晨时分,一支由数十艘盐船组成的船队,凭着漕帮头目的指引,熟门熟路地找了清江浦码头靠近城门的边缘位置下了锚,往日里这个位置因其便利,几乎不可能闲置下来,可今个却不知怎的,足足闲下了半个时辰。 对此那守城的漕丁、码头巡典倒也不觉得的奇怪,定是船主还在同漕帮商量着价格,若是没有漕帮的点头,这么好的位置,自然不可能平白让予他人。 在这码头上总有着各种各样的规矩。而漕帮就是这些规矩的制定者,对于码头税吏巡丁来说,对于这一切,他们大都是视而不见,毕竟他们也可以从中得到很多好处。 这船不过只是刚一停好,那边船上的伙计就摆出一副下货的样子,放出跳板,开始一车又一车地往岸上推装满盐的麻袋。 原本并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巡丁一瞧这些人还没有交银子就开始卸了货。 这还了得。 “干什么哪,你们都干什么?” 正在码头处勒索着各船商家的巡典孙福礼一看这阵势,立刻带领十几个巡丁走了过来,这码头上的规矩都是先交银子再卸货。又岂能容其他人坏了规矩。 “不懂规矩吗?清江浦码头,什么时候变成想卸便卸货的地方啦……” 虽说已经瞧着这些船是盐船,按道理来说,这些盐船是不需要交钱的,可茶水钱总是要出的,孙福礼的嘴上仍然不客气的说道。 “哎呀,这位大老爷,临来的时候我们家大掌柜真的没说,真的没说过!这不刚和漕帮那边谈好价,便直接在这下货了,这不,这些盐都是要运城里的!您老给通融通融……” 一身管事打扮张孝武见状,立刻带着一身长随打扮的安奉全和李朝泰两人,快步迎了过去。一边冲着巡典打躬作揖,一边趁人不注意的时候,直接将一锭银子塞到了这人的手中,全是一副懂规矩的模样。 常年在这码头上不知收了多少银子的孙福礼,甚至不需要搭手去掂,只需要估摸着他的大小。便知道这银子顶多只有十两。 这是打发叫花子哪! 孙福礼立刻勃然大怒起来,抬起手来,先狠狠的冲着张孝武就是一巴掌甩了过去,见他躲开了,怒气冲天的他立即冲着身后的码头巡丁们嚷喊道。 “去他么的通融,来人,给老子把船扣了,老子怀疑这几艘船上藏着……藏着海贼的奸细!把人也他么的都扣了……” 这个罪名扣的大,这根本就是想要弄死人的结奏,这样的罪名从脑袋上一扣,即便是不死,人也的脱一层皮。 他这么一说,那边的码头巡丁那里还会客气。 “是!” 巡丁听着令,提着黑红木棍、锁人的铁链就要往船上冲。 张孝武又哪里肯让,差点被抽了一个大嘴巴的他,然后顺手抓住孙福礼的胳膊,猛的一个过肩摔,便直接将他摔倒在地上。然后一只脚猛地踏在这人后背上,用抢过来的腰刀劈头盖脸地打了下去。 “今个爷打的就是你这孙子的不长眼!连咱们史家的船队都他么的敢搜。老子看你是活腻歪了,今个爷就成全你这个孙子……” 这会儿张孝武哪里还有丝毫商人的客气,那脸上尽是一副恶狠狠的模样。 “你干什么,你干什么,别打,他是巡典……” 那些码头的巡丁往日里欺负人欺负惯了,何时见过如此阵仗?不,也不是没见过,若是碰着官船、军船的稍有不乘心的时候,也是这么个待遇,这会一瞧见这人这么嚣张,原本还如虎似狼般的众人一个个都把锁人铁链、打人的黑红棍都收了起来,生怕真惹上了大麻烦。 这会儿还真有些能不准这人的来路了。 “干什么?替你们家大老爷亢得时教训这个不长眼的。左老头在不在?让他滚出来跟我们管事说话!” 挡在张孝武的身前,原本就是一副恶人模样的安奉全恶狠狠地看着那些巡丁,大声的骂道。 左老头正是这清河税关的帮办左明庸,在清虏入关后于全国数十个税关设监督一人,掌主各关税收之征收、查核、解运、奏销事务。这些监督,或由内务府或由部院派司员充任,或以盐政、织造等员兼理,或由地方督、抚、提督、道员、知府以及同知等兼管。当然这些监督自然不会做此收税,都是委上自家的包衣奴才或者心腹充当帮办。而这左明庸正是这清河税关的帮办,或许在主子那里,他就是个奴才。但是在这地方大家无不是称其一声“左爷”,谁敢如此大大咧咧的左老头? 这些个码头的巡丁顿时就安奉全等人的气势给镇住了,他们何时经过这阵仗,虽说左爷的主子郎廷佐已经身死于江宁,可在左爷被换下之前,他还是这税关说一不二的左爷。 而这会,周围的其他商贩和船夫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心道着这会孙扒皮算碰着钉子了。不过像这种大神打架的事情,他们自然不敢言语,甚至都不敢看热闹,无不是一个个的全都吓得缩进各自船舱里,吓的连大气儿都不敢出一声。顶多也就是在一旁看一眼热闹。 别说是旁边的人,就是被踩在地上的孙福礼也是吓的大气都不敢出来,这会一旁的巡丁瞧着了,便在嘴里头说道。 “这,这位爷,要不您老先消消火,这太阳大毒的,您老您到城门洞里凉快会……” 不是说他愿意服软,而是这些人的来路,他们着实在摸不清楚。生怕一不小心就得罪人的他们,哪里还敢像刚才那样大大咧咧的。万一惹恼了人家没准儿掉脑袋的就是他们自己。 既然这边服了软,张孝杰自然也没有再坚持下去, “他吗的总算有人懂点规矩。” 那边一见他点头,立即嚷嚷道。 “快,快去拿凳子、备茶……” 人朝着城门洞走的时候,张孝武却还是一副不依不饶的嚷道, “奶奶的,这他么才多长时间没出来,来了趟清河,连个狗腿子都他么敢自称老爷了。想当年,我随主子下江南的时候,一杆铁棍下不知毙了多少人,那还不是夹着尾巴做人,就是主子爷也没这么嚣张过。还他么什么左爷,我呸,不就是一包衣!安老二,把老子的铁棍拿过来,今个爷非得替他郎家教训一下奴才……” 张孝武的口中是一嘴的旗营里的话语,若是说常年在码头上混迹,他最擅长的是什么,恐怕就是擅长模仿口音,他不过只是在南京从人市里头花几两银子了一个十五六岁的旗人小丫头,这不过几日的功夫,便学会了一嘴旗人的汉话。没想到这个时候派上了用场。 原本就是满面凶相的他,再配上这一口旗人的汉话,一下便震住了周围的巡丁,这些人只当他是位旗老爷,那里还敢出大气。 这年月,当官的是爷,若是个旗人,那肯定就是当仁不让的大老爷,便是旗人的包衣奴才,只要主子显赫,那包衣奴才都是二老爷,至于官儿……又算个屁! 当官儿的,算是个屁,那像他们这些巡丁,更是连屁都算不上,而一旁被挨了顿打的孙福礼,更是连大气都不敢出,心知踢到铁板的他,这会甚至连想死的心都有了。 甚至就连那守城的城门官,这会也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思,那里还有什么闲心问及那些进城的人,根本就没注意到,不过只是片刻功夫,便有上百人进了城。 可压根就没有人会去看他们,所有人都在瞧着这几位大老爷,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殃及池鱼,自己也跟着遭了殃。 这年头,但凡是个人,总要小心一些。谁都不知道会惹上什么样的麻烦?这些个包衣,狠起来可都是个个要命的狠角色。 在所有人都陪着小心的时候。张孝武,只是大大咧咧的坐在那里。甚至还让随从给他倒了杯茶。然后在那吹了起来。 “瞧着没有,那就是爷的铁棍。当年旁人用的是刀,老子用的是铁棍。这几十斤重的铁棍,一棍打上去是个铁人也能打趴了!” 然后他又得意地说道。 “听说姓郎的让海贼的铁人军给震住了,都他吗一群软蛋,要是老子搁在那儿一棍一个,又怎么还容得下他们横行。” “那是,谁不知道管事的当年是主子手下的猛将,姓郎的不顶用是他自己没能耐,要是主子搁在江宁,那还有这么多事。” 在旁边人的附和声中,那些守门兵无不是朝着那根手臂粗的铁棍看去。你还别说,那铁棍看起来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抗住的。 众人心里反倒庆幸了起来,刚才得亏没有把这人往死里得罪,要不然,这一棍打上去,又岂能保得住小命。即便是勉强保住了性命,估计人也得给打残废了。 心里一慌,便有人在旁边说道。 “快快去看看,左爷来了没有?” “” 章节目录 第15章 举义(第二更,求支持) 运盐的! 一口旗人的汉话! 姓史…… 往城门赶去的时候,左明庸的心里暗自犯着嘀咕,心里寻思着,这到底是那家的奴才?若是贩盐的话,未免也太嚣张了…… 在他这么寻思着的时候,压根就没注意到,今个进城的人似乎比往日里多些,他的心里这会只剩下一个念头,别是其它人盯着这清河税关了吧! 虽说主子身死后,左明庸就知道撑不了几日,就有其它人接下这位子,可这每天数百两的进项,又岂愿交出来。 “左爷,待到了那,只要您老一声令,到时候小的们非得生吞了他……” 不待身边的帮闲把话说完,一个大嘴巴便抽在那帮闲的脸上。 “你他么的懂个屁!” 忧着心,骑着马快到城门的时候,他急忙从马上跳下来,整整身上的衣袍,进了瓮城,又到主城门,瞧着城门洞里坐站的人,便急忙客气的说道。 “哟,不知是那个老兄来了,还恕左老头有失远迎。” 领着十几个帮闲、巡丁,左明庸三步两步走到张孝武的面前,双手抱拳客气的说道。 “这位小兄弟,在下就是左明庸。不知道老兄家的主子是哪位?” 这京中的主子素来都不觉得有银子扎手,一个个捞起银子来,从来都没有客气的,这贩盐是一本万利,那些个主子自然不会放过,对此左明庸自然知道一些风声,可也就是装作视而不见。 “你就是左明庸?” 喝了口茶,坐在椅上的张孝武,皱着眉头上下打量来人。 见这小子到了这会居然还是如此嚣张,一时间,左明庸还真有些拿不定主意了。如果对方的后台是个普通的盐商,弄死他不比弄死只蚂蚁难,可若是个普通盐商,又岂会这般的嚣张,更何况还有这口音?怕不是汉八旗出身吧!可是这样的话,又岂会亲自来贩盐,京师里的那些主子,一个个的不都是把这事交给入关后收下的包衣奴去办吗?这样才不扎眼不是。 既然敢这么张狂,那这人背后主子,身份不定多显贵! 想通了这些之后,左明庸这位清河关的帮办压下心底的怒气,再度轻轻拱手,正礼道。 “正是在下!这位弟兄是从何而来?恕左某眼拙,没能认出来弟兄,若有得罪之处,还请多多包涵!” “我说,老左,你这狗奴才,可还真他么的眼拙!” 张孝武在码头上混迹多年,什么样的人都见过,这会装做豪门家奴来,倒也有那么七八分神似,也没有露出什么破绽,他这么一骂,更是让左明庸摸不准他的来路,人变得更加谨慎了。 “连我们家的旗号都认不出来,就是郎廷佑那老奴才见着我们,那也得称一声主子。你自己看,这个东西,你认识么?” 不知从腰间摸出一面铜质的腰牌,随手递给安奉全,然后大大咧咧的说道。 “老安,那过去给姓左的开开眼界!” “扎!” 安奉全故意装作一幅旗人的模样,接过令牌的时候,大摇大摆走走左明庸的面前,然后说道。 “你自个看吧,看看我们东家到底是哪位!” “嗯,多谢!” 这会见他们这副做派是典型的旗人做派,左明庸那里敢有丝毫怠慢,双手接过令牌,举在眼前仔细观看。只见这腰牌上的上端有云纹花饰,腰牌正面上方横排浅刻楷书“忠义军“三字。 “忠义军……这是……” 初时还寻思着这是那个营,不过刹那的功夫,左明庸的心里猛地打了个哆嗦,惊叫道。 “你们是海贼,来人……” 不等左明庸把话说完,他面前安奉全已经猛的一拳打在左明庸身边帮闲的脸上,不等他喊出痛来,便一把从他腰间抽出腰刀,顺势便朝着左明庸砍了过去。手起刀落间,一片血红便从断颈处喷了出去! “海贼杀来了……” 不等那些个巡丁、帮闲喊出来,张孝武已经提着手中的半丈长的铁棍,扫开身边的巡丁、帮闲,在他们的惨叫中冲到数丈外的千斤闸下,一下便将那儿臂粗的铁棍卡进千斤闸的落缝中。 而这会,城门处已经是一团混乱,守城官更是不住的惊喊着,他压根就没想到会有这么样的突变,原本只以为看热闹他又岂曾料到这一切,在他的惊喊声中,守城的兵丁,急忙砍断千斤闸的绳索。 “咣……” 随着一声一声闷响,从城门上降下来的千斤闸,直直的卡在离地五尺高的地方,落缝里的铁棍直接挡住了这千斤闸。 与此同时,那边又有十几个伪装成船夫的忠义军兵卒扛着盐包随着其它的弟兄一起杀进了城门,与此同时,就在城墙上漕丁想要杀下来的时候,那边的巷子里却冲出了数百个一身船夫打扮的漕帮弟子,他们的手里拿着刀枪,在张平的率领下径直朝着城墙上杀去,那城头上的漕丁把总谢玉安一瞧见来的人,惊愕道。 “张平,你我都是自家兄弟,你,你这又是作何?” 别说的是谢玉安惊讶,便是其它的漕丁也无不是面带诧色,他们自然认出来杀过来的诸人之中,除了张平之外,无不是漕帮的本地弟兄,他们中的许多人还是少时的好友邻居。 甚至他们中的不少人,昨天还在一起喝酒吃肉,而这会却又刀枪相向了,对于他们来说,自然是有些不甚至适应,甚至无法接受,毕竟他们中的大多数实在太过熟悉。 “诸位弟兄们,你我祖辈都是大明的兵,数百年受恩于大明,今个我漕帮弟兄归复大明,还请诸位弟兄莫难为张某!” 双手提刀,张平的嘴上说着客气,可那目中却带着杀意,在这清河城中又有几人不知道他张平是漕帮中的高手,这城墙上没几人能挡得住他。 “张兄弟,这,这……” 在谢玉安犹豫的当中,张平身后提刀带枪的漕帮弟兄已经朝着熟人大声喊了起来, “孙老二,我说,上次在俺家喝酒的时候,你不还说留了那老鼠尾巴,将来死了见不着祖宗嘛,今个这大好机会就在眼前,你还不快抓住!” “就是,何三,你可别忘了你爹就是让满洲鞑子杀的,你现在为满洲人卖命,可就是认贼作父……” 被喊到的人无不是脸上一烫,原本还持刀、持枪的漕丁,那里还能拿得住刀枪,就在众人犹豫不决的时候,突地远处总督衙门处传来的一声爆响,朝着那腾出一团白烟的总督衙门看去的时候,那城头上的众人无不是将刀枪一丢嚷嚷道。 “他奶奶的,当了清狗那么多年的孙子,咱爷们今个他么不当汉奸了……” 有一个人开了头,那边顿时使有人叫嚷起来。 “就是,就是,不当汉奸,爷们不当汉奸了……” 虽说人们不断的叫嚷着,可是谢玉安却还在那犹豫着,他看着张平,听着身后有些燥动的嚷声,心知这会兵心已经乱了的他,先是提刀,随后又落刀问道。 “张平,你我都自家弟兄,你告诉小弟,今个漕帮弟兄归复大明,到底是自行其事,还是和南边郑王爷联系上了!” 生怕身后的弟兄不理解自己,谢玉安又大声说道。 “弟兄们,谁他么也不想留这老鼠尾巴,可咱们家都在清河,若是郑王爷的大军打来了,咱们阵前反正不当汉奸,那是自然,可谢某得为弟兄们的身家着想,若……” 不等谢玉安说完,城门下边就传出来一声吼喊。 “我说,要反正就他么利索点,若非我家军门说诸位都是自家兄弟,手上没有咱汉人的血,这会早他么就万炮攻城了!” 说话的正是刚夺下城门洞的张孝武,他提着刀,甚至连看都不看的谢玉安,直接冲着张平嚷道。 “张兄弟,怎么样,要帮忙吗?忠义军的弟兄可都上岸了……” 他的话声还没落下,那边城门洞里就冲了上百船夫,而谢玉安一听他的话,更是睁大眼睛问道。 “这,这位军爷是忠义军弟兄?可是朱军门的忠义军!” 人的名,树的影。这句话着实不假,几乎是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谢玉安更是毫不犹豫的将头上的红顶子一丢,嘴里嚷嚷道。 “他么的,张老三,你他么也忒不是东西,早他么说是忠义军的弟兄打来了,咱弟兄们就是吃熊心豹子胆也不敢拦你不是……” 嘴里骂着张平不地道,谢玉安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对身边的人说道。 “刘老栓,你带几个弟兄去营里,告诉弟兄们千万不能轻举妄动,他么的,咱们漕丁虽说不是什么好汉,可万万不能挡着好汉的路!” 他这边的话声刚落,那边张平便哈哈大笑道。 “谢玉安,你以为那边就没人过去吗?我家帮主不定现在正在和营里的弟兄喝着酒……” 就在这时,他的话声被一阵密集的爆炸声打断了,那爆炸声是从漕运总督衙门的方向传来的,听着那爆炸声,张孝武嚷道。 “还他么愣着干啥?还不快跟老子一起杀过去,杀了那亢得时……” 章节目录 第16章 斩首(第一更,求支持) 一  漕运总督衙门,是清河县内品级最高的衙门,这漕运总督并不仅管理跨数省长达3000多里的运河沿线,并且还管理地方行政事务,更是兼庐凤巡抚,管理凤阳府、淮安府、扬州府、庐州府和徐州、和州和滁州3州,位高权重之下,这漕运总督衙门自然也是显赫至极,那占地数为的衙门位于县城正中,辕门前有牌坊3座,中曰“重臣经理”,东西分别曰“总共上国”、“专制中原”。 这样的衙门重地,虽说谈不上戒备森严,可是平时极少有人过来,可今日却有百多力夫,接着二十几辆板车径直从牌坊处进朝着辕门走了过去。 总督衙门前有一对纤尘不染白矾石的石狮旁的清军,一瞧见有人这般闯了过来,便嚷嚷着走了过去。 “都是干什么的?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嘛?” 一身管事打扮的王源,瞧着有清兵过来了,急忙过去讨好似的说道。 “这位军爷,这不是奉府里大老爷令,给府里送东西……” 说着话,他甚至还拿出了一纸凭书,那清兵一瞧,可不就是大老爷亲随开的凭书。 既然是大老爷的吩咐,清兵的口气立即就松了下来,不过尽管如此,仍然难免会训斥一番。 “我说,你这个人是不是没来过总督衙门,这是后府要的东西,要从后门进去,从后门……” 就在清兵嚷嚷着告诉王源从后门去的时候,那边车夫却已经把车拉到了辕门附近。 “怎么还往这儿来啊?到后府去后门儿后门儿……” 就在清兵训斥的时候,那边苦力打扮的车夫就已经从车里头抽出了刀来,然后像饿狼般的扑了上去。 “杀!” 甚至还不等漕运总督衙门辕门外的清兵反应过来,原本看似只是临时歇口气的车夫便手提大刀冲杀过来,嗓子里喝吼着,那刀便朝着府前的清兵砍去。 甚至直到刀砍过去的时候,那些清兵还没有回过神。我孩子是嫩头嫩脑的看着这杀过来的人。那眼睛中全是一阵迷茫。 喀嚓! 颈骨断裂的闷响中,那清兵的脑袋便拖着一道血红被砍飞出去,腥红的血顿时喷发出来,从脖颈被砍断的地方猛的一下窜飞出约莫两三尺远。 而另一个原本赶着大车的车夫,在冲杀过去的时候手中长刀直直的朝着对方刺去,锋利的刀尖直接刺中另一个清兵的腹胸。另一名清军兵卒躲避不及,伸手格挡的时候,被人一下砍掉了胳膊,倒在血泊里翻滚哀嚎。 对此王源全是一副视而不见的模样,手提从清兵腰间夺来的腰刀的他直接杀进了总督府衙门的辕门中,在冲进辕门的时候,迎面碰到一个清军时,更是干净利落地砍断了那人脑袋。 这是一场往日里截然不同的撕杀,王源领着的一百五十精兵,甚至都没有从城门处杀过来,而是直接化妆成商贩、路人,从城门处大摇大摆的杀到了漕运总督府衙门,然后直接扑杀进了总督衙门。 这个战术完全是按照朱明忠的部署实行的,套用后世的一句话来说这就是一次斩首行动。 之所以制定这样的行动,除了对清河县的了解之外。更重要的是因为在这里的内应,已经瓦解了大规模的抵抗。而在这种情况下,通过一次斩首行动,直接从肉体上解决漕运总督,是彻底瓦解漕丁抵抗的最好选择。 而这种战术,在这个时代。是前所未有的。尽管充满了风险,但是。实施起来的可能性极高。因为他们从未曾想到过。会有人如此大胆的以少数精兵直接杀入城中,直接攻击漕运总督府。 正像最初意料的一样,在王源等人杀进漕运总督府的时候。根本没有遭遇任何抵抗。 在他们杀进总督衙门的时候,这漕运总督衙门里的清兵,甚至还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毕竟从古至今,他们只听说过有人攻城,却从未听说过有人会在攻城之前,直接派出精锐杀入衙门里头。 若有人这么干,那岂不就是找死? 可今天,忠义军却真的这么干了!而这正是战术上的领先,远远领先于这个时代的必然。。 这会王源不仅直接杀进了总督衙门,而且还大摇大摆的杀了进来。那府中的清军完全被打懵了,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们甚至只以为是有人闯了进来,这些人居然会见面就杀人。 甚至那些听着声响走出来的衙署里的官员,更是愕然的看着杀进府中的王源,甚至还有几人不知死活的主动拦了过去!其中一位更是直接趾高气扬的指着王源大声训斥道。 “你这贱民,居然敢提刀闯衙,就不怕诛你全……” 不等那穿着七品官服的衙员把话说完,面无表情的王源便直接一刀砍了过去,将其砍倒在地,原本还愕然发愣甚至还有些气恼的官员,这会儿总算明白了发生什么。 杀人了! 所有人顿时被这血腥的一幕给惊呆了,原本还挡在他面前的衙吏双腿一软,人便坐倒地上。 “杀官了!有人造反了……” 几个衙门里的官员在逃窜时更是那惊惶失措的喊嚷着,他们便是做梦也不曾想到怎么会碰着现在这一出,这是什么世道,居然有人敢杀进总督衙门里头人。 这一幕,完全颠覆了他们所有人的认识,毕竟,在他们看来杀官那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造反……老子就造你的反了!” 手握腰刀的王源看着眼前那些奔逃的清虏伪官,瞧着那些穿着官袍的人在那里哭嚷声,大声嚷喊道。 “老子是汉人,堂堂正正的炎黄贵胄!老子是忠义军标统,不杀满清鞑子,还杀何人!” 他这么一吼,那听着嚷声冲过来的清兵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王源身后杀进来的上百个忠义军的弟兄提刀砍杀给杀退了回去。 “别恋战!杀退就行……” 赵洪品带着百余名集结起来的弟兄冲杀过去的时候,接连砍翻那些试图围杀过来的清兵后,大声对的身边的弟兄嚷道, “杀退他们,不要恋战!” “快,快来人,杀了他们,杀了这群反贼……” 而那挡在王源身前的清军官史一边跑一边大声喊叫着。可以,眼看着清兵,又被这群如狼似虎的反贼给杀退了。 甚至就连同几个总督府中的官员,也被他们给杀了,他被这一幕惊的倒退数步,不小心却又被台阶绊倒下去。 “快,快杀了这个乱贼!” 眼瞧着又有清军从后面杀了过来,他立即急声喊道,可他的话声还没落,那些清兵就被几根长枪刺穿了身体。 “是你要杀爷爷!” 这被绊倒在地的官吏瞧着浑身是血如鬼蜮般的杀神,这会已经吓的说不好话来,胯下一松,湿了一片,腥臭味传来时,眼见已经没了逃路他急忙惊恐的乞求着。 “好汉,我,我也是汉人哪,我,我也是被……” 不待他说完,王源举起了手中的刀,手起刀落的瞬间,那戴着红顶子的脑袋,便顺着台阶滚了下去,那从脖颈处喷涌出来的血几乎是当头喷溅到他的头上。 “杀进去,往府里杀进去!杀了亢得时!” 王源的任务非常简单,就是杀了亢得时,这是一次斩首行动,自然的行动的核心目标就是杀死亢得时,这位清虏在江北最高官员,只要杀了他,整个江北克复,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到那时,江北的满清官吏必定人心惶惶不可终日。 “亢得时就在后面……” 王源的话声一落,那道花墙后面却飞来一阵乱箭,是府中的弓箭手躲在花墙后朝这边射箭。几个原本正冲杀的忠义军兵卒,顿时被箭射穿了身体。 “手榴弹……” 用力的冲着身后的兵卒大喊道,赵洪品已经从地上拉起一个清军的伤兵作盾牌,挡住了清军射来的箭。 “手榴弹,炸死他们……” 在他的嚷吼声中,十几枚手榴弹便被扔到花墙后,在一阵接连的爆炸声后,在花墙被硝烟笼罩的时候,赵洪品已经提着刀杀了过去。 “弟兄们,跟我杀过去……” 那边立即有几十个弟兄跟着他朝着花墙那里杀了过去,虽说花墙处的大门紧闭着,可是冲到墙下的兵卒,立即照着过去的训练,曲膝半蹲在墙边,双手合撑,后面冲过去的弟兄立即踩着他的手借着力一下便翻过了花墙,那花墙后面顿时便响起一阵喊杀声,并不时响起爆炸声。不过只是片刻功夫,花墙间的木门便被打开了,门刚一被打开,那边在离开南京的时候,因为大量的后劲营官佐离开忠义军,刚被提升为营官的孙兴安,急于表现的他立即扯着嗓子大声命令道。 “枪手在前,掷弹手在手,刀手护着左右……” 已经杀总督衙门后衙门的兵卒迅速涌过来,跟着孙兴安和赵洪品两个,沿着府中的石板路,快速向前推去。见到敢于挡路的清军,冲在最前方的长枪兵便一阵猛刺,若是左右有人冲过来,两边的刀兵更是直接将对方砍成肉酱。 如果要是远处有成阵的敌人,居于中间的掷弹手,立即会甩过去一阵手榴弹,这种战术是通济门血战之后,根据战场上所取得的经验进行的总结后,朱明忠制定的一种新型战术,更适合于这样的混战。 而这也是朱明忠和这个时代的其他人的不同之处,对于这个时代的军事将领来说。他们往往忽视与战术上的总结,而且很少会注意到如何提高根据战争中暴露出来的不足去部队的战术水平。 但是几百年后的军事经验告诉朱明忠,每一场战斗之后,通过战术上的总结,有利于部队的战术水平提高,如此才能够让官兵更加擅长于作战。而不能仅仅只是士兵个人的经验总结,只有通过这样集体性的总结,才能够最终达到提高部队战术水平的目的。 就这样,这总督衙门里清兵尽管不时的从四下里涌了过来,但却根本就挡不住这支忠义军精锐的冲压,这只百多人组成队伍,就像是石碾似的在总督府中碾压着这试图阻挡他们清军,长短兵器互相配合,再加上手榴弹的远程攻击,对于这样的打法,清军完全没有任何抵抗之力,或者说,他们根本就不适应这样的打法。 从一开始,这些人猛然杀入总督府,直到现在,已经被打懵的清军,根本没有办法组织起有效的抵抗,尽管这总督府中有一营绿营兵,但是面对这群如狼似虎的敌人,即便是好不容易组织起成阵的抵抗,却总会被不断甩来的手榴弹将他们的队伍炸散,炸的那些绿营兵更是四处逃散着。 轰得一声巨响从屋外传来的时候,面色煞白的亢得时,仍然嘴唇轻颤的言语着。 “这,怎么会这样?” 即便是直到现在,亢得时都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且不说没有城墙上敌军来袭的预警,即便是现在,这爆炸声响了这么长时间,也不见援兵过来,难不成这援兵都死了不成? 就在他被那一阵阵爆炸声,炸的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看到吴品亚急匆匆走来的时候,他急忙迎过去说道。 “山勤,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曾探得什么消……” 亢得时的话,突然打住了,尽管之前就看到了吴品亚手中的刀,初时他只以为是这奴才来保护主子,可以看到对方的眼睛时,他便知道想错了。 “山、山勤,我,我平素,待、待你可不薄……” 亢得时惊恐的看着一步步朝着他走来的吴品亚,就在这时,他在对方的脸上看到一抹熟悉的厉色。 “姓亢的,你可知道,吴某也是河南人!” 手中提着腰刀,吴品亚冷眼看着亢得时说道。 “你杀我多少河南百姓!今个吴某要为家乡父老报仇……” 话音落下的时候,等这一天已经不知等了多少年的吴品亚便挥刀砍了过去,尽管亢得时也算是领过兵,但他毕竟是文人,在他伸手格挡时,手臂顿时被砍成了两截,在一阵惨叫声,那刀直接砍向了他的脑袋…… 章节目录 第17章 归义(第二更,求支持) 一  十数艘漕船沿着大运河,一路南下,岸边的百姓朝着漕船看去时,大都是神情微愣,在惊讶中甚至有些不知所措。漕船上飘扬着的官旗上赫然写着斗大的“明”字,这是多少年没见着的官旗。相比于少不经事的孩童,那岸边的一些老人,甚至在激动之余,急忙冲着运河中的漕船跪拜,嘴里喃喃着只有他们才知其意的言语。 对于岸上的变故,这漕船上的兵丁却是一副视而不见的样子,他们的目光中同样带着些茫然,别说是普通的兵卒,便是这漕卫总兵李成乾,这会也是显得有些局促不安。 “我,我说孙老兄,这,这朱军门,该,该不会因为咱们是降将,不待见咱们吧!” 李成乾瞧着潘子钦,有些局促的说道, 他和潘子钦不同,潘子钦是被摘了官帽流落江湖的“前朝遗民”,而他李成乾可是凭着当年送清军过江的军功,升至漕卫总兵,虽说漕兵的地位远不及绿营,漕兵一个月只有八钱银子的饷银,可他也算上“伪吏”,虽然没亲手杀过汉人,可杀人的清军却是他们操着船送过江的。 若是追究起来的话,别说是保住官位,便是这性命能不能保住,都在两可之间。 潘子钦听他这么一说,顿时乐了起来。他瞧着李成乾笑道。 “我说,李老兄,你这会才知道担心,当初戴那红顶子的时候,怎么就不知道担心呢?” 他这么一说,李成乾的脸色顿时变得的一阵红一阵白,他尴尬的勉强笑笑, “当,当初不也,也是为了养家糊口嘛,一,一时糊涂。” 这勉强算是一个理由吧! 在李成乾尴尬时,潘子钦笑道。 “得了,李老兄,你就别患得患失了,这次下清河、诈山阳,你可是立了大功,若不是命令漕营弟兄不得出营,后来又命人诈取了山阳县,这江北又如何能定?我敢说,自此之后,朱军门麾下必有你李老兄的一席之地!” 李成乾的麾下有5000漕兵,凭着这一点,他就能与朱军门麾下报效,那自己呢?如果说先前李成乾有些患得患失,那么现在,联系到自身的潘子钦反倒有些患得患失起来,毕竟,他不过只是漕帮帮主,即便是投到军门麾下,又能充任何职? 在两人患得患失的时候,十余艘漕船组成的船队仍然顺流向南驶去。 接到从清河发来的军情时,忠义军的主力仍在扬州与清河之间,越过扬州直取清河、山阳,本身就是军事上的冒险,朱明忠之所以愿意冒这个险,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想试试郑纯如,试试他口中的漕帮。 结果和他最初推测的一样——本就心存“反清复明”之志的漕帮,在现在这个大形势下毫不犹豫投靠了自己,甚至就连那五千漕丁,也在其军门率领下转身而降。 尽管看似非常顺利,但是现在问题也随之而来了,且不说那些漕帮如何安置,就是那些漕丁还有其军门,又如何安置? 对于朱明忠而言,尽管现在清河、山阳两县克复的消息,确实是个好消息,但并不是没有隐患,漕丁并不是一群有什么战斗力的人,相反他们的战斗力甚至可以用低下来形容,毕竟,几百年间,他们只是一群船夫…… 船夫! 突然,朱明忠的眼前猛然一亮,看着这些船,想到南京城外江面上郑成功的那支庞大的水军。 “船夫、船夫……” “平臣,你觉得我们成立一支水军如何?” 军门的突然发问,让朱大咸微微一愣,迅速联想到既将过来的李成乾、潘子钦等人。 “军门所言极是,我忠义军虽长于陆战,可却不长水战,运河漕丁虽仅于运河驶船,但其世代驶船,对水性自然是再了解不过,若能以其为水军,于我忠义军必定是如虎添翼……” 对于成立水军的建议,朱大咸当然立即表示了赞同,其他人同样也是如此,当然几乎每个人都很清楚,成立水军的原因,正是为了安置投降来的漕丁。 但朱明忠却还有其它的想法,或许对于忠义军而言,这些漕丁的战斗力很一般,但是擅长使船他们却是最好的水手,这使得他们会比其它人能够更快的掌握在海上航行的技术,而对于朱明忠来,即便是直到现在,他都没有放弃拓殖台湾的想法,毕竟,无论未来如何,台湾总归是条退路。 在漕船靠上码头,潘子钦、李成乾两人随着郑纯如走下船的的时候,他们两人便看到一个穿着二品武官官服,年青的有些出奇的青年武官朝他们走来。 “这便是我忠义军军门!” 郑纯如的介意让潘子钦、李成乾连忙向前快走去,然后急忙跪倒下说道。 “罪将(草民)叩见军门!” 在两人刚跪下的时候,朱明忠已经连忙托住两人的手臂说道。 “李将军、孙帮主,你们两位皆是我大明之功臣,见朱某何需行此大礼。” “军门仁义,可罪将又岂是不知自身之罪,罪将事虏于前,实是无颜对以大明朝廷,还请军门责罚!” 即便是被托着手臂,但李成乾仍然跪了下去,对于宦海多年的他来说,自然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说什么话,现在他的身家、将来皆位朱明忠的身上,自然不敢从丝毫怠慢。至于潘子钦之所以跟着跪下去,表现出唯唯诺诺的模样,是因为他同样对自己的未来不甚至确定,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好出身。 “李将军这话又从何说起,当年降清事虏,皆是因为柏永馥降清,方才被迫降清事虏,将军今日举义归来,不正洗去旧时被迫事虏之污名!” 尽管李成乾当年领着漕兵送清军过了长江,可至少他的手上并没有直接沾着国人的血,而且能够急时悔悟,举义归来,所以,勉强他还可以接受,不过尽管如此,并不意味着朱明忠就会对其放心,毕竟这些人有过降清的经历之后,谁知道,将来会不会降清。 但是现在,对于刚抵达江北的立足未稳的朱明忠而言,他需要借这些降官尽快稳定江北,只有稳定了江北的淮扬二府,他才能够以江北为根基,为将来做好准备。 “二位快快请起,朱某于这酒楼上已备下宴席,一是为两位洗尘,至于这二嘛,也是庆祝朱某麾下又多两员大将!” 两员大将! 朱明忠的话让潘子钦只觉得呼吸猛然一顿,他惊喜的看着军门,这会心底只剩下一个念头——这不正是他所欲谋求的出身吗? 而对于李成乾来说,虽说他已经知道归降后,可以暂时保住身家,但是对于前程他却还有些担心。 心知还需要给他们吃粒定心丸的朱明忠,扶着他们说道。 “两位皆是出于漕卫,家中数代更是长于驶船,朱某麾下之忠义军虽有悍勇之名,但却不长水战,他日北伐断绝离不开水军,所以这忠义军成立水军之事,朱某只能拜托两位将军,还请两位将军切莫推辞……” 对于潘子钦来说,这正是他梦寐以求的出身,尽管现在朱明忠并没有许下官职,但他相信,这个官职定不会比李成乾差,而对于李成乾来说,这成立水军无疑就是一颗定心丸,足以让原本对将来的前程有些担心的他彻底放下心来。 水军,不正是漕丁的本行吗? 只不过那些个漕丁……想到军中漕丁怯懦模样,再想着那忠义军的悍勇李成乾的心里暗自敲着鼓,突然他猛然一咬牙,然后说道。 “回军门,我等能得军门不记前嫌,委以重任,实是我等之幸,可,可漕丁实不堪用,若军门欲用于漕丁,非得去其老弱,留以精壮不可,由将军派悍将加以操练不可……” 认真的打量着李成乾,不论他这番话是真是假,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人是个聪明人,难怪投降后能得到满清的重用,这样的聪明人……留下来会不会适得其反? 在经历过一次背叛之后,对于属下的忠心,朱明忠一直都放于第一位,而李成乾有过降清的前车,现在又降自己,那么将来…… 尽管心底各种念头翻腾着,但朱明忠仍然笑道, “将军深明大义,操练水兵一事,待来日再说,朱某长于陆战,不擅水战,这水军操练一次,还是以两位将军为主!” 转脸看着似有些羡慕李成乾的潘子钦,朱明忠笑着说道。 “漕帮弟兄也是出自漕卫,如若漕帮弟兄有愿意加入我忠义军者,朱某自然双手欢迎,这守淮、守江都离不开水军,到时候,这水上,朱某可就全仰仗两位了!” 朱明忠倒不是在客气,而是在说事实,无论是防守还是他日进攻,都离不开水军,至少,这大运河可以解决大多数后勤问题,而这就要求,他必须要建立一支水军。 “军门,小人,不,末将,军门有事,尽管吩咐末将,末将无,无不敢从……” 见潘子钦那副紧张模样,朱明忠哈哈大笑道, “别说,朱某还真有一件事,非得你帮忙不可!” 章节目录 第18章 各取所需(第一更,求支持) 一  清河县为海寇袭夺,漕运总督亢得时身死,淮安府治山阳县又为降寇漕丁骗据,知府外逃…… 接连的消息传至扬州城的时候,只让这城中的人心更是惶惶不可终日,那原本还开出几个时辰的城门,突地一下关上了。 即便是这城门关上了,那些避于城中宅院内的盐商们,一个个的无不是眼巴巴的瞧着知府衙门,瞧着那盐运使衙门,尤其是后者,毕竟,这守城兵早就被调至了瓜洲,这会早就被丢进长江里喂了鱼,至于这守城的现在则是盐运使衙门里的盐丁,换句话来说,现在当家主事的只有盐运使。虽然他不是守城官,可这兵是他的,即便是知府这会说话也远不顶盐运使,毕竟,这兵是人家的。 现如今局势都到这地步了,那高朝令怎么还不投降? 对于曾经或是经历或是耳闻过当年扬州十日惨状的这些盐商来说,他们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这高朝令能像镇江知县一般,直接打开城门投降,而不是据城死守,他以身报效朝廷不当紧,可万万不能拖着大家一起死。 对于他们来说,或许他们曾经靠着满清挣了很多银子,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们愿意为满清去死,朝廷永远只是朝廷,性命在是自己的! 清来降清,明来降明,这才是保住性命的根本。他们绝不会像当年的扬州盐商一样,把自己的身价姓名全部押上,他们是晋商,当年可以和满清合作,现在同样也可以和明军合作,只要能够保住眼下的荣华富贵。 正当这些来自山西和陕西的盐商们千方百计的试探着扬州知府的想法,试图与其一同说服高朝令效仿镇江开城投降时,盯着那看似依然部署守城的盐运使衙门时候,在那衙门里,这几日高朝令却是成天惶惶不可终日的等着消息。 “老爷,人家听说这戏园子里,这几日上了新戏……” 喜云倚在高朝令怀里撒娇道,她本是秦淮河名妓。高朝令刚任盐运使时,盐商们出钱为其赎身,将她送入府中成为了高朝令的小妾,凭着过人的姿色,和色艺两绝的才学,深得高朝令的宠爱。 即便是现在人心惶惶的时候也不妨碍她每天到戏园子里听戏,作为女子她知道这种军国大事和她没有关系,哪怕是破城了。又有何妨无非就是换个主子而已。 女人有时候很实际! “这都什么时候,还听戏!真是商女不知亡国恨!当真是个下三滥的贱货!” 高朝令有些厌烦的一把这平时极尽恩宠的女人推开,哪里还有平日里的宠爱有加,然后冲着门外大喊道, “老六,让你收拾好的东西,收拾好了吗?若是达素将军来了,咱们可还得还得去拜见达素将军……” 所谓的拜见达素将军,不过只是一个借口,有时候,即便是出城也需要借口,免得手下起疑心。 一任盐运使任上得银又岂止数万两,对于当了整整个三年盐运使的高朝令来说,他早就积累了一笔不菲的家业。 这么多年,这两淮的盐利都到什么地方去了?朝廷顶多能摸着两成,其它的都落到盐商手里了,盐商人吃肉,做为盐运使的他,自然能喝着些汤。便是这些汤,就足够他一生吃喝不尽,足够他高家挥霍几世。 当然,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不是疆吏,虽说领着漕丁,可他没有守城之责,即便是这城丢了,也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守城那是知府衙门的事。和他这个盐运使有什么关系? 对于这三年已经积蓄了足足上百万两身家的他来说,自然不愿意把性命白白丢在这地方。千里做官只为财,之所以当这个盐运使,为的可不是要把脑袋丢在这里,为什么大清国尽忠。要是如此的话,当年她恐怕早就为大明朝尽了忠!既然当年没有为大明尽忠,现在又怎么可能会为大清国尽忠。 这大清国的将来会怎么样,他不知道,但是他知道,只要把那二十万两银子弄到手,就足以说服京城里的那些人救下他条性命,甚至将来还有可能外放个肥差。即便是再不济这20万两总是多捞的银子。这年头儿谁会嫌银子扎手! 至于其它,暂时已经顾不得了,那位过去宠爱有加的小妾,不过只是一时暖床之用,瓶子里嗯从有家不过是为了让她在床上更好的伺候自己罢了。 这扬州无论如何都留不得了,反正家人都在山东老家,趁着还能离开的时候,离开扬州,才是上上之选! 可问题是郑侠如那边……怎么到现在还没有消息? 如果郑侠如那边没有消息的话,能不能安全地顺着大运河返回山东老家那都是个事。 “当初真应该早点儿把这扬州丢了,早点离开扬州,又何至于到现在这种地步。” 心里这般念叨着,高朝令甚至想到,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就不等郑侠如那边的消息了,二十万两……无非就是少挣二十万两! 可关键是——船! 必须要找到可靠的人使船,这也是他选择郑侠如的原因,郑家有盐船。 除了船之外,郑家在大运河上的关系也是他所需要的。尤其是现在清河已经让明军占领的情况下,就更需要郑家的关系了。现在只有靠着郑家的关系,才能够保护他平安的返回山东老家。 “实在不行,便就直接花钱雇条船,只要把银子运回家便成……” 就算是将来明军攻入京师,重新夺了天下,也不会贸然去捕抓前朝旧吏,毕竟这天底下为大清国当差的人太多了,他们还能一个个儿的上门抄家不成? 只要他自己老老实实留在山老家当个寓公,就凭着这些年积累的家业,就是子孙那辈子也都可以跟着享尽清福了。 尽管宦海沉浮十几年后,高朝令不甘心就这么做寓公养老,他甚至还寻思着,拿着郑侠如的二十万两,前往京师活动一番,先把罪责给推掉,然后待到局势稳定之后,再重新外放个肥差,即便是盐运使当不成了,便是放个江南的肥差,也不是不行! 如果说将来大明朝又重新夺了天下。那也没事儿,这天底下谁会嫌银子扎手?只要有了银子,到时候指不定还能在新朝另外谋一个差事。 “世人本爱官人,又何错之有?” 心底这念叨着,高朝令又自语道。 “实在不行,便拿自家的银钱过去,先于京城活动一下,将来外放之后,再说其它……可就是不知道这将来的局势会是怎么样?到底是大明朝还是大清朝?这天下?哎……难啊!” 就高朝令寻思着如何为将来作打算的时候,那边有门仆禀报道。 “老爷,郑侠如求见!” 一听到郑侠如求见,本就一直盼着他的高朝令一听,几乎是立即出言说道。 “快,快快请他进府!” 高朝令大呼小叫的吩咐道,可能是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又吩咐道。 “请,请他去书房!” 随后高朝令便一直焦急的等着,直到下人说客人到了书房时,他才故作姿态的缓步走到书房,可在他进门后,见到郑侠如的时候,言语间的急切,仍然将他的心境尽显无疑。 “士介,你是何时回来的?那边可有什么消息?” 这话一出,高朝令便有些后悔了,这不就是告诉他,心急此事嘛。可现在的局势又如何能瞒得住人? 对于高朝令来说,他可不想就这般白白与此丢了性命,丢了身家。 “大老爷……” 不待郑侠如把话说完,高朝令便说道。 “士介,你我之间何需如此客气?” “高兄,是小弟见外了!” 郑侠如笑了笑,看着高朝令说道。 “高兄,这件事办成了……” 说的时候,他已经取出了一张纸。隐约的可以看到那张纸上盖着大印! “高兄,这是沿运河北上的凭证,只要高兄拿此凭证,运河上的明军皆不会加以阻拦,也不会加以搜查,至于这扬州……” 瞧着高朝令,郑侠如反问道。 “高兄可安排好一切?” 实际上,今天中午,他就已经从回到了城中,他一直在等着,等着城中的消息,正像是他意料之中的那样,从知府到知县以及城中的盐商,都要寻着活路,军门打下淮安的消息,已经震动整个扬州,面对大有成为孤城的现实,这扬州城中的众人,自然纷纷寻起活路来。 只不过,他们压根就不知道,早在他们纷纷活动之前,这边高朝令已经另有打算了,他早就计划好了一切。 “士介尽管放心,你只管命人拿着我的手令去打开城门,我已经安排好一切,到时候,大军只管化妆成援军进来,至于盐丁那边,孙尔府哪个狗东西,捞银子、嫖婊子他还行,至于打仗……哼哼,他还没那个胆!这几日,他可是一直问着,什么时候从凤阳过来的援军过来!” 说完这番话后,高朝令又看着郑侠如问道。 “那,那些东西都备好了吗?” 见一切都如最初的计划一样,郑侠如便点点头说道。 “高兄的安排小弟岂敢不尽力?东西都已经给您运到船上,小弟在运河上给您备了十艘盐船……” 听高朝令已经安排好了一切,郑侠如自然将已经安排好的事情都告知对方,当然也包括那二十万两银子。 所有的一切,都像两人商量的那样,到郑侠如离开的时候,他已经得到了想要的一切,甚至高朝令还当着他的面吩咐师爷准备好劳军的银子——这些银子,当然这些银子并不是他押运过去。 “备车,备车……今个银子不先运过去,凤淮镇总兵就按兵不动!他们都是一帮什么东西,就不知道自己吃的是朝廷的俸禄吗?” 就在高潮令抱怨着的时候,他的师爷挨过来问道。 “大老爷,这这,凤淮镇的兵到什么地方了?” “离城不到五十里,这不,派人传来了信,没有三万两银子,他们断不会过来,这群发国难财的王八蛋,等过了这一关,非得好好参他们一本!” 高朝令没好气的说道。 “嗯,届普,这样,你亲自押着银子过去,一定招呼好那帮孙子,咱们扬州可全指往他们!” “是,是,小人知道。” 赵平跃连忙赔着笑着,可是却悄悄回到自己屋里,飞快地收拾财物。他的钱不多,但也不少,足足有两千多两银子。这银子早就换成了二百多两金子,若是说,援兵没来,不定他还会呆下去,等着高朝令投降,可现在,对于他来说,只剩下一个念头——逃出去! 就在身为师爷的赵平跃为自己打算着的时候,那边高朝令已经命贴身的长随准备起了一切来,其实很多东西早就已经准备好了,只待他一声令下就会装车送出城去。 一见到贴身的长随,高朝令就问道。 “准备好了吗?” “已经收拾妥当了,大车就在后巷里停着,那些船小人已经看过了,都停在城外贩私的码头上!” 下人的回答,让高朝令只是点了下头,便没再说什么,随后便掏出一把钥匙,直奔后宅的一间库房而去。在库房的大门被打开后,几十口多个铁钉楠木箱子,整整齐齐摆在那里。 随后高朝令便对人喊道。 “全都搬上车!” 虽说这些年捞的银子有一半都换成了金子,可依然足足装了三十几口箱子。对于高朝令来说,这便是他最后的指往。 “当初,真应该先把东西给运走了……” 古往今来,当官的上任,都是轻车简从上任,千车百船离任,因为交通不便,任上捞的东西,只能在离任的时候带走,当然,他同样也给自己留了后路,早在去年的时候,就命人将几万银子运回到老家,。 “唉,这下……罢了,罢了……” 摇摇头,瞧着这些箱子,想着盐运使这个肥差就这么没有了,高朝令只是一阵心痛,可仍然吩咐道。 “长顺,都装上车!” 章节目录 第19章 惊变(第一更,求支持) 一  位于扬州城外的休园是江北最负盛名的私家园林,园中的楼台殿阁、曲院长廊、碧水亭榭、假山怪石无一不玲珑透剔,各尽其致。不过因为战事的原因,这休园的主人已经住于城中。这休园之中,也就只有一些家仆。 不过今天凌晨的时候,一支队伍却悄无声息的开进了休园,住进了这座繁华的私人园林之中。这支军队并不是来这里打劫,而是被郑侠如的亲随领进园中。 在等待了整整一个白天之后,天色刚一暗下来,他们便列队离开了休园。部队行至路口,在一只规模稍小的部队离开时,这边骑于马上的一位穿着铁甲的将军便勒停马。 “军法长,你就带一队兵,能行吗?要不就再多带两队?” 领着一标兵张孝杰,看着领一队兵石磊问道。 “我这里一队兵足矣,倒是你那边,可是要夺城啊!” 看着一身铁甲的张孝杰,石磊笑说道。 现在他反倒心觉,在南京的时候,李子渊等后劲营出身的将领离开,对于忠义军来说反倒是件好事,且不说他们的离开使得忠义军的内部隐患得以清除,更重要的是安中的位置使得很多勇将得已涌现出来,比如出自江阴的张家孝武、孝杰两兄弟,他们两人前者悍勇非常,后者心思极为谨密。 “军法长,这么多人于我那边,不过只是摆个样子,即便是他们稍有异动,别的不说,就是单凭披甲营,就能夺下扬州!” 回过头去,张孝杰看着身后五百穿着明式铁甲的兵卒,心里大有一阵感叹,当初忠义军不过只是一群穿着单薄军衣的步卒,而南京一战的缴获却让忠义军顿时阔绰了起来。当年清虏入关时,于南都缴获大量的军械,而这些军械除部分为清军所用,很多都存在于满城的兵械库中。在忠义军攻城之后,凭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直接占了军械库,仅只是铁甲、棉甲以及纸甲就缴获了多达数万套,尽管将其中近万套纸甲交给了大将军,但是上万套铁甲、棉甲仍然让忠义军立即成为一支带甲军,而且即便如此还有富裕,再也不像过去那样,需要用血肉之躯去抵挡清军的弓箭。 不过这盔甲委实太重,就像这一套铁甲重达五十斤,即便是在一标近三千人中精挑细选,不过只选出500健壮兵卒可以负甲。若不然,怕是这全标人马都可以穿戴盔甲,毕竟现在忠义军是甲比人多。 “我那边也不用那么多人,祝张标统此行顺利,待天明时,再与于扬州城中为标统庆功!” 差不多半个多时辰后,在廖家河畔的芦苇荡中,石磊默默的盯着那些船,那些船上上的船夫是忠义军的水军——也就是漕帮的弟兄,他们现在是忠义军水军。 “军法长,咱们要派人到船上去吗?” 赵远林开口问道,作为军法官的他,虽说并不是第一次执行任务,但像这种事,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石磊摇摇头回答道。 “船上不用过去,他们上不了船!” 或许对于其它人来说,他们觉得这个任务不怎么容易完成,但石磊很清楚,这不过只是小菜一碟。 杀鸡焉用牛刀! 瞧着身后一队军法队的兵卒,他们无一不是军中悍勇士卒,用他们来拦路打劫……太简单了! 夜色慢慢的越来越浓,陈斜眼站在船上,他偶尔的会朝着岸上看去。 “弟兄们都小心了,咱们可不能给军门、给咱忠义军丢了人!” 这么嚷着的时候,他的心里倒是感激着帮主,不对,是忠义军水营副提督,若不是副提督,他又怎么可能落得这个露眼的肥差,这一次可是能入军门眼的,到时候,他陈斜眼可就发达了。 对于漕卫出身的陈斜眼来说,他从未曾想到,有一天他陈斜眼也能有出头之日,只要这件事成了,他就会进军门的眼,到时候,升官那不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到时候,谁还敢瞧不起他陈斜眼。 “嘿嘿,到时候,俺也一个月拿上二十几两的饷钱……” 心下这般美着,这时候,陈斜眼只觉得的这船有些配不上他的身份,这不过就是一艘独帆的漕船,这种船,用来运粮还行,可用来行军打仗,着实有些风险,虽说船板有两寸厚,可在弗郎机的面前,还是像纸糊的。 因为漕船上的空间有限,根本就藏不下人,所以才兵分两路,除了水营之外,岸上石磊带着的军法队,则埋伏在退路,免得对方趁乱逃走。 整整等了差不多两个时辰,直到天将放明的时候,那边才有几十辆牛车慢吞吞的赶了过来,而押运牛车的并不是官军,而是扬州城内的镖局。 在牛车终于到了河边,看着河上的船,终于松下口气他立即对自家的贴身长随说道。 “快,让他们上好跳板!” 这边听着吩咐,随即举着火把朝船上喊道。 “快,快些把跳板架好!” 长顺冲着船上喊着的时候,那边陈斜眼等人听着立即放下木板,方便岸上的人登船。 “有多少人?” 立于芦苇荡中的石磊,随口问道。 赵远林大致扫了一眼。 “也就不到一百个人,镖局的镖师。军法长,您先在这里等着,这种事情还是让小的们去做。” “嗯。” 对于石磊来说,他根本就不会表现出什么悍勇,而是直接向后退去,出身锦衣卫的他是不会拿自己的小命来冒这种险。 镖局里的镖师抬着沉重的铁钉楠木箱,踩着跳板登船而上。对于这些镖师来说,他们根本就没有想到,船上的那些船夫会是截路,他们只是把装满银子的木箱搬上船。 在沉重的木箱落在船板上的时候,那船晃了晃,这些箱子里装的都是白花花的纹银。 根本不需要直接抢! 只需要等着他们把银子送上船就成,虽说镖师没有对船夫产生任何怀疑,但是当每艘船装满之后,他们是会留下几个镖师提刀立于船上。 连续抬了三十几箱银两上船后,每个船上六个镖师,一会便有一多半镖师上了船,在岸上的镖师更小了。 “这正总算是安稳了!” 瞧着一箱箱银子被抬上船,高朝令总算是长松了口气,有了这些银子,管他是谁的江山,高家世代便就吃喝不尽了。 “待回到山东老家后,先包下几万亩地的捐税……” 流寇的横行加之清虏屠杀,现在的北方同样也是赤地千里,也是一样的人少地多,可地大都是无主荒地,因为有主地就需要缴获捐税,除非垦种才能负担起捐税,所以,即便是大户家人,也不会去圈认无人耕种的土地,毕竟大清国的田赋远高于前朝。 但现在,高朝令却根本就不担心,有了这些银子。那些地一年不过就是千两银子的事儿,即便是交上几十年,不过也就几万两银子,可待到几十年后,人稠地满的时候,那些地可就更值钱了!别人没有钱交税,可高家有! 就在他的心底这般寻思着的时候,他对身边鹏程镖局的总镖头李鹏程说道。 “李镖头,只要这次能顺利到达山东老家,到时候高某必有重谢!” “请大老爷放心,我等一定将大老爷安全送到山东老家……” 行镖多年的李鹏程自然知道,这官员离任雇佣镖局出手都极为大方,就像眼前的这位,更是直接开出了一万两的高价。这些箱子里装多少银子。他不知道,也不在乎但是有了这笔银子,镖局便能渡过难关。 当然同时,他还感觉有些庆幸,这姓高的这么一逃,这扬州怕是要降了吧,只要不遭兵火,这岂不就是扬州百姓之幸? 性格极为警惕的他,在其它人抬着银箱的时候,他并没有登船。而是朝着左右观察着,直到最后一箱银子被抬上船,才算稍稍放下些心来的他,这才吩咐其它人上船,不过他仍然朝着芦苇荡看了一眼,他总感觉有人盯着他。 在他朝着芦苇看去的时候,突的,他发现似乎有些异样,那芦苇间似乎有些许红点……那是? 那是什么? 是荧火虫? 显然不是! 突然,看着那一排排微弱的红点,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词来。 鸟铳火绳! “快,上船……” 李鹏远拉着高朝着,一边拉,一边大声嚷道。 “船家,开船、开船……” 突然的变故让所有人无不一愣,而高朝令更是不知所措的被李鹏远推攘着,其它的镖师更是纷纷抽出刀来,大有一副随时要拼命的模样。 瞧见这一幕,李鹏远连忙惊喊道。 “快上船,他们拿的是鸟铳……” “放……” 见自己已经暴露的赵远林立即一声音令下,在枪声和火光之中一阵排铳同时打响,在不到三十步的距离,鸟铳的精度极高,立即有十几人被打倒在地,而一发子弹更是直接击中李鹏远的胸口,胸口中弹之后,他整个人只觉浑身一软,人便倒了下去。 在李鹏远倒下的时候,高朝令整个人都傻了,他惊恐的站在那,看着身边倒下去的镖师,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完了,完了…… (昨天几章存稿终于用完了,,,,哎,尽量保证不断更吧!今天两更!) 章节目录 第20章 跋扈(第二更,求支持) 一  “杀!” 突然,原本作势要撑船的陈斜眼,拿着那撑船竹篙冲着船边的镖师便扫了过去,完全不是想要杀对方,而只是为了将其推下河。其它的船夫无不是有样学样的用竹篙打扫着镖师,并用力摇着船身。 这正是漕帮的众人所擅长的,他们或许不擅长近身肉搏,但是他们却很清楚,如何在船上击败此自己更强的对手,毕竟他们世世代代在水上讨生活,自然知道如何扬长避短。 那些原本立于船边的镖师一个站不稳定,便会掉到水中,而那边他们不过是刚一掉进水里,竹篙、渔叉便会落在他们的身上。 在尖叫声中,随船的镖师被不断的打落到水中,在船上,他们完全不是漕帮这些自幼就在船上生活的船夫们的对手。落入水中的镖师不一会儿便变成了一具尸体。 而这会上船的跳板不知何时被抽掉了,而高朝令整个人都已经懵了,他傻愣愣地站在那里,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 “老爷,快走!” 尽管双腿已经有些变软,但长顺仍然忠心耿耿的想要拉着老爷就想跑,可这会还往那里跑? 就在这时,从芦苇荡中冲出来的一群穿着绵甲背心手拿鸟铳的兵卒,领头的赵远林手持倭刀,冲着那边提刀试图反抗的镖师大吼道, “官军捕拿清虏伪官,附虏者,杀无赦!” 只是一句话,冰冷的言语传至那些镖师的耳中,只让他们无不是愕然的看着这些官兵,虽说民间鸟铳常见,可是像这般排着队端着鸟铳杀来的,除了官兵还能是何人。 “大、大家快、快些放、放下兵器……” 尽管胸口涌着血,但是李鹏远还是吱呒冲局里的镖师说道。 “我,我等,镖局镖师,断、断不,不敢相抗官、官府,放下刀……” 这句话刚一说完,头一歪,人便咽了气。 “镖头!” 周围的镖师一看,连忙纷纷丢下手中的兵器,朝着李鹏远冲去,将他从血泊中抱起来,尽管镖头的死,让他们面带怒容。可面对围上来的官军,却没有任何人敢有丝毫抵抗之心。 “为,为什么会这样……” 转身惊讶地看着那些围过来的手持长刀鸟铳的兵卒,待发现他们是明军之后,高朝令更是不可置信地问道, “为、为什么?” 就在他问出这声话的时候,面无表情的石磊缓缓走了出来,先前有危险的时候,他自然向后退,但现在待到安全了,自然也就走了出来。 “因为你事以清虏助纣为虐!因为你身为汉人却数典忘宗!因为我大明自有法度在!” 石磊的脸上全是一副大义凛然的神情。 “不对,不对,你们明明,明明答应过我……” 不等高朝令的话嚷完,石磊反手从身边的兵卒腰间抽出腰刀,反刀一刀便朝他砍了过去。 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在刀落的时候,那无首的尸体随即喷涌着鲜血踉跄摔倒,身首异处的尸身,只把他身边的长顺更是吓傻了。嘴里喃喃着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言语。 “军法长,这几个高家的家仆怎么办?” 赵远林的话声一落,那边石磊便冷声喝道。 “此等恶奴焉能留其性命?杀了!” 几声惨叫中,那些高家的家仆尽管苦苦哀求着,但仍然被一一斩首,那断尸就这般躺于地上,血腥味更是扑面而来。 面无表情的石磊双眼在那些镖师的身上扫视着,似乎是在寻思着,到底要不要杀死这些人。 对于石磊来说,杀死这么几个人,他根本就不在乎,他现在所考虑的是杀了这些人,对自己有没有什么好处? “将,将军,我,我等皆,皆是良民……” 那原本还是满面不愤的镖师看着眼前的这一幕,瞧着那满地的尸体,在看着这领兵的将军那一副沉思么样?心底无不是一寒,那里还敢有丝毫不满,连忙跪拜下去叩头道。 “不,不曾对抗官军,还,还请将军饶我等之罪……” 这些镖局里的镖师或许个个都是悍勇之徒,但是他们绝不敢和军队抗衡,除了不是军队对手之外。更重要的是,骨子里对于官的畏惧。 这会儿一看见这位将军似乎是在考虑着,杀不杀他们。心慌之下,一个个无不是接连磕头求饶。 “嗯……” 石磊略点下头,至少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要杀死这些人,但转念一想,这又不是土匪劫道,何须杀人灭口,而且这个消息传出去,对军门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于是便沉声说道。 “这高朝令,以身侍虏,罪无可赦,不杀不足以正国法!其门下恶仆,亦是为虎作伥,不杀,不足以正平民愤!尔等皆是我大明之民,本官又岂会伤我良家百姓?” 义正词严的话语从石磊的口中道出时,那些镖师无不是都被吓得不敢言语,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直到石磊令其离开时,他们才仓皇将镖师的尸体抬上镖车,然后匆忙离开,惊慌之下甚至都不顾那河中的镖师尸体。 “军法长,现在,这船上的东西怎么处理?” 赵远林看着军法长问道: “从运河,运回扬州城,待从江阴来的后备营的弟兄到了,再一同送往清河!” 这年月兵荒马乱的,石磊并不敢托大,毕竟这船上的百万两银子,可是军门将来于江北练兵的根本! “去扬州?” 惊讶的看着军法长,赵远林连忙说道。 “军法长,现在张标统有没有夺下扬州还尚未曾定,直接去扬州,会不会太过冒险了?” 赵远林的反问,让石磊冷笑道。 “若是他张孝杰这样还拿不下扬州,这标统他也是当到头了!船,去扬州!” 扬州城内的城门打开了,骑于马背的张孝杰冷眼看着随在身边那位盐运使衙门的师爷,而赵平跃恭敬的骑着小毛驴跟在他的身边。偶尔的,他会把目光投身边的银车,这些银子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被这身边的张将军命人送到凤阳,而是直接被他带进了城,再瞧着他身后的大队人马,尤其是那五百披甲精锐,怕就是满洲兵也不过如此吧! 瞧着城门洞中孙尔府麾下的那些行动懒散盐丁,连腰都站不直,这种盐丁,当真也就只能吓吓寻常百姓,再瞧着身边的这位将军和其麾下的“绿营精锐”,赵平跃似乎明白了,大清何能夺得天下,绿营尚是如此,那传说之中,满万不可敌的八旗精锐,还不如天兵一般?同时他的心里暗自寻思着,没准,这扬州当真能保得住! 若是扬州能保得住的话,那自己又岂还需要再逃到其他地方?这样也好,至少可以保住眼下的地位。 在见到援军后,尤其是看到了那些披甲兵的时候,已经长松口气的孙尔府看到张孝杰的到来,连忙跪拜道。 “末将巡盐把总孙尔府拜见将军!” 穿着一身盔甲的张孝杰突然从马上跳下来,然后笑道。 “孙兄,我们可是又见面了。” 又见面了? 我们认识? 跪在地上的孙尔府惊讶地抬看着张孝杰。 “你是?” 满面糊涂状的孙尔府根本就认不出这人是谁。 “五年前,就是在扬州,张某的船上不过只是夹带了几包盐,孙兄当时可是令麾下盐丁足足杖了张某五十大板啊!天道无常,今个你可落到张某手中了!” 张孝杰的脸上带着笑,可是那笑容却让人不寒而栗。那冷笑中又带着些得意,大有一副要报仇的表情。 “啊!这,这,这怎的可能……” 孙尔府惊恐的看着张孝杰,而赵平跃和周围的盐丁更是无比震惊地看着张孝杰。他们没想到,这援兵居然会是把总的仇敌。这下可怎么是个好? “将军,您,您大人,大量……” 虽说已经想不起这人是谁了,甚至也想不起这件事,但孙尔府仍然不住的叩着头。 看着哭泣求饶的孙尔府,赵平跃连忙于一旁说道, “将,将军,以在下看,当下敌军压境,将军还是……” 往事里的旧怨,又岂能妨碍了如今的城防大事。 “还是如何?” “将军,现在大敌当前,还请将军以国事为重,至于往事的恩怨,孙把总自然会登门谢罪!” “谢罪?晚了!” 张孝杰完全没有给对方面子的意思,而是冷喝道。 “孙尔府,你身为朝廷命官,不知练兵,却成日盘剥过往客商,以至盐丁涣散,全不堪使用,如此又焉能拒之敌寇?不杀你,又如何正以军心?来人,把他砍了!” 听着这句话,孙尔府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的心里更是悔恨至极,眼见保不住性命的他更是使出最后的力气骂道。 “姓张的,老子当初就该杀了你这王八蛋!” 尽管早就记不清这人是谁了。可这种事情不知干过多少的他,又岂会有丝毫怀疑,尽管他嘴里嚷着,可却不敢有丝毫妄动,毕竟眼前这人官职远高于他。毕竟他打的是军法的名义。即便是一旁的盐丁,也无不是不敢轻举妄动,神仙打架的时候,他们这些小鬼儿连躲都来不及。。 “喀!” 在孙尔府的脑袋被砍下来的时候,血足足喷了几尺,只让赵平跃等人无不是一阵恶心,而那几位巡盐官佐,这会都跪了下去,不停磕头道。 “将军,您老大人大量,就放过小的吧……当初小的们千不该,万不该,不该……” 不等他们求饶,张孝杰便冷笑道。 “现在他么的知道求饶了?晚了。” 然后他的目光一历,冷声说道。 “你等克扣军饷,令盐丁军心不满,不杀尔等,又何能平军心!全杀了!” 张孝杰只是随意的挥挥手,立即有几个披甲兵卒走过去,直接抽刀便把这十几个巡盐官佐给砍了头。 不过片刻功夫,这扬州巡盐盐丁的官佐便被杀了个干净,甚至他们都不敢有丝毫反抗之心,毕竟眼前这人代表着朝廷的法度,当然,更重要的是他的身后有三千人马。谁都知道,如果抵抗的话会是什么下场。毕竟这些绿营兵,别说是杀人了,便是屠城,那干起来也是轻车熟路。 十几具身首异处的尸体喷涌出来的血染红了整个城门洞,一时间,这城门洞中更充斥着血腥味,赵平跃被吓的双腿发软,而那些盐丁同样也是瑟瑟发抖的站在那,生怕这将军一个不高兴,下令杀了他们。 “将,将军杀的好,不杀,不能正典刑,不杀,不能立军威,有,有将军在,我,我扬州自是无虑……” 虽说双腿颤抖着,但赵平跃还是拍着马屁,这会儿他真的害怕了,似乎明白了为什么绿营兵,同样也是锐不可挡,这杀起人来可全没有一丝顾忌。 对于别人拍的马屁,张孝杰只是视不见的模样,随后又令人将盐丁都招于城门旁,令其列队检阅,对城,那些被吓的大气都不敢出的盐丁自然不敢有丝毫违抗。甚至就连附近的百姓,也是吓得大气都不敢出。同样也不敢动。 心知这扬州城已经夺了下来的张孝杰,只是暗自冷笑着,这些个人呐,对清军的畏惧,已经到了骨子里头,这也难怪,毕竟这扬州城曾经让清军杀了几十万人! 这不过就是十几年前的事儿。 而这会全标人马已经进了城的张孝杰,这才扭头对闻声赶过来的扬州知府、知县,笑道。 “两位,来吧,开城门吧。” 眼见他们不解模样,张孝杰笑道: “你真当老子是清虏?老子是大明忠义军第三标标统张孝杰!今个扬州城,重归大明了!” 重归大明! 那些个盐丁,百姓,听着这人的话时,一个个无不是神情显得有些茫然。 这是怎么回事儿? 但片刻后,原本还担心着自己性命的盐丁,猛的一下全都松下口气来。 无论如何,他们的性命是保住了。 附近的一个老人,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走到城门处,有些紧张,却又有些期待的问道 “将军,将军是大明朝的将军?” 章节目录 第21章 郑成功的烦恼(第一更,求支持) 江北安抚使朱明忠连克淮安、扬州两府! 从江北传来的消息,很快便在整个南京下传开了,一时间整个南京无不是为这个消息所震惊,对于那些刚刚从箱底拿出久违的汉家衣裳,重新开始的蓄发的百姓来说,他们自然是欢天喜地的乐作一团,而在乐作一团的同时又长松了一口气。 毕竟,江北是南京的门户。 而对于汇聚于此的遗民,更是欣喜若狂前往孝陵,以江北大捷的消息告慰高皇帝在天之灵,甚至连朱明忠本人的声名也随之受到遗民的追捧。 外面是欢声一片,而在延平王府内,这气氛却显得有些古怪,或许外人不曾知道,但是对于府诸官来说,他们自然知道当初是如何把伤势未愈、为国立下大功的朱明忠逼出南京,同样也知道,他当初离开时,除了贴身护兵外的,若非是近四千忠义军兵卒主动追随,他离开南京时几乎是个光杆总兵。 可即便如此,不过十日功夫,这江北便传来了战捷的捷报,不过两天,连下清河、山阳以及扬州三城,扬州、淮安两地治下各县,对忠义军更是闻风而降,江北的局势瞬时大变,变得对大明更加有利。 尽管这是一个好消息,可谁都笑不出来,尤其是在看到国姓爷的表情后,几乎所有人都选择了沉默,即便是正常禀报,也只是用公式化的口吻。 所有人似乎都有意无意的不再提及江北的消息,在大家看来这来自江北的消息,也许是一个禁忌。 晌午时分,回到王府后宅用膳的郑成功,表情显得似乎有些不悦,那眉头更是紧锁着。以至于府的丫环无不是小心翼翼的侍候着,生怕一个小心被王爷责罚了。 而从见到王爷时,董酉姑注意到他的心情似乎有些不快,不过她并没有说话。 “唉……” 在吃饭时候,偶尔听到他的一声叹息后,董酉姑才笑着问道, “王爷,今个你为何一副愁眉不展的模样,妾听闻那江北接连传来捷报,王爷不正应欢喜不是?” 与其他人不一样,董酉姑并没有回避这个问题。她的问题让郑成功抬头看着她,突然苦笑道。 “友姑,你说我当真是个刚愎自用之人吗?” 放下手的筷子,郑成功眉宇紧皱,面色显得有些无奈,接着又苦叹道。 “江北连连战捷,成仁可谓是居功甚伟,克江阴、取常州、复南都,取江北,成仁更是于国屡立功,但……” 沉吟片刻,想着这段时间,朱明忠于江北的攻伐,郑成功突然无奈苦笑道。 “但我又是如何报其所立之功?” 脸色猛然一变,神情显得极为难看的郑成功厉声道。 “复南都后,先将其打入牢狱,后又欲夺其以兵权,进而逼其北走江北,虽是百折,可成仁仍是于国一片赤胆,领数千残军取以江北,为南都之屏,如此赤胆忠心之士,却为本王这般打压,本王又有何颜以对!” 当郑成功怒声自责自己的时候,董酉姑并没有说话,而是坐于他的身边,轻轻的按着他的手,然后只是静静的看着他。 当年清虏总兵马得功乘虚攻打厦门,郑芝莞胆小怕死,未见清兵的影子,已乘船逃至海。岛无主,百姓踉跄逃难,人人都怀揣珍宝,只有董酉姑包裹祖宗牌位和郑成功的机密书,步行出走,此举也令郑成功对董氏更加敬佩和信任。 也正因对其的信任,郑成功才会说出这番话来。 “今日,江北报捷,可府百官,却无一人敢于言喜,更无一人建言如何封赏,似乎大家都以为,本王定会嫉恨朱明忠,他的功劳愈大,本王对其愈加嫉恨……” 此时的郑成功那面尽是一副委屈之状,为他人对他的误解,或许,他曾厉声训斥过朱明忠,或许,他曾恨不得杀朱明忠,但是并不意味着,他真会如此,即便是再恼、再怒,他也知道,谁是国之干城。 也正因如此他绝不会干出自毁长城的事情,可偏偏现在外界对他误解太多,以至于有很多人认为他对朱明忠是欲杀之而后快。 “那王爷是这样想的吗?” 董酉姑看着王爷反问道。 “本王若是这样想,他朱成仁又岂能夺得了江阴?恐怕早都砍了他的脑袋了!” 想到一直以来对他的容忍,想到这种容忍,没有其他人的理解,郑成功立即恼声说道。 “朱成仁屡次顶撞本王,本王虽是心恼,可又岂曾真动过杀意?若是想杀人,又岂会留他到现在?他那混小子,若是换成别人,不知道早都死过多少回了……” 在郑成功发着牢骚的时候,董酉姑只是笑而不言,两人成亲这些年,她又岂不知道他的脾气,他的气顶多也是一时,只是外人并不知道。 即便是直到现在,王爷仍然是个爱恨分明的人。他绝对不会像外界猜测的那样对朱明忠怀恨在心。恨不得杀之而后快。 或许王爷曾经对朱明忠极为恼怒,但是对于他的欣赏,却从来没有改变过。 对于这一点董酉姑谁都清楚,也正因如此,她才会犹豫着那件事到底该不该告诉王爷。 “可现在外人却偏偏不这么以为,他们只以为本王是想杀他,只以为本王依然恼他,所以他们甚至于本王面前,从不敢大声提及朱成仁,这些人也不想想,若本王想让他成仁,又岂留他至今,既然留着他,是,是对他没有丝毫芥蒂,即便是再生气,那也是要留他大用……” 但外人并不这么以为,他们只以为王爷您是想杀他而不能杀,所以,他们害怕,害怕您当真会杀人啊! 到时候,那可是自毁长城了! 哪些人不过是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董酉姑心底暗自冷笑着一声,只可惜这府武官员,这么多年,居然无人能真正了解王爷! 或许在他们看来,只有王爷像他们猜测的那样。那才是真正的王爷应该具备的,而不是如此的宽宏大量。 “是了,若非是王爷知人善任,他朱明忠又岂有今日,说起来做事追究起来的话,当初他离开南京时带走那么多兵,本是应该加以惩处,可是王爷,你却让人不得提起此事,甚至还主动给了李子渊几千人马安抚他们。外人直以为你是给张侍郎面子,可有几个人知道你是在帮朱明忠?像现在,这些话,你又岂对其它人说过?” 虽说心底为府武官员的明者自保之举,颇有微词,但董酉姑并没有指责他们,而只是婉声劝说道。 “正是因为武百官不知王爷心意,所以才会误会王爷,若是接到报捷时,王爷能将心意挑明,又岂会如此?” 董酉姑这般一说,郑成功的脸色顿时变得的尴尬起来,在接到江北的报捷时,尽管内心欢喜非常,但是他并没有说话,而只是轻轻“哦”了一声。 原因再简单不过,朱明忠是被他逼走江北的,现在他的江北大捷传来,郑成功可不想让百官奉诚着他“知人善任”,更不想让他们违心的拍着马屁,但并不妨碍他因为这个消息而高兴,可偏偏大家都误会了他的想法,只以为他仍是在恼火,所以都变得的小心起来。 现在看来似乎自己确实有那么几分责任。 “可,可如何挑明,难道,难道告诉大家,本王并不恼成仁了?若是当真如此,反道尽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郑成功有些心恼的言语道,这种事情根本没有办法解释。越解释反而更加适得其反,甚至有欲盖弥彰之嫌。随后他又说道。 “可,若是任他人这么误解下去,将来万一有人以为本王对其心存成见,为了在本王面前邀功,他日寻机勾陷于他,到时候,若是其当真违了国法,本王便是有心,又如何保全得了他?” 抬头看着夫人,郑成功心恼道。 “若当真如此,那成仁,岂不正是本王所害?” 或许郑成功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读书人,但是他很清楚。那些读书人有时候为了讨好与他,会怎么做! 史书之,这样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也正因如此,他的心里才会像现在这般郁闷。他不知道应该如何缓和这一切。 “王爷如果你想保护他必须要挑明这些事情,要不然他日有人曲解了你的想法,之后恐怕真的……” 看着眼前的王爷,看着他那一副凝重的表情。董酉姑的心底又一次想起了九妹,也许…… 可在这个念头浮现出来的时候。董酉姑的心底却又有一个声音告诉她,现在这个时机并不合适,而且这并不见得是最好的选择。 一切还是等将来再说吧。董酉姑心里这般寻思着,那边又出言安慰道。 “王爷您尽可放宽心,妾身觉得府里这么多人,还能没有一个能读懂王爷您心思的人?” 本书来自 章节目录 第22章 蛇蝎(第二更,求支持) 江北大捷! 扬州、淮安的接连克复,不知让多少以遗民自居的人们为之流下激动的泪水,便是寻常妇人,也是纷纷言道着老天保佑。 而在南京的街,更是随处可以听闻众人在那里言道着道听途说的江北大捷的消息。甚至百姓们每每见到穿着官衣的官员时,总会拉住他,以询问与江北有关的消息。然后总是会为江北的消息而赞叹着,更是不断的在嘴里赞扬着忠义军的骁勇善战。 别说是普通官员,即便是穿着二品大红官袍的钱谦益,这一路也不知被人拦过多少次,当然,每一次,他都会如实的告诉众人与江北有关的消息,更不住出言称赞着朱明忠麾下的悍勇。 毕竟他钱谦益是士林的领袖,是处事公允之人。至于是或不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必须要让外界以为他是这样的人。 宦海沉浮这么多年,钱谦益早习惯了做一个戏子,在人前演着戏。 “夫人在吗?” 刚一回到府,钱谦益那苍老的脸,笑容便敛了起来,说了一路违心话的他,这会也已经有些厌了,这会只有一个想法,是与柳如是“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垆”,美酒、章配以美人,如此放松一番,如此,才是人生。 “老爷,夫人正在佛堂,” 听着丫环的话,钱谦益便直接朝着后宅佛堂走去。 “只求菩萨保佑军门百战百胜……” 于家的菩萨像前,柳如是跪于佛堂默默的祈祷着,在她来到南京的时候,朱明忠已经领兵北伐了。尽管有些遗憾,但她仍然长松了一口气,这样也好……大丈夫正是要为国解难。 今个在听说了朱明忠于江北的大捷后,满面笑靥的她立即来到了佛堂为其祈祷着,直到现在那一直悬着的心终于彻底放了下来。 “菩萨保佑军门沙场无虑……” 虽说柳如是的祈祷声不大,可是还是传到了刚到门外的钱谦益的耳,虽已年迈,但他却不耳聋,那一声“军门”,虽看似并不亲近,却让他的脸色猛然一变,那脚步顿时定了下来。 在柳如是抵达南京时,钱谦益着实为之欢喜,毕竟对于年过七十的他来说,能有红颜相伴,自然胜过每夜孤眠。不过随后,在听她言道着当时如何游说常熟县投降,称赞着朱明忠如何与兵卒同甘共苦,日行百里夺常州时,听着她的一声声赞美,看着她那脸流露出的对英雄的崇拜,尽管表面出言称赞,但内心里钱谦益却是苦涩非常。 夫妻二十年,他又岂不知道柳如是虽是女子,却英豪不逊男儿,最是欣赏的便是像朱明忠那样的男儿,更何况那朱明忠……即便是不喜朱明忠其人,但钱谦益也不得不承认,那人面如冠玉,穿着儒袍时更是一副翩翩公子温润如玉的模样,那里有寻常武夫的粗鲁不堪,根本是一个谦谦公子。 这样允允武之人,不正是女子心折的男儿吗? 想到常熟之后,柳如是每日近身相随,尽管其年龄远长于朱明忠,但其相貌却仍似二十几许人儿,像朱明忠那行的行伍陋夫,正如饿狼一般,又岂会放过夫人!甚至是夫人那里…… 每每想及此,钱谦益便只觉一阵心恼,却只能装作不知,毕竟,当年清虏南下之时,他未能成全柳如是殉国的要求。 男儿尚不能全义,又如何要女人守节? 可这并不意味着他不心恼,像此时,在听着柳如是的这番言语时,钱谦益的脑海所浮现出的,尽全是其如何苟合状。心恼非常的他,猛然一握拳头。 “小儿,若不杀你,老夫焉能为人!” 心底的这一声誓言之后,听到堂的柳如是已经起身,钱谦益满面的怒容顿时烟消云散,反而浮出满面的惊喜模样,稍向后退了十几步,然后便喊道。 “夫人、夫人,大喜啊、大喜啊……” 钱谦益边喊,边往佛堂走着,待到门边时,只见柳如是已经从佛堂走出,两人差点撞,连忙扶住钱谦益,柳如是笑道。 “老爷,今个究竟是何喜事,居然让你如此失态?” “夫人,你不知道,今天江北传来八百里捷报,朱明忠朱军门连克淮安、扬州两府,江北之地目下无不是闻风而降,忠义军尽是横扫江北,江北之地,指日可定,指日可定啊!” 满面欢喜的钱谦益一边与柳如是分享着这一喜讯,一边激动的说道。 “如此大捷,为夫焉能不高兴,夫人,你快点命人做点酒菜,今日为夫要一醉方休!我大明得此悍将,焉能不兴?” 钱谦益的欢喜模样落在柳如是的目,只把她心里的欢喜也勾了起来的,她连连说道。 “理应如此,理应如此,老爷,妾以为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不妨邀些友人与家,大家一同吟诗章,为朱军门战捷而贺?” 看着柳如是说出这番话时的那副欢喜模样,钱谦益只觉得心头猛然一痛,像根刺刺到似的,但面却连连点头赞道。 “夫人所言极是,所言极是……” 对于钱谦益来说,接下来的几个时辰里,原本想与柳如是“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垆”,美酒、章配以美人,如此放松一番的他,却等同于折磨,尽管内心恨不得嗜其骨,但是表面,他却不得不能魏耕等人,在那里诗书章,为江北祝捷,更是出言称赞着朱明忠的悍勇,当然更多的则是对其忠义之名的赞叹。 “后来魏某听闻,那日通济门血战之后,朱军门身大小伤疮不下百处,浑身尽为鲜血所染……” “啊,负伤百处,那,那可如何是好……” 虽说事过月余,且朱明忠现在更是活蹦乱跳的于江北领兵北伐,但是猛的听朱明忠当时身负伤百处时,柳如是仍然不禁发出一惊叫,那面,全是一副忧心模样,落在钱谦益的目,他心一勇,脸却笑道。 “夫人过虑了,军门悍勇岂是凡人所能伤,那血不过只是清虏之血。” 看似的随口安慰,实则不过是一句飘没了朱明忠的身先士卒。而魏耕只以为其是为了安抚柳如是,便不以为意的继续说道。 “那通济门处尽为忠义军数千将士染红,当有人言道“忠义军一日尽毁”之时,大家可知朱军门如何答他。” 在众人所目光投到自己身,目光显得有些焦切的时候,魏耕方才继续说道。 “我忠义军,首克南京,不负忠义之名,不负苍天,下不负黎民……虽百死而无憾!” 在魏耕激动的道出最后一句话时,旁边几人无不是为这句话所感,柳如是更是目含泪,连连忙说道。 “军门果不负忠义!我大明能有朱军门,大明焉能不复!” “河东君所言极是!” 在众人的出言称赞,心知夫人此举只为朱明忠扬名的钱谦益那苍老的脸闪动着笑容,那看似涣散的目闪过一道厉色,随后端起酒杯道。 “来,让我等为朱军门贺!为大明贺!” 一杯酒下肚时,看着柳如是那满面的欢喜模样,钱谦益的心底另一个念头却在那翻滚着。 不杀你,焉能泄老夫之恨! 尽管心里这么想,但是在脸,钱谦益依然是一副对其关爱有加的模样。 “哎,朱军门,实在是一心江山社稷,当初老夫以为他身受重伤,只想让他在南京歇息一段时间,毕竟这行军打仗,风餐露宿的。万一烙下了什么病根,又岂是大明之福?哎……” 这一声长叹了看似把当初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关心之举,对此并不了解内情的柳如是自然也没有想那么多,更是点头说道。 “还是老爷想得周全,那人怎地不知道心疼自己。” 带着些许埋怨的话语,从柳如是的口道出时,看着她那副模样,钱谦益的心底冷笑一声。 “你这贱妇,当真是……婊子无情!” 这一声冷笑之后,他的脸却不露声色的点头说道。 “不过想来朱军门这般年轻应该不会烙下什么病根儿。” “正是如此,军门吉人自有天相……” 在接下来的几个时辰里,钱谦益,像一个戏子一般。在那里和柳如是,魏耕等人一同演着戏,一同想象着大明江山恢复的那一天。 当然,其间更是带着一些期待。期待着大明能够多几位像朱明忠一样的将领。而在这个时候,钱谦益,自然不会忘记他的另一个学生,当然,也不过仅仅只是偶尔为其说几句话,毕竟现在李子渊还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军攻。 而在众人对朱明忠的赞扬之,钱谦益的脑海却在那里不断的考虑着一个问题,如何解决这个人,尤其是在他现在为国立下这样的大功之后,怎么样才能够杀死此人? 尤其是钱谦益很清楚自己的那个学生的脾气,他对朱明忠是欣赏多过恼怒,在这种情况下,又怎么能够借刀杀人? “书生杀人不用刀……” 心底默默地念着这句话,但钱谦益的眉头却时而紧皱着,即便是不用刀,可要从什么地方下手? 本书来自 章节目录 第23章 结党的目的(第一更,求支持) 整整一夜,尽管略带些许醉意,但是钱谦益仍然未曾安睡,虽说已经是年近八旬,按理来说在这个岁数应该睡得很沉,但心有所思的他,一夜都在书房苦思冥想。 如此一夜未成安睡,为的是江山社稷,当然更是为了他自己。 一夜的苦思冥想并非没有结果,至少钱谦益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虽是一夜未曾入睡,但因为想到解决的法子,心情极为舒爽的钱谦益却不见丝毫疲惫,草草的用了早饭之后,便匆匆乘着轿子去了延平王府。 现在的他虽说只是王府下设六部礼部侍郎,但是,却凭着当初出言救出了关于刑部大牢的数百伪官,而隐隐成为南京官领袖。 对于那些身同样有着“事虏”污点的官员来说,对钱谦益自然有着天然的亲近。不过虽是如此,宦海沉浮多年的钱谦益却没有丝毫的自傲,反倒是着力提携后学,全是一副以谦谦长者风貌示人,如此这些日子倒是颇赢得一些人的好感。 不过,也只有钱谦益本人才知道,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什么,是为了重为士林领袖,是为了做官。当然也是为了结党,而结党的目的,自然是为了营私! 与往日不同,钱谦益并没有去礼部,而是直接去了户部,然后附近的茶馆坐下后,便命人去找到了王川,这位前任的江南省布政使一听说是钱谦益找他,那里敢有丝毫耽误,便直接跟着下人来到茶馆,一见着钱谦益便行起了大礼。 “下官见过宗伯!” 安受王川大礼的钱谦益先看了一他,然后指着桌前的椅子缓声说道, “丙成,坐!” 简单的客气之后,王川看着钱谦益问道。 “不知宗伯找下官有何差遣?若是有所差遣,只管命人吩咐派是,何需劳宗伯亲自相来!” 尽管两年布政使任积累的数十万家业大半与牢送给了钱谦益,但是对于侥幸活下来的王川来说,对钱谦益仍是感恩戴德,毕竟是命是他救的,只要保住了性命,保住了官身,那些家业又算得了什么? 没有了银子没关系,只要保住了性命,保住了官位,又怎么可能没有银子。 升官发财! 要想升官,总要先保住官身,像现在,虽然是在户部当差,可是总算是还有机会。 “这有阵子没见你了,今个恰好经过此地,特意来看看你,正好也有些事情和你问一下!” 钱谦益倒也没有客气,作为士林的领袖,虽说没有宰相的位子,可是却能摆出宰相的气度来。 “宗伯尽管吩咐!” 王川连忙起身答道,甚至在内心里隐隐的还有些激动,不为其它,只为钱谦益终于想起了他。 升官! 总需要有人赏识才行,而且赏识他的人,必须要本身也要身居高位。而钱谦益正好是这样的人,他不仅是身居高位,而且还是大将军的老师。 如果能够得到钱谦益的是那么升官发财,不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丙成,你曾是江南省布政使,对这江南税赋自是极为了解,钱某想问问你,这江南省的税收。” 放下茶杯,钱谦益看着王川笑着道出了他的来意。 尽管不知钱谦益为何询问江南省的税赋,但王成知道,能否摆脱眼前于户部当以闲差的身份,全看今日他的回答,能不能让眼前的这位钱牧斋满意,先沉思片刻,而他才后说道。 “回宗伯,这江南省税赋很是繁杂,清容下官一一禀来!” 或许在布政使任的时候,王川大多数心思都在如何捞银子面。但他同样也是颇具才能,也不会被放到如此重要的位置。 他先在脑海回忆片刻,回忆着江南省税赋的各种名目,然后才慢慢说道。 “款项繁多、数额巨大是江南省赋税的最大特点,正所谓江南财赋甲天下,这银则有地亩,有漕项,耗赠有渔芦等课,牙杂等税,米则有漕粮,有耗赠,有白粮,有白耗等,米至于定额之外或又有本年开垦、新增,闰之加闰,有淹荒豁除,奉敕、奉蠲等米,其田赋所税之税银部分同于他省……” 在王成的讲解之,钱谦益只是默默的将这些记于心,虽是七十余岁,可是他的记忆力仍然很是惊人,居然被他记了个七八成来。 “……自古富不过江南,可自前朝起,江南省一直举国赋税重地,江南以举国不到两成的土地,担负全国两成五的地丁银,六成五的漕粮,目下江南之重赋较之宋多七倍,元多三倍,亦四倍于弘光之前,两倍于我大明,目下江南虽是民力不堪,可清虏对于江南民力仍是极尽压榨……” 在感叹着清虏苦民时,王成全不顾过去他身为布政使时,为征收赋税时,不惜动辄杀人的“果决”,正是凭借的这份果决,他才得到了满清朝廷的赏识,而成为江南省布政使。 “是啊,这清虏与皇明不同,皇明视我等汉家百姓为百姓、为子民,而清虏视我等为奴,为隶,而不为人!去年,老夫于山庄内听闻,苏州春旱不过些许百姓不堪清虏压榨,书要求官府减免银粮,却被其苏州县以其聚众谋反为由,斩决18口,刑67人,如此残暴之人居然得顺治小儿之褒奖!丙成,老夫记得,此事似乎与你也有牵连啊!” 简单的一问,只把王成吓的浑身一颤,他连忙跪下叩头道。 “宗伯,下官当时也是迫不得已,实是不得不为之啊……” 作为布政使的王成,过去为了催税,曾不止一次言道着“以杀督税,把敢抗捐的杀死,剩下的自然也不敢不交税”,也正像他说的那样,这些年,百姓那怕是卖儿卖女,也不敢拖欠税赋,若非是如此,又如何能维持清军西南、湖广等地征剿的开支。 对于大清朝廷来说,他们可不管地方为了收税杀了多少人,对于满洲人来说,死的不过是不值一提的汉人罢了!地方官只要把税收来对于打钱过来说是大功一件,至于杀人,非但不是什么坏事,反而是一件好事。有把那些汉人给杀怕了杀服了,他们才会心甘情愿的做满足人的顺民! 也正因如此,对于大清国朝廷来说,地方官动辄杀人不但无过,反而有功。 可当初杀人于满清是功,现在这些旧事却极有可能变成催命符,想到那苏州县降后被处于凌迟的惨状,王成又岂能不紧张,如果当真追究起来,他自己也够千刀万剐的。 “好了,丙,瞧把你给吓的,若是老夫若是不想救你,又岂会与你说这些话!今个老夫之所以见你,正是为你指条活路!” 看着诚惶诚恐、满面惶色的王川,钱谦益端起了茶杯,浅尝了一口茶水,这是茶是新茶,新茶虽好却是略带苦涩啊! “丙,你可知,目下大将军虽是北伐功成,可现今却是隐患重重,不说其它,便是目下,南京云集数十万北伐大军,每月所需又岂止数十万两,仅凭江南一地,又焉能负担如此之重负,且他日北伐,亦需大量银钱,你于户部之,想来应该对此有所了解吧!” 放下了茶杯,钱谦益慢慢吞吞地说出了他的来意,昨天晚他用了整整一夜的时间,去寻思着如何对付江北。 “下官自是知晓、自是知晓,目下大将军麾下所用,只有当初藩库余银,不过百万余银,至多只够两月之用,所以户部才会屡次督促各地解缴夏税……” “糊涂,仅凭江南半地之夏税又焉能解决当前之苦?” 突然的训斥让王川有些诧异的看着钱谦益,不大明白的问道。 “还,还请宗伯明示?” 这会儿他真的糊涂了,完全不知道钱谦益为什么会这么说? 他是什么意思? “江南之税,不足以大军耗用,目下对于大将军来说,如何开拓税源,可谓是当今第一要事,如果丙你能书大将军,拓以税源,又何愁不得大将军赏识?何愁不得大将军重用。” 有些事情,总需要假别人之手,毕竟,结党的目的正在于此,而且,钱谦益也需要眼前的王川去做一些事情。 “宗伯,下官……下官请宗伯明示。” 王成有些不解的看着钱谦益,完全不知道他的意识,拓宽税源? “现在江南税赋已经让百姓不堪重负,如果再加税的话,恐怕会引发民变,还请宗伯三思……” 如果是满清朝廷下的旨意,他恐怕决不会这么说,因为他很清楚,满清朝廷看重的是什么,是钱,是税,而不是人,为了税,可以杀人逼税,但是现在不行,甚至在王川看来,今年的税收能正常收回已经非常不错了。 加税? 没有刀子架在脖子怎么加! “哼哼……” 冷笑,钱谦益看着王川说到。 “江南不行,为什么不想想江北……” 本书来自 章节目录 第24章 众人百相(第二更,求支持) 一身品红官袍穿在身,虽是身形削弱,但那二品的官袍本透出了别样的威严来,在即将进门的时候,钱谦益特意用手抚了下官袍,以让衣袍再周整一些,待到传来的召见声的时候,他才迈开步子走进郑成功的公房,这边不过只是刚一进门,那边他便说道。 “下官贺大将军江北之捷!” 虽说钱谦益的话声苍老,显得有些气不足,可仍然传了很远,在外人的诧异,钱谦益走进了公房,这公房之,不仅有郑成功,还有王忠孝、冯澄世等人,他们无不是微微一愣,都选择了静观其变。 而出乎意料的是,他们注意到王爷面非但没有因为钱谦益的这句话,而显露出丝毫不满,甚至还难得的露出了笑容。 别说是其它人,是自认为最了解王爷的王忠孝,心底也暗道着古怪。其实他那里知道,从昨天与夫人长谈一番后,整整一天,郑成功都在等着有人开着头,提一下江北,然后他好顺理成章的褒奖朱明忠,让世人明白,他郑成功对他没有丝毫芥蒂,可未曾想却没有任何人提及,在心神有些浮燥的时候,钱谦益的话声传入他耳,又岂不让他心喜。 进屋后,不顾众人的诧异,钱谦益直接说道。 “大将军,下官昨日听闻江北传来的捷报,朱军门接连克复扬州、淮安两府,想来江北之地,不日即复,闻知如此大喜,下官失态,还请大将军责罚!” 罚? 罚个什么,知我者恩师,你这般一说,正好解了本王的围! 连说着“老师免礼”,心情大好的郑成功顺着他的话说道。 “老师何过之有,莫说是你,便是本王,听到江北的捷报时,也是欣赏若狂……” 王爷的话只让冯澄世的心里“咯噔”一声,瞬间,他便明白了,所有人都猜错了王爷的心思,王爷从未曾真正恼过朱明忠,现在回想起来,大家都被王爷的怒火给迷惑。 以王爷的性格来说,或许他会气恼朱明忠一时,但是绝不会因此记恨他,甚至王爷对朱明忠只会越发欣赏,原因无他,在王爷麾下诸将之,论悍勇无一人能与其相,而王爷最是欣赏这样的人。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什么? 在王爷麾下,擅于陆战、擅于攻城的有谁? 除了朱明忠再无他人! 若是说水战,这王爷麾下可谓是人才济济,但是陆战……除了朱明忠,再无他人了。 悍勇不过他、善战亦不过他,如此有胆有识的悍将,以王爷的性格又岂会真正对其恼怒,恐怕对朱明忠,王爷在恼火之外,更多的是欣赏。 之所以欣赏他,不仅仅是因为他的悍勇,更多的原因,恐怕还是因为他们两人的性格很是相近,也正因如此,两人在很多时候才会似针尖对麦芒一般。可内心浓深处,王爷对他的欣赏是从未曾改变的。 像他自请平定江北,屏卫江南,这根本是九死一生之事,且不问悍勇无人能及,便是这份赤胆忠心,又有何人能及! 要知道,将来,清虏南下时,达素麾下的十万精兵,最先碰的是朱明忠的忠义军! 一万对十万! 难怪王爷对他那般欣赏! 这会冯澄世甚至有些懊恼,懊恼他未能及时看出王爷想法,若能早些猜出王爷的想法,没准还可以得到王爷的青睐,且又能结交朱明忠…… 想到这! 突然,冯澄世整个人不禁一愣,不是因为钱谦益猜出了王爷的心思,而是因为钱谦益这个人,一次,钱谦益看似为国为民,可实际早得罪了朱明忠,而现在,他又为其大捷贺喜? 若是说钱谦益想借此缓和与朱明忠的关系,冯澄世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官场如杀场,一但得罪人必须往死了去收拾,否则打蛇不死反受其害! 这姓钱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看着钱谦益的表演,看着他为朱明忠的江北捷报请功,听着众人的赞同,看这堂的欢声笑语,冯澄世突然发现他有些看不懂,他看不懂的不是其它人的反应,而钱谦益的表演。 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目下,朱军门虽领江北安抚使一职,可此职不过只是临时委遣,目下淮安、扬州大都克复,想来江北不日亦将克复,为维持以江北,下官以为,王爷可委的朱军门为江淮经略使,一则经略淮河南北之地,统领南北军务,以备清虏南下!” 钱谦益的建议,自然得到他的赞同,而郑成功也是点头称是。而冯澄世的则是在心底反复寻思着“江淮经略使”这个官身可是位高于总督的一品官职。 “老师所言极是,目下江北确实需要成仁经略淮河南北,以备清虏南下,至于成仁复以江北之功,可谓是功在社稷,本王自会奏朝廷,为他请功……” 心情大好的郑成功,只觉得这样似乎还不足以缓和两人的关系,随后,又命冯澄世为其调遣一批军资,甚至还命户部解十万饷银往江北,供朱明忠募兵,郑成功试图用这些举动告诉别人,他对朱明忠从未曾有过丝毫的芥蒂。 当然,他也收获了一片的恭维声,在那“王爷英明”,冯澄世只是看着钱谦益,至少有一瞬间,他注意钱谦益的脸,闪过一丝得意,那一丝得意,虽只是一瞬间,但冯澄世仍然看到了,他的心底顿时便明白了,这姓钱的,根本不是在捧朱明忠。 难道是捧杀? 冯澄世的心底暗自思量着,可怎么也看不出这有捧杀的味道。 这姓钱的心里打的是什么念头? 第一次,面对钱谦益那让人摸不着头脑的算盘,冯澄世想个人都疑惑起来,他看着对方,心底只觉,这当真不愧是南都礼部尚书出身,这走的步数,又岂是常人能看得出来? 不行,改天一定要讨教一番! 冯澄世心下这么寻思着的时候,想着江北的朱明忠,心下不禁暗叹道。 “朱成仁,要怪,便怪你不明不白得罪了此人吧……” 本书来自 章节目录 第25章 各人心思(第一更,求支持) 由数百艘单帆舢板组成的船队,浩浩荡荡的于大运河航行着,这只船队除去飘扬着“明”字官旗之外,还有“忠义”以及“朱”,两面大旗。这便是从江阴开来的忠义军后营以及后备营兵佐,三百艘舢板,足足坐着七千余人,这忠义军最后的主力,除了留守于常州等城的不到五千人马之外,这一次北,忠义军可谓是倾其全部人马。 瞧着这浩浩荡荡的船队,身着一身儒袍的钱磊,头戴孔明帽、手摇鹅毛扇,那神情甚是得意非常。 若是说当初在江阴投降时,是迫于无奈,当然也含着为谋以晋身之道的想法,但是,对于他来说,他的心底未曾没有忐忑不安过,他总是会担心,若是朱明忠败了会如何。 几乎自从朱明忠领兵增援国姓爷的那天起,他甚至已经做好了随准备卷着铺盖卷,从此隐姓埋名的想法,甚至那些天,成日里他的腰间都缠着一根二百两的金腰带——那是装着二十根十两金条逃命腰带,当然还随身带着五十两银锭。 大有一副,随时准备出逃的打算。 可随后,从南京传来的消息,却让他将那腰带一丢,换了孔明帽,甚至还有鹅毛扇,在常州充当起了军师来,大有一副本人是军门之军师的派头。 之所以如此,原因到也再简单不过——忠义军血战通济门克复南都! 换句话来说,北伐功成了! 尽管随后江阴满城带孝,即便并不是江阴人,但是作为军饷官,一家家的跑着送抚恤的时候,面对那一张张哭泣的脸,钱磊也觉得心底某一个地方被触动了,以至于他每次都会亲自检查发放抚恤的银两,必须保证其是标准的五十两足色纹银,而不会被人调换,甚至管理军饷局的他还特意成立了仿着钱庄的方式,成立了军饷庄,以方便兵卒和他们的家属进行银钱兑换,与普通钱庄银钱兑换时少则两分多则五分贴水,如此以方便兵卒。 也正因这些举动,才使得钱磊现在于常州享有清誉,甚至于军也深得兵卒敬畏。而越是如此,他越爱惜自己的羽毛,像现在,对于钱磊来说,他只觉得自己似乎距离目标又进了一步。 虽说通济门血战之后,江阴等地是家家带孝,但是接下来的一个个喜讯,却让人们慢慢谈去了那份伤愁,尤其是几天前,扬州府、淮安府为军门克复的消息传来时,钱磊在一面为军门的大捷欢庆之余。他的心里很清楚,他的梦想很快便能实现了,当然不似现在这般头戴孔明帽,手摇鹅毛扇。而是头戴乌纱,手握大印! 这才是他钱磊的梦想! 以我的功劳,至少可以放一方知府吧,是淮安?还是扬州?不行,淮安府治山阳离清河太近,要不是扬州吧。 “腰缠十万贯,骑鹤扬州……” 正当钱磊想象着那扬州的富庶、繁华时,突地不知什么时候,高继明走到了他的身边,只听他轻声说道。 “炳,这次您在常州,筹备军饷、军需,可是为军门立下了大功,待你到了清河,必定会为军门所重!” 虽说看似是恭维,可谁都能听出来高继明话的意思。他是在试探钱磊可知道什么消息。 李子渊和后劲营诸将的叛出,使得高继明这个“降将”在忠义军的地位尴尬起来,毕竟,他本不是军门的心腹,当初的“心腹”都可以叛出忠义军,更何况是他这个降将? 也正因如此,这阵子高继明可的说,成日里患得患失的全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 毕竟,他是降将! 若是依着过去,没准他会想办法转身重投满清,可现在,随着他的“功绩”被传至大江南北,谁不知道他高继明是如何“大义凛然”砍了崔宗泰的脑袋,降清?估计这边刚降,那边会被寻个由头给砍了头。 可,在这边又岂是安稳的地方? 如果现在满清已平,天下已靖,没准高继明真的会自请去职,然后归隐于乡间做个足谷翁,凭着这些年捞的银子,足够挥霍一生。 可问题是,现在不是太平盛世,这天下未靖之时,没准他今个请求致仕,明个郑延平一败,到时候,他自己这脑袋又岂能保得住,在乱世,最关键的是兵权。 可现在的问题是,他根本没有什么兵权! 连那兵权也被不解而解了,表面,他现在是后军统领,可这三千后军里有两千九都不是他的人,官佐大都是从左右军以及军调来,至于他曾经的下属,要么被调往其它三军,要么是调到他处。即便是兵,也大都是新募兵丁。 朱军门,这一手高明啊! 不经意,甚至连高继明自己都没反应过来,他的兵权被解了,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早晚了。 这阵子,不止一次,高继明都曾感叹着朱明忠的手腕之高明。 但,现在又有什么办法? 这船越是往北,高继明便越是担心,毕竟,谁知道,到了清河之后,朱军门会怎么待他这个外人。 对于高继明的心思,钱磊自然非常明白,其实,说起来,两人甚至还有些同病相怜,只不过相于高继明,他早吃了一记定心丸。 “成田!” 手摇鹅毛扇,钱磊颇是感叹的说道。 “其实说起来,钱某也是身曾染污,虽说未曾出仕满清,可却也算是助纣为虐,这些事,到底是不光彩啊……” 感叹间,钱磊尽是一副懊恼道。 “若非是军门当初搭救,不定现在钱某还身在虏营,还做着助纣为虐之事,而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此时的钱磊面,尽是一种幡然醒悟的感伤。而高继明更是连忙说道。 “炳先生所言甚是,若非军门,我等现在恐还某为虏用,做着数典忘宗之事!” 无论到底是什么心境,对于高继明来说,场面话他必须要说,为了生存,他当年追随过李闯,降过大明,投过满清,后来又降了朱明忠,在什么地方说什么话的道理,他又怎么可能不懂,当然,也是在朱明忠麾下,他的人马被轻易换了个遍,看似兵强马壮了,可那都不是他的人。 不过这没关系,若是朱明忠兵败了,这些兵必然是他的兵,只是朱明忠会败吗? 当然,更重要的是,他有可能等到朱明忠兵败的那一天吗? 不定,那天还没到,这边脑袋给摘了! “是啊,军门于我等皆有再造之恩啊!” 感叹,钱磊又继续说道。 “成田可知道,当初钱某于军门麾下,日夜不安时,唯恐军门砍了钱某的脑袋时,军门是如何对钱某说道?” 在高继明的面前,钱磊几乎从不称其为“兄”,更没有自称“小弟”,而是用一种高高在的姿态对待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知道,军门留他于常州的用意,含着监视高继明,令其不敢轻举妄动。 所以,他需要在言语表明一些态度,只有如此,才能让外界知道,即便是军门走了,于军他参军钱磊的位置仍然高于高继明。 有时候,一些细节的东西,看似不怎么起眼,但却非常有效,这是多年师爷生涯积累下来的经验,衙门里除了县尊,谁最大?当然是他这个师爷!至于其它人,即便是官身,又有何妨? “至今,钱某都记得,当初军门请钱某吃螃蟹时所说的话,军门对钱某说,既然想活,那便好好的当这个师爷,让他离开不,如此不仅可以保得性命,更能得到荣华富贵!” 笑看着高继明,钱磊反问道。 “成田,其实,你心所忧,钱某未曾不知,钱某只想说一句,又何需考虑这么多,你虽是降将,可降将又如何?只要你记住军门于我等的再造之恩,尽心办差,军门又岂会亏待于你?” 见高继明正欲开口说话,钱磊便说道。 “军门为人,可谓坦荡赤诚,即便是李子渊反出我忠义军,军门又岂曾因此加害于他?对那种人,军门尚容忍,更何况是成田这样于国有功之将?” 虽说话并不是这样对的,可钱磊这么一说,高继明多少总是心安些,不过也仅仅只是稍有安慰,毕竟,他知道,作为一个外人,想要得到信任很不容易,至于李子渊,恐怕不是军门不想杀,而不现在不能杀! 尽管心里有所他想,但是高继明的嘴却是连连否认道。 “炳先生,继明那里敢对军门有所微词,军门对我再造之恩,在下必粉身以报,那里敢有不满?” 对于高继明的回答,钱磊只是笑了笑,有时候,即便是明知道对方在演戏,也要把戏当成真,因为大家都需要演戏。 他钱磊在演,高继明同样也是演! “成田所言极是,军门之恩唯粉身以报!” 说话的时候,钱磊甚至刻意而做作的拱手抱拳,冲着清河方向道。 “我等身为军门下属,唯能以此相报了!” 本书来自 章节目录 第26章 手中有粮(第二更,求支持) “这便是清河?” 船队抵达清河时,钱磊以及船的众人,无不是被眼前繁华所惊呆,尽管他们听说过凭着清江浦南北转运之利,作为河道总督所在,淮安关所在的清河远寻常市井更为繁华,可却未曾想此城居然会如此繁华,沿岸数十里除去堆满木料的船厂之外,还有是一密布的屋宇,那市井的繁华,即便是江南寻常府城也无法与之相。 “这清河繁华恐怕便是杭州恐怕也不过如此吧!” 置身于船头的钱磊不禁惊叹道,而一旁的高继明则连忙说道。 “炳先生有所不知,这清河过去号称与运河四大城,与扬州、杭州并称,外城不下数十里,当年清虏入关时,此处明军直接降虏,所以未像扬州一般遭以战火,这些年繁华虽不及当年,但亦远胜于扬州……” 其实这并不是高继明第一次来这,当年他是在徐州降的满清,对清河多少有所了解。 “不过,相市井繁华,这清河县城墙委实寒酸,当年设制之时,这里不过只是县城,自未曾考虑今日之繁华,城墙高不过一丈,后来清河因清江浦南北转运而兴盛,城郭之外,日益繁华,以至于县城狭小而不得扩,自永乐年间,承平数百年,城墙又是年久失修,这城内,不过仅只有几处衙门……” 说话的时候,他们的座船已经到了清河城附近的码头时,瞧着那年久失修的城墙,钱磊不禁睁大眼睛说道。 “这,此地如此繁华,为、为何城墙却如此残破?” 在钱磊看来,这压根是件难以想象的事情,城市繁华非常,城墙却年久失修几乎达到摇摇欲坠的地步。 “炳先生有所不知,这清河不同于寻常城市,其因河而兴,可河在城外,这客商自然云集城外,如此商铺、酒楼也云集于外城,如此一来,这城外日益繁华,反倒城内日益冷清。久而久之,这城内便是衙署所在,而城外则是商号林立,因为城墙与自身无关,本地士绅又岂愿出钱修城?至于官府,也因为加固旧城实是无功,又不能扩城数十里,久而久之,这清河城墙也越发残破……” 作为钱磊的得力助手,王得玉虽是江南人,可对于清河并不陌生,在他人解释,一行人已经下了船,在他们下船时,朱大咸便亲自迎了过去,拱手行礼道。 “炳、高统领,在下奉军门之命,于此迎接两位,军门非是有要事缠身,否则定会亲自相迎……” 尽管朱大咸只是军的参军,可相于其它人,作为朱明忠座师朱之瑜的儿子,他又是朱明忠的师兄,所以有这层身份在这,两人自然不会觉得军门怠慢,在他们连称不敢时,钱磊又试探着问道。 “平臣,军门军务繁忙,如此国事未定之时,自然以军务为重!” 看似随意的一问,朱大咸又岂没听出他的意思,于是便笑着解释道。 “军门今日所忙之事,倒也与军务有关,目下军门正在对岸的常盈仓,这常盈仓漕粮直接关系他日我军北伐……” 朱大咸手指着运河对岸不远处宛如一座小城的地方,那便是大运河最大的粮仓常盈仓,自永乐北迁黄河全面夺淮以来,数百年间,这座常盈仓更一直承担着漕粮转运的职责,寻常时期储粮五十万石,多时甚至超过三百万石。因而号称“天下第一仓”。 而此时号称“天下第一仓”的常盈仓,却存有多达一百万石粮食!也正因如此,才使得原本并没有携带多少粮食北伐的忠义军有了充足的粮食! 此时,置身于这座宛若小城的粮仓之,朱明忠的脚步显得有些轻松,他的面更是带着浓浓的笑容。 这些漕粮无疑是这次北伐最大的收获,它甚至地盘更重要,因为粮食是一切的基础。 “……除常盈仓一百三十六万石官粮外,在其它常平仓,亦存有六十余万石官粮……” 相于李介川这位管仓主事的紧张,朱明忠在听到足足有近两百万石漕粮的时候,那脸的笑容更浓了,尽管早知道了这个数字,但是与亲自看到这些屯满粮食的粮仓时,仍然难免为之欢喜。 200万石粮食! 而且都是精米、精麦,这些粮食不仅仅意味着它们价值200余万两银子,更重要的是,这些粮食足够数十万大军食用几年。 手有粮,心不慌! 伟人诚不欺我! 200万石粮食,且不论其价值多少钱。有了这些粮食,至少在未来几年之内,都不需要再考虑军粮的问题。 对于军队来说,有时候军粮才是最重要的。而且如果有必要的话,这些粮食也可以,拿到市场加以出售,从而换取练兵所需要的经费。 尽管在扬州从那位盐运使那里得到了100多万两银子,但是,相对于练兵来说,这些不过只是九牛一毛。 这些粮食可以在市场出售换取更多的资金,从而以满足江北练兵的需要,当然也可以作为事业的启动资金。 可以说这些粮食从根本解决了任何一个军阀在崛起的初期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物资与资金不足的问题。 尽管并不认为自己是军阀,但是练兵也好,将来建立工厂,发展贸易,促进工商也罢,总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后盾。 粮库里的200万事粮食,还有扬州得到的一百多万两银子从根本解决了这些问题。 心情愉悦非常的朱明忠,看着这粮仓,出言问道, “这些粮食是阵粮,还是新粮?” 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陈粮和新粮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价格,200万石粮食足可以悬殊几十万两。 “回军门,这漕粮自古以来,都是要求必是当年新粮,米必须是以精细白粮,若掺以阵粮,非但漕官受罚,粮户亦要加倍受罚!所以仓之粮,不敢有丝毫掺阵。” 李介川的回答,让朱明忠略点下头,对于漕粮他多少有那么一点了解,永乐北迁之后,为了供应京师以及京边卫军,为了将东南漕粮的调往京师,便制定了漕粮的征收、转输细则,表面每年从从南直隶、湖广、江西等地征集的精粮是三百万至四百万石,可实际,为了将东南漕粮无偿的调往京师,每石正粮负担最重者如南直隶仅折半石,每年实际输送漕粮不下五百万石,若加官员的盘剥,不下六百万石,而为了避免官员的敲诈,百姓自然不敢用阵粮冒充新粮。这仓之粮,自然也不敢参杂阵粮,百姓不敢,官员更不敢,因为他们不知道,这仓之粮最后会运往何处,是大内还是售以普通百姓,或者发往边军。 至于现在更是多了一项是发给八旗,毕竟京师的几十万旗人,满清除了给那些吸允着汉人骨血的寄生虫们发银子还会发大量的粮食。 “按清虏律令,八旗兵丁批甲每月领银三两四分,米十五石,足够养活十几口人。马甲每月领银二两,米十石,够养活8口人。步甲每月领银一两六分,米七石,够养活5口人。养育兵每月领银八分,米四石,够养活三口人,也正因这几百万石漕粮几乎完全用于养活京师旗虏,百姓自然不敢掺杂。” 想到每年几百万石粮食,这么被用来养活那些寄生虫。想到后世有些当不够奴才的混蛋,居然口口声声的说着什么这是满人打天下应该得到的报酬时。当真是不知羞耻! 朱明忠的心顿时涌起一阵怒火来,强压着心头的怒火,他暗自在心里寻思着,既然你们个寄生虫能够是带去吃这个什么旗饷,那要世世代代去偿还这笔债。既然几百年后的那些当不够奴才的杂碎,可以口口声声的说着什么,那是人家打天下应得的报酬,那么将来所有的一切,都不过是报应!是他们奴役汉人应得的报应! 暗自打定这个主意之后,朱明忠又继续问道。 “常盈仓平时是如何运作?” “回安抚使,常盈仓平时只作屯运,每年先将库漕粮运往京师,再由江南新征漕粮补仓,如此,可保仓内漕粮永为新粮,” 听着李介川的回答,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皱,然后问道。 “也是说这仓的粮食,说是新粮,其实还是去年的阵粮?”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随后朱明忠又问了一些问题,当然在所有的问题之,他最关心的的是徐州仓、临清仓以及通州仓等地的漕粮存运情况,他这么一问,李介川先是思索片刻,然后便如实作了回答。 “……所以现在北方清虏手应有漕粮不下三百六十万石,勉强可供京师一年食用……” 对于外人来说,这许是机密,但是因为那些粮仓的漕粮大都是由常盈仓转运,所以作为管仓主事的李介川很清楚,这些仓到底有多少粮食。 本书来自 章节目录 第27章 基础(第一更,求支持) “……徐州仓、临清仓以及通州仓等地的漕粮,应不下三百万石,若是加京师储存的漕粮,现在北方清虏手应有漕粮不下三百六十万石,勉强可供京师一年食用……” 在离开常盈仓的进修,眉头微皱的朱明忠脑海所想的仍然是李介川的回答。 “一年……” 现在满清手的量是足够他们吃一年。 而这一年的时间又意味着什么? 乘船过运河的时候,一直跟在他身边的张国久,注意到军门的表情凝重,便出言询问道。 “军门,可是忧心清虏漕粮?” 忧心清虏的漕粮,猛的这么一问,恐怕只会让外人觉得有些诧异,但是朱明忠却点头说道。 “北地清虏所赖者,皆是江南漕粮,若是没有江南漕粮,京师等地自然难以为继,这三百万石粮食,不过仅够其勉强食用一年,也是说,现在咱们正好卡在清虏的命门,无论如何,这些清虏,势必会千方百计的试图打通运河,这么看清虏只会来的更快……” 尽管在作出北伐的决定时,早意料到在清虏南下时,挡在他们面前的忠义军非要与其血战不可,但如果可以的话,朱明忠自然希望能有足够的时间用于练兵,甚至募兵,毕竟,现在忠义军可用之兵不过仅仅只有一万余人。 但现在,在粮食的压力下,清虏很有可能他想象的来得更快,更早!如此压力自然也更大了! 也是说,满清为了活下去,在未来的一年之内他们会不惜一切代价打通运河,收复江南,只有如此才能够维持那些寄生虫们的生计。 或许满清的银库还有银子,毕竟他们杀了那么多汉人,不知劫掠了多少银子。 但是银子并不能拿来当饭吃。离开了江南的漕粮,那些寄生虫很有可能会饿死! 像200年后的英国舰队出现在长江切断了漕运之后,满清几乎立即答应了他们所有的条件。 对于任何一个定都京师的朝廷来说。漕粮是生命,而大运河是期生命线。 而现在这个生命线恰好老在忠义的手,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又怎么可能坐视忠义军占领淮扬。 尽管掌握淮扬并不等于掌握江南,但是掌握淮扬等于控制了江南的门户。那等于满清来说,忠义军无疑是他们的眼钉肉刺。 “军门所忧极是!” 张国久连忙出言赞同道, “当年清虏入关后,其南下的时间,恰好与其漕粮耗用有直接的联系,京师一日不可离以漕粮,这是众所周知之事。现在江南为大将军克复,运河又为我军断绝,如此局势变化之下,想来那清虏酋首必定会严令达素从速南下,以打通运河,重占重征漕粮以解京师之用,可,以在下看来,这倒也是一件好事!” “好事?” 诧异的看着张国久,朱明忠示意他说下去。 “军门,其实,无论在这一年内,清虏是否能打通运河,重夺江南,其为维持京师数十万清虏口粮,势必会于山东、河南、北直隶等地加重盘剥,其越是如此,于我朝便越是有利,南直隶以及江南诸地因清虏屠杀,人丁稀少,若是清虏从重盘剥,百姓自然不堪,我等到时候自然可招揽山东、河南等不堪盘剥之百姓,如此此消彼涨之下,清虏只会越来越弱,而反而我大明只会越来越强……” 似乎张国久根本没考虑过忠义军会败的问题,他所考虑的只是如何在另一个层面打击清虏,而这是一个全新的战场。 对于他来说,他甚至没有去同情北方的那些百姓在满清的盘剥压榨之下,会遭遇什么,他所看重的只是一个结果。一个对大明更为有利的结果。 他的建议让朱明忠想到了另一句话,哪里有压迫,哪里有反抗。只有满清的压迫更加强烈,才有可能重新点燃敌占区的抵抗之火,至少可以让敌战区的百姓向“解放区”迁移。 无论在任何时代,人口是战斗力!有了人有了税收,也有了兵丁。 “所以,以下官看来,军门现在更应该派水军攻袭徐州仓,将其尽数焚毁,如此,清虏势必会再征新税,届时,若有百姓南逃,军门自可招揽流民、拓垦荒地……” 趁他病,要他命。行军打仗,自然应该如此。既然对方的粮草不够,那么放火烧粮是最好的选择。 张国久的建议,同样也会带来另一种结果,那是在狗急跳墙之下,满清会不计代价的进攻自己,解决粮食危机。 面对这样让人为难的选择,朱明忠稍作沉思,随后他看着其反问道。 “玉山,你可曾考虑过,假如我忠义军为达素所败,又该如何?” 军门的反问,让张国久先是一愣,随后又笑道。 “军门,以忠义军之军威,别说达素所领的清虏是号称十万,即便当真是十万大军,又岂是忠义军的对手?” 尽管张国久是在南京才入朱明忠之幕,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并不了解忠义军,通济门血战打出了忠义军的悍勇的名声,不过区区六千忠义军与万清军精锐猛攻之下,仍然能够绝地反攻,近乎反败为胜,杀进满城。 当初忠义军尚是如此悍勇,更何况是现在,现在忠义军非但兵多将广,而军资充沛。在张国久看来,只要给军门两个月的时间练兵,到时候,别说是所谓的“安南将军”达素领的十万大军,没有十万,即便是真有十万,又岂是忠义军的对手。 当然,这一切正是因为朱明忠擅长练兵的名声早已在外,没有任何人会怀疑,只要给他几个月的时间,他能够练出一支精兵来。毕竟忠义军是证明。 时间! 只要有时间,军门一定能练出一支精兵! “玉山……” 玉山的话,让朱明忠微微摇着头。 “别忘了,咱们现在即便是加万余水营,顶多也是两万人马,达素再没有十万,七八万也是有的,双拳难敌四手啊!” 兵力不足,这才是忠义军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尽管自从忠义军成军以来,屡战屡胜,但是除了通济门血战之外,其它的都有投机取巧之嫌,尽管百战百胜的打出了忠义军的自信,但作为主帅,朱明忠又岂不知道自身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兵力不足! 而兵力不足的原因又是什么? “我忠义军,起自于江阴、兴于常州,可江南诸地皆遭满清屠戮,人丁不过区区数十万,即便是扬州等地同样也曾遭受屠戮,也是淮安,未见兵火灾,可即便如此,两地人丁至多百万,即便是于此募兵,想来兵不过三四万人,若是再多,恐怕会影响到农作……” 人口才是发展的根本,没有人口一切都是空谈,像现在李定国于西南,尽管屡战屡胜,但现时却又是越战越弱,之所以如此,正是因为西南在满清的屠杀下,几乎达到了人口断绝的地步,如此一来,即便是李定国取胜,也无法补充粮草、兵员。 没有足够的人口资源,无法招募足够的兵员,没有足够士兵,不可能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当然也无法获得足够的粮草、税收。所有的一切都是以人口作为基础。 现在如此,几个世纪后同样也是如此,人口才是国家发展的关键,而绝不可能像某些人说的那样是负担。即便是负担,也不过只是一时的负担。 在现在这个时代,人口才是最重要的,只要有了人,可以募兵,可以征税,当然,商品也有了市场。 朱明忠不想让自己成为第二个李定国,虽然是百战百胜,让清军闻风丧胆,但却因为人口的问题,导致其越战越弱。 朱明忠的话,让张国久微微一愣,这时,他才意识到问题的关键,不是军门长不长于练兵,而是军门能否征到足够的兵,征不到足够的兵,这一切都是空谈。 而这一切又回到了张国久之前的那个建议。只有通过一切办法,让满清加重对百姓的盘剥。才有可能促使那些百姓离开满清的占领区,来到南方,在这里垦荒种田。 “三、四万……嗯,军门,若是能募三四万新兵,加以操练,算起来,忠义军也是六万人马,足以,想来达素亦不足为惧,待到他日,击败达素之后,没准还能俘虏数万,到时候,自然无需再为兵员不足忧虑……” “但愿吧!” 对于张国久的建议,朱明忠并没有表示反对,而只是朝着对岸的清江看了眼,然后说道。 “钱炳、高成田他们应该到了吧,玉山,今天晚的洗尘宴,你也一同去吧!” 军门看似随口的吩咐,只让张国久的心头猛然一跳,这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实际,是在间接的告诉他——他已经成为了军门的心腹…… 在张国久的心情有些激动的时候,朱明忠的眉头紧锁着,心里在权衡这他之前的那个建议。 “也许……” 本书来自 章节目录 第28章 两难(第二更,求支持) 国人喜欢在酒桌谈事情,三个半世纪后如此,此时,同样也是如此。 说是洗尘宴,宴席的主角虽说是钱磊、高继明两人,可是很快,在最初的寒喧与客套之后,众人还是慢慢的谈到了正事。 “募兵!” 戴着孔明帽的钱磊,在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正欲摇扇时,却发现那鹅羽扇不知落在什么地方了,是船?还是? 这会显然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虽说摇了空,可他却不觉得丝毫尴尬,他看着军门说道, “军门若是想败达素,非得募兵不可!” “募兵?从何处募得足够的兵卒?要知道,咱们忠义军募兵,可不是随便拉来个便成的!” 高继明有些急切的说道。作为后军统领的他,这阵子于常州的时候,也曾参与过募兵,忠义军募兵可不像其它人,是个人便成,除了要求是良家子之外,还有这样那样的限制。也正因如此,募兵可谓是极为困难,而且是越来越难招募。 “这天下那有那么多良家子愿意从军!” 他的一声反问,让众人无不是纷纷一哑,良家子从军,本是出于无奈,即便是忠义军,当初若非是清军放火焚城,城内外百姓流离失所,面对军门开出的厚饷,方才有数千江阴良家子弟投军。若不然的话又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多良家子弟从军。 “可不是!” 朱大咸颇为的无奈的说道。 “经流寇、清虏几番屠虐之后,这天下百姓十不存一,天下尽是赤地千里,清虏地方官员皆以招流民垦殖为考核业绩,无主荒地更是任其开垦,且全是初年免赋。那些地都是因为无人耕种落下的熟荒,但凡是良家子,只要稍勤快一些,一年便能开出数十亩甚至百亩地来,忠义军军饷虽厚,可相于种地,谁又愿意冒杀头的风险种地?” 所谓的“盛世”,大抵都是如此,大都是王朝覆灭时,天下人口大减之后,在人少地多的情况下,自然也呈现出了所谓的“盛世”,别的地方不说,像清河这样未遭屠杀的地方,随便拉出来一户人家,都有百亩地,原因无他——许多地少的百姓前往他地的同时,即便是那些的多的大户也是纷纷分家使得其子弟迁往其它地区,前往屠杀导致人少地多的地方“垦荒”。像现在的扬州,有一多半百姓都是从淮安地区迁去的。 每一次王朝的更迭,都是一个是人口灭绝性的灾难。同时也是一次人口大迁移,这种人口迁移会持续百年,甚至更长时间。 而往往国古代所谓的盛世,他的时间正是根据人口灭绝的规模来决定的。盛世持续的时间越长意味着王朝屠杀时的人口灭绝程度越为严重。 而在做的,这些人同样也经历过满清入侵时大规模的屠杀,天下人丁十不存一的现实,他们当然是深有感触,甚至他们的很多亲人,朋友,同样也在这场所谓的“改朝换代”,实际的亡国灭种失去了生命。不知多少传承数百年的家族,在满清的屠刀下化为灰烬。 “因为百姓地足而富庶,所以,自然不愿募兵,越是如此,越难募兵,所以单只是靠征募,恐怕……难啊!” 非是无奈,有几人愿意当兵?这天下之人,若非是出于无奈,恐怕无一人愿意当兵! 尽管并不愿意面对这个事实。但是这样的现实却是无法回避的。 “不募,难道要和其它人一样,抓丁不成?” 面对众人的叹息,朱明忠把筷子一放,看着他们说道。 “抓丁,看似简单,可抓来的兵丁,又岂会认真训练,又岂会在战场毫无顾忌的奋勇杀敌,若是做不到这些,即便是咱们抓到几万兵丁,又有何用?不过是数字的变化罢了!” 来到这个时代之后,朱明忠才真正知道,这个时代的军队是什么模样,像郑成功的17万北伐大军,除了官佐的数千家眷之外,其它的兵丁除去数万精锐,也是所谓的“战兵”之外,大多数都是历次作战掠来的百姓,这些被抓来的兵丁,在打顺风仗的时候,还可堪一用,可以跟在精锐部队的身边,捧个人场,可是一但兵败的话,这些人又很有可能会四处溃散,这样的大溃败,甚至可能会冲垮精锐部队的战斗。恐怕,这也是历史郑成功于南京兵败的原因之一。 而在南明与满清的对抗之,兵员的素质起着决定的因素。在清军入关时,北方各省正遭遇流寇作乱,各种自然灾害以及传染病的重创,百姓流离失所,甚至于易子而食,在这种情况下,清军入关后,为补充自身兵力不足,在一方面吸纳投降明军的同时,还是立即以厚饷吸纳流民,相于南方的富庶,北方本贫苦,绿营的军饷对于北方百姓极具吸引力,尤其是在各种自然灾难频发时,更是如此。 而相之下,面对清军的进攻,南明的那些心怀鬼胎的军镇将帅,在那些百姓不愿募兵时,无不是纷纷掠民为兵,以至于其军队迅速膨胀起来。 他们看似兵强马壮,可是实际却是不堪一击。换句最简单的话来说——“强征兵完全不是雇佣兵的对手”,因为雇佣兵是要打仗吃饭,更何况还有破城后的劫掠作为刺激。 当然他们之间还有主动与被动的区别。那些为军饷所吸引而当兵的人,在战场更为主动,而且往往身体素质更为优良。 “兵,必须要募!” 没有丝毫的犹豫,朱明忠看着众人加重了语气。 “能募一万是一万,能募五千是五千,我还不信了,我汉家儿郎,皆愿为某为异族之奴,甘愿变祖宗之衣冠……” 汉家儿郎是不愿,所以才会被杀尽……正是因为目睹满清的暴虐,人们才会选择了屈服。杀尽不愿为奴的,剩下的自然也是甘愿为奴的了。 这是满清奴役国两个半世纪的根本! “军门所言极是,这清虏与我汉人有血海深仇,若是加以鼓动,势必可募得数万良家子……” 在其它人说话的时候,第一个提到募兵这事的钱磊只是闷声不吭的吃着菜,待到徐又铮说完这番话后,他才缓缓说道。 “军门,其实这募兵有什么难的!” 哼了一声,钱磊瞧着之前眼倒着募兵困难的朱大咸、徐又铮、张国久这些人,他们无一例外都是书生,当真是书生不堪一用。 “既然当初在常州能责令里长,庄长、首事、地保公举数人当兵,而且要求必须确系土著,均有家属。为何在江北不能了?” 在这些人之只有他曾经征募过兵卒,自然也只有他了解其的关节以及内幕。 “可,倒是可以,只是若百姓不愿当兵,又能奈何得了他们?” 瞧着说话时,还只是一副书生脾气的徐又铮,当了那么多年师爷的钱磊冷笑道。 “哼哼,军门起兵伐虏,实为天下之百姓,百姓焉敢不从?” 百姓焉敢不从! 两人说话的观点是截然不同的,如果说徐又铮的心里还在乎着百姓,那么钱磊的眼里根本没有考虑过百姓的想法。 更准确的来说他压根儿没有去站在百姓的身去设身处地的替对方着想。毕竟当了这么多年的师爷,他所在乎的只是怎么样让大人满意,至于百姓? 谁会在乎? 满清朝廷当然不会去在乎!朝廷不在乎,地方官自然也不会在乎。在这种情况下,他这个失业,当然也不会去考虑百姓的利益了。 钱磊的这句话,让张国久的眼前一亮,立即明白了他的想法。 “那清虏入关之后于行以苛政的时候,又岂问过我大明的百姓是否甘愿?哼哼,都到了什么时候,还需要看百姓愿不愿意,军门,以下官看来,军门只管令各地官府,责令当地里长,庄长、首事、地保公举数人当兵,若有不从者……” 见众人的目光投在自己的身,钱磊一阵得意,他之所以会引出这番话,是为了在军门的面前显出他的能力,用事实告诉军门,他钱炳是可以大用的。 怎么样才能够让军门赏识?关键是要为军门解决麻烦,这才是身为幕僚应该干的事情。也只有如此,才会让其离不开自己! “但凡不从者,可……嗯,课以重税……” 其实在一开始的时候,钱磊想说的是,借人头加以威慑,可是话都到嘴边儿了,他才意识到这并不是过去,无论如何,他们都不可能像满清一样,动辄杀戮百姓。 “课以重税!” 钱磊的建议,让大家伙的眼前,无不是一亮,这确实是一个好办法! “此法甚好!” 朱大咸忍不住为其叫起好来。 “这样的话,既可以募集到足够的兵卒,又可以筹集军饷,可谓是一举两得!” 在众人叫好的时候,朱明忠看着钱磊问道。 “炳,恐怕你不仅仅只有这么一个主意吧,来把你的想法和大家说说。” 本书来自 章节目录 第29章 耕战复活(第一更,求支持) 夜晚,在曾经的漕运总督衙门安抚使公署内里,在那与后成的灯光相显得有些太过昏暗的油灯下,瞧着跟着自己进来的钱磊,朱明忠笑道。 “好你个钱炳,没想到才这么几不见,你小子一来,给我解了个难题!” 因为是老熟人的关系,所以朱明忠显得极为随意。而且语气显得很是亲近,尽管两个人认识的方式有些独特,但是并不妨碍朱明忠视其为心腹。 甚至也正是因为如此当初才会将他留在常州,而在于江北站住脚之后,又第一时间将钱磊从常州招到身边。 “军门,那是下官解了您的难题,这主意分明是您自己的主意。” 钱磊看着朱明忠时,依还是一副诚惶恐模样。不敢居功的他,连忙把功劳还给了军门。 作为师爷,必须要严格把握好分寸。尤其要注意自己的身份,永远都不能居功自傲,因为师爷所有的一切都是依赖于东主。 “哦?我的主意?” 尽管明知道钱磊的建议与后世的义务兵相似,但仍有些不解的朱明忠诧异的反问道。 “我什么时候说过此事?” 这会儿朱明忠反倒真的有些疑惑了,自己什么时候说过“以税逼兵”的法子? “军门,您是贵人多忘事,早先在江阴募兵的时候,您老不是报怨过,这募兵着实太贵不说,而且还不好募,想要招募精兵更是难加难。还说咱们国是越来越回去了,老祖宗春秋那会,各国征发兵卒,又岂有军饷之说,列国征兵,无不是尽取天下之丁,列国取粮,无不是尽取天下之粮,百姓无不是纷纷踊跃从之,可现在,即便是咱们拿银子去募,又岂能募得到称心的兵?连募几个良家子都是那么难,更何况还是身强力壮的良家子弟。” 这么一说,似乎好像当初在常州的时候还真抱怨过,真抱怨过国古代的募兵制。 “所以,下官闲来没事的时候,便翻看史书,后来发现,还真是这个理,别的不说,便是唐朝的府兵,可不也是由百姓充当,甚至他们还得自备刀剑粮草。又焉有百姓敢不从,这募兵始于唐,行于五代,兴于宋,打从咱们原行了这以饷募兵那天起,咱们原和北边的那些鞑子打起来大多数时候,都是落了下乘,往前数,历朝历代那个不是打他们像玩似的,即便是不往前数,是当年高皇帝那会儿打鞑子不也是和玩似的……” 虽然话略有些夸张,但钱磊的话,还是让朱明忠微微点头。 “确实如此,募兵制虽可募以丁壮,可却极耗财力,有宋一代,禁军不下百万,其国家财力尽耗于这百万亢兵,以至于朝廷无充沛财力购马、置械。” 略点下头,对于钱磊的这个看法,朱明忠表示了赞同,募兵制耗费国家财力,这是后世最普通的观点,所以在战时,各国往往都是实施征兵制,所谓的古典军事主义的复活象征之一,是征兵制的实施。而无论是古罗马亦或是古代国,其衰落的象征之一是募兵制取代了征兵制。 像是古罗马招募蛮族充当罗马军团的主力,导致了古罗马帝国的衰落一样。唐代招募异族兵同样也导致了大唐帝国的衰落。 “可不是这个道理,若是宋朝时,能将百万禁军的军饷用于购马、置械,又岂愁打不败辽金?关键是这军饷,这军饷耗尽了天下财力的大半,这购马、置械都没钱,甚至连北伐也是没钱,还有设什么“封椿库”来筹备军饷,还有国朝的的辽饷,这饷银是发给谁的?虽然有兵卒的,还有一多半让人吃了空饷,战国那会,汉唐那会,又岂曾有过吃空饷的说法?既然当年没有军饷可以点兵百万,为何现在募兵还没有愿意来?” 钱磊这么一说,朱明忠的眉头微扬,对钱磊的话,越发有兴趣起来,来到这个时代之后,尽管他试图建立起一个现代的军事体制,通过体制的胜利,去压倒满清,但却未曾想过答案在春秋,在战国。 稍作思索之后,朱明忠终于想通了在后一个世界,一直困扰他多年的问题所在。为什么,国从宋代之后,在大多数时候对北方游牧民族都无法形成压倒性的优势。不是说国没有力量对他们形成压倒性的优势。而是国再也没有把自己的力量用在一个地方。庞大的军饷开支耗尽了国家的财富。 “不是没有,而是没有军饷,在汉唐之前,军人没有军饷,他们甚至需要自备武器、食物,履行身为百姓的责任——从军出征的责任,从先秦的国人从军开始,直至汉唐,但凡我国百姓,皆有从军出征的义务!从军是义务!也正因如此,在汉唐之前,任何原正统王朝面对北方的游牧部落,最大的压倒性优势是什么?是人力!是财力!我们可以把全部的人力,全部的财力都投入进去,如此只有区区几十万,几百万的蛮族又怎么可能会是我们倾国之力下的对手。在那个时候我们完全是用力量碾压。更何况我们还有明的优势!而在宋朝之后,看似庞大的我们,却根本无法集力量对付北方的蛮族,本来应该用于加强战备的大多数财力,全都被用于养兵了!好钢根本没有用到刀刃!如此一来,又怎么可能打败那些全民皆兵的蛮族,他们看似人口不多,但是他们往往可以集全部的力量。而我们甚至连十分之一的力量都无法集!” 没错,是这个原因! 终于一直以来困惑朱明忠的问题,在这个时候得到了回答。古典军事主义的核心是什么? 他真正的核心是在战争动员整个国家全部的力量!是古代的总动员!像秦国600万人口,可以动员百万军队,仍然无虑军饷,军需一样。而到了宋代,百万禁军对于几千万人口的宋代已经成为了一个沉重的负担。 这是根本性的区别,在募兵制的体制下,国家永远不可能把力量全部用于军备!也正因如此,看似庞大的原王朝,在这一体制下,实际投入的力量并不见得全民皆兵的北方蛮族更为强大。 事实,钱磊并没有想那么远,他的想法很简单,是那会是征兵,现在同样也可以征兵。这会被军门这么一说,以前没有弄明白的问题,这是似乎都想通了。 “像那木兰辞所说“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汉唐之前,我原施行的是征兵,我汉人推行的是马为兵,下马为农的耕战三军制度,如此自然无需支付军饷,无养兵之负担,官府自然可为兵卒提供最好的盔甲、兵器,而且每每点兵,汉唐皆可点召举国之男丁,进而选择出最为精壮的兵卒,如此一来汉唐之兵又焉能不强?” 这才是汉唐强的根本,不是因为其它,也不是什么汉唐的血勇,而是因为那个时候,他们推行的是费效最高的军事体制,他们的强大是建立体制的强大!凭借的正是汉人马为兵,下马为农的耕战三军传统制度。而一但出现募兵往往意味着朝廷开销的陡增和掌控力的下降,而在明朝的镇营兵制更加典型,士兵频频闹饷哗变,更是令朝廷苦不堪言,焦头烂额。 “军门所言极是!下官只想到,如何点兵,却未曾想到这耕战之道,实为强国之本,” 轻轻的拍了一下军门的马屁,钱磊却又摇头说道。 “今日已非往日,现如今,想要推行马为兵,下马为农的耕战三军制,自是不甚可能,所以,下官以为,既然目下募兵,无法募集足够的兵员,像古时一样行以征兵,家有一丁者免,两丁者征一丁,五丁征二,不从者,课以重税!” 尽管之前钱磊,已经提过了“以税逼兵”的建议,但现在又进行了修改,强迫的意味更浓,之前还有自愿的基础,而现在只是要求所有家庭都必须要有人从军。听着他的建议,朱明忠仍然问道。 “炳,若是他们宁可课以重税,也不肯从征呢?!” 尽管钱磊并不是一个正科出身的师爷,但是为满清作了那么些年师爷的他,最擅长的是什么?正是如何压榨、驱使百姓。 “这还不简单,直接按里甲造册点兵!” 钱磊口里的“里甲”,是这个时代的乡间制度,以十户为一甲。 “点兵时,以一甲十户为准,抽签点兵后,若抽者不意从军,十户皆课以重税,其它九户必恨其不愿从军,如此,其又岂能立足于村间。如此一来,以江北数十万户,数万精兵岂不信手拈来?” 在说完这番话后,钱磊不禁得意起来,他研究古书,研究了那么多天,琢磨出了这么一个征兵的法子。 瞧着似有些得意的钱磊,在心思索片刻,朱明忠反问道。 “若是如此强行征兵,江北百姓皆言不从,又怎么办?” 本书来自 章节目录 第30章 甲兵(第二更,求支持) “他们不敢,也不会!” 尽管想要克制,但钱磊的脸上仍然浮现出一丝冷笑,好不容易才克制住情绪说道。 “若是敢的话,他们又岂会心甘情愿剃头!” 这一句话,或许是最好不过的理由,但既然当初他们顺从的选择了剃头,就不可能全部站起来反对征兵,甚至相比于剃头,征兵,还有十比一的概率。如此一来,那些个百姓又岂会冒险抗拒。 “再者,军门,十几年来,地方百姓在清虏屠刀之下,对官府之命,早已经是唯命是众,碰着官府催税时,即便是卖儿典女,亦不敢有丝毫拖欠,现在他们又岂会抗拒点兵?趁着现在其尚习惯于唯命之时,推行十户抽丁制,必无任何阻拦!” 作为师爷的钱磊,因为需要和百姓打交道,所以对于很多事情,远比其它人更为了解,他更了解现在的百姓。他曾不止一次的看到过面对清虏苛政,被迫卖儿典女,也要交税的百姓,如此尚且能忍,更何况只是从军? “嗯!” 点点头,尽管对于百姓的那种对异族奴役的唯命是从深感痛心,但是朱明忠仍然略作沉思,然后又继续反问道。 “可若是如此,他们于战场上,不愿尽心作战,甚至临阵哗变,又该如何?” 这种征兵的方式,相比掠兵为民相对文明许多,但也带着强迫制,如何避免逃兵以及士兵哗变,都是问题。 解决一个问题,同样也会面对另一个问题。正是因为,当年满清从未将百姓视为人,所以在清末异国入侵的时候,许多百姓才会做出另一个选择。 国不知有其民,民不知有其国! “回军门,《尉缭子·重刑令》所记“将自千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国贼。身戮家残,去其籍,发其坟墓,暴其骨于市,男女公于官。自百人已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军贼。身死家残,男女公于官。使民内畏重刑,则外轻敌。故先王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刑重则内畏,内畏则外坚矣。”” 直接用《尉缭子·重刑令》的内容作了回答之后,看着若有所思的军门,钱磊试探着说道。 “军门于江阴募兵时,所制军令虽是严苛,但若用于征兵,仍未免稍显仁义,以下官看来,诚如《重刑令》所说,刑罚重则人心畏刑,人心畏刑即不畏强敌!若有人或降敌或为逃兵,非但其他九户皆受其罚,其家人去其良籍,打入贱籍,女入教坊司为妓……” 如此猛烈的言语,只让朱明忠的心头猛然一颤,他惊讶的看着钱磊,半晌居然说不出话来。 贱籍指不属于士、农、工、商四民之列的中国古代的法定社会等级。这个等级并不是中国传统的社会等级,而是蒙元入侵时带入中国的。而在这个时代贱民是等级社会中社会地位世代低于普通人的特殊的社会阶层,一般不能和普通民众通婚,贱籍世袭,不得改变,属贱籍的堕民社会地位很低,不得参加科举,从事当时社会所谓的“贱业”,可以说是社会地位最为低下的一群人,贱籍者男的从事捕蛙、卖汤等;女的做媒婆、卖珠等活计,兼带**。这些人“丑秽不堪,辱贱已极”,人皆贱之。也正因如此,才是这个社会上最为低贱的一个群体。 而在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钱磊整个人都显得极为得意,将逃兵家人打入贱籍,令其永远不得翻身。 在他看来,没有任何刑罚比这更具威慑力,对于良家来说,打入贱籍根本就是生不如死,如此一来,那些兵卒自然能做到临阵无畏。 尽管在过去制定的条令中,会去连座逃兵家人的责任,但是却不像钱磊的建议这样极端,也就是处以刑罚,那里像现在这样,这种连坐可以说是从根本上彻底毁掉一家一族的希望。一旦有人当了逃兵,就等于亲手把他们全家都带到了贱籍之中,从而令其永世不得翻身! “此事,兹关体大……” 沉吟片刻,朱明忠对神情中依显得很是得意的钱磊摇头说道。 “还是等明日,明日再议!” “军门所言极是,这只是下官的一些想法,今日下官便于先将此议草拟成文字,然后待到明日时,再呈给大家一同商议。” 心知此事事关重大的钱磊,自然明白,这件事不是三言两语便能定下来,肯定需要众人一同商量,然后征求大家的意见之后,军门才会下定决心。 在离开了书房之后,钱磊并没有回到他的宅中,而是直接去了参军处,开始在那里书写着他在江阴时初步形成的“甲兵制”的构思,而在他书写着这份“甲兵制”的构思时,不时会驻笔思索片刻,思索着推行“甲兵制”可能会碰到以的问题,以及应对方法。 “除了处罚之外,还应该给他们一些糖果,嗯,应该对军属家庭,进行一些照顾……” 钱磊之所以会用“军属”这个词,是因为在常州的时候,曾经用过“烈属”这个词,尽管军门用的是“忠烈遗族”,但是也经常性用“烈属”。自然的,他也就用起了“军属”这个词。 “应该给他们什么样的照顾呢?” 沉思默想了一会儿,想到农村之中的农活,他就在纸上写到。 “一户出丁,九户出力,农忙时,其他九户需出丁力为出丁之家操做田业,丁户田业未完着,丁力一律不得操持自家田业,” 这就是一种变相的劳役,官府用劳役从来没有给钱的说法,现在只不过是把这些劳役,用在了军属的家中。 “细节上还要再完善一些,千万不能让人给利用了,到时候好心办了坏事。” 就这样,几乎整整一夜,钱磊都在那里书写着“甲兵制”呈文,几乎每一条每一款他都在那里反复推敲着,以让这个可能彻底改变中原未来的“甲兵制”变得更加严谨,甚至无懈可击。 直到天将放明的时候,意筹志满的他看着厚厚一叠“甲兵制”制文,唇边自言自语道。 “若是钱某人的这份“甲兵制”能得已推行的话,定国朝千年之制?到时候岂不得与刘文成公一般?” 许是过于得意的缘故,以至于钱磊甚至不经意的拿着自己同刘伯温相比起来。这般得意着,钱磊将那“甲兵制”的呈文收起之后,瞧着那已经有些放白的天色,这才意识居然已经过去了一夜。 “先去补个觉,上午还要说服其它人!” 其实那里需要说服,对于经历了甲申天变的诸人来说,面对钱磊呈上的那份“甲兵制”,几乎无人出言反对,甚至纷纷立即出言表示了赞同。 “此法甚好!甚好!” 出人意料的回答在耳边响起的时候,朱明忠看着朱大咸、张国久、徐又铮,甚至还有刚刚入的郑侠如,他们无不是立即出言表示了赞同。 “刑罚重则人心畏刑,人心畏刑即不畏强敌!钱参军所言甚是,所言甚是,观我大明之兵,临阵哗变者有之,临阵降敌者,更是层出不穷,将帅如此,兵卒亦是如此,将帅降敌逃跑者是为国贼,兵卒者是为军贼,对此等恶贼,必当身戮家残,去其籍,发其坟墓,暴其骨于市,男女公于官。” 在提及那些“恶贼”时,张国久那神情中更是恨不得食其骨的模样,毕竟满清入关后,于江南攻掠各地,皆是以绿营为主,而那些绿营中的相当一部分都是明军投降而去。 甚至在他们看来如果不是洪承畴,吴三桂之流纷纷降清,那满清又岂能入得了中原。中原百姓,又怎么可能被屠杀亿兆。 所以在这种国仇家恨之中,对于那些汉奸,他们自然主张严刑厉法。又怎么可能会不赞同这种“甲兵制”,甚至在他们看来,这“甲兵制”推行的都有些晚了。 “玉山所言甚是,非常之时,当行非常之法,若不设以严刑俊法,又焉能正军法、立军威!” 朱大咸道出这句话的时候,其他人纷纷赞同道: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如果当年先皇时,就有这个“甲兵制”,我大明的天下,又怎么可能落满清之手!军门,这“甲兵制”以在下之见必须立即推行与江北,非如此不能中兴我大明!” “正是,非如此不能复我中国!” 面对众人的赞同,就在朱明忠正准备开口道出他的看法时,屋外忽传来争执的声音,亲兵来报道。 “启禀军门,参军处有一人吵着要见军门,我们说您正在会商要事,他却一定要见您!” 有人要见我? 朱明忠有些诧异地朝着门外看了一眼,隐约的可以看到一名穿着官袍的官员,似乎正在等待着自己的召见,那人甚至不时充满渴望的朝着这里看来。 他是谁?难道有什么要紧事?要不然怎么会这么急。 章节目录 第31章 死觐(为盟主自若如是否加更) 置身堂外等待着召见的是一位穿着的七品官衣的文官,他不时的看着堂内,他的神情显得有些紧张,但是目光却很是坚毅,甚至还带着些决然。 如果丢了脑袋的亢得时能够复活的话,一定会认出这位穿着七品官袍的人是谁,可不就是他曾经的家奴吴品亚,这位曾经的包衣奴,正是凭着手刃亢得时的功劳,得到重用,被留用于安抚使府参军处。 “但愿还来得急……” 就在吴品亚这么自言自语的时候,先前阻拦他的卫兵说道。 “军门请你进去!” 尽管朱明忠有江北安抚使的头衔,但是大家还是习惯称他“军门”,不过作为安抚使参军处的七品都事,吴品亚进门后长揖道。 “参军处都事吴品亚参见安抚使。” 即便是两人官位悬殊极大,但是按明礼,作为官员的吴品亚仍不需要像朱明忠行顿首跪礼。直到来到这个时代之后,朱明忠才发现他被辫子戏给误导了,在没有经过满清两百余年野蛮奴化的中国,国人的身上根本没有那种所谓的“骨子奴性”,别说是明朝官员间上下级是不跪的,即便是群臣面对皇帝的时候,在朝堂之上,同样也是不跪,行的是君臣之礼,而君臣之礼是不跪的,少数官员有座,多数东西相向站着的,还有站在殿堂的外面的。有座或者赐座的第一次回答皇帝的话,必须站起来回答,回答完了就可以坐下。如果皇帝第二次再问到他的时候,他只需要坐着回答就行了。只有在奉天殿这种祭天的场合,皇帝的身份就是天子而不是君王,在这个时候百官是要跪的。 其实,这恰恰就是汉人王朝的特点——我是天子时你可以跪我,我是君王时不必跪我。 尽管跪拜礼华夏自古有之,直到唐代之前,汉族一直采取跪坐,所以在双方相对跪坐的情况下,互相叩首拜一下是极为寻常的等同于打招呼的礼节,并没有任何尊卑意义,但是由于交椅以及胡床的传入,从宋朝起,汉人放弃跪坐,所以不再采用跪拜,朝廷中君臣相见作揖即可。但是到了蒙元,蒙古人以征服者自居,重新采用跪拜,这时便开始有了尊卑意义,明朝虽然君主专制有一定强化,且受到元制影响,但跪拜只在较重大场合使用,臣僚拜四拜后皆得侍坐,大臣仍然维持着人的尊严。到了满清,在满清的奴役下,便到了无处不跪的地步,似乎汉人的礼节似乎只剩下一个,就是跪礼,百姓见官员要跪,下级见上级要跪,群臣见皇帝,同样也只能跪。人完全变成了奴隶,哪怕是那些大臣也是如此。 而这种礼节上的蛮夷化,恰恰正是朱元璋光复中原后恢复的——洪武四年十二月壬寅,朱元璋鉴于“军民行礼,尚循胡俗,饮宴行酒,多以跪拜为礼”,乃令中书省和礼部定官民揖拜礼。 也因如此,朱明忠反倒以极快的速度适应了明代的礼节,至少汉人的礼节没有尊卑的含意,更没有折辱人格的含意,所以很容易接受了这些礼节,就像面对吴品亚的举手齐口的长揖,朱明忠举手齐心答之即可。 “吴品亚,我记得你,你就是那手刃亢得时的人!” 还礼后,朱明忠看着他问道,对于这个人,除了知道其手刃漕运总督亢得时外,只是听说其颇有些才学,而且为夺取清河立下了功劳,所以才会留其于参军处,作为普通的参军留用。当然也带着试用的含意,如果他确实可用,朱明忠自然会用他。 现在,他为什么来见自己?而且又这么急切? “回安抚使,下官手刃亢得时,是为河南同乡抱仇,此獠残杀我河南百姓不下数百万,不杀其,焉能告慰同乡之灵!” 吴品亚再一次强调着他杀人的原因,他从来不是为个人的荣辱或者荣华富贵。甚至在亢得时接到救援南京的命令时,他都已经打定主意,他日在船上将其沉入运河之中,将其淹死,从而令漕丁群龙无首,不能救援南京。 “先前听闻,你非要见本使不可,说有要事相报,不知所为何事?” 现在的参军处中,像他这样的参军有不下三十人,对于这些人,朱明忠的态度非常简单,加以磨砺之后,可堪大用者,待他日留以重用。既然他想见自己,肯定是有事报告。 而对安抚使的询问,吴品亚深吸口气,迎着朱明忠的目光说道。 “安抚使见谅,下官请安抚使,为天下苍生计,万不可施行“甲兵制”。” 这一次吴品亚的长揖过顶,行此重礼大有是为天下苍生代行意思。 可是他的话,立即在大堂内引起了一番轰动。以至于所有人都惊讶的看着他。不知道他是从哪里知道的“甲兵制”。 “吴参军!” 发现这人一进门就攻击“甲兵制”的钱磊,立即怒声说道。 “你不过就是参军处中一七品都事,是从何处得知此等秘事,军门,下官请军法长查堪此事!以正军法!” 常年在官府中身为师爷的经历一直影响着钱磊,即便是现在,开口就是先给对方扣上一个帽子,如此才能稳居不败之地。 而对于吴品亚来说,他当然知道什么是军法森严,但是为了大明的将来他不能不说,也不能不来,在来的时候,他就已经做好的掉脑袋的准备! 人,总要做出一些正确的选择,他不想再像过去一样苟且偷生了。 “钱参军,在下虽只是小小七品都事,可却是大明之官吏,不能眼见“甲兵制”祸以大明,毁以安抚使基业,而不闻不问,按我忠义军军律,在下处刑三年,可钱参军未将密文草稿毁去,而是直接弃于纸筐中,泄以机密,按律当斩……” 身为亢得时的心腹家奴,对于官场上的那一套,吴品亚当然也是轻车熟路,构陷栽赃更是身为家奴必须学会的东西。 尽管他做好了掉脑袋的准备,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会束手就擒,他同样也会反驳,也会抵抗。 他这么一说,钱磊这才想到,昨天他只是将草稿随意的一团,然后就随便丢弃了,那里有将其焚毁,被抓住痛脚的他,只是连连倒吸口气,甚至就连额头上都冒出来汉来。 其它人一见这平时油滑似泥鳅的钱磊,居然如此轻易的落在这瞧着并不怎么起眼的吴品亚手中,心底无不是暗叫着痛快,这姓钱的终于碰着对手了。 “哼哼,你非请即入钱某公室……” 就在钱磊试图挽回一局时,眼见他们两人马上就要岔开话题的石磊,见军门的眉头微皱,便插话说道。 “军门,此事以下官看来,两人皆是无罪,钱参军报呈兵制草文未曾以公文呈报,而是以草稿程文,所以两人皆是违规而非违法。钱参军未曾为按规定加盖“秘文”印章,亦未曾按规定消毁废文,而吴都事涉嫌窥探,却非机密,所以下官以为,可罚俸一月。” 石磊这么一和稀泥,朱明忠才注意到,这份“甲兵制”的草稿并没有走正常的公文渠道,没有按他借鉴后世的“密级”对其加盖“秘文”印章。这个细节,显然是钱磊一时疏忽,不过这样也好,省得他们再争执下去,于是便说道。 “嗯,四石所言极是,确实如此,处事皆不严谨,你们两人罚俸一月!” 对于这样的惩罚,钱磊那里敢说不服,而本就报着必死之心来此的吴品亚,更是没有丝毫不满,连命都不准备要了,还在银子干什么? “吴都事,你为何说为天下苍生,废除“甲兵制”。” 朱明忠盯着吴品亚反问道,尽管他对“甲兵制”的一些内容有些许抵触,但是并不妨碍他对“甲兵制”的欣赏,这是变相的征召体制,只不过是它更加严厉。 尤其是已经了解到了募兵制的种种危害之后,更是早就下定决心推行这一制度,当然还需要再加以完善。 “回安抚使,下官非是以为“甲兵制”不妥,而是以为目下推行“甲兵制”断然不可!” 吴品亚的话,让朱明忠和其它人无不是一愣。 “现在断然不可,可若不推行“甲兵制”那兵从那里来?没有兵马,又如何能挡得了达素的十万大军?” 心急于成为“当世刘伯温”的钱磊急声反问道。他之所以这么急切,是因为他已经将身后之后全都寄托于这份“甲兵制”上。所以即便是有人说暂缓推行“甲兵制”,他当然也不会乐意。 “就是,不推行“甲兵制”,又如何能够征兵?” 众人之所以倾向于“甲兵制”的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募兵不好募时的无奈之举,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省钱——“甲兵制”无需要支付军饷。这样征募五万新兵,一年就能省下一百多万两银子,对于银钱本就紧张的忠义军来说,这自然是个好事。如果是50万,甚至百万之兵时,这“甲兵制”的优点就会尽显无疑,因为到时候,每年的军饷就能节省数千万两。当然,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了官长吃空饷的弊端。 “可若是目下推行“甲兵制”,引起地方动荡又如何?” 面对众人的问题,吴品亚沉声说道。 “当下,于安抚使而言,江北初定,首重之事,本应是安抚地方人心,而非动荡地方,若是地方人心动荡,他日安抚使又焉能安心领兵出征?” 吴品亚的反问让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皱,确实,对于百姓来说“甲兵制”就是恶政,甚至不亚于剃发易服,可以说,打从唐朝以来,还没有那个朝代,如此召发过民力。但为了打败满清,有些事情必须要去做。这“甲兵制”必须推行。 ““甲兵制”虽可助安抚使练以精兵,但推行“甲兵制”,非得地方安稳不可,如今十万清虏南下,本就人心惶惶,若是安抚使又行以“甲兵制”,只恐怕民心更是动荡,届时,百姓逃离、离乱徒生,安抚使又何能安心抗击清虏?再则,又焉能于一月之内推行“甲兵制”,征募足够的兵丁?” 他的这番见解,让原本还倾向于赞同“甲兵制”的众人,无不是陷入沉思之中,即便是钱磊,也认同了他的观点,推行“甲兵制”的确需要一些时间,而且绝不能仓促而为。 “唉!此事本可从缓,只是清虏南下,朱某不得不加强军备,以抗击清虏,这兵丁难募,又不能推行“甲兵制”,无兵!让朱某这如何抗击清虏?” 意识到立即推行“甲兵制”将会遭遇重重阻力,而且一时半会根本就不可能见效的朱明忠叹气道。时间,没有那么多时间啊! “安抚使。” 深吸口气,直视安抚使,吴品亚说道。 “其实,在下倒是有一个法子!” 尽管作为家奴,但是更多时候是做幕僚的吴品亚很清楚,反对一个办法的时候,必须拿出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不然,只会惹东主不快,所以在来的时候,他已经想好了临时替代“甲兵制”的办法。 “哦什么法子,说来听听?” 看着吴品亚,朱明忠的身体微微前倾,这个姿势暴露了他此时的心境。 “甲兵制”推行起来阻力重重,至少在眼下,立足未稳之时,还不是推行这种兵制的最好时机。 时机! 无论是推行任何政策都需要一个良好的契机。即便是明知道现在需要推行“甲兵制”,从而解决兵源问题。也必须要等待时机。但在此之前,如果有临时替代的办法,倒也不是不能使用。 而接下来,吴品亚提出的建议,让朱明忠的眼前一亮。甚至就连钱磊也觉得,他的这个办法比自己的更为稳妥,自然也就没有反对。不过只是片刻功夫,大家就达成了共识,接受了吴品亚这个更为稳妥的建议。 在众人达成共识之后,朱明忠沉思片刻,然后说道。 “既然这兵源的问题解决了,那现在还剩下一个问题要解决!” (今天万字更新,为盟主自若如是否加更!盟主威武!求月票!) 章节目录 第32章 焚城(为盟主自若如是否加更) 黄河湍急的河中数十条蜈蚣船两舷伸出的船桨不断划动着湍流,尽管清河县往北的河水湍急,往日里若是没有纤夫挽拉,舟船难行,可是在数十个浆手的划动下,这些蜈蚣船却轻易的与这湍急的河水中行驶着。 “军门,俺就说过,只要这漕船仿以蜈蚣船定能在这运河上畅通无阻……” 穿着一身铁甲的孙子钦,神情显得甚是得意,而那语气更是有些飘然,将漕船改成蜈蚣船作为军船,正是他提的建议,用船厂里接近完工的大号漕船加以改进,虽相比军门带来的蜈蚣船稍小,但却使得漕船再不像过去一样,依赖性岸上的纤夫拉纤,全凭浆手划桨既可航行。 “树之当真是水上的行家!” 对于下属的建议朱明忠从不吝惜表扬,在他看来,只有群策群力,才有可能弥补他自身的短肋,尽管他有领先于时代的知识,但是他不过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并不意味着他本身就是巨人,在很多方面都有着他自身的局限性,正因为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他才会大撒把式的把很多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而他,顶多是以后世的观点提出一些指导性的意见。 就像将漕船改成蜈蚣船,不过只是看着那么多漕船闲置感觉太过可惜,所以才会命人研究如何将其作为军船,而孙子钦很快就给了答案——将其改成蜈蚣船。虽说这种两舷仅十桨的蜈蚣船性能不比真正的蜈蚣船,但却让原本只有撑篙、单帆的漕船变得灵活起来,不仅再像过去一般仅能运兵,而不能水战。 而在这些蜈蚣船中,最引人注目的恐怕还是其中的十艘锯掉桅杆的蜈蚣船,尽管去掉了桅杆,但是那船艏处仍然装着一个高达数米的木塔,如果有熟悉古兵器的人,一定能够认出来,那木塔实际上正是鼎鼎大名的“襄阳炮”或者说“回回炮”,也就是“重力抛石机”。 这十艘按装有“重力抛石机”的“炮船”,正是朱明忠本人亲自设计,甚至就连同这“重力抛石机”也是由他设计,毕竟早在明初,这“重力抛石机”就已经在中国被淘汰了,而现在,他之所以会重新这个于中国消失两百余年的“重力抛石机”再次引入战场,正是为了接下来的任务。 “楚白,你曾当过广运仓的副管,趁着现在的功夫,再给大家介绍一下这广运仓!” 看着一旁的李介川,朱明忠笑呵呵的走到那个沙盘前,沙盘恰好正是广运仓的模型。 “咱们的常盈仓、徐州的广运仓、德州的德州仓、临清的临清仓,号称运河四大漕运粮仓,这四大粮仓皆是在永乐初年北迁前后拓建而成,这广运仓是利用旧时的船只停泊之地,在码头附近的奎山择地建立广运仓……” 身为常盈仓仓管的李介川的神情显得有些紧张,毕竟这是作为文官的他,第一次上战场。 “广运仓东西三百余步,约一里多;南北再增一百一十步,,合二里。广运仓呈南北略长的长方形建筑。仓廒设有四门,它的东门、南门皆临近民区,西门、北门皆是临河,仓内门房、值班铺房、官舍、烧造窑、饮用井一应俱全,粮仓一千间,斗级180人,仓夫一千余人,储粮一百万石……” 又是一个百万石的粮仓! “百万石!” 深吸口气,在一旁说道。 “若是把这广运仓夺下来,这百万石粮食可就值一百多万两!”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但朱明忠却摇头,对有些紧张的李介川点点头。 “提督有所不知,这广运仓虽能储粮百万,可其常个储粮至多只有六十万石,加上最近清虏又从广运仓运走不少粮食,目下广运仓至多只三十万石粮食,所以……” “三十万石,也值几十万两……” “不过就是几十万石粮食,咱们现在的粮食早就够用了,这次去徐州,目的不在于夺粮,而在于……” 冷冷一笑,朱明忠指着那个两尺见方的沙盘说道。 “在于烧粮!” 烧粮! 之前张国久的建议最终还是被朱明忠接纳了,不过与其想攻取徐州不同,朱明忠选择了另一个,费效比更高的方式——利用水军从水路攻击广运仓! 尽管这忠义军水营不过只是刚刚成军,但在这宽达数里的黄河上,却根本就没有任何清军的水军,清军根本就没有水军,也正因如此,这支以漕军、漕帮为主体的水军,才是黄河上独一无二的部队。 “军门,这些粮食烧掉未免也太可惜的了,这可是够几十万石粮食……” 想到几十万石粮食,就这么烧掉,不禁大叫着可惜,但朱明忠只是微微一笑,然后拍着他的肩膀说道。 “别忘了这次出兵咱们的目的是什么?” 粮食固然的重要,但是有时候,为了一个战略性的目的,这些粮食都是可以牺牲的。 目的是什么? 是粮食吗? 当然不是! 不过对于守卫粮仓的清军来说,在他们当然不知道明军“来犯”的目的,置身于广运仓那高不过一丈的城墙上,身为仓管的张云翼额头上不住的冒着汗,身为户部郎中的他是顺治二年的进士,也是满清入关后第一次“恩科”的进士,如果不是因为那年只有北人参考,恐怕他根本就没有中进士的希望,也正因如此,现在身为户部郎中司广运仓的他才会对朝廷感恩戴德,以至于在过去的一段时间中,吃住于仓中,一面安排仓内漕粮转运,一面操练仓夫守卫粮仓。 此时,看着黄河上那数十艘蜈蚣船,瞧着船上的那些兵卒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 想死! 但他却又没有自杀的勇气,只是面色煞白的说道。 “快,快命人给徐州府送信,说、说明贼来犯……” 这会他的话语中甚至不自觉的将“海贼”变成了“明贼”,而这种语气的变化,意味着在他看来,占据江南的不是海贼、乱匪,而是大明官军。 置身于舱艏的朱明忠从望远镜中看着广运仓,既然是隔着城墙也能看到其高耸的粮仓,看着城中的那一个个粮仓,他的心思微微一沉,这得是多少民脂民膏。 “经略,这广运仓也是年久失修,如果能集中船艏大炮轰击的话,至多百炮便能撕开库墙,这仓中至多只有千余仓夫,只要库墙一开,到时候……” 不等孙子钦把话说完,朱明忠便沉声叹道。 “可惜了!” 这一声长叹之后,他又说道。 “命令炮船抵岸70丈放锚炮击!” 朱明忠口中的“炮船”并不是指装有火炮的炮船,而是那十艘装有投石机的炮船,随着旗语信号的发出,十艘炮船便在桨手的划动下抵岸抛锚,它们的舶位距离粮仓城墙不过只有七十余丈。 “他们这是要干什么?” 张云翼有些诧异的看着那抵岸的蜈蚣船,看着船艏的木塔,看着船上的船夫在木塔下忙活着,完全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瞧着那七十丈的距离,这会他甚至连死的心都有了,这个距离上,仓夫的弓箭根本就射不过去,如果他们开炮的话…… 如果仓中的清军有大炮怎么办? 看着炮手们在为抛石机的发射作着最后的准备时,朱明忠暗自寻思道,这会他才意识到,自己似乎有些托大了,清军在黄河上没水军,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大炮。如果他们有大炮的话,这会肯定已经将这十艘“炮船”轰了个稀巴烂。 “楚白,这广运仓墙上有炮吗?” “回军门,广运仓与常盈仓一样皆是薄墙,无法安装红夷大炮……” 李介川一边回答着军门的问题,一边眼巴巴的瞧着远处的炮船上,那些炮手在将一个木桶装投石机的吊索之中,那些重达50斤的木筒中装满了桐油,正是上好的纵火油。 “准备!” 置身于船边的李兴照看着已经固定好的桐油桶,神情显得有些亢奋,直到现在,他都无法忘记第一次试射时,那一桶油烧出多么大的一片烈焰,而现在,他们将要向这里抛出数十桶,数千斤火油。 “别说是一个小小广运仓,就是一座城,估计也能烧成一片废墟吧……” 在李兴照于心中这般自语着的时候,那边拿着火把的炮手已经点着油桶上几个引火的火团,在油桶冒出滚滚黑烟的时候,随着一声令下,李兴照立即用木锤猛锤卡栓。 随着那装满湿砂重达200石的配重箱落下,在重力的作用下,抛石机猛甩出了重达50斤的油桶,一时间空中数道拖着黑烟燃烧着的油桶纷纷朝着广运仓的方向飞去。 成抛物线飞去的油桶速度并不快,甚至显得有些缓慢,以至于站在墙上的张云翼甚至产生一种能够接到它的错觉,但是他的脑海中这会只剩下一个念头。 “完了!” 就像是配合他的这个想法似乎的,一个燃烧的木桶猛的一下砸中了粮仓,在木桶碎裂飞散的同时,那桶中的桐油被点燃了,粮仓顿时被一片烈焰所吞噬, “可惜不是汽油啊……” 那怕就是石油也行啊! 朱明忠的心底之所以会冒出这样的念头,是因为桐油并不像汽油或者石油那样易燃,它与很多植物油一样,不过只是二级易燃物。自然无法与汽油或者石油相比,如果是石油的话,也许效果会更加显著,这火势也许会更大一些。 而与此同时一个又一个的油桶不断的砸入仓中,将这广运仓完全变成了一片火海…… 在朱明忠感叹着这火势没有想象的那么大的时候,对于陷入火海之中的广运仓仓夫来说,他们却置身于一场从未曾有过的噩梦之中, 尽管桐油并不像汽油那般易燃,但是每一桶桐油炸裂时,仍然会被桶身的火头点燃,虽说不能和凝固汽油弹相比,但这种超大号的“莫托洛夫鸡尾酒”,对于广运仓中的仓夫来说,仍然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那飞溅的油团会在空中被点燃,然后落在附近仓夫的身上,原本只带着些许微火的桐油一沾到人身,就立即燃烧起来,仓丁身上的衣服变成一个大号的灯捻。 陷入烈火中的广运仓中到外都可以看到那些浑身燃烧着火焰的仓丁。他们的嗓间发出痛苦地嘶喊声,同时用手去拍打着燃烧的身体,但是却越拍火势却又越大,那些试图在地上滚动灭火仓丁,更是不自觉的滚到火海之中,然后把将火势扩散开来。 在这些火人嘶心裂肺的哭喊声中,那原始的“莫托洛夫鸡尾酒”仍然不断的落在广运仓中,火势变得更大了,而其中一些仓丁的身上,更是淋满了桐油,尽管他们的身上还没有火,但是身上的油和眼前的火海,却让他们无不是惊恐的试图逃出广运仓,甚至慌不择路的从一丈高的仓墙上往下跳去。偶尔也会有一些身体燃烧着的仓丁,从那仓墙上往下跳去,然后这些火人却又将那些落在墙外未曾燃烧的桐油点燃。一时间,整个广运仓内外,尽是一片火海。到处可见惊慌失措到处乱跑的仓丁。 而置身于墙上的张云翼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看着那仓丁变成一个个人形的巨蜡,脑海中完全是一片空白,喃喃只有自己才听得懂的言语,失神之下人却从墙上跌落下去…… “军、军门,这……这……” 惊愕的看着已经被火海吞噬的广运仓,孙子钦整个人都傻了眼,他没有想到几千斤桐油会带来这样的效果, “军门,这,这自此之后,怕再也不需要攻城了,只需用几千斤桐油就能尽毁天下之城……” 李介川喃喃着,他的脑海中似乎浮现出一个个在烈焰中化为灰烬的城市,那浑身更是猛然一颤,似乎是在恐惧着那些城市的命运。 “可一不可二,这法子,不过只是应急之法!” 摇着头,心知投石机被淘汰原因的朱明忠很清楚,这玩意绝不是大炮的对手。 “咱们现在只不过是给达素传个信!” (为盟主自若如是否加更,又是4000字的大章,今天肯定破万字了,求月初保底月票!拜谢) 章节目录 第33章 安南,难安(为盟主自若如是否加更) 一场夏日的大雨袭卷了华北大地,只使得的那河水也跟着涨了几寸。在临运河的一片田时之间,散布着数以千百计的油布帐篷,在过去的半个月间,来自山西、直隶以及山东的绿营兵正源源不断的聚集于德州城外的这片旷野之中。这便是清廷在郑成功领兵进入长江之后,从北方各地抽调、新募的用于“安定南方”大军。 在这片连绵数里的帐篷之中,一队官兵约五十余骑,自东向西奔驰而来,他们跨下的马浑身都是泥浆,驮着一个个浑身蓬头垢面的清兵,在不到五尺宽的“官道”上狂奔着,一时间只踩的浆水四溅,那泥水飞溅到道旁的帐上时,立即招来兵卒们一片责骂。 不过待这些绿营兵发现那马上的清兵身上穿着的马褂时,无不是倒吸一口凉气——那明黄的马褂,分明就是大内侍卫的标志,别说大内侍卫他们招惹不起,即便是满洲兵,也不是他们所能惹得起的,一个个无不是哑了声,只是在心里骂着那狂奔的马队。 这阵马队直接进入帐篷中央的一片牛皮大帐之前,相隔百丈,就能看到那顶牛皮大帐前一面大蠢上镶着明黄镶边,大红色的帅旗仿佛被雾湿了没有干透,平平地下垂着,上边也写着五个尺幅大字: “安南将军达” 这面大蠢时而被风吹动,懒洋洋地嗡张一下,就像是个困乏之人打着呵欠似的,全是一副无精打采有样子。这便是“安南将军”达素的帅帐,在过去的一个月间,他一直在缓缓行军,等待着船只以及兵员的聚集。 那一队大内侍卫来到帐前,领头的刚一下马,就手拿圣旨冲着帐内喊道。 “安南将军达素何在!速速领旨!” 原本正与固山额真索浑、巴牙喇纛章京赖塔等人议事的达素,听着有御前侍卫到来,便知道皇上又有圣旨来了,随同一众武将纷纷出帐跪拜在地,那边已经有戈什哈摆上了香案,照着规矩恭迎圣旨。 “皇上有旨,达素听旨!” “奴才领旨!” 这边御前侍卫已经拿着圣旨大声说道。 “海贼猖狂,奔袭数百里,焚以广运仓,着达素领安南大军立即南下夺淮扬江北重地,复以江南……” 圣旨没有想象中的训斥,但是谁都知道,这已经是皇上下的第三道圣旨了,如果再拖延下去的话,到时候皇上的雷霆之怒又岂是他人所能扛下?在达素领旨之后,脸色阴沉不定的他回到帐中,看着固山额真索浑、巴牙喇纛章京赖塔等人,半响都没有说话,而固山额真索浑、巴牙喇纛章京赖塔等人,同样也没有说话。 “皇上的旨意已经来了,大家伙说说,现在怎么办?” 最终,还是达素打破了沉默,他的目光先是投在固山额真索浑身上,而索浑则是把眼帘一垂,根本就不应声,至于巴牙喇纛章京赖塔和其它人,也是装作没有看到。 他们之所以会拖垮至现在,并不是为了等漕船,也不是为了汇集大军,实在是因为海贼势大,且不说被视为举世坚城的江宁被其轻易攻克,就是镇江银山一战,管效忠领一万两千八旗精兵,结果却让郑成功的铁人军杀了片甲不留,这可是大清国开国以来从未曾有过的惨败。 也正因如此,在江宁城破之后,达素以及这帐中诸人,便是心照不宣的以等待漕船、援军为由,缓缓南下,甚至在德州干脆直接止住了脚。 尽管对外说道着这安南大军有十万之众,可实际上,却不过只有六万余人,而且还有三万是新募的绿营兵,到现在还有一万多没有抵达德州与大军汇合。 不过,对此,达素等人一直都打着主意要等下去,可现在朝廷的旨意,使得他们知道,已经不能再等下去了,无论如何,都要南下! “将军,这已经是皇上的第三道旨意了,若是大军再不开拔,到时候,只恐皇上怪罪。” 护军参领纳海的话声一出,在众人纷纷点头称是时,本就是内大臣的达素,也深在为然的点头,对于小皇帝的脾气,他很清楚,这小皇帝行事极为冲动,前两个圣旨带着严斥的味道,而这个圣旨中,却不见训斥的话语,这肯定是动了真怒了,若是再不动的,恐怕下一道旨意就是要他的脑袋了! “纳大人所言极是,标下听闻海贼伪封江北经略朱明忠与郑贼不和,我等可先于江北破以朱贼,待江北平定之后,再汇合宁夏镇后,再多路齐发,南下讨伐窃据江宁之海贼……” 说出这番话的是傅进忠,他是汉军镶黄旗人,顺治2年随左梦庚投降清军,在这帐中他是少有的几个汉人,这帐中的大都是旗人,当然,他也是旗人,只不过是汉军旗。 至于他口中的湖广回援精锐,指的宁下总兵刘芳名所领的一万余宁夏镇,在达素被委任安南将军后,其出也被抽调随征,以左都督率宁夏镇兵担任征讨大军的右路总兵官,领宁夏镇两万余人马,正在从宁夏经陕西一路南下湖广,这也是达素的十万大军的由来。 傅进忠的话只引得众人一片赞同之声,虽说朱明忠号称是郑成功麾下第一悍将,克江阴、占常州、取江宁、荡江北,可谓是威风赫赫,但是众人又岂不知道在这赫赫威风的背后,却是他与郑成功可谓是矛盾重重。 甚至他之所以远走江北,也是被郑成功所逼,所谓的安抚江北,不过只是为了保住性命。如果其不从江宁离开,恐怕现在早就为郑成功所杀,毕竟其屡次陷郑成功脸面与不顾,即便是他们身在山东,听到从江宁传来的情报时,也会感叹着这人的运气。 “傅大人所言极是,这朱贼非但与郑贼有隙,且其兵不过两万,即便是其强虏百姓为兵,仓促之下,又岂能成军,如果我军南下攻以朱贼,郑贼势必会行借刀杀人之计,正如当年我朝大军南下灭时明贼之时……”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当年若不是南明内患重重,各镇总兵勾心斗角,甚至互相攻伐,大清国又岂能轻易夺了这天下。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现在江南同样也是如此,郑森、张煌言、再加上这个朱明忠,他们互相勾心斗角,拥兵自重,如此我等自然可各各击破……” 一时间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言道着如何南下,似乎在这个时候,那江南之敌已经不足为惧,尽管他们言道着如何令右路总兵兵刘芳名从湖北进攻张煌言,如何以中路直破朱明忠,但是他们却无不是有意无意的选择性的忽视了郑成功,尽管现在郑成功的数万大军正在扫荡浙江,可在十万大军没有汇合之前,谁都不愿意主动去招惹郑成功的十七万大军。毕竟有管效忠的前车之鉴在那,即便是在西南,李定国也未曾一战尽歼万余八旗精锐步骑,而且还是以少胜多。 在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建议中,达素不时的点着头,在大家定下了南下的步骤之后,达素还是把问题由远而近的点到眼前面临的问题。 “这南下,是必须要南下,无论是中路取朱贼,右路平张贼,都是平复江南所必须,可是诸位以为,目下大军应该如何南下?” 环视着帐中诸人,达素反问道。 “究竟是按原定计划,大军乘漕船沿运河南下,还是以陆路南下?还烦劳大家一同拿个主意。” 原本按达素的计划,是大军乘漕船南下,待到漕船聚齐了,到时候大军自然可顺运河南下,如此一来官兵不至于疲惫,几乎等于养精蓄锐。可现在,他却不敢冒这个险了。 “将军,这运河是万万不能再去了,既然他朱贼能派兵,如入无人之境般焚毁广运仓以及沿河数城,那么万一我大军乘漕船南下之时,朱贼以水军于河上拦截我等,我等安南大军岂不就尽陷瓮中。” 镶白旗前锋参领富察氏几乎是立即出言加以反对,对于身为北人的他来说,非是不得已,他绝不愿意打水战,更重要的是,这帐中诸人都不长于水战,如此又怎么可能会在明军水上的对手, “富参领所言极是,我等旗人本就不长于水战,那朱贼出自郑氏,其麾下尽是长于水战之海寇,目下清河漕丁、漕帮尽降于其,其得船数千,得丁数万,虽说我军集结于通州等地漕船,可谁知那些船夫是否与清河漕帮有没有联系,若是他们与朱贼联络,在水战之时,阵前投贼,到时候我等岂不就是瓮中之鳖……” 虽然正黄旗骑都尉觉罗这位皇亲用的“瓮中之鳖”着实有些让人不快,但大家伙又岂不知道,在水上他们根本就是任人摆布的角色,自然不敢有丝毫拖大,毕竟这郑贼的水军已经是名声在外,至于朱明忠,他也是出自于郑营,其能在黄河上如入无人之境似的逆流而上数百里,不废一兵一卒便焚毁广运仓,那就能把他们通通送进河里喂王八。 众人的反对,让达素深以为然的点头说道。 “既然如此,我等既以陆路南下,令各营明日拔营……” (为盟主自若如是否加更!第三更了,今天都是大章节,求月票!) 章节目录 第34章 黄河上(第一更,求支持) 宽达数里的黄河河面上数条快蟹船,在桨手划动下,顺流而下,一路向东驶去。这艘飘扬着“明”字官旗的快触船,舷边有炮,在这满是舢板的黄河上,显得很是醒目。 这是黄河! 是,也不是,这里是淮河! 置身于船上的朱明忠,看着这宽达数里的河面,暗自寻思道,自从黄河夺淮之后,这入海口本应在渤海的黄河便流入黄海,这淮河的下游就成了黄河,而黄河带来的泥沙,最终堵住了淮河的通海之路,使得淮河因无出口,而成为一条为害淮河两岸的害河。 将来,待到天下平定的时候,一定要想办法重新整治淮河,要不然,淮河两岸的又岂能再次成为无涝无旱的肥沃之地? 到时候在淮河两岸,必定会再次成为中国的另一座粮仓。在这个时代,治理淮河,应该比200多年后更简单一些,至少现在,黄河的泥沙还没有抬高淮河中游的水位。如果让黄和恢复故道的话,再对河道加一整治,也许可以恢复淮河的入海口。 一切应该还来得及……不过这一切还是等将来再说吧! 现在之所以可以这样大摇大摆地离开清河。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两天前,北方传来的消息,让朱明忠总算是松了一口气,那被封为安南将军的达素,终于改成陆路南下,这意味着他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到达清河。 而这正是朱明忠袭击广运仓的目的,是为了告诉达素,自己的手中有一只水军,如果他选择水路南下,那么就很有可能遭了水军的进攻,而且忠义军水军,可以随时随地出现在任何地方。给他以致命一击。对于并不擅长水上作战的达素来说,他自然而然地做出了一个对他来说最为有利的选择。 改水路行军为陆路行军,她这么一改不当紧,非但行军的过程中士兵更加疲惫,而且会耗用更长的时间,而对于朱明忠来说,这正是他所需要的,他需要为训练新兵争取时间。 这也是广运仓的数10万石粮食所换来的,进攻广运仓的目的并不在于焚烧粮食,而是为了让达素选择陆路行军。 “安抚使,过了马逻乡,羊寨乡,咱们从那里上岸,只需一天功夫,便能到达盐场,若是从扬州经运盐河的话,最少要多走一天。” 跟在朱明忠的身侧,吴品亚指着前方说道,这条水路是他推荐的水路。 “往日里只有一些贩私盐的会走此路,他们从盐场运出盐,然后再将其运往河南、山东等地。” “没想到你对这黄河倒也了解!” 看着两岸大堤上的柳树,如果说对于这个时代河岸最深刻的印象是什么,恐怕就是河岸两侧,必定种有大量的柳树,而且都是人抱粗的巨柳,而让朱明忠好奇的是,这些数百年的巨柳,后来到那去了? 难道都用来制造火药了?朱明忠暗自寻思到,之所以会冒出这个念头,是因为现在忠义军制造火药,需要大量的柳木,而河堤上的柳树无疑就是最好的原料来源,当然并不是直接伐木,而是从那些百年柳树上取下一些枝条。 “下官当初于漕运衙门,多少总需要了解一些。” 对于吴品亚的谦逊,朱明忠只是笑点下头,重新将视线从河岸边收回来的他,指着黄河问道。 “既然这黄河通海,那么,于此是否有水路往海上?” 这才是朱明忠会选择走这条路的原因,他想实地看一下这黄河的水路,在他看来,这条水路正是他走向大海的希望,甚至之所以选择设府于前沿的清河县,将使府设于漕运总督衙门,而不是扬州,同样也是因为这个原因——靠近黄河,船只可以通过黄河直接入海。 毕竟,海路不仅仅只是意味着退路,更为重要的是,海路还意味着财富,比如说对日本的贸易。朱明忠之所以没有选择扬州,选择长江,是因为长江是在郑成功的控制下,作为海商集团的他们,恐怕不一定乐意他插手海外贸易,尤其是一日万利的对日贸易。 “回安抚使,英宗之前的时候,这遮洋船,半数皆出于清河,而遮洋船正是由黄河出海,入黄海进渤海,当年这黄河上遮洋船恐怕不下千艘,只可惜现在,早就不见当年之繁茂,其实相比运河漕运屡遭河道变故、堵塞之患,遮洋海运无疑更为便利一些,而且成本更低……” 遮洋船是明代海船的总称,是与在运河行驶的船只“浅船”相对应的概念,洪武年间即有遮洋船的称谓。所谓的“遮洋船”其实就是因“遮洋海运”而生,而“遮洋海运”则是相较于漕运的“海运”。而吴品亚的话,让朱明忠有些诧异的问道。 “哦?既然如此,那又为何废除遮洋海运?” “回安抚使,这遮洋海运不比漕运,遮洋海运虽说运费低廉,可是海上时而风高浪急,海水难免总会给漕粮带来侵蚀,这遮洋旗军每年起运时,都需按领兑粮米,海水侵蚀正粮或蚕食正粮,都需要由遮洋旗军赔付,如此一来,遮洋旗军因漕粮运输为赔补而导致普遍贫困导致大量逃亡,而且遮洋旗军,每每运完漕粮之后,其船只即寄于临清,本军回卫,” “人船分离?船留港?人回卫?” 看着吴品亚,朱明忠惊讶的反问道,这次什么鬼?有这样使用水军的吗? “可不就是如此?” 虽说不是官员,可作为亢得时的亲信,吴品亚自然需要了解与漕运有关的一切,甚至在绝大多数时候,他不是作为亢得时的包衣奴,而是作为他的幕僚,为其提供一些建议。 “雇人看守,原非已物,自然不甚爱惜,每每损坏不说,且有人甚至擅自将桅蓬板片拆卖,如此长久以往,这遮洋海运后来便被迫停下,虽然后来思宗时,辽东战启,有人建言恢复遮洋海运,以便将漕粮直接运往辽东,从而降低成本,减少其中转运曲折,可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未曾恢复……” 一句话说完,还是制度的问题! 人船分离,士兵回卫,雇人看船?有比这更荒唐的事吗?暗自摇摇头,已经得到答案的朱明忠看着滔滔河水,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既然这里可以成为遮洋海运的起点,同样也可以成为海洋贸易的起点! 想到清河沿岸占地数十里的船厂,朱明忠暗自寻思着,等从盐场回来之后,差不多是时候着手准备一下拓展海上贸易了。 “若是军门他日有意恢复遮洋海运的话,不妨差人打听一下,当年遮洋总所所辖的十五卫中有六卫设于南方,就是淮安、大河、扬州、高邮、长淮、泗州六卫,这六卫之中应还有后人在,虽说他们不事遮洋海运多年,可是六卫兵卒因长于海运,而深得海商信用,这江北的海商,当年大都是以六卫兵卒为水手……” “海商?” 朱明忠差点喊出这两个字来,过去在他看来,海商应该是江南的名词,应该是广东、闽浙的专利,那曾想到,在江北居然也会有海商。 在后世的很多资料中从来没有提到过,在长江之北,会有海商的存在,在很多资料中海商似乎是南方的专利。 “军门,这江北离朝鲜、倭国自是再近不过,朝鲜所出产金砂、高丽参、高丽纸,皆是我朝士民喜用之物,而倭国的倭刀、倭铜等物亦为我朝所需,这闽浙有海商,江北自然也有海商,天下谁人不逐利?虽说不似闽浙那般广为人知,可当年,这黄河上每年往返朝鲜,日本的海船又岂止数百……” 话声微顿,吴品亚的脸上闪过一丝痛色,似乎又想到了什么。 “当年清军入关,扬州屠杀数十里,江北繁华几乎毁于一旦,后又恐海商接济东南义军,非但将其海船尽毁,更是借口海商通寇,将其抄家,这江北海商,自此也就成了过去……” 又是满清! 或许遮洋海运因为制度问题停了下来,但是民间的海运却没有因此而停下来,甚至可以说,民间的海上贸易反而因此繁荣起来。 若是没有满清入关,不定这清河不仅只是漕运的重地,也会是海外贸易重地!这苏北尤其会成为灾荒以及落后的代名词。 于心底恨恨的骂了一声,朱明忠看到这黄河,然后继续说道。 “今时已非往日,既然现在咱们已经在清河站住了脚,那么就要想办法让清河更快的繁荣起来。开拓海上贸易,把这个通海航道,重新利用起来,要不然就仅靠这江北的土地里头又能刨出来多少银子?” 海上贸易无论如何,都必须要加以恢复,毕竟这是除了盐税之外的另一个重要的财源,战争,归根到底,到最后还是要比拼财力。所以必须要不惜代价的开拓财源。 思索着如何开拓财源的朱明忠又说道。 “这贸易是要恢复,可是眼下总还是要盯住眼前的税源,比如这盐税!咱们还要多长时间能到达盐场?” 章节目录 第35章 灶丁(第二更,求月票) 沿岸数十里,尽是一片芦苇荡,而在那芦苇荡中,随处可见炊烟,虽未至午时,可沿岸之地,到处都炊烟,那是灶民煎盐时的炊烟。至于那数百万亩芦苇荡,便是煎盐的燃料。 而这里就是两淮盐场,在淮安、扬州接连克复之后,盐城等地亦随时归顺,这盐场自然也归顺过来,不过所谓的归顺,往往只是换上一面旗,对于盐场盐丁、灶丁来说,改朝换代,对于他们而言,并没有任何影响。毕竟,无论是大明也好、大清也罢,他们只是守场的盐丁,至于灶丁,依然是煎盐的灶丁。 也正因如此,当一副公子打扮的朱明忠来到这里的时候,瞧着这里,甚至有种世外桃园的感觉的,那些巡盐盐丁甚至还穿着清军的号衣,只是那辫子早就剃掉了,也许是因为盐场经常有各地客商前来的关系,朱明忠一行根本就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 “军门,早于唐宋之时,两淮盐场就已有灶丁,世代世袭,至我皇明承蒙元制,施行“编籍”,而灶丁作为在编户籍人口被称为“灶籍”,与匠籍、军籍性质相同,同为我朝三个特殊的户籍。凡是被编为其中一籍者,其身份即成为世袭,不得更改。而在三者当中,又以灶籍,有时也称之为灶户的地位最低,与倡妓、戏子、奴隶等同被视为践民。数百年间,灶户可谓是受尽官吏和盐商的盘剥,加以自然灾害和军输频仍,往往难以度日。” 进入盐场之后,骑马跟在朱明忠身边的吴品亚他说道着“灶民”,这个他不曾了解的特殊的群体,一个同样被视为“践民”的群体。 “清虏入关后,仍施以“编籍”传统得以保存。“凡藉有四曰军、曰民、曰匠、曰灶”,但在清虏入关第二年,即废除匠户,但灶户依然如此。清虏之所以要维持灶丁的户籍不变,原因不外:一方面是为了确保盐业生产有足够的人力,保护盐课收入不受改籍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灶户私卖。所以,目下仍然是但“食盐官榷,灶业世袭”,而民籍之外,唯灶丁为世业”,灶丁被要求单独立籍,而且按规定还不准脱籍流徒……” 骑于马上,看着路边那草棚下面与炉边煎盐的男男女女,朱明忠的眉头紧锁,他压根就没有想到,两淮盐场制盐居然会这么落后,居然还在用这么原始的制盐方法。 “两淮灶丁往往是通过“拨、“占”或是“招募”的方式划入灶籍,一但编入灶籍,不得随意更改,甲申后天下纷乱,灶丁纷纷逃亡,清虏占据江北后,为获得盐课,立即采取种种办法招回灶丁复业……” 他当然没有说,当初招回灶户的方法,就是通过官府严令,灶户敢不返籍,杀无赦!甚至就是投充到王爷贝勒门下的灶户,也要一概退出。 “目下,淮南二十处盐场,淮北三处盐场,共有灶丁近八万人,实际上应该是八万户,超过十万灶丁……” 十万灶丁! 这正是朱明忠来这里的原因,也是吴品亚解决兵源不足的办法,从灶丁中募兵。而之所以选择他们,正是因为这些人特殊的身份。 “安抚使,这灶民地位仅比之娼妓等贱民稍高,平素更是倍受各种盘剥,而且灶丁之苦,远甚于他业,两淮灶丁制盐,“其制法,海盐有煎有晒”,可无论是煎是晒,灶丁所必须承受的艰辛都是任人难以想象的。以淮北为例,淮北以晒盐法产盐,靠日晒卤成盐,然“少阴晦则人力无所施。……又硒盐之场地深而盐沉,凡取盐者冬夏皆裸,阴寒下中,往往痊痹,故煎盐之户多盲目,烁于火也;晒盐之户多破骨,柔于咸也”,灶丁之苦,由此可见一斑。至于这淮南煎盐,同样也不见得轻松……” 说着灶丁的苦楚,吴品亚想到了郭五常所写的《悯盐丁》中所描述的他们辛苦的生活。 “煮盐苦,煮盐苦!濒海风霾弗作雨,赤卤茫茫草尽枯,灶底无柴空积卤。借贷无从生计疏,十家村落逃之五……” 从吴品亚的言语中,朱明忠能听出来他对灶丁的同情。 “成安,似乎你对这些灶丁之苦到是颇为了解。” 通过这几日的了解,朱明忠发现,这吴品亚也算是颇有才学之人,别的不说,单就是他对百业的精通与了解,就不是自己身边那些人可以相比,顶多也就是钱磊能与其相比。而且他不像钱磊那样做起事来可以不择手段。 “回安抚使,当年下官被迫从寇时,身边之人便有逃亡灶丁,这灶丁之苦,实为百业之首,” 随后看着那与草棚中,在这盛夏里在炉膛前不断塞着芦草灶丁,感叹着灶丁生活苦楚,吴品亚看着安抚使说道。 “目下,这河南、湖广等地仍为清虏所据,这两淮盐自然无法运销,既然如此,安抚使不妨招募灶民为兵,只需许其军功出籍,两淮灶民必定甘愿为军门驱使!” 转眼看着朱明忠,吴品亚的双眼中充满了期待。 军功出籍! 这正是吴品亚的建议,在他看来,相比于现在强行推行“甲兵制”,远不如招募这些盐民更为妥当,毕竟,这些灶民一直渴望着出籍成民,而不是困于灶前日夜煎盐。 也正因如此,对于他们来说“军功出籍”才会充满着诱惑,如此,才能够吸引他们主动投军。 “军功出籍……” 念叨着这四个字,朱明忠只曾听过“军功赏爵”,但是“军功出籍”却是历史上所不曾有过的,这需要多么绝望,这些灶民才会甘愿冒着上战场的风险离开这里。 不过这样也好,只有当他们如此绝望的时候,他们才会有动力。不仅仅是有从军的动力,同样也有在战场上战斗的动力。 对于自由的渴望会驱使着他们不断的战斗下去,并取得胜利。 “军门,你别看这些灶丁,看似不怎么起眼,可其日夜操劳,其体力皆是上乘,便是灶户中的女子,百斤的盐包,也能一人扛上两包,男子体力更数倍于女子……” 也许是证明他的话似的,恰在这时候,只见一个女子扛着两个不下两百斤的盐包,直接将其从炉前扛到车上,那轻构模样就像是扔下一包棉花似的。 这下朱明忠算是相信他的话了,便开口说道。 “成安,关键是……” 就在这时远处突然传来一阵喊声,那喊声中还带着锣响,只听那敲锣的人说道。 “各炉各户都听好了,大老爷有命,各灶熄火,都到场前,” 那敲锣的巡盐,一边走一边吆喝着, “走,咱们也到场前去看看,看看是不是有什么事儿?” 朱明忠对吴品亚说到,在朝着前走去的时候,他偶尔的会看着那些灶丁,或许他们看起来衣衫褴褛,甚至有些疲惫不堪,但是他们的身体看起来都颇为强壮,身材普遍比江南的百姓更为高大,当然也更为强壮。这是因为他们大多数都是北方人,所以在身高以及力量上有着一定的优势。 也许他们将会是忠义军的最后一批募兵。尽管明知道“甲兵制”的不足,但是征兵制取代募兵制,是这个时代的必然。 对于募兵制的优劣,有着领先于时代近三个半世纪以上见识的朱明忠非常清楚。 募兵制在确实可以带来精兵,他可以用军饷去吸引素质足够优秀的兵源,但是这个精兵的数量却是有限的,因为一个国家的财力是有限的。 在工商业经济并不发达的这个时代,在中国这个庞大的国家全面推行募兵制,对于国家来说就是一场灾难。财力上的巨大压力会透支整个社会的财富。政府不得不将有限的财力,完全用于养兵。 如宋朝,如清末,如民国,每年支付的巨额军饷,不断地透支着国家的财力。最终让国家不堪重负。 即便是在21世纪,仅仅只有少数一些国家全面实施募兵制。而且其军队规模相对有限。 而一旦大规模战争爆发的话,毫无例外的选择征兵制,而不是募兵制。 在21世纪,如中国等军队规模庞大的国家都是以征兵制为主,募兵制为辅,大量动员兵配以少数志愿兵也就是职业士官,这才是军队的发展方向。 从身体素质上看,这些灶丁完全具备招募的条件,再加上他们特殊的身份,以及因此所产生的对自由的渴望,使得他们比较适合充当军中的骨干。 或许以江北的财力,现在无法支撑10万人每年最少300万两的军饷开支,但如果只是五六万人的话,军饷开支也就是可以接受的。未来在“甲兵制”推行之后,这些老兵可以作为士官,成为军中的骨干。 “关键还是体制啊。” 心底这般寻思着的时候,朱明忠很清楚,这一切最后还是要看,这些灶丁愿不愿意当兵。 (晚上还有一更,求月票,从现在开始,每天三更!!!!) 章节目录 第36章 杀人(第三更,求月票) 数以千计的灶民聚集于丰利场场前,所谓的场前,过去是专管灶户的盐场衙门,而在清虏入关后,则将盐场发包予垣商,沿海垣商多以晋人为主,他们代替了旧时的衙门官差管理盐场,而未了获得利润,他们对盐民更是极尽压榨,但正是这种压榨,才使得清虏可以用更低的成本获得充足的盐货,从而可以获得更多的盐利。 只不过,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垣商对于盐民的盘剥上,尽管没有了衙门,可是这垣商的盘剥更远甚于过去,有垣商的盘剥,自然也就有不堪盘剥出逃的盐民,就像此时被捆于场中的几人,便是刚刚抓回来的盐民。 场前半丈高的台上,纪得顺眯着眼睛吸着水烟袋,虽说他的身上穿的是汉家衣裳,头上戴的是员外帽,可是那辫子却被他小心翼翼的收藏于头顶,按照他的说法就是“朝廷大军来了,有了这辫子,就是良民的证明”。 抬头看了眼天,快到晌午了! “人到齐了!” 懒洋洋的冲着一旁的管事问着话,待得管事回话后,纪得顺才说道。 “那便开始吧!” 得了老爷的吩咐,管事便向前一步,冲着场前黑压压的数千人说道。 “诸位!” 盯着场下的盐民,那管事大声嚷道。 “诸位皆是世袭之灶民,何为灶民,打从开天地以来,这天下之民就成“士农工灶”,而等正是灶民,何谓灶民,就是煎丁著籍,就是煮海为生,可今个却有人潜逃,大家伙难逃忘了,这灶户皆是十户连保,一户逃,十户受罚,古往今来,朝廷法如此,今个王得柱携家潜逃,这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不能不罚……” 在管事说着对潜逃者的处罚时,吴品亚对朱明忠说道。 “安抚使,这盐场灶丁一年辛劳,身心疲惫且又不得温饱,不堪忍受常有逃亡者,可若是被抓回自是“皮鞭高举痕露骨”,常有鞭笞致死者……” 就在两人说话时,只见一身绸衣的纪得顺起身说道。 “纪某奉朝廷之命,包以盐场,替朝廷行以法度,虽说按律当斩,可纪某又岂忍心杀人?可朝廷自有律法在,嗯,便改为处百鞭吧!至于其它九家主丁,……” 他的话还没说完,那被捆着的壮年汉子挣扎着站起来,怒视着台上的纪得顺嚷道。 “姓纪的,别他么的在那猫哭耗子了,你那假菩萨心肠这丰利场里谁人不知?不就是砍头嘛,砍,你使直接砍了老子,脑袋掉了碗大的疤,老子要是眨下眼,都随你的姓……” 怒视着纪得顺,王得柱的语气里没有丝毫讨饶的意思。听着他的吼声,纪得顺甚至连看都没看一眼,便直接对一旁的管事吩咐道。 “一百鞭,照规矩,打足了!” 这一声“打足了”无疑是告诉管事的,往死了打。 “至于其它人,既王得柱轻放了,便皆处三十鞭,每户罚银二两吧……” “安抚使,对于垣商来说,他需要的并不是砍下王得柱的脑袋,而是需要用活活打死他,去吓唬其它人,只有如此,才能让其它人不敢反抗,甚至对垣商感恩戴德。” 果然正像他说的那样,那些被连坐三十鞭的灶丁,无不是纷纷叩头谢着恩,全是一副感激涕零的模样。 看着眼前的这一幕,朱明忠的眉头紧锁着,来到这个时代之后,这还是他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这个时代的普通民众,虽然只是地位最为低下的灶户,看着他们那副感激模样,他甚至怀疑,这些习惯了被人役使的灶丁,懦弱如此又怎么可能成为合格的兵卒! 可就在心底浮现出这个念头的时候,他注意到身边的那些灶丁,那看似麻木的脸上却带着些不甘,但更多的是无奈。 他们为何会如此无奈? “姓纪的,便是打子老子,老子下辈子也不当这灶丁……” 被扒掉衣裳的王得柱,尽管嘴上没有饶,但是在看着哭作一团的妻儿时,他的目光显得有些无奈。 “小安,下辈子投胎投个好胎,千万别又投到灶户家……” 在王得柱的嚷声中,感觉着周围气氛的变化,看着周围灶丁那握紧而又松开的拳头,朱明忠明白了。不是因为他们愿意如此,而是法度如此,他们是最低贱的灶户,即便是逃出盐场,也会遭到官府捕拿。 他们根本就无路可逃,所以才会如此无奈,因为根本就无力反抗。就像是贱户一样,他们又都是一群无路可逃的可怜人。 眼见那盐场盐丁挥着鞭子就要打过去,已经不愿再看下去的朱明忠大声吼道。 “住手!” “安抚使……” 吴品亚的话还没说过,便看到安抚使朝着那边走了过去,于是连忙跟在他的身边。 站于台上的纪得顺,循着喊声看过去,这才注意的到,来的是个二十三四岁模样的华衣青年,而他的身边则跟着十几个看起来颇为粗壮的壮丁。 “这位公子是……” 不等他说完,朱明忠便冷声问道。 “你说你是奉朝廷法度,我想知道,是那家朝廷的法度!” “自然是……” 话刚到嘴边,突然意识到现在这里已经不是大清天下的纪得顺便冷笑道, “哼哼,公子是何人,我丰利场的事,又岂是公子所能问的!若是公子再管闲事,便休怪纪某无情!” “无情?哼哼,我倒想知道,你怎么个无情法!” “自然是与公子一同去见官……” 因为注意到这华衣公子身边的随从一个个看起来都是颇为粗悍的模样,生恐惹来麻烦的纪得顺,言语间仍然带着保留。不过他客气,倒不见得朱明忠会客气,他的目光一成。 “见官,哼哼……” 冷哼着,朱明忠冷笑道。 “我看这官你便是不用见了,大虎,杀了他!” 不等朱明忠的话声落下,一眼跟于他身边的王大虎随手便抽出刀来,冲着纪得顺的脑袋便砍了过去。手起刀落间,那鲜血喷溅出了数尺。那脑袋直接掉在地上,向前滚出数尺…… 章节目录 第37章 投军(第一更,求月票) 血喷出了数尺,脑袋在地上滚动了数尺。 在这一瞬间,所有人都愣住了,所有的灶户简单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包场的垣商就这么被砍掉了脑袋! “杀,杀人了……” 那一直跟在纪得顺身边的管事,愣了好一会才冲着那边的巡盐盐丁大声吼叫道。 “快,快抓、抓住他们……” “是谁说要抓本官!” 不等那管事的话说完,朱明忠便冷笑道。 “我倒要看看,这江北,谁人敢拿本安抚使!” 安抚使? 在管事迷茫时,眼见那些盐丁提刀提枪的杀了过来,吴品亚连声说道。 “大明江北安抚使在此,谁敢放肆!” 只不过是一句话,就足以让原本作势就要冲来的盐丁,纷纷惊愕的看着这公子模样的青年,虽说他们不识字,可几天前,却也随着发来的告示知道,现在的江北是江北安抚使的天下,对权力的敬畏,使得他们那里还敢再冲上来。只是畏缩不前的站在那, “草、草民叩见安抚使……” 被吓到的管事连忙跪下时,朱明忠只是冷哼一声,并未理会他,而是走到王得柱身边,看着被扒开衣裳他后背上的鞭痕,沉声问道, “你不愿当灶民?” 被这公子模样的大官盯着的王得柱,这会还没反应过来到底是怎么回事,听他这么一问,连忙说道。 “谁,谁愿意当灶民!” 王得柱的话立即在周围引得一阵附和声,也许是因为纪得顺就那么被砍了头,也许是因为他们相信这人是传说中的青天大老爷。 “就是,大老爷,但凡是个人,谁又愿意当这个灶民,住的是茅草层,吃的是咸菜、蟛蜞酱,长了白蛆也得吃,一家老少全凭着垣商给的一石多灶粮过活……” “那一石粮食又怎能够一家人吃的,不还是要靠野菜、海鱼为生……” “不够吃又怎么样?你敢逃吗?你王柱子,即便是跑出去,又怎么样?你逃了,抓住你儿子当灶户,没儿子就抓你孙子,没孙子就抓住女婿姑爷、外孙,除非你王家的亲戚都死绝了……” 听着灶民的诉苦,朱明忠看着这些衣衫褴褛的灶民,瞧起来那身打扮更像是乞丐,而不是百姓,想着来的路看到的那一排排近海的高不及身的茅草屋,再联系着这些人的贫苦,心下暗自有了底。 “若是你不愿当灶户,可愿随入我忠义军中为兵!” 盯着这王得柱,朱明忠并没有说到什么军饷待遇。 “忠义军?当兵?” 王得柱有些茫然的看着这位大人,瞧着一旁只有七八岁的儿子,想着将来儿子也要和他一样,在这盐场为灶户,他便猛的一咬牙, “大老爷,若是大老爷许草民脱灶籍,草民愿从军!” “既便是没有军饷也愿?” “只要能脱灶籍,重入民籍,草民愿意!” 非但王得柱这么说,甚至就连附近的一些青壮也纷纷嚷道, “草民也愿,只求大老爷开恩,准我等投军!” “求大老爷开恩,准我等投军!” 不过只是刹那的功夫,这场前便跪成了一片,差不多一大半灶丁都跪在那里,叩头道。 “求大老爷开恩,也准我等投军出籍……” 对于这些几百年来一直等同于贱民的灶丁来说,当他们看到一个摆脱灶民身份的机会时,几乎都立即选择了接受,那里会在乎其它。 “嗯……” 略点下头,朱明忠的心底只是一阵激荡,这眼前至少有一两千人吧,若个个盐都都是如此,那征个五六万兵卒岂不是小菜一碟? “你们先别急着从军,你们可知道,我忠义军军纪森严,且不说平素之军纪,若是有人充当逃兵,那么非但本人受罚,还会追究家人的责任,非但妻儿会被除籍,打为贱户,同甲十户也会加以处罚,如此,尔等可愿从军?” “愿意!” 王得柱毫不犹豫的答道。不单他没有丝毫犹豫,其他跪在地上的灶丁也大抵都是如此,无不是纷纷叩头说道。 “只要大老爷开恩,许我等出籍为民,我等愿意誓死为大老爷效力,绝不敢逃……” 对于他们这些本就等同于贱民的灶户来说,贱户对于他们并没有太多的威慑力,他们之所以愿意从军,就是为了脱籍,就是为了成为普通的百姓,而不是世代作为灶户。 也正因如此,当这些灶丁纷纷请求从军的时候,原本挤于一旁的妇人,虽然说都是面色凄凉,却几乎无人阻拦自家的男人,因为她们同样也想摆脱灶籍,对于这些世代灶籍的妇人来说,她们同样希望子女有朝一日能像普通百姓人家的子女一样,嫁娶于良人,过上男耕女织的舒坦日子。 “好!” 沉喝一声,朱明忠直接对吴品亚吩咐道。 “,你喊些人来,与弟兄们登计造册,只要他们愿意入我忠义军,只要年龄不超,身体健壮,和乎我忠义军征募要求的,就通通留下来……” 原本还为募兵发愁的朱明忠,瞧着这些灶民的踊跃模样,再瞧着那些面色凄凉的妇人,听着她们哀叹着将来如何过活。 想着先前自己说忠义军无饷,朱明忠便笑道。 “诸位无需为家人担心,我忠义军绝不会亏待各位弟兄,大家入我忠义军后,除了每月五钱军饷之外,家人每月可领一石米粮!” 因为缴获了近两百万石粮食,有着充足的米粮充抵军饷,所以在向这些灶丁说着军饷时,朱明忠直接用一石米粮充抵军饷,按此时的粮价一石米也就是二两银子。 那些原本还有些顾虑的灶民,一听到每月除了五钱的军饷,还有一石米粮的时候,那里还有丝毫顾虑,就连那些妇人脸上的凄凉状也淡去许多,甚至还有些人显露出了些许惊喜。 看到灶民们纷纷踊跃报名投军,心情大好的朱明忠,便对身边的新的亲兵队长方国威吩咐道。 “国威,你现在就似一份募兵告示,张贴各个盐场,令各盐场,不得阻拦灶丁投军,胆敢阻拦者,杀无赦!” 章节目录 第38章 官商(第二更,求月票) “既然诸位之前已经报效清虏军饷120万两,那今个既然我大明朝得复,那诸位又准备如何赎尔等当时助纣为虐之过?” 冷眼瞧着这堂中的三十几位盐商,身穿一袭四品的官袍的郑侠如,倒是不客气,一开口那言语间透出来的意思,便是敲诈。 对于来自官府的敲榨,这些盐商大都早就已经习惯了。每每朝廷缺少军饷用度的时候,他们都会向盐商伸手。虽说已经习惯于助饷,可却不意味着习惯了向大明朝廷献银。毕竟对于他们来说,身为无论是山西还是陕西老家目前都在满清的统治之下。不仅如此,他们和满清之间的联系,也使得他们不可能心甘情愿地拿出这笔银子来。 “大老爷,非是我等不愿献饷,可,可大老爷您也是知道的,这今年清虏先后几次索饷,那可都是把刀架在脖子上的不掏不行啊!如此这般几经勒索之下,我等早就穷困非常,那里还有什么钱银助饷……” 陆传逢的话音一落,周围顿时便是一片咐和声,而在他们附和着的时候,郑侠如只是冷笑着,对于这一幕,他早就已经料到了,想从这些人身上诈出来银子,不是那么轻松的事情。 尤其是他这些晋陕籍的盐商,大都与那八大皇商有一定的关系。他们又岂会心甘情愿掏银子,没准他们的心里所思所想的还是盼着清虏打过来,重新夺下扬州,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又岂愿拿钱? 但是他们愿不愿意拿出这笔钱来。郑侠如根本就不在乎,他需要的是,让这些人拿出银子来,哪怕就是石头里榨油也要榨出银子来。 “没银钱助饷?” 冷冷一笑,郑侠如看着陆传逢,那脸上的笑容一下敛起,然后说道。 “当初郎廷佑派人来的时候,你陆老爷可不是这么说,我记得当初你可是说着,纵是毁家也定助朝廷过此难关,怎么着?难不成,你陆老爷于清虏那边是宁可毁家,亦要相助,到了我大明,你陆老爷便不愿毁家了!” 无论当初说的是不是场面话,但郑侠如这么一陆,陆传逢的脸色不由数变,其它人的神情也是尴尬起来,这时他们才意识到,这位盐运使可不是外人,他也曾是这扬州城内的盐商,而现在却被安抚使委任为盐运使,负责这扬州的盐运,对于扬州的事情,他自然是再清楚不过。 大家有没有银子,能瞒得住外人,又岂能瞒得住他? 而且现在他提到了“毁家”,几乎是这样的,告诉这些人,如果他们不愿意的话。他可以让这些人“如愿以尝”。 “破家县令,灭门知府”!这些年他们已经见过太多类似的事情。自然也知道眼前的这位盐运使绝对可以让他们“如愿以偿”。 “大老爷,非是我等不愿意出这银子,只是、只是这银子筹措又岂是一时能筹备齐的……” 面对郑侠如厉声,一直沉默不语的张原平缓缓说道。 “若不我看这样,我等先拿出四十万两,让大老爷先向安抚使交差,待,再待一段时间,待筹备好银款,再助以献饷,岂不更好?” 在扬州晋籍盐商之中,或许张原平并不是最富的,但是因为他是八大皇商范家姻亲,所以于众盐商之中,身份地位最为显赫,也正因如此,实际上,他几乎等于在扬州晋商的首领,所以他说的话几乎可以代表所有人。他这么一说,周围顿时一片附和声。 “还望大老爷体谅!” 张原平的语气显得有不卑不亢,既没有刻意的讨好,也没有示弱。 对于他的这个态度,郑侠如倒也没有丝毫恼怒,而是直接点头说道。 “张翁能体谅本官的难处,本官又岂不体谅张翁,这四十万两,还请张翁在三日内备齐了,若是拖过三日,到时,本官难向军门交待时,自然会向诸会讨好交待!” 在很多时候,大家都是戏子,张原平是在演戏,郑侠如同样也是在演戏,他们两人都很清楚对方的想法,在张原平看来,郑侠如需要银子向朱明忠交差,所以便出了一些银子,从而拖延时间。 而对于郑侠如来说,他需要时间,需要时间去掌握一切,当然更重要的是,他现在还不需要对这些人痛下杀手。 这种事情并不是他需要去的办的,他只是盐运使而已。但是在此之前并不妨碍他从石头里榨出一些油来。 “大老爷,就这么便放他们走了?” 作为前盐运使的师爷,赵平跃和郑侠如也算是老熟人,在其接任盐运使之后,便直接把他留了下来,毕竟这衙门里的事,他更了解一些,而郑侠如身边也需要这样的人。 自然的他也知道,眼前的这位大老爷和清河那位,压根儿就不想从这些盐商身上拿银子。是不准备从他们身上拿那么少的银子。 “四十万两,这也太少了,以在下看来,他们不再掏二百万两,又岂能赎得了当初助纣为虐之罪?” 师爷的话让郑侠如微笑道。 “即便是再出二百万两,又有何用?” 他的眼睛眯成条缝儿,瞧着门外说道。 “而且他们也不愿意掏出这二百万两银子来,对于他们来说,所思所想的,恐怕还是盼着清虏南下,这四十万两,不过只是买个一时平安,咱们便如他们所愿,这银子……收了,至于其它,自然有其它人负责!” 谁会去负责此事? 脑海中不经意的浮现出了石磊来,那个站于军门身边,总是沉默寡言的中年人,虽听说他是商人出身,但行商多年的郑侠如很清楚,那人绝不是什么商人出身,他身上有股商人没有气息。 石磊最终会怎么收拾那些晋籍盐商,郑侠如并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相比二百四十万两银子,那些晋籍盐商的家业又岂止数千万。乱世时,银子越多越是祸害,更何况,那些人还授人以柄? “大老爷,您是说……” 心思略微一紧,赵平跃立即明白了大老爷的意思。 “在下明白了,这几日,在下知道该怎么做了!” “嗯,他们给你的银子,你只管收着,至于其它……” 双眼微闭,郑侠如淡淡的说道。 “你只管按规矩来便成,这规矩啊,只要他还在着,便能稳定人心……” 郑侠如口中的规矩指的是这扬州盐商与盐运使之间的规矩,盐商助饷献银,都要额外给盐运使一成,这雁过拔毛的规矩,早定下不知多少年了,现在规矩依然如此。 这个规矩就是让大家安心的基础,也必须要让这些人知道。规矩现在还在,但将来在不在?恐怕就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了! 不过在此之前,总需要让他们放下心来。只有让他们暂且放下了心,以后才能慢慢的收拾那些人。 “大老爷放心,在下知道该怎么做……” 就在赵平跃应声的时候,外面突然传来通报声。 “大老爷,通州分司派人来送来了急信……” 通州分司是设于盐场管理机构之一,一共设有三处通州、泰州以及海州,负责直接管辖境内盐场,按所管辖的盐场数量设盐课司大使若干,在那满头汗水差役将信送来时,郑侠如接过信,撕开信后,那脸上顿时一变。 “快,快命人备船,我们去通州司……” “大老爷,为……” 不待赵平跃说完,信就被塞到他的手中,只听郑侠如急声说道。 “快,快去通州,若是去晚了,咱们可全都完了……” 何止是全都完了!根本就是釜底抽薪! 对于身为盐运使的郑侠如来说。他自然非常清楚,扬州的根基是什么——盐,盐才是扬州的根基。也是他这个盐运使的根本! 但是现在,现在安抚使却在盐场那边肆意募兵,有了盐场的那些灶丁,自然也就没了盐场,没有了盐。 如果两淮盐场不再出盐,又怎么可能还需要他这位盐运使。说一千道一万,灶丁才是盐场的根本,没有那些灶丁自然也就没有了一切。 “不知道是哪个人给军门这个馊主意,他就不知道这盐场离不开那些灶丁吗?没有灶丁,谁去煮盐?没有了盐又哪里来的盐税!没有了盐税,到时候军门靠什么养兵靠什么打仗?” 在前往码头的时候,郑侠如一边抱怨着,一边在心里寻思着,还能让军门满意,毕竟,无论如何,军门募兵都是大事,贸然拒绝,肯定是不行的,但是如果任由军门募兵的话,这两淮盐场可不就是毁于一旦吗? “不行,无论如何都要阻止军门!提这个主意的人实在是该杀!” 来到码头之后,原本计划的从盐河前往盐场的郑侠如突然意识到从水路过去恐怕已经来不及了,于是又吩咐道: “备马,从路上过去!” 希望一切都还来得及吧!再骑上马的时候,郑侠如在心里这般寻思着。 一行十几人就这样,快马加鞭的朝着盐场赶去…… 章节目录 第39章 灶丁的理想(第三更,求月票) 烟火三百里、灶煎满天星,形容的就是两淮盐场,说道的就是江北淮南沿海。数百里沿海,盐场密布,数十灶民于数十座盐场中制卤煎盐为生。 刘庄盐场是泰州分司所属最大的盐场,也是整个两淮盐场之中最大的盐场,相比于其它盐场额办盐灶丁不过一两千人的规模,这刘庄盐场的额办盐灶丁多达万人之多,上万户盐灶丁聚居于盐场,使其规模几乎不逊于县城,甚至于相比于某些遭到反复屠杀的府县,一个刘庄场的人丁,甚至超过一府县的人丁。不过虽是如此,在这盐场之中,却不见丝毫繁华,放眼望去,尽是一片荒凉。 盐民苦,除了盐与盐滩之外再无别物的贫乏,往来亦只有同样的灶户。灶民们住的大抵只有茅草屋一间,高不过身,一家五六口人围坐其中,丰年食以杂粮,荒岁以盐蒿充饥,浑浑噩噩,忍受官府、垣商的各种盘剥。 “这可如何是好、如何是好啊……” 身为刘庄盐场分司盐课司大使的李洪品瞧着那刚刚收到的公函,那面上全是惶惶之色,虽说只是正八品的小官儿,可刘庄场盐课司大使这个职位却是个肥差,便是良善之人,抬手五分,一年也能有几万两的进项,便是寻常七品县令刮地三尺,也不见得能与他相比。 平素李洪品极少在盐场,一直住于城中,若非是这几日的变故,他恐怕还在城中的享受着美酒美食,而不是于这盐场上被那海风吹的浑身酸痛。不来盐场也没有什么,毕竟这盐场都发包给了垣商。 可今时不比往日,这几天,那位安抚使正从北至南一个盐场一个盐场的巡视,不过三天的功夫,便已经砍掉了六个盐课司大使和垣商的脑袋,非但被砍了头,且又被抄了家。 那雷霆手段恐怕就是清虏也无法与其相比吧……也不对,毕竟安抚使杀人,还会寻个罪名,至于清虏,那可是想杀便杀。 对于安抚使杀人,李洪品不担心,这盐场之中,谁又能说出他个什么?现在,他担心的不外乎这纸募兵的公文。 “若是这纸募兵告示一经张贴,只恐怕这两淮盐场尽毁,世间再无淮盐了……” 一旁的师爷听着李洪品的感叹,便试着问道。 “大老爷,那这告示是贴,还是不贴?” 师爷的发问,让李洪品一愣,随后恼道。 “你问的是何废话,这使府告示焉能不贴,若是吞了这告示,咱们便是有几个脑袋也扛不住安抚使的雷霆之怒!” 怒言训斥一番后,李洪品又出言恼道。 “贴。把这告示摹写百份,务必保证每个人都能看到,还有,派出巡丁,敲锣打鼓的,要让所有刘庄场的灶丁都知道这事,本,本官非得看看,到时候,这灶丁都去应了募,当了兵,这盐场怎么办?这天下百姓无盐可食的时候,他安抚使又能如何!” 那挨了训斥的师爷一听吩咐,那双眼顿时便是一亮,连忙恭维道。 “大老爷高明,小人这就去办!” 师爷的马屁让李洪品的心头一乱,暗自寻思道。 “高明,高明个屁,老子也是想保住脑袋,不过,将来朝廷打过来的时候,该不会计较这事吧……” 和其它盐场一样,虽是半晌但因为所有人都忙着煎盐,所以那棚旁的路上显得有些冷清,除了停于路边的独轮车旁,只有几条野狗在那里游荡着,突然那野狗像是发现什么似的,猛的一下窜入一旁的茅屋中,然后警惕的朝着远处看去,只见那边一群人扛着大铜锣由远而近的走了过来。 突的扛着大铜锣的巡丁猛的一敲锣。 “咣!” 一声清脆的锣响骤然响起,那锣声瞬间便打破了盐场中的沉寂,那锣声中,煎盐的灶丁只以为又是在加捐税,那被烟熏火燎的脸上,全都是些无奈。 走在队伍正前的巡丁立即大声嚷了起来。 “大家伙估且听好,今个安抚使大发慈辈,念我等盐丁灶民生活艰难,特恩准我等盐丁灶民从军出籍……” 不过只是刚嚷出这么一句话来,那原本正忙活着煎盐的灶丁,先是一愣,随后那里还顾得会为会把这盐给煎糊了,纷纷丢下手中的活计的,跑出了草棚,急声问道。 “啥、啥是从军出籍?” 他们的语气显得有些急切,神情中带着些期待。甚至有些人更是因为激动,以至于双手微微颤抖着,那双眼睛中,更是满怀的着期待。 “从军出籍,就是说,但凡我等盐丁灶民皆可应募从军,一但点募为兵,每月发军饷五钱、米粮一石,从军三年后,全家即可永脱灶籍,入籍为良民!” 大使衙门前,数以千百计闻讯而来的灶丁,都挤在那告示前,眼巴巴的听着管事的解释,他们大都不识字,可却并不妨碍他们满怀期待与希望的看着那告示。 “大,大先生,您,您是说,只,只要能点上兵,非但有军饷,三年,三年后全家都能永脱灶籍,当,当上良民……” 姚武国睁大眼睛,有此不敢置信的看着告示旁的管事,他的嗓子有些发涩,甚至就连忙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十几年前,为了能不再世代当灶民,他爹带着一家人趁着改朝换代的时候,逃出了盐场,寻了块熟荒种了下去,原本想着一辈子能都种田为生,可后来朝廷却下了旨意,勒令灶民返场,半年内不返场的杀无赦,且诛其藏身亲邻,迫不得已下,他们一家又被逼回了盐场。 现在,还有这样的好事,只要点上兵,就能全家脱灶籍?尽管内心激动非常,可他却显得很是谨慎,并没有立即应声,而是想再看一看。 “没错!三年!只要三年,全家就可永脱灶籍!” “大先生,这行军打仗,刀枪无眼,若是,若是熬不过三年咋办?” 旁人的问题让姚武国一愣,可不是嘛,这要是万一撑不过三年,死了怎么办? 那告示旁的管事一听,指着告示对问这话的人回答道。 “这上面白纸黑字写着,若是阵亡者,死者入享忠烈祠,家人可得五年军饷作为抚恤,出籍为良民……” 管事的话还没说完,只听到旁边就像炸了窝似的,在众人纷纷嚷问道。 “大先生,这,这在何处点募?” “点募?” 那位管事的瞧着眼前的姚武国,眯着眼睛说到。 “你以为这兵饷是好吃的?要能力举300斤,你行吗?” 管事的话,立即在一旁引起了一阵笑声。 “瞧你大先生说的,俺们这些灶丁平日里可不就是靠着力气吃饭。别说是300斤,就是500斤也能举得起来。” 不是举一下! 而是将300斤的石质杠铃连续挺举20下!这个是募兵的第一关,只有如此,才算是过了第一关,才能登记上名号。 连续举了20下杠铃,又扛着百斤的沙袋跑了4里地之后,姚武国才算是过了关,在管事的那里中报了个名之后,他便领着了号牌。 “1123!” 瞧着号牌上的序号,对于这些字他并不陌生,因为当年他也曾上过私塾,也曾开过蒙,如果不是因为是灶户,没准他也能考个功名。 挤在人群中,他瞧着身边的人,大都是一副身强力壮者的模样,鲜有身体单薄者,这也难怪,这么选校之下能被点中的,又有几个不是身强力壮的壮丁。 接下来还怎么选? 所有人都是眼巴巴的看着前方。知道接下来怎么办,这是不是意味着他们已经吃上了兵粮? “不就是募兵吗?怎么还这么挑剔?” 在姚武国身边有人出言抱怨道,尽管他们无不是渴望着能够“军功脱籍”,他们却没有想到,想要当兵并不容易,不是谁都能吃上的! “武国,你说咱们能当上兵吗?” 尽管手里拿着那个竹片做的号牌,可是王强还是有些不太确定。 “谁知道,反正无论如何,这兵我都在当上,这辈子是这样的,不能再让儿子他们和我一样过这样的日子……” 这是他们几乎所有人共同的想法,他们之所以愿意当兵,就是因为看到了一个希望,这个希望就是他们能够重新成为良民的希望。 他们希望通过自身的努力去改变家人的命运,有时候,人总需要有些梦想。 对于这些灶丁来说,他们的梦想就是离开这里,带着家人离开这里。 就在这时那边却突然传来一声刺耳的尖鸣,却看到一位穿着游击将军官衣的上官嘴里叼着个什么玩意,那声刺耳的尖鸣似乎正是由那个玩意发出。 “大家都听好了,本官来此募兵,是为我忠义军招募兵丁,想来大家都知道了规矩。只要大家伙当上了忠义军的兵,三年后,家人就可以放籍为民,可你们别以为我忠义军军粮是那么好吃的!我忠义军是首破南京,通济门血战数千对数万,上至军门下至兵卒,无一人言退……” 荣誉的灌输是不经意,而对于这些募兵的老兵来说,通济门就是他们的荣誉之地,不建议在这些新兵的面前显摆着这一切,当然也是一种教育。 是姚武国这些新兵入营前接受的第一次教育——“死战不退”! 章节目录 第40章 盐民苦(第一更,求月票) 灶烟于海边弥漫着,虽不是晌午,可整个海边尽是为灶烟笼罩,这便是煮海煎盐的寻常景色,若是到了夜里,这海边心的灶光更是宛若星辰一般,一个个半丈宽的煎盐铁灶前,围着灶丁和其家人,不断的从几个炉膛往灶中塞着蒿草,那烟气和着水气,于那茅草棚间弥散着。烟熏火燎间,只看到一张张疲惫而麻木的脸。 “……灶民被“灶籍”和“连坐法”束缚在盐场上,以煮海为生,饱受盘剥,过着悲惨的生活。最狠毒最为灭绝人道者,无过盐法。……淮南商亭场分煎丁著籍,或自前明,官定压制之法,迫作苦工,令场商以贱价收。令运商以贵价卖,因而重征商税以为利,商又放桶量抬钱价以苦之。丁如不服,答杖枷锁之刑,立随其后,如或逃亡,则罚其子而役之,无子则役其孙,并无孙则役其女之夫与外孙,非亲属尽绝不已” 一边与这盐场中走着,朱明忠一边复述这几日来,与诸场考察募兵时所了解的一切,在盐场上所看到的一切,无不是触目惊心,让他几乎不敢相信所眼前所看到的一切。 “……盐民恒卜居于海滨,堆土为墩,筑及于其上,生斯居斯,远离乡镇。终日除晒灰、淋卤、煎盆而外,……海滨之地,潮汐时至,居不能安;地本斥卤,五谷不登,食不能足;以居不安、食不饱之人,又复役之以苦亚,浑浑蚕妥,与鹿系无珠,窃恐若满人之役奴隶亦未有若此之甚者!” 凝视着棚中于烟熏火燎间煎盐的灶民,尽管现在这场的大多数青壮都已经应募从军,但仍有不少人因为年龄等原因,被忠义军拒之门外。朱明忠沉声反问道。 “如此悲苦之民,你让朱某如何视若无睹?” 军门的话让郑侠如的心思猛然一沉,尽管他赶到了盐场,但在试图阻止军门于盐场募兵,至少阻止大规模募兵时,得到的回答却是“不”。 “从军放籍!” 盯着郑侠如,朱明忠的眉头紧蹙道。 “若非值此战时,我忠义军急需募兵,即便是这灶民不需从军朱某亦会将其放籍为民,而非继续役使他们,朱某之所以投身军中,正是不愿我汉人为清虏之奴,既然我汉人不愿为清虏之奴,那我汉人又岂能役使同胞?” 大义凛然的话语,没有改变一个事实——不过只是短短数日,这些盐场之中,便已经招募了数万兵卒,他们无不是盐场的精壮灶丁。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而现在,朱明忠给他们另一个反抗的选择,他们可以通过从军改变自己以及家人的命运。 “可,可,可若是废除灶籍,无灶丁煎盐,只恐这天下再无淮盐,到时候,天下百姓只恐淡食,民不可一日无盐,若是无盐,到时候只恐这天下大乱啊!” 尽管明知道军门的主意已定,但是郑侠如仍然继续劝阻道。 “请安抚使三思!” 面对郑侠如的劝阻,朱明忠反问道。 “士介,以朱某这几日所闻,这灶籍源自蒙元,在蒙元之前,即无灶籍亦无灶丁,当时,这天下百姓所食之盐,又产自何处?淮盐自古皆有,这灶籍又岂是古来有之?没有灶丁,便没有淮盐?笑话!” 可不就是个笑话吗? 在蒙元未曾将这等同于奴隶制的匠户、灶户带入中国之前,中国人难道就没有盐吃?没有工匠?短短几十年奴役带来的文明的倒退,用了几百年都未曾得到恢复,那满清两百余年的野蛮奴役,又给这个民族带来了多么惨重的精神摧残? “安抚使,这,这……” 安抚使的反问,让郑侠如一愣,他早就习惯了灶丁煎盐,那曾想到其它。 “这今日亦非往日,唐宋之前,可以民制盐,然今日之境,盐课为天下之要税,非得有灶户煎盐不可……” 盐课! 也许,这才是最根本的原因,对于官府来说,他们希望通过对灶丁控制食盐生产,从而获得尽可能多的盐课。 “这淮南灶丁不过区区六万之数,目下这些灶丁皆欲从军脱籍,若是安抚使于此募兵,虽然可募数万兵卒,可若是没有灶丁日夜煎盐,且不说,天下百姓恐陷淡食之苦,官厅亦无法得到盐课,届时只恐安抚使无充饷之银。” 近乎警告的话语,从郑侠如的口中传来时,朱明忠只是略微点一下头,他并不是迂腐之人,如果不是因为灶丁是目前江北最容易征召的兵卒,在每年上百万两盐课与灶丁的自由之间,他会选择前者。 但是现在…… 放良是虚,征兵才是实! “从军放籍”不过只是吸引灶户从军的借口。盐课重要,可若是不能击败达素的十万清军,这盐课不过只是满清的盐课。所以两者相比,他选择了前者。 但,盐课同样也很重要,在击败满清之后,这两淮的盐税,将会是忠义军的根基! 一方面是需要灶丁当兵,从而保卫江北。另一方面是无灶丁即无盐,无盐即无盐课,无盐课就无充饷之银。 自相矛盾的问题,再一次摆在朱明忠的眼前,让他顿时变得沉默下来。 怎么办? 眼见安抚使似乎有些心动,郑侠如连忙继续劝阻道。 “安抚使,以下官看,既然目下江北局势急需募兵,这盐场之中,青壮甚多,安抚使不妨定额只募三万,如此,虽说于盐课有一定影响,却不至令盐场生产停顿,以至于盐场无盐可出,官厅亦无盐课可收。安抚使以为如何?” 不得不说,郑侠如的建议很让人心动,但是蹙着眉头的朱明忠看着那沿里数十里的灶火时,便出言说道。 “煎盐生产与距海远近呈逆向关联。离海水愈远,沟通潮水、汲卤制盐就愈困难。灶民不得不为追逐潮水而频频东移,生活的环境皆为湿地……” 嘴上说着煎盐的时候,他又指着那海上的滩涂反问道。 “既然蒿草煎盐费时费力,且灶丁贫苦不堪,为何为改为盐田晒盐?” 章节目录 第41章 风力(第二更,求月票) 海边一片连绵不绝,足有数万亩的晒场,便是盐场制卤的晒场。在这片晒场上,随时可以看到正忙活着灶丁,他们大都是在往晒场上挥酒着灰土。 “……制盐生产方法,可分煎、晒两种。无论是煎是晒,都必须首先制卤,制卤的方法一般为引潮水入盐滩,直接晒制,这叫做晒卤,旧时淮南以淋土制卤为主,现在又以晒灰淋卤为主,就是布灰于地,引海水灌之,遇东南风一宿,盐上聚灰,暴干。凿地以水淋灰,谓之盐卤,投干莲实以试之,莲浮而取卤……” 置身于一片用于制卤的晒田之中,听着郑侠如解释着制盐的工艺时,只是凝眉思索着。 “安抚使之前所言的晒盐,淮南盐场极少使用,而于淮北的中正等场则以晒盐为主,他们将淋卤过的海水,选择在晴好的天气暴晒在太阳下数日,待绝大量水分蒸发掉以后,就会在咸土之上形成一块块盐块,盐块印记会逐渐变大直至“或十数印累累相连”,不过这晒盐之法,也不轻松,且相比煎盐,晒盐中灰土较多,所以价格低廉,所以,淮南还是以煎盐为主……” 在郑侠如的解释中,朱明忠已经明白了,显然,在17世纪的中国,尽管有晒盐法,但是并没有盐田晒盐法。 “……煮海为盐;之后历经板晒制盐、缸坦晒制盐、平滩晒盐,形成了今天的摊晒技艺,盐产稳定,成本低,效益高……” 想到读大学那会有次旅游于盐场参观时,讲解员的讲解,朱明忠一边回忆着盐场盐田的结构,一边说道。 “煎盐成本太高,且产量有限,制盐,还应该以晒盐为主,这晒盐中灰土多,并非是晒盐的问题,而是晒场的问题……” 沿着晒场间的小径朝着海边走去时,朱明忠指着晒场说道。 “就像这晒场,只是简易的泥底,在晒盐时,难免会混有泥土,若是能用石片或砖块铺设晒场,如此就可以避免刮起池底泥土,而且可以避免卤水渗漏……” 在后世盐田除了有水泥铺设的池底之外,还铺设有一层塑料薄膜。 “啊,铺设石片、砖块?” 安抚使的话,让郑侠如一阵愕然。 “若是这几千亩卤田皆铺上砖块,那得需要多少砖?” “不用多少,而且也不是全部都铺,制卤田可以是夯实的泥底,只有少数的结晶池需要铺设地平……” 终于,来到了海边,在那保护盐场的海堤上,可以看看到一台台水车,每台水车上都站着几个灶丁,随着人力的踩动,不断的往晒场运着海水。 “安抚使,其实盐场之中,最苦的并不是炉前,而是抽取海水,因为用的是水车,所以需要人力不停的踩动,所以于盐场之中,打草的往往是妇人,煎锅前往往是老弱妇孺,至于壮丁,都是于盐场堤坝处踩动水车,以抽取海水。” “踩水车……” 看着那足足有一丈高的堤坝上,数以百计的水车,瞧着于水车上挥汗如雨踩动水车的壮丁,朱明忠的眼前突然一亮。 “士介,你的意思是,这盐场制盐,壮丁大都是用来翻车取水?” “正是如此,安抚使,若无壮丁取水,就无海水制卤,不无海水制卤,自然不能煎盐。” 已经来堤坝上的朱明忠,听着郑侠如话,突然大笑道。 “那若是我有法子能不用人力取水,那募走这场中的壮丁,自然也就不会影响盐卤生产了?” “不用人力取水?安抚使,这取水,怎么可能不用人力?” 在郑侠如满面不解的询问时,他只看到安抚使弯腰抓起一把茅草。 “士介,你这,这是什么?” 松开手时,那茅草被海风吹至远处。 “安抚使?这,这是何意?” 看着那被吹飞的茅草,郑侠如的面上尽是不解。根本就不知道安抚使的用意,在他的不解中,朱明忠回头问道。 “士介,这场中可有工匠?” 盐场中自然有工匠,木匠、铁匠可谓是一应俱全,也正因如此,不过只用了一日的功夫,一个高达两丈的木制的塔楼,就耸立在海堤上,塔楼正好位于海堤下方抽取海水水河处,塔楼两侧分别连接着两个提取海水的龙骨水车。 在那木制的塔楼上,几名工匠正在安装着布制的风板,塔下的朱明忠指着风帆,对郑侠如说道。 “这海边一年四季素来风大,既然风能行船,自然也可以用风来汲水,以我的推算,一具这样的风车应该可带动两部水车……至于这汲水的风车《天工开物》一书中就有记载,于江南太湖一带甚为流行……” 风力水车的结构并不复杂,甚至可以说非常简单,包括风车和水车两部分。风车将风能传递给水车,然后由水车将能量传给所汲水体,从而使水得到提升。 不过尽管风力水车的结构很简单,而是在中国很早就已被发明出来,但是古代技术传播却限制了它的推广,甚至直到百年后,这风力水车仍然仅局恨于江南太湖一带,自然也没有人想到,可以应用于盐场汲取海水。 不过,朱明忠设计的这个风车,与中国传统的风车仍然有一定的区别,除了八叶风帆组成的风车主体外,在风车转轴的另一方,还有一个尾舵,那是方向舵,这片方向舵可以让风车自动转向,其结构有点类似机械式的风速仪。 “这,这风也能汲水?” 面对郑侠如的诧异,朱明忠只是含笑不语的指导着工匠安装风车,在太阳将下山的时候,木塔上的最后一叶风帆已经按好。随着朱明忠的一声令下,那风车解脱铁制的卡栓后,在风的吹动下风车开始旋转起来,并在方向舵的带动下,风车转向另一个方向,在方向舵的推动下其迎着风时,那风车的转速越来越快,在风车的带动下,曾经需要至少四人才能踩动的水车跟着转动起来。 章节目录 第42章 晒盐(第三更,求月票) 哗…… 在风车转动时,在木制齿轮的作用下带动竖置的木轴,木轴又通过齿轮带动龙骨水车,当海水被汲取上渠的时候,看着那不断被水车汲上来的水,那些灶丁无不是露出惊愕的表情。 “水、水来了、水来了……” 这一刻,所有人都看傻了眼,无不是愕然的看着那海水不断的被风汲取上来,甚至比过去人力还要快出好倍。 别说是没见过世面的灶丁,便是自许见过不少世面的郑侠如,同样也惊呆了,好一会他才喃喃道。 “这,这当真不用人力?” 水车不用人力意味着什么? 没有谁比郑侠如更清楚这一切,意味着盐场之中最繁重、最耗体力活就已成为过去,自此之后,这风力水车就可以日夜不断的将海水汲入卤池之中。 “士介,别发呆了,你是巡盐使,这淮南盐场全都由你负责,这兵,肯定是要募的,毕竟现在时不待我,十万清虏南下,本官不得不千方百计阻挡清虏南下,所以,这盐务生产,一定要改进,这风车汲水,一定要立即推广到各个盐场,这风车皆是木铁制成,成本不过几十两,若是赶工的话,一个盐场一天可制至少五个风车,像这样的盐场,至多只需要五六十台风车,如此一来,可令让灶户从繁重的抽水劳动中抽开身来,如此一来即不会因为募兵影响盐务,甚至还能提升产量……” 看着在风力的带动下,不断从海河中汲水的水车,看着周围的灶户那惊讶中的欢喜模样。朱明忠的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必须要改进盐场的生产,不仅仅只是为了募兵,也是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让盐场的灶户不至于像过去一般,承受了繁重的劳动。 “至于盐田晒盐法,也要加以推广,这盐田晒盐,远比煎盐更为简单,只需要建几级高度不等的梯田就行,先用风力水车将海水引入最高的一级,也就是蒸发池,盐场晒田中,这一级蒸发池应占八成以上,经日晒蒸发水分到一定程度时,然后再打水开闸将卤水放入结晶池,也就是下一级晒田中,这一级晒田占两成,继续日晒,这时高浓度的卤水再晒就会逐渐析出盐来。第一级晒制过程中,几乎不需要人工,只有在结晶田中,才需要人工推盐,将池中结出了盐块推成堆,装筐运走……” 尽管对于盐田摊晒法并不算了解,但得益于曾参观过一次盐场,朱明忠倒也能说出一个大概来,在讲解着晒盐的步骤时,朱明忠甚至还用木棍在海堤上划出了一个简单的盐田结构图。 在他的讲解中,郑侠如只是认真的听着的,如果说之前还有些怀疑,那么现在看着那风力水车源源不断的把水汲入池中,他便再也不敢对安抚使的构想有丝毫怀疑了。 “如此一来,就再不需要炉前煎盐,这产盐自然不像过去耗费那么多人力,盐本也会相应下降,毕竟整个过程几乎全凭天力。晒盐不仅成本最为低廉的,甚至还可以估算出产量,如此一来,官厅又可以通过对盐田的控制,从而根本上控制私盐。” 随后他又指着一直连通至海边用于引海水的海河说道。 “士介,这海潮自有起伏,以后可以直接修水渠纳潮引水,借助海潮引水入池,如此,又可省掉风车的工费……” 这会跟在朱明忠身边的郑侠如,整个人都变得唯唯诺诺起来,之前他还觉得自己对盐务极为了解,而不过只是一天的功夫,这风力水车、盐田晒盐以及纳潮引水,已经完全颠覆了他的认识,自然也敢再言了解盐务。即便是后两者并无实证,但对盐务的了解,使他郑侠如很清楚,无论是盐田晒盐或者纳潮引水,都是可行的,而且将会从根本上改变两淮盐场的生产。 “安抚使所言极是,下官一定办好此事,若是盐田晒盐、纳潮引水办成了,非但两淮盐场灶户可悉数脱籍,且不会影响盐务,这盐价也会降低,如此,官府自然可获得更多的盐利……” 作为盐运使的郑侠如,他所看重的自然是盐税,毕竟这才是他的职责,而盐税的根本就在于盐利。 “盐利啊……” 笑而不语的朱明忠只是感叹一声,然后点头说道。 “这盐利当然是要取,不过要看怎么取,眼下,还不是取盐利的时候,毕竟,现在这不是最重要的,对了,士介,扬州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了?” 相比于通过两淮盐场获得的盐利,朱明忠真正看重的是扬州的那些盐商,那几十家盐商的家业,又岂是一两年盐利所能相比?虽说那些盐商不过只是十几年的积累,但短短十几年间,就足以让他们积累下足够多的财富。 其实,原本朱明忠并没有把眼睛盯在那些人的身上,如果不是因为郑侠如提及他们与所谓的“皇商”之间的关系,甚至其中不少人本身就是“皇商”甚至满清勋贵的代理人,他又岂会盯上这些人。 财帛最是动心!更何况是价值数千万两的家当。如果得到那些人的家业,至少未来几年内,都不需考虑财力的问题,足够他把这几年的时间撑过去,从而为将来打下基础! “回军门,那些人正像最初料想的那样,一心想拖延下去,以下官之见,不妨趁现在,快刀斩乱麻,直接抄其家,诛其族……” 提及那些盐商时,郑侠如的目中寒光一闪,没有丝毫的客气,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将扬州的晋陕盐商赶尽杀绝,于公于私都是有益而无害,于公来说,官府可以通过抄家得到银子,于私嘛,这晋陕盐商被赶尽杀绝之后,那剩下的自然只有江南省本地的盐商了,而郑家正是其中之一。 “时机未到……” 对于郑侠如的私心,朱明忠自然很是清楚,他摇摇头笑道。 “待到时机成熟时,自然会动手!” 话声落下时,看着远外急急跑来的亲兵,心知定是那边有要事的朱明忠,便笑着对郑洁如说道。 “原本打算去扬州的,看来这次怕是去不成了,这盐务之事,可全拜托士介了……” 章节目录 第43章 何意(第四更,求月票) 自南京克复以来,随着江南诸城不战而克,天下形势大变,世人纷纷言道着“天不绝皇明,大明必将中兴”之时,来自江淮大地的遗民士子,便络绎不绝地涌进江宁城,给这座刚刚从清虏手中克复大明南都带来一股从未曾有过的生机。 这些遗民士子之中既有白发苍苍的老者,也有不及弱冠的青年,有肥马轻裘、呼奴喝仆的富家子弟,也有独自一人挑着书箱、布衣旧衫的清贫寒士。与十五年前,清虏入关时,动辄以诛其九族作为威胁迫使明朝官员士子进京赴任不同,他们都是自发从各地齐聚于南都。 这些在过去十几年间无不是以大明遗民自居,立志永不仕清的遗民,之所以来到这里,是希望能够为大明的中兴尽上一份力,毕竟满清的暴虐,早已经令他们无以忍受,当然,这其中未尝没有一些个人的期待,毕竟皇朝中兴之时,自然会有诸多官位实缺。 这些遗民士子走在街上,出入逆旅酒肆,一个个曾剃发的头上扎着布,戴着方巾,满嘴里子曰诗云,令这南都的百姓们真有一种重睹汉官威仪之感! 江南克复,为全天下所瞩目!甚至从根本上彻底改变了天下的局势,地方伪官的的望风而降,更是让人们对于将来充满了信心。而作为一切的始作俑者,这几日,郑成功的心情着实不错。 “老师,你看这南京,虽说繁华不比当年学生初来南京时,可却远胜我等初复南都之时……” 置身于聚宝门上,看着那城中热闹的街道,郑成功的语气很是轻松,这几日好消息不断传来,领五万精兵进攻浙江的甘辉一路攻城掠地,沿途伪吏无不是闻风而降,眼看就要兵临杭州城下。 虽说杭州有数千清兵坚守,但在郑成功看来,打下杭州是指日可待的事情。至于西征的张煌言,同样也是进展顺利,尽管他只领万余新募的兵勇,可凭着他于江南的威名,江西各地伪吏也是纷纷投诚。 天下民心在明,这大明焉能不复! 钱谦益依旧是笑笑的模样,他习惯地用手缓缓地梳理着花白的长胡须。对于这个学生,他可以说是再满意不过。尤其是他已看清了清虏衰败、大明气势当旺的形势,一方面对自己当初的决策深感欣慰,另一方面又对这个气概不凡的学生寄予了厚望。 “天下民心在我,我焉能不胜?” 钱谦益的话只引得郑成功一阵赞同。 “老师说的极是,民心在我,便看这天下士子纷纷来投,便可知其民心在我了!”郑成功的语气中尽是一副得意之状,这改变天下局势的北伐是他发动的,这南都也是由他克复的……呃,朱明忠,也是他郑成功麾下部将! “正是如此!” 钱谦益并不想谈论这个问题,他似有意似无意的说道。 “大木,为师听说,成仁前几日,来函推荐前工部司务郑侠如为盐运使?” “郑侠如曾是我朝之官,且曾参加抗清义军,兵败后方才被擒。不过因他以往与清朝将领有旧交,方才留得一命。此人于成仁克复扬州、淮安两府可谓是立下汗马功劳,成仁推荐他为盐运使,也是人尽其才,不过成仁确实是好运气,刚一过江,便得郑侠如相助,若非如此,又岂能不费吹灰之力,便轻取江北两府之地……” 提及朱明忠于江北的顺利,郑成功倒是颇为感叹地说道。 “行军打仗,运气自是重要,江阴、常州,常熟……说来常熟能降,也是老师之功哩!” 郑成功的称赞,听在钱谦益的耳中,只让他的心思微微一沉,但仍是不露声色的言道。 “皆是你师母之功,与为师何干,不过,成仁的运气如此,也确属世间难得啊!” 顺着郑成功的话,钱谦益长叹道。 “其凭着大将军克复江南的威名,于江北得江北士民相助,轻取江北两府之地,且不说其它,便是淮安常盈仓中的百万石漕粮,便可令其再无需忧虑军粮,再加上扬州每年两百万之盐税,粮饷充足,便就是户部诸人也是羡慕的紧啊……” 看似有意无意的一句话,随后又从钱谦益口中道出。 “哎,听说目下户部粮饷奇缺,有人寻思着,大将军是否可先从成仁那里借些粮饷过来,以应目下之急……” 钱谦益的话音刚落,郑成功的眉头便是一皱,他又岂不知道现在户部库中的银子几乎耗尽,可他从未曾想过从江北得银饷,毕竟在出身“海商”的他看来,那些东西即然是朱明忠打下来的,便应该是他的,可现在钱谦益的话,却让他心里极不舒服,闷哼一声他并没有说话。 “弘光年间,两淮盐税断绝,才使得朝廷穷困莫名,盐税实为朝廷之命脉,只可惜……” 故作不语的钱谦益,在摇头轻叹时,似有意无意的看了一眼郑成功,见其神情凝重,便知道,他已经心动了。 财帛最动人心,更何况,行军打仗需要银子! “郑侠如出于盐商,自然了解其中之中,想来其必定可为成仁筹得充足银饷,成会荐其为盐运使,也是人尽其用啊!” 钱谦益的话,听在郑成功的耳中,让他的目中流露出一种复杂的眼神,这会他已经听出了老师的意思。 “老师,这扬州是明忠克复,当时他离开南京时……无论如何,学生也不能回了他的这个要求!” 想到当时朱明忠离开南京时的决然,郑成功的心情便是有些不悦,尽管对其没有丝毫芥蒂,但当时那般离开南京,确实让他的脸上不甚光彩。 “自是应该,郑侠如任盐运使,自是再恰当不过。” 钱谦益自然不会惹什么没趣,他只是用心平气和的说道。 “这两淮盐官分为五阶,一为总理,往往由总督兼管盐政,二为巡视,便就是巡盐御使,三为都转,便是盐运,再下为分司,场所,若是……” 看着郑成功,钱谦益委婉的说道。 “这五阶盐政,实为常理,大木不妨委成仁兼管盐政,如此以来,其操办盐政也算是名正言顺不是?” 章节目录 第44章 何为苍生(第一更,求月票) 人生七十古来稀! 对于已经七十七岁的钱谦益来说,尽管已经年近八十,但是他仍然有着他的追求与梦想。屡经宦海浮沉的他,曾经是东林领袖,为天下士人所瞩目,也曾降以清虏,为天下人所不齿,亦曾暗助东南,以图挽回天下。 人生如此可谓是毁誉参半。按理来说,到了这个年龄应该没有什么追求了。而且人生经历那么多,如此毁誉参半之下,应该退隐山林才是。 可是他没有! 非但没有退隐,反而如少年人一般再次涉足官场。现在,虽说再为礼堂郎中,但钱谦益的心中却还有着更高的追求。 人生追求的最高境地是什么? 作为圣门弟子来说,可不就是入阁拜相吗?达着兼济天下! 能够成为一代辅佐圣君成就大业的贤相,斯世足矣,夫复何求! 对于钱谦益来说,这……当然是他的梦想,但他真正的梦想是什么?是有职有权,是身为人上之人。倘若能凭借这一切,再辅佐圣君成就大业,如此人生足矣!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想要成就一番功业,只有身居高位,才有可能实现这个愿望。古稀之年的钱谦益,正是怀着这样一种美好的憧憬,为他的高位而努力着,过去,他看不到希望,尽管他不断的努力着,可是希望,却总是飘渺的。但是现在,希望就在他的眼前。 也正因如此,他才不惜代价追逐着梦想,于他看来,这是他实现梦想的最后机会了。 而且对于荣誉参半的钱谦益来说,他需要做一些事来挽回名声!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 问这世间又有几人能够做到?或者说又有几人有机会做到? “目下,江南克复,以延平所掌之闽兵擅长水战来看,清虏断无可能渡过长江……” 于秦淮河官码头附近的一间酒楼之中,钱谦益看着面前的吴伟业,五年前他被迫应清虏之命北上,次年被授予秘书院侍讲,后升国子监祭酒。两年前,他以奉嗣母之丧为由乞假南归,此后便不复出仕,几天前,一直居乡的他被钱谦益差人请出,如此方才复出。 类似的经历,再加上两人的故交,使得他深得钱谦益的信任,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是钱谦益选择的第一对象。 “想来定是如此,清虏不擅水战,而水战正是延平所长,若能守以江南,断清虏之漕粮、税银,清虏必定陷穷困莫名之境,届时其既无充饷之银,亦无裹腹之粮……” 为官多年吴伟业自然知道,自永乐北迁之后,京师对于江南漕粮的依赖,同样也深知江南粮税于京师的重要性。 现在江南的漕粮,税赋被切断,对于满清来说无疑是致命一击,只要郑家水军守住长江,这天下大局就将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最少未来几年会形成天下两分的局势。 “目下,因清虏入关动辄屠杀,市镇村野皆为其所败,虽说清虏将征税列为考核,奖励开垦,为扩充税源,充实财政可谓是竭尽全力,但因屠城过甚,弟于京师听闻于四川大多数城中尽是断垣残壁,人烟断绝、遍地荒草,城内至多只有百姓三五家,人丁如此稀少,且税源断绝之下,清虏只能对我江南极尽盘剥,目下江南为延平所克,江南粮饷,清虏自然无法再得分毫,加之目下张苍水领以西征军于江西征讨,江西各地无不是闻风而降,待江西克复之后,苍水必然剑指湖广,无湖广之粮饷,清虏靠什么养兵?兵无饷要散,军不可一日无饷,如果又岂愁大明不能中兴……” 钱谦益摇摇手中的折扇以驱散这屋间的闷燥,言语中似带着些畅快。 或许他曾降清,但是并不意味着他甘愿满清得了天下。他更希望大明的天下能够得到恢复。 “待大明中兴之时,我等也有颜见以高皇帝!” 吴伟业冲着孝陵方向抱拳说道,这时他注意到钱谦益的神情似乎有些凝重,便出言问道。 “目下形势如此令人欣喜,可牧斋却是似有隐忧?” 好友的问题,让钱谦益神情凝重的感叹道, “当下局势虽好,可却总无法让人心安啊!” “哦,这是为何?” “你看这天下!” 钱谦益看着窗外说道, “目下延平于江南,朱成仁于江北,苍水于江西,晋王于西南,清虏之势已是江河日下,他日皇上回朝南都,可谓是指日待……” “既是如此,何必忧心如此?如今大势在明,天下恢复指日可待,不正是你我所欺盼之事吗?” 吴伟业有些疑惑的问道,局势如此令人鼓舞,怎么会有忧虑。 “可……” 盯视着好友,钱谦益沉声说道。 “当真如此令人鼓舞吗?” 在吴伟业仍有不解时,钱谦益缓声解释道。 “延平于唐王,苍水以鲁王,晋王于今上,至于朱成仁,摇摆延平与苍水之间,其师朱之瑜更是鲁殿之人,如此又岂让人心安?” 钱谦益的反问让吴伟业整个人顿时一愣,先前只顾得乐观的他并没有想到这些。片刻后,他的神情也随之凝重起来。 “牧斋的意思是……将来会有帝位之争,可既然他们已经认可今上,又岂还会出尔反尔?” 尽管嘴上怎么说着,但是他的语气却显得有些不确定。 “共患难易,共富贵难啊!” 摇头长叹的钱谦益继续说道。 “往日清虏势大,于清虏重压之下,大家不得不携起手来同御强敌,而今时这天下即将得匡正,且不问其它,便就是如晋王、如延平、如朱成仁,一群骄兵悍将,若是其他日又如江北四镇,便是驱以清虏,恐我大明到时候,也是藩镇割据,百姓生灵涂炭啊!” 此时的钱谦益尽是一副忧国忧民的模样,他那苍老的脸上,闪动着的是为国为民的决然。 “所以,我等身为朝中重臣,就必须为天下,为大明、为天下黎民伸张,必须防患于未然……” 他的这一声防患于未燃,听在吴伟业的耳中,让他先是一愣诧异,而后又问道。 “哦,牧斋有何良策?” “四人之中,以延平最是忠贞,延平是钱某弟子,他性格耿真,于大明可谓是忠心耿耿,既然其认定今上,想来亦不会反叛,再则其为钱某之弟子,钱某对其亦有一定影响力,他日钱某必定抓住机会劝其迎今上还朝,至于李定国……” 话声稍顿,稍作沉思后钱谦益才说道, “他日其必定如往年云南沐王一般,永镇西南,许之以富贵,必可令其不至于祸乱天下,再者共与延平互相制衡,想来两必不为朝廷之患……” “牧斋,你是担心苍水!” 终于,吴伟业明白了钱谦益的意思,他担心的那里延平与晋王,分明就是于江西征战的张煌言。 “苍水毕竟是鲁王之人啊!别忘了鲁王身为监国,本就是心不甘情不愿,若是苍水得以江西、湖广,到时候鲁殿欲争以皇位,这天下又应如何?” 钱谦益的反问让吴伟业整个人不由一愣,在他愕然之余,只见其在盘碟之间摆了两个茶杯,而后反问道。 “梅村,你看这天下之局……” 这两个茶杯正代表着张煌岩和郑成功两人,再摆出这个茶杯之后,钱谦益又在一旁放了个酒杯。 然后看着好友说到。 “原本苍水全凭士林名声,而延平凭借十数万精兵,两人本会相安无事,可是目下朱明忠于江北之后。你看,如此一来,苍水顿时实力大增……”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钱谦益的神情尽是一副凝重之色。 “不,以苍水为人他决不会不顾天下……” 吴伟业有些愕然地说道。 “他绝不会……” “苍水不会,可鲁殿哪?别忘了,苍水是鲁殿之臣!你以为鲁殿就没有看到目下的形式?就没有丝毫的动心之意?毕竟,这是皇位!” 钱谦益的接连反问让吴伟业整个人都陷入沉思之中。 这是皇位! 皇位之争从来都是不顾天下!当年不也是如此吗? “当年若非如止,我大明又怎么可能落得今天这步田地,所以钱某人必须要为天下,为我大明的将来做以打算。” 此时钱谦益全是一副正义凌然之色,大有一种难言的慷慨。 “兄欲为何事?” 吴伟业诧异的看着面前的钱谦益,这一瞬间,他甚至为其所说的话语所感动。 “江北!” 好友的询问让钱谦益吐出两个字来,然后看着吴伟业说道。 “现在我大明再也经不起任何波浪,有些事情,我等不得不为之。成仁于江北虽然为国立下大功,可是如果其于苍水合兵,到时候非但天下大乱,甚至可能是得恢复天下大计,功亏一篑,所以,钱某人不得不……”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钱谦益那张苍老的脸上带着些痛苦之色,而更多的却是无奈,大有一副不得不为之的模样。 “只是……哎,为天下苍生,也只能如此了!” 章节目录 第45章 两人(第二更,求月票) “请钱兄放心,小弟定不会让钱兄失望!定不负江山社稷!” 上船之前,面对送行的钱谦益等人,吴伟业的神情中尽是一副慷慨之状,通过与钱谦益的一番深谈,他已经明白了,此次江北之行,为的是江山社稷,为的是大明的将来! “兄便于此静候弟之佳音!” 钱谦益并没有再说什么,而只是行着揖首大礼,礼毕后,吴伟业双手揖于胸前,神情严肃的说道。 “这南京之事,便拜托诸位了!” 此时这秦淮河上的气氛显得很是凝重,大有一副生死离别的模样,对于这一切,来码头送行的冯澄世,眉头时皱时松,他压根就不明白为何会是这副模样,而跟在他身边儿子,同样也有些不解的看着这一切。 “父亲,梅村先生此去江北赴任,为何全是一副生离死别之状?” 冯锡范不解看着置身船边,与众人告别的吴伟业,怎么也不明白,他这次往江北上任,任得可是天下第一肥差。 “生离死别?” 沉吟片刻,冯澄世点头说道。 “恐怕还真有那么一些风险!” 看着码头处的众人,冯澄世轻声对儿子说道。 “毕竟,这可是要虎口夺食啊!” 现在冯澄世越来越看不懂钱谦益,就像他永远都看不懂,钱谦益为何对朱明忠百般打压一样。要知道现在王爷对朱明忠早就没有任何芥蒂了,为何他还要如此打压? “这目下两淮盐政“分为五阶,日总理,日巡视,日都转,曰分司,日场所一共五阶……虽然钱某人推荐朱明忠“兼管盐政”,可他却又推荐吴伟业为“两淮巡盐御史”。其职位的职贵是“掌巡视两淮盐课,“呈发、称掣、查私、巡场”等管理工作,这两淮巡盐御史由外人担当,就等于在两淮盐政中间埋了根钉子,你说他朱明忠就心甘情愿让人这么摆布?” “爹,你的意思是……大将军盯上了两淮盐税?” “钱财最是动人,大将军他日北伐也是要用银子的!” 在这一刻冯澄世似乎知道了钱谦益的用意,对钱谦益也更加佩服起来。 “范儿,以后你若为官,必须要学学钱谦益的为官之道,要想上官之所想,只有如此,才能得上官赏识!” 他之所以会生出这番感慨,正是因为在看到钱谦益几次都恰到好处的把事情办到了大将军的心里! 当真不愧是当年的东林领袖! 尽管内心赞叹着,但是冯澄世却不知道钱谦益对朱明忠为何如此不肯放过,难道说他们两人之间,有什么芥蒂? “孩儿知道了,爹,我听说当初柳如是一身男装,留宿与朱明忠的军中,他们会不会……” 不等儿子把话说完,冯澄世就开口训斥道, “这种流言蜚语又岂是君子所能传?” 尽管嘴上这么说,但是冯澄世似乎明白了,明白了为何钱谦益会和朱明忠过不去。不过仅仅只是因为这么一层关系吗? 显然,不甚可能! 这顶多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他钱谦益又岂会是当真在乎女人之辈?他肯定是另有图谋!正是因为不了解钱谦益的目的,所以冯澄世才会对其更加佩服,甚至一直都希望两人更加亲近一些。 如何拉近两人的关系? 与心底思索片刻,看着身边二十几许的儿子,冯澄世的眼前突然一亮,然后便对儿子吩咐道, “范儿,你一会去帮为父请钱谦益,今个儿为父要请他喝茶!” 虽说两人的身份有别,但是相比于钱谦益,冯澄世却是延平王府臣,比钱谦益那些“朝臣”更亲近一些,所以对于他的邀请,钱谦益当然没有拒绝,甚至他还希望能够和像冯澄世这样的府臣更亲近一些, 也正因如此,在两人喝茶时。聪明人在一起,自然不会有任何障碍,在那种兄恭弟敬之下,很快两人便热络了起来,不过彼此都知道,各自肯定另有所图。 “亨臣,其实对于你,为兄很是佩服,听闻那铁人军便是由你所创制,银山一战,数千铁人军杀的万余八旗精兵全无丝毫抵抗之力,可以说,此次延平北伐,你可是居功甚伟!” 这倒不是钱谦益刻意恭维,铁人军的铁甲正是由冯澄世所制,其实冯澄世对郑成功来说可以是极为得力的下属,毕竟这制备兵器皆出自其手,制甲铸炮,从不曾让郑成功担忧。 而冯澄世最大的功劳,恐怕就是制备铁人军的铁甲,在北伐之前,为了增强郑军的战斗力,郑成功挑选各提督壮勇者为亲军,厦门港筑演武亭操演。各以五百觔石力能举起遍游教场者五千人,随后又画样与工官冯澄世,命其监造坚厚铁盔、铁铠及两臂、裙围、铁鞋等项,箭穿不入者。又制铁面,只露眼耳口鼻,妆画五彩如鬼形,手执斩马大刀。 而铁人军的成名之战,正是在镇江银山,五千铁人军对上万八旗精兵,杀的对方全无丝毫还手之力,可以说,这铁人军正是郑成功麾下的陆战王牌,而作为铁甲的督造者,冯澄世自然立下了大功。 “牧斋兄谬赞了,那铁甲军还是王爷所制,若非是王爷绘出图样,小弟又岂能制成铁人之铁甲。” 尽管嘴上这般说着,可是他的言语中却带着些许得意,毕竟这铁人军已经成为郑军王牌,甚至就是远在京师的酋首也知道铁人军的大名,而他冯澄世正是铁人军之所以成军的根本。正是他制出了铁人军的铁甲。 “大将军威武!” 出言称赞之余,钱谦益又不禁感叹道。 “听说大将军意欲扩充铁人军,若是得建两万铁人军,又何愁不能扫荡天下清虏!恢复我大明江山!到时候大将军是恢复天下第一功臣,而你冯亨臣,仅凭制甲便可为我大明中兴之功臣!” 两万铁人军! 这是打下南京之后,鉴于陆战是自身软肋的郑成功有鉴于银山铁人军的成功,所以才有意扩充铁人军,从而令其成为郑军的陆战主力,若能练成两万铁人军,即便是来五万八旗精兵亦不足为惧。而铁人军最重要的是什么,就是铁甲、铁靴,这一切都需要由冯澄世制备。而最近几日他一直在忙活着制备铠甲。 钱谦益的称赞让冯澄世整个人都显得颇是自得,不过他并没有忘记请其喝茶的原因,于是便顺着他的话说道。 “牧斋兄客气,小弟别无所长,只会些许旁门之技,虽凭此得王爷赏识,但小弟一生最为憾者,恐怕就是文章未得名师指点……” 看着钱谦益,冯澄世指着一旁恭站着的冯锡范说道。 “小弟只有一子,倒也算是聪明,只可惜文章未曾得名师指点,小弟今日请牧斋兄,别无所求,只望兄长莫嫌锡范愚钝,能收其入门下,如此也能了却小弟人生之憾!” 不等冯澄世吩咐,一直立于一旁伺候着的冯锡范便连跪下叩头道。 “还请先生成全学生!” 看着跪于面前的冯锡范,钱谦益的心里似明境一般,他又岂没有看到对方的刻意亲近,如此,倒也正好,正好接近这些府臣!毕竟这些府臣才是郑成功真正的心腹! “嗯,锡范,” 抚须端坐的钱谦益看着冯锡范说道。 “钱某虽是弟子众多,可绝不是所有人都能入为师门下,既然你有意拜入为师门下,今个为师便考校一下你的文章!” 所谓的考校不过只是走过场,一番考校之后,钱谦益自然夸赞了冯锡范几句,其实,无论结果如何,他都会对其加以称赞。 对此,无论是冯澄世也好,钱谦益也罢,他们都很清楚,这拜师,不过只是拉近两人关系的一种方式,有了冯锡范拜入其门下的这层关系,两人自然可以在朝中互相引以为援,而这正是两人的目标。 心思各异,却又互有所图、互有所求的两人,那关系几乎顿时亲近起来,就像是想知多年的好友一般,对于钱谦益来说,他需要的是冯澄世闽人的身份,让他能够接触到府中百官的核心,而对于冯澄世来说,他既需要钱谦益这位隐隐的文官领袖人脉,更需要让儿子能够凭借拜其为师,他日得到王爷的重用。 在刻意的维持下,待两人离开茶楼时,两人已经亲密无间,甚至最后冯澄世特意开口问道他一直以来的疑惑。 “牧斋兄,小弟还有一事不明,不可当说不当说?” “哦?亨臣,你我之间何须客气,有事尽管直言!” “就是对江北,牧斋兄,小弟实在是看不透啊!” 笑看着冯澄世,钱谦益很清楚,他所说的看不透指的是什么?不是看不穿朱明忠,而是看不穿他钱谦益,看不穿他钱某人的做法。 现在两人的关系看似亲近许多,可还需要一些东西拉近两人之间关系。 “亨臣,若是钱某说,于江北所做皆是为江山社稷,你信吗?” 钱谦益的反问让冯澄世立即脱口而出道。 “牧斋兄为拳拳之心,小弟又焉能不知,若是小弟知道牧斋兄的想法,他日也好为兄张目不是?” 冯澄世的回答,让钱谦益笑说道。 “其实兄此次无非就是为了……试探!” “试探?” 诧异的看着钱谦益,冯澄世反问道。 “试探什么?” 章节目录 第46章 想发财(第一更,求月票) 对于钱磊来说,当初之所以投奔朱明忠,既是为了活命,同样也是为能够谋一个出身。从常州来到清河,作为军饷局总办的他,虽说还未得到新的差遣,仍然主管军饷局,可在另一方面,他又被授命兼管淮安府,不答应则已,既然已经答应了,他便把如何治理好淮安府各县当然责任,好像知府似的,有关地方上的一切事务,都往肩上压。 出身师爷的他本就长于地方政务,而在理事上他也是事事过问,桩桩关心,凡他经办的事,无论巨细,没有一件不是有条不紊、妥妥贴贴的,且主意甚多。在他的面前,这地方上几乎没有丝毫难事。 有这样一个好帮手属理着地方,朱明忠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也正因如此,实际上,他已经把地方事务都委派给了钱磊。也正是在他的操持下,这江北的混乱局面很快便过去了,代之而起的是一派调度有方、忙而不乱的新气象。 在朱明忠从盐场返回清河之后,立即发现清河与离开时的不同,不仅重现了往日的繁华,而且没有丝毫屏障的外城,还建起了一圈土围,虽说比不过城墙,可对于无城墙的清河来说,总算有了一些保障。 对此,朱明忠只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之所以匆匆从盐场赶回清河,原因到也简单,是因为郑成功派来的令使,信使带来了不少好消息,比如他本人被委遣为“江淮经略使”,对江北行以全权。除此之外,还有军需物资等方面的给赏,赏赐的丰厚远超过朱明忠的想象。 不过好消息之外,同样也有一些坏消息。 当然在令使的面前,朱明忠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不满,直到信使离开之后,朱明忠才有些不满的对众人说道: “这次基本上,南京那边都同意了我等所请,只是……” 坐于首坐的朱明忠,看着朱大咸、石磊张国久、徐又铮以及钱磊、吴品亚等人,有些不悦的说道。 “这多出来的吴伟业,又是何人?巡盐御史……这是盯上了扬州的盐税了。这又如何是好?” 与往常不同,朱明忠自然会注意力投在钱磊和吴品亚两人的身上,他们两人或许论才学不及朱大咸、张国久,但是他们最大的特点是什么?他们的官场经验擅长应对这种事情。 沉吟片刻,钱磊看着朱明忠说道: “经略所忧虑的,也正是下官在经略往盐场之后这几天所考虑的事,下官思来想去,这两淮盐税于我重要,于南京同样重要,若是我等截流盐税,必定会引南京不快,别无法子,如果经略有意与延平缓和关系,这盐税就非得让他插手不可。” 尽管众所周知,当初郑成功对经略的打压才是经略差点只身北伐的原因,但经略毕竟出自于郑成功麾下,即便是现在经略已经立足于江北,也无法改变这一事实。顶多只是相比过去,现在有了一个地盘,不需要再担心那边的打压。 可尽管如此,朱明忠的官身是郑成功给的,这一存在,使得他永远不可能改变郑成功部将的身份,除非有一天,能够得到永历朝廷的封赏,能够与郑成功平起平坐。而在此之前,作为他的部将,就必须接受其统领。 “可若是没有盐税,江北又还有什么?凭地方上的税款,又能拿出多少来?” 朱明忠有些懊恼的说道,尽管很清楚,即便是到了江北,也不可能脱离郑成功的影子,可是他没想到,这阴影来得的会这么快,几乎是如影相随。 一个巡盐御使,看似不怎么起眼,可却是意味着南京不可能无视盐利尽为他所得,南京那边是要分钱啊! “经略,实在不行那盐税便与其分上一分便是了……” 眉头猛然一挑,石磊冷声说道: “仅凭盐税,又怎么够用?天下盐利十之七八皆归盐商,而天下盐商又以扬州为多,扬州首富,当推陆冕堂。这陆冕堂字南林,其父陆兴曾是清虏所谓“八大皇商”王登库的管事,当年曾数次出关与清虏交易,与清虏将领关系颇深。那年清虏南下江南时,他随清虏一路南下,一面售其粮草、兵械,一面销其沿途所掠财物,清河降敌后,两淮盐场尽为清虏所据,其父陆兴提议恢复盐务生产,如此陆家才得此便利插手淮盐产销。后来陆兴死于疾病,陆冕堂便客籍扬州,不过问他事,一心经商,这十几年来,陆家中积蓄有数百万的家业,其每年仅盐利即可得数十万……” “哦!” 朱明忠轻轻地喊了一声,他先前虽然知道盐商的富裕,可没想到,盐商的财力居然如此雄厚! 数百万身家! 这还不过只是其中的一户! “第二个要王平度。他是清虏“八大皇商”王大宇的亲侄儿,除了经营盐货之外,他还经营马匹。” “盐商还卖马?”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盐商运销离不开马,而王大宇作为皇商,自然可以凭借与口外贸易的便利,从口外贩马至南方。 “不过王平度是十二年前,才成为盐商,虽说不及陆家,但王家的财产,少说也有两三百万。第三户是……” 自从来到江北之后,作为军法长的石磊一方面在组建着他的军法处,而另一方面又按朱明忠的吩咐,成立了军法处稽查科,负责监视、收集情报,而扬州盐商的情报,正是由刚成立的稽查科所收集。 在石磊提到这些人的身份、家业的时候,朱大咸、张国久等人无不是看着他,在他们还觉得的有些奇怪的时候,曾经在江阴抄过阎家的钱磊,立即明白了经略的意图。 “……还有一些小户虽看似不值一提,可却也有十几二十万的身家!这些陕晋盐商,大都与清虏关系极深……” 不待石磊把话说完,已经猜出经略想法的钱磊立即厉声说道。 “这些人虽是盐商可实则却是汉奸,我大明焉能容下这等汉奸,更焉能容下其靠着与清虏勾结挣到的银子,在我大明天下享尽荣华宝贵!” 钱磊的面色突然变得的狰狞起来。 “经略,像这种汉奸,不但要杀,而且要抄其家,没其产,收其业,以将其所刮取的民脂民膏用于抗击清虏大业!” “这个主意好是好。” 朱大咸摸着下巴上的胡须,迟疑地说, “不过,若是这样抄他们的家,南京那边会不会有什么反应?” 他之所以没有任何反应,除了因为石磊之前的话语中强调这些人的身份与清虏皇商有根深蒂固的联系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他们是晋陕商人,而在这屋中,根本就没有任何人与他们有丝毫关系,自然也就没有人为他们说话。 甚至作为江南人的他们,因为亲朋好友都曾惨死于清虏刀下,在骨子对那些与满清合作的“汉奸”充满敌意,也正因如此,才不介意的抄那些人的家,更何况这抄家是为了充实军需,这银钱充足一分,江南的百姓便能少一分的负担,对于这个道理,他们自然懂得。 “反应,什么反应?不过就是一群汉奸罢了!谁还能为汉奸说话?” 张国久冷冰冰的说了句。 “玉山把言及是,不过只是一群汉奸罢了!有什么抄不得的?” 见众人没有反对自己的提议,钱磊稍作思考。突然,他看着朱明忠说道。 “若是能再请一个人来参于其中,这件事情就再好办不过了。” “谁?” “吴伟业。” 就是那个新任的巡盐御史,钱磊的建议让朱明忠的眼前一亮。 “他是南京那边的人,若是有他插手其中,同意抄家的话,这件事,南京自然说不出什么话来。” 但转念一想,朱明忠又摇头说道。 “可让他插手的话,到时候,岂不意味着南京也会插手?这抄家所得……” “只要他同意便成,至于这抄多抄少,还不是咱们说的算?” 石磊冷笑道。 “这件事,经略尽管放心,此事自然会由下官安排妥当,不过此事不能操之过急!毕竟……” 原本想说“罪名需要做实”的他,话锋突然一转。 “毕竟,现在我们还没有掌握他们现在与清虏勾结的证据,待到证据到手之后,自然不会放过他们!” 证据是什么? 谁都不知道,也不会有人在乎,但是作为军法长的石磊却很清楚,这件事他必须要做到无懈可击,只有如此,才能让外人以此攻击经略。 “嗯,这件事,就拜托四石了!至于盐场那边……” 沉吟片刻,尽管有些不甚甘愿,朱明忠还是点头说道。 “暂时便让那吴伟业插手便是了,毕竟,眼下,另一件事更重要,” 看着众人,朱明忠沉声说道。 “此事于盐场,朱某募得精兵数万人,目下如何练兵,才是最为重要的事情!想来这几日,新募兵卒就会云集清河,这兵营可曾备好?” 章节目录 第47章 新营新兵(第二更,求月票) 黄河北岸的一片荒地上,这会尽是一片白色,就像是冬日里的雪地一般,其实那是临时扎起的帐篷,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从淮南盐场赶来的将近六万新兵涌至清河,尽管在黄河北岸有大片的荒地充当军营,但是为了提供六万人住宿的营地,对于忠义军来说不得不说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临时建房显然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帐篷也就成了自然而然的选择,尽管朱明忠参照南北战争时期的行军帐篷设计的新式帐篷,与旧式的帐篷相比其做工极为简单,但足足数千顶帐篷所需要的油布、铜扣、地钉,仍然让淮安、扬州以及常州三地的官府颇费了一番功夫,才赶制出足够数量的帐篷、地铺等物。 随着上千名与盐场中一同应募来到清河的姚武国,在进入营地之后,立即感受到这片营地的庞大,密密麻麻的连绵不断的帐篷,整齐排列着。在那帐篷之间,随处可以看到的持长枪站立的兵佐,全是一派戒备森严的模样。 几乎是在他们刚一进入营区,就有戴着蓝袖标的军士在那里教导着这些神情显得有些惶惶的新丁营中的规矩。 “你们认好自己的位置,整个营地一共分成“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主营,各个主营之中又分为“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称为十二分营……” 在军士的讲解中,姚武国第一次知道他所住的营区是“戊营申区”,当然也从军士的口中知道了营中的第一个规矩。 “严禁兵卒在各个营区之间乱窜,本营区以内也不许各个帐篷乱跑,违者由军法队按军法处20军棍,若是入夜窜营者,杀无赦……” 几乎是刚一进入营区,姚武国等人就感受到了冰冷冷的营规,这些营规之中,既有古代行军宿营的军命,也有一些朱明忠从后世引入的宿营理念,比如尽管所有的兵卒都是睡在帐篷之中,但是每个营区都有数排用木板制成的厕所,厕所内有木制的马桶,而所有兵卒都是轮流清洗厕所以及马桶,每天都会有驴车将营中的便溺物带出营地。 之所以重视这一问题,是因为后世的卫生经验使得朱明忠很清楚饮水是否卫生和便溺等秽物是传染病传播的主要途径,也与古代军居高不下的疫病感染、创口恶化、战斗减员直接相关。 或许他并没学过防疫学,但是最基本的常识,却让他极为重视军队的饮水卫生以及便溺物的处置。所以早在江阴建军期间,他就命令军官领头在宿营地外主动挖掘厕坑,并反复下令“任何随处便溺的官兵,无率官级大小一经挡获必须立即拿办,受军纪惩处”。而他亲自制定的营规中同样也规定厨房与厕坑必须与住宿区域隔开,在营地的相对两端。厕坑须在下坡或河流下游处。 当然这是在行军野外宿营,而现在的长期宿营生活卫生营规更为苛刻,以至于在满是帐篷组成的营地之中,只有两种木制建筑——厨房以及厕所,而对于军营卫生的重视,在朱明忠看来,就是保证战斗力的根本,毕竟对于这种人群密集的地方,因为卫生问题所导致的传染疾病,从来都是这个时代军队最大的敌人。 而按照规定,所有的新兵入营之后,在学习营规之外的第一件事,并不是进入营区认门,而是在指示牌上找到自己所在的营区后,然后跟着领兵的军士一同走到营外的河边,跳河洗澡。 “所有的旧衣服,全都丢到这边的筐里头,从今开始,你浑身上下吃的、用的都是忠义军的,你的命也是忠义军的……” 在军士们的嚷吼声中,一个个赤身裸、体的新兵纷纷跳入河中,以洗去身上的汗水,泥污,尽管河水看似很清,但上千人跳进去之很,很快便把那河水弄浑了。 在河中痛痛快快的洗了一个澡,又用皂角了洗头发之后,姚武国才和其它人一样,全都上了岸,当他们赤条条的上岸时,那边,早已经拿来了军衣,军衣依然是红色的军衣,与他们过去穿着的衣裳很是不同,猛的看上去,和清军的马褂号衣有点类似,但仔细一瞧,还是有明显的区别,这个截然不同的。 尤其是在穿上之后,完全不见马褂号衣的松松垮垮,这种借鉴19世纪中后期军装式样制成的军衣,一直都是忠义军的特色,西式的军装比传统的弁衣穿起来,更能显出穿着者的精神。 “大家注意了,这裤子与往常的裤子不同,这裤子不用系布带,穿好后,直接系上这根带子……就是这根布条……” 在设计忠义军的军装时,朱明忠可谓是颇费了一番心思,因为这个时代国人往往用一条粗长布充当腰带,所以在军裤上借鉴了后世的运动裤,只不过没有松紧带,靠着裤腰间的一根布条充当腰带,简单,便捷。 也就是在设计军服的时候,朱明忠才深切的体会到了时代的局限,在这个时代,甚至没有铜扣,只能用布扣,当然也没有缝纫机紧密的针脚,想要引进后世的军装,从军装的缝制,再到军装的改进,几乎所有的一切都需要考虑到这个时代的局限性。 “武国,你说这衣裳穿在身上,咋就感觉不那么舒坦啊……” 将红色的衣裳穿在身上,王大梁活动着手臂时,总感觉不甚至舒服,甚至浑身都感觉不自在。 “就是,还是大红色的,穿得就像新郎官似的……” 不待那人说完,就听着旁边那戴着蓝袖章的军士训斥道。 “你小子懂个屁,咱大明是火德,这军装当然是红色的,要不然当初在焦山祭天的时候,为何是红袍、红甲,这红,就是咱大明的火红……” 这当然只是其中的一个解释,但谁都不知道,当初选择这种红色军装,完全是因为朱明忠受网络架空中的君主立宪大明军服的红色,当然在服装款式借鉴了19世纪后期欧式军装。 对于军士的解释,大家伙自然不敢反驳,在洗完澡之后,他们才有些局促的穿着新衣,随同军士再次进入营地,走进自己的营中。 “从今以后,这就是咱弟兄们的家了……” 进了帐篷,瞧着这帐篷中铺在几层砖块上离地不过一尺的木板通铺,姚武国挤出些笑来,似乎这营中到还不错,再怎么着,也比那盐场上茅草棚强吧。 至少这里头不像盐场里那么潮,当然更重要的是,身处这里,可以看到希望,看到自由的希望! “可不是,这是咱弟兄们的家了,来,咱弟兄们先躺一会歇口气……” 这边不等王大梁说完,那边这帐外就响起了哨声,随着哨声响起的还有军士的吼声。 “快,快,所有人集合,所有人集合……” 对于如何训练新兵现在的忠义军可以说是经验十足,而最重要的是在他们入营的第一时间,就需要让这些人感受到军营的不同,让他们明白纪律的重要性。 “排好队,排好队,站好了……” 手拿竹条的军士,在大声呼喊着的时候,会不时的训斥着这些人,偶尔的那竹条也会直接朝某人的身上抽去。 大声的训斥、责骂,甚至于军士手中不时会抽打到人身上的竹条。无不在赤裸裸的告诉这些人,纪律是的严苛。 当然,这一切还有另外一种效果。就是可以在最快的时间内,让这些新兵完成从百姓到士兵的蜕变,从而初步树立军人的意识。 “大家伙记住了,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我忠义军的一员,我忠义军随仁帅起兵于江阴,夺常州,战南京,临战不曾有一人言退,不曾有一人逃溃,上不负苍天,下不负百姓!更不负我忠义之名……” 置身于队列之中的姚武国,又一次听到了官长的言语。 何为忠义? 他不知道,但是现在他很清楚,在忠义军中,必须要做到不负忠义之名! 那些老兵,曾经用他们的生命去做到了这些。至于他们这些新兵,同样也必须要做到。 可怎么样才能做到这些呢? 姚武国的心中没有答案,不过他很清楚,在战场上他和其他人一样没有任何退路,不仅仅只是因为军法森严,更重要的是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三年,三年后,全家人就可以成为良民,不会再入灶籍……” 其实不仅仅只有姚武国这么想,在这里,几乎没一个灶丁出身的新兵,都是如此,他们之所以当兵就是为了这么一个简单的目的。 “……别以为你们现在来到营中,就能松下一口气了,暂且不说其他,就是这战场上刀枪无眼,想要活下去,怎么办?就看你平时的训练……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这个道理是弟兄们用性命换来的,官长们的训斥,都是为了将来你们能够在战场上活下去,明白吗?” 在官长的吼声中,姚武国和身边的弟兄们一同齐声和吼道: “明白……” 章节目录 第48章 新军制(第三更,求月票) 不过是刚一进入营区之中,一阵阵此起彼落的尖锐的哨声。就不断的传入耳中,那是军士在通过哨子传达命令,带着些节奏的哨声,仍然是刺耳而又尖锐的,在那哨声中,一队队新兵在正在进行着队列训练,偶尔的可以听到被竹条抽打时发出的痛叫声,挨打对于新兵来说,总是不可避免的。 哨子是朱明忠根据后世的哨子设计的,最初是陶制的,因为容易受损,所以,后来才改为铜制。因为哨子往往只有副棚目以及上的军士、军官才有,所以与蓝色的袖章一样,一直都是军士们的身份象征,几乎每个“蓝袖”,都会把哨子挂在胸前显眼的地方。 蓝袖是忠义军区分官与兵的标志,蓝色的袖章上标注有军衔,军衔与后世的军衔类似,不过只有军士才会佩带,而军士也是朱明忠借鉴后世的军衔体制引入的一个官级,虽说只有上士、中士以及下士,但正是这些不起眼的“小官”,在通济门血战中,发挥着中坚的作用,在战场上,士兵们往往会追随最近的“蓝袖”,听从他们的指挥。 而现在当初随朱明忠离开南京的忠义军老兵,个个都被晋升为军士,佩带上了他们期待已久的“蓝袖”,当然还有那象征着身份与地位的铜哨。 “敬礼!” 进入军营后,不断的会有执勤的“蓝袖”击胸伸出右手,向骑在马上的朱明忠敬礼,相比于后世的军礼,这种军礼更适合这个时代,不过还是有些局限性。 “也许将来可以用右手在胸前手心向下的持枪礼,作为士兵的军礼……” 当然,现在对于军礼,朱明忠并没有去考虑那么多,他今天之所以会离开经略使府,来到这军营之中,一来是为了询问新兵训练进度,还有就是未来军队的编成,尤其是后者涉及到方方面的问题。 “这军制一事,直接关系到将来,我忠义军能否击败清虏,过去我忠义军分为中军、左右两翼军以及后军,四军每军三千至四千人,再加上后备军,差不多大抵也就如此了,可今日并非往日,目前,从盐场征募的新兵已经陆续抵达营地,各营都在加紧操练,到时候,加上我忠义军老兵,我忠义军也就是七万五千人马,不可不谓之兵多,可如何编制这些部队就是不得不解决的问题,不知大家可有什么建议?” 说罢,朱明忠便看着这营中的诸人,与当初离开江阴时不同,那时这大帐之中,尽是后劲营出身的官佐,而现在,随着李子渊等人的离开,这里除了张金生、于小宝、王大虎等少数几人之外,像于树杰、张孝杰、张孝武、王全石等人,无不是江阴出身的老兵。 李子渊的背叛,对于忠义军来说,是件好事,大浪淘沙,总算是让这支军队更加纯粹了,留下来的都是心甘情愿随同朱明忠的心腹。 “军门,金生我是个粗人,军制这种东西,我不懂,可统领右翼军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三千人的队伍,勉强还能管得过来,若是再多了,别的不说,就是五个小旗两千多人列成队在那,怎么着也顾不过来,幸好还有一个辎重小旗,军门原本不是说,还要增加了炮营吗?到时候,这几千人在战场上怎么管,可还真是个事儿……” 作为这些人中,身为右翼军统领的张金生,在这忠义军中,地位远高于同样身为统领的高继明,毕竟他是后劲营中的把总出身,单就是那份资历也远高于作为降将的高继明。自然的,在众人把目光投向他的时候,张金生也就说出了他的一些看法。 “张统领所言极是,老高我当年行军打仗这么些年,就信一句话,兵贵精不贵多,这战场上,兵多不一定是好事,兵越多,乱子也就越多……” 听着他们的话,朱明忠只是默默的点着头,他甚至想到后世论坛上的一个观点——十万必败。也就是将帅在战役中统兵人数一旦超过十万,那么受困于通讯能力的限制,其指挥难度就会成倍的增加,甚至可能会导致战役的失败。在中国古代史上,只有少数名将拥有指挥十万军队投入某一场战役的能力,或许,这也是他们之所以身为盖世名将的原因。 而在近代军事史上,于一场战役之中投入十万人,要到拿破仑时代才初步具备指挥通讯能力,而他依靠的是专业的参谋作业和传令兵。可即便如此,也经常碰到了问题,滑铁卢的失败,很大程度上就是指挥通讯上的失败。 也正因如此,才不能够直接套用后世的军制,即便北洋新军的编制,也有电报、电话等通讯工具以及专业的参谋班底作为支撑,如此,才有了“镇军”的编制。 而在此之前,湘淮军的采用的营制,其实就是明清时期中国军队的“常备编制”了,也是大多数军官和传统军制指挥能力的极限。 当然,有资格发表意见的,也就只有他们两人,至于于树杰、于小宝等人都是选择沉默,毕竟,他们过去顶多只曾指挥过一个小旗几百人,而现在他们却要指挥多达几千人一营兵,一个个都显得很是谨慎,那里还会发表丝毫意见,即便是曾经领过辎重兵行军至常熟的于树杰,也选择了沉默,正是因为率领过大部队,所以他才知道,指挥几千人是一个非常困难的事情。 “金生、,你们所言极是!” 肯定的点点头,朱明忠赞同道。 “俗话说“人过一万,无边无沿,人过十万,扯天连地。”,韩信点点多多益善,可天下毕竟只有一个韩信……” 环视着众人,在他们的脸上,朱明忠没有发现丝毫不服的神情,对于这些前还只是江阴城中寻常百姓的家伙,别说是让他们指挥万人,便是指挥数千人,恐怕都是个问题。 “所以,自然不能照着韩信的办法来,至于我忠义军的编制,我寻思着,将全军分成三十营,每营两千五百人,每营四个大队,一个辎重大队……” 因为火炮的数量不足,所以朱明忠并没有把火炮分配到各营,而是把火炮集中三个营中,只不过这里的营,和后世的营不同,按明军的营哨制,每营多达三千余人,相当于后世的团,甚至混成旅。 这与过去朱明忠在镇江借鉴北洋新军的营制截然不同。这是因为随着对明代军事体制的了解,他在营哨制的基础上借鉴后世武警的编制,制定了新的营哨制,在适应时代的同时,同样也适应着他的一些行为习惯。 毕竟相比于镇协标旗队棚,营大队中队对应团营连,反倒让他更习惯一些,至于排、棚,前者是以一排为单位,后者是以帐篷为单位。至于营也好队也罢,则是这个时代最寻常的编制,如此一来,这个时代的人们,也能适应这些编制称谓。 “等将来,军马充足之后,每营可以设立一个骑兵大队,一个炮兵大队……” 对于新的编制,众人自然不会反对,其实,对此朱明忠早就有了准备,毕竟军制从来都是一支军队的核心,这种核心自然都是以主帅的意见为主,真正的问题并不是军制,以三千人左右为一营的编制,是这个时代的特点,或许在未来,这些营会被不断加强,但仍然会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但现在真正的问题,并不是军队的编制,而是另一件事。 “我忠义军的营制,目下既然已经定下了,那么,还剩下一个问题,就是这些部队,如何编备,除了五尺长枪之外,咱们在南京缴获的盔甲如何配置,当然,还有鸟铳等兵器,这些如何编配,直接关系到部队的战斗力,还希望大家各疏已见……” 看着众人,朱明忠注意到当他提到盔甲的时候,几乎所有人的神情都是微微一变在,通济门的血战给他们带来的最大的影响是什么? 恐怕就是长枪无法刺穿清军的盔甲。身处最前线的他们,曾深刻体会到那种长枪无法破甲的无奈,也正因如此,他们肯定都希望分到尽可能多的盔甲,毕竟盔甲一共只有那么两万来件。 对于众人的心思,朱明忠自然能猜出来,甚至就连他自己也知道,这盔甲在这个时代的重要性,盔甲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士兵免受刀枪的伤害。 “军门,在下以为,每营兵下属的四个大队中,其中两个大队可为掷弹兵,另外两个大队可为披甲步队,如此一来,各营于战场上自然是可攻可守,岂不正好……” 张金生话一出口,便引得众人的一阵赞同,这种分配的方法,显然是最合适不过,到时候大家谁都不落下,每个营都能分个几百件盔甲,管他是铁甲还是棉甲,总归都是盔甲,只要有两营带甲兵就行。 点头赞同之余,朱明忠又看着纷纷表示赞同的众人反问道。 “金生此言确实持重,不过,大家还有其它建议吗?” 章节目录 第49章 军种(第一更,求月票) “大家没有其它的建议了吗?” 又一次,朱明忠再次征求他人的意见之后,环视周围,目光在所有人的脸上掠过,他注意到,所有人的表情似乎都没有丝毫变化。 两万多套盔甲,平均到每个营七百余件,勉强可够编成两个披甲队。这种老成持重的建议,谁都没有得罪,而且也是众人的心中所想,到时候无论是绵甲也好,铁甲也罢,总算是有了盔甲,如此一来,也就让他们不至于再像通济门时那么无助。 通济门的那场血战,改变了许多,包括原本并不觉得的盔甲有什么重要的朱明忠,也对盔甲充满了兴致。当然,他感兴趣的并不是传统的铁甲或者绵甲,而是欧洲式的米兰甲或者哥特甲,不过因为明白,现在已经是盔甲的末日,自然也仅只是停留在兴趣的层面上。 目光在众人的面上掠过时,突然,他注意到第三排的一个老熟人——许远达,也就是当初把他当成奸细带到这军中的人,他张张嘴看看左右却没有说话。 “远达,你可是有什么想法吗?” 经略的突然发问让许远达一愣,在忠义军中他只是一个外人,他之所以投奔朱明忠,是因为在他人麾下一直郁郁不得志,所以才会在几个兄弟的建议下,在朱明忠这里寻个出路。 后来朱明忠孤身北伐,已经成为其亲兵的他,便随军北伐,再后来自然的作为其心腹得到了重用,和军门的亲兵一同入营成了新兵营的统领,但心知自己是个外人的他,很少发表意见,尤其是在这个时候,也正因如此才会张张嘴没有说出话来,这会被经略这么一问,就在他犹豫着说不说的时候,便听经略继续说道。 “远达,你刚入我军中时间不常,我这军中会议时,大家都可以发表意见,集各人之长短,如此才能料敌以先,有什么想法,便说出来,别拖拖拉拉的!” 虽然谈不上是训斥,可被这么一斥,许远达只觉脸膛微热,连忙应道。 “经、经略,其实,其实标下,只是、只是觉得……” 结结巴巴的许远达显得有些紧张,不过在看到经略目光中的鼓励之后,慢慢的也放松下来了。 “觉得这盔甲,可,另有大用。” “另有大用?什么大用?” 旁人诧异时,许远达深吸口气说道。 “当初在银山时,国姓爷以五千铁人军强攻一万两千骑步各半之清虏,清虏全不是其对手……” 出身于郑军的许远达,对于铁人军一直心存着某种崇拜心理,毕竟那是整个郑军中最擅长陆战的部队,每每看到那铁人军时,都会生出羡慕之心,自然平素也很关心铁人军的重重传说。 “既然现在经略有数万盔甲,那为何不将以此编练一只铁人军,虽说这些盔甲不比铁人军的铁裙、铁袖,可却也堪用,若是能有两万铁人军,手持斩马重刀,又岂不比将盔甲分散各营要好……” 许远达的这番话顿时在堂内掀起一阵风浪,反对者有之、赞同者也有之,不过更多的人是反对,之所以反对是因为那些盔甲原本都已经落到他们的手中,而现在却又被许远达这么一说,这盔甲便没有了。 “远达,这盔甲重达数十斤,又岂是寻常兵卒所能负,还是分于各营,再由各营挑选力壮者披甲……” 不待同样是亲兵出身的田境成把话说完,许远达便直接答道。 “既然各营能挑出力壮者,为何不能于全军挑远力壮者,当初大将军也是各以五百觔(斤)石力能举起于全军中选择五千人,我看这江北之人身高体壮,皆强于闽人,想要挑选两万力壮之士,岂不是小菜一碟!” 如果说先前还只是一部分人反对,现在许达远这么一说,公堂中这些早就视自己为营统领的诸人,一听说在从全军征选力壮者,顿时便激动起来。 “许老三,我说,你这小子也太不厚道了,从七八万人里头挑出两万力气最大的,他们是披了甲,可到时候别人怎么办?” “可不是,许老三,这力气最大的都挑到披甲营里头,那没有披甲的可不就是一个个软脚虾,要力气没力气、要个头没个头,到时候,打起仗来的时候,总不能光依仗披甲营吧,” “许老三,你小子瞧着厚道,可这招也太损,你该不至于是动了心思,想领一营披甲军吧!” 犯了众怒难犯的许远达顿时成了众矢之的,在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围攻”下,他的脸憋的通红,整个人吱呒着不知如何是好,只是喃喃道。 “行军打仗本,本来就是以精兵为干,行以冲击,其它杂兵为辅……” 虽然他的话声并不大,但还是传到朱明忠的耳中,盯着许远达打断的众人的话说道。 “远达,你说说,什么是以精兵为干?行以冲击?” 在另一个世界,朱明忠只是一个无证的游医,而且是工科院校机械工程专业出身的无证游医,尽管对于军事有一定的爱好,但也仅仅局限于爱好,几次带着些许侥幸的胜利,并不意味着他真的精通军事,他非但没有因为几次胜利而生出任何自满,反倒更加如饥似渴的借助各个机会,努力学习着如何打仗,这会许远达虽说只是辩解之词,但他仍然没有错过这样的机会。 “回经略……” 看着经略的目光,许远达一咬牙,然后说道。 “国姓爷于银山,就是凭着五千铁人军撕破了清虏的军阵,待铁人军冲散其军阵的时候,数万大军方才随之出击,如此才有了银山大胜,如果经略能以两万粗壮之卒组成披甲军为军中骨干,待与清虏作战时,可以其为前锋猛攻清虏军阵,在其军阵溃散时,再以无甲军左右出击,歼其溃敌,如此自可败敌……” 许远达的话声一落,那边的高继明顿时一亮,连声说道。 “我听说当年清虏在辽东的时候也是用这招,就是以披甲重兵在前,无甲在后……” “高统领所言极是,经略,在下也曾闻清虏行军打仗,“奴贼战法,死兵在前,锐兵在后。死兵披重甲,骑双马冲前。前虽死而后乃复前,莫敢退,退则锐兵从后杀之。待冲动我阵。而后锐兵始乘其胜。……又有说当兵刃相接之际,披重铠执利刃者,令为前锋。披短甲即两截甲也善射者,自后冲击。精兵立于别地观望,勿令下马,势有不及处,即接应之。……” 相比于高继明,作为读书人的于树杰总是会从书籍中寻找答案,这会听许远达这么一说,立即想到了,清军的战法,于是便于一旁赞同道。 “若是以披重铠执利刃者为前锋,清虏刀箭自然不可伤其,如此,待到清虏营阵被冲散之后人,再以总阵加以冲击,清虏必败,既然清虏能以此败我,那我自然也可以此败虏……” 在他们的讲解中,想到那重达数十斤的铁甲,想到通济门血战时,无法刺穿清军盔甲神情绝望的战士,朱明忠的脑海中突然想起了后世的坦克。 坦克! 重甲步兵或许与后世的坦克相差甚远,但在刀箭无法对其造成太大伤害的冷兵器时代,这些披甲步兵可不就是这个时代的“坦克”,甚至在战场上,他们发挥的作用也类似于坦克,就像坦克冲击敌人的阵地一样,拥有盔甲保护的重步珍通过对敌阵的冲击,冲破其阵营,然后,步兵占领,或者说步兵扫荡战场。 而坦克的威力在于什么? 在于集中使用! 没错! 只有把坦克集中使用,才能显现其威力! 类似于坦克的重步兵同样也需要集中使用,郑成功铁人军的成功,正是因为他每战必定集中五千铁人军兵卒,然后以其为进攻主力,如此才有了铁人军的百战百胜。 集中使用! 许远达的建议,让朱明忠联想到了其它,就像他之前对鸟铳的部署一样,他甚至曾考虑过将鸟铳与长枪混编,从而编成“西班牙方阵”,尽管对于“西班牙方阵”并不算了解,但并不妨碍他作出这一构想,但是现在看来……似乎这是一条歪路。 为什么一定要模仿“西班牙方阵”? 为什么不能将鸟铳也集中使用? “远达所言甚是,若是披甲兵分散于各营,势必会造成兵力分散,就像这拳头一样,十指合成拳方才力大,分散了反而容易被各个击破,劲必须要往一处使!” 一句话定下了盔甲不再分散各营的决定后,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既然这盔甲集中组成披甲营,那么我看这鸟铳、长枪也可以集中为鸟铳营、长枪营还有炮营,与清虏作战时以披甲营为前锋,以鸟铳和炮营对敌阵实以攻击,掩护披甲营进攻,待到披甲营破阵时,再以长枪营扫荡战场……” 在说出这个基本战术时,朱明忠并不知道这个战术是否有效,但他却明白一点,至少对于使用刺刀战术的长枪营来说,或许,他们更擅长扫荡战场…… 章节目录 第50章 红线(第二更,求月票) 一条红线! 这是一条红色的线阵,堂而皇之的出现在空旷的田野上,只不过与普通的战线不同,这个红色的线阵是由一队队鸟铳兵组成的。 在过去的几天之中,这些忠义军的兵卒上缴了他们的长枪,换上了刚刚运至清河的鸟铳。然后开始与这片因为居民被屠杀而荒废的田野上,开始了进行队列训练,这种队列的训练与过去的训练截然不同。 就像现在,他们正在进行的训练,就是最基本的线阵时代的队列训练,尽管对于线阵时代的作战方式并不怎么了解,但是凭着过去看过的一些拿破仑时代的资料,朱明忠还是稍微了解一些线阵时代的基本作战规则。 这个时代的科技只能大批量生产的步枪只有精度差,射速慢的滑膛枪,低击发率、低命中率使得单独一支滑膛枪的火力可以忽略不计,只有排列成密集横队,才能取得较好的杀伤效果;而且良好紧凑的队形可以应付骑兵的冲击。 线式战术看起来简单,实践上是很难的。最重要的就是保持队形,长达数公里的几列横队,不能走得太快,也不能走得太慢,得听着鼓点,按照固定步幅齐步走,这需要长时间反复的训练才能做到。一旦放羊就只有被屠杀的命运了,可以说队形就是战斗力。 也正因如此,进行队列训练,就是训练火枪兵的重中之重,而现在这支由3500余名兵卒组成分成五个营在这片空地上,所进行的训练正是四分距纵队,这一个半世纪后,英军最常用的机动队形之一,阵型为各个连依次排好,。 置身于用木料搭出的高台上,手中拿着望远镜观察着队列训练的朱明忠,不时的会对着身边的书吏,下达一些命令。 “你记下来:全营的各级指挥官和副官们要一直骑着马,目的是当做队形变换的枢纽,维持队形,纠正错误,执行命令——最重要的是在队伍停下来变换为纵队时能维持秩序。军官若是不骑马很难做到这些,也无法发现错误,履行自己的职责。” 尽管过去看过一些书籍提到过线阵时代的步兵战术,但是将那些纸面上的东西,应用于实际,仍然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而朱明忠现在正是通过观察他们的训练,及时纠正训练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将这些凌乱的军事知识,整理成册,最终编写出一本步兵战术手册,无论这个手册是否科学,但至少可以做到在训练时有据可依。 “……营官通常骑马走在队列的右前方,副营官则要跟在他后面,副官在最后方。每个队的队官则走在他的连队的前方中央位置,独自一人不列队……” 尽管手中的这只单筒望远镜倍数顶多只4倍,但仍然使得朱明忠可以观察到整个训练场上的几个营队的训练情况,并不时的通过传令兵,下达新的命令。 这支望远镜是郑成功命人给他送来的礼物,是作为他克复淮安府等江北要地的贺礼,即便是在望远镜发明的五十年后,在亚洲,望远镜也是价值千两的稀罕之物,当然,这也隐隐的表明他的另一方面的意思——希望将过去一切都划上一个句号。 其实对于郑成功,朱明忠并没有丝毫的恶感,甚至一直以来,他都会在心里为郑成功之前对自己的打压排斥寻找借口。 他是受人蛊惑! 耿直之人最易受人蛊惑! 如果没有他人的蛊惑,郑成功断不会那般对待自己! 是谁在蛊惑他? 是钱谦益?还是其它人? 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对于现在已经掌控了几乎整个江北地区,对于朱明忠来说,他现在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寄人篱下处处看人眼色的忠义营总兵。而是控制着淮安府、扬州府以及江南常州的江北安抚使。 或许其麾下只有不到三万人马,但是对于南京来说,现在朱明忠和他的忠义军,就是江南的第一道屏障,在这个时候,自然不会有人再像过去那般待他,即便是南京的诸人自信水师足以抵挡清军的进攻,但是又有谁介意在清军南下的路上,在江北首先遭以重创? 人心哪! 心底感叹着,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锁,看着正在训练的鸟铳兵,他的心思微微一沉,就凭这数千鸟铳兵,能够抵挡得了清军的南下吗? “清虏内务大臣达素领兵6万余人,正日夜兼程南下……” 一个个与的所谓的“安南将军”有关的情报,从半月前,克复清河之后,便不断的传至他的案前,这些情报既有漕帮传来的,也有石磊的军法处搜集的。 六万清军! 清军精锐的战斗力如何? 想到通济门处那些提刀带甲杀来的清军,朱明忠的心思便是一沉,若是那六万清军中那怕只有三分之一是那样的带甲清军,到时候,恐怕又是一场苦战? 盔甲…… 鸟铳能打穿清军的盔甲吗? 运河河堤下一排鸟铳手用竹筒往鸟铳中倒着火药的时候,看着鸟铳兵中手中的鸟铳,想到于后世文章中看到有关鸟铳制造如何低劣的描述,朱明忠特意扭头问道身边的徐又铮。 “子树,这些鸟铳不会炸管吧?” 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现在忠义军的鸟铳,大都缴获自清军,其中大多数都缴于南京八旗军械库,虽说于库中缴获上万支鸟铳,且都是三钱鸟铳,但是这些鸟铳制造年份却从明朝的万历年间直至顺治,横跨足足小半个世纪。且不说它们的制造是否合格,就是放这么长时间,用起来也不让人放心啊。 “回军门,这些鸟铳虽说新旧杂之,但皆已经进入试放。像这些三钱鸟铳,都是先装药一钱,再添二钱,再添三钱,如此试放之后,暂歇片刻之后,然后加至四钱,用弹又试;如此试放之后,方才会发至兵卒手中……” 作为忠义军中最擅长火器的徐又铮,自然对鸟铳极为了解,这上万支鸟铳,都是由他一手操办试射,甚至就连鸟铳兵,也是他一手培训。 “军门,有句话,在下不知当说不当说!” “有何不能说的?” 见徐又铮又是这副谨慎模样,朱明忠便笑说道。 “朱某早就说过,与我军中,大家只管畅所欲言!朱某绝不会做以言罪人之事!” 之所以会如此提醒徐又铮,是因为朱明忠实在受不过这个时代的人人们,总喜欢拐弯抹角,如此一来不知道会耽误多少事情,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不止一次的告诉他们,让他们无论有什么建议、想法,皆可畅所欲言。 “军门,虚心纳谏,实是我等之幸!” 看着远处堤坝下方的那一排棉甲、铁甲,心知军门用意的徐又铮先拍了个马屁,然后才继续说道。 “这清虏行军打仗素来着以重甲,按前人所言,清虏多明光重铠,鸟铳之短小者未能洞贯,除此之外清虏还使用穿戴多层盔甲,先以重甲外披绵甲,盔外戴大厚棉帽者,如此重甲绝非鸟铳所能洞穿,至少在百步之外,断无可能洞穿重甲……” 在他的话声落下的时候,那边的传来一阵枪声,就像是为了验证徐又铮的话似的,在百步之外,即便是那些使用五尺长管的鲁密铳也未能击穿那几件重达三十斤的铁甲。 百步、七十步、五十步,直到五十步时,那些长度超过5米的鲁密铳才能击穿铁甲,尽管在七十步上,它就能击穿棉甲,但是七十步……不过只有五十来米! 这么近的距离,要鸟铳又有什么用? 终于直到接近到三十步的时,那些造于万历以及天启年间的三钱鸟铳,总算是击穿了缴获自南京的清军铁甲,面对这样的结果,朱明忠的心底只剩下一个念头——要这鸟铳又有个屁用! 甚至说连忙先前寄予厚望的排队枪毙,这会也因为鸟铳的威力而变得的希望渺茫起来的,甚至就连朱明忠的脸色也显得很是难看。 “若是军门想破清虏重甲,在下曾于《神器谱》上见过的搬钩铳,也就是大鸟铳,不过清虏入关后,因惧怕汉人用大鸟铳破其重甲,早就将其悉数尽毁,只留二钱、三钱鸟铳,所以我等于南京才未曾缴获,若是军门有意,不妨制以大鸟铳,如此清虏重甲必可为其所破,……” 大鸟铳…… 不就是大口径的火绳枪吗? 瞧着已经收队的鸟铳兵,朱明忠点点头,然后说道。 “这大鸟铳必须要制,只是时间来不急啊……”早在江阴的时候,朱明忠就曾想过制造西式的大口径火绳枪,当时没有时间制造,现在同样也是如此。 “不过,现在也可以试试,,咱们不是从南京请来的有制铳能手嘛,看看能不能试制大鸟铳,这件事,你亲自负责,务必尽快制出大鸟铳来……” 说话的时候,看到那些提着鸟铳正准备离开的兵卒,朱明忠便说道。 “子树,取一支三钱鸟铳送到府上,我也瞧瞧这鸟铳到底是什么模样!” 求支持、求月票……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章节目录 第51章 鸟铳(第一更,求月票) 又一次,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于书房之中朱明忠拿起了一支鸟铳,这支鸟铳是于南京缴获的,如果说南京之战收获了什么,除了名声之外,恐怕就是数量可谓庞大的各种兵器、盔甲,而其中足足近四千支鸟铳,使得忠义军实现了从冷兵器向热兵器的过渡。 长约四尺寸的鸟铳沉甸甸的,长三尺半的铳管是由精炼的熟铁制成,八角型的铳管上不见丝毫锤锻的痕迹,显然在铳管制成后,管身经过一番精心的打磨,与想象中的粗糙完全不同。 从枪口处向铳内看去,也可以看到光洁的内膛,显然精过精心的磨膛。与后世传言的鸟铳质量低劣不堪完全不同,而缴获的这些鸟铳中,还有不少是崇祯年间制造,制造质量仍不像想象中的那么低劣。 “口径差不多应该是13毫米左右……” 于心估计着它的口径,朱明忠难免有些失望,13毫米的口径,实在太小了一些。正因如此,才使得鸟铳的威力较小,甚至出现了“鸟铳不适合北地”的说法。究其原因正是因为其口径小导致威力小,不能洞穿重甲。 “口径小才是根本原因啊……” 瞧着手中的这支鸟铳,朱明忠的眉头紧锁着,盯着这前细后粗的铳管,心底暗自寻思道。 “能不能加大口径?” 加大口径,这是提高鸟铳威力最现实的选择,如果能够像此时欧洲的那些重型火绳枪一样,拥有18-20毫米的口径,所谓的八旗重铠自然不堪一击。 问题是……时间! 现在时间能来的得急吗? 现在所谓的安南将军达素率领十万大军,已经抵达德州一带,或许淮安府的克复会拖沓他的行程,但能拖多长时间?那边顺治可是严令其必须从速南下。即便是达素本人再拖拖拉拉的,又能拖上多长时间? 一个月?两个月? 毕竟仅仅只是制造一根枪管,就需要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如果有两个月的时间,倒也有可能制造出一批大口径火枪来,但若是达素来早了,又该怎么办? “口径差不多是13毫米,枪口的外径是……” 突然,朱明忠的眼前只是一亮,他看着这枪筒,呼吸变得有些急促起来。 “也许可以扩膛……” 没错! 既然时间上来不急制造新枪,为什么不能改造旧枪! “外径差不多有30毫米,如果适当扩膛的话,倒不是没有可能……” 盯着这前细后粗的铳管,铳体一头粗一头细,粗的做铳腹,细的做铳口。铳口最细的枪口位置差不多25毫米,最粗的铳腹最少有35毫米。如此厚重的枪管,肯定扩膛的余地,更何况这些鸟铳都能强装药射击。 “扩膛,没错,只要再扩大三四个毫米,差不多也就顶用了,什么满洲重铠,到时候,老子就是直接排枪队枪毙……” 嘴里这么自言自语着的时候,看着手中这沉甸甸的鸟铳,朱明忠的思维却在不断的发散着。 “除了扩膛之外,还可以对枪进行改造,把火绳枪改成燧发枪,对,就只取它的枪管,它的枪管和燧发枪的枪管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如果用它的枪管的话,再重新制燧发机……” 一个念头浮现之后,另一个念头自然而然的浮现出来。当对鸟铳进行扩膛以提高其威力的想法浮现时,另一个彻底改造鸟铳的想法,自然不受控制的于他的心中闪动着。 “燧发枪机是什么结构来着?” 回忆着曾经看过的燧发枪机的结构,朱明忠拿着炭笔在纸上一边绘制着它的结构,一边在脑海中反复的思索着它的动作原理,想象着它的击发,以确实自己绘制的没有错, 燧发枪机的原理非常简单:以燧石产生能够点燃枪管中所存储火药的火花。为了产生这种火花,燧石需要高速运动,撞击钢铁迸发出火花,然后火花落入火药中将其点燃。 回忆着燧发枪机的原理,朱明忠先在纸上写着所需要的部件,然后以对应那个图纸。 “燧发枪机应该包括以下主要部分。击铁,这个用来固定和加速燧石,再就是为击铁提供动力的主弹簧,还就是扣簧,这是燧石撞击的钢铁条,最后就是火药池:其中放置少量火药,等待接收火花……” 这四个部件是燧发枪机完成其目标所需的全部基本部件,在最初绘制的那个草图上一一对应这四个主要部件之后,朱明忠又继续思索着燧发枪机的其它部件,毕竟这四个主要部件,只是从表面上看到的部件,它的内部还有其它的部件。 慢慢的随着不断的回忆,再加上本身就是学习机械的天然优势,使得朱明忠很快就在曾经看过的图片的基础上,弄清楚了燧发枪机的基本原理,比如保持和释放主弹簧的动力,并将动力传输给击铁的机心,还有就是扣动扳机时,啮合机心,然后将其释放阻铁和阻铁簧,自然还有固定连接到火药池上扣簧的盖子,使得燧发枪机能够经受风雨的扣簧片,最终诸如此类的一个个零件于朱明忠的笔下被绘制了出来,尽管图纸看起来很粗略,但是却已经勾勒出了它的基本原理,剩下的自然就是,如何把它统一在一起,变成一个可以改变历史进程的武器部件。 “……击锤向上扳动到第一道锁,火帘往前推离引药锅,此时装火药到引药锅就比以往还方便且安全,而这第一道锁也是待射时的保险,此时就算击锤放下也不会击发引燃。射击时击锤再向上扳动到第二道锁,此时火帘往后掀到击发位置,火帘下方连接一片引药锅盖可盖住药锅里的火药……火帘连动簧片自动上锁扣住不动……” 努力回忆着燧发枪机的结构,一个个图样被朱明忠绘在纸上,随后因为感觉有些不对,无法在脑海中形成这些连动,又被他揉成一团,直接丢弃地上,就这样,一张又一张的图样被接连绘制出来。 尽管这些图样大都与他曾看过的燧发枪机的图片非常接近,但总感觉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将那些零件在脑海中组合时,总会发生一些问题。 “……扣下扳机连动阻铁放开击锤向下运动敲击火帘并掀开锅盖,刮下炙热的铁屑点燃引药锅里的火药。点燃引药锅放置的火药经由引火孔点燃爆炸室里的推进剂射出弹丸。” 就这么,整整一夜的时间,朱明忠一直都在那里研究着燧发枪机。甚至在后半夜的时候,甚至还特意命人喊来了府中的木匠,然后两人用了两个多时辰,用木片制造了一个燧发枪机的木结构模型,如此朱明忠才得已拿着模型研究、改进着这个枪机。 最终直到天将放明的时候,经过反复的试验之后,终于确定了最佳结构,看着那个与百年后的褐贝丝燧发式火枪极为相似的木制模型,朱明忠才算是松下了一口气,他甚至有些得意的拿着这个不能击发的燧发火枪,瞄准着前方比划着射击,想象着忠义军的火枪队在战场上实施排枪队射击时样子,暗自寻思着, “只要把这些枪管进行适当的扩膛,这一仗,估计就没有什么悬念了……” 可这种欣喜不过只维持了仅仅一个来时辰,待到朱明忠兴致勃勃的拿着铳管找到军中匠营制铳能手时,得到的回答却是不可能。 “军门,非是小老儿不愿,实要是军门的这个想法,实在有些匪夷所思……” 看着面前的军门,尽管并不愿意浇他冷水,但是孙玉白仍然极为肯定的说道。 “军门,且不说其它,你看,这崇祯年的鸟铳,铳身长为三尺,由三节铳管相接而成,至于这清虏制的铳管则为四尺,打从崇祯朝起,这鸟铳便是三钱铅丸,虽说不能洞穿重甲,可若是想穿透重甲,要么是增加火药,这崇祯朝的鸟铳就是每钱还可以加二分,用药为三钱六分,如此四十步可穿重铠。而清虏又加长铳管一尺,如此一来,五十步可穿重铠,若是军门想让这鸟铳穿以重铠,若再加长一尺铳管……” 作为朱明忠从南京请来制铳能手,孙玉白的回答很直接,在他看来,这鸟铳就是弹丸三钱。 “鸟铳三钱,是为长理!” 孙玉白的坚持让朱明忠先是一愣,随后又笑问道。 “若是鸟铳只有三钱鸟铳,那为何还有两钱鸟铳?就像那红夷炮般,既有数百斤红夷炮,又有数千斤红夷炮?” 被朱明忠这么一问,孙玉白顿时变成了哑巴,就在他不知如何回答的时候,又听军门说道。 “所以,既然有二钱鸟铳,三钱鸟铳,那么制以四钱、六钱、甚至八钱鸟铳又有何妨?” 虽说军门的话让孙玉白无法反驳,可他瞧着那铳管,却又摇头说道。 “军门,非是小老儿不愿,只是,若是像军门所言,将这鸟铳铳管钻粗,小老儿实是担心到时候,这铳管变薄之后不堪使用啊……” 求支持、求月票……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章节目录 第52章 窥见(第二更,求月票) “将旧铳口径扩大倒不是不行!” 作为被朱明忠于牢中救下的“伪官”,戴苍在出狱后,就投入其麾下,本就于江南总督府工房主事的他,本就擅长制造器械,所以在其加入忠义军后,随即便负责起了工匠营。 原本他正在协助水军将弗郎机装到船上,在听说军门到了工匠营之后,便立即赶了过来。从工匠的口中听说军门有意扩大鸟铳之后,面对铳管变薄后可能出现的不堪使用的问题,他不过只是稍微观察了一下,便想到了解决了之道。 命人将两支鸟铳的铳管摆放在桌上,戴苍看着朱明忠说道。 “军门请看这两支铳管有何不同?” 两支鸟铳都是用熟铁打制的八角形铳管,两只铳管最大的区别是什么?是长度。 “这根应该是崇祯以后制造的五尺鸟铳,而这根则是三尺鸟铳。” 面对身着重甲的清虏,为了提高鸟铳的威力,除了增加装药量的强装药外,崇祯年间开始制造五尺鸟铳,从此之后,中国的鸟铳就走向了另一条“歪路”,枪管越制越长,到康熙年间之后,除了骑兵用三尺鸟铳之外,步兵皆是一色五尺鸟铳,甚至还有了七尺鸟铳,之所以称其是歪路,是因为为了提高威力,不断加长的鸟铳铳管,并没有带来想象的优点,反倒因为制造等方面的原因,使得枪管无法做到笔直,从而导致精度下降。 如此可见满清的愚昧,除了加长铳管之外,完全不曾考虑过加大口径,而明末时除了五尺铳管的三钱鸟铳之外,还出现了四钱、六钱鸟铳以及斑鸠铳等大口径火绳枪。 “正是,军门,虽说五尺鸟铳威力较之三尺鸟铳威力大增,五十步可破重甲,可相比之下六钱鸟铳,却可在百五十步外破以重甲,相比于斑鸠铳,其枪重较轻,且价格便宜,如果非是崇祯年间朝廷无力造以六钱鸟铳,想来现在军中恐怕早就皆用六钱鸟铳,后来闯贼入京、清虏入关,铳匠或死或流离,这六钱鸟铳自然不为人知,至于那清虏也就不过只知道使用颇为不便的斑鸠铳了。” 斑鸠铳为明朝口径最大火铳,也叫扳钩铳,铳身长5尺,差不多就是8米,用药3两,铅子重5至6两,大斑鸠铳弹更是重达8两,因为其枪身甚重,需要脚架支撑,形似鸟脚,由此而得名,它的威力远胜普通鸟铳,与鸟铳和鲁密铳管细弹小的风格全然不同。当时澳门及广东能制造,官军仅只是少量装备,对于斑鸠铳,朱明忠并不陌生,在他收复淮安、扬州两府之后,郑成功特意命人送来了一批武器,其中就有一百支斑鸠铳。从外形上看起来,与曾经在网上看过的西班牙火绳枪极为相似。只不过这种火绳枪的造价相对较高,加之后座力太大,使用不便,所以使用并不普遍。 六钱鸟铳? 这倒是朱明忠第一次听说,不过随后也立即释然,既然可以加长枪管,自然可以加大口径,又有几个铳匠会那般保守,认准只有三钱鸟铳。 “军门,其实,以下官看来,这六钱鸟铳,枪身未免太重,弹子过重而使用不便,所以,若想要增加鸟铳之威力应该是以5钱鸟铳为上。” 曾经于工部任职的戴苍对于鸟铳自然有他的一番建解,在提到五钱鸟铳之后,他又指着桌上的两根铳管说道, “军门,你看这两根铳管,这五尺鸟铳的铳管比三尺铳管长出两尺,而除此之外,您看它的铳身,两尺至三尺处,较之三尺鸟铳又粗出此许,以下官看来,若是铳口加粗,自然无需再用以五尺那么长的铳管,若是将其锯去一尺半,因为这中段略粗,自然可以扩大铳口……” 戴仓的解释让朱明忠仔细观察着那铳管,虽不过只是粗出两三毫米,但明显能看出稍微粗了那么一点。 “葭湄所言极是,我看就这么办,可以把五尺鸟铳锯短,反正咱们也不需要那长长的铳管,然后再用钢钻扩膛……” 瞧着一旁的那支三尺鸟铳,朱明忠倒也没有浪费。 “至于三尺鸟铳,嗯,可用以训练,对,三尺鸟铳的后座力小,这样士兵用其训练更容易掌握它,不至于对其生出惧意……” 其实在同时代的日本,他们的1匁——3匁筒,也就是“铁炮”,因为其后座力轻、不消耗大量火药通常是用于练习,毕竟1发6匁筒用到的火药能够让1匁筒发射6次。三钱鸟铳同样也可以用于训练,当然,也可以用于战斗,比如对付不披甲的绿营,土匪等武装,这种口径只有13毫米左右的鸟铳,完全可以满足其需要,当然,那时候,它并不是鸟铳,而是燧发枪。 “军门所言甚是,若用于训练,可只用药一钱,药亦不费,声亦不大,铅弹亦可收回,筒又不致即热……” 表示赞同之余,戴苍又把话锋一转,又继续说道。 “只是军门,若是将其铳口加大改为五钱弹,那么其用药势必加大五钱以上,如此几近多出一倍,若铳尾随之减薄,势必会有迸炸之嫌,这,又是如何是好?” 戴苍的反问让朱明忠先是一愣,随后他才想到,这火枪是一个整体,加大口径,自然需要增加发射药,膛大口径后枪管减薄的情况下,又怎么可能承受得了火药增加近一倍后的膛压? 盯着桌上的铳管,朱明忠的眉头紧锁着,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即便是制造出燧发枪,又怎么可能击穿清军的重甲? “若不然……” 盯着粗重的铳尾,朱明忠稍加思索后,说道。 “能不能将铳尾稍加厚一些……” 瞬间,朱明忠的脑海中便浮现出了后世大名鼎鼎的克虏伯的套管,多层套管使得其可以承受更高的膛压。 “我们可把铳尾磨圆,然后打制一段长半尺铁管,铁管可比铳尾稍小些许,然后加热,趁热套上去,等到冷却的时候,其自然也就紧密成一体……” “军门的意思是另外加一层铳尾,如此虽是可以避免铳尾迸炸,但是这打成八角型铳尾是何等困境,除非将铳尾磨圆,只是如此必定耗费工力……” 当戴苍指出膛圆枪管费工费时的时候,朱明忠看着八棱形的枪管,想到这个时代落后的工艺,使得人们只能选择这种枪管外形,稍作思索后他便说道。 “嗯,想要膛圆铳尾单是靠人力肯定不行,我看,可以设计一台机器……” 作为工科生朱明忠最擅长的自然就是机械,所以,他几乎是第一时间想到了车床,但是车床需要优质的钢材作为刀具,而且车床的结构也极为复杂,所以略作思索后,他便用炭笔在纸上绘着一个简易的草图,一边绘图一边说道。 “这个机器可以是水力的,用水车提供动力,然后转过一个齿轮,这个暂时先用木制的齿轮组提供动力,这个齿轮组可以提高转速……” 在绘制着草图的时候,朱明忠想象着磨床的工作方式,尽管在机械史上称1864年,美国制成了世界上第一台磨床,这是在车床的溜板刀架上装上砂轮,使其可以磨圆工件,但其实在中国,早在两千年前就已经有了极为原始的与其功能类似的磨床,只是那个时候古人是用此加工玉石。 或许其它人对磨床并不怎么了解,但是戴苍却轻易的从军门绘制的图样中,看出了其中的原理,他的眼前更是瞬间一亮,本身就是爱好各类械物的他,就像茅塞顿开似的,脑海中立即浮现出那些他曾见过的用于加工玉器等小型器件的械物,那些械物未尝不能用于其它方面。 “经略,下官明白了,你这是用水轮带动大轮,然后大轮带小轮,如此转速自然极高,如此即可以磨石磨光铳管,且铳管外管只会圆滑非常,这样一来,非但铳管磨圆后可以减轻重量,而且还可以用制铳管的方式,制起军门所说的套筒自然是再便利不过……” 盯着那纸上的图样,戴苍整个人都显得极为激动,他看着那水车,脑海中所想到的只是如何利用水利,既然这磨圆铳管可以用水力,那水力自然也可以用于其它地方,比如……锻铁!就像在江南极为常见的水碓,就是利用水力舂米的器物,若是将那水碓的舂米的石锤换成铁锤的话,如此,打制兵器、盔甲的速度岂不更快? 甚至,这水车,还可以用来锯木,用来……第一次,戴苍只觉得这水车用处远远超出他的想象。而并不知道自己信手之举给戴苍带来什么样启示的朱明忠却又继续说道。 “这水力的关键在于水车,所以这个水车的形体很重要……” 在朱明忠重新绘制了一个新型的水车的外形时,戴苍已经无法控制他的内心的情绪了,激动不已的他冲着朱明忠深鞠道, “军门,下官有个不请之请!” 章节目录 第53章 船厂(第三更,求月票) 沿岸23里! 这说的就是清江漕船厂,作为明代中后期唯一的官办漕船厂,其厂区沿运河绵延伸展,总长达23里。 永乐帝迁都北京后,随着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的分离,国家对漕粮的需求越来越大。“百官卫士仰需江南”,当时漕粮运输实行“支运法”,江南征纳的漕粮,需先经运河集中送到常盈仓,再由漕军转运北上。 由于每年要调运数百万石粮食到北京等地,因而修造漕船成为明朝的军国大计。永乐七年,平江伯陈瑄督漕时,在山阳、清河之间的运河沿岸建起了漕军各卫所造船厂房,“令各卫所官旗鳞次而居,以为造船之所”。这里地处大运河与淮水交汇处,南接长江,东近大海,为“江淮之要津,漕渠之喉吻”,对明朝的国家粮食安全至关重要,所以船厂选址有更高层次的战略考虑,木材采办之远近,反成次要因素。久而久之,尽管清江漕船厂下设京卫、卫河、中都、直隶四个大厂,共八十个分厂,但规模最大的仍数清江漕船厂,别的不说,便是这沿岸23里的厂区,便足以证明其规模。 即便是见惯了世面,在后世见惯了大型工厂的朱明忠,同样也为眼前这庞大的船厂而惊讶。 “三代以下,国用之资莫大于漕运,漕运之器莫大于舟楫!” 置身于漕船上,看着那沿岸绵延数十里的船厂,戴苍的感叹引得朱明忠的一阵赞同。 正是由于漕运是国家的经济命脉,漕船是运输漕粮的重要工具,所以历朝历代都非常重视漕船的修造与维护,而这规模宏大的清江漕船厂,就是明证。沿岸数十里的厂区中有千百间料棚,那些料棚之中尽是堆积如山的木料。而在厂区之间还可以看到数十艘已经停工的漕船。 “经略,目下因为漕运断绝,所以这漕船建造自然也就停了下来,想来将来几年我大明一日不复京师,这漕运自无恢复之可能,即便是军粮物资转运,便是现在的漕船即已可以使用,可这清江数千船工又岂能终日无工?若是如此,船工及其家人以及这船厂附近数万百姓又何以为食?” 戴苍一边说,一边小心谨慎的观察着经略使的表情。 “那日见经略以水机钻削铳管,所以,下官便寻思着,与其将这船厂荒废,不如于此广设水锤、水机,一来可为我忠义军制械、制铳,二来也可令这数千船工有工可做,不至于沦为饿殍……” 听着戴苍的建议,朱明忠并没有表示反对,不过这会他却只是兴趣十足看着这船厂,尽管之前就知道清河船厂的规模极大,但是却未曾想到会这么大,而更重要的是,这沿岸数十里的物料厂棚之中,堆积如山的木材正是造船所必须的原料,早在江阴时,他就曾想过造船,但是最终却因为没有充足的木料,或者说没有适合造船的,经过数年甚至十数年风干的木料,而使得造船只不过是个设想,但现在,这岸上的那些木料,却解决了这个问题。 “葭湄,这里可曾造过海船?就是遮洋船?” 内河船重要,但是海船更重要,尤其是对于一心还想拓展对外贸易以解决军费问题,拓展台湾以解决后顾之忧的朱明忠来说,首先想到的自然就是海船。 “回经略,遮洋船原本造于卫河船厂,可后皆改于清江,清江虽说不能造2000料大海船,可是却可造千料海船……” 千料海船大概多大? 过去朱明忠并不清楚,但是通过对郑成功的船队的了解,对于千料海船的尺寸和吨位也有一定的了解,其吨位大约在500吨左右,这也是大航海时代的各国贸易商船的主力吨位。就像现在英国人偏好于使用300到500吨级的小型盖伦帆船,而西班牙人则在运送财宝的船队中使用一些1200吨级的庞然巨物。而500吨左右的海船,正适合这个时代的海上贸易,不大不小,而且使用起来也极为灵活。 “千料海船可以直接通过黄河入海,经略,若是逢着水涨的时候,千五百料海船也可由此入海,不过因为千五百料海船入黄河时需要挑选丰水时,所以,这清江船厂大都造千料遮洋船……” 因为已经盯上了这座大型船厂,一心想把这座船厂变成一个水轮连绵的工厂的戴苍,自然曾多方收集过船厂的资料,对其可谓是非常了解,可他那里想到,他所说的这些恰恰是朱明忠所感兴趣的。 “千五百料海船……” 凝视着这绵延数十里的船厂,朱明忠先是思索片刻,然后说道。 “兵工厂不一定非要建在这,当然也可以与此合办,这船厂不能改做他用,船厂的本业就是造船,既然这里有数千造船工匠,咱们就要妥善利用起来,在这里造船!” “造船?经略?为何造船?现在漕船已经足够我们使用了。” 在戴苍看来,现在造船根本就是浪费,毕竟仅缴获的漕船就有数千艘之多,如此一来又何需再造新船。 面对戴苍的不解,朱明忠只是微微一笑,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不理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海上贸易的重要性,不知道海上贸易可以带来巨额的财富,当然也不知道,掌握了海洋,可以令中华文明有了进退皆可的回旋余地。 毕竟,一直到现在,达素的统领的十万大军,还有南苑那个几年后出家当和尚的顺治正在操练着他的“八旗精锐”甚至还新募了十数万绿营兵,面对这数十万敌军的压力,又怎么可能不考虑后路。 “漕船,不是战船!” 朱明忠并没有直接解释他的想法,有些想法可以想,可以做,但是不能够告诉其它人,如果告诉其它人建海船的目的,是为了寻得一条退路,那么很有可能导致军心涣散。最好的理由就是战争。 “漕船板薄且不可装炮,这样的船只,又岂堪大用?咱们需要的是战船!真正的战船!” 在念叨着战船的时候,朱明忠的脑海中首先想到了风帆时代的装备数十门火炮以至上百门炮的巡航舰、战列舰,那样的战舰在这个时代的东亚,无疑是巨无霸般的存在,甚至足以称霸这片海域。 但是……也仅仅只是海域! 在离开南京的时候,朱明忠曾目睹过在不得不依靠人力拖挽的海船,甚至郑成功进攻南京时行军的速度之所以缓慢,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海船不适合长江的航行,不仅仅只是因为其尖底容易搁浅,更重要的原因是长江尤其是镇江至南京航段的水流复杂,正因如此其不得不使用人力挽拉的方式航行。 海船不适合内河! 这意味着像风帆巡航舰、战列舰之类的海上霸主根本就不可能在长江或者黄河等内河中发挥其作用。 战船,什么样的战船才适合内河? 在清军没有海军的情况下,发展海上的舰队无疑是浪费财力物力的一种行为,现在所需要的是能够纵横内河的战船。 什么样的战船更适合内河? “经略您是说造蜈蚣船?” 戴苍自然想到了水军的那几艘从郑军那里用红夷大炮换来的蜈蚣船,现在那些蜈蚣船两舷已经加装了佛郎机炮,船两侧有成排的桨橹,外形活似蜈蚣,无风举桨,起风扬帆,必要时桨帆并用,因此在水上行走如飞。这种船自然比漕船更适合充当战船。 “蜈蚣船!” 戴苍的提醒让朱明忠想到那几艘船,相比于寻常的海船,多桨的蜈蚣船无疑更适合内河,只不过它的火力太弱。尽管那几艘蜈蚣船已经按照他的设想,加装了佛郎机,可是距离朱明忠心目中的战船仍然有一定的差距。 “经略,那蜈蚣船是尖底,内河水浅且河中多滩,若是于造蜈蚣船不仿借鉴漕船平底,建造平底蜈蚣船,以适应内河……” 戴苍的建议让朱明忠摇头说道。 “蜈蚣船虽说远比漕船更好,可与朱某心中的战船差之甚远,这蜈蚣船且不说其船板不过只有两尺,便是那几门佛郎机就不堪使用,顶多也就是欺负一下漕船,真正打起来的时候,根本就不顶用,” 一边摇头,朱明忠一边说道着他对战船的一些想法。 “真正的战船应该是什么样子?嗯,首先应该装备8-12门8斤以上的红夷大炮,如此非但可以轻易摧残敌舰,而且还可以直接炮击河岸城市,轰开其城墙,协助步卒攻城,除此之外,在水战的时候,除去炮手之外,其它水兵还可以站在甲板上,使用斑鸠铳之类的大铳排铳击杀敌水兵船员,而且大铳可以击穿漕船的薄板,除此之外,它的速度要快,要……” 突然,朱明忠的话声猛然一顿,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另一种船型,一种已经近乎于淘汰的船型,也许……它可以满足内河水战的需要。可谁了解那种战船?这时眼前却又浮现出一个外国人的模样。 “葭湄,那个,史司什么时候会到?” 章节目录 第54章 中与洋(第一更,求月票) 时值盛夏,似火般的骄阳灼烤着苏北大地,前几日刚下过的那场持续数日的豪雨,使得这大运河的河水涨起了数寸,再次泛滥起来,对于干旱月余的苏北大地而言,这场暴雨却非甘霖,此时苏北许多低洼之地内涝已成,眼看着就泛起涝的时候,这雨接连下了三日后,今个儿终于停了。 虽然现在漕运断绝,但是这大运河上仍然不见冷清,往来的各种船只,仍然于运河上航行着。不过虽然如此,这运河上的官船却不是经常能见到的。所以每当又官船通过时,总会引起孩子们的兴趣,当孩子们看到官船在那追赶着官船叫喊着“大官船”的时候,那大运河河堤上浓荫如盖的大柳树下,坐着的老农却只是轻撇一眼,然后便默默的吸着旱烟,似乎那官船并没有什么新奇之处,也确实,对于在运河边活了大半辈子的老农来说,往年间,最热闹的时候,这运河上那天不过上几艘堂皇的官船,至于这艘官船,按老农的嘀咕“不过就是一七品船”罢了,换句话来说,也就是七品的县令才会坐这船。 当岸边荫下的老人用轻蔑的眼光一撇之余,在船上,却有一个穿着儒袍相貌却迥异于中国人的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却是好奇的打量着河岸边的美景。 在大运河坝上尽是一排排古老的柳树,那巨大树荫下隐约可以看到有人在纳凉,还有老农负着双手佝偻着身子,手中牵一截绳头,慢吞吞地在坝上走着,绳子拖着一头老牛,牛脊上坐着小娃娃。而在不远处的河畔小镇的上空已飘起了一道道午时炊烟。 此情此景,有如油画一般展现在巴尔的眼前,只让他整个人不禁迷醉于这充满东方色彩的运河景致上。 “尽道隋亡为此河,至今千里赖通波。” 在话声传来的时候,一个二十几许的青年。他生着一张颇为俊秀的脸,他的笑容看起来同样很是诚恳,但是眉宇间却又带着些许年青人才有的调皮,他的眼神虽然流露着愉快和坦率,但是有点过于凝重,咄咄逼人。他身穿儒袍,看上去非常合体。 “史司先生,现在,咱们所过的这条运河,便是便是这诗中所言的大运河!” 走到蓝眼年轻男子身边,青年的举动显得很是温雅,不过这时,他口中的话却改了英语,甚至在又史司的请求下,将那首皮日休的“怀古”译成英文,两人就这样站在船头说道,全是一副兴致勃勃之状,只听那青年用英语对身旁的蓝眼睛男子说道: “大运河南起江南余杭,也就是现在的杭州,北至涿郡,就是现在京师,运河始建于隋炀帝大业元年,嗯……大约就是你们口中的耶历600年左右,运河开凿全长5400余华里,也就是1700英里左右,若是以地理经纬来看,差不多就是跨越地球10多个纬度,纵贯在中国最富饶的东南沿海和华北大平原上……” 青年的话只让那蓝眼睛的男子不无惊讶的说道: “天啊!公元600年,那时候欧洲几乎还处于蒙昧时代,你们竟然修筑了长达1700英里运河,我的上帝!如果是真的,那么这条运河应该是世界上开凿最早、规模最大的运河了。” 在来到这个国家之后,他史司见过太多让他惊讶的事情,这个国家总有方方面面的东西,让人们为之惊讶,为之赞叹。有时候和他们相比,欧洲落后的就像原始人一般。 蓝眼睛男子的惊讶令青年的脸上闪过一丝骄傲,那神情中尽是些得意,显然能让这个英国人佩服中国,确实是一件让人颇为得意的事情。 “还能欺你不成,若不然,又岂有皮日体那首《怀古》中所言的“尽道隋亡为此河”!隋朝就是1000多年前的事情。” 说罢他们两人立于船首尽览这运河之景,此时这河景尽入两人眼帘;极目望去河岸坝上百年巨柳绵绵绿无尽头。古老的运河水平静的流淌,绝无波澜,绝无喧嚣,宛若置身世外桃源,不禁让人心浸泡在这静美之中,立于船首向下看去,看着船下的流水,只使人产生河水流向远方,不知何处是尽头的感觉,水中倒影宛如图画。 眼前的美景只使得史司激动得举起双臂高呼。西洋人的欢呼让青年的面上的得意更浓了,他接着问道: “还是我们大明好吧!” 青年的得意,却是丝毫不落的落在史司的眼中,却听他说道。 “运河景致虽美,但是这片土地却已经陷入了一场灾难之中。鞑靼人对这里的奴役,正在将你们发达的文明日益变得愚昧,你看……” 金发洋人手扶着扶栏,另一只手却指向了河堤上的那些人们。 “我的朋友,你看他们的神情麻木,他们对于一切逆来顺受。尽管我并不了解15年前的大明是什么模样,但是在你们的身上,可以感受到明与清,是截然不同的,你们的心灵是自由的,而后者却只是奴隶!” 史司的回答,先是让张迪一愣,在神情中闪过些痛苦时,不过其却依是满面笑容的说道。 “这只是暂时的,现在经略使经略江北,大将军平定江南,少司马西讨江西,再加上晋王于西南,这天下局势可谓正有利于我大明,如果一切不出意外的话,未来几年内我大明必定中兴有望!……” 大明中兴! 十几年来不知多少仁人志士,为之奔走,为之努力,为之牺牲。而对于张迪来说,这同样也是他的梦想。 为了实现这个梦想,他不仅投笔从戎,甚至还向身边的这个外国人学习,学习西洋的一些兵法,兵器,尽管他并不知道那些东西有没有用,但在他看来,学了这些东西总会有些好处。 就像现在,如果不是因为他一直于史司的身边学习,又怎么可能被江北经略使选用,和史司一同前往清河。 “真没有想到,他居然会是江北经略使。” 史司的语气中依然还带着些不敢置信,你一直以来都自认为郁郁不得志的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个当初与河堤上见过的年轻人,居然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身份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史先生,这么说来,您和朱经略之前就已经认识了?” 有些好奇的看着这个西洋人,张迪很难想象这样的一个西洋人,居然会和朱经略使认识,要知道过去在营中,大多数人都以为他不过是个绣花枕头,但是很清楚,这个人在造船,铸炮等方面确实有几分才学,在史司这里,他也是受益良多。 “也就是曾经有过一面之缘。” 史司如实的回答,如果换成其他人的话,会以为他的言语中可能会有些隐瞒。但是已经认识他多年的知道这些西洋人,说起话来的时候,总是习惯于直来直去。 “史先生,你觉得朱经略请您去江北所为何事?” 想到当初与江堤上与他的那一番谈话,史司立即肯定的说道。 “应该是造船吧!” “造船?”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中,在史司那里,张迪曾看过他用木片制出的西洋船的模型。 “那些软帆的西洋船?” “是的,朱经略对西洋的船舶一直充满了兴趣……” 想到那天与其谈话中朱明忠提到的“斯鲁普船”,史司的整个人都变得有些激动,毕竟,来到中国之后,他就一直渴望着能够得到重用,从而在这里获得财富,地位,这才是他远道而来的原因。 “清河有大明最大的船厂,想来经略请你过去,应该就是为了造船吧!” 在表示赞同之余,张迪又想到了那些西洋船上的火炮。 “史先生,即便是一艘您曾说过的“斯鲁普船”,也有12-16门火炮,而且你说在欧洲还有装备数十门甚至上百门舰炮的军舰,如果经略意欲大办船队,岂不是要造很多炮?” 的语气中带着些试探的味道,神情中更是带着跃跃欲试的模样,在过去的一段时间中,他在史司这里学习了一些铸炮知识,这些铸炮知识远超过郑军现有的水平,在史司负责造船的同时,他自然希望能够得到其推荐主持铸炮,至少参与其中。 对于不过只有二十八岁的张迪来说,他所需要的正是一个机会,一个得到他人重用的机会。而这也是他离开南京的原因,南京并不是唯才是举,那些闽人总是重用闽人同乡,外地人在那里根本就没有任何出头之日。但朱明忠不同,他的身边有来自己各地的人才,而且只要有才能必定会得到重用。 “那是自然,造船、铸炮都是必不可少的事情,等到了清河之后,我会亲自向他请求,在清河建立铸炮厂,到时候,也许你可以帮助我一起工作,怎么样,我的朋友!” 对于朋友的要求,史司并没有拒绝,他甚至立即就表示了同意,毕竟,他也需要一个助手,一个至少不会把“磅”与“斤”、“英寸”与“寸”混为一谈的人作为助手! “成昆,我们什么时候能到清河?” 章节目录 第55章 铁厂(第二更,求月票) 红彤彤的炉火,映得的炉前的工匠那黝黑的脸庞。工匠们那豆大的汗滴不住流滴着,可是那目光中,却带着些期待,那是劳动果实的期待。 “有大老爷来了!” 眼尖的工匠瞧见走近的一行人,看到其中穿着一身官袍的大老爷,急忙就要下跪叩拜,那边朱明忠却急忙扶起领头的工匠。 “朱某焉能当此大礼?” 扶起工匠,在他们的疑惑中,朱明忠说道。 “洪武四年,高皇帝诏定官民揖拜礼。跪拜之礼实为胡风,甲申清虏入寇,窃我中国神器,变我中国之衣冠,改我中国之习俗,满清以奴役我中国人为国之根本,这跪拜之礼,实为为奴役我中国人而设,今日我清江得复,官民行以揖拜之礼,我中国绝无元、清之奴才之拜,我中华男儿,膝下有黄金,诸位万万不可再行此辱人之胡礼!” 不过短短十五年即变以中国之风俗! 看着那些唯唯诺诺的工匠,在那里跪也不是,站也不是,朱明忠的心思一沉,对满清的恨意又加深一分。来到这个时代之后,他才知道,辫子戏中动不动的“跪”,根本就是满清为了奴役汉人,羞辱汉人制定的,在明朝跪礼仅仅只用于特定场合,官民平常皆行以揖拜礼,即便是面见皇帝也无需跪拜。 十五年! 仅仅只是十五年,满清就用屠刀和一个简单的“跪”,一个无处不在的跪,便轻易的抽调了这个民族的脊梁! 真他么…… 恨恨的骂了一声,深吸口气,将这笔债记在心底的朱明忠,便来到了炉前,即便是相隔三尺,仍然能够感觉到扑面而来的灼热,那是炼铁炉散发出来的热浪。那些炉前的工匠,无不紧张的看着这位大老爷。 置身于这高不过一丈多的炼铁坚炉前,朱明忠的目光总带着些许好奇,炉膛的火光随着风箱鼓风而不时起伏着,风箱是人力拉动的活塞式风箱,有三四个人同时拉动。这是一个典型的明清炼铁坚炉。 在这清河居然有一座铁厂,这完全出乎朱明忠的意料,毕竟这里并不靠近铁矿。在听说这里居然有铁厂之后,他便来到了临河的铁厂中,在这里有大大小小数座炼铁坚炉,而且鼓风大都是使用水力。 “这些铁矿石是从什么地方运来的?” 指着炉旁的铁矿石,朱明忠有些好奇的问道,后世淮安附近并没有铁矿。 “回经略,这清河铁厂的矿石皆是来自徐州利国,前宋元之前,利国曾是千年冶铁所在,宋时每年产铁不下百万斤,后蒙元直至我朝,由于地上矿石日益减少,加之微山湖逐渐形成,开矿洞穴和冶炉也被湖水淹没,使得延续了百千年利国冶炼业日渐式微,到天启朝利国采矿冶炼业已基本停止,可即便如此此,在利国一带,仍有少数外露矿苗,可以供取矿……” 作为工营主事的戴苍听着经略使的问题,连忙解释道。 “虽说利国冶铁已停,可清河为造船重镇,每岁需铁不下数万斤,所以每岁漕船返回时,皆会由漕船于运利国矿石、徐州之煤于清河,用于炼铁,以供造船之用……” 清江船厂每年造数百艘漕船,再加上漕船的维护,自然需要大量的熟铁,炼铁自然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只不过它所依赖的是徐州运来的煤和铁矿。 “哦,原来如此……” 略点下头,朱明忠瞧着这铁厂中堆积如山的铁矿石,应该不下数百吨,按铁厂的规模,应该勉强够用一年。 “这铁厂炼铁用的是煤?” 答案是肯定的,毕竟在清河附近并没有大山提供木料,炼铁自然用煤。宋代以后,中国炼铁大都是以煤为主。用煤炼铁是中国古代冶炼技术上的重大进步,因为煤比木炭的火力强而持久,可以得更高的温度,但是古人并没有发现煤炭对炼铁的影响,用煤炼铁时,煤中所含的硫会进入铁水中,因此这类铸铁的含硫量高,而硫会导致钢铁变脆,从而影响钢铁的性能。 “经略,这清河铁厂每年可产铁不十五万斤,若皆用于铸千斤炮,每岁可铸炮不下数十门,当然,若是再收集废铁的话,可铸炮更多……” 在戴苍的话中,朱明忠摇头说道。 “铸炮需要用上等好铁,断不能用寻常废铁!” 看着那炼铁炉,朱明忠又说道。 “这炼铁炉中用煤炼出来的铁,并不适合铸炮!” 尽管对于铸炮并不怎么了解,但朱明忠很清楚,在19世纪中叶之前,陆军野战炮皆以青铜为主,铸铁炮虽然成本低,但寿命更低,不过海军中却大量使用铸铁炮,而各国海军铸铁炮又以英国海军的铸铁炮最好,因为英国海军铸炮所用的铸铁都来自瑞典,而瑞典的低磷铁直到20世纪,仍然欧洲各国高膛压火炮所必须的材料。拥有最先进的铸铁火炮,这是英国海军之所以能够横行大洋的原因之中,相比之下,不注重铸铁质量的法国海军,火炮爆炸事故可谓是层出不穷。 “废铁不适合铸炮?” 戴苍诧异的看着经略使,于工部中曾主持过铸炮的他,立即反问道。 “军门,以下官所知,这废铁最适合铸炮,因为其价格极低,且数量充足,若是以铁厂炼铁,这一年所铸至只能得炮数十门……” 对于戴苍的反问,朱明忠并没有解释什么,有很多事情无需解释,即便是解释了,他又岂能听得懂? 走到一座高达数丈的煤山前,朱明忠拿起一块煤,既然不拿起来,也可以看出这些煤是烟煤,如果是无烟煤的话,表面上光泽在阳光的照耀下发亮泛白,至于这烟煤,则没有丝毫光泽。 借着阳光中可以看到这些煤中含有很多杂质,朱明忠沉思片刻。 “神器谱中所述,制铳需以闽铁为主,因闽铁以炭火炼治,国朝炼铁皆以煤为主,只有闽省因山上林木极多,且无煤,而多以木炭炼铁,所以闽铁质优,最适合制铳,至于这煤中,你看这煤中的杂质?” 指着煤堆中的露出的杂质,这些煤中含有煤矸石和矿渣以及灰土,当然更为有害的是无法用眼睛分辨出来的硫、磷等杂质,也正因如此,在后世煤炭开采出来之后,会经过一道洗煤工艺,洗去其中的杂质。 “这煤中的杂质在炼铁时会渗入铁水之中,从而影响铁水的质量,如此自然不适合铸炮。” “经略,这……这清河地处平原,四周无山,若是用木炭炼铁,这木炭又从何而来?既便是这清河有几座炭厂,制炭的木料也不过是拆毁的旧船以及船厂废料,每年所绝对不够炼铁所需……” 戴苍的语气显得有些无奈。 “古往今来,中原炼铁原本用炭,后来改用煤,皆是因为木炭不足,如此方才改用石炭,若无石炭,只恐怕这铁厂只能停产。” “所以,炼铁终究还是要用煤啊!煤比木炭的火力强而持久,可以得更高的温度,可以说再适合炼铁不过,不过用煤炼铁还需要几道工艺的处理,并不能直接炼铁。有铁锅吗?找几口铁锅过来!” 很快,几口大铁锅就被架在河边,一桶桶河水被倒进锅中,在戴苍等人的不解中,朱明忠命人将成筐的煤倒入铁锅中,然后对工匠吩咐道。 “用铁铲搅拌,就像是炒菜一样,对,就是这样……” 在朱明忠的讲解中,那些工匠不停的搅拌着锅中的煤,那锅中的水越来越浑浊,随后又被倒入另一口锅中,继续搅拌,这就是土法洗煤,对于这种原始的洗煤技术,朱明忠只是曾经在网上看过一些纪录照片,在21世纪的北方矿区,生活着数以十万计的洗煤工,他们往往是由两个人,三四口大铁锅,用铁铲搅拌,筛子打捞,把煤矸石和矿渣从原煤中分离,淘洗出优质煤核,通过这种手工操作方式,从大量的原煤中淘洗出黝黑的乌金。洗好的精煤,按照较高的价格出售给冶炼企业。尽管在21世纪大型的矿山都建成了自动化的洗煤厂,淘汰了原始的土法洗煤。这个产业成为了夕阳产业。但就是这种原始的手工作业,几乎支撑着后世中国冶金的半壁江山。而现在这种土法洗煤自然能够支撑起这个时代与后世相比不值一提的冶金业。 河边的几口大锅边,几名工匠在那里不断的重复着同样的动作:大锅注水、铁铲搅拌,筛选出煤。相比之前含有大量杂质的煤,这些煤似乎干净的许多,被洗去的不仅仅是双眼能够看到的灰土,而且还能够降低灰分和硫分含量,而这才是可以用于冶金的精煤。 “经略,现在这些煤,便可以直接用于炼铁了吗?” 看着已经洗出的上千斤精煤,戴苍有些疑惑的问道。煤需要加以清洗,他还是第一次听说,不过听经略之前的讲述,似乎也有几分道理。 “暂时还不行……” 摇摇头,朱明忠又问道。 “葭湄,之前你说,这清河有炭厂?这炭厂在什么地方?” 章节目录 第56章 开启时代(第一更,求月票) 尽管煤并不适合炼铁,因为煤炭中所含的硫会导致生铁的热脆性,使之无法锻造成形。但是焦炭却是最好的炼铁材料。 在几百年后,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不过将焦炭用于炼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炼焦很容易,只需要将炼焦煤在普通粘土砖窑炉内,在炉窑内不隔绝空气的条件下,借助窑炉边墙的点火孔人工点火,将堆放在窑内的炼焦煤点燃,靠炼焦煤自身燃烧热量逐层将煤加热,煤燃烧产生的废气与未燃尽的大量煤裂解产物形成的热气流,经窑室侧壁的导火道继续燃烧,并将部分热传入窑内。这个过程延续8~11天,待到焦炭成熟,从人工点火孔注水熄焦,冷炉,扒焦。就产生了焦炭。 但是焦炭炼铁,真正的问题是什么? 真正的问题在于焦炭不如木炭、煤炭那么容易燃烧,如果要使用焦炭炼铁有必要改进鼓风设施和调整炉内结构以获得更充足的空气。在另一个世界中,英国的亚伯拉罕·达比,正因为解决了这个问题,通过对高炉的内径的改进使之适应焦炭炼铁,并为高炉安装了一套新的鼓风设施。如此改进后的高炉于1709年成功用焦炭炼出生铁。 焦炭炼铁的成功只是英国炼铁业革命的起点,它使炼铁业开始摆脱对木材的依赖。工业领域的技术创新是导致18世纪英国工业革命的根本因素,而人们最先想到的技术创新是纺织机和蒸汽机。但在经济学家眼里,18世纪发生的由木炭炼铁向焦炭炼铁的变革,其意义不小于纺织机和蒸汽机的发明,甚至更为深远。 焦炭炼铁引发的冶铁业革命在带来铁业繁荣的同时,使英国冶铁业迅速向中西部和南威尔士产煤区集中,并拉动英国煤矿业进一步繁荣。廉价的铸铁和熟铁使新型的动力机械得以大规模生产和应用,并使铁构件在工程建筑领域代替木材而得到广泛应用。不仅如此,价廉质优的熟铁使铁路建设的大发展成为可能。焦炭炼铁的发明引发以钢铁业及相关行业的巨大发展,人类也由此被带入了“钢铁时代”,英国的工业革命因此得以全面展开。 可以说,正是达比发明的焦炭炼铁,把英国带入了工业革命之中。对此,本身就是工科大学毕业的朱明忠自然非常清楚,他当然也很清楚,传统的炼铁坚炉,使用焦炭同样也需要经过改进。 为此在委托炭厂利用的其烧制木的炭的炭窑炼焦的同时,朱明忠仔细研究了一番炼铁坚炉,因为现在并没有时间建设可以提供更高炉温的炼铁高炉,所以只能在坚炉的基础上加以改进,从而令其可以使用焦炭炼铁,这种改进与英国的亚伯拉罕·达比的改进极为相似,无非就是增加坚炉的鼓风量。 “关键还是风箱,要增加鼓风量……” 回忆着在铁厂见过活塞式风箱,中国古代活塞式木风箱设计巧妙,构造合理,制作简单,便于维护,反映了很高的技术水平。活塞式风箱发明后,经过宋元时期的推广和应用,到明清时期己完全取代了木扇风箱,成为最主要的鼓风设备,对于古代冶金业的发展起到一巨大的推动作用。活塞式风箱由于实现了双冲程鼓风.是鼓风技术的一次飞跃;因其刚性、密封性好能够产生较大的风压、风量。较皮囊及木扇式风箱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极人地促进冶铸效率的提高。中国古代的活塞式风箱,是古代唯一的双作用风箱,至少在威尔金森在19世纪初发明水力鼓风机之前,这种风箱都是最好的。 想到铁厂中那些风箱,大者的用四五人同时推拉,即便是小的也要用两三人同时推拉。这种人力鼓风的效率自然非常一般。 “再增加一个风箱,应该就能解决鼓风的问题,不过就是太浪费人力了,应该改用水力,用水力推拉……” 在这个没有蒸汽机的时代,水力无疑是最便捷的动能,在兵器厂开始使用水力改制铳管之后,对于戴苍便不断的将注意力放在对水力利用的研究上,可即便如此,在看到朱明忠设计的用多个木齿轮传递水力,进而借用水力推动风箱的设计时,仍然被其精细的设计所折服。 “……这些齿轮现在只能用木制,等以后可以改用铁制齿轮,水车也可以改用的铁轴,这样使用寿命会更长一些……” 现在戴苍已经适应了朱明忠的一些奇思妙想,尽管他在机械方面有着非常高的天份,但是几乎每一次,经略使总能给他带来一些启示,尤其是对水力的应用。 “经略使,既然可以使用水力鼓风,那么这炼熟铁搅炉,也可以使用水力……” 对于戴苍的建议,朱明忠当然不会反对,他甚至还会主动的提出一些建议,甚至相比于兵器制造,他更希望戴苍能够把他的精力,应用于机械制造上,而不仅仅只是兵器,毕竟兵器只是器,而机械才是根本。 而戴苍在机械上面的天赋,在其组建兵器厂时,尤其是在引入水力的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现在的兵器厂兵器打造几乎完全依靠水力,不仅如此,甚至就连兵器厂火药的研磨,也改用了水力。至于制铳、铸炮,还会有其它人负责。比如很快就会到清河来的史司一行人,还有徐又铮也可以参与铸炮。想到铸炮,朱明忠自然而然的说道。 “葭湄,现在兵器厂已经开始在清河制造手榴弹,这手榴弹的铁壳是不是还是用铁范铸造?” 铁模铸造,在这个时代并不是什么先进的工艺,毕竟在早在秦汉就已经广泛使用铁范铸造,在民间铸造农具时更是大量使用铁范铸造,铸造手榴弹弹壳时,自然使用了这一工艺,毕竟铁模可以重复使用成千上万次。 不过,尽管铁模铸造的工艺成熟,但作为工科生的朱明忠很清楚,铁模并不适合铸炮,被某些文章吹的神乎其神的铁模铸炮,铁模铸炮最大的好处是铁模无需干燥,也没有水汽,不用担心铸造时出现蜂窝状结构,铸造时只需制作泥制的形芯,不管天气如何可以立即铸造火炮,两三天一门火炮即可制成。 铁模炮大大提高了铸炮效率,和泥模炮相比提升了火炮质量。但铁模炮的缺陷也十分严重。由于铁模导热快,铸件冷凝快,导致容易得到白口铁。白口铁性脆,无法用机械镗孔,甚至也不能直接在炮身上钻火门。白口铁制的火炮在发射过程中会产生裂纹,反复使用甚至会导致火炮炸裂。 后世的冶金专家对鸦片战争时期遗留的铁模炮进行金相检测,结果证明其均为白口铸铁。尽管铁模炮虽然性能比大部分本土的泥模炮优秀,但还是远不如同时代英国的沙模铸炮。 在这种情况下,朱明忠自然不会选择优点多,但缺点更多的铁模铸炮,而是选择了沙模铸炮,对于沙模铸造他并不陌生,不过在砂型的选择上,仍然需要一些试验。 “上次,我让你们试验的砂模铸造,现在进行的怎么样了?” 尽管是一名工科生,但是对于铸造砂的比例,朱明忠差不多都还给了老师,只是大概记得一些比例,所以才会令戴苍在兵器厂中进行试验。 “经略,厂里已经用河砂、锯末、进行过多次砂范试铸,这砂范虽不及铁范便捷,但胜在模范制做简单,目下已经按经略给出的几个配方,加以试制,效果都很不错,而且清河临近黄河,这黄河河砂制作砂模再合适不过,制模用砂几乎无本……”当戴苍说着砂模铸造的进展时,朱明忠先是沉思片刻,然后反问道。 “葭湄,既然如此,不知可不可以使用砂模铸造红夷大炮!” 这才是朱明忠令其研究砂模铸的根本原因。 “用砂范铸炮?” 诧异的看着经略使,尽管已经将砂范应用在多种兵器铸造上,甚至觉得其有取代铁范铸造的潜力,但是戴苍还从未曾想过将其用于铸造红夷大炮上,至少在他看来,这铸造红夷大炮本身就应该使用泥范,这种固定的思绪,一直限制着他与这个时代人们的思维,而现在经略使的提醒,让他突然意识到。 既然可以用铁范铸造手榴弹,而且也可以用砂范,想来自然也能用泥范。那为什么不能翻过来,把过去只能用泥范铸造的红夷大炮改用砂范、铁范? “经略所言极是,这砂范既然可以铸造手榴弹、轮轴,自然也可以用来铸炮,而且下官观砂范铸制手榴弹壳体,表面颇为光滑,而且无需像泥范一般需要用数月时间回味以干燥,而在铸造时也无水气之忧,也许现在可以试上一试……” 对于戴苍口中讲述的砂范的种种优点,朱明忠自然非常清楚,想到曾了解过的一些铸炮的知识,他又特意补充道。 “葭湄,这铸炮不仅仅只有砂模,我们还可以……” 章节目录 第57章 铸炮(第二更,求月票) 水车带动着齿轮,大齿轮带动小齿轮,如此多重传动之后,生牛皮制成皮带带动着带轴转速极快,而随着带轴的转动,在一台木制的简易车床上,一根长达近七尺的松木在削刀的削旋下被迅速削圆。 “砂模铸造的模型分类可以采用木模,而木模的种类各有不同,各种木材皆可,不过因为木材的区别,模型的寿命也各有不同,如果用寻常的白木,寿命约只有几十次,且易变形,使用松木的话,其寿命应在500 次左右……” 其实砂模铸造中所用的木制模型最好的木材是桧木,其使用寿命大约为2000次。之所以称其是最适合制模的木材,是因为其耐湿性强,且材质较轻软,耐韧性强,因此远比松木更适合制模。 不过桧木远在台湾,在大陆并没有分布,尽管桧木于台湾分布非常广泛,而且大都是高达数十米的巨材,但是这种木材并不适合造船,或者说不适合制造船身,因为其材质轻软,而火炮时代的船身要求用硬木,北美白橡、红橡才是最好的造船原料,至于桧木只适合制造甲板,而且还是日本为了替代铀木进口,降低造船成本,才采用台湾桧木作为军舰甲板的主要材料。 “等以后去了台湾,先用采伐桧木制模吧,至于造船,还是要用橡木……” 在木制帆船时代,白橡以及红橡的优良造船木材,欧洲战舰除了橡木外。其次用的木头是古巴桃心木和印度柚木,橡木除了硬度高的之外做战舰还有个很好的优点。就是木屑少,。当然造船的木料并不是越硬越好,硬度、韧性、加工性都要达到一个平衡,而橡木恰好完美的达到了这种平衡。所以在钢铁军舰之前,一直被广泛应用于战舰建造,在木制帆船的时代,木材供应甚至制约着海上力量的发展。就像现在,如果朱明忠想要发展海军就必须要解决橡木问题。 “可以用蒙古栎,听说远东地区……” 至于蒙古栎则是一种与白橡实际上就是同属木材,在远东滨海地区分布极为广泛,之所以了解这些,是因为在读大学时,一位室友对帆船的爱好,在两人的聊天中使得朱明忠多少了解一些与造船有关的知识,自然的也了解到了木材等方面的知识。 “似乎现在想这些有点太远了,眼前的事情还没有办好……” 心里这般自言自语着,朱明忠看着慢慢成型的木制炮身,在炮身慢慢成切削成型之后,再加装木制的炮耳之后,这个模型就会完工,从而可以用作铸造大炮。 制模时将两个长度超过八尺的砂盒装满铸砂,在工匠将木制的模型装入砂盒后,又将下砂盒翻过来,然后将上木模对正放到下木摸,接着合上砂箱,随后插出了一个个直径至多只有5毫米的排气孔木体。 在工匠们忙活着的时候,注意到他们是装砂时分别从两堆砂间取砂,于是朱明忠从一旁抓起一把混合砂,然后问道身边的戴苍。 “这些混合砂好像有不一样啊?” “回经略,确实如此。” 尽管砂铸法出自朱明忠之手,但是在兵器厂试验过程中,戴苍却已经根据其特点总结出了一些经验来。 “现在所使用的混合砂是经过多次试验制成的混合砂,86%的河砂,10%的粘土以及4%的水,而这些混合砂又有着其不同,分成两种类型,其内层是用细砂,它的特点是表面质量好,铸件表面光滑,但是细砂的排气性差,所以不能全用细砂,只用内层厚约一寸,而外层则全是粗砂,尽管粗砂表面质量差、粗糙,但是其排气性好,因此将其作为外层,两种铸砂混用外粗里细,既兼顾了表面的光洁又保证了的排气性能……” 戴苍的回答让朱明忠点头说道。 “葭湄,像这样的铸炮术,我看可以编写成册,这样也好供将以后总结,比如用多少砂,砂的粗细等等……” 尽管并不赞同后世一些激进的学者有关中国古代只有技术没有科学的论点,但是朱明忠并不否认,中国古代对于技术总结往往局限于经验,而不是科学的系统性研究,就像制铳一样,众人只知制铳宜用闽铁,而无人去研究为何闽铁最为适用,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人们往往只局限性以经验作为依据,而不是寻求原因,而这正是技术无法最终演变成科学,进而无法发展成为科学门类的原因之一。 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在这个时候提出这一要求,甚至更特意强调道,要尽可能使用白话,并且不能使用任何夸张之词。 “……断不能像《西法神机》中那样“铸百得一,即为国手”这种夸张的说法,列入书中的每一句话,都必须是有事实作为依据。” “经略所言极是,这“铸百得一,即为国手”委实太过夸张,虽说泥范铸炮废品颇多,但也不至于如此,以下官于南京铸炮所看,铸十既可得之五六,铸百得一,不过是吹嘘之词……” 因为了解经略使的脾气,知道他对像“铸百得一,即为国手”、“糜烂十里”之类的夸张言语可谓是深恶痛绝,甚至于树杰曾因于军中记录“日行千里”而被经略使下令着绕城跑了整整一天,以验证其是否能做到“日行千里”,所以戴苍等人,尽管对于不能于书中发挥个人文采,但谁都不愿触及这个逆鳞,唯恐像于树杰一般非得验证一番不可。 “除非是做诗做词,百业最忌夸张之词,无论各行各业,皆讲究数字精准。就像税赋额收一样,断不能有丝毫偏差……” 来到这个时代,与众人的接触之中,朱明忠最深恶痛绝的就是文人的夸张言语,在他看来,正是这种“文学”上的夸张,断送了中国古代科学,使得后世出现了所谓的“古代中国只有技术而无科学”的论点,原因正是因为那些古代的科学著作中几乎没有科学的数据,有的只是文人洋洋洒洒的夸张偏实的文字。 现在挽回这一切都还来得急,就像在混合砂配制,甚至就连捣砂的木锤重量,都被朱明忠要求记录下来,而不是仅仅凭着经验。 经验,对经验不断的进行总结研究,最终就会形成科学! 在范箱装满混合砂,工匠们又用木锤将混合砂捣实、刮平之后,才分开上、下砂箱,随后又分别取出上、下木制模型。在完成这一切之后,那引起工匠们又小心翼翼的用生铁铸成的型芯放入盒中。 “经略,这型芯由铁铸成,外压一层半寸厚的细砂……” 因为是第一次用砂范铸炮,所以在大多数时候,戴苍、徐又铮两人都是于一旁指挥着。指挥着他们安装浇铸口上方固定型芯的十字铁栓以及木制转杆。 “经略,往日所用泥模法,就是先制成一个圆柱形的形芯,再制作一个外范。将型芯外范合体后再进行浇铸,最后再经过齐口、打磨、钻火门,一门大炮才算制成,其外范和形芯用土制成,缓慢阴干之后,其范坯硬,所以安型芯简单。但现在所用砂范却相对较软,所以需要多个固定型芯的十字转杆,而且每个转杆,都需要与砂箱相连……” 固定型芯的十字转杆与透排气木体一样,都是由细柳木制成,在铸造时可以直接烧融于铁水之中,即便是21世纪,往往也是如此固定型芯。对此,朱明忠点点头,然后看着工匠将上将下砂盒用螺栓加以固定之后,然后才小心翼翼的将其吊入于一个巨大的木箱被置深达七尺的土坑之中,木箱顶端的浇铸口正对上方流淌铁水的铁槽。 “经略,若是砂铸之法成功的话,自此之后,我忠义军将再无须考虑泥范铸炮!” 徐又铮的语气显得有些激动,作为炮兵主管的他,一直都苦于军中的火炮不足,但是铸炮的困难,他又未尝不知。 “旧时所用泥模非一月不能干透,若是碰上冬时雨雪阴寒的天气,晴天极少的情况,则非三两月不能干透,若是泥范不曾干透,湿气又会导致炮身出身沙眼,铸炮可谓是极其费时费力,而这砂范法,绝无此种弊端……” 其实优点并不仅仅只是如此,曾经于南京监管铸炮的戴苍很清楚,在过去使用泥范铸炮时,会面对的种种问题,当然,这会他并没有说,毕竟要等到火炮铸成之后,这砂范铸炮才算是功成。 “启秉经略,可以开铸了!” 戴苍的话,让朱明忠点头说道。 “开铸吧!” 随着一声叫喊声,那边的铁水从铁炉中流淌出来,火红的铁水沿着铸槽一直流至砂箱顶端的浇铸口之中,那铸孔入不时的升腾着些许热气,甚至就连同砂箱处,同样也是如此…… 不过只是片刻功夫,一千两百余斤铁水便浇入砂箱之中,在完成铸造后,朱明忠特意吩咐道。 “等几个钟头,待它自然冷却之后,再打开砂箱!” 章节目录 第58章 行赏(加更,求月票) 四个砂箱整齐的放置在地上,即便是隔着木板,仍然可以感觉到其散发出来的热量,现在砂箱内炮坯正在缓慢的散发着热量,以自然冷却。 炮坯的冷却需要多长时间? 朱明忠并不知道,这会他的脑海中却在思索着另一个问题的。 “虽说使用的是坚炉,但是通过增加风箱增加鼓风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炉温,如此一来,铁液的温度就会有所增加,所以生铁液中的硅含量应该也会有所提高,而硅石又是促进石墨化的重要元素。砂模的透气性较好,所以铁液表面不易产生气孔,而热传导系数小,因此铁液有充分的时间从高温逐渐冷却,进而析出石墨,这样形成优质的灰口铸铁。灰口铸铁的韧性要比白口铁好得多,而且石墨化的组织更便于金属切削加工……” 朱明忠之所以会考虑这个问题,是因为在兵器厂有一座水力卧式膛床,其实它根本就谈不上算是卧式膛床,只是一个简单水力带动一根钻头的“膛床”,尽管对于朱明忠来说,他更希望引入简·莫兹利于半个多世纪后发明铸实心铸件,采用卧式钻孔膛床钻出炮膛的“实心钻膛技术”。 但是在没有设计出炼铁高炉之前,他并不会冒然的尝试这一技术,而且现在那个因陋就简的“膛床”结构非常简单,甚至其驱动钻头转轴就直接连接在水车上,甚至就连轨道也不过只是楠木轨道。 炮坯自然冷却整整用了两天两夜,在众人的期待中那砂箱被打开之后,尽管炮坏上还带着十数个铸铁流入通气孔形成的尖刺,但是在洗去炮身处的砂土之后,其炮身的光洁,仍然远超过众人的想象。 “经略,虽说还未试炮,可以下官铸炮不下百门的经验来看,四门砂铸大炮皆是难得之良品。” 戴苍的神情显得有些激动,他之所以会如此激动的原因是因为他了解铸炮的困难。 “且不说这炮身光洁,便就是论其便利,就远胜过泥模,经略有所不知,这泥模需要用舂得极熟的粘土制作,制成模具后还要用炭火慢慢烘透。而且这工匠的工钱是按天计算,一旦工匠想拖延时间,即便是有官员督促,其也可以轻易造出了残次品,然后工匠就会借口模具未干透或者范土未曾舂熟。而砂范则全无这些弊端。这砂范铸炮铸成之后,待其冷却后拆去模具,炮身自然光滑干净,不需修饰。而破碎泥模会粘在炮身上,需要工匠细细凿洗修饰,更重要的是这砂范无需干燥,也不含水汽,不用担心铸造时出少眼,如此一来,铸炮自然残废极少……” 曾经铸炮的经验,使得戴苍很清楚,砂范铸炮的优点,而在他激动不已的时候,那铁芯被抽了出来的,原本覆盖在铁芯上的一寸厚的砂土也随之散落下来,尽管那些砂土还没完全去除,但徐又铮已经有些焦急把手伸进炮口处,用手摸着炮膛是否光洁。 “经略,这炮孔甚是光滑,完全不需要再进行镟洗……” 其实在这个时代的铸炮之后,同样也需要对炮膛“镟洗”,不过这种“镟洗”更多的只是象征性的,因为白口铸铁根本就不可能膛削。顶多只有洗去炮膛内一些较大的突起。 “怎么不需要镟洗!” 与徐又铮对炮膛光滑度的满意不同,朱明忠摇头说道。 “别忘了,这六斤炮至少还需再铣去半寸,才打六斤铁弹……” 但问题是,铸炮的生铁是否已经析出石墨,形成优质的灰口铸铁?如果是白口铸铁,自然也就不能再进行膛钻。 重量接近一千三百斤的炮坯在洗去了炮身、炮膛内的砂土之后,被平置于木制的行车上,行车位于木轨上,行车的另一端有绞盘挽拉,在工匠们将炮口对准钻头时,朱明忠特间检查了这个钻头,这种钻头与现在使用的用于镟洗炮膛的立式镟膛所用的钻头不同,这同样借鉴了简·莫兹利发明的炮用钻头,用铸铁铸成钻头主体,8个方型铣刀卡在钻头上,不过这铣刀只是用精钢制成,毕竟这个时代并没工具钢,不过发明工具钢那是19世纪末的事情,在此之前都是钢制刀具。 “希望这钢制的铣刀能钻动炮膛吧!” 对于钻头上镶嵌的八个方型的铣刀,朱明忠依然显得有些忐忑,毕竟,他早就习惯了工具钢、碳化钨等刀具,什么时候用了普通的钢制刀具。甚至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会引入简·莫兹利发明的炮用钻头,而不是后世的钻头。 这会他甚至庆幸自己读书时,曾看过的那篇介绍卡龙舰炮与铁模铸炮关系的论文,也正是在那篇论文中,他了解到了简·莫兹利发明的卧式膛床以及炮用钻头。 “大、大老爷,现在开钻吗?” 在工匠有些紧张的询问声中,朱明忠点头说道。 “开钻,要注定降温……” 在讲出这句话的时候,朱明忠才发现,在设计膛床的时候,他似乎忽视了膛炮孔时降温措施,如果不能给刀具降温的话,很快钻头就会变软。 就在朱明忠因为这个发现,而考虑着推迟钻膛时,那些经验丰工匠反倒给他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 “大老爷,若是降温的话,可以引水进炮眼里,可以车旁钉上木架,架上装着木桶,桶边钻孔,然后用毛竹将水从桶底引入炮孔里……” 一旁工匠的解释让朱明忠的眼前一亮。 “我看行,就这么办!” 他又看着提议的工匠,这人看起来顶多只有三十岁。 “你叫什么名字?” “回大老爷,草民孙兴全,原本是船厂的铁匠?” “这个办法你提的很好,嗯,这个月加赏一石米粮作为表彰,以后,每制一台钻车,只要用了你这个法子,每个机车给五钱银子。” 大老爷的话让孙兴全睁大眼睛,那目中全是不可思意的模样,惊喜交集的他连忙想要下跪谢恩时,穿越后力气远大于常人的朱明忠伸手胳膊微微一用力,便托住了对方。 然后瞧着他那惶恐的模样,皱起眉头,大声呵斥道。 “站着,别跟没长骨头一样。本经略这里需要匠师,不需要奴才!” “唉,是,是、草、草民遵命!” 孙兴全跪不下去了,只好用颤抖的声音回应着,又不断用长揖谢恩。 “谢,谢谢大老爷,谢谢大老爷的赏……” “这不是赏,是你孙兴全应得的!这法子既然是你孙兴全想出的,自然应该得到专利!” 看着面前这个神情惶恐不安的工匠,朱明忠又朝其它的工匠看去,然后大声说道。 “以后在我这兵器厂中,大家伙如果在其他地方,想到什么好法子,也可以一并说出来,只要有用,非但会给赏银,而且额外还有……属于你们个人的专有之利的专利金!” 专利! 这是朱明忠临时想到的办法,这个时代的中国工匠大都喜欢敝帚自珍,即便是授艺传徒时,也喜欢藏一手,不知多少绝技,就是在这种藏一手的作风下,消失于历史长河之中,想要改变他们的这个习惯,就必须要诱之于利。 说着,朱明忠扭头对戴苍说道。 “你一会儿去钱磊,让他以江淮经略使的名义下一道命令。无论谁知道有关制铁、造炮和造兵器的新办法,都可以到前往工科汇报,申请专利。只要他汇报的东西,兵器厂这边能用得上。就根据用途大小给他赏钱,用途越广赏金越高,最少一两银子,上不封顶!若是加以使用的话,另外还有专利金……” “下官遵命!” 心知经略是想以此让这些工匠献出独门绝技的戴苍,回答得自然是极为大声。而那些原本于一旁围观的工匠们的眼睛无不是瞬间为之一亮了。他们都是匠户出身,虽说清虏放了匠籍,可是几百年来父传子,子传孙,一代代传下来,谁家里没几样压箱子底的绝活? 以前大伙都唯恐祖传秘笈被人偷学了去,干活的时候都是偷着藏着。可现在既然经略大人许下了重赏,自家里的那些绝活是继续留着传给儿子,还是拿出来换银子,反倒是让他们不得加以思考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那些围观的工匠开始七嘴八舌讨论其来,试图想要给这钻炮提出工艺改进方面的主意。还有一些肚子里没绝活的,则将全部精神都集中在眼下的兵器制造上,没准将来也能奖赏。 在工匠们因为朱明忠的一番话,而心思浮乱的时候,这边随着一声令下膛床已经转动起来,在钻头于炮口转动时,绞车处的工匠不断的转动绞车,以拉动行车,让钻头深入炮膛,在刺耳的金属声中,那钻头缓缓的向炮膛内伸入着,那顺竹片流入的水顺着炮口流出来的时候,更是带出了许多金属碎屑…… 在那金属碎屑流出的时候,朱明忠特意伸手接了一些,看着手中的铁屑,他的唇角微挑——这炮成了! 章节目录 第59章 小玩意(第一更,求月票) 清河县城南船厂附近一片荒地上,四门炮身黝黑的铸铁炮,一并排固定事先搭好的石墙后方,阳光照耀在炮身上,与寻常火炮的炮体的粗糙满是沙眼不同,这四门炮那光滑的炮身上散发出诱人的金属光泽。 这片占地数千亩的空地就是兵器厂试验场,此时,这四门炮相隔数丈,每门炮都只是简单的置于石墙后方那类似于舰炮的炮车上。这种炮车正是清军的炮车,也是当年明朝于海上打捞时获得舰炮炮车,半个世纪来一直沿用着这种舰上的四轮炮车。尽管其机动不便,但在试验场上,用其充当试验炮车倒是再合适不过。 这会朱明忠却没心思去考虑国人为何数十年未曾研制野战炮车,他只是眼巴巴的看着这四门炮,这四门新铸的火炮,很可能会彻底改变忠义军与清军的力量对比。 待众人都退到三十丈外之后,随着一声令下午那边的炮手立即点烧了引火绳,两尺长的引火绳,足以燃烧一分钟。 “哒……” 眼睛盯着那边炮尾的引火绳,朱明忠打开了怀表,这怀表是郑成功赏赐了,足足十二块怀表,其中有十块,都被朱明忠交给了炮兵,以用于计时。 在秒针转动一圈之后,突然,那炮口猛的喷出一团灼热的炮焰,只听“轰!”、“轰!”、“轰!”、“轰!”数声,固定在墙后炮位上的火炮立即猛烈后座,在后座的同时,整个炮位上都被硝烟笼罩着,与此同时,架设在一百丈外的木靶,更是被重达六斤的弹丸砸出了一个足足一尺有余的孔洞来。 “赶紧过去看看,还有几个没有炸膛!” 不待硝烟散尽,朱明忠就第一个冲了过去,然后冲到炮位上。只见四门火炮里面,有三门看起来都没有裂纹,只有一门隐约的似乎裂纹,显然,这一门炮已经没办法再进行试验了。 “继续试炮!” 没有任何迟疑,朱明忠一声令下,那边已经训练了半个来月的炮手们,立即用包裹着几层棉布炮杆沾着水,然后塞进炮膛之中,将炮膛擦冷之后,又用干布炮杆擦去其中的水分,然后加大火药量再试。 “用药六斤!” 六斤炮正常装药为三斤,加倍装药就是六斤,在徐又铮操练下的炮手,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用竹筒盛药,而是取出一包臂粗纸筒,那纸筒里装满了火药,然后直接将其塞进炮膛。 “整装药!” 看到这一幕,朱明忠突然想到曾经在看过的前装炮弹整装弹的图片。那种炮弹的结构很简单,无非就布制的药包加木塞与铁弹,那种整装药可以最大限度火炮的提高射速。 “你这榆木脑袋,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记了!” 想到整装弹,朱明忠自然想到了得已纵横驰骋大洋两百余年的英国海军,他们凭什么纵横大洋?当时火炮的精度都不高,只好追求铺天盖地的火力密度压倒对手,提高火力密度的办法有两条:一是尽可能多装炮,二是提高火炮的射击速度。 很多时候,多装炮只是其中,而射击速度快,除了要通过反复的训练来达到之外,更重要的就是整装弹!可以说,正是通过反复的高强度训练,以及整装弹,让英国海军以并不占优势的火炮数量,一次又一次赢得了海战。火炮射击速度,如同拳击场上的拳手出拳快一样,有的时候,并不一定一击必杀,但先敌打坏了对手的眼睛和头部,也能降低对手的抵抗能力,最终取得胜利。 当然,仅仅只是训练和整装弹,并不是全部,英国海军的炮术领先于世界其它国家海军,还有一些他们的独门绝技——豪猪刺。英国人通过对豪猪的研究,发现豪猪刺是空心的,结实而富有韧性且能燃烧。所以他们就拨下豪猪的尖刺灌满火药,海上打炮的时候,直接就能捅进引火孔,这就是英国人打炮快的秘诀之一。后来,他们也采用更容易获得的鹅毛管制作引火管。 这种硬质的装满火药引火管,捅进引火孔与膛内火药连在一起之后,可以形成一个整体,而不至于像引火绳一样缓慢燃烧,从而大大加快了射速。当然除了豪猪刺和鹅毛管,后来英国人就开始采用燧发机为火炮发火,而法国海军直到特拉法尔加海战中,仍然还没有普遍采用这种发火机构,打炮慢一拍就不奇怪了。 炮兵技术的不断革新,正是英国海军纵横大海的原因所在! “没错!就是鹅毛管!先把鹅毛管引入军队,等将来再用燧发机……” 整装弹带来的启示,让朱明忠不断的于脑海中回忆着拿破仑时代的技术革新,慢慢的一些曾经被忽视的,甚至有些不起眼的小东西,都被他一一想了起来的。 而在他不断回忆着那些可以提高部队战斗力的“小玩意”时,第二轮和第三轮,加倍、再加倍的试射三门火炮,依旧都坚持了下来。 不过尽管如此,三门火炮依然装填着九斤火药发射六斤铁弹,按照这个时代试炮的规定,连续试验五次之后,火炮才算合格。 而在试验中,朱明忠从一旁的木箱中取出一发形似铅球的实心铁弹,这就是六斤炮的炮弹,弹重为六斤,如果折算成后世的公斤的话,应该是6公斤左右,换算成英制的话,应该是8磅左右。尽管它的威力无法与鼎鼎大名的十二磅炮相比,但1200斤重量,勉强适合充当野战炮,至于重量为1400斤的十斤炮,虽然只重了200斤,但是增加炮车后的重量却是水涨船高至少近两吨之重,远远超过这个时代的机动水平。即便是6斤炮包括炮身、炮架加上车轮的全重也超过2500斤。 “火炮还是要十二磅拿破仑啊……可拿破仑炮是什么尺寸来着?” 当然即便是绞尽脑汁,朱明忠也想不起十二磅拿破仑的炮身尺寸,不过并不妨碍他憧憬着那个未来,尽管明知道拿破仑炮200年火炮技术进步的结果,但人总要有些理想…… “这是……” 看着炮弹中央的一条细纹,这是铸造时留下的铁范合缝,在铸造生铁炮弹时,都是用两个半圆坯模合铸而成,非常粗糙,必留合范的线痕。炮弹外表不光滑,势必会影响精度,回忆着后世曾看过的资料,似乎在鸦片战争时,也有过这样的问题,后来丁拱辰改用失蜡法浇铸,铸得的炮弹才达到光圆无痕的地步,但此炮弹在整个战争中所占比例极小。而解决此问题的办法,还有一个办法就是采取人工磨光,当然,这种办法的成本相对较高。 除非……如果借助铣床的话,倒是可以轻易铣去合缝! 看着手中的发白发灰的炮弹,朱明忠知道,为了降低成本,这些炮弹都是用铁模铸造,意味着这些炮弹的材质无一例外都是白口生铁,白口生铁无法进行铣削加工,除非进行可锻化退火。 对于可锻化退火,作为工科生的朱明忠并不陌生,就是将白口铁放在砂箱中或有保护气体的炉子内进行将脆硬的白口铸铁转变成韧性和塑性较好的可锻铸铁的热处理工艺。这种工艺并不复杂,甚至可以说也很简单。 “嗯,回头可以命人研究一下……” 心底这般思索着,那边已经完成火炮试射。徐又铮正在命人将炮身取下,然后竖置起来,往炮膛里倒水。 “经略,这大炮试放之后,需要装水放置一天一夜,如果表面渗出水迹,表明此炮不可用,如果表面无水迹渗出,即可配三百发铁子,然后发往军中留用……” 每门炮配三百发炮弹,这是这个时代火炮通常的寿命,但是对此朱明忠显然有他自己的看法, “这三门炮不需要送入军中,等到装水查验结束之后,就在这里进行试放,每天至少打五十炮,每打50发炮弹之后,再装水查验,这样一直打下去,不要停,直到炮身产裂缝之后,再看看到底打了多少发炮弹,然后把三门炮的寿命都统计起来,如果三门炮不行,就再铸造几门,然后试验下去!我还就不信了,它的寿命只有三百发!” 或许,清军铸造的火炮寿命只有三百发,但是朱明忠相信,经过改良的铸铁以及铸炮工艺,应该能够提高火炮的寿命,如此自然也就不有遵循旧例,而且现在,朱明忠更希望自己的下属能够打破常规。 “下官遵命!” 对于经略使的命令,戴苍和徐又铮纷纷表示赞同,而徐又铮更是于一旁说道。 “经略,这炮孔经过膛削之后,可谓是明膛如镜,即便是鸟铳铳管也不过如此,以下官之见,这炮子与炮孔之间游隙不应再遵旧例,既然弹膛光滑,说可适当加大炮弹,如此既可增加炮子重量,又能增加大炮威力……” 对于徐又铮的这个建议,朱明忠自然没有反对,他需要就是这种打破常规的尝试。 “子树的这个法子,倒也可以试一试,我看就这么办!” 章节目录 第60章 不适(第二更,求月票) 这是两人第二次见面! 又一次见到史司的时候,朱明忠不禁感叹着命运的诡奇,上一次见面时,自己不过只是刚入郑军,所持不过只有江阴一地。而现在,不过短短两月,自己就已经身为江淮经略,虽说比不上洪承畴的“五省经略”那么威风,可相比于那位天字第一号铁杆汉奸的不掌寸兵,自己可谓是手握重兵! 乱世之中,军权就是最大的依仗! 或许,朱明忠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军阀,但是自幼对“枪杆子里出政权”这句话的耳濡目染,使得他深信,相比其它,这军权才是最实际的! 而且他自信,随着五万身强体壮的灶丁的加入,现在的忠义军可谓是兵强马壮。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出于郑军,为郑成功下属的身份不能改变,恐怕自己现在都有与郑成功平起平座的资本,当然,这个念头不过只是一闪,在这个时代,最忌讳的就是下属对主帅的背叛,无论如何,出于郑军、受郑成功封赏的朱明忠身上,早就烙上了郑家的烙印,这个烙印不是那么轻易去除的。 在朱明忠感叹着命运的变幻无常时,史司同样也打量着面前这位年青的出奇,且经历更似传奇般的将军,在他看来,如果这位将军的传奇传至欧洲的话,一定会在整个欧洲引起从未曾有过的轰动,不知多少妇人将会因为他的英雄壮举为其而倾倒。 “史司参见朱将军。” 在史司按照中国的礼节揖礼的同时,朱明忠迎过去笑说道。 “史司,我们又见面了,怎么样?这一路上顺利吗?” 在想到那个船型的的时候,朱明忠自然想到了在瓜洲时见过的史司,尽管在清河造船的工匠很多,但是他们仅只是擅长建造中国式的船只,对于欧洲船只根本就不曾了解,而中国的传统船只并不适合火炮时代的海战。在所有人中,只有史司这个来自英吉利的冒险家,知道如何建造欧洲船只。也正因如此,他才会邀请其来清河,自然的也需要付出一些代价——将南京城外的一千亩地转给了甘辉,这就是史司等人的价码。 “承蒙将军的关心,这一路上非常顺利,我还没有祝贺将军于江北取得的大捷!” 尽管已经来到中国多年,但是史司所说的汉语,虽说很标准仍然有些生硬。 “谢谢你的祝贺!” 朱明忠并不愿意同他客气,而是直接道出了邀请他人的来意。 “我听说你最近在南京绘制了一些图纸,还制造了模型,怎么样,都带来了吗?” 对于这一切,史司早就有了准备,自从知道朱明忠就是他与河堤上看到的那个青年将军之后,他就知道,他的梦想将会在这里成为现实。 不一会,张迪便帮助史司展示了一个木制的帆船模型,正是朱明忠提到的“斯鲁普船”。 “将军正像您曾提到的,这种“斯鲁普船”虽说只是的小型船只,但是在欧洲却大量用于其与殖民地的近海贸易与巡逻作战,这种船从艏到艉都是为速度与灵活而设计的,其船身长度一般在80英尺左右,通常仅有一根、偶尔有两根后倾安装的桅杆,上挂一到两面横帆和一副大型斜桁主帆,远远看去就像鲨鱼在水面游弋时露出的背鳍。无论侧风还是顺风,这种船都可以实现巨大的帆面积来推动船身前进。它标志性的长艏斜桅仿佛一把利剑直刺前方,其上的大面积艏斜桅帆提供了极佳的转向和逆风航行性能……” 在史司讲述着“斯鲁普船”的优点时,朱明忠只是含笑不语的看着这个模型,相比于装备几十门炮的巡航舰,这种排水量百吨左右的小型军舰,最适合自己,在从水军到海军的变革之中,这种小型军舰的成本低,建造速度快,操作简单,更适合新兵的训练。 “一艘100吨排水量的大型斯鲁普船可载100名左右全副武装的水兵,最多可装14门大炮。它完美诠释了“跑得过我的打不过我,打得过我的跑不过我”这种交战原则,即可以迅速追上逃跑的商船并迫使其投降,又可以在更强大的敌人刚从地平线上冒出未桅顶时就向远方驶去……” 在史司的解释着这种军舰的优点时,水军的左军提督李成乾以及右军提督潘子钦、中军提督王安民三人看着这小巧的模型,神情显得有的些复杂,对于李成乾、潘子钦来说,他们对于军舰并没有什么要求,而对于曾在南京见过大型海船的王安民来说,他所想的却是像郑家军一样的大型海船。 “经略,这船未免也太小了,以标下看来,我军不仿建造大福船……” 不等王安民把话说完,史司便立即反驳道。 “提督阁下,你不明白,从火炮出现在大海上之后,海战的形势就已经发生了改变,中国的船型根本就不适合海战!” 作为一名船舶工程师,史司曾不止一次考察过中国的海船,对于中国海船的优点以及不足自然非常了解。 “尽管中国的海船建造速度快,成本低廉,但是中国帆船却依然有着自身固有的不足,就像中式硬帆属于纵帆类,受风效率高;可以绕桅杆转动,能迎风,在顺风和侧风的情况下都能使用。硬帆因为有支持骨,所以帆质量要求很低,就算破了很多洞也没有关系。操作比较简便,升降帆的时候不用船员在桅杆上爬上爬下,特别是降帆特别方便,在恶劣海况下的使用非常安全,而且硬帆在单位面积上的吃风能力超过西洋的软帆,但是由于硬帆的材料问题导致帆的面积方面根本无法和西洋帆船相比,从同样重同样面积的帆来说硬帆优势大,成本还低很多。不过软帆的船一般帆面积做得非常大,桅杆又高,抵消了这个优势,但帆大杆高这也带来了桅杆容易折断,因此西式帆船的桅杆上都有加强缆以稳定桅杆,但是这又使得风帆无法绕桅杆转动,所以西洋的横帆在侧风下的效率很低,但是可以用衍帆解决这个问题,总的来说,西洋帆船用帆的总面积战胜了中国帆船的单位面积效率,……” 对于史司提到的风帆的效率时,无论是李成乾也好、潘子钦也罢,包括王安民在内同样也是一头雾水,而朱明忠很清楚,随着船只越来越大,西式软帆的优点就越发的明显起来,而中式的硬帆则越发显现其各种不足。 “不过,中国帆船最根本的问题是炮位和防御力的问题,不过这2个问题的起因则是1个原因造成的,就是中国帆船所独有的隔水仓设计,因为每个隔水仓都需要开出窗口以供人员、货物进出,所以分割了甲板,使得甲板面积受到限制,而且由于有隔舱的隔板来支撑结构,所以建造的时候要么不使用肋材,要么使用的很少,而欧洲各国的帆船由于没有隔舱来支撑结构,所以需要大量使用肋材,尤其是军舰,几乎1根连着1根,这些厚达20英寸以上的肋材为军舰提供了很好的防御效果,甚至一些军舰会采用30英寸以及更厚的肋材,这使得12磅舰炮的炮弹在300码的距离外甚至不能对船造成决定性损伤,抵近射击也无法贯穿,所以在欧洲的海战中被击沉的军舰的比率是非常小的,往往多数都是俘获。” 对于史司所说的这一切,朱明忠自然有一定的了解,正因为知道中式帆船的不足,他才会把史司请过来。不过他同样也注意到自己的三个水军提督的脸色变得不怎么好看,似乎对史司这般贬低中国帆船很是不满。 而站在史司身边的张迪则看着面色不快的三人,在第一次与史司讨论中国船的时候,他的脸色同样也很难看,同样也不愿意相信这一切,但最终的,他却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事实——中国船确实不适合海战,不适合火炮时代的海战。 也正因如此,张迪才会在史司的身边向其学习西洋船,了解西洋船的建造、使用,尽管他并不认为北伐清虏需要西洋式的军舰,但是从史司的言语中,张迪知道在中国之外,还有一个更为广阔的世界,也许,有一天,中国同样也会向西洋派出自己的军舰,而那种军舰,决不能是那种仅只有四寸“薄板”的中式船,应该是和西洋船一样,船体有着大量的肋材加强的军舰,只有如此,才能够在与西洋人的军舰对抗中,处于不败之地。 “哼哼,史先生,照你这么说,中国船在你眼里根本就是不值一提了!” 王安民冷笑道,尽管他并不了解西洋船,但他并不愿意外人这么贬低中国船。对于下属的反驳,朱明忠依然没有说话,他知道,这些人或许一时无法接受这些,但是最终他们会明白,中式船并不适合这个时代的海战。 “不,提督阁下!” 摇着头,史司肯定的说道。 “不是不值一提,而是中式船并不适合海战的需要!” 章节目录 第61章 战船(第一更,求月票) 中式船并不适合海战的需要! 这才是史司的观点,已经注意到那三位水军提督的脸色很是难看,在中国生活多年的他心知,这三位提督也许会起到决定性作用的他便连忙挽救道。 “怎么说呢?应该说中国船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种非常优秀的商用船型,因为它使用的独特的硬帆使得其操作方便,而且所需要的水手数量比软帆的西洋船少很多,而且在复杂海况下也更加灵活,并且由于使用隔舱设计,抗沉没也比西洋帆船优秀,而且因为肋材较少,所以其建造速度极快,在厦门的时候,我曾看到你们的船匠仅只用20天的时间,就建成了一艘110英尺大鸟船,这种建造速度在欧洲是不可想象的,而且中国船的制造成本非常低,但是由于速度,炮位和防御的原因,不适合用来作为火炮时代的战舰,将军……” 对中国的帆船进行一番恭维之后,史司又转让向了朱明忠,看着他说道。 “因为相比之下中国帆船由于比较少使用肋材,所以相对容易被打穿,炮弹造成的伤害会远大于西洋帆船。同时西式舰船的船体结构的增强也有助于在船上装备大量的火炮,而不必担心被密集开火的火炮的后坐力震散架了。而中式帆船的船体结构则无法承受这样的力量,这也就是中式帆船上火炮数量很少的原因,不是因为不愿,而是因为其不能装备那么多的火炮。” 说起话来,根本就是直来直去的史司,尽管努力弥补着他之前的话语所引起的三位水军提督的不快,但是仍然不加掩饰的又一次强调着中式船的不足,从而“推销”他的设计。 “所以,如果将军想要建立海军的话,应该彻底抛弃中式船,选择西式船,比如这种斯鲁普船,它可以装备12门-14门12磅炮,请您相信我,在中国,没有任何一种中式军舰可以抵挡他的火炮……” 当然,他并没有说没有任何军舰可以打穿它的船板,毕竟郑军的大型海军上普通装备有18磅以上舰炮,尽管只有舰艏一门,但却足以给斯鲁普船带来沉重的打击,但这并不意味着斯鲁普船没有取胜的可能,因为相比于中国船它的火力更加强大,而且也更为灵活。 这一切正是中国船所不具备的,当然,现在史司并不会这么说,毕竟他之前的话语已经引起了其他人的不快。 无论是在大明或是在欧洲,有一些最起码的为人处世的道理是相通的,史司很清楚,如果他的言语得罪了那些提督们,等待他的将会是什么。 “经略,标下看来,既便是这西洋船再强,也不过是船身强,若是经略有意使用此船,不妨将其船帆改成咱们中国的船帆,如此,既可得其船身,又可得我中国帆操作的便利,而且水军弟兄也更习惯硬帆……” 在军中混迹多年的李成乾自然注意到经略似乎对这种军舰很是心动,于是便提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 而潘子钦这会同样也于一旁附和道。 “李提督所言极是,经略,若是用这种软帆,且不说其它,恐怕弟兄们也要从头学习怎么操作西洋软帆……” 原本立于一旁,只是作为史司的助手存的张迪,听着这两位水军提督的话,便主动说道。 “两位提督所说的这种船,在广东便有,在广东的澳门便有西洋人建造一种类似的船只。它有中式帆装和西式船身,比传统中式帆船快,比西式帆船需要更少人手,建造维修也较简易。而且在广东过去也有船商自行制造这种船,而且郑家水军之中,也有这种船,不过因其是商船,所以船肋很少……” 对于史司身边的这个年青人提到的这种船,朱明忠当然听说过,在后世称其为“老闸船”,又名“鸭屁股”,本质就是葡萄牙人来了中国近海给西洋船换上了中式的硬帆。在鸦片战争之后,清军的军舰大都是这种“老闸船”,而且被称之为清军最好的军舰,尽管他们远无法同欧洲的军舰相比。 不过,对于朱明忠来说,他所需要是一只面向未来的海军,自然不会因为船员习惯硬帆,而选择接受无法应用大型军舰上的中式硬帆,毕竟未来的海军,肯定会有大量的大型战斗舰,并且将会以他们为核心,而不是由一群小木船组成。 “军舰越大,这硬帆就越显不便,现在十几门炮的小船还可以用硬帆,可若是将来建造拥有百门大炮的军舰,到时候难道还用硬帆吗?” 经略的反问让王安民诧道。 “百门大炮?” “百门?这怎么可能?” 在李成乾等人的诧异中,朱明忠并没有回答他们的疑惑,而是把视线投向了史司,而史司则颇是骄傲的说道。 “怎么不可呢?早在20几年前,英国就已经建造了拥有104门大炮的“海上君王”号,而我当年就曾随老师参与过它的建设!” 在提到老师的时候,史司甚至刻意的挺了下胸膛,脸上完全是一副颇为骄傲的模样,然后史司又补充道。 “而且软帆最大的优点是其所能悬挂的帆的面积会远远超过了中式帆,因此在航速上的优势也明显优于中式船。在海战中,速度高意味着船只的灵活性也更高,可以更快的抢占有利位置对敌方舰船实施炮击!而如果采用硬帆的话,因为速度的原因在海上炮战中,中式船很难抢到上风,即使是在下风处也很难跑掉。而且中式船的灵活性也不如西式船,另外相比中式船西式加大长宽比意味着增加单侧船舷长度,在同一层火炮甲板上可以承载更多的火炮,也就是说增加了武器的火力密度!所以说中式船的速度,灵活性,武器密度和西洋船比较都处于劣势……” 当然,最后心知必须要照顾这些人面子的史司并没有忘记提出西洋船的缺点。 “当然西洋帆也有几个劣势,大量使用优质木料作为肋材导致西洋船的造价远远的高于中国船,而且西洋软帆相比中国硬帆还需要更多的水手,中国船宽体,稳定性好的特点使得它能装载更多的货物,当然也能装载更多的人员。也正因如此,中国船更适合作为区域内的商船,而不是军舰,如果将军有意发展海外贸易的话,应该选择中式船,而不是西式船。” 明白这个时代的人们一时间,肯定无法接受中国船并不适应火炮时代海战的朱明忠,看着若有所思的李成乾、潘子钦以及王安民三人,便笑着说道。 “史司,其实现在谈论海战,还有些太早了,毕竟眼下,清虏才是我们最大的敌人,而清虏并无海军,可以这黄河……” 朝着门外看了一眼,朱明忠语气严肃的说道。 “这黄河是拦截清军南下的第一道防线,所以,我需要一种适合在黄河上作战的军舰,这种军舰应该像西洋船一样,拥有数量众多的硬木船肋,可以抵挡12磅火炮的近距离炮击,当然,它还需要适合在内河作战,所以我的想法是……” 朱明忠拿出了一张纸,那张纸上绘制着一个有些简易的草图。 “建造一种平底的适合在江河等内河作战的桨帆船,因为在内河风之中风力不足,所以它需要依靠人力来驱动船只在航行,当然,它也应该适合近海作战……” “加莱赛船?” 几乎是在刚一看到图样,史司的脑海中就浮现出了这种威尼斯桨帆船。 其实,“加莱赛船”正是朱明忠设计的原型,只不过它更适合内河航行。 “划桨仅是在战斗中需增加速度时才使用,每边可以有几十把桨,每把桨需6-7人操纵,除此而外,它还应该装备数量众多的火炮,比如其舰艏的这个圆柱状炮塔,可以装备双层火炮,而且其船艏还带有一个撞角,与其排浆所产生的巨大速度配合在一起,可以产生巨大的破坏力,一般的船只很难抵挡它的撞击……” 朱明忠解释着他的想法时,他的眼睛盯着史司,尽管并不知道这个英国人是否了解威尼斯桨帆船,但他很清楚,这是相对最适合长江、黄河等内河作战的船只,当然,其船底应该改成平底,以更适应内河作战。 “将军……” 看着面前的草图,史司思索片刻后,然后说道。 “在欧洲就有一种类似的船只,就是曾在地中海非常盛行的威尼斯桨帆船,它的设计相当完善,我想没有比它更适合您的需要的了,” 盯着纸上的图样,至少有那么一瞬间,史司甚至怀疑眼前这位朱将军去过地中海,去过欧洲,要不然怎么会画出与加莱赛船如此相似的模样。 “哦,是吗?” 故作不知朱明忠看着史司说道。 “这种船是什么船,说给我听听?” 当然,朱明忠是希望史司把这种船介绍给自己的三位水军提督,毕竟,将来他们才是使用这种桨帆船的主力。而李成乾、潘子钦、王安民三人自然不会有任何不满,毕竟,这船是经略绘制的。 “是的,将军!” 随且史司便介绍起了这种桨帆船,尽管他并不了解这种地中海船,但是毕竟在学习造船的时候,也曾看过一些资料,知道其船身的特点,所以很轻易的便结合着内河水战的特点,将其与桨帆船结合在一起。 “因为内河风小,所以帆的动力不足而导致必须依靠人力来驱动船只航行,这也是在内战中排浆船更为适用的原因,而相比中国的蜈蚣船,除了它的船身坚固非常,可以凭借速度优势对敌船实施撞击之外,更重要的是可以加装更多的火炮……” 最后史司抬头看着那三位似乎被这种桨船所吸引的水军提督说道。 “火炮,在水战之中火炮才是最重要的!毕竟,无论是在水战亦或是海战中,无非就是船多胜船少,炮多胜炮少,只要有数量足够的大炮,就足以赢得战争的胜利,” 接着史司又反问道。 “将军,你们开始铸炮了吗?” 因为水军需要大量的火炮,所以史司才会特意提及此事,没有了火炮的军舰,不过只是一个残疾人。 在史司提及火炮的时候,朱明忠只是哈哈一笑,他随即笑道: “我们先不说火炮,史司现在最要紧的是军舰,是战船,我清河现在有完备的船厂,也有工匠,只差没有战船,怎么样,史司,你需要多长时间能够制造出战船?” 清河不仅有船厂,同样也有造船的木料,尽管并不是橡木,但是那些松木,楠木等船料却非常多,或许这些木料远远不如橡木,但是对于眼下来说,倒也可以用来应急,毕竟现在忠义军并没有合适的战船。 至于木料不适合造船,反倒不是什么大问题,至少在眼下来说,当务之急是解决有没有的问题。 至于造船的木料,可以等到将来再加以解决,将来可以派人到远东去砍伐蒙古栎,在哪里这种橡木有大片的分布,完全可以满足造船的需要,甚至将来可以在那里直接建立船厂,直接利用当地丰富的森林资源造船,毕竟,在这个木制帆船的时代,森林资源直接决定了国家的航海事业以及海上力量。 当然,这些都是未来的事情,眼下对于朱明忠来说,他需要的是在时间内建造出他心目中适合在黄河等内河做战的军舰,毕竟现在的水军只有那么一些并不怎么适用的,火力弱小的蜈蚣船,想要在黄河上作战,船才是最重要的武器。 “现在吗?” 史司诧异的看着面前的将军,他没有想到自己的梦想会实现的这么快,眼看着梦想就要成为现实,他连忙说到。 “只要你能够投入足够的财力,人力,物力,我相信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造出您所需要的军舰,当然,您必须要建立铸炮厂,解决火炮的问题,要不然你的军舰用什么作为武器?” 章节目录 第62章 铸炮厂(第二更,求月票) “我的上帝!” 置身于清河的铸炮厂中,史司简单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这个仅只有六十人的火炮铸造厂内,可以看到多门已经铸成大炮。 而真正让他发出这声惊叹的是这么一个规模并不大的铸造厂,每天居然可以铸造数门火炮,甚至现在,他们已经铸造了十余门火炮。这种效率是欧洲的任何一个炮厂都无法与之相比的。 “这怎么可能,上帝,将军,您不是刚刚到江北吗?” 史司的语气中全是不敢置信的惊讶,或许他是造船工程师,但是他同样也精通铸造火炮。所以他非常清楚铸炮所面临的问题,想要在短时间内铸造这么多的火炮根本就不可能。 “因为我们采用了新式的铸炮方法!” 史司的惊讶早就在朱明忠的意料之中,毕竟砂模炮相比泥模炮最大的优点就是速度。他记得似乎某一个西方人的游记中就曾提到,19世纪土耳其的一座数百人的铸炮厂采用砂模铸炮一年能铸炮数千门,当然如果他们愿意的话。 而在泥模铸炮的时代,这种铸炮速度却是不可想象的。现在清河的炮厂就可以用远超过时代的技术,铸造大量的火炮。当然,如果解决原料的问题,比如说适合铸炮的低磷铁的问题,这个炮厂可以以更高的效率铸造火炮。现在是原料限制了炮厂的规模。 等一切都安稳下来之后,应该是时候想办法解决低磷铁矿石的问题了,毕竟无论是火枪或者火炮都需要这种优质铁矿石。 “砂范铸炮在制得模型后,就不需要再制作模型,因此只需要铸炮工匠和制形芯的工匠。包括膛洗工在内一共用工匠60人,每日可出炮两位,即便是阴雨天也不影响工期。” 在介绍着这个火炮铸造作坊的时候,朱明忠的语气中显得很是得意,因为这座炮厂正是由他一手创办的,尽管炮厂是在铁厂的基础上创建,但是毕竟其技术正是出自他的手笔。 现在的清河铁厂已经完全变成了一座铸炮厂,其生产的铁大都用于铸造火炮,毕竟,现在对于忠义军来说,对于火炮的需求量一直都无法得到满足。当然,更重要的是,火炮真的非常便宜! “于一门砂模炮所需工本不过仅数两银子,比泥模炮节省十余倍。且火炮模型也可重复使用数百次依然完好如初……” 在清河铸炮厂之中铸炮的成本之低,几乎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砂模炮的成本之低,远超过众人的想象,与泥模炮动辄百两的铸造成本相比,砂模炮的制模费用几乎不值一提,而最大的工本就是铁,而清河铁厂的生铁每斤厂价不过仅为03两,每门6斤炮所用生铁不到1300斤,即便是包括膛铣以及工工匠薪酬在内,每门炮的实际成本不超过42两,而为了保证兵器厂的利润,朱明忠甚至大笔一挥同意兵器厂保持60%的利润,尽管如此,6斤炮包括500发炮弹及炮车等在内的全套设备出厂价不过仅为百两出头,如果仅仅只是购买炮身的话,出厂价仅为数十两出头。相比于满清的铸炮成本,可以说根本就是白菜价。 在朱明忠的话声落下时,那座散发着灼人热浪的炼铁炉前,再一次忙活了起来,重达数千斤的砂箱被吊至铸坑内,在一切准备好之后的,随着工匠的喊声。 火红的铁水就像是流水一般无声顺着铸槽流向浇注口。一时间整个铸坑砂箱内尽是一片烟雾弥漫,从通气孔处不断有烟雾涌出。那呛人的烟雾让史司有些着迷,甚至他不顾烟雾呛人的气味,一边忍着咳嗽,一边瞧着面前这一切。 “一炉铁水可铸炮两位……” 在那烟雾慢慢的散去时,朱明忠看着沙箱说道。 “按兵器厂的报告来看,现在限制铸炮速度的并不是其它,而是铁厂无法提供足够数量的生铁……” 铁厂的规模有限,这是现在铸炮厂最大的软肋,因为没有铁,所以才不能够铸造足够数量的火炮,而没有足够的铁的原因是——在清河附近没有铁矿,这个铁厂不过只是为了便于造船建成的小型铁厂。 原料! 原料的不足限制着火炮的铸造,同样也限制着铁厂的生产,胖的生产同样也受到了限制。 无论如何都要解决原料的问题,实在不行,就是马鞍山的铁矿也要运过来用用。 心里这么想着的朱明忠知道,其实还有一个更好的选择,只是这个选择需要解决一些问题。不过问题好像并不大,总有办法解决。 在火炮的浇铸完成之后,火炮会需要在砂箱中慢慢的自然冷却,而为确保生铁冷却速度足够的析出石墨,现在自然冷却过程是在保温的砂坑中进行,将砂箱埋进深达数尺的砂坑内,让其缓慢的冷却,这过程长达四天时间,这样才能让炮坯能够更充分的析出石墨,从而可以对其进行镗铣加工。 “四天后,直到它完全冷却之后,砂箱才会再次取出来,然后取出炮身,这时会有工匠负责清除掉炮身以及炮膛内上残余的灰渣。尽管这时这门6斤炮已经完成了铸造。但它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工,进行炮膛的镗铣处理。在河边一台简易的水力镗床来对炮膛进行进一步加工。这一步镗铣可以大大提高火炮内壁的光洁度,从而可以提高它的精度……” 当然对于朱明忠来说,他一直所期盼的都是铸造实心炮,直接在实心炮坯上钻出炮膛,而不像现在这样镗铣炮膛。 不过现在这还只是一个想法,毕竟现在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而且铸造实心炮坯,直接在炮坯上钻出炮膛相对更加费时,现在忠义军首先需要解决的是数量问题。等眼下的这一关过了,再考虑这些问题也不迟。 原本还有些自大的史司,在参观过整个铸炮过程中,彻底收起了他那有些自大的心思,在他看来这里的铸炮技术远远领先于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 “经略,我想即便是欧洲最先进的铸炮厂,也无法与您的炮厂相比!” 这不是恭维,而是事实。对于这个事实,朱明忠自然非常清楚,别的不说,就是那个由木头以及水车组成的简易膛床,看起来虽然简陋,但却领先于世界半个世纪以上,而这正是站在巨人肩膀上的优势,这些不简陋,而且原始的技术,这个时代而言无疑是领先于时代的“黑科技”。 “经略,等到你解决了原料供应的问题之后,相信凭借着这些火炮,就足以让您的军队成为东方最强大的军队!” “不,” 面对史司的恭维,朱明忠摇头说道。 “虽说这个铸炮厂非常优秀,但是,对于现在铸造的火炮,我并不怎么满意,这种1200斤的6斤炮,并不是我所需要的……” 置身于一根刚刚从保温砂坑中取出的六斤炮的炮管边,朱明忠看着史司说道。 “你我都非常清楚,相比于铸铁,青铜更适合铸造陆战用的野战炮,它的寿命更长,可能多达千发,而仅仅只是区区数百发,而且6斤炮的威力总归太过有限,所以,我希望能够在未来能够设计一种9斤炮,他的炮管重要应该是900斤至1000斤上下,” 朱明忠口中的9斤炮,实际上就是以12磅拿破仑炮为原型,毕竟,那是久经考验的火炮,至于现在的6斤炮不过只是暂时的过度。将来忠义军威力更为强大,但也更为轻便的火炮。 “这样的火炮相对更加轻便一些,所以更适合战场上需要……” 说者无心,听着有意,在他们说话的时候,一直跟在史司身边的张迪,看着地上的这门炮,默默的把这句话记在了心底。当然朱明忠并没注意到这些,他只是对史司说道。 “不过眼下,最要紧的是把桨帆船造出来,至于船上的火炮嘛,有这炮厂在,有什么好担心的?” 是的,有这个炮厂在自然不需要再考虑火炮的问题,炮厂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火炮的问题。 “军舰上需要什么样的火炮,你们可以拿出图纸来,然后在这里制模,你们今天能够拿出图纸,也许最多明天,火炮就能铸造出来。” 速度! 这正是砂模铸造最大的优势所在,甚至就是被人吹上天的有着各种问题的铁模铸造,在速度上也无法与之相比。毕竟铁模的制作本身就需要时间,但是砂模的制作却非常简单。 “将军,如果您在欧洲的话,仅仅只需要凭借这个铸炮厂,一定能够成为欧洲的首富,到时候整个欧洲都会购买您的火炮。” 史司一种羡慕的语气说道,毕竟这种铸炮的方法已经彻底颠覆了整个火炮铸造业。 一阵大笑之后,朱明忠笑着说道, “看来很有必要加强这里的保密措施,免得别人把这些学去了。” 其实朱明忠很清楚,古来有之的砂模铸造保密不了,真正需要保密的不是砂模,而是整个铸炮工艺技术,而现在这一切,还都在摸索之中。 章节目录 第63章 土城(第一更,求月票) 有了铸炮厂,炮自然是不用担心。 有了船厂,自然也不需要考虑造船的问题。 对身处清河的朱明忠来说,他所需要考虑的问题无外乎,就是新兵的训练、武器的制造,当然还有就是城北土垒城墙的修筑。是那只平均起来每天行军都不到30里的所谓的“安南军”,根本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相比于清军,对朱明忠而言,城墙反倒更为重要一些。 清河县没有城墙! 清江浦向来没有真正的城垣,也没有哪一任知县提出过要造一座城池。虽说清河水陆交汇,南北要冲,是淮海道、淮关道和漕运总督府驻地,虽说是市井繁华,可也就是这市井的繁华造就了沿河数十里的市镇,却限制县城的扩建。 在洪武年间清河修县城时,人口数千的清河县城宽不过两百丈。后来随着永乐北迁这清河便成为了南北要冲,依河而兴的市井完全将那小小的城垣包围其中,加之种种原因,这清河县虽是繁华但却大抵上等于没有城墙,甚至就连旧时的城墙也因年久失修,而几近垮塌。 在过去,或许没有筑城的需要,但是现在,面对数万南下的清军,加之清河县本身就位于黄河以北,筑城也就成了第一要务。 只不过,这应该修建什么样的城墙,从开始,就在经略使府中引起一番争论,毕竟这清河市井数十里,这么大的城,不是想修便修的。最终,还是朱明忠作出了决定,修建先动工在运河以北筑了一道土圩作为防御工事, “清河县地处苏北冲击平原腹地,一马平川,周边无山石可采,到数百里外开山取石又远水不解近渴。” 这是朱明忠决定修建土圩的原因,毕竟战争形势紧迫,土圩或许不及城墙,但是仍然能起到防御作用,而且时间上要求越快越好。 一大清早,朱明忠便在亲兵的护送下来到了城外的施工现场,刚一出城,便能够看到一道高达3尺多高土圩,在土圩上,到处都是从淮扬乡间招募的民夫,或许民间的百姓并不愿意当兵,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们会排斥在农闲的时候,挣上一笔“外块”,毕竟在家里闲着也是闲着,也得亏这数万民夫,才使得长达十三里的土圩,能够在短短半月内,就修出了近三尺高。 “平虏门”是土圩最北方的“城门”,也是最重要的“城门”之一。来到“平虏门”之后,朱明忠便看到他的那位师兄,正在城门处与几名年青的士子在那里讨论着什么,那些士子大都是清江书院里的士子。建于嘉靖二十年的清江书院号称是“河北第一书院”。书舍大门北向,面朝运河,历任督理清江漕船厂的工部主事多次增修,先后建先师殿、大观楼、文昌楼、“斯文在兹”坊等,并改名为“清江书院”,书院内常年有学士近千人之多,即便是在此时,也有数百学子与书院中就读,而现在朱明忠的师傅朱之瑜就在书院授教。而这书院中的士子,自然也就成为了朱明忠治理淮扬的一个人才库。而现在,督建城墙的朱大咸,自然从书院中招来了一些士子作为助手,协助他筑城。 登上“平虏门”后,朱明忠并没有去打扰朱大咸,而是直接站在城门上,看于不断的夯实土墙百姓,那些浑身灰土的百姓的嗓间发出一声声整齐的号子声,那五六人操作的石夯更是不断的随着号子被人扬起,落下将松土夯实。 与普通的城墙不同,这道土圩并没有采用板筑夯土的工艺,而是用黄河岸边百姓们最擅长的筑坝法,利用筑建河坝的方式,筑建守城的土圩。只不过与普通的河堤不同,这土圩每隔五十丈,都有一个大型的棱角,只有那一区域才采用板筑夯土的工艺。 而这正是朱明忠借鉴欧洲的棱堡设计的“城墙”,它更类似于荷兰式棱堡,使用厚达十数米的土墙作为防御,不过因为并非是土木工程师,而且对棱堡的了解仅仅只是通过网络资料以及图片对其有一定的了解,所以,现在清河县的土圩“棱堡”不过只是借鉴了“棱堡”的些概念,比如通过降低城墙高度减少弹着面,梯形厚实的圩墙,这种类似于河堤的墙体可以充分运用地势和土壤的体量,吸收炮弹的动能,而且城墙位置低矮,大幅提高了对应大炮的防御能力。 当然还有就是“河堤”上的那一个个大型的棱堡,它使得无论进攻城堡的任何一点,都会使攻击方暴露给超过一个的棱堡面,防守方可以使用交叉火力进行多重打击。 “……挖出的生土,要全都堆夯在护城河前,形成一个十丈的缓坡……” 尽管朱大咸并不是工程师,但是和这个时代的许多读书人一样,作为工地上的主管,无疑是称职的,甚至在最短的时间,他已经领悟到了这个城墙的特点,就是可以防止炮击。 “学生明白了!” 跟在朱大咸身边的看着那护城河外特意堆出的土墙,稍作思索后,便点头说道。 “只有如此,才能够抵挡清虏红夷大炮对土墙的炮击,其所发炮子,皆可为土坡所吸,而不至于对主墙造成损害,而主城上火炮却可随意炮击清虏……” 听着那少年的解释,朱明忠略微一笑,这正是棱堡中的那道壕沟前“冲击坡”的作用,看着朱大咸身边跟着的那些年青士子,或许对于这个时代的读书人,后世的人们有可各种各样的评价,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是这个时代最聪明的一群人,现在所需要的是的对他们加以引导,让其向着“学以致用”的方向发展,而不是沉迷于八股文章之中。 或许,改变时代的重任,最终就在他们的身上。 “经略用意正在于此,清虏入关之所以攻无不克,皆凭其炮火猛烈,所以……” 突的,正与学生说话的朱大咸,看到朱明忠就在身边,双眼一瞪,然后诧异的问道。 “经略,您怎么来了?” 章节目录 第64章 绝不后撤(第二更,求月票) “这些日子辛苦师兄了!” 在“平虏门”边,摒退众人之后,朱明忠便对朱大咸毕恭毕敬的行着揖礼,此时他不是江淮经略,而只是朱之瑜的学生。 “师弟何需客气,这筑城事关抗虏大计,为兄焉能不竭力为之!” 简单的客气之后,两人方才再一次恢复了从属关系。 看着正在为城门包着砖石的百姓,朱明忠便开口问道。 “师兄,按现在的进度,一个月后,能筑成一丈高的土城吗?” 一丈高的土城,看似不高,但却勉强可以环卫清河,而且朱明忠很清楚,这道简易的棱堡土城,是清河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其必须要有的防线的,就像他之所以会盯着水军一样,水军是退路,而清河是什么? 是磁石! 是吸引清军的磁石,一但到了最后关头,就只有一个选择,就是把清军的注意力吸引到清河,借助二十一世纪的守城理念,在水军的拱卫下,以运河黄河为屏把达素的十万清军吸引于清河,最终在此重创清军。 对此,朱明忠并不怀疑。 毕竟,几百俄军守卫的雅克萨城,也曾有清军的围攻下坚守一年,直到粮食耗尽。而在此之前,在荷兰人的热兰遮城,在数万郑军的围攻下,郑军依然还是未能迅速攻克该城,最后通过长期围困的办法迫使守军投降。 或许,这个棱堡很简易,但是相比于雅克萨城的俄军亦或是热兰遮城的荷军,最大的优势就是拥有数万军队坚守此地,而相比之下,清军又能够坚持进攻多长时间? 一年? 一年后他们的粮食就会耗尽! 这正是筑城的原因。 当然,据城坚守是最后的选项,那怕是有水军拱卫,非是迫不得已,朱明忠都不会做出这个选择,这是最后的选择。 “只要粮饷能跟上,自然能筑成一丈高的土城。” 朱大咸用非常肯定的语气说道,随后他又特意强调道。 “要知道,这些百姓每天每人可是足足三十文钱的工钱,若是他们还跟不上进度,又怎么能对得起这工钱?“ 与其它人往往白白役使百姓不同,江北征发民夫都支付工钱,壮丁每天三十文的工钱,每月九百文钱的工钱,对任何百姓来说,都是一笔不大不小的收入。也正因如此,他们干起活来远比被白白役使的百姓更认真。 尽管承认领了工钱的百姓干起活来更认真,但是朱大咸又未尝不知道,对江北来说,这同样也是一笔不大不小的负担。 “只是这每天几千两银子的开支,总是一笔负担,算起来,这筑城大都费在工钱上了。” “工钱……” 轻道着这两字,朱明忠看着那些正在卖力干活的百姓说道。 “只要能赶在清虏南下之前,把这城筑好,便是值得的,毕竟,有了这城墙,老百姓才会心安啊……” 何止是老百姓心安,就是作为财赋重地的扬州等地也才会心安。因为在他们看来有了城墙,清河才能长期坚守下去。 “经略,如果不是因为你做镇清河,这江北的士民又岂会心安?经略此举几乎等同“天子守国门”!” 朱大咸的话,让朱明忠先是一愣,随后又是哑然一笑。 ““天子守国门”,这是不得不守啊……” 当初“天子守国门”为的是不是安天下百姓之心,是不是为了告诉天下百姓有皇帝亲自守以国门,百姓自然可以安居乐夜,对此朱明忠并不清楚。但他很清楚,之所以将行辕所在设于清河,而不是河南的淮扬两地,正为了安抚两府人心,是为了告诉他们,忠义军一定会坚守黄河,绝不放清虏过河。 “既然我身为江淮经略,便守土有责,绝不能容清虏再染指江北,役使我江北百姓!” 念叨着这句话,朱明忠的眉头猛然一锁,凝视着北方,似乎想要看穿那北方的天地似的。如果清虏再入杀入江北,江北已经蓄发的百姓,又将会遭受到什么样的劫难?恐怕还将会再遭受一次屠杀! “清虏过河之日,即是朱某尽忠之时!即便是我忠义军将士全军覆没,亦绝不会后撤一步!” 有时候,人是总需要固执一些! 无论如何,这清河都必须要守住,毕竟这里不仅仅是自己的基业所在,同样也关系了江北数百万百姓的安危! 城门附近的那几位年青的士子,听着经略的这句话时,那神情无不是变得的激动起来,年青人的热血最容易被唤醒,也最容易冲动。在他们因为朱明忠的这番话,而热血沸腾之时。朱大咸看着神情肃穆且凝重的师弟,他的心里想到父亲的那句话。 “赤诚不过成仁!” 父亲对师弟的赞赏从来都是不加掩饰的,或许,父亲看中的更是正是他身上的那种其它人所不曾有过的“拳拳赤子之心”。 “只是,成仁的性格,会不会太过刚烈?” 想到成仁自出山以来,从江阴到江北这一路上的经历,朱大咸的心思略微一沉,尽管同样欣赏他的性格,但在朱大咸看来,这或许正是朱明忠身的短肋。 如果他能够再圆滑一些,与南京延平王之间的关系,又岂会……不过似乎延平王的性格也与其极为相似,两人的性格都太过刚烈了。 不过,现在大明不正是需要像他们这样的刚烈之士吗? 心里这么般思索着的时候,并不妨碍朱大咸向朱明忠请教一些与筑城有关的知识,毕竟这城墙是由他设计的,有一些还没有弄清楚的地方,自然需要朱明忠加以解答。 在工地上行走的时候,尽管对于棱堡是一知半解,但作为一个工科生,凭着超越时代的一些见闻,朱明忠总能看到设计中的一些问题,有针对性的做出一些改进,而朱大咸偶尔的则会以《西法神机》等书中介绍的铳台资料,与筑建的土城联系在一起,以期增强城墙的防御。 几乎整整一天,朱明忠都是在筑城工地上度过,甚至闲暇之余,他还在吃饭时借鉴石磨设计可以旋转的炮台。 “这样一来,炮台上的火炮旋转速度更快,必要时,可以直接对准攻城清虏发射霰弹,一炮可顶数百支鸟铳……” 提及鸟铳时,朱明忠这才想到这一些天,似乎都快把鸟铳的事给忘记了! 章节目录 第65章 曙光(第一更,求月票) 沿着运河连绵十几个水车一字排开,在水流的作用下,这些旋转着的水轮显得极是壮观,水轮的轮轴一直深入岸上的木棚房之中,这便是忠义军的兵器厂,而这些水轮则驱动着水力锻锤、磨床等设备打制着兵器。 进入这片曾经作为船厂的兵器厂中,人还未进厂房,朱明忠便可以听到打铁声,透过半露天的厂房,可以看到工匠用铁钳钳着通红的钢块,在水力锤的锤锻下,那些火红的钢块变长、变宽,最终会变成三尺长的斩马刀刀身或者一尺长的枪尖。 水力锻锤的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兵器制造,使得兵器的制造成本更为低廉,毕竟一直以来,制约兵器成本的就是铁匠锻铁,而现在这一切都交给了水力锻锤,借助水力驱动的数十斤的铁锤可以在更短的时间打制大量的兵器。 不过,朱明忠并没有进入这些锻锤车间,毕竟这里大都是打制冷兵器,顶多也就是打制一些用于增强鸟铳的衬筒,现在正是变革的时期,火枪很快就会全面淘汰冷兵器。 相比于另一边清脆的金属锤锻声,铳管改制车间内的嗓声同样很大,由水车驱动的钻床上,一根根截短为三尺五寸的铳管口径被膛粗,工匠们不时查看扩膛的进度,而在一旁木制的多层推车上,一根根已经被磨圆的铳管正等待着被增加一层加固的衬筒。 “现在我们每天可以改制多少铳管?” 拿起一根铳管,朱明忠冲着阳光仔细查看了一下,在装上加固衬管之后这些铳管会由工匠对着光进行校验,这是一个颇为专业的工作,在整个铳厂只有十几个工匠能够熟练掌握这个技巧,或许民间制铳的不少,但是能熟练的校直铳管的并不多。 “经略,刚开始的时候,一天只能改制几十根铳管,现在每天可以改制200根铳管,如果再加一座水车的话,估计可以达到300根,” 提及这个速度的时候,戴苍看着身边的经略时,目中带着些许崇拜之色,过去以人力刮膛时,一根鸟铳仅只是钻光铳管就需要至少半个月的时间,但在这里借助水力钻床却只需几个时辰,其间工匠只需要注意查看钻头是否断裂即可,根本无需加以其它人力。而且因为水轮带动的皮带的钻床出力均匀,使得铳管比之过去更为光洁。而且整个过程中几乎无需人工,即便是十几岁的学徒,也可以胜任这一工作。 如果想要提高产量的话也很容易,只需要增加水车,增加磨床就可以了,至于工匠随便找几个学徒,就可以看着机器。 生产如此简便,在过去,无论如何也很难想象的。 “但是到时候燧发机那边的速度就会跟不上,虽说船厂中的铁匠、铜匠不少,可他们过去都未曾制过燧发机,现在的速度刚刚上来,截止到现在,厂中已经制成了2500支燧发枪……” 尽管现在十几个水力钻床的使用可以加快铳管的改制,但是并不意味着燧发枪的制作会那么顺利,毕竟那些工匠只是刚刚接触燧发枪,虽说它的结构很简单,但是总有一个由生到熟的过程,对此朱明忠非常清楚。 “有2500支了?嗯,可以发下去了!先练一个营再说,嗯,速度跟不上没关系,可以再招一批工匠过来,人多了自然干的更快,嗯……” 话到嘴边,朱明忠突然想到了工业生产标准化的起源,不也正是因为火枪的制造吗?18世纪末惠特尼签署了一项与美国政府的订单,承诺在两年之内生产出 1 至 5 万支火枪。在当时,整个美国军方一年能够生产的火枪只有 300 多支。一些人认为惠特尼的信誓旦旦是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的表现,但他迫不及待接下订单的实际原因则是为了钱,他当时已经因为轧棉机的诉讼而倾家荡产。政府订单却是如此得诱人,按照协议,生产商在接下订单后,就会即刻获得 5000 美金。 不过,要在两年内生产 1 万多支枪几乎是不可能的。在当时,枪支制造的工艺极高,完全手工制作,枪支制造的速度完全取决于一个工厂的工人规模。另外还有个麻烦的问题,每把枪都由一个工人来制造,它们因此有自己独特一体的设计,一旦出现故障,将要耗费巨大的时间重新打磨、修缮,返修速度极慢。 而惠特尼想到了一个零件可以任意替换的、标准化的生产体系。在他的设想里,所有的零件都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一旦某个部件出现差错,就可以用同一个模子里生产出来的其它部件顶替。他创造了可互换零件的制造概念,为规模化生产与现代工业奠定基础, 看着眼前的这座兵工厂,朱明忠隐约的可以看到一个类似的生产工序,至少枪管是统一“制造”的。只需要将这一过程扩大到燧发机的制作上就可以了。 “葭湄,现在咱们的燧发机是如何制造的?” “回经略,待这铳管加装铳尾衬管、校直、经三次试射之后,就会交给工匠,由那些工匠按校制造燧发机,目前熟手每天可以制成一个燧发枪,再由其徒弟将其装于铳床上,制成自来火铳整铳……” 尽管朱明忠更愿意称其为“燧发枪”但是在戴苍以及官方的文书中仍然是“自发火铳”。 “熟手一天一个,若不是熟手呢?” 走到加热炉前,看着工匠将五寸长的火红的铳管小心的套入扩膛后的铳尾,然后将其没入油中淬火时,看着那在热胀冷缩的原理下已经牢牢固定于铳尾的衬管,两百余年后,克虏伯正是凭借这一工艺成就了克虏伯大炮的声名。而现在这种看似极为简单的技术,却使得对鸟铳的改造成为了可能。 “葭湄,你看,那边钻床处有工匠负责钻孔,这边有人负责加固铳尾,那里还有人负责制造刺刀,既然如此,我们为何不考虑把燧发机分包下去?” 就像是受到什么启发似的,朱明忠对戴苍说道。 “按旧时的法子工匠们在自己的作坊中从削木头开始一步步制作火枪,一天下来两个工匠产量顶多也就是三四支枪。我们可以预先制作大量零件,最后再才统一组装在一起,既然能够一次只干一个工序,那么工人只要能干好一个工序就行了,不必学会全套的制造技艺,不同工序同时开动,其产物组合在一起,不就是完整的火枪吗?” 在工业发展的进程中,很多东西只是一层窗户纸,而现在朱明忠所需要的只是捅开那层窗户纸,他的话让一个多月来一直潜心研究着机械的戴苍眼前一亮,连声说道。 “我明白了、明白了……” 此时的戴苍显得很是激动,他甚至有些激动的比划道。 “木匠专门制铳床、铁匠制铳管,还有工匠专制照门、有工匠专制铳机机床……不但这里制铳可以如此,整个兵器厂所有的兵器制造也都能如此,制刀可有人专制的刀身,有人专制刀柄,如果一来,每个工匠只需熟悉其中一个步骤,制起兵器的速度自然更快……经略大才,实是我等拍马难及!” 神情激动的戴苍,已经意识到这种生产方法的快捷之处。 “即便是那些未曾出师的工徒也可以在几天内熟秋一个零件的打制,如此一来,这制造速度自会成倍增加……” 何止会成倍增加,标准化工艺的引入会掀起一场从未有过的工业革命。 或许这个时代的人并不明白其中的意义,但是了解历史上工业革命的朱明忠却非常清楚,标准化生产对于工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或许这个时代没有办法做到就是标准的那种标准化生产,但只要开了一个头。他就会在未来的几十年内,通过不断的发展,最终演变成真正的标准化生产,而到那时,一场真正的工业革命可能就会在中国诞生。 “葭湄,不只是如此,未来我们应该让工具来完成定型工作,并给出每个构件正确的比例——这些工具一旦完成,将明显提高工作进度,从而使所有产品更加精确和一致”。 思索着这个时代人们所熟悉的一些例子,朱明忠又继续解释道。 “怎么说呢?这种工具有点儿像“刻板印刷”,就像那些印版上可以翻印大量如出一辙的印刷品,在这些的工具的帮助下也能制造别无二致的构件。” 继续戳着那层薄薄的窗户纸的朱明忠,整个人都显得有些激动。他很清楚,标准化生产的意义,如果在中国实现这一生产方式的话,这个世界的工业革命将会以另一种方式在世界上呈现出来。 不顾戴苍能否立即接受这一切,朱明忠又继续向其介绍着标准化。 “我们首先需要制作出能够按照磨具切割金属的器械,然后才能用工具制造“精确和一致”的部件,当然,这就要求,我们需要更为精密度量单位,去保证所有的部件都是精确和一致的……” 标准化生产的一个原则,就是用机器制造机器。或许没有蒸汽机,但是水力同样也可以代用,毕竟在中国有着丰富的水力可以利用。 当然,在未来解决了一些加工以及技术的问题之后,蒸汽机的发明就是顺利成章的事情。眼下到所需要的就是开启那道大门,戳穿那层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变革的工业革命的窗户纸。 “经略所言极是,不过寻常营造尺自然不再适合量度火枪部件,这若是想要推行这一办法,就非得有新尺不可……” 意识到经略使提出的这种生产方式,对兵器制造带来的改变,不仅会提高生产速度,而且会大幅度降低成本。但戴苍同样也很清楚量度工具也需要进行适当的变革,如此才能适应这一切。 “葭湄所言极是,这件事,你可以先研究一下,有空的话,我们两人也可以探讨一二……” 对于已经戳破那层窗户纸的朱明忠来说,他并没有继续向其灌输来自未来的知识,而是希望戴苍能够自己去理解这一切。 只要戴苍能够把这一切引入武器的生产之中,那么标准化、可替换零件的生产模式就会在中国永久流传了下来。它的核心是让每一个零部件都具有一致的属性,从而实现随时替换的目标,而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人们必须先制造规模化的磨具以及打磨器械,这又进一步提高了器械制作的精密程度。而这正是机械化工业时代的征兆。 而这一切需要戴苍自己去领悟,而不是强行的灌输…… 真正的变革是顺理成章的,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就像明末的工业生产萌芽一样,当小作坊开始变成工厂的时候。工业革命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孕育出来。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他的发展没有被打断。在历史上,本应在中国发生的工业革命,正是被满清的入侵所打断。 而现在,对于来到这个时代的朱明忠来说,他所需要做的,就是守护这个萌芽,让一起自然而然的发展下去,同时也可以给他以适当的推动。 “也许这才是一切改变的根本!” 要离开这座在他眼里有些原始的兵工厂的时候,朱明忠整个人容显得有些激动,这是第一次,他看到了另一个希望。这个希望是于过去截然不同的,过去他只看到了军事,战争,而现在在这个兵工厂之中,他看到的却是关于未来的希望。 “只要把握住这个机会,一切都会改变。” 朱明忠在心里喃喃自语着,想象着那个难以描述的未来,他整个人生之显得有些激动。毕竟,对于工业革命所带来的影响,他再清楚不过,在所需要做的仅仅只是把握住眼前的机会。 只要能够把握住这个机会,一切都会改变,到那时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这一刻,朱明忠似乎看到了有关未来的曙光…… 章节目录 第66章 危机(第二更,求月票) 一大早起床后,刚想去军营看看自生火铳下发后的使用训练情况的朱明忠,不过是刚一出门,亲兵戴述却进来汇报,说钱磊和姚湘前来求见。 “直接把他们两个带进来吧!都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府中吏员主事想见我随时都可以来,不用事事通禀!” 又一次,朱明忠有些不愉的重申道,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他看来,在这府中如果连房科主事要见自己,都要事事通禀的话,不知会耽搁多少事情。 “是!” 被经略这般训斥的戴述显得有些委屈地答道,然后便快步引人去了。 见他这副模样,朱明忠立刻明白了恐怕是钱磊自己执意要求戴述先进来通禀的,很无奈地笑了笑。 钱磊算是朱明忠的第一个幕僚,尽管曾算计过他,但后来却鞍前马后替他效劳,用“忠心耿耿”四个字来形容也不为过。特别是在自己增援南京之后,钱磊一直尽心尽力的协助吴友才掌握着常州,为忠义军筹饷、筹粮以及各种军需物资,可以说,如果不是钱磊在后方的帮助,自己又岂能无丝毫后顾之忧的南征北战。 也正因如此,对钱磊,朱明忠早就不再处处提防戒备,而是把他真正当成了一个自己人看待。而钱磊同样也知道除了朱明忠之外,这辈子不会再有任何人会对他如此推心置腹,所以更加鞠躬尽瘁,甚至暗暗发誓宁愿拼着粉身碎骨,也定要辅佐经略成就一番大业! 不过今天,钱磊显然是带着怨气来的。一见了朱明忠的面儿,连礼都没施,就是弯下腰,然后嘴里大声说道。 “经略,下官才疏学浅,这衙署左参议一职,还劳烦经略另请高明!” 江淮经略使府虽说是临时的差遣,但在其建制上则参照一省,身为经略使的朱明忠掌管江淮的政务,而府中设有左右参议,分管粮储、屯田、军务、驿传、水利、抚名等事,为正四品官。除此之外,又设有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房,原南京以及中央的六部对应的职能范围,除此之外还有作为其幕僚机构的文案处,另外又设有盐政、河务、钱粮等专门的房科,房科数量的增加是因为经略使衙署作为行政机构职能的的扩大。同样也是权力发展的必然。 “这是哪里的话!” 朱明忠一听便立刻知道这家伙是在撂挑子,尽管不知道是谁惹了他。赶紧双手托住他的胳膊,然后说道。 “来,老钱,你先别着急,有什么事情坐下慢慢说,你我可说过同生共死的生死之交,这是怎么了?” 从朱明忠嘴里听到“同生共死”四个字,钱磊心头顿时一热。执拗地向后退了半步,长揖道: “经略知遇之恩,钱某纵来世结草衔环也无法报答。但我忠义军的身家性命,全全落在钱某身上。所以钱某,钱某,不敢再尸位素餐,请,请经略另寻高明!钱某以后,以后就做、做个亲兵,替经略牵马坠蹬算了!” “胡说!” 见钱磊委屈成如此模样,朱明忠心知这家伙那里是在和自己撂挑子哪!分明就是在要挟自己,于是便伸手拉住他,直接将他扔进了椅子里。 “坐好了,有事儿说事儿。再拿辞职要挟本经略,当真以为本经略不敢杀人吗!” “呃!” 原本就是来发泄心中不满的钱磊,被朱明忠的这声训斥吓的一跳。这时只听朱明忠大声训斥道。 “有什么话直接说,到底怎么了?别跟我绕弯子,有时候和你在这废话,还不能去练兵哪!” “卑职,卑职!” 钱磊一张嘴,这会反倒是被镇住了。站在旁边始终没说话的户房主事姚湘,这位身为余杭人的他,在清兵陷杭后,不肯剃发,从此便漂泊楚、粤等地,听闻南都光复后,他便从湖广深山中前往南都,他与朱之瑜是故友,自然又从南京来到江北,在朱之瑜的推荐下成为户房主事。 面对经略询问的眼光,他只好向朱明忠施了礼,大声禀告。 “经略勿怪,钱参议之所以如此焦虑。是因为眼下我忠义军库里的钱粮,只够数月之用。最多三月之后,我忠义军将无充饷之银钱!” “什么!” 姚湘的话让朱明忠整个人都被吓了一跳,顾不上再去安慰钱磊了,瞪圆了眼睛追问。 “怎么会这样?这怎么可能?咱们不是有将近两百万两银吗?怎么可会没钱了?” 一个多月前,刚打下江北的时候,朱明忠还寻思着自己发了笔横财,除了抢来那一百多万两银子,还有扬州盐商的报效以及府库中的银子,足足有将近两百万两,即便是南京那边,也不见得比自己这边宽裕。 现在银子居然快花完了,是谁偷了自己的银子! “经略,怎么不可能?” 看着大惊失色的经略使,姚湘如实汇报道。 “经略北伐后缴获银钱虽多,可却经不起经略的开支,另的不说,于盐场征募的57864灶丁,单就是安家银,每人十两银子就用了近58万两……” 十两银子的安家银,这是为了免除灶丁的后顾之忧,朱明忠特意批给的,毕竟,盐场改晒场,总需要一段时代才能见效,而灶丁的家人总需要糊口之粮。尽管这十两安家银是从他们的军饷中扣除的,但是却也免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还有是万余忠义军老卒晋升军士之后,军饷大都在3两至四两五钱之间,每月军饷支出超过十万两,再就是筑城、兵器厂,造船……” 身为户房主事的姚湘在道出这些开支的时候,那面上全是一副无奈。而原本默不作声,嚷着要辞职的钱磊,更是在一旁“补刀”道。 “而且经略你前阵子,还吩咐要留出三十万两银子以用作贸易,说是这银子,无论如何都不能动,将来要这银子生银子,这么一来,咱们忠义军的又那还有什么银子……” “这才多少钱?咱们不是有小两百万两银子吗?” 不待于钱磊把话说完,朱明忠便大声说道,明明有钱啊。 “可,可银子再多,也经不起这么花啊,卑职算了下,这,这往后每月开支至少要三十万两,就那么点银子,够花多长时间的……” 章节目录 第67章 开源(第三更,求月票) 第67章 军饷十二万! 军资三万! 官府支出…… 林林总总每月若是没有二十四万两银子,根本就无法支撑下去!如果碰到战事开支再大些,没有三四十万两,都不一定能维持。 而现在, 没银子了! 面对这样的一个现实,朱明忠整个人都只觉得一阵头大。 “咱们不还有粮食吗?” 想到粮食,朱明忠的眼前顿时一亮,粮食,自己的手中有很多的粮食。 “经略,可是您不是曾说过,这粮食接下来可是要有大用的,不能轻易售出吗?” 呃! 好像还真的是这么说过,毕竟手中有粮心中不慌,而且接下来很有可能会用到很多粮食。 相比于钱磊直接用辞职做为抱怨,姚湘则慢条斯理地跟算起了细账来。 “这两百万石粮食,按经略您的吩咐,为了防止为清虏所毁,其中150万石都要转运到扬州以及常州,而且两地还没有大型的粮仓,只能把粮食分散到了府县粮仓之中,如此一来,这转运粮食的成本自然徒增,如此就需要至少需要20万两!” 之所以将粮食转走,是为了避免常盈仓被清军攻占,进而导致粮食被夺或被焚毁,这些粮食是支撑忠义军的根本,有时候,军饷可以拖欠,毕竟忠义军已经改为三个月发一次饷,但是军中却不能无粮!所以无论如何,都必须要保住粮食。 钱! 一句话,还是钱的问题! 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资金上的问题。 “要这么多?上次扬州不是刚解来了12万两盐税吗?” 朱明忠听得心里一阵阵的发毛,但是仍然有些不甘心地追问。 “即便是加上扬州来的十二万两盐税,户科银库中实有白银147万5千3百13两7钱,现在累计开支近120万两,余银不足三十万两!” 姚湘的回答让朱明忠几乎立即惊叫道。 “这不可能,我记得库中不是说有近二百万两吗?” “经略,从扬州解来的前清虏伪官的银钱中,还有6万两黄金,这些黄金都按照经略您的吩咐,暂不动用,再者既然是想要将黄金换成白银,目下又有谁人能兑换这么多黄金?” 这会朱明忠才想起他确实说过这些话,之所以会这么说原因再简单不过,现在在中国的金与银的值比为一比八,也就是一两黄金换八两白银,而在欧洲则是一比十五,一两黄金换十五两白银,正是因为这一差价,使得欧洲商人将日本、美洲白银输入中国套换黄金,可获利一倍以上。 对于一直有心发展海外贸易的朱明忠来说,他当然不愿意把六万两黄金就这么低价售出,既然是要出售,也应该按一比十五的价格出售,这可是几十万两银子。 实在不行,就把这些金子处理掉吧! 毕竟钱是死的! 至于金子将来还可以再用银子换…… “行了!” 叹了口气,朱明忠看着钱磊、姚湘,然后大声说道。 “没了就没了,银钱的办法,我来想,炳奇,宝田,你们不用为银子发愁,先把银库里的金子拿到扬州,给那些盐商,从他们的手里换银子,至于其他,咱们再想办法……” 之所以决定把金子交给盐商,是因为朱明忠早就把那些人视成了肥羊,无论如何都会割上一把,只不过现在还没到时候。等到时机成熟之后,到时候,这忠义军便再也不需要为银子担心了。 “经略,即便是那些金子全都换成了,也撑不了多长时间!” 经略的吩咐,让钱磊开口说道。 “这关键还要是要想办法开源,若是不开源,即便是又弄来一些银子,不过也是做吃山空!” 开源! 钱磊之所以会这么说,原因非常简单,身为左参议的他很清楚,仅凭淮扬以及常州的税赋根本就无法维持忠义军的开支,现在开支大,将来的开支只会更大,尤其是接下来,很有可能会有一笔更为庞大的开支。 “经略,这清虏目下虽说行军缓慢,可按现在的速度,最多一个月后,就会到达徐州,到时候一场大战下来,不知会有多少将士阵亡、多少将士负伤,到时候阵亡的官兵需要抚恤,受伤的将士需要疗伤,残废的将士也需要安置,这些都是银子……” 不等钱磊说完,朱明忠便冷哼道。 “到时候,银子自然也就有了!” 现在之所以没有拿扬州的那些晋省的盐商下手,并不是因为其它,而是因为眼下的时机不成熟,可是到时候,那时机肯定已经成熟了。 经略的回答,让钱磊、姚湘皆是一愣,尽管并不知道到时候银子从那里来,但是他们两人今天之所以来此,却是为了另一件事,甚至于演这出戏,也是为了那件事作为铺垫。 “经略,其实,还有一个法子,若是加以推行的话,倒是可以解决当年的困局!” “哦?什么法子?” 听钱磊这么一说,朱明忠知道了,这小子不是撂挑子,而是有备而来啊! “经略请看!” 说话的时候,钱磊拿出了一个铜钱来。 “制钱?” 接过那枚制钱,这是市场上流通的“顺治通宝”,或许现在淮扬已经驱走清虏,但是市场上流通的制钱,仍然是“顺治通宝”,至于明朝的制钱,早在十几年前天启、崇祯两者所铸的新钱,因为含铜只二三成,质脆薄,落地即碎,所以民间拒绝使用。而这的含铜量多达七成的“顺治通宝”,直到现在仍然在市场流通。 “经略,就是这制钱,卑职曾差人询问过,这过去江宁局铸钱千文含工本银在6钱左右,也就是说,每铸钱千文可得银利近半……” 这正是钱磊之所以和姚湘来此的目的,是为了用钱利贴补开支。 “炳奇,你的意思是咱们也铸钱?” 看着钱磊,朱明忠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 “正是如此,经略,我等可于江北开设钱局,效清虏收废铜铸钱,目下市场上银多钱少以至于银贵钱贱,开炉铸钱自可获得近一倍之暴利!只是……” 强调铸钱的暴利,钱磊看着经略又补充道。 “只是,经略,这铸钱怕有些风险……” 章节目录 第68章 货币的战争(第一更,求月票) 铸钱会有风险? 铸钱的风险在什么地方? “风险?” 诧异的看着钱磊,朱明忠反问道。 “既然这市上无钱可用,朱某身为江淮经略,铸钱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经略,可身为明吏铸清钱,就是最大的风险!” 看着经略,钱磊的语气带着试探的的意思。 “身为明吏铸清钱?炳奇,你这是什么意思?” 看着钱磊,朱明忠的眉头猛然一挑,然后反问道。 “朱某为何要铸清钱?” 要铸为什么不铸大明的钱?反而要铸清钱?不解的看着钱磊,朱明忠希望他给出一个合理的回答。 “经略,其实,道理再简单不过,清钱重为一钱四分,含铜高达七成,而我大明铸钱时则混入大量铅沙,含铜至多只有四至五成,而天启、崇祯新钱,含铜只二三成,民间自然不愿使用,这百姓无不是乐用顺治钱,而不愿意用明钱,若非是顺治钱不足,怕这市上早就不见了我大明的制钱,如果想让百姓乐用我等所铸之钱,自然只能铸清虏之钱……” 在钱磊提及市场上对顺治钱的认同时,姚湘又于一旁补充道。 “经略,这顺治钱用铜七成,是清虏入关之后,汉奸洪承畴为其所献之法,其志在用制钱收买民心,令其乐用清虏之钱,弃用我朝之钱,而清虏铸钱用铜既有其屠城时于城中所劫或是市上收以旧钱旧铜器皿为铸钱原料。清虏入关之后,屠城不下数百,这城乡之中尽为赤地,屋舍之中只遗白骨,屋中铜壶、铜炉等物更是随地可得,如此铜价自然低廉,所以铸利之高,实属罕见……” 对于在杭州陷落后,游走各地十余年的姚湘自然曾目睹过千里赤地的模样,也知道铸钱用铜来自何处。 “而这些百姓乐用的顺治虏钱上,尽是我汉人斑斑血泪……” 看着手中的顺治通宝,朱明忠突然闻到了一阵血腥味,这铸钱用的铜,也许曾是汉人家中的水壶、香炉,也有可能是妇人的发簪、孩童的长命锁,但是现在,却变成了另一种武器,一种无形中奴役! 因为其含铜量高,所以百姓乐用。人总是逐利的!而在百姓乐用顺治通宝的时候,他们会慢慢的忘记自己的身份。 “虽是如此,百姓仍然乐用顺治虏钱,虽说清虏钱规千文换一两,但是于市上虏钱800文可换银一两,虽是如此,百姓仍然愿从之,若是明钱,需千五百,甚至两千文,方才换银一两,若是天启、崇祯两朝之钱,只能做废铜出售。” 钱炳奇的话,让朱明忠的眉头猛然一锁,超越时代的见识使得他立即在第一时间明白了,这是一场“货币的战争”。 “这是战场!货币的战争!” 眉头紧蹙,朱明忠对两人说道。 “清虏正是借用制钱与我们打一场货币之战,虏钱价高,而明钱价低,如此,百姓自然愿用虏钱,而非明钱,这制钱事关人心向背,若百姓皆好虏钱,自然也就视清虏为正统,视我大明为匪贼!洪承畴,当真是我中国第一汉奸,居然献出如此狠毒之计……” 或许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无法理解货币战争,或许那本书只是“阴谋论”的地摊文学,对于实际没有任何意义,但是了解战争的朱明忠很清楚,在历史上类似的货币战争极多。 而洪承畴的办法非常简单——就是通过向市场投入良币,建立满清的货币信用,从而摧毁大明的货币信用,如此一来,因为市场上对清钱的认同,自然也就产生了对满清正统认同。 “经略所言极是,目下百姓乐用清钱,不用大明之钱,所以,若是我等开铸制钱,也只能铸以清钱,若不然,即便是铸钱也等于白铸,百姓不用,这铸钱自然也就无法获得铸利,可若是我等铸于清钱,就等于替清虏张目,助其为天下正统,洪承畴之毒计恶狠实出我等之想象!” 既便是身处这个时代,在过去的十几年间,游走各地的姚湘仍然看出了洪承畴毒计的过人之处,虽然看出了对方的目的,但是却无法破解这一毒计,甚至现在,为了解决用度问题,迫于无奈之下,也只能铸造清虏的“顺治通宝”,从而以铸钱之利,贴补府中的用度。 “可偏偏这洪承畴的法子却是无解,便是我等也只能无奈从之,当真是可恨至极!” 在钱磊摇头叹气时,朱明忠冷笑道。 “怎么无法破解?” 看着眼前这两位,瞧着他们神情中的无奈,有着领先于他们数百年见识的朱明忠,自然非常清楚,应该通过什么样的办法破解这一切。在后世有着太多的例子。 “哦,莫非经略已有破解此计的良策?” 面对两人的期待,朱明忠冷笑道。 “铸钱,就铸顺治通宝,他们是含铜7成,咱们就铸6成的,然后再铸5成的、四成的,重量也不停的减下去,他们的重一钱四分,咱们就铸一钱三分五,然后不断的减重……” “经略,你的意思是铸假钱?” 钱磊不解的看着朱明忠,这根本就是民间仿铸的路子啊。 “没错!” 点点头,朱明忠肯定的说道。 “就是铸假钱,而且要尽可能的多铸,铸钱越多,咱们获得的钱利也就越多,这些劣币涌入市场之后,势必会对清虏制钱的信用造成影响,到时候咱们可以将其大量抛售于市场之中,一来可以补贴衙署开支,二来可以破坏清虏制钱的流通,尤其是其信用,当市面上的咱们所铸清虏之钱占据主流的时候,四成、五成的劣钱充斥市场之时,就是我等重新夺回制钱正统之日……” 其实,这就是假币的战争,将假币作为战争的手段,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假币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希腊,普鲁士的腓特烈大帝在七年战争时期就曾制造对手波兰的假币,拿破仑也曾签署过制造奥地利和俄国假币的命令。在美国内战期间,南方和北方为了攻击对方的经济软肋,都曾伪造对方的纸币。其目的都在于摧毁敌国的货币信用。 “经略此法甚好,此法甚好,如此自然可破洪贼所用之法,只是……” 思索片刻知道这是破解洪贼钱法的姚湘看着经略反问道。 “只是这铸钱用的铜从何而来?” 章节目录 第69章 实验田(第二更,求月票) 半夜,一番肆意的逞欢之后,已经疲惫不堪的夏紫云这会昏昏沉沉地睡着,在梦中感觉到身边的怀抱时,却轻轻地呼唤着。 “不要,饶、饶了奴家吧……” 类似的轻吟传在朱明忠的耳中,只让他的心底略微有得意,在这个时代,但凡身据高位者,皆有几个侍妾,尽管寇云以及夏紫云、夏紫灵两姐妹并不是侍妾,但在这府中的身份也等同侍妾。 虽说得来的过程皆带着半强迫的味道,但时代如此,朱明忠倒也没有在意。 渐渐地,夏紫云睡沉了。 而心中有事朱明忠却怎么也睡不着,无法睡着的他起床兵,便直接走到了外面,一边换着外出穿的衣服,一边想着什么。 这曾经的漕运总督衙署占地颇大,这后园的园林倒也带着几分江南园林的景致,虽说不能同南京的那座数百年精心整治的国公府相比,但作为家宅未免也太大了一些,在这沿着园中的走廊散着步,很快,朱明忠便走到了后花园,所谓的后花园其实只是一个占地不过三分的小院,这院子的用途因人而异,既可以是府中的小菜园,也可以是花园,全因此衙署的主人爱好而定,而现在,对于朱明忠来说,这里却是一个小型的试验田,而所试种的作物,不过保是辣椒、土豆之类的蔬菜,不过前者现在并没有种植,至于后者,则是刚刚种植下去。 来到“试验田”中,看着大缸中长满的绿叶,这个大缸中的土豆正是朱明忠携带的病人家属送的那几个土豆,这种21世纪常见的荷兰土豆的生长期极短,不过只有60天,因为爷爷曾于家中种过这种荷兰土豆的关系,所以对于种植土豆,朱明忠并不陌生,几天前,他将那几个已经发芽土豆切块后,将切块的土豆伤口抹上草木灰,然后种进了这个大缸中。 “已经出苗子了……” 看着大缸内沙土中冒出来嫩苗,朱明忠的目光中隐隐的带着些许期待,现在的中国北方不同于后世,因为小麦相对耗水,在易旱的北方,因为灌溉条件的落后,一直都是以耐旱高梁、小米为主,至少小麦成为北方的主粮,那是20世纪中后期的事情。而两者都是春播秋收,秋收之后,直到第二年三月,土地一直闲置,而长江以北的粮作皆是一年一季。 而明末清初红薯的在北方的推广改变了一年一季的粮作,清代的人口增长也与红薯在北方的推广有着根本性的联系,使得北方冬天时闲置的土地得到了利用,从而刺激了人口的增长。 而相比于需要育苗的红薯,种植相对简单地土豆更容易推广。当然更重要的是相比于红薯,朱明忠从后世带来的这些荷兰土豆的生长期短,而且产量高。 “六十天成熟,亩产量两吨以上,不过这个时代没有化肥,亩产量应该能保证一吨吧……” 心底这般寻思着,看着缸内的嫩苗,朱明忠知道,一但这些土豆于中国推广开来之后,将来会给中国的农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甚至会引起一场人口大爆炸,毕竟,仅凭每亩土豆的产量就足够养活两三个人。 “就是不知道国人能不能适应以土豆为主食……” 国人能不能适应以土豆为主食朱明忠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苏北、河南以及山东等黄河故道周边以沙土地为主的地区,无疑更适应种植土豆,在食物并不充足的情况下,他们应该能够接受以土豆做为主食,至少做为从10月至次年三四月间的主食,之所以有这个限制,是因为土豆不耐储存。 “8月种,10月收,然后吃上五个月,要是吃不完的话,可不就浪费了,这么一比的话,反倒是不如红薯了,毕竟红薯可以直接切片风干长期储存……” 心底这么寻思着,朱明忠反而又暗自抱怨起来。 “早知道自己会穿越的话,真应该随身带些种子。” 虽说土豆的产量很高,但是土豆并不耐储,即便是在后世土豆的长期存储也是个问题,所以在这个时代土豆只能作为短期食物。 “有吃的总比没有吃的强!” 自言自语着,瞧着缸内的嫩芽,朱明忠反倒是不像先前那样对其充满了期待,毕竟土豆有着这样那样的限制。 “也许,等将来有时间的话,可以在这里进行良种繁育!” 虽说上学时所学的生物知识大都已经还给了老师,但是对于良种培育多少总还记得一些,那些课本上看似简单的育种知识,其实正是人类几百年科学育种技术的经验积累,借助那些知识完全可以培育成功的一些良种,从而从根本上提高小麦、水稻的产量。 “慢慢的来吧!等将来把满清赶出了中国,到时候,自然也就有时间培育良种了,没准,到时候,还能混一块封地,当个逍遥王也不一定,到时候总不能成天在女人肚皮上过日子不是……” 其实一直以来,朱明忠都不是一个有什么野心的人,若不然也不会心甘情愿的混迹于城乡结合部,在那里当个自由自在的“无照游医”。即便是来到这个时代,除了恢复汉人的江山,他同样也没有多少野心,也正因如此,面对打压的时候,他才能够以一种相对平和心态去面对,而不至于因为打压,对郑成功心怀不满。 对于朱明忠来说,他最大的梦想就是驱逐清虏,至于将来,他更愿意做一个逍遥王,至少逍遥王不需要承担那么多负责,而且可以享尽人间的富贵。 当然,这个梦想他从未曾告诉过其它人,甚至也没有仔细考虑过,只是一时间的由感而发,这会第一次想到逍遥王的时候,朱明忠先是一愣,随后自言自语道。 “到时候,如果永历当真要封自己为王的话。应该讨那一块封地呢?这里?还是其它地方?要不然干脆就把北美讨来给自己吧!” 章节目录 第70章 静夜(第三更,求月票) 把北美讨来作为封地! 这个念头刚一浮现出来,在朱明忠的脑海中,自由岛上的那个自由女神像,立马变了个模样,变成一个巨大的骑马青铜像,而那青铜像是谁? 可不就是自己嘛! “到时候纽约应该叫什么?新上海?还是……” 想到这,朱明忠的脸上顿时咧开了笑容,那是一种得意的当然也有些心满意足的笑容。 “行,就这么定了,等到将来天下恢复,按功行赏时,就问永历要北美做封地……” 新上海、新扬州、新常州、新杭州…… 想象着到时候北美大地上纽约、华盛顿、芝加哥、洛杉矶等城市变成一个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地名,想到千百万中国人在北美大地上开始新的生活,几百年后,人们提到北美的时候,再不会有美国的什么事。 心情变得的舒畅的朱明忠,甚至不由自主的嘿嘿傻笑着,他相信这一切是可能的,毕竟,只要能够将满清从中国驱赶到西伯利亚,那么中国就必定不会错过所谓的“文明国家”丈量世界的机会,南洋、澳大利亚、北美,以至于非洲,这些地方最终都会布满中国人,一片片属于中国人的殖民地将会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到那时,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模样?” 心里这般寻思着,憧憬着这个全新的未来,朱明忠整个人都对这个未来充满了期待,以至于在离开试验田的时候,他的脚步都显得很是轻快。 午夜的衙署之中静静的,只能听听蟋蟀的叫声,因为衙署内房间极为宽裕,且本身衙署内除了总督本人的住所,也是衙内官员的住所,所以现在衙署内同样有一些下属住于这衙署之中,作为朱明忠的心腹的石磊同样也是住于这府中。沿着园子散步的时候,看到石磊所住的那个小院里还透着灯光。 “咦,这么晚上还没睡,找他聊聊去!” 见石磊的院中还亮着灯,朱明忠便径直走过去,就在他将来推开门的时候,院内的金属碰击的声响以及阵阵轻喝让他从门缝中看去,借着院中的灯光,可以看到石磊正在与石昭练刀。 这还是朱明忠第一次见到两人习武,尤其是石昭,平日里看起来是一副柔柔弱弱、娇娇美美的模样,但这会一身劲装的她却不住的用手中倭刀朝着石磊劈砍去,若是用刀背格挡,隐约的可以看到,她身上的劲装似乎已经尽是汗浸。 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虽说她穿着男装,但朱明忠还是看出来她是女儿身,不过两人倒也没见过几面,毕竟大多数时候,两人也没有什么机会碰面。 “太慢了,再快点!要注意寻找破绽……” 与女儿一同练习的石磊,一边训斥着,一边伺机攻击石昭,根本就没有顾忌她是他的女儿,似乎就像生死敌人一般。 “记住,我不是你爹,是你敌人,你的目的就是杀我,快点……” 听着院中的吼声,朱明忠看到已经累的气喘吁吁的石昭似乎已经力竭了,就在这时,他看到石磊猛然一刀朝着石昭的脖颈砍去,就在刀锋将要砍到她的脖颈时,刀身一转,刀背砍了过去。 “啊!” 脖颈被吹了一刀石昭的嗓间发出一声尖叫,刀从手中落下的时候,人捂着脖子吃痛的蹲在地上。 “爹……” 被砍到脖颈的石昭哭声出来,正欲撒娇的时候,只听石磊怒斥道。 “哭,哭哭啼啼的成何体统,若是碰着敌人,这会你已经命丧黄泉了,这乱世之中,你的武艺越强,就越能自保……” 父亲的训斥让石昭只得捂着脖子,强忍着痛把泪水吸了回去,闷声答道。 “女儿知道了!” 人家做小姐的无不是娇娇美美的模样,被爹娘呵护疼惜,然而石昭作为石家的小姐呢?五岁的时候就开始拿刀练剑、蹲马步、打木桩,每天都是全身酸痛瘀青不断。若只是如此倒也还算了,每天她还要看书、练字,那日子过的比寻常男子还要累上几分。 “昭儿,我知道你辛苦,但现在这世道如此,你又是个女儿家,爹并不希望你因此而受伤,可若是现在不让你受伤,将来爹不在身边的时候,谁来护着你?” 收起刀来的石磊,这时又像个慈父般的安抚她。 “爹,您不是说,现在这时局,只要能维持下去,不出十年,清虏必定会被逐出关外吗?到时候这天下太平了,女儿又怎的还需要练武自保?” 尽管知道爹是为了自己好,但是石昭还是忍不住向父亲抱怨起来。 “你不懂!” 叹口气,石磊爱怜的摸了下石昭的脑海。 “等将来你就知道了……”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石磊的语气显得有些沉重,而那神情中也显得有些复杂,每一次,每当这个时候,石昭都知道自己不应该再问下去了,因为在父亲的目光中,她看到了一种难言的痛苦,而痛苦之中更多的是忧虑,即便是现在同样也是如此。 见两人已经收起刀来的朱明忠,听着院内传来的声,推开门的时候,他笑着说道。 “石小姐,令尊是希望你能够自己掌握自己的将来,而不是像其它寻常女子一般,嫁给从未谋面的男人,然后相夫教子与家务为伴……” 尽管并不知道,这是不是石磊的本意,但是在朱明忠看来,也许,这正是石磊的意思,甚至有那么一瞬间,朱明忠将他们父女和《摔跤吧!爸爸》重叠在一起了,在这个时代让女儿练武,这是多么的另类,当然石磊的目标并不是让女儿拿金牌,而是为了让女儿拥有自保的能力。或者说,让女儿有独立的能力。 身后的声音让石昭的俏眉猛锁,转过身来,看清来人是朱明忠后,她立即想到两人初次见面时对方的无耻,立即娇声斥道。 “要你管!” 石昭的驳斥,让朱明忠变得的尴尬起来,而石磊连忙于一旁补救道。 “昭儿,不得无礼。” 接着又揖礼道。 “下官参见经略!” 章节目录 第71章 夜话(第一更,求月票) “哐啷!” 翘着嘴的石昭将茶杯放下去的时候,那发响的脆响,无疑是在用这种方式显示着她的不满。 对此,即便是作为父亲的石磊也只是在她离开之后,方才尴尬道。 “实在是下官教女无方,还请经略莫怪!” “令爱性情质朴,实是难得、实是难得……” 当然之所以来这里,朱明忠倒不是为了和他讨论教女的问题,虽说只是临时起意,但却也是有其它的事情。 “四石,那件事,现在办的怎么样了?” 喝了口茶,朱明忠直接切入了正题。 他口中的那件事,指的是铸钱的事儿,身为明官铸清钱,若是传了出去必定会引起风波,所以出于谨慎,铸钱一事并没有交给户科,而是交给了军法处,由石磊负责,之所以交给石磊,有朱明忠自己的考虑,毕竟在后世这种制作“假币”的事,往往都是交给情报机构负责,而军法处就是朱明忠手中的情报机构。 “回经略,这件事基本上已经办成了,现在只差开炉了。” 说话的时候,石磊已取出一枚崭新的制钱递给朱明忠。看上去,这是一枚普通的“顺治通宝”,背文由穿右“江”汉字与穿左“一厘”组成。由于“一厘”二字取折银一厘的意思,这是江宁钱局铸制的制钱。 “这是江一厘?” 看着手中的顺治通宝,朱明忠感觉这制钱与普通的顺治通宝没有任何区别。 “正是。” 石磊接着说道。 “经略,这铸钱的母范取自于南京,南京于我朝时就是铸钱所在,清虏窃据之后,于即于此设立钱局,用于铸造铜钱,而今钱局已经改铸我大明的“永历通宝”,所以这“顺治通宝”母钱、母范也就被弃之不用,下官未费丝毫功夫,便将母钱、钱范从南京取来,从而铸成此钱……” 石磊的回答让朱明忠的脸上一乐,这可不就是传说中的拿真钞的母版制假钱嘛!如果换成其它人的话,恐怕还真不一定能想得到在南京有清虏的铸钱钱母,如此一来,那造出来的岂不就是真钱? “四石,咱们可不是替满清制钱,这钱是怎么铸的?” “经略,照你的意思,除了废铜之外,我们还试着熔化了一些“顺治通宝”,然后将其改铸成了这个,咱们铸的“顺治通宝”含铜为六成,虽说减了一成,可是因为钱范用的是清虏的母钱制成,再加上铸工也是官钱局的铸工,所以这铸钱百姓根本就看不出与清虏之钱的差别来……” 石磊的语气不快不慢,而且显得很是平静,过去他从未曾想过,有一天主持军法的他需要铸钱,但是现在参与其中之中,他便发现,这铸钱极有可能是另一个战场。 “多少总还有些差别,不过根本就不会有人在意,即便是钱庄之类也不在意,毕竟市上需要制钱!” “嗯,正是如此,他们在不在意不重要,重要的是,咱们需要不停的铸钱!最终把清虏的制钱挤出去!把它们的信用打下去!” 说着,朱明忠颇有些感动地说道: “四石,这件事您可是为我担着风险,待这件事成了,朱某心里自然会为你记下此功。” 尽管铸钱一事,是为了打击清虏,但是很容易授人以柄,成为他人攻击自己的武器,如果一旦事泄,到时候即便是自己成功置身事外,但是石磊这边,到时候可就难了! 经略的话,让石磊连忙说道: “经略,您这是哪里的话,石磊身为经略下属,自然应该为经略分忧,再说,此事是为抗击清虏,又岂是为了一已之私!” “嗯,确实如此,不过这铸钱,也能让咱们获得些许钱利。” 然后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单是凭着江北的税收,支撑将来的北伐,必定是做不到的,要想要养几十万大军,就非得在其它地方动心思,税源不足的情况下,也只有冒险走这一条路了。” 在这个时代的中国一些事情确实很扯淡,即便是制造假钱是为了打击敌人,也可以成为他人攻击的把柄,所以才需要谨慎,需要小心翼翼的,唯恐事泄之后,为他人所用,成为攻击利器。 “这铸钱用的铜解决了吗?” 石磊点点头说道。 “铜不是问题,这清虏铸钱用的都是废铜,清虏入关一路屠城,天下人丁十不存一,佛像、铜器遗弃者比比皆是,铜价每百斤不过五两左右,既便是咱们以废铜铸钱,铸钱千文含工本银在半两上下,如此一来,铸利可达五成上下……” 低铜价自然导致了低成本,低成本意味着钱利更多,甚至这正是当初决定铸钱的原因所在,当然也是为了打击清虏制钱的信用。 “但是经略,仅只凭收购市间废铜,并不能支撑大规模铸钱,毕竟民间器皿用来铸钱,其中杂质太多,本就颇为繁索,若不然再搭配铅、锡,所以,铸出来的钱自然也就是轮廓不清,字迹模糊。所以要铸钱,最好还是以新铜铸钱,如此,才能铸得新钱……” 尽管一开始并不懂得铸钱,但是出身锦衣卫的石磊更擅长学习,他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已经从那些铸匠的身上学到了一些铸钱的知识,当然也通过其它的渠道,获得了一些信息,而对情报信息的重视,正是其它官员所不具备的,所以他才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制定出一些解决问题的办法。 “新铜?这新铜从什么地方来?” 提到铜,朱明忠便是一阵头大,铜看似不起起眼,可是用途极大,除了铸钱之外,制造武器也需要铜,尤其是铸造陆军用的野战火炮,在前装炮的时候,铜就是最好的铸原料,如果有了充足的铜,兵器厂又岂会铸造那些废时废工的铁炮,恐怕这会早就铸造那些寿命千发的青铜炮了。 “铜,咱们中国没有,并不表示其它地方没有!” 看着经略,石磊微微一笑。 “不知经略可曾听说过倭铜?” 章节目录 第72章 贸易(第二更,求月票) 倭铜! 这两个字传入耳中,让朱明忠立即想起了历史上于清中前期赫赫有名的“内务府商人”,正是在满清直接扶持下,成为了专办东洋铜斤业务的商人团体——洋铜商。在某一个特定的时间内,这些铜商的地位几乎与粤省的洋行、江淮的盐商地位相等。 怎么把这事给忘记了! 在长达百年的时间中,这些洋铜商每年都是动辄几百万斤,少则百万斤的大规模进口日本铜。如此充足的铜源,怎么就被忽视了? 一门炮才用多少铜?不过一千多斤!从日本进口的铜不仅能够满足铸炮,铸钱同样也不是什么问题! “你是说从是日本进口铜?”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朱明忠突然发现自己非常有必要,整理一下记忆中的那些资料,毕竟平素没有什么爱好的他,就喜欢在网上看一些杂文,这些纷乱的历史文献中,有着太多的历史资料。 但是因为太过繁杂,总是会被忽视,就像这次,如果不是石磊的“提醒”,恐怕朱明忠还真不一定能想到从日本进口铜。 “正是,这日本自古多铜,且其国内爱用我中国之物,比如我江南的生丝、糖货等皆为日人所需,如果能开以航线,必可获得暴利,这郑家正是兴于对日贸易,所以,以下官看来,若是经略不妨以办铜为名,重开清河对日本贸易……” 这是第二次,朱明忠听说了清河对日本贸易,于是便好奇的问道。 “四石,你知道这清河过去有海船通往日本?” “经略,下官旧时与锦衣卫任职,自然知道一些,这清河旧时亦有海商,每年通海所得不下百万两,若是经略能重开海路,自然可获利颇多,通海所得自然可像郑氏一般贴补军务!” 郑成功为何能靠一地财力支撑数十年,靠的正是对外贸易的利润,只不过他并不是靠税收,而是直接插手其中,郑家的船队除了是军队之外,同样也是商船队,正是通过垄断大陆对日本的贸易,每年获利甚丰。 “四石,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且不说,咱们冒然插手对日贸易,不知会引起延平的什么反应,就是想要开辟航路,也要有人了解从清河至日本的航线不是?还有就是到达日本后,又如何展开商贸?这些都是问题!” 之所以会提到这些,是因为朱明忠知道,现在的日本正处于德川幕府的统治之下,已经执行闭关锁国多年,只有长崎一港通商,尽管保持着与中国和荷兰的贸易,但是商船进入却需要获得许可,没有许可的船只,即便是进入长崎,也不能销售随船货物,更不能采购货物。 正因为了解其中的问题,所以一直有意开拓对日贸易的朱明忠,原本已经打定主意,在时机合适的时候,以“江淮经略使”的名义遣使前往日本,与其商讨贸易,当然,这只是暂时的,即便是获得了贸易资格,也受会到种种限制。将来,实在不行的话,那就来个“黑船来袭”,直接敲开日本的国门。 不过,这个念头也只能藏在心里,毕竟,现在日本是大明的“友邦”,甚至就连永历,也对其寄予厚望,希望能够借东洋兵,甚至就连自己的那位老师,也曾数次东渡日本求援。而且郑家也依赖日本贸易,在这种情况下,恐怕这边“黑船来袭”,那边郑成功就会怪罪下来。 “经略,虽说这清河海商遭清虏勾陷抄家甚多,可并不意味着没有漏网之鱼,若是经略有意恢复通海贸易,下官明日便遣人于清河附近走访,想来必定可以寻得些许曾经从事通海贸易之人,若其熟悉航线和日本事务,自然可为经略用!” 石磊的建议和吴品亚的建议相仿,只不过,相比于吴品亚的建议,石磊则是一个行动派,这也正是朱明忠欣赏他的原因,在大多数时候,他只需要稍微表现出来想法,石磊就会立即去执行。当然,这也是一个情报主管,必需具备的素质。 “嗯,这件事,四石,你尽量去办,但注意,不要惊吓到他们,毕竟,这些人对咱们有大用处……” 尽管从没有接触过这个时代的海商,但是朱明忠很清楚,在这个航海技术原始而落后的时代,敢于开辟海上航线的商人,其胆魄绝不是寻常人所能相比,相比于迫于生活而远赴海外的寻常百姓,海商才是大航海时代的真正开拓者,至于那些穷苦百姓,不过只是海商们开拓海外的“工具”,可在历史上,人们似乎只记住了前者,而直接忽视了后者的存在。似乎在他们看来,那些穷苦百姓平空就到了海外,下了南洋。 “下官明白!” 石磊点点头,然后又继续说道。 “还有一件事,下官原本想明日再向您秉报,这不,既然您来说,正好一并说了,就在两时辰前,从北边传来了消息!” 在过去的一个多月间,石磊已经借助漕帮于运河沿线的力量,建立了一个简单的情报网,从而获得了大量的情报,尤其是有关达素率领清军的情报。 “哦?达素那边又有什么动静?” 一听是北方的动静,朱明忠立即反问道。 “正是,这达素虽说已经命令大军转为陆路,可是行军的速度并不慢,按照现在的速度,最多20天左右,就能抵达徐州!” 二十天左右! 听着这个时间,朱明忠先是一愣,随后沉思片刻,然后随口笑道。 “该来的总要来的!他达素走了这么长时间,也算是对得起咱们了!” 可不是对得起嘛! 若不是达素的缓兵慢行,自己又怎么有时间训练新兵。若是他快马加鞭赶过来的时候,靠着那引起灶丁又怎么能挡得住他们? 既然来了,那便来了吧! 现在这部队训练的怎么样了? 能不能挡得住清军? “十万、十万……” 于心底喃喃着这个词,突然朱明忠又是一笑。 “还别说,还真不一定够咱们杀的!” 章节目录 第73章 演兵(第三更,求月票) “杀!” 随着一阵宛若雷鸣般的怒吼在校场上响起,上千手持长柄斩马刀、身着重甲的兵卒猛然挥刀朝着前方劈砍。那三尺长斩马刀在空中划过一道银链。阳光下兵卒的重甲泛着片片明光。 重刃、重甲! 这便是忠义军的铁人军,这一万三千身着重甲的铁人军,无一人不是能力举五百斤、身高五尺六寸以上的壮卒,可以说汇集着忠义军全军的精华。尽管他们身上的重甲无法郑家铁人军相比,但是上千重甲铁人并肩齐步,宛如一堵铁墙般向前迈动时,在那震耳欲聋的喊杀声中,长柄斩马刀落下时,尽管明知道他们面前无人,只是空刀,但仍能想象出于敌阵之中撕杀时,斩马刀下敌军肢臂断裂的惨状,铁墙般移动的铁人震颤着人心,只令人觉得一阵热血沸腾。 现在进行的这场校阅,是一次检验,是为了检验这一段时间来到训练成果。 毕竟现在的忠义军中充斥着太多的新兵,尽管朱明忠按后世的方法用老兵训练新兵,带领新兵。可是仍然需要进行检验。只有如此,才能够了解自己的实力。 即便是身处校场上,看着这支徐徐前进的重甲兵,朱明忠只觉得一阵激动,对于这支重甲军团,他可谓是赋予了厚望,就像数百年后的坦克一样,将会成为全军的中坚。 如果他们身上的铠甲能够更坚固一些,或许效果会更好,在这个时代的战场上,这些重甲步兵如果集中使用的话,可以发挥出类似于后世坦克的作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等同于坦克。 “气势磅礴,锐不可当……” 注视着校场上的十数道铁墙,朱明忠于心底感叹之余,却多少总带着些许遗憾。 “只是这盔甲太过落后了……” 校场上的重甲步兵身上的盔甲皆是缴获自清虏的盔甲,要么是传统的铁片扎甲,要么是绵甲,这些盔甲不仅重量大,且防护能力一般,远比不上欧洲的板甲。尽管明知道板甲是冷兵器时代人类盔甲的巅峰,但朱明忠同样也很清楚,板甲的制作工艺复杂,尤其是关节等部位的连接需要精心的设计,在工匠们对板甲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自然很难制出让人满意的板甲。 就像日本尽管早在百年前就已经接触过欧洲的板甲,但是最终还是不得不仅仅只是借鉴板甲,制造出了简化的“南蛮甲”。工艺问题才是最大的问题。 “如果现在能开通海贸的话,倒是可以考虑从欧洲买回几万套板甲,如果可以的话还可以再引进一些工匠……” 与很多人想象的不同,因为引入了水力锻锤等工具,使得板甲实际上价格并不贵,朱明忠记得曾看过一份资料,在十六世纪时英国政府仅只花了400多英镑,就从科隆订购了一千多套全身甲,在16世纪各国购买盔甲动辄便是数千套,而且价格极为低廉。相比之下,一副扎甲也需要十几两银子,两者在价格上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但是现在,那怕就是板甲再好,也只能想想。毕竟,中国距离欧洲太远,在17世纪从中国到欧洲往返需要近两年时间,若是等着从欧洲购买的板甲回国,不定这黄瓜菜都凉了。 “要不然从日本弄些“南蛮甲”?” 这个念头当然只是一闪而过,毕竟朱明忠很清楚,日本人不过只是在一定程度借鉴了欧洲板甲,除了胸甲之外,主体还是日式的盔甲,性能非常一般,而且价格很高。 胸甲……突然朱明忠的脑海中回忆起于船上第一次见到郑灵时,她身上的那副胸甲。 也许,可以考虑一下胸甲,或者像日本人一样,对板甲进行简化。 在那震耳欲聋的喊杀声中,想象着如何对板甲进行简化的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出了曾经在网上看过的防恐演习中那些穿着黑色防暴服的特警,想到那些特警身上的防暴服,他的眼前顿时一亮。 “为什么非要钻板甲这个牛角尖?防暴服不也行吗?” 防暴服的防护面积基本上能够保护全身,当然最重要的是它的设计极为简单,关节处只是护膝、护肘,护大腿、护小腿、护臂与护膝、护肘的连接是靠衬布连接,制造工艺自然比板甲简单许多,或许它的防护面积不如板甲,但是它更廉价,而且更容易制造,几乎没有任何制造难度。 “没错,没错,就是它!就是它!” 这种盔甲不仅可以装备重甲步兵,而且还可以装备火枪兵,至少可以装备一部分火枪兵,从而让他们可以在清军的弓箭、鸟铳下安心战斗。 内心激动着,朱明忠恨不得立即就绘出新式盔甲,然后交给兵器厂制造,不过对于好不容易才抽出时间来军营的他,只能按下心头的激动,继续观看着军队在校场上的演兵。 经过一个月的训练之后,近六万灶丁在一万忠义军老兵的操练下,已经完成了从民到兵的变化,源自于二十一世纪的队列以及严格的纪律,使得这支部队看起来倒也有了军队的模样。 在重甲步兵的操练结束之后,上千名手持长枪的轻步兵,踏着整齐的步伐从校场两翼跑进校场,然后随着口令列队、散开,随后又随着口令,于校场演练着刺枪术。 震耳欲聋的喊声中,他们手中的七尺长枪就像是刺刀一般,不断的刺上前方。没有比刺刀所用的刺枪术更简单的枪术了,至少相比于这个时代的枪术,以“三防一刺”为核心的刺枪术,训练起来更简单,而且更为有效,只需要经过短期训练后,兵卒就能掌握其中技巧,可以说,长枪队正是忠义军的根本,也正是长枪队成就了今天的忠义军。 “杀、杀……” 千人刺枪操练的场面同样是震撼人心的,在那一阵阵喊“杀”声中,朱明忠注意到校台上那些出身于长枪兵的官佐,在看到这一幕时,无不是神情激荡,对于他们来说,这长枪早就渗透到他们的骨子里。无论现在他们麾下是重甲兵或者火枪兵,当初接受的长枪训练早就渗透到他们的骨子里。而渗到他们骨子里的又是什么呢? 恐怕就是类似于“敢于刺刀见红”的思想了,毕竟,在通济门,他们曾经承受着箭铳齐发的伤亡,不断的挺枪前进,最终击退了清军的反攻。 长枪兵给忠义军带来的是什么? 是意志! 正是当初的没有远程兵器的限制,使得忠义军只能凭借长枪拼命冲锋,使得忠义军的身上积聚了一种其它军队所欠缺的意志——“敢于刺刀见红”的意志。 相比于重甲步兵以及长枪兵那令人震颤不已的操练,火枪兵的操练反倒是有些不温不火,甚至显得有些乏味,尽管火枪兵踩着鼓点行进的队列看起来很是整齐,虽说他们在操场上变换着队列,尽管显得有些生硬,但看起来也是有模有样的。 而在火枪兵的操练之中,唯一的亮点恐怕就是他们使用的武器,那些带着枪身修长、带着枪托的燧发枪,所贮藏着的改变时代的力量,至少现在还没有几个人能够意识到,但是作为穿越者的朱明忠很清楚,也正是燧发枪的出现,让文明民族第一次对于野蛮的游牧民族、渔猎民族形成了真正的压倒性的优势,从此之后,野蛮民族再也未能像历史上一样征服文明民族。 火枪改变了一切,也正是从火枪开始,文明第一次真正的对野蛮形成了让对方无法超越的优势。 在枪口的硝烟中,看着场中的火枪兵,看着他们随着鼓点变换着阵型,随着口令装填弹药。看着那一排排的硝烟。尽管明知道他们打的是空枪,但是,朱明忠仍然能够想象到清军在他们的面前人仰马翻的一幕。 火枪兵! 这才是真正的未来! 朱明忠的拳头猛然一握,在这一时刻,他知道,自己已经做好了准备…… 现在这支军队已经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做好了准备。 想到这儿,朱明忠朝着北方看了过去。现在达素应该快到徐州了吧! 是的! 已经不远了,等到他来到这里的时候。 到时候鹿死谁手,还未尝可知! 虽然明知道自己麾下的官兵大多数都是新兵,但是那种信心却从未曾改变过,朱明忠相信自己能够取得胜利。 就像是对称他这种心情一样,就在朱明忠的心里升腾起那种必胜的信念时,校场上想起了一阵阵耳欲聋的吼声。 “忠义军!” “杀虏!” “忠义军!” “杀虏!” 那一阵阵怒吼声,从上万官兵的嗓子里迸发出来,他们怒吼着,咆哮着,那声音中更是带着一种渴望,是战斗的渴望,同样也是对于自由的渴望! “忠义军!” “杀虏!” …… 在这怒吼声中,神情越发严肃的朱明忠只是默默地注视着台下的官兵,突然他的右手握拳在胸前猛击,然后前伸手臂,跟着士兵们一同喝倒。 “忠义军——杀虏!” 章节目录 第74章 南京(第一更,求月票) 该来的,总是会来的! 达素率领的十万大军,可以说聚集了清军于北方的几乎全部精锐,当然,除了京营八旗之外,至于京营八旗是不是精锐,恐怕只有那位在南苑成天练兵酋首才知道。 对于江南的那些已经重新蓄发的百姓来说,他们自然关心着清军南下的进程,当得知清虏前锋已经抵达徐州的消息时,整个南京的气氛顿时显得有些紧张。以至于那街上的人们,在见着彼此的时候,无是不用一种试探的眼光看着彼此。 在彼此的眼光之中,他们都读到了一种担心与忧虑,既是为他们自己,同样也是为了这汉家的河山。 “这大将军可是有二十万大军,只要大将军把兵往江北一派,那达素小儿还能嚣张得了几时?” “大将军手下是兵多将广,可别忘了江北现如今是朱军门的地盘!” 尽管没了下句,可这酒楼里头,谁都听出了这话里的意思,当初朱军门远走江北的时候,是怎么个走法,他们又岂曾不知,大将军和朱军门,那可不是一路的。 “朱军门,那可是响当当的汉子啊……” “可不是,忠义军上下,有那个不是响当当的汉子!” “除了李子渊那狗东西!” “对,对……” “不过那狗东西,倒也有几分本事,听说在江西那边也是连下数城!” 在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话声中,坐的窗边一身儒袍,书生打扮的郑灵的眉间闪动着些许忧色,她之所以私自离开王府,正是想要出来透口气,顺便到城外的大报恩寺许愿来着。 可这会,她的心思却怎么也无法平静下来,之所以如此,倒不是担心其它,而是忧心着江北能不能挡得住达素的十万大军。 他能挡住清军吗? 对于只有17岁的郑灵来说,在朱明忠之前,除了府中的下人之外,她几乎从未曾接触过年岁与之相仿的青年男子,从初听那首绝命诗时的感动,再到到初见他时的惊讶,一种难言的情愫暗自在情窦初开的郑灵心中发了芽。 也正因如此,她才会对江北多出了几分关心,尽管她从未曾给他写过一封信,可并不妨碍她听到江北传来的消息时,内心的一阵阵的欢喜。 但是现在,却又不能不为他担起心来,毕竟,这可是十万清虏! “大哥,也真是的,为何直到现在还不派兵北上,难不成真要等他先耗去清虏的锐气吗?” 派兵北上! 又一次,郑成功在心底念叨着这个词,那神情显得很是复杂,从昨日得知达素所领清军先头抵达徐州之后,是否派兵北上增援,就与府中争论不休,赞同北上者有之,反对者有之。 而且各有各的道理,赞同者言道着唇亡齿寒的道理,而反对者出言反对的原因也非常简单——铁人军需要留下拱卫南京,至于其它陆师精锐,现在正在攻打杭州,于杭州城下僵持。 在这种情况下,若是派遣全军精锐铁人军北上,到时候这南京又如何拱卫? 作为全军主帅的郑成功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毕竟铁人军是他麾下唯一的陆战主力。 “唉,难啊!” 心叹口气,郑成功的眉间闪动着些许无奈,甚至颇有些无奈的摇头轻叹着,而立在王爷身边甘辉,听着王爷的这声轻叹后,便出言询问道。 “王爷可是还在心烦江北之事?” 郑成功点点头。 “江北局势如此,又如何能不担心,” 摇头轻叹着,郑成功继续说道。 “成仁于清河领江北两府之地,可为南京之屏障,清虏如欲进犯南京,必先败以成仁方才能无后顾之忧南犯江南,若是成仁于江北兵败,到时候……” 尽管对于郑家的水军极为自负,相信清军绝不可能渡过长江,但若是说没有丝毫担心,恐怕郑成功自己也无法相信。 “到时候,恐怕这长江上又将是一场血战!” 发出这声叹息之后,郑成功继续感叹道。 “在北伐之前,本王只想着如何能打下南京,告慰高祖在天之灵,可这打下南京之后,反倒再也睡不踏实了,本王是……” 是怕! 是担心! 是担心稍有失误从而使得这恢复大明江山自此成为泡影,进而成为大明的罪人! “目下,本王总有太多的顾虑,总是患得患失,唯恐因本王之过失,令北伐前功尽弃……” “王爷何需如此?” 甘辉立即大声说道。 “且不说清虏无水军相助,不可能渡过长江,便是能过长江,又岂是我铁人军的对手?再则,成仁长于练兵,当初于江阴所练忠义军不过月余便又成军,而今日其于江北募灶丁六万,练六万新军,虽说兵力尚不及达素,可成仁悍勇,又岂是达素所能相比?” 如果说通济门血战成就了什么?恐怕就是朱明忠的悍勇之名,郑成功麾下敢于身先士卒与敌撕杀的将领很多,但是像朱明忠一般悍勇的却极为少见,原因无他,只是因为通济门置之死地的决然,是大多数人都无法做到的。 “一夫用命百夫难挡,当初忠义军于通济血,可谓是上行下效,无用悍勇难当的,若是今日江北忠义军,能如同当初通济门一半悍勇,恐怕达素别说的是夺下江北了,恐怕就是想要保住命,也是运气使然……” 尽管对于那些灶丁的情况,甘辉并不了解,但是在他看来,这朱明忠练兵有那么几分本事,现在只要他在江北能如样练出兵来,这自然也就不需要担心江北了。 “你不懂!” 摇摇头,郑成功看着远处,轻声道出了他的担心。 “练兵贵精不贵多,区区数千人,可练成精锐,于战场上亦可操之如臂膀,但是若是同时操练数万人,又岂能全都练成精锐?操之如臂膀?” 行军打仗多年的郑成功,对于练兵、用兵自然有他的一番见解,自然也知道,兵多兵少之间的区别,到最后他又是一叹。 “唉,若本王不派兵北上的话,成仁那边不知又会作何想啊!” 章节目录 第75章 奸商(第二更,求月票) 夜幕降临之后,扬州城内显得有几分静寂。在暮色笼罩的城中,偶尔可以看到腰挎大刀巡逻的兵卒,这恐怕是现在扬州与往年最大的不同,这些守城的忠义军兵卒不仅用于守城,同样也用于维持秩序。 尽管按照守城的规定,子时之后全城才会夜禁。便往往人们为了避免犯了夜禁,所以往往会早早的赶回家中,以至于这不过只是亥时将至,这街上便不见什么路人了,不过虽是夜禁,这城内大宅所处的街前依然点着油灯,这些油灯大抵上都是由住于此街的富户自行设立,这也使得这些许灯光成为城中少有的亮处。 悬于灯杆上的灯笼被风轻轻吹动,那引起灯笼上都写着”张”字,提醒着从此路过的人们,这灯是张家的灯、油是张家的油,街坊们能不用走夜路,需知道感张家的恩,而这正是富户们设以路灯的原因。 虽说亥时已过,可是在张家宅内花厅,却依然是灯火通明,在这花厅内,几名扬州本地的盐商似乎正在那里讨论着什么,但那表情无不是一副神彩飞扬状。 “这内大臣达将军已经兵至徐州,不日便会取清河、复江北,你我的这总算是熬得云开见月明啊!” 在张原平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显得有些激动,在过去的这一段时间里,他每天想的、念的皆是什么时候,这扬州才能重归大清国的治下,而不至于像现在一样,落入海贼之手。 “可不是,这达将军可真是的,若是能早来几日,不定咱们还能省下二十万两银子哩……” 说话的是范成勤,身为晋商的他,是范家的远房,在扬州像他这样的与八大皇商家里沾着亲带着故的倒也常见。这会他口中的所说的二十万两,是那盐运衙门刚刚借口勒索的军需,虽说有些心甘情不愿,可是面对”强权”却不得不低头,纷纷凑出了这笔劳军的银子来。 “省钱?能省得了吗?” 陆传逢看着范成勤冷笑道。 “你以为这海贼据城咱们得掏银子,这达大人来了,咱们就能省得掉银子,瞧瞧你们头上的头发,辫子呢?” 陆传逢的反问,让众人无不是周身一颤,那辫子早就剪去了,现在一个个的头上都已经长出了近寸长的头发。至于那金钱鼠尾却没了影子,原因无他,那位郑大人可不让他们留辫子啊! “这,这不都是海贼逼的嘛,达大人到时候定会体谅大家的,再说……” 说着话,范成勤便朝张原平看去。 “达大人与范家交好,又岂会追究这些!” “这可不一定!” 张原平直接摇头道。 “满洲人个个真性情,没准真会以我等剪辫为罪,到时候追究起来,达大人不问其它,只问我等之过,到时又该如何交待!” 这一声如何交待,让花厅的众人脸色无不是一变,在片刻的惊慌失措之后,习惯于同官员打交道的众人还是立即想到了解决问题的法子——拿银子。不过只是片刻功夫,一张纸上便已经落下了不下100万两银子来,这些银子都是他们用来劳军的银子,至于有多少会被达素用来劳军,他们不关心也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银子到了达大人那里,他们的性命、身家总能保得住。 在商量好一件事后,自然的他们又开始商量起另一件事来,至于这件事则又担着些许风险,虽说有风险,但最终他们还是达成了共识,毕竟,他们的身家就在扬州。如果大军攻城的话,到时候,兵乱之下即便是他们出了银子,也不一定能于乱兵的手中保住身家,也正因如此,如何把城献出去,便是他们不得不考虑的事情了。 有时候,事情看起来复杂,可实施起来倒也不见得有多么复杂的,在这些人看来,到时无非就是使银子的事情,只要使出足够的银子,自然能保住这扬州城。 “此事便就这么定下了,到时候,只待清河捷报传来,这扬州城内不过区区数百海贼,那姓郑的又岂不知道大势已去,只要咱们晓之以道理,他郑侠如又岂不知保住身家性命……” 几乎所有人都不怀疑到时候郑侠如会投降,因为郑侠如是商人,他上一次是投机取巧,这一次未尝不会如此。 “原公所言极是,此事便就这么定下了,到时,这扬州能保得下来,原公可是第一功臣!到时候原公可就是扬州十万百姓的再生父母啊!” “什么名不名的,张某不在乎,只是这扬州天堂之地,不能再毁于兵火了!” 张原平的感叹声中,尽是对往日的可惜,虽说已经过去十几年,可是这扬州却仍不比当年啊! 又过了差不多半个时辰,在众人离开之后,未曾离开的陆传逢才看着张原平说道。 “原公,你就达大人一定能赢吗?” 陆传逢的语气中带着不确定的味道,毕竟这行军打仗的事情,谁都说不准。 “二十年前,张某人第一次来扬州时,这扬州的繁华怕是只有天堂能与相比,当初这扬州盐商又有几人认为这大清国能夺得天下?” 发出这声反问之后,张原平又继续说道。 “贤侄,你尚且年青,当年令尊与我等一同为朝廷办差的时候,这沿路所见,却是你未曾见,这大清国用兵之所以能百战百胜,你以为靠的只是兵?” 喝了口茶,张原平半闭着眼睛,似乎又一次想到了当年随军办粮、办货的时候,那一路上的所见所闻,虽说是触目惊心,但是在他看来,却也是奠定了这大清国的基业,也让他知道,这大清国绝对不会败的! “不靠兵?那还靠什么?” 陆传逢有些诧异的反问道。 “贤侄若是有意的话,这次你去徐州,除了结交达大人之外,便随达大人一同南下便是了,到时候,你自然知道,除了兵之外,这大清国靠什么夺得天下!” (今天停电,更新晚了,只有两更了,希望大家谅解) 章节目录 第76章 随军商人(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因为数万大军齐聚徐州,在这徐州城外数里,除了兵营还是兵营。偶尔的在那些大营之间,几处当年清军入关南下的屠尽的村子里,这会又有了些许人气,到处都是乌烟瘴气的,同样的到处堆着柴炭和满是泥浆的粮车,满街的驴子、骡子、甚至还有骆驼,牲口的粪便被大车、靴脚踩揉在泥浆里,稀粥似的在这村子里流淌着。 在那黄河泥浆泥的河水里里泡着几百条漕船,也是运粮用的船,这些有了生气的村落,还有这船,都是晋商的商队所雇佣,这晋商从来都是我大清的第一忠仆,在其入关前就有八大皇商为其办军需,而在清军入关后,之所以能一路无忧南下,多亏了成千上万的晋商赶着驴车、马车、骆驼,为操办着军需粮草,如此才使得其能一路南下,而这些年,清军一路南征西讨,早就习惯了随军的这些晋省商人。 成千上万的受雇佣于数十家商号的船夫民工再上一些跑单帮的小行商都聚集于这大营之间,他们或是住于还遗有人骨的死村之中,或是搭起了帐篷,但不少人只是在空地上搭起密密麻麻的窝棚,然后开始作起了买卖,这买卖自然是和那些清兵去做的。 不过谁都知道,这生意,这才只是一个开头。不到攻城掠地的时候,这生意便不是什么生意,以至于几乎所有人都在那里盼着,念着,这达大将军什么时候才会南下。 瞧着远处那连绵的窝棚,看着于烂泥中穿行的伙计、民夫,陆传逢不禁想到他的父亲,想来十几年前的时候,也和他们一样,一路随朝廷的大军南下至扬州,最后在扬州落脚。 当年爹他老人家可真不容易啊! 于心底这么感叹着,瞧着那些操着家乡话语的伙计民夫,陆传逢的心底顿时便是一阵亲切,甚至寻思着,若是他们有需要的话,将来可以帮衬一二。 都是本乡本土的,能帮便帮上一帮吧! “福二,你回头去看看,这些那些行脚商,若是有愿意的,便让他们把货卖给咱们复成号,省得乡亲们再搁下这挨苦……” 陆传逢的话这边刚落,赶着马车的福二便说道。 “老爷,您是好心,可这好心,在这怕是没人愿意领!” “哦?这是为何?不都是生意吗?做生意卖给谁不是卖?” 原本想着帮衬一下同乡的陆传逢自然不知道,福二为什么说这些人不愿意领这个好心。 “老爷,您不知道,这些行脚商,可全都指往着这带来的一驮货发家哪!” 年近四十的福二随着老爷二十几年,也曾随军南下来,自然知道这其中的一些买卖。 “这随军的买卖,可不是卖货那么简单,他们这一驮货卖出去能卖几个钱?顶多也就是十几两银子,他们先把这些手头货什么的,卖给兵丁换成银子,但这只是其一,真正的生意,攻城的时候!” “哦?攻城?还能是什么生意?” 陆传逢不解的问道,虽说他已经三十有五,但是当年清军南下时,他却在山西老家,自然不知道这一路上的生意是怎么做的。 “老爷有所不知,这大清国行军打仗,素来是以军功为上,至于其它全无丝毫顾忌,为鼓励兵丁杀敌,破城后皆不禁兵卒劫掠,一但破城,兵卒无不是纷纷劫以钱货,银钱倒是可以直接装进怀里,可是从百姓家里抢来的衣裳、首饰、绸子什么的,都要卖出去,到时候,一两银子能买到几十两银子的东西,至于那妇孺也都似那白捡似的,一个妇人有时候才几钱银子……” 下人的话让陆传逢惊讶的半饷说不出话来,这会他似乎明白了,当初离开扬州时张原平会说,大清军打仗靠的不仅仅是兵。 不对! 这不还是靠兵吗? 不还是靠劫掠鼓励兵卒吗?怎么会是不靠兵呢? 尽管还不知道原因,但陆传逢瞧着这些个伙计民夫似乎明白了他们为什么不有远千里随军出征,为的不正是几十倍甚至百倍的利润吗? “老爷,当年的事,您不知道,咱瞧着这一座城,可于朝廷大军的眼里头,那可不是一座,那是银子,白花花的银子,破城之后,别说领兵大将,就是兵卒也能发上一笔横财,不过,老太爷后来说,……” 话只说了一半,福二咬咬道。 “这银子太有伤天和,所以,所以到扬州之后,便不再随军了,专心于扬州做起了买卖……” 有伤天和? 福二不知道,但福二知道,这随军的买卖都是如此,一但挣到了足够的银子,没有谁愿再去冒险随军,毕竟这一路风餐露宿的,不知多少人会死于荒效野岭,更何况,若是兵败的时候,这些个行商往往都会被明军当成汉奸杀个干净。 下人的言语,落在陆传逢的耳中,让他的心思一沉,尽管他知道陆家的家业来的并不怎么干净,可却未曾想到居然会是以这种方式得来的,陆家的家业中,不知沾着多少人的血! 可,可……改朝换代,大抵也都是如此吧! 心底这般寻思着,坐于马车上的陆传逢的眼睛朝着远处的中军大营看去,他这次来徐州,就是为了拜见达素,为的是保……不是保住陆家,为的是保住扬州十万百姓的家业! 对! 没错,正是如此,当年爹他老人家做的生意许是有伤天和,可今日,他陆传逢可不就是在救扬州百姓吗? 对于朝廷大军来说,那扬州城内外的十万百姓便是附逆之贼,原本大军杀到本应杀尽的,现在自己这么一来,非但保住了扬州,同样也保住了他们的性命!这于扬州百姓,可不就是天大的恩泽? “爹,这有伤天和的买卖,孩儿自是不会做了,若是你老在天有灵,便保佑此行朝廷大军能顺利败贼,保佑孩儿能得达大人赏识,保下扬州十万父老……” 陆传逢默默的于心底喃喃着,他的心底甚至涌起了一阵从未曾有过的责任之感…… 章节目录 第77章 众人(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总粮管带海惠、富尔海晋见!” 中军牛皮大帐前,两名官员立在那,在禀报声的响了一会,后那中军大帐里一片死寂,没有人答话,过了好一阵子,才听达素略带嘶哑的声音,那声音显得有些阴沉沉的: “进来!” “喳!” 两个人齐声答应,几乎同时跨进屋里,他们两人皆是旗人,而且海惠还和达素有些亲戚,进了帐后,显得有些随意,这中军大帐中,虽是白天,可却也点着牛油蜡,借着光可以看到,这中军大帐足有寻常六七间房大,地下漫铺着一层木板,只是为了防潮,因为牛皮帐的窗子开得很小,所以使得大帐之中显得有些昏暗,只有几缕光从窗口是映进来,还有就是从帐门处映进来的亮光,猛的从大亮的帐外进来,还真适应不了这亮光。 在二人的眼睛渐渐适应这帐中的光亮之后,只见大帐的东西两侧设有座椅,一溜两行的将佐个个端然肃坐,身身为安南将军的达素则居中而坐,他这会倒是没有穿盔甲,而是穿着一身官袍,其它人同样也是如此,毕竟这天气,穿上一身盔甲着实有些受罪,所以在这中军帐中,大家伙都是穿着官袍。 “叩见将军!” 海惠、富尔海二人依着规矩跪拜行礼后,达素却没有立刻让他们就座。一张满是皱纹的脸上这会更是毫无表情,那张脸上一双细眼压在一对粗眉下,那眯成缝,实际上却是睁不大的细眼,直直地盯着这两位粮官,半晌才开口说道: “你们两来迟了,坐下吧!” “谢大将军!” 又一次叩头,又一次叩谢之后,两个人才径自走到左侧旁两个空座跟前,海惠、富尔海都没有说话,他们知道,今个将军招集大家伙过来,定是什么要事! 难不成是要用兵南下了? 就在海惠这般思量着的时候。那边达素轻咳一声,看着帐中的诸将开口说起话来。 “诸位!” 达素挺了一下因为年龄的关系而有些微微发驼的后背,那张脸上透出一丝血色,不疾不徐开口说道。 “这天下有德者居之,我大清自十五年前入关,可谓承天之德,方才得以中国,但是至今为止,仍有些许逆贼,不能识以时务,初据于海岛,为乱沿海,现又趁我大军调于西南之机,袭夺江南。江南为我大清皇粮国税之重地,事关江山社稷,江南一失,天下震动,皇上闻之,自从委我为安南将军,几乎三日一诏五日一命,垂询进军情形。但事到如今,我安南大军仍未汇合,宁夏总兵刘芳名所领将入以湖北,以左路进击海贼……” 在达素说话的时候,固山额真索浑、巴牙喇纛章京赖塔等人只是沉默不语,这支安南军是清廷从北方各省调动的满汉精锐,领兵的自然也都是朝中要将。 “达素身为内大臣、忝在高位尸居素餐,领军两月有余,未有寸功建树。中夜推枕,扪心徘徊,真是愧惶不能自已!这样下去,不但朝廷不能容,就是我们自己,又何以对皇上?” 说到这里,达素轻轻叹息一声,然后那目光微微一敛,然后环视着帐中诸将,然后目光落在海惠的身上,说道: “海惠,你身为粮官,告诉大家伙,我安南军目下的粮食还够多少天之用?” 被达素点到名的海惠连忙起身下跪,然后才回答道。 “回将军,原定我安南所用粮草,皆取于徐州,但因为徐州粮仓为海贼所焚,目下军中粮草,至多只够一月之用!” 在做的诸人不禁面面相觑,在座的这些人无不是领兵多年,他们又岂不知道,这粮草只够一月之用,对于大军来说意味着什么,几乎意味着粮草耗尽!没有了粮草这仗可就没办法打了。 “这粮草只够一月用?” 固山额真索浑急声说道,他的声音又尖又亮,一说话,就吸引所有人目光。 “这便直接令本地筹措粮草便是了,若是本地大户不足,便治他们一个助贼的罪名。” 话一出口,所有人都是纷纷赞同,对于他们来说,他们从不曾习惯于问朝廷要粮要饷,尤其是在这个时候,更不能要,那边皇上可是在南苑练着兵,再要粮要饷,不定会若皇上不满,到时候皇上怪罪下来,又如何是好? “就是,目下这北边的粮食可得先紧着京旗的用度,咱们这边朝廷肯定是顾不上了,这非得让地方劳军不可,地方不劳军,待到粮草断绝之时,又该如何是好?……” 他说到这里,这帐中的军将们已经有人在窃窃私议: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非得让地方上劳军……” “光是徐州一个地方不行,还得拉上其它的地方一起劳军?” “……别小看了徐州,徐州这里也是富裕之地!” “怪不得上次进城时,瞧着那城里的烟花巷的娘们一个个都挺水灵的!” “哼,非得让地方上出出血不可……” 不过只是瞬间,这帐中的诸人的心思,都放到了地方劳军上,这地方劳军正是他们贪污的机会,只要这边大将军开了个口子,那边他们就能打着劳军的名义勒索地方,即便是达素知道了,也会睁只眼闭只眼,毕竟大清国自有国情在,别说是逼着地方拿饷献粮,如果惹恼了他们,直接屠了徐州城,到时候朝廷也不会说什么,那些个史官们最后还会把这屠城的屎盘子扣在海贼的身上。 甚至在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声中,达素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他没想到不过只是刚一提到粮草,他们一个个想的都不过只是银子! “你们那……” 冷眼瞧着这帐中的诸人,达素冷哼道。 “这眼睛里除了银子,难道就没有大清国的天下吗?” 霎时,众人的议论声都被达素的这番话给震住了,显然他们都没有想到,居然会被扣上这样的一个帽子。 “将军就爱开玩笑,这,这诸位兄弟吃朝廷的俸禄,自然应为皇上分忧……” 章节目录 第78章 安南(第一更,求月票) “分忧?” 冷哼一声,达素继续说道。 “就是这么分忧的?这粮草不足,地方是自然要劳军,可难要不成就一直这样久师无功?” 达素眼中闪着狠毒的光,他的声气却是依然如故,阴沉沉的没有丝毫情感。 “若是我等再于久耗下去,这天下之局又将如何?郑贼于浙江、张贼于江西,朱贼于江北,即便是那永历小儿被逐至缅甸又能如何……主忧臣辱、主辱臣死,我等身为皇上的奴才,就要尽心办差,为皇上分忧,为我大清国扫清贼寇!还我大清一片朗朗乾坤!今个达某于此立誓!以此月为限,若踏不平江北,生擒不了朱贼,达某这军法可是无情,到时候达某便另送诸位老兄每人一口棺材!” 说罢,达素的神态平静如故,这中军大帐内顿时一片鸦雀无声,静得连一根针落地也能听见。身为内大臣的他很清楚,这帐中的这些骄兵悍将,非得动军法,才能驱使他们如臂膀。 “嗯,这个——将军所言甚是。” 巴牙喇纛章京赖塔清清嗓子,眯缝着眼幽幽说道。 “这江南陷贼,天下震动,江北是江南之门户,欲取江南,非得取江北不可。我们做奴才的,讲究的就是尽心尽力为皇上办差,你们这些个汉人不也讲究个个文死谏,武死战。这一阵打不赢,且不说天威不测君恩难负,便是咱们自己又岂能对得起自己。这江北,不过只是个弹九之地,虽说那姓朱的如了几万灶丁,可不过只是新卒炮灰,全不堪用,大家伙别忘了,这清河当年可是直接纳降的地方,未曾遭以兵劫,如此富庶之地,若是夺了下来……” 巴牙喇纛章京赖塔的话声不大,他的目光扫视大家一眼,那目光中透出来的意思,其它人又岂能没有看出来。 清河之富,可谓是天下闻名,这可是运河上的有名的富地啊! 若是夺下了清河,岂不就等于当年夺了扬州!一时间,这中军大帐中的将军们面上不动声色,但是心里无不是为之心动起来。 “瞧赖大人您说的,我等拿朝廷的饷,自然应该为朝廷分忧,自然应该灭以贼寇,不就是几万贼寇嘛,我等还怕不够咱们杀的那!” 原本还想着劳军的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为朝廷分忧时,那眼光中流露出的尽是贪婪之色。 见赖塔已经挑起了众人的情绪达素又问道: “既然如此,不知大家伙可还有其它的话要想讲吗?纳海,你可有什么话要讲?” “不敢!” 纳海在椅中一欠身,说道: “这大道理,标下不懂,可当奴才的就要为主子分忧,皇上心忧江南,咱们就要打下江南,别的没什么说的。” 说完站起身,纳海微笑着双手抱拳,言多必失,在这个时候,他谨慎的选择不说话,反正不就是拼命吗? 达素点点头,对身边的赖塔道: “昨晚我们商议了一夜,你和大家说说,看各位将军有什么高见。” 将军的吩咐让赖塔笑了笑,然后说道: “将军,咱不是说好了的嘛!既然您是安南将军这军中事务,我等诸将自然以将军唯命是从!” “那好。” 达素转脸过来,稍稍提高了嗓门,说道: “我等目下已经于徐州休整两日,兵卒皆已经养足精神,正是南下用兵之时,此次用兵,当首取清河,那朱贼曾言绝不过河,如此,正好为我等所用,地图……” 达素的一声令下,那边的戈什哈便抬来一个图架,上面绘制着地图,达素用杆棒指着沙盘,说道: “大家请看,这正是清河一带的形势图!” “喳!” 几十名军将齐应一声纷纷起身,纷纷在这图墙前围成一个半月形,听达部布署指挥。 “大家来看这便是清河!” 此时达素整个都变得有些兴奋,颊上泛出潮红,目中也是微微泛光。 “目下,朱贼所领贼寇之中,虽说号称八号,可实际上不过只有五万,近两万水军以及万余驻于扬州等地之后,实际上兵力远逊于我,这是当下江北的大形势。” 达素顿了一下,声音仍然显得有些嘶哑,在提到这些情报时,他自然想到了那位陆传逢,如果不是因为他带来的情报,又岂会下定决心南下。 “如若我军从徐州南下,朱贼必定领迎战,这徐州一路往南直至黄河,一路上一马平川,我军可以步骑合路进击,以精骑袭其侧后……如其大阵动摇,到时候,朱贼自然难撑,到时候,朱贼于我数万大军合围之下,也只有束手就擒——大家以为如何?” 众人一时都没有言语,达素的这个筹划本身挑剔不出什么毛病。可是他们都是打了几十年仗的,每次战前布置何尝不都是头头是道?但每每到了交战的时候,每次都有意想不到的变故,总是使人措手不及。 更重要的是,那朱明忠的悍勇之名可是已经名声在外,包括他的忠义军也是如此,这可不是个容易对付的对手。达素他们几个人仅仅一夜就想出这样的一个方略来,众人都觉得心中没有底。 怔了半日,达素见无人发言,便直接问道: “大家没有意见,本将军可就要发令行动了!” 话音刚落,便听有人说道: “我有几句愚见!” 众人一齐转头,看发言的竟然是傅进忠,他插起话来,倒也是干脆利落。 “咱们以四万精卒攻朱贼大营,再用两万精骑抄其后路,此计妙是妙,可众周周知,朱贼素有悍勇之名,其又出自郑军,标下听闻,那朱贼有数万披甲兵,若是其以披甲兵冲我营阵,又怎样应付?” 他刚说完,便有人冷冷问道。 “哼哼,这有何难?不就是披甲嘛?就他有甲,咱们没甲?” “可这军中有的弟兄们却无甲!” 傅进忠说的是事实,有甲的是满蒙汉八话,但是绿营兵却没有盔甲。 “很好!” 傅进忠的提醒让达素点头赞同道: “这个建议很好,不过我即便是他有甲有何妨?哼哼,佟济,还记得当年太祖皇帝起兵的,咱们怎么对付明贼的带甲兵的吗?” 章节目录 第79章 地狱(第二更,求月票) 黑色的烟在黑色的天地间翻滚,腥湿的风都无法吹去这天地间的黑烟,曾经繁华无比的城市,被那浓浓的黑烟笼罩着,在黑烟中通红的火焰几乎点燃了整座城市, “杀光他们!” 马蹄声嘎然而止的同时,骑在马上兵将猛的一下勒马身,手中仍然滴血的腰刀朝着前方一指,那双腥红的眸子中满是浓浓的嗜血之色,而那脸上同样也带着嗜血的狞笑。 “一个都不留!” 魔鬼! 一个个如魔鬼般嚎叫着的被黑烟熏的满面通黑的兵丁们,他们的嗓间发出亢奋的、发泄的、狂欢的嚎叫声,朝着前方正在逃难的百姓追去。 缨枪前刺,鲜血飞溅、腰刀抽砍,血肉横飞。 尸体,在那滔天的烈焰中,一具具尸体散落在街道上,曾繁华的嘉定城,此时完全变成了一座人间地狱,可那扑来的恶魔却依然在这座城市中游走着,恶魔手中的刀枪依然在割取着人命。 逃不走的百姓跪在地上,手中举着银子磕头乞求着,而骑在马上的骑兵在勒马的瞬间,手中滴血的腰刀在空中划过一道血红,鲜血飞溅中,那拖着血的脑袋在空中飞舞着,那目中依还带着卑微的乞求。 在另一条街道上,数千名嚎哭着的百姓疯了似的朝着城门跑去,在他们的身后,是嚎叫着的兵丁,在人群中,几十名手持菜刀、柴刀以至木棍的青壮哭喊着朝着兵丁扑去,他们绝望的嘶吼着,在缨枪与刀锋中嘶吼着,似乎那天地都听到他们的嘶吼,乌云遮挡了天空,似那老天都不愿见这地狱中的惨状。 红,通红的烈焰映红了天空。 红,鲜红的腥血染红了河流。 红,赤红的眸子中透出的是嗜血的光茫。 雨,下了下来,似乎那老天都不忍睹这人间的悲惨,这一天,天地为之哭泣,可却无法阻挡那些双眼赤红的魔鬼,这一天,魔鬼在欢呼着,魔鬼在嚎叫着。 终于,不知过了多久,那欢腾的魔鬼背着大小包裹,马鞍上系着的绳索捆着抢来的妇孺,嚎笑着出了城,魔鬼终于满足了,在他们的身后,曾经繁华的宿迁城,依然在燃烧着,那老天的泣哭似都无法浇灭那滔天之火。 成千上万的妇孺就这么被绳子捆系着,拖曳着在那道路上被魔鬼驱赶着。 躲在黄河边芦苇荡中的李朴梁手中握着柄生锈的柴刀,他双眼通红的看着燃烧着的城市,他的胯下湿凉,原本在城外做买卖的他,一直躲在这芦苇荡中,他被吓那腥红的血给吓坏了,以至于直在这里躲了几个时辰。 在那河上数百艘用绳连系着的数百条随军商贩的船上,装满了刚刚低价从清兵手中购得的杂货、绸缎,还有一个个被捆着绳的女子,即便是在河岸上,李朴梁都能听到女子的哭喊声和那些商贩欢喜的笑声,似乎对于他们来说,这正是他们期待已久的事情。 在黄河上飘浮着无数尸体,那尸体漂到了岸边,看着那尸体,李朴梁想到了自己的妻儿,他再也无法控制内心的情绪,他几乎不顾一切的朝着城市的方向奔去。 在火焰中,繁华的城市只剩下了废墟,还有数千名侥幸幸存的孤魂野鬼,绝望的在城市中游荡着。此时,清兵已经走了。满是残尸的街上除去那些孤魂野鬼外,只看见几只野狗悄悄的走动。 雨下着,青石路上的血被冲到了路边的阴沟里,可是却无法冲去的那无边的罪恶,在街上奔跑着的李朴梁,终于在变成废墟的城市里找到了他的家,家里的门大开着,屋子就像是被抄家似的,在外间屋里,一个桌子翻在地上,地上还有散乱的衣裳,都是从柜子里翻出来的。 提着刀他进入睡房,他脊梁骨不由得发麻,手也颤抖了起来。 “啊!” 下一瞬间,一声尖叫从他的嗓间发出了,他看到媳妇赤裸裸躺在床上,身上满是刀伤,血肉模糊的已经断气,在喊叫中,他看到孩子四仰八岔倒在地上。他赶紧去抱,只是一堆血肉,骨头就像是全碎了一般。 李朴梁把被摔死的儿子抱在怀里,抬起头来看看媳妇那赤裸裸还在流血的肉体,自己也忘了怎么回事,手一松抱着的孩子就软软的掉在地上。他有一种古怪的感觉,觉得自己堕入了地狱,要千年万代受苦受难。 并不是感觉到自己此次得免于难,而是自己正陷在紧紧的魔掌之中,而自己完全无力挣扎对抗。他并没有哭。他浑身的都在颤抖着,甚至不受控制的唾沫向外流,眼泪和汗向里流,两眼出奇的发干,汗毛竖了起来。 他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禽兽能够干下这样的事情。 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让他从神志恍惚中惊醒。他冲入后屋,看见母亲的身体用绳子吊在窗子附近,浑身一丝不挂的吊在那,就那么吊在那里。 “啊……” 他吓得闭上眼,泪水从他的目中流了出来。不知过了多久,他才把鼓起了勇气,迈步向前,把破旧的没人要的衣裳将母亲包好,然后又把母亲放下来。现在一摸到母亲还有些温暖的身体,他才能哭出来,好像才又回到人间。 他看见母亲的脸,人虽已死,那曾慈祥的脸上依然还带着怒火,他接触到母亲柔软下垂的胳膊,就是那个从婴儿时抚摩他,抱着他,把他拉扯大的胳膊。从他灵魂的深处,泪如涌泉奔流出来,那无法抑制的眼泪。 “啊……” 他也不知道他坐在娘的身旁抚尸而哭了多久。等他的眼泪流干了的时候儿,才又站起来走向床去。 几个时辰后,站在城外的墓地上,李朴梁看着三个新起的坟头,他的泪哭干了,他跪在那,握着刀的手在颤抖着,像是疯了似的,在冲着坟头连磕几个头后,然后他一言不发的用手中的刀把老鼠尾割去了,然后他,在站起来的时候,又朝着那坟头看了一眼,冲着官道跑了过去…… 章节目录 第80章 出兵(第一更,求月票) 邳州屠城! 尽管相隔百里,但是这个消息还是在第一时间传至清河,让这原本繁华的清河,立即陷入萧条之中,那码头上尽是急欲离开清河的百姓,即便是这里未曾遭受屠杀,但是因为地处水陆码头,这里的百姓自然知道,那些清兵是何等的残暴。 当百姓们纷纷南逃的时候,在经略使衙署内,这会的气氛却显得有些紧张,所有人的脸上都压抑着一股莫名的悲愤。 “……清虏进城后,立即扑杀全城,后又扑杀城厢周围百姓,数万百姓被虏、数万百姓被杀,目下,清军正一路南下,沿途强掠百姓,一路杀人无数……” 相比于其它人,石磊的神情显得极为平静,当年南下的路上,他已经目睹了太多类似的惨状,甚至几次差点身陷其中,也正因如此,他的话声才显得有冷漠。 “咣啷……” 猛然将手中的茶杯摔在地上,在茶杯的碎裂声在堂中响起的同时,朱明忠怒吼道。 “杀,若是不杀尽这些满清杂碎!焉能对得起死难同胞!” 在这一声怒吼发出之后,朱明忠只恨不得杀尽这些清军。 “经略,目下清虏正直指宿迁,极有可能再掠宿迁百姓,……” 不待石磊把话说完,朱明忠几乎是立即沉声说道。 “各营立即点兵,准备开拔,无论如何,咱们不能再让这群杂碎把宿迁给屠了!出兵,立即出兵!” “经略,此事万万不可!” 朱明忠的话声刚落,就在厅中的将领们那面上刚露出跃跃欲试之色时,那边朱大咸便急声阻止道。 “暂且不说仓促动兵,是兵家大忌,今日达素沿途屠城、劫掠百姓皆是旨在激怒经略,如果经略早率动兵,可不正是入其蛊中?” “朱参议所言极是,经略,目下我清河城墙已固,理当据城坚守……” 张国久于一旁附声刚落,那边又有人说道。 “再则,那宿迁本是清虏治下,清虏对治下之民尚犯下如此暴行,如此一来,到时候必定为天下士民所指……” “清虏所犯暴行又岂是邳州一地?” 没有任何犹豫,朱明忠随即打断他人的话语,然后厉声斥道。 “这宿迁于清虏治下又如何?难道那里就是我大明的土地,就不是我大明的天下,就不是我大明的百姓!我等起兵是为何?” 反问诸人,朱明忠起身喝道, “朱某起兵是不愿为清虏之奴,是为解救天下百姓于水火,这宿迁虽是清虏治下,可却也是我大明之地,百姓也是我大明的百姓,朱某又焉能坐视其为清虏所杀!” 或许其它人无法理解这一点,但是对于朱明忠来说,宿迁的百姓是他的同胞!沦陷区的百姓即便是是顺民,也是大明的子民,身为将领他有责任保护这些同胞! “可经略,您身为江淮经略,难道不应该首重江淮吗?” 朱大咸之所以会出言反对,并不是因为他残忍,愿意坐视宿迁百姓被杀,而是因为身为经略使衙署参议,他必须要考虑到大局。 “朱参议所言极是,经略,再则目下宿迁百姓恐已经闻风而逃,目下想来宿迁不过是个空城,还请经略收回成命!” 钱磊起身揖礼时,朱大咸等人也起来了,他们无不是立于堂中行以揖礼,这是一种无形的压力,面对这种压力,很多人都会妥协。 “经略,左右参议所言极是,根据目前所掌握的情报,这宿迁百姓正逃往乡间或是北上或是南下,目下宿迁近乎成为空城……” 石磊的话并没有令朱明忠改变主意,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绝不能让清军再次屠城。 坐视清军屠城,而不闻不问,与直接动手,又有什么区别? 面对众人的反驳,朱明忠皱眉说道。 “据城坚守、据城坚守……” 尽管修建城墙的目的是正是为了据城坚守,但这并不是朱明忠的初衷。正当朱明忠沉吟着的时候,坐在前排的张金生注意到经略的脸色显得有些难看,便直接出言说道。 “经略,在下有一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 “金生,你我兄弟,有什么不好说的!” 那张紫铜色的面庞上,两道扫帚眉压着眼睛,在说话的时候,他看着众人说道。 “虽说据城坚守为用兵之上,但若是不能挫敌之锋芒,又岂能坚守此城?大家别忘了,这清河的城墙不过是仓促修建的土城!若是想阻清虏,不挫其锐气,仅仅只是凭城而守,所守不过只是死城,若得守城,非得挫其锋芒不可!” 在这忠义军中,张金生的奖历极老,是现在军中少有的几个出身后劲营的将领,不过他并没有像李子渊一样叛离忠义军,也正因如此,朱明忠对其可谓是信任有加,而其它人同样也知道这一点。 “所以标下以为,这城要守,兵也要出,非得先挫其锐气不可能!” 听张金生这么一说话,原本一直沉默着的张孝武,便转脸笑说道: “哼哼,不就是几万清虏吗?有什么大不了的?当初咱们在通济门以少敌多时,可曾怕过他们?至于用兵首忌仓促,可咱忠义军那日不是枕戈待旦的?大帅,只要你一声令下,我忠义军的弟兄必定杀清虏片甲不留,为邳州冤死的百姓报仇!” 在忠义军中,张家兄弟两人皆是一营之长,不过他们两人的性格恰好也是两种性格,张孝武性格粗犷,而张孝杰性格谨慎,。 “就是,不就是杀虏吗?这清虏有什么好怕的……” 相比于文官,这些堂中的武将反倒是一个个都是跃跃欲试的模样,对于他们来说,他们的想法非常简单,就是听众大帅的军命,至于其它,全不在他们考虑的范围内。 文武官员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案,让这堂中的气氛顿时显得有些古怪,就在朱大咸仍准备据理力争的时候,朱明忠开口说道。 “出兵御敌,早就已经定下。” 感觉到这堂中的气氛有些怪异,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守城本非朱某所长,朱某相信,最好的防御就是进攻,求胜之道,唯有进攻两字,以攻为守方才是上策!” 不待朱大咸开口,朱明忠伸手止住他,话声顿了一下,声音显得很是坚定: “当然,这并不是说,要盲目的进攻,而是利用地形助我,这宿迁以北,直至徐州,虽然只有黄河边吕梁山勉强可以视为山岭,百里之地尽是一马平川所在,但是直至徐州,却被黄河、运河,秦沟等河流环围,这些河流便成为了一道天然屏障,地图……” 说着话,朱明忠请人抬出了地图,这地图几乎等同于孩童的画作,但是却粗略的勾勒出了地形,可以看到从宿迁往北的地形为数条河流包围。 “大家看,如果其越过宿迁,那么仅只百里外的沐水可屏断右翼,但在宿迁与邳州之间,两河之间宽不过十数里,清虏虽有骑兵,但水军却正是我军之所长,两河环护侧翼,即便是清虏动以精骑,又能耐我河……” 尽管并不是一名职业军人,也没有接受过军事教育,但是在未来那个资讯大爆炸的时代,朱明忠却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军事知识,而充分利用地形又是最起码的知识,而现在他所需要的就是尽可能的发挥已方的优势。 “加之这一带,骆马湖与黄河之间,最宽不过十数里,如果狭窄之地,又岂能供十数万大军施展,只要咱们设大营于此,到时候,便可迫使清军于此与我等决战,如此,又可限制对方兵力投入……” 听着这个头头是道的计划,众人一时都没有了言语,这个计划无论如何都挑剔不出什么毛病。对于朱大咸等人来说,他们虽然没有打过仗,可是却能看出,这个计划的特点就是充分发挥忠义军的长处,而对于于树杰、王大虎、张孝武等人来说,他们根本就没有其它的想法,无法就是服从。而且,这个计划,看起来确实不错。 见无人出言反对,朱明忠便又说道: “若是大家伙都没有意见,那便按此计划实施吧!” 话音刚落,就听有人说道。 “经略,标下有几句愚见!” 众人一齐转头,看发言的竟是王大虎,他是朱明忠的亲兵出身,也是其最得力的心腹之一。他看模样不过三十多岁,微高的颧骨上方一双牛眼,一副不怒自威的模样。 “经略,若是按这个方略打的话,除了重甲兵、火铳兵外,长枪兵也差不多都要调上去,剩余的还要护粮,护路,守城,到时候这清河就空了。如果清虏乘虚抄了我们后路,到时候又怎样应付?” 他刚说完,同样出身亲兵的王琦文冷冷问道: “他们走哪条路来抄我们后营?这水路咱们可盯着哪!” 他人的反驳王大虎便垂下头说道: “这……标下也不知道,只是想到了说说。” 盯着地图,然后朱明忠点点说道: “大虎这个建议提得好,是我疏忽了,这清河是我忠义军的根本不容有失,嗯,可以留两个长枪营、一个火铳营留守,集思广益嘛!就该如此,谁还有什么建议?” 有了人开了头,接下来自然不断的有人开口提起了建议来,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作战计划被慢慢的完善了起来。期间朱大咸、钱磊等人也从后勤的角度提出了一些他们的建议,作为水军左右提督的李成乾、潘子钦,也各自道出了他们的看法并提出了建议。 这或许就是忠义军最大的特点,或许在忠义军中并没有名将,但是在战前却通过这种齐聚一堂的方式召开了17世纪特点的参谋会议,最终集众家之所长,制定了一个能够尽可能发军自特长的作战计划。 “……如此一来,一但兵败,清虏必定会败入进退两难之地,到时候,我军自然可以轻松败敌!” 终于,在最后一点细节在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言语中被完善之后,所有人终于达成了共识——出兵! “这样打,我们差不多只能操六成的胜算。” 在人们的沉默中,朱大咸缓缓说道。 “这个方略,无论如何都挑不出暇疵,但它只是我等的算盘,虽说庙算多者胜,可谁知道,清虏到时候,按不按照咱们的计划进行,就不曾知晓了。知己不知彼,到时候,达素会怎么打,咱们可就不知道了!” “你是说,我们该去问问达素?” 钱磊笑着玩笑道。 “无须去问,这战场上,情报最为重要,四石!” 转脸看着石磊,朱明忠叮嘱道。 “接下来,你要通过一切渠道,获得清军的情报,他们的行军路,他们的部队是又怎样布置,还有其他地方有没有暗路行军,都要侦探明白。至于眼下的这个计划,可行则行,不可行则可以再作筹划,战场上变化莫测,计划永远只是一个计划!” 相比于这个时代的人们,朱明忠对情报的重视,甚至可以达到匪夷所思的地步,以至于的就连石磊本人都觉得,经略有些过于看重情报、看重谋略,但同样也让他意识到自己肩膀上的重担有多重。 “属下遵命!” 最后,朱明忠又看着他们说道。 “不论如何,在弄不清敌情之前,咱们只有一半机会,不过相比当初通济门的时候,咱们这六成的把握已经是实属难得了,剩下的,就是咱们如何把握机会了!” 说完这番话后,朱明忠看着众人说道。 “这一仗,关系到我等能否守住江北!关系到我忠义军的将来,请位还有什么建议吗?” 说完,朱明忠的双眼环视着众人,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只感觉嗓子时有些发涩,甚至就连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在众人都没有表示异议之后,他点了点头,然后咽了一口唾液说道。 “既然如此,下面,本帅便作最后部署了……” (今天三更,求支持!) 章节目录 第81章 前夜(第二更,求月票) 不过只是一夜,在距离宿迁城东不到十里的地方,数座大营便耸立于田野上,三座有土垒环卫的大营,似三座土城一般,互相拱卫,这是从清河一路北上赶来的忠义军。 而此时宿迁城已经成了空城,城内外的百姓,早就被清虏屠城的消息给吓得逃到了黄河对岸或者乡间了,只留下一座空城,就在那位知县寻思着是否要献城的时候,这边达素麾下先锋官已经领着八千人马,赶到了宿迁城,原本想要屠城劫人的他,得知明军就在城外之后,这城自然是不能再屠了,他立即安排部下守城,从而控制了宿迁,尽管那些原本意在洗城的兵丁对此极为不满,可瞧着十里外敌军,那里还敢有抱怨,一个个无不是立马上了城,毕竟这有城墙总是好事。 接下来,整整一天的功夫,达素所领的安南军,便源源不断的进入宿迁,并在宿迁城外扎起了大营,对于清军来说,宿迁未曾陷入敌手,无疑让他们吃了一计定心丸。 置身于城头上的达素,注视着远处隐约可见的敌军大营时,赖塔便出言提议道。 “达大人,现在是否派兵袭营?” “不急,你没看出来,这宿迁是朱贼刻意丢给咱们的吗?这宿迁背对运河、侧临黄河,如果咱们把大营设于城内、城东,到时候,他自然可以水军断我军之后路,到时候,咱安南大军可就成了孤军了哼哼,这姓朱的倒也是个知兵之人!” 不过尽管看似称赞,但是语气间却带着轻蔑,随后达素又吩咐道。 “命令于运河西就地设营……” 作为沙场宿将,达素在看出了朱明忠的用意之后,自然在第一时间想出了应对之策,他的应对策略非常简单,就是将军营分设于城东城西,从而使得数座大营分立环卫宿迁。甚至就连运河,也在他的一声令下,聚满了数百艘随军民商的船只,从而轻易化解了已方的劣势。 “这个达素……” 清军的部署被侦知后,第一时间送到了朱明忠的面前,看着沙盘上达素的部署,朱明忠忍不住摇头叹道。 “当真是沙场老将啊,这第一局,勉强算是平局了!” 原本,按朱明忠最初的计划,忠义军应该在运河以西,但是后来在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建议中,他们选择了城东,因为城东更为开阔,更适合发挥清军的长处。 “经略,属下不明白,为何咱们选择城东,城东一马平川,不是更容易发挥清虏骑兵之长吗?而且,现在宿迁又在清虏之后,这等于让我军尽处劣势啊!” 说话的是李文白,他是清河书院的士子,是朱之瑜于书院中推荐二十几名士子其中之一,他脸庞瘦削,面色苍白,一对眼窝微微下陷。但是一双眼睛漆黑,其间却闪动着年青人才有的朝气。也正因如此,所以他才会直接开口询问。 “因为如此一来,达素就知道,他是背水一战,所以,他才要破局啊!” 朱明忠的面上带着笑,对于身边的这些参议处的年青的幕僚,朱明忠一直都将其视为他的参谋,自然会抓住机会教导他们,以期待将来他们能够独挡一面。 “破局?” “对,就是破局,你们看看,达素如何破的局?” 笑看着沙盘边的这些参谋,朱明忠的面上带着笑,那笑容中带着鼓励,他需要这些年青人在战场上成长起来,只有如此,将来他们才能够独挡一面。 “破局……” 原本立于沙盘旁的马西云,一边念叨着这句话,然后他就像是想通什么似的,但那一丝灵感却又是一闪即逝,盯着那沙盘缓声道。 “相比于临时搭建的大营,这宿迁县城无疑更为坚固,既然我军让出了县城,那么县城必定为达素所用,如此一来,其大营势必以县城为中心,而这运河又于城西阻其后路……” 马西云的话语不大,语气显得有些不太确实,在他的话声落下的时候,李文白又接着说道。 “达素要破局,就要分兵,这宿迁县城看似坚固,可如果分守城内外的话,其势必就会分兵,这运河又将其兵力隔离一部分至河西……” “还有,现在清虏的十座大营就像是长蛇一般,散布于宿迁城周,形似长蛇,而不是盘蛇!” 与后世的影视剧中,古代行军打仗数万人集中于一座大营中不同,自古行军打仗,主帅都会根据兵力多少分设大营,每营数千人,大营分布形似盘蛇的,从而营营相护,以免为敌所偷袭,即便是敌军袭营,也只能威胁其中数营,而不至于伤着根本。 但现在达素这么一破局,那盘蛇反倒是被压扁了,那包括宿迁城在内的营盘看起来更像是条长蛇阵。 “经略,即便是变成了长蛇阵,咱们想要破营,恐怕也没那么容易,毕竟达素身为沙场老将,肯定能想到这一点……” “他当然能想到,你没看,他这营盘的距离,还有城东的营盘,皆是以城为屏嘛,这达素,再怎么着也是打了几十年的仗,自然知道如何化解地势上的不足,还有这运河……” 指着运河上多出来的代表小船的模型,朱明忠摇头说道。 “现在他这阵形就是铜头铁尾,豆腐腰,可既便是咱们知道他这腰因为运河的关系,是豆腐腰,也不能冒然派水军袭营,只要袭营,就会遭受两翼营中炮火袭击,盛名之下无虚士,虽说达素不是清虏名将,可能被点为安南将军,也必有其过人之处。” 出言赞赏着达素的应变,朱明忠随后又看着身边的这些年岁自己相仿的青年说道。 “在战略上要藐视敌人,在战术上要重视敌人!这达素或许弄出了这么一个铜头铁尾阵,让咱们不敢轻易动用水军袭营,可他却忽视了一点,从一开始,他进了宿迁城,这大局就基本已定了!……” 轻蔑的朝着宿迁城的方向看去,朱明忠冷笑道。 “明天,明天差不多就能见分晓了!” 章节目录 第82章 杀人(第三更,求月票) 作为老行伍的达素,从抵达宿迁开始,便充分展现出了一个老行伍应有的素质。在其下令设立营盘之后,数万清军立即行动起来,当然,他们并不是自行动手修建营盘,而是用于邳州以及沿途劫掠的百姓修建大营,在他们用逼着沿途抓到的百姓,在距离城门两里左右的位置,背靠着宿迁城开始修建军营。 那些百姓至少在理论上都属于大清朝子民,他们做梦都没想到朝廷的军队会胡乱抓人,事先根本没刻意躲避,在邳州城,尽管为了激励军心,达素下令屠了城,可这路上却没有屠城,沿途数十里村寨里的百姓,不过只是被清军兵用刀一逼,往往是全家老小,都被抓了起来,然后被捆着绳子押到了城下,因为数量多,所以不过只是半天的功夫,就把数座营地给建了起来。 土墙作垒,形式小城的营地建成之后,清军并没有放这些百姓离开,对于清军来说,这些百姓,就是营中的苦力,建营、砍柴,生火做饭,所有的苦力活,都归这些百姓去做。甚至入了夜,在那些清军都被伺候得吃饱喝足的时候,他们还会把劫来的女子拉入帐中,肆意欺凌,凌辱。 第二天,休整了一天一夜的清军,已经完全恢复了精力。那清军大营中响起了一阵阵牛角号,在号声中,数万清军纷纷离开营地,在营前列成了一个个方阵。 这些阵营之中,既有穿着盔甲,以颜色区别八旗精兵,也有无甲的绿营兵,而绿营兵的数量居多。骑兵、鸟统兵、披甲兵,相比只有披甲重步兵和火铳兵的忠义军来说,这些穿着八色绵甲的清军的兵种无疑更齐全一些。 “等打完这一仗之后,无论如何,也要把炮兵的马备齐!” 穿着一身防暴服似的黑色铁甲的朱明忠,看着那边被骡子拉挽进入战场的炮兵,暗自在心里嘀咕着,不过在更多的时候,他的眼睛都盯着位于清军本阵后方的骑兵,一直以来,他最担心的就是这些骑兵。 不过清军骑兵,并没有趁着忠义军列阵的时候,主动尝试过发起攻击,因为双方都很清军,用骑兵冲击营垒会附出什么样的代价,毕竟本阵最开始是依营而立。然后又以本阵护卫后阵,如此这般递进。在这种情况下,清军自然不会冒险用骑兵攻击齐备的忠义军本阵。 “这朱贼,看来确实有那么几分门道!” 看到忠义军滴水不漏的列阵,心知不可能再用骑兵强袭的达素,立即点头说道。 “击鼓!” 在震耳欲聋的重鼓声中,清军的本阵开始动作起来,列阵而立的清军缓缓的朝着前方移动,他们移动的速度并不快,但也不算慢,在步兵移动的时候,骑兵就游荡于其两翼,保护其两翼。 这还是朱明忠第一次参加17世纪的大规模会战,与他想象中的凌乱不同,瞧起来大家似乎都是在用方阵,而不是影视剧中一窝蜂的冲杀。 一里、两里…… 尽管清军的行进速度并不快,但是仍然在不断的朝着前方行进着。既便是想隔数里,朱明忠都能感受到一种无形的压力,在注视着清军的时候,他会把目光投向位于方阵间的炮兵,6斤炮的射程有多远? 差不多两里,可那不过是实心弹的最大射程。如果想要充分发挥实心弹的威力,应该在一里左右开炮,如果是霰弹的话,应该在100丈左右开炮,至于开花榴弹,嗯,和实心弹差不多……只要清军进入射程 而恰在这个时候,清军却突然止步于两里之外,这是怎么回事?疑惑中,清军本阵中的鼓声停止了,清军也停了下来。 “大帅,你看清军后面是什么?” 眼尖的李文白指着清军后方有些奇怪的说道。 这会朱明忠才注意清军本阵的后方,上千骑兵似乎正在驱赶着什么,朱明忠连忙拿起望远镜看去,尽管这只有两三四的望远镜看得并不怎么清楚,但是仍然让他看到了那骑兵押着的是什么。 是百姓! 成千上万的百姓! 他们要干什么? “动手吧!!” 随着达素的一声令下,原本于本阵后方的赖塔等人,立即驱赶着沿途掠来的数万百姓向前驱赶着。 千余名骑兵驱赶着那些百姓,约束着他们让他们从清军本阵两翼向前走去,让其在清军的阵前汇集,然后把他们向前方驱赶过去,而清军的骑兵就游走于百姓的两翼,如果有人试图逃离,不分青红皂白,骑马的清军会立即引弓将其射杀。 “他们要干什么?” 朱明忠一直拿着望远镜,观察清军动向。见那些清军骑兵忽然驱赶出来了上万普通百姓押了过来,愣了愣,大声询问。 “不知道?” 别说是其它人,就是张金生这个久经行伍的老将,这会也被清军的举动弄得满头雾水,全不知道清军打的是什么主意。 “他们……” 话还没出口,朱明忠的双目瞬间瞪得滚圆。 “不好,这些清军想要杀人……” 清军本阵中响起了一阵鼓声,不过这次清军并没动,在那急促的鼓声中,那些被驱赶在两军之间的百姓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候,他们身后的清军骑兵突然举起了手中的刀,一刀下去,就将身边的百姓给砍成两截! “想活命的话,就往前跑……” 骑在马上的清军,一边砍杀,一边驱赶着百姓,那些被赶杀着的百姓在求生的本能下,无不是拼命往前跑着。可是那些清军却仍然不断的砍杀着,驱赶着百姓。 “啊……!” 拿着望远镜的朱明忠,这会可以说是看得清清楚楚,身体猛地一颤,在这一瞬间,他只觉得骨子里冒出了一阵寒气钻心。 杀人了! 尽管史书上记载了清军罄竹难书的屠城暴行,虽然邳州屠城就在眼前,可是他从未曾目睹过,只是耳闻,而现在,屠杀却就在他的眼前发生了。 清军就在他的眼前,不断的屠杀着手无寸铁的百姓,他们要干什么! 为什么要杀人! 为什么要杀这些百姓? 章节目录 第83章 人与奴(第一更,求月票) 他们为什么要杀人! 为什么要杀这些这些无辜百姓? 眼前的一幕,完全彻底颠覆了朱明忠对于对与错的认识。 屠杀! 在书中、口中永远只是两个字,但当这一切在眼前发生的时候,却是如此的触目惊心。 刹那间,一股无名的火焰,从他的心底处冲出来,只冲至顶门,在这一瞬间,他感受到的不是愤怒的,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寒意,他不能想象,这种暴行居然是人类所能犯下的。 在这一刻,曾经的梦魇似乎变成了现实,就像是带着滤镜似的,天地在这一瞬间为之变色了。 天变红了,地同样也变红了! 天地间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红色,不是火红,全都是一片殷红,那是血色的殷红! 曾几何时的那个梦魇,在这一瞬间,变成了现实! 无边无际的红色扑面来,压得朱明忠喘不过气来,尽管相隔甚远,但是面对着眼前的暴行,他仍然感觉那被清军残杀的百生的血像滚滚的黄河水一样涌了过来。 血是腥的! 似乎天地间都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血腥味! 血! 又浓! 又稠! 血变成了河,似乎想在吞没朱明忠,在那血海之中,又浓又稠的血将他整个人都吞没了,没过了他的鼻子,他的嘴巴,让他无法叫喊,无法呼吸,只能感觉到那浓浓的血腥味,似乎想要把他整个人都吞没其中! 在这片血色的世界里,成千上万的百姓发出的哀哭声不绝于耳,那些无辜的百姓,甚至直到现在,都无法相信这一切,当他们稍有迟疑、脚步稍慢的时候,他们身后的清军就会举起染血的屠刀,毫不犹豫地朝冲出来的百姓身上砍去,一刀下去,又一次喷起一股鲜红色血雾。 “想活命,就往贼寇那边跑,他们是明军,不杀百姓……” 在这已经变成了一片红色的世界里,在那些策马奔跑着,不断砍杀着的清军口中,不断的传出一声声喊叫。 “汉人不杀汉人!” “快跑过去,跑过去,你们就能活命……” 一个骑在马上的清军骑兵。用长枪挑着一具尸体,那是一尸孩童的尸体,就那么被他挑在枪头。 “快跑啊,不跑就杀光你们……” 说着那清军骑兵狞笑着,奋力将那尸体甩向被驱赶着向前奔跑的百姓之中,然后又用长枪朝着附近的百姓杀去。 “杀汉狗、杀汉狗……” 在那一声声喊叫声中,数万百姓为了活命,只得不断的朝着前方跑去,他们绝望的哭喊着,嚎叫着。 “经略,这些杂种是想用百姓冲我本阵!” “大帅,清军是想用百姓冲乱我军……” 在众人的喊声中,朱明忠那神游的意识,似乎重新回到了身体上,原本笼罩着天地的红色迅速退去,他的眼前所呈现的仍然是那在阳光下闪亮的钢刀,还有一张张绝望的面孔。 在本阵的前方,数万百姓就那么被清军的刀枪驱赶着,朝着自己这边冲了过来。而清军的骑兵更是不断的在百姓两翼游走,奔驰着,不断的用弓箭刀枪约束着百姓,防止百姓四处溃散。 “杀光汉狗!” “汉人不杀汉人,冲过去,你们就能活命……” 汉人! 他们说的是汉人! 是的! 对于那些满清鞑子来说,汉人永远是汉人!在他们的眼中,汉人就像是草芥一样,是他们任意奴役、杀害的牛马! 对于这些满清鞑子来说,他们的眼中从来没有百姓,他们的眼中只有征服者与被征服者,只有屠戮以及被屠戮。 而汉人,正是被屠戮、被征服的对象。 有时候,尽管明知道,满清是中国野蛮落后的罪人,但是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他,仍然会受到那个时代的道德影响,在南京的时候,他甚至曾下令部队不得伤害旗人妇孺。 他或许可以下令杀死敌人,但杀害手无寸铁的妇孺,却触犯到了他的道德底线。 然而,现在,这些清兵,却正在用滴着血的屠刀告诉他,告诉他一个血淋淋的事实! 在他们的眼中,所有的汉人,不过就是被征服的奴隶。 死不死全看主人的心情! 或许,那些所谓的”我大清的圣君们”,偶尔会流露出些许怜悯之言,但是他们的屠刀从不曾手软过! 汉人! 对于他们来说不过只是牛马,是草芥,是任欺、任凌、任杀的草芥…… 我是汉人! 我是汉人! 在心里默默的念着这句话,尽管在过去对自己的身份有着清楚的认知,但是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的清楚,这样的明白。 是的! 我就是汉人! 这里是汉人的土地! 是汉人的祖先开辟的沃土!我们生于此,长于此! 眼前这眼被满清视为草芥的百姓,是我的同族!是我的同胞! 他们是我的兄弟姐妹! 是我的同族! 在异族的屠刀下和眼睛里,汉人不过只是汉狗,是任杀任取的奴隶,只要是汉人,就没有任何差别。 既然生为汉人!来到了这个时代,那么就只有两个选择,要么生为人,要是既为奴! 除此之外,没有其它的选择! 我是汉人! 又一次,朱明忠在在心底默默的念着这句话, 他知道自己的选择是什么! 汉人绝不能为建奴之奴! 生! 是自由人! 死! 自由人! “大帅,清虏驱民冲击我军本阵,再不痛下狠心就来不急了!” “大帅……” 终于,在一番灵魂觉悟似的洗礼之中,朱明忠的意识完全回到了身上,他的耳边尽是众人的喊声,原本还不知道清军用意的他们,现在都已经知道了清军的用意。 他们是想用手无寸铁百姓冲击忠义军的本阵。对于忠义军的将士来说,只有两个选择。 杀或者不杀! 这是个问题,杀,不仅会耗尽兵士的力气,同样亦会影响兵卒的意志。而不杀,这本阵被冲散之后,距离溃败也就不远了! “大帅!请大帅痛下决心……” 又一次,当他的进言传至朱明忠的耳中时,他看着前方那些惊恐的哭喊着被清军的屠刀追赶朝着这边跑来的百姓,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言语传至耳中…… 章节目录 第84章 杀虏(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那一声声惨叫,尽管相隔里许,但是仍然不断的传入所有的耳中,置身于前排的姚武国双眼通红的看着前方,一身铁甲的他,手中握着长柄斩马刀,这会那双手恨不得把这刀柄给握断。 “我要杀过去,我要杀过去,……” 双眼通红的他,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他要杀过去,杀光那些清虏,救下那些百姓。 此时,整个忠义军本阵的十几个方阵上空,一种从未曾有过的气氛在聚集着,所有的兵卒,无论军士或是最普通的正兵,无不是双眼通红,满腔怒火的看着前,看着那些百姓,尽管他们希望能够冲过去救下百姓,但是从入营后,潜移默化中灌输的对军纪的服从,却使得他们只是站立于此。 “风从龙,云从虎,功名利禄尘与土。望神州,百姓苦,千里沃土皆荒芜……” 突然不知是谁在那里唱起了这首歌,那歌声中带着哭腔,一个人唱了起来,更多的人根着喝唱着。 “看天下,尽胡虏,天道残缺匹夫补……” 大声的唱着这首的时候,过去姚武国不知道这首歌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在这个时候,他懂了,他明白了。 “好男儿,别父母,只为苍生不为主。手持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才罢手……” 或许他从军是为了”放籍为民”,但现在,他知道了,知道为什么而战,不仅仅是他的家人,同样也是为了天下苍生,为了天下的汉人。 “我本堂堂男子汉,何为鞑虏作马牛。” 穿着一身重甲的朱明忠同样也跟着唱了起来,所有人都在那里唱着,或许,这从不是忠义军的军歌,但是,现在这首歌却道出了他们每一个人的心境。 “壮士饮尽碗中酒,千里征途不回头。金鼓齐鸣万众吼,不破黄龙誓不休。” 在这歌声中,那满腔的热血已经被激起的朱明忠,一把抓住张金生,然后怒吼道。 “诸军……随朱某杀敌!” “大帅,这破阵杀敌,还是让属下……” “金生,你领长枪队,按计划行事!” 用力按住张金生的肩膀,朱明忠用不容质疑的口吻大声命令道。 “大帅……” “张金生,难道你敢不从我军令!” “标下不敢!” 随即,朱明忠转身看着身后同样穿着盔甲的亲兵,大声喊道。 “诸位弟兄,随朱某破阵杀虏!” “是!” 亲兵们无不是红着眼睛大声吼喊着,所有人的情绪都在这一刻被挑动了,而朱明忠朝着本阵前方走去的时候,他可以看到,所有的兵士都在看着他,所有人都在注视着他。 走到最前方的朱明忠,置身于两个重甲营间。 “杀虏!” 咬着牙,猛然抽出刀来的朱明忠大声吼道! “杀虏!” “杀虏,杀虏!” 原本被一种从未曾有过的悲壮,所笼罩着的忠义军的阵地,响起一阵山崩海啸似的呐喊声。所有亲眼目睹了清虏暴行的弟兄们的心底,无不是迸发出一种从未曾有过的怒火。 “杀虏,杀虏!” 随着一阵阵怒吼声,八个铁甲方阵开始汇成数个巨大的方阵。这些穿着盔甲,手拿长柄斩马刀的兵士,这时只有一个念头。 杀,杀尽清虏! “杀虏,杀虏!” 紧紧跟在重步兵两翼的是忠义军仅有的两个自生鸟铳营,四千余名弟兄高肩扛着的火铳,排着队护卫重步兵,而手持长枪的长枪兵,同样也义无反顾的高举着战旗,跟随着主帅向前迈进。 “杀虏!杀虏!” 四个长枪营中的兵士,身上都没有铠甲,他们手中的兵器,也仅仅只是一根简陋长枪,而他们在这个时候,同样也是肩膀挨着肩膀,手臂贴着手臂,谁都不愿落后重甲兵半步。 他们已经被当作牛羊一样奴役、被屠戮了十余年。 过去,他们或许愿意为了生,而苟且于世,但是现在,清军的杀戮却告诉他,即便是他们甘愿为奴,也难以活下去! 过去,或许他们跪着,但是现在,他们再也不愿意跪下去了。 “杀虏!杀虏!” “杀虏!杀虏!” “杀虏!杀虏!” 在这片旷野上,近三万忠义军官兵排成整齐的方阵,他们向前迈动着脚步,创优们的嗓间迸发出一阵阵呐喊、怒吼,那怒吼声响彻整个天地。 似乎就连那天地也被撼动了。 那一阵阵杀虏声传来的时候,骑于马上的达素,却是冷眼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当他看到忠义军整成方阵开始朝着这边冲来的时候,他的脸上立刻涌起了一缕轻蔑的笑容,心中原本的一丝不安也在这一瞬间又消失了个无影无踪。 立不可怒而兴兵,将不可愠而致战! 这些汉人当真是没有看过孙子兵法! 这朱明忠已经中了激将法,没等他用那些汉人冲散他的本阵,就匆匆忙忙的冲杀过来,这样军阵又焉能不被冲散! 朱明忠……不过也就是徒有虚名! 不过这样也好,如此江北想来不日即可克复! 到时候他达素将会是大清再次定以中原的第一功臣! 此时,对于达素来说,朱明忠也好、忠义军也罢,在他的眼中都成了一群死人! 不过就是死人而已! 即便是他们现在看起来哀兵,可是哀兵不一定能胜,这几万百姓即便是不能冲散他们的本阵,也能让忠义军杀个手软,到时候,待到他们气尽了力竭了,自然也就是束手待毙的时候了! 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 这等不知兵之人,居然也能成名! 当真是可笑,可笑! “擂鼓,准备接战!” 作看待死人的眼光打量着忠义军的同样,并不妨碍达素下达新的命令,在他的这声命令下达之后,他身侧的亲兵立即抽出一根令旗,用力挥了几下。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雷鸣般的鼓声,带着其特有的节奏,立即在中军位置响起。那些原本正懒散的拄着刀枪的兵丁,立即再一次动作起来,将原本有些凌乱的队伍,加以整治,然后就地列出了一个整整齐齐的数万人的大阵。 而大阵旁操持着红衣大炮的清军,更是兴奋的嚎叫着,准备着迎战…… 章节目录 第85章 阵前(第三更,求月票) “杀虏!” 尽管那一声声的怒吼不断的传入耳中,但是于树杰的眼睛,却死死的盯着那被清军驱赶着的百姓,虽然那些百姓的哭喊声,似乎总不断的传来入耳中,但他的心里却很清楚,这样下去不行。 “营长,不行啊,这么走过去,百姓可就冲过来了……” 不仅仅只是于树杰自己一个人,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这几万百姓冲上中军本阵是什么结果,军阵很有可能被冲散! 杀虏! 一阵阵怒吼声中,于树杰朝着中军的位置看去,他可以看到穿着一身黑甲的大帅就跟在军中,如果中军被百姓冲散了! 不行! 于树杰猛然一咬牙,他抽出腰间的军刀,右手一横。 “停止前进!” 在这声命令中,他身边的鼓手,立即敲响腰间皮鼓,那鼓声急促,对于鸟铳兵来说,他们已经适应适应了用鼓声下达的命令,这是停止前进的命令。 这是怎么回事? 尽管有些诧异,但是他们仍然停下了脚步,所有的鸟铳兵右手握着枪托,无不是有些诧异朝着营长的方向看去。 “举枪!” 要士兵们的注视中,于树杰的口中继续下达着命令。因为枪中已经装了子弹,所以士兵们举枪,作预备射击时,已经拉开了锁头。 “瞄准!” 随着口令的下令,鸟铳手纷纷瞄准前方,位于侧翼的他们,面前的既有百姓也有骑在马上的清军骑兵。 就像是过去的训练一样,尽管训练时间不长,但是在那种连贯动作下,这些鸟铳兵在接到”开火”的命令时,没有丝毫的犹豫,立即扣动了扳机。 伴随着一阵白烟以及如鞭炮似的铳声,在他们的前方,原本正在奔跑的百姓就像是被巨锤猛然锤中似的,倒在了地上,连着附近骑在马上的清军骑兵,也跟着倒下不少。尽管因为距离的关系,火铳的准头一般,但仍让那些原本肆意阻拦百姓的清军变得犹豫起来,不再像先前那样肆意于阻拦百姓。 “开火……” 又是一次齐射,排成数排的鸟铳兵,就像是过去的训练一样,瞄准,射击,然后退到后排,从腰间的弹盒中取出装着弹丸和火药的纸壳弹,然后将纸壳弹咬破,将纸壳弹的火药倒入药池,闭合药池盖子,将纸壳弹内的火药倒入铳管之后,直接把子弹连着纸壳塞入铳管…… 尽管步骤看似繁琐,但是相比于火绳鸟铳却便捷许多。 几乎是在身边的铳声响起的瞬间,原本就担心中军被冲撞的张孝杰,立即大声喊道, “大家一起喊,百姓逃往两侧,敢冲我军阵者,杀无赦!” 张孝杰的命令立即汇成了官兵们的喊声,这些穿着重甲的步兵,手握斩马刀,一边前进,一边大声吼道。 “百姓逃往两侧,敢冲我军阵者,杀无赦!” “敢冲我军阵者,杀无赦!” 如果仅仅只是喊声,并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当对面的军阵不断发出要命的子弹时,那些原本在清军骑兵赶攘着冲来的百姓,只能哭喊着朝着两侧逃去,原本被恐惧驱使着的他们,只是茫然的朝着前方冲,当他们被迎面打来的子弹挡住的时候,在正面也面临着死亡的恐惧之后,两侧就成了他们生的希望。 后有清军的屠刀,前有鸟铳的子弹! “敢冲我军阵者,杀无赦!” 在那震耳欲聋的喝吼声中,那些原本只是拼命向前跑的百姓这才纷纷逃向两侧,从而给冲锋的重甲兵让出了路来,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炮声从忠义军后方响起,那是忠义军的炮手在官长的命令下,朝着百姓的后方开炮,不论有没有准头,他们的目的在于驱散百姓后方的清军,从而保护百姓。 “轰隆!” 听到前方传来的爆炸声,看着在开花弹的爆炸中,那些骑兵被炸开了,而那些本应该冲阵的汉人百姓纷纷四处逃散而去,达素的眉头皱了皱,他的心中忽然涌起一股不详的预感。 不过这种预感,也仅仅只是片刻功夫,尽管未能如愿击溃其军阵,但,那不过就是一次尝试罢了! “传令红衣炮队准备!” 就在达素命令他的炮队准备炮击敌阵的时候,在忠义军后方,骑在马上的徐又铮一边狂奔,一边大喊着。 “所有挽马炮立即前置,立即前置!” 而跟在他身边,同样骑着马的号手则吹着号。号手的手中拿着一根铜制短号,这短号是徐又铮从史司那里买来的短号,号很短小,用起来很方便。 他之所以会强调挽马炮,是因为忠义军的炮队有一半是用骡子挽拉,而骡子在战场上容易受到铳炮的惊吓,所以不能随军行动,只有三十二门炮是用马挽拉,随着他的一声令下,那些炮手立即重新挂上炮车,驱赶着挽马拖着炮向前奔去。而徐又铮则紧跟着炮队,指挥着他们向着新的阵地转移,从而能够掩护步兵进攻。这正是炮兵的责任! 无数次,朱明忠向徐又铮灌输过野战炮兵的概念,这个概念的核心就是掩护步兵进攻。对此,别说是身为后来者,即便是这个时代的军队,同样也会将其运用到战场上。 在忠义军的炮队向前移动的时候,清军的红衣大炮已经开始了轰鸣,相比忠义军使用的六斤炮,清军使用的火炮却有半数是六斤以上的重炮,尽管笨重,尽管他们用了近一个时辰才将其从炮车上运下,重新安装在炮架上,但是现在并不妨碍他们的火力发挥。 那一枚枚重达数斤铁弹,每一次落入忠义军的队列中,都会掀开一阵腥风血雨,铁质的炮弹可以轻易的撕碎盔甲,在重甲兵身上撕开一个巨大的血洞,即便是落在地上的铁弹在滚动中,那惯性的作用下也足以砸碎战士的腿脚。 伴随着清军的炮击,那哀嚎声开始在忠义军中响了起来,伤兵的惨嚎声,和着一发发炮弹掀起的腥风血雨,似乎正要将忠义军的锐气给压去。而正在不断迈进的忠义军,面对这炮弹,似乎只有被动挨打的份。可尽管如此,忠义军的官兵仍然迎着这不断打来的炮弹,向前一步步的迈进…… 此时置身于中军的朱明忠,这会却是双眼通红的看着前方,对于他来说,现在没人任何人能够阻挡他的脚步,他的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 杀! 杀尽这天下之虏! 章节目录 第86章 宿迁血战(一) 忽…… 一道闷响从空中传来时,让人忍不住朝着天上看去。 抬头来的时候,置身于前排的姚武国可以看到空中一个黑影袭来了,隐约的似乎可以看到那个铁球,下一瞬间,他身边的弟兄甚至都来不急发出一声惨叫,便倒了下去,血污瞬间喷溅了姚武国一身。 在血肉横飞中,在他的后方,一个又一个弟兄被炮弹打倒在地,一些弟兄瞬间失去了性命,一些弟兄被打碎了胯腿,在那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中,正当姚武国感觉到一丝恐惧,甚至不由自主想要放慢脚步的时候,他看到前方的遍地的尸体,那是被清军残杀的百姓的尸体。在其中甚至还有几个月大的孩子…… “杀虏!” 突然,一声怒吼再一次从他的嗓间迸发出来, “杀虏!” “杀虏!” 又是一阵呐喊声从忠义军的方阵中传出的时候,即便是相隔一里,但是达素仍然被吓了一跳,瞧着那些迎着炮弹不断前进的忠义军,这会忍不住改了口。 “看来这朱贼,确实有几分本领……” 何止是几分本领,在达素的记忆中,自从入关之后,这明军于红衣大炮之下,根本就是难挡两个回合,别说是顶炮子进攻,就是被轰上几炮,便能轻易将其击溃,令溃不成军,那里有像现在这样,居然可以顶着迎面而来的炮子前进,而且军阵不乱。 “命令炮队全部换成蜂窝弹,待我号令,众炮齐放!” 达素口中的蜂窝弹并不仅限于葡萄弹,其往往分成大中小号,大号与葡萄弹类似,而小号就是霰弹,每炮一次发射便是数百发铅制弹丸,数十门炮齐放,便相当于数万鸟铳齐射。曾几何时,相比于实心弹,蜂窝弹正是明军克制塞外蛮夷的利器,而在满清入关后,这又成为其进攻明军、镇压义军的杀手锏。 “快,装封门子!” 清军的炮兵阵地上,在炮手的吆喝声中,木制的封门子被塞进了炮膛,就被炮手用木棍捅实。十几名炮手完成装填之后,他们立即推炮进入炮弹,然后向前瞄准着,等待着忠义军的到来,准备给忠义军以迎头痛击。 正当清军的炮手准备着蜂窝弹的时候,在不到一里外,那些驱赶着马挽拉炮车的炮手们,已经随着徐又铮的命令,将炮从挽车上取下,然后向前推去,即便是使用灵活机动的单轨炮弹,但重达两千余斤炮车推起来仍然很不轻松,在向前推了数十丈后,随声一声令下炮手们立即开始忙活起来。 “开花弹,用开花弹……” 与清军的使用起来需要隔木填土蜡,且又需要在发射时,先从炮口点燃炮弹上引信,再速燃火门上引信这样极为繁锁的开花弹不同,忠义军使用时的开花弹,除了采用弹丸、衬木以及药包的整装弹,还采用了木制引信,信管在发射前需要截断一截或者在引信的管体外的刻度上打孔来标定燃烧时间。 “标定3秒!” 随着徐又铮的命令,那炮手立即用顶锥在引信的管体外的刻度上顶出一个小孔。然后立即将信管重新塞进炮弹内,然后迅速完成装填。将迅速将一根鹅毛管塞进传火孔。 “距离、180丈……” 随着一个个数字从徐又铮的口中道出,那些炮手随即拧动炮架处黄铜制成的螺栓,螺杆顶着炮尾缓缓抬起,完成瞄准的瞬间,那边的炮手随着一声令下立即用引火杆点着了传火孔处的鹅毛管。 嗖! 在鹅毛管内的火药被点燃的瞬间,伴着一道升出尺许的火焰,震耳欲聋的炮声在旷野上响起,三十余门六斤炮接连朝着清军的炮兵阵地开火。 在下达开火命令的同时,徐又铮的双眼盯着手中的怀表,同时又注视着前方,他需要通过第一轮射击来确定引信的设定时间,而这就使得需要用洋怀表来确定炮弹落下的时间。 “怀表还是不行,不够精细,应该弄一种专用的计时表……” 尽管明知道,如果没有怀表恐怕就连同那木制的引信也无法制出,但一山总比一山高,这会拿着怀表的徐又铮却又在内心里渴望着得到专用的计时表。 “等打完这一仗,到南京请几个表匠看看,听父亲说,南京就有表匠……” 在徐又铮心里这么嘀咕着的时候,数十发炮弹已经落到了清军炮队的周围,在炮弹落下的时候,那炮弹并没有爆炸,而是”滋滋”的向外喷着火,炮弹甚至在地上打着转。 “开花弹!” 不知是谁喊了一声,不待那喊声落下,爆炸的烟云瞬间便在炮队附近扬起,在烟雾中被炸裂的铁片崩飞着,这些或大或小的碎片,或是打在清军的身体上,或是打在炮上,尽管其中的不少都因为距离的关系没有造成杀伤,但是却成功的让清军的炮队陷入混乱之中。 “又是开花弹?” 炮队处的混乱同样落在达素的眼中,不过他的眉宇中却带着些疑惑,毕竟作为沙场老将的他知道,这开花弹不仅用起来极为繁锁,而且颇有风险,也正因如此,非是迫不得已,否则炮队绝不会用开花弹,先前明军的炮队用的是开花弹,怎么这一轮打来的同样也是开花弹? 见识的有限限制了达素的想象力,他自然不知道忠义军已经有了新式的开花弹,看着两军之间不过只剩下三十丈左右的距离,心知炮队已经指往不上的他,立即令人摇起了另一道号旗,那只位于中军前穿着红白黄蓝等各色盔甲的八旗步卒,尽管这些重甲步卒大都是汉军八旗,但这却是几年来八旗兵规模最大的一次出兵,足足两万八旗精卒,随着达素的一声令下,开始为即将到来的战斗作着最后的准备。数千八旗弓手纷纷拿起强弓,引弓朝着冲来的忠义军瞄去,而在他们的身前的地上,还插着数根用于速射的箭,而鸟铳兵同样也于木栏后端着鸟铳瞄准前方…… 章节目录 第87章 战宿迁(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相隔不到百米! 在这个距离上,朱明忠感觉自己甚至可以看到那些戴灰穿甲的清军相貌,同样也能看到他们手中的弓箭,同样也能看到清军的鸟铳。 三十丈! 这三十丈!将是两军之间的死地,清军的弓箭、鸟铳都可以对披甲的忠义军造成伤害。 只要冲过这三十丈,剩下的就是全凭武勇说话! “盾牌!” 随着一声令下,原本位于后排的穿着绵甲的披甲兵纷纷移阵向前,他们的左手握着一块宽一尺五、高三尺的方盾,这是朱明忠借鉴后世的防弹盾,令兵器厂打制的盾牌,尽管有些笨重,但是却可以在一定程序上阻挡铳箭的攻击。不过因为时间有限,不过只制造出了三百余面,也正因如此,直到现在才部置向前,毕竟在炮弹的面前盾牌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尽管忠义军的炮兵不过只是朝着清军炮队打出一轮炮击,但对于原本处于清军炮火中忠义军重步兵来说,却成功的将他们从清军的炮火中解救出来。仅仅只是这片刻的混乱,也就足够了。 “杀虏!” 就在朱忠明吼出这两个字的时候,清军的弓手松弦放箭,而铳手也纷纷开火,弦声、铳声在空气中激荡着,数以千计的箭划破空气朝着忠义军飞来,灼热的弹丸呼啸着飞了过来…… 既便是有前方盾牌的保护,但仍然有弓箭不断的落下姚武国的身边,总会有弟兄因为面门或者其它地方被射中而发出一声闷哼,然后软绵绵的倒了下去。 “杀虏!” 又是一声整齐的呐喊,他们的速度并没有任何迟滞,似乎清军的弓箭、铳弹都无法阻挡他们,就在这时,立于后方的火铳兵,再一次扣动了扳机,原本在这个距离上,鸟铳根本就无法对着甲的清军造成任何伤害,但是出乎他们意料是,随着一阵密集啸声,前排的清军甚至都没有来得急发出惨叫,就倒了下去。 但是战场上的形势根本就由不得他们诧异,成百上千的子弹不断的从排成方阵的火铳兵的铳管中发出,在不断有人倒下时,不由自主的退却,却使得他们的阵营稍微有了些松动。 而相比于清军,作为进攻方的忠义军的官佐却在清军的阵营有些松动的时候,看到了机会,没有任何迟疑,被重甲兵环护着的两个营的长枪兵,立即甩出了他们的杀手锏——手榴弹! 数千枚手榴弹拖着白烟似雨点般的朝着清军的阵营甩去,尽管这些清军并不知道那落在脚边的冒着白烟的铁疙瘩是什么,但所有人都意识到了危险,就在生的本能驱使着他们向周围散去的时候,一声声有若雷鸣般的爆炸响了起来。 “轰隆!轰隆!” 有如夏日惊雷般的爆炸声接连不断的响起,长枪兵们将点燃了引信的手榴弹抛到了清军方阵当中,顿时便将对手炸得血肉横飞。 那些原本手持盾牌钢刀,排成方阵的八旗兵,顿时便被放倒了一大片,就像是被割倒的芹菜似的,在那方阵中,左边被炸倒一片,右边被炸倒一群。别说是手榴弹直接在脚下爆炸的,就是那些距离爆炸点稍微远一点儿的的清军,这会也被那震耳欲聋的爆炸声给炸的听不着声音,头脑晕忽忽的,甚至就连忙人也站不住了,身体在那摇摇晃晃的。 一时间,整个清军的本阵完全被爆炸扬起的硝烟所包围。爆炸声更是不绝于耳,火光、烟云混成一团,眼见着就要将清军那已经变得混乱不堪的本阵吞噬的时候,突然,在那些被炸蒙了头的清军耳边响起一阵有如晴天霹雳般的怒吼声。 “杀虏!” 几乎是在手榴弹接连爆炸的瞬间,前排的忠义军重步兵已经冲至了清军的本阵前,甚至不等那些清军从爆炸的巨响中恢复过来,冲在最前方的忠义军盾牌手,便猛的向前顶盾,撞开清军的同时,他们右手握的刀便砍了过去,尽管他们的刀无法砍穿清军的盔甲,但是却猛然砍来的刀却足以让清军为之丧胆。 而真正致命的是从后面冲杀过来手持长柄斩马刀的重步兵,他们身着铁甲,手握斩马刀,列队成排的重步兵,既便是在清军的炮火下,那队列也没有发生混乱。 “杀!” 在声令下,刀身三尺、刀柄三尺,长达重达十数斤的斩马刀便从他们的手中猛然斩下,这些重步兵无一不是忠义军中挑选出来的力士,身高近六尺的他们,完全凭借着身体上的优势,穿着重甲,这会那力量上优势又落到他们的手中,那斩马刀拖着啸声落下的时候,他们面前的清军,尽管个个披甲,但是那盔甲却无法阻挡斩马刀锋锐,重刀劈砍之下,无不是甲断骨裂。 这此曾经凭着一身盔甲让不知多少汉家儿郎饮恨沙场的八旗精锐,这会完全不是忠义军重步兵的对手,随着一阵阵喊杀声,那数以千计的长柄斩马刀在空中划过一道道寒光,然后猛然砍向前方。 简单! 这是忠义军最大的特点,既便是重步兵,他们没有什么花团锦簇的刀术,只有最简单的从右上砍至左下的劈砍,在训练场,他们也只进行这样简单的训练,而仅凭这样简单的刀术,也就够了。 “杀虏!杀虏!” 在这肆意的杀戮之中,军阵中的呐喊声更加的的狂热起来,仿佛对面占得全是草芥一般,他们就可以肆意宰割。现在的排成方阵冲击的忠义军重甲兵,就像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杀人机器似的,这数万甲士就是机器的主体,而他们手中足以破甲的斩马刀,就是这个杀人机器的工具。 随着每一次奋力的劈砍,那披甲的清军总是会被不断的斩于刀下,即便是清军试图用手中的刀枪加以阻挡,在他们挡住前方砍来的刀锋时,另一边砍来的刀锋却已经稳稳的砍在他的身上,将其臂膀砍成两截,在完成一轮劈砍之后,他们甚至都不看倒在地上的伤兵,而是直接向前迈进,在他们身后的弟兄会再次喝吼着,向前斩杀着。 章节目录 第88章 动若移墙(第三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杀虏!” 又一次,当响彻云霄的吼声落下的时候,那原本就被炸散的清军的本阵已经被冲开了。可是那斩马刀却仍然不断的挥起、落下,就像是那乡间的铡刀似的,机械但却有效。 在最初设计重步兵的使用战术时,朱明忠就遵循一个最简单的原则——简单,毕竟对于绝大多数士兵来说,战术越复杂,就越难以掌握,就需要更长的训练时间。按照他的想法,身着重甲的重步兵,根本不需要花样繁多的战术、阵形,只需要列成方阵,然后凭着一身罐头壳向前碾压即可,而他们的武器就是类似可以砍穿重甲的长柄斩马刀,唯一的战术就是劈砍。 而为了实施这一战术,重步兵的队形非常紧密,有如一堵城墙一般的紧密,以至于战术精湛、擅长阵营变幻的对手根本无法发挥他们的优势。更致命的一点是,由于重步兵的队形密集,以至于对面的敌人不得不以一个人同时面对三、四柄砍来的斩马刀,即便是经验最为丰富的敌军,在这个时候,也只有一个选择,就是被”围殴”至死——甚至在这个过程很难造成墙式冲锋重甲步兵的伤亡,除了重甲提供的保护,紧密的队列,给重甲兵提供了最好的保护。 这种借鉴了后世防暴战术的重步兵战术,是朱明忠的得意之作,可以说是他唯一”原创”的战术。不过只是刚一接敌,就充分展现了他的威力,此时的重步兵就像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杀人机器一样,向前碾压着。 但是人毕竟只是人,尽管在训练场上,不断的训练告诉他们,要保持队形,要做到”动若移城”,但是地上的尸体却成了为队列的绊脚石,慢慢的整齐的”铁墙”开始变得的凌乱,整齐的铁墙,不过仅仅只维持了短短十几秒的时间。 当这道铁墙的出现在战场上的时候,震惊了所有人,而达素更是被惊得面色煞白,几乎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切,曾几何时,重甲步兵那是八旗兵纵横关内外的王牌,而现在,这道铁墙却完全颠覆了他的认识。 作为沙场老将的达素自然不会被这道铁墙给吓到,不过只是片刻的惊讶之后,他立即下达命令调整军阵,毕竟被冲散的并不是清军的本阵,不过只是前阵。 “令行左翼军以正白旗为首,迎战贼寇……” 十几年来已经习惯以”正统”自居的达素,即便是现在也不承认眼前的敌人是”明军”,在他看来,眼前的这些不过只是贼寇。而贼寇如铁墙般的队列发生的变化同样落在他的眼中,他自然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 在令旗的挥动下,左翼军的八旗步卒立即整队迎了过去,而那些队形已经被撒开的清军并没有溃退,而是纷纷向两翼退去,整个过程中充分显现出一群老兵应有素质。而与此同时左翼军已经顶向前来,站了忠义军的这铁墙前。 “杀汉狗!” 尽管明知道麾下的兵卒几乎都是汉军旗,但是作为正白旗前锋校的鄂勒布在即将接敌时,仍然吼出了这句话来,而那些八旗兵同样也是跟着大吼道。 “杀汉狗!” “杀虏!杀虏!” 同样的言语,同样的血脉,喊出的却是截然不同的几个字,一方甘为奴,一方却不愿为难! 在这震耳欲聋的呐喊声中,相隔数丈的两军猛然撞在一起。那道有若铁墙的忠义军重甲兵与清军披甲兵迎面撞在了一起的瞬间。 “轰!” 隐隐的人们似乎听到了一阵有如夏日惊雷般的撞击声。 那撞击声是刀枪砍于盔甲上发出的声响,手持重刃的忠义军与同样擅长着甲步战的八旗劲卒,就这么碰撞在一起。 斩马重刀与空中劈砍着,清军披甲步卒手中的狼牙棒、斩马刀等兵器同样也朝着忠义军官兵的身休上招呼着。 数以千计的兵刃高高举起的时候,甚至遮挡了空中的阳光,以至于那光线在这一瞬间似乎都忽然变暗了下来,下一瞬间,一团团血雾在两军中间猛然喷发出来,那血雾就像是突然升腾的雾气似的,瞬间便笼罩了两军撞击处。数以百计的人头、残肢断臂在血雾中升腾起来,被拖飞至空中,那些脑袋、断臂在空中翻滚着,落在地上又被两军步卒足下的铁靴踩成烂泥。 在这一瞬间,两军的队伍立刻凹下了一大块,就像是两辆猛烈撞击的汽车似的,车头变形、凹陷的时候,双方的阵型被打乱了,无论是忠义军的重步兵也好,清军的披甲兵也罢,在这瞬间的撞击中,队列都陷入混乱之中。 双方后排的兵卒还没来得急补充上去,对方就已经杀了过来,已经冲进阵中的清军披甲兵,尽管入关十几年来,已经不复当年的悍勇,但身为军中老卒的他们,还是充分显现了他们凶悍的一面,手持狼牙棒、斩马刀等重兵器的清军凭着兵器撕破忠义军官兵身上的盔甲时,其它的清军却则用盾牌抵住距离最近的忠义军将士,在借着盾牌挡住斩马刀的同时,手中的腰刀贴着盾牌,向着忠义军官兵盔甲的边缘下摆的缝隙间无甲之处捅杀过去。 这些打了半辈子仗的清军披甲,非常清楚盔甲的软肋在什么地方,他们同样也知道,在沙场,不是敌死就是我亡,或许吮吸汉人骨血十几年如寄生虫般的生活,早已经让他们不复当年的武勇,但骨子里对于战场的记忆并没有淡去,在这个时候,身经百战的经验,就是他们最大的依仗。 铁墙的阵营混乱之后,在这些清军劲卒的狡黠攻击下,原本看似坚不可摧的忠义军重甲兵中惨叫声不绝于耳,不过只是瞬间功夫,忠义军便倒下了整整一层。对面的八旗披甲劲卒向前行进着,他们脚上那包着铁片的靴子,或是从尸体中踏过去,或是直接踏在尸体上,继续挥动着手中的利刃,从盔甲的缝隙间刺捅着面前的忠义军。 章节目录 第89章 铁墙(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血,像喷泉似的,喷至半空,在空中扬起一团团的血雾。 原本看似坚不可摧的铁墙,在这一刻几乎到了分崩瓦解的地步。 在两军接触的瞬间,身处中军之中的朱明忠就察觉到队列的已经有些混乱,他几乎是立刻挥动令旗,试图用队列尚还完整的后阵顶替前阵,但是这个时候已经来不急了,甚至前军已经陷入了即将崩裂的地步。 而那些初上战场的新兵,从未曾经过这样的血上,数千余名将士这会已经就被自家弟兄的血刺激得两眼通红,毫不犹豫地跟在官长的身边,扑向这些经验更为丰富的敌军。训练场上的训练,这会反倒是忘了个干净,他们只知道盲目的砍杀,而忘记了互相配合,忘记了队列。 混乱! 如果说原本忠义军的重甲兵是一堵移动的铁墙的话,那么现在却已经陷入了各自为战的混战之中,而在这种混战之中,经验更为丰富的清军顿时站了上风。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达素令旗又动了起来,右翼的万余八旗披甲劲卒投入了战场。 这会战场上的兵力对比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看着投入战场的右翼军,看着镶白旗前锋参领富察氏佟济亦身先士卒冲杀在前的模样,达素的唇角咧开了,仗打到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任何疑问了,只待披甲兵把这些汉人的锐气杀退,就可以派出骑兵掠阵了。 骑兵的用途正在于此! 八旗从来就不是靠骑射得以天下,八旗靠的就是披甲劲卒! 忠义军完了! 尽管又一次八旗披甲投入战场,彻底改变了战场上的兵力对比,但是结果依然超出了所有人的期待。那数千名几乎各自为战的忠义军官兵,尽管不断的被砍倒在地,但是他们却就像刀枪不入一般,仍然拼命在清军之间横冲直撞,不顾一切的拼杀着。 “杀虏!” 那或许是绝望、或是激昂的吼声不断的从他们嗓间迸发出来。他们甚至不断的试图向前冲杀过去,以便为后军争取一点时间。 在后军整队时候,这些因为方阵崩溃,而陷入重围中的忠义军官兵无一人退却! “杀虏!” 又一次,在吼出这句话的时候,姚武国又一次挥刀向前砍去,那曾经挥起来很是轻松的刀,这会已经变得重若千斤。在他的身边,站着的弟兄越来越少了,可是那”杀虏”声却仍然不断传进他的耳边,即便是在那惨叫声中,仍然可以听到微弱的杀虏声。 “左右以为我为队!” 眼看着前队已经完全陷清军阵中的朱明忠,更是看得双目俱裂,他哑着嗓子,嘶吼声,亲自领着身边的四个营,这是他最后的依仗了。 “杀虏!” 随着一声怒吼从嗓间发出,同样手握斩马刀的朱明忠,挥着令旗,那铁墙,再一次向前移动动着。 所有人没有任何迟疑,既便是前方是刀山火海,也要向前。 向前! 杀虏! 斩马刀再一次落下,铁墙再次移动,这道铁墙就像是移动的碾石,每碾到哪个方向,就将那个位置原本肆意砍杀清军碾成粉末,在他们的行进时,竟然没有丝毫停滞。 “杀虏!” 又一次,随着那一声声嘶吼,仰头向天的忠义军官兵的嗓间发出一阵咆哮,他们结成一个紧密的队形,互相掩护着,缓缓向前杀去。 这是一道铁墙! 这是一道移动的铁墙! 又一次,在这铁墙的面前,那些清军再一次只有被动挨打份。 “给弟兄们报仇,别放跑这群杂种……” 身为火铳营营长的于树杰红着眼睛,他大声嘶吼着,在这场撕杀中,火铳兵就像是看客一般。刚才就在他眼前,他看到在江阴曾经一起投军的大林子被清军砍去脑袋。冲在最前面的铁甲一营,也几乎全军覆没。 “杀光他们,杀光他们!” 那些结成一道铁墙的四个重甲营的八千弟兄,也跟着呼喝着,他们一边酣战,一边发出一阵阵呐喊。 于远处观战的达素看到眼前的这一幕,他的嘴角挑了起来,那脸上微微露出一丝冷笑,抽出一根红色的令旗,然后摇摆数下。 又一次,在达素面前的中军大鼓被鼓手不断的敲响,沉闷的鼓声在战场上响起,将新的命令送遍整个战场。听到鼓声,一直没有投入战场的数万绿营兵突然动了起来, 在绿营兵向着那道铁墙的左翼杀去的时候,另一阵鼓声再次响起,达素的手中又一次摇动了一道绿色的令旗。 原本由赖塔统领的,一直位于本阵后方的骑兵,在看到那面令旗之后,立即策马冲锋,不过他们并不是向着那道铁墙冲去,而是围绕着这方阵不断的引弓射箭,以弓箭掩护本军的进攻。 对于达素来说,现在,是时候结束这场战斗了。 “变队,变队,变空心阵……” 几乎是在清军从左右两翼冲杀过一的时候,意识到危险的朱明忠立即调整了阵形,尽管他的重甲步兵手持冷兵器,但是在队形训练上却沿用的近代化的训练,在战术上同样也借鉴了近代的一些战术。 在面对从两翼杀来的优势的清军,空心方阵成为了朱明忠最后的凭仗,当然还有在空心方阵中的火铳兵以及长枪兵。 原本移动的铁墙,在这个时候突然停住了脚步,后排的兵卒纷纷整队向着两翼散去,不过只是片刻功夫,便形成报人挨着人的方阵,组成了一个巨大的空心方阵,任周围的清军如何攻打,却都巍然不动的立在那里,用斩马刀劈砍着试图冲阵的清军。 而从两翼杀来的清军并没有加快速度,他们反倒是则缓缓压了上来,而在这个过程中,前排的清军同样也在调整着阵营。他们的速度都不快,仿佛战场中那一万两千多名忠义军将士,不过只是待宰的羔羊一般。 而那数万手持腰刀、红缨枪的绿营兵也在快速移动着,相比于清军八旗兵不断整阵,这些绿营兵却就像是放羊似的乱跑着,他们一边跑着,一边呐喊着各种口号…… 在这一瞬间,数万清军,猛然都向着这战场上的一万三千多名忠义军将士压了过来…… 章节目录 第90章 生或死(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杀汉狗!” 尽管是身为汉军旗,尽管血脉中流着的是汉人的血脉,但是这些所谓的汉人却仍然以旗人自据,十几年前,他们曾经呼喊着”杀尽明狗”的呼号一路杀戮。而现在尽管称谓变了,但是呼号中杀戮却没有任何变化。 “火铳手准备!” 听着那些八旗兵发出的如同疯子般的叫嚷声,原本热血膨胀的朱明忠反倒是冷静了下来,他把手中钢刀向前一指,带头扑向迎面压过来的清军。 “放!” 一阵排枪声于方阵中央响起,从两翼杀的清军顿时倒下去一片,扩膛后的鸟铳不但可以破甲,对人体的杀伤也得到了提高,重达六钱有余的弹丸击穿铁甲后,变形扭曲的铁甲轻易的撕碎了清军的躯体,在其胸膛中似绞刀似的翻滚着。 “杀汉狗!” 尽管倒下了一片清兵,但是那些清军却没有丝毫的退缩,他们仍然朝着忠义军的方阵压了过来。 此时一万三千多名忠义军的官兵组成有些巨大的空心方阵,就这么被多达三万清兵包围着,清军从各个方向,发起了一波又一波攻击。 “杀虏!” “杀汉狗!” 在那硝烟中,一阵阵呐喊声从双方的口中迸发出来,在这一刻,双方都没有退却,对于感觉已经触碰到胜利果实的清军来说,他们知道,只需要再加一把劲,就能击败这支他们从未曾碰过的劲敌。 而对于忠义军的一万多名弟兄来说,他们知道自己无路可退! 要么生!要么死! 除此之外,别无他择! “杀虏!” 又一次,随着那一声声的呐喊,斩马重刀又一次遮挡了阳光,又一次落下,在斩马重刀落下的瞬间,冲上来的清军无不是被砍的断胫折股,甚至在忠义军官兵的面前,形成一道肉墙,那是两军兵佐的尸体、断臂形成的血墙。 铁墙耸立、血肉模糊! 战士们身上的盔甲上已经挂满了血珠,尽管高强度的战斗让他们的身体已经疲惫,但是他们却无一人言退,他们一个个早都把生死置之于度外,在那一张张沾着血的脸庞上,闪动着全是满是决然的坚毅。 “杀虏!” 那响彻云霄的吼声在战场上回荡着,而后军那些保护炮兵以及本军大营的忠义官兵,无不是瞋目裂眦的看着战场,望着陷入清军包围的弟兄们。 在重甲兵进攻之后,在后方还留有炮队,还有两个营的长枪兵以及两个营的鸟铳兵。 怎么办? 看着战场上陷入重重包围的弟兄,所有人无不是紧握着手中的七尺长枪,现在怎么办? 最终,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张孝杰的身上,他是临时差遣的后军统领。后军四营万人全听其命令。 “张统领,你立即发兵去救大帅,再不发兵,就晚了!” 面色煞白的李文白看着张孝杰大吼道,战场上的惨烈远远超过他的想象,两军交锋时的那一团团的血雾,更是颠覆了他对战场的认知,现在,看着陷入重围中的大帅,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必须要救大帅! “张统领,下令吧!” “下令吧!” 尽管留守本阵的万余弟兄都没有盔甲,但是他们的目光却很是坚定,清军的暴行驱散了他们心头的恐惧,同样军中的兄弟情,让他们无法坐视弟兄们陷入重围之中。 尽管炮队不断的向着清军开炮,试图减轻战场中弟兄们的压力,但是炮队的大炮,毕竟仅仅只是辅助。如果想要救出弟兄们,就非得他们杀过去不可。 “所有人,听我号令!” 张孝杰咽了一口唾沫,然后抽出了腰刀,他向前一伸。 “长枪兵,列阵!向前!” 随后,他便带头朝着战场上杀去。 后军动了! 在张孝杰率领四营后军发起进攻的时候,原本还有些紧张的达素终于长松了一口气,他之所以从始至终都没有进攻忠义军的后军,甚至没有派骑兵袭扰,就是为了让对方先动起来。 赢了! 已经没有任何悬念了! 五千长枪兵、五千鸟铳兵列阵向前进攻时,长枪倾举,枪锋如林,这看起来很是威武的方阵,实际上却是忠义军最大的软肋,长枪兵无甲,鸟铳兵使用的鸟铳尽管都是自来火鸟铳,但铳管用的却是无法改进三钱鸟铳,三钱鸟铳的威力有限,使得他们只能在近距离才能击穿清军的盔甲。 现在,战场上忠义军的最后一支力量投入了战场! 在这一天的正午,这场战斗终于到了最后的关头。 在清军的骑兵试图从侧翼阻挡他们的时候,火铳兵纷纷扣动扳机,在一阵阵的铳声中,中弹的马匹不断的因为吃痛摔倒在地或是左右狂奔起来,或许三钱鸟铳无法击穿重甲,但却可以轻易的击伤战马。 在五千火铳兵的掩护下,长枪兵终于接近了敌人,在接近敌人之前,和过去一样,后排的长枪兵首先甩出一阵手榴弹,在手榴弹的爆炸的硝烟中,两军终于撞在了起来。 但是,他们手中的长枪捅在清军的绵甲上,只能刺穿表面的棉布,枪头却被布后的铁片给挡住了。而相比之下清军兵手中的兵器只要挥起,就能在长枪兵中间掀起一片血光。可即便是如此,这些长枪兵仍然毫无退却之间,他们继续向前进攻着,他们会不断的用劲全身的力气,用突步猛刺的方式,试图刺穿对方的盔甲。 尽管他们面前有不少披甲清军,但是在奋力猛刺的时候,那淬火的钢制枪头有时候却仍然可以在绵甲缝隙间刺穿盔甲,刺穿清军的胸膛。 “杀!” 一阵阵怒吼声从长枪兵的嗓间发出,在他们拼尽全力刺杀时,那些鸟铳兵更是不断的瞄准清军射击,若是近了,前排的火铳兵更是会端着手中装有刺刀的的火铳,突步前刺。 这会战场上,几乎有一半的清军,都被这些长枪兵与鸟铳兵组成的方阵吸引了过去。再也无暇他顾,如此一来,反倒让处于包围中的弟兄松了一口气,抓住机会的朱明忠更是趁机将后排的弟兄补充到前排,接替前方已经力竭的弟兄。 章节目录 第91章 血战(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达帅,贼寇快要汇合了!” 呼吸急促,已经有些急不可待的鄂迈,看着战场上即将汇合的忠义军,有些焦切的对达素说道。 “怎么,鄂迈,等不急了!” 达素的脸上带着笑,那神情显得很是得意,微微扬起手中的皮鞭,指着战场说道。 “鄂迈,愿意为老夫夺朱贼之帅旗吗?” “末将谢达帅厚爱!” 在鄂迈道着谢时,随着达素挥动令旗,达素手中最后的预备队动了——六千披甲中军!这是达素最后的王牌,至于那些绿营兵,在他看来,不过只是捧个人场。而这八千身披重甲的中军,与先前投入的披甲兵不同,他们的身上穿着的并不是绵甲,而是铁甲,那铁甲与正午的阳光下,映着幽冷的寒光,这些披甲兵不但披有盔甲而且带有面具、护臂,手持长柄重刃,而在铁甲下方,隐约的可以看到一层绵甲。 这正是披双重甲的八旗步卒,曾几何时,在辽东,清军正是凭着披双重甲的精卒一次又一次的撕开明军的防线,令明军陷入崩溃,而现在,这支原本是达素用来对付郑成功铁人军的王牌,被他投入到战场上了。 “恭喜达帅,一战定以乾坤,此战之后,这江北已重归我大清!” 在众人的贺喜声中,这支披双重甲的八旗精锐,已经朝着忠义军杀去,那精铁甲散发出的幽幽寒光,同样也引起了朱明忠的注意,他的心头忍不住一寒,他知道,最关键的时刻到了。 “弟兄们,举刀!” 嗓中发出一声喝吼,朱明忠的双眼瞪视着前,他的嗓间有些发涩,眼看着敌我双方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眼见就要冲上朱明忠的本阵时。忽然间,达素的中军处上又传来一阵号声,那号称带着特有的节奏。 “呜呜……呜……呜……呜呜呜……” 在这特有的节奏声中,那在鄂迈率领下的清军猛朝着右翼杀去,直接杀向了方阵外的那些没有披甲的长枪兵。 “杀虏!” 面对突然袭来的清军披甲,张孝杰扬起的刀,有嘶哑的嗓音吼喊道。他身边的弟兄,无不是纷纷喝吼出同样的言语。 突然,一阵乱箭从远处袭来,是绿营的弓手,或许这些绿营兵在达素看来,只能帮个人场,但是却也能发挥到意想不到的作用,尽管忠义军的鸟铳手已经改用纸包弹,虽说已经改成燧发枪机,但是火枪的射速远无法同弓箭相比,或许绿营兵手中的步弓相隔数十丈无法洞穿重甲,但却可以轻易穿透没有盔甲护身的长枪兵、鸟铳兵。 那带羽的箭杆在划破天空时,发出一阵阵”嗖”声,就好似那毒蛇吐信时的声响,和着黄河上吹来的风,送进在忠义军官兵的耳朵。甚至就连那天空,在这一刻也变得有些阴暗了,似乎这箭雨已经把阳光给遮挡了,上万只箭就这样,带着风、拖着啸,朝着忠义军将士飞去。 一阵箭雨袭来的瞬间,一阵阵惨叫声在方阵中响起,长箭不断的没入长枪兵的胸膛、身体,排成密集方阵的他们,甚至都无法躲避从远处袭来的弓箭。 枪九营营长李九浩,直接被数支箭同时射中,甚至都不急喘息就直接栽倒在地。与他并肩保持前排队形的九营一大队大队长魏六,直接被一支箭射进了胸膛,那箭杆没过胸膛,只留一些羽翼在外。 “呼……呼……杀、虏” 沉重的,那涌着血沫的嘴里发出极为难听的声音,那嘴涌出的血沫使得他的神情显得有些扭曲。 “杀……虏……” 在发出最后两个字后,他便倒了下去。 那面赤色带着”忠义”两字军旗这会仍然迎风招展着,在此之前,这些弟兄们就是在这面旗的引领下,杀入了战场,而现在举旗的护旗兵被数支箭射中,不过他踉跄着却不肯倒地,他拄着旗站在那里,任由那箭落在身上,任由那鲜血胸伤处流淌着…… 就在他们的陷入箭雨中,在一个个弟兄不断的被箭雨夺去性命的时候,冲在最前排的披甲旗兵终于逼近了他们的面前。在长枪兵们不顾一切的挥着长枪刺去的时候,这些旗兵吼喝着挥砍着手中的兵器,那长枪的木杆顿时被砍断了。 “杀汉狗!” 在他们的喝吼声中,在他们面前的忠义军的将士,甚至都不及抵挡,就被砍倒在地,头断臂折间,那一声声惨叫从忠义军官兵的嗓间发出。而即便是他们拼尽全力刺出了一枪,刺在那铁甲上甚至没有留下一丝痕迹!这些无甲的忠义军官兵,在披重甲的清军的面前,甚至连还手之力都没有。 一阵寒光掠过,眼前的一个弟兄被齐腰斩断,在干顺康的面前,那些披着重甲的清军疯狂的嚎叫着,并不断的用手中的兵器砍杀着没有连手之力的忠义军官兵,每一刀砍去,总能砍断某人的肢臂。 血! 那劈砍之中被兵器拖带着的血珠似雨点般的在空中飞舞着,因为太密了,以至于就像是在下着血雨一般,落后在人们的身上,红色的军衣或许可以掩去血迹,但是却无法遮挡那血腥味。 “啊……” 又是一声惨叫,又是一个弟兄被斩成了两截,在无数被刀刃拖飞至空中的血珠,就像是血雨似的,在两军交战处挥洒着。在这种血雨腥风之中,在这一边倒的屠杀之中,即便是意志最坚定的人,也会退缩。 一身双重甲的鄂迈,手提二十余斤的斩马刀,尽管已经杀红了眼,但是当他发现忠义军的兵卒开始后退时,立即大声吼道。 “把汉狗挤过去,向他们本阵挤过去!” 他们之所以会杀到这些无甲的忠义军,正是为了驱赶他们退向后方的本阵,借溃兵破阵。 “把他们向本阵挤过去……” 置身于前排的干顺康听着清军的喊声时,他愣了愣,看着身边缓缓后退,甚至面带惧色的弟兄,他突然明白了,明白了清军的用意。 “忠义军!” 猛的一声怒吼,从他的嗓间迸发出来, “杀虏!” 在发出这一声吼叫的时候,提枪冲去的他已经义无顾的朝着前方的清军刺杀过去…… 章节目录 第92章 血雨(第三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杀虏!” 尽管明知道冲上去是死,但是当一个人冲出去之后,更多的人跟着冲了过去,他们奋力挥动手中的长枪,尽管无法刺穿敌人的盔甲,但仍然拼命的反击着。那些原本几乎陷入崩溃中的长枪兵又一次重新聚集起来,高举着手中的长枪,踏过同伴们的尸体,继续向清军兵冲过去。 即便是刀山火海,他们依然义无反顾的杀了过去。 在箭雨的遮挡下,天地显得有些阴暗,数以千百计的长枪兵将士被箭射中,身上插着箭矢的他们不甘心地看着前方,看着前方的弟兄在那里拼死相搏。 从黄河上吹来的风在战场上空掠过,在人们中间卷起了一团团的血雾。在那血雾之中,一个接一个忠义军的将士倒下下,可是前仆后继的将士却仍然不断的反攻。 可是他们的反攻是那么的无力,以至于让人有种鸡蛋撞石的错觉,当他们与清军披甲兵发生撞击的时候,就像是高速行驶的汽车猛然撞上一群绵羊似的,一排长枪兵撞上去的瞬间,顿时说被撞得粉身碎骨。 可是却无法阻止他们的脚步,又有一阵长枪兵义无反顾的杀了过上去,他们的鲜血将清虏的铁甲染成腥红色,在那阳光下映着诡异的光彩。 血! 腥红的血就像是火焰一般,在战场上燃烧着,而战士们的生命就是这火焰的燃料。这燃料足燃烧世间的一切,足以让任何人为之颤抖。 身披双层重甲的清军就这么,冲进了长枪兵和鸟铳兵的队伍中,在铁甲的保护下,他们如入无人之境似的,又一次扬起手中的刀,又一次开始了屠杀。他们手中的刀,第一次挥动,都能夺走面前忠义军兵卒的生命。可即便如此,震耳欲聋的喊杀声,仍然在战场上回荡着,这些仅着军衣的战士们在官长的率领着作着殊死抵抗。他们手中的长枪或许刺不穿铠甲,但是他们却拼命刺向清军的小腿和手臂,宁可用数命换一命的代价,也要换取杀敌的机会。 尽管长枪兵、鸟铳兵拼命的反击,但是在他们的”推动”下,仍然不断的后退着,甚至就连同那阵形也已经陷入了混乱。而在地上尽是满地的尸体和残肢断臂,而在这尸体之中,更多的是挣扎着蠕动着的伤员。 躺在尸堆中,干顺康大口的喘着粗气,他的右手手臂在之前的战斗中,被砍断了,浑身是血的他一双眼睛无力的着天空,那空中仍然不断的有箭雨掠过,时明时暗。 “杀虏!” 那震耳欲聋的杀声,似乎变得有些微弱,在那喊杀声中,更多的是弟兄们的惨号还有清虏的狰狞的叫嚷。 就在那气力一点点的消息时,突然,眼边弟兄尸体腰间的手榴弹吸引了他的注意,他挣扎着,用尽全身的力气掏出那几个手榴弹,砸碎陶盖,看着陶盖下露出的引火药,那满是鲜血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装在竹筒里的火绒打开盖子,轻轻一吹,冒出了烟来。 杀虏! 又一次,当那有些微弱的声音传来的时候,干顺康用点着了手榴弹。 怀抱着冒着烟的手榴弹,他几乎是拼尽了全身的力气,站了起来,他的眼睛看着周围的清军,义无反顾的朝着人群中冲了过去。 “娘啊!” 在那声叫喊声中,爆炸的烟云袭卷了附近的清军。一个伤兵的举动,带动着其它的伤兵,他们无不是挣扎着摸出手榴弹,点燃它与附近的清军同归于尽。甚至更多的人直接怀抱着点燃的手榴弹,直接冲进了清军的队列,任由刀斧加身,也不加抵挡,直接与清军同归于尽。 不过只是瞬间,数以千百计的战士在爆炸的烟云中与清军同归于尽。 对于这一切,表面上看似冷静的达素,心头却是一阵猛颤,如果不是亲眼目睹,他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这些人就是他目中软弱可欺的汉人。 若是再给他几个月的时间练兵,这还得了…… 今天一定要诛尽朱贼! 又一次,随着挥动的令旗,那中军的大鼓响了起来,宛若雷鸣般的声中,清军的的攻势更加猛烈了,一直处于战场外围的绿营兵也投入到了战场之中。 望着前方长枪兵的战士们不顾一切的撕杀,朱明忠的眼睛,不知不觉间涌出了一阵泪水。原本这些不披甲的长枪兵,是奉命驻守在了本阵,他们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他们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是为了救援自己,是为了救援陷入困境中的弟兄们。 身上片甲的他们,在清军的披甲兵的接连猛攻下,早已经是血流成河,至于那阵形也已经完全崩溃了。 在方阵的弟兄们同样陷入苦战的时候,只有置身于阵中的朱明忠可以看到阵外的战斗,那些披甲的清军手持着钢刀,就像割草似的,凭借着身上的厚甲如入无人之境般,将忠义军的将士们成排的砍倒在地,同样也可以看到那些穿着号衣的绿营兵从侧面杀入战场,手中的红缨枪、腰刀全无章法的乱刺、乱砍着,将一个个已经力竭的战士砍倒在地。 就在半个时辰前,还曾义无反顾绝死冲锋的战士们,清军狂烈的攻击下,被逼得不断的后退着。尽管如此,但仍然不断的有战士,嚎喊着冲向清军,或是用刀枪反击,或是用手榴弹与清军同归于尽。 这是我的弟兄! 黄河上的吹来的风,尽管吹去了空气中呛人的硝烟,但是却无法吹去那空气中的血腥味,同样也无法吹散那升腾的血雾,那血雾似乎变成了血雨大有要将这天地都吞噬似的,血雨又一次遮挡住了朱明忠的视线。 在那血雨之中,视线却是清晰的。尽管听不到那震耳欲聋的吼声,但是在那一片红色之,数面赤旗却依旧高高地飘扬,高高的飘扬着,就像是那些不屈的战士一般,站直了的双腿,就不可能再弯下去了! 这是我的弟兄! 无论是生或是死!站直了的双腿,就不可能再弯下去了! 章节目录 第93章 生死与共(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好了! 差不多了! 在绿营兵杀入战场,与那些已经力尽的汉人撕杀的时候,达素的心里总算是松下一口气。 在这个时候,他甚至都没有注意到,他心底已经不经意的将”贼寇”变成了”汉人”。将”奴隶”称之为”人”。这种心境变化甚至就连达素自己未曾注意到。 这时达素将注意力从那一片血雨之中,投向了那个空心方阵,那个方阵的面积变得更小了,也变得更单薄了。 战场上的厮杀已经持续了几个时辰,战场上尽是一片尸横遍野模样,可那个方阵仍然战斗着,那面赤色的战旗仍然飘扬着。 现在,是时候结束这一切了! 身上的盔甲滴着血的鄂迈,双眼盯着那方阵,他狞笑挥手中的刀,冲着前方一指,他身后的那些清军披甲兵立即狞笑着纷纷从背后取出硬弓,然后纷纷将箭搭在弓上,向着前方直射。 一阵弦声中,数千根羽箭似疾风般的落入方阵之中,相隔十几丈的距离,轻易的撕开了忠义军官兵身上的盔甲,夺走无数条生命。 这箭并没有结束,接又是一阵似疾风般的羽箭,足以遮天蔽日的箭,瞬间没入了阵中。 在一阵惨叫声中,那方阵就像是被挖出了一块血肉似的血流成河。甚至还没等后队的兵卒补上空位,那边如狼似虎般的清军便扑了进去。数千清军披甲,就这样似洪水般的猛扑过来,那单薄的方阵,在这个时候,似乎已经没有了意义,眼看着这方阵即将崩溃的时候,手提斩马刀的朱明忠,已经向最危险的地方冲过去。 “杀虏!” 在嗓间发出那声怒吼的时候,他手中的斩马刀已经朝着将要冲进阵中的清军砍了过去,十余斤的斩马刀猛烈的劈砍,尽管未能断开清军身上的双层重甲,但是却仍然将砍晕过去。 冲至前排的朱明忠,这时已经完全忘记了身为主帅的责任,手持斩马刀的他,只是不断的砍杀着,劈砍着面前清军,而在他的身边,数十位着甲的亲兵,无不是奋勇的砍杀着清军,以保护自家的主帅。 尽管重刀无法砍穿清军身上的双层重甲,但是可可以轻易砍断他们的手臂、脖颈,而凭着一身蛮力,朱明忠面前的清军根本不当其一击,每一次,朱明忠的嗓间都会迸发出一声怒吼。 “杀虏!” 而在他的身边,亲兵们同样也是悍勇的砍杀着冲近的敌军。杀进阵中的不仅有清军的披甲兵,甚至就连那些没有盔甲,兵器和长枪兵差不多,只有红缨枪的绿营兵,也都像是喝了兴奋剂一样,嚎叫着杀了进来,一个个无不是杀气腾腾的模样。 那边清军的官佐们更是叫嚷着。 “破阵者赏银五十两!” 赏银五十两! 达素下了血本了!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那些绿营兵甚至不顾身上没有盔甲,在五十两银子的驱使下,举着滴血的腰刀杀向了朱明忠,而对于完全凭着本能战斗的朱明忠来说,当看到有人冲来的时候,本能的挥刀砍去。 铛! 在金属撞击声中,那个绿营兵手中的腰刀不过刚一抬起,就被斩马刀砍下了,然后”噗”的一声音,整个人就从脖颈处被砍成了两截。血似喷泉般涌了出来。 断颈处喷出的血遮挡了朱明忠的视线,可是他手中的刀并没有停下。 “杀虏!” 又一次,那声吼喝从他的嗓间迸发出来,或许有些沙哑,但却带着丝决然。 可即便是朱明忠亲自上阵,身先士卒的举动挽救了方阵崩溃的局面,但是,持续一个多时辰的厮杀已经让所有人都疲惫不堪,甚至就连方阵中的火铳兵,同样也已经变得疲惫,甚至就连开枪的速度也变慢许多。而从远处不断射入阵中的箭雨,更是不知夺去了多少弟兄的性命。 置身于阵中的于树杰,眼睁睁的看着身边的弟兄不断的倒下去,站着的弟兄仍然拼命的装着子弹,甚至就连伤兵也是坐在地上,装填着火铳。 随着阵中的铳声,那些披甲清军不断的倒了下去,可是对于大局却没有丝毫影响。 撑不住了! 尽管并不愿意面对,但眼前的局势使得于树杰很清楚,再杀下去,会是什么结束! 大帅! 看着浑身是血的大帅置身前阵前拼命与敌人砍杀着,而他身边的亲兵已经越来越少了。 “长枪兵,随老子杀上去!” 于树杰猛的一咬,从地上操起一柄斩马刀,大步朝着大帅身边冲去,而在他身后,上千名长枪兵也跟着冲了过去。没有任何人有所迟疑,没有任何人退缩,甚至他们不过只是刚一冲上去,就在清军的屠刀下变成残尸,但仍然义无反顾的杀了过去。 当于树杰杀到大帅身边的时候,他看到大帅身上黑色的新甲,这会已经沾满了血,甚至就连脸上也都是血,那鼻头更是没着血珠。猛的一刀砍退大帅面前敌人,于树杰立即吼道。 “快,保护大帅!” 对于树杰来说,他已经打定主意,即便是身死此地,也要保护大帅离开这里。 只要大帅在,忠义军就在! 即便是忠义军全军覆没了,不出几个月,大帅还能再练出一支忠义军来。 “快,丁强,你们快护着大帅离开!” 于树杰的话声不过只是刚落下,朱明忠猛的一把抓信他的衣领大吼道。 “谁敢让老子走!” 怒视着于树杰,朱明忠怒吼道。 “今天,老子就是死,也要死在这里,和弟兄们死在一起,这里不是达素的死地,就是老子的死地!” 没错! 今天这就是自己的死地,既便是死,也要拖死达素!只要拖死了达素,拖死这支清虏最后的精锐,他们就必不能再次占领江南! “忠义军!” 猛的举起手中的刀,双眼盯着远方那面达素的帅旗,朱明忠的嗓间又一次发出一声沙哑的怒吼。 “杀虏!” 万余忠义军将士,又一次随着他们的主帅,发出了决然的吼声,又一次拼尽全身的力气,向着清军砍去。 章节目录 第94章 顶天立地(第二更,求月票) 悍勇不过成仁! 终于,直到这一刻,达素明白了为何江宁的郑贼会用这样的词语形容他。换成任何为将帅者,仗打到了今天这份上,要么退兵,要么投降,而这朱明忠,非便没有退,反倒是发起了绝对反击! 没错,是反击! 那眼看着即将被冲的七零八散的空心阵,这会居然动了起来,而领头的正是一身黑甲的朱明忠,而在他的身边,既有着甲的忠义军重步兵,也有无甲只有一身红色军衣的长枪兵。可即便如此,他们仍然义无反顾的随着统帅一起发起了反攻,这是绝望的反攻。 其实,达素并不知道是不是朱明忠,但他却下意识的相信,在这种时候,能够让这万余残兵败将发起这样的绝对反击的,除了朱明忠,再也没有其它人了。 “没想到,汉人之中也有这样的好汉……” 在这声赞赏中,达素突然又是一阵苦笑,看着那遍地尸体、血流成河的战场,已经被杀得有些心颤的他,之所以会如此苦笑,是因为今天那朱明忠麾下无不是好汉。 “只可惜……天命在我大清!” 在达素发出这感叹的时候,看着那试图向自己的中军发起冲击的朱明忠,心底暗叫着可惜。 可惜如此悍将,却不能为我大清所用! 可惜了! 这等悍将,断不能为明贼所用! 而对于领兵发起绝地反击的朱明忠来说,他自然不知道达素生出的惜才和痛杀的可惜,此时的他,与普通的士卒并没有任何区别,双手紧握着斩马刀,用尽全力向前劈砍着。 在他身前那名身穿铁甲的清军将领,那用来格挡的刀,猛的被砸了下去,甚至就连虎口都震裂了,疼得他更是发出一声惨叫,就在他试图挡开这重刀时,一根长枪猛然刺向他的脖颈,锋利的枪间瞬间便刺穿了他的喉咙。 “杀!” 耳边的喊杀声响起时,朱明忠看到面前的清军脖间被长枪刺穿的伤口处,鲜血似喷泉似的往外喷涌着。 “好弟兄!” 这一声赞扬,还没从朱明忠的口中落下,那持枪的弟兄就被清军砍倒了,重重地摔倒在血泊中。 不等朱明忠为战士的死去而伤感,那边砍来的刀让他连忙举刀挡去,钢刀撞击的瞬间,朱明忠凭着一身蛮力推开砍来的刀时,右腿猛向前踢去,直接踹在对方的胸口上,一脚将其踢倒的时候,不等对方站起来,那刀便冲着他的脖颈攀登了过去。 沉重的斩马刀直接砍断了脖颈处护甲,在金属的撞击声中,砍过脖间的皮肉毫无阻碍地直接砍断了颈骨,在脑袋被砍掉的瞬间,喷涌出一股两尺多高的血雾。 尽管那血几乎直接喷在脸上,但是朱明忠仍然瞪着通红的双眼,死死的盯着达素的帅旗。 只要打到那里,一切就成了…… 原本他的心里,只有这么一个念头,而现在被清军的断颈处喷出来血淋了一头的朱明忠,反倒了冷静了下来,尽管仍然盯着那面帅旗,但是偶尔的眼睛却会投向另一个地方,那双通红的眼睛中,透着的尽是一种特有的期待。 “杀虏!” 那沙哑的吼声中,朱明忠提着斩马刀扑向另一个清军。那名清军尽管穿着双层重甲但仍然被这人浑身上下散发的腾腾杀气给吓得两腿发软,只是不断的乱砍着。 面对这样的敌人。朱明忠甚至连忙想都不想,近乎于本能的一刀砍去,手起刀落间,那清军的脑袋便被砍掉了。 这时,似乎战场上的清军已经被这些绝境反击的忠义军给杀怕了,他们甚至不由自主的后退着,而那原本还被银子吸引着,拼命厮杀的绿营兵,更是胆怯的向后退缩着。 尽管所有人都知道,这不过只是忠义军的回光反照,但是,却没有任何人愿意和这些人拼命。 就在这个时候,远处的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让朱明忠的脸上浮现出了些许苦笑,从一开始,清军的骑兵都没有完全投入战场,而只是远远的引弓掩护步兵的进攻,现在,他们终于杀了过了来。 “结阵、结阵……” 拖着受伤的腿,手中握着长枪的于树杰,在那里大声吼喊着, “别忘了,你们为什么当兵!” 面对着已经疲惫不堪,甚至萌生退意的士兵们,于树杰大声呼喊着。 这个提醒,让所有人无不是心头一颤。是的,他们不能退! 他们之所以从军是为了“从军脱籍”,是为了让自己的子孙后代重新成为良家子弟。如果他们退了,他们的子孙后代不仅不会成为良家子弟,而且会被打入“贱籍”。 在这一瞬间,原本那些因为伤亡,而萌生退意的兵卒,又一次焕发出了勇气,现在他们不是为了国家,不是为了身边的弟兄,不是激于义愤,而仅仅是为了他们自己,为了让自己的子孙后代能够成为良家子弟。 让家人成为良家子弟! 再也没有任何其他的杂念了! 这正是他们从军的目的!他们之所以当兵从来不是为了军饷。也不是为了大明!他们之所以愿意当兵,是为了他们的家人! “大帅,要是俺死了,俺儿真能成良家子吗?” 一个兵卒看着大帅,双眼通红的问道。他的身体上满是鲜血,伤口处更是不断地涌着血。 看着面前的伤兵,一把扶住他,在这一刻,朱明忠觉得自己也许太过残忍了,他不知道为何自己,这么铁石心肠,利用他们对自由的渴望,让他们战死沙场。 “这同样也是为了他们自己!” 在说服自己的同时,朱明忠扶着面前的伤兵,用力的点头说道。 “好兄弟,你放心,只要朱某有一口气,就决不负对弟兄们的承诺!” 他看着朱明忠,那满是血污的脸上挤出一个笑脸,那笑容很是灿烂。就像是看到了什么希望一样。但是那双眼睛中的神采却在慢慢的消失…… “弟兄好走……” 感觉这怀中的弟兄已经死去,朱明忠只觉得眼眶一热,默默的说道。 “朱某决不负你!” “大帅……” 在朱明忠的身边,一个个浑身是血的兵卒,无不是看着朱明忠,每一个人的脸色都显得很是坦然。 他们中的很多人,之前,不过只是最普通的灶丁,甚至直到现在他们之所以死战不退,并不是因为他们有多么勇敢,有多么的热爱这个民族。对大明有多么的忠诚。 他们之所以宁死不退,是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如果后退会发生什么。他们的家人将会被打入“贱籍”,从此彻底失去成为良家子弟的可能。 也许如果他们向后退去,也许会是兵败,也许清军赢了,所有严厉的惩罚都会成为消失。都随之消失的还有他们成为良民的可能。更何况已经付出了那么惨重的代价。 无论如何都要坚持下去! 看着这一张张的脸庞,看着那坦然的面孔,看着那一双双眼睛中慷慨赴死的决然,一种莫名的感动在朱明忠的心底弥漫着。 如果可以有选择的话,他希望这些人能够活下去,活着看到家人获得自由的那一天。 但是他很清楚,现在不仅仅只是他们没有选择。包括他自己在内,同样也没有任何选择。 现在,所有人都已经没有了选择! “你们……” 就在朱明忠的话声落下的时候,在这临结出的阵墙中,不知是谁喊了一声。 “忠义军!” 这一吼声,有些沙哑,有些沉重,但却尽是男儿的慷慨,也许在这个时候,这句话可以让他们心中纷乱的心神,安静下来! “杀虏!” 朱明忠用劲气力,接过了这声怒吼。 “忠义军!” “杀虏!” “忠义军!” “杀虏!” …… 一阵阵的怒吼声中,重新结成阵形有忠义军的官兵,这会已经不分带甲或是长枪,他们只是列成阵,肩并着肩站在那里,他们望着杀来的敌骑,神情决然的站在那,尽管,火铳兵、炮兵不断的把子弹、炮弹打向敌骑,但是却很难阻挡这些养精蓄锐的清军骑兵,这些骑兵也许是蒙八旗,他们在冲锋时嗓间发出的是汉人听不懂的言语,他们一边冲,一边嚷嚷着。他们试图用这种吼声让这些汉人胆寒,从而溃退,但是他们显然打错了算盘。现在,这些已经站起来的人们,绝对不会再跪下去! 那万马奔腾的马蹄声好似滚地雷似的,在大地上翻滚着,翻腾着,那骑兵中,刀锋泛着森冷的寒光,前伸的枪尖直指着前方,此时这些冲锋的骑兵大有一副席卷天地的势头。 尽管仓促,但是当敌骑从侧翼杀来的时候,火铳营营长赵南栋仍然带领弟兄,用刺刀列墙迎了过去,尽管那马蹄声不断的敲打在他们的心头,但是,那一双双眼睛中燃烧着却是不曾畏惧的目光! 站直了的人,就不会再跪下! 今天,他们绝不会跪下! 头断,而心不死,身折,但志不丧。 生,是汉家儿郎。 死,亦是汉家鬼雄。 章节目录 第95章 杀手锏(第三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应该要结束了吧! 在心底发出这个声的时候,达素甚至都没有注意到,那额头冒出来的汗水,也没有注意到那长松的一口气。 对于他来说,这场苦战完全超出他的意料,几度以为能够结束战斗的他,几度都失望了,现在……应该能结束了吧! 甚至为了结束这场漫长的厮杀,他不惜命令骑兵冲锋陷阵,原本这些骑兵应该是在汉人兵阵溃败时,追杀溃敌的,可现在,他等不急了,也许……再等下去,谁知道会不会再发生什么变故? 尽管明知道,这不过只是汉人的回光返照,但达素却不敢冒险了,他宁可损失再大一些,也要结束这一切。 是时候结束了! 一切都结束了! 正当达素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他听到远处似乎有所异动。动静是从战场的左翼传来的。 那声音就像是涛声。 那里是黄河! 黄河? 黄河上会是什么? 朝着黄河的方向看去时,隐约的听着那黄河上的浪涛声,达素的心里却冒出一阵不安。 为何为如此不安? 突然,就在这时,他看到空中似乎有上百个黑点自远而近的袭来了,从黄河的方向袭来了! 是炮弹! 下一瞬间,那看似缓慢的炮弹已经似雨点般的落在清军密集的骑兵队间,那自空中落下的炮弹先是砸碎一名清军的脑袋,在鲜血崩飞间,又砸穿另一匹战马的腹腔,随后又击碎另一匹马的腿骨,即便是在地上滚动着的时候,也会碾断马蹄。 这些拖着烟迹飞来的炮弹,并不是普通的炮弹,而是一枚枚开花弹,上百发炮弹凭着冲击力带来的伤亡几乎是不值一提的,但是当它们接连在清军骑兵间爆炸时,却在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中,崩飞的铁片却似镰刀似的在空中掠过,划开战马的腹腔,或是击碎骑手的大腿、腰身,而更为致命的却是震耳欲聋的爆炸声给这些战马带来的刺激,让那些原本狂奔的战马顿时成了惊马,纷纷横冲直撞起来,完全不管骑手的操控,尽管这些战马在一定程度上不受炮声的影响,但是它们却未曾适应在身边炸响的炮弹,没有适应那身侧的震耳欲聋的爆炸声。 上千匹受惊的战马在奔腾的马队中横冲直撞时,所带来的结果是灾难性的,让清军的骑兵顿时陷入一片混乱之中,不知避让的惊马在马队中就像是失控的卡车似的,撞向周围的骑兵,一时间凄惨的马鸣和骑兵的惊叫在完全盖过了似滚地雷般的马蹄声。 “这,这是怎么回事?” 在马队陷入混乱的时候,达素的双眼却不敢置信的看着黄河的方向,炮弹是从那里打来的,难道,姓朱的在那里埋伏了一击伏军? 那里是黄河啊,怎么可能会有伏兵? 而就在这时,达素惊恐的发现,那一里之外的黄河大堤,突然涌出一阵红色,那红色就像是血河似的,涌过大坝,淹没了坝下的田野,朝着这边杀了过来。 “杀……” 震耳欲聋的喊杀声,就似那黄河的怒吼似的,从黄河的方向传来了,那红色,就像是洪水一般完全是一种势不可挡的气势涌了过来,转瞬间就淹没了一些凌乱的散兵游勇,那些守卫侧翼的清军绿营兵,甚至都没有得来急抵抗,就被洪水给淹没了。 “杀上去,不要恋战,不要恋战……” 挥着一柄长枪的张金生一边身边士卒的挺枪冲锋,一边大声吼喊着,在他的身后是近三万忠义军长枪兵,他们的身上别无他物,只有一杆长枪以及四枚手榴弹,但是现在,数万人的冲锋却像黄河的洪水一样,完全是一副势不可挡的势头。 在距离敌人尚远的时候,他们会使劲全身力气甩出手榴弹,在手榴弹爆炸瞬间,在清军被铸铁破片和硝烟笼罩着的时候,成千上万的精钢枪头会从各个方向刺向残余的清军。 他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看着那红色的洪水将一队队绿营兵淹没的时候,面色煞白的达素怎么也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幕。 怎么会这样? 这些汉人难道一直都埋伏在大坝上? 不对,不可能,如果那样的话,侦骑怎么可能没有发现,他们难道是天兵天降,直接从天而降? 当达素惊愕于这数万大军是怎么出现在他的侧翼时,在黄河的岸边上,上千艘漕船在水军兵佐的操作下船头抵着河滩,船上那些穿着红色军装的长枪兵提着长枪,不断的跳入水中,直接淌过没膝深的河水,向着岸上冲去,只让那岸边的水更加浑浊了。 “快、快,前军的弟兄在等着我们哪……” “快点,杀过去,杀过去……” 岸边那一阵阵喊声杀大有盖过黄河浪涛的势头,一阵阵红色就似破坝决口的洪水似的,从而漕船冲至岸上,冲过大坝向着那片战场涌去。而船上的水军则拼命的稳定船身,避免船身被黄河的浪涛冲离岸边。 在开战之前,这千余艘漕船上搭载的两万五千多名长枪兵,一直都在对岸十数里之外的芦苇荡间,直到张金生抵达之后,随着他的一声令下,这些长枪兵才乘着船朝着战场的方向驶去,尽管船上的水军拼命划桨,但是逆流而上的现实,却拖累了他们的速度,以至于直到现在才抵达战场。 没的任何耽误,几乎是船头刚一撞在河滩上,作为左翼军统领的张金生便立即跳至河中,涉水上岸率领长枪兵向清军的侧翼发起了进攻。 他们是朱明忠制定的整个作战计划中最后的杀手锏! 按计划,在重甲兵撕碎清军的本阵,与清军进行混战、撕杀时,埋伏于黄河上的长枪兵会从侧翼向清军发起”刺刀冲锋”,两万五千长枪兵,才是朱明忠最后的预备队,甚至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力量。 尽管计划十分周详,但是战场上的变化却完全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毕竟战场本身就是变化莫测的。 章节目录 第96章 得胜(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我们赢了! 几乎是在清军的马队陷入炮火中的瞬间,朱明忠那原本决然的脸上便咧开了极为灿烂的笑容。 赢了! 看着那一阵红色的巨浪向着清军本阵淹去的时候,朱明忠放声笑了起来,尽管那笑声甚至比哭声还要难听,可在一阵狂笑之后,盔甲已经被血染成红色的他奋力的举起手中的斩马刀。 “忠义军!” “杀虏!” 又一次,那震耳欲聋的吼声在战场上响起,上万疲惫不堪的将士,又一次嚎叫着向清军再次发起了进攻,他们甚至不顾面前的清军马队,直接挥刀砍向清军的战马,一刀下去便是马裂人折。 原本因为绝望而生出的决然,这个时候却变成了对胜利的渴望,浑身是血早就疲惫不堪的将士们,就像是又一次恢复了体力一般,嚎叫着杀向敌人,那里还顾得其它。只是不惜性命的砍杀阻挡他们脚步的清军,无论是人是马,皆会被他们砍于刀下,一时间,看似兵多的清军,甚至难以抵挡他们的冲击。即便是原本冲杀于前、身先士卒的鄂迈,也被这些汉人的拼死一搏给惊得不由自主的向后退去,在他身边,更多的清军甚至已经不顾其的转身逃开了。 持续几个时辰的厮杀已经耗尽了清军的士气,尽管这些清军中的大多数不过三十余岁,正值壮年的他们还保留着十几年入关时武勇,但是十几年的寄生虫似的安逸,却在不经意间泡去了他们身上的悍勇,先前的悍勇不过只是一时的。现在,面对这些远比他们更为悍勇的汉人,他们反倒是害怕了,对生的留恋,使得他们纷纷选择了逃散。 “挡住他们,挡住他们……” 尽管鄂迈嘴上这么喊着,可是当他身边的兵卒不断溃逃时,他也只能跟着退去,就在他转身想要逃离时,落在身边的铁弹直接将这位满洲的一等护卫炸上了天。 从黄河上打来的炮弹,并没有停下来,甚至相比之前,更加密集了! 在距离岸边不到五十丈的位置,数十艘蜈蚣船的船艏对着岸上,在船艏处,炮手们操作着一门红夷大炮,这些红夷炮中既有新铸的12斤炮,也有自南京缴获的10斤炮,而在江中还有一艘多桨大船,它的舷侧对着岸上,那侧舷处炮窗的后方,刚刚完成装弹的炮手们,纷纷将炮车推出炮窗。 “预备……开火!” 又一次,随着置身船尾舵楼的李成乾的一声令下,多桨大船的船舷处喷出出一团团炮焰,整艘大船瞬间便被硝烟所吞噬。 这艘多桨船是清河船厂刚刚建成多桨战船,与寻常的内河船侧舷不能加装火炮不同,在它的两舷非有多达8门8斤炮,在船艏的圆柱状炮塔中,还有四门12斤炮,其火力之强大,至少在国内的江河之中无出其右者。 这种借鉴了加莱塞船结构的多桨船,因为采用了平底,所以更适应内河航行,尽管采用西式的船肋,建造起来可谓是耗工耗时,但在清河船厂的日夜赶工下,这艘船,还是在战前建成了,这是它第一次投入战场。 而作为设计师的史司,同样也来到了船上,尽管从这里看不到岸上的情况,但是在河坝上,却有旗手用号旗标示着方向,甚至还有距离,在今天之前,史司从未曾想过,火炮可以如此使用,而这种间接射击,是经略使的发明。 不过在史司他看来,这样的炮击,根本就没有任何准头可言。毕竟,相隔那么远,炮弹本身就是没有什么准头。 可有时候,根本就不需要准头! 火炮的威力在于威慑! 就像此时,尽管从黄河上打来的炮弹几乎没有丝毫准头,甚至有时候还会落在忠义军官兵自己的队伍之中,但是不断飞来的炮弹与侧翼似洪水涌来的忠义军,却成功的让清军陷入恐慌之中。 在掩护清军左翼的绿营兵在忠义军长枪兵有如洪水般的冲锋下,完全崩溃的时候,在最初的惊愕过去之后,达素的反应远他的很多同僚们更为镇定。几乎是在发现身边有人开始逃溃的时候,他就立刻抽出刀来,先砍到了两个试图逃跑的逃兵,然后举起血淋淋的腰刀,指向从侧翼杀来的忠义军嚷喊道。 “达兰,带上一营兵,拦住傅进忠他们,让他们撑住!穆星阿,吹角,让骑兵立刻去支援他们!” 尽管突然的变局打了达素一个措手不及,可是作为沙场老场的他很清楚,现在,如果他逃了,这安南大军反倒就全完了。 “大帅,现在贼寇势大,还是先让绿营兵顶着,咱们先撤……” 不等身边的前锋校玛喇奇把话说完,达素一刀便把他的脑袋砍掉了,被喷了一脸血的达素看着周围的诸人,厉声吼道。 “撤,谁敢言撤,杀无赦!” 现在后撤根本就不可能,一但他的中军撤了,到时候在汉人的追击时,就会变成大溃败,到时候别说是撤回营中,能不能逃过大运河,都是问题! “伊勒图,你去,务必顶住汉人,敢退者杀无赦!只要重新整好队,这一战,咱们必胜!” 胜不一定,但只要能重新整阵,就能安全的撤回宿迁城中, ”是!”被点了名的正蓝旗护军参领伊勒图立即出声回应着,他平日里本就是凶悍之人,这会达素倒也算是知人善任,让其带领剩下的几百劲卒整体杀去,倒也能临时救一下场,领着几百披着双重重甲的兵卒的伊勒图,立即在中军前排出了更为密集的小方阵,然后呼喊着朝着前方杀去,只不过他们杀的并不是忠义军,而是向溃下来的清军。 “敢退者杀无赦!” 敢退者杀无赦! 一边砍杀着后退的八旗兵,伊勒图一边命人随他一齐大声吼喊着,一边向着厮杀着,数千原本正不断的溃退的八旗兵在伊勒图的砍杀下,纷纷重新整起队来。 “好,好,伊勒图,此战若是打赢了,本帅亲自向皇上给你请功!” 眼前的这一幕,让达素的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他的声音很大,就像是说给周围的人听似的。 “此战得胜,本帅自会为诸位请功!” 章节目录 第97章 克敌(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能不能得胜? 达素的心里并没有底,但是作为沙场老将的他,很清楚,现在的势必尽管万分凶险,但并不是没有机会。 所以,唯恐犯错的他,更是不断的调兵遣将,甚至更是调动了留守大营的部队。 在达素看来,只要能撑半柱香时间,正赶去掠杀忠义军轻卒的骑兵,就能杀退对方的进攻。至于眼前的那些忠义军,已经是油尽灯枯了,只要那些从黄河上杀来的忠义军轻卒能挡住,那些人,根本就不足为惧! 正当达素不断的调兵遣将,试图挽回战局的时候,空中一个拖着些许烟迹的黑影飞了过来,尽管没有砸中人,可不等周围的人反应过来,炮弹便爆炸了,装着十两火药的12斤的炮弹威力极大,转眼间,达素所处的帅旗附近就彻底被一阵硝烟烟所吞噬。爆炸声中,铁制的碎片直接炸断了那杆帅旗,而升腾的硝烟更是直接帅旗附近的人都罩了硝烟中。 “大帅死了,大帅死了……” 尽管达素等人还是生死未卜,但是原本正在往回来逃的八旗兵瞧见这一幕,立即惊恐的大声喊叫着,原本在军法的威慑下,还试图重新整阵的他们,瞧见那倒下的帅旗,那里还有丝毫再战下去的勇气,几乎是不顾一切逃散而去,而他们更是一边逃一边喊着。 “大帅死了,大帅死了……” 最先听到这一阵阵惊喊声的,甚至不是正不断驱赶着溃败下的兵卒重新整阵的伊勒图,而正赶去试图挽回左翼局势的清军骑兵,他们这会恰好能够看到帅旗,几乎在帅旗倒下的瞬间,这些来自蒙古草原的蒙八旗的骑兵,几乎是不假思索的直接放弃了增援左翼的命令,而是直接策马往宿迁城的方向逃去。 谁都没有想到,一发没有准头的炮弹,居然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直接导致了清军的崩溃。 “大帅死了,大帅被开花弹炸死了!” 在战场上那些逃溃的清军惊恐的大喊着,即便是原本好不容易整起队的八旗兵,这会也是纷纷调转身形,没命似的向着后方逃去…… 而反应最为迅速的却是绿营兵,那些左翼的绿营兵原本已经被突然杀过来忠义军长枪兵杀丧了胆,这会回头一看到帅旗倒了下去,无不是惊恐的丢下武器,撒腿就逃,他们甚至一边逃,一边脱着身上的号衣,生怕那身号衣会给他们带来性命之危。 “杀虏!” 置身于战场上的朱明忠看到面前的清军四处而逃的时候,立即下达了追击命令。 “杀虏!” 而于树杰同样也敏锐地察觉到了战场上的变化,他收拢手下残兵,向经略靠拢的时候,又指挥着弟兄们向前杀去。 “杀虏!” 从尸体堆中爬出来来的姚武国,尽管因为失血过多使得他甚至连站都站不稳了,但是仍然扑向离他最近的绿营兵。那个绿营兵被这从死人堆中钻出来的人给吓得转身撒腿就跑,根本不管姚武国是空着双手,而他的手中却拿着滴着血的腰刀。 “杀虏!” “杀虏……” 在战场上,这震耳欲聋吼声,成为了唯一的声响,伴随着这怒吼声,还有畅快的呼喊和惊恐求饶声。 那些刚刚从黄河上涉水冲过来来的长枪兵,举起手中的长枪,不断的刺向背对着他们的敌人,即便是敌跪在地上,不住的哭求着,那锋利的枪头仍然会刺入他们的胸膛、脖颈。不仅仅只是他们,那些已经厮杀了几个时辰,早就累的甚至都喘不过气来的弟兄们,也是畅快的叫喊着,砍杀着敌人。 “杀虏!” “杀虏!” 还有那些已经受伤的、倒地的,只要他们还能走得动,能举得起兵器,这会也都纷纷举起兵器冲向那些惊恐逃溃的清虏! 没人行何的怜悯,即便是那些来不急逃走的清军,跪在地上高举着双手哭喊着救饶的时候,追过去的战士仍然会刺穿他们的胸膛,砍下他们的脑袋。 “饶命啊!我,我也是汉人……” 跪在地上的绿营兵,高举着两锭白花花的银子,在那里哭着,试图用银子来赎命。 “军爷,给你银子……” 但等待他的却是一道不带丝毫怜悯的刀锋。 在砍下一个清军的脑袋之后,已经力竭的朱明忠,猛的一坐在了地上,甚至他连坐在哪里的力气也没有了,他坐在那里垂着头,鼻尖、下巴、发尖处不断的滴着血,他的脸上、身上,到处都是血,整个人就像是从血里捞出来似的,甚至就连睫毛上也挂着血珠。 这是谁的血? 是敌人的?还是自己的? 朱明忠根本就不清楚,已经筋疲力尽的他只想好好的睡上一觉,但是他仍然挣着眼睛,尽管那力气使得他连头都抬不起来,可是他却依然竖耳听着,听着那战场上畅快的喊杀声。 从黄河上吹来的风轻轻的抚在脸上,让朱明忠那沸腾的血液似乎冷去了一些,可是他的耳边,却依然回响着喊杀声,与之前畅快不同,这喊声中更多的是决然,更多的是对死的看透…… “大帅、大帅……” 不知是谁在喊自己,坐在地上的朱明忠,想要扭头去看看是谁在喊他,但头却是那么重,以至于甚至都转不动,终于,在视线中,他看到一个弟兄就躺在他的身边,这弟兄身上的那另类的盔甲上满是鲜血,脸上同样也是血,他叫什么名字? 叫? 朱明忠这时才发现,他甚至没有记住这个弟兄的名字,那怕他是自己的亲兵,因为只有他们才会穿着这种另类盔甲。 他的嘴唇似乎动了动,他想要说什么? 挣扎着,朱明忠抱起了这个弟兄,用腿撑着他的头,弟兄的嘴唇又动了动,他贴过头去,听到一丝微弱的声音。 “……帅……们……赢了……” 话未尽,兄弟的头便歪向了一旁,看着怀中的弟兄,朱明忠突然放声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紧紧的抱着死去的弟兄。 “赢了,赢了,我们赢了……” 章节目录 第98章 惊惶(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京师城中房屋密集,每逢夏季时自然是暑热难当。对于不耐这暑热的满人来说,每到夏日往往都是最难熬的时候,这入关十几年来,不知多少满人死于这伏暑之中。也正因如此,每到夏时,城中旗人总会念盼着这秋日,每到秋天到来的时候,那清风送爽中,他们都会像过节似的,享受着微凉的秋风。 不过今年,从那热死人的夏天,再到现在,即便是秋风凉爽,但是对于城中近三十万八旗男丁来说,却是一场灾难。江宁陷贼,皇上要御驾亲征,非但汉八旗二十余万五十以下、十六以上的都点了兵,这京师之中的满、蒙,汉八旗男丁,无不是被召集至南苑大营操演,浩浩荡荡的二十余万旗兵便号称三十万,从那时起,便于南苑日夜操练,只待与皇上南下平贼。 尽管这此已经过惯了安逸日子的满蒙汉八旗兵,经过两个多月操练,多少恢复了些许的悍勇之势,可大多数人的心里还是提着心吊着胆,毕竟,这十几年的安逸日子,早就磨去他们大多数人身上的悍勇,尤其是对于那此二十岁上下的八旗青壮来说,他们的身上早就没有了父辈的彪悍。每每演兵的时候,虽不敢叫苦,可心里却祈祷着满天的神佛,保佑”安南将军”达素能一战平定江南,到时候,他们自然也就不用再去江南了。似乎对于这些人来说,这就是他们眼下的希望。 其实非但普通的兵卒如此,就连深宫中的那位皇太后同样也是如此,无不是对达素寄予厚望,至于皇上于南苑演兵,在皇太后看来,不过只是一时的脾气罢了,所以万万不能让皇上冒了险,为了能把这因为江宁陷落先是吓的要逃回关外,后来又斩桌发誓要南下的皇上安抚下来,皇太后直接命人把其最宠爱的董鄂妃送至南苑,并命人于附近寻得一处大宅作为临的行宫。如此一来,试图用温柔乡把皇上留在京师。她的这个法子倒是成功的把皇上留在了京师,甚至让他有些沉迷于这温柔乡之中。而对于太后来说,只要皇上不南下,即便是沉沦于温柔乡之中又有何妨。 操练了半日的八旗兵卒之后,福临乘着软舆回到回到了位于南苑的”行宫”之中,这座行宫曾是前朝某位国公于城外的别业,入清后被抄入宫中,现在临时充当福临的行宫,平日里除了练兵之外福临便是于此接见臣下,相比于夏日里闷热的紫禁城,福临反倒是喜欢上了这里的夏日的清凉,园中一座碧波荡漾的小湖,每到夏夜时,微风拂园,全不见夏日的闷燥,也正因如此,现在福临反倒是喜欢上了于此避暑,而不愿留在城内局促狭窄的紫禁城中。 当福临从大营中回到行宫之中,董鄂妃见他一副笑容满面的模样,便连忙笑问道:”今个可是有什么喜事,乐得皇上这么高兴?” 作为其最喜欢的妃子,董鄂妃很清楚,今天皇上肯定是碰到了什么高兴事儿,要不然也不至于如此。主动问出来正好也让皇上再高兴高兴。 董鄂妃这么一问,让本就有意在她面前显摆着的福临连忙笑道: “今天在演兵的时候,朕于帅台上指挥变阵,众将无不是夸我用兵颇有太祖之风哩。” 福临的言语间带着得意,大有一副恨不得让董鄂妃看到别人夸他时的模样。即便是身为皇帝也喜欢别人夸奖。 听皇上这么一说,董鄂妃便抿嘴笑说道: “皇上本来就是太祖之孙嘛,有太祖之风自是当然,那里还要臣下来夸!” 妃子的话让福临连声说道。 “这个你就不知道了。做好了一件事,一定是要别人夸了,才会更有兴头。虽是帝王亦不能免俗。这一回朕下了决心非得先平定江南海贼不可,这次朕点集二十余万八旗精锐,不日既可南下荡贼,若是不然的话,这江南的粮饷断绝,到时候无粮无饷,我大清国又岂能维持,即便是到时西南那边即便是把永历小儿的脑袋给取来,又有何用?只怕到时候那海贼当直不经打,被达素打了个落花流水,朕反倒是没有了南下荡贼的机会!” 也许是因为今天被人夸奖了一番。所以现在他反倒有些期待着南下。期待着通过南下来证明自己的武功,证明他是太祖之后,有则不逊其祖的军事才能。 作为的妃子的董鄂妃,自然不知道这些军国大事,既然皇上高兴,她也高兴,嫣然笑道: “哎,可真还是这个理儿,若是皇上南下的话,想必得让奴才们去瞧瞧,皇上那时候一定是很威风的。” 妃子的话让福临顿时哈哈大笑道: “若是达素平定了海贼,到也无妨,毕竟是于国有利,到时候,朕便在这南苑大开庆功宴,那个场面将会更热闹,更威风!” 这会福临整个人可以说是得意极了,大有一副,现在江南已经平定的模样。颇是兴奋的他又继续说道。 “朕受命于天,我大清既然能入主中原,便是自有天命,此次达素这一去,定能扭转局面,这西南平定亦在眼前,待到江南克复之后,想来那些汉人自然也就知道顺应天命了,到时候朕便可以安然高枕而卧,做一个太平天子了。” 高枕无忧,太平天子!这些年来,对于他来说。早就已经习惯了自居正统。早就习惯了,自称天子,承以天命。完全没有了刚刚入关时以夷奴汉的那种惶恐。十几年来对汉人的屠杀和铁腕,使得他和其他的旗人一样,已经习惯了,对于汉人的奴役。甚至之所以想当然地认为这就是天命。甚至于他们产生了一种错觉——旗人的天命就是奴役汉人。 福临说得高兴的时候,那边便看到御膳房四名司膳太监捧了饭盒鱼贯进了门,不禁笑道: “怪道一直觉得有些肚饥,原来还不曾用晚膳。” 用膳后,年轻的皇上认真批阅着从转来的奏折,这奏折多是军国之事的,除了江南,还有西南来的折子,自从几个月前,明孽伪帝永历遁入缅甸之后,便没了消息。 对于大清国来说,这自然是一件好事,虽说并不承认那永历,但是对于他来说,内心中难免仍然会有一些心虚,而且他也很清楚,对于汉人来说,那个人才是正统。 现在这个所谓的正统,既然已经逃到了缅甸,那肯定也就再也兴不起什么风浪。 “这西南之贼怕是翻不起什么波折来了,只待江南平定,这天下便又是我满人的天下了……” 兴致颇好的福临,推窗眺望后湖,只见艳阳斜悬蓝天,那园中的湖面风吹涟漪,波光闪闪间皆是丽日余晖,这园中的景致,又岂是紫禁城所能相比。 “若是紫禁城,也能有如此美景那便好了!” 正寻思着是否召董鄂妃一同游园的时候,忽见内奏事处太监跪送进来一份八百里加急的奏折,福临取过来匆匆一阅,整个人不禁傻了眼。 奏折是固山额真索浑的八百里奏报:九月初三,安南将军达素领七万大军于宿迁与朱贼十余万大军决战,两军酣战数个时辰,后眼见朱贼即将兵败,贼却以水军之常,又以十数万军贼军以水路助师断其后路,以至其反败为胜,安南将军达素生死未卜,七万安南大军仅有万余人得以逃生,如此云云。 看着这份800里加急的奏折,看傻了眼的福临,整个人顿时便失去了耐心,更是不住的破口大骂道: “混蛋,达素、索浑统统都是混蛋!十余万、十数万,那朱贼能撒豆成兵不成,定是他等贪生怕死,这等恶奴一定要严办!” 从未曾经受这样的惊涛骇浪的福临,忽觉只觉得的整个人一阵眩晕,两眼紧闭,倒在龙椅上,安南大军就这么败了,而且败的这么惨,这汉人的天下,难不成当真坐不得的吗? 现在他真的有些害怕了。安南军惨败如此,这可是大清国开国以来所未曾有过的惨败! 想当年太祖皇帝起兵的时候,那才多少人马?而现在近十万人马居然如此不堪一击。 这完全颠覆了他的意识,完全颠覆了他对清军的看法,毕竟安南军中有许多八旗精锐,可偏偏却如此不堪一击。 “哪怕就是10万头猪,也不能败的如此之快啊!当真是一群不堪一用的奴才。该杀!通通该杀!” 就这样,整个人完全沉浸在惶恐与愤怒之中的福临,整个人的神情显得有些恍惚。 “皇上、皇上……” 听得清是董鄂妃在他身旁轻轻呼唤他。 “皇上,皇上,你不舒服了吗?” 福临挣扎着张开眼来,那煞白的脸色中尽是恐意,他凝了凝神,却嘶声喊道。 “不要紧,江南又出事了。达素败了,还有朕、朕要亲征,要亲征……这次非得把那些逆贼消灭的,会彻底消灭的!董妃,你放心,朕没事,……快传旨,朕要亲征……” 章节目录 第99章 范文程(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一顶绿八抬八扳的绿呢大轿由轿夫抬着,快步前行着,虽说轿夫的脚速很快,可那轿间却不见颠簸,置身于轿中的是一位国字脸六十几许穿着一身一等精奇尼哈番(一等子)官袍的满洲贵胄,正是数年前以病奏请休致的范文程。 虽说瞧着是满洲勋贵,可范文程却是正经的汉人。四十一年前,也就是万历四十六年时,后金下抚顺,范文程与兄文寀随即主动求见努尔哈赤,投降后金,从此为后金夺入中原可谓是立下汗马功劳了。 这位几年前便激流勇退的少保兼太子太保,这会急急往着紫禁城赶去,正是应皇太后的召见,对于范文程来说,尽管当年他主动投奔努尔哈赤,但能够位极人臣却是因为皇太极对他的知遇之恩,也正因如此,这边一接着皇太后的旨意,他便心急的赶了过来。 “想来定是为了江南之事。” 虽说已经休致,但是并不意味着范文程不闻窗外之事,这从郑成功夺下南宁开始,江南糜烂开始,他便一直关注着江南的消息,不过他并没有主动上书朝廷,他在等着,等着皇上或者太后的召见,甚至在这去的一段时间里,他更是传出了病重的消息。 以汉人事清四十余年,能够做到今天位极人臣的地步,宦海沉浮数十年的他,心知如何展现他的价值。 病,自然是要病。 但是当太后召见的时候,即便是只剩下一口气,也要来见太后。这是为奴才的本份。 紫禁城一到天黑之后,那进入宫中的各道大门小门一律宫禁加以紧闭,并加上又大又粗的门杠,非是皇命不得开门。白日里,在阳光照耀下这静寂威严的宫殿将朝廷的尊严和皇家的尊贵,表现得淋漓尽致,那殿堂更是气势逼人。可是一到夜幕降临之后,就完完全全是另外一番模样。气势恢宏的大殿内没有一盏灯,黑洞洞的,宛如祭祠鬼殿一般。就连那殿前有广场上也没有一盏灯照着,空旷旷的、黑沉沉的,只给人一种凄凉悲哀之感。宫中历来稀奇古怪的传闻甚多,加之这宫中的太监又格外的胆小且多疑。所以,一到入夜之后,这里便见不到一个人影。白日的天堂,此刻近乎于就成了阴间。 可就是这形似阴间的地方,古往今来不知让多少人心神向往。不过,形似阴间的只是紫禁城的前半部分,至于后半部分,因为这宫中的太监、宫女则多少还有些人间的生气,不过便是入了夜,这里除了房间的灯亮,却也是黑洞洞的。 引灯的奴才打着带着”范”字的灯笼照着亮,范家的那顶绿呢大轿,停在紫禁城东侧的景运门外。 “主子,请下轿!” 在轿帘被奴才掀开的时候,身着一等子官袍的范文程,神色端凝地从轿中走出来。在下轿的时候,他顺手拿着一块怀表出来看了看,时针正好指在八时上。这是一块西洋表,乃是皇上所赠,这西洋的稀罕玩意总是引人,这块怀表,从皇上赏赐之后,已经用了四年多了,随时随地都带着,而且养成了每隔一会儿便掏出来看看的习惯。 这么晚了,还违了礼制召见自己,定是江南不知又出了什么变故。虽说大清国不怎么看重礼制,可毕竟已经入关十五年,这礼制早已经建全了,不可再像当年在盛京时那么随意。 这会召见的这么急……难道是达素那边出事了? 想到这,范文程的心里”咯噔”一声。就在这时景运门已经打开,几个刀枪晃晃的侍卫分立大门两旁。而皇太后身边的太监早已恭候在门边,见范文程已走出轿门,忙哈着腰迎上。现如今,这宫中的太监地位远不比前朝那会,若是稍有跋扈就会被直接杖毙,即便是太后身边的太监,也得夹着尾巴,唯恐慢怠的他人,被直接杖毙了。 “老相爷,这么晚了还要进宫来,您老可真是辛苦!” 这样的恭维许是从他的嘴里说了不知多少次,这大清国没有相爷,可他知道身为的议政大臣范文程喜欢这个词儿,汉人大员即便是入了旗也喜欢这个词儿。 “正是多事之秋,不能不辛苦点。公公,近来身体好吗?” 范文程自然不会因为太后身边的宠奴的恭维而趾高气扬,他知道这种奴才最是心眼小,万万不能得罪,那些有病态的脸上露出了的笑容。 “托老相国的福,还好,还好,倒是您老,可得注意身体。” 这太监走到范文程的身旁,伸出一只手来搀扶着范文程。 “天色黑了,老相爷慢慢走。” 这太后的身边太监以一种近于平时对太后说话的口吻关照着范文程。同时,又对着附近的小太监吩咐道。 “没眼力的东西,还不把灯笼点得亮亮的,为老相爷引路!” 数盏宫灯一齐点燃。四盏在前面开路,两盏在后面护卫,中间,太后身边太监亲自搀扶着范文程,跨过景运门,向着慈宁宫走去。范文程自家带来的奴才、轿夫都被拦在门外。 不知走了多长时间,终于来到了慈定宫,这里的光亮明显亮多了。当范文程跨过进入慈宁宫前院时,眼前甚至适应了好一会,才适应这宫中的光亮。跟在太监的后面,范文程一直走进门外方才站定。 一会儿,那太监掀开帘子,对门外的范文程说。 “老相爷,太后叫您进去。” 范文程迈进门槛,先是肃立站定,然后跪下,摘掉那一等子的红顶帽子,将它放在一旁,磕了一个响头。然后再站起,左手捧着这顶帽子,向前迈进几步,来到太后前边,又跪下,将帽子放在手边的地砖上,用辽东口音的汉话喊道。 “奴才范文程叩见太后,祝太后万寿无疆!” 这奴才之名,从他的口中说出来的时候,他那老脸上没有丝毫不适,尽管在家中动辄斥责奴才,但在这里,同样身为奴才的他,却深感荣幸,因为这奴才不是寻常人能当得的。 “起来吧!” 昭圣皇太后轻轻地说了一句,又对着站在门边的太监吩咐道。 “还不快给范文程搬一张凳子来。” “谢太后恩典,奴才不敢坐。” 范文程被太后的格外眷顾感动得只觉得一阵热血奔涌,再次叩头谢恩,却又表示了拒绝。那边太监已经搬来一张精致的红木圆凳,放在范文程的旁边。范文程还是不敢起身。 “范文程,你是年过六十的三朝老臣了,今个又不是平时的叫起,说话的时间可能还要长上一些,你就坐着慢慢说吧!” 心知今天肯定是碰着难事的范文程,想了想,他心知太后说这些不并非真是因为他今年六十三岁,也不是因为他为大清国定以中国立过过来的汗马功劳,而是因为现在大清国碰着难事了,所以太后才会在今夜让他坐着答话,这是施恩于奴才,可身为奴才,就要有身为奴才的自觉。 “主子的恩典是主子的恩典,可当奴才的又岂能忘了礼,奴才不能坐!” 说完这番话后,范文程又一次叩头谢恩。 范文程的回答让博尔济吉特笑了起来,她瞧着范文程笑道。 “你这奴才,就爱计较个礼字,好吧,既然你这奴才愿意跪着,便跪着吧!” 不过这笑完之后,博尔济吉特又叹了口气说道。 “范文程,今个之所以急急的让你过来,其实也就是江南的事儿,听说你这阵子病了,便一直没人打扰你,可现在,却不能再让你在家里养病了……” 说话的时候,博尔济吉特的语间尽是愁意,那脸上也是一副愁眉不展的模样。 “太后指的是江南的事吧!” 博尔济吉特点头说道。 “达素败了!” “啊!” 饶是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从太后的口中听着这句话的时候,范文程还是被吓了一跳,毕竟达素领的可是大清国的精锐,别的不说,单就是满蒙汉八旗就有足足三万多,而且大都是三十几岁,当年从辽东的白山黑水杀入关内的从龙入关的老奴。 “非但败了,而且达素也是生死不知,近七万大军,活着回来的不到万人,这明个天一明,想来这城里头就得家家戴孝了……” 博尔济吉特说出这番的话时候,语气看似平淡,可那脸上却尽是忧色。 “范文程,你是三朝的老臣,此事达素兵败,可谓是我朝开国以来未有之事,你说,现在这,这又如何是好!” 语间忧着,博尔济吉特道出了她真正担心的地方。 “这达素兵败不说,皇上那边成日里于南苑练着兵,说是要亲征江南,这达素一败,皇上若是当真南下了……” 这才是博尔济吉特真正担心的事情,达素兵败,即便是死了几万人,那也是胜负之数,胜败乃兵家常事,可若是皇上当真南下了,那才是让人忧心的地方。 “奴才以为,皇上万万不可亲征。” 范文程望了太后一眼,然后说道。 “可不亲征,又万万不可!” 章节目录 第100章 奴才之见(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万万不可亲征! 不亲征又万万不可! 两个截然不同的建议从范文程的口中道出时,博尔济吉特顿时糊涂了,她的眉头一皱,立即有些不悦的说道。 “范文程,都入旗几十年了,怎么说起话来还是汉人的弯弯绕绕的,你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回太后,奴才以为,这君子尚不立危墙之下,更何况皇上万金之躯又焉能御驾亲征?” 范文程的话让博尔济吉特点点头,就是这个道理,毕竟她所担心的,正是皇上御驾亲征到时候万一有个闪失,又该如何是好?经历了当初先皇身死的变故,在八旗贵族内部各派激烈争斗的暂时妥协下,尽管那个时候福临被推为新君。但是,那些年八旗贵族的内部的斗争并没有停止,甚至就连她自己也不得不下嫁多尔衮。经历过这一切的她,自然知道,如果皇上有个闪失,会在大清内部掀起什么样的风波来。自然也就不赞同皇上御驾亲征了。 当初她之所以出言刺激皇上,为的是让他重整斗志,而不是逃回满洲,可谁曾想却激得他要御驾亲征。原本还寄希望于达素胜兵,如此自然可免了皇上御驾亲征的危险,可谁曾想,达素却败了,而且败的这般惨,如此以来,她又怎么可能不担心皇上的安危。 “可太后,皇上御驾亲征一事,已经为天下所共知,若是达素兵胜,自然无需亲征,可既然现在达素兵败,若是皇上反倒不再亲征,到时候天下人如何看以皇上?如何看我大清?到时候只恐徒惹江南海贼嘲笑!这岂不涨贼寇志气,落我大清国之威风?” 范文程的话让博尔济吉特顿时一哑,她知道这御驾亲征的事情已经被皇上诏告天下,早已经为天下所共知,这几个月皇上大张旗鼓的练兵,不也正是为了御驾亲征嘛。若是当真拦下来,可真是落大清国的威风。 “再者,太后,我大清国既然现在入以中国,即是中国之正统,皇上既已经诏告天下御驾亲征,若是断然反悔,只恐惹天下汉人皆以为我大清国气数已尽,到那时,我大清国危矣!” 范文程的一句”我大清国危矣!”只使得博尔济吉特的脸色猛然一变,连声说道。 “范文程,这,这可如何是好?难道这好不容易打下来的江山,当真要拱手让给汉人不成?若是如此,又岂能对得起祖宗,对得起先皇!” 太后满是忧虑的话语落在范文程的耳中,让他挺直腰板说道, “我大清受命于天,又岂能将天下让予汉人?” 对于范文程来说,他深知只有大清国入主中国,才能洗去他身上的汉奸之名,也正因如此,在过去的几十年间,他才会尽心尽力为大清出谋划策,从而使得大清得已入主中国,正因如此,即便是所有人都言撤,他也不会言撤。 “况且奴才以为,当今这局势,并没有那般险恶。奴才请太后,切勿再提撤回满洲之事!” 不等博尔济吉特开口,范文程又继续说道。 “至于皇上御驾亲征,以奴才看来,太后非但不能加以阻拦,反倒应该支持皇上,就像当年支持先皇一般!” “范文程,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博尔济吉特的脸色顿时冷了下来,说连那话中也带着些不快。 “太后,这御驾亲征本就是天下所知,只要皇上随大军一同南下,便是只到济南,那也算御驾亲征,天下士民也皆知皇上亲征贼寇,至于讨伐贼寇,皇上可委一员良将为先锋,领兵南讨,如此一来,太后又岂需担心皇上安危,” “若是如此,那可就再好不过了,范文程,还是你有主意!” 一听这种”御驾亲征”,博尔济吉特顿时便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打断范文程的话说道。 “可范文程,若是皇上到时候,一意南下,到时候又该如何?” 对自己的儿子,博尔济吉特又怎么可能不了解,她知道皇上的性格冲动,到了济南便不再南下,由其它人南下自是再好不过,可皇上的脾气,又怎么可能止步于济南? “太后,奴才以为,若非是皇上已经诏告天下要御驾亲征,使得皇上不得不行以亲征的话,这江南之贼,至少今年都无需派兵征讨!” “哦?这是为何?” “太后,这江北朱贼出于郑贼之门下,当初他之所以出走江北,是于南京受郑贼逼迫,所以两人之间,早已经是矛盾重重,自朱贼出走江北之后,夺淮安、克扬州,今时又败我安南大军,可谓是天下震动,如此功高盖主之下,郑贼又焉能容其坐于江北?” 范文程本就是汉人,他自然深知汉人的脾性,在他看来,想要打败汉人,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借汉人内斗的脾性,当年施反间计杀袁崇焕,从而得皇太极的赏识。入关后,又献计暂缓南下,借南明小朝廷内斗,从而轻克江南。现在,这江南的局势看似凶险万分,可实际上,在他看来,根本没有任何凶险之处。 “范文程,你的意思是用反间计?借郑成功之手杀朱明忠?” 还不明白范文程意思的博尔济吉特,急忙反问道。 “太后圣明!” 尽管心知用的不是反间计,或并不想触博尔济吉特的兴头的范文程,仍然顺着她的话回答。 “不过这借刀,要看怎么借,这朱贼出于郑贼门下,无论如何,其若是背以郑贼,必定为天下人所耻,如今达素败于其手,如此大功之下,郑贼如何作赏?如此不赏之功,正是朱贼之命门。加之其又据以江北,形似独立,所以奴才以为,可于此事上做些文章!到时候,这江南必定可不攻而克!” 其实,博尔济吉特的头脑很清醒,她也知道这恐怕不仅仅只是”反间计”那么简单,这范文程定是有了其它主意。 原本一直关注着江南的范文程,这会听说了朱明忠的大胜之后,那心中更有把握了,于是底气也显得十足。 “太后,依奴才之见,这江南之事,若是操之得当的话,实在不是什么大事,太后您大可宽心,现在关键是得稳住天下民心。” 章节目录 第101章 心所向(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秋时的京师多风,一阵风卷起地上的榆树叶和着从地上卷起的沙土,在街道上弥漫着,路边那的那些于摊边正吃着饭的百姓,对于那落入碗中的尘土,大都是副视若无睹的模样,这些百姓的身上穿着破破烂烂的衣裳,头顶上小孩巴掌大小的发根处垂着老鼠尾巴似的辫子。 “这他么的官府收的银子都喂了狗了,这路都多少年没修了,这京师还是人住的地方吗?” 许是被那吹起的灰给迷了眼,一正喝着汤的百姓忍不住抱怨了起来,曾几何时,京师那用青石铺成的街道上,终年一尘不染,那里像现在这样坑坑洼洼的让风一吹尘土飞扬的,那会这城中是干净的,那里像现在这样,垃圾成堆、屎尿横流,臭气薰天。 “嘿,这个老哥,你还真说对了,这京城可不就不是人住的地方嘛……” 一旁顿时有人接了腔,说话时那脸上语间尽是戏谑的味道,他人话声不大,可附近的几张桌上的百姓都能听得到。 “可不就是,这京城打十几年前就不是人住的地方了……” 十五年前,满清入关后,八旗入京58万人,加上旗下奴仆34万人入京,在他们将内城的汉人全都驱赶出内城,将内城作为满城的那天起,这座城市就不可避免的混为一座”鞑靼城”,近百万野蛮人的到来,使得这座城市在一夜之间倒退到令人难以想象的地步。 京师城内那曾整洁用青石铺成的街道,此时不仅变得凸凹不平,而且也变得肮脏不堪,犄角旮旯中随处可以看到大小便,整个城市都弥漫着一股熏天的臭气。曾几何时,作为大明的京畿所在,与任何个大明的城市一样,一旦屋顶、墙壁、桥梁、道路等受到损坏,立即就会得到修复。而现在这一切都不存在了,所有的美好只存在于这些百姓的记忆之中。 “小心,小心,小心祸从口出,现如今可不比过去,若是……” 这边不过刚有人劝,提醒着说话的人注意一些,那边就又有人接腔说道。 “哼哼,小心个啥?那些个东西不过就是兔子的尾巴……” 尽管嘴上这般说着,可他的话声还是放低了许多,虽说声音不大,可在他说出这番话的时候,附近这些百姓却无不是面露些许欢色。 “可不就是!” 又一人在旁咐和道。 “听说了吗?那内大臣达素领着十万精锐八旗兵去打朱明忠,结果给人家给打了个全军覆没!” 在这番话在这不大街边摊上传来的时候,莫说是其它人,便是那摆摊的老汉那张布满皱纹的老脸上,这会也溢了久未曾出现的畅快。 “怎地没听说?” 又有一人接了腔,但却不失警惕地朝着四下看了看,然后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说道。 “这几天内城里头到处都在嚷嚷这事儿,听说这内城里的那引起东西几乎家家哭丧、户户戴孝,你们没瞧见,这两天,白事行的生意那可是发起了利市……” “嘿,这就是报应啊!当年他们从北一路屠到南,不知道杀了多少人。这回,报应来了!报应啊!” “怎么说不是呢!听说那逃回来的人,那达素原本差不多都要赢定了,可谁知道天上却突然打下个霹雳。将达素和身边的亲兵全给劈了个粉身碎骨!” “那里是一道,我听说,那可是天雷震震,就像天启年间王恭厂似的,那道道天雷把达素的十万大军给劈了个粉身碎骨!” 说话的人像是亲眼看到似的,那描述起来也是一带神彩飞扬,好不得意的模样。 “这帮祖上缺德的杂碎活该被天打五雷轰!” “可不就是,天有眼!天有眼啊……” 就这样,这路边摊上的百姓,你一言,我一语的在那里边吃边聊,他们越说声越高,越说越是兴奋,那眉宇间更是溢满了难以言表的兴奋,似乎对于他们来说,这是多少年来,都未曾有过的好消息了。 “风这般的大,把云吹散的了,天总算是该明了吧……” 瞧着那有些阴霾的天色,人们在嘴边轻声言语着,这句看似平常的话语中,带着他们内心的期待。 该明了,应该明了…… “……应该是了,应该是了,看来我皇明中兴当是指日可待了、指日可待了……”在理藩院里,身为燕行使的崔鸣一,在提及发生在南直隶的这场酣战时,那两眼紧闭,面上尽是如醉如痴。 “满兵断胫折股,虏马截伤惊驰,浮尸积野蔽河,幸存者束手就缚……虏骑所称弥悍骁雄者,歼夷略尽”。 作为副使的李定臣说着这些话语时的,那尽是一副神彩飞扬状,甚至就连忙那脸膛也因为激动而显出些红晕来, “尽歼十万满虏,当真是高皇帝在天之灵保佑,高皇帝保佑!” 尽管作为朝鲜燕行正使与副使,可是他们一行人,却根本无法控制内心有激动,原本他们只以为大明已经为满虏所灭,毕竟受清虏严命从未曾有人与他们面前提及过大明仍存于世,甚至现在大明的军队不仅收复了南京,而是还在宿迁一战歼灭十万清虏精锐。 若非如此,恐怕身处理藩院的他们还不知道,清虏口中已经亡国十四的大明依然在南方坚持抵抗,甚至还出人意料的重新夺回了半壁江山。 ”这满虏,当真是卑鄙至极,十四年前,便书信我国,言称皇明已亡,可今日若非是这城中户户举丧,只恐我等朝鲜之人,还被蒙于股中!” 恨声咒骂着满虏之余,崔鸣一的话声略顿,看着李定臣说道。 “如此重要的消息,必须尽快送回内告知王上,昆成,你看咱们是否应该尽快返回朝鲜?” “正是如此,正是如此,我朝鲜虽迫不得已事以满虏,可必须心在皇明,不过以下官之见,我等不妨派出秘使前往南京……” “好!” 双目中精光一闪,崔鸣一声应道。 “就这么办,至于这秘使人选,不妨……” 章节目录 第102章 僧与道(第三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死了个人! 对于理藩院来说,这只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水土不服总会死人。而且死的人也不过只是一个随团的役夫,如此,自然也就没有人关系他的生死,不过只是理藩院出银十数两,将其安葬于城外的义庄。只不过,那本应埋于义庄中的”尸体”,却在出城后”复活”,然后便没了踪影。 人深的杂草间,面对着被墙围起的陵墓,崔慕华跪于杂草间,泪水却是不断涌下,他不知道当年父亲是不是跪在这里,但父亲却正是在先皇的陵前绝食七日而死,也正因如此,做为忠烈义士的后代,他才会为崔家扶养。 十几年后,他来到了这里,来到了先皇的陵前,也是父亲绝食殉国的地方。尽管他从未曾见过父亲,甚至在此之前也未曾来过大明,但这会置身于先皇的陵前,一时间却了泪如雨下。 “愿先皇在天之灵保佑臣此行功成!” 先是行了跪头大礼之后,在离开陵园时,崔慕华又默默的在心底暗自祈祷道。 “愿父亲在天之灵保佑孩儿一路平安!” 心想着,他抬头看着天空,也许父亲的正在天上看着自己吧! “若是父亲知道大明中兴有往,一定会瞑目的!” 猛然握紧手中的倭刀,头戴着斗笠的崔慕华毅然跳上马一路向南奔去,虽说是一身清人打扮,但是因为未曾剃发的关系,他只能避开官道,以避开满清的耳目。 这一路上,他甚至只能选择昼伏夜出,从而一路南行,毕竟按清律,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未曾剃发本身就太过显眼,不过因为当年满清入关一路屠杀,这沿途尽是无人荒村,倒也使得这沿途尽是藏身之所,甚至在途径河间的时候,于一间废弃的道观废墟间意外捡拾到一身道袍,这倒使得崔慕华无需再像过去那样小心翼翼的南下了,而是将马一卖,变成了一个游方的道士, 卦板连声作响,手打着”铁嘴神算”的幡,穿着一身破烂道袍的崔慕华在这市集上倒也不算显眼,不过他那年岁却引不来什么主客,不过,对于他来说,这不过只是一个伪装,如果真的有必要的话,他甚至可能会选择剃发。 到了近晌午的时候,崔慕华直接到了路边的一个面摊。 “给我下碗面!” 尽管崔慕华说着一口流利的官话,但是他依然是惜字如金,绝不多说一个字,唯恐因为这一口大明的官话,而被人发现了身份。 不过像他这样的游方术士,说着官话也属常见,至于那些满洲人说的蹩脚的汉话,仅仅局限于一些趋之若鹜之徒,才会邯郸学步模仿着他所谓的”京师口音”。 一碗热面上了桌,崔慕华立即扒拉着吃起面来,突然,旁边的话声,却让他驻住了筷子。 “嘿,我说你们都是没眼界的东西,不知道皇上不是已经御驾亲征了嘛?那皇上是什么?是天子,那天子剑一出,凡夫俗子怕是连动弹也不能动弹,到时候,那姓朱的便是兔子的尾巴,长不了!” 什么? 酋首亲征了? 崔慕华的心头一颤,也不顾得这些人接下来再说什么。原本尽管听说过酋首要亲征的消息,但是现在听那人的口令,这酋首似乎是已经亲征了。 若是当真如此,那可如何是好? 就在他内心焦急的时候,却注意到旁桌上坐着的和尚,却是如老僧入定般的坐在那,自顾自的喝着面汤,若非是他那唇角一闪而过的嘲讽,崔慕华恐怕还真以为此人已经坐定。 “这人恐怕不简单!” 恰在这里,那和尚一抬头,正好视线与崔慕华相对,发觉这道士盯着自己的和尚,先是一愣,随后又是微微一笑。 和尚的笑容让崔慕华的心头一紧,生怕身份暴露的他急忙付出面钱,然后便匆匆离开了面摊。 离开小镇之后的崔慕华,因为自幼便被崔家扶养,在崔家与其他两班贵族们明争暗斗中,他就是崔家的一个器物,虽就只有二十三四岁,但是他的手上却至少沾了几十条人命。也正因如此对危险的直觉,远非普通人所能相比。在先前在面摊上,那和尚冲他发笑的时候,他便已经感觉到对方的笑容似乎有些不对。在离开镇子之后,隐约的总感觉好像有个熟悉的影子在偷看他,他顿时就知道自己恐怕是被人盯上了。 难道是那个和尚? 心里这般寻思着,恰好经过一个废弃的村落时,崔慕华立即隐入了路边的半塌的房内,然后从包中取出倭刀,双眼冷冷的盯着后方,片刻后,果然,一个穿僧袍的和尚跟了过来,果然,就是那和尚。 看清对方的身份后,不待对方发觉自己,崔慕华便直接闯了出去,冲着和尚施礼道。 “不知和尚为何跟着小道?” 这会崔慕华已经动了杀心,而和尚似乎也感觉到危险,只是哈哈一笑道。 “这官道难道只能道士走不成!” 对于眼前的危险,穿着一身破烂僧袍的和尚全是一副不在意的样子。 “道士能走得贫僧又焉不能走得?况且,你亦非道士!” 什么! 目中的凶光一闪,就在崔慕华准备杀人时,只听那和尚说道。 “贫僧准备去江南,若是道士有意往江南的话,不妨换双鞋子与贫僧一同南下。” 说话的时候,和尚的手里已经多出了一双草鞋来,将草鞋置于地上,在离开时和尚嘴里说道。 “贫僧穷道,当真天下百姓苦矣,我等出家人,又焉能穿得起道士脚上的靴鞋!” 和尚的提醒,让崔慕华这才意识到,他脚上穿着的是靴子,而不是寻常百姓的布鞋,而对于四处游历的出家人来说,往往一年四季只有一双草鞋。 看着地上的草鞋,意识到这是身上破绽的崔慕华,连忙脱下靴袜,穿上草鞋之后,不顾草鞋穿在脚上的不适,便匆匆跟上那和尚。 “多谢和尚救命之恩!” 而和尚只是笑而不语的点点头,然后两人便如此这般的并肩向南走去。 章节目录 第103章 土盐(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晨曦中,隐约的可以看到人们在官道上扫土的繁忙身影。旧扫帚头在地上拉出的刷刷声,伴着此起彼伏的犬吠,打破了晨曦里的宁静。 好奇的打量着这于晨曦里扫地的百姓,崔慕华的脸上全是不解,如果不是因为京师等城中尽是恶臭薰天,或许他会把这一幕归于”上国气象”,会归于”中华之人好洁”,但满清窃居中国之后,这中华早就不复昨日的”天朝气象”,况且这只是寻常的官道土路,这些百姓为何会星夜扫路? “他们是在扫硝!” 手拄着一棍拐杖助力,今种一边走一边说道。 “这黄河故道一带,每到冬春,白茫茫犹如雪原。那是从地里冒出来的盐碱,让这风吹上一夜之后,这田间的小路上,土屋的墙根处以及行人稀少的地面浮起了一层松软的碱土。这时百姓们就会在这里扫硝。” 发觉崔必东脸上的好奇,今种便主动的解释道。 “所以到了冬闲的时候,他们用扁担挑着两个大箩筐,用扫帚扫浮在那层灰白色尘土。现在正是扫硝的好时辰。” “哦,今种师兄,他们为何扫硝?” 崔慕华的语气中带着不解,尽管知道这硝土的用途,但却不曾想,在中华居然是这样扫硝,在朝鲜扫硝不过只是老土墙根上的一层泛白的老陈土,扫老城墙砖缝中的粉尘,扫拐角处人畜便溺所浸泡过的地皮土等。那里像这里这般,千家万户户户如此。 “这黄河故地两岸尽是盐碱地,土地贫瘠,不过百姓却于这不长一物的盐碱地里发现了能够换取粮食养家糊口的东西——硝和盐。 百姓们扫了硝土,就会回家熬硝,他们先在院子里架上一口陶瓮,在偏底部钻一个筷子粗的小孔,然后将硝土倒在里面摁结实,名曰:摁瓮子。瓮的上半部分倒上清水,当小孔中渗出黄褐色的水时,便是含硝的”卤水”了。待到滤出的水无色了,就将卤水倒在大锅里,名曰”熬水”。最后,熬出的水倒在盆里,冷却后便会结成硝,名曰”盆硝”,熬出的盐倒在布兜里用沙土埋好,叫做”栖盐”。不过这些说起来简单,实际上要费时好几日。这”摁瓮子”至少要半天功夫,至于滤水少则三天,多则四五天,至于”熬水”,也需两三个时辰,而最终所得也不过是只是五六斤硝、七八斤盐。滤水时又怕陶瓮溢满,所以便是是夜里也要不断换盆……” 因为曾于此游历过,今种自然知道这熬硝的过程,知道这黄河故道两岸,熬硝制盐更是寻常活计。 “天还黑蒙蒙的,扫硝人便挑着担子走出家门来干活了。先把箩筐停放在小路的前方尽头,再回转身来,用条帚轻轻地压着地皮,像梳理头发似的清扫着路面上的硝土,扫成堆,用铣铲到筐里。筐满了,天也大亮了,正好收工回家,不耽误干别的活计。于百姓来说,这扫土可得盐硝,这于地里扫出的盐,虽有些苦,可于贫苦人家来说,却也省得买盐的银子。” 今种的解释,只让崔慕华眼巴巴的瞧着那些扫地面上的百姓,心底暗自寻思着,到底是天朝上国,便是寻常百姓,也能从这地里得到盐硝。 就这样,一僧一道,两个看似没有任何关系的人,一路南下,这一路上崔慕华倒是见识了太多的上国气象,尽管这清虏入寇使得尚途早不见故国的繁华,可所闻所见,依然让他为之惊叹不已,若不是因为今种在身边,恐怕他在很多时候都会惊叫出声,可即便是如此,他那副惊讶模样,落在今种眼中,今种只是笑而不语的看着。 相比于贫僧,化名崔必东的崔慕华反倒像是个阔家少家,毕竟在受命离开京师的时候,他可是带着百余两银子,也正因如此,有时候,他们两人于路边的饭馆里里改善一下伙食,顺道休息一下。 每到吃饭的时候,崔必东都不忘打听一下皇上”御驾亲征”的消息,这一路上越是往南,他发现这百姓对皇上”御驾亲征”的事儿看法就越是不同。 “亲征?狗屁!” 崔必东不过只是一问,那平素全凭一张嘴的店小二立刻咬牙切齿地说道: “还什么亲征,就他么一蛮夷鞑子,也有脸称什么皇,什么玩意?便是他亲自去又怎么了,有朱大帅在,还能怕他不成?朱大帅那可是响当当的好汉,又怎么可能怕得了那小儿……” “你这碎嘴的东西,嘴啐个什么。还不赶紧给客人倒茶去!” 那掌柜的见多识广,被店小二的话给吓了一跳,那里还容他继续说下去,立即出言大声喝斥着。 “知道了!知道了!” 那店小二虽说嘴上答应着,可在擦着桌子的时候却说道。 “这天下可是咱汉人的天下,又岂能容得下那些鞑子,照我说,这鞑子的气数算了尽了,别的不说,便是老天也不容这些禽兽不如的东西……” “顺子,你小子嘴上没个把门的,想做死?想做死自己去死,别拖累我!” 没等他把话说完,那掌柜的已经拎着扫灰的鸡毛掸子冲了出来,冲着他没头没脑地乱抽。 “嘴上没个把门的东西,做死可有你这么做的,还不快给客官上菜……” 在小二的吃痛声中,将其打走后,那掌柜的又赶紧冲这两僧道赔起不是来。 “二位大师,那东西嘴上没个把门的,你们别记较,说出来的话,也就是全是放屁。那姓朱的是个大反贼,天下的百姓都盼着皇上御驾亲征,把那不知君父的东西给满门抄斩了……” 那掌柜的不是,落在两人的眼中,自然知道这掌柜的是让官府给杀怕了,这一顿饭自然也吃的没什么味口。 不过在吃饭的时候,饭菜不过刚一入口,其间的苦咸让今种的眉头便是一皱,于是便直接问道。 “掌柜的,你这盐用的可是土盐?” 尽管这一路上吃的饭菜多用土盐,但是于这县城之中,食的依然是略带苦咸的土盐,却出乎今种的意料,毕竟这城中素来皆有盐禁,土盐本就是盐私,自然不可能入城贩卖。 “哎,这位师父,这也是没法子啊……” 那掌柜的一听立即诉起苦来。 “谁让那反贼占了盐场,这盐过不来,老百姓自然也就只能吃土盐了,只盼着皇上能早日灭了那反贼,我等也能吃上的好盐……” 章节目录 第104章 虏之所畏(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淮盐断绝,所以市间皆是以土盐为食。而淮盐之所以断绝,皆是因为贼称”粒盐不得助虏”,这淮盐不往北销,自然导致了民间海盐断绝。 在离开饭馆的时候,今种的眉头紧锁,从掌柜的口中得知消息,似乎解释了之前的疑惑,告诉他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扫土制盐。 不过,为什么江淮经略使会断绝山东等地盐路? 若是清虏查禁尚还有可能,可现在其直接不往山东卖盐,这两淮岂不就少了许多盐利? 心里满是疑惑的今种,思索着为何不卖盐的时候,那手举卦幡的崔必东,像个普通的道士一般在街上闲逛。偶尔的也会打响手中的卦,每遇到人多的地方,都免不了多看上几眼,得亏这是一座小县城,若是在其它地方,不知会引起什么人的注意。 这曾有数千户人家的小城因为清虏的屠杀,至今也未恢复元气,那城中不过只有千多户人家,至于城外更显得有些萧条,在那道路边半塌的房屋间,倒是也有几处店铺,瞧起来生意似乎颇为不错,这几家铺子似乎都是专门收购本土杂货的铺面。几乎每个铺面门前都排着一条长队,那些赶着牛车、骡车贩货的小贩,虽说脸上带着汗,可那脸上却又是满脸兴奋,仿佛那一辆辆大车上拉着一袋袋土货的会是什么宝贝一般。 凭着这一路上积下的经验,崔必东就像是普通的游方道士一般,不过只是一会的功夫,便同那些小贩混熟了。见那铺子里的伙计查验着从布袋中倒出的像盐货似的东西,便装作好奇的模样,趁着于路边茶摊喝茶的功夫,笑着问道那刚卖了一车货的小贩。 “这位小哥,你这车上拉来都是什么?瞧着怎么这么多人?” “哟,道爷想来是刚从外地来的地吧!” 那喝着茶的小贩,黝黑的脸上全是笑容,只听他压低声音说道。 “实话不瞒道爷,这车上的东西都土硝,原本一斤顶多三四文钱,往年里扫土的时候,这土硝都不值钱,有时候还卖不掉。可最近这土硝不但一下涨到五六文钱,而且还供不应求,原本的都以为这扫土制盐多了这土硝的价会掉下来,可这非但没掉,反倒稳稳的落在五文的价上来。嘿,听说在南边,这土硝一斤八文,敞开了收……” “南边,南边谁要这东西?” 先是愣了愣,就在崔必东有些不解的时候,今种的眉头猛然一挑,他立即追问道。 “你是说这土硝都是卖到南边去的?” “那咱就不知道了!” 那小贩地看了他一眼,嘿嘿的笑着。 “反正俺就是一个贩货的贩子,这些个行商把货买了去,卖给谁,小的就不知道,反正这卖硝赚钱,而且还不愁卖,别的地方不说,就咱这地方,一天五六千斤实属平常,若是等天冷了,到时候硝多盐少,一天至少也得万斤打起,趁着这时候多存点本钱,等到冬天时再好好的捞一把……” 那贩子的话落在今种的耳中,让他若有所思的看着那些卖货商贩,回想着之前沿路看到的扫土制盐的百姓,突然,他的眼前一亮。 “贫僧知道为何南边会断山东的盐路了!” “哦?为何断山东盐路?” 崔必东有些诧异的反问道。 “为的就是这土硝!” 想通了一切的今种,那脸膛甚至因为激动而微微有些发红。 “原本这扫土制盐,不过只是少数乡间贫民而为,所图者不过是盐,不过只是省上些许盐钱,再卖些小盐于乡间贴补家用。如此一来,这土硝产出自然有限。可现在,南边的盐路断绝,这民间无盐,往日里只限乡间贫民食用的小盐,自然也就随之畅销,扫土所得小盐虽不及海盐,可却可使百姓免淡食之苦,民间骤然无盐,这盐价必然高涨,如此一来,百姓纷纷制盐,盐多自然硝多,这土硝产量自然随之激增,而南边所谋者,正是这土硝!” 没错! 正是土硝! 南方断绝盐路的目的,就是为了刺激山东、河南等地扫土制硝,如此他们才能得到土硝。 “今种师兄,你的是说,这土硝都是南方所图?” 崔必东不解的看着今种,然后又反问道。 “这一地一天便可收数千斤,这山东等地每日所出又岂止数万斤?南边要这么多土硝做什?” 崔必东的话让今种微微一笑,他朝着南方先看了一眼,然后才说道。 “凡硝,华夷皆生,中国则专产西北。若东南贩者不给官引,则以为私货而罪之。硝质与盐同母,大地之下潮气蒸成,现于地面。近水而土薄者成盐,近山而土厚者成硝。以其入水即消溶,故名曰”硝”。长、淮以北,节过中秋,即居室之中,隔日扫地,可取少许以供煎炼凡硝三所最多:出蜀中者曰川硝,生山西者俗呼盐硝,生山东者俗呼土硝……” 引用着《天工开物》中的记载,向着南方走去时,今种的脚步显得颇是轻快。 “这蜀中、山西距离南边委实太远,所以这山东土硝自然也是上上之选……” 可不就是上上之选,非但距离南边极近,而且在南边刻意断绝盐路的情况下,这山东百姓为免淡食,同样也是为了获得盐利,纷纷制盐制硝,如此一来,自然也南边自然可以购得大量硝土。 又往南走出数里之后,置身于那运河堤坝上,今种看着运河中向南驶去的船只,这些向南驶去的船,是否运有土硝,今种自然不曾知晓,但可以肯定的是,那些商贩必定会在暴利的驱使下,千方百计将他们购得的土硝制运往南方,以获得暴利。 “必东,现在你我已到运河,等到了码头时,看看能否寻得一艘船,然后乘船南下吧!” 注意到崔必东似乎还有不懂的地方,今种微微一笑。 “必东莫非还不知道南方为何求以硝土?无他!皆因鞑虏之所畏,中华之火器也!” 章节目录 第105章 拓殖(第三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虽说漕运断绝,可此时的清河却依然繁华非常,在码头上尽是南来北往的船只,或许清虏依然占据着山东、河南,可是却无法截断黄河以及运河上的航运,甚至有时候,那忠义军水军的蜈蚣船会从新近刚夺下的徐州,一路沿河北上至河南腹地,示威似的鸣放几炮,以保证黄河航运不为清虏所断。从而使得南北货物依然可通过清河运销南北。 置身船上的朱明忠,在船离开码头的时候,若有所思的看着这码头,在半个月前,这码头因为清虏南犯的消息,而骤然冷清下来,现在,随着宿迁之战大胜,这里又一次热闹了起来。 百姓……总是如此! 略皱下的眉头,朱明忠那脸色依然带着重伤初愈的苍白,尽管忠义军赢得了宿迁之战,但是代价却不可不谓之惨重,全军伤亡两万余人,其中最为精锐的重甲兵更是伤亡过半,可以说是元气大伤。 虽说凭着宿迁之战的威风,忠义军连下徐州、凤阳两府,但元气大伤的忠义军,却无力再继续北上,甚至无力出兵庐州、涂州等江北之地,所以仅仅只能遣使招降,不过凭着宿迁的大胜,使各得庐州、涂州等府县无不是闻风而降,现在这江北已经尽数为江淮经略使府所治。 可尽管如此,朱明忠却仍然笑不出来,毕竟忠义军的伤亡委实太过惨重了。 “经略,其实,以属下之下,既然这绿营兵已降,可直接将其充于军中,充实我军,毕竟其到底也是汉人……” 又一次,看着若有所思的经略使,随同其一同南下的张国久,出言劝说道。 宿迁大胜之后,尽管忠义军伤亡惨重,但却俘获甚多,且不说数千被斩于黄河边的鞑虏,单就是三万北直隶、山东等地的绿营兵以及近万山西籍随军商贩、劳力,对于忠义军而言,就是一笔潜在的助力,也正因如此,张国久才会希望能够将这些俘虏充实于军中。 不待张国久把话说完,朱明忠便冷哼道, “汉人?他们也配!” 那苍白的面孔瞬间起了一层寒霜。 “他们也配当汉人?若是对这些汉奸手软了,朱某又怎能对得起我忠义军死难的将士?那些汉奸杀我忠义军将士时岂曾手软?不杀他们朱某便是仁至义尽了!” 对于汉奸,必须要加以最严厉的惩处!否则又如何能警示世人?更何况,对于那些汉奸,朱明忠还有其它的用处。 经略的反驳让张国久又试着问道。 “那,那些商贩民夫,皆非军伍,是否可以将其放还,他们之中不少人皆愿出银自赎,目下因为军中弟兄伤亡极多,所需抚恤甚多,若是能令其出银自赎,想来可解署衙当前财力困局……” 张国久口中的商贩民夫,是被俘虏的随军商贩,他的话让朱明忠的心思一沉,过去他只知道晋商卖国,但是却从不曾知道,这清军行军打仗,后勤供应完全凭借晋商,上万晋省商贩为其提供粮草,并且购其”战利品”,那些战利品中,居然有其沿途掠来的数千妇孺。 “他们确实非清虏绿营兵丁,可若是无他们助纣为虐,清虏又岂能无后顾之忧,此等卑劣之徒,自赎之银又岂曾干净,无不是沾满我天下汉人之血泪!这等奸商、恶徒,焉能放过,让其继续助纣为虐!此事休在再提!” “可经略,现在这数万俘虏,既不杀,也不用,难不成就这么闲养着不成?” 张国久的语气显得有些无奈,毕竟这些人每天都在消耗着大量的粮食,总不能闲养于营中。 “他们想的得美!” 心知若是不道出安置俘虏的办法,这些俘虏就会成为隐患的,朱明忠直接说道。 “目下,清江船厂正在建设五百料以及千料海船,我已经准备在台湾北部加以拓殖……” 台湾? 注意到张国久目中的疑惑,朱明忠便解释道。 “台湾是位于福建对面海外数百里处的大岛,岛上除了少许生蕃之外,只有南部有荷兰人所建的堡垒,其北部尽是荒野山林,除去生蕃之外,再无其它人等。我准备让这些俘虏去台湾拓荒、殖产……” 这是第一次,朱明忠向外人道出他拓殖台湾的想法,而拓殖台湾只是走向大海的第一步。当然,对于中华文明而言,同样也是一个保障。 “台湾一年四季皆夏,稻谷一年可产三季,有这数万劳力于台湾垦荒,到时候,台湾米粮就可以贴补军需,如此可以减轻江北百姓的负担……” 尽管知道台湾更适合发展蔗糖业,但朱明忠很清楚,对于现在衙署众人来说,粮食是他们更容易理解的事务,用几万俘虏去屯田种粮,更容易被人所接受。 “台湾?” 尽管并不知道台湾在海上的什么位置,但张国久还是从其话中弄明白了经略使的意思。 “经略,您的意思是把这些俘虏流放至海外孤岛,令其于岛上屯田?” 尽管史书上从未曾有人于海外屯田,但是屯田却不绝于史书,即便是在大明,九边的因盐法开中制而兴的商屯也曾兴盛一时,甚至若非是盐法开中制被废,商屯随之瓦解,这边地的粮价又岂会高涨至天价。 “若是如此,到也能省得江北民力,只是以属下看,与其令共于台湾垦屯,不若于江北垦荒,如此自可就地得粮,且熟地亦中赏予军中兵卒……” 几乎是下意识的,张国久就看到这数万劳力于江北的益处,别的不说,这几万劳力一年开荒又岂止数百万亩,如此一来不仅官府能从中得到粮食,就是开出来的荒地,亦能赏给兵卒。 “经略,此役我忠义军中伤亡甚重,伤亡者大都是两淮灶丁,虽说军中对伤亡兵卒恩给抚恤,可抚恤毕竟只是一时,若是能将熟田赏给伤亡兵卒家人,必可定军中兵卒一心,如此我忠义军中之兵卒岂不尽感经略赏田之恩!” 章节目录 第106章 规划(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赏田之恩! 张国久的建议,让朱明忠的眼前顿时为之一亮。 虽说现在田不值钱,但是对于失去劳力的灶丁家人来说,因为男人阵亡,只余妇孺的她们,即便是脱籍了,也无力开荒,只能依靠抚恤过活。对于家庭来说,他们得到了自由,却失去了改变生活的机会。 可若是将熟田赏给他们,不仅能给衙署省下一笔银子,而且官府还可以获得田赋税收。当然更为重要的是,还能够收买军心! 毕竟对于那些”从军脱籍”的灶丁来说,土地意味着依靠,或许现在田地不值钱,清虏屠杀之千里赤地之下,遍地的熟荒可以任人开垦。但他们很清楚,因为他们已经从军,所以家中自然无力开荒,现在将熟荒赏给伤亡兵卒的家人,无疑就免除了他们最后的顾虑,如此一来,又何愁将士不能归心?对于这种”无本生意”,他当然不会拒绝。 “,此议甚好!” 在点头赞同之时,朱明忠若有所思的沉思片刻,然后才说道。 “不过,这用俘虏开荒一定要注意,要小心其逃脱……” “经略,此事好办,可令其十人连座,一人逃脱,十人皆斩,如此一来,令其互相监视,自然可免其逃脱。” 在张国久拿出”连座法”的时候,朱明忠只是点点头,而后说道。 “这些俘虏万万不能集中使用,可以十人一组,百人一队,然后交给地方管束,令其分散才能不至于形成祸害,而且要如囚犯一般,给他们打上脚镣,烙上记号,总之一句话,绝不能轻易放其自由……” 几乎是自然而然的,朱明忠想到了后世的”劳动改造”,这也许是一种措施。 “这些人必须要通过劳动去赎他们犯下的罪过,必须要用他们的教训去的警醒天下之人,敢为汉奸者绝不能得到好下场!” 如果当了汉奸不会受到任何惩罚,那么将来如何正以天下人心?如何让天下人畏惧。若不然的话,恐怕这边出来把以”八大皇商”为首的晋商打了下去,将来不定还会冒出一个什么样的群体,继续卖国求荣。 “经略所言极是,非但汉奸不应得到好下场,便是其家人,亦不能安然享受汉奸卖国所得财富,非但要抄其家,没其产,还要将家人悉数打入的贱籍,永世不得翻身!” 时代总有其时代的特点,贱籍正是这个时代的特点,尽管对于”贱籍”略有抵触,但是对汉奸恶感却远胜于抵触,自然的对张国久的建议,朱明忠并没有表示反对。 随后两人又就一些细节稍加商讨之后,这船继续一路南行,在往南的路上,看着河边一排正在建造中的水车,心知那是新建火药厂所在的朱明忠便随口问道。 “,现在硝磺局的采购怎么样?” 朱明忠口中的硝磺局是月前,为了解决制造火药原料——火硝以及硫磺的供应问题特意成立的贸易局,而为了获得充足的供应,衙署可以说是想尽了办法。 “虽说有山东、河南等地有火硝南运受清虏阻挠,可是现在每日硝磺局仍然可收得不下10万斤硝,等到冬天的时候,随着产量的提高,估计到时候,每日可得硝20万斤以上,而其中江北自产将不下五万斤……” 张国久的回答让朱明忠颇为满意的点头说道。 “每天20万斤,差不多够用了……” 何止是够用了,甚至有些太多了! 尽管与欧洲相同,中国的天然硝石矿,产量同样也非常有限,但相比于欧洲人为获得硝土设立集硝官,到处收集硝土不同,在中国的黄河两岸,因为黄河泛滥导致的千百万亩盐碱地中却富产硝土。只要给予适当的刺激,几乎可以源源不断的产出火硝。这也是中国历史上没有欧洲”集硝官”的原因,因为官府从不曾为硝土担心过。 而为了刺激山东、河南等地的火硝生产,朱明忠特意截断了对两地的海盐输出,从而迫使两地百姓纷纷扫土制盐,而块硝作为制盐的附产品,产量在短短一个月内,就从每天万斤增加至数十万斤。 当然,为了刺激生产,现在硝磺局除了敞开收购之外,还屡次加价,等级最高的块硝每斤收购价可高达10文。可即便如此,以块硝为主的土硝价格也远远低于欧洲。也正得益于廉价充足的原料供应,使得朱明忠可以放心的推动武器的火器化,而不至于为火药担心。不至于像欧洲人那样,总担心火药不足。 “块硝要继续收购,不要觉得多,打起仗来的时候,家里多个几百万斤块硝,总让人踏实一些,硝的供应能根上,硫磺的采购怎么样,能跟上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中国自古皆不盛产硫磺,相比于火硝的资源丰富,硫磺非但价格高,而且来源有限。 “经略,目下江北的硫磺皆来自南京,因为郑王爷麾下有船队与日人贸易,日本自古盛产硫磺,所以,我军所用硫磺皆是高价从南京购得……” 眉头微微一皱,对于硫磺是从南京购买之事,朱明忠自然很清楚,这根本就没有办法,谁让江北没有硫磺。 “嗯,这件事我知道,等到海船造成之后,咱们的船队就会与日人进行贸易,到时候可以从日本购买硫磺,而且除了日本之外,台湾也有硫磺,咱们可以先运几千人去台湾北部,在先行拓殖的时候,寻找当地的硫磺矿,如此一来,也好满足军需……” 这海上贸易必须要尽快展开啊! 心里这般思索着,朱明忠暗自寻思着,这船好造,只是这熟知海上航线以及日本情况的海商委实难找啊。 “实在不行的话,就直接以江淮经略使使节的身份命使节出使日本!” 或许,这也是一个办法,至于不了解航线……这倒是个问题。若不然,从澳门寻找一位荷兰船长,他们似乎也和日本有贸易往来?应该了能够帮助自己开辟一条清江至日本的航线吧…… 章节目录 第107章 施恩(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经略使到了扬州! 几乎是在官船刚一靠上码头,这扬州城内外的盐商,便纷纷打探着消息。而那些盐商更是主动的认捐了多达二百万两的劳军款,只待经略使接见时,便会将银饷献上。 对于扬州的晋陕盐商来说,原本心存异心的他们,宿迁一战忠义军大胜的结果,早已让这些原本还一门心思祈盼着”王师搭救”的众人,无不是收起那三分侥幸,只盼着能够用银钱买个平安。 这阵子,无论是巡盐御史衙门或是盐运使衙门,总会有盐商拜访,这些盐商出手更是极为大方,银子、古董、字画,对于身为巡盐御史的吴伟业来说,即便是自许清廉,可是面对那些名家的字画,却难免总会动心。 置身于书房之中,端着茶杯的吴伟业,面对着刚刚送至府中的这副唐伯虎的画作,他的眉头时皱时松,时而深思,时而叹气。 这是张命人送到府上的,作为一个文人,吴伟业自然喜好字画,但是他知道对方送来这份厚礼的目的是什么。 “只是为了与经略见上一面……” 自言自语中吴伟业又叹道。 “这江北,当真是只知经略而不知大明!” 暗自嘲讽着那些盐商之余,吴伟业最后又说道。 “不过只是想见上一面,吴某身为巡盐御史便为尔引荐一下这盐商又有何妨?” 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后,吴伟业将面前的这副唐伯虎的字画收起,然后对下人吩咐道。 “备轿,老爷我要去休园!” 郑家的休园,正是朱明忠来到扬州之后的下榻所在,由此也是在向外界传递一个信号,他对盐运使郑侠如的信任。 “……自从其来到扬州以来,即借巡盐御史的身份,派吏员坐于盐运使衙门,专查盐引,籍此核算盐税,虽然下官屡次命人将其所派吏员赶出府中,可却无法阻止其核查盐税,经略,以下官之见,若是不将这姓吴的赶出扬州,只恐怕早晚有一天,非得惹出事来,现在,其每天与南京皆有秘信往来,所以,下官希望能请其离开扬州……” 听着郑侠如的诉苦,朱明忠只是默默不语的品着茶,从吴伟业出任巡盐御史的第一天,对于今天的这一切,早就在意料之中。 “请出扬州?” 摇摇头,朱明忠还是拒绝了郑侠如的建议。 “他翻不出什么浪来!” 之所以会这么肯定。是因为朱明忠很清楚,宿迁之战后,江北与南京的关系变得只会越发微妙,其势必不会激化两者的关系,即便是以钱谦益为首的那些文官,暂时也会收敛一些。 对于江北来说,现在反倒是一个难得的平静期。 而在这个平静期,朱明忠自然不想将其打断,毕竟现在江北需要稳定,需要一个稳定的时期去发展。 “可是,经略,这吴伟业是南京派至扬州的暗线,若是不能阻其插手盐务,不知他接下来还会再干出什么事来!” 郑侠如的语气显得有些无奈,毕竟原本他这个盐运使应该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主掌两淮盐务大权,可谁曾想却多了一个吴伟业,成天变着法子的掣肘他。 “他不会,也不敢!” 朱明忠的语气显得很是自信,对于这么一个文官,他压根就不曾有丝毫担心。 “虽说宿迁一战,我们打掉了达素的安南大军,可是清虏酋首所领的二十余万大军却又已经南下,就现在来说,于南京而言,在清虏重压之下,必定会约束其不得轻举妄动,毕竟咱们于江南而言,是一道屏障,延平无论如何也不会容他人祸乱江北的!” 这种信心是因为主持江南的是郑成功,而不是其它人,如果是换成其它文官,朱明忠根本就不会有这方面的自信,之所以自信,是因为郑成功的脾气使得他不可能在大敌当前的时候,纵容下属官员祸乱江北。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郑成功尽管表面上对那些文官推崇倍至,可是武人出身的他,本身就轻视文人,纵观郑成功一生,其都是轻文重武,文人对于他来说,不过只是拿来一用的器物。 “如果真的有人这么做,到时候恐怕不等我们动手,延平就会替我们动手,至于这吴伟业……” 冷笑之余,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有他在,也能替咱们分担一些事情,比如说那件事,怎么样,士介,这段时间,那些盐商又是什么心态?” “回经略,自我军大胜之后,那些盐商无不是惶惶不可终日,此次听闻经略巡视扬州,立即以商会的名义筹措二百万两纹银助饷……” 提及那二百万两的时候,郑侠如冷笑道, “当初让他们拿银子,一个个没有一个愿意拿的,现在可好,经略那边刚一大仗,立即一个个主动献起银子来,这不,这两日,他们更是屡次求下官为其引荐,能将银饷亲自献给经略,经略您看,这些人,是见还是不见?” 郑侠如的语气中带着些试探的味道,毕竟他知道,今日亦非往日,经略现在是否还有意于扬州”杀羊”,不是他这个身为下官的所能做主的。 “见!” 用力的点点头,朱明忠沉声说道/ “既然人家送上门来送银子,当然要见,要不然,又岂能对得起他们,非但要见,而且还在大张旗鼓的见他们!若不然,天下之人又岂会知道,本官见过这些盐商?” 不过接着朱明忠又把话峰一转,然后看着郑侠如说道。 “不过,这个恩,不能由你去施,这个恩要落在其它人的身上!” 经略的回答让郑侠如诧异之余,又急忙反问道。 “经略的意思是让吴伟业……想来他们既然求过下官,必定也求过吴伟业,经略是想给把这个人情留给他?” 就在郑侠如弄不明白经略为何要把这个人情落在吴伟业身上的时候,那边便有人通报道”巡盐御史吴伟业求见”。 “说曹操,曹操到!” 在经略的话语中,郑侠如他只看到经略的唇角微扬。 “来的正好,这人情,今个正好落在他身上了!” 章节目录 第108章 腹血(第三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傍晚时分,在丫环的服侍下,已经将一身马褂换成了一袭明式深衣的陆冕堂,尽管感觉有些不适,但是心知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他很清楚,现如今,即便是皇上南下亲征,也得等皇上打过了清河再说。 至于眼下,还是赶紧讨好那位经略大人再说。 “把那副文征明山水取来!” 既然是经略大人宴请众人,那自然不能空手而去,但又不是市侩的送上金银等物,所以除了一幅文征明的山水之外,还有一柄宝剑,而这柄剑是陆冕堂父亲当年随清军下扬州时所得,据说是当年史督师守扬州时所用佩剑。 “只希望那人不要太过心黑!” 在陆冕堂来到酒楼的时候,看到那酒楼外站着数名红衣兵士,那是忠义军的兵卒,显然那位经略大人已经到了。 那位经略大人到底会如何对待我等? 就在陆冕堂于心里寻思着的时候,身后传来了熟悉的乡音。 “陆贤侄,为何还不进去……” 无需回头,陆冕堂也知道来者是谁,是王平度,回过头去,只见他和自己穿的一样,都是深衣配幅巾,看着那黑色的幅巾,陆冕堂又岂能不明白他的想法。这头上的幅巾恰到好处的遮挡了那剃发后的尴尬,至少不会惹恼那位经略大人。 “见过世叔,既然世叔到了,你我便一同赴宴……” 陆冕堂主动跟在王平度身后,或许陆家是扬州的首富,但这会可不是出什么风头的时候。 待到两人进入酒楼后,才看到这会酒楼里的已经坐满了人,都是扬州的盐商,他们一见王陆两人来了纷纷起身迎了过去,张原平等人更是显得很是热情,王家与陆家虽从事盐业,但除了盐业之外还涉足其它行业,众所周知,盐只是两家的一个行业,他们是这扬州城中最显赫的晋商。 自然的,他们两人一到,就被请至首席,而正席处还留有三个空位,如果不出意料的话,应该是经略、郑侠如以及吴伟业这三位大人的位子。 “听说这次经略之所以愿意接见我等盐商,皆是张老兄功劳,张老兄可真是劳苦功高啊!” 一入席王平度便客气的冲张原平道着谢。而张原平连声谦逊道。 “瞧王老弟说的,这次经略之所以宴请我等盐商,皆是经略之恩,这可是光宗耀祖之事啊……” 张原平的面上带着恭敬,像是生怕别人听不到似的,声音很大,这是故意说给周围的人听的,在周围的人纷纷应声时,陆冕堂只是笑而不语,不过那笑容中略带着些许忧色。 果然没有陆传逢啊! 那陆传逢原本可是带着盐商们的心意去慰劳达素,可在达素兵败之后,便没了音信,若是死了倒也一了百了,可万一活着,那岂不意味着大家的那点心思,都会为经略所知? “经略,这,这……” 吴伟业惊愕的看着手中的供词,这份供词正是陆传逢所供述,区区万字的供述之中,尽道着那些盐商的卑劣,不仅出银百万两慰劳达素,而且他们还意欲在清军南下时,杀官夺城,将扬州献给清虏! 片刻的惊愕之后,意识到必须要与那些人撇开关系的吴伟业立即厉声说道。 “此等恶徒当真是无耻至极!” 一副正气凌然状的吴伟业又继续说道。 “未曾想吴某居然为其所骗,若是早知这些人居然如此甘心事虏,不待经略来扬,下官便已命人将其一一正法!” 此时对于吴伟业说,他知道自己应该做的就是尽量与那些人撇开关系,深恐牵连上自己。 “哦,吴兄以为此辈皆可杀之?” 朱明忠不经意的挖了个坑给吴伟业, “此等汉奸,不杀如何能平民愤!该杀!” 深恐牵连上自己的吴伟业,那及细想几乎是立即出言表达着他的态度。 “好!既然吴兄以为如此,那今天此事便好办了!” 在吴伟业的诧异中,朱明忠笑说道。 “今日若非是吴兄于一旁协助,朱某又焉能将些等汉奸一网打尽!吴兄之功,到时候,兄弟自然会向大将军为吴兄请功。” “啊,经略,这,这……” 就在吴伟业有些摸不着头脑的时候,外面有人通传道。 “经略,人已经到齐了!” 人到齐了! 足足六桌,整整四十五位盐商,这是今天朱明忠宴请的客人,他们无一不是腰缠万贯的富豪,但是在权力面前,他们却像是卑微的蝼蚁一般,在见到经略一行人走出来的时候,即便是富如陆冕堂、王平度等人,也是急忙起身,纷纷下跪道。 “草民参见大人!” 跪拜大礼,这是过去他们见官时的礼数。但是他们的大礼,并没有换来朱明忠的笑颜,他只是看着这些人,面上的笑容越来越冷。 听着那脚步声,陆冕堂的心底顿时敲起鼓来,往日这个时候,应该已经开口说”免礼”了,今天这是怎么了? 就在陆冕堂的心里有些担心的时候,却听着有人说道。 “诸位免礼,请坐!” 这六字传入耳中,才让陆冕堂的心里稍松口气。 “谢经略大人赏坐!” 在众人腆着脸,虚坐下来的时候,陆冕堂这才打量了一下面前的这位威名赫赫的大人。 年青! 年青的有些出奇,瞧模样顶多也就二十一二岁吧,虽说没有潘安之貌,但是穿着一身玄青大带的他相貌却也是翩翩公子的状,那里有寻常武夫的粗鄙。瞧模样,很难让人相信,眼前这位居然就是那于沙场身先士卒、手刃满兵千百人许以悍勇之名而闻名天下的将军。 看着面前的这些盐商,朱明忠脸上的笑容已经变得越来越冷,最后他把目光落在桌上,这桌上已经上了菜,而正中还有一只烧鸡。 “诸位皆是我扬州绅商,可知这是何菜?” 桌上的烧鸡,只是再寻常不过的一道菜,在众人的不解中,朱明忠拿着筷子一边扒开烧鸡,一边说道。 “这烧鸡虽好,可若是做不好,却是腹腔带血,你们看,此鸡,看似美味,可却腹中隐带血丝……” 丢下手中的筷子,看着那鸡腹中的夹生的血丝,这是朱明忠特意吩咐的。将视线重新投在众的身上,冷笑道。 “与诸位是何等相像啊!” 章节目录 第109章 为大明(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与诸位是何等相像啊!” 这一声叹,传入陆冕堂的耳中,尽管不解,但他还是没来由的浑身一颤,甚至双腿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因为他看到这位经略脸上的冷笑中透露出的尽是冷酷之色。 “大、大人,大人这,这是何意……” 额头上冒着汗,尽管强撑着,但本就心虚的张原平语气中显得没有丝毫底气。 “诸位今日皆是衣冠楚楚,身着我大明之衣冠,可这衣冠楚楚之下所藏的又是什么?” 冷眼看着屋中的这些盐商,朱明忠随手将一旁的王平度头上的幅巾夺去,那剃光的脑袋后面还垂着一根尺长的金钱鼠尾,那鼠尾垂悬,显得好不滑稽。 “哼哼,我江北已光复多日,而诸位非但未曾蓄发,反倒日日剃发,留以清奴之的鼠尾,又是何意?” “大、大人,草、草民……” 被人夺了幅巾王平度脸色顿时变得煞白,原本坐在椅上的他,双腿更是一软,人便跪了下去,其它人又那里还敢坐,无不是纷纷下跪,颤若抖筛的跪在那。 “草民、草民也是迫于无奈啊……” “无奈,好一个无奈!” 冷眼盯着王平度,朱明忠大声质问道。 “当年清虏入关前,是清虏拿刀枪逼着你与其勾结,还是你主动从之?清虏一路南下,杀我大明百姓岂止千百万,尔等奸商又干了什么?你们随清虏一路南下,某愿为虏所用,为其筹措粮草、为其销以脏物,掠女子、孩童贩以他地,哼哼,好一个无奈之举,好一个迫于无奈!” 冷笑声在这房中响起来时,非但这些盐商一个个被吓的不敢言语,甚至就连曾事虏的吴伟业也是脸色时红时白,在他看来,这些话不仅仅只是说那些盐商,同样也在讽刺着他。 当年他也曾事虏,又比这些盐商光彩多少? “大,大人,我,我等只,只是商人!” 张原平紧张的想为自己辩解时,他不辩解还好,一辩解反倒让朱明忠更是恼怒了。 “商人?尔等也配称之为商人!” 商人! 这些人根本就不配称”商人”。 “郑国商人弦高以牛稿师得已救国,而等身为我大明之民却不惜与清虏勾结,甘为虏用,此等卖国求荣之举,也配称之为商人!尔等不过只是汉奸、奸徒!走狗……” 怒声斥责着眼前的这些人,想到在宿迁俘虏的那些随军商贩的所作所为,朱明忠这会只恨得一刀将这些人全都杀了。 “尔等汉奸所挣的银钱上,一分一毫皆沾满我大明百姓之血,而等所犯之罪,皆是天理难容,扬州光复后,尔等非但不知赎罪,反倒变本加厉,勾结清虏,意欲将扬州献予清虏,这便是尔等奸徒所为,” 坐在椅上,看着跪于地上瑟瑟发抖的众人,朱明忠将那一叠供状丢到他们的面前。 “这是陆传逢的口供,尔等还有何话说……” 陆传逢活着! 一听说他居然还活着,张原平整个人顿时垮了下来,他连忙哭喊祈求道。 “大人,大人,草民,草民也是一时糊涂,还请大人念在,念在草民愿意以家产助军的份上,饶草民一条狗命!” 张原平的话音一落,周围顿时便是一片祈求声,皆是愿意拿银钱赎罪的话语。看着这些跪在地上求饶的盐商,朱明忠冷笑道。 “现在知道赎罪了?可晚了!” 已经站起身来的朱明忠看着跪于地上的这些人,冷喝道。 “来人,全都关起来!” 在众人的祈求声、哭喊声中,四十五位盐商被兵卒拖出了酒楼,片刻前还热闹着的酒楼,这会顿时冷静了起来,只剩下桌上一筷未动的酒食。 “吴兄,既然那些惹人烦的苍蝇已经走了,你我不妨于此小酌两杯!” 说话时,朱明忠已经亲自为其倒上一杯酒,心情大好的他,甚至还主动的一饮而尽。 “吴兄,请!” 看着眼前这一幕,已经知道这是一场鸿门宴的吴伟业,连忙于一旁说道。 “经略,既然经略已经将罪首捕拿,还请早些派人去其家中,抄其家,以免其转移银钱……” 吴伟业的建议让朱明忠笑道。 “吴老兄所言极是,不过四石那边一刻前,就已经动手抄家了!” 啊! 直到这个时候,吴伟业终于明白了,眼前的朱明忠分明就是一直处心积虑想要抄没这些盐商家业,至于他吴伟业,居然像是傻子似的一头撞了上来,结果却变成了他手中的刀! “这些个汉奸,若是不抄其家,灭其族,又焉能令世人警醒,原本朱某无意如此,可他们所行所为,可曾有丝毫后悔之心?不杀他们,又焉能服以天下!” 尽管朱明忠的话语听着是大义凛然,但是在吴伟业看来,这一切不过只是借口,不过只是理由,真正的原因是银子! 眼前的这位经略,处心积虑的想要的是那些盐商的银子,只不过,这些人却像是傻子一般,自己把罪名拱手送了上来。 事到如今,又怪得了谁? 抄其家、灭其族! 简单的六字传入吴伟业的耳中,让他的心头微颤之余又苦笑道。 “不知经略准备如何处置吴某?” 知道很快自己所收贿赂一事就会败露的吴伟业,这会反倒不像先前那么紧张了,他很清楚,眼前的这位经略不会放过他。这正是将他赶出扬州的机会。 “处置?” 放下手中的筷子,朱明忠冷笑道。 “如何处置?吴兄以为,朱某应该如何处置?” 直视着吴伟业,朱明忠反问道。 “倒是朱某想问一声,吴兄为何一直处心积虑对付朱某,朱某自问自从军起兵以为,不曾有丝毫对不起我大明,所作所为不曾有丝毫对不起天地良心,吴兄等人为何处处逼人太甚!” 朱明忠的语气中压抑着无名的怒火,他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人要针对自己,但他很清楚,从穿越到这个时代以来,他自问问心不愧,也正因如此,他才会需要一个答案! “朱将军忠义之名天下皆知!” 没有任何虚情假义,吴伟业抱拳行揖时,又说道。 “可为大明,吴某非得如此不可!” 章节目录 第110章 主与奴(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全是为了我大清!” 在前往中军大帐的时候,范文程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看着那等同数间屋子大小的牛皮大帐,他知道,别说是现如今天不过只是刚转凉,即便是在滴水成冰的满洲,这牛皮大帐也能挡住满洲的酷寒。 在牛油蜡烛映亮的的帐内,一身明黄绵甲的福临正在那里看着书。 “奴才叩见皇上!” 前脚进帐,范文程连忙叩头行礼。原本正在看书的福临,连忙放下手中的书,热情的说道。 “范先生!快,给范先生搬个马扎!” 尽管福临显得很是客气,但范文程却依然恪守着他所谓的”臣子之道”,选择跪拜,而不是坐在那,对于他的脾气,福临当然很是清楚,同样也很是高兴,这正是奴才的本份,绝不会持宠而娇。 “哎,范先生,罢了,随你、随你……” 在范文程再三表示拒绝之后,福临虽看似叹息,可实际上却很欣赏这奴才能够在任何时候都能恪守为奴才的本份,大清国需要的就是这样的奴才! 无论是不是旗人,大清国首先需要的是奴才,而不是人! 尽管对于多尔衮的恨意,既然是其身死之后,也未曾消融半分,但是对于多尔衮定下的”奴汉之道”,他却极为认同。”奴汉”正是大清国立足中国的根本,或是不能”奴汉”,大清国自然也就只能灰溜溜的滚回关外,甚至连满洲都不一定能保住。 “范先生,原本您已休仕在家,本来实不应该扰你清闲,可现在我大清正是用人之时,也就没有那么多讲究了,再说,有你这样的老臣在身边,朕也放心,当年您为先皇出谋划策,为我大清入关立下了汗马功劳,这一次,朕御驾亲征,有你在一旁出谋划策,焉能不凯旋而归!” 相比于大多数满人说着一口并不利索的汉话,福临口中说着的却是一口流利的辽东官话,几乎没有任何满人发音。 跪在帐中范文程立即奏还道。 “皇上,能给皇上出谋划策,实是皇上予奴才的荣典,只是有一句话,奴才不知当说不当说!” 范文程的回答让福临一愣,瞧着这跪在地上的老奴,沉吟片刻,然后点头说道。 “过去先皇在的时候,事事皆问范先生是否同意,有什么话,你尽管说。” “皇上,此次御驾亲征确实令我大清上下士气大震,更是为天下万民所瞩目,百姓无不是盼着皇上能刻日扫荡贼寇,平定江南。皇上能为天下百姓,不惜亲征,实是我大清福、我大清之幸,更是天下百姓之幸……” 一个个高帽子不断着,范文程并没有扯到正题,他知道皇上的脾气,皇上喜欢让人夸,他这么一通对其猛夸,只使得福临那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浓,此次御驾亲征,朝中大都是反对之言,到最后,还是太后知道他,出言加以支持,只是有一个条件,就是让范文程跟着他,对此,福临自然不会反对,毕竟当年范文程就是先皇的”军师”,几乎每次先皇出兵,都会征求范文程的意见。 “范先生,好了好了,朕知道,此次御驾亲征,不知有多人抱怨,说朕是在胡闹,说朕从未曾打过仗,此次领兵的二十余万,更是我大清从未有过兵势,他们这么说,朕自然知道他们的道理,可这天下人都在看着朕,看着江南,江南糜烂如此,朕焉能不出兵?” 被范文程夸得的心花怒放的福临,倒也显出了他坦然的那一面,听着皇上的话,范文程知道火候差不多了,于是便开口说道。 “皇上,奴才以为皇上御驾亲征,自然是定以天下士民之心的根本,可奴才觉得,这江南远没到糜烂的地步!至于江南粮饷,于我大清此时,也绝非命脉所在。” “哦?范先生,此话怎么讲?” 福临看着范文程,不是都就江南是大清的粮饷根本,重要非常吗?怎么到范先生口中,反倒不重要了。 “皇上,这江南之重,首重粮饷,这粮饷筹措,没了江南,尚还有湖广,还有河南、山东等地,无非只是加以捐税之事。” 范文程在奏对时一直小心翼翼的观察着皇上的表情,这正是他能得到主子赏识的原因,作奴才的自然要顾忌主子的心情, “可北地毕竟不如江南富庶,若是加税,百姓岂不对我大清心生怨言?” “皇上,我大清国的根本是什么?” 范文程看着皇上,反问之余,自问自答道。 “是我旗人,旗人才是我大清国的根本,至于百姓,不过只是纳以捐税之民,我大清国定以中国凭的是旗人,若是主干有伤,到时候,便是收了江南,这根本动摇了,大清国还靠什么定以中国?” “范先生,你是说朕此次南征会损失惨重?” 福临的脸色一变,话声也变得很是不快。 “皇上,奴才以为,达素兵败,令我旗人伤亡数万,实是我大清开国所未曾有之惨败,我旗人本就人丁稀少,以百万而统天下亿兆汉人,本就实属不易,那怕就是一个旗人,也是金贵的很……” 范文程这么一说,倒是让福临连连点头,旗人金贵,过去在关外的时候,没人这么觉得,可入关后,却是八旗上下的一至的共识,毕竟旗人的人口太少,所以损失不起,达素的惨败,最惨的不是几万安南军的损失,是其麾下两万余八旗兵丁几被杀尽的损失。 “达素兵败,我旗兵逃归者十不过二三,其他人等纵是投降,也皆为朱贼斩于黄河,现在皇上更是点发我八旗几乎全部青壮丁卒,兵势之兴为我大清国开国所未曾有。平定江南贼寇自然是轻尔易举,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纵是我旗人骁勇,可到时候损失上几万人,岂不又令我旗人元气大伤?” 福临的眉头紧锁,范文程的话确实让他看到了隐忧,便是打赢了到时候旗人元气大伤,天下汉人皆反之时,大清又该如何? “范先生,这行军打仗,有所伤亡总是再所难免,难道要让朕不坐视江南为贼所据不成?” 章节目录 第111章 主威(第三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难道要让朕不坐视江南为贼所据不成?” 尽管皇上的言语中带着些不满,但范文程还是听出皇上已经动摇了,于是便继续说道。 “非也!” 抬起头来,跪于这帐中只觉得膝盖处发凉的范文程继续奏对道。 “奴才以为,这行军打仗,绝非一味行以兵事,当年袁崇焕于辽东,奴才行以借刀杀人之计,不费先皇一兵一卒,便解我大清心腹之患。” 当年正是凭着献计杀了袁崇焕才得到皇太极赏识的范文程提及此事时,自然是满面得色,毕竟他的官宦之路正是崛起于此事上。 听着范文程提及旧事,原本有些不耐烦的福临,便冷静了下来,沉声反问道。 “范先生,那你以之见,当下应该如何?” “无它,还请皇上止兵于山东、河南即可!” 范文程的回答,让福临的眉头一皱,但他并没有打断其,而是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皇上,这江南贼寇皆以郑贼为首,即便是朱贼,其看似兵强马壮,也是出于郑贼门下,为郑贼所委之部属,目下伪首永历,逃窜缅甸行踪尚不可知,江南诸贼不得不以郑贼是从,纵是朱贼凭此大胜,据以江北,张贼窃取江西,亦不改其受郑贼之命的根本……” 作为读书人的范文程自然深知现在江南的利弊,有很多事情他看的比福临更远,更深,也正因如此,他才看到了江南的隐患。 “目下,郑贼看似气势汹汹,可实则朱贼、张贼却早已经不甘为其所用,若是皇上领兵数十万加以威逼,势必会令此三贼,临重压之下,不得不暂时放下不和,一心顽抗……” 当范文程说着这些话的时候,福临的脑海中回忆起他看过的一些史书,似乎也有类似的例子,原本矛盾重重的各方,会因为外敌的关系而纷纷放弃矛盾,一致对外。 就像当初先皇去世后,旗人内部虽是攻伐不断,可是在对待汉人的问题上却是一致的,绝不会因为彼此间的矛盾,让汉人渔翁得利。 “若是皇上止兵于山东、河南,三贼之间问题势必爆发,最终三贼之间甚至可能会爆发冲突,到时候,皇上自可做收渔翁之利!” 尽管范文程说的很是道理,但是福临又想起在史书上,朱元璋兴起期间,可不就是借机于江南吞并他人,方才成势吗? “可若是郑贼势大,吞关朱、张两贼,到时候,郑贼岂不更强?” 皇上的反问,让范文程笑道。 “皇上,郑贼所长者,水战,朱贼所长,步战,至于张贼,所凭无他,皆是借天下乱民之势,若是三者彼此兴兵,谁负谁负尚不可知,但胜者势必会元气大伤,朱贼南下非得过江,郑贼北上亦要兴以步战,如此以已之知攻彼此之,其焉能不元气大伤……” 即便是接下来,范文程并没有继续说下去,但是福临却已经为其所说动,嘴上更是自言自语道。 “若是如此,到时候其元气大伤之时,正是朕领兵南下之日,想来到时候,江南自可轻易而下!” 或许福临很年青,而且固执,但是并不意味着他没有看到范文程这个建议的好处,对大清国来说,可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 “可,范先生,如今,天下皆知朕已领兵南下,若是于山东、河南止步不前,到时候岂不令天下人所耻笑?” 尽管接受了范文程的建议,但是福临仍然担心自己的名声,毕竟现在他的御驾亲征,早已经是天下皆知。不南下是为国,可这面子怎么办? “皇上,何须顾忌天下人?天下是我大清的天下,是我旗人的天下,只要有利于我大清,有利于我旗人,又与天下汉人何干?” 范文程的回答让皇上连连点头称是的同时,他又继续说道。 “当然,这天下人的耳目务必掩得,毕竟若是皇上止兵不前,势必会为三贼所警,所以奴才以为,可令五省经略洪承畴于长沙就地招募绿营,并调西南之兵回师,如此,自可令天下人以为,皇上止兵不前,实际上不过只是待到大军云集之时,再行南下……” 如果说,先前还有一些犹豫不决,那么现在,福临已经完会被范文程说动了,他看着跪在帐中的范文程,感叹道。 “哎,难怪当年先皇在世时,碰着难办之事,总是会问范先生的意见,今日朕方才知道,范先生之才,实是经世济国之才,实是我大清定以中国的第一功臣!” 皇上的只使得范文程顿时生出一阵感动来,甚至就连那老眼这会也变得是泪蒙蒙的,一时间居然是泪如雨下般,连连叩头道。 “皇上,老奴能得皇上如此赞誉,此生足矣,纵是百死亦难报皇上如此厚待……” 说话的时候,范文程又一次叩头谢恩,那脸上的泪水甚至滴落到帐中。对此,福临只是连连出言宽慰,可换来的却是范文程的又一次诚惶诚恐的谢恩,当然还有就是更加的感动,那泪如雨下般的不注滑落,甚至直到他离开大帐的时候,那脸上仍然带着泪,那神情依然激动非常。 可在范文程回到帐中的时候,瞧着帐中一角显出的泥地,那本是感动非常的脸色,顿时随之一变,厉声喝道。 “这帐篷是谁收拾的?” “回主子,是王四。” 贴身的奴才这边刚一回话,那边范文程便厉声斥道。 “好他个王四,连帐篷都整治不好,主子留这种没用的奴才还有何用,把他拖出去打死!” 没有丝毫感情的话语从范文程的话中吼出后,那满是皱纹的老脸上,没有丝毫不适,似乎在他看来打死一个奴才,根本就是不值一提似的。 在外面传来一阵阵哭求声和惨叫声的时候,于帐中的范文程却是充耳不闻的拿起一卷书,在那里翻看起来,那张老脸上这会尽是得意。 “只待这件事成了,这大清国的天下,便无人再可撼动了……” 章节目录 第112章 奸细(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就在原本浩浩荡荡一路南下的二十余万八旗精锐刚过黄河,开始的缓下来的时候,在清河县的码头划过来了一艘从北方驶来的货船,船老大对舱里坐着的一僧一道说道。 “两位师傅,这船到了清河城了,这船还要去上货的码头,要不两位便从这下船吧?” 舱中的今种点点头。 “这一路上有劳施主了!” 随即走出舱外,踏过跳板上岸,崔必东则在他的后面紧跟着。这一僧一道,两个岁数相仿瞧着不过三十的僧道,总是会引得他人的注意,不过现在,崔必东已经不再担心了,至少在这里,他不需要再担心因为没有剃发,被清虏砍了脑袋,从而不能完成老爷吩咐的任务。 尽管并不是第一次来清河,但是今种还是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这座有所变化的城市,在他以相对缓慢步履沿着石磴拾级而上的时候,他的双眼偶尔会投向码头处穿着红衣的兵卒,那是忠义军的兵卒,即便是他们站在那里,站姿态也极为挺拔,有如青松一般。 难怪忠义军能屡克清虏! 在心底暗道一声,今种同样也注意到现在的清河似乎比之过去更繁华了一些,尽管不知道当年是否如现在一般,但是至少比他去年经过此地时,更加繁华些许。 “今种师兄,既然已经到了清河,小弟那边尚还有事,不若……” 虽说只是初到清河,但崔必东却已经显得有些急不可耐,毕竟他是担负着使命来此,是要与大明重新恢复联络。 “崔师弟何需如此急切?” 今种笑道。 “你我一路结伴南行,相逢便是缘份,恰好兄听闻旧时好友正于衙署任职,不若让其略尽地主之谊之后,你我再作分别也不迟啊!” 衙署?任职? 原本就要去衙署的崔必东自然没有拒绝,在两人朝着经略使衙署走去的时候,今种时而与其聊着天,时而打量着这清河,这清河确实比之往日繁华许多。而更让他双眼微红的是这街上尽是多年不见的大明衣冠,尽管不少百姓不过只是刚刚蓄发,但路上的男子所穿皆是大明衣,头上所戴的或是幅巾,或是高皇帝所倡的一统山河巾。 前往衙署的路上,看着这满街的故国衣冠,今种只觉得心情有些激荡,以至于在崔必东偶尔问他话时,他也只是点点头,而不曾有丝毫言语,此时的他,整个人都沉浸在这久违的激荡之中。 终于,来到了江淮经略使衙署的时候,那衙署前的旗杆上,一面面带着“明”字的日月同辉旗随风激荡,看着那旗上的日月、朱雀以及那斗大的“明”,今种目中差点涌出泪水来,这是多少年未见的景象了,过去的十几年间,不知多少次,这样的画面总会在他的心底浮现,直到今天,终于又重见大明日月天了! “日月同辉,永照大明!” 心底默默的念叨着这句话,今种又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才朝着那衙署走去,在衙署门前,心情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今种对门外的兵卒说道。 “劳烦代为通传朱参议,小僧俗家名屈大均……” 对于故人求见朱参议,这些兵卒自然是早已见惯了,毕竟几乎每天都有人来清河投奔经略,而其中不少人皆与衙署官员有故。直接拿着拜帖送进了衙署。不过只是片刻功夫,只见一位穿着三品官袍的三十几许的官员满面喜色的迎了出来,不是朱大咸,还是能是谁。 “翁山老弟,你我一别……咦,你这是……” 满面喜色的朱大咸瞧见屈大均一身僧袍,面上全是一副诧异之色。 “见过平臣兄,你我他日一别近十年,永历四年,清虏再围广州,弟不意剃发,只得削发为僧……” 看似简单的言语中,其间隐藏着多少辛酸,恐怕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在出家之后,法号今种,字一灵的屈大均将其所居为“死庵”,以示誓不为清廷所用之意。 “翁山这些年受苦了,不过此乃昨日之事,今日江北已复,他日必重开我大明日月天,翁山不需再避世于五界之外……” 对于故友之才,朱大咸自然非常了解,眼前这位故友受业于陈邦彦门下,深受其思想的熏陶。曾参与陈邦彦等人发动的抗清斗争,并在陈等人遇害后冒着风险收敛他们的遗骸。于大明的一片赤诚之心,可谓是始终不变。 “当年避入空门,实是小弟不愿剃发留那金钱鼠尾,而今既然我大明日月得复,自当重新蓄发……” 在他们两人说话的时候,崔必东用惊愕的眼神看着这两人,他怎么也没想到在这路上碰着的结伴走了一路的和尚,居然会与这江淮经略衙署的参议是故交好友,他甚至开始暗自己庆幸着此行的顺利,有了今种从中介绍,老爷吩咐的事情岂不是信手拈来之事? 多年未见的故友上门拜访,只使得朱大咸心情极为舒畅,好一会才注意到故友身边的道士,于是便诧异道, “这位是?” 一僧一道,莫非这位道士也是遁入空门的义士? “平臣兄,这位是小弟与路上偶遇的崔必东道友……” 今种介绍着崔必东时,又在朱大咸耳边压低声音说道。 “此人身份有疑,所以小弟便将计就计将其引至衙署!” 虽说相隔数步,崔必东并没有听到两人的悄声细语,这边听到今种为他作介绍便连忙揖礼道。 “在下崔必东,见过……” 那边话还未说话,只听朱大咸冷声喝道。 “来人,拿下此徒!” 门旁的兵卒一听,立即冲着崔必东的膝后猛踢过去,在他吃痛的跪倒时,人已经被擒住了,两柄利刀已经架在他的脖间。 “今种师兄,这,这是何意?” 未曾想就这么被擒住的崔必东不解的看着今种,他的目光中全是诧异之色。 “哼哼,崔老弟,既然已经如此,老弟为何南下,还请从实招来,也免得受皮肉之苦!” 今种的话落入崔必东的耳中,让他连忙说道。 “误会,误会,小弟绝非是清虏暗探,小弟是受朝鲜燕行使所派方才南下……” 章节目录 第113章 师徒(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心病! 几乎是在朱明忠从扬州回来的时候,整个人就像是倍受打击一般,根本就提不起精神,一路上,他的脑子里只有那么一句话。 “为大明江山,吴某非得如此不可!” 又一次吴伟业的话语在朱明忠的脑海中再次浮现出来。 “咣啷!” 猛地一下把茶杯摔在地上,茶杯碎成一片片的,和着茶水在阳光下闪着乱乱的光。 “我操他么!” 朱明忠猛的厉声怒骂道! 凭什么他们一张嘴就是为了大明江山,老子为大明江山从江阴一路杀到徐州,血山火海不知趟了多少回。那帮杂种到好,一张嘴,为了大明江山所以才要收拾自己! “真他么的该杀!” 在骂出这句话的时候,朱明忠愤恨不平的恨不得现在就提刀一刀把吴伟业给砍了! 可……他没有! 非但没有砍此人,甚至还直接将其送还给了南京。 “成仁,何事如此气恼!” 恰在这时,门外传来的话声,让朱明忠连忙收起怒火,站起身冲着来者长揖道。 “学生见过师傅!未曾出门相迎,还请老师赎罪!” 尽管气恼,但是朱明忠仍然遵循着这个时代的礼节,“天地君亲师”,在这个时代身为弟子,必须要对老师毕恭毕敬,如此才是身为弟子的本分,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个时代没有任何根基的朱明忠需要借助朱之瑜等人于士林中的关系,从而招揽人才。 甚至朱明忠之所以请朱之瑜主持清江书院,正是希望借其培养人才,毕竟,朱明忠很清楚,除了对传统儒学造诣极高之外,朱之瑜还从其师身上学得明末一门新兴学科:实学。实学,源起于宋代的“事功学派”,强调经世致用。隆庆万历年间的杰出政治家高拱和张居正,都是实学的忠实信徒。而朱之瑜先后拜得的三个的老师:朱永佑,张肯堂,吴钟峦,皆是实学的忠实信徒。 这三个人有多厉害:朱永佑,崇祯年间的吏部侍郎,张肯堂。崇祯年间的福建巡抚,最厉害的是吴钟峦,虽说官职不高,但教育成果显赫,许多朝野名流,都曾是他的学生。而吴钟峦。此人多才多艺,从财赋税收到种地砍柴,样样本事都尽数传授。除了这些独家绝技,他教朱之瑜最多的,就是坚定的信念。经常用各种方法,磨练考验朱之瑜的意志,反复灌输给朱之瑜的,便是一个强大的信仰:不能忠孝,虽有经济之才,何益哉。 可以说正是这个强大信仰,支撑了朱之瑜一生的选择。 当然,对朱明忠来说,他所需要的正是这位明末实学大成于一身的老师,在清河书院推广实学,培养出一批与程朱理学等儒家学说截然不同的“新式人才”。实学讲究的是“经世致用”,讲究的“格物致知”。其本质就是“实体达用之学”。 相比于在军事上击败满清,恢复中国,朱明忠非常清楚,真正决定中国命运的正是在未来“实体达用之学”是否能在中国站住脚,而朱子瑜和清江书院则是其中的关键一环。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倾力支持书院,并委派朱之瑜作为书院的山长。只不过,此时没有任何人能够理解朱明忠的初衷。一方面因为朱之瑜是他的恩师,另一方面,因为对其有所“图”,朱明忠一直以来对其自然是毕恭毕敬。 对于学生的毕恭毕敬,朱之瑜只是略点下头。 “成仁,你我虽是师徒,可你却是朝廷命官,无须如此大礼!” “老师,礼不可废!” 对于朱明忠的固执,朱之瑜的心头一热,并未再言语,在坐定之后,他才看着这让他欣慰非常的弟子说道。 “成仁,我听大咸说,此次你从扬州回来后,便是一直郁郁寡欢,所为何事?” 朱明忠此次的扬州之行,对经略使衙署来说,是件好事。于扬州抄汉奸盐商四十九家,在震撼天下汉奸的同时,抄没所得银两、屋宇、田产等不下二千万两,如此一来,一直困扰着江北的财力不济的局面,立时得到了根本上的缓解,至少在未来两三年内,都无需为银钱发愁,身为户房主事的姚湘更是成天一副笑逐颜开的模样。 可相比于他人的欢喜,朱明忠却是一副郁郁寡欢的模样。了解其性格的朱之瑜自然不会误会其是为那些扬州盐商可惜,性格耿直、嫉恶如仇既是朱之瑜欣赏他的原因,也是他性格上的欠缺。 既然不是因为盐商,那又是何事? “老师……” 无奈的苦叹一声,看着朱之瑜面上的关切状,朱明忠苦笑道。 “学生,学生不知应该如何开口!” 一声长叹后,朱明忠又说道。 “学生不知道,为何学生于我大明可谓是忠心耿耿,虽不敢说功高,亦有几分苦劳,可,可于某些人眼中,为大明江山,非得杀学生不可!” 什么! 惊愕的看着朱明忠,朱之瑜被他的话吓了一跳。 “谁?成仁?是谁又欲杀你,可是郑延平?” 几乎是下意识的,朱之瑜想到了其与郑延平之间的不和,自然下意识的认为是郑延平想要杀他。 “王爷性格耿直,绝不屑用此等卑劣手段……” 摇着头,朱明忠看着师傅缓声道出了他日于扬州,吴伟业所说的那番话。 “……郑王爷于江南、苍水于江西,而学生于江北策应,必定为祸大明,所以,学生虽有功于大明,可却也是这大明之罪人,为大明的天下,只能杀学生以安天下!若学生不除,这天下必定难安!” 在道出这番话的时候,朱明忠的心里压抑一股难言的怒火,如果有可能的话,他恨不得杀尽南京之臣,这些人或许没有安以天下的本领,但是祸害天下的本事却是天然生成,尤其是擅长内斗。 朱明忠的话传入朱之瑜的耳中,同样让他心底涌起一阵怒火。 “此等恶徒,成仁为何留其性命,为何不痛快杀之!为何顾虑重重!” 章节目录 第114章 掣肘之苦(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为何顾虑重重? 不用问,朱之瑜都知道原因,因为他这个弟子总是顾忌着南京,总担心与郑延平之间的关系恶化,从而导致大好局面付之东水。 “老师,学生所顾者,唯我大明天下,今日局势好不容易重显几分生机,若是学生痛快杀之,不正是授人以柄?” 无奈长叹一声,尽管并未经历过官场,但朱明忠很清楚,杀吴伟业非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授人以柄,成为他人攻击自己的把柄。 尽管现在已经有了足够的力量,但是身为郑成功部下的事实,却让朱明忠深感倍受掣肘的无奈。 “所以,学生只能将其礼送出境,至于……学生已经付书一封予大将军,至于大将军如何处置,想来大将军自有肚量!” 尽管表面上说的无奈,但朱明忠的心底却是一声冷笑。以郑成功的性格,会如何对待吴伟业?想来是直接杀之了事,吴伟业对其来说,不过只是一个不入流的文官,他的那个口述,于郑成功来说,若不杀其,又焉能定以军心。 更何况,朱明忠相信郑成功一定会千方百计安抚自己,而不是激化事态,毕竟二十余万清军的威胁就在眼前。 “你啊!唉!” 摇头轻叹中,朱之瑜又说道。 “成仁,性格总是如此耿真,你以赤诚待人,他人报之以何?” 感叹着弟子的性情,对于他的举动,朱之瑜自然会从另一方面想去,随后他又反问道。 “那成仁,对此事你又是做何想法?” 尽管朱之瑜没有明问,但朱明忠自然知道老师所问何事,他先是沉思片刻,然后回答道。 “学生自问,自江阴从军以来,于大明,可谓是问心无愧,虽是其间屡遭他人打压,亦不曾有丝毫怨言,学生深知,当年若非我大明内斗不止,清虏绝不能轻下江南,我江南亿兆百姓又岂会惨遭其害?学生至今所图者,皆为大明江山,若是他日大明江山得复,他日朝廷若视学生为……学生可自解兵权,然后远走海外,我大明百姓无辜,学生断不会一已之私,害天下百姓流离!” 一番至诚的言语从朱明忠的口中道出时,朱之瑜看着面前的弟子,若非是了解他的性格,恐怕绝不会相信他的话,但对弟子的了解,使得他对此深信不疑。 只怕……到时候,即便是你想走,也不一定有人愿意让你走啊! 熟读史书的朱之瑜又岂不知道,这天下功高盖主的之人会有何下场。 “且不说将来吧,便说眼下,自南京夺城以来,成仁便以功高盖主之身立于延平门下,加之成仁你的性格耿直,所以才会为他人所敌视,纠其根本,功高盖主才是根!” 沉吟片刻,他看着面带苦笑的弟子又继续说道。 “成仁观以天下,古往今来功高盖主者,无非两种下场,一是其取而代之,二是其为主所害,成仁,以为师对你的了解,恐怕两者皆非你所愿吧!” “还是老师了解弟子!” 点点头朱明忠苦笑道。 “取而代之,如学生意取而代之,非得一场厮杀不可,到时候,非是他死便是我亡,从而令清虏坐收渔翁之利,如此绝非弟子所愿!至于为主所害,虽说学生愚昧,可绝不是愚忠之人,若是他意加害于学生,学生必奋力自保!” 直视着老师,朱明忠颇为无奈的说道。 “可无论如何,恐都难免一场厮杀,老师,学生起兵,本为复我大明之天下,将士之所以随学生赴汤蹈火,亦是为我大明,难道,这兵戈相向、自相残杀真的就无法避免吗?” 如果说这一切的发生北伐功成,发生在将满清驱逐出关之后,朱明忠会毫不犹豫的痛下杀手,但是现在,面对随时有可能腹背受敌的现实,让他不得不做出现在这般模样。 曹操谁都相当,但是在没有曹操的实力之前,刘备才是最好的选择。或许不精通三国,但朱明忠却很清楚,身为郑成功的部属的情况下,当刘备才是最好的选择,那怕是撕破脸,也要让全天下看到郑成功是如何逼迫自己。 官场如戏场,人人是戏子! 或许在官场斗争之中,朱明忠没有这个时代那些宽宦海沉浮多年的人那般如火纯青,但是从史书和影视作品中,朱明忠还是学到了一些最基本的规则。 那就是要学会演戏! 人生如戏! 戏如人生,只看能否演好这出戏。作为这个戏台上的新手,朱明忠并没有在这些宦海沉浸数十年的古人所擅长的圈子中游走,而是选择了另一条路——以耿真至诚示人。 有时候,耿真至诚也是武器! 从来都是以一副忧国忧民状示人的朱明忠,至少可以保证一点,在道义上占据上风,道义看似无形,可在很多时候,都可以发挥出出人意料的作用,尤其是在将来,在必要的情况下,只有占据道义的上风,身为郑成功的下属与其决裂时,才不会对声名有损。 如果说现代教育给朱明忠带来的最大的影响是什么?就是他知道审时度势,知道何时应该示弱,知道在示弱之时,应该以何为屏。 “其实……” 面对学生的无奈苦叹,朱之瑜整个人都陷入深思之中,这些事情他不是没有看到,其实从朱明忠远走江北避祸起,所有人都知道,早晚有一天,其必定与郑成功决裂。 而对于朱明忠来说,身为郑成功下属的他,终其一生都无法摆脱其的影子。冒然决裂只会令其声誉受损,可若是任由眼下的局势发展下去,兵戈相向、自相残杀恐怕真无法避免。 “成仁,你可知,如果你与延平兵戈相向,到那时,天下人只会记得你以郑氏部降叛出之举,无人会记得你于大明之功!” 身为郑氏部将才是朱明忠最大的软肋,也正因如此,予杀予夺才会尽在他人,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需要对其百般忍让。 “老师,学生身为大将军之部将,也只能如此了……” “其实除此之外……” 学生的苦楚与无奈,看在朱之瑜的眼中,让他在一番深思熟虑后,看着朱明忠说道。 “倒不是没有办法!” 章节目录 第115章 解决之道(第三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经略衙署的夜晚显得有些静寂,亮着灯的花厅外,数名兵士持枪立于门外五尺的位置,警惕的看着门外。这副戒备森严状,让人能够联想到,此时厅中也许正在讨论着军国大事。 花厅内朱大咸、钱磊、石磊以及朱之瑜四人都没有说话,尽管现在的衙署内属员不少,但是朱明忠真正的心腹却一直未曾有多少的变化,尤其是这件事,事关重大,自然更不可能招集他人一同商讨, “……所以,经略欲求自保,就非得出郑门图以自立不可!” 自立! 这正是朱之瑜的建议,但是如何自立?这才是真正的问题! “经略若能于江北自立,必可不再受江南掣肘,若能自立自然更好,只是冒然出府自立,只恐会引大将军不满,亦会为天下所指!若经略欲自主,非得三思而行!” 尽管是父亲提出的意见,但是朱大咸仍然出言表示了谨慎的反对。 “正是,经略今日所任江淮经略为延平所委,纵是经略为其所逼迫,不得不自立,可与天下人看来,经略若是自行出府自立,只恐会遭天下所指,毕竟叛主自立,只会有损经略之名!” 别说是朱大咸,就是钱磊也是持以反对意见,尽管他们都知道经略于郑成功门下倍受掣肘,但是出于郑门的事实,却让他们不得不谨慎应对,非但是经略,就是他们这些人所有的官身,皆是由郑成功差遣委托,换句话来说,他们也是郑成功的部属,或许郑成功并不是他们的主公,但是作为其部下,背主自立,本就为世人所耻,他们自然会谨慎应对。 在钱磊、朱大咸两人表示了他们的反对之后,石磊看着经略的目光投在自己的身上,便沉声说道。 “末将以为,若是经略欲自立,非得将自立之因诏告天下,否则必定有损经略英明,可如此一来,经略与延平之间亦会为天下所共知!况且现在延平亦未针对经略,末将请经略三思……” 在四人之中,只有石磊是忠义军将领,其实如果他不是负责情报事务,恐怕朱明忠亦不会让他参与此事,对于朱明忠来说,他一直深信,在这个时候只有实施军政分离,才能避免出现尾大不掉的局面。所以几乎从不曾让忠义军将领插手政事,他们只需要安心训练,专心打仗即可。 “三思,若是不早做打算,他日决裂之时,经略如何自处?” 朱之瑜反问之余,又继续说道。 “刚才炳奇所说“冒然出府自立”,关键就是“冒然”,以老夫之见,我等当下所要解决的便是这“冒然”二字!” 看着他们三人目中似有不解,朱之瑜继续解释道。 “经略出于郑氏,这是众所周知之事,可大家别忘了,郑成功亦是我大明之臣,在郑成功之上,尚有今上!” 一声“尚有今上”,让原本主张谨慎的三人,无不是眼前一亮,是啊!除了郑成功还有皇上! “夫子所言极是,经略虽是郑氏部将,可却也是大明之臣,当年许今上许其开幕,是因为与其相隔遥远,方才特准郑成功设置六官及察言、承宣、审理等官方便施政,同时允许他委任官职,武官可达一品,文职可达六部主事。经略之职,不过只是其代今上而授!” 在朱之瑜一语点醒梦中人之后,钱磊、朱大咸以及石磊三人,立即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道起来。 之前,他们只看到经略是郑氏部将,可却忽视了一点——经略同样也是大明之臣!他们也是大明之臣,至于郑成功亦也是大明之臣,在这一点上,他们是平起平座的! “今时经略为国屡立奇功,想来其名早已经到达廷中,如若经略能得今上封赏,到时候,谁人会再言经略所为是背主自立?”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对于朱之瑜意味着什么,或许别人不清楚,但是身为他儿子的朱大咸却很清楚,意味着从此之后,他的父亲不再是鲁殿之人,而是一心专为师弟了。过去父亲还会考虑鲁王之利,但现在,他所关心者只有师弟了,也正因如此,才会提出这样的建议。 “夫子的意思,派人往西南联络今上?” 试探着问了一声,钱磊又皱眉说道。 “可自从年初清虏陷以昆明之后,今上行踪便是下落不明,即便是郑延平亦与朝廷失去联系,我等又如何与朝廷联络?” 在说出这番话时,钱磊不由自主的看着石磊,他很清楚最后这件差事极有可能落在此人的身上。 “再则此去西南数千里,其间风险未偿可知……” “这不是问题!” 一直沉默不语的石磊立即开口说道。 “只要能探得朝廷所在,末将便会派遣得力人选,多路同时前往西南,纵是多路皆失,只要有一路能与朝廷联络上,即可功成!” 关键在于知道朝廷所在,在石磊的话声落下时,朱明忠摇头说道。 “在从军之前,朱某亦曾游历西南,昆明陷落之后,今上已经不在西南,而在缅甸,若是想要联络朝廷,非得派人往缅甸不可!” 了解这一段历史的朱明忠自然知道,现在永历皇上身在何处,在昆明陷落之后,朝廷便已经匆匆撤往缅甸,可是他们并不知道,缅甸王不过只是狼子野心之辈,从此大明朝廷便受人掣肘。 “今上在缅甸!” 因为朱之瑜曾为安南国王扣押的关系,自然知道缅甸位于何处,当然也知道,那里并非是中国之地,而是蛮邦所在,对于经历过为安南王扣留的他来说,自然能够联系到其中的危险,于是几乎立即失声说道。 “这可如何是好,今上身于蛮邦,若是为其所乘,我大明岂不危殆?……” 突然,朱之瑜的话声猛然一顿,先是沉思片刻,而后那目光中闪动一道异样的神采,随后看着朱明忠说道。 “成仁,既然今上身陷蛮邦,为何成仁不能遣员迎回圣驾!” 章节目录 第116章 迎驾(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迎回圣驾! 这四字于花厅中响起的时候,只使得花厅内的众人皆是一惊,无不是惊讶的看着朱之瑜。 朱明忠同样也是惊讶的看着老师,在此之前,两人商量的不过只是借朝廷大义进而自立。完全未曾提到迎回圣驾。 而朱之瑜之所以会提出这个建议,自然是有他的考虑,如果不是因为朱明忠提到今上在缅甸,恐怕他也不会想到这样的建议。 “成仁,今上身陷蛮邦,虽缅甸为我之藩属,可值此神州板荡之时,若是缅人行恶,只恐今上危殆!到时候我大明必重陷纷乱!” 直视着面前的学生,朱之瑜直接指出了朝廷所面临危机。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父亲所言极是,经略,既然经略已经决定自立,不妨迎回圣驾,一来可凭迎驾之功得以自立,至于这二嘛,若今上返回南京,郑延平等人自不可能再像现在这般有持无恐……” “放肆!” 不等儿子把话说完,朱之瑜便沉声斥道。 “延平为我朝之中流砥柱,焉是你能非议!” 父亲的训斥让朱大咸,这才意识他的失言之处,或许现在他可以指责钱谦益、吴伟业等官员祸乱南京,但绝不能指责延平王,因为他们皆是延平王的部属。既便是经略也未曾对非议延平,更何况是他? “下官失言,请经略责罚!” “师兄出言为公,下次注意即可!” 不以为意的挥挥手,对于部下非议延平,朱明忠自然不会介意,但必须注意场合,那怕是现在,也需要注意。 “迎回圣驾固然是好,可若是我等平空派人前往缅甸迎回圣驾,今上以及朝中诸臣,又岂会信任我等?” 不愿在这个问题上谈论下去的朱明忠,自然知道迎回圣驾的可能带来的诸多好处,且不说迎驾之功,便是有永历坐镇南京,到时候矛盾的重心就会从自己的身上转让到朝廷与延平王之间,到时候,是永历享有大义之名,至于郑成功,到时候只恐他会陷入自己这般困境,其又岂还有精力顾及自己? 不过迎回圣驾说着容易,问题是……永历愿意走吗?他怎么可能会相信自己? “经略,此事不难,前几日,下官故友屈大均自北南返,目下正于清江,其曾师从陈邦彦,并随其兴义兵反清,兵败后。后至肇庆,向今上呈《中兴六大典书》,授以中秘书,不久因父殁急归……” 本就有意向经略推荐故友的朱大咸立即抓住向经略推荐起屈大均来。 “其曾得今上接见,且于我大明忠贞不渝,经略可遣其为使,前往缅甸迎回圣驾,只是这一路数千里,可谓是艰难险阻,且有清虏阻拦,这信使尚且难行,更何况是迎回圣驾,只恐这圣驾难迎啊!” 在朱大咸提及迎回圣驾可能面对的重重险阻时,朱明忠哈哈大笑道。 “这有何难?既然陆路不通,为何我等不走水路!” 相比于这个时代的人们,了解东南亚地形的朱明忠自然非常清楚,在这个时代,相比于陆路,前往缅甸也许水路会更为便捷一些。 “成仁所言极是,陆路不通,可改由海路!” 对于曾数次东渡日本求援的朱之瑜来说,对于海路他自然不陌生,尽管海路亦有风险,但相比于陆上可能所面临的风险,其风险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不过,成仁,虽说海路易行,但是目下既然今上与朝廷已入缅甸,如若缅王不放愿还朝廷,到时又该如何?” 当年为给鲁王筹措粮饷,朱之瑜多次前往海外筹款,找到了一个重要落脚点:安南会安,那里是华商云集之地。通过艰难的奔走,朱之瑜多次成功筹措饷银,源源不断送回国内。同时也以会安为基地,发展抗清力量。这个小小的港口,一度成为海外明朝遗民的大本营。朱之瑜在这里的十二年,成果可谓斐然。 但是就在他准备动身回国的时候。万没想到,意外又发生了:安南国王阮福濒打起小聪明,想收揽朱之瑜为自己所用。将其囚禁数十天,软硬兼施之下的,更不惜以性命相危。尽管最终在朱之瑜坚持下,未能如愿将其招揽的阮福濒将其放归中国,可却也让朱之瑜看清那些藩邦的嘴脸,现在皇上、朝廷在缅甸,如此奇货可居之下,他们又怎么可能轻易放还? “夫子所言极是,今上、朝廷皆在缅甸,如若缅王以奇货居之,不意放今上、朝廷归国,到时候,如何是好?” 钱磊的赞同声刚落,朱明忠便厉声说道。 “杀!” 朱明忠的话中不带有丝毫情感,而只是冷声说道。 “此行如意迎回圣上,非得行以霹雳手段不可,非得派以舰队不可,如果缅人拒绝,到时候舰队可沿海直入内河,沿河直上,逢城克城,不施以霹雳手段,缅人绝不会轻易放还今上!” 历史上的“咒水之难”,朱明忠又岂会不知,在永历进入缅甸后,缅人对其便是首鼠两端,虽然给了些许物资帮助,但是李定国屡次派人意迎回时永历,却都遭到缅人的阻拦,后来看到局势明显向着满清发展,更是直接将其献于满清。可以说,正是首鼠两端的缅甸人彻底毁掉了永历这面抗清的大旗。 了解历史的朱明忠自然很清楚,缅人到时候肯定不愿意那么轻易的交出永历,令其还朝,但是他知道如何对付东南亚那些人。 “那些人皆是欺软怕硬之徒,只待行以霹雳手段,其必定不敢不从!” “可是如此的话,岂不是置今上安危于不顾?” 朱之瑜的话声刚落,石磊便冷笑道。 “夫子,即便是我等纵火焚城,缅甸亦不敢有伤今上丝毫!经略方才所言甚是,非霹雳手段,缅人断不会轻易放还今上,可缅人若敢有伤今上,难道就不怕我大明霹雳手段?” 话声微微一顿,石磊看着经略问道。 “经略,若是意以海路迎回圣驾,非得有大海船不可,这水军海船又从何处觅得……” 章节目录 第117章 忠义之士(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一僧一道。 两人截然不同的身份,居然一路相伴,从北直隶一路来到清河,而更诡奇的是两人的身份,僧是大明遗民,而道则是朝鲜使节。而更让人诧异的是这位使节特殊的身世,更是让人感叹不已。 “家父子崔孝一,本是朝鲜关西人。因清虏曾先后两次攻陷朝鲜,杀戮之惨,不下于万历年间的抗倭之战。满清得胜撤军时,掳走数十万朝鲜人,于辽东设地“人市:作牲畜般公开拍卖;家属想赎回亲人的话,则需“男黄金五蔖,女三蔖”,根本就是掳人勒赎!野蛮如此,实为禽兽所为,因此,兴凡朝鲜之人皆与满清有血海深仇。况且朝鲜以儒立国,“夷夏之辨”焉能然能改?” 作为下国之臣的崔慕华,经讲述着这一切的时候,那神情中尽是悲愤之色,对于清虏的刻骨之恨,完全不加丝毫掩饰。 “虽然朝鲜不得不降于清虏,然于朝鲜上至国君下至百姓,但凡朝鲜之人内心皆遥尊大明为天朝、为父母之邦,以大明皇帝为天子、为皇帝。因朝鲜已然满清,割断与大明皇朝二百多年的宗藩关系,家父与朝鲜各地的志士仁人再没法在本土抗清,唯有来到父母之邦执以干戈以卫社稷。崇祯十二年,为报家仇国恨,家父举家浮海,在山东登州海边登陆,辗转投靠山海关外的宁远总兵吴三桂,后屡立战功,升至把总……” 讲述着父亲的经历时,崔慕华的神情中带着发自内心的骄傲,似乎是为他父亲当年的选择,或者说是为其父当年的义举。 “……先皇自缢的消息传到山海关时,当时“恸哭六军俱缟素”,而家父以及其它军中朝鲜兵卒皆是痛哭不已。后来吴三桂借口借清虏之兵报先皇之仇,家父等虽是反对,但仍拼死与闯贼厮杀,但清虏狼子野心,入关后即意夺据中华,而此时天子死社稷了!家父身为大明属国之民,还能为谁而战?何况,总兵官吴三桂已剃头降清,要当胡虏的马前卒,攻以父母之邦,家父自不能助纣为虐?因为,家父与友人皆选择了做逃兵,在回国前曾结伴前往先皇凌前。悲痛难当之余,念及大明于我朝鲜之恩,家父终自杀以为殉君……” 泪水不受控制从目中滑落时,崔慕华的声音微颤,双肩亦不住的抽搐着。听着崔慕华的讲述,朱明忠只是默默的点点头,眼前的这个起名为“慕华”的朝鲜人,很难和后世那让人厌恶的高丽棒子重合在一起。 这个时代的朝鲜人,对于大明是发自骨子里的敬仰。在朝鲜被迫降清之后,被迫派兵助战,结果上至总兵下至兵卒,皆是心存对大明的忠贞。他们往往只向着明军放空枪、空箭,为清军发觉后立即对其严加审讯。而朝鲜兵卒无不是大义凛然的言道: “我等身为小帮之人,焉能以小犯大,犯以父母之邦!”结果这些朝鲜兵卒悉数被杀,得以成为“大明鬼”。更有朝鲜士兵设法弄沉数十艘运送军米的船,以免资助建虏。 这种匪夷所思的情感,甚至是后世韩国人自己都无法理解,甚至“引以为耻”的,但是对于身上这个时代朱明忠来说,他所感受到是却是一种骄傲,身为中华之人的骄傲! 只可惜这一切最终都毁于满清! 现在,这一切必然将持续下去,让朝鲜人继续心甘情愿的“甘为大明鬼”。 “时穷节乃现,一一垂丹青!令尊以及朝鲜义士之忠义,实是可歌可泣。待他日我大明中兴,皇上还都京师之时,本官定会为令尊以及朝鲜忠贞义士请旨,请皇上嘉奖他们的义举。到时候自会将令尊之灵请入忠烈祠,并由国使馆为其编传……” 别说是言语上的嘉奖,对于骨子里信仰“帝国主义”的朱明忠来说,一但天下平定的时候,非但会请旨嘉奖朝鲜的义士,甚至还会请旨在朝鲜为这些义士建“忠贞牌坊”,为他们树碑立传,入享忠烈,编入国史。 而所有的这一切,当然是为了表彰他们的义举,而更重要的是,只有如此,才能让朝鲜人以这些义士为榜样,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先大明后朝鲜的精神”,学习他们“甘为大明鬼”的觉悟,最终,让他们欢天喜地的高喊着“宁为大明狗,不为朝鲜人”。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入忠烈祠、国使馆编传! 这边崔慕华整个人都惊呆了,他没有想到经略居然如此厚待下邦小民,那泪水顿时便如雨下一般,更是急忙跪拜叩头道, “中华上邦如此厚待小邦之小吏,让小人惶恐之时,唯能效先父之法,以死报效中华,报效大明。只请经略使念小人为忠烈之后,准小人入以忠义军,以报中华上邦之恩……” 此时的崔慕华整个人都已被朱明忠的这番话感动涕零如雨,以至于激动的甚至无法自已的想要立即成为忠义军中的马前卒,从而像父亲一样报效大明的时候,朱明忠笑道。 “若是你想为大明效力,不一定非要效仿尔父,在朝鲜一样可以为大明效力,更何,崔使遣你南下,正是为重新取得联系,若是你不回朝鲜,又如何复命?” 站起身,走到崔慕华的身边,伸手扶起他的时候,朱明忠看着满面尽是泪水,整个人完全沉浸于感动之中的崔慕华,又继续说道。 “况且,本官还有一件事,需要你在朝鲜帮本官操办,此事非但事关我大明江山社稷,更事关能否败以清虏,不过此事操办起来,或许会有些许困难,不知你愿不愿助本官操办此事?” 朱明忠的话声未落,崔慕华便已经连连点头说道。 “但凡天官有所吩咐,小人即便是粉身碎骨亦一定助天官得偿所愿!” “粉身碎骨?” 看着恨不得立即粉身以报的崔慕华,朱明忠笑道。 “粉身碎骨倒是不必,留着你这大好之身,报效大明便是了,这件事虽说有些困难,可若是你办成了,便是本官送一场富贵予你,如此也能告慰尔父在天之灵。” 章节目录 第118章 献策(第三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送一场富贵予你! 这看似临时起意的一番话,实际上却有朱明忠自己的想法,一方面,他希望让朝鲜上下看到,大明对于忠于大明的人绝不会吝啬丝毫,即便是对其后代也会加以照料。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的原因,而另一个根本原因是,在崔慕华的身上,朱明忠看到一个机会。 解决海军的问题! 当然朝鲜并没有海军,但是朝鲜有蒙古栎!不仅朝鲜北部山区分布着大量的蒙古栎,而且在鸭绿江两岸也有广泛的分布。蒙古栎是橡树的一种,其木材性能与白橡类似,是这个时代最好的造船木材。 只不过,在现在这个时代的中国,人们并不做它蒙古栎,而常被叫做柞树。柞树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养蚕。所谓的柞蚕,就是以柞树叶为食。 “柞树!” 看着似有不解的崔慕华,朱明忠继续笑道。 “本官听说,在朝鲜北部山区以及鸭绿江两岸,有数量众多的柞树,其中百年老树列是比比皆是,所以本官想命你于朝鲜设木材行,代为收购百年柞树!” 朱明忠的口吻中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海军需要柞树造船,尤其是那些百年老树,毕竟,无论是迎回圣驾也好,或是建设海军也罢,都需要柞木来建造军舰。而在收复辽东或者在远东开辟林场之前,朝鲜都是最好的木材来源,更何况现在朝鲜是送上门来的。 “经略需要木材?” 尽管不知眼前的这位经略使为何需要木材,但崔慕华几乎是立即应声说道。 “若是经略需要木材,只管吩咐,但凡是大明所需,想来我朝鲜上下,必会不惜代价,以满足经略所需!” 朱明忠当然知道,这不过只是夸张之言,但言语中却依然在感激之余,正色说道。 “我大明为朝鲜父母之邦,焉能勒索朝鲜?这取柞木是为造船所需,虽是为朝鲜,但绝不能令朝鲜百姓平添负担,所需柞木皆按市价购得,本官之所以意由你操办此事,正是欲送富贵予你,以表彰令尊之义举!” 又一次感动的涕流满面的崔慕华,终于知道为何朝鲜上下予大明十余年念念不忘。在他涕流满面的感激时,更是不住的表示纵是粉身碎骨,也会办成此事,绝不有误经略的大事。 而于一旁看着的屈大均的目中尽是不解,这些年来从广东一路游历至辽东的他,对于北方特有的柞木自然有一定的了解,心知这种树很少用于造船的他,尽管有些疑惑,但一直都保持着沉默,相比于柞木,他更关心的是朱明忠口中提及的水军。 “方才听经略所言,似乎经略意大办水军?” 在崔慕华离开之后,屈大均终于道出了他的疑惑,在他看来如果不是为了大办水军,自然不需要远从朝鲜获取木材,相比于山中无大木的关内,辽东与朝鲜北部遍地皆是百年巨树。 一路北上直至东出山海关的他,沿途曾刻意留意山川险阻,以图将来的复兴大业。所以,对于辽东有一定的了解,尤其是对北方的地势,更早就刻在的他的脑海中。他绝不至于相信这水军是为了屏蔽朝鲜,或许明人视朝鲜为上藩,但不过只是藩国,仅此而已。 “莫非经略是想以水军入渤海,进而直捣黄龙,直取京师?” 惊愕的看着已经换上了一身灰色深衣,头戴幅巾的屈大均,朱明忠的目光中又岂止是惊愕,甚至差点失声询问,他是不是也是穿越者。 练海军,入渤海、取京师! 这看似简单的十二字,正是朱明忠制定的未来北伐的核心,未曾想现在,却被屈大均一言道破。 而此时屈大均整个人却完全沉浸于这个念头之中,他甚至用手指沾着茶杯,在茶几上的画着一副草图。 “渤海,山东、辽东、北直隶,目下京师清虏丁壮二十余万皆随福临小儿南下,京师不可不谓之空虚,若大之京师,守兵不过万余,这局势似与今岁江南相似,去年屈某自北返回江南,便于吴、越等地游走时,当时清虏为灭我大明中兴之希望,不断将江南之兵调至西南,如此才有江南空虚,所以与魏耕、祁班孙等人一番商讨后,方才决定联络郑延平,建议其趁江南空虚,率军以海路北伐沿江而上……” 看着于茶几上绘出了一个环渤海草图的屈大均,朱明忠被他的这番自言自语惊愕的睁大双眼,这郑成功以海路北伐的最早居然出自他手,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更没有想到,这个说着一口广东官话的,年龄只有三十岁的家伙,能够一语道破将来他北伐的打算。 毕竟,对于任何一个穿越者来说,他们都不会忽视海上力量,自然也不会忽视从陆到海的优势。 “目下清虏酋首所领二十余万大军,悉数聚于山东、河南,如此京师空虚,若经略以海路北伐的话,出黄河入渤海,再以海河入以天津……” 突然,屈大均抬起头来,激动的看着朱明忠说道。 “经略此计甚妙,这永定河虽说多年淤积,河中多泥沙,可水涨之时,水深不下一丈,虽不能入大海船,数百料海船皆可入河,目下京师空虚,如若经略能一路偏师水军,逆河而上夺以京师,到时候,必定天下震动,届时只恐天下皆言清虏气数已尽,我大明焉不能中兴!” 想通了一切的屈大均,非但呼吸变得急促,语气变得激动之余,那脸膛更是因为激动而微微泛红, “经略,若是此计能成,足以定我大明之江山,况且京师之中,多是满清勋贵,若是能攻取京师,届时自可杀其以解恨……” 此时的屈大均整个人完全沉浸在那种莫名的激动之中,以至于完全忽视了一点,从始至今,都是他自己在那里揣测着朱明忠的想法。 至少有那么一瞬间,看着激动不已的屈大均,朱明忠甚至动了杀心,毕竟海路北伐一直是他深藏于心的秘事,却未曾想到居然这么轻易的说被屈大均给看穿了,但那杀机转瞬即逝的同时,朱明忠却笑着反问道。 “翁山,接下来怎么办?” 章节目录 第119章 可用(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翁山,接下来怎么办?” 朱明忠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他希望从屈大均这里,了解到他的想法,从而进一步完善这个计划,毕竟在后世的论坛上,人们所提到的只是区区十二字“海路北伐”,至于北伐之后,几乎没有人进行过太多的推测。 “要知道,还有二十几万旗兵呢!” 顺着屈大均的话说下去的朱明忠,直接点到了对江北威胁最大的清军——顺治御驾亲征所领的二十几万清军。 面对经略问出的问题,屈大均几乎不假思索的说道。 “杀清虏勋贵,役其妇孺,不过只是手段,清虏兵卒妻儿皆在京师,得其可乱清虏之军心,清虏失之以京师,必定天下大震,若是地方动荡,数十万大军既如流寇一般,从此再无定所!” 诱惑! 就像是一个饥不择食的人面对一盘肥肉一般,在屈大均的话中,朱明忠看到了一个机会,一个结束满清在关内统治的机会,如果能够趁着京师空虚之时,派遣一军偏师以海路入天津,克京师,那么整个局势都会从根本上发生逆转。 就像当年大顺夺取了京师一样,一时间北方各地无不是传檄而降,如果忠义军能夺取京师,势必会从根本上动摇满清的统治,到那时,非但地方上会纷纷投降,恐怕就是降清的那些汉奸也会纷纷投降,到时候,何愁这天下不定? “当年,李闯失之以京师,立即成无根之萍,所到之处,无不受地方攻击,地方降贼之官吏纷纷断其粮草,若经略能克以京师,届时,势必可从根本上动摇所谓之正统,目下,清虏以正统居之,我大明之汉奸皆以为正统,得以京师,必可动摇其根本,令其无充饷之银,亦无裹腹之粮,如此,又焉愁清虏不败?” 双眼凝视着经略,屈大均的神情显得有些激动,十几年来,这正是他所渴望的,可是几乎从未曾看到过希望,而现在,第一次,他真正的看到了希望,即便是郑成功攻克南京,在他看来,不过只是成功了三分,虽说朱明忠击败了达素,功成不过五分,可如果克复京师,到时候,至少也就成功了九成! “失了京师,失去其家人之后,清虏必将军心涣散,届时我大明只需以泰山压顶之势加以横扫,必可迫其投降或令其溃散,至于福临小儿既便是侥幸逃脱,亦难逃李闯之结局,待入关清虏尽数土崩瓦解之时,自是我平定辽东之日,到时候天下必可大安,我大明必可中兴!” 双手过顶,屈大均行揖之时又言道。 “届时,经略必可为我大明中兴首功之臣!” 无论是谁,克复京师,必可为大明中兴的首功之臣。这一战不仅可以驱逐关内之清虏,更能进而平定辽东,毕竟现在辽东清虏极为有限,失去了关内的清虏主力的策应,仅凭关外的万余清虏,又如何能成势? 甚至就连同蒙古,也可以顺势解决! “嗯……” 面对这个诱惑,朱明忠整个人都陷入了沉思之中,他的眉头时皱时紧,脑海中更是反复权衡着此事的可能,可能性极高,甚至可以说,有至少八成以上的机会,只要水军足够强大。 八成的机会! 在军事上来说,几乎意味着百分之百的成功! 对于任何一个军事将领而言,都会选择实施这一计划。 看着屈大均时,朱明忠这会才发现,这个说着一口广东官话的青年,至少在其战略思绪上,已经远远超越于这个时代的人们,从引郑成功水路北伐,到现在一语戳破自己的想法,可以说,充分显现出他超越时代的战略眼光。 此人可以大用! 在朱明忠陷入沉默的时候,屈大均则有些紧张的看着他,看着这位已经名扬天下的大明将领,即便是在北方的时候,他也曾无数次从心怀大明的遗民中听到他的名字,几乎每一个人提及他的时候,无不是神彩飞扬的模样,甚至就是在京师之中,那些被迫降虏的官员,提及他时也是一副兴奋模样。 他与郑成功不同,其起兵不过数月,所凭者不过只是区区数万新兵,可就是凭借这些在很多人看来不堪一用的新兵,先夺南京,后败达素,尽管世人皆其长于练兵,可在人们看来,这恰恰说明民心在明,而不是在清,说明天下大势在明! 而且在就内心来说,如果实施水路北伐,屈大均更希望是由朱明忠实施,而不是郑成功,尽管两人皆有忠义之名,但是作为大明的忠臣,他深知忠义之名在现实面前,不过只是虚名。而相比之下,他们两个人中,朱明忠根基最为薄弱,他不像郑家一般有数十年之底蕴,而且郑军皆是只知郑家而不知大明朝廷的私军,若是郑成功北伐成功,不一定是大明之福,毕竟,郑氏的实力雄厚,届时有着太多的可能性。 相比之下,朱明忠的根基薄弱,且又素有忠义之名,可他的实力却远逊于郑成功,既便是其北伐成功,有郑成功、张苍水以及李定国作掣肘,其未必敢反。如此,他才是北伐的首选。 经过甲申天变,亿兆百姓惨遭清虏杀害的大明已经再也担不起风波了! 无论是为国,亦是为民。朱明忠都是北伐的首选,当然,如果有可能的话,张苍水也是合适的人选,只是其身处江西,且不像朱明忠这般兵强马壮,自然也就被屈大均排除在外了…… “翁山,此议甚好,但是……” 沉吟片刻,已经在心中得到答案的朱明忠盯着屈大均反问道。 “如若朱某海路北伐功成,届时又该怎么办?” 看着似有不解的屈大均,朱明忠继续说道, “目下今上和朝廷身于缅甸,即便是朱某不计代价,克复京师,又能如何?” “今上在缅甸?” 屈大均诧异的看朱明忠,随即明白了他的意思。 “经略是担心,北伐功成之时无人主持大局……” 无人主持大局! 这也是问题,朝廷不在京师,那夺下京师,也不过只是徒有虚名!天下人需要的是有皇帝的京师,而不仅仅只是京师之地! “那以经略之见,目下应该如何?” 章节目录 第120章 私心(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经略使衙署内,夜寂人静,那屋檐走廊下,持枪的兵士来回走动着,警惕的守卫着这座江北的大脑中枢,月光无声的洒落在衙署的亭廊院落间,那月光只显出几分深秋的微凉。 橘色的光线自纸窗映至走廊间,显现出房内点着的烛光很亮,尽管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昏暗的灯光,但是每到夜晚的时候朱明忠总会命人多点一些蜡烛,以便让屋子里更明亮一些。 偶尔的,朱明忠会把目光投在烛台上,看着那指粗的白蜡,江淮一直都是白蜡虫的主产地之一,所以虫白蜡以及用其制成的蜡烛价格倒是颇廉价,每担百斤虫白蜡值银尚不到一两,而对于朱明忠来说,他自然不会为了节省几文钱,冒着牺牲视力的伤害,少点几根蜡。 “……经略,下官以为,以目前的形势来说,经略将朝廷迎回南京。于我大明来说,并不见得是件好事!” 钱磊的这番话,终于把朱明忠的视线从烛台上那摇曳的烛光中收了回来,他看着钱磊,并没有立即开口说话。 自从定下“迎回圣驾”的计策之后,整个江北便开始有条不紊的实施着这个计划,清江的木材行正在全力沿着黄淮搜罗柞树、榆树,以用其建造军舰,毕竟,朝鲜的木料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运来。但迫切的造船需要却根本就等不起,现在的清河船厂已经开始用榆木建造军舰。 甚至就连同水军也已经开始学习西式的桅具操作,当然操练船是在中式船体上加装了西式的帆索,只待军舰造成之后,就会出海进行训练。所做的这一切努力,都是为了一点——“迎回圣驾”。 朱明忠之所以会同意这个计划,是因为“迎回圣驾”于江北来说,有百利而无一害。 “哦,这是为何?” 看着钱磊,朱明忠反问道。 “经略使,有了皇上的制约,郑氏自然不可能有再像过去一般,如小朝廷似的独断江南,但是相应的,届时,朝廷与延平王府之间极有可能发生冲突,一但冲突形成,到时候郑氏万一拥立新君,岂不让我大明又陷入当年唐鲁之争的内患之中?” 钱磊的话让朱明忠的眉头猛然一锁,他立即想到南明灭亡的教训,实际上历史上所谓的南明小朝廷之所以灭亡,正是因为内斗不止。甚至在经历了弘光内讧导致江南沦陷的教训之后,进而一味团结使得明朝复兴形势一片大好之际,南明朝廷的内讧又开始了。 就连同永历政权同样也是兴于团结,而败于内讧。在国家倾覆之时尚且不能团结一致,灭亡岂不必然? 如果永历以及朝廷回到南京,以郑成功的脾气,他又怎么可能能忍受朝廷的压制?到时候万一有人建言其另立新君,那内讧恐怕就不可避免了…… “炳奇,其实我未偿不担心此事,只是……” 沉吟片刻,朱明忠长叹道, “若是不迎回圣驾,又如何能顺理成章的离郑自立?” 相比于“迎回圣驾”,朱明忠真正的意图是“离郑自立”,至于永历……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他更愿意将其视为抗清的一面旗,而大明之君不一定非得他不可。 人总有私心,或许朱明忠从未想过自己当皇帝,但并不意味着他不考虑自己的利益,毕竟永历并不是唯一的,也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 “圣驾当然要迎,毕竟不迎回圣驾,经略又如何能凭迎驾之功自立?” 作为朱明忠的心腹,与其它人不同,降官出身的钱磊,对于大明并不像其它人那样忠心耿耿,他从一开始,对自己的定位就是“主公臣属”,而不是“大明官吏”,也正因如此,钱磊所考虑的从来都是“主公的利益”,甚至现在,他之所以会提出这个建议,同样也是基于“主公的利益”,至于“避免内讧”不过只是一个托辞。 “炳奇,可你之前说,迎回南京并不是好事,可又必须迎驾,难不成要迎至清河不成?” 迎至清河? 没来由的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句话来“挟天子以令诸侯”,若是朝廷在清河,那么自己岂不就有机会做曹操? 似乎这,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挟天子以令不臣,经略,如若您将天子迎予清河,只恐与南京冲突势必不可避免!毕竟,南京绝不会容忍经略掌握朝廷,到时候,如若郑王爷请圣驾回南京,经略又该如何自处?” 钱磊的分析让朱明忠略点下头。 “确实如此,相比于清河,南京才是国都所在。可我们迎回南京不成,郑成功又岂会将其迎回南京?” 提到钱磊话中的矛盾,朱明忠并没有让他解释,因为答案大家都很清楚,天子可以“尊”,自然也可以“挟”,如果他把永历迎到了清河,到时候郑成功再迎,十之八九可能会是“挟”。 或许郑成功于大明忠心耿耿,但是他的那些臣属却不见得如此,历史上,郑成功身故之后,永历为吴三桂绞杀的消息传至厦门,张煌言上书朱以海,要求朱以海“争取闽海勋镇,速正大号,以求正统”,但是由于郑经的不支持而未成。郑成功死后,朱以海一度无人供奉,数月后又突然于金门病逝。 其间是否有阴谋未偿可知,但是郑成功病故之后,除少数明臣之外,延平王府臣下的文官武将,所思所想不过仅仅只是让延平王府打着大明的旗号罢了。 性格本就容易受心腹臣属影响的郑成功,到时候万一“挟”起天子,到时候自己又该如何自处?到时候朝廷下旨,是从还是不从? “此乱命也,粤不奉诏!” 几百年后,李鸿章敢说出这番话,凭的是他的实力和地位。如果同样的话出自自之口,恐怕就会变成乱臣贼子的明证。 “炳奇,那以你之见,既不能迎至南京,又不能迎至清河,那若是我等迎回圣驾,要将其迎于何地?” 章节目录 第121章 何地(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圣驾迎至何地? 第一次作出迎回圣驾的决定时,朱明忠是站在一个忠臣的角度上作出的决定,当然也是利益使然。而现在全力筹备此事,却基本上完全是受利益所驱使,毕竟对于朱明忠来说,脱郑自立所带来的好处几乎是无限的。 而现在,当他问出“圣驾迎至何地?”这句话的时候,却又是站在另一个立场上,甚至就连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在这个时候,立场不经意中发生了改变,不仅仅只是站在明臣的位置上,而是站在一个更高的位置上去考虑此事。 或者说,在不经意间,钱磊成功的把主公拉到他所认为的“正轨”上——一切以主公之利为上! “经略,既然南京、清河皆不适合迎驾,为何经略不择以他地?” 择以他地? 不解的看着钱磊,朱明忠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经略之前不是曾有意拓以台湾,这台湾虽位于闽省对岸,却非郑氏所领,亦非经略所领,若是经略在拓以台湾之时,于此修建行宫,如此不正好可供迎驾?” 将朝廷安置在台湾! 钱磊的建议完全出乎朱明忠的意料,甚至可以说,这样的安置,甚至可以说超越了时代的眼光。 “经略,目下,清虏屡屡调以重兵南下,意夺回江南税赋重地,将朝廷置于南京、清河皆有欠妥当,或台湾与大陆远隔重洋,清虏无水师,自然不能入以台湾,大海即可为朝廷天然之屏,可令今上与朝廷从此免受流离之苦,至于联络大陆诸臣,自可遣员经由海船遣以圣使……” 几乎每一个字,钱磊都是仔细斟酌之后,才会说出来,毕竟这些话中隐隐带着一些“不臣之心”,心知主公是大明忠臣的他,自然不会在这个把主公引回“正道”关键的时候,让主公觉察到他的想法。所以才会显得很是谨慎,可即便是如此谨慎,朱明忠还是听出了他话中的意思。 “由海船遣以圣使……” 无需钱磊再解释下去,朱明忠也能猜出他话中的意思,这台湾是自己拓殖的,到时候城池也是由忠义军修建,港口亦是如此,如此一来,岂不就意味着朝廷尽为自己控制,没有海船,即便是永历想下衣带诏又能下给谁? 是郑成功? 还是张煌言? 若是将永历与朝廷迎于台湾,到时候,非但可得迎驾之功,从而出府自立,甚至还能够“挟天子以令不臣”。 “而于延平而言,朝廷与台湾,如此即不会干涉延平之政,而经略亦可出府自立,且又无需顾虑朝廷掣肘,可若是迎以南京或者清河,既便是经略出府自立,可却又新增朝廷掣肘,若朝中有奸臣牵绊,经略届时又如何自处?如此一来岂不自困已身?全失迎驾本意?” 虽说不过只在三十六岁,但是对于做了十四年师爷的钱磊来说,他本就是极为聪明之人,久于官场之道的他,素来都是“只知东翁而不知朝廷,事事皆以东翁之利为上”,现在同样也是“事事以主公为上。”,自然知道如何维护主公的利益,让主公的利益最大化。 或许,对于经略使衙署的众人来说,他们所考虑到的仅仅只是“出府自立”,而钱磊所思所想的却是如何让经略能够像郑成功一般得“小朝廷之权”,这才是“出府自立”的初衷。 “炳奇……” 看着钱磊,朱明忠微微一笑,并没有对他的这番话,表示反对或者赞同,而只是点头说道。 “恩,这派遣水军经海路迎回圣驾需要遣大小海船不下数十艘,去时船上皆有空位,且台湾又是必经之地,到时候,自然可将役夫送至台湾,于台湾拓殖垦荒,建城造屋,且台湾富产硫磺,目前我忠义军意大用火器,所用硫磺所费颇高,可以台湾开矿解决硫磺所需……” 朱明忠的话中完全没有提及丝毫“迎驾至台湾”的词汇,而只是将拓殖台湾变成了迎驾顺便而为的“小事”,可聪明如钱磊,又岂没有听出他的意思,只是连连点头赞同道。 “经略所言极是,如此既可拓殖台湾,又能不误迎驾大事,两者可同时并行,以不误北伐大计……” 口中这般说道着,钱磊的心里总算是长松了一口气,至少今天通过这一番话,他已经探明了经略的意思,他并不反对身为“主公”,也不反对“挟天子以令不臣”,这意味着经略在未来有可能走的更远。 “不过,经略,这台湾拓殖事关我忠义军之根本,毕竟台湾之粮可供军中之食,台湾之硫可供军中之用,既是如此,经略不妨委任一员能吏,掌以台湾,只有如此,才能保台湾于不失……” 名义! 主公没有再提“迎驾”之事,钱磊自然也不在提,但是并不妨碍他用“拓殖台湾”的名义,去安排此事。 “且此员能吏必须于经略忠心耿耿,否则其偏于海外,只恐久则生变……” 钱磊的提醒,让朱明忠深以为然的点点头,他很清楚钱磊为什么会这么说,因为到时候,朝廷就在其身边,若是那人于大明一味愚忠,岂不就有违将其迎至台湾的本意了? 可让谁去台湾更合适? 一时间,朱明忠的心底并没有答案,他先沉默片刻,然后对钱磊说道。 “炳奇,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这人选之事,必须慎之又慎,毕竟台湾事关重大,非得一员能吏不可!明白吗?” 话不需要说的明白,作为建议的提出者钱磊当然明白经略口中的意思,甚至在此之前,他就已经在心里定下了几个人选,不过为了避免让经略觉得他的是处心积虑,所以,并没有第一时间道出他心目中的几个人选,在谈完此事之后,又汇报了其它的一些事情,在准备离开时,钱磊又试着问道。 “经略,下官听闻郑王爷已经克复杭州,不知经略可曾遣人加以祝贺?” 章节目录 第122章 郑王心(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杭州克复! 当这个消息传来之后,整个南京尽是一片欢腾,现在既然是对大明的将来再悲观的百姓,也不会有丝毫的悲观之意,毕竟对于他们来说,从南京克复直到现在,他们已经经历了太多的胜利。 南京克复、江北克复,再到尽歼十万所谓“安南”清虏的宿迁大捷,在人们还没有从那耸立于黄河畔的用清虏首级筑成的京观的震惊中恢复过来的时候,现在又传来了杭州克复的消息,他们如何能不对未来充满希望。 “那杭州城外,筑起的可是数万清虏脑袋筑成的京观!” 在南京城内,每当人们提及京观的时候,总是显得神彩飞扬,自宿迁大捷忠义军为炫耀武功,聚集敌尸,封土而成“京观”起。对于中国的百姓来说,“京观”这似乎有些不雅的玩意,却总会让百姓们之为兴奋。 “京观高愈百尺!” 这不仅仅只是炫耀武功,对于经历过满清屠戮的百姓来说,他们看到的是大仇得报的爽快。 “以德报怨,可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夫子的教训早就渗透到中国人的骨血之中,或许有些人会叫嚷着以德报怨,但是对于绝大多数百姓来说,他们骨子赞同夫子的教训“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那京观,或许听起来有些令人惊悸,但是却让百姓们为之欢喜,从忠义军于黄河畔筑起京观,再到现在郑军于杭州城外筑京观,这一切无不在向人们传递着一个信号——我们要报仇雪恨! 是的! 十五年的血泪必须要以血来偿! 而延平王顺应民心筑以京观的举动,更是让百姓们为之欢呼,为之雀跃,而对于 延平王本人来说,这同样也是他所需要的,不过,在他倍觉欣慰的时候,内心却总有些许遗憾。 “杭州杀敌愈三万,此役虽是大胜,可是相比宿迁,感觉总是差了许多!” 在甘辉的面前,尽管面上因为浙江的收复带着喜色,但郑成功的语气间总显得有些失落。 “宿迁之战,成仁以7万新卒力拼清虏近八万劲卒,此战可谓是惊天地而泣鬼神,实是我大明自建奴谋逆以来,前所未有之大胜,什么满万不可敌,不过只是笑话,相比之下,这杭州城虽说夺下了,可总差了许多啊……” 郑成功的语气中带着些可惜,当然那语气中却又尽显欣赏之意。 “当初第一次见成仁时,只以为他不过只是会耍嘴皮子的江湖郎中,可谁曾想他之悍勇远甚一般人,手持斩马重刀力搏数个时辰,成仁之悍勇,实是言语难以形容……” 作为武将,郑成功从来掩饰对于悍将的欣赏,别说是他,即便是这样的夸奖之词落在甘辉的耳中,他也是笑眯眯的说道。 “成仁自入军中以来,素以悍勇而著称,主帅如此,其部下又焉不悍勇……” 似乎此时他们两人对于朱明忠,对于江北完全没有丝毫芥蒂,可是那眉宇间的此许无奈,似乎也在隐隐的透露出两人的内心的真实想法。 先是通济门血战令其名扬天下,现在再加上这宿迁一战,朱明忠大有隐隐为大明第一名将的势头,便是在这南京,不知多少文人士子为其吟诗诵功,不知多少人感叹着他的悍勇,传道着他的忠义。 而相比之下,杭州的大胜似乎显得有些不够分量,事实也是如此,杭州守军不过万余人,既便是加上守城的民壮,亦不过两三万人,相比之下,朱明忠所面对的却是七万余强虏,一日厮杀酣战之后,近八万清虏或死或降,黄河为之染红,那场血战可谓是惊天地而泣鬼神,即便是郑成功在看到战报时,也曾为之热血沸腾,更是感叹着此战若是换成他自己,换成郑军诸将,都不一定能打赢,可朱明忠却赢了,尽管一战之后,忠义军伤亡过半,但这一仗却从根本上打下了清虏的气势。 甚至现在在北方,都有人传说着“忠义军满万不可敌”,曾几何时,这是辽东言称清虏的言语,现在却全落在朱明忠的身上。 “主帅用命,部下焉敢不用命,成仁练兵确有其长处,可成仁之所以屡战屡胜,靠的却是其身先士卒,前几日苍水所部下以南昌,李子渊亦的身先士卒,冲杀在前,如此才有南昌城破!” 甘辉出人意料的提到了另一个——李子渊,此人出自忠义军,曾是朱明忠的心腹,现在更是张煌言麾下头号悍将,张煌言与江西,屡战屡胜,靠得正是李子渊所领的五千精兵。 “李子渊此人,背主自立,虽是悍勇,可人品有伤,不可大用!” 摇着头,郑成功冷笑道, “真不知道,未曾想,此等人品低劣之徒居然也拜入钱公门下,与本王系为同门,实在是……” 尽管没有直接道出对钱谦益的不满,但是任谁都知道,这几日,郑成功对钱谦益可谓是满腹怨言,究其原因倒也无他,正是因为吴伟业,其于扬州所图并非是为南京掌握盐税,而是试图以盐税为器,对朱明忠加以攻击,以图杀其“正国法”。 如果不是因为吴伟业跳江自杀的话,恐怕仅凭那份供述郑成功就会命人将其凌迟处死,从而以泄心头之恨。可即便是吴伟业死了,仍然让郑成功对钱谦益生出了满腹的不满, “杀朱明忠以安天下!” 今天这些人可以杀朱明忠,那么明日是否就会把念头打到郑某的身上?既便是心知那些人之所以欲杀朱明忠,正是因为其倾向于张煌言,杀其可断张煌言一臂,如此才能安以天下。 但对此,郑成功仍难免会有种兔死狐悲之感,毕竟,他同样也是武将,今岁可为天下杀朱明忠,那么待到将来,会不会有人建言“杀郑以安天下”? 也正因如此,郑成功才会对钱谦益生出不满,在他看来,钱谦益做的有些过头了!这种事情如果传出去的话,甚至可能有会动摇军心!所以他才一直未将此事传出,吴伟业跳江也变成了“失足”,至于巡盐御史的人选,为了安抚朱明忠,更是命其推荐合适人选。 甚至对于朱明忠在扬州抄没盐商一事,他也是选择了默许,对于抄没所得,除了对其主动送来的价值数百万两的古玩字画之外,其它抄没所得,一率未曾加追究,朱明忠同样也需要加安抚,毕竟吴伟业是他郑成功派去的人。 朱明忠可以不杀吴伟业把他礼送回南京,可是他郑成功却不能不有所表示,而他能的是什么?只有赞同他的抄家,眼睁睁的看着他掌握江北。 尽管千方百计的对此事加以掩盖,但每每想起此事,郑成功都有一种吃了只苍蝇般的感觉,就像是现在,同样也是如此。尤其是想到吴伟业是他的老师钱谦益推荐之人,如果说钱谦益不知情,他第一个不信。 “实在是糊涂,糊涂至极!” 嘴里这么说着,郑成功甚至恨恨的说道。 “我这个老师,当真是老糊涂了……” 若是当着其它人的面,郑成功绝不会这么说钱谦益,毕竟无论如何,其都是他的老师,但是在甘辉的面前,郑成功并没有掩饰他的情绪,甘辉是武将,本身就不在意这些礼数。 “王爷,钱宗伯的年岁确实大了,都七十几许的人了,按道理来说,也应该享享天伦之乐了……” 甘辉附和着王爷的话时,又说道。 “不过,宗伯其人志在大明江山,若是现在请其致仕,恐怕其势力不愿,若是王爷不愿见他,便不见他便是了,反正他并不是府官。” 在南京的官员之中,掌握实权的往往是延平王府六部府官,至于像钱谦益这样的官员,虽是顶着官员之名,但大都只是闲差,顶多只算是王爷的幕僚。 若是郑成功不愿见其,只需说上一声,他们别说是参与政事,便是这王府都不见得能进得来。 “哎,他毕竟是本王的老师啊!” 无奈的摇头轻叹一声,郑成功又问道。 “听说,昨日有从扬州使出的漕船,往江西运去了十万石米是不是?” “正是,这十万石米,是张尚书从成仁那里购得,这成仁缴了清虏的粮库,粮食多的吃不完,张尚书那边如今江西初定,加之秋粮早已为清虏征纳,他不愿加重百姓负担,所以才会从成仁那里买米,别说是张尚书那,末将听说,南京的市间吃米,也多少从江北购得……” 郑成功略点下头,南京从江北买米,这并不是新鲜事,毕竟朱明忠取淮扬的时候缴获甚多,现在他所考虑的却是另一件事。 “苍水从江北购得米粮倒是无事,只是……” 只是两者之间恐怕不仅仅只是米粮那么简单啊! 或许,吴伟业的心机让郑成功心寒,但他的话未偿没有一丝道理,心底这般寻思着,郑成功又对甘辉吩咐道。 “张尚书那边既然急需用粮,回头本王便命人送去几万石粮食,以解其一时之急……” 章节目录 第123章 师之谋(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小小的烛火在夜风吹拂下,不时的摇曳着,以至于那烛台下的灯光时明时暗,时显时隐,恰是这人生一般的摇曳不定。 这烛灯的映照下,钱谦益与冯澄世、冯锡范正在欣赏着一副唐伯虎的画作。 “此画是梅村托人赠于钱某,未曾想,当日一别,今日竟天人两隔……” 钱谦益摇头轻叹着,那话语中尽是对故友的思念,而语气中又全是可惜之意,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可惜的是什么,是吴伟业居然自暴其行,而后又跳江而死。 此人当真是书生意气,不可大用! 想到郑成功收到其供述后的恼怒模样,钱谦益很清楚,他的那个好学生连他也跟着恼上了,不过对此,钱谦益并不觉得有什么,对于学生的了解,使得他很清楚,其不过只是一时气头上罢了。 无论是冯澄世也好,冯锡范也罢,出于闽南的他们,在此之前自然不曾接触过唐伯虎的画作,这会两人不由看痴了,见他们看得入迷了,钱谦益微笑道。 “希范,自你入门以来,为师还没有什么礼物送予你,既然你喜欢此事,为师便将此画转赠予你!” “老师,这,这等贵重之重,学生如何能当得……” 不等冯锡范拒绝,钱谦益立即摇头说道。 “不过只是身外之物罢了,再者,为师将此画送予你,是于你有大用。” 原本因为礼物贵重的冯澄世一听,心知这礼物没有那么简单的他便立即对冯锡范说道: “锡范,长者赐,不敢辞。你且收下来的吧!” “学生谢恩师所赠!” 冯锡范道谢的时候,钱谦益又说道。 “其实,为师把这副画送予你,并非是要给你,而是想由你转送他人!” 转让送他人? 冯锡范有些不解的问道。 “老师这是何意?” 尽管还不知道钱谦益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是冯澄世还是隐约的猜出他恐怕是想借此画送给锡范一场机缘,于是连忙道谢道, “小弟多谢钱兄对犬子的关爱。” 已经坐下来的钱谦益,安然的受着冯澄世的谢,随后又继续说道: “希范的年龄也是不少了,早就应该入府为大将军效命,不过大将军麾下文臣武将众多,希范又是年少,既是有心于大将军门前报效,恐亦不为大将军所需,所以……” 钱谦益的话停了下来,他看着冯锡范却是一副沉默不语的模样,似乎是在思索着什么,而冯澄世见其不再言语了,因为事关儿子的将来,顿时变得的急切起来,正要开口问时,只见钱谦益笑容可掬地对冯锡范说道: “希范,世子目下已然成年,大将军亦有意令其出府,正是用人之计,你年岁与世子相当,若是能入世子府,为世子之侍卫,他日必可为世子重用!” 世子! 钱谦益的建议,让冯澄世的眼前顿时一亮,看着钱谦益时,那脸上尽是感激涕零之色,心知此事对冯锡范可谓是终身受用的他,连忙长揖道谢,而在他道谢之后,冯锡范亦跟着道谢。 “恩师于学生之恩,学生实在是粉身碎骨,亦难以相报!” 如果不是钱谦益的提醒,恐怕冯澄世一时还想不到把儿子送到世子身边,若是儿子能得世子赏识重用,那将来自然可保冯家的荣华富贵。 听着他们父子两人的道谢,钱谦益只是笑着说道: “何需粉身碎骨报为师,为师不过只是为国荐才罢了。至于这副唐伯虎的画,锡范可在合适之时送予世子,送的时候,你要……” 轻声叮嘱着如何送这副画的钱谦益,看着冯家两父那副感激涕零的模样,心里不由暗自得意起来。现在他于冯家父子的关系已经越发亲密,经过此事之后,这冯家两父子对他只会感恩戴德,如此将来才能不遗余力的支持他。 听着老师的叮嘱,没想到送礼之中还有这么多讲究的冯锡范连声谢道: “多谢老师,多谢老师!” 对于本就喜好权术的冯锡范来说,对于很多官场上的手段,本就是一点就通,所以自然也深知这些手段,将来必定能派上大用场,自然对钱谦益亦是大为感激。 重新坐下后,冯澄世看着钱谦益说道。 “钱兄,这几日你未往府中过去,恐怕还不知道吧,大将军今个令人向江西解去了五万石粮食,以解张尚书所领大军粮草之忧!” “哦!大将军仁义如此,实是我大明之幸!” 尽管郑成功并不在身边,但是,并不妨碍钱谦益对他的恭维。他正是通过这种言传身教,去教导冯锡范学习为官之道。 “可不是,那江西本就是粮米之地,目下却又是从江北买米,又是由大将军调粮,实在是……” “亨臣,你是说,江西从江北买米?是在大将军令人解粮之前,还是之后!” 不待冯澄世把话说完,钱谦益便连声问道,以至于那语气都显得有些急切。 “是在解粮之前。” 冯澄世不解的看着钱谦益,不明白他为何如此激动 “哦?” 细细地的心底思索了一番,钱谦益并没有继续说话。但是慢慢的那眉头处却扬了起来,甚至就连脸上也显出了笑意。 “大将军对两江,还是不甚放心啊!” 此时钱谦益口中的两江,指的是江北和江西,听他这么一说,冯澄世立即问道。 “何以见得?” “这是决不会错的。”钱谦益极为认真地说道, “江西从江北买米,瞧着不是什么事,可大将军把军粮一送,其实也道出他的想法,他不想看两江联系过密,所以宁可供应江西军粮,也不想两者有太多联系。” 心底暗自思想着,钱谦益的唇角微微一扬,大将军对江北、江西的防范,正是他所需要的,只有朝局纷乱不止,方才能尽显自身之用。 注意到老师脸上的一闪即逝的笑容,冯锡范立即想到老师对他的叮嘱。 “朝局铁板一块,非是国家之福,亦非我等之福,我等欲报以国家,非得以局中谋之不可……” 这一次,老师又要布什么局?是江北,还是江西? 章节目录 第124章 南昌(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永历十三年,立冬将至,虽位于江南,但南昌却已经显出了几分冬时的寒意,街上的路人这会大都已经穿起了冬时的棉衣。许是天气转寒的缘故,所以这城中的市街上却显得有些冷清,而城中偶尔可见的一些焚毁的房屋以及地上的残血,还有那墙上的安民告示,却在提醒着人们,南昌刚刚经历过一番兵火。 相比于市间冷清,在巡抚衙门的花厅内,却是显得很是热闹,尽是一片庆贺之声,杯觥交错之间好不热闹。 “临川,此次南昌功成,全赖你身先士卒,如此方才能克以南京,此役得之不易,临川之功,本官记在心底,待到将来朝廷还朝之后,本官定会为临川向朝廷请功。”因为张煌言不像郑成功一样,有开府委派官员的权力,所以他只能将李子渊的功劳记于心底,而不能像郑成功一样,对其论功行赏,所以才会举杯对他说出这番话来。 “若无少司马调度有度,末将又岂能夺以南昌,这夺城之功,非少司马不可。” 李子渊整个人都显得很是谨慎,他不能不谨慎从事,毕竟,叛出忠义军之后,除了几百后劲营的老弟兄,他几乎失去了一切,尽管后来大将军为他补充了三千兵卒,张煌言亦为其补充了两千新兵,虽说经过一番操练之后,这五千兵卒虽不一定能比得了当初的忠义军老兵,但却也勉强可算是精锐,自入江西以来,凭着五千长枪兵,几乎从未曾遭遇敌手他,正是凭着军功在张煌言麾下站稳了脚,成为其麾下的头号悍将。 可即便是如此,李子渊深知在这位少司马眼中,他的人品有暇。其实在外人的眼中大抵也是如此,也正因如此,他才会事事小心,处处小心,以免落他人口实,到时候丢了身家性命。 “哈哈!临川你啊,你啊,你的功劳,本官自会记在心底。” 心情大好的张煌言,又一次举起了手中的酒杯: “来!大家干杯,为我大明贺!” “为我大明贺!” 一口饮尽杯中之酒后,众人的心情显得很是畅快,而原本并不欣赏李子渊的张亮,更是接连敬了其三杯酒,或许其人品有暇,但是张亮却不得不承认,无论练兵亦或是悍勇,李子渊都远超过他,尤其是此次南昌攻城,李子渊身为一营总兵,却身先士卒,手提倭刀赤膊上阵,与普通士卒一般,陷城厮杀,杀的清虏全不是其对手,对于如此悍勇之人,同为武人的张亮自然是佩服至极。 见麾下众将的关系相比过去更为融洽,加之这局势的变化,只使得张煌言的心情极为舒畅,又接连喝了几杯之后,他还是把话题转到了江西的局势上。 “南昌克复,江西全省必为震动,纵是事清顽吏亦想来亦会纷纷降我,接下来,不知诸位以为又将如何?” “少司马,末将以为,应该一鼓作气,打铁趁热,在年前就遣入湖广,目下大势在我,正是利用当前大势之时。” 张亮几乎是毫不犹豫的道出了他的想法,一鼓作气打下去,一直把湖广打下来,一但打下了湖广,这天下的大势,也就不可逆转的重归大明了。 “嗯,此议,不是不可,目前大势在我,许多地方,若是是事清顽吏,本就是传檄而定,加之目下南昌初下,军心大振之时,入以湖广,亦是妥当。” 张煌言点着头,并没有表示反对,无论是江南或是江西,他基本上都是凭着个人的威望,迫使当地事清伪吏献城投降,只有少数几个地方经过一番厮杀,所以大抵上,他并不怀疑,入湖广后,同样也可以传檄而定。 “目下天下大势在我,这是众人皆知之事,虽说清虏酋首领兵南下亲征,可达素十万精锐大败之势,已为天下传知,我大明新晋接连大胜之时,天下伪官又焉敢拒以王师,凭少司马于士林之威望,想来湖广亦是如江西,除长沙、武昌等少数顽城者,地方州县待王师到时必定纷纷开城纳降,毕竟,大势在我,人心亦在我,如此,何愁湖广不定……” 当罗纶的这番见解得到众人的赞同时,张煌言注意李子渊却是一直沉默不语,他只是静静的听着别的建议,偶尔独自喝着闷酒,于是便笑问道。 “临川,你一人独酌,莫非是有其它的看法?” 被点了名的李子渊,见少司马和众人的眼光都落在自己的身上,犹豫片刻后,他才说道。 “若是少司马命末将入以湖广,末将自然不敢不从,可是,以末将看来,当下绝非入湖广之时……” 尽管入张煌言麾下之后,李子渊几乎从未发过了多少意见,但是现在这话,他却不得不说,究其原因倒也简单——南昌一战,他麾下的五千兵卒伤亡过半,若是以疲兵入湖广,没准到时候最后一点本钱就会败在湖广。 “哦?这是为何?” 眉头微微一皱,张煌言的语气显得有些不快,不过仍然示意李子渊说下去, “少司马明鉴,自我西征大军入江西以来,虽是屡战屡胜,虽说地方伪吏无不是闻风而降,可能我西征军却也多少折损,目下西征军虽看似人众,兵过十万,但是能上阵之精锐,尚不足两万,而南昌一战,我西征军虽夺以南昌,可伤亡不下两万余,可谓是大伤元气,在元气未复之时,再入湖广,本就有欠考虑。” 如果说在朱明忠身边,李子渊学会的了什么,就是在行军的打仗的时候,注重对情报的搜集,尽管未曾进入湖广,但并不妨碍他从清军降将的口中了解湖广一带的清军,于是便又继续说道: “而湖广一带本就驻有清虏重兵数万,目下更有左路安南清虏入以湖广,若是我军冒然进入湖广,必将受其拦阻,到时候,我军以疲师迎战清虏数万精锐,如此只恐战时胜负难测,再者……” 看着张煌言,李子渊又说道。 “再者,目下与长沙主持者,是清虏所委五省经略洪承畴,其虽只管粮饷,不参军务,可此獠素来诡机多端,若我军仓促而行,只恐会中其诡计!” 李子渊的提醒让张煌言的眉头一皱,尽管对洪承畴恨之入骨,但他又未偿不知其擅长谋略,仓促兵进湖广,确实有欠考虑了。 “临川所言甚是,那以临川之见,目下我军应该如何?” 章节目录 第125章 心忧(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长沙城在十数年前曾有九门,由北向东向南向西依次为:湘春门、新开门、小吴门、浏阳门、黄道门、德润门、驿步门、潮宗门、通货门。 而数年前,洪承畴驻以长少经略五省之时,便命人将的新开门、通货门堵死,便只剩下七门了。其中湘春门俗称北门,黄道门俗称南门,德润门俗称小西门,驿步门俗称大西门,潮宗门俗称草场门。 这日正午时分,一身一品大员官袍的洪承畴在众员的陪同下,来到南门,看着城外的妙高峰,他的眉头隐带着些许忧色。 “若是海贼入寇,其势必会将大营设于妙高峰,届时其可以红衣大炮居高临下,攻以长沙……” “司马无须如此,那张贼虽说克以南昌,但其麾下兵卒却伤亡数万,可战者更是折扣甚众,如此其必定无力再犯湖广!” 身为长沙同知的蒋应泰,听着洪承畴的忧虑,连忙出言宽慰道。 “待到明年其整兵来犯时,经略新募之兵,已可为堪一用,届时遣一营兵驻于妙高峰,居高临下,筑土城环守,与长沙互为犄角,如此长沙城自可无虑。” 蒋应泰原本是广西兴安知县,数年前任满经过长沙时,为洪承畴留用,这些年在其身边可谓是备受重用。 “汇征,本官所忧者,又岂是长沙,而是这湖广之大局啊!” 一声长叹后,洪承畴指着城外说道。 “当年入湖广时,本官即竭尽全力游说湖广士绅,结果屡屡碰壁,遭到冷遇,大批湖广士人拒绝入彀。可见,湖广士绅中前朝遗民风气盛及一时,抗拒心理依然严重,这就是抗清武装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也是清朝统治势力难以深入湖南的根本原因。只有淡化、乃至消除湖广士绅的抗拒心理,“收拾人心”才有希望,这也是我大清能于湖广站稳脚跟的前提,这几年,本官揽人入幕,荐才出仕,所图所为无非就是收拾人心,可今日……” 作为五省经略的洪承畴,过去的几年间,一直驻于长沙,而未曾再往西南,可在长沙的的几年间,一直千方百计的为大清争取着人心。 对于降清的他来说,他年迈的之龄来到长沙,并不是为了高官或者爵位,他所忧心的是清廷能不能深根固本,牢牢地把整个中国控制在手中,对于初为汉奸的第一天,他就于心中立誓,非灭大明不可,大明不灭,他便是汉奸,只有大清入主中国,他洪承畴降清才是顺应天命之举,也正因如此,他才会以年迈之龄来到长江,经略五省,以瓦解永历小朝廷的顽抗。 尽管作为五省经略,但是洪承畴并不领兵,他也无需领兵,毕竟大清国能征善战的兵将数不胜数,可那些人并不知道,人心更重要,所以从来到湖广的第一天起,他就非常注意争取湖广士绅的支持。一直遗余力的地分化瓦解,不遗余力地言道西营和闯营比为“贼”,从而瓦解一部分地方士绅对那些人的支持,在经济上,同样也给予部分抗清活动激烈的地区一点实惠,颁诏免除钱粮,从而一点点的树立大清的“正统”形象。 几年下来,他的这一策略相当有效果,一些原本倾向明廷的缙绅都现在都变成了中立态度,本来积极给李定国和夔东众将提供情报和物质的湖广士人,现在都作出一副避世的姿态:既不支持满清,也不支持反贼,更有甚者其中的一些人的子侄则开始参加清廷的科考,甚至入洪承畴的幕府,为其抚镇西南出谋划策。 “……如张氏兄弟等人,他们之所以愿意入幕为僚,非是因为我大清得已天命,而是为以地方安定,过去西营闯营皆为贼寇,可现在,若是张苍水领兵来犯,虽我等言其为贼寇,可于这湖广遗民士绅看来,他们却是前明之兵!” 人心! 这才是洪承畴忧心忡忡的原因所在,他用了四年多的时间争取的人心,随都有可能功亏一篑,之所以明白这一点,是因为既便是他自己也知道“大义何在”。 “姑且不闻湖广士绅本身大都以遗民自据,便是已经入幕之人,亦极有可能暗自与贼寇勾结,如此,大好之局,极有可能毁于一旦……”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洪承畴的脸色显得很是难看,对于从降清的那天起,就以“助大清入主中原”为已任的他来说,依照现在的局势发展下去,极有可能导致他终身背负“汉奸”之名,即便是身后亦为世人所不耻,对于为大清打拼这么多年,眼见大清即将成为中国正统又将成为泡影的他来说,又怎么可能不忧愁? “司马过虑,几年来司马于湖广缙绅可谓是恩同再造,他们自当报以司马之恩……” 这话别说是洪承畴自己不信,但是说出这番话来的蒋应泰自己都不相信,而且从司马的话中,他又未偿不知道其话中的意思,不是那些人会做什么,而是那些人可能会干什么。 他们极有可能与贼寇勾结,这才是最让人担心的地方,一但他们与南昌贼寇互相勾结,到时候这长沙幕府对于南昌贼寇来说,又岂还有秘密可言? 而更让人担心的,即便是大家都知道这一点,洪承畴也不能做出任何过激的举动,因为他无法确实谁会勾结贼寇,无论采取任何手段只会导致双方那本就薄弱的信任毁于一旦。 “报之以恩……但愿如此吧!” 一声长叹后,洪承畴又继续道。 “其实,眼下的局势,虽是恶劣非常,诚不利于我大清,但是于我大清来说,倒不是没有破局的办法,只是……” 话声略微一顿,洪承畴若有所思的凝眉思索片刻,然后才继续说道。 “只是不知此策能否成功,再者……” 看着北方,洪承畴冲着蒋应泰说道。 “其实,此事的关键,归根到底还是在江北啊……” 章节目录 第126章 清河(第三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不知从何时起,这越发热闹的清河县变了模样,街道两侧那凌乱招牌、布挡比之去的都规整许多,那街边角落里堆积着的垃圾,也被清运出城。只使得这清江城相比过去整洁许多。 一身便装行走于街头的朱明忠,瞧着这整洁的街道,虽说寒风瑟瑟但是心情却显得很是不错,与初来清河时所目睹的脏乱完全不同。 “旧时这市间官府收以捐税,需要对其加以管理、修葺,而清虏窃据时,捐税照收,但于市间街道路桥从来都是不闻不问,垃圾亦不派人清运,久而久之,这市是自然是脏乱非常……” 跟在经略的身边,作为清河知县的何成章说起话来,显得很是谨慎,他曾是常州知府衙门的七品官员,也算是最早归降的官员,这次能被委任为清河知县,除去信任之外,最重要的是他确实有几分本领。 “颂任,我听说你到了这清河之后,除了整治这城间秩序,清运垃圾之外,还修了百处厕所,让这城中再不见重污叠秽之处,而且这厕所虽是免费,虽有专人看管,然每月仍可为官府得到数十两。说说,此事你到底是怎么做的。” 心情不错的朱明忠,说出这番话的时候,那语气中全是不加掩饰的称赞。 “经略,旧时厕所,人者必须交钱。故行人便溺多在路途,虽有厉害的官吏惩治,但颓风不可挽,甚至有的官员也在道上便溺。加之清河本就是行商云集,这牛溲马尿自是难免,以至于城中尽是重污叠秽,触处皆闻。” 作为吏员的何成章在提及此事时,语气难免显得有些得意。 “所以,下官便效仿《照世杯》卷四中《掘新坑悭鬼成财主》穆家老汉掘新坑之举,于城中设立新坑,非但不收费,还提供厕纸。如此,加之官吏管束,行人自不在路上便溺,虽厕所有人收费,且有人看管清洁,看似花费颇多。但是,其间溺物却可以出售,卖到城外种田的庄户人家,虽是得银不多,可如此一来,这城中不见重污叠秽之境,纵是倒贴上几十两银子却也是值得的,只是未曾想,谁料还获得此许的收益。真的是“强似作别样生意”……” 何成章的感叹让朱明忠哈哈大笑起来,笑罢之后便点头赞同道。 “这市政管理,本就是门生意,若是操持得法,自有其赢利之处。不过所得银钱,你能取之于民而用于民,将其用于修葺街巷,实是难得。” 对于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朱明忠来说,他自然喜欢洁净的城市环境,在街上走着的时候,他更是不时的提出一些建议,从设立专职管理市政,整治环境卫生时。 “这市政所需费用,除官府补贴之外,还有就是从酒楼店铺中征取,所取非常有限,多者每月不过数钱,少则不过数十文……” 借鉴着后世市政管理经验提出一些建议的时候,突地一间商铺吸引了他的注意,是间西洋钟行。这里什么时候开了间钟表行,朱明忠便跟着走了进去,一进商铺便可以看到摆于架上各式坐钟,与衙署的那些尽是西洋风格的坐钟不同,这些钟上的花样皆是中式花样。 “这位客官想要什么样的钟式?我们常记可是南京有名的钟行,这些钟表虽是西洋钟,可你瞧这纹样,皆是我大明的纹样,钟件皆是本行匠人所制……” 那掌柜的一瞧见进来的两人,不用瞧他们身上的打扮,便是两人的气度,也知道这是两个主顾,毕竟这坐钟从不是寻常百姓能用得起的。 “哦,这钟都是你们自己的制的?” 掌柜的话,让朱明忠有些诧异的看着这五十几岁的掌柜,原本他只以为这年头钟表应该都是自西洋进口,可谁曾想居然有了国产货,甚至在这清河居然也有国产货。 “正是本行自制,这位客官有所不知,我们常记本就是南京有名的钟行,制这西洋钟已有数代,这次若非是应家中故友之请,恐怕也不会于清河设行……” 就在这时,那边的门帘掀开时,走出来的却是熟人。 “子树?” 见徐又铮从钟行后间走出来,朱明忠有些诧异的看着他,而徐又铮也是连忙见礼道。 “末将见过经略。” 经略! 那一旁的掌柜,顿时傻了眼,急忙惶恐的见着礼。然后便小心翼翼的避在一旁,有些小心翼翼的看着这几位大人。 想到之前徐又铮已经多次说过怀表不够炮兵使用,朱明忠看着徐又铮问道。 “子树,莫不是这钟行是你从南京请来的吧?” 徐又铮的回答证实了他的猜测。 “经略,您不是说过这行军打仗首重计时,怀表非但炮兵需要,其它各军也需要怀表,所以末将便请人从南京寻得钟行,请其代为制作怀表,未曾想这常记钟行与我家本就有故,所以在末将信至之后,这常计便遣人来清河设立分铺,并遣来了多名表匠,于清河制表。经略,您里请……” 将经略请进钟行的后间,朱明忠可以看到那烛光下,几名工匠正在用工具修制着齿轮,装配怀表,这个时代的钟表,皆是手工制作,每一件钟表,都堪称是一件艺术品,也正因如此,其价格才显得很是昂贵。 “经略,你看,这是表行按末将的怀表式样所制怀表,不过这表壳上有我忠义军纹样……” 像是邀功似的徐又铮拿起一块表壳,送到朱明忠的面前,看着黄铜制的表壳上精美的纹样间的“忠义军”三字,他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子树有心了,这怀表我看除了可用作计时,亦可用作赏赐,用于奖励那些立下战功的官兵,鼓励他们的……” 突然,朱明忠像是想起什么似的,那手指微微一颤,心底顿时懊恼起来,自己怎么把这茬给忘了。 想到被自己遗忘的事情,朱明忠整个人都显得有些懊恼,这都过去这么长时间了,居然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记了。 章节目录 第127章 勋乱(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不过只是区区数日的功夫,一个锦盒便扬州从被送至衙署内。 在送到朱明忠的面前时,他正与钱磊、吴品洪、屈大均等人在那里商讨着推行“甲兵制”的事宜,毕竟,现在忠义军已经在江北站稳了脚,推行“甲兵制”更是势在必然。 在推行“甲兵制”上,现在众人虽说已经达成共识,但仍然有些分歧,有人主张借大胜之威立即推行“甲兵制”,也有人主张,先确立保甲,然后再推行甲兵。总之各有各的道理,一时间却也是争执不下。大家之所以坚持己见的原因非常简单,是因为“甲兵制”事关重大,牵涉到江北数百万人,同样也牵涉到江北的将来,由不得他们不加以谨慎。 心知“甲兵制”事关重大的朱明忠,并没有立即做出决定,真理越辩越明,大家多辩论一段时间,总不是什么坏事儿,不过要控制好节奏。以免这种辩论变成了争执,变成了双方的矛盾。 所以在这锦盒送来后,朱明忠便直接借此转移起了话题。 看着盒中这虽谈不上巧夺天工,但是却也精美非常的勋章,朱明忠的唇角微扬,脸上溢出了灿烂的笑容, 荣誉! 相比于古人好赏银钱,朱明忠更相信荣誉,一只拥有荣誉感的军队其战斗力绝非银钱刺激的雇佣军所能相比。 而什么能够代表荣誉? 勋章! 没有比勋章更为合适的了,不仅仅是因为其廉价,而是因为它特殊的意义,令其承戴着特殊的荣誉,几乎象征着军人荣耀。 毕竟“人好名”是天性,富贵不返乡,如锦衣夜行。国人同样好名,同样会因为勋章所包含的特殊意义,而对其心驰神往。 毕竟,相比于其他任何奖励。勋章是可以佩戴在身上,可以让所有人都看到的物件,只要看到了他们的勋章。就会明白他们所立下的功绩。就能够让他们在所有人的面前,昂首挺胸的显摆自己的功劳。 盒中的这块勋章是一个铜胎掐丝珐琅的景泰蓝物件,瞧起来很普通,但却是朱明忠亲自设计的,他知道这个看似普通的景泰蓝勋章,只需要通过一纸文书,就可以赋予其别样的意义,从而令其成为荣誉的象征。 这件事办得有些太迟了。还好现在并不晚!一切都还来得及。其实最好是宿迁之战时,就发放这种勋章,毕竟,打铁要趁热。不过现在也行,现在发放倒也来得及。 “好了,大家先把“甲兵制”放上一放,无论何时推行,慢慢的总能商讨出来一个结果,正好,前几日我命人全扬州制的东西已经送来了……” 借着手中的勋章,打断众争论的朱明忠笑道。 “大家看看这枚“勋章”!” 从经略的手中接过勋章,钱磊有些不解的问道。 “经略,这是?” “勋章,故名思议,就是彰显功勋之铭章,而这个勋章,正是忠勇勋章,正是为了表彰我忠义军将士奋勇杀敌之举!” 见众人都是一副有些不解的表情,明白这个时代的国人对于勋章,并没有任何认识的朱明忠便笑着解释道。 “你们看这个忠勇勋章中心为武士出战图,四周为光芒,象征荣获此章者,为保卫国家,效忠朝廷,如古时武士,头可断,节不可屈,忠勇之光四射,为国人所敬慕。颁授捍御外侮、英勇作战、负伤不退或临危指挥战斗,因而致胜的军人……” 这枚勋章是“忠勇勋章”。在朱明忠制定的勋章体系之中,属于普遍发放的勋章,几乎每一个参加宿迁之战的军人都可以得到他。 当然,这种普遍性的授勋。也有着其特定的含义,不仅仅是为了表彰那些军人在战场上的牺牲。同样也是为了彰显他们的英勇,弘扬他们的军功。解释着“忠勇勋章”的颁授含意,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之所以颁授勋章,正是为表彰我忠义军将士之忠勇,别小看这小小的勋章,这勋章,便象征着军人的荣誉,证明其为国所立的功勋!” 或许在场的这些人不知道勋章是什么,但是他们只需稍听经略解释,立即明白了这勋章的作用。 “哦,那这勋章,岂不就类似于“丹书铁卷”?” 吴品洪有些好奇的看着手中的勋章,这勋章瞧起来倒很是精美,与想象中的“丹书铁卷”截然不同,但他的心底却犯着嘀咕,这会不会有些逾越了? 几乎是一种下意识的想法,吴品洪便觉得这勋章似乎和那丹书铁卷有那么点相似。而他这么一提醒,更是让其他人的脸色微微一变。 “丹书铁卷?” 自语着这四个字,屈大均的眉头微挑,那脸色瞬间便显出了一丝异样。神情也变得复杂起来。 所谓“丹书铁券”,是指古代帝王颁授给功臣、重臣的一种特权凭证,也是百姓们常所说的“免死牌”、从汉代即有,到了明代,铁券制度进一步完善,明太祖朱元璋从法律上规范了“丹书铁券”的颁授对象,仅限于立有军功,被封为公、侯、伯的勋臣。而朱明忠不过只是江淮经略使,自然不能颁授“丹书铁卷”。 当然,他们考虑的并不仅仅只是逾越的问题,他们同样也在考虑,勋章是给谁的?给哪些人的? “丹书铁卷?” 吴品洪的话,让朱明忠先是一愣,随后笑道。 “怎么能与“丹书铁卷”相提并论,“丹书铁卷”所授者皆是被封为公、侯、伯的勋臣,而勋章所授者却是有功将士,不论其官职高低,只要其是我忠义军官兵,只要他于沙场上曾奋勇杀敌,皆可依军功授勋,这勋章,可不是什么免死牌,只是……” 沉吟片刻,朱明忠缓声说道, “只是象征着其从军时的荣誉,而且,若是其阵亡了,这勋章,亦会授予其家人,表彰其为国家作出的贡献。” 荣誉! 对于军人来说勋章意味着荣誉,或许现在他们还不清楚这一点,但是有着超越时代数百年见识的朱明忠很清楚,对于军人而言,勋章的意义是无价的,尤其是当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势,给勋章赋予了特殊的意义之后。 尤其是对于那些年轻人来说。他们更是好名,一个可以彰显他们军功的勋章,甚至抵得上几十两的赏钱所带来的激励。 “哦,原来如此,经略此举,必可令忠义军上下无不感经略之恩!” 明白这勋章与“丹书铁券”截然不同,不过只是用于表彰普通兵卒的“牌牌”之后,屈大均等人倒也没有出言表示反对。 在他们看来这种表彰无疑是划算的,而且是廉价的。不过只是区区一个普通的“牌牌”,仅此而已,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见众人纷纷表示赞同,心情舒畅的朱明忠便笑着说道。 “其实,这勋章除了荣誉之外,于兵卒来说,也是一个象征,身份的象征,得此勋章者,其本人可终身免除徭役……” 话声方落,众人的脸色无不是微微一变,免除徭役本身就是读书人的特权,尽管在“甲兵制”中,规定军属家庭在其服役期间免除徭役,但也仅限于“服役期间”,而现在经略把这勋章一授,就使其终身“免除徭役”。这岂不是说,只要那些当兵的拿到这块勋章。就等同于读书人考取了功名,成为了秀才? 几乎是一种下意识的排斥心理。顿时,在大家伙的心里涌现出来。毕竟自诩读书人的他们,在内心深处,对于那些兵丁总是有那么些轻视。 “经略此法甚好,若无我忠义军兵卒奋勇杀敌,又焉能中兴大明,对立军功者,免除徭役,自是当然!” 曾主持过军饷局负责遗族抚恤的钱磊立即出言表示了赞同,他曾经目睹过那些人的悲痛,当然也能够理解尽可能给予他们一定照顾的想法,毕竟他们的家人为国尽忠,付出了生命。钱磊的赞同声,让原本有意反对的在心下略加思索倒,倒也表示了赞同。 “嗯,正是如此!军人于沙场效之以性命,为国立下军功,若无此许优待,怎能对得起他们为国所流之血?” 点头表示赞同之余,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除了免除徭役之外,还会有其它的一些优待,比如法律上的些许优待,在其退役后,地方官员传其过堂时,其可以于堂就坐,再就是可不用上刑……” 如果说之前对于“免除徭役”,众人还不怎么抵触的话,那么现在,当他们听到这些法律上的优待之后,脸色无不是纷纷一变,甚至立即就毫不犹豫的出言加一反对,毕竟在他们看来这等于将兵丁于读书人并列,他们自然不可能接受十年寒窗苦,才得到的些许照顾,就这么轻易的让那一群粗鄙兵卒也享受到了。而在众人大惊失色的时候,吴品洪几乎是立即失声说道。 “经略,此事万万不可,还请经略从长计议……” 章节目录 第128章 第一局(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停车、停车!” 也许是因为心情不好,也许是因为中式的马车太过狭窄,只能盘腿而坐的关系,加之在城外满是坑坑洼洼的官道上行驶时极为颠簸的关系,所以,不过只是刚一出城,朱明忠便命车夫停车,然后跳上了护卫换下的马。 心情极为不爽! 虽说是骑在马上,可朱明忠的心情依然显得很是沉闷,那眉间甚至还带着些怒意,之所以会如此恼火的原因非常简单,在给予军功者特权一事上,府中的官员几乎都站到了他的反对面。 “幸好还没有像他们那样的特权,要不然不知会翻出什么样花来……” 在朱明忠看来,给予立军功兵士的优待,并不算丰厚,尽管来到这个时代之后,发现所谓的“读书人不纳粮”,不过只是后世明黑的“人云亦云”,但相比朱明忠制定的“军勋特权”,现在的官员士绅享受的特权远超过他们,现在满清仍然沿用明朝对官员士绅的优等规定,除了不革功名不得上刑事的司法特权外,官员免除赋役也有具体的规定,京官一品免粮赋30石,徭役30丁,以下按品递减,至九品免钱粮6石,徭役6丁,而外放地方官员优免则是京官的一半,以礼致仕的官(绅士)的优免是在职官员的七成,一般闲住的优免为在职官员的五成。对国子监生、举人、生员,即绅士免粮2石,人丁2丁。 而且每个地方有多少士绅生员都是记录在册,与鱼鳞地亩册同列,每年免除多少粮赋、徭役皆有其定额。也没有任何官员会愚蠢到会为了免去几百两的田赋,而授人以柄,让政治对手得知其名下挂有成千上万亩免赋田,这根本就是送刀给政敌,毕竟,户部存在历年鱼鳞田亩册,对于每年新增、递减的免除赋役都一一记录在册。 对于那些身居高位的官员来说,只要身在官位,他们就可以通过其它渠道获得更多的银子,而不是处心积虑的冒着丢官罢职的风险省去每亩少则几厘,多则一钱多的田赋。 孰轻孰重,他们又岂曾不知? 甚至就连淮扬两府克复之后,在统计明年的粮赋、徭役时,也是按免粮役名册一一对应,地方官吏在汇报时,也一一汇报了应纳多少,本地有士子多少,免额多少。对于地方官吏来说,如实上报这些数字同样也是他们自保之道。 为官者首重自保,其后方才言其它,若是孰轻孰重都分不轻,又焉能为官? 而对于这一切所谓的“读书人”的特权,朱明忠并没有命令取消,毕竟现在他同样需要得到那些人的支持,而不是把把他们逼到对立面上,甚至把府中的官员推到对立面。 政治正确从来都只是相对的。 即便是将近三百年后,中华民族历史上最为艰苦的那几年间,为了争取最广大民众的支持,也放弃了“土改”,而改为更容易为人所接受的“降租减息”。虽说并不算深知“斗争之道”,但朱明忠却很清楚,想要赢得任何斗争的胜利,必须要尽可能的争取所有人,而不是愚蠢的在斗争阶段把“潜在的助力”推到对立面。 在没有站稳脚之前,任何妄动,代价都是惨重的! 可现在,因为在士兵的军功特权上的,他们的反对,让朱明忠的心里憋着一团火,这团火更是让他整个人都无法平静下来。 “如果他们再反对的话,回头老子便直接颁布军令,到时候,谁敢反对,先问老子手中的刀!若是再敢轻言反对,就连他们的特权也一同免了!” 在决策遭到反对的时候,朱明忠自然而然的倾心于独断专行的爽快,至少那样一些正确的决定不会因为不理解,而为人所反对。 “经略还在为那件事恼火?” 觉察到经略脸上的怒色,石磊开口反问道,声音依然是那副不冷不淡的味道。 “嗯!” 点点头,朱明忠有些气闷的说道, “他们也不想想,弟兄们的军功都是一刀一刀拿性命拼来的,若是没有弟兄们于沙场上为国用命,又焉能有大明的今天!” 与这个时代的国人习惯上“抑武扬文”不同,来自后世的朱明忠更主张张扬武功,毕竟这个民族在未来的几百年间所付出的代价,或许军国主义在后世被人抨击、被指责,但是没有任何人否则,至少在这个时代中国需要军国主义,需要张扬武力,需要弘扬敞武之风。也正因如此,兵士们才需要特权,需要特权去表明他们与普通百姓的不同。 但现在的问题是,有一些人总是不愿意看到军功集团的崛起,或许他们无法阻挡军功勋贵的崛起,但是他们会千方百计的阻挡这个含盖到普通士卒的“军功集团”的崛起,这些精明非常的官员,又岂不知道,这个“军功集团”截然不同于历朝历代的“军功勋贵”,毕竟勋贵者,不过只是少数。 可是兵士——却有成千上万!他们一但形成一个“军功集团”,甚至可能改变整个社会的结构! “经略所言极是,我江北之所以有今天,皆是弟兄们敢于用命的结果!” 石磊的赞同让朱明忠点了下头。 “所以,我等才应给予兵卒以优待,而且不是所有人,只有取得勋章者,才能得以些许特权,就像士子十年寒窗考以功名一样,兵卒不也是在沙场为国效命,以命搏功吗?如此,焉不能得以特权?” 嗓间发出声冷哼,朱明忠冷笑道。 “他们现在反对?若是真逼急了我,将来迎回圣驾之后,非得让皇上重行“军功赏爵”不可,到时候再行汉时的“非有军功不封侯,非封侯不拜相”,我看,他们还能说出什么话来……” 在道出这番话的时候,朱明忠当然知道,到时候会引起什么样的轩然大波,到时候,只恐怕自己甚至于大明都会立即成为士人眼中的异端,就像太平军一样,在其起事之初,还曾得到天地会以至地方士绅的相助,因为他们的目标是推翻满清,可是当他们焚烧孔庙、焚毁书籍之后,立即成为国人眼中的异端贼子,而曾国藩等人所用的也不是保卫大清江山,而是“卫我名教”作为大义。 至于寻常的百姓? 千百年来他们从来都是根着地方缙绅走,即便是在21世纪的乡间,村民也是跟着本村门头大户走,若不然又怎么可能有农村基层的世袭化。 如果真的推行“非有军功不封侯,非封侯不拜相”制度,所引起的轩然大波,恐怕会导致大明内部的分裂甚至内讧,这正是朱明忠全力避免的,而且“非有军功不封侯,非封侯不拜相”,本身就太过片面、过于武断。 当然,更重要的是,永历也不可能下这样的旨,即便是下了,也没用,毕竟明朝内阁以及六部皆有权封驳皇帝圣旨。这份圣旨必定会被封驳。 想到这,朱明忠反倒是有些羡慕满清的专横了,对于他们的旨意,那些奴才们又怎么可能封驳,当然他们也没有封驳之权。 “经略,若是如此,恐怕到时候肯定会出大乱子!” 出言提醒着经略,石磊又继续说道。 “若是经略有意推行勋功,不若再缓上一缓,待到时机成熟的时候,再行决策……” “时机成熟?” 石磊的提醒让朱明忠微微一愣,随后他的眉头微皱。 “四石,只是这时机成熟?什么时候才能成熟?” 难道说,就这么等下去? “要知道,宿迁之战,伤近两万,残万余,亡两万,且不问其他,单就是阵亡和伤残的官兵,难道就不应该给予抚恤……” 话声微微一顿,朱明忠的眼前突然一亮,然后整个又一次陷入思索之中。 也许可以在阵亡的和残废的官兵身上做些文章,先易后难,一步步来的,你们害怕的无非就是所有的兵卒都享受与士绅相同的特权,那么先给残废的官兵一些特权,总不至于反对吧! 就像对烈属的优待一般,尽管免除了他们的部分田赋以及徭役,也未曾有人反对一样,没有任何人会计较这些,在他们看来给予死者优待,本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先易后难,一步步的来,接下来再一步步的完善军勋体制。 想要动摇一个阶层,就要树立另一个阶层,而一个阶层又岂是三言两语便能仓促建成? 可一步步的来,先以伤残官兵为突破口,一点点的一砖一瓦的去完美“军勋体制”,待到时机成熟的时候,这个既不同于“军功勋贵”,也不同于“地方官绅”的团体自然而然的就会以不可抵挡的势头出现在世人的面前。 这不过只是第一局! 心知第一局至多只能打个平手的朱明忠冷笑道。 “下一局谁赢谁负还未偿可知……” 想到这,朱明忠整个人的心情总算是平复许多,就在这时,石磊指着不远处的一个村落说道。 “经略,我们到了。” 章节目录 第129章 访商(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这一趟还真够远的,足足骑着马跑了近一个时辰。 进了村朱明忠从马上跳下来的时候,看着面前的这个宅院,瞧起来与江北的寻常大户人家并没有多少区别。 身为江淮经略使的朱明忠之所以亲自上门拜访,倒不是因为这家主人是前朝的遗民,曾有数人出仕。而是因为这家人特殊的身份——梁家曾是海商,而且是江北少有的几户在清虏屠刀下幸存的海商,当然他们之所以幸存,是因他们家的另一重身份,是本地知名缙绅,且与当时主持淮安的清虏有旧谊。 对于登门拜访遗民,朱明忠倒也不觉得有什么,即便是郑成功也是时而登门拜访遗民邀其入幕,为其出谋划策,同时借助其威望,收拾地方,洪承畴初入长沙的时候,也曾用一年的时间四处拜访地方缙绅,即便是拒之门外,也未曾阻其拜访之路。只不过,现在朱明忠所要邀请的并不是寻常的幕僚,而是请其和自己作一门生意。 恰在这时,梁府那紧闭的大门打开了,只见一个穿着深衣儒袍青年从门内走出来。 “经略大驾光临,实是让寒舍蓬荜生辉,草民未曾远迎,还请经略见谅。” 青年书生的那双眼睛里满是歉意。 “实是因为家父已经十余年未曾出府,所以未曾出府相迎,还请经略见谅。” 书生的话语,让朱明忠笑道。 “令尊身为我淮安缙绅,朱某身为江淮经略,理应登门拜访,今日不请自来,还请见谅!” 在来之前,朱明忠就已经从石磊口中知道,这梁家原本有三子一女,虽说长子与次子皆对外言是死于“暴病”,可实际上却是死于义军之中,四个子女只剩下眼前的一子一女。 简单的客气之后,朱明忠便随着青年书生一同进入了梁家的大宅。 在进宅之后,朱明忠看到这所宅院四四方方的,不像一般江南有钱人家的花园那样亭台楼阁的,倒像是北方的那种厚壁高墙的深宅内院,这一点许就是江北与江南的不同。 从前宅进入后宅的时候,想到那位梁老爷十余年未曾出府,朱明忠的心中一动,笑问道∶ “梁老先生十余年未曾出府,莫不是因为未尝剃发?” 梁赞迟疑了一下,才说道∶ “公子目光如炬,正是如此。 他的回答,让朱明忠略点下头。心知这次恐怕是来对了。两个儿子皆入抗清义军,阵亡于战场上,而他本人又是十余年不曾剃发,这样的遗民自然不会拒绝自己的要求。 进入梁府的后宅,朱明忠便看到一位穿着灰布儒袍发须皆白的老者正站于书房外,见到他时,便揖礼道。 “小民见过经略!” 不卑不亢的礼节和话语传入朱明忠的耳中,让他连礼道。 “见过老先生。” “经略请!” 将朱明忠请入书房后,尽管表面上看起来颇为客气,但是梁天佑却表现的有些疏远,几乎是从其进门之后,与其所谈的不过仅只是如何宽待江北百姓。 “……江北百姓不比江南,江南自古为鱼米之乡,素为丰腴之地,而江北却有黄淮为害,百姓生活贫苦,且二十余年来,江北郡县叠罹兵燹,乡间白骨青磷,荆棘千里,经略欲以江北为基,北伐清虏,虽是为国,然江北地贫民乏,又遭清虏十数年压榨,百姓财力早就为之耗尽,还需经略爱惜……” 梁天佑的话语落入朱明忠的耳中,让他的心思一动,然后点头赞同道, “老先生所言极是,清虏治下予我汉人只是一味压榨,脂膏强半供以豺狼,本官虽意北伐,可江北民力已乏,自不堪劳役,然军需所需,又是事关北伐大事,本官,也是颇是为难啊!” 在这一番感叹之后,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然江北百姓苦矣,本官焉能如清虏一般继续加以盘剥,所以这军需只得另辟蹊径,以其它手段加以解决,目下,江北所持过不过只是两淮盐税,但两淮盐税因清虏查禁,所得不及过去之半,仅凭以盐税亦不能持久……” 虽说十几年未曾出府,但是梁天佑仍然关注着外面的时事变化,自然知道朱明忠所言绝非虚言。 一方面是民力苦乏,一方面是财源不畅。如此一来,这经略使衙署自然是左右为难。 “所以,经略意欲北伐,就非得开源不可!” 见梁天佑被引到了这个话题上,朱明忠便点头说道。 “老先生所言极是,这开源实是本官经略江北第一要务,目下为行以开源,我已经命人重开利国驿铁矿,于利国驿设厂炼铁,并开以徐州煤矿,从而图谋煤铁之利。” 对于这个时代的人们而言,他们并没有看到煤铁之中所贮藏暴利,但朱明忠很清楚,在燃料相对匮乏的城市之中,只要推广煤炭的使用,就可以获取超乎想象的暴利。 在朱明忠提到“煤铁之利”之后,已经成功引起了这书房中梁家父子的性致,就连一向沈默寡言的梁赞也偶尔也会插上一句,不过父子两人的建议大都局限于时代,除了偶尔的一些开源的建议之外,他们的建议更多的节流,对此朱明忠只笑而不语,当然,他们同样也对朱明忠用俘虏垦屯之举大加赞赏。 “以数万俘敌垦屯百万亩,每岁可得军粮数十万石,如此垦屯之粮不费半分民力,经略此举,可谓是一举数得!既可令军中不至缺粮,又可避免熟地荒废,他日民力恢复之时,亦可将熟地交予百姓耕种,从而安以民心。” 面对他们对俘虏屯垦的赞扬,朱明忠只是微微一笑,并未在这个话题上谈下去,尽管那几万俘虏屯垦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军粮的问题,但是这并不是他此行的目的。 “这中原之地,屯垦只能缓一时之需,想要开拓财源,非得另辟蹊径不可,延平王能以金厦两处孤岛与清虏对峙数年,所凭者即是赴海谋以商利!” 借着梁天佑的话,将话题引入海上贸易的朱明忠,看着对方直接说道。 “而清江可由河入海,若能拓以海上商路,必可充实军需!” 章节目录 第130章 诱饵(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拓以海上商路,必可充实军需!” 这边话声不过是刚落,原本端着茶杯正欲喝茶的梁天佑的动作便为之一僵,尽管他的依然是笑容满面,可那笑容就像突然经了冰霜似的,森然透着几分冷意,方才屋子里的气氛也顿时一扫而空。 “经略是想开以海路?” 梁天佑的话声显得有些冰冷,有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味道。 突然的转变让朱明忠心中顿生一丝不妙,转眼看梁赞脸上也颇是迷惑惶恐,显然他父亲表情的变化已经超出了他的预料。 “是的,老先生,本官确实是想重开清河通海之路。” 朱明忠斟酌着词句道,心念却飞速旋转着,从石磊那里获得的信息里,他自认大致了解了梁天佑。他本是明朝的举人,其父亦曾为官至四品,其之所以退出海商,是因为清江陷落,梁家虽是为官,可却也是世代为商,现在既然这重开海路,他们自然不会拒绝重为海商,所以朱明忠才会对此行报以相当大的信心。 唯一的顾虑是什么? 就是梁家是否愿意作为“官商”!像郑氏门下的商人一样,以海上贸易所得商利支持郑成功的抗清大业。 “那么,经略此次前来,想必也是因为知道梁家曾经滔海为生,所以意劝说梁某重拾旧业?” 放下茶杯,面无表情的梁天佑语气中带着拒之以千里的味道。 “正是!” 朱明忠自然没有否认他的来意。 “既然如此,那经略请回吧!” 放下茶杯,梁天佑没有丝毫犹豫不决加以拒绝道。 “哦,老先生为何不想助本官开拓清河海路?” “非是不想,而是不愿!” 摇摇头,梁天佑看着似乎有所动的儿子,又毅然说道。 “老夫膝下只有三子,两子皆以为国尽忠,虽说贩海往返一次可得数倍暴利,然而暴利之间风险甚大,只余一子,只希望他能为老夫养老送终,至于其它岂还敢再有他想……” 长叹口气,梁天佑拱手说道。 “还请经略切勿再提此事!” 梁天佑的拒绝完全不在朱明忠的意料之中,先是一愣,朱明忠沉思片刻后,方才继续说道。 “贩海确实有风险,但如老先生所言,这江北民力已乏,贩海行商每岁可得银数十万,且倭国有铜,可供铸钱、铸炮,于军需民用可谓助力颇多,再则,若清河再行通海,海舟聚集,他日北伐之时,亦可助力北伐……” 如何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朱明忠自然很清楚,尽管梁天佑只有一子,但是沟通海路事关诸多大计,朱明忠又怎么可能轻易放弃。 “再则,本官所图者,在于成立商会,专司海贸,一但商会进入倭国,商路重开之后,又岂需商会会首再行入海?” 尽管朱明忠的话声不大,但却轻易的许出了一个诱饵,商会专司海贸,而这商会会首,这就是送给梁家的“大礼”。 果然,在朱明忠抛出这个诱饵时,看起来很是年青的梁赞,看起来似乎有些坐不住了,就在他神情复杂的看着父亲,等待着他回答时,只见梁天佑摇头说道。 “经略既有意成立商会专司通海,梁某虽无意身入其中,但梁家确实也有擅长使海船的本宗子弟可荐为经略麾下,供经略驱使……” 尽管梁天佑表示了拒绝,但其话语中却显得有些松动了,所谓擅长使海船的本宗子弟,实际上就是了解航线的船长,对此朱明忠早就从石磊有所了解,但是他所需要的不仅仅只是船长。毕竟船长只能领船进入长崎,能不能进港靠的却是梁家在长崎的关系。 沉吟片刻,朱明忠笑说道。 “想来老先生是误会本官之意了,又岂是供本官驱使?这商会,虽是由本官所倡,但官府绝不插手其间运营,商会运营,完全由其会董决定,而会董权益亦是由其股本决定,而官府所授者,不过只是将赴日全部贸易权授予商会……” 对于股份制,这个时代的人们并不陌生。而原本有意拒绝的梁天佑听着其这么说,忍不住问道。 “那官府可有参股?” “自然参股!” 这是肯定的,毕竟对于朱明忠来说,之所以重开海路,为的就是通过海上贸易获得商利,仅仅只凭海关税收,能得多少税收?不过只是区区数万两罢了。 “那官府参股,若是官府凭股本操持商会,又该如何?” 梁天佑的唇角微挑即将露出嘲讽之意时,便看到朱明忠摇头说道。 “商会大小事务皆有会董投票决定,商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既便是官府所持股本再多,亦只有一票,一人一票,是商会的基本原则!而且商会会首、副会首以及会董皆是由商会会董会任命,官府不加以干涉!” 那不过刚露出来的讽刺,瞬间便从梁天佑的脸上敛起,表面上看似平静的他,心中却倏然而惊,因为他很清楚,这样的商会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商会在得到官府全力支持的同时,还不会有官员插手商会,这样的官商身份,又有谁能拒绝? 他看着对面前的这位年青的有些出奇的经略使,认真的打量着他,好一会才说道。 “经略,你意重开清河海路,是为解一时之需,还是意以此为长久之计?” 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梁天佑很清楚,如果没有官府的支持,这个看似把持对倭国贸易的商会,将来必定会成为众矢之的,所以以做决定之前,他必须要先弄个明白。 “嗯……” 沉吟片刻,朱明忠直接回答道, “海外诸夷自古喜好我中国之货,本官欲开海上商路,正是欲以我中国之货换以海外金银,以供国人之用,这商路既开,便绝不能停,非但不能停下,将来还要不断加以扩充……” 看着已经有些心动梁天佑,朱明忠又加上了一个筹码。 “待到将来朝廷还朝之时,本官自会向朝廷请旨,请皇上将商路全部贸易的特许权授予商会!” 章节目录 第131章 贸易(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请皇上将商路全部贸易的特许权授予商会! 一句看似简单的话语,在房内响起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是为之一惊,既便是石磊也没有想到经略会这么说。 众人的诧异让朱明忠只是微微一笑,他知道对于中国人来说,这无异于天方夜谈,但在欧洲这却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就像几十年前,英国女王向东印度公司颁发特许状时,她将东印度的全部贸易权授予东印度公司一样,了解这个时代游戏规则的朱明忠自然很清楚,特许状会给传统的商会带来什么样的改变。 未来这个商会能不能锐变成像东印度公司那样的企业,朱明忠并不清楚,但是至少,这是一个机会,既然是机会,那就不能够错过它。毕竟正是这些特许公司开辟了欧洲的殖民时代,只有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这些民间公司才会千方百计的拓展海外贸易,进而拓展殖民地。而不仅仅只是国家的强力推动,推动海外的事业,必须要充分调动各方的利益,而开放的商会则是调和各方利益的一个联合体。 梁天佑惊讶的看着朱明忠,好一会才开口问道。 “经略此言当真?” 请皇上给商会颁旨,这,这怎么可能?但是他并不怀疑,毕竟他曾听西洋人提及在西洋就有类似的事情。只是从未曾想到,在中国也可以这么做。 若是从其它人口中得知此事,他会一笑了之,但是现在,当这句话从朱明忠的口中道出时,他却不曾有丝毫怀疑。, “怎么,老先生难道还怀疑本官不成?” 表面上看似平静的梁天佑心中却是波涛汹涌,他未曾想到,经略会提出这样的条件,搁过去,这个条件几乎会使他陷入千夫所指之境,但是现在……待到将来经略北定中原之时,凭此奇功,皇上又岂会拒绝他的要求?到那时,这商会又如何不能成? “爹,经略如此盛情相邀,又怎能再加以拒绝,更何况,您不是经常教导孩儿要以国为重,此事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爹您还犹豫什么?” 梁赞适的一句自豪感,让现在已经不想就这么放过眼前的大好机会的梁天佑,顺着台阶微笑道: “经略如此盛情,在下又岂能拒绝,不过经略需知道,这滔海行商,可谓是风险重重,非是每船皆可得利,亦非每船皆能归还!” 对于这个大航海刚刚开启的时代,海上航行的风险朱明忠又怎么可能不了解,沿着海岸的近海航线尚都有各种风险,更何况是赴日本这样的“远洋航行”,于是他点点头说道。 “此间风险本官自然知道,这于陆上做生意尚有各种风险,更何况是贩海,商会之事,老先生你只管操办,至于官府这边,本官军务繁忙,又岂能事事过问?” 一句话等于给梁天佑放了行,朱明忠的这句话,几乎等于承诺不插手商会事务。“经略,这商会既是由经略所办,经略但凡有所吩咐,我等又岂敢不从。” 梁天佑的声音不大,那声音低的恰好能让朱明忠听道。其实他也很清楚,所谓的不插手,不等于不闻不问,官府若是想插手商会,又岂会在意其它?关键在于掌握好度。 在两人就商会的一些细节加以探讨的过程中,朱明忠不时的会提供一些后世股份公司的经验,毕竟相比于这个时代商号,经过数百年发展的股份公司在二十一世纪其体制更为成熟一些。 对于其口中提及的一些商会管理上的“奇思妙想”,梁天佑更是不的出言称赞,最后在落实到具体经营上的时候,朱明忠自然会询问起了这与日本贸易的货物种类,毕竟,他所希望的是通过海外贸易刺激本地商业的发展。 “这日本所需者,首先是生丝,这生丝又以湖丝为上,湖丝于我大明每担约百两上下,运往长崎可获倍利,再就是日人喜好甜食,而日本却不产糖,其所食之糖皆来自中国,但凡是糖于日本皆可获得数倍暴利……” 尽管已经十余年未曾赴海从事对日贸易,但是梁天佑提及对日本的贸易时,仍然说的极为细致。 “先前经略所言,意取日本之铜,我们可以可直接把日本人喜爱的生丝和丝织品运到长崎,从而以交换日本铜,如此所获得利润远多于其它,在下当年赴日时,曾识得几位铜商,若是经略有意,我等可于其签售,即是把船上的货物悉数交给他们,再由其换成铜条或者银两……” 这正是梁天佑的作用,或许他很少出海,但是梁家几十年间于日本却早就积蓄了很多关系,这些关系网正是贸易船能够进入日本的关键,没有梁天佑的参与,即使是朱明忠派出使节,但是等待德川幕府批准贸易却可能面临诸多的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郑家的反应,但梁家不会,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对日本贸易的参与者,现在只是趁机恢复对日贸易罢了。 其实无论是换铜也好换银也罢,对于朱明忠来说,他所需要的无非只是开启一个海外贸易的大门,从而让江北,这个不为世人所知的地方,再一次繁荣起来,当然更重要的是,随着海外贸易的繁荣,未来的航线肯定不仅仅局限于日本或者朝鲜。 “既然老先生熟知海路,对这往南去的海路可曾熟悉,比如去广东等地?” 朱明忠的言语中带着试探的味道,而他的这一问,让梁天佑反问道。 “经略莫非有意开拓往南的航线?日人所喜之糖皆产于岭南,若是欲备糖货非重往南遣船不可,对向广东等地的航路,在下亦有所了解,家中亦有长辈专事往南航路。” 梁天佑的回答让朱明忠的心头一喜,脸上甚至都洋溢着莫名的兴奋,更是有些激动的问道。 “既然如此,不知老先生可知闽省对岸有一大岛名为“台湾”,此岛最适合种植甘蔗,不知老先生可知此地?” 章节目录 第132章 利国(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山满金、水满银,行人齐称聚宝盆”。 置身于船艏的吴品洪指着湖畔的市镇,向着身旁的经略介绍道。 “这就是往年的利国驿,这利国远在秦汉之际,这里已开始采铜冶铁。并开始采用铜山岛之铜矿设炉冶炼为诸侯王国铸造铜币,后用作制镜。由秦汉至宋时,经过千年的发展,利国的冶铁业达到了它的鼎盛期。” 尽管并不是徐州人,但是对于江北的了解,吴品洪却不逊于许多本地人,对这利国自然也是极为了解。 “宋真宗年间,枢密使大将狄青率兵到利国采铁,沿村南由东向西排设铁炉60盘,就地冶炼,制盔造甲,锻铸兵器,且挖掘运铁河以利运输。其倾倒在石龙河边的废渣至今犹存,俗称“炉渣棚”……” 在吴品洪的讲解中,朱明忠只是打量着这座与普通市镇没有太多区别的临河小镇,此时的利国已经不见了千年的繁华,至元明起,由于地表铁矿石减少,加之微山湖逐渐形成,采矿坑口和冶炉也被湖水淹没,再者受开采技术所限,地下深层铁矿石无法开采,使得延续了百千年利国冶炼业日渐式微,到数十年前采矿冶炼业已基本停止。此时的利国只是三千里运河畔的一个普普通通的小镇,千年的繁华与喧嚣已成为了历史的云烟。 此时,经济地位衰退的利国之所以能引起朱明忠的注意,是因为环湖诸山上仍然有外露的铁矿矿苗,而这是江北治下唯一可供开采的铁矿,也正因如此,才会在徐州克复之后,立即派人来利国勘探。 勘探的结果是喜人的,按负责此事的孙明跃报告称“徐州铜山境煤苗极盛,利国驿所产铁矿尤多且佳,诸山环绕微山湖,磅礴郁积,不尽黝黑,铁质隐然,俯拾之余,皆富融焓”。 也正因如此,在利国开矿炼铁,就摆到了议事日程上。否则毕竟仅凭着清江小铁厂的生产规模,完全不能满足江北的需要,仅仅只是铸炮用铁都不能满足,更何况是制造兵器、船舶。 也正因为利国铁矿关乎江北命脉,所以朱明忠才会亲自来到这里。 在浆手划浆下,船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用于驱动风箱、锻铁的水车这会已经显出了雏形,沿河分布着,足有十余座之多。既便隔着码头,也可以看到岸上正在忙碌着人们,那些正在干活的苦力皆是战俘,在皮鞭甚至刀口下,他们自然不敢有丝毫懈怠。 足有一人高的大石滚在几头牛的挽拉下平整着铁厂的土地,上千个带着脚镣的苦力像是蝼蚁一样,在皮鞭的督促下建设着这座铁厂。尽管这座铁厂的规模甚至不及在三百多年后一座小区,但置身其中,仍然难免感觉有些震撼。 “利国之利全于铁。铁石遍山漫野,可谓是取用无尽,诚能以本地之煤炼本地之铁,其利可至数十倍。” 尽管孙明跃的言语中有些夸张,但是朱明忠很清楚,凭着他设计那座砖砌的炼铁高炉每日30吨的产能,这利国的铁矿确实是取用无尽。 “甲字号炼铁炉这个月能建成吗?” 之所以来利国,正是因为关心炼铁高炉的修建,尽管并不是冶金专业毕业,但是凭着对炼铁技术的一知半解,又借鉴了中式炼铁炉的炉身构造,朱明忠设计出了一个与欧洲十九世纪早期技术水平相当的砖砌炉身的炼铁高炉,尽管其炉身是由砖石砌成,但是它的结构却是20世纪标准的炼铁高炉结构。 或许按二十一世纪的标准来说,这个炼铁高炉连土炉都算不上,但是在这个时代,朱明忠相信,凭着它的先进的炉膛结构以及先进鼓风设备,足以让这座炼铁高炉成为这个时代的黑科技,让它成为这个时代设备最先进的铁厂。 不过即便是颇为自负,但是现在铁厂正在修建的一号铁炉,仍然是一个小型的日产量只有5000斤左右的试验炉,之所以修建试验炉,正是为了验证这一技术是否可行。 “经略,现在甲字炉的地基已经基本完工,虽说这个月甲字炉必定可以出铁……” 孙明跃的语气显得很是自信,他本是清河书院的学生,虽说是个书生,但是出身匠户的他,有明一代家中皆是以冶铁为生,对采矿、炼铁,自然极为了解,也正因如此,他才会被推荐进主持利国铁矿勘探以及铁厂的建设。 “能早一日出铁,就可以早一日解我忠义军所需!” 置身于铁厂的工地上,朱明忠整个人都显得兴致勃勃的,毕竟这是他来到这个时代之后,创办的第一个“大型企业”,尤其是这个大型企业的许多设备都是由他一手设计,当然是在结合时代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引入未来的“理念”,比如说高炉的鼓风系统。 “炼铁最重炉温,使用冷风炼铁,燃料消耗很高,生产率低,若是使用“热鼓风”炼铁,可以显著降低焦炭用量……” 即使学的并不是冶金专业,但是朱明忠也曾书本上了解到“热鼓风”炼铁给炼铁业带来的改变。在19世纪20年代以前高炉使用冷风炼铁,燃料消耗很高,生产率低。1828年英国尼尔森建议在高炉上使用“热鼓风”炼铁,并于次年在苏格兰克拉依特厂首次实现来这一建议,风温虽然只有不到150度,但是它所带来的效果却是惊人,每吨生铁的燃料消耗由8吨骤然降到5.16吨,燃料消耗降低了30%以上,而相应的产量提高46%,而用于加热鼓风消耗的燃料只有不过仅只是0.4吨/吨铁。几年后该厂又将风温提高到300余度,燃料消耗降到来下降了50%以上,而产量比用冷风炼铁时翻了一番。 尽管在这个时代,不可能做到21世纪一千余度的风温,但是做到一两百度的风温却很容易。而且技术也很简单只不过是在风道中增加加温段,虽说无法测定炉温的温度,但是在清河铁厂的试验中,焦炭消耗降低了25%左右。 “经略所言极是的,过去虽知道炼铁需要鼓风,却不知这鼓风里头居然有这么多的学问。” 虽说几乎等于出身炼铁世家,但是孙明跃仍然很难想象这炼铁中会有这么多的学问。且不说其它就说燃料上,从洗煤、配煤直至炼焦,看似简单的炼焦过程之中,从最初的选煤就有许多讲究,用什么样的煤,那里的煤,都需要经过多次试炉才能确实。这煤看似相同,但每个地方的煤皆有其不同之用,若是用错了煤可能会导致炼铁用焦量激增,也有可能导致生铁过脆。所以,现在铁厂的炼焦,仅仅指定少数的几处煤焦。 “正是因为学问多,所以才会让你做好记录,把这些经验整理成册,弄清楚其中的原因,道理,如此这炼铁才能变成一门学问,不要担心教会了徒弟饿死了师傅,就像这炉风加温,本官就提有专利金,每产千斤铁提取2斤,以后这就是发明创新的定例,如果有其它人能改进冶铁技术,能够提高产量、降低成本,若是被工厂采用,自然也可以提取专利金……” 在拿自己作为例子的同时,朱明忠又伸手指向河边的洗煤厂,与清河焦厂早先使用朱明忠发明的人力洗煤不同,现在却借助水力洗煤,而发明水力洗煤的正是焦厂的一位工匠。 “就像那发明水力洗煤的胡师傅,他的这个发明节省了很多人力,虽说这个技术是被一次性买断,可毕竟也有180两银子,依我看少了一些,原本至少能卖三百两,可毕竟是一个开始,等将来会越来越规范,而这技术自然也是越来越值钱,只有如此,他们才愿意把自己的绝活拿出来与人分享,与人交流……” 提及那个卖了180两的水力洗煤专利时,朱明忠显得很是兴奋,毕竟这是江北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工业专利”。甚至他也正是以此为契机,开始寻思着颁布一个专利保护章程,之所以重视专利,是因为专利制度是导致近代中国与欧洲在知识积累和技术进步模式上产生巨大分野,进而导致产业革命在欧洲而非中国发生的关键所在。在欧洲建立专利制度之前,中国和欧洲的技术进步都是由技术机密所驱动的,而工匠保护技术诀窍,最原始也最有效的原则就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所以,技术机密大都采取了与创新者人身依附的使用和传承方式。 “过去,很多工匠的秘方绝活都是“世代单传”、“传男不传女”、“传长不传幼”的传承方式。这种传承方式能够尽量降低技术诀窍泄露的风险,但却阻碍了人们之间的知识共享,并会大大增加技术诀窍的灭失风险,古往今来,不知多少绝活就这么消失,唯才,你是匠户世家出身,对此,自然比我了解一些。” 如果说对于这种原始的技术传承方式的弊端,朱明忠只是从后人的总结中有所了解的话,那么对于孙明跃来说,出身于匠户世家的他却是深有感触, “经略所言甚是,这清河有匠户万余户,这几百年间,不知多少技艺因为后继无人或者天灾人祸而失传,就像甲申天变,天下离乱,不说其它,便就是擅长制钢的孙家就因为其父被乱兵所杀,使得制钢之术失传,还有李老三的铜镜,这清河一地尚如此,更何况是这清河?” 在孙明跃感叹着那些技艺失传的时候,朱明忠点头说道。 “从先秦直至现今,数千年来,但凡技艺皆保留为私人,相互之间难以共享,不能取长补短,于是人们往往是简单重复前人的工作,有时候还没前人做得好,即便是偶有聪明才智,即便是拜师学艺,往往对方唯恐教会了徒弟饿死了师傅,往往留上一手,往往需要他积蓄十数年甚至数十年经验之后,方才有所心得,而不能“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进行累积创新。如此一来,又谈什么进步?” 数千年来的中国对西方的人口优势,直接导致中国对西方的技术优势,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很长时间都在技术总量上遥遥领先于欧洲。但是当15世纪末专利制度首先在欧洲确立之后,欧洲社会知识积累和技术进步的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于专利制度解决了商业机密保护下市场扩展与技术可占有性之间的内在矛盾,而作为一种无形资产,人们从专利权所获利润大小与市场容量成正比。由此给欧洲的技术变革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经略,您之前所颁布的《专利令》中所言““在10年期限内,未经发明人同意与许可,禁止其他任何人制造与该发明相同或者相似的装置。若其他人贸然防止,将赔偿专利人银千两,仿制品将立即销毁”,不正是保护匠人之利,令其再不至于像过去一样,将手中的三分绝活藏于家中敝帚自珍,如此,将来我江北匠人自然会受益无穷!” 孙明跃的恭维让朱明忠只是微微一笑,这个时代的人们根本就不会知道专利保护对于技术的推动。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专利制度可能是促进工业革命的关键因素。在此期间,公开披露的技术知识日积月累,逐渐形成一个庞大的公共知识库,为工业革命的发生打下了坚实的知识基础;而专利保护的排他性特征,也为技术与市场的结果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证。从而使得风险投资家愿意投资给技术发明人,从而获得利润,就像蒸汽机,正是由于具有蒸汽机的专利,瓦特才得到了巴洛克、博尔顿等企业家的“风险投资”,这又促进了蒸汽机技术的市场化进程——那些企业家最后为了收回投资,又会积极推广蒸汽机。 或许,他们现在不会理解,但是当专利保护把中国技术的发展送上快车道的时候,到那时,谁又能阻挡它的前进呢? 章节目录 第133章 求贤(第三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丰县,这是江北治下最北方的县城,宿迁之战后,丰县知县出逃后,当地的士绅即遣使请派兵收复,和徐州、沛县等地一般,皆是不战而克。其实这个时代打仗大抵是如此,一场大胜之后,凭着大胜之威既可逼降周围的府县。 离开了铁厂之后,朱明忠便直接领着卫兵来到了丰县,因为丰县地处前沿的关系,所以在丰县驻有忠义军一营兵,虽说看似兵力有所不足,但用于守城,凭着城墙至少可以坚守数日。 在抵达丰县视察了这里的防御部署之后,第二天天将放明,一身便装的朱明忠便骑马在几名亲兵的护卫下,沿着官道一路北上,这是这个时代官吏的必然,既然到了这个地方,自然需要拜访一下遗老,骑在马上颠簸了半日,于午后朱明忠接近了目的地。 “经略,不过就是一任知县,何需您亲自上门?” 跟在经略的身边,赵兴贤有些不解的问道,作为护卫,他首先想到的了经略的安全,而这董庄离城数十里,万一有个差池,那可如何是好。自然的,对那位小小的七品知县,也跟着有些怨言。 “就是,经略,若是你想见他,直接命人传他到城中便是了,何需亲自来此?” 护卫们的抱怨,让朱明忠只是微微笑道。 “你们不懂……” 其实,朱明忠之所以会亲自来董庄,既是为了作出礼贤下士的姿势与世人,同样也是为了见一见后世听闻的“折笏之交”事主。 尽管置身于这个时代,曾见过太多的名人,但是对于少年时曾读书过的那篇“折笏之交”的文章中所记载的鸿胪寺少卿董令矩与翰林院编修宋千敏友谊却是印象极为深刻。所以既然到了丰县,这人总是要见上一见。 江北的村落与江南相比,显得有些破败,放眼望去,大都是泥坯草层,百姓也是衣衫破旧,那棉衣的破旧处更是露出此许棉花。 江北民力贫乏如此,如何能撑得起北伐大业? 正在村口伫足神思的时候,这时却有一位六十几许,穿着粗布衣、背着粪筐的老者已走到他的身旁,笑着向他打招呼道。 “这位公子,可是路过此事,若是困乏了,不若来家中喝口茶歇歇脚!” 朱明忠看着的这头戴幅巾的老者,在这个时代幅巾几乎等于遗民的标志,于是便笑着问道。 “这里可是董庄?” “正是董庄?公子是来访亲还是?” “访友,不知前宿迁知县宋千敏,住于何处?” “小老儿正就宋千敏,不知公子您是?” 宋千敏有些诧异看着面前的这位公子,既便是不看其身边的几个护卫,也知道这个浑身透着沙场气息的青年,绝不是什么富家公子。 “这是我家朱经略,大明江淮经略使!” 朱经略! 瞬间,宋千敏便反应过这人是谁了,难怪浑身尽是沙场之气。 一听眼前之人就是宋千敏,朱明忠立即笑说道。 “正想去见你,没想到在这村口就碰着你了……” “见过朱经略!” 宋千敏急忙揖手见礼时,朱明忠笑说道。 “本官身为江淮经略,直至今天才上门拜访宋老先生,还望老先生切勿怪罪。” “岂敢,岂敢,经略事务繁忙,小老儿焉敢怪罪经略……” 听说朱明忠是专程来见自己,尽是诚惶诚恐模样的宋千敏连忙又招呼着道。 “经略,若是不闲寒舍简陋,不若便到家里去吧,就在前面。” 跟着宋千敏,朱明忠一行来到一座宅院门前。与周围泥坯房不同,这房屋是灰砖彻成,迈进门槛之后,朱明忠便正面四间是坐北朝南大瓦房,两厢六间侧房均为高梁秸盖顶,庭院里有一大块种着萝卜、大白菜的菜地,院中虽说养着鸡鸭,但是收拾的却极为干净。 “寒舍简陋,还请经略包涵,” 说着将宋千敏将朱明忠带至正房边,指着右侧的一间房说道。 “这是在下的书房,我们就在这里说话吧!” 坐下后,朱明忠见书房左边墙壁边摆着一长条书架,上面整齐地放着两百余册书籍。比起朱明忠的书房来,他这里的书大概不及其百分之一,毕竟这个时代书籍,本就不便宜,寻常读书人不过只有区区十数本。 “回到清河后,可以考虑建一座图书馆,” 心里这般寻思着的,朱明忠便和宋千敏聊了起来,聊的并非是文章,而是崇祯朝的得失,当然免不了还得聊到那位已经逝去多年的鸿胪寺少卿董令矩,自然还有他们之间的“折笏之交”以及“一文契约”,慢慢的得二人便谈及正题。 “其实朱某此次来此,是想请着巨出山,目下江北初定,正是用人之时,而朱某初来江北,府中人才匮乏,着巨当年于宿迁任上,为官清谦,颇有业绩,甚得民心,为我大明百姓,还请着巨切勿拒绝。” “经略,非是小老儿不识抬举,实是小老儿当年流落至此,若是无董兄相留,恐早不知飘零于何处,沦为饿殍。再者小老儿年事已高,即便是入以经略之幕,又于经略又有何助?小老儿只愿能与董兄的相伴,他日百年之后,长埋于此,才是小老儿之愿。” 先是表示了拒绝,然后宋千敏又继续说道: “数月前,经略先平以江北,后败清虏十万大军,若非经略我江北数百万黎民,又焉能复以故国衣冠,今日经略既感人才匮乏,倍受掣肘,为何不于清河设崇贤馆,招天下之英贤?” 崇贤馆? 宋千敏的建议让朱明忠微微一愣,见其似有不解,宋千敏便笑说道: “不瞒经略,其实自经略定以江北之后,小老儿便一直留意经略于清河的施政之举,经略虽说意以清河书院培养人才,但正所谓百年树人,待到书院之才择选之时,恐已延迟了时日。既然如此,经略为何不招揽天下之英才,对其量才录用?尽管其中有些许人等所图是为升官发财,可自然也有赤诚之士,既有庸才,亦不乏英才,经略自然可去芜存菁,如此,又何愁人才匮乏?” 朱明忠用心倾听着宋千敏的建议,他听得出说其说的是肺腑之言。 然后又听宋千敏说道。 “至于如何择才,想来经略亦有所悟,自甲申天变,小老儿隐居于此,亦曾与董兄每日畅谈国朝之事,倒是略得些许心得,今时正值乱世,无论是一方之吏,亦或是一军之师,吏者关系百姓的切身利害,要办的都是有关国计民生的实事,军者关乎大明中兴之根本,要办的是恢复河山的筑业之事,两者皆不是能言善辩、引经据典就可以解决得了的。所以,这择才之道,自然不能再以八股科举取才,如何取才,小老儿只有八字“唯才是举、量才适用”。” 在宋千敏的话声落下时,目带诧异之色的朱明忠连连点头赞同说。 “着巨所言甚是。过去我皇朝择以人才,皆是八股取士,而其大都还只是与书籍和士人打交道,与钱粮刑名这些经济大事大都未曾涉猎,今时非太平盛世,自然不能再循旧例以八股文章择才,今日着巨点拨可谓正入朱某心中。我也不绕圈子了,开门见山说吧,此时这次到丰县,就是来敦请着巨出山,随我去清河,帮帮我的忙如何?” 尽管朱明忠的师傅主张实学,但是从未曾像宋千敏一样,如此直截了当的告诉他,乱世之时,不能以八股取才,这种话传出去不知会引起什么样的风波,但也就是这样的话,一下便说到了朱明忠的心槛里,原本只是让宋千敏做个马骨的朱明忠,又怎么可能愿意放过此人。 面对又一次发来的邀请,端起茶杯,宋千敏慢慢地喝了一口,绕开朱明忠的邀请,然后看着他问道: “成化二十三年,国朝科举始由“经义”变为开考八股文,规定要按八股方式作文,格式严格,限定字数,不许违背经注,不能自由发挥。如此,经略以为何?” “嗯……” 沉吟片刻,心知宋千敏是在试探自己的朱明忠,几乎不假思索的答道。 “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才,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四百六十余人也。” 朱明忠直接引用顾炎武的这番话,落到宋千敏的耳中,让他颇为惊讶的看着其,好一会才说道。 “国朝人才之败,始于八股,败之于科举!” 放下手中的茶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宋千敏又继续说道。 “八股文章虽空疏无用,实于政事无涉。可若是废之以科举,那又该如何取才?” 未曾想宋千敏会说出废除科兴这番话来的朱明忠,此时顿觉这次丰县之行没有白来,立即说道。 “国朝人才虽败于科举,可考试之道,仍是世间最公平之法,科举不可轻废,而应加以改良,以实学取才,方才是上策。” 随后朱明忠又恳切地说道。 “着巨,请你务必帮朱某完全此愿。” “经略,可我能帮你做些什么呢?” 面色凝重地宋千敏长叹道。 “毕竟,朱某所长,也是八股文章……” 章节目录 第134章 南归(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时交初冬,一场初降的冬雪,使得北方大地尽是一片雪白,在京师西山一条僻静的羊肠小道上,虽是薄雪掩去这狭窄的山道,但是在这雪地之中,却仍然有一头戴棉帽的中年人踽踽独行。 这独自于山道上行走的中年人个头中等,身材瘦削,瘦削的脸膛黝黑,尽是一片风尘仆仆之状,他身着一袭洗得发白的灰布长袍,脚穿着一双破旧的满是补丁的棉靴,手中拄着一根竹杖,他就这样沿着崎岖的山路一步一步向上攀登着,虽是寒风刺骨,但他的额头依然不时的滴着汗,终于来到了峰顶,他便朝着远处看去。 今天正是冬天里难得的晴日,那座既雄伟壮丽又空虚窳败的古都,完全展映他的眼底。置身于山顶的个纵目远眺,神思飞扬。两年前,在第六次拜谒孝陵,寄以对故国的思念之后,他便返昆山,将家产尽行变卖,从此掉首故乡,一去不归。 在过去的两年之中,他便一路北游,以结纳各地抗清志士,考察北中国山川形势,徐图复明大业。远行避祸当然也是一个原因。 月前,沿着山海关一路考察当地山川地形的他,在得知达素所领的十万清虏于宿迁惨败之后,尽管当天晚上,他站于山岭上高声哭喊着“高皇帝保佑”,尽管他恨不得立即南下,但他并没有立即南下,而选择来到京师。 他日北伐,必以京师为目标! 也正是怀揣着这个心态,在过去的一个月中,他走遍了京师附近方圆百里,除了将山川地势记于纸上,更是绘制了一份地图,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将来的北伐做准备。一面记录着山川地势,他一面又思考今后的道路应当如何去走。 是往南京? 还是往清河? 亦或是南昌? 摆在他面前的一共有三个选择。 未曾北游之前,他也曾数次准备南下,赴福建参加沿海地区风起云涌的抗清复明事业,但由于各种原因,最终都未能成行。 而现在,江南恢复,江北已平,天下大局变化越发有利于大明的时候,即将面下的他却显得有些踌躇,毕竟,这三种选择代表着三种截然不同的可能。 凝视山下的京师,看着那已经尽染腥膻之气的京师,收起笔墨的他眉头略微一皱,不能再犹豫了,是时候南下了! 太阳渐渐西下,冬日的夕阳,以它血色的光焰将天地渲染成一片血红,那血红就像是清虏于中原之地杀戮所成,甚至就连那枯黄的茅草也给染成了红色。极目远眺,群山起伏,苍穹寥廓,古都森严。这一幅山河图画,在此刻他的心中激起的却是一种悲壮之感。 这是天子守以国门的京师,如今,天子已尽其誓! 我等大明之民,必将复还国都! 一股山风吹来,内心被那种莫名情绪笼罩的他略感到一丝凉意。是的,是时候下山了。 是时候南下了! 雪路上,一人独自背着行李,沿着无人的官道一路往南,那刺骨的风雪不时吹打在他的脸上,而他眯着眼睛,那面上却是带着些许喜色,再过几日,应该便能到徐州,待到了徐州,便等于进了大明的地界了。 “不知离徐州还有多远?” 自言自语间,瞧着远处风雪间路边似乎有个茶棚,已经疲惫不堪他的便加快脚步,朝着那茶棚走去,这寒冬中,便是于茶棚中避上一时的风寒,喝着一碗热茶,也是实属难得。 尽管茶棚不过只是草帘掩着风雪,可是那炉膛里的散发炉火,却使得刚一进入茶棚,他便只觉浑身一暖,就在他让茶棚的卖茶老汉让一壶茶的时候,棚内却传来一声欢喜的喊声。 “可是宁人?” 下一瞬,茶棚中原本正在喝茶的两人便起身朝他走来。 “啊,青主兄,咦,用卿兄,你们这是……” 正拍扫着身上雪花的顾炎武惊喜的看着面前的两人,他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碰上了两位老朋友。说话的这位走在前面,名叫傅山,字青主,山西阳曲人,顾炎武极服其志节。于学无所不通,经史之外,兼通先秦诸子,又长于书画医学。 “这是欲往何处?” “好你个宁人,怎么就许你南去,就不准我等南去?原本尚不知你的音信,未曾想却在这里碰到你呀!说来也是,但凡忠贞之士,听闻这等好消息,又焉不南下?” 后面哈哈笑道是阎尔梅,他曾为复社巨子。甲申、乙酉间,为史可法出谋划策,却不为史所用。随后他仍继续坚持抗清活动,妻妾自杀后,他便平毁先人坟墓后,随后散尽万贯家财,用以结交豪杰之士,立志复明。期间与山东榆园军合作,削发为僧,自诩“蹈东和尚”,以河南少林寺为联络点,携幼子云游四方,积极组织反清复明斗争,虽屡屡失败,亦百折不挠。他曾两次被清军抓获,意志不屈,寻机逃脱后流亡各地,结交各地义士。 而在顾炎武北游之时,先后与两人结交,现在在这南下的路上不期而遇这两位好友,他自然十分高兴。 “好你个蹈东和尚,此次南返,正好途经沛县,原本正寻思着,能否寻着你让你尽地主之谊,未曾想却在这里碰着你。” 能于这途中巧遇知己好友,本就是一件喜事,那边卖茶的老汉听着这三人的话声,立即明白了,这三位定是南下投奔大明的义士,那神情瞬时变得很得恭敬。 “三位先生,既然今日与此相逢,小老儿这锅中尚煮有羊肉,若是不嫌这酒差,三位先生不妨喝上两杯去去寒。” 卖茶老汉的建议,顾炎武又岂会拒绝,他立即点头说道。 “如此甚好,快,快些上份羊肉,再温上两壶酒。今日非得与两日兄长好好喝上两杯!” “好,一定得喝上两杯,不单是为我等故友重聚,亦是我为大明!” 显得十分快活的阎尔梅,话中完全没有丝毫顾忌。而心知此地曾遭清虏杀戮,百姓心在大明的顾炎武,亦是开口笑道。 “好,为我大明,你我同干此酒!” 章节目录 第135章 往何去(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曾经舟船如织大运河随着冬日的到来,这会已经尽是冰封。不见了往日的行船。 在这寒风腊月之中,只有些许行人于这河堤上行走着,一行六人,骑于毛驴上缓缓的行走着,与好友重聚之后,顾炎武也改步行骑上了毛驴。 “快到徐州的地界了!” 因为并不是第一次从这运河上行走,识得一处曾路过的地方时,顾炎武话声刚落,便听到一旁传来的轻叹。 骑于驴上的阎尔梅,默默的看着前方,许是近乡情怯,十余年颠沛流离的未曾返乡的他,神情显得有踌躇。 心知好友这声叹息是为何故的顾炎武,直接劝道。 “用卿兄,不若我等先到沛县,待拜祭令祖之后,再行南下,不知用卿以为如何?” 想到当年阎尔梅妻妾为不拖累其自杀,他为恢复大明江山非但散尽家财,更平先人之坟的义举,傅山也跟着劝道。 “宁人所言极是,这沛县亦在途中,现今沛县已经重归我大明,用卿理应拜祭先人,将此信告知于先人。” 好友的劝说,让阎尔梅把目光从远处收回,看着身旁似有所期待的儿子,摇头说道。 “他日的你娘自杀之时,曾言他日天下光复之时,请家祭想告,如今天下未复,弟焉有颜返乡见以先人?” 在道出这句话时,阎尔梅那满是皱纹的脸膛尽是难言的苦痛,十余年颠沛流离,十余年不知多少次在梦中与妻妾相会,如今虽是近乡,但他不愿返乡,只因妻妾自杀时的心愿未了,纵是回乡亦是无颜相对, “爹,待到了清河,到时候孩儿必定投身忠义军中,他日于沙场上杀虏报国,以报国仇家恨!” 对于二十一岁的阎复之来说,十几年前离乡时,他不过只有几岁,尽管对母亲的记忆已经淡去,但十几年来未曾有一日敢忘国家恨,这次随父亲南下,他便已经下定决心投心军中。 “如此方才是我儿!” 阎尔梅冲着儿子展颜一笑,那面上全是一副欣慰模样。 “只可惜为父老迈,不能随复儿一同上阵杀敌,若不然,岂不也是人生快事?” 听着这两父子的话语,只觉得心头猛然一热的顾炎武,便直接问道。 “听贤侄所说,用卿兄已经决定留于清河?” 从当日于香山决定南返,直到现在,顾炎武都没有下定决心,到底去那里。 南京、清河、南昌,三个地方三个不同的选择,让他着实为难了一路。这会听阎复提到要于清河入忠义军,好奇之余,却也觉得理所当然,毕竟其本就是徐州沛县人,留于清河是理所当然之事。 “正是。” 点点头,阎尔梅并没有解释为什么会留于清河,而顾炎武又把目光投向傅山。 “不知青主兄又及往何处?” “自然是清河!” 傅山笑着说道: “为兄之所以愿留于清河,除了忠义军上至经略下至兵卒,敢以用命,皆是我大明之中流砥柱外,更是因为清河位于江北,他日我大明北伐,以朱经略之悍勇,忠义军之彪悍,其必为北伐之先锋,如此,不正是我辈所欲?” 接着他又笑着对顾炎武说道。 “再则,清河朱经略虽起于草莽,却素有忠义之名,陷常州、克南京、平江北、战宿迁,其每战必身先士卒,全军上下无不不奋勇用命,于我大明可谓一片赤胆忠心,如此忠义之士,我等再不去投奔,还欲投夺何人?” 尽管并不知道朱明忠孤军北伐的背后原因,但即便是在山西,亦曾听闻他的忠义之名,对其也是心驰神往已久,这次南下傅山自然愿意前往清河,投奔朱明忠。 “延平者,虽素有忠义之名,然其父兄皆囚于清虏之手,若是北伐必有所忌,再者……” 话声压低,傅山继续解释道。 “郑家起于闽省,曾事隆武帝,麾下文臣武将如云,其克以南京之后,江南遗民无不纷纷投奔,我等前去投效,焉能得之以用?朱经略起于草莽,如今江北初定,正是用人之时,我等前去投奔,必定可一展所长,为大明中兴略尽绵薄之力,如此不正是我等十数年之愿?” 如此一番解释,让顾炎武顿时便如茅塞顿开似的,想通了其间的因由,可不就是这个道理,别说是郑成功那里,便是南京,张煌言幕中又怎么可能少得了人才,就凭其于江南的名声,恐怕亦如过江之鲫一般。如此一来,他若还去凑个热闹,又怎么可能得到重用,从而一展所长? 相比之下,确实没有比朱明忠更合适的人选了,毕竟其起于草莽,数月之前,天下之人谁曾闻其名。其之所以名扬天下,全是凭数场大胜之功,其身边幕僚必定有限,投奔于其幕中,自然有机会一展所长。 至于升官发财,皆非他们所愿,若是想要升官发财,又何需等到今日,当年清虏下诏之时,入京便可得以官身。他们十余年奔波,所思所想皆是为复以大明江山,为的是大明中兴。 “青主兄所言甚是!” 在道出这番话之后,一路上一直犹豫不决的顾炎武终于不需要再作任何犹豫,那原本举棋不定的心思反倒是平静了下来。 一路上三人谈谈笑笑,不时偶有所感的谈以北方的山川地形,说道着各自的北伐大计,心情自然很是愉悦。在断黑时分来到了,一行人来到了一处驿站,既便是天色断黑,可却仍然看到了那驿站关卡处飘扬的那片旗帜。那旗上似乎书写着斗大的“明”字,隐约的还能看到,驿站下身着赤衣的兵卒。 同样样是一身赤色道袍,自号“朱衣道人”的傅山,连声说道。 “我大明之兵,或着赤衣,或着黄衣,过了此驿必是我大明之土了……” 在说出这番话时,隐居于太阳城郊僻壤,自谓“侨公”,寓意明亡之后,自己已无国无家,只是到处做客罢了。更写出“太原人作太原侨”的诗句表述内心痛苦的傅山,许是一时过于激动。在终于看着那面飘扬的“明”旗时,那泪水瞬时便如雨下一般…… 章节目录 第136章 倒卖(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天刚放明,从家中走出门的赵德贤便一早来到了军饷局,军饷局故名思意,就是发放军饷所在。当初经略于江阴创建忠义军时,为避免官佐吞食兵卒军饷,故而于另设军饷官,因为按忠义军饷制,军饷的七成需要发给其兵卒家人,身为首任军饷官的钱磊,为便于军饷的发放,便于江阴闹市设立军饷局,专司军饷发放。在江北克复之后,这军饷局自然随之开到清河。而赵德贤正是这清河军饷局的局员。 作为丁级局员的赵德贤,就像是钱庄学徒一般,每天必须第一个到达局中,然后打扫卫生,擦净桌台,同时还要烧好开水,将柜后的桌椅收拾整洁。然后待到其它局员到达时,又要开始盘账交结。 “银2000两,钱145000文,粮券2000石……” 作为丁级局员的赵德贤,在接帐的时候,一如钱庄的伙计一样,需要清点接收的银两,制钱,不过与普通钱庄不同,军饷局额外的还需要发放粮券,因为忠义军的军饷有一半为米粮,初时军饷局也曾于局中发放米粮,但是后来因为太过繁琐,在局办的建议下,改成发放米券,军属凭军饷单领券后,可往城中米商处领券,而米商可拿着米券往粮仓中领粮。 终于盘点完制钱之后,赵德贤又在那里盘点起了米券,第一次拿着米券的时候,他也曾为这印制极为精美的米券而感叹,现在对于他来说,这不过只是一张纸,顶多是巴掌大小的“上等桑皮纸”。 “这是值一两一钱银子的桑皮纸。” 心里嘀咕着,赵德贤暗自想到,今个是领饷日,这门外不知有多少商贩等着从领饷的军属手换取米券。 “一转手便平空落得半钱银子,与其让粮商得了利,倒不如让大家得利……” 心里这般寻思着的时候,赵德贤一抬头,就看到局办站在那边,神情严肃的站在那,巳时一到,军饷局就会开门,今天是发饷日,每到发饷日的时候,这局内总会忙活起来,尽管军饷局每日都会开门,但很多人总会选择这一天领饷,原因无它——就是为了挣那半钱的银利。 这米券现在已经不再是米券了。而是等同于银子的银票。不知多少有多少人因此而获利,不知让多少奸商趋之若鹜。当真是没有那些奸商看不到的商机。 “青主,你看怎么会有这么多人?” 瞧着门前排出的足有小半里开外的人群,阎尔梅有些惊讶的说道。傅山同样也被这路人拥挤的人群吓了一跳,人很多,足足有几千人聚集于此。而在周围还有穿着赤色军衣加以维持的兵卒。 对于初来清河的两人来说,这两日他们一直住在顾炎武好友王略的府上,至于那住住的都是来自各地的士子的崇贤馆,反倒是没有过去,虽说那里可以免费食宿,如果其通过考试,既可入府为吏,量才适用。 之所以没去,自然有他们自己的考虑,今日因为因为顾炎武在教导阎复研习兵法,所以今天只有他们两人一同出门。 瞧见路边有一个商贩模样的人手中拿着小纸牌,上面写着“一石米券一千一百三十六文”的字样,而且路边不少人的手中都拿着这小纸牌,好奇中,傅山便走过去问道, “这位小兄弟,不知这米券是什么?” 那路边的小贩,瞧着眼前这两人皆是穿着儒袍,只以为他们是来领饷的官吏,毕竟这军饷局现在非但发军饷,而且也发官员俸禄,就连兵器厂、船厂、铁厂等工厂的工匠的薪俸也是由军饷局发放,可毕竟都没有官员的俸禄高,眼见可能会有生意,他自然显得很是热情。没准儿一会儿还能培养一个主顾出来。 做生意就是这样,看的就是那个眼力。 “想来两位官人,应该是刚来清河,今日可是第一次领官俸,不知两位官人的官俸中有米几石?两石?三石?若是两位有五石米,待一会领了米券,小人愿每石可多出十四文……” 米券?什么米券? 瞧见他们两人一头雾水的模样,小贩又连忙解释道, “两位有所不知,这官俸、军饷米粮,虽说皆是发以米粮,可军饷局现如今倒不是直接发粮食,而是发的却是米券,就是巴掌大的一张纸,就像……” 小贩话还未说完,阎尔梅便说道。 “莫非就像过去的宝钞一般?” 从她话里的意思,立即听了出来。这米券看起来倒是有点像宝钞,只不过后者不能换出银钱来。 “对,对,就像宝钞,不过和宝钞不一样,这米券可是好东西,你老拿着米券便能到米行里换出一石米来,若是你家中人少,吃不完,小人这里自然是溢价收券,这瞧咱们这清河的米价顶破了天了才千五十文,小人这里可是给您溢出了将近一百文哩……” 小贩的话让阎尔梅、傅山两人无不是一愣,他们没想到这小贩居然会溢出这样的高价收米券,这不明摆着是亏本生意嘛。知道没有这么简单的傅山看着小贩问道。 “你这人,多花百文买这米券又有何用?” 对方出高价收购米券肯定是有它的用处。不过对于这用处傅山倒是有些好奇。 “嘿,买它自然是为了卖它!” 小贩看着眼前的这位官人,那脸上依然带着笑容。 “卖它?莫非还有人收这米券不成?” 傅山有些诧异的问道。要是怎么了?瞧起来这样的亏本儿生意居然会有那么多人去做。 “那是自然,若不然,小人收这米券做甚?”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若是没有人收。这米券自然也就没什么用处了。 “谁会收这米券?他们为何收这米券?” 不待阎尔梅问完,那边便传来一阵喊声。 “开门了,开门了……” 原本还与他们聊着天的小贩,更是急忙丢下两人朝着人群那边挤去,一边挤一边嚷着的“高价收米券”,瞧着人群中那些喊嚷着收券的小贩,看着那边热闹的模样,傅山和阎尔梅两人无不是一愣,两人都没想到,这看起来注定要亏本儿的生意。居然会有那么多人追捧。 “用卿,你走南闯北多年,可曾见过这等怪事,你说这些人为何高价收以米券,难不成还能卖出高价不成?若是能卖出高价,又有谁去收?” 这边傅山不过只是这么一问,路边茶摊的老汉便笑道。 “两位官人,怕是才来清河吧,他们收了米券,自然还会有人高价收米券,不说别人,再者,这年月兵荒马乱的,行商做生意的身上带着几百两银子,钱财惹人眼,那有带些米券省事?往腰间一藏,靴子里一塞,又有谁能知道?行走千里,到了江阴往粮店里一出,粮店按一石一两兑给他,便是行商贴上个二钱银子,可却省下了不知多少风险来……就是那些个粮商收进了米券,凭这米券可以江淮任何一处官仓中领米,若是庐州的米商想贩米至清河,过去他需要从清河往庐州运米,这一路上有折损不说,还有运费。现在,他只要带着米券,便能直接从庐州的粮库中取出粮来,单就是这运费,便不知能省出多少来,” 瞬间,傅山、阎尔梅两人无不是惊讶的看着彼此,他们没有想到,这用来发饷的米券居然会有这样的用途,就还是什么米券,根本就是等同于银子的“银票”。 “那,那他们就不怕官府拿不出米来?” 傅山话音刚落,那老汉瞧着眼前的这个人,哈哈笑道。 “米?经略使入清河的时候,粮仓里缴得的米粮岂只数百万石,官府又怎么可能没有米粮?” 米券之所以受人信任并不仅仅只是因为他是军饷局发行的,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大家都知道,官府的手里有米,有很多米,别的不说,就是那几百万石漕粮,可是大家伙都知道的,只要官府的手中有米,那米券自然也就可以兑现。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地方。而对于那些米商来说,他们之所以信任官府,是因为他们知道,官府的手中不仅有米,而且还没有对外售卖,即便是官府想要对外售卖,终究还是要经过他们的手。如此一来又岂需要担心。 而更重要的是,那些米商从米券中看到了商机,在他们看到其中的便利之处的时候。行脚商人们同样也看到了米券的安全。 如此一来,双方一个愿意高价买,一个愿意折价收。双方配合起来,自然也就把这米券变成了有些另类的银票。 “奸商!当真是一**商!” 弄明白了那些米商的意图之后,傅山更是立即出言斥道,他没有想到,本来应该是方便大家的举动,现在居然成了米商们用来牟利的手段。 “奸商,当真该杀!” 看着那些是下收购米券的小贩,傅山有些愤愤不平的说道。 “长此以往下去还能得了。奸商误国。该杀!” 章节目录 第137章 内举不避亲(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时进隆冬,天上下着鹅毛大雪,这清河城天寒地冻的,虽说天色尚明,可这街上却早不见了什么路人,即便是偶有路人经过,也不过只是匆匆忙忙的赶着路。 那经略使衙署前,几名兵卒依然持枪挺立于衙前,他们的身上除了厚实的棉袄之外,还穿着大衣,再加上那皮帽倒也是能挡得住这风寒。 衙署内,门内门外却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门外天寒地冻,门内却是温暖如春。 “因为今年冬天比往年来的更早,所以这城中百姓大抵皆苦于无炭薪渡冬。便是军营之中,用于取暖的炭薪亦显匮乏……” 两个取暖的火盆燃着炭火,若有所思的看着那铜质火盆,朱明忠并没有打断的屈大均的汇报,他口中所说的炭薪指的是“木炭”、“薪材”。 17世纪的冬天,冷得有些远超过朱明忠的想象,阴历不过只是10月,便已经是天寒地冻,运河上更是结了一层厚冰,甚至就连同黄河的河面上也起了层层堆积的冰凌,让曾经繁忙的码头顿时陷入了萧条之中。当真是历史上的“小冰河期”,天气居然会这么冷。 不过幸好原本依赖水力的工厂还建有风车,那些高达二十几米的风车,可以借助冬天的风力,为工厂提供生产所需的动力。对于工厂的生产倒也没有太大的影响。只是相对的建设成本有些增加。这也没有办法。毕竟现在并没有蒸汽机,尽管对于蒸汽机的结构,朱明忠并不陌生,可是受限于加工条件已经技术制造水平,现在制造蒸汽机显然不太现实,在这种情况下,风力和水力是工厂最现实的动力来源。 可是如果不解决动力的问题,那么将来肯定没有办法在北方建立工厂。每个地方到了冬天都有充沛的动力。即便是在清河,那些耸立于黄河边上的风车,有时也会因为风力不足,导致工厂停止生产。 不过眼下朱明忠并没有时间去考虑蒸汽机的问题,因为这个时代的冬天非常寒冷,所以对于官府来说。每到冬天,都要去考虑居民取暖燃料的问题。 尤其是现在,曾经,不过只有几万人的清河县,一下子涌入了近10万军民。与民争炭的事情自然也就不可避免的在清河上演。 取暖用的木炭,不仅老百姓需要,官厅里的官员也需要,军营里的官兵同样也需要。相比之下,百姓自然是弱势。如此一来,入冬之后取暖木炭甚至做饭用的材火的不足,直接引起了百姓的不满。 “为何不用煤?” 面对下属的汇报,朱明忠有些不解地问道,按道理来说,这里离徐州这么近,用煤炭应该是很正常的。 “回经略,这煤气性劣,若是用煤于房中取暖,只恐会生意外?” “嗯,我知道了,这件事好办。” 默点下头,如果不是屈大均提及此事,恐怕朱明忠压根就想不起这种琐事来。煤炭不能够直接在屋子内取暖。那样会导致煤气中毒,这是一个在起码不过的常识,虽然木炭同样也会。可总归还是安全一些。 想要解决这个问题非常简单。直接拿起铅笔——月前去利国铁矿时,那里有部分铁矿石含有石墨,所以在离开之前朱明忠特意吩咐先矿时把石墨送至清河——他在清河创办了一个原始的铅笔作坊。 在作坊中工匠先是把石墨磨成粉,然后添加一定比例的黏土混合搅拌,再用一个特殊模具把混合物挤出来,挤成面条一样的长条,晾晒干之后就得到了石墨条。然后再将石墨条嵌入细板条内,用牛皮胶粘盒后就成了铅笔,而根据石墨和黏土比例的不同,铅笔的软硬程度、颜色深浅都可以随之调整。 尽管现在这衙署中的官员对于铅笔尚有些抵触,但是朱明忠却一直着力在军中以及工厂推广铅笔,与衙署内的抵触不同,军队因其方便使用,几乎是立即接受了铅笔,而工厂同样也发现其比炭笔更适合制图。 拿起铅笔的朱明忠直接在纸上绘制着一个三百多年后常见的蜂窝煤取暖炉,相比于炭笔,铅笔更适宜绘图,当然,他也更习惯使用铅笔。 很快一个蜂窝煤取暖炉就被绘了出来,在一旁标注了尺寸以及炉膛的结构等结节之后,一个简单的燃煤取暖炉便被制了出来。思索片刻,想到这个时代并没有蜂窝煤球,他又绘制了一个简单的人力蜂窝煤球机。然后便对屈大均说道。 “一会你命人把这个取暖炉送到工房,先登计专利,然后交给工厂制造,这玩意制造简单,一天制出几百个不成问题,到时候这营中的取暖,可以先改用这种炉子,然后是衙署,至于军中还有衙署的炭薪,可以直接发到市间出售……” 瞧着那带着烟道的取暖炉,尽管还不知道它的效果,但屈大均今曰的能够猜出来,那烟道应该是排出煤烟的,于是他又提到了另一个问题。 “经略,若是皆用煤取暖的话,这用煤自然就会激增,兵工厂、铁厂皆需要用煤,这河路断绝,恐怕运煤亦会受到影响。” “这个事情好办,用马拉雪橇运煤,冬天的时候用马拉雪橇运力比马车还要大上不少……” 如果说领先时代三个半世纪以上的见识,对于朱明忠来说,最大的好外就是什么,就是见多识广下,许多看似无法解决的难题,可以轻易的加以解决。 在提到马车的时候,朱明忠自然又想到了四轮马车,其实早在江阴的时候,忠义军就已经有了四轮马车,不过那是炮车的前车,并没有运货的四轮的马车。相比于两轮的中式马车,四轮马车的运力更大。 马车需要改进,同样这里的道路。也需要加以整修,满清最大的特点就是他对百姓极尽压榨,收取重税,但是非到不得已,否则决不会在说了许多公共建设上投资,哪怕一文钱。 “翁山,现在已经到了冬闲的时候,嗯,我准备按计划征发江北各府的劳役,整体官道,不知翁山以为如何?” 对于深知交通后勤就是战斗力的朱明忠,原本就计划的重修官道,更何况这徭役本身就是百姓的一种责任。利用百姓去整修官道,本身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而且如果江北的官道能够修缮一新,不仅有利于部队行军以及后勤运输。同样也能够促进商品的流通,刺激商业经济的发展。 “清虏治下官道早就年久失修,现今官道必加以修葺,以利物运,不过这各府征发劳役,需要加以筹划,以妥善完成此事,此事还需衙署先拿出方案,再交由各府县操办,下官会命人先拿出方案,再由众人议定。” 作为衙署幕僚的屈大均又就是其它的一些事情作了汇报之后,在他准备退出去的时候,看着经略似乎心情不错,于是便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说道。 “经略,这个,下官前日于崇贤馆,偶尔听闻并非所有欲投奔我江北之贤才皆愿于崇贤馆待召,就下官所知,目下确实还有一些贤才虽已至清河,却大都住于好友家中。” “嗯,翁山所言甚是,崇贤馆本就非聚贤之地,若方真是世间大贤,又岂会于崇贤馆中?” 心知所谓的大贤都是多少都有那么一点清高,而且本身也没指望那个地方招来什么大贤的朱明忠见屈大均有所顾虑,就直接说道。 “这崇贤馆所聚者,大抵皆是有意投我江北之士子,当世大贤自然不屑于此,这个本官自然是知道的。” 在设立崇贤馆时,朱明忠就已经从宋千敏那里知道,到时候崇贤馆中大抵来的会是什么人,其中大多数恐怕都是没有什么名气,甚至郁郁不得其志的士人,这些人中多少总些许贤才,而真正的那些稍有名气的士人,恐怕不会自降身份到崇贤馆中,那崇贤馆不过只是马骨而已,只是表明江北唯才是举的态度。 “再说,翁山,我不是早就说过了吗?江北用人是多措并举,内举不避亲嘛。” 笑看着屈大均,朱明忠说道。 “若是有故友来投奔你,你自会将其推荐于我不是?” “经略,下官,听说……” 犹豫片刻,屈大均才开口说道。 “听说王起田府上这几日来了几位于士林之中声望很高的贤才,若是经略有意,不若先往王起田府上拜见?” “王起田?” 朱明忠自然知道王起田是谁,其是户科司务,本地知名的遗民。作为江淮经略使的他,这阵子倒也曾经拜访过一些遗民,当然也有选择性了邀请了他们中的一些人入府为官。而王起田正是其中之一。 “这个王起田,来了客人怎么也不说一声。此人叫什么名字?在士林当中声望很高么?” “他叫顾炎武,前朝虽为生员未举功名,得昆山县令杨永言之荐,是弘光朝兵部司务!” 章节目录 第138章 劣政(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虽是天寒地冻,可在这挂着棉帘的房内,那厚厚的棉帘挡住了门外的寒气,一个本用来取暖的火炉前,围坐着几人,他们不时的将肉菜放锅中,涮菜引酒。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用着白居易的这首《问刘十九》,傅山看着那盆中的白菜、蘑菇、萝卜,但凡是冬时能寻着的菜在皆可于锅中涮吃。 “起田,这个吃法倒也新鲜,虽看似粗鄙,可于此寒冬之中,几人围于火盆间,一边取暖一边饮酒吃菜,倒也是乐事,这锅当真是火锅。” 傅山的笑言落在王略的耳中,他笑说道。 “三位仁兄有所不知,这火锅虽说自古有之,但如此这般将锅直接架于炭火上的吃法,却是由经略所创,因为这府中事务繁忙,早前天将寒的时候,经略与众人议事至深夜,见大家似都觉得有天寒、腹饥,所以经略便命人直接切了一锅羊肉,将锅吊挂在取暖的炭炉上,待用羊肉烧好后,以肉汤涮菜,经略更是亲自为众人涮菜盛肉,自此这吊锅便于清河时兴起来……” 听王略言道着这府中的趣事,众人只是哈哈一笑,如此反倒让他们觉得此人更加亲近一些。随后他们又聊起了一些府中之中,对于王略来说,或许他只曾见过经略数面,但是并不妨碍他于衙署之中道听途说的一些逸闻。 而顾炎武、傅山、阎尔梅无不是一副兴致盎然的模样,对于他们来说,通过这些逸闻趣事恰可了解那位早已名动天下的朱经略。而在听到那几句为郑成功、张苍水所心折的“绝命残句”时,那面上顿时一阵心驰神往之色。 “予之浩气兮,化为雷霆,予之精神兮,变为日星,予生则中华兮,死则大明,寸丹为重兮,七尺为轻……” 轻念着这残句,半闭着眼睛的阎尔梅神情显得很是激动,这几段残句恰应了他的心境。感叹之中,他猛的喝下杯中酒,然后感叹道。 “快哉快哉,经略虽起草莽,可仅凭此残句,其文名自可留传千古!” 顾炎武、傅山表示赞同时,王略却摇头说道。 “世人皆知经略起于草莽,自幼随其师游走江湖,可世人又有几人知经略之才?” 随后王略看着顾炎武、傅山、阎尔梅感叹道, “世人皆言经略之悍勇,可却无人言道若非是经略长于练兵,焉能月余即以江阴练得忠义军,如此方才有通济门之胜,若非是经略擅于用兵,又焉能以数万新卒力挫十万清虏,” 作为经略衙署的官员,王略自然知道,世人看待他人时的一叶遮目。 “于坊间颇有些许人等言称,经略身为一军主帅焉能轻易涉险,可却不知,自忠义军起兵以来,无不是以新卒对劲旅,当日于宿迁若非经略身先士卒,与数万兵卒同生共死,数万月前之灶丁,又焉能人人效命,宁死不退?” 即便是现在,提及此事时,王略的语气之中仍是满腹的怨气。 “言此之徒,实是人品卑劣之辈!想我大明,若是武将皆如经略,兵士焉敢不效之死命!” 顾炎武顿时愤声斥道,在过去的十几年间,他曾无数次总结国朝得失。 “可不正是如此,居高官、享重名者,以蒙面乞降为得意,如此贪生怕死之徒领兵,国朝焉不能败?他日世人曾言“金人满万不可敌”,可若是领兵大帅能与经略一般,那金人又有何惧?” 在他们三人之中,唯一曾组织数千义军的阎尔梅,则在一旁说道。 “行军打仗,主帅悍勇,其麾下自然锐不可挡,若主帅再长用兵,自然是战无不胜,而经略既长于练兵,更擅用兵,再加上这悍勇无双,宛若武毅公在世,我大明得以经略焉不能中兴!” 阎尔梅口中的武毅公指的戚继光,他人评价只引得三人一阵赞同,对于经历了甲申天变他们,面对十几年来清虏杀戮,千里赤地的惨状,自然很清楚大明现在所需要的正是武毅公那样的名将。 百无一用是书生的感叹,不知多少次于他们的心底发出,自然的对这位以其悍勇而名扬天下,并奠定天下大势的朱经略,心驰神往起来。 “非也,以小弟看,经略非但擅于掌兵,亦擅于理政!” 尽管对阎尔梅的看法点头赞同,但在王略看来,经略亦同样擅长处置政务。 “自经略入江北以来,这江北百姓无不言其之善,民众各安其业……” 不待王略把话说完,顾炎武立即摇头说道。 “起田所言诧异,虽说经略治下江北,百姓无不安居乐业,亦无他日清虏压榨之苦,可今日于坊见所见,经略所行之法,却难免有些许弊端,不说其它,便是那抵俸之米券,便是劣政,虽然其初衷是为便于官吏兵卒,可今日却尽沦为米商谋利之法!” 几乎是在目睹了军饷局前的乱状之后,顾炎武便一直反复于心底推敲着那米券之法,最终得出的结论是——米券为江北之劣政。 “哦?” 王略诧异的看着顾炎武,示意他说下去,本就是于户部任司务的他,自然知道这米券,当然也知道坊间倒卖米券之举。 “起田,这米券看似可方便官吏兵卒,亦方便官府,其凭米券即可往米商处取米一石,可现今却为奸商所用,行商为图其便利安全,往往高价收以米券,于异地低价兑予米商,而米商却以低价所收米券,往异地粮仓取粮就地发售,如此非但可得米利,更减去米粮转运之费,而这米粮转运却皆累于官府,而官府为一时之便,所累转运之费,却又俱落于百姓之身,虽这米券看似于民无伤,可长此以往,非但官府不受其负,百姓亦终其为其所累,而奸商却可尽得米券之利,如此难道不是江北之劣政?” 这边顾炎武的话声刚落,那边的棉帘外传来一阵笑声,在那笑声中又听到有人说。 “我看这劣政,劣的好啊!” 章节目录 第139章 论政(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我看这劣政,劣的好啊!” 话声隔帘传至房中,顾炎武、傅山、阎尔梅以及王略四人以及于一旁为四位长辈温酒、取菜的阎复面露诧色时,作为主人的王略还未开口询问。那棉帘便被挑开了,王略一见来人,脸色瞬时一变,连忙起身道。 “下官见过经略!” 经略? 顾炎武、傅山、阎尔梅一听,无不是纷纷起身,惊讶的看着这瞧相貌甚至比阎复还要年青来人,他,他便是朱明忠? 在他们四人纷纷见礼时,听着他们自我介绍,尽管目光落在顾炎武身上,但朱明忠仍是不露声色的一一还礼,然后对王略用极为亲近的语气说道。 “起田,你于家中宴客,怎么也不知会我一声,我这不告而来,你可不要生气啊!” 经略的话让王略立即受宠若惊道。 “经略事务繁忙,下官那里敢因私打扰。” 随后王略连忙介绍起顾炎武、傅山以及阎尔梅父子,随后又按经略的吩咐着下人拿碗筷,待他刚一落座,便听顾炎武问道。 “方才经略为何言道,米券劣政劣的好?” 好奇心人皆有知,顾炎武自然好奇他为何会这么说。 听说顾炎武这在王家之后,他便径直来了王家,知道他们在吃“火锅”,特意吩咐王家的下人不过通报,未曾想却听到顾炎武的评论,于是朱明忠便乘机借着自辩之词走了进来,现在他这么一问,朱明忠笑问道。 “宁人年岁长我,可曾记得先皇取桐城秀才蒋臣所议,重行钞法之事?” 重行钞法之事? 诧异之余,顾炎武说道。 “自是记得,先皇之时,北方先有天灾,后有流寇作乱,加之清虏入关屠戮,以至于北方尽为赤地,江北数省税赋断绝,以至国用不足,内帑空虚,如此时桐城秀才荐重行钞法,岁造三千万贯,一贯一金,岁可得金三千万两。其全不顾自英宗以降砂法便形同虚设,惟官府用之,而民间不用……后于京中试行,结果是百姓“京商骚然,绸缎各铺皆卷箧而去……” 在顾炎武提及崇祯十六年重行钞法的失败时,朱明忠笑道。 “当时先帝为重行钞法,解决国之用度,内阁大臣蒋中葆曾言:“民虽愚,谁肯以一金买一张纸?”先帝答:“高皇帝时如何偏行得?”蒋言:“高皇帝似亦以神道设教,当时只赏赐及折俸用钞,其余兵饷,亦不曾用也。”先帝答道:“只要法严。”蒋又言:“徒法亦难行。”,以其后之结果来看,蒋中葆所言甚是,“徒法亦难行。”” 经略的话让顾炎武等人的脸上皆浮现些许诧色,与顾炎武与傅山互视时,见其也是一副若有所思状,这时又听经略感叹道。 “民虽愚,谁肯以一金买一张纸?” 一声感叹后,朱明忠看着顾炎武等人说道。 “可今日于我江北,民愚否?却肯以一金买一张纸!宁人可知为何?” 反问时见他们四人皆陷入沉思之中,朱明忠面上的笑容变得更浓了,这个时代的人无法理解什么是官府的信用,亦无法理解,明朝钞法败坏的根源不仅仅只是信用。 “自然是利之所趋,行商贩运货物,若携银钱多少不便,而米券却可于米商处通兑银钱,虽有贴水,但却少去随身携带银钱的风险,而米商之所以愿收兑米券,除与官府所议,凭一石米券可于江北直至常州皆可换米一石外,其可利用米券千里贩粮,从而省去转运之苦,将转运负担全懒官府,若官府意维持米券之信,就非得通兑米券不可……” 研究了一天的米券,顾炎武自然知道,大家为什么可以接受那一纸米券。 “究其根本,就是那米券上所写,凭券可于官仓取精米一石!” “正是如此,今日江北有人肯以一金而买一张纸!正是因为凭券可于经略衙署治下换米一石!” 展颜一笑,朱明忠的脸上甚至显得有些得意,在确定要与满清打一场“货币之战”之后,在铸劣钱降低顺治通宝信用的同时,如何建立自身的信用,也必须考虑在内,他并没有选择铸造足值的制钱。而是反其道而行之,通过军饷局的用来发放军饷的米券,去建立另一个信用体系。 “可经略难道就没有看到,这米券为米商所用,其可从中谋以暴利吗?待到官府不负其累时,又该如何?” 傅山有些焦切的追问道。 “官府如何不负其累?” 看着面带焦色的傅山,朱明忠解释道。 “只要控制好米券的发行,纵是米商每月得到些许银利又有何妨,今日我军饷局所发之米券,非但可以行于江北,既然是于南京,亦可通兑。当年先帝欲以厉法所行之钞,尚为人所抵触,而我米券却为人所接受,如此岂不正利于我!” 信用! 瞬间,顾炎武、傅山以及阎尔梅似乎明白了,他们无不是惊愕的看着经略,而阎尔梅更是失声道。 “经略所图难道是以米券代以宝钞,待他日百姓接受米券之时,再印千万米券?得金千万?” 阎尔梅的话音刚落,一旁的王略便立即反驳道: “用卿休得乱言,当时议行米券,即有定策,米券累计所发不得超出衙署每月饷米之需,不可多发一石。” 当初发行米券时,就已经定下了基本的发行方针,毕竟这米券关系到官吏、官兵能及工匠的薪饷。 “今日坊间商人爱用米券,皆因米券之信,若是滥发米券,待到百姓不用之时,岂不乱我军心,如此损已利人之事,朱某岂会为之,今日众人爱用米券,所用者无非是为其之方便,行商用其,可省银钱随身携带之险,而米商用其可免转运之费,其间看似官府失以钱利,让商人尽得米券之利,可别忘了……” 说话间,朱明忠对王略问道。 “起田家中可有米券?命人取一张过来。” 作为户总司务的王略家中自然有米券,不过片刻功夫,便有下人取来了一张米券。 章节目录 第140章 米券之变(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凭券可于官仓取精米一石!” 看着米券上的字样,顾炎武、傅山以及阎尔梅尔还是第一次见到米券的实物。 米券所用的上等桑皮纸与寻常纸张的薄软不同,厚实而挺括,而更吸引人的恐怕还是米券上的花纹非但极为精细,而且精美非常。他们并不知道,这是米券是史司从南京请来的传教士以西洋铜版画技艺制版,所以有别于传统的雕版印刷。 在他们三人感着米券的精美时,米券被再次递到朱明忠手中时,看着这个三百年后的粮票有些类似的米券,觉得有些亲切之余,他反问道。 “方才大家可曾注意,这米券上有何字样?” 字样? 疑惑中傅山说道。 “凭券可于官仓取精米一石?” 摇头微笑,朱明忠并没有立即加以解释,反倒是拿起筷子从锅中夹了口菜。他这副故作神秘的模样,让顾炎武等人在心中反复思索着米券上的字样,除了这几字之外,还有什么字? 莫非是背面的那些? 不过背面的字除了介绍米券的使用细则外,就是提醒人们,仿印米券者杀无赦,不过在他们看来,这根本就是多此一举,不说其它,便就是米券那复杂的细若发丝的底纹,纵是能工巧匠恐怕都不一定能够印出。 “经,经略,” 一直于一旁侍奉着长辈们的阎复,见长辈们陷入沉思中,便于一旁插言说道。 “经略可是指券上“忠义军军饷局”?” 阎复的回答让顾炎武等人诧异时,朱明忠却哈哈笑了起来。 “正是这军饷局,世人皆知这米券是军饷局所发,这米券于坊间信用越是坚挺,那这军饷局的信用便越是坚挺!爱屋及乌之下,我军饷局所发之处,百姓自然乐意信用!” 一声“我军饷局所发之处,百姓自然乐意信用!”让原本似有不解的顾炎武等人锁眉深思时,阎尔梅却猛的拍手叫好道。 “经略此计甚妙,此计甚妙!” 已经看出其中关联的阎尔梅出言称赞时,见顾炎武与傅山仍有不解,便笑说道。 “两位老兄难道还不知经略之意吗?既然军饷局所发的米券百姓爱用,且愿意高价收买,那么将来军饷局若是发以宝钞,这百姓又岂会拒绝?若是百姓信用军饷局之宝钞,这军需用度自然随之无虑!” 阎尔梅的解释,让顾炎武与傅山两人都明白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就在他们将视线投向经略的时候,却看到经略摇头道。 “非是发行宝钞,解决军需!” 尽管阎尔梅能够瞬间想通其中的联系,让朱明忠着实有些惊讶,但是时代的眼光,仍然限制了他的思绪,他以为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就是为了发行宝钞,就是为了把银子从百姓的手中拿到官府的手里,或者说用纸换百姓的产出。 可以说,正是这种眼光导致了钞法于中国的破灭,从宋至明,再到满清,所行钞法的目的都是为了“窃以民财”。 “民虽愚,谁肯以一金买一张纸?” 又是同样的一声感叹后,朱明忠看着顾炎武等人说道。 “岁造三千万贯,一贯一金,岁可得金三千万两。官府每每行以宝钞,其目的皆是为了以钞换金,民虽愚,谁肯以一金买一张纸?即便是今日凭米券之信,令百姓不拒宝钞,可若是以此之心,不出数年,这军饷局所发宝砂必定信用崩溃,届时这宝钞自然也就是废纸一张,到时候又该怎么办?” 摇头感叹着国人的短视,朱明忠扭头看着王略说道。 “这军饷局所制的定额本票可曾印好?不耽误下个月使用吧?” “回经略,首批定额本票已经制印完成,绝不会耽误使用。” 结算券? 见顾炎武等人似有不解,在经略点头后,王略便解释道, “从下月起,凡我经略衙署供应商,五十两以上者,皆不再发给现银,一率改由五十两以及百两定额本票,这本票与米券类似,不过其上所书是“凭票即付现银”,据其定额本票面额不同,付现银五十两、一百两。” 注意到顾炎武、傅山包括刚才看到米券与宝钞之间联系的阎尔梅似乎皆有不解,朱明忠便开口说道。 “衙署下有忠义军、兵器厂、船厂等机构,每月采购费不下数十万两,所购物资大都由商行供应,旧时商行供货记帐后,凭条往户房取钱,后改为往军饷局支取现银,每次取银,少则数百两,多则数千两,数万两,而所开凭票,需经过数日核对后,才兑换现银。因此商旅皆言不便,所以为方便商旅,从下月起,为方便商旅,物资采买五十两以下直接付给现银,五十两以上,付给定额本票,其凭票既可往军饷局直接换取现银,无需要再作等待。” 所谓的“定额本票”,实际上更接近百年后钱庄票号发出的银票,只不过与银票不同的是,这些带有编号的“定额本票”,更像晚清时的银两券。相比于米券,定额本票这才是朱明忠的目标,至少是初期目标。 “这定额本票并不仅仅局限于衙署所辖物资采买,若是商人购买衙署物资亦可用定额本票支付,而且缴税也可以用定额本票,比如扬州盐税征缴亦会改用军饷局所发定额本票收取。” 身为户房司务的王略自然知道这“定额本票”的用途极广。 “这岂不就是宝钞?” 傅山诧声反问时,原本一直皱眉深思的阎尔梅却摇头说道。 “非也,宝钞焉能随意兑换现银,而这定额本票却可以随意兑换银,而且宝钞之法,全在官府以法推行,而定额本票却仅作为凭付,是为解决行商不便,经略,若是在下所猜不差的话,这行商若是想得定额本票,可直接以现银往军饷局兑换,若不然,其又怎么可能有定额本票缴纳税款?” 不待朱明忠回答,那边顾炎武就不解的反问道。 “用卿,若是如此,这不过只是将官府左手之银转于右手,这定额本票除了方便商旅兑银又有何用?” 面对顾炎武的不解,已经想通其中环节阎尔梅却是神情凝重的答道。 “那米券可不也是如此?” 章节目录 第141章 金融(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那米券可不也是如此! 看似简单的回答,让顾炎武整个人猛然一惊,不过只是瞬间,本就对经济有所了解的他,随即明白了这“定额本票”的用途。米券之所以会受到追捧,是因为其使用方便。 那些个生意人们做买卖奔波于各地之间,这天下离乱如此,随身携带银两既不安全又不方便。所以携带方便可以换成的银两的米券才会受商人的追捧。但米券的使用当然也有一定的限制,可“定额本票”并没有任何限制。而现在人们只需要拿着“定额本票”,可以随时到各地军饷局各个分号换取银两,如此一来既方便、又安全,商人又岂不爱用?如此一来将来这“定额本票”岂不就等同于银两? “只要“定额本票”使用方便,且可以随时于军饷局兑取银两,非但各地行商好用,便是出门在外之人,亦会使用“定额本票”,在下于各地行走时,就倍感携带银钱不便,若是有本票的话,自然会首选本票,不过只是区区数张,便等同于银两千百两……” 尽管没有说话,但同样有着北游经历的顾炎武同样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几百两银钱携带确实多少不便,若有这“定额本票”,自然方便携带。人们之所以不相信宝钞是因为宝钞不能够兑换成银钱,而这“定额本票”如果可以自由兑换成银钱,百姓又怎么可拒绝? 点头加以赞同的时候,阎尔梅又继续说道。 “而且两地银价的差异和银两成色也各有不同,这同样也可以作为军饷局赚取利润的地方,除了通过成色牟利之外,大家想要得到“定额本票”,就必须先用现银于军饷局兑换,然后到达异地后,再与军饷局取出,如此百姓银钱入军饷局未取用之前,官厅自然可以暂时借用。” 尽管阎尔梅的解释并不符合朱明忠的对军饷局未来的规划,如果真的按照他的想法这么办的话,这军饷局是绝不会变成银行的,它会变成一个钱庄或者票号,顶多也就是变成晚清时,那些自许“通兑天下”实际上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的票号,这并不是朱明忠的目的。毕竟他所需要的是真正的银行! 但尽管如此,他仍然认真看了阎尔梅几眼,同时笑着解释道。 “用卿所言,绝非是本镇所想,他日官厅绝不会暂用军饷局分毫!” 经略的回答让四人不由一阵诧异,在他们有些不解时,只见朱明忠继续说道。 “军饷局之所以能够得到百姓的信任,正在于其信用,而若是官府每每暂借军饷局现银,岂不正是败坏军饷局的信用?破坏百姓对军饷局的信任?本镇又岂会因小失大,为官府一时便利,取用军饷局之银?非但不能取用军饷局的银子,他日官府还会往军饷局存入数百万巨款……” 数百万巨款! 作为户房司务的王略自然想到户房的银库内的存银,而对于朱明忠来说,未来由军饷局署理银库,是军饷局发展的必然,将军饷局变成银行,这正是他制定的一个前进方向,毕竟在不经意之间,军饷局已经于江北以及江南的常州遍设分局,这正是其作为银行的基础。 银行才是军饷局的未来,当然也只有建立以银行为基础的金融机构,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财政问题,就像两百多年后,战争融资,直接决定了甲午中日战争胜负,日本的现代的金融体系,使得日本整个的军事力量大大加强。而且在战争爆发后,相比于清廷内部搜刮加外借外债,日本却轻易的凭借现代化的财政以及现代化的金融业于国内筹措了两倍于清廷的军费。 财力既是战斗力! 而是银行正是现代金融业的核心。而在建立银行的初期,自然需要政府的帮助,而政府的帮助除了政策上的帮助之外,向银行存入巨款,令其代理国库,就是最简单直接的方式,当然代理国库,也可以让户部从繁琐的银库管理中解脱出来。 “将官款存入军饷局?那岂不就是和钱庄一样?” 阎尔梅诧异的看着经略,时常与钱庄打交道的他,对其自然很是了解,最早的时候,银庄其实就是普通店铺,人们去店铺买东西,店铺顺便把碎银子铸成整块银子,可能有的店铺铸得好,有时人们将之称呼为钱铺,于是后来便只经营银钱兑换,但现在也有一些钱庄经营存钱,大家可以将银钱存入钱庄。 “有所相同,也有所不同!” 略点下头,朱明忠继续解释道, “大家往钱庄存银,需要找给钱庄钱,但若是百姓将银钱存入军饷局,则可以给出一定的利息,当然这个利息是依据其存银时间长短而定。当然,官府存银于军饷局中,军饷局是无需给付利息的。” 在银行业务没有引进中国之前,中国古代的钱庄非但没有利息,而且还要收取储户的手续费。甚至即使是现代银行进入中国之后,在一战前后大额存款才有利息,小额存款是没有的。 也正因如此,当朱明忠说出这番话的时候,都曾与钱庄打过交道的傅山、阎尔梅、顾炎武无是惊讶的看着经略,目光中全是不解与诧异,而傅山更是直接问道。 “经略,若是如此,军饷局岂不是尽做亏本生意?” 阎尔梅、顾炎武两人更是纷纷点头。他们自然无法理解为何往军饷局存银,军饷局非但不收费用,反而还要给储户利息。 “怎么会是亏本生意,这军饷局收取存款,就是聚沙成塔,聚民间之闲财,然后并非是将其闲置于银库之中,即便是钱庄,其存银不也时常用于放贷?” 只不过,对于此时的钱庄来说,放贷往往都是私下进行的,他们的放贷类似后世的拆借,利息极高。 “将来这军饷局,势必要作为银行,对外营业,其既可放贷于商人,同样会放贷于寻常百姓,乡间百姓若有急需皆可以地契、房契抵押,于军饷局获取贷款,而军饷局所出贷款利息,皆由官府制定,以免利高伤民。如此可缓和百姓所受高利贷盘剥。” 这种贷款瞧着与“青苗法”有些类似,但又与其截然不同,当然对于朱明忠来说,这种小额贷款不过只是为军饷局赢得支持的一种策略。 “经略此法大善!大有宋时王文公青苗法之善,却无其流弊!” 顾炎武的称赞让朱明忠微微一笑,这种小额贷款的理念,不过只是新瓶装旧酒,与王安石的青苗法有些类似,当然,对于军饷局而言,小额贷款并不是它的主业,它真正的主业是扶持工商业。毕竟银行的作用就在于聚沙成塔,聚民间之闲财,用于工商发展。 当然,在这个工商业并不发达的时代,银行的还有一个作用,就是购买官府的公债。而这才是朱明忠各方百计推动军饷局的根本原因所在。 “经略,这军饷局届时非但可以贷银于寻常百姓,亦可贷银于官府,如此官府自然不至于无银可用!” 傅山的话声刚落,那边顾炎武立即出言反问道。 “贷于官府?百姓可以地契、房契作以抵押,那么官府可于军饷借贷,又该以何为抵押?若仅是因为军饷局为官府所办,便不作抵押?那军饷局又有何信?” 顾炎武的反问让傅山一愣,就在他自觉失言时,一旁的阎尔梅说道。 “在商言商,军饷局虽是官府所办,可无信不立,断不能因此不要官府质物,如若官府借贷,自然可以官田以至于……盐税!盐税亦可用作抵押!” 说罢,阎尔梅便看着经略,唯恐因此遭到斥责,从古至今,又岂有几人借款于官府,还敢要质物?更何况还是以税为质。就在这时,他看经略点头说道。 “此法亦可。” 其实何止是盐税可以用来抵押,对于来自未来的朱明忠来说,就是田赋、关税等等同样都可以用来抵押,甚至就连官府衙门等官产也能用来抵押,这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当然这种观点在这个时代显得有些太过匪夷所思,以至于阎尔梅在听到经略的赞同时,甚至有些不敢确实,至于朱明忠则冲其略点下头,心底这会甚至已经将阎尔梅的去处安排妥当了——军饷局。 “非但盐税可以抵押,如山矿、田产等官产亦可抵押,若是官府以质押物向军饷局借款,自然不会影响到军饷局信用,而且官府也可将原本的死物变成现银,应一时之急,而无须加税地方,盘剥百姓!” 相比于阎尔梅,傅山似乎走的更远,看得也更远一些,他的赞同让顾炎武行是沉思片刻,然后反问道。 “青主所言诧异,如此抵押官物自然可解一时之急,可将来官府如何归还借款,毕竟这贷款是有利息的,到最后不还是要加税还债?” 顾炎武的反问,让朱明忠哈哈一笑,然后笑说道。 “如此,才需要官府千方百计拓以财源,而不单单只是加税!” 章节目录 第142章 东方号(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当清晨第一丝曙光来临时,已经大海上航行了很长时间的“东方号”,已经在这片海域漂移了足够远的距离,几个星期前,他们第一次越过了海峡,对于这艘来自英格兰的帆船来说,这几乎等于奇迹——一个世纪以来,只有葡萄牙以及荷兰的商船驶过台湾海峡。然后与日本进行贸易。 不过,对于“东方号”来说,之所以凭着于澳门购买的一张20英镑的海图,一路扬帆北上,并不是为了同日本进行贸易,而为了开辟一条新的商路。 因为逆风航行的关系,从离开澳门之后,“东方号”已经航行了整整两个月了,尽管这会船底充满了附着物,但是仍然以七节左右的速度在大海上航行着,寻找着那个只存在于海图上的城市。 而冬季时冷暖气流于海上交汇形成的海雾,却总会挡住海上的一切,以至于船上的人们,根本就无法识别出自己所身处的位置。就在所有人都开始绝望的时候,海雾消失了,尽管还不能确定位置,但是对于接下的航行,每个人都充满了信心。 “自从一百年前,中国人摧毁了双屿之后,这片海域就再也没有来过欧洲的商船!” 拿着单筒望远镜,看着远处隐约可见的海岸,汤玛斯船长用一种激动的语气说道。 “也许,我们现在应该在双屿港附近!” 他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他已经意识到商船已经向北偏航了。 “我看只要能够到达我们的目的地——宁波就行!” 作为的商路的开拓者,凝视着前方的史密斯,语气显得极为激动。 “你们不知道,宁波距离中国最好的生丝产地极近,而且更靠近瓷器产地,现在那里已经为郑家所控制,他们本身就是从事海上贸易的商人,相信我,他们一定不会阻止我们在宁波进行贸易……” 之所以会冒险来到这里,是因为作为英国商人的史密斯,想在这里获得更为廉价的货源,如果不是因为在广州得知宁波所在的浙江省为郑成功所控制,他绝不会冒险来到这里,毕竟郑成功不同于其它中国人,他治下的厦门、金门就欢迎各国商船前去贸易。 现在既然宁波为其所控制,那么自然也不会排斥各国商船。也正因如此,当所有人都在观望的时候,作为船东的史密斯已经命令船长出航了。 只不过,这一路上所面临的困难远超过出发时的想象,逆风航行需要更长的时间,在通过台湾海峡上,海上的海雾几乎遮挡了所有的一切,使得“东方号”随时都有可能触礁,以至于他们不得不远离近海以躲避礁石。 直到现在,这海雾终于消失了,天地重新回到了每个人的视野之中,而当太阳升起之后,原本似乎还有些激动的船长,颇为无奈的说道。 “史密斯先生,我觉得,我们可能来错了地方……” 已经测定好纬度的汤玛斯用一种无奈的语气说道。 “岛屿的位置表明,那里既不是双屿,也不是宁波,而是另一个不知名的港口,我们向北偏离了……” 突然就在这时,瞭望哨向甲板大声音呼喊, “左舷船艏方向看到一条船,在地平线上只能看到桅杆。是欧式的桅帆……” 瞭望手特意的强调,让所有人的脸色无不是纷纷一变,他们非常清楚,在这里遭遇欧洲商船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会是一场不可避免的战斗,无论是荷兰人一直垄断着北方的贸易,他们绝不会容忍英国人闯进这片海域,现在海上的遭遇,很有可能有会使得对方摇身一变由商人变成海盗。 此时,整个“东方号”的甲板上一片安静,而汤玛斯看着那些水手,更是大声喊道。 “好了,你们都知道荷兰人肯定不会轻易放过我们,所有人准备作战!” 在这个时代,海上的商人随时可以成为海盗,这是通行的法则。 战备的船趾敲响了,商船上的吊床迅速收了起来,接着甲板上的那些小小的十二磅炮也推了出来。先前还是满面喜色,为既将到达目地的而高兴的船员们,这会无不是紧张的操作着火炮,那寒风吹在他们的们身,只使他们感受到寒气刺骨。可更多的却是紧张,所有人都紧张的看着远处。 当“东方号”上的船员们开始操作着火炮的时候,那艘欧式船只已经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了。这是他们第一次看到它。 就在瞭望哨的第一声呼喊仅仅过了两分钟,那艘“荷兰船”就就张开了前上桅帆和主上桅帆,之前它的帆并没有全部张开。因为他们处在上风口的关系,所以它的速度显得很快,正在迅速的朝着“东方号”靠近。 “我的上帝!” 当能够从望远镜中看到它的时候,汤玛斯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呼,因为在他人视线呈现的,并不是一艘普通的武装商船,而是一艘军舰! 那是一艘三桅军舰,其船身与商船的船型截然不同,更加的修长,也许更为敏捷,在舷侧可以清楚的看到它的炮窗。 这时,在发现敌船不仅仅是商船,而是一艘军舰的时候,整个甲板上都处于一片寂静之中,这时甲板上一个看起来经验十足的炮手,对身旁少年解释道: “你瞧,这可不是商船,而是一艘军舰。有三十几门或者四十门炮,总之这次我们遇到麻烦了,伙计,没准,这下我们全都会去见上帝。” “该死的!” 在两艘船逐渐接近的时候,此刻,拥挤的甲板上,每个人都知道后面是什么态势,显而易见:一艘荷兰人的军舰,它的炮窗都已经打开了,显然他们已经作好了交战准备。看到这一幕,几乎所有人都是心如死灰一般。 用商船和军舰对抗,这根本就是找死! 今天! 我们,所有人都会死去! 就在所有人都是心如死灰般的在那里为接下的命运担心的时候,突然汤玛斯像是发现了什么似的,努力调整着望远镜,已经看清楚那艘船…… 章节目录 第143章 领航(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这是一艘与中国传统战船截然不同的军舰,它的船形修长,相比于欧洲同类军舰,它有着更高长宽比,它的速度更快一些,当然也更为敏捷且拥有更高转向速度。可以肯定的是,正是以其为标志,他们彻底的放弃了传统东方式的军舰,而改用更为现代的欧式军舰……” 作为商人的史密斯在日记本上记录下如下文字的时候,甲板上的水手们原本的紧张已经完全被好奇心所取代,他们总会把目光投向那艘军舰,尽管他的船形是欧洲的、船帆索具也是欧洲式的,但是船上的军人,却是中国人,他们的身上穿着的藏青色的军装也与传统的中国式的军装截然不同,即便是在欧洲也没有同样的军装。 偶尔的这些英国水手,也会用惊讶的目光看着那已经重新闭合的炮窗,这是一艘拥有38门火炮的军舰,或许在欧洲肯定有比它更为强大的军舰,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远东,没有比它更强大的军舰了。 “真是一个漂亮的家伙!” 作为船长的汤玛士看着这艘线形漂亮极了军舰,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什么时候,这些中国人居然会放弃他们自己的船舶,改用欧洲式样的船舶。 “真没有的想到,有一天,会在这里看到这样的军舰,即便是在欧洲,这也是一艘非常优雅的军舰。” 作为大副的杰克逊不断的出言赞叹着,曾经试图进入舰队的他,现在整个人完全被这艘军舰所吸引。 “可惜在我们的船上,并没有一个画家,要不然,也许……” 就在杰克逊这么说着的时候,他看到船东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船上用炭笔在笔记本上绘制着这艘军舰。总之几乎所有人,都在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这艘军舰,尽管在几十分钟之前,他们还曾在这艘军舰的炮口下瑟瑟发抖,而现在,对于他们来说,这艘军舰就像是上帝的礼物一样,不仅让他们确认了自己的位置,当然更重要的是——一个新的港口向他们敞开了怀抱。 “汤玛士,我们真的是非常幸运,要知道,不是谁都有这样的机会,我们将会成为第一批进入中国北方港口欧洲人,等到我们回到英国的时候,仅只是这段经历,就足够让我们成为整个伦敦的社交圈的宠儿……” 尽管从未曾进入伦敦,更谈不上什么社交圈,但是对于史密斯来说,现在,这场堪称奇妙的经历,足以将他送进伦敦的社交圈,毕竟从没有任何一艘欧洲船有幸进入这片海域,进入北方的港口。 “也许,我们还会因此而发财,毕竟,这里从来就没有欧洲船来访,这里的天气这么冷,我们船的呢子,一定会受到中国人的欢迎……” 尽管因为船上的呢子,史密斯曾在澳门遭到嘲笑,但是现在,在他看来,在寒冷的北方,那些无法售出的呢子一定能够卖个好价钱。 “先生,我在想……” 看着那艘军舰以及军舰上的那些中国人,汤玛士认真的说道。 “你想要得到的是什么?是一个全新的机会,或者只是眼前的暴利,先生,我想,这才是你应该思考的问题?” 汤玛士的话让史密斯整个人不由的一愣,是机会或者暴利? 这会是什么样的机会呢? 确实他是第一个来到这里的欧洲人,也许,他可以在这里开拓新的贸易渠道,如果……如果得到对方的信任。但是相比于这种可能,眼前的暴利同样也在吸引着他。 真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啊! 注视着远处的中国军舰,看着舰上的那些中国人。 他们是谁? 对于他来说真的是一个新的机会吗? 当然,当汤玛士思索着生意的时候,“东方号”上的水手们,仍然是好奇的打量着这些异国的水兵,而好奇心并不仅仅局限于“东方号”上的英国人,同样的“伏波号”巡航舰上海军官兵,同样也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这些夷人。 “他们看起来有点像是回回……” 水兵们好奇的打量着这些相貌迥异的欧洲人,这还是他们第一次看到西洋人,尽管他们知道有欧洲,那里的人们与他们的相貌截然不同。 “可不是,回回当年不就是色目人嘛,你瞧这些人的眼,有蓝的、有绿的……” 在这样的好奇心中,身为舰长的同样也在心里暗自嘀着。 “将这些欧洲商人带到郁州岛,到底是对还是错?” 郁州岛,那里是现在忠义军水军的大本营,不仅如此,那里还是船厂所在——相比于冬天黄河会冰封的清江,位于海上的郁州岛无疑更适合作为水军,虽是寒冬港口却不结冰,而且郁州岛四面临海离大陆有数里之距。 正因为其天然条件优良,才会成为水军的大本营,在冬天冰封之前,水军主力已经悉数移至郁州岛,当然,对于选择这座岛屿作为基地的朱明忠来说,他心知这里同样也是水军变成海军的起点。 而“伏波号”正是走向大海的第一步,这艘欧式的军舰完全参照欧洲的船舶标准建造,厚达一尺有余的船肋加之船板,使得其船壳极为坚硬,而造船所用的柞木同样有别于旧时造船常用的松木。 对于“伏波号”上的水兵来说,他们没有想到,第一次出海训练,就碰到了一艘外国船,而且船上全都是金发碧眼的欧洲人。而现在,他们却要把这些欧洲人带到郁州岛,带回他们的大本营。 “也许经略使看到他们会很高兴!” 默默的在心里这么想着,自然想到了刚刚抵达郁州岛的经略使,他一直有意开辟通往南方的航线,也许这船上的欧洲人,可以帮助经略实现这一目标,只不过到时候双方的语言又如何沟通? 想到这,自然想到船厂的那位船师,“伏波号”就是由他督造的,他不也是欧洲人吗? “也许,他会说这些人说的话!” 在心里这么想着的时候,在“伏波号”的引领下,“东方号”在汤玛斯船长的指挥下,随着其往郁州岛驶去…… 章节目录 第144章 小工艺(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相比于已经冻封的黄河,郁州岛与大陆的海峡尽管结着冰,但是在另一面的海面却不见冰冻,只是偶尔的可以看到一些冰块被海浪冲送到港口附近,而在港湾内,一条条船舶泊停于此,与漕船在冬日需要拖上岸检修,避冰不同,在这片港湾之中,数十艘大小不一的各式船舶泊停于泊位上,这些船大都是各式各样的海船,当然其中也有数艘忠义水军特有的“桨帆船”。 海岸边几个巨大的风车在强劲的海风吹动下旋转着,风力锯木机,将一根根圆木锯成合适的板材,而在不远处的海岸上,还有十几艘正在建造的军舰,还有便是堆积如山的木料以及数以千计顶着寒风造船的工匠。 “木制军舰建造起来看似要简单,但实际上建造的准备周期却比较长,这是因为木头的特性,如果砍伐下来的木材未经充分干燥就用到船上,这样的海船是无法耐久的……” 在郁州岛的船厂之中,史司看着身边的经略使,目光中难免带着些惊讶,因为眼前的这个干燥窑,完全颠覆了他对木材干燥的理解。 “当然,这是肯定的,没有充分干燥的木材,用在船上绝不可能耐久。” 对此朱明忠自然非常清楚,得益于室友对航海模型的爱好,使得他了解到在拿破仑战争中法国船厂曾经在几年时间里快速的造出100多艘战列舰,但是到20年后,这些战列舰即便没有被英国人击沉或俘获,超过四分之三也已经朽烂的无法使用了。而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按照英国的标准,在安装到船上之前,木材的干燥期一般是一年多,船体框架搭建完成后还要遮盖起来继续通风除湿几个月。而胜利号在1759年开始建造后,她的船体却在船台上整整闲置了三年,才在1763年重新开始施工。而在开工之前,这些木材本身的干燥时间也超过了20年!超长的干燥期使得胜利号的木材去除了深处的水分,因此这条木制风帆战舰的寿命显得特别长。甚至直到21世纪它还在英国进行展示。 “但是我们没有时间用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去让木材缓慢的干燥,所以我们才会建立木材干燥窑……” 指着面前的干燥窑,朱明忠显得有些得意,或许英国人可用自然干燥的方式,让木材慢慢的干燥,但是对于他来说,时间上的紧迫性使得他必须要像拿破仑一样在最短的时间内,建造尽可能多的军舰,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像拿破仑一样,用没有完全干燥的木材建造军舰。 “或许蒸汽加热干燥的质量逊于自然干燥,但是至少可以避免我们使用未充分干燥的木材,毕竟,现在,我们需要的是尽可能多的军舰!” 这是一个简易的蒸汽加热干燥窑,虽然看似简易,但是它却可以让那些从河南、山东等地采购的柞木、榆木在短时间内充分干燥,使得其不至于在短期内就被海水泡烂。尽管如此,她仍然无法与自然风干的木材相比。 “最关键的还是木材,经略!” 又一次,史司指着远处正在建造中的军舰,相比于之前于清河建造的那种吨位较小的“斯鲁普船”,现在建造的这六艘军舰,都是30-38门炮的巡航舰,当然这种军舰并不是史司单独设计的,朱明忠本人也给予了很多建议,毕竟室友曾经制作过多艘18世纪巡航舰,也就是三桅快速战舰的模型,所以在要求史司设计20-40门炮军舰时,他也提出了一些建议,从而使其更接近数十年后的三桅快速战舰。 “现在,尽管我们用榆木代替水线下的橡木,可即便如此,我们也没有足够的木材用于建造军舰,我们需要更多的木材,尽可能多的橡木!” 史司的要求,让朱明忠颇为无奈的说道。 “你放心,这一切都会有的……” 可问题是什么时候? 现在,崔慕华已经回到了朝鲜,但是他什么时候能够把柞木运到郁州岛,这才是最关键的,之所以选择郁州岛,这座大岛作为基地,不仅仅是因为这个后世的连云港仍然孤悬于海上,还未于大陆相连,更重要是在这里,可以更便捷的利用朝鲜的木材,当然在江北,这也是唯一适合作为对外海港的地方。 “很快,我们就会有足够的木材!” 好吧,既便是朱明忠自己也不相信这句话,但愿等到春天的时候,朝鲜的木材就能运到这里。 “不过你放心,很快,火炮就不会再有任何问题,现在利国铁厂已经开炉冶铁了,一但解决了原料问题到时候就会有充足的火炮供应这里,当然,嗯……” 沉吟片刻朱明忠又说道。 “等到明年,木材运来之后,同时运来的应该还会有一批优质的铁矿石,相比于利国的铁矿,那里的铁矿石质量更为优良,更适合铸炮!” 朱明忠口中的铁矿石同样也来自朝鲜,位于大同江江口距海不到数里的殷栗铁矿,就拥有质量极佳的低磷、低硫铁矿石,在这个时代,没有比低磷铁更适合铸炮的原料了,英国海军之所以能够统治大海,瑞典的低磷铁正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而在东亚,除了本溪之外,也就是殷栗铁矿有着优势的低磷、低硫铁矿石,其质量或许不及本溪,但却远胜于国内的其它铁矿,更重要的是——早在16世纪,殷栗铁矿就有小规模开采的历史。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让崔慕华以其作为船舱压载物,尽可能多的运来殷栗铁矿石。 “但愿吧!” 史司无奈的耸了下肩膀,然后说道。 “经略,我相信您,总有办法解决这些……” 突然,史司不再说话了,注视着大海的他,整个人都在用一种诧异而又惊喜的眼光看着海上,看着出现在海上的那艘船,那艘船的船尾处,飘扬着一面浅蓝色红十字与白十字交叉的旗帜,那是……那是联合王国的旗帜! 海上的船只,让史司整个人惊讶的喃喃着。 “这,这怎么可能……” 章节目录 第145章 高薪(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一艘英国船! 别说是史司为能够在这里见到英国的同胞而惊讶,便是朱明忠也是惊讶于英国商船的出现,毕竟他很清楚,这个时代的英国并不是18世纪的英国,英国还没有确立他们的海上霸权。 可即便如此,一艘英国商船却出现在了郁州岛! 尽管有些因缘巧合,但是英国商船的驶来,仍然让朱明忠整个人都显得很是兴奋。因为,原本他就计划命人前往澳门寻找欧洲船长,让其引领船队进入东南亚,航行至缅甸。 当然不仅如此,经过大航海时代一个半世纪的磨练,欧洲各国的航海技术已经将中国远远的抛在身后。相比于中国仍然依赖船长的经验,欧洲各国的航海科学早已经摆脱了依靠海上的风来确定方向,而是将北极星、太阳、纬度等应用于航海之中。现在的欧洲航海已经成为一门科学,而不是经验。 在欧洲想当一名船长,首先需要上一所专业学校,花几年时间学习怎样作这些必要的计算,然后,再经过二三十年的磨练,当他谙熟所有的工具、表格和海图,能够驾驭船员纵横四海之后,他也许才会被船主聘为船长。 而现在,这一切正是朱明忠所需要的! 或许,他并不知道汤玛士是不是一个非常出色的船长,但是能够指挥着“东方号”一路航行至中国,甚至穿越冬日的逆风来到长江口附近,绝不仅仅只是凭着好运气。 至于史密斯,他不过只是一个商人,对于商人来说,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参见将军阁下!” 无论是史密斯亦或是汤码士在惊讶于这位明国官员的年青之时,同样也知道,这位年青官员在明国最为知名的将军,既便是在广州,他们也听说过这个人的名字,甚至就连广州的清国人,也知道是他打败清国大军——在清国的某种官方报纸上清楚的提到他的名字。 尽管并不知道,这是清国的计谋,但是史密斯仍然显得很是激动,毕竟在澳门很多欧洲人,都说他也许是数十年来,中国最出色的将军——既便是对于欧洲人,他们同样喜欢明国,而不是清国。 “将军阁下,听闻您取得了胜利之后,我们立即向着您解放的北方驶来,我相信,在未来我们可以展开于你我双方都更为有利的贸易,所以,为了表示对您的祝贺,请允许我将会向您献上500捆毛呢,作为祝贺……” 祝贺! 这个史密斯怎么会这么大方? 别说是其它,即便是汤玛士也有些不太相信,相信这个小气的史密斯先生居然会如此的大方。 因为知道“东方号”的货物清单中有500捆毛呢的关系,所以朱明忠只是点头说道。 “史密斯先生,远来既是客,你既然来到这里,就是为了赚取金钱,在商言商,本官决不会让你做亏本生意,你船上的货物,都会按价购买……” 尽管朱明忠会说英语,但是他仍然通过史司作为翻译,有时候,适当的藏掘并不是什么坏事。 只是瞬间,史密斯整个人都因为史司翻译的话语,而变得激动起来,如此简单的就把所有的货物都卖掉了?即便是现在还没有对方的报价,但是他相信这位将军绝不会让他吃亏。 “我希望你在回到欧洲之后,告诉欧洲人,这里欢迎他们的到来!” 在史密斯表示感谢并且承诺会把这个消息带给欧洲的时候,朱明忠已经把视线投向汤玛士,看着这个瞧模样差不我有50岁左右的欧洲船长,朱明忠笑问道。 “船长先生,祝贺你成为第一个航行至郁州的欧洲船长!今天“东方号”的到达,会成为一个历史,而这个历史是由你创造的!” “谢谢您,将军阁下,如果没有您的舰长领航,恐怕我们很难抵达这里,毕竟我们并不知道,这里有一座港口,而且是向所有人开放的港口。” 即便是直到现在,汤玛士仍然处于一种震惊之中,因为在来到郁州的时候,他看到满是积雪的山脚下,尽是一片繁忙的景色,到处都是造船的工人,很快,源源不断的船只就会从这里被建造出来。 “是的,这里所有的一切只是刚刚开始!” 朱明忠点头赞同道。 “不仅港口如此,我的船队同样也是如此,他们很多人都是新手,所以,正需要像你这样精通航海的人教授他们航海科学,怎么样,你愿意吗?如果你愿留在这里,教授我的船长们的话,我会给予你最丰厚的回报。” 看着汤玛士不顾他的震惊,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当然,“东方号”上的船员,如果愿意留下来的话,我也会向他们提供相应的职位,如果是精通航海的高级船员,他们也可以得到丰厚的回报!” 什么? 他在说什么? 汤玛士看着这位将军,那目光中尽是惊讶下不解,他不知道对方为什么希望留下他,但……似乎这位将军是想要雇佣他,然后请他教授他的船员航海。 “将军阁下,如,如果没有船长的话,也许“东方号”很难返回英国,到时候……” 原本正坐着发财梦的史密斯,正要开口拒绝的时候,朱明忠伸手阻他说道。 ““东方号”值多少钱?这艘船我会买下来,放心,绝不会让你吃亏的!” 随后,朱明忠又一次看着汤玛士,看着他身边的那几位高级船员,展颜笑道。 “先生们,你们要明白,这可是一次机会!” 机会! 对方的提醒,让杰克逊看着这位将军,他先是思索片刻,然后看着这位将军问道。 “将军阁下,我是“东方号”的大副,在航行期间,我一直协助着船长,我毕业于英国最好的船员学校……请问如果我愿意留下来教授您的船员,那么我可以得到什么样的报酬?” 在杰克逊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所有人都看着他,他身边的同僚们更是目光中隐含着一些期待。 “你现在的收入是多少?” 朱明忠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笑着反问道。 “2……240英镑!” 杰克逊适当的提高了一个他的收入,足足提高的差不多100英镑。要知道即便是很多乡间的绅士,一年的收入也不过200英镑左右。而140英镑不过是因为他远航至中国才能拿到这样的高薪,如果不是这种特殊情况,他的年收入不会超过100英镑。 当然,现在,面对这个邀请,杰克逊不由自主的提高了他的身份,也许是害怕对方戳穿他的“谎言”于是便又开口说道。 “将军阁下,这份收入里不仅有我的薪水,根据合同,我还可以从商船销售中获得一定的利润,而且船上还有一些属于我的货物,所以240英镑是合适的。” 看似合理的回答,其实不过只是掩饰,毕竟,他不可能年年来中国,对此朱明忠只是微微一笑,看着这个已经心动的“东方号”大副。 “400英镑!” 朱明忠毫不犹豫的开出了一个高价,什么是“千金买骨”?杰克逊甚至“东方号”商船上的其它人,都是马骨。 尽管顾炎武等人进入衙署,加之“聚贤馆”中每天都有士子投奔而来,但并不意味着朱明忠对人才的渴望得到了满足,比如海军和航海方面,他就需要来自欧洲的专业人士,把现代航海技术引入中国,从而让中国在这个大航海时代的黎明中,像其它的欧洲国家一样,能够扬帆远航,在大航海时代中去夺取属于中国的利益。 什么! 别说是其它人,即便是作为商人的史密斯,整个人也被这个数字给吓了一跳。 400英镑! 既然是伦敦的上层绅士一年的收入至多也就是400英镑,而这样的上层绅士,全英国又有多少? 顶多不过区区数千人! 而现在,这位将军直接向杰克逊,这个收入不过一百英镑的家伙开出这样的高薪,如何能不让人惊讶,甚至就是史密斯也随之心动起来,相比于充满风险的海上贸易,也许,这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阁、阁下,这,这是真的吗?” 面对杰克逊的结结巴巴的问题,朱明忠笑道。 “怎么,需要我现在提前付现款给你吗?” 尽管对于英镑现在的汇率并不太了解,但是朱明忠隐约记得应该是在1比3.8左右,400英镑,不过只是一千多两,看似高价,但是相比于其所带来的回报却是值得的。 “怎么样,我的船长,你愿意留下来吗?” 将视线转向汤玛士,朱明忠暗自想到,也许这个家伙还没有发现自己有多么幸运吧! “如果你愿的话……” “650英镑!” 一直沉默的汤玛士终于打破了沉默。 “如果您愿意和我签下五年以上的合同,每年650英镑的报酬,我愿意留在这里,向你的船员教授航海知识,教会他们如何在大海上航行!” 汤玛士的同意,让朱明忠哈哈大笑起来,而原本犹豫不决的几名高级船员,也纷纷表示同意,就在这时,明白没了船长和商船,无法离开这里的史密斯有些急切的说道。 “将军阁下,请问您需要一名会计吗?” 章节目录 第146章 银元(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会计当然需要。 不仅需要会计,更需要现代的财会知识,虽说对于财会知识有些许了解,但因为事关重大,只是一知半解的朱明忠,自然不会轻易提出改变,所以江北原本一直沿用旧例用单式账法。 而在傅山进入军饷局之后,其立即推行了由他发明的“龙门账”这一新式的复式双向记账法,其原理;把全部账目划分为“进、缴、存、该”四大类并按照四大类各自包含的内容在其下又分列若干项目对会计对象进行分类、分项核算,通过“进-缴=存-该”进行双轨计算盈亏的会计思想;以及它对试算平衡公式的运用等等,均与西式复式簿记不谋而合,可以说是殊途同归。 不过当对史密斯的财会水平加以考验之后,对财会知识本就有所了解的朱明忠,立即作出了决定,雇佣他协助傅山制定的新记帐方式,而同时引入的不仅仅只有西式复式簿记,同时引入的还有字母以及阿拉伯数字,对于原本一直有意引入这两者的朱明忠来说,引入西式复式簿记,不过只是一个契机。 有时候,只需要一个合适的契机,就可以带来出乎意料的改变。尽管并不知道史密斯的西式复式簿记与傅山的龙门账之间,能开出什么样的果实,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史密斯这个曾经的破产银行家,贸易商人,现在军饷局的雇员,他的到来,却在不经意间给江北带来了改变。 “阁下,您看,这是在中国最为常见的波多西十字双柱,它是打制币,外型不够规整。虽说成色重量有一定定量,但实际铸造过程中,偷色减重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的,这一点与中国的银两比较类似,故而他在中国一直都是按银块称重的方式流通的……” 作为军饷局这个“大明银行”的高级雇员的史密斯,几乎是刚一进入军饷局,在研究着“龙门帐”的同时,他又研究起了银两,这一具有中国特点的银两。 “而这则是昂西塞姻银币,您看它的外表极为精美,他采用统一的铸造标准,就像你们的制钱一样,它的成色形制标准,而且图案精美,携带方便,所以在欧洲,只有少数的几种银币,不需要考虑成色等问题,直接在各国流通……” 在史密斯解释的时候,朱明忠只是看着这几枚银元,有一些银元看起来不仅外形不圆,而且表面看起来也不够精美,拿起其中一枚看起来模样倒是颇为精美的银币,朱明忠笑着问道。 “威利,你有什么想法?” 不用猜,朱明忠都能猜测出他的想法,他恐怕是想制造银币。 “银币!” 看着朱明忠,史密斯继续说道。 “来到中国之后,我发现你们使用的银两作为记银的单位,而银两除了重量又有成色的差别,而且因为市民在使用过程中,使用的都是重量一钱左右的散碎银子,所以即便是军饷局发出的军饷,也会被钱庄剪碎,作为散碎银子,而政府收税时,又需要将碎银收回,然后重新铸造,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反复增加的火耗,对于市民来说却是一种负担……” 听史密斯提到“火耗”的时候,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挑,来到这个时代已经半年多的他,自然很清楚,“火耗”起于明代万历年间,原指碎银熔化重铸为银锭时的折耗。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赋税一律征银上交国库,把百姓交的碎银熔化重铸为上交的银锭就有了火耗。征税时加征的“火耗”大于实际“火耗”,差额就归官员了。清初的官员沿用了这种做法。而且“火耗”不断加重:一般州县的火耗,每两达二三钱,甚至四五钱。偏僻的州县赋税少,火耗数倍于正赋。 既便是现在,在江北同样也没有废除“火耗”,只不过,现在是直接将“火耗”加以规范化征收与使用。并作为财政收入上交国库。因此衙署特意规定“火耗”附加税为正税的15%,官员要全部上交,不得私自截流。这种“火耗”的收入用于江北的财政支出。 这个在江北已经约定俗成的“火耗”,甚至被百姓当成“江北善政”之一,现在到了史密斯的口中变成了“负担”,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有这样的反应。 不过,史密斯显然没有注意到这些,他同样也没有注意到,“火耗”对江北财政的助力,他这会看到的不过只是“火耗”对于百姓的负担,当然还有就是银两流通过程中的不便。 “一方面是不断的,缴税过程中的反复交纳“火耗”,这一不合理的税收,而另一方面又是散碎银两在市场上的流通,所导致的诸多不便,而钱庄等店铺更是借助银钱兑换、整银换碎银等汇兑业务中从中谋利,这直接影响到了中国的商业流通,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理应该用新的货币,取代这种极不适当的银两制度……” 见眼前的这位经略使,似乎正在沉思着,史密斯便于一旁说道。 “所以,我希望将军阁下能够首先铸造固定成色、重量的银币,然后以此为法定货币,首先必须立法禁止人们将银币剪切,然后于军饷局发放,以后征税也必要征以银币……” 史密斯当然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作为一个曾经的破产银行家,他看到的是中国这种落后的银两流通中的弊端,所以希望能够改变这一切,同样还有就是他同样也看到了银币铸造过程中的利润,毕竟即便是在欧洲,铸币从来都是暴利。 “而铸币当然也会带来额外的利润,将军,对于您来说,银币的推行不仅可以减轻你治下的民众的负担,同样也可以获得丰厚的回报……” 随后史密斯又一次展示着那几枚银币,然后向朱明忠解释道。 “比如成色,通过对银币的成色控制,就可以获得一定的利润!将军,无论是对你,还是对这里的市民,银币都是最好的选择。” 章节目录 第147章 争论(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银币取代银两,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对近代史的了解,让朱明忠很清楚这一点,以两为记量单位带来的银两成色以及数种两制的重量混乱,从“一条鞭法”以银为税一直延续到20世纪三十年代,直至“废两改元”之后,才得以消除。 而对于百姓来说,“火耗银”才是真正的恶政,既便是在江北“火耗”也是官府用于获利的办法。 “……在熔铸银子的过程中,难免会有损耗。而火耗最初主要是熔铸银子的工钱,但其损耗远远达不到一成的水平,至多只有3%-5%也就了不起了。但于地方官员来说,他们却因而发现这是一条生财的好路子,于是在上面打起主意,于是火耗越来越多,绝大部分便入了地方官的私囊,至于这火耗加多少?全凭官员的良心,多出来的都是他自己的!纵是廉吏,所加者亦不少于一成五。” 身为户房主事的姚湘提及“火耗”时,感叹间又把声音略微提高,然后抱拳说道。 “自经略入主江北以来,感清虏压榨百姓之甚,所以断然将“火耗归以公”定耗费一成,江北百姓皆经略之善,可说说当下这火耗,于我江北之民,实无多少负担!” 姚湘的话音刚落,身为军饷局总办的傅山便直接说道。 “无多少负担,总归也是负担!” 作为军饷局总办的傅山,非常清楚史密斯建议发行“银币”会从根本上给从事银钱兑换业务的钱庄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而打击钱庄业同样也是他的目标,毕竟能够与其相互竞争的只有钱庄。 “江北各府每年所取田赋不下百万,一成火耗便是近十万,如此焉能不是百姓之负担,若是加以盐税、商杂等,每年所收不下三百万,火耗不少三十万,百姓之累,难道不入姚主事之目!” 傅山的回击倒是极为有力,面对他的回击,姚湘倒也未有丝毫恼怒之状,而只是反问道。 “以银币代以银两是好,可傅总办别忘了,这百姓所缴纳田赋杂捐,往往不过银数钱、钱数百,如此官府方才需要征收火耗以便将碎银铸锭。若是按傅总办之建,一两之下皆交以制钱,那到时候这地方田赋杂捐所收税款必将皆为制钱,如此衙门可不就是无银可用?待到时,衙署又岂有银两充饷?” 说罢,姚湘冲着经略行礼道。 “泰西有泰西之法,而我中国有中国之道,行以两银加以火耗费,虽火耗费伤民,但经略推行“火耗归公”之法,已令江北百姓无不拍手皆言其善,他日待到将清虏尽数驱于关外之时,经略自可请旨将“火耗归公”之法推行天下,如此,自可令天下百姓再无需受“火耗”之害。” 身为户房主事的姚湘,之所以反对推行银币,自然也有他的考虑,而一个最根本的原因除了为公之外,同样也是为私,现在他已经感受到了军饷局的压力——现在的军饷局非但掌握了发放官员、兵卒饷俸,而且还掌握着结算等原本属于户房的权力,甚至就连户房的银库厚银,眼看着现在对方主张推行银币,唯恐其借口夺走户房银库的他,又怎么可能不出言反对。 “再则,国人已经习惯银两,若是行以银币,届时,百姓若如现在一般,对银币加以剪边,又该如何,难不成,到时候仍按足值兑钱与它?若是不按足值兑钱,而按重量,那又与银两有何区别?” 接连的理由从姚湘的口中道出时,傅山只是不时的皱着眉头,偶尔的他会把视线投向经略,现在最重要的是经略的态度。见经略没有说话,至于史密斯,因为还不有流利的用中文答问,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傅山只能靠他自己了。 “银币被剪,自然只能按重量折算,就像制钱若是碎裂,不也只能作杂铜出售?制钱尚是如此,怎么银币便不能?” “至少无人刻意剪磨制钱,但银币却不同,奸民拿银币剪磨皆可得到钱利!到时候如何阻止百姓剪磨?” “剪磨银币,只得作杂银称重于银号或军饷局折换,商铺可直接拒收,税吏亦可拒收!既然商铺可拒碎裂制钱,为何不能拒收被剪过的银币?” 事关利益,一位户房主事,一位军饷局总办,两人为了各自部门的利益,你一言我一语的唇枪舌剑,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而作为最终决策者的朱明忠,只是看着两人,凭借着领先三个半世纪以上的见识,他很清楚银两的天生弊端,当然也知道军饷局提出的银币制的不足,不过,他并不准备立即做出决定,他需要让他们自己通过辩论去解决问题。只有如此,他们才能够真正意义上的独挡一面,而不是每碰到问题的时候,都把问题丢给他。 尽管在某种程度上,作为决策者的朱明忠,有时候宁可在后院的工坊之中呆上几个小时,也不愿意在这里听他们争论着早就已经知道答案,知道其中利弊的问题,但……真理越辩越明。 “……一般寻常百姓如何分辨这银币只是被剪磨些许?若是每枚银币只磨去些许,聚沙成塔之下,既可获利甚巨!” 姚湘不客气的指出银币的一些不足,自从得知了军饷局的银币方案之后,他就在研究着如何阻止银币,阻止军饷局对户房权力的侵蚀。当然,除此之外,银币的天然不足,也是他加以反对的根本原因, “……再者,这银币亦有防剪磨手段,就像这银币两面边缘的齿牙就是为了避免剪切,如果发现边缘的齿牙有损,自然可以直接拒绝,如此,即便是普通百姓也能加以识别……” 傅山的回应,让早有准备的姚湘拿出了两枚银币,递给傅山然后说道。 “傅总办,既然你说寻常百姓可以从其边缘即可分辨出银币剪磨,那么这两枚银币,那一枚是被剪磨的?” 章节目录 第148章 决定(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两枚泰勒银币! 从银币上可以看出,这是两枚流通时间颇长的银币,尽管有些许磨损,但是无论是从其正面,还从其背面,都可以看出那一圈防止剪切的齿纹仍然保持着完整,根本就看不出那个有剪磨。 在傅山接过银币的时候,姚湘得意的看着他,幸好早就做好了准备。见其将银币合对比较大小的时候,姚湘冷笑道。 “怎么,要不然再命人给你准备一杆枰?若是如此,这银币又岂有定量定值之便?” 然后姚湘又继续说道。 “经略,这一枚银币通过磨边即已磨去近一钱之重,一枚可得银近一钱,百枚可得十两,若是取以万枚即可得银千百两,如此暴利驱使,奸民焉不磨银币从而取其利银?既然傅总办都分辨不出,这民间百姓又如何加以分辨?到时候这坊间所用岂不都是短陌之钱?” 短陌是“足陌”的对称。以不足实数一百而当百钱使用的钱。就像现在“顺治通宝”九百文可兑一两一般,正是因为钱荒导致的短陌。放在银币上,自然就是“劣币驱逐良币”。 追溯到古罗马时代,人们就习惯从金银钱币上切下一角,这就意味着在货币充当买卖媒介时,货币的价值含量就减小了。古罗马人不是傻瓜,他们很快就觉察到货币越变越轻。当他们知道货币减轻的真相时,就把足值的金银货币积存起来,专门用那些不足值的货币。这个例子说明:坏钱把好钱从流通领域中排挤出去了。为控制这一现象的蔓延,政府发行了带锯齿货币,足值货币的边缘都有细小的沟槽。如果货币边缘的沟槽被挫平,人们就知道这枚货币被动过手脚。 曾经在政治理论课上学过这一法则朱明忠,看着面色似有些不自然的傅山说道。 “青主,把银币拿给我看看!” 接过那两枚银币,仔细查看一番,朱明忠才注意到银币的边缘是光滑的,其侧面并没有细小的沟槽,只有正面有一圈细小的沟槽,而磨去的正是那一圈细小沟槽的外围。 原来如此。心下略点点头,心知火候已经差不多的朱明忠开口说道。 “宝田,如果没有猜错的话,是沿其边缘磨切吧,这样磨下一圈,确实可以磨掉不少!” 一语道破姚湘的手段之后,朱明忠拿着银元,指着其厚约3-4毫米的侧面说道。 “这正面的这圈防剪磨的沟槽,放在这里等于没错,如果想要防止剪磨,可以直接在银币侧面滚齿,滚压出这样一圈细小的沟槽,如此自然可以避免剪磨,若是再行剪磨,又需要自行滚压齿边,费工费时之下,自然得不偿失!” 尽管还没有拍板,但是经略的话,还是让姚湘的心底顿时一紧,心知经略许是心动了。 “经略,若是铸造银币,只恐衙署会损失不下数十万两!” 唯恐经略支持铸币的姚湘,急忙说道。 “衙署目下虽说税收不足,但是扬州抄没盐商49家,所得银两不下一千三百万两,若是行以铸币,按火耗每两3分5计,一千万两既有火耗不下35万两!一千三百万两,火耗几乎不下五十万两!还请经略三思!” 尽管过去就听说抄没扬州盐商,经略使衙署获银甚多,但是猛的一听得银不下一千三百万两,傅山还是被吓了一跳。 一千三百万两! 单就是火耗就有不下五十万两! 难怪他姚宝田这么心痛,别说是姚宝田,便是他自己,怕也是会心痛一番,不对……绝不会亏损! 一听损失五十万两,朱明忠也是一愣,他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损失。 “姚主事所言诧异,且不说,这三厘五的火耗本就是商包的定价了,可从所周知,若是铸锭得法,每两火耗实际上不过一分三左右,因交由商包,所以才给其两分的耗利,若是改由官铸,如此火耗自然不过只有十几万两……” 在对姚湘的理由加以反驳的同时,傅山又说道。 “再者,库平十足纹银者,成色极高,若是用于铸币,自然可对其成色进行减色,目下泰西各国所用之银币含银不过九成,若是以库平十足纹银铸币,非但无火耗之弊,反而可平空得银数十万两……” 傅山所提的“库平十足纹银”指的是官库征收的银两纯度,如果按照后世的说法,即使是不是十足纯银,含银量也不少于93%。而银元的纯度,不过仅只有90%,如此一来自然也就有了3%的铸利。 其实何止是这3%的铸利。从不足值货币,再到纸币,这一过程,都是从银元开始的。至于银两……不过只是落后的,注定要被淘汰的。 “可是银两有散碎银子,如果推行银币的话,又该如何?到时候百姓纷纷以钱纳粮,又该如何?” 姚湘的反问让原本保持着沉默的朱明忠说道, “那就铸半元银币,还一角、两角银币!” 在姚湘还觉得有些诧异的时候,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出曾经看过的清末民初的银元,然后继续说道。 “一圆……嗯,也可以以一两铸一银圆,半元,也就是五钱,两角银就是两钱五分,而一角即是一钱,百钱以下使用制钱,百钱以上,则以银币为主……” 因为曾看过一两银元也就只比7钱二分银元直径大上两毫米左右,倒也不算大,所以朱明忠自然能够接受一两银元,而且这样的银元也更容易为国人所接受。 “至于这铸币嘛……” 沉吟片刻,朱明忠继续说道。 “铸银币之后,以银币交税者,可免除火耗,” 不等姚湘反对,朱明忠便直接伸手阻止他说道。 “既然火耗是坑民之恶政,那么便从我江北开始将其废除!” 恶政当废,当然朱明忠同样也知道,应该如何将其废除。 “若是商民欲换银币,可往军饷局兑换银币,除按十足纹银成色折兑之外,每一两银加收火耗一成,自此我江北仅此一次征收火耗,以便百姓。” 章节目录 第149章 关市(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火耗仅收一次,便之百姓! 百姓是方便了,可是……官府呢? 自此之后,官府又该如何? 作为户房主事的姚湘自然有些难以接受,毕竟每年几十万两银子的火耗看似不多,可实际上各级官府的支出,大抵都是依赖这笔火耗银,而在他看来,非但现在,将来的大明各级官府同样也需要这笔火耗银。 但是今天经略却从根上彻底断掉了将来征收火耗银的可能。或许对于百姓来说这是有利而无害,但是对于官府而言,少了这笔火耗银,官府非但减少了一笔不小的进项,而且没有了这笔银子,地方官府办起事情来也没有过去那么方便。 “……自此之后,百姓必定皆以银币交税,不足一两者交以小币,辅以制钱,如此,虽然百姓得利,可自此之后,每岁我大明官府所亏岂止数百万?” 作为大明的官员,姚湘必须要站在官府的立场上处置此事,以至于即便是在傅山离开之后,他仍然无法接受铸造银币一事,仍然谋略着挽救此事。毕竟在她看来百姓的利益,是百姓的利益。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如果说他只是一个读书人。自然不会反对取消火耗银。但是身为官员负责江北户科,他就不得不放下读书人的身段,以一个官员的身份看待此事。 “目下正值衙属用度紧张之时,若是再废除火耗,只恐怕将来非但江北的用度紧张,甚至,将来朝廷的财力也会更为紧张。” 看着忧心忡忡的姚湘,朱明忠只是含笑看着他,偶尔的他会把视线投给顾炎武,他并没有赶上之前的那场辩论,只是刚刚递来一份报告,虽然如此,但是他仍然对铸币一事有所了解,所以待他说完之后,顾炎武才开口说道。 “宝田,其实你只看到眼下朝廷用度紧张,却没有看到另一件事,就是朝廷从中所获的铸利,这天下之银岂下亿万?未来几年朝廷每铸钱一两,可得铸利一钱,比若天下银两有两三亿两,岂不就是两三千万两?” 对于顾炎武的话,朱明忠只是略点下头,并没有说什么,铸币之利他又岂曾不知?两个半世纪后,那些个军阀之所以纷纷铸造银圆,不正是因为铸币获利甚多。也正因如此,地方上才会纷纷建立银元局,当然,这又导致了银元的成色问题。不过那个时候是军阀混战,自然不能和现在相比。 “可火耗总归是源源不断之利!” 姚湘仍然有些固执的辩解着,说道。 “这两三千万两,又岂能与每年火耗二三百万相比?其充其量不过只是十年之利罢了!毕竟火耗银是年年征收。” 姚湘的这番话一出,顾炎武顿时变成了哑巴,确实,相比于火耗每年二三百万的“收入”,一成的铸利确实不值一提,或许免除火耗确实是利民的好事,但是是否利国,就未偿可知了。 身为官员的顾炎武,非常清楚一味让利于民并不是好事,毕竟朝廷同样也需要银钱,需要有所收入,要不然靠什么养兵,靠什么打仗? 所以,维持朝廷必须要有财源,否则就会陷入崇祯朝的困境。没有了银子,一切都是空谈。 “难道经略忘记先皇当年银钱困顿之教训了吗?” 姚湘的提醒让顾炎武的脸色微微一变,可不就是如此,当年先皇那会若是有充饷的银钱,又岂会落得那步田地? 当年北方数省天灾不断加之流寇作乱,北直隶、山东又有清虏数度入寇,被杀百姓岂止千百万,天灾、流寇、清虏糜烂地方,以至于北方数省税赋皆断,充饷之银、实边之粮皆来自江南,以江南一地又岂能支撑天下的用度? 在顾炎武似乎有些顾忌的时候,朱明忠说道。 “其实,想弄银子,不需要光把眼睛盯在这几两火耗上面,想要开源,就要动脑子,在其它地方开源!” 看着仍然坚持己见的姚湘,朱明忠笑着说道。 “古往今来,每每朝廷用度不足的时候,往往想到的不外四个字“开源节流”,这开源节流,最关键的莫过于开源,仅仅只是节流也能节出多少钱?既然目下,用度不足,那自然就需要考虑“开源”,当然这个源如何开,这才是最关键的!” 对于如何开源,朱明忠早就已经是成腹在胸,终有超越这个时代说百年经验的他,自然知道应该如何开源。看着眼前有些疑惑的姚湘,他直接说道。 “关键还是“关市之征”!” 朱明忠口中的“关市之征”实际上就就是后世所谓的商税。所谓关指贩运商品通过之关卡。市指商品贸易之市集。以钞关为例,在天启年间更是高达40余万两。 与很多人臆想着的的明朝不征商税不同,或者对商人持之以宽截然不同,相比于满清,有明一代反倒是以商税作为重农抑商的根本大法,限制商人牟取暴利,甚至就连明成祖也多次言道“商税,国家以抑追逐末之民。”也正因如此,有明一代,随着商业的发展,商税负担逐日加重。而不是日益减轻,甚至会不断加税屡次导致民变。 “关市之征?” 几乎是在朱明忠话声刚落,顾炎武急忙出言说道。 “经略万万不可再加关市之征,前朝自隆庆以来,凡桥梁、道路、关津私擅抽税,罔利病民,虽困诏察某,不能却也,迨两宫三殿灾,营建费不赀,如开矿增税,而天津店租,广州珠榷,两淮余盐,京口供用,浙江市舶,成都盐茶,重庆名木,湖口长江船税,荆州店税,宝坻鱼苇及门摊商税,油布杂税……” 在过去的十数年间,每日反思大明利弊得失的顾炎武,自然知道这屡加“关市之征”带来的弊端,所以才会出言反对。 “崇祯13年,河西务、临清、扬州、苏州、杭州以及九江七地钞关加之崇文门商税征银约80万两(1),全国其它钞关四十余处虽不及七关,年入不过只是稍逊……” 看着经略,顾炎武又继续说道。 “而崇祯元年,七地钞关加之崇文门商税征银约55万两(2),不过短短十三年,税额增加近倍……自加税之令下,而市价日高一日,小民日穷一日,至于挑担背负,零星琐屑无得免者……” 对于顾炎武的反对,朱明忠只是笑而不语,在商品经济并不发达的这个时代。征收商税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即便是在未来,在90年代税务改革的时候,考虑到税收征收的难度,政府仍然选择了以生产环节征收为主,因为政府无法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在消费环节征收税金,所以选择了相对简单的生产环节征收。 但是在这个时代,在这个时代并没有后世的工厂。只有那种小农经济,顶多也就是有一些作坊。如此一来,商业税的征收自然不是那样,一张嘴就能收来的。毕竟,即便是在21世纪,零售以及消费环节征税,依然是一个困扰政府难题。 21世纪都没有解决的问题,在17世纪想要加以解决。根本就是痴心妄想! 也正是因为对于时代的比过去更为了解。他不仅了解到这个时代的商税征收是以税关征收为主,市税为辅,而城市中对商铺收的零散多达数十种杂税,到底上相当于后世的“费”,大都用于地方官府开支。因为了解这一切,现在他自然不会像过去一样,之所以想当然的以为明朝加三饷时“专加西北不加东南”,那根本就是无知者的臆想,自蒙元以来,南方的田土农业经济价值便优于北方,所以平均每亩的田税也较北方重。身为江淮经略使的他自然知道,现在常州府每亩税银是一钱五分六厘,而江北的税收相应较轻,有一亩五六分者,也有一亩一分五六厘者,平均不过五分。而对应的常州府平均早就倍于江北。 至于所谓的“阉党收商税”、“东林党反对收商税”,同样也只是网络段子。甚至与此相反的是被吹捧上天的“阉党”才是真正反对收商税的一群人,甚至在崇祯朝“免榷潼关咸阳商税,市恩商贾”,还是那些个“有才有德”的“阉党”的罪名之一。 至于被指责为反对收商税的东林党,反倒是商税的主张者。如何士晋在两广任上时就曾改革辽饷征收,试图用增加商税的方法,来抵免田亩加派,可以说看起来何士晋是最像所谓的“阉党”的人,然而让一些后世的“阉党粉”失望的是,他恰恰是位东林党人。甚至何士晋免除加派,试图用商税补充辽饷的改革方案,后来也是阉党的攻击他贪污腐败一项劣迹。 当然,对于朱明忠来说,他非常清楚,所谓的“东林党”也好,“阉党”也罢,他们都主张从来都是为了打击对手。而不是为了国家,当然,他们的嘴上永远都是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 笑而不语的朱明忠,想到这半年多在朱之瑜的教导下看过的书籍中所了解到的,在后世网络上模糊不清的明朝,尽管还不知道其本貌,但是朱明忠却很清楚,顾炎武反对加商税,有他的的顾忌——作为满清“德政”,满清入关后,即减免了大量商税。以争取民心。 “清虏入关之初,以京师初定,特免各关征税一年,并豁免明季税课亏欠和加增税额,免征关税溢额及各州县零星落地税……令各关差刊示定例,设柜收税,不得勒扣火耗,清虏尚是如此恤商,以促市场繁荣。若是经略再加征税额,岂不令天下商人心倾清虏?” 这或许正是顾炎武与其它人的不同之外,他的眼里大明从来不是完美的,他可以看到大明不足,同样也能看到满清一些“善举”。且不说其它,即是清虏数年前关口商税不交火耗,就等于给了商人某种特权。相比与大明对商人的“以税抑末”,满清反倒是对商人极尽“偏爱”,那八大皇商在某程度上也是他们这种“偏爱”的表现。 当然顾炎武并不知道,朱明忠口中的“关市之征”,并不是他心中的“加税”。 “加税……” 面对顾炎武的反对,朱明忠沉吟道。 “加税无疑于饮鸩止渴,先帝时,虽屡加商税,仍国用不足,你倒是导致商业凋零,商人纷纷逃出京城。如加三饷者,只令百姓苦楚,徒生民变,以“加税”为开源,不过只是饮鸩止渴之行,朱某又岂曾不知!” 摇遥头朱明忠看着顾炎武与姚湘两人,说道。 “本官口中所言“关市之征”,在于拓以关市之繁荣,如此方才能多得税款,再者说是,这“关市之征”无论是钞关或是市集落地,所征毕竟有限,若想征以商税,非得征以厂税不可!” “厂税”才是朱明忠的口中“关市之征”。相比于市集上征收的“落地银”等杂乱商税,工厂税收才是真正的大户。这也是从200年后的经验,或者说一个半世纪之后英国的经验。英国的商业崛起就是建立在工厂上,而国家税收的膨胀,同样也是因为工厂的建立。毕竟,在生产环节征税是最简单最容易的。而相比之下,其他各国仍然在那里绞尽脑汁地通过土地,税卡环节征税。 “厂税?” 顾炎武先是一愣,随后反问道。 “何是厂税?” “经略可是指从兵器厂、船厂等处抽税?” 作为户房主事的姚湘自然知道,兵器厂、船厂等官营工厂一直都是清河的“纳税大户”。 “经略,虽说这兵器厂、船厂、硝磺等厂所缴税收远超过清河全城商税,但是,这些工厂,不过只是官办工厂,如此所征之税,不过只是左手转于右手,于国用何解?” 姚湘的反问,让朱明忠微微一笑,然后看姚湘说道。 “既然,可以官办工厂,为何不能鼓励民间办厂?” (1)《续文献通考》卷十八《征榷》所计 (2)《崇祯长编》卷三毕自严所奏 章节目录 第150章 工厂(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鼓励民间办厂? 相比于发明,民间的工业生产由作坊向工厂的变化,是工业革命发展的根本,没有由坊至厂的变化,就不会有工厂。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非常困难,作为一个工科的学生,朱明忠曾看过一篇关于中国古代水转大纺车无法引爆工业革命的原因分析的论文,在论文中,除了指出其技术上的落后,不适用于棉纺之外,最重要的原因是棉纺从其开始取代麻时,就一直作为农村的副业而存在,正是因为这种家庭手工生产制度,使得其不可能演变成为手工工场。 “……以松江布为例,弘光之前,松江布行销万里,而其所用纱、布大都来自乡间,邻县数十万户为其纺纱,再则纱商交予织户织布,再由染商染色,虽城间乡间亦有工场少则雇有织女数十人多则雇有织女数百,日夜织布,但其布匹大都来自乡间千家万户……” 作为苏州昆山人的顾炎武对于松江并不陌生,尽管在清虏治下松江已经不见昨日织布之盛,但他自然曾目睹过当年松江兴盛时的模样。 “工坊所用之纱、布大都来自乡间,而按大明律,百姓自纺布纱皆不得课税,清律亦是如此,若是意欲课税,恐只能按织机台数、按布匹数额课税,如此,势必激起民变,从万历直至先皇,苏州、松江民变徒起,大都因为织户抗税,如万历二十九年六月,苏州织造太监孙隆掌税事,而其参随黄建节等,擅加征税,甚至及于织户小民,“妄议每机一张,税银三钱”,并趁机要机匠按匹纳税后才可发卖,以致“百物腾贵,民不堪命。又机户牙行,广派税额,相率改业,佣工无所趁食。”,如此激起“织佣之变”。” 在顾炎武提及万历年间的苏州“织佣之变”时,朱明忠只略点下头,对此,他自然有所了解,甚至在扩大兵器厂、船厂的时候,也曾有人提醒过他,甚至建议他仿满清,将工人“圈”于坊巷,令其十人具保作结,一人犯法,十人皆罪,从而避免“佣工罢事”。 对于清代于苏州织造推行的所谓的“圈坊”——就是将织造工人困于街坊中,除年节、事假外皆不得外出,并且要十人具保作结等禁锢人身自由的方式,朱明忠当然不会采用,甚至在他看来,这正是打断的中国工坊演变成工厂的关键所在,尽管有清一代,所谓的“工坊”有织工、染工成千上万,却从未曾演变成工厂的关键正在于此,这种奴隶式的生产从源头上制约了其成为工厂的可能,甚至就连十人具保作结,也导致了普通农民无法进入作工——因为其需要保人,这一弊病甚至直到20世纪,仍然影响着中国的许多工厂用工,无保人担保不得雇佣。 正因为了解其弊病,所以朱明忠才会借鉴后世的用工模式——自由用工,当然工人大都聚居于工厂附近,在工厂附近形成了新的市集。 “宁人,还记得前几天我说过的话吗?” 顾炎武的提醒让朱明忠笑道。 “首先要先繁荣关市,如此才能多缴税,就像百姓每亩收成只有一百余斤,所卖不过一两多银子,收起一钱田赋已令百姓不堪重负,或是再加五厘,百姓焉能不反?可若是先将百姓每亩所出增加至200斤,再加五厘田斌,百姓又岂会拒绝?” 举着这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朱明忠继续说道。 “就像这纺纱一样,其本就是百姓之副业,除自用之外还有些许贴补家用,所得极为有限,高皇帝许之以免税,又有何错?若是百姓养只鸡,拿到市集上售卖,也要缴上几文税钱,纵是当年蒙元色目税吏亦不过如此。” “男耕女织”这一中国传统式的生活,正是阻止中国发生工业革命的原因之一,作为副业的棉纺织业,本就是利用了家中的剩余劳动力,不存在所谓的成本,也使得棉纺机械没有进一步发展的动力。而在植棉区,农村家家户户几乎都从事纺织生产,如此自然也就不会再有棉织市场,自然不可能出现像丝织业那样的大规模的工场。 而对那种农民自产自销的“土产”免税,更是千百年来的习惯,即便是21世纪的菜市场,农民自产“土产”同样也是免税,甚至政府还要千方百计的为其开拓销路。 “可现在问题来了,一方面是百姓与家中纺纱、织布几乎不需要成本,用的也是自家的棉花,而且售予纱商的时候,亦不需缴税,而于工场之中纺纱,却需缴以税银,虽是不多,但却也是负担,再加上工人薪酬,成本本就超出百姓自纺。若是加税,必定会激起纺工不满,激起民变自然不可避免。” 面带微笑朱明忠笑道。 “所以,想要征税,就非得想办法降低工场的成本!” 这才是工业革命的核心! 终于,朱明忠一语道出了问题的关键。 “降低成本?” 不解的看着经略,顾炎武的目光显得有些诧异。 “这成本又如何降低?这工人佣金若是降低,势必会激起民变,若是……” “若是一个工人干的活,相当于几个甚至十几个、几十个工人呢?” 降低成本的核心是什么?是提高生产效率,在顾炎武的不解中,朱明忠拿出了一张纸,与普通宣纸的绵软不同,这种借鉴了藏经纸、麻纸制作工艺的“清河纸”,更接近后世的纸张——质地厚硬且坚韧,不像中国传统纸张那般绵软。也正因如此,其非常适合硬笔书写以及制图以及印刷。当然,现在朱明忠大都是拿它制图。 “宁人,你看这台新式纺机!” 指着纸上的图样,朱明忠的神情略显得意,自从那天说出了鼓励民间办厂的话语之后,他就令人买来一台纺车,对于稍加以研究之后,然后回忆着曾经看过的“珍妮纺纱机”的图样,设计出了一台“多锭纱机”,。 “过去的纺纱,一个纺轮只带一个纱锭,如此,其生产效率自然非常低下,工场中的工人生产效率与乡间民妇并没有多少区别,可是如果把几个纱锭都竖着排列,用一个纺轮带动,不就可以一下子纺出更多的纱了吗?” 看着图上的图样,听着经略的解释,顾炎武甚至不由自主的数起了其有多少个纱锭。 在纱机的一端上下两排纱锭,足足多达30个纱锭! “30个纱锭!” 惊讶的看着经略,顾炎武反问道, “经略,你是说这台纱机一台可顶三十台纺车?” 与后世人想象的儒家弟子排斥技术不同,至少在这个时代,这些明朝的士人并没有沉迷于“考据学”之中,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许多事物仍然保持着浓浓的好奇心,并且能够以一种开放的心态去看待许多事务。而翻看着那些图纸,顾炎武整个人完全被这台纺纱机轻巧的结构和奇妙的设计而吸引,以至于完全沉浸其中,更是不时的赞叹着其中的奇思妙想。 “也许达不到三十台纺车的效率,但是二十五六台是没有问题的,并且它还有进一步改进的余地,比如在中间再增加一排纱锭,再增加三十个,这样的话,一台纱机一名工人,每天纺纱就等于至少五十人,如此一来,这纺纱成本自然可以大幅度降低,以此机建立工厂,工厂出纱自然也就能够与乡间民纱竞争……” 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 这才是建立工厂的根本前提,这同样也是工业革命绕不开珍妮纺纱机的根本原因,正是因为它的出现使得工业化生产有了与家庭作坊生产竞争的本钱——足够廉价。 惊讶于它的效率之余,顾炎武更惊讶于它精巧的设计。 “经略,这是何物?” 见顾炎武指着纺车上的一个部件问道。 “这是以“辊”,通过这里喂入棉条,既可以纺纱……” 所谓的“辊”也就是“罗拉”,解释着它的作用之余,朱明忠看着顾炎武笑道。 “宁人,最多半个月后,兵器厂就会制出第一台纱机,到开春化冻的时候,这纱机至少可以制出了百台出来,到时候,我准备在清河投资办立纱厂,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入股这家纱厂?” 朱明忠之所以会提议让顾炎武入股其中,不仅是因为他的家业已毁,更重要的是他希望以纱厂为契机,将整个清河集团进一步联系在一起,让其结成一个紧密的“利益资本集团”,只有如此,将来他们才能够为这个“工业萌芽”保驾护航,当然,利益上的一致性,也可以保证这个“利益资本集团”的凝聚力。 “办厂?入股?” 在顾炎武诧异之余,朱明忠继续说道。 “欲想鼓励民间办厂,就必须得先办示范工厂,只有通过工厂挣到了钱,才会有人跟风办厂,而官府自然可以按纱斤征税,从而充实官府的财力,达到开源的目的……” 看着顾炎武,朱明忠笑道, “没准,到时候宁人你会率先办厂也不一定!” 章节目录 第151章 琉璃(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临近除夕前接连几场鹅毛大雪,将整个大地完全笼罩的厚厚的积雪之中。也让这清河城更显几分萧瑟。 黄河的凌冻、运河的冰封,直接让这座繁荣的水陆码头陷入冬歇之中。虽是冬歇,可对于码头的力夫来说,他们中一些勤快的仍然找到了新的活计——卸煤。那黄河大坝上一辆辆满载着煤炭的马拉雪橇在大坝上奔走着,将煤炭从徐州等地运至清河成外的卸煤,以供这清河县十余万军民的冬日里取暖、做饭。刺骨的寒风间,城外码头处堆成小山似的煤堆间,挥着鞭子的车夫,不时将一车车煤炭运入煤站,或者自此运出,而煤站里卸煤的力夫,总是难得一分清闲。 “老胡头,琉璃厂让送三万斤煤,现在就送过去……” 煤站里的嚷嚷声中,那被老胡头便应了声。 “知道了,知道了,这琉璃厂还有几万斤煤的账还没结哪!这都到年关了,不知派个人过来结了账嘛!” 这边他的话声不过刚落,那边就有人应声笑道。 “怎么着,老胡头,你还担心经略使老爷欠你们东家的账不成?” 这人的话声刚落,那边便是一阵哄笑声,大家都像是听到什么笑话似的。众所周知,这琉璃厂不同于兵器厂等厂坊,这是经略使名下的工厂,厂子里的工匠都是从山东博山请来的工匠,虽说这琉璃厂不过只是新建,不为外人所知,但是因为用煤的关系,这煤站里的人倒也知道这琉璃厂。 虽说从煤站到琉璃厂距离足有五六里,可马拉雪橇不过只是半个时辰的功夫便将几千斤煤运到了琉璃厂,那赶马车的车夫不过只是刚进琉璃厂,便看到几名身穿红呢的兵卒,只需瞧见这些兵卒,他的心里就是犯起嘀咕来。 “莫不是那位经略使老爷来了?” 还真是来了。 甚至就连朱明忠都记不清楚,这是第几次来琉璃厂了,置身于厂房之中,朱明忠眉头蹙着,脸上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而瞧着那一堆堆打碎的玻璃,他的表情显得很是凝重。 平板玻璃与镜子,这是朱明忠在入冬时定下的目标。之所以选择这两个“轻工产品”,是因为两者贮藏着的利润,且不提应用于窗户上的平板玻璃,就是这个时代玻璃镜利润也足以让任何人为之疯狂。至少在未来的几年内,水银玻璃镜都可以带来数以万倍的利润。 也正因为深知其中的利润,朱明忠才会命人从山东的博山请来最好的琉璃工匠,琉璃生产开始,琉璃生产因技术和原料的限制,自古至今仅京师和博山两处设有作坊。博山的琉璃唐代开始成批生产,明代初具规模,并日益繁荣。当然,朱明忠想要的并不是琉璃,而是玻璃。 为了生产出玻璃,朱明忠命人在徐州开采石英砂岩,并将其粉碎加工的硅砂作为玻璃的原料。这是因为的天然硅砂质量比较差,一般是使用石英砂岩作为原料,而徐州有着丰富的石英砂岩资源。至于生产玻璃所必须的天然纯碱以及芒硝,都是从河南购进的,南阳自古便是天然纯碱的重要产地。 生产白玻璃的原料并不复杂,生产工艺也不是问题,只需要对传统的琉璃生产进行改进,就可以生产出白玻璃,但是想要生产出朱明忠心中的平板玻璃,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窗外飘着雪,雪花落在半敞的窗口,因为室内温度的关系很快那雪便融化了,那玻璃窗映着室内的彤红,相比于外间的寒冷,厂房内的温度却因为窑炉、退火炉的关系,高达二三十度,虽是寒冬可厂房中的工匠却依然穿着单衣,在炉前忙活着。 在厂房中,一名工匠拿着铁制的摊平锹围着摊平台,将刚刚从摊平炉上取下玻璃迅速摊平,而在工人的忙碌中,一块块平板玻璃从摊平台中取了下来。 “……吹筒摊片法的工艺过程是:将铁吹筒探人池炉内,蘸取少量玻璃液,取出后一边拈转,一边通过吹筒吹气,使玻璃液慢慢膨胀成球形,然后放置到半球形铁槽内继续转动,使球形圆正。铁槽内有少许冷水,起降温作用。同时,用水冷却吹筒的另一端,以便于把持。等玻璃稍微冷却后,再将吹筒探入池炉,二次蘸取,这样重复多次,直至玻璃液成为直径达二十公分左右的球时,将其放到一个瓢形铁槽内,一边继续用水冷却吹筒的下端,一边从上端吹气,使球形逐渐涨大,成为空泡。吹制过程中,要时时转动吹筒,使球形空泡薄厚均匀。如果玻璃温度降低,则再将吹筒深入烘炉加热,使玻璃泡变软。此时,将吹筒悬空垂立于深地槽中,从上端吹气,玻璃泡受重力影响慢慢坠入地槽,形成筒状。 这时的玻璃筒厚薄并不均匀,一般底部较厚,顶端较薄。但玻璃筒已冷却凝固,不能再吹,将其再入烘炉加热,待熔化变软后取出,在深地槽内摆动旋转,同时吹气,使筒壁厚薄均匀。如又冷却,则再入烘炉,如此反复,最后吹成一个长约二米多、厚薄均匀的玻璃筒。玻璃筒吹成后,通过冷热相激使其产生暗纹,再边转动边轻击,去其底部,从吹筒上卸下;再用同样方法截为数段,将每段纵剖,最后入摊片炉将筒形摊成平板玻璃……” 目睹着这些从博山请来的工匠如何将玻璃吹制成型,然后再将玻璃摊片,一直默默观察着玻璃片生产过程的朱明忠,此时已经在脑海中反复将曾看过的玻璃生产工艺与眼前的工艺贯通起来。 虽说就“吹筒摊片法”来说,其描述本身来看这种方法实施起来很容易。然而当朱明忠建了这个工厂去实践这个过程的时候,才发现这句描述大大的弱化了制造中对技能的要求,只是简单的几百字,并不能完全道出平板玻璃制造的关键。 就像眼下,虽说玻璃厂的工匠大都是从博山高薪请来的工匠,对于吹制玻璃并不陌生,而且吹制的过程看似顺利,成功的制造出了一块块平板玻璃,但是朱明忠知道,这些玻璃,就没有几块合格的。 甚至最初的几十次试验更是毫无悬念的失败了,要么根本做不出大圆筒,要么制出的玻璃同样也是厚薄不均,甚至就连同摊开,也会时而碎裂。 “实在不行,就直接上平板浇注法逄了!” 无可奈何的看着地上多出的成筐的碎玻璃,还有一块块厚薄不均,镜面有结块的玻璃,朱明忠暗自寻思着。 平板浇注法,是法国人发明,17世纪末就开始在法国批量制造的,到18世纪中期的时候,法国的平板玻璃年产量已经突破了1000吨以上,其中绝大部分是用于窗户玻璃和四轮马车的车窗玻璃。 相比与人工吹管摊片法,浇注法的优点是能够生产出更大的玻璃尺寸,至少两三倍于吹制法。而且对工人的技术要求也低得多。缺点是固定资产的投资非常大,如果说前一种摊片法还停留在手工作坊制造阶段,那么浇注法就类似近代化的工业生产。 “不过这样一来,到时候市场容量也会有问题,能不能一下便接受这么多平板玻璃?” 而且浇注法生产的平板玻璃表面比较毛糙,还需要进行研磨,与吹管摊片法表面光洁无需研磨截然不同,这也是吹管摊片法一直占据市场主流的关键原因,甚至直到20世纪,清末时期中国引进德国技术设备生产的平板玻璃,也是吹管摊片法生产,只不过人工吹管变成了机器吹管,尽管浇注法更适合生产厚玻璃,但在20世纪初就被其它工艺所取代。 “实在不行,可以先试验一下浇注法……” 心里正疑惑着的时候,朱明忠便听到那边传来工匠欢喜的喊声。 “成了,成了,大老爷,您瞧瞧,这块玻璃,这块玻璃上可没有一个结块,而厚薄完全一样……” 见大老爷走了过来,一头汗水的侯明德,指着一块玻璃,有些得意的显摆着,世代吹制琉璃的他,可以说是厂子里最好的琉璃匠,可虽是如此,在吹这种大玻璃泡的时候,仍然碰到了许多问题,毕竟过去从来就没有吹过这么大的玻璃泡。 不过善于琢磨的他,还在过去的不断失败中,不断的总结经验,由小而大的吹制着长玻璃泡,慢慢的终于掌握了其中的技巧。 “我瞧瞧!” 站在这块半人高的玻璃面前,朱明忠仔细观察着玻璃的表面,通透明亮的玻璃与后世的平板玻璃并没有什么区别,透过玻璃往后看去,也没有丝毫变形。 没错,就是这样的玻璃! 这正是朱明忠所需要的玻璃,或许这块平板玻璃并不大,但朱明忠很清楚,有了这样的玻璃,将会给生活带来什么样的改变,至少屋内可以变得更加明亮,而且还会带来另一种暴利产品。 章节目录 第152章 选择(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走廊外飘着雪花,有几片有意无意地被风吹进落到上走廊内。而在走廊内,穿着红呢军装的卫兵,时而列队从走廊处经过。而在走廊边,两名卫兵站在于小院的入口,警戒的看着门外。 这处经略使衙署的院落,之所以戒备如此森严,倒不是因为它是什么军机重地。而是因为这间院落中正在进行的生产,需要加以保密。 “……先将锡箔贴在玻璃上,然后再倒上水银,然后水银就会融化锡箔令其与玻璃紧密相连,如此就能制作出一面镜子。” 在朱明忠解释着镜子的制作过程时,几个十几岁的少年,已经将一张锡箔摊平在玻璃上。 看着这几名少年熟练的动作,朱明忠的脸上略带着微笑,偶尔的他会出言鼓励一声。 “先生,照着这镜子,可是连脸上的汗毛都能看得清清楚楚的!” 待忙完了手头的活计,马秋丰拿起一面书本大小的镜子,一边照镜子一边感叹着。 “哎,就怕这照的太过真切了,到时候那市间的女子却不愿意买了!” “定是愿意买的,只是卖的贵了,自然也就不愿意了……” 听着这几个少年的言语,朱明忠只是看着地上的一箱a4纸大小的玻璃镜,这间玻璃镜作坊,与其说是作坊倒不如说是一间试验室,在这里试验玻璃镜的生产技术。 为了将玻璃镜的制造工艺加以保密,朱明忠特意从将马秋丰等人从学校搬到衙署。而马秋丰、许天白他们都是孤儿——当初江阴焚城,死难者不下数千人,如此也使得数百少年失去父母,无家可归,而朱明忠便命人收留了他们,并且借鉴后世的童子军的方式,对他们加以培养。甚至也正因如此,才会于清河专门成立了一所“羽林营”,而不是将其送入清河书院,其名取自汉武帝所创的“羽林骑”,“羽林营”主要任务是使孤儿们能接受到教育,使这些人能成为军人,在将来成年之后能够“为国羽翼,如林之盛”。 而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从江北各地送来的孤儿都已经进入“羽林营”,在营中除了学习文化之外,还需要接受军事训练,那里几乎没有假期,有的永远只有学习以及训练。 就朱明忠的私心来说,他希望这些孩子最终会成长一群性格坚韧、勇猛、机智而且服从有那些有着战士一般性格的人才,而不仅仅只是普通的军人。 所以,与普通的军营或者书院不同,“羽林营”所推行的是斯巴达式的教育。这些来自江北各地的孤儿以及忠义军阵亡官兵的子弟,在入营以后地生活是军营式生活,在那里将让他们接受全面的军事训练,当然也不会忽视文化教育,当然无可避免的还有强制的道德灌输和严酷的身心磨炼,进而在长期的营内生活中,使得他们养成勇敢、坚韧、服从的性格,而这一切地代价就是惩罚。 将这些来自各地的孤儿们以及忠义军阵亡官兵的子弟送入“羽林营”,接受斯巴达式的学习和训练,到底是对还是错。朱明忠并不知道,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当这些“羽林营”的少年成年之后,他们肯定会成为忠义军的中坚。不仅如此,他们中的一些人,也许会成为中国近代科学的开创者,毕竟,现在“羽林营”中除了有先生教授国学之外,还有从南京、松江等地聘请的西洋传教士教授西方科学技术知识。除此之外,他们之中的优秀者,还有机会来到衙署由朱明忠亲自授教,就像马秋丰一样,17岁的他出身江阴书香门第,本身就对数学等充满兴趣,不过只是短短几个月,就已经初步掌握了《几何原本》等西方的数学知识,而现在,朱明忠更是有意无意的将其往化学的道路上引导着。 “秋丰,这制镜的工艺你们几人基本上已经掌握了,我准备在连岛设立工厂,专门制镜,等过完年,天白你们都过去,先教授他们掌握制镜的工艺,然后再回清河……” 因为这些少年皆是孤儿,所以对于他们,朱明忠自然极为相信,也正因如此,他才会选择这些少年作为制镜的助手,毕竟有平板玻璃推出市场之后,如何保住制镜的工艺秘密才是问题的关键,尽管有专利作为保护,但如果制镜的秘密为外人所知,必定会影响到通过玻璃镜的销路,而他可是正满怀信心的想要从玻璃镜中获取暴利。 “先生,若是可以的话,学生希望能够留在连岛!” 之所以持以弟子礼,是因为朱明忠对马秋丰他们也有授业之实,所以尽管不称他为老师,他们却仍然尊称其为先生,并持以弟子礼。 马秋丰的请求让朱明忠微微一愣。 “留在连岛?” 诧异的看着他,朱明忠反问道。 “为什么想留在连岛?你们都想留在那?” 在得到的肯定的回答后,朱明忠反倒是更好奇了。 “先生,我们听说水军准备在连岛开办水军学校,所以希望能够进入学校学习……” 原来如此! 瞬间朱明忠便明白了,水军确实准备在连岛成立水军学校,其十几名教员都是“东方号”上的高级船员,学校里的学员将会在那里学习西洋航海以及科学技术,通过建立现代化的海军学习去弥补航海技术的落后,正是朱明忠的制造定的“追赶”计划的核心。 甚至在朱明忠所拟海军军官的养成制度,可以说是现代理工商医人才培育的场所,颇有寓理工商医人才于海军之意,“寓人才于海军”的构思非常简单,是因为朱明忠知道,一但海军进入大海,在这个大航海时代之中,海军势必将会在各地设立航海站、贸易站并籍此开辟殖民地,而到时候,海军军官势必将会充当殖民地官员,而“寓人才于海军”的作法则可以保证,未来的殖民地倾向于实学教育,从而由内而外一步步的改变中国的传统教育。 海军是个独立的群体,加之其身处海外,当传统士人注意到他们的时候,他们早就发展成为了一股不可忽视的甚至不可抗拒的力量,尽管知道这个时代的士人并不像晚清那么保守,甚至对西方科学技术充满了好奇,但朱明忠仍然选择了这种方式,毕竟未来清河书院的全力推行的“实学”教育,本身对于理学就会带来一定的冲击,在未来学术冲突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把西洋科学技术藏于海军,根植于海外,则是相对稳健的方式。 “你们想去水军学校?” 看着面前的几个少年,朱明忠笑问道。 “为何想去水军学校?” “先生,因为水军学校有机会登舰,有机会随军舰一同环航世界!” 对于马秋丰来说,从他第一次看到《坤舆万国全图》时,就渴望着有朝一日能够前往世界各地,而名为水军实为海军的学校成立,则让他看到了机会,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希望进入学校学习航海。 面对着眼前的这几个目光中带着渴望的少年,朱明忠并没有表示反对,他只是略微点下头,然后赞同道。 “嗯,有机会到外面看看,倒是件好事,你们能有这个想法很好,既然你们想去,那回头便到水军学校报道吧,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也许,再过两三个月,你们兴许还有可能随舰队一同航行……” 再过两三个月,待到十三艘军舰建成之后,完成适应训练之后舰队,就会在汤码士等人的领航下,向缅甸驶去,尽管不知道缅甸是否会同意永历还朝,但可以肯定的是,到时候如果他们不愿意的话,舰队会采取一些手段迫使他们同意。 还有台湾…… 想到台湾,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跳,他的脑海中自然浮现出了一个月前已经出发的那只船队,除了“伏波”号巡航舰之外,还有十余艘运送士兵以及俘虏的海船,根据朱明忠制定的计划,他们将会在基隆一带开辟的殖民地,建立港口,并开采当地的硫磺矿,毕竟现在火药局需要大量的硫磺,除此之外,那些俘虏还要在台北平原筑建新城以及行宫,毕竟,在迎回永历之后,将其安置在台湾,总需要一座宫殿作为皇宫,在这种情况下,修建行宫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可是,现在船队已经出发一个月了,如果没错的话,他们应该早已经到达了基隆,但是现在一切是否顺利? 直到离开那间戒备森严的院落时,眉头紧蹙的朱明忠看着天地间飘扬的雪花,脑海中所思所想的仍然是台湾,毕竟现在台湾已经成为他计划中的一个最为关键的环节。如果说一开始的时候,对于他来说,台湾只是一个退路,那么现在,台湾却有着更为特殊的用途,台湾的谋略能否成功,直接关系到接下来的计划,甚至影响到将来大明的国运…… “但愿一切顺利吧!” 章节目录 第153章 鸡笼(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天色放明之后,太阳缓缓的爬上山脊,照映在浅蓝色海面上,那海湾中一艘艘船只泊停于海湾内,几只小舢板在海湾内航行着,从湾口吹来的海风,直直地闯进了鸡笼湾。 这里便是台湾最北部的鸡笼湾。五天前,这处已经沉寂了十余年的海湾迎来了一群客人,来自北方的客人,当然,他们既然是客人,同样也是主人。 在通常情况下,身为“伏波号”巡航舰舰长的会在军舰上休息,但是现在,他却置身于这座废弃的欧洲堡垒中。 “这里就是你先前所说的圣萨尔瓦多城,城周长共约一百三十丈公尺左右,为下宽上窄堡垒,督军建造者为西班牙首任鸡笼淡水长官伐尔得斯,西班牙人还曾用长过十年的时间陆续扩建该堡,并于城四周兴盖四座圆形棱堡。崇祯十五年发生“鸡笼之战”,荷兰人派兵攻打圣萨尔多城,经过激烈炮击后,该城仅剩西边棱堡。也就是咱们现在所处的这处堡垒……” 身为“伏波号”巡航舰舰长沈贺飞,在此次航行之前,就已经获得了有关鸡笼的情报,而原本最让他担心的就是荷兰人,不过现在看来,这显然有些多虑了。 “不过,荷兰人攻克这里之后,不过只是短短数年,便放弃了此城,毕竟,对于荷兰人来说,他们现在专门经营台湾南部,所以,这次我们倒是落了个便宜,至少不需要强攻鸡笼岛……” 这一次南下,沈贺飞自然非常清楚他的任务,就是在这里开辟港口,并以此作为基地,并逐步向南扩张,也正因如此,与荷兰人的冲突也许是不可避免的,所以他才会在刚一进入鸡笼湾,就命人重新修建岛上的堡垒。 不过只是刚过去五天,曾经被摧毁的堡垒即已经被重新加以简单的修葺,并且安装了十二门18斤火炮——这是忠义军铸炮厂铸造的威力最强大的火炮,此次为了增强鸡笼湾防御,特意令船队运来了十八门之多。 当然,当时之所以会带来这些火炮,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如果在这里遭遇荷兰人,那么强攻堡垒需要这些重炮。不过一切还好,荷兰人早就放弃了这座堡垒以及鸡笼湾。 “长官,现在只是第一步,我们还要得到生番的支持,否则,我们很有可能陷入当年西班牙人的困境,因为岛上金包里社、大鸡笼社的生番的村落遭到西班牙军夺取,因此拒绝出售食物。马尼拉的补给船又无法适时抵达,不少西班牙人因此生病或饿死,幸存的人只得吃狗、老鼠来充饥。直到有华商来鸡笼贩卖粮食,情况才好转。现在虽然我们来的人,加上俘虏足有四千多人,那些生番自然不敢不卖粮给我们,可是仅仅只是靠随船携带的粮食,必定难以维持,所以,非得通过的生番的帮助进攻红毛城一带,从当地的生番之手获得粮食,并在当地进行拓殖……” 作为沈贺飞的助手,袁鹏远是闽省人,而且本身就是商人,早年甚至也曾来圣萨尔瓦多城贩运过硫磺,不过,这都是过去,十几年前,他就失去了一切,成为郑军之中不值一提的书吏,若不是许远达的推荐,恐怕其根本就不会进入朱明忠的视线之中,成为这次远航的助手,当然,他的任务就是与当地的生番接触,并尽快恢复硫磺矿的生产。 “致新,与生番联络还有拓殖一事,自然由你负责,这件事你要抓紧办,这鸡笼岛的堡垒是进入鸡笼的门户,我会尽快建起来,至于这岛上的生番……” 在一片寂静中,双手背在身后,沈贺飞看着那海湾,默默的说道。 “留在这里总不是什么办法,总归是要迁出去的,要么他们主动迁出去,要么我们把他们赶出去,这几天,你去把这件事办好!” 尽管并没有说出那番“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话,但是对于来说,他自然不会容忍作为未来“基隆”根本所在的“基隆岛”上有生番的影子,在他的计划之中,这里甚至不应该出现那些服苦役的俘虏。 “您放心,这几日,我会想办法劝他们离开这里!” 在来到鸡笼之后,袁鹏远注意到岛上的生番无不是用惶恐不安的眼神注视着他们,或许他们曾经与西班牙人、荷兰人接触过,并接受他们的统治,但是他们的人数实在太过有限。不过只有区区一两百人,而现在,他们面对却是近四千人的队伍,尽管其中有两千三百多名绿营兵俘虏。对于这两个人口不过数百人的生番部落来说,他们自然会因此惶恐不安,想来,对于离开这里他们也不会加抵触。 不过,真正让袁鹏远担心的,并不是基隆附近的那些生番,尽管生番猎头,但是他们并非看不到双方的实力差距,真正让人担心的是那些绿营俘虏,他们会老老实实的在这里干活吗? “哗啦……” 每走一步,脚镣处的响声,都会让陆传逢感觉到脚踝处的酸痛,尽管已经过去了这么长时间,但是他仍然没有习惯这身为苦役犯的日子。 我这是遭的什么罪? 又一次,在扛着木头往营房工地上走去的时候,陆传逢暗自在心里寻思着,从宿迁被俘之后,他便从天上一下跌进了十八层地狱之中,原本他以为报出了他的名字,然后坦白交待,再献出银子,至少能保住性命,然后被放还家。可最终,事情的发展却远超出他的想象,非但陆家被抄没了全部的家业,就连扬州的四十余家盐商也是被抄没了家业,更有数人被斩决,非但如此,这些人家的家人还被打入贱籍,成为操持贱业的贱民。 甚至就在这鸡笼岛上妓院之中,他还看到几位本是盐商妾室女儿在那操持贱业,每每想到这里,陆传逢的心里便是一痛,心里便会担心起来妻儿以及小妹等家人,她们现在又流落于何处? 想到家人的遭遇,陆传逢甚至连想死的心都有,可在另一方面,他未尝不知道,这恐怕就是老天对陆家的报应! “报应啊……” 又一次,暗自在心里这么嘀咕着,陆传逢埋着头继续扛着木料,这会的他,浑身都看不到丝毫往日里陆老爷的模样,瞧着和周围的那些俘虏根本就没有任何区别,只是那目光中,总带着些不甘。 “也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若是能逃的话……” 这个念头不过只是一闪而过,瞧着周围的那些苦役犯脸上的“刺青”,宿迁之战后,所有俘获的清军以及随军的商贩皆被“黥面”为记。虽说只有一个“奸”字,但是陆传逢知道,这区区一字,却将他们与寻常百姓区别开来,在他们垦地的时候,不是没有人试图逃过,可还没逃出数里,就被百姓乱棍打死。 脸上带着这么一个字,既便是想逃,又能逃往何处? “老哥……” 就在这时,有一个人走到他的身边,悄声说道。 “刚才我听到有人说,这队上准备抽500人往南去淡水河,老哥愿意与我一同去吗?” 凑到他身边说话的是柏广涛,他是庐州人,在为达素送情报时为忠义军俘虏。他的脑子里,成天所想的就是怎么样逃出这里。 “淡水河?” 柏广涛的话,让陆传逢一愣,有些不解的说道。 “那是什么地方?” “鬼知道是什么地方,总之,老哥,你没瞧见嘛,咱们坐了那么长时间的船,才到了这地方,你瞧那些个的生番,他们又懂个什么?小弟听人说,往南去,还有红毛夷的地盘,若是咱们哥俩能逃到红毛夷的地方,到时候……” 柏广涛的话声不大,打从他探听到这些消息后,他的心里就动起了逃跑的念头。 “到时候咱们哥俩可就算是逃出生天了!” “红毛夷的地方?” 作为盐商的陆传逢对于红毛夷并不陌生,甚至在扬州还有红毛夷开的教堂,那些人说是夷,可比那些满人和善多了,若是逃到了红毛夷的地盘,没准还能有条活路。 见陆传逢还有些犹豫,柏广涛便悄声说道。 “老哥,这几天,你不是没瞧见,咱们不过刚到这,便有十几个人水土不服丢了性命,在这地方可没人把咱们当成人看,若是咱们不想办法的话,不定这性命可就要丢了这了!” 出言提醒着陆传逢的时候,柏广涛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他之所以会来游说陆传逢自然有他的考虑。 “这,这……” 想着这几天死掉的那些人,再想着这几日干活时,监工稍不如意便会拿着竹条抽到身上,陆传逢犹豫着又说道。 “这,这,即便是挑人,这里有这么多人又岂能挑得着咱们?” “老哥,小弟自然和你这么说,就有小弟的办法,您身上不是……” 指着陆传逢有身上,柏广涛轻声说道。 “还有一个玉佩嘛!” 章节目录 第154章 盆地(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淡水河银光水色,与远山近峰互相辉映,构成一幅山青水绿的图画。自从进入这片山间的盆地,陆传逢与其它人一样,都曾为之片山间盆地的景色而吸引,对于生活在扬州繁华之地的他来说,自然不曾目睹过这种景色。 这是一片沼泽地带,沼泽中丛林茅草,风雨斜阳,显得异常冷落,这是一片人迹罕致的地方,惟有原来在此居住的高山族土人、驾着独木舟往来其间,过着悠闲自在的渔猎生活。 “那些土人将这块地方泛泛地称之为“大加蚋”,意思是“平坦而浸水的土地”。” 置身于船上,李作义对身边的王平川说道,他们一行人在土人向导的指引下的沿着鸡笼河进入这片盆地。 “鸡笼与淡水之间,由于来往两地的海岸线过于崎岖,加上海路受限于季风以及洋流的时节,所以两地水路并不通畅。二十几年前,西班牙人犯台时,曾派人进入盆地探路。这支部队沿着淡水河逆流而上,再沿鸡笼河前进,终于找到一条来往两地的路线。这次探索,也让西班牙人接触许多淡水河、鸡笼河流域的部落,后来西班牙人陆续征服这些土人部落。” 作为商人的王平川同样也是向导,为了能够顺利进入台湾,这次水军的远征除了派出最好的军舰之外,更是找来了多个曾经来此收购硫磺等土货的商人,或许那些商人并不精通航线,但是却了解这里的土人。 如果不是在这些商人的帮助,恐怕远征船队也不会在短时间内,便能够于鸡笼立足。 “远航而来的帆船,也可以从海上进入淡水河口,上溯至艋。这淡水河水源充足,河床也较深,所以大型帆船出入十分便利,也正因如此,荷兰人才会在淡水河畔筑圣多明哥城,也就是“红毛城”,如若我等欲从此淡水河入海,就非得夺下“红毛城”不可……” 王平川口中的“红毛城”,早年是西班牙人所筑的传教站,十五年前荷兰人将其建为堡垒要塞,红毛城伫立在淡水河往淡海方向,高踞淡水河出海口的山巅,可以说是易守难攻,正好位于屏障淡水河的进出要道。 “这“红毛城”……是非下不可,但不是现在!” 李作义手指着前方的山口说道。 “咱们现在的第一步的是屏卫盆地,至于河口的荷兰人,暂时不去招惹他们!” 对于李作义来说,他自然非常清楚知道自己首要任务是什么,是开拓盆地,将盆地作为鸡笼的粮仓,至于淡水河的红毛城,现在并不在他的范围之内,待到将来“基隆城”建成之后,等到他们于基隆立足后,到时候,自然会派兵攻红毛城。 “可是,这“红毛城”近在咫尺,且与当地土人联系颇多,没准要不了多长时间,咱们进入盆地的消息就会传到他们的耳中,到时候只恐他们会主动前来犯我,到时候又该如何?” 与荷兰人打过交道的王平川很清楚那些“红毛夷”的性格,他们绝不会接受忠义军控制基隆以及盆地,在他看来,既然这一仗不可避免,那么理所当然的就应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不妨事!” 微微一笑,李作义指着面前的这片盆地说道。 “你看这盆地的西北部有大片的水面和沼泽区。沿着淡水河、鸡笼河、新店溪以及众多的支流而上,在盆地的边缘,可以看到被河溪的切割出来的四个天然缺口,咱们只需派兵于淡水河山顶修建一堡垒,就可阻止荷兰人进入,咱们便将筑垒于河口,然后命人直接在山下开垦田地,种植水稻,如此只需要数月,待到水稻收成时,又何愁不能立足台湾?到时候,即便是荷兰人想赶,恐怕也没那么容易!” 作为军人,李作义自然深知“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道理,没有粮食,一切都是空谈。这几千人每天单是粮食就要万斤,单靠船上的粮食,又能支撑得了多长时间,想要在台湾站稳脚,必须要先拓荒垦殖,只有如此,才能于此地立足。 “至于荷兰人……” 冷笑着,李作义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缝。 “不过就是一群欺软怕硬的东西罢了!成不了气候!”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李作义朝着那些已经上岸的苦役犯看去,关键还是在这些人的身上,他们中的有些人应该不会错过眼下的这个机会吧! 随着其它人一同上岸之后,陆传逢偶尔会把双眼投向远处的山岭,那郁郁葱葱的山岭尽管可以隐蔽身影,但是想到这一路上林间所遭遇蛇虫,他的心里还是一紧。这往南该不会都是这样的路吧,若都是这样的路,能不能活着到达红毛夷的地盘,都是个问题。 将铁锹等工具的扛至岸上的时候,他看到柏广涛和那几个会说汉话的土人说着,虽说那些土人说的汉话是福建话,但是这一路上,那小子却也勉强能听懂他们在说什么。 难怪这小子能成为达素的探子。 心里这么寻思着的时候,他便瞧见柏广涛朝着他走了过来,趁着他干活的功夫,在他身边悄声说道。 “老哥,收拾好东西,咱们今天晚上离开!” 什么?今天晚上离开? 不解的看着柏广涛,看着那张瞧起来便有几分奸诈油滑模样的脸,陆传逢有些紧张的问道。 “今天……会不会太早了,毕竟,咱们可是连路都不知道怎么走?这摸着瞎,往那去?” 瞧着陆传逢那副紧张的模样,柏广涛瞧着岸边的那些他们在进入盆地时打制的舢板,悄声说道。 “走水路!沿着这河一路下去,到河口的时候,就能看着红毛城!” 当天夜里,在得知有苦役犯趁机逃离营地的时候,李作义并没有急着派人追赶,而只是命人将逃犯的名字记下,而后便命人加强管制,以防止有人再逃,这不过只是一个不提一及的小事,几人的逃跑顶多也就是导致几人连坐受罚罢了。 而在命人将其队中连坐的几人加以处罚的时候,李作义暗自冷笑道。 “哼哼,果然就像提督料想的那样,既然主动有人逃了,这样倒也省下许多功夫!既然这消息瞒不住,还不如这样直接告诉他们!” 在最初制定的计划之中,就没有“潜入台湾”的想法,毕竟,荷兰人已经在台湾经营几十年,甚至那些土人生番也都为其所收买,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在早期立足就成了不得不考虑的事情,与其它人想要“潜入台湾”不同,他选择了大摇大摆的进入台湾,当然,这大摇大摆只是相对的,还需要有人把情报透给占据淡水河口的荷兰人。 而透露情报的人选,自然是那些被定为“汉奸”的苦役犯,也正因如此,在抵达鸡笼之后,李作义才会刻意的多次在苦役犯的面前谈论红毛夷,目的就是告诉他们——这里有逃跑的机会。 一切正像李作义意料的那样,这些苦役犯中自然有不堪“欺凌”的,他们果断的抓住了机会,选择了逃跑,只不过对于逃跑的柏广涛、陆传逢来说,他们并不知道,这一切,早就在算计之中,甚至就连他们之所以能逃得出去,也是刻意为之。 当然,对于已经逃到红毛城的柏广涛来说,他自然不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小卒子,在进入红毛城的时候,以为获得自由的他,更是立即火急火燎的表起功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将他所了解的一切一一告诉眼前红毛大人。 “一共人18艘船,其中8艘是炮船,10艘是大海船,这8艘炮船中,除了“伏波号”有几十门炮外,其它的都只有十二门炮,船上一共有不到2000兵丁,还有2500和小人一样的俘虏,若是大人能派兵的话,他们自然可以助大人击退海贼……” “8艘军舰,2000名士兵……” 作为圣多明哥城总督的查理上尉从通译的口中了解这支闯入台湾的明军的实力之后,心里顿时敲起鼓来,毕竟他的手中只有不到几十名士兵。别说是将他们赶出台湾,他们能不打过来,就已经上帝保佑了。这个人居然建议他进攻这些中国人?这个人根本就是疯了! “好的,我知道了,孙,给他们几人安排伙食和住所!” 命令通译给这几个逃犯安排食宿之后,查理看着身边道丁中尉,有些紧张的说道。 “中尉,对这件事,你觉得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们什么都做不了,毕竟我们面对的是几千中国人,他们有军舰、有火枪,所以,我认为,现在对于我们来说,最好的选择,并不是主动进攻他们,而是弄清楚他们的目的和来历,然后再作打算。” 道丁的建议让查理颇以为然的点点头,看着那几名离去的逃犯,想到之通译告诉他的,这些人脸上刺着的字的意思,他扶着下巴若有所思的说道。 “也许,我们暂时应该耐心等待着热兰遮城的决定……” 章节目录 第155章 新筹码(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收到远征队平安抵达鸡笼,并在当地建立据点的消息时,已经出了正月,而在收到这封信之后,在地图上,朱明忠特意标准出了“基隆”,而这取自“基业昌隆”,为此,朱明忠既然兴致勃勃的告诉衙署的众人。 “这是一个新的开始!” 确实是一个新的开始,近五千人的远征队在基隆成功落脚的现实,使得朱明忠的那块心头之病瞬时便落下了,尽管现在事业进展非常顺利,但是对于他来说,历史上文明沦丧的阴影,仍然像是挥之不去的噩梦一般,左右着他的一些决定。 “基隆只是第一步,等到迎驾的远征队抵达南洋的时候,要在新加坡建立据点,然后以新加坡为据点,向大马移民……” 素来信奉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的朱明忠,自然不会仅仅只把眼光盯在基隆,基隆不过只是第一个环,是保存中华文明的第一个环,然后会有新加坡以及其它的城市,甚至还会有澳大利亚。 “南方大陆……” 凝视着面前的这份世界地图,地图是英文的,是汤玛士送给朱明忠的礼物,尽管明知道这份地图是不准确的,甚至可以说是错误百出的,但是朱明忠仍然对地图上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一种渴望。 那种渴望就像是一个贪婪的财主对财富的渴望或者说一个好色之徒对美色的向往。 “又在看这个地图。” 清脆的话声传入耳中,让朱明忠微微一愣,不用回头他也知道是谁。 “咦,石小姐。” 回头看着不知何时走进来的石昭,她身上穿着一套青色的衣裙。挽着双螺髻,只见那雪白的面孔上,微微放出红色,疏疏的一道黑留海披到眉尖,配着一双灵活的眼睛,那脸上略微含笑。 每次看到她的时候,朱明忠都会暗自寻思着石磊怎么能生出这样标致的女儿。若是说与往日有什么不同,那便是对他不再像过去那般横眉冷对。这倒是让朱明忠有些受宠若惊,毕竟从两人相识以来,这位石小姐对他可一直是不假颜色。 她今天怎么会主动来找自己? 虽然心底略有些疑惑,但朱明忠并没有问出声,而是顺着她的话说道。 “这不,前几天从基隆来的船带来了消息,远征队已经夺下的基隆,” “基隆?在什么地方?” 兴致盎然的看着地图,石昭有些疑惑的问道。 “就在这个位置……” 指着地图上台湾的位置,朱明忠继续说道。 “这里史书上称其为小流求,自古就是咱们的地盘,不过因为没有设置,早些年让荷兰人给占了,现在咱们既然在基隆站住了脚,早晚都会把他们赶出去,不过,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尽量向基隆、向台湾派遣移民,在那里进行垦殖,那里不仅适合种水稻,一年三熟不说,而且,也盛产糖,对日本的贸易中的糖又占很大的比重……” 在朱明忠兴致勃勃说话时,石昭偶尔会看着他,这还是她第一次心平气和的听他说话,之前的几次见面,并不甚至愉快,毕竟在她的心底一直无法挥去初次见面的恶感。 在宿迁战后尽管为忠义军的大胜而欢呼,但那欢呼是因为大明。她当时也曾像其它人一样出城数里迎接他们凯旋归来,也就是在那天晚上,在衙署后园里,她听到一阵压抑的痛哭声。 直到现在,她都无法忘记那天夜里,他一个站在那里痛苦的模样,尽管听不清楚他的言语,但隐约的可以看到他是在为阵亡的将士而痛苦。那种不带丝毫做作的悲痛,改变变了她对他的看法。 也就是从那天起,对他的恶感慢慢的淡去了,取而代之的是某种欣赏,尤其是身在衙署之中,可以更直观的了解他,了解他的为人,至于曾经以为的“色中恶鬼”现在看来不过只是笑话,不过只是区区几个侍女罢了,莫说是向他这样身居高位者,便是寻常富人又岂能没有几个暖床丫环。 如此自然也就不像最初那般总是恶言相向,甚至也因为其身上一些优点,对他欣赏有加。 “……这只是第一步,石小姐,你看这里,这里几乎等于南洋之门,扼守马六甲,如果我们于此设立据点、开辟港口,自然可以屏卫南洋,待到将来可以往陆地不断移民,从而以此作为据点,拓殖南洋,如此,基隆、南洋,就可以成为我大明的海外之基,既便将来……” 原本想说将来“天变将倾,也可保存中华文明一线希望”的朱明忠,话到嘴边后又改口说道。 “将来……大陆人丁日众之时,亦可往南洋,往其它地方移民,石小姐,你看这里……” 手指着地图上北美洲的位置,朱明忠笑道。 “你看这在大洋彼岸,这里土地之辽阔不逊我中国,且土地肥沃,又无南洋之恶疾,不过只是居住少数野人生番,若是将来能以此地作为殖民地,移民千百万,我大明非但自此再无流民之患,纵是偶有天灾,亦不足为祸,若是早几十年前,朝中贤达能与欧洲西人一般,往美洲移民,将天下流民迁移至的异域,又岂会有闯逆西贼之祸,若无闯逆西贼,又怎么会有清虏入关,窃我中华之宝器十余载,又岂会有千百万大明子民生灵涂炭……” 提及李闯时,朱明忠的眉头猛拧,那语气中尽是难以压抑的怒火,无论是任何借口都无法掩饰其他的决策失误,直接导致满清入关,如果说吴三桂引清军入关是汉奸,那么其引清军入关正是李自成的决策失误一手造成的。他同样需要为千百万汉人的死负责,同样要为中华文明的沦丧负责。 看着神情悲愤的朱明忠,石昭的心头便是一阵触动,那满是灵气的双眸顿时蒙上了一层白雾,随后她又是一叹,瞧着那地图说道, “许是如此,可惜,当年先帝朝中无你这样大臣,若不然,这天下又岂会如此……” “朕自登基十七年,虽朕薄德匪躬,上干天怒,然皆诸臣误朕,致逆贼直逼京师……” 念叨着崇祯的遗书,朱明忠摇头说道。 “当年先帝尽为诸臣所误,纵是我于朝中,又有何用?致多也就是拼死护先帝之后逃离京城,待将来再从长计议吧!” 看着神情似乎颇为认真的朱明忠,石昭先是沉吟片刻,然后又问道。 “若是你,你现在找到了先帝的后人,又会如何?” 她的反问,让朱明忠微微一愣,他的脑海中立即浮现出了传说中的“朱三太子”,朱三太子是不是传说,他并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崇祯确实是有后人,而且一直活到了康熙年间,才为其所杀。 也许……想到历史上那位一直活到七十五岁的朱慈焕,想到逃亡一生须发皆白的朱慈焕,被押上了刑场,眼看着两个儿子被斩首后,自己又被一刀刀凌迟的凄惨状。朱明忠的心思略微一沉,毫不犹豫的说道。 “自当是将其迎回清河,待将来天下平定之时,奏明今上……” 话语稍顿,朱明忠并没有继续说下去,而他的沉默落在石昭的眼中,让她微叹口气,然后笑道。 “将军忠义,可却总难免有所顾虑……” 石昭的叹息,让朱明忠微微一愣,随即摇头说道。 “今日之局虽有利于我大明,可若是再起内讧,只恐如此大好局面既会付之东流,驱逐清虏,实为今日首重之事,至于其它……” 不待朱明忠说完,石昭突然娇笑道。 “哎,你这人,太没意思了!本想和你开个玩笑,没想到你居然认真起来了,算了,本就没什么大事,便不打扰你了,你便继续谋划你的军国大事吧!” 说着话,石昭便径直离开了这花厅,只留下神情有些错愕的朱明忠,待那棉帘落下的时候,朱明忠才颇为无奈的摇头自语道。 “还不是你起的头……” 心底这么寻思着,想到之前与石昭说的话,她的那番话,让朱明忠看到了另一种可能。 如果能寻得崇祯的后人——比如那位正躲在浙江的朱慈焕,也许还可以有另一个选择,毕竟,相比于永历,亦或是其它的亲贵,朱慈焕都是“根正苗红”的先帝之后。 能把此人掌握在手中,无疑就是一个杀手锏,甚至既便是将来迫不得已要与永历朝廷决裂,亦可推出朱慈焕。 “这似乎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朱明忠已经不复最初的毫无城府,现在的他已经开始考虑自身的利益,并把利益最大化,就像在新年前,他曾派人前往南京,除了给郑成功等人送礼之外,那几位身在南京的宗室也是一个不落送上一份礼物。 宗室! 郑成功为何会奉养宗室? 不正是因为有宗室在手,就等于手中有了一个“筹码”,有了一个与永历朝廷讨价还价的筹码吗? 如果这个筹码又是一个可以动摇永历法统的筹码的话…… 章节目录 第156章 穿越者的福利(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窗外寒气逼人,花厅内凭着取暖炉的散发的温度倒也算是温暖。不过坐时间长了了,总会让人觉得有些腿寒,尽管膝盖上盖着一副狐裘小被,但脚部的寒意,依然让朱明忠感觉有些不适。 “赶明命人制一个暖脚的炭箱……” 心里这么寻思着,朱明忠又一次伏身案头,继续于桌面上绘制着图纸,这是一艘风帆巡航舰的图纸,两个月来,每当有时间的时候,他就会伏身于案上,绘制着这份图纸,每一次都是绘至深夜。 凭着烛台上几只蜡烛散发出来的烛光,在尺子等各种绘图工具的帮助下,一张图纸很快便绘制完成了,而图纸上的编号则是95。 这是第95张图纸! 在绘制完成这份图纸之后,朱明忠又一次拿出了手机,这是他的那部小米5手机,当初之所以选择它,不仅仅是因为他一直用着小米手机,还有一个原因是手机的内存足够大。 早些时候除了发现手机的电池依然满格之外,更重要的是在手机的中意外的发现了一些文件——直到这时,朱明忠才想起来,他曾用手机下载过诸如“解剖宪法号”、“解剖胜利号”等电子书,当然并不是为了自己看,而是为了传给大学的室友,供他制作模型或者作为参考。没曾想当初下载的电子书,一直都保存在手机里。 这几本电子书过去或许没有什么用途,但是现在,却让朱明忠久久无法平静,因为这几本电子书,意味着可以使得原本已经落后于西方的中国造船技术迅速反超欧洲,并领先他们一世纪以上。 不过在激动之余,朱明忠同样也很清楚,除非在电池耗尽之前,一张张的把图纸绘制完,否则一切都是空谈。为此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日以继夜的绘制着图纸,以期尽快完成它。 “99%……” 又一次,看着屏幕上的电池电量,朱明忠的眉头微锁。 “如果关机的话,它的电力应该还会在再恢复……” 喃喃自语着,朱明忠拿着这部手机,又一次仔细瞧着它,这部手机给他带来了太多的惊喜,除了那些电子书之外,更大的惊喜是,它的电量似乎是耗不尽的,甚至关机后,电池的电量也会自动恢复到100%。 “也许是穿越的影响吧!” 就像自己的力量变得更大、身体更为强壮一样,也许,穿越同样对手机也造成了影响。 “似乎那几个土豆的产量也有了变化,肯定是穿越造成的影响。如果要是在21世纪的话,没准凭这块电池,就能发达了!” 心底暗自寻思着,朱明忠又一次在手机中翻看着文件,尽管无法连接网络,但是手机中存储的内容依然给他带来了一些惊喜,比如在qq群的聊天记录中,他找到了一张前装炮的比例图,那是他一直渴望的“十二磅拿破仑炮”的比例图,甚至还有炮车的图片。 “可惜没有蒸汽机或者火车的图纸啊!哎,老六啊,你说你,为啥爱好就这么窄呢?你应该来个海陆空样样玩才对啊……” 心里这么抱怨着的时候,朱明忠又自嘲道。 “得了,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就是这几本电子书能全抄下来,都已经足够逆天了!” 至少有了这几艘船,无论是船身的线型或者操舵、索具以及火炮的比例图纸,当然还有那简单的让军舰火炮摆脱火绳引发的燧发机,都可以保证至少在未来一个半世纪内,中国海军都会成为大洋上的霸主。 当然还有…… 看着手机中一位网友曾经贴出的聊天记录。 “……在观察月球运行轨迹3年无果后,法国皇家科学院的科学家们决定尝试伽利略提出的木星卫星定位法。此时,恰巧意大利人卡西尼于1668年出版了一本精确的木星卫星星表,于是法国人邀请他担任天文台台长,并在他主持下测绘出一份经度准确的新版欧洲地图,初步绘制了一张全新的世界地图。” 这句看似简单的内容,让朱明忠的脸上洋溢着某种笑容,尽管对于航海只是一知半解,但他很清楚经度的重要性。 1492年哥伦布抵达美洲后,西方航海强国出现一股航海热。但由于人们那时仅能根据太阳高度测出纬度,却不能定位经度,这意味着自由航海风险很大,所以有大批船只迷航、触礁,当时的航海大国西班牙损失尤其惨重。 而解这一难题的办法,就是“月距法”和“钟表法”! 前者是德国天文学家约翰尼斯·沃纳于1514年提出“月距法”,即月亮以稳定的速度穿过天空,可根据其运行轨迹和它掠过某颗星的相对位置确定经度。后而则是16年后,荷兰科学家伽玛·弗里西斯提出“钟表法”,也就是制造出准确的钟表,按出发地时间走,到达新地点后再利用太阳测算当地时间,用时间差确定经度。可惜的是,这两种设想分别因基础监测落后和钟表制作工艺差而难以实现。 “经度!” 轻声喃语着这两个字,看着网友聊天内容中“月距法”的各种资料,从沃纳于1514年提出,直到1766年,马斯卡林出版了第一卷《航海年鉴和天文星历》,欧洲的天文学家用了整整两个半世纪,才解决“月距法”所面临的诸多问题。由此之后,海员只要有这本年鉴,就可以把计算经度的时间从原先的4个小时缩短到现在的30分钟。 当然当时“钟表法”也因为哈里森发明的“航海钟”取得突破,两种方法交叉使用极大地促进了航海业的发展,英国也因此获得至高无上的荣誉。在国际本初子午线诞生之前,各国地图都以自己的首都或天文台为零经度点,一些航海家还喜欢以某次航行的起点为零经度点,但随着英国海上力量的发展和格林尼治出版的《航海年鉴》广为流传,格林尼治子午线逐渐被大多数航海家所接受。 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在随后的几十年间,英国人凭借着经度,得已重新丈量世界,发现了澳大利亚等人烟罕致的地区,也正因为经度的测量,终结了辉煌的大航海时代。 “现在,这个荣誉将会归于中国!” 看着聊天记录中的那一组复杂而优美的方程式,它描述了地球、太阳和月亮之间的相对运动,这是曾经困扰牛顿的问题,也是“月距法”的支柱。 “只需要再绘制出南北半球的星表,也许最多只需要二十年间,就能够把“月距法”弄出来,到时候,大海上的航行就不再是充满危险的危途!” 心里这么思索着的时候,面带喜色的朱明忠看着那组复杂而优美的方程式,他甚至有些感激这个群里的网友们的较真,如果没有他们的较真,恐怕也不会有人贴出这个支撑“月距法”方程式。 “只要解决了经度,横跨太平洋移民美洲就会成为可能,再也不需要担心远洋航行时的败血症,不对!” 突然,朱明忠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看着手机,他的眉头猛然一锁。 败血症或许是大航海时代最致命的疾病,由于跨越大洋的航行,导致在船上长期吃不到新鲜的蔬菜,体内维生素严重不足,许多水手得了败血症,走上了死亡之路。在大航海时代,不知多少船员和移民是被坏血病夺走生命的。至于所谓的“郑和船队用豆芽避免败血症”,根本就是一个无知的笑话。 “且不说豆芽每100克维生素c含量只有8毫克,每人每天要吃一斤豆芽才能满足需要,就是泡制豆芽每天耗用的淡水,对于远洋航行所不能提供的,更何况郑和船队是近岸航行,本身就可以补充新鲜的蔬菜和水果……” 看着手机聊天记录里的内容,朱明忠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即便是现在,他也能感受到,这个网友用嘲弄的口气去调侃某视伪科学时的那种讽刺。 “茶叶?茶叶看起来或许更为合适,不过绿茶每100克维生素c含量是19毫克,你试度每天喝上几两茶叶?不苦死你?” “泡菜?泡菜的维生素c含量我不清楚,但是酸白菜的每100克维生素c含量是2毫克,要吃多少能够?” 存储于手机的中这些聊天记录让朱明忠不禁生出一种对未来的思念,或许这些网友大都是陌生的,但是现在看着这熟悉的文字,总会让人感觉有些伤感。 “这些数据都是出自所以,综上所述,需要每日换水才能泡出的豆芽绝不适合在远洋航行时作为维生素c的补充,至于绿茶可以勉强供应些许维c,而糙米中并不含维c,但富仿维a等维生素,相比于精米、面粉,糙米更适合大航海时代,不过考虑到船上淡上,饼干无疑更为适合……” 这当然不是朱明忠翻看这么长时间聊天记录的关键所在,心知这家伙喜欢卖关子他,又继续翻看下去。 “其实,最适合大航海时代补充维生素c的是一种不起眼的东西,它的数量充足,来源广泛,而且可以长期储存,那怕储存数年,也没有任何问题……” 章节目录 第157章 原因何在(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虽已出正月,但是天气仍是寒气逼人,身处于这个时代的朱明忠,在这个冬天终于感受到了什么是“小冰川”,体会到了什么是滴水成冰。 “赶明,无论如何,都要把地龙维铺上……” 心里头这般寻思着,穿着一身棉衣,又披了件皮裘的朱明忠,置身于后院的雪地间,双眼却直勾勾的瞧着院中的那棵树。 这是一棵柿子树,尽管树上挂着雪,可是树梢头却还挂着几个柿子,当然,朱明忠的眼中所盯着的并不是那许是已经坏掉的柿子,而是那几片孤零零的树叶。 “最适合大航海时代补充维生素c的东西,就是柿叶茶!” 又一次,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出于手机上看过的聊天记录,如果不是隐约的有过这个印象,他压根就想不起,甚至不知道有“柿叶茶”的存在。 “柿叶茶每100克维生素c含量是866毫克,相比之下即便是柠檬也不过只有22毫克,可以说是天然的维c宝库,而且可以长期储存,每人每天只要用几克柿叶茶泡上几杯水,就可以保证充足的维c补充……” 只需要几克! 而且柿叶茶的制作并不复杂,至少并不比茶叶,可以长期储存,价格低廉,制作工艺简单,还有什么比它更适合在航海时为水手和船上的乘客补充维c? 确实没有了! “柿叶茶……” 念叨着这个名字,朱明忠暗自寻思着, “等开春的时候,差不多就可以采叶制茶了!到时候,就把柿叶茶定为“海军饮料”。” 有了柿叶茶,也许太平洋就不再是危途,尽管在这个时代的海上航行无法测量经度,但是却可以通过测量纬度直航北美。 “直航北美需多长时间?需要准备什么?” 柿叶茶可以解决维c的问题,这样一来,也就排除了败血病,只要有足够的食物,移民船应该就可以顺利的到达北美海岸。 “如果再有飞剪船的话,也许会更快一些,一个月?或者更短的时间?” 不过让朱明忠遗憾的是,在手机内存贮的资料中,并没有飞剪船的资料,不过尽管如此,对于飞剪船,他倒也不算陌生。它是以速度而闻名于世,或许在历史上,它是作为运茶船而闻名,而对于朱明忠而言,飞剪船的高速却可以改变美洲的命运——有了飞剪船,浩瀚的太平洋就会被“缩短”。 从麦哲伦环球航行驶入太平洋起,经过无数次失败,多少航海家探险家殒命大平洋,才终于在1565年由一位修士航海家乌尔达内塔发现了“黑潮”。该航路于春夏季从菲律宾出发,首先乘西南季风到达日本以东,再借助北太平洋洋流和加利福尼亚洋流,横渡太平洋至墨西哥。但如果这段路程的风向不合作,船只就很容易被风吹到阿拉斯加。从菲律宾到墨西哥一般需要七八个月的时间;而从墨西哥往西行至菲律宾,一般只需两三个月时间。 那么从中国往美洲需要多长时间?肯定不会少于七八个月的时间,这么长的时间,别说是普通的乘客,就是普通的水手恐怕也无法坚持下来。时间是决定往美洲移民的关键。 如果飞剪船能够把时间压缩到两三个月以内,那么一切都会发生改变。浩瀚的太平洋将不再会是天堑,不再会是阻挡中国移民进入美洲的障碍。 前提就是——飞剪船! “这类船的船型瘦长,长宽比一般大于6:1,船首前端尖锐突出,并且是空心的,航速快而吨位不大。由于采用了空心船首,使船在风浪中便于抬首,提高了它在浪中的航向稳定性、减小了船首的阻力。船体后部逐渐变廋的有倾度的水线平滑过渡到狭窄的圆状船尾。舰船上多采用3-4高桅全装备帆,高桅一般为全船长度的四分之三左右,并且在船之两侧还有外伸帆桁,称翼帆杠,可挂翼帆,使得帆的横向尺寸远远超过船宽,更加大了帆的横向外伸面积……” 回忆着曾经看过的飞剪船的资料,朱明忠的脑海中已经浮现出了“飞剪船”的模样来。似乎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复杂, “也许,可以先让船厂制造一艘小型的试验船,那怕就是亚飞剪船也行,一口吃不了一个胖子,什么事情都要慢慢来……” 对! 一步步的来,不能心急。 “等崔慕华把木料运来了,到时候就有足够的木料造船了,若不然可以先用松木造……不行,飞剪船必须要用橡木,它的速度太快,普通木料不适合造它,看来,还是要等朝鲜的柞木啊!” 摇头轻叹着的时候,不知何时走过的顾炎武,听着经略的最后一句话时,便笑着说道。 “经略,似乎这基隆开港之后,你反倒是更关心造船一事了。” 顾炎武自然不知道朱明忠的目标更为“远大”,只当他是因为“基隆”开港,才会关心造船。 “宁人,现在基隆业已开港,我又怎能不关心,毕竟,那岛上可不仅仅只有咱们,还有荷兰人,咱们想要在那里站稳脚,就非得想办法充实岛上的移民、人丁不可,可若是想充实移民,就非得有船不可,而造船,又以柞木为上……” 摇头轻叹着,朱明忠指着黄河的方向说道。 “除了从朝鲜运回木料之外,我还命人采集树种育苗,待到开春的时候,就把树苗种到黄河大坝上,将来还要要荒山上广建育材林,虽说百年树木方可成材,可若是不这样的话,只恐怕不出百年,便再无造船的木料……” 凭借超越时代的眼光,朱明忠自然知道封山育林才是获得木材最好的办法,尽管时间漫长,但等到朝鲜、东北以及远东的适合造船的百年柞木伐尽时,若不提前建立育材木场,恐怕到时候海军就会陷入无材可用的困境。 就像英国,在失去了北美殖民地后,顿时陷入了无木可用的困境,以至在建造军舰时,不得不用性能稍次的榆木建造水线下部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只要有足够的耐心,百年之后,即便是天然林木已经伐尽,那些人工林仍然可以提供足够的木料。 毕竟,在木制舰船的时代,决定海军命运的很可能是森林。甚至有一种极端的观点认为,明清之后中国的航海技术落后,跟中国沿海地区森林的退化有很大关生系,当然根本上的原因还是海禁。 但木材作为基础原料,当然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经略所言极是,这建育材林实属当然,就像若无大运河两岸的数百年大柳树,火药局又岂有充足柳条用于烧炭以制造火药,毕竟这柳木为制药之最上选!” 在顾炎武自然而然的将育材林与运河上的柳树以及火药局的柳木炭结合在一起时,他又说道。 “造船虽是必须,可经略方才说过,欲立足台湾,非得充实台湾之人丁,而这人丁充实,又焉能仅以军卒,役犯为主?以下官看来,欲充实台湾人丁,非向迁以寻常百姓不可!” 顾炎武的建议,让朱明忠认真的打量他几眼,心知他是有话要说的,于是便笑问道。 “宁人,把你的想法说来听听?” “经略,自入衙署以来,下官一直在想,甲申天变之时,清虏为何能不过年余便夺以我大明的天下?” 提及这个问题的时候,顾炎武的神情显得极为严肃。 “想我大明遗泽至今不消,天下士民无不心盼大明中兴,当年天变之时,各地士绅百姓更是纷纷兴义军,抗以清虏,纵是闯逆西贼,亦甘愿为我大明所驱使,如李定国者,虽曾为西贼,反以朝廷,但今却又为我大明之忠臣,撑起我大明半壁江山,虽得民心如此,可为何又失以天下如此之快?” 顾炎武的问题,让朱明忠的眉头微蹙,这个问题,既便是到了三个半世纪之后,仍然争执不下,以至于在网络上还出现了什么“阉党爱国”、“东林祸国”的段子,全然不顾“东林未必都君子,而阉党未必皆小人也。”的现实,当然这句话反之亦然,至于一味的说东林祸国,根本就是无知至极,只以为东林党就是文官群体,全然不顾文官往大了说因“南北榜分别取士”,使得文官分有南北。若不然也不会有徐光启在天津试种水稻成功后,建议在北方种水稻,减少漕运时,出身北方的官员害怕因漕粮减少而增加家乡的田赋,因而强烈反对,导致营田失败。由此可见北方官员在朝中的影响力,本身就不逊南方。 而且就另一方面来说,明朝自万历以来,党争不断,东林与宣党、昆党、齐党、楚党、浙党之间互相攻击,这才终于导致天启年间阉党专政的局面。如此以以江南士大夫为主的东林党,又怎么可能一家独大? 党争、东林,这不过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但,这个原因并不是决定性的! “那么以宁人之见,到底是何原因,清虏入关后,我大明失以天下,如此之快?” 章节目录 第159章 报纸(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不但要杀鸡给猴看,而且还要把他们的卖国求荣的劣籍宣扬出去,他们不是爱惜说名声吗?那就要从名声上下手!” 从名声上把他们搞臭! 这句话出口的时候,朱明忠这才意识到自己似乎忽视了什么! 忽视了宣传阵地的建设! 没错! 或许,一直以来,他专注于军事、经济以至于教育等方面的建设,但是对宣传上的忽视,直接导致了现在的这种局面,比如要军勋特权上的让步,说到根子上,不正是因为对于舆论阵地的失控吗? 不是失控,而是从没有控制舆论阵地! 或许这个时代的人们不知道什么是舆论阵地,但是对于来自未来的朱明忠来说,如果再不知道舆论阵地有多么重要,那么恐怕真的是白活在“红旗下”了,生长在红旗下,体会最为深刻的是什么? 就是舆论阵地! 就是深知掌握舆论阵地是打赢一切战争的基础! 宣传的力量是无穷的,它不仅可以把黑的变得更黑,有必要的话,也可以把白变成黑,黑变成白。即便是在21世纪,在所谓的自媒体时间,同样也是如此! “从名声上下手?” 面对顾炎武的不解,朱明忠点头说道。 “他们以为自己身为士林翘楚,便可以不顾礼仪廉耻,就可以卖国求荣,就可以黑白颠倒,就可以为其汉奸行径洗白了吗?不!” 用力的一摆手,朱明忠冷哼道。 “卖国求荣,投靠异族,不但能够飞黄腾达,还可以留个名声,这世间那有这么好的事情!他们想籍此煽动士林来反对朱某,哼哼,又岂能让他们打着这般如意算盘?” 冷笑着,原本还只觉那些人顶多就是几只苍蝇的朱明忠,反倒是当真要与那些可能出现在苍蝇抗上了。 “哼哼,咱们这次,既然要拿人,就要首先从名声上下手,首先在名声上把他们搞臭,把他们弄到世人皆以其为耻的地步,如此,这世人又有几人敢再为其张目?为汉奸张目者,其人必不忠,既然不为汉奸,亦与其狼狈为奸!” 看着经略有些激动的神情,顾炎武反倒是有些疑惑,问道。 “这,敢问经略,这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 在顾炎武看来,除非发动士林,否则恐怕根本就无法做到这些,而现在对那些汉奸的清算,非但无法发动士林,甚至可能会与其中一部分为敌。毕竟同为士林中人的他很清楚,即便是他自己也有友人或主动或被动的出仕满清,虽说与其已经不再往来,但如若是抄其家,流其族人,仍难免会有些兔死狐悲之感。作为这个建议的提出之人,况且是其它人? “简单!” 看着顾炎武,朱明忠缓声吐出两个字。 “办报!” “办报?” “对,就是办报!想要掌握舆论,就必须要办报纸,必须要办一份让天下都看到的报纸!” “经略可是指邸报?” 顾炎武试探着问道,“邸报”的内容主要地皇帝的诏书命令、起居言行、中央政府的法令、公报,官吏任名赏罚的消息和大臣的章奏文报。“邸报”的发布要受朝廷的严密控制。 “邸报,不过只是给官员看的报纸,邸报的内容由于多受限禁,许多为读者关心的新闻得不到报道,邸报是不能满足人们对新闻的需求的……” 朱明忠摇摇头,回忆着后世的报纸,说道。 “我所说的报纸,不像邸报那样印成书册,而是直接印在数张大幅纸上,嗯,纸质可以差些,直接印在两面,每天一期……嗯,一开始的时候可以每周发行一期、两期……” 这个时代的“周”与后世的“周”不同,按中国的太阴历一年有十二月,一月有五周,一周有六日。六天一期或两期,应该可以满足这个时代的要求,如果每天一期的话,反倒不甚现实。 “这些报纸上,既可以刊登各地官府的新闻、各地战报,还有发生在人们身边的事情,甚至小说、广告什么都可以刊载,他的读者不仅仅是官府中人,普通的读书人,甚至贩夫走卒也可以看报,只要他们识字就行,它的价格要足够低,可以几文钱……” 尽管朱明忠并不了解如何办报纸,但毕竟他曾看过报纸,知道这报纸的模样,当然,他更清楚报纸的威力。 报纸! 在17世纪,最重要的宣传工具是什么? 就是报纸! 在这个消息闭塞的时代,报纸的威力是无穷的,甚至不逊于原子弹,中国古代为何读书人掌握着舆论,原因再简单不过,他们掌握着信息,无论那信息是对是错,对于寻常百姓来说,他们往往只能接触到那些信息。最终那些信息决定了他们对许多事情的判断。 “为什么,在很多出了汉奸的地方,其乡民不以其为耻?甚至以其为荣?就是因为当汉奸那位是附近有名的才子,他会告诉乡邻,他这是顺应天命,所以,他会让乡邻也去顺应天命,和他一同当汉奸,现在,我们要通过报纸告诉他们——汉奸就是汉奸!告诉那些百姓,何为国、何为家,告诉他们什么是卖国求荣!” 必须要办报纸! 必须要掌握宣传的力量! 凭借的宣传的力量,不仅可以把舆论阵地从这个时代的读书人手中夺过来的。而且,还能够树立起英雄主义,通过英雄主义的形象去改变世人对军人的看法,两样也改变军人的心态!进而促使他们在战场奋勇杀敌。 当宣传的力量被充分发挥起来之后,它所贮藏着的力量,足以改变一切。当然前提是,这个力量必须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所以,这报纸的发行面一定要广,价格也要足够低,低到大家都能够买得起!报纸的读者越多,报纸的影响力也就越大!带来的改变也就越大!” 面对经略有些激动的描述着报纸可能带来的改变,顾炎武却从他的话中想到另一个问题——价格。 “经略,这,几文钱一张报纸,别说是印报,恐怕勉强不过只是刚够纸钱,若是这样,官府岂不是每期都要贴钱?” 贴钱。 什么事情总要讲究个成本。在顾炎武看来,按经略先前比划的整张纸大小的报纸,单就是五六张那样的纸,都要两文钱,再加上印本,这每张报纸没有几十文钱,根本就买不下来。 “贴钱,没问题!” 办报纸还怕贴钱? 中国的报纸有几个不是政府贴钱在办? “既然想要这个喉舌,就不要怕拿钱去堆,一千两,一万两,如果我们能把报纸办好的话,宁人,相信我,这报纸的力量甚至不逊于二十营兵!” 岂止是二十营兵,报纸甚至可能成为第二个“忠义军”。 “到时候,官府的各种举措,都可以直接通过报纸传递至百姓耳中,而不至于别有用心之徒所曲解,就像那银元!” 提及银元的时候,朱明忠忍不住冷笑一声,在推行银元时,也曾有利益受损的钱庄以及少数人从中煽动,如果不是因为百姓使用银元确实方便,而且收税时使用银元确实不收火耗的话,恐怕银元还真不一定会顺利发行。 “经略,当初发行银元确实有些仓促。” 既然是站在官府的立场上来看,顾炎武也觉得有些仓促,毕竟,发行银元涉及到方方面面。至少没有考虑到南京的立场,就是失策。 “若非是按我大明律,银锭官民自由铸造,制钱为国家根本不得私铸,恐怕仅凭此一条,南京那边就能追究起这个责任来!” “确实如此!” 朱明忠点头说道。 “其实,这件事,归根结底,还是当初的宣传不够,百姓一开始的时候,不知道银元便民,至于部分士人,以为朱某此举是私铸制钱,所以才引起些许误会,可是当初如果咱们有报纸的话,又岂会有这些事情?” 归根到底,还是没有报纸啊! 还是没有掌握宣传舆论的阵地,如此才让那些钱庄和少数别有用心之人钻了空子,差点坏了他的大事。 “所以,这报纸眼下是非办不可,不但要办,而且要立即去办,嗯,这清河县不是有几家印书坊吗?这件事情要抓紧去办!” 原本想要吩咐顾炎武去办这件事的朱明忠,话到嘴边还是改了口,这个阵地委实太过重要,它不仅仅只是简单的舆论阵地,它同样还是学术的阵地,这么重要的地方,要交给其它人! “经略,那办报的经费,以后走什么地方……” 在衙署的经费开支上,朱明忠借鉴了后世的一些经验,从预算制到专款专用,这是最起码的原则,可以说每笔钱都有它的用处。也正因如此,顾炎武才会开口这么问。 “嗯,开办经费,现在衙署里的银子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挪用那一块都不是个事,这笔钱我个人出来吧,至于将来……” 沉吟片刻,朱明忠笑说道。 “将来,这报纸办好了,可是能挣钱的!” 章节目录 第160章 取利(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江淮经略使衙署后园,尽管那院中的小湖已经结了一层厚冰,而那湖边的一处亭子,却被草帘围着,虽是寒风刺骨,但是这会朱明忠却与一人坐在亭中,围着一个铜锅兴致正浓的一边吃着火锅,一边吃着烧烤。 尽管对于吃喝并不怎么讲究,但并不妨碍朱明忠按后世的习惯,在这里享受着他的生活,当然在外人看来,这反倒是某种节俭,就像现在,所谓的待客之道,不过只是几斤羊肉,些许大白菜,仅此而已,虽说简单,但并不妨碍朱明忠与面前的客人交谈着。 “成仁,其实,在几个月前,我根本就不曾相信,有朝一日,家父能够得偿所愿?所以,家中,我是第一个剃发的,也正因如此,父亲才会视为我不忠不孝,至今不愿见我!” 看着朱明忠的时候,朱大勇的语气中似乎有几分苍桑之感。 “很多人都是如此,师兄,未曾与他人一般,同流何污,已属不易了。” 朱明忠悠悠的说道,对于眼前的这位找上门来的“师兄”,他倒不觉得有什么。毕竟,虽然他剃发,但却未曾出仕。 “孤忠万里,知易行难?” 摇摇头,朱明忠喝一口仍然是温热的黄酒,感叹道。 “热血腔中祗有宋;孤忠岭外更何人……世人只记得文丞相之忠,又有几人记得张弘范等汉奸之劣?”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丞相之英名自当流传千里,而张弘范等人,必是遗臭万年。” “可惜,世人总是如此,我们总能记住岳飞、文天祥这样的忠烈之士,可却总会遗忘张弘范那样的汉奸,这岳武穆、文丞相天下人谁人不知,可又有几人知道那张弘范?即便是现如今,又有几人知道那范文程、洪承畴?” “人生际遇如此,真是让人感叹。” 朱大勇感叹道。 “长毅,这次你能来清河,即便是师傅不愿见你,但是并不是说没有机会挽回,所以,我才想让你去做一些事情,这事如果能做好了,不但能够挽回师傅的原谅,也能成就一番功业!” 朱明忠不自觉地流露出胸中的雄心,半年多之前,他还只是随波逐流,甚至时而想着逃到台湾,甚至海外。而现在,随着时间的变化,他内心中总是会涌起一番雄心壮志。 “成就一番功业……” 看着朱明忠,朱大勇笑道。 “成仁,为兄痴长几岁,但为兄相信,有你于江北,不出数年,你必定能开一番他人所不敢想的功业!” 是什么样的功业? 也许在其它人的眼中,不过只是“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大明中兴,但是在朱大勇看来,不到三百年前还有一位,也曾有过类似的功业。人总有那么些私心! 或许,在过去的十几年间,面对弘光朝的覆灭,他甘为顺民的沉寂于乡间,但并不是意味着他不曾有过出仕的梦想,也正因如此,他才会离开老家,来到清河,试图换取父亲的谅解,但父亲却无法接受他主动剃发的举动。 但是就在他准备离开的时候,朱明忠却留下了他,而现在更是给了他一个机会。 一个出仕的机会! 也正因如此,本身对大明的忠心就相对有限的他,自然选择了把忠心给了眼前的这位。 “你看……” 站起身来,朱明忠手指着远处,有些豪情万丈感叹道: “去年,这里还曾是清虏治下,那个时候,天下人又岂曾想到,有朝一日能重现故国衣冠?只要给我足够的时间,我就能把整个天下,似这江北一般,重新光复,让老百姓重新得享太平,但是,这还不够……” 还不够? 有些诧异的看着朱明忠,朱大勇的目光中尽是不解。 “你看,这天下……” 眺目远方,良久,朱明忠方才悠悠的说道: “十几年来,天下为清虏屠戮岂止千百万,可纵是如此,你看那清虏朝中,汉官身居高位者,为其死心踏地者,又何止一人?比之当年蒙元灭宋之时,更是有过之而无不比,想我大明养士近三百年,却得此下场,这到底是为如何?” “因为背叛的代价太低!回报太高!” 朱大勇长叹道。 “弘光元年,清虏下江南,下旨召故国举子,即便是副榜贡生,入京者即可授官,若非是清虏于江南杀戮太重,众人又岂不似北人一般趋之若鹜?不过数年后,这江南士子又有几人不赴清虏科举?” 背叛的代价太低! 朱明忠点点头,这正是他欣赏朱大勇的地方,他并不会像其它人一样,说出一番大道理,而是直接一言道出其中的关键——利益!甚至当年他之所以剃发且甘为顺民,也是因为利益。是为了保全朱家的些许家业。 “可不就是如此,非但背叛的代价极低,甚至就是背叛之后,我等为了安稳局势,也会留用旧吏,就这江北亦有留用的伪官!” 看着朱大勇,朱明忠先是喝一口酒,然后又继续说道。 “所以,我才准备,要让这天下人都知道,背叛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而不像现在这般,全无丝毫顾忌!” 随后朱明忠便把他的想法道了出来,除了对汉奸及其家人进行清算之外,还会对出仕满清的官员加以清算。 “成仁,若是推行此法,虽可令天下人不敢轻易助纣为虐,但只恐阻力颇多,不问其他,便是废除自清虏入关以来士子所得功名,恐就会不知徒添多少骂声。” 直视着朱明忠,朱大勇平静的说道。 “若是成仁有意推行此法,此法可由我上书,如此,这骂名可归于我!其它人并不适合,毕竟如顾宁人,都是成仁有意大用之人,这个时候,你要爱惜他等之羽毛。” 颇有些意外的望了朱大咸一眼,并没有说话。这时候也不需要任何语言。 喝了一口酒,朱大勇说道: “这一阵子,我想了许多东西。有时候,人有所坚持,总是没有错,若非是有父亲的坚持,恐怕我或许也有可能出仕满清,再到现在,岂不和其它人一样,同为汉奸?” 静静地听朱大勇的话,朱明忠并没有打断他。其实,他之所以选择朱大勇作为报社的主持人,除了他有一定的才学之外,更重要的是他不像其它人那么“迂腐”,他知进退。这是作为报人,准确的来说,是受朱明忠控制的报人的一个基本要求,毕竟,对于他来说,报纸必须要成为他的喉舌。 “……或许,也正父亲看透了我的性格,才会给我取字为“长毅”,只可惜……我终究是不似父亲所盼那般坚毅。” “其实,这件事,并非是以上书的方式展开,长毅,我准备办一份报纸!” 看着似有所悟的朱大勇,朱明忠缓声解释着他心目中的报纸,然后用了长达一个小时的时间向他描述他心目中的报纸。 慢慢的,朱大勇被其口中所描述的那个未来所吸引,以至于最后他完全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如果真的要实现这一切,那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因言而罪,只有如此将来才能通过清议监督官府,以至于影响朝廷。否则,这报纸即便是是办了,恐怕也无法形成民间清议!” 看似平静的朱大勇的神情中,流露出一丝期待,他完全被报纸的未来所吸引了,不仅仅是因为未来报纸可以影响到官府的决定,更重要是报纸在将来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甚至远远超过所谓的“士林领袖”的影响力。 有点吃惊的看着朱大勇,朱明忠没想到,其居然能够引伸出这样的一个观点,尽管在心里却不完全同意这句话。但他知道,不因言获罪,是做学问也好,做报纸也罢了一个必须前提。 而在另一方面,尽管办报纸关系到宣传阵地的掌握,但未尝不是将来推行改革的必须,朱明忠所需要的不是类似张居正等人那样的改变,而是一场从下至上,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立体式改革,这场变革甚至会从根本改变中国数千年来的面貌,也正因如此,这场改革几乎不亚于一场赌博,一但失败,其付出的代价也许就是他所不能承受的。也正因如此,不因言而罪固然重要,但绝非是绝对之言。 “民间清议固然重要,但是……” 盯着朱大勇,朱明忠直截了当的道出了他的目的。 “办报总有其目的所在,而之所累师兄办,却是为了……” “为了变清议为已用!” 不待朱明忠说完,朱大勇便打断他的话说道。 “师兄不是愚腐之人,既然师弟愿意不惜银钱办报纸,自然意有所用!” 大家都是聪明人,有时候一些话不需要说破,但有时候却也需要说破。朱明忠点点头,说道。 “报纸办好了,是能挣钱的! 对此,朱明忠自然不怀疑,毕竟,在两百多年后的欧美以及近代中国,都涌现了报业大亨,直到电视时代之后,那些影响世界一两个世纪的报纸才开始慢慢走向末路。可是在这个时代,朱明忠相信,报纸可以带来丰厚的利润。 “师弟所图者,不过只是报中之利罢了!” 章节目录 第161章 成功(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不过只是短短数月,作为大明南都的南京,就已经不见了丝毫鞑虏之气。百姓身上不见了清虏用刀子强迫换上的马褂,即便是那曾经剃只留金钱鼠尾头发虽不过只长出了数寸,但百姓仍然欢喜的戴上了网巾——这是高皇帝命名的“一统山河巾”,也正因为其特殊的含义,才使得当年清虏才会严禁网巾。 而此时的南京,无论士民工商男子皆带着这“一统山河巾”,其间的喻意自然不言而喻,在他们每个人的心底,都有着其对“一统山河”的期待。 普通人尚是如此,身居高位者自然也不例外。 “砰!” 一声铳响于世子府的后宅响起,这南京城中的世子府,自然是延平王世子郑经的府邸。今年刚满18的郑经,在月前经郑成功授意离府另辟世子府,同时设立幕府。 虽说幕府刚立,但在郑经的幕中却也是英杰云集,不仅有江南各地的青年俊才,同样也有王府官吏子弟,而冯锡范正是其中之一,而作为其侍卫,深得其信任。 “这自生火铳便是江北的自发火铳?” 接连试射几发之后,又一次举起手中的自发火铳,郑经颇感兴趣的看着冯锡范,问道。 “现在江北的忠义军都是用这种自发火铳?” 尽管作为延平王世子的郑经对于朱明忠并没有多少好感,但并不妨碍他对江北的军器充满兴趣。毕竟这江北军器犀利已经为人所共知。 如果有忠义军中的军械官在这的话,一定能认得出来,郑经手中的自发火铳正是忠义军中三钱自发火铳,与现在忠义军以6钱火铳作为制式火铳,那些用三钱鸟铳改制的三钱自发火铳主要用于训练,毕竟相比于前者,其弹丸、火药都减少了五成,训练成本自然下降了一半。 而除了训练之外,江北各城的守备部队,也大都使用这种武器,其实这正是忠义军特点,尽管同样身为忠义军,但地方守备部队在忠义军的序列中,却一直担任着二线部队和补充部队,至于野战部队则集中于北方,也正因如此,郑经得到的才是三钱自发火铳,而不是正在取代五钱铳、三钱铳的六钱自发火铳。 “回世子,现在江北忠义军至少半数皆改用火器!这自发火铳正是江北所独用!” 冯锡范回答着世子的问题时,又把话锋一转。 “属下还听说去年朱明忠之所以能够兵败达素,全凭这自发火铳犀利,其自发火铳全用三钱鸟铳改制,若是我军也能将三钱鸟铳改为自发铳,如此一来,他日临阵时,自可凭兵器犀利破敌兵阵!” “去年就用上的军国利器,到现在还没献给父王,世人皆言他朱明忠于大明尽是赤胆拳拳,以我看来,他所谓的赤胆忠心,不过只是沽名钓誉罢了,若不然,于父王这边又岂会有这些私心!” 郑经发出一声冷笑,说道。 “他的私心又何止是将此等军国利器藏私,两淮盐税全部为他截流,这江北更是如同其私有一般,父王麾下诸将,又岂有像他这般藏私之人?” 一直以来,对于据战江北的朱明忠,郑经从没有任何好感,甚至在他眼中,朱明忠根本就是狼子野心之辈,所谓的“忠义”不过只是打着的旗号罢了。 “大奸似忠,那人不过只是面似忠心罢了!” 世子的话让冯锡范的心底略微冷笑一下,他能够理解世子为何对朱明忠的不满,究其原因再简单不过——自北伐以来,他朱成仁虽然看似出于大将军麾下,可是从他夺下南京那天起,就不断夺走属于大将军的荣誉,以至于世人只知的朱明忠,而不知大将军。或许大将军能接受这一切,但是世子对此却早就是满腹的不满。 “还有那银元,自古以来,无朝廷许可,又岂有地方铸币之事,他居然擅铸银元!且不征籍口不征火耗,如此一来,江北不收火耗,江南却仍收火耗,不正是陷父王于不利之中,父王对此居然视若无睹,真是……” 提及银币的时候,郑经的脸上带着怒容,他出府开幕之后,所上书的第一件事就是江北擅铸银币,可谁曾想,这件事最后却不了了之——按大明律,银两本就是由商号私铸,江北只不过是改银锭为银币,所以并不违反大明律,毕竟江北并没有铸制钱。可谁都知道,江北的银币截然不同于民间自铸的银两,而是等同于制钱。 “其实,王爷也是顾全大局!” 冯锡范见世子满面的愤愤不平,便说道。 “若不是王爷念其功在大明,又肩负守卫江北的重任,又岂会容其胡来!” 冯锡范口中的“胡来”可以说是恰到好处,正好付和了郑经的不满。 “父王待人虽谈不上持之以宽,可是对朱明忠此人实在是太过宽纵了!” 摇头感叹着,郑经又说道。 “成功成仁,现在时人只知他朱成仁,又岂知若无父王,又岂有今天大明的中兴!父王若是对其再似这般宽纵,只恐怕……” 眉头紧锁,郑经的目中带着与其年龄不符的忧虑,他看着远处时,神情越发显得凝重。 朱明忠、朱明忠…… 他从未曾考虑过此人是忠是奸,其实这根本就所无谓,就像张煌言一般,他朱明忠虽说出自父王麾下,但其绝不是父王的亲信,这才是最关键的! “世子,属下倒是听说一件事!” 见世子有了兴致,冯锡范才继续说道。 “属下听说,那朱明忠以江淮经略衙署的名义上书王爷,称欲对仕清伪官加以清算,从而明正典刑,令天下人不敢再为为清虏效力,不敢再为汉奸!” 提及此事时,冯锡范的脸上带着喜色,在他看来这根本就是自取灭亡。 “哦!” 冯锡范的话,让郑经的眉头猛然一跳,然后看着他急声问道。 “此事当真?” “回世子,若是不错的话,现在王爷他们肯定正在讨论此事!” “好!” 郑经一听,立即吐出一个字来。 “若是他姓朱的,当真提出此议,到时候本殿定会支持他,此等好事,我等又岂能反对!” 别说郑经不会反对,就是王府的官员之中,同样也是无人反对,在所有人看来,这都是一件好事——对王爷百利而无一害的大好事! “大将军,以下官看来,此议甚好,甚好,非但抄没伪吏家产,可以用于充实军需,而且又能威慑屑小,令其不敢再像过去一般肆无忌惮为满清效力,助纣为虐!” 抄家! 这是好事! 尤其是对于那些出身闽省的府中官员来说,他们与江南士林本就没有太多的瓜葛,甚至可以说,江南士林本就瞧不起他们,在这种情况下,有人提出对江南事清官员家产动手的建议,自然不会有人反对。 非但不会反对,他们中的一些人,反倒觉得是件好事,尽管表面上抄家可以解决二十余万大军的军需,但他们所想的却是另一件事——作为提出者的朱明忠,必定尽落骂名! 对于南京来说,这是一件好事! “非但可解决军需用度,如此一来,正像成仁所言,不需一兵一卒,既可瓦解清虏于北方各省统治,南直隶、江西以及浙江本就是文教重地,出仕官员岂止万人,他们或是于京中,或是于地方,凭此一招,即可令其人心惶惶不可终日,事亲至孝者,必定弃官返乡,而留任者恰正是不忠不孝之铁杆汉奸,如此铁杆汉奸者,纵是没其家产,流其家人又有何妨?” 即便是王忠孝面对这件事中所带来的利益,一时间也无法找出拒绝的理由,他非常清楚,这件事对王爷的益处。自夺下南京之后,王爷的声望一直为江北所压制,也正因如此,而江南士林人心又大都为张煌言所用,朱明忠的建议对于王爷来说,非但没有任何损害,反倒有利于王爷,如此一来,王忠孝又岂会拒绝。 “此议一出!只恐怕天下士民之心离乱徒生啊!” 相比于王忠孝等人的赞同,郑成功又一次看着那份公函,这份公函是朱明忠的呈请,在接到这份公函的时候,他甚至怀疑是不是看错了,毕竟但凡稍有理智者,都知道,作为这一建议提出者的朱明忠,从而非但不可能获得丝毫利益,甚至可能从此为士林所唾弃! 甚至可能尽失民心! 何谓民心? 民心从来都不是老百姓的心思,而是士林的心思,毕竟对于也许终生都不会离开村子的老百姓来说,他们更相信那些读书人话语,这人心之所以在大明,正是因为读书人心在大明。 而现在,朱明忠这一招,尽管有邀好遗老之嫌,但却得罪了另一群人——数万出仕满清以及赴满清科考的士子。 “废除其功名,勒令其退还取清虏功名后积免的钱粮,再加上了流徒仕清官员的家人,没其家产,成仁……” 眉头微略一皱,郑成功满腹疑惑的说道。 “到底为何行此昏招?” 章节目录 第162章 各人心(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人心惶惶! 几乎是在朱明忠议文堂而皇之在延平王府开始商讨的时候,整个南京顿时变得人心惶惶起来,毕竟,这南京除了随王爷一同打进南京的文官武将,还有江南克复后来自各地的遗老之外,还有一群人——他们曾是江南总督府下的文官,现在亦与官府之中任职当差。面对这样的建议,又岂能冷静得下来? 即便是拿着笔的时候,王文川都会不时的抬头看着门外,唯恐现在便有兵丁冲进来,把他给拿下来了,别说是他,就是这屋中诸人,有那么好几位,也和他一样,无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 好不容易熬到了中午的时候,吃过饭之后,王文川便立即去拜见有阵子没见的钱谦益。没曾想他却迎到了门外。 “哎呀,大冷的天气,宗伯您怎么到大门口来了!” 王文川说着,快步走上前搀扶着钱谦益。 “快进书房吧,伤了风,小弟可担当不起!” “坐吧!” 进了公房后,钱谦益指了指身边一张圈椅,对王文川说道。他也在另一张椅上坐了下来。仆役很快端来两碗热茶。 这个年节过完后,相比于去年,钱谦益似乎更显得清瘦了,也更加苍老了,长而稀疏的胡子白得一点光泽都没有。就刚才这样多走了几步路,他也感到劳累,略定下神,他看着王文川说道: “丙成呀,听说了吗?” “听说了。” 王文川语气沉重的点点头,说道。 “原本就寻思着下去看看宗伯。这几天冷,您可要多多保重。” 王文川漫不经心地回答着。其实,他并不是来关心钱谦益的身体的,他之所以上门来,是因为钱谦益正是他们这些人的主心骨,现在这件事既然已经发生了,就不能不来这。 自从听说了那个消息之后,王文川的心里就是忐忑不安的,如果真的要清算的话,他会是什么个下场,这个时候,谁能够帮得上他们,也就只有钱谦益了!整整一上午,这样细细地思索后,王文川决定亲往他这里试探试探。 “既然听说了,那该知道,这件事不是针对你们的吧!” 既便是王文川有心前来,但实际上,钱谦益同样也是的有心,若不错也不会,一开口就为王文川提供了方便。 “看似不是针对我们,可您老知道,这种事情,谁都说不准?” “是呀!” 钱谦益点点头说道。 “这天下的事情,总是如此,开头的时候,瞧着只是对一些人,可慢慢的,大家才都陷进去了,才知道对方的心思。” “哎,所以,小弟才会来找宗伯,你说,你说现在这事,这事怎么办?。” 王文川做出一副惶恐的模样。 “怎么办?” 钱谦益沉吟片刻,并没有说话。 “可不是?您老是我士林领袖,亦我等之南京文官的主心骨,没有你老的主意,我等实在是不知如何是好啊。” 王文川顺势给钱谦益一顶高帽子,钱谦益的心里高兴,他不露声色的说道: “其实,昨天王爷也差人来问我的意思,这件事,嗯,成仁考虑有此欠妥了!这天下士子之所以出仕满清,大都是迫不得已,现在成仁此招威***其选择或是我大明,或是清虏,岂不正逐了清虏的心思,令士人之心尽归清虏?”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宗伯也是这么对王爷说的?” 王文川立即急声说道。 “下官也是如此担心,就像我等当年之所以出仕,那也是迫不及待,后来王爷北伐,我等更是立即归顺大明,这各地官员大抵也都是如此,身在曹营心在汉,若是大军他日北伐,必定会纷纷阵前倒戈,可若是推行朱经略此法,到时候,像下官这样心在大明的,都纷纷弃官回乡,那留下的岂不都是铁杆汉奸,到时候又岂会举城来降?” 王文川自然会不断的往自己头上戴着高帽,这漂亮话人人都会,就像眼前的宗伯一般,不也是曾“身在曹营心在汉”。 “这个道理,王爷也是知道的。” 钱谦益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只是这道理归道理,可是江北现在啊……” 钱谦益起身,从抽屉里摸出一叠纸来,说道: “王爷将这张《明报》留在我这儿,要我好好的看看,这是江北新印的报纸,三天前刚发。” 报纸? 接过那所谓的报纸,王文川疑惑的看着纸上的印字,这报纸他还是第一次见,首先映入眼帘的不是其它。 “新镜美含千种色、名花名列四时春?” 这是什么东西? “扬州大生纱厂新纱每担银……” 瞧见王文川的不解,钱谦益笑着说道: “这是广告,你看这边还有招广告的告示,发这广告可是要钱的,你要看的东西在背面!” 翻过那所谓的报纸,不过只是刚看到那报头的字样,王文川只觉一阵头晕目眩,那两个通体大字直直的映入他的眼帘。 “汉奸!” 只瞧着这两个字,王文川就觉得后背不住的冒着冷汗,以至于就连后背都不住的冒出冷汗来,现在他最害怕的就是这两个字。 原因再简单不过——他当过汉奸! “汉奸……这个两个字啊,就是从江北传来的,这报纸是什么东西,我不知道,可是这朱明忠啊……” 钱谦益摸了摸稀疏的白胡子,昏花的老眼望着王文川。 “朱明忠现在之所以想办这件事,虽说看似有欠妥当,但却不仅仅只是沽名钓誉,虽说看似不利于我大明将来北伐,可却也可以乱清虏治下的形势,毕竟,这清虏治国总是要依赖汉官,朱明忠此招就是釜底抽薪的法子,若是天下汉官皆逃,那清虏又靠何人治理地方?没有人治理地方,这地方如何能稳定,到时候清虏又岂有充饷的税赋?此招一出,可胜数十万大军!” 王文川两手放在膝盖上,作出一副受教的模样。他不敢反对,也不敢表示赞同,毕竟他自己的身份摆在那。 “不过,他总归还是太过年青,虽说其幕中有诸贤相助,可那些人总归是没有过为官的经历,办起事情来,也有些操之过急,原本这是个好法子,可他毕竟还是太心急了!” 钱谦益摇头长叹道,但是那叹息声中,眉宇间却隐带着些许兴奋,因为这份通文,让沉寂已久的他看到了机会。 若不是牵连太多,大将军又岂会来征求他的意见,相比于朱成仁,他的建议恐怕更稳妥一些。 “宗伯所言极是!” 不敢反对的王文川只得出言附和道。 “话虽是这样说,但这件事或是这么办下去,只恐怕会徒生变故,毕竟万一要是将来牵连起来的话,谁知道会不会牵连上其它人,下官,下官是害怕,害怕到时候……” “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钱谦益故意苦笑了一下,说道。 “丙奇,您是知道的,江北虽说是大将军治下,可却游离于大将军之外,即便是大将军,有时候也不得不加以让步,毕竟,忠义军是南京之屏障,现在那福临小儿正领兵数十万于山东、河南,对江淮作跃跃欲试之态,大有随时兵进江南的势头,在这个时候,大将军不得不顾全大局啊!” 钱谦益这般感叹着,大有一副大将军即便是心不甘,亦不得为之的态度。 “而且此事,你没看出来吗?于谁最为不利?” 钱谦益停住摸胡子,眼里射出少有的神采。 “张煌言?” 王文川略为提高声调,随即点头说道, “这张煌言于江南士林名望极高,自其入江以来,所克之城,几乎全凭个人声望,现今其主持江西,更是得江南士林推崇……” 话只是说了一半,王文川突然明白了,明白了为什么大将军不可能阻止这件事,因为江南士林本身就不是大将军的人,在海盗出身的大将军与负天下盛名已久的张煌言之间,他们自然选择了后者,对此大将军也只是心恼,却没有任何办法,甚至还需要刻意讨好他们。 现在有朱明忠站出来,大将军自然不介意借着清算汉奸的名义,对江南士林加以敲打,更重要的是能够打掉了张煌言的依持,可以说对大将军是百利而无一害,在这种情况下,大将军又怎么可能会反对? “这天下事,说到底了,其实都是为了利益!” 钱谦益看着王文川突然感叹道。 “只是,这一次,说实话,我也有些看不明白啊……” 眉头微微一皱,尽管得到这个消息时,钱谦益尽管内心为之一喜,便是更多的却是疑惑,因为他看不透,看不透朱明忠的用意,看不到朱明忠这番举动的背后的用意,准确的来说,是他能得到什么! “所以,咱们现在不能反对,只能看着,毕竟,咱们也不便反对,非但不能反对,甚至要表示赞同,要不然不定到时候,会有人说咱们有私心,咱们要等……” 等什么?钱谦益看着王文川说道。 “别忘了,有一个人,恐怕比咱们还急!” 章节目录 第163章 煌言难言(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永历十四年二月,天气虽仍带着些许寒意,但冰雪却已经开始消融,这些年,即便是江南也冷似辽东,往年的这个时候,南昌怕是已经见了春,便是那树枝恐怕都已经冒出了嫩芽。可那毕竟是往年,现如今,这天似乎一年总比一年更冷。 那屋檐挂着的冰棱滴答着滴下水的时候,在巡抚衙门的大签押堂内,气氛却显得有些古怪,坐于堂首的张煌言,这位大明朝的兵部侍郎,神情肃穆,眉间隐带着些许不满。 看着众人已经到齐了,他便把桌上的信展开念道: “少司马大鉴:听闻江西举省皆克,明忠以于先恭贺先生于江西为我大明立此奇功,今时江南、江南以及浙江三省皆克,天下局势大至已定,我大明已重据天下之半,如此,理应考虑北伐事宜……非如此不能断清虏之税源,非如此不能陷沦陷区于不治,非如此不能复我大明,所以明忠只能断然出此下策,以图将来中兴之大业……朱明忠顿首。” 信,是从清河送来的,昨天,整整一夜,张煌言都在翻看着这封信,信中的内容完全超出了他的意料,甚至就在昨天,在得到那个消息的时候,他还曾武断的说,这绝不可能,但是现在,这封信却在告诉他一个事实——朱明忠确实那么做了!非但做了,而且还希望能够得到他的谅解。 “哼哼,好一个明忠此举皆为大明,难道,天下就他一个朱明忠,心有大明不成?” 吕留良冷笑道: “以下官看来,此人不过是凭此沽名钓誉,出仕清虏者之中,有多少是迫于清虏的压力?不得已而为之!即便是赴清虏科举者,难道就是意欲为汉奸?吕某亦是清虏科举之诸生,还请少司马废下官之功名,下官必会退回数年免欠钱粮助我大明军需!” 难怪吕留良会这么生气,当年清虏南下江南时,他曾散家财召募义勇,与入浙清军抗衡。、兵败后隐居行医,他虽于清顺治十年改名光轮,应试得诸生,但一直与坚持抗清的张煌言等保持联系。 也正因如此,在南京克复之后,他立即前来投靠张煌言,在其幕中为其出谋划策,其间更是屡立功勋,而现在,看到朱明忠的那公函,一直自许对大明赤胆忠心的他,见自己被称为“汉奸”又怎么能不气恼。 “这天下人都是汉奸,就他朱明忠不是汉奸!” “就是,他不也是剃过头的!” 又有一人有些阴阳怪气的说道。 即便是过去对朱明忠颇有好感的罗纶,也在一旁边说道: “官场上的人就是这样子,只认纱帽不认人,当初只以为他朱明忠于大明是一片赤胆忠心,可却未曾想,今日其为了这头上的乌纱,却欲行此下策!” 他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昨天在得到这个消息时,他曾说过,朱明忠此举有交好延平的嫌疑,毕竟众所周知,延平一直不为江南士林所喜,甚至就是朱明忠,同样也是如此。 罗纶的话让张煌言的眉头微皱着说道: “不要说这个话,成仁绝不是只认乌纱不认人的人,他此举,想来也是迫不得已。” 看着那封信,张煌言长叹道。 “他在江北,也不容易啊!” “少司马,下官说的是实话。” 罗纶坚持自己的看法, “官场这块地方,男人们个个都想挤进去。其实,当官有好处也有不好。未做官以前,好端端一个男子汉,一旦做了官顾忌却又多了!想当初,成仁于延平面前,手刃时,是何等的快意恩仇,天下之人,谁人不知道成仁之忠,不知成仁之义,即便是在宿迁,成仁亦是身先士卒,于大明拳拳赤胆,谁知不见,听闻他负创数十处时,少司马不也赞叹,世间如成仁一般奇伟男儿着实罕见,可今天,今天他却成了什么样子?” 也许是因为之前对他有着太多的好感,以至于现在罗纶才会如此的失望,毕竟他从未曾想过,有朝一日,向少司马磨刀霍霍地不是其它人,正是少司马一直以来极为欣赏、信任的朱明忠 罗纶的话,让张煌言摇头说道: “不能一概而论,有的人会变,有的人不会变。我想成仁是不会变的,他,他只是也有他的难言之隐啊!” 是什么难言之隐? 手拿着信,张煌言朝着北方眺望道。 “目下天下局势,我大明与清虏可谓是二分天下,势均力敌,成仁于江北与我、延平皆不同,其去岁以不足八万新卒对十万清虏精兵,虽重创清虏安南精锐,可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而现如今,清虏酋首又领二十余万八旗精兵,一路南下,成仁于江北必定是首当其冲,如此,其所思所想,必定皆是如何抗击清虏南下,必定是不计代价重创清虏,至于其它,恐怕绝非成仁所想!” 尽管对于朱明忠的作法并不赞同,甚至同样是气恼非常,但是张煌言仍然能够理解他的苦衷,毕竟两人所处的环境不同。 “可不正是这样,我等于江西,之所以能徐徐图之,正因为有朱经略于江北阻挡清虏大军,令其不至南下,可经略于江北,却是独力支撑着大明的半壁江山,其为击败清虏,恐怕也只能剑走偏锋了!” 张亮于一旁附和着,他虽然是读书人,但作为军中的武将,他自然知道,武将的想法与文官不同,身为武将的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打败敌军,其它的反倒不会考虑太多。 而在很多时候,他对朱明忠除了佩服之外,还有一些同情之心,毕竟尽管现在江南号称有四十万明军,可无论是延平或是少司马,都不曾给他派过一兵一卒的援军,而相比之下,他却只是以区区数万兵丁对抗清虏的举国精锐,面对这样的压力,他自然是绞尽脑汁,想尽了一切办法。 “非如此不能断清虏之税源,非如此不能陷沦陷区于不治!若是天下汉官被如此胁迫,纷纷弃印而逃,到时候,清虏自然难征税赋,其治下必然会陷入内乱之中,如此一来,那福临小儿自然不能安心南下。” “正是如此!” 张煌言点头,长叹道, “他在江北,着实不易啊!” “可……即便是再不易,也不能行此下策啊!” 想到朱明忠从去年至今为国屡屡立下的奇功,吕留良收起心中的不满说道: “他这么一干,不知会得罪多少人,不知令多少士子家破人亡,那寒门士子被革了功名,又勒令其退还积免钱粮,岂不是逼人上绝路?” 心里仍然有些怨言的吕留良,便对张煌言说道: “再者,众所周知,江南士林唯少司马是从,朱经略此举,分明是陷少司马于不义,若是少司马同决此法,必将令江南士林为之心冷,如此岂不正是邀好延平?” 陷少司马于不义! 令江南士林为之心冷! 邀好延平! 面对这样的言语,张煌言只觉得一阵疲惫,他确实是有些累了,尽管他可以理解朱明忠,但是却同样无法接受对方的法子对他造成的打击,可以说,他同样也是极为失望。 因为他从未曾想到,有一天,朱明忠会为了邀好延平,而选择他作为打击的目标。 难道,成仁真的变了? 这因清算引起的风波,让张煌言一直耿耿于怀,而更让他无奈的是,朱明忠偏偏还占据着大义,让他更有哑巴吃黄连有口说不出来的苦楚。 “唉!” 在衙署中无人的院子中,张煌言仰视着天际的云彩,那眉宇间带着此忧色。这件事,到底应该如何处理? “少司马!” 听着身后的略带些广东口音的话语,张煌言知道来的是陈恭尹,他是广东抗清志士陈邦彦的儿子,前年前往云贵,欲投奔永历帝,因清军封锁,行至湖南湘潭,改道北上,转徒湖北,继续进行复明活动。在得知大军北伐后,立即往芜湖投奔。虽说尚是年青,可却也颇有才能。而且他还与朱明忠幕中的屈大均结交甚深。 “少司马,可是仍为朱经略所提之事烦恼?” 张煌言点点头,看着远处说道。 “成仁之心,意为大明,可……” 摇摇头,那句“难免有私”终于还是没说出来。 “其实,少司马既然知道,朱经略此法既是为了令清虏治下陷入内乱,何不在此事上做些文章?” 回头看着陈恭尹,张煌言的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少司马,以下官看来,经略此事所针对的,并非是寻常士子,而是食清虏俸禄的官吏,而且所针对的也是那些死不悔改极少数人,若是他们能弃印南归,自然是大明忠良,若其无意弃官,那正是汉奸,如此奸徒,即便是流其家人,又有何妨?至于寻常士子,这功名看来十之八九无法保全,少司马可以请延平王法外开恩,免其补偿积免钱粮……” 听着陈恭尹的解释,张煌言的脸上露出难得的一笑: “元孝,你这也是老成之言!若是……恐怕也只能如此了” “不过,少司马。” 陈恭尹见其同意他的建议,又说道。 “少司马可知,经略为何邀好延平王?” 章节目录 第164章 解决问题(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少司马可知,经略为何邀好延平王?” 在陈恭尹问出这句话后,这后园里的气氛顿时发生了些许变化,张煌言只是静静的看着远方,却没有说话,他又怎么可能不知道朱明忠为何邀好延平。 邀好延平的原因再简单不过,无非就是为了缓和双方的关系罢了。 见张煌言并没有说话,陈恭尹便替其说道。 “因为江北的局势,所以,即便是其百般不愿,亦只能邀好延平!” 如果不是因为理解朱明忠所处的局势,没准张煌言早就与其决裂了,尽管他无法理解朱明忠的选择,但他却能够理解他的处境。 “此事,虽是为国,可却难免有私,而这私,就是因成仁必须邀好延平,以缓和与延平之间的关系,从而令将来无后顾之忧,归根结底……还是为了公!” 尽管并不愿意承认,但张煌言却不得不承认一点,即便是拿他作为目标,朱明忠同样也是为了大明! “正是如此,众所周知,当日经略出走江北,是与延平有隙,且于南京,又有人离间两者关系,他日宿迁战时,延平更是未派一兵一卒增援江北,若非是经略身先士卒,以身为饵,又岂能击败达素,虽说击败过素所领安南军,可却也是场惨胜,今日清虏酋首领二十余万八旗精兵又欲南征,所以,于江北独木难撑之下,他又怎能不求助于延平?” 陈恭尹的直接指出了江北以此事邀好延平的原因后,又说道, “而相比之下,少司马于江西,于江北又岂有助力?权衡之下,朱经略也只能弃旧谊于不顾,而谋眼前了!” “若是成仁求助于我,我又岂不会派出援军?” 这番话说出来的时候,连张煌言自己都觉得有些牵强,尽管他麾下号称十五万大军,但实际上却不过只是十五万新募兵,这十五万大军,除了李子渊、张亮等人的不过四万精锐,其它的也就是凑个人数。 在清虏从西南等地调兵回援的时候,张煌言又怎么敢把精锐北调至少江北,用于救援朱明忠。在这个时候,只有郑成功能助他一臂之力。 “若是少司马派了,又置延平王于何地?” 陈恭尹并没有说派兵支援江北不现实,而是直接指出江西不可能派兵,不是不派,而是因为有延平王在那,一但派兵反倒会导致双方关系恶化。 “所以,他能求助的也只有延平王,可朱经略与延平王之间的旧事,使得他不能不有所顾虑,如此一来,为交好延平王,恐怕也只有出此下策了!” “可即使是再如何,出不能让那些士子们受屈不是,总要有人为那些士子们说句公道话。” 张煌言沉声说道。 “那些士子,大抵上都是寒门子弟,之所以参加科举,一来是十年寒窗所图,二来是受迫于环境,即便是出仕,其中不少人亦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张某自入江北伐以来,所陷诸城之中,除南京是经一番血战方才夺下,其它诸城,几乎全是清虏委差的伪官所献,而他们降我之后,其亦为稳定地方着实出了一番力,立下一番汗马功劳,而现在成仁却欲夺其功名,岂不有些矫之过正?” 即便是直到现在,对于张煌言仍无法接受一个事实——朱明忠为了利益,选择牺牲了他以及成千上万士子的将来,尤其是后者,更是让他为之心痛。毕竟同样曾为士子的他,知道那些寒门子弟被革除功名意味着什么。 “十年寒窗,一朝尽费!” 长叹中,张煌言又痛心道。 “而我非但无法阻止,甚至只能眼睁睁看其任意妄为!” 这正是张煌言心恼的地方,朱明忠的建议非但陷他于不义之中,更以“大义”的名义,使得他无法阻止其对士林的打击,而郑延平之所以乐见其成,是因为江南士林本身就对其持排斥态度,至于他张苍水,身为江南士林中人,却无力保全他们,又如何能不让他心恼。 尽管他们的功名是清虏的,可却也是十年寒窗所得! “如果少司马想要保全他们的功名,恐怕只会为他人指责少司马意欲枉法徇私、收买人心!” 这正是张煌言无法阻止的原因,从国法上来说,那些士子赴“伪试”本就是大罪一桩,不追究他们的罪名,只是革除功名,追回免除的田赋,已经是法外开恩了。如果张煌言反对的话,反倒是会授人以柄。甚至也正因如此,张煌言反对也不是,不反对也不是。 多年来,他还是第一次身陷这种两难之境。 “其实,这件事,倒也好办!” 见张煌言尽是一副左右为难的模样,陈恭尹便直接说道。 “既然现在事已至此,只能尽力补救了,这革除功名不等于不用,少司马可奏请延平王,毕竟革除功名并非目的,而是为惩前毖后,若其诚心悔思,亦可量才适用。即便是不为延平王采纳,少司马亦可于江西推行,如此一来,想来亦可挽回一些士宦民心了。” 在陈恭尹的话声中,张煌言时而点点头,时而深思, “至于,那些南返的伪吏,若其南返,自然表明其心在大明,到时候,少司马亦可量才适用,委其重任,如此,届时这民心自可平定!” 听着陈恭尹的建议,张煌言先是点点头随后说道。 “事到如今……看来只能如此了!” 左右为难之下,张煌言明白,或许这是对他最为有利的选择!就以他以为陈恭尹已经说完的时候,又听到他说道。 “其实,究其原因来说,这次朱经略之所以如此邀好于延平王,还是因为两者之间旧隙,若是能弥补两人之间的关系,必将有利于大明,有利于中兴大业。” 陈恭尹的话,让张煌言整个人都陷入沉思之中,即便是在其告退之后,张煌言的心里,仍然在考虑着这个可能。 弥补两人旧隙…… 可又该如何弥补两人旧隙? 心有所思的张煌言,即便是在吃饭的时候,仍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在吃饭时候,董夫人看着夫君这副心不在焉的模样,并没有说什么,两人婚后可谓是聚少离多,十几年来张煌言一直为中兴大明而奔走,两人已经阔别十余年,直到去年年前,董夫人才携子从浙江家乡来到南昌,直到吃过饭后,收拾好的桌上的碗筷、剩菜,董夫人才开口问道, “老爷可是有什么心事?” 自婚后一直与夫人相敬如宾的张煌言并没有立即回答夫人的提问,嘴里咕噜噜地响着,似乎在全神贯注地品尝水烟给他带来的乐趣。一袋烟抽完了,他又将烟杆抽出,把烟灰磕掉,又从花布绣包里拈出一个金黄色的烟丝球,装进烟杆顶端凹处,然后又一次吹燃纸捻,重新眯起眼睛,神游于烟雾之中。 “我要想江北!” 终于张煌言开口道出了他的心中所想,然后将郑成功与朱明忠两人的旧隙一一道出, “夫人不知,郑延平是国之柱石,而成仁亦是国之干诚,若是两人亲近无间,他日北伐自可事半功倍,若是两人不和,非但不利于他日北伐,甚至可能令当今大好局势功亏一篑!” 看着愁眉不展的夫君,董夫人并没有说话,而只是垂眉思索片刻,然后才看着张煌言问道。 “夫君,妾身听说那朱将军未曾婚配,只是不知郑王爷可有女儿?” 女儿? “延平膝下……” 话未说完,张煌言突然欢喜道。 “夫人此计甚妙,此计甚妙!” 原本愁眉苦脸的张煌言,顿时击掌笑赞道, “夫人真不愧为名门才女、张家贤媳。亏得夫人提醒,要不然恐怕为夫还真想不起来。” 有些激动的张煌言看着夫人说道。 “夫人有所不知,虽说延平女儿年岁尚幼,且以成仁之心,又岂会愿为延平之婿,可延平却有一个妹妹!” 面带欢色的张煌言,想着当初与朱明忠相识时的那番旧事,然后便对夫人感叹道: “原本,我这心里正没有底,不知如何是好,夫人这一提醒,为夫这才想起来,当初九小姐于成仁可谓是有活命之恩,若是成仁能娶九小姐为妻,如此非但可尽释前嫌,亦成成全一桩美事,岂不美哉。” 这确实是一桩美事! 原本愁眉不展的张煌言,想到若是朱明忠能娶延平的小妹,有这层亲谊在,他日清虏南下时,延平自然会倾力相助! “夫君所言极是!不过,若是夫君能玉成此事,必定也可令世人皆知夫君的处世之道。” 董夫人委婉的提醒,让张煌言点头称是,他知道夫人所指是什么,毕竟他也曾抱怨过于郑成功那里百般忍让,却仍然不能为其所理解,若是玉成此事,到时候,谁人还会再说,他张煌言与朱明忠互相犄角,到时候,成功成仁反倒是更为亲近一些…… 只是……突然,张煌言的眉头又是一皱,如果真的玉成此事,于大明到底是不是一件好事? 章节目录 第165章 壮悔何悔(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大雪纷飞,一支百多人的队伍,顶着大雪沿着满是积雪的道路行进着,骑在马上的官佐头戴着的狗皮帽子,这会也已经落了一层厚雪。 偶尔的他会把目光投向远处,那大雪完全挡住了视线,尽管出了正月,可是这雪并没有停,这些年三月里尚还会下大雪,更何况是现在? “还有多远?” 又一次张云问道领路的车夫,也就是这些常年于官道上行车车夫才知道这路怎么走。 “过了这个庄,就到归德府了。” 他们此行的目是归德府,归德府属河南,不过在宿迁战后,归德知府弃城逃走,当地士绅遗民随即派遣信使,请忠义军入城,可以说是兵不血刃便夺了归德府,因为归德府地处前沿,所以一直以来,在归德府驻有多达两个营五千忠义军。而现在这支百多人队伍,却是冒着雪朝着归德府赶去。 “到了归德府之后,除了咱们,到时候,还有十三营的军法队,总之非但侯家上下不能放过一人,其九族亦不能放过一人!” 一直跟在张云身边的梁云程,作为提刑官他的自然知道,这次任务是经略亲自部署的任务。同样也是提刑宪司的成名之举。 在过去的几个月间,身为江淮经略使衙署一直在小范围的对官制加以改良,而设立提刑宪司专司提刑,就是其中的一个举动,其职责与旧时提刑使负责监察不同,其专职起诉,将犯人起诉至司刑院。分置起诉、司刑是朱明忠有关司法独立的设想,不过受限于时代,暂时只是于衙署内推行,而在地方上,仍然是地方官员主掌司法。 而对于刚刚成立的提刑宪司来说,自然希望通过此次行动一举成名。而梁云程本人,同样也希望籍此得到上级的赏识,甚至经略本人的赏识。 “梁提刑大可放心,这次行动地方衙门不派一人,自然不会走露风声!” 张云连忙给对方吃了个定心丸,这捕其九族类似于抄家,最忌讳的就是走露消息,只要消息不走露,自然不会遗露一人。 “这地方上,总是要通口气,毕竟,到时候还要指往他们带门不是!” 嘴上这么说着,梁云程朝着前方看了一眼,隐约的似乎可以看到归德的城墙了,那挂满风雪的眉头上闪动着些许喜色,这归德城总算是到了! 归德府衙内,穿着棉衣的衙役立于府内,这些衙役既有府衙的,也有县衙的,但无一例外,他们都是归德本地人,对本地自然极为熟悉,而在他们周围,还有一队队穿着红色棉大衣的兵卒,持着刀枪的他们,赫然如松柏般站立着,只待一声令下,便会立即执行命令。相比于他们的冷静,那些衙役门却显得有些紧张,无不是紧张兮兮的瞧着这些军爷,唯恐一个不小心被正了军法。 而当衙役们紧张兮兮的站在雪地间的时候,在府衙公堂上,归德知县看着梁云程等人,最终还是把视线投向了知府。 “啊!” 身为归德府知府徐进,惊愕的看着眼前的这位拿着经略使衙署公文的提刑官,怎么也无法相信,这人来归德的目的居然是为这件事。 “这侯家所犯何罪?尽管需要诛其九族!” 在道出这句话的时候,徐进暗自在心里盘算着,这侯家九族恐怕不下数千人,这若是一拿,这城中不知会乱成什么模样。 “正是,梁提刑官是衙署之官,不知道于归德侯家是世代旺族,可谓是出仕者,虽有事仕清者,可亦有心在我大明的遗民,如此,冒然诛其九族,总要有个罪名吧!” 盯着端坐堂上的梁云程,邵鹏的语气中带着质问的味道,这些人来到归德,什么话不说,就要诛人九族,这也太说不过去了。 “非是诛侯家九族,而是捕其九族,提刑于司刑院,对其罪加以惩处!” “侯家何罪之有?” 因为与侯家的侯方镇交好的关系,所以邵鹏仍然试图弄个清楚,于是便直接出言反问道。 “侯家自我归德得复以来,未曾见有丝毫反心……” 不等邵鹏把话说完,梁云程先是一阵大笑。 “侯家若是无罪,何人有罪?” 嗓间的大笑随之变成了冷笑, “宏光元年,侯方城回到归德府老家。其立即卖身投靠清虏,为出谋划策,为清虏定以中原立下奇功。正是靠着侯方域献计,清虏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张存仁方才精准地扒开荆隆口黄河大堤,将直隶、山东、河南许多地区化为无人区,此等暴行杀害我大明民众何止百万计,一举镇压了号称有百万之众的榆园军各部,若无其相助,清虏又安能放心南下?事后纵是清虏亦讳忌提及清军扒开黄河,以水代兵之暴行,并未给予侯方域相应嘉奖……” 在梁云程道出此事时,无论是徐进亦或是邵鹏脸色皆是为之一变,对于他们来说此事并不是什么秘密,不过因为侯方域已死多年,在这里已经无人提及。 “这,侯方域本人已死多年,如今却累及家人,会不会有些太过?更何况其后来亦曾反思已过,更修以“壮悔堂”反思已过,而今……” 不等邵鹏把话说完,梁云程冷笑道。 “若是如此,国法何在?若不正以国法,这黄河决口之下数百万为其所害之冤魂向何人申冤?” 冷笑之后,梁云程厉声说道。 “本提刑官,奉提刑使之命,提典此案,侯家九族上至耄耋之下,下至新生之儿,一人不得放过,必须于今日捕拿,有胆敢收留者,按从逆罪论处!” 侯家的大宅之中,此时尽是一片女子的哭喊声,侯方域的正房夫人常氏头上的钗环被抄家的士兵们扯走,此时鬓发蓬乱的她紧张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直到现在她仍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而她的儿子则背微微佝偻着,全无平素于家仆面前的跋扈。 “大娘,这……这是怎么了?” 不过只有七岁的李忆回紧紧的抱着大娘的腿,惊恐的看着这些如虎似狼的“红衣兵”,就在几个月前,他还骑在家奴的脖子上,看过这些“红衣军”,和其它人一们,欢天喜地的迎接着他们。而现在,他们却闯入了侯家。 “昨个二弟犯下的罪孽今天终于还是找上门来了……” 置身于堂中的侯方镇,看着抄家的兵丁,脸上没有丝毫波澜,尽管这些年他成天吃素念经,但是几百万冤魂又岂吃素念经所能平下的? 这些个,他一直在等着,等着老天的报应,虽说二弟早死,但他亦不曾流下一滴泪,这一切都是报应! “报应啊!” 常叹口气,看着身边的惶恐不安的子女,侯方镇苦叹道。 “你们都别怕,若是要怪的话,便只怪你们投错了胎,投到了侯家,谁让你们有个好二叔,谁让你那二叔害死数百万百姓,如今便是我侯家上下,全都偿了命,又岂能陪得上那多冤魂……” 置身于院中的梁云程听着侯方镇的这番话,那没有丝毫表情的脸上,难得的露出了一丝笑容。 “侯老爷是通情之人!” 听着那位提刑官的话,侯方镇看着他反问道。 “为何提刑不往“壮悔堂”去?” 侯方镇口中的“壮悔堂”是其被赶出家门后修建的宅院,表示其壮年后悔之意。 “壮悔,壮悔,其壮年后悔……若是世间之事,皆可后悔,又岂需国法?” 摇摇头,梁云程看着侯方镇说道。 “虽说当年你等将其赶出家门,可其罪过太深,又岂是赶出家门所能平,长华……” 摇摇头,心知眼前侯方镇与其弟不同,他是心在大明的遗民,但谁让他是侯方域的兄弟。 “我知道!” 点点头,侯方镇长叹道。 “谁让我有那么一个好兄弟!” 这声苦叹之后,侯方镇看着远处说道。 “侯家曾是我大明之“戍籍”,至先祖两榜出身,官至太常寺正卿后,家族才开始显贵。沐大明之恩两百余年,只可惜先父疏于教导,方才令二弟犯下此等滔天大罪,如今之事不过只是天理循环之报应。只是……” 尽管这上门抄家,让侯方镇多年来的一直压抑的心情,总算是得到了片刻的放松,但他总归还有那么一点私心。见这位提刑官似乎还有些许人情,于是便抱着最后一线希望说道。 “我侯家尚有犬子小儿数人,还请提刑官高抬贵手,为我侯家留下些许血脉……” 面对侯方镇的请求,梁云程先看他一眼,然后看着那些哭啼着的女人,看着她们怀中抱着的幼儿,尽管于心有些许不忍,但是最终他还是摇摇头说道。 “非是梁某不愿,而是……国法不容!” 一声“国法不容”,让侯方镇的脸色微微一变,最终还是苦笑道。 “壮悔、壮悔,只是壮悔,却不知天理,不知国法,又何需壮悔,罢了,罢了,便让侯家警以世人吧……” 章节目录 第166章 百官相(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顺治17年年初,虽是临近三月,可是这天却没有丝毫转让暖的意思,那自漠北草原上奔腾呼啸的朔风,挟着滚滚寒流和那纷扬的雪花,直灌北京城,这三月里的桃花雪就像是腊雪里的大雪似的,昼夜不停撒下了满天飞旋的鹅毛大雪,吞噬了整座北京城。 不过只是一夜的功夫,这京城内外到处银辉满眼,和着先前的积雪在地上结上了一层结实的雪冻,这刺骨的寒意直透万户千家。地上新下的积雪被车马行人踩成泥泞一片,可被那刺骨的北风一吹,又都冻成了滑溜溜的冰道。 清晨时分,那往城里卖水的双马套车,这会同样也是步步艰难,便是好不容易到了户门前,虽说那水箱外包着层破被,可依然难免结上了些许冰冻,虽是说这一桶水少了一半,可这京城水苦,百姓们也只得紧着这满是冰冻的水喝着,不定这雪再下大了,便是这水也没有了,到时候只能扫房顶上的雪水了。 房瓦上和树梢檐角处处积上了厚厚的积雪,这京城千家万户在扫除各处庭院和通道的积雪,不时他们会拄着大扫帚,呵口热气。 “今年可真冷啊!” 今年确实比往年更冷了,其实这几十年,一天比一天更冷。 相比于寻常百姓,那各部衙门里头,却显得暖和一些,虽说衙门里不像宫里头有那取暖的地龙,可却也有火墙,循着大人们的吩咐,衙门里的差役无不是加足了柴火,才算驱除了窗缝里头钻进来寒意。 尽管天气酷寒难当,可是这人心却比这酷寒更冷上几分。 虽说皇上御驾亲征的消息,着实大振了民心士气,尽管皇上驻足于济南,可是那几十万大军驻于山东、河南,再加上皇上下旨从漠北征发的几万蒙古骑兵的旨意已经下到漠北,这民心士气自然不像宿迁败后那般紧张。 只待明年开春之后…… 几乎所有人都相信,明年开春之后,待到蒙古骑兵到时,三十万满汉大军南下之时,就是江南海贼兵败之时,对此大家伙可是深信不疑。 惶惶不可终日的人心,似乎随着皇上南下而得到平定。 不过,就在人心看似定下的时候,突然一个消息却从南边传了过来——窃居江南的海贼居然要对仕清官吏加以清算。 二月十三,那个所谓的什么“延平王”发出公告——“仕清伪吏若不于三月内返乡,皆以汉奸沦处,没其产并流家人于海外”。 从皇城到街头巷尾顿时被这个消息惊呆了。自打从郑成功夺了江南,本就让那些江南籍的官员无不是人心惶惶的,他们寻思着,再怎么样也不至于像当年满清一样拿他们的家人开刀吧。 可谁曾想,这些人真的动起手来了。 首先被清算是侯方域,但是其献计张存仁扒开黄河淹死百万无辜同胞却是罪恶涛天,尽虽说其未曾出仕,但是就凭此罪,就被流了九族,那可是整整数千人被流放。而如陈名夏这种降清后因故株连被劾论死的,也被加以清算,陈家上百千余口被流。甚至第一批列入被流名单的,皆是过去十五年间降清后身死之人。 这个消息传至京城之后,顿时在京城上下掀起一阵从未曾有过的波澜,几乎所有汉官皆是人心惶惶,而几位家在江南,岁数稍长的汉官,更是又愁又急,一病呜呼,而更有江南籍汉官连夜出逃,这几日这各部衙门里的京官眼瞧着一个个的跟着的逃了出去,这种惶恐不安更是蔓延到了地方上,这会不知多少江南籍的官员在那里惶恐的张望着。 千里做官只是为财,可若是举族流放海外蛮荒之地,又该如何? 这回的人心浮动,甚至远甚去宿迁大败,又不知有多少人心思浮动间已经打定了主意,这不现如今这人人都不忙着手头的公务了,而是在窃窃议论着战局的前途。 当然,他们更关心自己的前途。 步入吏部衙门的瞬间,金之俊便感觉到偶尔有人把目光投在他的身上,众所周知,身为吏部汉尚书的他是江南吴江人,而那里早已为海贼所据,现如今,海贼如此清算,他这位吏部汉尚书,会怎么做? 自从陈名夏等南党在数年前被加以清除之后,如金之俊等人虽无南党之名,却也是江南籍官吏的主心骨,他的一举一动,不知多少人在看着,若是他逃了,不定明个不知多少人会弃官南逃。 “怎么,都没有个正事吗?” 瞧着周围投在自己身上的目光,金之俊厉声斥道,然后便迈着四平八稳的步子进了他自己的公房,在进入公房后,那看似没有丝毫波澜的脸上,却顿时变了模样,显出一副苦色来。 “这不知多少双眼睛在盯着自己……” 心里这么叫着苦,金之俊又恼道。 “早知如此,去年就应该再次上书致仕,若是去年回到家中,又那里还有这么多烦恼?” 他之所以会般说,是因为早在三年前,他就曾请求致仕,不过皇上并没有同意,去年他又一次请求致仕返乡,可依然未曾获准。再后来因为海贼窃居江南,自然也就没有再提此事,可谁曾想这风云变幻,现如今那郑逆却对他们这些仕清官员动起手来了。 “若是回了吴江老家,难道真的就不予追究了?” 对此,当年李闯入京降其后又遭拷掠的金之俊,自然有所怀疑,不过他自然不会拿着郑成功与李闯那些流寇相提并论,对他来说,他现在所关心的只是自身私利。 降顺如此,降清亦是如此。 但是现在郑成功在江南的“釜底抽薪”却让金之俊整个人都变得患得患失起来。 这些年苦心经营,不就是为了金家吗? 可现在郑成功于江南这般清算,非但金家的田产屋宇会被查没,甚至就连金家上下数百口,亦会被流放至位于海外的台湾。 “台湾,台湾在什么地方?” 像是想起什么似的,金之俊取出一份地图来,他看着地图上的某一个角落,那眉头却是紧皱着。 “台湾、台湾……那里可是化外之地啊,把金家举家数百口迁到那地方,不是,不是要置金家于死地嘛……” 心里这般喃喃着,金之俊那脸上的苦色更浓了。 他想要逃,但是却又不敢逃,身为吏部汉尚书的他,很清楚,如果现在逃走的话,没准不等他出京城,那边海捕文书就会传出去,到时候,等待他的只是死路一条! 对于皇上来说,越是在这个时候,就越需要杀鸡给猴看。就像那已经被举族流放的陈名夏一家一般,当年皇上固然再是欣赏他的才学,最后不还是直接把他当成了一只鸡。 金之俊不想当那只鸡,但他同样不想金家上百数百口,就这么被流放至少化外之地。 难啊…… 就在金之俊这声长叹后,门外传来了一个声音,他的门生程四远。 “学生见过老师!” 在程四远恭敬的行礼时,金之俊勉强挤出一丝笑容,然后说道。 “用达来了,坐。” 对于这个门生,他倒是颇为欣赏,在请其坐下后,又命杂役上茶,待杂役上了茶离开了公房,正欲请其喝茶时,便听到他说。 “学生看老师眉间似带隐忧,可是为了那件事?” 这是第一次,有外人在金之俊面前提及此事,见有人询问,金之俊立即说道。 “用达多虑了!” 摇摇头,故作镇定的金之俊说道。 “不过只是海贼乱我军心之举罢了,为师又岂会因海贼之计而自乱阵脚?” 老师的回答让程四远只是微微一笑,并未继续说下去,待喝了两口茶后,才说道。 “听到今上点卯的时候,又有几人不在了的,不知是犯急病,还是……” 门生的话让金之俊只是略点下头,然后看似平静的说道。 “这些人实在是鼠目寸光,全不知报效君恩,哎,可惜了,可惜了……” 他们逃了,没人会注意,若是自己逃了……不定会引起什么样的波澜,可若是留在这里,这金家又该如何?既便是将来皇上打下了江南,这金家被流至台湾,又岂能再回得来,即便是回来了,又有几人能活着回来? “其实,这也不怪,这郑贼以我大清官吏之家人为质,如此卑劣之行,实是可恨至极,人心惶惶之下,难免会做些糊涂事。” 门生的那一口湖广口音的官话,听在金之俊的耳中,只让他的眉头微微一锁,心中的丝许不满更是转瞬而逝,毕竟现如今,这湖广还是大清的地盘,可江南、江西却早已经被海贼给据占了。 你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痛! 就在金之俊对眼前这门生心生微词的时候,那边却又听到他说。 “老师,学生听说,今个天一放明,冯阁老就被太后请进宫里了!” 什么! 猛的睁大眼睛,金之俊的脸色骤然一变,看着程四远说道。 “你说是冯鹿庵进宫了,是太后的召见?” 章节目录 第167章 太后(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是呀,你说的是,这郑逆拿着江南籍官员的家人为质,若是咱们在严旨斥责的话,只恐会中郑贼之奸计。” 嘴上这么感叹着,身为皇太后的博尔济吉特又说道。 “听说这阴损主意是的清江朱贼献的,这贼子可当真是我大清国的心腹之患!” “太后英明!” 冯铨立即恭维道。 “臣为官这么多年,也算是饱读诗书,可却从未曾见像此计这般恶毒之计。这一着毒计可谓是釜底抽薪,若江南籍官员仍忠心仕我大清,到时候,其家人会受诛连,被流至海外,纵是皇上开春后,败了海贼,这些海贼往台湾一躲,我大清国之兵勇,虽强于陆战,却不长水战,如此,即便是夺回了江南,江南官员之家人却仍身陷贼手,为贼所凌,此法实是可恶至极!” “可不是,这般毒计,也就只有那朱贼能献得出来。” 博尔济吉特点头,表示赞许。 她之所以言必称朱明忠之毒,是因为在满人之中,提及此人无不是恨不得食其骨,且不说此人将被俘的满汉八旗皆砍了脑袋,便是砍掉脑袋后,其将其尸首于黄河边筑成了一座“京观”。此等暴行简单的“耸人听闻”。也正因如此,在这京城之中不知多少旗人恨不得食其骨,每日诅咒其暴病而亡。便是博尔济吉特身在宫中,也从宫女们的口中知道,这人是何等的恶毒。 “所以,臣才以为,朱贼所献之毒计,可谓是恶毒非常,现今江南官宦无不是人心惶惶,每日皆有以暴病为由弃官南逃者,长此以往,只恐这江南之官宦非得逃尽不可。” 看着皇太后,身为“北党”之人,几年前凭着对陈名夏等南党的致命一击,重挫南党气势的冯铨又怎么会错过眼前的这个机会,于是便建议道。 “若想阻以江南官宦南逃,非得行厉法不可,弃官而逃者,本人斩,族人流!” 简单的六字建议之后,冯铨的心底暗自冷笑着,经此一事之后,这南党恐怕没有个数十年,都无法恢复元气,留于京城以及地方为官者,其它人被贼人挟至台湾为质,至于南逃的,待到开春后,皇上南下平贼之后,亦可交由地方官员严查,到时候只恐怕就连江南的读书种子亦会受到牵连。 哼哼! 南党自此可平! “这样的大事,自然不是本宫这妇道人家所能办的。” 博尔济吉特打断冯铨的话,并没有同意他的建议,而是看着他说道。 “现如今,朱贼这奸计一成,朝中官员无不是人心惶惶,冯铨。你是朝中阁老,这皇上现在身在济南,这朝中之事,还要靠你支撑,到时候,你可得多多费心啊!。” “是。” 尽管太后并没有立即同意他的建议,但是冯铨仍然趁此机会抓紧请示道。 “太后,这阵子不知多少地方官吏弃官而逃,以臣见,新委之官可委籍贯非两江之官吏,如此,人心自可平定,还请太后慈谕训示。” 因为皇上不在京城,所以在这个时候,冯铨只得向太后请旨。 “这种军机大事,不是本宫这个妇道人家所能办的,还是朝中的大臣们商量着办吧!” 虽说平时不问朝正,可是博尔济吉特自然也知道冯铨的人品,知道其定会借机打击南党,不过,现如今,并没有更好的法子。 见太后放了权,冯铨心下略微得意之时,又继续说道。 “太后,这吏部尚书金之俊籍自江南,以臣看来,虽说金尚书不至于弃皇恩于不顾,可还是调离一下为好。” 尽管几年通过对陈名夏等人的打压,已经成功重创南党,但是对于冯铨来说,如金之俊等人,依然是他的眼中刺。 可让冯铨失望的是,他的这个建议刚一提出,便看到太后打了个阿欠,然后便听着太后说道。 “今个身子有些乏了,便就这么着吧!” 身为太后的博尔济吉特自然知道冯铨话中的私心,她不但没有立即同意,反倒是从冯铨的话里,明白了一个意思,这事非得召金之俊等人过来不可。于是在冯铨离开之后,又命人召金之俊。 而本就因为太后诏见冯铨而心情惶惶的金之俊,自然是不敢有丝毫拖拉的,便直接进了宫。 “……此等毒计不可不谓之恶毒,非但陷我等江南籍官员于忠孝两难之境,更陷朝廷于两难之中,若是朝廷行以国法,令江南籍官员恪守本职,我等官员受皇恩已及,又焉会弃官返乡?可如此一来,其家人势必为贼所劫,到时候,江南籍官员必心忠孝难全,而无心处置公事,从而有损国事……” 作为江南人的金之俊知道,现在就是他说出个花来,也无法改变不知多少江南籍官员会弃官逃跑的现实,心知自己绝对逃不掉的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尽可能的保住眼前的一切。 “所以,依臣之见,不妨先好言宽慰京中以及地方上的江南籍官员,可由吏部对其给予嘉奖,与此同时,朝廷再慢慢地处置此事,当今务必宽以人心,而非行以厉法,徒令人心变乱。” “金之俊所言极是,这人心乱了,其它的也就跟着都乱了……” 博尔济吉特轻轻颔首表示赞同之时,又问道。 “这下旨嘉奖倒是没什么,便是嘉奖其家人亦无不可,可这事终究还是没有解决不是,自古忠孝两难全,若是到时候有人择以孝,弃官潜逃又该如何?” “回太后,便罢其官,贬其为民。” 唯恐太后误会自己的意思,金之俊又急忙解释道。 “若是行以厉法,只恐人心尽失,罢其官,贬其为民,人心可定?” “我听说,这直隶、山东、山西、陕西等地,地方官吏大都出自江南,而且这京官之中,籍自江南的更是数不胜数,若是如此这般只是贬其为民,到时候,他们纷纷南逃了,又该如何?” 博尔济吉特浅浅地笑了笑说: “金之俊,本宫知道你是江南人,可你总归是我大清的臣子。” 太后的话让金之俊心里吃一惊,急忙为自己辩解道。 “太后所言甚是,臣自然是大清的臣子,自然事事以大清为重,只是臣以为,。这当务之急,是要稳定人心,而不是为朱贼之毒计所蛊惑,这朱贼之所以献出此计,就在于变乱我大清之人心,若是朝廷因此,厉令严斥江南官员,只恐会若人心纷乱,到时候,朱贼毒计自然也就成了,所以,臣才会说,安慰人心,不过这只是其一,若想解决此事,还得辅之他法。” “辅之他法?金之俊,把你的法子说出来听听。” 博尔济吉特看着金之俊有些不解的问道,想着先前冯铨的办法,再联系着金之俊这会一味偏坦,心里暗自想到,果然是汉人,便是这个时候,也是勾心斗角。不过如此,也正好为我大清所用! 太后这么一问,让金之俊的心里一阵轻松。他在心里寻思着:该向太后谈及此事了,无论如何,也得把这件事给处置了。 “太后,现在之所以朝廷与朝中官员之所以陷入两难之境,究其原因正在于,朱贼此计之恶毒,正在于其非但将官员之家人尽数掠为人质,而且将其迁于台湾,台湾位于外海,远离大陆,我大清之大兵,长于陆战,而不擅水战,如此一来,即便是他日皇上平定江南,江南官吏之家人仍陷于贼手,为贼人所凌。而郑贼、朱贼本就是海贼出身,便是丢了江南,其往江南一撤,我等又岂能奈何得了他们?” 金之俊的话声不紧不慢,每一个字都要斟酌着,唯恐惹太后不快。 “朱贼之计之所以恶毒,正在于此,其釜底抽薪之毒计,令我江南籍官员无不陷入忠孝两难之境,如此毒计之下,人心焉能不惶惶,纵是臣受之以皇恩,敏线念及家人亦因此而心情惶惶……” 金之俊的话听在博尔济吉特的耳中,让她略微点点头,心知其说的是实话的她便开口安慰道。 “金之俊,大清国断不会亏待忠臣的,你的忠心,本宫和皇上自然是知道的。你说说,既然朱贼的毒计如此恶毒,那又该怎么个破法?” 这个问题虽然重大,但金之俊早就是胸中早有成竹,或者说,除此之外,他也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眼前的问题。 面对太后的询问,金之俊一脸端谨地说道。 “回禀太后,臣以为,既然那朱贼可行这等釜底抽薪之毒计,试图将我江南官民之家人悉数迁往台湾,那么我大清自然也可以行釜底抽薪之计!破其毒计!” “哦?怎么个釜底抽薪?” 博尔济吉特看着金之俊,急忙反问道。 “台湾!” 迎着太后的目光,金之俊连忙回答道。 “这朱贼所持者,无非就是将官员家人流于台湾,若是我大清能把台湾夺过来,到时候,朱贼又有何依持?到时候他这毒计自然也就是不破而破了!如此人心自可大定!” 章节目录 第168章 主与奴(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虽然已经进了春,可这天气不见丝毫的转暖,一场场冬雪、一场场倒寒,只使得华北大地尽是一片厚厚的积雪,得亏这华北的百姓们冬时大都不种小麦,往往都是闲上几个月,养养地之后,待开春的时候再种上一季高粱。若不然,就是这天气,便是种了小麦也不见得能有什么好收成。 而在济南城外这冬闲养地的田野上,一座连续的土垒大营,这会几乎都被积雪所掩盖,那七尺高的土垒瞧着倒像是雪原上的一块突起,而在土垒间,一个个半埋在地里似坟头般的窝棚角那土筑的烟筒更是不住的冒着烟,除非是得了令,否则这窝棚里的兵丁是断不会出来的。 曾几何时,这营地中尽是一片帐篷,可现如今这么冷的天,那单薄的油布帐篷自然也就不顶用了,于是兵丁们便直接在地上挖出了窝棚,然后躲在窝棚里猫着冬,至少这里头总比油布帐篷暖和一些,再加上那小小的炉膛中升起来的火,自然远胜过油布帐篷。 而在那一片窝棚中央,几帐巨大的帐篷耸立着,与寻常的帐篷不同,这帐篷却是是厚实的棉帐,那棉帐倒是能挡得住这酷寒。 “哎,这冬天比之往年似乎更长些了……” 走出帐篷的范文程瞧着天上落下的雪花,自言自语着。 “现如今这关内的冬天都这么长,若是关外,估计便是开春种下了高梁,入冬前也不一定能收得了。” 此时一身熊皮大裘的范文程,置身于这雪地间,脸上尽是一副忧国忧民的模样。 “得亏入了关,若不然啊……这满洲可就难熬了!哎,也多亏大清国下入了关,若不然就中原这人愁地满的,可不得年年饿死人,现在这样,人少地多,不正是盛世嘛!” 在道出这番话的时候,范文程的面上略带些许得意,似乎这一切,都是他参于缔造的。对于他来说,那清兵入关后残杀的数以千万计的百姓,更是不值一提的,甚至也是必须的。 “哎,这么冷的天,回头得劝劝皇上住进济南城里头!” 往皇上的大帐走去的时候,范文程在心里头这么寻思着,他之所以想劝皇上进城,是因为他这岁数着实也受不了这帐篷中的寒气。 “若是皇上觉得济南城的阴气重,那便换个地方……” 皇上之所以一直不愿意住进济南城,表面上是要与八旗兵卒同甘共苦,但实际上,却是因为这济南城的阴气太重,二十几年前,太宗皇帝领兵入关的时候,沿着运河一路杀到了山东,沿途杀死明人岂只数百万,这济南城内外近百万人悉数杀尽不说,临走时更是一把火把济南城给烧了,便是过了二十几年,这当年运河边的繁华府城,仍不见昨日的繁华,现如今这济南不过只有三两万人,就是那湖中井里时不时的还能捞着骨头。 也正因如此,皇上才觉得济南城阴气太重,所以才会加以避讳。 到底还不是太宗啊! 心里这么叹着,范文程便进了那棉帐之中,这架高离地两尺的棉帐不见丝毫阴寒,而凭着几个火塘里的炭火,只让这帐中显得很是暖和。 “奴才叩见皇上!” 刚进帐门,范文程便急忙叩起头。 “免礼!” 尽管皇上说着免礼,但范文程仍然跪在那,身为奴才必须要有奴才的自觉。 “范师傅,想必你也知道了,这郑贼现在挟两江籍官宦家眷为质,意抄其家、流其家眷,乱我官民之心!” 坐在虎皮龙椅上的福临,在范文程进帐后,头也未抬,而是直接说到了让他头痛的事儿。 “方才山东巡抚那边传来折子,这几日又有一个知府、六个知县弃印南逃,若是再这么下去,不等咱们南下,估计这天下地方官非得全都弃印逃了不可!到时候,谁来署理地方?为朕牧民?” 福临的语气中尽是乖戾之色,看似和气的他,那眉宇间更是带着杀气,大有一副随时都准备杀人的模样。 “这些个汉人,尽是无君无父,不念君恩如此。实是可恨至极!该杀!” 心知皇上性格的范文程,立即顺着皇上的意思说了下去,先对那些汉官加以抨击,然后又继续说道。 “不过皇上倒不用担心无人为皇上牧民,若是说这天底下什么人最多,怕就是想当官的人最多,当年那些汉人一个个的都不愿出仕,可只消加以恩典,这天下仕子不亦纷纷仕我大清?南人不愿意当官,自然还有北人,待到天下官员尽是北人的时候,南人自己也就着急了……” 当年入关时,天下的士子大都对大清国持以抵触态度,而那个时候,除了一面厉旨招前朝官员返朝之外,范文程除了建议开科举之外,更建议广取前朝那些只具备作官资格的进士、举人以至于相当于备取生的副榜贡生为官,如此一来,自然解决了官员不足的问题。 当然范文程还刻意偏选北方人,而不是抵触情绪浓烈的南方人,如此一来,在入关之初,以至于天下官员大都是北人。待到这个局面发生之后,那些受北人打压的南方人,才有士子参加科举。 天下愿意做官的人实在是数不胜数。他范文程当年若不是意欲为官,又岂会主动投奔太祖? “道理虽是这个道理,可这件事若是不解决,总不是什么办法!” 福临看着范文程,恼怒的说道。 “郑贼手段如此卑劣,当真是以为朕不敢杀他父兄吗?” 十二年前郑芝龙投降后,为安抚郑成功,大清对投降的郑芝龙优待有加,但因为郑成功始终未降,所以郑芝龙早说被软禁于京城,甚至两年前更是意发配宁古塔与披甲人为奴,只是为了牵制郑成功,并未成行罢了。 现在因为郑成功的这着“杀招”,只使得福临又一次想到了郑芝龙。 “哼哼,若是……朕非得杀其父兄!” 皇上的怒言听在范文程的耳中,只让他的心头一紧,连声说道。 “皇上,万万不可,这郑芝龙活着尚可令郑贼投鼠忌器,必要时尚可一用,可若是杀了,便再没有丝毫用处,再则,这郑贼本就是藩夷所养,不受中华教化,杀了郑芝龙,反倒令其毫无顾忌!” 范文程连连劝阻道,唯恐皇上一怒之下杀了郑芝龙,他之所以希望留郑芝龙一命,是因为在他看来,活着的郑芝龙,比死了的更为有效。 “哼哼,朕又岂不知道,若当真想要杀他,两年前就杀了,还会等到现在!便再让那老狗再活几日!待将来擒了郑贼的时候,再把他们郑家全都押往刑场,全都凌迟处死!” 摆摆手,示意范文程不要再说的福临又继续说道。 “可无论如何,郑贼这毒计都要破了,范师傅可有什么办法?” “这……” 皇上的询问,让范文程的心思略微一沉,他还真没有什么好办法。见他半晌没说话,福临便直接说道。 “方才有京中八百里加急送来的折子,是金之俊的折子,他觉得既然郑贼意以两江官眷为质,朝廷不妨行釜底抽薪之法,破其毒计!” 原本以为范文程还会有什么好计的福临,见其没有了办法,便直接道出了金之俊的建议。 “行釜底抽薪之法?不知如何行釜底抽薪?” 范文程有些不解的问道。 “那郑贼系海贼出身,其毒计狠毒之处全在将我大清两江官眷流以台湾,若是能遣兵夺下台湾,如此,自然郑贼的毒计也就不破而破了,没了台湾,其又岂能裹挟官眷去台湾?在兵败后奴使官眷?” 皇上的话,让原本没有主意的范文程的眼前猛的一亮,连连赞同道。 “此法甚好,此法甚好,现在郑贼、朱贼主力皆在江南,台湾者不过只是朱贼新拓化外蛮地,守军稀少,若是皇上能遣数员擅长水战之大将,这台湾自然可平,如此一来非但可稳江南官宦之心,更可断郑贼之退路,此计甚妙、甚妙!” 见范文程赞同这个建议,福临便点点头,然后说道。 “计是好计,可我大清国不长水战,而且那台湾又地处外海,岂是能轻易夺下的?” 尽管内心倾向于赞同此计,但福临却也知道自家的能耐,若是八旗有打水战的能耐,又岂会容郑成功到今天。 “皇上,八旗大兵长于陆战,可福建那边原郑家降将里头,擅长水战的又岂止一人,以奴才之见,此战可命福建总督李率泰总揽,这几年他招降的郑军叛将十数人兵数万人,如海澄公黄梧、施琅皆长于水战,可命施琅领水军攻取台湾!” 不过只是片刻功夫,范文程便定下了进攻台湾的人选,对于朝中的擅长水战的人选,他自然早就了然于胸,原本他并没有想到攻取台湾这着釜底抽薪的办法,但是现在,皇上不过只是一说,他便意识到这或许是解决眼前问题最好的办法,于是便又建议道。 “不过还需皇上严令海澄公尽快夺下台湾,否则待朱贼反应过来,往台湾增派兵卒时,到时候攻取台湾自然更为困难!” 章节目录 第169章 书院(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从去年入冬开始,一连几个月的酷寒之后,进了三月这天气一天比一天温暖,虽然这不过是春天刚至,但是挂在屋檐上挂着的冰棱已慢慢消融,只有在屋顶上和墙角树根下,还能看到积雪的痕迹。尽管那运河上的冰冻尚未完全消融,可却已经有船夫凭着船身撑篙撞开那已经松散的浮冰,随着运河的复苏,这清河城也慢慢恢复了平日的热闹。 与年前不同,这清河城似乎多了些东西,比如那车厢颜色醒目的黄色马车,而那些马车不同之处,并不仅仅只是颜色,就连轮子也不同——它有四个轮子,这是年后才刚时兴起来的四轮出租马车,相比于旧式的两轮马车,它的运载量更大,而通过那前轮的转向装置,使得它可以更方便的在城中转向,也正因如此,它才会在短时间内取代清河城中马车行的旧式马车,当然这也与官府的督促有关。 而对于坐在车上的不过只有十二岁的万斯同来说,他却总是好奇透过那马车上的水晶玻璃窗往外着,尽管那玻璃窗把车外变得有些扭曲,但他仍然显得很是好奇,而他的兄长万斯大,同样也是如此。 别说是他们兄弟,即便是二十几岁的黄百家,偶尔也会用力的摇晃一下车身,而那车身尽管随着道路的颠簸摇曳,但坐在车上却一点也不觉得颠簸。 “父亲,这四轮马车委实新奇的很,如此这般奔驰,却几乎不觉颠簸。” 黄百家并不知道,与中式的两轮马车不同,行驶缓慢的两轮马车,在坑坑洼洼的道路上,其颠簸程度还能被承受。如果换成几匹用快马拉的马车,其颠簸程度就难以想象了,飞奔的马车,人是坐不住的,也许只能站在马车上来缓解颠簸程度。所以在设计四轮马车的时候,朱明忠首先考虑到了减震,受限于钢材的价格与质量,他并没选择18世纪发明的板簧,但是人们可以通过设置牛皮拽拉模式来减震,这是罗马时代的发明。不过在欧洲的黑暗时代失传了数百年,直到16世纪时,这种用皮带将车厢悬挂起来的减震技术才得已复原。 如果黄百家注意查看的话,可以注意到四轮马车的车厢处于悬挂状态,这可以明显减轻水平晃动的力度,而且牛皮也具有一定的弹性,竖直方向也具有一定的减震效果。这让四轮马车具有了一定的舒适性。 “这是西洋式样的四轮马车,其车轮置于梁身,前轮可以转向,车厢中悬于梁上,如此,自然可免颠簸之苦。” 相比于儿子,曾接触过西学的黄宗羲自然知道这四轮马车是何物,也知道这四轮马车出自于何地。虽说于这里见到四轮马车感觉有些奇怪,但心有所思的他倒也不觉新奇。 不过只是盏茶功夫,马车便停了下来,同时传来车夫的声音。 “先生,这清河书院到了!” 黄宗羲一行四人下车后,映入眼帘并不是他们想象的书院院门,而是一片茂密的梅林,虽此时已过花期,但可以想象若是于冬时盛开之时,此处是何等清雅。于林丘之间,依稀可以看到一处小湖,因结冰尚未完全消融,那湖心处还可以看到一层薄冰。而在梅林与小湖之间,有几条平整小路蜿蜓而入,不知道通向什么所在。举目望去,在梅林之后,可以看到重重建筑的屋顶。 “这便是清河书院吧!” 黄宗羲暗自忖道。 “当真是如世外桃源一般。” 一行四人就这般缓步而行,一路欣赏着这沿途的景致。而此时一行四人无不是惊讶于书院之大,他们并不知道,去年朱之瑜任书院山长之后,经略使府直接拨6000亩官地用于扩充书院,而与过去书院将官府划拨土地出租收取谷租不同,这些土地都在朱明忠的亲自规划下,借鉴后世的园林规划,移来了大量的林木,使其变成了一座园林,而这园林本身就是书院的一部分,只使得曾经狭小的书院,变成了宛如世外桃园般的园林。 而对于那些从未曾目睹过近代园林景观的人们来说,他们为其景致所吸引,啧啧称奇之时,皆言书院宛如世外桃园。 而这并不是最令人称奇的地方,最令人啧啧称奇是,这原本位于清河郊外的书院,本身其地价最底,经过一番整治之后,其地价飞涨,而这时人们才发现,这书院周围的土地早就为官府收购或者冻结交易。 在人们不知所以的时候,这书院附近又新建起两条市街,这市街中的宅子虽价格不菲,但却轻易卖了个干净,甚至这年后欲新开的两条街坊,尚未开工就已经卖了个干净。对于很多于此处购宅的人来说,他们并不仅仅只是为了沾染些许书香,同样也是受这里的景致所吸引,毕竟每天能于这世外桃园处散步,本身就是一种享受。 而更何况,那些新市街之间本身就规划有大小的公园。而直到户房传出消息说,仅通过新辟市街,出售房屋,即便是扣除赠地和整治园林的开支,官厅收益仍然高达十数万两的时候,人们才隐隐约约的意识到,官府赠地建园予书院的用处。 甚至瞧着那以书院为中心新辟的市街,一些颇有眼光的人隐约的意识到,这是经略使衙门有意于此地另辟新城,宽达近十丈的市街两侧,尽是高达两三层的屋宇,层前的人行道、供马车奔驰的主街,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截然不同于旧街,甚至就连阴沟排水,也是通过于地下铺设半人高的蛋形陶管将雨水、污水引出。 总之,这个以书院为中心的新城,完全超出了人们的想象,而这些人并不知道,这新城,正是由朱明忠自己亲自设计规划的,尽管城市的建筑仍然保留着中式的特色,但是却充分借鉴了21世纪的城市规划,比如路边那些高为三层的层宇,尽管屋宇仍然是中式的。可其原料已经发生了变化,由徐州水泥厂提供的水泥在这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取代了粘土用作砖瓦粘合。 当然,对于这一切,初抵清河的黄宗羲一行人并不了解,甚至因为他们是沿着黄河堤坝过来的原因,并不曾知道,书院会是新城的中心,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这宛如世外桃源般的书院,既然是见惯了世面的黄宗羲也是时而惊奇,尤其是过了一座小桥后,脚下那用碎石子铺成的道,更是让他倍觉疑惑。甚至还特意弯腰查看了一下这碎石路,这石子大都是鸡卵大小,整齐的在路上铺了一层,似乎石子还经过碾压。 “说来也是奇怪,为何以这样的碎石铺路?若是铺路的话,为何不用石板?” 疑惑间,看到路边一个穿着弁衣的年青人,似乎正在那里弯腰查看着什么,心下有些疑惑的黄宗羲便朝着那青年走过去问道。 “这位小哥,为何这林间小径全由碎石铺成,而不用石板?” “石板太贵。” 站起身的朱明忠笑着说道。这是他之所以不选择石板铺路的原因。 “石板太贵?” 朱明忠的回答,让黄宗羲不解道: “怎么可能太贵,且不说其它,单就是锤制碎石所费,恐怕就不逊于石板吧!” “若是用人力,石子肯定不比石板便宜,可是如果用水力,甚至畜力,肯定便宜。” 瞧着这中年人身边跟着的两个少年,朱明忠倒是颇有耐心的解释起来。 “制作石板需要石匠选择石料,然后再制成铺路的石板,而这碎石却可以直接炮采石料,然后用水力碎石机破碎,如此一来,这石子价格自然极为廉价,” 水力碎石机,是朱明忠为了实现城区道路硬化的目标特意设计的,毕竟无论是相比于土制的水泥或者石板,碎石路更便宜,水力碎石机的结构倒也简单,与舂米用的的水碓有些相似,借助的水力压起锤把,锤击碎石,这是借鉴五六十年代的土法碎石机,这种碎石机不需要使用钢材,虽然工效较低,但胜在结构简单。一台水力碎机石每天可以碎石数十方,只需要设立几部碎石机,基本上可以满足城区铺路的需要。甚至在将来,也可以逐步的用碎石铺设官道的路面,从而实现官道的硬面化,当然,这不过只是一个设想。 “可是,这用碎石铺路,这石子岂不容易弹飞?” 万斯大好奇的问道,瞧着那大小均匀的石子,他更担心若是铺在路上,被人拾回家中铺设院子怎么办?毕竟,对于寻常百姓的来说,这石子铺在院子里岂不是更好。 相比于兄长,年少的万斯同倒是心直口快的说道: “用这石子铺路,若是有人将石铲回家中铺路怎么办?” 随着他们一同往前走的朱明忠,并没有立即回答这个问题,在他看来这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继续往前走着,他指着前方说道。 “你看?” 章节目录 第170章 师徒(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顺着朱明忠的手指的方向,黄宗羲一行人看到前面似乎有人在往路上浇洒着什么。一阵风吹来时,更是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异味,待近了才看清楚他们是在浇洒着黑糊糊的滚烫的东西。 “这些人往石子上浇洒的是什么?” 黄百家好奇的问了声。 “沥青!” 指着前方正往石子上洒着沥青的工匠说道。 “你看,这洒上一层沥青,这沥青凝固后,自然会将石子粘合在一起,再铺上一块豆子大小的碎石,用石滚滚压之后,这路面便平整如石板不说,且粘连为一体,不比寻常石板差上多少,且价格极为低廉。” 提及这种原始的沥青路时,朱明忠神情颇显有些得意,原本以清河书院为中心筑建新城,是“城区开发”的一部分,当然也是开源的措施之一,毕竟身处21世纪的他,对于土地财政并不陌生。 尽管在新城中他引进了后世的城市规划,但是在整修道路时却碰到了问题,夯土路面不耐久,石板路太贵,即便是欧式的马牙路——用砖块形状的石板铺设道路,成本也相对较高。最后他甚至考虑像历史上上海法租界的淮海路一样用木板铺路,但最后,焦厂的一份报告却让他改变了主意。 炼焦厂的沥青过剩,尽管炼焦厂的煤焦油存量只有不过几百吨,但对于这个时代来说,显然有些过剩了,在通过蒸馏法从中获得木材防腐油、沥青等化学产品之后,仓库中的沥青却越来越多,除了造船之外,这些沥青几乎没有多少用处。 在这种情况下,用它们铺路就是最好的选择,而这条书院中的路面,则是一段试验路,朱明忠在这里试验着的他所了解的原始的沥青路铺设方法,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接下来就会在新城区的新市街中推广使用。 而随着炼铁业带带动炼焦业的发展,在未来沥青产量会越来越多,沥青路肯定会更加普及。甚至很有可能实现朱明忠梦想中的官道硬面化。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交通运输条件。 当然,这一切不过只是偶尔的想法罢了。 “就像石板一样?” 来到已经铺设好的一段路上,黄宗羲一行人瞧着地上扫去浮落碎石子的道路,非但平整非常,而且那豆子大小的石子就像是被胶住似的,结成了一个整齐,就在他们惊讶着这筑路法的奇特时,那边传来的话声,却让他们无不是一惊。 “经略,山长已经下课了,请您过去。” 经略? 难道他就是那江淮经略使? 惊愕的看着这瞧着与普通士子没有多少区别的青年,黄宗羲一行人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他会是江淮经略使朱明忠。 “你是朱将军?” 少不更是的万斯年惊讶道。 “朱明忠,未请教先生是?” 抱拳看着四人中年岁最长的黄宗羲,朱明忠自我介绍道。 “在下黄宗羲见过经略!” 黄宗羲连忙揖首连礼道, 黄宗羲! 惊讶的看着面前这中年人,朱明忠怎么也没想到眼前这人居然会是黄宗羲,那个写出了《明夷待访录》等书的黄宗羲。 他怎么到了清河? 随即朱明忠便笑道。 “可是梨洲先生,原本朱某听师傅说请梨洲先生与书院任教,未曾想先生来的却是这么快,未曾亲迎梨洲先生,实是朱某失礼。” 当然,这不过只是客气之言,毕竟现在朱明忠身为江淮经略,主持江北数府,治下百姓数百万。而相比之下,尽管黄宗羲于士林中有一定的名气,但还不至于需要朱明忠亲自迎接。 不过尽管只是客气之言,但仍让黄宗羲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更何况是当着他的儿子、学生面前,这样的客气,更是他颇为受用,顿时便对朱明忠生出了几分亲近,待到到了朱之瑜的住处时,两人的关系倒也显得亲近许多,完全不见丝毫生疏。 其实对于朱明忠来说,他一直希望可在清河书院掀起一场“儒学革命”或者说是以儒学改良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自我革新。当然除了他个人这方面的想法外,整体环境也有利于他掀起这场自我革新。 17世纪中叶的明清之际,中国社会处在一个“天崩地解”“新旧鼎革”的大动荡时代,有明末剧烈的土地兼并导致的全国性农民起义,有江南各地新兴市民阶层掀起的一系列反税监斗争,有满清民族入关引发的明清民族战争,等等。所有这些矛盾交作的最终结果,便是朱明王朝不可挽回的灭亡。 随着明朝的灭亡,许多著名的明朝“遗民”思想家在痛楚地围绕着“明朝何以亡”这一中心间题反省思索着。他们从沉痛历史反思中省悟到,明朝覆灭的重要原 因在理学末流特别是王学末流空谈心性。于是一股“默虚崇实”的实学思潮轰然展开于当时思想学界。 而其中有两个著名的代表人物,就是黄宗羲和朱舜水,梁启超曾评论这些代表人物:“他们对于明朝之亡,认为是学者社会的大耻辱大罪责,于是抛弃明心见性的空谈,专讲经世致用的实务。他们不是为学问而做学问,而是为政治而做学问……黄梨洲、顾亭林、王船山、朱舜水便是这时候的代表人物。” 而他们都继续为反清复明做过斗争。在明王朝最终灭亡后,朱舜水流亡日本,而黄宗羲匿居故乡。自此,他们便开始了从理论上总结明亡的教训。他们把予头指向了晚明空谈心性的理学流弊,认为那是明亡的主要原因,并进而呼吁以经世致用的实学纠偏之。他们一方面激烈抨击宋明理学末流“说玄道妙,言高言远、徒尚空谈、坐而论道以致颓风随俗、乱世亡国的流弊。 而现在,朱舜水并没有东渡流亡日本,而是成为朱明忠的老师,并成为清河书院的山长,于清河教授弟子,而他的学术思想的核心就是“践履论”,就是强调实践。细解起来:一是认为儒家的“道”,存在于实际生活之中。求“道”的要靠实践中的学习领悟。而且任何一种“道”,更有实际的应用性。二是人的品格形成,也来自于实际生活行动,获得崇高的道德,需要人后天勤奋的努力。 “……不止要求皇帝勤政爱民,更讲究“利民”,而何谓利民,正如之前成仁所言,促进商品经济繁荣,进而富国强民。而成仁于江北所推行的,正是利民之策。” 在朱之瑜家中书房内,兴致勃勃的他立即与黄宗羲一同谈起了学问来。不过他并没忘记在黄宗羲的面前夸上几句他的得意门生。 “楚屿先生所言极是!” 对此黄宗羲自然表示赞同, “自宗羲抵扬州一路北行,江北百姓皆言经略施政诸法之善,观之以清河,其繁荣更胜以往,自是经略之功!” 这并不是刻意夸奖,在抵达江北之后,原本黄宗羲以为盐商被尽数抄没之后,扬州必定不比昨日繁华,可谁曾想,非但扬州的繁华远胜于以往,就连这江北各地似乎也日益趋繁华。 “梨洲谬赞!” 被人当面这么夸,朱明忠多少总要表示些许谦虚。 “今日江北初定,百业复苏,虽有明忠些许寸功,但全凭老师与衙署诸人从中协助,想当初,初定江北之时,我曾请教老师如何抚治江北各府,当时老师只言两字。一为“礼”二为“法”,“礼法并重”自然大治!” 对于来自21世纪的朱明忠来说,他自然知道一个成熟的国家,道德教育和法制约束,是俩条腿走路,法律的进步与执行,更要以保护道德为根本目标。如此主张,即使放在数百年后的社会,也是振聋发聩。更何况是这个时代? 其实让朱明忠最得意的,恐怕就是来到明朝之后,认的这个师傅,尽管做为一个后来者,在施政问题上,他也会受到朱之瑜的影响,因为的很多建议,在朱明忠看来,都是直指中国古代施政的弊端。 ““礼法并重”,天下自然大治!” 黄宗羲点头赞同道, “圣门子弟大抵皆言“礼”,而不言法,却不知,若无律法申张,这世人又怎么可皆守之以礼,礼法并举,天下自可得治!” 对于黄宗羲会赞朱之瑜的观点,朱明忠并不觉得的意外,毕竟在后世有专门的文章对两人的学术思想加以分析对比,尽管两人的思想有一定的分歧,但是大抵上两人都是主张实学,尽管其主张的实学却又有一定区别,可也正是这种区别,才让朱明忠相信黄宗羲的到来,可以进一步加强清河书院的实学力量,进而以清河书院为中心形成“清河学派”。 甚至相比于招其府为官,朱明忠更看重的是传播“实学”的“清河学派”,这才是未来国家大治的根本,当一大批以“实学”为信仰学子成为官员之后,这场中国传统文化的变革,也就自然而然的随之兴起。 所以即便是对顾炎武等人,朱明忠也会特意要求他们在书院兼职作讲师,以传播实学。进而巩固清河书院的实学学术基础,现在随着黄宗羲的到来,有了这三位明末实学大师级人物于书院做镇,这实学又焉能不再次兴盛? 章节目录 第171章 税赋(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融化的雪水顺着屋檐不时的滴落地上,即便是身在屋中,也能听到那清脆而悦耳的水滴声,这书房中偶尔总是会传出一阵畅快的笑声,这笑声总会让黄百家看着笑得很是畅快的父亲,似乎在他的记忆中,从未曾见过父亲笑的如此开心。 “许是因为这里是大明的天下吧!” 黄百家显然并没有理解黄宗羲的想法,他之所以会在收到朱之瑜信后,立即赶到清河,并不仅仅只是因为两人曾是故友,都曾效命于鲁王,而是因为朱之瑜在信中提及的一些江北的事情,引起了他的兴趣,甚至在来到江北之后,他曾特意在沿途诸县查看一番。然后发现这江北现在已经截然不同于江南。 一番畅谈之后,黄宗羲取出了一枚银币,然后笑道。 “其实,鄙人更感兴趣的是这银币,经略于江北推行银币,并籍此免除火耗费,江北数百万百姓皆从中受益无穷!” 第一次接触到这种银币的时候,黄宗羲初时并不知道为何推行银币,后来在江北的探访中,才知道这种制作精美的银币,最大的用处就是缴税时不需要额外交火耗。 “发行银币……” 看着黄宗羲手中那枚银元,那并不是用水力锻锤,用的是螺旋挤压机挤压而成,与欧洲各国采用的人力螺旋挤压机不同,在江北采用的是水力,而相比于水力锻锤,螺旋挤压机挤压出来的银币更为精美。 “是为了额定重量、成色,如此即可优惠便利商民,待到他日大明天下恢复之时,即可推行此法行之天下,到时候,天下百姓皆可受银币之利,到时候百姓负担自然可以减少两成左右。” 朱明忠当然没有说什么“铸币税”,也没有谈及未来的银圆券,而只谈百姓如何从中获利,对此他自然是轻车熟路,毕竟他本身就不排斥这一点。 “如此大善!” 在黄宗羲的称赞声中,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不过这只是减轻百姓负担的一项,现在衙署已经开始制定的名册,准备重新推行“一条鞭法”!” 重新推行“一条鞭法”! 惊讶的看着朱明忠,黄宗羲更是急忙反对道。 “经略此事万万不可!” 见经略似有不解,他又急忙解释: “有明两税丁口而外,有力差,有银差……一条鞭法,……是银力两差并入于两税也。未几,而里甲之值年者,仍复纷然,其后又安之。谓:‘一条鞭,两税也,杂役,值年之差也。’……故条鞭之利于一时者少,而害于后世者大矣。” 先出言反对重新推行“一条鞭法”,黄宗羲又继续说道。 “观之史书上的赋税制度有“三害”:“有积累莫返之害”,即税制每经过一次改革,都导致赋税的进一步加重;“所税非所出之害”,田赋征银,银非田间所出,百姓因折银而加重负担;“田土无等第之害”,指不分土地的肥瘠程度按一个标准征税,造成负担不均。” 在黄宗羲提出的“有积累莫返之害”这个观点的时候,朱明忠只是略微点点头,对于“黄宗羲定律”他并不陌生,其主要观点是,历代税赋改革,每改革一次,税就加重一次,而且一次比一次重;农民种粮食却要等生产的产品卖了之后用货币交税,中间受商人的一层剥削;不分土地好坏都统一征税。 即便是直到二十一世纪,税制改革仍然没有走出“黄宗羲定律”的这个怪圈。更何况是现在,而重新“一条鞭法”有朱明忠自己的想法。 “……如若经略有意重定江北税赋,定税的标准应“以下下为则”;第二,征收田赋“必任土所宣,出百谷者赋百谷,出桑麻者赋布帛,以至杂物皆赋其所出”,生产什么缴纳什么,不强求一致;第三,重新丈量土地,按土质优劣计算亩积……” 黄宗羲的话声刚落,那边朱之瑜立即反对道。 “梨洲所言诧异,若是生产什么缴纳什么,那官府又岂有银钱用以充饷?难道皆以百谷桑麻充饷?” 直接点出对方的建议中的不足之后,朱之瑜又说道。 “土地据等征税,消除因土地质量不同而带来的赋税负担不均,理应如此。但缴纳实物万万不可!” “可现在田赋征银,银非田间所出,百姓因折银而加重负担,谷价皆由奸商操纵,奸商坑农早已人神共愤,若经略有意减轻百姓负担,何不田赋征实?” 面对黄宗羲的建议,朱明忠笑摇着头说道。 “田赋征实,虽然利民,却不利于官府,若推行此法,每年官府征收实物中损耗恐不下数十万,官员为弥补损耗,必定额外征收,正如漕粮每石正粮之外会征收两至四成甚至五成,用支弥补损耗,如此百姓负担又岂能减少?” 尽管心知黄宗羲的建议是为百姓着想,但朱明忠知道,受限于时代的关系,他的建议与其说是为百姓着想,倒不如说是一种时代的倒退。 朱明忠的提醒,让黄宗羲立即想到漕粮征收中的额外征粮,那本还准备与朱之瑜辩解一番的他,顿时哑了下来。 “不过梨洲先前所说,这银钱非土地所出,百姓为换银钱必定需要出售粮食,可粮价却又为奸商操纵,如此一来,奸商压低粮价,势必坑农害农,如此这田赋征银,必定与百姓有伤,可并非是没有办法解决!” “经略有办法解决此事?” 黄宗羲急声问道,朱之瑜同样也看着他,全不知他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个百年来不曾解决的问题。 “解决问题的办法倒也简单!” 在众人的注视中,先喝了口茶,然后朱明忠才说道。 “就是设立保护价!” “保护价?” “何谓保护价?” 黄宗羲与朱之瑜先后不解的问道。 “保护价就是官府额定粮价,定粮价不得低于这一价格!” 这是后世最简单的方法,也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尽管对于这一政策不怎么了解,但基本的原理朱明忠并不陌生。 “设立粮食最低收购价就是为保护百姓利益,借助官府的力量调控粮价,从而避免避免重蹈谷贱伤农。” “最低收购价?” 黄宗羲的眉头微微一皱,然后反问道。 “这商人又岂会因为官府定价,而遵从?” 相比于黄宗羲的疑惑,朱之瑜则笑看着朱明忠,对于这个学生他非常了解,他的脑子里总有许多奇思妙想。 “商人不从没关系,只要官府拿银钱来,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就是了,只要官府出价收购,商人自然不可能以低于官府的价格收购!有了官府的定价,百姓自然不会把粮食低价卖给粮商!” 这是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听他这么一说,黄宗羲、朱之瑜等人先是思索片刻,然后面上又露出些喜色,若是如此,那些粮商自然不能压低粮价,百姓自然也就不会再受银贵谷贱之苦, “可,官府收购的粮食又有何用?这官府出钱收购与百姓交纳谷粮抵税有何区别?” 坐于一旁的黄百家不解的问道。 “自然有所区别!若是官府设定收购价,至多只需要收购1至2成粮食,就可以稳定粮价,整体上百姓还是以银钱缴税,而且即便是田赋征银,官府也需要收购的粮食充实粮库,而过去,各府县粮库里的粮食皆是经粮商之中采购,与其令粮商从中牟利,不若官府自行收购,当然,如此恐怕需要官府扩建粮仓。设立粮仓虽然有所开支,若是逢灾年,官府可以直接放粮,而平时亦可通过出售库之粮食,平抑城中粮价……” 借鉴后世的一些理念,朱明忠道出了他对如何稳定的粮价,避免银贵谷贱这一局面之后,又继续说道。 “至于一条鞭法虽有不足,但尚有改良的余地,且相比于眼下众多苛捐杂税来说,重行一条鞭法,可最大程度上让百姓减轻负担。” “那……经略,若是如此,那官府用度又怎么解决?” 黄宗羲不解的看着经略,如果借重行“一条鞭法”进而废除苛捐杂税的话,到时候损失最大的正是官府。 “衙署里算过,如果重行一条鞭法,加上火耗江北税收损失将不下一百万两!也就是四成税收!” 看着黄宗羲,朱明忠直截了当的指出了推行一条鞭法后江北的损失。满清的苛捐杂税太重,对于百姓来说,委实是一笔负担。 “但,这是值得!” 用肯定的语气说出这句话后,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解决官府用度,绝非只有添丁加税一途!想我朝自天启朝起,已经陷入水深火热的局面,而当时官员只知道添丁加税,但凡官员大都是空谈道德,却没有实际利民的本事,终于把我朝彻底败掉。今日,朱某意推行新法,非得反其道而行之不可!非但不会为解决用度添丁加税,反道要大辐度减税!” 章节目录 第172章 未来的希望(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非但不会为解决用度添丁加税,反道要大辐度减税! “减税后,那官府用度怎么解决?” 尽管赞同减少百姓的负担,但并不意味着黄宗羲不明白,现在正是恢复大明江山的关键时刻,这减税自然会对复国大业有一定的影响。 “解决用度,不一定非要把眼睛盯在土地上,要想办法从其它地方加以解决!” 看着似有不解的黄宗羲,朱明忠解释道。 “就像今年冬天仅清河一地用煤不下亿万斤,官府于煤矿课税不下数千两,而煤运至清河,制成煤球发售时,官府再次征税,如此一来,官府所得不下万两,现今,这煤球因为使用方便,而为百姓所接受,徐州等地现在新申请煤矿官凭不下数十处,预计今年,徐州一地的煤矿每月出煤将不下数万万斤,按现在的税率每月所得不下数万两,而且以后只会越来越多……” 又一次,朱明忠提到数万万斤的时候,心里暗自寻思着,这度量衡必须要改,必须要把“吨”给引入到计量单位中。要不然单就是这个产量计算都是个问题。 “而官府从中课税自然也会日益增多!” 对于未来市场对煤炭的需求,朱明忠可以说是信心十足,毕竟,经过一个冬天的培养使得清河等地的百姓已经适应了陶制的煤球炉和蜂窝煤,相比于薪材甚至煤炭,蜂窝煤更为廉价,一天三至五块煤球,足够一家人使用,远比烧木材、块煤更省钱。开春之后,这陶制的煤球炉和蜂窝煤会沿着大运河一路销往各地,到时候,随着煤球炉的使用越发广泛,对煤的需求量就会日益增加,而徐州的煤矿产量自然会随之增加。待产量增加至少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吨的时候,官府的税收就可以达数十万两以至上百万两,而且徐州的煤矿还不乏官矿。 “此法大善!” 尽管尚不知煤球为何物,但是若是能凭矿产所出对其课税,减少百姓负担的话,黄宗羲自然乐意看到,而且在他看来,这煤炭的税本就是不多。 “经略此法可谓利民之举!” “其实何止煤炭,还有玻璃镜、纱线等诸多工厂,也可以加以课税,工商繁荣自然可得工商税,如此一来官储用度,自然不需再寻思着于地亩上作文章!” 在朱明忠的话声落下的时候,朱之瑜更是抚须点头,这正是他最欣赏朱明忠的坟,而相比于其它人,朱之瑜有着他自己独特的经济思想,也就是他于书院中不断强调的“致用论”。在过去的十几年间,数次东渡求援,并不妨碍他反思大明的灭亡,痛苦反思的结果就是——大明之所以灭亡是教育上的失败和经济上的破产。在朝廷财力不济的情况下,面对天灾兵祸,流寇、清虏令北方各省尽成一片赤地的时候,官员们人仍然只知道添丁加税,他们空谈道德,却无力解决根本。在反思之后,朱之瑜对怎样繁荣经济,总结出三条办法:一是为政者要懂经济,二是要鼓励经济。第三条是革新技术,百姓种地技巧和工匠的技艺的进步,而这对清河书院的直接影响是,朱之瑜任山长后书院不仅教书,更教生产。 朱之瑜教生产这事,在清河可以说是极其有名,还经常带学生实习,不是跑到农村教种地,就是到城里店铺里教工技,有次在油漆店里演示刷油漆,把围观群众看得叹服。包括种地酿酒屠宰,只要他会的,全都热情传授。以朱明忠的说法就是:先生为一经济家,假今日旷野无人之地,士农工商各业,先生皆可兼之。 而朱之瑜对朱明忠的欣赏正是因为其非但懂经济,同样也鼓励经济,更注重技艺的革新,而且他更精通百工技艺,冶铁、采煤、造船、铸炮几乎无所不通,尤其是他参观纱厂时,见到的那能同时纺出数十根纱的纱机,更是让他叹为观止。 几个小时后,略微有些醉意的朱明忠离开了朱之瑜的住所,用了几个小时与黄宗羲、朱之瑜从文章谈到了税收,又从税收谈到了教育,可以说让他获益颇多,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显得十分高兴。 在这清河书院中走着的时候,隐约的可以听到一阵读书由远传来,听到的却是有些稚嫩的声音,声音是从一排红色砖房中传出,此时走得近了,可以听清楚是十二三岁的幼童读书的声音。 这里是清河书院的附属蒙学,尽管在朱之瑜的整措下,这清河书院虽说已经成为了实学的中心,但这所附属蒙学,却是朱明忠授意兴建的,其实按他的想法,他更希望能够创办小学。甚至将来创办中学,大学,最终构建成一个现代的教学体系。 教育为立国之本! 听着那稚嫩的读书声,又一次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出去年与朱之瑜的那番谈话。 “大明朝之所以落得当年那步田地,首先是教育问题,然后才是经济问题。想我大明自立国起,高皇帝便一直重视教育,国家养士两百余年,但最后培养出来的,要么是道伪君子,要么是书呆子,为什么天下这种人多?说到底还是教育出问题。” 震人心魄的话语,即便是现在,仍然会让朱明忠对朱之瑜的评价又高上几分。毕竟在这个时代,能指出这样观点着实罕见。 “那以老师看来,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朱明忠看着朱之瑜问道。 怎么解决这问题?这就是朱之瑜的“社会论”,至少按后世的总结来说,就是如此。 “首先学习目的要变,而不再是有宋以来所鼓吹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等逐利之说,毁人数百年,更是教育失败之根本。读书的目的不是为了升官发才,而是为了造福社会而学习,同时学习内容也要变,不但要学道德文章,更要学为人的智慧与生产的知识,学到了就要用得着;学习方法要变,不能闭门学,学生更要充分的实践;教学方法也要变,再复杂的学问,都应该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以教化天下百姓……” 而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四书五经的学问,甚至被朱之瑜变成朗朗上口的儿歌,现在于清江甚至就连三岁小孩都能传颂。而在朱明忠看来,朱之瑜最成功的地方恐怕就是教育普及,历史上,也正是在朱之瑜的影响下,日本开始的普及教育历程,在随后的两百年间,朱之瑜的理论一直影响着日本。 相比于在满清的奴役下,儒学倾向于保守,在朱之瑜影响下的日本士人,面对西洋科学却呈现出另一种形态,尽管学习强者是日本人的天性,但是其中朱之瑜所传授的儒学在其中同样也是居功甚伟,因为实学是开放的、是学习的。 或许,也正因如此,中国和日本才会在近代走向截然不同的两个方向,中国用一个朝代的灭亡作为代价总结出来的,儒学最后一次根本性变革,在日本开花结果,而中国却在满清的奴役下,越发偏离了历史的轨道。 而现在,朱明忠正在试图把这一切都拉回正常的轨道之上,让这民族以国家灭亡作为代价的总结出来的学术扩散下去,进而从根本上改变这个民族的命运。 “仅仅只是用火枪赢得了战争,即便是赶出了满清,又有何用?” 听着红砖瓦房内传来的声音,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即便是用火枪、火炮赢得了战争,如果不在思想上进行一次翻来覆去的变革,只恐怕这不过也就是一场17世纪的“洋务运动”,两百年后,中国会如同历史上的西班牙一样,再次陷入衰败之中,至多也就是一个大号的西班牙,空有大面积的殖民地。 “希望还有在他们的身上!” 希望就在这些孩子的身上,他们将是中国第一代在整个人生过程中接受“实学教育”的人,也许,改变的出路,就在他们的身上,尽管无法看到教室里的孩子们,但是听着那传入耳中的读书声。朱明忠清楚的知道,出路就在他们的身上。 “十年,最多十五年!” 离开清河书院之后,透过车厢的玻璃窗看着车外的新市街,尽管因为玻璃窗采用的是残次品,所以视线有些扭曲,但朱明忠仍然显得有些得意。 “十五年,最多十五年,所有的一切都会改变。” 坐在马车上的朱明忠,就这么看着车窗外市街,他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声,那目光中尽是对未来的期待, 好几次,他甚至回头看着那隐于林木间的清江书院,那所书院到底承载着什么,只有朱明忠自己才知道,因为他很清楚思想的力量。 “思想不会流血,不会感到痛苦。思想不会死去……” 思想没有重量,可一旦人们认同并跟随它,它便拥有击倒一切的力量。而现在,这力量正在聚集着…… 章节目录 第173章 变起(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学问! 什么是经世致用的学问? 置身于书院之中,一个少年的眉宇间带着此许不解,偶尔,他会把目光投向地上铺着的碎石,那些碎石尽数被油膏所粘沾成一体,即便是在和脚踢,也很难踢飞碎石子。 这便是沥青路。 全大明第一条沥青路。这样的路,修起来远比石板路便宜,但是却似石板路一般不怕雨淋,至于那土路,自然不能与其比,将来,这清河城内外,都将会修筑这样的道路。 难道,这路就是经世致用的学问? 想到几天前,于工厂中实习时,所目睹水力纱机的精妙,他的眉头紧锁着,尽管已经来到这里一月有余,但是他却仍然在理学与实学之间纠结着。 “敦复,你在想什么?” 突的,一个话声打断了张英的思绪,他抬起头,看到跑着过来的好友陆陇其,便笑道。 “没什么,只是闲来无事,于此发呆罢了。” 张英并没有说出心里所想,而只是将手中的书卷一收,然后对陆陇其说道。 “听说,这次衙署会按课业考试成绩,选择前五十名,先入衙署见习一年,然后再外放地方,以稼书的成绩,想来这五十人中,必定会有稼书。” 看着陆陇其的时候,有时候张英难免会有些好奇,为何他一个浙江人,会跑到清河书院来读书。他之所以会来清河书院,原因再简单不过,因为桐城在江北治下,之所以来清河,是受知县推举。 甚至其中多少总带着些许勉强,毕竟现在时局不靖,这清河书院名为书院,但山长却是经略使的师傅,几乎等于半个官学,将来万一要是朝廷打了过来,书院中的这千余名学生,又该怎么办? 即便是直到现在,每每想到满清皇帝亲领数十万大军,张英都会紧张的感觉有些窒息,毕竟那位是皇上,是……天子。 那怕对方是清虏。 经略使能挡得住清虏的数十万大军吗? “五十人,说多不说,说少不少,想进这五十人,非得下一番苦功不可!” 陆陇其神情凝重的说道。 “经略取才不同于他人,从全不用八股文章,更不崇理学,其所推崇者,唯山长所传“实学”。” 提及这些时,陆陇其的眉头微微一皱,心底难免有些不快,毕竟,他一直专重理学文章,来到江北之后,却有些大失所望,尤其是在这清河书院之中,更是如此。 当初他之所以会来江北,是受江北的“崇贤馆”吸引,毕竟,对于二十九岁的他来说,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与张英不同,达去的多年间,家境贫寒的他不过只是以坐馆人家为生计。直到两年前,也就是二十七岁时,应试补本邑弟子员。江北设立“崇贤馆”广招人才,本身,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当然,他从未与其它人透露过这一心思,即便是很多人都抱着和他一样的心思,但至少在表面上,他们并不会透露出内心的真实想法。 “山长曾言,目下朱子学堕入空理。我大明之所以落得濒临灭亡的境地之根本原因,在于内部官吏的腐坏,尤其是读书人的腐坏,致使国家纲纪疲敝、百姓道德沦丧。若非如此,江南半壁江山,又岂会一朝丧尽……” 尽管之前还曾纠结于理学、实学,但是当提及实学时,张英仍然忍不住引用山长以及其它师长的言语,主张着实学的理念,即便是学术上专宗朱熹的陆陇其也不住的赞同道。 “山长此言确实有其道理,但理学陷入空理,只不过是他人所误,而是理学本宗。如果完全排斥理学,又岂不是有矫枉过正之嫌?” 他们两人就这么聊着,一边在学院里走着,走着走着,突然,一旁教室中传来的阵阵的喊杀声,让两人一愣,随即两人神情又有一些不太自然,那喊杀声,自然是正在进行刺杀训练的学生发出的。 与其它任何一所书院不同,清河书院从山长至普通的教员,都主张读书要讲求实用。认为除“六艺”外,天问、地理、河渠、兵法之类,都是安国兴邦不可缺少的有用知识。而经略同样也多次在书院中鼓励书院中的学子要有“体用具备,文武兼资”的才干,以救亡图强,振兴国家。 而书院中的学生练于“刺枪术”,就是“体用具备,文武兼资”的一部分,而对于手无缚鸡之力两人来说,不仅这“刺枪术”等于折磨,就是那体育课同样也是如此,据说“体育课”正是经略创制,从长跑到跳远,还有掷弹等项目,每每总会这书院中的学子叫苦连天。 不过,虽是叫苦连天,但无论是张英或是陆陇其,都能感觉到自身身体的变化,甚至就连呼吸也发生了变化,所以虽是依然有些不太适应,但仍能感受到体育课对身体的益处。 “对了,稼书,你听说了吗?听说现在经略正在郁洲大办水军,听说在那里还有水军学校,像我等学子皆可以报考。” 在两人走到湖边的时候,张英不由自主的把话题引向了国事。 “这我也听说了。” 陆陇其点头说道, “只要不知道,经略为何大办水军,毕竟这清河位于河北,即便是以水军拱卫,现在这水军又岂不能拱卫江北?” “也许是为了他日北伐吧,毕竟将来北伐,总是离不开水军,若是数十万大军,沿运河一路北上,到时候,势必需要水军运输粮草,军需,想来,经略用意定是如此了。” 尽管在书院之中,可以通过一些渠道获得些许信息,但是张英的很多观念,仍然受限于他所学习的知识。毕竟,从来都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理解水军的作用,或者说海军的作用。 “北伐……” 沉吟片刻,陆陇其立即表示他的怀疑。 “至少今年,北伐是绝无可能,毕竟清虏于山东、河南集结那么多军队,现在,我更担心的是,以江北之力能不能挡得住清虏的数十万大军!” “不是还有郑王爷吗?” 张英随口问道, “当初宿迁之战时,郑王爷又岂曾派兵相助?” 对于“宿迁之战”的印象,陆陇其可以说是极为深刻,也正是因为印象深刻,所以他才会从浙江来到江北,毕竟在他的内心深处,他同样视大明为正统,至少满清,不过只是蛮夷罢了。 “那时候,因为经略与那达素势均力敌嘛!现在清虏势大,到时候郑王爷必定会派兵的。” 张英笑着说道。 “其实,只要君臣齐心,百姓努力,又有什么办不到的?今年,会不会北伐,我不知道,可当年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二十年后不是把吴国灭了吗?” 尽管内心忧虑着经略能不能挡住清虏,但另一方面,张英却对国事似乎很乐观,其实,这种心情是复杂的,一方面,作为汉人,他当然希望大明能赢,但是另一方面,理智却又告诉他,现在的局势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乐观。 他这么一说,陆陇其立即冷笑道: “卧薪尝胆,谈何容易啊!” 摇头长叹中,陆陇其看着远处说道。 “清虏可以调举国之兵,但是我大明呢?” 陆陇其的反问,让张英一阵沉默。 “我大明看似已经恢复半壁江山,但是……毕竟,现如今朝廷远在西南,行踪早已不为人知,在这种情况下,又岂能调得了举国之兵?” “朝廷远在西南,不是有好几年了吗?” 朝着西南看去,张英说道。 “其实,虽说现在南京已经克复,若是现在朝廷能还朝的话,对我大明,倒也不见得是件好事!” “哦?这是为何?” 陆陇其诧异的看着张英,目光中带着些许不解。 “有朝廷作阵中枢,难道不是好事吗?到时候,郑王爷、张尚书、经略,皆奉皇命,即可集天下之兵,驱逐清虏,岂不是件大好事?” “可你想想,如果朝廷回到了南京,皇上掌了大权,到时候,郑王爷、张尚书、经略,这兵权是交还是不交?交了对他们会有什么好处呢?” 张英压低话声说道。 “别忘了,且不说岳武穆,便是当年弘光朝的时候,朝廷之中可是内斗连连,若是现在朝廷回来了,你当真以为是件好事?” “敦复,听你这口气,似乎是对朝廷不太信任啊。” “稼书,你在书院中呆的时间比我更长,难道就没有听先生们提及当年天启、崇祯朝还有弘光朝旧事吗?那时候朝廷里又是什么模样?若是说,到时候官员内斗不止,这北伐还有点指望吗?” 尽管张英并不是官宦世家公子,但是对官场的勾心斗角却也是略有耳闻,而在这书院之中,听山长,先生们谈及故朝旧事时,也总会有所感叹。 “那以敦复看来,难道,朝廷不还朝,对于大明就是件好事?” 陆陇其看着张英反问道。 “是不是好事,我不知道!” 张英摇摇头,朝着老城的方向看去说道。 “但我想,经略他们必定有他们的对策……” 章节目录 第174章 海军(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郁洲岛可以说是江北第一大岛,岛屿距离大陆足有数公里,在历史上它距离大陆更远,因为黄河夺淮的关系,导致海峡日益缩小。再过最多再过半个世纪,当地的士绅就会不断的用夯入巨木的方式一点点的固定沙土,用长达一个世纪的时间,借助黄河带来的沙土将海峡填实,将岛屿变成大陆的一部分。 而那时,这里就是连云港。 “等将来天下平定的时候,一定要把这黄河重新迁回故道……” 置身船头的朱明忠暗自寻思着,他之所以又一次从清江乘多浆船赶到郁洲岛,是因为从北方传来的情报——清军正在筹划着进攻基隆。而基隆正是流放那些仕清官员家属,以其为质的地方。 在这种情况下,派遣舰队增援基隆自然也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施琅……” 念叨着这个熟悉的名字,朱明忠的眉头微挑,尽管对于那个所谓的“海澄公”黄悟他并不怎么了解,但是对于施琅,他并不陌生。毕竟在后世,这个汉奸曾经被吹捧为“民族英雄”,甚至还拍摄了一部与其有关的影视剧。 什么是民族英雄,朱明忠不知道,但是靠着出卖自身民族卖身投靠异族的人又岂能是民族英雄? “这一次,无论如何,都不能放过他!” 想到这个汉奸最终毁灭了正统中华文明的最后一线希望,朱明忠的心底便涌出一团怒火。 绝不能放过他! 但是,似乎相比于施琅,自己这边并没有多少擅长海战的人。毕竟,现在忠义军海军不过只是刚刚训练几个月罢了,顶多也就是刚刚走向大海,而相比之下,施琅和其麾下的舰队,不但擅长航海,而且还有着料罗湾海战的辉煌胜利。 以这样的一支新建海军与那些海上的老手作战,能击败他们吗? “经略,除此之外,我们别无选择!” 钱磊看着若有所思的经略说道。 “如果将朝廷行在安置于台湾,这黄悟、施琅麾下的万余水军,就是朝廷最大的敌人,若是放其驻于闽省,其势必会时时威胁到朝廷,不解决他们,经略就必须以重兵屯于基隆,如此一来,基隆于经略来说,就是一个负担!” 作为朱明忠的心腹幕僚的钱磊,或许不是最有才华的,但无疑是最为忠心的幕僚,当然也是他最信任的心腹之一。相比于朱大咸、顾炎武等人的耿直,钱磊却有着颇多的手段。 而借流放仕清官员家族于台湾的机会,迫使满清逼令黄悟出击,正是他的计划,尽管钱磊并不是军人,但是他很清楚,基隆是计划中最重要环之一。不仅仅是那里的硫磺,也不是那里将来产出的蔗糖、大米。而是将来安置在那里朝廷,现在没有多少人知道,朝廷行在将会安置于基隆。 这么做表面上是为了避免与郑成功的冲突,另一方面也为了“挟天子令诸侯”。而且钱磊同样也知道,经略的选择并不仅仅只是一个永历,除了朝廷之外,经略已经同南京的一些宗室有所接触,再加上那一位身份尚且未定的“宗亲”,可以说将来,经略有着太多的选择。对于这一切其它人做何想法,钱磊不知道,但在他看来,经略越是如此,他越会死心踏地的追随经略。 毕竟,人总有私心! 钱磊绝不希望经略成为岳飞式的忠臣! “我知道……” 点了下头,朱明忠望着越来越近的郁洲岛,说道。 “如果不是知道这件事的必要性,我又怎么可以授意四石策划这次行动,只是,我们的力量啊,委实太过弱小了!” 是的,太过弱小了! 甚至也正因为弱小,为了能够在基隆立足,才会于荷兰人达成了协议,从而暂时避免了冲突。而这种协议能够持续多长时间? 恐怕只有老天才知道! “胜负难料啊!” 感叹中,郁洲岛已经近在眼前了,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位于海边轮窑厂那高耸的砖红色烟囱,那里正向空中喷吐出浓厚的黑烟。 这个高耸的砖红色的烟囱就这么昂然的树立在郁洲岛的青山绿水间,对于朱明忠来说没有任何的违和感,轮窑厂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一种工业文明的基础。 第一座轮窑厂是去年诞生于清河,现在清河的建筑都是红砖建筑,而且轮窑厂不仅仅是生产普通红砖和耐火砖的砖厂,同时的它还是水泥厂。原本制造水泥并不在朱明忠的计划之中,毕竟当时面对来自达素十万清军的压力,他根本就没有时间去考虑水泥等基本的建筑原料,直到击败达素之后,在忠义军开始修建军营时,面对砖料的不足,朱明忠立即想到了生产效率更高的轮窑砖厂。它是十九世纪中期,德国人所设计的一种连续式窑炉,尽管在二十一世纪轮窑一种落后的热工设备。但是在这个时代,它却是非常先进工的设计,而且具有连续性生产,产量较高,可以采用各种燃料,建造费用低等优点。 也正是得益于数座轮窑厂的建立,才使得忠义军在冬天前住进了砖瓦营房中,当然,轮窑厂的另一个功能就是生产水泥。从一开始,朱明忠所想的就是是因陋就简的烧制一种代水泥来满足工厂以及军营的施工需求。而这种水泥又叫做“砖瓦灰水泥”,在八十年代前,不少农村公社都曾使用过。它的生产不需要复杂的设备流程,生产工艺简单到极点,就是把握砖瓦或者陶器粉碎成粉状,然后加入石灰、石膏,既可以直接使用。 之所以知道有这个东西,是因为曾经听父亲提及过,因为老家的老宅,就是用的这种水泥建成的,因为当时很难弄到买水泥的工业券,所以对于这种代用水泥朱明忠并不是很了解。所以当时才让人将烧好的红砖运到衙门里做实验。吩咐府中的杂役一一敲碎把砖头块敲成小块,磨细的工作,朱明忠自然想到的石碾,不过最后发现石碾的工作效率并不怎么高,不过用于试验倒也勉强可以使用。 将砖块碾成细粉过筛之后,朱明忠把这些砖粉和石灰混合,然后又加水拌匀,在亲兵和衙署官员的不解之下,这些“水泥”被用来砌一堵砖墙。而朱明忠同样也是满含期待,毕竟他也想亲眼看看这个传说中的水泥是不是真得有效。尽管老家的老家就是用这种水泥建成。 而最终的结果证明这种水泥完全可以使用。尽管它不能和硅酸盐水泥相比,但是可以用来作为建筑材料的黏合剂,甚至也能用来充当混凝土。至少比用黄土石灰混在一起的粘土更结实一些。 而郁洲岛上这个砖厂,更主要的功能是作为水泥厂——除了作为建筑材料的黏合剂之外,岛上的炮台等地方,都是使用的混凝土,而且并不是简单的混凝土,而是通过加设竹筋的混凝土,增加竹筋可以增强混凝土的抗拉力和抗压力,这是因为没有钢筋不得已的选择,而相比钢筋,竹子韧性强,抗拉抗压力好,能增强混凝土的整体性。只不过在选用的竹筋经过缜密的防蛀处理,灌注混凝土时有细致的操作规程,比如操作时绝对不能留气孔,竹筋必须排得很细。 也正因如此,郁洲岛以及连岛炮台的坚固程度远超过这个时代的炮台。在船只进港的时候,可以隐约的看到那位于山坡上炮台,那用混凝土以及巨石筑成的炮台,显得很是威武,一个个黑洞沿的炮口,直指着大海,待到两岛的炮台防御体系完工之后,这里将会拥有超过三百门从9斤直至24斤各种规格不同的火炮,甚至在港湾的入口中,还有一个标准的星型棱堡。 “经略,若是基隆能有这样的炮台,想来到时候,基隆自然也就安全无虑了!” 钱磊的话让朱明忠笑说道。 “不可能!” 摇摇头,朱明忠手指着港湾入口处的尚未完工的棱堡说道。 “且不说建立这样的堡垒、炮台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即便是在时间上、人力上,以现在基隆的条件也都无法满足,别忘,即使是咱们在郁洲岛投入了近万劳工,完成这些堡垒、炮台仍然需要至少两年的时间,我们之所以在这里投入这么多精力、财力修建堡垒、炮台是因为,郁洲岛未来是我们的海军大本营,至少是大本营之一……” 注视着岸上的船厂、码头以及港湾中的一艘艘各种各样的船只,尽管其中真正的军舰不过只有二十几艘,但朱明忠的目光仍然显得有些激动。 海军,这是我的海军! 再也不会有什么水军! 只有海军,这支海军将会于此启航,驶向属于他们的大海! “海军?” 钱磊的不解让朱明忠点头说道。 “是的,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忠义军水军了,只有海军!只有忠义军的海军舰队!” 章节目录 第175章 海军的未来(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位于海滨的船厂的船台上,接连十数艘长不过数丈的船只一字排开,其中几艘已经钉上了船板,就连那桅杆也已经开始安装,还有几艘船肋则裸露在外,那好像肋排般的船肋一根根的紧密相连,几乎不见丝毫缝隙。 厚达半尺的船肋正是船身坚固耐用的根本,而那数寸厚的船壳钉装的时候,工匠们会先用钻木的手拧钻,在船壳木板和船肋上钻出一个个手指粗细的钉孔,然后再钉入铁钉,这是为了避免铁钉对船板或者船肋过度的挤压,导致其钉眼附近产生裂缝。 这是朱明忠第一次目睹17世纪的船舶建造,与他想象的截然不同,即便是那些指出的六七尺长铁钉在钉进船板上钻出的孔洞前,也要在桶中浸一次油。更准确的来说,这些铁钉都是泡在油中的。 “为什么这些铁钉要浸油?” 朱明忠扭头问道史司,他一直在郁洲岛监造军舰,这个时候自然也就只有他能够解释这个疑惑。 “经略,这些油是松焦油,在造船时除了铁钉要浸油外,这此钻孔内部也需要涂油……” 史司手指着一边正在为那些孔洞涂抹着黑糊糊的松焦油的童工,说道。 “有松焦油作为保护,即便是铁钉锈蚀也不会对船壳、船肋造成影响,而且松焦油也会对铁钉形成保护,从维京海盗的时代,就已经开始采用这种方式保护铁钉和船壳,当然当时也是使用木焦油填补船板间的缝隙……” 史司的解释,让朱明忠走到船边认真的瞧着那些已经钉好的铁钉,铁钉的表面和周围有一层黑糊糊的似沥青般的木焦油作为保护。隐约的对于木头和生鉄之间会产生严重腐蚀似乎有那么点印象。 “如果不加以保护的的话,那么在铁钉连接的地方,腐蚀会由那些铁钉开始扩散,当然这个过程是缓慢的,几年、十几年后,在海水的浸蚀下,铁钉会在船板内锈蚀,最后船板就会从钉眼的位置腐朽。” 最后史司无奈的耸耸肩膀,然后说道。 “当然,也可以直接钉入铁钉,不进行任何保护,但是那样的话,船只的寿命肯定会受到影响。” 细节决定成败! 看着那些像类似擦枪的毛刷往钻孔中涂抹着木焦油的童工,朱明忠暗自想到,也许这正是中国船船与欧洲船舶的走向截然不同两个方向的原因所在,欧洲的造船工程师正是通过对这些不起眼的细节,不断的提高的船只的性能。 “这些船,似乎比单桅纵帆船更长一些,它就是你之前说的双桅纵帆船?” 看着不远处一艘加装有两根桅杆的尚未完工的船舶,朱明忠反问道,忠义军的海军主力并不是那三艘巡航舰,而是多达二十艘装备有12门或14门7斤炮的单桅纵帆船,也就是所谓的“斯鲁普船”,它从艏到艉都是为速度与灵活而设计的,其船身长度一般在20米左右,通常仅有一根的桅杆,上挂一到两面横帆和一副大型斜桁主帆,远远看去就像鲨鱼在水面游弋时露出的背鳍。无论侧风还是顺风,这种船都可以实现巨大的帆面积来推动船身前进。它标志性的长艏斜桅仿佛一把利剑直刺前方,其上的大面积艏斜桅帆提供了极佳的转向和逆风航行性能。 当然,之所以选择它作为舰队的主力,除了其优良的性能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它容易建造,在清河船厂以及郁洲船厂两地,仅只是一个冬天,就同时开工建造了多达三十六艘单桅纵帆船。 可尽管其看起为彼为小巧,但是在东亚的海面上,它的火力仍然可以强大来形容,除非12或者14门7斤炮之外,在其舷板上方还有十门小号佛郎机。等于装备有“24”门大炮的“巨无霸”,当然它根本就谈不上“巨”,但在火力上,足以纵横大海。 “单桅船的火炮数量太少了,而且火炮太轻,如果使用双桅船,可以增加至16门9斤炮,我个人以为,未来的海军舰队,应该尽量统一火炮,避免使用9斤以下的火炮,像佛郎机炮也可以清除。” 统一海军的火炮口径,尽管这个建议看似简单,但仍然让朱明忠深以为然的表示了赞同,不过他的建议立即遭到了反驳。 “经略,此事万万不可,按水军的操练,如果我们的船上没有小佛郎机的话,就无法阻挡的敌军的纵火船,而众所周知,施琅等清虏水师最擅长的正是纵火船!” 身为水军后军提督的王安民,在过去的一个冬天,并没有闲下来,而是利用小形船只多次扮演纵火船的角色,纵火船是18世纪以前海战中常见的作战舰艇。在18世纪之前,战舰火力尚不足以击沉敌军的大型舰只,舰队指挥官们需要威力足以摧毁敌舰的辅助武器配合舰炮取得战果。这种武器便是纵火船。纵火船是一种自毁式武器,它是通过在敌舰附近自燃、进而点燃敌舰的方式进行作战的。一旦攻击得手,它能迅速烧毁巨大的战舰,可称是古代海战中的人操鱼雷。 “经略,这佛郎机虽射程近,不能洞穿厚板,但是佛郎机一个母铳往往配有十个子铳,这些子铳中有独子亦有葡萄弹,每个子铳射击完之后,可以很快地换子铳,射速远非红夷炮所能相比,而且其固定于舷板,就似大号鸟铳一般容易瞄准,按过去的试验,用于攻击纵火船或在敌军试图接舷时,这子母铳最为适用!断无废除的道理!” 唯恐经略同意了史司“馊主意”的王安民,随后又补充道。 “再则,这单桅船之所以火力强大,正是凭着这船上的十门左右子母铳,若无子母铳相助,其火力又怎么能比得上鸟船?毕竟那鸟船上也有一半是子母铳!” “提督,如果您觉得有用,那就留着它,总之,决定海战胜负是火炮,至于纵火船、接舷战,很快就会被淘汰,毕竟,火炮的威力是不断增加的!” 对于史司的这个观点,朱明忠深以为然的点点头,然后指着远处的一般远比这些小船更为庞大的军舰,颇为感慨的说道。 “等到我们的三级舰开始服役的时候,海战的模式就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三级舰,早在来郁洲之前,朱明忠就已经参照后世的风帆战舰划分标准制定了未来海军军舰的分级。所谓的三级舰就是指拥有70门以上80门以下的火炮。依靠其强大的火力,纵火船以及接舷战都会成为过去。 其实早在1588年年的英西海战中,接舷战就已经被淘汰了,弗朗西斯·德雷克在海战中就抛弃传统的“接舷战”,创造性地运用“纵队战术”击败了当时的海上霸主西班牙的无敌舰队,用德雷克的话说:“海上的事要由船来解决,和步兵没有关系。” 也正因为明白这一点,所以他才会命令船厂建造这种大型军舰,毕竟在建造巡航舰的时候,船厂已经积累了足够的经验,这艘三级船可以被视为“胜利号”的缩水版本,当然相比于集合了英国造船业数百年经验于一体胜利号差距非常大,但总归是一次尝试。因为从没有建造过这样的大型军舰,所以对于它的建造速度根本就没有任何要求,反而是要求船厂尽可能的精益求精。以期待在未来的时候,它可以作为海军的主力舰。 “经略,海战的形态,从英西海战开始,就已经发生了改变!” 作为英格兰人的汤玛士,这位把近代航海技术以及战术带到忠义军的前“东方号”船长,现在连岛水军学校的教官,他同时也是舰队的军事顾问。 “1588年的英西海战之中,英国战舰多为船身轻便的快帆船,除了水手外,不带任何步兵,这种船灵活轻便,更易于转向和突进,正是为了发挥这一优势,德雷克将军才果断的舍弃了“接舷战”那种落后的方式,在战斗时则采用德雷克发明“纵队战术”,让舰船首尾相接的排列,用舷侧的火炮不断轰击敌舰,这是海战史上的一次革命,自此以后火炮才取代步兵成为海战的主角,就这样在战争还没开始前,西班牙舰队覆灭的命运就已经注定好了。而现在……” 指着港口泊区上的一艘艘小巧的单桅纵帆船,这些只有百余名水手的小型军舰,正是忠义军的主力,那是二十二艘的只有12-14门炮的小型军舰,它们的体积或许很小,但是相比于美西海战时的快帆船,这些排水量不超过200吨的小家伙,无疑更为灵活、速度更快,而且也更适合这一战术。 “我们就像当年的英格兰海军舰队一样,或许我们没有数量上的优势,所以,我们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寻求战术上的突破,通过领先于敌人的战术去赢得未来的海战的胜利!击败您的敌人!经略!” 随后,他的话锋又是一转。 “当然,我们首先要解决数量上的问题,这意味着,我们必须要解决木料的问题!” 章节目录 第176章 回家(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尽管起伏的海浪卷动着港湾岸边的残雪浮冰,但这海湾却未曾结冻,一艘艘中式的、洋式的帆船,舶于港湾间,任由那风雪吹打着。在起伏的海浪中,数艘千料海船驶入了这片郁洲岛与连岛之间的海湾,径直驶进了港湾之中。 “这里便是大明了!” 置身于船艏的宋明泰的神情显得有些激动,非但他如此,这船上的水手大抵也都是如此,这些来自朝鲜的水手,从未曾想到,有一天居然可以重回大明。 “快看,是我大明的旗!” 尽管风雪遮挡了视线,但是在进港的时候,一个眼尖的水手,仍然有些激动的指着港口处的旗帜,那上面清楚的写着“明”。 “爹,你老看着了吗?咱回家了……” 又有一人抱着胸前的陶瓮放声哭喊着,此时这船上大都是一片哭声。 这些船上的朝鲜水手,大都不是朝鲜人,他们都是明人,当年清虏入关后,不愿剃发为奴的他们,便带着家人滔海东渡至朝鲜,甚至这些船也是当年他们滔海东渡时带去的船,原本这些船应会腐朽于港中,可谁曾想在几个月前,一个消息传开了——大明没有亡。 大明非但没有亡,而且又重复了南都,并且斩尽了十万清虏,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整个朝鲜上下尽一片欢喜。尽管朝鲜早已降清,成为了满清的臣属,但是朝鲜上至国王下至百姓,无不是心倾于大明,骨子里仍然视自己为大明的藩属。原本他们只以为大明亡了,只能在每年三月祭先帝的时候,泪流满面的为故国沦陷而哭泣,但现在,大明仍在! “大明,真的是大明啊!” 金玉铭激动的擦着泪,作为朝鲜王的秘使,他自然不能像其它人一样那般失态,但是,在这个时候,却也忍不住激动的泪水。 “金正使有所不知,那清虏于京师只是虚张声势,令我等以为天朝已亡,可实际上,这往南数千里中华江山,仍是我大明,我大明圣上圣驾于西南,麾下有晋王李定国数度重创清虏,而南都亦有郑王爷留守,这江北朱将军更是于宿迁败十万清虏,斩清虏筑京观,京城清虏更是家家戴孝,户户哭丧,今日天下大势在我大明,人心亦在我大明……” 提及大明的局势时,崔慕华的语气中,尽是骄傲,那是发自骨子里的得意与骄傲。 原本奉家主之命南下的他,在回到朝鲜后,将南方的局势一一报告给家主后,王上更是于宫外与朱将军的秘使密会,之所以如此谨慎,是因为在朝中亦有甘为清虏走狗恶贼。 不过即便如此,这大明仍在的消息仍然还是传了出去,之所以传出这个消息,就是为了让原本因天朝灭亡而心灰意冷的朝鲜人心,再次振奋起来。 而当朝鲜上下为大明仍存于世的消息而欢呼雀跃的时候,崔慕华已经领着数十人,去了鸭绿江畔,在那里雇人伐木,然后更是沿海四处找船,终于寻得这六艘千料大海船,这是当年明亡时,滔海东渡的明船,当时船大都有些损毁,在听说雇船是为了回大明的时候,那些明人立即日夜修船,如此才没耽误经略的大事,因为当时江未解冻,为了运那些人抱粗的百年柞树而颇费了一番周折,才总算是把木料装上船。 “高皇帝保佑,高皇帝保佑……” 作为汉人的钱思明,听着那些朝鲜人在那里激动的言道着“高皇帝保佑”,胸腔中尽是一片自豪之情,已经流亡异国他乡十五年的他,看着那越来越近的港口,泪水瞬时便朦了眼,拉着一旁儿子的手。 “阿国,我们到家了,到家了……” 家,终于到了! 尽管这里并不是山东,不是朝鲜,但是当船上的水手、乘客上岸的时候,无不是跪在地上,放声哭泣着,似乎只有如此才能宣泄出他们内心的那份压抑多年的痛苦。 作为外国人的史司,显然无法理解这种情感,或许他可以理解船上那些明人对故国的思念,但是却无法理解朝鲜人为何会这么的激动。 “因为朝鲜人,也是我大明的臣民啊!” 见史司似乎有些不解,作为其助手的张迪便出言说道。 “所以,他们才会这么激动。” 显然和史司这个西洋人没有办法去解释什么是东方式的宗藩,张迪并没有解释太多,随后两人便把注意力放到了船上的木料。 看着船上那一株株合抱粗的百年橡树,史司的脸上笑容越来的灿烂起来,他甚至有些激动的说道。 “这些橡树都是最好的,有了这些橡树,我们可以造出最好的军舰……” 在提及军舰的时候,他自然想到了经略使设计的那艘重型巡航舰,它的船壳极厚,甚至远超过史司的想象,在他看来,即便是像“海上君主号”那样的军舰,也没有那么厚的船壳,但是经略设计的军舰,却有着厚实的船壳。 “你是说经略设计的军舰吗?” 史司的话让张迪立即开口说道。 “其实,我并不怎么看好经略设计的那型军舰,他太重了,虽说他装备30门18斤炮和14门九斤,凭借这44门炮,尤其是那30门与24磅炮同等威力的18斤炮,它尽管拥有强大的火力,任何装备12磅、18磅炮的军舰都不是他的对手,但是他相比于拥有百门炮的战斗舰,其火力总归还是太过弱小了……” 因为一直参与军舰的建造以及火炮铸造,所以张迪对于水军的军舰非常了解,甚至还因为水军并不了解新式的军舰,他还直接上船与水军的官兵一同训练,训练他们掌握新式的索具、火炮,但也正因为了解造船,同样了解水军,所以他才不赞同造那样的军舰。 “史司,你看这几艘船一共才运来多少木料,即便是咱们混杂上榆木和其它的木料,才能造几艘那样的军舰?现在咱们需要的是数量尽可能多的军舰,而不是几艘看似强大,但实际上根本没有必要的厚板重炮舰,至少眼下没有这个必要,要知道,一艘那样的军舰,耗费的木料可能是伏波号的几倍,而且建造起来,同样也是废工废时!” 尽可能多的军舰! 这是张迪的想法,他的这个想法更符合建设海军的基本要求,而且也更符合实际,毕竟,现在海军只是初建,需要在短时间内建造数量足够多的军舰。 而航速快、机动灵活的三桅巡航舰,本就适合忠义军,只是现在,经略拿出的那份图纸,让张迪下意识的有些抵触,不是因为其它,而是因它“太过强大”,甚至完全没有必要。 “别说是24磅炮,即便是18磅炮,在东亚的大海上,也是无敌的存在,18磅、12磅,甚至就连9磅炮也行,就足以满足我们的需要了,我们需要的不是几艘几千吨的大型三桅巡航舰,而是几十艘几百吨的家伙,至少眼下是这样,对没错……” 看着船上搭载的木料,又朝着船厂的方向的看去,张迪沉思片刻,然后对史司说道。 “就是这样,也许,我们应该借鉴一下经略设计的那艘军舰的舰形,然后按照我们的想法去建造它,它的吨位控制在700吨至800吨……” 作为史司的半个学生,张迪并没有用传统的“料”作为船舶的单位,而是改用吨,当然,这是受史司的影响,不过过相比于料,或许“ton”更为合适一些。 “而且,我们现在的造船能力也非常有限……” 凝视着船厂,尽管清河船厂有数千工匠,但是总归还是有限的,毕竟他们只是刚刚开始建造西式的军舰。 “其实,我更希望,如果可能的话,我们也许可以在台湾建造部分军舰,上次台湾回来的船上运的桧木,虽说性能不及橡木,但勉强也适合造船,即便是在欧洲,有时候海军为了节约经费或者橡木数量不足的,也会用冷杉等木材建造军舰,当然,它们的性能稍次,但是其价格低廉,木材来源广泛,可以满足基本的需要,也许,我们可以用最好的木材去建造一些主力舰,然后用质量稍次的木材去建造非主力舰,甚至……” 相比于大陆,台湾有着密集的山林,在基隆附近的森林中,尽是数之不尽巨大的苍天古树,以至于在远征队派回来的船只中,特意带回来了一些木料,以便船厂对木料进行检查,决定其是否适合用来造船。松木被直接否决了,只有略硬的与柏木类似的桧木被勉强接受,可以用来建造商船。 突然,史司的话声猛然一顿,他像是想到什么似的,看着张迪说道。 “也许,我们可以在基隆建立一个新的船厂,在那里建造商船以及次一等的军舰,当然,后者需要舰队的同意!” 史司的建议,让张迪长叹道。 “关键还是经略啊!不过,也许,我们可以建议经略同意建造一批武装商船!” 章节目录 第177章 卡龙炮(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当史司与张迪两人的建议建造武装商船的报告递到经略使衙署的时候,朱明忠这会正在翻看着铸炮厂的报告,在过去的几个月中,铸炮厂一直在尝试着铸造实心炮坯,然后使用镗床膛铣炮孔。 基于对近代火炮铸造的了解,朱明忠自然知道,18世纪后直至19世纪中叶,欧洲的火炮就都是采用铸造实心炮坯的方式加以铸造,尽管有着炮芯松软等问题,但其火炮性能却仍然得到幅度提高。 尽管铸炮厂的试验碰到了一些问题,但是经过不断的尝试,现在铸炮厂已经成功的解决了其中的一些技术问题。 “刀具损耗太快……嗯,这是肯定的,毕竟用的是碳钢刀具,等以后有了高速钢,这个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自言自语中,看着报告中中空法与实心膛孔法两者的性能对比,同样的12磅炮,后者的寿命高达875发,相比于前者提高了27.3%。 “也许是时候考虑一下卡龙炮了!” 自言自语中,朱明忠又一次从抽屉中取出了卡龙炮的图纸,这是胜利号那本电子书中的附图。 18世纪的后几十年,英国海军实现了两个重大的技术革新,一是用铜板覆盖船底,从而提高了海军军舰的寿命,二是采用了大口径的卡龙炮,增强海军军舰的火炮威力。 而卡龙炮正是本杰明·罗宾斯、约翰·穆勒等火炮理论家的思想的实践。早在1747年出版的罗宾斯的小册子里就建议把所有18磅以下口径的舰炮更换成重量相同的口径更大的火炮。他的这一建议的出发点是因为在历史上,大部分海上战斗都发生在近距离,此时火炮的破坏力会随着炮弹的尺寸不成比例的增加。同时他建议把此种火炮的发射药的重量减为炮弹重量的三分之一,从而减轻火炮的重量。而皇家陆军军官学校的教授穆勒认为应该制造更轻更短的火炮,火炮的游隙也要缩减为炮弹直径的24分之一。 当然,他们的建议最终成为现实,是基于一个基础——技术进步的基础。到18世纪后期,英国在火炮铸造方面已经取得了重大进步。此时的火炮不再像过去那样直接铸造出中空的炮身,而是先铸造出圆柱形的实心炮体,然后再用镗孔机钻出炮膛。卧式镗床、砂模铸炮、灰口铸铁等技术的应用,提升了火炮的可靠性和精确度,也提高了生产效率。这些新技术的应用,也为卡龙炮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卡龙炮在当时是一种非常独特的火炮类型。它的倍径接近于榴弹炮和臼炮,然而使用方法却是像加农炮一样平射。它只有单个炮耳,炮钮上带有圆环,炮口部位没有外扩,反而內缩。它的口径巨大,甚至可以达到64磅,但是重量比同等口径的加农炮要轻很多。也正因如此,军舰上可以用威力更大的卡龙炮替代重量更重,但威力较小的舰炮。即使是口径最大的64磅卡龙炮,其重量也轻于口径远小于它的32磅加农炮。 虽然卡龙炮炮身短、装药少,随之带来的是射程短、精度差,但是在海上这种缺陷并不明显。由于在风帆时代的海战中,200码这种很近的距离是正常的射程,卡龙炮的精度和射程完全可以满足这种距离的作战需要,而且其发射的大口径炮弹又破坏力十足。 “实心铸炮、膛孔、灰口铸铁……技术上应该没有问题!” 点点头,朱明忠随手便将那份卡龙炮的图纸放进一份准备发往兵工厂的公函中,很快它就会被送到铸炮厂,则铸炮厂进行铸造。 “船底覆铜板……等到使往日本的商船回来后,有了铜,才能实施,眼中先这样先凑合着。” 很多时候,很多事情都是如此,很多新技术的推行总是受制于原料以及技术水平,对此,朱明忠可谓是深有体会,就像现在铸炮厂的刀具损耗速度过快,导致火炮成本的上升,究其原因就是没有合适的刀具,而且因为炼钢成本高,导致作为刀具的碳钢价高居高不下。 “自发铳的日造速度已经过百了,这样的话每天制造100支自发铳,一年就是36000支……” 看着报告的另一篇内容,虽说知道在半年中建立起这样的燧发枪产能,本身就已经算是奇迹,但这毕竟是数百名工人堆积,如果他们的技术再熟练一些,产能至少可以增加两倍以上,毕竟那些燧发枪技术难度最大的不过只是一根枪管,而借助水力锻锤等机器,使得枪管制造速度远快于旧时的人工。 “至少应该达到十万支的产能,才能满足忠义军的需要,嗯,督促一下兵工厂进步提高产量。” 一直以来的都相信“技术就是战斗力”这一基本原则的朱明忠,会投入很大的精力去关注武器的制造以及设计,从火炮到盔甲,事无巨细的事事涉及,如此只是为了提高忠义军的战斗力。 终于将兵工厂的呈文看完之后,喝了口茶之后,朱明忠才拿起桌上的另一份报告。 “建造武装商船?” 不过只是草草的看了这份报告,朱明忠顿时便来了兴致,他几乎是立即命人喊来了张迪,他本人就在清河。 在进入经略的公房时,张迪不由的深吸口气,尽管这并不是第一次见到经略,但却是第一次单独召见。 “下官见过经略!” 注意到张迪似乎有些紧张,朱明忠随即笑说道。 “粤林,坐,不用那么紧张,本官这里可不讲什么官威,再者,你也算是半个海军军人,若是海军军人皆是如此唯唯诺诺的,又岂能成为船长。” 心知这样的言语起不到什么作用的朱明忠,随即便直接切入了正题。 “粤林,我看到你和史司的那份报告中,提到希望大造武装商船,并给予武装商船一定补贴,把你的想法说来听听。” 话音落下之后,朱明忠立即摆出一副兴致勃勃的模样,他知道在对方紧张的情况下,进入其专业领域之后,他很快就能放松下来。 “经略,目下水军共有多桨炮舰两艘、38门炮巡航舰两艘、14门及18门炮护航舰6艘,尽管水军海上舰队的实力应不逊于郑家船队,但是论及火炮数量、船只数量,仍然远少于郑军,在海战时,若是郑家水军以数量优势围攻我舰队,我军尽管看似可以凭借船坚炮利立于不败之地,但毕竟双拳难敌四手,一但其不计伤亡实施接舷战,并不断实施火攻,因为船只数量的关系,使得我军根本不可能击败对方,即便是胜利,也必将是惨胜……” 尽管郑军并不是忠义军的对手,但因为郑军是忠义军水军所需要面对的最强大的海上对手,所以张迪自然而然的将其视为假想敌。 “而郑军之船只虽然数量众多,大小海船不下数百艘,但是其战船不过数十艘,其船只大抵都是各式商船,小者不过五百料,大者亦有两千料者,虽说这些商船上火炮少者仅船艏一门,多则不过数门,但这数百艘商船若投入战场,却足以凭借数量压垮我军……” 蚂蚁多了咬死象! 对于这个道理,朱明忠当然很清楚,实际上,料罗湾海战处于技术劣势的大明之所以获得胜利,所凭借的正是数量上的优势。而后来郑成功收复台湾时,与荷兰人的战斗,同样也是凭借这一优势。 “数量上的劣势,是我军现在最大的劣势,而以我水军的规模,自不可能养军舰数百艘,即便是最为廉价的12门炮军舰,其造价亦数倍于沙船,包括火炮在耗银两千两之高,因此,如果欲补充数量上的劣势,就非得鼓励民间建立商船,以武装商船补充水军数量上的不足,在战时,如西洋人一般,直接征召武装商船参战。” 因为提到是他所擅长的领域,所以张迪的神情中全没有了之前的紧张,反倒是显得很是平静,甚至随后又特意强调道。 “在西洋历1588年的英法海战中,西班牙的无敌舰队一共有船只130艘,而其中就有44艘武装商船。而作为其对手的英格兰除了34艘是海军战舰外,还有私人战船60多艘,这些所谓的私人战船,大抵上就是武装商船,只是它们的结构比普通的商船更为坚固一些……” 朱明忠当然知道这次在海战史上极为有名的海战,同样也知道那些私人战船是什么——是私掠船,可以说,英国人正是凭借着这几十艘私掠船奠定海战的胜利基础,尤其是在海战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德雷克支队”。当海战结束之后“无敌舰队”仅存的几十艘残破战舰返回西班牙时,标志着西班牙开始衰败,而大英帝国则成为新的海洋霸主。 “武装商船……确实应该建造一些,” 沉吟片刻,点头表示赞同的同时朱子扬看着张迪反问道。 “但是我想不是谁都愿意建造武装商船吧!” 章节目录 第178章 新船(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武装商船,并不等于商船! 这是一个最起码的常识,首先它必须具备武装,而相比于船,有时候炮更贵! 也正因如此,不是所有的船商都愿意建造武装商船,他们顶多也就是在愿意在船上加装几门轻型火炮。 “确实如此!” 点了点头,张迪肯定答道。 “正因为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建造武装商船,所以,才需要官府的鼓励!” 又一次听到张迪提及政府的鼓励,朱明忠示意他说下去。 “所谓的鼓励,无非就是两种办法,一种是官府补贴造船费用,英格兰就是如此,不过他们是通过对造船用木材等原料免税的方式加以补贴……” 在张迪讲述着英国人如何对船商进口的木材以及沥青等原料进行免税的时候,朱明忠的神情中多少带着些许异样,他没有想到,在这个时代,英国居然就有如此超前的“鼓励航海”的理念。 “当然,与英国不同,江北造船,除木料需要进口外,各种材料皆以自产为主,即便是填缝的沥青,亦不需要像欧洲各国一般,需要从西印度进口,而是取自炼焦厂所剩油膏……” 提及“炼焦油膏”时,张迪不禁抬头看了一眼经略,对“炼焦油膏”收集与回收,正是经略的建议,谁能曾想到那些看似没有丝毫用处的“炼焦油膏”,居然有那么多的用途,甚至可以从中制取白蜡,那些白蜡的价格远低于寻常白蜡,正因如此,才使得清河的蜡厂可以制出更廉价的蜡烛。 而对于造船来说,“炼焦油膏”最大用处就是从中制取的沥青。过去造船捻缝都是由捻匠用油灰和麻捻将船上的所有缝隙塞牢,将船通体用桐油油漆一遍,使之绝不漏水渗水,所用的油灰以桐油与石灰面调和而成,麻捻则是剁碎了的旧麻绳。 这“捻缝”说着简单,可工序却颇为复杂,捻匠的第一件工作是清理新船的所有板缝,行话叫“溜缝”。溜缝之后,再往板缝里填麻捻,行话叫“下麻”。用一种无刃的木凿子将麻绳沿缝隙反复敲打,使之入实牢固,再用石灰膏抹平。麻纤是为了防裂,桐油是为了粘合。若是一条大船,需在几十个捻匠费时数天甚至十几天才能完工。 而相比之下,用沥青捻缝却极为简单,只需要用沸腾的沥青“灌入”缝隙中既可。而用沥青捻缝远胜过的油灰,因为后者干脆,炮击时容易崩裂脱落。不像沥青相对较软不易脱落。当然,张迪并不知道,煤沥青耐久性远不如天然沥青,只不过是个临时的替代品而已。 “所以,在原料关税、运费上自然也就没有什么优惠,但是武装商船什么最贵?炮最贵,如果官府能够低价售给火炮,船商自然愿意建造武装商船。” 见经略并没有说话,张迪又继续说道, “目下清江船厂所造的长10.4丈、宽2.2丈的大鸟船,每艘不过费银八百两上下,而若是配一门炮,非但炮身需银不下二百五十两,还需要配备三百发铁弹,值六十八两,再加以火药约值二百至三百两,若配以两门炮,炮价便超过船价,如此船商非是不得已,绝不愿意多添一门炮。” 他口中的鸟船,是现在时下最常见的海船,之所以被称为“鸟船”,因其在海上航行速度快,形似在海面上高速飞行的海鸟,故而得名。鸟船是从嘉靖时的开浪船发展而来。因为其载重量大,速度快,多被闽粤客商驾乘用来从事远洋贸易。同时鸟船常常受到沿海海盗的“关爱”,海盗在海上抢夺商人的鸟船后,也使用这种船只作为自己的海盗船。而相比于福船、沙船等老式船型,鸟船更适应加装火炮,其可以加装十几直至二十几门火炮,郑家水军的主力就是五十余艘大鸟船。 听其提到船贵不及火炮的时候,朱明忠微笑道, “粤林,我知道你的意思是,你的意思是售炮,向船商低价售炮是吗?” 得益于铸炮技术的先进,江北的铸炮相比于其它人,几乎等于白菜价,甚至就连火药的价格,也因为原料价格低,加之利用水力生产,所以其价格也相对较低。 “经略,以下官所了解的成本,即便是衙署以半价提供火炮,令其建造武装商船,海商自然不会拒绝,毕竟过去其不是装炮,或者多装炮,并非是因为不需要,而是因为炮价委实太贵!装不起,相比于装炮动辄既需数千两,而且每每入港又常为官府刁难,若是经略许民船置炮,令各港官员不得刁难,且又愿意低价售其火炮,船商又怎会拒绝?” 听着张迪的道出的一个个理由,朱明忠自然没有表示反对,大航海时代海上最肆虐的是什么?就是海盗,对海外贸易影响最大的同样也是海盗,甚至各国的海军偶尔也客串海盗,而中国海商的商船更是海盗眼中的肥肉,因为船上的炮少甚至无炮。 “嗯,向船商提供火炮,倒不是不可以,毕竟,这海军军舰不可能日夜护航,在海上航行的时候,船商大抵上还是要靠自己。炮倒是可以给他们,价格也可以低些……” 对于出售火炮,朱明忠并不觉得有什么,毕竟随着利国铁厂的投产,制约火炮生产的原料问题基本上已经得到了解决,而且未来随着从朝鲜运木时作为压载物运来的优质铁矿砂也会越来越多,到时候,随着新式铸炮法的推行,陆海军都会淘汰一批旧炮,把旧炮低价售给船商反倒可以赚上一笔。当然,船商采购火炮还能刺激铸炮厂的产能,使得炮厂可以获得丰厚的利润。 这种利国利民的好事,朱明忠又怎么可能会拒绝? “如果要建造武装商船的话,这造什么样的船,才是问题,造鸟船?” 目光投在张迪的身上,朱明忠反问道。 “虽说这鸟船的速度快,适合海上航行,但其船板薄弱甚至可以说不堪一击,虽说它相对适合装炮,可这样船作商船尚且还行,作武装商船,恐怕就有些勉强了!” 何止是“鸟船”勉强,所有的中式船都是极为勉强,尽管在中国的船型中,现在“鸟船”是最适合加装火炮的,甚至郑军水师就有十数艘加装二十四门甚至三十六门火炮的“大鸟船”,尽管其火炮大半都是5-6斤的轻型火炮,8斤以上火炮不过数门,但仍然堪称中式帆船战舰的“巅峰”,可惜即便如此,它仍然不适合作为军舰,即使是充当武装商船,也有些勉强。 “经略所言极是,这鸟船确实不适合作为军舰,即使用作武装商船,其船壳亦太薄的,不过鸟船也有其优点,虽然其坚固不及西洋船,但是宽、广却过之同等西洋船,所以,下官以为,可以鸟船为型,借鉴西洋船营造之法,对鸟船加以改造,加龙骨、铺船肋,置厚板,合两者之长,既可得到新船,新船可装炮十余以至二十位……” 在回清河的路上,张迪就已经在脑海中构思了出了新船的模样,现在只是将他的构想一一道,甚至在解释之余,他还从衣袋内取出有一个记事本,指着记事本上用铅笔绘制的草图,向经略介绍着他的构思。 而这正是铅笔最大的好处,即使是坐在马拉雪橇上,也不妨碍他绘制新型的草图,将构思记录在纸上。而不需要像用毛笔时那样需要研墨,也不会像炭笔那样松软易断。 看着那些草图,在张迪解释的时候,作为工科生的朱明忠可以很快的弄明白他的想法以及思路,因为绘制过宪法号图纸,而且又正在仿绘“胜利号”图纸,尽管那些图纸只是部分图纸,但对于西方船只结构上的优点早就已经是了然于胸,不过尽管如此,他也从未曾想过,将两者合二为一,结合两者的优点,建造新式商船。 “……如此一来,这新式商船虽船板较厚,但其载重较之过去有所提升,当然最重要的是其船身较之旧船极为坚固,非但可以抵挡火炮后座,即便是海战时为炮弹洞船,也不会对船身造成致命的损害。” 不过尽管是结合两者的优点,但在朱明忠看来,这种新式商船仍然保留了许多中国船的特点,比如中式海船大都是尖底船,越往下越窄,而重炮都是应该放在底层的,以求重心下移获得稳定,因而难以装备大量火炮。用于军舰上,或许这是不足,但是用于武装商船上,却没有任何问题,毕竟,它本身就不需要装备多少火炮,只不过欧式船横断面呈u型,却越往下肚子越大,所以其装载量会超出中式商船,不过在速度上,中式海船似乎又占有一定的优势。 看着张迪绘制的简单,在心里比较着其中的优点与不足时,慢慢的朱明忠的心底却浮现出了另一个念头。 “粤林,其实我们可以……” 章节目录 第179章 改良(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飞剪船! 想着于清河船厂见过的鸟船的船型,这会看着张迪改进后的鸟船,朱明忠倒是感觉它的船形与飞剪船有些相似,当然只是某些方面的形似,甚至比不上那些没有空心船首的亚飞剪船。 可即便是如此,张迪的建议仍然开拓了朱明忠的视野。让他看到另一种可能,也许可以把飞剪船与鸟船结合在一起。也许可以发展出中国式的飞剪船。 尽管知道这种可能性并不高,尤其是中式的硬帆因其重量制约了风帆面积,所以如果想要提高航速,就非得用西式软帆不可,但并不妨碍朱明忠同张迪商讨着一些船只的细节。 “尽量加大帆的面积,这样可以加快它的航速……” 除非了可以提高在浪中的航向稳定性的空心船首之外,飞剪船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其帆面积很大,一般使用3-4桅全装备帆装,往往用高桅,其高度达船长之3/4,在顶桅帆上还挂有月亮帆和支索帆,有时在船之两侧还有外伸帆桁,称翼帆杠,可挂翼帆,更加大了帆的横向外伸面积。 一一回忆着飞剪船的一些特点,朱明忠更是不时同张迪探讨着如何进一步修改鸟船的船型,慢慢的其船形虽然在朝着飞剪船靠近,但是仍然保持着一些鸟船固有的特点。 看着经略绘制的草图,见其船板结构有些像军舰。张迪问道, “经略,这船板内一层,外三层,会不会太过复杂、繁锁,毕竟,船板太厚料贵,而这多重船板又会增加工费不说,还会拖延工期。这样岂不就增加了船价?” 船价。 这是制造商船必须要考虑重要因素,毕竟对于船厂来说,他们首先需要考虑的就是造船的成本。 “船价增加一些没问题,一艘建造良好的商船,如果维护得法,至少可以使用几十年,相比之下咱们的船寿命却不过只有十几年,甚至更低……” 中国帆船的使用寿命问题,一直被人们所忽视,究其原因究竟是因为其只有单层船板,还是维护少或者说建造时使用了湿木,这都不曾可知,最明显的例子就是郑氏海军,在郑成功复台时,其还有多达五十余艘装备有二十门至三十门炮的大鸟船,但是在随后的十几年间,因为船身腐朽等问题,导致其在澎湖海战前,大鸟船数量远逊于清军的70艘,而且那些鸟船大都是复台后新造,旧有的鸟船早已报废、损毁。而清军的水师船只寿命也同样极为短暂。无论原因如何,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采用多层船板的西式船身寿命,理论上寿命更长。 “一艘鸟船八百两,新船……嗯,1600两左右应该能造的出来,再加上8-10门火炮,也就是五千两上下,确实贵了点。” 沉思片刻,想到后世对造船的鼓励与支持,朱明忠笑道。 “不过没关系,咱们可以提供贷款嘛,在咱们这里买船的话,可以从军饷局拿总价三成的贷款。” 用贷款造船,在后世无疑是一种普遍的方式,但它有一个前提,就是航海不再是危险四伏的险途。尽管现在航海的风险仍然很大,但对于只需要沿岸航行的南北航线中国船商来说,风险相对较小一些,这个风险是军饷局可以承受的。 “贷款?军饷局?” 疑惑的看着经略,张迪诧异道。 “那万一要是船沉了或者让海盗劫了怎么办?” “上保险,还可以建一家保险公司,专门从事海上航运的保险工作,这放洋出海历来不是都有出十归一的说法嘛,当然这有些夸张,但可以肯定的是,银行和保险应该还有一定的利润!” 对于金融,朱明忠同样也是一个外行,他只是只知其名,而不知如何操作,同样张迪也是一个外行,甚至相比于商船沉没、失踪,真正的问题在于,怎么把这些武装商船掌握在手中,而不是变成了其它人的船。 最终解决问题的办法,还是通过东洋公司——那家专门从事对日本贸易商会加以解决,毕竟经略使衙署是东洋公司最大的股东,只有通过这种半官方的企业,才能够真正掌握那些商船。并且能够在战争时将其征召。 “……当然,除了这种商船之外,我们还可以建造另一种鸟船,当然比传统的鸟船更坚固,但相对廉价,成本控制在千两左右,这种船可以采用纵帆,纵帆所需要的人力很少。” 早在16世纪或17世纪,荷兰即出现了双桅纵帆船,从史司那里,朱明忠曾看到过双桅纵帆船的图样,所以才会提及这种船帆。 “船员少,可以降低运营成本,再加上鸟船的速度,本身就快于普通商船,速度上的优势,可以让他在贸易中占据领先优势,再加上其相对低的成本,可以让其成为商船的主力。从而以其构成一只大规模的商船队。” 与张迪讨论着商船,朱子扬的脑海中自然浮现出了被称为“海上马车夫”的荷兰人。 “就像荷兰人,作为“海上马车夫”的时代,我听史司说那个时候仅在首都阿姆斯特丹就有上百家造船厂,全国可以同时开工建造几百艘船。当时荷兰的造船技术是世界上最先进的,船的造价比英格低1/3到甚至一半。当时荷兰拥有1.5万艘商船,几乎垄断了全世界的海上贸易。挪威的木材、丹麦的鱼类、波兰的粮食、俄国的毛皮、东南亚的香料、印度的棉纺织品、中国的丝绸和瓷器等等,大都由荷兰商船转运,经荷兰商人转手销售。当时的阿姆斯特丹是国际贸易的中心,港内经常有2000多艘商船停泊。” 提及荷兰人港口中的2000艘商船时,朱明忠的语气中带着些许羡慕,至于张迪则显得有些心驰神往,两个人几乎都想到了,如果拥有这样庞大的船队,也许在海上,将再也没有任何人会江北的对手。 “而与其庞大的商船队相对应的是,荷兰人同样也拥有一只强大的海军,荷兰的海军舰只几乎超过了英法两国海军的1倍。它们在世界各大洋游弋,保护本国商船,并从事海外殖民地的掠夺。” 海外殖民地,张迪已经记不清楚,这是第几次听到这个字眼,而这个词最初就是从经略口中道出,甚至开拓台湾的举动,同样也是为了殖民。 拓殖移民之地,这是海外开拓的本意。望着经略,张迪可以感受到经略对殖民地的渴望,也许,对于他来说,台湾不过仅仅只是一个开始,台湾往南,还有南洋的大片土地。既然远在万里之外的欧洲人可以在南洋建立殖民地,大明为何不能? 而想要开拓殖民地,就非得有大量的商船,大量的海商不可!听着经略的言语,张迪隐约的意识到,也许,未来的中国很有可能会迎来海商的时代,毕竟无论是眼前的经略亦或是南京的郑成功,都对大海充满了渴望。 “也许,有一天,中国也有可能成为新的“海上马车夫”!” 这并不是没有可能,只要中国一但走向大海,凭着人口上的优势,很快,中国的商船就会出现在世界的各个角落,毕竟商船需要船员,需要殖民地。而这都可以通过人口上的优势加以解决。 尽管现在经过满清的屠杀,中国的人口不过只剩下区区数千万,但仍然远远超过欧洲各国,而更为重要的是,基于对历史的了解,使朱明忠很清楚,中国人在人口上的恢复能力是何等的“可观”。 最终这一切都会转化为殖民时代最宝贵的资源——人口资源!本土过剩的人口将会随着商船迁移至少世界各地。进而重新划分世界地图。 憧憬着在中国成为“海上马车夫”之后,给世界地图带来的改变,朱子扬的眉头轻挑,脸上露出些许笑容。拍着他的肩膀说道。 “怎么样?到时候没准这天下航行的船只都是你设计的,在史书上,每每提及这个时代的时候,都会提到你的名字,因为如果没有你设计的船,也许,这个时代就不可能如此顺利的开创!” 不经意的丢出了一张“宏图”的朱明忠看着张迪,语气间带着赞赏的味道,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张迪应该算是第一个引进西方造船理念的中国工程师了,也许,他会开创中国船舶的新时代。 谁知道呢? 毕竟这个世界上万事皆有可能! 而对于张迪来说,他从未曾想过这么遥远的事情,以至于在他离开经略使的公房时,脑海中仍然回旋着经略的话语。甚至有些失魂落魄,毕竟,他从未曾想过,造船,也可以改变世界。 对于始作俑者的朱明忠来说,自然不知道他的那番话在别人的心中掀起了什么样的巨浪,而是依如往日里的习惯,打开了一份密报,这是一份来自忠义军军正司密报,军正司就是过去的军法处,是岁末忠义军改组后重新进行的命名,在展开这份密报,不过只是略微扫视一眼,朱明忠的脸色便是微微一变…… 章节目录 第180章 去南京(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长江上,一艘多桨帆船疾速前行着,那舱底的浆手,随着口令,不断的划着浆,即便是寒冬,他们的衣衫仍显得极为单薄,实际上这些浆手都是俘虏,甚至在船上,他们的脚镣也被钉于舱内,以防止其脱逃,之所以用俘虏充当桨手,是因为桨手身处的环境最为恶劣,所以与其用水军充当浆手,远不如用俘虏,他们被锁在船舷处,像牛马一样不停地划桨,推进船舶。 二十丈长的多浆炮船,是忠义军水军独有的装备,相比于风帆海船,它更适合在内河航行,而且它的速度更快。即便是通过镇江上游一带湍急的水域时,凭着浆手的划动,这船仍然疾速的逆流而上,而无须像海船一样经过这一段水域时要纤夫挽拉。 二十丈长的排桨炮船,在长江中堪称是巨无霸船的存在,这艘拥有20门火炮排桨炮船由江阴船厂,也是忠义军水师于长江的主力,不过,这也是它第一次驶过镇江,驶向南京。 置身于船尾的舱室中,凭着舱尾的那一排排高大的玻璃窗,使得舱内极为明亮,完全不见旧时船只舱内的昏暗,也正因如此,这间船长室,才会成为朱明忠在船上的舱室。 “经略,船已经到幕府山了!” 船长话,让朱明忠轻应了一声,半个月前,郑成功令他返回南京,同时返回南京的还有张煌言、甘辉等人,而在此之前,军正司就已经获得秘报,是郑成功在筹划接下来的战略部署,毕竟福临统领的二十余万大军以及洪承畴统领的十万绿营,从两个方向威胁着大明。 接下来,郑成功兵锋指向何处? 是继续北伐? 还是收复福建? 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郑成功如果想要进一步北伐的话,势必需要经过江北,到时候,又将会置他于何地? 第一次,朱明忠发现自己身处于一个极为尴尬的位置。一方面,作为郑成功的下属,他必须倾尽全力支持其北伐。而另一方面,他又不想失去现在的半独立地位,更何况,朱明忠还在谋划着“出府自立”。 在这个时候,郑成功的突然的举动,一下打乱了朱明忠的全盘计划。 怎么办? 既便是现在,眼看着已经到了南京,朱明忠的眉头仍然眉头了一团,仍然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 “经略可是在考虑北伐的事情?” 见经略的眉头紧蹙,顾炎武一边亲自为其倒了杯茶,一边说道。 “其实,这次来南京,以下官看来,根本就谈不出个所以然来!” 顾炎武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通过宿迁之战,他已经能够了解到南京诸公的想法。 “是谈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但是……” 心知顾炎武话中有话的朱明忠摇着头,端着茶杯说道。 “现在,无论南京如何选择,对咱们来说,都是利弊参半啊!” “经略所言极是,如果延平王欲北伐,那么郑氏大军必入江北,到时候,我江北眼下的大好局面自然不能维持。” 即便是顾炎武,也深知在江北现在的这种半独立性,是忠义军的根本,如果数十万郑氏大军进入江北,到时候,这江北必定势必会全归郑家,而忠义军也就成了无根之萍,至于经略,恐怕也是有名无实。 而作为大明的忠臣,顾炎武自然不希望看到这一切的发生,在他看来,现在江南的局面,正是最稳固的时候,郑成功、朱明忠,再加上张苍水三足鼎立,他们互相牵制,互相合作,越是如此,才不会造成一家独大的局面,从而保证了大明将来不至于因为某人野心勃勃陷入战乱之中。 可如果郑成功北伐,江北为郑氏吞并,那结果自然是倒置郑成功实力大增,而仅凭一个张苍水,又岂能抑制郑氏诸人的野心,即便是经略使保住了淮扬常三府,失去了半个江北,实力受损的情况下,自然也就无法像现在这样形成鼎立之势了。 “宁人所言极是!” 朱明忠点点头,沉吟道。 “所以,眼下,对我来说,最好的局面是什么,就是说服其进攻福建、广东,先复大明半壁江山,待到半壁江山稳定之后,再考虑北伐!如此才最为稳妥!” 当然,只是这么说,等到他们稳定这半壁江山的时候,那个时候,朱明忠早就把永历迎到了台湾,甚至已经像郑成功一样,不远千里从海上北伐,直捣燕京了。到时候,凭着迎驾、复京两大奇功,开府建镇不过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经略所言极是,郑军入闽,非但于我最为有利,亦有利于大明,郑军入闽,非但可以解江西后顾之忧,令其可全力西进征讨长沙洪奸,亦可入广东,联络西南,从而减轻西南压力……” 尽管面前并没有地图,但在朱明忠的脑海中,仍然形成一个简单的态势图,这个选择,对大明确实是最为有利的选择,而更重要的一点是,不仅可以保证他的利益,同样也可以保证三方的利益不至于发生冲突,最大限度的避免了三家发生冲突的可能。 虽说表面上,朱明忠还是郑成功麾下部将,但是在内心深处,他早就把自己视成独立的派系,在这个时候,他自然需要考虑自身的利益,毕竟,人总是有野心的。 他不可能把苦心经营的一切拱手相让予他人,别说是交给郑成功不可能,即便是交给永历朝廷,他同样也会考虑一番。 “如果想要延平王赞同这件事,就非得和苍水达到一致不可!” 现在朱明忠在私下里的时候,已经不再像过去一样称郑成功为“国姓爷”或者“王爷”,甚至“大将军”,而是称其为“延平王”,而这正表明他的心态。 “少司马那边的态度固然重要,但是,经略……” 顾炎武看着经略,说道。 “真正重要的是郑家诸将的态度,如果他们赞同北伐,那么延平王便肯定会同意北伐,如果他们反对北伐,那么延平王自然不会再支持北伐。” 尽管郑成功看似刚愎自用,但实际上,在大多数他却很容易受到下属的影响,他的刚愎自用,往往表现在他在大是大非的坚持上,就像他一生无论顺境、逆境,都不曾投降一般,即便是人们用其父兄的性命威胁他,他也始终未曾考虑过投降,也未曾考虑过与满清谈判。可是在其它的很多问题上,他却容易受下属、幕僚的影响。 “如果能够说服王忠孝、甘辉等人支持反攻福建自然是好事,可……” 沉吟片刻,朱明忠看着顾炎武反问道。 “若是我们冒然游说他们,会不会适得其反?” 朱明忠之所以会有这么方面的顾虑,是因为众所周知,郑成功北伐会牵涉到他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主动游说王府官员,肯定会若来一些麻烦。 “不仅会适得其反,甚至可能导致延平王对经略不满,毕竟,于延平王看来,这等同于经略心生异志!” 有些事情可以私下里去做,但是如果提前暴露了目的,只会惹双方不快,就像朱明忠可以谋划着“自立”,可以寻思着迎回圣驾,甚至另外选择一位藩王,但是在事成之前,是绝不会告知他人的,如果他派人游说王忠孝、甘辉或者其它任何人,都势必会引起郑成功的不满,毕竟身为军中主帅最忌讳的就是下属互相“勾结”,更何况朱明忠还是不是他的心腹。 “所以,这件事才难办啊!” 在这一声感叹之后,朱明忠的心情显得有些沉重,如果可以的话,他当然不希望自己的“地盘”让其它人进来,但是如果拒绝了郑成功,那这么长时间以来,所建立起来的名声岂不就毁于一旦? 在这个时代,名声真的非常重要,也正因为名声重要,他才会办报纸,并不惜给报纸补贴,试图通过报纸来保住他的名声,避免在流放那些铁杆汉奸以及其族人时,导致声名受损……等等! 报纸! 突然,朱明忠的眼前一亮,他看着顾炎武说道。 “宁人,我们为何这样直接游说他们!为什么不能够在报纸上畅谈国事?” “于报纸上畅谈国事?” 先是有些疑惑,然后顾炎武就像是受到什么启示一般,立即点头赞同道。 “经略所言极是,若是我等直接加以游说,必定会引他人怀疑,可若是我们通过报纸,那怕这报纸是咱们办的,可写文章的人可以是在野的士子,咱们可以借他的口,提出北守南攻、勾通西南的策略!” “没错,没错,这,这就像是士林清议一般,有人提出,自然会有人讨论,若是在这个时候……” 沉吟片刻,想到另一个正在实施的计划,朱明忠又说道。 “福建那边这个时候,若恰好有利于大军入闽的话,到时候,不需要咱们出面,恐怕就会有人主动提出入闽!对!正是如此!” “经略,不过,现在于报纸上发表文章,不一定来得急,若不然,咱们可以通过士林……” 不待顾炎武说完,朱明忠直接阻止道。 “无须通过士林,这次咱们在南京不知要呆几日,时间上肯定来得急!” 章节目录 第181章 读书人(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永历十四年三月的南京,虽说已经克复半年有余,可却也是百废待兴之时,毕竟其外城当初在郎廷佐守城时,一把火烧了个干净,在郑成功领着大军进城的时候,面对的是十余万没有住处的百姓。 从那时起,整个秋天,南京外城尽是一片大兴土木的模样。而除了百姓们自己修建的房屋、店铺之外,官府同样也是大兴土木,作为南京这座大明南都的实际统治者的郑成功,直接压下了官厅衙门的兴建,而是将经费用在两项建设上,一是皇城的修复,一是江南贡院。修复皇城是为了向天下人表明,待到时机合适的时候,他郑成功自然会迎回圣驾。至于恢复江南贡院,则为的是笼络江南士子的心,毕竟对于江南士子来说,郑成功以及其幕中的闽省官员都是外人。 皇城重修得慢一点不要紧,毕竟,现在皇上远在西南,即便是郑成功,也就是通过在清廷的眼线得知永历皇帝已经撤入缅甸,至于具体位置却是一无所知。相比之下,贡院的兴建则一刻也不能缓。 尽管去年清虏所谓的“己亥恩科”已经考完了,虽说,那是清虏的。但是现在,随着废除了清虏举子的功名,但是今年又是乡试之年,这不能不考。如果停止今年的乡试,那么,江南、江西以及浙江三省的士子,非但失去了于清虏治下取得的功名,而且还会便眼睁睁地失去再次获得功名,以至于飞黄腾达的机会。 所以,几乎是一到南京重回大明之手,那些大明的遗老们要求立即开科取士的呼声,便有如雷鸣般地灌进郑成功的耳中。 而郑成功本人的急迫心情同样也不亚于这些士子。毕竟他一直都是以“华夷大防”去号召所有读书识字者起来中兴大明。这些年来,他之所以能够获得读书人的拥护、支持,也是因为这“华夷之辩”,甚至这也是他能够轻易夺取江南的原因。 而且于私来说,郑成功同样也需要通过乡试去选取江南等地的人才,获得他们的支持,甚至这也是他之所以,在废除满清生员与监生、荫生、官生、贡生等功名的同时,又准许曾取得功名的士子以白身参加乡试的原因。更何况作为恢复中断十五年之久的大明乡试主持者,将来史书又会什么样的文字予以记载! 也正因如此,每每想到这些,郑成功便激动万分。尽管他并不是凭借着府试、乡试、会试才拥有的今天地位,但是他同样也能理解那些贫寒士子盼望出头的苦心,深知,能不能收取江南士林的人心,这一次乡试非常重要。 也正因如此,他每隔几天便要亲临江南贡院工地,督促他们务必在十月底全部竣工,决不能耽误定于十一月的乡试。眼瞧着这江南贡院一天天的显出雏形,郑成功和所有三省的官员们都觉得肩头上轻松了许多。 什么是正统! 只有恢复了科举,才是正统的表明! 因为科举可以让士民承认大明的统治地位,能够巩固大明的合法性! 当然,更能够收笼人心! 虽说不过只是三月,但已经各地的士子云集于此,连日来,来自江淮大地的万余名士子,仍然络绎不绝地涌进南京城,给正处于废墟重建之中的千年古都带来一股新鲜的机趣。 这些士子之中既有不少白发苍苍的老者,也有许多不及弱冠的青年,既有肥马轻裘、呼奴喝仆的富家子弟,同样也有独自一人挑着书箱、一身布衣的寒门子弟。可当他们走在街上,出入逆旅酒肆,一个个头上戴着“一统山河巾”的时候,嘴里言道着“我大明”的时候,只令南京的百姓们无不是有重睹汉官威仪的感觉! 尽管他们也曾不止一次的辱骂过“大明”——因为废除其功名,但让他们欣慰的是,在南京这边关上了个门的时候,总还是留了个门缝。这准许曾取得功名的士子以白身参加乡试,就是那个门缝。 自大明朝开科举以来,江南乡试,一直都为全国瞩目。这样一个重要的地方,又是克复之后的首科,主考官放的何人,这些从各地涌来的士子们都在互相打听着。绝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只有极个别有亲戚在南京做大官的人心里有数,但他们都不讲。被大家为猜到的正副主考官有好几十个之多,毕竟现在南京可谓是遗老云集,随便拉出一位来,都是清虏入关后,一直隐于家中的名士,众人一时间自然都拿不准,唯一拿得准的是:今科江南乡试的正主考官一定是一位德高望重,才学优长的士林老前辈。 这自然是必然的事情,其实,不但所有人都在猜,那些被猜中的人,同样也在寻思着,是不是到延平王那里活动一下,毕竟,谁都知道,这一次乡试必定会令其名垂青史。 也正因如此,几乎每天,都有人拜访郑成功,与其谈论诗书文章治国方略,大有一副舍我其谁的感觉。一开始的时候,郑成功倒还是有些耐心,可天天都是如此,人总有厌烦的时候,但急于借着朱明忠“坑”江南士子的时候,招揽士林民心为已用的他自然也不好赶人,这不,今个更是直接寻了个借口,往下关去接江北经略朱明忠了。 朱成仁来了! 这个的消息在整个南京城中传播着,就像是一道春雷似的,让云集于南京的士子,无不是一愣,随后他们的脸色顿时变得复杂起来。以至于当消息传来的时候,那原本看似热闹的酒楼茶馆中,顿时静了下来。这些原本还在那里畅谈着国事时局的士子们,无不是神情苦怪的看着彼此,大有一副欲言而不敢言的模样。 毕竟,他们都曾经历过满清的暴虐。 “听说是国姓爷亲自去江边码头迎接他!” 有人开了口,自然有人跟着附和着。 “哼哼,好大的架子!” “可不是,这从古至今只有以下迎下,焉有以下迎上者?” 说话的是一位四十几许的士子,也许是因为他看着身边那些友人头上的“一统山河巾”时,才想起了这是大明的治下,而不是满清,绝不会因言罪人。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我看此人根本就是狼子野心,想其身为国姓爷麾下之将,却独据江北,近乎自立,以小弟看来,若是长久以往的话,万一又现江北四镇之祸!到时候,我大明岂不危矣!” 这人的话立即在周围引得一阵附和,既然有人已经说得这么直白了,其它人也就没有了什么顾忌,立即有人跟着一一例数着江北的“不臣之举”。 “启茂兄,你家在凤阳府,那人可是于江北废除火耗银?” “正,正是!不过需要以银圆缴税,才能免交火耗。” 被问及的人话音不过只是刚落,那边立即有人说道。 “你看,这便是沽名钓誉,哼哼,什么忠义,赤诚,以小弟看来,不过就是一沽名钓誉之徒罢了!” 尽管他们并没有提名,可所有人却都知道在说谁,除了江北的朱明忠还能是谁?也难怪这些士子会如此恼他,正是他上书要求废除于清虏治下考取生员与监生、荫生、官生、贡生等的功名,甚至还要追缴多年来的免缴的钱粮,在他们看来卑劣不过如此,得亏张煌言“据理力争”,国姓爷“深明大义”,豁免了钱粮,但在其“威逼”下,却不得不革除了他们的功名。虽说在钱谦益、张煌言的建议下,国姓爷同意被革除功名的可以“白身”参加乡试。可对朱明忠的敌意,却没有消减分毫,尤其是他们被革除了功名后,只能打掉牙往肚里吞,尤其是在江北——报纸上清楚的告诉百姓,为何革除他们的功名,是因为其参加满清乡试,就是于大明不忠! “若为大明之忠臣,念大明养士之恩泽,又岂能赴清虏蛮夷之“伪试”,欲为清虏蛮夷效力!” 如果不是因为报纸,他们或许还于乡间辩上一辩,从而赢得乡民的支持,可那几文钱一张的报纸上,却清楚的告诉所有人——他们不过就是一群不忠不孝的“欲为汉奸之徒”,面对如此声誉上的打击,他们几乎是无从辩解。 甚至于,现在之所以纷纷来南京参加乡试,一来是为了谋求飞黄腾达的机会,这二来就是为了在乡亲面前表明——我不是汉奸。 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变着法子说道朱明忠,精明如他们,甚至根本就不提什么革除功名的事,而是同样也是拿他的人品说事,借着郑成功亲自到码头迎接以及江北的诸多政务来攻击他的人品。 “哼哼,难道国姓爷出城迎接我大明的功臣,就是以下犯上了?” 突的就在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清议”时,这茶馆中却响起了一声有些激动的驳斥。 “朱将军为我大明屡立奇功,王爷亲自出城迎接朱将军,正是国姓爷对部下爱护,到你们这群人的嘴里反倒成了这般模样,你们这些人的书,当真是读到狗肚子里……” 章节目录 第182章 迎接(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逃似的从茶馆里跑出来的时候,看似惊魂未定的钱孙蕊,倒是突然笑了起来。 “真没想到,他们居然还敢动手,若是于清虏面前,也是有此血性,这天下又何至于如此?” “这位贤弟所言极是!” 恰在这时,旁边的话声,让钱孙蕊急忙扭头看去,只见一位三十几许的士子冲他笑道。 “若是当年天下士子皆有今天的血性,我大明天下怎么可能为鞑虏窃据十余年!” 那士子冲着钱孙蕊揖礼道。 “在下吕潜,字孔昭,见过贤弟。” “小弟柳小昭,尚未有表字,见过孔昭兄。” 身着儒袍、头戴方巾的钱孙蕊,刻意哑着嗓子自我介绍道。在这番自我介绍中,她倒是感觉有几分新奇,毕竟,虽说受母亲的影响,她经常男装出行,但这还是第一次与士子结识,倒也觉得的新鲜。在得知对方也要去码头的时候,便主动邀请着他同乘一辆马车,现如今这四轮出租马车,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已经在南京开始出现,并迅速取代了旧式的两轮马车。 “方在于茶馆中,听小昭贤弟为朱将军直言,那言词虽是激烈,可却句句皆是实言,如此棒喝之音,他们却不曾入耳,其人品果然如朱将军所言一般卑劣,这次国姓爷恐怕是失策了……” 原本就是崇祯三甲进士的吕潜,此次来南京,是受人邀请,而在茶馆目睹了那些被革除功名的士子,言道着于朱明忠的不满时,自然难免有一番感叹。 “兴许吧,不过他可不像朱将军那样快意恩仇,全似侠客一般!” 钱孙蕊在提及朱明忠时,言语间尽是欣赏之意。这也难怪,性格本就似其母亲一般的她,最欣赏的就是这样的男子。 “朱将军果决,非寻常人所能比。” 因为大都是道听途说的关系,吕潜并没有像钱孙蕊那般夸奖对方。 “听贤弟口音,似乎是江左人士,莫非也是来参加此次乡试?” “我?” 钱孙蕊连连摆手说道。 “实话不瞒兄台,小弟实不是什么读书的材料,便是府试也未曾一试,又岂能参加乡试。这次来南京,也是随家中长辈一同前来,今天只是出门凑个热闹罢了。” 钱孙蕊的回答,倒是让吕潜一愣,原本他以为这相貌俊美似女子般的少年,许是江左才子,若不然又岂会在那士子云集的茶馆中出没,所以才生出结交的念头,没曾想到居然弄错了。 不过即便如此,吕潜仍然笑道。 “贤弟谦虚,他日贤弟必定会有金榜题名之时!” 会有吗? 钱孙蕊自然想到了满腹才学的母亲,尽管以“儒士”自居,可仅仅如此罢了。 觉察到柳小昭脸色似乎变得不太自然,吕潜便笑道。 “贤弟,这经书文章,只需刻苦用功,假以时日,必可有所成就,若有名师指导,亦会事半功倍。就像朱将军,当初起于草莽,虽略有文采,却未得名师,后其拜楚屿先生为师,不过区区数月,其诗书文章,已有所成,全不逊……” “你根本就不知道!” 一听别人说朱明忠只是“略有文采”,钱孙蕊便立即有些不悦的说道。 “你们都不知道他是腹有大才之士,作诗填词,更是信手拈来……” 沉吟片刻,想到与母亲那里读过的那首诗,钱孙蕊便说道。 “浩荡离愁白日斜,吟鞭东指即天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能做出这般诗作的,又岂是略有文采?”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吟着这首从未曾听过的诗,吕潜不觉一愣,从诗中他能够感受到那种作诗人自身虽前途不畅,但也不忘报国的情怀。 “此诗是朱将军所作?” “是去年他被逼离开南京时所作,” 一直以来钱孙蕊都很喜欢这首诗中展露的情怀,或许,这也正是她欣赏朱明忠的原因。 “哼哼,世人皆言他无才,可几人知道他自是腹有乾坤,知其腹中经天纬地之才!” 为朱明忠仗义直言的时候,她又说道。 “若不然,又岂会有现在的江北大治?” 钱孙蕊的反驳让吕潜笑道, “贤弟所言极是,此事是愚兄愚昧,变是人云亦云!” 默默的在心下记下这首诗,马车已经到了码头,在他们从码头上下来的时候,那边码头上却已经是一片人山人海,好不热闹的模样。因为码头到处都是看热闹的人,钱孙蕊、吕潜一行人便直接去了码头附近的一处酒楼,酒楼中同样也是极为拥挤。 人们之所以云集于码头,其实倒也简单,在过去的几个月间,这世人对于朱明忠的大名早就是如雷贯耳一般,无论是当初的通济门血战,亦或是孤军北伐,或是后来的宿迁血战。 对于天下的士民百姓来说,或许因为革除功名一事,对朱明忠难免心生怨言,但是他们同样也对其充满了好奇。加上郑成功亲自往码头迎接。 这负天下盛名的“成功成仁”两人相见,于很多人看来,自然是一场盛会,那里肯错过,非但普通百姓愿意凑这个热闹,就连不少士子也赶到码头兴致勃勃的观望着两人相见的“盛会”。 其实,他们都不曾注意到,在内心深处,已经隐隐的把朱明忠当成了另一方势力,而不是郑成功的下属。 “快看,快看,那是江北朱经略的大船!” 好大的船! 尽管是相隔百丈,吕潜仍然被那艘大船吓了一跳,瞧着那高桅大船,还有船身处的一杆杆船桨,当他不住的惊奇着,其它人大抵也是如此,倒是一旁又有人说道。 “不过就是二十丈的大船,这又算得了什么,若是到了海州,像这样的大船,可多了去了!” 看似随意的话语,虽说没有引起吕潜的注意,却引起了一旁酒客的注意,那人走到说话的士子身边询问道。 “兄台是说海州,还有比这更大的船?” 那位说话明显带着江北口音的士子,见他的话引起旁人的注意,便笑道。 “正是,那海州造的皆是大海船,在下听人说,经略麾下水军,不仅已经开拓基隆,还有意重振江北海商,重新开拓往日本等地航路,自然要造大海船……” 士子的回答让酒客的脸色骤然急变,就像是听到什么坏事一般,心不在焉的与那人聊了几句,听说那边经略已经上岸的时候,这人便和其它人样,把注意力重新投到码头。 如果有人注意的话,应该能够听出他的话语中略带些闽南口音,只是在这嘈杂的环境中,谁都没有注意到这些,只以为这四十几许的中年人,也是外地来的士子。 此时的江边码头已按郑成功的布置,摆开了异乎寻常的迎接的仪仗。这官码头过去两百余年间不知迎来送往的多少任官员,但却鲜有像今天这般热闹,面面彩旗飘舞,鼓乐齐备,临时扎起的牌坊一座接一座,手执刀枪、盔甲鲜明的铁人军卫队一排挨一排。最为起眼的是码头处的数门红夷大炮,一律炮口指着江面。西起九洑洲,东至草鞋峡的江面上已不见一只民船。远处百多余艘郑家水军的战舰静静的泊于江南,数只大鸟船、福船的桅杆上,高高飘扬着硕大无朋的郑家的旗帜,那旗上的“郑”字与“明”字一般,即便是相隔两里外都可以看得清楚。 身着一身武将官袍的郑成功带着王忠孝、甘辉等文武僚属,早早的就来到了码头边。 “这是西洋船吧!” 几乎是在那艘多桨帆船映入视线的时候,擅长海战的郑成功便扭头问道甘辉。 “是西洋船,那帆面也是西式布帆。” “听说甘提督麾下的那个西洋人史司,现在就在清河,估计就是他帮成仁造的船!” “反正咱也不需要洋夷给咱们造船不是。” 对于他人的“提醒”,甘辉眯着眼睛不露声色的说道。 对于下属之间的“暗斗”郑成功全是一副视若无睹的模样,有时候,下属抱成团不见得是件好事。 “瞧着这多桨船倒是挺适合长江的,海船无桨,不适合长江内河!” 看似随意的一句话,让甘辉连忙沉默下来。 在一片热闹的鼓乐声中,朱明忠已经出现在船边,他先是站在舷边向郑成功等人行揖礼,然后踏过跳板,上了岸之后,又抱拳揖道。 “下官焉敢劳王爷亲迎,实在是不胜惶恐!” 就在他话音落下的时候,那边炮声响了起来,顷刻间,十数门红夷大炮齐鸣,那江边顿时升腾起一团团白烟。那炮声,大有震破碧空的势头,这是迎接朱明忠到来的礼炮。 “成仁,你我一别数月,这些日子,你在江北为国屡立奇功,为我江南之屏障,于大明可谓是劳苦功高,本王又焉能不知!” 双手于胸前抱揖还礼的郑成功,此时更是亲近的接着他的手说道。 “成仁,来,与本王同乘一车!” 章节目录 第183章 同乘(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同乘一车,乘的自然是四轮马车。 可坐到马车上,朱明忠却有种如坐针毡感觉,打从在船到看到码头上这么大的阵式,他就后悔了,也许,应该乘夜赶过来,可即便是这样也没有任何意义,毕竟,那边在幕府山的时候,就已经人上船秉告,大将军会在码头迎接他。 “成仁,本王看你这艘多桨船不错,正适合长江水战,若是你不介意的话,回头可否让人把图样送来一份,毕竟,这江南全凭长江天险,本王麾下水师,大抵都是海船,并不适合长江。” 郑成功的心情显得很是不错。 自北伐南京成功以来,他一洗过去在厦门时的逆境,处境可谓是极为顺利。且不说张煌言、朱明忠他们一个攻克江西,一个取下了江北,就是他麾下的部将也是接连攻下杭州等浙江几大名城,进而拿下浙江全省,从而令浙江与江南联成一体,若是再加江西、江北,等于小半大明已经完全克复,更重要的是,这些地方皆是税赋重地,也正是凭着充足的粮饷,在短短数月间,他就已经将麾下人马扩充至25万。若是再加上江西和江北的部队,他麾下等于有近五十万人马可用。 郑成功十分清楚,军队对他的重要,也正因如此,针对郑家军擅长水战,不擅长陆战的局面,他才会对新募的兵丁加以操练,以便一改郑军不长陆战的不足。而朱明忠于江北俘虏用作苦役的时候,他对那些满清绿营的俘虏除遣散老弱病残者遣散之外,其它人则是一概未动编入郑军,并暗暗地吩咐各营官佐,将绿营军中那些已被俘的但又凶悍能战的官勇搜罗过来,甚至不惜引用汉军八旗。如此一来,郑家军的力量倒是愈发强大了。不过尽管如此,对于朱明忠,他倒是仍然极为欣赏,原因正是因为其擅长练兵。 “瞧大将军说的,末将回头便派人把图纸呈给大将军,还有大将军,目下江北已经铸成新式大炮,新炮较之旧炮虽射程稍有不及,但其炮身质轻,但炮弹却更重,若是大将军需要,末将也一并送来。” 朱明忠的回答,让郑成功点头微。 “成仁,我听说你在江北现在大造火器,虽说鞑虏惧中国火器,可若是军中尽用火器,若是碰着大雨天又该如何?这火器虽是克敌利器,可也不偏于火器,我听说,宿迁战时,最后立下奇功的正是你麾下的长枪队,火器与长枪互相配合,才是王道。” 对朱明忠,尽管与其有些许不快,但是郑成功基本上是满意的。即便是在江北实际上游离于延平王府的局面,在他看来,也是不可避免的,毕竟,两人之间总有那么些许间隙,需要弥和,而这一次,朱明忠革除士子功名的举动,无疑就是在他表忠心。 一来此举可以重创张煌言于江南士林的声望,因其无力阻止此议,这二来,朱明忠的声誉同样也会受到重创,这便证明他没有丝毫野心。所谋所想皆是为了大明。 甚至现在郑成功都对自己当初的决定深感欣慰,毕竟当初他本可以治其擅自夺兵的罪名,但是他没有,即便是在朱明忠夺下江北的时候,亦可以派遣官吏,从而夺取江北,但是他同样也没有。现在隐隐的倒是对朱明忠寄托着七成厚望、三成倚重。 “大将军所言极是,不过自生火铳最是犀利,尤其适合体弱者,若是配以刺刀,于大雨时亦可勉强一用。” 对于什么才是未来,朱明忠自然清楚,并不是他并未着实反对,只是表述一下观点。 “嗯,你那自生火铳,我见过,确实犀利,可造价颇高,这数十万大军又岂能皆用火铳?毕竟……” 造价高不到那去! 朱明忠暗自在心里寻思着,如果改良工艺的话,甚至比鸟铳还便宜一些。南京这边官造火铳之所以价格较高,并不仅仅只是工艺的问题。 原本想说,不是谁都能坐着一个两淮盐场的郑成功,话到嘴边还是收了回去,毕竟两淮场税,现在已经默许给了朱明忠,也算是让他守卫江北的回报,所以他并不想就这件事争论下去,于是就换了一个轻松的话题。 “江左好吃的东西多得很,你本是江左人士,这次你来南京,本王特地命人从带苏州、常州请来了几个名厨来,要他们变换花样,把江左好菜都做出来让你尝尝,尤其要他们将江左三道最负盛名的菜烧好。” 郑成功颇为自得地说。 “最负盛名?哦?是哪三道菜?” 尽管表面上看似对吃并不怎么讲究,但是实际上,朱明忠对吃却极有兴趣,之所以不讲究,是因为对于习惯了后世各种化学调味品的他来说,自从穿越之后,就从未在吃过什么稀奇的菜。甚至即便是这个时代的辣椒都没有太浓的辣味,而且也不是想吃就吃的。 相比于那些变着花样做出来的饭菜,朱明忠更喜欢后世的家常菜,或者后世所谓的农家土菜,如此才有了生活俭朴一说,因为其与寻常百姓没有多大差别,他自己天天都和大家一起吃饭,幕僚们虽说有些许意见,但也不好意思提了。 尽管每天皆有地锅鸡、鱼之类的肉食,但这些“地锅菜”在外人眼中,仍然是俭朴的象征。可这并不意味着,他对这个时代的美食没有兴趣,听说有苏州、常州等地的名厨烹调的苏南名菜,朱明忠当然表现出一副兴致勃勃的模样。 “听说你在江北,每日皆读经诗子集,怎么想不起其中典故了!” 心情不错的郑成功有意卖起了关子来。 “大将军,您这不是有意难我吗!” 想了一会,朱子扬试探着问道。 “是不是菰菜、莼羹、鲈鱼脍?” “正是,正是!看来成仁你这几个月,书可是没少读啊!” 郑成功立即哈哈大笑起来,大笑中,他又笑说道。 “不过,成仁,你可不要误会,本王端出这几道菜来,不是想把让你回老家啊!” 虽说朱明忠谈不上什么饱学之士,但耳濡目染下,现在也知道一些其中的典故,晋时吴郡张翰被齐王司马冏招为大司马东曹椽。他见政局混乱,为避祸,托辞秋风起,思故乡菰菜、莼羹、鲈鱼脍,遂辞官归吴。从此,这三种食品便成为吴人引以自豪的名菜。 而郑成功的这番话,显然是玩笑话。 “翰因见秋风起,乃思吴中菰菜、莼羹、鲈鱼脍,说:人生贵在适志,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乎!遂命驾而归……” 念着晋书中的典故,想到另一个时空中的“老家”,朱明忠情不自禁地流露出一种对家乡的怀念,甚至感叹道。 “若是有一天,末将倒是希望能解甲归田,如他一般洒脱,归返家乡,只是这家中亲人何在……” 朱明忠的伤感让郑成功的一愣,看着他目中的涌现出来的些许泪光,只当是勾起他伤心旧事的郑成功,便说道。 “成仁,如今江南已经尽归我大明,不若成仁你便遣人寻找家中故亲,不定……” 家中故亲? 在这个时代?能找得到吗? 见朱明忠并没有说话,郑成功便转移话题说道。 “成仁,你可听说松江鲈鱼以四鳃而闻名?” “哦?这个末将倒是不知,鱼还有四鳃?”。 “的确是有四鳃。” 郑成功以行家的口气答道。虽说出身于海盗之家,但是作为富家子弟,他就如同其它富家公子一般,远比朱明忠更懂得享受,当然,这也是为上位者的一种奢侈。 “只是有两个鳃大点,有两个鳃小点。明日本王命人送几尾到你府上去,到时候你可亲眼验看。” “如此,末将便多谢大将军!” 爽快的接受了郑成功的礼,朱明忠又说道, “此次来南京,末将也没带什么礼物,倒是近日在江北制成三尺玻璃镜,还请王爷不要嫌弃。” 对于玻璃镜,郑成功自然不陌生,毕竟郑家本身就是海商,玻璃镜也是其经营的商品,不过饶是如此,在听到三尺玻璃镜时,更是惊诧的看着朱明忠,好一会才说道。 “三尺玻璃镜!世间还有这么大的玻璃镜?” 在此之前,还真没有这么大的玻璃镜,甚至就是人工吹管摊片法也无法制造这么大的镜子,而为了制造大镜子,朱明忠最终还是选择了费时费工的浇注法,以生产大块玻璃,毕竟在很多地方都需要用到大幅透明玻璃,而人工吹管摊片法生产的玻璃尺寸却非常有限,而且成品率更多的时候,是依赖工人的吹制水平。如此一来,看似费工费时的浇注法反倒更容易生产一些。 而之所以把大镜子送给郑成功,原因再简单不过,是朱明忠想此打开江南的市场,把玻璃镜销售出去。 “也是玻璃厂偶然制成数面大镜,还请王爷不要嫌弃。” 郑成功更是惊诧不已的看着朱明忠,这完全超出他的想象。 “你居然会制西洋玻璃境?” 章节目录 第184章 欢宴(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一面五尺高的巨镜,镶嵌于木制镜架上,那红木镜架上雕有的祥云等花饰,那镜面被一层草纸保护着。随着仆佣小心翼翼的将那层草纸撕开,露出一面银光闪闪的镜子来,相比于红木镜框,这三尺高两尺宽的西洋镜,才是真正的引人之处。 几乎是在镜子表面的那层保护纸被撕开后,后宅中围着的夫人小姐们无不同时发出一声惊叹。 与寻常所用的铜镜不同,这个西洋镜将外界都完全映照进去,而且没有丝毫的模糊,全都极为清晰的映了出来。映子里映着的人,更是清清楚楚,纤毫必现的呈现在所有人的眼前。 “这镜子可真清楚!” 场中的女子,看到这面镜子后,无不是心动不已。 对于西洋镜,她们倒也不算陌生,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用得起的,整个延平郡王府中只有董夫人曾有一块巴掌大小的西洋玻璃镜,可谁曾想在北伐的路上,于舟山遭遇风暴时,摔到了地上,摔碎了,这着实让董夫人心痛不已。 “这镜子,怕是得值不少银子吧!” 站在这镜前,瞧着镜中映出的自己,董酉姑忍不住说道, “可不是!大夫人,也就是这样的镜子才配得上您。” 一旁立着的侍妾连忙恭维道。 “妹妹我记得当初那红毛夷送来那块巴掌大小的西洋镜时,可是说价值千金,这块西洋镜,可不得值个十几万金。” 这人的话,顿时引得周围一阵哗然,对于这些身处宅中的妇人们来说,怎么也不曾想到,这西洋镜居然会这么值钱。 “这江北可真有钱啊!” “可不是,人家可是坐着两淮盐场,就连王爷里吃的盐都是从他那里来的,你没听说嘛,这盐价可是又涨了一些……” 于一旁站着的郑灵听着大哥的侍妾们你一言我一语的那酸溜溜的话语时,便对董酉姑说道。 “嫂子,这西洋镜对旁人值钱,对朱将军却不一定是值钱的东西,方才小妹听人说,这镜子是江北自己的作坊里造的,非但给嫂子送来一面三尺穿衣镜,还给府里的各位嫂子都送了一个带玻璃镜的董酉姑,若当真是价值十万金,怕就是把整个盐场都给卖了,许都不够给各位嫂子置办这带玻璃镜的梳妆盒的……” 郑灵自己都没有觉察到她语中的维护,倒是董酉姑看着小妹,略微点点头,其它的那些原本酸溜溜的妾室听着自己也有,无不是惊喜道。 “这朱将军可是有心了!” “夫人,若是没事,我们便先退下了……” 瞧着王爷的那些个侍妾们,纷纷施礼告辞,心知她们是想赶紧去看那带玻璃镜的梳妆盒的董酉姑,只是略微一笑,待她们离开后,她才说道。 “朱将军当真是有心。” 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她知道,如果只有这一面镜子,不定那些个女子将来会在王爷身边抱怨什么,这人人一个带玻璃镜的梳妆盒,非但是平了她们的不满,还讨得她们的欢喜。 到是小妹方才居然主动为他解围,煞有兴致的看了一眼小妹,见她时而对着镜子,看着镜中的自己,便说道。 “九妹,若是你喜欢的话,便让朱将军再给你送来一面便是了。” 虽说疼爱九妹,但董酉姑却不舍得把这面玻璃镜送人,更何况,九妹那里肯定也有一个梳妆盒。 “再送一面?” 欣赏着镜中自己身姿的郑灵,并没有觉察到嫂子言语中的调侃,先是一愣,随后便叹道。 “恐怕他早就忘了人家是谁了。那里会舍得把这样的金贵的东西送给人家。”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郑灵的眉头微皱,面上带着些不快,自从当初于船上见过那人之后,就再没有见过他,这人着实讨厌。到现在,还欠人家一首诗哪。 心里嘀咕着,心情显得有些不悦的她,在离开的嫂子的房间后,隐约的似乎能够听到花厅中传来的畅意的欢笑声,那是大哥在为那人洗尘。 “哼!” 不满的哼了一声,郑灵便回到了她的屋中,那贴身的丫环瞧见她脸色似有些不快,那里还敢言语,无不是纷纷退于一旁。 “咦,这是……” 瞧着桌上一个极为精致的红木梳妆盒,郑灵诧异的问道。 “萍儿,这盒子是那来的?” “回小姐话,这盒子是管家让送来的,说是江淮经略使送来的礼物,指名这个盒子是要送给九小姐的!” 指名要送给我的? 这家伙,居然还记得我? 惊讶之余,打开那精致的红木梳妆盒,立即看到盒盖下方的玻璃镜,那镜子不过只有尺宽,却清楚的映着她的影像,而盒中的小抽屉中,更有摆放着一个红绸盒,打开绸盒,看到其中有一个极为精致的玻璃瓶。瓶中似乎都是液体。 “这是什么?” 拧开玻璃瓶盖,郑灵便闻到了扑面而来的香味。 “香露?” 对于香露,郑灵并不陌生,尽管香露价格不菲,寻常人家的女子自然用不上,但作为郑家的小姐,她自然能用得上香露,什么桂花露、兰花露更是梳妆盒内常备的东西。 只是这会她的鼻间的香味不同于寻常香露的味道,它的香味很柔和,闻起来非常舒服,不仅仅只是单一的花香。呼吸着鼻间的香味,几个丫环更是惊叹道, “小姐,这是什么香露,味道可是比那玫瑰露还要好闻。” 而沉迷于这香水中的郑灵唇角轻声,俏颜中带着些许微笑,那里还有先前的不悦。她并不知道,这香水是朱明忠自己调配的香水,原本他并没有想过制作香水,只是天天闻着身边几个侍妾身上的桂花露、玫瑰露,总觉得有味道有些单一,于是便回忆着后世调配香水的方法,调配起了香水,没曾想这些简单的调配香水,居然颇受府中女子的喜欢,甚至她们还自己主动调配着香水。尤其是那对姐妹花中的小妹夏紫晴更是擅长调香,在掌握了调香的技巧后,很快便超过了朱明忠,而这瓶香水正是出自她手。因为这些香水只是家中侍妾自用,顶多也就是曾赠给一些官员家眷,所以物以为贵,在清河一瓶从后宅流出的香水,要价甚至不少于百两。 这次朱明忠来南京,除了给郑成功备上盔甲、钢刀等礼物之外,玻璃镜、梳妆盒这些送给后宅女眷的东西,当然没有落下,而对于他的救命恩人,他特意准备了几瓶香水。 “这个人,现在的心思倒是比过去更细些了,但愿这次不会若大哥生气吧!” 滴了些许花露于手腕上,品味着那浓郁却不失典雅的香味,思索片刻,郑灵自言自语道。 “若不先给嫂子送去一瓶,免得他到时候说错了话,连个帮他说话的人都没有。” 想着那人与大哥几次见面大都是不欢而散,甚至几次险些丢掉性命,郑灵心想着便拿着礼物,再次往大嫂那边走去。只是他并不知道,此时的花厅内,却是一片欢笑。觥筹交错间,那欢笑声更是不时的从郑成功的嗓间发出。 “成仁,听说你于江北制作的盔甲,重不过三十斤,却不逊60斤重甲。且灵活非常,不知可有此事?” 相比于江北的火枪,郑成功倒是更看重盔甲,毕竟郑家军作战作凭铁人军。 “回大将军,末将这次来南京,特意命人带来五百具,若是大将军有意,不妨命人穿上几件,试上一试。” 朱明忠笑说道,郑成功所指的盔甲,正是他仿照后世的防暴服制作的盔甲,现在正在逐步取代军中的旧式盔甲。 本就有意看看那盔甲的郑成功,立即对一旁的侍卫作了吩咐,而朱明忠自然没忘记命人与其同去,以便告诉他们如何穿戴盔甲。 不过只是半柱香的时间,便有两个穿戴盔甲的兵士走进花厅,那些郑家军的兵将瞧着他们身上的盔甲时,眼前顿时一亮,出身行伍的他们,自然一眼看出这盔甲远比铁人军的盔甲更为灵活,因为它的关节虽被铁甲覆盖,但却可以自由活动,只要关节能够自由运动,人体就不会受到太大限制,相比之下,铁人军用的扎甲则以宽大的甲裙覆盖大腿和膝盖,长的甚至覆盖到脚踝。甲裙和腿没有连接固定,完全是罩在上面,活动自然受到了限制。而工官冯澄世更是目中略带些惊讶状,这是,西洋甲? “西洋甲?” 从坐上走下来的郑成功,瞧着兵卒身上的盔甲,对于西洋甲并不陌生的他,诧异道。 “不,不对,成仁,这是……” “大将军,这正是末将借鉴西洋甲所制新甲。” 面对郑成功的询问,朱子扬连忙回答道。 “或许它不像西洋甲那般密不透风,但却胜在制作简单,用水利锻锤,每个月可以制作数千件。而且更重要的是价格低廉。” “价格低廉?能有多少?” 用手指比盔甲旁比划着那盔甲厚度,暗自为其厚度惊讶不已的郑成功反问道。 “六两四钱三分!” 在报出这个价格之后,几乎所有人都是惊讶的看着朱明忠他们没有想到这盔甲会这么便宜。 “我说成仁你可要说实价,要是真这么便宜的话,你那里卖着盔甲吗?那边弄得几千套来。” 这些人大都是久于行伍之人,他们自然知道盔甲对于军队来说意味着什么。如果手下有几千带甲兵,战斗力就会成倍的提升。只不过因为盔甲的价格问题,当然还有生产上的问题。所以他们之中大多数人麾下都没有多少带甲兵。 “当然就是这个价,要是数量多的话还能再便宜一些。” 见众人面色中的惊讶,朱明忠便笑着说道。 “大将军不妨命他们演示一下,让大家伙瞧瞧这盔甲怎么样……” 生意,朱明忠自然不会放弃眼前这个做生意的机会,毕竟,这世间,可没有什么比军火生意更赚钱的!而眼下这么好的宣传机会,自然也不会轻易放错过。 来南京干什么? 除了是与郑成功等人商讨接下来的军事部署,顺带着推销江北的各种产品也是他身为江淮经略使的责任,毕竟现在江北需要厂税,而且随着保甲制度的恢复和重建,下一步“甲兵制”的推行,或许可以让江北每月节省近百万两军饷,但是每个月几十万两的军费开支仍然是不可避免的。身为江淮经略使的朱明忠自然要想办法为江北的商品开拓商路,从而拓宽江北的财源。也许他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推销员,但是他并不介意在这个时候向众人推销自己的产品。毕竟对于贫瘠的江北来说,江南是更加富硕的。更适合作为江北的商品倾销地。当然,军火生意,同样也是生意。 “成仁,你倒是会抓住机会,你知道可是趁机想要做成几笔生意啊。” 郑成功笑呵呵地说道,他倒是不介意麾下的将领从江北购买包括盔甲在内的军需物资。毕竟现在,江北出场的火药等物资,这边一直都有进行采购,过一会采购江北生产的火药,倒不是因为他的火药,比南京制造的火药更为优良。而是因为他的火药,价格相对更加便宜。 “大将军,这不就是好东西要和大家伙一起分享嘛,既然军中的将士需要盔甲。末将便趁机卖上几件,挣点银子。” 朱明忠半真半假的说道,他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他知道郑成功并不排斥商业,甚至郑成功这些年反清的军费同样也是通过生意来获得的。如此一来,他自然知道,这商业的重要性。知道朱明忠为什么在这里推销他的产品。 “你啊,成,今天本王就送给你一笔大生意,这盔甲照的这式样,给本王备齐五万套,怎么样?今年能交货吗?” 郑成功看着朱明忠笑说道,当然,他的语气中也带着些试探,虽说知道江北的兵器坊极多,但是,他并不知道那些作坊里一年能制造多少兵器。所以才会这么试探。 而出乎他意料的是,朱明忠非但没有拒绝,而是直接点头同意到。 “当然没问题!” 章节目录 第185章 故友(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恭迎老爷回家!” 于王府中的洗尘宴结束之后,略带些许醉意的朱明忠,回到了位于南京的府邸,听着门外站着一排管事、仆佣整齐的话语,朱明忠的心底不由的一动。 咱在南京也是有家的人! 这座国公府是他的家! 来到这个时代之后第一个家,尽管是“鸠占鹊巢”夺占的其它人的府邸,但是,朱明忠仍然把这里当成了家,毕竟,即便是在清河,他所住的不过也就是衙署后宅,那就是所谓的“官邸”,离任的话,需要交给下一任居住。 只有这座曾经的国公府,才是他的家! 当然,这里不仅仅是家,同样也是江北在南京的大本营,就像家中的管事李少杰,表面上是管事,可实际上却是军正司在南京的情报主管,至于这家中的仆佣,也大都是军正司的暗探,他们负责在南京收集情报。 南京与京师一样,一直都是军正司情报工作的重点,只不过与京师的完全处于地下不同,在南京军正司的活动尽管也是极为隐密的,但却以朱明忠的宅邸为大本营,这多少总归是一面保护伞。 相应的,在来到南京之后,朱明忠自然需要接见李少杰,听取他的汇报,其实所谓的汇报,也就是对近几日来南京的形势加以汇报。 “……自张尚书抵达南京后,除先后多次与郑王爷见面外,期间更是多次接见各地士子,目前无论是张尚书,亦或是郑王爷,都在全力争取各地士子。” 争取各地的士子! 朱明忠自然知道他们为什么争取各地士子,无非就是为了争取民心! 何谓民心,自然也就是那些士子。 现在那些附虏伪吏已经是人心惶惶,每日都有弃印南归的,而那些赴满清科举取得功名的士子呢?对他们的惩罚不过只是革除功名,而且如果写悔过书,即可免于追缴历年积免的钱粮。即便是这次乡试,被革除功名的士子,仍然特准以白身参考,可以说,对他们可谓是极尽恩泽。 对此,朱明忠并不反对,任何事情都不能扩大化。革除功名不过只是一种手段,一种让迫使士子们做出一个选择。在朱明忠看来,于明与清之间,只有一个选择,他不能够容忍那些人做出蛇鼠两端的选择。 “让他们争取吧!” 心知现在郑张两人之所以纷纷争取士子用意的朱明忠笑了笑,又问道。 “那么,今年乡试士子年纪最大的是多少岁?” “目前报名的三千八百六十九名士子中,年纪最大的今年七十一岁了,听说,他是崇祯年间的贡生,入清后,不曾试。” 李少杰回答道。 入清后,不曾试,简单的六个字同,让朱明忠轻声赞叹道。 “难得!十几年忠心不改,现在江山得复,又以如此高龄,尚能临场应试,便是这是忠心,也值得嘉奖。” 无论是科举是否能选取人才,都不妨碍朱明忠对这个老士子发出由衷的赞叹,毕竟考了一生他,在过去十几年间,面对满清为招揽民心,不断“扩招”的举动,能够按奈住求官之心,着实不易,那些寻常士子为何在过去十几年间愿意赴考,纠其原因,就是因为满清府试、乡试以及会试都相当容易通过,这也是满清刻意而为,目的正是籍此吸引士子参加科举,通过科举建立他们的正统地位。 “嗯,虽说现在已经入春,可是这天气依然颇为寒冷,他年岁太高,回头命人给他送去两床新被以及笔墨纸砚。” 随后,朱明忠又特意说道。 “待到下半年,三场完毕之后,你就以本官的代表去看看他,以示鼓励。倘若真的中了,让他戴着大红花,在闹市中接受大家对他的恭贺,耀一耀几十年来寒窗苦读、老来遂志的荣耀。到时候这南京的报纸应该也开始发表了,嗯,可以帮他宣扬一下,” 要说做文章,朱明忠自然知道应该如何做这些文章,对于来自21世纪的他来说,如何时招揽人心,自然有一套属于21世纪的办法。之所以选择这个老人加以慰问,除是因为他七十一岁赴考确实难得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朱明忠相信,这个老人绝对不会排斥他的礼物,因为他是“入清不试”的遗老。 “那末,最小的多大年纪呢?” 朱明忠又问道。 “目前最小的只有十五岁。” 李少杰如实的回答道。 其实朱明忠之所以询问这些,不过只是随口一问罢了,毕竟,现在于南京这确实是一件大事,而且,作为江淮经略使的他,也应该过问一下乡试,毕竟这也是为国择才,虽说现在江北已经另辟蹊径,选择了另一条道路选择人才。 在一一汇报了各方面的情报之后,李少杰又说道。 “经略,另外几个时辰前,有一位经略的故友给您留了封信。” 故友? 疑惑间,朱明忠从李少杰的手中接过信,展开信封看到信上的内容时,他的脸上露出了些许笑容。 确实是故友相邀。 第二天上午,一身便装的朱明忠,便来到如约来到了位于秦淮河畔的江南贡院,虽说江南贡院整体尚未完工,但是其正门部分却已经完工了,江南贡院有东西两道辕门。东辕门牌坊上写着“明经取士”四个大字,西辕门牌坊上写着“为国求贤”四个大字。 来到江南贡院之后,朱明忠颇感兴趣的游览着这个地方,此时的他瞧起来与寻常的士子并没有丝毫区别,只是目光更加坚毅罢了。不过与那些来此的士子不同,他之所以会来这里,是应故友之邀。 待于江南贡院走了一圈之后,朱明忠走到了秦淮河畔的凉亭,亭中有一个穿着淡青色儒袍,头戴方巾的士子正背对他站于亭中。 “可是儒士?” 听到他的话声,那站于亭中的士子回过头,笑看着朱明忠,那嫣然的笑容,让朱明忠笑道。 “见过柳贤弟。” 不是柳如是,还能是谁? 在南京,若是说故友,恐怕只有她一人了。 “我是该叫你朱将军呢?还是叫你朱经略?亦或是……” “称我成仁既可,你我既是故友,又何需需此客气。” 柳如是嫣然一笑,并没有说话,而是步出了这凉亭。而朱明忠则跟在她的身后。两人一前一后的走着,谁都没有主动说话,似乎两人并没有多少话说。 “成仁,当年你领兵离开江阴时,是否想过有朝一日,能够接连为国立下如此奇功?” 终于柳如是还是主动打破了沉默。 “我想过!” 在柳如是的面前,朱明忠并没有隐瞒他的想法,尽管家中的侍妾数人,但那些女子不过只是侍妾罢了,虽说眼前的她是他人之妻,可并不妨碍朱明忠视其为知己,虽然对其也曾有过渴望。 但在最初的迷恋之后,长久不见,那种迷恋反倒淡去了,现在,至多也就只剩下了对这世间奇女子的欣赏之情。 “哦?” 柳如是有些诧异的看了朱明忠一眼,这样的回答完全出乎她的意料。 “自投军那天起,我就知道,有一天,我必会驱逐鞑虏,不论其间多么曲折,付出多少代价,为我大明,为我中国,这鞑虏非得赶出中国不可,否则,他日我中国必将于其治下,陷入亡国灭种的境地!” 或许,在实力不济的时候,朱明忠曾不止一次的想过逃至海外,可即便是那般寻思,他所想的也是保全中华文化,所考虑的,不过是希望在迫不得已的情况汇报下,让真正的中华文明在海外得到延续。从而为一百年、两百年之后反攻作好准备。 台湾也好、菲律宾也罢,甚至澳大利亚,只在真正的未经鞑虏破坏的中华文明能够在海外得到延续,一百年、两百年之后,已经恢复元气的他们,势必会再次发起北伐,毕竟,对于中国人来说,千秋家国梦中,统一是他们不变的渴望。 在另一个历史中,历史没有给予中国机会,但那时朱明忠相信,即便是在失败的情况下,他也有能力保存些许实力,让国人在几十年,甚至两百年后,有能力向本土再次发起进攻。 到那时,不会再有任何人能够阻止他们的脚步。尽管到时候,他们或许会面对更多的问题。但北伐必定将会获得成功。 但是现在,朱明忠已经不需要再考虑这个问题了,即便是他仍然会考虑在台湾等地的拓殖,但这种拓殖却是带着需要性,比如台湾的硫磺、木材,甚至就连南京的重建,同样也需要台湾的木材。 但台湾并不是海外,在朱明忠的眼中,台湾从来都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是最起码的常识。 “你啊,别人是想的比做的多,而你,总是如此,如果想了,就会千方百计的去做!” 朱明忠的话,让柳如是感叹道。 “可能,也正因为如此,你才能成就这番他人所不敢想的功业吧!” 感叹间,柳如是又继续说道。 “其实,我这次约你出来,是有件事想要求你。” 章节目录 第186章 故人心(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其实,我这次约你出来,是有件事想要求你。” 直视着朱明忠,柳如是依然是一副嫣然模样。 “哦?儒士贤弟若是有所吩咐,尽管直言?” 虽说柳如是的年龄远比朱明忠大,但并不妨碍他称其为贤弟,在心底好奇着她有什么事情求他的时候,只见她看着秦淮河说道。 “成仁应该知道,妾身当年曾流落秦淮河,于这秦淮河上操持贱业之事……” 提及当年青楼为妓的旧事时,柳如是倒没有丝毫尴尬,看着那秦淮河上的一艘艘花船,似乎又陷入对往昔的追忆之中。 而朱明忠则默默不语的站于她的身旁。瞧着眼前的秦淮河,这是一条极为美丽的河,古往今来,文人墨客,不知于此留下了多少名篇佳作,不过似乎都是于这秦淮河上的花船中留下,不似乎到了“我大清”这里便不见了往日的繁华,至于那所谓的“八大胡同”,不过就是藏污纳垢勾栏院罢了。 “……当时,亏得姐妹们互相帮衬,才不至于像寻常女子般任人欺凌,所以,无论如何,这姐妹们的情份总是需要还的……” 回头看着朱明忠,柳如是说道。 “如是从未曾求你何事,亦知道,此事定会让你为难,但往昔的姐妹情份总是要还,所以……成仁,我想求你,于侯家高抬贵手,毕竟其早已身死……” 侯家! 柳如是的话让朱明忠一愣,随即他明白了,侯方域娶李香君为妾,而李香君又与柳如是是故友,现在侯家举族上下数千口,既将被流放至台湾,所以,她才会说出这番话。 面对柳如是的请求,朱明忠整个人都陷入沉默之中,他看着秦淮河,神情变得越发凝重。 “成仁……” 在柳如是轻启唇瓣正欲开口的时候,朱明忠看着远处说道。 “非是我不愿放过侯家,而是若就此放过侯家,天理何在?” “天理何在”这四个字传入柳如是的耳中时,只让她浑身一颤,尽管江北审理侯家的新闻,早就通过报纸传至大江南北,侯方域犯下的罪孽可谓是滔天罪行,但她所心痛的却是好姐妹留下的孤子。 这时被朱明忠这么一说,柳如是整个人脸色瞬间变得的煞白,原本她曾想到这个要求可能会被拒绝,但是却没有想到,会被如些拒绝。 “数百万为其所残害的百姓于九泉之下,又岂能瞑目?侯方域虽已身死,可其罪孽深重,若不加以严惩,又焉能明法典,正人心?” “可,可香君的儿子毕竟是无辜的。” 面色苍白的柳如是声音不大,但语气却有些颤抖。 “死于侯方域之手的数百万百姓之中,妇孺又岂下百万?如是,此事还请不要再提!” 人总有自己的坚持,对于朱明忠来,他同样有他的坚持,他同样坚持着自己的原则,有些原则性的事情,他必须要坚持,他不能因为别人的求情而做出任何让步,毕竟一次让步,很有可能导致未来更多的让步。 见柳如是因为自己的拒绝,那煞白的脸色中带着些尴尬,甚至还有不解,朱明忠长叹口气,然后说道。 “如是,非是我不愿,而是不能,如果我与此事上徇私,我如何面对下属?毕竟法不容情!” 喟然一声长叹后,朱明忠没有再继续说话,而柳如是同样也沉默着,她看着身边的这个男子,发现他似乎有了些变化,目光比之过去更加有坚毅,其它的,还有什么地方发生了变化? “成仁,你似乎变了!” 注视着秦淮河,良久之后,柳如是叹道。到底是那里变了,她说不上来,但是她能感觉到他的变化。 似乎变了…… 柳如是的话,让朱明忠选择了沉默,他变了吗? “如果是去年,也许你不会如此决绝。” 摇摇头,朱明忠并没有为自己辩解,而是前向迈了一步,感受着那从秦淮河上吹来的清风,这清风虽是略显清凉,但心情却略显沉重,他的朋友不多,在这个时代,更没有什么朋友,而身边的这个女子,他却一直视其为友,甚至为知己,既便曾是为其美色所动,但终归还是止于友人,视做知已。而此时的这一声“你变了”,多少总让他的内心显得有些感伤。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在脑海中浮现出纳兰性德的这首词时,朱明忠不由自主的吟了出来,此时的他就像是许多士子一般,借诗词道出内心的想法。 而一旁站着的柳如是在的听到从他的口中吟出的词时,心头更是微微一颤,于唇边更是轻喃道“人生若只如初见”,瞬间,那双眸便是一热。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区区数十字,过去无法理解意境,在这时,面对曾经的故友,朱明忠终于理解了词中的意思,这首词从来都不是爱情词。 双眸发热,心头微颤的柳如是,同样沉浸于这首词间一时居然无法自拔,沉浸于那词中的“幽怨”之中。一时间,两人就是如此于这凉亭中,相立无言。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沉吟着这首尽是女子闺怨的词,在内心感伤之余,柳如是更是只觉有些面热。 “成仁,此词何名?” “木兰花·拟古决绝词……柬友。” 听着词名时,柳如是的肩头先是一颤,脑海中尽只剩下了“决绝词”,那煞白的俏颜更是展出苦笑道。 “人生若只初相见,若只初相见……” “人生若只如初见,好一个若只如初见,好词,好词!” 无意间听到的吕潜,一时难耐,忍不住出言赞叹道。 ““人生若只如初见”此词甚美,甚美。” 赞叹中,见那人已经回过身来,吕潜又揖礼道。 “在下吕潜,字孔昭,见过仁兄,实非有意偷听,还请见谅。” “……” 看着这不请自来的吕潜,原本内心有些伤感的朱明忠,只是微微点头,算是连礼。 “乍一见是美,可道不尽的却是哀伤。真切如此,实是罕见,兄台只凭这首“木兰花·拟古决绝词柬友”,必可名扬天下!” 整个人完全沉浸于这首词意境中的吕潜那里会在意眼前这人的失礼,而只是感叹道。 ““木兰花·拟古决绝词柬友”,仁兄词中借汉唐典故而抒发“闺怨”之情。虽说此是词以一个女子的口吻,抒写女子为人所抛弃的幽怨之情。词情尽是哀怨凄婉,屈曲缠绵。可若在下所料不差的话,想来仁兄本意定是用男女间的情爱为喻,说明交友之道本应始终如一,生死不渝。” 煞有兴致的瞧着眼前这位不请自来的吕潜,听他这么说,朱明忠倒是禁不住打量他几眼,后世人们读到这首词时,往往只看到其中的“哀怨凄婉,屈曲缠绵”,总误以为这是首爱情诗。倒是这吕潜,一语道破了词中本意。 而原本沉浸于那“决绝”中的柳如是,这才明白朱明忠这首词的意思。 “柬友、柬友……你怎的能如此胡思乱想!” 待想通了一切,柳如是反倒是释然了,想着吕潜说的“交友之道本应始终如一,生死不渝”,她的心底更是略觉有些失落,但失落之余又有些激动,他没变! 是的他没有变! 他还是那个朱明忠。 是了,他之所以会做此词,正是因为她那句“你变了”,他何时变了?只是她的那个要求,让他太过为难了。 哎,你怎能提出这样的要求。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看着摇头晃脑,闭目吟咏着这首词的吕潜,朱明忠总觉有些诧异,即便是直到现在,他都无法像古人一般,沉浸于一首诗词之中,看着吕潜那时而赞叹,时而幽怨,时而感伤的表情,他的心中略微一叹,似乎自己又剽窃了……也罢,将来是否还有纳兰词,尚且不知,既然如此,这纳兰词便从自己这传下去吧! “甚美、甚美!” 终于,再次睁开眼睛的吕潜,那语气、神情中尽是感叹状,好一会之后,才双拳抱揖感叹道。 “方才一时尽是感叹仁兄的这首“木兰花·拟古决绝词柬友”,实是冒昧的很,失礼之处,还请见谅,还未请教仁兄尊姓大名?” 这一次,朱明忠倒是没有像先前那么失礼,双手于胸前揖合道。 “鄙人朱明忠!” 朱明忠并没有隐瞒自己的身份,在他看来也没有必要摆出一副微服出巡的作态。所以便直接道出了他的名字。 朱明忠! 虽是声音不大,但这三字传入吕潜耳中时,只让他双目猛然一睁,惊讶的看着面前这青年。他就是那位以悍勇之名而名扬天下的江淮经略使? “可,可是江淮朱经略。” “正是朱某!” 章节目录 第187章 何须马革裹尸还(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秦淮河上,一艘涂饰鲜艳的画舫上,作为盛会的主角朱明忠坐在这里,以甘辉为首的郑军的高级将官们罗列四周,一个个与朱明忠殷勤叙谈。言语间夸耀他的战功,赞扬他的军事才能,当然也有他对部下的仁爱,顺带着也会提到他们之间的情谊。总之,尽量把好听的话都搬出来,他们已经看出来了,这次国姓爷对朱明忠可谓是极为欣赏,已经不见了过去的丝毫芥蒂,他们自然也不介意,与这主持着江北四府之地的实权派人物处好关系。 难免的,他们还会称赞一番朱明忠的才学——这几日,那句“人生若只如初见”早已经传遍了南京,对于齐聚南京准备参加乡试的生员们来说,“朱明忠是擅长作词的当世才子”这样的传言已是悄悄的传开了,以至于每一次新的聚会,每每总会有人对其称赞一番,称赞“他的诗词”的人也越来越多。而作为宴会主角的朱明忠也总是会竭力装出一副欢喜样子。 就像现在于这画坊中与这些郑军诸将谈笑风声。毕竟,无论身处任何时代,这样的交际总是无法避免的。 天色渐渐黑下来,河中的那一艘艘画舫点起灯笼,船头船尾高悬各种形状的彩灯,有兔形灯、鱼形灯、鹿形灯、龟形灯等等,把一段绵延三五里长的秦淮河映得通亮。桃叶渡上的楼房更是争妍斗艳般点起各种各样的花灯来。秦淮花灯本就是秦淮河上的一景,而现在比之过去,似乎是更加繁华,使得人们欣喜万分。毕竟,现如今,不知多少士子云集于此,或许是于这河中画坊,或是于岸边的酒家之中,比试着文采,每年总有些许士子于这秦淮河畔扬名。 这河中岸上的灯火与天空中的一轮明月互相辉映,加上各处楼馆传出的袅袅丝弦声,竟然造出一个诗意盎然、韵味无穷的太平盛世的月夜来,仿佛时光已倒退到数十年前的那个“太平盛世”。 “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 置身于船上,看着这秦淮河上盛景,朱明忠的脑海中不由的冒出了这首诗来,许是一时感伤,则是自斟自饮起来。 甘辉、万礼、林胜、陈魁、张英、蓝衍等人坐在船尾,怀拥着歌伎边喝酒边欣赏着这岸上河上的灯景,一边畅谈。 “瞧着秦淮河上的灯火,似又到升平乐世了!” 万礼忍不住之感叹道。 “这都是王爷和各位将军以及我大明将士们的福哇!尤其是成仁之福,当日若是不是成仁勇夺通济门,我等又岂能与此相聚!” 望着朱明忠,蓝衍讨好地说,并起身往朱明忠杯里斟酒。 朱明忠忙起身说道: “有诸位将军在此,明忠又岂敢居功?若无诸位将军随大将军北伐长江,又焉能有今日我大明中兴之势,” 人总是会改变,现在的朱明忠已经不像再过去的一样,完全就是个愣头青,面对蓝衍,这位智武镇总兵的马屁,朱明忠笑着还给了众人,然后更是举起酒敬众人一杯,随后才坐下,然后向四周环视一眼,一副陶醉模样地说道: “这秦淮夜月当真妙不可言。” “是呀,不然何以说这秦淮夜月是南京第一景!” 朱明忠的话声方落,那边立即有人在一旁加以肯定,又指着渡口昝矗立的那块一块约有丈把高的牌坊说道。 “因为旧坊毁于兵火,所以新建的牌坊上,“桃叶渡”三字是王爷亲笔题写的,既刚劲谨严,又婀娜多姿,这三个字必定是要和这个渡口一起流传千古了!” “正是,正是。” 又有一人接言说道。 “字如其人。国姓爷本来既是号令三军、威猛森严的制军,又是文彩蕴藉的士子嘛!当年王爷可是入国子监,投于钱宗伯门下,若非是天下变乱,不过国姓爷早已金榜题名,为我大明之状元了。” 即便是一群武夫相聚,大家伙总会带着些许文人幕客以点缀门面,虽说不知道他们的姓什名什,但这话说得好,马屁拍的妙,满座都报以叹服的笑声。 “桃叶复桃叶,渡江不用楫,但渡无所苦,我自迎接汝。” 在众人的笑声中,便听到甘辉在那轻轻地哼着。 “甘将军好记性。” 在称赞声中,万礼又问道。 “前叫陈芹有首诗写桃叶渡,历来被人誉为咏桃叶渡诗之首,不知杨老爷记得不?” “哈哈,老万,我对这秦淮河,也就只知道刚才那几句,其余一概不知,若不然你给我念念,也好长我见识。” 听着这一群武人在那里谈论着文章,朱明忠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别说是他们,就是他麾下的张金生,都知道向门客讨教诗书文章,毕竟人到达一定地位之后,总会不由自主的向“文人”靠近,那怕是充点门面也好,总不至于为人所轻视,21世纪尚是如此,现在自然也是如此。 只的看着他们一个个都在那里摆出一副文人模样,朱明忠倒觉得的极有意思。 “这次秦淮旧貌的修复,是钱宗伯的佳构,平素看不出,他还有这份才情。” 林胜笑着说。 “我明个要向他提个建议,这两岸除了要栽满桃树之外,还要栽上万株柳。” “对!秦淮杨柳,也是当年南京又一绝。” 又有一人插话说道。因为秦淮河位于外城,当初郎廷佐守城时,除了焚毁外城之外,还把这河边的树全都砍掉,以免为郑军利用制作攻城器材,只是他没想到,这城居然还是如此轻易的就被打了下来。 “这岸边的旧院也一定要重修起来。” 护权镇总兵李泌醉眼迷离地继续说道。 “还要把媚香楼和旧院之中的其它楼院也按过去的的样子修好。” “对对,好让这秦淮出来一些秦淮才色双绝的女子来!” 猛地有人插了这么一句,引得大家一阵好笑。周围的人更是笑得嘴巴大开。就在这时,突然有人指着远处惊喜的说道。 “你们看,那边艳色双绝的女子真的来了!” 立即有人站起身来得意地对甘辉介绍道。 “将军,卑职将这旧院名妓可都都请来了。” 众人顺着他的手势看去,果见一队红烛燃烧、彩灯高悬的画舫缓缓地向这边划过来,并传来一阵阵柔曼的乐声。顿时船上的人都朝着几艘船上看去。只见那艘艘画坊中,似都站着人影,那那薄纱之间,隐约的可以看到她们的身影,那江南女子婉约的身影,于薄纱之间,只看得众人无不是目瞪口呆,甚至就连忙那呼吸亦随之发生了变化。 “云雷,你这个点子可是绝了!” 立即有人对着他竖起拇指称赞。 “好迷人的婊子们!” 不知哪个粗野地迸出一句话,逗得满船大笑。 在这阵大笑声中,朱明忠只是静静的朝着那画坊看去, “大家先莫要喊叫,且听一听她们唱的是什么曲子!” 有人在提醒大家注意。笑声静下来,夜风送来一阵歌声,那江南女子绵软的话声线由晚风送来时,曲声宛转温丽,在柔软的水面上飘曳。歌声中,那来自秦淮河旧院的名妓无不是的翩翩起舞,河上画舫、两岸酒楼以及站在岸边观望的人们一齐喝起彩来。 这一刻,倒当真是有一副盛世模样。看着那些与船上起舞的一个个宫装女子,略带些许醉意的他,眼神已经变得有些迷离。 此时,不知为何他的眼前又浮现出那日攻打通济门时的一幕幕,那一天数千将士血洒南京,千辛万苦打下这座大明的南都,所为的难道,就是这秦淮河上的歌舞升平吗? 想到这些,蓦然间心中涌出一股苦水。 “狼烟起,江山北望,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心似黄河水茫茫,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恨欲狂……长刀所向……” 在那委婉的曲声中,这画坊中突然响起的歌声,让坊中原本正饱餐吴越娇娃的秀色的郑军诸将无不是一愣,他们回过头去,这才看到这哼唱此曲的是已经满面醉态的朱明忠。 “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何惜百死报家国。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马蹄南去,人北望,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我愿守土复开疆。堂堂中国要让四方......来贺……” 在朱明忠的歌声中,原本那些为吴越娇娃的秀色所吸引的诸人的的眼前又浮现出随国姓爷征战时的日日夜夜,那脸上迷离的目光这会似乎都恢复了几分清明,更有几人跟着南喃道着其中的歌词。 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何惜百死报家国…… 在众人于这词中追忆着过往的时候,已经唱完这首歌的醉态十足的的朱明忠,见一旁脸人在抄记着什么,便径直走过去说道。 “笔给我!” 从那人的手中夺过毛笔,在众人的注视中,尽管步履摇摆,但朱明忠仍然直接于画坊的壁上一边写,一边长吟道。 “军歌应唱大刀环,誓灭胡奴出玉关。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 章节目录 第188章 男儿(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正是晌午时分,太阳正当头时,南京城内街道显得极为热闹,街上到处都是小贩的吆喝声,街上更是人群摩肩接踵,川流不息。对于阎复来说,随父亲北行多年的他,并不是没见过大世面。不过相比于北方的萧条,此时行走在南京的街道上,他依然会为大明南都的繁华所折服。 尽管他并不是水军,但却仍然得到了随同经略坐船来南京的机会——尚还未来从讲武堂毕业的他,这次来南京,是为了教授国姓爷麾下将士使用自生火枪,自生火枪的使用与鸟铳有些不同,而今天难得清闲的他,特意进城来逛逛。 打从进了城,阎复就发现这里的茶馆酒肆里,到处都是头带方巾的儒生。他们有的高谈阔论,有的吟诗作对,有的则在大庭广众之下挣得面红耳赤。 看到他们的,阎复这才想起这些人是来此参加乡试的,尽管距离乡试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但是并不妨碍他们来到南京。这些士子的到来,使得整个南京城都给人以一种有些特别的浮躁感。这些来自各地的士子们想会尽一切办法展示着自己的才华。吸引着秦淮河中船坊上名伎,并借此了吸引上位者的注意,从而期望得到赏识,毕竟现在正是特殊时期,不定这边得到赏识,那边就可以得到重用。 不过这个年轻的见习军官,或许并没注意到,相比起那些舞文弄墨的士子们。迈着军人特有的矫健的步伐于街上行走,穿梭于人群之中的他更能吸起他人的注意。而那身尽显大明火德的红色的军装配着银色绕带的肩章,再加上那坚挺的胸膛总给人一种特殊的感觉。总会吸引着人们的目光,甚至就连一些女子,看到这少年郎时,也会满面羞红的朝其投去爱慕的目光。 只不过,对于这一切,尚是年少的阎复并没有注意到,他只是好奇的打量着南京的街头,甚至在心里拿清河和南京比较了一番,就是将要得出结论的时候,突然听到路边酒楼上有人在那里放声长歌。 “想那日束发从军,想那日霜角辕门,想那日挟剑惊风,想那日横槊凌云。帐前旗,腰后印,桃花马,衣柳叶,惊穿胡阵。” 虽然那声音略带醉意,可诗中却尽是慷慨豪迈,作为军人的阎复,自然喜欢这样的词。其实,对于这首诗他并不百姓,数年前,他就从父亲的口中知道了这首词,也知道词作者夏完淳,在十二年前抗清兵败被俘后,于三十多名抗清义士在南京西市慷慨就义。 似乎,这里正是西市。 他抬起头来寻声望去。只见一青衫男子正倚在酒楼的栏杆上同数名士子在那里放声高歌。 “盼杀我当日风云,盼杀我故国人民,盼杀我西笑狂夫,盼杀我东海孤臣。月轮空,风力紧。夜如年,花似雨,英雄双鬓。黄花无分,丹萸几人。忆当年,吴钩月下,万里风尘。” 也许是众人相合时,有些激动,那青衫男子随后,又冲外揖首道: “存古,你看这南都已复,他日我大明天下必可重现,你于九泉之下可瞑目了!” 男子的悲鸣声中,隐约可见其目中的眼泪,而他周围的士子,无不是一副泪如雨下的模样。 也许他们是在祭奠故友吧! 在阎复这么想着的时候,那楼上的青年也注意到了楼下的他,毕竟他身上那身军装,本身就是忠义军所特有。那双目通红,面带醉意的青年朝径直冲着喊道: “楼下这位长官,相请不如偶遇,不如上来与我等共饮。” 也许是因为一直以夏完淳为楷模,见这些人在此祭奠故友。阎复并没有拒绝,而是直接回道: “谢谢兄台。那在下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说罢便登上了酒楼。只见刚才那青年主动迎过去,然后向他介绍道: “在下松江杜登春,这些是我的一干好友。此次一同来南都参加乡试。” “忠义军讲武堂见习生阎复。” 阎复敬了个军礼回道, 杜登春和其他几人对于阎复身上的军装,甚至还有军礼均好奇不已,在回礼时连那皮靴的牛皮硬底靴根相击时发出的响声后,那军靴同样也引起了他人的注意。 对于忠义军,他们是陌生的,尽管在来南京的路上,他们中有些人见过忠义军,但也不过只是忠义军在江阴的守备,对于忠义军大抵上都只是道听途说罢了。虽然,在路过常州时,也曾感叹过忠义军军纪森严绝非一般军伍所能相比,但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与忠义军军人接触。 刚才因放歌故友词曲一时感伤,看到楼下这个忠义军兵佐时,心有所感便请他上来对饮。这人倒也是极为豪迈,让杜登春这面前年少如存古一般的少年郎充满了好感。 那边店小二这会已经拿来的椅子和碗筷。众人也不客气自顾自的坐下后便互相斟起酒来。虽说与这些人相比,他年龄最小,不过只有十五岁,但是多年来随父亲东奔西走的他,心智本就成熟。而杜登春等人同样也不过三十来岁,在一起自然有不少共同语言。几杯酒下肚之后,阎复知道杜登春、沈羽霄等人都是夏完淳的故交好友。而杜登春之所以会邀请阎复,初时只以为是一时心性,但在饮下几杯酒后,他才对一旁沉默寡言的钱默说道。 “广安,你看名若与存古可有几分想像?” 他们对阎复的印象可谓是颇为不错,这会被杜登春这么提醒,顿时隐约的看到了故友的身影。或许就是因为有这种熟悉的感觉,才会让杜登春对他发出邀请。 起初众人也只是好奇他的忠义军身份,可当众人听说杜登春这么一说,无不是隐约的看到面前这少年,那气质确实与已逝的故友有几分相似。 “存古先生,又岂是在下所能相比?” 尽管夏完淳就义时,只比阎复大一岁,但并不妨碍他称其为先生,这会听人拿自己与其相比,立即连连说道。。 “于清河讲武堂中,在下与同窗每日皆会拜读存古先生所著《南冠草集》,诗中血性文字更是为我辈所感叹,还请诸位兄台切莫折煞在下!” “哦,你是说在江北有存古的《南冠草集》可读?” 杜登春等人立即惊讶道,《南冠草》是夏完淳在狱中所撰诗稿,后交付其姊收藏,虽说他们曾私印,但也仅限于少数人手中流传。却从未想到江北居然已经将故的诗集印成册。 “当然,非但有《南冠草集》可读,而且于我讲武堂中,更是人手一册,每日必读,存古先生之风采,实令我辈向往……” 听着江北刊印有的故友的诗集,杜登春等人的眼中无不是流露一种羡慕的神情。 想起夏家父子满门忠烈,阎复的心里顿时升起了一股敬意。 “三年羁旅客,今日又南冠。无限河山泪,谁言天地宽!已知泉路近,欲别故乡难。毅魄归来日,灵旗空际看。” 吟着这首《别云间》,阎复又说道。 “若存古先生在天有灵,看今日之天下,必可瞑目!只可惜,夏家满门忠烈皆为国尽忠,以至忠烈无后,若不然,书社自会将稿费送予其家人。” 阎复的话声刚落,那边杜登春在些许感伤之后,说道。 “夏门满门忠烈,如此忠烈之门居然就此绝嗣,实是可惜,不过存古发妻姐妹尚存于世,若是……” “九高!” 不等杜登春把话说完,钱默便打破沉默说道。 “九高兄切勿再言,以免打扰舍妹清修!” 钱默随后举杯,敬道。 “名若,如此年轻便能投笔从戎,揭竿报国让在下好生佩服。此酒敬名若!” “名若,有所不知,广安正是存古内兄。” “啊!在下方才不知,还请广安见谅。” 端起酒杯,阎复又朝杯着松江方向敬道。 “不,这杯该敬的夏存古等义士以及阵亡疆场弟兄!他们才是我大明真正之忠烈!” 说罢阎复便将酒一饮而尽。 “说的好!就敬真正的忠烈!” 钱默点了点头表情严肃的表示赞同,众人亦纷纷敬酒。 在气氛显得凝重时,刚下杯中酒的杜登春又吟道: “军歌应唱大刀环,誓灭胡奴出玉关。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 然后,看着阎复说道。 “经略所作之诗,尽是豪迈如此,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 感叹着着这诗中的悲壮,他又一次举杯说道。 “名若,我等不过只是寻常士子,而名若却是军人,经略作此诗,虽是明志,可想来,这北伐已近在眼前,此酒,既当是愚兄为贤弟壮行,祝大军北伐功成!” 北伐! 这两日,这首诗早已经于南京城中传遍,那些士子感叹着诗句的悲观时,他们的脑海中也只剩下两个字“北伐”。 “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 举着酒杯,阎复笑道。 “大丈夫生当如此!” “没错,大丈夫生当如此!” 在他们在喝完酒后,立即就将酒碗当场摔碎,那嗓间更是嘶吼道。 “大丈夫为国死,死亦无撼,北伐、北伐……” 章节目录 第189章 文士杀人(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于王府的府邸中郑成功,这时正静静的站在窗前看着外面尚带有积雪的树枝。虽说的天气已经像冬天时那般酷寒,而且已经是一天天的热了起来,可这雪还没化,而与此同时,这南京城的空气却是一天天的变得焦躁起来。 “军歌应唱大刀环,誓灭胡奴出玉关。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 又一次郑成功,于唇边轻喃着这首诗的时候,他的神情显得有些凝重,那眉宇中总带着些不悦。 自从那日在秦淮河上,甘辉等人为朱明忠洗尘,其写下这首诗后。这南京城中,便尽是一片北伐声,甚至就连那些对其没有多少好感的士子,同样也纷纷联名上书,希望尽快北伐。 “北伐……” 眉头微锁,郑成功于心底自言自语道。 “现在就北伐,会不会太仓促了?” 即便是站在郑成功的身后,已经年过八十的钱谦益,仍然注意他这个学生的异样,几乎是下意识的联系到了朱明忠,联系到了南京城中的言论。只见他不露声色的问道: “王爷,是否还在为这些日子以来各地士子们的争论烦恼?” 钱谦益的提问让郑成功略有些心恼的点点头。自从决定开乡试以争取民心之后,那些有乡试资格的士子们就纷纷涌向南京,其实说是乡试,倒不如说是会试,因为江西、浙江两地的士子,也要来南京赴考,而不是在本省考试。这是为了择选人才。 目前南京的客栈酒楼之中,已经住满了前来参加考试的士子。他们之中固然有被革除功名的人,同样也有入清不仕的遗老遗少。虽说其中难免也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生,可也有手拿长剑呼喊着“驱除鞑虏”的士子,原本这一切,都没有什么,年青人嘛,总要有些朝气,就像当年他来南京时一样,不也是与那些年青人一样吗? 但是这两天,情况却发生了变化。 “哦,本王听说,这士子皆在传着成仁的那首诗。” “军歌应唱大刀环,誓灭胡奴出玉关。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好诗,好诗,悲壮如此,实是世所罕见,成仁做诗,确实是诗如其人!” 看似赞叹不已的钱谦益,突然又把话锋一转,赞叹道。 “此诗一出,这南京城内更是有如雷动,各地的士子无不是传唱此诗。“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悲壮如此,焉能不为士子所感动,这士子们争论的自然也就越来越厉害了。现在这城中士子,无非就是两类,一类主张巩固江南,一派主张立即北伐,现在两派的士子,每每争论时,就全是一副将要打起来的模样。他们更是各说各的道理,巩固江南的有巩固江南的道理,主张北伐的也有他们的道理。” 看似一副忧心模样的钱谦益并没有刻意的是贬低那一派,非但没有贬低,甚至还站在公允的立场上对两派的观点加以分析。 “这主张巩固江南者,无疑是老成持重之见,毕竟江南是我大明当下的根本,或是能巩固江南,将清虏尽数驱出长江以南诸省,届时非但可以江南财赋、人丁助我大明他日北伐,亦可与朝廷取得联系,迎朝廷还都南京……” 在钱谦益言道着主张巩固江南观点时,他特意看了用余光观察着郑成功,观察到其在听到“迎朝廷还都南京”时,其不由自主的眉头微挑,心底顿时明白了许多。尽管郑成功现在人称“延平王”,但是在北伐时,他却所树旗号却是“招讨大将军”,而这一封号却又是由隆武帝所赐,而且其麾下大抵也都是以“国姓爷”称其,换句话来说,他的忠诚只属隆武帝。 至于永历……不过只是永历。 心底明白郑成功所思的钱谦益随后又说道。 “至于北伐嘛,确实有主张北伐的道理,目下清虏酋首领兵近三十万,集结于河南山东两地,如果我大军集结江北,力挫清虏主力,届时,非但江北可转危为安,到时候亦可乘势北伐,克复京师,若是京师克复到时候天下必可大定,如此,我大明既可中兴,还复我大明江山……” 在提及北伐的时候,钱谦益的话语间显得极有意思,他甚至特意提到了“江北可转危为安”,尽管他并未特意强调,但郑成功还是从这句话中,听出了其它的意思来,几乎是下意识的,他又联系到了,这次南京各地士子为何突然讨论北伐,主张北伐。 不正是因为朱明忠的那首诗吗? “军歌应唱大刀环,誓灭胡奴出玉关。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 当真是好计策啊! 突然,郑成功的心底涌起一阵不愉,尽管他很是欣赏这首诗,同样也欣赏那曲《精忠报国》,而现在,细细品味一下,他才发现这一切不过都只是朱明忠的计策罢了。 无论是这首堪称悲状的诗亦或是那曲歌,所谋所图的,无非就是为了逼他郑成功北伐!逼他郑成功领兵北上! 朱明忠是不是主张北伐,郑成功并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朱明忠需要郑家军北上,需要郑家军替他挡住清虏的三十万大军! 这才是朱明忠的本意! 好一个朱明忠,好一个朱成仁啊! 几乎是瞬间,郑成功的脸色就变得难看起来,说实话,他并不是不赞同北伐,但是他之所以反感,甚至恼火的是,别人把他当成傻子一般的愚弄,这才是他恼火的原因所在。 至少有那么一瞬间,郑成功甚至动起了杀人的念头。如果换成其它的将领也许,他恐怕已经命人将其抓住然后一刀砍掉了事,但是旋即他还是克制了内心的想要杀人的念头。 毕竟,郑成功非常清楚,忠义军早已不是忠义营,即使是忠义营,那忠义营也是游离于郑家军外的,这并不是他的顾忌,他真正的顾忌是朱明忠的名望,毕竟天下人皆知其赤胆忠心。当然,还有一点,张煌言! 如果杀了朱明忠,非但江北极有可能有会于倾刻间反戈一击,与南京势同水火,就是张煌言,恐怕也是如此! 在这一瞬间,郑成功似乎明白了,明白为何当初面前的老师曾不止一次的欲为大明毁掉朱明忠,有朱明忠在、有张煌言在,他们就是掣肘他郑成功的根本,或许其中一人,他可以不加顾忌,但是他们两人联手的话,即便是他也要顾忌七分。 一直立于一旁的钱谦益,一直观察着郑成功的脸色,查颜观色从来都是为官者的必须,而郑成功那变幻不定的脸色,让他意识到,自己的话语成功的左右了他的决断, 朱明忠! 心底冷笑着,钱谦益不露声色的想到那个最近风头正劲,大有“天下第四人”之势的朱明忠,或许他可以执掌江北四府,或许他可以执掌近十万强军,或许天下士子功名他可以想废便废。 但是在老夫手中,你不过就是一黄口小儿罢了,杀尔,又岂需用刀! 文人杀人本就无须用刀! 心底冷笑之余,钱谦益略有感叹的吟道。 “狼烟起,江山北望。龙旗卷,马长嘶,剑气如霜。心似黄河水茫茫。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恨欲狂,长刀所向!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何惜百死报家国……残雪凝辉冷画屏,落梅横笛已三更,更无人处月胧明。我是人间惆怅客,知君何事泪纵横,断肠声里忆平生……好词、好词,成仁之诗可柔可刚,可谓多变矣……” 听着老师的赞叹,郑成功的心底却涌现出四个字来“沽名钓誉”,尽管钱谦益并没有说那怕朱明忠一个不好,但现在,当这个念头在郑成功的心底浮现出来的时候,就像是一根嫩芽似的,开始生出了那根嫩芽。 尤其是“多变”那两个字更是让他整个人的心底,尽是一种难以言喻的不满于恼火,可郑成功仍然忍着,甚至深吸一口气说道。 “军歌应唱大刀环,誓灭胡奴出玉关。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诗……” 声音拉长,郑成功看着远处说道。 “诗是好诗!” 至于人嘛! 那就只能再议了! 郑成功暗自在心底这般寻思着的时候,他并没有注意到,这是第一次,他从本性上否认了一个人,而当一个人从本性上否认一个人之后,其它的一切都不再重要了。 也正是在这一瞬间,一个无形的裂缝,便在郑成功的心底生出了,而在那裂缝之中,同样也长出了一根不信任的嫩芽。 心知火候已经差不多的钱谦益,并没有继续添油加醋,文人杀人不用刀,是因为这刀是慢慢用上的,必须要掌握好火候,才能在必须时给对方致命一击,万万不能操之过急。 就在这时,那边有人通传。 “兵部侍郎张煌言求见王爷!” 一听是张煌言求见,郑成功的心底略微一动,然后他便朝钱谦益看去。 “老师不如与本王一同去见见少司马吧!” 章节目录 第190章 煌言心(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下官见过大将军!” 与以往一样,在参见郑成功时,张煌言仍然恪守着其为大明臣子的本份,以下官自称,而不是“臣”,那神态虽然恭敬,但却不见丝毫媚上之意。 如果是在江北的清河书院之中,或许朱之喻会用“不亢不卑”的形容张煌言的态度,但此时这四字并未传至江南,毕竟他的那句“圣贤自有中正之道,不亢不卑,不骄不谄,何得如此也!”不过仅限于给朱明忠的信中,至多也就是在官员培训时,要求其做到“不亢不卑”。 “免礼,苍水委实太过客气了!” 如果说张煌言是不亢不卑的话,那么郑成功的语气中,虽看似亲近但总难免带着些疏远。 “不知苍水来见本王,可是有事相商?” 与其它人喜欢拐弯抹角的不同,郑成功喜欢直接直去,绝不会浪费时间与他人虚以委蛇的客套,这同样也是他原本欣赏朱明忠的原因——两人的性格都是如此,甚至在听说朱明忠于军中推行一些军务令,他也深以为然令军中笔吏不得用文字修葺战报。但现在,这一切都已经成为了过去,当不信任的种子已经种下之后,那粒种子只会越长越大。 就像对张煌言一样,郑成功从未曾信任过他。 “回王爷,下官冒昧求见,实为两件事,一为公一为私,下官知王爷素重公事,所以,便先说公事,若有不到之处,还请王爷见谅!” 首先抱歉之后,张煌言便开口说道, “这几天,下官听闻这城中士子皆言北伐!想来王爷亦有所耳闻。” 来了! 见张煌言提到北伐,郑成功默默的点下头,示意他说下去。 “这士子关心国家大事,实是大下之幸。不过因为北伐关系重大,若是操之不慎,当下大好局面极有可能功亏一篑,所以,下官以为,当下断不可轻言北伐!” 张煌言的话完全不在郑成功的意料之后,别说是郑成功,就是钱谦益也是诧异的看着他,完全不明白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这张苍水到底是何用意? 心里这么思索着,钱谦益看着张煌言并没有说话,而是一副静观其变的模样,倒是张煌言自己,偶尔会把余光投向这钱谦益,这位钱宗伯可是沉寂了有一段时间了,现在看来,他必定是又得郑成功信任了! 有时候,官场上的很多事情都有其信号,就像现在郑成功让钱谦益一同见张煌言,无疑就是在向外界传递一个信号——他信任钱谦益。而深知官场的张煌言自然在第一时间体会到这个信息,自然会注意观察着钱谦益。 见其面露诧色,心底顿时“咯噔”一声,和他所料不差——郑延平看来是一定愿意北伐吧! 之所以会得出这一结论,是因为钱谦益的表情变化,对于刚得到大将军信任的他来说,势必会与大将军保持一致,而现在他脸上的诧色,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这诧异完全是因为——他明白大将军的心思。 大将军不愿北伐,至少现在不愿北伐! 而在他们看来,他们势必觉得,他张煌言定会主张北伐,因为北伐与朱明忠最为有利! “哦?苍水以为当下不宜轻易北伐,那又应该如何?” 郑成功不露声色的问道。 “巩固江南,待江南巩固之时,再商议北伐之事!” 尽管明知道,此次回南京,就是为了商讨大军下一步的行动,但在此之前,却需要加以沟通,而张煌言之所以不支持北伐,同样也有着他的个人想法。之所以会出乎意料,是因为在郑成功、钱谦益的看来,张煌言应该会千方百计的主张北伐,从而确保朱明忠的实力无损才对,可为何他却不主张北伐? “这江南实为大明根本所在,若是根本不固,北伐自然是无根之萍,以下官看来,此时我军应该趁当下良机,夺福建、克广东、收湖广,夺四川……” 然后就是迎回圣驾了! 瞬间,郑成功便明白了张煌言的意思。 而钱谦益听着张煌言的建议,心底暗自冷笑着,那看似浑浊的眼睛中,在看着眼前这两位时,更是闪过些讽刺。 无论是郑成功也好,张煌言也罢,就是朱明忠,他们一个个嘴上都说着大忠大义,可是实际上,无不是各有心思,无不是各有私利。 郑成功不愿意北伐,是不想实力受损。 张煌言主张西讨,是为了迎回朝廷。 至于朱明忠主张北伐,不过只是为了借兵阻敌,保住自身基业。 仅此而已! 所谓的“忠”,不过都是私罢了。 即便是看似忠心耿耿的张煌言的西讨,他的迎回朝廷,未偿没有借朝廷制衡郑成功的意思? 顷刻之间,钱谦益的心底似乎平静了,已经年过八十年他,心知这官场上从来就没有纯粹之人,曾几何时,他还曾为朱明忠感觉可惜,可不过只是短短数月,这人心便变化如此。 人啊! 人不为已,天诛地灭! 人皆有私啊! 随后,他们又说了什么,钱谦益根本就没用心去听,他不断的在心底反复权衡着,权衡着如何在这三人私心之中,为自身谋利,虽然已过八十,但他却不甘心就此沉寂,他并不致仕回到红豆山庄,他需要让天下人知道,他钱牧斋也是大明的“中兴之臣”。 “老师以为如何?” 有些分神的钱谦益听到郑成功的询问,连忙说道。 “少司马所言极是!” 在说出这番话时,意识到自己走神,并没有听清楚他们在说什么的钱谦益又补充道。 “想来王爷应该已有定夺,不知少司马方才所谓私事又是何事?” 因为之前走神的关系,所以钱谦益立即转移了话题,他知道,以三人各有所想的情况下,这北伐也好、西讨也罢,都商量不出一个所以然来,最终恐怕三家还是各行其是,还是尽早转移话题为上。 “是啊,苍水,方才你所言私事,又为何事?” 同样无意在北伐或西讨的问题上,与张煌言继续深谈下去的,郑成功有些好奇的问道。毕竟现在他已经知道了张煌言的想法,即便他不主张北伐,那么事情就好办了。 现在钱谦益打的岔正是时候! “呵呵,” 先是微微一笑,随后张煌言看着郑成功说道。 “其实,这件事,下官也不知如何开口,毕竟……” 尽管有些犹豫,但张煌言最终还是把话给道了出来。 “下官想问王爷,不知王爷九妹是否已经婚配他人?” 张煌言的问题,让郑成功整个人不由一愣,甚至有些不解的看着他,这老匹夫想干什么? 几乎是下意识的,郑成功甚至以为是这老匹夫想要……就在他几欲开口时,只听张煌言说道。 “若是九小姐不曾婚配他人,下官冒昧,想为九小妹许配一桩婚事!” 原来如此,原本心底略怒的郑成功,这才意识到他想岔了,便笑着问道。 “不知苍水欲为何人说媒?” 这会郑成功倒是好奇着,是那家的才俊能让张苍水出面说媒,不过细细一想,九妹的年岁已经大了,确实应该许配人家了,别说是九妹,便是小上几岁的女儿都已经嫁人了,确实应该考虑一下了。 “回王爷,下官尚未与说过此事,不过此人王爷也是熟悉的!” “哦?” 盯着张煌言,郑成功心想到,他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对方还不知道,他便主动上门来了? “不知此是人是谁?” “成仁!” 这两个字传入耳中的时候,让郑成功整个人不由一愣,他惊讶的看着对方,目中尽是惊讶。 什么?他说什么? 钱谦益更是惊骇的看着张煌言,几乎下意识的他便想出言反对,如果朱明忠成了郑成功的妹婿,那,那到时候,他又怎么针对此人。 “王爷,下官以为,成仁正值年少,虽出身孤苦,却也是国之栋梁,且当初九小姐与其亦有救命之恩,若是此事能成,也不失为一桩美事……” 在张煌言的话语中,郑成功的心里却已经掀起了一阵波浪来,他压根就没有想到张煌言会给朱明忠做媒,尽管对方还不知道,甚至在此之前,他都没有考虑过将九妹嫁给朱明忠。 现在,张煌言的建议,让郑成功一时间,居然无法平静。九妹嫁给朱明忠。不是不可,他们年岁相仿,且九妹对他也有救命之恩,这桩姻联之后,天下人只会以为郑朱两家既为姻亲,定是亲近非常…… 看着若有所思的郑成功,原本有意出言反对的钱谦益,突然想到了郑成功的之前的此许心思变化! 以郑成功的心机来说,当下之急,恐怕是稳定江北,如此一来,他又怎么会拒绝用九小姐去安抚朱明忠? 恰在这时,见王爷看着他,钱谦益便心想到。 既然张苍水提了,而且你郑森也不会反对,我也正乐得做个顺水人情。想到这里钱谦益便笑着说道。 “苍水此媒做的甚好,甚好……” 章节目录 第191章 家人(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许是因为冬日里难得的艳阳天,午后,瞧着那当空悬着的太阳,一抹纤巧的身影走在延平王府内的长廊上,步伐轻盈的郑灵在长廊中走着,充分显露出她的好心情。 暖洋洋的冬日映照在她的身上,让她那一头黑瀑般的长发闪动著美丽的光泽,也使得她那娇嫩的肌肤看起来更是吹弹可破。 恰在这时,有一群鸟儿飞过,婉转悦耳的啼叫声让郑灵忍不住停下脚步,仰起脸蛋望著那群的鸟儿。 看着那空中的掠过的鸟儿,她那嫣红的唇瓣一弯,勾出一抹甜美的微笑,而那张秀美的蛋形脸上,那双本应带着笑意的眸中,却闪动着一丝向往,似乎是在向往着鸟儿的自由。 对于十七岁的郑灵来说,她一直渴望着像那些鸟儿一样自由。当然,她之所以渴望自由,是渴望着能够像男儿一样投身沙场。 外人看她有着秀美的容貌和纤细娇小的身躯,往往以为她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女子,事实上正好相反,其实,自幼就立誓要报母仇的她,一直跟他人习武,更是练得一手好刀法,寻常三五个兵卒,压根就不是她的对手,所以绝对不是什么娇柔无助的弱女子。 目送着那群鸟儿飞远之后,好一会,郑灵才叹了口气,收回视线,继续往走廊的另一端走去。待她到了嫂子的住处,才知道嫂子去了大哥书房。 “嫂子去了大哥的书房?是有什么事情吗?” 大哥的书房平素府中的女眷可是不准随意进入的,今个难不成有什么事? “友姑,苍水今日和为夫说了一件事!” 看着夫人,郑成功的神色显得有些古怪,张煌言欲为九妹做媒的事儿,在他的心底掀开了一阵从未曾有过的波涛,以至于久久无法平静。 从被王爷请进这书房,董酉姑便知道,定是王爷碰到什么为难的事了,难道是与后府有关,难道是与自家的亲戚?想到近来确实有董家的亲戚前来投奔,于是她便立即说道。 “莫不是与妾身家人有关?请王爷放心,如果妾身家人做下违法之事,妾身非但不为其求情,只请王爷从重处置,王爷常言,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若是亲故违律,不能从重从严,天下必将变乱!” 董酉姑的深明大义,让郑成功深以为然的点头说道。 “友姑之言,实在是让为夫汗颜!友姑实是为夫之贤内柱!” 感叹着,郑成功摇头说道。 “不过请你过来,倒不是这事,而是因为苍水欲为九妹做媒!” “啊!” 想到九妹早就心有所属,董酉姑惊讶的看着郑成功,急声问道。 “王爷,可曾答应下来?” 随后双急忙改口道。 “其又意为何人做媒?” 心有所思的郑成功,并没有注意到董酉姑的失态,而是直接说道。 “朱明忠!” 在听到这三个字的瞬间,董酉姑整个人先是一愣,旋即又松下一口气,不露声色的说道。 “可是江淮经略使朱明忠?嗯,这人倒也是方今天下才俊,倒也能配得上九妹。王爷答应了吗?” 夫人的询问,让郑成功先是沉默片刻,然后才点头说道。 “夫人,九妹的性格刚烈,这些年之所以未嫁他人,皆是因九妹不喜,我这个妹妹啊……” 尽管看似叹息,但郑成功的脸上却带着些笑容。亦兄亦父,把九妹带大的他,自然了解这个妹妹。 “我倒是担心,她不愿嫁他,到时候……” “王爷多虑了!” 董酉姑的唇角微微一扬,看着王爷说道。 “若是其它人,九妹或许不愿,可换成朱明忠的话,九妹断然不会反对的!” “哦?这是为何?” 郑成功不解的看着夫人,他自然不知道女孩家的心思,旋即笑道。 “为夫明白了,像他那样的忠义骁勇之士,自然为九妹所喜,嗯,友姑,你去看看九妹的意思,若是九妹有意,这件事,便就此定下来吧!” 只当是九妹崇拜朱明忠凭通济门等血战声名的郑成功,自然不知道女孩家的心思,听夫人说到其不会反对,心底总算是松了口气,这件事,对他百利而无一害,至于九妹……只要她不反对既可,至于将来之事,又有谁曾知晓。 在定下了这件事之后,郑成功又暗自寻思道。 这张煌言出面为朱明忠作媒,恐怕没有那么简单吧……他这般做媒,肯定有着交好朱明忠的意思,而另一方面,难道他就不知道,这层姻亲却又有可能拉近两家的关系。 想到姻亲,郑成功自然想到了朱明忠的刻意为之的心机,他的眉头微微一皱,那脸上多少总显出些不悦来。 而张煌言为何会主动搓合这桩亲事? 郑成功半闭着眼睛,心底不断的思索着各种可能,而在郑成功这般思索着的时候,并不知道,在张煌言的府上,这会同样也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少司马,此事怕是大错特错了!” 面对刚刚得到的消息,吕留良长叹道。 “原本朱成仁游走于郑军核心之外,从不为郑延平所信任,而现在,少司马为其说媒,无疑只会令江北与江南拉近关系,从而使朱成仁为延平驱使,如此,又岂是国家幸事?” 对于身为张煌言幕僚的吕留良来说,他非常清楚,现在的局面能维持成现在这般模样,全靠三方的互相制约,而归根结底,若是没有朱明忠于江北游离郑家之外,仅凭少司马一人恐怕也是独木难撑。 而现在少司马却主动为两人拉起姻亲来,这一拉可好,拉近的却是那两家的关系,如此一来,眼下的大好局面自然就会发生变化。 “哎,少司马,这件事,您在与延平说时,实是应该与我等商量一下!” 面对幕僚们的反对,张煌言抚须笑道。 “正是因为知道大家必定会反对,所以张某才不曾与大家商量,这件事,看似与我不利,可于国来说,却大有助益!” 看着众人,张煌言解释道。 “若是这场姻亲能让他们两人拉近关系,且能让延平在其需要时派兵北上增援,岂不是件大好事?” 作为大明的兵部侍郎,张煌言有他的坚持,而他的坚持非常简单——一切为了大明的江山! 在他的心中,没有任何事情能比得过大明的江山。也正因如此,他才会选择为朱明忠作媒,是为了拉近他与郑成功的关系,从而让郑成功会倾力支持他于江北抗敌。 “目下,于江南威胁最大的就是清虏酋首所领的数十万大军,虽说成仁麾下有十万精兵,可能否抵挡得住清虏三十万大军?” 之所以抛开一切,去促成这桩亲事,张煌言自然有他的考虑,而他所考虑的非常简单,就是想要促成他日郑成功对江北的支持。从而保证江北不至于陷入敌手。 “少司马是凭此,让延平在清虏南下时,派援军北上?” 魏耕看着少司马问道。 “如果清虏酋首南下,成仁势必需要延平的援军相助!” 点点头,张煌言继续说道。 “只有如此,才能保全江北,令江北为江南门户,屏卫江南,也只有如此,我等与江南,才能从容西讨!” 西讨! 这才是张煌言的目标所在,他需要向西南进军,从而取得与朝廷的联络,当然,还有就是通过对西南形成压力,迫使清虏将注意力从朝廷身上转移到这边,而在这个时候,他需要江北局势的稳定。 “而于清虏而言,其最大的障碍就是江北,而如若成仁能与郑家联姻,无论延平是否会派遣援军,势必会令清虏以为,在其进攻时,延平自然不会坐视不理,如此一来,以成仁善战和忠义军的骁勇之名,再加上江南的援军,清虏必定不敢轻易南下,毕竟,清虏绝不敢轻易让其酋首涉险!” 尽管张煌言的分析让魏耕、吕留良等人无不是点头表示赞同,但赞同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自己的想法。 “虽说如此可令清虏知道南下压力,但清虏南下已经不可避免,少司马从中搓合这桩亲事,虽看似有利于江北,可若是因此令成仁成延平臂膀,到时候,只恐……” 魏耕看着张煌言直接说道。 “只恐非是国家之幸!” 尽管魏耕并没有直接道出他的担心,可这一句“非是国家之幸”仍然让人们听出了他话中的含意,到时候郑成功一家独大,肯定不是“国家幸事”,毕竟对于朝廷来说,现在的形势反倒是最好的——有数员大帅统兵,虽偶有分歧,但总归仍好过一员大帅一家独大,毕竟一家独大会导致什么,在史书上有着太多的例子。 到时候,夺权篡位也是极有可能的事情。 “延平绝不会那么做!” 张煌言用极为肯定的语气回答道,对于郑成功,他可以说是极为了解的,或许他有一些私心,但他仍然是大明的忠臣。这一点是无须质疑的。 “再则,成仁也绝不会把江北拱手让人!” 章节目录 第192章 惊闻(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小冰川期最冷的时候有多冷? 朱明忠并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三个半世纪之后,南京的三月绝不会再下什么桃花雪,而且还会下着如此之大的桃花雪。 看着这漫天飞舞的雪花,朱明忠的神情显得颇为凝重。脑海中依然翻滚着张煌言的话语。 “其实,成仁也是知道的。放眼当今天下之中,能够配得上成仁身份的,除了延平九妹之外,恐怕别无他选了!” 简单的一句话,清楚的表明了一个现实,朱明忠的婚姻必须要考虑到利益!尽管在此之前,他几乎未曾考虑过的婚姻一事。 但现在,张煌言这么一说,朱明忠却不得不去考虑此事。 “若成仁娶九妹为妻,不仅可弥和成仁与延平之间的关系……” 面对这些理由,朱明忠似乎没有拒绝的理由,当然他也没有加以拒绝,男大当婚,身处这个时代的他,自然不会去想象着什么“自由恋爱”。在过去不到一年之中,他已经充分的适应了这个时代,就像家中的几个侍妾一般。 现在,婚姻同样也是一种适应。 “似乎她也不错!” 脑海中浮现出于他有救命之恩的女子,自然会想到初见她时,其身穿的胸甲时的飒爽英姿,尽管她的相貌不像夏家姐妹那般妖媚,但也是清丽可人,按后世的标准,也算是八分的美女。而且对于郑灵,他同样也是心存好感。 “而且家世也很好!” 与郑家联姻的益处,是朱明忠无法忽视的。也正因如此,他才没有拒绝。就在朱明忠这么思索着的时候,身后的脚步声,让他回过头去,看到来的是谁之后,他微微笑道。 “四石,你来了!” 来的是军正司的军正丞石磊,他不仅是忠义军的军正丞,同样也是忠义军的情报主管。 “经略您已经决定迎娶郑家九小姐了?” 点点头,朱明忠注意到石磊的神情带着些犹豫,于是他便出言问道。 “四石,可是有什么话要说?” 直视着石磊,朱明忠问道。 面对经略的询问,石磊显得有些犹豫,但想到那件事,他先是沉思片刻,随后才说道。 “经略知道末将曾出身于锦衣卫。” 朱明忠点点头,这也是让石磊主持情报的原因,而且对于情报工作他确实有他的一套方法,再加上偶尔的一些提醒,现在军正司已经在京师和南京等地建立起了一个情报网。 “锦衣卫是皇上亲卫,所以在甲申天变时,锦衣卫奉命守卫城门。大部分人在守城时就已经身死……” 石磊的声音并不大,他甚至提到他的工作,在锦衣卫中的时候,他曾多次前往山西、河南等地查探乱民的情报。 “而末将,当时正是闯贼一同抵达京城,只不过比其它闯贼早一日进城,当时的昌平总兵、怀柔总兵、大兴总兵已叛,正带兵从北、南、东前来,京城旋将被合围,而末将进城抵达镇抚司后,见到骆都督的时候,因为末将曾于贼营中收集情报,对闯贼极为了解,所以骆都督曾命末将要找一条安全的路,护着皇上出城去。大概是要护送皇上去南京……” 石磊的话让朱明忠一愣,他还真没想到,石磊当年居然会负担这样的任务,甚至有那么一瞬间,他想到,如果当年石磊成功的把崇祯等人护送到南京,这南明的历史是否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为什么没能成行? 不过朱明忠并没有开口打断他的话,而只是听他继续说下去。 “后来末将拿着骆都督的令牌进了宫中,而在进宫后,当时宫中已经混乱不堪,末将好不容易才从宫女、太监口中知道皇上的下落,在宫中末将看见宫女和几个公主歪斜地趴在台阶和回廊上,而从殿门的里面我看见皇后的脚……” 尽管石磊的语气看似平静,但是朱明忠仍然注意到,在提及这一切时,他那语气中压抑着的痛苦。 “后来,待末将找到皇上的时候,皇上那时候已经自缢在了煤山上,皇上旁边是王公公……” 提及当年的旧事时,石磊的神情显得有些低落。 “这么多年,末将一直想着,若是当年,末将能早几个时辰进宫,也、也许这天下不至于是这个样子……” 看着面色凄凉的石磊,朱明忠从未曾想到,他居然会负担这样的使命,原本他也许有机会带崇祯离开京城,可是……历史并没有给他机会。 “四石,往事已矣,当年误先帝者绝非是四石,而是朝中之臣,若是……” 长叹口气,朱明忠心底不禁涌出些疑问,若是当年崇祯逃到了南京,又会是什么模样?大明能够像一些人假设的那样,至少能与满清划江而治,从而维持国运数百年吗?显然也不太可能,因为毕竟崇祯也只剩下了一个名义,即便是到了南京,手中没有军权,又如何维持中央的权威? 中央的权威是依靠军权维持的,而崇祯的手中又有什么? 也许,正因为明白这一点,所以崇祯才选择了自杀殉国吧! 于心底暗自沉思着时候,只听石磊继续说道。 “后来末将便离开了京城,最终落户江南……” 看着经略,石磊犹豫着,道出了他讲述这些故事的原因。 “当时在宫中的时候,末将在昭仁殿发现昭仁公主虽然胸前被刺一剑,但却还带着些气息,所以当时末将便决定带上她一道去追上皇上。可是公主当时叫我不要让她的父亲看到她还活着……” 昭仁公主? 石磊的话,让朱明忠不由的一愣,不对啊,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活着的那位不是长平公主吗?甚至在韦小宝里,还有那位长平公主。 这昭仁公主又是谁? “……后来末将便与昭仁公主,藏在城中一户因为瘟疫死绝了人的小屋里,当时昭仁公主胸膛被先帝刺穿,期间更是几次险些丢掉性命,直到听到一切炮声都停了下来,才从房中走出来,打听其它人的下落,并且四处寻找医生。再后来,清虏入关,闯贼逃出了京城,再后来我也见过一些同僚,他们有的进了清虏皇帝的鸾仪卫,也有的为了生计成了沿街叫卖的商贩,他们大都不认识末将,即便是认识的,也未与末将打招呼……” 听着石磊的讲述,这看似简单的故事背后,不知藏着多辛酸……不对,突然,朱明忠意识到石磊所说的话语中隐藏着的信息。 “虽说末将没有像都指挥使王国兴那样凛然自焚,也没有像指挥同知李若琏、千户王文采那样守卫崇文门、宣武门而身死,可末将却总算为先帝保全一丝血脉!” 什么! 石磊的话瞬间印证了之前的想法,可既便是如此,朱明忠仍然连声问道。 “四石,你是说先帝还有血脉尚存于世间?” 朱明忠之所以会这么惊讶,是因为除了他令人寻找的那个人之外,他从未曾想到,崇祯还有子女活在世上。 “昭仁公主……” 突然,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出了石昭的身影,他盯着石磊问道, “石昭……她是昭仁公主!” 盯着面前的石磊,朱明忠反问道,石昭、石昭……脑海中浮现出石昭的模样,难怪她的眉宇间总带着些许忧色。 “是的,经略!” 终于,道出这个秘密之后,石磊总算是长松了一口气,这个秘密在他的心中埋藏了十几年,现在终于说出这一切之后,他整个人反倒是放松了,解脱了。 随后,他便在那里静静的看着经略。 石昭是昭仁公主! 是崇祯的女儿! 那,那个被杀死的昭仁是谁? 几乎不需要细想,朱明忠也能猜出那个昭仁是谁,对于石磊来说,他自然有办法处理这一切。自然会让天下人都以为昭仁死在了在宫中,死于先帝的剑下,甚至,如果他当年能够救下崇祯的话,也有可能会让李闯等人以为其身死,然后带其逃往南方。 过去,不知道这个消息的朱明忠,只以为她是石昭,而现在……她是昭仁,盯着石磊,朱明忠沉声问道。 “四石,你希望我怎么办?是将此事上书延平,可你要知道,若是此事为他人探知,极有可能令她为心机不纯者所用!” 面对经略的问题,石磊便知道他赌对了,这么长时间的接触,他知道眼前的经略与其它人不同,至少,他永远不会拿一个弱女子做为工具。他不屑于,经略有经略的骄傲,正是这种骄傲,才使得他与其它人截然不同。 “经略,末将……” 沉吟片刻,石磊说道。 “末将但请经略作主!” 在石磊把皮球踢过来的时候,面对这个皮球,朱明忠无奈的暗叹道。 这算什么事…… 现在怎么办? 面对这个皮球,朱明忠整个人不由自主的陷入沉思之中,他的脑海中甚至想到了另一件事,一件他吩咐其它人已经谋划很长时间的事情,这件事,他一直都瞒着石磊。 现在看来,瞒着他,无疑是正确的! 章节目录 第193章 王士元(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天色尚未放明,这河边的客栈里便忙碌了起来,行商、脚夫无不是纷纷起来张罗着货,准备启程。 在行商、脚夫忙活着的一样,那在客栈大堂里睡了一宿的和尚这会也启程了,临了时,那客栈掌柜还施舍其一碗稀粥。 这时正是三月天气,相比北方的酷寒,这浙江已经稍微见了些许春意,可即便是如此,那北风吹来的时候,仍带着些寒意,穿着一身破旧僧袍的和尚,就这么拄着一根竹杆,缓缓的向前走着。 偶尔的还会有行商从他身边路边,会招呼着他问其要不要坐车歇歇脚,和尚只是笑摇着头,表示感激之余,瞧见那些行商们已经重拾了汉家的衣裳时,脸上多少带着些笑色。 顶着仍显有些刺骨的寒风,和尚在这路上走了一个多时辰,那路边的雪还是未化,一路上,每当碰着茶棚的时候,他就会进去讨口茶,顺便的与那些茶棚里的聊上几句,似乎是在打听着什么,不过大家似乎对这和尚都没有什么防备。 听着那些人讲道着家长里的事时,和尚脸上带着微笑,偶尔也会插上一句话。 “我说和尚,若是我猜的不错的话,你定是当年不愿意剃发才当了和尚吧!” “可不是,现如今已经是这大明的天下了,你又何必如此薄待自己,便是还了俗吧!” “已经是出家这么些年,早已经习惯了!” “嘿,和尚,还俗还能有啥,就像我们村胡老爷的女婿过去也是寺里出家的和尚,非但早就还了俗,还娶了胡老爷的女儿,前年刚添了个大胖小子……” 说话的人也就瞧着的二十来岁的模样,脸膛黑黑,穿着一身破旧的棉衣,一脸忠厚老实的摸样,扭头看着和尚憨憨道: “和尚,瞧着你也像是读过书的人,咋个就想不开呢?” 这人的话,就像是给了和尚当头棒喝似,然后他先沉思片刻,然后问道: “这位小施主家在何处?” 那脚夫打扮的青年笑道: “和尚,可是想要去见见那人,这可巧了,你往南走三里,他正在唐村唐老爷家做教席,姓王,叫王士元。” 见和尚似乎仍有些不安,他又道。 “和尚,你就放心吧,便是还了俗,这日子还是继续过嘛,更何况,现在这天下不已经是咱大明的天了嘛。” “唉……” 长叹口气,心情似乎有些沉重的和尚并没有说话,甚至连和旁人闲聊的精神也没了,喝完茶后便与众人告辞,朝着唐村的方向走去。 其它人瞧着那和尚的背影,也是纷纷摇头叹息, “唉,瞧这人的模样,当年不定也是有功名的,都是狗鞑子造的孽啊……” “不可是,老天保佑国姓爷打败狗鞑子,待到大明的皇上还了朝,这天下也就到好日子了……” 对于身后百姓们的言语,和尚自然不知道,他走到半道,碰上几个路人,又询问了唐村的位置后,便继续往前走着。待到了唐村的位置之后,已经快近饷午,问出村中私熟的位置后,和尚便朝着私熟走去,这会那熟中恰好已经下课,迎面碰着十几个孩童从房中走出来,待孩童纷纷离开之后,和尚看到一个二十几许的青年。 王士元同样也看到了熟前站着的和尚,瞧着和尚身上的破衣,连忙展出一个笑容,主动邀请道。 “师傅来的正是时候,这正是饭时,若是师傅不嫌弃在下这里的粗茶淡饭,便于此用过饭再走也不迟!” 对于王士元的邀请,和尚自然没有拒绝。 “如此,便打扰施主了。” 正像王士元说的那样,饭确实是粗茶淡饭,一碗米饭,一碟咸菜、一碟素炒的萝卜,在吃饭的时候,两人开始时谈得是经书佛法,可慢慢的却又谈到了文章,随后又谈到了时事。 “……和尚从江北过来时候,曾路过中都,听闻朱将军拨银数万两命凤阳地方官修葺皇陵,只可惜先帝之陵不在江南,若不然,以两位朱将军之忠,又岂不修葺先帝之陵……” 定一和尚口中的“两位朱将军”,前者自然是南京的郑成功,他被赐国姓,并且也以国姓朱自称,而另一位就是江淮经略使朱明忠。觉察到,尽管王士元想要掩饰,但是那微红的眼眶仍然暴露出他内心的情感。 “两位朱将军皆是大明之忠臣,如今江南能复以大明天下,得亏了两位朱将军!待将来京师克复之时,先帝于九泉之下也能瞑目了” 借着喝茶的功夫,王士元用茶杯挡住了有些发红的双目。 “先帝如何能瞑目?” 放下茶杯,定一和尚摇头长叹道, “想当年闯逆入寇、清虏入关,经此剧变,先帝子嗣更是下落不明?如此,即便是将来天下光复,先帝又如何能瞑目?” 见王士元因为这番话似有些伤感,定一和尚似有意似无意的说道。 “小僧在江北时曾听闻,朱将军命人探寻先帝后人,听说,似乎有了些消息……” 随后他又用相对平静的语气说道。 “曾有王姓乡绅往衙署禀报,其父曾收留过先帝之后,说来也巧,因为那乡绅称其父为他改名为王士元……” “啊……你、你……” 原本还沉浸于那伤感之中的王士元一听这话,就像是道惊雷于耳边炸响似的,猛的从椅上跳起身,惊恐的看着对方。 “定,定一,你,你到底是何人!” 惊恐的看着这衣衫破旧的和尚,王士元从未曾想到,有一天居然会有人当面点破他的身份,惊恐非常的他,眼睛更是盯着那房门,大有夺门而逃的意思。不看着已经站起来挡于门前的定一,面上尽是惶恐不安之色。 “在下是忠义军军正司军正李德才,奉江淮经略使朱将军之命,往江南探寻先帝后人,先前有所隐瞒还请见谅!” 盯着欲夺门而出的王士元,已经扮了一个月和尚的李德才,没想到这位任务居然那么容易,刚到余姚便找到了目标,不过想来也是,毕竟经略那边已经提供给他很多资料。 他就是先帝子嗣? 如果没猜错的话,肯定是他,若不然又岂会因为这几句话,吓的面上全无丝毫血色。 而且是与不是都不重要,对于他来说,完成任务才是最重要的。这次任务是经略直接部署,甚至就连他的顶头上司军正丞也不曾知道其来此的目的。 尽管来人已经表明了身份,但是王士元仍然是一副面若灰的模样,他看着面前这人喃喃道。 “为,为何非欲寻我,你,你便、便放过在下可好,在下……” 既便是坐到船上,看着船舱中的妻儿,王士元仍然是一副唉声叹气的模样,他根本就不相信那李德才口中的话语。 什么不会伤及他分毫,什么会保证他安危,在他看来,不过都是托词罢了,即便是直到现在,当年弘光朝“伪太子案”依然影响着他的判断,在他看来,有永历皇上在那,那朱明忠又岂能保他安危。 将已经睡下的儿子放在床上,王胡氏有些怯怯的看着相公,尽管相公让她不要担心,但从他的脸色中,她又岂没看到相公的惊惶,自从两人结婚以来,这几年,他总是会在噩梦中惊醒,直到这几个月,才算睡踏实了,可谁知道,前天却突然收到相公的信,让她带着孩子到码头。 “相公,咱,咱们这是往那去?” 往那去? 面对王胡氏的话,王士元只是摇头常叹口气。对于他来说,他同样也不知道,这是去什么地方。 倒是恰好掀帘进舱的李德才听着这句话后,立即笑道。 “王兄难道还没有告诉嫂妇人嘛?想必嫂夫人也知道王兄家于江北,这不,小弟是奉王兄家中故友之请,请王兄回家!” 回家? 错愕的看着李德才,见妻子神情中的期待,尽管心下苦涩非常,但王士元仍然点头说道。 “是啊,回家,回家……” 回家! 那个家能回吗? 整整一夜,王士元都未曾睡下,躺在床上的他,脑海中所浮现出的是当年闯逆进城后的一幕幕,既有与父皇的最后一面,同样也有被舅舅献出后的绝望,但更多的却是十几年颠沛流离的惶恐。即便是娶妻生子,但是那层身份在那,仍然让他每每总是会从噩梦中惊醒,尤其是儿子生下来之后,更是唯恐因为自己连累着妻儿。 年前,这余姚重归大明之后,原本他想着总能安稳下来了,毕竟无论是谁当大明的皇帝,都不会真个去找先帝的后人,只要他加以保密,便可以不用再像过去那样提心吊胆,便是生活艰难一些,又有何妨? 可谁曾想,终于还是有人找上了门! “士章兄,你这又是何必呢?” 想着那朱将军居然知道他的名字,王士元自然而然的想到曾将他赶出家门的王士章,只以为是他为了向官府邀功,才让惹来那朱将军派人上门。 “但愿,但愿……但愿,他真是大明的忠臣吧!” 几天后,在船沿着大运抵达常州的时候,刚一到码头,王士元便听说今天正是那位朱将军大喜的日子…… 章节目录 第194章 婚事(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这算是包办婚姻吗? 直到定下婚期,举办婚礼的时候,朱明忠还觉得有些晕糊糊的,毕竟,这一切来的太快,太过突然了。 至少在来南京之前,朱明忠压根就没有想到,自己会结婚,而现在,他结婚了! 这算不是算是包办婚姻? 应该不算吧,至少倒是挺喜欢她的。 朱明忠这般寻思着,至少有那么一瞬间,他还有些窃喜,因为就后世的眼光来看,郑灵虽然不像夏家姐妹一般算是顶尖的美女。但怎么着也是八分美女。而且那清丽可人的模样,也确实动人。 因为男方家中没有长辈,所以一切都由张煌言为之操办,或许朱明忠并不是他的麾下爱将,但是作为一员处于半独立状态的军中将领,为其主婚本就是件拉拢人心的好事。至于女方,作为郑家的九小姐、延平王的亲妹妹,出嫁的话,自然不需要男方这边考虑。 而在南京的郑军诸将和西征军以及忠义军将领,凡是得到消息后能赶得到的,都会亲自赶至南京,至于无法赶来的或者因为军务无法抽身的,都会专门派人送来了一份厚礼。甚至连南京城内由郑成功奉养的那几位宗室,也纷纷送来了他们的礼物。不过,作为没有进项,只能靠郑成功奉养的那几位宗室王爷,相比于那些个领军在外的将领,自然显得寒酸一些。就像宁靖王朱术桂却只能拿出一副他自己写的字画来。 不过虽是如此,对于南京城来说,这确实是一件大喜事,打从南京光复,似乎就没有比这更热闹的事情了。但是作为当事人的朱明忠,一开始是高兴,到后来也就是强颜欢笑了,按着明代时的规矩举行的婚礼,可谓是非常繁琐,慢慢的好奇,就像成了煎熬,熬着,熬着,整个人便只能任由周围的宾客们随意摆布了。 明式的婚礼显得很是繁琐,这是因为两家人皆不是寻常人家,再加上郑灵是郑成功的小妹,虽说没有封号,可这婚礼仍然是按照郡主的规矩,而且所有人都清楚,若是朝廷在的话,没准规格还会再高上一格来。 在繁琐的婚礼之后,与后世不同的是作为新郎官的朱明忠还要与男宾客们继续开怀畅饮,因为人多的关系,待到陪好客人的时候,他已经有了七分醉意。直到这个时候,才由众人将他簇拥着送进新房,然后就将整个空间完完整整地留给了一对新人,不对,还有一个贴身的丫环,还在一旁站着。 当洞房完全安静下来之后,七分醉意的朱明忠看到坐在床上,穿着一身大红凤冠吉袍的女孩时,才终于恢复了几分清醒。 我结婚了! 看着端坐于床上的郑灵,尽管还没有掀开那盖头,但他仍然有一种感觉,与过去截然不同的感觉,似乎在这个一瞬间,他有了一个家!这种感觉与在清河时截然不同,尽管在清河的府邸之中,还住着他的三个侍妾,可那里并不是家。 也许,这才是家! 在内心这么感慨着的时候,朱明忠突然有些迷茫了——接下来怎么办? 应该是掀盖头吧! 即便是已经有了三房侍妾,但朱明忠并没有结婚的经验,毕竟那三房侍妾不过都是“抢来”的,自然也没有可能经历这一切。 想到电视里曾看到的步骤,又想到之前他人的叮嘱的那些个规矩,朱明忠便径直朝着她走了过去。 听着那脚步声,在那脚步越来越近的时候,端坐于床上的郑灵整个人都紧张的心脏快到跳到了嗓子眼里,看着那越来越近的脚,想到之前嫂子们教导的规矩,她便有些急切的说道。 “夫君,奴家这盖头要用喜秤掀下来的!否则不吉!” 尽管内心紧张,但郑灵的语气仍然显得很是镇定。不过那互相交缠的手指,却说道出是她内心的紧张。 “喜秤?这是什么规矩?” 心底疑惑着的时候,一旁侍候着的俏丫环双手捧着一个木盘说道。 “姑爷,请掀盖头!” 瞧着木盘中的喜秤,其实也就是一个秤杆,朱明忠这才想起之前别人告诉他的事,掀红盖头之所以会用“喜秤”,据说是因为秤杆上标明斤两的星星,由天干地支配合而成,南斗六星,北斗七星,再加上福、禄、寿三星,恰合十六之数,而十六两为一斤,用以挑盖头则大吉大利。 “嗯。” 接过那秤杆,朱明忠回过头去,只看到郑灵依然是一副端端正正的坐在那。大红色的盖头也跟先前一样,严严实实地挡在头上,就像刚才压根就没有说话似的。 大步走回床边,朱明忠直接拿着这杆喜秤挑起她头上的大红盖头。 挑开大红盖头的瞬间,朱明忠的眼前顿时为之一亮,映入眼间的依旧是那张俏利的脸庞,甚至还略带此许婴儿肥,这是一张典型的俏丽萝莉脸,长长且上翘的睫毛配着那双大眼睛,瞧着有点像是的洋娃娃,也许是因为紧张有些轻轻的颤动着。 如果用朱明忠的审美眼光来看,眼前这个化着与后世淡妆类似桃花妆的女孩,就像大学众多女生里相貌较为出众的大学新生。 而现在,她却是他的妻子。 想到初入这个时空时,险些被人砍头,那时他正是被她所救,那个时候,置身于底舱的他,初见她时的惊艳,至今仍然停留于脑海中,在过去的很多时候,总会不时的于脑海中浮现于眼前,她是他来到这个时代见到的第一个女子,那时性命堪忧的他,从未曾想过,有朝一日她会成为他的妻子。 “九……” 原本想称她“九小姐”的朱明忠,话刚出口,就意识到现在已经不适合再称她为“九小姐”了。 “夫君,奴家闺名阿灵。” 心思灵巧的郑灵满面羞的说道。 先前看着他盯着自己时的模样,郑灵的心底只有一种甜滋滋的感觉,那是一种从未曾有过的、陌生感觉。 “阿灵,” 看着穿着一身吉服的郑灵,不知应该说什么朱明忠,连忙说道。 “你要喝茶吗?” “嗯。” 从拜天地后便一直这么坐着的郑灵自然有些口渴。 为郑灵倒了一杯茶,朱明忠把茶杯递给了她,虽说口渴,但是她仍然只是小口的喝着,在喝茶时,感觉到他的视线始终盯着自己,那投来的视线让她的心底只是一阵慌乱,羞怯的垂下头来。 看着她那副娇羞模样,只觉得一种欲念在心底升腾起来的他,便走到她的身边,把手放在她的肩头时,可以清楚的感觉到她的浑身轻颤。 “夫君,不是要喝交杯酒吗?” 郑灵紧张的提醒道。 “这个时候,还喝什么酒?” 本就带着醉意的朱明忠,那里还顾得及其它,而是一把抱住了她。 浑身僵硬的郑灵,满面羞红的喃道。 “你、你可得轻点……我……害怕。” 房中的那儿臂粗的红烛很亮,许是南京外的蜡场用香料混和蜂蜡做的,点着之后,空气中带着一股股淡淡的甜味,也不知道是不是还带着些其它的效果,以至于朱明忠整个人都感觉内心一种火焰在燃烧着。尤其是在听到她的这句话时,那股火焰更是从心底升腾起来的,他的目光中更是燃烧起了一阵烈焰。 被放到床的郑灵软软地仰躺在床上,头往一旁避过去,脸上羞红一片。俯下身时,看到她那张俏丽的脸蛋,恍惚间,朱明忠。忍不住伸出那张已经变得极为粗糙的大手在她的脸庞上轻抚着,那细细腻的肌肤叫他不敢用力,就像是生怕会摸破她的皮肤似的。 有些迷恋的触摸着这张脸庞……这张曾在绝望中给他带来希望的脸庞,曾多次出现在他的梦中,而此刻离得这么近,一时间,朱明忠居然难掩内心的激动,就像是初出茅庐的后生小子一般,心脏紧张的跳至嗓子眼。 感觉到他的触,满面羞红的郑灵睁开眼睛来,立即与朱明忠对视上了,看着他的眼神,她又慌忙闭上了眼,那长长的睫毛一阵颤动,红艳的嘴唇紧抿着,整个人完全说不出话来。此时的她看起来还是非常紧张,身体绷得很紧一动不动的,就那么躺在床上。 而这时朱明忠先是亲吻她的额头,许是那胭脂的味道,很甜、很香、很宜人,而这时只听到那蚊蚋般的话语从她的嗓间说出。 “夫君,先,先吹灭蜡烛……” “别,别急,床帘先放下来……” 说罢,郑灵的脸更红了……这时她听到衣衫脱去的声音,然后感觉到一双手在脱解着她的衣服,她整个人顿时绷直了,眼睛紧紧闭着、身体僵直在那里。任由那只手摸索着…… 在这间满是喜庆之意的卧房里,那儿臂粗的红烛带来了暖暖的光亮,喜庆的红烛浑身红彤彤的,散发出淡淡的芳芬…… 而在那悬着床帘的红木大床上,一件白绸中衣从中丢了出来,在女孩尖细的话语声中,又有几件衣服又被从帐间丢出…… 章节目录 第195章 家人(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虽说正是新婚燕尔之时,但是作为当事人的朱明忠,却没有闲情逸致享受着新婚,至少不可能像后世的人们一样,享受着婚假,享受着蜜月,甚至就在婚后的第三天,作为郑家姑爷的他带着郑灵回门时,与董夫人等家人简单的客套后,他就被郑成功请进了书房之中。 “成仁,坐!” 穿着一身便装的郑成功请朱明忠坐下后,然后看着他说道。 “成仁,过阵子,就回清河了吧!” 看着朱明忠,郑成功直接说道。 “这一次请你和苍水来南京,也就是为了定下今年的方向,苍水那边不主张北伐,他意于今年取下湖广,缓解西南那边的压力,让朝廷那边能松下口气,至于南京,军中的诸将希望能乘势打下闽省,总之,大抵上也就是这样了……” 郑成功在说话时,双眼直视着已经成为他家人的朱明忠,虽说看似多了些亲近,但是不知为何,现在对于眼前的朱明忠,却没有了过去的那种发自骨子里的欣赏,或许是因为他的心机太沉。 想到心机,他的脑海中便浮现出另一件事来,看着朱明忠的时候,那心思总变得复杂许多。 “哦,小弟知道,相比于江北,目下江南清军兵力空虚,用兵之道本就是避实就虚,大将军和少司马如此决定,自是理所当然!” 因为现在已经成了郑成功的家人,朱明忠自然不能再像过去一样自称“末将”, 其实,在确定他们都不主张北伐之后,朱明忠才真正松下一口气来,至少他又给自己争取了一年的时间,无论今年西征的结果如何,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北伐是绝对不可能了。 或许在外人看来,北伐对朱明忠最为有利,但对于把持江北的朱明忠而言,他自然不希望有任何人插手江北,这非但是为了他自己,同样也是为了江北,为了将来的北伐,毕竟,对于北伐,他有自己的打算。在这种情况下,现在北伐,自然是他坚持反对的。 不过还好,都没有轮到他坚决反对,这边郑成功与张煌言已经私下里达成了一致——西征! 在未来的一至两年内,大军将会实施西征,从而收复整个长江以南地区。 “以江南为根本,待时机成熟时再行北伐,此计亦是当年高皇帝之计,末将亦深表赞同!” 朱明忠的赞同,在郑成功看来,只是“心机颇深”的另一种体现,甚至在他看来,当初那个宛如赤子一片拳拳之心的朱明忠,已经消失了,现在在他眼前的不过只是一个心机极深之人。 “成仁,对为兄的这个决定,你是否有什么意见?” “末将不敢!” 面对郑成功的问题,朱明忠自然只能如此回答,随后唯恐其不满,又继续说道。“且不说避实就虚,本就符合用兵之道,再则,目下以我军之实力,亦不亦与清虏硬碰硬,若是直接挥师北伐,仓促之中,恐令北伐受挫,到时候使我军尽失北伐本钱,如此一来,反倒于国事无益!” 听着朱明忠的解释,郑成功只是深以为然的点点头,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用另一种眼光打量着朱明忠,他真的变了。 到底是变得更加圆滑,还是更加谨慎了? 郑成功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去年的朱明忠,绝不至于说出这番话来。 想到去年朱明忠的那种赤诚,郑成功不禁暗叹着官场果然是个改变人的地方,可惜了…… “成仁所言极是!” 略点下头,郑成功看着朱明忠说道。 “至于江北,嗯,这江北恐怕只能靠成仁你自己独力支撑了,不过,你放心,若是你有所需,为兄绝不会加以拒绝。” 郑成功随后又补充道。 “去年宿迁战时,非是为兄不愿派兵,而是不能,当时你知道,为用兵浙江,十万大军尽数集于浙江,于南京防守之兵,不过只有区区数万人,为兄虽有意增援江北,可江南却是根本,不容有失,加之留守部队大都是水军,如此,自然无力增援,所以为兄当时也只能支持些许军需……” 郑成功说的倒也是事实,当初他虽然没有派兵,但确实在军需银两上给了江北不少资助。 “不过,自从南京克复之后,为兄便一直募兵操练步卒,若是这次清虏南下,为兄必定派援军北上!” “小弟知道!当日兄长亦是极为为难,毕竟江南才是我大明中兴的根本,绝不容有失。” 嘴上这么说着,可心里却暗叫着侥幸,幸好当初没有派兵,要不然可真是请神容易,送神难。如果郑家军就那么驻在了江北,对江北来说,倒不见得是件好事。 “至于这次清虏南下,嗯,于江北的防务,小弟倒也有自己的打算!” 看着郑成功,沉吟片刻,朱明忠并没有拒绝,而是直接提到了他对江北防务的部署。 “目前,与清虏酋首领兵三十万相比,江北最大的弱点就是兵力太少,不过只有八万,可这八万官兵却个个都是正值壮年的精锐兵卒,而反观清虏,却是尽点其族中男丁,少者不过15,更有年龄不下五十的老卒,若是扣除其军中老弱病残,可战之兵,恐怕不超过15万……” 一开始,几乎所有人都会被满清的所谓“三十万”大军给吓一跳,可随着军正司在京城内潜伏的间谍送回的情报不断的送抵清河,朱明忠反倒是松下一口气,因为那不过只是表现上的强大。所谓的三十万大军里,不过也就是一群“老弱病残”,有一半都是不堪一击的少丁老卒。 “成仁,你要知道,那引起老卒虽是年迈,可却大都是清虏所谓“从龙入关”的劲卒,虽是年迈,却也不容小看,甚至比起那些壮年兵卒,还要凶悍几分!” 郑成功看着朱明忠直接出言提醒道,作为沙场宿将,他自然知道,那些清虏老兵因为经验十足,反倒比寻常兵卒更为难缠,甚至可以说,那些人极有可能是江北未来面对的最顽强的敌人。 “拳怕少壮!” 朱明忠嘿嘿一笑,他又未尝不知道那些经验十足的老兵们的悍勇,在通济门的时候,他同样也碰到过,但是,现在是冷兵器时代,经验并不能弥补体力上的差距。相比于经验,有时候体力才是最致命的。当然到了热兵器的时代之后,经验反倒是比体力更为重要。 “可别忘了,你的兵力是弱势!” 见朱明忠这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让郑成功反倒是显得有些不悦了。 “兵力……” 沉吟片刻,朱明忠才说道。 “对于兵力,小弟已经有所打算,原本这次来南京的时候,就准备将此事向兄长汇报。” 因为“甲兵制”事关重大,所以朱明忠原本就没有打算瞒着郑成功,这会听他这么一说,自然也就顺理成章的说了出来。 “兄长应该知道,自从入冬之后,江北就一直开始重新编组保甲,将江北四府以及常州府等地治下百姓重新编户,一来是为整厘税赋,二来则是为了推行保甲,可百姓们并不知道,这推行“保甲”并不是仅仅是为了税赋!” 不是为了税赋? 郑成功不露声色的看了一眼朱明忠,对于江北重新编定“保甲”,身处南京的他,自然是有所耳闻,不过,在很多人看来,这不过只是江北为了充实税源,才采取的措施,毕竟,人丁税同样是重要的税源,编定“保甲”能够摸清人丁数额,从而进一步充实税源。 但现在,听朱明忠这么一说,郑成功反倒是显得有些疑惑。 不是为了税? 那是为了什么? “兄长,即例是重新编整保甲,所增加的人丁税赋不过只是区区数万两,数万两人丁税,又能干得了什么?用于养兵,不过只能养兵数千人……” 摇着头,朱明忠轻笑解释道。 “这重新编组“保甲”,所为的,是为了弄清楚,江北治下有多少丁口,而弄清丁口,并不是为了税,而是为了兵!” “为了兵!” 朱明忠的回答让郑成功一愣,他几乎是顿时来了兴趣,毕竟,这江北编定“保甲”已经完全不在府中幕僚们自以为是的猜测中,而在朱明忠提到“兵”的时候,更出乎他的意料,自然也就来了兴趣。 “没错,兄长应该知道,小弟于江阴操练忠义营那天起,即以“厚饷养兵”,虽说重赏之下必要勇夫,忠义军能有今日,也全赖官兵悍勇,其中“厚饷养兵”可谓是功不可没。可“厚饷养兵”却也是利弊参半,而最大不足就在于,这“重赏之下”正一步步的耗尽江北的财力,可以说,这军队规模越大,财力就越容易被耗尽,现在清虏集结近三十万大军南下,若是小弟再扩军二十万,每月新增军饷就需不下五十万两,每年若无千万两,自然无法维持,而以江北贫瘠又岂能养二十余万大军?” 章节目录 第196章 通海裕国(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以江北贫瘠又岂能养二十余万大军? 别说是朱明忠面对这样的问题,就是郑成功同样也面对类似的问题——军队的规模往往受制于财力。 而为了扩充军队,无论是郑成功也好,张煌言也罢,往往都会强掠男丁入营充作兵丁。至于这些人每月所得的军饷极为有限,甚至就连口粮也是最差的,只有那些精兵才会有军饷,且每日三餐管饱。他们在战场上,大抵也就是充当个数目,而在平时,兵丁逃亡更是时有发生。 对于军中的情况,郑成功自然知道,可是他没有办法,就像朱明忠说的那样——银子! 固然他郑成功愿意养三十万精兵,可是银子从那里来? 即便是现在,他麾下的数十万大军中,不过只有精兵十五万! 难不成,朱明忠有什么新的法子。想到这,郑成功便做出一副倾听状。 “成仁,你继续说。” “……所以,兵力受困于财力,若是继续推行“厚饷养兵”,虽然可以解决眼前的问题,但总归不是长久之计,因此,末将便想到我中国古时又何曾有过军饷?” 古时又何曾有过军饷? 朱明忠的反问让郑成功一愣,同样熟读史书的他,又岂不知道,古代时非但没有军饷,而且就连粮草也自备。 “就说春秋战国时期,秦国以区区六百万人口,可出兵百万,其兵卒无饷。至唐朝,府兵百万,府兵非但无饷,亦需自备粮草兵器,而至唐末,藩镇林立之时,募兵方才大行其道,后于宋时便大行其道,自此国家财力大抵皆用于养兵,至我朝,以军户为兵,才不至耗费国家财力……” 听着朱明忠在那里讲述着的古代兵制,郑成功同样也陷入思索之中,在朱明忠提及军户时,他的眉头只是略微一皱,随后说道。 “军户之弊无须多言,成仁,说说你意于江北推行的这“保甲制”又为何法?” 这才是郑成功感兴趣的地方,无论是这是“保甲制”有没有用,对于郑成功来说,他都不介意听上一听。 “回兄长,这“保甲制”所建的是基础,只有通过“保甲”才能够编户齐民,如此才能够推行兵役!” “兵役?” 诧异的看着朱明忠,郑成功反问道。 “何为兵役?” 这还是郑成功第一次听说“兵役”这两个字词,言语间难免带着好奇。 “既然百姓有均徭、里甲和杂泛等徭役,自然也可以有兵役!” 迎着郑成功的目光,朱明忠继续解释道。 “所谓兵役者,就是令百姓充兵服役,此役既为兵役!” 这次郑成功并没有打断朱明忠的话,而是示意他说下去。 “所以,为了能够令百姓服兵役,非便先推行“保甲”,以“保甲”编户,再以“保甲”为基础,按“保甲”征兵,每甲十户,征一兵,每兵服役三年后,可退役,当然,战时可延长服役期……” 听着朱明忠的解释,郑成功的反倒是觉得有这样的征兵,与强征并没有什么区别,于是便问道。 “若是百姓不愿征兵,又该如何?” “甲内十户连座,被抽中者,不愿从军,非但甲内十户税役加倍,被抽中服兵役者本人也需要服至少三年以上苦役!若有从军逃亡者,也是相同处理,若是战场上逃亡,非但税役加倍,其家人也会被打入贱籍……” 原本不以为然的郑成功,听朱明忠这么一说,整个人先是一愣,随即意识到朱明忠这一办法与军中目前强征兵丁的不同之处,他整个人甚至显露出一副兴趣十足的模样。 “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上马为兵,下马为农,若能如此,又何愁兵员不足?” 在朱明忠的话声落下时,郑成功立即深以为然的说道。 “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此之谓三军也。壮男之军,使盛食、厉兵,陈而待敌。壮女之军,使盛食、负垒,陈而待令;客至而作土以为险阻及耕格阱;发梁撤屋,给从从之,不洽而赺之,使客无得以助攻备。老弱之军,使牧牛马羊彘,草木之可食者收而食之,以获其壮男女之食。而慎使三军无相过。壮男过壮女之军,则男贵女,而奸民有从谋,而国亡;喜与,其恐有蚤闻,勇民不战。壮男壮女过老弱之军,则老使壮悲,弱使强怜;悲怜在心则使勇民更虑,而怯民不战。故曰:慎使三军无相过。此盛力之道。” 引用着《商君书.兵令》中的“三军”,郑成功深以为然的说道。 “秦时能推行耕战之道,全赖法令严苛,令军中无人敢逃,令军卒在战场上,无不是奋勇当先,无人敢退,而成仁意以江北推行保甲,定也是为了行以严法,以连座之法,迫使征发兵卒无人敢逃,连座严苛,一卒逃亡,十户诛连,如此严法之下,军中将再无逃卒之忧!” 对于已经习惯了军中逃卒的郑成功来说,他自然意识到其中的好处,甚至同样也意识到这截然不同于秦汉时的三军耕战制度。 “且此法切合现在实际,若是恢复三军耕战,只恐怕百姓离心,而编十户为甲,每甲取一兵,如此户户皆会心存侥幸,自然不会致使百姓离心,若是能推行此法,自然无需再支付军饷,以江北人丁,想来亦可再征十万兵丁,到时候,自然无虑南下清虏。” 只需要略加思索,郑成功便能想到其中的益处,以至于盯着朱明忠时,那目光也发生了变化,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想要问清楚,他到底是如何想到这个办法。 这个办法非但能够解决兵力不足的问题,甚至在将来数百年间,也足以让大明受益无穷。 “若是兄长能与江南推行此法,想来亦可以新练数十万精兵,到时候,无论北伐亦或是西征,想来皆是轻而易举之事……” 北伐、西征! 虽说只是简单的一句话,但是郑成功还是从朱明忠的话中听出了对方的意思,他那里是对西征没有丝毫怨言,分明就是藏于心底,若不然又怎么可能会提及“北伐”。 盯着朱明忠,郑成功并没有揭穿他的心内所想,而只是略微点点头,然后才说道。 “嗯,成仁,此法,你先予江北推行,若有需要南京这边配合,这边自然会全力配合,毕竟此法若能推行于世,必可令我大明受益无穷!待到江北推行此法成功之后,江南再推行此法也不迟。” 随后,郑成功又看着朱明忠问道。 “成仁,还有一件事,为兄听说,你往长崎派出了商船?” 突然的问题,让朱明忠整个人先是一愣,他没有想到郑成功这么快便得知了这个件事,随即开口说道。 “回兄长,自江北光复之后,尽费当初清虏苛法,这清河本就有通海贸易,所以小弟才会令人恢复通海贸易,效仿兄长,意以“通洋裕国”之法,充实军需。” “通洋裕国”,这正是当年郑成功给隆武帝的“隆中对”,“据险控扼,拣将进取;航船合攻,通洋裕国”这简单的十六字所构成的“延平条陈”,言简意赅,充分体现了郑成功在政治、军事、经济上的卓越见识,其“通洋裕国”更是见证了他初出茅庐就具有拓展海丝之路,以商养战,裕国强兵的高瞻远瞩。 “未曾行军先行粮”。粮草、后勤是打仗的重要保障,郑成功深知此理,而筹饷若仅依靠在郑军占据范围内征收粮饷,那是远远满足不了军需。因此,他分外重视通洋贸易,以商养战。 他成立了山路五商和海路五商,山路五商为金、木、水、火、土五行,主要负责采购大陆各种货物外销,机构设在杭州;海路五商为仁、义、礼、智、信五地,主要负责贩运从东、西洋换回来的白银、杉桅、硝、磺、铜、铅、麻、木材等军需物资,机构设在厦门。分支机构遍布于沿海各城市、港口。海、陆五商由户官郑泰担任总监督,以六官监察其经营活动,设“裕国库”,主管是张恢;又设“利民库”,主管是林义。五商是郑成功设置的“通洋裕国”海贸的商业机构,完全取得了成功。 “通海裕国,确实是解决饷上佳法子,……” 郑成功点点头,正是因为他大力发展通海贸易,积累了大量养兵用金,解决总开支六成;提供了抗清物资保障,甚至可以说,若是没有“通洋裕国”没有“以商养战”,就不会有北伐的成功,不会有郑家,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准确的来说,郑泰才会对长崎突然出现了江北的船只,会如此的警惕。毕竟,“通洋裕国”是郑家的根本。 面对朱明忠的解释,郑成功既没有表示理解,也没有表示赞同,而只是点头说道。 “江北贫瘠,养兵确实是要颇费一些周折,自此之后,这江北可就要全凭成仁你了……” 章节目录 第197章 践行(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这日清晨,延平王府便举行了一场盛大的饯行宴会。 所有人都知道,这宴会是为他的妹夫、江淮经略使朱明忠举行。尽管时人称他们二人为“成功成仁”,但是他们两人的性格大为不同。作为大家子弟的郑成功爱讲排场,出手阔绰,什么事情都喜欢热热闹闹的。 今天,作为南京实际上的主人,为“妹夫”北上饯行,郑成功倒也显得一副踌躇满志,当然他更是要以这样的姿态向世人表示:他郑成功待朱明忠不薄。非但把亲妹妹嫁给了他,而且还举行盛宴为其饯行。 但是作为“江湖游医”出身的朱明忠,一直以来却是众所周知的生性俭朴,他并不习惯这种豪华的场面,今天这盛大的宴会,对于他来说,不过只是的应酬罢了。 待到宴会结束的时候,朱明忠便匆匆的与众人告辞。 此时,码头已按郑成功的布置,摆开了盛大的送行仪仗队。码头上尽是各色彩旗随风飘舞,鼓乐齐备,临时扎起的牌坊同样也是一座接一座,手执刀枪、盔甲鲜明的卫队一排挨一排。 当然最为起眼的还是那艘忠义军的多桨大船,船上的二十门炮一律伸出了炮口。,此时这艘战舰就这么雄赳赳地等待出发,而它的桅杆上,高高飘扬着硕大无朋的帅旗,一个巨大的“朱”字,那怕相隔里外仍然可以看得清楚。 “待到了清河之后,一定要记得组嫂子来封信知道吗?” 在朱明忠与郑成功等人告辞的时候,在另一边,董夫人紧紧的接着郑灵的手,双目通红的说道。 尽管名义是妹妹,可这些年,她却是把郑灵视若女儿般,现在她就这般远嫁异地,又怎能不让她心疼。 “嗯,嫂嫂你就放心吧,小妹一定常给你写信,再说,清河离南京也不远,小妹若是想嫂子了,可不就是想来便来,况且,不定再过一两年,待到北伐成功,朝廷还都的时候,到时候明忠也会搬回南京……” 对于小妹的话,董夫人只是点点头,最后,她又拉着妹妹的手,小声的叮嘱着,无非就是告诉她一些为大妇的秘决。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终于,在阵阵礼炮声中,桨手划动船桨,大船缓缓的驶离了码头,置身于舷边的朱明忠则抱拳冲着码头揖手,此时的他心境居然一时无法平静。 上一次离开南京的时候,是何等的“狼狈”。 而这一次,离开南京的时候,又是何等的得意。 非但郑成功亲自送行,身在南京的大小官员亦纷纷前来送行。甚至就连宗室,想到那几位前来送行的宗室,朱明忠的心底不由的想到另一位,在扬州等着他的某一位宗室。 那个人,到底是不是传说中的崇祯之后? 对此朱明忠并不清楚,想到这,他几乎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另一个人——石昭。对于石磊的话,他根本就不需要怀疑,毕竟这件事,对于石磊来说,说出来反倒是有害而无益。 现在,王士元已经到了扬州,接下来怎么办? 想到这,朱明忠的眉头微锁,一时间,居然感觉王士元似乎有些烫手,毕竟这个人的身份着实棘手,而更为重要的是,如何证明他是朱慈焕? 这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不能证明他是朱慈焕,那么对于世人来说,这王士元不过就是他朱明忠拿出来欺世盗名之徒罢了。 “夫君,你在想什么?” 来到夫君的身边,郑灵看着他问道,她的脸上带着笑容,打从嫁给他之后,他就给了她很多的自由,至少不再像过去一般,宛如笼中鸟似的。 “可还是在为清虏的事情担心?若是清虏南下的话,大哥必定会派兵增援的。” 看着郑灵那清澈的目光,有那么一瞬间,朱明忠突然有些后悔了,后悔这门亲事,如果有一天,他与郑成功决裂的话,恐怕最为伤心的就是眼前的这个女孩,毕竟一边是她的大哥,一边是她的丈夫。 “为夫想的是另一件事。” 面对郑灵的关切,朱明忠半真半假的说道。 “江北的防务暂时还不需要考虑,只是这公事又岂只限于防务,众所周知,两淮的盐税可以说是两淮根本,就次去扬州,为夫不得不考虑这扬州的盐务……” 半真半假的回答,最具欺骗性,但这并不是因为郑灵的身份,而是因为这件事朱明忠需要避开几乎所有人,毕竟,那个人的身份实在太过特殊了,如果泄露出去的话,极有可能导致与南京刚刚缓和的关系,立即陷入紧张之中。 对于朱明忠的回答,郑灵自然不加怀疑的选择了相信,毕竟他是她的夫君,她完全没有不相信的道理。 一路顺流直下的多桨船加上桨手的划动,船速很快,不过两日功夫,船便靠上瓜洲,就在几天前,瓜洲这处扼守大运河入江处的要地,被郑成功交给了江北,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里几乎等同于郑灵的嫁妆,随后一行人又在这里换乘小型的多桨船,一路直抵扬州。 因为大运河已经开始解冻,这扬州城又一次开始热闹了起来,那些于检修了一冬的运盐船,这会已经重新下了水,只待盐运衙门开出盐票之后,就会将盐运往各地。 虽说晋省的盐商在去年被一网打尽,可是空出的市场立即被江南等地的盐商吞占。或许他们的力量尚不及晋省盐商,但这不过只是时间问题,几十年后,这些江南籍的盐商,就会像当初的晋省盐商一般,为世人所嘱目。也正因如此,这些江南籍的大小盐商才会对经略使感恩戴德,甚至为其备下了一份不菲的新婚贺礼。 足足二百万两的礼金! 面对盐商们的“孝敬”,既便是见惯了大手笔的朱明忠,这个时候,也不禁感叹着盐商们的富庶。 “银钱不过只是一把盐啊!” 感叹着,朱明忠看着面前的郑侠如,他的语气中多少带着些许感叹,当然难免还带着些羡慕。 如果说身为未来人对江北什么印象最为深刻,恐怕就是两淮的盐税了,在历史上两淮盐业发展到鼎盛时期是在乾隆年间。朱明忠曾看过份资料,乾隆间两淮每年食盐为150余万引,而每引一般为300—400斤。在食盐产地每引值银0.64两,加上课税和费用,共值1.88两,而其运至内地有些地方最高可卖到10余两银子的高价。如是,两淮盐商每年可赚银1500万两以上,上交盐税600万两以上,占全国盐课60%左右。当时全国地丁收入约2600万两,最盛时3300万两,盐课数约占二分之一。 由此可见两淮盐税于“我鞑清”的重要性。同样也可以让人看到两淮盐税的“潜力”。尽管一百年后庞大的人口基数是现在所没有的,但是现在的盐价同样远高于乾隆时期,若是操持得当的话,从两淮盐场获得三四百万两的税收是不成问题的。 关键问题是在于如何征收! “……随着风车引水和晒盐技术的推广,预计今年两淮盐场全改晒盐之法后,各盐总产量可达百万引以上,超天启年间十万引,不过因为河南、尤其是湖广等地盐路不靖,预计今天至多仅能售出50万引……” 听郑侠如这位盐运使的报告,朱明忠只是略微点下,从明朝开始这“盐官”就一直是官员们梦寐以求的肥缺,现在的江北同样也是如此,不过之所以会取他作为盐运使,却是为了另一件事。 为了整理盐税,因为他了解盐税,了解盐商,知道应该从什么地方下手。 “50万引……” 看着郑侠如,朱明忠反问道。 “这五十万引,可以解出多少盐税?” “回经略,约150万两上下……” 郑侠如的语气显得有些紧张,虽说按税银上来说,现在扬盐的盐课已经高于过去,但是距离经略的要求,总还有那么一些差距,而作为盐运使的他考核自然是以盐课为基本的的要求。 “盐课为军国急需,销引为疏盐要务,所以下官已经制定了更为严格的考成法,以督促官史勒催盐课,只待经略同意后,即可于扬州通行……” 不露声色的听着郑侠如的讲解着他制定的考成法时,朱明忠的心底多少有些失望,毕竟,他的这些建议,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增加盐税,可以说完全不符合朱明忠的希望。 “再就是今年可推行“计丁加引”的法子,每引加课四钱,如此一来,今年盐课可增加至180万两上下,超过前清虏120万之数五成有余……” 尽管明知道,即便是如此,180万两的盐课,不一定会让经略满意,但郑侠如却已经尽力了,对于他来说为了增加盐课,满足江北庞大的军费开支,已经用尽了所有的办法,除了这些法子之外,他甚至想不到,还有别的什么办法。 “士介,你确定用上了这些法子,便能征上来足够的盐课?” 章节目录 第198章 改革(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士介,你确定用上了这些法子,便能征上来足够的盐课?” 面对经略的问题,郑侠如整个人不禁一阵沉默,从去年到现在已经三次加课了,若是再加课,到时候这盐还能不能卖得掉? “经略,屡屡加课实是不得已而为之。” 这个回答倒是让朱明忠点头赞同道。 “确实如此,这加课确实是不得已而为之。” 面对似乎有些垂头丧气的郑侠如,朱明忠继续说道。 “本官在南京的时候,听说南京每百斤盐现在要3两银子。若是在武昌,每百斤盐则要5两出奇!” 作为上位者,必须要有自己的情报渠道,只有如此,才不会为下级欺骗,至少不会闹出皇帝吃不起鸡蛋的笑话,几文钱一个的鸡蛋,这是皇上身边那些搞采购的人,层层加码,报到皇帝那儿,市场上只要三四个铜板一枚的鸡蛋,在宫廷里贵到了10两银子一枚的地步。而到了光绪年间的时候,御厨里的鸡蛋进价更是达到了30两银子一枚。 军正司除了收集军政情报之外,同样会收集与民生有关的情报,盐价、米价自然也是他们关注重点。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知道各地的盐价,那怕是清虏治下的湖广盐价同样也瞒不过他。 “经略……” 抬头看着经略,郑侠如的目光中带着不解,他并不知道为何经略会提及各地的盐价。 “那么,每引盐于盐场,又课税几何?” “经略,这盐商加价,实属平常,若无盐商贩运,这盐引自然无处可销……” 不等郑侠如把话说完,朱明忠便摇头说道。 “士介,你可还记得,当初我曾问过你,你是想要一时之富贵,还是想要世代富贵?” 又一次,同样的问题在郑侠如的耳边响起的时候,尽管相隔不到一年,但是心境却截然不同,如果说上一次还带着些赌,那么现在无疑是在讲述一个事实。 事实就是,眼前的朱明忠既可以给他一时的富贵,同样也可以给他世代富贵。 是一时富贵? 还是世代富贵? 其实全凭一念之间,如何选? 上一次,郑侠如曾犹豫过,而现在,他几乎不思索的当下说道。 “经略,下官唯愿追随经略,除此别无他念!” 现在正是表忠心的时候,这个时候,别说只是说几句话,既便是现在让郑侠如拿脑袋去表忠心,他也不介意,当然这脑袋必须是别人的脑袋。 无论如何,可以肯定的是,想要世代富贵,必须要保证一个前提——忠心耿耿! 这才是世代富贵的根本保证。对于曾为官多年的郑侠如来说,他很清楚什么时候应该说什么,应该做什么。 现在这世代富贵,总需要他拿一些东西去换,拿什么去换? 再加盐课? 还是? “既然你明白这个道理便好!” 朱明忠点点头,随后盯着郑侠如说道。 “既然你明白这个道理,就必须知道一点,这天下盐课三分之二皆入盐商之手,你身为盐运使,难道就不为国惜税?为国谋划吗?” 面对这样的质问,如果换成清虏的官场,估计郑侠如早都吓的双膝一软,一下跪到他的面前,但是现在,面对这样的质问,郑侠如却立即应声说道。 “回经略,下官亦为盐课流失倍觉心痛,自出任盐运使以来,每每思及此事,无不是夜不能眠。” 无论如何,现在对于郑侠如说来说,他深知想要保住郑家的世代富贵荣华,就只有一个选择——顺着经略的意思说下去,办下去,这才是根本前提。 否则的话,郑家会是什么结果? 郑侠如甚至连想都不敢想,几十户晋籍盐商的脑袋,至今还在吊笼里吊着,甚至就连他们的家眷,现在还在充当营妓。 “士介,既然如此,那应该如何挽回流失盐课?” 这一声反问,让郑侠如先是沉默片刻,他的脑海中又一次浮现出那些被杀的盐商,浮现出那些被打为营妓生不如死的盐商家中女眷。心下顿时一横,斩钉截铁的答道。 “盐商奸滑,非但贩卖私盐,且窃盗国家之盐税,置军国之要于不顾,非重刑不能正法典,下官以为,扬州盐商应尽数当诛!” 即便是他的儿女亲家也是盐商,这会也不妨碍他发下狠心,他的这个建议不知会让多少人人头落地,但现在,他反倒是顾不了那么多了。 看着郑士介,朱明忠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缝,他的心底甚至暗自感叹着这人的心狠,为了世代的富贵荣华,可以直接牺牲那么多人。 似乎,这就是官场! 若是换成满清,或许会接受他的这个建议,但是对于朱明忠来说,这一次,他却无意再次“抄家灭门”,毕竟,上一次抄家是出师有名,而这一次,那些江南籍的盐商,倒也算是尚无恶行,即便是偶有贩卖私盐,但这也是盐商们的通病。 不过,郑侠如的这番话,却让朱明忠看到他的决心,至少在这一点上可以看出来,把盐务交给他,应该没有选错人! “抄家……” 摇摇头,朱明忠看着郑侠如说道。 “本官不是恶吏,还不至于无罪而夺人家产!以后切勿再提此事!” 经略的话虽不见训斥之意,但还是让郑侠如心头一颤,连连点头,这会他可真是有些迷茫了。 “士介,你是盐运使,你告诉本官,现在盐课如何征缴?” “回经略,当下我两淮盐场仍沿旧制,用官督商销制。大致分为两部分:场课和引课。场课的盐场课税。包括滩课、灶课、锅课和井课等。引课的各地盐商。引课包括正课、包课和杂课,正课是按盐引向运销商所征收的税;包课是有包销商交纳的盐税;杂课是盐税的附加。而此举源于开中法崩坏后,万历四十五年所实行的“纲法”,既将商人所领的盐引分为十纲,编立纲册,每年以一纲行积引,九纲行新引。就是说纲册中有姓名的人永远可以按照原来的数字派行纲引,纲册上没有姓名的人就不能加入到领引销盐的队伍当中。从此之后,盐商就是专得引岸的利益,由此才有了“专商制度”,两淮盐商也正兴于此……” 听着郑侠如解释“引岸制”制的时候,深知其中弊端的朱明忠,等到他说完后,便说道。 “那么士介你可曾想过,当下盐课流失,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这以“专商制”为核心的“引岸制”!” 盐课流是因为引岸制? 郑侠如不解的看着经略,尽管他知道专商往往会“官贩私盐”,但却未曾想到“引岸制”是盐课流失的根源。 “还请经略明示。” “嗯,这盐商“官贩私盐”是众所皆知的事情,想来士介对此也有所了解。” 笑看着郑侠如,朱明忠自然知道所谓的“盐商”,又有几人不贩私盐?偷税漏税是商人的天性。 “可这经引岸专商,恰恰才是盐课流失的根源,以崇祯朝为例虽屡加盐课,将盐课提至220万两,但却因为引商普遍积欠严重,以至于实际征缴不过百余万两,至十六年,引商实缴甚至不过只相当于课额的二成,引岸专商为一已之私败坏盐课如此,不正是引岸专商之弊?” “经略,那时候引岸专商大抵都是晋商,他们与清虏所谓“皇商”互相勾结,其心可诛……” 见郑侠如直接把一切都推给了晋籍盐商,朱明忠冷笑道。 “当时晋籍盐商确实占天下五六,可陕籍盐商、江南籍盐商,又交了多少?引商制,最大的弊端是什么?不仅仅只是令盐利大半皆归专商,更重要的是专商得厚利之后,即会与官府勾结,贩卖私盐、偷税漏税,更时而借口积欠,如若崇祯朝每岁两百余万盐课可按额征收,又岂有后来穷因莫名,盐税越加越少的困境?” 整个崇祯朝盐课虽然不断加征,但实际征缴却是越加越少!这与所谓的“东林党”并没有多大关系,最根本的原因是当时把持盐务的晋籍盐商联合抵制,他们与引岸地方官员相互勾结,以种种借口拖欠盐税。而朝廷却拿他们根本没有任何办法,除非直接动刀子抄家。可偏偏有明一代,最忌讳的就是对百姓动刀,那怕就是流寇,朝廷也是视其为民。 “引岸专商令商人垄断引岸,如此,又岂是国家之福?” 冷笑一声,朱明忠盯着面色已经变得煞白的郑侠如说道。 “士介,你说,这岂是国家之福?” “自、自然不是国家之福!” 郑侠如肯定的说道,但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又问道。 “可,可若是不行引商,那,那如何征收盐课?” 面对这样的问题,朱明忠只是笑了笑,即便是像郑侠如这样的盐商出身的盐运使,也没有看到,“引岸专商”崩坏盐课人为制造垄断的灾难性的后果,除非他们能够像满清一样,动辄举起手中的刀柄,用刀柄驯服的盐商,将盐商驯服成奴才,驯服成随时可以宰杀的肥羊,否则,这“引岸专商”必定会彻底毁掉盐课。 “简单!” 面对郑侠如的问题,朱明忠直接说道。 “就场征收、自由贩卖。” 章节目录 第199章 化商为工(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就场征收、自由贩卖。 这八字传入郑侠如的耳中时,有如夏日的惊雷一般,惊的他整个人都说不出课来,以至于半晌都愣在他。 瞧着他惊诧的模样,朱明忠端起茶杯,缓声说道。 “其实,说白了就是增加场课,改正引课,” 超越时代三百余年的见识,使得朱明忠非常清楚,应该如何实现盐税的利益最大化,最大化的选择就是实施专卖制度,就是制造到销售,都由官府直接掌握,甚至一度,朱明忠也曾计划过在江北实施专卖制度,但显然不太现实,毕竟这牵涉到诸多利益,而且加之当时立足未稳,盐税又关系到江北的根本,自然没有贸然从事。 但现在朱明忠选择另一种方式,因为掌握着两淮盐场他所需要的不仅仅只是江北的市场,而是整个的淮盐盐区甚至还有其它盐区。 “废除引商,直接于盐场按晒场产量,直接征税,改引为担,百斤一担,每担收1两3钱盐税,准许私人自由贩卖,如此一来,既可免除盐商从中盘剥百姓,亦可保证盐课不至于流失!当然,更重要的是,盐场皆为官场,每亩盐田每年生产多少盐,本就有定数,两淮盐场若是运出200万担,可得盐课税银260万两,待到他日人丁日多,这盐课自然也就日益增加!” 见郑侠如依然是一副惊骇状,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当然,废除“引岸专商”之后,自然也就不会再有盐商垄断之事,就可以从根本上避免盐商把持盐税的事情再次上演,而且,无论是盐场盐民亦或是贩卖盐货的私商,大抵上都是散商,因盐利尽归官府,加之散商之间互相竞争,使得盐价不至于像现在虚高不下,这些散商势必难成旧时引商强势,容易为官府操纵,在其运抵贩卖时,亦可征收课税补充地方。” 现在,听着经略的解释,郑侠如整个人都已经明白了,经略的意思已经再明白不过了,就是要废除引商,盐商们的捐纳,那里比得上直接收盐利于官府更方便? 别说是那些盐商捐出了百万两,即便是几百万两,恐怕也很难让经略回心转意。毕竟,这盐利委实太大了。 崇祯朝时举国盐引总数不下四百万,可才征上来多少税?若是当年行不是“引岸专商”,而是这“就场征税”,恐怕都不需要加征三饷,仅凭这盐课,就能征收不下两千万两盐课。如此,又怎么可能会有崇祯朝的穷困莫名。 经略是要北伐的! 既然要北伐,自然要想办法加盐课。 心下常叹口气,郑侠如想到了这扬州城的繁华,恐怕自此之后,这扬州城繁华便不复存在了! “经略所言极是,若能就场征税,非但能增加盐课,更能令天下商贩纷纷前往两淮贩盐,尤其是湖广一带,湖广以及江西,自古既不产盐,唯依赖淮盐,如若经略能与安庆、清河等地设立分场,将盐自盐场运抵各分场,许各地商贩自由买卖,以下官看来,今年淮盐产销恐怕不下400万担!所得盐课必定不下500万!” 尽管可惜着扬州的繁华不再,但并不妨碍郑侠如主动出谋划策,帮助经略进一步完善盐货的运销,毕竟他本就是盐商出身,自然知道应该如何做生意。 500万两盐税! 足够维持江北军政支出,只需要在心底略加思索,郑侠如便知道经略绝不会放弃“就场征税”带来的巨额盐课,这远远超过盐商可能缴纳的极限,即便是他们输捐助饷,也不会拿出这么多银子来。 而更为重要的是,自此之后,整个大明的盐务都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待到将来大明中兴之后,各盐场皆实施就场征税时,大明每年仅盐课既可得到上千万两,而且随着人丁的增加,盐课只会越来越多。这盐课在将来甚至将不逊于田赋。 “每担一两三钱正税,会不会太多?” 这个税额是军正司通过对各地盐市的调查后给出的建议,不过这并不妨碍朱明忠向郑侠如征求意见。 “回经略,即便是一两三钱正税,零散盐商仍可得一倍盐利,于引岸专商而言,其自然觉得的利薄,但若是寻常商贩,一倍之利已属暴利!” 作为商人的郑侠如当然能够看到实施“就场征收”、废除“引岸专商”之后,最大的变化是什么,最大的变化就是会有成千上万来自各地的商贩购盐贩卖,这些盐贩会像蚂蚁搬家一般把官盐销往全国各地。这些人每次少则会购进数十担、多则数百担,不再像“引岸专商”一般贪婪,所图不过只是几十两的盐利,即便是十几两的利润,对于普通商贩来说也是值得的。到那时,这盐贩不过只是辛苦活,甚至就连同私盐也可能就此消弥于无形。 郑侠如的回答,让朱明忠点点头,然后他笑着说道。 “既然如此,士介,你看看将此事拟个章法出来,过几日报到衙署!” 下属是干什么的? 就是为上官背黑锅的,或许这个主意是朱明忠自己的,但是他并不介意让其它人去“领功”,之所以让郑侠如“领功”,是因为他是盐运使,至于朱明忠自己……还不需要把所有的一切都揽在身上,更何况,这本身就是一个得罪人的活!有时候,由下属适当“背”一下,也是为官之道。 财富不过只是一把盐…… 从此之后,再也不可能再出现于扬州了,看着面色似有些不太自然的郑侠如,朱明忠心底暗自想到。 “引岸专商”本身就不合理,而最大的不合理,就是把盐利尽归商人,而不是国家。而可笑的是这种不合理,居然被沿用了三百余年,直至民国时期才随着“方场征收”的推行,而慢慢的成为历史。现在,是时候废除这一不合理制度了。 “下官明白!” 尽管神色有些不太自然,但是郑侠如仍然点头称是,但是心中的苦楚恐怕只有他自己才能体会。就在他的心底五味杂阵之时,却又听经略说道。 “不过,虽是如此,这盐商的生计,朱某也不是不曾考虑过……” 放下手中的茶杯,朱明忠继续说道。 “士介,想来你应该知道,在清河现在已经建成了水力纱厂,每日出纱甚巨,一机日夜出纱等于百工所出,一厂所出不下数万妇人纺出纱线,而且纱厂所出纱线价格低廉,不及土纱三分之二,此等厂纱必定会大行其道,取代价格高昂的土纱更是势在必然……” 大棒加胡萝卜! 废除“引岸专商”是大棒,而这纱厂就是是胡萝卜,既然夺了人家的生计,自然要给他们创造一个生计,当然,更重要的是,朱明忠需要将这些盐商转化成江北资本集团的一部分,他们也是最容易转化的一批人。 毕竟相比于清河的“官营资本”,资本丰富的扬州盐商是最容易转化成资本集团的一群人,通过利益共享让他们成为江北政府的拥护者而不是敌人。 当然,在这些盐商将资本注入新兴的纱厂、织布等资本企业的同时,官府可以征收更多的税收,而且他们的这种投资,势必会带动清河的机器制造以及未来江北的机械制造业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等于开启工业革命的大门。对于这些潜在的力量,朱明忠自然不会视若无睹。 “嗯,至于他们捐纳的这些银两……” 沉思片刻,尽管有些不舍,但是朱明忠仍然说道。 “按名单返还给他们,若是有人不愿收回的话,那就作为工厂企业的股本,发给他们股票。” 现在官府手里也没有什么闲钱啊! 尽管官库之中凭着对扬州盐商的抄家,得到一笔巨款,可那笔钱总有他们的用处,眼下,这笔“意外之财”对于江北来说,可以办成不知多少大事,建厂倒是其次,更重要的是在“通海裕国”得到郑成功首肯的情况下,江北需要建造更多的商船,以便展开更大规模的对外贸易,通过对外贸易补贴财政。 当然,如果这笔钱作为股本的话,还可以起到“引导”的作用,引导这些盐商把资本投入到工商企业之中,而不像过去一般投入到铺张浪费里。 几乎是在经略的话声刚落,郑侠如便从其加重口气的“股本”中,听明白了经略的意思,这笔钱看似退了,可实际上——经略压根就没有退的意思。 知道了经略的意思,郑侠如自然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所谓的“退还”不过只是名义上,至于这股本嘛……谁还会当成个事?毕竟,直到现在,那城墙上还有上百个晋籍盐商的脑袋还吊在笼子里,若非是如此,这些人又怎么可能那么主动的踊跃的在经略大婚时献出这样的重礼? 又对其它的事情作了一番叮嘱之后,最后,在郑侠如准备靠退的时候,朱明忠似无意的随口问道。 “士介,我的那位故友,现在安置于何处?” 章节目录 第200章 初相见(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船过的扬州的时候,尽管只是站在船上,王士元仍然可以感受到这里的繁华,对于这座城市他并不陌生,八年前离开王家的时候,他曾来到过这里,不过那时,刚经过十日屠戮的扬州却是元气未曾恢复,城外数十里,随处可见当年清虏屠戮留下的痕迹,那荒废的房屋中更是随处可以看到白骨,甚至就连井内,也尽是白骨。 现在又一次来到扬州,昨日兵灾痕迹已经消于无形,放眼望去只能感受到城市的繁华,而这人世间的繁华,却总让他有些留恋。 “汝何故生帝王家……” 又一次,王士元的脑海中,浮现出了父皇当年的话语,尽管他从未曾听过这句话,但是这句话,这么多年却总会时而浮现于脑海中,提醒着他,所有的遭遇又是因为什么。 若非是姓朱,又岂会如此? 想到这些年的颠沛流离,王士元的心底不禁一阵感伤,而现在,到了扬州,来到了江北,这未来的命运又将会如何? 置身于郑家的休园之中,清晨起床之后,与往日一样,王士元又是一副闷闷不乐、长吁短叹的模样,这休园的风景虽美,但是他却无心欣赏,那眉宇间的越来越浓的愁容,自然也瞒不住妻子的双眼。 “夫君,为何自从离开余姚后,你便整日如此茶不思、饭不想?” 王胡氏怔怔地瞅凝着他,有些不解的问道。 看着面前的发妻,王士元张张嘴,并没有说话,如何说?难道告诉她,他的真实身份?让她和自己一般,整日为性命担忧。 “莫不是因为近乡情怯,夫君,若是因为你那家中人的缘故,咱们便回余姚就是了。” 因为知道夫君当初是被“家人”赶出家,王胡氏只以为是其不愿意面对家人,便出言宽慰道。 “只要有你和孩子,那怕这日子过得苦些,不也是一辈子吗?” “我……” 面对妻子的话语,张张嘴,王士元长叹道。 “若能如此,亦是为夫之愿!” 什么富贵荣华,不过只是过眼云烟罢了! 十几年颠沛流离早已经让王士元看透了许多事情,对于他来说,唯一的念头就是能与妻儿平安共度一生,只是,谁又愿让他如此度过一生? 也罢、也罢…… 看着身边的发妻,想着尚未在襁褓中的儿子,突然,王士元像是下定什么决心似的,与王胡氏又作了些许叮嘱之后,便朝着园外走去。 也许,是时候结束这一切了! 尽管作为“客人”王士元并不能离开休园,但是在休园内大抵上,他还是自由的,可以自由的于休园中行走,在这园中的走廊间转过几道弯,在李德才的住所外的亭间,王士元意外的看到李德才正恭立于亭中,站在一个人面前,那人坐在那里,两人似乎在说着什么。 难不成,这人是李德才的上官? 罢了! 只要能保全妻儿,我这性命便是不要,又有何妨? 心底已经做出决定之后,王士元便径直朝着亭子走去。就在他既将靠近亭子的时候,目光落在亭中那人的脸上时,整个人不由一阵骇然。一句话反倒是惊讶得脱口而出。 “皇兄!” 那亭中端坐的是一个看模样不过二十五六岁年轻男子,挺拔的体态尽显男儿阳刚之气。虽然仅是身着青衣长衫,却掩盖不住一股不怒自威的气质。 而对于这种气质,王士元可以说是极为熟悉的,十几年前,少年时,他曾在父亲的身上看到这气质,只不过在他的父亲身上更为浓厚一些。而真正让他惊讶的是眼前这人居然、居然三皇兄极为相像。 正听着李德才报告的朱明忠,见有人来了,抬眼朝着来人看去时,看着这个年岁似乎比他稍长几岁的青年,目光变得有些复杂。 而立于一旁的李德才,心底却翻起了一阵从未曾有过的波澜,王士元口中的那两个字同样传入他的耳中。 皇兄! 在李德才看来,他喊的绝不是什么“黄兄”,而是那个“皇”,再仔细打量着两人的眉目,他惊骇的发现,两人的相貌似乎有些想像。 瞬间,李德才只觉得的心脏差点跳到了嗓子眼里,剧烈跳动的心脏似乎是在提醒着他,他无意之中发现了一件秘事。 这个秘密很有可能是要掉脑袋的! 在他后背冒出冷汗的时候,李德才同样注意到经略使变得有些复杂的眼光。 如何不复杂! 相隔十几年后,再次见到家人,心情怎能不复杂? 朱明忠,明忠、明忠……难怪经略会以此为名,这待大明以忠,又有何人能与其相比? 显然,李德才误会了朱明忠的想法,他的目光之所以复杂,是因为在他的眼前活活的站着一位崇祯的儿子,而在清河还有他的女儿。 而此时呆若木鸡的站在那的王士元,那泪水已经不由自主的滑落下来,而一旁的李德才更是暗叫道, “完了,完了,自己知道这个秘密,可,可如何是好……” “你先退下!” 面对满面泪水的王士元,朱明忠的眉头紧皱,伸手示意李德才退下,这全后背已尽是冷汗的李德才更是如逢大赦似的连忙退了出去。 见这亭中已经没了人,满面泪水的王士元连忙说道。 “皇兄,我,我是……” 眉头微锁,朱明忠有些疑惑的看着他,他喊我什么? “本官是江淮经略使朱明忠!” 他是何人? “至于你,是不是烈皇五子,尚未可知,不过你放心,只要有本官在,就绝不会容他人伤你丝毫,你且放心于江北居住!” “皇兄,是我啊,我是焕儿,你我虽不是一母所生,可,可,这十几年来,小弟无不是每每念及当年与皇兄……” 三皇兄居然成了朱明忠,成了大明的江淮经略使?原本心存死志,想要以使保全家人的他,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一切,尽管十几年没有见过他,但他仍然一眼认出了对方,他相信自己没有认错。 他说什么? 朱慈焕的话,让朱明忠整个人不由的一阵骇然。 什么皇兄? 他是什么意思? 盯着神情激动甚至不能自己的朱慈焕,朱明忠的心底尽是疑惑,他喊我什么? “三皇兄,小弟是小五啊。” 又一次,显得有些激动的王士元,在今天之前,他从未曾想过,有朝一日可以再次见到家人,而现在,他的家人不仅活生生的站在他的面前,甚至还是一方将领,手下领兵十数万。 “小五?” 眉头紧锁,打量着眼前的这家伙,朱明忠的心底反倒是涌起一阵疑惑,如果他不是来自21世纪,或许真的会相信他的话,但是朱明忠却清楚的知道他的身份。 “朱某是并非你口中的三皇兄!” 朱明忠态度坚决的表示了拒绝,在他看来,自己根本就不需要冒充所谓的“三皇兄”,甚至这所谓的“三皇兄”,对他来说,可以说是有害而无益。 “三皇兄,你……” 看着拒绝自己的朱明忠,王士元的目中尽是不解,他为什么不愿意认自己? “朱某名明忠,字成仁!” 又一次,朱明忠强调着他的身份,这会他甚至有些后悔了,后悔来见这个什么王士元,且不说他是不是真正的崇祯后人,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如果今天的这番话传出去,极有可能会对他造成不知什么样的影响,甚至与郑成功之间这本来应该缓和,但却又薄弱的信任,也有可能功亏一篑。 还有张煌言…… 不及细想,朱明忠冷声说道。 “因为你身份不明,但你放心,无论你是我大明皇子也好,百姓也罢,只要你在这里本官绝不会加害与你,可至于其它,还请休再提及!” 面对朱明忠的否认,原本还有些不解的王士元,想到现在天下的形势,似乎明白了什么,现在大明还有一位皇帝在那,若是三皇兄承认了他的身份,到时候,永历又该如何自处?到那时,难道的大明又像当年一样,互相攻伐不断,最后让清虏尽得渔翁之利? 想通这一点之后,王士元甚至有些后悔,后悔自己为何那么没有城府,居然在外人面前,把“三皇兄”的身份一口道了出去。 “小弟知道,不,在下知道,请将军放心,在下自此之后,再也不会提及此事。” 看着王士元那副唯唯诺诺的模样,心知十几年民间颠沛流离已经彻底改变了眼前这个人的朱明忠,只是在心底微微一叹,随后又盯着他问道。 “你可有与身份有关凭证?” “皇……不,朱将军,在下,自甲申年京师陷贼之后,一直颠沛流离多年,那里有什么凭证……” 确实,当年那种情况,又怎么可能还有什么凭据。 他的回答让朱明忠点点头,随后吩咐道 “以后你便住于这休园之中,你放心,只要朱某在,就不会再有任何人会伤害你,听说你已经有了孩子……嗯,这样很好,只消安生过你的日子便行了。” “皇……朱将军,方才那个人……” 见皇兄这就是要离开,王士元连忙出言提醒道。 “你不用担心他,只需好生过你的日子就行了……” 章节目录 第201章 布局(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要逃! 从亭中离开的李德才,想着先前的从王士元那里听到的两字,脑海中几乎只剩下了这么一个念头。 作为军正司的暗探,他不用细想,也知道这个消息一但传出去,会有多么骇人。 大明的江淮经略使领十万忠义军的朱明忠,居然是烈皇后人! 这个消息万一传出,会给大明带来什么样的震撼。 烈皇之后! 难道是太子? 不对,太子的年龄明明比他大出几岁。 不过,既然经略是烈皇之后,为何不告诉外人? 这个念头不过是刚一浮现出来,李德才立即想到了当年的真假太子案,有这个前车,经略又怎么可能会承认这个身份。 可现在,被王士元这么一喊,李德才压根就不会再有任何怀疑。毕竟,那王士元的身份他已经有所了解,既然那人能一口喊其“皇兄”,那经略就必定是烈皇之后。 或许,经略可以矢口否认,但是,对于身为下属的李德才来说,经略直是这么推迟,他就越来是紧张,因为他得知了一个本不应该为他得知的秘密。 “现在怎么办?” 面对这样的机密,李德才整个人都显得有些惶恐,更多的却是不安,他能够想象得到,为了保住这样的机密,但凡是人都会做什么。 “我不过只是一个小角色,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 即便是死了,也民悄无声息的! 危机! 对于感觉到危险的李德才来说,趋利避害才是人的本能,也正是在这种本能的驱使他,他几乎是在第一时间,便做出了一个决定。 “李德才不见了?” 接到报告的时候,朱明忠的眉头猛然一锁,不用想他也知道李德才为什么会消失,因为王士元的话,就是因为他喊出来的那两个字。 “当真是成事不足!” 心底暗自恼着,眉头紧锁朱明忠并没有因为李德才的出逃而恼火,反倒是心恼着王士元的没有城府,难怪最后会落得被康熙小儿灭门的下场。 “至于李德才……” 沉思片刻,最后朱明忠还是叹了口气。 “还是让四石去办吧!” 至于石磊会怎么去办,并不明朱明忠需要考虑的,有些事情,只需要略微点一下,他自然知道如何去办。 接下来的几天中,作为经略使的朱明忠自然在扬州这个财赋重地,接见宴请那些盐商,大有一副与民亲善的样子,至于那些盐商们,自然也不知道那刀子已经落到了他们的身上,甚至直到朱明忠离开扬州的时候,那些刚借助忠义军的钢刀夺得市场的盐商们,对朱明忠仍然是一副感恩戴德的模样,但是他们并不清楚,另一柄钢刀已经落到了他们的身上。 不管那一日与经略的表演得如何,但是对于郑侠如来说,他虽说是官员,可同样也是个商人,作为商人,他必须要为自身的利益着想,几乎是从那天在得到了经略的吩咐之后,他便开始着手布置一切。 就在经略使走过没有几日,同时,一个消息开始在扬州不胫而走,那就是去年晋籍盐商被抄没之后,“纲册”混乱、盐引混乱,所以盐运衙门准备重立“纲册”。 作为陕商总会的会长邱云程当然也听到了这个消息,心中疑虑大起,虽说那日经略未曾提及此事,但这种事情谁都保不准,毕竟晋商的脑袋还在那里挂着,不过尽管有些担心将来,但是他仍然按兵不动。在他眼里,现在这个时候,还是要等等,更重要的是要先探听到消息。 不过几日的功夫,从盐运使衙门里那里传来的消息,让他终于有些动摇了。 “你再说一遍,衙门里当真准备重立纲册?” 站在他面前的心腹方得财连连点头说道。 “对,昨天那位爷喝醉了酒,亲口讲的。他还说,半点风声也不能透出去!这次重立纲册,与往年不同,因为扬州盐课关系军国大入土,所以为了避免发生混乱,以其手中原有的纲册为主,但是这个引额肯定是要进行调整。” 重立纲册对于扬州的盐商来说,从来都是一次洗牌,也是官府借机捞银子的机会,但那是平常,毕竟每次重立纲册,都会导致盐课锐减。而这纲册是成为专商的根本,对于各家各户来说,纲册从来都是如命根子一般。 邱云程沉思起来,对方得财说道。 “你再去打呼一下,务必把消息弄实了,不要怕花银子!先从帐房支五千……不,一万两!” 方得财应声离去,过了几个时辰回来的他,一进屋便见到邱云程站在那里沉思,神情异常严峻。方得财有些紧张说道。 “东家,如果这个消息是真的,这次咱们陕商恐怕真不一定能占着什么便宜!”邱云程久久沉思不语,他自然知道这陕商为什么占不到便宜,谁让现在的盐运使是江南人? 方得财随后又继续说道。 “万一那些个江南籍的联起了手来……” 突然邱云程又站了想了许久,哈哈大笑道: “假的!” 东家的话,让方得财的脸色勃然一变。 又想了一会,邱云程才回过头来,脸色显得很是阴沉。 “哼哼,他郑士介看似因为自己身为盐运使退出了盐行,可别忘了,他去年可是借把少没晋商的那些引岸纲册都改成了不记名的,他转手把自己的那份纲册上交了,可去年不纪名的纲册最大的赢家是谁?是汪一培,那是他的儿女庆家,他明面是转了出去,可实际上,却仍然在他手里,他郑士介虽是官可却也是商人!” 东家的话,让方得财越发惊讶起来。 “可,可若是这个消息是假的,他为什么会放出这个消息?” 邱云程冷冷一笑,说道: “这就是你不知人了!只有这样,他郑士介才能让外头方寸大乱!现在我问你,这郑士介为什么非得这个时候放出这个消息?要知道经略这边才刚走,经略可是刚说过,这盐课是军国要事,他怎么偏偏放出了这个消息?” 方得财想一想,然后说道。 “莫非……他郑士介要调任?” 邱云程轻轻的点头说道: “对!他郑士介定是要调任了,这盐运使可是天下皆知的肥差,经略又岂可能让他当上两年,我估计他就是想放出这个风声,无非就是为了混淆视听,让我们大家伙都乱了方寸的时候,再乘机吃吓咱们的“纲册”,他郑士介总归还是个商人!” 多年来的规矩一直都是如此,盐运使一年一任,除非是特例,肯定不会让其任上两年,这两年的盐运使,不知得是多得恩宠,在邱云程看来,他郑士介还没有这个能耐。 这会方得财总算是有点明白过来了。 “东家,你的意思是,到时候会有把这个“纲册”给卖掉?” “若是重立了,不卖,难不成烂在手里头?” 邱云程哼了一声,然后说道: “不过老爷我是定不会上钩。原本只想着他郑士介临了的时候,会干什么,只是没想到,他临了了会给我来了这一招!” 听着东家的话,方得财立即跷起大拇指说道: “东家高明,那咱们不理他!” 邱云程却摇摇头,说道: “不,不是不能理他,咱们也要趁此机会,想办法捞点什么,毕竟,要知道,这姓郑的是个商人,他肯定还有下着旗。” 方得财想了想,突然又有些犹豫的说道: “东家,我已经仔细着人查探过了,这重立纲册的事,确实从清河那边有消息传了过来。” 邱云程心中一震,沉吟半晌后果断道: “派可靠机灵的伙计连夜去清河探消息!快,千万不能耽误了!” 听着东家的的吩咐,方得财赶紧离开了。 又过了几日,在市面上开始传出要重立“纲册”的时候,方得财再一次来禀报道: “东家,现在市场上消息已经传开了,现在这纲册的价格一直劲的往下掉!” 他口中的纲册是晋商的那批不记名“纲册”,任何人只要拿到“纲册”就能成为盐商。 方得财的话,让邱云程先是一愣,然后说: “看透了吗?真的掉了,还是假的掉了?” 方得财想了一下道: “我的感觉是真得掉了。” 邱云程不再说话,挥手让他下去。 不料到了下午,思索了整整半天的邱云程,又一次突然吩咐方得财亲自去清河去打探消息。 方得财闻言不禁有些慌乱,于是便问道: “东家,您觉得这件事没那么简单?” 先是点点头,随后邱云程又说道: “简单?这世上有什么简单的事情?如果我估计姓郑的肯定会收这些纲册,可……是这件事情里透着古怪,如果说清河那边真的没什么动静,这件事肯定就是他姓郑的一手操办的,到时候,大家一慌,就上了他的圈套,到时候他姓郑的十之八九就会垄断盐市,到时候那他的官会做到那一步,尚且不知,但是他的生意肯定会做大的!” 章节目录 第202章 商人(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东家,这姓郑的是处心积虑的,早就算计好了一切了啊!” 东家的话,让方得财的脑门开始出汗,他立即想到去年郑侠如办排众意,推出的那个什么“不计名纲册”,当初大家只以为他是为自己,可谁曾想,他居然是在为今天做打算。 “可不就是早就算计好了一切!” 邱云程点点头,而后又继续说道: “经略是什么?不过就是起于草莽的武夫罢了,于盐务又懂什么?姓郑的就是抓住了这个机会,把这个纲法略微一改,如此一来,他姓郑的非但可以继续做盐商,而且恐怕他早就算到了今天,这不计名纲册可以随意转让,出售,现在他真真假假的放出这么多消息,这价格自然也就跌了下来……” “他可不就正好收买纲册了?” 方得财急忙说道: “咱可不能让他如意了!” 邱云程看看他,先是思索片刻然后又沉声说道: “现在不是咱们让不让他如意的事情,现在的事情是,他姓郑的下一步准备怎么办?他先放出了这个消息,大家心底一乱,自然有人会放出纲册。到时候,这纲册放了出来,他就会在那边低价收……” 东家的话,让方得财一时无话可说。 而邱云程沉思了一会,然后断然说道: “假若这次清河那边不准备动纲册的话,我不惜一切也要从他那里争过来。这不是为了争一时之利,而是为了咱们陕商的将来,若是这次机会让他姓郑的得到了,恐怕咱们陕商,从此之后只是于他们江南人背后吃残羹剩饭了……” 有些拿捏不准的方得财,仍旧小心地问道: “但……这消息要是假的呢?” 邱云程哼了一声: “假若这个消息是假的,我也要让姓郑的在扬州身败名裂!” 方得财连连点头说道: “那……东家我明天就去清河?” 邱云程一摆手,断然说道: “不,你今天天一黑就走,不要从扬州上船,出了扬州再上船。十天之内,得给我报个准信回来!” 得了东家的吩咐之后方得财,就赶紧准备去清河了。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在盐运使衙门里头,赵平跃一踏进门就看见郑侠如这会正像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焦躁不安地在屋中来回踱步,这两日他一直在操着那个不计名的“纲册”。 不记名纲册,并不是郑侠如的发明,而是经略的发明,那五十一家晋商被杀后,其剩下的利益自然要重新分配,如何分配是件大事,按照的往年的规矩,自然是看谁给官员的孝敬多,谁拿大头。 可经略当时却要求进行“拍卖”,那些“纲册”被估价然后进行拍卖,与寻常的纲册定名不同,那些不记名的纲册可以转让,也正因如此,才会被称为“活纲”,从其去年出现之后,便一直受到盐商的追捧。而现在,在得知经略的打算之后,郑侠如就把心理动了在纲册上。 之所以会动到纲册上,原因再简单不过,这不记名的活纲,不仅仅是购盐的凭证,同样也因为它可以转让予他人,自其推出以来,多次于盐商间被转让,甚至其价格也屡次被哄抬,现在郑侠如所需要的,就是借着众人的贪心,把这活纲给做成一笔生意。 但这毕竟有那么一些风险,或是担负了风险却没有得到回报,那岂不就是白搭? “东翁……” 犹豫了一下,赵平跃说道: “说不定这价格还能再跌上一些!” 目光沉沉的郑侠如摇头道: “真的吗?” 赵平跃点点头说道: “毕竟这纲册一张值万两白银,谁都不愿意它烂在手里,消息放了出去,自然会有人接!到时候,自然会有人放出来,我估计价格还会再掉一些。” 哼了一声,郑侠如并没有说话,只听赵平跃说道: “待到掉下来的时候,咱们再收,然后等到差不多的时候,再放出另一个消息,到时候,这件事自然也就成了!” 人才财死,鸟为食亡。 这句话着实不假,对于郑侠如来说,他虽说是官员,但并不妨碍他在废除“引岸专商”的时候,利用当初为了便于盐商往清虏统治区域销盐而定下的“不记名纲册”,那些不记名纲册等同于“合法私盐”,当然因为其销路是在清虏统治区,现在郑侠如自然希望能够通过一些手段减少他的损失,毕竟郑家手里还握着十几份不记名纲册。 “哼哼,没那么简单!” 郑侠如朝着外面看了一眼: “这时候,他们肯定不会一上来就相信咱们,这真真假假的事情,谁都说不好!万一……” 沉吟着,郑侠如便不再多言了,他的眉头紧锁着。 “其它人有什么动静吗?” 好一会,郑侠如才问道。 “好像现在还没有人去清河探听消息。” 这个回答让郑侠如的心思一沉,脸上神情不时变化着。 “还没有人去?怎么会这样?” 赵平跃连忙低声说道: “不过我估计,他们肯定会派人去的,毕竟,这么大的事情,任谁都会派人打听一下,才会做决定!” 在房间里走来走去,郑侠如又说道: “我知道,可关键是时间,时间上怎么办?这边我可是眼瞧着要上书给经略了,若是再等下去……” 东西可就砸在手里了! 见大老爷这副忧心忡忡的模样,赵平跃只得说道: “等,再等几日,肯定会有好消息传来的……” 随后赵平跃便不敢再说话,他知道眼前的这位大人为什么这么干,不仅仅只是为了“捞一把”,同样也是为了另一件事,摆摆手,不再言语的郑侠如便让他退了下去。 晚上,一个消息的传来让邱云程愈加烦乱起来。来的人除了禀报“纲册”的价格又跌了一些以外,又说现在有人在那里暗地里收购纲册! 这个消息让邱云程不由的大惊失色道: “收购纲册?” 来人赶紧点了点头。 顿时,邱云程整个人不由的大为失态起来,怒声训斥道: “这么大的事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你们都是死人!” 来人害怕地看他一眼,然后说道: “东家,这,这个消息,也,也是刚得到,还要证实下,所以……” 邱云程气恼的猛的拍打着桌子,然后说道: “证实,证实之前就不能先告诉我吗?我不会看看消息吗?我问你,外地的银子都运到了吗?一共有多少现银了?” 来人赶紧低声禀报道: “都运到了,河南的、湖广的,还有江西的,一共有五十三万两!” 听着这个数字,邱云程立即烦躁的说道: “怎么就这么一点?……都先给我放在银库里,没我的吩咐,任何人一两也不能动!另外你立刻着手筹借五十万银两,不,要借六十万两,要快!” 来人赶紧的连连点头,接着又试探着问道: “东家,您老人家一向料事如神,如果您想到了什么,咱们现在就做,若是再等大掌柜回来,说不定就晚了!” 这会,邱云程反而冷静了下来。 “不。越是事急,越是急不得。还要再等,一定要等下去!” 说着,他便坐下来喝起了茶,这新茶应该快上来了吧,要赶在新茶上来之前,先把这件事给办成了,若不然到时候会耽误贩茶的。 在掌柜默默退下去的时候,邱云程又在后面叮嘱一声: “外头有了消息,马上来报!”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这扬州城中各种消息一直在传播着,至于那交易所中那一张张不记名的纲册一直在那里起起伏伏的涨跌着。 当初拍卖这些纲册的时候,谁都没有想到,不过只是半年的功夫,这纲册不单成为了引岸的凭证,同样也成了一种炒买炒卖的货物,价格也从当初的万两,一路高涨,但现在价格连日来来的下跌,眼瞧着价格都快跌破万两了,邱云程忍不住打发亲信,对其吩咐道: “你也连夜去清河,去问问事情办的怎么样了,只要办好就赶快点回来!” 在亲信心腹离开之后,邱云程反倒是越来越无法控制他的情绪,他似乎感到有一张大网在他的头上越收越紧,让他整个人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现在只有清河那边的消息才能让他一解眼下的烦恼…… 整整一夜,邱云程都是无心睡眠,他偶尔会站起身来对着清河的方向发呆。那双眼睛中流露出来的是一种复杂的,犹豫而且又纠结,以至于最后他起床来到院子里,然后在院中走来走去的踱着步子,脑子里所思所想的全都是一个字眼。 是买还是卖? 有时候,人总是会面对各种各样的机会,而决定一个人命运的从来都是能不能抓住机会,现在,对于邱云程来说,他自然不愿意错过眼下的这个机会, 可偏偏这个机会中又饱含着各种风险,以至于让他整个人都难以决断,至少在清河那边的消息传来之前,是没有办法决定的。 又一次,将目光投向清河的方向,他在心中暗自寻思着。 “只要,只要……” 章节目录 第203章 成事(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进了三月,因为黄河即将解冻,这清河城便慢慢的显出了几分生机,一但黄河解冻,这清河城就会立即热闹起来,以至于这城中的商号无不是纷纷开始着手准备着今年的生意。 在那城临近码头的一家商号的后宅子内,已经来清河几天的方得财正急得团团乱转,就像是只无头苍蝇似的。 在他焦头烂额的等待着的消息的时候,只见分号宋掌柜边走进来边说道: “大掌柜,有消息了!” 一听有消息了,方得财连忙急声问道: “什么消息,快说!” 见大掌柜的这么急,宋掌柜连忙答道: “从衙署里得到的消息,衙署里暂时没有要动盐纲的打算!” 方得财一听,立即满面喜色的说道: “真的?” 可这话刚一出口,他脸上的笑容突然落下,然后又问道: “那为什么大家伙都在私下里都在传着有动纲册的打算?哎我问你,你这消息从哪儿打听到的?” 宋掌柜一听,连忙说道。 “咱们做生意的人,还能直接找到衙署里去?那地方一般人也进不去呀!还不是托人打听到的!” 方得财连连摇头。 “不行!和傅山,傅总办联系上了没有?” 宋掌柜赶紧答道。 “我正要跟大掌柜说这事呢。傅总办上个月去了南京,在南京那边督办着开设江淮银行哪,这不军饷局不是要改成银行嘛,要在全江南开设分行,这不刚刚才回清河,估计回来的了还要向经略报告,最早也得明天晚上才有时间见大掌柜。” 方得财沉吟片刻,然后说道: “好,明天晚上见也好。银子都打点好了?” 银子从来都是好东西,那些自以清廉的官员,同样也离不开银子,或许衙署里开出的俸禄不少,但是面对几千两,甚至上万两的银子,他们仍然显出其贪婪的一面。那位掌握着江淮银行的傅总办,同样也不例外。 宋掌柜连连点头说道: “已经送进傅总办的府上了,不然他也不会答应见咱呀。” 因为傅山是经略使衙署中少有的几位北方官员,虽说他是山西人,可对于陕商来说,自然相结亲近一些,毕竟俗话说“晋陕一家”,在这个时候,他自然也就求到了傅山这里。求归求,这银子总是少不了,这是规矩。 第二天夜晚,傅山在府中花厅便装坐着,方得财一进门就给他行揖。 坐于椅上的傅山虚让了一让,然后看着方得财说道: “起来起来,这晋陕本就是一家,都是本乡本土的,也不是什么外人。来人,给方掌柜看座!” 听其这么一说,方得财才站起来说道: “总办,我们东家让小人代他向您请安。” 傅山淡淡一笑,然后说道。 “你说邱东家呀,说话话也有好些日子没见他了,上次见他,还是年前的事情。怎么样,他身子骨还硬朗?” 方得财连忙应承道。 “托您的福,东家身子还算硬朗。” 傅山抿了口茶,看着方得财说道。 “老方,我知道你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咱们都是熟人了,有什么事,你就尽管直说吧。” 方得财赶紧说道。 “大人,小人就直说了。我们东家这次让小人专程来到清何,是想请教总办一个消息的真假……” 傅山先是打量他一眼,然后才拉长声调,说道: “哦,什么消息?” 察言观色地向前探了探向子,方得财这才说道: “最近扬州和清河边都在私下传说着,说是衙署准备重定纲册,您老知道,这纲册是盐商的命根子,所以东家才想问您有这事吗?” 傅山微微一笑,不咸不淡的答道: “噢,你问这事呀,这个事我也听人说了。流言!流言!回去告诉邱东家,这事绝对是流言,不可信!” 听着这个回答,方得财顿时便如释重负的说道: “是吗,这下就好了!谢谢傅总办!多谢,多谢!” 傅山嗯了一声,然后又缓声说道。 “不过嘛,有些事情也说不准。现今清虏于北方对我虎视眈眈的,经略又岂会容其如此成日威胁江北?养兵也好,备虏也罢,都是要银子的,盐课又关系军事大计,不能掉以轻心呀。” 方得财闻言大吃一惊,赶紧问道。 “怎么,大老爷的意思是,这衙署是因为北边的事,所以才看重盐课?” 瞧着眼前这人一眼,傅山便在那里打着官腔说道: “什么事情防患于未然,这今年免了火耗,衙署一下少了几十万两的进项,江北靠什么?无外乎盐课,这盐课关乎军国大事,又岂能不慎重?若不慎重从事,又如何能保证军国所需?毕竟,现在这清虏于北方虎视眈眈啊!” 这会方得财再也坐不住了,他连站起追问道。 “大老爷,照您这么一说,即使衙署现在没有动“纲册”的打算,也不能保证衙署里就不会随时下令动“纲册”,是不是这个意思?” 傅山这会的官腔反倒是更浓了。 “维道衙署就是靠动纲册来弄银子?若是如此,那衙署与强盗何异?我知道你们这些盐商视纲册为根本,可官府是决意不会让盐课出乱子的。好了,就到这儿吧,我还有公事要办。来人,送客!” 说着傅山便转身走了出去,只留下方得财一头雾水的站在那里。 那边已经有仆佣走进来,恭敬的说道。 “方掌柜,请吧。” “啊,哎。” 被人这么一请,方得财这才有些尴尬地随他离去了。 当天夜里,奉着东家的吩咐来到清河的许士远,也到了清河的商号中。与方得财两人与分号的宋掌柜一起商量了半晌,结果他们是越想越糊涂,怎么也弄不明白,那位大老爷到底是什么意思。因为担心东家着急,只得连夜返回扬州,然后再由东家定夺。 一过黄河之后,他们便一路星夜兼程,往清河赶着,足足用了两日的功夫,才赶回扬州,待方得材赶回达扬州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幸好,这几日为了等待消息,邱云程一直住在城外,而不是城内。 在方得财进来的时候,邱云程早已躺下,但一直睁着眼,这几日他同样也是没有睡踏实,听着下人的秉报说方得财回来报,霍然从床上坐了起来。 方得财进了屋后,便连忙秉报道。 “东家,在清河,有不少人传说着这纲册可能要动的消息,不过传的更多是,今年经略十之八九可能要北伐!” 邱云程皱眉说道。 “哦?傅总办那儿去了吗?” 方得财连忙说道。 “去了,可他却说经略近期没有北伐的打算,还说是盐课事关军国大事,衙署是绝不会轻易容其出乱子的。” 邱云程沉思片刻,然后又问道。 “这些话都是傅总办亲口对你说的?” 方得财点头说道。 “不过傅总办还有话呢。” 邱天骏心中又是一惊,赶紧问道他说的是什么话。 方得财这才说道。 “傅总办说,这清虏于北方虎视,经略是断不会容其这般威胁江北的……” 还不等方得财说完,邱云程闻言不觉神色大变,差一点跌倒下去。 见东家这副大惊失色的模样,方得财连忙上前扶住他,紧张的问道。 “东家,您怎么了?” 邱云程好不容易才重新坐下来,慢慢抬头,然后一副痛心后悔的模样。 “错了!我们都错了!北伐之事实乃是军机大事,非同小可。兵法上讲欲擒故纵,虚则实之,实则虚之,如此重大的消息,傅山怎么可能轻易透露给我等商人。万一让清虏提前知道了消息,有了准备,不就坏了北伐大事?这次经略去南京为的是什么?又岂是为了结婚?傅总办能告诉你经略可能会出兵,就是把什么都告诉我们了!” 说着他猛地站起,然后急声说道。 “从明天起,咱们就要把这纲册拿到手,不计贵贱,只要有人卖,咱们就收!” 相比于东家的决断,这会方得财到底显得有点犹豫: “东家,您是不是再想想!不就是纲册嘛,那些不记名的纲册,即便是咱们拿下来,又能怎么样?万一要是衙署到时候……” 邱云程立即出言训斥道。 “你住口!你知道什么?这盐课关乎军国大计,只要咱们把这些纲册拿下来,到时候衙署自然不会容盐课出乱子!那姓郑的就是抓住了这一点,他先放出声来,让大家以为这纲册要从立,待到大家纷纷让出的时候,他就下手收购,等过几日,他只要出面平复一下流言,这纲册会涨上去不说,那些纲册至少有一多半都会在他手中,咱们现在已经晚了一步,若再拖延下去,让他郑士介在这种事情上占尽了先机,到时候,这扬州恐怕就再也没有咱们陕商的份了!” 话声一顿,邱云程又说道。 “这件事,不能我自己去办,你快去联系赵家、李家还有王家,让他们一起动手,只要咱们能拿下一半的纲册,咱们才能保证与江南的盐商平起平坐……” 章节目录 第204章 提刑(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这一段时间里,为了能够探听消息,郑侠如一直没有闲着,他在城外布下了十几个眼线,当方得财从清河匆匆赶回时,就有眼线看见了他,然后立即赶进城去向他秉告,似乎对于他们来说,这入夜后的城门的门禁自然不算什么,拿着盐运衙门的腰牌,只要亮一下腰牌,城上就会落下篮子,然后把他吊上城。 当郑侠如得到秉报的时候已经是下半夜了,几乎是刚一得知消息,他就命人去喊来师爷,很快赵平跃也披着棉衣匆匆赶到他的书房中。 这会郑侠如整个人都在那里强抑着内心的住激动,挥手让送信的差役离去,望着赵平跃,有些激动的说道: “老弟,事情的成败,就看明天了!” 沉吟半晌,赵平跃只是略微点一下头,然后转身离去。他知道,现在眼前的这位东翁不需要他再说什么,在赵平跃离开之后,整个后半夜,郑侠如完全无法入眠,直到天将放亮的时候,才迷迷糊糊睡去。 待到上午洋表指着九点的时候,才有衙门的吏员匆匆推门进来秉报道着有人抢购不记名纲册。 尽管这个消息让郑侠如的睡意顿消,但他却是不冷不淡的说道。 “哦,有人卖,就有人买,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这会的郑侠如表现的倒是极为冷静,似乎就像是在说着件什么不提一提的小事似的,这会赵平跃也走了过来,他显得也是极为平静。 见赵平跃走际这来,郑侠如便说道: “王书吏,快把刚才的话再对孙先生说一遍!” 王理平便连忙重复道。 “师爷,这些日子只有人不断的放纲册,今个突然有人在那里收纲册。这不已经涨了小半成了!” 心知这件事已经办成的赵平跃,则不动声色地问道: “是吗?这又有什么大不了的?有人卖便有人买,这纲册不就是留着人买的吗?” 而郑侠如则故作沉思状,然后才吩咐道: “嗯,小心点也没大错,打听一下,看看那些纲册是那些人在买!” 随后郑侠如又吩咐几句,才让衙门里的吏员离去,而在其离开之后,他刚要起身,忽然便觉得身体有些发软,赵平跃急忙伸手将他扶住。 “大老爷,您这是……” 深吸一口气,为了让自己平静下来,郑侠如先捡了一个不打紧的事情笑道。 “你说,将来他们陕人会不会把我做成牌位成天的咒我?” 而赵平跃则是一副沉默不语,他先转身将门关上,然后走到郑侠如的身边,然后压着嗓子,用只有两人能听着的声音说道: “咱们现在把事都做得很满,只要这几日把那些纲册都让了出去,就可以露点破绽给邱东家了!” 郑侠如连连点头,忍不住叹息道。 “哎,其实吧,这件事,确实有失几分厚道,可生意……总是如此啊!” 在这一声叹息之后,郑侠如的目中精光一闪,心下暗自寻思道,死道友总好过死贫道。与其让那些纲册在他手中变成废纸,倒不如在别人的手里变成废纸。只要再等几天,那些眼瞧着不值一钱的废纸就能变成现银。 郑侠如并没有等上多长时间,不过只过了三天,就有家中的心腹匆匆的赶到衙门里悄声告诉他,家中的纲册已经全卖了出去,价格甚至比往常还高出了一成半出去。 “陆家、孙家的都出去了吗?” 郑侠如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这件事并不是他一个人的事,亲戚朋友同样也不能落下。 “都转了出去,不但其它各家都转了出去,就是咱们家非但保住了本钱,还净赚了整整三十三万两银子啊!” 看着赵平跃,郑侠如宛如身在梦中一般,非但保住了本钱,而且还挣到了三十几万两银子。 “这么说,加家其它各家,这一次,至少得到了百万两是吗?” 而一旁的赵平跃则连忙说道: “恭喜大老爷!大老爷的一番心血没有白费,这一次大老爷可是为经略筹得近百万两军饷!” 赵平跃的的恭喜,让郑侠如的脸色不时的变幻着,挣到的银子绝不能装进口袋里,这笔银子,必须要交给经略,在那神情变幻中,他突然狂声大笑起来,在笑声中多少总带着些无奈。 而赵平跃则有点担心,想要上前扶着住他。可郑侠如却一把将他推开,仍旧大笑不止,可在那笑声中,谁都能看出他脸色显得极为难看。 就在这时只听郑侠如大声说道: “赵老弟,但凡是有可能,绝不能进官场,若欲为官,若为荣华富贵,总不知要做多少事情!郑某人此次为解国家用度,可谓是昧了良心,坑尽陕商之财,将道义丢于一旁……” 这会郑侠如已经红了眼圈,就像是受到了什么打击似的。突然在这一阵狂笑之后,自觉失态的他又唉声叹气道。 “但愿经略能明白郑某人一番苦心吧……” 冠冕堂皇的理由,人人都需要,对于郑侠如来说,他同样也需要。当然,他也需要经略能够体谅他的苦心,至于能不能体谅,现在已经不在他的掌握范围内了。 两天后,在当郑侠如的呈文被送至清河的衙署时,摆在朱明忠面前的还有一份军正司递来的报告,也正是这份报告,让他整个人的眉头紧锁着,面上带着怒容。 “经略,您打算如何处置此事?” 猛然抬起头,朱明忠厉声说道。 “如何处置,他郑士介居然利用盐税改革,为一已之私坑害他人,私心如此之重,若不加以严惩,如何正典法?” 看着厉声厉色的经略,朱大咸说道: “经略,这件事,郑士介只是推手,若是追究起来,他并无违法的地方。” “是的,经略,虽说郑士介以诈行奸,引诱一众陕商丘落入陷阱,致使多家陕商因此破产,但以大明律来说,他并没有违法……” 这还没有违法! 朱明忠把手一挥打断他们的话说道: “若是不对此事加以处置,如何令天下人服从,这法律的空子,他郑士介能钻,他日其它人就能钻!” 呷了一口茶,顾炎武慢条斯理的说道: “经略,这件事,固然郑士介有欠妥之处,若是您想办他,下官自然难以阻挡,虽说他有私心,可却也有几分公心,他和江南籍盐商拿出了此次所得全部钱利,就是那些陕商做不到的,毕竟陕西现在还在清虏治下!若是不能以此事令其伤筋动骨,他日经略改革盐税,又岂能顺利?至于江南籍商人,经此一事,既便是其心有微词,亦不敢言语,毕竟经略已经施恩于他们!” 这后一句话让朱明忠的心中一震,确实,每一次改革,都需要杀鸡给猴看,晋商是鸡、陕商同样也是,至于那些在此事中保住本钱的江南籍的盐商,等于变相的施恩,毕竟他们保住了本钱。 朱大咸点燃了他的烟袋,吐了一口烟,然后说道: “杀鸡给猴看,此事郑士介有功有过,值此关键之时,经略用人,应该先取其才!至于其它,反倒是其次了。” 面对他们的建议,朱明忠整个人都陷入的沉思之中,他的心情不可不谓之复杂,这件事着实让他感觉有些恶心,最根本的原因是,在此之前,郑侠如根本就没有打他的招呼。 但在另一方面,他同样也知道,这件事对于官府来说确实有些好处,别的不说一百二十一万余两银子,就是最大的好处,将一堆废纸变成了白花花的银子,这笔银子可以办不少事情! 但是,这件事会不会导致官府的声誉有损? 显然,对于衙署没有丝毫影响,但是对于郑士介本人来说,他的声誉可以说是倍受打击……他这个人啊! 于心底长叹口气,朱明忠无奈的摇头叹道。 “是为公?还是为私?我看前者固然有,但最根本的还是后者……” 而顾炎武则于一旁镇定的说道: “世人皆有私心!” 这一句皆有私心,让朱明忠一阵烦躁: “私心,私心……” 朱大咸一边吸着旱烟袋,一边说道。 “这件事,郑士介确实有私心,可这私心之中,也有那么几分公心,于此事来说,于衙署是有利而无害,所以,经略只需要选择沉默既可!” 朱大咸的建议,让朱明忠勃然怒道: “不行,我要是这么做了,就是等于默认此事,将来若是其它官员,也以所谓“皆是公心”为由行坑民害民之事,又该如何?” 这才是朱明忠最烦恼的地方,毕竟,他曾见过太多的这种事情,不知多少百姓,打着处世为公的名头,在那里损害百姓的利益,然后他哼了一声,说道: “我等为官者,处事为公,不仅仅只是为了公家,更是为了公平!公正!这才是为官之道,若是以为公为由,而损害公平、公正,又谈何为公?” 说着不等他们反应过,朱明忠便说道。 “这件事,绝不能就些视而不见,此次,交由提刑宪司负责!” 说罢,朱明忠就起身扬长而去,只留下朱大贤、顾炎武两人呆立于房中,半晌说不出话来。 章节目录 第205章 陈永华(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黄河凌汛,是黄河所特有的冬汛,一但凌汛造成决口,数百里里尽是一片汪洋,冰积如山,水势汹涌,淹没了沿岸不知多少村庄,令多少百姓葬身汪洋之中,也正因如此,每到那凌汛到来时,从来都是沿岸最为紧张的时候。 而一但凌汛结束,那黄河就会再次繁忙起来繁忙起来,尤其是对于清河这座位于河北的江北心脏来说,凌汛往往意味着其与河南联络的断绝,凌汛期的到来,使得舟船不可能再渡过黄河,而随着汛期的结束,已经沉寂数月的清河,再一次热闹起来,往来各地的舟船,再一次于清河这座水陆码头聚集着。 在过往的商船齐聚清河,让这座码头城市再次繁华的时候,其中倒也不乏些许载人的小艇与此往来。时近正午,这旧码头处停泊了一只从黄河对岸划过来的客船,船老大对舱里坐着的一主一仆说: “客官,船到了清河城,老爷若是进城,便直接于岸上乘马车便成了,若是去清河书院,这码头上也有马车,就在路边的站台上上车,站台上写着字,客官定是识字的人,肯定能看清楚做几路车。” 听着船家的介绍,舱中那位主人打扮的点点头,随即走出舱外,踏过跳板上岸,仆人在后面紧跟着。走在前面的主人约摸二十五六岁年纪,中等身材,宽肩厚背,头戴方巾,那双明亮的眸子中射出两道锐利的目光。他身着一件与寻常书生没有区别的儒袍,瞧着除了那锐利的目光外,倒是与通常的的书生没有任何区别,甚至就连那仆人,看着也像是一位与年其年岁相仿的书僮。 一主一仆就这么一前一后的走着,而在上岸后,青年以缓慢稳重的步履,沿着旧码头的石阶而上。偶尔的,他会把目光投到这码头周围,以打量清河城的情况,对于任何人来说,这座江北的心脏,总有他的特别之处。 出了码头,一踩到街上,青年的脸色就是微微一变,瞧着脚下的黑色的道路,他暗自寻思着。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沥青路吧!” 尽管还只是第一次来清河,但是他仍然认出了脚下这平整的道路,虽是如此可他仍旧很是好奇的跳上一跳,这么平整的道路,是他从未曾见过的。 仆人同样也是好奇的瞧着这脚下的路,甚至还特意学着大少爷的模样在这平整的黑色道路上蹦了蹦,然后才有些惊喜的对身前的大少爷说道。 “大少爷,这路,以小的看,用来当晒场倒是再好不过!” 走在前面的青年是陈永华,他是世子府的幕员,两年郑成功与诸将讨论北征之事,很多人都认为不行,只有陈永华力排众议,认为可行。郑成功很高兴,于是派他留守厦门,并辅佐世子郑经。郑成功对郑经说:“陈先生是当今名士,我留下他辅佐你,你应当以老师之礼待他。” 以二十五岁之龄,成为世人的“半师”的陈永华,自然有他的过人之处,而自从世子府设立以来,他同样也深得世子的信任,这次他之所以来江北,同样也是奉命而来。而跟在后面的仆人名叫田三,不过二十一二岁的模样,人生得机灵不说,而且会一身好武艺,也正因如此,陈永华才会带他来江北。 而在路边,陈永华看到了船夫口中的“站台”,那站台处停着一辆足有一丈多长的大马车,大马车由四马挽拉,不少乘客正来自回上着车。 “公共马车……” 瞧着那大马车,陈永华的双眼中尽是疑惑,以至于来到站台之后,看着远去的马车,再瞧着路边站台上等待着的行人,他便站在那里看着站牌,站牌上清楚的写着各路马车的前往的方向。 “1路车,码头……” 和许多年后初来清河的人一样,他们往往都会被这公共马车所吸引,这种公共马车是二月刚投入的“发明”,与普通的马车不同,这种马车的车厢更大,可以乘坐20人,由四匹马拉动,分上下两层,而这种公共马车最初只有两条固定的线路,按照公共马车的运营办法,允许马车在线路上任意位置停车上下客。这种马车一经推出,就迅速受到欢迎,毕竟它比普通的出租马车更为便宜。 虽说公共马车的速度相比出租马车并没有提高,甚至因为乘客增多并且要中途上下客,反而更慢,但因为相对价格的下降,乘客数量反倒大幅上升。也正因如此不过只是短括一个多月,这清河县就开辟了五条线路,有多达五十六辆公共马车先后投入运营。而清河的百姓同样也以一种非常快的速度适应着公共马车给城市交通带来的变化,而作为外地人的陈永华,同样也跟着外人一样,享受着公共以车带来的便利。 这边就在陈永华看着站牌的时候,那边又有一辆马车驶了过来。 “3号路车,终点站是清河书院,沿途经过的……” 车刚一进站,那边就有马车上的车夫在那里喊着,有些不知所以的上了车,然后沿着梯子站到露天的第二层坐位上,陈永华几乎瞠目结舌的看看车外的一辆,直到马车开始移动的时候,他才感觉这一切的不同。 “大、大少爷,这,这一个人就十文钱,可,可还真不贵……” 坐在木椅上,田三喃喃着,他的那一口闽南话,在这马车上极为若人注意,可这时,陈永华又那里会在意这些,他只是有些紧张的握着扶手,心底随着那马蹄声而喃喃的变化着,坐在二层敞篷中的他,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这江北,确实与江南不同。 可以说是大不同! 平整的道路、还有这公共马车,甚至还有这只需要十文钱的车费,所有的一切都是如此的让人新奇,以至于咣唿间,陈永华都觉得自己来错了地方。 哒哒的马蹄声不时的传入耳中,而对于坐在车上的陈永华来说,他则好奇的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清河似乎和南京完全不同!” “那是,这位小哥,肯定是外地来的吧!” 陈永华的话声刚落,前边的一个四十几许的中年人便得意的说道。 “你瞧这清河城,又岂是南京能比得上!别的不说,你看这街上人车这么多,可曾有丝毫拥堵?” 中年人的得意,让陈永华一愣, 可不是,直到这时,他才有些诧异的发现,尽管这街道并不算宽敞,但却不见南京的混乱,所有的行人、马车都是沿右前行,甚至在道路中央,还有一条用白线,偶尔的可以看到穿着红色军装的兵卒,在街道中央巡视着。 南京和清河一样,现在街上马车的数量还是显著增多了。商人和小贩都要用马车、驴车以及牛车运货,而各种交通工具的发展造就了严重的交通拥堵问题。更糟糕的是,再加上路边的摊贩,所以街道显得极为混乱,马车和行人常常乱成一团。 “哦?这位先生,为何这清河的街道不见拥堵?” “你瞧?” 见这青年后生一副虚心讨教的模样,那中年人便笑指着路边正在巡逻的兵卒说道。 “无他,严刑也!” 中年笑说道。 “南京街头可曾有人维持?可清河却早在去年,非但制了交通规则的,而沿着路中巡视的军警则负责维持秩序,迫使车辆行人沿右行驶。而为了让行人各行其道,他们甚至不惜用腰间的牛角棍抽打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或者车夫,甚至就连摊贩的位置也有规定,若是其超出界限,同样会受到处罚。也正因如此,虽说清河比南京热闹,但街道上却不见南京的那种乱作一团的拥堵场面。” “若是有人不遵守呢?” “那自然就是用棍棒抽打,教其改正!” 中年人的回答让陈永华一愣,他显然没想到会是这样的回答。 “就这么直接打上去?” 田三不由的有些诧异。 “还能怎样,若是不打,难道就任由他在这街上给大家伙添堵?只消几棍上去,长长记性,自然也就不会再给大家添堵了不是?” 中年人的回答,让陈永华瞠目结舌的不敢相信他所说的话,他没有想到,这看似颇为规矩的背后,居然是如此赤裸裸的“暴虐”。 “当然除此之外,那些兵卒还有一个责任,就是检查马匹以及马车是否带粪兜,以免马粪弄脏街道、气味污染城市。而相比之下,没有强制规定的南京街头却到处都是马粪、牛粪,尽管有粪帮收集,但收集的总没有那么急时。而你瞧这清河,街上可有一丝粪便。” 本就极为聪明的陈永华,虽然是坐在马车上,但是却仍然轻易的看到了清河街道上的不同。 “这里有些东西,将来南京倒是可以学上一学!” 就在他的于心底这般思索着的时候,那边喧哗的街道上,一个报童挥着报纸的叫卖声却传入了他的耳中。 “前盐运使郑侠如将于今日审判,看衙署如何审理此案……” 章节目录 第206章 喉舌(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一大清早,从阁楼中醒来的时候,朱大勇便来到院中,简单的梳洗一番后,便到了报社。 作为《明报》的主编,自《明报》创刊之后,他就一直吃住于报社之中,住就住在那站起身时会撞着头的阁楼里,吃,吃得也是再简单不过的餐点。 就像现在,无非就是两根油条和一碗稀饭,这是报社里的杂工给他带来的,作为主编的他,每天所需要的,就是审阅文章,决定最终那些文章上报。 从一开始的创刊时,每周一期,到现在每周两期,在官府的支持下《明报》的发行量迅速增加至数万份,甚至也正因如此,就在上周,报社第一次实现了赢利——通过广告,尽管赢利只有区区数两银子,但总是一个好的开始。 也正是那不到五两银子的赢利,让朱大勇看到了报社的未来。 “关键是要有大新闻!” 吃着油条的时候,朱大勇不时的拿着铅笔圈点着那些新闻,到底那些新闻才是大新闻? “清虏酋首福临小儿于济南留宿妓院身染花柳……” 瞧着这半真半假的新闻,心知这篇看似信誓旦旦、证据确凿的文章定是出自军正司某位笔吏之手的朱大勇,轻蔑的一笑,随手将其放到二版的角落里,既不怎么显眼,也不容易被人忽视。 舆论既是战场! 而这个战场上需要的是什么? 需要的是通过一些文章去打击敌人,如何打击敌人? 比如清虏的那位皇太后偷情,就是百姓们喜闻乐见的事情,比如现在正与报纸上连载的《庄妃秘史》就是一部为百姓所喜的小说,而其中的香艳,更是让朱大勇屡屡想要停载,可若不是因为这《庄妃秘史》关系对清虏军国大计,恐怕他早就停止刊载了。 可是他并没有选择,那部小说是打击清虏的武器。在小说中,所谓的“圣母皇太后”不过就是一个人尽可夫的荡妇,非但曾下嫁多尔衮,更与洪承筹、范文程等汉奸有染,当然,为了能让她的儿子当上酋首,更是以身体为武器,勾结清虏达官显贵。 而最让朱大勇感叹的是,自从《明报》刊载《庄妃秘史》之后,销量激增,毕竟对于百姓来说,这些情节颇为香艳的“隐闻”自然才是他们最喜闻乐见的。 当然,于衙署来说,所收获的却是百姓对清虏的嘲笑和讽刺,当然顺带的也让百姓们深信,满清身为蛮夷有这种淫秽宫讳的女人实属再平常不过,而这也顺带着证明了一点——满清蛮夷实非中国,无论那些叫嚷着什么“五行之说”汉奸败类,如何说词,都无法改变这一事实。 当然《庄妃秘史》现在不仅在江南流传,同样也会在北方的流传,甚至在清虏的统治区内,百姓们更乐意传播《庄妃秘史》,不仅让百姓们对清虏宫讳的淫乱大开了眼界。甚至还在清虏自身内部引发了的混乱,《庄妃秘史》不仅被印在报纸上,更是被印成了小册,而与报纸上的“浅尝即止”的隐晦不同,编印成册的《庄妃秘史补遗》内容却是极尽香艳,几乎篇篇都有大量的、露骨的床上描写。 而这《补遗》除于京师内城的平常满人之间传播,自然也就出现在许多满清的达官显贵的案前,尽管表面上他们一副义正辞严,三令五申要求彻查,但是私底下并不妨碍他们津津有味的看着小册,在那里研究着册中的内容,最后一个个的更是深以为然的知道了为何太后于范文程、洪承畴等汉人,为何信任有加。 “你们不知道,范文程、洪承畴他们与太后的关系,那是“挺”好的……” 在他们言道之余,更是刻意加重了“挺”字,每每到了这个时候,自然是一阵哄笑,那种骨子里对汉人的轻蔑更是达到难以掩饰的地步,顺带着自然对那位靠着“床上功夫”为太宗皇帝拉扰汉臣、为儿子谋皇位的女人也是轻视到了骨子里。 而《庄妃秘史》不仅在满清权贵与普通的旗人之间流行,最后同样出现在福临的桌前,只惹得他一阵勃然大怒,甚至因此连杀数人——其中甚至还有一位小说中出现的人物,即便只是重名的侍卫,但此事,反倒像是佐证着《庄妃秘史》的真实性。 当然,在福临下旨悬赏万两要那位“云间居士”的脑袋时,他自然不知道,这所谓的〈庄妃秘史〉实际上是出自朱明忠之手,在编写那个小说时,他更是充分借鉴了后世的诸多电视剧作以及曾看过的史料,其中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恐怕除了孝庄自己能说个明白,换成旁人反倒是能佐证一些流言,毕竟即便是在现如今,这样的流言也曾私下流传着。 至于这〈庄妃秘史〉能达到什么效果,一手策划这一切的朱明忠,自然不清楚,但是他很清楚,这种力量最终会显现出来,毕竟在二战时,英国的情报机构曾经用数年的时间,通过种种渠道丑化希特勒,而在冷战期间,利用丑闻丑化对手领导人更是各国情报机构得心应手之事,现在他只不过是有样学样罢了。 只不过,作为执行者的朱大勇,总对于《明报》这样的报纸上发表那些香艳异闻,有些抵触。 “也许,还应该再办家报纸,专门发表这样的文章,到时候,没准这些文章还可以更香艳一些!” 尽管嘴边这么轻声嘀咕着,可朱大勇却不得不承认,百姓更喜欢这样的香艳奇闻,刊载这样的文章,有助于报纸的发行。 不过明总归是江北的喉舌,总不能报纸上尽是“秘史”、“艳史”等小说吧。不少人看报纸总归是要看新闻的,至于那些小说,不过只是主菜中的调料罢了,主菜仍然是新闻。 就这么不时的在文章中做着选择,选择着几日来的新闻,到底选择那一条,作为这一期的头条? 最终,在众多新闻稿之中,他选择了一份看起来倒是颇为引人瞩目的新闻。而随后又将另一篇新闻,放在了这篇新闻的下方,而与其它的新闻不同,这篇只有区区百字的新闻,带着一个特殊的标记,这是从经略使衙署发来的新闻。 看着新闻上的内容,朱大咸忍不住摇头感叹道。 “哎,可惜了,若是换个时候,许也能成为一代名臣,人心哪……” 监狱之中,总是弥漫着一种浓浓的恶臭味,这种味道,只让人难以忍受,而更让人无法忍受的却是那种从天上跌于地下的失落感,而对于这种失落感触最深的恐怕就是郑侠如自己了,无论如何,他都没有想到,会因为那么一件小事,而被关入监狱,甚至即将迎来审判。 “唉……” 又一次,穿着一身素色囚服的郑侠如长叹口气,隔着那小窗往外面看着,他的神情显得有些萎靡,甚至显得有些失落。 怎么会这样? 即便是直到现在,他都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做错了,毕竟,他给经略弄了那么多银子,可,可为什么会落得现在这个下场? “难道我算错了?” 郑侠如自言自语着,无论如何,他都不想不通,自己到底错在什么地方。 “到底错在何处?” “还没想通吗?” 突然,从身后传来的话语,让郑侠如的浑身一颤,原本透过那小窗看着窗外的他急忙转过身来,看到来的人时,那双腿膝关节更是不由自主的一软,差点没跪下去,也就是在将要跪下去的时候,他才想到,眼前这位可不喜欢别人跪。 他不喜跪人,同样也不喜人跪他。 “经、经略……” 吱呒着的时候,郑侠如看到经略的手中的提着食盒,瞧着那食盒时,他的心思猛然一沉,再也没有了丝毫的惊喜。 尤其是看到经略面无表情的将那食盒打开,看着其中的酒菜,他的心头顿时猛的一攥,整个人顿时只觉得的一阵头晕目眩,差点没晕倒过去。 一盘烧鸡、一盘炒鸡蛋,一盆大肉再加上一条鱼,还有就是一壶酒,鸡鱼肉蛋,可谓是极为丰盛,按郑侠如的了解,经略的日常餐食也不见得有这么丰盛,而现在,面对这丰盛的菜肴,他却只觉得有些无法喘息,就像是有人踩着他的胸口一般。 “经略,下官错了!” 突地,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的肩膀一沉,语气中尽是一种绝望,这丰盛的菜肴已经再清楚不过了。 这就是断头饭! “知道错了?” 坐在牢中,朱明忠头也不抬的为郑侠如倒上一杯酒。 “知道了!” 现在郑侠如是真正知道了,知道自己错在了什么地方。 “嗯!” 点点头,朱明忠伸手指着酒杯说道。 “喝酒,吃菜!” 即便是再没有胃口,郑侠如也要吃下去,不为其他,就只为这酒菜是经略亲自带来的,尽管他知道,这酒菜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审判的结果。 “知道错在那就好,这错啊……” 喝下一杯酒,朱明忠摇头叹道,随后又倒上一杯酒。 “士介,这杯酒,朱某敬你,当初若非是你,朱某又怎能轻下江北……” 章节目录 第207章 陪审(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依还带着些许寒意的春风轻轻拂过黄河的两岸,只使得那河岸的百年巨柳的柳条,抽了嫩显了绿,让这河岸也尽是一片春光。虽说黄河上偶尔的还有几块浮冰会给航运带来些许危险,但已经沉寂整整一个冬天的船家们,还是急急的将船拖入水中,只让这黄河再次繁忙起来。 航运的复苏,同样也让沉寂一冬的清河再次显出其繁华,尤其是在以书院为核心的新市,更是热闹非常,而在新市那热闹的主街上,有一种地方,几乎每天总会吸引一些人聚集于此,这里便是清河审判厅。 审判厅这是江北特有的官厅,按江淮经略使定下的规矩,如知府、知县等官员不再审判各类案件,案件由经略使府刑房负责,刑房下设提刑宪司以及审判厅,于江北各地设有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初级审判厅。高等审判厅为省级的审判机关,设厅丞、推事、典簿、主簿、录事。地方审判厅设于较大城市,设推事长、推事、典簿、主簿、录事。初级审判厅设于各县,设推事、录事。从而一改旧时知县兼理司法的局面,既限制了知县的权力,同样也使得他们可以互相监督,避免旧时的知县于一县之内,一手遮天的权势。 当然真正受益其中的还是寻常百姓,这种司法上的独立,充分保护了百姓的利益,即使是那些百姓也没有意识到对于他们益处。不过对于百姓来说,于审判厅中看热闹,更是他们打发闲散时间的好法子,毕竟于这审判厅上,几乎每天都是新鲜事。 就像现在,这清河地方审判厅中,正在审理的却是一位大官——前扬州盐运使,这可是天下皆知的肥差,这样的一位地位显赫官员就这么于审判厅中光明正大的审判,别说是寻常百姓闻所未闻,即便是陈永华,也是见所未见,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和其它人一样,挤进了审判厅,因为厅中的座位有限,他只得站在二楼走廊处旁听这场即将开始的审理,他之所以会来这里,不仅仅是对审理的好奇,同样也是对江北的好奇。 “已经审了三天了,估计今个就应该判刑了……” 难不成过去三天,就这么公开审理吗?这与羞辱人又有何异? 陈永华暗自思索着的时候,这是他第一次来到审判厅,这审判厅与普通的衙门截然不同,中央有一个桌台,台上有惊堂木,显然,那里应该是主审官的位置,在主审官前方约莫丈远的位置,用栏杆隔开了一排排座位,那里坐的都是旁听的百姓。而在栏杆前方左边一排长桌,右边一排长桌,与主审官相对, “咦,那十二张椅子是干什么的?” 听着耳边略带些闽南腔调的疑惑声,只感觉颇为亲切的王致利便将手中记事本一合,轻声说道。 “这位兄台应该是第一次来江北吧!” 看着身边的青年,王致利介绍道。 “那十二个椅子是陪审团的位置。” “陪审团?” 陈永华疑惑的问道。 “这陪审团是经略当初平定江北时,有鉴于当时江北各府县官吏,大都是清虏伪官,因为不知其才,其实,想来兄台也知道,不是不知其才,而不信任他们,毕竟那些清虏伪官为了讨好清虏,对百姓是极尽压榨,早就习惯了压榨百姓,经略自然不容忍他们这么干,所以才会夺其审判权,令其不能再以刑罚压榨百姓,可没有知县参与,又该如何处置刑罚,所以当时,便令各县在审理案件时,应当挑选12名知情人作为陪审人员,他们在向知县宣誓后提供证明,作为判决的依据……” 王致利的回答,让陈永华不觉一愣,当时于世子一同留守于厦门的他,自然不知道“陪审团”。 “让百姓参与审案,这从古至今又岂有这种事情?百姓又如何明辨是非?” “百姓如何不能明辨是非?” 王致利随之反驳道。 “经略所用陪审制,实为复兴周制的“伞刺之法”,“以三刺断庶民狱诉之中,一曰讯群臣,二曰讯群吏,三曰讯万民”,郑玄注:“刺,杀也,三讯罪定则杀之。讯,言也”。只有如此,才能避免官吏只手遮天!” 先是强调着“陪审制”是周制,随后王致利又轻声说道。 “再者,兄台难道没有听过一句话,叫“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一句简单的话,让陈永华的心头一颤。 “而且你看这十二人,又岂随意选择的十二人,这遴选12名本地百姓作为陪审员,是需要由控辩双方共同遴选,别的案子不说,单就是郑侠如的这个案子,在遴选陪审员时,提刑官与郑侠如的状师,前后用了整整两天才数十人中遴选出这些十二名陪审员。” “提刑官?” 陈永华不解的问道。 “这提刑官又是何官?” “提刑官,嗯,就是专职提刑,是刑房下设的提刑宪司的官员,在江北各地,刑事案件必须提刑官提起诉讼,这江北之司法之所以缜密,正因为地方典史负责缉拿、取证,然后再交由提刑官,由其视证据提刑,若证据不足,自然不予提刑,提刑诉讼之后,再由审判厅负责审理,如此各司其职,自然也就避免了过去知县只手遮天,言语间便可把黑变成白,白变成黑了!防止把原告打成被告,被告打成原告!” 尽管对于江北互相制约的司法体制,不甚了解,但是陈永华还是从王致利的只言片语中,意识到这种缜密结构下,确实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百姓。 “那既然有这十二人陪审团决定被告是否有罪,那要主审官又有何用?” 反问时,陈永华看着那空出的座位。 “不是主审官,是推事。” 王致利指着首座说道。 “坐在那的是推事,他的职责就是维持审判厅的秩序,让控辩双方不至于争吵,令其不至于歪曲事实,当然,最后这量刑,总归还是要靠推事量刑。” 恰在这时,观台下方的审判厅中响起一名兵卒的喝声。 “肃静!推事到,全体起立!” 那些原本坐着的人,纷纷站起身来。当然,也包括刚刚到达厅中的控辩双方,其中自然也有穿着一身青衫的郑侠如。 “经略曾经说过,于审判厅中,推事既代表大明律,既然是上至天子,也需站立迎接。毕竟他所代表的是大明律的威严。” 在推事进入审判厅中的时候,陈永华看到那位推事身上的官袍并没有补服品极,而只是无补字的黑色公服。 “所以,推事和提刑官一样,一概没有品级,亦无须对任何人以“下官”相称。如此,自然也就避免了其它人以权制其,令其徇私枉法了。” 但愿如此吧! 也许是一时没有找到其中的漏洞,但心知其中必有漏洞可寻的陈永华并没有说话,而只是看着这审判厅,他注意到在推事进入审判厅后,整个厅内的气氛顿时随之一变。几乎是在推事出现的瞬间,这厅中顿时随之一静,尽管人很多,但是这些旁听者并没人敢大声的喧哗,而只是在底下不断的窃窃私语着。 如此,也能看出这推事的威严。 “看到没有,大家没有任何人敢大声言语,若是大声喧哗,被推事制罪,轻则是扰乱厅堂,拘役十日不说,且要罚银数两,重则可能被视为“蔑视国律、扰乱厅堂”流三千里!” 一句流三千里,让陈永华简单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流三千里?” “对,没错,就是流放台湾,告诉你,还真有人因为“蔑视国律、扰乱厅堂”被流三千里,而且是不得上诉、无需审判的,这厅堂上,推事就是说一不二的角色。” “那他这话,岂不就是金口玉言!” 不敢置信的轻言一声,陈永华甚至都没注意到,他的声音又压低了不少,仅只能让他们两人听到, “可不就是金口玉言!” 王致利的言语中略带着些许不满。 “在这厅上,他这话就是金口玉言,虽不能定死,却能让他人生死不得,却能破百姓之家!” 从身边这人的语气中,陈永华能够听出他似乎对江北或者说对这“推事”有些不满,不过从他的只言片语中,他还是感受推事的权威,至少他的权威在这审判厅上,是毋庸置疑的。 无论是否乐意,在审判厅上推事的权威早已经树立,在案件开始审理的时候,陈永华立即看到了探辩双方唇枪舌箭似的辩论,而让他们诧异的是,本应该权威非常的推事,这个时候,则只是在那里听着他们的辩论,偶尔的出言阻止某一方过激的言论,这审判厅反倒成为了提刑官和讼师的主场,至于推事和陪审员,侧只是倾听。 在退庭休息的时候,眉头紧锁,对于先前于厅上看到的那一幕幕,听着控辩双方的争论,似有所思陈永华突然问道王致利。 “不知老兄以为,那郑侠如是否有罪?” 章节目录 第208章 文源(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一片片桃花,将整个公园点缀的极为美丽,而在桃花下,尽是赏花的百姓,这些百姓不少是穿着粗布的贩夫走卒,其中自然也有穿着儒袍的士子,而于那草地上亦随处可见坐于粗布席上正在吟诗饮酒的士子。当然也有寻常百姓。 正是春光明媚之时,这桃花盛开的公园之中尽是来自清河各处的百姓,而置身于这公园里,陈永华的神情却显得有些恍惚,他已经在这公园中走了足足一个多时辰,在他看来,这园中的风光即便是王府恐怕也无法与其相比,可偏生,这里并不是王府,而是所谓的公园。 这样的地方怎么能让寻常百姓随意进入? 置身于公园之中的陈永华脑海中不由自主的冒出了这样的念头,自从来到清河之后,这座城市带来他的冲击委太多了,即便是在这处公园之中,也让他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冲击,对于园林他并不陌生,在南京城内外有着大大小小数十处经过两百余年整治的国公府,每一处无不是如仙境一般,但是却没有一处面积能与清河的这处河畔公园相比。 而且他自然也不知道,这处按照西洋园林风格规划的公园,是朱明忠一手规划设计的,甚至曾亲自参于开沟挖渠,植树种花,或许清江书院像是一座隐于园林中的学院,而这座公园却是中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园。自从其建成以来,不知吸引多少百姓,自然也让清河的百姓多了一处休闲的去处,毕竟这园内园内花草怡人,景色优美,若是再过数年,这公园自然比现在更美上几分,毕竟许多景观树木尚未栽种。 “先生,若是能住在这地方,便是死了,也值了……” 田三喃喃着,指着公园中央的一栋屋宇,颇有些感叹的说道。 “这楼房旁的高塔居然这么高,住在这城方的,肯定是什么大官吧!先生,你说该不会是那位经略吧!” “走,过去瞧瞧!” 陈永华立即抬脚朝着这那里走了过去,待他走到这栋风格与他曾见过的楼宇截然不同的砖石彻成的二层楼房的时候,才注意到这楼房入口中悬挂着一个匾牌。 “文源阁” 文源阁? 疑惑中,陈永华进入了文源阁,在进入文源阁的瞬间,他即明白了,这文源阁是什么地方。 是藏书楼! “这藏书楼我等外人也可进入?” 置身于“文源阁”中,看着与书阁临窗处阅读书籍的士子,再看着那一排排的书柜,陈永华甚至有些惊愕的问道一旁书阁管理员。 “这位先生是外地来的吧!” 那书阁管理员笑看着陈永华,手往一旁指去,说道, “哪,你看,经略耗巨款建此书阁,为的自然是让大家于此借阅,不过如果不办借书证,自然是不能借出,以免遗失。不过若办借书证,倒也简单,只需要花上二两银币就可以办借书证……” 在管理员的话语中,陈永华只觉得一阵目眩,他简单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这里的书居然可以随意借阅。 作为读书人的陈永华,平生最大的憾事是什么?就是家中家学不长,所以藏书甚少,而他人族中藏书楼往往不许外人进入,既便偶有大方者,也不过只是命人传抄些许书籍供本地士子阅读。至于那藏书楼,那里曾许外姓人进入,别说是外姓人,就是本族人恐怕也难得一进,甚至各家的藏书楼都有“书不出阁”的规矩。 “这文源阁中藏书多少卷?” “多亏江北等地藏书家献呈母册,目下阁中现有藏书3000余部,50000余卷,目前,每日皆的新增书册……” 作为书阁管理员之一的王权,在回答外人的问题时,那语气显得极为得意。 “母册?何谓母册?” “这文源阁书册不同于旧书,为方便借阅皆用新纸印制,所有书籍,皆以母册为范……” 在一番解释之后,王权才问道。 “这位先生,如果你要是与清河长住不妨办上一个借书证,方便借书,当然,如果你是去清河书院,自然无须借阅,书院之中,也有藏书楼,只要是这里有的,书院中自然也有,而且以后,每府每县皆会建图书馆,供本地士子借阅……” 花了二块银圆办了一张借书证的陈永华,甚至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办这借书证,毕竟他很快就会离开清河,也许是想用这二两银子,资助这对寻常士子开放的文源阁,也许是因为一时的心情激动。 可即便是办好这借书证,直到坐于那明亮的窗前——一色的玻璃窗皆是朝南向阳,阳光透过玻璃窗映入屋中,只让这屋中明亮非常,不见丝毫昏暗,即便是王府的公堂也不见得有这么明亮。 “这书纸……” 在展开纸的瞬间,陈永华便发现这书纸与寻常的书纸截然不同,不见寻常纸张的绵软,反而极为挺括、光滑。 “似乎和寻常纸张有所不同?” 疑惑中,陈永华把书拿在手中,发现这书册沉甸甸的,不似寻常书册那么绵软,显然是纸的关系。再往那边书架看去时,他才注意到,书架上的书都是竖立着置于书架上,与家中将书籍平置于书阁中截然不同。 “难道是纸的关系?” 陈永华疑惑的思讨着。 不过他并不知道,为了印书,朱明忠用了整整八个月的时间,才在借鉴了雁皮纸、日本纸的基础上,最终还是选择了西洋纸的工艺,“发明”了适合印书的造纸工艺。 来自后世的朱明忠非常清楚,古代国人之所不愿将书外借,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纸张——为了适应书法毛笔,中国的纸张从一开始就是往“帛书的绵软”方向上发展,既便是有硬纸,也仅恨于包装,而且成本相对较高。绵软的宣纸固然可以成就书法,但以其为印书,绵软的纸纸却不耐翻阅,所以私人藏书者才会惜书如金,不轻易让外人借阅。 而相比之下,西方的纸张却是以羊皮纸为方向,甚至这也是日本的三桠纸现在能够大量出口西方的原因——在西洋,日本的三桠纸被视为“植物性羊皮纸”。只不过那种后来用于印钞的挺括厚实且光滑的三桠纸成本相对较高,自然不适合批量印书,所以,最终在充分对比之借,在充分借鉴两者工艺的基础上,以中国传统的硬纸为基础,这清河的造纸坊制成了新式的纸张。 而这种较为坚挺的纸张与后世的书本纸类似,且价格相对廉价,比传统纸张更适应印书。甚至正得益于这种纸张,朱明忠得以真正掌握学术的核心——通过印刷教材去传播实学,进而改变自宋明之后理学一家独大的现象。 当然,改变这一切的并不仅仅只是纸张,还有金属活字印刷,也就是铅活字印刷术,用这种方法,清河的印书坊可以进行快捷、大批量的生产。当然这并不是朱明忠的发明,毕竟早在两百年前,谷登堡就已经发明了这一切,他还发明了铸字盒、冲压字模、铸造活字的铅合金、木制印刷机、印刷油墨和一整套印刷工艺,而朱明忠所需要的,只是将其引入中国,并加以推广。 而推广的顺利,远超过朱明忠的想象,几乎是在兵工厂,刚成立铸字局,铅活字以及印刷机,就立即被印书坊接受,毕竟,这种铅活字,较木刻更硬,与铜刻更省。而最为重要的是——不需刻工! 尽管中国发明了印刷术以及活字印刷术,但是后者却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推广,千年来一直都是以木版雕像为主,至于活字印刷对于中国出版界并不重要。因为这个时代出版的书籍主要可分为经史子集四类,经和史发行量最大,却都是历史流传下来、很少改动的东西,像四书五经这样的典籍更是一传几千年。出版这些书,费大力气雕刻一套印版,只要确认无错误,就可原封不动地用上几十甚至百年,而使用活字排版反倒要经常复排,对于文化不高的排字工而言,出错的概率反倒大于雕版,成本也未见经济;而子、集等杂书倒是发行量小,品种多,本来适合用活字的,但写这些的往往不是殷富官宦就是才子学士,对于他们而言,雕版印刷可以讲究刀工字体的风格特点,而活字印刷则只能用呆板的印刷体,明代胡正言发明套色雕版彩印之后,雕版对于这些人的魅力就更大了,而且他们的财力通常也能承担这样的开支。如此一来,这木版印刷反倒更为流行。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西方的活字印刷因为是字母,其活字制造法是用钢模来冲制字模,再制活字,用于印刷,而中国的活字印刷仍然采用雕刻金属活字,成本自然高昂。 而在清河铅活字之所以能被迅速接受,正是因为书局不需要再像过去一样,请刻工雕刻铜字,而只需从铸字局买活字既可。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民间流行的话本小说等,这些书本自然适合活字印刷。 而过去千年不变的经史子集出版为主流的模式,使得易于保存初样、适于重复印刷相同文字的雕版成了中国印刷界的主宰。但是现在,随着实学在江北的盛行,加之各种专业类书籍的印刷,灵活方便的活字取代昂贵笨拙的雕版就成为了必然。 看着手中印刷极为精美的书本,陈永华自然不知道,这看似简单的铅活字以及纸张当然还有图书官背后隐藏着的“大阴谋”——通过对书籍的推广去传播实学,通过实学的传播去改变儒学,进而改变整个社会的“大阴谋”。他甚至不知道在清河书院之中,身为山长的朱之瑜除非了孜孜不倦向他的学生们讲述“以实用为贵,以涉虚为戒”之外,同样也不止一次的告诉他的学生们“教育为立国之本”。 而如何发展教育,兴办学堂,印刷书籍,就是最简单的方式,而最终,这些看似并不怎么起眼的书籍以及分布在各地官办图书馆,将会从根本改变一切。 毕竟,在这个时代,书籍原本是由少数人垄断的,而当朱明忠刻意的修建图书馆,向世人开放图书馆的同时,图书馆中的成千上万卷“以实用为贵,以涉虚为戒”的书籍,就会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人们的心态。 甚至就连此时,身处“文源阁”这个看似与寻常藏书楼中的陈永华,都没有意识到,他自己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着改变,而改变的他的不是其它,而是手中的这部《职方外纪》,这是一部欧洲中世纪地理知识和16-17世纪世界航海发现的地理知识,过去这部由艾儒略、扬廷筠译写的书籍,仅局限于少数人家中,其影响自然非常有限,而现在通过图书馆,任何人都可以借阅,都可以从书中一观世界之大,从而大多数国人坐井观天的心态。 而翻看着这本书的陈永华,更是用一种愕然的心态看着这书,尽管在厦门时,他曾与西洋人接触过,但却从未曾想过,世界会有如此之大,而在中华之外,居然还有如此广阔的天地。 整整一天,陈永华整个人都沉浸于这书籍之中,当然不仅仅只是一本《职方外纪》,还有包括《西方问答》在内的诸多书籍,他同样也借来一一翻阅,直到太阳下山时,在管理的督促之中,有些依依不舍的离开这“文源阁”时,回头看着身后的“文源阁”,他才感叹道, “今始方知道什么是坐井观天!什么是无异于井蛙。” 于唇边感叹之余,陈永华却看到一旁的田三,同样也是一副可惜之色, “只可惜,这天色暗了,若是能再看了几个时辰,就好了……” 这才他方才想起,粗识文墨的田三也与他一样,一同于书阁中看书。而直到这时,陈永华才注意到,此时离开书阁的并不仅仅只有读书,甚至其中不乏一些身着粗布衣裳的贩夫走卒…… 章节目录 第210章 化学(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对于朱明忠来说,他自然不知道远在千里之外,一个号称是中国史上第一汉奸的家伙咬牙切齿的恨不得食其骨的模样,其实,恨不得食其骨的又何止一人,债多不压身,更何况,在他的心里这根本就谈不上是债,自然更不可能放在心上。 此时对于身处实验室室中的朱明忠来说,这会他正兴致勃勃的进行着实验室,其实作为经略使,因为不需要直接参与民政管理,所以他总会有一些时间用于实验室,比如荷兰土豆的培育,朝天椒的培育,甚至还有棉花的繁育,前两者的种子是随同他一齐穿越过来的,而后者,则完全是意外的收获——在汤玛士的船上,有两包棉花,这两包看似不起眼的皮棉,并不是于国内普遍种植的短绒的亚洲棉,而是原产于墨西哥的陆地棉,在历史上,这种产量更高、质量更好的陆地棉替代了质量不好产量不高的非洲棉和亚洲棉是在至少两个半世纪之后,而现在,面对这两包来自美洲的籽棉,朱明忠自然没有放过棉包中的棉籽,立即命人在城外的训练场上内试种,毕竟,在他的规划中,纺织工业将会是推动中国工业发展的原动力。而棉花则是掀起这场工业革命的原料保障。 当然,陆地棉的本土驯化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现在不只是一个漫长过程的开始。他自然不会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漫长的良种培育过程之中,毕竟在现阶段人口稀少土地充足的情况下,良种并不是急需的。 相比于农业,如何改良军事装备从而满足军事上的需要也许是更为迫切的,也正因如此,在过去的几个月间,朱明忠一直有针对性的进行一些化学实验室,而实验室的目的,正是为了满足改良军事装备的需要。 “氯酸钾……” 从木桶取出卤水时,朱明忠暗自嘀咕着,这是第几次实验室了? 现在他已经记不清楚,为了制取氯酸钾已经进行了多少次实验室。 是第100次,还是200次?或者更多?但是每一次的实验室得出的成品都有些不尽人意。 但可以肯定的是,在17世纪,为了完成这些实验室,他需要完成太多的准备工作。在原料的制备上,他需要将卤水蓄藏长达几个月的时间,使卤水中的硫酸镁结晶成七水硫酸镁,然后将卤水加温到114度蒸发,冷却到25度左右,使食盐及硫酸镁结晶析出。接着再次加热122-126度蒸发溶液,冷却结晶除去食盐。 而想要完成这一实验室,当然还需要一个物体——温度计,尽管在医药箱中有一个水银体温剂,但是制作温度计的时候,仍然几乎完全从零开始,在这个冬天的时候,就像是当初的摄尔修斯一样,朱明忠把水银温度计插人正在熔解的雪中,定为冰点,作为一个标准温度点;然后又把温度计插人沸腾的水中,定为沸点,作为另一个标准温度点。并把冰点和沸点之间等分100度,最终制成了第一个水银温度计,并将其应用于实验室之中。 甚至就连同这个实验室室中的许多器皿,也是他亲自设计的,在这个从知识由经验到科学的变革时代,朱明忠就像是一个拓荒者一样,有条不紊的从事着他的实验室。 “浓缩溶液形成六水氯化钾氯化镁,也就是光卤石结晶,然后再将光卤石溶解加热105度的水中,冷却到25度,氯化钾先结晶析出……” 尽管按照曾看过的资料中提到的经洗涤、干燥后,可制得纯度80%左右的工业氯化钾,但是多次实验室之后,朱明忠发现制得的氯酸钾效果有些不尽人意,还需要进一步纯化。 作为一个工科生,对于机械朱明忠还算是了解,但是对于化学,却并不怎么了解,毕竟在21世纪的中国大学之中,所实施的教育是所谓的“专才教育”而不是“通才教育”,在这种教育机制下,对于化学朱明忠也不过只是稍有涉猎罢了。 “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感叹之余,朱明忠绞尽脑汁的回忆着曾经看过的资料,然后将其应用到接下的实验室之中。 他之所以会用几个月的时间去研究氯酸钾,自然是因为氯酸钾在军事装备中的重要作用,比如它是制造拉火管的关键原料,没有氯酸钾,忠义军只能使用原始的点火式的手榴弹,如果有了氯酸钾,忠义军就可以直接迈进拉发手榴弹的新时代,从此近代化的拉发手榴弹,就会成忠义军的大杀器。 毕竟过去使用的那种点火的手榴弹。在使用时有着太多的限制,尤其是受到天气的限制。在战场上之所以无法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就是因为在战场上点火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毕竟不是每一个人能够随时都携带火种。尤其是在使用前装燧发枪的时候,随身携带的火绒就是一种潜在的危险,而且士兵们战场上很少有机会一个手拿着手榴弹,一个手拿着火绒,然后点燃手榴弹。 也正因为如此,拉发手榴弹就成了提高忠义军战斗力的关键所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他的重要性不逊于燧发枪。 但是,朱明忠显然忽视了17世纪化学的落后,更何况他本身还不是化学专业。 “要是实在不行,就用雷汞,用翻板击针的手榴弹!” 口中这么嘀咕着,朱明忠暗自寻思着,也许相比于氯酸钾,前者更为简单一些。不过他并没有放弃制造氯酸钾的尝试,尽管早在几个月前就已经制造出了雷汞,但是雷汞的途总是太过单一,而且即便是翻板击针的击发药,同样也需要氯钾酸……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减少雷汞的用量,来取代氯酸钾,可同样也会降低发火率,所以氯酸钾就成了无论如何都必须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当然氯酸钾的用途除了制造手榴弹以及火炮的拉火管之外,还可以制造火柴以及其他很多工业品。除此之外,还可以用来充当高能炸药——用桐油等植物油钝化的氯酸钾,爆炸威力不逊于硝酸铵炸药,其威力远超过普通黑火药。虽说硝酸甘油加硅藻土炸药也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但是相比于氯酸钾,前者的生产实在太过危险,而后者的生产相对简单,而且更为安全。 不过在对爆炸物的需求并不是太过迫切的现阶段,原料进一步纯化、配方更为科学的黑火药,完全可以满足手榴弹以及炮弹的需求。 只要解决了拉火管! 部队的战斗力就可以得到质的提高。 而前提就是需要解决氯酸钾的生产! 不解决这个问题,一切都只是空谈。 化学实验室从来都是枯燥而且乏味的,在进行着实验室的时候,朱明忠偶尔会和他的实验室助手讨论一些化学方面的知识,他们是清河书院里的学生,一直以来,他往往喜欢通过这种方式来传播他所掌握的化学知识,在这个化学尚未被定义为科学的时代,这些看似基础的化学知识,极有可能改变整个化学史。 对于这一切,朱明忠自然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有时候,只需要种下一粒种子,而这些种子最终会自己慢慢发芽,最终在合适的条件下,它们成长成为一棵大树。 在实验室室中忙活了一天之后,搭乘马车回到书院的周伯奇并没有像同行的同学一样回到宿舍,而是去了实验室室,在实验室室中,他又一次研究起了他的那个反光暗箱,自从几个月前,于图书馆中看到《墨经》之后,他便一发不可收拾的痴迷于这一技术之中,而他通过图书馆中编译的另外几部西洋书籍中,为暗箱增加了双凸透镜以及光圈,从而得成像清晰度大为提高。他据此设计制作了一种小型的可携带的单镜头反光映像暗箱,这种暗箱可以用于帮助绘画。 但是,对于这一切,周伯奇并不怎么满意,除了绘画者根本就不需要暗箱的辅助外,更为重要的是,他需要一种特殊的原料,来达成目的。 “怎么样才能把光留下来?” 又一次,看着暗盒中影像,周伯奇自言自语着,他的眉头紧皱成了一团,脑海中无数个念头在那里翻滚着,但是却没有一个成型的念头,或者说,对于他来说并没有太多的帮助,我帮助他把那些画面保存下来。 通过过去几个月的思索以及试验。周伯奇已经知道,这世间的自然万物可以以“光”的形势,显示在这暗盒之中,但是暗盒中的光却无法保存,也正因如此,想要保存这些图像,就必须要保存光,但如何保存住光? 在他所看过的书本之中,从不曾有过答案,甚至在过去也从来没有人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这并不妨碍,周伯奇现在去考虑这个问题。然后每日进行一些外人眼中有些“奇思妙想不切实际”的实验室,他相信保存光的秘密,就一定在那些化学实验之中,通过不断的试验,也许他可以找到答案。而且答案肯定就在那些瓶瓶罐罐之中,对此他从不曾怀疑过,甚至他现在已经记录下了成百上千个化学实验报告,当然,也经历了成百上千次失败。 不知不觉间,又一次体会了多次失败之后,周伯奇已经在实验室室中呆到了深夜,当他吹灭蜡烛离开了实验室室,回到宿舍的时候,不过是刚一进门,就听到还没有睡觉的室友问道。 “征君,怎么今天又这么晚?” 刘海棠知道好友一直以来都沉迷于那些试验之中,沉迷于那个有些虚幻缥缈的实验里无法自拔。 “嗯,” 周伯奇一边点头,一边脱着衣服,他整个人都显得有些疲惫,毕竟已经忙活了一天。 “怎么样,今天有没有什么进展?” 回答当然是否定的,甚至周伯奇压根就没有回答,而这个时候,尚未入睡的刘海堂则在一旁好奇的问道,尽管在他看来那个事业有些太过虚无缥缈,但难免还是有些好奇。 “征君,你为什么总是痴迷这样的“像机”,什么东西又能把光像给留住?就像利剑不能断水一般,这根本就不现实……” 显然,即便是亲近的好友,也无法理解周伯奇的想法,面对好友的质疑,先是沉默一会,躺到床的周伯奇,突然问道。 “鹏志,你可知道百年前,这天下是何模样?” 好友的问题,让刘海堂一愣,百年前的天下是何模样?这个问题,他从来没有考虑过。百年前的世界是什么模样?这个恐怕只有百年前的人才知道! “可曾知道,你家曾祖,又是何相貌?” “不是有画像吗?” 但是想到那画像他自然想到了。祖父的画像,在他看来,与祖父相比根本就是两个人。这画像自然也是不可靠的,要是如此,那什么才是可靠的呢? 现在的人既不知道百年前的是什么模样。甚至就连子孙后代也不知道自己的祖父,曾祖是什么模样。更何况是其他? 好友的话让刘海棠整个人陷入了沉默,他似乎明白了,好友为什么会沉迷于其中。 “画像又岂是真人?” 反问中,周伯奇看着头顶上的天花板,轻声说道。 “你我生逢乱世之中,过去只知世人以文字所记乱世,又岂知道这乱世究竟是什么模样?而常言道,乱世出英雄,方今这天下英雄何其之多,可百年后,谁人知道如经略、如忠义军将士,如这天下万民的模样又是如何?” 双眼盯着天花,周伯奇喃喃道。 “若是我能把那光影留下,百年以至于数百年后,这天下人,自然可从中一窥今天下之景,亦可见我今日英雄之气概相貌,而不至于为文字所偏颇,鹏志,你说,这难道不是件好事?”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周伯奇的双眼于那黑暗中迸发出的是一种充满向往和渴望的眼神…… 章节目录 第209章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再无旁人,多尔衮急切的走过去,伸手去抚庄妃的脸庞,凝脂幼滑,因为紧张,他的手不住颤抖,半晌,方贴住半面丽容,只觉指掌所及,酥麻蚀骨。一朵又一朵清丽的花从指尖开到心里,片刻功夫,荒芜的城池繁花怒放。 庄妃一动不动,小脸上的惨白慢慢缓和,如睡了般,从吹弹可破的雪肤下透出红晕,绯红晕漪,不一会,连玉颈都如霞染……” 与书坊之中,翻阅手中的这本无意中翻得的《庄妃秘史补遗》,尽管坊中有人,但正读此书的中年人,仍然只觉得嗓音一阵发涩,就连那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北溟,你在看什么书?” 恰在这里,蒋文喜的喊声让于成龙连忙回恢心神,将那小册子往书架上一搁,故作平静的他便笑道。 “没什么,只是随便翻翻。” “那些杂书还是少看为秒,姐夫我最近探得了一个路,只要是八旗佐领就可以推荐两名学生入国子监,只待咱们打通这条路,便能入国子监,待到毕业时,就可外放为官……” 看着姐夫提及此事眉飞色舞的模样,若是搁以往,对于父亲已经身故两年的于成龙来说,一直渴望出仕为官,从而改变家庭命运的他来说,自然会欣喜若狂,可是现在,不知为何,他非但笑不出来,脑海中反倒是又一次浮现出了那书册中“美人含怨、情深如海”淫秽宫讳的一幕幕来。 尽管那些文字真真假假未尝可知,但是不知为何,尽管那出仕为官的心思不曾淡去丝毫,但是对于入京师国子监的念头,却没有那么炽烈了。 若是那庄妃淫乱宫讳如此,这满清又何德何能坐得这中国天下? 想到这,看着满面欣喜模样的姐夫,于成龙便直接问道。 “姐夫,你说,以现在的形势,这大清国的天下能坐得了多久?” 原本满面喜色的蒋文喜闻言,脸色顿时一变,连忙朝左右看去,低声说道。 “成龙,你是不是疯了,这样的话都敢说出来,传出去那可以要掉脑袋的!” 姐夫那副小心翼翼的模样,让曾经在乡试中在考卷上痛陈时弊,直抒胸臆。虽说是正榜无名,可却也勉强考取了个副榜贡生的于成龙的心思略微一沉。 当年大明朝的时候,可以于乡试中痛陈时弊,直抒胸臆。且可取得副榜,亦不曾以言入罪。而今日,不过只是略微一问,既有可能丢掉脑袋。 大清国如此,又焉能长久? “你当真以为江南来的徐知县弃印逃了,就能胡言乱语了?” 朝左右看去,蒋文喜低声说道。 “这新来的那大人,可是正经的八旗,当年可是从龙入关的,杀起人来可是不眨眼的!” 哼哼,除了杀人,那清虏还会干什么? 心底这么寻思着,瞧见姐夫那副小心翼翼,唯恐他的话被人听去的胆小模样,于成龙的心底略微一动,便对姐夫说道。 “这佐领的门路,总归是异途,非君子所为,再则姐夫,我那家中你又不是不知,自兄长病故后,全家生活的担子落在小弟的肩上。后来你那三侄出生,接着父亲年老多病,要人侍候汤药。现在又有两子求学,全家开支很大,家资受窘如此,如何还能拿出银子来打通佐领的门路?” 于成龙这么一说,知道他家中情况的蒋文喜便连忙说道。 “成龙,那家中不还有些田产嘛,若不然便卖上些许,若是能入国子监,他日外放为官后,又岂需再为田产家业烦恼?” 心底已经打定主意的于成龙,听到姐夫的话,又急忙说道。 “姐夫,你不是不知家中老母虽是继母,可却也是长辈,当年家父去世时,曾叮嘱小弟不可仕清,若是老母一意阻拦,小弟又岂能典田卖地贿赂他人入国子监?” 一个个理由与借口从于成龙的口中道出后,原本还有意相劝的蒋文喜,最后只得摇头叹息道。 “哎,可惜了,可惜了,成龙,你可要想清楚,这机会可以稍纵即逝!” 临了,在两人分别时,蒋文喜又一次试图劝说他这内弟与他一同进京,可谁曾想遭遇的依然是拒绝。 当夜,置身于床上的于成龙,脑海中一个念头依然在那里翻滚着,他的脑海中依然不时的想起那书册中的文字,尽管那文字极尽香艳,以至于会令人想入非非,但是对于他来说,这会所思所想的却是——满清权贵若是当真如此不知礼仪廉耻,又怎么可能坐了天下? 对于书册中的内容,于成龙尽管有所怀疑,但仍然是半信半疑,毕竟那满清本就是塞外蛮夷,既是蛮夷又焉知“礼仪廉耻”。 “若非是吴三桂引其入关,若非是那庄妃以美色引诱范氏等奸商,若非清虏入关后,极尽杀戮,意杀尽我汉人骨血,又岂能治我中国十余年?” 尽管是半信半疑,但是于成龙仍然选择相信《庄妃秘史补遗》中的一些言语,比如如洪承畴那样的汉奸,如何于床上向庄妃邀宠献计,借“剃发易服”杀尽有骨气的汉人。 在心里这么寻思着,一夜无眠的于成龙,心底另一个念头却在催生着,却在慢慢的发着芽。 “也许,应该去江南,去江南,至少,至少能不为汉奸……” 想想新近听闻的与汉奸有关的消息,于成龙反倒是庆幸着他能够断绝放弃出仕满清的打算,毕竟,就连原本的徐知县,都知道弃印逃跑,更何况是自己?这个时候还往那个火坑里跳,不是自寻死路吗? 江南许是更好,不如便去江南吧! 这一夜,许多人都是无法安心睡眠,一本不知何时传开的话本,不知搅乱了多少人的心魂,小人物尚是如此,至于那些大人物,同样也是如此,尤其是对于书中有名的范文程来说,又一次,翻来覆去,难以入睡的他,披着衣裳起床后,点起了灯,然后拿出了那本书册, “……顿了顿,义无反顾的推开书房的门。他反手上门页,一边走一边打量庄妃,目光火辣又意味深长……” 这册中的“他”,并不是其它人,而是他范文程! 对于外人来说,这书中的文字或许是香艳至极,但是对于范文程来说,却不亚于夺命钢刀,作为当事人的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书中所言,不过只是胡说八道,可是谁会听他解释。 即便是有人愿意听他解释,他又怎么敢解释? “哎,恐怕皇上也早已经看过此书了!” 长叹口气,想到这阵子皇上对他的冷淡,范文程的脸上尽是满面的苦涩,更多的是发自骨子里的委屈,可尽管委屈万分,他却不敢解释,甚至只能装聋作哑,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对于皇上的脾气他可以说是再清楚不过,有些事情就是皇上身上的“逆鳞”,而皇太后的贞洁就是其中之一,之所以如此,原因再简单不过,毕竟皇太后曾经被迫下嫁多尔衮,尽管多尔衮早已身死,但是皇太后的贞洁就像根刺一样,一直藏在皇上的心底,过去没有人说,更无人敢说。 但是现在,这本《庄妃秘史补遗》的四处传播,却触动了皇上的“逆鳞”,而在这册中,非但有多尔衮,还有其它一众人等,在书册中,非但皇上的皇位是靠着庄妃,甚至就连太祖之所以选择八子皇太极继位,同样也是因为庄妃。 “父子三人,皆沉迷其美色之中!世人荒谬如此,居然连这种文字也会相信!” 尽管嘴上这么说着,但是范文程的心里却不住的敲着鼓,对于皇上脾气的了解,他很清楚,有一天,皇上必定会把刀指向他,不是因为他不忠,而是因为——只要他活一天,对太后的贞操,都是一种侮辱,对于皇上也是! “难道说,皇上已经对我起杀心了?” 想到这范文程的心头微微一颤,他现在甚至后悔了,后悔为什么会随皇上南征,若是留在京城的话…… 留在京城,又岂是长久之计! 皱眉沉思着,想到几日前,那个因为贻误军机被100军棍活活打死的御前侍卫,别说范文程不相信,就是这军中的兵卒,恐怕也没有几个人相信,原因再简单不过,那人的父亲名叫“那哈吉”,虽说当年入关时就已身死于战场,但在话本中那哈吉曾与庄妃有染,这才是那人被打死的原因。 这叫父债子偿! “皇上啊,你怎么就那么糊涂啊!” 于心底哀叹着,范文程只差没有哭出来了,满面苦色的他,甚至可以想象得到,在未来的某一天,皇上定会为了太后的清誉杀了他。 想到这一切的根源,尽管不知道这篇文章到底是不是那个人写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肯定和他脱离不了关系,恐怕也只有那个人才会采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范文程立即恨恨的骂道。 “都是你的朱成仁,不杀你,又如何能泄老夫之恨!” 章节目录 第211章 门前(求月票,求支持)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实验室仍在继续,只不过,当朱明忠忙于政事的时候,他的那些助手们会继续进行实验室,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在17世纪中期的中国,朱明忠已经建立起了世界上第一个工业研究实验室。 而这个工业研究实验室或许看起来有些原始,但却开启了一扇大门,而作为大门开启者的朱明忠来说,他所需要的仅仅只是掌握好方向,并向实验室提供足够的资金以及灵感,最终让那些有志于发明创新的人,在其中完成他们的发明。 在更多的时候,作为江淮经略使的朱明忠,还需要把自己的精力投入到军政事务,即便是有他人协助的情况下,许多事务仍然需要他亲自处理。 这天中午,正在公房中处置着各地上呈的军政文书的时候,李贺年这个出身于清河学院的书生手中捧着一个精致的木盒进来报告道。 “一百柄佩刀已打好,这是其中的一柄,请经略过目。” 从李贺年的手中取过那柄刀,不过只是略微一看,朱明忠便喜欢上了此刀,只见这刀的刀鞘极为精美,鲨鱼皮制成的刀鞘上,用铜件打出一朵朵祥云花纹,镏金铜件锃亮,如同黄金般闪光。刀把上镶嵌着鲨鱼皮,可耐掌心的汗水侵浸。 朱明忠将刀抽出,顿时便感觉有一道寒光扑面而来,刀刃锋利,即便是未试刀锋也可知道,这刀是何等的锋利。刀面正中端端正正刻着“取义成仁,精忠报国”八个大字,旁边是一行小楷“朱成仁赠”。 这刀是兵工厂按朱明忠的授意,为军官打制的佩刀,当然,在某种程度上的也是一种赏赐。 与其它的军队不同,忠义军的官兵打仗立了功,并不会按朝廷规定升官晋级,且不说在现在朝廷不知下落,即便是上报了,由郑成功代天而赏,让官兵们升官晋级,到时候这是出自“天恩”,或者说出自于郑成功之手。 与他朱明忠有什么关系? 所以从一开始,朱明忠便有意一步步的将忠义军“私军化”,从用勋章表彰官兵的英勇,再到设定军衔制,通过军衔制将忠义军的序列排除在品级之外,这种“恩出于上”保证了恩赏皆出自朱明忠,而不是皇上的“天恩”或者郑成功的“代天而授”。从而保证了忠义军是“朱家军”的现实。 勋章是荣誉,军衔是实际,但是除了两者之外,还必须用一种方式来表达他个人对部属的奖励和赏识。用什么方式呢? 发放赏银? 从一开始,创办忠义军时,尽管采用“厚饷养兵”,但在另一方面,朱明忠又倡导“不怕死,不要钱”的宣言,至于拜把结兄弟,那是山大王的行为,他又鄙夷不屑为,更何况,这结拜兄弟互相捅刀,也是寻常之事。军队应该是纪律化的,这结拜兄弟的小团体,本就是一支纪律部分所排斥的。 就这样,想了许久之后,朱明忠终于想出赠送佩刀的主意,无论是在中国亦或是西方,这都是笼络人心的好东西。军中的官佐不用讲了,即使是文职,既然在军中效力,就要有尚武精神。以个人名义赠送一把佩刀、佩剑,既能表达了自己与对方的特殊感情,又是鼓励忠义军的尚武精神。 第一批受刀者,人数不能多,必须要少,而且仪式要安排得异常隆重,如此才能使他们感到无上的光荣。这把亲赠的佩刀,今后就会成为忠义军官兵人人企望的最高奖赏。 而且这佩刀并非是普通的制刀,而是由名匠制成——这多亏了德川幕府十几年前推行的“封刀令”,在开通了前往长崎的航线后,从日本回来的商船,不仅带回了满船的铜,随船的还有数十名偷渡而来的刀匠,那些刀匠因为“封刀令”使得其生计无法维持,他们的到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江北的制刀水平,尽管忠义军的兵工厂借助水力锻锤更擅长规模化生产,但谈到制刀的精良,还是远不及日本,就像郑成功也时常赏东洋刀予下属以招揽人心,就像朱明忠就得到同样的赏赐。 只不过,这刀并不是倭刀的形制,而是借鉴唐刀与苗刀的形制,而且装饰的也更为华丽精美。 这些佩刀在更多的时候,是充当仪刀的角色,自然需要华丽精美一些,当然,即便是仪刀,也不妨碍它们极为锋利的刀锋。 次日下午,春日里的阳光极为灿烂,在经略使衙门前宽阔的辕门牌坊前,聚集着近两千名排长以上的军官,按照忠义军的营制,全军分成三十营,每营两千五百人,每营四个步兵大队,一个辎重大队,一个炮兵大队,而每个步兵大队下设六个中队,每个中队设两个排,每排下管辖两个14人的班。这近两千名排长以上军官,可以说等于把忠义军所有的军官都齐聚于此,当然,并不是所有人,毕竟还有战备值班的部队,而且还有副职军官。 此时,这些军官一律按忠义军的军制穿着红色的戎装,这戎装上身为红呢缝制,裤身为藏青呢布料,就在几个月前,清河也设立的毛呢厂用于生产呢绒面料,毕竟相比于的棉布,这种面料更为厚实保暖,更适合作为军装的面料,当然,最重要的是,在这个小冰川期的时代,军队更需要厚实的军装。 在军人特有的立姿下,身着近代式样的军装的他们,这些昂首挺胸立于场上的的军官无不是显得挺拔非常,再加上耀眼肩膀、衣袖上金色、银色刺绣,一个个无不是显得威武不凡。忠义军的这些军官,出身可谓是繁杂非常,他们之中有书生,同样也有自无业游民和种田人,自然也有盐丁。 但他们之中的绝大部分,去年还只是毫无功名的寒士贫民,但是现在,他们却是忠义军的官校尉官佐,穿着这军装,一个个的脸上无不是骄傲非常,尤其是在看到成千上万百姓围观的时候,更是把胸膛挺起,以免坠了忠义军的军威。 这才是真正的忠义军! 置身于街边,注视着场中的忠义军官佐,看着这些立足松柏,纹丝不动的官佐,感受着其中透露出来的气势,陈永华立即明白这是只有百战余生精兵悍卒才有的气势。 此时于场外围观的陈永华和很多人一样,根本就不曾知道,他们将要目睹一场什么样的盛会,别说是他们,就是那些置身于场中的忠义军校尉军官,也不明白,今天并非喜庆节日,为何要如此隆重对待? 更重要是,他们不明白为何从城外的军营来到这里。 正在大家疑惑不已的时候,只听到辕门处的卫兵高声喝道。 “经略使到!” 场上顿时随之一静,尽管场外还有人言语,但是场内却是静寂非常,全体军官一律挺直腰板,翘首肃立于场中。只见朱明忠从衙署里迈着稳健的步履,威严地走出来。与这些军官一样,朱明忠同样也穿着一身红色的军装,他的神情肃穆,在走出辕门后,就立于辕门处,凭着那几阶台阶,所有人人都能看清楚他。 “难道是要北伐!” 场中的军官们心里猜测,今天一定会是什么大事,若不然,经略又岂会将大家招集于此? 难道是北伐誓师? 别说是场中的军官们,便是作为围观者的陈永华,尽管被持枪立于场外的卫兵隔挡于场外,他的心底也不由自主的升起这样的念头来。 除了北伐誓师,又何需这么大的阵势? “可惜了,可惜了,若是能将此景留下,数百年后,后世之岂不也能记下如此壮观场面?” 置身于场外的周伯奇心道着可惜,但内心中对留下“光影”更是充满了期望,这样壮观的场面,又岂是笔墨所能形容? 几乎每一个人,在注视着眼前广场上的官佐时,无不是浮现出各种各样的念头,但几乎所有人的心底,都会认同一个观点,这定是为北伐作准备,如此大张旗鼓的盛会,是他们闻所未闻的,而对于那些寻常百姓来说,仅仅只是目睹眼前的这一切,便足以让他们铭记终身,并且在未来不断讲究给儿孙听,对于许多寻常百姓来说,他一生也未曾经历过的什么大场面,而眼前这盛大的场面,会让他们不断的在儿孙面前重复着“想当年……”。 对于寻常的百姓而言,这是一场盛会,而对于忠义军的官佐来说,同样也是盛会,而对于衙署里如朱大贤、钱磊、顾炎武等文官来说,穿着一身红色公服的他们,同样也感觉胸膛中有一种情绪在聚集着,尽管相比于那近两千人的忠义军官佐的方队,这些他们的队伍并不大,可并不妨碍他们被这种庄严、肃穆的气氛所影响,进而沉浸其中,甚至他们也在不经意间,效仿着忠义军的官佐,排成了整齐的方队。 而他们,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在辕门前,投在朱明忠的身上。 章节目录 第212章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此时,这里的气氛越来越凝重,越来越庄严。 站在辕门下那高出地面四尺有余的台阶上,朱明忠用他特有的锐利目光,打量台阶下这些穿着新式军服的军官们,从他们的目光中,他可以感受到那种崇拜有服从,自然也有感激。 当然,他同样也享受着这种目光,轻轻地咳了一声,然后提高嗓门,用洪亮的江淮官话说道: “诸位,本经略奉朝廷之命,受父老之托,操练兵将,讨伐清虏,已近一载。上赖我中国先祖如天之福,下靠将士忠勇之心,虽是新建之军,然我忠义军上下,无不是临战无畏,愈战愈强。夺江阴、袭常州、克南都、定江北、又经宿迁血战,虽屡遭强敌,但却屡战屡胜,以至于天下清虏闻我忠义军之名尽是丧胆,更令使天下皆言忠义军之悍勇可谓是勇冠天下,这是我们全体忠义军将士的光荣,是我全体忠义军将士的骄傲。” 说到这里,朱明忠用他那有些逼人的目光将所有军官又横扫了一眼,见他们个个无不是因为这番话而变得神采焕发起来,便兴奋地继续说了下去。 “我忠义军能得今天之英名,为天下所瞩目,为天下百姓所信赖!是靠何而来?靠的是全体将士服从命令、精诚团结、悍勇无畏、成仁取义之精神。如此才有我忠义军将士甘以鲜血铸就今日军旗之荣耀,本经略以为,这十六个字,便是我们忠义军之精神。只要我忠义军上下能做到这十六字,他日必定可彻底歼灭清虏,复我中华、中兴大明!为此,特举办今天的授奖大会。” 直到这时,这台下的军官们这才知道今天这个不同寻常的集会的目的。 统帅要授什么奖呢? 授给哪些人呢? 对于已经经历过授勋的忠义军官佐来说,他们只以为这是再一次授勋,难道是所有人不落?不对,上一次授勋的时候,尽管几乎每个人都得到了忠勇勋章,但忠勇勋章那也是有等级的。 就在所有人都注视着朱明忠的时候。这时,只见那边有兵士抬着一个木桌出来,然后又在木桌上铺设红绸。只到这时,众人才看到,一柄柄精美非常的长刀被平置于台上。上千双眼睛一齐集中到那台上,难道是要赏刀? 在众人的注视中,只见朱明忠神情肃穆地说道: “本经略命人了五十柄佩刀。每把佩刀上都刻有“取义成仁,精忠报国”八个字,这是朱某对各位的期望,也是天下百姓对各位的期望,愿它成为我全体忠义军将士的志向。” 原本朱明忠是准备在第一批发放一百把佩刀,但是昨天临时又改变了主意,改发五十柄,以此来提高这佩刀身价。 但是这五十柄腰刀发给谁呢? 他苦苦地思索几天,才定下五十人的名单。但第一把刀授给谁,又让他有些难以决择。 论忠义军的首创之功,第一号应属张金生。可是论攻打城池的贡献,第一号应属于小宝。论幕从之功,第一号应属朱大贤。直到今天凌晨,他才把第一号腰刀的属主定下来。 只见朱明忠在台阶上高喊道。 “忠义军前军统领张金生!” “标下在!” 被点了名的张金生,听到他的名字时,浑身不由一颤,顿时只觉得有胸中一热,立即走上台阶,对着朱明忠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无论如何,他都没有想到,他会是第一,毕竟,在军中,经略还有更多的亲信心腹。 “训练兵勇,劳绩卓异,攻城掠地,连战连捷,张金生乃我忠义军中第一功臣。此刀赠予你,请金生勿忘我等成军之初衷,奋勇杀敌,上报国家、下报百姓,复我中华、中兴大明。” 双手接过那刀,在这一瞬间,张金生只觉得眼眶一热,泪水差点没流出来,在他满怀感激地走下去时,就在人们羡慕着他被第一个授刀,又有卫兵又从木桌上拿出一把佩刀,递到朱明忠的手中。 “经略使衙署左参议钱磊!” 被点到名的钱磊浑身猛然一颤,身为文官的他,压根就没有想到会点到自己,他甚至愣了一息,才应道。 “下官在!” 随后他才跨上台阶,也行了一礼,不过并不是军礼,而是揖礼。 “他日若无钱磊操持后方,我忠义军又焉能无后顾之忧,屡次出击,屡败强敌,忠义军能有今日,钱磊居功甚伟。本经略赠此剑,以酬钱磊谋划地方之功。” 钱磊神情庄重地接过佩剑的时候,他这才注意到,与军官用的刀不同,他作为文官的他,得到了剑,而这岂不是意味着,他是文官第一,这个意识让他整个人瞬间得瑟了起来,对经略更是一副感激涕零的模样。 随后朱明忠又高声喊道: “忠义军水军左军提督李成乾!” “标下在!” “创建水师,从无到有,纵横河海,扬我军威。李成乾乃我忠义水军众望所归之大将,本部堂赠你此刀,愿你勿忘取义成仁,精忠报国。” “忠义军十三营营长丁树杰!” “到!” “书生从戎,鸿韬伟略,英名远播。于树杰为我忠义军军中杰出将领,本经略赠你此刀。” 接着,曾国藩将佩刀、佩剑依次赠给朱大贤、吴品亚、于小宝、丁仁杰、李凤齐、顾炎武、张孝武、张孝文等共四十几人。阳光照在那华丽刀鞘剑柄上,那镏金镶玉处无不是五光十色,绚丽夺目状。有的军官甚至喜不自禁地将佩刀用拇指顶出寸许,立刻就有一股锋芒自己刀鞘中刺出,只刺得人们甚至都睁不开眼睛。而一旁边的军官更是用纷杂的眼神注视着那刀。这一刻,几乎所有人都涌出了欣喜、赞叹、艳羡当然难免也有嫉妒,各种复杂的心情,在受刀者和旁观者的心中翻腾着。 这四十几柄把佩刀佩剑发下来,犹如将一把火投在草堆里,顷刻间便劈劈啪啪的烧出一团腾空的烈焰,又如一阵狂飙袭击海面,顿时在原本风平浪表的海面上卷起滔天巨浪。几乎所有的军官和文官望着那佩刀佩剑时,无不是目光炯炯眼光火辣的。 好的不是刀! 是名! 所有的军官们心里都是如此想着,他们在心里念着,在这一瞬间,他们似乎给自己找到了新的人生目标,就是佩带上这柄佩刀。 “各位弟兄,” 朱明忠的话声又一次响起来了,把沉浸在各种纷杂心情中的军官们唤起。 “本经略命打造的五十把佩刀、佩剑,已发下四十五把,还剩下五把。没有得到腰刀的弟兄,可以上台阶来自报战功。本经略将视功业劳绩,择优奖赠。” 一石激起千重浪,这恰恰就是朱明忠的聪明之处,最后五把,他心中不是没有合适的人选,而是将此事交给这些军官们自己,这一句话话就像是在滚烫的油锅里骤然泼上一瓢水似的,顿时让这油锅炸开了。 在这一瞬间,几乎所有人的神情,皆是一变,有的在那里咧嘴笑着,有的人则是在怂恿他人,也有有的在独自思考,有的头上汗珠直流,有的脸色时红时白,几乎人人心里发痒,个个跃跃欲试,但是却没有一人敢跳上台阶。 毕竟,所有人,都渴望得到佩刀,但是他们却都在心中权衡着自己曾立下的战功,权衡着这战功,权衡着自己有没有资格佩带此刀。 之所以没有人主动出动,是因为,他们都知道,在场的这两千人中,有几人不是屡立战功,有几人不是血海中趟过来的? “军门,若是您不赏标下此刀,标下心里是绝对不服!” 突然一个愣头青冲出队伍,打破了这沉寂。众人一年,立即认了出来原来是第二十三营营长王大虎,他是经略的亲兵出身,直到现在仍然习惯性的喊其“军门”。 走上台阶后,平日里话就不多的王大虎这会更是两腮涨得通红,一时反而说不出话来。他的心里有委屈,之所以委屈是因为经略居然没有提到他,没有把刀授给他。 心知王大虎心里有委屈的朱明忠,更欣赏他这种毛遂自荐的勇气,于是便大声说道。 “大虎,你是朱某亲兵出身,所以朱某才没有将此刀授给你,以免让人觉得朱某徇私!既然现在你站了出来,让你当众说说,你有哪些战功?” 军门的解释,让王大虎一愣,那心里的委屈瞬间便散去了。他望着军门投来的赞许的目光,心神大定的他立即大声说道: “江阴之战,标下随军门左右,冲杀在前,曾手刃清虏十余人。通济门之战,标下亦曾领亲兵一队,冲杀百丈,期间杀虏不下数十人,宿迁之战,标下领带甲重兵一营,全营战死过半,未曾退却半。军门,凭这些战功,我可以得此刀吗?” 看着王大虎,心知他足有资格拿此刀的朱明忠,并没有回答他,而是看着台下的官佐问道。 “诸位弟兄,以王大虎的军功,可得此刀吗?” 他的话声刚落,台下的两千余人立即大声喝道。 “可得!可得!……” 在这那一阵阵震耳欲聋的喊声中,朱明忠看着王大虎说道。 “大虎,你看到没有,你所立军功,弟兄们谁人不知?有此军功,如何不能得此刀!拿刀来!” 章节目录 第213章 军心(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军心如此! 何不能胜! 听着那震耳欲聋的喊声,置身于场外的陈永华只觉得内心一阵激荡,看着那些忠义军的官佐投向佩刀时的那副殷切模样,他知道,这不仅仅只是刀,而是一种荣耀,一种属于军人的荣耀! 过去,陈永华只知道忠义军的悍勇,和其它人一样,只以为这悍勇不过只是“厚饷养兵”的一种必然,可却从未曾想到,其实忠义军已经摆脱了那种靠“厚饷”激励士气的“初级阶段”。一种从未曾有过的荣誉感已经以其军中形成,而这种荣誉感是百战百胜带来的荣誉,同样也是官兵上下对荣誉的渴望,而这种渴望,正是通过一些看似不起眼的东西慢慢刺激的。 就像那勋章,瞧着不怎么起眼,但是世人皆知,那些勋章是官兵们用鲜血换来的,每当外人看到勋章的时候,自然会联想到其于战场上的功劳,对其自然难免产生一种敬意。久而久之在别人的尊敬中,那种对荣誉的渴望在兵士们的心中变得更强烈了。 现在,这柄佩刀同样也是荣誉,无关地位,无关其它,只是因为其贮藏着的特殊的荣誉。 在王大虎领走一柄刀后,又接连有三人登上台去,用他们的军功换得了佩刀,他们的军功无一例外的都得到了众人的赞同,没有任何人会质疑,毕竟,军功从来都是正大光明的,做不得丝毫的虚假。 而在行伍中,自然有行伍中的规矩,能不能服人,不是靠嘴巴,靠的就是实实在在的军功,也正因如此,当他们站起来表示自己的功劳足以领取此刀时,才没有任何人反对。 还剩下最后一柄刀! 这刀是谁的? 所有的人都在台阶下方摩拳擦掌,恨不得现在就跳上去,凭着功劳换取此刀,但是所有的人,这会反倒都沉默了,毕竟,他们都很清楚,自己的军功,确实没有什么过人之处。 在只剩下最后一柄刀的时候,这气氛顿时僵着了。 而朱明忠,并不着急,他知道,知道台下的这些人,比他更着急,他们都想得到这柄刀,毕竟,这是最后的机会了。 但,谁会得到此刀? 看着那台阶,尽管所有人都渴望,但是却都选择了沉默,没有任何人再站出来。等了片刻,见无人再上,朱明忠并没有说话,他只是在那里等着。 所有人都在等着,都暗暗猜测着,这最后一柄刀的归宿。 就在这气氛变得有些古怪的时候,只见一个人步履沉重的走出方队,他的军衔不高,只是一名少尉,不过只是区区一个排长,在千多个排长之中,怎么就能显着他了? 在他朝着台上走去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看着他,绝大多数人都不认识他。 他是谁? 他有什么资格以为自己应该得到此刀? 在众人的疑惑中,在人们的注视中,王得柱走到了台阶上,和过去一样,向经略行了一个军礼后,在众人的注视中,感觉嗓间有些发涩的他,张张嘴,却紧张的有些说不出话来。 他知道大家伙在想什么,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根本就没有资格得到这把刀,但是他还是站了出来,不为其它,只是为了,为了……突然,传入耳中的话让,让他的神情一紧。 “王得柱。” 看着眼前的这名紧张不已的少尉军官,朱明忠记得他,他曾在盐场上见过,差点没砍了脑袋。“你是灶丁出身,对吧!没想到,现在你已经是少尉了,看来,于军中应该没少立军功,不错,不错。” 经略还记得自己! 惊喜交集的王得柱目光中带着不信,更多的却是感激,他没想到经略居然记得自己。 “不过,若是你想得此刀,必须得把自己的军功,一一告诉弟兄们不可。” “就是,王得柱,你小子也就是只在宿迁打了一仗,顶多也就是剿过匪,你觉得的自己有什么资格得这刀!” “就是,若是你有资格,我也有……” 在众人的喊声中,只觉得面上一烫的王得柱,感受着众人投来的目光,立即大声说道。 “我,我,我不是为自己!” 不是为自己? 不过因为他的声音不大,后排的人根本就听不到,听到还有人起哄,王得柱便大声喊道。 “诸位长官,我,我真的不是为自己,真不是为俺自己要这刀……” 不是为自己,那是为谁? 在众人的疑惑中,王得柱大声说道。 “凭军功,各位弟兄、长官都比俺王得柱配拿这刀,可,可俺上来,不是为自己,而,而是为其它的弟兄,为一个死去的弟兄……” 瞬间,他的话让所有人同时一愣,就连朱明忠也是有些惊讶的看着他,看着站在台上,神情窘急的王得柱。 “说说,是为谁?” “是武安贞。” 几乎谁都没有听主过他,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兵卒。 “他,他就是一个小人物,和俺一样,在盐场点的兵,一辈子没有什么大出息,就想着能让儿女从此之后不再煮盐,当个良民,就是上战场的时候,他的双腿还发软,俺为此还笑话过他,俺知道,其实,其实,他的军功不算啥,可,可俺就想,就想让他拿这刀,” 在王得柱说话的时候,没有人去打断他。 “……俺到现在都忘不了,他当时的样子,胳膊断了,就连着一层皮,他就那么在死人堆里头爬着,身上背着从死人身上扯来的手榴弹、火药包,他坐在那,点着手榴弹的时候,那脸上还带着笑,轰隆一声,人没了,连渣都没剩下,俺知道,当时拿手榴弹和清虏同归于尽的弟兄,不止他一个,一个个的都海了去了,还有当年在通济门的那个弟兄,他是赶着马车炸的清虏,他们,他们是死了,可,可没他们,就,就没有忠义军的今天,所以,我,我才觉得他们应该得,拿、拿这刀……” 此时近两千名原本还不服的军官,无不是陷入了沉默中,他们的脑海中立即浮现出曾经战死的弟兄,浮现出那些与敌人同归于尽的弟兄们,想着他们临死时决然,一个个无不是热泪盈眶。 置身于场外的陈永华,看着这场气氛的变化,听着王得柱的讲述,他的心里有些发酸,从通济门到宿迁,忠义军一场场以弱胜强的血战背后,像这样的忠勇之士又何止千百人,忠义军能有今日之威名,靠得不正是这些人吗? 看着神情黯然、目中带泪的王得柱,朱明忠紧紧抓住他的肩膀,激动地说道。 “得柱,别哭,我们忠义军的将士,流血不流泪。” 然后转过脸对全体军官说道: “本经略赠送此刀的目的,是鼓励我军中将士多立战功,多出英雄。得柱说的好,若不是像武安贞他们不惜与敌同归于尽的弟兄,我忠义军又焉能有今天,这刀他该得,不但他该得此刀,每一个我忠义军牺牲的官兵,皆应该得此“成仁之刀”!王得柱,你是武安贞的战友,可愿为其代领此刀!” “标下愿意!” 在替阵亡的弟兄领过佩刀之后,激动不已的王得柱,猛的一下抽出那刀,斜指着天空大声喝道。 “成仁取义、精忠报国!” “成仁取义、精忠报国!” “成仁取义、精忠报国!” 一时间,整个场上那喊声宛如雷鸣一般,在整个城市的上空回响着,而此时的气氛也达到了顶点,在这股热烈的气氛之中,附近的百姓同样也被感染了,他们同样喝吼着。 在那一声声“成仁取义”之中,朱明忠知道他的目的达到了,在这一瞬间,看着台下的两千余名官佐,他知道,作为军队灵魂的军官队伍今天终于成形了,在某种程度上,今天的忠义军,才真正的成军! 或许这些军官以后世的眼光来看并不是合格的军官,但可以肯定的是,现在,他们的身上,已经生出了属于军官的一种特殊的荣誉感,而这种荣誉感在未来会驱使着他们,在战场上努力杀敌,驱使着他们为之付出,他们为之战斗。 成仁取义…… 不过在这一声声吼喊中,看着那些神情激荡的军官们,朱明忠突然有些后悔了,因为他字“成仁”,这会不会有些冒犯他的名讳? 之前,他还真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现在,看着他们,他却忍不住去考虑这个问题,毕竟总是让人这么喊着,确实有那么些不好吧…… “成仁取义……似乎有些不吉啊!” 罢了罢了,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取义嘛! 杀身成仁,取义成仁! 这些都是好词,能用这个词作字,有什么不好的,不需要改,也不必改! 注视着场中那些或是举着刚刚发下的佩刀,或是举着拳手表示决心的军官,听着这一声声宛如雷鸣般的喊声,同样显得有些激动的朱明忠,只是静静的看着他们,他们是忠义军的第一代军官,或许在军事素质上不一定合格,但是今天,他们已经完成了那种军人的升华,一切还好……他们已经打下了基础,只待后来人一代代的继承下去…… 章节目录 第214章 讲武堂(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冬去春来,进了四月之后,即使是这北方大地也慢慢的开始转暖,那日夜不断黄河凌冻的轰鸣声,早就消失了,至于那河上残留的威胁船只浮冰,这会也已经完全消融的时候。 这意味着河运的全面恢复,而随着河运的恢复,这清河城码头便再一次云集着各地的商船,南北东西的商船与此洪着,尽管到了冬天,这河面封冻之后,这清河码头会陷入了萧条,但得益于特殊的位置,其总会在极短的时间内恢复过来。 此时的清河不仅仅只是作为江北的治所所在,这里同样也是忠义军的心脏,在城外的军营之中,非但驻扎着多达二十营的军队,而且如讲武堂等机构也是设立于此。 在黄河大坝下方,数队穿着红衣的官兵正进行操练,不过正在进行操练的并不是寻常的士兵,而是清河讲武堂学生,在新年前的十月,讲武堂第一期开学,而今天则是他们的毕业日。 “庆历三年五月,宋廷置武学于武成王庙,并以阮逸为武学教授,虽然宋之武学只存在了90 余天,既为其所废,但却由此开启我汉人武学之传承之先河……” 置身于讲武堂校场中,兼任总办的朱明忠穿着一身笔挺的红呢军服,台下的286名毕业生,同样也是身着洋呢军服,与普通兵卒所穿的棉袄截然不同。 这用于缝制军装的洋呢完全是因缘际会所得——是汤玛士船上运来的毛呢,那批毛呢制成的军装而成为了高级军官的专享,除此之外,只有讲武堂的这些毕业学员,才能得到一套毛呢制服。 而与过去忠义军官佐将军衔识别佩带左袖不同,他们身上的军装式样借鉴了十九世纪晚期的军装式样,这也使得他们的制服上得已增加领章以及肩章。与后世国人所熟悉的那套军衔标识不同,其肩膀类似于后世普鲁士式的花式绕线,通过金色、银色以及绣边加上四角棱星所形成了独特的军衔。 当这种军装和军衔第一次出现在朱明忠的眼前时,他甚至找到了某种熟悉的感觉,因为他们的身上的军装和那军衔,甚至让他产生一种错觉,时代的错觉。 不过,现在这种错觉已经变成了适应,尽管讲武堂的学员是第一批穿上新式军装的学员,但是随着两个月前,毛呢厂的投入生产——从南京过来的意大利传教士将毛呢生产技术带到了江北,当然是在朱明忠的要求下。 不过尽管西方的毛呢生产技术传入了江北,但是因为江北并没有绵羊,所以羊毛却需要从华北以及蒙古采购,而这是与马匹的采购是同时进行的,作为马价的补充,毕竟羊毛在蒙古除了制毡之外,往往是丢弃无用的废物。而要购马将其驮至清河,这些不值一钱的羊毛就可以被制成毛呢制成军装,从而降低购马的成本。毕竟,现在忠义军的军马完全依赖从北方“走私”。 而且在这个气温较低的小冰川期时代,以毛呢毡料作为军装原料,有着其自身的优势,相比于棉布它防皱挺括,且保暖性强,也正因为这些优点,才使得毛呢成为了忠义军的军装,当然,之所以选择毛呢作为军装原料,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它会在未来慢慢的显现出来,毕竟,现在,即便是朱明忠自己,也不过仅仅只是一个推测罢了。 “大家看一下彼此肩章!” 台上传来的声音,让李秋白看着同学肩上的肩章,所有人的目光中都带着些不解。 “你们看到肩上的四棱星了吗?无论是将军校尉四棱星皆是白色,其喻意无它,只是清清白白!” 置身于台上的朱明忠看着台下的学员,这些学员之中虽然从崇贤馆考入的,但更多的是却是荣立军功的普通士卒,他们的胸前无一例外的都佩带有忠勇勋章,尽管在颁发勋章时受到了阻力,但朱明忠最终还是将勋章授发了下去,当然持勋章者的特权有一定的减少。 不过这一切是暂时的,小步快跑,什么事情都要一步步的来,想要重建一座山岭,远比推倒一座大山更为艰难,绝不会是朝夕之功。 不过这并不是朱明忠用白话演讲的原因,最根本的原因是——早在江阴时,他就直接将花团锦簇的文言从军队的语言中赶了出去,因为对于军人来说,他们不需要用花团锦簇的语言极尽夸张的讲述兵法战术,而应该用最简练的准确文字以及数字去表述这些一切,只有如此才不至于混淆视听。 看着那银白色的,由白铜制成的方正四角棱,李秋白的脸上尽是的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为何是方正四棱之星!” 凝视着台下的学员,尽管明知道任何一所军校,其一期生往往都不可能有什么名词,但并不妨碍朱明忠对他们寄予厚望,毕竟,他们是第一次“科班”生,尽管现在包括教学,包括战术等学术上的问题,都在摸索之中,但是在过去的五个月中,他们至少从教官的口中窥见了些许军事指挥的门道。 “喻意为军官者,行事必须处之方正之道!同时这方正棱星同样也象征着“礼义廉耻”的“国之四维”,如把国家比做是一座“屋宇”,“国之四维”就是支撑这座屋宇永不垮塌的四堵巨大墙壁。而军队正是屋宇四壁的基础和根本……” “哄”的一声,尽管台下的那些学员都被严格的纪律约束着,可是当他们听到这番话的时候,仍然被惊呆了,因为他们从不曾想到,军人会是国家的根本,尽管经略并没有直接这么说,但是言语的比喻却正是如此。 对于这些曾经被人轻蔑的称之为“粗鄙武夫”的人来说,他们从不曾想到有一天,他们会得到这样的赞誉,置身于场中的雷坚瞠目结舌的看着台上的经略,如果不是因为家人被清虏残杀,已经考取秀才功名的他,绝不可能投身军伍,毕竟从古至今从未轻视武人本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怎么,大家是不是绝得朱某言语有些夸张?” 见台下的这些学员们一个个那副瞠目结舌的模样,朱明忠立即说道, “我汉人本就是尚武传统,春秋时国人从军,自战国后耕战之法更成为我汉人之传统,自此上马为兵,下马为农的耕战三军制度,至汉时又有“非有军功不封侯,非封侯不拜相”之说法,若是军夫粗鄙又岂有这一说辞?取军功的粗鄙武夫又岂能为相?” 尽管这天气尚寒,虽然那黄河上的凌讯来时轰鸣声不断的从河上传来,但是对于这286名讲武堂的学员来说,今天他们所听到的一切,无异于当头的一道惊雷,以至于直到最后,当朱明忠用李贺的“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作为结尾,与他们同贺的时候,他们的脑海中所萦绕着的,仍然是那几句看似简单的话语。那几句话完全覆盖了他们对于军人的认知,甚至一种无形的想法在他们的很多人脑海中升腾起来,这种想法就是——誓死报效经略。因为只有经略才会如此“高抬”他们,而在接过那刀身上铭刻着“取义成仁”唐样佩刀时,所有人无不是紧握着这佩刀,那目光中带着与往日不同的坚定。 当然,他们的佩刀与之前授给那些官佐的佩刀不同,少了“精忠报国”四字,这甚至就连同词的顺序也发生了变化,变成了“取义成仁”,而非“成仁取义”,如果说那些军官得到的赏赐是“仪刀”,那么现在,这些学员得到的仅仅只是“佩刀”,只是表明其军官身份的一种象征。不过尽管如此,这些手持佩刀的学员们,仍然一个个暗暗于心中立誓,绝不负此四字。 其实别说是这些人,即便是身为朱明忠心腹的张金生,在离开讲武堂的时候,也显得有些浑浑噩噩的。 “经略,这,这会不会太过了?” 坐在四轮马车上,张金生喃喃道,他从未想到,那四棱的银星,会有这样的含意,以至于现在压在肩膀上,只让他感觉有些沉重,甚至有些不堪重负。压得他有些喘不过气来。 “太过?” 看着神情似有些惶恐的张金生,心知他无法一下接受如此身份转变的朱明忠摇头说道。 “不是太过,而是事实,军人堪称国家之中流砥柱,若是没有军人,外族入侵时,所谓的国家栋梁、读书种子,除了或引颈以待或卖身投敌或隐世不出,其它的又有什么选择?” 面上露出些许讽刺,随后朱明忠又神情凝重的说道。 “所以非但今天所言不过,甚至还有些太过谦虚了,这军人关乎国之存灭,所以军人于战场上必须持以“我死则国存,我生则国亡”的誓死之心,才对得起国家,而自宋起,因唐末藩镇林立军阀祸国,以至于有宋一代,于军人百般打压,自此,军人地位一落千丈……” 摇头感叹着中国历史上曾经的上千年的尚武传统就那样在短短数百年间便烟消云散,最终竟然全变成“两脚羊”的现实,朱明忠透过车窗的玻璃,看着窗外已经开始消融的雪原,说道。 “恢复大明江山虽是朱某所愿,可是于朱某看来,即便是他日北伐功成,也不过是延我汉人三百年江山罢了,若是再过三百年,又有异族入侵,难道世人只能寄希望于护国之名将?” 注视着远方的朱明忠的目光中迸发出一种异样的神采, “欲改变此等噩运,非得重拾我汉人的尚武传统不可,但是想要尽数恢复上马为兵、下马为民的耕战之道,自然不甚可能,数百年积病又岂于朝夕更改?金生……” 将视线从窗外收回,看着张金生,朱明忠反问道。 “你可知道,为何自宋代以来,武人地位日益低下,纵是开国勋贵于文人士大夫面前,亦不过只是勉强凭勋爵之位维持体面罢了?” “这,这……金生愚钝。” 对于这些问题,张金生自然不知道,甚至现在他也不过只是刚刚聘请了一个先生,教他诗书文章,平时于家中的时候,也穿上了儒袍。 “因为穷文富武,因为习武所费颇多,非寻常百姓所能负担,所以天下读书人岂止百万,加之国家以科举取士,如此,士大夫与读书人沆瀣一气,而天下的开国勋贵又能有几人?” 归根结底,最简单原因就是读书人是一个广大的社会阶层!而相比之下,无论是皇族亦或勋贵,他们只是一个狭窄的权贵阶层,或许他们拥有极高的地位,但是与社会的影响力却远不如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读书人。 也正因如此,非但勋贵于读书人面前慢慢的成为“弱势”,至于那些武人,也因为其数量有限,而成为文人口中的不屑一顾的“武夫”。 “士农工商,天下四民。如今天下人虽仍然士农工商,可却不知道,这士农工商中的“士”却是跛足之士,这士……又岂是文士?” 士! 从来都不是什么“柔弱文士”,而是允文允武的“士人”,习武是“士人”必须的才能,但是因为习武所费太多,非寻常家庭所能负担,加之科举制以文章取士,如此一来,这武自然也就被丢弃了,而那些弃武不闻的“跛足”们更是断章取义为自己的“弃武不闻”找出些许道理来,更是通过对儒学的曲解为其轻视武人寻找理论源头的, 跛足之士? 不解的看着经略,张金生整个人尽是一头雾水,什么是跛足之士? 尽管看到了张金生神情中的疑惑,但是朱明忠却并没有解开他的疑惑,而只是凝视着远处的雪原。 “金生,你看这窗外的河山……” 凝视着窗外,朱明忠喃喃道。 “如此大好河山,但凡热血男儿又怎能忍其沉沦异族之手?是时候了,是时候把这热血唤起了!” 章节目录 第215章 变化(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一阵阵暖风的吹起,让那院中枣树上的树叶变得越来越大,至于那河边的柳树上的树叶,更是早显出了春绿,那嫩绿很快就被那暖风给吹成翠绿。也就是到了这个时候,打从地上开始化冻起,就在田间忙活着的百姓,才算是歇下一口气,然后就在那里等着,等着春雨,等着地里的高粱、谷子发芽。 不过这天气不是百姓们能等来的,由于刮的是干风,播到地里的种子不可能发芽,和很多人一样,从忙活了半个月,才把家里的地给种上的赵满仓,便在那里不安地等着下雨。 “怎么还没下雨?” 又一次,和往常一样,正在开着荒地的他,抬头看着天,这风依然还是干风。最后,他只得叹上一口气,继续开着荒地。其实他并不是徐州人,和村里的人一样,他是从外地迁到这里,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 除了这地是他动手开垦的,其它的东西都是从村里拾来的,就连屋子也是——当初只是把屋里的几具白骨挖了个坑埋了下去,然后那绝户留下的房子,就成了他的家,至于这地,也不过是抛了几年的熟荒,只要放上一把火,翻一遍地,就能种上粮食了。 尽管这些熟荒曾经也有主人,可它们的主人大都死于兵祸,或不知逃往何处。从来没有人阻止垦荒。而且外来的流民垦的越多,官府越高兴。这县老爷的绩效考评,就是看流民多少、垦地多少。 凭着一身的力气,这几年,他垦了足足百亩地,可是他还没有开够荒,看见那些搁荒的地,他的心里头就痒得慌。 “今年再开上十几亩,等三小子生出来的时候,他们弟兄三,每人至少能分个五十亩,等再过些年,没准就没有这么多搁荒地了……” 心里这么寻思着,赵满仓扬起鞭,催促着牛拉着犁继续垦地。就这样一直忙活到晚上的时候,在天色暗下来的时候,那风起来了,这风有些不同,不是干风。 “没准是要下雨了!” 到了晚上的时候,风渐渐停了,吃完晚饭之后,忽然间下起雨来。赵满仓和媳妇、儿女们一家就这么坐在屋里,这会心满意足的他,看着雨直泻下来,落到场院周围的地里,从门顶的屋檐上滴滴流下。 不过只有两岁的二柱子在雨落下来时,他伸出小手去捉那银白色的雨线;小儿子就这么笑了,他们跟着他一起笑了起来,赵满屯坐在门边,一边吸着烟袋,一边指着外头的雨说道: “这场雨不懒,能把地给下透了,只要今年这雨能跟上节气,咱家的日子肯定不错……” 几天后,田里的麦种发芽了,在湿润的褐色土地上拱出了一片片柔嫩的新绿。因为下过雨地粘,自然不能再去垦荒,这田里的活也干完了,在这样的时候人们就互相串门,这个绝户村里的几户百姓,虽说都是来自外地,可关系却也颇为亲近,远亲不如近邻,有个什么事的,都是互相照应着。 在串门的时候,大家伙都觉得,今年这天成不错,这种子刚下地没几天功夫,老天爷就下起了雨来,雨不大不小,既不会淹着田,也不会因为少,让他们不得不用扁担挑水,一趟趟来来去去把腰累断了。 闲下来的百姓们聚在这家或那家,在这里或那里吃茶,推着牌九。而女人们就待在家里,做鞋或缝补衣服,或者在那里纺着纱线,织着布。男耕女织生活的,总是如此,相比于男人,女人们或许还累些,毕竟一年到头,除了地里的头,她们还要用棉花纺纱线,然后拿着纱线到市集上去卖,或是将纱线织成棉布给家人做衣服。 但是赵满屯和他媳妇却不怎么串门。在这个只有六七户人家的村子里,没有一家像他们家殷实,虽说村外到处都是荒地,但不是每个人都愿意从年头忙到年尾,不断的开荒,在很多人看来,这开的地只要能吃饱饭就行了。不过他不愿意串门的一个原因,就是不想赌钱。 在家里待着,当女人在那里纺纱线的时候,他拿出农具进行检查,然后把那些东西修好。然后还会在那里自己动手制一些简单的农具,家当就是这么一点点的置办齐的。 也正是凭着这个劲头,凭着比旁人好出一成多的收成中,赵满屯每年都能多卖出些粮食,多换回一些粮食,手头也宽绰了许多,不过,这事外人并不知道,为了藏入那些银子,他们还在屋里床后面的内墙上挖了个小洞,然后把那些银子塞进这个洞里,然后再用一团泥把洞抹好。这样一来,除了他们两口子,谁都不知道那墙里头的瓦罐里藏着银子。 那钱是将来给儿子们娶媳妇的! 赵满屯总会如此寻思着,人总有很多梦想,对于赵满屯来说,他的梦想很简单,就是老婆孩子一大家子,不至于挨饿便成了。 “他娘,俺年前听人说,现在这麦子比高梁好卖些,一石麦子比往年贵了几十文钱哩,若不然,今年等到了冬的时候,咱把那临河的二十几亩地,也都种上麦子。” “那可是咱家最好的地。” 正纺着线的媳妇如此说道。 “嗯,俺知道,今年再开上一些地,到时候,即便是那二十几亩地,不歇冬,也不打紧,来年只要年景还过得去,咱们就不愁吃喝,种麦不比种谷子高粱,挑地不说,还吃水,靠着河的地肥,离水近,虽说一亩地打的粮食比不上谷子高粱,可搁不住价高,到时候能多卖上几两银子……” 若非是因为小麦是细粮,容易卖,而且还能卖上价,寻常时候百姓自然是不愿意种麦,因为小麦挑地、费水,而且产量也不及高梁谷子,所以百姓们往往只是种上几亩,那是留换银子交捐税的,至于高梁谷子才是百姓的口粮。可这里赵满屯想的却是把麦子换成银子,而且还要多种些麦子。 “他娘,你看,咱家现在有一百来亩地,扣掉了二十亩桑田,咱一家五口人,一年才吃多少?这高梁谷子卖不上价,想要卖上银子,还是得种麦子……” 赵满屯并不知道,为什么麦子比往年贵了些,其实这再简单不过,因为相比于谷子、高粱等粗粮,小麦是细粮,口感好,还可加工成各种花样的食品,随着江北、徐州等地的城镇人口的增加,使小麦需求量在增加,价格也比较高,而赵满屯正是受这样的利益驱使,开始种起了麦子。 对于未来的憧憬,让赵满屯整天整天地在他的土地上拼命耕作。他梦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家人的生活,让家里的日子变得阔绰起来,甚至有不知多少次,在路过那在兵火被焚成废墟的村中大宅时,他都想象着,有朝一日,他能够在这村子里盖上那样的青砖大瓦房,而不是住着现在的这种砖土房。当然,到了那时候,他再也不会挨饿,他不会,他的媳妇、孩子也不会。 又是一场春雨之后,因为地粘不能再干活的赵满屯,便背着媳妇一冬的成果——一百多斤纱线上了集,他并没有等到开春的时候,就去卖纱线,因为他知道,那个时候,到处都是卖纱线的,冬天里,女人们在家里除了纺线,还能干什么?开春的时候,纱线卖不上价。 “现在该差不多了,该卖的也卖完了,收线的估计也该把价给提上去了……” 心里这么寻思着,尽管背着百余斤纱线,可赵满屯的双腿却充满了力量,只要把这些线都给卖掉,就能卖上十几两银子,家里并不缺银子,甚至家里存的粮食还够吃上的一年的。 “等卖掉了纱,再扯上几丈花布,那婆娘辛苦了一个冬天,也不容易……” 想着婆娘纺线的时候冻肿的手,赵满屯在心里这么想着。虽说要花上些银子,可在他看来这是值得的,不但要买花布,还要买些其它的东西,在心里盘算着要置办的东西,他一步步的往市集上走着,待到了市集时,那集上和往日里一样的热闹。 在经过卖肉的摊子时,瞧着桌案上的肥猪,赵满屯也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满屯,要不要来二斤,让媳妇孩子尝尝荤,你瞧这肉,多肥……” “中,给俺留上二斤!” 口袋颇为阔绰的赵满屯自然没有拒绝,立即笑眯眯的应道。 “等一会,等一会,俺去卖了纱线,回来再割肉……” 喝茶的功夫,来到了商铺里,听着那掌柜的报的线价,赵满屯整个人都傻了眼。 “掌柜的,这,这纱价咋还不抵刚开春的时候,那时候,一百斤可还卖12两3钱哪,怎么现在这么低,才10两出头?” “十两还低?” 柜后的掌柜瞧着的赵满屯嚷嚷道。 “今年开春时按这个价收的可都亏死了,你知道在清河一包三百斤的厂纱才多少银子,才23两,若不是那厂线没有土线密实,十两,十两都不收……” 章节目录 第216章 甲兵(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纱线怎么会卖不上价了? 怀揣着的几两银子,赵满屯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即便是只能卖十两,他也得卖,他并没有什么可以选择的余地,要么这些纱线就在带回家,然后放在家里落灰。 背着篓筐,在回家的路上,赵满屯的脑子里,怎么也想不通到底是为什么。 为什么厂纱那么便宜,为什么纱线跌价了。 对于他来说,怎么也想不明白。想到最后,自然也就不再想了,可就在他回到村口的时候,却看着村口聚集着不少人,各家各户的男人、女人,都聚集在那里,甚至就连甲长也站在那——尽管村子只有7户人家,可今年冬天官府置保甲的时候,仍然选了甲长,原本甲长还说等开春后再邀几户人来村里落户。 而几个月不一定能见着一回的保长,则站在那里,似乎正在和大家伙说着什么。 难不成要收税了? 不对啊。 按惯例这税应该等地里收成之后才收才是?莫非是提前了? 疑惑中,走到村口的他,只听到保长在那里嚷嚷着。 “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田说是无主,可无主那是没人耕,既便没人耕种,那也是官荒,官家的田,又岂老百姓随便耕的,李老实,就像你家的田一样,莫不成你搁上几年的荒,旁人便想耕就耕了?若是如此,那还有没有王法?” 站在石磨前的吴刚指着闷声不吭的李老实说道。 “道理是这个道理,可,可往年官府不是说,无主荒地谁开归谁嘛?” 走近了,赵满屯听着甲长长栓在那里说道着。 “往年还剃头留辫子哪,这都是那年的皇历了?大明朝就是这规矩,这就是大明朝的国法!” “这是咋了?” 问着身边的三愣子,赵满屯的目中尽是不解。 “官府不准开荒了,各家各户的田业都按去年录的地亩册算,多开出来的,即便是交税也不成……” 啥? 不准开荒了? 赵满屯愕然的睁大眼睛,他简单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说满屯,你瞧瞧,往常说你累死累活图个啥,你看这官府一纸文书,你打去年起新开的十几亩地,可就没有了……” 没有了! 咋个就没有了? 赵满屯心里头一急,冲着保长嚷嚷道, “保长,这,这是那门子的王法,官府咋个就嫩不讲理。” 本身被大家伙堵在这的保长,听着赵满屯的话,立即恼道。 “嘿,你个赵满屯,有本事往官府里去嚷嚷去,我就是个保长,就是传官老爷的令,那边贴着告示,告示上盖着官府的大印,便是那报纸上,也提到了,这荒地是官荒,不能任人侵占,你赵满屯还嚷嚷个鸟,当初你来这的时候,穷的连饭都吃不过,现如今开了百多亩地,还贪图着开新田,这个人心不足蛇吞象,瞧着说的就是你……” 保长的话一番话,只呛的赵满屯说不出话,在他张张嘴不知道说什么时候,那边又听着保长说道。 “好了,这官府的文书上就到就,别忘了,十天后,各户的男丁都到镇长去点卯,一户落的,其它各户受罚……” 保长口中的镇就是就近的市集,江北推行的保甲制相对灵活一些,就像“甲之编制以十户为原则,不得少于六户,多于十五户”,而“保之编制以十甲为原则,不得少于六甲,多于十五甲”,至于“乡镇之划分以十保为原则,不得少于六保,多于十五保”,而且官府对保甲长人选极为重视,竭力通过保甲长牢牢控制乡村,往往要求由“殷实良善富户充当”。 而保甲制的核心就是连座,保长之所以出言提醒,就是告诉他们保甲内实施的是“联保”,“联保”就是各户之间联合作保,共具保结,互相担保不做通共之事,就是1家有“罪”,9家举发,若不举发,10家连带坐罪。 不过这会,众人显然没有什么心思问及这些事情,他们只是心神纷杂的瞧着那谁都看不懂的告示,更多的人则是用看笑话的心态瞧着赵满屯,毕竟众所周知,他终日累死累活的,就是为了多开两分地,而现在好了,那新开的地还没见着收成,就被官府给“收走”了。 “满屯,早就说过你,这地啊,不见得非要开多,你瞧瞧,这官府一张嘴,你的地可不就没了……” 在他人的笑声中,赵满屯失魂落魄的朝着家的方向走去,回到家后,他整个人就像是大病一场似的,非但当天晚上没有吃饭,在接下来的几天之中,成日躺在床上,那模样和大病一场的人没有任何区别。 我的地没了! 他总是会在那里喃喃着,在那里心痛着,心疼着“他的地”,心疼着梦想的破灭。 就这样过了五六天,他才缓过神来,尽管从床上站了起来,可瞧着冒出苗的田里,他的心里却依然沉甸甸的, 对于他来说,官府的一纸通文,彻底的让他的梦想破灭了。而此时的他并不知道,一场更为剧烈的冲击,正在等待着他们。 四月初六,按照官府的文书,保中所有的男丁都到镇公所或者乡公所集合,这公所其实不过就是一间旧土地庙,当各保的男丁们慢慢的开始聚集的时候,镇长刘仁杰早早的便到了公所,一身儒袍的他的脸色显得有些难看,而在他面前,则坐着一个人,这人身上穿着红呢军装。 “刘镇长,你是读书,我是个粗人,不懂什么大道理!” 坐在椅上的王得柱,说起话来,粗声粗气的,可却是底气十足。 “可这道理说的很清楚,这“甲兵制”实是为了保我大明江山,既然大家都是大明的百姓,这保家卫国,便是本分,那便不容拒绝。” “经略扫荡江北,复我大明衣冠,自是有恩于我百姓,可从古至今又岂曾听说过如此掠民为兵的?” 刘仁杰看着面前这个军官,试图争辩道,他是大明的秀才,一直以不仕清为傲,在推行保甲制之后,他只当是天下很快就会太平,可他怎么也没想到,不过只是太平几个月,这官府居然照册点兵了。 点兵! 作为读书人对于照册点兵,他并不陌生,《木兰辞》里就记有“点兵”,可他却不曾想到,有朝一日,在大明,居然也会点兵。 “掠民为兵!” 眉头一挑,王得柱的脸上显出不快来。 “刘镇长,哼哼,这点兵又岂是掠兵,一甲一兵,这是王法!” “是那家的王法!” 刘仁杰大声反问道。 “江北的王法,刘镇长想不想试一试这王法!” 眼睛一横,王得柱的语气显得很是强硬,在说话的时候,他的拇指甚至还一推刀身,那刀身微微出鞘的响声,虽是不大,但却让刘仁杰浑身猛然一颤,他立即意识到,现在可不是崇祯那会,清虏杀人是不眨眼,可那位经略也是果断之人,想着那些被废了功名的士子,他的心底一寒,那语气顿时软了下来。 “可,可若是百姓不愿,难,难不成王长官还要强索人当兵不成?” “哼哼,这自不用刘镇长过问,若是不愿,自有法度在!” 刘仁杰的软弱,落在王得柱的眼中,让他微觉诧异的时候,心底难免有些轻蔑。 自有法度在! 一句自有法度在! 不知会让多少人为之心颤,即便是已经过去十六年,但是对于经历过剃发易服的人们来说,他们大都不敢以身试法。即便是面对着在他们看来极为“不合理”的“暴政”时,也只能默默的站在那。 “……一甲一兵,抽中者服兵役三年……若抽中者家中无其它成年男丁,田业需由本甲其它各户帮助耕作……” 镇长的话语在耳边不住的回响着,以至于赵满屯也好,长栓也罢,几乎所有人都是愣愣的站在那里,偶尔的,他们还会把目光投向一旁的兵卒,虽说只有三个穿着红色军衣的军爷,可他们却无人敢动,只是浑浑噩噩的站在那里。 抽兵? 抽签为兵? 这,这个怎么是个好? “凡抽中后逃役者,十家连带坐罪,田赋加税一倍,徭役加一倍……” 神情恍惚的赵满屯又听到镇长在那里说着一个个处罚的措施,在这个时候,他只觉得头脑有些发晕,甚至就连气出喘不过来。 “抽了,抽了……”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在一阵阵喧哗声中,只见一个军爷手里拿着一个盒子,那盒子里放着十几张纸,那些纸上只有一个写着“从军”,至于其它的都写着“缓从”,抽中“从军”的人,就要离家三年服兵役。 “没事,没事,甲里有八户哪,有八户,不一定是我……” 赵满屯在心里暗自啼咕着,他甚至都不敢大声言语,唯恐若是说出来了,就不灵了,即便是心底万般的抵触,可是他却压根没有想到反抗,或者说站出来说个“不”字,甚至当那军爷把目光投向他的时候,他也会不由自主的低下头,唯恐惹祸上身。 在接下的半个时辰里,被点中的无不是一副死了亲爹似的模样,而没有点中的更是满面的庆幸,而在庆幸之余,那眼睛更是死死的盯着抽中的人,唯恐他逃了……甚至还有人叮嘱道。 “看紧点,可别让他逃了,他逃了,咱们可就一起跟着遭罪了……” 章节目录 第217章 壮丁(求月票,求支持)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四月的一天,一队穿着红色军衣的忠义军官兵,护送着一队新征兵。这是于庐州征来的几千新兵,这些衣色各的新兵年岁不同,既有四十余岁的长者,也有十七八岁的少年人。 无一例外的,他们脸上的神情都显得有些茫然,甚至有些痛苦。对于他们来说,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表情,是因为在他们看来,现在的遭遇无疑是一场灾难。 征发兵役! 尽管在史书上有着记载,尽管在过去,经常发生掠民为兵的事情。但是对于永历十四年江北的百姓来说,现在这所有的一切却是陌生的,甚至可以说是痛苦。 不过尽管如此,征兵的过程仍然比较顺利,各个府县都没有百姓抵抗,几乎是不费什么周折就按保甲名册足额征发了壮丁。虽然痛苦,但是百姓们仍然选择了顺从,选择了服从。就像他们曾经选择了接触剃发一样。 不过,虽然看似选择了顺从,但是仍有许多家庭仍然用他们自己的办法百般抵触着征兵,为了能够逃避兵役,男人们纷纷装成傻子、装成瘸子,女人们给他们穿上破烂的衣服,把他们弄得蓬头垢面,弄就像是傻子一般,甚至还有一些人选择自残,比如割去他们手上的一个指头,生怕被选中了兵役。可他们的这种举动却又被邻居们给举报了,然后遭到了重罚。 可是,尽管他们千方百计的想方设法逃避兵役。但是却无人敢于反抗,十几年前留发不留头的教训,十几年来的奴役,使得百姓们习惯了顺从,当鞭子打在身上的时候,他们选择默默承受,而不是反抗。 而这些被抽中服兵役的壮丁,只是茫然的面对着这一切,尽管他们的年岁各异,但是神情却出奇的相似,无不是一张张惊恐不安的面庞。在离开家乡的时候,他们当中,有些沉着的偶尔回头向远处眺望,想看看那远远落在后面的故乡,有些边走边哭,有些则默默的低着头,在那里走着。人们神情各异的逆来顺受的承受的这一切。或许他们已经习惯了逆来顺受。习惯了这种压迫,尽管他们并不适应服兵役,但是最终他们还是会选择接受。 而每当这支队伍经过一个村子的时候,后面就会跟着一大帮人。他们是其中某一个新兵的父母或其他亲属,他们三三两两的,上气不接下气地尾随在后面。因为这些人一但离开家乡,就要进入军中服役,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只有老天才知道,他们能不能活着回来,毕竟在战场上刀枪无眼,没准性命就丢了。 而跟在队伍后面的人多半是妇女,是队中某一个或者某几个壮丁的母亲或姐妹或者妻子。她们极力想用那热泪盈眶的两眼,再看一看自己的亲人。当她们看到亲人的时候,总是试图把亲人拉回家。 而每到这个时候,骑在马上兵士,则会策马赶过来,用马鞭驱散她们,就像是对待敌人一样,会毫不客气地用马鞭驱赶着这些女人,不顾及她们只是一群妇人。 面对军人们抽打过来的皮鞭,这些挨打的女人们无不是一副痛不欲生的模样,象送殡一样嚎啕痛哭着。痛苦地站在路边,暂时放弃了追逐,等到这些壮丁的队伍渐渐远去的时候。他们会又一次追赶上去。 而这些裹着小脚的女人们,就这样深一脚浅一脚,不顾一切地跟在后面奔走着。有的女人甚至有些神经失常的在那里高声喊叫着,最终,裹着小脚的她们,还是落远远的落在了队伍的后面。 不过尽管如此有些母亲、妻子还口口声声地呼唤着他们的儿子、丈夫,想用最简短的话语,再叮嘱他们几句,叫他们路上保重身体。 “他爹,你一定要活着回来!” “长顺、长顺!” 另一个妇女拼命用眼睛寻找着男人的身影,在看到男人的身影时,看着男人那熟悉的脸庞。然后有些绝望的大声哭喊着。 “活着回来,一定活着回来……” 最后她们木然甚至绝望的站在那里,望着那些渐渐从眼前消失的男人们的身影。望着他们的亲人就那样离开了她们。 这样的一幕幕整个江北大地上演着,离别的情绪使得成千上万个刚刚征召的壮丁,无不是是沉寂在一种沉重的气氛之中,直到走出了家乡的地界之后,他们的神色才慢慢的变的好看一些,尤其是当一些年长的在那里讲道着笑话时,那笑声才开始冲淡人们心底的愁容。 偶尔的,他们会把目光投向“押解”着他们的兵丁,阳光下,这些兵丁的脸颊无不是油光发亮的。 “你看这些当兵的,他们长得多壮实,你瞧他们脸上也是油旺旺的。他们肯定是天天吃肉。” “我敢说,他们肯定是顿顿白米饭……” “嘿,你们还真说对了!” 骑在马上的官佐嘿笑道。 “到了军营里头,顿顿白米饭管饱不说,三指宽的大肥肉,碗里至少能落着两块,巴掌大小的咸鱼,想吃多少吃多少……” 既然是在这太平盛世,那肉食也不是天天能吃着的,听着长官的言语,瞧着那些人一个个面色红润,脸膛油光发亮的模样,这些壮丁们,甚至开始对军中的伙食充满了期待。 也许对于这一些新兵来说。军营里的伙食成为了他们唯一的期待。也是唯一能够冲淡他们心中离别之愁的东西。 在他们经过一个村子的时候,那村口处,已经有甲长招呼着人们端着碗请他们喝茶。 “这甲里头也有人点了兵,你们路过的时候,在这喝上一口热茶,他们路过其它的村的时候,没准也能喝上口热茶……” 将心比心似的话语,让这些壮丁的心头显得有些复杂,不过对于他们来说,这只是路上的插曲,毕竟对于他们来说,他们很快就会进入军营之中,成为一名军人。 走了几天的路之后,终于他们来到了位于淮河岸边的军营之中,一路上,得益于严苛的连坐法,使得根本就没有任何人敢于逃跑。和过去掠民为兵会有大量的新兵逃亡截然不同。 在军营中,他们看到了一片片的红色,那些穿着红色军服的壮丁,走过这些刚刚来到这里的,面上惊异神情的人们面前时,无不是抬着脖子,瞧着那模样似乎比秀才老爷还得意。 其实,这些人也不过就是一群,比他们早来几天的新兵,刚刚穿上军装,甚至刚刚学会走路的他们,几乎是自然而然的,在这些新兵面前充当起了老兵。在核对了名册之后,这些新兵便被官长们驱赶到了,进入营中,然后领着席子,在能搭窝棚的地方,在那里搭起窝棚。 在军营之中,已有一些其他人的窝棚搭了起来,但谁也不知道他们要在这里住多长时间,但是对于搭窝棚他们并不陌生的,这一排排窝棚伸延得很长,排列的很也很整齐,顺着那淮河大坝一路绵延过去。 岂止是淮河岸边,黄河、长江以及运河边大抵也都是如此,之所以选择将新兵营设立于河边,原因到是再简单不过,是为了能够利用河运调运军队,当然,也是因为河运便于军粮的运输,凭借河运的便利,非但可以保证军粮的运输,就连附近数百里内的生猪也能够轻易的运至营中,从而保证新兵的伙食。 一脸茫然的赵满屯,瞧着那些已建好的窝棚,然后开始这样那样地来回摆弄他的席子,这窝棚从此之后,便是他的家了。 “满屯,别站着,快去多领几块砖去,这棚子搭好了,可还得铺床,这床若是不垫高了,下雨的时候,还不得落到泥水里头,就连这被子也得让水给泡了……” 王柱平在那里对赵满屯嚷嚷着,提醒着他。 所谓的床,不过就是木板,垫在砖上就成了床,床上铺着草席,再铺上一层稻草,就成了他们睡觉的地方,至于那被子,则是他们从来家里带的。这一路上,多亏了那床被子,才使得他们不至于被这春夜的冷风吹着。现在到了这营中,自然也要想办法护着这被子。也许这床被子会陪伴他们一直到兵役结束。 “哎,俺知道了。” 赵满屯整个人都显得唯唯诺诺的,别说是长官的吩咐,就是对于同乡的吩咐,也不曾有过丝毫的质疑,现在,对于他来说,他已经认命了。甚至也不像过去那样对生活充满了希望。现在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 过了半柱香,赵满屯搬来了十几块砖头,那些砖头再一次垫高了床板,各人领来了麦草,将麦草铺在铺位上,这会大家伙才算是舒服的躺了下去。 “满屯,你家里肯定过的不错吧!” 突然,王柱平的话让赵满屯一愣。 “嘿嘿,满屯,你就别装了,王大哥可是跟着船跑过江湖的,那些东西一眼就能看出来。” 一旁的李凤基跟着附和着,那语气中尽是讨好的模样,这一个棚中十几个人,王柱平可以被长官点名的“班长”。 “其实也没啥,我们的行李里,顶多也就是有个两双鞋,可你那行李里,却有五双鞋,那天俺瞧了一眼,你那鞋子的纳的线不一样,若是没猜错的话,肯定是你家婆娘跟人家买的,怕你路上走破了鞋,没鞋穿对吧。” 王柱平的话,让赵满屯不由的愣住了,还真是如此,如果不是他拦着,没准婆娘会给他再买上两双鞋。 “你们没出过远门,出门在外,衣裳不金贵,金贵的是鞋,这鞋啊,平时瞧着不起眼,可若是出门在外这鞋走烂了,到时候,受罪的可就是这脚了,若是脚让东西搁烂了,到时候,指不定性命也就没有了……” 船夫出身的王柱平虽说没有走过太多的路,可是在船上,他却见过各种各样的人,听那些走南闯北的人说过各种故事,见识自然多过其它人,甚至也正因如此,他才会被点名充当班长。 有时候,一个人的见识,在不经意的时候,就会改变人的命运。赵满屯勉强笑了笑。 “啥过得不错,就是就是够吃饭,过去这到处都是地,只要肯下力气,就能吃饱肚子,原本还寻思着能多开上几亩地,可谁知道,谁知道……” 提着自己的遭遇,赵满屯便只觉得的一阵心酸,那泪水差点没流出来。曾几何时,她对生活充满了希望,他满怀着对未来的向往,努力干活儿,想去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是现在被拉了丁的他,已经再也不会去想象着那一切了。毕竟,一切都变了。 “谁知道,这官府先是封了地,不让开荒,现在又被点了兵,俺这一点兵不打紧,家就靠着婆娘一个妇道人家,可咋个是好……” 在赵满屯怨天尤人的时候,躺在草铺上的王柱平甚至都没看上他一眼, “满屯,你这人啊,即然都到这份上了,哭顶个屁用?你要是敢,就当逃兵去!要是不敢,就把那猫尿收回去,得了,得了,那公文里头不是说嘛,甲里的其它各户要给你家种地收粮,若不然,官府可是要罚人的,你就别担心了,还是想想将来吧,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从今往后,咱弟兄们可是要一个碗里盛饭吃,到时候,可得多照应着……” 他之所以会这么说,是为了提醒这些人,现在他们既然已经成了兵,就要接受这一切。 “打仗的时候,说到底,还是得靠大家伙互相有个照应。光在这里怨天尤人的,没准儿,指不定这边一上战场那边就把命给丢了。甚至还连累其他人,咱们得想通点,不就是三年吗?当三年的兵,就能回家了!” 三年! 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每一个人的心里都在那里默默地合计着,合计着还要多长时间这三年才会结束! 但到时候又会有多少人能够活着回家?谁的心里都没有答案! 章节目录 第218章 琐事(求月票,求支持)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六安州有人煽动拒服兵役,有多处暴民闹事……” 公房中的话声不大,但却清楚的传入朱明忠的耳中,低头正翻看着公文的他,直接说道。 “调一个营进六安州,煽动兵役者,为首以违抗军法处置,无需起诉审判,为首者腰斩,妻女入营充为营妓,家人贬为贱民!从者一率流放台湾!” 没有丝毫感情的言语,从朱明忠的嗓间迸发出来,在“甲兵制”推行的一个月来,看似平静的江北,实际上却是暗流涌动,表面上的顺利,并不能掩盖百姓们抵触兵役的事实。 乱世用重典,朱明忠很清楚,在这个时候,容不得他有丝毫退缩或者示弱,一但他有任何示弱,这股暗流就会变成涛天的巨浪,非但有可能导致“甲兵制”功亏一篑,甚至还将会动摇他在江北的统治基础。而这一切都是他无法接受的。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表现出极为冷酷的一面,营妓、贱民,换成一年前,朱明忠绝不会说出这样的话,但是现在,他却可以轻易的“勾决”数百人,并将那些素昧平生的女人变为营妓。 时间会改变一个人,残酷的环境会让人变得更加残忍以适应环境。现在,他已经适应了这一切。 对于经略的决定,朱大咸没有做丝毫反对,身为左参议的他,自然知道“甲兵制”对于忠义军重要性。随后,他又汇报了对逃兵家人的惩处以及缉拿。 “到现在只有3176逃兵,还好,逃兵的比例甚至还不到4%,比最初想象的要好一些,” 略点下头,对于这个比例,朱明忠倒是非常满意,原本他以为会有1成的人选择逃跑,何没曾想却只有三千多人,比例远小于当初的估计。 “那现在怎么办?是按原定计划处以苦役,还是?” 朱大咸出言询问道。 “乱世用重典,现在正是战时,嗯……” 沉吟片刻,朱明忠回答道。 “抓住的逃兵,一率斩首示众,家人贬为贱籍,并通传各营,令其引以为戒!” 如果逃兵的人数有一成的话,朱明忠自然会选择苦役,但是现在,因为人数不多,所以他才会选择一个更简单、更具威慑力的处置——斩首。 “另外,传令各府县,各保甲必须协助军属做好田地耕地,保证他们的收成,若是军属家庭田地因其服役而搁荒,课保长、甲长罚金,以赡养军属。” 打个巴掌给个甜枣。严厉的处罚之后,再加以适当的抚慰,正是招揽人心所必须的,也是安稳人心所必须。 “另外,再次传令各府县,军人服役期间其家人一率免服徭役,若地方违命征发,必严惩不怠。” 随后朱明忠又补充道, “嗯,还有,就是军列属家庭田赋免征,这一点务必要做好,既不能让人占了便宜,也不能寒了兵士的心……” 尽管并不清楚,这些优抚政策能否让人们接受兵役,接受“甲兵制”,但是朱明忠很清楚,在二百七十余年后,在那场中国近代史上规模最大的浩劫之前,基于备战的需要所推行的兵役法,尽管同样曾遭到民众的抵触,但最终民众还是选择了接受。 对于新鲜事务人们总要有一个适应和接受的过程,而乱世用重典,就是为了迫使人们接受,就像是这天下的百姓在刀子的面前接受了辫子,甚至在两个半世纪后,剪辫子时还在那里哭喊着“我的辫子”。无论如何,他们必须要接受兵役制,那怕是用刀子强迫他们接受。 “嗯,还有一件事……” 沉吟片刻,朱明忠对朱大咸说道, “毕勤那里你去知会一声,告诉他,让报纸上每一期至少要在一期宣传“甲兵制”和“兵役”的文章,要让百姓们知道,这当兵打仗是我汉人的传统,是我汉人立足于世的根本,要让这天下的百姓都知道,如果汉人虽多,却不能只想着别人如何,只有我汉人人人踊跃从军,才能灭蛮夷于塞北,保家国安危。” 听经略提及兄长,朱大咸的神色显得有些不太自然,父亲对兄长一直颇有怨言,怨其做了顺民,而兄长的悔意,在父亲看来,不过只是时境迁移罢了,自然对其更瞧不上。 “平臣,按道理来说,你们兄弟之间的家事,本来与我无关,我自不应该插手,可既然毕勤已有悔意,不如你便劝上一劝,毕竟,他也是师傅的儿子!” 朱明忠的劝说,让朱大咸点点头,最后他又苦笑道。 “下官知道,只是……父亲的脾气,您不是不知,哎,希望将来有机会吧!” 在朱大咸离开之后,朱明忠颇是无奈的笑了笑,有些事情,不是别人能劝得动的,他的那个师傅委实太过耿直了。 稍做了一番感叹之后,朱明忠又继续翻看着手中的报告,在翻看其中的一份公文的内容后,让他立即命人将钱磊喊来。 “现在供应不上新兵的军需?” 看着钱磊,朱明忠反问道,尽管在忠义军的军令部有后勤部,但是诸如军装、军鞋等军需的生产,都是衙署协助采办,而这种采购办法是朱明忠从后世学来的那一套办法——分包,将军装、军鞋的采购,分包至各县,再由各县委托给擅长针线的女眷缝制。 去年正是凭着这个办法,解决了数万新兵的军装以及帐篷等物资的生产,毕竟平均到每个县,每县也就只有一两千套。按道理来说,是不应该出现这样的事情啊。 “去年都没有问题,怎么今年有问题了?” 朱明忠有些不解的问道。 “回经略,去年采办军服、帐篷时,当时只要求数量,而不要求质,以至于军装针脚各异,以至于官兵操练时,时有衣服针脚扯破,官兵上下对此无不是哀声怨道,所以这次下发图样时,对缝衣的针脚有要求,一寸几针,且需用双针,从而务求坚实,以避免兵卒训练时因其动作扯破军装……” 朱大咸的解释,让朱明忠微微一愣,他这才想起来,这个时代的缝制衣服是全凭手工缝制,即便是他的衣服,也是女工一针一脚的缝制,只不过相比于普通的军衣缝的更精细一些。 “这是因旧式军衣只需用松散针线缝制即可,而新式军衣,因其款式要求,需要用密集的针脚,所以非但现在军衣的加工价高,且缝纫女工缝制不快,如此一来,这军衣供应自然也就有问题了,还有就是军鞋,在按忠义军营制每周六天,有五天需要日夜操练,每天日出时分,需先武装拉练十里,然后再于训练场上操练队形,日日如此,这布鞋自然是不耐操练,按营制每年四双布鞋,两单两棉,完全不够兵士使用……” 钱磊的解释,让朱明忠只觉得一阵头大,来自后世的他,压根就没有考虑过这些问题。 “再就是这军衣又岂是一套外衣,按新定的营制,三年役期,每人发冬服两套、春秋两套,大衣一件,中衣两套,现在忠义军全军包括新兵在近十七万大军,仅军服就需要数十万套,如此供应不上,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过去怎么没有人说过这些? 眉头皱成一团的朱明忠,怎么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问题,甚至就连同呢绒的缝制也碰到了问题——很多女工都没有缝过那么厚实的料子。而对于习惯了后世工业社会大生产的朱明忠来说,这一切问题都是他未曾想到的,现在被摆放到了眼前,自然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最后,他还是颇有些无奈的道出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 “好了,暂且不考虑这些,嗯,先保证每人两套棉布的春秋装和内衣,至于冬装,现在天气已经转暖,现在没的必要制作冬装,先紧着急需的来……” 春秋装实际上就是棉布缝制的单衣,相比于冬装,单薄的春秋装更容易缝制。 在解决了这个问题之后,想到损耗量大的鞋子,朱明忠稍作沉思后,看着脚上的的皮靴,这种皮靴并不属于传统的中式靴子。而是他设计的“普鲁士式”的高筒靴,不过因为制作复杂、成本相对昂贵,只有军官和衙署的卫兵才会穿着这种靴子。之所以昂贵,是因为牛皮的缝合费时费力,所以才仅局限于少数人穿用。 “也许,可以在军队中推广皮靴……” 看着脚上的黑色皮靴,朱明忠暗自寻思着,不过要想要在军队中推广皮靴,就要解决一个问题——军靴的缝制,尽管这些皮靴都是用桐油麻线缝制,但却是用手工缝合,缝制起来可以同样的费工费力,更重要的是成本昂贵,这才是阻挡它推广的根本原因。 “要想个办法,先解决这个问题……” 于心底沉思着,心知瞧着不起眼的鞋子。直接关系到军队战斗力的朱明忠,一边寻思着如何解决军鞋的问题,一边吩咐道。 “鞋子磨损,这个现在也没有办法,毕竟这些皮靴都是官佐自费购买的,嗯,可以暂时先推广草鞋,让士兵们自己打草鞋,至于布鞋,留着行军打仗的时候再穿,先勉强对付一下……” 几乎是自然而然的,朱明忠想到了草鞋,其实对于草鞋,他并不陌生,在忠义军刚刚成立的时候,士兵们的鞋子大都是草鞋,在对于长期处在穷困状态的官兵来说,他们在当兵之前,有不少是苦力出身,过去就穿不起布鞋,自然只能穿草鞋了。草鞋几乎不需要什么成本,可以随地取材自己动手来制作。第二,是习惯。草鞋本是南方农民普遍的穿着,大多忠义军士兵,基本全由南方农民征召组成,穿草鞋也是从小养成的习惯。而实际上,对于遍布水网的南方来说,草鞋可能真的比布鞋更方便。 也正因如此,甚至直到大量的盐丁补充入军队的时候,草鞋也是他们的“标配”,不过后来随着布鞋的普及,尤其是经济条件的改善,使得忠义军可以发放制式的布鞋给士兵,并向军官发放皮靴。 不过尽管如此,布鞋在军队中,仍然没有取代草鞋,忠义军的士兵只要一有空闲,便会自己动手打草鞋,这几乎成为这个时代士兵生活中的重要简影。行军作战身上总要带两三双草鞋,预备在旧鞋穿破时替换。草鞋基本由稻草编成,若想再结实耐穿一点,有条件的也会在稻草中间杂以麻缕或布条。 而当士兵们在打扫战场时,对于敌方士兵尸体上的不能穿的破军装甚至烂布条也要扒下来保存起来,留作以后打草鞋用。而到后来,因为忠义军的厚饷,加之布鞋便宜,所以忠义军现在基本上已经见不到草鞋,尤其是那种冬时的草窝鞋并不适合忠义军的队列训练,所以从进入冬天起,忠义军就要求士兵必须穿布鞋,而不得穿草窝鞋。 但是现在,面对骤然膨胀起来的军队,民间的制鞋作坊,自然也就无法满足需求,而更为重要的是——新征兵都是征召兵,而不是像过去那样拿着厚饷,如此一来,容易损耗的军鞋自然也就变成了问题,摆在了众人的面前。 其实又何止是这一个问题,军队数量的膨胀,带来了太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最终都可以归于一个问题——后勤。 “看来,是时候成立现代化的军事后勤机构了!” 想到从入江北以来,一直执行的那种分工式的由地方协助实施的后勤保障,朱明忠便意识到,这种后勤保障已经不可能再满足军队发展的需要,有必须建立现代化的后勤保障机制。 心底这么沉思着,朱明忠开始思索着后世各国通行的一些后勤保障机制,尽管对于那些机制并不怎么了解,但是至少可以肯定的是,现在的这种分包式的生产,已经不适合军队的发展需要。 “嗯,也许,应该可以建几座被服厂、军靴厂” 章节目录 第219章 工厂(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窄窄的屋檐下,雨水不停的顺着檐边的瓦片中流下来。 绵绵的春雨就这么毫无征兆的落了下来,从黎明一直下了几个时辰,对于在码头上扛活的赵初年来说,这雨阻住了他到码头上干活挣钱的生计。 “这老天爷,可真不让人活!” 想着家里快要见底的米缸,赵初年在心里头抱怨着,坐在门槛边的矮凳上,他的脸上全都是愁容。 在码头上扛活并不是什么好活,尤其是因为冰冻一年还要闲上几个月,每天冬天的时候,他都会和其它的苦力一样,四处找活干,若不然那一家人可就要坐吃山空,指不定连个年关都撑不过去。这好不容易等到开春了,化冻了,好不容易等到开工的时候,可没干上几日,这边又下起了雨来。 “他爹,你也别愁,这春天的雨下不长……” 坐在门槛边的喜儿一边说着,一边用手中的两几根竹针在那里打着毛衣。这是去年冬天的时候,喜儿在洋人教堂里学会的,用竹针把这一团团被染成深绿色的毛线织成一件件毛衣,去年冬天多亏了喜儿手巧学会了织毛衣不说,而且每隔几日都能织出一件毛衣来,若不然,去年冬天单就是炭价涨成那个样子,一家人肯定吃不肚子。 这毛衣是新鲜的玩意,新鲜到每当看到毛衣的时候,赵初年都会有些羡慕。之所以羡慕原因倒也简单,过去在冬天,大家伙不是穿着里子是各种皮子,外面是绸缎或布的皮袄,就是穿着里外都是布中间絮棉花的面袍,那衣裳肥肥大大的不说,穿在身上还不怎么灵活,特别是小孩子,穿起来像一个个圆球。 可是这毛衣却不同,用毛线织成的毛衣,贴身舒服暖和不说,干起活来极为灵便,全没有棉袄的臃肿,穿在身上等于穿着一件小棉袄。不过这毛线衣不是所有人都能穿得上的,喜儿织出来的毛线衣,都是代毛线庄织的军衣,毛线是毛线庄、织成了毛线衣要还给线庄,然后换成工钱,至于这毛线衣,最后都会被送到军营中——只有忠义军的官兵,才能穿上毛线衣,而且还不是所有人。 虽说有些羡慕那些人穿的衣裳,可赵初年却也知道,这几万忠义军驻在清河,着实给他们的日子带来不少好处,若是搁过去,喜儿在家里做些女红,一个月顶多也就是挣上五六百文钱,可现在凭着织毛衣,一个月却能挣将近千文钱。 她一个妇道人家下着雨,都能在家里挣钱,可结果自己却还在这里闲着,着实有些恼人。 “他爹,俺前个在毛线庄里问过,这线倒也不贵,回头咱也撑上几斤毛线,给你和毛蛋一人打上一件,到时候,再往这前胸后背的缝上一层毛毡,到了冬天的进修,肯定比一件棉袄还暖和……” 抬起头来,喜儿看着他,那是一对极其明亮的眼睛,就像是黑夜里的星星一样。看着媳妇,赵初年心头一暖,像是鬼使神差似的说道。 “喜儿,若不然,不然,我便进厂子里干活吧,总省得像这一样,在码头上干活,成天都是靠天吃饭……” 去厂子里干活,对于自在惯了的男人来说,总归有些不太习惯,可是,当适应下来之后,倒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对于赵初年来说,他甚至适应的比其它人更快上一些,至少在这军靴厂里,很多缝鞋的技巧,他是一学就会,那浸桐油的麻线,在他手里就像精灵似,不时的在那一个个已经压出的针眼里穿行着,然后用力将其缝紧,最终,一只只近膝深的牛皮军靴,从他的手中缝出。 和军靴厂里的工人一样,赵初年并不需要学会全部的工序,他只需要学会缝合其中的几个步骤,所以,上手倒也很快,这是忠义军的工厂与其它的作坊最大的区别,它的区别不仅仅只是规模,最大的区别是分工,每个工人只需要负责其中的几个工序,如此一来,倒也省去了学徒工的漫长的学徒期,只需要几天的功夫,他们就能基本掌握其中的几个步骤。 “现在制靴厂中一共有工人652人,目前每天可以制造牛皮靴275双,在未来他们的手艺会越来越成熟,预计未来日产量可以达到600双以上……” 作为皮靴厂的经理,在经略的面前梁凤喜显得有些紧张,尤其是在经略拿起一只皮靴的时候,他总是会有些担心的看着那靴上的针线是缝的是否密实。担心那靴底的防滑铜钉是否规范,甚至还有那靴跟后方那一圈似马蹄铁似的铁掌,是否合根。 拿着长筒军靴的朱明忠,倒不知道梁凤喜在想什么,这会看着这种后世鼎鼎大名的“普鲁士靴”,他的心底倒是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了俾斯麦的那句话“军靴的样子和行军时的脚步声,是军队的有力武器。”。这军靴声是不是武器,他并不清楚,但是军靴绝对是不逊于步枪的武器,毕竟士兵需要靠着它步行。 尽管硬底长筒军靴是沉重且笨拙的,但是它却可以在长途行军的时候保护军人的小腿和足部,从而让部队保持战斗力。当然,之所以选择长筒军靴,并不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军靴的号码简单,只有大中小三个号。它不讲究尺寸,因为除了军靴之外需要裹脚布,而裹脚步又分两种:夏季穿的薄棉布制的、冬季穿的毛料制的。其形状为长方形,长约三尺,宽一尺,它可以让宽大的鞋子合脚。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长筒靴是全天候的舒适的军鞋,对军人,至少对于这个时代的军人来说没有比这更好的鞋子了。穿得快,不怕脏,不怕水。当然,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成本稍高”一点。 但是相比于寿命只有一两个月的布鞋来说,有铜质的靴钉、铁质的跟掌保护的牛皮长筒靴的寿命可以达到十几甚至二十年。 “还好,现在的新兵不领军饷……” 想到这种长筒军靴的价格,朱明忠暗自在心底庆幸着,这或许才是最重要的——近十万新兵都是服兵役的“义务兵”,他们只有每天30文钱的津贴。这与那些老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已经晋升为军士的老兵,军饷最低的也有2两三钱的军饷。这也是忠义军中的“双轨制”,老兵作为军士领取“高额的津贴”,而新兵则只领取“基本津贴”。 而这种区别,则让江北有了充足的财力去改善军人的装备,就像这种足以穿上十几年二十年的军靴,未尝不是一种福利。 看着厂房中那些或是缝着靴子,或是用压杆钉机打着针眼的工人,朱明忠的脑海中不由的浮现出了缝纫机,如果有缝纫机的话,也许生产靴的速度会更快一些,而且价格也会更为便宜,到时候,这军靴不仅可以在装备军队,也可以向民间出售,当然,军装的缝制也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甚至可能会带动江北的工业发展。其实一直到现在,朱明忠所缔造的工商业从一开始就服务于军队,军装、军靴、武器、被服、军火等等工业构成了江北的官营工商业,而这或许正是江北的特色,而最终,这一切又会驱动江北整体工商业的发展,无论军装、被服的分包,亦或是现在的军靴生产,在未来,这一切最终会演变成为工厂,军需生产会成为工商业发展的原动力,毕竟,十几万人的军需摆在那里…… “现在,一切都在改变!” 在离开制靴厂的时候,坐在马车上的朱明忠,感受道路的些许颠簸,与其它的四轮马车使用的牛皮拽拉悬挂不同,他的这辆“专车”用的是兵工厂制造的板簧减震,这样无疑会更舒服一些。相比于价格低廉的牛皮拽拉悬挂,用钢板制成的板簧减震效果更好,但是价格却相对昂贵,但是用在“豪华专车”上倒也不过份,而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军转民”的一种,毕竟现在江北的工厂大抵都是为军需服务,在未来,总有一天,需要进行“军转民”,就像现在的马车制造厂,现在是军民产品同时生产,两者的比例甚至达到了一比一,而民品生产带来的利润,保障了工厂的发展。而不仅仅只是依靠辎重马车和炮车的生产维持工厂的生计。 在铺着碎石并不算平整的道路上奔走时,因为悬挂减震的作用,车厢一晃晃的,坐在车中的朱明忠透过玻璃车窗,看着车外那遍地的春光,心思不由的飞到了另一个地方。 “现在,他们应该差不多准备好了吧!” 想到最近几个月前收到的那份情报,想到那么一个个,他的唇角微微一扬,脸上露出了尽是一副嘲讽之色,同时又于心底暗自冷笑道。 “哼哼,大将军……这次非得看看你这位大将军有什么能耐不可……” 章节目录 第220章 试验场(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那位大将军有什么能耐,朱明忠暂时并不清楚,但是他很清楚,相比于那位大将军,他真正的优势在什么地方。 自然不会是刚刚成立没有多久的海军,没有个几年的时间磨练,那支海军都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海军。不过相比于现在东方的舰队,朱明忠很清楚他的海军优势在什么地方。 技术上的优势!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技术上的优势,最终会决定海战的胜负!毕竟,海战从来都是蛮夫的战场,而是智慧与科学的校场。比拼的是智慧与科学,至于莽夫,在大海上,从来都只是他人功名的垫脚石。 在城外忠义军炮兵操练场上,正中摆着一门擦得锃亮发光的短身管火炮。这种火炮,在一个半世界后被称之为“卡龙炮”,尽管其射程近,但因为口径大而闻名一时,在拿破仑战争期间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卡龙炮在当时是一种非常独特的火炮类型。它的倍径接近于榴弹炮和臼炮,然而使用方法却是像加农炮一样平射。它只有单个炮耳,炮钮上带有圆环,炮口部位没有外扩,反而內缩。它的口径巨大,甚至可以达到64磅,但是重量比同等口径的加农炮要轻很多。 江北兵工厂中使用的卧式镗床、砂模铸炮、灰口铸铁等技术的应用,提升了火炮的可靠性和精确度,也提高了生产效率。这些新技术的应用,也为卡龙炮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只不过,在这个时空,它不可能再被称为“卡龙炮”,若不然,从现在起,就叫它“清河炮”。 在朱明忠于心底这般寻思着的时候,他的眼睛盯着这门炮,因为它的炮身短,而且炮架也有些与众不同,所以相比于兵工厂用青铜铸造的野战炮,以及舰炮有着明显的区别,所以十分引人注目。 其实这里并不仅仅只有“卡龙炮”,还有两门青铜炮,这是用日本铜铸造的野战炮,毕竟相比铸铁炮,青铜野战炮的性能更为优良,过去因为没有足够的铜用于铸炮,所以才“因陋就简”的使用铸铁炮,而现在随着对日本航线的开辟,廉价的日本铜不仅让军正司的铸钱局里有了充足的原料铸造减色的“顺治通宝”,同样也让兵工厂有了充足的原料用于铸造火炮。 而无一例外的是,每一门火炮旁边都有一个木箱,木箱中放置着由圆形的炮弹、软木以及油布火药包组成的“整装炮弹”,这种领先时代两个世纪的炮弹是忠义军炮兵最大的法宝,毕竟在这个时代,各国陆海火炮还在使用散装的火药。“整装炮弹”可以让炮兵以更快的射速发射炮弹。 此时的训练场上,几十名忠义军陆海军的将领规规矩矩地站在那里,因为是天气尚带着些春寒,所以他们大都穿着大衣,与红色的军服不同,呢绒大衣的颜色是藏青色的,这种普鲁士式的军大衣和他们身上19世纪晚期风格的军装一样,都是朱明忠亲自设计,只不过普通的士兵并没有这种待遇——他们穿的大衣都是棉花充填的87式军大衣。 这些人站在那里,不时的低声交谈着,偶尔的还会发出些许笑声,但是当朱明忠走进来的时候,众人纷纷行礼,而朱明忠则着笑着与众人招呼着,然后大声说道: “今天请各位过来,是看看咱们兵工厂新式的一些武器,这是葭湄他们经过几个月的殚精竭虑造出来的,都已经进行了试验,今天大家也来开开眼界。大家都知道,这兵器是否犀利、是否先进直接关系到军队的战斗力,关系到战争的胜负,所以我忠义军自成军之时,就重视兵器。现在请葭湄先给大家讲讲。” 身形高高瘦瘦的戴苍走到大家跟前,他首先从桌子上取出了一枚手榴弹,然后拿着手榴弹,操一口江南官话看着众人说: “各位将军,大家看这枚手榴弹与诸位平时用过的有哪些不同。” 将领们的目光都转向他手中的手榴弹,那手榴弹瞧着似乎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就是上面没有过去用来封闭点火头的陶盖。 “我看那顶上没有陶盖了。” “可不是,没有陶盖怎么防潮、防水?” 面对众人的你一言我一语,戴苍笑着说道。 “大家说的都对,这个手榴弹与平常的手榴弹不太一样,从外表上看确实是少了一个陶盖,而最大的区别在什么地方?在于它再也不像过去的旧式手榴弹一样,用火点发……” “不需要点火?” “不点火怎么能爆炸?” “就是不点火,那还是手榴弹吗?” “可不是,不点火的话,那还不就是铁疙瘩……” 将领们无不是感到有些奇怪,纷纷你一方我一语的议论起来。 “这种手榴弹与过去的手榴弹完全不同,它不需要点火,是因为手榴弹木柄里面装了一个拉火管,这个拉火管只需要一拉,就会自动点点燃里面的引火药,引火药会延时5-6秒,然后再爆炸,如此一来,自然也就不需要像过去一样,拿手榴弹在那里小心翼翼的点火。” 拿着手榴弹的戴苍详细地讲解给大家听。 “你的意思是,这手榴弹只要一拉就能扔?” “怎么拉?如何拉?拉那里?” “要是不需要点火的话,那用起来可就方便了!” “可不是,这手榴弹虽说不错,可过去用起来确实不方便,要不用点火,那打起来的时候,管他三七二十一,扔个几千个,那里还需要打仗……” “可不,要当真不用点火,那可真是个厉害的东西!” “有了这种东西,那打清虏还不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 像煮开一锅水一样,将领们又情不自禁地议论起来,个个脸上笑逐颜开,作为忠义军的克敌的法宝,他们对于手榴弹自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极为熟悉,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在第一时间意识到新型手榴弹将会给战场带来什么样的改变。 当着所有人的面,戴苍拿着手榴弹,拧开木柄下方的后盖,捅破防潮纸,然后只见一个瓷珠就露了出来,瓷珠拉着一根拉火绳, “大家看,只需要用力一拉这根绳子,就可以把手榴弹扔出去,然后它就会爆炸。” 当然,戴苍并没有拉动拉火绳,而是将手榴弹交给身旁的一个掷弹兵。掷弹兵是忠义军特有的军种,他们的特点大都是身材高大且强壮,在过去他们大抵是除了重甲兵之外,忠义军中最为强壮的步兵,但是随着忠义军的全面火枪化,尤其是新式盔甲的普遍装备,重甲兵被取代之后,掷弹兵反倒云集着忠义军中身体最为强壮的战士,他们在战场上所承担的任务非常简单,就是在开战后,拉近敌人然后将手榴弹扔向敌军,用像雨点一样的手榴弹摧毁敌军的防线。 如果说宿迁之战,对于忠义军的影响是什么,就是一方面,忠义军上下无不是对“盔甲”深信不疑,而另一方面,就是深知进攻时,必须首先用手榴弹撕碎敌人的方阵,否则攻击完备的敌军方阵,只会遭受相对惨重的损失。也正因如此,掷弹兵才开始成为忠义军中一个专职军种,并得到了一定的加强。 “现在就由掷弹兵扔几个给大家看看。” 接过手榴弹的掷弹兵,走到前方沙袋堆砌成的掩体后方,然后他又从木箱中取出了三枚手榴弹无虚,他的面前整齐地立着4颗手榴弹,然后他便开始做起了准备:转腰,甩臂,然后从沙袋上拿起一棵手榴弹,一面静静地注视着前方,一面在手里做着拉火的准备。 他是在寻找目标。 与过去的人人都是掷弹兵不同,现在忠义军中的掷弹兵,可以说是军中的精锐,他们最为擅长的就是投掷手榴弹。他们不会盲目的投弹,而会谨慎而准确的将手榴弹投掷到远处。 对于掷弹兵的要求是,不仅要投得远,而且还要投的准。 在将领们的注视中,那个身材高大的掷弹兵,先是后退了几步,站住,然后注视着前方。片刻后,只见他一拉拉火绳,然后大步上前助跑,侧身,甩臂,转体,手臂伸直,他的动作极为准,就像是一个典型的教科书上的投弹准备似的,在这个过程中,人们甚至可以看到他手中的那个手榴弹木柄处冒出来的些许白烟,下一瞬间“嗖”地一声,手榴弹飞向天空。 在春天里的天空中一个小黑点向前飞着,它飞得很高,很慢,飞得就像是炮弹的飞行轨迹一样,形成一条优美的抛物线,“轰”的一声,手榴弹爆炸了,在这声剧烈的爆炸之中,又有一枚手榴弹甩了出去。 眨眼功夫,另外两枚手榴弹也都甩了出去,在第一声爆炸声还没有消失的时候,远处传来接连三声雷鸣,那四股爆炸的烟云都连在了一起…… 章节目录 第221章 线膛(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四个烟柱在二十丈外的地方汇成了一体,目标处的浓烟滚滚,提醒着人们,如果是在战场上,这四枚接连扔出去的手榴弹会带来什么样的灾难。 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围观的那些将领们,他们全都兴奋得跳起来,甚至欢呼着、喝采着,并用鼓掌的方式,表达着他们的兴奋。 如果说,他们先前还有些怀疑,那么现在,再也不需要怀疑了,手榴弹真的不需要点火了,只需要随手拉发就行了。 随后这些陆海军的将领们,无不是都拥向戴苍,问他现在造了多少个。他们一个个无不是看着那箱中的手榴弹双眼放光的盯着它,恨不得一副要把它们全都抱走的模样。 “大家不用担心数量的问题!” 朱明忠招呼着众人,满面笑容地说道。 “各位都看到了吧!这种手榴弹比旧式的手榴弹强出数倍,最重要的是使用方便。既然军工厂已经试验成功了,就不愁大批生产。以后每天造出几百个来,一个月就可以造出近两万枚,到时候都会发给各营,当然首先还是以掷弹兵为主,而且我已经命人建了新的手榴弹分厂,专造手榴弹,预计新厂投产之后,一天可以制造3000枚,一年生产100万,完全没有问题。到时候,军中的手榴弹自然也就无虑数量问题了!” 众人听到后,无不是又一阵欢呼。 深知拉发手榴弹于战场上重要作用的朱明忠,几乎是在刚一解决氯酸钾的生产问题之后,就命人着手新建手榴弹厂,从而满足军队对于手榴弹的需要,甚至他相信,在未来忠义军战斗方式将会因为手榴弹的发明,而得到根本性改变,甚至可能会改变未来战争的发展方向,毕竟拉发手榴弹的出现,极有可能瓦解“排枪队枪毙”。 在众人还沉浸于手榴弹之中的时候,朱明忠已经拿起了桌上的一支步枪,这支步枪看起来与普通的步枪并没有多少区别。 现在的兵工厂已经不再改制步枪,而是制造发射7钱铅弹的新式燧发枪,相比于6钱或者5钱燧发枪,它的威力更大,精度也更为准确,当然相应的代价就是,它的弹丸更重,火药更多,可相对而言却是值得的,重达7钱的弹丸可以保证它击穿厚重的防护盔甲,从而达成杀伤敌军的目的。 “众所周知,这7钱燧发铳的威力强大,而且精度极高,三十丈内虽不能百发百中,但命中精度却可以达到7成左右……” 对于7钱燧发枪,忠义军上下是极为满意的,不仅仅是它的威力,更重要的是因为它的精度,相比于当初改制的鸟铳,它的精度更高,而且威力更大,自然受到忠义军官兵的欢迎。 了解未来武器发展方向的的朱明忠甚至不怀疑,这种官方名称为“十四年式燧发铳”私下却又被称为“7钱铳”的步枪很有可能会成为一种长寿武器——在未来的一两百年内,都将会是中国军队的制式装备,当然也许到时候还会出现击发版,毕竟现在氯酸钾和雷汞都已经制备完成,只要有需要,随时都可以推出击发火帽。 “不过,即便是如此,7钱铳的性能也只是可以满足一般性的战斗需要,某一些特殊的需要是无法满足的,比如说,有时候在战场上我们需要精度更高的火铳,毕竟,有时候,我们需要相隔五六十丈甚至更远的距离,给予敌军准确的攻击,如果当初在宿迁的时候,咱们能相隔百丈一枪把达素给毙了,估计那一仗根本就打不了几个钟头。” 提及忠义军的扬名之战时,将领们都笑起来,他们的笑容中带着些得意,毕竟,他们是那场战役的胜利者,这笑容是胜利者才有的笑容。 “所以,从那时起,朱某便寻思制造一种新型的步枪,这种步枪的精度要足够的精准,可以百步穿杨,可以在相隔百丈之外准确击中目标……” 在将领们的注视声中,朱明忠拿着手中的步枪笑说道。 “相比于普通的滑膛铳,螺旋形膛线可使弹丸在空气中稳定地旋转飞行,提高射击准确性和射程,但是,如此一来,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因为弹丸要嵌合膛线,所以相对于滑膛铳,弹丸要做的和铳管严丝合缝,这样,装填时,就需要射手来把子弹嵌进去,然后使劲的敲打子弹,才能把子弹塞进铳尾。线膛铳的装填速度实在是太慢了……” 拿着手中的这支步枪,朱明忠的神情显得有些得意,一边是线膛枪使用困难,一边是秒杀滑膛枪的高精度。当然,谁都不甘心就这么放弃优秀的线膛枪。所以在历史上才会出现贝克燧发枪,它的子弹外面包了一层皮子,皮子可比铅要软多了,所以装弹比较容易一些,在拿破仑战争期间,那些使用贝克步枪的“绿夹克”——因为其穿着绿色军装而闻名的步兵,使用贝克步枪曾给予法军以重创。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朱明忠准备使用贝克步枪,通过在子弹外面包皮革的方式,提高发射速度。尽管来自后世朱明忠知道有一种更简单的选择——米涅子弹,但是他并没有选择这种“大杀器”,之所以没有选择米涅子弹,一个最根本的原因,一方面是基于现阶段制造膛线的技术尚不成熟,相对落后的加工工艺使得兵工厂还不能加工出标准的膛线,另一方面也与保密有一定的关系,毕竟米涅子弹的原理不过只是一层窗户纸。在技术并不成熟的时候,适当的保密是有必要的。 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最终选择了另一个武器——布伦瑞克步枪,但是与其发射的发射带有弹带的圆弹丸类似于荷氏冰球一样的子弹不同,而是借鉴了布仑瑞克步枪的仿制者——俄罗斯的列日步枪所使用的圆锥形的“库利科夫”弹头。 而相比于布伦瑞克步枪,经过朱明忠的改良,它的口径变小,枪管也随之加长,而“库利科夫”弹头也进行了一些改进,子弹更为细长,而且它表面上的弹带类似后世法国前装线膛迫击炮炮弹上的那种棱形弹带,加上弹头上浸泡蜂蜡,所以使得它装填更为容易,所以相比于的普通的的布伦瑞克式步枪,它的精度更高。 尽管相比于普通的子弹模具,制造这种子弹的模具更贵,但是价格的昂贵却是值得的,因为它的精度足以弥补所有的不足,当然相比于米涅步枪,它对膛线的标准要求更低一些。 在接下来的试验中,线膛枪的精度立即折服了这些将领,面对着这个可以在六十丈外准确击中人形铳靶的家伙,他们几乎是立即想到了它的用处,看着众人那副双眼放光的模样,朱明忠又用一种充满诱惑的语气说道。 “现在大家已经可以看到它的精度,在百丈的距离,虽然不能枪枪命中,但偶尔也能命中,大家可以想象一下,我们可以选拔的优秀射手使用这种线膛铳,然后他们穿着绿色的军装,可以隐藏于环境之中的军装,在远距离射杀敌人的将领或者炮兵,如此一来,这打仗岂不就是事半功倍?” 在众人想象着在战场上如何使用线膛枪的时候,朱明忠又拿起了另一个铜制的尺长的圆筒问道。 “诸位知道它是什么东西吗?” 众人大都是一齐摇头。 “这是望远镜,用它看东西,几里路外走过来的人,可以清楚地看出他是男是女,是老是少,过去这望远镜皆是来自西洋,价格昂贵不说,而且数量不多。” 正因为望远镜的数量稀少,所以忠义军的大多数将领才没有接触过它,当然,除了海军的将领,毕竟海军的舰上,每艘军舰上都有一个望远镜。 “现在咱们已经可以这望远镜了,过去只有舰上才会少量装备一些,但是现在,第一批望远镜已经生产了出来,以后大家能够在后方直接用放大镜就可以把前方看得清清楚楚。而且可以借助它观察战场上的形势,然后调动部队攻击敌人的软弱之处,或者指挥炮兵远距离炮击,或者是调动狙击手狙杀有价值的目标,从而瓦解敌军的指挥……” 说道着这些在后世属于基本常识的军事知识,朱明忠就将望远镜递给将领们,每人都看了一眼,无不惊叹。毕竟,他们中的很多人,从未见过望远镜,对于他们来说,无不是惊讶于这望远镜所呈现于眼前的世界。 看着争相尝试着用望远镜观察着远方的将领们,朱明忠朝着一旁站着的另外几人看去,他们都是来自舰队,这一次之所以来清河,是因为天气——现在天气已经转暖,风向也已经发生了变化,也正因如此,在南边那些对手恐怕已经按耐不住了。 于是朱明忠走向他们笑着说道。 “怎么样,是不是觉得没有适合海军舰队的武器?别着急,咱们去看看那边!” 说话的功夫,朱明忠已经朝着另一边的卡龙炮走了过去…… 章节目录 第222章 海澄(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八百里加急传来的旨意!” 劈手从令兵的手中夺过火漆封好的奏折,黄梧忙不迭的拆开看起来。片刻后拜读上谕后,两眼滞呆,双手冰凉、仿佛眼前摆着的不是煌煌圣旨,而是一个个血淋淋的头颅。 一整天,他茶饭不思,六神无主,像木偶似的坐在签押房里。身为大清国的“海澄公”的黄梧曾是郑成功的心腹之将。顺治十三年,平南王尚可喜统兵万余回夺揭阳,使郑军损兵折将。同年三月,郑成功论处揭阳丧师之罪,斩苏茂,黄梧被记责,但又命其“戴罪代守海澄”。但黄梧知道郑一向治军严苛,害怕自己再犯错就会送命,便与副将苏明商议,决定向清廷投降。同年六月,二人率众献海澄归顺清廷。 海澄是郑成功多年来投注了相当多人力、物力建造起来的坚固堡垒,黄梧此举不仅使郑失去数百万计军械粮饷,而且失去一个拱卫厦门的重要据点。顺治帝为此于同年封黄为“海澄公”,给予敕印,开府漳州;顺治十四年,追封黄梧祖上,并赐金在他家乡霄岭营造宗祠。对此殊荣,黄梧自然是甚感新主之恩,实心任事。 而在过去的几个月间,江南、江西以及浙江等地陷贼的消失压在黄梧的心头,朝廷怎么可能会败的这么惨? 尽管邸报上只人只言片语的言语,但是黄梧的眼前总是会浮现出朝宫廷兵败的一幕幕。现如今这郑成功已经夺了以江南、江西以及浙江三省,说不定哪天又会突然挥师进攻福建,打下海澄。也正因如此,他一直在不断的加强海澄的防御,但是这道突如其来的旨意,却让他的方寸大乱。 朝廷让他不计代价打下基隆! 那时他的这颗头颅不是被郑成功砍下,便是被朝廷砍下。黄梧想到这里,眼前一黑,从太师椅上摔了下来…… “好了,终于醒过来了!快,快把参汤端过来!” 当黄梧睁开双眼时,看见夫人正垂泪守候在他的身旁。他这才发现自己已躺在卧房里。天已黑了,烛光下,依稀看见苏明等人站在卧榻四周。黄梧招呼他们坐下。 “诸位都已看到上谕,皇上下了旨意,让咱们打下基隆!” 喝下一口参汤后,黄梧的精神好多了。看着苏明等人说道。 苏明是他的副将,也是苏茂的堂弟,当年若不是有他配合,恐怕也不会那么轻易的便把海澄献给了朝廷从而换得了黄家的世代荣华,也正因如此,对于苏明,黄梧可以说是信任有加。 “这次皇上那这下了严旨,看来这次基隆必须得拿下来!” 苏明的神情显得同样有些凝重,毕竟,他同样也知道现在的时局,大有朝着不利朝廷的方向发展。 黄梧点点头,说道: “这次皇上点了咱们的差,是因为咱们长于水战,现如今都知道,这郑贼在江南弄的那恶损法子弄的朝廷诸同僚心神不定,每日不知有多少人弃官而逃,即便是在福建也有三省的官员唯恐家人受牵连弃官而逃!所以,这基隆咱们非得拿下来!” 一开始从商人那里得知忠义军出现在大员(台湾)的时候,黄梧并不觉得有什么,毕竟那里是化外之地,那里的忠义军远没有厦门、金门的郑军威胁大,尽管那里只有不过区区数千郑军留守。 “海澄的戒备不能松。” 苏明的话让黄梧深有同感点点头。 “无论如何,海澄都是咱们的根本,这次皇上点了咱们的差事,咱们就在尽可的办好差!” 不知是不是当真皇上赏下来的人参效果显著,还是心理作用的关系,喝下几口参汤之后,黄梧的精神全恢复了。他想,正好趁着大家都在这里,谈谈这如何打基隆,他说道: “这次打基隆,除了点了咱们的差,还有就是皇上亲点了施琅,令其统领水师,如此皇上也算是知人善任,这施琅最长水战,总督大人几年前便设立了三千水师,又招降数千海贼,有大海船数十艘、哨船百余艘,这基隆不过只是驻有数千郑贼偏师,倘若集重兵打压,这基隆必定可下,不过,咱们不能光看着基隆,还想着着咱们的根本——海澄城绝不容有失。” 又一次,黄梧强调着海澄的重要性,他身为“海澄公”,没有了海澄,还是什么“海澄公”,而且他也有他的私心,他不希望自己的家底全都折在了基隆,毕竟这滔海作战本是就有诸多风险,对于大海他并不陌生,深知远赴位于外海的大员,大海才是大军真正的敌人。 “公爷说的极是,这海澄是咱们的根本,万万不容有失,不过如果总督大人那边严令的话,恐怕咱们……” 苏明口中的总督是福建总督李率泰,这几年正是在其全力打压下,这郑成功的日子才一天天的难过,这次其之所以北伐江南,与其说有江南空虚的原因,同样也有受因于厦门、金门等地的现实原因,毕竟去年正是总督大人请朝廷调发江宁满洲兵协助抵御,如此才有了郑成功兵败逃走,最终那次大败促成了其北伐江南。李率泰身为福建总督,自然是总督福建军务,黄梧自然也是受其统管,苏明之所以会提到此人,是因为有朝廷的严旨,李率泰自然是令黄梧尽发麾下兵卒。 “这海上舟师水战,与陆上不同,即便是咱们把海澄的兵都派了过去,也不见得有那么多船!” 黄梧冷笑说道。 “没有船,怎么运兵?” 打从四年前朝廷下严旨禁海,寸板不得下海之后,这沿海的大海船或是为朝廷所毁或是被奸商卖给郑贼,朝廷的手中自然也就没有多少海船,其实原本朝廷的海船也有不少。两年前原投降清朝的郑成功部将陈斌反叛,率众占据罗星塔。李率泰派兵焚烧其大小海船千余艘,但仍让郑成功逃走,随后陈斌再次投降清朝,李率泰上奏朝廷诛杀陈斌。陈斌是杀了,可陈斌的数百艘大小海船却被焚了个干净。 即便是现在朝廷的水师中不过只有区区数十艘大海船,想要运兵就必须要先有船。 “船不是问题,以施琅的秉性,其必定会抓住这个机会,请总督大人大办水师,然后趁机建造海船,虽说海禁数年,可福建的船匠又岂止数万?只要总督大人拨下银子,想来不出一月,便能造出百艘海船来!” 造船从来都不是困难的事情,只要有银子、有木料,就能立即造出船来,造一艘十丈长的大鸟船甚至只需要十几二十日。 而身为同安总兵的施琅更是曾多次建议操练水师,现在既然皇上亲自点了他的差事,令其统领水师,如此一来他又怎么可能错过这样的机会,其必定会趁机大造海船,扩充水师。 沉思片刻,黄梧摇了摇头,说道: “哼哼,你可别忘了,这船好造,可操船的水手却不好练,即便是总督大人拨下几十万两银子,供施琅造船,这水师又岂是三五日便能练出来的。没有了水手,即便是造出了船,又有何用?” 造船容易,练兵难! 即便是黄梧并不擅长水战,但是身为郑成功的下属他也曾多次领兵实施登陆作战,自然知道这水战最重要的从来都不是船,而是熟练操船的水手。郑成功每每能够逃脱,完全是得益于其麾下那支擅长海战的水师。 也正因如此,深知想要保住性命,非得大练水师不可的黄梧才会向朝廷竭力推荐施琅,毕竟这大清国除了施琅就再也没有其它人更擅长水战,而且施琅也与他一样,都是郑成功的叛将,与郑成功之间有着血海深仇。 “可,公爷别忘了,这几年禁海令下,福建的海船大都被朝廷命人拆毁,这数万船夫水手失业,若是施琅建议召其充实水师,到时候,又该怎么办?即便是那些水手再不擅长水战,可毕竟他们擅长使船!只要能把兵卒运过去便行!” 苏明提醒着黄梧,其实他倒不是说不想朝廷胜,而是现在的局势,使得他不得不考虑一下后路,而这条后路就是要保住些许实力,而不是把兵力尽数用于台湾。 苏明的提醒,让黄梧的神情变得凝起来,他喝着参汤,却没有说话,若是在过去他必定会尽心尽力为朝廷办差,绝不敢有丝毫他想,但是现在,面对大军远攻台湾的现实,他又不得不考虑另一个可能——一但他领兵去打台湾,到时候,万一因为海澄等地空虚,厦门、金门留守的郑军,趁虚而入,又该怎么办? 海澄! 朝廷能丢得起,可他丢不起! 但这一次,皇上却亲自点了他的将,这让他不得不寻思着想些办法自保。 “哼哼,其实这件事,倒也简单!” 思索片刻,想到海澄的重要性,黄梧冷笑道。 “咱们就任他施琅大办水师,任他造船,哼哼,到时候只需……” 章节目录 第223章 施琅(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咣!” 那锣声在福州城内回响着,扛着铜锣的衙役,一边敲着锣,一边大声嚷嚷道。 “诸位街坊听好,朝廷大办水师,募发水师兵勇五千,每人每月饷银一两八钱,饷米四斗……” 非便衙役门这般的吆喝着,就连码头、城门等处也张贴着告示,非但有募勇的告示,同样还有招募造船工匠的告示。那些因为“禁海”而失业的船匠,终于又一次找到了他们擅长的活计,甚至就连同那曾经堆积如山的折毁的船板,这会也派上了用场。而不再像过去一样,堆在码头上等着被人买去建房。甚至比过去来说,还能卖上些高价来,非但好的木料能卖上价,即便是那些因为雨水淋泡导致勉强堪用的木料,同样也能卖得上价钱。 这也难怪,毕竟现如今,这福州城外的江畔,随处可以看到在建的一艘艘鸟船,那些鸟船小则是七八丈,多则是十余丈,至于那数丈长的纵火船,更是一溜排出了几十艘、上百艘去。 现如今官府可是在大办水师,这办水师自然需要造船,若是搁着往年,还能夺取一些船只,可是现如今,打从禁海之后,这民间的船只都被折毁了,自然也就无法夺取民船了,想要船,就非得现造不可。 造船说着倒是容易,只要有钱有人便能造出船来,这福州本就是航海兴盛的地方,造船的工匠自然是有,即便是停造海船多看,这船匠也只是闲了下来,只要人没死,自然就能造出来,当然,只要给他们工钱。 可现在的问题不仅仅是工匠、工钱的问题,问题是材料,这福州的大木本就稀少,这造船需要的木料无法解决,自然就不能造船,而且造船用樟木等木料,本就特殊,所以一时间木料难以筹备之下,只能用旧时拆毁的船板加以顶替,即便是官府明知道那些木料放置多年,只不过是勉强可堪使用,也不得不勉强接受这些木料,毕竟现在,官府需要的是足够多的船。 船和人,一样都不能少。 在船厂赶班加点的造着船的时候,那边水师水勇的招募也没有停下来,相比于造船的木料筹备困难来说,水勇的招募倒是再简单不过,毕竟福州本就是航海重镇禁海后失业的水手岂止万人,这一两八钱的饷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远比他们四处充当苦力更为稳妥,所以这边的锣鼓一敲,告示一贴出去,这便有数千人纷纷报名加入水师,一时间,倒也是让水师营的气势为之一壮。 而在水师营中的水勇慢慢充实的时候,在福州城外的河道中,这船只也一天天的多了起来,不过也就是那么几艘多年不见的大鸟船而已,虽是如此,倒也让那些水勇得到了上船操练的机会。 在水勇日夜于江上操练着的时候,这水师的组建倒是没的落下,而对于身为水师提督的施琅来说,除了的于水师营中操练水勇,便是往衙门为水师尽可能的争取银饷。 “五十万两!” 面前总督大人的询问,施琅如实的回答道。 “欲造70艘大鸟船、赶缯船百艘及双帆居船五十艘,再加之船上大小红夷炮需银恐不下五十万两!” 从同安总督调至福建水师提督的施琅,现在可谓尽是意气风发的模样,再也不见了昨日的落魄,甚至这不过只是短短半个月,他就让这水师营显出了几分气势来,凭着水师,他说起话来也比过去硬气许多。 毕竟这用兵台湾,是离不开水师,而朝廷这次对台湾更是志在必得,毕竟于朝廷来说,不夺下台湾,便不能阻止忠义军流放仕清官员家属于台湾的举动。 也正因为有朝廷的旨意,眼前的总督大人才会倾力支持施琅,支持他在福建赶造海船。支持他操练水师,当然也正得益于此,才让施琅的腰杆比过去硬了许多,毕竟,现在朝廷离不开他施琅。 “尊侯,这银子,你不用担心,银子,本部堂会为你筹措,这通贼富户岂止十户百户,若是银子不足,只管抄上几家便是了,只是现在大家觉得你于这福州大造舟船,太过费时费力,这般大张旗鼓,到时候必定为基隆贼寇探知,若是其派遣援军增台,到时候又该如何?” 李率泰的语气中带着些不解,他可以理解在福州大造舟船,是因为福州离基隆更近,船队出闽江一路东行,就会抵达基隆,但是这现造舟船,即便是有上万船匠,没有几个月的时间,也别想造出那么多船,更何况还没有那么多船匠,没有那么多的船料。 “部堂,标下曾言,若是只以现在水师舟船攻取台湾,必然可以轻易败敌,但是以标下看来,现在皇上于山东,随时都会领兵南下,一但击败郑贼之后,郑贼必定以海路逃之夭夭,多年来,郑贼一直为祸闽海,若是任由其安然返回厦门,必定再次为祸闽海,为害于朝廷,所以标下以为,待郑贼南逃时,我等可于半道阻其于海上,进而将其重创,待其返回厦门、金门之时,再以强攻厦门,如此一来闽海自然可平!” 作为曾经郑成功麾下最擅长水战的将领之一,施琅自然了解郑成功行军打仗的长处,更知道如何把握眼前的机会,他所想的不仅仅只是夺取基隆,而是借助眼下的这个机会,彻底的击败郑成功。 过去对于施琅来说,他只能隐隐的看到将来定会有这样的机会,毕竟,大清国是以举国之力对付郑成功,力量上的绝对悬殊,正是其大清国必胜的原因所在。但是现在,他第一次看到这个机会,因为皇上领兵亲征,数十万大军压向南京,即便是那朱明忠再擅长陆战,又岂能挡得住皇上亲领的数十万大军? 一但朱明忠兵败,那么郑成功距离兵败也就不远了,因为郑成功麾下根本就没有擅长陆战的将领,即便是那铁人军,也不过只是徒有虚名。如果郑成功于江宁兵败,其从海上败逃的时候,他即可以率领水师以逸待劳,在海上将其重创! 这样的机会,施琅自然不愿意错过! “郑贼的长处就是水师,其每每兵败,皆可以逃出生天,皆是因为其一逢兵败,即会逃之于海上,而如果想要击败郑军,就必须从海上将其击败。欲败郑贼,非得败其水师不可,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对于施琅的这番话,已经总督福建多年的李率泰自然非常清楚,要不然的话,他也不会大量招降郑军将领,甚至招降海盗并且操练水师。 “尊侯,你说的这些本部堂都知道,可问题是……” 李率泰随后拿起一份公函,说道。 “这不,又有两个县的浙江籍的知县逃了,那边朝廷要待之以宽,即便是抓拿了,也要令其返回原职,这每拖一天,不定还会有多少人弃官潜逃,这天下官宦之心如何平稳?朝廷那边可是等咱们的好消息哪!” 施琅有施琅的考虑,而李率泰同样也有他的考虑,他知道朝廷等不下去了,那些个江南、江西以及浙江籍的汉官,同样也等不下去了,大家都在这里等他这边的好消息。 “如果,咱们再这么拖下去,到时候朝廷怪罪下来,可不是你我所能担得起的!” 李率泰看了眼施琅,认真的说道。 “若是现在尽数调集舟师,去攻取台湾,你有几成把握?” 面对李率泰的询问,施琅先是沉吟片刻,然后说道。 “若是调海澄公麾下精锐以及马得功等部,嗯,唐邦杰、林翀、叶禄等人所领的确也可选万五千精锐。再尽集福建全部大海船,待到春来之时,到时候风向转南,逆贼水师即便是南下驰援,也会为风向阻挡,以标下看来,到时候可有十成把握!” 施琅的语气显得有非常肯定,而且他选择的都是郑成功的降将所率领的部队,因为他很清楚,那些八旗兵以及北方来的绿营兵,别说是跨海打仗了,等到他们到达基隆的时候,不定一个个都因为海上的颠簸成了软脚虾。 “嗯,尊侯也是持重之言!” 李率泰点点头,和他最初推测的一样。 “部堂,这基隆贼寇虽说是兵力有限,可毕竟其筑有西洋式铳台,而我军欲夺此地就非得围其铳台不可,只恐怕即便是现在进攻,没有一两月之功,想夺下基隆,都不见得容易!” 尽管基隆位于外海,但是通过商人甚至荷兰人,施琅还是收集了不少情报,当然也知道基隆城的炮台,对于西洋铳台的易守难攻,他虽然只是略微了解,但回答的时候,倒显得有些谨慎。 “这没关系,只要把基隆层层围住,到时候于朝廷来说,便是大功一件了!” 身为福建总督的李率泰很清楚,对于朝廷来说,现在拿下基隆与将基隆层层包围没有任何区别,朝廷需要的是凭此来告诉天下的汉官,你看朝廷为了大家伙可是费了不少心,现在台湾更是有朝廷的大军,你们自然不需要担心。至于基隆,那化外之地,朝廷还真的不在乎。 甚至他都寻思着,若是荷兰人愿意帮忙的话,待到攻克基隆之后,便把台湾交给荷兰人,以免台湾再为海贼利用。 “只是,部堂,若是现在发兵台湾,这大办水师一事万万不能停下,毕竟这接下来能否给郑贼致命一击,令其再不能为祸闽海,关键就在于此举,待皇上取胜之时,部堂亦可凭此奇功报效皇上!” 唯恐自己离开了福建,导致水师被耽误的施琅有些紧张的说道。 “再则,攻取台湾之后,亦需要水师相助,才能过住台湾!这水师万万是不能停下!” “尊侯你大可放心,这水师是断不会停办的,这船定会继续造下去,本部堂又岂不知这水师的重要性,待郑贼兵败时,老夫定会人尊侯请功!” 李率泰一边安抚着施琅,让其放心去台湾。一边又说道。 “不过这台湾嘛,不过就是化外之地,若是打下之后,断无坚守的道理,到时候尊侯只需将堡垒拆毁,然后即可班师回朝,不过为避免台湾为海贼利用,老夫以为,可以将台湾当局尽数交由荷兰人,那些红毛夷不是最喜那种化外之地嘛!” 李率泰的话让施琅一愣,他先沉吟片刻,然后点头赞同道。 “部堂所言甚是,若是将基隆交予红毛夷,红毛夷自然可代我劳守基隆,如此一来我军自可不费一兵一卒,免去戍守之苦,不过这台湾的之大,远超我等想象,南北不下数百里……” 对于台湾,施琅并不算陌生,毕竟当年郑家也曾在台湾中部等地躲避过官军,也正因为如,他知道台湾的实际情况。 “这岛上红毛夷数量极少,只有此许未开化之土人,即便是将基隆交给荷兰人,恐怕他们也无力控制全岛,若是海贼避于其它地方,到时候,只恐荷兰人也是鞭长莫及,所以……” 抬头看着李率泰,施琅沉声说道, “若是部堂欲安稳闽海,这台湾不单单只交由荷兰人,非得令其有充足之人手,用于台湾垦荒、种地,如此一来,荷兰人自然不会轻易让海贼犯境,或者如现在一般,对海贼窃据基隆全不作丝毫反应!” 了解荷兰人,同样也了解台湾的施琅所提出的建议让李率泰深以为然的点头赞同道。 “尊侯所言极是。此事,就交给你全权负责的,你亲自去同这些荷兰人谈判,对了,听闻海贼使用船只中不少是西洋船,这荷兰人亦有西洋船,若是能得其助师的话,夺取基隆必定事半功倍!” 总督大人的话,让施琅的心头一动,但他转念又想到那些红毛夷的秉性,随后又点头说道。 “总督大人高见,若是能得红毛夷相助,想来这基隆必定可以轻下!” 章节目录 第224章 基隆(求月票,求支持)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hr???????u?????????y?r?s??hq:?>=?3?[?|bx=??p?kg???几个月前,这里还只是一片废墟,而现在除了港口处的几个用松木建成的伸入海湾中的码头栈桥之外,在码头边还有一座船厂,船厂的岸上还有数艘眼瞧着既将完工的船只,而在泊区几艘灵巧的单桅纵帆船停在那里,随着微风摆动着。\r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江北的水军更喜欢纵帆船,因为纵帆船可以在逆风中抢风航行,而不需要像横帆船那样在逆风时仅只是能走“z”字航线。\r 现在的基隆,与其说是一座刚刚兴起的海湾小城,倒不如说是一个前进基地,在\r 过去的几个月中,得益于南下的季风,越来越多战俘被流放至此,他们在这里披荆斩棘的开垦山木,建筑房屋、市镇,开垦荒地,当然基隆附近产出的木材以及硫磺矿也是基隆出产的重要物资,尤其是后者,后者是制造火药的必须。\r 在海湾的入口处——基隆岛,屏卫着整个基隆湾,几个月前这里还居住着几百土人,但是现在他们都已经和基隆附近的土人一样迁出了此地,尽管他们的迁离有那么些不太情愿。但是在绝对的力量对比下,他们仍然迁至了远山之中。\r 相比于基隆湾畔热闹的基隆城,位于海湾入口的基隆岛却显得有些冷清,居住在这里的大都是军人,他们驻守在那座西洋式棱堡要塞中,悍卫着这个海湾,而堡垒上方的12门24斤炮以及27门18斤炮,直指着大海,警惕着注视着远方的海面。\r 一大清早,一艘木色的舢板便被在两名水手的划动下,靠上了基隆岛,在基隆岛的码头上,“伏波号”的舰身随风起伏着,这艘拥有36门舰炮的巡航舰,是基隆湾中最强大军舰,相比之下,另外四艘单桅炮船,则就像是小玩意似的,甚至其中的两艘还是用较软的桧木建成,而且还是于基隆就地建造,而建造它们仅只是为了增强海上的力量。\r 从舢板上跳到栈桥上,执勤的两名士兵看到来人时,立即立正行礼,此时的李乐已经不再是平民的打扮,而是重新换上了军装。他不仅是探险队长,同时也是步兵中队长。\r “李中队长,总督正在等着你!”\r 总督。\r 这是沈贺飞的官衔,可以说,他也是忠义军中第一个以军人管理地方的官员,这也决定了基隆与其它地区的不同。主掌这里的不是文官,而是军官。作为军官,他的官衔虽说是“总督”,但也只是“总督基隆军政事务”,与内地的“总督”截然不同,但是权力之大,却远甚于内地的“总督”,而且,他还掌握着基隆军民的生杀大权。也正因如此,这座“总督府”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基隆的心脏,象征忠义军在这里的统治。\r 来到位于堡垒内部的长官室,李乐看到总督正在那里吃着早餐。\r “见过长官。”\r 在李乐行礼时,沈贺飞抬头看着他,说道。\r “还没吃早饭吧,坐,一起吃吧!”\r 他的语气中带着不容质疑的味道,作为基隆总督的他。掌握着这里两千军人以及近万名的战俘和千余名流放犯生杀大权,早就习惯了这样的语气,而且作为船长,船长的命令同样也不容质疑的。\r “谢谢长官!”\r 直接坐到总督的对面,李乐便开始享用起了早餐,相比于忠义军陆师,水军舰队的岸上餐可以说是极为丰盛的,这一点李乐可以是说是深有体会,在海上航行的时候,除了饼干之外,咸鱼、咸肉等肉食也是每天的必须,而在陆地上,新鲜的水果、肉食同样也是必须。\r 就像眼前的早餐,有鸡蛋、有炒菜、有米粥,甚至还有水果。据说,这是经略的要求,和舰队的士兵每天都要喝柿叶茶一样。不过对于眼前的这桌上摆放着的丰盛的早餐,李乐并没有任何兴致,此时的他,神情显得有些激动,就在他正在开口的时候,总督的声音传至了他的耳中。\r “李队长,这次探险有什么收获吗?”\r 派出探险队对基隆附近的进行侦察,一来是为了确定土人的力量,而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获得附近的资源。\r “是的,总督!”\r 神情有些激动的李乐取出一块矿石放到桌上,说道:\r “这是我们找到矿石!”\r 看着那块矿石,沈贺飞直接问道。\r “是什么矿?对于这些我并不怎么了解。”\r “铅矿!”\r 铅矿!\r 原本正吃着饭的沈贺飞,终于放下了手中的筷子,他甚至站起身来,拿起那块矿石,然后兴趣勃勃的问道。\r “铅矿?数量很多吗?”\r 在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言语显得有些激动,之所以如此激动倒也简单——军队对于铅的需求是迫切的!\r 与郑家军、清虏不同,现在火枪已经开始成为忠义军的主要兵器,在基隆不过只两个长枪中队,其它的都是火枪手,而火枪需要火药,同样也需要铅丸!\r 而江北并没有铅矿,为了获得制造弹丸的铅,衙署可以说是用尽了几乎所有的办法,但无论是向民间采购,亦或是通过商人从其它地方收购,都不是稳定的来源,想要获得稳定的来源,除非自己本身就有铅矿。\r 而现在基隆附近发现了铅矿,无疑就是一个好消息!甚至在沈贺飞看来,铅矿比硫磺矿更重要一些。毕竟,硫磺还可以通过其它的渠道解决,比如从日本购买或者从荷兰商人手中购买,而且需求量总归有限,但是铅丸……委实太重要了,离开了铅丸,火铳变成烧火棍不说,更重要的是,对于军队对于铅的需求量很大。\r 现在有了铅矿,如果数量充足的话,可以省下很多银子不说,更重要的是,基隆也就有了立足的根本,毕竟,无论是硫磺也好、木材也罢,对于衙署来说,都是可以替代的。但是铅——却是无法替代的,至少现在是无法替代的,在这里发现铅矿,意味着衙署会加大对这里的投入。投入越多,基隆的发展就会越快,而他身为基隆总督的权力自然也就越大,当然也更容易引起经略的注意,从而在未来成为经略麾下的要员。\r 所以,无论是与公与私,这都是一件好事!\r “数量非常多!”\r 李乐满面兴奋的点点头。\r “在那里,铅矿石完全裸露在外,甚至河谷之中到处都是被山洪冲下来的矿石,其中大都是铅矿,估计可能还有一些铜,但是含量非常低,应该没有开采的价值,初步估计,如果投入500个劳工,最多下个月,就可生产出第一批铅块,到年底的时候,军需局就再也不需要再为铅发愁了!”\r 作为陆师军官的李乐很清楚,铅对于火枪手的重要性,也正因如此,他才会火急火燎的赶到这里。\r “所以,我希望能够立即派出开拓队,开采铅矿,建立炼铅厂!毕竟,这里早一天出铅,将来北伐就有可能提前一天……”\r 对于几乎每一个忠义军的官兵来说,在某种程度上,北伐都是他们的梦想,这是一直以来灌输于他们心中的一个梦想,他们希望北伐克复中原。当然,这同样也是他们所有人的愿望。\r “驱逐鞑虏,恢复中华!”\r 想要实现这个梦想就需要准备大量的军需物资,而铅、火药,都是其中的重中之重。\r “嗯!”\r 心知船矿重要性的沈贺飞点点头,说道。\r “看来,到时候咱们又多了一个必守基隆的理由了!”\r 必守基隆?\r 总督的话让李乐一愣,他急声问道。\r “荷兰人打来了?”\r “荷兰人?他们敢吗?”\r 沈贺飞的脸上露出些讥笑,\r “那些荷兰人更害怕咱们打过去!毕竟,双方的力量对比太过悬殊!”\r 相比于人数有限的荷兰人,忠义军在基隆以盆地一带投入的人力,几乎是荷兰人的近百倍,在短时间内涌入北部的一万多移民,尽管要么是战俘,要么是流放犯,但是这种力量上的绝对优势,使得淡水河口的荷兰人,只是小心翼翼的保持着距离,以避免发生冲突,甚至就连过去多次与荷兰人发生冲突,又与其合作不断的土人,也纷纷躲避至山林,从而躲避武装队的打击。\r 在这种情况下,与基隆当局保持友好关系,就成为了荷兰人的工作重点,对于他们来说,现在他们更希望双方能够“和平共处”,而对于身处基隆的沈贺飞而言,他同样需要与荷兰人保持“相对友好”的接触,从而避免他们成为清虏的助力,毕竟现阶段,对于忠义军来说,最大的敌人是清虏,至于荷兰人,他们所谋求的不过只是商业利益,而且,根据经略的计划,开拓海外贸易关系到江北的未来发展,如果现在发荷兰人发生冲突,会对未来的海久贸易造成威胁,毕竟,即便是现在忠义军解决了台湾的荷兰人,也无力解决巴达维亚的荷兰人,在这种情况下,暂时维持双方的“和平”,避免冲突,同样也是符合江北利益的。\r 也因如此,在某种程度上,沈贺飞并不介意对荷兰人做出适当的让步,从而换取方的“和平共处”,只不过相比于他,那些做贼心虚的荷兰人,更显得谨慎小心,生怕一不小心,就被沈贺飞给“生吞”了,所以他在语气中才会带着轻蔑的味道。\r “是清虏!”\r “清虏?”\r 点点头,沈贺飞说道。\r “福建的清虏已经开始大规模建造船只,并且调动军队,准备远征基隆!”\r 突如其来的消息,让李乐整个人不由的一愣,急声问道。\r “这……他们的动作怎么这么快?”\r 原本按李乐的估计,基隆引起清虏的注意应该还会再过几年,而清虏肯定不会进攻基隆,毕竟他们连厦门、金门的问题都没有解释,更何况是远隔重洋的基隆?\r “别忘了,基隆是什么地方!”\r 看着李乐,沈贺飞说道。\r “是流放地,这侯家流放来的一千六百多口,而且现在大陆还有好几万被流放的仕清汉奸伪官的家眷等着上船,清虏之所以盯上这里,就是因为这个原因!”\r 最早被流放至基隆的侯家,而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被流放至此的汉奸家眷,也正因如此,这里的普通百姓也有着其特殊的身份,也正因如此,作为总督的沈贺飞才会掌握他们的生杀大权。\r 而现在,福建那边清军的动静,他又岂不知道,动静那么大是瞒不住人的,守不守基隆,都是一个问题,而铅矿的存在,在沈贺飞看来,无疑为守基隆加了一个有力的筹码。\r “所以那些汉奸现在才会人心惶惶不可终日,而清虏为了安抚那些汉奸,才会命令李率泰攻取基隆!他们以为,只要夺走了基隆,就可以避免汉奸家眷被流放至海外。”\r 面上带着嘲弄的笑容,如果不是身为舰长或许沈贺飞也无法想象海外有多大,但是现在他知道,除了基隆,还有很多地方适合充当这样的流放地。甚至相比于基隆,那里可能还更恶劣一些。\r 比如说南洋,那里的气候比这里更恶劣许多,当然他并不知道,流放,现在不过只是一个手段罢了!目的并不是为了流放,而是为了动摇满清的根本,为了避免汉官为其所用,为其尽心尽力的出谋划策,至于流放,不过只是一个手段,仅此而已。\r “那现在咱们怎么办?需要动员那些人吗?”\r 李乐口中的那些人,指得是那些战俘,尽管对于战俘的使用非常谨慎,但是并不意味着战俘之中没有合作者,以俘治俘这是一个最基本的策略,而且相比于苦役,他们自然愿意重新拿刀枪,以换取自由——在几次与土人的冲突中,就有少数人因为立功被给予了自由身,甚至还被赏给了一块几十亩大小的荒地。那些人一直是大多数战俘羡慕的对象。\r “现在还不需要!”\r 摇摇头,沈贺飞认真的说道。\r “对待这些俘虏,我们要谨慎一些,记住,毕竟他们是汉奸!” 章节目录 第225章 众人心事(求月票,求支持)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一团黑压压的乌云在清晨的时候,越过山脊,一直飘到了淡水盆地中。此时的这片盆地已经不见了过去的荒蛮,曾经的满是荒草的荒地,被平整成了一片片水田,这些水田正是那些俘虏用汗水开垦出来的。而现在这十数万亩水田中,已经长满了水稻,因为地肥的关系,所以这里的水稻长势极好。 在一片有些孤立的稻田间,有一块不大不小高地,高出周围的水田数尺,而高地上则建有一栋竹屋,那竹屋的地基被挑高高出地面些许。 在竹屋前方的水田边,一个农夫站在他的田地里,静静地站在那里,他抬头紧盯着前方,看着这十几亩水田,这些水田中的水稻长势各有不同,显然是种下去的时间不同,他站在那里,似乎正在思索着什么。 “也许应该再买头水牛!” 又一次,孙满意在心里寻思着,他盯着昨天刚垦出来的荒地,自言自语道。 “要是能买头水牛,再娶个媳妇,就是住在这,也不是啥坏事……” 确实不是什么坏事,反正都是过日子。 有牛、有家,再有个媳妇,然后再生个娃,这才是真正的日子。 坐在田边的他,看着远处升起的一股股黑烟,那是垦地时放的火,不仅能烧掉地里的杂草,也能赶走草地间的大蛇,直到现在,他仍然记得第一次看到那足足有水桶粗的大蛇时,他们惊恐的模样,甚至眼睁睁的看着大蛇把人给吞了下去,那个时候,大家伙无不是被吓的连大气都不敢出,只是愣愣的站在那里,不敢有丝毫的反抗。 但是现在,即便是孙满意自己碰到大蛇的时候,也知道用刀朝蛇身上砍去,在这地方,孤身一人的他能依靠的只有手中的刀。 在这种地方,没有人会在乎一个汉奸的死活,想要活命,只有靠自己,靠手中的刀。也正因如此,无论在任何时候,他的腰间都会带着柄刀,尽管只是一柄开荒用的柴刀,可却也能保证他不至于被大蛇吞下。 低下头的时候,他看到脚脖处的伤痕,那是长时间带脚镣留下的伤痕,即便是早已经摘下了脚镣,可伤疤却早都留下了,就如同那心头的伤痕一样。 “我是汉奸……” 即便是在这个时候,孙满意的脑海中,仍然会不断的浮现出曾经每天反省时言语,在俘虏营中,除了干活之外,每天晚上睡觉前,他们都要进行反省,反省的是他们身为汉人,如何助纣为虐,帮助清虏,反省的是清虏如何残杀汉人。 刚开始的时候,他和很多人一样,觉得他不过只是当兵吃粮,吃谁的粮都是一样,但是慢慢的,在每天的自我反省中,这种想法被改变了,曾经的无所谓,变成了一种耻辱。 就像现在,每每看到面上的刺字时,尽管他不识字,可他也认识这个字是什么。 奸! 这个字提醒着他曾经的过往,提醒着他的身份。 那怕是在两个月前,在土人袭击的时候,他曾在土人的刀下救了一个官军,那怕是当时他拼命杀死了两个土人,即便是在论功行赏的时候,在众人的羡慕中,他获得了自由,而且还得到了一块官地。只要耕种二十年,按年交三成的地租,二十年后那块官地就会成为他土地。 可是这额上的字,却每每总在提醒着他,提醒着他曾干过什么,提醒着他的身份。 汉奸! 汉奸就是汉人的中的奸细、败类,是数典忘祖、卖祖求荣的败类。 一日为汉奸,终身为耻! 这也是他被流放到台湾的原因,不是因为其它,是因为他曾助纣为虐,曾数典忘宗的当了汉奸,为清虏卖命! “你他么的就是一个汉奸!还配娶妻生子传宗接代……” 更何况,谁又会嫁给一个汉奸呢?那怕是现在这个汉奸已经后悔了,已经改过了。可是这额上的字,却时时刻刻的提醒着他,提醒着他曾经的罪过, 就在那种复杂的情绪左右着孙满意的意识时,旁边的声音让他回过神来。 “他孙大哥,想啥呢?又想老家了?” 手里拿着烟袋,侯子全坐到孙满意的身边,将烟袋递给他,说道。 “来抽两口,前个刚到集上换的烟叶。” 现在,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定居于此,市集自然而然的兴盛了起来,只不过与古时自然兴起的市集不同,这市集却是官定的,官府划定了几处市集,供大家在那里交易货物。 默默的接过烟袋,孙满意吸着烟的时候,侯子全坐在那,嘀咕着。 “孙大哥,你也别怪自己,你当绿营兵的时候,谁说过当投了满洲人就是汉奸,这,这道理,咱,咱不是不懂嘛,又没人跟咱说,就像俺一样,原本在家老老实实的种着地,大明的天下,咱老实种地交银子,后来满洲人来了,咱也是老实的种地交银子,让剃头、换衣裳,咱也不情愿,可硬不过人家的刀不是……” 嘴里这么抱怨着,侯子全的眼睛朝着西北看去,似乎是想看到河南的老家。 “无论是谁的天下,咱想的都是老实过日子,可,可谁曾想,就因为这个姓,姓了侯,一下子,全家都被流到了这地方……” 侯子全的语气中带着抱怨,但更多的是无奈。他被流放到这里,不是因为他当了汉奸,而是因为别人当了汉奸,连累了他。 “虽说俺姓侯,可和侯家,那可都是出了几代的亲了,结果,结果,就因为侯家出了杂种,害死了几百万汉人,让俺也跟着受连累,要是早知道有今天,当年生他的时候,那侯老爷就该一下摔死他,要不又咋会连累这么多人……” 瞧着北方,那双眼中带着对家乡的思念,侯子全又继续说道。 “家门不幸出了这么一个败类,结果所有人都给连累了,你说俺冤不冤?” 何止是冤,简直就是……没天理! 这话,侯子全不敢讲,也不敢说,他害怕,害怕连累自己的家人。毕竟,这样的话,是大逆不道的话,有时候,他甚至不敢说自己“冤”,因为即便被流放到了这里,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可冤的。 “不冤,谁让你们侯家出了个那样的人!” 孙满意嘟嚷一声,那可是害死几百万人东西,没有像戏文里那样诛九族,就已经是法外开恩了。现如今,还留着他们的脑袋,还有什么可冤的,若是自己换成他们,不定夜里做梦都会笑出声来,成天叩头谢着经略的大恩大德。 “哎,不说这个了……” 侯子全摇摇头,满面苦色的说道。 “这,这不,孙大哥,今个估摸着还得累累你,你,你知道,咱、咱在河南老家的时候,啥时候种过的水田,所以,还得累累你,再教教俺,要不这一大家子,可不得饿死在这……” 不会种水田! 别说是侯子全,即便孙满意一开始,毕竟他是北方人同样也不会种水田,只不过与侯子全不同,在俘虏营的时候,他就已经学会了怎么种水田。有时候,在那里学起东西来,反倒是更快一些,毕竟,那时候是在鞭子底下干活。 可并不是所有人会以鞭子底下干活,就像侯子全这样的流放过来的百姓,他们就不需要在鞭子下面干活,可偏偏与那些来自江南的汉奸族人习惯种水田不同,身为北方人的他们,根本就不会种水田。 “得嘞,咱这就过去。” 点点头,孙满意倒也没有拒绝,一人只身在外,靠的全是邻居,这侯子全算是他家附近最近的邻居,若是没有邻居的帮忙,指不定那天死在这屋子里头,也不得一定有人埋。 待到了侯家的时候,没瞧着他家的两个儿子,孙满意便随口问道。 “你家那两小子呢?” “去集上熟里读书了,这不,那侯老爷不是在集上办了个熟堂,都能去,不收束脩,他说,当年侯家之所以出那样的败类,连累了大家,是因为不知立世为人的规矩,所以,办熟堂就是为了教大家……” 侯子全口中的侯老爷是侯方镇,也就是侯方域的兄长,在这里也算是一个相当有名气,毕竟,在这附近几十里,就没有比他名气更大的。他这么一说,孙满意立即讽刺道, “就他,自己弟弟都没管好,还教其它人,我看就别误人子弟了!” 话虽是这么说,但对于那些百姓来说,他们自然不愿孩子错过识字的机会,在熟师不收束脩的前提下,他们自然乐意把孩子送到这里来。而对于侯方镇而言,他之所以不收束脩,是因为他总想做些什么。 如果说,当年二弟到了壮年才知道后悔的话,那么这么些年,他一直都在后悔,若不然也不赞同父亲将其赶出家门的举动。 尽管二弟被赶出了家门,可当年犯下的罪过终于还是找上了门,原本以为侯家会被满门诛杀的他,没有想到最后居然法外开恩,非但没有杀一人,只是将侯家上下流放至这化外之地。 虽说同样作为流放犯,但是侯方镇并不需要和其它人一样,辛苦种田为生,他是官府聘的吏目,每个月可以领1两银子,所以,他便把那分来几十亩官地都转让租了出去,然后收些粮食够家人食用既可。 作为书吏的他,工作很简单,就是协助屯长——一名忠义军的兵士。记个帐什么的,除此之外,他每天更多的时候,是在家中熟堂里教书。 与往日不同,今个在那些侯家的小辈们读完一篇文章之后,侯方镇并没有讲解文章,而是写下了两个字。 “国家!” 面对熟堂中的孩子气们,侯方镇问道。 “这两字念作为何字!” “回先生,国家!” 在学生们的回答中,侯方镇继续说道。 “何为国,何为家?有国方才有家,无国既是无家!每每改朝换代,革鼎之时,总有人言道,既然国以亡,理应报效新朝。可却全不闻其中的荒谬……” 置身于课堂中的侯方镇,他之所以会特意教授“国家”这两个字,就是反思弟弟当年的行径,他可以毫无廉耻之心的卖身投靠清虏,甚至不惜助纣为虐,献计残杀数百万汉人,以邀功于异族。 更有甚者,当年初返乡时,面对被逐出家门时,他竟然只以为被逐家门不过只是因为他纳了妓女为妾,全不知之所以将其赶出家门,并不是因为他那妓女为妾,完全是因为其禽兽之举,完全是因为他心甘情愿当汉奸。 对于侯家来说,可以接受他纳妓女为妾,但是绝不能接受他甘为汉奸,甚至害死千百万同胞的禽兽行为。后来他建“壮悔堂”,可是“壮悔又有何悔?”。 既便是到那个时候,他仍然没有弄清楚,何是国,何是家! 也正因如此,侯方镇才希望眼前的这些侯家的子弟明白这一点,明白什么是国,什么是家! 毕竟,即便是他自己,对于这个“国”与“家”,也只是有一种朦胧的认识。有很多时候,只有经历过之后,人才会发生变化。才会懂得什么是最重要的,如果当年二弟明白这一切,又怎么可能做出那样的禽兽之举?若非是二弟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侯家又怎会落得现在这步田地? 在侯方镇向那些少年解释着国与家的时候,门外的一名忠义军兵士,看着他的时候,则是时而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要是早几十年,能明白这个道理,又何至于如此?” 身为屯长的方觉民暗自寻思着,作为忠义军的兵士、屯长,他并不反对侯方镇在这里开义熟,甚至,在他看来,这样的义熟开的越多越好,至少能教会那些孩子们明白做人的道理,从而不再犯下他们的父辈当年犯下的错。 “可,他们能明白吗?” 行走在街头,方觉民偶尔的可以看到一些带着敌意的眼神,对于很多流放到这里的人们来说,他们难免会对官府产生敌意,毕竟是官府把他们流放到了这里,甚至在他们中的一些人看来,如果不是经略使,或许,他们现在还在家中过着好日子,至于那些服着苦役的战俘,对忠义军,不少人恐怕也是怀恨在心。 “哎,但愿有一天,他们能明白其中的道理!” 在心底这般寻思着的时候,不知不觉间方觉民走到了屯外,在屯外,可以看到一片连绵不绝的水稻田,曾经的沼泽荒地,现在已经变成一片良田,这些良田大都是那些苦役犯开垦的。 “至少,他们现在到也还是算是干了一件好事!” 嘴上这么自言自语时,想到这一阵子听说的那些消息,想到最近那些苦役犯私下里传播的有关清军将会进攻基隆消息时,那些苦役犯在传播这个消息的时候,总有一些人带着些期待的模样,甚至就是在这屯集上,有一些汉奸官吏的家眷,也是隐隐期待着清军的到来。 想到那些人的心情变化,方觉民的心思就是一沉。 “总还是有些不甘心啊,万一要是真的有清军打过来,到时候……” 神情凝重的方觉民又一次朝着远方看了过去。 “如果现在援军来了,一切就好办了……” 有的人期待着援军,可并不是所有人都期待着援军,至少对于刘玉梁来说,他就不曾期待过援军,作为曾经营中把总的他,虽说勉强保住了性命,可是长时间的苦役折磨,让他无时不刻的不想着“解放”的一天。 这会坐在地头里,难得一个休息的空档,抽着烟袋的他,瞧着身边一个个累的像死狗似的弟兄,在那里给他们打着气说道。 “前几天,我在集上可是听说了,听说福建总督现在可是点了好几万大军,随时都会过海打过来,等到朝廷大军打来之后,咱爷们的苦日子,可就到头了……”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脸上带着对自由的期待,更多的是一种渴望,对未来的渴望。 “我说,刘老哥,你就别瞎说了,三月前你就这么说过,可到现在,什么狗屁朝廷的大军,连个影子都瞧不着,倒是现如今哪,这忠义军在这坐的越来越稳了,你瞧瞧这流放来的那些当官的家眷,照我说,刘老哥,你老就别瞎说了,还是老实的干活得了,不定总有一天能给放出去……” 一旁躺在地上的弟兄在那里说道着,他们说的这些话,倒不担心传出去,对于监工来说,只要他们能够按时完成上头交待下来的任务,至于他们说什么、谈什么,压跟就不关心,至于刘玉梁说的那些痴心妄想的话,在旁人眼里,不过也就是狂言乱语罢了。 “就是,这地方是那?离大陆可隔着好些天的路哪,自古都是南船北马,只听说过南人使船的,啥时候听过北人行船,与其指往他们,还不如多干些活,没准立个功什么的,就能放出去当个老百姓了……” 这人的话立即引起周围的一阵附和声,见众人不听他的话,刘玉梁急声说道。 “你们懂个屁,那福建又岂是北方?等到福建那边的大军来了,到时候,咱爷们……” 不等他把话说完,旁边有人跟着附和道。 “还能怎么样?难不成到时候,还能跟着再当一回汉奸吗?指不定,福建那边的人马还没过来,那边忠义军的援军就过来了,你信不信?” 援军? 他人的话,让刘玉梁一愣,然后他喃语着。 “哼,你们也太瞧得起他们了,要知道,皇上可是要亲征江南哪,这个时候派援军过来,我敢说,这铁定不会有什么援军来这个鸟地方!” 在刘玉梁看来,现在皇上可是领着几十万大军。随时都有可能达到江北,在这个时候,那姓朱的,自然顾不上这地方。 “我说,老刘,我看你是什么都不懂?” 旁边一个躺在地头的,头上戴着草帽遮挡阳光的人头也不抬的说到, “你光瞧见了皇上领着几十万大军,可是却没有看到,台湾这地方对于江北来说,那可不是什么不值一提的鸟地方,这里是什么地方?可是隔着海的地方。” 脸上盖着草帽,乔任发在哪里用他那一口浓浓的祁县口音说到。 “既然刚才您都说了,南船北马,既然满足人领了几十万大军要打江北,那个朱将军自然要考虑一下退路,这个退路在那?” 退路在那? 自然就是台湾了。 “照你的说法的退路就是台湾了?” 刘玉梁看着躺在那里的乔任发,这小子和他们不一样,他是商号里的伙计,是跟着他们屁股后头讨食吃的人。后来也和他们一样,都被打成了汉奸,说起来这小子倒也冤枉。不过就是一个跟着东家混饭吃的苦力罢了。结果和他们一样被发配到了台湾。 “谁知道呢?” 乔任发随口应了一声。 “反正这中间隔着海,要是俺给自己寻后路的话,肯定选这,毕竟那么满洲人肯定过不了海。” “谁说满洲人过不了海?” 旁边有人在一旁插话说道。 “别忘了,满洲人也有水师,那些人还不是和咱们一样,只要有银子,他们管他是满洲人还是汉人,有了水师,即便是台湾中间隔着海,又能怎么样?” 那人的话让乔任发一愣,然后他把帽子一掀,看着那天空,好一会才说到。 “可不是,就像官府说的那样,归根到底,咱大明的天下,还是让这些汉奸给夺去了。”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乔任发似乎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会把他也当成了汉奸,不是他们这些人在一旁助纣为虐。那些个满洲人又怎么可能夺得了大明的天下! 感觉自己还有些冤枉的他,想通了其中的关键之后,那脸色变的有些难看,似乎在这个时候,他再也找不到了其他的任何理由来为自己辩解。好一会之后,他才叹口气说道。 “我说,老刘,你就别在那里胡思乱想了,还是老老实实的干活儿吧,我敢说这援军肯定就在路上。” 章节目录 第226章 南下(求月票,求支持)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浩瀚的大海上,一只规模庞大的舰队正在自北向南的逆风航行,因为是逆风,所以只能以“z”字航线航行,通过不继的调整着风帆抢着风头航行,往日里只需要不到二十来天的航程,现在已经过去一个月了,顶多也就只是走了一半。 对于已经适应了漫长的航行的水兵来说,一个月、两个月不见陆地的航行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对于并不适应这一切的步兵来说,他们却显得有些焦燥——在这支南下的船队上,除了有水兵之外,还有一个营的火枪兵。相比于水兵他们从来没有到过海上。现在他们不但需要适应海上的风浪,是用晕船带来的折磨,同样还需要所以我们在船上?这狭窄拥挤的空间中的生活。 不过尽管就在船上的步兵们虽然显得有些焦燥,但是在军纪的约束下,他们仍然顺从的依照命令,按时间到甲板上晒太阳或是于舱中休息,总之现在他们只有依靠直以来所习惯的服从,来维持着在船上的生活。 有时候,那些陆军的炮手们,还会好奇的看着那些水手的操练,看着他们如何用硬绳推动着炮弹,将炮弹和火药装进炮膛,船上并不比陆地,并没有那么多空间让炮手用木制的推弹杆将炮弹推进弹膛,而只能用臂粗的麻绳充当推弹杆,而这无疑需要考验炮手的技术。 对于这一切,陆军的炮手们自然显得有些好奇,而相比之下,海军的炮手们却早就适应了这种炮术操练,而在这船上,即便是在航行的时候,也不妨碍他们进行操作。 双方的炮手,甚至在这里交流了起来。他们互相学习,互相学习着对方的一些操炮的手段,互相汲取则彼此的经验。 而当炮手们在进行炮术操练的时候,在军舰尾部的舰桥上,身为“荡寇号”舰长的曹安理对一旁的军官吩咐道。 “拿一个望远镜到桅顶上去,看看能否看见“平寇”号。” 在舰长的话声落下来时候,那个军官正在去往中桅桅顶的半路上,然后迅速的沿着绳索一直攀登至桅杆上,对于甲板上的那些来自陆地的人们来说,他们无不是惊讶于这些水手在绳索和风帆上的灵活,甚至他们都无法想象,这些水兵是怎么站在帆索横桅上的,毕竟,在这海上风高浪急,他们却能够在那里如履平地一般,本身就是一件让人惊奇的事情。对于许多人来说,他们几乎不敢相信,不敢相信那些水手会在起伏不定的海浪中,站在高达数丈的桅杆上,在桅杆上行走着。 既便是已经在船上呆了这么长时间,对于郑侠如来说,他有时候仍然会惊讶于那些水兵好似蜘蛛一般的在桅上行走,惊讶于他们的胆量和脚下的稳健。在心底也会惊叹这水兵果然不是寻常人所能当的,也难怪他们的军饷会高于陆军步兵,别的不说,就凭着在海上,这种辛苦的生活,还有风险,就足以拿那么多的军饷。 “哎,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地方啊!” 作为郑侠如的师爷,赵平跃也一同被流放到台湾,在他看来,这无疑就是从天堂跌入地狱,当初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会是这么个下场。 当然,这是在郑侠如的连累下,如果不是他的连累,他又怎么可能落得这副田地。也许正因如此,言语中才会少了做到恭敬,不过言语间倒也是没有任何不敬,而是换成了一种往日所没有的平等。 “快了,快了,应该快了……” 郑侠如的嘴上这么说着,那双眼睛中带着一种异样的神采,对于他的审判结束了,作为对于他的惩罚,他被流放台湾!流放到那个只存在于报纸上,用于流放汉奸的地方。 如果不是因为在流放之前,经略曾亲自于监狱中为他送行,他甚至都有可能因为无法坚持下来,而是选择自杀,毕竟对于习惯了养尊处优的他来说。流放之后的苦日子,不是他所能承受的。与其受那份罪,还不如一死了之。 但是那天在监狱里与经略一番长谈之后,对于接下来的一切,他已经做好了准备。 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只不过是重头再来罢了! 是的,不过只是重头再来! 当然并不仅仅只是从头再来。毕竟对于他来说,他知道这次去台湾并不仅仅只是流放。经略对于他还有其他的要求。 但相比于他,从上船之后,赵平跃就是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整个人再也没有丝毫精气神,这也难怪,毕竟对于他来说,这落差也太大了,过去身为盐运衙门师爷的他,可是如众星捧月般的被盐商们恭维着,而现在,他不过就是一个流放犯罢了,在这船上,如果不是凭着郑侠如的照应,估计早都被丢到底舱里去了,那里会像现在这样,能够站在这甲板上说着话,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毕竟对于流放犯来说,每天只有一个时辰的时间能够到甲板上见一会太阳。 可即便是如此,赵平跃难免仍然有些愤愤不平,不为其他,就为他现在的这番遭遇,他甚至在郑侠如的面前大放厥词道: “士介兄,你说这是什么事,若不是您苦心操持,他又怎么可能有今天这般成就,若没有你在扬州为他尽心尽力的办差,他又怎么可能……” 不等赵平跃说完,郑侠如的脸色就是一变,冷哼道。 “老弟,既然身处于此,那便认命吧,若怪,便只怪为兄不知进退吧!吃一堑长一智,唉……” 长叹口气,郑侠如的脸上多少总带着些苦笑,可在苦笑之余,他的眼睛却盯着远方。 台湾,快到了吧! 对于台湾,郑侠如是陌生的,甚至可以说,他压根都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他会去台湾。但是那天在监牢中与经略的一番长谈,让他知道,无论如何,台湾他都必须要去。 为了他自己,同样也是为了经略! “朱某需要一个心腹去台湾!” “这个心腹必须是要为朱某不惜一切!” “士介可愿前往!” 为什么会选择他? 现在郑侠如已经不再那么迷惑了,因为他在扬州的所作所为,无不是表明他是最好的人选。 更为重要的一点是,没有任何人会怀疑他。而且因为流放的经历,会使得有些人在未来会相信他。 但是对于这一切,外人却是不知道的,也正因如此,在过去的一段时间中,他也算是见识了人间的冷暖。见识到了一些人的嘴脸。古往今来,雪中送炭的人总是太少。能不落井下石,恐怕都已经算是好人了。 而眼前的赵平跃则是他“要来的”,毕竟他在台湾同样也需要一个心腹,也需要一个亲信。说起来还真的有点对不住他。 不过这话不能说! “经略啊,这次下官可以说是鞠躬尽瘁了!” 何止是鞠躬尽瘁,简单就是死而后已,毕竟,从扬州那种如天堂般的富庶之地,一下被流放到台湾这种恶瘴横行的地方,且不说这地位上的落差,就是那天气不定都会要了人性命。 死而后已…… 这次可真是把性命都交给经略了! 心底暗自这么思索着,郑侠如的脸上难免也流露出些许苦色,想着休园的景致,想到台湾的恶瘴,想到此行所担负的风险。想着这一切,他的心底,尽是一片五味杂阵。 可是为了郑家,为了他自己,台湾他不得不去,而且也必须要去!其中的风险,可是随时会丢掉性命的啊! “经略啊,但愿,但愿……” 但愿什么? 郑侠如并不清楚,他甚至并不愿去想太多,因为,这个时候,想的再多也没有任何意义。 对于他来说,现在,再想这一切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毕竟,他已经快到台湾了,到了台湾,就意味着一切都是重新开始。 重新开始! 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开始? 面对着远方的大海,想象着大海对面那片陌生的土地,尽管有关台湾的消息他曾看过不少,但是现在,当既将亲临那片土地的时候,和其它人一样,对于未知的世界,总是茫然的。 其实何止他一个人如此,在阴暗而潮湿的底舱之中,一群面色苍白的旅客,无不是神情茫然的看坐在舱底,他们大抵都是“汉奸”的家眷,男女老少都聚集在底舱中,被分置在几间囚牢内,因为底舱的通风不良,所以这些只有铁栅栏杆的囚牢中,仍然充斥着各种味道,对于这些大多数已经过惯了养尊处优日子的官员家眷来说,天堂至地狱的落差,总让他们尝尽了人间的辛酸苦楚,不过幸好,在这船上不像旧时监牢,至少没有狱卒们对他们的百般的羞辱。 囚狱中,那些神情苦楚的女人们,时而发出一些哭声,即便是已经过去那么长时间,她们仍然沉浸于家破的悲痛之中,甚至暗自恼悔着自家夫君一条黑道走到了底。 “阿娘,我们为什么要去台湾?” 坐在娘的怀中,四五岁的孩子有些不解的问道,对于年幼的孩子来说,他们根本就无法理解,什么是“汉奸”什么是“败类”,或许,在他们的认知之中,只有一个——要去远方。 去的是一个未知的远方。甚至在许多人的谣传之中,那里不仅是一片蛮夷之地,而且在山林之中还有吃人的生番蛮夷。那地方根本不是人呆的地方,自然不能够和江南相比。 不知多少人一想到他们要去的地方,那泪水自然也就跟着流了下来。 “还不是因为你那爹爹……” 女人神情黯然的说道。话还没说完,那泪水就不住的流了下来,紧抱着怀中的孩子,女人的脸上尽是一阵茫然,到了台湾,她们娘两可怎么活下去? 过去,在家的时候,可以靠着家里的田地收些租子,可现在,现在到了台湾,什么都没有,可怎么活下去? 不知多少次,她连想死的都有了,可是若是她死了,孩子怎么办?她跳了河、投了井,孩子可不就得饿死? 即便是她死了,孩子不还得背被送到台湾!不还得受那些罪。 “但愿我们娘俩能在那里活下来吧……” 在心里默默的寻思着,她又一次按了下衣摆,那衣摆里缝着两个金手镯,对于她来说,这两个金手镯是她最后的家当,也是她们娘俩在台湾的唯一依靠。 看着这牢笼中的女人们,她的秀眉紧锁着,神情黯然,一双眼睛望着那舱壁,像是想要看透那船舱似的,想要看穿这舱外的世界,但是映入眼中的却只是那厚实的舱壁。 “郑老爷下来了……” 恰在这时,不知是谁言语了一声,牢笼中的人们无不是用一种羡慕的眼光看着下到舱底的郑侠如,相比于他们这些“汉奸家眷”,郑侠如虽然是个犯官,可人家却不是汉奸,人家是汉官。显然就是这个身份让他却受到格外的照料,就在上船的当天,那船长就派人来照应了他,据说那船长就是扬州人,家中曾受郑侠如的恩惠,这会自然是要报恩的。 还是做官好啊! 在众人的心底这么寻思着的时候,他们却又想到了自己的家人,若不是家人于满清那边做官,他们又何至于如此? 我本爱官人,又有何错? 感受到众人羡慕的眼神,郑侠如的心底浮现出这样一个念头,又有何错?何错之有? 错就错在,你们的家人选错了队伍啊! 看着那一张张茫然而又绝望的脸,郑侠如终于想通了,至少,一直以来,他都站对了队,现在同样也是如此…… 但,从来都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出正确的选择!就像这船底唱的这些人一样,他们之所以遭现在的这些罪,不就是因为他们的家人没有做出正确的选择吗? 无论如何,自己都必须要做出正确的选择。这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郑家!为了郑家将来的荣华富贵,为了…… 章节目录 第227章 抵达(求月票,求支持)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漫长的航行结束了! 在舰队驶入基隆港的时候,整个港口内都沸腾了,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有关清虏将会进攻基隆的消息,不止一次的传出,尽管每一次都证实是谣言,但是人心总是难免有些惶惶。 而现在,随着这只船队的到达,人们再也不担心了。 “足足四十八艘!四十八艘啊!” 在岸上,人们激动的数着进入港内的船只,在惊讶于船队规模的同时,那脸色更显得有些些复杂,军人们大都是显得很是兴奋,这是因为援军的到达,而商人们大抵都是长松口气,同样也是因为援军。 可却有一些人,那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因为船队的到来,让他们意识到——获得自由的机会越来越渺茫了。 “这可怎么好,这可怎么好……” 站在码头上,看着那驶入海湾的船只,正在干活着的孙田宗脸上尽是一片死灰模样,作为商人的他,是在宿迁被俘的,随后他和其它的绿营兵一样,被作为汉奸,开始服起了苦役,即便是他不止一次的提出,愿意用银子赎罪、赎身,得到的答案自然是一次次的否定。 不过,银子总归还是有些用处,至少在他花了近千两银子之后,他不需要像其它人一样,去盆地中开垦荒地,在那里开荒因为瘴气多,总会有人感染恶疾,然后死在沼泽之中。在拿出大把的银子之后,通过贿赂的方式,他成了码头上的苦力,虽说同样的辛苦,但相比于开荒来说,却安全许多,毕竟,现在的基隆城,已经不再像初时那样蛮荒,现在,经过上万人近半年的努力,这基隆城已经成为一座海边的港口小城,而且随着人口的日益增加和商业的繁荣,而日渐兴隆。 不过对于孙田宗等人来说,这城市的兴隆,却不是件什么好事——这意味着他们会更为忙碌,终日不得丝毫空闲,毕竟现在这里每日都有大量的物资运往大陆,运往清河,木材、硫磺以及铅锭等各种物资。而这些物资都需要码头的苦力,一点点的将其装上船,如此来,孙田宗自然有一种苦不堪言的苦楚。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渴望着离开这个地方,重新获得自由。当然,他不会想象着逃到商船上离开,毕竟,从那里离开的话,肯定的也是十死无生,毕竟那些船是回清河的,不说其它,就算是逃到了船上,逃回了大陆,估计一上岸,就会被拿下,原因再简单不过——面上的刺字,是一辈子都摆脱不了的羞辱。 既然逃跑不可能,那么获得自由的还有其它的选择,一个是通过立功或者辛苦的劳作来换取自由,前者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而后者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人只有失去,才会知道珍贵。 也正是因为失去了自由,孙田宗才知道自由的可贵之处。才会向往着自由,毕竟自由意味着他再也不需要像现在一样,似牛马一样的被人使唤,似乎牛马一样的终日辛苦。 还有其它的渠道获得自由吗? 如果“官军”打来的话,他们就可以获得自由! 这才是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毕竟,相比于其它的选择,“官军”带来的“解放”才是最安全的最快捷的选择。 当别人为官军打来的消息而人心惶惶的时候,和不少人一样孙田宗整个人却沉浸于一种欢喜之中,每一次听到那个消息的时候,他会接连兴奋上几天,甚至就连过去叫苦连天的苦力活,也不再那么辛苦了。毕竟,那个时候,他是有希望的。 但是希望,却总一次又一次的破灭。 一次又一次的消息,最后都被证实为假消息,几个月下来,和其它人一样,孙田宗同样也绝望了,他相信这一切不过只是假消息。 但是现在,看到眼前这支庞大的舰队时,又一次从未曾有过的希望在他的心底涌现出来了,与过去不同,这才是真正的希望——因为他看到了,看到了这支船队,为什么会来这支船队,显然是为了增援基隆的那些“乱匪” “官军要来了……” 孙田宗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在说出这句的时候,他的语气都有些激动,但是在激动之余,看着那一艘艘战船,他的脸色又显得很难看。 官军能打得过这些海贼吗? 老天保佑,可一定要保佑官军能旗开得胜啊! 他的心底这么寻思着,可另一个念头却不住在心底翻腾着。一定要把这个消息送给官军,千万不能让这些海贼打官军一个措手不及…… 可是怎么样才能够把这个消息送出去呢?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毕竟这地方远离大陆。想要把消息送到大陆就非得有船不可,但是他不过就是一个流放犯,又怎么可能弄到船? 当他在哪里这么寻思着的时候,在港口内的一家商号里,同样也有人在看着那些进港的船只。作为商人自然会关注商船进港的消息,只不过现在,徐远帆所看到的却是军舰,几十艘战船,只恨不得把那海湾给占满了, 看着那一艘艘战船,徐远帆的神情显得有些凝重,眉宇之中流露出来的更多的是担忧。 “这可怎么好?这可如何是好?” 表面上徐远帆是个商人。但实际上,除了做生意之外,他还会在基隆收集一些情报,然后把那些情报送到大陆,送到福州,交给官府。 他之所以如此,倒不是说他心甘情愿,乐意当汉奸。作为商人徐远帆所看重的,从来都是利益。对于他来说,唯利是图,并没有什么错。 前阵子他刚刚送出一份情报,是基隆港内忠义军水师战船的情报。可是他没想到,现在居然会有这么一支庞大的水师,这么多的战船赶到了这里。 而现在,如果所料不差的话,没准官府的水师,这会恐怕已经开始这对基隆动手了,与官府来说,他们甚至可能压根儿就不知道基隆突然多了这么多战船。 “现在该怎么办?” 徐远帆在心里头暗自寻思着,就在十天前,他能用来送信的那艘船已经驶出了基隆。想要等那艘船过来至少还要再等半个月。这半个月,万一要是官军打了过来,到时候发现这里的水师和他说的不一样并不是只有十几艘船。万一追究起来,到时候别说是好处了,这性命能不能保得住都是一说。 “不行,一定要想些办法,千万不能让官军中了他们的圈套。” 徐远帆的心里这么嘀咕着,那双眼睛盯着海湾的时候,所流露出来的,全都是担心。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想法,毕竟天下这么多人,总有着各种各样的想法。 在船靠港之后,置身于船上的郑侠如瞧着那个位于一片绿色中的小城,目光中多少总带着些惊讶,至少看起来,这里与他想象中的荒凉截然不同——海岸边的一栋栋屋宇林立,海湾内更是泊停着数十艘各种商船,而在岸上,还可以看到船厂以及正在建造的船只。 “士介兄,似乎这基隆,倒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荒凉!” 赵平跃瞧着基隆,瞧着这小城,那脸色总算是好看了许多,虽说这里并不见得比得上江南繁华,可是,瞧着却不像想象中的那么荒凉,看着倒也像是一座小城。 总算是松下一口气的他甚至还特意扭头对郑侠如说道。 “士介兄,若是可以的话,你我不妨留于此地,瞧着这小城,虽是新建,可却也有几分模样,想来总比到其它的什么地方要好上一些吧!” 单就台湾来说,确实比其它地方要好,毕竟基隆位于海边,虽说是位于密林边缘,可得益于海风加上近来对林木的采伐,使得这里的恶疾感染率远小于内陆。 当然,这也与一直以来对基隆建设的投入有着很大的关系,毕竟对于忠义军来说,基隆是立足于台湾的根本,尽管这里并不位于南北海上航线中必经的航道上,但是作为一个天然良港,以及海港附近丰富的资源,都是忠义军不可缺少的。 “这种事情,想来到时候,总督府那边,自然早有安排!” 提及所谓的“总督”时,郑侠如的心里不禁有些紧张,他的心里暗自寻思着,那位总督到底是什么脾气,是否已经接到了经略的指示,会不会当真把他当成犯官。 甚至就连郑侠如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种忐忑不安也许和他的身份变化有着很大的关系,毕竟,现在他是“犯官”。是被流放到台湾的“犯官”,论身份来说,他的身份顶多也就是比那些个汉奸稍高一些罢了! 怀揣着有些忐忑不安的心情,在上岸登记之后,郑侠如并不像其他人一样在那里等待着。而是非常意外的被士兵领入了其它地方,并不是总督府,而是码头附近的一栋建筑,在那里,他见到了一位年青的军官。 “郑先生!” 穿着红色军装的年青军官,看着郑侠如抱歉道。 “本身总督是要亲自接见你的,但是你知道,现在的局势,比之前更恶劣许多,所以,总督正在与舰队长官们见面,商讨基隆保卫事宜,所以,下官代表总督欢迎您的到来。” 青年军官的语气恭维,但却显得有些刻板,这与郑侠如接触到的军官很像,他们身上带着浓浓的行伍味,不过现在正是他们主宰着这里的一切,毕竟,这里现在都是由军队负责的,于内地截然不同,甚至他本人也很有可能是这里的第一个文官,而他之所以会成为这里的第一个文官。同样也是因为他特殊的身份,可以接受总督的直接委派。 “总督阁下在百忙之计,仍然记得在下,实在是令在下惶恐,在下又岂敢劳烦总督阁下亲自相迎。” 郑侠如自然没有表现出丝毫不满,他在船上的时候,已经从舰长那里得知,这次舰队南下,就是为了增援台湾,为了阻挡清虏袭击基隆。毕竟接下来,基隆将会成作为流放汉奸家眷的要地, “是这样的,郑先生,虽说你是“犯官”,可是这里与内地不同,用人上也与内地全然不同,总督已经同意对你进行特赦,毕竟,你是衙署属官出身,熟悉地方政务,现在台湾一切事务皆是草创,正需要像你这样的精通地方事务的官员……” 青年军官一一说道着这些话的时候,尽管早有心理准备,但是郑侠如还是有些恍惚,一切就这么简单?几个小时前,他不过只是流放到海外的“戴罪之囚”,而现在他却又重新成为一名官员。换句话来说,他已经不再是什么“流放犯”了,而是他们的管理者。 “……所以,现阶段,相比于基隆,台北盆地的垦殖才是最重要,在未来的一年内,那里不仅要迎来数万来自内地的汉奸家眷,还会有大量的移民,所以,郑先生,总督希望你能够于台北做镇,亲自督建台北,并作为台北首任知县,管理台北……” 台北知县! 虽说只是一个七品小吏,但是对于于郑侠如来说,却意味着身份的转变,同样也意味着他的新生将会从台湾开始,而这一切,都是经略的安排,因为在将来,台北还会迎来另一群人,他必须要在台北为那些人的到来做好准备。 “请转告总督阁下,下官绝不会让他失望的!” 郑侠如并没有信誓旦旦的表示自己会不负重托,毕竟他已经信誓旦旦过了,而且他知道,真正的决策者并不是那位未曾谋面的总督,而是远在清河的经略,所有的一切,都是经略一手策划的,甚至他怀疑,所谓的审判,也不过是经略的一种手段,他需要一个理由把心腹安排到台湾。并在未来充当一个特殊的角色。 在离开港口边的这间公房时,郑侠如走到门口时,突然开口问道。 “那个,长官,现在局势紧张,是不是因为……他们打过来了?” 章节目录 第228章 征途(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什么才是正确的选择? 对于施琅来说,这一切并不重要,甚至他从来都没有思索这个问题,对于他来说,本就没有什么对错。 “只要打赢了这一仗,到时候,皇上就会记住施某,到时候,荣华富贵还不是信手拈来!” 置身于船上的施琅看着那一艘艘大小船只,数以百计的船只,在几天前便驶出了福州,从马尾一路朝着大员驶去。 基隆! 于心底念叼着,施琅整个人都显得有些意筹志满,从接到皇上的旨意,到现在前后准备了几个月,现在终于能够成行了。 之所以选择四月末用兵基隆,究其原因是因为风向会在这时候发生变化,自南向北的风会阻挡郑贼的援军,尽管并不能阻挡他们的南下,但是却可以拖延他们的速度。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施琅需要时间去筹备船只,毕竟,除了海战的船只之外,还有上万兵勇需要用船运往基隆,然后占领基隆。 从而彻底瓦解郑贼在海外的这一处根本所在。 “朱明忠,非是你我有间,要怪,还是怪他郑森,怪你我道不同不相为谋……” 唇边轻语着,想到那个二十几岁就已经打下一番基业的朱明忠,施琅不禁在心底赞叹道。 就内心而言,对于朱明忠,他倒是带着几分欣赏,欣赏的是他能够在郑森手下凭着过人的武勇,建下那样的功业,并且隐隐有着与郑森鼎足而立的势头,若是他还在郑成功麾下,没准若是有机缘的话,他甚至都有可能投奔朱明忠,毕竟,朱明忠同样也需要创办水军,就像现在一样,他那水军提督不过就是无名之辈罢了。 对于施琅来说,他的心里从来就没有什么对与错,他所图谋的不过只是个人的荣华富贵,至于其它,从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当年他第一次降清为的是能够升官发财,可是在李成栋麾下,由于李成栋对南方兵将存在歧视心理,施琅于其麾下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忍气吞声,大有怀才不遇,有功不赏之感。 后来投奔郑成功,同样也是为了能够得到重用,进而升官发财,毕竟在乱世之中,不知多少人就是靠着这样的叛与投升官发财,成就个人的荣华富贵。 只不过,施琅一直觉得自己的运气委实太差。投奔郑成功后,因为提出反对意见,而被削了兵权,在厦门时遇马得功偷袭厦门,虽说他率领身边的亲随拼死相抗,保住了厦门,但是却仍未得郑成功重用。再到后来,因为曾德一事,与郑成功公开决裂。以至于再到为郑成功抓拿,“不得已”逃往清虏所据的大陆,而父兄因此被处斩,他才“被迫”投靠满清。 可是实际上,对于他来说,所有的一切,不过只是为了荣华富贵罢了。或许,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嫉妒并且羡慕朱明忠的成就。 “时也,运也!” 于心底感叹着朱明忠近一年来的气运,施琅的心中更多的是羡慕之意,毕竟,对于他来说,他从来都没的朱明忠的那种气运,无论是江阴、亦或是南京,亦或是江北,尽管他一次次的扫下了郑成功的面子,但是郑成功虽说恼怒,即仍然对其欣赏有加,并不像对待他一样,非但夺其兵权,更是几次欲杀他而后快。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居然如此之大。 当年郑森不但不能包容他半分,甚至几次欲杀他,而朱明忠呢?尽管屡次顶撞郑森,非但没有性命之危,最后反倒又把妹妹嫁予其。 郑森! 于嘴唇边念叨着这个名字,施琅冷笑道。 “这次非得让你知道施某人的历害不可!” 心底冷笑着,施琅的心中全是对于胜利的渴望,对于他来说,没有什么比打败郑成功,更重要的事情了,只有打败了郑成功,才能让皇上、让朝廷看到他施琅的才能,才能让朝廷看重他,进而得到朝廷的重用。 也正因如此,施琅甚至有些感激朱明忠,若不是朱明忠要把朝廷官员的家眷都流放到台湾,恐怕朝廷压根就不会看重水师,如此一来,自然也就没有他施琅的出头之日。 “只要打赢了这一仗,到时候,施某人自然会得朝廷赏识重用!” 到时候荣华富贵岂不是信手拈来? 心底这么冷笑着,施琅的心情显得颇是得意,尽管现在还没有打赢这一场,但是对于他来说,似乎已经看到了接下来的胜负,毫无疑问的是,他施琅必定将是此战的胜者,之所以如此自信,除了个人的自负之外。恐怕就是对自身实力的深信不疑。 毕竟,现在施琅麾下所统领的舰队足足有大鸟船35艘、赶缯船63艘、双帆居船65艘,上百艘战船,尽管不远不能与郑家的船队相提并论,但是用于进攻基隆却是杀鸡用牛刀。 毕竟基隆的忠义军水师的实力极为有限,远不是他的对手。 “早晚有一天,非得把郑成功一并收拾了!” 想到这次不能收拾郑成功,施琅的心底总显得有些遗憾,可是神情依然显得很是激动,毕竟,这一战之后,必定会一改闽海力量,甚至可以挟大胜的余威夺下厦门,从而平定闽海。 “也许,到时候可以建议朝廷以海路夺回江南!” 在施琅的脑海中浮想联翩的时候,他并不知道,一艘于马尾附近荒岛驶出的双桅快帆船,此时已经驶进了基隆,足足比他提前了一日的功夫。 “施琅领兵出发了!” 在基隆岛的要塞之中,面对着王安民等多次远征舰队长官,沈贺飞直接汇报道。 “什么时候会到达这里?” 王安民直截了当的询问道,在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目光不由自主的投向基隆湾,一艘艘刚刚远航抵达基隆的军舰,此时正泊停在海湾内,在过去的三天中,舰上的官兵一边休整着,一边也在为即将到来的战斗作着准备。 如果能再有几天的时间休息一下就行了! 那样的话,到时候他们的精力也许会更为充足一些。 “预计明天中午,应该可以抵达基隆外海!” 沈贺飞的回答,让王安民略微点下头,随后他又询问了施琅麾下舰队的规模,得到的答案和之前的情报是一致的,相比远征舰队,施琅所率领舰队的规模远大于远征舰队,甚至两倍于远征舰队,而远征舰队的优势在什么地方? 炮多、船厚! 除此之外,舰队似乎并没有什么优势。作为舰队提督的王安民自然知道自己手中的力量,同样也很清楚,如何发挥手中的力量,从而击败清军。 “长官,现在咱们怎么办?是按计划,还是?” 相比于王安民的轻松,沈贺飞则显得有些紧张,毕竟他是基隆总督,他必须要竭尽全力保住这片土地。 “一切按计划进行,现在,基隆一带的守军已经有不下六千人,防卫基隆完全没有问题,凭着几百门岸防炮,足以确保基隆不失,不过,咱们需要的不是被动的防御,而是彻底瓦解清虏的对台湾的威胁,所以,无论如何,这场海战都是无法避免的……” 非但不是无法避免的,甚至这场海战还是经略处心积虑谋划的,甚至主动诱使清虏选择这场海战,而对于身为舰队提督的王安民来说,他很清楚,这场海战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瓦解清虏对台湾的威胁,这一仗之后,舰队在基隆稍作休整之后,就会继续南航,一直航行至缅甸,然后在那里迎回朝廷,并将朝廷迎至台湾,而这就需要台湾有一个相对安稳的外部环境。 而这场海战的目的,就是为了打出了一个稳定的外部环境,一但重创了清虏海军,至少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他们都不至于敢再次以海路冒犯台湾,从而可以确保朝廷在台湾的安全。 “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交战区域的选择!” 盯视着地图,王安民的眉头不时的紧锁着,他并没有命令舰队出航,因为现在舰队出航,在浩瀚的大海上根本就不可能拦截对方,所以,只能被动的等待,等待着清军的到达,但是他并不清楚,清军会首先进攻什么位置。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他需要在清军抵达之前,把舰队带出港,然后埋伏在合适的位置,等待与清军决战。尽管在过去,曾无数次推演过决战的进程,但是现在,当战斗真的继续爆发的时候,王安民的心底,仍然难免有些担心。 毕竟,相比于施琅,他并不是真正的海战行家,甚至,这也是忠义军海军舰队的第一次战斗,在这种情况下,表面上看似平静的王安民,心底难免会有些担心,尤其是在选择战场的时候。 在什么位置交战,对于舰队更为有利? 脑海中浮现出汤玛士等人曾经提到过的一些海战原则,王安民的眉头紧锁着,他手中的铅笔不时的在地图上画出了几条虚线…… 章节目录 第229章 战前(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一夜之间,整个基隆港,就变成了一座空港,以至于在清晨起床之后,孙田宗甚至觉得自己看花了眼,港湾内,除了一些小船之外,再也看不到了军舰。 那些炮船去那里了? 不过增援的炮船没有了,就连同湾内原本的几艘炮船也没有了,他们都去那里了? 疑惑中,孙田宗注意到,今天基隆城的气氛似乎和往日不同,街上随处都可以看到忠义军的红衣兵,他们荷枪实弹的出现在街头,甚至在港口处,还树立了几门大炮。 这是怎么回事? “官军要打来了!” 孙田宗兴奋的对身边的纪思前说道。 “肯定是官军要打来了!” 就在孙田宗这么说着的时候,那边一个消息传来了——官军来了! 官军来了! 突如其来的消息,在整个基隆城四处传播着,只使得孙田宗等人,无不是心情激动的朝着湾外望去,因为相隔甚远的关系,他们无法看到基隆湾外有什么,甚至都无法看到基隆岛上情形,但孙田宗却有些激动的对身边的人说道。 “弟兄们,你们瞧吧,这一次,官军肯定大胜,咱弟兄们这阵子可没少受苦,所以,小弟觉得,咱们得去给官军送个信……” 他的话声一落,那边就有人嚷嚷道。 “给官军送信,你知道官军在那?” 官军在那? 就在基隆岛外海,连绵不绝的上百艘战船组成的船队,并不是一次出现的,最初,基隆岛上的炮手们,只看到不过十几艘鸟船,在发出警报信号的一个小时后,这外海的敌舰才越来越多,而到十点左右,上百艘清军的军舰,几乎浩浩荡荡的占据了整个海面。 “最外围的是两桅兵船……” 拿着望远境,站在堡垒边缘的沈贺飞,神情显得很是平静, 所有的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似乎没有什么出乎意料的地方,清军会首先试探基隆的火力,然后一旦试探得手之后,他们就极有可能闯进基隆湾,然后登陆进攻基隆。 在他的身边炮手们正在操作着18斤以及24斤的海防炮,瞄准着海军的清军军舰,对于这些炮手来说,他们过去曾无数次的演练过,演练过如何防御来自海上的进攻,而正当他们有条不紊的准备着迎战海上的敌人时,他们注意到,在清虏船队中已经升腾起了一团团炮火。 “清军正在炮击基隆屿,看来他们准备先拿下基隆屿!” 根本就不需要下属的提醒,从望远镜中沈贺飞可以清楚的看到,清军舰队涌出的白烟,当然还有基隆屿上升腾的白烟,那是炮口的烟雾,作为基隆外海防线的一部分,基隆屿上同样修建有一座规模不大的炮台。 现在清军进攻基隆屿倒也在意料之中,毕竟,清军同样需要一片立足的地方,距离基隆十二里的基隆屿,则是再好不过的地方。 “注意清军运兵船的动向,派出快船,通知舰队……” 一个个命令从沈贺飞的口中道出,对于接下来的一切,他似乎并不着急,在一艘小巧的单桅快船从八尺门驶出港口后,清军的舰队,仍然游弋在基隆外海,大有一副不愿靠近基隆的模样。 “海贼于基隆筑有多座西洋铳城,城上有大铳不下数百尊,若是我军莽撞驶入,只恐怕会遭其重创,所以欲下基隆,非得避实就虚……” 置身于大鸟船上的施琅,放下望远镜的时候,对身边的勒尔泰,这位清军二品护士解释着他为何不冒然直攻基隆的原因。 “所以,施大人才会兵分三路,一路来此,一路驶往那个什么玛炼溪?还有一路取基隆屿?” 勒尔泰像是恍然大悟似的说道。 “如此一来,这海贼必定以为我等所取是为基隆,自然不知我军另有精锐往玛炼溪,待到大军于码炼溪登陆之后,陆海两路夹攻基隆……” 即便是不通海战,勒尔泰还是明白了施琅此计的精巧之处,瞧着施琅时,那眼光也发生了变化,难怪皇上选择他统领全军。 就在心底这么想着的时候,也许像是为了印证施琅的判断一般,那正在炮击的基隆屿的一艘赶缯船,那高大的桅杆猛的一下断裂崩飞,那是基隆屿上的铳城正在还击着海上的炮击。 “让他们慢慢的打,不要着急,传令李成泰,令他逼近基隆,试探海贼铳城火力……” 在施琅下达命令的时候,他并没有注意到远处一艘小巧的单桅快船已经驶出了基隆,此时,相比于其它,他更关心的是玛炼溪,在过去的几个月中,他一直千方百计的收集着来基隆的情报。也正因如此,他才会选择玛炼溪作为突破口。 “但愿苏明那边一切顺利吧!” 玛炼溪是一个距离基隆不过二十里的河道,涨潮时两千石大船可以直接驶入河内,距离这里距离基隆不过二十里,但却在基隆的防卫之外,毕竟,对于兵力薄弱的基隆守军来说,只不过是沿着基隆湾附近修建了几处炮台,以至于在苏明领着五十余艘双帆居船来到玛炼溪的时候,根本没有遭受任何抵抗,就轻易驶入了溪口,然后大队人马,开始在溪口一带登陆。 “立即通知施大人,就说苏某人已经拿下玛炼溪,大队人马,正在登陆,让其全力助攻……” 不费一兵一卒,便夺下玛炼溪的苏明,整个人都显得很是激动,在他看来,只要大队人马上了岸,这一仗便成了一大半,剩下的一切就再简单不过——无非就是趁着海贼全力应对海上威胁时,绕过其港边的数座铳城,直取基隆城。 “这一仗成了!” 瞧着正在上岸的大队人马,苏明的心底显得极是得意,这上万人马就这么轻易上了岸,着实是妈祖保佑。 “快,让弟兄们动作快些,快些上岸!” 尽管心下得意不已,但是苏明仍不忘督促着身边的下属嚷道。 “只要咱们拿下基隆城,大军在基隆也就有了立足之地,到时候,那基隆的海贼不过只是空有几座铳城,在基隆城里头,还有几千绿营的弟兄……” 此时玛炼溪溪口一带,尽是一片乱哄哄的模样,尽管船队进入玛炼溪时没有遭遇任何抵抗,但是因为没有港口,所以那些穿着盔甲的兵卒,只能涉水上岸,动作极为缓慢不说,甚至偶尔的还会有小船会因为兵卒的急抢而翻沉于河口,如此一来,那河口顿时变得的更加混乱了。 乱七八糟的登陆场面,在苏明等人看来似乎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他们并没有注意到,在玛炼溪南方的郁郁葱葱的山岭中,上千双眼睛却盯着溪口乱哄哄的场面,不少人的脸上甚至露出些许轻蔑。这些人的身上穿着的并不是忠义军的红色军装,他们身上的绿色军装,使得他们能够良好的隐藏于山林之中,盯视着这些正在登陆的清军。 “营长,咱们什么时候动手?” 又一次,李玉白有些急不可耐的问道身边的营长,他的语气显得有些急促,毕竟眼巴巴的看着敌人上岸,本身就考验着众人的耐性。 “不急,再等会,等到舰队动手,咱们再动手,要是现在动起手来,清军船上的大炮,就够咱们受的了!” 尽管知道清军船上的大炮并没有爆破弹,但对于兵力有限的楚怀章来说,他自然不会去冒这个险,他必须要等到舰队把清军的主力吸引过去之后,才会动手。 “现在,舰队差不多该行动了吧!” 心底这么寻思着,楚怀章的眼睛朝着北方的大海看去,似乎是想要看到远处的舰队的动静,可入目所见,除了清军的军舰,便再也没有其它的军舰,而此时在数十里外的花瓶屿附近的海面上,数十舰军舰扬着半帆在附近的的海面上游弋着,63艘军舰组成的舰队,甚至遮挡了整个海面。 在每一艘军舰上,所有的水兵,都作着准备,他们是在凌晨时分启航驶出了基隆湾,而现在则在这一带游弋着,等待着来自基隆的消息。 “长官,您说,现在清军会不会已经到了基隆?” “我猜是的。” 面对下属的询问,让张迪这位第二巡航舰队提督,点头说道。 “至少应该快到基隆了。” 说话的时候,张迪又看着甲板上正在忙碌着的水兵说道。 “嗯,准备一块帆布,装上淡水。” 稍许停顿了片刻,张迪又加上了一句。 “让弟兄们在帆布里扑腾扑腾。可以去凉快一下,身上洗干净了,等打仗的时候,动作会更利索一些!” 作为第二巡航舰队提督的张迪,一直都有一个习惯——就是希望水兵们都把自己身上收拾干净一些,尤其是在海战的时候,尽管并不知道这会有什么用,但是他相信,这样可以减少伤亡。 对于长官的这个命令,那些忙活着半天,早就是汗流浃背的水兵们自然没有拒绝,很快,他们就用帆布撑起了一个澡盆,然后水兵们纷纷在那个巨大的“澡盆”里洗去身上的汗水。 正当他们享受着这难得的清凉时,突然,远处驶来的一艘单桅快船引起了了望手的注意,了望手通过望远镜看到驶来的船队,立即大声嚷嚷道。 “发现不明船只……” 章节目录 第230章 应战(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永历十四年五月二十,这一天,海上的风并不算大,虽说不大,但是仍然扬起了几尺高的海浪,对于这种海浪,习惯于海上航行的水兵来说,早就已经适应了,甚至不以为意,他们会享受着军舰被大海中的波浪拍打着的起伏,同样也会享受着,被索具在海风的吹动下,发出的那富有规律的声响。 置身于舰桥上,王安民的神情肃穆,他的眼睛盯视着前方,现在还看不到清军的军舰,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很快,就会接敌。 此时的甲板上,并没有进入战备——不到发现敌舰的时候,是不需要进入战备的,否则长时间的战备会让水兵们陷入疲惫之中,即便是在目视距离发现敌舰,到双方接近,仍然可以有少则半个钟头,多则一个小时的准备时间。 突然,远方天际线的一个黑点引起了王安民的注意,他猛盯了几秒钟,然后这个时候,桅杆顶部传来了了望手的喊声。 “发现敌舰!” “准备战斗!” 命令从王安民的嗓间发出,然后再则值更官大声吼喊着——这个时候,鼓手开始敲响军鼓,击鼓备战,清除甲板,推出大炮,水兵们纷纷进入战位,当然,既然是不主张接舷战,仍然有水兵队的水兵拿起了燧发枪,立于甲板上,甚至还有一些火枪手拿着攀上了桅杆,准备在上方狙杀敌人。 当太阳升至正中的时候,施琅所统领的近百艘各式战船组成的船队,像是芝麻似的散布在基隆的外海,此时的他们,似乎仍然专注于的基隆岸上的铳城,他们不止一次尝试着向铳城发起攻击,但是他们发现岸上铳城炮台的火力之强,远超过他们的想象,正当施琅准备调整战术的时候,北方传来的旗号,让他的眉头微微一挑。 “终于来了!” 在过去的两个时辰中,他一直在想着,忠义军的战舰在那,现在,他们终于来了,相比于对铳城的攻击,能否击败忠义军的战舰,或许更为关键。终于,从望远镜中,施琅看到了忠义军的军舰——无一例外的,他们的军舰都是西洋式的,船身是西洋式的,就连船帆同样也是西洋式的软帆。 “命令全军准备迎战!” 作为海战的行家里手,几乎是在发现忠义军军舰的第一时间,施琅便立即命令舰队调整了先前的阵式,立即按计划形成以35艘鸟船为核心“三叠浪阵开进”的阵势,主力舰队共 5 股构成了“山”形,每股含鸟船 7 艘,共鸟船 35 艘。 按施琅的计划,清军分为四个部分—左军、右军、主力与后援。左、右军各统有赶缯船、双帆船 50 艘,因其部船体型小、火力低,所以并不用于正面与忠义军主力作战,只在侧面起牵制作用。作为主力正面作战的是由施琅亲自率领的 356艘鸟船负责,因鸟船要比赶缯船与双帆船的船体大得多,火力也强得多,所以鸟船适合作为担任正面战场的主力船只,正是这 35 艘鸟船构成了清军舰队的绝对主力。除左军、右军、主力外,余下的船只则作为后援,以接应前面的舰队。 而相比施琅那指挥起来相比复杂的“三叠浪阵开进”,王安民所率领的舰队,却是使用的最简单的一字阵形。在发现清军主力调整阵营迎战的时候,置身于舰尾舰桥上的他立即沉声命令道。 “全体转向,抢占t字横头……” 尽管忠义军海军成立的时间极短,但是凭借着汤码士等人引入西方海军的作战理念,尤其是火炮时代战术的引进,使得忠义军海军在战术上,早已经将施琅等人抛在身上,而“t字横头”正是海战火炮战术的基本原则,以前以桨为动力时,要求军舰以船头对准敌船侧面,靠船头的撞角撞击敌船船身,然后再靠上敌舰,进行肉搏战,这在火炮出现之前是最常规,也是最有效的战法,火炮加上风帆用在军舰上时,情况发生了变化,火炮布置在军舰的两旋,只有侧面对敌时,一侧的火炮才能发挥最大威力,全数开火,而船头对准敌舰时,自己的火炮几乎无法向对方射击,所以,舰队在作战时,要尽量排成一线,争取用自己的侧面对准敌方船头,这样两只相互作战的舰队就形成了“t字横头”的舰队战的火炮作战宗旨。 在王安民开始调整舰队队形的时候,忠义军的军舰真正进入了施琅等人的视线之中,首先映入他们视线中的是“惊涛”号,这是忠义军海军舰队的标准的38门巡航舰,她的两排炮窗进入了清军舰队上每个人的视野,此时,看清这艘军舰的时候,指挥着其中一股鸟船的吴英,更是忍不住倒吸口气。 “我的天,居然有这么多炮!” 这是他们第一次看清楚忠义军的军舰。在此之前,尽管他们知道忠义军的军舰大抵上都是西洋式的,但却未曾想到,会有如此巨大的军舰,这一面足足十几门红夷大炮,远远超过一艘鸟船上的全部火炮。 这时,在因为发现敌船比想象的更为强大而形成的寂静中,传来了船艏处炮手的嚷嚷声,他对他身边的小个子解释道。 “这下可惨了,你瞧瞧,人家的炮多多……” “再敢无言乱语者,杀!” 虽说只有二十三岁,但是作为施琅的亲信,吴英还是显现出将领应有的素质,几乎是意识到军心浮动的瞬间,他就立即下达的军令,在下达这个军令之后,他更是开玩笑似的说道。 “哼哼,炮多有什么用,别忘了,咱们船上可有五千斤的大炮!到时候,一炮就能把它给打沉了!弟兄们,一会可得瞄准了打!” 吴英这么一嚷嚷,甲板上的炮手们,这才算是松下口气,可不是,他们船艏的那门五千斤大炮,可是无坚不摧! 在“惊涛”号带来的惊讶之后,又有一艘忠义军的军舰转向时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这是一艘两层甲板的巡航舰,两排炮窗都已经打开。它与“惊涛号”同级的一艘拥有30门12斤炮和8门24斤短管炮的巡航舰,如果她能足够接近对方,她的长炮加上布置在前后甲板的大口径短炮,一侧的舷炮齐射,就可以投掷396斤金属炮弹,而这一数量,远远超过一艘鸟船的全部火力。双方显然不在一个级别,即使是两艘鸟船,武器仍然远远不如一艘巡航舰。 但是毫无疑问的一点是,尽管对手极为强大,但是施琅还是发向自己可以与敌人较量一番,他先是打量了一下风势,现在风势对于他来说是有力的,他正处于上风口。 “传令下去,接敌后,一率以“五点梅花阵”接敌!” 所谓的“五点梅花阵”其实就是用多艘战船围攻一艘,通过集中兵力作战的方式,攻击对方。而按照这一战法,他们只需要尽可能保持船艏对准一艘巡航舰并进行不断的打击,从而令其陷入四处受袭的困境之中。而对于船艏有一门重型大炮的清军舰队来说,这或许是最有利的选择。 “先攻大舰,再取小舰……” 命令的施琅的口中道出后,立即变成旗语被发布出去,与忠义军舰队使用的旗语不同,施琅麾下的水师,同样也有他们特有的旗语,在命令被下达之后,清军的船队便开始调整阵形。 在阵形发生变化的时候,施琅叮着海上那不断缓缓转向的忠义军军舰,暗自冷笑道, “哼哼,海战,可不仅仅保是凭着船大……” “施琅变阵了!” 置身于王安民的身边,徐刚立即出言提醒道。 “他应该是打算以“五点梅花阵”接敌,现在舰队正处于转向,而且他们占据上风口,恐怕对我军有所不利!” 与舰队中的其它人不同,徐刚出身于郑家水师,他之所以会投奔江北,是因为在郑成功麾下一直得不到重用,所以才会投奔江北,也正因如此,在忠义军海军之中,他是少有的几个了解施琅等人的海上战术的人,所以,他才会成为王安民的参谋。 注视着施琅舰队队形变化的王安民的眉头微微一锁,对于旧时的海战战法,他自然有一定的了解,心知“五点梅花阵”就是用多艘战船围攻一艘的方式,这瞧着不怎么起眼的以多欺少的打法,在这个时候,最是让人头痛,尤其是对方还处于上风头,万一让对方形成围攻的话,那么对于舰队来说,根本就是一场灾难。 注视着风向,心知自己正处于下风口的王安民,眉头紧锁着,他的掌心冒着汗,或许“t字横头”能保证他用最大的火力迎战对方,但同样也很容易遭到“三叠浪阵”的分割,一但舰队被分割,那么舰队就会陷入各自为战的境地,到时候,施琅自然可以用他的“五点梅花阵”,以多打少的围攻陷入各自为自战中的军舰,到时候,这十几艘巡航舰可就是空有强大火力,只能任人鱼肉了! 章节目录 第231章 海战(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战术的制定是依据武器制定的! 忠义军舰队之所以采用“t字横头”,是因为如此一来更容易发挥火力,而施琅采用“五点梅花阵”,同样也是为了发挥已方的优势。 “你怎么看,汤玛士?” 注意到清军战术的变化,加之清军处于上风处,可以能会对已方造成的威胁,王安民问道身边的汤玛士。 “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他们接下来会以我们的巡航舰为目标,集中力量攻击我们的巡航舰,并且在围攻中不断的放出纵火船,这样一来对于我们来说,无疑就是灾难性的!” 尽管并不是一名海军军人,但是汤玛士也曾参加过海战,更不止一次遭遇过海盗,自然知道东方海盗经常采用的战法,现在他们使用的就是海盗式的战法,而不是舷列炮战。 “他们肯定会凭着风向的优势来分割我们,瓦解我们的战线!阁下!” “嗯!” 点点头,眉头紧皱的王安民,沉声说道。 “既然如此,就让第二巡航舰队抢过风头,给他们来一记黑虎掏心!” 海战是一门科学! 又一次,王安民的心底浮现出这样的一句话,以十六艘巡航舰为核心的第一舰队,尽管实力雄厚,但是相比于用单桅或双桅的纵帆船,巡航舰的速度稍慢,而且不够灵活,而第二舰队则完全是四十八艘装备12-18门炮的单桅或双桅纵帆船组成,它们的速度更快,现在也只有他们可以改变战场上的态势。 接到命令之后,张迪在第一时间就命令“徐州号”升起满帆,他指挥的双桅纵帆船或许不能巡航舰相比,但是当升起满帆之后,立即充分显示出了它在航速上的优势,尽管是逆风,但是抢着风头航行时,军舰就像一柄剪刀似的切开浪头,在浪头人快速航行,以其为首的舰队几乎立即甩开了主力巡航舰队,朝着清军的后方扑去。 而与此同时,那一艘艘单桅或双桅纵帆船的甲板上,水兵们已经开始准备好了,武器箱打开了,两舷的6斤或者9斤大炮已经推了出去,黝黑的火炮直指前方。 在拥挤的甲板上,每隔两门炮之间,除了站在那里操炮的炮手之外,还有一名海军见习生,他们要在那里指挥炮组。和其它的见习军官一样,阎复沿着甲板边的通道跑向船艏部的九斤炮组,18门九斤炮分成三个炮组,由六名年青的青年军官指挥,他们大抵上都是刚刚从海军学校毕业。林六伍指挥着船腰炮组,大副指挥着船艉的炮组,所有的妨碍物都塞到了舰长室和船舱里。 “船艏部炮组……左舷部分!一号、三号、五号……” 阎复在那里大声嚷喊着,军舰是新造的,而且火炮也都是优良的新式燧发大炮。 而在甲板上,更多的炮组的组员们,都在那里准备着,他们使劲地拉着炮窗滑轮,在固定好炮窗之后,又开始忙活着装着炮弹,所有人都在为即将到来的海战作着准备,现在他们已经径直的朝着清军的“叠浪阵”后方冲去,他们很有可能会陷入清军的围攻之后,但所有人都是一副义无反顾的模样。 “告诉枪炮官,全部使用爆炸弹!” 置身于舰桥上的张迪直接对另一个军官候补生说道。 “舰长命令,使用爆炸弹!” 年轻人大声的传达着命令。 这个命令,让所有人无不是一愣,纷纷为火炮装填炮弹,有几门炮都已经推出去了,它们都已经填装完毕,处于等待击发状态,等待着。 每一门炮都处于良好状态,每七个人一组,搬运火药的少年站在靠近右舷处,手里拿着一枚炮弹,这种炮弹与陆军用整装炮弹相同,使用较软的木质弹托镶嵌在弹丸尾部组成一个整体;这样发射时较软的木质弹托除了可以起到缓冲火药发射时强大的瞬间冲击力外,从而使得军舰上的加农长炮发射爆炸弹成为了可能。不过因为爆炸弹容易引起爆炸,堆放在甲板上非常危险,所以在海战中才会很少使用,但是这并不妨碍张迪在第一轮炮击时使用威力强大的爆炸弹。 此时,舰上的大炮已经瞄准了,滑轮拉绳整齐的盘在一起,一切都是井然有序的。炮组的炮长,紧张的盯着前方,他会沿着瞄准器观察,汗水不住的从他的额头滑下来,这是他们的第一次海战。 作为军官的阎复要在开战之前,完成全部的检查,他需要检查燧石、火药池,当然还有塞进引火孔内装满火药的鹅毛管,完全检查之后,才确定军舰已经进入了战斗状态。 往外看去,可以看到“定波”号仍然在抢风,舰队的舵手们仍然在尽可能的保持着队形,而相比之下,清军的军舰则继续顺风行驶,缓慢地移动着——尽管鸟船的速度很快,但是却无法同纵帆船相比,现在,舰队的任务非常简单,就是从清军舰队的船艉横向切过,从船艉纵向攻击。 清军同样也注意到他们,注意到了这支规模不小、但是军舰却很小巧的舰队,尽管施琅命令董义等人统领的赶缯船迎战,但是相比之下,它们的速度却显得太慢了。 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中,施琅几乎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只小巧灵活的舰队,从它的侧翼斜插过来,现在,他同样陷入了一个困境之中——要么错过围攻敌军主力的机会,要么任由敌人的船队将他的战船分割开。看了一眼那些小巧的军舰,施琅能够看到它们破开海浪的姿势很优雅,而速度极快。 迅速,灵活! 这是一种截然不同的军舰! 在相隔数百丈的时候,位于左翼陈昌在忠义军的纵帆船接近之后,立即命令开炮,炮声立即打破了海上的平静,同样也打断了张迪的思绪。清军鸟船左舷发射的炮弹,沿着“定波”号的左舷一侧飞了过去,然后在海上打出几个水柱,这一切瞧起来,与过去的演习是截然不同的,在演习中靶子是不会还手的。 “命令舰队保持队形!” 张迪又一次强调道,他的命令立即通过旗语下达出去。 “所有军舰在作战中不准脱离队形!” 这也许是最后的命令了,一但海战打响,火药的烟雾就会遮挡人们的视线,保持队形,是发扬火力的最大优势。 当清军的军舰出现在视线中的时候,500丈、400丈,300丈……当清军的炮手不断的炮击时,率领着“徐州号”的张迪,并没有命令还击,炮手们都在等待着,等待着命令。 200丈…… 相比于之前的炮击,现在清军的炮弹则开始落在军舰上,尽管炮弹大抵上会被军舰坚固的船身弹飞,但偶尔的还会有一些炮弹击穿船舷的舷板,但大多数炮弹因为距离太过,仍然还是打空了。 “徐州”号稍微转向上风,稳定的抢占着上风口的时候,清军左翼的鸟船出现在她的左舷前方,而阎复已经能够清楚的看到敌舰了,百丈的距离,这是比步枪射程稍远的距离。 当完成转向,船身稳定后,同时炮手们抬起炮尾,朝着向前炮车滑轮方向,帮助它对准敌舰的船尾,通过炮口准星恰好可以看得见。这时舰长的命令传来了。 “开火!” 阎复立即重复着命令,首先是舰艏的大炮开火了,接连三声炮响,一阵稀疏的高声欢呼,紧接着的喊声。 “全力开火。” 一门、两门……右舷的火炮一门接一门的开火了。 那些等待多时的炮手们,随着命令拉发燧发机后,在震耳欲聋的炮声中,整个军舰都被硝烟所笼罩住了,各个炮组一起开炮了,在它们生成的烟雾中,呛人的烟雾瞬间便扑面而来,带来一股令人无法抑制的兴奋。 在军舰开火之后,在敌军的舰尾处,爆发出一声有些迟钝的爆炸,然后那艘清军的鸟船就升腾起了大量的烟雾。 “如果所有的炮弹都能命中的话,也许很轻松就能击沉它们……” 阎复的心里这么思索着,但是,想要每一发炮弹都击中敌舰显然不太可能,即便是爆炸弹在敌舰上掀起了一片腥风血雨,但是想要击沉对方并不那么很容易,毕竟木材本身就是飘浮在水上的。 “如果能引爆火药就好了……” 阎复又想到,在火炮完成装填后,他并没有立即开炮,而且等待烟雾消散,在船的摇摆中来使大炮瞄准目标,慢慢地炮口越来越高,就在他举起拉火绳时,他看到眼前的那艘清军的军舰消失了,消失在自身升腾起来的硝烟里。由于烟雾的遮挡,根本看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是,从那声猛烈的爆炸声中可以推断,肯定有一发炮弹在爆炸时点燃了舰上的火药,要不然,绝不会发生这样的爆炸。 “没错!就是这样打的,弟兄们再加把劲!” 从望远镜中看到清军的鸟船在第一次齐射中,就有一艘被重创了,看着上面燃烧着的火焰,可以肯定的这艘鸟船已经失去战斗力的张迪,立即大声说道, “再打快点,把它们全都送进海底!” 章节目录 第232章 热的海(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硝烟在海上弥漫着,第二巡航舰队的四十八艘军舰舷侧的火炮在海上轰鸣着,它们排成整齐的战线,直接横切进入了施琅的三叠重浪阵的后方,直接切入三叠鸟船的第二叠尾部,然后借着风势,朝着第一叠与第三叠之间冲去。 这完全打乱了施琅的计划,面对多达四十八艘单桅、双桅纵帆船,他指挥的鸟船完全没有数量优势,甚至也没有火力优势,而且威力强大的舰艏炮也无法发挥作用,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们切入阵形之中。 震耳欲聋的炮声在海面上咆哮着,直接闯入敌阵的“徐州号”因为一马当先的缘故,使得前桅中桅帆上布满了洞,那是被炮弹打出来的洞,一根帆索松散的悬挂着。在整个编队完成转向的时候,清军第三叠鸟船船艏炮开火了,相比于之前被弹开的炮弹,重过十几斤的炮弹,直接打穿上“徐州号”的舷板,但对于木壳军舰来说,这并不是致命的。 此时整个舰队现在已经全面开火了——大约每半分钟,“徐州”号的九门左舷炮都会进行开火,而另外九门右舷炮,也会开火,也应该对第三叠鸟船。而此时第一巡航线队的十六艘巡航舰,同样排着整齐的战列,以极为稳定的射速度发射着炮弹——在五分钟内发出三次舷炮齐射。这是一个优秀的速度。不过在接连几轮炮击之后,如今也变得不那么规律了,只是不间断的发出火炮的轰鸣声。 火炮开火时产生的烟雾飘过中间的海面,敌我双方射击形成的烟雾混杂在了一起,处于下风口的巡航舰队此时已经完全笼罩在了烟云里,透过那浓浓的烟云,可以看到一道道强烈的橙色火光,这正是处于下方风口的劣势之一。 “放纵火船!” 没有任何犹豫,在发现忠义军的大船陷入烟雾中的时候,施琅立即命令施放纵火船,只有两三次,施琅可以确定海战的战果,一次是当一阵狂风刮来,撕开了一侧的烟幕,可以清楚的看到——忠义军中有不少船被炮打穿了的船壳,它们的船帆也已经不像此前那么整齐了。既然现在对方陷入烟雾之中,正好是施放纵火船的时候。 其实,当忠义军的巡舷舰陷入烟雾中的时候,施琅自身也好不到什么地方,处于夹攻中的他,相对于第二巡航舰队同样也处于下风口,同样也被烟雾笼罩着,甚至相比于忠义军的军舰,他的处境更恶劣许多——因为中式的船只船板薄弱,很容易被打穿船板,甚至造成致命的损伤。 当交战战距离从200丈被压缩到100丈,甚至不过数十丈的时候,双方的炮手几乎不需要瞄准,就可以轻易击中对方,尽管在设计上这些单桅或双桅军舰的船板可以抵挡八斤炮的炮击,但是,相比于这些小巧的纵帆船,相对庞大的清军鸟船居高临下时发射的炮弹,仍然给舰上的水兵带来前所未有的伤亡。 一阵呼啸声自头顶掠过的瞬间,整个甲板顿时便是一片腥风血雨,上百个如鸡蛋大小的铁弹似暴风雨一般从甲板上方掠过,狠狠的砸在了甲板上,一些并不走运的水兵在被铁弹击中的瞬间,就变得血肉模糊,甚至连惨叫都不及发出一声,人就被撕扯成了碎块, 尽管眼前惨没有多少时间让阎复去害怕,他奔波在炮与炮之间,时不时帮上一把手,把炮推出去,擦洗炮膛以及装填,偶尔的他甚至会被甲板上的血污给滑倒在地,每一次跌倒之后,他都会大声喊叫着。 “沙子,快倒沙子……” 沙子可以吸附甲板上的血液,防止甲板湿滑,其实根本就不需要他去喊,那些年少的少年兵,这会已经将成包的沙子倒在甲板上。 尽管此时甲板上尽是一片腥风血雨,但是实际上,除了人员损伤之外,船上的损伤并不大,很明显,清军的鸟船大抵都是使用六斤炮,她们想要撕裂忠义军船板几乎没有丝毫可能,但是他们的炮弹却可以给船帆、索具以及桅桁带来损伤,尽管无法摧毁它的船队,而且他们又不断的用葡萄弹扫荡船甲板,杀伤人员、扫荡索具。 而相比之下,忠义军的每一艘军舰都是一个难以对付的家伙,他们无一例外都具有强大的炮火,与清军不断攻击他们的索具不同,他们一开火就是对准他们的舷板,炮弹轻易的撕碎了那三四寸厚的船板,然后在水线处撕开一个个似桌子般大小的口子,汹涌的海水瞬间便涌入了船身中,一艘艘清军的鸟船就这么被海水所吞噬。 “就是这么打的,弟兄们,再加把劲!” 而在他们拼命的攻击着清军的鸟船时,右舷一艘艘赶缯船顺着风势赶到了战场上,而且还有数十艘纵火船,那些纵火船上,划着桨的清军不断的划着船桨,逆着风势的右舷处水兵们的视线被烟雾所遮挡,而清军的纵火船则借着烟雾的掩护,朝着舰队逼近。 突然,海面上一声巨大的爆炸声的在前方不远处响起,那猛烈的冲击波甚至把阎复冲倒下去,那是“庐州号”,它的船身被纵火船引爆了,燃烧着正在缓缓的沉入大海之中。 “纵火船!” 在阎复摸索着站起来的时候,他听到有人大声惊喊着,他吃力地离开炮位。他伤得并不重,只是纵火船爆炸形成的冲击波的震荡。 而船艏处这会也变了形——一艘纵火船在它的船艏前方爆炸了,尽管没有造成致命的损伤,但是爆炸却仍然带来了伤害,一号炮被炸飞了,爆炸杀死了它炮组的几名成员,打碎了它的炮长的脑袋,破碎的碎块四处飞溅,甚至击伤了远在主桅处的人,阎复同样也受伤了,他的手臂上扎了一块木片,血不断的流淌着。 “纵火船!纵火船!” 水兵目光呆滞的紧紧盯着海上的纵火船——其实只能隐约的看到船影,烟雾遮挡了它们,而水兵们在不停地重复着,以至于所有人都变得有些恐惧,因为纵火船的速度很快,而且很小,尽管不堪一击,但是却不容易击中。 “手榴弹、手榴弹……” 看着烟雾中小小的船影,阎复完全苏醒过来,他大声喊道。 “快,拿手榴弹炸他们,用火铳,用火铳……” 阎复的嗓音就像不是从他的喉咙里发出来的。 在他的惊喊声中,那些火铳兵立即的回过神来,他们排成队站在舷边朝着烟雾中的船影开火,相比于火炮,火铳的火力更密集,而且瞄准更灵活,随着一阵阵铳声,那烟雾中的纵火船上不时的传来惨叫,速度也慢了下来。 在一艘纵火船冲出烟雾的时候,甲板上几十名火铳兵,更是纷纷朝着船上开火,在桨手不断被打死之后,它的速度慢了下来,在距离还有几十丈的时候,阎复大声喊道。 “手榴弹,手榴弹准备,听我的命令……” 站在舷边,阎复的眼睛盯着纵火船,他的右手握着手榴弹,手榴弹下方的瓷珠在那里摇摆着,几十个炮手都和他一样,似弯弓似的握着手榴弹。 慢慢的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缝,船越来越近了,终于在距离只有十几丈远的时候,在那些清军的桨手纷纷自以为得手时,纷纷准备跳下海的时候,阎复大吼道。 “拉火……” 在拉下拉火绳的时候,阎复并没有扔出手榴弹,而是大声喊道。 “1、2、3……投弹!” 几十枚手榴弹在空中划过一道抛物线,朝着十几丈外的纵火船上飞去,尽管其中的大半手榴弹都落空了,但是仍然有半数的手榴弹扔到船上,在落到船上的瞬间,立即发生了爆炸,手榴弹的爆炸立即引爆了船上的火药桶。 瞬间随着一声剧烈的爆炸,那艘原本直接朝着船逼来的纵火船立即被爆炸的烟云所吞噬,甚至瞬间便沉入了海底不见了踪影,而刚刚跳下水的清军更是被炸死在水中。 在击沉一艘纵火船后,阎复立即长松了口气,他同时大声喊道。 “就是这么干的!炮手、别他么的愣着,瞄准,瞄准,瞄准那些纵火船……” 在最初的混乱之后,右舷的炮手立即纷纷操作火炮瞄准烟雾中的船影,尽管因为纵火船太小,所以炮击的准头不高,但是因为纵火船大都是单薄的舢板,根本就不堪一击,一但命中那船身就会被打的粉碎,然后迅速沉入大海。 不过尽管如此,仍然不断的有纵火船成功得手,那些赶缯船放出了上百艘纵火船,尽管尺寸不大,但是却仍然给舰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威胁,在海面上这上百艘十几人或二十几人划动的纵火船,就像是一条条灵活的鲨鱼似的,时刻威胁着舰队中的每一艘战船。 尽管,每当他们靠近的时候,都会遭受火铳手以及火炮的毁灭性的打击,但是他们仍然试图抓住机会撞上前方的军舰,引爆火药桶将其炸沉入海底…… 章节目录 第233章 灼热(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又是一声剧烈的爆炸! 在爆炸后,可以清楚的看到,右舷的水线上方被炸出了一个丈宽的口子,一门舷炮沉被吊在缺口,炮管和炮车剩下的部分,被吊环螺栓住了,绳索把它吊在那半空中,火炮就那么在半空中甩着,时而甩出船外。 挣扎着从舰桥上站起身来,头晕脑胀的刘文远一把抓住帽子,扔到了一旁,然后大声喊道。 “怎么样,怎么样?” 结果很让人庆幸,尽管纵火船的爆炸给船造成了重创,但是伤害主要集中在水线上,这完全得益于西式船身坚固的船肋于船板的结合,要不然结果肯定是毁灭性的。 “舰长,右舷炸出了一个口子,八炮组没影了,十炮组丢了一半的人,大副正在组织人手钉板,只要应该能撑回来去……” 在见习官的喊声中刘文远已经站了起来,他看着烟雾弥漫的海面,海面上到处都是纵火船的残骸,那些原本还在海上横行的纵火船,这会大都已经不见了踪影,可是并意味着危险的解除——数十艘赶缯船已经乘着风势逼近了,它们不断用火炮攻击着舰队,甚至还试图以梅花阵攻击那些因为躲避纵火船而变得散乱的队形——纵火船的攻击尽管并没有取得决定性的效果,但是上百艘纵火船却成功的瓦解了第二巡航舰队的战线,让在纵火船的攻击中幸存的四十三艘军舰不得不散开阵线,以躲避四处袭来的纵火船。 几乎是在纵火船成功撕碎忠义军的战线的瞬间,施琅那原本凝重的脸色,这会好不容易露出了一丝微笑,在笑容消失的瞬间,他又冷声命令道。 “放出全部纵火船,攻击前队海贼!” 现在是乱拳打死老师傅的时候了,一个照面的攻夫,凭借着火力和船身坚固的优势,忠义军轻易的击沉了多达七艘鸟船,只剩下二十八艘鸟船的施琅那里还会再给对方机会。 在施琅下令放出上百艘十几人划动的装有火药桶的舢板向着巡航舰队冲去的时候,张迪这边却陷入了苦战之中,数十艘蜂拥而上的赶缯船,在三船或是五船的方多,朝着落单的各舰围攻过去,或许赶缯船的尺寸不大,船板并不坚固,但是凭借着船艏的那门重炮以及舷的数门火一通围攻下,居然让各舰陷入无力还击的境地。 又是一阵炮击,使得那锤击般的爆裂声就在阎复的耳边不断响起,还有正在怒射的大炮,死亡的水兵们,他自己身上的伤口,都淹没在这个喧嚣而狂暴的战斗中。 军舰周围的烟雾更加浓密,清军的火炮发出的闪光更近了,双方已经非常接近了。可以看到清军正在迅速地接近他们。而船上的水兵们操炮的速度越来越快——一些炮位的火炮损失之后,就被增加到其它的炮位上,他们毫不停歇地努力着,不断的朝着逼近的清军军舰开火。长时间的炮击,使得炮身变得滚烫,每一次射击之后,炮擦沾着水进入的炮膛时,都会升腾出一团白烟,炮身实在太烫了,每次炮击火炮的后座都会跳跃着试图摆脱了绳索的束缚,向后方飞跃,炮索发出一阵可怕的声音。 这时清军的火炮射出了一轮葡萄弹,而迎接他们是火铳兵一阵猛烈的火枪射击——现在已经到了近乎于接舷战的位置。尽管烟雾遮挡了人们的视线,但是他们仍然不断的尝试着用枪弹给予敌人杀伤。 终于烟雾消散了,敌人就在他们的前方方,在看清楚船上的敌人的瞬间。桅楼上的火铳手立即朝着敌舰开火,清除敌人甲板上的人,而敌人的甲板上到处都挤满了人,她的前甲板上挤满了急于跳帮的人们,而更多的清军,手中更是拿着火药罐,大有一副慷慨模样。 “所有船员都去击退跳帮者,” 站在后甲板上的刘文远下达了命令。 “手榴弹,扔手榴弹……” 在这个时候,刘文远看到甲板上,一个见习军官大声的喊叫着,他搬出了一箱手榴弹,一边喊着一边拼命的朝着清军的船上甩着手榴弹。 “手榴弹!” 刘文远这才意识到,跳帮战之前应该用手榴弹扫荡敌人的甲板,在炮手们抵近射击的时候,水兵们在相隔还有二十几丈远的时候,抓着手榴弹朝着清军的船上甩了过去,一阵有如雨点般的手榴弹落在清军的船上,立即炸出一团团爆炸的烟云,相比于清军的火药罐,手榴弹的威力虽小,但是却可以甩出二三十丈,只是瞬间的功夫,上百个手榴弹被砸到了清军的船上,猛烈的爆炸瞬间便把它们给炸晕了,以至于船上的清军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手榴弹的破片炸飞上天,而他们手中的火药罐,这会更成致命的武器——被手榴弹爆炸的炮焰引爆了,进一步给船队造成了重创…… 随着一阵猛的爆炸,那看似即将抵帮的敌舰在燃烧中爆炸了,然后迅速沉入海底,抵近作战对于清军来说,并没带来想象中的优势,反倒是让忠义军舰队各舰得到了某种程度上的优势——他们的军舰更为坚固,可以抵挡大多数炮击,而且船上水手会不断的扔出手榴弹杀伤敌人,尽管清军同样不断的尝试用火药罐、火油罐攻击,但是每次却都被雨点般投来的手榴弹压制在更远的地方,非但不能如愿投掷火药罐、火油罐,甚至他们手中的火药罐、火油罐还不断的被扔到的船上的手榴弹所引爆,反而给他们的战船带来了更大的杀伤,使得整个战船完全陷入火海之中。 原本看似以“五点梅花”猛的扑向各船的清军水师的战船,这会再也没有了先前的气势,在战船陷入火海,水手纷纷弃船跳海的同时,而更为致命的还有从忠义军军舰上的打出的炮弹,近距离打出的炮弹不断的撕碎他们的舷板,一艘艘战船拖着滚滚的浓烟没入海中。 而与此同时,仍然不断的有清军的战船围攻上来,赶缯船、两桅居船,这些船只虽然小,但是凭借着数量上的优势,加之第二巡航舰队的战线已经被分割,尽管第二巡航舰队的官兵拼命的发射炮弹,并用手榴弹攻击对方,但是清军的战船仍然不断的逼近他们的战船,因为双方的都是小型军舰,所以最终双方还是靠在了一起。 就在两船靠在一起的瞬间,立即发出了剧烈的摩擦声,在碰撞的瞬间,清军战船上顿时爆发了一阵欢呼,那些在先前被手榴弹一通乱炸,炸的没有还手之力的清军,立即挥舞着腰刀甩着绳索实施跳帮战,在他们跳至“安庆”号上的时候,他们手中的刀剑在阳光中闪闪发光。他们的嗓间发出一阵阵吆喝声。 置身于“安庆号”舰尾的刘文远,看到一个打着赤膊的清军兵卒跳帮过来的时候,趁着他还没有站稳,就用抽出短铳冲他开了一枪,枪声之后,那个水手倒下了,然后他抽出了腰间的佩刀,在这一瞬间一种奇怪的感觉充斥了他的全身,他感到了一种从未曾有过的力量,甚至产生了一种刀枪不入的感觉, “杀退他们!” 刘文远冲向冲来的敌人,那些人正试图通过船艏爬过来,主要的进攻来自船艏。就在他发出冲锋的时候,一排十几名火铳兵站在舰桥上,朝着舰艏处开枪、射击,顿时击倒了十几名清军,可是清军仍然不断的涌入。 而这个时候,一手提着佩刀的刘文远已经冲到了关方,在敌人的刀砍来的时候,他先举刀推挡,然后再用力把砍身敌人。在他的周围,水兵们尖叫着,用他们的腰刀、长矛和短铳战斗着,而在这人时候,大号火铳发射的霰弹更为有效,一铳一下,足以击倒两三个人,不过在混战之中,并没有太多的机会开枪。 更多的的清军登船了,然后他们冲过船艏来到前甲板上,端着刀枪冲杀过来。跳帮战比拼的是意志,是完全没有任何章法的混乱,大家在跳帮战的时候,实际上都已经杀红了眼,相比于步军,水手的意志更为顽强,也更为坚定的,尽管清军水兵的进攻被几次击退,但是那些水手倔强地钉着那里不放,被打回去,却又更加拼命地挤在一起,试图再爬上来。他们嚎叫着,嘶喊着,他们眼睛通红,就像是野兽一般,而“安庆号”上的水兵们,同样也不客气,他们拼命阻挡着对方,用手中的刀枪砍杀,那些已经没有机会再装弹的火铳手,更是不断的将刺刀刺入敌人的胸膛, “开火,不要停,不要让敌舰逼近……” 即便是在甲板上陷入混战的时候,刘文远仍然不断的大声命令着,命令着炮手们战斗,而舰尾处的炮手仍然在大副的指挥下,不断的朝着试图逼近的清军战船开炮,此时,这片海洋已经完全沸腾了,被炮弹点燃的海洋上,海上的激战已经完全变了模样…… 章节目录 第234章 热的血(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跳帮战! 在海战之中,当战斗从远距离的炮战发展到跳帮战的时候,无疑就是战斗白热化的那一刻,尽管相比于忠义军军舰的坚固,清军的鸟船也好、赶缯船也罢都是薄弱而不堪一击的,几寸厚的船板没有船肋的支撑根本不堪炮弹攻击,在炮弹扫荡中,顿时打出一片尺大的弹洞,但是木船本身就带有浮力,以至于在炮弹的不断击中下,那船身虽被打的千疮百孔,但是却仍然顽强的浮在海面上,一些残船上的清军水兵,更是试图通过跳帮战,夺取忠义军的军舰,以避免自己没入大海。 在这种生死相搏之下,尽管清军水师兵卒实施跳帮进攻时,他们的进攻一次次被击退,但他们却又一次次冲上来,成群的新成员加进来,直到涌起的海浪把两艘船分开,这个时候才会暂时告一段落。 而就在“海州号”上的水兵们刚想冲下一口气时候,那边又有一艘燃烧着的赶缯船一下顶了过来,数十个已经没有退路的清军水兵立即嚎叫着从破烂的船首中涌了过来,就在这个时候,只见左舷边的炮手直接将一门炮推转了过来,然后直接朝着冲上来的冲军开了炮,这是一发原本准备攻击清军战船桅杆的链弹,在链弹旋转着飞出的时候,就像是一个旋转的剃刀似的,在涌来的清军中旋转着,在高速的冲击下,那两个铁球之间的铁链就像是剃刀一般的锋利,瞬间切断了挡在前方的清军兵卒的身体,在人群中掀起了一片腥风血雨,整个甲板上顿时是一片血肉模糊,更多的清军直接跌入了中间的大海。 二副一边用短枪击倒一个清兵,一边手持佩刀朝着冲来的清军砍去,在砍倒对方的同时,又大声喊道。 “快,砍断的挠钩!” 一个水兵冲了过去,他拼命的砍断了连在一起的绳索,将跳帮的挠钩绳索砍断,这个时候,后甲板炮接连打出几轮葡萄弹,将整个清军战船的甲板扫荡了一遍,数十发葡萄弹几乎拆掉了战船的表面,并且打断了它的后桅。 如果不是因为“海州”号是一艘只有不到百人的单桅军舰,并没有足够的人手,无法在抵御跳帮者的同时开炮,恐怕这会他早就在十码的距离内对清军的进行纵向攻击时,用火炮从它的船头一直打到船尾,密集的葡萄弹足以掠过整个甲板,从而给予清军重创,但是现在它一轮也打不出来,在打出了几轮葡萄弹击退了清军的跳帮之后,随着挠钩被砍断,两艘船默默地分离开来。 在分开之后,水兵们更是不断的向清军的甲板上投掷着手榴弹,直到清军的战船燃烧着,冒着滚滚的浓烟和着爆炸缓缓沉入大海之后,他们才停止手榴弹攻击。 而对于“海州号”上的水兵来说,几乎每一个都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作为大副的赵杰,在跳帮战的时候,就像是佛祖保佑似的,根本就没有受伤,作为少有的几个没受伤的,即便是作为大副,他临时充当起了急救见,将伤员送到下层的后舱——那里是医生的舱室,所有的伤员都在那里接受救治。 带着一个年少的水兵来到医生那里,这个少年的手臂被清军的的刀几乎砍断了,可是即便如此,他仍然用匕首捅死那个清军,然后甚至还拖着受伤的身体,配合战友阻挡了敌人占领军舰。 “先用布带止血,这样扎紧,然后保持住,直到我一会过来再给你包扎,大副,现在战况怎么样?” 忙成一团的军医在看了一下少年的伤势,然后又关心的问道,这会他的头顶上仍然不断的有隆隆的炮声响起。 “我们把他们击退了,击沉了两艘清虏的战船,海里至少有上百个汉奸兵落水了。不过清军的船还有很多,估计很快就会卷土重来。现在这里有多少弟兄还能上去……” 瞧着舱中那些包扎好伤口的水兵,赵杰问道。 “三四十个,” 李成效说道,然后绑扎着止血带。 “你很快就会好的,先躺在这休息一会。大副,你怎么样?” “我没事。” 说着赵杰便对舱中的那些伤员说道。 “弟兄们,别在这愣着了,咱们现在都在船上,不把敌人打退,到时候咱们都得死!快,快上去,继续战斗……” 身为水兵,在他们上船的第一天起,就明白一个道理——要么同生,要么同死,军舰就是一个浮动的棺材,在这个棺材上,每个人,无论是舰长亦或是水兵,都是平等的,想要活下去,就只有一个选择——战斗下去,让敌人沉入大海! 受伤的水兵们,尽管有些人不太情愿,试图躲避,但是最终,他们还是上到了甲板上,曾经漂亮整洁的甲板上,这会已经完全变成了废墟,到处都是木材的碎屑,桅杆上、帆上尽是孔洞,几乎是在这些水兵上到甲板上的瞬间,就被炮组的弟兄们招呼着招呼着过去帮忙,尽管他们都是一群伤兵,但是他们的加入,却让炮手的射速变得更快了一些。 不过此时笼罩这片海域周围的烟雾又厚又密,以至于“海州号”上的水兵们几乎什么也看不见,而且现在它只有九门炮还能继续开火了,其它的三门炮,都在海战中损毁了,现在其中的两门炮就躺在一边的甲板上,它们的炮车在海战中被击毁了,已经失去了作用。 经过一场残酷的跳帮战的“海州号”上,这会整个甲板上的人少了很多,同样也影响到了他们的炮火,不过尽管火力减弱了很多,但是仍然不断的朝着烟雾中的船影开火,在烟雾中,每一艘军舰都保持着稳定的轰鸣,炮手们仍然像是训练时一样,用准确的炮火攻击着附近的敌军战船,将一艘艘清军的战船打的千疮百孔,最终把它们轰成碎片。 在“海州”号的甲板上,当赵杰抽出时间向船尾舰桥上的时候,他看到两舷边的人数只能组成一条稀疏的纵线,每一门炮的周围,也没有了原先拥挤的炮组了。有些是受伤了,而甲板上的每一个人都显得憔悴,而且面带灰色,此时他们的身体大都很是虚弱,他们的力量已经耗尽了,在之前的激战中,他们已经拼尽了全力,他们成功的保住了自己的军舰。 “舰长!舰长……” 来到舰艉的赵杰这时才注意到,根本就没有看到舰长,就在他喊着舰长的时候,只见一个见习军官跑过来说道。 “舰长阵亡了!” 舰长阵亡了! 就死在舰桥上,甚至如果不是因为军装上的军衔,赵杰根本就认不出舰长——他的头被炮弹削去了一半。 现在,看着血泊中死去多时的舰长,赵杰不禁暗自庆幸着,庆幸着之前弟兄们并没因为没有指挥而陷入慌乱,最终导致战斗的失败,军官们的成功的组织起了一波波抵抗,成功的瓦解了敌人的攻击。 “根据海军作战条令,现在由我接任舰长职务……” 作为舰上军衔最高的军官,面对舰长阵亡的局面,赵杰立即宣布接任舰长职务,随后他立即下达了命令,扬帆继续战斗。 “海州号”的炮位上,炮手们不断的发射着炮弹,炮口的烟雾将整个军舰笼罩在烟雾之中,实际上,这会整个战场上都弥漫着浓浓的烟雾,这些烟雾既有炮口的火药烟雾,更多的却是战船的残骸燃烧时产生的烟雾,滚滚的浓烟笼罩着整个战场。 而在这片已经沸腾起来的海洋上,战斗并没有停止,甚至更加白热化,尽管一艘艘战船不断的沉入海洋,但是清军的战船,仍然不断的尝试着着距离他们最近的军舰发起攻击。 注视着海上的局面,赵杰不断的命令舵手调整航向,向距离最近的友舰靠拢,并与其重新形成战列纵队,对于这种小巧灵活的单桅纵帆船来说,只有排列成战列纵队,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其力量,而不至于陷入多艘战船的围攻,进而陷入疲于应对甚至无力抵抗的局面。 不仅仅只是“海州号”,其它的诸如“徐州号”、“颖州号”等落单的军舰无不是纷纷尝试着突破敌军的围攻,然后向友军靠拢,而一但有两艘军舰形成阵线,它们就会立即向最近的陷入被围攻中的友舰驶去,从而救援友舰,正是凭借着这种主动的重新集合,使得战场上的局势在一点点的改变着,而这一切,对于战场上的清军水师来说,却等于一场灾难,随着一艘艘水师战船被接连击沉,海面上的清军战船已经失去了数量优势,甚至在数量上,忠义军海军舰船数量反倒因为损失较少,而慢慢的占据了优势,而且随着战列纵线的重新恢复,更是进一步充分的发挥了他们的火力优势。 在这场基隆外海的海战持续进行了三个半小时之后,局势终于朝着最初料想的方向发展着…… 章节目录 第235章 胜利(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硝烟弥漫! 放眼望去,整片大海已经完全被硝烟所笼罩,数十艘战船的残骸在海面上燃烧着,成千上万水兵的尸体飘浮在海面上,更多的则是抱着木桶、木板挣扎着,大声呼救着的落水的水兵,在海战进行的正是激烈的时候,可以搭救水兵性命的舢板,却被当成纵火船,遭到攻击。 在整个海战之中,清军水师施放的那些长不过只有一丈多的纵火船,取得了可以说极为丰厚的战果,尽管忠义军军舰的船身极为坚固,但是却经不起纵火船上上千斤火药爆炸带来的重创。 也正因如此,在忠义军军舰炮手的眼中,任何一艘小船,都有可能是纵火船,那怕是已方的那种涂着白漆的舢板,同样也无法躲过已方的炮火,对于落水的水兵来说,现在,最安全的地方不是舢板上,而是飘浮的桅杆、木板上。 “注意,小心纵火船!” 王安民一边查看着海上的形势,一边大声提醒着,作为舰队提督的他,经过这场海战之后,他已经清楚的认识到,什么样的军舰才是海军的未来——不是那种灵活的单桅或是双桅纵帆船,而是火力强大的巡航舰。 相比于第二战队的那些火力薄弱的单桅或是双桅纵帆船,在面对纵火船的攻击时,巡航舰上凭借着强大的火力以及舰上火铳兵的协助,足以将纵火船击沉于数十丈之外,而不至于对巡航舰本身造成伤害,而相比之下,以单桅或是双桅纵帆船组成的第二战队在纵火船的攻击下,却有近三分之一的军舰或是被炸沉或是遭到重创。 “以后应该建议海军必须以36门炮以上的巡航舰为主力,双桅小舰只能用于海军的训练或者航线巡游……” 这个念头只是一闪即逝,随后震耳欲聋的炮声,再一次把王安民拉回到战场上,他朝着甲板上看去,可以看到炮手们正在那里咆哮着,将一发发炮弹打向敌舰,不断的在敌船的船身上打出一个个桌大弹孔。 “马国富!” 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看到马国富了,阎复根本就不知道二副现在在什么地方,现在他已经接管了马国富指挥的炮位,他现在指挥着六个炮位,长时间的吼叫,让他的嗓子变哑了。 即便是作为军官,他现在也要亲自参加操炮,他将那软绳炮塞捣进去,然后向后面摸索着找炮弹。这会他的身边没有炮弹了。那个弹药手被一发葡萄弹撕碎了胸膛,那是一个非常危险的炮弹——从炮窗中打来的炮弹,差点击中阎复。 “炮弹!炮弹!” 阎复大声的叫喊道,这时一个伤员从后面跑了过来,他的脖子上挂着两个沉重的铁球,从那边蹒跚着走过来,他带来的是一发用于攻击桅杆的链弹,而他还拖着一个弹药箱,因为弹药箱很重的关系,所以他的速度很慢,甚至根本就拖不动。“快去帮他把炮弹弄过来,快点,……” 阎复一边对身边的炮手喊叫着,一边紧张的盯视炮窗外,海面上,一片硝烟弥漫,烟雾几乎挡住了视线所能看到的每一寸海面,能看到的除了烟雾,还是烟雾,就在他的视线看不清楚战场上的环境时,突然,他在烟雾中看到了一眼什么,然后他整个人就不再说话,脸上瞬间露出骇人的神色,他猛的抓过一个炮弹猛推进炮管。 “正前方,正前方。快点,快点!快点开炮……” 在他的叫喊声中,炮弹被狠狠地捣入依然还有些灼热的炮管,在炮弹刚刚塞进去,他又大声喊道。 “快把它推出去!把炮推出去!” 不顾船身在海中的的摇摆,炮手们竭尽全力把异常沉重的火炮推出了炮窗,然后直指着前方,这个时候,根本就不需要调整射角,这么近的距离,所需要的只是平射。 下一瞬间,随着阎复的一声令下,七门舷炮同时发出了怒吼,炮声是整齐划一的。在他们努力拉动炮车索具时,他们的头顶上方传来一阵葡萄弹和链弹发出的刺耳尖叫,那是清军的炮击。 之前,阎复之所以吓的脸色煞白,正是因为一艘鸟船直直的朝着它驶来了,那重达数千斤的重炮,直指着阎复,以至于他感觉都能看到那黑洞洞的炮口。 不过,与忠义军不同,清军开火攻击的是它们的炮索和桅杆,而不像忠义军的炮手那样,瞄准对方的水线部分拼命的炮击,其实,这是双方战法的区别,对于清军来说,他们试图通过摧毁敌人的桅杆、帆具,在对方失去动力之后再靠近敌人用火药罐、火油罐摧毁敌船,而忠义军海军则主张以火炮远距离击沉对手,通过不断对水线部位炮击击沉敌舰。而这正是时代的差距,现在清军的水师作战思维仍然停留在一百年前。 在炮车复位之后,阎复冲着伤兵说道。 “现在你是我的弹药手,” 然后他指着弹药箱说道。 “你要小心点。去取炮弹吧。现在我们需要炮弹,所有能动的人,都要来帮忙。” 尽管他们的船身没有问题,但长时间的战斗却让不少水兵都受伤了,每一个炮位上都缺人。在又一次打出一轮齐射之后,阎复无意中抬起了头,他瞥见高耸在头顶的中桅帆,看到桅盘上几个水兵,正在那里拿着的步枪,正在瞄准射击着清军敌船上的水手。 撕开纸包,站在桅盘上的周扬将火药倒入枪管,然后将尖锥型的子弹塞进弹膛,当然在塞进弹膛的时候,需要将子弹上斜的棱型突起对准枪口处的膛线,这种口径仅相当于三钱鸟铳的线膛枪,是一种精度极高的武器,在之前的海战中,他甚至相隔六七丈,一枪打倒了纵火船上的清军头目。 “那是一个大官……” 在用通条夯实子弹的时候,周扬的眼睛已经盯上了清军战船上的一个穿着武装袍衣的将领,终于,装好子弹,将通条重新塞回后,他便举起了火铳,然后拉开击锤,举铳瞄准着敌船上的清军将领。 “靠上去,炸沉它!” 施琅的声音冰冷,尽管一艘艘战船被击沉了,但是,他仍然没有下令撤退的意思,此时的他,看似坚定,可是内心深处却已经一片冰冷,甚至连死的心思都有了。 败了! 看着海面上那些燃烧着的战船残骸,施琅非常清楚,就凭这损失数十艘战船的惨败,即便是回到了福州,估计也是死罪难逃! 就在这里,施琅的心头莫名其妙的一紧,他抬起头朝着左右看去时,似乎并没有什么,就在这时,突然,他感觉到胸前被什么猛的一击,浑身的力量瞬间便被抽去了,那看似坚定的双腿,更是猛的一下跪了下去,人不住自主的往后倒去。 血,从施琅的胸前流了出来…… 直到躺在甲板上的时候,施琅的眼中也尽是不敢置信的模样,他的双眼中,尽是不甘,在身边的官佐将他抱起来的时候,血沫从他的唇边喷涌着,他死死的看着远方,尽管不甘,但是神采却慢慢的消失了…… “投降了!” 在太阳慢慢落山的时候,在这片被烟雾笼罩的海洋上,随着一艘鸟船的投降,又接连有几艘残余的清军战船先后投降了,尽管有几艘鸟船试图凭借航速脱逃,但是它们的速度显然不能同纵帆船相比,落荒而逃的鸟船甚至都无法组织起抵抗,不是被击沉,就是选择了投降。 随着清军水师残余战船的投降,在忠义军舰队的一艘艘军舰上,更是发出一阵阵欢快的的欢呼,对于他们来说,这场海战尽管赢得并不轻松,但是却赢得极为漂亮。 海面上数以百的残骸,无不在提醒着他们,之前他们经历了一场什么样的海战,而这些残骸,就是他们胜利的象征。 一艘艘军舰隐身在烟雾中,四处航行着的,在靠近清军的战船时,成百个水兵会借助绳索正在登上已经放弃抵抗的清军战船。 这些跳帮过去的水兵们,脸上带着得意,而相比之下,他们的对手——那些清军水师的兵卒却毫无反抗之力,他们甚至就是认命似的跪在甲板上,根本就没有抵抗的念头,与先前那些拼死一战的人,似乎完全成了两个人。 现在,敌人就是这么近,近的可以看清楚他们的面孔,看清楚他们的模样,可是,他们却没有一个人敢于抵抗,都跪在那里,祈求着这、祈求着这些人能够饶过他们一命。 而在海面上,那些在海水中挣扎着清军水手,同样也是哭喊着,放声求救着,他们惊恐的看着胜利者,唯恐胜利者把他们都丢在这里,不加施救的让他们在海上自生自灭。 而起伏的海面上,更多的却是尸体,成千上万的尸体,在海浪中起伏着,整个片海洋不知是被夕阳还是血给染成了红色,置身于舰上,王安民的耳中听到一声微弱的,微弱的求救声,那是从海上传来的声音。 看着海上的敌人,王安民在命人施救的同时,又命令道。 “命令第二战队,驶入玛炼溪,协助陆军进攻残余清军步队……” 章节目录 第236章 资源(求月票,求支持)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玛炼溪溪口数十艘一字排开的军舰不断将一发发的炮弹发射到战场上,成千上万枚爆破弹在岸上爆炸,只使得河岸上陷入天崩地裂的之中,钢铁破片在空中飞舞,炮弹爆炸时的冲击波将清军炸飞,撕扯着他们的肢体碎片,在空中扭曲着。 宛若地狱! 对于身处炮火中的苏明来说,在呛人的硝烟中,他的心底只剩下一个念头——地狱恐怕也不过如此。 逃! 看着周围不断被炸死的兵卒,苏明的心底已经没有了其它人想法,他想到了逃。 投降? 他可以肯定的投降之后,等待他的会是什么,会是郑成功的雷霆之怒,他相信朱明忠绝对会把他交给郑成功,到那时,他苏明即便是想死个痛快,怕也是不可能,非千刀万剐不解其恨啊! 看着硝烟弥漫中,那些哭喊着奔跳着的兵卒,苏明甚至连看都没看上一眼,便领着几十名亲兵,朝着山林的另一个方面逃去,朝着码炼溪上游逃去。 “也许,能逃到红毛夷那里……” 在苏明逃往码炼溪上游之后不到半个小时,在得知苏大人逃跑的消息之后。那些于炮火中挣扎着清军兵卒便纷纷选择了投降,而码炼溪的河水已经被染成了红色。岸边到处都是尸体,数以千计的尸体就那样散布在河岸边。而更多的是那些已经被炸的魂飞魄散的俘虏。他们无不是惶恐不安的看着周围,他们并不是黄悟麾下的老兵,他们中的很多人,不过是黄悟应付差事,临时招募的兵卒,他们甚至没有经过多少训练。年龄各异,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立即放弃抵抗。 “苏明逃了?” 接到下属的报告时,沈贺飞先是一愣, “就这么逃了?” “要不要派人追过去?” 随后沈贺飞又摇头说道。 “不用,由他去吧!” 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沈贺飞很清楚,在码炼溪上游有什么,那里有一个因为与移民发生冲突被驱赶的食人部落,苏明朝着那里逃去,恐怕只有老天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而正如沈贺飞猜测的一样,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了苏明的消息,他既没有逃到红毛夷位于淡水河口的据点,更没有逃回福建,同样也没有被盆地内的移民发现,一行人,就像是从不曾存在过似的,消失于码炼溪上游的山林之中。 “此战之后,清虏水师必定为之丧胆,自此之后,再不敢下海!” 和许多人一样,在目睹了忠义军海军的海战之后,屈大均忍不住赞叹道,在礼炮声中,他注视着的驶入港中的军舰,这些军舰中大抵都是千疮百孔的模样,由此可见之前海战的激烈,瞧着其中不少军舰不是断桅,就是船板上尽是孔洞的模样,看到那些军舰的这个模样。想到未来的航程,他不无担心的寻思道。 “现在这些船被打成了这个模样,还能再往缅甸去吗?” 屈大均之所以会有这方面的担心,是因为舰队接下来的任务更为艰巨,他们还要往缅甸迎回朝廷。 在他看来,一但将朝廷迎回南都,到时候,天下归心之时,那到时候,这大明之势,又何人能挡? 就在屈大均的心底冒这样的念头时,看着入港的军舰,他不禁有些担心,这场海战固然从此之后稳定了闽海,防止了朝廷还都时,清虏水师闻讯拦截,但在另一方面,战船受损如此,会不会影响到下一步的行动? 想到这,身为“迎驾特使”的屈大均的眉头紧锁,那脸上顿时显现出了浓浓的愁容,而在这庆祝胜利的时刻,这种愁容是本不应出现的,可是内心被另一件在大事压着的他,却又不得不考虑这一切,以至于当天,在基隆岛上,在为海军舰队举行的庆功宴会上,看似满面欢笑的屈大均那眉宇间却不时的闪动着些许愁意。甚至就连那笑容也显得有些牵强,不过此时,对于欢庆胜利的人们来说,并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他脸色上的变化,对于他们来说,此时,所需要仅仅只是欢庆胜利。 当然,在欢庆胜利之外,还需要对受损的船只加以维修,而基隆港内的船厂在这个时候就充分发挥了它的做用,一艘艘受创的船只被拖入船坞,在船坞内接受维修,受伤的水兵也在岸上得到了照顾。 对于海军来说,他们之所以敢于选择在这里进行决战,正是因为在基隆有着良好的后勤设施,正是这些后勤设施,使得海战结束之后,你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战斗力。 当幸存的水兵在那里欢庆着胜利,受伤的水兵接受救治的时候,在另一边上万名被俘虏的清军水兵和步兵大都是惶恐不安的置身于集中营中,他们茫然而又紧张的等待着未知的命运。 “台北建城需要这些人!” 作为台北的首任知县,郑侠如看着沈贺飞,直截了当的提出了他的要求——他需要那些俘虏去修筑台北城。毕竟现在对于台湾来说,最大的不足就是人力的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他自然把脑筋动到了那些俘虏的身上。 “在下官来的时候,经略曾说过,台湾筑城关系到将来到台湾建治是否稳固,同样也关系到下一步与荷兰人争夺台湾诸事,所以,必须要尽快完成建城!” 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台北将会被用来安置朝廷,作为朝廷的行在,必须要在朝廷抵达前,为他们准备好住所,甚至还有皇上的宫殿,尽管在这里有着丰富的林木资源,那些巨大的树木更是于大陆罕见的树木,但是这里的劳动力稀少,直接限制了台北的城建速度,因此,几乎是在知道俘虏数量的第一时间,郑侠如便把心思动到了俘虏上,甚至还大包大揽的提出,把所有的俘虏都要走。只有如此,才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台北的城建,完成经略交代的任务。 “铅矿、硫磺矿、伐木场还有垦殖,都需要人手,这一万多人,看似很多,可往这些地方一撒,根本就不够用,我知道,你那边重要,可其它地方同样也是台湾的根本,如果台湾不能有所产出,就会变成衙署的负累,到时候,就没有办法维持这里运营,只有这里有所产出之后,才能够让其成为衙署于南方海上的根本,为他日衙署北伐提供物料,而非一味靠衙署协饷勉强维持的亏本的地方!” 身为总督的沈贺飞,尽管并不了解西洋诸国如何殖民,但是为作为台湾第一任拓殖官员,他却非常清楚,如果一个地方没有产出,最终会导致政府在面对困难时,会选择放弃此地,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千方百计的想办法让基隆以及台北盆地,变成“奶牛”,一方面固然是为了彰显政绩,而在另一方面,同样也是为了让这个地方,在未来的某一天,成与内地的府县一般的府县,成为大明版图的一部分,而不再像现在这样,不过只是一块化外之地。 当然,在他同样也知道,未来台北的用途,也深知到台北的重要性。于是便又出言安慰道。 “当然,台北也是的重要的,我看不若这样,俘虏那边,你拿走四千人,最多只能拿走这么多了,没有办法,现在各地方都要用人,而且,你知道,海军那边,似乎对于俘虏,也有他们的一些打算!” “海军?你是说舰队?他们要俘虏干什么?” 郑侠如立即急声问道,他之所以表现的如此紧张,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那些俘虏归根到底是海军的“资产”,如果他们想要的话,自然最有发言权。 “补充损失?经略那边能答应吗?那些人可是数典忘宗的汉奸!” 若是搁在过去,或许郑侠如还会为那些水手说上几句话,但是现在因为急需人手,他倒也不顾得那么多了,毕竟,对于他来说,现在没有什么比建城更重要,且不说其它,便是台北建成之后,于经略面前就是大功一件,若是到时候,再把那朝廷掌握于手中,于经略那里的功劳自然是不言而喻。 也正因如此,他在听到海军想要俘虏的时候,才会显得有些紧张。甚至直截了当的将那些清虏的水手、兵卒称为“汉奸”,尽管,衙署对待清虏兵卒一惯也是如此,除非起义者,其它一率为“事虏汉奸”,按照衙署的律令来说,流三千里服苦役,是最起码的处罚。对待那些人绝不能手软,这个是经略说过的原则问题。 “今天的这场海战,你看到了吗?” 沈贺飞看了郑侠如一眼,然后说道。 “这场海战,若不是靠近基隆,舰队的军舰在海战结束后,如何加以维修?伤员如何治疗,甚至就是水兵在战后又如何上岸休整?这些都是问题,因为这次远征非常重要,考虑到到时候极有可能需要与缅军作战,因此舰队提督才会希望在沿岸设立几处海军航海站,一来舰队可以于航海站获得补给,水兵可以于岸上休整,二来舰队受损的船只也能于航海站得到维修,当然,这样也能开拓属地,毕竟将来,也许,还需要流放更多的人,不能仅仅只靠一个台湾!” 沈贺飞看着郑侠如,道出在宴会上,舰队提督王安民的那个构想。海军的视线无疑更为开阔,更为长远一些。 “海军的是意思是,他们准备把这些俘虏都带走?” 郑侠如有些不甘心的说道。 “要是都带走的话,这样沿途下来,像是撒盐似的撒出一大片去,又有什么用?而且这沿途设立海军站又岂是他们想建就建的?” 在郑侠如看来,这根本就是痴心妄想,压根就不现实。毕竟现在对于海军来说,他们的重点根本就不在海外,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的重心在国内,在对付满清。 “即便是他们找到了地方,去建了海军站,每建一个海军站总需要留人驻守吧,现在他们的人手本身就不够,若是再留下人手驻守,到时候,他们的任务怎么办?” 盯着沈贺飞,郑侠如直截了当的说道。 “别忘了他们的任务是迎回朝廷!这王提督是怎么回事?他怎么能因小失大,难道他就不知道,现在什么最重要?” 现在最为重要的无非就是迎回朝廷,至于其他倒是并不重要,毕竟,当初成立海军的目的,同样也是为了这个目的。怎么能让他们因小失大? 不过,对于海军来说,他们自然有自己的一些想法。而这些想法,同样也是基于海军的需要。 “我们不知道到达缅甸之后可能会面对什么样的抵抗,到时候会不会发生激战,我们都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我们能够在那里设立海军站的话,舰队就可以在远航后进行进行修整,水兵们可以迅速恢复精力。而且在海战之后,也可以在海军站得到维护,就像现在一样。” 作为一名军官,沈贺飞自然会站到海军的立场上,甚至在他看来那些海军站就是未来的另一个基隆,西洋国家很多殖民地一开始都是这样的据点。对于海军来说,应该通过这次远航得到一些东西,得到一些回报。 当然,对于郑侠如而言,他根本就不知道沈贺飞的想法,对于他来说,如果说有什么比台北更为重要的话,也就是海军这次出航所承担的任务了。听着沈贺飞的解释,只以为这个是必须要的支持的他,立即出言表示了赞同。 “如果是为了那个任务的话,我这边可以少要一些人手,但是海军那边总不需要所有人吧。” 他的语气中带着些许试探的味道。然后又说到, “毕竟,他们那里重要,我这里同样也很重要。要不然等到他们把人带了回来。这边什么都没见好,到时候让他们住在什么地方?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接着他又反问道。 “还有舰队什么时候出发?在他们出发之前是不是能把尽量多的人送到我那里?” 章节目录 第237章 寄人篱下(求月票,求支持)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第237章 阿瓦城,是缅甸国都,在缅语的含意中,阿瓦就是“宝石”的意思,从伊洛瓦底江往王城看去,那梵式的佛塔、寺院林立,那一个个精美非常的寺院看起来,甚至比那王宫还要壮丽几分。可以说,如果论及金碧辉煌的话王宫也远不如这些寺院,在大明这样的事情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在这里,在这个举国上下都信奉佛教的地方,这一切都是再正常不过。甚至可以说,百姓们对佛祖的虔诚,远胜于国王。 尽管作为缅甸的国都,但是对于阿瓦城,国人并不陌生。在东吁王朝建立之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壮大,控制了大半个中南半岛,野心开始转向中国明朝。差水多七十余年前,东吁国王南达勃因派军数十万,分多路攻打云南。明朝以猛将刘綎、邓子龙等率军迎战,数月内即剿灭入侵缅军一万余人,又乘胜攻入缅甸,一直打到阿瓦城下,镇守阿瓦的南达勃因叔父、阿瓦侯猛勺投降。那时阿瓦城还不是东吁王朝的都城,不甘失败的南达勃因再次兴兵,又被明军大败,失去了北方不少领土,缅甸重新沦为中国的附属国,一枚“征南将军印”就能在缅甸大行其道,随便派出一个使节,就可以让国王俯首称臣,就可以让其举国上下为之臣服。 只不过,现在这一切的辉煌都属于昨日,今时的大明已经不见了昨日的气势,至少对于缅甸人来说,他们看到了一个王朝的没落。 去年失去昆明之后,永历皇帝和朝廷一路南逃至缅甸,从此便流亡缅甸,被东吁国王莽达收留,而流亡朝廷被安置在都城阿瓦附近,用竹子围造了一座城,里面建草房十间作为永历帝的住所,其他随行官员人等自行构房居住。 从此大明朝廷便于这阿瓦城对岸的郊居住下来以后,同国内失去了联系,那怕是包括边境地区的抗清实力之间已经很难保持联系,所谓“朝廷”、“正朔”不过虚有其名。甚至就连这缅王虽然允许他们入境避难,却始终没有给予正式的官方接待。尽管缅甸国王住在阿瓦城中、流亡入缅的永历君臣住于阿瓦城外,两者隔河相望,近在咫尺,双方却从未曾谋面。更有甚者,缅甸国王还派出军队“保护”他们,保护不过只是软禁罢了。 不过,现在似乎这一切都在改变,对于身处这竹城之中形同软禁的永历君臣来说,他们能够非常直观的感受到缅王对他们态度上的变化。 “陛下,臣以为,定是晋王于云南取得大捷,若不然,那莽达定不会如此客气!” 对于缅人秉性,久居云南的沐天波自然是极为了解。毕竟沐家世居云南,他们了解这些土人,这些土人从来没有什么所谓的仁义道德。欺软怕硬是他们的秉性。 “这缅人秉性欺软怕硬,若非是晋王大捷,其断不至于接连送来米粮,更不会对我等尊重有加。” 提到现在的尊重,他的脸色显得非常难看。想到去年八月十三日,缅甸国王派人来请他过江参加十五日的缅历年节。沐天波携带永历帝原拟赠送的礼品过江后,可缅甸君臣不准他穿戴明朝衣冠,强迫他换上民族服装同缅属小邦使者一道以臣礼至缅王金殿前朝见。按明朝二百多年的惯例,镇守云南的黔国公沐氏代表大明管辖云南土司并处理周边藩属国家的往来事务,体统非常尊贵。“征南将军”于西南诸国来说,几乎无异于朝廷,至于黔国公沐氏更尊贵不逊于明皇。而那时却完全颠倒了过去了,要光着脚身穿民族服装向缅王称臣,他内心苦恼可想而知。 而更让他想不到的是,在礼毕回来后,满怀屈辱的他对朝廷诸臣说:“三月在井亘时不用吾言,以至今日进退维谷。我若不屈,则车驾已在虎穴。嗟乎,嗟呼,谁使我至此耶?”说完为他自己所遭受的委屈而大哭起来。可结果礼部侍郎杨在、行人任国玺仍然还上疏劾奏沐天波失体辱国,要求对其加以惩处,面对这样的要求永历帝只好留中不发。 自从避入缅甸以来,那缅王初时还给予一些物资帮助,即所谓“进贡颇厚”。但是后来在弄清了他们的虚实之后,时常断绝供应物资,以至于朝廷诸人不得不依靠典当为生,即便如此,也时常遭其欺辱。但是最近两个月来,这缅王却多次给予大量物资,甚至就连缅王派出吏员态度也不见过的趾高气扬,那言语中更是恭敬非常。 “若是当初,听你之劝,我等君臣,又何至如此!落得今天这步田地!” 永历神色黯然的言语道,当初晋王曾试图将其迎回云南,可他却不愿回云南,不愿意在颠沛流离,不愿意在遭受那样提心吊胆的流离之苦。所以他选择了缅甸。 而在入缅之前,沐天波也曾试图劝说,让他留于边境,而不是深入缅甸腹地。他们认为把朝廷命运完全置于缅甸保护之下,万一缅甸当局态度发生变化,将带来难以预料的后果。可最后他却选择了深入缅甸,可未曾想非但“寄人篱下”,甚至还形同软禁。甚至就连人身安危,也是仰人鼻息。 而现在感觉到缅甸人的态度变化。只让他那有些压抑的心情。有了些好转, “若是晋王能得大捷,实是得天保佑,唯愿高皇保佑,能让我大明江山恢复……” 尽管早就没有了当初恢复河山的锐气,苟且偷安于这藩邦蛮地,但并不意味着他不想重新回到大明,不想大明江山恢复。 也正因如此,尽管不知道这缅邦土王为何态度大变,但总不免对李定国有所期待。毕竟这种期待,直接关系到他在这里的生活。 “沐卿家,你去查探一下,可是近日晋王又有大胜,若是如此,试探一下,问其可以否同意朕派人送信与晋王,祝其大捷……” 几个时辰后,在河对岸阿瓦城内王宫之中,莽达看着前来秉报的内臣,那眉头便是猛然紧锁道。 “明皇欲派人与李定国下旨祝捷?” 李定国什么时候打了胜仗? 就在莽达疑惑时,那边丞相便于一旁说道。 “大王,定是那明皇以为大王近日对其仁义之举,实是李定国大败清军所至,全不知实是大王仁义,不忍其受以饥寒……” 尽管忽奈嘴上这么说着,可这宫内诸臣谁又不知道,大王为什么一改对明皇的态度,不还是因为两个月前从驶来的洋船上的洋人带来消息嘛。 一开始他们还曾怀疑那个让人惊骇不已的消息真假,但是最终,他们还是在云南探听到了一些风声。尽管在云南清军千方百计封锁消息,但是去年清军于中国为明军大败的消息还是传播开来。 虽说云南传回的消息并没有说清军在中国腹地遭受什么样的惨败,但是却佐证了那些西洋人带来的消息——清军失去了整个江南,甚至在洋人的口中——“鞑靼人的皇上已经被明军击败”,正是这个消息,让莽达为先前的决定后悔不已,那里还敢对有明皇有丝毫不敬。所以才会命人多次“进贡”。以便挽回先前对方的轻视。 “王兄,此事万万不可,若是那永历遣使告知李定国,其过去数月间所受待遇,李定国若是兴兵前来报复,到时候王兄又该如何自处?” 站于一旁的莽白立即出立反对道,作为莽达的弟弟,现在的他可谓正处于流言的中心,在过去的几个月中,缅甸一直流传着“两个国王”的说法,也正因如此,他才会被莽达招回宫中。 “若是不同意其遣使李定国处,万一李定国兴兵于此,我等又该如何处之?” 忽奈急忙出言问道,作为缅王丞相的他,自从得知江南已经为明军收复的消息后,每每总会被噩梦惊醒,在他的记忆中,依然还残留着数十年前,明军大破国都的一幕,当时缅甸被杀者又岂止数十万。 尽管那时他还未出生,但是在爷爷以及父亲的记忆中,当年狂妄自大的惨痛教训,却一直影响着他,也正因如此,即便是在大王命人继绝给永历流亡朝廷运送粮食时,他也会私下里通过寺院的和尚向其提供粮食,以为将来寻得一线生机。 从去年莽白为一已之私怂恿大王对沐天波以非礼,再到现在他意图阻止永历遣使李定国处,在忽奈看来,根本就是在刺激明国,令缅甸陷入内忧外患之中,从而为夺取王位。 现在万一大国的雷霆之怒降临,以缅甸的国力又如何能抵挡,想到几个月前李定国以残兵败将都能让缅甸上下为之惶恐不安,如果不是因为他们不适应缅甸的天气,大量兵卒感染疾病,现在恐怕这个国都都已经被明军给占领了。如果是换成早些年,换成明军的精锐,几个月前,谁胜谁负还未尝可知。 “若是他李定国敢派兵,我等只需令那永历遣使令其退兵即可,如此又有何忧?” 莽白冷笑道, “就像上次李定国意进攻我国,夺回永历等人,损兵折将不说,最后只需永历一封书信,其不也就退兵了?” 莽白看着坐于王座犹豫不决的王兄说道。 “王兄,现在明国皇上、朝廷具在我手,我等只需待其以礼,待到他日明国大胜之时,将其归还明国,也算是大功一件,可若是现在将其交给明国,待他日万一清国击败明国,到时候,清军追究今日我等归还明廷之过,到时候又该如何自处?” 莽白看似一副拳拳为国的心思,可实际上,他的心里却有着他自己的打算,甚至在他的私邸中,还有清国的使节,对于一直试图谋夺王位的他来说,他自然希望将永历扣在阿瓦,只有如此,才能让王兄陷入两难之地,才能让清国、明国对其每每施以重压。 待到将来,清国明国的大军压境之时。就是他机会到来的时候。 “可,可王弟,你也知道,那西洋人言称,目下明国已经收复江南,非但南京已经收复,且十数万清军精锐,尽数为明国大将朱明忠所败,十数万大军十不还一,如此大胜之下,明国恢复天下只是早晚之事,若是我等再扣压明皇,他日明皇怪罪下来,到时候,我国又如何抗拒大国雷霆之怒?” 作为国王的莽达自然非常清楚,以缅甸的小邦之力,自然不能与明国抗衡,他不是他的爷爷莽应里,会狂妄到以小犯大,自以为能够击败大国,莽应里当年的惨败让缅甸的国力一落千丈不说,国土更是因暹罗独立而丧失大半。小明国那样的大国绝不是缅甸所能招惹的起的。 “王兄,那消息,不过只是几个洋人言语,谁知道他们是不是夸大其词,再者,众所周知,那李定国自永历逃入缅甸之后,又何曾有过大捷?” 莽白看着王兄,又继续说道。 “而且今日清国威胁近在眼前,那李定国即便是屡犯我邦,又能耐我何?只要永历在我手中,又有何惧?” 只要永历在手,那些明军自然没有什么可以让人害怕的地方。而对于他来说,那为明国的皇上,就是他手中的一个筹码。无论是对于明国还是清国,那位皇上都是无价之宝。当然,对于他来说也是一个机会。一个可以用来换取更多回报的机会。现在他只需要抓住这个机会,不让这个机会轻易地从手中离开。至于其他的一切,都会有它那位王兄所承担。 对于并不是国王的他来说,根本就不需要考虑因为软禁明国皇上和朝廷所带来的一切问题,甚至对于他来说,无论是明国的雷霆之怒,亦或是清国的威压,都是机会,都是他夺取王位的机会。 尽管他嘴上口口声声是为了缅甸,可归根到底还是为了他自己,为了夺取王位。 “可是那里李定国……” 不等他人说完。莽白便开口说道。 “不过就是一群丧家之犬,又有何惧?” 章节目录 第238章 擎柱(求月票,求支持)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永历十三年,对于大明来说,可以说是悲喜参半,先是昆明的陷落,从此,西南局势一落千丈。而后来江南的恢复,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西南的局势,甚至因为满清的刻意封锁使得江南的胜利,都没有传到西南。 而经过磨盘山一役,作为永历朝西南擎柱的李定国尽管重创了清军,作为战役的胜利者,却承受上战略上的失败,作为胜利者的他并没有品尝到胜利的果实。战役上的胜利,使其耗尽了最后的精锐兵力,之后未能再对入滇清军展开有效的打击。 此战之后,李定国余众不过数千,势力窘迫到了极点。直到贺九仪从广南率万人来与他会合,祁三升、魏勇等人先后均率部前来投归,军势才稍微有了一些恢复。随后他才将大营移孟琏,招安地方头人,耕种纳粮如内地一般行郡县例,以图休养生息,从而恢复实力。 而稍作安定之后,李定国便连续上疏三十余封给永历帝都石沉大海,从此与永历皇帝失去了联系。直到七月,白文选强攻缅都阿瓦失利回来,白、李才了解事实的真相,原来缅甸扣住了永历帝,二人决定攻缅抢出永历帝。九月,两人分别入缅,试图抢回皇帝。至十一月,李定国大败缅军,提出送还永历帝,作为退兵的条件。而缅方的回答仍然顽固非常,大有一副不为所惧的模样。最终,因为水土不服,加之疾病流利,导致兵卒损失惨重,白李两人只得重新撤回军队,以图来自日。 即便是如此,李定国仍然犹不死心,又派一支人马试图偷袭阿瓦,不久就被缅军击退,朝廷仍然在其手中。此时李定国眼见朝廷陷入缅人之手,加之又不甘心在云南边境土司之地久驻,一时间徬徨苦闷,不知所从,加之每日都有人在满清招降下纷纷投降,愤懑忧虑,尽管他每日里愁思苦想,思索摆脱困境的良策。 但是对李定国、白文选等人来说,既要在穷山僻壤的边境地区继续抗击清军,又要耽心在缅甸的永历帝的安全,弄得顾此失彼,心力交瘁。 若是于江南等地,此时又是一年的初春时节,如若是在四川等地,这会定是漫山遍野金黄色的迎春花。即便是云南,也会的迎春花也应该是的灿烂夺目。但是对于位于西南边境的李定国来说,因为这里一年四季如夏,所以并无四季之分,自然也就看不到了什么春光。 置身于河边,亲自擦洗着战马的李定国,偶尔会把目光投向远处,在那里,可以看到兵士们在河中洗漱,偶尔的可以听到他们的欢笑声。即便是因在这块小小的穷山僻壤之中,即便逆境如此,他们仍然为汉家的衣冠的与清虏撕杀。 想到这,他又想那些战死的将士,若是他们知道现在兵败如此,于九泉又会多么失望。想到这里,他默默的仰天祈祷着,祈祷着老天的保佑,祈祷着九泉之下的英灵保佑,保佑他能够迎回皇上。 之所以要迎回皇上,不仅仅是为了防止缅人与满清勾结,进而将皇上交予满清。还是因为皇上是抗清的大旗,如果这面旗倒了下去,那么大明就再也没有希望了! 尽管,他曾是反明的农民军,但是现在,他却也是大明的忠臣。甚至可以说,是大明朝最后的中流砥柱。 最后,一时情动的李定国甚至含泪看着那河水,在那里默默的自言自语道。 “若是这河水能入长江,一定要把微臣之心带予高皇,微臣必定誓死报效大明,恢复我汉人河山,如违此誓,必定是天诛地灭。高皇在上明鉴……” 说到动情之处,李定国尽是一副热泪夺眶的模样,他坐在溪旁,看那河水淙淙地把流向远方,似乎是在想着这水能不能到达长江。能不能把她的心声带给高皇帝,怔怔地不觉发呆了。他就这么看着那河水。 过了不知多少时候,忽然他听得侍卫轻声禀道: “王爷,有三名云南士子等候在营门外求见。” 有云南士子求见? 李定国微微一愣。因为满清的封锁,云南士子很难突破封锁线来到这里。 “他们有什么事吗?” “他们说是有安邦定国的大计献与王爷。” 安邦定国的大计? 会是什么大计?心底略微一愣,李定国笑了笑,然后默不作声的点点头。随后才起身回到那栋与云南土家民舍并没有多少分别的竹楼之中,见门外有三位士子皆穿着长袍马褂,而且皆都剃发,他的眉头微皱,尽管知道他们剃发易服也是迫不得已。但是心底隐隐有些不快,不过他知道,这些人绝不会是来游说他投降的,别说是他们三人,便是他军中将领若是有人敢言投降,也会被他立即下令斩首。如果说他们有所耳闻的话,自然不敢来游说他投降。 一行三人,见到李定国后,便立即恭恭敬敬地向他一躬到地,然后说道: “昆明府生员王万武、刘本邦谒见王爷。” “长沙府生员张扬峰谒见王爷!” 长沙府生员! 在这里见到昆明的生员,倒是不奇怪,可是长沙距离此地又何止千里?身为陕西人的李定国,南北征战几十年,自然知道从长沙往昆明,一路艰难险阻,不知历经多少风险才来到这里。 于是他便又看了这人几眼,这人的口音听起来,倒是更像云南口音。这都不奇怪。如果说他说话不是云南口音的话,恐怕连青军的封锁都突破不了。 虽然心底有些好奇,但是李定国仍然邀他们三人进门,然后请三人坐下了,随后才问道: “三位先生等下顾至此,不知有何赐教?” 其中一位银须拂胸的长者拱手说道: “非是我等有何赐教,而是……” 三人之中年龄最长的刘本邦,看着李定国,神情有些得意,又有些激动的说道。 “而是我等给王爷报喜来的!” 听着报喜,心底微微警觉的李定国不露声色的说道: “报喜?这又有何喜?” 在说出这句话时,他甚至已经做好了随时准备杀人的念头。他们难道当真不怕死?是来游说自己投降? 他甚至已经打定主意,只要他们敢开口说出一个“降”字,便立即命人把他们三人拖出去砍了。 王万武则于一旁说道: “长远兄,你就别卖关子了,直接将此好消息告诉王爷便是了。” 朋友的劝说让刘本邦这才打消卖关子的念头,拱手,笑道: “王爷可知,近来为何清虏因于昆明,裹足不前?” 听刘本邦这么一说,李定国这才想起,这几个月来,似乎吴三桂一改当初穷追不舍的态度,再无步步紧逼之势,而是与一旁观望。也正因如此,他才会与白文选商定再次入缅,迫使缅人归还皇上。 刚开始他以为是因为吴三桂的军队也遭受了惨重的损失。难道说还有其他的原因? “哦,是为何故?” 在说话的时候,李定国看着故意卖着关子的两人,又把目光投向那一言不发的张扬峰,见其一副镇定模样,心下暗自想到,也许,这人才是三人的主心骨。或者说他们三个人以这个人为为首? “因为……” 看着李定国,刘本邦继续卖着关子说道。 “因为我大明非但已经重夺南都,且亦重新恢复江南半壁江山!” 什么! 李定国猛然站起身来,惊讶道。 “什么,你说什么?” 在这一刻,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说什么?他说的是什么? “去年延平王郑成功领兵二十万于海路北伐,自江口入长江,一路直取南京,随后传檄而定江南,兵部侍郎张苍水领兵西征,轻取江西,江淮经略使朱明忠于宿迁大败达素十万清军,10万精兵,活着逃回的顶多只有不到万人……” 惊人的消息,让李定国只觉得一阵目眩,他从未曾想到,有朝一日会听到这样的好消息,多少年了,他似乎从没有听过这样的好消息,只是现在这个消息,到底是真是假? 如果说这个消息是真的话,那岂不是意味着这局是对大明更加有利了? “这……是真的?” 李定国看着刘本邦,最终还是把目光投在张扬峰的身上,他觉得这个人才能证明这一切。 从进入房中,一直沉默不语的张扬峰,看到李定国把目光投在自己的身上,他这时才站起身来说道。 “在下大明江淮经略使忠义军军正司军正张扬峰,见过晋王!” 站起身的张扬峰,一边介绍的自己的身份。一边看着李定国,见其似有些疑惑,然后解释道。 “去年,经略使于宿迁大胜之后,既命军正司务必派遣人员与晋王,与朝廷取得联系,在下奉经略之命,于长沙启程,入滇后几经查探,一路上幸得我大明忠义之士协助,方才探得晋王下落,又得刘、王两位仁兄相助,方才入晋王所在……” 张扬峰的话语显得很是平静,那看似简单的话语中,到底隐藏着多少艰难险阻,恐怕只有他自己才知道,毕竟为断绝西南与东南明军之间的联络,身为五省经略的洪承畴曾严令内地闲杂百姓不得入滇,入滇者杀无赦。 清军之所以如此,是试图通过消息上的封锁令永历与李定国不知东南的情况,进而做出误判,甚至还可以因此动摇其军心,令其以为自己是孤军,进而心生绝望,最终不战而降。当然也可以让内地的那些反清武装产生同样的误判,而这正是他毒辣的所在。 而为了能够与西南朝廷取得联络,朱明忠早在去年,就命军正司先后派出三十余人前往西南。 但是因为这一路上的艰难险阻。直到现在,只有张扬峰一人,成功到达李定国营中,而这多亏了他母亲是贵州人,加之擅长学习语言,一路上时而隐于山林,时而避入马帮之中,如此,才成功冒充了云南人,方才安全抵达昆明,进入昆明后,又几经查探,才算是探听到李定国的下落。 看似简单的言语背后到底冒着多少艰难险阻,恐怕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啊,你,你是从东南来的,可,可有凭证!” 惊喜交集的看着张扬峰,李定国连忙急声问道。 尽管他自己也曾探听到清军似乎在内地大败,但是消息凌乱,以至于根本无法判断真假,这是因为清军不仅封锁西南,就是对自己人同样也封锁消息,也正因如此,才无法断定目前的形式。现在,眼前的这个人,却是从东南来的,他不仅是东南那边派来的密使,更重要的是他将一个能够震奋人心的好消息带到了这里。让李定国立即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从未曾有过的希望。 在过去的几年间他不断的坚持着,遭受什么样的挫败,他都在坚持着。他相信只要朝廷在,只要皇上在,大明就有希望。也正因如此,无论是面对什么样的困难,他的心中总是满怀着一线希望。但是,在满怀希望的同时,他的心底同样被一种绝望的情绪所困扰着。毕竟局势正在一天天的恶化,可是现在局势却突然明朗了起来。突然朝着队大明更为有利的方向发展着。这又让他如何能不激动? “在下有经略上呈朝廷的奏折。” 在张扬峰取出那份奏折时,李定国的面色微微一变,然后无奈摇头苦笑,却并没有言语。 现在朝廷于缅人之手,即便是有了这奏折,又能如何? 就在李定国摇头苦笑的时候,张扬峰看着他说道。 “晋王可是担心皇上与朝廷身处缅甸?” 他知道? 诧异的看着张扬峰,李定国又听他说道。 “晋王无须担心此事,下官出发前,曾得上峰密令,我家经略定会派兵救回朝廷,如果在下所料不差的话,现在经略所遣援军,应该已经在路上了!” “什么?援军?” 李定国定定神诧异道。 “援军?朱经略的援军从何而来?” 章节目录 第239章 变数(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我们要走向大海! 接到从基隆发回的捷报时,朱明忠的神情显得颇为平静,甚至就连同看到捷报中报中提到的施琅身亡时,他的心底也没有丝毫波澜。 因为他知道,一切不过只是刚刚开始。 这场与清军水师的海战,表面上是忠义军海军舰队与清军水师的战斗,实际上却标志着旧式水师的没路以及新式舰队的崛起。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现在忠义军海军舰队已经成长起来了。尽管它距离真正的海军还有一定的距离,但至少从现在起,这支海军已经走向了大海。 “经略,算算日子的话,他们应该已经启程了!” 钱磊看着经略,轻声说道。 “按报告上说的所有受创的军舰,都会在二十天内修复,一但军舰修复完成,舰队就会启程,没准,现在他们已经通过台湾海峡了!” 钱磊的话让朱明忠点点头,然后说道。 “嗯,通过海峡之后,虽说是逆风航行,但最多也就是一个来月估计就能到达南海,中间可以靠岸获得一次补给,然后就是马六甲,通过马六甲之后,一路向北,然后就能到达缅甸,然后就可以从……” 仰光,现在好像还不存在,按照汤玛士等人的描述缅甸沿海只有一些渔村,并没有什么城市,毕竟,就历史上来说,缅甸并不是航线上的必经之地,欧洲的船只在印度的据点或殖民地获得补给之后,就可以直接驶往马六甲等地,而不需要驶入缅甸,也正因如此,加之缅甸除了稻米并没有其它的产出,才使得那里在大航海时代中不过只是一片“空白”。 “然后就可以伊洛瓦底江一路逆流而上,直抵缅人的都城,若是他们拒绝归还陛下与朝廷,到时候,便把阿瓦城彻底夷为平地!” 朱明忠冷笑着,那眉翼甚至微微一抽,他给王安民的命令非常简单——迎回圣驾,如果缅人阻拦的话,那么则无需顾忌其它,可以屠城、可以炮轰,总之,对于缅人,不需要手软。 之所以会下达这样的命令,是因为朱明忠不会忘记历史上的“咒水之难”,缅人必须要为他们的“背信弃义”付出代价,即便是现在,他们同样也要为他们的“大不敬”付出代价。 “可惜,这一次,咱们的目的是为了迎回朝廷,如果不然的话……” 沉吟片刻,朱明忠朝着远方看了一眼,然后冷笑道。 “即便是把缅甸上下血洗一遍,也不解本官心头之恨!” 尽管并不明白经略为何对缅人如此敌视,但钱磊却知道什么是“杀鸡给猴看”,毕竟,在这次大明浩劫之中,西南诸夷所表现出来的皆是“大不敬”之举。 “经略所言极是,待到他日驱逐了清虏,再教训他们不迟,这西南藩邦若是不加以惩治,又焉能体会我中国雷霆之怒!” 点点头,朱明忠并没有继续说什么,而只是看似随意的问道。 “现在,北方那边可有什么动静?” 对于缅甸的怒火,不过只是因为对其“背信弃义”的敌视,而对于江北来说,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北方,还是清虏。 “回经略,似乎,那酋首至今都没有南下的意思。” 提到身处济南的清虏酋首时,钱磊的语气中略带些许疑惑,毕竟,现在,清虏表现的委实太过奇怪,他们并没有急着南下,这显然和当初对清虏的判断有误,原本按照对“顺治”的性格推测,认为他必定会在春天之后匆匆南下,可谁曾想,他现在仍然止步于济南,不见丝毫南下的动作。 “他现在不南下,对咱们更有利一些,毕竟,咱们也需要时间练兵,需要时间制造兵器装备!” 有时候,朱明忠发现自己的运气似乎一直不错,去年如果达素的南下不被拖累的话,去年的宿迁之战谁胜谁负还未尝可知,而现在,顺治同样也是于济南裹足不前,同样也留给他征召新兵、训练部队的时间。 只要再有一两个月,那些新兵就会脱胎换骨,到时候,即便是顺治领兵三十万,又能奈我何? 运气! 这是运气吗? 既是,也不是。 达素之所以不敢火速南下,是因为他惧怕郑成功十几万大军的威名,唯恐兵力不足时,仓促南下,被郑成功击败,所以才会等到几路大军汇集之后,方才敢南下。至于顺治之所以裹足不前,是因为军中诸将在达素兵败之后,皆不敢轻易孤军南下,而朝中诸臣亦不敢让其身陷险境,对其南下亲征更是百般阻挠。 正是这一系列的原因,导致福临只得在济南一边练兵,一边等待着“时机”,只是这时机,其实早就不在了! 清军什么时候南下? 尽管明知道,随着十几万新征兵的征召和训练,现在最危险的时刻已经度过,但是几十万清军于北方集结,造成的压力,仍然像是根心头刺似的,让朱明忠不得不每每小心谨慎的应对着来自北方的压力。 “经略,根据目前掌握的情报来看,清虏酋首福临虽然主张南下,却为其朝中诸臣牵绊,其朝中诸臣皆不意其身临险境,加之其现在亦无当初锐气,所以其于济南裹足不前,应该与当前于各地流传的其母淫乱宫讳有很大的关系……” 提及这件事时,石磊禁不住朝着经略看了一眼,这《庄妃秘史》也好《补遗》也罢,都是出自经略之后,按照经略的说法,是要从名声上把对方搞臭,搞到臭不可闻,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动摇清虏于北方的所谓“正统”地位。 而事实证明,这一策略是有效的,非但有效,甚至可以说,是效果显著,在《庄妃秘史》以及《庄妃秘史补遗》于北方流行之后,非但造成了京师满人内部人心动荡,甚至就连北方的士子也有很多人不耻其淫乱之行,纷纷南来投奔大明。在石磊看来,这两本话本,最大的作用就是告诉世人,满清蛮夷是何等的荒淫无度,即便是其主张“中华教化”,也不过只是披着一层皮罢了。 甚至就连同那拜孔圣,也不过是洪承畴与床上的邀宠献策罢了,其母荒淫如此,身为皇帝的福临,又怎么可能是明君,至于“大清国”,又怎么可能为“主中国”。 “这样很好……” 朱明忠点点头,对于诸如《庄妃秘史》之类的小说话本的作用,他只是报着尝试的态度,但是却没有想到效果会如此的显著,也许是因为,这个时代的人们还没有经历过几百年后的“战争宣传”,面对全方面的“立体舆论攻击”,只能被动应对,甚至接收,加之人们对于宫中秘闻,总是有那么几分的好奇心,如此一来,自然是事半功倍。 “这个书册,可以再接再厉,可以再编出一些书册,在其中再引入一些清虏重臣,让故事更精彩一些!” 看着石磊,朱明忠继续授意道。 “四石,现在最关键的是什么?是要想办法制造清虏内部的动荡,只要令其内部陷入动荡之中,才能够令其不至于南下,从而为咱们争取时间。” 以卑鄙的手段达成高尚的目的,或许这种手段看似颇为卑鄙,但朱明忠并不在意,只要能够打击敌人既可。 “可是,经略,现在也就是范文程等人在阻止清虏酋首南下,若是其因为书册所引起的积愤,一怒之下杀范文程等人,到时候,谁又能阻止其南下?” 石磊的提醒,让朱明忠微微一愣,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书册中的那些“艳情故事”确实打击了清虏的士气军心,确实动摇了清虏所谓的“正统”,但是如果福临一怒之下杀人的话,那些不愿其身犯险境的汉臣被杀的话,到时候,事情恐怕就会更难办。 “一年!” 沉默片刻,朱明忠看着石磊说道。 “我现在还需要一年的时间,只要这一年没有大的战事,一年后,江北就可以动员至少二十万大军北伐,到时候,再也没有人能够阻挡咱们的脚步,可如果清虏南下的话,到时候……” 尽管并不害怕清军南下,但是,对于朱明忠来说,现在与清军大打出手,并不符合长远的利益。 北守南攻,这是于南京商定好的策略,同样也是符合江北现阶段利益的。如果福临南下,极有可能导致眼下局面的瓦解——如果福临兵败,到时候是乘势北伐,还是止步不前,都是问题? 如果乘势北伐,到时候,即便是忠义军打到京师城下,又该如何? 到时候,在永历朝廷没有迎回的情况下,京师、南都皆已克复的情况下,在自己未能出府自立的困境下,一但郑成功另立藩王,到时候这局势该怎么收拾? 一年! 为了避免各种变数的出现,朱明忠需要争取一年的时间!他需要用一年的时间作准备! “毕竟,这些变数,都不是咱们可以接受的,四石,你要想办法在京师那边做些文章……” 章节目录 第240章 暗线(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京师的春夏之交,正是风沙最多的时候,从漠北吹来的风沙使得整个京师都笼罩于一片似雾般的沙尘之中,尤其是到了夜晚,这风一吹,裹着那槐树梢头响起的风哨,整个京师便如鬼域似的,伸手不见五指不说,那似雾般的沙尘,更是让人睁不开眼,透不过气来。每年到了这个时节,到了晚上,若非是不得已,人是断不会出门的,一个个的无不是窝在家里,把窗户关好,听着那风沙敲打着窗户纸的声响,睡上一宿。 可对于有些人来说,却没有任何选择,总是会被事情催着,或是心不甘,或是情不愿的外出。不过若是换成个当官的,这日子自然好过一些,即便是没有八抬的大轿,也有两抬的轿子,那轿衣上厚实的绿呢一挡,那风沙自然也就被挡在了轿外,只是这样一来,却苦着的轿夫。 轿夫眯着眼,抬着轿子往前走的时候,手打着灯笼的府中亲仆,在前面引着路,就这么在这街头走着,在这伸手不见五指,宛若鬼域的街上不知拐了几道弯之后,待到了一座府邸前,那轿夫才停下,轿外的亲仆隔着轿子轻声说道。 “少爷,金相爷的府上到了!” 轿外的声音让原本闭目养神的程四远,睁开了眼睛,“嗯”了一声。在轿帘打开的时候,那扑进轿中的风沙让他只觉得一阵窒息,好一会才适应过来,在他下轿的时候,金府的府门已经被敲开了,那府里的仆佣瞧着灯上的“程”字,早就得了吩咐的他,急忙过去请安道。 “程大人,老爷在书房等着您哪!” 众所周知,程四远是吏部汉尚书金之俊的得意门生,说起来,这程四远倒也不是说文采有什么出众的地方,可人若是投了脾气,总会被赏识,就像金之俊对他的赏识一般。 “有劳,金大,这样的天,还劳你这么侯着,实在是辛苦,这点碎银子,留您喝茶……” 进门的时候,程四远已经摸出了一小块碎银子,银子不多,顶多也就是一两多,可塞到金大的手里,却让他的心头一暖,虽说这年月,来办差的人想进相爷的门,怎么着也得塞个百把几十两银子,可那是办事的、跑官帽子的,眼前这位程大人,却是老太爷的心腹门生,这银子给的是心意。 “哎,程大人,您太客气了。” 嘴上客气着可手里却把银子收了起来,然后便领着程四远去了书房。 “用达,快坐,坐,金大上茶!” 学生的到来,让原本看着书的金之俊,放下书,立即吩咐佣人侍候着,那言语间神情中的亲近,落在金大的眼中,更是让他在心底对眼前程四远高看上几分,也就是程四远,能让老太爷这么敬着。 上了茶,金太便恭敬的退了出去,然后将房门关上,又过了片刻,金之俊才看着程四远问道。 “怎么样,有消息吗?” “回老师,这是前几日收着的信!” 见这屋中只有他们两人,程四远便从怀中取出了一封信,然后递到金之俊的桌上。 接过那封信,金之俊立即展开信看了起来,片刻后,他才长叹道, “用达,这件事,多亏了你从中周旋啊!” 金之俊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特意盯着程四远仔细打量了一番,直到现在,他都没有办法确定,眼前的程四远到底是什么人,他究意是和自己一样是被逼无奈,还是说,他本就是南边的人。 其实,从一开始的时候,在那些门生之中,金之俊并没有瞧得上程四远,毕竟眼前这人的才学并不怎么出众,可是当南边开始流放事清官员的家人之后,通过一次接触,却让他不得不把其引为“亲信门生”。 究其原因,是因为程四远向他承诺,可以保他举族安危冷暖。而当时正纠结着如何选择的金之俊,尽管明知道这个承诺需要付出代价,但是为了金家举族上下数千口人的安危,他仍然选择了接受,毕竟,他金之俊总是姓金。 不过那种保证安危,并不是说不流放金家,甚至为了保证金之俊的安全,金家还是第一批被流放的,只不过金家并没有被流放到台湾,而是被迁至舟山。尽管对外界的的说法是金家已经被流放到了台湾,为此,太后、皇上甚至还特意下旨安慰。 可金之俊知道,所谓的流放不过只是演了一出戏而已。为的是让他金之俊能够继续身在满清朝中,身居高位,为的是他金之俊能够继续向南边传递消息,并且将南方的打算,变成他金之俊的想法告诉朝廷,然后促成此事。 就像出兵台湾一样,在外人看来,他金之俊提出这个建议是为了保住金家,为了他自己,当然也是为了避免朝廷汉官人心动荡。可实际上,他之所以提出那个建议却是出于南边的提议。 南边为什么希望福建水师用兵台湾? 一开始,他还不明白,但是现在,福建水师的大败,却让他总算是明白了其中的究意,是为了重创福建的军力,基隆一战,不仅福建水师几乎全军覆没,随之覆没的还有万余步队,对于福建来说,损失不可不谓之惨重。而现在,又有消息称郑成功将用兵福建。 对于朝廷来说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福建能不能保住都是个问题! 而对于南边又意味着什么?不仅仅意味着郑成功及其麾下诸将会把注意力放到其家乡福建,如此一来,自然无暇顾及江北。而这正是朱明忠所需要的。 也正因如此,金之俊总算是对那个未曾谋面的朱明忠佩服的五体投地,如果说一开始,他还有些迫于无奈的“顺水推舟”,那么现在,却是心甘情愿了。久经宦海沉浮的他,从朱明忠的几次布局,已经发现,此人的手段远在清虏,甚至郑成功、张煌言之上。 既然是范文程、洪承畴也不见得是其对手。 更何况,现在那两位,早就在其的一番谋划下,正处于焦头烂额的地步。那里还有心思问及江北。若是论不战而屈人之兵,那位朱经略当真胜常人一筹。 看完了信,知道家人在舟山已经安顿好了,而且没有任何危险后,金之俊才点头说道。 “多亏了那边的照顾,用达,还请务必替为师转达为师的谢意。” 尽管不知道程四远是和他一样被迫,还自愿,但是通过自身的遭遇,金之俊很清楚,这所谓的流放之中,不知有多少是真,多少是假,在这京城之中,像他一样,或是因家人安危,或是因身为汉人,或甘心或被迫为南边驱使的又岂止一人?不定嘴上说着恨不得食其骨的,私底下,早也就通了“贼”,为“贼”所用了。 或许,现在他之所以心甘情愿,为江北所驱使,其中未尝没有这方面的原因。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希望金家在将来不至于遗臭万年,趁着现在还有机会的时候,与江北合作,总好过将来被清算。 更何况,按金之俊的估计,若当真是现在仍然留于这京中的江南汉官中只要有三成为江北所用,那这满清朝廷是万万不可能做稳这天下的——这些看似无用的京中汉官,或许没有其它的本事,但是想要败坏起国政来,甚至都不需要自己亲自动手,只需借那些满官的手,便能让这国政败坏起来! “学生必定会将老师的话传过去,其实,学生这次来拜访老师,还有一件事要麻烦老师!” 程四远看着金之俊,神情依然显得很是恭敬,这正是金之俊欣赏他的原因,他从来不会因为掌握着其“命门”,而显出丝毫不敬,甚至比之寻常的门生,对其还要恭敬几分。 “哦,用达,有事尽管直言!” 在程四远走近之后,金之俊微微前探着身子,然后听着他拜托的事,程四远的声音不大,即便是在这房中,也只能让两人听到,听着他的话,金之俊的脸色时而变幻着。 在程四远说完之后,金之俊的神情显得有些凝重,皱眉沉思的他,沉吟片刻后,才说道。 “这件事,恐怕不好办啊,若是操之不慎的话,只恐怕……” 这件事,确实不好办,一不小心可是要丢脑袋的,甚至可以说,即便是勉强保住了性命,也不见得是件好事。 “老师,这件事,有其它人去办,到时候,老师,你只需要按先前所说,推上一把就行了!” 看着皱眉沉思的金之俊,程四远又说道。 “老师,像这样担风险的事情,家里自然不会让您去做的,对于您老,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家里可是要有大用的!” 这个“大用”究竟是什么样的大用? 这可以有几方面的理解,但在金之俊看来,这种大用恐怕更多的关系到将来,当然眼下,他们同样也需要他,毕竟,像他这样身居高位的,并没有几个。 沉思片刻,金之俊看着程四远说道。 “用达,这件事如果真要办的话,一定不能由咱们去办,不妨让那些人去办这事!” 章节目录 第241章 御史(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这天一大早,新任的都察院左都御史利庆来到了衙门。 谁都不知道这小子怎么当上了左都御史,不过似乎和几位大人的举荐有很大的关系。 虽说是满人,而且年龄尚不到四十,但是利庆的清廉刚正,一直被朝中的官员们传为美谈,甚至被描绘得有点神奇了。顺治三年,他以御史的身份,弹劾了多尔衮,当年多尔衮可是摄政王,还正是炙手可热的时候!那次弹劾倒是利庆名满天下,可随后就被赶回了盛京。几年后,虽说多尔衮死后被皇上收拾了,按道理说,当年弹劾多尔衮的利庆应该得到重用,可对于这个愣头青,皇上也好,朝中诸臣也罢,都有意无意的选择了无视。 不过这次他荣升左都御史,倒是让所有人无不是一愣,怎么把这个愣头青放在这个位置上了。而听说他今天要“到衙视事”,都察院里自然是无人敢不来,无人敢迟到。 不知多少年来,京官们都有这毛病,欺软怕硬,是京官的通病。所以,一大早,他们就匆匆来到衙门,等着这位利大人了。 离卯时还差盏茶的功夫,都察院门口一阵锣响,众人便知道,这一定是利大人到了,连忙赶到门口迎接。利庆下了轿子,从容地登上台阶,向迎接他的官员们一拱手说。 “哎呀,大家不要这样,都是熟人,不必如此拘礼。” 他边说边走,来到大堂坐下。 “诸位,你我皆是熟人,利某在这都察院中十几年,你我是为故旧,何必如此不安呢?来来,都先请坐了才好说话嘛。” 这都察院里的众人,听他这么说,心里顿时敲起鼓来,就是因为了解他,所以一个个才会拘着礼。原本猜想着他会不会来个新官上任三把火?可现在听他这么一说,心里反倒都平静了下来。 右副都御史李存安因为与利庆原本关系倒还算不错,所以也就比别人更觉得随便一些,他亲自沏了一杯茶送了上来说。 “利大人,当年咱就说过,早晚有一天,您非得得皇上重用不可,您看,这么些年,到了今个,您老可就出头了!今个是这都察院,这清水衙门,不定明个,就调转到其它衙门里了,到时候,您可得多多提携小弟!” 利庆还是那副老模样,他只是嘿嘿一笑。然后看着刻意与其拉近关系的李存安说道。 “不过,老兄刚才所说,御史衙门是个清闲地方,在下却不敢苟同,这也正是利某今天要说的第一件事。只因为我等过去只是在“等”,才出现这种局面的。难道非要下边出了事,有人举报,我等才去管吗?才去问吗?若真如此,那么又何需设立都察院?” 说着他向上一拱手,正色说道。 “皇上圣明,素来看重吏治,这正是我等身为御使们大显身手,报效皇上的时候。若是我等成日坐在这里吃闲饭,别说皇恩,就连这点俸禄也对不起!” 说到这里,他向下边看了一下,见众人都听得很认真,他点了一下头,然后继续说道。 “利某虽是满人,只是勉强读些书墨,但却也知道,这“文死谏”是做御史的本份。若是我等没有这个胆子,还是趁早卷铺盖走人!” 见下边,无人不听,利庆便接着说了下去。 “利某于都察院十余年,最见不惯的却是另一等人,这种人最不可取。他办事不分轻重,见什么就写什么。拿着些鸡毛蒜皮的事,就大作文章。把自己轻贱到这份上,别人还能服气吗?今个儿我把丑话说到前边,往后谁再参什么“某某贪污银子十余两”或者“某某于朝会时困顿”之类的东西,我利某人就先弹劾你一个“琐碎亵渎”!” 这边一上任,利庆便烧起了他的三把火,就在他烧起这把火的时候,他并不知道,这都察院不过只是刚刚开始。 风裹着尘沙在树梢头吹响了一阵阵风哨声,这风哨声听着就像是关东的风一般,听着那风哨,甚至让有一种回到了满洲的感觉。 对于身为满人的利庆来说,虽然他嘴上说着没读多少书,可是他却也是满人中少有的几位翰林,不过因为他的性格耿直的关系,在都察院中不知得罪过多少人。所以虽说有几分才学,却一直得不到施展,更得不到重用。 此时,对于刚刚升任都察院左都御史的他来说,就着油灯,趴在桌前的他,倒是没有看着各地的文书,而是翻看着一本书。 风沙敲打着窗纸发出沙沙声,虽说窗户关紧了,可是那风沙仍然会顺着窗缝吹进屋中。若是搁平常,或许他会用张纸糊一下。但是现在,瞧着面前的书,他的脸色却显得极为难看。 “只见那庄妃穿著只有汉人妇女才着的肚兜,外罩一袭轻纱,就这般尽乎赤裸的站在范文程面前。而庄妃因得皇太极宠爱,娇躯日益丰腴圆润、凹凸有致,薄纱掩映下的胴体肉光淋漓、体态风流,加之眉目唇角更是暗藏春意,风流尤物的妖娆魅力尽显无遗,每每相见只引得范文程口干舌燥,那胯下阳物的蠢蠢欲动……” “无耻!” 不过只是看到这一段,利庆即怒气冲冲的恨不得把手中的这本《庄妃秘史》撕得粉碎,他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在他看来,这书中之言且不说其是不是虚构,但就是涉及到宫讳之事,涉及到当今太后,就实属大不敬,而让他更为心恼的却是居然有很多人在私下传阅此书。 “无耻至极!” 又一次,利庆在那里沉声骂道。 原本对于刚刚升任左都御史的他来说,还想着派人去体察民情和纠察吏治,然后好好烧上三把火。可未曾想,不需要出京城,眼前便有这么个涉及到宫讳禁事的大案等着他。 “这书居然于京城之中公开传阅,于天下公开贩卖,这天下的官员难道都是饭桶吗?” 在利庆如此痛骂的时候,他显然忽视了一点——不是官员是饭桶,而是所有人都在装聋作哑,毕竟这书不仅涉及到宫讳秘事,而且还牵涉到十几位满汉勋贵,这书在私下里传着,大家都可以装聋作哑,可如果谁掀开此事,且不说会引起什么样的轩然大波,便是将此事掀开的人,也不见得会有什么好下场。 毕竟,这书中还涉及太后、皇上,甚至就连皇上的皇位,也是太后用身体换来的,这书“污秽”如此,又有谁敢挑开此事。 “若是将此事上书朝廷的话……” 别说是其它人,就是利庆自己,在想通其中的环节之后,那眉头也是紧皱着,他未曾不知道其中的风险,同样也明白,为什么大家都在那里装聋作哑,不是不知道此书流传越广,越于大清不利,而是因为无人敢提。 “即便是朝中禁毁此书,又有何用?” 沉吟着,盛怒之中的利庆,不禁有些犹豫,一直以来并不喜欢这种话本的他,并不知道这书已经流传了那么长时间,甚至若不是于家奴手中获得此书,他根本就不知道,世间会有此书。 而更让他惊骇的是,此书在内城几乎达到人尽皆知的地步,既便是满人,也喜欢探听些许宫讳秘闻,而这本《庄妃秘史》则尽可能的满足了他们的好奇心,而更让人惊骇的是,书中对于盛京以及京师的皇城的宫殿,描述可谓是极为准确,也正因如此,私下里人们更愿意相信这《秘史》是事实,而不是虚构。 “此书已经流毒甚广,既使是现在禁毁,恐也难禁其流毒……” 尽管嘴上这么自言自语着,但是这会利庆却又想到今日他在都察院说出的那番话。 “文死谏!” 新官上任的时候,他就曾这样对其它人说,而现在,落到自己的身上,怎么就能如此瞻前顾后。若是如此,又怎么能让其它人做到“文死谏”? 坐在书桌前,利庆整个人都陷入了沉思之中,他看着桌上的书,脑海中浮现出了那些人看着此书里那副淫秽模样,心底顿时升涌出一团怒火,同时,他又想到了皇上对他的恩典。 “皇上升自己为都察院左都御史,不正是取你的耿直吗?若是你将此事隐瞒,如其它人那般装聋作哑,又焉能对得起皇上的对你的信任?” 可,若是皇上知道这一切,又会如何? 在利庆的心中,无数个念头翻滚着,在他看来,今日之所以能够晋升都察院左都御史,完全是皇上对他的恩典,皇上对他恩遇如此,他又怎么能像其它人那样装聋作哑,可另一方面,他却也知道,这样的事情,传到皇上的耳中,等待他的会是什么。 绝不会是皇上的赏识,到时候,等待他的必定是皇上的雷霆之怒,作为掀开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他非但不会有丝毫功劳,甚至还可能因此丢官,甚至丢掉脑袋,可……有些事情,必须要有人去做! “为了大清国,为了皇上,只能如此了!” 喃喃着,利庆拿起了纸笔,然后趴在桌上书写起来…… 章节目录 第242章 奴才(第二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次日一早,利庆的密折直发济南,一份折子,瞧着不怎么起眼,但是不过短短几天之后,就在整个“大清国”掀起了一阵前所未有的波浪来。 利庆的折子一出,立刻便震惊了大清,也震惊了满清上层。过去,身为皇上的福临可以和其它人一样,为了母后的清誉装作不知道,但是现在他却不能放着这件事不管,于事立即下了另一道旨意: “不良奸商勾结江南海贼,散布**,抵毁朝廷,罪不可恕,着即严查售卖此书之奸商……利庆等一干人等私阅禁书,罪亦难饶,着即革职拿问。” 前面是禁毁《庄妃秘史》,接着是查办利订,如此一来,朝廷上下,可谓是人心惶惶。当有人来向利庆传旨时,利庆不过只是一笑。 “奴才知罪。” 说着他便他抬起手来像拍蚊子似的掌了自己一个嘴巴说道。 “这事儿谁都不怪,要怪只怪我生就了这张臭嘴。这事是奴才一个人上的折子,全都是奴才一个人的罪过!” 这会利庆倒也干脆,他直接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在自己的身上,其实,除了他,也没有谁敢参与此事,待到传旨革去他的顶戴的时候。 甚至都不用别人动手,利庆倒是先把自己的顶戴给摘了下来,然后说道。 “唉,这顶戴是皇上赏来的,今个皇上又要收了回去,奴才倒也没有怨言,这件事,奴才总归是要说,皇上当初点奴才当这个差的时候,这话,若是奴才不说,便对不起这顶戴……” 如此的话语,莫说是旁人,便是消息传到外城,传到那些素来瞧不上满官的汉官耳中,也忍不住为利庆叫声好,不过叫这声好的时候,大家都在瞧着,瞧着这风波会怎么演下去了。 众人瞧着宫里头,宫里头庄太后依然是一副不为所动、似乎不曾得知的模样。在这个时候,大家又岂不知道,庄太后是绝不会说什么的,想着那书中所描述的庄太后的绝代妖娆,旁人忍不住羡慕起范文程等人的“福气”。 只是不知道,这皇上瞧着那位“亚父”又该如何? 当众人的心思纷乱的胡思乱想的时候,在济南城外一处富家庄园内,顺治这会正在大发脾气地训斥着一位满臣。旁人也不知道这人前头说了些什么,只见这会皇上都已被气得五官错位。 “哼哼,好你霍得哈,好你的一片拳拳,来人把他的顶戴摘了!” 顶戴摘了,没有任何其它的余地,不过即便是如此,待到霍得哈这个六品的文官被摘了顶戴,可是他依然是满面的怒容。 作为侍卫的索额图瞧见这一幕,并没有为那人说上一句话,身为皇上的心腹之臣,他又岂不知道,皇上为何怒气冲冲,那霍得哈是满臣不假,可却也是范文程的门生,皇上对范文程,是恨到骨子里了! 范文程圣眷不在了! 想当初,范文程圣眷何等之盛。 想到这,索额图的心思便是一沉,他自然想到了父亲,现在父亲正是圣眷之时,若是不尽早的有所图谋,只恐怕皇上难免会有怪罪啊! 索额图之所以会这么想,是因为这几天,已经先后有好几位与范文程关系亲近或其举荐的大臣被摘了顶戴,现在皇上的心里恐怕一直都憋着一团怒火,只是这团火发不出来啊! 想到几日来,皇上的那双眼睛中透露出来的怒火,索额图便暗自在心底寻思着,看来是时候回去劝上一劝父亲了,无论如何,都必须要上折子弹劾范文程,若不然,皇上心里的那团火发出不出来,保不齐下一个倒霉的会是谁? 门生被摘了顶戴的事,不过一个时辰,就传到了范文程的耳中,这一段时间来,他就像是当初“乞休”之后一般,写写诗词,不问政事,若是可以的话,范文程定会再次上书“乞休”,为官的凶险,他是了然于胸的,若是可能的话,他自然想要一心一意安度晚年。 但,现在还有可能吗? 又一次,他想到了过去几年间,皇上对他的恩泽。顺治十一年八月,福临特加封范文程为少保兼太子太保。显然,那个时候福临对他范文程是相当敬重的。甚至还曾多次说道,“文程在盛京时不附贝勒,后亦不附睿亲王,众所共知。” 但那个时候,范文程却知趣的选择了急流勇退了。他上疏称谢的同时,却以体弱多病为由请求退休。福临温谕慰勉,同意他“暂令解任”,一个“暂”字,说明皇上还是想待其病愈后再召用他的。皇上甚至还亲自为他调药;遣画师为其画像,藏于内府;又经常赐给他御用衣物,因为他的身体高大魁梧,还下令为他特制衣冠。 而现在这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想到这些时日来,皇上对他的冷淡,甚至看到他时,那目光中隐隐透出的恨意,范文程的眉头便越皱越紧,他能够想象得到,现在皇上对他非但没有丝毫敬重,甚至可以说是恨之入骨。 “亚父……” 想到书中的“范文程”与床上与庄妃戏言时的调侃,范文程中的心底顿时只觉得一阵苦涩,那唇间甚至轻喃着。 “老,老奴如,如何敢如此戏谑主子……” “父亲,若是实不行,不若趁早乞休吧!” 又一次,看着父亲那愁容满面的模样,范承斌在一旁劝说道。 作为长子的他,自然知道现在父亲的心病是什么,那块心病是因为《庄妃秘史》,还有那《庄妃秘史补遗》,与其它人看到两书时的口干舌燥不同,在看到那两本书时,他只觉得一阵胆战心惊,毕竟在那书中,他父亲非但淫辱太后,而且还曾多次调侃自称是皇上的“亚父”。如此不敬之举,落到皇上的眼中,皇上又岂能轻饶的他。 “斌儿,你不懂!” 摇着头,范文程苦笑道。 “若是现在乞休,皇上非但不会不准,甚至……” 甚至还会干什么? 范文程不知道,甚至就是在利庆上了那篇折子之后,他仍然选择了沉默,因为此事根本就是无从解释,作为“当事人”他只能选择装聋作哑。 可又装得了几时? 总有一天,皇上定会追究此事的,到时候,他又该如何? 想到这,范文程看着范承斌说道。 “斌儿,你记住,若是为父有朝一日不于人世,到时候,你万不可入朝为官!” “爹,若是实在不行,您便上一份折子,为自己申辩一下,那书册分明就是南方的海贼的挑拨离间之举,若是上折子申辩的话……” 不待儿子说完,范文程便急声打断他说道。 “你懂什么,现在爹还活着,可若是上了折子,非但你爹这脑袋定是保不住了,到时候范家上下,也不见得能保得住性命,那姓朱的狠毒就在于此,那书册事关太后清誉,若爹上书自辩,到时候,置太后于何地?置皇家颜面于何地?这岂不是逼皇上杀我?” 瞧着儿子那副全然无知的模样,范文程心思顿时一沉,再次叮嘱道。 “你记住,若是爹万一……到时候,你千万不能为爹说话,知道吗?” 深知官场凶险的他,看着儿子有些心不甘情不愿的点头应下的时候,只是无奈的长叹口气。 “哎,你要知道,爹啊……怕是没有机会了……” 最终,范文程还是摇了摇头,离开书房,他来到了院子里,他抬起头来,看着满天的繁星,在喟然一声长叹时,那脸色中浮现出一丝苦色。 “皇上,难道老奴的心思,你就是不曾明白吗?” 置身于院中的他,在唇间喃喃自语着,可是尽管于唇边如此喃喃着,他同样很清楚,皇上是不会听他解释的,而更让人心恼的是,此事根本无从解释。 非但不能解释,甚至那怕就是皇上要杀他,为了范家的将来,他也必须要装聋作哑,也不能有丝毫喊冤的举动! 皇上啊! 想到皇上对自己的误会,那泪水差点从范文程的目中夺眶而出,尽管他能够理解皇上的愤怒,但是对于范文程来说,他却不愿意面对这一切,在他看来,皇上本应该相信他,而不是相信一本从南方传来的“居心叵测”的话本。 可偏偏,面对这样的一个明知道其用意在于“挑拨离间”的话本,他却无力反驳,甚至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话本像是上吊的绳子似的,一天天的收紧,而收紧那绳子的不是其它人,正是他为之卖了一辈子性命,为之操劳一辈子的大清国。 难道,这就报应? 报应! 这两个字于脑海中浮现的时候,范文程第一次意识到,自己以汉人的身份,为大清国出谋划策,不知有多少汉人死在他的谋划之下,可他从不曾后悔过,不曾怜悯过他人丝毫,但是现在,面对这样的生死之因的时候,看着那越系越紧的绳索,他第一次后悔了。 哎…… 渭然一声长叹之后,范文程看着这夜空,心情越发沉重的时候,那边有人秉报道。 “老爷,御前侍卫索大人求见!” 章节目录 第243章 文和(第一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范大人!” 见到范文程的时候,索额图只是微微拱手,谈不上恭敬,也谈不上轻视。 “索侍卫,您这是?” 不过即便是如此,范文程的语气仍然显得很是亲近,不过对方的话中的一句“范大人”,还是让他的心头一紧。毕竟往日里索额图私下里都是称其为“伯父”,那里像今天这样称其为“范大人”。 要知道,他可是与其父索尼以兄弟相称。从顺治八年,皇上亲政之后,当年因为支持皇上而被夺官抄家,安置到昭陵的他复出后,非但恢复了之前的世职,而且在短短数年间,累进世袭一等伯,提拔为内大臣,兼议政大臣、总管内务府,成为顺治朝位首席满洲大臣。可以说是深得皇上的信任。 而作为其儿子的索额图,同样也是深得皇上的信任,也正因如此,在索额图前来拜访的时候,让范文程多少以为,这事情会有些转机。 可是对方言语中的恭敬却让他意识到,恐怕这转机是不在了,没准,眼前的索额图之所以来此,还不见得是件好事。 “范大人,在下这次来,是奉皇上来此,问你一句话。” 索额图看着范文程语气显得很是直接,原本他还想让父亲早点做出选择,可谁曾想皇上压根就没有给他时间,而是直接给了他一个差事。 “哦,不知皇上有什么话要问老奴?” 范文程的心底一紧,心底顿时敲起了鼓来。 “皇上问范大人,究竟是“害”还是“骇”?” 看似简单的一个问题,让他的心头顿时一紧,如果换成其它人的话,或许会不知道这两个字中的意思,但是对于范文程来说,他自然知道,这句话出自什么地方,这出自于《庄妃秘史》。 说的是有一回,他在一天之内三次受庄妃之召,然后就连换了三次衣服,以至于范文程曾感慨地叹道:“一日三更衣!其害乎?”于是便有友人问他“这“害”是“骇怕”?还是被“害”呢?”面对这个问题,范文程只是笑而不语。 这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这会突然从索额图的口中问出,只让范文程觉得浑身后背发凉,瞬间涌出一阵冷汗来。 看着站在那里的索额图,面若死灰的范文程立即明白了。 “是皇上让索大人来问的?” 这会他已经不再说“贤侄”了,聪明如他,又岂不知道,当皇上差人来问他这句话的时候,就等于告诉他,是时候做出一些决定了, 皇上等不及了! 答案是肯定的。 索额图点点头,看着范文程说道。 “皇上说,范大人知道其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催命符啊! 在索额图离开之后,范文程面若死灰般的坐在书房中,范承斌看着父亲的这个模样,便于一旁说道。 “爹,索额图是什么意思?” 摇摇头,范文程说道。 “不是索额图,是皇上!” 看着儿子,范文程苦笑道。 “还记得爹曾说过的朱元璋请徐达吃鹅肉吗?” 面若死灰般的范文程,提到了这个关于徐达的流传极广的说法,徐达的背上长有背疽,不能吃鹅肉,所以朱元璋却派太监赐给徐达一碗鹅肉,徐达明白了朱元璋的意思,吃下了鹅肉病情加重,不日便死了。 而现在,皇上让索额图来问他这句话,又是为什么? “爹,你是说,是说,皇上,皇上他,他想要害爹的性命?” 范承斌紧张的说道, “不是要害爹,是皇上想让爹自己选择啊!” 是“害”还是“骇”,如果他再不远的话,恐怕到时候,皇上就要对整个范家动手了! 皇上等不急了! “爹,您不能……” 范承斌立即跪了下去,哭泣道。 “爹,你上折子给皇上,给皇上,您这些年劳苦,如今年事已高,皇上,皇上,不,不,您去求太后,求太后……” “糊涂!” 看着泣不成声的儿子,范文程训斥道。 “这个时候,去求太后,岂不是把范家往死路上逼?你记住,爹走之后,千万不要计较什么,现在皇上是想保住面子,才让爹自己选,若是你说错一句话,没准,皇上就会把火撒到你的身上!到时候范家可就全完了!” 这些年之所以甘当汉奸,为的是什么?为的不正是范家,范文程并不愿意看到自己苦心经营的一切都毁在儿子的手上,最后甚至逼着儿子发誓,如此,他才算是松下一口气。 “皇上,哎……” 终了,在临近午夜的时候,亲自写了一份折子的范文程长叹一声后,便眼巴巴的看着桌上的酒杯,酒杯中的是一杯见血封喉的毒酒,只要这酒一饮下,这性命便断去了。 “皇上,老奴这辈子也算是值了,这大清国若是没有老奴,又焉能有今天,若是没有老奴,那崇祯又岂会吊死在树上,若是没有老奴,大清国又怎么能君临中国。今日老奴去了,皇上,只愿,只愿大清国千秋万代,永主中国!” 说完这番话后,已经满面泪水的范文程,一口便把毒酒饮下了,喝下毒酒之后,他突然又哈哈大笑起来,笑着笑着人便倒了下去…… 穿着一身孝衣的范承斌跪在堂中,他的脸上全都是泪水,作为长子的他已经父亲立下毒誓,绝不能对皇上有丝毫埋怨,在父亲死后,绝不许为他父亲计较丝毫,需要计较的是什么? 肯定是谥号。 范文程死了! 身染急病死于家中,对于已经年过65的范文程来说,突然病死,似乎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似乎也是寻常之事,毕竟,他已经六十五岁高龄了。 人死了,很多事情也就一了百了的,作为满清朝中的汉臣第一人,范文程的身死,朝廷自然应该有所表示,身为皇上的福临按道理来说,自然应该追忆一下这位为大清立下汗马功劳的二朝老臣。 而若是按照常理来说,按过去对福临对其的尊敬,在给其“评定”,也就是在谥号上,应该会格外尊崇。 文臣一般入过翰林的谥号为“文*”,后面一个字就是对大臣的评价,其中区别很有讲究。最好的谥号就是文正,这是作为一名大臣身后的最高追求,所谓正,主要还是讲究品行操守,正色立朝,德被后世。 按常理,范文程最次也能谥“文襄”、“文肃”,可谁都没有想到,当福临定下他的谥号时,所有人无不是一愣。 “……虽屡有错举,可于大清也算劳苦功高,谥“文和”!” 福临给出了范文程的谥号之后,让众臣无不是脸色猛然一变,这“文和”按级别,是文官所能获得的,级别最低的谥号,而范文程可以说是文官第一人,居然就得这么一个谥号。 “皇上,臣以为,以范大人于大清国之功劳,以“文和”为谥,断不可行,虽范大人屡有犯错,可于先帝时,于大清却也是屡立功劳,先帝亦曾言其为“当世卧龙”,以范大人之德行,可谓是德被后世,以臣之见,纵是谥“文正”,亦无不可!” 此言一出,室内群臣无不变色。众人纷纷朝着说话的人看去,虽说现在这济南不过只是一个行在,可能麻雀倒也是五脏俱全,说话的徐有泰是平素名不见经传的言官,可谁都没想到,这位平素不怎么起眼的言官,居然在这个时候,当起了什么出头鸟来,难道,他就不知道,皇上给范文程的这个谥是带着火的吗? 对于福临来说,昨天之所会让索额图去传那句话,就是不想范文程活下去,但是他并不想担起滥杀功臣的名声,而现在之所以又在谥号上争执,却也是少年的心性,在他看来,无不诛其九族已经是法外开恩了,现在还给他什么谥号,这会听到有人要给他上“文正”,心底顿时涌起一阵怒火来,范文程其行,又谈得上什么“正”,谈得上什么德被后世。 想到范文程对母后的淫辱,一时恼火的福临立即拍案而起,看着徐有泰说道。 “好好好,好一个“文正”,好一个德被后世。来!” “在!” “剥掉他的官服,关进狱中,令其反思今日之错。” “扎!” 侍卫们立即上来夹起徐有泰就走。而徐有泰非不但没有丝毫畏惧,甚至还大声叫喊着: “皇上这样地堵塞言路,这样地侮辱斯文,臣死也不服!皇上以为如此就能堵得住天下悠悠众口吗?臣不服……” “好,好……好一个死也不服!” 福临顿时气得简直要发疯了,他哆哆嗦嗦地手指着徐有泰说道。 “狂生!像这样的混帐王八蛋,还留他有何用?拉下去,砍了!” 皇上那怒形于色的模样,让众人无不是纷纷垂首,他们又岂不知道皇上为什么恼怒,那里是因为徐有泰的狂,而是因为徐有泰的那句“天下悠悠众口”,这“天下悠悠众口”如何能堵得住? 在众人的沉默中,福临的面上闪过一道寒色,沉声问道。 “大家以为“文和”可否为范文程之谥?” 章节目录 第244章 人心乱(第二更, 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正是春夏之交,此时的江南正是天气最为恬人的时候,夜幕刚合,天上便早早地挂起一轮明净如洗的银盆,将融融月光洒向大地,古城长沙此时完全笼罩于一片飘逸的气氛中,市街上偶传来的更声,更是在这静夜中传出甚远。 五省总督衙门的辕门,穿着经绿营兵卒弁衣的卫兵,来回走动着,那枪头的红缨随着他的走动而摇曳着。 在总督衙门内,摇曳的油灯下,这位因总督南、山西、陕西、湖广、四川五省军务而号称大清“封疆第一吏”的洪承畴,这时正看着面前邸报皱眉凝思。他的眉头时而紧皱,时而松驰,而那眉宇之间,更闪动着满面的愁容。 望着窗外月色辉映下的花园,洪承畴久久不能入睡。 范文程死了! 一个文臣的死,其实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问题是,范文程是突然“暴病身亡”,在此之前,根本没有任何风声,突然之间,身染暴病,如何不让人起疑。 而更让洪承畴无法入睡的是,范文程身后不过只谥了个“文和”,甚至还有言官因为反对此谥,而被皇上砍了脑袋。 范文程的死,恐怕没有那么简单啊! 洪承畴默默的在心里思索着,身为五省总督的他,自然知道,最近一段时间朝中的风波,也知道朝中的暗流。至于那《庄妃秘史》同样也流传到了长沙,也出现在他的案头。 对于那本《庄妃秘史》原本他根本就是不屑一顾,但是现在,面对范文程的突然暴病身亡,让他整个人都无法再像先前那样平静了。 庄妃亲自游说…… 搁过去,对于洪承畴来说,这是他的荣耀,可是现在,庄妃当年入牢亲自游说,却成了催命符! 皇上没有听范文程的解释,又岂会听他洪承畴的解释? 想到那《庄妃秘史》中,庄妃为游说他洪承畴,在牢狱中那香艳至极的诱惑和淫秽至极点的行径,以及其后多次以身相诱的淫秽之事。洪承畴只觉得的后背顿时冒出一阵阵的冷汗,以至于在这春夏之交,他仍然感觉自己像是置身冰窖一般,整个人完全沉浸于一种从未曾有过的惶恐不安中。 若是没有范文程的突然暴病身亡,恐怕洪承畴绝不会像现在这般惶恐不安,但是有了范文程的突然暴病身亡,加之皇上给其谥“文和”举动,让洪承畴整个人内心惶恐不安起来,皇上这次即然没有放过范文程,那他洪承畴…… “若是皇上下旨,召自己还朝的话,到时候该怎么办?” 如同置身于冰窖中的洪承畴,现在只觉得这长沙的春夏,似乎比关东还在冷上几分,冷得让他感觉不到丝毫的温度。 现在该怎么办? 对于置身官场几十年的洪承畴来说,他自然知道,这一次如果皇上打定注意想要维护太后的清誉,进而夺其性命的话,他可当真就性命难保了。 接下来该怎么办? 曾几何时,对于洪承畴来说,他最大的希望就是剿灭永历小朝廷,从而一举成为大清国的开国元勋,一洗身上的汉奸污名,但是现在对于他来说,皇上的举动,让他不得不想办法自保。 “若不然……” 那个念头不过只是刚刚浮现出来,洪承畴就急忙打消了这个念头,对被世人称为“天下第一汉奸”的他来说,重新反正、归顺大明,能不能保得住性命尚且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五省之中,必定不会是人人皆随他反正,到时候,五省毕竟定会动荡不安。 即便是退上一步来说,便是五省地方、官军皆随他反正归顺大明。若是来日大明与他秋后算账,又该如何处之? 可,如果不想办法自保,皇上那边积怒之下,又岂能保得住性命? 此时,洪承畴整个人都像置身于冰窖中似的,他闭目凝思着,思索着的,考虑着如何解决眼前的困境。 整整一夜,洪承畴都不曾入睡,直到第二天那天色放明的时候,他仍然置身于书案前,坐于圈椅上,双眼肿胀的盯着远方,那煞白的脸色似乎是在提醒着他人,在过去的一夜之中,这位五省经略的心情有多么的沉重。 整整一天,洪承畴都不曾见客,亦不曾办公,当然,对外自然不会宣称有病,而是“事务繁忙”,将一众人等全都拒之门外,整整一天,他更是滴水未进,对于整个人完全沉浸于惶恐不安中的他来说,人生似乎又一次回到了那一年,回到了那个关键的时候。 现在,该怎么办? 万籁俱寂的深夜,长沙城的最高衙门里,已经一天未曾出屋的洪承畴在静静地思索着…… “大人,些庵先生前来拜见。” 就在这时,有人进来禀报。 些庵先生?郭都贤? 听到这个名字,洪承畴整个人不由的一愣,在入长沙的时候,他曾确立了“今日急务,首在收拾人心”的方针,将争取士绅作为收拾人心、改善形势的突破口,而郭都贤这位天启二年进士,崇祯十五年巡抚江西,永历时以兵部尚书,正是他意欲招揽之人。而且当年郭都贤在吏部为官时,洪承畴坐事落职入狱。他曾多方营救,极力为其辩诬,奏请免罪起用。洪承畴深感知遇之恩,视为恩师。洪承畴抵达长沙后专程至桃花江拜望,执礼甚恭,郭都贤坐厅中故作目眯状。洪承畴惊问“何时得目疾”,郭都贤回答说:我认识你时眼睛就瞎了。洪承略为报昔日知遇之恩,馈送其金钱,都贤不受。又请其子出任督军,都为其谢绝。但是郭都贤坚拒了他的召见,后来又奏携其子监军,亦为其所坚辞。 后来若非是陶汝鼐案,为争取湖广士绅民心,他不惜采用全部释放因抗清活动而暴露的湖南士绅,而将告密者潘正先斩首的特别手段,恐怕亦很难打开局面。当然并非是他个人仁慈或一时心血来潮,而是由当时的战略形势决定的。此案发生后,湖南“旧绅多被系,富民悉倾其家。”所涉及的士绅人数众多,影响范围极广,为了缩小打击面,极力争取各方支持力量,所以他才会不惜采取特殊手段处置此事。但世人皆知是郭都贤亲自游说的功劳,若非是郭都贤游说,他又岂会采取“将告密者斩首这样过激的做法”,从而招揽民心? “他怎么到这里来了?” 洪承畴正想着时,穿着一身道袍的郭都贤已经进来了。自湖广陷虏后,为抗拒剃发令,他便束发入益阳浮邱观修道,号顽道人,又号些庵先生。 “下官见过些庵先生!” 一别数年,郭都贤似乎更加苍老了,但是洪承畴能够感觉到,他的精神显得比上一次其为陶汝鼐等数千湖广士绅求情时好了许多,这也难怪,毕竟当时气运在清而不在明,而现在,这局势却扑朔迷离,让人难以看穿,但大明重据江南,却总让郭都贤这样的大明遗老心情欢喜非常。 “见过两朝元老!” 郭都贤仍像当年那样,言语间仍然带着嘲讽,这一声“两朝元老”无疑又是在点明洪承畴的身份。 “下官……” 对方的提醒,让洪承畴神情显得很是难堪,几乎每一次,每当他在游说这些遗民为大清所用时,他们的讽刺,总会坚定他剿灭永历小朝廷的心思,在他看来,只有如此,才能树立大清的正统地位,只有如此,才能改变他身为汉奸的事实。 但是现在,时局的变化,却让洪承畴的心思显得纷乱,于是他便连忙转移话题道。 “听说些庵先生近来一直于益阳清修,不何为何有空到长沙来?” 不愿与其作口舌之争的洪承畴,看着郭都贤疑惑的问道。并猜测着他的来意,他为什么这个时候来长沙? “顽道虽是于道观清修,却也闻听天下之事。” 端起茶杯,自称“顽道人”以自喻心似顽石忠于大明的郭都贤喝了一口茶,忽然正色道。 “这天下大乱在旦夕,郭某想求两朝元老赐一良策以避风险。” “些庵先生此话从何说来?” 洪承畴惊声问道。 “难道,你以为郭某这是危言耸听,哼哼,这天下本就是已经动荡不已,难道你没看到吗?” 郭都贤看着洪承畴平静地说道。 “永历伪朝覆灭在即,江南海贼内部更是三足而立,待到西南还师之师,其气势又岂能长久?” 洪承畴平静的回答道,全是一副不为所动的模样,现在他只以为这郭都贤是来游说他的,哼哼,若是他郭都贤以为,仅凭此一句话,就能轻易说服自己,也未免太小瞧自己了。这天下的局势又岂有他们想象的那般好?他们或许不知道西南的局势,但是身为五省经略的他,又岂不知道,现在永历小朝廷避入缅甸,寄人篱下不说,而且又为缅人所掌握。如此又岂能长久? 摇了摇头,郭都贤看了洪承畴一眼,平声说道。 “今日郭某来此,非是为救尔,而是为还尔当初的郭案之时放我湖广数千士绅之恩!” 章节目录 第245章 乱人心(求月票,求支持)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哦……” 看来,这外面恐怕也听到风声了,其实,这样的大事,又岂能瞒得住人,且不说这些人有自己的渠道得知这些消息,就是官府的邸报中,同样也有相应的内容,只要是对朝廷的形势关心的人,都可以从邸报的文字中嗅到不一样的气息。 现在这局势的确越来越复杂。 何止是复杂啊! 根本就是变幻莫测,皇上仅仅只是因为那件事气恼范文程?还是说这只是一个开始,现在范文程是一死了之了,可是大清国啊! 现在他洪承畴还在大清国,还是大清国的“天下第一督”啊! 洪承畴沉默了好长一阵子,才慢慢吞吞地吐出一句话。 “洪某身为五省经略,又岂需些庵先生相救。” 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连洪承畴自己都觉得没有什么底气,毕竟对于他来说,范文程的死,还有死后的谥号,就是在提醒着他,提醒着他极有可能步其后尘,毕竟,他同样也是“书中之人”。 “若是放在数月前,你自然不需要顽道相救,可今时亦非往日。” 郭都贤一副正气凛然的姿态,语气中带着些嘲弄的味道。几个月前,眼前的洪承畴是何等的意气风发,那时的他是深知满清的信任,可是现如今?又岂还有当初的那份信任? “且不问现今天下时局,不问人心在我大明,不问时局亦顺我大明,便是清虏朝中动荡,酋首为掩饰其母淫乱宫讳之事,肆意乱杀之举,洪经略于朝中,必定有所闻吧!那范文程突然暴病身亡,又岂是暴病?” 这一声反问,让洪承畴整个人顿时变成了哑巴,这正是他一直以来所担心的事情,范文程的身死,让他不得不担心自己的安危。在这点上,他与郭都贤所见相同,但他不能像其一样,如此毫无顾忌地直言。稍一不慎,就可能招致奇祸。 思索片刻后,洪承畴才说道。 “范文和公,年岁已高,数年前便屡请致仕,其病故亦在情理之中。” 洪承畴依然为自己找着借口和理由,在外人的面前,他必须要维持最后的一丝体面。尽管他内心同样担心会步范文程的后尘,但是他更担心一言不慎,导致身死族灭,对于满人他非常了解,满人以蛮夷入关,其心狠手辣,远甚于汉人,就是那位看似受圣门教化的小皇帝,实际上也是心狠毒辣之人。那范文程于他可是有半师之情,结果……当真是病死的? 真是病……恐怕只有三岁孩童才会相信。 “病故亦在情理,范文程与他满清所立之功劳,谁人能及?身后所得不过只是“文和”,若是他日,你身后又能谥何号?” 如果说换成其它人说出这番话,定会让洪承畴心恼不已,但是现在,已经知道自身性命堪忧的他,自然知道郭都贤说的这番话,恐怕就是为了引出他的态度来。 难道说,他是受郑成功或者张煌言所命,前来游说自己? 想到这里,洪承畴的心里顿时开始紧张起来,若是当真如此的话,对他来说,恐怕还真不一件什么好事。无论他是否接受郑张两人的游说,现在他见郭都贤的消息传了出去,外人会怎么想他? 过去皇上是一贯的英明,可现在……现在有太后的事情摆在那。皇上需要的恐怕只是一个借口。 皇上英明,可为何在这事上又不英明了呢? “亨九,以你身为五省经略之位,领满清半边天下,若是现在满清朝中,有人参你一本不臣或与大明暗通,你又将如何自辩。” 郭都贤漫不经心地话语,让洪承畴的手却突然像被马蜂刺了一下似地抖起来,那后背的冷汗顿时流了出来。 过去,皇上圣明,不会听信他人谗言,但是现在……范文程的死,就是一个信号,若是到时候有言官为谋晋身之道,投皇上所好,弹劾自己,又该怎么办? 到时候,皇上还会像过去一样英明吗? 这显然是在两可之间。如果没有范文程之事,他绝不会担心,但是,现在,他又怎么可能放心。 “皇上圣明,自然不会偏信谗言!” 看似坚定的,但语气却没有丝毫底气。 洪承畴那没有丝毫底气的回答,让郭都贤于心底冷笑道。他知道自己此行来对了。 “偏信“谗言”……哼哼,这个谗言的信与不信,并不重要,但是今日亦非往日,不知亨九以为如何。” 郭都贤的反问,让洪承畴选择了沉默,他整个人都沉默着,现在确实并非往日了! 皇上圣明,那是过去! 但是现在呢? 现在皇上还有可能像过去一样,对他信任有加吗? 圣明不圣明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皇上信任谁,那是皇上圣明,皇上不信任的话,自然也就不圣明了,自然也就不可能明察秋毫了! 整个人陷入沉思之中的洪承畴,即便是不用想,也知道答案,有范文程的前车之鉴,皇上又怎么可能对他信任有加? 现在这个时候,还有什么圣明可言? 还有其它的办法呢? 想到这,他的脑海中便浮现出了另一个人来,就在去年,吴三桂攻下昆明,永历朝廷逃至缅甸之后,曾派心腹亲信前来请教过他,请教他如何世镇云南,而洪承畴只回了悄然四个字。 “养寇自重”。 当时南明小朝廷已跑到缅甸,如果继续征讨,赶尽杀绝。那么清廷接下来必会兔死狗烹,不会留一个悍将在边地拥兵自重的。所以留着南明朝廷的威胁,既保全了自己,也让自己一直有存在的价值。 但正是范文程破了这四字自保秘决,范文程借口云南每年支出900余两万,要裁撤兵力,从而迫使吴三桂为自保,不得不上书朝廷请求入缅,给予永历最后一击。 养寇自重! 该如何养寇? 吴三桂不知道,但是洪承畴却很清楚,范文程之所以敢于裁军,是因为磨盘山一战后,李定国的实力锐减,已经不能对西南大局有丝毫影响,可若是吴三桂能稍微示弱,令其重新夺加昆明呢? 朝廷还敢裁军吗? 可是吴三桂却不敢赌,想到他之前屡次上书朝廷,要求入缅追击永历,迫使缅甸交出永历的举动,吴三桂不敢赌!他害怕养虎为患啊! 养寇自重…… 若是养不成的话,极有可能养虎为患啊! 可如果不养寇自重的话,又如何能自保? 看来洪某也只有这个办法了! 尽管郭都贤没有说话,但是心思浮动的洪承畴却已经打定了主意,他很清楚,现如今,想要保住身家性命要靠什么。 养寇自重也好,养虎为患也罢,最关键的就是一个“养”字。 问题是如何“养”。 在洪承畴陷入沉思的时候,郭都贤只是看着对方,尽管并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但是,郭都贤知道他此行的目的基本上达到了,最起码要离间洪承畴与满清之间的信任,只要双方信任不在,那么剩下的一切就好办了。如果能说服洪承畴,那自然是更好,但了解其性格的郭都贤知道,现在不是心急的时候。所以只是静静的看着他,等着洪承畴的慢慢的做出选择。 不知等了多长时间,仍然是一副老僧入定模样的郭都贤,只听到洪承畴突然打破沉默问道。 “不知些庵先生准备以何策救我?” 洪承畴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在不经意间,他的语气变得有些求教的味道,这种心境上的变化,导致的语气上的变化,自然都落在郭都贤的眼中,心知洪承畴的内心已经动摇的他,立即在心底冷笑着,但是面上却仍然是一副淡定的模样。 “上一次,亨九为保我湖广士绅所做之牺牲,顽道又岂不领情?这次之所以特意来此,就是想还亨九此情,当然,也是为我大明办一件事。” 此时,郭都贤的语气倒是没有丝毫隐瞒,他的这种诚恳,落在洪承畴的耳中,倒是让他相信了郭都贤的来意。 若是说郭都贤此行,是为了“报恩”,洪承畴自然不信,可他说是为大明,自然不需要怀疑,对于郭都贤来说,他洪承畴是千古罪人,但若是为了大明,即便是对他洪承畴搭上一把手,也未尝不可! “哦?些庵先生准备为大明做什么事?” 尽管对方还没有提及来意,但是洪承畴仍然能够意识到此事非比一般。想来这个事必定与他洪承畴有关。 “亨九。” 正了正身子,穿着一身道袍的郭都贤极为严肃态度端坐在椅子上,看着洪承畴托出他一番深思熟虑的计划来。 “当今天下形势,到底如何,想来亨九你必定有所了解,虽说我大明于江南看似三足而立,可以郑延平、张苍水、朱成仁三人之赤诚,顽道敢说,无论他人如何离间,三人断不会因小失大,今日,郑延平已经遣兵十数万入福建,而苍水亦已经整兵十万意再行东征,至于朱成仁十余大军与江北枕戈待旦,拱卫江南门户,即便是满清酋首南下亲征,以忠义军之悍勇,鹿死谁手尚不可知,况且其为郑延平之妹婿,若是清军南下,其又岂不发兵相救?再看满清朝中,所谓之兵强马壮,已是昨日黄花,纵是西南精锐调返,又岂是朝夕之功?目下如亨九者却是如同卧危楼,游浪尖,随时都有灭顶之灾。以顽道看来,范文程身死,说是受话本流言所坏,可实则却是满清意清理汉臣,若是他日满清锋芒直指亨九,亨九又该如何自处?岌岌可危之势,亨九想来自然心知肚明……故顽道环顾天下,今日能救亨九者,唯有我大明而已……” 他是想游说我投降? 洪承畴在心底暗自寻思着,尽管想要反驳,但是郭都贤的话却说到了他的心里,无论是郑成功、亦或是张煌言都是大明的忠臣,就连同过去名不见经传的朱明忠,出身西匪的李定国,于大明之忠心亦也是苍天可鉴,如此一来,期望他们挥戈相向的可能性,自然是微乎其微。 即便是他们有一天会挥戈相向,自相残杀,恐怕也要等到将大清赶出大明,恢复中国之后,才有社种可能,在此之前,原本洪承畴还希望上次他们三人齐聚南京时,能够激起三方的不和。 可谁曾想,非但没有激起任何不快,朱明忠反倒成了其妹婿,张煌言的一片苦心和对大明的赤胆忠心,自然可见一般,他宁可用江北与江南合流,也要维持当今的大好局面。其肚量能容忍至此,想像当年入关时靠其自相残杀、内耗实力,不过只是一个笑话。 难道大明的气数当真没有完? 洪承畴的心底浮现出这个念头的时候,那眉头便随之皱紧,即便是其气数未尽,现在自己又岂有反悔的余地?即便是自己重投大明,就凭他当年所犯下的罪过,和现在身处的地位,这又岂是寻常人能做得了主? “亨九不要误会,顽道曾言你是两朝元老,既是如此,顽道自然不敢游说你弃暗投明,即便是游说,顽道又能许你以何物?非但顽道不能,便是郑延平、张苍水亦不能!” 郭都贤的话让洪承畴深以为然的点着头,招降他洪承畴又岂是他们所能当得了家?当年皇太极、庄妃亲自游说,若是大明想要招降他,非得有皇上的旨意不可,其它人? 且不说其地位,便是其它人的许诺,他洪承畴又岂会相信?又岂会有用? 恰在这时,洪承畴听郭都贤说道。 “可是,亨九,现今你所处之境,危如累卵,若不趁早为自己打算,难道当真或死于满清,或死于我大明吗?” 郭都贤的话让洪承畴的浑身不由的一颤,他惊骇的看着对方,似乎想要弄清楚眼前这人话中的意思,为自己打算?如何为自己打算? 无论如何,都是死路一条,如何打算? 或死于满清,或死于我大明! 面对这样的必死的结局,好一会洪承畴才反问道。 “还请些庵先生教我!” 章节目录 第246章 安庆(求月票,求支持)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永历十四年五月的江北,此时已经不见了三月那场桃花雪带来到倒春寒。正值春夏之交,天气暖洋洋的,田间地头尽是忙活着农活的百姓,她们的脸上都是带着些许盛世的安详,大有一副乱世已经结束的模样。 虽说三月里推行“甲兵制”征兵,在江北的数百万百姓之间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甚至在一些地方,导致些许民变祸乱,更是有千百人因此被杀、被逐。可此时这江北,却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除了征兵制之外,对于江北的百姓来说,自朱明忠入主江北以来,一意注重发展经济,废除火耗推行轻税,倒也让百姓尽得其利,如此休养生息之下,这江北倒也是显出了几分太平之世。 对于作为张煌言秘使的罗纶,他在来到江北之后,并没有像其它人一样,选择从瓜洲由江船转河船一路北上至经略使衙署所在的清河,而是直接去了安庆,此时的安庆,比之过去更繁华上几分,尤其是江北实施盐税改革,推行就场征税之后,为方便江西以及湖广等地百姓购盐,特意于安庆设立盐站,从而令安庆大小商贾云集,千百艘大小船只往来于江西、湖广等地,以便将淮盐运往各地,如此,倒使得的安庆比过去更显繁荣,甚至比之前朝亦不逊色。 而对于身为应天人的来罗纶来说,对于安庆,他并不陌生,多年前年少时,亦曾来过此地,但现在来到安庆时,他仍然为安庆的变化而惊诧不已,不仅仅是那热闹的码头,还有码头附近一排排正在修建的水车。 “那水车是干什么的?” 看着江畔处那些林立的水车,罗纶问道前来迎接他的左树仁,他是张煌言派到江北的联络人,负责向江北采买军械,现在,无论是郑成功也好,张煌言也罢,相比于自行生产武器,他们更愿意向江北购买军械,究其原因是因为江北生产的军械足够廉价,即便是最普通的红缨枪枪头,也比其自行打制便宜两成以上,而像红夷大炮能便宜六成以上,且质量远高于对自产。如此一来,无论是南京亦或是南昌他们自然乐意喜欢购买江北生产的军械,而本身就没有铸炮工匠的张煌言所部,更是完全依赖从江北购买火炮,甚至现在包括火药也大量从江北购进,正因如此,为保障军资采买,才特意派了代表来到江北,不过,其代表并不在清河,而在安庆,不仅仅是因为在安庆,现在已经设立有兵工分厂,而是因为这里设立有忠义军的大型军械仓库,南昌方面如果需要购买军械的话,可以直接就近购买,从而避免贻误军情。当然也是为了避免南京于南昌两边的人见面。 “罗将军有所不知,这水车正是江北的法宝,江北的军械精度,皆仰赖水车之功,其靠水车锻打兵器,而且这水车不仅用来制造兵器,其亦可用来锯木、造纸、甚至纺纱、织布都需要水车,若是说江北与其它地方有何不同,就在于这水车,将军可能不知,目下,江北棉纱有两种,一种寻常百姓所纺纱线,虽然质量上乘,可价高偏高,还有一种是其纱厂用水力纱机纺出的纱线,质量稍逊于上等纱线,却好于大多数的纱线,可其价格却远低于百姓所纺纱线,其价格之所以低廉,正是因为其使用水力纱机,一机所出可顶数百熟练纱工所出,如此一来,又岂不便宜,甚至这纱厂出产的棉纱至多只比棉花的价格稍贵些许,所以买进棉花再来纺纱,甚至可能比用厂纱更贵,……” 说话的时候,左树仁轻声在罗纶身边说道。 “现如今不但扬州的盐商于扬州纷纷办起了纱厂,这安庆自然也不例外,也办起了纱厂,罗将军你瞧那边的是正在办的军械厂的机器,那边就是纱厂的水车,这办纱厂,可是稳赚不赔的好生意啊……” 左树仁瞧着那岸边的水车时,脸上尽是一副羡慕模样,若非是他不能参股,恐怕早就参股投资纱厂了。毕竟这是眼下最赚钱的买卖,只不过那股份并不是随想入就能入的。 “可惜但凡能投资纱厂的无不是安庆有头有脸的人物,咱们这些外人,自然是轮不到的,要不然参上一股倒也不错!” 纱场的股份往往是为了收买民心,是为了让江北的士绅富人们能够成为江北新政的支持者,毕竟现在江北所推行的政策正在颠覆着传统。颠覆者着大明朝的传统。 之所以用利益去收买这些人,倒不是因为其他,而是为了避免把力量推到敌人的一边。就像在另一个时空中,200年后,满清用一个“护我名教”,在濒临崩溃时,又成功地“中兴”,并维持了半个世纪的统治一般。在力量不强大时,必须要学会妥协。而且只要给予他们足够的利益,让他们看到利益,那么他们就会成为新政的支持者,而不是反对者。 “纱线生产的那么多,又有什么用?” 摇摇头,罗纶看着那水车说道。 “照你的说法,这工厂的棉纱至多只比棉花的价格稍贵些许,所以买进棉花再来纺纱,甚至可能比用厂纱更贵,长此以往,百姓们纺出的纱线无法出售又该怎么办?” 虽说作为军中的参军,但是罗纶更多的时候是个文官,所以现在他自然会忧虑大量廉价棉纱充斥市场的时候,会有损普通百姓的利益。 “罗将军有所不知,” 罗纶的担心让左树仁笑道。 “虽说过去百姓于家中纺纱线可补贴家中,可是那些女人家却明白的很,她们看到纱价便宜的时候,自然不会再纺纱,而转转入织布,虽说纱价低了,可布价没低,转行用厂纱织布,收入反倒比过去多些,大抵上来说,现在厂纱所出不多,待到将来纱厂增加,厂纱出纱越多,这百姓便不会再纺纱线,而会改用厂纱织布……” 左树仁一边解释着寻常百姓如何应对厂纱冲击的时候,一边引着罗纶坐上了马车,对于四轮马车,罗纶并不陌生,甚至就在南昌,也有四轮马车,不过相比于江北遍地的四轮马车,在南昌四轮往往用于军队运输军需,而不像这里这样充当寻常的交通车辆。 坐在敞篷马车上,罗纶看着车处街上随处可见的马车,便好奇的问道。 “我看这街上的马倒是不少,这些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在江西,四轮马车之所以没有得到广泛使用,究其原因正是因为马匹不足,而在安庆,似乎有不少马。现在在这里并没有像江西那样。饱受马匹数量不足的困扰,甚至就连物质运输也只能依赖人拉肩扛。 “罗将军,这些马都是从马市上买来的,将军有所不知,虽说现在清虏于南方严令硝磺、马匹不得卖入南方,可实际上,对于商人来说,却压根就没有那么多讲究,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比银子更重要的。你不知道,现在于京师和其它北方各地,这清河产的银镜极为畅销,而那些商人为了获得战马,往往不惜以身犯禁,把大量的马匹从关外走私到南方换取银镜,而对于清虏官员来说,只要他们过分,且孝敬不断,自然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就像当年晋商们为了攫取厚利,不顾国家禁令,大肆向后金走私粮食、盐铁,让明朝的封锁令变成一纸空文,使女真人度过了最为艰难的岁月一般,现在,正是得益于商人们对于利益的追求,才使得在满清的禁令之中,数以万计的马匹被那些商人输入到了江北,从而使得江北不仅有了充足的马匹,用于拉挽炮车、辎重马车,而且民间也获得了充足的马匹用于拉挽四轮马车。而这些马匹并不是江北的贸易局用真金白银换来的,而是用银镜等江北的产品换来的。 “原来如此……” 心下思索着,罗纶自然想到在江西能卖到二十五两银子的梳妆盒,那梳妆盒上最值钱的不是黄花梨的梳妆盒,而是梳妆盒内的玻璃银镜。大量的真金白银就这么流入江北,而江北亦是凭此从北方换马。 “现在安庆这边的马价如何?” 这次来江北,罗纶并不是仅仅是作为少司马的代表来此商量要事,同样也肩负着其它的使命,现在看到这里有这么多马,自然会关心马价。 在得到每匹马不过十二两的时候,自然动起了心思来,毕竟,军中的马不过只有数千匹,远不能够满足军中的使用。如果能从这里大量购买马匹的话,至少可以解决物资运输问题。 “林泉,既然马价如此便宜,为何不买上一些送往江西?” 罗纶的话让左树仁摇头苦笑道。 “罗将军,原本在下也曾想过于江北买马,可这江北的马虽说价格便宜,但是运出江北非但需要手续不说,而且那些北方商人卖给贸易局的马,大抵上都是三等马,甚至四等马,顶多只用来充当役使的驽马,这也是为何江北虽然马匹众多,骑兵依然不过只有数千人的关系,而且清河的贸易局会在那些马中先挑选一遍之后,才会将挑剩下的劣马售到市场上,如此一来,这些马只堪普通役使,自然不堪军队使用。” 清军为何会对马匹等物的走私睁只眼闭只眼,并不仅仅只是因为贿赂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因为,送到江北的马匹绝大多数都是不能用于组建骑兵的劣马,这才是他们会视若无睹的根本原因。 而江北为了获得足够优秀的军马,自然会对马匹加以挑选,如此一来,最终出现在市场上的马匹,大抵上都是几经挑选的劣马,自然是难堪大任。 这些马不过只是贸易局拿出来用于平衡收支的,就他所知,贸易局卖马也可以得到极为丰厚的利润,而且他们卖的还都是他们淘汰不要的。。 “林泉,你有所不知……” 坐在马车上的罗纶,听着入耳的马蹄声说道。 “虽说江西有江湖之便,可却也是多山,这山中辎重运输尤其需要使用马匹驮运,这些马是粗劣,可总堪使用吧,先买上一些马,至于其它的,等我到了江北之,自然会和他们谈,这次,非得从江北多拿些江北不可!” 罗纶这么说着,那双眼睛盯着车外,神情越发的凝重…… 对于江北,他有着太多的好奇。这种好奇不仅仅只是江北,此时所呈现出来的勃然生机。同样,也对那个人更为好奇, 尽管现在大明正是中兴之时,但是也可以说是三足鼎立,而那位江淮经略使正是其中一足,可以说在未来,他的选择很有可能会决定大明的命运。 少司马…… 想到现在那位江淮经略使与南京之间的关系,罗伦的神情中闪过些忧虑。他们之间毕竟是亲戚啊。 不过,熟读史书的他非常清楚,这种亲戚关系并不可靠。在利益的面前,没有任何亲情可言。 问题是,他会永远都是大明的忠臣吗?以他现在在江北这副锐意进取的模样。又怎么可能会满足于眼下的地位? 如果有一天,他会不会野心膨胀?会不会成为大明的叛逆? 也许是因为立场的不同,罗伦从不曾怀疑过少司马,但是对于南京,对于江北,他却不止一次的怀疑过,甚至于对江北的怀疑,更远甚于对南京的怀疑,毕竟,江北现在做推行的一切,都在不断的颠覆着大明的传统。 马车继续向着安庆城内行驶着,做在马车里的罗伦那神情变得越来越复杂,偶尔的听着车外传来的那些北方商人的话语,听到那陌生的北方口音,他能够感受到这里与其他地方的不同,这里的不同不仅仅只是这里所表现出来的勃然生机,更多的是一种由内而外发生的变化。 “这种变化真的有利于大明吗?” 章节目录 第247章 (求月票,求支持)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什么才是对大明最好的? 直到离开安庆的时候,罗伦都没有得到答案,其实这个答案并不重要。现在每个人都很清楚,对于大明来说,现在最重要的事就是恢复大明的江山。把满清赶出大明,让汉人重新作为人而不是满清的奴隶。 至于其他并不重要! 离开安庆之后,罗伦一路上沿着冬天刚刚整修的官道向北前行,这一路上他发现这里的百姓,大都是一副安居乐业的模样。和有些人传说的,推行“甲兵制”以后整个江北民不聊生截然不同。 甚至与江西相比,这里的百姓看起来似乎过的也更安逸一些,完全不像江西的百姓那样,看到陌生人时,会立即流露出防范的眼神。这服只有太平盛世时,才会有的安逸是在其他地方所看不到的。 不过罗伦并没有问身边的江北官员,而是自己去观察,他相信,这样才能够真正发现这里与其他地方的不同。 尽管观察了一路,但是罗伦还是没有得到答案,或者说得到他想要的答案。 在接近庐州的时候,于官道上他无意中看到了几名穿着红色军装的忠义军士兵,与寻常百姓随意的行走不同,这几名在路边行走的士兵,他们排成一队,尽管没有人监督,他们仍然排着队行走。这几名士兵的表现,让罗伦神情变得更加凝重,他立即想到了,江北与江西最大的不同就是,在这里到处都可以见到兵卒。 “玉林兄,这沿途似乎有不少兵卒啊。” 罗轮试探着问道身边的张玉,正是他陪着其一路北上。 “罗将军有所不知,与江北每座城市都驻有驻军,他们的任务就是保障地方,清除地方匪盗,现在江北之所以治安安定,正是得益于此。” “难道就不怕兵卒扰民吗?” 罗伦几乎是本能的反问道,匪过如梳,兵过如蓖。这当兵的祸害起老百姓来可比土匪还厉害。 “有军法在,谁人敢以身试法?” 张玉不无骄傲地说道, “迄今为止,忠义军之所以锐不可挡,外人直以为是完全凭借火器犀利,其实,如果你来到了这里,经常接触他们的话,你就会发现,他们之所以能够百战百胜,并不仅仅凭借着火器,若是没有严格的军纪,又焉能有今日的忠义军,你看忠义军军令“两人从排,三人成行”,虽然无人监督,可是他们依然遵守军纪,走路尚是如此,更何况其他。” 张玉的得意,落在罗伦的眼中,让他看着路边的兵卒时,神情愈发的凝重起来,现在他明白了先前困扰他的问题。 几天后来到了淮河边的他,看着淮河上云集的商船,想到现在商业萧条的江西,以及与之对应的江北的繁华,他在心底暗自寻思着。 “百姓安居乐业如此,自然就是商家云集了,难怪这里会吸引这么多的生意人……” 初夏将至,虽说清晨的天气显得有些清凉,但是正午时分却依然像盛夏般炎热。李安生坐在自家的过路店门前的大槐树的下,一边纳着凉,一边抬头瞧着路上。 路上空荡荡的,连个人影都瞧不着。 “这狗娘养的世道!” 这天下又到了乱世了…… 想着还没安生的世道,不定将来会多难过。李安生吐了口口水骂了一声。 “管他是那家的皇上,早点坐稳得了,这世道,没法子过了……” 对于李安生这样的寻常百姓来说,满也好,汉也罢,无非就是一个交钱纳粮的主子,至于其它的,他压根就没想过那么多,对于经历过崇祯年间的流寇兵灾、满清入关屠杀的他,好不容易苟延残喘的保住了一条性命,在这地方安了家,又于官道边开了这么个过路店的他来说,所思所想的就是安生日子。 甚至他之所以叫李安生,图的就是一个安生。可这安生日子着实太难,天下似乎就没有那天安生过。 对于其它种地的百姓来说,或许还没有感受到南北战事的影响,但是对于开着过路野店的李安生来说,南北商路断绝之后,这店里头几乎不见什么客人,着实让他为之烦恼不已,毕竟这家里可就指往着这店里头的生意,虽说家中尚且也有地,可种地又怎能比得了这过路店的生意。 “若是实在不行,回头便再开上几亩地,总得弄些糊口的口粮……” 就在他的心里这么寻思的时候,隐约的官道的尽头似乎有了人影,虽说相隔甚远,但是仍能看出来,这是一支商队。 “叮当……叮当……”一串串悠扬的马铃声,悄然洒落在官道,长长的马队,沿着官道自北向南的走着,在马队中,牵着马的旭子眼睛不时的打量着这平原,即便是直到现在,他仍然会为这平坦的土地而惊讶。 对于只有十七岁的旭子来说,过去他平生到过最远的就是县城,平生从来都没有见过像这样一望无际的土地,对于生长于山里的他来说,甚至从未想象过世间会有这样的土地。 一月前,离开了家,旭子才终于明白,外边的山河与他的想像并不一样。对于生活在连绵千里的太行山中的他来说,山外的天地所有的一切是新鲜的,所看到的一切,都是让人好奇的,这一路上,和同乡们一同翻山越岭,到了口外,一路上不断有出关的行商赶来汇集,把商队滚雪球般越滚越大。 不过,他们的脚步也就是止步于张恒,再往北,那是八大皇商才能去的蒙地,作为行商的他们,只能把货带到张恒,然后卖给八家皇商的商号,实际上,他们就是脚夫。他们把从内地带来的货运到张恒,然后于张恒换成了皮子、甘草等货物,然后再运回去,往年间,生意一直都是这么做的。 不过,现在这些生意,却发生了变化。就像旭子一样,他去张恒的时候,只牵了三匹马,而现在从张恒回来的时候,却牵了十五匹马,每一匹马上都驮着用牛皮打压成包的羊毛,这些东西都是运往南方的。 对于第一次行商的旭子来说,对于所有的一切都很好奇,就像现在,为什么走这条官道一样。 “孙老黑,前面好像有家过路店子,旁边不远似乎还有个村子。” 在前头牵着着马的吴大叔说嚷着。 “今个就在这歇上一晚吧!” 孙老黑朝着天上看了眼,有着多年行商经验的他,很清楚,这行商赶路,最忌讳的就是“赶”,虽说这天刚过午,可再赶下去,能不能在天黑前碰着过路店还是一说,更重要的是像这样的村边的过路店,还真不一定能碰着,行商在外都知道这样村口的过路店,往往最为安全,毕竟店在村口,不会是荒山野岭里的黑店。若是过了这个村,不定也就没有了这个店了。 孙老黑是他们这支“马帮”的帮主,至少在某种名义上,他是“帮头”,外人想进来,非得经他同意不可,就是旭子能进这支商队,也多亏了他姐的婆家与孙老黑家有亲戚,就那,还花了十两银子,才点头同意他进了商队。 听着那马铃声,瞧着这支有好几百匹马的马帮,李安生的脸上,那笑容顿时变得灿烂起来,甚至特意迎上去几十丈,热情的招呼着。 “几位爷,虽说这天色尚早,可再往南,就没有过路店,你们瞧瞧俺这,虽说院子不大,放不下这么多马,可这旁边的林子正好是栓马的地方……” 他这边招呼着的时候,孙老黑只是“嗯”了一声,然后问道。 “店里有够吃的草料吗?” 答案是肯定的,倒不是说李安生早就备下了,而是因为这阵子没有客商来,自然积存了不少草料,甚至就连喂马的吊盐都有几十块。 有料、有盐、有水,又有栓马的林子,再加上地方也合适,如此一来,自然也就不会再选择其它地方了。因为马帮里的马很多,所以过路店的院子放不下,孙老黑便在那吆喝着。 “赶紧的,先把货下到院子里,大家伙自己忙活着喂料喂水,大家手脚勤快些,出头行商想发财靠的就是勤快……” 孙老黑在那里扯着嗓子吼着,而他这么一吩咐,那些浑身散发着臭气的行商们立刻开始忙活了起来,他们纷纷散了开去卸行李的卸行李,安顿牲口的安顿牲口。 不过只是半个时辰,这院子里就没有什么人了,即便是年青,而且是第一次出门行商,但是一路下来,旭子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他并没有像第一次出门时那样,把马分别系在树上,而是在树与树之间,拉出一条捆货的牛皮绳,然后将马系在牛皮绳上,这样一来,马就不会分散,从而避免丢马的可能。 给马上了草料,吊块盐,足足忙活着一个时辰,浑身像是累散了架的旭子,瞧见那边孙老黑已经骑着马离开了。 “梁叔,老黑叔是去干啥?” 旭子有些不解的看着骑着马离开的孙老黑,那脸色显得有些迷惑。 “吃你的饭去,你以为咱们这一路咋个就什么事都没有,不还都是你老黑叔的功劳?吃你的饭去!” 梁老栓眯着眼睛叼着烟袋锅子,瞧着远去的孙老黑,自然知道他现在出去是干啥去了,之前在店里头,老黑就已经打听过了,这往前三十里有一个税关,老黑这会出去,一定是去探路的。 骑在马上的孙老黑,速度并不快,他偶尔会停下马来,然后凭着在那过路店李掌柜的话,寻找着避开税关的道路,税关并不仅仅只是收税,他们还负责查验货物,虽说凭着银子能探出条路来,可送出一两银子,大家伙就少赚一两银子。 对于打从大明那会,就曾出关当过行商的孙老黑来说,他自然知道该怎么办,无非就是想办法避开税关,实在避不过了,才拿银子去趟出条路来,只不过相比于往关外去,这内地的税关更多,路上自然也麻烦一些。 “还是太贪心了一些……” 心里头这么嘀咕着,孙老黑骑着马,沿着官道叉出去的小路,继续一路走着,那税关就设在离河不远的地方,想要躲过税关,不但要找到一条出路,还得找个渡口,没有渡过,自然是白搭。 对于外地人来说,自然不知道怎么办,但是却难不住当地人,花了几钱散碎银子之后,孙老黑终于来到了河边,在河边有一个小渡口,瞧着渡口处的小船,他的眉头微微一皱,心里暗自寻思着。 “一次顶过去两匹马,这可不好办……” 心里想着,他还是跳下马,牵着马到了河边的渡口,许是因为没有行商的关系,所以渡口摆渡的船夫,就坐在河边吸着烟袋。 “外地来的?” 吸着烟袋的船夫,瞧着孙老黑问道。 “山西的。” 孙老黑也没瞒船夫,其实也瞒不住。 “想从这里避开朝廷的税关?货多吗?” “这年月,做买卖不好做,税关的老爷一个比一个心黑,过一趟不知得抽多少银子。货不多,马多!” 马多,这才是他要避开税关的原因。那瞧模样至少得有六十岁的船夫一听到马多,就打量了一眼这行商,然后说道。 “马多的话,小老头就得多找几条船,这船不是渡口的船,价钱自然不是那个价钱。” “价钱好说,” 对于这一切早就有了准备的孙老黑,连忙说道。 “只要能让马帮过去就行,” 待到天黑的时候,孙老黑已经重新回到了过路店子,瞧着旭子,跳下马的他便直接把马缰丢给他说道。 “去,旭子,先把马喂足了,一会你和大个子他们几个去林子里,咱这货不值钱,可就那些马值钱……” 瞧着孙老黑脸上的笑色,旭子顿时明白了,这肯定是找着路了,这路,肯定能让大家每人都省出几两银子来,于是便急忙拍马屁道。 “孙叔,您老受累,这路上一多亏了您老……” 章节目录 第248章 马商的野心(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渡口税关那用青砖砌成的关口,拥挤着一只长长的商队,包括粮车队、盐车队、马队都被堵在关口。车队和马队上面插着各个镖局的镖旗和各商号的号旗也迎着风猎猎作响,但更多的却是散乱的马帮行商,他们一人牵着三四匹马,混杂在这商队中间,许是等的时间久了,那牲口因为长时间没有喝水,所以不时的发出焦躁不安的嘶鸣,而那些等着过关的商贩只得在一旁安抚着牲口,所有的这一切只使得这渡口处显得很是热闹。 而与之这关口的繁忙混乱相对应的则是关口处另一群人的嘶吼声,那些穿着号衣的朝廷税吏,他们的腰间或是挎着大刀,或是手中拿着缨枪,不时的吼叫着,虽说他们的人不多,只有区区十几个人,可头戴红顶子他们往这里一站,却没有任何人敢闯关,甚至不敢大声说话。 闯关,那可是要掉脑袋的大罪,现如今可不是大明那会,一个税吏谁都敢欺负,现如今在打清国,吏再小那也是官,也代表着朝廷,代表着朝廷的法度。一个不敬,脑袋掉了也是白搭。至于那税关上的几个树立起来的木桩上,几个竹制的吊笼中那早就烂成白骨的脑袋,更是清楚的提醒着人们,闯关会有什么下场。 在这喧嚣的税关上,一个留着小胡须的中年税官这会正威风堂堂的站在那里,向着混乱的商队大声喊道。 “粮货每车十文,盐货每车三十文,行单的马帮,每匹马额外加收五十文,排好队,别挤!别挤!” 而另一边,一个年轻壮实的税官则向那些人声嘶力竭地吼叫道。 “别挤!别挤!他么的,都嚷嚷着屁!快交钱,交了钱就放你们过去!” 瞧那模样,大有一副,要是不交钱,非但过不了关,甚至还要杀人的样子。 那边一个掌柜模样的男人策着马往前挤了挤喊道。 “官爷,怎么又涨价了,这怎么单马的税钱,车货还多?这样下去还让不让人过啊!一加就是50文,这可都半两银子了……” 那税吏朝他翻了翻白眼,瞧着他嚷道。 “半两银子?多吗?你们这些个奸商,一个个的做的是什么生意,能瞒住别人,能瞒住老爷我吗?若是不对单马收税,你们一个个还不都把马卖到南边去了?都他吗的通匪了,朝廷败了,还不是你们祸害的……” 其实大家伙都是心知肚明,这些个马帮并不是什么生意人,他们的生意当然不是什么羊毛,而是驼货的马。他们都是“有去无回的”跑单边的,最终这些马都会被卖到南方,卖给南方的乱匪。 税吏这么说着的时候,那边已经开始有人过关了,许是因为人太多,以至于不一会这关口就乱了起来。 那个税吏虽说身材壮实,可也差点顶不住,赶紧扬起鞭子,冲着那些乱作一团的人就是一气乱抽。 “不准顶!不准顶!都他么给老子站好!要不他么的谁也别想过去,再乱,就别怪老子的刀子不认人了。” 关口那边当然是热闹非常,而那边在渡口一侧的客栈里,一名老书生模样的人,他坐在那里看似喝着茶,可是他却眯着眼睛怔怔地望着这一切,突然他又摇摇头,在嘴边叹道。 “这些个奸商……” 旁边站着的仆人,听着老爷的话,略有些怜悯地看了他一眼,接着也向渡口望去。瞧着那些过渡口的乱七八糟商队,心里不禁寻思着,老爷这么说又是什么意思?当然不是谁都能看明白这些。 不过对于坐在渡口处的孙玉其,原本是朝中御史的他,这一次,因为朝中的变故,被贬斥到地方为官,因为这渡口拥挤,一时过不去,所以才在这里停了下来,原本只是喝几杯茶歇上一歇,然后再过渡口。可他却从不曾想到,这渡口居然会这么的热闹,而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过关的货不一样。于是原本的歇一歇,就变成了长待,这一呆便是两天,而这两天,他见过了不少行商,终于,也从那些个行商的口中,知道了他们做的是什么生意。知道了这里为什么这么热闹。 那些牵着马的行商,运的那里是什么货,分明就是借着牵马的名义,把马卖到南方去。卖给那些南方的乱匪。 “这些马虽说是只是三等马,在口外最多也就只值八九钱银子,带到了京城顶破天也就是二两银子,可是带到南边,那边可是放价收马,即便是最劣的最不值钱的劣马也能卖上五两银子,转手就是五倍的利不说,南边的棉布、纱线、镜子,运回来可都是值钱东西,想买那些货,用马换更划算,这一趟下来,顶过去挣几年的……” 南方的乱匪为什么放价收马,不还是为了买马给军队用,到时候吃亏的还不是朝廷。那些个奸商那里管那么多啊,他们的眼睛里什么时候有过朝廷,他们的眼里只有银子! 黑眼睛里只能看到白银子!至于什么忠义,什么朝廷。在他们眼里又算得了什么? “你们把马都卖了,到时候,怎么把货运回去?” 当时他可是报着火,从那些奸商的那里打听着消息。 “嘿,您老一看就是一心圣贤书,清河那地方是什么地方?正好搁在运河边,现在可没有什么漕粮往京师运了。到时候把货往船上一丢,那里还需要什么马?如此一来,本来只值一两银子的东西,倒腾一下,便能值上七八两银子,一趟下来,便是傻子也能挣上几十两银子……” “那到时候朝廷的关卡怎么过?” “嘿,瞧你老说的,到时候还不是直接拿银子打点一下,那些个官老爷的眼睛里可只有银子。” 想着昨天与那个行商聊天时的话语,孙玉其的心里顿时便涌起一团火气来。在他看来,正是那些个奸商败坏了时局,若非是奸商资敌,这大清国的天下又岂会如此? “奸商误国啊!” 于心底长叹道,孙玉其的脸上,全是一副忧心如焚的模样,此时,看着拥挤在渡口处的那些行商们带来的数百匹马,他所看到的似乎是南方贼寇的铁骑,将来一路北伐的模样。 他这会儿当然不会说什么关卡守卡不利,在他看来,这一切完全都是因为那些奸商所为,他们是被南方的银子所诱,为利益驱使。 “不行,一定得把此事上报给朝廷,断不能让那些贼寇靠着那些奸商得了天下!” 孙玉其之所以会发出这样的感叹,原因到也无他,本就是山西人的他,自然知道八大皇商是如何当的皇商,自然也知道他们如何为等大清入主中原立下了汗马功劳,现在有那么一**商,想要效仿旧事,为南边的贼寇立下汗马功劳是万万不可的。 而更让孙玉其痛心疾首的是,除了那些奸商之外,居然就连那些拿着朝廷俸禄的税吏,也和那些奸商沆瀣一气,完全是一副充耳不闻的模样,居然就这样任由他们把马送到江南。 虽说那些马只是不堪骑兵使用的劣马,但于朝廷来说,总归不是一件好事。他可以接受这些税吏把南方的货卖到北方。毕竟百姓的也需要南边的茶叶,棉布还有各种各样的货物,可是那些马,却是给军队用的! “还好,现在只是三等马,若是他们运过去的都是好马的话,那江南的贼寇岂不是会在江南大练骑兵?” 当孙玉其这般寻思的时候,他并不知道,在相隔几十里外的河边小渡口,数百匹马组成的马帮已经从私渡渡过渡口,驮着货物一路继续向南行去,尽管沿途偶尔碰到一些设立关卡巡防的清军,但是一路连躲带避,再加上用银子开路,倒也是有惊无险的平安抵达的江南省,而对于孙老黑一行来说,几乎是他们刚一到达清河,到达贸易局的马市,他们所带来的马顿时就引起了验马官员的注意。 “哟,这可是头等马!” 吴前逊看着马帮带来的马,那脸上尽是惊喜状,虽说每天都有数百匹马通过各种渠道被售给贸易局,可这还是他头一回碰到如此多的头等马,毕竟这马都是从满清治下的北方送来,那些满清官吏或许会容忍次等的驽马被贩运至南方,但是却可以充当战马的头等马、二等马被贩运至南方的却极为有限,甚至迫不得已,贸易局不得不考虑从洋商的手中买马。 那些洋商贩运来的马匹并不是关外的矮马,而是西洋品种的高头大马,尽管马匹非常优良,但是毕竟数量有限,而且价格非常昂贵,所以顶多也就只是一个渠道罢了,最终,还是需要从蒙地贩马才能满足军队和民间对于马匹的需求。 “这位官爷好眼力,这些马可都是难得一见的头等马,你瞧这马……” 孙老黑得意洋洋的说道,他之所以会一路避开税关验卡,就是因为这些马都是可以充当战马的头等马。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关系有去需要一路上东躲西藏。 “即便是小人带来的最差的,也是一等马,官爷,这马别说是在江南难得一见,就是在京师,在满清那边,像这样的好马也不好见!” 孙老黑说的是实话,因为清虏自己从蒙地买马的时候,也会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头等马往往成为私有,而被送至马场或者军中,进入军中的往往是二等马,像这样的头等马自然难得一见。 “官爷,你瞧,这207匹马,头等马有83匹,剩下的都是一等马,其中136匹都是正是时候的母马……” 在说出母马两字的时候,孙老黑的脸色带着讨好的笑容,为了能够谈下这笔生意,他可以说是下了血本,头等马值钱,头等母马更值钱,而相对应的就是头等母马也更难弄到,为了弄到这些母马他可是没少费功夫,而他之所以愿意费这些功夫,原因倒也简单——他不想像其它人一样,只是做千百个马贩中的一个,他想通过这些头等母马,去认识一些大人物。认识一些这里的大人。 “你是说,有136匹母马!” 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吴前逊惊骇的看着这些马,那双眼睛顿时放出光来,现在的江北,马不少,可是良马却不多,而母马更少,头等母马更是几乎为零,没有母马,意味着江北只能不断的买马,有了母马,江北就能够自己建立马场,然后繁育战马。 “是的,官爷,只要价格合适,回头俺下次还会带来更多的马,即便是像这样的头等母马,只要有了货,俺就能进蒙地给你换回来!” 孙老黑的语气中带着试探的意思,而他并没有说到钱,而只是提到了货,他这么一说,让吴前逊忍不住打量了他几眼,随即明白了他的想法,这个人恐怕不仅仅只是来卖马,他肯定还有更多的想法。 蒙地……难道,他想从蒙地直接换马?他想要更多的货,但是并不一定愿意掏银子出来。 作为贸易局的官员,吴前逊自然见过各种各样的马贩,也知道,他们来江北的目的各有不同,听其这么一说,立即笑着说道。 “这一切自然好说,只要有好马,贸易局自然会高价收购,到时候,你只管拿银票去采办物资……” 作为贸易局的采办官员,吴前逊并没有给他什么答复,而只是不露声色的吩咐下属验马,而对于马帮众人中的一员,旭子在接到一叠纸的时候,那脸上尽是诧异的模样。 “大叔,这,这咋个都是纸?” “旭子,你懂个熊,这票票叫银票,在江北这东西和银子一样好使,咱们拿着这银票,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若不然,几百两银子总不能成天背在身上,把银票贴身藏好了,这几天,孙老黑要和他们谈个大生意,到时候,咱们可就不是挣个一星两点的辛苦钱了,这个生意谈成了咱们可就发达了……” 章节目录 第249章 贸易局(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什么是贸易局? 对于很多地方的人来说,贸易局无疑是陌生的,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官府原来也是可以做生意的。 官府经商! 在其他人看来,这无疑有与民争利的嫌疑,对于江北来说,贸易局却是一种必须,无论是根据江北的经济发展,或者实际上的需要,都需要设立贸易局,从而确保各种物质的购销。 当然,外人并不理解这一点,而对于身为贸易局总办的刘彬来说,早在赴贸易局上任之前,就已经从经略的那里知道了贸易局的职责。 贸易局的职责就是购销各种物资,一个最简单的说法就是购进江北所需要的物资,并将江北出产的货物销往他地。并从中为官府谋利。 一开始的时候,江北需要什么? 火硝、硫磺、皮革、马匹、木材等等,大抵上都与军需有关。而那时候,江北又出产什么? 盐! 贸易局刚刚成立的时候,其掌握的商品几乎只有盐,除此之外,就是白银,只能用盐和大量的白银换取军队所急需的物资。 但是这一切,在这个冬天之后,发生了改变。相比于最初单一的产品,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现在贸易局已经可以提供各种各样的产品,而且所提供的商品并不仅只局限于江北一地。在贸易局提供的货物清单之中,除了清河出产的镜子、肥皂等工业品之外,但就是棉布,就有多达十余种。既有江北的南通布,也有江南的松江布,至于生丝既有江北丝,也有上等的湖丝,当然还有景德镇的瓷器、徽州以及婺源等地茶叶,总之,现在的贸易局,凭着其位于南北交通要道的关系,承销着南北货物,从而获得了大量的利润。其上缴的利润甚至一度占到衙署开支的5%左右,可以说,现在贸易局已经成为江北最重要的开源机构,而且随着商品种类的增加,其上缴的利润也越来越多。 作为一个刚刚成立的机构,能够取得现在这样的成绩。除了特殊的商品之外,作为总办的刘彬自然是居功甚伟,总是在他的一手操办之下。贸易局才有了今天的发展。而现在,置身于公房中的他看着桌上青色的茶砖,问道。 “怎么样,这茶味如何?” 这青茶砖是经略命人的试制的,说是为了方便运输,开拓茶路。这青砖茶以庐州、安庆、池州以及徽州的茶树鲜叶为原料,经长时间独特发酵后高温蒸压而成。其压制工具初时是用木夹,后改用水力机器压制,压成砖形茶,每片重达5斤。相比于松散的篓茶,其重量大、体积小,容易运输。这种茶砖,将会是未来江北茶叶的主要产品。 “回总办,这青砖茶茶汤色澄红清亮,浓酽馨香,味道纯正,虽不及名茶,可却也不失为上等良茶,若是将他们销于蒙地,自然是再恰当不过,毕竟那些蒙古人压根儿就没有什么讲究?到时候咱们还可以在其中参杂一些老叶子,这样的话,利润估计还能再提高一成。” 身为土杂科科长张明举一直负责收集土货的信息,茶叶同样也是土货,而这新制的茶砖则是茶厂推出的最新产品。因为局里很看重这种茶砖,他自然会在第一时间加以汇报。 “再恰当不过,是咱们自己的说法,关键还是要看能不能卖得掉,这才是最关键的!至于掺杂,还是等将来再说吧,等到市场打开的时候想怎么玩那是咱们的事情,但是现在,先把眼下的事情干好,把这茶叶先卖出去再说。” 身为贸易局总办的刘彬直接一语道破了贸易的关键,关键就是在于能不能卖掉货物,只有能卖掉的货才是好货,至于其它的,都不重要。 就像现在清河出产的玻璃镜,非但能在国内卖掉,甚至就连同那些洋商,也纷纷购买,之所以如此,原因倒也简单——便宜!清河的玻璃镜比西洋的玻璃镜更为便宜,甚至就连同装在窗户上的平板玻璃,也因为价格低廉而为洋商所喜。 不过,毕竟不是所有的产品都是平板玻璃。其他的商品,总还是有那么一些竞争。当然,普通的商家,并没有能力与贸易局竞争。且不说其他,就是购销货物的规模,贸易局就不是寻常商家所能相比,正是因为大规模的商品购销,所以,贸易局才能够以更为低廉的价格采购物资,并以更为优惠的价格出售物资。 “在下明白,在下已经命人物色一些商贩,关键是那些商贩大都没有往蒙地经商的经验,所以暂时还没有什么消息……” 张明举的话声刚落,那边刘彬便把茶砖重新包好,一边包着茶砖一边说道。 “这商贩的事情,你暂时不用考虑,贸易科已经找到了合适的人选!” 谁才是合适的人选? 刘彬并不清楚,但是他很清楚一点,只要有足够的利润,即便蒙地是刀山火海,也会有商人愿意前去。 为什么要开拓蒙地贸易,并不仅仅只是因为忠义军需要来自蒙古的马,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蒙古是满清的一条臂膀,只要卸掉他们的这条臂膀,便可以令其满清的实力大为削弱。 “咱们汉人看来,这出了口外就是蒙地,可不知道这蒙地却成几个地方,这与满人结盟为蒙八旗的主要是以察哈尔部、科尔沁部为主。也就是漠南蒙古,而除了漠南蒙古还有漠北蒙古,也就是漠北喀尔喀部,这喀尔喀部虽说表面上是向满清称臣了,可实际上,他们却是面服心不服……” 坐在临黄楼三楼的包间里,此时的孙老黑已经没有了初来此地时的紧张,他看着面前的这位极为年青的明国官员,心知若不能说服对方,这生意自然是谈不成的,自然对其所问,也就是有什么说什么。 “所以,与内藩蒙古王公只与八大皇商做生意不同,喀尔喀各部对于内地的汉商从不拒绝,无论有没有那个什么龙票,只要汉商能把货送过去,他们自然愿意用马、羊换货,对于他们来说,汉人去的越多,他们就能够以更为廉价的价格。买到各种各样的商品。当然,那些汉商自己要把货带回来,就像这次小人运来的那些马,就是从那里贩来的……” 孙老黑自然不会说,他带来的这些马并不是他自己出关换来的,而是有专门从事这种生意的商贩帮忙,帮他把马从关外换了回来。可是如果这个生意能谈成,他自然不介意远走漠北,去漠北开拓商路。从关外换来更多的马。 “你的意思是,喀尔喀部与满清有隙?” 作为南方人的王文白,对于关外的一切,自然不怎么了解,即便是在南京偶尔有了解关外蒙古诸部的官员,在这十几年未曾与其接触过情况下,自然也不知道,这喀尔喀部现在又是个什么情况。 表面上,王文白是贸易局的官吏,可实际上,他却是军正司的军正,他之所以在贸易局中任职,就是为了从那些商贩的口中获得情报,毕竟这些伤假,走南闯北,他们那里总有各种各样的情报。 从孙老黑提及其有门道进入蒙地换马之后,这个人就引起了他的注意,毕竟,众所周知,八大皇商垄断着对蒙地的贸易,如果不是孙老黑的带来的情报,他们自然不知道,在蒙地同样还有蒙古人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归顺满清。 相比与战马或许这才是真正最为重要的情报。几乎是下意识的,王文白的心底就浮现出了一个念头——与喀尔喀部取得联络,共谋反清大业。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这是一个最起码的常识。 军正司的军正,从来都不是寻常的军卒,他们大都曾是读书人,尽管他们中的很多人都不曾有过功名,但是读书的经历,使得他们与普通兵卒看待问题有着根本性的区别。在王文白看来,这喀尔喀部完全可以成为大明复国的助力,毕竟其位于漠北,随时可以威胁满清腹地,威胁京师。 在得到这个情报之后,在接下来的将近半个小时辰中,王文白整个人都有些心不在焉,不过尽管如此,他还是基本上答应了孙老黑的要求,同意向其提供一些商品,甚至愿意给他商行的待遇——也就是可以赊欠。不过之所以同意这么做,王文白自然有他自己的考虑。在离开临河楼之后,他便直接返回了军正司。 “你的意思是向喀尔喀借兵?” 面对王文白的建议,石磊整个人诧异之余,将铅笔放到桌上,看着他问道。 “你应该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吧!” 这声反问实际上基于一个原因“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满清是异族,喀尔喀同样也是异族,向异族借兵,本身就是忌讳。 而且在历史上两宋之所以灭亡,就是因为他们和更为强大的敌人,结为了盟友。他们相对愚蠢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国家的灭亡。 有了这个前车之鉴,又怎么可能现在还会有人同意,同那些蛮夷结盟。 “回正丞,并不是借兵,而是挑动双方间隙,引诱其进攻京师,从而令满清陷入腹背受敌的困境。” 王文白看着面前的军正丞,认真的解释道。 “现在满清主力皆在山东、河南等地,其京师之中可谓是极为空虚,若是能派遣人员与喀尔喀部取得联络,诱使其出兵京师,必定可定满清阵却大乱,到时无论喀尔喀部是否攻陷京师,只要其威胁到京城,满清必定不能全力南下,如此一来,我方的压力自然可以随之减轻。” 作为军正的王文白,在过去的一个时辰里,已经在脑海中构思出了一个基本的的策略,在他看来,现在所需要的仅仅只是军正丞的同意,只要获得同意,他就可以前往喀尔喀部展开一些工作。煽动那里的人,像满清拔刀相向。 “那你也应该知道,无论是满清,还是蒙古,归根到底,都是我们的敌人!” 看着王文白,石磊道出了一个事实。 “清虏是我们汉人的敌人,蒙古同样也是汉人的威胁,而且在过去的几百年间,蒙古人对北方造成的威胁,从不曾消失过!” 从蒙古崛起于漠北,其灭金、灭西夏,灭宋,对中国奴役近百年,而高皇帝正是凭借着驱逐开国大明,但是有明一代,蒙古对中原的威胁都不曾消失过。现在,与蒙古人结盟,这件事如果传出去,不知会掀起什么样的轩然大波。甚至极有可能导致江北内部发生动荡。 “正因为他们同样是我们的敌人,所以我们才需要在现在去了解他们,因为现在我们和他们之间,有着共同的敌人,对于蒙古人来说,现在汉人并不是他们的威胁,对他们威胁最大的是清虏,我们所需要的就是借蒙人之手,去打击清虏,当然,我们所需要的并不是让他们变得更加强大。而是尽可能的煽动他们。挑动他们,又是他们去进攻更为强大的满清。而在这个过程中,那些蒙古人的力量同样也会被削弱,当然,我们也有机会去了解他们,为将来击败他们做准备……” 王文白的回答,让石磊的眉头微微一跳,他先是沉思片刻,然后看着王文白说道。 “看来,你已经想好了是吗?你应该知道可能面对的风险。” “是的,正丞,我已经想好了!” 对于心底已经打定主意的王文白来说,他自然已经想通了一切,至于其中的风险,当然也在他的料想之中。 这个风险并不仅仅只是他到蒙古的风险。还有很多内部的风险,稍微不慎的话,就有可能连累他自己,到时候肯定会有人拿两宋的旧事。对他进行攻击,到那个时候,可没有任何人能够救下他。甚至没有一个人会为他说话。 对于其中的风险,他早已经了然于胸。但是,内心的责任感却驱使着他去做这件事情。 “无非死尔,但此事若成必可为我中国去两大敌!” 章节目录 第250章 商旅(祝大家情人节快乐)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无非死尔,但此事若成必可为我中国去两大敌!” 每个人都有他的信仰,而对王文白来说,他的信仰非常简单,无非就是恢复汉人的河山,仅此而已。除此之外至于其它的任何事情都不在他的考虑之内,毕竟经历过甲申天变、满清入关的他来说,他曾无数次目睹过满清入关后的暴行,无数次的看到那遍地的白骨。 没有什么比驱逐满清,恢复汉人河山更为重要的了! 既便是入地狱又有何妨? 在离开军正司的时候,王文白的神情显得很是平静,甚至脚步也和过去一样,不急不徐。偶尔的,碰到熟人的时候,他会点点头,打个招呼,瞧着倒是与普通的贸易局吏员倒没有什么区别。 只不过,从现在开始,他已经不再是贸易局的吏员了,随着军正丞同意他的建议,这已经从贸易局的吏员名单中去除了。现在的他不再是拿着官薪的吏员,而是一名靠生意吃饭的商人。 至少,在孙老黑等人的面前,他是商人,而不再是官员。尽管孙老黑清楚的知道他官吏的身份,但王文白很清楚,那个人不会说出来,那个人对他有所图,对江北有所图。 “还需要一个助手。” 心底这般寻思着,王文白很自然的想到了一个人。 “怎么样,阿朴,愿意和我一起去漠北吗?” 看着面前这个穿着军装的兵卒,王文白笑着问道。 阿朴是忠义军的兵卒,不过他的身世倒是极为悲惨,他的妻儿老母都死于清军的屠杀,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投军,甚至在投军也是带着投名状的——提着两个清军的脑袋,尽管当时清军已经溃败,可他仍然亲手砍死了两个清军。然后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他成为了忠义军的一员。 不过曾经惨痛的遭遇一直影响着他,使得他做出了一些出乎人们意料的事情,比如,他曾经一次斩杀十几名投降的俘虏,甚至将他们的脑袋全都吊在树上,其实,一般情况下,俘虏杀也就是杀了。 即便是军中的军正,往往也不会追究此事,甚至有时候,军正们也会接到命令,直接扑杀投降的清军将领以及其亲信,从而令俘虏群龙无首。 杀人,从来都不是一件什么大事,但问题是他,杀的太张扬——把几十个人头吊在路边的树上。这直接导致他受罚,毕竟,那些俘虏也是资源。 当然,对于他的惩罚并不会太重,最后,因为“杀气太重”他被丢到了贸易局的马场,在这里养起了马来。而王文白就是在这地方认识的他,他了解王朴,了解他的优点,也知道他的不足,而之所以会选择他,是因为王文白知道,王朴永远都不会投敌。而对王朴来说,他只有一个愿望——杀尽天下的清狗,这样的人跟着他,至少不需要担心他受不了苦逃跑,甚至投敌。 “能杀建奴吗?” 王朴的问题很简单,他的脸上没有丝毫的异样,甚至连语气都显得极为平静,就像是在提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似的。 “如果这件事办成了,不用咱们动刀,估计也能杀死十几二十万建奴!” 如果能说服喀尔喀部出兵京师,到时候他们万一攻破了京师,指不定到时候,整个内城都不见得能活下一个人来,蒙古人的残暴不比满清差,甚至更甚上几分,对此,王文白并不怀疑。 “那行,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对于只身一人的王朴的来说,他没有任何顾虑,只要能杀建奴就行,甚至,这正是他活着的目的,直到现在,每当闭上眼睛的时候,他总会想起被摔死的孩子,还是死在清虏刀下的妻母,刻骨铭心的仇恨让他无法忘记这一切,对于他来说,也许有一天会忘记,但那一天,必定是最后一个建奴死去的日子。 有时候,仇恨可以让人变得的坚强,同样也能让人变得冷漠。对于王朴来说,恐怕只有死去的清狗才是好的清狗,这一点,从来都不会有人怀疑,对于他来说,最大的梦想,恐怕就是杀进京师,然后在满城之中大杀特杀,杀尽城中的满人,当然,这也就是他的一相念想罢了。 几乎是在王文白、王朴两人出现在商队的时候,商队里的那些正在为帮主谈成了一个大生意,而欢喜不已的人们,就立即注意到他们两个人,王文白一看就像是个读书人,至于王朴,虽说是默不作声的,可即便是平日里耍着狠的人,见着他也会变得小心翼翼起来,按照旁人的说话是,这人骨子里头透着杀气。 杀气? 什么是杀气? 旭子不知道,但是在他看来,这王朴干活非常实在,那一箱近百斤的茶箱,他一个人默不作声的就装了一船,自己的装完了,还会装别人的,甚至都没有歇上一口气,似乎对于他来说,压根就没有吃亏这一说。 “王,王大哥,你,你便歇一会吧,再喝点茶……” 瞧着浑身已经汗透的王朴,旭子在一旁说道。 “这剩下的,俺自己装就行了。” 这不能总让别人帮自己干活。 “不累,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王朴的话不多,他继续埋头干着活,大有一副如果不干活的话,就会闲出毛病的模样,可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恨不得现在就随着商队到蒙地去,然后让蒙人与满人狗咬狗,借蒙人之手报家仇血恨。 在他干活的时候,另一边王文白却在岸上与孙老黑在那里轻声聊着天,这会孙老黑的已经不像之前那么自在了,因为他隐隐约约的意识到这王文白的身份了,甚至隐约觉得,这人的身份不简单,绝不是什么贸易局的官吏。 若是寻常的官吏,又岂会弃官从商?而且还是和他们一起去风险莫测的漠北。这样的人是什么人? 肯定是江北的探子! 在北边,抓住这样的人可是要杀头的,甚至就连他孙老黑也会被连累!这风险也太大了点。 “那个,王,王东家,你瞧,这事……” 瞧着孙老黑的这个模样,王文白笑着说道。 “老黑,瞧你这模样,这白银子谁不喜欢,我就是一个生意人,记住了!我只是生意人!” 他的话声不大,在轻声提醒之后王文白又用只有两人能听着的话声在孙老黑身边说道。 “接下来,这一路上还得你照顾,只要咱们平安到达漠北,把这生意做成了,老黑,你放心,王某绝不会亏待你!” 又一次,王文白抛出了他的诱饵,诱之以利,这是最简单的办法,当年满清的探子之所以能进入关内,或许恐怕也是他这般,向这些行商诱之以利吧! “哎,王东家,你,你放心,俺老黑知道怎么做!” 嘴上这么说着,可孙老黑的心里却依然敲着鼓,只是暗自在心里祈祷着,这一路上能顺顺利利的,千万不能出什么变故。毕竟眼前这人,可不是什么简单的角色,万一要是他被官府给拿了,到时候,他的罪过可就大了,这生意能不能做下去还是一说。 但是,若是不干的话,这买卖可就干不成了。 没有他孙老黑,还有李老黑、王老黑,可是这江北的货,却只有江北的货,他孙老黑只有帮到他们,才能与江北把这生意一直做下去,挣到大把的银子,若不然,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冒出另一个老黑来,替他把这个差事办了! 哎,生意不好做啊! 在船离开清河的时候,孙老黑瞧着站在船头的王文白,在心里暗自祈祷之余,又自己安慰着自己。 “反正,也就是多两人罢了,就当这马队中,多了两人……” 尽管一开始的时候,孙老黑整个人显得有些忐忑不安,但是在船于大运河上行走了几天之后,慢慢的他反倒是适应了这两人的存在,至于其它人,也只当他们两人是从南边过来,想到北方一起挣银子的商人。而沿途碰到的清军兵卒也好、税吏也罢,甚至连看都没看上他们一眼,毕竟,对于外人而言,这些行商只是行商,仅此而已,顶多对于官吏来说,这些行商,也就是他们眼中的肥肉。 几乎每一天,刘俊国都会在税卡处,数着那些过往的船只,偶尔的他还会过去询问这船上的货物,当然免不了,还会询问这货物的抽多少税钱。 “十五两三钱……” 离开船的时候,刘俊国自然没有感受到周围税吏们投来的恨不得杀死他的目光,虽说他不是税关的官员,可他毕竟是朝廷命官,身为户部官员的他,虽说没有权力干涉税关,可是作为朝中的官员,他于税关查看,任谁也说不出个所以然的,别说是那些寻常的税吏,即便是那些个税关监督,也无法明目张胆的阻止他。 “我说,刘大人,你瞧瞧,这大热天,您老这热的,来,走,咱们换个地方,喝口茶,歇一会……” 身为税关监督的魏森平,客气对刘俊国说道,这阵子他都快被这位刘知县给烦死,往日里,他在这税关,每天至少也得有一二百两的孝敬,可打从这孙子成天来到这里,税关的吏员自然也就不敢再像过去一样勒索卡要,不能勒索卡要,自然也就没有了往日里的孝敬,如此一来,魏森平心里自然连想杀人的念头都生了出来。 “如此,便多谢魏大人了,正好,我那边还有些事情,想要和你请教一下!” 已经在这税关呆了半个月的刘俊国非常清楚,他在这里是个若人厌的角色,这税关的监督历来都是两年一任,而想要外放这一任税关监督,至少也得花上几万两银子,这半个月,至少挡了别人几千两银子,这半个月已经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的他,自然也就不会在这里妨碍他人发财。 不过虽是如此,刘俊国还是需要魏森平帮他一个忙,毕竟,对于这件事,他的心里还是没有什么底。 “瞧刘大人您说的,有什么好请教的,但凡是有什么吩咐,您老尽管直言。” 虽说身为税关监督的魏森平当的是个肥差,而且还是内务府里的奴才,可毕竟官职在那里摆着,虽说瞧不上眼前这位刘大人,可人家毕竟是三品的大员,而且还时常出入皇上身边,这该有的礼数,万万不能少了,要不然,不定什么时候下个绊子什么的,虽说不要命,可不定会却让他丢掉这份肥差。 约莫半个时辰的功夫,他们两人便来到了大明湖畔的一家酒楼,都不需要魏森平吩咐,酒家的掌柜便急忙命人备好酒菜,两人客气着落了座,待茶上来了,喝着茶的时候,刘俊国看着魏森平说道。 “魏大人,想来你这阵子定是好奇刘某在税关到底干什么,其实实话也不瞒你,刘某之所以成天呆在那,就是想看看,这税关收多少银子!” 刘俊国的话让,魏森平的心头顿时一紧,好嘛,这说的可真够直接的,这岂不是意味着,他这阵子已经查出了什么来?难道现在是想从自己这敲点好处来? 就在魏森平寻思着多少银子能买对方一个闭嘴的时候,只听刘俊国继续说道。 “魏大人应该知道,现在朝廷几十万大军在外,每日所需要饷银又岂止十数万两,可现在朝廷非但失了江南财赋重地,非但军饷用度日益紧张,就连这江南漕粮断绝之后,这京城之中也眼瞧着要饿肚子,军无饷要散,皇上成日为这军饷发愁,我等食君之禄,自然要为君分忧啊!” 此时的刘俊国话语中,尽是一副拳拳,而魏森平则不住的点着头,尽管他的心里随着他的话语不断的加着价,待到他把那个价码从一千两加到五千两的时候,只听到这刘大人看着他说道。 “所以,刘某以为,想要解决朝廷的用度,关键还是在这税关上!” 盯着魏森平,刘俊国笑着问道。 “老弟,以你看来,这税关的税,是不是太轻了点?” 章节目录 第251章 京官(祝大家春节快乐)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银子! 顺治十七年,整个京师上下,无论满官亦或是汉官,谈论最多的两字,就是银子。 似乎除非了银子就再也没有其它的东西,那一个个的,就像是黑眼珠子不能见到白银子似乎的,一见面就会谈银子。 身居显赫的高官会谈,满官会谈,汉官也会谈,甚至就连同那衙门里的杂役、满洲的兵丁,以至于寻常的百姓都会去谈银子。 过去满官们谈的最多的是与汉人有关的笑话,现在他们谈论的是,那些他们平素瞧不起的汉官们,怎么才能给朝廷弄来银子! 银子! 漕粮! 几乎是打从新年之后,这几个字眼就不断的在朝中众人的折子中反复的出现,并且一次又一次的出现在各部的折子里,银子之所以会出现,而且出现在这么频繁,正是因为身为济南的皇上不断的下旨让户部拨银子,毕竟几十万大军在外,总需要付饷银。 原本这户部里的银钱倒也还算宽裕,毕竟十几年的劫掠,倒也劫得不少银钱,可丢了江南的秋税之后,加之数十万大军的用度,这户部的那点存银早就花个差不多了,甚至银库里也空的能跑耗子。 没银子,什么事情都办不成。 甚至就连那位御架亲征的皇上,因为没有银子,也只能在济南裹足不前,因为无钱充饷,即便是在云南,同样也是如此。 虽说江南省的税银历来关系朝中的根本,可更让人头痛的是江南的漕粮断绝之后,这京中的粮价日高,以至于人心也变得惶恐不安。幸好二十万八旗男丁现在到了山东、河南,在两地就地取食,倒也让京中省去了不少粮食。 可是问题还是没有解决——银子、漕粮,仍然还是两个字“没有”。 尤其是前者,更是让身为户部尚书的王宏祚头痛不已,身为户部汉尚书,他自然不敢奢求车克那位满尚书为他分忧,但是他很清楚,如果不能筹集足够的银两,到最后,皇上肯定会拿他这个汉尚书的脑袋泄愤。 就像曹操杀军粮官一样。 拿他的脑袋去平定军心。 可,银子从那里来? 对于明崇祯三年中举,任蓟州知州,后升户部郎中。清顺治元年降清,加太子少保、太子太保。降清后,一直官至户部尚书的王宏祚来说,他自然不愿意他这脑袋被当成军粮官的脑袋,被皇上用来平定军心。 现在的问题就是这样,如果再拿不出银子来,到时候,他这脑袋是万万保不住的。 既便是勉强保住了这个脑袋,可是丢了官帽,又有何用? 身为云南永昌人的王宏祚来说,他自然不担心家人被流放台湾,现在,他所担心的只有银子,怎么才能筹集足够的银子。 户部的银库,早在皇上亲征之前便已经耗费一空,幸亏王宏祚当初手脚紧一些,使得银库还存有三百三四十万两银子。可是皇上亲征之后,二十几万大军在外,再加上洪承畴于长沙练兵,还有云南的军饷,这几件事一做,花起银子来就像流水似的,不到三个月,三百三四十万银子便又花光了。 这不当皇上下旨急需四十万银子发放军饷的旨意来过之后,户部粮中王继文便哭丧着脸对王宏祚说道: “实在没银子了,不要说四十万,现在就是十万两都拿不出来。” 别说是四十万两的军饷,就是京官的这个月的俸禄都不一定能发得出来,身为汉军镶黄旗人的他,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那脸上尽是一副苦色,原本这户部郎中是他肥差,可现如今却完全变了味。 这个差事,真他么不是人干的,成天一个个的都问他要银子,可是这银子从那里来?没有了江南的解银,这户部里能岂能造出银子来?就是杀了他,这会也拿不出多少银子来。 银库里的情况,王继文可是再清楚不过,那里头空空如也,甚至就是那几万两银子,还是特意留下来——留给大家伙发俸禄的,那些银子发军饷是不够,可却能顶上一个月的俸禄。 这军饷可以不发,但是京官们的俸禄不能不发。难不成,到时候让大家伙都跟着饿死不成?所以这京官的俸禄必须要发下去。当然,那可不是几万两,而是……更多。 便是现在这个时候,在军饷与俸禄面前的,就只能选择后者了。不是他对皇上不忠,而是他必须要考虑到大家的肚子!要不然,他这个户部郎中,非得出事不可。 “没银子怎么办?皇上那边可是有旨意?” 尽管想要发火,但是因为这王继文怎么着也是一位侍郎,所以他也只能抱着火说道, “这银子也不是为王某人造的,误了事,你王在燕负得了责任吗?” 王继文这几个月来,因为拨款的事常挨两位满汉尚书的训。他发现自从这银库里没有了银子之后,王宏祚的性格有了明显的变化。过去不对满尚书客客气气的,就是对他这位郎中也不大发脾气,现在不同了。他对人说话都带着命令的口气,不容你提出不同的看法,甚至连解释几句也不耐烦听,动不动就用“你负得了责任”这样咄咄逼人的话来压人。王继文知道这位也是被空荡荡的银库给急的,今后得处处小心才是。 “尚书大人,” 王继文用近于尽可能平静的口吻说。 “卑职知道这银子是皇上要的,您为这些事情操心费力,别人看不到,卑职还看不到吗?只是这银库确是没有银子了,卑职既无点石成金的本事,也不能去强行搜刮百姓啊!” “搜刮百姓了?” 王宏祚心里想着,打从大清国入关,这搜刮百姓的事情少干了吗?可没听说过那天没有搜刮过百姓的,这地方上若是能抬抬手,又岂会天下皆反? 于是他顿时没好气地说了一句,然后便摆了摆手。 “你先下去吧!再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再弄些银子来,务必要把银子给皇上筹备齐了!” 王继文连忙起身告辞,直到走出大门,他才长长地透了一口气。可是那脸上却尽是一副苦色。 这银子到那里去筹?难成不真的把那点俸禄都搭上? 户部银库是没有多少银子了! 王继文并没有说假话。这些,身为汉尚书的王宏祚的心中是有数的。现在银库里顶多还有一点发俸禄的银子,那点银子且不说不够用,就是够用,也不能动,因为那是京官的口粮,若是谁动了那银子,弹劾他的折子非得给他淹死不可! 在这个时候,再逼他有什么用呢? 可皇上要的银子怎么办? 皇上那边的事也要紧啊! 要是实在不行的话……不过只是刚动一下那点银子的念头,他还是打消息了这个拿大家伙俸禄当军饷的念头,这件事不能做,他也不敢做。 “看来,只能去借了!” 借! 这个时候,大清国除了向八家皇商借银子,王宏祚压根就没有其它的办法,毕竟,这些年,只要朝中的用度不足的时候,总会向八家皇商借银子,这是个惯例,最多的一年,那八家可是借给朝廷一千多万两,甚至直到现在,朝廷还欠他们几百万两。 这八家,当年从大清的身上可是没少捞银子啊!借了这么多银子,就从来没有借空过! 想着这富可敌国的八家,一面羡慕着他们的家业之厚的同时,王宏祚暗自在心里寻思着,但是他的心里另一个念头却在那里寻思着。 “即便是从他们八家那里借来一千万两,又能撑多长时间?再者,他们愿不愿意借,恐怕还是一说,毕竟,现在的时局……” 现在的时局可不是当年大清气势正盛的时候,现在这时局瞧着可是与大清不利,在这个时候,这八家又岂会心甘情愿的拿银子出来? 对此,王宏祚的心里没有底,可是除此之外,他又没有别的选择。毕竟,现在整个京城,能拿出银子的,只有这八家皇商了。除了他们,没人能拿出银子来,也不一定有人愿意借银子给朝廷。 但是他们又岂愿意拿出银子? 王宏祚没有选择,身为八大皇商之首的范永斗同样也没有选择。 白花花的银子人人都爱,若不是为了银子,当年范永斗又岂会勾结清虏,甘当汉奸,当年他勾结后金,向后金贩卖布匹、粮食、铁器以至于到后来向其提供情报,甚至派人为其领路,根本目的是为了银子,也正因如此,包括范家在内的八家商人为清王朝的建立作出了贡献,所以清朝定鼎后,顺治帝没忘为入主中原建立过赫赫功业的八大商家,在紫禁城设宴款待,并赐给服饰。顺治还要给他们封官赏爵,八大商家受宠若惊,竭力推辞。于是,顺治帝便将他们封为籍隶内务府的“皇商”。范永斗被命主持贸易事务,从此范家可谓是飞黄腾达。 也正因如此,此时的范家已经与大清国牢牢的捆绑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越是在这个时候,就越不能退缩,若是退缩了,不定这身家性命就归其它人了! 所以,几乎是在王宏祚这边刚一开口,提出向八家借银缓解朝廷用度的时候,已经年迈的范文斗立即拍着胸膛应了下来。 “爹,这可是足足一百万两!” 范三拔看着爹,颇是心痛的说道,当年大清国没入关的时候,不知多少次范三拔带着商队出关,把大清国急需的粮食、布匹运给他们,那时候他愿意借银子给大清,不为其它,是因为大清国的气势正胜,借给他们不愁还不上来,可是现在却是今非夕比啊! “爹,现在这局势,就是咱们把这银子借给了朝廷,朝廷又岂能保得住天下?” 范三拔的语气里带着怀疑的味道,作为商人,对于局势他是极为敏感的,他知道现在的局势并不乐观,至少没有外人想象的那么乐观。 在这个时候,把银子借给朝廷,根本就是亏本买卖,做为生意的他,自然无法理解父亲的举动。以至于又急声问道。 “万一要是朝廷在山东兵败,或者与江南兵败,到时候肯定要逃出关去,咱们现在把银子借给朝廷,不是拿银子打水漂吗?” 儿子的话,让范文斗看了他一眼,那目光中总带着些失望,然后又摇头说道。 “你啊,还是太糊涂了!” 长叹口气,范文斗看着范三拔说道。 “你说,咱们若是不借银子给朝廷,会是什么下场?” 不借银子给朝廷? 范三拔先是一愣,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随后说道, “不借银子的话,朝廷没有充饷的银子,恐怕定会吃败仗。” 没银子肯定是不行的,当年大明为什么亡了,不就是因为没有银子发军饷,没有银子去招募大军,所以才丢了天下! “败仗?” 第一次范文斗对儿子生出了失望之意,又何止只是败仗啊,他就没有看到朝廷面对这样的问题,会做出什么事吗? “江南的朱明忠,为了银子,把51家晋籍盐商都抄了家,你以为朝廷就不敢抄咱们吗?咱们……说好听了是皇商,说难听了就是皇上的奴才,若是皇上一个旨意下来,抄没范家的家业,于外人看来,不过就是主子拿奴才的东西用用,谁能说出话来?到时候,非但范家的家业不保,我等的性命又岂能保得住?咱们范家到时候,就是皇家的眼里的肥羊,明白吗?” 对许多事情,范文斗远比他的儿子看得更为透彻,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心甘情愿的拿出银子来帮助朝廷度过难关。 “再说,你以为,咱们现在还有其它的选择吗?” 盯着范三拔,范文斗长叹道。 “咱们现在压根就没有其它的选择,别忘了咱们在南边的眼里是什么,若是让南边得了天下,到时候,咱们范家恐怕就要被他们斩草除根了……这银子,咱们得拿!无论如何都得保住大清国的天下啊!只有保住了大清国,才能保住范家!” 章节目录 第252章 八家(祝大家新春快乐!)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京师的夜晚,因为宵禁而显得有些沉寂,那街上顶多只有步兵衙门的兵卒巡视时的脚步声,现在京师之所以推行宵禁,名义上为了避免盗匪混入,实际也是为了稳定人心,毕竟,现如今这朝中的局势纷乱。 不过这宵禁,禁的也就是寻常的百姓。对于满城的王爷贝勒以及满官大员来说,这宵禁等于不禁,步兵衙门的巡街碰着这些人家家奴打着的灯笼时,也会知趣的躲于一边,毕竟他们不过也就是一群奴才。 不过奴才与奴才之间,也有着区别,有的奴才不过只是不值一提的奴才,即便是死了,也是打死勿论的奴才,而有的奴才却是一般的王爷贝勒都无法与之相比的奴才,当然还有一些奴才,即便是地位比不上王爷贝勒,却也可以和王爷贝勒们交往。 也正因如此,在这满城之中,有时候,像这样的奴才,其它的奴才们反倒是更为尊敬,原因无他——每一个奴才都有身为奴才的梦想,他们梦想着一天能够成为奴才中的翘楚,成为奴才中出类拔萃的人物,而那些已经成功的奴才,则就是他们人生的“榜样”,是令人敬重的,也是令人羡慕的。也正因如此,那些巡街的兵丁,每当从这样的奴才大宅前走过的时候,那目光中总带着羡慕之色。毕竟,他们现在一跃成了主子,有了自己的奴才…… 虽说是宵禁,可是在王家的大宅门前,那灯笼高悬着,门前还停着一顶轿子,轿边的奴仆打着“靳”字的灯笼,王家与靳家是姻亲,平日里两家窜个门的也属平常。 不过这个时候,在宵禁的时候,却仍然担着“风险”来窜门,倒也很是罕见,心思灵光点的,肯定知道,这一定是有什么要紧事,毕竟对于这内务府的八家“豪奴”来说,他们一直都秉持着小心处事的态度。绝不会轻易给他人留下把柄让别人参上一本。 在王家的书房中,已经年近八十的王登库坐在那,他的眼睛眯成一条细缝,虽是入了夏,可是膝盖上却还盖着一张皮盖。 “哼哼,他范文斗以为拿出银子便没事了吗?” 叼着烟袋的靳良玉看着那看似老迈而没有丝毫精神的王登库,作为其亲家,他自然知道王登库或许是老了,但是他并不糊涂。非但不糊涂,甚至这天底下,没有什么事情能够瞒得住他,他那双眼睛毒着那,心思也通透的很! “即便是拿出了银子,万一大清国保不住关内,到时候,咱们也只能灰溜溜的随着他们逃出关去,想要活命,就非得出关不可。老兄你觉得可是这个道理……” “咳……” 王登库睁开眼睛,咳了一声,用苍老的嗓音说道。 “南边是不会放过咱们的!” 对此,没有任何人会怀疑,早在几个月前,与八家有关的新闻,就已经在报纸上发表了出来。对于他们八家可谓是没有留丝毫情面,甚至将大明亡国、数千万汉人被清军残杀都与他们八家联系在一起。 在这种情况下,又怎么可能放得过他们。 “如范奸永斗者,明国之人,汉之苗裔,却在国战之时,不图利国与一毛,却重清人之一信?不重汉人之存亡,只顾一家之私,图小利忘大义者,莫过于此,清人如无铁器之利还至于如此迅速的崛起?真正是送利刃与仇寇,嘉定三屠、扬州十日之始,正是始于此等汉奸商人之手也,虽万世难消此恨。” 念叨着于报纸上看过的文字,靳良玉看着垂首没有丝毫精神的王登库轻声说道。 “现如今,咱们这几家于南边眼中,可是不灭族不能解其恨的汉奸,若是让南边得了天下,到时候,咱们几家别说是身边,便是九族的性命能不能保住尚且都是问题……” 作为商人的靳良玉非常清楚,既然南边把他们几家当作铁杆汉奸而公诸于世,就意味着他们决不可能放过他们一马,那怕是拿出银子来赎罪也是罪孽难赎。也正因如此,这些日子以来,他一直在想办法保住靳家,保住靳家上下数百口的身家性命。 怎么样才能保住靳家上下? 如果不是朝廷来借银子,或许他还会犹豫一下,现在他反倒是不再犹豫了。 “老弟,莫不是你有什么想法。” 王登库的话声沙哑,而且也不大,那看似昏花的眼睛中,带着些许精明。 “想法谈不上,老哥,现如今,咱们几家与大清国可以说是牢牢的捆绑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这倒是实话,对此没有任何人会怀疑,他们八家兴于大清,若是大清国亡了,他们八家自然也落不着好。 “所以,老范才会主动拿出银子来!” 王登库自然知道范文斗为什么拿出银子,不是因为他有多么的忠君,而是因为除此之外,他并没有其它的选择,他们八家早就与大清国结成了一体,而且南方也没有给他们留下活路。 “若是按南方的作法,一但将来他们得了天下,咱们几家恐怕是活路难寻啊!所以老范才会拿出银子来,想换大清国能保得住这天下,只有大清国保住了天下,咱们就有了一线生机,既便是保住了中原的天下,到时候,咱们也能随着皇上他们一同撤至关外。” 他们早就没有了退路! 从当年清军入关之后,当时的顺治小皇帝在摄政王多尔衮的张罗下,开始奖赏入关的功臣。大模大样的对八家进行封赏的那天起,老家山西已经有人没少在背后戳他们的脊梁骨,从那时起他们八家就已经没有了退路,既然没有了退路,那么也就只能闭着眼睛一条路走到底了。 “可即便是咱们和皇上一同撤到关外又能怎么样?” 靳良玉看着王登库反问道。 “当年大清国入关的时候,把咱们老哥几个请到京城,封赏是不少,可别忘了,当时,摄政王可是开口问咱们要银子的,那可是足足一千几百万两银子,虽说那银子后来都还给咱们了,可咱们的今天可是拿银子换的……” 可以说,当年如果不是他们拿出了一千几百万两银子来,大清国入关的时候,又怎么可能有银子招降明军,招募绿营。甚至他们不但拿出了银子来,还拿出了他们在内地做生意积累下来的人脉,让那些人脉为大清效力,大清可谓是受用颇多,这也是他们八大皇商地位显赫的原因之一。 “在外人的眼里头,你我是内务府的皇商,可是于大清国的眼里,咱们是什么?” 靳良玉不禁长叹道。 “其实不过就是皇家的奴才罢了,在皇家的眼里头,咱们能有今天,都是他们的赏赐,都是他们的恩典,至于咱们,哎……我敢说,若是大清国丢了中原,撤回了关外,到时候,为了筹集军饷,皇上肯定会拿咱们下手,在他们眼里头,他们不过就是只肥羊罢了。到时候,即便是咱们撤到了关外,撤到了辽东,不过也是死路一条!” 靳良玉的话让原本看似没有丝毫精神的王登库整个人的肩膀微微一颤,他睁开那看似昏花的眼睛,瞧着靳良玉,一时间居然说不出话来。 对于商人来说,最大的悲哀是什么? 就是商人的银财永远会遭人掂记,当年大清国入关的时候,请他们来京城,说是论功行赏,可为的是他们的银子,那个时候,他们愿意倾家荡产借给他们,因为他们看到了天下大势。当年出关做生意的时候,他们也愿意借银子给后金,是因为后金靠劫掠起家,打下一座城池,劫掠所得又岂止数百万。 如果大清国丢了中国,仓皇逃到了关外,到时候该怎么办? 银子若人眼红,银饷不足的情况下,他们这几家皇商想保住身家又谈何容易?到时候别说是身家了,就是性命都不一定能保得住。 想到先前身死的范文程,像那样的朝廷大员说暴死便暴死了,像他们这样的奴才,那还不是想杀便杀,想抄便抄? 到时候,什么八大皇商的,不过也就是八只肥羊,八只大清国养了多年的肥羊。 一时间,王登库只觉得后背尽是一片凉意,他整个人都沉浸一种前所未有的惶恐不安之中,尽管多年来,他已经不问家中诸事,但是现在,被靳良玉这么一说,他顿时意识到,王家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老、老弟,这,这……你可有什么主意?” “主意?” 冷笑着,靳良玉说道。 “与大清国共存,那无异于与虎为谋,顺势时,咱们是皇商,逆势时,咱们就是肥肉。若是投奔南边也绝无可能,即便是眼下他们愿意留咱们,将来也定不会放过咱们,所以,横竖都是个死字!” 都是个死字! 这一声死,让王登库心头顿时一紧,他咽了口口水,有些昏花的眼睛看着远处说道。 “现在的局势,朝廷当、当真没有指往了?” 其实他自己也知道,只是还不太确定,毕竟这天下的变数太多,就像大明一样,当初谁能想到,大明这条咸鱼居然也有翻身的机会? 靳良玉摇摇头,他的脸上带着些忧色,神情也显得很是抑郁,毕竟,但凡是有可能的话,他都不愿意面对这一切,可是这些事情,即便是再不想,总归也要去面对,毕竟这事,总归是要面对的,要不然的话,到时候肯定是性命难保! “不知道,这一次咱们几家即便是拿出二百万两银子,可于朝廷来说,也顶多只够一个月的用度,即便是再借,咱们还能借出多少银子来?现如今皇上困在济南,说是因为大人们的阻拦,使皇上无法从容南下,可实际上是因为没有银子,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没有粮草自然动不了兵,这笔银子,也就是应急,即便是皇上亲征南下了,可江南却还有几十万明军等军,谁胜谁负还未曾可知,即便是打下了江北,到时候,长江天险怎么办?那郑成功中是起于海上,最擅长的就是水战,咱大清国呢?” 冷笑着靳良玉看着王登库说道。 “到了水上,还不是任人宰杀的主,福建那边,几万水陆师一下全丢在了基隆,就那还是闽人,用的也是降将,按道理来说,应该擅长水战,可结果还不是人家的对手,现如今若是换成八旗,这长江定是过不去了,即便是到了长江,也不过就是喂鱼的角色,朝中的大人们为什么拦着皇上,不就是因为他们看明白了吗?到时候,这局势啊!看不透啊……” 靳良玉的眉头紧锁着,吸了口烟,然后沉声说道。 “且不说朝廷吧,就说这局势乱这个模样,咱们怎么办?若是这么耗下去,恐怕撑不了两年,咱们几家非得给朝廷挤干了不可,到时候,指不定大清国没亡,咱们几家反倒是先给大清国尽忠了,这一次二百万两,下一次得多少银子?” 听着靳良玉的担心,王登库点点头。这是最让人担心的地方,这银子若人眼,就是朝廷到时候没了银子,也会盯上他们,一开的时候,他们会像现要这样,一点点的挤他们,最后,还不是一口把他们的银子全给吞了……这几十年挣下的家业,最后不定全都便宜了朝廷不可! 这种事情,过去大明没干出来,可是大清国肯定是能干出来的! “咱们不过就是商人!” 若是有可能的话,他甚至想对着南边说出这句话来,他们不过就是商人,商人自然是唯利是图,可这话,南边是绝不会听的,对于南边来说,他们不过就是一群该死的汉奸。而对于大清来说,他们也是不值一提的商人,是可以任人鱼肉的商人! “这么耗下去,定不是办法,所以……” 看着王登库,靳良玉把话声放低,低到只有他们两人才能听得到。 “咱们这次非得另寻生路不可,若不然非但几代人的积累得便宜他人,恐怕连性命也是难保……” 章节目录 第253章 另辟蹊径(求月票,求支持)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另寻生路! 几乎每一个人面临绝境的时候,都会这么考虑,但是每当人们怎么考虑的时候,同样一个问题也会困扰着他们。 生路又在什么地方? 做为靳家的三公子,靳文博早在刚过完正月十五的时候,便带着几个下人,拿着内务府的通关文书,一路南下,因为大运河断绝的关系,他只能从直隶经襄阳进武昌,然后从武昌经由水路过长沙,越南岭,然后一路翻山越岭,来到了位于岭南的广东,这一路上经受多少艰难困苦,恐怕只有遗骨异乡的三个家奴的骸骨最有发言权。尤其是在南岭的大山深处,那里更是瘴气弥漫,以至于几个家奴都是在那里染病而死,这一路上的风险,直到过了南岭之后,才算稍微安全一些。 终于,一行人历经千辛万苦来到了广州,这广州的萧条,全不见往昔的繁华。究其原因,倒也简单,当年清军入城的时候,曾在这广州城内外杀死数十万人,曾有数十万人口的省城,活者不过万余人,甚至就是现在,在那城外,还有巨大的坟茔,那是满清屠杀后埋尸体的地方,即使他们的罪证,同样也是对百姓们的威慑。 而对于这一路上,已经见惯了这一切的靳文博来说,他压根就不在乎这些,就像他父亲说的那样,他从不在乎清军杀了多少百姓,只要靳家能发财,便比什么都重要。 对于商人来说,没有什么比银子更重要,至于其它的……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而现在,靳文博历经千辛万苦不远数千里来到岭南,为的正是靳家的将来。 不过,广州并不是靳文博的目的地,他最终要去的地方,是葡萄牙人治下的澳门,其实,原本对于澳门他并不怎么了解,不过作为靳家的三公子,原本他并没有任何希望继承家业,也正因如此,作为靳家的少爷,他才有机会接触到京师的那些洋人,也正是从洋人那里,他了解到了澳门,同样也知道了欧洲,尽管对于欧洲只是一知半解,但是在这个风雨飘摇的时候,他却敏锐的意识到,也许,靳家的生路,就在异国他乡。 从广州到澳门并没有费什么周折,尽管按照大清国的律令,寸板不得下海,那海船早就被拆毁了,可去澳门并不需要海船,单桅的江船就能把他送到澳门,送到了,这个在葡萄牙人治理之下的地方。 在他抵达澳门之后,靳文博并没有按照介绍去教堂,而是在澳门四处打探起消息来,而他打探的消息,倒也不是什么特别复杂的消息,而是与欧洲有关的消息。 “真的让人神往……” 看着书本上有关“汉萨同盟”以及“荷兰共和国”,那些商人自治甚至控制国家的资料,靳文博的神情中尽是一副神往之色,早在少年时,当他第一次听说了“商人国家”的时候,就曾经好奇过,什么样的商人可以建立国家。 而现在,在澳门的图书馆中,通过那些书籍,他看到的是一个个由商人建立的自治城邦的崛起,当然,尽管现在这些城邦早已经没落了,但是是商人的地位却不曾没落过,在那些地区,成功的商人,甚至比国王更受人推崇。 而这也正是他来到这里的原因。他希望尽可能的了解欧洲,了解哪里的一切,仅仅只是道听途说,并不能让他了解那里,所以他才会来到澳门,希望从其他的外国人口中,书本里去了解那个遥远的地方。 “也许,这个选择是正确的!” 靳文博喃喃自语着,他的眼睛盯着地图上的某一个角落时,神情中尽是向往之色。 “也许,那里就是商人的天堂吧!” 对于已经习惯了官府勒索的靳文博来说,他从未曾想到过,在世界上,会存在着由商人控制的国家,更不曾想到,在欧洲金钱等于一切。 这正是那里与中国的不同,至少在那里,商人并不是国王眼中的肥羊,不是任人鱼肉的一块肥肉。 “为什么非要困守于此地?” 在离开图书馆的时候,靳文博朝着远处望去,想着父亲终日为忧心如焚的为这天下的时局而担心,为靳家的将来而忧郁。 对于靳家来说,并没有太多的选择。无论如何,现在纷乱的时局,使得他不得不为靳家的将来而考虑,也是为了他自己的将来。 毕竟对于南方来说,靳家是属于必须要严加惩处的汉奸,是必须要抄家灭门的对象,可以说,只要南边夺了天下,就没有靳家的活路。 “即便是大清国胜了,又能怎么样?靳家也不过就是一个奴才罢了!” 靳文博自言自语道,这样的话,在京师的时候,他绝不敢说,但是现在,他却说了出来,而这句话同样也是他的肺腑之言。 南边儿没有给靳家留下生路,可是我大清的眼里,靳家也不过就是一个奴才,一只肥羊罢了! 在这种情况下,与其呆在这里。倒不如另辟蹊径,去欧洲!到那个商人的地位可以和很多权贵相提并论的地方。那里才是商人的天堂。 “不过,怎么去欧洲到是一件麻烦事。” 来到了港口,看着港口中的那些中式的洋式的船只,靳文博的眉头紧锁着,看着那些毛色各异,相貌与国人迥然不同的西洋人,他的心底暗自寻思着。 即便是父亲答应了,他的兄长们又岂会答应? 去欧洲! 面对愁眉苦脸的父亲,靳文博曾如此游说过他的父亲,出身于靳家的他很清楚,对于大清国来说,靳家是奴才,而对于南方的大明而言,靳家是祸国殃民的汉奸,即便是在山西老家,也有人没少在背后戳他们的脊梁骨。 靳家的将来在什么地方? 靳文博并不清楚,但是他很清楚的知道,无论是对于大清也好,大明也罢,靳家不过只是板上之肉。 大明不会放过他们! 大清就会放过他们? “当年,大清入关,多尔衮请我们八家进京,说是论功行赏,可实际上却是让八家掏银子,没有江南的税赋、漕粮,除了抢之外,他们只能在八家的身上想办法,若不然,就只能灰溜溜的撤回关外。现如今,失了江南的税赋、漕粮,他们靠什么维持几十万大军?你以为绿营兵当真为大清国卖命?他们是为银子!没有了银子,这几十万绿营又如何维持?到时候,他们从什么地方弄银子?” 父亲非常清楚对于大清来说,江南的税赋、漕粮有多么重要,大清国要靠其养兵,靠其平定天下,失去了江南的税赋、漕粮,就等于失去了根本。 现在,大清国想要收回江南,就需要大把的军费,大把的银子。 可是现在他们从什么地方弄银子? 也只有对八家皇商下手了! 过去每逢朝廷用度吃紧的时候,不是让八家报效,就是问八家借银,当然,最后也都会还上借来的银子。可是现在这样的局势,若是一天天的败坏下去,恐怕不等大清国玩完,靳家就和其它几家一同被大清国给榨干了。 猪养肥了,是要留过年的! 现在的他们这八家就是大清国养肥的猪! “要给靳家找到后路!” 后路! 这后路在那? 如果是百年前,或许靳文博会感叹天下之大无容身之处,毕竟对于那会儿的人们来说,又怎么可能知道,在中国之外还有那么一片广阔的天地,甚至那里的一切并不比中国差上多少?而且在有些地方甚至也是中国所无法相比的。 可是现在,得益于西洋神父的介绍,他知道,在中国之外,还有更为广阔的天地,在那片天地之中,有更多的机会在等待着他。 只是,那片天地距离这里委实太过遥远了! 而且这一路上,不知会遭受多少艰难险阻,毕竟这茫茫大海上,总有着这样那样的风险。而这些风险,即便是他愿意去冒,靳家之中又有多少人愿意去冒? “大少爷,你瞧那人黑的像块炭似的,瞧着比炭还黑。” 家奴的话让靳文博朝着那过看去,果然在船上看到了几个比炭还黑的水手,他们应该就是神父口中的黑奴吧。 那些黑奴正是从非洲过来的。听说那里连个国家都没有到处生活着这些黑的像木炭似的黑人,欧洲的白人他们贩卖到各地当奴隶,好像对于白人来说,那些黑人并不是人,而只是是会说话的牲口。 此时有些心不在焉的靳文博,心里所思所想的,只是怎么把靳家上下带出的中国,但沿途风险这么大,靳家的其它人,又岂愿意和他一同乘船离开? 而且,即便是最后,大家都同意了。可是这船又怎么办?那些船又从什么地方找? 瞧着码头处的那一艘艘的洋船,想到这一路上从京师来岭南时的艰辛,靳文博自然而然的想到了乘船,相比于陆路,水路无疑更安全一些。而且水路上的风险会更少一些,尤其是靳家要是举家离开的话,到时候随船携带的财务恐怕并不是少数。 “如若能雇上几条船,一路直抵塘沽的话,倒也省得这一路上的艰难了……” 不过在这个念头浮现的时候,靳文博的眼睛打量着那些船,脑海中却不禁想到另外一个问题,这些人愿意一路北上去塘沽吗? 当这个念头于他的心底浮现的时候,本身就准备在澳门找到几艘船的靳文博,便刻意的留意起这方面的消息来。甚至他还选择住在了码头附近,更是经常出没于那些西洋船员出没的酒吧、妓院。凭着在西洋传教士那里学会的葡萄牙语,靳文博倒是很轻松的融入了那些船员之中,很快就和那些船员打成了一团。 对于出生于商人家庭的他来说,最擅长的正是和别人打交道,和陌生人做朋友,所以很轻易的就结交了几个外国朋友。 “往北,你看现在这码头上,至少会有一半的船会驶往北方,清河,对,就是清河!” 在混杂着各种怪味的妓院大厅内,靳文博听着鲁伊斯的话,有些好奇的问道, “为什么都到那里?” 来到澳门之后,他发现这些外国人对于南方的那些海贼的评价,好像远远高于大清国。 “因为那里向所有的人开放,即便是宁波,就是郑成功控制的宁波,也不一定有那里吸引人,那里有生丝、有瓷器,还有玻璃镜以及其它的各种产品,相信我,广州现在已经没落了,因为鞑靼人在阻止贸易,但是宁波、清河,正是崛起,很快,他们就会成为另一个广州,而且那里远比广州更适合贸易,毕竟,那里更靠近中国最繁化的地方……” 虽说只是船上的二副,可是鲁伊斯仍然值得靳文博去结交,毕竟,他现在需要的是一个可以信任的人,而在鲁伊斯这里,他了解到许多与航海有关的事情,就像他从其身上,知道了一个普通的海上标准——雇佣船只,远没有购买船只安全,因为船员们除非决心成为海盗,否则他们决不会背叛船东,但是如果仅仅只是临时的雇佣者,谁知道呢?也许会在海上遭遇海盗。尽管看似并没有多少区别的雇佣,成为船东更为安全。 甚至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在码头附近打听有那些船愿意出售,尽管这次他并没有带来多少银子,但是买几条船的银子还是能拿得出来的,甚至,靳文博还考虑在澳门注册一家航运公司,就像西洋人通行的作法一样,这种做法无疑是安全的,至少对于西洋人来说是安全的。 “生意,这么说吧,那里更适合做生意。而不像其他地方,当我们过去的时候,总要考虑如何和当地的官员打交道,而那里根本就不需要考虑这些,因为那里所有的一切都和欧洲很像,是开放的,对于所有人都是开放的。” “喂,你们听说了吗!” 突然,就在这时,酒吧里有人在那里大声喧嚷道。 “中国人的舰队出现在了东南亚,一只规模非常大的舰队……” 章节目录 第254章 重返(拜大年,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什么! 靳文博惊骇听着那个水手的嚷嚷声,别说是他,就是妓院里的水手,尤其是那些高级船员更是惊讶的说道。 “你说什么?这是什么时候的消息?” 如果是对于寻常的读书人来说。或许并不知道安南在什么地方?但是这阵子对于南洋的那些土邦。靳文博多少总有一些了解,知道那里有会安等港口,知道,那里同样也有外国的商船前往经商。 “十五天前,“圣马丁号”在安南遭遇了中国人的舰队,规模特别大,足足有几十艘军舰!他们在那补充给养,而且所有的军舰都是欧洲式的,可以说在亚洲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庞大的舰队。即便是在欧洲也非常少见。” 水手的话让其它人惊讶的说道。 “我的上帝,他们什么有这么庞大的舰队?” 再有人惊讶的时候,又有人与一旁提醒道。 “你们难道忘记了,他们刚刚赢得基隆的海战!” 那场海战的胜利,对于这里并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却让人们知道,中国的海上力量又多了一支,尽管他们并不知道,这支海上力量会给大海带来什么样的改变,但至少就眼下来说,并不会对澳门造成任何影响。 但是现在这支舰队已经远航到了安南。这完全超出了中国海上力量的传统航行范围,以至于他们中的一些人不得不考虑,这片大海可能要发生的变化。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可是,这个时候,他们不应该在港口里修整吗?他们是什么时候到了安南?” 船只出港之后,在茫茫大海上除非是固定的航线上,否则就会失陆地失去联系。因为基隆并不是荷兰船只前往日本必经的航线上,所以,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江北的舰队是什么时候出发的,这个时候听到他们出现在安南,自然显得极为惊讶。 “而且他们还在继续向南航行。如果没错的话,现在他们应该已经到达了马六甲。” “马六甲?马六甲在什么地方?” 在片刻的惊骇之后,靳文博问道身边的鲁伊斯。 “东南亚的一个小国家,是前往印度洋的必经之地。” 鲁伊斯随口说了一句,然后又感叹道。 “我的朋友,以后东南亚恐怕会非常热闹,毕竟,现在又多了一群人,恐怕只有上帝才知道,中国人进入之后的东南亚会是什么模样!” 作为一名二副,鲁伊斯敏感的意识,东南亚恐怕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毕竟,过去的一百多年间,正因为中国人远离了那里,才使得西洋人填补了那里的空白,而现在,中国人出现在东南亚,本身就是一个信号。 这个信号会是什么呢? 没有人知道,但是所有人都非常清楚。中国人出现在那片大海上,将会给那片海域带来根本性的改变。欧洲人将不会再是那片大海的统治者,他们将不得不面对来自中国人的挑战,甚至不得不同,中国人一同分享那里的利益。 尽管过去同样也有中国的商船前往那里,但是这一次出现在那里的却是中国人的舰队。 看着面前的靳文博,略带一些醉意的鲁伊斯突然笑着说道。 “我的朋友,现在也许是你进入航海业最好的时候,你们的舰队将会改变那里的游戏规则!” 那里是什么样的游戏规则? 靳文博并不清楚,可是对方的话却让他不禁有些担心,现在,江北的舰队出现在那里,会不会影响到他的计划? 想到这,他的脸上立即闪过一丝愁容,而他的心底更是充满了疑惑——他们为什么在刚刚打过一场海战之后远航至东南亚? 他们为什么要到那里? 难道说他们同样也知道,不会的,他们自然不可能知道他的打算。这一切不过只是碰巧罢了。 但是这样的巧合却让靳文博感觉到一丝危险,他甚至觉得这一切将会给未来的靳家转移到欧洲,带来很多的风险。 “难不成那些人也要去欧洲?” 靳文博在心底自言自语着。当然,这个念头刚一浮现的时候,他就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他们根本就不需要去欧洲,毕竟,现在的局势对于他们更为有利。 “可他们为什么要去那儿?” 百思不得其解的靳文博在离开酒吧之后,他看着港口内的那些洋船,心里这会儿只剩下了一个念头。 “必须要抓紧时间,赶快!要赶在他们统治南洋之前离开这里……再也不能拖下去了!” 似火的骄阳下,一只庞大的,由五十余艘西洋式战船以及多艘鸟船组成的舰队在南洋的海面上航行着,这只舰队在过去的一个月中,驶过了海峡以及闽粤沿海,在安南的港口获得补给之后,便再次扬帆启航,在汤玛士等西洋裔舰队军官的指领朝着马六甲驶去。 “永历十四年六月二十六,自三宝太监之后两百年,大明的舰队出现在这片海域,但是尽管如此,每当抵达那些港口的时候,藩邦土人,总会为大明舰队的庞大而惊叹,如越南者,更是谨小慎微的为舰队提供一切便利,唯恐激怒王提督,因而总会百般奉诚,今日方知,藩夷所惧者绝非是中华之教化,而是中华之武力……” 置身于舱室之中,尽管舱外骄阳似火人,但是舱内因为窗口打开的关系,倒是不见丝毫闷热,对于身为“迎驾使”的屈大均来说,他自然有权享有一间独立的舱室——尽管舱室狭窄的只能放下一张床、一张小书桌,可即便如此,对于船上的绝大多数人来说,仍然是一种特权,毕竟水兵们无一例外的都是睡在吊床上,而且每日都需要将吊床收起,相比于那些睡于火炮边吊床上的水兵来说,能够于独立的舱中休息,本就是一件难以想象的事情,不过也正因如此,他才有时间和机会用笔墨记下航行中的所见所闻。 而在离开安南一个月后,在这漫长的航行之中,屈大均有时间修改他之前所做的游记,毕竟,即便是他同样也需要一些打发时间的方式。 当然,这也使得这次南下有了第一手的资料,这些资料有时候,甚至不逊于海军的航海日志,毕竟,相比于航海日志,他的书写之中更为详细些。 “也许再过几十年,到时候,人们就会从自己的记录之中了解这段历史。” 就在屈大均这么自言自语的时候,甲板上突然传来一阵喧嚣声。 “陆地!陆地……” 在喧嚣声中,水兵们纷纷冲到了舷边,甚至就连舰长们也命人敲响舰钟,所有人都注视着那片陆地,尽管他们的航行距离海岸并不远,但是此时出现在眼前的陆地,却仍然让所有人显得有些激动,毕竟,他们已经有一阵子没有见到陆地了。 在舰队朝着被绿色笼罩的陆地驶去的时候,在海面上一艘艘正在捕渔的渔船上,渔夫们同样是惊骇的看着这支庞大的船队,尽管在这里他们曾无数次见过各国的商船,但是却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庞大的船队。 而在其中的一艘渔船上,原本正在打着渔的张大军,在被这只庞大的船队所惊呆的同时,突然,他的泪水却流了下来。 “阿德、阿德,你快看、快看,是大明的船!是大明的船!” 手指着船上的旗帜,张大军拉着十几岁的儿子激动的叫嚷着,他甚至还连忙划起了浆,朝着船队划去,在距离船队尚还有几十丈的时候,就大声的询问道。 “这船上可是大明的官军!可是大明的官军!” 作为汉人的张大军十几年前在广州陷落的时候,就随同族人一同滔海离开了广州,最终流落至此,在异国他乡依靠打渔为生。多年来,他从未想到有朝一日会在这里见到大明的官军。 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甚至他连想都没有想过。但是现在眼前的这一切却在清楚地提醒着他。不可能的事情变成了现实。提醒的,他现在所面对的是大明的官军。 诚惶诚恐的站在西洋式的军舰上,瞧着那舷边一门门西洋大炮,张大军和儿子张德两人无不是的显得有些紧张,尤其是张大军,他发现这船上的官兵和记忆中的大明官军截然不同,可即便如此,他仍然显得有些激动。 “军、军爷真的是大明官军?” 又一次,张大军有些疑惑的问道。 “你看到桅杆上大明的旗帜了吗?” 从随船的广东通译那里知道这人说什么之后,手指着桅杆上的“明”字旗,看着这个到异国他乡的同胞,王安民笑道。 如果不是因为看到那帜,我还不敢过来呢。 张大军在心里暗自寻思着。 “这里是什么地方?” 因为张大军是广东人而且不会说官话的关系,所以交流只能依赖通译,对此,王安民可以说是深有体会,甚至在南京,许多郑军的将军因为只会说闽南话,而不懂官员,也不得不依赖通译。 舰队上之所以会带有通译,原因倒也简单,在南洋的国人大抵上都是广府人,而且不少土人也会说广府话,自然需要会说广府话的通译。 当然,作为广东人的屈大均并不需要通译,不过为了避嫌,他仍然选择了说官话。 “这里是什么地方?” 朝着似乎有几艘商船的岛上看去,王安民显得有些好奇, “回军爷,这里是淡马锡!” 淡马锡! 无论是王安民也好,屈大均也罢,两人的眉头无不是微微一挑,他们在离开海州的时候,曾经得经略的授意。 “淡马锡是入南海的门户,如有机会必须控制此地!” 也正因如此,王安民才会记住这个地方,不过这里并不像他想象的中的那么荒凉,这是由于季节的影响,海运的船舶经常云集在此,所以逐渐成为一个船舶停泊的商埠。虽说这个商埠不大,但岛上似乎也住着上千人。 “……岛上的住户大概有两百三十户上下,像小人这样的因为当年不愿剃发流落至此的明人有一百零三户,其它的都是当地土人,不过这些土人之中,又一多半都是明人的家奴,顶多也就是千人上下。” 乘着小船往淡马锡河道划去的时候,张大军向身边的这位大人介绍着淡马锡的情况。 “这么说这岛上的人不多啊,既然人不多,那为什么会有商船来这?” 作为广东人的屈大均和张大军交流自然没有任何问题,甚至对于多年未曾听过乡间的他来说,在这里听到广府话,反而显得很是亲近。 “回大老爷,这些商船都是来和对岸的柔佛王做生意,他们从河口的另一头驶来,然后从这里驶出,每隔几个月,都会有一艘红毛夷的商船驶来,这柔佛王与红毛夷倒是极为亲近。” 随后张大军又提醒着眼前这位和他一样,来自广府的官爷说道。 “大老爷若是想要见那个柔佛王,可以直接过去,那柔佛王虽说曾与红毛夷联手赶走过其它的红毛夷,可是对咱们明人倒也还算亲近,只要我等按月交纳足够的腌鱼,他们自然不会打扰我们。” “见他?” 张大军的话让屈大均冷冷一笑, “不过就是一个土王罢了!” 朝着那绿意盎然的岛屿看去,屈大均摇头说道。 “从来只有土王来求见我等天官,又岂有我等天官求见土王的道理?这河道有多深?能过大船吗?” 其实,根本就不需要屈大均问这个问题,那边舰队已经派出了几艘军舰去测量航道的水深了,如果说汤玛士等西洋船员教会了舰队什么,对航道的测量,就是其中之一,每一次舰队抵达一个陌生的港口的时候,总会去测量港口的情况,然后将会书写记录下来,当然,当地的土人并不清楚,他们在干什么,而西方的航海业的发达,正是通过成千上万艘船只无数次自发性的测量,掌握了各个港口的情况,甚至比其当地人更了解港口附近的水文环境。 在得到肯定的答案之后,屈大均朝着河道的另一个方向看去,暗自寻思着。 “也不知道,那土王在什么时候,才会得到消息。” 章节目录 第255章 占便宜(求月票) 本站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土王,也许是千百年来,中国早就习惯了在藩邦蛮夷面前的高高在上的姿态,或许人们会虚心的向西洋人学习,但是对于东南亚土邦蛮酋,却并没有什么值得他们尊重地言。也正因如此,那种高高在上的姿态,一直影响着所有人。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换句话来说,无论这片地方是属于谁的?对于中国人来说,这里都是中国的地盘儿。至于那些土王,如果没有得到大明皇帝的许可,也就是册封,那么他们的统治就是非法的。是绝不会为大明的官军所承认的。 几乎是理所当然的,既然决定要占有这个小岛作为据点,那么就干脆利落一些,根本就不需要考虑那些土人的想法。 这里是大明的地方! 就在舰队登陆的当天,舰队就在岛上举行了升旗式,随舰的水兵迅速的在河口附近的荒地中建起了据点,不过只是短短三天,这临时的据点就形成了一座简易的要塞,并安装有多门火炮。 以至于当柔佛王马哈茂德苏丹来到这里的时候,置身于象车上的他简单不敢相信眼前所看到的一切。 “陛下,明人看来是想占着这里不走!” 作为王国的首相,迈哈吉立即有些紧张的说道,尽管尤其是当他看到整个河口到处都是明国的舰船时,那冷汗顿时便冒了出来。而对于身为苏丹的马哈茂德来说,尽管因为与荷兰人联手击败的葡萄牙,打败葡萄牙在马六甲的军队,并且焚毁了他们在河口的据点,清除了葡萄牙在这里的势力。使得国势转强。但是马哈茂德却非常清楚,所谓的强大,不过只是相对于周围的土邦。远无法同中国相比。 实际上,即便是已经过去了两百余年,曾几何时,大明船队的到访以及其所展现出来的强大,依然笼罩在这些土人的心中。 而作为柔佛王国的苏丹,马哈茂德自然记得柔佛王国出自于马六甲,而马六甲王国正是当年由大明赠予诏书和浩印,才得已在暹罗国与伯夷国的威胁间立足于此。可以说,如果没有当年大明皇帝的册封。就没有马六甲的当年,就不会有马六甲王国,对于这一点,他们当然非常清楚。 而现在,面对如此庞大的舰队,马哈茂德的心底只剩下胆战心惊的感觉了。唯恐一个不小心,得罪了大明的官员。 也正因如此,在与大明官员见面时,更是不敢摆出国王的架子,对于这些祖上不过只是阿拉伯商人的苏丹来说,靠着刀剑与传播宗教成为苏丹的他们非常识时务的知道,什么叫做强者,更清楚应该如何臣服于强者。 当然,他们更清楚如何利用强者对自己的支持,就像当年马六甲王国用大明的支持一样,当然,当时大明的官员之所以支持他们,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那些官员所信奉的宗教和他们都是一样的,如果不是大明官员的支持,真主又怎么可能会笼罩南洋。他们又怎么会消灭那些所谓的“佛国”,并借助大明船队对于土人的威慑,让那些土人改信宗教,从而心甘情愿的接受他们的统治。 也正因如此,强者的阴影一直笼罩在他们的心底。即便是已经过去了两百年,他们也不敢忘记。 “下邦小王参见天官。” 尽管已经过去数百年,但是曾经的记录仍然存留王宫之中,自永乐年间之后,历代的苏丹都非常清楚,有一天他们的子孙后代,总会与大明天朝的官员打交道,毕竟,天方太远且无力给予他们的帮助,而天朝太近。 或许有的大明官员会因为宗教的关系,对他们网开一面,支持他们在这里以传教巩固统治。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大明官员都是这么想的。 “王上免礼。” 面对土王的恭敬,屈大均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不敬,但仍然只是遵循着基本的东方式的上下礼节,当然他是上,而对方是下。 毕竟在传统的天朝观念中,即便是普通的天朝子民,在这些藩邦蛮夷面前,也是高人一等的。更何况他还是堂堂的大明四品官员,这些土王见到他,那即便是下跪那也是合情合理的。现在对其这么客气,已经是给这些土人面子了。 “本官听闻,柔佛王国出于满剌加国,而满剌加国则是我大明藩属,早在永乐元年,拜里米苏拉随京官尹庆到我大明拜见成祖,向我大明进贡,当年成祖封拜里迷苏剌为满剌加国王,并赠予诏书和浩印。既然柔佛王国出于满剌加国,那么柔佛王国既是我大明藩属,不知王上如何以为?” 嘴上问着如何,实际上却是不容质疑的,而对此,马哈茂德那里敢有丝毫不愿,甚至对于他来说,这可是抱上大明大腿的时候。 当年如果不是报上这个金大腿,恐怕就没有马六甲王国的事了。既然现在又有机会报上这个大腿,他又怎么可能会拒绝。 “天官所言甚是,小王与小王祖上一直有意往大明进贡,以求册封,只是这天朝天高路远,以至于每每不能成行,实在是遗憾至极,今日能与此得见天官,得见天朝大军,实是小王之幸。” 虽说是苏丹,可本质上不过就是靠着一边做生意,一边传教建立了王国的马哈茂德家族,骨子里仍然是商人,作为商人,马哈茂德自然知道应该如何讨好这些人,当然,他更清楚,作为弱者如何在强者之间生存,就像他的爷爷和父亲借助荷兰人赶走了葡萄牙人一样,现在,他同样可以借助大明制约荷兰人。 作为商人的他与自己来说最为有利的选择就是在荷兰人与大明之间。借助他们双方的矛盾生存下去。而不是愚蠢的只选择一方。 当然,这是有一个前提。前提是大明足够强大,如果这次大明只是来了一艘军舰的话,他甚至都不会冒出这样的念头,但是现在,面对如此强大的船队,自然而然地生出了要抱紧这颗大腿的念头。毕竟他们所展现出的力量远远比荷兰人更为强大。完全是符合祖先留下来的叮嘱——大明非常强大! 在这种心态的影响下,马哈茂德自然千方百计的讨好着眼前的这位天官,就像是一个商人一样,在那里不断的奉承着对方。面对对方的恭维与讨好,虽说有些飘然,但是屈大均的心底却非常冷静,他并没有忘记此行的目的。 “想来王上来时,已经看到我大明的舰队,自此之后,我大明舰队以及船队会时常往来西洋,而这淡马锡又住有我明人,且正于航道之后,为方便给船队补充淡水、食物,所以有意租借此地,不知王上以为如何?” 原本还在一意奉诚着的马哈茂德有些诧异的看着这位天官,这是怎么回事?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按照祖辈的说法,大明虽然强大,但是从不曾试图在这里得到过什么,更不曾在这里建立据点。 但是就在他想要抗拒的时候,却立即想到了葡萄牙人,想到了马六甲,当年葡萄牙人来到这里的时候,就曾提到过割让一块土地来修建要塞的要求。在拒绝了他们的要求之后,马六甲成为了历史,马六甲王国被彻底地消灭了。而他的祖先也只得偏安于柔佛,如果不是得到荷兰人的帮助,恐怕根本就无法赶走葡萄牙人。甚至如果不是茂密的雨林阻挡了葡萄牙人的脚步,他的祖先怎么可能会在这里建立柔佛王国呢? 现在大明国来了,他们提出了同样的要求。 是应该拒绝,还是接受? 如果拒绝了大明国的要求。恐怕马六甲王国当年的遭遇就会在这里重新上演。仅仅只是凭借着柔佛的力量又怎么可能能够阻挡他们的进攻? 现在怎么办? “尊敬的天官大人,不是我等土邦不愿意让此地租借给天朝,而是因为当年此地为葡萄牙人据占时,我等土邦只得借兵荷兰,方才将其驱赶出此地,后来荷兰人便与我国商定,此地不得租于他国,若是要租与他国,非得与其商量不可……” 就在迈哈吉自以为引入荷兰人便能够阻止这一切的时候,却只见原本面色和蔼的屈大均突然厉声说道。 “好一个非得与其商量,难道柔佛是荷兰之藩国不成?我大明身为柔佛之宗主,租借此地又何需他人同意?荷兰人?不过只是狼子野心之辈罢了!这西洋诸夷又岂能相信?” 盯着迈哈吉,冷笑之后,屈大均又提着历史说道, “当年葡人灭马六甲时,马六甲遣使求助于我大明,当时我大明虽有心而无力相助,只因我大明于南洋既无据点、亦无要塞,自然无力相助,今日我大明于此设立据点,自然可为柔佛之屏障,他日若有人侵犯柔佛,我大明自可为尔国提供保护,而尔国所需者不过只是将此荒岛租予我大明,作为我大明于此之商站,此岛荒凉如此,于尔国又有何用?” 尽管有着天朝上国的传统思维,但是屈大均同样也在学习着,学习着西洋人每到一地首先通过谈判进而设立据点,并最终不断蚕食的方法,相比中国式的大军压境,这种蚕食才是最稳妥,最有效,而且成本最低的扩张。 而过去的中国,总是一味的尝试着以蛮力打压,这些总是会激起对方的反抗。就像是安南等地,与其用蛮力,倒不如像西洋人一样,借助力量的威慑,迫使对方同意割让出部分土地。然后以据点不断蚕食对方。 “当然,我大明虽强,但绝不会以势压人,若是王上愿意将此地租于我国,我大明愿意每年付以丰厚租金,不知王上以为如何?” 可以拒绝吗? 即便是迈哈吉也知道,拒绝极有可能会付出代价,别的不说,那河口上的几十艘大明的军舰,就已经直接的向他们展现了力量,大明的军人之多甚至就超过了柔佛举国的人丁。 抗争? 拿什么抗争? 没准抗争的代价就是重演当年马六甲灭国的惨状,如果同意他们的要求,除了得到安全保证之外,还能有额外的收益。 想到荷兰人在爪哇等地灭亡的一个个苏丹国,心知那些异教徒早晚有一天会将目标转让柔佛的马哈茂德,稍作沉思之后,立即笑着说道。 “天朝上国能够愿意租小邦贫瘠之地实是小王之幸,小王又岂会拒绝,至于这租金一事,上国天使还请切勿再提。” 虽说嘴上这么客气,但是对于本就没有什么收益的柔佛而言,马哈茂德自然希望能够得到一些收益。 “我大明与藩属交往又岂曾有过以势压人之事?” 屈大均自然不愿意在这个问题上占人便宜,如果说从西洋人那里学会了什么,就是用适当的金钱可以得到出人意料的回报,以势压人不过只是图得一时之快,但同样也会让“合法性”遭到质疑。 相反,付出租金的话,不仅取得了合法性,而且还能够令对方不至于觉得屈辱,就像葡萄牙人与澳门一样,即便是在大明,他们同样也可以用租借的方式取得据点。 淡马锡的租金是多少? 不能多,也不能少。多了,显得他没有能力,若是少了,又会令对方觉得像是在打发叫花子,最终,屈大均还是开出了一个让马哈茂德这位柔佛苏丹极为心动的的数字。 一千元! 在听到一千元等于一千两白银时,马哈茂德整个人差点立即就开口要求写下盟约,即便是矜持了片刻,他仍然立即同意签下盟约,当然在盟约中,特意按照马哈茂德的要求,明文写到大明对柔佛的保护责任,当然也包括淡马锡全岛的永租,自然也有每年一千银元的租金。 在马哈茂德离开的时候,更让他颇为得意的是,又得到了一笔不菲的赏赐,仅仅只是玻璃镜就赏给了十几面……这些可都是值钱的好东西啊。 他甚至觉得自己占了便宜。如果说这些大明的官员说会给他十几面镜子。没准儿他会直接一口答应把这个荒岛卖给大明。 果然就像祖先们说的那样。当真是天朝上国,出手大方的很啊。 章节目录 第256章 工业革命(求月票) 几乎是从大明舰队抵达之后。对于这里的人们来说,每一天都像做梦一样。 对于张德来说,在过去的一段时间中,一切都像是做梦一样,因为母亲是当地人的关系,对于大明的了解,他要么是通过父亲的口述,要么是通过母亲那些夸大的言语。 在父亲的言语中,他知道了大明有多么的辽阔,多么的富饶,多么的美丽,相比于大明,这里根本就是一片蛮荒之地。而在母亲的夸张的言语中,他知道了大明是何等的让人骄傲,早在几百年前,大明的人们就乘坐着比岛屿还要大的船,来到了这里。以至于在这里许多传说都是与大明有关的。也正因如此,他才会为自己的身份而骄傲。 他是明人! 或许他的母亲是土人,但是他的父亲是明人。是真正的天朝上国的人。他拥有和那些土人截然不同的姓氏。当然他们的相貌也有所区别。 尽管骄傲,但是因为生长在海外的关系。对于大明的认识却是模糊的,因为他的父亲对于大明的了解也是有限的,对于他来说大明的事物,更多的带着想象。 而更为重要的是,他不能够理解为什么大明那么强大那么复杂,却会被蛮夷所占领。对于他来说,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 而这一切,直到十天前,随着大明舰队的到来,让张德心底的疑惑全都消失了,一切都消失不见了。 现在对于他来说,再也没有这样那样的疑问了,他的眼中只剩下了一个名词,大明。 “这可是大明的军队!” 看着那些强壮、矫健的水兵,在那些土人少女们火热的眼神中,每一个人都可以感受到这些土人少女的渴望,她们渴望着与某一个大明官兵发生一些关系,从而成为让邻居亲友们羡慕嫉妒的人。 而对于张德来说,他却暗自寻思着,甚至他还和很多村里的少年一样,努力的学习着像他们一样说官话。 这是大明的官话。 这是大明的…… 这也是大明的……最后,就连同淡马锡也成大明的,成为了大明的租借地。随之而来的就是淡马锡的易名。 南天门! 这是现在淡马锡的名称,而这名字形象的表明了这里的特殊的地理位置,它是南海的门户,也是通往中国的门户。 “你想当兵吗?” 对于十六岁的张德来说,当面对那些穿着红衣的军官这样的询问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同意,选择穿上了红色的军装。之所以如此,不仅仅是因为那诱人的军饷,更重要的是,对于当地人来说,那一身红色的军装,象征着大明。 当然,还有那些带着异域风情的少女。看到他们时投来的火辣辣的眼神。那些少女们总是希望能够嫁给大明人,如果能是军人,那就再好不过了。 所以,那身红色的军装,对于他们来说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当张德和几十名村里的青年穿上了大明的军装,开始在据点附近进行训练的时候,在分隔大陆与南天门的天门河畔,上千名随船而来的劳工——基隆海战后俘虏的战俘,开始在这里忙碌了起来,他们砍伐掉河边的树木,在河边修建起了中国式的市镇。 码头、船厂、当然还有要塞,一点点的显见雏形,尽管简易,但是没有任何人会怀疑,也许几年之后,这里也许会成为另一个基隆,成为一个商船云集的繁荣之地。 或许这正是中国人与当地的土著最大的不同。当中国人在那里辛勤劳作的时候,那些土著大都是懒散的在那里混着日子,他们永远不能够学会像中国人一样,通过不断的努力,不断改变自身的生活。 当然,土著人的这种惰性并不会影响到这里,毕竟最后居住在这里的人大多数是中国人,现在不过只是刚刚开始罢了。 当一名年青的海军军官在南天门新建的衙门内宣誓就任南天门总督的时候,远在清河的朱明忠,并不知道,在数千里之外,有人以他的名义宣布对一块新领地的占领,不,是租借。是合法的,而且支付有租金的租借,只不过这种租借是永久的。 现在,对于置身于工厂之中的朱明忠来说,他整个人正沉浸于对织布机的研究之中,对于已经成功复制出了水力纱机的朱明忠来说,他很清楚珍妮纺纱机的出现为什么会成为工业革命的象征,是因为由于“珍妮机”的出现,它推动与此相关的织布、动力、运输等一系列行业发明和使用机器,从而揭开了英国工业革命的序幕。 作为工业革命的起点,自动纺纱机不仅仅是解放了人的体力,极大地提升了生产效率,更是促进了工厂的诞生,直接导致了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出现,可以说,自动纺纱机的出现,促进了人类由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的质变。 就像现在的江北一样,已经诞生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批真正的工厂。尽管这些工厂和后市相比,更像是作坊。但毕竟这是工业的开始。 但是仅仅只有纺纱机还不行,毕竟,随着扬州、江阴以及安庆等纱厂的建议,市场上的棉纱供应将会趋于饱和,如果不能够消化骤然增加的棉纱,那么势必会出现工业革命中最为荒诞的一幕——捣毁机器。 另一个时空中,工业革命之初,曾发生过两次类似的行为,开始是因为手工纺纱工人害怕机器夺走工作,后来则因为棉纱过剩导致的棉纱滞销。珍妮机之所以成为象征,是因为它推动了一系列行业发明。仅仅只有纺纱机并不能解决问题,还需要发明一系列的纺织机械,建立纺织工厂,进而推动工业革命。工业革命是一个连锁反应。 而第一步要做的是制作飞梭织布机。飞梭织布机结构简单,却可以几倍地提高织布效率,当然是朱明忠发展纺织工业的首选。同样也是推进这个工业链的必须。 穿越前,虽说朱明忠并没有接触过纺织机械,但是作为一个工科生,对于纺织机械也有一定的了解,对飞梭的构造多少总了解一些。而有时候,这么一点了解,就足够把发明的时间提前数十年,毕竟,他不需要像历史上飞梭的发明者一样,用数年的时间,去获得的那些灵感。站在巨人肩膀上的他,那些历史上的发明家们已经把灵感告诉了他。 不过尽管了解飞棱的构造,他仍然用了几个月的时间,才设计出了飞梭织布机,毕竟灵感归灵感,设计归设计。而为了研制出飞梭织布机,经略使衙署的后衙甚至多出了几台老式的织布机,正是通过对老式织布机的研究,他才成功的发明了飞梭织布机。 其实飞梭织布机并不复杂,飞梭织布机的关键是安装在滑槽里带有小轮的梭子,他在织机两边安装了飞梭箱,通过一个木制长木板,也就是轨道相连,每一个梭盒内部有一根水平的金属杆或是锭子,有一个皮带传感器或是皮结自行随着锭子滑动,每一个皮结上系着一根松松的绳子,这些绳子又由一根棍子或是清棉棒连载织机中央,而织工正是通过这根棍子或是清棉棒掌控着一切,织工只需要一只手就能使皮结滑动,带动梭子,而飞梭在轨道上自由穿梭,使得纬纱快速穿过经纱,这样,即使再宽阔的布匹,也仅需要一个织工就可以完成。 只不过朱明忠所发明的并不仅仅只是飞梭,而是比其更为先进的水力织布机,相比于旧式的织布机,水力飞梭织布机不仅好用,而且效率非常高。 甚至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他完全颠覆了这一个时空的纺织机械发展史,现在他所发明的这些纺织机械。远远比历史上同类的纺织机械更为先进。 就像他所发明的珍妮纺纱机实际上更类似于经过不断改进的螺机,既可以纺细纱,同样也可以纺粗纱。至于这台织布机,它是飞梭织布机,但同样也是水力织布机,它是以水力作为动力,而不像另一个时空中的飞梭织布机一样,使用人力作为动力。 置身于纱厂新建的织布车间之中,看着十几名正织布的女工,这些织布机发出“唧唧唧”的声音,总会让人想起“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的木兰诗。看着那被织出的宽幅的布匹,朱明忠的脸上带着笑容,这种宽幅的布匹,正是推动工业革命的动力。 正是它的出现,增加了对棉纱的需求,然后带动了珍妮机的发明,随后因为水力使用限制,直接导致了蒸汽机等机械被发明出来,最终,所有的一切汇聚成了四个字“工业革命”。 现在,工业革命所具备的基本要素,已经基本在江北构成了一个基础,剩下的只是时间,需要时间去酝酿一切。随着棉纺织机器的发明、改进和使用,与此有关的工序也不断革新和机械化。如净棉机、梳棉机、整染机等,都先后发明和广泛使用这样,棉纺织工业整个系统都实现了机械化。 工业革命的过程是发明促进发明,各工业部门发生连锁反应。从轻工业到重工业,从工作机到发动机,互相促进、互相推动,最后形成一个机器生产的完整体系。英国工业革命,从18世纪中叶起到19世纪中叶止,大致用了一百年的时间。 “现在清江纺织厂,一共雇佣工人1240名,可以说,除了兵工厂、船厂之外,它已经是整个江北最大的工场,而随着织布分厂的建成,到时候,纺织厂的工人数量将会超过2000人……” 作为纺织厂的总办,李凤勤毕业于清河书院,与其他的许多同学不同,早在过朱之喻主持书院之前,他就已经专心于实学,只不过没有名师教导,而在朱之喻主持书院之后,多次得到其称赞,在修建清河的土城时,作为基层主管之后他更是在那里充分发挥了他的组织水平,甚至出任纺织厂总办也是得益于在那里的表现,清河城墙的筑建,确实让朱明忠发掘了一批当地的人才,而李凤勤正是其中之一, “相比于旧式织机,经略所发明的水力织布机,提高了工效40倍。也就是说,待到400张织机完全投产时,仅此一厂的产能,就相当于16000张旧式织机,而且皆是幅宽三尺余的棉布,质量比之松江的棉布虽然稍逊,但却好于大多数土布,其质量均匀,但是其价格却颇为低廉,较之松江布便宜三成有余。” 廉价这正是工业化生产的最大的优势,但是现在听着李凤勤提及“松江布”时,朱明忠立即想到了男耕女织的现实,尽管他很清楚,这些机制棉布在短期内不会给松江布造成冲击,但是他仍然颇为担心的说道。 “相当于一万六千张织机,松江一带有多少张织机?想来不过十几万张吧,这布厂的规模,暂时要加以控制,要想办法避免棉布过剩,什么事情要掌握好一个尺度。” 朱明忠并不是一个资本家,不能够完全用资本的眼光去看待问题,尤其是在这个时代的中国,或许男耕女织最终会被历史所淘汰,但在历史上这个淘汰的过程却是缓慢的。 “经略,至少眼下完全不需要担心这个问题,今年江北还算风调雨顺,自从经略主持江北之后,减免苛捐杂税,江北百姓无不受益其中,加之今年风调雨顺,这百姓手里有了银钱,自然会买布置新衣,所以今年棉布必定大为畅销。别说是厂布,便是松江布恐怕都需要购进几十万匹,才能满足民间所需。” 作为纺织厂总办的李凤勤自然更了解市场的需要,而朱明忠只是略微点一下头,然后轻声说道。 “所以,今年棉布畅销的话,百姓就会纷纷添置织机,到时候,这棉布势必就会过剩,到时候该怎么办?” 章节目录 第257章 内动力(求月票) 什么是工业革命? 工业革命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连锁反应。 飞棱的出现,加快了织布的速度,织布速度的加快增加了对棉纱的需求,棉纱的供不应求,直接导致珍妮机的发明,而纺纱机的不断发明和改进,出现棉纱过剩,这样又推动了水力织布机的发明。 而水力织布的发明,又导致了什么? 棉布的过剩! 棉布的过剩的导致了什么? 如果是一个商人,他会从各个方面去解释,棉布的过剩会导致什么? 但是作为长在红旗下的一代,朱明忠自然知道《资本论》中提及的“正是由于创造了工具机,才使蒸汽机的革命成为必要。”,而随着棉纺织工具机的发明和推广,原来的动力:人力、畜力和自然力等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生产形势,因而使蒸汽机的发明成为迫切的需要和可能。 但是无论工具机或者蒸汽机,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就是产品的过剩。 而产品的过剩最终导致了什么? 这才是最为关键的! 可以说,正是产品的过剩导致了资本家对于市场的需要,这正是工业革命后,各国竭尽全力开拓市场的原因——政府有责任为过剩的生产力寻找新的市场,这既然是资本家们需要,同样也是国家内部稳定的必然。 旧的市场已经饱和了,所以有必要开拓新的市场。但是新的市场在什么地方? 整整一夜,置身于衙署之中的,朱明忠都在寻思着这个问题,身为江淮经略使,或许他可以发明出这些推动工业革命的工具机,但是市场在什么地方? 江西、湖广、河南、山东…… 一个若大的中国地图浮现在他的脑海中,既然松江布能够畅销全国,每年销售数百万匹,那么清河的机织布,同样也可以畅销全国,只是,仅仅只有这些市场能够满足土布与机织布的市场吗? 未来随着国家的安定,这些市场必然会被不断地开发,原价的,江北工业品将会冲击当地的市场,对当地的手工业造成打击。而而当地那些有远见的商人们同样也会纷纷投资建立新的织布厂新的工厂,最终,当地也会像江北一样。涌现出一大批新式工厂,工厂的产能会不断的增加。到那时市场的饱和将会是不可避免的。 而当市场再一次饱和的时候。新的市场又在什么地方? “经略,虽说纺织厂出产的棉布价格低廉,但是实际上其附加值并不高,因为相比于松江布等布匹缺乏精美的花样,只能以其价廉取代低端棉布。而如松江布之类的精细加工的高端棉布,即便是面对机织布,仍然能保持着自己的销路。” 尽管顾炎武并不是商人,但是在过去的十几年间,游走于各地的他,通过对士民商贾的接触,使得他比跟随在父亲身边的朱大咸更了解市场,甚至更了解经济,更了解经济市场的运行。也正因如此,现在顾炎武为朱明忠所依赖,毕竟他可以在很多问题上给予他回答,并让他以一个新的角度看待问题。 “就下官的了解,现在我大明的织布业大至于可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是遍布各个村镇、持续千百年的百姓家中手工棉布,麻布的纺织,因为涉及众多的乡间百姓,其产量自然也是最多,毕竟数千年来,汉人就有“男耕女织”的传统。只不过绝大部分手工棉布即经略口中的“土布”质量不高,大抵上只能自产自用,并不进入市场,顶多也就是在百姓之间互相交换一些东西;而第二层则是高质量、商业化的棉布生产,如松江布等布匹。其质量上佳且花色繁多,富家大户对这种高质棉布有不小的需求,当然还有就是市镇之中的寻常百姓需要,他们大抵上不织布,既追求棉布质量,同样也更看重价格。可以说机制棉布大抵上的市场,正是这些人,对于乡间的土布反倒冲击有限,至于高质量的棉布,亦不会造成冲击……” “但是这块市场总归是有限的!” 顾炎武的分析,让朱明忠颇以为然的点点头,这种市场的细分,也就是顾炎武能够做到,其它人或许有一定的了解,但是绝不像他一样了解的这么透彻,作为“实学”的信徒,他本身就注重调查,这正是基于他过去多年间的调查,点头赞同之后,他又说道。 “这个市场针对的应该是市镇的市民阶层,而松江布之中,未必都是高档布,恐怕最多的还是与咱们的机织布质量相纺的土布,我看那,还要是尽快为厂布寻找新的市场,要不然,等到过剩的时候,才会头痛!” 之所以会语重心长的说出这句话,是因为他知道,在历史上洋布进入中国,用了几十年的时间,甚至用了上百年的时间,才击败中国的土布,而现在随着机织布的出现,无论机织布会对土布造成什么样的冲击,为了将土洋布的冲击减至最低,为了能够让中国的传统手工业。与工业革命的冲突降到最低。就必须要开拓更多的市场,开拓更多的新市场而不是传统市场。 “这个市场,不能仅仅只局限于国内,还可以考虑一下国外,嗯,朝鲜、日本、东南亚以及印度,只有不断开拓海外市场,才能够缓解国内产品过剩的可能……” 产品过剩导致了国家对于海外市场的需求! 这正是工业革命所导致的一个必然,正是工业革命的爆发,导致了生产力的提高,产品的过剩使得英国对印度、对中国等封闭或半封闭市场的渴望,他们需要打开那些市场,为本国的产品寻找销路,而正是这种对新兴市场的需要。最终导致了大规模的殖民扩张。 突然,朱明忠似乎明白了,明白了为什么在几个殖民帝国之中,只有英国成功的建立了一个殖民帝国。 “利益的共同!” 在顾炎武离开之后,伏身于案前的朱明忠在桌上写了这么几个字,想着之前豁然开朗的那个念头,他整个人都显得有些激动。 “西班牙人的殖民帝国,不过只是建立在金银的掠夺上,而荷兰人不过只是建立于商业运输、商品的销售,他们的殖民帝国都是单一的,跛足的,前者受益者局限于王室,后者局限于贸易商人和船东,与大多数普通百姓无关……” 朱明忠一边用铅笔在纸上书写着,一边不断的反思着英国的不同之处。 “他们对于殖民地的追求,是工业革命所导致的市场需要上,是为了满足国内过剩产品的市场需要,而拥有这一需要的并不仅仅只是工厂主,而是包括银行家、工厂主、贸易商、船商以及普通工人、百姓在内的其举国上下所有人,他们或多或少的,都会因为产品过剩而导致利益受损,即便是普通的百姓,产品过剩会导致失业,导致其收入下跌,从而使得他们与工厂主一样,渴望工厂的产品获得新的市场,而银行家希望工厂主扩大生产,以便提供贷款,贸易商希望扩大贸易渠道,船商希望运输更多的商品……” 在朱明忠的笔下,一个清晰的由工业革命所导致的连锁反应,慢慢的形成了,不仅形成了文字,而且还变成了一个表格,在那个表格的源头,正是纺织工厂,正是纺织工厂的出现,导致了这场根本性的变革。 一直以为,所困扰朱明忠的问题终于得到了答案,过去,他以为殖民是在英国政府的推动下进行的,但是,现在通过表格的细划,他豁然发现,英国的殖民事业,并不是由政府推动的,而是自下而上的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英国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只是悍卫者——用武力去确保市场,当然,他们的悍卫,也是基于一个前提——利益的共同!他们同样也是开拓者,他们需要去开拓新的市场。 而他们之所以需要去开拓新的市场。正是因为她产品过剩所导致的对市场上的需求。而这种需求将英国上下几乎所有人都包括在一起。 从工业革命开始,英国政府——商人——普通百姓以及整个英国都已经紧紧的被一个紧密的利益环节所联系在一起,最终形成了他们的利益链。 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像英国。像工业革命之后的英国那样,被产品紧密的包裹在一起,从下至上几乎所有人都置身与这个利益链之中。 而在这个利益链中,殖民扩张就成为了一种必然,在商人、百姓以及资本界的驱使下,英国的官员们,即便是再不愿意,也只能咬紧牙关不断的扩张,在这个过程中去击败一个个强敌。而百姓同样也是如此。 “不是因为他们愿意冒着战争的风险,而是因为他们别无选择!” 他们别无选择! 这当然不是在为英国的扩张寻找借口。对于英国的工商界来说,新市场关系到他们产品的销路,对于银行界来说,工商界能不能获得新市场,直接关系到他们能不能偿还贷款或者为扩大产能寻求更多的贷款。对于普通的百姓而言,他们需要在工厂,公司,银行中工作。他们的利益同样也与市场的开拓捆绑在了一起。 就像一个车轮一样,当工业革命的车轮响起的时候,扩张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情,这不仅仅导致了19世纪的殖民狂潮,同样也导致了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 拿着铅笔用力的在纸上写下了“战争”、“殖民地”之后,朱明忠又重重的在上面画了一个圈,最后又加入了四个字“工业革命”。 是工业革命导致了这些,内在的利益联系。是工业革命导致了一切。 “是这些内在的利益联系改变了英国!” 尽管工业革命加剧了殖民扩张并不是什么新鲜的命题,但朱明忠还是第一次,在其中看到了一个把整个中国捆绑上“殖民战车”的机会。而不仅仅只是依靠着政府的驱动去扩张。 在历史上,另外一个殖民帝国,西班牙之所以会没落,正是因为他没有将殖民地与本国所有人的利益连为一个紧密的整体。但是工业革命后的英国却将全国几乎所有人的利益,都同殖民地都同扩张联系在了一起。 “利益!最关键的还是利益!” 看着纸上的两个字,朱明忠同样也想到了江北,想到江北现在阶层。 “别人不说,必要先把江北的官员、军官捆绑在资本利益上!” 之所以会想到这些人,是因为他们在未来极有可能是这个国家的中坚。两个半世纪之前的那场远航,为什么最后会以毫无结果,尽管后世的人们信誓旦旦的宣称,在郑和的远航中,政府并没有亏本,而且获得极为丰厚? 一个最简单的原因就是因为利益没有共享,或许皇家得到了利益,或许某一些人功成名就了。他们或者是传播了宗教,或者是得到了皇帝的嘉奖。 但是普通的官员呢?甚至普通的百姓呢? 他们并不是利益的共享者,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损害到了他们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自然会千方百计的阻止郑和的远洋,当然,也不排除郑和远洋自身也有一定的不足。 “关键还是利益啊!” 自言自语着,朱明忠想到了清河商会,现在通往日本、朝鲜的航线已经重新开通了,而这一切都是由清河商会负责,只不过,这个商会的规模不大,在江北并没有多少影响力。不过尽管如此,他们正在一点点的开拓并恢复着朝鲜以及日本的贸易航线,恢复着与两国之间的贸易。 但是从中受益的又是哪些人呢?是不是整个江北都能够从中受益。如果受益的人群太少的话,那么未来是否会形成一个庞大的反对群体,而不是因为利益产生的从上至下的支持群体。 如果形成了一个反对群体的话,那么,一旦失去强有力的支持者。最终商会就会像郑和远航一样。消失与历史之中。 如果能够用利益将江北上下所有人都凝聚在对外贸易的利益链之中,那么一切就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没错,这才是最关键的!” 章节目录 第258章 事业的起步(求月票) 在人类史上,伟大的事业往往有可能是以极其普通的,甚至不值一提的原因作为开始。 去年,由于不值一提的十五文钱,令江北再一次投身于大规模的海外贸易活动之中,而与过去民间自发进行的海外贸易不同,这一次是在官府的全力支持下开始的。 即便是在此之前,对于身为江淮经略使的朱明忠来说,就已经打定注意决心从事这项事业,但不可否认,正是这微不足道的几十文钱进一步加快了江北重新走向大海的步骤。刺激了江北海外贸易的复苏。 当时,郑氏的海上五大商号,也就是“金、木、水、火、土”垄断着对日本的贸易,因为江北忠义军的火器化导致火药需求量迅速增加,兵工厂的生产急需大量硫磺,江北并没有硫磺产地,甚至就国内来说,硫磺的产量也非常有限,往往只能依靠从日本进口。 而此时对日本的贸易却是由郑家所垄断。而垄断硫磺贸易的郑家商行,面对江北迅速增加的订单,并没有给与优惠的价格。甚至因为是唯一的供应商,他们断然决定每斤硫磺的售价提高十五文钱。 而硫磺是制造火药的必须品,对于已经决定推行火器化的江北来说,这看似不值一值的十五文,将会对江北的未来构成严重的威胁。 现在可以提价,那么将来就可以断绝供应。只要硫磺的供应掌握在别人的手中,那么对于江北的安全来说就是一个威胁。 面对这样的提价所带来的安全上的威胁,朱明忠毅然决定重新恢复江北对日本的贸易,在拜访几位江北海商之后,去年十月二十七在清河县的山西会馆内,十余位江北商人举行聚会,会议地点设在会馆内,与经略使衙署所相距尚不足两里。 而会议旨在建立一家海上贸易商会,初期资金定为二十五万六千两,由多达二十九家股东赞助。这家商会名为“清河商会”,其唯一目的在于开辟对日本航线,解决铜料以及硫磺等物资的供给。 而在此过程之中,官府将会给予他们全力的支持。甚至直接调拨一艘正在建造的军舰,作为商会的第一艘远洋船只。 三天后的上午,身为江淮经略使的朱明忠颁发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份特许证书,正式批准“清河商会”营业,允许它与日本、朝鲜进行贸易,作为唯一的特许贸易商,清河商会获得了专营特许权,限定为期十年。一个月后,也就是在新年刚过的大年初五,按传统“迎财神”的那天,一艘“顺风号”三桅纵帆船满载着各种商品驶出了海州港。二十三天后,他抵达长崎港,因为没有幕府颁发的朱印只能在港外抛锚泊岸,但是他们终于来到了日本。 因为没有特许的朱印,随船的梁天佑只得小心翼翼的与长崎的日本官员进行沟通。然后,颇费了一翻周折才得已上岸,最后凭借着家中旧时于长崎的一些关系,梁天佑如愿以偿的获得了进港贸易的许可。 而作为江北的贸易代表,他得到了与幕府官员会见的机会,那一次见面使他不虚此行——得到了幕府颁发的朱印,从而获得直接贸易的权力。这意味着江北打破了郑家对于日本贸易的垄断。 也正得益于此,商会凭借着向日本输出生丝、铁块等各种商品,并从日本换回铜条、银锭以来硫磺等货物很快攫取巨额利润,满足了江北对于硫磺、铜条的需要。而为了满足贸易的需要,商会在长崎开设了商行。随后商会立即凭借着对日本以及朝鲜贸易的垄断迅速发迹。从那时起,每月有两艘船抵达长崎,在码头上卸下堆集如山的白糖、生丝、丝绸、白蜡和棉布等商品,随后满载着日本出产的铜条、白银离开长崎码头。尽管后来随着基隆硫磺的产出,使得江北不再依赖日本硫磺,但是对于日本的贸易并没有因此而停下,反而日渐兴隆起来。 凭借着对贸易上的垄断,尽管江北的对日本贸易规模尚逊于郑家商行,但是因为官府的大量采购,尤其是对于铜条等物资的需求。使得依然从中捞到无穷无尽的巨额利润,再加上朝鲜的木材、铁砂、金沙,同样也让的商会获利颇丰。而到了今年夏天的时候,商会的船只不仅出现在了朝鲜和日本,在会安等的安南的海岸也出现了他们的身影。 “我们的目标是开拓尽可多的海外商路!” 作为商会会长,梁赞不止一次的对股东们此说道,凭借着巨额的海外利润以及贸易垄断,现在的清河商会正在一天天的膨胀起来。 十五文钱! 这清河商会创始的原因。可以说是不值一提的,微乎其微的一个原因。但正是这是不起眼的15文钱开始了这一切。 作为这一切的始作俑者,置身于商会的会长室之中,在感叹着世事的无常之时,朱明忠静静的听取着梁赞的报告, 或许,梁赞是商会的会长,但他才是商会最大的股东。清河商会并不是官办企业,他的股东都是私人,最初的绝大多数股本,都是由他个人提供。 淡化商会的官府色彩,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问题,只有通过淡化其中的官府色彩才能够让他们获得更好的发展,这是欧洲各国发展殖民公司的一个“先进经验”。 之所以被视为“先进经验”,原因再简单不过,因为商人更加贪婪。他们更渴望着财富,对于财富的渴求会死的,他们不断地向外开拓,不断的扩大殖民事业,从而谋求尽可能多的利益。 当然,之所以这么做,朱明忠也有他的私心,在他看来,这家企业是他自己的,无论未来如何发展,无论未来他身处任何位置,都不会因为其他因素而影响到这家“私营企业”。 “……相比于安南,交趾等地暹罗产米甚多,缘于其优越的地理环境,一条湄公河贯穿于整个暹罗境内,为该国的稻谷种植提供丰富的水资源。根据商会的商船于暹罗所测量“该国米用内地斗量,每石价值二三钱”,而内地即使丰年也要一两一二钱,遇有旱涝灾,更是高涨至一两五六钱,甚至更多。正因为稻谷得来容易,暹罗米价与别国相比远为低廉。” 现在作为商会会长的梁赞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的隐居于家中,或许现在清河商会于清河并不显其名,不过他相信,最多再过几年,清河商会就会成为举国上下所瞩目的商会,究其原因倒也无它,正是因为商会对贸易的垄断。 作为商人,他同样也是贪婪的,可以说这是商人最起码的一个特性。他并不满足于眼下对日本、朝鲜贸易的垄断,他还希望进一步开拓海外的贸易事业,还希望进一步拓展南方的航路,当然更重要的是得到贸易特许权。 或许过去,他并不知道贸易特许权意味着什么?但是现在通过贸易特许权。商会已经获得了相当丰富的利益。也正因为如此,他才希望,能够获得更多的贸易特许权。以获得更为丰厚的利益。 “经过我们的计算,若是载重……500,吨。对,是500吨的纵帆船运输暹罗大米,载米到达海州或清河时,以每石六钱售予官府的话,亦可保证商会的利润,而官府可以每石一两售予米商或者充当饷米,凭借米利,可获利不下数十万两。” 既便是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但是梁赞仍然不适应“吨”这个计量单位,这是一个全新的度量单位。 几个月前,为了便于计算,经略不仅要求使用西洋数字作为帐本记录,同时还推出了新的计量单位——吨,每吨等于2000斤,比担大20倍。更适合大规模的贸易计算,不过一时间,这个新的单位总需要慢慢的适应。更何况这还是经略所发明的,无论能不能适应,最终总归还是要适应它。 不过对于从事贸易的他来说,那同样也能够体会到这种新单位所带来的使用上的方便。 在梁赞提及大米贸易时,朱明忠只是偶尔的点点头,更多的时候,他会把目标投向这个房间。这里曾是山西会馆,在山西商人逃出清河后,会馆被官府查没,交给了清河商会使用,成为了现在清河商会的总部,而是清河商会并没有给官府哪怕一两银子。。 可以说,从清河商会创办的那天起,官府一直就给予他们大量的扶持,甚至对于他们的扶持可以说是不遗余力的,而扶持的结果呢? 现在清河商会已经发展了起来,拥有四十六艘商船,它在海上的航线正在不断的拓展,而且几乎每天,都会有一艘新海船投入使用,最多到明年的时候,他们就会成为与“海上五商号”规模不相上下的大型商会,而且相比于郑成功的商会,作为贸易局的伙伴,他们可以获得更为廉价的商品。 相比于郑成功的陆海五大商号掌柜和主持人,相比于他们满足于对日本的贸易所带来的巨额利润。梁赞的目光无疑更为深远,他甚至把目光投向了南洋,投向了暹罗,甚至就连最普通不过的大米,也进入他的视线之中,而不仅仅只是诸如香料,锡,木材等一些传统商品。 通过进口大米获取利润,这是试图将贸易常态化的一种表现,毕竟,仅仅只是依靠铜条、生丝等贸易,并不能将贸易路线长久的维持下去。甚至就是现在,他们也会从日本、朝鲜进口大米,以确保商会的利润。 “现在,我们对日本的贸易是什么情况?” 对于梁赞主动提及的大米贸易,朱明忠并没有回答,而是直接岔开了话题。 “回经略,日本所需要的商品种类极多,而以日本所不能出产的商品为例,湖丝每担于海州出海时,贸易局给价为108元,而在长崎的售价为200-230两,获利约为一倍,而绸缎的价格更高,每匹素绢值银2两,花绢值银三四两,大红绢风更高达七八两,且长度每匹不满三丈,不过因为价格昂贵,非寻常百姓所能用和起……” 接着梁赞又提到了包括白糖、红糖以及铁、蜡以及水银等各种商品的出口,在他一一汇报着这些商品的利润时,朱明忠的心里基本有了一个低,与文人所说的“通海之利可得百倍”的夸张不同,驶往日本的商船单趟利润扣除开支后只有80%,这一利润甚至少于欧洲商船往返于中国于欧洲之间所获得的利润,当然这并不包括从日本采购的铜条、银条等获得的利润,只不过返程时,获得的利润是有限的,毕竟这大抵上都的官办。至多也就是一倍的利润。 “现在对日本贸易,最大的问题是竞争激烈,根据我们通过日本方面获得的情报显示,去年入港的中国商船为六十一艘,其中五十六艘皆为国姓爷的商号所有,而这些船上装有生丝不下二十万斤,至于荷兰船亦也有十七艘,虽说其船少,但是荷兰船载重量大,所装生丝亦不下二十万斤……” 对于海上贸易的竞争,朱明忠自然不觉得的意外,有生意就有竞争,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更何况,江北还是后进者,想要获得市场,自然需要经过一些竞争。 “荷兰人?二十万斤生丝,不就是二十万两吗?这肯定不行,不能让他们拿着咱们的生丝去赚咱们的银子,国姓爷那边的市场咱们不能挤,要想办法控制荷兰人,这银子国姓爷可以赚,咱们可以赚,但是荷兰人不行!” 作为海上马车夫的荷兰从中对日本贸易中获取大量利润的现实,并不出乎朱明忠的意料,不过,他并不准备同荷兰人去分享市场。毕竟,日本市场的竞争直接关系到他与南京的关系,毕竟,郑成功同样也需要通海贸易获得的利润去维持他的几十万大军。 章节目录 第259章 私掠(第一更,求月票) 通海裕国! 基于后世的资料,郑成功之所以选择它,除了家庭的影响之外,更重要的是失去大陆的粮税之后,可以说海外贸易是他唯一能依赖的饷税来源。 在过去的十几年间,他之所以能坚持下来,正是凭借着通过每年对日本的海外贸易中所得到的上百万两银利。 对于郑成功来说,通海裕国不仅仅只是贸易的问题,是关系到其大军能否维持的问题,即便是在夺得江南省的情况下,他也不可能放弃海外贸易,甚至因为军队数量的增加,他还必须要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 钱! 是一切事业的基础! 海外贸易对于郑成功来说可以说极端重要,而对于江北未尝不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江北想要避免与南京发生冲突,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把荷兰人挤出去,至于葡萄牙人,他们早就被荷兰人赶出了日本。 而荷兰人是如何把葡萄牙人赶出的日本?当然是通过军事手段。 “经略,您的意思是?” 经略的话让梁赞有些诧异看着他,语气中带着不太确定的味道。 “私掠船!” 迎着梁赞的目光,朱明忠直截了当的说出了三个字。 “私掠就是指由官府颁发私掠许可证,任何一艘获得许可证的船只,都可以在基隆以北劫掠荷兰船只,只要他们不劫掠江北以及郑家的船,并且按规定将一定比例的战利品交给官府,就可以获得江北的庇护!” “经略,这岂不是与海盗为伍?” 诧异的话语从梁赞的口中道出时,朱明忠看出了他脸上的疑惑与质疑,谁都知道这所谓的“私掠许可证”其实就是海盗的合法身份证明。作为商人的梁赞从未想到会有这样的许可证存在。 “不是海盗,而是借助民间的力量,去削弱对方的力量,从而达到垄断贸易的目标,如此一来,我们对日本的贸易份额就会增加,而且因为私掠证的关系,会有很多武装商船在私掠中得到锻炼,进而成长为海军的助力,在未来的海战中,官府可以随时征召他们,而且只要他们不劫掠本国的商船,他们抢夺的物资在交纳税收后,都可以在江北的各个港口出售,港口有专门收购的商人,而这些特许商人,也可以以相对廉价的价格收购物资,如此一来,官府的收入也会有所增加……” 其实就是坐地分赃。 当然,对于任何儒家信徒来说,这委实有些难以接受,但是朱明忠并不是儒学信徒,尽管表面上他推崇以“实学”为核心的新学去改造儒学,废弃程朱理学,但是影响着他的决定和行为的仍然是二十一世纪的实用学,从来都是只看重结果而不看重手段,甚至可以说不择手段。 “可,经略,若是因此与荷兰人发生冲突怎么办?” “冲突?” 朱明忠的眼睛微微一眯,然后笑着说道。 “与荷兰人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与日本的贸易、还有台湾,我们与荷兰人之间的和平,是维持不了多长时间的!” 尽管明知道,现在不适合树立敌人,但是朱明忠同样也很清楚与荷兰人之间的平衡是无法持久的,有些事情必须要提前做准备。 “现在我们已经在台湾站住了脚,如果一切顺利的话,现在我们的海军应该已经在南洋开辟了新的据点,可以肯定的说,与荷兰人之间的冲突只会越来越激烈,嗯,如果一切顺利的话,等到南天门成熟之后,我们就会通过《航海条例》!” “航海条例?” “没错,我准备效仿英国,颁布〈航海条例〉去鼓励我们的航海业!我们不仅仅要像英国人一样,在《航海条例》中规定一切输入我国的货物,必须由我国船只载运,或由实际产地的船只运到中国,不许其他有航运能力的国家插手,而且我们还要更为严格,只有如此,才能够促进我们的航海业的兴盛!而这就是说不许其他有航运能力的国家插手。荷兰一向以商船多、体积大、效率高、组织完善而成为贸易中介国家,他们在欧洲如此,在这里同样也是如此,所以,到时候,冲突必然不能避免!” 之所以要颁布《航海条例》,是因为《航海条例》对海外贸易产生了显著的促进作用:国家政府为贸易提供法律和行政框架内的支持,殖民地不再被认为是特权者或特许公司保护区,而全部向国家开放。受其影响,国家专营的海外贸易逐渐博兴,垄断企业在殖民地航运及商业中建立起来,全球性的海上力量、贸易、海运和船舶制造也应运而生。 “甚至,我们可以彻底的把西洋的商船排除出去南天门以北的海域,通过贸易禁令的方式,彻底垄断这一地区的贸易,甚至就是荷兰人……” 看着梁赞,朱明忠冷笑道。 “别忘了,他们同样也不止一次的试图把其它国家的贸易商船从广州以北地区排斥出去,他们赶出了葡萄牙人,甚至就是现在,宁波、海州先后开港之后,他们同样也在阻挡其它国家船只的进入,以达到贸易垄断的目的,这种损害我们利益的行为,必须要加以制止,而私掠,就是阻挡他们的开始!” 在梁赞还未能从这种冲击中回过神来的时候,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至于对外贸易上,本官的计划是成为两家公司,一个是北洋公司,专门负责基隆以北的通商贸易,至于南洋那边,就由南洋公司负责,至于西洋,可以由两家公司出资成立一家专门公司……” 什么! 原本还有意借助大米垄断南洋贸易的梁赞一听,整个人立即傻了眼,他压根就没有想到非但没有要来南洋,甚至商会还要把航线交给公司,于他立即有些惊骇的说道。 “经略,何必再组建什么新的公司,如果经略有意开拓南洋贸易,商会已经在那里初步开辟了一些渠道,完全没有必要另外组建什么公司……” 梁赞的反应在朱明忠的意料之中,看着似乎有些焦切的他,笑着说道。 “嗯,当初成立“清河商会”的时候,很多人都以为,这只是一家普通的商会,但是通过贸易垄断,这不过只是几次航行,就获得了丰厚的利润回报,可以说,现在,海外贸易的巨额利润,已经令人为之侧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由商会垄断两洋贸易的话,势必会激起他人的反对,到时候,商会就会成为众矢之的,即便是本官,亦无法阻止这一切!” 利益是需要共享的,更何况这种利益上的共享是为了一个更为远大的目标,是为了把官员、商人甚至于普通的民众,都纳入到一个海外利益环节之中,从而让他们主动的去寻求海外利益,而不是每每因为利益上的冲突,影响到长远的海外贸易。 “经略,这,这又是为何?” 经略的话,让梁赞几乎本能的想到了旧时如何与那些官员们“互通有无”,难道,经略是想?让商会与官员“互通有无”? 不对啊! 这并不是经略的性格啊,经略不是一直疾恶如仇吗? “为了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公司将对外公开发行股票,无论官民,皆可认购股票,嗯,军饷局那边将会筹建股票交易所,用于发行包括南北洋两家公司在内的股票,当然,商会的利益,自然会加以考虑,毕竟日本的商路是由商会开辟的,所以未来的北洋公司将会以商会为基础创办,而商会的资本将会作为股本并入新公司……” 通过推行股份制去把整个江北的各个群体都纳入到同一个利益环节中,是朱明忠的初步构想,尽管他并不是金融专业人才,但是对于人心的了解,使得他知道应该通过什么方式,去打造一个利益群体,而这个利益群体不应该是孤立的,而应该是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其中应该包括商人、百姓,当然官员、军人都应该包括其中,而不是中国传统的那样,仅仅局限于商人和极少数的利益官员,只有通过公开的股票发行,才能够让尽可能多的人从中获利,并最终因为利益成为这项新事业的支持者。 这是一种变革的力量! 作为江北的实际统治者,朱明忠所需要只是把这种力量释放出来,并且让这种力量转让而为自己所用,为他所驱使。 作为清河商会的会长,梁赞在心底思索片刻之后,心底立即明了这是经略的一种策略,并不仅仅只是把利益释放出去,从而让对外贸易获得更多人的支持,同样也是为了避免清河商会的一家独大,想通这一点之后,看着经略时,那目光难免有些复杂,毕竟,当初经略请他出山时,曾给予许多许诺,尽管现在这些许诺并没有改变,但是,通过这个“股份制”,却从根本上改变了商会,改变了游戏的规则。 想通其中环节之后,梁赞苦笑道。 “一切全听经略吩咐……” 章节目录 第260章 观察(第二更,求月票) 这个时候,不听从吩咐还能怎么样? 别说是梁赞,就是身为副会长的梁天佑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在内心略觉苦涩之余,也知道除了接受,他们并没有其它的选择,毕竟,经略是商会最大的股东,而且如果拒绝的话,经略使完全可以用新的公司取代商会。 这正是与官府打交道的风险! “至少,经略没有违背当初的承诺!” 梁天佑这般寻思着的时候,父亲有关“股份公司”的解释,让他同样也看到了机会。 “外人可以参股北洋公司,那么我们不也可以参股南洋公司吗?” 突然,想通了这一眯的梁天佑就像看到什么机会似的,立即兴致盎然的前往清河书院,以便向书院中那几位西洋先生请教“股份制”——在书院中有几位来自欧洲的教授,不过他们的身份各异,既然是传教士也有商人,但正是这些人把西洋的知识带到了清河书院,充实了书院中的“实学内容”。而梁天佑之所以会想到书院,正是因为他曾从报纸年看到与“股份制”有关内容,而那些内容正是出自书院中的西洋教授之手。 《清河学刊》。 置身于书院的图书馆内,大岛由利看着这份《学刊》,几乎是一字一句的看着这份书院报纸上的内容,并不时的作着记录,他并不仅仅只是一名幕府特准的随船的日本商人,尽管早在二十年前,日本就废止了“朱印船”,但是他们却同时又准许极少数商人搭乘中国商船进行贸易,只不过他们的目的并不仅仅只是经商那么简单。 而在他前往清河进行贸易的同时,他同样也肩负着情报收集的职责,甚至,这还是他们的主要职责。不过与前往会安等地的日本商人不同,他并不需要四处打听消息,从报纸上,就可以获得所需要的一切消息。 “看来,现在江北所推崇的是“实学”,而不是理学……” 尽管是商人,但同样也是读书人的大岛,从这份《学刊》了解到了在日本不曾了解到的情报,甚至他还特意的把《学刊》中的文章抄写下来,以便将这些文字带回日本。 不过,在大岛抄写着那些《学刊》上的文章时,他并没有注意到,在图书馆内,有人偶尔的会把目光投向他,甚至说连他自己也没有注意到,几乎是从他的商船抵达清河之后,这个人就一直跟踪着他,观察着他的举动。 当然,尽管有人跟踪着他,但是并没有任何其它的举动,似乎只是在那里观察着,似乎是在那里学习着什么。 “虽说日本只允许中国和荷兰商人前往日经商进行贸易,但早从十六年前,也就是日本的正保六年,实际统治日本的德川幕府就规定荷兰商船来日必须向幕府提供荷兰及西方世界最新情况的报告,由幕府的外语翻译译成日文,在幕府之中被称之为“荷兰风说书”。而我国商人来日后也必须向幕府提供所在我国各个省份的最新情况报告,被其称之为“唐人风说书”,更值得关注的是幕府专门在长崎设立“风说役”一职,任务是当满清或者郑氏的商船进港时,专门听取那些商人的日常谈话,如有奇异消息,就记录下来立刻报告长崎地方政府,以便能够随时时获取海外情况。甚至,梁天佑之所以能够顺利进港,也与在其到达长崎之前,幕府就已经通过满清或者郑氏商人了解到了我们击败清军主力一事,从而才会顺水推舟,给予我们与郑氏等同的贸易许可……” 作为军正司的负责人,石磊表现上从事着军法事务,但是军正司的军正却因其职责分为两种,一种是维持军法,一种是收集情报,前者类似的军法官和军法队,而后者则类似于锦衣卫,当然锦衣卫按其职责也分为皇家的近卫以及情报收集。 因为本身在锦衣卫中就是从事情报工作,所以对此有专长的石磊自然注重这一工作,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在商会第一次派出商船时,就在商船上安插有一名军正,正因如此,他才会发现,相比江北,看似封闭的日本更注重情报的收集。 “虽说其看似闭关锁国,但是他们通过编写“风说书”以及设立“风说役”收集,分析来看,在情报收集上,日人确实有一定专长,而在日本幕府派出那些“朱印”海商,同样也肩负着情报收集的职责,当然,这是因为幕府的要求,而相比之下,对此,我们并没有类似的要求,以至于想要了解某地,只得派出军正前往该地设立情报站,然后收集情报,如此一来,自然导致了情报工作的滞后,而通过我们的了解,日本人通过对“风说书”的分析、研究,他们对西洋以及我国的形势了解,甚至不逊于我们。” 石磊的报告,让朱明忠整个人都处于从未曾有过的震惊之中。 “你是说,日本人通过我们的商人收集情报?” 几乎是某种本能,朱明忠的脑海中就浮现出了“汉奸”两字,但随即又否认了这个字眼,因为那些商人甚至都没有意识到,他们随意的报告,实际上是在向闭关锁国的日本人提供本国的情报,至于日本的商人所肩负的情报收集使命,看来是有传统的,毕竟在19世纪至二十世纪,甚至二十一世纪,日本商人都注重收集情报,在二战前,日本的商人更是主动的收集情报,供军队使用,二战后,日本的各个商社更是把曾经的军方情报人员、分析人员,纳入会社中成立专门的情报收集,分析机构,分析种种政治、商业情报,并从中获得大量的情报。 过去,只以为日本人重视情报收集,是近代维新以后的事情,可谁曾想到,他们居然是有“情报传统”的,而相比于日本,直至鸦片战争前清朝仍然对西方情况了解的非常有限,不知“英吉利至回疆各部有无旱路可通”,认为英人“浑身裹缠,腰腿僵硬,一仆不能复起”,因而无法下跪。如果在“十三行”也有“风说书”、“风说役”又岂会如此荒唐? “是的,即便是清河商会的商船靠岸之后,也需要接受专门官员的询问,而其正是通过这种询问,获得与我们有关的情报,虽说这些情报大抵上都是道听途说,可如果对这些道听途说的内容,加以研判的话,仍然可以获得大量有用的信息。这是军正司派遣军正凭回忆,记录的其询问问题。” 接过石磊递来的纸,在那薄薄的几张纸上,书写着一系列看似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问题。 “江准经略使是何许人?性格如何?” “江淮经略与南京郑成功关系如何?” “忠义军是如何击败清虏精锐?” …… 看着纸上的问题,朱明忠的神情变得越发的凝重,以至于就连同呼吸都变得沉重起来,通过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日本已经对江北有了一定的了解,而自己对此时的日本又有什么了解呢? 似乎根本没有任何了解!除了知道日本出产铜、白银,通过出口生丝等物资可以在日本获得丰厚的利润之外,似乎就再也没有了其它的任何了解。 来自21世纪的朱明忠,立即意识到了危险,因为这种情报上的无知。而且日本不仅仅只是通过向中国或者荷兰的商人去了解这些情报,他们还会派遣自己的商人,在海外贸易的时候,直接收集当地的情报。 “朱印船……” 朱印船,是指持有“异国渡海朱印状”,被许可前往安南、暹罗、吕宋、柬埔寨等东南亚国家进行贸易活动的船只。不过,早在二十几年前,德川幕府便彻底禁止一切日本船和日本人出国。 抬起头看着石磊,朱明忠反问道。 “四石,你知道,日本过去是如何通过朱印船收集情报的吗?” 朱明忠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他很想了解日本人的这种情报运行的模式,进而向他们进行学习,以便借用另一个非官方的渠道,去了解收集海外的情报信息。 之所以会生出这样的念头,是因为在后世,日本人重视情报而是擅长情报分析可以说是久负盛名的,尤其是擅长从碎片化的细节情报中,分析获得战略情报信息的能力,更是其最为擅长的事情。 就像是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日本企业的情报人员仅仅只是通过对几张照片的分析,就判断出了大庆油田的位置,并推测出中国需要进口大量石油加工、冶炼等经济情报,凭借着领先优势成功获得大量商业定单的同时,也进一步掌握了中国的能源工业情报。 他们在情报上的敏锐嗅觉,甚至远非一些专业情报机构所能相比,向他们学习无疑是建立新渠道掌握海外情报的一种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 “如果可以的话,咱们是不是可以向他们借鉴一下?” 看着石磊,朱明忠反问道。 “比如借鉴朱印船的情报收集方法?” 章节目录 第261章 不同(求月票,求支持) “简单的来说,就是朱印船商人在外贸易时,在贸易的过程中,通过当地的商人、官员以及其它的渠道了解当地的情报,然后再将其编写成册带回国内……” 在回答经略的问题时,石磊斟酌着他的用词,语气显得极为谨慎。毕竟对于那些他也并不太了解,只是略为知道一些。 “不过,最关键的并不是那些朱印船商人对信息的收集,而是他们以及港口处将风闻编写成册的信息交给“风说役”之后,而“风说役”则会对册中的内容加以研判,而且因为那些信息并非一名商人收集,所以通过大量信息的互相印证,最终从众多的真真假假的信息中获得他们所需要的情报……” 作为江北的情报主管,石磊自然深知情报工作的核心是什么,收集固然重要,但是如何从众多凌乱的情报中,获得有用的情报更为重要。相比于其他这才是他最为感兴趣的地方。他最想知道的就是那些日本人是怎么样从众多纷乱的信息中得到他们所需要的情报。 “在日本“风说役”是由“风说定役”这一专门机枫负责统一收集、翻译、整理并且交给长崎奉行转呈江户幕府的,风说役的最高长官即风说闻役,又称长崎闻番役,由幕府的关西十四藩轮流流担任,并接受长崎奉行的领导,而长崎奉行由关西四大藩轮流担当……” 从最初获得“风说役”的资料时,石磊就特意派人加以研判,对这一机构可以说是同样兴趣十足。 到现在觉得这些人肯定有他们所擅长的一些绝活儿,而这些绝活,直接关系到他们对于信息的判断。 也正是因为对这件事的关注,才会使得他特意派人对此加以了解。试图弄清楚这一日本特色的情报机构。到底是如何运作的。 ““风说役”中最多的官员就是通词,包括大、小通词与稽古通词等职务。人数因时而异。通词是作为世袭职业而存在的,大的通词家族有四十多个,其中吉雄、 小西、马田、本木四家人才辈出,被誉为四大名门。幕府的风说役在收集海外情报方面效率很高。在大多数时候,一部风说书从商船人港开始制作,到出现在江户幕府高级幕僚手中,一般只需28天左右。从形式上看,“风说书”的标题多采取“进港顺序+出发港名+船人口述”的形式,以赴口船只的进港时间为序,以船只的出发港为名编写。从内容上来看,一般分为欧洲风说书、东印度风说书、中国风说书三大类.分别以介绍欧洲、东印度与中国地区事务为主……” 听着石磊的解释,朱明忠同样产生了兴趣,甚至还因为石磊的话儿诧异不已。 居然是世袭制,而且还有什么四大名门? 如果说一开始只是对这“风说役”有一定兴趣的朱明忠,现在可是真的兴趣十足了,当然也更想了解他们。 毕竟在他的潜意识之中,这个时代的日本或许不是中国的敌人,但是至少是中国潜在的对手。也许有一天,两个国家很有可能会发生冲突。甚至战争。 那么在这一切爆发之前,必须要尽可能的去了解对方。当然也包括他们的情报机构。而这个时代,日本就存在着这样的情报机构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在闭关锁国的情况之下。日本仍然通过自己的方式去了解世界,了解世界的变化。看来日本人确实有他们的过人之处。 “根据我们掌握的信息来看,锁国后应幕府要求,新任荷兰商馆长和荷兰商船在长崎人港时,都必须向长崎奉行递交讲述荷兰见闻的书信及有关海外形势的最新情报,其内容涵盖荷兰欧洲本土事务与荷性商船访口航程中所途经的非洲与东印度一线的所见所闻,并由长崎奉行交风说役翻译、雄理后呈报江户幕府。而相比荷兰人集中,我们在日本商人并不集中,所以目前长崎奉行依据华商特点,每当有我国商船入港的时候,他们就会派唐通事与风说役官员仆船查问,且往往预先拟定有查问要点,包括此次航程经过、船员及海客构成;近期中国国内及周边态势与海员的家乡风土等情况。最后山风说役员将询问情况汇总成册,递交长崎奉行转呈幕府,从而达到了解外界,收集情报的目的……” 听着石磊的讲述,朱明忠的神情显得很是凝重,或许对于这“风说役”他并不怎么了解,但是却由不得他不去深思,思想家的认识深度标志着一个时代认识的深度,政治家的认识则直接影响一个国家与民族前进的方向。 日本尽管推行“闭关锁国”,甚至于他们的闭关锁国,比起满清更为严厉几分。但是风说书的传播及风说书制度的确立,在日本认识世界、走向世界的近代化历程中发挥了重人作用。而风说书这一主动看世界,了解外部讯息的制度性、正规性、经常性渠道,使得日本才没有在剧变的世界形势下像中国那样因锁国而妄自尊大、自我隔绝,对西方的变化茫然无知,一步步走向民族危亡的深渊。 也许正是这一制度在促使幕府深化对西方文明与世界的认识的同时,也促使其作出探刻的反省。在鸦片战争前后,面对欧美列强对亚洲的东进,日本可能就已通过风说书积累了相当多的西方情报与科技知识。这对于日本以自身实力为前提,有理有据应付欧美列强的滋扰与寻衅提供了宝贵的信息和经验,并对日本以开港为契机开始的近代化无疑有着积极的作用。 而相比之下,“我大清”的广州十三行作为中外通商的窗口、交往的桥梁,本来兼有商务与外交的双重性质,却徒有其名的,他们从来没有主动了解西方、认识世界的举措,对于满清来说13行不过,只是他们眼中的肥羊。而广州13行的职责仅仅只是做生意。他们也没有想过去了解海外,当然,满清也没有这方面的要求。 现在看来19世纪中叶后,中日两国迥异的历史命运,也许早在200多年前就己经埋下了伏笔,而这个不比正是双方对待海外情报截然不同的态度。 在推行极为严格的闭关锁国政策的同时,日本正是通过他们特有的方式保持着对周边悄势的关注并保持着与外部世界的联系。这是使日本在闭关锁国体制下仍然能够认识西方,在一定程度上吸取西学,并且对外部的形势有着清醒的认识,而不仅仅只是盲目锁国闭关,而正是这种了解,才使得他们不至于盲目的妄自尊大。 “四石,这一点,我们要向日本人学习,嗯,我们也可以设立类似的机构,向西洋商人、传教士了解西洋此时的情况,还有航线沿途的情报,这些都是我们所需要的,毕竟,未来我们肯定是要开辟前往欧洲以至于美洲的航线,我们不仅仅需要了解荷兰、法兰西、英吉利等欧洲各地的情况,同样也需要了解航线沿途的情报,这样的情报收集不仅仅只是了解,而且有实际上的需求……” 向对手学习! 尽管在这个时代,朱明忠并不觉得日本算得上是中国的对手,但是通过“风说役”,他还是看到了这个号称是“中国宿敌”的对手身上,值得学习的地方,看到了一些值得借鉴长处,尽管这个国家看似比现在大明更为保守。但是他们实际上比现在的大明更了解西方。 甚至直到现在,对于欧洲地了解,大多是建立在朱明忠从历史上所学到的一些知识。要么就是通过一些牧师之口有了一定的了解。这种了解完全是被动的。想到早在几十年前日本人就建造西式船只并派出他们的使节,横渡太平洋前往了美洲,对那里进行了访问,朱明忠的神情越发的严肃起来。 日本从来没有放弃过对于外界的了解,即便是在他们闭关锁国的时候,也是如此。如果没有德川家康的闭关锁国,那么日本又会向着什么样的方向发展? “吉雄、小西、马田、本木……” 念叨着刚才石磊所提到的这四大名门。心里有着无数个疑问的朱明忠,继续说道。 “嗯,这四家即然是风说役的四大名门,看看有没有办法,向他们学习一些,如果有可能的话,他们四家肯定末枝外亲也掌握着相应的知识,可以考虑一下,直接引进一些人过来,既然我们能从日本引进制刀的工匠,这样的人才,也可以引进一些过来……” 虽说现在幕府禁止日本人外出他国,违者斩首,但是因为闭关锁国并没有多长时间,在海外依然生活着大量的日本人不说,还有一些日本人会为了生计选择离开日本,在江北就有来自日本的工匠,他们将制刀的技术带到了江北,当然,他们离开日本的原因各异,大抵上都是为了生计。 和平使得许多制刀的工匠日子变得极为艰难,为了生计他们接受了聘请,与家人潜藏在商船中离开日本,来到了江北。 “既然有刀匠愿意来,那么这“风说役”中肯定也有人愿意过来,想想办法,我相信,肯定会有人愿意来的!” 随后朱明忠又和石磊谈论了一些其它的问题,在石磊告退之后,他才在记事本上写下了“风说役”三字,随后又特意画了个圈,然后于一旁写道。 “此事,必须尽快办理。” 确实需要尽快办理,隐隐约约的,朱明忠甚至感觉,也许相比于日本,自己对此时的欧洲了解,还不如他们,这对于欲开拓欧洲商路的他来说,根本就是一个致命的不足。 对那里甚至都不怎么了解,就盲目的想要开拓海外的市场。这本身就是一种妄自尊大。 “还是有些妄自尊大了!” 想到之前制定的颁布私掠证,将荷兰排挤出日本的决定,想到对此时荷兰以及欧洲形势的不了解,朱明忠突然意识到自己有些太过妄自尊大,将他们赶出台湾,赶出日本贸易圈,在军事上并没有问题,但是并不意味着时机上的成熟,毕竟战争的目的是为了胜利,而胜利应该用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回报。 而现在,对于他们所掌握的情报实在太少了。既然要想和他们打仗,就必须要先做好情报方面的工作必须尽可能的了解他们。了解整个欧洲的局势,然后。借助欧洲的局势变化,给与他们最致命的一击。 这才是进行战争的方式。而不是盲目的一通乱拳打过去。然后在未来带来无数的后患。或者说,在未来冲突不断,进而影响到对欧洲的贸易大计。 “这件事,暂时可以搁置下来……” 沉思片刻,朱明忠还是决定将原本已经打算令人制定的“私掠条例”暂时放在抽屉中,现在,时机并不成熟。 “必须要加大在情报方面的投入,除了设立“风说役”收集欧洲和各个方面的情报资料之外,其它的还可以如何完善情报机制……” 闭着眼睛,朱明忠不断的回忆着他曾看过的与情报机构有关的资料,当然那些资料中有真有假,既有真实的,也有人们杜撰的,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后世的情报组织的构建更为科学,效率也更为高效,这些是可以学习、借鉴的。 “首先是要分工明确,也许军正司内部应该进一步进行分工,针对不同的对手、潜在假想敌以及要点地区,设立专门的机构,由专人负责,而不应该是过去的笼统的一把抓……” “满蒙科、南科、日朝科、南洋科、西洋……嗯,应该用欧洲科,还应该设立什么机构!” 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之中,朱明忠不断的纸上书写着与情报机构组织有关的内容,在写出这些内容的时候,最后,看着在纸上写出的几个字眼时,他又特意划出了一个重点。 “这个问题也需要解决!” 章节目录 第262章 超越时代(求月票,求支持) 水力! 即便是水力的使用有着这样那样的限制,尤其是漫长的冬天冰封的河面限制了对水力的使用,但是水利的使用仍然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江北的面貌,那黄河岸边的上百台连绵的水车,更是显得极为壮观。 水力锻锤、水力锯床、水力车床、水力钻床、水力膛床、水力磨床……等等,数十种功能不一的水力机床,使得江北的工厂掌握了领先时代的生产技术,而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现在江北的兵工厂除了动机使用的是水利,其工厂里的设备,甚至与19世纪初期并没有太多的区别——在过去一年间,朱明忠将车床、镗床、螺纹加工机床和磨床以及刨床、铣床等数十种机床引入了这个时代,尽管这些机床是原始的,加工精度更是可以用粗糙来形容,但是这些工具机的使用,却标志着江北的工业已经进入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时代,江北正在一步步的开启工业革命之门。 当然,与英国的工业革命是由于纺织工业所驱使不同,在江北这种工具机器的使用是由军火生产以及交通运输机械的推动而,各种类型的机床相继出现完全是为了服务于军火生产。 在水力传动轴的转动下,卷轴缓缓的转动,尽管速度不快,但是指粗的铜条在这种卷动中,被拉成了细丝,铜丝穿过多道钢质拔丝板,最终被冷拔成为比头发丝稍粗的铜丝,然后被卷入木轴。 这些铜丝是特制的,尽管铜丝是特制的,但是生产铜丝的设备过去却是生产铁丝的设备,当然也会生产铜丝,毕竟无论是盔甲的制作或者火枪的制作都需要用于细小的铁钉或者铜钉,它们都是用铁丝或铜丝剪截制成。 谁也不知道,这些铜丝是用来干什么的,但是兵工厂只是根据定单,生产铜丝,并将这些铜丝像绳索似的用几十根铜线卷缠成铜索,有的被包裹一层树胶,制造好的铜丝,随后就被装在木轴上,等待着从工厂运出。 从工厂运出之后的铜线,会在被安装在室外的木柱上,它的一端连接着衙署,而另一端则是几里外的军营,虽说外人并不知道做什么,但是对于朱明忠来说,他却清楚的知道,他正在干什么。 “仅仅只是有铅酸电池并不行,还需要发电机……” 在都署衙门的试验室中,看着桌子上的有些原始的铅酸电池,朱明忠自言自语着,铅酸电池并不复杂,只是浸在硫酸溶液的两块铅板就可以储存电量,但是这只是解决蓄电的问题。 “蓄电池可以用在收报机上,如果要发报的话,电池的容量太少了……” 看着桌子上那个简单的收报机,朱明忠暗自嘀咕着。 作为一名工科生,要想到电报之后,站在巨人肩膀上的他,只用几天的时间,就制造出了电报机、电池以及手摇发电机。 其实,收报机和发报机,制造起来非常简单。电线分别绕在磁铁上,这是一块软铁,上面绕着导线。这样,两极之间就可以通电了;电流从阳极出发,通过线路,当它经过磁铁的时候,磁铁就暂时磁化了,然后电流再从地底下回到阴极来。如果电路一旦中断,磁铁马上就会失去磁性。只要把一片软铁放在磁铁前面,电路接通的时候,就会把它吸住,电路中断的时候,它就会掉下来。 把铁片的活动装置做好,余下的工作就简单了,在铁片上安上指针,两个电报站之间就可以联系了。而那个铁片上的指针实际上连接着铅芯,连接电源时,铁片弹了一下,带有软铅芯的那一端在纸条上打下了一个铅点,因为还没有断开电源,所以铁片就继续弹上弹下的在纸条上打点。而随着纸条的一端缓缓抽出,就可以得到了一张墨点分布均匀的纸条,而通过调整开关闭合的时间也可以打出线条。 其实,这是大名鼎鼎的“莫尔斯电码”,它正是借用符号组合起来可代表字母和数字,就可以通过导线来传递文字了。在那个时代能设计这样一种编码来传递信息非常了不起,只要发出两种电符号就可以传递信息,大大简化了设计和装置。 而现在,站在巨人肩膀上的朱明忠正是凭借着对其的了解,毫不费力的发明了电报,并借鉴了“莫尔斯电码”。 只不过与“莫尔斯电码”不同的是,朱明忠所使用的电报码则是四码电报码。也就是每一个汉字对应一个从 0001 至 9999 的四位数。例如,汉字“一”对应的四位数是“0001”,“丁”对应的四位数是“0002”,“七”对应的四位数是“0003”,以此类推。发报时,一个汉字转换为对应的四位数用特定的电报码发出,接收到的电码经解码得到对应的四位数进而得到该汉字。 尽管电报机的结构极为简单,只用了几天的时间,不仅制出了适用的收发报机,但是在试验的时候,却碰到了问题,最关键的问题是电池的蓄电量有限,用不了多久,发报机就瘫痪了。 “电池只能作为补充,可以用来收报,毕竟,收报机只有收报时才工作,发报机可以使用直接使用发电机供电,每台发报机上应该要配一台手摇发电机,报务员在拍发电报时必须有另一个人一旁手摇发电……” 又经过几天的改造,几番完善之后的电报机,便安装了已经架设好的军营与衙署之间,此时这里的电报线路已经架设完成。 大明永历十四年六月初三,正是一年之中最热的时候,这天正午,在众人的注视中,经过简单培训的电报员按下的发报键。 “嘀达、嘀……哒……” 随着节奏鲜明的响声,在电报员发出电报的时候,听着那声音,朱明忠的神情显得有些激动,尽管之前明明已经进么了试验,但这一次发出的将会是人类史上第一封电报,与另一个时空中,莫尔斯发出的那份第一份电报“上帝行了何等大事”不同,这一份电报是中国式的,不过只有简单的十六字。 “圣人之学,俱在践履,学问之道、贵在实行!” 简单的十六字,实其就是“实学”的核心,学问和事功、知与行,本来就是合一并行,不可分离的。当然朱明忠之所以选择这十六字,恰恰是对另一个时空中莫尔斯发明电报的一种“致敬”,或许,对于西方人来说,上帝等于一切,圣经缔造了西方文明。 那么,在中国,可以肯定的是说是儒学缔造了华夏文明。至于诸子百家……他们并不是消失了,而是被儒学兼收并蓄吸纳其中。 随着电报纸被轻轻抽出,随着译码员根据电报码译出的内容,在人们瞠目结舌的惊骇中,译电员甚至用一种激动的语气念出这份电报的内容时,围在电报室中的将领们,无不是惊讶的看着这电报。 “这,这怎么可能……” 在这个时候,没有人去吹呼,所有的人都用一种古怪的眼神打量着那台小小的电报机,他们自然不知道什么其中的原理,对他们看来,这根本就鬼神莫测的奇异手段。 这是怎么回事? 瞠目结舌的人们,看着那电报,看着那电报上的电码,今天,他们所看到电报,完全颠覆了他们的认识,以至于在长达盏茶的功夫,所有人都是眼巴巴的看着电报,一时间,他们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在长时间的沉默之后,电报员才像想起什么似的,连忙按动发报键,在滴哒声中将收到的电报的内容发回。 “圣人之学,俱在践履,学问之道、贵在实行!” 几乎是在电报被译出来的瞬间,朱之瑜整个人立即激动的说道。 “收到了,收到了……” 作为清河书院的山长,朱明忠的老师,此时他并不知道,这份电报于他,于“实学”意味着什么,但这十六字正是他在清河书院所倡导的,对于一直致力于培养和教育真正的儒者,培养能够治国理民、端本善俗,又能讨除凶逆、扶危定倾“经邦弘化、康济艰难”的“巨儒鸿士”的他来说,此时,看到这十六个字时,他整个人更多的是沉浸在对“电报”的惊愕之中,就尚未从震惊中恢复过来的时候,只听朱明忠说道。 “回电:兴教劝学实为古今天下国家第一义。” 这句话传入朱之喻的耳中,让他的神情顿时变得激动起来,看着朱明忠时,那双眼中更多是一种感激,甚至因为感激而生出的臣服之心,甚至说连朱之喻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一刻,他已经不再将自己视为其老师,或者说大明的臣子,而是朱明忠幕中下属。 有时候人的心态变化,甚至连变化者自己都不曾了解,对于他们来说,而当朱之喻整个人沉浸于那前所未有的激动之中时,对于这间电报房中的人们来说,他们所想到的却是电报在方方面面的应用。 “经略,有了这电报,将来又岂还需要八百里加急,这电报传递岂不就是瞬间千里……” 尽管不过只是第一次看到电报,便是张金生还是意识到电报有作用,他同样也想到了军事上的应用。 “如果能将其应用于战场,到时候,既然是相隔千里,这互相联系又岂需要数日……” “可不是,有了这电报,到时候,即便是咱们身处千里之外,需要援兵也罢、粮草也好,只需拍上一封电报,清河这边岂不就知道了?”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便是地隔数千百里之遥,一切事件,快马公文倘未达到,通过电报衙署然可先得消息。” 他们之所会如此惊骇,是因为自古以来中国的公文传递就以步行、传车和快马接力的方式,驰奔于广袤的陆路之上,即便是八百里加急,亦需要数日功夫,而现在,这电报的出现却改变了一切。 “到时候,即便是千里之外,稍有事端,朝廷中枢即可闻风而动,而不至于像旧时一样,需要数日,甚至十数日方能得知消息,若是当年西匪之时,朝廷能有此电报,又何至于有西匪之患?” 作为旁观者的顾炎武,同样也看到了这电报的好处,电报最大的好处就是传递的快速。 “借电报闻讯立动、消患于未萌!经略,以下官之见,这电报,必须从事修建!应先修遍江北,而后再联通江南、待到他日天下匡正之时,再铺至全国……” 顾炎武的建议,让众人立即看到了电报于军事上的意义,尤其是于平息内乱上的益处,每每民变为何会的演变成为匪祸,甚至动摇国本,正在于消息传递至京师时,民变已经愈演愈烈,待到京师得知时,已经民变演变成为为匪祸,以至于朝廷每每陷入被动。 但是现在,这电报的出现,却让众人看到了根本上的改变——有了电报,民变初起,朝廷中枢就已经得知消息,即可立即用电报调派军队加以平息。 听着众人在那里感叹着当年若是有了电报,这西匪断然不会做大,最终祸乱天下的言语时,朱明忠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们所联系的居然是电报在如何平息民变发挥的作用,不过随后,他的心底又是暗自一笑,似乎他之所会“发明”电报,不过也只是想为情报事业服务——他需要一个更为快捷的情报传递方式,有线电报无疑是更为有利的选择, “不仅仅只是平息民变,将来边疆异族异动也是如此,待到将来,全国电报网建成之时,朝廷对地方、即使是数千里外的边地,也是掌握如臂膀一般,如此一来,边地蛮夷若有异动,朝廷亦可早日决断,而不至于令其做大,如此,即可避免再出现建奴之祸!” 将话语从内部的镇压转移到了外部之后,朱明忠同样也肯定了他们的建议,修建全国电报网,用电报网连接沿海与边疆,尽管对于十六世纪来说,这是一个极为浩大的“超级工程”,但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无论是民变匪祸亦或是建奴崛起的教训,使得在未来的十几年间,即便是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大明也未曾动摇过修建全国电报网的念头,正是不断延伸的电报网,从根本上改变了大明的地理空间…… 章节目录 第263章 奴才与主子(求月票) “咣!” 茶杯的碎裂声在兵部尚书公房内响起的时候,门外的戈什哈你不是纷纷朝着屋内看去,他们的脸上甚至流露出一丝有些诡异的微笑。 摔在地上的茶杯变成了碎片。而茶水流了一地,这突然的变化让头戴顶戴,身着官袍立于房中的年青人,脸色不禁变得有些难看起来。 “大人……” 张张嘴,这年青人并没有说出话来,而是把那先前丢到地上的折子拾了起来,在他拾起那折子的时候,坐于堂中的伊图冷哼道。 “还愣着干什么?不知道把这地上收拾一下!” 这会伊图已经换了一个茶杯,一旁的杂役在给其换茶杯时,脸上也带着冷笑,哼哼,什么六品官儿,不过就是一奴才罢了! 青年人的脸色尽管因为这个吩咐变得煞白,但是仍然下跪服从道。 “喳!” 拾起那碎碴子的时候,尽管碴子把手都给刺破了,但是他仍然收拾着,直到把最后一块碴子都拾了起来,瞧着他这幅逆来顺受的模样。伊图在心底冷笑一声。 “你这个碍眼的东西还站在这干什么?” 被伊图如此这般的训斥和羞辱。换成其他人,恐怕这会儿都已经爆发了。但是这个年轻人却挤出一个笑脸,然后告着罪退出了房间。全是一副不在意的模样,可是再转过脸来的时候,那目光中的羞愤和恼怒,却暴露出了他内心中最真实的一面。 但凡是个男人都有那么几分尊严,但是现在伊图压根儿就没有给他一丝一毫的面子。 他也是堂堂朝廷命官! 可是伊图却这般羞辱他!真是岂有此理,难道他就不怕……可这个念头刚一浮现出来。他想到自己的身份,那双眼睛中的不满与怒火便立即消失了。 “主子,你这么对他,到时候,简亲王那边会不会怪罪?” 屋子里的话声从背后传来的时候,这个青年不由的苦笑一下。原来还有人知道他是简亲王的人,可居然却不给他留哪怕一丝一毫面子,这人当真是可恨至极! 就在这会,他又听到身后的伊图在那里冷冷的哼了一声。 “奴才再有出息,那也是奴才!是奴才就要守着奴才的本份!今天爷我就是要教教他什么是,奴才什么是主子。免得做狗奴才眼睛里没有了主子!” 伊图的话传入他的耳中时,只让巩成琪整个人浑身一颤,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现在他终于知道了伊图为什么会心生不满,为什么会如此对他,原因倒也再简单不过,他不过就是一个奴才! 虽然如此,但是最后他也只是苦笑着,于心底在那里默默自嘲道。 “主子永远是主子!” 是的,尽管他巩成琪是朝廷的六品官,虽说巩家现在是简亲王的包衣,可他们家也同样也是爱新觉罗家的包衣,而身为觉罗家的人,伊图同样也是他的主子,而今天……不过只是主子在教训奴才,教训他不能持才傲物,那怕是告到了正经的主子那里,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罢了,罢了,这大清国,谁又会关心这埋在官道上的线桩子?” 不是没有人关心,是压根儿就没有人会觉得这是个事儿。甚至就是在他自己看来,似乎也有那么些多虑了。 相比于南边的事,或许对于伊图来说,他正看重的是这些奴才没有守着奴才的本分。更看重的是他巩成琪忘了做奴才的本分,所以才会这般羞辱他。 “罢了,你不过就是一个奴才,这操的又是哪门心思。” 尽管心里这般寻思着,可是当天晚上,他还是决定去简亲王的府上一趟。其实,正是因为巩家是包衣奴出身,所以更渴望能够出人头地,能够让他人不敢小瞧,这也是他关注南方动静的原因。 也正因如此,才有今日的越级逾越,为的正是试图在皇上面前显出自己的本事来,可谁曾想那折子还没递上去,就被伊图给打了回来,然后又是一通训斥。 “说不定王爷那里还能帮自己做点什么?” 他似乎突然看到了一个既明显又隐约的可能,悟出了一个既简单又深邃的道理。一条前途无量又不无风险的道路,就这么敞开在他的面前。 对于主子来说,他们自然希望奴才们有出息,如果有可能的话,必定会尽可能的提携奴才,这样才能显出主子的本事不是? 而对于他来说,所需要的也就是借助主子的帮助,在这官场上一步步地走下去,到最后谁也不敢小瞧他巩成琪。 到时候在也不会有人说他巩成琪不过就是一个奴才,即便是奴才,他也是皇上的奴才。而不是人人都可以羞辱的奴才! 即便是作为奴才,巩成琪也是一个怀揣着远大抱负的奴才。 在这样的一个夜色深沉的晚上,巩成琪独自一人踏进简亲王府。作为府中的包衣奴才,他自然比其它人见王爷更为便利一些,毕竟再怎么说他也是王府的人。也正因如此,他甚至不需要给门房掏银子,毕竟对于王府来说,他每一次回来都相当于回家。这点规矩门房自然是懂的,所以那边门房通报之后,很快他便被召见了。 “主子富贵尊荣,应有尽有,奴才虽然做了五年的京官,可却仍两袖清风。奴才知道主子当为了让奴才出仕为官很是费了神,但是现在却无法给主子送上一件像样的礼物,奴才实在是不争气。不过今个晚上奴才什么都没带,只带上一颗对朝廷的忠心,为我大清,为皇上,为国家、为主子竭尽全力,鞠躬尽瘁。” 巩成琪这番庄重诚恳的话,使简亲王颇为动容。对于这个府里出去的奴才,原本并没有太多印象,只是因为他认识字,读过书,所以才会推举他出去做官,但是现在因为这句话,反倒是对他另眼相看了。 从本性上来说,不过二十几岁的简亲王并不是一个什么贪财好货的人,他并不很希望别人给他送礼。而且作为王爷,他也不差那么点东西,奴才们的孝敬,就足够体面的了。 对于他来说,奴才们能都有出息,就是最好的礼物。就像眼前这个奴才,既然能说出这番话来就说明这个人确实有几分才学。 巩成琪的话让简亲王莞尔一笑,然后说道。 “为国荐贤是主子的本职,只要你今后尽忠我大清辅佐皇帝,主子我也就满意了。” 巩成琪忙跪下再次叩头道: “主子的话,奴才将一辈子铭记在心,对皇上忠心耿耿,为大清办事实心实意,为主子争光,绝不辜负主子的栽培……” 和任何一个当奴才的一样,这个时候只需要磕头谢恩。表达忠心也就行了。 “这就好,这就好。” 简亲王顺手从茶几上拿起一只茶杯,喝了一口参茶,虽说不过只有二十八岁,但是年后一直患病的他,身子全靠参茶吊着。喝了一杯参茶之后,简亲王的精神才稍微有些振作。瞧着眼前的这巩成琪,他是府里出去的奴才,当年出去的几个奴才,也就是他,靠着自己做到了六品,原本他们出去的时候都是七品的官儿,本想着磨练上几年,到时候再给他们帮衬一下,到时候在朝中有些位置,可自己这身子啊!不一定能撑到那个时候了。 哎,罢了,毕竟还是府里出去的奴才,现在提上一把,免得他日后认不清主子。总得给儿子留些奴才用不是?要不然当初也不需要让他们出去。 “前阵子梁玉立来府上谈到了你,称赞你的文章颇有古人之风,旁人能这么夸你,那也是我这当主子的光彩,你给府里争了光,前阵子,我也多次在太后面前荐举了你。你放心,朝廷决不会眼睁睁地埋没一个人才的,尤其是现在,正值用人的时候。太后当即颔首,说既然是人才,那就不能埋没了,咱大清国之所以能取代明朝,就是因为不埋没人才。” 巩成琪明白简亲王这番话的用意,忙离座拱手。 “主子于奴才的栽培,于奴才的大恩大德,奴才没齿不忘!” “坐下,坐下!” 简亲王对此甚是满意,在巩成琪重新坐下后,面带微笑地说道, “今天你来得正好,我想问问,假若朝廷现在就要你去干一番实事,你是是愿意留在京师做个京官呢,还是愿到外省去做个五品的知州?” 就在简亲王说这番话的时候,巩成琪的脑子里已想了很多。他首先想到的是,王爷说出这番话的目的是什么,是当真准备用他?提携他?如果有王爷的提携,这自然就再好不过了,即便时伊图,那也得靠边站。 想通了一切,巩成琪毫不犹豫地说道。 “主子深谢主子的厚爱,倘若主子真的愿意交给奴才一桩实事的话,微臣愿选择知州一职。即便是云、贵、甘肃等省,既贫困又偏远,奴才也愿意前去。奴才不是不知京官清贵舒适,奴才只想为我大清办更多的差事。” “好,志气可嘉,主子当向皇上禀明足下这番志向。倘若皇上予以成全,你自应实心实意去做,为皇上为朝廷分劳;若留在京师做官,也是好事,料理本职事务之余,还可以时常为朝廷拾遗补阙。” “奴才谢主子栽培!” 巩成琪再一次起身向简亲王叩头。 “那奴才这就告辞了。” 既然主子已经决定提携他,那么之前的那件事,就不需要再考虑了。 “好,我送你两步。” 简亲王也跟着起身了。 “不敢。主子如此,实在是奴才担当不起。” 巩成琪忙又一次跪下再一次叩头说道。 简亲王笑了笑说: “我也要走动一下,活动身子骨。另外,我还要问一句话。” “主子要问什么话?” 巩成琪刚挪动的脚步又停了下来,诧异的问道。 “咱们边走边说吧!” 巩成琪只得跟着简亲王走出小客厅,这会的他看起来并不是朝中的官员,而是与府中的奴才没有丝毫区别。 简亲王一边走一边说: “我听说,今个你与伊图闹的有些不快?” 显然,简亲王说的就是今天的这个事。巩成琪连忙答道: “这件事,说来是奴才逾越了,奴才当时只是心急着朝廷的事情,忘了本份,实在是奴才的罪过。” 奴才再有出息,那也是奴才! 伊图的话让巩成琪明白了他的身份,作为奴才,必须要摆正位置。 “嗯,你能明白这个道理就好。” 简亲王点点头,然后说道。 “伊图这个人,嗯,还是有些本事的,这件事就此过去吧,你说说,是什么事让你越过他,直接给皇上上折子?” 见主子主动问了这件事,巩成琪连忙说: “主子,其实这件事,也是奴才听说了,一时看着糊涂,才办下了糊涂事,” 还没有说事,巩成琪先把自己的罪过说了一番,如此姿态倒是让简亲王暗自点点头,这奴才倒也知道分寸, “哦?是什么事?” “是江北的事,最近奴才得到消息说,江北的贼寇在江北的官道旁埋的都是烧黑的木桩子,一丈高的木柱子,他们按了那么多木桩子、柱子是为的什么?朝廷根本就不知道,也没有人关心,现在江北可以说是我大清的心腹之患,结果却无人关注,像这样的事情,真的有那么简单吗?若是那么简单的话,他们又岂会花上几十甚至上百万两银子?可,真的没有人在意……” 巩成琪这么说着,简亲王济度不时的点着头,然后他说道。 “你提的对,咱们对南边的事儿,太宽纵了,若是搁过去,没入关的时候,别说是这样的事,便是大明放一七品的知县,咱们也会记下来,这些年,实在是小瞧汉人了……” 说话问,二人来到王府庭院,巩成琪再次请王爷止步。济度这才点头说道: “好吧,那本王就不送了,你就静候佳音吧!” 在临了时,济度又看着巩成琪说道。 “至于这个事,嗯,本王自有安排……” 章节目录 第264章 印象(求月票,求支持) “到了这,就算是到江北了!” 压根儿就不需要奴才的提醒,骑在马上的巩成琪,就知道他到了江北的地界上,之所以能认出来,倒也再简单不过。 路! 江北的路与其它的地方的路截然不同! 对于任何初来江北的人来说,往往尚还未看到地界,便能够直接感受到江北的不同,而最直接的感受恐怕就是道路——江北的官道不仅与清虏治下年久失修的坑坑洼洼的官道不同,即便是旧时的官道也与之大不同。 江北的路宽一丈五尺,不但可容两辆四轮马车并行而过,且可以避让第三辆,如此宽敞的官道,倒不是江北的道路最大的特点,与其它地方的官道相比,恐怕还是数这些路,这些路并不是夯土路。 那种夯土路平常还好,若是下雨的时候,经车轮一压、路人一踩,立即说会显出原形来,坑坑洼洼的,尽是泥巴,而雨停了那路上的泥巴会更黏,鞋底沾了厚厚一层,手里要带上一根树枝或者木柴,走几步停一下,找棵树靠着,把鞋底的泥巴刮掉。这一路上,从直隶往南,巩成琪可是没有少走这样的路。 可是来到江北之后,这坑坑洼洼的路变得平整了不说,而且路面是硬邦邦的,就像是铺着石板似的。其实这也是一种土路,只不过这土路里头加了些东西罢了。 “主子……瞧我这嘴,老爷,这路就是他们说的砂礓路吧!” 为主子牵马的孙大个,一边走一边问道。 还没到江北的时候,就听山东人说什么江南的砂礓路,那语气里尽是羡慕甚至还有嫉妒。 “应该就是了!” 走在这中间高两边洼,弧形突起于地面的官道,巩成琪的神情显得很是凝重,原本的他只以为这路不过就是用“砂礓”铺成的,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这会,走在这路上,他立即感受到这道路的不同。 不是这硬邦邦似石板一般的路,也不是江北的那位经略使是个大能人,知道让百姓从地里头、河边拾砂礓用来铺路,江北很多地方没有山,但是田中、河边却有很多似似生姜般的砂礓,过去那些东西因为没有用处,且损毁农具而被堆放于田间,但是现在不但被用来修路,甚至官府还会出钱收购——每两百斤砂礓可以换一文钱,钱不多,但是对于乡间的儿童、老人来说,却又多了一个进项,而且还能让田间地头的会毁伤犁头的祸害变成钱。而官府收了砂礓之后,就会用砂礓来铺路,从而让道路变得更为坚实。 “那些砂礓路,即便是下雨时,也是照样畅通无阻……” 既便是还没到江北,巩成琪也能听到外人对江北官道的形容,而现在当他直接走在这样的官道中,想着那一路上坑坑洼洼的道路与眼前所看到的硬邦邦的砂礓路之间的对比,他的心情却显得有些沉重。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这江北把路修的这么宽,这么好,为的是什么? 不正是为了动兵马吗? 不就是为了运输粮草吗? 其实,巩成琪还真猜对了,江北之所以花费大力气,对官道加以整修,就是为了调动兵马更为方便,为了能够让四轮马车可以在晴雨天都可以在在江北畅通无阻。虽说江北有运河水利的便利,但是陆上行军作战,总是离不开陆路,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想到后世一个时期内,于黄淮地区一度使用数十的砂礓路,黄淮地区那种用土壤中的砂礓结核铺设的道路,虽说和碎石路无法相比,但是在石料不足的黄淮地区,却不失为一种优良的铺路材料,尤其是其因为有一定粘性所以还有越压越实的特点,且如石料一般坚实,用其铺设道路晴雨皆可通行,只不过在车轮压碾,因为路基浸水等原因,会导致道路坑坑洼洼,所以需要不断补平,也正因如此,官府才会收购砂礓,并交由地方保甲负责道路日常维护,从而保证了道路的平整。 即便是这种砂礓路,对于这个时代而言,也是划时代的存在,这种一丈五尺宽的道路,甚至足以媲美二十世纪早期的许多欧洲公路,更何况是在这个时代,自然的道路现在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了江北的一张名片,几乎每个来到江北的客商,都会为其道路所折服。 客商们眼中的便利是商业上的,而对巩成琪,这位即将赴黄州任上的知府大人来说,他看到的却是威胁,来自江北的威胁,几乎让他达到了食不知味、夜不能寐的地步,而这也是他选择来到江北的原因。 其实,本来赴黄州上任的他,并不需要走江北,完全可以选择经河南过襄阳这条路去黄州,如此一来就能避开江北,但是为了能够直接的了解江北的贼寇,他就就带上几个心腹随从,装做来来南方做生意的生意人,骑着马赶向了江北。沿途经过各个地方的时候,还念念不忘停下来找个客栈投宿,顺便打听一下江北忠义军的最新动向。 而越往南去,他发现这百姓的人心就越跟着靠近南方,提着大清国的时候,更是恨得牙根儿痒痒,言语之中,更是大有一副盼着南边的忠义军打过来的念头,初时他还不知道,这到底是为什么。 待到后来,通过对江北的了解,他才发现,百姓们恨大清国,除了当年大清入关时屠戮太重之外,更多的是官员的盘剥——近二十万大清国八旗精锐驻在山东、河南,吃穿用度全都是地方提供,地方上到那里去筹集银子、粮食,也就只能尽可能的压榨百姓了,如此一来,百姓们对大清国自然是恨之入骨了。 “再这么下去,是不行的!” 来到江北之后,看着江北百姓那副安居乐业的模样,对比着山东百姓的哀鸿遍野,巩成琪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想办法解决大清国的用度。 “若是不解决这个问题,只恐怕将来不待这南边的贼寇打过来,那边老百姓就揭竿而起了……” 巩成琪嘴上这么说着的时候,那边却瞧见前面原本畅通无阻的道路中间耸立着一个关卡,而上面还居然还写着。 “鱼台县收费站。” 瞧着那收费站靠右边排出的长队,巩成琪不禁有些诧异道。 “这是干什么?” “嘿,你肯定是头一遭来江北吧,干啥,你没瞧见上面写着“收费站”,啥是收费站?还不是就是收银子的地方。” 排在他前面的那位牵着马生意人说道。 “啥?收费站?收啥费?” 巩成琪的神色不禁变得古怪起来, “不是说江北没有苛捐杂税吗?怎么过路还要收费?” “嘿,你没听过嘛,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听前面的生意人这么一说,巩成琪立即说道。 “这,这岂不是匪盗所为!” 愤恨不平的骂一声,巩成琪诧异的发现,那商人用古怪的眼光看着他,似乎有些诧异,当然也有些不解,然后便对他说道。 “嘿,我说,小老弟,你这么说可就不对了,这路确实是人家修的,路边的树也是官府栽的,人家收费,那也是理所当然不是?” “可不是,有不收费的路,你也可以去走啊!” 这些人怎么转了性了? 瞧见这些平素过税关的时候,锱铢必较的买卖人,居然这会一个个的仗义为官府说起了话来,巩成琪的脸上,尽是一副诧异的模样,这些人,什么时候不心痛银子了。 “这事,未免也太奇怪了?” 待他走到收费站的通道前,只见那木制的小房中,一个穿着蓝布衣裳的“官吏”看了他一眼,然后说道。 “马匹一文。” 人免费,马匹一文。 就这样? 等到他拿到上面写着“曹县收费站”的票据时,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 马收一文钱? 这就是通关的费用? 只收马?人免费? 为五匹马交了五文钱的“过路费”,在临离开的时候,巩成琪特意看了一下一旁的公示牌,那牌子上清楚的书写着“独轮车1文、匹马 1文、两轮马车2文、四轮马车4文、重载四轮马车6文……” 再简单不过的收费规则,价格不贵,甚至可以说不值一提,不过只是区区一文钱而已。难怪众人刚才会那么看他,因为大家根本就没有拿这点钱当成回事。 “这位先生,你别想着收了一文钱,你想想,在这样的官道上,运货干啥的多省事,阴天下雨的,这路上照走不误,若是换成其它的官道,晴天还好,可平常让雨一泡,路一烂,堵在客栈里一堵就是好几天,在这路上可没有这些事,别的不说,单就是这省下的脚钱,都比这点过路钱多,再说了,这路上还有服务站,嗯,就是过去的驿站,不过过去驿站,过去只给官府当官的大老爷们住,现如今那,只要有银子,任谁都可以住,虽说不能像过去一样在驿站里头换马,可在里头食宿、给马上草料,那可都是不错的,最重要的是安全,毕竟是官府的不是,这兵荒马乱的总省得碰着黑店吧!……” 驿站。 对于驿站,巩成琪并不陌生,驿站分驿、站、铺三部分。毕竟从秦王扫六合,一统天下起,为了将天下与都城联系在一起,就设立了驿站制度。驿站是官府接待宾客和安排官府物资的运输组织。站是传递重要文书和军事情报的组织,为军事系统所专用。铺由地方厅、州、县政府领导,负责公文、信函的传递。递铺用以传递公文。凡州县往来公文,都由递铺传送。 分布于天下的驿站几十里、百里一个,因为驿站是传递官府文书和军事情报的人或来往官员途中食宿、换马的场所,历朝历代对驿站的管理都有严格的规定,基本的规矩都有一样:非执行公务不得使用、滥用驿站。只不过每每驿站都会被滥用。 到了明代中后期,驿站的属性虽然没有改变,但其却极度膨胀,而且这些驿站也陷入了腐败的泥潭。当时,稍微有点职权的官员,不仅要求将公马据为私用,还常常享受高于自己级别的服务。驿站自身经费层层盘剥后本来就不多,驿卒苦不堪言,但又得罪不起,只好向地方要钱维持运营。而地方上只得把钱摊派给百姓,以至于百姓苦不堪言。 对于驿站的利弊,一路上也曾住于驿站的巩成琪自然深知,不过作为官员,他还是宁可享受这驿站给他带来的便利,而不会指责其弊。而现在,猛的一听说驿站居然变成了寻常百姓、商贩也能投宿的地方,自然也就觉得更奇怪了,奇怪之余更显得有些好奇。 沿着这平整宽敞的官道走了几十里,从远处望去,里地外服务站围墙矗立在一片新种的柳树间,就在那官道边上,待走近了可以看到那高约有一丈用红砖筑成的围墙,显得颇为厚实,待从铁门入进入围墙,可以看到墙厚约有两尺,至于那墙上,还有一条供人站着的木走廊,不用问也知道那是匪盗来时供人站立的地方。 宽敞的院子里停着一辆辆的马车,马棚中系着商贩的马匹,这所谓的服务站内显得很是热闹。那边又是几栋房屋立于院中。 “瞧着倒是与驿站有所不同……” 心里这么嘀咕着的时候,已经有人迎了过来。 “这位先生,您这是投宿,还是吃饭,小站这里既用用餐的饭店,也有住宿的房间……” 这服务站里的人就像是店里的伙计一般热情,别说是对他,就是对他身边的下人,也是如此,他们的热情让巩成琪感觉有些不甚适应,怎么也无法将眼前这人与驿站里的驿卒联系在一起,那些个驿卒一个个的可都是成人精的货色,识人认人的本事更是极为了得,他们这般殷勤又是为了什么? 章节目录 第265章 深谈(求月票,求支持) 无它! 无非是为了银子! 那些曾经的驿卒们之所以一个个的殷勤非常,所为的无非就是银子,因为他们吃的不是官府的铁饭碗,而多劳多得的瓷饭碗。 过去驿站是传递官府文书和军事情报的人或来往官员途中食宿、换马的场所,所有的费用都是由朝廷负担,如果驿站管理严格的话,那么驿站系统的开支不是很大,基本上不会给朝廷造成多少财政负担。但是随着官僚系统不断逐渐膨胀,官员出差变的频繁,再加上制度上的约束上的形同虚设,于是,官僚集团的各种私人接待也被转嫁到了国家驿站上,迎来送往,大吃大喝,使得驿站支出急剧暴增,地方上叫苦不迭,国家的经费不够,只得由摊派地方,如此一来,驿站就会成为一个无底洞。 而这同样也是明末裁撤驿站的原因之一,崇祯帝宣布裁撤天下驿站,这不经意间的改革,最终却要了大明的命,在被裁撤下岗的千千万万个驿卒中有一个叫李自成。 不过当时驿站并没有被尽数裁撤,而只是裁撤了三分之一,在满清入关之后,这驿站又得到了加强。而在朱明忠夺得江北之后,面对江北的大大小小上百处驿站每年数万两银子的开支看似不多,但是他却深知驿站在中国历史上,是如何在王朝的中晚期开始,演变成无底黑洞。甚至因为驿站制度日益腐败,不能有效地传达官方文书、命令等。 也正因如此,如何改良驿站制度就成了必须要解决的事情。传统的官办驿站只传递官府文书,不寄私人信件,普通民众家书的传递只能依靠托人捎带,但是这种方法传递时间长且不安全,在永乐年间出现了专门传递私人信件的民信局,从而方便百姓寄信。 而朱明忠对驿站系统的改进第一步,就是在其基本上设立了邮政系统,通过寄送民信获得利润,在这一过程中,江北和常州的邮政官局吸取民信局的长处,针对民信局的弱点,在资费调整、业务兴革、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均有所改进,并且通过立法禁止的方式,取代了民信局。 而在这个过程中,发行邮票、设立邮箱,设立派信员等一系列的改革,使得在新年前后,借鉴后世先进管理经验的邮政系统已经开始赢利,而政府的公文传递同样依存于这一系统,从而将最重要的一个职责从中剥离。 与此同时,在江北大规模整修官道的同时,对驿站大刀阔斧的改革同样也在进行中,在驿站的改革中,与官路的养护维护借鉴后世的公路收费制度一样,朱明忠直接借鉴了后世的高速服务区,将原本只为官府服务的驿站向外开放,进行市场化的管理,让其自负赢亏,当然,作为对驿站的维护,在官道两侧一里内,除原有驿站外,非市镇处禁止百姓设立客栈、野店,从而保证了驿站的利益,至于原本的客栈、野店则都并入驿站之中,毕竟邮政的设立,分流了大半的驿站驿卒。 在一番大刀阔斧的改革之后,驿站已经完全从江北剥离了出去,非但江北不需要再负担驿站的开支,甚至每个月还可以收取一定的服务站利润,虽说每月只有区区千余两,但相比于曾经的负担,却已经是非常大的进步,而更为重要的是,这服务站的设立着实方便了过往的客商。 即便是巩成琪在这服务站中舒服的洗了一个热水澡之后,神清气爽的他,同样也是为这服务站与驿站的不同而惊叹,而在用饭时,更是惊讶于服务站的便利。除了寻常的可以点做的菜肴之外,还有所谓的“快餐”。 “这快餐一人只需要几十文钱,最便宜的只要十几文,就是两个馒头加四样素菜,外加一份稀饭,不过这出门在外的,可不能苦了自己,再怎么着,也得加一份肉菜不是,只要二十文!” 那似伙计多过驿卒的少年,腆着脸笑着。 “不过先生您老一看就是读书识字的先生,定是不会点这快餐,厨房里的胡师傅烧得一手好菜,若不点上两道先生您尝尝?” 巩成琪当然没有让这少年失望,他非但点了几个菜,而且还点了些酒,甚至还为下人们点了三十文的快餐,如此一来,那少年侍候的自然更加殷勤。 当天晚上,夜色渐浓时,置身于房中的巩成琪,默默的在心里盘算着。 “住宿、投宿、再加上马料,这样一天的开支最多也就是500文上下,百里一两,不但够用,而且还能有剩下的的……” 百里一两,这是江北的官员差旅开支,因为驿站改成了服务站,所以官员上任驿站不再提供任何无偿服务,所以其便制定了每百里一两差旅补助,当然,这个一两指的是七品以下官员,随着品级的上升,其差旅费也随之增加,若是一品官的话,就是百里五两银子。差旅之外再无其它的补贴,花的少,剩下的落私人之手,花得的多,自掏腰包。 “算起来,若是全国皆是这样的话,我从京师往黄州赴任,顶多也就是五十两银子,可若是沿途都在驿站,这吃用开销,恐怕不下百两……” 略微比较一下,巩成琪忍不住暗自称赞道。 “这朱明忠倒当真有几分治理天下的才能!” 虽说视其为贼寇,可是巩成琪仍然不得不佩服朱明忠在江北推行的驿站改革,不过,最后他难免又颇为微词的为朝廷找着借口。 “不过,这样的驿站又岂能推至全国的,若是偏远不通商旅的地方,又该如何?况且,这官道如此修整岂不也是劳民伤财?” 不过,在随后的几天中,随着一路往南不断的深入江北,随着了解的加深,所了解到的一切,完全颠覆了他的想法。 尽管江北的官道非常平整,但是征收通行费的收费站在道路上比比皆是,特别是在必经桥梁、渡口,每次都会收上几文钱,瞧着不多,但却往南,看着过商的路人之多,巩成琪总算是明白了。 “这路又那里需要官府掏银子!根本就是过往客商在出银子修整!” 虽说那过路费确实不多,可是聚沙成塔之下的,收入总也算颇为可观。官府或许不能用其赢利,但是用来养护道路却没有任何问题,换句话来说,官府根本就没有增加丝毫负担,就尽享了道路的便利。 “当真是百姓道路百姓修啊……” 感叹着江北这看似未曾摊派地方,却又享尽道路之利的举措,想着在官道服务站上看到的写与墙上的字,在暗自嘲讽之余。巩成琪的脑海中似乎抓住了一道若隐若现的灵光,不过那灵光只是一闪,却是没有抓住,以至于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他成天都在想着,那道灵光到底是什么。 苦思冥想数日,没有答案的巩成琪继续往南走着,在进入寿春县城的时候,看着于城门处等待进城的商贩,尽管这一路上过桥、过路都有收费,但是通常情况下,收的不过只是过路费,而货运被收的税则是在进城的时候查验是否交纳税,若是没有交纳就需要补交。 “过路费、补税……” 当天,在寿春城内的客栈里,巩成琪在纸上写下了这么几个字,最后,他还在纸上写下了“银子”。 毫无疑问的一点是,这一切都是为了银子,官府可以凭借过路费以及对商品征税从而获得更多的银子。 其实,对于过路费、货物税,巩成琪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是极为熟悉,毕竟在大明和大清国都有类似的机构,比如说钞关,听这名字就这道不留下点买路钱别想过这一关。不过,钞关是设在水路上的,基本集中在一两条水系上,全国就那么几个。 接南北水系的京杭大运河就成了最繁忙的交通要道。明朝一开始设置的八大钞关,有7个就设在京杭大运河沿线,钞关属于户部,收费的用途,按照官方说法是“支付军事抚赏费用”。而且其是采用每段区间收费,京杭运河全程约1700公里,全程收费约3.48两银子。 但是,这些收费站主要收费对象,是来往的商船,也就是说商人是主要收费对象。当然,执行中肯定走样,只要你带点行李也可以说你运货了嘛。于是,很多人就想着法子的逃费,也正因如此,有明一代,各地的钞关监督从来都是一大肥缺。 而巩成琪之所以熟悉,是因为他也曾幻想过有朝一日可以进入钞关,毕竟在大清国,这钞关从来都是内务府的奴才主持,而他虽说是王爷的奴才,可同样也是皇家的,也是内务府下的奴才,所以,才有那样的机会,只不过,那样的肥差又怎么可能轮得到他? 而此时,通过对寿春城的观察,巩成琪却突然发现,相比于江北,似乎大清国的税太轻了。 “各个钞关,收的税太轻了!” 巩成琪于嘴边自言自语的时候,他的脸色显得有些兴奋,似乎就像是看到什么希望似的,他甚至喃喃自语道。 “只要把这件事办成了,到时候,大清国可就再也不需要为银钱用度发愁了!” 想通其中的关节之后,他甚至恨不得插上翅膀,立即飞到黄州,然后在黄州那个地方推行他的想法。 “要尽快赶到黄州,待本官到了黄州,不出数月,必定能解朝廷今日之困……” 巩成琪这般自言自语的时候,他并不知道,在数百里外的清河县内,作为张煌言代表的罗纶,这个不过只有二十几岁的青年人,正坐在朱明忠的书房之中,看着这个比他还小上一岁多的江北经略,心底这会所剩下的只是佩服,在过去的一段时间中,他一直在江北各地进行考察,这倒不是因为朱明忠不愿意见他,而是他希望了解一下江北。 随着对江北了解的深入,罗伦对眼前这个人自然也就是更加佩服了,恐怕除了他,再也没有其它人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让江北面貌全然一新了。甚至,他还做到了尽取江北民力——“甲兵制”的顺利推广,使得他成功编练了一只近二十万人的大军,而且其中大半是不需要支付军饷,只需要给付伙食的“义务兵”,相比之下,江西现在维持十万大军,也不过只是勉强维持罢了,拖欠军饷的行为,更是时常发生。 为了解决军饷不足的问题,张煌言甚至有效仿江北的想法——设立军饷局,发行银圆券,而罗伦这次来江北同样也考察了已经易免为“江淮银行”的军饷局,随着对银行的了解,使得他明白,这银圆券的发行并不是仅仅只是印那么简单,如果仅仅只是印,恐怕印出来的还是像钱钞一样不值一钱的东西。当然,除此之外,江北还有很多地方值得江西去学习,去效仿。 “经略,在下前些日子于淮北看到,那里有不少官屯,自北方和其它地方流落到江北的百姓,可以于官屯之中耕种土地,这官屯之中每户60亩,给牛一头,当时在下曾算过,若是江北千百万亩荒地能尽数用于安置流民,不出年余江北官府每岁可入屯粮不下数百万石……” 罗伦的言语中带着恭维,他口中所指的民屯,正是江北在禁止私人随意垦荒、将荒地纳为官产之后,招募流民推行的民屯政策,相比于垦荒谁垦归谁,那些百姓开垦的田地,却属于官产,他们只是租用官地,尽管打击了流民于江北开垦的积极性,但是却保证了官府的收入最大化——相比于官府所征收的田赋,江北收取的屯田田租无疑更高,甚至达到田地所出的四成,如此这般,官府的利益自然得到了保证,在眼下这种特殊的形式下,这无疑更适合大明。 在罗纶的恭维中,朱明忠摇头说道。 “民屯,最终是要废除的,毕竟,之所以收回那些荒地,并不是为了交给百姓垦殖!” 章节目录 第266章 新阶层(祝大家元宵节快乐!) “毕竟,之所以收回那些荒地,并不是为了交给百姓垦殖!” 朱明忠的话声不大,但却让罗纶仍然惊讶的“啊”了一声,他甚至有些不解的看着这位颇为年青的江淮经略使。 “哦?这是为何?” 在惊声反问的时候,罗伦又想到前些日子与淮北走动时,与一位地方上的知县聊天时,其提到的准备报至经略使衙署的《屯垦章程》,按照那位知县拟定的《章程》:“每户给地六十亩,由公中借给籽种粮三石,制办农具银三两,修盖房屋银四两,耕牛两头合并银18两,或父子耕作,或兄弟同居,或雇伙结伴,均按二人为一户,且给口粮、盐菜银……自春耕起,八个月计,每户约给银五十五两一钱,十年内连本带利偿还官府。仍仿营田之制,十户派一屯长,五十户派一屯正……” 换句话来说,这是地方上准备大规模推行屯垦的动向,显然地方上已经从屯垦中受益,所以计划推行这种大规模的官垦,尽管在江北,田地属于官府,但是他们相信凭借如此优惠的条件,仍然可以吸引很多外地的流民。可是现在,作为江北的实际统治者的朱明忠,却直接告诉他,江北的田地不会交给百姓屯垦。 这又是为何? 毕竟,招募流民越多,地方的财力就会越强,这朱明忠怎么反其效而行之?他难道就不害怕流民流落到其它地方,充实其他地方吗? “因为这些土地总归是有限的!” 看着似有不解的罗伦,朱明忠笑着解释道。 “现在根据官府的统治,江北目前一共有荒地三千六百余万亩,再加上一千六百余万亩废弃不用的盐场草荡,也就是五千万亩地……” 江北的荒地很多,前者是因为满清的屠杀导致大量田地荒废,而后者则是两淮盐场在推行晒盐法之后,原本上千万亩煮盐的草场因此废弃不用变成“灶荒”,只不过那些灶荒之中,有不少都是低洼泽荒。 虽然如此,这五千万亩荒地,仍然是江北手中掌握着的一笔巨大的财富,不过与其它地方的地方官员希望用荒地招募流民不同,对于这些土地,朱明忠早就已经抱定主意移作他用。 “居然有这么多荒地!” 罗伦暗自在心底惊叹道,难怪那些个地方官提及屯垦时,一个个都显得很是激动,原因无疑——江北的荒地太多,而这也意味着,江北曾遭受极为惨重的屠杀。 “不知经略准备将这些土地作何用处?” 罗伦试探着问道。原本他以为对方会保密,可他没想到朱明忠会直接回答道。 “安置!” 看着罗伦这个外人,朱明忠直截了当的答道。 “现在忠义军中的义务兵多达近十万人,将来这些人如何安置?三年或是四五年后直接退伍,当然,这是本官给他们的承诺,可是他们为国服役数年,没有拿到一两的军饷,每个月顶多也就是六百文的津贴。” 六百文津贴! 这是忠义军中的义务兵的每月津贴,六百文钱,不过只是勉强只够他们平常的花销,虽然能够剩下的一些,可最多,也就是剩下个一两百文钱,若是大手大脚一些,根本就剩不下什么。 “他们为国服役多年,理所当然应该得到一些回报,所以……” 朱明忠的声音不大,语气也显得很平淡。 “本官准备按每服役一年奖励“功田”三十亩,服役三年可得“功田百亩”,第四年至六年,每年可得四十亩,七年至十年,每年可得五十亩,这是给予他们的回报。” 朱明忠只是略微提了一下,他并没有提到这些功田都有免役的权力,功田免除徭役。当然实际上,作为功田的所有者,他们所享有的权力并不仅仅只有简单的“免除徭役”,他们还有其它的一系列的权力。 “发给退役兵卒田地?难道经略准备恢复高皇兵屯旧事?” 罗伦几乎是本能的想到了本朝的兵部,尽管他并不是江北的官员,但是仍然说道。 “难道经略想重蹈军户糜烂之覆辙?” 他几乎立即想到史书上记载的军户糜烂完全战斗力的旧事,当时军丁在卫所服役期间衣着自备,粮饷也不因生儿育女、人口增添而增加,所以军丁的妻儿老小常常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军户也不因提供军丁而免除一些徭役,其生活状况不及民户。正因如此,军户的地位很低,甚至民户都看不起他们。 每军户除出一余丁到卫所充军外,还得多出一丁随军服劳役。有无战事期间的。军丁还经常被各州府、官宦权贵们奴役做苦工的对象。在一些卫所,军士们的屯田被豪右、将校侵占,将官们让军士为他们种田耕地,甚至让军士为他们捕鱼采木,贩卖私货。军士成为他们手中的奴仆。 “当然不是,旧时军户的土地是卫所的,所以卫所武官可以随意贪污,再加上屯田粮也是交给卫所,自然也给卫所武将贪污提供了机会,这军户与其说是军户,倒不如说是与现在屯田民类似。” 摇摇头,朱明忠直接否认了罗伦的说法,恢复军户? 是,同样也不是。 在过去的一年之间,他曾不止一次思考过中国的未来,尤其是如何构建起未来国家的武力,恢复国家的尚武传统,而在这个文人主宰中国千百年之后的时代中,如何恢复民族的尚武传统,甚至比恢复武力更为重要。 文人之所以强大,是因为他们凭借着科举制度,使得千百万寒门子弟都可能凭借读书成为国家的中坚,源源不断的寒门士子都是“文士阶层”的支持者和受益者,而历朝历代开国的勋贵、武人之所以无法与这一阶层对抗,并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或是沉迷享受或是不粗文墨,最根本的原因是,他们的群体相比于千百万以读书人自据的士子,实在是太过渺小。 即便是在明代,有明一代的勋贵有几人?世袭百户以上的军官又有几人?不过只是区区万余人,而相比于庞大的士子集团——他们无论是寒门士子或是富家阔少,无论是童生或者翰林、学士,他们都是文人阶层,千百万所谓的士子,构成了这个国家的中坚。在这种情况下,“重文轻谓”以及所谓的对“武人”的轻蔑自然而然的成为文人们的一致目标。 那些文人之所以轻视武人,同样也是因为利益使然,因为在任何一个朝代其朝中只有三个群体,一个以皇亲国戚、开国武将为核心的勋贵群体,而一个是以科举晋身的文官,还有一个就是以武举、世袭等多种渠道晋身的武官,前者从来都是文官攻击的对象,而后者自然是文官打压的对象,攻击勋贵是因为勋贵天生占据高位,为自许“个人努力”的文所轻蔑,而后者则是因为其是朝廷的半壁,对文官的威胁最大,只有打压住他们,才能令文官一家独大,掌握朝廷大权。 也正因如此,才有了武官的地位一落千丈,只有在不断打压武官、武人地位的前提下,文官的地位才能得到保障,而只有通过对尚武之风的打压,才能避免武人的崛起。 “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 这句话的背后,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为了个人利益,而刻意宣扬的一种思想。而之所以会被民众所接受,是因为这个群体实在太过庞大。庞大到即便是皇帝,对其也无能为,除非像满清一样,用一群奴才——满官去占据半数文官显赫官位,比如由满族人担任尚书的称满洲尚书,掌本部政令。其地位在汉尚书之上,而在满官的任用上,亦不需要通过科考,有清一代,满清正是通过满官去分裂并去驯服汉官,最终把汉官驯服成为奴才。 而这显然并不是朱明忠所需要的,他需要的重新建立一个群体,一个能够与文官抗衡,或者说能够平衡其一家独大局面的文官团体!所以,他需要这些军人,需要通过退役的军人去建立一个新的群体,或者说一个新的社会阶层。 “而未来忠义军的退役官兵,退役之后,他们就会成为在乡军人,他们将会获得少则百亩,多则数百亩的田地,当然,他们的土地是属于自己的,这样就不会被官员掠夺,而且他们的土地同样也是禁止出售的,百亩的永业田,足以维持他们一家人过上颇为体面的生活,待到朝廷征召时,亦可以随时征召他们再次服役。” 何止是颇为体面,有了百亩地之后,他们就会成为乡间的颇为富裕的富户,甚至还能雇佣几个长工,从而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但是,这种日子可以持久吗? 这种日子当然不可能持久,因为“富不过三代”,“富不过三代”不是因为其生出了贩家子,而是因为三代的分家之后,那百亩之田,经过两代几家甚至十几家的分家之后,每家只剩下十几亩甚至几亩田产。 一代尚有百亩田产,若是他有两个儿子,每个儿子分五十亩,其生活不过只是勉强小康,再到孙子那辈,再分家还剩下多少地? 富不过三代! 在这种情况下,又如何维持第二代、第三代“新军户”体面的生活,最终他们同样也会陷入穷困潦倒的境地,即便是没有卫所长官的盘剥,也无法改变这一点。 也正因如此,尽管现在还没有推行这一政策,但是在给予烈属的遗族分配“功田”时,朱明忠就制定了“功田不可分”以及“长子继承”的基本原则,按功勋奖给的土地作为功田,是不可以分家继承的,只能由其“长子继承”,而长子继承其荣誉和功田的同时,同样也继承责任——必须要在成年后服役。而为了保护长子的利益,还要求次子必须在成年后离家,当然,继承家业的长子,有责任向其提供一年的土地收益作为分家的补偿。 现在这种政策只在烈属中推行,尽管很多人并不理解,但是对于寻常百姓来说,他们几乎相当然的以为,这是官府的恩典,毕竟这恩典不能给所有人,只给一个长子,也是天经地意。 而对于朱明忠来说,他所需要的是建立一个阶层——一个拥有大量生产资源,生活富裕的社会中竖阶层,他们不是文士,甚至也不需要文士的晋升渠道,他们是军人,一代代为国从军,为了出征,而作为回报,他们可以享有富足的生活,以及较高的地位——丰厚的经济收入决定了他们在社会上的地位。 而百姓所看到的什么? 他们看到会是从军,同样也是改变命运的途径,就像后世很多农村子弟为什么愿意不计代价的当兵一样,因为在读书不能改变命运的情况下,部队提干是唯一的“跳出农门”的机会。尽管机会很渺茫,但他们仍然愿意抓住那个机会! 利益! 只有利益的驱使,才能够提升武人的地位,也只有利益的驱使,才能够重新树立国人的尚武之风。 不过,这些话朱明忠并没有说出来,尽管现在这只是一个粗略的构想,毕竟,还牵涉到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比如长子是否适合服役等问题。不过,在这个时代,这么做,至少有机会改变这个民族千百年来的“习俗”,令一个在汉晋之后,便消失在中国的“武士集团”重新出现这个国家,尽管与历史上春秋战国以及汉晋时那些“下马为相、上马为将”的士人集团无法相当,但至少是一个机会。 “经略此法甚善,如果一来既可为我朝“军户”旧制补遗,若能加以完善,必定可令天下百万兵卒从中受益!” 罗伦并没有意识朱明忠并没有解释这种“新军户”最关键的一个核心,他所看到的不过只是这一制度下,兵卒可以从中受益,从而让官府减少军饷支出,如此一来,几乎是瞬间,就表明了支持的立场,毕竟军饷不足的局面,一直困扰着江西,而他这次来江北,其中一个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过了几十年的正月15,第一次过了一个寂静的正月十五,把环保的锅推到百姓放花放炮的,这个锅,让我想起了某个地方的烧烤。哎呀,理由可可真多啊。郁闷了,本来是要带儿子看花的,现在也没有了!) 章节目录 第267章 条件(求月票,求支持) “亦可令我大明再不至于无兵可用,我大明必可数百年受益其中!” 在一番恭维之后,两人的关系看似又亲近一些,而罗伦更是刻意的奉诚着朱明忠,并与他就其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商讨,而商讨的问题大抵上是从江北购买军需以及其他各种物资,当然,他提出的要求,也是希望在价格上给予一些优惠。 “在价格上已经没有办法再优惠了。” 朱明忠笑着说道。 “但是在付款的问题上,可以换一些比较灵活的法子,考虑用易货。” “易货?” 罗伦诧异的应了声。 “是的,比如景德镇的瓷器,现在江北正在全力开拓对外商贸,景德镇的瓷器一直深受海外各国商人的欢迎,既然现在官窑已经不需要为满清服务,为什么官府不可以把官窑还有附近的民窑组织起来,然后专门从事对外出口瓷器的生产,贸易局这边可以有优惠的价格收购,如此一来,我们有了商品可以向国外出口,而你们也有了资金用于购买各种武器物资。” 原本朱明忠还以为这个时代的中国,茶叶应该是最重要的出口物资。可没曾想到,现在欧洲各国根本就不知道茶叶是什么?他们根本就没有喝茶的习惯。 欧洲人普遍喝茶,是要等到18世纪。而在此之前,中国最重要的出口商品是瓷器。尤其是现在欧洲自身还不能够烧制瓷器的情况下,他们离不开来自中国的瓷器。 而江西的景德镇正是最重要的瓷器生产中心,那里有中国最好的工匠,以及最好的官窑。如果张煌言能够对其加以经营的话,每年至少能够获得几十万两银子的利润。 当然,这并不仅仅是为了他们同样也是为了江北。是为了让江北能够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也是为了能够让张煌言的力量能够与郑成功保持一定的平衡。 “经略的建议在下一定会转告少司马,想来到时候少不了还要有很多地方麻烦经略,其实这次在下之所以来这,除了这些事情之外,就一件要事与经略相商。” 看着朱明忠,罗伦便直接道出了他的来意。 “经略,此次少司马之所以遣在下来江北,除了采买各种物质之外,还有就是向经略求援。” 罗伦的语气不快,而且声音不大。再说出求援的时候,他甚至特意观察了一下对方的神情变化。 “想来经略已经从少司马的信里知道,少司马计划对武昌等地用兵,这武昌城城高墙坚,而且守军又是清军精锐,虽说少司马麾下无惧于此,可是因为武昌城临近长江,最适合水路进军。而水军并不是我军所长,虽说有舟船数千,可是却没有几艘装备大炮的大船,所以少司马想向您借兵。” 借兵! 在罗伦的话声落下的时候,朱明忠仔细看着他,只是不露声色地说道。 “哦,借兵?你应该知道现在,江北这边的形势也不乐观啊。” 虽说现在满清的军队在山东,河南等地裹足不前,但是他们对江北的威胁确实存在的。 甚至可以说是让人不安的,在这个时候。借兵给其他地方显然不太现实,毕竟现在江北同样也是兵力不足。 “经略,我等要借的是长江水军!” 罗伦直接道出了他的来意。 “虽说现在清虏威胁江北,可是江北于长江的水师却是等于闲置,相比之下,经略麾下长江水师有炮船数十艘,若是我军能够得到贵水师帮助,这武昌必定可下!” 在罗伦满怀期待的看着朱明忠时,他只是沉默着,默默地思考着。 在罗伦来清江浦之前,军正司那边就已经得到了密报,张煌言正在全力筹备着西征,他的目标是打下湖北一带,甚至从湖北进入四川,从而切断西南清军与北方的联络。 “如果他的这一目标达成的话,那么清军就会被切割成南北两部分。如此一来,洪承畴就会成为满清在南方的实际统治者,甚至可以说是形如独立。” 顾炎武的话让朱明忠深以为然的点点头。在罗伦离开之后,他就把幕僚都召集了过来,以讨论是否援助江西。 “可以说,这正是洪承畴所希望的。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洪承畴至今不愿加强武昌一带兵力的原因,可以肯定的是,就眼下的局势而言,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洪承畴希望张苍水能够夺取武昌,因为这对他更为有利。” 几乎是在顾炎武的话声,刚刚落下,朱大咸便在一旁赞同道。 “确实如此,如果我军夺取武昌的话,到时候切断了清军南北之间的联系,那么这洪承畴起不就成了一个土皇帝。至于满清那边对他恐怕也只能百般安抚了,这么说起来的话,倒是对他更为有利。” 在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各自看法的时候,石磊只是沉默着,和过去绝大多数时候一样,只是坐在那里,以至于别人往往会忽视他的存在。 实际上他现在是在那考虑着另外一个问题——什么没有能够提前掌握这些情报。 通过他们的谈话,基本上可以做出几个判断。第一,张煌言和洪承畴在此之前就已经有了接触。他们甚至可能已经就一些问题达成了共识。而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武昌的兵力没有得到增强。第二,对于洪承畴那个汉奸满清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信任。这当然是因为一系列谋略的结果。就像范文程一样,范文成的突然暴病身死,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警钟。洪承畴同样也需要自保。而这也是他同张煌言达成某种利益一致的根本原因。 尽管这种局面正是军正司一手促成的,但是对于后继情况的发展,并没有真正掌握,甚至没有能够从中渔利。 换句话来说,等于为他人做了嫁衣。 如果不是因为洪承畴失去了满清的信任,他又怎么可能会想办法自保,又怎么可能会让张煌言落了便宜。 得了便宜! 无论如何,在石磊看来,江西方面这一次是占了大便宜,如果没有这边对清虏内部的离奸,又怎么可能会有洪承畴的自保之举?若不是满清对其信任不在,他又怎么可能为了自保,进而不对驻守武昌的刘芳名所部不闻不问。 甚至就连同刘芳名自身同样也是如坐危楼,现在的满清内部,那些个汉奸又有几人不因为范文程的突然暴病而死,而惶恐不安,可以说,现在满清内部的动荡,虽然起源于那本《庄妃秘史》,可如果没有军正司的扇风点火,又怎么可能会愈演愈烈,又怎么可能有会让顺治小儿对汉臣的信任不在? 但是,最后,江北没有从中落得便宜——便宜完全落入了他人之手,江西就是其中之一,张煌言抓住了机会,近十万大军正在九江枕戈待旦,大有一举夺下湖广的势头,而就现在来看,他会止步于的洞庭湖以北,不威胁长沙,而这正是洪承畴所需要的,他需要借明军阻止满清对他的“鸟尽弓藏”,一但洞庭湖以北为张煌言控制,无论顺治小儿对其再是如何恼怒,为了确保大局不失,他都会千方百计的笼络洪承畴,而不是将其召回京城。 而一旦洪承畴与清廷之间的联系为张煌言所隔绝,其把持洞庭湖以南之后,洞庭湖以南以及西南诸省岂不就成了洪家的天地? 在石磊思索着的时候,众人已经就支援江西进攻武昌达成了共识,毕竟,长江水师对于忠义军暂时的防御来说,并没有太多的用途,加之夺取洞庭湖以北地区可以形成直逼四川的态势,同样也有利于大明争取天下民心,众人自然不会反对。 “派遣水师支援少司马,不是不可以,关键在于,咱们需要得到什么!” 在众人达成一至之后,朱明忠神情严肃的说道。 “就像做买卖一样,天下从来没有人愿意做亏本买卖,虽说少司马与我是为一家,可想要咱们出兵,也得给足了好处,问题是,咱们想要什么好处?” 扫视着众人,朱明忠就像是生意人一样,看着顾炎武、朱大咸等人问道, “大家觉得,应该要什么好处?” 虽然在这样的场合猛的一提到生意、好处,让人有些不太适应,但顾炎武也好、朱大咸也罢,钱磊等人皆是熟读史书的人,既然连秦国的宣太后都能对韩国使者说出“妾事先王也,先王以其髀加妾之身,妾困不疲也;尽置妾之上,而妾弗重也,何也?以其少有利焉。”这样的话,去暗示没有好处是万万不可能出兵的,更何况是他们。 “经略,在下以为,洞庭湖以北地区富产渔米,而江北并非鱼米之乡,每岁需从江南购粮不下数十万石,待少司马夺取武昌后,可每年向江北解粮15万石,以解我忠义军的军需用度。” 江北并不是鱼米之乡,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甚至因为黄河、淮河的关系江北可以说得上是“灾荒频发”,所以每年都需要从江南购买大量的粮食,顾炎武提及的这个建议,无疑更适合江北的需要。 “15万石,嗯,相比于当地每年百万石的漕粮,倒也不多,想来少司马自然也不介意,只是,这十五万石粮食……” 摇摇头,朱明忠还是否决了这个提议。 “于江北而言,并没有多少意义,而且会徒惹少司马幕中诸人不快,每年十五万石,粮食不多,可于其而言无异于向上峰解交钱粮,至于粮食问题嘛,现在南洋公司已经开始组建,接下每年他们都会从南洋购买百万石粮食运回国内,南洋米每石不过二钱,即便是百万石,也不过二十万两……” 对于粮食问题,朱明忠从来都没有担心过,一来是去年出兵江北时,缴获了近两百万石漕粮,这些粮食支撑着忠义军的军需,而现在,随着南洋航线的开辟,几乎取之不尽的廉价的南洋米,不仅能够保障江北官厅以及忠义军的俸米、饷米的发放,而且还可以让官府从中获利甚多,如此一来,对于国内的米粮需求自然降到了最低,自然也就不需要湖北地区的米粮了。 米粮、银钱等等许多建议被一一否决之后,见大家伙实在是没有什么好的主意了,思索片刻,朱明忠说道。 “米粮也好,银钱也罢,不过只是一时,而且于我方来说,这两样眼下都不缺,既然想问他们要东西,就要弄清楚咱们现在需要的是什么?” 经略的话落入钱磊的耳中,让他沉眉思索片刻,然后说道。 “经略,若是说缺的话,江北现在所缺者,一是人丁,二是铜铁,前者,因为江北曾先后遭流寇、清虏屠戮,丁户十不存一,不过江西的情况也好不到什么地方,这人丁自然是没办法,至于铜铁,现在前者可从日本贸易取得数百万斤,至于铁嘛,现在江北只有一处铁厂,也就是利国铁厂……” 作为朱明忠最为依重的幕僚,也是“工作经验”最多的幕僚,钱磊对于江北的一切可谓是了若指掌,在某种程度上,他比顾炎武更了解江北,更了解江北需要什么。只需朱明忠稍一提醒,他就知道,现在江北更需要什么,现在江北不需要米粮,不需要银钱,需要的是另一种最起码的工业原料。 “……现在江北用铁量激增,就兵部联勤司的计划,今年江北将新增四轮马车一万辆以上,而每辆四轮马力用铁不下500斤,几乎等同于利国铁厂五月所出,再加上兵工制铳、铸炮,船厂造船以及机器厂制器等皆需要大量的铁器,而仅凭利国铁厂一厂所出,可以说目前就已经是捉襟见肘,而铁者,关乎我江北之根本,若无充足的铁货,无论是兵器亦或是机器都无法制造,工厂亦会成为摆设。所以,以在下之见,不妨请少司马让一处铁矿于我……” 章节目录 第268章 育种(求月票) 钢铁即是国家! 尽管在这个时代,并没有任何人提及这句话,但是当钱磊提到铁关乎根本的时候,对于这个时代而言,无疑是一句警世之言,这是第一次,把铁放到根本的位置之上。 在时代尚不能理解铁的重要性时,他的这一句话,无疑是领先时代的话语。当众人因为他给出的几个数字,在那里盘算着江北的铁料供应时,朱明忠已经深以为然的点头表示了赞同。 或许这个时代的人无法理解,为什么钢铁是工业之基,但是朱明忠却深知钢铁的重要的。甚至曾几何时,在工业革命后,钢铁被抬高到了国家的位置——“钢铁即是国家”。 没有钢铁,就没有国家! 现在同样也是如此! 工业革命需要大量钢铁! 其实在钱磊提及铁的时候,朱明忠的的脑海中立即浮现出号称中国近代钢铁工业起点的汉冶萍公司,想到了大冶铁矿。 相比于先天不足的利国铁矿,大冶铁矿不仅储量大,而且容易开采,若是正常开发的话,仅凭大冶铁矿一处铁矿产出,就能满足未来中国百年的需要,而且其正好伴于江边,便于产品运出,可以直接借助长江便利的水运,将其产品运往全国各地,就目前的交通条件来说,没有比大冶更优良的铁矿了。 若是能得到大冶铁矿的话,江北的铁产量将会很容易突破数万吨,如此就再也无须担心铁料供应,甚至,那里还可以作为一个据点。 “大冶!” 在钱磊的话声落下的瞬间,朱明忠便说道。 “把大冶要过来!” 见众人似乎有所不解,朱明忠又特意解释道。 “大冶位于江畔,其早于春秋战国之时就设有冶炉,孙权在那里造过刀剑,隋炀帝杨广在那里铸过钱。宋代时划武昌三乡与之合并建县,取“大兴炉冶”之意,定名为大冶县。朱某随师傅游走江湖时,曾经途径大冶县,在其县地附近山岭如尖山、狮子山、象鼻山、尖林山、龙洞和铁门坎这些山上皆有露出的矿苗,师傅曾言,此地埋藏铁矿不下亿兆,而且埋藏极浅,可以直接露出采掘,现在既然利国铁矿先天不足,产出不能满足铁厂的生产需要,那么不如趁着眼下的机会,从少司马把大冶要过来,就近开采,就近炼铁,再就近利用沿江在丰富的水力就近生产……” 如果说有一个“冒牌师傅”最大的好处是什么,就是一些事情可以往这位师傅的身上推,毕竟,虽说有着“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的说法,但是这并不能解释很多事情,不过借着那个游走江湖的师傅,倒也是可以解释出,为什么了解天下地势的大概,甚至当地的矿产。 而对此,众人似乎早就已经习惯了,毕竟,对于他们来说,从徐州烈山等地煤矿,再到利国驿铁矿诸如此类的矿产,经略的那位师傅在游走江湖时,似乎对此专门留意,所以才使得江北能够从中受益匪浅。 现在经略既然提到了大冶的铁矿,那么当地就肯定有铁矿,而且值得开采的铁矿。 “经略,派遣水师支援少司马,在下倒不觉得有什么,问少司马索在大冶于当地开矿炼铁,也是为了反清大计着想,而以在下看来,既然这大冶地处武昌与九江之间,且沿江岸,因为地势偏远,想来匪盗自然也多,若是开采铁矿,经略至少需要往那里派遣一营兵,以保障铁矿安全……” 钱磊的建议一出,众人先是一愣,随即明白了他的想法,大冶的位置极为微妙,若是驻军于大冶,于大冶修建炮台、堡垒,一但与张苍水决裂,有大冶作为屏障,自然可以将其力量分割于两地,从而可以在将来各个击破。 尽管这个建议看似暗藏祸心,而且所有人都能看得出钱磊的心思,但出人意料的是,却没有任何人反对,甚至在钱磊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朱明忠同样也看着众人,他同样也在等着他人的回答。 之所以会等待这个回答,原因再简单不过,他们的回答直接代表着他们所站的立场,如果他们是大明的官员,那么他们会站在另一个立场上,而如果他们是江北的官员,那么就会以江北的利益为重。 似无意的丢出这根“线”的钱磊,这个时候,选择了沉默,和其它人视自己为大明的臣子不同,钱磊从一开始就把自己的位置定位的非常简单——他是朱明忠的心腹,是朱明忠的臣子,至于大明……嗯,朱明忠是大明忠的臣子,但他不是! 而今天,他借着这件事提出的这句话,几乎等于让众人选择一个立场。 “在下以为,直接派兵自然并不合适,若是如此要求,必然会引起少司马的不满!” 打破沉默的顾炎武,在出言反对时,只使得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在他的身上,而当众人以为他出言反对时,却又听到他的话锋一转。 “所以,这矿可以光明正大的要,至于派兵,可待到要完矿之后,再借口剿除当地匪盗一点点的派,如此,即便是最后咱们在那里修了堡垒、炮台,少司马那边也说不出什么来……” 顾炎武的话让朱明忠的脑海中立即浮现出一句话来——悄悄的进村,打枪的不要。 这才是办事的法子! “宁人此计甚好,正是持重之法!我看此事就这么定了!” 定下了这个基调之后,剩下的问题自然再简单不过,无非就是如何与罗伦细谈,这自然有专人负责,在最后又叮嘱可以派出多少水师之后,众人才离开公房,此时,天色已晚,离开公房后,朱明忠便回到了后宅,在廊亭间走着,偶尔的会碰到一些年青的侍女,其中不乏相貌颇为秀美的少女,而就审美标准上来说,她们的相貌显然并不太符合这个时代的“凤眼半弯藏琥珀,朱唇一颗点樱桃。回眸一笑百媚生,芙蓉不及美人貌”的传统标准。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古人的这句话说的非常有道理,但是受21世纪审美观的影响,朱明忠的审美观更倾向于“柳眉杏眼,唇红齿白,处处可人”,所以现在这府中的侍女相貌,大都是符合这一标准。 “再这样下去,以后肯定是会无法控制的……” 瞧着那些青春靓丽的侍女,朱明忠暗自寻思着,不过似乎现在对于女色他只是停留在基本需求的阶段,并没有丝毫的沉迷。当然,这也是因为事务比较繁多的关系。 人累的都喘不过气了,那里还有时间沉迷女色? 心底这般苦笑着的功夫,朱明忠已经回到后宅,不过他并没有直接进入后宅,而是去了后宅的小花园,那片小花园作为他的试验场,一直是他培育良种的地方,除了从另一个时空中带来的土豆、朝天椒在这里进行育种之外,最近这里还多出了一株小麦。 来到试验田中,看着种在缸里的那株小麦,现在这株小麦已经快熟了,在月亮下,麦穗已经是一片金黄。 “再过几天,差不多就成熟了……” 朱明忠瞧着这株小麦,自言自语着,那目光中,难免总带着些期待。 “再有几年的繁育,没准……” 就在朱明忠自言自语的时候,突地,身后女子的话声让他回头一看,来的不是其它人,是石昭。现在她可以说是郑灵最好的闺密,两人之所以亲近原因再简单不过,郑灵同样也喜欢习武练刀,而她同样也是如此,加上石昭也住于府中的关系,如此一来,两人的关系亲近完全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喂,你又在这里看你的宝贝麦子了,” 石昭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按他的吩咐,这株麦子外面罩有纱网,以防止被小鸟叼食。 “也不知道你这人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株麦子到底有什么宝贵的地方,能让你每天都会过来一趟,我看,在你眼里头,这麦子怕是什么都金贵吧……” 想到几天前,与郑灵在演武场中比试之后,好姐妹隐约的抱怨,石昭忍不住出言讽刺道。 “石小姐,你有所不知,” 面带着微笑,朱明忠看着石昭,现在他已经知道她的身份,她是崇祯的女儿——昭仁公主,出于对崇祯的尊敬,他一直对其表现的极为尊重。 “这株麦子可不是寻常的麦子……” 不等朱明忠说完,石昭便笑道。 “我知道,我听阿灵说过,上个月好不容易你陪她出府到城外庙中礼佛的时候,于田里头看到这株麦子时,就立马挖了出来,然后就直接回了府,然后把它种在了这。” 不提此事还好,提到此事,石昭的语气反倒显得有些不快,大有一副想要为好友出口气的势头。 “石小姐,你仔细看这株麦子,和寻常小麦有什么不同?” 指着那株小麦,朱明忠并没有解释什么,而是让石昭仔细看一下。 怎么看,石昭都没有看出这株麦子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你看,它的穗比寻常小麦长出了三分一,而且株杆也矮了不少,穗长意味着它的产量比寻常小麦多出三成,而株杆矮则表示他更抗风、抗倒伏……” 在解释着这株小麦的不同之处时,朱明忠并不觉得石昭能够听得懂,其实,作为一个工科生,并不是学育种学的他对于良种的繁育也只是一知半解,但是他却知道一些“纯系育种”的知识,虽说只是道听途说,但他并不介意通过长期的试验,从而培育出良种。 “如果以这株小麦进行专门培育的话,下一代麦种也继承了它的穗长产量高、矮杆等方面的优势,用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去培育这一良种,那么未来这种小麦的产量就会增加两至三成,我估计应该能增产20斤左右……” “才二十斤而已,还不够一个人吃的……” 石昭的话让朱明忠笑着反问道。 “是一亩二十斤,若是全天下的小麦每亩都增加二十斤呢?虽说这种小麦的不多,可于北方也有不下万万亩之数,若皆用此良种,岂不就增产了二十万万斤?” “啊!居然会有这么多!” 朱明忠的解释让石昭顿时惊讶道。 “而且还有可能会更多!” 在石昭的惊讶的,朱明忠解释道。 “其实这种地,最关键的是什么?良地劣地固然重要,可是种子也非常重要,北魏时出的《齐民要术》中就有对谷物选种的必要性、选种方法及种子贮藏、保纯等的论述。由此可见,古人早知这选种的必要,这选种是选种,更重要的是育种,这育种的原则就是优中选优,汰弱留强,而仅仅只是凭着在选种时,靠外观选种并不行,想要选种,就要直接从地里选出来……” 那天朱明忠在郊区的麦田中发现了这株个表现优异的小麦植株后,之所以当即摘回,就是为了能够对其采用“纯系穗行育种法”对其进行提纯和选育,不过这同样也是学习,他需要通过不断的实践去学习掌握于中学生物中学到那些只知皮毛的育种知识,并将其应用于实践。 “先从地里选出表现最好的植株,然后再对其进行繁育,然后再选择表现最好的植株繁育,如此一来,一代、两代、三代,不断通过汰弱留强自我繁育的方式,最终,将它的优点稳定下来,如此一来,良种自然也就培育了出来。” 尽管对于“纯系育种法”只是一知半解,甚至只了解皮毛,但在朱明忠却很清楚这一点皮毛就已经领先于时代至少两百多年以上。 看着一副似懂非懂的石昭,朱明忠语气严肃的说道, “到时候,再由官府将此良种逐步推广至全国,这增产的二十万万斤粮食,可却也够千百万人所食,若是这天下的百姓有了些许糊口之粮,又岂会冒险造反?” 说出这番话之后,朱明忠看着似有所思的石昭,笑问道。 “石小姐,现在,你说这株小麦是不是极为金贵?” 章节目录 第269章 成果(求月票) 何止是金贵! 看着这株小麦,石昭这时总算是明白,为何朱明忠会如此看重它了,这那里是什么种子,分明就是天下人的口粮。 她几乎是立即开口说道。 “若,若当真如此,天下百姓可当真是受益无穷了!”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石昭看着朱明忠的目光变得极为复杂起来,她不知道用什么去形容面前的这个男子,似乎这天下的事情没有他不懂的,也没有他不会的。 “到时候,估计天下的百姓都会给你立下长生牌位。” 看着那株小麦,石昭想到了很多,甚至想到了,假如几十年前便有这样的麦子,不知能救活天下多少人,天下苍生不定能从中受益多少。 “至于这长生牌位什么的,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我只想着若是能育出良种来,到时候,让天下的百姓,能够多吃一口饭,少一人饿肚子,这天下再也没有百姓沦为饿殍,我便心满意足了!” 这句话确实是朱明忠的肺腑之言,对于来自21世纪的他来说,已经习惯了温饱生活的他而言,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百姓沦为饿殍的人间惨事。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在江阴、在江北设立粥棚,接济各地的难民,即便是直到现在,江北的各级官府仍然设立有救济所,向难民提供免费两餐以及住所,尽管两餐只是小米粥,住所也仅仅只是大车铺式的通铺,但却让江北在这个冬天不至于有人冻死。 尽管救济所的费用大抵上都来自民间捐赠,但是对于官府来说,仍然是一个负担,可对于来自21世纪的朱明忠来说,他所接受的教育告诉他,这种负担是政府的责任,至少是一定程度上的责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向无家可归者和难民提供可以糊口的粮食,同样也可以避免王朝的覆灭。 当然,对于江北的官府来说,能做的仅仅只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一些事情。毕竟,现在正是战乱时期,甚至即便是所谓的没有冻死,也不过局限于城市范围内,至于出了城的其它地方,恐怕只有天知道。 不过,即便如此,朱明忠的心底同样也有他的愿景,他的愿景非常简单——让百姓不至于挨饿。 “其实,我这个人,没有什么大的抱负,从没想过当官,更没想过要如何功成名就,孟子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现在除非驱逐鞑虏,恢复中国之外,若是说愿景的话,恐怕就只有一个了,就是“饥者得其食,寒者得其衣,劳者得其息”……” 朱明忠的回答,让石昭认真的打量着这个论年岁尚不到而立之年的江淮经略使,看着他那副认真的模样,她知道,这句话是发自他的肺腑。 “这句话应该是出自《墨子·非乐》吧。” 石昭的反问让朱明忠先是一愣,随后笑着说道。 “民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若是这三患得除,天下百姓又岂不能安居乐业?” 其实,这不过只是一个最简单的愿景,但是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时代,即便是这样最简单的愿景,也显得有些奢侈。 “其实,我们汉人,可以说是天底下最能挨的、也是要求最低的百姓,但凡只要有一口饭吃,不至于饿死,他们就不会造反,就会忍受一切,只要他们能吃饱饭,就会以为时值盛世……” 感叹之余,朱明忠的心底甚至觉得国人太过于善良,除了吃饱饭之外,似乎他们就再也没有了任何要求,他们可以忍受一切压榨,可以忍受一切不公。 “就像现在的江北一样,不也有许多百姓以为是有了盛世之相了吗?我看报纸上写,甚至有人给我立了长生牌位,”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朱明忠的脸上带着些嘲讽的味道,似乎那些百姓完全忘记了,强行征兵时,他们的满腹怨言,他们又一次顺理成章的忘记了官府的一些行为,而选择性的看到了官府的一些善举。 什么“免缴火耗”,什么“免除苛捐”,等等,中国百姓的要求之底,远远超出朱明忠的想象,以至于做为他们的同胞,他都觉得百姓们要求的太少了,所谓的“免除苛捐”不过只是入清以来,满清地方官府增加的“苛捐”,至于应缴的税却是一文不少。 “是啊,百姓的要求本身就不高,报纸上写给你立长生牌位,倒是不是因为他们能吃饱饭,而是因为你治下的江北,几乎没有贪官污吏,说即便是高皇帝时,官员也不见如现在这般清廉……” 石昭看着朱明忠,那目中尽是迷惑与不解。 其实何止是她不解,就连同外界同样也是满满的不解,他们不知道江北为什么能够避免贪官污吏的出现。 “不是没有,而是很少!” 摇摇头,朱明忠并没有因为石昭的这句话,而有丝毫的自得。 “贪官污吏古来有之,可以说根本就是无从避免,千百年来,为君者皆想尽除贪官污吏,可即便是高皇帝扒皮填草也无法阻止,究其原因其实贪官污吏的出现并不在于人,关键在于制度!” 在这小小的试验田中走着,查看着地中的朝天椒长势的朱明忠,一边走一边说道。 “大家皆以为是我的功劳,其实是是制度的功劳,过去地方上是知县独大,“破家县令,灭门知府”这些地方官员集民政、税收、司法、教化各类大权于一身,如此大权集于一身,且又没有丝毫监督,又焉能不导致腐败。所以我才会在江北行以分权,分其权力,令其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如此才避免了官员贪腐……” 提及此事时朱明忠冷冷一笑。 “当初我初步江北,江北各地尽是降官,这些降官说是心情大明,可大抵他们不过只是墙头草罢了,明来降明,清来降清,而我欲巩固江北,又怎能容其把持地方,但是他们皆是降官,若是断然夺其官位,将来又怎么会有人愿意降我?所以,我才会设提刑主持起诉,设推事主持司法,与知县平行不受其管辖,至于知县专司民政,如此一来,将其从执行者变成监督者,而百姓若是对其施政不满,亦可通过审判厅起诉,一切皆由法定,再加上报纸作为监督,于一旁监督提醒,如此一来,即便是有贪官污吏,也能在其做出大恶之前,将其绳之以法……” 其实,并没有朱明忠说的这么简单,现在江北之所以看似没有贪官污吏,除了超越时代的权力制衡、监督原则之外,还有离职审计等多种超越时代的规则,当然,最重要的是,现在所有的官员都在适应着规则,而他们会在适应中寻找漏洞,并利用漏洞为自谋利,这是人性使然。 当然,在任何一个王朝初兴之时,都是贪官污吏最少的时候,因为这个时候,官员们大抵上还都有着他们的“梦想”,升官、当大官,毕竟在这个时候,晋升的机会更多,但凡有远见的都不会因为一些阿堵物而失去大好前程。 其实,朱明忠并不知道,为什么和石昭说这些,或许两个人只是随意的聊天,但是在意识到她的另一个身份时,他的话声还是一哑,最后又笑说道。 “看我,怎么尽说这些,你对这些事肯定也没有什么兴趣。嗯,反正,说一千道一万,最关键的就是如何让百姓吃饱肚子,而育种才是根本,只有粮食的产量高了,这地才能养活更多的人,让更多人吃饱肚子!” 刚想借口岔开话题的朱明忠,还没说完,便听到石昭说道。 “那个,你,你可以教我如何选育良种吗?” 像是生怕他拒绝似的,石昭急忙说道。 “以后你的事情只会越来越多,若,若是可以的话,你可以教我如何选育良种,如此也有个帮手,你放心,这事我绝不会告诉其它人。” 满怀期待的看着朱明忠,第一次,石昭似乎找到了自己人生的目标,她的目标同样也很简单,就是繁育出良种来,让天下百姓再不至于挨饿。 对于石昭的要求,朱明忠并没有拒绝,不过,作为一个外行,他所能教石昭的,也就只是一些简单的育种知识,毕竟他也只懂得皮毛,而且很多词汇诸如“遗传”、“杂交”之类的词汇,石昭听着也是一头雾水,以至于有时候,甚至不得不用一些其它的说法解释给她听。甚至不得不用“娶个漂亮媳妇受益三代人”的说法,去形容遗传。 不过,因为只知道育种学的一些皮毛的关系,实际上并没有多少需要向石昭传授的,不过只是几天的时间,他就已经教授完了自己的所学,而剩下的只能留着她自己去摸索,比如通过类似“孟德尔豌豆实验”之类的实验去一步步的完成育种学的积累。 所谓的“微服出行”其就是闲来无事逛大街! 又一次,陪着郑灵在街上逛街的时候,朱明忠暗自在心底这般寻思着,对于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他来说,即便是清江浦再怎么繁华,热闹,也比不过二十一世纪的都市。 不过每次“微服出行”的时候,他总会是想象着如那些辫子戏中的“主子”一般碰到什么冤案、恶霸之类的事情,然后再来个英雄救美之类的巧遇,似乎却总没有碰到。 相比于朱明忠,此时的郑灵整个人却显得兴致极高,自从嫁到江北之后,尽管朱明忠从未曾限制过她的出行,但是作为郑家的小姐,她自然知道作为江北的主母,不知多少双眼睛在盯着她,由不得她任性而为,她必须要有主母的样子。也正因如此,每当朱明忠带她出去的时候,都是她最开心的时候,就像鸟儿得到了自由一样。 “你看这面人,做工可真精巧。” 见她笑的很灿烂,朱明忠同样笑得更加开心了,便直接说道。 “喜欢的话,咱们就买上几个。” 在那摆着十几个面人的架子上,郑灵随意挑了两个面人后,朱明忠便直接从钱袋里取出了两文钱来,不过刚一递过去。捏面人的老汉却不乐意了,顿时苦着脸说道。 “我说,这位公子,你瞧老汉头上戴的是啥?” 捏面人的老汉指着头上的“网巾”说道。 “嗯?” 不解的看着老汉,朱明忠倒是一愣,网巾是由高皇帝朱元璋推广,全国上下,不分贵贱,上至帝皇,下至百姓,都要在头上戴个网巾,可以说网巾是明朝没有阶级区别的服饰,网巾起源于道教,又名“一统山河巾”,既美观又实用,可以包住头发使其保持整洁不凌乱,到了明后期,网巾渐渐演变为懒收网巾。而满清入关,剃发易服后,网巾甚至被视为反清复明的特征之一,因为只有束发才会戴网巾,所以才会有藏网巾者杀无赦的说法,而现在,这网巾在江南江北,同样也是大明的象征之一。 “老丈这是?” 不待朱明忠把话说完,那老汉便说道。 “公子,你瞧你也戴着网巾、穿着汉衣,为何非得用这鞑子的铜钱,这里可是大明的天下……” 老汉瞧着朱明忠,那脸上全是一副不乐意的模样,听他这么一说,朱明忠先是一愣,随后看着手中的铜钱——顺治通宝。 没错! 尽管他是江淮经略使,但是钱袋里装的铜钱却是顺治通宝,而这顺治通宝正是出自军正司的铸钱坊,为了能够让这些铜钱流通出去,后宅的零钱都是用顺治通宝,而不是永历通宝。每次出门的时候,除了带着大小银元之外,朱明忠还会带上几十个铜钱作为零用。 现在这铜钱被拒收了! 被拒收了手中铜钱的朱明忠,看着满面讨好状的老汉,笑着问道。 “老丈,虽说这铜钱是鞑子的,可毕竟也是铜钱不是,在江北不也通用嘛?为何今个老丈却不愿意收了?” 章节目录 第270章 家事 笔趣阁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是不愿意收! “过去的鞑子的铜钱800个就能换上一两银子,现在要一千多还不一定能换一两银子……” “成色不好,你瞧瞧鞑子铜钱的成色……” “哎,现如今这鞑子铜钱的成色是一天不如一天了……” 即便是逛了半天,在往书院去的路上,朱明忠的脸上也带着笑容,他的神情显得有些得意。甚至就连脚步也显得有些轻飘飘的。 “夫君,我看你今天好像特别高兴。” 感觉到朱明忠的高兴,郑灵笑着问道。 “可是有什么喜事?” 妻子的好奇,让朱明忠笑着说道。 “灵儿,你可知道,刚才我为什么给那捏面人的老汉一钱银子?” 两文钱的东西,给了价值近百文的一钱小银元,即便不知柴米油盐贵的郑灵也知道,这是“败家”,眨动着那到秋水般的眸子,她的目中全是不解状。 “这是为何?” “因为啊……” 刻意的拉长声音,朱明忠笑道。 “因为他不要钱啊!” “不要钱?” “不要这满清的钱啊!” “就为了这事?” “没错!” 郑重其事的点点头,朱明忠认真的说道。 “灵儿,你想,这百姓不要满清的钱,看似不过只是百姓逐利,可根子上,却说明在百姓的心里,我大明才是正统啊。这满清的钱没人要,就等于说,他们不认满清。” 当然,归根结底还是逐利的本能! 而这市街百姓的拒收,让朱明忠看到了这场货币之战胜利的曙光,毕竟,对于他来说,这正是他精心策划的结果。 看着似懂非懂的郑灵,朱明忠笑得更加开心了。 “现在是江北的百姓不愿意要清钱,接下来,北方清虏奴役下的百姓也会乐于用永历钱,不愿用清钱,此消彼涨之下,我大明于北方民心人望就会越积越厚,到时候,这北伐的时机也就成熟了,这北伐容易,可关键是人心,若是人心不在我,又焉能北伐?” 北伐容易! 人心难! 在清虏治下十几年的北方,现在民心尚在摇摆之间,即有满清的顺民,也有心在大明的难民,尤其是士子——清初出仕满清的士子,大抵上都是受利益驱使的北方士子,这也是为何清初名臣大抵上都是北方人的关系,这些北方士子因本地文教不盛在明朝时,科举中屡受江南等南方省份压制,而满清入关后,降低科举难度,刻意增加中举人数,加之满清对江南的屠杀导致江南士子纷纷抗拒科举,导致北方士子大量出仕满清。 正是这些士子把持着北方的舆论,影响着民心。相比于南方,此时的华北对正统的认定更倾向于满清,而不是大明。 所以,对于朱明忠来说,如何挽回民心就成了北伐不可避免的事情,而现在百姓拒收清钱,让他看到了挽回北方民心的希望。而这意味着,北伐的时间表又可以得到一些提前。 “等到北伐成功了,到时候,我就有时间多陪你了,到时候,我们就能过上真正的安生日子了,灵儿你不喜欢这样的约束,到时候,我就带你周游天下……” 传入耳中的话,让郑灵的心中一暖,在一阵感动之余,想到另一件事,她又黯然垂下眸,情绪也变得低落,幽幽的说道。 “夫君,你是办大事的人,到时候,天下初定,正是国家用你的时候,万万不能为妾身耽误了大事,现在妾身已经对不起你,断不能再耽误国家大事。” 郑灵那显得很是伤感的话语传入朱明忠的耳中,让他不由的一愣,看着神情幽怨的郑灵,不解的问道。 “灵儿,你为何这么说?什么对不起我?” “我……夫君,若不然,你便再纳上几房妾室吧。我,我……” 手中握着那几个面人儿,郑灵张张嘴,那双眸中闪过一阵泪光,豆大的泪水瞬间便流了出来。 “我嫁入朱家,已经数月,至今却……却没有见喜,我怕……我怕自己不能、不能……” 对于郑灵来说,已经嫁入朱家数月的她,虽说时间不长,可是却总想着为朱家传宗接代、开枝散叶,可数月不见喜的现实,却压在她的心头,让她着实为之郁闷不已,唯恐是自己不能生养。 郑灵的话,让朱明忠脸上的笑容渐渐湮去,这时候,他才注意到郑灵拿的那两个面人是两个娃娃,看着满面哀色的郑灵。他立即想到,来到这个时代之后,无论是与她或是另外三房侍妾,都没有刻意的避孕,而直到现在…… 难道这是项少龙的魔咒? 心思略微一沉,朱明忠一时间居然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夫君,妾身觉得,夫君不妨纳石军正丞的女儿为妾,妾身曾阿姆说,她,她的体态易生养的,想来必定,必定可为夫君添后,继承朱家的香火……” 在郑灵的语气里,朱明忠听出了一种说不出的哀凉,一个女子要到什么地步,才会主动提出为夫君纳妾? 石昭? 脑海中浮现出石昭那张娇俏脸蛋和不失个性的脾气,虽说对于那个性格与后世女孩颇为相似的昭仁公主有些心动,但朱明忠看着目中噙泪的郑灵,立即出言安慰道。 “灵儿,你想多了!” 深呼一口气,原本有些失神的朱明忠重新恢复正常,看着她认真的说道。 “这件事与你无关,是为夫自你嫁来之后,整日忙于事务,没有时间陪你,疏忽你了才会如此。”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倒也好解释,可万一要是……想到项少龙,朱明忠的心头微微一颤,但仍然不露声色的,指着书院前方的公园。 “好了,不提这些了,今天天气不错,陪我一起去林子走走,听听鸟叫,可好?” 朱明忠轻声问郑灵,尽管唇角噙着一抹浅笑,可是心底难免仍然有些失神。在进入公园后,他主动拉过她的手,慢慢的将她拉到身边,就像后世的恋人一样,而这种亲密,让郑灵倏得红了脸,尽管有些紧张,有些不安,但同样也有一丝甜蜜浮上心头。慢慢的走着,她挨着他,轻轻将头靠在他肩膀,两人就这么在这林间漫步……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无论是自身的心结也好,安慰郑灵也罢,朱明忠总是会提前回到后宅,每每总是陪着郑灵,甚至还刻意的计算着时间。只不过,他并没有注意到,这样专宠一人之后,对于后宅多少总是造成了那么一些影响。 虽说身居高位,执掌整个江北数百万人的生死,可是朱明忠的后宅是极为简单的,除了正室之外,也就只是三个侍妾而已,所以后院倒了显得颇为安静,不过即便是再安静,那安静不过也只是相对的。 这日下午的时候,和往日一样,齐紫云并没有和往日一样,与妹妹一同在房中调配香水,虽说现在这香水的生产,已经交由专门生产香水的“天香坊”负责,可是凭着对香味的敏锐,齐家姐妹仍会调配香水,以调出更怡人的香水。所以大多数时候,她们姐妹都是在调配新式香水。今个她倒是直接拿着新调的香水去了寇云所住的小宅之中。 “云姐姐,这是小妹前日刚调得的天竺香,你这天天于佛堂里念经,倒也再适合不过。” 虽说是只有二十一岁,可是作为曾经闫家大少爷的正室,夏紫云倒是颇善于和他人打交道,从进入朱家的那天起,在她的刻意维持下,便与寇云的关系极为亲近。 “紫云妹妹有心了。” 寇云怡静的应了一声,那副成日吃斋念经养成的怡静模样,再加上身上的那身淡素的衣裙,倒带着几分别样的端庄。 作为第一个进入朱家的侍妾,寇云在这个家中身份无疑是尴尬的,虽说在乱世之中强者掠他人妻女入室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她毕竟育有一女,也正因如此,她从不曾奢求过什么,也正因如此,在夏家姐妹被接进朱家的时候,她甚至长松了口气,至少如此不用再日夜侍候他了。也正因如此,对于现在这种冷落,她非但颇为适应不说,甚至还乐在其中,而在正室夫人嫁入朱家之后,当然,她更是于佛堂之中,大有一副隐世的模样。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寇云没有其它的念想,而她的念像全都在女儿的身上。 对此,齐紫云自然再清楚不过,与其随意的聊了一会,便似有意似无意的聊到了宋琳的身上的。 “过了这个年琳儿14了吧,按道理差不多该许配人家了,可曾有了心仪的良配?” 似无意的一句话,让原本成日念经不问他事的寇云那波澜不惊的脸上闪过一道异色,尽管只是一闪而过,但却落到齐紫云的目中,她的心底微微一笑。 按高皇帝所颁布的律令,男子16岁而娶,女子14岁而嫁。她的这个女儿就是她的软肋,对于夏紫云来说,这阵子老爷专宠一人的倒是没让她松口气,反倒是让她突然心头有点失落。正值当年的她原本对于那欢爱是抵触的,可是现如今那极尽欢爱让她非常享受与迷恋,可她很清楚这个让她日渐痴迷的男人却注定不会是她。 虽说现在她还可以凭着几分姿色,但是她害怕再过几年自己人老珠黄,老爷就会将她弃之如履。作为女人要为自己打算,当然她更需要为妹妹打算。 对于寇云来说,她最大的寄挂是女儿,而夏紫云更关心则是她的妹妹。 “瞧妹妹说的,就姐姐这身份,又谈何心仪良配,但能嫁个良家,姐姐便知足了。” 尽管嘴上这般说着,可是寇云的心底却总有那么些不甘,毕竟,她就那么一个女儿,如果有可能的话,她自然希望给女儿找个好人家,可是,她不过只是府中的侍妾,至于琳儿,与这府中又有什么关系? 想到这,心神纷乱的寇云,那里还有平素的那副波澜不惊的模样。 瞧着她那副端庄模样,夏紫云在心底暗自冷笑着,这种端庄且娇媚非常的气质,正是她和妹妹所没有的。若是她稍微能争宠一下,指不定老爷能在她身上多留一会儿,而不是像这阵子这样,专宠太夫人,让她们天天一个人独守空房。 虽说她不敢和大夫人争宠,毕竟她是侍妾,可并不意味着她没有其它的念想。 “姐姐,说话不当讲的话,琳儿虽说才13,可是虚岁却已经14了,再耽误怕是耽误不起了,说起来,小妹当初就是糊涂,若不是一心想给小妹寻个好人家,又岂会耽搁紫灵的终身。” 提及小妹的时候,夏紫云的心底难免会带着些愧疚,虽说略带些许愧疚,但是她却没忘记自己的来意,继续把话题往另一边引着。 “虽说进入朱家后,老爷对我们姐妹倒是极为体贴,可是姐姐,你知道,小妹是以残花败柳之身侍奉老爷,能以这蒲柳之姿侍奉老爷,已经三生有幸了,可紫灵却是未曾嫁人……但现在却与我一样不过只是有名无份的侍妾,小妹每每想及此,这心里总是难免生出愧意来,当初若是让小妹早些嫁人,又怎会如此?” 夏紫云的话听在寇云的耳中,让她有些不解的看了她一眼,心知其说的是实话的她开口劝说道。 “紫云妹妹,瞧你说的,老爷待你们姐妹可是恩宠有加,往日里这一周六天至少会有一两日留宿于你们姐妹房中……” 不提到姐妹还罢,这不过只是略一提及此事,想到老爷喜爱与她们姐妹一同颠龙倒凤的爱好,寇云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当初夏紫云初入府中时,无意中撞见老爷与她颠龙倒凤时,被老爷拉过去肆意欢纵的一幕,那曾经的荒唐正是她所抵触的,不过虽然只是想了一下,那原本平静的心底顿时一慌,甚至急忙默念了几句佛经。 “哎,姐姐,那还不是往日,这阵子,你不是没瞧见,老爷可是专宠夫人。” 这才是夏紫云来找寇云的目的,她或许不曾为自己打算过,但却不得不为妹妹打算。 “哎,姐姐,你说,以你我姐妹的身份,在这府中怕是终身也得不到个名份,若是,若是他日年老色衰之时,又该如何?” “自然是与佛堂青灯为伴。” 对于屡遭劫难的寇云来说,她早就认准了下半生的去处,这会这么一说,倒也很是平静。而夏紫云却不依不饶的反问道。 “那琳儿呢?你就忍心她嫁给一个蛮夫粗汉为妻?甚至为妾?” 夏紫云的反问,让寇云的心头一乱,当初之所以每每受钱师爷的逼迫,屡屡违心,不正是为了女儿,而想到聪明伶俐的女儿嫁给蛮夫粗汉为妻,甚至为妾,她自然是不甚甘愿,对于好不容易跳出娼门的她来说,自然希望女儿嫁给好人家。 “紫云妹妹,你倒底是想说什么?” 看着夏紫云,寇云反问道,见惯人心险恶的她知道,今日夏紫云之所以说这么多话,怕并不仅仅只是为了琳儿,更多的恐怕还是为了她的妹妹吧。 “姐姐,小妹也不想瞒你,先前小妹说,我等能以这蒲柳之姿侍奉老爷,已经三生有幸了,我等于这家中至多也就是这有名无份的侍妾,除此,也不敢有其他痴心妄想……” 直视着寇云,夏紫云缓声说道, “可紫灵却是未曾嫁人的黄花闺女,小妹不无眼睁睁的看着她像小妹一般,所以,小妹才想,才想……若是老爷能纳她为妾,到时候,非但小妹能有依靠,便是琳儿,也可以认紫灵作义母,如此再由她许以良家,姐姐又岂还担心琳儿没有良家?” 让13岁的琳儿认16岁的紫灵为义母,虽然看似荒诞,但着实让寇云看到些希望,可听她这般一说,俏眉紧皱道。 “可妹妹,这,这老爷纳不纳妾,又岂是你我所能左右?” 她的话声方落,便听到夏紫云娇笑道。 “姐姐,你没听说过那句话吗?” 唇瓣微动,夏紫云说出了一句话来! “母凭子贵!” 说出这句话之后,夏紫云盯着惊讶不已经的寇云说道。 “姐姐,你应该知道,大夫人进门这么长时间,可是一直不见生养,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按道理来说,咱们这身份在这,自然不该有其它人的念想,可对于老爷来说,这不能说不是一块心病,若是……” 盯视着寇云,夏紫云缓缓说道。 “若是紫灵能有所出的话,到时候,她就是朱家的功臣,她跟老爷的时候,可是完壁,到时候,老爷一喜,必定纳她为妾,到那时,她便是老爷的妾室,再收琳儿为义女的话,到那时,或是请老爷,或是请府中的其它人为琳儿许上一门亲事,还不是轻而易举吗?” 夏紫云的声音不大,注视着寇云的时候,她可以从她的目光中读出这个女人的犹豫,她相信这会即便是平素念着佛经的她,也会心动,毕竟这关系到她的女儿。 “可,可怎么才、才能……” 就在寇云犹豫着吱呒着的时候,只听夏紫云在她的耳边轻语道。 “云姐,其实这事啊……” 章节目录 第271章 女人心思(求月票) 笔趣阁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入了夜,衙署后宅静悄悄的,和往日一样,端着茶盘的夏紫灵来到了书房,在门边,她吸了口气,好不容易才安定下心神之后,才轻轻的叩了下门,然后走了进去。 “老爷,” 原本正在看着公文的朱明忠,看到进门的夏紫灵,便笑道。 “是金锁啊。” 金锁,这是朱明忠的一点恶趣味,之所以将其改名为金锁,原因再简单不过,郑灵嫁入朱家之后,作为侍妾的夏紫灵自然不能犯主母的名讳,而瞧着那张与范大明星扮演金锁时别无二致的相貌,朱明忠更是不假思索的将其改名为“金锁”,而每一次唤起这个名字时,他总会想到那位曾让他颇为心动的大明星。 “老爷,请用茶。” 端着茶盘的夏紫灵,不,金锁小心翼翼的倒着茶。 在她倒茶的时候,朱明忠仔细地端详了一下只有十六岁的她,虽说年少,可是身形已经完全长开的她,经过几个月来雨露的滋润之后,这小娘子现在的气质中既有少女的青涩,又藏了几丝新妇的娇媚,秋波流转间,隐现勾人心魄的春意。 而在她倒茶的时候,顺着那嫩白手腕向着看去,朱明忠便从其裙领处看到一片细腻的嫩白,在烛光下泛着诱人的光泽。 唐样齐胸襦裙! 几乎是下意识的,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出这几个字的瞬间,心底暗笑道, 这妮子,倒茶是假,想要勾引本老爷才是真啊! 尽管在明代齐胸襦裙同样也是妇人的主装之一,但是与唐宋的齐胸襦裙相比,却收敛许多,几乎不见丝毫外露出的肌肤。而对于看过《武则天》、《杨贵妃》等盛唐影视剧的朱明忠来说,自然对那“满城尽是爆*娘”的一幕颇为向往,所以闲来无事时,也曾勾勒过那唐样的齐胸襦裙。经过寇云、夏紫云的巧手缝制,虽说不见影视剧中的火爆,但是那种若隐若现,却透着难以言喻的诱惑,虽然这种唐样齐胸襦裙尚未于民间流许,但却在一定程度上,与江北的官员内宅中盛行起来,那地位几乎等同于后世的情取衣物。 这会金锁穿着这身唐样齐胸襦裙,往这一站,朱明忠立即感受到扑面而来的诱惑,在这无声的诱惑中,他只觉得有心跳慢慢加速度,瞧着她身上散发出来的诱人风情,唇角一扬,对她说道。 “金锁。” 不得不承认,对于生长在新世纪的朱明忠来说,每当喊出这个名字时,看着那张似一个模里印出来的脸蛋时,一种角色扮演的冲动,顿时涌上心头。 “老爷……” 抬起头来的瞬间,金锁立即从他的眼中看到一股灼人的目光,对于那目光她并不陌生,直到今天,她还记得就在将进腊月的时候,那一次在姐姐的房中,去喊姐姐起床的时候,看到他在床上时,她是如何在这灼人的目光中,被其拉到床上,不顾她的挣扎,将她剥成一只小白羊,然后…… 尽管那一幕颇让人感觉羞耻,但是已经认了命的她知道,眼前的这个男人,是她们姐妹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依靠,必须要千方百计的讨好了她,这是身为弱女子的她们唯一的选择。 这时,朱明忠已经抬手勾住她的下巴,柔声笑问她。 “这几日,老爷没去你房中,想了爷了吗?” 这一阵子确实冷落寇云、紫云、金锁她们了,为了弥补“失误”这些天,他可以说是专宠郑灵。虽说她们只是有名无份的侍妾,但总归也是他的女人,是该分些雨露与她们。 “想……” 金锁被朱明忠这种颇为轻佻动作弄的只是一阵心乱如麻,脱口就说出了七分真实三分现实的想法,等到发觉不对的时候,却为时已晚了。 “想就对了。” 伸出的一根手指,稳稳的勾住金锁那精致优美的下巴,凑过去,在她的樱唇上,轻轻的一吻,然后悄声问她。 “想老爷那里了?” “老爷……老爷坏死了……” 尽管已经不是第一次,但是被这般**的金没,顿时羞得俏面羞红,而她的心房更是扑腾的厉害,以至于连呼吸都变得急促,甚至难以喘息起来。 瞧见不过只是简单的几句话,就把眼前这有意勾引,却又羞羞答答的少女,逗弄得身软体酥,难免有些得意朱明忠的哈哈一笑,在她滚烫的右颊上,然后猛的一下抱起了她。 “老爷,我……啊,别,别在这……” 不待她说话,朱明忠便一把抱住了眼前的少女,不顾她那欲拒还迎的娇羞,朱明忠又一次硬是将她剥成一只小白羊,将她抱放在书桌上。 就着明亮的烛光,朱明忠惬意的欣赏到,一副活色生香的少女羞卧图,看着躺在书桌上的她那副娇羞模样,朱明忠的摸着下巴,脸上露出那种只能意会的笑容,这种闺房里的乐趣,要的就是这样的情取。 在书房里好好的享用一番之后,欲望一时仍未得到释放的朱明忠,瞧着她那副不堪征伐的模样,心底不由一阵得意,而此时浑身酸软甚至连忙个指头也抬不起来的金锁,想到姐姐的叮嘱,双眸微睁,满面羞红的说道。 “老,老爷,奴、奴家实要是侍候不了老爷了,老、老爷不如喊姐姐来一同侍奉吧!” 那蚊呐般的话语传入耳的时候,只让朱明忠的心头一荡,虽说以前那种花开并蒂莲的事儿,不止一次,可是如此主动却是第一次,对此他又那里会拒绝,自然是立即让其穿好衣裙。待到了夏紫云的房中时,立即狠狠地向她们姐妹索要了好几回,那花开并蒂莲的其中滋味,自然不为外人所知。 而那两张极为酷似的俏颜中成熟与青涩更是让人不觉迷醉其中,尤其是当夏紫云的趴在他的身后把红唇凑到他的耳边,吐气如兰的言道着,鼓励着的时候,另一人娇柔无力的模样,那种从未曾有过的刺激,更是让他有些忘形,只是拼命的向她索要着,以至于几乎整整一夜尽是无眠。 待到清晨时分,正是酣睡的朱明忠被金锁叫醒的时候,朱明忠这时却发觉昨天晚上那在床上死去活来几不能自持的小女子,这会已经精气十足不说,一夜未睡的她不仅没有半分黑眼圈,那神情之中反而带有一种令人惊艳的容光焕发。 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炮架子? 朱明忠的暗暗感慨之余,心里寻思道,或许这就是那种传说中的似苗木般的女人,越滋润她,她就越发的茁壮。 在姐妹二人的伺候下,朱明忠再一次穿上大红的官袍,就在他收拾妥当刚准备出门的时候,便听到门外传来了丫环的通传声。 “紫云姐,云姐姐来了。” 虽说作为侍妾,在这府中还有丫环侍候着,可是因为“侍妾”不同于“妾”,毕竟“妾”本身还有一个名份,但“侍妾”,侍妾虽然也叫妾,但重点却在“侍”而不在“妾”上,所以侍妾又被叫做侍婢或者侍儿,就是呼之即来,呼之即去的,身份比起“妾”,更加低贱。所以在这府里的地位也就是比丫环高上几分,甚至地位来,那地位还不如郑灵的那几个贴身丫环。也正因如此,府里的丫环也只能称其为“姐姐”。 云姐姐? 下意识的朱明忠的脑海中便浮现出有阵子没见的寇云,那种妇人的风情万种绝不是夏家姐妹所具备的。刚一推开门,他迎面便看到从院门处走来的寇云,只见她穿着一身淡色道服,墨发挽成发髻盘在头顶,居然是一副道姑的打扮。 有阵子没见寇云的朱明忠看到她的这身打扮,不由的一愣,再朝那俏颜上看去,那秋水明眸流转间的风情,那妇人才有的难以言喻的风情之中透来的逼人的娇媚, “奴家见过老爷。” 见到朱明忠,本就有些慌乱的寇云连忙施礼,那一笑一颦,眉眼间,尽是与夏家姐妹全全不同的别样风情。这风情和着这身端庄至极的打扮,在那股淡香传来的时候,瞧着这身形曼妙,美艳至极的道姑扮相的寇云。只让朱明忠心头一荡, 有些看傻了眼的朱明忠,不由的一愣,恰在这里金锁已经从他的身边迎了过去。 “云姐姐,你这么早就来了,” 在金锁迎去的时候,心魂浮动间朱明忠只听到耳边有人轻道。 “老爷,不如今个晚上,奴家把云姐姐留下来,与我们姐妹一同侍奉老爷。” 那只有两人能够听到的言语只让朱明忠整个人心魂浮动起来,甚至整整一天,都有些心不焉,三个女人截然不同的三种风情总是在他的脑海中浮现动着,以至于天色将暗,便径直去了夏家姐妹的小院中,这一夜到底如何荒唐恐怕只有其中四人才知道。以至于到了第二天,穿越后一直以精力旺盛而自得的朱明忠,颇为难得的睡了一个懒觉。 “若是老爷有意,以后我们姐妹随时可以这般侍奉……” 近晌午的时候,感觉有些疲惫的朱明忠在离开夏家姐妹的小院时,想到夏紫云那娇艳欲滴的唇瓣在耳边的轻语,心魂放荡间,眉头却又猛然一皱。 这个女人……怎么变化这么大! 真他么的……骚。 这闺房中的调调是个男人都喜欢! 温顺的女人人人爱,而温顺且懂得情趣的女人,恐怕是个男人都喜欢。都会不由自主的沉迷其中。 即便是自觉控制力颇为不错的朱明忠,在随后的几天之中,也不禁沉迷其中,享尽着这难以言喻的香艳之中。不过虽说沉迷却不见丝毫有沉沦。虽说偶尔因为疲惫会懒一会床,但却没有“从此君王不早朝”沉沦。并没有因此耽误正事。 “啊……” 在马车往城外走去的时候,随着车厢的在板簧上微微摇晃,感觉有些困意的朱明忠忍不住打了个阿欠,尽管穿越后的体力、精力非常旺盛,但是接连几日那种彻夜的荒唐仍然让朱明忠感觉到一丝疲惫。 “要控制,偶尔的荒唐几次就行了。” 自言自语着,感觉有些困意的朱明忠在规劝自己的时候,脑海中自然又一次想到与三人大被同眠的一幕,那香艳的足以让任何男人为之沉迷的一幕,让他的脸上闪过一丝得意的笑容。 便是三人又能如何,到最后,战败的不还是她们? 莫说是三人,即便是像韦小宝那样与几个老婆一同“抖开大被”然后“胡天胡地”,就自己这身子,也完全没有问题。 这可当真是穿越的福利啊! 得意之余朱明忠的脑海中又一次想到那闺房里的调调来,可是想着想着,突然,他却感觉有些不对劲。 “似乎有那里不对?” 突然朱明忠猛的坐直了身子,那神情中的困意也消失于无形了,他猛的意识到一个问题,在过去的几天之中,虽说她们三人刻意迎奉,但是似乎总带着些目的性。 “这几个小娘们,把老子当什么了!” 突的,想通了为何轮到最后收取战果的总是金锁时,朱明忠有些不满意的哼了一声。如此一想,这几个小娘们之所刻意迎奉的目的已经再明显不过,不过就是为了,为了让金锁多得一些机会,多一些生育的机会。 “哼哼,恐怕,这一切,都是你安排的吧!” 想到另一张熟悉的脸蛋,想到最近她的曲意讨好,朱明忠冷冷一笑,心底难免流露出些许不满,为她们的心机。但是又一想到她们于床上的一味讨好,心思浮动间,想到后世看过的那些所谓的“宫斗”戏,想到那些女子为了争宠,为了固宠,所做的一切,现在她们只是用最原始的武器为自己争取一些利益,或者说,想要一些保障。 罢了,罢了,女人的事情,你去掺和什么? 至于灵儿那边? 恐怕灵儿压根就没有把她们三人放到眼里,想到她自从进门后,甚至都没有召见过她们三人,想来也只是把她们当成招之即来、挥之既去的侍妾,不过只是府里身份稍高的侍婢罢了。 仅仅只是侍婢而已! 想到这,朱明忠又只得叹上一口气,随后又摇头道。 “罢了,不过都是女人之间的小心思罢了,更何况,恐怕灵儿也不会把她们放在眼里。” 况且,若是有所出的话,也是件好事…… 但是到时候,灵儿那边怎么交待? “昨天晚上,又在她们那?” 其实对于朱明忠在侍妾那里过夜,郑灵从来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这一段时间两人的如胶似漆的缠绵,却让她难免心头有点失落。尽管无论是父亲或者大哥,亦或者身边的其它长辈,他们妻妾如云的生活是事实,但是像这阵子这样专宠她一人的日子,却让她非常享受而且也迷恋。 只不过,理智告诉她,她不能当个善嫉的女人,作为大夫人的她,必须要为朱家着想,不仅要给朱家生儿育女,还应该主动他纳妾,只有如此,朱家才能人兴旺,毕竟,朱家的枝叶太过单薄了。 像他这样的男人需要有多少女人? 郑灵不知道,也没有考虑过这个总是,但她却可以肯定的是,至少要有两三个才是正常的,而且那些女人必定比她年轻、比她漂亮的女人。 到时候那些女人不但貌美如花,而且身份各异,既有富家千金、也有名门闺秀,随着他的地位越高,女人就会越多,有本事的男人都是如此。 父亲是这样。 大哥也是。 他毕然也是。而且如果时间长了,她再没有生养的话,而也没有为他纳妾,到时候又怎么对得起朱家?即便是他不说什么,到时候,外面的人会怎么说? 会说她是嫉妇! “我不是……” 作为的女人的郑灵,从来都不是一个嫉妇,她顶多也就是希望朱明忠能多陪陪她,甚至也曾想过为他纳妾。 “石昭!” 又一次,郑灵的脑海中浮现出那日与他说过的话。 “若不然,便把她招进府里来?” 对于出身大户的郑灵来说,她很清楚,把石昭招入府中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未来无论什么时候,她都会有一个盟友。而未来其它的女人,只会是妾,只比侍妾的地位稍高一些。 “嗯,若不,就这么办吧!” 在心下打定这个主意的时候,郑灵突然想到了这几日,似乎寇云和夏家姐妹一同侍奉他,想到这,郑灵的嘴唇一撇开,冷哼道。 “当真是没有什么教养,居然会做这事……” 但是她的心底却不禁好奇,这几日他夜夜留宿于她们那里,难道是因为三个女人一起伺候他,肯定比一个女人侍候的更好?所以才能会让他留连忘返! “若不然,等回头把石昭招进府中之后,我们也……” 这个念头不过刚一浮现出来,郑灵顿时忍不住脸红起来,暗骂自己太不要脸,太不知羞了。 不过片刻之后,她便恢复了冷静,那稍显青涩的脸庞上,却显露着些许笑容,似有些得意,似乎又有些娇羞…… 章节目录 第272章 造币厂(求月票) 笔趣阁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暂时将家中的那些女人们的琐事抛在一旁,马车沿着泥结碎石路面行走时,马车的颠簸让板簧悬挂的车厢不时的起伏着,坐在车厢中的朱明忠,将视线朝着车窗外看去,此时道路两侧的谷子已经长成了,再过两个来月就会成熟。到时候这些新收的小米,就会是北方百姓最重要的口粮。 与后世不同,小麦在古代的北方种植并不普遍,毕竟相比于高粱、小米,小麦生长期间需要更多的水,而在古代的北方大多数地区,粮作物往往更依赖雨水,而不是灌溉,古代的北方只有少数的水浇地,大多数百姓是靠天吃饭,也正因如此,一些地区的水利工程可以使当地百姓受益千百年,但受限于地形、河流以及产量等限制,在北方,现在的主要农作物是产量更高更为耐旱的高粱、小米,而不是后人想象的小麦。 “将来还是要兴修水渠啊!” 看着田间的作物,朱明忠自言自语着,相比于高梁、小米的一年一收,如果种植冬小麦的话,在山海关以南的关内地区,一年至少可以收两季粮食,甚至有些地方还可以加收一季土豆,但是前提是需要修建大量的水渠等灌溉设施,当然还有就是想办法解决土地肥力的问题。 “水渠要解决,还要想办法解决肥料,要不然,一年两季根本就不现实,现在百姓收完地之后,种一季豆子,不就是为了养地……” 尽管对于种地并不怎么了解,但现在通过询问朱明忠多少总知道一些这个时代的耕种规则,收完高粱之后,北方的百姓会在地里种上一季大豆,通过种植大豆利用其根部固氮,增加肥力,以便来年种植主粮。 尽管这个时代的人们并不知道其中的科学道理,但是千百年来的摸索,使得古代中国人早就积累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种田技术。 “还有耕种技术,回头也许可以建立一个研究所,专门研究种田技术。” 想到中国古代的技术传播的落后,尤其是许多百姓根本就不了解如何种田,更不知道如何种植才能提高产量,他们只是按照千百年来的习惯种田,使用着落后的工具,落后的种田方式。 “然后再把这些种田技术推广出去,嗯,可以通过派出技术员的方式……” 想到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朱明忠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后世的农技推广,在建国后的几十年间,数以千万计的技术人员,曾扎根农村向农民普及种田技术,为新中国的粮食生产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而在此之前,中国绝大多数百姓,都用着极为落后甚至原始的方式的从事着农业生产。种田是门技术活,只不过并不是谁都懂得,而懂得的人也不见得愿意教授别人,对于绝大多数百姓来说他们往往的只是靠天吃饭。 “看来今年的年景倒是也不错。” 确实,虽说现在兵荒马乱的,可是年景却不错,基本上还算是风调雨顺的,不像十几年前那样,整个北方都被水灾、旱灾以及蝗灾、瘟疫折腾着。或许,也正因如此,北方的百姓才愿意相信什么所谓的五行之说,所谓的满清水德取代明朝的火德,相信这冥冥中的天意,相信天命在清。 “哼哼,可你们又能相信得了多久?” 在马车驶入一处位于被护城河和城墙包围重兵把守的院落时,朱明忠暗自嘲笑道,嘲笑着那些相信改朝换代的顺民。 马车驶进的这个院落不仅仅是江北的铸币厂,同样也是军正司的铸币坊。前者是铸造银元、铜钱,而后者同样铸造铜钱,只不过所铸造的并不是永历通宝,而是顺治通宝。 刚一进入铸钱坊,就感受到了铸炉处那灼人的热浪,难怪这铸钱坊的墙壁大开,凭着铸炉处散发的热量,即便是寒冬腊月想来也不会让人觉得有丝毫冷意,可以看到工匠们正在那里铸造着钱币,往钱范中倒铜液,只不过有这些铸钱的铜液成色截然不同满清的定制,早已经由红铜七成,白铜三成搭配变成了铅五铜五的搭配,非但如此,在铸造时还会偷减铜量,将重量减轻,而这样铸造出来的自然是劣钱,可就是这种劣钱,对于制钱不足市场来说,仍然可以被接受,不过这种接受是有限度的。 就像现在,市场正在对顺治通宝一步步沦为劣钱作出反应,最直接的反应就是顺治通宝贬值了。 “听说现在市场上顺治通宝是每千文换一两?” 瞧着成筐被铸造出来的新钱,朱明忠笑着问道身旁的郑居明,他原本是南京的工部官员,主持南京铸局,入清后同样主持江宁局铸钱,现在在江北主持铸币厂。 “分地方,在清河是千文兑一两,在北直隶是九百文,在南直隶是九百五十文,若是在湖广,则是八百至九百文……” 虽说是铸币厂的总办,可是他同样负责铸造伪钱,这些伪钱会通过各种渠道流通出去,而最普遍的渠道就是借助淮盐出售的渠道运出,不过对此,郑居明并不了解,对于他来说,他的职责就是铸钱,铸造出尽可能多的铜钱。毕竟,铸钱千文含工本银甚至不足0.5钱,如此一来意味着利润将会达到一倍以上。 除了铸钱可以获得丰厚的钱利之外,更为重要恐怕就是大量的低劣的顺治钱流通于市场,可以让其信用不断的下降,最终为百姓所拒绝,而理所当然的,到时候百姓更愿意使用成色极高的永历钱。 “之所以有这样的反差,归根结底在于,江北、南直隶都大量铸造我朝的足色永历钱,即便是南京所铸的也是六成铜四成铅的足色钱,而且皆是一钱四分足重制钱,反而咱们现在所铸的顺治钱,不但将铜钱每文铸重由一钱四分改为铸重一钱,变铜七铅三为铜五铅五配铸。而大幅度减轻钱文铸重和减少铸钱用铜的比例,极大地降低了铸钱成本。如此一来,民间自然乐意用足色永历钱,而不是顺治钱,随着民间的永历钱日多,最后,这顺治钱自然也就被挤出了江直隶,而且随着大量的永历钱不断被商贩带到各地,各地的顺治钱兑价日高,百姓自然也就不乐意使用了……” 劣币驱逐良币,可是良币同样可以驱劣币。只要保持足够的良币供应,当然,这种良币还有可能被民间毁铸,被民间私毁改铸劣钱。 抓起一把铜钱,看着这些不足色的顺治通宝,接下来它们还会继续降低成色,其含铜量最终将会低于五成,到时候,这些顺治钱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商品货币流通领域内顺治钱价格很快就会由贵变贱。 想到这朱明忠便开口问道。 “江白,现在咱们铸钱的成本是多少?我是说我朝的永历钱。” “回经略,现在铸钱坊用铜每百斤价银二两一钱,铅每百斤价银四两,铸钱千文含工本银在0.65钱左右,不过现在因为调至六铜四铅,所以成本会有所下降,不过寻常百姓,并不能识出成色下降。” 将铜钱的成色降低,这是减少成本,获取更多钱利的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办法。铸钱的目的虽说是为了解决世界供应,但是在另一方面来说,同样也是为了获取钱利。 “咱们现在的铜钱成色是六铜四铅配铸,顺治钱是铜五铅五配铸,永历钱重,顺治钱轻,若是万一民间毁铸永历钱,又该如何?” 丢下手中的铜钱,深知这是一场货币之战的朱明忠直接道出了他担心的地方,一般来说,铜钱中含铜量越高,成本越高,含铜量越低,成本越低,重量越大,成本越高,重量越轻成本越低。 “永历钱是一钱四,而顺治钱是一钱二,一钱一,直至一钱,若是毁永历钱铸顺治钱,自然有利于我,顺治小钱越多,其价值越廉,且最后我们也可以颁布法令,禁止清钱流通,可若是有人毁永历足色钱,改铸差色永历钱,又该如何?” 既然现在江北发动了这场货币之战,那么无论是民间的逐利,或者满清的反扑,都有可能导致毁钱改铸的事情发生,这甚至是无法避免的,毕竟历朝历代都有私铸之事。 之所以提及这件事,是因为朱明忠担心这样的毁铸会导致货币之战的失败。 “如果到时候,永历小钱充斥市场,那么岂不失去我等铸造顺治小钱的本意?” 将视线看着那边一箱箱等待运出铸钱局的铜钱,这些不足色的顺治钱将会最大程度上扰乱满清的市场,不断冲击着满清的货币信用,令其货币市场陷入混乱,但是在另一方面,朱明忠却不得不担心毁铸之后,同样的混乱发生在江北,毕竟劣币驱逐良币才符合经济的运行规则。 “经略,这……” 郑居明沉思片刻,然后摇头说道, “这恐怕还真没有法子,毕竟千百年来,私铸一事总无法避免,既然永历钱成色高,这毁钱改铸自然也就不可避免。” 所谓的“毁钱改铸”,其实就是私铸钱,就是民间自行铸造的钱币,冒充官方的货币,以便流通使用牟取暴利,因意在牟利,私铸钱一般比官炉钱轻小粗恶;从铜质到文字都明显劣于同时官炉所出之钱。而江北铸顺治钱就是私铸。既然江北可以私铸清钱,那满清就可铸永历钱,满清可以,民间百姓同样也可以。 古往今来,私铸因为暴利而屡禁不止,对此,郑居明并没有任何办法,能提到的法子,无非就是一些寻常的厉法严禁的传统法子。 郑居明的回答,让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皱,他一边往另一个造币车间走去,一边思索着,思索着古代禁止私铸的法子。古代禁止私铸的办法非常简单,到满清这会为了禁止私铸,对钱法管制甚严,以是私铸很少,凡私铸者皆处以死罪。不仅为首铸造钱币的要杀头,而且铸造工匠、运输人员、买卖和使用也要杀头,甚至连地方官员也要连带坐罪抄家杀头。如此严厉的法律仍然不能完全禁绝私铸现象,乾隆、嘉庆之后,民间私铸之风愈演愈烈,直到清末民初,这私铸制钱以及后来的铜元,都不曾因为厉法威慑而停止过。 铜元! 突然,朱明忠的眼前一亮,他立即想到了清末流通的铜元,光绪晚期,广东开始仿照香港铜仙,铸造机制铜元。由于机制铜元具有规格统一,大小适中,花纹细致,文字清晰,铸工精良的特点,迥然不同于翻砂手工铸造的制钱。清政府认为其不易仿造,从此“杜私铸、私销之弊”,因此“著沿江沿海各督抚筹款仿办”。 铜元! 如果改铸铜元呢? 想到现在江北制造的那些面值不等的银元,朱明忠的眼前顿时一亮,江北的一两、五钱、两钱以及一钱银元,从刚一发行,就因为成色固定,且重量标准而受到市场的推崇,以至于也有私人钱庄为了获得钱利,进行私铸。 只不过凭借着技术上的不同,江北铸钱局的官铸银元为机制,所以有着轮廓分明,文字清晰,花纹细致,地张光滑的特点。而私铸银元为手工翻砂制作,即使采用正版官铸银元印模,也仅能形似而无法神似,其文字不清,花纹模糊,尤其是地张粗糙,砂眼遍布,如此一来,百姓就可以轻易分辨出私铸银元,从而拒收。 如果用制造银元的方式去制造铜元怎么样? 那些制作精美的铜元,本身就天然具有防伪的特点,就像后世为了阻止伪币制造,不正是通过增加钱币的制造难度来阻止伪币吗? 相比于铜钱,制作精美的铜元自然是更难制造,即便是有私铸,也无法铸造出式样精美的铜元。 心底的这个念头浮现出来之后,就再也无法控制,朱明忠便直接问道。 “江白,制银币的厂房在什么地方?” 章节目录 第273章 笔趣阁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一栋宽三丈、深十丈的厂房,厂房高耸墙壁看起来极为厚实,而任何人想要进入这间厂房起,则需要经过几道检查,出来时,同样也要经过严格的检查。之所以如此严格,是因为这里制造的是价值颇高的银币。 “工匠在进入厂房之前,都是在这里换衣,然后经过裸身检查,确定身上没有异物之后,再于另一个房间换上工作服,然后才会进入厂房……” 在进入厂房的时候,郑居明解释着这通道的作用,尽管是官办的造币厂,可是在管理上,仍然借鉴了私人钱庄的管理模式。通过严格的检查避免有工人夹带银币或者银料,从而导致银料丢失。 “出房时,除了裸身检查之外,还要弯腰咳嗽,以免谷道夹带。” 对于第一次来造币厂的朱明忠,自然不曾想到,这里的管理居然有点像是监狱。尽管在后世也曾从网络上看过造币厂的工作流程,但是似乎并没有像这里这么严格。 “我记得,这银元的粗坯不都是有数的吗?怎么还需要这样的检查?” 朱明忠不解的问道,为了避免有人夹带,所以在银元制造的过程中,几乎每一次易手,都会进行清点、查验,签收,如此一来只要有人“夹带”,自然会立即暴露出来,所以他才会有些不解。 “毕竟总会有人铤而走险,这也是防患于未燃吧。” 郑居明的解释,让朱明忠无奈的笑了笑,确实也是如此,面对暴利即便是有制度的约束,又能如何?况且,若是进出厂房不经过严格检查,确实有夹带的可能。 相比于因为因为铸炉而热浪灼人的铸钱坊,造币厂房内并没有那灼人的热浪,甚至这里的工匠都是在一个个工作台上从事着他们的工作,与中国传统的翻砂铸币工艺不同,在江北的银币制造之中,从一开始就将这一工艺抛弃,而改用了西方的制币工艺。 不过即便是在引进西方制币工艺的时候,也经历了两次变化,在最初的时候,曾试图借用水力锻锤釆用锤击打压成型。但是最终因为这种锤击打压成型的银币规格并不标准,所以最终还是选择了螺旋压印机,然后利用运河流水为动力,在造币厂中装备了轧片机,切片机以及螺旋压力机开始了机械制币。 这些技术并不是朱明忠提供的,而是那些传教士们引入江北的,此时在欧洲锤制币的生产已经趋于淘汰,欧洲各国已经开始使用螺旋压币机生产金银币。这种生产技术早已成熟,相比于翻砂铸币,这种使用的制造设备是以人为动力的螺旋压力机生产速度或许远不比“翻砂铸币法”,但是其制造出来的银币却当精美。以至于在第一次拿到银元的时候,朱明忠也不由的感叹着这个时代的工艺。 尽管朱明忠曾感叹过江北银元的精美,但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银元的制造过程,在厂房之中,每四个人一组,在那里旋转着人力螺旋压力机,这是造币厂最重要的制币设备,它以四个工人为动力,虽说原始却极为有效,正是这种原始的工艺制造出了数百万枚银元。 很多事情都是如此,或许技术可以原始,但是只要投入足够的人力,总是可以获得足够的回报,这种原始的造币技术,并没有影响到银元的制造与发行。 “经略,现在厂里的造币过程基本上就是首先进行配料,银币生产的原料是贵金属银和普通金属铜,称量的精度要求比较高,原料、半成品、成品批量称重都由天平来完成。然后就是将配完料的银子熔化后,注入浇铸模,铸成坯饼。浇铸后的坯饼,经过轧片机轧制成压印所需要的标准厚度,然后再进行称重,以避免超重……” 在朱明忠兴致勃勃的看着工人们用螺旋压印机挤压着银币时,郑居明则向他解释着银币的制造过程。 “……印花前的最后一道工序是坯饼光边。然后就是拿到这里进行印花,每台压印机每分钟可以压制15-20枚,每小时不少于1000枚,按每天十小时计算,目前厂中一共有压印机10部,每日所出最多10万枚,每月300万枚,因为压制银币面值大小不等,所以每月所出约在百万两上下,以目前铸币来说,尚能满足需要,……” 来到滚压台边,看着工匠不停的摇动滚压机,为压印好的银元滚压齿边,朱明忠的眉头略微一锁。 全部都是手工! 尽管江北的银币号称机制,可实际上不过只是手工机制,所用的机器也仅仅只是手工机器。这些手工机器的生产效率自然是可想而知的。 “每月300万枚,如果换成铜钱的话,也就是3000两,而这些工人每月的工钱是多少?” 于心底暗自盘算着,朱明忠的眉头微锁,立即意识到在这个时代用机制制钱取代铸造制钱似乎并不太现实,毕竟它的生产速度太过低下,即便是增加压印机的数量,也无法满足大量铜钱的生产需要。甚至只会增加铜钱的生产成本,这显然并不符合铸钱的利益。 拿起一块银元,看着银元上精美的图案,江北的一两银元的图样,朱明忠借鉴了清末的“龙洋”,正面为“永历元宝”,背面为蟠龙图纹,故而现在于民间这种银元被俗称为“龙元”。 翻过另一面,看着上面“永历元宝”以及“库平一两”那些清晰的字样,朱明忠的脑海浮现出铸钱上字样的模糊,这正是机制货币的最大的优点,花纹字样精美清晰。当然,还想到了晚清的机制制钱,清末并不仅仅只有机制的铜元,还有机制的制钱,也就是外圆内方的制钱。不过尽管机制制钱颇为精美,字样清晰,但是最终还是因为成本问题,被币值更大的铜元所取代。 可是晚清可以发行币值更多的铜元,是因为制钱的购买力下降,而现在,用当十铜元显然不太现实。 “关键是压印!” 看着那边工人们转动着螺旋压印机挤压着银币的过程,那个过程是繁琐的,除了四人负责转动螺旋压印机挤压着银币外,还有一个童工负责把银坯装进压模,或者将压印好的银币取出压模,两个压模来回交替使用,四个工人同时顺时针旋转压印机,挤压完全后,再逆时针,取出下压模,然后再装入压模…… 如此繁琐的制造过程,生产效率又怎么可能提高? 每分钟压印15至20枚,这速度太慢了! 有没有什么办法提高压印的速度? 盯着远处的螺旋压印机,朱明忠暗自寻思着,用这种螺旋压印机显然不可能,在压力机中,这种设备的工作效率是最低的,除非使用其它的压力机。 压力机。 脑海中回忆着所接触过的各种压力机,一一排除那些结构复杂的设备之后,最终一种手动压力机在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出来,现在的螺旋压力机同样也是手动压力机,而适合这个时代加工水平的手动压力机除了螺旋压力机,还有一种齿杆式,这种压力机主要是利用齿轮齿条传动结构,设计比较简单,制作比较容易,很好的小型压力机设备,在后世可用以冲压一些小型轴承。 “利用齿轮齿条传动,如果这个传动的齿轮与水力结合在一起的话,压力上应该可以满足压印钱币……” 看着刚刚绘制出来齿杆式压力机,朱明忠又一次将手动的扳杆与水力结合在一起,而这种压下抬起扳杆所需要的往复式的传动结构并不复杂,在炼铁厂中的水利风箱就使用类似的传统结构。 “如果使用水力的话,那么压力机的吨位就会增加,而且压力机也会增大很多,这样的话,可以考虑将压模加大,每个压模里可以同时压印十几枚铜钱。” 暗自合计着加大压印模具的同时,朱明忠甚至想到了工厂需要增加童工的数量——需要那些童工往压模装进钱坯。童工是这个时代的特色,即便是使用童工与朱明忠所受的教育价值观有违,但是他仍然不得不选择默认,毕竟时代有时代的特点,在这个时代童工总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工厂也需要那些童工往压模装进一个个钱坯,相比于成年人,那些十几岁的童工更适合这份工作,他们更为细心,而且更有耐心。 “这也是时代特色……” 暗自感叹一声,朱明忠将机器的图纸夹入一份文件之中,然后放在桌上,明天这份图纸就会被送到兵工厂,然后由兵工厂制出,至于它的生产效率到底能够提高多少,还需要进一步的试验,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使用这种机器制造出来的货币,才是真正的机制货币,至于之前的,不过只是半手工货币罢了。 “需不需要重新设计一下铜钱?” 想到这,朱明忠的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了清末以及民国时期的铜元。但是随即还是立即否定了这个念头。 “现在百姓还没有办法接受新式的铜元,还是先制造新式制钱,什么事情都要一步步的来!”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先把让兵工厂把新式的压力机制造出来再说,什么事情都要一步步的来。” “南天门……” 从桌上拿起另一份公文的时候,看着公文上的内容,朱明忠的神情不由的微微一变,这是从南方经过海路转呈来的一份公文。 尽管现在对南洋的贸易航线还没有开辟,但是远征舰队还是通过派出快速帆船的方式,与国内保持联系,当然这种联系是带着目的性。 这份公文之中,除了上报舰队的行程以及一路上所取得的些许成果之外,还有就是要求国内向南天门派出流放犯,以建设南天门。 南天门! 或许对于其它人来说,这个名称是陌生的,但是朱明忠却很清楚,这个地名是什么地方,这是后世的新加坡,也是他授意舰队尽量控制的地方,当然他不会再用什么“新加坡”这个地名,什么狮城之类的古称,在朱明忠看来,远没有南天门更合适,在这个时代,那里将会成为中国的南大门。 甚至早在舰队出发之前,朱明忠就在地图上将“新加坡”标注了下来,那里将会成为中国,不,大明的第一块殖民地。相比于台湾,台湾是国土,至于“南天门”则是殖民地。而在公文中提及的“占城国”内附,在朱明忠看来根本就不值一提,毕竟那些土人的内附在历史上实在是数不胜数。 “居然这么顺利就得到了南天门,永租,一年一千两?这个价格似乎有点高了,要是再便宜一点,似乎也不贵……” 嘴上这么嘀咕着,可是朱明忠的脸上却因为这份永租协议而展现出笑容来。片刻的欢喜之后,他又喃喃自语道。 “南天门,南天门,这封信寄回的时候,南天门已经拿了下来,那现在舰队差不多应该到缅甸了吧……” 南天门固然重要,但是真正重要的却是缅甸,相比于南天门的得手,缅甸才是此次远航的目的, “如果缅甸人抵抗的话,不知会带来多少麻烦。” 想到一百多年后,那位所谓的“十全老人”给自己定的所谓的“十全武攻”中“降伏”缅甸的笑话,朱明忠根本就不笑不出来,毕竟,缅甸不同于其它地方,在这个时代他可是号称“东南亚第一强国”,百年后他们曾经让所谓的“盛清”兵败于缅甸,所谓的“降服”不过只是一个笑话。 现在,就这么匆忙的把舰队派到缅甸,会不会太过仓促了? 想到这,尽管之前已经有了充分的准备,但这会朱明忠却不禁变得有些不太自信,毕竟,这支舰队不过只是刚刚组建,而且更为重要的是,现在朝廷和永历还都在缅甸人的控制之中,这么冒然的闯过去,如果计划有所变的话,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但愿一切顺利吧……” 凝视着南方的天地,朱明忠默默的祈祷着,这还是第一次…… 章节目录 第274章 缅甸(求月票,求支持) 笔趣阁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谁也睡不着! 无论是舰队上的大明官兵也好,或者是伊洛瓦底江江口打歪港近万名的缅甸人来说,他们都无法安然入睡。这座城市虽说不大,但却是缅甸沿海地区最为繁华的港口城市,而此时,这座港口却完全为明军的舰队所包围。 对于打歪城内的缅甸官员来说,这只庞大的舰队,就像是巨无霸似的占据着河口,他们甚至直接河口的岛屿安营扎寨,这些举动更是让他们喘不过气来。至于守卫河口炮台的缅甸兵,甚至因为看到庞大的战舰上数量众多的火炮,而选择充当逃兵,至于那些缅甸的官员们,更是心急如焚的观察着河口明军的举动,并提心吊胆的观望着。 相比于惶恐不安的缅甸人,此时,对于舰队上水兵们来说,他们之所以无法入睡,原因再简单不过,他们已经得到了命令,准备登陆作战。 天一亮,到时候,舰队的一艘艘小艇,就会放下水去,然后第一批部队——一个营的随舰步兵就会驾着小艇劈开浪花,冲上缅甸的海滩了。到时候,不仅仅只是随舰的步队,水兵同样也要配合他们的作战。 此时在这一艘艘军舰上,在这整个船队里,人人心里都很乱,也许再过几个小时,他们中间有一些人就会战死在这片河口,毕竟,这不同于在南天门,甚至,他们可以看到在岸上,还有缅甸人的炮台。 舰队会开火,然后步队就会占领炮台,然后,他们将夺取炮台,随后朝着内陆进攻,最终,兵临缅甸国都阿瓦城下。 这是他们的任务! 作为步兵营的营长,此时的张玉林仰面躺在铺位上,他闭上了眼,却全无半点睡意。他的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如何完成此次的任务,接下来还有上千里的远征,依靠着这支步兵营,又如何能够一路打到阿瓦? 这一路上会遭遇什么样的抵抗? 张玉林在心底暗自想象着,缅甸人到底有多少军队?他们的军队战斗力如何? “阿瓦……” 把眼睁了开来,张玉林盯看这船舱慢慢打量了一转,头脑里的各种问题渐渐消散了。 坐起身来,他朝着外面看了过去,出现在眼前的一片整齐的帐篷,他们已经到了岸上,不再像过去那样,乱糟糟的挤在拥挤的船舱之中,睡的不过只是吊床,一张张帆布吊床,水兵们睡在那里,他们这些步队的兵卒同样也睡在那里,就这么挂在那里晃啊荡啊,就那么晃了一路。 还好,这一切都已经结束了,随着他们在河口岛屿上安营扎寨,他们终于再一次体会到了脚踏实地的感觉。很快,他们就会到再一次上船,然后冲上陆地,然后一路划着船,向着缅甸的内陆挺进。 问题是——河口的缅甸人会放弃炮台吗? 当张玉林在那里暗自寻思着的时候,作为“特使”的屈大均却已经乘着一艘小船朝着岸上驶去,站在摇晃的小舢板上的他,神情显得颇为严肃,可是那双眼睛在盯着岸上的炮台时,目中却带着一丝笑色。 应两个小时前,守卫炮台的缅甸总兵派人往舰队送信,表示愿意投降,当然,这种投降是有条件的,而现在他就是要到岸上去向缅甸的官员们开出出乎他们意料的条件。 投降。 其实投降的决定并不是守卫炮台的缅甸总兵做出的,那位所谓的总兵,还需要听从头人的命令,数十里外城中头领的决定,才能决定一切。 投降。 对于哥丹威来说,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而且是向非常强大的敌人的投降,对于他而言,投降是保全家族的一种方式,毕竟,他麾下的兵丁有半数都是出自他的家族。他必须要保全自身的力量,而不是为了阿瓦城中的国王让家族陷入无力保护自身的境地之中。 而且,他所投降的对象并不是其它人,而是大明的军队,对于大明,或许身在南方的他从未曾去过,但并不意味着他不了解这个曾几何时几乎将缅甸灭国的北方大国,自然也知道,缅甸是大明的藩属。多年前,云南沐家的一个使节,既可令缅王下跪叩头。 或许,他是缅人,但是他打歪人,是打歪人的头领,如果在这里抵抗的话,到时候,打歪人很有可能会被明军彻底消灭。 这……不是投降。 “头人,当初莽家将我们打歪人赶至河口,说是赏赐,可那个时候,这河口又是什么地方?不过只是恶疾横行的蛮荒之地,这里当时还住着孟族人,咱们可是一刀一刀的把孟族人赶走,然后又在这里开垦土地,他莽家又凭什么占据阿瓦,占所全缅甸最好的土地?” 鞠着腰站在头人的面前,哥黑的语气中带着不满。打歪人是缅人中的一族,缅人中一共有九大族,而打歪在这九大族中的地位非常一般,甚至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被赶至河口。尽管经过近百年的开垦,当年一片荒芜的河口已经变成了全缅甸最富庶的地区之一,但是这并不意味,打歪人会忘记当他们是怎么来到的这个地方。 他们并不是心甘情愿来到这里,在莽应成击败孟人之后,打歪人就迁移到这里,因为莽应龙夺走了他们的土地,他们不得不来到这片孟人曾经生活的土地,和孟人撕杀数十年,才将他们赶进大山之中,为此,成千上万的打歪人死在了战场上。 “我知道,莽家……” 冷笑一声,看着远的海湾,哥丹威说道。 “当年把咱们赶到这里,就是想借孟人、借西洋手压制咱们,这些年,九族之中,除了与莽家有姻亲的几族,其它各族又与山里的孟人、掸人有什么区别?没有任何区别,在阿瓦城的的莽达眼中,咱们是缅人,可不过也就是缅人中的土官罢了。” 作为打歪人的头领,哥丹威必须要考虑本族的利益,他绝不会冒着本族被大明剿灭的代价,去帮助莽达。 “现在,大明来到这里,若是咱们能交好大明,到时候,就有机会利用明军击败莽家,甚至可以获得大明的册封,有了大明的册封,咱们就再也不需要顾忌阿瓦城的莽家!” 想到当年莽家获得大明的册封时,那副得意模样,甚至那些土司之所以认同阿瓦,正是因为他们曾受大明的册封,哥丹威只觉得心头一阵激荡,只要他能够得到大明的册封,打歪人就再也不会任莽家驱使! “头人,明使来了!” 看着越来越近的小船,在哥黑的提醒下,哥丹威急忙迎了过去,他甚至一直走到海边,任由海水冲击着他赤足,在他看到船上只站着一名明官的时候,心底还是不禁为其胆色而感到惊讶。 “下邦小臣岂敢抗拒天朝大军,先前未能迎接天朝大军,实是小臣之罪,还请天使恕罪。” 跪在地上的哥丹威显得极为恭敬,其实先前看到那明使孤身一人上岸之后,在惊讶于对方的勇气之余,他的脑海中浮现出来一句话“有持无恐”。 相比于缅甸,大明实在是太过强大了。别的不说,身为河口总兵的他,麾下不过千人,西洋大炮不过数门,这还没有大明一艘小船上的炮多。面对这样浩浩荡荡的舰队,他又怎么敢生出抵抗之心。 “哥头领客气,你能弃暗投明,归顺我大明,大功如此,又有何罪?” 亲自上前扶起哥丹威,屈大均又继续出言宽慰其它的缅军官佐,在好言宽慰的同时,他并没有忘记此行的本意,最后看着他们说道。 “既然哥头领以及军中诸将已经归顺我大明,根据大明江淮经略授予本官之权力,于此地设立宣慰司,授哥丹威头领为我河口宣慰司宣慰使……” 片刻前还是缅甸的土官的哥丹威,而这会却已经成为了大明的官员,甚至待到天亮的时候,一身大明的官袍和官印就已经被送到了哥丹威的手中,浑浑噩噩之中,那些缅甸的兵卒就已经成为了大明的官兵。 而更让那些兵卒惊喜的是,是他们每个人都得到了一笔额外的赏赐——每人2两归义饷,甚至以后每人每月都有一两军饷。 闪闪发光的银元拿在手里的时候,那些手拿长矛、大刀身穿着土布短褂的缅甸兵卒无不是激动不已的纷纷表示愿意为大明誓死效忠。 上岸后,看着那些缅甸兵卒无不是一副感激涕零的模样,甚至看着那些下船的大明官兵时,那神情中更全是一副羡慕模样,更有甚者,其中有一些会说汉话的缅人,甚至还试探着询问,他们能不能穿上红色的军装,当然,对于他们的这个要求,并没有直接拒绝,只是告诉他们暂时没有足够的军装,等到将来的时候,自然会给他们发放军装。 眼前的这一幕,完全颠覆了张玉林的认知,以至于在惊讶中他更是出言向屈大均恭喜道。 “恭喜特使不费一枪一弹,即尽收缅人之心!” “缅人的心是收不了,可是想要招收一些助力,却没有任何问题!” 屈大均看着那些缅甸兵颇为感叹的说道。 “只要有银子,就不愁没有缅甸人投军,既然当年满清入关的时候,他们能凭着一两多的军饷,招揽几十万绿营兵,咱们为什么不能在缅甸照此办理?” 其实早在屈大均来缅甸之前,就已经得到经略的授意,在缅甸实施计划时要注意招揽当地的力量为已用,除了委任宣慰使之外,还可以仿效满清招募绿营的作法,招募当地人组成本地军团。 “在出发之前,经略曾特意叮嘱过,缅甸不同于内陆,此地地处雨林,雨林中多癔气,内地人于此易得恶疫,大军于此地恐怕多会因为水土不服患病或对气候不适应而大量减员。所以为增强作战力量,我们必须在此地采取“缅甸人打缅甸人”也就是“以缅治缅”的策略,每占一地就拿出厚饷招募当地壮丁组成“南洋军”,直接用他们参加作战或防守占领区……” 南洋军,在屈大均提及这个名词时,玉林的心头略微一动,在出发前,他同样也得到经略的授意,让他在第三十六营的基础上组建“南洋军”,所谓的“南洋军”就是在缅甸当时的招募土人编成军队。而军队的军官必须是中国人,而招募土人编成军队的目的正是为了协助军队作战。毕竟对于这里人生地不熟,而且放眼望去尽是热带雨林的情况下,招募土人协助作战,是最简单最有效的选择。 满清没有绿营兵的话,又怎么可能能在短时间内夺得大明的天下,大明的天下与其说是满清八旗打下来的,倒不如说是绿营的那些汉奸们打下来的,正是在那一个个汉奸的协助下,他们才轻易占据了中原。 而现在,对于屈大均而言,他所需要的只是在这里复制满清攻取中原时的作法——以招降为主,而不是凭借蛮力进攻,尽可能的招降当地的官员,招募当地的壮丁组成的军队,壮大军队的声威,从而诱使更多的地方官员、士绅归顺大明,而不是作为抵抗者,抵抗大军的进攻。而这意味着他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招降”机制,以便招降本地的土官。 “成扬,要知道,咱们一共才几千人,如果没有几万大军的威胁,缅王又怎么可能乖乖的送还朝廷,如果没有地方的动乱,恐怕,那缅王还会打着其它的心思!” 在屈大均向他这么解释着的时候,由哥丹威派出的使者已经分别朝着附近多座城市赶去,给附近的那些城市土官们送去信,告诉他们大明天军的到来,当然,还有就是告诉他们,大明天军的到来,并不会给他们的造成任何损害,甚至,他们还可以得到更多的权力。 而与此同时,在拉布达城中,刚刚远航至此的忠义军已经开始招募当地的土人编成军队,磨刀霍霍的准备着向缅甸内陆挺进…… 章节目录 第275章 阿瓦(求月票) 笔趣阁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整整一个月! 从永历十四年七月初三,舰队经过长达三个月的远航抵达了伊洛瓦底江江口,不费一枪一弹占领拉布达城,在这里设立宣慰使司的那天起。尽管拥有数十艘堪称庞然大物的军舰,但是作为舰队提督的王安民并没有命令舰队逆江而上,即便是作为“迎驾使”的屈大均,同样也显得不急不燥,他非但没有督促军队进攻,甚至还在工匠们赶造着适合在江河中使用的多桨帆船时,招募本地的壮丁在河口处的荒岛上修建起一座小城——平南城。 堡垒式的小城规模看似不大,但是这座小城却等同于大明在缅甸扎下了根,有了这个根,才能够一步一个脚印的向北逆流而上。 而在修建城墙堡垒的同时,这座平南城的总督颁布了的每个命令,就是每个迁移至此的百姓,都可以获得50亩地,且十年免缴捐税。这是招募当地百姓来到岛上开荒种田的最好的办法。 而与此同时,从阿布达开始沿着伊洛瓦底江一个接一个缅甸城市,先后归顺了大明,地方的缅甸官员、头人更是接受了大明的印敕,成为享受自治权的大明土司官员。 甚至一个个都因为中国的册封而表现的尽是一副满心欢喜的模样,毕竟,他们中的许多地方不过只是百年才开始接受缅甸的统治,在此之他们大抵上都是大明册寺的土司官员,而此时,大明特使再一次依照永乐制度,向他们颁赐金字红牌,并承诺派兵保护他们,这自然深得地方土司头领以至于缅族内部企图自立的土司头领们的支持。 在整个过程中,屈大均都显得很是谨慎,一直坚持稳扎稳打,即便是需要进攻某座城市,在轻易打下一座城市,他都会先安抚百姓,然后与当地的头人签订条约,承认他们的统治,承诺大明对他们的保护与尊重,将金字红牌和信符往赐予那些土司头领,从而培植亲明势力,甚至还邀请头人在合适的时候可以选派他们的子侄后辈前往平南城——那座正在建设的小城,接受大明的教化。为了避免他们以为这是人质,屈大均还特意表示,这并不是人质,而且一切全凭自愿,并且对于选派的少年没有任何身份要求,无论是他们的子侄后辈亦或是族中聪明的男子都可以,只要得到其推荐,就可往平南城求学。 当然,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基于稳扎稳打的考虑,等到立足稳固后,再继续向北打,达到迫使缅王送还朝廷的目的。相比于历史上中国历朝历代总是喜欢以大兵压境,灭人国邦的行动截然不同。 虽说这一个月中,不过只是向北挺进了两三百里,甚至明军最远不过只是抵达了炯标,但是对于千里外的阿瓦城的缅甸国王莽达以及朝中的诸臣来说,却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他们甚至可以感受到来自一种亡国的压力。 “大明江淮经略使朱明忠致缅甸军民宣慰使司和蛮莫宣抚司……” 听着大臣念出来的使书称谓,莽达只觉得一阵目眩,自从百年前他的先祖莽瑞体在15岁时重建王朝,再到莽瑞体乳母之子并妹夫莽应龙即位,并率军攻占阿瓦,灭阿瓦王朝,接着拒绝了明朝招抚,继续北上攻打明朝管辖下的木邦、蛮莫、孟养、孟密、车里诸土邦的那天起,缅甸早已不再将明朝看成是自己的上司,缅甸彻底成为独立国家并转而侵占明朝的领土。 而现在,那个所谓的什么江淮经略使朱明忠,居然在使书中直接称他为“宣慰使”,完全没有把他视为缅甸国王,即便是永历君臣于他,也是称其为王,而不似其这般狂妄。 心下郁积着一股怒火,莽达的双眼盯着前方,那脸上尽是不满之色。而殿中的诸臣,同样也是满面愤慨不平状。 “岂有此理!” 国相立即出言愤声嚷道。 “这明臣于我大缅居然是如此不敬,难道他就忘记了其朝廷正于我国吗?不知我大缅予其之帮助吗?” “正是,王上,以臣之见,王上可直接令那明皇书信予明臣,让其撤军,若不撤军,就休怪我大缅翻脸无情……” 在众人的你一言我一语中,莽达这位从未曾得到明朝册封的缅甸王,脸色不时的变幻着,对于身为国王的他来说,尽管内心因为明臣的轻蔑,而暗自恼火,但是另一方面,他却深知大明的强大,甚至他之所以会同意永历入境,并且给予其礼遇,也是有这方面的忌惮,那怕是在他们明明处于弱势时,也不曾考虑过将其交给满清,毕竟,大明对于缅甸来说,是一个数百年的阴影。 甚至,暗地里,莽达还曾考虑过,假如有一天,永历回到明国的话,会不会册封他为缅甸王,毕竟,尽管在数十年前,因为明朝的退却,缅甸控制了孟养和木邦等曾经属于明朝的土地。但是,缅甸王从未曾得到明朝的册封,也正因如此,那些土司尽管表面上接受缅甸的统治、册封,但是私下里却称缅甸的这种册封不过只是“沐冠而猴”,没有得到中国的册封,这一切,终归会受到质疑。 “现在明军抵达到什么地方?” “回王上,现在明军虽说裹足不前,可是他们却不断的派遣使者,前往各地向各地的头领颁赐金字红牌和信符,并授他们宣慰使、安抚使等明国官职,而那些野心勃勃卑劣之徒更是纷纷毁去大王赐予的缅铎和贝叶符,如因江口一带数百里,几乎全都接受了明国国的册封……” 与中国的郡县制不同,缅甸王的统治表面上是统治着整个国家,实际上除了核心地带之外,这个国家却是有数百个头领统治者,甚至就是所谓的缅人自己,也分属九大头领,他们只是接受缅甸王发给的缅铎和贝叶符,而授予投靠自己者缅铎和贝叶符,承认其在缅甸的保护下的缅甸版图,又是缅甸借鉴明朝金字红牌的制度。 而金字红牌是由明朝中前期,在云南外边政区实行信符与金字红牌制度,在边疆管理、护国捍边、调停和处置编内内部矛盾方面发挥十分重要和积极的作用。但是,明末,明朝统治者逐渐放松了这一制度的执行,乃至基本放弃了信符与金字红牌制度在西南边疆的贯彻。几乎从万历元年开始,明朝最后一次向云南外边政区颁赐金字红牌、勘合和信符,其后再也没有按规定,凡朝廷改元必定颁赐金字红牌和信符的记载,这等于明朝放弃这一边疆管理制度。而与此同时,北方后金势力兴起,明朝危在旦夕,如此自顾不暇,对西南边疆的经营和管理逐渐松懈。 而这一次,屈大均正是通过恢复金字红牌制度的方式,通过大量颁发金字红牌,册封那些地方头领为宣慰使、安抚使的方式,进而达到瓦解缅甸人抵抗的目的,甚至对于他们来说。 而之所以会让莽达等人惶恐不安的原因是,伊洛瓦底江并不是外族头领的地方,正是缅人的聚居之地,缅人的九大族之中,有四大族沿着伊洛瓦底江生活,而现在已经有两大族接受了明国的册封,成为了大明的宣慰使,而那些曾接受缅甸册封的异族头领,同样也得到了册封。 “他们那里是来迎回朝廷,分明是想谋夺我国!” 原本一直沉默不语的莽白,立即大声说道。 “王兄,若是再任由他们如此这般任意册封我大缅之臣,到时候我大缅必将不复存在,还请王兄准我领兵南下,到时候必定杀他们个片甲不留……” 相比于已经年过五十的莽达,莽白不过四十岁,正值壮年的他,曾领兵北上阻止过李定国、白文选的南下,现在,面对明军的威胁,他自然叫嚷着击败他们。 “正是,大王,若是不给明军以迎头痛击,其必定以为我大缅无人,软弱可欺!” 在大臣们的叫嚷声中,莽达把视线投在莽白,看着他的这个弟弟,在整个缅甸上下都知道他的这个弟弟武勇非常,让其领兵南下自然是再合适不过,只是,想到现在与他这个弟弟有关的传言,什么缅甸有两个国王的传言。莽达的心底难免还是有些担心,万一若是他趁机兵变又该怎么办? 对于他的这个弟弟,莽达从不曾放心过,甚至在大臣之中,他也有很多支持。但是,他转念一想,脑海中又想到,往南去正是缅人约族的地盘,而他的王后正是出自约族,约族吴恕绝不会为了莽白背叛他吧。 正在莽达刚欲开口同意让莽白领兵南下时候,只听到又有一位大臣起身说道。 “大王,以臣看来,现在万万不能领兵南下,若是大军南下,万一北方李、白两位明臣再次领兵来犯的话,到时候,国都阿瓦兵力空虚,又该如何?” 被这么一提醒,莽达这才想到,现在缅甸的威胁可不仅仅只是南方的明军,还有北方的明军,如果李定国再打来怎么办? 缅甸毕竟不是什么大国,尽管号称有数十万大军,可实际上以缅人的力量不过只有区区数万军队,即便是这数万军队也是分别属于缅人中的九族。 这边莽达还在担心着他的弟弟会不会趁机谋反的时候,莽白则于一旁笑道。 “这不简单,大王只管下令召各族遣兵助战即可!” 征召各族土兵。 多年来缅甸之所以不断扩张,而且能够东征西讨令各方臣服,正是因为其不断的征召各族土兵,借助土司土兵维系着缅甸的“强大”。即便莽白没有提出这个建议,他们同样也会调动土兵,只是相比于过去,现在征如的更多而已。 在缅甸朝中的王公大臣们议事结束的第一时间,就有一个缅人离开了王宫,径直来到了市集中的一家商号,然后把王宫中刚刚做出的决定传给了商号的掌柜。 “他们决定征召土兵了?” 得到这个消息之后,李天林的先是沉思片刻,然后对那个缅人说道。 “告诉你家主人,只要此事事成,到时候,我家主人必定有重谢!” 那个缅人随后便离开了商号,在这热闹的市集之中,根本就不会有人注意到这么一个缅人,而在那个缅人离开之后,李天林的脸上露出了些许笑容。 “现在第一步,基本上算是成了,只差下一步了!” 与舰队一个月前才抵达缅甸不同,李天林早在年初就搭乘荷兰商船来到了缅甸,然后来到了阿瓦,成为了市集中的一个商人,在过去的半年之中,他已经结交了不少阿瓦城内的缅甸权贵,虽说没有建立情报网,但是却通过对缅甸内部局势的了解,初步与一些缅甸的权贵建立了联系,现在,他所需要的就是利用缅甸内部的不稳和某些权贵的野心,尽可能的完成他的任务。 “其实想要打败缅人的最关键的地方就是要分化缅人,还有就是那些土司,只要能够把他们分化了,这缅甸就不足为惧!” 对于来到缅甸已经七个多月的李天林来说,他自然很清楚缅甸内部的情报,也知道缅甸的弱点,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在舰队抵达缅甸之后,第一时间同舰队取得了联系,并把所掌握的情报告知了舰队,而出乎意料的是,那个时候舰队已经开始采用瓦解分化的方式对缅人以及土司加以谋略,从而让他们为大明所用,而不是为阿瓦驱使。 这些土人从来都没有家国观,对他们而言,本族的利益远远高于所谓的国家,也正因如此,只要进行一定的投入就可以轻易的对他们进行分化瓦解。而现在从南边传来的消息来看,舰队的谋略无疑是成本的,当然这也与李天林提供的情报的有很大的关系,毕竟他的那些情报让舰队的情报人员可以直接找到最容易说服的土司,游说其接受大明的册封。 “现在只差最后一步了……” 想到另一个任务,李天林的神情变得越发的凝重起来…… 章节目录 第276章 前奏(求月票,求支持) 笔趣阁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云遮雾障的热带雨林内树木参天,莽莽雨林绵延千里,树冠遮挡了阳光,昏暗不见天日的环境令人望而生畏,古时这种莽莽雨林大都被人们视为绝境。雨林间山道隐约可见,但人们不过只能看到几十步之外甚至几步之外,再往外看去,便是是不可知的雨林腹地。山路狭窄非常,不过只能容两三人并排通过。 极目所触之地,遍眼的山林,浓浓的绿色挟杂着雨林中所有特有的湿气扑面而来,对于生长于中原的人们来说,缅甸的雨林实在是太绿了,绿的使人透不过气来,绿得让人无法喘息,似乎这里的一切都是绿色,有的只是绿色,绿树、绿草、绿藤、绿地,甚至就是连那空气也是绿的,雨水同样是绿的,甚至就连同那毒蛇飞虫也都是绿的。 整个世界似乎就是一个令人窒息的绿色海洋! 然而就在这样的绿色海洋的那狭窄道路之中,此时却行进着一支队伍。他们全部是蛮夷短衣,手执藤牌与短刀大斧,一支象队夹在队伍的当中,大象身上的象骑手们手执长矛,身着皮甲,而且大象的身上还驼着粮食,跟在大象后面的马骡同样驼着粮食。 这支队伍在经过一座村庄时,坐于大象的头领吩咐一声,立即这群兵卒立即往村庄扑了过去,个个无不是如狼似猛虎般的在竹楼里的查搜着,以便搜取更多的粮食,至于那村寨的头领更是惶恐的跪于一旁。或许,在这村寨之中,这位头人掌握着全村数百人的生杀大权,但是在这位领兵数千人孟族头领的面前,却根本就不值一提。只是不住的叩头,希望能够少拿走一些粮食。 “告诉他们,我们奉大王征召入阿瓦城勤王!按王令,沿途村寨必须给我大军提供粮食!” 坐于象背上的白山甚至都没有看上地上的那位头人一眼,然后便直接吩咐象夫继续赶路,这只数千人队伍就这样在这茂密的雨林中,一路朝着阿瓦城赶去,而与此同时,缅甸大地上,数百支接到勤王命令的队伍都在往国都的方向赶去,这些队伍少则数十人,多则数千人,他们都接到了勤王的命令。对于接受了缅王缅铎和贝叶符的他们来说,在接受缅甸保护的同时,同样也要在必须的时候,接受缅王的征召——派出族中的壮丁,接受缅王的指挥。而数月前,缅王之所以能够征召十五万军民抵挡李定国、白文选的进攻,正是凭借着各地头人的支持和他们的援军。这一次,只不过是再次征召一批援军罢了,对于阿瓦城内的缅甸君臣来说,似乎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在来自各个方向的援军往阿瓦城赶去的时候,当初倡议再如土兵谁都不曾想到,在这些援军之中,看似浩浩荡荡的队伍之中,同样也夹杂着其它的一些人,尽管这些人看起来和周围的那些短衣短裤,身背藤盾、手拿钢刀的土兵没有任何区别,可是他们的相貌却多少有些区别,不过混杂在那些人中,倒是谁也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存在。 坐于大象上的肖新任看着周围密布的雨林,那神情越发的凝重起来,如果不是有白山这位孟族的头人相助,苍促进入雨林之中,恐怕弟兄们不知道得有多少人死于其中,即便是这些生于此、长于此的孟族人,在过去半个多月的行军中,也死了不少人。 “咱们还在要多长时间才能到阿瓦?” 此时的肖新任显得有些急切,他担心时间长了,那边会生出什么变数来。 “将军,最多只要3天,3天后,咱们肯定能到阿瓦!” 白山看着身边这个相貌与孟族人没有什么区别的明军大队长,轻声说道。 “将军到时候真的不需要小臣的帮忙?” 白山的语气中带着些疑惑。 一个月前,一个明国的商人悄然驶到了来到他的山寨之中,对于明国的商人,他并不觉得陌生,毕竟,在过去的几十年间,时常有明国的商人经海路来缅甸经商,而且不乏有商人进入山寨,而让他意外的是,那个商人是明国的使者,那明国的使者再一次向他颁发了金字红牌,他又一次成为了大明的大古刺宣慰使——百年前,莽瑞体败其先祖之后,孟族人不仅失去了河口富庶的土地,甚至不得不避入贫瘠的山林之中,至于那大古剌宣慰司,也不过只是孟族人记忆中的辉煌罢了。 而明朝使节的册封,让白山看到了重振孟族的机会,甚至明朝使节还承诺,他们会派舰队帮助他从缅人手中夺回落坑、八都马等港口地区。 其实对于白山来说,即便是没有这个承诺,他同样也会帮助大明,他乐意看到大明削弱缅人,只有如此,孟族才会有再次崛起的机会。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全心全意的帮助明军,甚至不惜带领全族近半数壮丁。 不过,出乎意料的是,他身边的这位将军,除了需要混在他的军中一同前往阿瓦外,其它的,似乎并不需要他的帮助。甚至他都已经想好了,那怕是死伤千人,也要帮助这位将军,完成他们的任务。可对方又一次拒绝了他。 “白宣慰使,标下和兄弟们只需要进入阿瓦城即可,到时候,自然会有人接应!”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肖新任自己的语气都有些不太确定,在阿瓦,还会有谁来接应他们? 又怎么接应他们? 想到这,肖新任朝着阿瓦城的方向看去时,看着那密布的雨林,眉头微微一锁,心底难免担心起接下来的行动来,不过尽管如此,他仍然拒绝了白山的帮助,毕竟,有些事情,并不能让外人了解太多。 当一路路援军朝着阿瓦城的方向开去时,此时的阿瓦城似乎并没有受到战争的影响,商人们仍然在这里做着生意,在这座缅甸的国都之中,除了缅商之外,还有一些来自云南的商人,他们自称是滇商,不过这些商人数量极少,不过仅只有十几户而已,而且大都是客居此地数十年,毕竟这里既不是北陆路重镇八莫,也不是沿海的港口,明商的数量自然不多。不过尽管数量不多,但是自从永历朝流亡至阿瓦之后,这些明商,总会尝试着给予流亡的廷一定的帮助。 不过相比于流亡朝廷中的上千百人,这些明商偶尔接济的米粮,不过只是杯水车薪罢了,但是对于坐吃山空的永历君臣而言,纵是杯水车薪,也能解一时之急。 尽管表面上被安置于阿瓦城河对岸的永历朝廷君臣,并没有被软禁,朝中的锦衣卫仍然守卫着那木城,在那木城之中,大明朝廷的体统还要,甚至每隔数日还有商贩云集于木城外,但是进出木城的道路,却一直都有缅军控制着,进出这里的商队都需要经过检查,不过对于缅人商贩的检查总是宽松一些。而对于明商的检查倒是极为严格,大有一副唯恐被永历会被明商暗地里接应走的样子。实际上,在几次索要皇帝失败之后,李定国也曾尝试过将皇上接应走,但是计划总是无法达成。 “当初之所以晋王接应没有成功,一是因为其没有在事前进行详尽的准备和计划,这二是因为参与计划的人太多!” 面对到访的张锋扬,李天林认真的说道。 “任何营救行动,都必须要有充足的情报作为支持,但是我们可以看到,晋王在实施营救计划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情报支持,之前也没有充分的准备,再加上其试图营救的人太多,所以直接导致了行动的失败!” “确实,晋王行军打仗倒还可以,若是让其负责营救行动的话,他确实不擅长此事。” 张扬峰打量着面前的李天林,几个月前,他们两人就已经接头了,与他不同的是,这位军正司的军正从海路来到缅甸就是为了营救今上与朝廷,尽管两人的初始任务不同,但是现在却已经完全一致。 营救皇上,是这次行动的核心,如果不能营救出皇上,一切都是空谈。 “所以,我们用了长达半年的时间在阿瓦做准备,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盯视着张扬峰,李天林的唇角略微一扬,反问道。 “怎么样,对于这次的任务有信心吗?” 尽管李天林已经来到阿瓦长达七个月,但是他却从来没有与朝廷产生任何联系,他只是负责在阿瓦城内的情报工作,至于与朝廷之间的联络,都是由张扬峰负责的。而这次营救行动,同样也是由其负责。 “至少可以营救出太子吧!” 张扬峰认真的说道。 他们的任务中,从来都没有营救朝廷的直接指示,他们的目标就是营救皇上,至少营救出太子,至于朝廷百官……与他们无关。 “嗯,尽量把皇上带出来,至于其它人……” 李天林的眼帘一垂,喝了口茶。 “不是我们不愿意营救,而是没有办法,毕竟,相比于朝臣,皇上的安危才是最重要的!” 很多时候,人们总是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选择,尽管嘴上这么说着,但是李天林隐约能够猜出来,为什么不需要营救朝廷百官,不是不需要,而是没有那个必要,更重要的是,对于江北来说,所需要的是“皇上”,而不是那个所谓的“朝廷”。 “还有,就是沐国公,如果有可能的话,要把他给营救出来,毕竟,将来这西南离不开这沐家的人啊!” 随后两人又就营救事宜进行了商量之后,张扬峰便离开了李天林的商号,在这阿瓦的街头,尽管作为汉人的他颇为显眼,但是却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毕竟,在阿瓦同样也有汉商,也有不甘做满清奴仆的汉人与此生活,作为汉人的张扬峰,在这里的街头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一个普通的汉人。 又一次,赶着驮满粮食的牛车来到这座关卡的时候,张扬峰一边打量着这关卡,一边笑呵呵和这关卡里缅兵打着招呼,几个月下来,他与这些缅兵早就成了熟人,不过尽管极为熟悉,但是那些缅兵仍然检查了他的牛车,虽说那牛车上只有十几袋大米。 在缅兵检查着牛车的时候,注意到这关卡里的缅兵比往日增加不少的张扬峰扭头问道一旁的缅兵, “阿莫,我看怎么现在这里的兵比过去多了?” “还不是因为你们明人的大军来了,你们明人可真是的,皇上在这里好吃好喝的岂不是更好吗?为什么非要想着把他们带回去?” 对于缅兵的话,张扬峰只是笑点着头。 “可不是,若不是皇上到这,我还不能一定沾着皇气哪。” 和其它的明商一样,张扬峰同样也是一副因为沾着皇气,而颇为高兴的模样,毕竟千百年来,对于中国的百姓来说,皇帝总是高高在上的,能沾着天子的皇气,本身就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 对此,那些缅兵早就见怪不怪了,在简单的检查之后,张扬峰就继续赶着牛车往木城驶去。 他的眼睛看着越来越近的木城,瞧着木城处的锦衣卫士,这不过一百多名的锦衣卫是皇上最后的亲卫了,不过他们的手中甚至都没有兵器,只有一根充当仪仗的竹枪,当初在避入缅甸时,缅王曾经避入缅甸的永历朝廷人马杂沓,引起缅甸国王的不安,因而说道:“此等非避乱,乃是阴图我国耳!”派出兵丁加以包围,迫使其丢下兵器,通政使朱蕴金、中军姜成德也在这一过程中被迫自缢。甚至就在这阿瓦城外,原本因船只不足走陆路跟来的锦衣卫好不容易抵达此地,却尽数被缅人杀死,只有极少数人得已逃出生天。 想到朝廷现在寄人篱下的境地,张扬峰暗自于心底叹了口气,心下寻思道。 “现在就是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什么想法……” 章节目录 第277章 沐国公(求月票) 笔趣阁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寄人篱下,宛若苦囚! 每每看着那竹墙,想着那城外那些缅兵,沐天波的脑海中都会浮现这样的一句话来,对于身为黔国公的他来说,曾几何时,在西南诸夷之中的地位超然,数百年间沐氏世代为大明镇守云南,是大明西南边境各邦国非常重视的人物。 想当年,即便是远如暹罗国、真腊国,身为“征南将军”的沐家,只需派出那怕一个不入品的家丁手持“征南将军”的一封手信,既可令其国王跪伏于地,论在西南诸夷中地位,沐家的地位宛如皇上与大明一般,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今日却身陷缅人软禁之中,甚至那缅人对其也没有丝毫尊敬,这一切又如何能不让他为之心恼,在他看来,现在的他甚至有辱祖宗的威名,历代“征南将军”又岂曾有一人像他这般任西南夷如此欺辱。 可即便是如此,他也未曾放弃过离开此地,以重振大明的机会。对于他来说,或许这是唯一支撑着他坚持到现在的根本原因。 “只要能够重返大明,又何愁大明不能中兴?” 想到从在阿瓦经商的明商那里得知的消息,沐天波的心情顿时一阵激动。那神情中更是带着难以抱抑制的亢奋。 南都已复! 郑延平北伐功成!江南数省已经重归大明日月天! 十几年,自从当年烈皇帝殉国、沙定洲叛变、满清逼入西南以来,可以说这是沐天波得到的唯一一个好消息,只是这个消息来的太晚了,如果能在去年避入缅甸之前,就已经知道此事,又何至于如此? 但是现在,看到了希望的他,每每想到江南的局势,心情便是一阵激荡,甚至他还曾多次在皇上面前言道,只要郑延平能够稳定江南,不出数年,大明的天下必可中兴。 “当年高皇帝正是以南都为根基,不过数年便北伐功成,驱逐蒙元于塞北,今日郑延平北伐光复江南,他日必可北伐平定中原,收复京师、驱逐满清于关外!” 也正因为他多次在皇上面前如此言道,使得他能够感觉到,皇上现在每每望着国内时,那双眼睛中流露出来的渴望,皇上渴望离开这里。那双原本没有任何神彩的眼中,总算流露出了一丝希望。 这种希望沐天波并不陌生,曾几何他也认为到大明大势已去,已经到了无可挽救的地步,但是他还是暗自发誓要以身殉国,与大明共存亡,没有了大明皇帝,那里还有沐国公,沐国公是大明的沐国公,是万万不能降清的,毕竟沐家世受大明恩典,沐家的祖上是高皇帝的义子,无论如何,都不能像其它的国公一般屈膝降清。也正是怀揣着这一信念他才会将自己那的儿子全都入赘给了当地的土司家,这也是他的自私的想法,他是大明的沐国公,需要与国共存亡,但他的儿子却还没有袭爵,他想籍此来为沐家留下一丝香火。 但是现在,局势的发展远远超出他的意料,曾经让人绝望的局势,一下朝着于大明有利的方向发展起来,也正因如此,曾经绝望的要以身殉国的他,对于未来同样也是满怀着希望。 希望! 对于身陷绝境中的人们来说,每一线希望,他们都不会错过,陷于绝境之中的人们渴望着希望,那怕那希望是渺茫的,但是现在这希望却是实实在在的,是能够振奋人心的。 但是在看到希望的同时,身处异域、为人软禁的现实却是不可改变的。 现在怎么才能离开此地?重新回到大明治下? 眉头略微一蹙,看不到任何离开此处希望的沐天波,自然想到当初与邓凯等人商量带皇上、太子逃出此地,前往李定国营中,只是,这里位于缅甸腹地,即便是逃离此事,又能如何? 不能再等下去了! 从当初的绝望,到现在看到希望的沐天波,心知,以现在的局势,每在缅甸多呆一日,皇上的安危便凶险一分,万一要是缅甸与清虏勾结又该怎么办。 “不能再等下去了,无论如何都要尽快离开此地!” 立即在心底暗自打定主意,然后朝着侍卫都督邓凯所住的那间简陋草房走去。 当初刚刚避入缅甸来到阿瓦的时候,缅人曾强行把这批南明人员不分男女老幼分别安插于附近各村民家看管,一家一人,禁止往来。这批南明人士顷刻之间妻离子散,家产荡尽不说,还失去了人身自由。直到几个月后,缅甸当局才把永历帝及其随从由井梗移到原陆路人马到达的阿瓦城隔河相望的地方,用竹子围造了一座城,里面建草房十间作为永历帝的住所,其他随行官员人等自行构房居住,而邓凯的草房同样也是他自己与锦衣卫一同搭建的。 低矮的草房高不过丈许,除了挑高离地一尺的之外,这草屋顶多也就是勉强住人罢了,不过对于身处异域的他们来说,自然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毕竟这里是缅人的地盘。 人还没到草房,沐天波就闻到一股浓浓的药草味,这是几天前为因为缅人进奉新稻谷,皇上命先发给官员中穷困者,而马吉翔却私下都拿走了,然后分给他的亲信。身为都督同知的邓凯在朝上说:“老贼生死未知,尚欲营私升耶?”结果为马吉翔令仆人殴打他,将其脚打残了。这药草味显然是为治腿伤时熬药的味道。 在刚靠近那草屋时,沐天波便听到屋中有人在说话,似乎有人正在拜访邓凯。原本想待那人离开再来的沐天波,刚欲转身,便隐约听到屋里的话声。 “邓都督,您是大明的忠臣,现在,必须痛下决心,若是不能将皇上、太子自缅人之手救出,且不说,皇上、太子于缅人之手,大军只能坐视朝廷为其挟持不说,若是缅人暗藏祸心,将皇上、太子献予清虏,到时候,大明又谈何中兴?” 这人是谁? 听着房中的话语,本意离开的沐天波便止住脚,这人和他想到一块去了。 “张军正,非是邓某不愿助你,而是邓某……” 看着张扬峰,神情憔悴的邓凯,认真的打量着他,好一会之后才沉声说道。 “你所持手书虽为晋藩亲笔,但是又却言你是忠义军军正司军正,为大明江淮经略使派遣,来此是为迎回圣驾,除此之外,却全无其它任何凭证,你让邓某焉敢信你?” 打量着眼前这个年青人,邓凯不是不愿意相信这人的身份,而是他的身份委实太过离奇,他居然是从江南过来的,而且不是受郑成功派遣,这又岂能不让人怀疑? 江淮经略使! 听到这个名称,沐天波不禁啊了一声,身为“征南将军”的他在西南所享有的威信,绝不是朝中其它官员所能理解,即便是现在寄人篱下,大多数缅人仍然对其极为尊重,也正因如此,总会有一些缅人主动向他提供消息。就像他之所以下定决心,带皇上、太子离开此时,正是因为现在缅人自顾不暇,北边李定国、白文选两人枕戈待旦,随时都有可能挥师再度南下索回朝廷,而在南方,数万大明水师已经占据南部数百里沿海之地,并且四处招抚土人头领,而那大明水师正是由江淮经略使派到缅甸来的。 现在,因为这个消息尚未证实,他自然没有上禀皇上,而本就于家中养伤的邓凯自然是无从得知。 这会听到屋中这人是江淮经略使派遣,联系到南方的由其派遣过来的大明水师,沐天波连忙推门走了进去,看着躺于床上的邓凯,他的眼睛盯着其床边的一身汉人打扮的青年问道。 “你说你是受江淮经略使所派?” 沐天波之所以会如此激动,是因为那通风报信的缅人说的非常清楚,那数万大明水师正是受江淮经略使的派遣。尽管在此之前,从未曾知道大明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江淮经略使,但是心知这应该是郑成功封赏官职的他,还是选择了相信这个消息,毕竟过来的水师。如果说是从陆路过来的,他或许还会怀疑那些人的身份,但那是从海路不远万里过来的,除了大明,谁还会有那样的水师。 邓凯一见沐天波进了屋,急忙就欲起身行礼,而沐天波连忙扶起他说道。 “邓都督,你有伤在身,无需多礼。” 随后他便看着张扬峰,又一次问道。 “你当真是受江淮经略使所派?” 这会他甚至都没有注意到他的语气显得有些激动,之所以如此激动,完全是因为这人的到来证实了他刚刚得知的消息。 “在下见过黔国公!” 先行了一礼,张扬峰才答道。 “在下是大明江淮经略使麾下忠义军军正司军正张扬峰,奉朱经略之命,来此联络朝廷!” 又一次,张扬峰向眼前这位沐国公介绍着他的身份,只不过,对于永历朝廷来说,他并没有任何信物可以作为凭证。或者说没有朝廷给予的凭证,毕竟朱明忠并不是朝廷委任的官员。 “公爷,这人虽有晋王手书,但是,这江淮经略……” 虽说对于江淮经略使,邓凯现也有些许耳闻,但也就局限于“郑延平麾下江淮经略使败达素十万大军”,也就仅限于此了,毕竟相隔数千里,消息断绝之下,即便是这样的消息,也是靠着各种小道消息方才得知,甚至若不是因为荷兰商人带来类似的消息,他们还会怀疑这一消息的真实性。 最终证实这个消息的,正是在阿瓦经商的荷兰商人,只不过,那些荷兰商人也是在巴达维亚从其它商人那里得知,仅仅只知道郑延平麾下有一位非常历害的将军,击败了满清十万大军。至于那位将军叫什么、姓什么,便不再怎么了解。 现在听到朱明忠这个名字时,沐天波的神情随之一正。 明忠、明忠,好名字! 见邓凯于一旁劝阻,沐天波便立即出声说道。 “邓都督,既然张军正不远万里来此,自然是奉了朱经略的军命,虽说朝廷与江淮远隔万里,可莫说朱经略是我大明之臣,即便是张军正这样的义士前来助我,又焉能不信其?” 说话间,沐天波对张扬峰的态度更是越显亲近起来,仔细询问了一些事情之后,尽管无法确定对方的身份,但是沐天波仍然愿意相信这个人,必定不是满清的探子。 “这么说来,朱经略本是郑延平麾下将领了。” 几经询问之后,沐天波终于确定了一件事——眼前这个人很有可能是江淮经略使派来的人,再结合南方的消息,对此更是深信不疑了。 对于沐天波来说,他或许并不了解那位江准经略使,但是从张扬峰的口中,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功高盖主! 作为郑成功麾下的将领,朱明忠并不是其亲信,而是在江阴才投奔郑成功的“外人”,经过数次血战,为大明立下了汗马功劳,才被封为江北经略使,甚至就是这江北经略使,也不过是被郑成功所逼,如此才孤军北伐江北,凭着运气和将士用命夺取了江北,在江淮之间打下一番天地。 朱明忠为什么会不远万里派遣大军前来迎驾? 往好了说,他是大明忠臣,可往另一方面说,他是不想再为郑成功所制! “……虽说现在满清酋首领兵数十万威胁江北,大有随时南下之势,但其又焉是我家经略的对手,我忠义军以数万新兵既可败达素十万精兵,如今经略练兵年余,精兵数十万,莫说是福临小儿,即便是多尔衮再世,又岂是经略的对手?” 神情得意的向沐天波介绍着江南的形势,为经略使张目的同时,张扬峰又说道。 “所以,经略才会派遣在下往西南,一来是为联络朝廷,二来则是为迎回圣驾,以为将来北伐计。” 为将来北伐计! 若是换成其它人,怕这会已经是心情激荡了,但沐天波却看着他反问道。 “那不知,张军正准备如何把我等君臣带出此地?” 章节目录 第278章 营救(求月票,求支持) 笔趣阁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河水悄无声息的流淌着,在河边的城寨中,显得很是静寂,手无寸铁的锦衣卫在那里城寨里巡视着,维持着大明朝廷最后的体统与尊严。 在城寨中央的那间亮着油灯的竹屋内,置身于屋边的朱由榔,这位大明帝国的国君,也是大明抵抗满清入侵的象征,此时背对着他们二人,那神情显得很是凝重。 “难道不能把太后、皇后他们一同带走,非得将她们抛弃于此吗?” 朱由榔的话声不大,从沐天波求见,告诉他将要带其离开此地起,他整个人便处于一阵阵纠结之中。 且不说将这朝中千余人抛弃于此,即便是太后、皇后她们也要尽数抛弃于缅人之手,只能带走他与太子。 “皇上,非是不愿,而是不能,今日我等身陷缅人软禁之中,若是人多只恐难保皇上、太子安危!” 沐天波鞠着身,他的声音同样不大,但却非常坚定,他甚至已经打定了主意,如果皇上实在不愿的话,他就会带太子一同离开此地,到时候,大明就还有一切希望。 现在他甚至后悔当初入缅之前,他没有坚持最初的想法,当时他曾与国舅王维恭、典玺李崇贵等商量说:皇上入缅,我们应该保着太子进入茶山,这样既可以调度诸营,而且可以使缅人有所忌惮,何况这对我们而言也是很重要的。但是最终因为皇后不同意这个意见,最终也没能实行。 现在沐天波已经打定主意,即便是皇后反对,到时候,他也会坚持把太子带走,只有如此,才能让缅人投鼠忌器。 “可,可太后与皇后……” 永历看着沐天波,试图劝说他同意,携太后、皇后一同离开。当初磨盘山大战前,虽说清军尚不能威胁朝廷,可是他已经吓丧了胆。当时马吉翔、李国泰拥簇着永历帝登上缅甸客船,不仅随从文武官还有不少人船只没有着落,连太后和东宫都没人料理。永历帝匆匆坐船开行后,太后大怒道:“皇帝此时未至颠沛,即不顾亲娘耶?”如此朱由榔等才停泊了两天,到初六日水路人员草草准备就绪,陆续开船南下。 现在,他之所以会显得有如此纠结,难以做下决定,与其说是顾忌太后与皇后,倒不如说是他害怕离开大队人马之后,那未知的命运。 “皇上,现在晋藩、巩藩已领兵数万,随时准备南下攻取阿瓦,而朱经略所派遣数万水师已经占据河口一带,并广封土官,如今缅人已经处于内外交困之中,若是其狗急跳墙跳墙,只恐到时候会陷皇上于危险之中,正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现在皇上只管离开此地,只要皇上和太子离开缅人掌握,到时候,南北两路大军水陆齐出,缅人又焉敢伤及太后、皇后丝毫?” 沐天波的这番话,听在朱由榔的耳中,只让原本就有些犹豫的他,顿时一阵心动,可难免仍然有些担心,于是便说道。 “且不说将太后留于此事,陷朕于不孝,便是将朝中众臣留于此地,朕又焉能忍心……” 不待朱由榔把话说完,沐天波便猛的一咬牙说道。 “皇上,若是皇上愿意与太子离开此地,臣愿意留于此地,以保太后、皇后以及朝中诸公安危!” 作为征南将军的沐天波,于西南诸夷的眼中,甚至比明皇还要尊崇,也正因如此,当他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朱由榔自然愿意相信,只要沐天波在这里,缅人断不会对太后、皇后以及朝中诸公动手。 但想到沐天波为了保全朝廷而甘愿自陷险境,朱由榔不禁有些感动的握着他的手说道。 “国公,如此,便、便有劳国公……” 紧握着沐天波的手,朱由榔想到当年孙可望再次向大明投降,贵州失而复得,在云南大明国都内的文武官员都得到了加官进爵,只有沐天波以世受皇恩,无以报答朝廷,不敢再接受新的加封为由推辞掉了。 如此忠心耿耿的臣子又有几人? 在朱由榔感叹的时候,沐天波又说道。 “皇上,这次若是皇上回到南都,一定要想办法笼络朱明忠。” 沐天波之所以如此郑重其事地提及此事,是因为他知道,这次皇上离开缅甸之后,身边并没有任何亲信,可以说是孤身一人。 “哦?” 朱由榔点点头应道。 “这个朕自然是知道,毕竟朱明忠有功于我大明,无论如何,朕都不会亏待他的,” 在朱由榔看来,何止是不能亏待,若是能够平安的返回南京。即便是将朱明忠封王又有何妨? 这颠沛流离,寄人篱下的日子,他早就过够了。 “皇上,不仅仅是因为朱明忠有功于我大明,是因为皇上到了南京之后必须要依靠他,必须要扶持他!” 看着皇上。沐天波认真的解释道。 “现在延平王北伐业已收复江南,虽说延平王和张苍水都是我大明的忠臣,可是他们毕竟心在唐藩,鲁藩,对皇上总还有那么几分保留……一旦皇上回到了南京,到时候能够祝皇上一臂之力的也就只有朱明忠了。” 出身于皇家的朱由榔被沐天波这么一提醒,自然也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是担心郑延平和张苍水两个人,但仍然有些不解地问道。 “可朱明忠不是延平王的下属吗?” “皇上所言极是,但是既然朱明忠不远万里派人前来迎驾,就说明他心在皇上这里,皇上,只需要对其加以招揽,施恩予他,必定可收此人之心。况且……” 看着似有所悟的皇上,沐天波又继续说道。 “现在江南的形式到底是什么样子。还是不大清楚,他朱明忠不远万里,派人前来迎驾。自然是想在皇上面前有所表现。皇上只管给他加官进爵,尽量维持他们三人平衡,大明中兴也就指日可待了。” 沐天波的提醒让朱由榔生意为然的点点头。他知道其为什么会有这番叮嘱,只要他能够利用朱明忠的支持,在南京恢复朝廷的威望,不出数年,待到朝廷的威望恢复之时,他这个皇上也就坐稳江山了。 可是现在,他必须要依靠这三个人! “多谢沐卿家!朕知道怎么做。只是辛苦沐卿家了!” 又一次,朱由榔对沐天波微微施礼,他知道孤身一人留在这里可能会面对什么,他一个人留在这里,甚至可能会有性命危险。 如此这般忠心耿耿的臣子实在太少了! “请皇上放心,只要臣一息尚存,必定保太后,皇后周全!” 沐天波看着皇上说道,随后他又叮嘱着皇上一定要注意保密,万万不能让其他人知道此事。随后才离开皇上的住处,着手为送出皇上做一些准备, 夜愈静寂,江水茫茫,数艘小船于缓缓于那江中划动着,和着那层江面上的薄雾,几乎很难引起他人的注意,而船上那些一身缅人打扮的船夫,无不是身怀利刃,非但如此,他们每人还背着两杆双管自生火铳。 轻轻划动的船只很快便靠近了河岸,在靠近河岸的时候,一个个身影从船上似灵猫般跳到岸上,一双双眼睛直盯着不远处的一处哨卡,那是缅人的哨卡,几根牛油火把映亮着哨卡,不过卡上的缅兵似乎已经睡着了,以至于在那些黑影靠近时,他们仍然没有什么反应。 拄着长枪的缅兵,虽然站在那里,可是头却耷拉着,那鼻间更是发出些许呼噜声。而哨卡上其它的缅兵大抵上也是酣睡之中,而那个站在那的缅兵,在被捂着嘴的瞬间,甚至都没有反应,匕首便刺进了他脖颈,人便软软的倒了下去。 那些在睡梦中的缅兵并没有注意到,十几个身影从周围的草丛中穿出,然后迅速朝着他们逼近,一但接近他们的身边,这些人手中的匕首就会猛的刺进他们的脖颈。 “清理完毕!” 确定哨卡上的缅兵都被杀死之后,李乐便冲着草丛中学起了鸟叫,很快又有十几条身影从草丛中跳出,不过他们并不是朝着哨卡的方向,而是朝着城寨的竹墙走去。 置身于竹墙后的张峰扬听着墙外传来的鸟鸣,他连忙推开已经被锯开的竹墙,然后冲着一座草屋摆了摆手,而那草屋中的几人瞧见之后,连忙走了出去,尽管邓凯的腿断了,但是他仍然撑着拐杖,护送上皇上与太子,还有典玺太监李国用,以及两名锦衣卫,除此之外,再无其它人。 因为人少,所以行动非常迅速,在皇上与太子一行人出寨之后,在墙外接应的肖新任便立即让下属护送着他们离开此地,但是就在这时,他却看到有两人留了下来。 “快点,国公!” 张峰扬看着墙边的沐天波,急声说道。 “再不走便来不急了!” “张军正,沐某世受国恩,不可谓之不重,今日皇上、太子虽离开此地,可太皇、皇后以及朝中诸公却仍留于此,沐某又焉能只身离开?自此之后,皇上、太子的安危,就拜托张军正了!” 沐天波冲着张峰扬施了一礼,在对方的诧异中又说道。 “张军正,虽说沐某未曾见过朱经略,可朱经略能不远万里派遣尔等前来迎驾,如此可见其忠,明忠、明忠,既是大明之忠义之士……” 感叹之余,沐天波朝着北方看了一眼,随后叹道。 “还请张军正转达沐某对朱经略之感激,待到他日大明天下得复之时,沐某再当面向朱经略道谢!今日还请张军正速速护送皇上、太子离开此地,只要沐某在此,想为缅人定还有所忌惮。” 看着决心已下的沐天波,心知他留在这里是想以自身保全太后、皇后以及朝中诸人的张峰扬,目中顿时闪动出些许景仰之色,若是换成其它人,恐怕这会早都已经急不可待的想要离开了,又怎么可能置自己于险境之中,只为保全其它人。 “国公高义!” 除了这四个字外,张峰扬已经说不出其它任何话语,而一旁的肖新任看着沐天波时,同样也是一副敬重之色。在这一瞬间,与沐天波的第一次谋面,这位国公就赢得了他的尊重。 “请国公保重!” 右手与胸前轻击,平伸行礼的同时,肖新任轻语道,他得到的命令非常简单,就是护送皇上、太子离开阿瓦,平安抵达平南城,至于其它人……并不是他的任务。 冲着张峰扬抱拳搭了一礼,邓凯笑呵呵的说道。 “张军正,皇上太子就拜托你们了,邓某现在不过只是个跛子,便不拖累你们了!” 在这一瞬间,面对他们两人的嘱托,张峰扬所感受到的是一种从未曾有过的信任,他的眼睛一热,抱拳应道。 “请国公、都督放心,只要在下一息尚存,必保皇上、太子无无虑!” 这是一个承诺,对于张峰扬来说,这个承诺不仅仅是在前往平南城的路上,同样也是在接下来的时候,他都会用性命去保护皇上与太子两人。他是军正司的军正,同样也是大明的臣子,效忠皇上,那是理所当然的。 一行人上船之后,船很快便离开河岸,不过只是片刻功夫,就隐于河上的那层水雾之中,这十几艘满载着米谷的小船,就这么顺江而下,至于船上的那些人瞧起来与普通的缅人船夫并没有丝毫的分别,甚至就连同朱由榔父子,这会也脱去了身上的汉家衣裳,完全是一副缅人打扮。 而此时的,朱由榔那双眼睛里对于未来,更是满怀着期待,他知道,只要能够于此逃出生天,他便能从此摆脱寄人篱下的屈辱生活,到时候,他仍然是大明国君。 在朱由榔憧憬着未来的生活时,在另一艘船上,张峰扬看着肖新任说道。 “其实,刚才你应该把国公驾上船的,你不知道,于西南,沐家的威望之高,绝非寻常人所能相比,若是有他相助,这西南局势必将为之一变。” 张峰扬的话让肖新任摇头说道。 “张军正,你没看到吗?沐公爷已经做出了他的选择,若是他不这么做,你觉得皇上,皇上会这么轻易的放下众人离开此地吗?沐公爷之所以留于此地,正是因为沐家于西南的地位,才希望以自己让缅甸投鼠忌器,从而保护太后、皇后以及朝中诸公的安全,若是我强行驾沐公爷离开此地,岂不正是陷公爷于不义之中?” 想到国公以牺牲自己作为代价换皇上太子平安离开,肖新任先是叹口气,而后又说道。 “现在,我们已经离开阿瓦了,不知张军正准备在什么地方下船?” 肖新任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一半,接下来就是将其平安的送到南方河口处的平南城,至于张峰扬,他还有他的任务需要去完成。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任务,对于军正司的军正来说,他们潜伏于敌后,总有各自的使命,在得知了沐天波没有离开阿瓦,反而选择留下来一保护太后和皇后以及朝中大臣的周全之后。李天林的眉头一皱,神色变得凝重起来。 他们所营救的目标最重要的就是皇上和沐天波,皇上是大明的旗帜,无论如何,都必须要保全这面旗帜。而沐天波在西南的影响力,同样也是经略所需要的,至于那些朝中的大臣,根本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但是现在沐天波却选择留了下来。这就让李天林觉得事情有些难办了,毕竟,他的任务还没有完成,除了营救皇上之外,他还有一个任务。而且这个任务可以说非常之重要。 “现在这件事可就难办了啊。” 李天林一边自言自语着,一边手指蘸着茶水在书桌上写着什么,那眉头越皱越紧,神色也越来越严肃。 “难办啊!” 确实非常难办,如果沐天波没有留在这里的话,那么这个任务就在简单不过。但是现在两个任务之间却产生了冲突。这就让李天林一时难以抉择。 日怎么样才能够同时完成两个任务。这显然是个难题,坐在椅上,越想越觉得难办的李天林,最后甚至变得有些烦躁起来,更是不断地抱怨道。 “真亏你还是军正司的军正,难道就不知道什么才是任务吗?就不知道任何时候都要以任务为重吗?他不愿意走你就不能把他打晕了带走吗?” 因为无法完成任务而变得有些烦躁的李天林,一边抱怨着,一边暗自给自己鼓着劲儿。 “实在不行,实在不行,就,就……” 壮士断臂! 李天林的脑海中不由自主的浮现出这样的念头,对于他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任务,就是如何完成任务。 暗自在心底反复权衡这其中的利弊得失,最后,李天林的眉头又是一挑,自言自语道。 “要不然还可以想想其他的法子……” 心里这么念叨着,李天林的目光不由得朝着北方看去,然后暗自思索道。 “要是能计划好的话,倒不是没有可能。就是不知道现在李定国到了什么地方了?” 章节目录 第279章 绝域行 (第一更,求月票) 笔趣阁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树木参天,茂密绵延的雨林之中,纵是白日,也是伸手不见五指,见不到丝毫阳光,纵是有些许光线透过枝叶映入林中,也是断断续续的。 而在这昏暗、潮湿的雨林之中,一只形似乞丐的队伍正奋力的在树木之间穿行着,这支队伍没有打出旗帜,但从发式装束上却使人认出是大明的军队。 李定国亲自率领的这支军队开进缅甸的莽莽雨林之中已经近一个月了,为了出奇制胜,这一次他并没有沿着河道一路南下,而是在当地土人向导的引领下,一头扎进了茫茫的丛林。 在进入雨林的第一天,两万五千大军就这么沿着雨林间的一条土人打猎时和马帮经商走出的一条羊肠小道蜿蜒而上,虽说道路艰难,难以行走,但总得还说却还算顺利。从第二天开始,进入了这片莽莽雨林之中,放眼望去尽是参天古树,巨大的树冠使得的林中更是不见天日。大军一进入这个阴霾潮湿的环境,各种物体腐烂后散发出来的气味就扑面而来,只令人觉得恶心,甚至几欲窒息,加之这头顶上数不清的猴子,发出纷乱的叫声,更是只叫人心头发悚!而这地上满地都是厚厚的落叶,走在上面如同行走在软软的,看似没有什么异状。可过不多久,军中诸人便立即生如一种有如履薄冰的感觉,甚至所有人都变得战战兢兢起来,因为往往有一些深坑、沼泽都被这些落叶覆盖,行人一但坠入其中,便极有可能丢去性命。 这雨林之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即便是这军中的那些土人兵卒,同样也是小心翼翼的,不敢有丝毫懈怠。而对于军中的汉人来说,很少会有人真正理解大森林的可怕,更对这片茂密森林的恐怖更是超出他们的想像。 为了能够迎回圣驾,李定国率领着两万余精锐,就这么直接闯入了这片原始雨林之中,而雨森之中那暗无天日的环境,真叫让人望而生畏。一棵棵参天大树密集地挡住去路,丛生的杂草、藤条更是绊得人几乎寸步难行,以至于不得不派出土人兵丁,于前方用砍刀开路。而在这雨林中更是不时传来各种禽兽哀鸣嚎叫,直叫人心魂纷乱。好在这不是几个人,几十人、几百人的商队,而是一支浩浩荡荡的数万人大军,才不至于被这样的环境所吓倒,虽然行走缓慢,队伍却在披荆斩棘地不断向前行进。 磨盘山一战后,虽说李定国损失惨重,但是现在已经恢复了一些元气,再加上通过招安头人,征召了不少土人于军中,相经于汉人,这些土人更了解雨林,现在他们则充当大军的先头部队,在前面担负起了“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任务,这些手持砍刀的土人兵丁一路上披荆斩棘,为大军开出一条真正的的道路,这是一条“前人所未走过”的路。 甚至他们每走一步,都是人们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在过悬崖的时候,他们还需要用藤条架设扶手,以免坠入万丈深渊。而在过沟壑的时候,同样也需要砍伐树树,在其中架设木桥,甚至需要打造木筏,以渡过挡路的河流。 而更为恼人的是,现在正值雨季,所以大军进山不过几日,这倾盆大雨就铺天盖地而来。缅甸的雨季飘泼大雨下起来就没完没了,天空好像被人戳了个大窟窿似的,雨水从这个大窟窿里一刻不停地倾泻下来。 几乎每天都是从明下到昏,从昏下到晨,一整个天都是下个不停,成天都是雨,若是有何不同,也就是大雨转中雨、转小雨,再转大雨……如此这般周而复始,让人看不到丝毫尽头。 而在旱季可以行走的山沟,这会更是被雨水变成小河,因此过沟也必须架桥。但因为山沟之中水势湍急,架桥着实不易,往往那木桥不过只是刚刚架起来,就被急流冲垮,所以行军之慢,出乎任何人所预料,往往每天行进不过十数里。 可就这样,大军仍然在一路朝着阿瓦的方向开进。在刚刚进入雨林的时候,头几天大家只以为这雨林中猛兽毒蛇之类的东西看成威胁,所以将士们都警惕着,防备遭到猛兽的突然攻击。 其实雨林中的动物大抵上都在部队入林时发出的嘈杂响中受到惊吓,早已经远避于远处的山林之中,而不会与大部队有丝毫接触了。顶多也就是在夜晚的时候,将士们才会发现周围不时闪烁着野兽那让人发悸发的或红或绿目光,对着他们虎视耽耽的,大有一副随时准备叼走他们的意思。 因为将士们的注意力都在猛兽的身上,对于那些爬在树上的蚂蚁反倒是掉以轻心了,甚至他们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些蚂蚁。偶尔的他们也发现沿途的树下有一堆堆白骨,这对于他们来说,并不是什么可怕之物,既然在这雨林之中有飞禽走兽出没,那么有白骨也是很自然的事。 但却没有人注意到一个问题:只见白骨而不见动物的尸体——哪怕是腐烂的,甚至些许皮毛。这些东西都到那里去了? 其实与这些细小的虫蚁相比,这雨林中的洪水猛兽甚至不值一提了。密林能挡住阳光,却挡不住雨水,将士们脚下注起了水坑,蚂磺飘浮出来了。因为所有人都是赤脚草鞋,所以蚂蟥便叮咬赤脚,大家的注意力被环境所分散,而且蚂蟥咬人的时候实际上并不痛,所以往往不会被他们发现,即使为人们发现了,也不能拍打,因为蚂蟥经拍打或拉拽断了身子,它的头钻进皮肉,并在人们休内继续繁殖,进一步为害人体。尽管那些土人兵卒告诉他们,蚂蟥咬人不能拍打,要用火炭烧,可可烧的速度却赶不上蚂蟥的叮咬的速度,甚至他们的身上被叮满蚂蟥,他们只得一边走,一边用燃烧的炭火烧着腿上的蚂蟥!在身上留下一片片血迹,这是一条血路,名副其实的血路。 数万人大部队行军作战声势浩大,但进入浩瀚的原始雨林之后,却仿佛似进入了无边无际的汪洋大海,甚至连一条浪花都掀不起来。 进入深山野林的第十天,李定国就感觉到情况有点不妙。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现在白文选于水路沿河南下,吸引缅军的注意,而他则率领大军,一路南下,以直取阿瓦,现在他只有一个心愿:那就是早点走出这片森林,否则,在这里再呆下去了,部队非出乱子不行。 再这么呆下去,不等缅人过来,雨林就会把大家都吃了! 出发之前,李定国的担忧就很快应验了。没过多久,队伍开始出现病号,也开始有了落伍的将士,在这样的环境中落伍,几乎就等于死亡。在大雨中日夜行军,加上身心疲惫,所以人很容易衰弱,尤其是被蚊虫叮咬后,感染上“瘟症”的人也就是越来越多,死亡的人数更是日益增多,从每天的几个人增加到十几人、甚至几十人以至于最后达到上百人。由于药物缺乏,许多将士拉着肚子发着高烧,不过几天后便死去。 而更为残忍的事情更是不断的接踵而来,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那些病号没有人肯去抬了。而在这个时候更有的人提出“这个时候好人都还说不准,病号哪能活着走出去。”于是那些病号就被弃置于一旁。而他们中的不少人还能挣扎,于是便柱着一根棍子在一旁追随队伍,那些不能动的有的则在地上滚爬,在那里哀嚎着。 “兄弟!兄弟!不要扔下我!不要丢下我!” 他们更是不断的用乡音呼唤着老乡试图得到老乡的帮助,因为谁都知道,在这种环境里,掉队即是死亡,何况有病呢? 但这个时候,大家都在自保,所有人都选择了沉默。 到最后,甚至死人的事已经不能够再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了。因为在行军路线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病号,越来越多的人死了。 更惨的是雨林中那些原本看似不起眼的蚂蚁和不知名的爬虫,开始向倒毙者进攻,甚至还有一些一息尚存的病号,也成了它们口中的美食,一个人靠在树边或者倒地上,不过只是一两个时辰,就会化成一堆白骨!而那白骨上甚至不见丝毫血肉…… 面对这样的惨状,作为统帅的李定国更是心急如焚,他甚至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陷入满清的陷阱之中,那个张峰扬是不是满清的死间,因为他意识到他的队伍进入了没有敌人的战场。这个见不到敌人的战场,很有可能会把所有人都吃掉! 而想要从这片看不到敌人的战场上挣脱出来的方法,并不是杀尽敌人,而是加紧行军,尽可能快的走出这片不见天日的密林,为了能够尽快离开此地,负责开路的千总因为开路过慢,接连被李定国斩了四五个,如此一来,在性命的威胁下,队伍的行进速度总算加快了一些。 章节目录 第280章 心乱(第二更,求月票) 笔趣阁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尽管在官长们的督促下队伍的行军速度加快了些许,但是这茫茫雨林就像是看不到尽头似的,似乎永远也走不出去,似乎所有人都要被困死在这片莽莽雨林之中。 夜深了,在军官的命令下这些走了一天的兵丁开始在雨林之中的一片草甸之中宿营,这一片草甸是雨林中难得的一片没有积水的地方。人们升起起了篝火,那火光忽明忽暗,好像一个患了肺唠的人那里很不通畅地呼吸着似的。 因为正是雨季,用来升火的树枝是潮湿的,这些树枝在火焰中冒着白色的烟雾与泡沫,发出“咝咝”的响声,腾起大团烟雾,烟雾和着呛人的气味在这片谷间的草甸地弥漫开来。 而此时,这千百年来寂静非常的山谷里已经热闹了起来,到处都是人喧马嘶,好不热闹!甚至就连大象也发出几声嘶鸣! 兵丁们七手八脚地从骡马上卸下粮草,将身上的兵器装备一并卸下!然后疲惫不堪的他们便如一团软泥似的瘫在潮湿的地上。 尽管这支部队是李定国麾下的精锐,但是这支两万五千多人的部队之中,并非只有男人,还有两三千妇人,他们是官兵的家眷她们同样也要随军一起行动,如果留在原地的话,很有可能会落入清军之手。当疲累的男人们凑着火堆旁在那里抽着烟袋用烟叶驱赶着蚊虫,并不时的低声说着话的时候,那些女人和孩子们已经开始忙活了起来,在军中,没有任何人是吃闲饭的,如果吃闲饭的话,就会被丢于一旁。 妇人们在那里的烧着饭,而孩子们则在寻找着野菜等可以食物的东西,对于这支军队来说,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以野菜为食的生活,贫苦的生活使得他们必须要尽可能的用野菜充饥,用野菜代替米粮,在孩子们找来野菜蘑菇之后。女人们就将这些野菜通通都到进锅中,与大米一起煮了起来。 一口口铁锅里,那野菜蘑菇占了一大半的稀粥向空气中散发出诱人的香气,馋得一帮娃娃们围着锅打着转,并且不住的流着口水。对于孩子们来说,他们自然不知道大人的烦恼,相比与其他他们更渴望着这锅里的稀粥,毕竟他们和大人一样,也在这深山老林中走了一天早就累坏了,也饿坏了。 篝火的火光在人们的脸上跳跃着,投下许多阴影,而人们的脸上的却带着些愁容! 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披着一件衣裳坐在火堆旁的李定国,下巴上的胡子乱成一团,此时的他看起来哪里还有丝毫王爷的样子,看上去倒像是个肮脏的兵丁,至少与普通的兵丁并没有多少区别。其实在大多数时候,他都是这么一副普通士兵打扮。他既不贪财,也不好色,可以说是明军将领中的异类。而且爱兵如子。也正因如此,士兵才愿意在这种绝域之中,追随着他。 任何人都看得出来,晋王的心情极为恶劣,除了卫兵跟在他身边,其余人都悄悄躲开,不敢轻易打搅他,生怕惹恼了他。 热气腾腾的稀粥送来了,可是李定国根本没动,顺手就放在火堆边上。他的紧皱着眉头,此时的他满面的惆怅,手里拿着一根树枝在地上地划来划去,边画边喃喃自语,不时气恼的用树枝砸着地,转而又画开了。 他就这样坐在篝火边,眉头紧锁着,他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自己是不是上当了,是不是上了张峰扬的当,也许是因为大家都知道他正在气头上,所以压根就没有人敢劝他先吃饭。 “休要让我再见到你,若不是然,不杀你,焉能泄本王心头之恨。” 就在李定国这么寻思着的时候,突然,不远的树林里传来马匹的嘶叫声,接着又有人的惨叫,然后的那些原本在火堆旁抽着烟的男人们,甚至都没有也没来得及扔掉手中的烟袋,便连滚带爬的抓过脚边的兵器,然后警惕地望着树林,那些女人们更象是炸了窝的马蜂一样,“轰”的一声四散开来,然后不断的呼喊着孩子的名字,其中难免还有孩子凄厉的哭声,整个营地顿时一阵大乱! 原本就是心恼不已经的李定国腾地一下站起来,然后一甩手将手中的树枝丢进火堆里,那火堆顿时冒起一阵清烟。 看着营中的混乱模样,他立即怒不可遏地叫嚷道。 “怎么回事?是谁敢乱我军营,不要脑袋了吗?” 一会儿,就有人前来报告,野兽袭击了哨兵,咬伤一匹驮马,抓走了一个哨兵。 部队在这样的深山老林之中被野兽袭击,这也是常事,是不可避免的。 面对这种事情,李定国只是无奈的叹了口气,然后半晌无语,良久之后,他才下令增加岗哨,在营地周围多烧一些篝火,毕竟野兽怕火。 随后,李定国又一次坐在火堆旁,那双眼睛中甚至带着些绝望…… 难道,真的所信非人? 一夜过去了,天边慢慢现出一丝白线,天快亮了! 漫长的一夜过去了,不知什么时候起,一场雾在树林里升了起来,雾像是鬼魂似的在雨林里翻滚着,时浓时淡,但有时候却又裂开一道缝,让阳光洒进这片天地之中。 绿色的雨林在阳光的照射下,泛出绿油油的光! 那通红的泥土,是西南特有的红土,与雨林的绿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红与绿,就这么映入人们的视线之中,鲜亮对比,甚至让人觉得有些剌眼。 整整烧了一夜的篝火,这会渐渐地熄灭了,那些休息了一夜的兵丁们醒来之后,然后再一次开始生火,但是四周都是水淋淋的雾气,潮湿的树枝想要烧起来并不容易,不过最终,那火还是被升了起来,女人们再一次忙活着烧起了饭,对于这些兵丁来说,他们每天只能听到早晚两顿饭。这一顿饭吃过之后还不知道下一顿在什么地方?甚至对于其中的一些人来说,都不一定能够吃到下一顿饭。 和昨天晚上吃的野菜米粥不同,因为那些土人兵卒在探路的时候,捉到了几条大蛇,虽说肉并不多,但是和野菜,大米一起煮成粥,却也能让大家伙尝到了一些肉腥,对于那些体弱的士兵来说,这不仅是难得的美味,而且还能够给他们补充一些气血。 即便是作为一军的统帅,李定国昨天也和其它人一样,在篝火呆了一夜,不过他并没有睡下。他就一动不动的坐在篝火,身上顶多也就是多了一件披风,这件破旧的披风已经披了多年了。对于被雾水浸透了的披风,他一点也不在意,眼睛茫然的望着空中飘荡的雾气。 一夜未睡的他这会看起来,整个人更加的憔悴了,那双眼睛里满布着血丝,黑黑的眼窝里,带着一种犹如一头穷途末路的猛兽的眼神,大有一副随时想要吞噬一切的念头! 难道,真的错了? 难道自己真的信错了人? 各种各样的念头在他的心里升腾着,甚至第一次他感觉到了某种恐惧。她害怕因为自己误信他人,导致大军葬身于这片深山老林之中。 而这时卫士们手忙脚乱地给火堆加着柴,不时被浓烟呛得发出咳嗽声。 而对于这一切,他都是一副充耳不闻的样子,只是做在哪里,他的心底,甚至开始后悔起来,后悔为何如此轻易地就上了别人的当。 这时一个人踩着厚厚的枯枝败叶悄无声息地走了过来,将湿树枝拿掉一些,又将火堆拨了一下,俯下身体用力吹火,浓烟腾起,“扑”的一声,红通通的火苗欢快地跳跃起来,终于燃起了熊熊火光。 “王爷,吃饭吧,身体要紧!” 那人端起火堆旁的一碗稀粥递了过来! 李定国抬过头看去,是广昌侯高文贵。而他的身边则站着一个缅人。 缅人? 怎么会有缅人在这儿? 随后他认出了这个缅人。 是张峰扬,这个数月前到他营中的忠义军军正,这会他一身缅人打扮,他的脸上带着一丝笑意。 在见到张峰扬的瞬间,李定国猛的站起身来,在过去的几个中,他一直怀疑此人是满清的奸细,是把他引入这片死地汉奸。 但是就在刚要爆发的时候,看到他脸上的笑容,李定国连忙抱住怒火说道。 “成了?” 李定国,甚至都没有注意到她的语气中带着一些不确定。 “成了!” 张峰扬点点头,笑着回答道。 “那今上现,现在何处?” 李定国甚至朝着广昌侯高文贵的身后看去,怎么没有看到今上。 “回晋王,现在今上已经被护送至南方,我家经略所派遣援军已经占据江口一带,待今上抵达后,即可随舰队一同返回南都!” 什么! 只是瞬间,李定国的心头那刚刚压下去的怒火再一次涌起,他的双眼盯视着张峰扬,怒声问道。 “张军正好手段!” 他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当初眼前这人曾向他许诺会带出皇上,而他南下正是为了接应皇上,可谁曾想,这人却把皇上送去了南方。他不是反对把皇上送到南边,然后经海路返回南都,他之所以恼火,是因为眼前这人愚弄了他。 “好,好……” 接连叫做好,李定国的心底已经升起了杀人的念头,不为其他就为这一路上,葬身于这片深山老林中的弟兄。 晋王的怒声,让张峰扬感受到她内心中的愤怒和杀意,于是紧忙说道。 “王爷千万不要误会,在下之所以未带皇上来此,是因为这一路风险未知,毕竟相比于南下,北上更近,一但缅人发现今上逃脱,必定会严加封锁北上的道路,在下此次北上已经是九死一生,实不能陷今上于险境,所以才会令护送今上南下!再者,在下来此还有一事告知王爷!” 见李定国的目中流露出杀意,张峰扬急忙解释道,不过他的解释却仍然显得有些苍白,不过尽管如此,当他拿出经略使的信后,原本怒气冲冲的李定国,在看过信后还是立即冷静了下来。 看完信之后,李定国看着张峰扬沉声问道。 “这信是何时收到?” 难道是上次他随身携带? “回王爷,信是舰队出发前,经略交予舰队,令交予晋王,我家经略相信晋王必定知道,如何于我大明更为有利!” 尽管不知道信的内容,但是张峰扬从不曾怀疑过经略的计谋,联系到李定国态度的变化,他知道,经略的这封信,肯定是说动了李国定。 “哦!” 默默的点点头,李定国看着他说道。 “信那?” 接过信,李定国就看了起来。那怒火也慢慢的消失了,看完信后,稍作片刻,他才说道。 “好了,你暂且留于我军中,这往南,还要多长时间,才能走出此地?” 尽管这和最初的计划有所出入,但是,只要皇上安全了,就比什么都重要,而且加之张峰扬说,只要五天就能走出雨林,让李定国对于队伍命运的担忧,总算是轻松了不少。 部队又行进了整整七天——大部队行军不比个人,七天后,大部队总算是走出了雨林,看到了一座山寨,既然有了人烟,说明就要走出森林。 唯恐节外生枝的李定国急忙下令部队快速通过,严禁与山民接触。部队历尽千辛万苦,经过近两个月的昼夜行进终于到达平原。随后官兵视线中的是一片片稻田,这里就是缅甸的核心,对于这里李定国并不陌生,之前他曾两次打到这里,以迫使缅人交出永历,这里距缅都阿城不过只有百里。 随后李定国立即下令:就地扎营,队伍休整。然后又命令缅人土官缴纳粮草,与此同时各营的损失人数也陆续报了上来,两个月来,大军在雨林中总共损失了三千六百多人…… 这时已经是永历十四年九月二十六。而于此同时一道檄文飞到阿瓦城的缅甸王宫,李定国命令缅王交出永历帝,否则将挥师大举进攻!到时候整个阿瓦城,必定玉石俱焚、寸草不生! 章节目录 第281章 缅人心思(第一更,求月票) 笔趣阁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明军逼近阿瓦不足百里! 突如其来的消息只使得整个阿瓦城完全陷入前所未有的恐慌之中,这座缅甸的国都顿时陷入了一片混乱,不知多少官吏更是纷纷着其家眷乘船离开此地,向南逃去。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此时缅军主力一路在北方抵挡白文选率领的数万明军,而另一路则由莽白率领向南抵挡明军的北上。如此一来,整个阿瓦城只有不过万余缅军防守。 “这可怎么办?” 面对如同神兵天降的李定国大军,莽达整个人完全处于前所未有的惶恐之中,无论如何,他都没有想到,李定国居然没有像过去一样走水路,而是率领大军穿越缅北的千百年来无人深入的有如绝境般的山林,一路长驱直入直抵阿瓦,这只使得他原本计划在阿瓦城北凭借河川之利抵挡其进攻的想法,完全化为了泡影。 “大王,唯今之计,只有一个办法可让其退兵。” 国相平得达在一旁说道。 “只有让那明皇再次下旨,他们方才会退兵。” 自从明皇避入缅甸以来,李定国、白文选择或单独,或联合,几度逼近阿瓦,要求把永历帝交给他们,而几次都是靠着永历的上谕,方才退兵。现在恐怕只有明皇的上喻可以救他们了。 国相的话语不过一落,一直沉默不语的鲁道(枢密院)黑鲁叨便于一旁冷哼道。 “此计已经用过数次,如今再用,明军又怎么可能相信?” 自从永历避入缅甸以来,缅甸就诱使永历用敕书迫使明军退兵,刚一开始,白文选不明就里,跪接敕书,并立即退兵。数月后,明军再来时,缅甸国王故技重施,又逼永历皇帝下敕书退兵。去年七月一日,白文选再次前来迎驾,缅甸人再次拿出永历皇帝的敕书要明军退兵。这一次白文选誓不奉诏,率军猛攻。缅甸人又使出一计,骗白文选说三天以后就送出永历皇帝一行。白文选以为缅军屡战屡败,必不敢撒谎,为表诚意,退军十里等待。结果缅甸人在这三天时间里加固阿瓦城防,三天后白文选不见缅甸人履约,才知道上了当。再次攻城时,反被击败,只好撤军。 既然上一次尚不能让白文选退兵,更何况是这一次? “那,那又如何是好?” 看着惊慌失措的国王,对于这个侄子黑鲁叨的心底尽是满腹的轻视,在缅甸鲁首等同于枢密院,早在贡榜王朝开始,鲁道就改变了国王总揽大权的体制,不过那个时候是把权力分配给由四位王子组成的枢密院,也就是鲁道,他们同国王一起处理国家大事。这一制度即使是现在仍然推行着,只不过现在的鲁道之中,并非只有王子,还有掸族、孟族以及数名缅人大族的首领,尽管表面上他们在鲁道内享有权力。但是实际上,当年莽应龙将他们引入枢密院,不过只是为了安抚人心,而且掸族、孟族以及数名缅人大族的首领,平时也不可能在阿瓦城,甚至几十年不入枢密院,如此一来,这枢密院仍然是缅族的枢密院。 不过,这同样也导致了现在枢密院的无法改变总揽大权的局面,这恐怕也是先祖莽应龙改革枢密院的原因,所以在大多数时候,因为鲁道大臣无法聚齐,黑鲁叨自然也就成了一个摆设。 “要不,要不然,我们把明皇还给明军?” 莽达的这个提议不过只是刚一提出,那边就有人立即出声反对起来,他们反对的原因非常简单,在这些缅人看来,既便是他们交出了皇帝,仍不能从明军那里获得保证,皇帝及李定国、白文选等人,会心甘情愿,离开缅甸国土,即便愿意,亦未必能做到,毕竟众所周知,现在清军已经占领了云南。想让那些人离开缅甸根本就没有丝毫可能。 在众人的反对声、争论声中,根本就没有争论出一个所以然来,最终只是作出了一个结论,加强阿瓦的城防,同时加强对明皇以及明国朝廷的“保护”,当然,临了,他们并没有忘记从北方调回部队以加强阿瓦的防御。 只不过,当缅军派出上千人,对明国朝廷所住的城寨进行保护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此时永历皇上以及太子,早在半个月前就已经离开此地,这简陋的城寨之中,不过只皇后、宫妃以及朝廷官员而已。 “沐公爷,我的沐公爷,您说,您说,现在,现在可怎么是好?” 马吉翔这位绵衣卫的指挥使,瞧着气定神贤在那里与邓凯下着棋的沐天波,那脸上全是一副惶恐之色。 皇上走了! 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尽管早在数月之前,沐天波便与其它几人策划过此事,不过被他阻止,那些内官也得到了惩罚,可现在,皇上终于还是带着太子离开了此地,甚至就连太后、皇后也丢于此地。 “马指挥使何致如此惊慌?” 下着棋的沐天波甚至连都也没有抬,他只是看着棋盘,似乎其它所有的一切都没有比下棋更重要。 “沐公爷,这,这寨外缅兵齐集,大有一副随时闯入的模样,若是到缅人闯入,到时候太后、皇后以及朝中诸公安危如何保全啊?下官,下官也是担心啊!所以,所以才求沐公爷您拿个主意。” 此时的马吉翔神情中完全没有了过去的跋扈,那语气中尽是讨好之意。换成其它人他绝对不会如此,但是现在,他压根就没有选择。 皇上走了! 这意味着他马吉翔失去了最后的靠山,即便他是锦衣卫指挥使,可现如今这锦衣卫可个个是赤手空拳,身无寸铁。 更为重要是,皇上走了,能让缅人投鼠忌器的也就只有眼前的这位沐公爷了,甚至皇上在这,也要靠沐公爷维持,才能让缅人投鼠忌器。 早在半个月前,在得知皇上离开之后,马吉翔所想到的就是封锁消息,尽管恼怒沐天波的大胆妄为,居然伙同邓凯与外人一同,把皇上、太子交予他人,但深知皇上不在之后,大家伙的性命就只能靠沐天波的他,还是表示了“理解”。 可理解归理解,当初是为了活命,现在他来找沐天波,同样也是为了活命! “若是缅人闯入,意欲杀我,那么本公唯以死报效朝廷,马指挥使身为锦衣卫指挥使,受皇上重恩,想来必定也会以死报效!” 而一旁正与其下着棋的侍卫总兵邓凯,则于笑说道。 “沐公爷所言甚是,到时候,我等作臣子的,唯以死报效尔!” 除此之外再没有其它任何选择! 或许沐天波可以如此选择,但是对于马吉翔来说,但凡有一丝活命的可能,他都要去争取,随后,他立即去拜见太后。在他看来,恐怕只有太后的懿旨,才能够让那沐天波去于缅人沟通,以保护众人安危。 当马吉翔去游说太后的时候,在城寨外不远处,一个人直视着那城寨,他的目光不时的变幻着,他先是摇着头,随后又是叹口气,那神情倒是显得颇为复杂,最后颇是无奈的长叹口气,随后才对身边的人说道。 “今天晚上便动手吧!” 而他的身边则站一位缅人,那缅人的三角眼中带着些许笑意。 “你只管放心,既然我等拿了你的银子,这事件,小人便会漂漂亮亮的给您办成了!”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甚至特意看了一眼身边的这位先生,虽说他的头上戴着竹笠,可是那剃光的鬓角,却清楚的表明着他曾剃发。 “办好这件事,您便是大功一件,到时候,自然朝廷不会忘记你的!” 朝廷是那个朝廷? 恐怕只有说出这句话的人才知道,在说出这番话之后,这人便转身朝着河岸边走去,在临走时又说道。 “另外十万两银子,晚上就会送到你府上。” 十万两银子!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那缅人的三角眼中顿时流露出贪婪之色,他的呼吸甚至变得急促起来,以至于整个人在盯着那城寨的时候,那目光中流露出的只是毒蛇才有神彩。 这时,他的脑海中,那里还会顾忌其它,对于他来说,没有什么比那些银子更为重要的了。不过尽管如此,他还是哼了一声,最后冷笑道。 “这件事,最好还是让其它人去做……” 瞧着已经离去的那人,他暗自冷笑道。 “就姓吴的可以借刀杀人,就以为我就不会借刀杀人吗?” 在说出这番话后,他立即冲着远处的奴仆打了个手势,在奴仆过来后,他便轻声叮嘱了一番,随后,在奴仆离开之后,他瞧着那城寨自言自语道。 “此事,要怪还是怪你们明人自己于我大缅烧杀抢掠,我大缅百姓焉能不为家人报仇……” 当天晚上,就在这城寨中飘落于异域中的大明朝中诸臣刚刚入睡的时候,那边数百名缅人手持刀枪蜂拥入城寨,然后叫嚷着与这城寨之中肆意砍杀起来,文安侯马吉翔等人甚至还未及反抗,就被作乱的缅人乱刀砍死…… 章节目录 第282章 焚城(第二更,求月票) 笔趣阁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黑色的烟升腾着! 黑色的烟雾在天地之间翻滚着,把蓝天白云完全遮挡了起来,即便是那高耸的佛塔,这会也在那里燃烧着,对于那些崇佛的本地土人来说,那佛塔被焚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但是现在佛塔同样也被焚毁了。那佛塔里的佛陀似乎也闭上眼睛,这号称的万佛中心的阿瓦城,此时完全变成了一座鬼域。至于曾经生活在这里的土人,此时大抵上都已经消失了。 这座传说之中万佛之城在昨天夜里被彻底从地图上抹去了,这座被河水环抱的缅甸的国都,此时,只剩下一片片残破的瓦砾堆。而在这一片片的瓦砾废墟之中,原本不知躲避于那里的缅人走了出来,他们浑身漆黑,好似那孤魂野鬼似的行走着,他们无不是绝望的站在瓦砾废墟之中,他们身上的黄色僧袍,无疑是在向人们表明着他们的身份,他们是僧人。 如果,他们不是僧人的话,或许,他们也会死于昨夜的兵乱之中。而此时,这些僧人却像是死人似乎的,他们只是绝望的站在那里,茫然而绝望的看着周围的一切,哪怕不断的有大军从他们的身边走过,他们也仅仅抬一下眼皮,然后就站在那里。 阿瓦城已经变成了一座废墟! 所有的人都死了! 当李定国带大军连夜赶到阿瓦城外的时候,隔着河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宛如地狱般的场景,对于行军打仗数十年的他来说,眼前的这一切他并不陌生。 阿瓦城消失了! 这里的人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其实人并没有消失,既便是已经过去了一夜,但是那江面上还可以看到挤满江面的浮尸,那些尸体就那么在江面上飘浮着,这座缅甸的国都已经消失不在了。 甚至都不需要下发号令。在乘船进入阿瓦城之后,所有上岸的兵卒都是缓缓地停住了脚步,尽管他们曾发誓要让阿瓦城寸草不生,可是他们却没有想到,甚至都不需要他们动手,阿瓦城便被人从这个世上给抹去了。 昨天,正当他们枕戈待旦的随时准备攻下阿瓦的时候,那边就有使者来报,说是前天夜里,缅人背信弃义闯入朝廷所处的城寨,任意砍杀朝中诸公。于是众人立即快马加鞭,连夜行军百里,尽管所有人都知道,也许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晚了,也许朝廷将不复存在了。 正当他们准备把满腔的仇恨发泄到这些缅人的身上时,可是谁曾料想,当李定国领着大军赶到这里之后,他们在这里只看到了一个变成废墟的瓦砾场。 映于他们眼中的不过只是一片屠场!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尽管对于这一幕并不陌生,但是此时李定国仍然急得两眼发红,他立即揪住距离自己最近的一名斥候,大声追问道, “这里到底是回事?朝廷在什么地方?” 缅人的死活与他无关,他只关心朝廷的安危,或许皇上与太子已经离开了此地,但是朝廷诸公仍在,太后、皇后仍在此地。但现在,眼前的这一切,完全颠覆了他的想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阿瓦城没有了! 这里的缅人差不多都被杀尽了。 可是朝廷呢? “晋王、晋王,平阳侯派人来了,平阳侯派人来了……” 就在这时,突然的喊声,让李定国急忙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平阳侯是他派去营救朝廷的先锋,他们比其早几个时辰到达阿瓦。一见到平阳侯派来的人,李定国便急声问道。 “朝廷在那?沐国公在那?” 直到得知沐国公还活着的时候,李定国才算是长松一口气,身于西南的他知道,如果征南将军沐国公死了,他很有可能无法再得到那些土司的支持。 同样的一片废墟,就在阿瓦城的对岸,与另一边不同,这片废墟之外,却站着数以百计的土人兵卒,他们是谁? 待靠近之后,李定国才人下属的口中得知,这些土人兵卒是孟族的土兵,是孟族头领派来保护朝廷的。他们在看到李定国一行的明军到来的时候,立即便让开了道路。 而李定国身边的亲兵则赶紧徒步跟上,然后守护在李定国身边两侧,手按刀柄,全神戒备着以防止这些土兵之中会有刺客突然发难。 可是他显然多虑了,这些土兵看到明军时,那脸上全是一副敬畏状,那里敢有丝毫发难的心思。 在进入城寨中央的时候,李定国才看到手提流星锤坐于那里的沐国公,他就那坐在层前,而在废墟附近大抵都是妇人,只有极少几位内官和官员,甚至就连同锦衣卫也看不到几人。 他们在看到李定国一行的时候,无不是放声大声哭起来。 而沐天波却根本无视李定国的到来,更沒兴趣起身,只是看了他一眼,然后就继续望着废墟发呆,仿佛继续看下去,就能让时光倒流一般。 “沐公爷,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走到沐天波的身边,李定国听着周围那凄惨的哭声,立即问道。 “前天夜里,数百缅人闯入寨中不发一声,便是一通砍杀,我等当初入缅之时,已奉皇命尽弃兵器,所以大家身上都是身无寸铁,面对缅人残杀,只得赤手相搏,当时本公只能拼命护卫中宫安全……” 此时的沐天波神情萎靡,整个人都显得有些沉沦,他的双眼看着远处,语气显得极为平静。 看着坐在那里的沐国公,这会李定国才注意到他的身上尽是血污,而那对祖传的流星锤上,同样也尽是血污。 “后来幸亏孟人头领白山领兵过来救援,我等方才得救,只是可惜朝中诸公,惧惨死于缅人刀下……” 提及朝中诸公惨死时,沐天波的语气颇为平静,倒是没有丝毫波澜,而李定国在听到这番话的时候,眉头微微一挑,倒也没有再问什么,甚至在这一瞬间,他都有种如释重负般的感觉。 曾几何,即便是面临着满清入寇、国家危亡的局面中,这大明朝廷仍然处于“文武之间无法取得统一和协调”的困境之中,以至于即便是他本人,也不得不远离开朝廷,不问朝政,至于大臣们在如何作为皇帝的辅弼问题上同样也处于同样的困境之中。 现在,听到朝中诸臣悉数为缅人所杀的时候,他难免生出了一阵如释重负之感。不过,之所以会生出这种感觉,是因为皇上不在这里。至少皇上是安全的,至于朝中的诸位大臣……哎,一切都是天意。 是的,天意如此,不是他李定国不想救,而是天意如此! “中宫是否安全?” 在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李定国心里的一丝担心,总算是放了下来,直到这个时候,他才问道。 “那阿瓦城?又怎么会是这般模样?” 李定国提及此事时,只见沐天波立即厉声说道。 “怎么会是这般模样?那莽达蛇鼠两端,身为我大明土官却不惜以下犯上残杀我大明朝中诸公,不杀其焉能泄本公之恨,若不将此城尽毁,如何令其吸取教训!” 其实,这一切与沐天波倒没有太多关系,毕竟领兵毁去阿瓦城的是白山,孟族当年为缅人重创,其城池为缅人所毁,族人不得不逃入深山雨林之中,才得已幸免,也因如此,白山才会放火毁去阿瓦城,至于与其一同携手焚毁阿瓦的掸人头领段山,则是为了激厉土兵。 一场一边倒的杀戮不可避免的在阿瓦城上演着,这一切,当然不是沐天波主导的,但是这并不妨碍他选择默认,甚至在内心深处,他同样也渴望着报复,报复那些背信弃义的缅人。 而在这个过程中,沐天波只是在这里守卫着中宫,对于他来说,这阿瓦城的下场与他没有任何关系,他也根本就不在乎那些缅人的死活,土人的生与死和他没有关系。他所需要的仅只是守卫中宫。在得知孟、掸两族联军将阿瓦城尽数焚毁之后,他从最初的默认转变为支持,他非常清楚那些土人的性情,如果大明对缅人于朝廷不敬一事不加以报复,到时候,即便是大明复了国,这西南也势必将再无宁日。 即便是手无一兵一卒,对于孟、掸两族联军的行为,沐天波仍然选择了把这一切落在他的身上,毕竟作为征南将军,除了调动明军之外,他同样可以调动土兵,他必须要让外界知道,这阿瓦城是他征南将军所毁。也只有如此,才能威慑屑小,才能让西南诸夷再次心慑于大明的雷霆之怒。 当然,就私心来说,他也希望籍此重建沐家,重建征南将军的威望。所以,他才会说出这番话来,他是想用这种方式,告诉其它人,征南将军的威望仍在。 “国公您是说孟、掸两族联手了?他们是怎么联手的?” 他们是如何联手的? 这倒与沐天波没有丝毫关系,甚至与屈大均也没有丝毫关系,尽管他曾成功通过向孟族颁赐金字红牌,授其宣慰使一职,令其重归大明治下,但是掸族之所以会同其联手,完全是白山一人而为,为了游说掸人助他一臂之力,他甚至许诺到时候劫城所得,尽数归于掸人,孟族不取丝毫。对于孟族头人白山来说,他非常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他需要孟族走出大山,需要重建孟族当年的声威,也正因如此,他才需要大明的帮助,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决定抓住机会,原本他是准备趁着明军打到阿瓦城下,与明军里应外合夺取阿瓦,不过在肖新任离开阿瓦前,曾授意其保护沐国公和朝廷,如此才有了他前天夜里的出兵救援,不过这也暴露了他已经倒向了明国的事实,于是才有了接下来的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夺取阿瓦城的行动。 听着沐天波的解释之后,李定国默默的点点头,行军打仗这么多年,对于这一切,他并不陌生,对此并不为间的他便后便问道。 “那,沐公爷,现在平阳侯在那?” “平阳侯所领皆是骑兵,现在正在追击莽达,若不将其授首,又焉能泄本公心头之恨!焉能平我大明雷霆之怒……” 雷霆之怒! 看着黑烟翻滚的阿瓦城,头戴竹笠的李天林沉默着,他的眼睛只是注视着这座城市,曾几何时的“万佛之城”已经消失了,甚至直到现在,他的脑海中仍然会浮现出那充满罪恶的一幕。 “这就是代价吧!” 看着河中飘浮着的尸体,李天林自言自语道,就像国内一样,每一次改朝换代总要付出惨重的代价,这一次,在缅甸,同样也是如此,或许这也是改朝换代的代价! “将来,这里的百姓总算是可以过上安稳日子了……” 李天林自嘲一声,那神情中多少总带着些无奈,如果可以选择的话,这一切原本是可以避免的,但是,并没有选择,有一些事情总需要有人去做。 “大乱之后必有大治,阿瓦被焚之后,这些缅人应该能够为之醒悟了!” 自言自语着,站于船艏的李天林看着前方,他要从这里去八莫,然后再去昆明,现在阿瓦已经被焚,做为旅缅的商人,他也是时候“回”昆明了。 昆明! 他从没有去过昆明,但是并不妨碍他对那里充满了期待,不过相比于阿瓦,也许,那里会更加的危险。不过既然能在阿瓦站住脚,想来在昆明也没什么问题。 想到这些日子以来,在缅甸的经历,还有与那些缅人结交的过程,想到现在那些人同样也是生死不明,他未免感觉有些负罪,而这个念头浮现出来的时候,李天林却又突然笑了笑,那笑容中带着些无奈。 “哎……这只是个意外!” 只是意外! 如果不是为了完成任务的话,又岂需要如此,如果你们泉下有知,要怪……就怪那莽白吧! 莽白! 想到现在下落不明的莽白,李天林的眉头紧锁着,他知道,如果不能抓住莽白的话,恐怕不知会留下多少后患…… 章节目录 第283章 替罪羊(第一更,求月票) 笔趣阁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轰! 一连串震耳欲聋的惊雷在天地交接处响起,在惊雷之中又是一连串的闪电接踵而来,那黑暗的天际顿时被电光映的通亮。伴随着闪电,又是一串滚雷。 那道道震耳欲聋的滚雷只让莽达被吓得缩了缩脖子,他惊恐的看着天空,目光中尽是惶恐不安,甚至就连那脸上也没有丝毫的血色。 “早知道,真应该早把明皇还给他们,若是还给了他们,又何至于惹下现在这样的祸事,但愿佛祖保佑,让明人赶紧离开这地方……” 对于此时的的莽白来说,他所希望的根本就不是赶走明军,他唯一的的念头就是逃的远远的,至于那些明军,他们肯定会离开的,毕竟相比于大明的繁华,这缅甸不过只是蛮荒之地。这会他甚至忘记了当初是怎么以为明朝朝廷来此是为了“谋夺缅甸”,甚至忘记了,现在云南等地已经为清军占领,这些明军根本就是无家可归。 不过此时,佛祖似乎也听不到他的祈祷。空中一个响雷接一个响雷打个不停,瓢泼的大雨很快就降了下来, “再下大些吧,把河都下满了,最好再来一场洪水,把明人都给淹死在这里。” 看着外面的大雨,莽达暗自在那里向佛祖祈祷着,此时的他,完全没有丝毫抵抗的勇气,对于他来说,现在他更愿意把希望寄托在佛祖的身上,即便是佛祖并没有保住阿瓦城,但是却保护他离开了阿瓦。而这大雨可以阻挡明军的脚步,甚至可以变成洪水,把明军淹死在缅甸。对于把一切都寄托于神佛的他来说,早就放弃了抵抗的念头。 “还有那些孟人、掸人,通通都淹死在洪水里……” 在莽达看来,明人或许可恶,但真正可恨的却是那些孟人、掸人,他们原本是应该帮助他抵抗明军的,可是他们却趁着城中空虚的时候突然发动了暴动,反戈一击,以至于阿瓦城中的缅军甚至都来不及抵抗,就被孟人、掸人砍杀个干净,在离开阿瓦的时候,他甚至能够看到阿瓦城中升腾起来的大火。那些孟人放火焚毁了阿瓦。 不过唯一让他庆幸的就是,他还活着的。而且在南方,他的弟弟还率领着几万大军,只要能够与莽白会合,到时候先安抚好明人,然后就可以腾出手来收拾那些孟人、掸人。 至于这大雨,下的越大,就对他越有利,雨下大了,那明军的骑兵就会被大雨阻挡住道路!骑兵,即便是现在,他的耳边似乎还能够听到明军骑兵的马蹄声,那震耳欲聋的马蹄声,就像这惊雷一般,一下下的在他的耳边响起,只吓的他除了南逃之外,再也不敢生出其它的任何念头。 “这雨再下大些吧……” 在莽达暗自祈祷着的时候,就像是听到他的祈祷似乎的,这屋外的雨下的更大了。雨季里的雨和以往一样,来的很急,而且很大,而那些护送着莽达等人离开国都的缅军士兵们这会只是拖着手中的兵器,四处寻找可以供他们避雨的地方,因为村寨并不大的关系,只有少数贵族和军官可以在房中避雨,至于其它的士兵,只能躲在竹楼的下方。 这些躲在竹楼下方的缅兵,却不住的吵嚷着,听到从竹楼下方传来的喧哗声,让莽达的心情一烦,立即恼声说道。 “来人,把楼下的那些人都赶出去!” 想到他们居然这么无礼的在下面大喊大叫,莽达立刻有股被忽视的感觉,他立即想到了明人对他的轻视,对于明人来说,他并不是国王,不过只是是一个宣慰使罢了,这种认识让莽达彻底失去了冷静,或许他不敢抵抗明军,但是对于那些缅人却有着生杀大权。 “砍了,把这些人都砍了!这么一点雨就没了体统,难怪这一路上被明军像赶什么似的一路赶到这,一群废物,都砍了!” “是。” 那些卫兵们畏惧地看了大王一眼,然后躬身服从道。这个时候谁也不敢出言劝阻,谁也不敢在这个时候触莽达的霉头。 大王的心情不好! 心情不好,自然是需要杀人的! 片刻功夫,村寨里就响起了一阵凄厉的惨叫声,那些原本在竹楼下的缅兵就被砍了脑袋,然后十几个血淋淋的人头被绳子拴起來,高高吊在了寨子里,顿时那些当值的缅兵都被眼前的这一幕给吓到了,他们甚至小心翼翼地从躲雨的地方走了出来,然后小心翼翼地抱着兵器,在大雨里排成队,瑟瑟发抖的站在那里。 “都是一群废物,连几百个明军都挡不住……” 看着那些身形瘦小的缅军,莽达的脑海中立即浮现出,那些如死神般杀来的明军,以至于他立即来回的踱步,想到冲杀过来的明军,那心底顿时就是一阵胆寒。 轰的一声。 突然又是一声惊雷响了起来,只震得莽达心惊胆颤,他甚至有些惶恐的朝着远处看去,隐约的,他似乎能够听到远处似乎传来了一阵滚雷声,那滚雷声似乎贴着地,正滚滚而来。 “这雷声……” 就在莽达感觉这雷声有些奇怪的时候,周围的喧嚣声在这个时候突然停滞了下来,下一瞬间,那些在村寨外负责巡逻的缅军士兵惊恐的朝着一个方向看去,只见在大雨之中有人跌跌撞撞的逃了回来,那些人手中的兵器这会早不知丢到了什么地方,他们只是在那一边向着寨子里狂奔,一边不住的大声叫嚷道。 “明军,明军,明军杀过来了……” 就像是印证这逃回来的的缅军的话语似的,在他喊出这句话的时候,突然,一支箭从后面飞了过来,一下穿透了他的胸膛,在他倒下来的时候,从伤口处流出来的血水和着雨水在红土地上流淌着。 而在那雨幕之中,猛的一下跳出了一匹马,虽然那马是矮小的滇马,可是骑在马上的明军,在缅人的看来,仍然高大威猛至极,甚至有如从地狱中冲出来的修罗一般。 “杀!” 瓢泼般的大雨中,骑在马上的平阳侯靳统武,手持一柄七尺长的长柄刀,一马当天带头杀入缅军所在的村寨,在缅军试图上前拦阻的时候,骑在马上的他迎面就是一刀劈了下去,那缅军连人带兵器被斩成了两截,甚至还没有发出叫喊声,就倒了下去,而另外一名缅军持枪朝着他的战马马腹刺去,却只见他举刀在那人肩头上轻轻一划,借着战马的冲击力,刀锋掠过了那个缅兵的肩头。 “噗……” 只见一颗头颅在刀锋掠过的时候被拖挑至少半空,腥红的血从他的脖子里喷出数尺来。 “杀光他们!” 靳统武将手中的长刀向半空中举了举,大声吼喝道。 “一个不留!” 那豆大的雨水迅速洗过刀身上的血污,将雪亮的刀身洗得寒光四射,而在他的吼叫之中,随同他一起追击而来的两百余名明军骑兵,就如同猛虎下山似的朝着村寨里的缅军杀去。 他们叫嚷着,任意的砍杀着所能看到的缅军,无论他们是否抵抗,无论是他们是不是已经投降,每一人这会都已经杀红了眼,他们现在只有一个念头。 杀光这群背信弃义的蛮夷。 伴随着雷鸣声,那闪电一道接着一道,震耳欲聋的雷鸣将大地劈得摇摇晃晃的,而闪电又将天地照的通亮,那雨水就像是从天空中瓢泼一般的倾倒下来,将地面上的血水冲淡,然后然后再被更多的血水染红了,红色的血水与红色的泥水混成一体,完全分不出彼此。 现在,整个村寨已经乱成了一锅粥,从村口冲进来的明军骑兵,有如恶虎扑羊似的涌入寨子里,与迎头撞上的缅军和寨民厮杀起来,这些缅军完全不是明军的对手,甚至绝大多数人根本就不知道如何抵挡这些骑兵,他们甚至惊恐的举起双手,试图用投降来保住性命,但是骑在马上的骑兵却连看都不看,便直接一刀砍过去。此时,这里似乎已经变成了一场屠场,那些骑在马背上的明军,只是不断的冲击着,用手中的刀枪砍杀着缅军。 对于这一幕,缅军并不陌生,在去年的时候,在白文远第一次入缅求驾时,集结号称十数万大军的缅人试图凭借河流阻挡明军的进攻,缅军自恃人多,并不把白文选所率领的万余明军放在眼里,准备对明军半渡而击。 也就是在那天,明军以一百多骑兵迅速渡江,然后百余骑兵猛冲缅军主力,如此便轻易击败缅军,并迫使缅军后撤,随后白文选令全军渡河冲锋,号称十数万的缅军随之大败,据说伤亡在万人以上。 而当时向十万缅军发起进攻的,不过只有一百多名明军骑兵。数万缅军尚不能抵挡百余名骑兵的进攻,更何况是平阳侯靳统武所率领的近三百精骑,在过去的两天中,率领三百精骑的他一路追击而来,如果不是因为大雨阻挡,恐怕早就把这支千余人的缅军吃掉了。对于这些缅甸人来说,对于骑兵的恐惧早就刻到了他们的骨子里,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如何抵挡骑兵,几乎每一次,面对骑兵的冲击,他们所能想到的仅仅只是逃跑或者投降。 而此时,对于平阳侯靳统武来说,所需要做的,只是进攻,把缅王活着带回去,然后用他的脑袋去祭祀被杀的诸位大臣。至于那些缅人士兵,他们的死活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甚至他并不介意把那些缅人的脑袋挂在树上,去警告那些忘恩负义的缅人,告诉他们背叛大明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对于随同莽达一同逃出阿瓦的黑鲁叨,亲眼看见那些明军是如何肆意的砍杀着缅军,他甚至看到自许壮士的内廷将军甚至不过只是刚一扬起刀,就被人砍成了两截。 “逃!” 逃生的本能让黑鲁叨不顾一切的逃着,不过这个时候,他发现自己的反应还是有点慢了,身为国王的莽达早就逃了,甚至还跑在他前面。 其实从听到明军杀来的时候,莽达甚至都没有想到其它,他甚至没有想到要去组织抵抗,而只是在内廷侍卫将军组织的抵抗的时候,立即领着侍卫逃了出去,他甚至丢弃了王子,对于莽达来说,接连逃了两天的他,早就被明军杀丧了胆。 见到莽达的身边跟着几名侍卫,黑鲁叨便主动跟了过去,毕竟,这个时候,有人护卫着,逃出去总是更安全一些。 “咔嚓!” 一道闪电在空中劈过,闪电照亮了天地,同样也让莽达看到了黑鲁叨,他在看到黑鲁叨的时候,那惊恐的脸上像是看到什么希望似的,连忙说道。 “王叔,快,跟紧了……” 莽达突然对这个他曾看不到眼里的王叔热情起来,他甚至不停的回过头去,不时的吩咐他不要落得太远,以免被明军发现。 “王叔,趁着现在雨大,我护着你一起冲出去,然后咱们就往南边去,莽白在南边还有十万大军,只要到了营中,到时候,大缅就还有希望,就能和明人谈判!” 原本还不明白莽达为何会如此热情的黑鲁叨,听他这么一说,顿时明白了,莽达是担心只身一人到了莽白的营中,到时候会不会被莽白所害,有他这个枢密一同过去,自然会让莽白有所顾忌。 尽管一直以来,对于这个侄子做事不够果断,而极为不满,但是黑鲁叨却不得不承认,莽达也有他的过人之处。 “嗯,嗯……” 看着惊魂未定的莽达,黑鲁叨在点头应声的时候,那双眼睛中却闪过一道寒光,在他看来,无论如何,想和明人谈判,恐怕就必须要有人承担“大不敬”的罪过,有谁比莽达更合适? 毕竟你莽达是缅甸的大王! 这大不敬的罪过必须由你来担! 至于莽白,他对王位早就虎视眈眈了,如果得到他黑鲁叨的支持,他自然是缅甸的新王。 至于他黑鲁叨所需要的仅仅只是出面与大明的朝廷接触,然后把你这个罪人献给大明!至于莽白,同样也需要他黑鲁叨的支持才能坐稳王位,如此一来,无论是对于大明也好,对于缅甸也罢,他黑鲁叨都是有用的功臣! 没错! 必须要拿莽达的脑袋去平息大明的滔天之怒! 只顾得逃命的莽达自然不知道黑鲁叨的想法,更不知道,黑鲁叨已经把他当成了替罪羊,当成了垫脚石。此时的他只是在侍卫的护送下,不断的奔逃着。 在一阵阵雷鸣声中,数道闪电当空劈落,将黑鲁叨那黝黑的面孔映亮,他的那双眼睛中,闪过的尽是一道道寒光。 正当黑鲁叨在那里寻思着,如何用莽达的脑袋去平息明人的怒火,如何扶持莽白继位为王,如何发动这场宫廷政变的时候,他的耳畔这个时候却又响过一阵雷声,那雷声让他的浑身一颤,连忙将心神收了回来。 而这个时候,他又听似乎有人在暴雨中喊了起來。 “莽达跑了,莽达弃军逃命了……” 作为枢密的黑鲁叨当然能听得懂汉话,而莽达也能听得懂,别说是他们,就是缅北的许多土官,也懂得汉话,这是最起码的要求,甚至在他们年青的时候,都曾有汉学老师教授他们儒学,毕竟,他们是明朝的土官,认识汉字、会说汉话,是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若是连汉话都不会说的话,自然不可能与明人打交道。 听着明军的喊声,黑鲁叨的心头一慌,他立即开始担心起自己这么随着莽达一起走,会不会太过不智了。 “大伙仔细搜,千万别放跑了莽达!” “别放跑了莽达!” “别放跑了莽达!” 明军的喊声一浪高过一浪,其中还夹杂着一些惨叫,那是被杀的缅军发出的惨叫,隐约间还可以看到一些跪地求饶的缅兵被砍杀在地。 “抓住莽达!抓住莽达,侯爷说了要活的!要的!” 在雨幕中,一阵阵的喊声,只让莽达的脸色煞白,他甚至惊恐的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这会他的那张脸上,只剩下了无边的惶恐。此时惊魂未定的他,只感觉这声音是从四周传来的,似乎他已经被包围了。 “王叔,王叔,我们,我们是不是被包围了……” 莽达心里猛然涌起一股不详的预感,他惊恐的朝着左右看去,左右似乎没有什么。 最后,当他抬起头来朝着前方看去的时候,在朝着前方看去的时候,那两条腿像是断了似的,然后无力的瘫坐在了泥水里。 “明,明军、是,是明军……” 顺着莽达看去的方向,黑鲁叨朝着前方看去,只见白茫茫的雨幕后,有几匹马缓缓的走了过来,那马背坐着穿着铁甲的明军将领,只见那人用力抹了把脸上的雨水,面色阴寒冷笑道。 “莽达,你可知道,老子盼这一天,可盼了一年多了……” 骑在马背上的靳统武冷笑着,一年多以来,他可是日夜想着这一天,想着把莽达擒下的一天! 章节目录 第284章 (求月票,求支持) 笔趣阁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今天虽然只有一更,但也是8000字的大章,以后尽量保证每天6000字以上的更新,谢谢大家的支持!欢迎大家加入小说群,一起讨论小说情节,群号就在内容简介之中。再次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无语的支持和厚爱!。) 雨季里的雨是连续不绝的,不过即便是在雨季里,这天气总也有天晴的的时候。 下了一天一夜的雨,到了清晨时分,终于停了下来,阳光从乌云背后透出來同,有如万道金茫似的,瞬间就将整个世界染成了一片金黄色,经由海风一吹,那乌云很快就被吹散了,放眼望去只看到一片蓝色的天空。 而此时的江口处,一艘艘战舰泊于江口,而这些战舰上,成千上万的水兵,都齐齐的立于舷边,他们静静的站在阳光下,那黝黑的脸膛上显得有些兴奋,他们或高或矮、或年长或年少,但是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骄傲与自信,他们的眼睛甚至不由自主的朝着另一个方向看去。 就在昨天,他们终于知道此行的目的——迎回圣驾。 原来他们不远万里来到这里,就是要迎回圣驾! 就是要迎回大明的天子! 皇上要来了! 是他们把皇上迎回大明的! 也正因如此,一种从未曾有过的骄傲在他们的心底弥漫着,千百年来,对于朴素的国人的来说,他们对于皇上的感情同样也是朴素的,对于忠义军的海军官兵来说,他们怀揣着对大明的赤胆忠心,而这种忠心同样也映射到大明皇帝的身上。 而现在,听到皇上圣驾要来了,舰队依靠着大礼,于河口处集结,然后所有的官兵都穿上军服,立于舰边迎接着圣驾的到来,用海军军人特有的方式。 “这么做的排场,是不是太大了?” 其中难免有人在那里暗自嘀咕着,但是从振奋军人士气的角度上来说,这样的活动确实有它的必要,毕竟,对于任何一名远征舰队的军人来说,现在他们所完成的这一任务,都足够他们终生引以为傲的。 毕竟,他们凭借着单薄的力量,成功的营救回了在缅甸人“软禁”下的皇帝! 皇帝是大明的皇帝! 但是……忠义军却并不是一定是大明的军队! 尽管忠义军挂着“大明”的旗号,可是实际上,众所周知,忠义军是“朱家军”,是朱明忠的“私军”。 可是现在,这支“私军”却在这里以最为盛大的礼仪来迎接其名义上的“最高统帅”,这多少总有那么些违和。 甚至作为舰队的最高长官,身为舰队提督的王安民,置身于旗舰的舰桥上,看着弟兄们那一张张或激动或兴奋的脸庞时,他的心底不禁也有些后悔了。 难道这个决定做错了? 作为经略心腹的王安民尽管知道忠义军是“大明的忠义军”,但同样也很清楚一点——忠义军只是在大明的旗帜下战斗。 忠义军…… 抬头看着远方的河口,王安民的神情变得有些抑郁起来,一时间,他不知道自己的这个选择是对还是错,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至少这场盛大的典礼能够让弟兄们的军心大振。 可,万一这军队姓了这个朱,又怎么办? 对于身为忠义军部将的王安民来说,他心底所认同的统帅是朱明忠,而不是那未曾谋一面的皇帝。但是,弟兄们能分清楚这一点吗? 眉头紧锁着,原本还曾准备去拜见皇帝的王安已经下定了决心,此次返航,绝不能再见皇帝。 在打定这个主意之后,他立即派人命令各舰的舰长。直接命令他们不得到岸上迎接皇上,毕竟他们并不是天子亲军,他们是忠义军的军官,他们有自己的主公。 不过对于忠义军普通的兵卒来说,他们却并不知道将军们的想法,对于他们来说,现在能够得见龙颜,已经足够让他们为之骄傲了,更何况他们还有“救驾之功”。普通人的想法总是那么的简单。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想法,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庞大的舰队聚集在河口,却让那些土人,尤其是南部的那些土司们,第一次感受到了大明的力量,在他们目睹着那一艘艘战舰的同时,无不是慑服于大明的力量之下。非但是他们,甚至就连偶尔出入缅甸的西洋人,同样也惊讶于大明的海上力量,尽管他们在知道,在欧洲有更为强大的舰队,但是他们却非常清楚——欧洲没有任何一支舰队曾进行过这样的远舰,这些西洋人在目睹这支舰队的时候,他们的心底无不是冒出一个念头——东南亚真正的主人,正在向他们展示他们的力量! 每一个人的想法皆有不同,土人对于力量的摄服,使得他们“忠诚”遵守着大明的管理,而西洋人的心情却是复杂的,尤其是对于那些在东南亚有一定力量存在的西洋人来说,更是如此。 相比于土人的臣服,作为商人的威廉,却在心里默默的计算着这里一共有多少军舰,同时计算着它们的火炮数量,作为一名荷兰商人的威廉从来都是一个爱国者,他深知大明舰队重新出现在这里对于荷兰意味着什么,在未来,荷兰极有可能会与大明发生冲突。 “还有该死的英格兰人!” 想到与英国之间的战争,威廉的脸色发生了一些变化,他的心底似乎只有剩下了一个念头了——荷兰人在东亚的未来正被一层乌云所笼罩着,而这乌云正是中国人,正是大明的舰队。 现在他们已经在东南亚扎下了根,那么,发生冲突是早晚的事情,就像荷兰人与葡萄牙人之间的冲突一样,如果冲突发生的话,那么,荷兰的力量能够与大明相抗衡吗?至少在海上力量上,双方能够抗衡吗? 也正因为如此,威廉才会慢慢的计算起这支舰队的规模,计算着他们的军舰数量以及军舰上火炮的数量,以便对大明的海上力量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这不过才一年不到的时间啊!” 相比于威廉的担心,对于格兰姆船长来说,他目睹着眼前的这支舰队的时候,却是完全另一种感觉,作为一个英格兰人,他说惊讶的是居然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中国人就组建了这么庞大的一支舰队。在欧洲,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是这样不可能的事情却被中国人变成了可能。唯一能让他感觉到一丝欣慰的是,这支舰队不可能成为英格兰的敌人。 因为在东南亚并没有英国的力量,想到雨和男人之间的战争。现在他更感兴趣的是这些河南人看到这支舰队之后会有什么样的想法。 也许并不仅仅只是惊讶那么简单吧。 看着远处的一艘荷兰商船。格兰姆的脸上流露出一丝古怪的笑容。 “或许很快河南人就不得不从东南亚离开,谁知道呢?” 但是中国人的海上力量越来越强大的话,对于英格兰会是一件好事儿吗? 现在会不会笑的早了一些? 不过这种疑虑,只是一闪而过。对于葛兰姆来说,他更愿意看到荷兰人被中国人从东南亚驱赶出去。毕竟只有如此才能够恢复这里的贸易正常化。而不像现在这样完全被荷兰人所垄断。 “也许英格兰可以和大明进行合作。” 格拉姆想到他在之前刚刚认识的那位忠义军的军官。那个军官是英国人,至少曾经是英国人, “也许应该将这一想法报告给总督,毕竟现在英格兰和中国人有着共同的敌人,至少在东南亚是这样。” 葛兰姆之所以会这么认为,是因为他觉得中国人不远万里来到这里,并不仅仅只是为了迎接回他们的皇上。同样也是为了在东南亚进行扩张。而在东南亚有着力量存在的荷兰现在就是他们的对手,至少是潜在的对手。 当然,格拉姆心思并不为外人所知道,即便是他在船上用铅笔画着明军的军舰,军舰上的官兵们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甚至根本就不关心他在干什么,对于现在远征舰队上的所有官兵来说,他们只有一个念头——等待皇帝的检阅! 来了! 终于,随着一艘多桨船的到来,舰队上的人们看着这艘悬挂着“三辰旗”,这古至今一直作为天子旌旗的日月星辰旗,而这面“三辰旗”则表示着这艘军舰是天子的座舰!见天子座舰出现在视线之中,舰队上的官兵无不是急忙停止小声的言语,神情恭敬且肃穆的立于舷边,等待着天子座舰的到来。 “皇上,出了河口就是平南城了。” 跟在皇上身边的屈大均,昂首眺望着前,然后对皇上说到。 “这平南城是咱们大明的地方,取平定南方之意,皇上只管安心于此歇息,待到与中宫会合后,舰队即会护送皇上回国。” 此时的屈大均神情看似平静,但是内心却是激动无比,他不负众望迎回了圣驾,皇上、太子皆已经安全抵达此处。 皇上安全了! 大明中兴有望了! 在内心激荡之余,屈大均又注意到皇上的神情同样也是激动的,他甚至注意到皇上在不由自主的垫起脚尖,朝着舰队看去,那神情中甚至带着一副急不可待的模样。 大明的舰队! 置身于舰上的朱由榔看着河口处那一艘艘或大或小的舰只,那脸上中尽是惊讶状,那一艘艘军舰几乎占据着整个河口,一眼根本就看不到尽头。 这就是我大明的舰队吗? 惊讶中,他甚至有些失措的问道。 “屈卿家,这,这便是我大明的水师?” “回皇上,正是我大明忠义军海军!” 那一艘艘军舰的桅杆上,高高飘扬着表明身份的旗帜,猩红的旗帜用清楚的写着“明”字,相隔里许都可以看得清楚。 那是大明的旗帜! 看到那久违的旗帜时,朱由榔只觉得的眼眶一热,激动不已的他,甚至连身体都在微微的颤抖着。 终于能够重回大明了! 终于不用再寄人篱下了! 恰在这时,随着一声令下,顷刻间,千百门舰上的大炮同时齐鸣,那隆隆的炮声,直欲震破碧空,那炮口掀起波浪,如同要翻卷海面。如此壮观的场面,只震得朱由榔父子无不是脸色煞白,年少的太子朱慈煊更是紧张的瑟缩在父皇的身边,在他瑟瑟发抖的时候,他可以感受到父皇的身体也在颤抖着。 而这个时候已经不再简单的只是激动,同样还有一种恐惧,因为炮声而产生的恐惧。 这迎接的礼炮,在让永历感觉到心安的同时,反倒又平添了一些其它的情绪,甚至让他心生惧意。不过尽管被这雷鸣般的炮声给吓到了,但是身为皇上的他,仍然尽可能的维持着皇家的尊严,他站在那里,任由座舰在硝烟中穿过,在舰队官兵们的欢呼声中,朝着位于岛上的平南城驶去。 透过那浓浓的硝烟,朱由榔的座舰已到平南城外了,那新修的城墙已依稀可见了,与缅甸城池的木墙不同,那城墙是砖筑的,是红砖砌成的城墙。在平南城的北门外,早已聚集了一大堆人,全平南城的官吏,不过他们都是军人,而不是文官,他们穿着红色的军装,在这里待迎圣驾于此。 作为军人的他们,穿着军装,列着队,当然,在皇上身边的中官看来,这些人有他们失礼的地方——他们居然都带着佩刀,实在是无礼至极。 不过这个时候,那两个中官也不敢说什么,毕竟他们很清楚,这些丘八一但被激怒了,可没有一个轻予的,或许他们不敢犯上,但万一他们要是“除奸佞”的话,谁也拦不住他们不是。 其中一个中官则在朱由榔的身边轻声说道。 “皇上!皇上!到了,到安南了。” 望着那红砖垒起来的城墙,非但是朱由榔松了一口气,就连同随驾的两个中官、两个锦衣卫也不约而同地从心底发出了一声叹息。 “啊!终于到了。” 终于到了! 从此之后,再也不用颠沛流离于异域,寄人篱下了。 而站在船头的朱由榔望着那城墙。这一望不要紧,可不过只是看了一眼,却一下子触动了他的心酸。因为他望见了那城墙,那箭楼,那城墙可不就是大明的城墙,还有那箭楼,也是大明的。 没错,就是大明的! 那城墙虽然不是青砖,但红砖墙可不也是大明的红色嘛! 这是大明的城池啊! 尽管他知道,眼前这所谓的大明的城池,不过只是刚刚夺占的缅人的地盘,但这并不重要,这里的兵卒是明军,这里的官员是明吏,这里升起的旗帜,同样也是大明的旗帜,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无论大明的旗帜插到哪里,那里就是大明的国土! 没错,这里就是大明的地方! 是他朱由榔的地方! 此时朱由榔的内心深处,所升涌出来的是一种他从未曾体验过的情感,这种情感也许曾在他的祖先的心底涌现过,也许高皇帝、永乐皇帝的心底都曾一次次的涌现过这样的情感,但是在朱由榔的心底,却从未曾涌现过这样的情感。 甚至作为皇帝,他从未曾体验过身为皇帝的尊贵,反倒是在不断的颠沛流离东奔西跑。表明上是为了“重振大明”为了“大明中兴”,可在内心深处,他比谁都清楚,东奔西跑所为的不过只是“一线生机”。 甚至每每听闻清军到来的时候,即便是相隔千里百里,他也会主动的选择逃跑,而不是留在那里,但凡有一丝可能,他都会选择为了活下去而东奔西跑。就像他逃到缅甸一样,在缅甸受尽了屈辱,也要为一线生机而忍辱负重。 是的,他是在忍辱负重! 为了大明的将来,为了大明的中兴。 朕一直在忍辱负重! 可……可那种滋味真的不好受啊! 在这一瞬间,朱由榔的心情可谓是复杂至极,他想到自己身为大明的皇帝,本身应该是何等的尊贵,何等的至高无上,即便是再不济,那也应该在皇宫里头做一个安乐皇帝,顶多也就是被大臣们骂上两句,说上几句,至少没有性命危险。不用颠沛流离、不用东奔西逃,惶惶不可终日的担心着性命。 造成这一切的,正是那些可恶的满清鞑子,那些满清鞑子不但是把他从那大明给赶了出来,让他惶惶不可终日的担心着性命。更让人恼火的是,那些满清鞑子见人就杀,不知杀死了多少汉家百姓,以致国破如此,使得他离开了大明的城池,离开了曾熟悉的宫殿,这些年仓皇至极,一路颠沛流离。 作为大明的皇帝,对自己不能做个安乐皇帝,对百姓尚不能保全百姓。若是身死之后,又有何面目去见高皇帝?去见朱家的列祖列宗! 都是那天杀的满清鞑子! 不杀尽满清鞑子,朕、朕……誓不为人!况、况且又岂能安生! 离码头越来越近,看着越来越近的城墙,想着自己这一路的艰辛,朱由榔一时间甚至控制不住他的眼泪。那热泪夺眶而出,顺着他的脸颊往下落,那心中瞬间涌起了无数的委屈。 原本好不容易立下的雄心壮志,在这个时候,都化成了对家国的追忆,以至于那情感这会再也控制不住了,即便是身为人君的朱由榔,这会也控制不住他的情绪了。而跟在父皇身边的太子这会更是放声大哭起来,他这么一哭,让朱由榔也控制不住自己,顿时便是泪如雨下。 一时间,两父子居然抱头痛器起来,而屈大均等人在一旁站着,瞧着皇上、太子两人抱头痛哭的模样,更是一阵心伤的随其一同抹泪。 “高皇帝保佑,列祖列宗保佑,我大明于此山河板荡之时,能得朱经略这等忠仁力挽狂澜于不失……” 脸上挂着泪的朱由榔话声哽咽,不过他知道,现在已经逃出生天的他,必须要对功臣加以封赏,而第一功臣是谁? 毫无疑问,正是派兵迎他回国的江淮经略使朱明忠,对于其它人要加以封赏,对朱明忠更要加以封赏,甚至早在离开阿瓦之前,就已经在沐天波的建议下作出了决定如何封赏朱明忠。 对于那样的忠臣,自然要从优、从厚封赏,反对这种封赏对于朱由榔来说,只需要动动嘴皮子罢了,正像沐天波所说的那样,朱明忠所需要的封赏,也仅仅只是皇上的金口玉言的封赏,仅此而已! 当然,除了朱明忠本人之外,朱由榔对于屈大均、王安民等人同样也是一番嘉奖,但是出人意料的是,在屈大均选择接受嘉奖时,王安民等忠义军的军中将领却无一例外的选择了推让。而他们推让的理由非常简单——“我等身为军人,本应报效大明,保护天下百姓,今日清虏窃居大明江山,实为我等军人之耻,不将清虏逐出中原,实不敢受封”。这个大义凛然的理由,将实让朱由榔感叹着忠义军的“忠义”,感叹着其忠义。当然对于出身宗室的他来说,同样也意识到了忠义军的不同,其下属婉拒皇帝的加封,未尝不意味着他们只认经略而不认皇家,这对于大明来说,未必是件好事……所以,尽管表面上对王安民等人于大明的忠义大加赞赏,但是内心深处,朱由榔却又对未来产生了一些担心。 若是那朱明忠之所以来迎驾的目的,不过只是为了“挟天子以令不臣”到时候又该如何? 当朱由榔的心底浮现出这个念头的时候,他立即想到要与大臣们商量,但是看着身边的两个内官和锦衣卫,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真的成了一个孤家寡人了,在他的身边,此时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了! “沐卿家……该该不是失算了吧……” 朱由榔的心里这么寻思着,想到当初与沐天波一同商量的对策,想到对朱明忠的加封,他的心情却显得有些沉重,毕竟,现在王安民等人的表现,着实让他有些担心。 “你们,你们怎么就能够拒绝朕的加封呢?” 别说是朱由榔百思不得其解,就是作为“迎驾使”的屈大均同样也无法理解,他甚至不能够理解王安民为何不愿参见皇帝,这让屈大均地宴会结束之后,立即在第一时间前往舰上求见。 “王提督,今日是今上重返我大明的好日,提督身为舰队之帅,为何避而不见?” 面对着坐于舰长舱室中的王安民,屈大均看着坐在书桌后的他,这一路上,与其倒也算是极为熟悉,他自然知道,眼前这位提督绝对不是一个没有理数的人。 不仅他拒绝了皇帝的加封,所有忠义军的军官都婉拒了皇帝的加封,这不能不让屈大均有所警惕。 将手中的书本放于桌上,王安民直视着屈大均,用极为平静的语气说道。 “屈特使应该知道,王某是忠义军之将!” 一句忠义军之将,让屈大均的心头猛然一颤,他甚至惊愕的看着对方。 他,他在说什么? “王某为大明江淮经略使主公为朱明忠,非得主公之许,不敢受封于他人!” 非得主公之许,不敢受封于他人! 传入耳中的话,只让屈大均的目光瞬间变得呆滞,他惊愕的看着这位王安民,一时间似乎认不出他来。 “你,你可知、可知道这句话正是陷经略于不忠不义之中!” 好不容易从震惊中恢复过来的屈大均看着王安民,肃声说道。 “你,你可知,纵,纵是郑延平麾下部将,亦未曾有人敢如此言语!” 或许郑成功麾下有人这么想人,但是却无人敢把内心的想法给说出来,毕竟郑成功是大明的忠臣,他们绝不敢说出这番话来,从而惹恼了郑成功。 可是现在,王安民却清楚的告诉屈大均——他以朱明忠为主公,所以自然不可能接受皇帝的封赏! 非得主公之许,不敢受封于他人! 这句话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他们的眼中只有主公,而无皇帝! 这是大逆不道之言,谁,过去谁曾敢如此堂而皇之的说出来!见王安民正欲开口辩解,屈大均立即厉声喝道。 “王提督,休得再作言语,万不可陷经略于不义之中,你可明白!待到回江北之的后,屈某再向主公参尔一本!” 屈大均的一句再向主公参尔一本,让王安民的脸色略微一变,他诧异的看着这位曾因皇帝的到来,而激动不已的“迎驾特使”,他,他在说什么? 主公? 难道说…… “哎!” 重叹一口气,屈大均随后又摇头叹道。 “尔等当真是行伍之人,只念着家国未复,却不知皇命,实在是,实在是……罢了罢了……” 一边摇头,一边叹气,屈大均最后又像是极为失望似的,看着王安民说道。 “罢了,罢了,屈某就代你写个请罪的折子,自辩一下吧!” 现在轮到王安民不懂了,他不接的,看着这位特使,神情中似乎带着一些疑惑。还有一些不解。 这是怎么回事儿? 就在屈大均的话引起他人的不解时,远在阿瓦的沐天波,却正在与几位劫后余生的朝中官员正在那里商讨着将来。 “现在阿瓦已平,接下来诸位自然是两宫一同乘船南下,到时候,自然有晋王、巩王沿途护送。” 沐天波看着杨生芳、杨在、邬昌琦等人,朝中官员也只余下他们几人,至于其它人,皆已经死身于乱兵之中,至少皇上身边将来还有个商量事的人在。 “国公的意思是,晋藩、巩藩也会随我等南下?那,那这云南之事,又该如何?” 杨生芳有些急切的问道,侥幸躲过乱兵的他并没有想到,晋藩、巩藩也会领兵南下,按他的想法,现在晋藩、巩藩理借缅甸之地休养生息,然后击败吴三桂,夺回云南才是。 “现在莽白还领有十万大军,阻于南方,若是要两宫安全抵达安南,晋藩、巩藩就必须沿途护送,再者本公听说,似乎对于两藩,朱经略好像另有打算。” 这是他从张峰扬那里得知的,尽管并不清楚朱明忠到底对晋藩、巩藩有何打算,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两宫南下,非得有两藩沿途护卫不可。 “朱明忠……” 念叨着这个名字,杨生芳的心思微微一动,对于这个新晋崛起的明军将领,过去他压根就没有听说过,只是知道这人是郑成功部将,曾于江北全歼达素所领的十万八旗精兵,让那满虏可谓是家家戴孝,可谓是一员悍将。 “哎呀,若是没有朱经略,我等恐怕必遭缅人毒手啊!” 邬昌琦的话立即得到众人的一致响应,尽管他们的心里对朱明忠只救皇上、太子,将他们抛于此地的举动颇为不满,但这个时候,他们倒是不介意对其夸奖一番,毕竟他们的性命,刚刚被其救下。 “正是,正是待到返回南都之后,到时候,皇上可要对朱经略好好封赏才是啊!” “疾风识劲草,板荡见忠臣,像朱经略这样的大明忠臣,皇上自然会加以封赏何需我等多言。” 听着诸臣的话,沐天波沉声说道,看着面色各异的诸臣,尽管他们的语气中带着感激,但是基于对他们的了解,他深知,一但这些人回到皇上身边,他们就会立即弹劾朱明忠,就像他们曾弹劾李定国一般。 至于弹劾什么? 弃太后于不顾,置皇上与不孝! 看着杨在等人,想到去年受莽达邀请过江参加十五日的缅历年节。他携带皇上原赏赐的送的礼品过江后,缅甸君臣不准他穿戴明朝衣冠,强迫他换上缅人服装同缅属小邦使者一道以臣礼至缅王金殿前朝见时所遭受的屈辱,而当时他之所以忍受这一切,正是为了皇上,为上朝廷诸公,但是却仍然被礼部侍郎杨在、行人任国玺上疏劾奏他失体辱国,虽说最后皇上留中不发。 但是当初对他沐天波尚是如此,对朱明忠又岂会留情? 想到这,沐天波的心底一叹,暗自寻思道,不知待到他日被弹劾时,朱明忠是否会后悔今日? 就在沐天波于心中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外边突然传来一阵激动的喊声。 “莽白投降了,莽白投降了!” 章节目录 第285章 土官与国公(求月票,求支持) 笔趣阁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7000字的大章!今天的更新还可以吧!以后每天尽量保证6000以上的更新!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再一次,求月票,求支持!欢迎大家加入讨论群一起讨论剧情。再次感谢!) 国王被明军俘虏! 在这个消息传到莽白的耳中时,领着六万以缅人以及各土司土兵,号称统帅十万大军的他刚刚抵达兴实达,即将进入缅甸最为富庶的河口地区,因为得知上万明军于水路集结,而陆路又有上万明军以及数万的土兵齐聚,正在等待着他的南下,鉴于这一情况,莽白便命令大军停留在兴实达,以便养精蓄锐,等待时机成熟时再南下。 可是无论如何他都没有想到,在他还没想通该如何抵挡明军进攻,进而收复河口地区的时候,那边阿瓦举城被明军焚毁以及国国王被明军俘虏的消息就传了过来。 怎么会这样? 突如其来的消息,让莽白虽不至于觉得惊恐,但却仍然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以至于让他甚至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此事,不过既便如此,他仍然知道眼下应该做什么。 “立即封锁消息,千万不要让这个消息泄露出去!” 与优柔寡断的王兄不同,莽白的行事素来极为果断,他在第一时间便意识到这一消息外泄可能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尽管从他的先祖那时起,就一直羡慕中国那个大一统的国家,面对着其治下的一个个头领,就曾试图把缅甸变成一个整体,变成一个与中国类似的国家,可是即便是他一直在努力着,并千方百计的仿效中国,但事实上即便是直到现在缅甸从不是一个大一统的国家。虽说早在四百年前缅甸就处于蒲甘王朝统治,但是其疆域极为有限,从蒙元开始设立缅甸土司,首邑设于阿瓦城,那时的缅甸域内有多个宣慰司,明朝之后,缅甸境内的部族仍是分裂状态,大多臣服明朝,接受土官封号,为明朝的“土司”。除设置了缅甸宣慰司外,还设置了许多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御夷府。 一百多年前,莽瑞体称王,于缅甸自立政权,随着其势力扩大,开始与明朝为敌,而明朝无力南顾的情况下,放松对西南地区诸土司的管理,没有采取切实措施维护五宣慰司的管控,任其疏离和脱离明朝。缅甸才得已其借鉴明朝的金字红牌制度,采取拉拢周围的土司头领的做法,派出使者,伸出援手,为这些弱小的外边政区土司排忧解难,导致弱小的外边政区在得不到明朝支持的情况下,纷纷倒向缅甸。如此,才有了现在的缅甸,而缅甸正是靠着锦囊象函,书贝叶缅文。俨然成为这些地区的君王,征调部落土兵,南征北战,才成就了现在的缅甸。但这个缅甸完全是建立的虚弱的土司制度上,而这些土司尽管认同缅王,但是内部却保持着独立,甚至于那些土司对于缅王的认同,远比不上明朝,甚至就是缅甸自己往往也会以宣慰司自居,那些土司自然同样也是持守两端,在缅甸与大明之间摇摆。 过去那些土司持守两端,于缅甸与大明之间摇摆,是因为数百年来,那些土司早就习惯了臣服于大明,而不是缅甸,现在对于缅甸的臣服,不过仅仅只是因为大明在百年前的收缩,可即便如此,那些土司对于大明的敬畏也是发自于骨子里的,就像他们对沐家的敬畏一样,即便是沐家已经沦落到这步田地,他们仍然对其极为敬畏。也正因如此,去年在身为缅王的莽达才会让沐王穿缅衣赤足参见,为的就是打击沐家以及大明在缅甸诸土司的威望。 尽管莽达的目的达到了,沐家的威望受到了打击,但是,现在一切都改变了。现在,随着阿瓦城的陷落、王国的被俘,那些土司一但得知这个消息,就会明白,这是大明对缅甸“大不敬”的惩罚。即便不立即倒向大明,恐怕也会保持中立,没有了土司的支持,缅人又怎么可能对抗大明?就是现在军中的那些土兵也有可能离开此地。 正因为了解地方土司持守两端的秉性,所以作为一军统帅的莽白才会立即命人封锁消息。可是尽管如此,消息仍然很快传开了,正像莽白所料想的那样,许多土司在得知国王被明军俘虏、国都被焚之后,无不是立即带着本族兵丁逃离军营,逃回各自的土司所,不过只是短短半天的功夫,曾经浩浩荡荡,号称十万的大军,只剩下不过一万多人,这些人都是缅兵,可即便是如此,莽白仍然能够感受军营中的动荡。毕竟,即便是缅兵之中,也是来自各个部族。其它各族土司的异动,同样会影响到缅人各个部族,毕竟对于他们来说,他们更看重的是本族的利益,他们绝不会为了莽家的天下牺牲本族的利益。 “王子,那些丹老人现在也有所异动,小人担心那些丹老人会离开营中,王子不妨把巴莫请过来,然后……” 贺丹比划了一个杀头的手势,与掸人、孟人一样,缅人同样也是一个部族联盟,丹老是缅人的一大部族,与土司一样接受缅王的宝带、缅铎,并奉召向国王提供兵员,只不过他们因为同是缅人的关系,所以在这个联盟之中的地位更高一些,占据着缅甸最为富饶的土地,当然,作为回报,他们需要派出军队共同维系缅人的利益。但是现在随着阿瓦被焚毁、国王被俘虏,一切都改变了,各部族肯定会首先考虑自身的利益。而巴莫则是那些丹老土兵的将军,他现在还没动,肯定是因为还在犹豫。 “是的,王子,如果不杀他的话,万一他把那五千丹老兵带到,到时候王子麾下的兵卒便只剩下不到万人,就造这么一点兵力,又怎么可能与明军抗衡?” “可即便是杀了巴莫,夺了他的兵权,以我不到两万之兵,又如何能与数万明军抗衡?要知道当初我们有十万大军,都没能抵挡得了明军。” “那些明军呆不了多长时间,佛祖是站在我们一边的,明军呆时间长了,自然会有疫病打败他们,就和过去一样!” 现在随着大多数土司领兵返回他们的部族,原本没有多少战意的他们,自然把一切都寄希望于缅甸的天气以及疾病上了,曾几何时,他们就是用天气和疾病“击退”明军,现在,他们同样把最后一线希望放到了这些自然条件上。 “是的,我们可以先在这里静观局势变化,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先撤进森林之中,明军畏惧森林,畏惧其中的疾病,我们只需要在山林里躲避几个月,最多一年,到时候明军势必就会不战而退,到那时,缅甸还是我们缅人的缅甸!” “那黑所言极是,如果这样的话,王子恐怕还需要先劝说巴莫留于军中,毕竟撤入山林之后,还需要大量的粮食,丹老人可以给军队提供粮食,有了他们的帮助,我们才能在山林之中站稳脚!” 这个建议顿时引起了其它的赞同,毕竟,在他们看来,这是最可行的一个建议,让时间和天气去击败明军。 “可是别忘了,现在土瓦人、孟人、掸人都已经投顺了明军,现在明军那里还需要自己动手,只需要征召各族土兵,就能把我们击败,我们若是躲进山林,反而会让明军稳占上风,让各土司以为我们已经失败了。现在明国的势气正是涨的时候,其它各族也会受明人的召唤,为其提供土兵进攻我们,到那时,我们又该怎么!” “可不是,现在可不是当年,当年明军有大明,现在明军来了缅甸,可就是不想走了,那云南现在可是被清人占据着!” “正是,明军现在既然来了缅甸,就绝不会轻易离开的,我们躲入山林,可不正从了明人之愿?” 听着麾下诸将和幕僚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话语,坐于席上的莽白那脸色却发的阴沉起来,或许在过去的近百年间,身居阿瓦的缅王俨然成为这一地区的君王自居,但是实际上,缅甸于大明,仍然不过只是土官罢了,在向各土司颁发宝带、缅铎的同时,缅王自己还保存着万历年间敕书。派出的使节对征南将军仍以土官见礼。过去缅王尚是如此,更何况那些持守两端的土司? 什么缅王,于大明看来不过也就是土司,至于缅王不过也就是一个土官罢了。对于土司们来说,大明才是正统,如果他避入山林的话,表面上看来是为了让天气和疾病击败明军,但那需要时间,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两年,甚至可能会是更长的时间, 而在这一两年间,明军是绝不会撤退的,现在的明军不同于过去,过去他们会撤回云南,但是现在,云南却被清军占据着,明军会驻在这里,他们会慢慢的适应这里的天气。 至于躲避于山林的中他,对于明军来说,未必是个威胁,到时候,明军只需要征发土司就能够进山讨伐缅人,甚至到那时,明军都可以把本来属于缅人的土地赏给其它各族,作为对其助战的赏赐。 对于缅人而言,这才是最致命的! 其实,即便是现在缅人耕种的沿河的土地,有至少一半是从其它各族手中抢来的,那些战败的,被赶进大山的部族,自然乐意为明军驱使,从而获得原本就属于他们的土地,至于缅人,也将会像当初的孟族人一样,被赶进山林之中,在贫瘠的大山里生活。 到了那个时候,曾经占据整个的缅甸的缅人,不过就像现在的那些土司一样,只是山中的土蛮罢了。 土司、土官…… 对于大明来说,缅人不正是土司吗?至于他莽白又那里是什么王子,甚至连土官都不是! 土司,土官……沉吟着,突然,莽白的眼前一亮,原本毫无头绪甚至担忧着自身将来的他,猛然的看到了一丝希望。 “这样也不行,那样也不行,难道,我们就这么坐在这里坐以待毙吗?” 逃入山林不行,在这里的死守同样不行,而进攻更是不可能。现在还有什么选择? “当然不能!” 站起身来,莽白看着诸人说道。 “既然不能打,那便降吧!我相信以大明皇帝的圣明,自然知道,我等不过只是为臣子,之前所做的一切,不过只是无奈而为之罢了!” 莽白的一番话,让那些原本因走投无路,而心情惶惶的众人眼前无不是一亮,是啊,若是说大不敬,那也是国王和他身边的近臣大不敬。与他们有什么关系? 至于他们? 他们不过只是奉王命罢了? 若是大明追究责任,自然会有大王去担责,到时候,要丢性命、掉脑袋的是大王,至于他们这些人……大明总还是需要土官的!对,大明需要在缅甸宣慰司,毕竟现在云南已经被清军占领,既然需要宣慰司,那么就需要土官,而他们可不就是土司土官嘛! 瞬间,原本还是满面愁容的众人,那紧锁的眉头顿时全都展开了,甚至就连莽白自己都笑眯眯的说道。 “既然如此,那我等便向大明皇帝、向沐国公负荆请罪吧!” 大明总还是需要土官的! 莽白猜的不错,大明确实需要土官治理西南边疆,需要依靠土官去维持大明在这里的统治。只不过,他并不知道,现在,在缅甸作主的并不是仅仅只有一位沐国公。除了沐家之外,还有一位从江北过来的官员,同样受命参与此事,甚至在得知缅王被俘后的第一时间就赶到了阿瓦,与沐天波见面,商谈如何管理西南诸司。 而这正是身为经略使衙署藩政房委署主事的丁玉杰此行的目标,与屈大均来缅甸是为了迎回皇帝与朝廷,与军方来到这里之后建立南洋军不同,身为藩政房委署主事的他就是为了管理西南诸司,甚至现在的他还是主管制夷事务的定南同知,负责缅甸本地的事物。 当然现在西南诸土司的真正的主子,并不是其它人,正是眼前这位手无一兵一卒的沐天波、沐国公。或许,他手无一兵一卒,但他是沐家的人!他是沐国公,是大明的“征南将军”。 在来到阿瓦,看到那些土官土兵对其的敬畏,丁玉杰总算是明白了为何经略会说“沐家于西南可顶十万雄兵”,原因无他,正是因为沐家在过去数百年间,一直代大明属理西南诸土司,对于那些终生不出大山的土官来说,他们或许认同大明皇上,但是更敬畏沐家、敬畏沐国公。 在过去的数百年间,世袭“征南将军”一职的沐家,在各地土司之中树立起来的威严是他人所不能理解的,即便是没有一兵一卒,只需要一枚印信,沐天波就足以调动西南各地的土司土兵,并令其为已所用。 所以,无论如何,想要在缅甸大有一番作为的丁玉杰都必须要争取到沐天波的支持,甚至,他对肖新任没有带其离开阿瓦城而满腹的埋怨与不满,毕竟沐家是经略于西南最重要的一个筹码。 “过去,我朝所云南外边政区实行信符与金字红牌制度,在边疆管理、护国捍边、调停和处置编内内部矛盾方面发挥十分重要和积极的作用。但是,后来却逐渐放松了这一制度的执行,想来其中利弊得失,国公自然是极为清楚。……” 在丁玉杰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沐家因为数百年来代大明管理西南诸夷,自然对此更为了解,甚至可以说,一直以来,沐家都主导着对西南诸夷的管理,只是后来沐家同样也放松对这些土司的管理,但沐家的放松是因为沐家不能够违背朝廷的意愿,毕竟,沐家曾多次上书朝廷,要求整顿西南夷物,但是却没有得到朝廷的许可。这会听他这么一说,沐天波立即点头赞同道。 “丁主事所言极是,所以才有了“朝廷爱惜一张纸,打失地方二千里”的说法!当年若非是朝廷无意赐予外边土司印信,又岂至于落得今天如此这步田地!” 尽管用“爱惜一张纸,丢地二千里”这么说有些过于片面,但也是事实,嘉靖时,曾派金齿卫干户曹义携金字红牌和信符往赐缅甸和其他外边政区土司,希望调解纠纷,然而不幸被缅甸所杀。其后因为无力派兵追究此事,在对缅人训斥一番之后,便不再追究,至于沐家当时虽然有心处置此事,有心想籍此讨伐“不臣”,但是朝廷的收缩,使得沐家也只能选择了沉默,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缅人横行于外边。从此之后朝廷便再也没有向云南外边政区遣使颁赐金字红牌和信符,云南外边政区土司得不到大明的任何支持与保护,西南边疆危机自然也就是更加深重了。如此才导致了缅甸的一步步的坐大,对此沐天波自然非常清楚。 当然,他也很清楚,在这件事之中,沐家同样也扮演着并不光彩的角色,毕竟,当时沐家所希望的是借助缅甸坐大,从而导致西南的危机,进而让朝廷将西南之事放手给沐家,而不是云南三司官员,在沐家镇守云南的两百多年间,沐家为了巩固与提升家族的权势,沐氏家族和云南三司官员、地方督抚、镇守太监、乃至藩王与皇帝进行了长时问的政治斗争与博弈。而沐家正是凭借着对云南的强大影响力,才能顶住无数次的弹劾,一次又一次躲过足以抄家灭族的危机。 在缅人坐大的时候,沐家同样也需要西南的危机去提醒朝廷,让朝廷看到云南非沐家不可镇,可谁都没有想到,还没有等到西南的外边危机演变到让朝廷为之警惕的时候,李贼就已经攻进了京城。 而现在沐家落得今天的这步田地,未偿不是“自尝苦果”。不过这其中的关键,沐天波自然不可能道于外人,他自然不可能告诉外人,当年朝廷是无力顾及西南外边土司,而沐家之所以坐视这一切的发生,是为了向朝廷显示沐家的重要性,这会自然把一切责任都推给了朝廷。 “赐土官信符与金字红牌固然是统御西南土司的上佳之选,但是丁主事需知,这信符红牌之所为其所认可,关键在于需要给其以保护,调停其冲突,若是无兵威相助,又谈何保护、谈何调停。” 不过尽管要把责任推给朝廷,并不意味沐天波不去“体谅”朝廷的难度。 “当时,朝廷用兵辽东,辽东局势崩坏,这西南自然也就是无暇顾及了,所以,才会导致缅人坐大如此,当时,我等虽世镇西南,却也是有心无力……” 丁玉杰在这一路上曾特意研究过大明统御西南的得失,也深知这“一张纸”的背后,需要的是兵员,需要的是实力的威慑,需要的是银粮,而这些都不是仅仅一个沐家所能提供的,这需要朝廷的力量,于是便点头赞同道。 “这土司制,说白说了就是土官由地方部族或政权的首领世袭,内部自治,但经济上要承担朝廷的“征役差发”和“贡赋”,土兵要接受朝廷或上级的调遣。大抵上,刚一开始的时候,都能够履行,观之我朝,对三宣六慰土司的掌控因其地理位置的不同,将其又分为内边区和外边区两种,内边区“征役差发”,而外边区往往只征“贡赋”,至于土兵亦不过只是偶尔为调停征发,如此才有外边土官摇摆,也才有了缅人坐视,在来时,经略曾于下官言道,我朝于外区之统治,往往是视藩服之地,只取羁縻臣属之义,无利土地之心;有征服之武功,无建设之政治。逢以中原强时,外边土官自然称以藩服,内外皆受朝命,如此无分内外,迨乎衰季,则并武功而无之。” 尽管从未曾与朱明忠谋面,但是从丁玉杰的口中听到这句话之后,世居西南为大明属理西南诸土司的沐天波自然是深知其中的关键,立即深以为然的赞同道。 “只取羁縻臣属之义,无利土地之心;有征服之武功,无建设之政治。逢以中原强时,外边土官自然称以藩服,内外皆受朝命,如此无分内外,迨乎衰季,则并武功而无之。经略此言一语道破我朝属理西南之弊,实在是让本公汗颜,不知经略于西南又有何打算?” 试探着问出这句话的沐天波,非常清楚,或许沐家于西南有威望,但是现在他手中无一兵,虽说凭着威望,他可以征发数万甚至十数万土兵,但是征发之后呢?征发之后需要什么? 需要钱粮! 没有钱粮的话,即便是今日征召了那些土兵,恐怕也维持不了多长时间,军无饷会散,那些土兵若是没有粮食、没有军饷,同样也会溃散,到时候溃散的可不仅仅只是军队,恐怕还有沐家几百年的威望。 也正因如此,在过去的多年间,尽管他知道,凭借“征南将军”之名,可以在西南外边征发土兵助战,但是他每一次都选择了沉默,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没有钱!他没有维持军队的钱粮,所以他不能够拿沐家最后的本钱——沐家近三百年来在西南积累的威望去冒险。 但是现在,忠义军的到来让他看到了机会,因为忠义军那里有他所需要的一切。所以他才想要得到忠义军的帮助与支持,并依靠他们的帮助,在西南重建沐家的威望。 而他之所以会选择求助于朱明忠,求助于忠义军,在此之前并没有求助于李定国等,当然也有他自己的考虑,其中的关键,是因为李定国同样也驻在西南,或许李定国需要沐家的威望,需要借他沐天波、借征南将军的名义去征发各地的土兵,但他绝不会容许沐家于西南重建,更不会容许他手掌土兵。 而相比之下,远在江淮的朱明忠却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顾忌,对于朱明忠来说,他需要的是什么?是一个盟友,是一个助力,在沐天波看来,他甚至需要有人在西南牵制李定国。 尽管因父亲身死,年少时就继承了国公位置,但是生长于国公府中的沐天波,可以说对于权利场有着其天生的敏感,他能够看出来朱明忠为何不远万里派人迎驾,同样也知道,什么对于朱明忠才是最好的选择,无论是在江淮亦或是西南。 也正因如此才有了这番试探,当然,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沐天波才会以国公之尊与丁玉杰这个五品小吏同席而坐。很多时候,人总是需要向现实妥协,而现在,对于沐天波来说,唯一的现实就是,他手中无一兵一卒,甚至都没有几两银子,除了名义与威望,他什么都没有,而眼前的丁玉杰或许只是五品小吏,但是他的身后有舰队、有军队、有银子,这一切,都是沐天波所需要的,所需要借助的。 “但凡有需要相助之处,本公必全力相助!绝无推迟!只是不知经略于西南,到底有何打算?” 章节目录 第286章 土司之法(求月票,求支持) 笔趣阁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只是不知经略于西南,到底有何打算?” 在问出这番话的时候,沐天波的双眼盯视着丁玉杰,不由自主中,他的呼吸开始变得有些急促。甚至就连忙那目光中也带着期待,那心跳也是越跳越快。 因为,丁玉杰的回答,甚至可能直接决定着沐家的命运。 或许,他曾以为到大明大势已去,已经到了无可挽救的地步,所以他才会将所有的儿子都入赘给了当地的土司,想以此来为家族留下香火。并发誓要以身殉国,与大明共存亡。 没有了大明皇帝,那来的沐国公,沐家与大明是荣辱与共的。 当时他决心与大明共存亡。但是现在已经看到有机会重振沐家声威的他又岂会错过这样的机会? 毕竟,多年来,这是第一次,第一次看到沐家重回昆明的机会。至少在此之前,他还没有像现在这么如此确定,沐家有重震声威的机会。在丁玉杰来见他之前,他曾的暗自寻思着,也许待到大明的天下恢复之时,他可以重新把入赘给了土司家的两个儿子,也就是沐忠显、沐忠亮都重新召回身边,然后做个太平国公。 如果说,在丁玉杰求见之前,他当时还只是寻思着与南京做个大明的安乐国公,至于沐家曾经的辉煌,不过只是过去罢了。 没有兵,沐家永远不可能恢复过去的声威。 那么现在,丁玉杰的求见,却让沐天波看到了重建沐家、重建黔国公声威的可能,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如此激动。丁玉杰的求见之前,其在缅的一举一动都带来了一个信号——朱明忠有意西南,这意味着沐家对于朱明忠来说,就有了利用的价值。 只有拥有了被利用的价值,才有可能借助在被利用的同时,壮大自己! “国公,下官来时,经略来时曾叮嘱道,这中兴大明非一人一军所能成,如果想要中兴大明,非得全国上下,所有仁人志士共同努力不可,而西南亦是其中重中之重,而欲于清虏手中收复西南,就非得借西南土兵,而欲借西南土兵,又必须收服西南诸土司,而欲收服西南诸土司,非得沐国公不可!” 一句“非得沐国公不可”只让沐天波的心情一阵激荡,一切正像他猜测的那样,现在,所需要的只是抓住机会。朱明忠对他有所图,他同样对朱明忠有所谋,现在所需要的就是双方就一些利益上的东西,达成一致。然后籍此恢复沐家的威望。 “所以,经略对下官言道,若是得沐国公支持,那么重建三宣六慰,并借三宣六慰土兵收复西南,自然是指日可待!” 而对丁玉杰抛来的诱饵,沐天波并没有立即吃下来,重建三宣六慰固然让他颇为心动,但是同样也很清楚,这重建三宣六慰并不是嘴上说说那么容易。 更何况他朱明忠能不远万里派人来此迎架,自然并不仅仅只是重建三宣六慰那么简单。或许当初沙定洲叛乱时,当初年青而不知兵不知政的他举指失措,以至于错失昆明,但是现在经过十几年的颠沛流离,一番磨砺之后,自然知道朱明忠插手西南,恐怕并不仅仅只是为了重建三宣六慰。 更何况,他之所以愿意被朱明忠利用,所想的可不仅仅只是被其用过就丢,或者说他之所以愿意为其所用,并不仅仅只是为了恢复大明的天下,同样也是为了恢复沐家于西南的,沐家于云南的地位,这才是他选择与朱明忠进行合作的根本前提,他是大明的忠臣不假,但他同样也有自己的利益需要去维护。 “若能得经略和丁主事相助,重建三宣六慰岂不是信手拈来之事,不过,丁主事,只是不知,经略于三宣六慰又有何打算?” 已经冷静下来的沐天波笑着反问道,对于“三宣六慰”,他并不怎么关心,毕竟这“三宣六慰”除了三宣勉强算是内边之外,其它不过只是外边区,对于沐家来说,沐家的根本在云南! 也正因如此,他才乐意把“三宣六慰”拿出来做交易,从而换取朱明忠的支持,空有威望的他很清楚,想要收复云南,不仅仅需要“三宣六慰”的人丁、饷税,更需要朱明忠的支持,需要其提供粮饷,需要其麾下的忠义军,若是没有大明的中军,那些土官又怎么可能百依百顺,听从命令?最后甚至都有可能成为另一个沙定洲。 所以,他需要朱明忠的银钱与军队!但,朱明忠需要什么?只有知道对方的需要,双方才有可能进行谈判,最终双方的利益才能达成一致。 “经略的意思是借鉴旧时的土司制度,基本的一个核心就是保留“三宣六慰”各族原有土司制度,维持其上层在其部族之中原有的特权和地位,通过他们对“三宣六慰”实行间接控制和统治,不过至于其它也有一些构想,经略想要听一下国公您的看法,毕竟,国公于西南诸夷更为了解,至于经略与在下,不过只是道听途说罢了。” 虽说知道沐天波于经略有所求,亦有所图,因此有求于经略,但丁玉杰仍然显得极为客气,语气中完全没有明朝文官对勋贵的轻视,更没有文官的那种清高,或许,这正是江北官场与其它地方不同之处。 “丁主事只管直言。” 对于其客气颇为受用的沐天波略点下头,请其说下去。 “国公,经略以为这地方土司首先必须要承认我大明在这里的统治权,如此才能维持当地的统治秩序,” 这是土司制度的核心,其核心正是在于那些土官认同大明对其的统治权。 “理当如此,土官接受我大明颁赐的金字红牌、勘合和信符,就是承认我大明于此地统治。” 沐天波略点头,至少到现在,他都没有听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无非就是寻常的土司制度罢了。 “至于贡赋方面,可以参照之前缅甸王统治时期定下的数额,向当局交纳贡赋。各邦首领之间的冲突由我大明仲裁,当地的森林和矿产资派归属当局所有;当然我大明承认当地土司传统的“权利和习惯”。嗯,用经略的意思来说就是,土司只担负进贡的任务,基本上也就是维持原有的土司制。可以制定朝廷律法从而保证充分保障土司、谬沙(食邑者)以及税收官的地位得到保证,成为我朝于六慰体系中正式行政官员。” “成为我朝于六慰体系中正式行政官员?” 沐天波诧异的反问一声,这倒是让他感觉有些诧异,过去土官或许是“官”,但是谁都没有把他们当成“官”,至少没有人把他当成大明的“官”。 “这是何意?” “嗯,这么说吧,这个体系就是我大明于“三宣六慰”统治的一个体系,现在阿瓦城已经为我所下,那么未来阿瓦将会作为定南同知所在,而定南同知则专事抚夷,在定南同知下,即是旧时“三宣六慰”各邦土司,虽说复建三宣六慰,但绝不会仅仅只局限于旧时“三宣六慰”的限制,经略的意思是分而治之,确认各土司数量,然后再分授土官,无需拘于“三宣六慰”的局限,土官多则便于我大明统治,……” 一一解释着如何统治这些土司的,随后丁玉杰如何以金字红牌、勘合和信符的形式强化了对土司的控制。 “至于这金字红牌、勘合和信符,并不仅仅只是象征,而是对土司的职权作了详细的界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规定就是土司要接受副专员的指导。当然我们需要对金字红牌、勘合和信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了统一,另外下发委任状,并且宣布只有遵守发委任状中的有关职责规定内容的土司才会得到大明政府的承认,才能得到朝廷的金字红牌、勘合和信符,享有在本地区的民事和刑事审判、税收诸如此类的一些特权。” 对此沐天波并不陌生,在过去数百年间,沐家对土司任意取之,正是凭借着沐家决定着是否承其土司土官的身份,只不过在过去沐家对其更为随意,所以那些土官往往为了保全身份,年年进贡,岁岁如此,唯恐稍有不敬就被夺去了土官的身份,甚至遭来灭顶之祸。 其实,那些土司是土官,沐家未尝不是土官,甚至还是最大的“土官”,在过去的两百多年间,沐家通过联姻、进贡、贿赂等方式结交权贵、讨好皇室,以及运用手中权力翻云覆雨,玩敌养寇迫使皇室让步。如此才保住了沐家长期屹立不倒。 而另一方面,沐家之所以能够在云南权倾一方,归根到底还是大明皇室以沐家为其统治西南的一颗棋子。甚至相比于沐家治下的西南土官来说,沐家受皇家驾御更是远甚于土官,沐家把持土官无非只是其权力地位,但是沐家无论是权力地位,人身自由,家庭妻儿,乃至于其身死之后归葬无一不操于皇帝之手。 即使在云南地方,沐氏的军政大权,也有皇帝任命的镇守太监、督抚巡按、三司官员、参赞军务等分担与争夺。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制衡关系,才让以猜忌心著称的明朝历代皇帝对沐氏家族如此信任与放心。沐家之所以能够久镇云南,也有赖于皇室的制衡与限制。 由那些土官想到沐家,第一次把沐家当成“土官”的沐天波,突然意识到了一个过去他所忽视的问题——正是因为皇家对于沐家的制衡与限制,才使得沐家从不曾敢有丝毫异心,既便是的“养寇”所图的不过只是“自重”,只是为了迫使皇室在西南的一些问题上做出让步,如果皇室坚持的话,也会服软。 但是沐家对土司的干涉实在太少了! 除了掌握其官位,似乎从来都没有制衡与限制! 如果当年沐家对土官有像皇家对沐家一般的制衡与限制,又岂会出现沙定洲。他堂堂沐国公又岂会仓皇出逃。想到这,沐天波的心思略微一沉,在寻思着解决问题的办法时,又听取着丁玉杰的话语。 “至于这委任状的主要内容是:本地区向定南同知交纳的贡赋数目5年内维持不变,5年以后才可重新审议应交纳的贡斌数目;土司按照传统习俗进行统治,但要听从副专员的指导;土司必须对当地治安、交通负责,如果有商人在当地被抢劫,土司要交纳赔偿金;土司之间如果有争议应提交副专员裁决;如果政府要在当地开采矿物,那么除了给予当地居民一定的补偿之外,不应再支付任何费用;土司应配合政府缉捕罪犯;土司对大明百姓没有司法管辖权。当然,除此之外,对谬沙(食邑者)和收税官也会颁发委任状,但其中涉及内容显然不及土司全面和详细,主要集中在税收和遵守法律方面。” 在丁玉杰的话声落下时,原本只是静静听着的沐天波,这时才道出他的疑惑。 “那丁主事,于阿瓦城设立定南城,设定南专员,专事夷物,确有必要,只是这设立副专员又为何事?” 接着沐天波又道出了他担心的地方。他隐约的已经猜出了这副专员的用途了,恐怕就像当年皇帝任命的镇守太监、督抚巡按、三司官员、参赞军务等职务一样,不过是为了分担与争夺土司的权力,从而保持某种制衡与限制,不过沐天波同样也知道,那些土司可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蠢,他们又岂会容忍有人争夺他们的权力? “以本公看来,那些土官本就来对其于部内特权极为敏感,过多干涉土司内部是极不明智的,如果我等派出这副专员,这岂不就是“流官?”会不会过多的干涉其内部事务?若是其视副专员为“流官”,惧怕“改土归流”又该如何?” 因为沐家世代管理西南土司,所以沐天波自然知道,直接统治土司非但成本极高,而且注定会失败,沐家在这方面的经验非常简单,就是借助土官让他们自然管理自己。而“改土归流”总会导致内乱,毕竟任何人都不愿意坐视权力为他人夺走或者分担。 “以本公看来,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借助土司土官管理本地,而不是直接派遣官员,加以直接统治,至少在“改土归流”的时机尚未成熟之前,是万万不能如此。” “国公所言极是,经略亦认为间接管理,是成本最低且最有效的管理方式,不过,经略亦以为,我大明于此地,不能再像过去一样,只取羁縻臣属之义,无利土地之心;有征服之武功,无建设之政治。至于这副专员,则是取其土地之利,行建设之用。” 见沐天波对副专员的用处似乎有所不解,于是丁玉杰便解释道。 “这些副专员,与其说是官员,倒不如说是教员,我中国之所以得以诸夷认同,凭得正是对诸夷之文章教化,所以副专员只在其土司所内推广教化,同时,调查土司所内的森林矿产以备开发,而开发森林矿产又可以令土官从中获利,那些民也在这一过程中变得富裕起来。他们也乐于为我们服务,并接受我大明的统治。当然,在这一过程中,与其建立起更为紧密的附庸关系,将他们扶植成在这里的统治的代理人。而他们将会接受了大明的生活方式,不仅会把儿子送到定南或者平南接受教育,在未来他们甚至会送儿子到南京接受教育,如此,在未来他们才会不断的认同大明,在百年后,甚至两百年后,我大明才能与此地推行“改土归流”,设立郡县,令其成为我大明本部诸省。” 这才是经略“三宣六慰”的最终目标,此时丁玉杰并没有说,在当初他与经略见面时,经略曾谈到明朝经略“三宣六慰”的失败,也谈到了经略四川、云南、贵州以及广西等地的失败,尽管在明朝廷率先在铜仁等地废除思州、思南两宣慰司,设立贵州省,开创了中国大规模“改土归流”,即改土司统治为朝廷派流官治理的先河,但随后朝廷同湘、黔、川三省边境少数民族的矛盾便日益尖锐。从此之后,明宣德、正统、成化、弘治、正德、嘉靖、万历年间,三省边境少数民族的反抗斗争从未间断。土司兵民多次攻城陷府、掳官夺印,搞得统治者焦头烂额。 “改土归流?” 心知“改土归流”让西南陷入何等境地的沐天波的眉头微微一皱,根本在云南的沐家,既然是“改土归流”的支持者,同样也是反对者,支持者是他需要借“改土归流”威慑土官,而反对的原因则比较复杂,一来是因为相比于受命于朝廷的流官,土司土官对沐家更为敬畏,至于二则是因为每每“改土归流”总会掀起动乱,导致土司兵民攻城陷府、掳官夺印时有发生。 “没错,“改土归流”是经略西南所必须!” 用力的点点头,丁玉杰道出了他在离开前,经略的所授予的他统御诸夷的“法宝”。 “这土司制度是在唐宋时期羁縻州县制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其实质是“以土官治土民”,承认各少数民族的世袭首领地位,给予其官职头衔,以进行间接统治,朝廷中央的敕诏实际上并没有能够得到真正的贯彻。而在这一过程中有些土官以世袭故,恣肆虐杀百姓,为患边境,“汉民被其摧残,夷人受其荼毒。”,如此,才有了“改土归流”之说,虽说“改土归流”夷民颇为受益,但是每每夷民却总为土官所惑,“改土归流”受到土官的抵制而不断反复。所以很多地方皆是是“流官设而土夷随叛,杀人夺地比昔更甚”,究其原因,总言道夷民不从教化,为土官迷惑,可夷民为何不从教化?因为根本就没有教化,既然没有教化,那夷民自然是不从教化!” 丁玉杰的话语让沐天波颇以为然的点点头,历代推行土司确实没有考虑过如何教化夷民的事情。只有到了“改土归流”的时候,才会临时抱佛脚。 “所以,这副专员于土司处,就是推行教化,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百年之后,这夷民自然服我大明之教化,除此之外,副专员亦可阻止土官荼毒百姓和谬误的行为,对其加以监督,从而令荼毒信服,嗯,至于其它对于土民的管理之权,副专员是绝不会干涉或者插手的,我们会尊重土司的权力,但是同样也要限制他们的权力,当然这种限制是限制土司对内荼毒百姓,保障百姓的些许利益,就是如此缓缓从事,以保护百姓为已任的副专员威望自然也是越来越高,百年后,再推行“改土归流”,夷民又岂会为土官所蛊惑。” 以今代之人去谋划数代人之后的事情,沐天波从未曾想到过,而看着信心满满的丁玉杰,听了他的这番话后,出于对土司所的了解,心知这副专员就是去唱“红脸”,至于那些习惯了荼毒百姓的土司自然也就是白脸,几十年后,百姓自然信服副专员,而不是一味压榨他们的土司。即便是那些土司知道,这些副专员于其境内所做所为,不过只是为了收买人心,却根本无力阻挡,因为副专员本身就不需要考虑治理地方、税收等诸多问题,他们只需要让百姓体会到“大明仁义”即可,但是执掌地方的土司却不同。那些土司需要考虑如何治理地方,需要考虑如何保全自己的权势,需要……这一切往往都意味着他们需要“荼毒百姓”,只有如此,才能维持个人的权势。 如果这一切顺利推行的话,至多只需要百年,即可顺利“改土归流”,根本就不需要两百年。因为到时候,民心在明!民心已经尽为大明所收! 而这同样也意味着,至少百年之后,大明就不需要沐家以“征南将军”的身份统御外边诸夷,到那时,朝廷又岂需要沐家维持西南的局面? 想到这在沐天波整个人陷入的沉思中。他甚至怀疑起,与朱明忠合作是不是明智的选择,毕竟,这朱明忠是想要彻底的从根本上化解西南土司的问题,他想用一百年的时间,彻底解决西南诸夷,令其尽为中国的行省。 在西南诸夷“改土归流”的时候,自然也就是沐家不再为朝廷所重的时候,到那时,沐家又该如何? 可……如果不与朱明忠合作的话,沐家又在什么地方? 没有朱明忠的支持,大明中兴之后,沐家不过只是南京或者京师城中的一个太平国公,仅此而已。而与其进行合作,至少还有机会重振沐家的威望。 至于百年之后,百年之后的事情,谁又知道会是什么情况,更何况,百年,百年之中变数太多,谁又能保证,这百年之中,那些个副专员不会与土司互相勾结,刮取土民的民脂民膏。 想到这,沐天波顿时长松了一口气,他意识到自己想的太多了,想的太远了,现在最重要的是眼前,是必须要得到朱明忠的帮助。是他们互取所需、重定西南!这才是最重要的! 就在沐天波的心底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丁玉杰又问道。 “当然,这一切实是遥远,且需要徐徐图之,不知国公以为,现在,欲以此地推行此法,这第一步棋该如何下?” 是的,“改土归流”也好、“副专员”也罢,都是将来的事情,眼下,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解决。 “眼下,最重要的是先在缅甸站住脚!” 看着丁玉杰,沐天波直接了当的说道。 “尽管现在我大明已经击败缅人,俘其王、焚其都,但是,对于这里的百姓来说,我们毕竟还是外人,我们是汉人,他们是缅人,是孟人、是土人!而且许多土司也都在观望,他们在看着我们,看着我们的一举一动,土人从来都是蛇鼠两端,想要得到土人的忠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若是想要得到其忠诚,就必须得让其敬畏!” “敬畏?” 眉头微微一动,丁玉杰看着沐天波反问道。 “难道现在我们俘其王、焚其都,还不能够让其敬畏我大明吗?” 敬畏,肯定是敬畏大明,在丁玉杰看来,现在应该已经做的差不多了,甚至在接见土官的时候,他已经看到了那些土司脸上的敬畏。 “丁同知以为那些土人脸上的敬畏可是发自内心?” 不等丁玉杰开口,沐天波便点头说道。 “确实是发自内心,但是,他们之中,又有几个人有阿瓦城可供我大明焚毁?这敬畏,不过只是敬畏我等把缅人击败了,仅此而已!我们所需要的是让这些土官,自此之后,从骨子里敬畏大明,只有如此,能有可能得其忠心!” 章节目录 第287章 杀鸡(求月票,求支持) 笔趣阁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今缅国已尽归明贼,勿论大小官员仍照常办事,其傣禄仍照旧开支,各客商亦照常开卖。现在……大小官员并无一人尽节,尚在帮助帮助明贼办事,不以为耻。” 吴三桂于昆明发出的这样一份奏折,无疑表明了短短月间,缅甸的变化,对于持守两端的缅人以及本地的土司土官而言,臣服于强权,似乎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毕竟对于这一切,他们早就习惯了,更何况在他们的内心深处,一直都认同大明才是正统,虽是如此,当初他们都可以没有心理压力的臣服于缅人,现在大明重新回到这里,一直以来皆以大明为正统的土司土官们,自然更不可能有丝毫抵触,甚至他们中的不少人,都觉得这正统恢复了是件好事,于他们更为有利,尤其是在他们得到朝廷新的册封之后,毕竟过去虽然有缅王的册封,但缅王的册封显然不能与大明皇帝相提并论。 不过,谁都知道,这种臣服,只是一种习惯、一种传统,而习惯与传统,面对压力是很容易动摇的,更何况他们本身就容易向强权臣服,毕竟他们曾臣服于缅人,这就意味着他们今天会臣服于大明,明天同样会臣服于其它人。 对于身处阿瓦,不,应该是定南城中的定南同知而言,想要“定平南方”仅仅只是靠着这些土官们对大明的最后一丝敬畏去维持这里的秩序,显然并不现实,如果想要在这里站稳印就非得推行一些其它的手段。 对于了解当地土人秉性的丁玉杰而言,这些土司的臣服只是第一次,他需还需要通过其它的方式,让他们保持敬畏。保持对大明的敬畏。 在过去的半个月间,缅人九十二土司土官、孟人十六的土司土官、掸人五十四土官再加上克钦等诸地土司所三百余名土官纷纷齐聚定南城。他们一方面是向专抚夷务的首任定南同知表示祝贺,这二来则是接受大明皇帝颁赐金字红牌和信符,表示接受大明的统治。 对于这些土官来说,他们之所以不远千里来到这里,更为重要的是,他们知道现在是他们表达忠心的时候。被夷为平地的阿瓦城,还有那名为阶下囚的缅甸王,都在提醒着他们,提醒着他们应该做出什么样的选择。 作为弱者的他们,深知弱者的生存之道是什么,他们之所以愿意臣服于大明,正是因为他们能够认识到两者的力量差距,当然,作为弱者,他们同样也需要强者的保护。 也正因如此,他们当初才会接受缅人的统治,现在,缅人的失败,让他们主动的投身到强者的怀抱,接受强者的统治,追随强者,这才是弱者的生存之道。 而这些心思各异的土官们来到阿瓦城的时候,立即发现,这座城市已经发生了彻底的改变,尽管那些寺院佛塔仍然还在,但是城市之中那些缅人修建的宫殿,房屋已经完全消失了。整个城市,这会看起来反倒是像云南的那些汉人的城市。 对于这一切,那些曾经向缅人表示臣服的土官们,大都是视而不见的亩模样,相比于其他他们现在更担心自己。他们现在更多的是在为自己考虑,他们需要从新接受大明的认同,只有如此,他们才能够生存下去。毕竟现在那些缅人已经用他们的遭遇,提醒着所有人与大明抗衡将会是什么样的下场。 当然,在过去的半个月间,这325名土官并没有闲着,他们来定南城并不仅仅只是为了表示祝贺,接受金字红牌和信符,并且表达自己对大明的忠诚。在这些土官到达之后,身为定南同知的丁玉杰更是一一与其见面,然后听取了他们的建议,然后与其商讨土官委任状的权责内容,甚至就贡赋等问题听取他们的意见以及建议。最终达成了一致,可以说是皆大欢喜。 也正因如此,在那委任状与金字红牌和信符颁布的这天,对于定南城来说,可以说是一件前所未有的盛事,甚至还举行了一场庆典,只不过,所有人都不知道,这场庆典的压轴大戏,在欢庆的宴会,现在不过只是刚刚开始。 在一片欢声笑语之中,穿着一身红色官袍的丁玉杰站起身来,双手平揖的他环视着的帐下的三百余位土官,除了四十几个大邦土官坐于主帐外,其它土官皆是坐于主帐两侧的帐下,他们的位置排序与他们的部族力量有很大的关系。而他们面前的桌子上除了放置着水果之外,还有大明厨师烹饪的各种美食,在过去的半个月中,大明美食着实征服了其中不少土官,令其食髓知味的心折于大明美食之中,整日享用着大明的美食、美酒,当然还有那柔情的似水的缅人女子——在莽达被俘之后,其族中的近万女子被收入官中,而这些女子除去赏赐给“平叛”有功的部族之外,还有上千女子被留作侍女,侍奉着的这些土官。而在此之前,这些女子又经过宫女中人的一番调教,可以说,勉强也算是掌握了一些大明的礼仪。 美食、美酒以及美女,让这些土官沉迷于这种从未曾体验过的奢迷之中。这次丁玉杰来缅甸之前,经略特意嘱托的,只有让他们享受到了文明给生活带来的改变,他们才会甘愿接受改变,当然是接受大明的给他们带来的改变。而奢华的生活方式,同样也是属于文明的。 来自21世纪的朱明忠很清楚,几乎没有任何人能够抗拒文明所带来的诱惑。当然,这种文明必须能够让人们从中获得享受,获得对于生活的享受,毕竟向往更美好的生活,这只是人类的本能而已。 而现在,所需要做的正是让这些人感受到美好的生活,感受到大明的发达,感受到这里生活的美好,从而心生向往之心。最终甘愿跟随大明,甘愿改变自己以获得更好的生活,最终被先进文明所同化,也就是被“汉化”。 而这种“汉化”,正是自上而下的,只有让这些土官沉迷于先进文明所带来的“奢华的生活方式”之中,他们才会心甘情愿的作为“汉化”的先行者,最终整个部族也会慢慢的被“汉化”。 入山则为夷,出山则为汉,这正是大明一直以来对西南诸夷的手段,如何让其心甘情愿的出山?自然是用更好的生活方式,只有一代代的山蛮不断的向往着汉人式的生活,他们才会心甘情愿的作为汉人! 当然,最重要的一个前提是,汉人的手中要有刀,要不然,这些山蛮就会试图用刀子来抢走汉人的生活,会试图用刀子获得同样的生活。 不过就是一群蛮夷! 心底轻蔑的一阵冷笑,心知对付这些山蛮应该用什么样的手段,应该如何恩威并施的于玉杰站在那里,环视着这些土官。 “本官受大明皇帝之命,属理各土司事务,自此之后,还需仰丈各位!” 在笑着说出这番话后,在那些土官纷纷表示忠心的时候,丁玉杰的脸色突然又是一变。 “然而众所周知,他日缅甸军民宣慰使司原为我明所受土司,莽达亦为我大明所授的土官,本应在此神州动荡之时报效朝廷,可其非但不知报效君王,圣驾来时,更是于驾前大不敬,更有甚者,其勾结清虏,意图不轨,残杀我大明官吏,如此暴行,若不加以严惩,又如何能正朝廷法度,如何能警天下之不臣?” 说完这句话之后,丁玉杰便站在那里,等待着其他人接过他的话来。这场戏不能够只有她一个主角。他相信即便是这些土官也知道应该怎么样把这场戏演下去。 “此等不忠不义不臣之贼,非得严惩不可!” 第一个站起来表态的正是孟人头领白山,立下奇功的他自然得到了朝廷的赏赐,除了宣慰使一职外,朝廷更赏赐给他大量的布匹、食盐以及其它各种物资,当然还有上万缅人奴仆,而这些大都是从莽达那里抢来的。也算是对孟人额外的奖励。 其实除此之外对于大多数土司的赏赐,大抵上都是这些不值钱的东西,只是因为大多数土司所因为交通道路阻断,加之山中往往缺盐,且百姓又没有什么用于易货的土产,所以其生活往往都非常艰难,而官府赏赐给土司的也都以这些日用物资为主。 或许这些东西并不值钱,但是对于很多土官来说,这些物资,正是他们所需要的。他们需要这些物质去解决土司中百姓的所需。往往对于他们来说这些东西甚至比银子更重要, 对于江北来说,现在缅甸的山民无疑是一个新的市场,甚至丁玉杰都暗自揣测过,如果能够将这里的市场完全进行开发的话,那么这片市场的需求,甚至不逊于国内的一个省。 当然,想要把货物销售到这里,首先就要开发这里的森林,矿产。以及其他的各类资源,只有如此那些土人才会有银子购买国内运来的各种各样的商品。这意味着首先需要开发本地,而这种开发同样也是有利于他在缅甸的统治,他需要用这种开发去收服人心,用利益去换取土官对于大明统治的支持。 当然所有的一切都建立在一个基础上,必须要让土官首先敬畏大明,只有如此商人们才会进入缅,也只有如此,土官才会心甘情愿的被种种利益所吸引,进而臣服于大明。 如何让他们敬畏? 只有一个办法最有效——杀鸡给猴看! “如果不严惩的话,如何能让天下人信服?” 而这鸡又是谁?看着那些土官,丁玉杰神情肃然,现在就看他们表态了。即便是要杀鸡给猴看,也要先让大家一起喊,先激起众人的“愤慨”。 “杀了他!” “对!杀了他!” 在白山表态之后,景洪、景栋等地土官也纷纷起身表示理应严惩,对于这些孟人以及掸人土司头领来说,莽达的死活与他们无关,他们同样也不关心其死活,更乐意通过这种表态,换取大明官员的欢心,所以自然一个个的都站起来大声喊杀。而缅人土官这会大抵上都显得有些犹豫,甚至不愿意表态,毕竟,莽达是他们的王国,就在犹豫间,莽达的弟弟新任的达西土司所安抚使莽白,见明人的目光投在他的身上,他便站起身来说道。 “同知大人所言极是,此等不臣之贼,不严惩不能彰国法!”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显然不顾什么兄弟之情了,对于他来说,没有什么比他的权力更重要的,至于莽达,他没有必要为了一个死人计较什么,甚至如果有需要的话,他甚至不介意亲自动手,当然是在明人的“强迫”下。 有莽白在这开了头,其它的缅人土官无不是纷纷起身表示赞同,一时间那莽达顿时成了千夫所指,也正是在千夫所指中,随着丁玉杰的一声令下,莽达与黑鲁叨被押至帐中,浑身瑟抖的莽达一到帐中,见到丁玉杰时,便立即跪拜下去,用并不流利的汉话祈求道。 “天官大人,罪人知罪,罪人知罪,请天官大人饶罪人一命……” 此时的莽达除了喃喃祈求外,再也不敢说出其它话来,对于他来说,没有什么比保住命更重要的事情了。反倒是一旁的黑鲁叨这会倒显得很是镇定,他之所以如此镇定,是因为在此之前,在所有的审问之中,他都把罪名推给了莽达,他黑鲁叨不过只是一个枢密罢了,只是一个大臣。 现在大明需要拉出来一个罪人,除了身为国王的莽达之外,没有其他人更合适了。至于他不过就是一个大臣而已,杀他有什么用。 要杀当然要杀莽达! 杀吧! 只要杀了他自己也就安全了。 杀吧!他可是国王,所有的一切都是他指使的。 杀了他吧! “莽达,既然你知罪,那便无需本官多言了!” 见到莽达这样磕头认罪,丁玉杰看着他神情悲痛的说道。 “莽达,原本你为我大明缅甸军民宣慰使,受我大明所封,本应忠君报国,可你行以不臣,对皇上大不敬在先……” 先是将莽达一系列罪名一一道出,在所有人看来这不过只是杀头所需要的罪名罢了。了解汉人的他们知道,明人杀人总会给出一个理由,过去“征南将军”就是如此,他们不会无理杀人,现在既然要杀人,肯定会有他必死的罪名!不但周围的人以为莽达必死,甚至就是莽达都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丁玉杰却突然话峰一转。 “但,今上仁义,念你莽达他日所为,皆是为奸人蒙蔽,方才犯下此等不赦之罪,但你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撤尔缅甸军民宣慰使一职,尔与家人一同圈禁于南天门,如此惩罚,你可信服?” 原本以为必死的莽达一听说,只是圈禁,那里有丝毫不服,只觉得在鬼门关里走了一圈的他立即连连叩头谢恩,甚至更是长松了一口气。 他还活着,怎么能活着? 在莽达谢恩时,坐在帐下的莽白的脸色瞬间为之一变。 原本他同样以为莽达必死无疑,甚至他还想着,待到将来明国势弱的时候,借莽达被杀煽动缅人不满,然后反叛明廷,这同样也是他的理由,他可以亲手杀了莽达,但是即便如此,莽达会成为他将来反叛的理由。可是他却没想到,这位同知大人根本就没有杀莽达的意思,甚至还把他和妻儿家人一起带到了南天门圈禁起来。 怎么会这样? 看到莽白的惊讶,丁玉杰在心底冷冷一笑。恐怕无论如何他都没有想到最后居然会放莽达一条活路吧! 之所以放他一条活路就是为了让制衡莽白,为了约束缅人。 只要莽达和他的儿女在南天门一天,对于莽白来说,都是一个威胁,因为只要莽白和他的儿子活着,他随时都可能撤换莽白的安抚使一职。有了这个威胁在,莽白才不敢反叛,甚至其它人缅人才会不至于反叛。毕竟,这样的惩罚,在所有人看来都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如果在背叛大明的话,那么无疑就是背弃了大明的仁义。蛇无头不行,莽达就是那个头,一个随时可以取代莽白的头。 在莽达叩头谢恩的时候,黑鲁叨更是长松了一口气,既然作为罪魁祸首的莽达都能活下来,那他肯定也能够活下来,就在他以为自己同样可以活命,甚至可以回到族中继续作威作福的时候,只听到丁玉杰说道。 “黑鲁叨,你身为枢密,不知助莽达分辨忠奸,反倒蛊惑莽达,行以不臣,不杀你等奸人,如何能正朝廷法度,来人,拉下去,凌迟处死!” 什么? 这下时,所有人都有惊呆了,就连同黑鲁叨自己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原本他以为自己绝不会死,要死也是莽达死,可,可为什么现在死的会是自己? 骤然的急变,让黑鲁叨惊愕的甚至说不出话来,甚至在他被拖至帐中央,被捆到木桩上的时候,还没有反应过来。至于那些土官更是瞠目结舌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 为何要杀黑鲁叨? 众所周知,这黑鲁叨大抵上等同于摆设,真正的权力还是在莽达之手,他,顶多也就是在一旁出出主意罢了! “大人,小人冤枉啊,小人冤枉啊……” 在黑鲁叨的喊声中,丁玉杰只是不以为意的喝着酒,而一旁列席的沐天波,看着他的这副淡定模样,心底对于那位未曾谋面的经略,只是一阵佩服。 为何杀黑鲁叨? 杀黑鲁叨,除了不会激起缅人的不满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告诉那些土官,尤其是土官的从吏,告诉他们,大明不会在乎土官干什么,但是对于煽动土官干什么的人,是绝不会放过的。 杀鸡给猴看着简单。 但是真正难的是杀那只鸡。 在现在的缅甸,没有比黑鲁叨更好的鸡了。他的地位不高不下,他既是枢密,同样也是莽达的叔叔,杀这样的人,既能威慑土官,更威慑那些土官身边的从吏,令他们在土官为患时,为自己的性命选择站在大明的一边,而不是煽动土官叛乱。所以这只鸡是必须要杀的。 这戏啊! 不过只是刚刚开始啊! 喝了一口酒,沐天波甚至都没有去看那不时用土语和汉话哭喊着的黑鲁叨,对于这人的死活,他并不关心,实际上他根本就不关心这些土官的生死将将来。他现在关心的还有一件事,就是“南洋军”,这是忠义军招募土人编练的部队,而作为征南将军的他,即将成为这支部队的统帅,只是这个统帅,到底是一个摆设,还是真正的一军之帅。 “大邦选土兵500,中邦300,小邦100。” 这是征选土兵的标准,各个土司都需要为大明提供土兵,有了他们提供的这些土兵,定南同知就能够随时弹压土司不臣,当然,现在有了这些土兵,一旦训练完成的话,他们就可以北上讨伐吴三桂,收复云南! 而这才是他所关心的! 但是沐天波同样也有一丝担心,他担心自己作为这支军队的统帅。不过只是一个摆设,一旦朱明忠利用完了他这个“征南将军”的旗号,就会将他抛在一旁。 请神容易送神难。 到时候赤手空拳的他又该怎么办? 想到这儿,一心想要重建沐家威望的沐天波的眉头紧锁着,偶尔的他会把目光投向那些穿着红色军装的忠义军军官,他们这些人显然不可能为他所用。 接下来,自己该怎么办? 如何才能利用眼下的这个机会,利用朱明忠的支持重新建立一支沐家的军队? 就在沐天波这么思索着的时候,那边的一阵惨叫声打乱了他的思绪,让他朝着大帐前方空地中央看去…… 章节目录 第288章 刑罚(求月票,求支持) 笔趣阁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求求天、天官,放,放小人一条狗命……” 直到被捆在了木桩上的时候,原本还有些失魂落魄的黑鲁叨这会才总算是回过魂来,他惊恐的看着台上的那位同知大人,然后又用求助的眼神看着周围,但是神情惶恐的他却根本就说不出成句的话来。 “求求天官,求求天官……” 只是不断的哀求着,祈求着那些土官能够有人站出来的替他说上一句话,以保住他的性命,让那天官放他一马。不过让他失望的是,即便是那些曾经受益于他的土司,也没有站出来替他说话,甚至还大都兴致勃勃的等待着行刑,甚至还带着一副学习的模样。 凌迟。 对于这些土官之中的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陌生的,他们中的许多人根本就不会说汉语,自然也听不懂汉语,自然不知道什么是凌迟。自然对于这凌迟之刑充满了好奇。甚至就是对于当事人的的黑鲁叨来说,虽然他会说一些汉话,但是却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凌迟。不过尽管如此,他仍然可以感受到这凌迟恐怕是一种极为痛苦的刑罚。 就在黑鲁叨被人捆绑在那木桩上,泪流满面的苦苦哀求着的时候,站在他面前的穿着一身锦衣卫官袍的魏道山往前跨一步,与他站成对面,然后一旁的锦衣卫把一柄凌迟用的小刀递到他的手里,握着那柄用精钢打制的小刀,这刀身薄如蝉翼,作为的世袭锦衣卫百户的魏家,本身就是干侩子手的行家。而这刀也是家传的利器。 不过尽管这刀是家传的,但是魏道山过去并没有行过凌迟这种酷刑,顶多也就是年少的时候,曾经拿猴子练过刀,这些年兵荒马乱,只是护卫着皇上,顶多也就是砍个脑袋,至于这凌迟的手艺早就生硬了。虽说手艺生硬了,可却还记得实行凌迟的规矩。 手握着那小刀,虽说因为弟兄们身死缅人之后,恨不得食其骨,但是魏道山低声在人犯面前说道。 “国有国法,本百户行刑是为国法,不为私怨,得罪了!” 行刑有行刑的规矩,对于犯人同样也有他的尊重,而这正是魏道山的尊敬。在说出这番话之后,他立即动手撕开黑鲁刀身上的衣物,而在撕开他身上的衣服时,更借助手中的那薄似蝉翼的小刀划开几个口子。 “撕……” 在布帛的撕碎声中,黑鲁叨身上的衣服被撕了下来,整个人便不着片缕的被捆绑在木桩上。 什么? 直到这个时候,被撕去衣服的黑鲁叨还是没有反应过来,片刻后,先感觉到羞辱感的他竭力想要喊人救他,但是嘴唇不住的颤抖着,那脸上更是没有丝毫血色,甚至就连忙那话语都成不了句子。 尽管并不知道什么是凌驾,但是现在,他已经意识到了,这凌迟恐怕并不是一刀把他杀死那么简单。那种恐怕顿时便把他整个人都吞噬了,以至于那跨下更是一松,屎尿顿时流淌了出来。 人犯这种恐惧,让原本感觉有些生硬的魏道山平静了下来,这一瞬间他似乎又回到了七岁那年,父亲如何让他一刀刀的片猪肉。也正是从那时候起,他们家每次吃肉,都是他用刀片下来的。 到了十四岁第一次拿猴子练刀的时候,他已经是心如止水,肠硬如铁。此时这捆在柱上的人不见了,在他的眼中,这挣扎着的人,不过只是一块肉,一块用来练刀的肉。 “饶了我、饶了我……” 就在黑鲁叨的祈求着的时候,魏道山用左手狠狠的钳着他的下巴,露出了他的一嘴牙,然后的握着刀的右手便猛的朝着他的牙上敲了过去,虽说那刀身薄如蝉翼一般,可是刀柄却是真材实料的黄铜铸成,铜质的刀柄颇有份量,砸在他的牙上就像是锤子似的。然后他就这么一下,一下的敲砸着。 在一阵阵的惨叫声音中,魏道山用那小刀的铜质刀柄充当锤子把黑鲁叨的牙全都敲了下来,刚开始的时候,他还能发出惨叫,但是很快他便昏迷了过去,等到黑鲁叨的牙齿都被敲下来的时候,双眼翻白的仍然没有从昏迷中清醒过来。 直到在黑鲁叨的满是血污的口中确认没有了牙齿之后,魏道山才动了起来,他的右手握着小刀,那薄似蝉翼的刀片,就像是一片薄纸一片,轻轻在黑鲁叨的胸前一划,灵巧地一划一挖,那似蝉翼般的刀片就划下了一条长达六寸肉片,不厚不薄,恰道好处,轻轻的一刀,便割下了这么一块肉来。 血流了出来,而肉被割了下来。而在这个时候,黑鲁叨都没有从昏迷中清醒过来,按照旧时的说话,这第一刀是天刀,代老天动手,不需要让犯人感受到痛苦,毕竟接下来,还有上千刀。 割下了第一刀,在那片肉即将被分开的时候,魏道山就按照这个行当里的规矩,手腕一转让一拧,在肉被割下来的同时刀尖又轻易的扎住那片肉,然后他高高地举起来,然后向背后的同知大人和土官们展示。 血淋淋的一片肉,就这么在他的手中展示着,此时的他已经不再是什么刽子手了,就像是那市集上的肉贩子似的,像客人们展示着,展示着这肉有多么的新鲜。 而一旁的锦衣卫,则站在那大声报数: “第一刀!” 第一刀! 这就是凌迟的第一刀! 这只是刚刚开始! 在第一刀那块鲜红的肉被展示出来的时候,置身于台上的丁玉杰的脸沉着,他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当然也能够听到那些土官们发出的紧张的呼吸声,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能够听到当第一刀割下去的时候,他们惊恐的叫喊,所有的土官脸上这会都已经改变了颜色。 他们都被惊呆了,他们没有想到,凌迟居然是这样的开始。 这就是凌迟! 这是千刀万剐之刑! 尽管心脏激烈的跳动着,虽说他的手同样也在不由自主的颤抖着,但是丁玉杰仍然故做镇定的从桌上拿起了水果来,吃了一口水果之后,这榴莲的味道,让他有一种错觉,似乎是腐败的肉臭味,这种味道让人有些窒息,但是他仍然强忍着内心的呕吐感,然后眯着眼睛看着这场演出,他需要用这场演出是震慑所有人。 此时,他甚至能够感受到,那些个土官的心,都跳动得很不均匀,他们都在恐惧,他们今天所目睹的一切,都会终生铭记于心,当他们中的任何人生出反叛之意的时候,今天这一幕,都会在他们的面前浮现出来。都会让他们不有自主的产生畏惧。 “把肉传于众人!” 随着丁玉杰的一声令下,那片肉被一名锦衣卫拖于盘中,然后就那么拖于盘中在众人的面前展示着,传递着,那血淋淋的肉,就这么一一在土官的面前展示着,当然,即便是莽达也需要欣赏一下这片肉,跪于地上的莽达这会已经是浑身颤抖着,他甚至都不敢去看那块肉, 这个时候,所有人的脸上都没有血色,全都是一片煞白。与那托盘上的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鲜红的肉、煞白的脸。 这正是丁玉杰所要的效果,在这一瞬间他感到,这种恐惧正是他所需要的,他必须要让这些土官明白一个道理,大明是至高无上的,作为大明皇帝的代表的他,在这里同样也是至高无上的! 任何背叛大明的人,都必须得到严惩! 他们都将受到最为残酷的刑罚! 是车裂,还是凌迟,显然后者更具有震撼性!所以他选择了凌迟!因为它更具观赏性,费时更长,更能让人感受到刑罚的残酷。当然更重要的是,更能直观的感受到其中的恐惧。 恐惧! 对土人的统治需要借助恐惧,只有恐惧才能让他们产生畏惧之心,有了足够的畏惧,他们才会尊重朝廷的权威。 坐于席中的沐天波,神情平静的看着这一切,他用一种旁观者的心态去看待这些,并不断的观察着那些土官的表情变化,以从中得到他所需要东西,毕竟,将来他还必须依靠这些土官,所以,现在他需要掌握这些土官的心思。 也许将来,还需要再杀几只鸡! 对于沐天波而言,这酷刑不过只是一场戏,黑鲁叨是鸡,至于那些土官,现在是猴,将来也有可能变成鸡,就他们是否认数了。 心底这般寻思着,沐天波端了起酒杯,轻尝了一口酒,在看着那肉的时候,他的心底却浮现出一个念头来,如果把这些肉分给这些土官,让他们分食的话,不知道效果如何? 当然这个念头稍即逝,或许,他曾因缅人对他的羞辱,而怀恨在心,但是他绝不会做出这种禽兽之事,这些蛮夷可能会这么做,但是他绝不会! 喝了一口酒,将心神收回来的沐天波,又一次把注意力放到了刑场上,他同样也是第一次观刑。 而此时,行刑的魏道山仍然在继续着,他的动作很快,虽然显得有些生硬,但每一刀都很有讲究。又是一刀,在黑鲁叨的左胸前划过,血流淌在地上,一些血沿着刀口的边缘下流,滴到那红土地上,把这片红土地染的更红了。 此时,黑鲁叨还没有醒过来,不过他正在慢慢的恢复神智,他发出的几声细微得只有魏道山才能听到的呻吟。 这标志着犯人快醒了,这早在魏道山的意料之中,按照凌迟犯人的规矩,在整个行刑过程中,不能够堵住犯人的嘴,因为需要让那些被宰割的犯人们发出凄惨的嚎叫,只有如此,才能够威慑他人。 所以之前砸牙而不是拔牙,正是为了让对方昏迷,然后在昏迷中下刀,这样也就等于饶了他几刀,可最终,犯人还是会清醒过来的,然后他们就会因为痛苦而放声惨叫,对于魏道山来说,考验,不过只是刚刚开始。 慢慢的醒了过来的黑鲁叨,刚一恢复知觉就立即感觉到被凌刀刮肉的痛苦,当他弄清楚眼前的这个明人正在一刀刀的割下他的肉的时候,开始还有些茫然的他立即发出一阵痛苦的嚎叫,那声音开始不大,但到后来却来越大,那叫声也变得的却来越凄惨,每一声叫得撕心裂肺。 尽管这犯人就在他的耳边嚎叫着,可是魏道山却像是没有反应似的,他只是不去看人犯,至于这嚎叫声,听在他的耳中,就像是音乐似的,反倒能够让他能够保持着冷静,仿佛他又一次回到了年少时,那个时候,父亲站在一旁教着他如何行刑。 刀砍在第几个骨节上,从而一刀断头。凌迟应该如何让人犯叫的更厉害,车裂如何发力……行刑是一门学问,一门很大的学问,对于魏道山来说,魏家干这行干了两百多年,而他从六岁的时候,就开始随着父亲学习着,十五岁时,第一次砍犯人的脑袋,今天,是他第一次凌迟人犯,他必须要记住这一切,将来把这门手艺传给儿子、传给孙子。 一代代的传下来。 这是一门手艺,一门从不外传的手艺。 此时的魏道山就像是一个绝世的工匠一样,他正聚精会神地研究着,研究着眼前这块会挣扎的肉体,然后把刀划下去,然后再割下一片肉,就这么一丝不苟从事着他的工作。 而此时,每当一片肉被除下来的时候,那肉都会被端到土官们的面前进行示众。先是前排的土官,然后是后排的军官,然后是那些面如土色,神情恐惧的那些土官从吏,此时,他们中的一些胆小的人,已经吓的浑身发软,甚至大小便失禁了,更有甚者,其中的一些人已经吓的瘫坐在地上,神情惶恐的看着那黑鲁叨,看着那刽子手不断的在他身上割着肉。 他们之所以会如此害怕是因为,被凌迟的并不是为首者,而是鼓动者,而是为首者的大臣。换句话来说,如果有一天,他们的主人若是谋乱的话,那么失败的时候,他们的主人——土官们很有可能保全性命,但是他们,却极有可像黑鲁叨一般,被捆在刑柱上,然后被这么一刀一刀的凌迟处死! 也正因如此,每一次,当他们看到魏道山割取着黑鲁叨的肉时,听着他的惨叫,都有一种错觉,这惨叫是他们自己发出的。 对于这些人来说,折磨并没有结束,这不过只是刚刚开始。每一刀下去之后,站在一旁的锦衣卫仍然会高声报数道 “第一百一十二刀……” “凌迟其实就是老百姓所说的“千刀万剐”。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按我大明律对于一般人犯,若是处以凌迟之刑,通常采用“八刀刑”处决。八刀刑,刽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第二刀,切外臂;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肢解后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 坐在台中,端着茶杯的丁玉杰,却在那里与几名临近的土官谈笑风声起来,和他们讨论着这凌迟处决的其中奥秘,当然这也是个临时了解的。 “除了“八刀决”之外,一般还有“十六刀”、“三十二刀”、“三百六十刀”……当然,这凌迟人犯需要用上几刀,要看其所犯的罪行,像黑鲁叨这样的大逆之犯,必须处以行满之刑,而凌迟刑满,需要用3357刀,并且要在最后一刀,也就是第3357刀,要将罪犯刺死,才算凌迟成功。今个,咱们都开开眼,看看魏百户是如何行满这3357刀!” 谈笑风声中,丁玉杰,然后拿起筷子夹住了一片肉,那是木须肉片,细嫩的肉片入口时,尽管觉得有些恶心,甚至会让人想到那盘中的鲜红的肉片,但他仍然笑着吃了下去,在他吃下去的时候,对附近的土官说道。 “大家别光看着,吃菜、吃菜,喝酒!” 说话中丁玉杰端起酒杯,冲着面色煞白的土官说道。 “来,大家吃肉、吃肉……” 当丁玉杰请众人吃肉的时候,既然是那些在许多朝中官员看来仍过着嗜毛饮血般生活的偏远土司土官,这会同样也是一阵恶心,尤其是当那肉片展现在他们的面前的时候,他们中的一些懦弱者更是恶心的呕吐起来,可是丁玉杰却仍然满面笑容的吃着肉,一边吃肉,一边看着魏道山的表演。此时的他甚至生出了一种豪迈之情,这也许就是“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意境吧! 而作为刽子手的魏道山,此时就像是戏台上的主角一样,正在那里进行着一场华丽的演出,他是所有人关注的中心,此时的他更像是一个绝世工匠,每下去一刀,都显得极为精准,他需要用足3357刀,这是行刑的要求。 也正因如此,凌迟时的每一刀,都很讲究,从什么地方下刀,每一刀之间的间隔,都需要考虑到犯人的性别、体质,以避免其用着刑的时候死去,如果没割足刀数犯人已经毙命,那就是刽子手的失误,虽说大多数时候,官府并不追究这个责任,但是有时候,这样的失误甚至是要掉脑袋的。 所以他爹才常说,这凌迟刑是所有刽子手中的最难办的活计,每一片肉,如何割、如何取,都有它的讲究,这胸肉怎么割、臂肉如何取,如何避开血管,每一刀都有它的讲究,尤其是要避开肉中的血管,若不然,一刀下去,那血流如注不说,人很快也就死了。自然也就不可能行满了。 所以,这也就要求在行刑的时候,除了要保持平心静气之外,更要心细如发,每一刀都要讲究个分寸,讲究个仔细,同时还要下手果断,不能有丝毫犹豫,而且也没有时间犹豫不决,毕竟犯人的血在流着,犹豫不决的话,会让犯人流血流死。 而且人的身体也是极为复杂的,身上的每一块肉都有它自己的走向,而且既便是那肉与肉之间也有着它们的不同,有的肉紧,有的肉松,这不同的又如何割,如何取,下刀的方向、用力的大小,如此种种全凭着行刑者的瞬间做出的决定,这种决定直接关系到能不能行好刑。 稍有偏差,就很有可能下错刀,刀一错,也就不可能行满凌迟。 “这凌迟,说是用刀,其是用的是心,每一刀都有每一刀的讲究!” 爹的话,又一次在魏道山的耳边响起。 所以古往今来,只有行满了凌迟的刽子手,才是真正刽子手。外人都以为这凌迟就是把人割碎而已。可又有谁知道,把人割碎并不是凌迟。 这凌迟,一是凌,二是迟,凌是片肉,而迟,是让人犯死的越迟越好。 他曾听说过,有的人可以把人犯胸肉割尽了,让其五脏六腹都露出来,却不掉出丑来,隔着骨头能看到那心脏跳动着,那不过才割了几百刀。 可现如今,没有几个人能做到了,即便是能做到也不会做。别说是寻常府县上的刽子手,即便是在他这样的世袭的,有时候也是偷工减力,明明判了三百六十刀的凌迟,能割上一二百刀已是不错,更多的是把人大卸八块,戳死拉倒。 当然,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犯家里使了银子,若是使了银子的话,即便是“八刀决”,熟练的刽子手也能在第一刀就要人犯的命。 头等的刽子手可以用足3357刀不让人犯死,而且也能让人犯保持清楚,让他一直叫下去,这也是打碎他牙的用意,是为了避免他咬舌自尽,是为了让他嚎叫出来,就是为了让他的叫声,能够让所有人都听到,从而让所有人都感受到他所承受的痛苦。 这才是凌迟的目的! 这刑是行给别人看的,这叫声自然也是叫给别人听的! 至于这人犯,不过只是一个工具罢了! 《大明铁骨》正文 第289章 铁石(求月票,求支持) 惨叫声在刑场上回荡着,那惨叫声显得极为凄惨,纵是铁石心肠者,也会为之心软,更多的观赏者,会因为这惨叫声,而不忍目睹。 但是若是习惯了这种惨叫,也会变得麻木不仁,最终会充耳不闻。 叫吧,叫吧,就这么叫下去吧! 每一刀下去的时候,魏道山都会在这里这么寻思着,这惨叫就像是戏台上的锣鼓一般,带着引人入胜的优美旋律,他享受着这美好的音乐,享受着这一切。 此时的他,就像是一个大师似的,在音乐中起舞,他那手中的蝶片刀,甚至就像那蝴蝶似的,在那红色的血花中飞舞着,每一刀下去的时候,那雪亮的刀身,就像是展翼的蝴蝶一般。 此时,魏道山感觉到他的脚步似乎变得轻浮起来,他甚至想起了那些土人中妇人一样,随着那欢腾的鼓乐在那里起舞,就像是花丛中的蝴蝶一样,在花朵间飞舞,只不过,此时飞舞的不是他的身体,而是他的手,他的手灵巧的在那血花中舞动着。 当魏道山沉浸于行刑所带来的快乐中,享受着其中的快乐的时候,他耳中的音乐却在场中回荡着,那音乐时而高亢,时而微弱。 此时的他整个人完全沉浸于这美妙的旋律之中,尽管沉迷,但却手中的刀却越发的熟练起来,每一刀,都变得极为准确,片下来的那肉,也都是根据肉与肉的不同,有的薄如蝉翼、有的稍厚些许。有的肥中带瘦,有的尽是鲜红的嫩肉。而那肉总是会被他整齐的铺在盘中,就像是一道宴会上所需要原料似的,被他整齐的置于盘上,以供众人品尝。 不过对于遭受凌迟之刑的黑鲁叨来说,他不可能像魏道山一样去享受这一切,痛苦,无边的痛苦在不断的折磨着他,凌迟并不是一刀接一刀的在一个地方割取着肉,而是每刀都换个地方,这是为了避免伤口处麻木,是为了能够让犯人的痛苦达到最大化。 胸前、手臂、大腿、小腿诸如此类的地方,会不断的循环着下刀,如此一来,黑鲁叨可以清楚的感受到每一刀下去所带来的痛苦,那痛苦不断的刺激着他的神经,让他发出一声声惨嚎,而失血又让他的神智变得有些模糊,但痛苦却是真实的,甚至被不断的放大。 神智在清醒与模糊间游走着的黑鲁叨,在被不断放大的痛苦之中连声嚎叫着,他的身体扭曲着,并不断的挣扎着,每一刀下去的时候,他都会出凄惨的嚎叫声,那嚎叫声疹人至极点,因为牙齿被打碎了,所以他的话语显得很是模糊,谁都听不到他在嚎叫着什么,只能感觉到那疹人的叫声。 而黑鲁叨发出惨叫,让在场观刑的那些土官无不是受到了深刻的刺激和巨大的震动。他们中的一些人,在看到血红的肉在他们的面前展示着的时候,甚至已经吐的一塌糊涂…… 当那些已经无法再承受这一切的土官从吏试图离开这里的时候,得到命令的兵卒则守在那里,阻止任何人离开此地,每一个人都要看到最后,毕竟这场宴会的压轴大戏,正是这场刑罚。 快点结束吧! 几乎所有人都如此想着,他们每一个人都渴望着结束,渴望着这一切最好现在就结束。 可这一切还没有结束! 开胃菜刚完,主菜不过只是刚刚开始罢了。 “第一千五百……六一刀……” 报数的锦衣卫已经换人了,他已经累的撑不住了,对于没有经过的凌迟大刑的人来说,站在一旁报数,本来就是前所未有的考验,平常人,能撑着报上两三百刀,都已经不得了了。可实际上,很多人甚至连几十刀也撑不下去,即便是平素以铁石心肠自据的汉子,这会也会变得心软,也会被那惨叫声触动内心的柔软之处,以至于最终无法承受这一切,于是便会选择退出换人。 报数的人又换了一个,又有一个人有些心不甘情不愿的走了过来,然后再一次看着那刀子,看着那刀在鲜红的血肉之间游走着,看着血肉被取下来的时候,继续报着那数字。 报数的人能换,但是这刑场上却有两个人不能换。 一个是柱子上捆着的人犯,还有一个是行刑的刽子手。 此时的黑鲁叨已经完全变了模样。他的身上血和水混合在一起,他胸口的肉被割尽了,甚至可以看到白花花的骨头。因为牙齿被打碎了,所以,他的声音变得十模糊,尽管人们知道他在说话,但是谁也听不出来他在说什么。 他是在祈求,还是在骂人? 谁又会在乎呢?他的脖颈处的肉还是好的,在他说话的时候,甚至可以看到脖颈下方的些许残肉在那里弹动着。 如果魏道山抬起头来的话,自然能够看得出来,黑鲁叨的眼球跟着他,在祈求着他,祈求着他能够一刀结束他的性命。 但是,魏道山不能! 他必须要行满这个大刑,谁知道这辈子有没有第二次机会? 这可是一生才有一次的机会啊! 要知道,魏家数代人都没有这样的机会,现在他碰到了,自然不能错过这样的机会,魏道山甚至已经想好了,待行完刑之后,他会亲自写一本书,记录下这凌迟处刑来,以保证子孙后代都知道,这凌迟之刑,应该怎么样下刀,把那口口相传的手艺,变成一门学问,一代一代的传下去。 头顶上的太阳正烈,让魏道山感受到了阳光的灼热,在太阳的暴晒下,他早就是一身汗水了,他感到自己的实在是支撑不下去了,太累了! 但是职业的荣誉感不允许他中途罢手,怎么能够停手呢? 其实他完全可以将黑鲁叨轻易的处死,然后再一刀刀的割取着,最终完成这个刑罚,但他不能那么做,不是因为他需要为死去的弟兄和大人们报仇,更重要的是,家族的荣誉和责任不允许他那么做。 如果不用足刀数,不行满刑的话,不仅会亵渎了大明的法律。同样也会辱没魏家。甚至都对不起眼前的人犯。 毕竟,你已经挨了一千多刀了,便再挨两千刀,到了阎王那里,也能说一声是挨千刀万剐过来的! 无论如何也要用足了这3357刀再让他死,如果不用足刀就让这黑鲁叨死去了,那魏家的颜面可就丢尽了,到时候,他有什么颜面去见列祖列宗。 这手艺啊……得传下去! 一代代的传下去! 到时候,指不定,若是把这凌迟大刑写成一本书,朝廷没准还会准他开堂授徒,到那时,这天下的刽子手都会拜他为师,那他魏道山也就对得起祖宗了,也就算是光耀门楣了,人生如此,也就死而无撼了。 但如何才能让天下的刽子手都愿意拜他为师? 今天的这个行满的凌迟之刑,就是他魏道山的扬名之作,毕竟大明朝至少有两百年,没有人把这个刑给行满了! 今个,魏某一定能做到! 这一瞬间,魏道山整个人都变得豪情满怀起来,此时的他甚至感觉到整个人都与过去不同了,他不再是那个普通的刽子手,他是全天下刽子手的祖师爷! 坐在椅上,歇息着的魏道山,端起了茶杯,喝了一口茶,尽管那空气中的血腥味极浓,但是他非但没有觉得有任何异样,反倒是觉得有些亲切,这正是他喜欢的味道。 就是这个味道!这才是最好闻的味道! 喝了一杯茶,歇上一口气之后,豪情满怀的魏道山布巾擦去身上的血,那是黑鲁叨的血,在弄湿布巾时,他把双手放在水桶里浸泡了一会,享受着片刻的清凉,让那已经有些酸痛的手得到了片刻的放松,放松之后他又把刀放进桶里洗了一下,洗去刀身刀柄上的血污,然后又擦干了刀身,然后才重新站起身上,站到犯人的面前。 黑鲁道的嘴还在开合着,但发出的声音已经越来越微弱。 “多包涵,国法无情!” 又一次,在向犯人表意了尊重之后,他又一次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他的尊敬。手起,刀扬,那刀似飞蝶一般,在黑鲁叨的身上划取着,现在他的速度比一开始要快了很多,也要熟练很多。 要再快一些了! 即便是第一次用3357刀的凌迟,魏道山也知道,他的速度必须要加快,切的肉片必须要再小一些,他必须要更快,只有如此,才能让这黑鲁叼在死去之前,让他用足3357刀。 3357刀! “现在用了多少刀了?” 抬起头的瞬间,魏道山注意到曾经的兄弟在看着他时,那煞白的脸上显露出来的恐惧,甚至在回答他的话时,声音都显得有些颤抖。 “一、一千、一千六百九十三刀……” 过一半了! 想到已经用了将近一千七百刀,原本已经累的够呛,甚至都抬不起手来的魏道山,又一次喝了一杯浓茶,然后整个人又重新抖擞起了精神,他不再去理会其它的,只是专心的用着刑。 此时的魏道山,似乎又一次回到了少年时,他在那里操着刀,将一片片肉片下来。尽管有些疲惫,但是他仍然没有停下手。而一旁的锦衣卫大声的报着数,而那些从黑鲁叨身上片下来的肉片,不断的落在盘中,如果一旁有一口大锅的话,也许能烧出一锅漂亮的水煮肉片来,那肉定是再新鲜不过。 刀没有停! 报数也没有停, 一刀刀、一下下,一片片的肉,就这么落在盘中,然后被展示给众人。整个刑场上都是静悄悄的,除了黑鲁叨越来越微弱的惨叫声外,那些已经被吓傻了的人们,只是惊恐的看着这一切,即便是胆大如莽白,这个时候也是后背直冒冷汗,他很清楚,如果不是机缘巧合的话,也许,现在他也会被捆在这刑柱上,被明人这么千刀万剐,也要承受关样的酷刑。 莽白只觉得他的腿似乎已经不能动了,他甚至能够听到自己的心跳声,甚至在看着黑鲁叨的时候,他也产生了一种错觉,感觉那脸变成了他的脸,这种错觉,只让他脸变得没有丝毫血色,在朝着那位同知大人看去时,看着其满面的笑容时,那心头更是不住的颤抖着,再也不敢有丝毫的异心。至少在这一瞬间,他不敢有丝毫的异心了。 而此时,黑鲁叨的生命已经到了最后的关口,但他的眼皮已经落了下来。他的嘴巴里发出越来越轻微的呼吸声,这个时候,人们甚至能够看到他的腹腔处,因为只剩下一层薄膜,那肠子在那薄膜下面蠕动着,他的手臂上肉被剐尽了,大腿同样也是。 轮到小腿了…… 一片片的肉被剐了下来,那些肉像是要被下锅似的,被装在盘子里,然后被呈送到土官们的面前。 不知过去多终,终于,已经累的大口喘着气的魏道山直起了腰,他舒了一口气。此时他已经累的汗流浃背,他的脸上流露出的笑容来,他一直在数着。 取下犯人的最后一片眼皮之后,看着那转动的眼球,报道的人已经报到了“第3356刀”。 现在,只需要最后一刀,这刑便行满了……而这个时候,犯人还没有死! 就在他准备一刀刺向心脏,结束这场刑罚的时候,端着酒杯的丁玉杰突然说道。 “最后一刀,饶过他吧!”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已经累的喘不过气来的魏道山,看着脚尖,有一瞬间,他想要再用最后一刀,但这个时候,他已经没有力气了,就在他抱拳想要说话的时候,人一脱力,然后便晕倒在地上。 他太累了! 而此时,那些坐着土司土官已有数十人,早就已经晕倒了。 终于结束了! 所有人都是长松一口气,终于结束了。可是谁都无法真正的松一口气,因为在刑场上,那个被捆在刑柱上的黑鲁叨,仍然在动着,仍然的在挣扎着,对于他来说,这一切还没有结束。 还有最后一刀,最为致命的那一刀!同样也是结束所有痛苦的那一刀,并没有落下来。 而端着酒杯喝着酒的丁玉杰,看着那些面色煞白、满面惧色的土官,他知道,他的目的达到了,从今天开始,至少在未来数十年内,这些土官都会记住这一幕,他们终生都不会忘记,他们会终生铭记,背叛大明会附出什么样的代价。 而此时,那柱上的黑鲁叨仍发出些许轻微的挣扎,不知是不是在谢恩,谢同知大人饶过了他最后一刀…… 而一旁的沐天波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心头只是一紧,暗道着。 “此人果然是好手段!” 狠毒莫过于此! 本来并没有参加这场盛会的李定国,从下属那里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他同样也是忍不发出一声感叹。 “爹,以孩儿看来,若是孩儿的话,就把那些肉赏给那些土人,大家一人几片,都吃了它,如此这般才能泄心头之恨。” 作为李定国的儿子,尽管只是养子,但是在这军中仍然从所周知,李嗣兴等同于其继承人,也正因如此,军中大都是喊他“少将军。”。 听李嗣兴这么说,靳统武便于一旁边笑着解释道。 “少将军,那丁同知,需要的那里是泄心头之恨,他以凌迟之酷刑杀人,不过只是为了威慑众土官,令土官不敢生出反叛之心,如此一来,将来才有可能操使其如臂膀一般。” 接着他的话峰一转,看着李定国说道。 “王爷,自此之后,此地土官恐怕是要尽服定南了,下一步如何从事,还请王爷早做打算。” 作为其最得力的下属,靳统武并没有像李嗣兴只当丁玉杰是为了泄愤,他非常清楚,丁玉杰为什么做出此事,同样也很清楚,现在西军正陷入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 “做何打算?” 一旁的白文选笑道。 “那里还需要再做什么打算,现在这缅甸既然已经为定南拿下,我军自然要于此休养生息,让全军上下好好的休整一番,至于那吴三桂,先让他在云南横着,待到全军休养个差不多了,到时候王爷您再领弟兄们拿下云南,收复西南河山!” 虽说身为巩义王,但是白文选在李定国的面前,仍然以下属自称,不过言语间的亲近却是外人所不能相比,毕竟两人是当年于陕西起事的老伙计。这些年下来,当年的老兄弟,还活着的已经没有几人了。 白文选的建议,让屋内的众人皆是颇以为然的点点头,这确实是对他们来说最好的选择,自磨盘山血战之后,他们便一直陷于荒野之中,虽说这缅甸不及云南繁华,但在城里总好过荒野之中,更何况这里要粮草有粮草,要人有人,自然再适合不过。 “王爷正是如此,现在此地已经尽归我大明,只要我军于此休养生息,征发土兵、训练象队,不出一年,既可练十万精兵,到时候,收复云南、光复河山自然是指日可待之事!” 在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建议中,穿着一身大明官袍的李定国,只是静静的坐在椅上,他只是坐在那里,整个人似乎正在深思中。 无论是手下的大将也好,幕僚也罢,在李定国看来,都他们都没有看到一点——这地方不是他李定国的,不是他李定国打下来的地方! 尽管表面上,这是大明的地方,但实际上,现在掌握着这里的是定南同知,而且除了定南同知之外,还有一位平南提督。甚至现在还多了一位沐国公。 定南同知身于定南城掌握地方土司,征土司之税、发土司之兵,至于平南提督,则于平南城掌握忠义军水师,两人相辅相助,便把握了此地,再加上沐国公于一旁相助。又岂容得了他李定国于一旁插手? 站在李定国的身侧,见父王的陷入深思之中,李嗣兴便于一旁说道。 “父王,你可是担心定南那?孩儿以为,不妨直接请其入营中,然后……” 李嗣兴的建议让刘震这位蜀王刘文秀的世子于一旁立即赞同道。 “少将军所言极是,那城中的忠义军火铳队所用的自发火铳着实让人眼热,还有那红夷大炮,若能夺其火器,必可助我军声势,到时候,王爷讨伐吴贼,自然也是事半功倍!” 刘震的话声一落,立即引得众人的一阵赞同,可不是,对于这些从深山野林里走出来的众人来说,当他们看到忠义军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些人真他么的阔绰,且不说其它,就是他们手中那自生火的火铳、一门门红夷炮,就足以让所有人为之眼热,甚至不少人觉得,若是当初他们有这些红夷炮的话,恐怕磨盘山也不至于死那么多,甚至这会恐怕吴三桂都已经被赶出云南了。 这会既然有人开了头,提到杀人械的话,原本就眼热不已的众人,立即纷纷表示赞同。甚至就连同靳统武也在一旁表示赞同。 “杀人夺炮……” 原本坐于椅上的李定国,哼了一声,然后抬头瞪了一眼李嗣兴。 “那夺过之后呢?杀了一个定南同知,别忘了还有平南提督,那江口可有战船几十艘,单就是红夷炮便有千余门,到时候,几万大军杀过来的时候,怎么办?” 冷笑着,看着麾下众将,李定国又一次语重心长的说道。 “这缅甸本就是贫苦之地,即使是杀人夺地,以此地又岂能养兵数十万?” 摇头叹息着众人的眼光,李定国又看着众人说道。 “再则,定南同知是我大明官吏,忠义军亦我大明之后军,淮王不远万里来此派兵救驾,若是我等杀其下属,又有何颜面面对天下?我等到时候岂能对得起大明、对得起皇上?若是谁再敢提这种让满清拍手叫好的自相残杀之事……” 李定国口中的“淮王”,正是永历给朱明忠的封赏,尽管这圣旨还没有下到清河,可是在这里,却早就是为人所共知,而先前人们口中的“经略”一职,自然也就变成了“淮王”,所以李定国才会这样称呼他。 冷哼一声,环视着众人李定国的眼光一厉,然后沉声说道。 “杀无赦!” 《大明铁骨》正文 第290章 晋王途(求月票,求支持) “杀无赦!” 李定国的这一声“杀无赦”道出来的时候,只让众人的心头无不是一颤,他们立即意识到,晋王可不是说说,以至于这屋中的气氛顿时变得紧张起来,就连那温度也随之降低数度。 就在众人面色为之一惊的时候,已经打定主意的李定国看着众人继续说道。 “至于我西营将来如此,此事,本王自有主张!” 接着李定国的声音平和了下来,他看着众人劝慰道。 “大家别只看着眼前的这点鸡毛之利,这淮王掌握江淮,那江淮是什么地方?虽说赶不上江南,可却也是天下最为富庶之地,单就是两淮盐场,每年所入又岂止数百万两,再说淮王的麾下更是兵强马壮,这河口兵船数十,红夷大炮岂止千余,水师尚是如此,更何况陆师?若是与淮王交恶,我等即便是得一时之利,那将来淮王报复又该如何?” 看着众人,李定国试图用现实告诉他们,淮王和其它人不同,他的实力太过雄厚,这样的“实力派”绝不能轻易得罪,非但不能得罪,反而还要尽量交好,见众人陷入沉思,李定国又继续安抚道。 “而观我西营,且不说今日已经不见昨日之盛,而且饷械皆有不足,若是能交好淮王的话,那么以淮王之义,不惜万里迎驾,以护我大明朝廷。若是我西营有所需,想来淮王亦不会吝惜铳炮。” 这样安抚众人的话语,别说是房中的诸将,就是李定国自己也不信,或许淮王富庶,但他又岂可能接济他人饷械。更何况是相隔万里,这显然是不现实的,可是现在,为了安抚众人也只有如此了。 但是几个时辰后,待到李定国又一次与那位定南同知见面的时候,从丁玉杰口中道出来的一番话,却完全颠覆了李定国最初的想法。 “你的意思是,淮王愿意助本藩军饷、兵器?” 惊讶的看着丁玉杰,李定国的言语中尽是惊讶,那目光中更是带着怀疑。如果说先前与部下所说,只是为了安抚众人,以免得罪淮王的话,那么现在丁玉杰话中透露的消息,却让他一时间有些难以适应。 “回晋王,在来时王爷就有叮嘱,晋王是我大明抗清之中流砥柱,这些年来若无晋王于西南支撑,我大明朝廷恐早已落清虏之手,大明能有今天这局面,晋王可谓劳苦功高。这西南素来贫瘠,西营弟兄装备多有破损,所以若有可能,务必尽可能多给兵械,以助西营兄弟抗清。此时远征舰队中有鸟船七艘,每艘鸟船上皆有红夷炮少则10尊多则14尊,晋王可以随时派人接收这七艘鸟船,除此之外,船上火药、炮子以及千余支自发火铳,皆留予晋王,助晋王扫荡清虏!” 与李定国对面而坐的丁玉杰,此时并不是小小的五品定南同知,他是经略,不,是淮王的代表。 此次迎驾的成功,对于大明来说是一件好事,而对于江北而言,同样也是一件好事。原本是郑成功部将的经略蒙皇上的封为“淮王”,虽说现在圣旨现在还在平南,但是作为经略的下属,丁玉杰早已经言必称“淮王”,而不再是经略。 至于他口中的鸟船,则是缴获清军的船只,这些鸟船之所以被编入舰队,是为了弥补舰只的不足,而现在,随着缅甸诸事的完结,这些并不符合舰队标准的鸟船自然也就失去了作用,原本舰队是准备把这些鸟船出售,毕竟即便是定南这边报也不需要鸟船,且不说舰队留于定南数艘军舰,还有数艘新造的多桨炮船,就是凭借定南这边丰富的林木,也可以随时造出一批军舰来,完全没有必要留下鸟船,不过这些鸟船出售何人,倒需要好好的考虑一下,毕竟现在定南并没有多少华商,在这种情况下,经过一番考虑之后,丁玉杰才决定把这些鸟船交给西营,从而提升西营的战斗力。毕竟,这也是淮王来时的叮嘱。当然,也为舰队解决了问题,让这些鸟船有了去处。 “淮王高义!” 尽管与朱明忠素昧平生,但是对方表现出来的慷慨仍然超出他的意料,甚至都不等他主动提及,便给出了如此之多的兵器,红夷大炮近百门、自发火铳千余支,如此数量的火器,就这么轻易的给了他,这又怎能不让李定国感慨。想到之前麾下诸将居然意图杀人夺械,他只觉得脸膛一热,甚至有些坐立不安起来。好一会之后,他才颇为汗颜的说道。 “实在是让本藩汗颜,请丁同知务必转告淮王,但凡本藩一息尚存,便绝不背叛大明,必定会奋勇杀虏,复我大明!绝不会负今日淮王慷慨赠械之情!” 对于李定国来说,现在或许只有这样的誓言,能够表达他的心情了,他当然知道淮王赠械的原因,所以才会立下这样的誓言。 而李定国的誓言,让丁玉杰认真的看着这位大名鼎鼎的晋王,即便是在江北时,他亦曾知道这位两蹶名王,令天下为之震动的晋王,这些年晋王确实是劳苦功高,凭其一已之力支撑着的大明的局面。想到王爷来时的叮嘱,先是称赞一番之后,他才试探着问道。 “那不知,王爷下一步如何打算?” 在来缅甸之前,丁玉杰曾与经略彻夜长淡,在谈话中自然谈到了李定国,谈到了西营,当时对于李定国以及西营,淮王有几个考虑,而这些考虑都是根据局势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现在,既然缅甸已经重归大明,为大明的定南,作为定南同知的他,必然需要考虑李定国以及西营,毕竟他们的存在,对于定南来说,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心知对方是在试探自己的李定国,此时倒也没有丝毫隐瞒的意思。他明白,眼前的这位定南同知,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他既然身为定南同知,就不能不关心定南的西营大军。 “说来倒也不怕丁同知笑话,磨盘山一战之后,本藩麾下可谓是损失惨重,虽说现在与巩义王麾下号称八万,可其中大半皆为老弱妇孺,能战者不足两万,所以几度欲营救今上,皆因实力不济而未能达成所愿。现在既然今上已经平安脱离缅人之手,那么还驾南都便是指日可待之事。所以本王意领兵返回北方,定南北方山林之间休养生息,操练士卒,以便他日讨伐吴贼。” 从丁玉杰任定南同知起,就心知淮王已经把缅甸视为禁锢的李定国,又岂会自找没趣,厚颜呆在这里,更何况已经得了那么多好处,自然更不能呆在人家的地盘了。所以离开定南,就是最好的选择,但是他却不能离开定南,毕竟云南已经被清军占领,而北方土司所也都是定南的地盘,他能做的就是远离定南城。像过去一样,于山林之中安营扎寨。 李定国的回答,让心知其并没有其它更好选择的丁玉杰先是点点头,然后才说道。 “嗯,若是晋王如此打算的话,那下官亦不能阻拦,不过在晋王启程之前,还请派人先去取船,可拆下船上的火炮,至于船嘛,可做价卖给平南提督,想来他自然会开个好价……” 什么? 把船上的炮、铳都拿走,然后把船再卖给他们? 李定国诧异看着丁玉杰,他自然知道这是对方变相的帮助他,之所以会提议让他卖船,不过只是变相的给予其更多的帮助,至于那些船……暂时先由平南提督那边看管丁玉杰又继续说道。 “不过,定南北方,虽说有山林阻隔,可是毕竟距离清虏太近,若是西营扎营于那里,吴三桂到时候必定时而侵犯,如此必不利于西营弟兄休养生息,更不利于晋王操练士卒,以下官看来,晋王若是决心留在西南,不妨暂时先入老挝宣慰司,吴三桂若欲南犯,必须先翻越深山雨林,如此一来,西营弟兄自然可与那里休养生息……” 入老挝宣慰司? 丁玉杰的建议让李定国先是微微一愣,随即明白对方是在为他考虑,这老挝宣慰司与其它土司不同,其并未叛明,即便是在几十年前,其还往昆明尚进贡方物,言印信毁于火,请复给。而且老挝宣慰司地大人稀,若是大军避于那里,其必定不敢有所反弹。那里倒是安置西营的地方,而且不会与定南这里产生任何冲突。如此一来倒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毕竟,现在西营的弟兄所需要也是休养生息,而不是成日枕戈待旦,终日提防吴三桂的进攻。 “去老挝宣慰司亦无不可!” 思索着其中的利弊之后,李定国并没有拒绝前往老挝宣慰司,毕竟这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就在李定国表示同意的时候,他又听到丁玉杰说道。 “只是,不知晋王是否想过无论此地也好,老挝宣慰司也罢,皆是贫苦之地,西营数万弟兄进入之后,势必依赖地方供给,以那种贫苦之地,供给数万大军,日后必会发生祸乱,” 丁玉杰的提醒让李定国的眉头微皱,当初他之所不愿意避入缅甸,也是因为这个原因,缅甸穷,老挝更穷!想靠他们供养大军,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可,不去老挝,还能去那? “丁同知,现在局势如此,本藩又岂能强求,若去老挝,恐怕只能招安头人,耕种纳粮,推行郡县了,再者……尚可于那里推行屯垦,如此倒也可让大军不至于完全依赖地方,想来亦可解决些许所需。” 此时李定国甚至提都没有提希望从丁玉杰这里得到支持,他知道,对方已经足够慷慨了,如果再想索要其它东西的话,只会徒惹对方不快。就在这他这么以为的时候,只听丁玉杰说道。 “此地皆是土司地,百姓贫苦非常,自然是不能供养大军,若是推行屯垦,亦非是一日之功,不知晋王可否想过,离开此地,前往他处?” 离开此地,前往他处? 去那? 李定国诧异的看着丁玉杰,那双眼睛中全不是解之色。 除了老挝,他还能去什么地方? 难道说,丁玉杰不愿意他呆在这里? 难道本王避入老挝,你也不愿吗? 况且老挝不也是你提出来的吗?本王都已经同意了,你还出耳反耳?就在李定国心生不快的时候,只听到丁玉杰在那说道。 “不知晋王,可曾考虑过入广东!” 入广东! 李定国惊愕的看着丁玉杰,惊愕不已的他,甚至无法适应丁玉杰的这番变化,一时居然说不出话来。 广东! 真亏他丁玉杰能说出来,他就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对,就是入广东,相比于藩夷之地,广东是我汉人之地,虽遭满清屠杀,可那里毕竟元气尚存,且晋王于广东颇有声望,若是晋王入广东的话,可取广东之地利、人丁,如此,向北可威胁湖广,亦可直指西南……” 在丁玉杰言道着广东的好处时,李定国只是惊愕的看着他,那双眼睛中全是疑惑,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难道他就不知道广东在那吗? 对于广东,李定国并不陌生,早在永历八年的时候,他就曾想夺取广东,那时候他曾准备约郑成功合攻广州,平定全广,再扩大到全国。可是最后新会之败,却让他不得不败走南宁。 取广东又岂是那么容易的? 更何况,广东的在那,而现在他们又在什么地方,这丁玉杰难道就不知道吗? “入广东?从定难前往广东路途不下数千里?而且沿途又有清虏阻隔,大军又如何入广东?” 这不是死路一条吗?现在西营需要的休养生息,而丁玉杰的这个建议,无疑是要把西营往死路上的逼,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李定国更是压抑着内心的不满与怒火。 “恐怕大军尚未到广东,就已陷清虏重重包围之中!到时候,我西营弟兄又该如何?” 李定国的反问,让丁玉杰先是一愣,意识自己没有说清楚的他,急忙说道。 “晋王莫怪,是下官失误,其实广东离开此并不算远!” 随后丁玉洁用手指沾上茶水,在桌上划出了一个简单的地图,这地图正是定南的地图,他之所以记得这副地图,是当初淮王绘予他的,所以大抵上记得定南在地图上的位置,他一边画一边说道。 “晋王请看,这里是老挝,若是晋王去了老挝,再往东走的话,不出数百里便会进入安南,此地是我大明属地安南都统使司,虽说安南人蛇鼠两端不可信任,但若是大军借道的话,其必定不敢阻拦,况且其境内正陷入郑阮纷争之中,其双方必定不敢召惹大军丝毫,以免大军成为对方助力……” 正因为现在的安南正处于郑阮两家的内战之中,所以大军借道的话,他们自然不敢阻拦,不过丁玉杰并不打算建议李定国走这条道。原本淮王的建议是借道安南,但是现在他却有更好的选择。 “不过,虽是如此,但还是没有走占城国安全,此次远航迎驾途中,途经占城时,占城王已经请求归顺,并且将占城土地册及户籍献于大明,所以占城已经为我大明属地,晋王可以直接入占城……” 占城已经请求归顺大明,这是此次远航最大的收获之一,之所以有这一收获到也简单,是因为阮福濒则把目标放在了南方的占城,从而扩充自身实力,相比于安南,占城的国力弱小,完全不是阮氏的对手,而占城王原本只是苦苦维持局面,但因为两者的实力差距,占城国早晚还是会被阮氏吞并。恰在这个时候,大明的远航舰队抵达了占城,大明舰队的出现自然让原本面对岌岌可危的局势,而无力抗衡的占城王不禁长松了一口气,大明舰队的抵达让他看到了自保的机会。 借兵自保! 对于习惯了和大明打交道的占城王来说,他几乎是立即做出了一个决定,将占城土地册及户籍献于大明,作为大明的属地,借此避免占城为阮氏吞并。占城王之所以做出这一选择,倒也简单,众所周知,大明对于土司属地,几乎是不闻不问,就像安南当年也是入镇南关向明朝官员纳地请降,明朝将其降为安南都统使司后,虽然改其十三道为十三宣抚司,可是其官员任命,仍然是安南人自行其事,可以说,大明对于安南的统治,不过只是名义上的。 正因为有了安南的例子,占城王才心甘情愿的想要成为大明的属地,从而保住自身对占城国的统治,对于占城王来说,无论是国王也好,都统使也罢,不过只是一个称号而已,最重要的是要防止占城为阮氏吞并,如果占城国让阮氏吞并了,别说是他对占城国的统治,甚至就连性命都很难保住,毕竟阮氏想要吞并占城,是为了扩充实力,击败北方的郑氏。所以占城王才会果断的献出土地册及户籍,归顺大明成为大明的官员。 对于占城王的归顺,丁玉杰当然没有拒绝,而在接纳了占城的土地册及户籍之后,他甚至还特意亲自拜见了的阮福濒,告诉其占城已经为大明属地,然后调停两家的冲突,甚至还特意留了一个中队的士兵与占城,并且委派了官员,从而确保对占城宣慰司的管理。在这种情况下,丁玉杰自然建议李定国去占城,然后经占城走水路返回广东。毕竟,这条路线更安全不说,西营弟兄抵达占城之后,还能在那里得到补充,得到休整。 “……再走水路返回广东,到时候,舰队可以配合晋王攻取广州,到时候,晋王可以广东为根基,如此一来,江南之地就可尽归我大明!” 丁玉洁的话让李定国整个人都陷入沉默之中,他坐在那里并没有立即给与回答,表面上看是没有丝毫波澜的他。内心深处早已经掀起了一阵阵惊涛,以至于一时间根本无法平静。 去广东! 如果丁玉洁没有说出这番话来的话。李定国怎么也不会在现在冒出这样的念头。对于他来说,至少在此之前,他说想到的只是在这远离国内的地方,休养生息,训练军队,然后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再进行北伐。 但是现在丁玉洁的建议。却让李定国整个人一时间无法安定下来,相比于缅甸或者老挝这些偏远的异域他乡。广东无疑是最好的选择,那里有足够的人丁,财税,足以支撑它在将来进行北伐。 而更为重要的是,那里是大明的土地,回到了那里,就等于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 对于西营那些离家已久的老兵来说,他们渴望着重新回到大明,回到阔别已久的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生活在异国他乡, 他乡。 无论是定南也好,老挝也罢,总归还是他乡。 尽管内心因为丁玉洁的这个建议极为心动,但是李定国仍然无法做出选择。至少无法立即做出选择。行军打仗这么些年,他自然很清楚这件事背后的风险。 这个风险实在太大了! 姑且不说进攻广州的风险。即便是到时候有淮王派出的水师相助,即便是到时候打下了广州。把广州的清军赶了出去。 但是到时候肯定还需要面对清军的反扑,而且到那个时候,一旦兵败的话,他又往哪里退?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风险,这一路翻山越岭,到时候,在路上又会有多少风险。又会有多少弟兄埋骨深山老林之中。 想着此次南下的路上所遭遇的重重艰难险阻,李定国不禁有些犹豫起来。 风险实在太多了! 但是,回报同样也是丰富的,如果能够重新夺回广东的话,那么大军就可以在广东得到休整,就可以很快恢复元气,只是,这风险委实太大啊! 李定国又沉思了片刻,然后他直视着丁玉洁,沉声问道。 “丁同知,只是不知道此事是不是淮王的意思?” 《大明铁骨》正文 第291章 何为英雄(求月票,求支持) “当然是我的意思!” 面对顾炎武的反问,在说出这句话之后,朱明忠又往后一靠,靠在软椅的椅背上,相比于明式的圈椅,现在这种借鉴后世软椅的制出的圈椅,坐起来会让人感觉更舒服一些。 人总会千方百计的改善生活,从而享受生活的乐趣,往大了说这是人类文明前进的动力。往小了说——朱明忠当然希望自己过的舒服一些。从软椅到新式的床垫,总之,对于身处17世纪的朱明忠来说,他并没有放过改善生活的想法,一直尝试着引入后世的一些生活器具,以改善生活环境。 而最让他得意的发明,恐怕就是目前只在衙署里使用的抽水马桶了,这个看似很简单的发明,在后世的网络上曾经被称之为“最伟大的发明”,伟大不伟大朱明忠并不知道,但是至少某些属于二十一世纪的生活方式,经过他的一番努力已经在这个时代重新出现他的生活之中,当然,像抽水马桶之类的发明使用虽然便利,但推广起来却很困难,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个时代多数的国人家里根本就没有自来水,拿什么去冲呀?甚至就是衙署里的自来水,也是试验性质的,毕竟紫铜水管也不是寻常人家能够用得起的。所以那个所谓的“最伟大的发明”与衙署里的自来水一样,不过只是技术储备。反倒是这软椅、沙发以及用布包着的弹簧床垫更容易推广,容易被市场接受。 当然,现在这些“小发明”传播的范围并不广,但总有一天它们会被市场以及人们所接纳,最终改变千家万户的生活,最终,这些“小发明”会成为工业革命中的某些产业,并会一点点的推动技术的进步。而在此之前,不过只是改善朱明忠个人的生活罢了。 就像现在靠在软椅上,整个人完全放松下来的朱明忠,看着似乎有所不解的顾炎武,继续说道。 “所以,我才希望那边能够说服李定国去广东,而不是留于缅甸!” “请李定国去广东……经略可知道,如此一来,这江南就会陷入郑、张、李三足之势!” 顾炎武看着朱明忠,他的双目中尽是浓浓的不解,难道经略就不知道如此一来,本来就极为微妙的江南局势,只会变得更加复杂。 “局势确实会变得更加复杂,但是,别忘了,广东现在的清军兵力空虚,半年前,耿继茂移镇福建之后,广东兵力顿时锐减。” 原本朱明忠只知道三藩,还不知道三藩之中的尚可喜与精继茂两人,居然都曾就藩于广州一地。而在尚可喜、精继茂两人攻克并屠尽广州之后,两人即奉满清的命令就藩于广州,两人与广州营建了靖南、平南二藩府,两座藩王府于广州城内就这么东西相望,当时因为广州百姓大都被屠杀,倒也为他们营建王府提供了足够的空地,毕竟城内的百姓几乎都被杀尽了,以至于两座王府占据着半个广州城。 而在数年前,满清的高要知县杨雍建内迁给事中,疏陈靖南、平南两个藩王在广东滥役、私税的诸大害,并且称“一省不堪两藩,请量移他省。” 如此,有了借口之后,满清才朝议令耿继茂移镇桂林,而耿继茂自然不愿往广西那样的偏远之地,所以自然以种种借口加以拒绝未行。去年,满清又命其移四川,其依然借口拖延至今,毕竟相比于广东,整个四川几乎都已经被满清屠尽了,耿继茂自然不可能去那种地方。 而就在这时基隆海战的惨败,直接导致福建兵力空虚,加之郑成功于浙江威胁福建,且其又意欲西征福建,为增强福建的力量,满清才改命耿继茂移藩福建,如此一来,历史又一次拐回了原点,耿继茂移镇福建。而现在广州也就只剩下了一个尚可喜,相比之前其防御自然极为空虚。 “目前广东虽说仍有尚可喜所领大军,可是其麾下兵力尚不足五万,且又是分守各地,如果我军能够以舰队帮助李定国攻取广州,到时候,广东全省必定大震,而一但丢失广州,到时候,尚可喜既必为丧家之犬,此贼到时候无非仅有两条路可逃,一是逃往长沙,二是逃往福建……” 提及尚可喜的时候,朱明忠的眉头一挑,世间最无耻的恐怕就是尚可喜了,作为所谓的“三藩”之一,尚可喜本人投清后格外忠诚,这确实和吴、耿两人不大一样,毕竟他们两人投清多少还带着一些无奈的含意,甚至有一种身在曹宫之感,至少对于他们自己来说,或许他们一边屠杀着同胞,向满清邀功,但另一边,却又心存反意,这种矛盾终其一生都反应在吴三桂等人身上,当然,在朱明忠看来,吴三桂也好、耿继茂也罢,作为军阀的他们,所思所想从来都是为了个人的荣华富贵,对于满清根本谈不上什么忠诚,他们只是军阀,在明朝是,在清朝同样也是。 但是尚可喜却不一样,他可以说是大清国的忠臣,对满清可以说是忠心耿耿、可表日月,甚至在满清所谓的“三藩之乱”上,由于他不肯从叛,导致广西的军队一直难以北上,而且耿精忠和郑经也不得不把大量兵力放在潮州对峙上。可以说,尚可喜对满清的忠诚,直接改变了满清的命数。 而更让人恼火是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对异族侵略者“忠心耿耿”的汉奸,在几百年后的中国,其居然被扣上“大英雄”的称号,甚至还堂而皇之的修起了纪念馆,而这所谓的“大英雄”尚可喜一辈子最大的成就又是什么?不过就是屠杀了广州几十万男女老少,对自己的同胞犯下这种罪行,这种令人避犹不及的恶魔还有人替他颠倒黑白,还建起了纪念馆! 一个人要做出多大贡献,才能拥有一座纪念馆? 这一切简直就是对人类最基本常识的侮辱,像尚可喜这样有着先叛国、再屡次屠城,残杀百姓数以百万计的劣迹斑斑的汉奸,居然都可以堂而皇之修建考究的纪念馆,请一帮所谓“专家学者”去研讨纪念,大造舆论意图翻案,本身就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咄咄怪事。 想到后世曾看过的所谓“大英雄”,双手沾满华夏同胞的鲜血的“尚王”以及洪承畴等汉奸所拥有的纪念馆,想到他们在21世纪是如何为“人们所追怀”,心底顿时涌起一阵怒意的朱明忠冷笑道。 “不论这尚贼逃往何处,都不足为患。以晋藩夺取广东,不仅可以令晋藩得以休整,以广东之力休养生息以备来日北伐。亦可切断闽省洪贼之间的联系,进而孤立洪贼,这必有利于中兴大业!” 解释着自己的用意时,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张地图,尽管这个时代并没有详细的中国地图,但是他的脑海中仍然留有后世地图的印象。而这个地图之中,一但广东为李定国所以,那么江南基本上,除了洪承畴那个汉奸占据的湖南之外,就已经完全重归大明了。 “一但少司马夺取武昌之后,长沙就可为我大明孤立于西南,晋藩夺取广东后,洪承畴、吴三桂、尚可喜、以至耿继茂这些汉贼,就可被孤立于西南,从而陷入我等大明团团重围之中!” 深吸一口气,想到到时候江南的局势,朱明忠继续解释着他的想法。 “就像当年,洪贼挤迫我大明一般,少司马、晋藩可合兵将其往西南挤压,以西南之贫瘠,其兵败只是早晚之事,待到那时,洪承畴、吴三桂、尚可喜、以至耿继茂这些汉贼,必将难逃一死!” 提及洪承畴、吴三桂、尚可喜、以至耿继茂这些汉奸的时候,朱明忠全是一副恨不得食其骨的模样,他永远无法接受他们对民族的背叛,无法接受那些双手沾满华夏同胞的鲜血败类。 在经略的解释中,顾炎武的脑海中也慢慢的形成了一个大致的地图,从地图上,可以看到,一但广东被夺下之后,整个西南的局势将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到最后,恐怕他们也只能像朝廷一般撤往缅甸等外藩蛮荒。 此时顾炎武并不知道,现在缅甸宣慰司已经被废,那里已经重新成为大明的属地,甚至还在那里利用当地土兵,组建了一只数万人的大军,一但训练完成,他们就可一路北伐,进而收复云南。 别说是顾炎武,既然是谋划这一切的朱明忠,同样也不知道此时缅甸的局势变化,甚至他当初授意组建“南洋军”,不过只是为了在南洋打下一个基础,为将来的对外贸易以及对东南亚的殖民作好铺垫。至于对缅甸那个地方,他想的无非就是蚕食,像英国人一样,首先通过招抚土司的方式对下缅甸进行蚕食,毕竟历史上缅甸也算是有过“赫赫武攻”,在所谓的“康乾盛世”时的那场“清缅战争”中,清军是四战毕输,甚至丢掉了大量的土地,落了个大败亏输的结果。 而相比之下,万历年间的明缅战争则是以明军的胜利为结局,尽管当时明军准备仓促,但是在明军的反攻下,缅甸向明军投降,边境地区的土司们也纷纷表示归顺明王朝。 虽说有明缅战争的底气在那,可必须是劳师远征,所有朱明忠制定的目标是有限的——在下缅甸通过招抚土司的方式站稳脚,然后在时机成熟时,把这个时代的“东南亚小霸”彻底解决道。可谁曾想,一切远比他想象的更为顺利。这个从16世纪至19世纪初都以“小霸”自居的国家,居然如此不堪一击。 当然,朱明忠忽视了一点——这个时代的缅甸,对其国内的土司控制远不像是百年后那么严密,而且那些土司还深受明朝的影响,认同明朝是正统,也正因如此,才有了在缅甸进攻的顺利。因为那些土司根本就不会抵抗大明的进入。 对此朱明忠并不清楚,自然不知道缅甸已经重新成为大明的属地。不知道现在李定国同样也已经同意去广东,毕竟,相比于缅甸,广东对其无疑是更好的选择。 “可,经略,这晋藩总归是西贼出身……” 顾炎武的一声“西贼”,让听在耳中的朱明忠的眉头猛然一皱,这正是许多人对李定国的看法,如果不是因为知道李定国是大明最的擎柱,或许朱明忠真的会受其影响,但了解历史的他自然知道,李定国对大明的忠诚,远甚于许多所谓的“世受皇恩”的明朝将领。 想到相比于那些被后人“缅怀”、“追忆”并建起了一座座纪念馆的汉奸败类们,被历史所遗忘且遭受种种不公的李定国,朱明忠的语气顿时变得有些不快。 “宁人,西贼?” 不满的哼了一声,朱明忠语气不快,但却隐带些不满的说道。 “别忘了,就是这个西贼支撑起了我大明西南的半壁江南,若是没有李定国,恐怕今上早已为清虏所杀,至于大明朝廷,恐怕也早就消失了,复地千里,两蹶名王。要知道晋藩兵峰之盛,满清一度想退兵求和。自古名将莫过于此,晋王可是有大功于我大明。” 对于李定国,朱明忠可以说是毫不吝于夸奖之词,原因再简单不过,李定国忠其一生,都格守着“大义”,即便是在绝望中,也未曾放弃过。甚至,曾几何时,和许多人一样,身在21世纪的时候的朱明忠相信,如果李定国与郑成功易地而处的话,也许,大明真的会中兴,但是拱卫着大明朝廷的他,从来都是满清最主要的打击对象。 “当年张献忠身死之时,于晋藩等人曾言“我死,尔急归明,毋为不义”……” 念叨着张献忠死时对李定国等人说出的这句话,朱明忠默默的说道。 “以张贼尚知道何为今日之大义,宁人,难道就不知道今日之大义为何吗?” 感觉到经略语气中的不快,顾炎武随即意识到他的失误,纵是西贼也知道自己的认知范围内尽量顾全大局,想来确实是自己孟浪了,于是连忙满是歉意的说道。 “是下官疏忽,晋藩虽出西营,可其于我大明之忠心,日月可鉴……” 顾炎武的话,让朱明忠只是略点下头,而后,他并没有说话,按史书上记载,李定国与其它的流寇截然不同,或许他曾是“反贼”,但他这个“反贼”却是大明王朝最后十年的擎天之柱,被永历皇帝封为晋王。他以云贵偏僻之隅,对抗统一了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满清,论局势比诸葛武侯北伐更险恶和艰巨百倍。 在此危难时局,他扶明抗清,矢志不渝;顾全大局,对同阵营的内争多方避让;论个人品行,论所部军纪,皆无懈可击;于西南人民有遗惠,川滇黔之地多建“李晋王祠”,英名传说流传至数百年后。 他为什么会败? 也许正是败在他的爱心之心。 新会之败,如果他当时能够狠心不理会城内百姓的死活的话,只需集中火炮猛攻,破城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可他却为了尽可能保全当地百姓性命,选择了长期围城,最终为清军所败。 在其领兵撤军回广西时,粤西各府县的几十万百姓同样宁可抛弃家园,跟随明军逃难。其安抚随军难民,竟至“哭号失声”。结果反为清军集合十万大军追击,以至于其主力大损,其从此亦再无反攻广东可能。 历史总是如此的荒诞,是以凶狠毒辣的禽兽军团,往往反能击败仁义爱民的王者之师,类似例子在史上不胜枚举。 “胡风南渡尽草偃,大义捐嫌王出滇。一身转战千里路,只手曾擎半壁天。” 言道着这首后世的诗作,想到其在接到永历父子身死的消息后,为永历帝发丧时披发徒跣,号诵抢地,两目皆血泪的模样,只不过相比于那些汉奸败类,像李定国这样的孤胆忠臣,人们对他的纪念委实太少了,而更让人觉得荒诞的恐怕就是,像尚可喜、洪承畴那样的汉奸败类,人们为其修建纪念馆,不断的美化他们,而如李定国这样英雄却是不断的加以丑化,在后世的某些电视剧中,居然让明末抗清名将李定国,亲手杀妻杀女,更剃发易服,留起金钱鼠尾,片方甚至还恶意到用同一个演员,去同时扮演一个和他相貌相同、据说是他兄弟的清宫太监…… 这简直是中国电视剧史上,民族英雄被抹黑得最惨的一次!想到那些种种荒诞,尤其是影视剧恶意歪曲历史、抹黑民族英雄的行径。想到李定国、张煌言等民族英雄身处这个时代试图力挽天顷的气节,朱明忠的心头只觉得一热,沉默良久之后才感慨道。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晋王之忠,无需外人道,这广东予晋王,自是符合大局……” 更符合利益! 朱明忠暗自寻思道,尽管对于李定国极为欣赏,但是之所以希望他去广东,并不仅仅只是为了避免他身死荒野的结局,更重要的一点是——朱明忠需要有人在广东去平衡东南的局势。 人总是自私的,尽管现在与郑成功,与张煌言颇为亲近,但是利字当头一把刀,谁也不知道将来怎么样,万一将来发生冲突,到时候,正面是满清,后面是曾经的盟友,到那时可真就是腹背受敌了。可如果李定国身处广东的话,却有可能改变这一局势。 “等到永历返回基隆后,估计到时候,自己与郑成功之间的蜜月期差不多就结束了,……” 想到这,朱明忠不禁于心底长叹口气,即便是再亲密的关系,也会因为利益上的分歧而分裂,无论现在与郑成功的关系有多么的亲近,那怕是自己的妻子是他的妹妹,一但永历还朝的消息传出,必定就是与郑成功决裂之时。到时候即便是不挥戈相向,恐怕双方的关系也再难回到现在了。 而且不仅仅只有郑成功如此,甚至就是张煌言那边同样也是如此。他们或许都是大明的忠臣,但是作为大明的忠臣,他们都各有所思,各有所想。 永历或许代表着朝廷,但仅仅也只是如此了,仅仅只是一面旗,一旦时机成熟的话,他们随时都有可能抛下那面旗。 甚至就是朱明忠自己……想到留在扬州的王士元,他暗自在心底长叹口气,但凡是人总是自私的,如果一旦决裂的话,无论王士元是不是崇祯之后,到时候,朱明忠都有可能另立一个皇帝。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确保自己的力量,就需要引入另一方势力,需要另一方势力能够让郑成功、张煌言陷入腹背受敌的局面。 当然也只有如此,才能够让郑成功、张煌言投鼠忌器,不至于最终决裂。所以,无论是于私也好,于公也罢,朱明忠都会支持李定国入广东。 当然,李定国进入广东,并不意味着问题得到了解决,实际上,在未来即便是满清被驱出中国,到时候中国恐怕也难免会陷入另一种局面——郑成功、张煌言、李定国以及朱明忠本人各自拥兵自重。 到那时候,大家又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 是互相攻伐?还是放下兵器?还天下以太平? 对于未来,朱明忠现在并不愿意想太多,毕竟,未来太遥远,重要的是现在,他必须要想办法维持现在的局势。 在朱明忠陷入沉思的时候,顾炎武看着他,见其在念完那首诗后,便陷入沉默之中,即便是其一言不语,他也能从诗中听出,这诗是赞扬晋藩的,心下已经明白经略对晋藩态度的他,见经略长时间不说话,便试探着问道。 “若是到时候延平、少司马对此生出不快,到时候经略又该如何?” 顾炎武的提醒,让朱明忠微微一愣,随后摇头说道。 “现在,他们都顾不上那么多,延平正全力用兵福建,至于少司马,不正想着打下武昌嘛!” 《大明铁骨》正文 第292章 (今天只有一更,字数差了1000,明天补上,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欢迎大家加入小说群,一起讨论剧情,再次感谢!) 大清顺治十七年,八月十五刚过。这天气中还带着些初秋里余热,尤其是正午的时候,甚至还能听到些许蝉鸣。不过这恐怕也是蝉儿最后的叫嚷了,再过些日子,这天气定就会转寒了。 在江南省往湖广的官道上,虽说现在地处明清控制可仍然有客商往来,甚至就是在那江面上,虽有官府官兵的兵船拦截,可却也有船只往来,至于那些官兵也会睁只眼睛闭只眼睛,全是一副视若无睹的模样。 而这些船大抵上都是运盐的盐船。毕竟湖广自古不产盐,百姓的日常生活所需需要食盐,而朝廷的官兵同样也需要盐。而对于湖广的千万百姓来说,淮盐几乎是他们唯一的选择,至于川盐,现在四川几乎被屠尽,自然也就没有所谓的川盐了。也正因如此,这长江上往来的船只才不至于为官兵阻断。甚至双方还颇有默契——清军不阻止盐贩的盐船进入湖广,明军也不阻挡盐船输出,除此之外,双方百姓间的贸易虽受到一些影响,可却也不大,毕竟,开了盐船的口子之后,自然的对其它的船,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水路上如此这般,陆路上同样也是如此,甚至现如今这与江南省搭界的黄州府还特意设立了税卡,专门收过往商旅的税金。毕竟,对于官府来说,税金才是最紧要的东西。 虽说黄州沿江,按道理来说这商贩首选水运,可是毕竟陆路同样也有商贩往来,而在官道的税卡前依然摆出了一长溜的商队,其中有运粮的、也有运盐的,这会儿都是被堵在税卡的关口,这税关是新设的。这些走南闯北见惯了世面的商贩,这会无不是诧异的瞧着这关口,他们上次来的时候,这还没有这道关口,怎么这会又多了个关口? “这是咋的了?咋又多了个税关?” “可不是,这咋之前都没有啥风声……” 商贩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询问声,和着拉车的牲口发出的嘶叫,只使得这里乱蓬蓬的,好不热闹,所有人被堵在了这个税口。 而守着守税关的则是穿着朝廷的号衣,胸前写着个“厘”的税吏,他们或是提着刀,或是拿着缨枪,其中一个领头向那些被堵在这里的商贩大声叫喊道。 “大家伙听好了,现在乱贼作乱,朝廷为平乱寇,非得百般筹饷不可,知府大人为免加捐伤民,特于黄州试行“商捐”,但凡于我黄州过境的货物,值百抽一,也就是抽取捐一厘,即是“厘捐”,“捐厘助饷”是我等百姓的本份,这边排好队,一个个的来!别挤!” “厘捐”是什么捐? 商贩们不知道,至于什么“捐厘助饷”是不是本份,他们也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捐输是少不了的,瞧着那些税吏腰间的大刀,手中的缨枪,一个个无不是垂头丧气的认了命。毕竟大清国的税与大明那会不一样,大明那税若是把老百姓惹急了,老百姓会把税卡给砸了,到时候百姓必定无过,而朝廷追究也只是追究官府的责任,可大清国不同,若是他们敢冲卡的话,那边的刀子不定就砍了过去。 灭门的知县是不假,可还有杀人的恶吏,这吏,再小,那也是朝廷,也是拿着杀人的旨意的,给你扣上顶乱民的帽子,便是被砍了头,那也是白砍了! 在商贩们一边哀声叹的认命似的准备掏出银子的时候,那边又有税官则向他们声嘶力竭地吼喊道: “别挤!别挤!大家看好了,这米每石一两五钱,大车每车十石,值百抽一也就是一钱五分!所有的货价都在告示上写着,值百抽一!快交钱,交了钱就放你们过去!” 这边税吏不过只是嚷了一声,那边立即有一个掌柜模样的男人往前挤了挤,看着告示大声喊道: “官爷,这不对啊,这米价是市,不是商价,商价顶多也才一两二钱啊,怎么变成了一两五钱!” 其它的商人也纷纷看着那告示,这告示可真够详细的,柴米油盐什么的可以说是应有尽有,而且详细罗列着各种商品的价格,而且特意标明了牛拉大车每车多少货,需要交多少厘捐。而那些东西的价格无一例外的是市价,都是商贩们卖给百姓的价格。 而且不管车上是半车也好,一车也罢,都是按一车收税,换句话来说,他们只认车的大小和车上的货物,至于其它一概不问。 “可不是,这盐货我们进的时候那才是什么价,那能按卖给百姓的价格收捐!” 腰间别着刀的税官朝他翻了翻白眼,像是看白痴似的看着他说道。 “没见识的主,这粮货油货盐货的抽厘,自然是按你们卖给百姓的价格,就像这盐,你们恨不恨都要一斤卖到一百文钱来,你们从安庆买的时候,才多少钱一斤?就根白拾的一样,若是按那个价抽厘,还抽个屁?这抽厘是什么?就是抽的这个厘,若不然,那这老百姓种地,就按一亩地里头洒下去多少种子收税得了,若是那样,还收个屁税,皇粮国税天经地义,你们一个个的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可曾交过一分钱的税,现如今朝廷正是用钱的时候,不找你们要找谁要去?甭废话,赶紧的,交银子……” 这边税吏说的倒是义正辞严,可那模样全是一副不交银子就要杀人的模样。 “哎,交银子、交银子……” 一个掌柜模样的商贩,在掏出几钱碎银子的时候,忍不住说道。 “这年月,只要银子,不要命都已经对得起咱了……” 他那苍凉沙哑的话声虽不怎么响,但似乎飘荡在这税卡里,落在每一个人的耳朵里,却都沉甸甸的,这个时候,一种莫名的愁绪悄悄地笼罩了过来。可不就是这个道理,这年头只要银子不要命,就已经对得起老百姓了。 这税卡的税吏收着银子,过往的商贩尽管无奈,也只能按令交税,甚至就连扛着自家产出土货的百姓,也被拦着要交税,至于这税为什么交,要交多少,往往只是凭着税吏的说辞。 百里外的黄州城,深夜时显得很是静寂,这会街上压根就不见什么路人,打从那位新知府上任后,就立即贴出了告示,为避免匪盗作乱,入夜后百姓非急要事,一率不得外出,否则便以通匪计。 虽说对这样的霄禁百姓们委实不适应,可即便是三岁的娃娃也都知道,这大清国的官可谓是暴虐非常,打板子那不过只是法外开恩,动辄杀人、重辄抄家诛连,这再不适应也得适应,于是这入了夜后,除非是家人得了急症,否则这城内完全是一片死寂模样,那街道尽是一片漆黑。 以至于整个城市都死气沉沉的。不过在城中央的知府衙门前,灯笼高悬着,给这漆黑中带来些许亮光,在知府衙门的后堂里,微弱的烛火“突突”地燃着。 穿着一身官袍的巩成琪。这会已经在书房里地坐了很久,他不时的翻看着桌上的文书,这都是各县送来的文书,从他就任黄州知府后,可谓是终日不得闲,每日都会忙到深夜,不过今天似乎比过去更晚一些。不过现在他翻看的这些文书,大抵上都是之前已经看过的,显然这已经忙完了,按理来说,应该去睡了,可今个他却怎么也睡不下,而是一直在书房里等着。 一旁站着的家奴盛宇努力忍着瞌睡,他手捂着嘴打了几次哈欠后,实在是困的撑不住的他便开口劝说道。 “主子,若不今个您老就先睡吧……这边待到厘金局的文书送来了,到时候小的第一次时间给您送去的!” 那巩成琪只是缓缓地摇了摇头,仍旧没有做声。他的眉头蹙成了一团,只是偶尔抬头,见门外没有动静,心底又迟疑了一下,又说道: “若不然你再去看看,看看局里怎么还没有文书过来……” 话只说了一半,巩成琪的手一摆,又说道: “这事急不得,不定那边正在那里盘算着,毕竟那么多的税卡,这一分一文的,总要一个个的算出来……” 不用问,谁都能听得成巩成琪对这件事的重视,当奴才的自然也就不敢再开口说话。毕竟,谁都知道,主子这么长时间可是一直等着厘金局算出帐来。 “你先下去吧!” 摆了摆手,示意盛宇下去,巩成琪知道这奴才定也是困极了。 迟疑了一会,盛宇连忙说道。 “主子,也早些歇息吧,明儿还有公务哪。” 巩成琪只是摆了下手,而盛宇也就不敢再做声,然后便悄悄退下了。作为家奴的自然要有当家奴的自觉,主子平时仁义,可若是动起怒来,没准也会打断他的腿,这话不能多说。 一手扶着头,巩成琪又独自坐了好一会儿,突然起身看着窗外,然后低声自言自语道: “巩家历代祖宗在上,今日在此虔诚祷告祖宗在天之灵,保佑成琪把此事办成了,若是办成此事,成琪必定会得朝廷重用、赏识,到时候,成琪便可光耀祖宗……” 祈祷之后,巩成琪又一次朝着窗外看去,想要看出窗外的动静。那目光中尽是期待之色,完全是对未来的期待。 “该不会出什么事吧!” 他这么担心着,心里头想着的全都是厘金局,想着的是厘金局开征一个月来到底征了多少银子。 在过去的一个月中,他从来过问过厘金局,尽管这厘金是他为了解决军需用度不足而“发明”出来的,但是他却故意装作不关心,只是等着一个月后的效果,他需要用事实向朝廷说话,邀功。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无法入睡,毕竟,这件事直接关系到他的将来,关系到他能不能成为朝廷的功臣。 在巩成琪看来,现在大清国之所以自郑成功夺取江南以来一败涂地,最后甚至连皇上也在山东裹足不前,除了初时达素兵败,导致八旗精锐遭受重创之外,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钱粮的问题。清承明制,虽说入关之后屡有加捐,可是这户部的收入是固定的,一年的刚入也就是银两千万两上下,主要来源于地丁钱粮;每年的支出也是固定的,近两千万两,主要用于官俸兵饷。基本上就是量入为出,而由此所产生的一个最大弊端,就是不够灵活,朝廷没有丝毫积累,一旦遇到天灾人、祸什么的,如水灾、旱灾、蝗虫、战争、瘟疫,政府的收入锐减,支出剧增,往往会引起财政危机。 就像现在,江南省一丢,非但丢了几百万石漕粮,而且也丢了天下三成以上的税赋,如此一来朝廷顿时便陷于无钱可用的窘境,毕竟这些年,西南每年用银都不下千百万两,西南等地用兵早就把朝廷给掏空了。虽说当年入关后,靠着遇城屠城的暴虐,在中原占住了脚,屠城的同时也着实得了不少银钱,尽管其中十之八九都进领兵大将和私人的口袋,可朝廷怎么着也搜刮了几千万两银子,可这用兵十几年,这些银子早就已经用完了,甚至就是户部银库里的存银也不过只有不到五百万两。 过去有江南的税赋、漕粮时,有这五百万两作底,加之那会只有西南兵事用银最多,所以倒还不觉得的紧张,毕竟对于搜刮百姓,满清可谓是颇有一套手腕,在这个时候,可没有百姓敢拖欠官府的税捐,那可是要杀头甚至灭门的,可是现如今江南让郑成功夺走之后,大清国立即陷入了前所未未有的困境。 战争最大的特点就是烧钱,其消耗之大远超过人们的想象,清廷想要坐稳中原,在要西南用兵,要对江南用兵,再加上各地零散的义军,可谓是花钱如流水。但是满清的财入却已经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匮乏之中。 这甚至已经影响顺治的用兵——他在山东是不是想南下,而是没有银子南下,朝廷甚至都没有办法给他筹备三个月的银钱粮草。不过即便是如此,他“镇压海贼”的决心也没有改变。 先是从内务府的奴才那里借银,然后又从内务府“私房钱”中发给。与先前历朝历代的皇帝不同的是,顺治动用皇家私产时可以说是毫不顾惜,甚至可以说毫不心疼。除了动用内务府的金器,将其融化典卖之外,户部奏请将宫廷中多余的铜器发出,以用来铸造铜钱。对此,顺治自然表示同意。 对于皇上多次从内务府发银的谕旨,使总管内务府的各位大臣们也是从疲于奔命到无能为力,到年初的时候,内务府终于向皇上了折子,现在内务府已经无银可用了,存银仅不过只有万余两,甚至就连皇家自己的开支,也给不出来了。 到了这个时候,这位身在济南“御驾亲征”的顺治终于第一次知道,即便是朝廷也有财尽用窘的时候。虽说在接下来的半年间,朝廷到处罗掘,千般筹措,最后连借带筹总算是共弄到了将近一千万两的银子,供应前线,可这一千万两银子往西南一洒,往山东一洒,大军仍然没有粮草开动,这亲征依然不能成行。 而到了这个时候,大清国实际上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户部存银仅只有十几万两,就连京官的俸银这会也都发不出来了。至此,皇上再也没有什么招术了。 没有银子,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皇上领的二十万京营兵,起初领兵马南下时。钱粮供应尚算稳定,大军行动倒也还算迅速,但随后越来越少,到最后因为没有粮草,只得就地驻于山东、河南,然后诸营的将军不得不想着法的筹集粮草,哪里还有心思南下进剿?虽然有心南下,可最后也只能按兵不动,即便是皇上也知道眼下这种情况,强行出兵只有一个结果,就是重蹈达素的老路。 问题的根子还是出在钱粮上,可是如果不收回江南省,这银钱用度永远都不够,毕竟江南一地占天下之半,但现在江南在明军的手下,朝廷自然不可能从那里弄到一分一厘的银子。 对于这些,曾于兵部任职的巩成琪自然再了解不过,他知道朝廷现在没有银子,同样也知道,对于朝廷,对于皇上来说,只要能够弄到银子,不论什么法子他们都会采纳,对皇上来说,弄到银子的人,就是大清国的功臣。 过去,在兵部的时候,他只能于一旁看着,但是现在,作为黄州知府的他,却能够把一些想法推行起来,对于不甘心永远当个奴才的巩成琪来说,现在朝廷的用度不足,正是他的机会。 现在他之所以如此焦急,正是因为,这厘金已经在黄州试行一个月了,现在,是看效果的时候了。 “怎么还没来?” 又一次巩成琪朝着黑夜中看去,那双眼睛甚至流露出些许忐忑不安的情绪来…… 《大明铁骨》正文 第293章 黄粱梦灭(求月票,求支持) (晚上9点还有一更,今天更新了8000字!这个更新量应该还可以吧,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欢迎大家加入讨论群,一起讨论小说情节。) “差不多该算好了吧!” 站立于窗前的巩成琪,看着外间笼罩于夜幕中的天空,他的语气中居然带着些担心。 他之所以会担心,原因倒也简单。于黄州开征厘金,并没有上官的许可,不过是他私自而为! 换句话来说,开征厘金这件事,他没有得到朝廷,甚至也没有得到五省经略洪大人的同意,所有的一切,不过只是他自己自行其事,自作主张罢了。 其实,他在黄州推行厘金征收倒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在巩成琪上任的时候,他就已经着手推行了,在他抵达黄州时,就开始尝试如何增加税收,当时正是秋收刚过,这湖广的米粮外运极多,黄州自然也不例外,于是他对本地的米行商贾推行捐厘之法,规定每米一石捐钱二十文助饷,因为不过只是区区二十文,倒也不多,所以米商们倒也爽快,立即便同意了。见在黄州推行顺利,他又把此法推行到府内其它州县的米行,并对其他各业大行铺户,一律照捐抽厘,大致也就是值百抽一。 一开始的时候,巩成琪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念头,如果阻力大的话,他就会立即停止,可其它各县的米商虽说多少有些不满,但最后都乖乖的把这值百抽一的税金给交了出来。而更为重要的是,百姓们居然没有什么反应,他们没有反应的原因倒也简单,因为这值百抽一的“厘金”并不会直接从他们的身上抽取,即便是商贩们因而加价,百姓们也只会怪那些奸商,至于官府,奸商涨价,又与官府何干? 而更出乎人意料的是在试行的这两个月之中,各县一共收钱足足有五百余串。五百串钱!瞧着是不多,可若是放之全国呢?虽说知道放到全国没准就是一年几百万两银子,到时候,朝廷自然也就不差银钱了。 可巩成琪知道,只靠这五百串钱,还不能够说服朝廷。想要说服朝廷就需要更多的银子,需要用更多的银钱才能说服朝廷。几乎是自然而然的又想到了在江北看到过路费,于是他便仿效江北的过路费的方式,成立厘金局,然后派本地的练勇到黄州各水陆要冲去设关卡,当然,他并不像江北那样征收过路费,而是对通过的货物按其价值派捐,表面上是自愿,可谁都知道,这里头可没有丝毫自愿的意思。对于过往的客商来说,他们根本就没有其它的选择,只能“自愿”。 现在,巩成琪之所以会这么担心,正是因为这件事是他自行其事,是他瞒着上面自己办的差,若是有了效果,到时候上书朝廷,朝廷自然非但不会怪罪,还会给他加以赏赐。 可若是出了什么乱子……到时候可就没有任何人能保住他,至于他的那位主子,月前就已经病死了,自然不可能再保住了他。 从试办厘金以来,巩成琪一直在赌! 他在赌着即便是朝廷知道了,只要这法子有效,他非但无过反而功。到时候,他巩成琪便是大清国的功臣,毕竟对于大清国来说,从来都是只看重结果,至于其它从不会过问。就像大清国为入主中原,一路屠城一样,即便是杀尽了四川,也不过只是轻飘飘的一句“屠戮过甚”罢了。 所以,只要他能够为朝廷弄到足够的银子,于大清国来说,就是大功一件,绝不会有人追究他的自作主张。 “但愿一切如我当初料想一般吧……” 就在巩成琪心里这么默默言语着的时候,那边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借着光,巩成琪隐约能够看到来的正是厘金局总办钱江。 “牧之,怎么样?” 一见到钱江,尽管还想要保持为上位者的体面,但巩成琪有些急切的话声却暴露了他真实的想法。 “大老爷,恭喜大老爷,贺喜大老爷!” 钱江一边恭喜,一边拿着帐本说道。 “算出来了,算出来了,全黄州,这一个月征得厘金4563两3钱……” 够了,够了! 4563两! 足够了…… 瞬间,原本担心不已的巩成琪整个人猛的坐到了椅上,那脸上顿时浮现出了浓浓的笑容! 够了! 足够了! 有了这几千两银子,他巩成琪便可以向朝廷请功了,到时候他的名字便可以直达圣听,到时候……谁还敢再说他巩成琪不过就是一个奴才! 4563两银子! 这瞧着是不多,不过只有区区几千两,但这却是黄州府一地一个月来收取的厘金,若是一年的话,至少能收取5万两银子!如果能够将这个办法推行全国的话,一年别说是几百万两,即便是几千万两那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可以说,自此之后,朝廷便再也不会有银钱不足之虑。 有了这些银子,朝廷就能够用兵江南,而他巩成琪,自然就是大清国功臣,自然就能为皇上所重用! 随后,激动不已的巩成琪又询问了一番厘金局的开支,相比于收入,厘金局的开支几乎是不值一提的,不过只是区区千余两的开支罢了。最后巩成琪自然对钱江好好的安抚一番,甚至放诺他,若是这厘金局的差事办好了,一定会推荐他外放为官,如此自然也是让钱江为之感激涕零。随后又叮嘱了钱江一番之后,总算是放下心来的巩成琪,这才回到房中入睡。 如果说在此之前,巩成琪睡不好、吃不香,那么昨天晚上,在得到了一个月收了四千余两银子的厘金之后,他整个人都睡得很沉,嘴角不时颤动着,甚至就连那脸上也带着笑容。 第二天清晨,沉浸于梦中的他突然大叫一声,猛然坐起,睁大眼自言自语道: “啊!不对,这都是主子的功劳!” 睁开眼睛的时候,巩成琪才注意到,这里那里是皇上召见的紫禁城,而是他的府衙后宅。 “原来只是一场梦啊!” 想到在梦里头已经成为朝中一品大员的他是何等的骄傲、何等的得意,即便是皇上见着他的时候,也是恩宠有加,巩成琪不禁一乐。 “嘿,你小子,当真是个官迷儿……” 嘴里这般自嘲着,可是那脸上却带着些得意,巩成琪知道这美梦可不是什么痴人说梦,只要他能够帮助朝廷解决这银饷的问题,到时候于朝廷来说就是大功一件,到那时他的名字便能直达天听,有了皇上的赏识,什么一品大员不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哼哼,就凭那群庸才都能官居一品,更何况是本官!” 此时的巩成琪全是一副意气风发的模样,似乎在这个时候,他又回到了当年他考取秀才时的得意,那时候,别说是奴才,即便是主子里头又有几人考取过功名?可他却能功取功名! 他是奴才不假,可他也是读书人,而且颇有才学的读书人,能够为朝廷、为主子分忧解难。而一直以来,他所需要的仅仅只是一个机会,一个让主子能够知道他的才学的机会。 只要他巩成琪的名字能达天听,凭自己的才干就不愁升官! 想到将来官居一品,为众人仰视的一幕,巩成琪的面上挤出一丝笑容,那双眼睛中更是带着渴望,那是对官位的渴望。 到时候,本官可就出人头地了! 到那时,巩家便就不再仅仅只是包衣了,巩家就是全大清国,最为主子依仗的包衣。 就在他的心底这般言语着的时候,空中隐隐的传来一阵雷鸣,那雷鸣让巩成琪不由的一愣,他诧异的走到门外,抬头朝着天上看去,看着那晴天目中尽是一副疑色。 “这不是阴天啊,怎么会有雷声?” 疑惑中,那雷声似乎更密、更响了,下一瞬间,突的一阵阵闷响从城墙处传了过来,就像是有人用巨锤敲打城墙似的,那声音让巩成琪整个人不由的有些诧异。 “狗子,你去瞧瞧是怎么回事?” 感觉有些奇怪的巩成琪对一旁的家奴说道。 那边家奴还没有出门,就有一个衙役急匆匆的跑了过来,一边跑一边大声喊道。 “府尊、府尊,大事不好了,大事不好了,明军,明军打过来了……” 明军打过来了! 衙役的喊声让巩成琪顿时大惊失色,差点没摔坐在地上,那原本意气风发的脸上,这会更是变得煞白。 “这,这、这可如何是好!” 明军打来了! 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这对于原本准备在黄州大干一场的巩成琪而言,根本就是一道晴天霹雳,将他的如意算盘完全打乱了。 “这,这怎么办?” 尽管明知道,明军早晚有一天会用兵武昌,可是他还是心存着一丝侥幸,毕竟这黄州位于江北,毕竟,那张煌言在江南。他应该会从江南打到武昌才是,怎么会径直杀到了黄州。 至少应该等到他巩成琪上完折子,为主子召到朝中委以大任之后,才应该用兵啊!怎么偏偏现在这么早就用了兵。如意算盘完全被打乱的巩成琪,自然有些不太接受眼下的这个局面。 “这下可全完了,全完了……” 不说其它,单就是那隆隆的炮声,就足以让巩成琪知道,这可不是什么雷声。单就是这么多炮,这黄州城定是守不住的。 怎么办? “现、现在明贼在什么地方?” 与那衙役用“明军”不同,巩成琪开口便是“贼”,不过却又与朝中的许多满臣自欺欺从称其为“贼寇”不同,而是称其为“明”。或许是在因为在他心中,大明仍然还是一个国家。 “回大老爷,那江上尽是明军的兵船,江面都给遮严实了,成千上万的明军正准备上岸!若不然大老爷去城门上瞧瞧?” 衙役的回答让巩成琪的心头顿时一紧,那本就没有丝毫血色的脸,这会变得更白了。 现在还上城门上瞧个什么?难道去瞧死不成? 怎么办? 顿时巩成琪便急得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似的,他之所以会这么焦急,是因为他知道黄州城根本就守不住,这城中不过只有几百民勇守城,那么点人能顶得住红夷大炮不停的轰击吗? 听着那似雷鸣般的炮声中,似巨锤敲打城墙的声响。这黄州城墙不一会定会被红夷大炮给轰碎开了,到时候,到时候可就全完了。 急成一团的巩成琪甚至都没有注意到,在这个时候,这衙门里的几个衙役已经悄悄的离开了衙门,其实何止这衙门里的衙役,便是府衙里的一些官吏,在得到消息之后,无不是纷纷选择了离开,只有少数几个官吏,纷纷赶到了后衙,等待着知府大人的吩咐。 瞧见这衙内的几名官吏,心知不能再这么自乱阵脚的他,便强自镇定下来,瞧见其中少了不少人的他便开口问道。 “宋典吏,快,快去请宋典史……” 这边巩成琪的话还没说完,那边就听着人说道。 “回大老爷,宋典吏逃了,还有康师爷,也逃了……” 都逃了! 不单这府衙里的各房官吏都逃了,就连巩成琪请来的师爷,这会也独自一个人逃了。 “都他么的是群废物!大清国的天下就是让这群废物给毁了!” 嘴里头这么骂着,巩成琪的心思一转,立即沉声说道。 “快,快去藩户,把银子装上银车,那些银子,万万不能资敌了!” 片刻的慌乱之后,巩成琪立即做出了一个选择——离开! 当然,他不会空着手离开,至少那府库里的银子是不会留在黄州城,他需要一个理由离开黄州城。随后他又抱着拳冲面前几位说道。 “诸位,非是我等不愿守城,实在是这各县解来秋税都在黄州府库内,若不将税银带走,恐怕只会留做资敌,我等虽有心以死报效君父,可,可这银子,总是要解走的……” 原本神情惶恐不安的众人一听,眼前无不是一亮,连忙急听附和道。 “大老爷所言甚是,所言甚是,我等愿听大老爷吩咐!” 那里还需要什么吩咐,在瞧见巩成琪脱下官袍的时候,他们无不是吩吩脱下官袍,不过片刻功夫,便一众人便“护送”着银饷从北门离开了黄州城。 《大明铁骨》正文 第294章 野心勃勃(第二更,求月票) 笔趣阁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第二更了!终于把昨天拖欠的给补齐了。以后尽量保证每天6000+的更新量,偶尔也会爆发一下!再次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欢迎大家加入小说讨论群,一起讨论故事情节。) 大明永历十四年八月初二,正是中秋时节,虽说秋风已起,但正午之时,却仍然的时候,自九江出发的张煌言所部水陆大军五万,除此之外又携带家属、丁壮亦有数万人,号称十万,自九江陆续出发沿江西征。五六千艘战船更是舳舻相接,漫天蔽江,不过这战船大抵上都是小舢板,每艘船上不过只有兵卒十来人,这些船大抵上都是在沿江征发的小船。 虽是小船,可数千艘小船汇成一片之后,却也是浩浩荡荡的好不壮观,那江面上同样也是旌旗飘飘,那船浆划动江水时,几乎让江面为之沸扬,这支庞大的船上,犹如江上神龙见一般威武,一般雄壮。 虽说这江中大抵上都是小船,可却也有几艘大船,这是张煌言命人于九江打造的蜈蚣船,不过这船却不像江北水师的多浆战船那般庞大,不过虽是如此,这十几艘装有十数位佛郎机以及船头一门红夷大炮的蜈蚣船在这水军之中,仍然像是一艘巨无霸一般。 而在这中间一艘高大的蜈蚣船上,飘扬着前军主帅红绸大旗,那旗上写着一个硕大的“李”字,这正是西讨军前军主帅李子渊的座船,那船尾处高耸的船面甲板上放了一张高背大椅,江上江风呼啸,穿着玄色江北铁铠的侍卫持刀环卫于船侧,在诸军之中,也就是数张煌言所部最为“贫困”,毕竟其只取江西一地的税收,不像郑成功凭着海上贸易的银利充实军需,也不像朱明忠一样于江北推行重商,谋取商利。甚至如果不是因为其用江西的一些土货与江北保持贸易,恐怕就连这十几万大军也无法维持,也正因如此,相对贫困的现实,使得其麾下兵卒装备自然极为低劣。不过只有区区万余穿着铁铠的铁人军,这万余铁人军更是分布于麾下前后左右中五军之中,不过西讨军却有足足五千铁人军。 而身为一军主帅的李子渊身边的侍卫自然也是身着铁甲,甚至其铁甲比铁人军中的盔甲更为密实些许,此时,同样穿着一身铁甲的李子渊双眼凝视着前方,那神情倒是显得有些几分凝重。 此时穿着一身铁甲的他坐在这椅上,倒是显得颇为威武,凝视着江面放眼望去的时候,一艘接一艘,装置了大炮载满了士兵的先锋船舰,虽是逆流但却正是顺着风而上,按照这个速度,不出几日这大队人马便可以到达武昌。 他的视线又转向岸边,岸上青山茂林,水湾村舍,他并没有派出精锐沿江夹击,他需要要最短的时间内抵达武昌,然后打武昌清军一个措手不及。不过尽管如此,并不妨碍他命令部队沿途扫荡江岸附近的城市,凭借着十万大军的声势,总能让那些城池的伪官或是献城投降或是仓皇出逃。这也使得大军几乎兵不血刃的就夺取了沿江多座城市。 不过此时,李子渊所思所想的并不是这些,他所想却更为深远一引起。现在他所率领的这五万大军,虽说是张煌言麾下的精英,而且都是自少司马西征以来百战之余的良将,但却都由他李子渊统一指挥。这五万大军之中,至少有四万人,都是他的亲信统帅,换句话来说,他李子渊才是这支大军的真正主帅! 至于少司马…… 不过只是少司马罢了! 至于这西讨军,从今以后就姓李了! 在离开九江之后,他就已经召集亲信心腹在府中商定,力争于十天内抵达武昌,然后在半个月内克复武昌,随后,武昌就会成为他李子渊的根本。 武昌! 武昌,是此次西讨的关键所在,只要夺下武昌,就等于夺下大半个湖广。而大军所以等到入秋之后,才出兵西讨,一来是为了训练部队,毕竟这军中有太多的新兵,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盛夏时行军打仗,军中容易流传各种疾病,也正因如此,李子渊才会等建议将西讨的时间定在入秋之后。 当然,之所以如此,他同样也有私心,因为他需要时间把西讨军把握在自己手中,毕竟对于张煌言来说,西讨只是为了反清,为了中兴大明,而李子渊却是为了武昌,为了一片立足之地。 只要打下了武昌,他李子渊便可以拥有一片立足之地! 想到这李子渊自然想到了那位现在于江北同大将军、少司马鼎足而立的朱明忠,去年的这个时候,他又有什么?不过只是名声初显罢了。 可现如今,他却能够凭借着江北一地,成就了一番他人难以企及的伟业。他朱明忠能做到,为何他李子渊便不能做? 最关键的还是要有属于自己的地盘,若是朱明忠没有属于他的地盘,他什么都不是,不过只是郑成功麾下的一员悍将,仅此而已!就像现在自己的处境一样,即便是战功赫赫,又有什么用?不过只是为人所驱使。 少司马! 非是李某不义,实在是……手扶着椅子的扶手,李子渊的脸上闪过一道异样的神采,他不甘居于人下,当初背叛朱明忠是这个原因,现在,同样也是如此。他不甘心只是做为他人手中的卒子,他想要像朱明忠一样,把握自己的命运,想像朱明忠一样,成就一番伟业。 而这,自然要背叛少司马! 想到打下武昌之后,将要去做的事情,李子渊自然想到当他离开九江时,与少司马见面时,张煌言对他的殷殷叮嘱他道: “临川,若是此役功成,这江南之地,便可尽归我大明,大明中兴便指日可待,临川必是我大明中兴之功臣,这武昌民心在我大明,临川此行必能成功。望你善抚将士,爱恤士民,城下之日,不妄杀,不扰民,本官当在南昌听候捷音。武昌得下之时,预料北伐之日便不远矣。” 在衙门里辞行之后,张煌更是将他送至江边码头,亲自执着他的手说道: “临川,本官以全军精锐交付与你,反清大业,成败在此一举。武昌清虏兵力有限,且一败再败,究竟主力未丧,此行亦须留意,攻破武昌,本官必会为请功……” 或许旁人会眼睁睁羡慕他建立不世的功勋。或许有张煌言的殷殷叮嘱,但是对于李子渊他却有他的想法。 他的所图所想,不是为大明立下不世功勋,而是为自己! 毕竟,人不为已天诛地灭! “朱明忠……” 又一次,念叨着这个名字,李子渊的目光中带着一种莫名的激动。 自从得知朱明忠于江北站稳脚之后,李子渊就把其视为“榜样”,他希望能够像朱明忠一样,在这乱世之中拥有一块属于他的地盘,从而能够功成名就。 想到这个愿意即将成真,李子渊的心绪顿时变得激动而兴奋起来,他甚至回想起当年满清入关时,他曾树立的志向,当年他也曾渴望着有朝一日得到朝廷的重用,然后驱逐满清,而现在他却渴望有朝一日也能为当世的良将,驱逐满清,重整汉家衣冠。今天担当五万大军的主帅,率军西征,眼看半壁江山即将光复不说,更重要的是,他将能够雄居一地,即便将来大明中兴之时,到那时国公之位必定少不了他的。到那时,李家之人,便可以世代享尽荣华富贵。 想到这,他自然想到大明英烈传中的那些大明开国国公,李子渊顿时豪情勃发起来,不禁低低吟哦起岳飞的《满江红》。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想当年岳飞收复中原,填写这《满江红》的时候,也是三十几许的人了,而他也不过过三十几许……不过,朱明忠似乎更年青,他不过只有区区二十三岁! 想到这,李子渊的心思便是一沉。 朱明忠太年青了! 只恐怕将来,即便是大明中兴之后,两人皆入朝为国公时,朱明忠亦会成为他的政敌。 “朱成仁……” 念叨着这个名字,李子渊的心情顿时变得沉重起来,自家的事情自己再明白不过,当初他背离朱明忠之后,两人就结下了不解的梁子,有这个梁子摆在那里,将来即便是同朝为官,也只为成为政敌。 他朱明忠又岂会既往不咎?到时候,两人又怎么可能同朝为臣? 难办啊! “朱成仁啊,当初,我也是迫不得已啊!” 想到当初的那个选择,李子渊暗自寻思道。 “当初,谁让你得罪了大将军,得罪了大将军之后,那忠义军极有可能为他人吞并,那忠义军毕竟也有李某人的心血,李某又岂能看到他人夺去?” 对于当初试图夺取兵权一事,李子渊从来都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在他看来,他完全是为了忠义军的弟兄。 “如果当初,李某没有得钱谦益之诺,不是李某欲夺兵权,恐怕那忠义军早就被国姓爷分拆至各军,纵是朱成仁你有通天之能,那时又岂能把弟兄们带到江北,哎,为何,你却不能体谅李某的一番苦心!” 想到这,李子渊对朱明忠顿时涌起一阵不满,在他看来,如果不是因为他,恐怕忠义军早就被人吃的连个渣都不剩了,而朱明忠非但不感激,更不体谅他的苦心。甚至就连同一些忠义军中的弟兄,也无法体谅他的良苦用心。 想到在九江宴请前来配合其西征的忠义军水师中的老弟兄时,他们无不是选择了拒绝,甚至更有人言称。“李子渊,不过就是一叛徒。”,言语中全没有把他当成一军主帅。 眉头紧锁着,忠义军军中诸人对他的态度,就是朱明忠对他的态度,想到这李子渊冷哼道。 “哼哼,一个个皆是小人,皆不感李某之恩,若非是李某,又岂会有你们的今天!” 冷笑着,李子渊的眉头微微一扬,但是神情中的凝重却没有消息,或许他可以自己欺欺人言道着他当初所做是为了忠义军,但他又岂不知道,他的背叛对于朱明忠来说,是不可原谅的。而这也意味着,他们两人在未来极有可能会成对手。 待到将来大明中兴的时候,朱明忠的地位必定会高于他李子渊,到时候,该怎么办?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对于李子渊来说,他必须要考虑到将来,他不想到最后,白白丢了性命。 难办啊…… “老爷在想什么?” 突的,一声音娇柔的话语在他的身边响起,不知什么时候,一个穿着一身儒裙的妇人站于他身边,她的身后站了两名侍女伺候。 她是李子渊在打下南昌之后,娶下的夫人,出自南昌本地大户,可以说是知书达礼。这次西征,李子渊自然把夫人和几房侍妾都带到了船上。 在他看来,此次武昌必定能够攻下,待到攻下武昌之后,他就会长住武昌,不仅他带着家眷,军中将领也都是携着家眷,这年月,行军打仗素来如此,家人不在身边,谁都不放心。 对于这位夫人,他倒是也是极为宠爱,毕竟,其也是出身于南昌的书香门第,可以说是知书达礼,换成去年的这个时候,能娶到这样的夫人,他可是连想都不敢去想。 可尽管如此,他的心里难免仍有一些遗憾,毕竟,这秋娘虽说出身书香门第,但是论及家世却极为寻常,不过只是寻常的家世罢了。反观朱明忠所娶的却是郑成功的妹妹。 自己终究还是不及他朱明忠啊! “秋娘,” 冲着秋娘笑笑,李子渊收回纷乱的心神说道。 “倒也没想什么,只是这次问江北借兵,江北说的倒是好,只图一地之矿,可是这请神容易送神难,若是到时候,这江北水师不意离开武昌,到时候又该如何!” 说罢,李子渊凝视着前方,看着领头的两艘多浆炮船,神情更显得有些凝重,对于想要以武昌做为根本的他来说,想要立足武昌,只有两个障碍,一个是少司马,还有一个就是这江北的水师了! 想要于武昌自立,恐怕还颇需要费一番周折啊! 《大明铁骨》正文 第295章 芳名(求月票,求支持) 笔趣阁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无语会一直努力的!欢迎大家加入小说讨论群,一起讨论故事情节。) 八月十二,中秋节将至西征大军进抵黄州,不过只是刚一交锋,守军便四散溃逃。在接下来的几天之中,西征大军沿江而上,沿途清兵无不是非逃即降,接连攻克沿江的多个州县,才在汉阳县城,遇到了清军抵抗。汉阳是进攻武昌必须拿下来的要地。 与此时的明军将领不同,出身于忠义军的李子渊他所擅长的战术,同样也是忠义军的打法,他善于集中兵力于一点从而获得突破,他估计清军防守重点在武昌,至于江对岸的汉阳,不过只是虚张声势,随后他便命令水师战船沿江航行,集中炮火轰击城墙上的守军,同时又命令部队准备攻城。城中的千余清兵顿时便被明军的威势所吓倒,不过只是略略发了几炮敷衍,便纷纷溃逃开来,清军守将宋玉胜更是在逃跑过程中落水身亡。 从西征以来,李子渊所率领的数万大军可谓是一路顺风,接连克复沿江诸县之后,又轻易攻取汉阳县。八月十九,作为前峰的孙兴平、王教全两人率领陆路先头部队进抵武昌城外,扎营十六座。次日,王教全带领数百人占领双峰山,在双峰山上安置了大炮,炮口对准了武昌城中。然后开始朝着武昌城中开炮,不过那炮打的倒也不算紧密,虽说有些稀落,但是一发发炮弹落入城中之后,却不断的发出剧烈的爆炸,炸毁了城中的不少房屋。 那些江北产的开花弹,或许他们不能剪准木制信管定时,但是对于城中的炮击倒也没有那么多的讲究,只是只要把这炮弹打进武昌城就行了,而这倒也让城中的不少百姓不至于葬身炮之中,毕竟炮弹落地后,往往需要数秒才会爆炸。 远外的爆炸声不时的传入耳中,那爆炸声让躺在床上的刘芳名从昏迷中苏醒了过来,神志略清以后,忽一眼瞥见了儿子刘体仁、亲信张孝天都立在他的床前。虽说只是睁开眼睛,可是他却没有什么力气。 对于染病数月的他来说,现如今已经病入膏肓,一睡倒在床上,就入了昏迷的状态中。再一次醒来之后,他已经很清楚,他自己的身体是什么样子,恐怕是已经病入膏肓,只靠着一口气吊着了。 去年郑成功率部进攻江南,清廷任命宫廷内大臣达素为安南将军,统率各路大军南征。身为宁夏总兵的刘芳名也被抽调随征,以左都督率宁夏镇兵担任征讨大军的右路总兵官,而随着达素的兵败身死,作为左路军总兵官的刘芳名也成为征讨大军仅余的幸存者,被留驻于武昌,而不是继续南下江宁。 可是在留驻武昌之后,他本人和宁夏籍将士大多不服南方水土,纷纷病倒,部队失去了原先的战斗力。眼看着每日军中都有兵卒因为水土不服身染痢疾、虐疫等病而身死异乡,为了保住性命,他甚至直接给朝廷报告:“臣奉命剿贼,不意水土未服,受病难瘳。所携宁夏军士,训练有年,心膂相寄。今至南方,半为痢虐伤损。及臣未填沟壑,敢乞定限更调”。 可他的这个折子自然被留中了,毕竟对于满清来说,江南的局势摆在那里,他们自然不可能让堪称精锐的宁夏镇留于宁夏,所以这宁夏镇仍然被留驻于武昌。这一留宁不当紧,每日都有兵卒暴病身亡,即便是作为宁夏镇总兵的刘芳名同样也身染恶疾。 如今,自觉时日无多的刘芳名,一瞧见了儿子和心腹,想到自己时日无多,加之几次上折子要求更调回宁夏被拒,顿时触起了压积在心中已久的不满。不过虽然不满,但是他仍然问道。 “经略的援兵来了吗?” 又一次,刘芳名出言询问道,他口中的“经略”,自然是五省经略洪承畴,现在驻于武昌的他为洪承畴下属,自从得知张煌言大军西征之后,他就多次向位于长沙的洪承畴请求援军,可是直到现在都没有得到援军的消息。 “回军门,援军……还是没有消息……” 张孝天的脸色极为难看,到现在都还没有援军的消息,这意味什么,意味着他们已经被抛弃了。 “这老匹夫,分明是想陷我等于必死之地!” 听到没有援军的消息,刘芳名立即大吼了一声,从床上挣扎着坐起身来,又伸出一个手指来,然后怒声骂道: “咳,好大胆的老东西,他姓洪的至今不发一兵一卒救援武昌,分明是让我武昌陷入贼手,如此一来,南昌就会被明军隔绝,到时候他姓洪的就是南昌的土皇帝,朝廷即便是对其有百般不满,对其也是无可奈何,他姓洪的打的好算盘啊!到时候,无论是大明的天下、大清的天下,只要他能坐稳南昌,便可保住他的荣华富贵,至于咱们,咱们他么的让那老匹夫给卖了!那老匹夫不想想,他降清之后做了多少恶,这天下人恨不得食其肉,大明是决计不会饶放过他的,哼哼……” 说着,刘芳名又一次发出剧烈的咳嗽声。 “爹,洪大人,想来也有他的难处,您一定是病糊涂了。” 爹的话让刘体仁吓了一跳,他连忙试图为爹寻个借口,这些话传出去可是要连累刘家的。 “糊涂,我一点都不糊涂,从范文程暴病身亡之后,那姓洪的就对朝廷生了异心,现在对武昌,对咱们更是坐视不理,他为的就是想保住自己,咱们不过就是他姓洪的一个棋子!” 坐起身来的刘芳名一边说一边骂着,他不仅骂着洪承畴,到最后甚至连朝廷,连皇上也一并都骂了起来。 “……我刘芳名为大清也是立过汗马功劳的,可是朝廷居然如此待我,他顺治小儿也不想想,若是没有我们,他能坐稳天下吗?今日居然想让我刘芳名病死于此……” 这一来,可把刘体仁、张孝天都给骇住了。他们两人无不是瞠目结舌的看着刘芳名,他们真想不到,他竟是如此的气性大,非但骂起了洪承畴,连皇上也一并都骂了起来,两人无不是被他的话吓的冷汗直冒。 “这一次,咱们查让姓洪的和那些个满洲鞑子给害死了,一个不留神,非得落个身死族灭不可!” 听着刘芳名的话语,被吓的说不出话来的刘体仁、张孝天,急忙劝阻道。 “军门,这话咱可不能乱说,若是再说下去,不定是要掉脑袋的!” “掉脑袋?” 刘芳名冷笑一声,瞧着刘体仁、张孝天两人,冷笑道。 “不说这话,便能保住脑袋了?” 听着窗外传来的炮声,刘芳名又继续说道。 “现如今这明军在城外立了大营,不出几日就会攻城,到时候,咱们能不能保住性命?那李子渊可也是明军的悍将,就凭咱们这两万多病卒,又岂能守得住武昌?” 心灰意冷的刘芳名重重的泄了口气,然后说道。 “这次,咱们就是弃子,朝廷那边没有援军可派,至于姓洪的那边更是一心想把武昌留给明军,咱们啊,现如今可是死路一条了!” “实、实在不行,军门不如,不如便降了明军罢了!” 瞧着心灰意冷的军门,张孝天想了一下,然后说道。 “降了明军,没准还有条活路!” “就是,不如咱们降了明军算了!那张煌言入江西的时候,也是四处招降,再怎么着,有宁夏镇在,咱们非但能保住性命,还能图个富贵……” 儿子的话,让刘芳名一听,心上也不免微微的一动,投降,或许是最好的选择了。 可他却难免又有些犹豫不决,自己的事情,自己再清楚不过,从满清入关降清之后,他可以说是为满清立下了汗马功劳,在平定西北叛乱期间,更屡立战功,这手上可是沾满了汉人的血,若是现在归降明军,会不会被人秋后算帐? 见爹在那里犹豫不决,心知已经没有其它更好选择的刘体仁和张孝天在彼此一交换眼光之下,也想不到别的办法,即不约而同的在地上跪了下来。 “爹,现如今已经没有其它法子了,咱,咱便降了吧!” 刘体仁的话音一落,张孝天便在一旁跟着说道。 “是啊,军门,那满清不仁,入关以为杀汉人无数,咱们现在重归大明,也是为了我汉人啊!” 虽说在刘芳名降清后,作为其心腹的张孝天同样入了汉军旗,可在骨子里张孝天还是认同自己是汉人,这会更不经间的把汉人两字给说了出来,而刘体仁所思所想的非常简单,他想的是保住自己的荣华富贵,至于汉人不汉人,并不重要。 看着跪在地上的两人,刘芳名沉吟着并没有说话。踌躇上一会儿后,他终究把实话吐了出来道: “降明……可不是那么容易降的,别忘了顺治二年,汉中镇总兵贺珍举兵叛清,率领七万部众北上攻打北西重镇西安;与此同时,固原镇副将武大定亦杀死固原总兵官何世元,占领固原镇城造反,陇右各地纷纷响应,西北危局之中正是老夫率领咱们宁夏镇兵担任主力,就近镇压固原武大定的叛乱。正是咱们拼死奋战,才迫使武大定率部撤离固原,南下与汉中的贺珍会合。后来一路追击,杀死大批反清叛军、乱民岂止数十万?还有咱们在宁夏平定叛乱,那可是杀了一路,这降明,恐怕没那么容易……” 摇着头,刘芳名看着跪在地上的儿子与亲信,说出这番话后已经累的气喘吁吁的他,稍作思索,然后便又说道。 “若是想降明,这手上的血可不好去啊!” 手上的血难去! 对于像刘芳名这样投靠满清的汉奸来说,这正是他们身上最大的原罪,可以说是无法洗去的污名,自然也就有了这样的顾忌。但是对于其治下的寻常官吏来说,他们所思所想的却没有那么多,当城内的爆炸声传来的时候,对于身为粮道的吴品云而言,就像是惊雷似的,让他根本就无法入睡,那双眼睛更是不自主的看着远处,一声声爆炸声,不住的在他的心底敲击着,只让他整个人都变得魂不守舍。 “是时候了,是时候了!” 又一次,他看着窗外那因为炮击引起火焰时,心底暗自寻思着。就在他于这般自言自语着的时候,那边却突然有人在门边问道。 “什么是时候了?” 甚至都不用回头,吴品云也知道来的是谁,是巡街把总赵功山,因为两人是同乡而且其把总的职位也是吴品云帮他谋得的关系,所以两人的关系一直以来都极为亲近。 见赵功山进了层,吴品云就直截了当的地说道。 “我准备烧掉这城中的粮库。你看能不能下手?” 刚刚坐下来的赵功山不由地“啊”了一声,立即从椅子上弹起来,吃惊地盯着吴品云。如果这话是城中的任何一个愣头青说出来,他也许不至于如此意料不及,毕竟眼前这位就是粮道,这身为粮道若是粮库被烧了,第一个被追究责任的人可就是他,像他这样一转眼都是三主意的人,怎么想到要干这种纵火烧粮的事儿,这无疑属自己砍自己个脑袋的事情。他的脑子里一时回旋不过来,瞪着吃惊的眼睛死死盯着吴品云而不知说什么。 见赵功山惊讶的模样,吴品云问道: “你知不知道这刘功名是什么货?” 见其语气中多有不敬,赵功山便点头说道, “听人说,听说他原本是大明的柳沟总兵,后来降了清,一路立下了军功,然后做到了宁夏总兵。” “就是一个手上沾满汉人血的汉奸罢了!” 吴品云冷笑道。 “现在大明正是中兴的时候,这一年多,你没看到形势吗?大明先是轻易克了江南,然后又是江西、江北,可以说是一路功无不克,为什么如此?不还是因为这天下民心皆在我大明,当初咱们之所以投奔他刘芳名,不过就是为了一条生路,可若是跟着姓刘的这样一条黑路走下去,别说身上这个汉奸的名份洗不掉,甚至就连脑袋也不一定能保住。” 对于很多事情赵功山都听不懂,只是“噢噢”地应着。就像当初投奔刘芳名一样,也是吴品云拿的主意。 朝着外面看了一眼,吴品云又继续说道。 “这些年死在姓刘的手下的汉人,没有百万,也有六七十万,他手上不知沾着多少汉人的血,我估计,不到迫不得已,他一定会死守武昌,到时候,咱们可就必死无疑,毕竟,这次明军的主帅是李子渊,此人颇为心狠,在南昌的时候,下城之后,不但尽杀守城的清军,就是助清军守城的民壮,也被其下令斩杀,若是刘芳名决心死守,咱们能活吗?” 这会赵功山大致已经听明白了,总之一句话,刘芳名没有退路可选,而李子渊是个心狠手辣的角色。 “噢!这么说来,若是守下去的话,咱们可真是死路一条!” “现在刘芳名想要死守的凭仗是什么?就是城内的60万石粮食!” 60万石粮食,这是刘芳名守城最大的凭仗,之所以有这么多粮食,是因为这是征收来的漕粮,但是这些漕粮却因为运河断绝,无法解运京城,自然也就只能留在武昌了。 看着赵功山,吴品云继续说道 “怎么样把这粮仓给姓刘的烧了,你敢不敢?” 赵功山倒也没有犹豫不决,他立即点头说道。 “烧了也烧了,咋不敢,没有了粮食,他姓刘的就守不下去,到时候,咱就能保住性命!” 点点头吴品云又说道。 “你要是愿意干,咱俩就放这把火。给城里城外的人看一场冲天大火,没有了粮食,这城里的军心可就乱了!” “可不是,只要这军心一乱,加上没有了粮食,到时候,这武昌自然也就守不下去了!” 赵功山顿时激动了起来。 “烧那个粮库也太容易了。那些个货平常也就是吓唬个人,一到了晚上,一个个的都是放心地睡大觉,随便放上一把火也就把它烧光了。” 就在他话声落下的时候,从旁边的屋子里走出一个人来,赵功山看出是张书吏,瞧见有人听到自己的话,他不由一惊。这张书吏是粮道的从吏,去年的时候,才招来的,现在被人知道这样的秘事,他那里放心,正准备下手的时候,只听到吴品云说道。 “放心,是自己人。”。 心知已经在鬼门关走了一圈的张鹏笑说道。 “放火烧粮,我也来搭上一手,正好,我那里有一桶江北产的火油。” 瞬间,赵功山也全都明白了,这张书吏的身份,恐怕并不怎么简单,无需再多问。三个人便开始在这油灯下进行具体实施方案的密谋,从哪儿翻墙进去,先烧哪里后点哪里。 “这井绳一定要先给割了,这样点着了火后,才提不上水来,这样的化,单凭那些水缸里的水,根本就成不了事,灭不了火。” “这个你放心,井绳这边我来动手。” 张鹏成竹在胸的说道。 随后三个人又约定如何用暗号联系,具体分工都经过再三斟酌。最后赵功山拍拍脑门说道。 “你这火油有一股臭味儿,这味会不会太重了?” 这火油并不是普通的火油,而是江北炼焦时剩下来的“焦油”,相比于麻油、菜子油之类的油脂,它更容易点燃,而且不易被水扑灭。是张鹏特意为这次行动准备的,除了准备好的火油之外,还有特制的“定时器”。 又等了几天,终于等到一个起风的夜晚之后,赵功山便从围墙外边分头爬了进去。因为是正值深夜的关系,所以这粮仓之中,也有那么几个人在其中转悠着。赵功山先跳进粮仓,然后小心翼翼的避开卫兵,随后,他从后腰里取下臭气熏人的煤油筒儿,先拧开盖子,把火油泼在仓内的米粮麻包上,然后又取出了一根线沾上火油,随后才摸出了火柴。 赵功山自小使用的是火镰火石点火,还从没有用过这种火柴。他在吴品云屋里试着擦燃过两根火柴棒,比火镰火石方便多了,只要往身上一擦,立即就能引起火。赵功山划着了火柴,噗的一声冒出一股蓝色火焰,然后就点着了一根香,那只香的另一头沾着一根火绳,火绳头裹着火药,一但香点着了火药,自然就引着火绳,火绳就能把这一片火油全都引着了。 在赵功山一个仓一个仓的丢着火油,盘着定时的火绳时,那边的张鹏则悄悄的拿着一个琉璃瓶,往几口水井的井上绳倒着瓶中的液体,这是硫酸,能把那井绳给蚀朽了,提水桶的时候,井绳就会断下去。 两人忙活完之后,已经差不多过了一个时刻,就在赵功山按了最后一个粮仓时,那边泼上火油的仓内突然腾起了一团火光,那火势极大。正在仓内巡逻的卫兵立即发出惊叫声,就在其敲锣打鼓的时候,赵功山已绕过房子跳上墙头离开了粮仓,而此时,又有几间粮仓几乎同时起火。 整个粮仓内,这会已经热闹了起来,率先冲出来的仓兵们立即叫喊着想去灭火,而着火的仓库却不止一间,不一会十几间粮仓便先后着起火来,在仓兵正急着扑灭先前着火的粮仓时,其它的粮仓也跟着着火了,以至于他们完全来不急扑灭这接连不断升起的大火。 不过只是片刻功夫,迎风飞舞的火焰已经冲上仓库和那一排排房子的屋檐,正在巡街的兵卒,瞧见远处的火势,立即惊叫了一声。 “妈呀!着火了,着火了……” 这会西边的天空一片通红,整个城里头顿时骚动起来,人们已经人梦中惊醒了过来,纷纷挤在巷子看着远处的火势,人们站在街巷里观赏大火的奇观。那不断升腾的火焰顷刻变成了壮丽的火焰。大火甚至炙烤得附近的人的脸皮疼痛,滚滚浓烟呛得人睁不开眼睛,此时那火已经无法扑救。被烧着的粮食成了最好的燃料。大火一直烧到天亮,直么天亮的时候,火仍然在那里燃烧着…… 《大明铁骨》正文 第296章 城内外(求月票,求支持)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无语会一直努力的!欢迎大家加入小说讨论群,一起讨论故事情节。) 第二天,大火还在那里燃烧着的时候,整个武昌城里头都传遍了,放火的是汉人。 没错,就是汉人! 非但这么传着,甚至就连同总兵衙门口最显眼的一面墙上,不知是谁用写了一句话。 “汉奸人人得而诛之!” 字是拿毛笔写的,一个字足有一人大小,写在白色的砖墙上很醒目、很显眼,不过只是片刻功夫,就传遍全城。而刘体仁看到墙上写着的标语时,脸色瞬间就变得蜡打了一样。 而他身边的苏涛,在昨天夜里试图带兵去扑灭大火,这会他已经是满脸灰乌,两眼通红,恼羞成怒的他咬牙切齿地喊道。 “滚开滚开,都滚他娘的!” 这时围观的人哗的一声作鸟兽散。随后苏涛便命人四处查探到底是何人烧的粮,同时又命人静街,所有百姓一率不得出屋。而此时,整个粮仓的所有房子和其中的米粮仍然在燃烧着,所有人都知道,这仓中的粮食必定会化为灰烬,对于守城的一方来说,没有了粮食,才是最让人心恼的地方。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刘芳名整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以至于在长达几个时辰里都没有见人,也没有说话,甚至不需要人通传,他也知道这粮仓被烧了。 “汉奸人人得而诛之!” 在听说衙门外被人写下这么一句话后,刘芳名并没有觉得的恼怒,他本身就知道自己的身份,他不害怕别人说他是汉奸,也不害怕遭报应,但是却不愿意忍受这样的侮辱。 毕竟在他看来,这根本就是在侮蔑他,是踩在他的脸上撒尿,这字都写到了衙门大门上了。 在刘体仁来的时候,被那呛人的烟味呛的都喘不过气来的刘芳名问道。 “查出来了吗?” “那能查出来,” 刘体仁有些无奈的说道。 “当真是见了鬼,说是那火就像是仓仓都有人守着似的,一个接一个的着了起来,这军里头,都传着是鬼打火。” 鬼打火! 因为那仓中的火着的太过怪异,都没见着人,只见着了火,那火就像是有人在那里点着似的,一间间的接连起来的,这样诡异的火,在寻常兵卒嘴里头,自然成了鬼打火。 “都是说报应……” “狗屁,这天底下要是有鬼,你爹我早就死了……” 先是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声,然后刘芳名看着儿子说道。 “这是有人故意放的火,而且还是咱们自己的人,外人,外人放不出这样的火来,他们是怕,是怕老子在这武昌城里头守下去啊!” 想到现在居然开始有人落井下石了,刘芳名更加气恨羞恼,他觉得这火并没有什么古怪的,甚至不一定是明军放的火,肯定是军中自己的人放的火,若不燃这火压根就放不了这么大。 “爹,您是说?说……有人想献城!” 刘体仁惊恐的看着父亲,他先前压根就没往这边想。 “有人是想拿咱们爷俩的脑袋去换他们的富贵,这些个杂种,他们以为我就不知道他们的心思!” 本本看似奄奄一息的刘芳名,这会说话的时候,看似连着,但却喘着粗气,站在床边的刘体仁,连忙上前说道。 “爹,您别气,你说是谁,儿子这就去杀了他!” “杀?” 冷笑着,刘芳名摇摇头,然后继续说道。 “杀了也没用,这放火的不止一个人,但这人的的位置肯定不高,他烧粮不为其他,就是想乱咱们的军心,我估计,接下来,肯定有人想要找机会献城,毕竟没有了粮食,这城肯定是守不住,这武昌无论如何都守不住了,即便是这粮仓没烧,估计,一打起来,不定还是有人会献城,现在这粮食没了,人的心思就活起来了,到时候,那人肯定会站起来串联他人,到时候肯定有人为自己的身家,开门献城,到时候,咱们爷两的脑袋,就是他们晋身的功劳!” 对于经历过明清之变的刘体仁来说,对于这些事情他自然是再了解不过,若是他有机会,他同样也会干这种事情,为了自保,每个人都有他们各自的选择,也都有他们各自的法子。 “爹,若,若是这样,这,这可怎么办?” 听爹这么一说,刘体仁立即意识到了危险,连忙惊声问道。 “你先这么办……” 轻声对着刘体仁叮嘱一番,随后,刘芳名又说道。 “这件事,先这么办,先把人心暂时稳下来,至于其它,还得再看看,你放心,咱们刘家的脑袋,绝不能成为其它人的垫脚石!” 当天下午,就在那粮仓里的火还在那里燃烧着的时候,在总兵衙门的大门前,十几个被五花大绑着的兵卒被缚在木柱上,他们无不是垂头耷脑,实际已经奄奄一息了。而衙门前同样也挤满了各营的官长还有兵卒。 随后刘体仁宣布了他们的罪状,火是因为他们在营中喝酒,碰倒了油灯引起来的,至于那井绳朽断则是因为粮库官不称职,未能每日查验,所以才导致井绳腐烂,这样的罪名自然是活不下来了,按军令当斩。虽说那十几个兵卒不住的喊着冤枉。可是却还是麻利的被砍了脑袋。 十几个脑袋,随后被挂在了衙门前,可是那大火仍然燃烧着。大火整整烧了两天三夜,在大火燃的时候,那白色的粉灰漫天飞扬,家家的屋瓦和院子里都沉下厚厚的一层白色粉末儿。明火熄灭以后,未燃尽的粮堆仍然在夜里透出灼人的红光,整个武昌城里都弥漫着一股馍馍被烤焦了的香味儿。一场骤来的暴雨彻底浇灭了余火,洗刷了屋瓦上还有那树叶上的灰粉。 而那些大米烧过的灰烬落在地里之后,就是庄稼地里最上好肥料,来定这武昌城外的水稻田,定会有一场大丰收,不过这似乎与城中的百姓没有多少关系,顶多的也就是一些有生意头脑的商人,悄悄的花银子买下了粮库里的灰土,毕竟那些大米烧过的灰烬,才是上好的肥料,是能卖银子的,只要这城门一打开,就能高价买给附近的农家…… 几天后,一个可怕的“谣言”在城里头到处传播着——城中断粮了!不过,这个消息,似乎也不需要传,也不是什么谣言,谁都知道,这粮仓被烧之后,这城里头肯定会断粮。这城中的粮价自然也跟着一日三番的涨着,待到米价涨到每石十几两的时候,就有消息在城里头传了出来,有百姓因为粮食太贵,吃不起粮食,饿死于家中的消息来…… 谁都不知道,这城还会围上多少天,谁也不知道,这城能守上多少天,但是那城墙上的宁夏镇的兵卒,瞧着城外越来越多的明军时,那脸色却变得越发的苍白起来,没有了粮食,这城还能守得了几天? 武昌城,肯定是守不住了! 不用问,所有人都很清楚,没有了粮食,这城自然是守不住了,问题就是能守多少天?还有就是明军什么时候攻城? 城墙上的清军盯着城外的时候,无不是想着,这明军到底会在什么时候攻城,甚至他们开始担心起来,担心着,明军该不会是想要饿死他们吧! 就在一些兵卒甚至已经想着,估计要不了几天,估计就是开始杀城里的百姓,然后吃人肉充饥的时候,这江面上的船更多了,整个江南,几乎都被江船填满了,明军的主力终于到了武昌城下。 八月二十一日,李子渊率领主力终于抵武昌,数千艘大小不一的战船,顿时布满了武昌城外的江面,从汉阳直至的汉口镇一带的江面上,战船密布,东眺西望,几乎看不见尽头,单瞧其盛况,甚至不逊于当初郑成功北伐时于南京云集的十余万北伐大军,尽管相比于郑成功的船队,这些船大抵上都是小船,可虽是如此,仍然让城上的清军为之惊恐不已。也让他们知道,明军恐怕很快就要攻城了。 “刘芳名的粮草没了!” 早在来到武昌之前,李子渊就已经得到了通传,知道了城中的那场大火,尽管不知道那场火是怎么起来的,但是他却仍然大笑不已。 这场火烧的好啊! 这一场大火,非但烧掉了刘芳名的粮草,同样也烧掉了其据城死守的可能。若是换成其它人,估计会命令大军围城,但是李子渊却有他自己的想法,他不会在武昌浪费太多时间。 毕竟,他的目光从来都不是武昌一地,当然他不会会希望寄托于围城上,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是,早在江阴的时候,他就从朱明忠的身上学到了一点——夜长梦多! 攻城者,最忌讳的就是日夜围城,如此只会夜长梦多!谁知道久拖不下的情况下,会发生什么? 就像当初在南京,那清军为何会试图用缓兵之计麻痹国姓爷,不就是为了等待援军吗?如果不是朱明忠冒充援军,诈开了南京城门,然后夺下了南京城,恐怕这场北伐谁胜谁负还不一定。 也正因如此,受朱明忠的影响,李子渊绝不会在城下耽误那怕一天的时间,在来武昌之前,他就已经打定主意,一但主力到达武昌,就立即攻城,当然,在攻城之前士兵们需要休整一两天,毕竟,攻城需要他们以最充分的精力投入进去,像朱明忠在通济门那样的血战,根本就是拿全军作为赌注,对于把军队视为根本的李子渊自然没有他的那个魄力。 在坐船于江中下锚泊定之后,李子渊立即命侍卫分头传令,水陆众将明日来船上部署分兵攻城,随后他便站在甲板上观看庞大的水师阵容。在九江出师时,战船绵亘于漫长的江面,如今拥挤在一起靠泊,益发显出多得无法计数,不觉间,李子渊只觉的一阵激荡,不无豪迈地向身边的几个亲信说道。 “有如此堂堂水师,何愁不能控江扼湖,使长江为我禁区,令洞庭、鄱阳尽为我内湖,沿江一带城市都是我们的囊中之物了。” 他的话声一落,那边赵继权便笑道: “可不是,当初咱们离开南京的时候,何曾想到有这一天!” 离开南京! 当初离开南京的时候,他们一个个可都是光杆,手下的兵卒大都被朱明忠给拉走了,那时候,他们一个个无不是哀声叹气的,唯恐又从官变成了兵,何时想过会有今天这般出人头地的日子。 赵继权的话顿时引得一阵付和声,当年他们在后劲营的时候,从未曾想过到今天,而在离开南京时,更是惶惶不可终日,但是现在,他们一个个却都是军中将领,这又是何等的威风。 另一边站着的李安却一旁说道。 “能有今天固然是想不到,可是,军门,咱们如今是飞黄腾达了,可想靠这水师控江扼湖却是绝无可能,就咱们这些小船,又岂是忠义军水师的对手?” 李安的话音刚落,忽见一艘多桨炮船挂着忠义军的红底大明旗,徐徐驶了过来,船上的忠义军水兵,不时的吼叫着让前方的船只避开,其实不需要他们喊,周围的船只看到这艘大船时,无不是纷纷避开,那船身高达丈许,船长十余丈。船舷可以清楚的看到数门红夷大炮,而在船尾一名忠义军水军的军官,一动不动的立于那,在经过李子渊的座舰时,只是略微转一下头,全是一副视若无睹的模样。 “这孙安明什么玩意,当年在爷手下的时候不过就是一伙头兵,见着老子可是得下跪的东西,现在到是得瑟起来了!” 赵继全瞧着船上的那人这副无礼状,立即愤愤不平的嚷嚷道。 孙安明是忠义军长江水师左翼领队翼长,曾是赵继全的下属,这会见他从这里经过时,连个招呼都不打,自然引得赵继全一阵不满。 “哼哼,这忠义军一个个可都是把鼻子翘上天的主,他们眼里那里会有咱们!” 听着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话语,李子渊笑笑挥了挥手, “他们有得意本钱,你瞧这次忠义军水师派来的战船,十六炮的多桨大船6艘,十炮的多桨船十艘,这可就是两百门红夷大炮,再加上二十艘多桨快船上两百多支佛郎机快铳炮,人家一只水师,便顶得上咱们整个水师了!这年头凭的是什么?就是实力,人家力比人强,自然瞧不上咱们!” 李子渊的话声一落,那边赵继全则抱怨道: “没法子,谁让江北有钱,那两淮盐场在朱军门手里头,别的不说,单就是那盐,一年就是几百万两银子,有了银子自然想弄多少红夷大炮就弄多少红夷大炮。” 赵继全刚一提及两淮盐场,周围便有人抱怨着最近几个月来盐价涨的高,把盐价高涨全都归于江北对淮盐的把持,在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抱怨着的时候,李子渊却是神情凝重的看着远处,看着那些忠义军的长江水师战船。 长江水师是受少司马的邀请前来助战的,这一路上攻城掠地也全靠长江水师的炮火犀利,但凡是沿江诸城在水师火炮面前根本就是不堪一击。想到先前那番自大的话语,李子渊的眉头微微一锁,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有如此堂堂水师,何愁不能控江扼湖,使长江为我禁区,令洞庭、鄱阳尽为我内湖,沿江一带城市都是我们的囊中之物了。” 用这句话来形容忠义军恐怕更为合适吧! 这长江水师是何等堂堂,恐怕就是郑王爷的水师也无法与其相比,毕竟郑王爷的水师大都是海船,而这忠义军的长江水师却都是江船。 若是想要坐稳武昌,就非得大办水师不可! 心底这般寻思着,李子渊突然笑道。 “朱军门的水师确实威武,待咱们夺了武昌,便在这武昌大造兵船,到时候咱们不但要造这十六门炮的蜈蚣船,还要造二十门、三十门的,以湖广的富庶,想要办水师,还不是轻而易举?” 次日早晨,各营主将齐集李子渊的船舱中,同样出于后劲营的张明锦一上了甲板就叫道: “军门,水师这回打到武昌,估计该没他们什么事了吧。弟兄们这阵子成天坐在船上都闷坏了,该让我们上岸逞逞威风吧?” 张明锦的话让李子渊哈哈大笑道。 “攻城的时候,当然用得着你们上岸主攻。可是别以为水师没事了,到时候攻城还得指往水师用他们的那几十斤的重炮去轰武昌城墙那,若是把武昌的城墙给轰塌了,咱们弟兄们可不正好能打进去?再说了,还有岳州、荆州需要去收复,只有如此才能巩固武昌的外围。武昌周围这许多城池现在都在清军手里,咱们还要派兵去扫荡,到时候就得分兵驻守,得了武昌只是第一步,想要站稳武昌,就非得扫荡周围不可,这又岂能离得开水师吗?” 张明锦在一旁嘿嘿笑道: “军门,我就是老粗,只知道用蛮力,这行军打仗,还是您在行,看来这水师,还真能派上大用场。” 一旁的李安却在一旁冷笑道。 “这水师是能派上大用场,可那水师可不是咱们的,不定咱们这边把武昌拿下来,那边他们就回安庆了,别忘了,少司马只是请他们帮咱们打下武昌。” 李安的话让李子渊的眉头微蹙,但随后却笑道: “忠义军的水师走了,咱们不还有水师,我料定此战之后,那洪承畴必定会建立一支水营来和我们争夺长江、洞庭,所以咱们水师必须要进行加强,要有多浆的大船,可以装载重炮和大批士兵,也要有机动灵活的多浆小船,便于冲锋陷阵。因此,今后要从陆师中挑选勇敢的懂水性的弟兄到水营中去。陆营和水营好比咱们的左右翅膀,缺了一个就飞不上天了。” 赵继全眯着眼睛哼了一声音,似乎是在想什么,过了一会才说道。 “军门,我想通了,两个翅膀,一个不能折。我的部下也有懂水性的,我姓赵的不自私,先从我的军中挑选吧。” 正说着,几名穿着红色军装的官佐上了船,领头的是忠义军长江水师提督潘子钦,他是漕帮出身,虽说与李子渊等人没有旧怨,但是因为知道李子渊是叛将出身,对其自然也是不假以颜色,而他身后跟着的则是左右两翼的翼长,左翼领队翼长孙安明因为是忠义军老兵出身,对曾经叛出忠义军的李子渊、孙兴平,王教全、赵继权以及李安等人,自然是满腹的不满,那脸上更是带着些愤愤之色。 他们上了船之后,众人自然不再像先前那样发着牢骚,而向李子渊行了礼,然后方才以平稳的口气询问道。 “李军门,不知这回武昌攻城,军门有何计划,到时候我水师如何配合贵军攻城?” 对于潘子钦来说,他所需要的只是完成任务,至于西征军能不能攻下武昌并不是他所考虑的,他所需要的仅仅只是配合对方作战,不过尽管对李子渊极为不满,但他仍然会尽可能的帮助其攻克武昌。 “提督客气!” 李子渊抱拳说道。 “这常言说的好,用兵之道,攻心为上,攻城次之。我们这一路来,清虏上下早被我军吓破了胆,加之这宁夏镇兵卒皆是北人,其到江南之后,因水土不服,军中半数兵卒皆为痢虐伤损,目前士气极为涣散,谁再肯卖命守城?若是想攻此城。只须以放崩法攻城,待到地道挖成,然后火药一响,这武昌城自然也就破了,无须大军攻城。不过为了避免清虏援军增援武昌,我准备另派遣偏师攻取岳州,岳州扼守洞庭江口,若岳州在我军之手,那洪贼自然不能增援武昌,如此一来,武昌必然可以轻下,所以我希望提督能派遣水师助我攻取岳州,不知提督以为如何?” 对于李子渊的这个命令,潘子钦自然不能够拒绝,毕竟李子渊说的很清楚,攻取岳州是为了阻止洪承畴派来的援军,这同样也是在攻取武昌的范围内。 《大明铁骨》正文 第297章 居心(求月票,求支持)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无语会一直努力的!欢迎大家加入小说讨论群,一起讨论故事情节。) “提督,那姓李的可没安好心,一下把咱们支派到了岳州,肯定不知道有什么其他的打算。那个人骨子里头尽是坏水,一定没安什么好心!” 不过是刚一离开李子渊的坐舰,来到自家的船上,孙安明便在一旁轻声提醒着提督,在他看来,水师被支派到岳州肯定有什么阴谋。 “嗯,安不安好心不重要,只要咱们恪守来时的计划,就绝不会有任何差池。” 因为出身漕帮的关系,所以在忠义军中的诸多将领之中潘子钦素来都以老练沉稳而著称,所以他并不想和他人争功攻城,现在去了岳州那地方,反倒让他松了口气,至少那里比武昌更容易攻打。 也正因如此他反而闲闲地和孙安明、孙浩然两人聊了起来。 “咱们来这里是干什么的?是来助战的,也就是说,咱们只是客人,只是帮少司马壮壮声势,仅此而已经,要是让咱们冒着性命危险去帮少司马夺城,那是万万不行的,别说领兵的是他李子渊,就是少司马在这里,让咱们弟兄们冒险夺城,也不行,忠义军的血可以流,但不能白白便宜其它人!这李临川既然想自己攻城,那便让他们攻去,他们伤亡再多又与你我何干。” 身为长江水师提督的潘子钦,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注意到孙浩然一直不说话,便问道。 “正明,你可是有其它的想法。” 作为长江水师右翼领队翼长的孙浩然听提督问他,便直接问道。 “提督,我觉得这李临川不一定是托大,毕竟现在武昌城里的粮库已经被烧了,城里没有了粮食,自然少不了几天,而且军心也会动荡,如此一来,这武昌想要打下来,倒也简单。他现在把咱们往岳洲一支派,估计还是有他的打算。他恐怕是想借咱们手,帮他夺下岳州,如此一来,这武昌之地就可以尽入其囊中,这小子当真是用兵的行家。。” 孙浩然的话让潘子钦的眉头一挑,他的脑海中立即呈现出沿江的地形,那岳州正好位于洞庭湖口,欲从洞庭湖进入长江非得经过岳州不可,若是岳州为其占据,那么就等于切断了武昌与长沙之间的联系,到时候其自然可以徐徐图谋武昌周围府县。就这方面来说,岳州甚至比武昌还重要。甚至可以说关系到她将来能不能在武昌站住脚,能不能在这里安心稳坐钓鱼台。 “这个李临川,当真是心机极深,他是想借咱们之后助他拿下岳州,如此一来,就可以轻松的图谋湖广了!” 想着自己居然轻易的便上了李子渊“当”,潘子钦的心底倒是不恼,他看着李子渊的座舰,冷笑道。 “不过,我倒是想看看,没有咱们,他怎么拿武昌!” 在潘子钦看来,即便是武昌城的粮库已经被烧了。想要打下这座城,恐怕也没有那么简单。毕竟,攻城总是要损兵折将。他李子渊是心有他图,可是到最后,他总归是要这武昌城付出代价。 “军门,没有忠义军的水师相助,到时候,咱们怎么攻武昌?” 几乎是在潘子钦等人刚一离开,孙兴平立即表示了不满。毕竟谁都知道,之所以拖到现在才攻打武昌就是为了等忠义军的水师。想要打下这里必须要得到水师的帮助不可。 “军门,虽说咱们在武昌周围的山上架起了大炮,一声令下就可轰城,可攻城靠咱们的大炮不顶用,非得靠忠义军水师的重炮不可!” 孙兴平口中的“重炮”指的是忠义军水师使用的短管重炮,虽说其射程较近但是重达50斤的炮弹的威力远不是五斤、六斤炮所能相比,在攻汉阳的时候,水师不过只用那重炮对准城墙轰了一百余炮,就轻易轰塌了汉阳城墙,原本他们可是寻思着靠水师轰开武昌城墙,然后再攻进武昌,现在倒好,这水师却被李子渊支派到了岳州。 如此一来,没有了水师的重炮,岂不意味着弟兄们要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打下这武昌。这样的话,反倒有些得不偿失了。 面对下属的不解,李子渊只是微笑不语,倒是一旁的李安却跳起来说道: “没有了忠义军水师,咱们还能不会攻城?若是你不敢攻,这武昌便由我领兵去攻,我还就不信了,咱们当年都能拿下南昌,就拿不下武昌!难不成这武昌还是铜墙铁壁不成!” 孙兴平还要争的时候,李子渊挥手阻止,然后,用凌厉的眼锋环视了一下众将,沉声说道。 “你们要先明白一点,武昌虽然重要,可岳州更重要。岳州是湖广的门户,只要岳州在本军门之手,我等就可以徐徐攻取湖广诸县,到时候这湖广就可尽归我大明!” 当然,他的潜台词里还有一句——九江! 九江同样也在他的控制之中,只要岳州、九江在他的控制之下,到时候洪承畴也好、张煌言也罢,不过都是“瓮中之鳖”,他们一个会被堵在洞庭湖以南,一个会被堵在鄱阳湖以南。如此一来,自然也就成不了什么大气候。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朝着身边的姚启圣看去,与其它人不同,这姚启圣曾是清虏汉军旗旗丁,去年达素兵败时身为浙江人的他凭着一口的江浙官话,化妆成平民逃往江南,在其刚过江南的时候,就被急欲扩充实力的李子渊强拉入军中,被拉入军中的姚启圣在为了能有出头之日,正如当初主动依附于在旗的族人一样,主动投效李子渊,为其出谋划策,如此才成为其幕僚。而“西控岳州、东制九江,立足武昌”正是姚启圣所做的谋划。 或许其它人不知道李子渊的想法,但是姚启圣却早就猜到了其不甘人下的野心,所以李子渊才会采纳他的这个建议。 甚至之所以引其为军师,也正是因为姚启圣能够看到他内心里的真实想法,能够看到他内心中无法抑制的野心。 当然,李子渊同样也能够看到姚启圣内心深处的野心。他们两个人不过是互取所需罢了。 “军门所言极是,若要立足武昌,非得拿下岳州不可,若不下岳州,纵是武昌在我军之中,我军亦难以于此立足,所以这岳州非夺不可。而洪贼亦深知岳州之重,所以其才委派亲信张勇率领万余清军精锐驻守,我军欲下此城,非得水师助阵不可!若无水师助阵,恐难下此城!” 见军门的目光投在自己的身上,姚启圣便对众人言道着岳州的重要性。众人听他这么一说,他们立即明白了军门的意思,是借水师帮助,先取下岳州,有了岳州才能徐徐图谋湖广。 “熙止,所言甚是,好钢要用在刀刃上,这个道理大家都懂的。怎么样?现在大家还有其它的问题吗?” 在姚启圣一番解释之后,李子渊看着诸将问道。在众人纷纷表示没有其它意见之后,他才肃声说道。 “现在我命令:进攻武昌即日开始,命水师于西北沿江炮击汉阳门、平湖门、文昌门,南路军进攻望山门、保安门、中和门,北路军攻取武胜门,要求十天内占领全城。得手后,以城中平湖门、岳阳门为界,分别搜索肃清城内残余和隐藏之敌,务求保证不有一个漏网之鱼。目前守城清军因水土不服加之为我军包围,以至于士气涣散,毋须过多兵力助战……至于城内各个衙署,要尽量避免损伤,以备将来我军使用,以上命令立即执行,不得延误!” 因为出身于忠义军的关系,所以李子渊的军中仍然带着浓浓的忠义军作风,很多习惯或许他们已经离开忠义军,但是在忠义军中养成的习惯却没有改变,从召开军事会议再到下达命令,完全是一副忠义军的色彩,准确的来说是朱明忠的特色,而这些特色大抵上都是朱明忠从后世的军事电影中学到的,而这些来自于后市影视剧中的习惯,同样也影响到了李子渊以及他麾下的下属,众将听到命令后,纷纷起身肃立服从道。 “是!” 没有多余的废话,不过只是简单的一个字,不像旧时军中服从时需要用“谨遵”之类的话语,军令如山,无须多言。 随后李子渊一摆手,众将这才重新坐下,纷纷问道。 “军门,拿下武昌之后,下一步打哪里?” 对于拿下武昌,众人并没有丝毫疑问,他们相信能够轻取武昌,毕竟现在武昌已经成为一座孤城。而且武昌城中已经没有了粮草,想要打下这样的城市,也是再简单不过。 面对众人的问题,李子渊说道。 “不,下一步先把武昌周围的府县拿下来,巩固武昌的外围,自此之后,这武昌就是咱们的根本,只要能够在这里站住脚,那么将来大军就以此为后方实施北伐,届时我等既可于襄阳北伐京师!到那时,各位皆是我大明中兴之功勋,封侯拜相指日可待!” 一句封侯拜相,只使得这军中诸将无不是神情变得激动起来,他们原本就没有什么大的眼界,对于他们来说,能混到现在这一步,已经远超过他们的想象,这会听李子渊说将来能够“封侯拜相”,顿时乐得眉开眼笑,而王教全的大胡子更是乐的一耸一耸的,抢先说道: “翼王殿下,那打襄阳有我的份吗?” 别他王教全是个粗人,可是他一开口便是襄阳,其目的再清楚不过,无非就是为了将来做北伐的先锋,而其它人也跟着争道。 “军门,还有我哪!” 见麾下的诸将争起了襄阳来,明白他们心思的李子渊并没有道破,但凡是人,谁没有飞黄腾达的梦想,有这样的梦想,才会有动力不是。所以他只是说道: “大家先别争,今后的仗有得打哩,武昌安定之后,咱们不仅要攻取襄阳,还要取郧阳、荆宜,什么时候出兵以后再定,毕竟,眼下还有更重要的事情。。依我看来,眼下最重要是先拿下武昌。诸位兄弟准备先把武昌的清虏解决了,不把武昌拿下来,一切都是空谈!” 李子渊的话声一落,姚启圣更是在连连点头道: “军门英见,武昌是我等此次西征的根本,只有夺下了武昌,才能以武昌为中心向周边扫荡,武昌为我军夺取之后,湖广自然可定。” 王教全咧开胡子大笑道: “哼哼,这拿下武昌不难,只要炸开了城墙,就刘芳名宁夏镇那两万多病卒,就凭咱们差不多三万人足可对付他了。这个狗汉奸,这一回可要送他去见阎王了!” 对于刘芳名,他们并不陌生,当初刘芳名可是一路行军至黄州,差点与他们在九江碰上。 到最后如果不是因为达素于江北兵败的消息传出来,已经行军至黄州的刘芳名恐怕真的会用兵九江,当时李子渊所部正驻定于九江。现在他们显然是忘记当初因为刘芳名统帅大军进攻时的惶惶不安。对清军无不是一副轻视模样,之所以轻敌原因倒也简单,无非就是在江西的锐不可当,成就了他们现在这股气势,自然也就瞧不上宁夏镇的那些病卒。 所以说起话的时候,自然也就是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压根儿就没有把刘方明还有他麾下的宁夏镇的那些官兵看在眼里。 看着他们的这副模样,姚启圣只是在心中略微一笑,他知道士气正是这样打出来的,忠义军是这样,当年的八旗也是这样。 这种目空一切的士气正是靠着一场场胜利所奠定的。而且这种士气会随着他们的胜利不断的壮大。 看着他们一个个跃跃欲试的模样,姚启圣的心里不禁想到了江北的忠义军,恐怕他们在打仗之前也是如此吧?甚至可能比这些人更加自大。更加狂妄,因为对于他们来说,他们早就习惯了胜利。想到这,姚启圣的心里冒出了另一个念头来。 “若是如此的话,那么将来想要打败他们倒也不是多么困难。” 《大明铁骨》正文 第298章 活路(求月票,求支持) (这两天有点事,今天只有一更了。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无语会一直努力的!欢迎大家加入小说讨论群,一起讨论故事情节。) “可不是,当初若不是他撤得快,咱们在九江便把他给拿下了!” “就是,这次非得把姓刘的脑袋给砍了!” 见众人一副轻敌的模样,姚启圣连忙于一旁提醒道。 “虽说这宁夏镇的清虏于江南水土不服,大都受疾病困扰,可究竟其是清虏精锐,那刘芳名也是清虏悍将,现在其又是据城死守攻打起来也须费点精神,毕竟这武昌城高墙固,即便是攻破城墙,若是宁夏镇的那些清虏顽抗的话,谁胜谁负尚在两可之间。” 李子渊也跟着说道。 “熙止所言极是,现在刘芳名等人可以说是困兽犹斗,我等必须做好恶战的思想准备,大意不得。今天先大致说说,攻城之后,如何打法,不需我多言,总之一句话,扫荡残敌要快、要狠,一但一点突破,攻入城中的时候,就绝不能给清军喘息的机会……” 强调了一番攻城的注意事项之后,李子渊又补充道。 “眼下先把武昌城完完整整地拿下来。弟兄们进了城之后必须严肃军纪,一不许纵火,二不许掳掠,三不许伤害百姓,要知道武昌城将来可是咱们的根本,这里头的百姓也都是我大明的子民,要加意爱护。” 对于已经将武昌视为自家根基的李子渊来说,他自然需要强调军纪,而不像清军那样,为了守城将外城完全焚毁。这关系到他将来能否笼络民心。 众将听到命令之后纷纷起身说道。 “是,我等一定遵令行事。” 次日,进攻部队的士兵分头开始在被烧成废墟的武昌外城挖掘地道,而附近山上的火炮则不断的朝着城内开炮,对于城内的刘芳名来说,多年的征战让他从炮声中猜出了明军已经开始为攻城作准备了,心知已经没有多长时间的他,躺在榻上听着炮声整个人都陷入沉思之中。 思索良久之后,刘芳名便挣扎着坐起身,在侍女扶起他的时候,他对一旁的家奴吩咐道。 “快,去请孔超勤过来。” 孔超勤是刘芳名的幕僚,孔家世代为明朝庆藩家丁,庆藩为流寇所灭之后,孔超勤便一直颠沛流离于宁夏,以私熟为生,直到刘芳名平息宁夏叛乱时,才将其招入幕中,如此才算是安定下来,这些年孔超勤为其出力良多,也使得刘芳名对其也是多少依赖,这会他正在喝着茶看着书,躺在躺椅上颇是一副悠闲自得的样子。 对于孔超勤来说,从几天前这城中的粮草被烧之后,他就知道这城守不了多长时间了。他这会儿之所以这么悠闲自得。正是因为有了这方面的意识。 当然,在另一方面来说。自觉没有回天之力的他,对于眼下的局势同样也是无能为力。所以与其忧心重重,倒不如得过且过。 正在品着茶看着书的孔超勤这会孔超勤听到军门大人招见他之后,先是沉思片刻,然后又长叹了一口气。最后稍做收拾才往后宅走去,待到了军门的卧房,在家奴通报之后,他便听到房内传出军门的话声。 “可是云林到了,快些进来。” 孔超勤忙走进屋中,人不过是刚进屋,便看见刘芳名起身说道。 “云林,这时候请你,实在是有要事,打扰了、打扰了。” 军门的客气让孔超勤急忙施礼说道。 “军门有事,传唤孔某人便是了,何需如此客气,在下为军门之幕,自当听从军门吩咐。” 刘芳名的客气,让孔超勤隐约的意思,这次恐怕他定是碰到什么为难的事情了,现在还能有什么为难的事情? 靠坐在床上的刘芳名请其坐下,然后看着孔超勤说道: “你我是朋友,而非上下从属,朋友之下又岂有在下之说?” 对于读书人,尤其是有才学的读书人,刘芳名可以说是极为尊重,对孔超勤同样也是如此。下人给孔超勤冲了茶,退下后,刘芳名才说道。 “我听说你又萌归隐林下之心?” 军门的问题,让孔超勤点头说道。 “当初撤往武昌的时候,在下原就因为这水土不服想要回宁夏,可是当时危机四伏,军门有恩于在下,在下自然不能弃军门于不顾,只能于武昌助军门勉强维持。现在武昌四面为明军包围,危机如此,即便在下有通天之能也出不了什么力,这武昌是保不住了,与其如此,不如回家去当我的自在百姓。” 孔超勤说的倒也直接,甚至没有丝毫掩饰,完全没有掩饰他的真实想法——现在局势危机,他已经无能为力了,与其如此,他不如回家做平头百姓。若是换成旁人这么说,恐怕刘芳名会怒形于色,但是听孔超勤这么说,他却只是点点头,然后看着他说道: “自从先生当年出山助我,宁夏地方方才得以维持,社会得以安定,其后又帮我平定了宁夏匪患,先生可谓是功不可没,原本我欲举推荐先生入朝为官,可先生却不决入朝……” 看着孔超勤,刘芳名的语气显得极为诚恳,这天下像孔超勤这样不贪恋权势的人极少。 见刘芳名提及旧事,孔超勤便说道。 “当年军门曾允诺在下,所图者只为宁夏百姓安危计,在下之所以助军门亦是为宁夏之父老。而不是为了当官发财。此番军门移驻别省,小弟随军门来此,已经违背当初之愿了,况且今日之危局如此,已非人力所能挽,小弟也就只能自私而为了,图谋个人了。” 这正是刘芳名欣赏他的地方,当年他请孔超勤出山的时候,说是为还宁夏百姓以安定,如此才换来孔超勤入其幕府,而孔超勤也曾与其约法三章,这次来武昌已经违背当初誓愿了。去年为了留他在武昌,刘芳名甚至曾言道,宁夏镇兵卒客军驻于武昌必定会伤及当地百姓,请其为武昌百姓的安危,留于武昌助他一臂之力,如此才换来孔超勤留在武昌,现在孔超勤要走,自然也是走的干脆,完全没有丝毫掩饰。 即便是他走,刘芳名同样也说不出什么来。他已经是仁至义尽了。毕竟当初两人是有约在先。 “先生当年出山是为宁夏百姓计,今天日先生欲离开此地,置身事外,可这宁夏镇兵卒亦半数出于宁夏,先生不顾刘某,难道就不顾这宁夏镇两万弟兄之性命吗?” 心知难以挽回其心思的刘芳名,只得看着他说道。 “现在武昌为明军层层包围,一但明军破城,这宁夏镇中万余绿营弟兄性命尚且不知,可我等入汉军旗者,必定为其所杀,还请先生救我等性命!” 此时刘芳名的姿态放的非常低,他的语气中甚至带着苦苦哀求的意思,如此一来,孔超勤反倒是一时说不出话来,他看着刘芳名,看着那被疾病折磨的瘦削非常的脸膛, “若是军门有意保全大家性命,唯今之计,只有归降明军一路可走!” 归降明军! 在孔超勤看来,这是刘芳名等人唯一的选择,不过在此之前他并没有提出这个建议,对于早就生出归隐之心的他来说,留于武昌不过只是为了维持武昌本地百姓不为兵卒袭扰,在明军西征前,他没有为刘芳名献计助其守城,现在同样也不能出策让其投降,这是他的处世之道。 可即然现在刘芳名问到了他,他自然也就说出了其唯一的选择。 “归降……” 苦笑着,刘芳名摇头说道。 “以先生看来,以刘某往日之行,又焉能归降明军,纵是归降明军,又岂能为其所用?” 刘芳名的反问让孔超勤一阵沉默,确实,或许当年在他出山助平定宁夏时,曾得到他的许诺,不再屠一城一镇,但是在此之前,屠城更是寻常之事,若是入明朝为官,他日必定会有言官追究此事,到时候,别说是刘芳名本人,就是他的下属也不见得能摆干细。 世代为藩王从吏的孔超勤自然知道大明言官们的历史,或许他们没有治国的本事,但是弹劾起朝中官员将领来,却是从不客气,别说是像刘芳名这样劣迹般般的身为明将,先是降清后又降明的降将,就是完人恐怕也能让其盯出缝来了。也难怪他会这方面的担心, 见孔超勤沉默不语,刘芳名便继续说道。 “非是我不愿意归降,而是这大明……先生是知道的,若是将来有人追究刘某过去所做的事情,便是刘某自己一人也就罢了,可,可刘某不能不考虑这军中其它将领,他们当初所作所为皆是受刘某之命,刘某又岂能害他们为刘某之过将来为朝廷怪罪?” 刘芳名的话说的倒是尽为他人着想,可孔超勤知道,他担心的并不是其它人,他担心的还是自己,担心的是刘家。至于其它人,不过人是一个借口罢了,若是朝廷不追究其它人,自然也就不会再追究刘家。 不过孔超勤并没有点破他的心思,而只是沉默不语的坐在那,一只手端着茶杯,另一只手捏提着杯盖,却没有打开茶杯,就这么坐在那里,孔超勤想了很多,他不停的思索着种种可能,但无论他从任何角度去寻找解决的办法,都没有办法保全刘芳名,如果有可能的话,他当然希望刘芳名能够归顺大明,尽管现在庆藩已经不在,但是世代为庆藩从吏的他,骨子里仍然认同大明才是中国的正统,至于那满清,不过只是蛮夷罢了。 可是一时间,孔超勤却找不到丝毫能够保全刘芳名的办法。 实在是没有法子啊! 即便是现在他归降了大明,也难保将来啊。将来待到大明中兴的时候,若是没有朝臣追究的话,他刘芳名自然可以安稳一生,可又怎么可能没有言官为了出人头地,以刘芳名的他日之过,对其加以弹劾,从而换取个人功利。 对于言官的本性,孔超勤了解,刘芳名同样也了解,言官大部分品秩不高,甚至很低,但其政治地位却极为突出。他们可以自由弹劾任何一位要员而不受惩处。而且对言官的奖励可谓相当的优厚!如果规谏、弹劾成功,言官往往能一步登天。也正因如此,言官才会“风闻奏事”,他们会以规谏皇上来扬名,以弹劾同僚而晋身。反正他们的规谏、弹劾都是没有任何代价的,反而一但成功,就可以得到晋升,如此一来,他们又怎么可能放过刘芳名?放过以刘芳名这样的劣迹般般的降将作为自己的晋身垫脚石? 没有人会放过这样的垫脚石! 见孔超勤就这么端着茶杯,心知他肯定是在想法子的刘芳名眼巴巴的盯着他,等待着其能拿出一个救他出眼下困境的法子,对于他来说,他从来不相信什么既往不咎,毕竟,他曾用同样的四个字招降了不少叛匪,可是最后他一边说着“既往不咎”,却又一边将那些人杀死,“只有死人才能既往不咎”。 终于,当他喝了口茶,放下茶杯看着刘芳名,正准备对他说,他也是爱莫能助的时候,刘芳名的满面病色,却让孔超勤的心底一动,他的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一句话,那句刘芳名经常说的话。 “只有死人才能既往不咎!” 只有死人才能既往不咎,于心底默默的念着这句话,孔超勤盯视着刘芳名,看着他满面的病容,想着其招降那些叛军时言道的“既往不咎”,突然反问道。 “军门近日身体如何?” 孔超勤之所以会这么问,是有他的打算。而刘芳名听他这么一说之后,立即明白了什么。他看着孔超勤说道。 “你的意思是……” 其实已经不需要孔超勤继续说下去。刘芳名也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的意思已经再清楚不过了。无非就是,想到这,刘芳名沉默了下来,难道真的只有这个选择吗? “军门,现在没有比这更好的选择了。毕竟您现在需要保的是刘家,如果您想保住刘家,恐怕这就是唯一的选择。要不然的话,恐怕……” 刘芳名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容我再想一想,想一想……” 《大明铁骨》正文 第300章 人心(求月票,求支持) 永历十四年的南昌,此时市井上已经不见了去年城市初复时的萧条,至于那曾经被守城的清军焚毁的外城,这会大都也已经恢复如初,对于这里的百姓来说,战争带来的创伤,正在一点点的淡去。对于他们来说,他们正在经历着“改朝换代”的变化,不过这种变化却是他们发自肺腑愿意看到的,无须官府多言,那压箱底的汉家衣裳又一次穿在了身上,那头上也戴着上“一统山河”的网巾。 只待他日北伐成功的时候,这天下就太平了!到时候老百姓就能过上安生日子了。 百姓们如此念叨着,对于眼下的时局,似乎这江西的百姓大抵上都是满怀信心,毕竟从那报纸——江北发行的《明报》早在几个月前就已经发行了到了南昌,一开始的时候,那《明报》是商人们带过来的,后来《明报》则在南昌设立了发行室,甚至现在还在南昌设立了分社,就地印起了报纸。几文钱一张的报纸,倒也不贵,最要紧的是百姓多出了一个渠道来了解国事,而不像过去一样,完全都是本地的读书人的道听途说,那些道听途说的事情总是会被添油加醋,让人难辨真假不说,有时候还会导致人心涣散。 尤其是随着一些茶楼、酒馆为招揽生意,特意请读报人为客人读报,从而使得更多的人可以在很多地方听到报纸,这种方式更是加剧了报纸上新闻的传播,当官方的报刊通过茶楼、酒馆里的读报人的口中传至寻常百姓的耳中。 随着这种舆论导向的变化,跟着发生变化的自然是民心。那些恢复中国、驱逐满清的言论以及对满清暴行的一一披露,在各地士绅百姓之中产生巨大的震动,乃至达到“振聋发聩”的地步,过去人们还想着什么“大明的气数已尽”,而现在他们却相信,即便是大明的气数没有了,也要保住汉人的江山。毕竟那些满洲人从来没有拿汉人当过人。 在这样的舆论导向下,寻常百姓对满清的敌视之心,更是日益增加,他们同样渴望着大明江山的恢复。也正因如此,人们才会终日关注战局,关心着此次大军西征的消息。几乎每一个从前方传来的消息,都会让他们为之欣喜。 时值正午,南昌城内的街道上熙熙攘攘的行人川流不息。在这热闹的街市上,突地响起了报童高声的叫卖: “看报看报,看我大明九江总兵李临川将军领兵十万克复武昌。看报看报,武昌克复!武昌克复!” 突然传来的好消息,让那些路人中识字的无不是纷纷驻足,从报童的手中买过报纸,识字的买报读报,不识字的于一旁听着,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带着发自内心的欢喜。 “看报,看报!武昌光复!” 武昌克复了! 武昌清军不战而降,这不是天下民心在我大明,还是什么? 突如其来的好消息,让老百姓顿时变得欣喜若狂起来更有一些激动的百姓跑到路边的店铺之中,买来了鞭炮。像庆祝新年似的在那里点燃了鞭炮。用他们自己的方式庆祝着这场胜利。在他们看来这场胜利,就是北伐的前奏,很快汉人的江山就会得到恢复。激动的人们点燃起一串串鞭炮,使得这街上响起了鞭炮声,在那鞭炮声中,整个城市似乎都是喜洋洋的。似乎所有人都沉浸在这场胜利之中。 武昌光复了! 那么下一步就应该是整个大明了! 前久脚刚进书院,李立青就听到书院之中想起的一阵鞭炮声,一些书院里的同窗正在那里点着鞭炮庆祝着这场胜利。还有书院里的同窗一见面就对他说。 “听说了吗?武昌清军不战而降,李将军已经收复武昌了,看来最多一两个月,湖广就会重归大明!” “可不是,怕不出几个月,就能砍下那洪老贼的脑袋了……” 在同窗们欢喜的言语中,李立青忍不住说道。 “打了胜仗又能怎么样,那李子渊当初能叛出朱经略,保不齐现在夺了武昌,他还能叛出少司马!” 相比与欣喜若狂的同窗,李立青倒是反倒显得有些特立独行。 对于那位本家,李立青从来都没有丝毫好感,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其攻破南昌时,曾下令斩杀数千降卒,而其那些降卒除了少数清军之外,大抵上都是本地的百姓,若不是少司马急令,恐怕那数万降卒,都会被李子渊悉数杀死,毕竟当初他是准备杀死所有的降卒的。最后因为军令阻拦,只杀死了,数千人大多数人都得以生还,并被释放回家。 而李立青的父兄就没有那么幸运,皆死于其刀下。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对李子渊怀恨在心。 “培仁,其实当初李将军下令杀降,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当初若不是守城的民壮竭力助清军守城,誓死抵抗明军,李将军又岂会一怒之下,在城破时下令杀降?” 心知好友为何说出这番话来的赵恩便出言劝说道。 当初南昌清军守城时,最为出力的不是守城的清军,而是那些城中征发的民壮,他们无不是竭力助清军守城,誓死抵抗明军,此事听起来似乎荒谬绝伦,完全不合常理,其实不然。城里的百姓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十年前,满清“征南大将军”谭泰在南昌进行过一次屠城,当时金声桓、王得仁反正重归永历,随后他们发兵进攻赣州失利,回援撤回南昌后,被满清军队长期围困,城中粮尽,出逃百姓皆不分青红皂白为满清军屠杀。城破后不但金声桓、王得仁和守城将士殉国,满清军更是将城中百姓屠戮一空。这南昌城中大约有二十万百姓被屠杀。再加上清军在江西进行的一系列屠杀,已经吓垮了相当多一部分人的胆气和民心。 他们之所以恐惧,是因为清军与明军不同,清军早就已经发布告示“谕南朝官绅军民人等知道:……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 这绝不是什么口头上的威胁,而是说到做到。清军从来不会有任何顾忌,他们从来不介意用手中的刀子去树立自己的威风。去杀尽百姓的抵抗之心。 也正因如此,在张煌言领兵打到南昌的时候。南昌的清军选择守城的时候,相比于一些地方的百姓,打开城门迎接王师的举动。南昌本地的士民却认为满清已统治全国,根本非明朝所能抵抗,因此明军即使现在破城,也终究还是会被清军夺回。为了避免将来被满清屠城、举族无遗类的命运,他们宁愿牺牲自己来做大清朝的忠贞烈士,从而保全城池。 甚至在他们私下里想来,那张尚书既然仁义爱民,自然不会杀害百姓,就算守不住城破,多半也不会因之前帮助清军守城而为难他们。事实上也是如此,即便是百姓助清军守城,往往也不会追究。大多数时候手进攻的一方都会认为他们是被清军胁迫,所以才会帮助城内的清军守城。 非但南昌的百姓如此,其它地方的百姓同样也是如此,就在数年前,官府的邸报中还嘉奖了新会百姓在“西匪”攻城时的义举,在李定国进攻新会时,城中的百姓无不是竭力助清军守城,誓死抵抗明军,甚至在李定国为了尽可能保全当地百姓性命,选择了长期围城的情况下。城中的百姓面对城内断粮的困境,更是每家自愿献出一只两脚羊,以供城内的清军食用。有众多的节妇、烈妇自愿充当军粮,以救下父兄和丈夫,在战后给自家挣下许多贞烈牌坊以及相应表彰。 荒谬绝伦如此,实在是超出世人想象,人性的自私在这些百姓的身上尽显无疑,或许他们不满满清的统治,但真正关系到自家切身利害或举族身家性命时,确实有相当一部分人宁可去选择助纣为虐、为虎作伥,从而保全自身。这完全和民心没有任何关系,他们是因为恐惧才会帮助入侵者助纣为虐。 在南昌同样也是如此,百姓们勇于助清军守城,不过只是因为拿定了主意,即便是成破了明军也不会拿他们怎么样,如果能守住的话,他们就不需要担心清军未来的屠杀。只是让城中的百姓没有想到的是,在城破后,李子渊会下令屠尽丁壮,作为其帮助清军守城、抵抗明军进攻的报复。如果不是因为张煌言在得知这一消息之后命人前去阻拦的话,恐怕这城中的丁壮都会被斩尽杀绝。 而在好友的身上却又体现出了另一种复杂,尽管对于江西能够重归大明而欢喜非常,但他却无法忘记当初李子渊下令杀尽降卒的“残暴”,尤其是杀死其父兄的“仇恨”。 “怒其民力助守,令尽杀其丁壮。那李贼如此残暴,又与清虏有何区别?” 李立青立即恼声说道。他心里认同大明是正统不假,但并不代表着他能够放下个人的仇恨。 “不要这样,当时李将军也是气急了,毕竟大军攻城委实不易啊……” 赵恩出言劝说着好友。 “更何况,事情已经过去了,要怪,便怪那清虏可恶吧!” 心知这样的牢骚,没有人愿意听的李立青被好友这么一劝,也就不说话了。能怪谁呢?要怪只能怪清军了。至于百姓,百姓委实也太过可怜了。 “怎么样,今年江西重开乡试,不知培仁是否准备赴试?” 赵恩看着李立青问道。试图岔开之前的话题。 “要我说实话吗?” 李立青反问道。 “当然。” “这次乡试不考也罢,你看看郑延平在南京开乡试,少司马又欲在江西开乡试,还有朱经略于江北招贤,你看看他们三人,虽然看似个个公忠为国,可是却又是各怀心思,这样一来又岂是能成大事?若是长此以往这般同床异梦的话,这大明的天下,早晚有一天非得给他们葬送了不可。” 一提及现在江南郑成功、张煌言、朱明忠三足鼎立的形势,朱立青便是一副气呼呼的模样。通过报纸,他能够看到很多新闻,而那些新闻中的内容是她过去无法得知的一些官场上的消息。而正是这些消息让他对未来,反倒没有什么信心了。因为他看到了内讧的可能看到了那三位之间的矛盾,以及同床异梦的现实。 “我知道,你是觉得的他们是同床异梦,早晚会闹起内哄吧。” 这并不是什么新闻,可以说,大家都知道郑成功,张煌言,朱明忠他们三位虽然是大名的中流砥柱。但是却也是各有心思。 “当年大明掌握江南的时候,若是没有众人各怀鬼胎,江南又岂会那么快就被清虏占据。” 李立青阵阵有词的说道。这同样也是各地士子的一种看法。他们中的很多人,都认为现在的局势非常微妙。尽管大明中兴的势头,看是正是锐不可挡,但自身潜在的问题却又是无法回避的。 甚至有一些人认为,也许有一天,这三位领兵数10万的大将,也许会发生内讧。到时候在大明可就全完了。当然,这只是极少一些人的看法,大多数人反倒是更为乐观一些。 “那你也得体谅现在的局势,毕竟朝廷远在西南,和东南这边的联络已经被切断多年。他们也就只能像现在这样自行其是,这样的三足鼎立在我看来,反倒是好事,若是一家独大,那才是坏事哩。” 赵恩无奈地说。三足鼎立,并不是什么坏事儿,至少可以让三方都有所顾忌。从而才不至于发生内讧,进而让他们的目标都放在了反清大业上。 说话间,林百川走了过来,听着他们的话语人,便于一旁附和道。 “可不是,一家独大,才是坏事,现在虽说是三足鼎立,可郑王爷、少司马、朱经略都是一心为国的忠臣,自然不会自相残杀,互相折台,如此,你还担心什么形势,你该不会是想等将来局势稳定了,再考功名吧!莫非心里头还念叨着北边的功名容易考?想要卖身相投不成?” 林百川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满清的功名更容易考,而且他也知道李立青因为父兄被杀,对李子渊甚至少司马多少埋怨,自然那言语中也就不怎么客气了,这些时日,通过在报纸上看到的文章,林百川深信一个道理“汉奸人人得而诛之”,或许当初首城的时候,那些守城的民壮,不是心甘情愿上的城墙。但是他们确实是心甘情愿帮助清军守城。所以即便是他们被杀了也没有什么好冤枉的,毕竟他们也杀了不知多少大明的官兵。 而一直以来,李立青对其父兄因为被大名,官兵斩杀一事怀恨在心的举措,在林百川看来无疑就是等同于为汉奸张目。对于这种好坏不分的行为,他自然是一阵冷嘲热讽。 “姓林的,你说什么哪!” 同窗的话让李立青顿时怒形于色说道: “你给我听清楚了,我是担心这天下的大好形势会被他们的私心给毁了,别忘了,人皆有私!” 一句人皆有私。 让赵恩认真的打量了好友几眼,这确实是句实话,最后他只是笑道。 “培仁,你定是想多了。” 尽管嘴上这么说,但是他的心底,却想到若非是“人皆有私”,李立青又岂会对李子渊满腹怨言,但愿,但愿他们都能一心为国吧! 心底这般想着,李立青忍不住朝着朝着远处看去,那神情中,带着一些对未来的担心。他的这种担心,带着对未来时局的担心。或许他因为父兄被杀一事对于一些人心存敌意,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不在意大明。 当然,对于一些人来说,并不能理解他的这种矛盾,其实如果换成其他人,攻克了武昌,也许他会拍手称快,为之祝贺,但是现在,因为家人被李子渊杀害的关系,所以他很难放下个人的偏见,为其取得的胜利而欢呼! 毕竟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私心。而每一个人,也都有自己的想法。就像他的同学,因为他的私心对他的冷嘲热讽一样。 “可不就是,如果不是人人都有私心,那满清又岂能占得了我大明的天下,当初守城的时候又岂会有那么多百姓乐意为满清效劳。” 同学的冷嘲热讽,让李立青的脸色变得越发难看起来他不愿再为自己辩解什么。只是是默默地转身离开了。 再一次离开了书院,李立青往南昌城内走去,在回家的路上他看着那些欢庆的人们,听着耳边的鞭炮声。整个人显得有些闷闷不乐,就这么在城中走着的时候,在经过衙门时,他朝着衙门看去。看着那衙门,心里头却冒出了另一个想法。 “这局是当真有外面看到的那么顺利吗?” 《大明铁骨》正文 第301章 人心不足(求月票,求支持) 武昌不战而克这个消息,对于寻常百姓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对于南昌的城中张煌言幕府内的官员们来说,同样也是一个再好不过的好消息,武昌的克复意味着西征已经完成了一大半,几乎标志着西征的成功。 甚至在有一些官员看来这无疑意味着天下民心尽在大明,他们甚至跃跃欲试的开始寻思着谋划起了北伐,像眼下这样痛打落水狗的机会谁都不想放过,毕竟对于他们来说这就是军功,就像那武昌一样,属于平白送上门来的军功。 大家唯恐落于人后,甚至开始有些担心,这满清会不会太不经打。还没等他们立下足以荫妻萌子的军功,嗯那满清就已经仓皇逃跑关外去了。 “罗参军,您听这个头的鞭炮声,都是老百姓在庆祝武昌大捷!” “老百姓有时间去庆祝,咱们可没有时间的赶紧谋划浙江来北伐的事情。” “可不是,照现在的形势来看,我估计最多不出两年,这满清肯定就能让咱们给赶回老家去。” “赶回老家?赶回到那?辽东是咱们汉人的!哪里有什么满洲。” “可不是,战国那会儿咱们汉人可就已经把辽东从胡人的手里拿了下来。” “就是。就是,到时候只管把他们赶出去,赶到天涯海角。” 同僚们那欢天喜地的,听起来甚至有些自大的话,换来的是罗纶的一阵笑声。 对于武昌的重要,参与计划制定的罗纶可以说是再清楚不过,夺取武昌之后,非但可以获得湖广的人丁、税粮,而且还可以切断长沙、广东以及西南与满清的联络,甚至就连同西南的清军,因为没有湖广的协饷、米粮,也势必将陷入困境,而武昌正是夺取湖广的关键。现在这武昌拿了下来,那距离拿下湖广还会远吗? 有时候,人们的信心就是如此,通过一个胜利接着一个胜利,使得信心的不断积累。最终造就了一种战无不胜的心态,也正是这种心态最终帮助人们赢得了战争。 “好啦,好啦,大家伙别光顾着乐呵了。这才只是刚下武昌,离西征成功还差好远哩。这不过只是刚刚开始而已。这些事情千头万绪的,想要办好了,可没有那么容易啊。” 口中这般说着的时候,罗纶拆开一封公函,公函是从南京发来的,拆开公函的瞬间,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那神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浑身上下更是迸发出一股怒火。接着他立即站起身,抬腿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 离开了公房之后,罗纶的脚步很快,他几乎是匆匆忙忙地奔向张煌言的公房,一位地方官恰从厅门出来,二人几乎迎面撞上了,一见撞到的是长沙知府,罗纶便急声问道: “少司马在否?” 他的声音刚落,屋内便传出了张煌言的话声。 “子木有何要务?如此慌张!” 张煌言已听见罗纶的声音,心知其并不是一个莽撞之人的他,已经走到门边,看到罗纶脸上的怒色,随即明白,肯定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 不过相比于罗伦。张煌言倒是颇能沉得住气,对于经历过不知多少风浪的他来说似乎已经没有什么能够让他大惊小怪的了。 “少司马,南京那边来了信……说,说……李临川向郑王爷报捷……” 罗纶边说话边喘息,那神情中更带着怒色,甚至说连那语气都带着压抑的怒火。 “哦?” 虽说同样为这个消息所震惊,但张煌言仍然说道。 “坐下来,慢慢说,是临川派人去报捷吗?”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张煌言仍然带着一丝侥幸和希望。 “不,是李临川呈公函于郑王爷。信在这里。” 罗纶把南京送来的信递上去,信中把李临川呈于郑延平的公函都一一写了下来的。 公函的内容与其送到南昌的公函几乎没有多少分别,先是介绍了一下武昌之战的经过,然后又提到刘芳名率部投降,但仔细看了一下,张煌言还是注意到了两份公函的区别。 李子渊往南昌的公函中并没有提及对刘芳名的处置,只是用一句“理当妥善安置降兵降将”,而在给郑成功的公函中却询问如此处置刘芳名等人。这个区别无疑是在告诉所有人,李临川今后将听命于郑成功! 这个李临川! 尽管这些年经历了太多的风浪与变故,但是看到这份工行的时候,张煌言仍然忍不住恼怒起来。 “这封信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张煌言的目光收敛,面带怒色的问道。 “今天刚到。少司马,这李子渊是准备携功投奔郑王爷吗?他难道就忘了当初,若不是少司马您的提携,他又岂有今天?” 罗纶愤愤不平的说道。他之所以会如此的愤怒正是因为少司马对李子渊可以说有提携之恩,但偏偏就在这个时候,李子渊却背叛了少司马,背叛了大家共同的事业! “武昌沿江,临川长于陆战而无水师,若无水师相助,他日作战势必大受影响,或是为此才想得延平相助吧,毕竟延平那边有水师。” 张煌言想了一想后说道,尽管他知道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但是他仍然希望能够挽回一些局面。仍然试图为李子渊的所作所为寻找着一些借口。 “若是其只是公函报知郑王爷,尚可以理解。我怕的是,李子渊是借公函报知郑王爷为名,图谋于湖广自立才是!” 相比于少司马,本来就对李子渊极为不满的罗纶不无担忧地说。 “那李子渊本就是蛇鼠两端之人,当初叛朱成仁于先,今日叛少司马于后,当真是可恶至极!” 原本,罗纶对李子渊就不怎么信任,在他看来李子渊既然能背叛对其有恩的朱明忠,那么将来势必会背叛少司马,也正因如此,他才反对让其统领西征军,但是张煌言对此却是不以为然,甚至在他看来,李子渊是员悍将,自然要尽量发挥其长处,现在可好,他这一下携数万大军自立,甚至还投奔到郑延平麾下,这又如何能不让他恼火。 而更让人恼火的是李子渊占据湖广之后,非但让少司马实力大损,而且还导致将来被罚的时候,既无法利用胡广的钱粮,也无法利用那里的人丁,甚至就连同将来北伐的道路也被其阻拦了。 毕竟现在李子渊还把持着九江,那里可是鄱阳湖进入长江的必经之路,只要他把持着九江,少司马便会如龙困浅水,一般被困于江西,而不能北伐。 “我先写封信给他,婉转地劝他一劝,你派人送去。咱们再观察看看!” 仍然想要挽回此事的张煌言略作沉思,挥笔给李子渊写了一封,信的内容自然是情真意切,积极了,两个人相识以来的诸多事情。当然也提到了当初其领几百孤军离开南京时,是如何支持他扩充军力,如何为其筹备粮饷,可以说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当然,最后张煌言更是提到,今日天下局势已经日趋明朗,大明中兴大局已定,他日朝廷还朝时,张煌言必定会向朝廷推举他,到时候朝廷定会论功行赏,于其的封赏纵是不及郑成功,但也不会比朱明忠差。 不得不说,张煌言看问题看得非常准确,在他看来李子渊今天的背叛,很有可能有着于朱明忠相较量的想法,所以才会刻意提到了他将来的功劳肯定不会比朱明忠差,甚至隐约的还指出,相比于郑成功他张煌言对朝廷的影响力更大,毕竟他是朝廷的兵部尚书。 李子渊的背叛很明显地是想要成一军主帅,而张煌言则委婉的表示,只要他不投奔郑成功,可以容其单独统帅一军,甚至还表示武昌可以为其驻地,而不是像现在一样肆意妄为,导致大明内部陷入内讧,从而让满清渔翁得利。总之一句话,就是希望李子渊不要因为一己私利而铸成大错。趁着还有余地的时候幡然醒悟。当然,他张煌言也不会追究任何责任。对他同样还会为以重任。 在写完这封信后,张煌言又给郑成功写了一封信,不过他在信中只是就西征一事与其进行商讨,同时委婉的指出,李子渊是他的部将,只是有着一些误会而已,现在这些误会已经得到了解释,并且已经没有任何问题。写完信后,张煌言把信递给了罗纶。 “子木,你看这封信如何?” 接过信罗纶速览了一遍,然后忧心如焚地说道: “郑王爷向来颇有主见,若是李子渊愿意投其麾下,您这一封信能令他转念吗?” 在罗伦看来,这封信显然没有任何意义。毕竟对于郑成功来说,他决定的事情,自然不可能因为这么一封信而被改变。 而且罗伦很清楚,或许正成功,看起来和少司马都是大明的臣子,但是未尝没有私心。在这种情况下,谁知道郑成功会怎么想。他会不会想着趁机肖作张煌言的实力? 如果郑成功打着这样的想法的话,自然不可能接受张煌言的建议。把李子渊拒之于门外。毕竟这是一个大好机会。一个削弱少司马实力的大好机会! 罗纶看着少司马,一语道破其中的关键说道。 “少司马,毕竟,于郑王爷看来,若是李子渊独据湖广,就能削弱您的力量,那么他自然乐见其成,毕竟,毕竟,您同样也是他的对手啊!” 对手! 尽管并不愿意承认,但在罗纶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张煌言张张嘴还是没能说出什么来,这是事实。 或许他们都是大明的臣子,但是他们却各有心思,或许他们可以因为共同的利益而齐心抗清,但是在抗清之外,他们同样却都怀揣着各自的心思。 一个最简单的,甚至无法绕开的问题就是,郑成功所支持的是唐王,虽然唐藩已绝,但其对永历朝廷不过只是勉强认同罢了,甚至就是少司马,其所支持的是鲁藩,只不过现在少司马已经认同了永历的正统。 现在大敌当前,尚可联手对敌,可待到将来北伐成功之后呢?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私心,李子渊有他自己的私心,郑成功也有他自己的私心,即便是张煌言同样也有私心。 现在他们固然可以在永历朝廷的大旗之下共同抗清。但是一旦抗清大业完成,到时候他们就必须面对一个问题。是继续支持一个外人,扶植起来的朝廷,还是另做打算。 尽管这种想法有些大逆不道,但是,这种是无法避免的。毕竟他们都是领兵大将。而朝廷——他们对于皇上以及朝廷的影响力是微乎其微的,即便是为了自保,有些问题他们也必须要加以考虑。 面对罗纶的提醒,张煌言整个人都陷入沉默之中,他知道,这件事情必须要进行妥善的处置,如若不然的话,恐怕只会后患无穷。甚至很有可能再次挑起大明内部的内讧。从而导致中兴大业的尽毁。 “少司马,若不然,属下愿意领兵去武昌擒拿此贼!” 罗纶的话音刚落,张煌言便摇头说道。 “万万不可用兵,若是今日我等对李子渊用兵之后,无疑就等于再启内哄之战端,那么今天的大好局就会功亏一篑,他日我大明诸将必会再以武论是非,如此岂不正是重演当年之惨祸?” 张煌言摇着头,断然拒绝了罗纶的提议。姑且不说现在他麾下的精锐已经完全为李子渊带走,罗伦领兵不一定能打得过对方。就是从起战争的影响,他也不愿意看到。毕竟大明再也内讧不起了。 “张某绝不可会为大明中兴的罪人!” 嘴上这么说着,张煌言稍作沉思,然后对罗纶说道。 “你立即去江北,先去见顾炎武,他是成仁的心腹,他自然知道当年大明于江南为什么兵败,这内讧的苗头,无论如何都要加以制止。朱明忠很信任他,有他在一旁帮助,你再求见成仁,然后力请其设法,务必去南京求见郑王爷。要记得,你要抓住机会,再三阵明,现在正是大明中兴的大好机会,万万不能因小失大,万万不能在起内讧,明白吗?” 张煌言细细叮嘱,罗纶点头谨记。 “只要成仁愿意出面说服延平,到时候,郑延平自然知道权衡轻重,毕竟,现在的局势如此,谁都不想让大好局面如此付之东流!” 之所以会让朱明忠出面游说郑成功,张煌言有他自己的考虑,他相信朱明忠绝不会愿意看到现在三足鼎立的局面,因为李子渊的背离被打破,为了保持平衡,他势必会想办法保持目前的局面,所以朱明忠一定会出面,至于郑成功那边,他所需要避免的恐怕就是江北与江西的合纵了。 如果实在不行的话,那么这就是最后唯一的选择。和江北结成同盟,只有如此才能够避免内讧。但是这也意味着,他们势必将会走向决裂。 “可是,李子渊那里怎么办?” 罗纶看着少司马问道,现在用兵不能用兵,打仗不能打仗,难不成就任由其坐据武昌吗? “我会再写封信给他,但所谓尽人事,听天命耳!” 仍然试图阻止这一切的。张煌言颇为感慨地说道。 “想来他也是一时糊涂,若是能告知其道理,想来他自然会明白其中的关键,迷途知返的!” 但李子渊真的会迷途知返吗? 张煌言并不清楚,可是他相信,只要朱明忠能够出面,在郑成功将此事放下的时候,那么一切就会结束,对于李子渊来说,他并没有其它的选择。只能幡然醒悟,回头是岸。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怎么样劝说他能够安心的重新回到自己的麾下,而不是狗急跳墙,选择了投靠满清。 “李子渊啊……” 在罗纶离开了之后,张煌言的眉头紧锁着,那感叹不已的面上带着不满,同样也带着一些悔意,尽管很多人都曾提醒过他,要小心李子渊这个人,毕竟他曾背叛过朱明忠,可在张煌言看来,那是因为两人的地位不同,毕竟在朱明忠投军之前,其就已经是持掌了后劲营了,而朱明忠刚一来到,就成为其上司,李子渊难免不服,可他却不同,他是大明兵部侍郎,两人的地位差距可谓天地,在这种情况下,李子渊又岂会背叛他,可现在,李子渊却偏偏背叛了他,这又岂能不让张煌言心恼,而在恼火之余,同样又有些无奈。 但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毕竟李子渊已经干出了这样的事情,即便是现在,他重新回到自己的麾下又起,可能像当初一样对其信任有加? “李子渊啊,李子渊。难道是你当真有反骨不成?” 张煌言一边感叹着,一边回想着这个李子渊的经历,似乎对于他来说,从来就没有什么礼仪廉耻,为了利益,他随时都可以轻易背叛任何一个对他有大恩的人。 “想来这样的人,郑成功也不会用它吧。” 《大明铁骨》正文 第302章 他乡遇故知(求月票,求支持)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无语会一直努力的!欢迎大家加入小说讨论群,一起讨论故事情节。) 世间诸事总是出乎人们的意料,世事往往会在人们的计划之外。 原本对于在黄州任上的巩成琪来说,他本是想在黄州大干一番,为朝廷、为皇上分忧,可谁曾想,这边还未曾解忧,那边炮声隆隆中,他却不得不仓皇逃离黄州。曾经的宏图大志完全成了一场黄粱美梦。 当然,尽管那场黄粱美梦破灭了。但是他并没有带着银钱逃往武昌,而是朝着另一个方向逃去,江南省的方向,相比于即将陷入兵荒马乱的湖广,江南省无疑更安全一些。再来的时候从江北过来的他已经充分感受到了那里的太平。相比于其他地方的兵荒马乱,从江北离开,无疑是一个更为稳妥的选择。 不过一切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顺利,财帛动人心,甚至如果不是他见势不妙急时逃了出去,恐怕这会他已经成为了刀下亡魂,那些护送银车的差役为银钱诱惑,夺了银钱不说,还杀了官。杀掉的是和他一同离开黄州城的那些官员,兵荒马乱的死上几个人,根本没有人在乎。也正因如此,那些曾经只知道阿谀奉承的官差才会杀人夺银。 虽说逃的仓皇,但巩成琪倒也不算落魄,毕竟在逃离差役的毒手时,他的怀中还揣着一百多两银子,这倒是让他不至于像其它人一样在遭遇劫难之后就有可能沦为乞丐。 不过尽管如此,一路上他仍然不敢露富。毕竟,这兵荒马乱的时节,万一露富的话,到时候丢的,很有可能就是自己的性命。 这种小心翼翼的日子,直到进入江北之后才算是松下的一口气。毕竟现在江北可以说是国泰民安的太平岁月。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不需要担心在路上会碰到黑店或者土匪。 又一次来到江北,但是心境却截然不同,上一次途经江北的时候,巩成琪是抱着打探的念头,想的是将来在黄州大干一番,从而报效朝廷对他的恩赐。而这一次来江北,在经历过这几次巨变之后。他却是已经心灰意冷,甚至蒙生了一些“归隐山林”的意思,也正如此,他反倒是注意起了过去未曾注意过的事情。比如说过去一直所忽视的一些细节。 一番仔细的观察之后,巩成琪才发现在这里生活的人,也与其他地方大不相同,虽然上一次经过了江北,隐隐感觉到了一些淮安百姓现在与过去的不同,但他那会毕竟不过只是匆匆一瞥,根本就没有关注寻常百姓,更不会在意那些草民的神色,毕竟过去在他看来那些草民根本就是不值一提的野草一般的百姓。而现在同样沦落为一个平头百姓的他。已经完全收起了那种轻视。现在的他的心态却不同于上一次,而是用一种寻常百姓的心态去看待周围的一切。。 置身于安庆的街头,巩成琪有些惊讶的发现,他似乎到了一处完全陌生的地方,这里的百姓虽说和他相貌相同,但是,举手投足间所展现出的,却全然是另外一种风貌,自信且从容,神情祥和且又充满了希望。 曾几何时,似乎全天下的百姓都是这一副模样,可在京师、在直隶以及在黄州,百姓的身上所看到只是麻木,那眼神中也看不到任何希望,似乎只有一种茫然。那种茫然之中又带着一种唯唯诺诺。完全没有一丝一毫的信心,甚至于,整个人都像是行尸走肉。 按道理来说,他们绝不至于如此,毕竟现在并不是什么饥荒的时候。他们为何会是像行尸走肉一般。 不是因为他们吃不饱饭。而是因为他们完全放弃了对于未来的希望。只是为着活而活着,是什么导致了他们的这种变化。其实答案非常简单。对于身为满洲人奴隶的他来说。自然再清楚不过其中的缘由。他们之所以麻木不仁,之所以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的活着,正是因为他们看不到与未来有关的任何希望,所以才会变得麻木不仁。 但是这里的人们,却和其他地方的人们截然不同。他们的神情中总是带着意气飞扬的模样。神采奕奕的好像识到了很多银子一样一样。 难道说,这才是汉人本来的风貌?难道说,这才是汉人应该有的模样吗? “老丈,你这地方生意不错啊。” 怀揣着疑惑与不解,在路边的一家客栈里坐了下来,巩成琪便笑呵呵地跟掌柜拉起了家常,一身读书人打扮他,在这客栈里倒也不显得堂突。 “这日子还成吧,再怎么说,也比过去强些。” 客栈的掌柜是个五六十岁的老汉,这茶馆里也就他一人忙活着,他一边给他倒,一边笑着答道。 “那是,这年月可比过去强了不少,别的不说,就是盐码头一兴,这安庆可比过去热闹多了,你这客栈的生意自然也就好了。” 一边地继续跟这掌柜套着近乎,巩成琪一边悄悄的观察着这店里的其它人,这客栈是巩成琪特别挑选的,既不是那种过路店,也不是多么好的客栈,来这里投宿的,既有行脚的小贩、也有像他一样的读书人,另外几张桌子上,也坐着客人,他们大都有一句沒一句的闲聊,话里话外,大抵上都是安庆城内最近发生的事情, 所以对他们说的话,巩成琪自然也就留着心,不过这些人在那里谈着的大抵上都不是什么大事,不过都是些安庆城中的一些奇闻怪事,不过这些奇闻怪事,对于他来说并没有什么用处,他所需要的,是在这些奇闻怪事中寻找一些有用的信息。 一边吃着饭,巩成琪一边听着他们在那里说道的那些奇闻怪事,然后试图从中拼凑出一些他想要的信息来, “哎,听说湖广的盐价看涨了。” 邻桌的响起一个略显得有些嘶哑的话声。 湖广的盐全都是淮盐,现在张煌言的大军西征,这江上到处都是兵船,这盐路不畅,湖广的盐价自然看涨。 对此,巩成琪并不觉得意外。只要一打仗,什么东西都会涨价。如果他是生意人,自然会适当囤积一点商品,谁知道这仗又能打上多长时间?。 “哎,涨不了几天,这不武昌的刘芳名都献城投降了,其它地方还能撑几天?要不了几天,这湖广的盐价还得跌下来,可千万别想着贪这便宜。” 刘芳名降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巩成琪的手甚至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一下,甚至都把茶水溅在了桌子上, 居然就这么轻易的献城投降了! 幸好当初没有像是傻子似的逃往武昌去啊!要不然的话,现在可不是和留在黄州城一样,一样成了明军的俘虏? 暗自庆幸着自己当初的时候,巩成琪的心里更是在那里犯起了嘀咕,现在这武昌城就这么轻易地被人给献了城。莫非这大清国的气数当真是尽了? 如果不是因为看到大清国的气数已尽。那姓刘的又岂会这么轻而易举地便把武昌呈现给了明军。 “嘿,那姓刘的降的可真够利索的,听说这边咱大明的西征军还没到,他就麻利的献城投降了。” “能不降嘛,当年那满清入关的时候,是何等的得意,你瞧瞧现在,这鞑子的气数又岂能长得了?” “可不是,这鞑子入关造了多少孽,这气数若是长了,那可真就是老天没眼了!” “那可不是,这天下总归是咱们汉人的天下,到时候,非得一个个的清算那些个数典忘宗的汉奸不可!” 恰在这时,,只听得“当啷”一声,不知是谁手上的茶杯跌下来,让这房中的众人都纷纷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商贾模样的人,正局促不安的看着众人。 “这,这不是一不小心嘛……,” 那商贾一边解释着一边红着脸,给众人做了个揖,赔了个不是之后,便急急的离开了。 “你说这人,说的是汉奸,你吓个什么劲?” “可不就是,这有啥好怕的?莫不是你家里头还有人在满清那边当官?” “若是有的话,我看尽早还是赶紧写封信,劝他归正的好,别误了自家的性命不说,又害子周围的亲戚朋友跟着一起蒙羞。” 在众人的你一言我一语中。巩成琪盯着那刚刚离去的商贩,现在想想倒是有那么些面熟。也许在什么地方见过? 是他! 突然,瞧着那人的身影在门前即将消失的时候,巩成琪终于想起了在什么地方见过那个人。刚才那商人那里是什么商人,而且前任的黄州知县,当初他到黄州上任的时候,正是这位黄州知县给他接的风。 他居然还活着! 没曾想在这里碰到故人的巩成琪连忙跟了过去,到门外瞧见黄田云的背影了,又急忙追过去。 “黄兄!” 离开客栈的黄田云一听有人喊自己,他一回头,就看到了巩成琪,那双眼睛瞬间睁大了。 怎么是他! 瞧着黄田云脸上的惊讶状,再看着他那张被阳光晒得黝黑的脸,这黄知县的模样说是读书人,都没有相信,说他是种田的掏力气的反倒更像几分。他现在办成了一个行商,模样倒也合适。 若是说他办成一个读书人的话,反倒是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这黄州县看来到也知道自己,知道如何打扮自己,才不至于引起别人的怀疑。 “黄兄,你我兄弟可有阵子不见了!” 惊骇的看着巩成琪,黄田云更是惊讶的半晌都没说出话来,根本就没有想到居然会在这里碰到故人。 见巩成琪冲他点点头,他也是点了点头,以示还礼, “你,你……” 嘴里结巴着,黄田云的心里头满是各种的疑问。他怎么到了这儿?难道他就不知道这里是大明的天下吗? “黄兄,咱们换个地方说话吧!” 随后两人便并肩往前走着。 “巩大人您是怎么逃出来的?” 黄田云有些紧张地问道, “还能是怎么逃出来的,还不是趁着没围城的时候,先逃了出来。” 随后巩成琪又压低了声音说道。 “幸亏当时见机的快,没往武昌去,要不然,恐怕还见不一定能见着黄兄……” “可不是,当初小弟也是想到武昌来着。可转念一想,那些个明军肯定是要打武昌的,咱们往武昌去,那可不就是自投罗网吗?所以小弟才反其道而行之,到了江北。” 黄田云在感觉有几分庆幸之余。心底多少又有那么一些得意。毕竟当初若是去了武昌的话,没准儿现在已经沦为了阶下囚。甚至都可能丢了性命,哪里像现在这样自在。 “哎,你说说,这,这大清国的气数是不是真的没了?” 黄田云一边说,一边抱怨道。 “你说这算是什么事?想我十年寒窗苦,朝廷要补官到地方,原本寻思着这是个当官的好机会,可谁曾想,却落得这步田地,你说,你说,现在西征的时候,咱们还有地方逃,可若是再过几年,万一这大明的朝廷北伐了,到时候,到时候,你说我该怎么办才好?到时候万一给当成汉奸砍了头,我找谁说冤去……” 这抱怨声还没说完,黄田云又是一副失言后恐慌的样子,他用手捂住自己的嘴巴,四下观望一圈,这会儿,他才意识到自己是身在江北,这些话可不能乱说。然后将声音压得更低。 “巩老弟,你是京城里头出来的,接触的人多,见识更广一些。你说,这大清国的气数,难不成真的没有了?” 被他这么一问,巩成琪整个人都陷入沉默之中,气数这种东西谁都说不清楚,可现在这局势。 就眼下这局势来看,大清国似乎真的没有什么气数。难不成这当真是冥冥中早就注定了。胡人做不得汉人的天下? “气数这东西,谁知道?” 摇摇头,巩成琪低声回应道, “这种事情,谁又能看得明白,搁去年之前,谁能想到大明朝还能翻出这样的气势来?” 去年这个时候,大清国的气势,可是蒸蒸日上啊。可是哪成想到,不过只是转眼之间。一切就全都改变了。 “这,这该不是真是老天爷让大明翻了身吧。” 黄田云又自言自语道。 “若不然,你说,这历朝历代可有像大明这样的,都到了这份上了,还能翻身上不说,而且一下子还猛将如林了,别的不说,就说这江北的朱经略,那可也是人中龙凤,你瞧这江北,可比过去好多了。” 现如今,他也不像过去有那么多顾忌了,对于已经开始怀疑起大清国气数的黄田云来说,他之所以会这么问巩成琪,一来是没有了顾忌,二来恐怕还是想征求一下他的意见,看看对方的意思。 深有同感的巩成琪点点头,轻声说道。 “这谁知道?” 虽说不知道,但巩成琪却知道,他为什么来江北,是因为他觉得在这里最踏实,最不需要担心性命危险。而不用像在其它地方那样,不是担心碰到黑店,就是担心碰到土匪,相比于其它地方,江北无疑更安全, 莫非这里才是真正的太平之世? 在乱世中,能有这么一片太平的地方,着实不容易,至少说明这里的主政者确实不是什么庸才。 话说回来,若是他朱明忠是个庸才,恐怕也成就不了今天的这番事业。如果不是他一战定了乾坤,让达素的10万大军不是被砍掉了脑袋扔到黄河里喂了鱼就是被他扔到了海外当了苦力。今天的大明又岂会有这般蒸蒸日上的气势? 难不成,这就是气数? 莫不是大清国的气数就是止步与此?而这江北的气数就是大明的气数? “哎,这江北好是好,就是对咱们太苛刻了,非说咱们是什么汉奸,若是将来大明得了天下,你说那可怎么好?” 说着,说着,一不留神,黄田云就把他最担心的地方给说了出來,瞧着周围的百姓,唯恐他们听到了自己的话语。突的,他又说道。 “巩老弟,你说,若不然咱们就留在这江北如何?若是在江北谋个出身,往后还能再说咱们是汉奸不成?” 刹那间,巩成琪只觉得的呼吸为之一滞,四周都静静的,连树梢头的鸟鸣声都能清晰地听见, 留在江北?谋个出身? 还别说,过去他还真没有往这方面想过。可是现在听黄田云这么一说,他的心思顿时浮动了起来。 这当官儿当谁的官儿不是一样?现在大明的气势正旺,当大明的官反倒是更稳妥一些,至少再怎么着也不至于被当成汉奸给砍了脑袋吧。 可是,万一将来要是大清还能再翻身的话,这追究起来,到时候指不定也得跟着掉脑袋呀。 就在巩成琪犹豫着的时候,只听黄田云在那里说道。 “这年月兵荒马乱的,也就是这地方还算是太平。搁在这里,总好过往其他地方,一不小心就丢了性命,指不定将来,还能有一番作为,毕竟现在瞧着势头,大明似乎已经占了上风,咱们选边站,总要选一个强点的吧。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尽管内心里头还是倾向于京城那边,毕竟当了十几年的奴才,对那边无疑感情更深一些。但是巩成琪还是不得不承认黄田云说到确实有它的道理。 这自古以来都有着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说法。现在大清国的气数眼桥这已经到了这步田地,肯定是没有什么指望了。 指不定就是那些京城里的主子都已经开始想着给自己找些什么门路,更何况自己这个当奴才的? 难不成还真铁了心想要给大清国尽忠吗? 给大清国尽忠? 这个念头,不过是刚刚在脑海中浮现出来,巩成琪便是忍不住想要笑出声。 尽管当初刚到黄州上任的时候,他确实想过要为大清国好好的做一番事业,好好的报效大清国。 可是那会儿他所思所想不过只是想要出人头地,想要飞黄腾达,至于什么报效大清国,不过只是顺道而为罢了。 如果说当真要为大清国赔上性命,这种亏本生意,巩成琪可还真不干。 当奴才的,之所以愿意当那个奴才不就是想着再当奴才的时候,有那么一些回报嘛。要不然,又何必当那个奴才呢? “道理虽说是这个道理,可是,老兄,咱们在这里无根无凭的,想要谋一个出身?恐怕没有那么简单吧。” 有些道理人人都懂,可是真正选择的时候,却有着这样那样的顾虑。 “自然不可能那么简单,可是老兄,您想啊。即便是咱们现在各自都回了家。将来大明北伐的时候,你要是追究起来,咱们不还是有罪吗?与其如此,还不如留在这里,什么事情总要试上一试,万一要是当真能某个出身的话,起不好过返乡务农?” 黄田云瞧着巩成琪,又一次问道。 “老弟,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什么事情总要赌上一把。” 黄田云和巩成琪不一样,他没有主子在背后助他一臂之力。他不过是个中了副榜,原本是没有做官的机会。如果不是因为,大量的汉人官员弃官潜逃,恐怕也轮不到他做官。 做了几个月的官之后,黄田云自然不想再回到家乡做那么个平头百姓。更何况这还和能不能保住自己的性命有着厉害联系。所以才会表现得更加殷切起来。 “嗯……” 巩成琪并没有立即给出回答,而是在心中反复权衡其中的利弊得失。 毕竟,他和黄田云不一样,他们巩家是大清国的奴才,而且还是爱新觉罗家的奴才,只要有那么些才学,想要当官儿,那可是再容易不过,就像他被外放黄州一样,主子总会照顾奴才的。 只是现在大清国的气数,确实有那么几分已经尽去的模样。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想着圣贤们的教导,巩成琪不由得便有些心动,只是还有那么几分犹豫,毕竟当了多年的奴才对主子难免总有那么几分感情。 沉思良久之后,巩成琪长叹了口气说道。 “哎,对大清国,我也算是尽心报效了!至于将来……哎,谁让我是汉人呢?” 《大明铁骨》正文 第303章 选择(求月票,求支持)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无语会一直努力的!欢迎大家加入小说讨论群,一起讨论故事情节。) 在那美轮美奂、紫翠交辉的金銮殿前,一个个新科进士的名字当由“当今天子”堂而皇之的公布出来,在这一刹那,他头还是“嗡”了一下响了起来,在这一瞬间,那眼前的景物立刻变得恍惚起来。 我是状元! 列宗列祖再上我高中状元了! 我中状元了! 半梦半醒之中,在那轻如游丝的乐声中,随着司礼官抑扬顿挫的唱礼,八名一甲进士向皇上行礼,由赞礼官引着他和榜眼探花向皇上跪伏谢恩、迎榜。他没有看到那皇上戴是什么,更没有去看周围的人们穿着什么? 这个时候沉浸于这太虚之境中的他,完全沉浸于高中状元的欢喜之中。甚至于就连整个人也是浑浑噩噩的,完全任人摆布。 在诸位大臣的相送下离开了紫禁城城之后,早就等于一旁的顺天府尹又迎接上来。亲自扈送三鼎甲,大开紫禁城的正门然后便招摇而出,至东长安街搭就的彩棚吃簪花酒。任凭那沿街的成千上万的路人在那里瞻仰着三鼎甲的风采,这便是所谓的“御街夸官”了,几百年来的程式一成不变,虽是一成不变,可古往今来,不知多少读书人皆向往着这“御街夸官”的一幕。向往着成为其中的主角。 作为“御街夸官”的主角,这一切礼仪都让他迷迷糊糊的,似提线木偶般随众而行,心里若明若暗、似喜似悲地混茫一片,不过幸好倒也没出什么差池。 万一若是出了什么差池,到时候可是会贻笑大方。会让人嘲笑一辈子不说,甚至还有可能断送了前程。 直待到典仪完结、三鼎甲分手、看夸官的人纷纷散去时,穿着一身大红新科状元吉服的他却变得有些失态了。见道旁一家店铺门口没有人出来“瞻仰”,他回身命礼部送他回府的衙役停下来,然后径自下马进了店。只见那老板上身赤膊,下身只穿了个裤头正在纳凉。乍见这人头插金花,穿一身簇新大红色的进士袍服进来,先是吓了一跳,慌得手忙脚乱,急抓衣服时却又寻不见,就地跪下行礼。立于门外的他倒也不买东西,痴痴地盯着老板道。 “我中了状元。” “小的刚从长安街回来,看到您老了。” 那掌柜如实的回答道。 “您老是状元,天下第一!” 又矮又胖的掌柜笑得眼都眯起一条缝,伸出大拇指一晃。然后嘴里头立即跟着恭维了起来。 “将来必定要做到阁老相爷!” “噢……” 他丢了一块银角子过去当成了赏银。说好话的,总要给那么一些赏钱。 “你已经……” 就在这时候,正在等待着这个掌柜继续磕头谢赏的时候。那满面油腻带着讨好模样的掌柜却突然厉声说道。 “谁要你这汉奸的银子!老子要你的狗头!” 这一声暴喝中,只见那掌柜的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个刀,朝着他便扑了过来!那刀居然直接朝着他的头上砍了过去。 “啊!” 惊叫中,黄田云醒了过来,从睡梦中惊醒的瞬间,他便急忙摸着脑袋,大声喃喃道。 “脑袋还在、脑袋还在……” 然后瞧着房间并不是那店铺,他才松下口气,而这时他才觉察到浑身已经汗透了…… 做了这个噩梦之后,人自然也就睡不着了,心有余悸的黄田云喝了一杯茶之后,心里头还是有些惶恐不安。 难道说这就是征兆? 怎么也无法安静下来的黄田云,又做了一会,然后便离开了这客栈。 虽说中秋已过,但是正午时分,骄阳当头却仍带着些许夏日的闷燥,这会家家户户本大抵上都是在院长跌乘凉歇晌,吃瓜、喝茶,鲜少有人出来。而从睡梦中惊醒来的黄田云却不觉得天热,他只是一个人在那里沿街前行,他的脑子在想了许多,想到了那个梦,自然也想到了前几日报考的书院。 几天前,来到清河之后,他便与巩成琪一同化名报考了书院,想籍此谋个出身,那考题倒也算简单,许是能考中的。若非是如此自信,他是万万不可和那个梦的。 想着那个梦,黄田云的心思就是一阵纷乱。更是心有余悸地想到。 “难道说,这就是征兆?” 可这征兆又是什么? 难不成是在告诉他,如果想要高中状元的话,到时候肯定是要丢掉性命的。 可是,自己根本就没有可能中状元啊? 有些心烦意乱的他继续往前走的时候,只见前头一家饭庄,两间门面前有一株大柳树,门面东边张了一个白布篷,篷下案上放着刚刚出锅的卤肉。一位姑娘坐在旁边守摊。有些心烦意乱的他便走过去,见门面柜台旁坐着一个人,穿一身洗得雪白的竹布大褂,一手执扇,一手在帐簿子上执笔记帐。 “来,给我切斤卤肉,再温一壶酒!” 这个时候,或许只有借酒消愁了, 一壶酒、一斤肉,再加上一碟油炸豌豆米。 “莫非这征兆就是说,若是科举的话,就是死路一条。” 黄田云怔怔地看着在微风中轻轻摆动的柳丝,一边喝酒一边说道。 “也就是说,老天让我留于此地,如此才能有一条活路?” 但是他随即又摇头说道。 “不对啊,那人明明说我将来必定要做到阁老相爷啊?” 皱着眉头,黄田云的脑海中闪动着各种各样的念头,一时间心里却是难以平静,最后,只得在那里一边喝酒,一边吃酒,那眉头更是紧锁着。即便是把那酒喝了,他仍然没有定下注意,随后又叫了一壶,就这么一边吃肉,一边喝酒。 “那个人嘴上说的是他要杀的是汉奸。而又说自己是阁老相爷,这可是大明朝的官,大清国哪里有什么阁老。莫不是这老天爷想要借着这个梦像自己说些什么?” 待到最后,他抬头看着在微风中轻轻摆动的柳条,看着那门外的市街,看着市街的上人们,突的,他又自嘲道。 “黄粱一梦终有醒时,黄田云啊!黄田云!你毕竟是汉人啊!若是再执迷不悟的话,没准儿这性命可就真没了。” 终于,在说出这番话后,黄田云似乎找到了答案,对于已经年近四十的他来说,这还是他第一次给自己一个升官发财之外的理由,而在此之前,他所思所想的无非就是为了升官发财,似乎对于他来说,人生除了升官发财,除了“御街夸官”之外,就再也没有其它的追求了。 甚至他之所以会在亲人的劝阻下一意孤行南下为官,为的又岂是一展心的抱负,他为的无非就是他日的飞黄腾达。 而今天,他却找到了另一个理由,留在这里的理由——他是汉人! 没错! 我本汉家好儿郎,为何要为那满清做奴才? 当然,他之所以选择留在这里,最关键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认同了自己的身份,而是害怕将来有朝一日大明重得了天下之后,到时候会对像他这样的汉奸加以清算。 “若是能在这里为官的话,待到将来大明重得天下的时候,没准还能保住一条性命!” 想到将来自己已经是大明的官吏,那时对汉奸的清算又怎么可能到自己的头上时,黄田云不禁暗暗为自己的这个选择叫好,然后暗自寻思着。 “现在大明初兴,正是用人之际,没准到时候,还能做到一省巡抚,甚至当朝一品也不一定,指不定老天爷就是借这个梦,告诉自己应该怎么选择,千万不能在这个时候选错了边……”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当汉奸到时候肯定要掉脑袋。可如果要是在这边待着,没准就能当阁老相爷!” 当黄田云在饭馆里吃着肉喝着酒在那里想象着将来的时候,巩成琪却在书院中看着书,当然看了半天的书后,他甚至还同书院里的一些人聊着当下的局势,虽说在报纸上可以看到一些新闻,但是在这书院之中的却总能得到更多的消息,也正因如此,他才得知一些报纸上并没有刊载的消息。也正是这些消息反倒是让原本已经投考了书院的巩成琪整个人都陷入前所未来的慌乱之中,最后他甚至坐在书院公园之中,在那里反复思索着他的这个选择到底是对还是错。 “实在是太过莽撞了,太过莽撞了!” 坐于公园木椅上,巩成琪自言自语道。 “想你巩成琪当初是何等精明,怎么现在反倒是这般莽撞,尽然为黄田云那鼠辈所惑,居然生出了这般背弃主子的心思,甚至还做出了降贼的事情来!” 巩成琪之所以会这么自言自语,是因为他发现,这大明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正是顺应天命的时候,甚至从那些书院的书生口中,他得知这大明现在可以说是危机四伏。根本就没有外边看的那么风光。 自然的,也就将先前所做的那个决定,完全归罪于的黄田云,在他看来若不是黄田云的蛊惑,无论如何他都不可能背叛主子的。 “还好,还好,现在还有挽救的余地,断然不能再做出这样错事了!” 暗叫着庆幸,庆幸着一切还有挽回的余地,巩成琪便起身朝着所住的客栈走去,这一路上她想了很多,最后终于下定了决心,当奴才的,万万不能背叛了主子,更何况主子对他还有知遇与提携之恩,如果在这个时候背叛了主子,那良心何在? 待他走到了客栈时,一推开门,恰好看到浑身酒味的黄田云,这几日两人都住于这家客栈之内,甚至已经成为好友,不过这会见到黄田云的时候,巩成琪对他却是满腹的不满。毕竟她看来当初若不是眼前这人蛊惑他,他又怎么可能差点铸成大错。自然的这脸色也就变得难看起来。。 “巩兄,你这是去干什么了?可是去了书院?不是说两日后才会放榜嘛,瞧把你给急的!” 黄田云只以为巩成琪是去看有没有放榜的,便笑着说道。 “醒来之后,没寻着你,便自己去喝了点酒,你来的正好,这家的卤菜着实不错,来,你我兄弟喝两杯,全当是提兴庆祝了!” “庆祝?庆祝何事?” 巩成琪盯着黄田云质问道,那语气中,你有了过去的亲近。 “可是庆祝降贼?真亏你姓黄的还受我大清国的恩泽,没曾想居然这么快便降了贼,实是可恨至极!” 惊讶的看着巩成琪,黄田云满面尽是不解状,完全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是现在这个态度。有些诧异的的看着刚从外面回来的巩成琪,黄田云又继续说道。 “你,你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么说话?” 明明上午的时候,他们两人还要一起说着将来入书院之后,要互相照顾,他日入府为官时,也要互相帮衬,互相提携对方。 可谁曾想不过只是刚过去半日,巩成琪居然说出这样的话来,就像完全变了个人似的。这又如何不让黄田云惊诧。 “你这是怎么了?” “哼哼!怎么了?” 盯着似有不解的黄田云,半晌之后,巩成琪才问道。 “黄兄,你是不是已经打定主意要降贼了?” 降贼? 上午的时候,不还说着是要重归大明吗?怎么这会又变成了降贼。 “老弟,你这是怎么回事?” 诧异的看着巩成琪,黄田云反问道。 “你是不是疯了,咱们可都是商量好的,可是要重归大明的?什么贼不贼的?” 更何况这里可是大明的天下。居然说大明是贼?这,这这样的话可以乱说吗? 不解的看着巩成琪,黄田云一时居然说不出话来。完全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快。 盯着黄田云,巩成琪阴森森说了一句。 “黄兄,如果你决心降贼的话,那么自此之后,你我便天各一方,巩某身为朝廷命官,受皇恩不可不谓之浩荡。是断然不会背叛朝廷,投降海贼的!” “什么!” 诧异的看着巩成琪,黄田云的目中尽是不解之色。他这是什么意思? 盯着巩成琪,黄田云是涂在他的脸上找出一丝玩笑的迹象,但出乎他意料的是,所能找到的只是一副认真的模样。 “想来黄兄恐怕还不知道,那李子渊已经递表投靠郑成功了!” 巩成琪出言提醒着黄田云,如果不是因为在书院里得知了这个消息。恐怕他还真的会和黄田云一样,认为现在大清国的气数已尽,大明国的气数正旺。 可是这个消息却让巩成琪看到了大明国气数背后的隐患,自身内部矛盾重重的情况下,又怎么可能能夺得了天下? 如果说真的要是投奔了大明,到时候可能真的会丢了性命。这可就是真的君子立于危墙之下了。 作为聪明人的巩成琪自然不可能犯下这样的错误。当然,这些天和黄田云一起共患难的经历,让巩成琪不想看到他从此走上歧路,耽误了自家性命。所以才出言劝说道。 “你说,若是这样的话,大名还有什么气数可言?” 巩成琪的话让黄田云的反问道。 “这怎么可能,他,他李子渊不是张煌言的人吗?这绝不可能!” 这怎么可能呢? 李子渊是张煌言麾下的悍将,他又怎么可能投靠郑成功,毕竟郑成功麾下名将如林,他怎么可能这么做? 黄田云的心里尽是不解,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 原本,大明这边不还是一切都好好的吗? 那姓李的,怎么可能干出了这种事情?而且郑成功也不一定会要那姓李的吧? “我刚刚得知的这个消息,整个南京那边基本都已经传遍了。” 见黄田云惊讶间浑身一缩,那脸色也是为之一遍,巩成琪目中闪了一道神采,知道这黄田云恐怕也是心神慌乱了,便遂冷冷说道: “你难道就没看出来吗?这姓李的一投靠郑成功,张煌言与郑成功两人之间势必会成水火之势,到时候,两家甚至也会内讧不断,甚至还有可能会自相残杀,如此一来,这明贼的气数又岂能长久——若是你今日投靠了明贼,他日明贼兵败之时,你身为明贼伪官,自然是首级难保,到时候,纵是巩某也救不了你!” 话未说完,黄田云已是面如死灰,骇然木坐,形同白痴。他的嘴唇更是不由自主的微微颤抖道。 “怎、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这,这不可能啊!” 坐在椅上的黄田云,神情尽是一片慌乱,他好不容易下定了决心,怎么到头来却变成了这个样子。 这不对啊! 和梦里头梦到的完全不一样啊! 那个梦里头不是说了吗?只要他投奔了大明这边,不但能保住性命,将来还有可能飞黄腾达!葛老相爷更是指日可待。 怎么现在反倒是这般模样? “李子渊是张煌言麾下的悍将,他又怎么可能投靠郑成功,毕竟郑成功麾下名将如林,他怎么可能这么做?不会的,不会的……” 黄田云眨了一下眼,眸子已经不再发直,身上仿佛颤抖了一下。 “这一定是谣言!一定是了!” 反复这么说着,他已经完全恢复了神智,只愣愣地望着巩成琪,半晌才自失地一笑道: “吃……吃酒吃得太多,醉了……巩兄,你,你何至用如此谣言来诓我?” 肯定是这样! 肯定是的,肯定是巩成琪在这里故意拿谣言来逗我开心呢。 “哎,老弟,你我兄弟之间又何须开这样的玩笑。” 看着自欺欺人的黄田云,巩成琪把茶碗往他手边一推,说道。 “我看你是迷魂汤喝多了,要我说,你以为这样自欺欺人便能不去面对此事?你不想想,若不是因为大势有变,我又岂可能一醒来就变了主意!” 不知为什么! 也许是曾患者难的原因,巩成琪对黄田云苦口婆心的说道。 “这个世道,你我都只是小人物,越是小人物,就越得谨慎从事,你知道吗?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昨个大清的气数看似要尽了,可得天保佑,这大清国的气数又回来了,反倒是大明啊……我看这气数是要尽了!” 巩成琪看着这满面醉意的黄田云,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他不希望自己的这位难兄,因为一时的错误,到时候丢了性命。 突然黄田云对巩成琪说的这些话,感觉有些生气,他冷着脸倒也没有说什么。看到他这副模样,巩成琪知道他一时间也接受不了,便起身说道。 “这件事,你自己想想吧,现在后悔还来得急!” 听巩成琪这么一说,原本心思还有些浮乱的黄田云,这会反倒是冷静了下来,他看着巩成琪,想到在梦中梦到的,那突然起身要杀他的掌柜, 也许这个梦,就是要提醒他眼前的这件事。如果心智,要是不坚定的话。肯定会做出错误的选择。到时候那掌柜手中的刀,自然也就会落到他的头上。 没错!梦里头肯定就是这个意思。 像是下定决心似的,黄田云站起身来向他一拱手,语气坚定的说道。 “巩兄,我是汉人,这悔,是断然不会悔了,无论如何,都不会再认贼做父,甘做汉奸了!” 说完这句话后,黄田云居然理都没有理会对方,然后便自行扬长而去。 看着离开的黄田云,巩成琪忍不住长叹了一口气,看着他的背影在那里自言自语道。 “哎,罢了,罢了,我这也算是对你仁至义尽了。既然你想一条路走到黑。那边是你自己的选择了。” 我的这个选择绝对没有错! 黄田云一个人在街上走着,这个时候,他的醉意已经醒了许多。他一边走一边在心里对自己说道。 “我是汉人,我是汉人!这个选择肯定是没错!将来这天下,肯定是大明的天下。” 就这么自言自语着,不知不觉中黄田云走到了经略使衙门前,瞧着那衙门前飘着的旗,看着上面硕大的“明”字,黄田云紧紧地握住拳头,又一次对自己说道。 “没错的,肯定没错的,将来,黄某人肯定能进这衙门里,为大明效力……” 《大明铁骨》正文 第304章 根本(求月票,求支持) “嘭!”“嘭!”“嘭!” 伴随着数声沉闷的炮响,下一瞬间,空中就是数声有些沉闷的啸声,伴着那啸声数道黑影从半空掠过,随即就是一连串重物和地面接触的声音。 “嗵……嗵……通……” 那撞击声听着倒是有点儿像是炮弹落地时的闷响,在炮弹落地的瞬间,目标区内更是被砸的草屑乱飞。 不过炮弹并没有爆炸。 “成了!成了!” 还没有等那边爆炸,远在防爆沙袋后的戴苍,便激动的喊叫着。就在他的话声落下的瞬间,突的,一阵剧烈的爆炸声响了起来,只见目标区接连升起三团爆炸的黑烟。 “引信的定时太长了!” 瞧着爆炸升起的烟云,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再打两炮,把时间改成……” 回忆着刚才从炮弹发射到落地的时间,朱明忠扭头说道。 “改成三秒。” 就在炮手准备在炮弹引领上钻孔时,朱明忠走过去说道。 “我来吧!” 随后他就把钻引信火孔的钉钻从炮手的手中取过来,然后在两秒与三秒之间的位置钻了一个孔,随后才将引信塞进炮弹顶端。 而这炮弹与常见的圆球形的炮弹截然不同,它呈水滴形,除了特别的炮弹弹形之外,其弹尾还有尾翼。 不但炮弹完全不同于寻常炮弹,就连那大炮,也不同于过去的大炮,相比于过去的大炮,它并没有炮车,差不多四尺高的炮管被双脚架支撑着,而炮尾还有一个木质的炮座,在外人看起来与臼炮倒是有些想似。 “迫击炮与臼炮倒是有几分相似,不过相似的是弹道,在使用上是不同的。” 臼炮是一种历史极其悠久的炮兵武器,早在十三世纪就已经有臼炮投入实战使用的记载。因为有着弹道弯曲、能从掩蔽物后实施射击的特点,臼炮可以越过坚固的城墙来轰击藏在其后的目标,正好也非常适合拿来对付藏在堑壕里的敌人。 而对于忠义军的官兵来说,他们对于臼炮并不陌生,实际上在忠义军的炮兵序列中,除了九斤野战炮使用的最为广泛之外,装备数量最多的恐怕还是18斤臼炮,这种臼炮发射的炮弹重达18斤,炮管不过仅只有一尺三寸长,相比于需要炮结构复杂的单轨炮车的野战炮,它的结构可以说极其简单,就是一个短粗的炮身,然后固定在厚木板做成的底座上。十八臼炮的炮管由青铜铸造而成,不含底座的话重量仅仅只有129斤。射击时,火炮放置于平整过的地面上,火炮的后坐力会通过位于炮管尾部的短粗炮耳传递到底板上,进而被地面吸收。但简单的结构也会带来不便,因为没有炮轮的缘故,如果要改变火炮的射向或者移动阵地,靠四名炮兵炮手们就能将其抬起来。 相比于野战炮,因为臼炮的炮身太短的缘故,所以它只能用于曲射。短粗的炮管无法充分利用发射药的推动力,因此为了保证足够的射程,臼炮的发射药装填量一般远超同口径的其他火炮。以十八斤臼炮为例,其装填的发射药重达4斤,其以45度仰角发射榴弹时的最大射程则只有约三百丈。而为了承受发射药的威力,臼炮的炮管厚度远超其他火炮。尽管如此,因为其结构极其简单和而且重量较轻,所以臼炮依然算得上是一种“轻便”的火炮,同时也是一种极为“便宜”的武器,也正因如此,十八斤臼炮才会成忠义军的“大队炮”,每一个大队都装备有两门臼炮,以为其提供火力支援。 短炮身、低初速和弯曲的弹道,所有这些特征加在一起就决定了臼炮根本不是一种“精确”的武器。但较大的口径意味着其发射的榴弹有更多的装药量,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精度上的缺陷,这使得臼炮成为了攻击防御工事的不二之选。而忠义军之所以大量装备臼炮,正是试图借助其攻击城池,毕竟国内每一座城市都有厚实的城墙,相比于野战炮,臼炮的炮弹更重,用于轰击城墙自然也就更为有效,更为有效的是对于城市内部的炮击,它的威力更大一些。 在一次演习中,目睹了部队对于臼炮的使用之后,朱明忠自然想到了后世的迫击炮,其实迫击炮就是现代版本的臼炮,只不过其更加轻便。 所以在观看了那场演习之后,朱明忠便绘制了迫击炮的图纸,当然只是借鉴了后世的迫击炮结构和原理,却又根据时代的特点对其进行了改进。比如其炮座与臼炮一样,厚木板做成的底座。总之就是在制造迫击炮的时候尽可能的立足与这个时代的技术条件。 “我们使用臼炮是用来攻城的,是想借助18斤炮弹轰开城墙,而这种迫击炮是用来轰击敌军的,就是在作战的时候,轰击其队形,就像这门迫击炮,它的炮管重不过百斤,全重不过两百余斤,虽说用人力扛运有些勉强,可是用骡马驮运却很轻松,以后每个中队可以装备两至三门迫击炮。” 一边借鉴着后世对迫击炮的应用,朱明忠一边用绳子扎系着药包,装发射药包扎系在弹尾的尾翼上。 因为硝酸和硫酸制取的成本较高,所以,迫击炮使用的发射药仍然是黑火药。而不是无烟发射药,不过这也导致了迫击炮的射程无法与后世的迫击炮相比。 “这样的话,一个大队就有9门迫击炮,一营就有27门,与敌军作战的时候,27门迫击炮可以在短短几十秒内打出上百发炮弹,如此一来,势必可以轰碎敌军的阵形,这样我军就可以完整队形对其实施进攻……” 之所以装备迫击炮就是为了利用它的射速,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尽可能多的炮弹倾倒到敌人的头上,与敌人最大程度的杀伤。同时摧毁敌人的队形,为步兵的进攻创造机会。 将装好的炮弹递给炮手之后,那几名炮手立即跑到炮位旁边,将先是撕开一个发射药包,然后才将炮弹从炮口塞进炮管,因为没击发底火的关系,所以只能像普通的野战炮一样,只能通过点燃引火管的方式发射。 又一次,随着数声炮响,三门迫击炮炮口飞出的黑色的弹丸径直朝着远方飞去,差不多两秒多之后,两发炮弹接连在目标上空约两丈左右的空中凌空爆炸,爆炸的位置正好在一颗树上方,因为炮弹是凌空爆炸的,所以在硝烟散尽的时候,尽管那棵树依然矗立着,但树上的叶子却全都消失了,一些枝条也被炸掉了。不过另一发炮弹却是在接地后才爆炸,显然这是炮弹头部的锥形木质引信没有定好时。 既然是这种定时性并不怎么准确的锥形木质引信,在这个时代都是划时代的发明,这是朱明忠的发明,正是这种中间钻孔直到两端通透,然后向孔内装填火药的简单的木质引信,使得忠义军的炮兵拥有了瓦解敌军阵形的武器——开花弹。而这种引信需要炮手视所需要的射程计算炮弹飞行需要的时间,然后按照计算出的数据将引信切割成合适的长度,以使其尽量在预定的距离爆炸。不过因为引信的统一性很差,装填的一致性难以保证,因此每个引信的燃烧速度不是固定的,这导致很多时候发射出去的爆炸弹都只能靠运气来保证会不会在预定的距离起爆——也正以为如此,炮手们往往习惯将引信截得比预定的引爆时间要长一些。这也导致了第一轮试射时,足足过了两秒炮弹才爆炸。 “经略,这……这可真是神了,别的不说,若是在战场上,弟兄们打出的炮弹,都像您打的炮弹这样,不是凌空炸了,就是落地就炸,恐怕都不用打,就能把清军给炸没了!” 来到目标区,看着炸出的几个弹坑,关鹏程更是惊讶的看着那棵树,但凡是被弹片碰到的地方,全都露出了白色的木头茬子。 “可不是,刚才那两发凌空炸的炮弹,若是搁在战场上,至少能炸死上百人!” “射程三百丈,虽说射程不比野战炮,可这炮毕竟是大队炮,就像军门说的那样,每个大队都装配上几门的话,若是几十门炮一起瞄准敌军放,到时候那效果,效果可提高了不止一倍,估计甚至都不需要打枪,单就是用炮炸,都能把清军给炸没了!” 不肯让戴苍出风头的关鹏程也跟着跳起來,大声补充道。 作为军人的他很清楚,这种迫击炮优点,如果能够大量装备的话,很有可能会改写战争的进行方式。尽管现在忠义军的火铳兵凭借自生火器的犀利,但是火铳的有效射程不到五十丈,相比于火铳火炮的射程更远,且威力更大,但是数量却非常有限,尽管为了攻城特意装备有一定数量的臼炮,但是臼炮的射击精度却非常有限,而现在迫击炮非但重量轻,而且可以像臼炮一样的普遍装备,且其精度颇镐,而不是像原来的臼炮那样,在战场上完全是凭运气。 “可不就是如此?” 身为炮兵教习的李度远,作为戴苍的学生,自然不会在意戴苍出风头,也紧跟着在一旁附和道,不过他的话语的却显得颇为专业。 “原来的18斤臼炮的炮弹威力虽说更大一些,可是没有准头,可现在的迫击炮却不同,可以调整射程不说,而且准头颇高,至少不比普通的大炮差,若是在与清军打仗的时候,相隔里许之外,在其列阵的时候,把迫击炮都集中起来,然后以迫击炮的密集火力一阵炮弹打过去,这清军的士气至少可以被炸去五六成,这个时候,再以火铳兵列队排枪射击,队列凌乱的清军自然不是咱们火铳兵的对手,到那时,咱们忠义军打仗,基本就是先用炮轰上一阵,然后再把步兵派上去便行了。” 这不就是17世纪的炮兵轰、步兵冲吗? 李度远的话让朱明忠的唇角微微一扬,心底想到了后世一个颇为形象的步兵战术基本原则,不过这六个字看似简单,但其中却有着很多的学问,毕竟炮兵的使用牵涉到很多数学方面的知识,尽管现在讲武堂那边已经建立起了炮兵科,但是教材仍然极为简陋,想要建立现代化的炮兵,就必须要掌握现代化的炮兵技术。 在拿破仑时代,炮兵不只是体力活,还是技术兵种,必须要经过快速和精准的计算才能在炮战中获胜。可以说正是法国强大的数学造诣使法军炮兵在欧战中立于不败之地。 法国18-19世纪交替时期,冷兵器依然在陆军中占有重大优势,故而数学用处不大。但早期炮兵和海军对数学要求较高。而军官素养远不止弹道计算和三角函数。尤其注意的一点是,拿破仑时期,以拉普拉斯为代表的半数数学家均是行伍出身,法国把该领域仰望星空的掌舵者用在了帝国的崛起上。 必须要想办法完善炮兵的教材!建立现代化的炮兵培训体系。尤其是炮兵军官教育体系。毕竟在这个时代,火炮是最重要的武器。无论是陆军也好,海军也好。火炮可以说是军队战斗力的根本,而数字足够优秀的炮兵军官则是炮兵部队的灵魂。 心底暗自这么寻思着,想到现在讲武堂中的炮兵科使用的那些16世纪末以及17世纪前期传入中国的炮兵教材,朱明忠的心思顿时浮动起来,他几乎本能的想到了向欧洲派出留学生学习炮兵。毕竟,相比于中国,欧洲人已经建立了基本的炮兵学科。 可问题在于,即便是他现在向欧洲派出留学生,是否有可供学生学习炮兵的学校或者军事院校? 甚至,即便是有学校可供留学,那么现在又有合格的精通数学的学生适合选派吗?不说其它,就是讲武堂的炮兵科的学员培训,都需要从头教授他们数学,如果不然,他们根本就无法学习弹道学等炮兵学问。 对17世纪欧洲的一无所知,让朱明忠的心思一沉,以至于在接下来的时间中,对这迫击炮也没有先前那么热衷了。 武器从来都只是辅助作用,关键的是建立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西方火炮技术领先于中国,又岂仅仅只是武器上的领先,而是整个体系上的领先,而不仅仅只是一两件先进的武器,而后世中国的落后,也是整个体系上的全面落后。 关键还是教育! 在心底念叨着这句话,朱明忠自然想到了后世的义务教育,19世纪从普鲁士作为开始,欧洲各国纷纷建立起了以强迫为基础的义务教育,由此开启了欧洲全面领先于东亚的节奏,而日本欲救富强推行维新变法的时候,教育同样也被其放在了首位。后世的人们在总结洋务运动为何没有成为明治维持的时候,很多人将其原因归于两国的制度以及变革的决心,但事实,最本质上的不同是洋务运动首先选择了洋枪洋炮,而明治维新从一开始,就把“求知”放到首位,而欲求知必兴教育,最终,没有教育作为基础的洋务运动不过只是无根之萍,看似可以造军舰、大炮的工厂,不过只是作坊。顶多也就是能够仿制出几件看着模样相似,实际上性能并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武器。甚至即便是仿制也不过是在外国洋员的帮助下仿制出来的。 而在“我大清”沉浸于购买的大批洋枪洋炮以及自己能够制造各种各样的洋枪洋炮的时候,日本却通过教育积累了其进步的力量,将作坊变成了工厂,本国的技术人员取代了外国的洋员,从而一步步的实现了国家的近代化。这才是日本后来居上的原因,甚至二战后,日本同样也是如此,也是通过对教育的重视,去促成国家的崛起。 可以说,对于任何后进国家来说,要想实现国家的腾飞,就必须尽可能的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思想理论和科学技术,为自己所用,不能总是闭门造车。要做到这一点,教育是必须首要重视的。教育“先行”,以教育的先进成果来引导经济的发展。 虽说明知道这一必然,但是现在的中国却与明治政府所面对的朝代不同,明治政治所面对的是西洋全面领先于东方的现实,如此才有了日本仿效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将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传入国内,取代了传统的“四书五经”的传统儒家教育的行为,可以说其教育改革的首选便是打开国门向西方先进国家学习。 但是现在,西洋相比于东方的先进,只是某些领域,而且现在西洋同样也在学习东方,学习儒家文化。 现在冒冒失失的“求知识与世界”恐怕只会适得其反吧! 坐在马车的返回清河的时候,朱明忠的脑海中,与教育有关的事项仍然在那里翻滚着,或许,现在通过纺纱机、织布机等机械的变革,正在一点点的带动起工业革命的链条,但是朱明忠并不希望仅仅只局限于此,他并不希望未来中国的发展就像英国一样,通过差不多一百年的时间,通过不断的技术积累、革新,通过工商业发展刺激技术、科学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式,去缓慢的推动这场变革。 他更希望中国能够在短期内,通过向西洋学习从而弥实自身的薄弱环节,然后通过国家的有力引导的推动,把一百年的时间,缩短到50年,甚至更短的时间。之前,他曾把这一希望寄托于通过推进工商业的发展来促进技术革命。 但是现在,想到作为后进国家的普鲁士以及日本等国的崛起之路,朱明忠自然而然的想到了一个一直以来所忽视的问题上。 教育! 可以通过举办教育的,通过教育去促进国家的发展! 像普鲁士、日本一样建立义务教育! 建立义务教育! 这个念头浮现出来的同时,朱明忠的心底又涌起一阵疑虑。 但是在这个时代有可能建立19世纪那样的覆盖全国上下的义务教育吗?毕竟现在是17世纪! 在17世纪的中国,有可能建立一套完整的义务教育体系吗? 而且这一套义务教育体系应该教受学生什么?学生们又应该从中学习什么?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的话,所谓的教育兴国也不过是个笑话。 心有所思的朱明忠,一直回到衙署的时候,那眉头依然紧锁着,就在他刚一门到衙署,甚至还不等他从这一路上的思绪中走出来,那边就又有人通报。 “兵部张尚书秘使求见。” 那边的通报声,让朱明忠的心情略为显得有些沉闷。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 从得知李子渊投奔郑成功之后,他就知道,张煌言肯定会派人来江北。 现在终于来了! 不知为何,朱明忠反倒不太想插手这件事,但是在另一方面,这件事却关系到,郑成功与张煌言之间的关系。 如果不能够妥善处理的话,很有可能会激起两家的冲突。 “哎,这件事有些难办啊……” 摇了摇头,朱明忠颇为无奈的叹了口气,其实早在半个多月之前,他就已经得知了这个消息,毕竟,现在江北已经开通了两条电报线路,而在南京对面的浦口,就开设有电报站。通过那些电报线路和派驻各地情报站,朱明忠第一时间得知南京以及其他地区的情报,然后有针对性地做出各种准备。 所以,从得知李子渊背叛了张煌言之后,这边就已经对有可能发生的事情进行了预测。也正是从那个时候起,朱明忠就一直在等待着张煌言的密使。 有些事情总是无法回避的,尽管朱明忠并不愿意趟这次浑水,但是为了大明的将来,却又不得不参与其中。 “让他先等着,” 思索片刻,朱明忠又说道。 “告诉他我一会见他,先让他等着。” 《大明铁骨》正文 第305章 说客(第一更,求月票) (今天两更,晚上九点还有一更,以后不定期每天三更,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无语会一直努力的!欢迎大家加入小说讨论群,一起讨论故事情节。) 17世纪有什么娱乐? 戏园子里听戏、茶馆里听书,要么就是秦淮河上游戏于脂粉之间,无非也就是这么一些娱乐罢了,但是这些娱乐却并不适合达官显贵,或许寻常的官员尚还能与秦淮河上的花船之间游走,但若是身份显赫的话,自然不能去那些地方。 对于身为江淮经略使的朱明忠来说,17世纪的生活或许有些乏味,但是在另一方面,他却也能享受到在21世纪无法享受到的快乐,除了权力、美色之外,他还喜欢打猎。 在21世纪,打猎,别说是平头百姓没有打猎的权力,即便是有,那些动物也是保护动物,扒几个鸟蛋都能给你刑拘了,更何况是打猎。更何况是即便是想打猎,也得有猎物可打不是。 但是在这个时代,南京周围的如栖霞山之类的山岭上虽说没有想象中的百年巨木,但却也是郁郁葱葱的,山中更是有诸如狼、野猪之类的凶猛野兽,而在沿江的芦苇荡以及沙洲之中更常见鹿科动物麞子。 也正因如此,在抵达南京之后,在随同郑灵回娘家的时候,朱明忠便趁机邀请了郑成功一同出城打猎,在这个时代,或许这是唯一能让人心情舒畅的娱乐活动了。而对于身为延平王的郑成功来说,平时他同样也是在王府之中深居简出,没有任何娱乐活动的他,只是稍加思索后,便同意了。 第二天南京城外郊野上一片好风光,天色澄蓝,阳光充沛的照耀着秋收后的田地、鸟儿在柳树上鸣唱着,那柳枝被微风吹拂着,在芦苇丛间,一只麞子正小心翼翼的走着,不时警惕的看着周围,这种麞子肉一直都是南京的百姓的最爱,因其肉质鲜嫩。 突然,一声枪响之后,那麞子便猛的一下摔倒在地上,脖颈处更是鲜血直流,远处这才传来一阵马蹄声,那柳树上的鸟顿时被惊飞了。 “大将军好枪法!” 看到郑成功又是一枪打中猎物,朱明忠由衷的佩服道,尽管他在江北的时候,也时常出去打猎,而且每次都收获颇丰,虽然在江北因为没有山林,只能猎到一些野鸡野鸭以及些许鸟雀、野兔之类的猎物,也算是颇有经验了,但是相比于郑成功来说,这枪法似乎总差那么一点。 “枪法?” 略微一愣,郑成功拿着手中的枪说道。 “是你的这线铳好!” 说话间,郑成功摸着手中那支火铳的铳身,那核桃木制造成的铳身在阳光下油光闪亮。 “虽说鸟铳可以击落飞鸟,可那毕竟有些夸张,纵是江北的自发铳,两百步也就没有什么准头了,可是这线膛铳别说是两百步,即使是三百步、四百步也可以击中猎物,成仁,你这线膛铳造的好啊,打的远且准,纵是神兵也不过如此啊!” 这支线膛铳,可以说是郑成功的心爱之物,不过它却还是朱明忠送来的礼物,与寻常的线膛铳相比,它的表面更为精美,镏金的花纹可以说精美至极。 “线膛铳虽说打准,可就是产量太少,价格太高,而且装弹太慢。” 跟着在父亲身边的郑经听着其对朱明忠的夸奖,立即开口说道。 “世子所言极是,线膛铳确实有所不足,尤其是装弹太慢了,甚至需要用上锤子,也就是打猎才能用得上,若是在战场上,反倒是得不偿失。” 对于郑经的反驳,朱明忠只是略微一笑,然后并解释太多。 “确实如此,这线膛铳装弹太慢,虽说打的远且准,但确实不堪沙场使用!” 对朱明忠的这番话表示赞同的郑成功,并不知道,在忠义军中现在已经开始使用线膛枪——每营都有一个由营长直接掌握的使用线膛铳的中队。而这个中队的着装不是其他兵卒那样暗红色的军装,他们穿着绿色的军装,因而在战场上有一定的伪装作用。他们并不需要实施排枪队射击,而是作为散兵使用,他们不需要像其他部队那样靠鲜艳的军服来识别敌我。所以,对于那些线膛铳中队的士兵而言,他们只需要在战场上隐蔽,然后在远距离射击“高价值”的目标,还有就是干扰敌军的炮兵使用,令其无法到炮口装填弹药。换句话来说,对他们的使用,基本上就是借鉴后世的狙击手,当然,他们不可能像后世的狙击手一样,凭借着的光学瞄准镜和优良的狙击步枪射杀五六百米以外的目标,但是却可以射杀300米左右,甚至400米左右的目标。足以干扰敌军炮兵的使用,毕竟火炮对于这个时代步兵来说,无疑于一种大杀器。 突然,芦苇荡中响起了一阵沙沙声,这一次,只见一群野鸭从一处芦苇丛上飞起。原本骑在马上的众人立即从马鞍边抽出另一支枪,这是短管的滑膛燧发铳,其发射的是装在纸包内的霰弹,专门用于狩猎野鸭之类的小形动物。 全体齐射! 几乎是在拿起枪的瞬间,众人立即随心所欲地开火!一片霰弹打了过去之后,至少从野鸭群中打下了十几只鸭子。 接着一阵阵的犬吠在硝烟中响起!然后数十只猎狗朝着芦苇荡中跑了过去,很快便叼来了十几只野鸭。 整整一个上午,郑成功都在那里享受着打猎带来的乐趣,对于很久没有亲自率兵打仗的他来说,这或许是最好的一种娱乐,享受着狩猎的他,甚至明白了,为何朱明忠会喜欢打猎,在狩猎时可以放下所有的一切,专心猎取着猎物,而不像在府中一样,考虑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临近中午的时候,一行人便就近在城外收获后的田野中,就地享用起了野味,这当然不需要郑成功和朱明忠两人亲自动物,随行的护军之中,同样也有府中的厨师,在厨师准备着午饭的时候,郑成功便对朱明忠说道。 “成仁,走,你我到江边看看。” 见郑成功往江边走去,朱明忠便跟在他的身后,保持着落后与他一步左右的位置。 “成仁,你这次来南京,是不是要当苍水的说客。” 来到了江边,看着缓缓流淌的长江,郑成功凝视着北方,然后又继续说道。 “是因为李子渊吧!” 朱明忠先是点头,而后又摇头。 “并不是为李子渊,李子渊其人操持两端,为一已之私,行以不义,已经不是一次两次,其人品卑劣,小弟不屑言他。” 提及李子渊时,朱明忠的语气中尽是轻蔑,即便是已经过去了这么长时间,他仍然无法忘记李子渊对他的背叛,毕竟那次背叛几乎陷他于绝路之中,差点置他于死地。再则李子渊当初的背叛,甚至可以会导致大明中兴大业的崩坏,现在李子渊又是最为关键的时候,背叛了张煌言,恰好表明了这人的人品低劣,完全不顾天下大义。 “哦,” 尽管没有回头,郑成功仍然可以感受到朱明忠以李子渊的不满,背对着朱明忠的他,那唇角甚至不由轻扬,露出一丝笑容,毕竟众所周知从朱明忠夺占江阴起,其可以说是一帆风顺,其中虽数度险象环生,但凭借那几番恶战成就了不世的功业。 可李子渊恰恰是他最大的败笔! 李子渊曾为其左膀右臂,但却是最关键的时候,背叛了他。朱明忠怎么可能不恼火,可尽管恼火,他却又无能为力,毕竟现在李子渊同样为大明将领,其麾下亦有近十万精兵,且又是张煌言的麾下悍将,即便是朱明忠对其再怎么恼火,也只能打掉牙望肚子里吞了。 “兄长,现在正是我大明中兴关键之时,那李子渊却背主投奔兄长,其不正是暗藏祸心,一来试图托庇于兄长门下,从而谋取自立,至于这二,其所行所为,正是为了挑起兄长与少司马之间矛盾,以从中牟利!” 其实,即便是张煌言没有派罗伦前往清河,朱明忠同样也会插手这件事,只不过原本他是想写信给郑成功,劝其为大明三思而行,但罗伦的造访,让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所以最终还是决定来南京,亲自游说郑成功。 因为是家人的关系,所以在私下里,朱明忠才会称其为兄长,而不像之前那样称其为“王爷”或者“大将军”,毕竟郑灵是他的妹妹,而朱明忠则是他的妹夫。 “你的意思是,李子渊之所以投我门下,是为了挑拨我与苍水之的关系。” 郑成功不露声说的道,其实包括王忠孝在内的很多人都已经告诉过他,李子渊背主来投并没有那么简单,而且势力会激化他与张煌言之间的关系,甚至会导致内哄。 “李子渊其人人品低劣,其当初背叛小弟是为自立,今日背叛少司马亦同样也是为了自立,其之所以投靠兄长,正是欲借兄长之势逼迫少司马许其自立,而这势必会导致兄长与少司马发生矛盾,甚至导致双方合作的大局崩坏,而越是如此,对李子渊越是有利,毕竟,对于他来说,只有趁乱方能取利,若是兄长与少司马完全是铁板一块,他又岂能从中渔利?” 《大明铁骨》正文 第306章 明臣(第二更,求月票) (第二更了,下周争取实现最少一次三更!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无语会一直努力的!欢迎大家加入小说讨论群,一起讨论故事情节。) 之所以会从人品上下手,是因为按朱明忠的了解,郑成功秉性厌恶像李子渊那样忘恩负义之徒,只要让其厌恶其人品,自然不可能接纳那样的人。 朱明忠的分析,让郑成功的深以为然的点点头,他一边走一边说道。 “李子渊的人品确实有问题,成仁你对他有提携之恩,苍对对他有再造之恩,如此尚成先后背叛,可见其人品是何等之低劣……” 尽管郑成功这么说,但朱明忠仍然暗叫一声不妙,果然,正像他想的那样,突然,郑成功的话峰一转。 “其虽然人品低下,但确实如你当初所言,这李子渊确实不愧于一员悍将,自离开忠义之后工,其先后克南昌、复武昌,可以说不愧为苍水麾下第一悍将,他日若是北伐,必可为我大明立下奇功!这样的悍将,现在我大明,是少之又少啊……” 郑成功的语气中带着婉惜的之意,但他的内心非常清楚,为何愿意接纳李子渊。 “兄长麾下的悍将如林,多一个李子渊不多,少他一个不少,又何至于因此与少司马之间徒惹不快?” 朱明忠试探着挽回道, “况且,兄长既然不耻其为人,又何必用其?” 在朱明忠说话的时候,郑成功只是默默的走着,他似乎对朱明忠所说的这一切并没有多少的兴致,又走了一边,他才转身看着朱明忠,双眼直视着他说道。 “成仁,若是有一天,你会不会弃为兄而自立?” 郑成功的突然发问,让朱明忠的心头猛然一颤,在他的那双眼睛中,朱明忠看到一丝异样的气息, 难道说……他知道了? “小弟是大明的江淮经略使!” 朱明忠不露声色的给了郑成功一个滴水不漏的回答。 其实他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就是郑成功是大明的延平王。 两人一人为延平王,一人为经略使,但无论是王也好,使也罢,都是大明的!换句话来说,就没有什么自立不自立的,大家都是大明的臣子,仅此而已。 朱明忠的回答之后,郑成功并没有说话,而是始终直视着朱明忠,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他的神情忽然变得很平静,很镇定,无论谁都可看出他似乎已经下了什么决心,似乎做出了什么决定。 良久之后,郑成功才突然笑道。 “是啊,本王也是大明的延平王,至于李子渊嘛!他也是大明的湖广总兵!” 一句大明的湖广总兵,从郑成功的口中道出来的时候,朱明忠的脸色骤然一变,他立即知道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郑成功是一个极为固执的人,一但他做出了决定,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这一声“大明的湖广总兵”,实际上就标志着郑成功已经接纳了李子渊,而这“湖广总兵”正是李子渊的新官衔,并不是张煌言委任的,而是郑成功的差遣的,换句话来说,从现在起,郑成功已经承认了李子渊是他的部属,而不是张煌言的部下。 一下子拉走了张煌言数万精锐! 李子渊,当真是好手段啊! 难道你就不知道,这么做的代价吗? 还有……盯着郑成功的背影。难道你就不知道,这会导致什么结果吗? 张张嘴,试图还要挽回什么的朱明忠,最终还是没有说出话来,他只是看着郑成功的背影,神情突然变得黯淡起来,他知道,在这一刻,他是大明的江淮经略使,郑成功是大明的延平王,张煌言亦是大明的兵部尚书,但是……他们恐怕再也回不到过去的那种亲密无间的合作了。 朱明忠的欲言又言,让郑成功在心底长叹口气,从朱明忠答道那句“是大明的江淮经略使”时,他就知道,对于朱明忠来说,他从来都没有什么“自立”,因为他从来就没有把自己当成郑家的人,他朱明忠从来都不是谁的下属,若是说是,那也是大明的江淮经略使。 是啊! 朱明忠是大明的江淮经略使! 而他郑成功呢? 郑成功默默的走着,一言不发的往前走着,此时,他的心底想了很多,浮现出了很多的念头。 两人就这么一前一后的走着,良久之后,郑成功突然一转头,眼中依然带着逼人的光芒,向朱明忠逼视着。半晌后,他的嘴角掀起了一丝冷笑,微微一昂脑袋,说道: “成仁,回去吧!” 回去? “你是大明的经略使!” 此时的郑成功语气出人意料的冷漠,他甚至用极为轻微的语气说道。 “成仁,回江北吧,那里还需要你主持大事,马上离开这儿。” 马上离开这里! 这是逐客令?还是? 朱明忠看着郑成功,试图想在他的脸上找出一丝痕迹,但郑成功却是出人意料的平静。 他只是继续往前走,甚至没有再说一句话,其实朱明忠并不知道,在之前,至少有几个瞬间,郑成功的心底都浮现出了杀意,如果两人正面相对的话,也许朱明忠会感受到从郑成功身上迸发出来的杀意,只不过因为背对着他的关系,加之那杀意一闪而逝,所以他并没有注意到。 但郑成功确实对朱明忠起了杀心。 至少有那么一瞬间,可是最终,理智还是让郑成功做出了另一个选择,在做出那个选择的时候,他甚至在心底念叨了一句。 “成功成仁,也许唯有成仁才能成功吧!” 想到两人的名字是何其的“有缘”,郑成功暗自叹了口气,这或许只是一个借口吧! “兄长……” 张张嘴,朱明忠点头说道, “兄长对小弟提携之恩,小弟永生不忘!” 现在,再说什么都无济于事了,朱明忠很清楚,也许,这正是自己一直以来所谋求的——自立! 不知为何,尽管知道这是某种自立,但是他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以至于最后,只是对郑成功说道。 “请兄长放心,小弟此生必永不负我大明!” 永不负我大明! 直视着朱明忠,郑成功的神情显得极为平静,永不负我大明!而在这一句话的背后又是什么? 或许,这就是朱明忠所能做的唯一的承诺了,当天,朱明忠便带着郑灵离开了南京,尽管郑灵对他为何急匆匆的离开,感觉有些诧异,但是她却没有说什么,虽然她生在郑家,但现在却是朱家的人。 尽管觉察到朱明忠的脸色有些不太自然,她仍然是什么都没问,而是满面笑靥的陪着朱明忠下棋,欣赏着江岸的风景,就与来时完全一样,而对妻子的笑容,朱明忠的心情,反倒更显得有些沉重。 有些话,他不知道如何向妻子去说,但是这些话,可以不说吗? 能拖一天,是一天吧! 看着笑容满面,心情似乎颇为不错的郑灵,朱明忠暗自在心底寻思着,在船进入瓜洲之后,朱明忠夫妻又转上了适合在运河里航行的小船,然后便沿着运河一路北上至扬州,在扬州城外的休园住了下来,虽说这休园是郑家的产业,但现在却等同于朱明忠在扬州的别业,之所以是别业,并非是因为其它,而是因为这园中住着的客人。 既然到了这休园,在安顿好妻子之后,朱明忠便去见了王士元,毕竟,再怎么说,他也是宗藩,也是列皇遗孤,更是朱明忠的一步暗棋。 “小弟见过兄长!” 又一次,当朱明忠去见化名为王士元的朱慈焕时,朱慈焕整个人都显得极是热情。 兄长…… 听到这个词的时候,朱明忠的心思就是一阵纷乱,他不知道,为什么朱慈焕认准了他就是“三皇兄”,也就是历史上那个所谓“朱三太子”朱慈炯。 “王弟,在这里过得如何?还习惯吧?” 尽管军正司每周都会把王士元在这里起居情报送至清河,但朱明忠还是出言询问道。 “若是有什么需要的,只管直言,本官……” 一声“本官”,让王士元的心思不由一乱,他知道,这位三皇兄又一次否认了他的身份,可是在他看来,眼前这位朱经略肯定是三皇兄,绝不是其它人,也正因认准了朱明忠的身份,他才会安下心来,不至于像过去一样,终日提心吊胆的,担心着自家的性命,所以自从来到这里之后,过得倒也算是自在。 “回皇……经略,小弟于此倒也自在,只是不能外出,着实让人烦闷,若是……” 见朱明忠的脸色略微一变,朱慈焕便连改了口,然后笑说道。 “小弟知道,现如今时局如此,经略不得不事事小心从事,想来待到京师克复,清虏北逐之时,到时候,自然也就能出园往外间行走了。” 一心只以为“三皇兄”是因为为了隐藏身份,才将他留于园中的朱慈焕,看着朱明忠,又试探着询问道。 “经略,只是现在这外间的形势如何?小弟从报纸上看,这满清酋乎似乎大有驻于济南的意思?” 王士元的问题,让朱明忠点点头,看着他说道。 “确实如此,现在这济南几乎等同于小朝廷……” 《大明铁骨》正文 第307章 休园(第一更,求月票) (第一更!晚上7.30还有一更。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无语会一直努力的!欢迎大家加入小说讨论群,一起讨论故事情节。) 济南是满清的小朝廷,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朱明忠的唇角略微一扬,面上露出些许嘲讽的味道。 之所以会如此,原因到也简单,从军正司济南站传来的情报,现在那位身处济南在后世号称所谓的“大清三祖”之一的福临,现在可以说在济南已经是到了乐不思蜀的地步,因为远离朝廷且没有庄妃压制的原因,他反倒是落得自在,在济南那边广选汉女。 “现在酋首在那里,倒是一副乐不思蜀的模样,说实话,我倒是挺羡慕他的,” 看着王占元,朱明忠笑着说道。, “至少,他能有那个闲情逸致,在那里沉迷女色,沉迷享受,而我在这里,却是日日如履薄冰,那里有什么闲情逸致沉迷享乐。” 人比人气死人! 这句话着实不假,那些个穿越者回到古代有几个不是妻妾成群,有几个不是风花雪月好不自在,又有多少人像他这样,这边要寻思着击败满清,那边还要寻思着如何平衡自身内部,还有维持与友军的关系。 “三哥辛苦了。” 又一次,王士元还是道出了这声三哥,也许,在他看来,眼前的朱明忠是他唯一在世的亲人了,在经历了十六年的颠沛流离之后,他反倒是更念及亲情,就像眼下一样,看到“三哥”如果苦闷时,心下自然也颇为难过。 “我说过,我不是什么三哥。” 朱明忠摇了摇头,看着神情中带着一副“我了解”状的王士元,朱明忠甚至寻思着,要不要把石昭喊来。 可是想到石昭的时候,朱明忠却不由的想到那日郑灵的那个建议,收石昭入房。 曾经的建议,倒是让他心底没来由的一阵意动。 “经略,小弟明白。” 又一次,王士元的回答,让朱明忠有些无奈,因为原本就是来这与王士元见上一面,所以在与其聊了一会之后,朱明忠便离开了,相比之下,王士元却有些不舍状,毕竟,对于他来说,这位待他极为友善的“经略”。那里是什么朱明忠,分明就是他的三哥朱慈炯。 原本立于远处的王胡氏,见来客已经离开了,便悄悄的走了过去王士元的身边。 “夫君,他便是您口中的三哥?” 自从来到这休园之后,王胡氏便没少听夫君提起他口中的“三哥”,只是一直不得缘相见。 “正是。” 王士元点点头说道。 “娘子可能有所不知,我这三哥虽说只大为夫数月,可自幼便是极为聪颖,便是大哥亦无法与之相比,当年流落异乡,为夫只能勉强以为教书为生,反观我这三哥,却可以起于草莽,成就今天这番大业,颇有先祖之风……” 话到嘴边,王士元的目光变得激动的同时,又是自叹口气言道。 “可为夫实在是愧对先祖……” 知道丈夫真实身份的王胡氏,见夫君这副模样,便连忙握住他的手中安慰道。 “夫君亦有大才,只是未得名师指点罢了,妾听人说,你家这三哥,当年遇着名师,得名师指点,才成今日大业,若是夫君能得名师,想来亦也会不负高皇……” 娘子的安慰,让王士元叹了口气,然后又摇了摇头。 “娘子切勿如此这般,三哥是天纵之才,为夫又岂能与之相比,为夫唯能于此祈祷列祖列宗保佑,保佑三哥能北逐清虏于关外,复我汉家河山,还我汉地百姓以平安。” 对于经历过十几年颠沛流离的王士元来说,他从来都没有什么野心,也没有任何想法,过去唯一的想法就是安稳过完一生,至于现在,同样也是如此,顶多也就是默默的于心间祈祷一二罢了,至于其它,他未曾想过,也不敢去想,毕竟,十几年来的流亡,早就教会他什么是现实。现实的残酷让他已经完全放下了曾经的身份,不敢有丝毫旁丝杂念。 至于现在,顶多也就是在私下里的时候想着他日三哥君临天下之后,能够念及兄弟之情,届时许他就藩他地,那怕就是一偏远之地,亦无不可,然后他就会一如大明其它的皇子一般,于王府之中安乐一生,如此,便是他现在最大的期待了,至于其它,他从未曾想过,也不敢去想。 王士元可以不想,但是朱明忠却不能不想,当他一个在休园中漫步的时候,此时的他却没有任何闲情逸致去欣赏这休园的景致,反倒是心情越发的沉重起来。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永历应该快来了吧!” 自言自语着,朱明忠想到了派往缅甸的舰队,想到他们现在也许已经救下了永历,甚至已经扬帆归国,也许,再过几个月,永历君臣还朝中国的消息,就会传遍天下,到时候,这局势又会如何? 尤其是郑成功、张煌言他们又将是什么态度? 尽管接永历还朝,是为了凭借“迎驾之功”谋求自立,但是在另一方面,朱明忠也很清楚,永历是面大旗,只要那面大旗在他的手中,他就可以“挟天子以令不臣”,但是,郑成功、张煌言两人,又岂会让他“号令”。 更有甚者,即便是他没有“挟天子以令不臣”的想法,郑成功与张煌言他们又岂会不这么想他? 若是这个念头生了起来,恐怕不是谁都能控制得了的! 到时候三家决裂的可能就非常大,一但三家决裂,甚至极有可能再次出现“天现二日”的局面,若是他们两人各自扶起了“监国”,自己这边又该如何? 眉头紧锁着,朱明忠的脸色变得沉郁起来。 “如何是好?” 如何是好? 如果他们各自拥立监国,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必定拥立为其所控制或者为其所接受的人,那么,自己又该怎么办? 是继续拥立永历? 以永历为正统,还是像他们一样,扯掉那面大旗,重新树起一面旗帜。 如果重新树起一面旗帜的话,毫无疑问的是,王士元肯定比永历更合适,之所以比永历合适,是因为对于永历,自己并没有拥立之功,而且,经过十几年磨难的王士元知道什么是现实,他知道如何像现实妥协。 换句话来说,王士元知道如何做一个象征! 在休园中散着步,朱明忠的心里想了很多,但是到底该如何选择?这是一个问题,就这样与园中漫步的时候,湖中的古筝声,倒是引起了他的注意,顺着筝声看去,只见湖中凉亭内,有一个身着青衣的女子,正在那里抚琴,听着入耳的琴声,朱明忠只是远远的看着她,尽管因为背对着他的关系,无法看清他的相貌,但是这琴声,却让朱明忠原本有些纷乱的心思渐渐的安静了下来。 凝神听着,只觉得这琴音中似乎充满了慰抚之意,听来说不出的舒服,慢慢的整个人都沉浸于这曲乐之中,就像后世听音乐似的,慢慢的放松心情,将恼人的情绪都丢于一旁,而只是沉迷于这耳边的曲乐之中。 当那曲声停下的时候,朱明忠微微一愣,回过神来的时候,看着那亭中的青影,暗自想到。 若是将来有机会,也许应该办个乐团,要不然,想听个曲乐都得碰运气。 17世纪的娱乐委实也太过乏味了一些,以至于朱明忠根本就想不到什么娱乐节目,难怪这个时候,除了女色,似乎也就只有美食了,可是对于习惯了后世靠着鸡精等现代化学添加剂作为辅助的食物之后,这个时代的美食,反倒类似后世的家常菜,即便是所谓的名厨做出来的,顶多也就是精致些的家常菜,在味道上,自然不能同后世靠着种种食品添加剂调出来的“美食”相比。 也许可以考虑一下。 心思浮动间,琴声又一次传入耳中,这乐声相比先前变得欢快许多,只不过朱明忠并不懂得欣赏罢了。 又欣赏了一会,心知这样偷窥不仅无礼,而且有失身份,就在打定主意想要离开的时候,那边的曲声也停了下来,那女子似乎像是觉察到有人偷窥似的,转身往这边看来,虽然只是惊鸿一撇,却仍然让朱明忠觉得颇为惊艳。 不过只是一撇,朱明忠便转身离去了,方才的刹那惊艳,不过只有刹那之觉罢了。在离开的时候,相比于之前的心神纷乱,这会他整个都已经完全冷静了下来。而不像之前那样,纠结着将来的种种。 “走一步,算一步吧!” 冷静之后,朱明忠并没有立即做出什么决定,毕竟,船到桥头必然直。既然那福临面对现在的这种时局,都能在济南那边享受人生,自己又何必在这里为将来的纷乱,自寻烦恼。 至于……至于将来三家,甚至四家的未来如何,未来自然有办法解决,至于眼下,根本就不需要为这些问题忧心。 眼见,最要紧的是什么? 恐怕还是外敌,还是北边的那个窃居中华的清虏! 驻足往北看去,想到于济南城中享受着人生的福临等人,朱明忠不由冷冷一笑, “你们又能蹦哒了多长时间?” 《大明铁骨》正文 第308章 献策(第二更,求支持) (第二更了!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无语会一直努力的!欢迎大家加入小说讨论群,一起讨论故事情节。) 济南,这座众山环抱之中山东省首府所在,对于顺治十七年的大清国来说,几乎等同于其京城所在,毕竟现如今皇上的行在已经设于济南长达一年,甚至几十年前清军入关时,与济南城一同被焚毁的德王府,在过去的一年间也得到了修葺,成为了皇上的行宫所在。至于朝中不少中枢大臣,亦随行驻于济南。 这么多人一下涌进济南,虽说给济南带来这样那样的不便,但却也使济南顿时繁荣起来,吸引着各地的客商于此经商,也正因如此,当巩成琪来到济南的时候,虽说他原本提心吊胆的,唯恐作为“逃吏”被官府抓拿了,可以进城的时候,那守城的兵丁,甚至都没看上他一眼,毕竟现如今的济南府,不仅云集着来自天地北的各地客商,同样也吸引着不少北方的读书人,试图于此谋得一个出身。 来到济南后,巩成琪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家客栈落脚,然后他便立即打探起来,打探起相熟的大臣住处。在过去的一个月间,巩成琪的经历不可不谓之丰富,从一府知府再流落到江北,从意图于江北谋个出身,再到现在又孤身来到济南,意图重新报效大清。虽说这济南城好进,但是想要达到目的却并没有那么简单。 对于好不容易来到济南的巩成琪来说,现在他还面对着一个问题, 去拜见谁? 坐在客栈的房间中,巩成琪看着纸上的几个名字,这几日在济南,他倒也没有闲下来,不过只是稍用了些心思便从旁人那里得知随驾的大臣有那些人,然后他便开始寻思着这些大臣之中,与谁曾有旧谊,又有谁能给他一些帮助。 看着名单上的名字,巩成琪的心底不禁为之烦燥起来,这有旧谊的不过都是四品、五品的小官,能助他一臂之力的大人物,可一个都没有。 这可怎么办? 嘴里这般念叨着,最后他瞧着这名单上的一个名字,自言自语道。 “怕只能拜见您了!” 虽说这济南为一省之府,可相比于京城,这济南委实太小了一些,以至于这城中现如今放眼望去,尽是穿着官服的官吏,毕竟现如今天皇帝驻跸济南,扈从诸臣岂止千百,猛的一下住进这么多官员,只让这城中顿时拥挤起来,以至于城中的大小宅院皆被官府征用,即便如此,寻常的朝臣也只能数人一宅,如此才勉强住下来。 也正因为城中的房屋紧张,所以这城中少有的几座高门大宅,往往就代表着其主人的身份,而作为护军统领的苏克萨哈所住的宅院,正是这济南城中少有的几座高门大宅。 来到苏克萨哈的府上,按着规矩,先递上拜贴,然后又往门房的手中塞进五十两银子,巩成琪便与其它人一样,坐在门房外等候着召见,在等候召见的时候,他瞧见来拜见苏克萨哈的人并不多。不过只有三四人,除了几个一看便是军中武夫之外,其中的一位富家公子打扮的人,却引起了他的注意。 原本坐于椅上的靳文博,在巩成琪打量他的时候,只是略微看了他一眼,然后便闭目等着苏克萨哈的召见,并不断的思索着,一位如何说服那位护军统领。 作为靳家的人,其实原本靳文博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去拜见其它人,以达成目的,但是最终他还是选择了苏克萨哈,之所以选择这个人,倒也简单——他是护军统领,是皇上的身边人,而且相比于索尼等人,苏克萨哈更愿意在皇上面前显示出他的能力。 若是巩成琪知道靳文博这么想的话,一定会大叫一声“知已”,他也是打着同样的心思,这苏克萨哈作为朝中重臣,平素并不怎么显眼,与索尼等人相比他的威望尚浅,加之其出身问题,自然更渴望有所功绩,而巩成琪选择苏克萨哈,正是为了送一份大功与他,靳文博同样也是如此。 不过相比于巩成琪一路的颠簸,靳文博来济南倒是没费什么周折,在澳门打点好一切之后,他就直接乘荷兰商船到了江北治下的海州,然后从海州到清河再沿运河北上入山东,再相比于之前于数千里陆路,这海路不仅速度快,而且也极为安全。 不过他并没有沿运河返回京师,而是来到了济南,因为现在皇上在济南,他如果想要达成目的,就必须要在济南费一番功夫不可。 不过,虽说他是靳家的人,但是因为他是靳家妾生子,在京中自然也没有什么名气,在他递出拜贴的时候,人家也不过只是看了一眼,然后便让他在这里等着。而这一等,便是小半个时辰。 不过靳文博倒也不急,就在他闭目养神,气定神闲的等待着召见的时候,那边府里的奴才走了过来。 “靳少爷,主子请您过去。” 靳少爷? 莫非是内务府靳家的人? 巩成琪暗自寻思着,然后便看到那位靳少爷往那奴才的手中塞了一锭银子。 作为大清国的巴牙喇纛章京,也就是护军统领的苏克萨哈原本为多尔衮近侍,多尔衮死后,未出三个月,他与詹岱、穆济伦首讦多尔衮私备“八补黄袍、大东珠、素珠、黑狐褂”,“阴谋篡逆”。由此苏克萨哈便立即获得了皇上的赏识,从而立即被提拔为护军统领。 而现在对于随圣驾南下驻于济南的苏克萨哈来说,这阵子倒也是愁眉不展,作为皇上的近臣,他自然知道,现在皇上正面对着什么样的困境。 进退两难的困境。 原本皇帝御驾亲征是鼓舞人心、振奋士气的好事,可谁曾想,到了济南之后,这皇上便十几万大军驻跸于此,之所以驻跸于济南,虽说是太后的意思,可谁都知道,大军这一驻就是小一年,不是因为旁的原因,而是因为,朝廷没银子! 甚至现如今,济南城外的十几万八旗兵丁,已经有半年没发饷银了,虽说八旗的奴才们不至于无饷便散,可无饷,大军自然不能南下。现如今,不单没有银子发饷,甚至就连吃饭都成了问题。 “靳家……” 看着拜贴,虽说不知道这靳文博是靳家的什么人,但想到这阵子朝廷可没少从靳家借银子,这靳文博今个又为何拜见他苏克萨哈? 若是没错的话,靳家的人可是素来瞧不上他的。 “奴才靳文博叩见苏大人。” 前脚刚进门,靳文博便连忙跪下见礼,不过因为他是内务府的奴才,也就是皇上的家奴,自然不能说叩见“主子”,但尽管他是皇上的家奴,可见着苏克萨哈也得自称“奴才”。 “免礼!” 坐在椅上的苏克萨哈嘴上说着免礼,但却没有免礼的意思,待到对方叩完头、见完礼之后,才说道。 “靳文博,你客气了,坐着说话。” 虽然不是靳家的主子,但作为正白旗的要臣,苏克萨哈倒也不是摆谱,毕竟靳家再怎么富,在他们这样的旗人面前也都是奴才,即便是见到一个满人旗兵,那也得叩头见礼。 奴才永远都是奴才,主子永远都是主子! 奴才就得守着奴才的本份。 对于如何做一个奴才,靳文博自然非常清楚,再一次叩头谢了赏,他才起身坐到椅上,而且只是坐了半边屁股,他只是个奴才,主子让他坐,那也得守着奴才的本份。 “不知靳文博,此次来济南可是奉令尊之命?” 苏克萨哈看着靳文博问道,如果来的是靳良玉的话,苏克萨哈肯定会客气一些,毕竟那靳良玉是皇上的亲信家奴,至于靳文博,不过就是靳家的妾生子罢了。 “回大人,奴才是从南边过来的!” 靳文博倒是没有隐瞒他是从什么地方过来的。 从南边过来? 惊讶的看着靳文博,苏克萨哈的目中带着不解,他是从南边过来的?这是什么意思? “大人,今年年初,家父以为如今江南为海贼盘据,江南漕粮难运京师,京师若无江南漕粮,势必难以为继。所以奴才奉家父之命,往岭南筹办粮草,以解朝廷所用……” 靳文博当然不会说,他之所以去岭南是为了给靳家寻找另一条生路,实际上他之所以来济南,就是为了给靳家的“生路”添上一个新的筹码。 了解靳家诸人的靳文博很清楚,如果想要带着靳家上下以及数代积累的家业离开京城,仅仅只是靠着那么几艘洋船,显然并不现实,估且不说其中的风险,就是洋船如何靠近塘沽都是个问题,况且,离开京城的又岂止一个靳家? 在澳门的时候,为了能够安全的把靳家以及其它几家从京师带出来,靳文博可是是绞尽脑汁,最终,从西洋船长那里得知的一个消息,让他做出了另一个决定。也正因如此,才有了这次济南之行。 靳文博的话让苏克萨哈不由的朝他看了一眼,那目光甚至也随之变得复杂起来。 “哦?往岭南筹备粮草?令尊有心了。” 《大明铁骨》正文 第309章 有心(第一更,求支持) (第一更!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无语会一直努力的!欢迎大家加入小说讨论群,一起讨论故事情节。) 令尊有心了! 看似简单的话,包含着一些其它的味道,尤其是在看着靳文博的时候,苏克萨哈的心里所想到并不仅仅只是其父“为国分忧”的“拳拳赤诚”,他想到的是这靳家人的眼光,这靳家能成就今天的这番事业,确实不简单啊。 于心底感叹之余,对面前的靳文博,苏克萨哈倒是不像之前那么冷淡,言语间多少总带着一些客气。 “不过,这岭南距离北方岂止数千里,纵是有米粮恐怕也不好运来吧!况且广东那地方,自己的粮食也不够勉强刚够本地食用,又岂会多余的粮食运往京师?” 虽说是满人,可对于广东倒也有那么一些了解,从前朝起,东南沿海出现严重缺粮的现象。江浙闽粤地方耕地稀少,产米尚不敷民食,多靠商人运米接济,经常“米价腾贵”,尤其是闽粤“逼近海岸,山多田少,民稠土狭,产谷稀少”,现在虽说因为人丁减少,所以谷粮倒也够当地食用,但绝不可能有多少余米北运,毕竟人丁减少的同时,产谷同样也大量减少。 在稻米减少的情况下,想要大量往外运米,自然不现实,况且广东地处东南偏远之地,即便是想运这粮,恐怕都有办法可运。 “广东自然是没有余米北运,只是苏大人,奴才于广州时,曾四处拜访当地名士,这早于前朝的时候,江浙闽粤等地就因为耕地稀少、人口增加等原因,出现民食不足的现象,且东南沿海各地“产米不敷民食”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所以地方上为解决民食,可谓是颇费不少周折,如此也就有了“东米不足,西米济之,西米不足,洋米济之。”一说。” “东米不足,西米济之,西米不足,洋米济之。” 苏克萨哈吟着这句话,又有些不解的问道。 “这何为东米,何为西米?何为洋米?” 面对苏克萨哈的疑问,让靳文博连忙回答道。 “这东米,自然就是江南米粮,旧时浙江、福建若米粮不足,则以江南米粮接济,至于西米,则是广东米,如此互相接济,方才勉强维持,但东米也好、西米也罢,总有不足之处,所以才有商人运贩洋米于广东等地发卖,以解决民食不足。” 洋米? 眉头微扬,苏克萨哈又问道。 “那何为洋米?” “回苏大人,这洋米,就是外洋之米,广东往南南洋凡三十余土国,大抵土旷人稀,而且皆有余米,如暹罗、真腊、港口、旧港、安南、柔佛、六昆、丁家奴等八九国余米尤多。” 南洋土国? 虽然是朝中的大员,可是苏克萨哈却根本就不知道,广东往南还有几十个土国,顶多也就是知道云南往南有个缅甸,至于广东往南,安南倒也是有所耳闻,但是他却从未曾想到,那里居然会有米。 “你是说那南洋土国,余米甚多?” 苏克萨哈不无疑惑的看着靳文博, “正是,而是南洋土国大米所产极多,若是以内地斗量的话,那么每石价值不过区区二三钱银子,而内地米价,即便是价格最低时每石也不下一两,所以,当奴才得知这个消息后,特意四处打探了一下,以确定消息真伪。” 每石价值不过区区二三钱银子! 虽然并不知道,这现在京师以及济南等地一石粮食多少银子,但是只听到这句话,苏克萨合顿时惊诧的问道。 “这洋米有这么便宜?” “奴才曾四处打探过,这南洋米,以安南米最贵,最贵也不过每石五钱银子,而最便宜的当数暹罗,那暹罗因为地势平坦,所以自古便富产大米,产米甚多,正因为稻谷得来如此容易,所以暹罗米价与别国相比远为低廉。价格低时,甚至不到二钱银子一石,纵是价格高时,亦不足三钱。” 靳文博看苏克萨哈,将他探知的各地米价,一一告诉他,然后又说道。 “虽说暹罗等地距离我大清甚远,可若是以海路运米,奴才估计,每石米价最高不超过五钱,如若能购米百万石,即可的供京师所需,且耗银只需数十万两。” 靳文博的建议让苏克萨哈顿时心动起来,其实现在朝中诸臣为了米粮一事,可以说已经到了绞尽脑汁的地步,毕竟,对于严重依赖江南漕粮的京师来说,没有了南方的漕粮,京城的几十万军民,就会陷入无粮可食的困境,虽说现在直隶、山东、河南以及山西百般筹集粮食,也不过只是勉强维持十几万大军所需。这京师的粮食的还是没有解决,为此,甚至有人建议令朝鲜献粮,不过却因为种种原因,遭受其它人的反对。 对于身为护军统领的苏克萨哈来说,他本身是不需要参与这些问题,毕竟他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每当众人争执不已的时候,他就会选择沉默,不是他想要沉默,而是因为他没有其它的办法。 但凡有可能的话,他自然希望在皇上面前有所表现。现在,靳文博的建议,让他看到机会的同时,同样也产生了一些疑惑。 以至于他甚至有些怀疑的看着靳文博,这靳文博为何把此事告诉他,而不是其它人?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靳家在朝中的靠山可不是他苏克萨哈。 沉吟片刻,苏克萨哈看着靳文博说道。 “靳文博,若是我没有记错的话,你们靳家与索家的关系可是颇为深厚啊!” 虽说靳家一直都是以范文程等汉人为靠山,可是与索尼等人的关系也是极为深厚。也正因如此,苏克萨哈才觉得这靳文博的这番举动,让他有些看不透,也猜不明白,他为什么会来拜访自己,而不是去索尼那里。 “苏大人,其实……” 靳文博看着苏克萨哈,他知道,如果不能够给其一个合理的解释的话,恐怕这苏克萨哈压根就不会相信他说的这一切。 “其实,奴才之所以来拜见您,正是希望苏大人能够提携奴才一二,毕竟,奴才在家中排行老六!” 奴才在家中排行老六! 在靳文博话声落下的瞬间,苏克萨哈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也知道这个人为什么会来求他,他是家中的老六,而且还是妾生子,这意味着将来靳家顶多也就是给他一份家业,那家业不过只是勉强可以糊口,靳文博又岂会甘心过这样的日子? 哼哼! 当真是汉人啊! 看着神情有些焦切的靳文博,苏克萨哈在心底冷笑着,这人为了自己的前途,居然不惜牺牲自家的利益,同时却又颇以为然的点头说道。 “靳文博,若是这件事能办成的话,你自然是有大功于朝廷,到那时,苏某自然会向朝廷推举你的,不过,这个差事,想要办的话,恐怕也没有那么容易吧!” “回大人,这天下的事情,又有什么事情是好办的?” 迎着苏克萨哈的目光,靳文博反问之余,又拍着马屁说道。 “虽然这件事着实不易办,但小的相信,只要有了大人在朝中相助,这件事小的就能漂漂亮亮的为朝廷办好,让朝廷从此再无米粮之忧!” 对于靳文博的保证,苏克萨哈只是略微一笑,他并没有说什么,眼前的这个人是聪明人,对此,他可以说是深信不疑,能够在这么多人中找到他,就说明他是聪明人。 “好了,文白,你先回去吧,本官自有肚量!” 说话的时候,苏克萨哈便端起了茶杯,端茶送客的道理,靳文博自然明白,在他告辞之后,门外的家奴便进了屋对苏克萨哈说道。 “主子,还有一个前黄州知府在外候着,等着您召见,主子您看是见还是不见?” 虽说只是苏家的家奴,但是宰相门前七品官,对于巩成琪那个地方的知府,这奴才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屑提及,如果不是那人知趣,还知道给个门钱,估计他连这声通传都不会通传。 “前黄州知府?” 想到黄州现在已经陷入贼手,心知那人不过是个逃官的苏克萨哈刚想开口让家奴把那人哄出去,但是转念一想,却又问道。 “哦,他可曾说过,他有什么事吗?” 之所以会临了改了主意,原因倒也简单,苏克萨哈觉得既然这位前黄州知府来拜见他,肯定是有求于他,可是这个有求,肯定不是白求的,这种人来到这里,肯定不会家手而来,花花银子人人爱,苏克萨哈也不例外,如果那人拿出了银子,别的不说,保他一条性命还是能做到的,至于其它,就看他能拿出来多少银子了。 “回主子,事他倒是没说,不过他倒是呈上一封信,说是主子您看了信,自然会见他。” 从奴才手中接过,苏克萨哈心知,这信里头没准就是礼单,撕开了信,看清楚信上的内容后,苏克萨哈的脸色不由的一变,在看完信之后,他才对奴才说道。 “这巩成琪在什么地方?可曾还有候着?” 这会苏克萨哈自己都没有注意到,他的语气居然显得有些急切。 《大明铁骨》正文 第310章 人的私心(第二更,求支持) (第一更!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无语会一直努力的!欢迎大家加入小说讨论群,一起讨论故事情节。) 一大清早,与往日一样,苏克萨哈直接去了城中皇上驻跸的行宫,这行宫原本是德王府,这德王府在崇祯12年时,与济南城一同被入寇的清军焚毁,从那时起一直荒废了二十年,而去年顺治驻跸济南之后,总不能让人其成日驻跸于城外,最后这荒废多年,已经成为废墟的德王府,在经过一番整治,新建了许多房屋,如此便成为了皇上的行宫所在。 说是这里已经荒废多年,可毕竟也是大明德藩近两百年世代经营的藩王府,虽在清军入寇时屋宇被焚,但是其中湖泊、假山等物却依然完好无损,加之地基之类大都完好,所以仅只用了一年的时间,这原本形同废墟的德王府便重现了昨日的繁华,成了顺治的行宫。 虽说是“御驾亲征”,可是因为皇上驻跸济南的关系,所以这朝中不少大臣亦随驾来到了济南,毕竟他们都得了太后的暗示,不能让皇上以身犯险,这驻跸济南就是这些大臣们共同努力的结果。今日和过去一样,众臣照例在行宫殿早面,对于身处济南的清国君臣来的,惟有江南的“匪情”最使朝廷关心,不过只有二十三岁的福临面对着侧匐在龙椅前、彩花地毯上的大臣们,首先问道: “江南那边有没有新来的消息?” 对于身在济南的福临来说,这几乎是他每日接见众臣时必须要问的事情,毕竟江南“匪患”才是现如今朝廷最关心的事情,当然也是他最关心的事情,毕竟对于身处济南的他来说,这也是“御驾亲征”的原因。 听着皇上的问题,索尼立即叩头说道: “自从今年六月贼寇开始西犯之后,其已经夺下福建大半,现在张贼又犯武昌,武昌守将刘芳名不战而降,以至湖广避势堪忧,然天下大局仍利于我,贼寇虽看似势大,可实则内患重重,从江宁有义士送来消息称,占据武昌之贼首李子渊原为南昌张贼麾下,可却投靠江宁郑贼,从而导致张郑两人离心,想来不日两贼之间必定内哄不止,若到时候我大清各路援军赶到,必可一鼓就歼。” 因为几天前已经知道郑成功、张煌言两人因李子渊背主一事产生内哄的顺治,这是更是一副颇为得意地说道: “哼哼,去年朝廷剿匪可谓是不甚得力,陆续添兵添将,贼势反而越来越猖狂了,瞧那势头似乎有一副想要把咱们赶出关去的样子。可是现如今朕驻跸济南,这看似猖獗的贼寇不待朕领兵打过去,便自己先乱了起来,先让他们自己个先乱着,他们这样内哄也好,到时候咱们打起来更容易一些,这次朕下了决心,不但要亲征,还要再从西南调些兵来,这一次非得把贼寇的气焰打下去不可!” “皇上英明!” 众臣同时连连叩头道。他们心中明白,这些话也就是说说罢了,当真要用兵的话,就非得有饷银不可,现在城外的大军可是几次上奏请饷,结果户部那边只批了一百来万两银子,手中无银,兵士们别说是打仗了,就是连肚子都不得能吃饱。没有银子,一切都是空谈。自然的,这所谓御驾亲征,也不过只是皇上在嘴上说说罢了。 在众臣的赞扬中,福临清秀文弱的长脸上绽露了更加得意的神采。 “这从古至今,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索尼,你催催京城那边,让他们把银子备好了,千万不能再因为银饷的事儿,影响我大清国的平南大计!” 虽说是得意,但是福临却也知道,现如今最要紧的是什么,是银子,没有银子一切都是空谈。 现在他之所以在济南止步不前,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没有银子。 “请皇上放心,奴才一定叮嘱京城那边,赶紧备好银子,这不,前几日户部那边车大人就上折子称,已经问内务府八家借银四百万两,现在八家正在想办法筹集银子……” 在索尼的口中,这筹集银饷的功劳自然都是户部满尚书车克的,至于亲自筹银、借银的王宏祚的功营,就是被他直接忽视了,毕竟他不过就是个汉人而已。 别说是现在,是过去那些个汉官也是不受待见,大家伙更是成天说着与汉人有关的笑话,现在更是如此。 “除了向八家借银之外,车大人还请皇上同意向京商借银二百万两,如此,再加上今年直隶、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等省解款,朝廷差不多能筹集870万两,若是再紧紧的话,筹集900万两,还是不成问题的。” 一听居然能筹集900万两银子,福临整个人顿时更加高兴了,要知道,打从去年他出京以来,每天碰到的问题就是银子,现在一下能紧出了900万两银子,他又如何能不高兴,于是笑呵呵说道: “900万两?居然有这么多银子,谁说这北方贫瘠,这稍微一提取,不就能弄出几百万两银子嘛!” 福临这么一问,那一溜儿跪在那里的大臣奴才们,都选择了沉默,这几百万两,除了六百万两是借的,另外将近三百万两,可是加税加出来的,而且加的又岂止这300万两,实际上加了不下八百万两,这八百万两,要发京官的俸禄,要发西南积欠的饷银,还要发京营的积欠,到最后,能划拨给征南大军的也就只有260万两,即便是再紧紧,也不过只三百万两银子。 这大清国虽说入关后没有减过税,可一次加这么多的税,还是第一次,谁都知道,这加税不过就是饮鸩止渴,可是不加税不行啊。不加税,京城的几十万旗人妇孺就得饿死。不加税,这南征大军就没有充饷的银子,不加税,大清国可就保不住了,可问题是再这么加下去,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加出民变出来。 但话回来,似乎大清就没有什么时候没有民变,若是有了民变,直接杀人便是了,一城民变杀一城之民,到时候等胆气被杀尽了,看谁还敢再乱? 就在众臣不知如何回答的时候,只听皇上又问道。 “这些银子能用多长时间?” 跪在最后近门帘处的遏必隆接口说道。 “若是紧着用,今年是定没有问题,可若是用兵的话,恐怕还是不够的,但若是勉强一些,待打下江南后,再补足积欠,倒也勉强够用。” “嗯,现在银子紧些没有关系,待到明年,这江南剿匪局势当可改观了。” 福临很有把握地说道。 “这郑贼、张贼,这几个月定会内哄不止,咱们现在先缓兵江南,省向他们在重压之下再次联手,等到其内哄之时,就是大军南下之日!” “是,那是一定的。” 众臣顿时又叩头道,少说话多叩头才是做臣子奴才的诀窍。至少是身为大清国奴才的决窍,万万不能多说话,那可是找死的节奏。 至于苏克萨哈,同样也没有在朝会上提到那些个事,他在等着机会,这功劳是他的,断不能分给其它人,而且对于做奴才的他来说,他很清楚,如何讨皇上的欢心,对于曾投靠过多尔衮的他来说,他很清楚,主子才是奴才的一切,所以,什么洋米、什么税金之类的事儿,他就像是从未来听说过似的,连提都没提,只是和往日一样,跪在那里,偶尔的跟着说上几句。 人总是自私的,对于苏克萨哈来说,他之所以控制住想要在这个早面上出风头,为皇上,为朝廷分忧解难的念头,原因倒也是再简单不过。 在这朝中的大臣之中,他苏克萨哈的处境最为微妙,因为出身和当年所作所为的关系,使得这朝中的众人对他大都市不待见。 如果他现在站出来,为朝廷分忧解难的话。指不定就会为他人做嫁衣,这种蠢事儿可不是他苏克萨哈的作风。 先随你们吧! 苏克萨哈在心底暗自寻思着。他甚至用一种看戏的心态,在瞧着周围的众人。看着他们在那里演着戏。在那里奉承着皇上。 你们嘴上一个个说的是那么好听,可是有谁能够为主子分忧? 苏克萨哈的心底冷笑一声,然后继续看着周围的众人。偶尔得他还会看着皇上,看到皇上那副面带喜色的模样。 他的心里甚至暗自想到,皇上,总归是太过年轻了。什么东西都还没有看透。 这南边儿确实是有好消息传了过来。可是现在大清国所要面对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啊。 如果是当初摄政王的话。估计绝不会就这么轻而易举的露出了这样的喜色…… 这个念头,不过是刚一浮现出来。苏克萨哈的心底就是不由的一阵紧张,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冒出这样的念头。 这样大逆不道的念头,可是连想都不能想。 暗自在心下,叮嘱自己一番。随后苏克萨哈又从新把心思收了回来,继续欣赏着众人的表演,跟着众人一同高呼着万岁…… 《大明铁骨》正文 第311章 天子贵(第一更,求支持) (第一更!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无语会一直努力的!欢迎大家加入小说讨论群,一起讨论故事情节。) 众臣的早面散后,福临便乘着太监抬着的软舆回到寝殿,这德王府的大小虽说远不及紫禁城,可是其中的景致却远非是紫禁城可以相比,紫禁城中是无湖无水亦无风光,这不能与德五府相比,德王府有数座碧波荡漾的湖水,旧时以珍珠泉和北面的濯缨湖为西苑,濯缨湖,汇聚珍珠、散水、溪亭诸泉而成,广达数十亩。湖水自南而北,绕过假山,而后流出宫墙。湖中可泛舟,湖水荡漾,云影入波,景色秀丽。而又开凿了玉带河,与曲水河沟通,营造了画舫,供他及其嫔妃们在濯缨湖游乐。出有香车骏骥,嬉有画舫轻舟。登高远望,南观青山叠翠,北眺黄河闪银,一派京畿外的皇宫御苑。也就是在这风景优美的德王府中,历代德王因无参政之劳,终日沉溺在声色犬马之中,朝朝宴舞,日日笙歌,尽享人间富贵荣华。 虽然二十年前,清军占领济南后,德王府建筑大都被焚毁,宛如世外桃园的德王府不见了昔日的繁华,但现在一番整体之后,这行宫又见了旧日的模样,建成后的行营,楼台水榭,金碧辉煌,石桥曲径,茂林深处,掩映着片片亭台楼榭,一步一景,蔚为大观。 难怪福临在进入这行宫之后,便愿意驻跸于此,自然不愿留在城外那局促狭窄的寻常人家的园子,更不愿回到那京中的紫禁城中。 当然,除了这宛如世外桃园的行宫之,更让福临心折的恐怕是这行宫之中的汉妃了,虽说早在京城的时候,他就曾下旨“选汉女以备六宫”,可却不像在济南这般随意,毕竟,这里远离京城,也就无虑太后干涉,自然也无需像过去那样顾忌重重,甚至这行宫中的宫女大抵上都是于山东、山西等地征远的汉女,那些汉女的柔美、秀丽,绝不是相貌粗鄙的满人、蒙人所能相比,而不知为何,对于他在济南选汉女一事,太后至今都没有说什么。 其实,别说是太后,就是朝中的众臣也希望皇上能留于济南,而不是时时想着南下,至于这汉女……即便是暂时沉浸于温柔乡中,亦无不可,大不了,待到他日回銮的时候,太后随口一道旨意,便赐死这些汉女便是了。绝不会给大清国添出什么麻烦来。 不过只是几个汉人女子罢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对于这一切,福临自然是不知道,对于他来说,他同样也不怎么在乎,现在他所在乎的,不过只是这汉女的温柔与美色。 当他从前殿回到后府的时候,几天前刚唤来侍寝的汉女瑞芬见皇上笑容满面的模样,便笑着问道。 “今天早面可是有什么喜事,瞧把皇上您给乐得这么高兴?” 心情不错的福临立即笑说道。 “你还不知道吧,江南的张贼、郑贼现如今已经起了内哄,想来要不了多长时间,就会互相攻伐,到时候,这江南的局势必定会大为改观。”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福临只感觉整个人都飘飘然然的,这也难怪,毕竟在听了一年多的坏消息之后,这骤然来的好消息,让他整个人得意之余,又对这局势充满了期待,他甚至寻思着,也许年底便能克复江南,击败那些江南的贼寇,从而像他的父祖一样立下不世之功。 “你可知道,我大清是马北上得天下,当年太祖皇帝起兵建州,大败明军,夺以辽东,如此才奠定了我大清的今天,而到了朕这虽说大清国入了关,统治了整个中国。可是在不少人看来,这入主中原的功业朕不过只是坐享其成,在有些人眼里,朕虽是大清的皇帝,可全无太祖、太宗的功业……” 发了一顿牢骚的福临,尽管嘴上没有提到多尔衮,但是他的心里却很清楚,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不这就是坐享其成,而且坐享的都是他多尔衮的成,这些年尽管那些人嘴上不说,但是他的心里很清楚,在很多人看来,他这个皇帝根本就没为大清做过什么。 “这一次,朕非得把这江南的贼寇给平了,到让他们看看,看看朕是怎么平定的大清的天下,他们当年是入了关不假,可这天下终究还是朕开创的!” 这么一顿牢骚之后,福临的心里顿时觉得痛快了些,他站起身来,踱了数步,然后便坐到椅上,在这一刻他的心里又一次涌起了一阵阵从未曾有过的激荡之情。 此时福临甚至再一次打定了主意,决计不要等什么机会到来,他要领兵南下,平定江南的贼乱,心想着让这天下平定起来,不过要先写一段冠冕堂皇,情文并胜的旨意,一则好堵住朝野悠悠之口,再则也让那些个汉人领略领略他的文采,他知道自己能胜过其它满人的,恐怕就只有这一点了! 南下,收复江南! 又一次,在他的心情激荡的时候。 “这是刚沏的茶,皇上。” 瑞芬端着盛着新茶的茶杯,捧到御前。 “这是刚从湖广进贡来的新茶。皇上您尝尝!” 这柔情似水的话让,顿时让福临那胸中的原本回肠的荡气顿时消散了不少。 “嗯。” 福临自己用碗盖,慢慢把浮着的茶叶,滤到一边,望着淡淡的蒸气出了一会神,忽然转脸喊了声: “小芬!” “小芬”是瑞芬的小名。这会她刚走向门前,要传小太监去预备点心,听得皇帝呼唤,赶紧答应一声: “奴婢在!” 尽管已经侍寝多日,但是瑞芬却仍然只是一个没有品级名份的汉女,这也是太后的旨意,选汉女可以,但是却不能有其它的封赏。 “你说,” 福临等她走过来的的时候,看着她问道。 “这若是大臣们都反对朕南下,朕应该怎么办?” 想到大臣们一直以来都反对他领兵南下,并且常以粮饷为借口,福临不禁有些犹豫起来。 “这……,” 听着皇上的话,瑞芬连忙陪笑道。 “该皇上该自己拿主意。奴婢不敢说。” 福临自然知道宫中曾经诫饬妃嫔,不得与闻政务,更何况是她这样的汉女,所以点点头说: “不要紧,是我问你的,你说好了。不会有旁人知道的。” 这一说,瑞芬便不能不遵旨。她想了一会答道: “皇上想领兵南下,自然是为了大清国的江山,毕竟这江南是财赋重地,万万不能让乱匪长期占据不是。如果大臣们体谅皇上的心思,自然会支持皇上,可是大臣们之所以反对,恐怕还是为了皇上的安危,毕竟于大臣们看来,皇上还是在京城里更让人安心,至于江南,还有大臣将军们为替皇上分忧。可皇上却是心系着天下的安危,却不能不来,大臣们只是不体谅皇上的心思,若是他们知道了,断不会阻止皇上的!” 一番婉转陈奏,顿时赢得龙颜大悦,连连轻击书案,甚至让福临不由的学着三国戏中刘备的科白,连连笑道。 “嗯,嗯,正合孤意!” 看见皇帝得意忘形的神情,瑞芬抽出袖中那方五福捧寿花样的粉红色手绢,握在嘴上,轻声笑了。然后眉目传情的看着皇上,这一看可不当紧,龙颜大悦的福临看着面前这俏美的丽人,顿时只觉得有心中一阵火热,那里还顾得其得,便径直站起身来,一把抱住了瑞芬,然后笑道。 “小芬,想朕了吗?” 看着瑞芬那含羞模样,这一刻福临那里还想着什么江南,什么贼寇,至于明君什么的也全都抛到了脑后。 这会他反倒是庆幸着此次南下了,也就是在这里他才能有寻一些乐趣,领略到一些天子之贵!而不似在皇宫之中,全没有任何意思。至于那些大脚的满洲女子,更是相貌粗鄙不堪,那里似汉女这般多情温柔。 甚至,此时,福临都寻思着,若是打下了江宁,到那时候,定会广选汉女充实后宫,然后好好的享用一番这江南女子的柔顺。这过去他只是听闻过江南女子的艳丽与温柔,当初刚入关的时候,可是不少人家中都有江南女子,只可惜那时他年岁尚小,加之深居于宫中,自然无人进贡江南女子,这次南下,到时候自然不能放过那江南女子。 至于到时候,太后会不会说什么,大臣们会不会反对,他压根都没有考虑,在他看来,到时候,携着重新平定天下的气势,太后和大臣们谁还敢像现在这样,对他说三道四的! 什么是天子之贵,不就是一言九鼎嘛! 当这房中传出女子的娇吟声时,一道身影从这屋边走了出来,那身影走出到了这行宫某偏僻之处,随后便在某走廊边的假山中,留下了一封信。在她离开之后,约莫半个时辰,又有人来到假山边,扣出了那封信,然后悄无声息的将信带出了行宫。 在那封信被带到行宫外某处街边的小饭馆时,那饭馆的掌柜只是略微看了一眼,然后便继续招呼着客人,似乎就像根本没有得到任何消息似的…… 《大明铁骨》正文 第312章 奴才之间(第二更,求月票) 对于关注着江南局势的大清君臣来说,除了每日的朝会之外,身为皇帝的最重要的事务恐怕就是批阅奏折了,这甚至是权衡一个君王是否称职的最重要的因素,而对于一直以明君自许的福临来说,自然对此极为看重,每天都会把大量的时间用于批阅奏折,趴在书案前看着大臣、奴才以及各地来的奏折。 对于福临来说,这每日都要批阅的奏折,并不是一件什么轻松的事儿,原本只是累,而现在除了累之外,还有就是让人恼火的局势。现在对于他来说批阅奏折几乎等同于苦刑,尽管在朝会上还是欢喜非常,但那些都是好听的话儿。 当着皇上的面,大臣奴才们说的,自然都是捡好听的说,只有那些不得不说的话,他们才会说出来,但凡有个回旋的余地,都会在奏折里写,这是当奴才自保之道。所以往往这奏折里头才是真事,特别是那些军报,更是集中于奏折之中,以免激起主子的怒气,连累了自己。也正因如此,这批阅奏折现在就成了一个苦差事。 从去年起,这天下就没有消停过,先是西南南明小朝廷尚未平息,郑氏海贼入犯江南,甚至安南大军亦为朱贼所尽灭,这天下的局势立即为之一变。从初年侥幸入主中原以来,这十几年来,大清国的天下,虽然看似承平,可实际上谁都知道,这汉人是从不甘心为满人统治,他们会千方百计的抵抗,即便是杀了亿万汉人,可是还是没有杀掉他们的骨子里的东西,他们是剃了头,是易了服,有骨气的人是杀个差不多了,可是汉人的骨血里早就刻上了汉人这两个字,除非把他们杀绝了,若不然,他们那怕是曲服了,那也是一时的。 而且现在还不仅仅只是汉人,这奏折里甚至还提到了漠北喀尔喀蒙古也有所异动,似乎因为大清现在在关内碰到了问题,也开始在那里蠢蠢欲动起来。若是当真如此的话,那么这天下可以说是纷至迭起,东南半壁糜烂,加之本就与大清离心的漠北蒙古亦有所异动,天下不安啊! 面对这种艰难处境,福临相信换了任何一位皇帝,都会象他一样,怕看那些奏报军情的章折。觉得这批阅奏折根本就是一份苦差事! 可,即便是个苦差事,可是这奏折能不看吗? 这奏折里头可没有一件好事啊! “咦?” 就在为这奏折中一个个坏消息头痛不已的时候,突然,一份苏克萨哈的奏折,引起福临的注意,原本头痛不已的他,瞬间便睁大眼睛自语道。 “居然有这种事情?” 心下惊讶不已的福临连忙命太监传来了当值的索尼,然后又命人去传苏克萨哈,片刻后,索尼便来了。 “索尼,这有一道苏克萨哈的折子,你先看看。” 苏克萨哈的折子? 对于那份奏折的内容,索尼自然是事先都不知道,他接在手里,先略略看了一遍,在还给皇上之后,便说道。 “皇上,这个事若是真的,那倒也是一件好事!” 索尼在说话的时候,用词拿捏的正好,他虽说是好,可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件事若是真的。之所以如此,原因到也简单,他平素可以说颇为厌恶苏克萨哈。尤其是不取他的人品,毕竟苏克萨哈原本是多尔衮的亲信,可是他为了得到顺治皇帝的欢心,让自己能够有更大的权力,举报了多尔衮。使得多尔衮在死后都没有落得一个好的下场,在这方面来说,苏克萨哈并不能称得上是一个忠臣。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做事,不考虑忠义。 对于索尼等人来说,或许苏克萨哈此举讨了皇上的欢心,但在他们看来,这无疑证明其人品低下,也正因如此,索尼才会厌恶人,鄙夷其为人,毕竟,多尔衮曾是其主,对主子的背叛,这是绝不能容忍的事情。 所以在大多数时候,尽管索尼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厌恶其为人的态度,但是对其主张往往是用委婉的反对加以反对。就像现在一样,他非常巧妙的直接点出此事有可能为假。 “可不是,一石米只有二三钱银子,纵是运到京城,也不过五钱银子,这可比漕粮便宜多了,朕没有记错的话,现在京城一石米至少在一两八钱吧!这么便宜的粮食确实难得啊!” 索尼这么一说,福临也是深以为然的点点头,这粮食委实也太便宜了一些,着实难以让人相信,但是却又不能不让人心动。毕竟,京城需要粮食。 自从漕粮断绝之后,这京城的粮价就是一日三涨,幸亏朝廷急时发出通州仓库存的漕粮,若不然的话这京城的粮价不还不得顶破天去。可即便是如此,这京城的米价也比过去涨出了两成。 京城生计完全倾赖漕粮,没有了漕粮,这京城的粮价,早晚有一天会涨上去。众臣们的奏折中,经常提到了此事,毕竟这粮食关系到京城等地的安稳。 “皇上,若是朝鲜的秋粮能解五十万石的话,定可缓解今年京城的用度,到时,京城的粮价应该可降至一两五钱以下。” 索尼于一旁连忙出言宽慰道。 为了解决京城的粮食问题,朝中的众臣可谓是绞尽了脑汁,除了增加山东、河南、山西以及直隶的漕粮份额之外,更是把眼睛盯上了朝鲜,毕竟四省增加的漕粮本有就有限,并不能满足京城等地的用度,四省的增加加上通州等仓内的粮食,勉强才够用,可通州等仓的粮食,今年就耗个差不多了,如此一来若是没有额外的粮食来源,今年京城的粮食肯定不够吃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最终一些大臣把眼光投向了朝鲜。 毕竟,朝鲜南部同样盛产稻米,而且产出极多,当年大清在入关之前每年也曾从朝鲜解米数万以至十数万石,虽说数量有限,但总能够缓解一时之用,再说按照朝廷了解朝鲜的众臣的算法,以朝鲜的产出一年至少能解米五十万石以上。 “皇上,万万不可解朝鲜之米!” 几乎是在索尼的话声刚落,那边就听到苏克萨哈的反对声。刚刚进入书房的的苏克萨哈在出言反驳时,并没有忘记跪拜叩头,见是叩见之后,才继续说道。 “皇上,这朝鲜不同其它,若是我强令朝鲜解米,到时候,只恐怕朝鲜离心,如其又为江南所煽动,只恐徒惹后患啊!” 跪拜于地的苏克萨哈,完全是一副忧国忧民的模样。唯恐解了朝鲜米,到时候他的功劳化为泡影。 话被打断的索尼则于一旁不咸不淡的说道。 “可苏大人,这京中需米啊!” 与苏克萨哈的反驳不同,索尼仍然没有直接出言反驳,而只是一语提到了现实问题。 京中需米! 这四个字,让福临的眉头顿时一皱,脸色也变得难看起来。 现在直隶、山东、河南以及山西等地的粮食,甚至都不够南征大军的食用的,自然也没有多余的粮食往京师运,这再么下去,京城早晚要断粮,一但京城的粮食断了,必定会出乱子的。 解朝鲜米似乎是唯一的选择,但是朝鲜米却不好解,朝鲜人本就心不在大清,他们又岂会愿意献粮?除非大清的八旗兵再次进入朝鲜,若不然,他们又岂会心甘情愿的解米? 可现在朝廷又岂有大军可以派往朝鲜? 再者,正像苏克萨哈说的那样,这些年朝廷对朝鲜定下的可是加以笼络的策略,若是强行索要米粮的话,朝鲜离心必定会导致满洲不稳,到时候,大清国可真是四面楚歌了。 “既然京城需米,为何非专注朝鲜米,南洋米亦是米,为何不用南洋米!” 苏克萨哈自然知道,皇上传他过来的原因,无非就是为了他折子中提到的南洋米。 “南洋米,南洋米当真有这么便宜?这一家之言,苏大人还是不要偏信为好!” 索尼眯着眼睛,语气里依然是一副不咸不淡的样子,因为之前看过奏折的关系,所以他也知道,那折子里的南洋米是由靳家的人所献,在他口中自然也就变成了一家之言。 “又岂是一家之言。” 早就有准备的苏克萨哈从袖中取出另一份折子,双手递呈道。 “皇上,奴才这里有一份摘抄广东各府的地志,还有前朝官员的述录,其中都提到南洋米廉,最低时,每石米价不过区区数百钱,即便是价格最贵时,亦不过银三钱稍多些许,如此,又岂是一家之言!” 苏克萨哈呈上折子的时候,索尼只是搭眼看了一下,然后便沉默了,似乎对他来说,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在他的心里却掀起了一阵怒火,这苏克萨哈难道就不知道之前和他打个商量吗? 现在其如此这般,不正是为了打他一个耳光? 其人品果然低下! 又一次,索尼在心底鄙视着苏克萨哈为人的同时,对其也就更加不耻了。不过早就老成人精的他,并没有出言反驳,而是于一旁附和道, “若是如此,那可真是天佑我大清!” 《大明铁骨》正文 第313章 天佑(第一更,求支持) (第一更!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无语会一直努力的!欢迎大家加入小说讨论群,一起讨论故事情节。) 天佑我大清! 几乎是在苏克萨哈说出他的那番话之后。福临的心里就冒出了这么一句话来。 对于江南漕粮断绝之后,一直忧心着漕粮一事的大清国朝廷来说,现在有了粮食,自然是件大好事。 这可不就是天佑我大清! 甚至在这个念头浮现出来的时候,福临都觉得这是祖宗在保佑。这说明大清的气数仍在。有时候对于陷入绝境中的人们来说,哪怕是一线希望,都会让他们为之激动。 尽管在福临看来,现在大清国还没有到那种地步。可是这样的好消息,确实极为难得的,毕竟打从去年起,他几乎就没有听说过什么好消息。 “可不正是天佑我大清,那南洋自古盛产大米,若是购买洋米,于南洋数十国每年恐怕可取不下四五百万石!” 见皇上的心情不错,苏克萨哈立即跟着说道,他这么一说,福临自然事连连点头。 “苏克萨哈,若是如此,你可为我大清立下大功了!” 心情大好的福临看着苏克萨哈赞赏道。这样的好消息,最近委实也太少了。如果能天听到这样的好消息,想来批阅奏折什么的也就不是什么苦差事了。 “这都是主子的功劳,若不是主子当年招靳家入内务府,那靳家人又岂会老少皆愿主动为国分忧,尤其是靳文博,更是不远数千里,往广东为国分忧。” 苏克萨哈并没有把功劳都揽到他的身上,做奴才的有没有劳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让主子开心,当然,他并没忘记靳家的人,没有忘记靳文博。没有忘记为他美言一两句。 瞧着得意不已怕苏克萨哈,索尼在随声附和的同时,却又看似无意的说道。 “这南洋米远在南洋,想要运米来京,恐怕非得造海船,经海路来京方可,莫说我们满人并不长于使船,就是北方汉人,擅长使船者,也极为有限。” 对于索尼来说,他自然不会让苏克萨哈这么得意,几乎是立即开始挑起了苏克萨哈这个法子里的毛病。 “索大人此言诧异。” 已经成竹在胸的苏克萨哈,自然是得意洋洋的说道。 “通州等地尚有漕帮之人数万,如今大抵都因为漕粮断绝失业在家,无不是难以维持生计,朝廷若是召其使船,其必定感激朝廷之恩,为我大清所用。” 拖了这么几天,苏克萨哈已经在心里反复的推敲了别人会怎么样反驳他,对此自然是早就有了应对之策。 “漕帮?有清江漕帮悉数投贼之前车,漕帮之人,又岂可相信?若是其出海后,驾船从贼,我朝又能为何?恐怕只能眼巴巴看其降贼吧!” 索尼立即一口道出了那些人的最大问题, “皇上,当初清河县之所以被那些海贼轻而易举夺了下来。就是因为当地的漕帮降了贼,和海贼里应外合,才让他们轻易夺了清河,占据了江北。这些漕帮之中,可是有不少都是前朝的漕兵!” 索尼的话声刚落,苏克萨哈立即辩驳道。 “索大人此言差矣,此漕帮非彼漕帮,海船行于海上,而不是于通州,其家人皆在通州,漕帮之人,纵是行船于海上,又岂敢降贼?” 索尼与苏克萨哈你一言我一语的答对时,相比于索尼,苏克萨哈可以说是早就成腹于胸,毕竟这些问题,之前靳文博就已经充分考虑到了,完全不是问题,若不然的话,苏克萨哈又怎么可能冒然提及此事。 “估且如此,那船从何处来?” 见苏克萨哈见招拆招回答的好不利落,索尼立即反驳道。 “那海船自然不同于漕船,没有,海船怎么运粮食?” 索尼的反对,让苏克萨哈在心底冷笑几声,面上却是不露声色地说道。 “船可于满洲造,鸭绿江畔苍天巨树何其之多,可以就近伐木造船,船造好后,直接往南洋运米,然后再驶往溏沽,海船运粮极多,每艘海船可运米不下万石,甚至数万石之多,远比漕船所能相比,若是于满洲就近造数十大海船,既可满足南洋运米之用,每年可运米不下数百万石。” 在来这里之前他就已经和靳文博就可能碰到的问题一一想好了对策。在满洲造船,更是靳文博想出来的法子。 过去不是没有人这么想过。只不过那个时候,大清国并没有人会使船,可是现在却不同,在这里可是有不少漕帮的人因为漕粮断绝衣食无着,他们可是个顶个儿的都擅长使船。 当然,无论是苏克萨哈也好,索尼也罢。他们都不知道,在运河上行船与在大海上航行,有着根本的不同。不过既然不知道,索尼自然也就无从反驳了。而苏克萨哈当然不会把这个问题说出来,在他看来,只要现在皇上同意了,将来,这个问题就不是什么问题。到时候自然有时间操练水手。 而苏克萨哈的心里此时可以说是极为得意,他知道,现在已经成功的让皇上心动了,他甚至都不需要抬头去看皇上。 每年几百万石粮食,完全能够满足京城的食用。这可是现在朝廷所面临的最大的难题。 “况且,有了这些海船,他日大军亦可从海路南下,直捣海贼之贼巢,断其海上归路,如此,东南必可从此平定!” 在苏克萨哈得意洋洋的道出这样的一个理由的时候,索尼看着其那副得意忘形的模样,心下暗自厌恶之余,又冷笑道。 “苏大人所言不假,可是别忘了,现在东南沿海,海贼出没,海贼所凭者,正是其擅长水战,现如今海贼断我之漕粮,又岂会容忍我大清于海路获得南洋米,若是海贼于海上阻拦海船,到那时,不但没有运来米,反倒又失了船,如此一来岂不是得不偿失,” 索尼的反驳让苏克萨哈在心底暗自冷笑之余,他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稍作沉思后,才颇有些为难的说道。 “皇上,索大人,这海上与路上不同,只要船一出海,茫茫大海之上,寻找一舟一船无疑于大海捞针,纵是偶有拦截,损失也极为有限,只要运来一石南洋米,朝廷可得银利一两,一船可得银万两,若是百万石,既可得银百万两,纵是偶有损失,亦可以接受,毕竟这造一艘海船不过区区千余两,一船一趟获利既可造十艘海船。” 尽管苏克萨哈的解释看起来颇为有利,但其脸上的为难,落在索尼的眼中,让他在冷笑之余,继续落井下石道。 “苏大人所言极是,这一船一趟获利既可造十艘海船,如此之利确实可观。若是能回来自然是好,可若是海贼舟船尽出,四处拦截,我大清的运粮米船十不还一之时,又该如何?” 在索尼发出这声质问量,原本还倾向于支持从南洋运米的福临,同样也看着苏克萨哈,等待着他的回答。 索尼的针锋相对,让苏克萨哈的心底早就已经涌起一阵阵的不满,身为内大臣的他知道,无论是索尼也好,或者其它人也罢,对他早就是满腹的不满与敌意,他们鄙视他的为人,不耻他的为人,他们认为当年摄政王死后,身为其门下的他,不应该背叛摄政王,他们想的倒是好,难道他们就不知道,当时摄政王已经身死,他苏克萨哈是摄政王的门下不假,可是他苏克萨哈也要活命,摄政王活着的时候,能够保他,若身故之后,那就是皇上,就是太后当家,他们只要愿意,随时都能要他苏克萨哈的小命。 所以,为了保命,苏克萨哈才会投靠太后,靠着告发摄政王多尔衮,总算是保住了自己的性命和荣华富贵。但自此之后,这旗人皆不耻他苏克萨哈的为人,也正因如此,皇上才会对他信任有加,因为皇上、太后都知道,旗人不容他苏克萨哈,不耻他的为人,所以,用于他来,自然更为放心。 你们一个个的不过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痛,等到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你们的身上,到时候,你们才知道,我苏克萨哈当初并没有做错。 不过只是一群伪君子罢了! 于心底冷笑着,见索尼那副似得意又似平淡的模样,苏克萨哈并没有立即回答,反倒是一直看着他的福临有些心急道/ “苏克萨哈,若是如此,又该怎么办?” 对于身为皇帝的福临来说,他可不希望,这样的好事,临到最后却不过只是空欢喜一场,于是自然显得极为关切。 迎着皇上的询问的目光,苏克萨哈说道。 “皇上,其实,此事的关键,并不在我如何造粮,如何运粮,亦不在海贼会不会于海上拦船,而在于……” 话声故意一顿,苏克萨哈用余光撇了一眼索尼,在其目中尚还有一丝得意时,用极为平淡的语气说道。 “在于这船挂何旗!” 船挂何旗? 无论是索尼亦或是福临,皆是一愣,他们不解看着苏克萨哈,然后福临问道。 “船挂何旗?这又是何意?” “回皇上,这海上不同于陆上,海上船挂何旗,即是何国之船,若是我朝运米船,挂他国之旗,自然是他国的船,若是海贼拦截的话,就等于侵犯他国,如此,他国水师,必定会派舰保护……” 直到这个时候,苏克萨哈才再次露出些得意来,他看着神情颇为惊诧的索尼,继续说道。 “这海贼确实是以擅长海战而屡胜我大清,可是索大人恐怕不知道,这西洋诸国,皆是擅长海战,葡萄牙者、荷兰者,皆是不远数万里,一路趟海远道而来,其所长海战,绝非海贼能比,若是运米船挂荷兰旗,为海贼劫夺,荷兰必定不会轻予海贼,如若荷兰派水军保护,或干涉,必定能重创海贼,届时,我大清势必可不费一枪一弹,即可借外兵除以海贼,如此岂不妙哉!” 一句“岂不妙哉”之后,苏克萨哈的面上再也没有了之前故意做出的为难,他之所以如此,正是为了在皇上面前打击索尼,为了彰显出他苏克萨哈的才能。 看着其这副模样,心知掉进其陷阱中的索尼,便立即出言反驳道。 “哼哼,那西洋人的旗岂是想挂便挂的,若是荷兰人、葡萄牙不让我大清的运米船挂旗,又该如何?” 索尼当然没有提到挂外国旗有损大清国的威望,这会我大清不过只是刚入关,还没有那副“天朝上国”的架子,而且一个个的都是实用主义者,若是能这样不费一兵一卒便能引洋人攻击海贼,自然是再好不过,那里会自讨没趣的说什么,大清船挂外国旗,有损天国的颜面。 也正因如此,索尼便直指苏克萨哈这个建议中最关键的一点,西洋人让不让挂旗。 “正是如此,苏克萨哈,若是西洋人不许,又该如何?” 皇上的询问,让苏克萨哈再次叩头说道。 “皇上,此事再简单不过,这西洋诸国与我大清截然不同,其自有国情在,若是我朝于其国中办有船运公司,就相当于办商号于其国中,商号内的船只,皆可挂其国旗,而此事,奴才那边已经办好了,现在已经于澳门办了一家商号,我大清所造运米船,他日皆可挂葡萄牙旗,若是再于荷兰人属地办理商号,运米船亦可挂荷兰旗,若是海贼拦截,等于同时惹怒两国,其岂不是自寻死路?” 在澳门的公司当然不是苏克萨哈办的,而是靳文士买下来的,本意是为了转移靳家的家当,现在则成了苏克萨哈的邀功之物。 “到时候,我等所愁恐怕并不是海贼来不来拦截运米船,而是愁其敢不敢拦截运米船了!” “苏克萨哈,这件事,你办得好!” 闻言顿时大喜的福临立即出言称赞道。而皇上的称赞,让苏克萨哈得意之余,那耳中却又一次传来一句不咸不淡的话来。 “苏大人的法子,若是办成了,自然是于国有利,可,苏大人,您这法子里,却有一个地方是无论如何,都解决不了的!” 《大明铁骨》正文 第314章 奴才们(第二更,求月票) (第一更!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无语会一直努力的!欢迎大家加入小说讨论群,一起讨论故事情节。) 大人,您这法子里,却有一个地方是无论如何,都解决不了的! 索尼的话声不大,可这看似随意的一句话,让原本得意不已的苏克萨哈先是一愣,随后又有些诧异的看着索尼。 他这是什么意思? 福临也是不解的看着索尼,等待他的解释。 “银子!” 见注意力都投在自己的身上,索尼便慢吞吞的说道。 “这万事总得要先有银子才成,这造船也好、购米也罢,总都需要银子,即便是那南洋米再便宜,也搁不住多啊,一年四百万石,可也得二百万两了,再加上其它各项支出,奴才估计,没有二百五十万两,是怎么也撑不过去的。” 瞧着若有所思的皇上,索尼又是叹了口气,全是一副可惜的模样。 “皇上,现如今这什么地方可都需要用银子,这洋米虽好,可是几百万两银子打从那里来呢?没有银子买米,这可都是空谈。” 故作模样的可惜一番,索尼看着苏克萨哈说道。 “现在朝廷恨不得一两银子掰成两瓣来花,那里还有什么银子去造船、去买米。” 若是搁其它人,或许语气还是委婉点,可是早就反映自己的一切都压到这件事上的苏克萨哈,那里容得别人反驳,立即急声说道。 “索大人此言诧异,这造船买米是需要几百万两银子不假,可是别忘了,这几百万两不是一次花出去的,而是一年买上几百船粮食,总共所花的银子,一开始的时候,只要花上几十万两银子,就够造船、买米了,而且这米运回来之后,在京城,一石米能挣到一两银子,一年四百万石,单就是凭着卖米,朝廷所得恐怕都不下三四百万两,” 直视着索尼,苏克萨哈用不容反驳的语气说道。 “即便是把此事包给十三衙门里的包衣奴才,朝廷按一石一两收米,再以一两三钱发售,到时候一年也能获利恐怕也不下百万两之巨。” 随后他又转向皇上,郑重其事的说道。 “皇上,这就像做买卖一样,只要投了一些本钱,这钱利自然也就源源不断了,到时候,这获利的百万两,自然可入十三衙门,既可以充做天家之用,且又能解朝廷所需。” 虽说满清入关后,仿明朝体例二十四衙门而设十三衙门,作为内廷机构,为皇帝及其家族服务,在宫廷内侍奉皇室及其家族。而因此时的举国财力主要集中于户部,宫中进项有限,其用度亦多取之于彼。也正因如此,皇家的用度总是受着各种限制。 这会苏克萨哈却直接把一个诱饵抛了出来,虽说现在没有了内务府,可是内务府的包衣还都在,他们都是皇家的奴才,让他们出面经营南洋米,不但可以交好这些内务府的豪奴,更重要的是,能够解决宫中所需。 换句话来说,就是“损公肥私”,只不过这个损的是国家,肥的是皇家。若是按成其它任何朝代,恐怕没有任何人能够赤裸裸的说出这么一句话,但是,苏克萨哈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大清国的皇家一直都是这么办的。 而且早在皇太极那会,就已经养成了这样的习惯。天命初年,后金方面虏获财物,其金银等贵重物品为八家贵族所有,至天聪时期,不仅财务要八家均分,而且国家各种用项亦“八家均出”。经济上的独立成为八家政治上共理国政的基础,但这不利于皇权的强化,不利于国家的稳定与统一。为此,皇太极开始着力打破这种制度。天聪八年,在分配新虏获的壮丁时,皇太极以“此俘获之人,不必如从前八分均分,当补壮丁不足之旗”。由此开始,他逐步掌控财物的分配权,并实行有利于自己的分配,大大增强了自己的实力。而这些财物人丁正是充入内务府,成为当时内务府的财源。 虽然顺治后来改皇太极时期所建内务府为十三衙门,但仍然不断加强十三衙门的收入,就像现在户部财政主要来自各省地丁、关税、盐课等正项收入,而十三衙门把持的宫中财政则主要来源于所属皇庄的收益。当然,早先又把满洲地区貂皮、人参交给了十三衙门垄断,而且十三衙门还将宫中剩余的此类物品变价,以获取收益。此外,还从事官房买卖与租赁等商业活动。 这些行为无不是为了增加皇家的收入,无不是“损公肥私”的行为,但是皇上依然这么干着,可即便如此,因为宫中需用浩繁,虽设法筹措,但其入项仍常常不敷支用,对户部仍有较强的依赖。当款项不足之际,还是直接奏请户部拨银。 也正因如此,苏克萨哈才会提出由“内务府包衣”负责南洋米的购售,然后这售卖南洋米的利润自然也就全都进天家了,这样赤裸裸的贿赂一出,顿时便让福临为之心动不已。 尽管明知道皇上已经心动,但不愿让苏克萨哈这样得意的索尼反对道。 “皇上,现在朝廷用度紧张,实在是没有余钱操办此事啊!” 接着索尼又用颇为无奈的说道。 “苏大人,你要知道这军无饷要散,现如今,这南征大军已经半年无饷,若是再这么拖下去,这军心恐怕早晚会散乱啊!还有西南,那也是成天上折子要银子,现在朝廷的那点银子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早就定好了去向,那里还有什么多余的?” “这……这,索尼所说极是。” 尽管为天家每年能入上百万两银子而心动不已,但是福临还是知道,现在户部可没有什么多余的银子。可是这百万两银子的收益就这么放弃了,也委实太过可惜了。 而在皇上一旁侍候着的吴良辅,这位顺治最为亲信的总管太监,自然已经看出了皇上的想法,于是便在一旁插口说道。 “皇上,按道理说,奴才是太监不便插话,可这个事,奴才却也有话说。” 瞧见吴良辅于一旁插嘴,索尼虽然是心有不满,但却仍然选择了沉默,毕竟谁都知道,皇上对吴良辅可谓是极为宠信,在宫中其可谓是一家独大,甚至在顺治15年的时候,发生宦官与官员贿赂勾结的案件,吴良辅牵涉其中,但顺治仍然袒护他而未依照他自己所订禁宦官干政的谕令处罚。在这种情况下,索尼自然不会自找那个没趣,去得罪这个太监。 “你说。” 福临点点头,示意吴良辅说下去。 “既然方才苏大人说了,这事交给衙门里的包衣奴才去办,那这银子自然应该由奴才们去出,这从古至今,都是拿着朝廷的银子去办差,那有拿着朝廷的银子去做买卖的道理,所以奴才觉得,只要皇上一个旨意,奴才们自然乐意掏银子为主子办差,为主子分忧,毕竟,这是当奴才的本份不是。” 鞠着头的吴良辅声音不大,那语气里全是一副为主子分忧的意思,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之所以会这么说,是想从这南洋米的生意里分上一杯羹。毕竟做为太监,本就无根,也是无家之人,又无牵无挂,至于女子更是有心无力,所以太监大多爱钱,只有银子才能给他们足够保障,无论是心理上的还是生活上的。 和大多数太监一样,吴良辅同样也是偏爱银子,不过这捞银子的进项总归是有限,这会听说这南洋米一年能收益几百万两,吴良辅又岂不会心动,只要按插进去一个亲信,一年弄个几十万两,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心动不已的吴良辅自然不会坐视着这样的机会从眼前错过,所以才会主动站出来,打着“为主子分忧”为自己谋利来。 原本就注意到皇上有些心动苏克萨哈听吴良辅这么一说,便立即附和道。 “吴公公所言有理,这由包衣负责此事,自然应该由他们掏银子办理这个差事。” 在苏克萨哈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特意用眼睛的余光看着索尼,看着其面色铁青的模样,心底先是冷笑一声,随后又问道。 “不知索大人以为如何?” 被苏克萨哈这么一问,面色本身就不好看的索尼,那脸色变得更难看了,不过瞬间又恢复正常,只见其点头说道。 “既然如此,奴才自然不会反对,若是天家的包衣能把此事办好了,毕竟于我大清是百利而无一害。” 其实,从看到皇上心动的时候,索尼就知道这件事,他是拦不住了,也不能再拦了,再拦不但会得罪皇上,就连吴良辅这样的太监以及十三衙门里的那些个包衣奴,也都会一并得罪了。 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的道理,索尼又岂不懂得。像吴良辅这样的太监还有那些个包衣,若是得罪了,他们不定会在什么时候趁自己不注意的时候就还过来。 得罪这些个奴才,到时候肯定是要吃大亏的! 非但不能得罪,还要讨好他们,心里这般想着,索尼的嘴上甚至恭维道。 “若非是吴公公在一旁提点,老臣恐怕还真想不到这样的主意来。” 简单的一句恭维,听在吴良辅的耳中,让他颇为受用的喜笑颜开的连连客气起来,在他客气的时候,就连顺治也心情大好的说道。 “你这奴才,难得也有一两分本事,便赏你五两银子吧。” 《大明铁骨》正文 第315章 笔趣阁 ,最快更新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五两银子! 好大的手笔! 若是换成旁人的赏,估计吴良辅早就横眉冷对了,这五两银子,还不够打发叫花子的。甚至就连打发叫花子,也肯定比这多不是。对于身为总管太监的他来说。这么一点银子,他可还真看不上眼。即便是他打赏给身边的小太监的银子也不止只有这么一丁点。 但问题是这赏的人不一样,这赏银子的主,可是皇上! 也许对于皇上来说,在?皇上看来他一个月也就那么几两银子,这五两银子已经是很大的赏赐了。 可皇上并不知道,到了他这个地步,又怎么可能只靠着那么一点银子生活,无论是朝中的达官显贵无论什么时候,总不会亏待他。 这五两银子,可还真看不到眼里。可是这银子主人却不同。 虽说只是五两银子,可毕竟是皇上的赏赐,吴良辅连忙跪下去叩头谢恩,一边言道着谢主子的赏,一边说着为主子分忧是奴才的本份,然后又是一副感激涕零的模样。一时间,这书房之中倒也是主奴欢喜。 而在这欢喜之中,只有索尼一个人的脸色显得颇为难看,这会儿他甚至感觉有些失策。毕竟,他非但没能阻止苏克萨哈,甚至还让其在皇上面前涨了脸,显示了他的能力。对苏克萨哈的不满自然也就更多了。甚至他已经打定主意了。即便是今天让苏克萨哈得偿所愿。将来有机会也要把今天的这一笔账好好的,算上一算。 对于索尼的心态变化,福临自然是不知道,也不会去注意,心情不错的他,看着跪在地上的苏克萨哈说道。 “嗯,苏克萨哈,这件事既然是由那个靳……” 话声略微一顿,在他没想起来那人叫靳什么的时候,吴良辅便于一旁提醒道。 “靳文博,旗下包衣靳家的庶出三子,曾取进士功名,虽是庶出,可却也有几分才学。” 吴良辅之所以能够得到皇上的宠信,正因为他极为聪明,十三衙门里显赫的包衣岂下百人,可是他非但能记住这些人,同样也能记住他们的家人以及家中的情况。 这正是苏克萨哈与其他人的不同,他能够记住一些小事儿。然后进而凭着这些小事儿为自己谋利。而有时候招揽人心,正是凭着这些小事儿。 人与人之间的不同,正在这个地方。在这个时候,他倒是不介意提携一下其他人,对于势单力薄到他来说,多提携一个人,总好一些。 早就老成人精一样的索尼自然看出了苏克萨哈的心思,心知在这一块儿没办法阻拦他的索尼,心思略微一动,然后开口说道。 “哎,现在这粮食的问题想来是解决了,可,可朝廷的用度这块,却还是难办啊!”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索尼的脸上完全是一副忧国忧民的模样。当然他的心底,不过只是想要借词指出苏克萨哈之前那个注意中的不足。 任何人都能够看清楚,这看是买进洋米可以解决京城粮食不足的问题,但是现在对于朝廷来说,最大的问题是没有银子,没有银子,想要买米怎么买?拿什么去买?毕竟南洋,不是我大清,可以比喻的增加赋税,漕粮。 想要从南洋把米运回来。就必须要拿真金白银去买。现在朝廷可没有那么多银子去买米。在这种情况下,索尼自然不会介意指出苏克萨哈之前建议中的不足。而不是让苏克萨哈在皇上面前长进了脸面。 “有什么难办的?” 索尼那似不甘的话语,让苏克萨哈立即接着他的话说道。 “这解决用度不足,无非就是两个法子,一个是开源,一个是节流,现在这节流已经节个差不多了,那就只能在开源上想办法!” 现在苏克萨哈已经不再像先前那样“藏拙”了,已经打定主意要趁机“反攻”的他,自然不会错过眼下的机会。 毕竟像今天这样,索尼一个人落单的机会可是实在是极为难得,在这种情况下,苏克萨哈自然不会错过机会。毕竟对于他来说,全依赖皇上信任的他,必须要不断地展现自己的用处和才能,只有通过贬低别人,才有可能抬高自己的身份。 “开源?” 索尼瞧着苏克萨哈冷笑道。 “苏大人以为,这天下的百姓还能负担多少?若是再加税的话,恐怕只会惹起祸乱,万一再逼出一个李闯来,到时候,又该怎么办?” 开源! 每每朝廷用度不足的时候,都会在这两个字上做文章,所谓的开源,无非就是加税,多征田赋。而当年满清入的时候,为了笼络人心﹐曾下诏蠲免三饷﹐但不过是一纸空文而已。实际上直到现在还在征收,另外多尔衮摄政的时候,又加派九省额外钱粮250余万两,而在顺治亲政之后,又命加征抵额粮,而到去年,为了解决江南陷贼之后,更是让其立即加征练饷,并且让令地方上自行征收,用作练兵剿匪之用,非但如此,因为江南税收的损失,其更是在各省加赋多达五百多万两,以缓解财政危机。但是现在百姓的负担,可以说已经达到了顶点,如果再继续加税,不知道会生出什么样的乱子来。 加赋似乎是开源的唯一选择。现在苏克萨哈这么一说,索尼自然会发出这样的冷笑。当年大明不正是因为加征三饷,才加出了一个李闯吗? 现在他想要加税,不正是官逼民反吗? “索大人所言甚是,现在朝廷已经加赋五百万两,自然不能再行加赋,但是不加赋,又从那里弄银子?不过想要开源,不一定非把眼光盯在老百姓的地里头!除了地里头还有其他地方可以做一些文章。!” 说话的时候,苏克萨哈便又袖中取出了一份折子。 “至于这朝廷所需的饷税,奴才这还有一个折子,原本想着明日朝会的时候呈给皇上,这今个赶巧了,便一同呈给皇上。” 吴良辅从苏克萨哈的手中取过奏折,然后递给了皇上,接过奏折,不过只是略微看了一下内容,福临便惊声问道。 “这,这……此事可是当真!” 注意到皇上的语气中带着惊喜的意思,索尼便有些好奇的看着其手中的那个折子。 这折子中写的是什么? 居然能够让皇上如此失态?难不成这苏克萨哈当真有什么好办法不成? “皇上,这件事自然是真的,奴才那里有黄州府携带回来的账册可做凭证。” “黄州府,” 听其提及黄州府,索尼便立即想到月前曾看到一份折子里的内容。 “皇上,这折子里提到的可是黄州知府巩成琪?” 在得到肯定的答案之后,索尼立即冷笑道。 “皇上,这巩成琪奴才是知道,此人虽说是天家的奴才,可却不知报效皇上,当初在京中当差时,就屡屡恃才傲物侍得罪了上官,如果不是念及他是天家的奴才。估计早就被罢官了,而后下放地方后,同样不改持主自傲的脾气,黄州贼陷之时,身为一府知府他更是弃城而逃,此等不忠不孝之徒所言,又岂能当真?” 其实,索尼并不知道巩成琪这个人,只是曾在地方的折子中,知道此人的“事迹”,而地方上为了推脱责任,自然把责任都推到了巩成琪的身上,所以才会有索尼的这番话。不论那个人到底有没有才学。先把他踩在脚下,总是没有错的。 “皇上,就奴才所知,巩成琪当时之所以弃城,正是为了报效君恩,不是他不愿意与黄州共存亡,而是他不能如此,奴才见他时,他曾言,之所以活着,是为了把这账册还有征厘金的法子带给皇上,为朝廷、为皇上分忧,请皇上明鉴。” 本就有意借此得皇上信赖的苏克萨哈自然不会让索尼对巩成琪的人品大加指责,就在他为巩成琪辩解的时候,福临在一旁说道。 “你们先不要再争,朕只问一句,此事可是当真,那巩成琪,当真在黄州一府之地试行一月,就收银四千余两?” 这才是福临最关心的事情,军无饷要散,没有军饷,他又如何能南下,没有饷银,大清国的天下,又如何能坐得稳? 而现在,苏克萨哈的奏折之中,却清楚的提到,若是推行“厘金”一年可开源千万两之巨,这又如何能不让他心动。心动之余也就不再看动起它了。 “不过就是对百姓极尽盘剥而已!” 索尼的话让福临的眉头一皱,他便把奏折直接交给索尼,然后说道。 “索尼,你也看看,看看折子里的内容再说话!” 听着皇上语气中的不满,索尼立即明白了,这奏折里的内容恐怕没有那么简单,果然,接过奏折,只是略微看了一下奏折中的内容,他的神情也变得凝重起来,他顿时明白了,为何皇上会这般惊讶。 若是这个法子当真的话,在天下推行,朝廷一年必定可以额外收入上千万两银子,如此,这大清国上下又岂还会再为银钱不足烦恼。 (推荐一袖乾坤巨的新书《振南明》,这是一本非常不错的明朝小说!故事虽然刚刚开始,但却非常精彩,不愧是大神所出!) 《大明铁骨》正文 第316章 (第二更,求月票) (第一更!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无语会一直努力的!欢迎大家加入小说讨论群,一起讨论故事情节。) 过去像索尼这样的满臣,总是好说汉臣奸诈狡猾,总是说他们只知党争,不知朝廷和江山社稷,但是现在,索尼自己同样也是这样的人。 其实又何止是索尼一个人。苏克萨哈同样也是如此,在官场上,大家总需要去适应官场上的规则。 也正是因为去适应了这个规则,所以也就有了现在这样,为了反对而反对。即便是被皇上一番训斥之后,索尼仍然是试图在苏克萨哈的言语之中找到他的不足之处。 当然,他不会再像先前那样直接出言反对,儿子是静下心来听着苏克萨哈的言语。 “皇上,巩成琪那里的账册,他当初之所以不守黄州,一来是因为黄州无兵可用,二来就是为了把这帐册带回来,那账册中详细记着各县每日所收厘金,这黄州有沿江之利,收益自然不能与其它地方相比,若是换成其它陆上关口,想来收入只会更多。” 一边为巩成琪开脱,苏克萨哈一边详细解释着厘金征收优点,其实,这些都是他从巩成琪那里听说的,那日在听巩成琪说到厘金的种种优点之后,他可是惊讶的整整一夜未曾入睡,脑海中所思所想的都是厘金,以至于用了一夜的时间,写了一份奏折。 当时他甚至都已经打定了注意,第二天朝会的时候,把奏折呈上去,然后在朝会上与众臣讨论,但是最终他还是没有那么做,甚至他还把巩成琪留在家中,已省得他的这个法子为其它人探得。 而苏克萨哈之所以一直等到现在,就是在等一个合适的机会,而现在这正是再好不过的机会,他正好可以借着皇上心情大好的时候,把这个法子献上去,从而讨好皇上。 至于索尼? 想到其行先前的惺惺作态,苏克萨哈就在心底冷笑一声,现在正是他打击政敌的时候,眼下这个机会可不能错过了。 “……所以,这厘金之法,最好的优点就是其无捐于民,有益于饷,并可经久而便民者,则莫如商贾捐厘一法。” 在苏克萨哈说话的时候,索尼的神情越来的严肃起来,而他只是看着奏折,看着奏折上的一字一句。试图从奏折之中找出它的不足,然后再加以反对。 “……劝谕米行捐厘助怕。每米一石捐钱五十文,计升仅捐半文,于民生毫无关碍,而聚之则多……既不扰民,又不累商。数月以来,商民相安,如同无事。古人云,逐末者多,则度以抑之。捐厘之法,亦即古人征末之微意。而变通行之,入少则捐少,入多则捐多,均视其贾卖所入为断,绝不强民以所难。况名为行铺捐厘,其实仍出自买客,断不因一二文之细,争价值之低昂,征于无形而民不觉者也。奴才因此法商民两便,且细水长流,源远不竭,于军需实有稗益,是以现在复将此法推之全国……大约每百分仅捐一分,甚有不及一分者,令各州县会同委员斟酌妥议,票明出示起捐,其小铺户及手艺人等概行免捐,以示体恤……各地督抚各就防堵地方,分委廉明公正之员,会同各该府州县,于城市镇集之各大行铺户照臣所拟捐厘章程,一律劝办,以于南北军需可期大有接济。俊军务告竣,再行停止……” 尽管并不愿意看到苏克萨哈的得意,甚至想要鸡蛋里挑骨头的,从中挑出一些毛病来。但是看着奏折中的这些内容,索尼仍然不得不承认,这征收“厘金”确实是一个再好不过的选择,相比于增加田赋会导致百姓反弹,甚至逼民谋反,这“劝捐商贾”的“厘金”,非但不会激起民乱,甚至还可以打着“抑末”的名义,毕竟,从古至“抑末”都是古之“良法”。 而且相比于天下的百姓来说。商人总是很少,而且,千百年来,那些商人的名声一直不佳。那些奸商又岂能煽动的了寻常百姓去维护他们的利益? 这确实是个好法子! 可为何偏偏是你苏克萨哈提出来的?在心里这么想着的时候,索尼又委婉的说道。 “捐厘之法,亦即古人征末之微意。既可抑末而令民归其本,又可补充军需,确实是今时良法,不过,这账册可以造假,所以以奴才看来,这“厘金”一事可谓是滋关体大,还需谨慎从事。” 索尼看似善意的“提醒”,听在苏克萨哈耳中,自然听到其语气中的不甘以及那言语中的无奈,于是便颇为得意的说道。 “索大人所言甚是,这件事确实需要谨慎从事,所以奴才这几日一直与巩成琪反复研究此法,以奴才看来,既然其曾在黄州办成此事,不妨命其于一地重办此事,一来,可以观其效果,至于这二嘛,亦可以吸取经验,若有不足,可急时调整。” 苏克萨哈之所以会举推荐巩成琪,并不是对其有多么欣赏,而是因为其把这个法子献给他,所以必须给予对方一定的回报,只有如此,才会有更多的人投靠他,对靳文博同样也是如此。 毕竟,在这朝廷之中,苏克萨哈委实太过势单力薄,出身于多尔衮门下的他,除了依靠皇上的信赖之外,再也没有其它的依仗,所以才会时常被别人踩在脚下。 其实,这未尝又不是巩成琪,靳文博选择他的原因,之所以选择他,正是因为苏克萨哈渴望在皇上的面前有所表现。渴望着展现自己的重要性,渴望着在大清国的朝廷之中,拥有自己的力量。而他们两人同样也需要借苏克萨哈的这种心态,达成自己的目的。 苏克萨哈的建议,自然是再合理不过,毕竟,这“捐厘之法”是由巩成琪发明的,几乎无法反驳。当然,在这个时候,索尼也不会自找没趣儿。不过不意味着他会放弃,在苏克萨哈提出这个建议之后,索尼又于一旁边说道。 “皇上,以奴才看来,除了让巩成琪于一地试行之外,可以另外委一员干吏,于他地试行此法,非如此,不能验其成效。” 这会索尼之所以会提出这样的建议,并不仅仅只是出于公心,同样也是为了能够从中分权,毕竟,任谁都能够看到,推行“捐厘之法”中所藏着的功劳,既然这件事有利于大清,自然不能加以阻挡,可并不意味着,索尼不会想办法,把这些事拉到自己的手中,而不是任由苏克萨哈这么张狂下去。想要把这件事尽在自己掌握之中,就必须要插手其中,要不然的话,就肯定会被别人排斥在外边。 虽说心知索尼的想法并不那么单纯,但苏克萨哈知道其这个建议也是合情合理的他,自然一时也找不到反驳的借口,只得跟着咐和几句。 见他们两人已经同意了,心情极为舒畅的福临顿时喜笑颜开的说道。 “苏克萨哈,这次你可是为朝廷立下大功了!” 说完,福临便命索尼拟写于两地试行“捐厘之法”旨意,然后又命其商量好于那两个地方试行,最后才说道。 “明天就发出去,不,今天就发过去,万万不能耽误了大事”。 对于一直忧心着朝局的福临来说,现在这个“捐厘之法”一下把大清国面对的最大问题给解决了,他自然是显得有些急切。 而索尼、苏克萨哈自然是知趣的再说上一番照例颂赞圣明的话语来,当然,这样的话语,福临早就已经听惯了,不过今天听这些话的心态却与过去大不相同,毕竟今天的形势不同,无论是“南洋米”亦或者是“捐厘之法”,都从根本上解决了大清国的问题。 在这一瞬间,福临甚至有一种感觉,只要能够办成这两年事,这大清国的天下就能重新恢复安稳了,眼下所有的一切问题都会随之结束。 随后,心情颇为舒畅的福临又提到的是洪承畴的奏折。然后问道。 “你们说,洪承畴于长沙,真的无力救援武昌了吗?” 他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洪承畴上折子自辩称,他是无力救援武昌,而不是坐视武昌陷贼。 “洪大人在折子中提到,在明贼进攻武昌的时候,又分兵岳州,当时岳州有明贼水师数十艘战船,炮数百门,兵卒数万,岳州城墙不过半个时辰即为其所洞开,守城将领张勇险些葬身于城中,亏得将士用命,才侥幸逃脱。” 先为洪承畴辩解一番,索尼又说道: “托皇上的洪福,虽说岳州丢了,可是这长沙还在我军之手,洪承畴言称,其现在于长沙操练水师,必定可败明贼,恢复湖广,可见得湖广的局面,洪承畴还是有把握的。” 索尼之所以为洪承畴辩解,正是因为现在其是朝中不多的汉人重臣,先死了一个范文程,若是姓洪的再出什么问题,可就全完了,到时候汉臣离心,大清怎么办? 可他没有注意到在他为洪承畴辩解的时候,皇上的脸色却变得越发难看起来。 《大明铁骨》正文 第317章 谁让他是汉人(第一更,求月票) 为下者需投上之所好! 无论是做臣子,还是做奴才,首先要先揣摩主子的心思! 这是做奴才最起码的本份,若是说连这都做不到,那么自然也就成不了大事,更不可能有什么前程,甚至可以说,在很多时候,揣摩主子的心思。甚至比才学还要重要。 就像那位山东巡抚之所以得到皇上的重用和赏识。是因为他有才学吗?当然不是!而是因为他在皇上因为董鄂妃去世,正是伤心的时候。向皇上进贡了几十个,堪称绝色的汉女,从而赢得了皇上的欢心。如此,若是不受重用,那可就真没有天理了。 所以当奴才的,就要投其所好,无论办什么事情都要想到主子的心里。如此才能够为主子分忧。进而得到主子的赏识。 在索尼为洪承畴辩解着的时候,跪在那里苏克萨哈瞧着皇上的脸色,自然揣摩起其心思来,其实根本就不需要怎么揣摩,自从禁书案之后,先是范文程突然暴病身亡之后,这汉臣便不再受宠了,甚至那些汉臣都开始惶恐不安,成天的提心吊胆起来。 至于那洪承畴,因为种种原因自然也是不为皇上所喜,这会索尼为其说话,皇上的脸色自然显得很是难看。 “皇上,臣以为,此次洪承畴身为五省经略,经略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五省,总督军务兼理粮饷,可今日武昌刘芳名不战而降,岳州半日即为贼所陷,如此处置失当,若是朝廷不加以惩处如何能正法典!” 苏克萨哈的话未说完,索尼的心里早忍不住暗骂道“佞臣”,他之所以会为洪承畴辩解,并不是因为其它,而是因为自范文程身死之后,洪承畴成就为天下汉臣地位最为显赫者,自然为世人所瞩目,因为范文程的身死,本就是如履薄冰,若是妄自加以指责的话,万一适得其反又怎么办? 万一要是因此导致汉臣对大清国离心离德,这中原得天下,到时候大清国恐怕就真的坐不稳了。 于是索尼立即为洪承畴辩解道。 “皇上,洪承畴虽说总督军务兼理粮饷,可是却只有其实,未有其实,毕竟这五省军务,朝廷一直以来都是另有差遣,自然对武昌也是爱莫能助。” 尽管自降清之后,洪承畴对于满清可谓是忠心耿耿,尽心竭力的帮助清军入关并一统中原,为其筹措军需,同时帮助清廷兴改革除弊制,以令其能够坐稳中原,但是,满清对于他却并不信任,尽管给予其五省经略的殊荣,但是却不令其执掌军权,这正是对他的限制,唯恐其执掌了军权,最后会事得其反,反倒让其以五省之兵,反叛大清。 毕竟,他是汉人! 大清是满人的天下,至于汉人,或许可以用,但必须要防! 也正因为如此,才没有让洪承畴直接掌握军队。从而避免身为五省经略的他,割据五省,形同独立。 “既然其无领兵之权,自然无须追究武昌兵败之责。” 在索尼说出这番话的时候,福临的眉头略微一皱,难道不追究他洪承畴的责任,还要追究他福临的责任吗? 对于原本对洪承畴就心怀不满的福临来说。索尼的这番话反而让他对其也产生了一些不满。。 “索大人此言诧异!” 跪于一旁的苏克萨哈立即说道。 “洪承畴身为五省经略虽未直接领兵,但却总督五省军务兼理粮饷,这却是事实,如刘芳名者亦为其所支使方才驻于武昌,他没有领兵,不过只是没有直接领兵。五省大军可基本上都等于在他麾下,听他的指挥,差遣。既然其总督军务,这武昌兵败焉能不追究其责任?若是如此,难道说兵败之后只追究前方为将者的责任,而不问后方?若是如此,岂不让前方将领心寒。” 这会儿苏克萨哈,说起话来倒是一副义正辞严的模样。 “嗯,嗯!” 本就因为《庄妃秘史》对洪承畴极为不满的福临,顿时觉得苏克萨哈的这几句话的分析,扼要而深入,深深点头,表示同意。甚至因此对苏克萨哈的好感更浓了,毕竟这个奴才知道给主子分忧。 而索尼见皇上这么表态,有心者天下局势的他,便于一旁力争道。 “皇上,现在湖广、西南局势,全凭洪承畴支撑,若是妄然加以斥责,只恐会让为臣者心寒。” “难道他洪承畴没办好差事,朕连说他都不能说他吗?” 索尼不这么解释还好,他的解释顿时激起福临的不满来,原本他对洪承畴还有许多好感,但是从《庄妃秘史》之后,那书文之中洪承畴与太后之间诸多丑事,一直让福临深以为耻。 若许在旁人看来,那《庄妃秘史》是假,但是福临却很清楚,当年洪承畴兵败后,确实想要一死殉国,而正是他的母后亲自去游说他,他才降清,而当年母后正是用美色劝降的洪承畴。而那书中所写更是极为详细。写着他的母后是如何勾引洪承畴,而洪承畴又如何,玩弄他的母后。 原本的这种事情即便是真的也不过是皇家秘事,绝不会被任何人所提起。但是现在居然为世人所知,甚至到后来他之所以能够继位。也是因为他的母后,用身体去换去多尔衮的支持!而这个主意正是洪承畴在床上为她出的。 对此福临又岂能不心恼,对洪承畴的不满自然是早就积聚于胸,不过因为西南离不开洪承畴,自然也就暂时放下了。现在听索尼为其这么辩解,那平素积压的不满,自然也就爆发了。 看见皇帝如此,苏克萨哈便越发精神抖擞了,他更是进一步说道。 “皇上所言极是,洪承畴为皇上的奴才,理当为主分忧,这差事办出了差池,皇上加以斥责,也是主子对奴才的爱护。不过,正像索大人方才所言,现在洪大人坐镇长沙,苦心筹划,确实为我大清之干城,尤其是现在,长沙与朝中联系,几乎断绝。今后长沙以至西南等地军事,必定完全仰赖洪大人。皇上虽可加以训斥,但亦理应再加封赏才是,毕竟洪大人于长沙,亦是劳苦功高。” 说完,苏克萨哈又趴在地下叩了一个头。可他这看似在为洪承畴说话,但索尼听得却是一阵胆寒,这苏克萨哈那里是在为洪承畴说话,分明是在告诉皇上,这岳州为明军占据之后,自然也就切断了长沙等地与朝廷的联系,而洪承畴经略五省几乎形同独立,对这样的人加以训斥不是不行,但更要提防。 尽管索尼赞同苏克萨哈主张提防洪承畴这样汉臣的举动,但是却不得不为苏克萨哈的狠毒惊讶不已,过去他可真没有发现,苏克萨哈居然能像汉臣一样,诡计如此多端。 居然能够如此轻易地拿住旁人的命门。这个人以后可要小心提防着了。这位可是真正的小人! “嗯,理当如此!” 苏克萨哈的提醒,让福临立即大加嘉许,然后语气凝重的说道。 “拟旨……” 半个时辰后,在索尼与苏克萨哈一同离开的时候,索尼看着得意洋洋的苏克萨哈,忍不住说道。 “苏大人,你当真是好手段啊!” “不敢,不敢!” 面对索尼的称赞,苏克萨哈倒是也不客气,笑应的同时,又语重心长的说道。 “索大人,您要知道,这汉臣必定是汉臣,今日他刘芳名降了,洪承畴?” 咧嘴一笑,苏克萨哈的声音虽是不大,却如惊雷一般直接传进了索尼的耳中。 “别忘了,他也曾降过啊!索大人,今个您可是失策了!” 丢下这么一句“失策”之后,苏克萨哈便踱着步子离开了此地,看着他的背景,索尼整个人陷入了沉默之中,他甚至也开始反思起了自己之前是不是太过了,毕竟皇上对洪承畴早就不满了,而洪承畴他…… “他毕竟是汉人啊!” 看着苏克萨哈的背影,索尼有些无奈的长叹了口气。 谁让他洪承畴是汉人。 即便他洪承畴是汉军旗。可是也改变不了他汉人的身份。对于大清国来说永远也无法忘记他的这一身份。所以才会对他百般提防,而苏克萨哈,正好看到了皇上的这个心思,所以才会投其所好,用牺牲洪承畴去换取皇上对她的欣赏。 而对于索尼来说,他同样也不像相信生为汉人的洪承畴,在他看来,洪承畴之所以投降总带着那么一些无奈。甚至真有可能是当年太后用身子换来的。 现在洪承畴确实是为大清国尽心尽力。可那是因为他没有别的选择。如果万一他要是有了其他的选择。到时候没准儿可就真的背叛大清国了。就像她当初背叛了大明一样,像洪承畴那种人对大明尚是如此,更何况是对大清? 想通了这一点之后,索尼反倒是不像先前那么在乎洪承畴了。她朝着南方看了一眼,然后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 “哎!这些个汉人啊!总归还是汉人……”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大明铁骨》正文 第318章 现世报(第二更,求月票) 谁说打从岳州被明军占领之后,长沙这边与朝廷的联系基本上就被切断了。但是朝廷的旨意,仍然能够下达到这里。只不过需要经过一番周折罢了。 谁说这朝廷的圣旨来到晚了一些,可是,在接圣旨的时候,这该有的规矩,一个也不能少。甚至比往日里还要更加隆重一些。毕竟,现在的情况可不同过去。越是谨慎,越能让朝廷感受到这里对朝廷的尊重。 可是当接过圣旨之后,洪承畴却显得有些无奈。那脸色也变得难看起来。尽管在外人的面前并没有展露出来。但是当回到书房之后,那压抑着的不满还是忍不住流露了出来。 “我总归是汉人啊!” 苦恼地深深一叹,洪承畴看着面前的圣旨,那脸上尽是一副愁容:唉!这个朝廷啊,当然真是从来都不放心他啊! 他没有想到为大清国做了那么多事情之后,大清国最后还是不相信他,现在想一想,之所以不相信他最简单的一个原因恐怕就是因为他是汉人了。 “部堂,此次朝廷赐您“骠勇巴图鲁”,更授封一等男爵。可以说是皇恩浩荡,不知部堂为何一副郁郁寡欢状?” 见洪承畴这样模样,车鼎瑛便出言询问道。车鼎瑛所属车氏是邵阳巨族,当鼎革之际多逃匿深山不出。整个人车氏之中,唯独车鼎瑛是例外,应召至洪氏幕府任材官,其一直深得洪承畴的信任。 在他看来,这圣旨之中,虽然有所训斥,但大抵上来说,却也是皇恩浩荡,毕竟,雷霆雨露皆是君恩。 “哎,这那里是恩,分明安抚,是意以这一等男之名安抚洪某啊!说到底,朝廷还是不信我等汉人啊!” 正因为了解满人,所以洪承畴才知道这份看似皇恩浩荡的旨意背后是什么。是大清国再也不相信她们这些汉臣了。现在虽然还没有到卸磨杀驴,鸟尽弓藏的时候。但是,大清国对他已经信任不再。 “部堂?” 车鼎瑛初时似乎还有些不解,但话刚出口,他就猜出了部堂为何会如此这般。 “部堂,莫不是……莫不是因为部堂身为五省经略,总揽五省军务,先失武昌,再失岳州,本是戴罪之身,可朝廷却宽宏以待,只是微加斥责,然后更施皇恩,先赐“骠勇巴图鲁”,又授一等男爵……” 事出反常必有妖,这赏赐未免也太过丰厚了,这那里是什么赏赐,分明就是夺命的钢刀,所以说现在还不至于到那个地步。但是,谁知道有一天这刀会不会落在身上? “怎么会如此呢?大清国的爵位,又岂是那么好拿的?打了败仗便如此厚赏,是什么意思?莫非朝廷真的要……置洪某于死地? 苦笑着说出这番话之后,洪承畴便沉默不语了。 在内心深处,他甚至希望现在朝廷能够把他着回到京师,这样的话,至少表明朝廷对他还是信任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对他根本就不信任。 照现在这种态势发展下去。恐怕不出几年,即便是到时候他洪承畴为大清国立下大功,到最后想来也是不赏之功。 在这一瞬间,他甚至有些庆幸之前做出的那个选择。人总需要提前考虑一二,早做打算总是好些。 对于以背离了车家为代价,而出仕满清的车鼎瑛来说,他早就将自己的全部都压在洪承畴的身上,听其这么说,他立即急声说道。 “部堂,也许是我等想多了,毕竟,以朝中诸人的心智,若是他们当真有这些想法,反倒不一定会如此,现在这未免也太牵强了!就算是轻率行险好了,到底也需要考虑一下眼下的局势不是?眼下局势如此,他们又岂会冒然行险?这,这不等于逼反部堂吗? 逼反部堂! 车鼎瑛话,让洪承畴先是一愣,似乎原本想不通的,因为他的这句话也都想通了,随后又叹道。 “还是那句老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其实在他的心里此时已经升腾起了一阵从未曾有过的波涛,他们为何会如此肆无忌惮的逼反他,是因为福临小儿知道,他洪承畴回不了大明,既然回不了大明,那又如何反? 谁让他是天下第一汉奸? 即便他想法反,大明又怎么可能容得了他?对于大明来说,他洪承畴可是毁掉大明300年江山的罪人。 甚至对于天下的汉人来说。他洪承畴的红顶子,可是用汉人的脑袋染红的。 无论如何,大名都不可能容得下他,除非,除非是……心里沉思着,洪承畴知道,恐怕只有一个人能给他一条生路。 只是这条生路大清是不可能给他的! 想通了这一点之后,洪承畴的心底顿时只是一阵冰冷,他没想到自己苦心为了大清,最后居然落得这个下场,在这一瞬间,他似乎能够体谅范文程临死前的悲哀了,对于满人来说,无论他们立下多大的功,做过多少事,他们总归都是汉人! 而汉人,汉人自然是不可以相信的,汉人对于满人来说甚至连奴才都不如,不过就是夜壶罢了,需要的时候,拿过来用上一用,不需要了,直接就丢掉不用了。 汉奸! 脑海中浮现这两个字,这么多年以来,洪承畴第一次有些后悔。当然,他之所以后悔,原因倒也简单。是因为他看到大清国是不可能再给他什么荣华富贵,甚至都有可能随时读了他的性命。 见洪承畴半晌都不说话,心里忧心着自身将来的车鼎瑛,沉默片刻,然后便开口说道: “部堂,恕在下说句心里话。若当真是如此的话,恐怕朝廷于您是早已信任不在,而今日这一切更是由来原非一日,乃自多年前……” 看着部堂,车鼎瑛缓声说道。 “恐怕还是因为那个原因,部堂毕竟是汉人。” 这么简单的问题,谁又看不透? 但看透归看透,可被别人这么一说,洪承畴的心中还是忍不住一凛,然后点点头,示意了解。半晌才开口道。 “扪心自问,洪某对大清可以说是忠心耿耿,可却落得今天这个下场,这,这分明是皇上身边有奸臣啊!” 就像是是书上那些个忠臣一样,在这个时候,洪承畴把自己的遭遇完全归罪于朝廷之中有奸臣,这会儿他甚至忘记了自己汉奸的身份。只是感叹着他的遭遇。 长叹口气,洪承畴说道。 “不知为了什么,现在皇上的性情真有些变了!从前,凡事谋定而后动,如今却不顾后果,先赌口气再说!唉,我也很担心哪!如果皇上的性子一直如此的话,这可是可动摇根本的大祸!” 即便是直到现在,洪承畴的脑海中所思所想的仍然是如何保住大清国的江山,甚至说连同他自己的安危,他都没有考虑。 或许他曾经为了自保,眼睁睁的坐视武昌被明军占领,但是并不意味着它就会因此而倒向大明。如果有选择的话,他还是会选择大清国。 在大明与大清之间,大清国是他洪承畴唯一的选择。而其人品之所以如此低下,原因到也再简单不过,是因为他洪承畴所出卖的,并不只是大明王朝,他所背叛的从来也不只是崇祯皇帝一个人。他所出卖的是整个华夏神州,出卖的是整个民族,而其背叛的是人之为人的最起码的良知和底线。 也正因为明白这一点,所以自从舍命降清之后,洪承畴的心里所思所想的便是妄图洗脱自己的失节投敌之罪,为此他就恨不得让整个神州一起陆沉,让这天底下的汉人都和他一样,人人都给满清留辫子做奴才,奋不顾身去扑灭神州大陆最后一点汉人抵抗星火。 也正因如此,在降清之后,他才会尽心竭力帮助满清入关,帮助满清奴役中国,而他算尽机关,正是为了洗去身上的污名,从汉奸变成大清国的开国功臣。 可是他没有想到自己机关算尽,却仍然被虏廷以家奴败犬相待,实在是可耻之至。 可即便是如此,他仍然算尽机关,试图维持着大清,毕竟,这是他唯一的选择。 洪承畴知道,满清同样也知道。也正因如此,才会对其肆无忌惮!而即便是面临这样的威胁,他仍然试图维护大清。 “部堂……” 悚然的看着为朝廷、为皇上担心不已的洪承畴,其表现完全颠覆了车鼎瑛的想法,他甚至无法理解部堂为何会如此忠心耿耿,尽管他的心中惊愕非常,但仍然说道: “是啊!部堂所言不错!皇上身边定是有奸臣!” 略点下头,洪承畴沉吟道。 “看来,只能给太后上折子了,若不然的话,这大清国的天下,早晚非得让奸臣给耽误了!” 洪承畴的话让,车鼎瑛沉思不语,现在再去找太后,还有用吗? 再说……想着这流传已久谣言,再看着洪承畴,车鼎瑛的心中微微一悚。然后说道。 “这……这未尝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大明铁骨》正文 第319章 好演员三阿哥(第一更,求月票) , 九月的京城,虽是晚秋,但却已经显得有些清冷,城中的那一株株槐树,被风一吹,那树叶便哗哗的落了下来,尽是一副秋风瑟瑟之感,虽说紫禁城中除了房屋便是铺着地砖的院庭,可是西苑却宛如仙境一般。 虽说打从天启那会起,这西苑和紫禁城城一样就几乎没有整治过,有些年久失修,可在大清入关后,也跟着紫禁城一同整修一般,虽比不上初建时的富丽,可却不见了早年间的破败。 虽说这外头尽是晚秋的清冷,不过对于自幼生长在草原上的孛儿只斤来说,她自然并不在乎这么点冷意,她甚至还颇有兴致的在这西苑中赏着园景,对于生长在草原上,入关之前,只见过盛京的皇宫的她来说,即便是已经十几年了,可是她还是喜欢这西苑的景致,在她看来,这西苑恐怕就是传说中的仙境。 “刘忠啊,你说往日里前朝全盛的时候,这西苑是什么模样?” 坐在汉白玉的石舫中,孛儿只斤看着这眼前的湖水,那眼睛眯成了缝儿,甚至有些向往起来。 “回太后,听这宫里头的老人说,前朝全盛的时候,这西苑沿岸建有凝和殿、远趣轩、太素殿、天鹅房、迎翠殿等,琼华岛建筑基本保持元代格局;中海东岸椒园建有崇智殿、玩芳亭,西岸有兔儿山一组,南台则建有昭和殿等,建筑较少,以自然风光为主导。此外,太液池西北隅,养牲房与小山子之间,尚有虎城。亭榭计有飞蔼亭、浮香亭、秋辉亭、宝月亭、澄渊亭、临漪亭、水云榭、左临海亭、右临海亭、涌玉亭、聚景亭、杈金亭、撷秀亭等十余座。再往后明世宗驾崩,这西苑里头的宫殿大都被穆宗拆除,以后除万历年间有修葺及少量添建如北海五龙亭外。” 虽说刘忠年岁并不算老,可打从前朝入宫,从小太监开始一步步到今天,在宫中几十年,对于这些西苑旧事自然也是张口便来。 “你说说,这前朝能不亡吗?这么多的宫殿,说拆便拆了,当真是造败东西,可真是可惜了。” 太后的话让刘忠连连点头赞同道。 “太后所言极是,这宫室尚是如此不爱惜,这天下自然也爱惜不到什么地方去。” 身为奴才的,自然要千方百计讨好主子,作为太后的贴身太监,刘忠自然对太后百般的奉诚。 奴才的话,让孛儿只斤瞧着这园中的风光,面上尽是可惜的模样。 “哀家记得这乾光殿好像是崇祯那会修的吧。若是那些宫殿没拆的话,不定是什么模样。” “主子,若是主子喜欢,等到将来南边平定了,到时候,便重修这西苑便是了。” 刘忠的话不过只是刚一出口,孛儿只斤便摇头说道。 “这个事,哀家可不能办,这天下还没有平定,用银子的地方多去了,那前朝的皇上不爱惜天下,哀家却不能不为爱新觉罗家爱惜这天下,将来,这天下,可是要一代代传下去的!” 孛儿只斤说着的时候,又问道。 “这可有几天没见玄烨了,这几天,他在忙些什么?” 听着太后的问道三阿哥,刘忠立即说道。 “太后,您不是不知道三阿哥,在那些皇子阿哥里,可就数他最是勤奋好学,这几天许是忙活着师傅们的课业吧。” 这边刘忠的话声不过只是刚落,那边就听着有太监通传,三皇子玄烨永见,孛儿只斤听说了,便对刘忠说道。 “刘忠,你过去迎迎玄烨。” 那边正等着见太后召见的玄烨,一见到刘忠来了,便立即展出笑来。 “刘忠,又劳您迎我,回头,一定得和太后说说,下次直接换个奴才便是了,可不能再劳烦您了。” 瞧着三阿哥的客气,刘忠的心里不由的感叹起来,这三皇子当真是几个皇子之中,最聪明的人,这不过才七岁,接人待物便是如此滴水不漏,且不说其它几个皇子年岁尚小,就是年岁长他的皇次子福全,也无法与其相比。 “奴才迎着主子,那是奴才的本份。” 在刘忠恭随在玄烨的身侧,去见太后的时候,刘忠悄声提醒道。 “三阿哥,刚才太后还问您,这几日怎么没来见他,奴才说您定是忙着师傅们的课业,” 刘忠的提醒,让玄烨一笑,虽是年少,但却也是一副老成模样,虽说身无长物,可是并不妨碍他用言语表示对刘忠的感谢。 待到了石舫处,在人还没进到石舫的时候,玄烨便加快脚步,冲着石舫跑去,人不过只是刚进石舫,便立即叩头说道。 “孙儿恭请皇太太的圣安。” “太太”也就是满人口中的祖母,这边刚见过礼,那边他又跪行数步,跪行到孛儿只斤的脚边,将头枕于她的膝上说道。 “太太,孙儿这几日一直忙着师傅们布置的课业,没能来看太太,可真是想死孙儿了。” 瞧着三阿哥于太后膝边的模样,刘忠的心里不由的感叹着这三阿哥的过人之处,若非是如此,恐怕太后也不会对他如此宠爱吧。 “玄烨,这师傅们的课业最是重要,将来你若是想替你皇阿玛分忧,就得好好的和师傅们学本事,知道吗?” “孙儿知道,所以这才几日没能见着太太,心里委实太想念太太了,这不一做完课业,就立即过来了……” 说着话,玄烨那双眼睛便微微泛着红。孛儿只斤见玄烨如此,立即笑呵呵的说道。 “好了,来,让太太乖孙长高些没有……” 虽说年龄尚不到50,可是孛儿只斤却一如其它的人一样,对面前的这个会讨人喜的孙儿,更是极尽是的喜爱,在亲近一番之后,她又询问了一些课业,然后祖孙两人便在那里说笑着,尽是一副天伦之乐状。 作为旁边者的刘忠,只是静静的立于一旁,注视着这一幕,瞧着皇太后对三阿哥的宠爱,心里只是暗自寻思着,若是不出意料的话,将来这位三阿皇没准就是大清国的下一位皇太子,毕竟,二阿哥那边,早就已经说过了,只想做一个贤王,而无意皇位,至于其它的几个阿哥,年岁尚小不说,根本就不知讨何人欢心,身为太后身边人的刘忠很清楚,别看现在太后似避嫌一般什么都不问,可若是太后想让三阿哥做皇太子,皇上肯定是不会反对的。 不过太后一定不会自己对皇上说,到时候,太皇肯定会借其它人的口去说这件事,当年太后能把皇位给皇上争过来,将来就有帮三阿哥把皇位争来,更何况,这三阿哥不仅是勤奋好学,胸怀大志,深的皇太后和皇上的喜欢,就是这副心机,便是寻常人难以岂及的,以至于,在很多时候,刘忠都不敢把他当成一个七岁的孩童。 “刘忠,你吩咐一下御膳坊,今个玄烨在哀家这里用午膳,前几日科尔沁不是贡来了草原上的肥羊嘛,这秋羊味道最美,今个便吃羊肉吧。” 在玄烨的刻意讨好之下,心情颇为舒畅的孛儿只斤吩咐着的刘忠,命他准备午膳,对于自幼生长在草原上的女子,她喜欢肉食,尤其喜欢草原上羊肉,而这秋羊是一年之中最好吃的时候,既然孙子来了,自然要让孙子吃她最喜欢的东西。 “孙儿最喜欢的便是这秋羊了,到现在可都记得去年在皇太太这里吃的羊肉,要孙儿说,这吃羊肉还是得按皇太太教的法子。” 和过去一样,玄烨自然不会放过任何讨好太后的机会,而孙儿的恭维,让心情大好的孛儿只斤笑说道。 “还是哀家这个乖孙懂事理,若是是吃羊,满洲人是不能与蒙古人比的,这蒙古人一年四季,喝马奶、吃羊肉,这羊的吃法……” 就在孛儿只斤兴致勃勃的向玄烨解释着草原上如何吃羊的时候,那边有太监通报道。 “启禀皇太后,五省经略洪承畴上呈书信……” 不待那太监把话说完,原本兴致勃勃的孛儿只斤,那脸色就是一寒,立即对太监说道。 “把这信回过去,告诉宫外,哀家是个妇道人家,这外官的信是不能收的,若是他们再敢把这些信呈进宫里头,就莫怪哀家下懿旨打死这呈信的人了!” 坐在皇太太身边的玄烨,立即感受到一阵寒意,心知皇太太动了怒的他,便在一旁说道。 “皇太太,你别生气,犯不着为那些个奴才生气!” 尽管有平素最喜爱的孙儿的安慰,但是孛儿只斤的脸色仍然一时难以恢复正常,而且在心中也是涌起一阵阵的悲凉,如果是在过去,这信便是看了又有何妨?就是她在宫中招见外臣,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可是现在,别说是见外臣了,就是这信,她也不能看,尽管没有人阻止她,但是她必须要摆出这个姿态,若不然,不定又会传出什么样的谣言来。 “皇太太,孙儿和你讲个新鲜事儿。” 见皇太太似还有些不快,玄烨便说起了刚听说那件新鲜事。 “这事,按南怀仁的说法,是前朝的事儿,和罗刹国有关……” ————————————————————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大明铁骨》正文 第320章 使节(第二更,求支持) , 在京城的众多建筑中,若是说最具特点的,恐怕就是那位欧洲式的南堂了,这是一座高达七尺的巴洛克式大教堂,圣堂长八丈,宽四丈四尺,也得亏是教堂,若是换成寻常百姓的家宅,这七尺高的大教堂可是违制的。 一丈多高的铁十字架矗立在教堂的顶端,即便是离此里许地外,也能够看到这十字架,可以说是京城内最显眼的建筑之后,而在大教堂的西侧建神父住宅、天文台、藏书楼和仪器馆,至于教堂院门外悬挂着的顺治帝御笔亲书“钦崇天道”的匾额,以及三年前又御笔亲书“通玄佳境”的门额以及御制天主堂碑铭,无不是彰显着大清国,至少大清国皇上,对此间主人的看重,也就是对汤若望的看重。 对于早在四十年前便来到中国的汤若望来说,他是以其天文历法方面的学识和铸炮等技能受到清廷的保护,而因为他的博学而得已常出入宫廷,更是被顺治尊称为“玛法”也就是是满语“老爷爷”的意思。作为传教士来说,他已经达到了其它传教士难以岂及的高度,至少在北方是如此。 也正因如此,对于半年前,作为俄罗斯使节来到京城的伊里亚·佩尔菲利耶夫,才会百般的讨好汤若望,以便得到他的帮助,能够去见一见那位顺治皇上。 他来的并不巧,在他来到京城的时候,当时顺治正在南方亲征,对于他这个罗刹国——屡屡犯边的藩邦使节,这留守京中的大臣自然是不怎么待见,所以一直在此滞留着,不过他倒也没有闲下来,而是在这里学习了汉文来。 “夫子曰……这个“曰”是说话,那么“月”、“约”是不是也是说话的意思?” 佩尔菲利耶夫的说生硬的汉语,问道面前的南怀仁,在他来到京城之后,幸亏他会拉丁语,若是不然的话,恐怕只能通过蒙古翻译与清人沟通了,不过即便是如此,他同样也怀疑充当翻译的南怀仁,很有可能没有把他的意思,完整的传递给清国人,毕竟,他所信奉的是正教。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打定注意学习汉语同,毕竟现在整个俄国都没有一个人会汉语。尽管此时俄国的势力已经扩展到中国的北部和东北部边疆,可是双方都没有精通对方语言的人。早在明朝的时候,1619年,也就是万历四十七年,俄国人伊万·裴特林出使中国,万历皇帝让使团带回一封国书。国书是带回了,但是俄国没有能看懂的人,这封国书就一直存放在档案室,直到现在,那封信还在档案馆里躺着。 没有精通汉语的人,直接影响到未来俄罗斯在东方的利益,在别尔费利耶夫下定决心学汉语的时候,却没有想到,这汉语居然如此难学。 “侯爵阁下,汉语正是如此,尽管他们的读音相似,但是意思却是截然不同的……” 在南怀仁向这位看起来颇有贵族风度的俄罗斯的候爵,解释着汉语的精妙时,他并不知道,这位伊里亚·佩尔菲利耶夫是第一个越过贝加尔湖将俄罗斯的领土拓展到贝加尔湖以东的俄罗斯人,而他正是凭借这一功勋获得了封爵。 而这次他和阿布林一同来到京城,尽管表面是做为俄罗斯帝国沙皇的信使,可实际上,却是想要打探清国人的态度,毕竟,在过去的几年间,他们已经屡次与清国在阿穆尔流域一带的土著官员发生冲突。 就目前所掌握的情报来看,清军根本就无力顾及他们在阿穆尔一带的行动。当然,这并不能改变他们在远东力量极为薄弱,完全不是清军对手的现实,可这却也让他看到了机会,一个能够趁火打劫的机会。 在学习了一个上午的汉语之后,和过去一样,他又一次同南怀仁聊了起来,而且并不是用拉丁语,而是用汉语进行对语。 “汉语可真的非常难学。” 对于当初只用几个月就学会了蒙古语的佩尔菲利耶夫来说,学汉语根本就是一场恶梦。 “是的,学习汉语非常困难,作为传教士的我们,都必须要在澳门用长达几年的时间,才能学会汉语,但是要看懂汉书,却需要很长时间,不仅仅我们学习起来非常困难,就是满洲人——” 看着佩尔菲利耶夫,南怀仁向他解释道。 “就是清国的统治者,他们中的许多人,即便是已经来到中国十几年了,他们仍然还不会说汉语,更看不懂汉书,当然也不会写汉字。” 提到那些满洲人不学汉语时,南怀仁的脸上带着嘲弄的笑容。 “神父,我记得您曾说过,清国人并不是中国人?” 过去他以为是中国人,来到京城之后,用了几个月,他才弄清楚,所谓的中国,只是欧洲人对“中国”的称谓,在现在的中国,有一个“清国”,还有一个“明国”,这也是佩尔菲利耶夫急于了解的信息,但是不会汉语的他想从本地人那里获得消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是的,侯爵阁下,在欧洲传统意义上的中国人,应该是专指汉人的,所以明国人才是真正的中国人。至于清国,他们的建立者正是与蒙古人相似的鞑靼人,他们就像蒙古人一样,生活在文明之外,而因为明国的内乱,使得他们能够乘乱进入了中国,就像是蒙古人征服了文明一样,他们征服了中国,占据了这里,不过明国人的抵抗并没有结束,在过去的十几年间,明国人一直在抵抗清军的入侵,曾经包括清国人也一定以为,他们已经控制了中国,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从两年前开始,局势就发生了变化,现在明国军队占据着中国最为繁华的江南——当年明国的缔造者正是从那里起兵,将蒙古人赶回了草原,这也是你至今都没有见到皇帝的原因……” 当然,南怀仁绝不会告诉他,佩尔菲利耶夫之所以没有见到清国皇帝,是因为他的国书“傲慢无礼”,葡萄牙人、荷兰人、英格兰人、法兰西人用几十年的时间,才摸索出与中国人打交道的经验,必须要在国书中足够恭维,而佩尔菲利耶夫的国书却用欧洲人的言语,在清国官员看来,那显然是对皇上不敬。 作为天主教徒的他,并没有提醒佩尔菲利耶夫的义务,甚至汤若望曾告诉过南怀仁,俄罗斯人必须要自己学会如何与清国人打交道。 “那么,神父,您觉得,明国人,有没有可能像他们的祖先一样,把清国人赶出中国,赶回满洲?” 如果那些清国人,回到了满洲该怎么办? 对于佩尔菲利耶夫来说,他自然知道,所谓的满洲是与俄罗斯“接壤”的,一但清国人被赶出中国,双方在未来极有可能在阿穆尔地区发生冲突,即便是现在,俄罗斯在那里也不占优势,更何况是“几十万满人军队”返回满洲。 “这,恐怕只有上帝才知道。” 南怀仁直接将问题丢给了上帝。 “但是我们现在可以知道,南方的明军准备着大量的火枪、火炮,而且数量非常多,侯爵阁下。” 提到南方的明军所拥有的火器时,南怀仁又说道。 “侯爵阁下,相信您已经知道,汤若望神父之所以能够得到清国皇室甚至皇上本人的尊敬,除了他在天文学方面的贡献之外,是因为清军需要我们帮助他们铸造火炮,而就我们所得得知的消息来看,似乎明军铸造的火炮,比我们的火炮更为优良。” “他们有火炮?有火枪?” 对于多次同阿穆尔地区的那些鞑靼人发生冲突的佩尔菲利耶夫来说,这个消息让他颇为震惊的说道。 “他们不是使用大刀弓箭之类的冷兵器吗?” “侯爵阁下,你要知道,火药正是中国人发明的,中国人的火炮数量之多,远超出你的想象,在京城,我们监督铸造的火炮,就有上千门之多!我相信他们在其它地方,肯定铸造了更多的火炮,而南方的明军火炮数量只比他们更多。” 突如其来的消息,让佩尔菲利耶夫整个人都变得紧张起来,作为俄罗斯向东扩张的先锋,他非常清楚,俄罗斯为什么能够轻易的击败那些靼鞑人,所凭借的正是火器,还有在火器的保护下,靼鞑人无法攻克堡垒。 如果清军或者明军,拥有大量的火器的话,那么,未来俄罗斯的在东方的扩张,很有可能会受到影响,甚至止步于现阶段。 必须要尽量的了解他们,心底打定这个主意的同时,佩尔菲利耶夫同样对于南方的明国人更加的好奇起来,毕竟,从来到这里之后,他不止一次从南怀仁的口中听说“明国如何”,那明国到底是什么模样? 心底怀揣着这样的好奇,佩尔菲利耶夫看着南怀仁问道。 “你去过明国吗?如果我要是想去南方,也就是明国,从那里可以过去?” ——————————————————————————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大明铁骨》正文 第321章 师徒(第一更,求支持) , 十月清河,已经显出了初冬的寒意。湖畔的柳枝随风而舞,那片片枯叶随风飘落在碧绿的湖面上,那湖中尚还有几叶小舟,而湖边亦有人在垂钓。在清江书院中不少先生都住于这湖畔边。 而在湖畔边一处并不怎么起眼的小筑中一个神色清朗的老者正同一位穿着黑色园领衫的青年对弈,一旁的炉子上正煮着一壶茶水,不过并没有丫环于一旁服侍。而对弈的两人皆是那全神贯注的盯着棋盘,丝毫没有注意到茶水已经滚开了。 只见那青年手持黑子,稍作迟疑后终于还是弃子了。 “我输了。除了刚才的让子,老师赢了两目半。” “不错,成仁。你已经学会数目了。” 朱之瑜放下了棋子笑说道,对于他的这个弟子,大抵上他是满意的,当然,除了一点,其并不擅长对门对弈之道,这学棋也年来刚刚开始学习。 见一旁的茶水已然烧开了。未见书童的朱之瑜便向外招呼道。 “云林,过来沏茶。” 云林是他的书童,今个怎地居然不知道在一旁侍候着。 “老师,让我来吧。” 说完朱明忠将早已准备好的茶具端了上来。 作为江淮经略使的他,难得有空闲时间来这里向老师请教,而这次之所以会来这里,并不仅仅只是来与老师讨教棋艺,而且另有事情与他商量。 自从上一次确定了将教育作为新的突破口之后,朱明忠要几经深思熟虑之后,最终还是决定仿效拿破仑,通过国家推动的方式,推动教育的发展。 拿破仑在法国建立了,套严格的、自上而下的、中央集权式的教育管理体制。各地学校均按照政府法令设置课程,安排学时,组织教学,进行考核。全国的学校在组织结构、课程设置上达到了高等统一,从而奠定了近代法国教育制度的基础。 不过拿破仑不重视初等教育,把初等学校的开办权交给了市镇及教会。他将教育的重点放在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上。关于中等教育,拿破仑首先停办了大革命时期创办的中央学校,设立了直属帝国中央的国立中学和归属地方当局的国立中学。二者均为公立学校,所不同的是,前者经费由帝国中央负担,学生以升大学为目的,学校以培养未来的管吏为己任,学生全部寄宿;后者由地方创办,水平不及前者,主要为各级政府部门输送人才。此外,拿破仑也鼓励开办私立中学,其水平与国立中学相当。关于高等教育,拿破仑特别重视工程技术教育。他领导创建了一大批高等专科学校和大学,其中一些学校举世闻名。 或许在外人看来,拿破仑不重视初等教育,但是身处17世纪的中国,朱明忠却能够感受到拿破仑的那种无奈。就实效性上来说,创办中学的回报更快,毕竟中学只需在三至六年,其毕业生就可以从事工作,而小学生则需要十几年。 而朱明忠选择中学作为突破口的原因非常简单——他没有能力为江北的民间提供几千、几万名教员以及成千上万所小学。在这种情况下,创办相对集中的中学则成为了最好的选择。 而创办第一所国立中学的任务,就交给了清江书院,就是试图利用书院的师资力量,创办一所优秀的中学,但让朱明忠感到意外的是他的老师——朱之瑜却谢绝了由书院创办中学的命令。于是朱明忠一边倒茶一边向他问道。 “老师,我有一点不明白。既然老师一直言称“教育为立国之本”,为何会谢绝了创办中学?能够育人子弟,不是正是老师一直希望的吗?” “为师只是谢绝了创办中学。可没说不办教育啊。确实,为师一生所谋都,无他,唯教育尔,为师得你相助,任清河书院山长,于此可将一生所学,倾囊相授,而书院亦办有蒙学,可为少儿启蒙,待其成材后,可考取功名,亦可入书院就读,如此,又岂需要办立中学?毕竟,成仁必不想办专读八股文章的中学。” 意味深长的看了朱明忠一眼,朱之瑜之所以谢绝办中学。最简单的原因是因为,那个中学完全不同于他的想象。 “中学所学者,自然不是圣人学问。” 朱明忠并没有掩饰他的想法,中学不会教授圣人学问,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按照他的设想,未来的中学应该是后世中学与大专的混和。 “老师,能考取功名的并不多,我大明重开科举近三百年,所取举人不过十万余人(1),而取秀才者,却不下百万,而今时之世,乡间童生何止数百万?而识字者,更是不下千万。” 过去,朱明忠虽然专注于实学教育,但却对明朝的教育并不怎么了解,但选择作为未来中国发展的突破口后,朱明忠却发现明朝的教育普及性却远远超出他的想象,与后世的人们以为明清时中国遍地文盲不同,遍地文盲识字率不到5%的是“我鞑清”。反观明朝,却是中国古代教育最为活跃的时代,而作为代表的社学,这种较有特色的一种私立教学机构,在明代得以大力发展。明朝对社学的入学年龄规定:“民间幼童十五以下者。”即15岁以下的孩子都可参加,入学时也不需要考试,招生数额也没有限制,凡是愿意读书的,都可以来参加。不过有些地区对儿童入学会采取强制性措施,如规定:“民间子弟八岁不就学者,罚其父兄。”,也就是带有强迫性质。 而且明代社学其最主要的特点就是私学的官学化,也就是社学教师的选择权掌握在政府手中,社师的任免要由政府操办,而不是听任民众自行推举或择请。社学的教学内容被严格纳入正统教育的轨道,而且,政府在行政上有对社学进行监督的权力和职责。 也正因为两百年间社学的推广,在明代大抵上市井百姓皆能识字,不少人能粗通文墨,这同样也是明代小说话本流行的根本原因——百姓识字。而反观到了“我鞑清”,明代争奇斗艳的小说非但在文字狱下成为了过去,就连识字率也在不断的倒退。 这种倒退甚至可以在忠义军中有充分的体现,在忠义军中年龄在30岁左右的,大抵上都识字,甚至不少人粗通文墨,反观那些二十岁左右的,大抵上也就是只能认得自己的名字或者能认识三字经上的一些字。满清奴役下不十五年的文明倒退严重程度,远超过朱明忠的想象。 不过现在,江北、江南等地的社学正在缓慢的复苏,毕竟地方为官者,作为读书人他们皆愿意推动社学的建设。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将重点转移到中学,毕竟,在这个时代,中国所欠缺的正是中学教育,而不是接近于小学的社学,毕竟,小学的目标,基本上就是让百姓识字。 “而相比每科所取举人不过区区数千人,所取秀才者亦不过数万人,这些人或许精通八股文章、策论,但是却不能满足当下的需要,老师,如忠义军中,陆师中,官佐需精通算术方才能测定距离,操纵火炮,于海师之中,亦需要观测星相,而于民间工厂之中,亦需要大量人才,这些人才从何处来?” 看着朱之瑜,朱明忠继续说道。 “所以,学生才意欲创办中学,教育人才以补充民间所需,至于圣人文章……既然社学里已经学个差不多了,那自然也就不必再学了。” 甚至国语、语文之类的课程都不需要开设,朱明忠曾接触了军中的一些读书多年社学的“童生”,他们国学造诣之高,远超过后世的高中生,毕竟,他们当时的目标是为了考取功名,尽管他们之中的大部分,穷尽一生仍然考不上科举制度台阶中最低的级别——秀才。 相比于后世的高中生,甚至大学生来说,他们的“语文知识”水平远高于后世的大学生,甚至寻常古文学的本科生也不见得能与之相比。既然这些人学会的“语文”已经够用了,那在中学里,自然也就无需再学了。 “那成仁,若是如此,那中学所学又是什么?” 朱之瑜笑看着面前的弟子。 “数学,物理、化学、地理、体育,嗯,还有音乐。” 这些科目是朱明忠借鉴后世的经验制定的。 “当然,国学并非是不学,只是相对的降低课程,而且这些课程都与书院一样,有专职的老师教授。” 如果说清河书院与其它的书院最大的不同在什么地方,恐怕就是其教学方式上借鉴了后世的大学,每一门课都专职老师教授,与这个时代的授业老师一人专授截然不同,毕竟,一个人所学总归非常有限,就像朱之瑜一样,他或许是实学大家,但却不精通数学,也不必得天文、化学等知识。 “专师教授,各授所长,确实颇有成效,只是……” 沉吟片刻,朱之瑜反问道。 “只是这中学的学生取自于12岁至15岁的少年,其必定是出于社学,其所学无非皆是八股文章,其老师亦只长于八股文章,若是其进入中学,又岂能立即学会数学、地理?毕竟,其于社学之中,是专学八股。” “专学八股?老师所说还真是一针见血啊。那老师认为如何能解决这个问题呢?要知道现在社学所教授的,就是这些啊。” 朱明忠的语气略带些许苦涩的说道。 他想要要短期内建立起中学,然后以中学为基础推广科学,从而让他们成为未来中国工业革命的催化剂,但是这些人在年少时却是在社学中接受教育,却是典型的八股教育。 中国古代是一个农业社会,绝大多数百姓都是住在村里。读书不贵,村中社学的先生,一年用不了多少钱,因为这类先生自己本身也没中过秀才,而且很可能是本村的农民。这类半耕半读的先生,一年用不了一两银子,学费给的就是粮食,灵活性很大。像洪秀全当年就是教书先生,孙中山当年的开蒙先生也是本村人,所以认字成本不高。因为考秀才不考策论,只要会写八股和诗就可以,所以学了韵之后,就可以大量的背八股集子。 他们所学无非就是死读硬背,就是记住八股集子,至于算术、天文地理之类,皆不涉猎。不过对此朱明忠并不在乎这些,也没办法改变这些。他不在乎那些个人是不是具备“科学”的思想,不在乎他们是否能够成为科学家。但,只要给予适当的引导,当他们在中学毕业之后,就会成为工业革命中的催化剂,他们会成为截然不同于传统读书人的另一个读书人群体。他们会进入各类专业学校,最终成为军人、官吏、船长、企业管理者、企业职员,最终,他们会一步步的取代传统的科举群体,而到那时,千百年来择选人才的科举制度自然也就到头了。 “不能立即学会,可以慢慢学会,就是书院之中的学生,也不是来的时候,就精通数学、天文,航海。” 提及书院中的学生时,朱明忠不得不承认,中国古代的科举教育或许并不是成功的,但确实挑选出了一批古代中国最优秀的精英,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是极为聪明的人,他们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从书院中的西洋传教士那里,学会西方的数学知识以及天文知识,即便是陌生的航海知识,也能很快的掌握。甚至就连曾经困扰朱明忠的外语,他们学习起来,也极为容易。朱明忠相信,假以时日,他们必定会在各个方面取得一定的成就,也许他们之中也会涌现出一批科学家。 看着若有所转的朱明忠,朱之瑜笑着反问道。 “既然,他们能学会,那么,成仁为何以为社学中的老师,不能学会这些呢?” ——————————————————————————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1)有明一代总共录取举人为102399人。数字来源于《明代举人数量及进士平均中试年龄考述》 《大明铁骨》正文 第322章 社学(第二更,求月票) , 为何以为社学中的老师,不能学会这些呢? 一句看似简单的发税,让朱明忠不由的一愣,甚至有些诧异的看着老师。出于朱之瑜的了解,知道他之所以不愿办中学,并不代表他反对办中学,在谢绝由书院办中学的时候,他同样也推荐了几十个学生,毕竟现在只有书院,能够提从相应的师资力量。 而现在,朱之瑜提出的这个建议,又让朱明忠隐约觉得,他谢绝的原因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社学中的老师?老师,您的意思是?” 看着朱之瑜,朱明忠试探着说道。 “您是说,先教会社学中的老师数学、地理等知识,然后再由他们教授学生,如此一来,在他们进入中学之前,就有了一定的数学、地理基础……” 这不就是后世的小学模式吗? 对此朱明忠自然不陌生,毕竟他是接受了完整现代教育体系教育的人,对于这种教育的模式,自然是再了解不过,所以,也不觉得有什么好奇的地方。 而且这也是清河书院的教育方式,现在朱之瑜将他引入到社学的之中。不过只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毕竟随着教育的发展,这种教学方式才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嗯……” 沉吟片刻,朱明忠的脑海中,想到了那些乡间社学的老师,他们大抵上年龄颇长,之所以沦为教书先生,完全是因为科举无望,才于社学之中靠半耕半读为生,或是本村人,者是从村外聘请。如果他们抵触算术、地理之类的新知识,拒绝教授又该怎么办?毕竟他们年岁极长,所期许的也就是授业的弟子中能出来一个秀才,从而告慰平生。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年长,像王士元……他不也正是以地社学中教书为生吗? 但是他们愿意学习新知识吗? 如果他们选择拒绝的话。到时候又该怎么办?毕竟对于朱明忠来说,在他看来,那些乡间的老夫子,反而是真正的老夫子,他们相对更为保守,更排斥新生事物。 他们理所当然的会排斥这些与科举没有任何用处学问,毕竟对于他们来说,能够彰显他们成就的,恐怕也就是培养出来一两个秀才,举人。为此,他们自然愿意学生们用更多的时间去学习四书五经,学习论语,学习全无任何用处的八股文章。而不是那些真正能够有所用途的学问。毕竟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他们决不会愿意让自己的学生在没有用处的地方浪费精力。 稍作深思之后,朱明忠点头说道。 “这倒不是不可能,若是编写相应的教材的话,想来以其才智,自然可胜任,只是……” 给老师续了一杯茶,朱明忠道出了他担心的地方。 “这社学先生,大抵上平生之愿,就是门下弟子能有一两人考中功名,从而告慰平生,如此一来,他们又岂愿意于社学之中,教授其眼中的“旁门杂学”?” 于很多读书人的眼中,不能助其考取功名的学问,自然都是“旁门左道”都是不值一提的“杂学”。老夫子们自然不会愿意在这些杂学上浪费时间。 “哦,是这样啊,今日这对弈既是无趣,成仁,你不妨随为师一同走走。老夫倒是有一个地方,想带你过去。” 朱之瑜神秘的一笑道。 “老师想要带学生去的地方肯定不一般吧。我倒有些急不可耐了。” 闻言朱明忠便跃跃欲试的说道。却见朱之瑜笑而不语的拂须看着他。 乘车离了书院之后,马车直接沿着城外颇为平整的官道行进,在马车上,颇为好奇的朱明忠几次询问,朱之瑜都没有告诉他,为何要离城,直到在进入一座市镇之后,他吩咐车夫停车,然后便下车与朱明忠一同步行。 身为江北官阶最高的官员,穿着一身便装的朱明忠与朱之瑜一同行走于路上的时候,瞧着倒有点像是两个读书人,并没有引起什么人的注意,沿着市集的主街走了一会后,便拐入了辅街,继续往前走,读书的声音隐约从一处院落中传来,侧耳听去,却是“……山从高处到下面,连续不断的叫山脉,山上最高处,成尖顶的,叫峰;山峰平坦的叫峦,又叫岗,岗延长可以行路的,叫岭……” 教室中传出的并不是《论语》或是四书五经里的句子,而是寻常的地理知识,而朗读的声音稚嫩。诧异中,朱明忠加快了脚步,毕竟现在他所听到的并不是传统社学里学习的四书五经。 走到院前,可以看到的院门处悬挂有“张氏社学”,显然这是一处家族社区,在江北社学正在一点点的复苏,尽管在其复苏的过程中,官府只给予了极少的帮助,仅仅也就是给予其一定的学田,免除学田的赋税,但当环境放松之后,汉人注重教育的传统再一次让原本沉沦的社学得到了复苏。 “于平原深处,有一等地方,沒有水和草木,只見沙砾滿地,一望無边,这便叫沙漠。旅行人到了這地,是很觉困苦的。……” 听着教室中那些学生朗读的内容,朱明忠只觉有些诧异,现在眼前的这所社学之中所教授的显然并不是传统的四书五经,也不是八股子集,而是最为基础的地理知识。 山川、沙漠、河流、湖泊以至于大海,皆是最基本的地理常识。看着教室中的数十名年龄各异的学生在那里学习着地理知识,朱明忠突然有一种错觉,似乎这就是17世纪的小学,只是在这所小学之中,那些少年们,正在老师的教导下,了解着世界地理知识。 “这是?” 有些不解的看着老师,朱明忠偶尔会把视线投向这所社学。 “成仁,这张氏是社学是张家集所办社学,其社学老师张山曾多次于书院抄写书册,为师偶尔认识他,知道他之所以往书院抄写书目,就是为了于这课堂上教授学生地理、自然以及算术,所以,才会带你来这里看看。” 原来如此,有些诧异的看着这有几十名学生的教室,朱明忠点点头,原本他以为社学会抵触这些“杂学”,可是却没有想到,居然还有人主动传授地理以及算术等方面的知识,尽管所教授的极为肤浅,但这却正是他们所需要。 “成仁,我们一同先去其书房中等一会他吧。” 进入张山的书房,也许是他一人独居,所以从他们进屋后,就没有人招呼,不过这倒也自在。朱明忠特意看了下这间书房,在其书房之中,除了有四书五经以及其它实学书籍之外,还有不少地理、自然等方面的著作,大抵上都是书院翻译的外国著作,在其书桌上,还有几本手抄书,其中一本书引起了他的注意。 《启蒙讲义》,看着这本显然是自己编写的讲义,朱明忠翻开其中的一些内容,却发现与此时的蒙学文章大不相同,而是通过一些简单的文字,讲述为人的道理,讲义中的文字浅显但不浅薄,简约却不简单。 这人确实与其它的社学老师有所不同,朱明忠的心底顿时对这张远鹏好奇起来。终于待到正午的时候,那边教室中才有一位四十几许的男子走了出来,待他来到书房的时候,看到书房中的两人,顿时惊讶道。 “晚辈见过舜水先生。” 先冲着朱之瑜行礼之后,张山才对朱明忠行礼,毕竟他穿的是便装,而且朱之瑜又是其老师,自然应该先向其行礼。 “见过经略,失礼之处,还请见谅。” 随后张山便命刚进屋的儿子烧茶。 “远景,无须客气,今日,我与成仁一同来你这,只想看看你这社学,平日如何教授算术、地理。” 在朱之瑜道明来意的,朱明忠打量着眼前的这个中年人。 “你见过我?” 在这个没有照片的时代,能一语道破他身份的陌生人可不多。 “经略于书院教授数学时,学生曾机缘巧各听得一节课,只是经略所授委实太过高深,非学生所能懂。” 哦,原来如此,尽管朱明忠从不曾干涉过清河书院的教学,但是他同样也是书院的教授,而教授的正是数学,尽管他并不是数学专业,但是在这个时代,他头脑中的数学知识,依然远远领先于时代。自然也就不吝惜于将那些数学知识传授给书院中的学生。 在简单的寒喧之后,朱明忠便询问起了社学的教授情况,面对他的询问张山自然是一一加以解释。 “公课、月课一月一考,朔望课半月一考,季课一年四考。另有会课的多次考、义学的抽考……” 看来,社学的学习压力还是蛮重的,考试次数明显比后世的小学多。不过,与后世不同的,如果考“不及格”,社学也会允许学生“补试”。 “既然课业如此紧张,那是否有时间教授学生算术、地理之类的知识呢?如此一来,岂不会耽误学生学习圣人文章?” 在抛出这个高帽子之后,朱明忠看着张山等待着他的回答,这正是他所好奇,也是需要张山给予回答的地方。——————————————————————————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大明铁骨》正文 第323章 浮想(第一更,求月票) , “岂不会耽误学生学习圣人文章?” 这样的一个问题显然带着一些陷阱,可以说有些居心叵测,而这正是朱明忠问出这个问题的原因。毕竟将来肯定会有人这么问,会有人这么说。 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不会作为一个赞同者的提问,而是站在一个反对者的角度去提出问题。 不过张山现在没有这么想,而且在他看来,根本就谈不上所谓的耽误,毕竟相比于后世的小学,这个时代的社学并没有假期,相比于后世每周五天,每年有寒暑假,社学的就读几乎是全年无休:每年正月十五开学,腊月初十散馆;学期当中端午节初四五,中秋节十四、十五,清明节,七月半,十月朔各放假一天。另外每月放假3天。 “回经略,社学之中教授书课的教学本就应该贵精而不贵多,但凡能二百字者,止可授以一百字,从而使学生精神有余,无厌苦之患而有自得之美。若是终岁皆沉浸于圣人文章之中,其必有厌苦之患,所以适当于算术、地理等加以点缀,亦是为教人子弟所必须。” 张山的回答让朱明忠略觉得有些诧异,但随后想也就释然了,一年365天,若是天天都是四书五经,必定有厌烦的时候,适当的掺杂其它课程,反倒是有助于教学,只不过现在只是将算术、地理等课程加入其罢了。 随后朱明忠又询问起了这社学之中的教学内容,基本了解到初级相当於基础教育阶段的低年级,社学老师除了教授写八股文章之外,还有多讲授持家立业所需的少数应用文字、识数等。至于启蒙的教学内容则以《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孝经》和朱子的《小学集注》等为主。当然与朱明忠想象中儿童们在私塾接受这种教育,即使将来“满腹经纶”,“学富五车”,也根本不能用到他们生活实际中去不同。除了正业之外,社学的老师同样会教授识数等常用知识,毕竟,他们之中的很多人,未来绝不会“满腹经纶”,“学富五车”,也不会从事科举之道。 “……所以,大抵上,社学之中,大多数学生满十五之后,往往或是务农或是行商,皆须知晓诸如算数等杂学学识,对于他们来说文章所用不外个人修身,于寻常之时,却无大用。” 一句无大用,让朱明忠忍不住多看了这个张山,这年头能说出这句话来的,可还真不多,甚至可以说有些惊天动地,现在谁敢说圣人学问无大用?但让他不解的是,朱之瑜也没有因为他的这番话,而有任何异样,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了。 看来,这社学倒也没有脱离实际。 在心底默默的点点头,朱明忠又与其讨论是每日授课的内容之后,对这个时代的社学教育也就有了初步的认识,因为是第一次来社学的关系,所以朱明忠足足用了半天的时间,去了解社学的情况。 在返回清河的时候,这会天色已晚,马车的车厢里悬挂的马灯亮着,一路上朱明忠只是若有所思的回忆着于于张家集以及附近的社学之中,所了解到的这个时代的初等教育,如果说之前对创办中学,还有一些顾虑的话,那么现在,反倒是充满了信心,因为社学中的学生素质远超出的想象。 “成仁,此行你有何想法?” 笑看着一路上沉默不语的朱明忠,朱之瑜问道。 “老师,这中学教育,大有可为!” 朱明忠如实的回答道,中学教育最关键的是什么?是生源,而社学就是稳定的生源,而与他想象不同的绝大多数学生家长,之所以把孩子送进社学,并不是为了让孩子从事科举,而仅仅只是为了让他们接受教育,能够读书识字算账记账,不至于目不识丁。 换句来说,大多数学生是为了谋生而读书,这恰恰是中学所要的,毕竟中学所需要并不是一心八股文章,一心金榜题名的人。 对于朱明忠的这个回答,朱之瑜倒不觉得意外,又反问道。 “那这社学之中又有何不足呢?” “数学只会加减乘除基本算术,数学基础太差,若是进入中学的话,非得专门加强不可。” “那应该如何解决此事?” 老师的问题,让朱明忠先是沉思片刻,然后才说道。 “其数学基础差,皆因其老师大抵上不通数学,只通基本的算术。如此想提高学生数学水平,必须提高社学老师的数学水平,可以通过传授社学老师数学等知识,再辅助教材发放,如此自然可解决此事……” 话声稍顿,朱明忠明白了朱之瑜让他一同的想法了,相比于他想到的办中学,朱之瑜看的更远一些,他立即点头说道。 “老师,学生明白了。” 在点头应下的同时,朱明忠自然想到了几百年后的师范学校,现在老师提出的这个建议,其实就是创办师范学校。 如果想要发展现代教育,就必须要建立现代的教师培训,这是一个不变的真理,只有用几十年的时间去培育教师。才有可能建立现代的教育体系。 教师才是教育体系的基础。 当然想,在这个时代建立以师范为基础的教师培训体系,显然是不现实的,毕竟,有时代的局限性摆在这里。 但是这并不妨碍朱明忠通过创办类似师范的学校,被那些社学里的教书先生,进行相应的培训,从一点一滴做起,先让社学里的那些学子们能够多少掌握一些经世济用的知识,然后他们就可以进入中学。在中学里接受更为深奥的学问。 一口吃不了胖子,千里之行,始于脚下,从现在开始,开始对传统的社学进行改造,进行那种润物无声的改造,最终,一点点,一步步地将社学改造成为小学,并最终在国内建立现代化的教育体系,让教育成为工业革命的发动机。也不是没有可能! 想通了这一切之后,朱明忠的心情顿时大好起来,当天晚上,他甚至颇为难得的和朱之瑜,朱大咸两父子一同开怀畅饮,喝了个不醉不归。 在离开朱家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透了,看一下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多,朱明忠并没有立即乘车离开书院,而是在这书院里逛着。 从规模上来说,现在这所书院倒是有了后世大学的几分模样。想到两年来这所曾经的书院, 现在已经隐约地显现出了成为大学的潜力,当然,并不是他的校舍和规模。而是他正在朝着大学的方向发展着,未来,他肯定会成为中国的第一所大学。 “也许应该聘请更多的外国学者过来”。 迎面碰到几名外国传教士的时候,朱明忠的心里又一次涌现出了这样的念头。 现在清河书院之中,已经有了一批“外国教授”,不过他们大都是传教士,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在这里传播着已经领先于中国的现代科学知识。 所以说需要他们的科学知识,但是对于那些人的传教士身份,朱明忠并不怎么感冒,毕竟那些人来到这里,就是为了传教,即便是他们现在教授学生,其目的也是为了传教,可以说,传播科学知识,不过只是他们传教的一种手段罢了。 “应该考虑一下了,差不多也是时候了”。 尽管现在远征舰队还没有回来,但是朱明忠已经在心底打定主意,是时候派出留学生了,当然,更为重要的是把欧洲的那些学者请到这里,但他们在清河书院讲学,传播最先进的科学理论知识。 不过现在的欧洲有哪些科学家? 略带着一些醉意的朱明忠,在脑海中反复思索着她所了解的是那些科学家,但是,除了一个伽利略似乎就想不到了其他人。想不到其他的19世纪中后期的欧洲科学家。 “不知道,现在牛顿有没有成年?” 这么自言自语着,朱明忠最后还是决定把这个问题先放一放,毕竟现在对于欧洲的了解几乎是一片空白,即便是想要从欧洲聘请学者来中国讲学,也要先派出留学生,让那些留学生去选择学者。 “还可以考虑在那里设立大使馆!” 向欧洲派出大使,这不过只是为了加深对欧洲的了解。当然也是处于派遣留学生的需要,不过在17世纪从中国向欧洲派遣大使,未免有些太过激进了。 “一步步的来吧,明年开始着手准备派遣留学生的事情,至于大使情报什么的,等以后再说。” 漫步在清河书院的校园之中,暂时抛开各种念头的朱明忠,还是第一次放慢脚步欣赏的这所校园的景致,尽管这个时代并没有电灯,但是那些建筑窗口透出的灯光以及路灯的光亮,时,整个校园谢谢,你出一种与众不同的夜景。沉迷于书院的夜景之中的朱明忠,只是静静的欣赏着这一切,对于很久没有这么轻松的他来说,这确实是一个颇为难得的静夜……——————————————————————————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大明铁骨》正文 第324章 换装(第二更,求支持) , 清河的第一批工厂是什么?自然就是军需工厂,实际上,一直到现在,军需工厂都是清河最重要的产业,不仅仅只是武器的生产,毕竟超过十万忠义军每年所需要军装被服皮具都是一个天文数字。从毛呢厂到织布厂再到军靴厂,在清河围绕着军需生产已经建成了一大批军需工厂,而这此工厂现在不仅生产各种军需被服,其生产的产品同样也供应民间,比如毛呢厂生产的呢料、织布厂织出的布匹。在民间都有着大量的需求,不过军需产品仍然是各家工厂最重要的产品,毕竟,他们从一开始创办,就是为了满足军需生产上的需求。因为再过几个月就到了新一年的征兵期,到时候会有数万人应征服役,而且还有十几万军人新一年需要下发的军装,所以,这被服厂中显得极为繁忙,数百名女工在厂房中不断的挥舞着手中的剪刀,在那里剪裁着布匹,将整匹的布剪裁成合适的布块,然后被堆放在一旁,等待运出发包给城市周围的妇女缝制。在这个时代平民百姓的衣服鲜少求助于裁缝的,都是家中的妇女们自己动手缝制。尽管创办了被服厂,但是因为没有缝纫机的关系,所以忠义军的被服都是分包给城市以及周围边市镇的妇女缝纫,她们不会裁剪军装款式也没关系,所有的被服都是在被服厂就已经剪样,她们只要依样缝纫就可以了。正是这种分包生产,使得忠义军每年可以向军人们提供两套单军装以及一套呢绒军装,当然还有两件与网球衫相类似的衬衫以及毛衣等衣物。当然这种分包生产,也是这个时代大规模军装生产必然,甚至在史书上还有皇后为军人缝纫军装的记载。而这个时代的人们对于这种分包生产可以说是轻车熟路,他们很快把活计都分派了下去,并且制定了验收标准,缝纫不合格的则需要罚赔偿布料。而为了避免被罚布料,那些妇人往往需要缝的极为结实,才能符合军服的要求。一大清早,在上工的铃声还没有响起来的时候,一早就从乡下赶到城里的桂云,就来到了被服厂,排着队交着缝好的衣裳,领工钱,然后再领新的衣料。“下次锁边不需要把针拉的太紧,这锁边就是用来缝制织物的毛边,防止布料的毛边散开。这个锁边拉紧了,反倒可能适得其反,还有这个针脚也要更密实一些,下次要注意了……”和其它人一样,在桂云交出缝好的军装时,那查验军装的查验员,则一一查看着衣裳的针脚、板样,然后再挑出一些毛病来,对此,桂云倒是不担心,打小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做起了针线活,一手针线活在村里也是数得着的。自然也就不担心什么会因为针线活不好,而被拒收。不过即便是如此,在这查验员检查的时候,她仍然小心翼翼的看着,毕竟,这每一件军装都是她费着心血连天加夜的缝制出来的。“其实,这缝军装也就是密实一些,倒也没有什么新鲜的。”在桂云心里这么寻思着的时候,那边查验员则在检查着她交来的十件军装,一番仔细的后才对她说道。“行了,一套军装37文钱,十套的工钱就是370文。” 370文!在接过那个领款单的时候,桂云只感觉她的呼吸变得有些急促,这是她挣到的第一笔钱。十天370文钱,若是干上一个月的话,怎么着也能挣个一两银子吧,一年就是……就在桂云算着一年能挣上十几两银子的时候,她却听到那人对她说道。“好了,先去银行把支票换成钱吧,现在新军装的款式还没下来,厂子里暂时没有活。”暂时没有活?新军装还没有下来?什么新军装?桂云拿着手中的领款单,不解的看着查验员。“没活干了?”旁边的人也跟着问道。“就是,怎么,怎么会没活干了?”“可不是,俺们家还等着俺缝衣裳吃饭哪。怎么能没活了呢?”“不是没活干,是新军装的款式还没有定下来,咱忠义军要换新制服了。等新军装的款式下来了,到时候自然也就有活干了。”换什么新制服啊,这衣服不是挺好的吗?在街上走着,怀揣着三角银元和70个制钱的桂云有些不满的嘀咕着,甚至在瞧见那街上的兵卒时,心里也忍不住寻思着。“这么好看的衣裳,还换个啥?”在桂云于心里这么抱怨着,为没有活干而心恼的时候,那边的经略使衙署内李富贵则站在公房门前。作为衙署里的卫兵,这并不是他第一次来到这里,其实就在一个小时前,他就在走廊处与战友换岗,不过,现在他又一次来到这了这里,但并不是作为卫兵。因为出身重步兵营的关系,所以李富贵的身材颇为高大,足足有5尺8寸,长期的体力劳动和军事锻炼又度上让他身材魁梧结实,他就理所当然的成了一名重步兵,后来更是被抽到衙署卫队。而现在他穿戴着新式军装,而且还配有整齐的全套装备,准备给经略使审阅。“李富贵,进来吧。”门里面传来了长官的声音。李富贵赶紧一推门走了进去,不由吓了一跳。只见公房里面,除了有经略使之外,还有忠义军的十几位将领都坐着在盯着他看,好像戏文里面三堂会审的模样。李富贵连忙敬了个礼,大声说:“报告!衙署卫队上等兵李富贵奉命前来报到!”王得云站起来还了个礼,然后说道。“稍息!”“是!”这样的对答出现在17世纪,确实太过唐突了,但这恰恰是忠义军最大的不同之处,看着这有板有眼的一幕,找到几分熟悉感的朱明忠目光中甚至不由的流露出得意的眼神,毕竟,这一切正是他引入这个时代的。同时仔细的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士兵,他手持十四年式燧发铳,尽管早在去年燧发步枪就已经定型,但是直到今年才被定型为永历十四年式燧发铳,其整体与英国的长款褐贝斯极为相像,同样采用了钢制探条以及铜护帽,而为了使火枪更为耐用,枪管燧发机等部件又增加了用料。除了长款之外,还有供骑兵以及海军使用的短款燧发铳。当然,在民间以及其它明军的口中,这种十四年式燧发铳和之前改造燧发铳、燧发铳一样,都被称为“自发铳”或者“石发铳”,而现在,标准化的名称就是“十四年式燧发铳”,十头上是十四年式刺刀,身穿着新式式军装,牛皮制成的类似德式y带连接着腰间的牛皮武装带,腰间是两个大小相当的子弹盒。看起来倒是很是威武。“经略使,这种弹药盒提牛皮制成,内部浸油木作弹盒内撑,内撑上有三排二十九个弹药孔,可以装处二十九个定装纸壳弹,每人携弹量五十八枚……”当王得云在那里作着讲解的时候,朱明忠全是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他注意到这两个弹盒,与他最初仿制日式明治三十年式子弹后盒不同,改变的不仅仅只是尺寸,在弹盒一边还有一个小盒。这时王得云则指着弹药盒继续做着讲解。“因为击发燧石与弹药一样都是消耗品,旧式弹盒在设计上并没有考虑这一点,所以士兵不得通过空出一个弹仓的方式装燧石。而这个小盒子就是用来装燧石的。”尽管当初朱明忠借鉴后世的武器携具设计了一套颇为先进的携具,但是在实际使用中还是碰到了问题,现在对其进行改良,是为了更适应时代。对于这样的改进,朱明忠自然持欢迎态度,甚至在他看来,这意味着军工厂正在一点点的扔掉拐杖,开始学习自己走路。。“这是水壶。”王得云指着李富贵后腰间的一个圆筒形的东西。“和过去一样,水壶是用竹筒做得,只不现在它更大了一些。外面加上布套,可以让士兵方便使用背带背挂在身上,相比过去,使用更方便一些。”那水壶的模样看起来倒是有点象后世德军的防毒面具盒,朱明忠暗自寻思着,竹筒水壶是千百年来,中国人野外行军打仗的标配,北方的游牧民族用羊皮水袋,而汉人就是用竹筒,只过过去对竹筒的大小没有要求,现在的要求是可以装至少1.5斤水。这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当然,现在还会通过浸油等工艺处理以保证它不至于因为长期使用而腐朽。而腰带的另一边则挂有布制的手榴弹包,里面装着军工制造的拉发手榴弹――虽然拉发手榴弹的成本相对较高,但是使用的效果极佳,原本的旧式手榴弹已经被卖给了郑成功、张煌言,甚至被输送到了北方义军。“等军队明年完全换装之后,又能有一大批物资接济北方的义军了!”—————————————————————————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大明铁骨》正文 第325章 冬雪(第一更,求月票) , 军火贸易一直以来都是江北最大的进项,甚至可以说对郑成功,张煌言的军火输出,不仅支撑着江北的军事工业,而且其利润足以维持忠义军的换装,所以一直以来对外军火贸易才会为人所看重。 不过相比的把旧武器出售给郑成功或者张煌言换取诸如白银、粮食等物资,朱明忠更愿把旧武器运给北方的那些坚持抵抗的义军。 即便是直到现在,在北方的太行山等地还有义军的存在,这确实出乎朱明忠的意料,原本他以为,北方应该已经安静,抵抗力量应该已经被满清扑灭,可是谁曾想,在北方的太行山、泰山等地仍然有抵抗力量的存在。 他们的规模不大,往往被满清视之为土匪,深藏于深山之中,虽说力与满清正规军抗衡,但是却坚持不剃发,一直坚持着反清,并以大明为正统。在过去半年间,军正司一直在与他们进行联络,并通过对其委任的方式,确认了对他们的指挥,当然,这种确认之后,就需要对他们加以援助,向那些抵抗力量提供粮饷兵器等支持就成了援助的方式之一。而旧式的手榴弹、燧发铳都是上好的支援物资。虽然数量有限,但总能给予他们一定的帮助。当然,最重要的是,一但将来北伐的话,那些当地的反清义军,就会成为忠义军向导,为忠义军带路,协助忠义军作战。他们甚至可以占领附近的州县,从而作为忠义军的先头,抢在其它人之前,控制地方。北伐!尽管在过去的一年中,江北没有进行大规模的战斗,甚至都没有与满清发生什么“冲突”,但是实际上,江北一直在为北伐作着准备。 从“甲兵制”的推行,再到地方上的建设,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北伐作准备,按朱明忠的计划,等到明年忠义军的兵力达到20万时,其中有三分之二的老兵作为骨干之后,就可以实施北伐了。 现在限制忠义军北伐的并不是其它,而是军力上的不足,毕竟,除了北伐之外,至少还需要五至六万人留守于江北,还需要在北伐之后,留同等的兵力于新光复地区驻守,而以现在忠义军,根本没有能力在保护江北、稳定新光复地的同时,进行北伐。 但是,即便是眼下不进行北伐,并不意味着,不会做准备工作,这些准备工作并不仅仅局限于军火的生产,诸如被服之类的军需物资的生产,同样也极为重要,而明年军队的换装,也是计划之中事情。当然,也是正规化的一步,尽管过去忠义军也有制式的军装、装具,但是却并不统一,而现在李富贵身上的装备,正是忠义军实施标准化的第一步。当然,与当初朱明忠一拍脑袋,借鉴后世的经验设计出来的装具来说,现在这些装具更贴近军队的需要。在王得云讲解着士兵身上装具时,这时士兵已经转过了身来,在其背后背负着一外帆布的背包,这种背包是军人在野战中背负单兵装具的基本携行具。早期忠义军的背包都是用牛皮制作的,之所以选择牛皮是因为年皮防水。不过因为牛皮的价格高且不易加工兵,所以今年制定的背包材料则改为浸油的帆布制成。 “……背包内标准的携行的物资为衬衣衬裤1套,裹脚布2双,携带口粮2日份雨衣1件,军毯1条,不过因为目前缝纫加工能力有限,所以雨衣需要等到年后才能开始缝制……” 原本忠义军并没有雨衣,用来遮风挡雨不是斗笠就是雨伞,打伞固然可以挡雨,但打仗需要两手持枪。所以每到下雨的时候,随处可以看到带着斗笠的忠义军官兵。斗笠之所以成为战士们的首选,因为它们是中国农民最常用的雨具了,价格低廉,容易买到。 斗笠这种东西,防雨效果很不好,最多用于日常的小雨。一旦遇到中雨,尤其是有风的中雨,靠一顶斗笠是毫无作用的,前心到后背瞬间就湿透。 而军人在没有雨具情况下冒雨连续行军,是非常容易生病的。加之这个时代的医疗水平有限,一旦得病哪怕是重感冒都有可能送命。即便能够保住命,淋雨后出现大量战士减员也是难以避免的,所以军队没有雨具这一条,就会大大影响了军队的作战能力。 也正因如此,制作雨衣就成了当务之急,而在制作雨衣之前,忠义军已经发了防水帆布,而这种边长5尺的方块防水帆布可以搭成1人用、2人用、直至38人用的帐篷。现在下雨的时候,士兵们只能用防水帆布加斗笠挡雨。 之所以如此,原因再简单不过——缝不过来! “缝纫……” 念叨着这么两个字,谁能想到,在这个时代,这么看似简单两个字,却成为军需被服数量不足最大的困扰,不是朱明忠不愿意提供性能良好的军用被服,而是落后的生产力无法提供这些物资。 就像现在,在军装与雨衣之间,只能先选择军装,至于雨衣,只能暂时置后,战士们只能用一块防水帆布先凑和着,毕竟,防水帆布不过就是一块油布加上四角四个铜钉以及十几根扎绳罢了。 “这缝纫机的研发必须要加快啊……” 心里这么寻思着,朱明忠又一次想到搁在试验室中的那个缝纫机,一直以来,他都没有满足于原始的手工军需被服生产,他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去“发明”缝纫机的念头,在过去的半年之中,他不断的尝试着在这个时代复制伊莱亚斯·豪所发明的缝纫机,尽管他已经成功的设计出了其所采用了双线连锁缝纫法,并复制出一系列对现代缝纫机来说至关重要的结构,例如设置在针尖的针眼、自动进料装置等,但是因为对于缝纫机并不怎么了解,所以,现在他所研制出来的缝纫机,仍然显得很是粗糙,完全不能够满足缝纫的需要。等将来缝纫机完成实用化之后,落后的生产力对军用被服生产的制约,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为了避免进一步增加工作量,所以在军服口袋上,我们选择了裤子内袋,只有右手处缝有贴身口袋……” 王得云指着士兵右裤腿处缝出的那个口袋解释的时候,让朱明忠只是无奈的一笑,军装没有口袋,这是忠义军旧式军装的特点。之所以会有这个特点,是为了尽可能的简化军装的缝纫。 忠义军的军装款式借鉴了19世纪后期的西式军装,并不像17或者18世纪的军装那么华丽,整体线条简洁流利。不过受限于这个时代的生产水平,所以需要尽量的减化,为了有减少缝纫工艺,无论是上衣或者裤子都没有口袋,至于军人携带的信件、钱物只能装进挎包之中。虽说有些不太方便,但确实在最大限度内减少了工艺,降低了生产成本。但是战士们为了图方便却不得不选择自己缝上口袋,现在新制服多出了一个口袋,也算是基层的“倒逼”吧。 “归根结底,还是生产力太过落后啊……”心底感叹着时代的局限性,朱明忠过去怎么也没有想到,在落后的生产力制约下,只能如此这般因陋就简。 生产力……瞧着眼前这看似颇为威武的战士,看着其腰间的武装带是以及用牛皮做成的与后世德军有些类似的y型背带,但可以清楚的看到,其带边非常粗,可以说,生产工艺同样也极为落后。 生产工艺、生产力的落后。“真不知道,换成其它人,会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想到自己现在受困于落后的生产力,朱明忠自然有些头痛,不过历史并没有给他任何启示。 忙活了整整一天之后,在朱明忠再一次离开公房的时候,来到门外时,却有些诧异的发现,外面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下起了雪来,外面的雪并不大,只是刚刚下起来,甚至就连地上还没有什么积雪。 “下雪了……” 尽管天早就已经降温了,但是冬雪的到来,还是让朱明忠真正感受到冬天的到来,17世纪的冬天不仅来的极早,而且还很漫长。 而冬天的到来又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原本枕戈待旦的部队,可以及进入一个相对平静的时期,毕竟,即便是清军也会尽量避免在冬季作战,这个时代的军队,行军打仗往往受限于天气,夏天行军打仗,传染病容易流行,至于冬天,天寒地冻的时节,风餐露宿的同样会导致部队减员,所以部队行军打仗,往往集中于春秋两季。但是因为春天要春耕,如果因为打仗耽误了春耕那么一年的收成,所以但凡大战都会选择在秋收之后。张煌言亦是在秋后才进军湖广。 想着现在随着冬天的到来,局势已经相对缓和,朱明忠看着府中那些正在值勤的卫兵,自然想到了军营中的近十万今年新征募的兵士,那些人当初可都是被“抓丁”抓来的,他们现在应该已经适应了军队的生活。 “今年的这个新年,恐怕是他们第一个在外度过的春节吧!” 自言自语着,朱明忠的脑海中不由的浮现出一个念头。 “也许,可以让他们回家看看……”—————————————————————————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大明铁骨》正文 第326章 回家(第二更,求月票) 一场冬雪的降临,意味着冬日的到来,在大雪后的清晨,官道上一辆双挽的四轮马车沿着道路的右侧行驶着,靠右行驶,这是江北与其它地方的区别,道路通行方向规定了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方位,避免出现混乱和事故,出了江北在其它任何地方都不曾见过不,也正得益于此,才使得江北的城市市街中几乎见不到其它城市中的交通混乱。城市中如此,城外同样也是如此,从城际交通引进四轮马车之后,于城市之间建立公共马车系统,这种四轮马车就是靠右行驶的。现在的人们正在一点点的适应着着这种规定的行驶方向,而不像过去一样任意行驶。 城际公共马车的出现,第一次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千百年来的陆上交通习惯,旧时国人陆上出行要么是步行,要么是骑马、乘车,而往往穷人靠腿,富人靠马 车,毕竟穷人养不起马、租不起车。可是公共马车的出现,却使得普通百姓乘车出行行为了可能,往来于府县之间的车票虽说谈不上便宜,但却也在百姓的负担范围内。 和往日一样,马车驶出庐州府一路往西沿着旧时的官道的往六安州的方向驶去,这在今年几经整修的官道宽足有丈五,路面上因地制宜的铺着碎石,路边沿路两侧皆种植着柳树、杨树等行道树,而且其中不乏桃树、李树之类的果树,待其长成林荫后,不但可供路路人纳凉,同样其中的果子,也可供路人食用。 四轮马车就这么一路行驶着,对于车上的人们来说,只能听见风声飕飕地吹过,只能感受到从缝隙间吹进来的寒风,公共马车的出现,不仅免去了人们的步行之苦,同样也让他们免受风吹日晒,不必像过去一样,在这个冬日里忍受着刺骨的寒风在路上长途跋涉。 越往六安州的方向,这道路两侧就越显的清静,崇祯末年流寇作乱以及随后清军入关后的屠杀,使得六安州的大山不知躲藏着多少匪盗、流民,在过去的一年间,地方官府在招揽流民的同时,剿匪更没有丝毫的放松,在长达一年之中,这大别山脉就是一个练兵场,十几营官兵不断进山清剿着山中的土匪,在强大的军事攻势下,加之严格的保甲制度,辅之流民招揽,使得在短短一年间,便有近百万藏于大山中的流民以及放下武器的流匪离开深山重新定居于各地,这也使得这山中再也不见了匪患。 不过即便是如此,当车上的行人看到车厢里坐着两个穿着红呢军装的兵卒时,仍然轻松了不少,毕竟,只要这马车上有军人,总让人放心一些,尤其是当他们看到他们中的一人,那衣领上的牌牌居然有三颗方星的时候,更加放心了,这肯定是个官,如果路上碰到什么歹人的话,到时候,有他们两,大家伙的安全肯定没问题。 不过一直到六安州,这一路上都没有任何意外,在马车驶入城外的车站后,乘客们纷纷下了马车,这两名军人也不便个,他们直接来到一棵大榆树旁的茶水摊停了下来。 “好了,等过完年,初六的时候,咱们再在这里碰头。” 在装满一壶茶之后,魏道安对王玉山说道,他们两个人虽说是同乡,可是两一个城北,一个城西,相隔有十几里,现在下了车,剩下的都要靠自己步行。 “行,等什么时候有时候,再去您那里去拜访您。” 在与战友告别之后,魏道安便朝着家的方向走去,位于城外的车站旁边修有一个广场,即便是作为六安人的魏道安,现在瞧着这广场的时候,也不由的有些惊讶,毕竟,在他离开六安的时候,还没有这场的广场,这是不久前修建的,广场同样也是一座美丽的小花园,只不过因为落着雪的关系,根本就看不出来。但是,公园中却没有人,只有一些家鸡在里面四处刨东西吃。 现在的六安,和过去相比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至于什么变化,魏道安有些弄不太清楚。好像就像是谁都不在乎有什么战争似的,或者说,在他们看来,这根本就是一个太平盛世,人们的神情祥和,目光中似乎也带着对未来的憧憬,完全不见了过去的麻木。 对,是人的心态发生了变化。 在经过的报纸摊的时候,看到居然有一份《六安日报》,显然这是本地的报纸。这种本地的报纸,不过是刚刚实行起来,发行量不大,而且只有一两张,除了登有本地的新闻之外,倒也没有什么新鲜的。 想了想魏道安还是买了一份,毕竟,这是了解本地情况的最好渠道,而且也能打发一下时间,边走边翻着看着报纸, 跟最初的想法不同,他没有来得及读完本地的报道,便在报纸各栏迅速跳着阅读,接着脸上便露出了笑容。 “看来这次西征挺顺利的。” 报纸上可以看到张尚书的西征军已经夺下了襄阳。 好呀,好呀!我们在襄阳城下又打了大胜仗!清军不得不撤出襄阳,一路撤到回了河南……在福建那边也进行得很好……在宁德那边也取得了胜利…… 郑王爷、张尚书的大军都打了大胜仗,可是,我们的忠义军又打了什么仗? 看着报纸上的报道,想到服兵役大半年以来,除了一次剿匪作战之外,就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战绩,就连忠义军,也没有打过什么大仗,这自然的让魏道安有些失落。 大半年前,在离开家乡的时候,他是被强逼着服了兵役离开了家乡,可是现在,他早就不后悔服兵役了,虽说每天只50文钱的津贴,当兵七年不过只存了三两银元,可是在魏道山看来,他服兵役是为了保护全天下的汉人,是为了保护他的家人、朋友,是为了保住汉家的衣冠、文明。 在军队之中,这样的道理,每天各级队长都会告诉他们,而晋升为正兵的魏道安,同样也会大声的向战友们宣讲着这些道理。告诉他们为什么而战,不是为了军饷,不是为了皇帝,而是为了他们自己,为了他们的亲人不至于被异族屠杀、被异族奴役,为了他们的子孙后代可以身为人,而不是奴隶。 我们是在为正义的事业而斗争! 也许是重复了太多次,才使得他坚信这一切,每每看到那些满清的屠杀史记时,他总渴望着立即投身战场,为惨死于清军刀下的同胞报仇,当然也是为了恢复汉人的江山。 但是,战争似乎离这里很难。在过去的一年间,清军没有下南,忠义军也没有北上,大家都是枕戈待旦的等待着。 可这要等到什么时候? 似乎,除了基隆的一场海战,就再也没有什么大仗了。 “哎,总会北伐的!” 按照一直以来的习惯,魏道安对任何东西都非常爱惜,对纸同样也是这样,他把报纸叠起来,没有揉搓,没有撕破,想到以后总会有用处。然后便北着行李往村子的方向走去。 待他回到家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刚一到村口,就传来了一阵狗叫,在狗叫声中,村口的院子里有人走了也来,那人的手中提着鸟铳,不过鸟铳并没有点火绳。对于经历过兵荒马乱年月的人们来说,有些习惯一时间总是无法改变的。 “是……原来是军爷。” 提着鸟铳的魏风勤看见来的人那一身打扮时,连忙收起鸟铳。别的能做得了假,就是忠义军兵卒身上的那一身羊毛呢的军装作不得假。若不是羊毛呢的衣裳,这么冷的天,绝对能冻死他。仔细一瞅,他这才发现,来的并不是外人,而是自家人。 “可六哥家的老三?” 虽说年岁相仿,但魏风勤却高魏道安一辈。 “侄儿见过十三叔,” 魏道安行礼的时候,魏风勤的心头却不由的一紧,盯着他说道。 “老三,你怎么现在回来了?该不会,不会是……” 想到这甲兵的连座,魏风勤的心里顿时便是一紧,一家逃兵,可是要九家连座的!心头紧张之余,他手中的鸟铳已经再次举了起来。 瞧见这一幕,魏道安立即想起听说过的一个“笑话”,就是有一个兄弟回家探亲的时候,被邻居当成了逃兵,给扭送到了官府。唯恐自己也被“扭送”见官的魏道安连忙说道。 “十三叔,我是回来探亲的,你瞧,这是我的探亲证。” 探亲证是士兵返乡的必须品,除了证明他是探亲而不是逃兵之外,同样也是他们报销路费的凭证,凭着探亲证上车站里的盖印和车票,才能报销路费。 “探亲证?你,你是回来探亲的?” 听侄子提到探亲证,魏风勤这才想起早前衙门里的官吏下来收税时说过的话,村出去的几个后生,今年肯定有人回来探亲,探亲的肯定有探亲证。 他是探亲回来的,结果自己把他当逃兵了。 就在魏风勤尴尬不已的时候,身后便传来了女人的声音。 “哟,这不是六哥家的老三嘛?瞧这一身衣裳穿的,这可真精神,当家的,你还愣着干啥,还不快去知会一声六哥,老三回来了,这可是大喜事啊。” 家中女人的话语打破了尴尬,在魏风勤连连应声的时候,魏道安连连说着不敢。 “不敢劳烦十三叔……” 就在他说话的时候,十三婶已经眼尖的瞧见了他衣领处的牌牌,立即惊喜的说道。 “老三,你这领上可是有三颗星星,你十三婶可是听人说过,这星星多的可就不是兵,是官了。” 女人顿时变得眼热起来。 “莫不是老三现在也是官了?” “那,那里是啥官,就,就是正兵。” 虽说如此,可是在提及正兵的身份时,魏道安仍然显得极为得意,他得意的不是一个月比二等兵多出20文钱,而是他不过才当兵七个月就已经晋升为正兵,将来只要一打仗,士官就是现所当然的。 “哦,原来还是兵啊……” 原本颇为热情的十三婶那眼中的火热顿时淡去了。就在这时,魏道安看到父兄还娘嫂子他们的身影,连忙与十三嫂说了声,便急步朝着父母那边跑过去。 “安儿,安儿……” 听着母亲的喊声,魏道安便想到当初离开的时候,裹着小脚的娘跟着队伍一路哭送的模样,那眼中瞬间便湿了,连忙跪下叩头道。 “孩儿不孝给娘叩头了……” 这边不过只是刚叩头,那边就被娘一把抱在怀中,然后他的耳边便是娘的泣哭声。 “我的儿啊,你可回来了……” 娘的泪水流在魏道安的头上,嫂子、妹妹们也是在那里哭泣着,看到这回来的魏道安时,她们甚至觉得像是从鬼门关里逃回来似的。 “娘,你别哭了,我这不是回来了嘛。” “三哥,你不知道,打从你被抓了丁,娘成天哭,没收着你的信的时候哭,担心你的安危,收着你的信,又害怕你在兵营里头让人欺负……” 在妹妹于一旁哭诉着的时候,这村口已经挤来了更多的人, 村子里听说他回来的人,瞧着这一幕,无不是眼中皆含着泪,另两家的女人更是紧张的向他打听着儿子、丈夫的情况,尽管他们都曾往家里寄过信,可信上的字,总没有从魏道安口中得知的消息更让人放心一些。 “七叔在部队里一切都好,您不是不知道他为人平和,长官们就喜欢他那性子……” “在部队里头,自然是吃的好,白米饭管够不说,而且一天一顿肉,小孩巴掌大的肉块,一顿一两块哪……” 面对他们的询问,魏道安自然是一一解释着,甚至还特意从包里头拿出了几瓶罐头来,那是同村战友听说他放了探亲假,特意托他带回来的。 “七婶,这是七叔特意让俺带回来给您的,说是让您尝尝这水果罐头的味道,还有二伯,这是道河给您带回来的……” —————————————————————————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大明铁骨》正文 第327章 家人 (第一更,求月票) 油灯旁边,四个透明的玻璃瓶放桌子上,就着光,能清楚的看到瓶中那让人垂涎三尺的黄色果肉。 那果肉晶莹剔透的,好不诱人。 趴在桌子前,春呢睁大眼睛看着这罐头,那嘴巴甚至不时的吞着口水。 “三叔,这就是水果罐头?” “嗯。” 把春妮抱坐到大腿上,魏道安拿起瓶子说道。 “这罐头就是水果罐头,在部队里头,有肉罐头,也有水果罐头,大家最喜欢吃的就是这水果罐头,你知道这水果叫啥不……” 这几罐罐头是魏道安在探亲回家时,特意跑到军人福利社买的,军人福利社里能够买到外面买不到东西,像罐头就是基中之一,一般人通常吃不起罐头,只有军队在行军打仗的时候,才会偶尔食用,再不然就是舰队和商船上会装有罐头,毕竟,相比于普通食物,罐头的保存时间更长。 同样的罐头也让北方人第一次吃到了热带水果——这些水果罐头都产自于台湾,那里种植有大片的菠萝,不过因为产出有限的关系,目前仅仅只供应舰队,并且少量供应陆军部队,即便是在福利社中,也要凭票购买。也正因如此,菠萝罐头才会作为稀罕的东西,成为官兵们探亲的首选。 “好吃吗?” “好吃!” “甜吗?” “甜……” 在叔叔的回答中,别说六岁的春妮,就是四岁的侄子明磊和他弟弟明扬也都流起了口水,若不是没有得到爷爷许可,估计这会早都闹着要吃了,毕竟这是三叔孝敬的爷爷的。 “春妮,快从你三叔腿上下来,这三叔可是走了几百里路才回来。” 看到女儿做在老三的腿上,刚把菜端上桌的大嫂连忙说道。 “不累,不累,大嫂,从庐州的兵营到这里也没有那么远,再说,现在都是做马车,也就是将近一天的功夫。” 看着儿子,魏风国并不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吸着烟,直到饭菜都上了桌之后,他才叩掉烟袋中的烟灰,然后端起已经倒好的酒,对儿子说道。 “老三,这半年多,你一个人在外头,苦了你了。这杯酒是你爹敬你的。” “爹?” 诧异的看着爹,魏道安的目中带着不解,片刻后,他明白了父亲为什么会这么说,如果他当了逃兵,他们一家人都要受牵累,他在部队里受苦受累,都是为这个家,甚至将来,上了沙场,死在敌人刀下,那也是为了这个家,为了家人不至于被打成贱民。 “还有老大、老二,你们也要给老三敬酒,如果不是老三在兵营里头当差服役,受苦受累,你们可还有安生日子过,还不快敬老三。” 看着给自己敬酒的爹和兄长们,只觉一阵惶恐不安的魏道安连连摆手说道。 “不辛苦,一点都不辛苦,在队伍里头,吃的比家里还好,你瞧这衣裳,瞧我脸上的肉,爹,真的不辛苦,再说,再说,当兵服役,是百姓的本份,如果,如果都不当兵,就和当年一样,那满人对咱汉人想杀便杀,杀抢便抢……” 一边解释着,魏道安端起酒杯说道。 “大哥、二哥,自古忠孝不能两全,现在小弟于军中不能在父母面前尽孝,这家中全靠两位兄长,这杯酒,小弟敬两位兄长。” “老三,真正苦的是你啊。” “可不是,老三,你走过后,咱村子里也驻过兵,那些当兵的,瞧着吃的好,可也没少受累,做牛做马的,啥都别说了,你这苦,都是为咱家受的……” 面对父兄们的感激,魏道山只是能不断的解释着,他在部队中过的如何如何好,之所以如此,一来是不想让家人为他担心,二来是不想让家人觉得亏欠他。他甚至还拧开罐头,然后说道。 “爹,娘,你尝尝,尝尝这菠萝,这可是上万里外的地方运来的,那地方一年四季都是夏天,这样的水果,一年四季都有……娘,您尝尝,爹,您也尝尝,还有春妮……” 把罐头里的菠萝肉分给家里的人,从没有吃过菠萝,只是听说过菠萝味道的他,面对母亲让他也吃的话语时,更是夸张的说道。 “娘,你多吃点,我在兵营里的时候,天天都吃这个,娘,您不知道,我们忠义军的饭,那可是全大明都知道,就是寻常的大户人家,也不一定能比得上,白米饭顿顿管饱,大块肉想吃多少吃多少,鸡鱼肉蛋什么的,也是应有尽有,压根就没受过什么罪……” 可他越是这么说,越是没有人信,所有人都知道,或许那忠义军饭吃的好,可是该受的罪,却不可能少上丝毫,毕竟,谁都知道,当兵吃粮吃的是断头粮,如果不是为了家里人的话,他压根就不需要受那些罪遭那么多的苦。 “老三,让你受累了。” “真,真不累,爹,你看我这,” 指着衣领上的军衔,魏道安解释道。 “这,这是正兵的军衔,一天有50文钱的津贴,若是打仗的时候,每天还有10文钱的战地津贴,要是升军士,即便是下士,到时候,每个月的津贴至少有3两五钱银子加上两石半米,到时候,养家糊口什么的,全都不是事。” 之所以这么说,他是想要籍此来向家人表明,他在部队里有前途。不需要家人为他担心,而且他现在也不觉得在部队里有什么。 “老三,你别以为你爹我没出过门,就不知道,想挂上这三个铜豆豆,恐怕没有那么容易,不定遭了多少罪,受了多少苦啊。” 见爹还是一副心疼的模样,魏道安便解释道。 “不苦,真不苦。爹,其实,我能当正兵,还多亏了当初您让我在社学里读了几年的书,若不是因为会写会算,也不会刚出新兵营,就晋了二等兵,两个月前,直接晋升正兵,爹,这忠义军和其它地方不一样,当兵的能写会算,才有前程,甚至将来还能读讲武堂,到时候,那可真就是官了,说到底,还是多亏了爹您的远见。” 与其它的军队不重视兵卒的教育不同,忠义军一直会用业余时间教授士兵识字,按朱明忠的说法“只有读书才能明礼”,只有让士兵读书他们才知道为何而战,为了激励士兵们主动学习,在忠义军中的“普及教育”的同时,晋升的标准也与其文化挂钩,像魏道安这样,在社会中读了七八年书的人,很容易获得晋升而且在部队中,往往也都是由他充当教员,这些能够读写文章、懂得数学的新兵,往往也是晋升军士的后备力量。 正是这种偏爱,才使得他晋升的很快。 “老三,你是说,会识字,就能在军营里头当官?” 魏风国看着儿子,目光中带着些期待,若是说先前还有些担心的话,现在听儿子说将来有可能做官,那态度自然发生了变化。武官也是官啊。 “嗯,会识字,然后训练再出色的话,通过讲武堂的考试,进讲武堂读一年的书,出来就是少尉排长,那可是正七品的官级。” 军衔对应有官阶,忠义军同样也不能免俗,尽管朱明忠参照后世的官阶,设立了将校尉士四级军阶,但同样也对应有官职品级。忠义军的少尉官格同知县,正七品的品级。 “那讲武堂是干啥的?” “就是培训军官的学堂,谁都能考,考进去了,一毕业说是军官。” 即便是已经在军中呆了七个来月,但是魏道安只是知道进讲武堂出来之后,就能成为军官。 “真的,那个啥讲武堂好考不?” 老三的话,让老大连忙问道,这军官也是官,魏家还没出过官哪。 “不容易考,不过不容易考也不打紧,” 摇头头,魏道安又继续说道。 “大哥,只要通过了士官文化水平测试,然后再一步步的来,晋升到上士的时候,一个月的军饷就得有7两多银子,若是军士长的话,一个月就得10两银子,而且这士官也是官,下士格同巡检,从九品。中士格同县主簿,正九品,至于上士格同训导,从八品,而额外军官军士长则是格同县丞,正八品。而且军饷也比同品的文官俸禄高,九品官一年的俸禄才银36两,米33石,下士官除了每月三两半的军饷和两石半的饷米,再加上年前恩给一月饷米,算起来一年就42两银子,32.5石米……” 与满清以及大明厚待文官,使得文官的俸禄普遍高出同级武官不同,忠义军的军官除了军饷丰厚,高出同级文官之外,还有禄米以及新年恩给。在17世纪,这无疑是极为丰厚的待遇,也正因如此,才会使得那些老兵乐得从军,当然,如此丰厚的待遇同样也让像魏道安一样的新兵,对老兵们的日子更是羡慕到了极点,毕竟,军中的老兵大抵上都是军士,他们所过的那种丰衣足食的日子,在这些普通士兵看来,根本就是难以想象的。 “所以,爹……” 扭头看着爹,魏道山笑说道。 “当兵真的不苦,若是当好了,反倒能混个前程!” ———————————————————————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大明铁骨》正文 第328章 当兵好(第二更,求支持) “当兵真的不苦,若是当好了,反倒能混个前程!” 这样一句话,从魏道山的口中道出之后,魏风国的看着儿子,混个前程,这四个字看似简单,却清楚的道出了儿子与其它人现在的不同之处来,对于庄户人家来说,除非儿子特别聪明,没准能读书谋个出身,可那样的人,可是万里挑一,几代人才有可能出一个。对于寻常百姓家的来说,无非就是谋个生计。 但现在,当初看着是要去吃断头粮,全家对他都有亏欠的老三,反倒可能会是老魏家最出息的一个——将来可能是要当官的。 惊讶着世间怎能有这样的好事,好一会魏风国才说道。 “这,这都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孩儿还能诓您不成?” 儿子的回答让魏风国惊讶的睁大眼睛,然后才喃喃自语道。 “难怪人家说,当兵吃粮,当兵吃粮,这可还真是当兵吃粮,这一年40多两银子不说,就是30几石米,可不就够几家人吃用的了……” “哎,这,这那里是当兵,分明是当官啊!当上了这个什么军士,可不就是等于家有良田百亩吗?” 父兄的惊讶看在魏道安的眼里,他当初可也不是像大哥一样,惊讶于军士的收入之高,一个人,一年至多也就两三石米,一家四五口人,一年不过十三四米,剩下二十石米就全剩下来的。 “嗯,正是如此,就像我班长,一家不过四口人,一年。拿出去卖了银子,便够一家人的花销了,至于剩下的军饷,若是存入银行,一年也有百分之三的行息,要是胆大些的,买了工厂商号的股票,没准一年的收益便能翻了一番。若不然,就是买了债券,一年的利息足足有百分之六以上,一百两银子,一年的利息就足有六两之多。……” 对于债券什么的,魏道安并不了解,但是并不妨碍他去羡慕着老兵们的好日子,毕竟,在军中,班长们总是会得瑟的向他们炫耀着各自的生活有多么的安逸。 “乖乖,若是能当个这个什么军士,岂不就一辈子吃喝不尽了?” 魏道平用羡慕的口吻看着老三,然后问道。 “那,那你啥时候,能当上这个什么军士?” “我……” 大哥的问题让魏道安沉默了下来,见父亲、大哥、二哥都把目光投在自己的身上,他好一会才说道。 “想当军士,说难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除了先前说的文化达标之外,就是训练过硬,这个训练,就要考校,在训练的时候,大家可都是铆足了劲,想要比别人强点,训练最好的,肯定当士官……” 想着在训练场上的时候,弟兄们一个个铆足劲头的模样,魏道安知道,当士官没有他说的那么容易。 “照你这么说的话,那想当这个官,怕也没那么容易。” “嗯,若是不打仗的话,基本上都是按成绩来,晋成正兵之后,然后正兵都在那里等着,符合条件的就等着,可如果打仗……” 看着爹,魏道安直接说道。 “打仗的话,立了军功,不但能晋升军士,还能拿勋章,爹,您不知道,这勋章可就和戏文里的丹书铁券一样,不但见官不拜,而且终生不用服徭役……” 什么时候,我才能得到一枚属自己的勋章?让家人不再受徭役之苦? 想到在军队中听说的与勋章有关的言语,魏道安自然而然的羡慕起那些胸前挂着勋章的长官和老兵。 对于身处乡间每年都要服徭役的魏家父子来说,他们自然知道这徭役有多苦,别的不说,就是那路,看似平整,可都是大家伙一把汗一把汗铺出来的。 有了勋章,便终生不服徭役! “不服徭役,这,这可是好事啊……” 魏凤国默默的念了一声,喝着酒的时候,看着儿子,好一会才说道。 “老三,既然这样,你到了兵营里头,就好好干,哎……看来,这当兵吃粮,不一定是啥坏事?” 被魏道安这么一说,魏家父子反倒是觉得这当兵并不是什么坏事,甚至在他们看来,这还有可能是一件好事,毕竟,这年月,做什么不都是为了生计,这当兵也是个生计,而且混好了,光宗耀祖不一定,但可以肯定的是,这应该不像最初想象的那样,是件坏事。 “怎么就不是坏事?” 听着娘说的话,王玉山连忙堆着笑说道。 “娘,这怎么就是坏事了呢?虽说孩儿现在的军饷不多,可保不齐明年出征,到时候立下战功了,不定能给自己挣个出身不说,还能给咱们家挣下一个勋章,到时候,看谁还敢欺负咱们家!” 在王玉山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的语气甚至不由自主的一扬,而一旁的弟弟更是接着腔说道。 “就是,到时候,谁也不敢欺负咱们。” 他们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他娘是个寡妇,打从他记事的时候,这家里就常让人欺负。 “哥,过去,人家都欺负咱家没有人干活,今年你当了官军,就没人敢欺负咱家,就是收稻的时候,一甲里头的其它九户,也得按规矩,先帮咱们家把地给收了,才能收他们的。” 弟弟的话,让王玉山连忙头号道。 “你是说,他们真的先给咱们收的庄稼?” 原本,他只以为这所谓的“军属优待”不过只是一个说法,可没曾想到,这地真的让其它九家先给给收了。 “可不是咋的,哥你不知道,宋家村的宋九爷就因为其它九家没帮他家收地,一怒之下告上了官,结果其它九家,一家都被罚了一石谷子,这罚谷全都罚给了宋九爷家,不过,人家宋九爷做事敞亮,谷子全都捐给社学了,他们若是敢不帮咱,到时候,我就告官!” “告官,告官,就知道告官,都是乡里乡亲的,告什么官,你也不想想,那九石谷子是那么好吃的,那是宋九叔家的老二去吃当兵换来的!” 正缝着鞋的王赵氏,看了眼儿子,然后说道。 “欺负,就是再受人欺负,还能把命给欺负没了?可是你大哥在军队里头,万一要是打了起来,到时候,刀枪无眼,万一赔了性命,那可怎么是个好?到时候,我怎么能对得起你们死去的爹……” 话未说完,王赵氏的话声就变得哽咽起来,从儿子被抓了丁的那天起,她就成天做噩梦,不是梦着儿子丢了性命,就是断了腿,成了一个废人。 “娘,这没啥,真的没啥,若是当真那样了,就,就当儿子给您尽孝了,他们都这么说,到时候,咱们就是烈属,那可是见官不拜的……” 话还没说完,见娘哭的更厉害了,王玉山便不再说话,他知道娘是心痛他,担心他。哭了一会,王赵氏才看着儿子说道。 “咱家也没啥值钱的,这次你回来了,娘寻思着,把地典给人家几亩,娘回头就让人给你说门亲,把彩礼给足了,无论如何,也得先成了亲。” 成亲! 王玉山在回来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想到娘居然会这么安排。就在这个时候,他又听着娘对小弟说道。 “玉林,这事你别怪你大哥,这地虽说是王家的,可,可你大哥在外头当差,万一,万一要是受个什么难,成了废人,这有房媳妇,总有人给他搭把手,将来总有个后,至于这家里头将来剩下的地,就,就由你们哥俩一起分了……” 说着,王赵氏便不再言语了,不过只有十一二岁的王玉林听着娘的话,更是点头说道。 “娘,瞧你说的,这家里您做主就行,咱都是一家人,分啥哥的,我的。” 小弟的话,听在王玉山的耳中,让他的心头一暖之余,然后便对娘说道。 “娘,这家里的地,都是玉林的,至于我,将来,将来……” 结巴着,王玉山却不知道,应该怎么说了,在军队里只有一种人能分到地,要么是残废的,要么是阵亡了的,他们分的那百十亩地,都拿性命,拿胳膊腿换的,他,他能怎么样? 难道也拿性命换? 这样的话说出来,能让娘放心吗? 不但不能放心,甚至还会让娘再哭出来,突然,他想到了在部队里的时候,听长官们说的一个“谣言”,于是便对娘说道。 “将来,我退伍的时候,没准,到时候,部队里头就分地了,我在队伍里头可是听说了,现在之所以不准百姓私自开垦,听说,就是为了将来等天下太平的时候,到时候,我们解甲归田时,有个落脚的地方。” 尽管不知道,这件事到底是真是假,但是当他这么一说的时候,王赵氏还是一愣,她之所以提到卖地,是因为现在地又值钱了,不准百姓私垦,一直就把地价给涨了上去,若是当真能分上十几二十亩地,这,这兵当得倒也值得。 “这,这是真的?” 面对母亲充满期待的眼神,王玉山连连点头说道。 “这还能有假?当然是真的!这,这可都是长官们说的!” ————————————————————————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大明铁骨》正文 第338章 投亲(第一更,求月票) , 他么的! 一个个都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坐在软轿中的靳良玉心中不由的骂了一声,似乎是在骂着其它几家人的不识时务。不过,不过尽管是心里这么恼着,但是他的心里却是另一番打算。 说实话,靳良玉对于文博能够探出那么一条路来,而且又自作主张,得到朝廷的支持,着实出乎他的意料。 可是,即便是如此,让他现在下定决心离开这里,仍然不是一时半会能够做出这个决定的,毕竟,对于任何人来说,这“故土难离”四个大字,总是在心里头占着很大的份量。 对于靳良玉来说,或许他想要尽一切可能保住靳家的家业,当然还有性命,可只要有一线希望,他都不愿意典尽家当,然后离开中国,从此远走海外。 毕竟,远走海外,只是一个迫不得已的选择,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姓朱的在南边清算汉奸不说,单就是抄尽扬州晋籍盐商的家业,将其打为汉奸的举动。就让靳良玉不得不考虑靳家的将来。 留在这里,到时候被人当成肥羊给抄了家、灭了门,自然不是他所愿意的。 所以,他才会让文博去探另一条路。 可这个选择到底是对还是错?靳良玉自己的心里也没有底,而且兴家远走海外,这和流放海外,又有什么区别? “再不济,总有些银子在手不是?” 如果这么安慰着自己,靳良玉又想到之前八家人会面,商量着从南洋“买米”以及造船等事务时,范文斗的慷慨,何止范家,其它几家也都是如此,他们和过去一样愿意为大清国掏银子,愿意为大清国两肋插刀。自从靳文博从济南回来后,靳家就开始着手准备着一切,当然是打着为朝廷分忧的名义。 但是,另一方面在筹办这件事的时候,他又日渐感受到了范文斗等人与他的不同,他们愿意掏银子,固然是因为现在所谓的“八大皇商”因为名列“汉奸榜”,所以与大清国荣辱与共,所以愿意掏银子与大清国和舟共济,但这并不是靳良玉愿意的看到的, 他希望看到的是几家人对此事并不怎么上心,只有如此,他才能够从中判断出他们的想法,然后才能把这往南洋买米实情告诉他们,毕竟八家人看似都是皇商,可是实际上内部却也是互相猜忌,甚至互相排挤。而且因为一些旧事,他们之间也都是颇此心存芥蒂。 想要合力办一件事,不容易啊! 可是不能不合力啊! 如果可以的话,靳良玉自然希望,与王家一同离开,毕竟两家是儿女亲家,而且多年来也是互相帮衬着,可是,靳文博却曾清楚的告诉他,那西洋不同于中国,到了那地方,他们的相貌与其迥然不同,多去一家人,到时候,总多一个帮衬,而且八家人若是一起去的话,算上家奴什么的可是三四千人,到时候,互相也能有个照应。 话虽是这个理,可是若是万一有谁走露了风声怎么办?想到满清动辄屠城抄家的暴虐,靳良玉就不由的冒出了一身冷汗。自打从定下那个主意起,他就是度日如年,身家性命悬于一线。便越发怀念起了大清国刚入关的那十几年的好时光来。 那时候,靠着当年大清入关前,就与大清国做生意,并且借给大清国千百万两的八家人,大清国这边一入家,就抬他们入旗,成为内务府的皇商,虽说名声不怎么好听,可对于商人来说,那里需要什么名声,银子才是最重要的。 虽说当时请他们进京,又是抬旗,又是封皇商,归根到底是为了向八家借银子,可在随后几年间,大清国一路南下,他们八家人可是把生意一路做到南方,在清军屠城的同时,江南各地千百万汉人世代的积累,一部分化为了灰烬,一部分进了清军将领以及官兵的口袋,还有相当一部分进了八家人的口袋里。 可以说,那些年,才是八家人最风光的时候,那时候,往京城来的运河上,八家的运银船,可是如过江之鲫一般,往来不息。 后来大清国凭着刀子,平定了天下,虽说好样的清军屠城,靳家发财的好时光结束了,可那几年却也积累了凡人难以想象的巨额财富,但是现在,报应却来了! 从两年前,郑成功北伐夺了南京起,靳家的好日子就算到头了。 “报应啊!” 靳良心这么长叹口气,不由又想起了那日与王登库的私下里的言语。 “咱们八家人挣的是银子是什么银子?都是沾着汉人血的,一但大明中兴,便决不会放过咱们,否则如何为后世警?” “在大清国眼里头,咱们是奴才,也是肥羊,现在只是剪羊毛,可若到了需要的时候,杀鸡取卵的事儿,也肯定会干的!” “这天下之大,是容不下咱们了!” 想到这,靳良玉在心中又叹了口气。 至少这中国的地方是容不下靳家了! 忽然一阵风吹开了轿子上的布帘,吹进了这轿中,只让靳文博猛然觉得有些寒意,他甚至裹了一下身上熊皮裘衣,以让自己更暖和一些。 “也不知道,那西洋的地方,那天气怎么样,若和关外似的,不知道这身子骨,能不能撑下去……” 想到将来恐怕要身死异国他乡,顿时靳良玉脑子里就是一阵不舍,这故土难离啊!而在瞧着这窗外的街影时,他的脑海中,却不由的浮现出,当年命人随清军南下时,有几个家里人回来时,变成神经病时成日里哭喊着“杀尽了,杀尽了”的模样,想到这,他的脑海中就是一片空白,刚才的所思所想也即刻就被抛到一边…… 若是留在这里的话,不定什么时候,靳家就会像江南的那些世家大户似的,被明军杀了个干净…… 轿子穿过小巷终于在靳府门口停了下来。眼见心魂不定的靳良玉刚一下轿,那边府里头的门房便立刻迎了上来打了个揖道。 “老爷,老家里有人来了。” “哦,” 心有所思的靳良玉并没有听清门房的话,只是随口应了一声。正当他前脚刚要跨进门槛的时候,从墙角那里忽然跑来了个后生操着一嘴的山西话冲着靳良玉便叩头说道。 “六爷爷,六爷爷,孙儿可把您给等着了。” 被那后生如此一拦,靳良玉这才回过了神。定眼一看原来是一个身着破棉袄,身背包裹的后生。这后生的身板倒魁梧,个头高出旁人一头出去,只是那相貌,一瞧就不是什么精明人。 不过因为是乡人的关系,靳良玉倒是没有显出丝毫厌烦,而且勉强挤出些笑来。 “你是?” “六爷爷,您不认识俺啦。俺是大锁啊。俺爹当年是给六爷爷驼队里头牵驼的三鞍子……” 眼前这后生这么一说,靳良玉到是有了些印象,当年出关做生意的时候,驼队里头确实有不少家里人,不过那三鞍子时运不济,水土不服死在了关外,到现在的骨头还在关外埋着。 虽说认不清眼前这后生,但听着他这一口家乡的口音,靳良玉倒是觉得有亲近,于是便打量了一番这个大锁。却见他还是那副憨厚模样,甚至还不时的用袖子擦了擦鼻涕。 “你爹我记得,当年死在了关外,我记得,当时还命人给你家送去了二百两银子,让你娘供你读几年书,将来做些小买卖,你怎么到了这?” 虽说从没有把国家放在眼里头,可是靳良玉对待乡人却是不薄,当年商队里遭个意外的,都会送上一笔丰厚的抚恤,也算是对他们有个交代。 “回六爷爷,俺那是读什么书的料,没读两年,先生就不要俺了,做小买卖也亏了,在家里实在混不下去了,俺娘吩咐俺,让俺进京城里头投奔您,求六爷爷念在同宗的份上,给赏口饭吃。” 瞧着面前这身形颇为魁梧的大锁,靳良玉的心底顿时涌起了一阵其它的念头来。 “靳家的饭都是买卖饭,你不会做买卖,又能干啥?” “六爷爷,俺有力气,在咱庄里头,就数俺力气大,别的不敢说,打架干啥的就没怕过谁!就是这家门口的石狮子俺也能抬起来,您不信,俺这就给搬起来给你看……” “不用了,不用了” 靳良玉一把拉住了他,然后说道。 “你这个憨货,难怪做不到买卖,这石狮子又岂是随便动的。既然你来了这,都是同乡本宗的,不能不给你口饭吃,这样吧,从今个起,你就留在家里吧。” “多谢六爷,孙给六爷叩头了!” 大锁见六爷留下了自己,立刻激动得热泪盈的叩头谢着。 “好了,好了,不用这么多礼数。” 瞧着这憨货,靳良玉到有他的打算,这样的力气人,过去他瞧不上眼,可现在不同,将来若是真的去了海外,这身边多一个这样的人,总是没错的,万事总是小心些好,这人再怎么着也是家里人。 “管家,你先带着大锁进院里,给他安排个住处,再给他置办几身衣裳,好好的洗洗……” 既然定了心思,靳良玉自然不忘记施起恩来。自此之后,这靳家便多了这么一个身高体壮的护院来…… ————————————————————————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大明铁骨》正文 第340章 鸭绿江(第一更求月票) 三月十五,这关东的深山密林里的冰雪尚未完全消融,这鸭绿江上的浮冰不过刚刚沿着江流冲入大海,在江畔的一个江湾处,几十来副老排要开排了。 开江放排,这是鸭绿江林场的规矩,不是人定的,而是天定的,冬天的时候,开山伐木,借着地上的冰雪滑溜把木头托到江边,然后就等着开江的时候,将木料扎成木排,再顺江而下运往江口的码头。 站在江边的李谓成,看着对面这百多衣衫破旧的伐木人。 “各位,东家在江口那边不能亲自来,托俺来主持今年开排。大家都在这山里头的辛苦了整整一个冬天,一年的生计就全指往这些木料,只要运到江口那边的船厂,这累了一冬,也就值当了,到时候,咱们就到对岸的义州好好的玩上几天的朝鲜婆娘,多余的话俺也不说了,香、酒、纸码预备妥当,放炮。” 在李谓成的话中,众人尽是笑嘻嘻的模样,他们都是去年从靳家从山东招到关东的伐木工,之所以从山东招募工匠进山伐木,是因为这辽东几乎没有什么人烟,当年后金夺了辽东之后,残杀辽东汉民百余万,只数十万妇孺被掠为奴,在清军入关后,又采取定边政策,筑柳条边,禁止汉民进入迎东,致使辽东地区大都成了不毛之地,想造船离不开木料,为了能用长白山的木料造船,就只能从山东招工匠进山伐木。 整整一个冬天,来自山东的上千伐木工在辽东鸭绿江两岸的山林里头,伐取了大量的木料,这不一开江,沿江的林场便开始沿江放排起来。 这江边也跟着热闹起来了。一头从对岸朝鲜人那里买来的大肥猪被牵到了排窝处,被做饭的老王头一刀捅了脖颈,不过只是哼几声,便没了气息。然后上锅用滚水烫着退着毛,最后待猪收拾完之后,才割下了猪头,摆在了供桌上。其余的供品也都摆好了,香炉里头,三柱高香点燃了,袅袅的香烟升起,盘旋上升着。 规矩总是要守着的,虽说他们中的不少人都是第一次放排,可放排的规矩不能废,上贡之后,又见一个后生拿了挑了一挂鞭炮的杆子,旁边有人用点着的松枝将鞭炮点燃了。一时间,震天的鞭炮声在江边响彻江边。 在鞭炮声中,把头老师傅带着所有的放排的伙计们,跪在了贡桌之前,开始磕头许愿。只听到他口中念念有词的祷告着: “水王啊,请你保佑俺们这次放排,顺顺当当的放到海里头,平平安安的下去和回来。俺们回来到再献贡品给你……” 接下来,所有的人也都齐声念叨着。 “水王啊,俺们大伙求你老人家保佑俺们吧,让俺们平平安安的闯过险滩暗哨,顺顺当当的到江口……” 大家说完了,全都给水王磕了三个头,然后才站起来。 接下来,又杀了一只大公鸡,将鸡血淋到了贡桌上摆着的碗里头,那碗里,倒满了酒。排头的先喝了一口,然后递给下一位,然后接下来是排伙子,这喝酒也按顺序的,地位越低越往后。 最后一个人将碗里的鸡血酒喝了一口,然后把碗重新交给了排头。喝完了酒之后,排头则带着众人,朝江边走去,然后大家一个个的跳上了江排。 虽然是第一次放排,可是这放排的师傅却也是其中的好手,所以他们这一趟放排,倒也没带着试探的意思,因为木头多,所以扎成了前后三十来个木排。头排最大,木头都是按燕子尾巴的形状扎起来的,越到后面越宽。所以这木排,也叫雀屏,也就是说木排从头到尾如同孔雀开屏一般。 这扎木排有其中的讲究,通过分成硬穿和软穿两种。硬穿的,就是用一根长木头横在木排的上面,然后用大号的扒钉,跨在横木的上头钉好,如此一来自然十分的结实,还有一种就是软穿,那就是用榆树的枝条,穿进早就打好的眼儿里,或者是砍出来的木耳上面,然后将木头缠绕在一起。春时的榆树枝条正是最柔韧结实的时候,拧成了麻绳似的枝条,将木排结结实实的捆扎在了一起。泡着水之后,只会更紧,也更为坚韧。 而在放排的时候,往往这两种方式都用,前面的和边上的用最结实的硬穿,中间的和排尾,就用软穿。而且一排的木头都要粗细都差不多,统一都是小头朝前才行的,要不然这些木头是捆不到一起去的。 巨大的木排就这么顺着江水向下漂去,鸭绿江两岸的风景,更是尽收眼底。此时不过刚到三月中旬,这山上的树还没有完全放绿,甚至就连那山头上隐隐的还带着残雪,也因如此,那点嫩绿却显得极为显眼。 初春的鸭绿江,江水碧绿清澈,许也正是因如此,才会被称之为鸭绿江。木排行走在一江碧水之中,若是忽略了其中的危险,倒是真的有些诗情画意。许是因为一天下来,看似没有了什么事儿,排上的人们便扎成了堆然后在那里聊了起来,李谓成在前面发现了这些人开始聚成堆,在那里聊着天、吸起烟来,他立即高声喊道。 “都赶紧各自守着各自的地方去,你们当这江上是好玩的么?都给老子打起精神来,那一要是碰着险滩,到时候,一年就白忙活了。” 几个排把儿听见了他的训斥,无不是赶紧跑回自己的位置去了。其它人也是各自注意着脚下的木排以及江南上的情况,毕竟,谁都知道,这数百里的水路上,不知会有多少风险,那河流浅窄水流湍急的地方,不知隐藏着多少暗流、险滩以及暗礁什么的。 万一要是一个不留神,排被撞散了,到时候,这木头散去了,大伙一冬白干了不说,这春时的江水是山上的雪水,正是水气最寒的时候,人掉到江里头,就是铁打的汉子,也能泡出毛病来,若是身子骨差点,不定性命也就难保了。往年里这江上木帮放排,使多少勇猛的汉子一去不归,成为九死一生的营生。由不得人们不谨慎。 放在江上的木排是随着江流顺流而下,一天也走不了多远,一般也就是三四十里地罢了。几百里水路,从长白到江口,顺当的话,也得一个来月,要是水浅的话,可能就得更长时间。开春的这趟排还算不错,这时候江水汹涌,水流也急,走的自然比平常更快一些。随着木排的起伏,站在排长的人们也是跟着上下起伏摇摆。那些头一回上排的排把儿们,有的适应不了这种颠簸,有的忍不住吐了出来。就在他们大口吐着着的时候,那边对面的江岸上却传来一阵吆喝声,那吆喝声中,隐约的可以有看到一群人在那里拜天敬神的。 “李老大,你瞧,这对面的朝鲜人,也有放排的。” 跟在李谓成身边的一个后生,手指着江对岸那些正拜天敬神的朝鲜说道,之所以能一眼认出这些人是在放排,是因为那江面上可以看到数串已经扎好的长排。 “靠山吃山,就兴咱们放排,就不兴他们放排?” 李谓成只是瞧了一眼,心里可却也是犯着疑惑,他和其它人不一样,他打小就是在辽东长大,他爹就是江里放排为生,后来这后金夺了辽东,他爹就带着他们逃回了山东老家,后来在老家也是以伐木为生。三少爷之所以找到他,就是因为他知道鸭绿江的水性。 这鸭绿江从上江到下江,七七四十九个哨口,虽说已经过去几十年,可他却也记在心里头,可却就是不记得,什么时候朝鲜人也有人在江上放排,往年里,可没有朝鲜人靠山吃山的说法,他们也就是只知道进山挖些高丽参罢了,这放排的活,又那里是他们能干得了的? “是清国人的木排!” 置身于义州的崔慕华,看着数十个开屏排在江口对岸处汇成一串巨排,在心里暗自寻思着。 “这清国人,怎么会这里放排造船?” 如果不是得知清国人从去年冬天,开始在长白山东伐木造船,崔慕华根本就不会来义州,毕竟这里有他的堂弟做镇,只要保证开江之后,把一冬砍伐的柞树装船,运到海州便成了。 可他怎么都没想到,现在索虏居然会干同样的事情,他们甚至还在这江口处建了船厂,在那里造起了船来。 “五弟,可打探到什么消息吗?” 崔慕华侧身问道身边的崔安东,他是他的堂弟因为庶出的关系,所以现在一直跟在他的身边,做事也是颇为精明。 “回大兄,小弟几个月前,就让安乐楼的金掌柜带着一些妓女去了对岸,听对岸的那些人说,他们造的船都是西洋船,而且船厂里头还有西洋人,不过金掌柜并没有见着那西洋人,” “西洋船、西洋人……” 眉头紧锁着,崔慕华的心里尽是浓浓疑惑。 “可知道他们为什么造西洋船?难不成,他们是想从海路南下?五弟,我一会写封信,你让今天走的船带着,还有,尽量多打听一些消息,不要怕花银子,明白吗?” 《大明铁骨》正文 第341章 (第二更,求支持) 郁洲岛,作为江北的第一大岛,这座距离大陆不过区区数里的海岛,一直都是忠义军海军最为重要的港口,尽管在台湾的基隆有着更为良好的港口条件,但却无法改变郁洲岛是海军的根基所在的现实。 而郁洲岛之所以会成为海军最重要的基地,不仅仅是因为它拥有设施良好的码头,它还有一座大型船厂以及数千名工匠,当然还有冶炼厂以及铸炮厂。从朝鲜运来的柞木在干燥车间进行的干燥,运来的优质低磷、低硫铁矿砂,在这里进行冶炼然后被铸为火炮。 正是完备的基础设施,使得郁洲岛在海军中的地位日益重要,甚至,就连同海军衙门亦迁至郁洲,而在清河的兵务衙门中,不过只保留一个“海军处”的牌子和十几名联络员罢了。 不过只所以,敢于放权如此,倒也再简单不过——海军永远也离不开大陆。一但其脱离大陆,就会成为无根之萍。 “提督阁下知道建造一艘“胜利”号需要多少株橡树吗?我可以告诉您,需要耗用2500株优质橡树,相当于60英亩的百年橡树林,也就是360余亩林地,而我可以清楚的告诉你!” 穿着一身海军军装的史司,看着端坐于他面前的,用近乎于咆哮的语气说道。 “现在,我们没有那怕一亩橡树林,我们造船所需要的橡树,一部分尺寸较小的木料来自河南、山东等地,而大尺寸木料,完全来自朝鲜,这在任何国家,都是不可想象的,” 作为海军最重要的造船工程师的史司,在过去的近两年来,已经设计督造了大量的军舰,而凭借着从朱明忠那里得到的“胜利号”以及“宪法号”的图纸,使得他对于造船技术的掌握上,远超过此时的欧洲同行,甚至在建造“胜利号”——朱明忠甚至都没有改名,这艘后世最负盛名的风帆战舰时,史司甚至还发现了“胜利”号的设计存在着一定的缺陷,那艘军舰比例失当——太宽,太高,船底补偿容积太小。 现在他已经将督造“胜利号”的事情交给了他的学生——清河书院已经开设了船政科,而船政科并不是设在清河书院,而是设于郁州岛上,与对岸连岛的海军学校一同被视为“海军两校”,因为“胜利号”的主体已经完工,所以史司才会重新投入到新式一级战舰设计中,当然是基于“胜利号”的基础上进行改良设计,最终成品在吨位和火力上都超过了“胜利号”。 而这也是他与发生冲突的原因,他要求建造新式一级舰的报告,被拒绝了,而拒绝他的原因非常简单——没有木材。 “外国人什么情况,本提督不知道,但是,我大明就是这样的情况,没办法,别说是造船了,就连皇帝老子造宫殿都没有大木头,咱们现在能有朝鲜的木头用,就已经不错了,等将来,新的林场开了出来,不用你说,我都会同意你造新的一级舰,但是现在,四级巡航舰是海军未来建造的主流,至于一级舰、二级舰、三级舰,没有办法,同样多的木料,我能造四艘巡航舰,它们的火力,肯定超过一艘一级舰,况且……” 直视着史司,的语气显得极为不爽,他确实很不高兴,不仅仅是因为现在舰队被王安民带走了,更重要的是,作为海军提督的他,在很多时候,都是一个摆设,完全不能插手舰队的事务——舰队,有舰队提督主管,至于作战有衙署直接过问,如此一来,他这个海军提督就成了摆设,也就是在造船等问题上,他还有发言权。现在史司又这么顶撞他,他又怎么可能高兴? 不过,他之所以拒绝,并不是因为史司的无礼,而是因为根本就没有必要。 “况且,你是知道的,现在咱们已经建造了“胜利号”还有它的姐妹舰“凯旋号”其火力、吨位远远超过英国的“海上君王号”,可以说,它们是世界上最为强大的军舰,你不也曾说过吗?在未来的十几年内,欧洲都不可能建造出与之抗衡的军舰。而且我们的巡航舰的火力吨位也很强大,现在,建造新型一级舰,实在是太过浪费了!” 作为海军提督的,并没有让个人的感情左右他的决定,或许史司的顶撞让他极为不满,但是作为海军提督的他,还是很清楚,比“胜利级”更为强大的军舰,并不是海军所需要的,因为一但“胜利级”服役之后,普天之下就没有它的对手,在这一情况下,再建造新型一级军舰,无疑是有些浪费之嫌。 相比之下,那些航速快、火力强的四级舰,反而是海军所需要的,毕竟现在海军需要首先在数量上得到满足。 “现在,海军所需要的是数量足够多的四级舰!我想对此,你不反对吧,毕竟现在,我们很多地方都需要军舰!” 提督的拒绝让史司愣住了,他甚至有些不解的看着,然后说道。 “我们是需要更多的军舰,但是我们还需要更大、更强的军舰,只有如此,才能威胁欧洲各国海军,才能让他们同意南洋属于大明的势力范围,阁下,海上的角力是现实的,只要我们的军舰比他们的大,他们就会选择退让,而不是战斗!” 因为经常出入经略使衙署的关系,所以,史司自然知道,那位经略使与其它中国官员的不同之处,尽管他并不是出生于海边,但是他更了解大海,甚至对大海的了解,远胜于郑成功。 曾经身在郑家军的史司很清楚,或许郑成功通过海上贸易获得巨额财富,但也仅限于此,也仅只是止步于贸易,而不像经略使一样,在涉足海上贸易的同时,同样也看到了更为深远的未来,按照汤玛士等人的说法,经略使在这一方面是位拥有“西洋人视野的中国人”。也正因如此,他们都断言,当满清被驱逐出中国之后,一但经略使主掌中国朝政,那么其必定会向南洋的西班牙人、荷兰人以及其它欧洲人展示自己的力量存在,甚至会因为殖民地与他们发生冲突。 在这一情况下,史司所考虑的自然是要用最低的成本去赢得战争,不战而胜才是最好的选择,而想要不战而胜,就必须要拥有让敌人为之畏惧的力量,足够强大的一级舰,就是最好的选择。 “数量多,也可以达到这个目的。” 海军提督的回答,让史司的眉头一皱,他立即反驳道。 “如果是数量众多的一级战舰,更容易让敌国为之崩溃,甚至丧失作战的勇气!” 面对这样的分歧,身为海军提督的深吸口气,最后长叹道。 “好吧,就像你说的那样,数量众多的一级舰,确实有可能把人给吓倒,但是……” 双目直视着史司,用一种极为无奈的语气说道。 “你也是知道的,现在,我们根本就没有足够的木料造船,即便是两艘“胜利级”,也已经耗费了大量的木材,这甚至影响到海军力量的扩充,这无疑是不符合海军发展需要的,如果你能够弄到足够的木材,我不反对,甚至我还会亲自向经略使申请建造新式一级舰,但是,造船的木材从那里来?” 造船的木材从那里来? 这一声反问让史司的心思一沉,他又岂不知道,现在造船材料的不足使郁洲造船厂难以充分施展拳脚。如果用普通的木材建造军舰,显然是不可能的,其它木材的耐久度太差了。而从朝鲜运来的木材,却受运力、采伐量等多种限制。 “这几乎是一个无解的问题!” 尽管并不愿意承认,但史司还是用无奈的语气说道。 “中国内地由于长期砍伐,森林面积大幅度缩减,造船用材可以说相当紧张,而适合造船的柞木数量也不多,如果想要改变这一现实,恐怕我们需要考虑进行大面积的种植,建立海军的专用林场!” 海军专用林场! 提出这个建议时史司的眼前就是一亮,他立即想到江北西南部地区的山岭。 “阁下,我去年去完全宿州的时候,注意到那里很多山岭上虽说有森林,但生长的大都是一些杂树,而且树龄不大,如果我们能够在那些山岭上种植大量的柞树的话,那么几十年或者一百年后,那些树木就会是最好的造船材料,我们就无须再为造船木料问题而烦恼……” 在史司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只是笑看着他,就像是看着一个什么笑话似的,种树? “种树?” 笑看着史司,反问道。 “需要多少年?几十年?一百年?到时候?到时候,我们都已经化成一堆灰了!想那么远干什么?” “阁下,如果我们现在不着手准备这一切的话,那么,将来,百年之后,这样的问题只会更严重,到时候,您的继任者,就会面对同样的问题,他们就会为同样的问题烦恼,难道我们不应该帮助他们解决这个问题吗?” 就在史司的话声刚落下的时候,窗外隐约的传来了炮声,那炮声任何人都能听出来,是礼炮。 有远航的军舰入港了…… 有些分神的这般想到,对于史司的建议,反倒没有丝毫兴趣。 《大明铁骨》正文 第342章 归航 (第一更,求月票) 越过台湾海峡之后,海上的惊涛便趋于平静,就像是这片大海知道这船上都是远航归来的游子似的,用它自己特有的方式来迎接着游子们的归来。 这艘吨位不过五百吨的“远平号”快速帆船,按照另一个世界的说法,可以被视为“亚飞剪船”,因为她并没有使用空心船首,仍不够格称之为“飞剪船”。可是即便是如此,这种引入了飞剪船概念的快速帆船,仍然成为这个时代海上王者——至少是速度上的王者,从舰队离开平南城之后,它就远远的将舰队甩在身后,一路以十几节的高速朝着郁洲驶去。 在船艏处,穿着素色衣裙的女孩,就那么站在那里,尽管船头有时因为海浪以及速度的关系,被高高抬起,但是她仍然站在那,甚至都没有去扶护栏,而在她的身边,一名侍女这会已经被吓的脸色煞白,双手更是紧紧的抓住护栏,生怕一不小心跌落到海里。 “郡主,咱,咱们先到舱里吧,这里浪太大了……” 侍女的话让沐云晴望远处的大海看了一眼,然后笑道。 “小婷,若是你害怕了,便到舱里吧,我在这里多看一会,不定到了江北之后,就再也看不着海了。” 沐云晴的话声不大,与侍女小婷口中的云南官话不同,她说的是江南官话,那是大明的官话,尽管沐家镇守西南数百年,但是其家中却一直说着江南官话,一直带着江南省的乡音。不过尽管在籍贯上写着“江南省”,口中说着江南官话,但是与沐家的子女一样,对于江南她却是陌生的,而现在,做为沐家唯一的女儿,她却远离西南不远万里远渡重洋前往江南。 “哎,爹爹可真是的,为什么不能等到大哥回来了,再让我走呢?” 又一次,沐云晴忍不住出言抱怨着,原本那会大哥明明已经快回来了,可是却催着她上船。 “郡主,国公也是迫不得已,毕竟,皇上、太子也都是那天走的。” 小婷的解释,让沐云晴只是无奈叹口气,那仍带着些婴儿肥的脸蛋上,却带着些愁容,她知道自己为什么去江南,或许,这正是沐家女儿的命运吧。想到嫁出去的几个姐姐,她只是在心里勉强安慰着自己。 “至少淮王,倒是坚挺年青的。” 想着那未曾谋面的淮王将会是她的夫君,她的脸颊不由一红,但是那目光中却总带着些许希望,似乎是希望未谋面的淮王,能够更符和她的心中对于夫君的想象。 “没准大王并不知道,皇上已经赐亲于他了吧。” 作为大副的罗亚相看着船艏的那道身影,暗自嘀咕着。 “你在说什么?” 一直沉默着的船长赵威缓慢朝他转过身来,仿佛听到了他的话似的。 长官的问题,让罗亚相的脸色变得尴尬起来,立即将视线收回来,然后又一次,专注的观察着海面,而不是把心思用到其它地方。 在风的作用下,“安平号”一路北航,几天后,当海水变成黄色的时候,船上的水兵们,那原本平静的神情开始变得激动起来,当海水的颜色越发浑浊的时候,不仅仅军官们也变得激动起来。对于已离开家一年多的官兵们来说,他们知道,当这海水变成浑浊的时候,意味着他们距离家乡已经越来越近了。 在大多数时候,作为一个女人,沐云晴都会恪守规矩呆在舱室里,就像现在她躺在舱中的沙发榻上,正翻看着一本书,对于喜欢看书的她来说,这几册书多年来一直陪伴着她,不是她不想买书,而是在颠沛流离的生活,使得她根本就得不到其它的书籍。 “也许,到了清河,到时候,可以让他为我买些书来。” 这个要求,他应该不会拒绝吧。 可,他毕竟是个武夫,若,若是不喜女子读书,又该怎么办?就在沐云晴患得患失的时候,舱外传来了水兵们激动的叫喊声。 “到家了,我们到家了……” 还没等她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只见小婷像似一阵风似的跑了过来,激动的对她说道。 “郡主,郡主,我们到了,到江北了,到地方了……” 在沐云晴来到甲板上的时候,她看到所有的水兵都已经挤到了舷边,他们激动的叫喊着,喊叫着,甚至就是看到一艘渔船的时候,也会激动的叫喊起来。 “快看,快看,是鹰游门,是鹰游门……” 在水兵们指着海峡在那里叫喊着的时候,远处传来了炮声,那是礼炮声,这炮声是为了迎接远舷游子的归来。 长达两个月的远航,终于到了目地的! 在离家一年之后,他们终于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当水兵们在那里激动的说着,他们回家之后的安排的时候,沐云晴却悄悄的重新步入舱内,她知道,自己自由自在的日子已经结束了。 远航舰队归来了! 3月26,在“安平号”驶入位于鹰游门的舰队港区之后,这个消息立即化成电流沿着郁洲至清河的电报线路,在呼吸间便把消息传到了数百里外。这原始的有线电报,在最大程度上方便了消息的传递,甚至在第一个份电报被送进衙署的时候,“安平号”上的水手还未下港。 “电报来了吗?” 又一次,朱明忠在戴梓进屋后,便有些焦急的询问道。第一封电报只有短短几个字,只是告诉他,舰队已经完成任务,正在返航途中。 而现在,朱明忠更迫切的想要知道,这次远征的消息,算算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差不多应该有详情电报过来了吧。 “回经略,还没有收到电报。” 面对经略的急切,戴梓便说道。 “若不然,属下便到电报房里守着,若是电报来的话,就第一时间把电报取过来?” “嗯,你现在就过去。” 朱明忠点点头同意道。 电报房并没有设在外面,就在衙署内,在戴梓去电报房的路上,还没到地方,就看到顾炎武、钱磊、张金生、朱大咸、吴有才等人,朝着这边走了过来,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是面带喜色。 “戴军校,你可是去电报房取电报?” 顾炎武一见着戴梓便出言笑道。在衙署之中“军校”是对校官的统称,正如同以“军慰”称呼谓一般。 “正……” 不等他把话说完,就见张金生一拍他的肩膀说道。 “还去什么,电报早就在顾参议那了,走,快去给经略使,不,给咱们的淮王贺喜去!” 淮王? 戴梓茫然不知所措的跟着众人,这是怎么回事? 那边众人一进公房,便冲着朱明忠行礼道。 “恭喜大王、贺喜大王,如今我大明朝廷已经安然还朝……” 什么? 大王? 面对顾炎武等人的贺喜,朱明忠整个人都显得有些茫然,这是怎么回事?也难怪他会摸不着头脑,毕竟,他并不知道,其实他差不多已经当了快半年的淮王,在永历朝中,早就称其为“淮王”,而不是经略。 在朱明忠尚摸不着头脑的时候,顾炎武便解释道。 “大王,去年我舰队救回圣驾之后,今上于平南论功行赏时,感经略起兵江阴之后,克南京、复江北为我大明屡立奇功,特下旨封经略为“淮王”,高皇帝起兵于淮右,今日以经略异姓为“淮王”,自可见今上与朝廷对经略之看重……” 顾炎武的解释,确实是让众人颇以为朝廷对朱明忠的看重,可是在另一方面,大家伙却也知道,经略获得这个封员也是必然的。 相比于他人的激动,朱明忠却显得极为平静,对于被封为王,他并不觉得的意外,永历朝除了一个正统的名义,就再也没有其它,他之所以能“团结众人”靠的就是“封赏”,赏自然是没有江西了,但是封,却是可以的,可以肯定的是,现在永历朝廷还不知道这江北衙署里官员将领的功劳,若是知道的话,封公赏侯自然会随之而来。 现如今这个大王啊!对自己不过就是一个名义罢了。真正值钱的东西,可不是什么淮王,现在名号有了,真正的实惠在那? 见大王用一副颇感兴趣的目光看着自己,顾炎武便知道不需再卖关子了,毕竟谁都知道,这淮王只是一个名号。 “大王,因为江北与朝廷相隔甚远,所以特准大王开幕于江北,可设置六官及察言、承宣、审理等官方便施政,允大王委任官职,武官可达一品,文职可达六部主事……” 别说,虽说明知道永历朝给的只是名义,可是当听到这个“开幕于江北、可设六官”的时候,朱明忠的心情还是不由的一阵激动,毕竟,这正是他所渴望的,这是完全与郑成功一样的权力,设六官、任文武职,这几乎等同于小朝廷,有了这个旨意,可以说,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自立,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现实。 就在朱明忠暗自为终于把郑成功的帽子给甩掉而激动的时候,只见顾炎武笑道。 “另个,今上又赐了一桩婚事于大王……” 《大明铁骨》正文 第339章 船样(补更) (漏更了,现在补上,以后一定注意检查。) 靳家三公子出息了! 消息是从济南传出来的,整个四九城里头,现如今,谁不知道,内务府小字辈里头,也就靳家的三公子第一个领了皇差,而且这差事全是全权交经他办,纵是十三衙门里头的人,想要插手其中,也得先过他这一关。一时间,这曾经不怎么显眼的靳家三公子顿时炙手可热起来,甚至就连靳家的大少爷,名声也不一定有他那么显赫。 尽管表面上看起来,朝廷命靳文博操办南洋米一事,看似未假靳家之手,可实际上,怎么着也脱不了靳家的掌握,毕竟很多事情都需长辈们出面去办。大事有长辈的去办,那么小事,就必须要当晚辈的去办, 甚至如果不是有长辈们的支持,恐怕靳文博想在京城里寻一处办差的地方,也不一定容易,这不,他现在办差事的地方,就是靳家名下的一栋产业,现如今,这宅子里头,非但有他,同样也有其它几家人的公子, 跑腿之类的活必定是小辈的活儿,这事在靳如此,在其它各家同样也是如此,不过因为靳文博主办的关系,许多事情,往往都是由他经手的。 在这位于外城的宅子里,靳文博正同刚从澳门过来亨利在那里讨论着造船的事情,亨利是鲁伊斯推荐在船师,按鲁伊斯信中所提,他是澳门船厂一流的船师,最擅长造各种商船,所以才会推荐他来京城,协助靳文博造船。一同参与的还有王多福、王安邦以及田利威,他们都代表着各家,不过也就只有王多福知道,这造船是为了什么。 也许是因为来中国已久的关系,所以亨利说着一口并不算流利的带着广东腔的官话,他指着一张图纸认真的解释道。 “靳先生,这就是目前,在澳门最为流行的“老闸船”,与传统的中国船不同,它有传统中式帆装和西洋船身,比传统中式帆船快,比西洋帆船需要更少人手,建造维修也较简易。” “这又是中国船,又是西洋船的,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吗?” 王安邦瞧着那图纸,有些不解的问道,作为晋商后人,若是说到马驼或许他还能说出个所以然来,可是说到船,却根本不懂,不懂没关系,重要的是要知道去学,要知道不耻下问,在来的时候,因为有父兄的叮嘱,所以王安邦自然会主动发问。 “就是这个“老闸船”到底有什么好的?咱们在造这个船?” 田利威的话音刚落,亨利便说道。 “最大的好处是,它的帆具是中国式的硬帆,这样你们的水手就不需要太多的培训,就能够操纵这种帆船。” “没错,这“老闸船”小弟在澳门的时候见过,其船身是西洋船身,不像鸟船、福船,在船内可以装很多货不说,而且速度较快,这帆也是硬帆,与运河上的帆用起来,也是大同小异。” 靳文博在一旁附和道。自从他和亨利就商船的选择上,进行了一番讨论了之后,两人在很多意见上可以说是一拍既合。尤其是亨利在在不少见解上,都与他的很多想法相同,如此一来,他自然赞同造这种“老闸船”,而不是价格更为低廉的大鸟船。 “而且,这种“老闸船”的船身因为是西法建造,所以船肋极多,而不像鸟船无船肋作为支撑,仅仅只靠船板,所以其船身更为坚固耐用,可以说是往南洋运米的首选。” 因为知道,现在父亲还在试探着各家的态度,所以,靳文博在这些人的面前,自然不会说出他真实的想法,而是继续打着往南洋买米的幌子。 “哦?要那么坚固干什么?这船肋那么多,这本钱估计肯定不得少了吧!” 王安邦仔细的打量了一番图纸上的船样,对于亨利提出的的造“老闸船”,他并没多大的兴趣,毕竟,虽说他不懂船,可却也知道,这多出来的船肋,就是多出来的料钱、工钱,这些多出来的银子,可都是几家人一起出的。 “咱们只是运米,又不是要在海上行军打仗,船要那么坚固干什么?” 于是他回头向田利威说道。 “田二哥,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这使船,小弟是不懂得,不过王兄所言甚是,这自古以来,做生意都讲究一个,本钱尽可能的少,这“老闸船”船的船板这么厚,而且又多出了这么多船肋,到时候,多出的料钱、工钱,恐怕不是一星半点的,更何况,到时候,这船造起来恐怕也没有那么容,这工期若是拖了下去,不定今年就不一定能把米给朝廷运来了,几位老兄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田利威恭敬的回答道,在八大皇商之中,田家人现在的处境最为微妙,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田家过去一直靠着范文程,可众所周知,现在范家已经完了,现在范家靠不上不说,甚至还有可能因此得罪了皇上,也正如此,田家才希望把这个差事办好,田利威自然希望尽快把米运来,这样,也算是于朝廷立下了功劳,若是有人想对田家下手,这也算是有个功劳作为依仗。 “几位哥哥有所不知啊!” 一直沉默着的王多福在一旁插口说道。 “这海上不同陆上,咱们要想从南洋把米运过来,这海上除了风浪之外,还有海盗,郑家就是海贼出身,再加上朱贼的船队,虽说咱们到时候挂西洋旗,可这些海贼万一要是动起手来呢?因此这些事不可不防啊。所以,这船还是造结实些的保险一些。” 在众人之中,作为王登库长子的王多福是除了靳文博之外,唯一知道这往南洋买米的真正目的是什么,自然也知道,这船那里是什么运米船,根本就是他们这几家人的保命船,若是真到了那个份上,八家的亿万家业和几千条性命,可全都指往着这些“运米船”,如此一来,他自然希望这船能造的结实一些,毕竟这往西洋去的海路岂止万里,若是真到了必须要离开的份上,这船结实一些,总让人安心一些,就像盖房子一样,谁不知道自己住的房子结实一些?但是这些话,他不能说,毕竟,其它六家现在可都不知道他们的打算。 “正是如此,而且船造结实了,可以使上几十年,若是造的不结实,恐怕不出十年,这船也就不能用了,到时候,还要重新造新船。” 看着王安邦、田利威两人,靳文博又补充道。 “而且,咱们看的可不是眼下,不是现在,你们想想,若是将来待到江南恢复的时候,到时候,朝廷若是把漕粮改为征银,这一年可就是七八百万两银子,然后再改向咱们买米,如此一来,朝廷只需花六百万两,即可得六百万石粮食,而咱们这一年少说也能挣个三百万两银子,这银子虽说不多,可毕竟是个源源不断的进项,咱们现在造船想省几个银子,将来不定可都得重造,到时候,这银子可就是多花的。” 靳文博依然在这里打着幌子,用一个看起来颇为合理的借口,游说着王安邦、田利威,他知道,他们两并没有决定权,最后能做决定的,还是他们各自的长辈,也就是他们身后的王大雨、田生兰那两位世伯,想来,这个道理,应该能说服他们。 对于最擅长斤斤计较的他们来说,自然知道什么最划算。 听了靳文博的解释,王安邦将目光又移到了图纸上。他看着图纸上的船样,在心底寻思着需要多花多少钱的同时,出言问道这样一艘老闸船需要花多少钱,如此几番询问之后,他的心里到也有了底。 在他这么询问着的时候,一旁的田利威也好奇的打量着这图纸。相比于他曾看过的船样图纸,这图纸可以说是极为复杂,毕竟,之前看过的船图只有简单的线条。而这图纸却极为复杂,仔细打量着的时候,他注意到这船身上似乎还有一些窗口,于是他便的指着图纸向亨利问道。 “这边下的是什么?可是窗户?” 看着他指的地方,亨利点头说道: “不错,这些窗口是炮窗,毕竟在海上很有可能遭遇各种风险,所以给商船安装火炮是通行的做法?” 亨利的解释,让王安邦立即惊声说道。 “怎的,这船上还要装红夷大炮不成?这,这到时候又得添多少钱啊?” 王安邦几乎是种本能般的想到这添设的红夷大炮肯定要花不少银子,对于原本做生意就讲究精打细算的他来说,自然有些肉痛,甚至无法接受。 侧着头看了眼王安帮,亨利用极为认真的语气说道。 “若是不装火炮也行,但是这样的话,在大海上,你们船只就是任人宰割的绵羊!” “既然已经造了船,还在乎多花些银子吗?这就是往大江南北运货,也讲究个讲个镖师,这红夷大炮就是船上的镖师,不能没了!” 王安邦的反应落在靳文博的眼中,让他的眉头不由的皱了起来,和这样一群人一起办事,能办成大事吗? 但随即他又寻思着,管他那,先让他们出银子把船造出来再说…… 《大明铁骨》正文 第343章 帝王心(第三更,求月票) 江北的初春还略带着些许寒意,不过这个时候,已经不需要烧起地下的暖坑来取暖了,不过有时候,偶尔的朱明忠还是会吩咐人把暖炕烧起来,只不过不像冬日里烧的那么暖。 就像现在,因为朱之瑜的到来,朱明忠特意命人烧了暖炕,在让房屋里暖和一些,毕竟,朱之瑜的年岁已长,这房间里暖和一些,总会好些。 “成仁,那位沐郡主,不知你是如何安排?” 放下茶杯,朱之瑜笑看着面前的弟子,语气中带着调侃的味道,不过在调侃之余,他的心底却是掀起了一阵波涛。 两年! 不过只是短短两年,即便是算年头,也不过只是三年,眼前这位当初险些被误以为奸细而差点为张苍水斩首的青年,现在却已经贵为大明的淮王,统领十数万精兵悍将,成为大明的中流砥柱。 “如何安排?” 朱明忠笑摇着头,然后无奈的说道。 “这门亲事啊……今上和黔国公都打得一手好算盘,这美意,实非学生所愿啊!” 在朱之瑜的面前,朱明忠并没有称“本王”,甚至,现在他还没有适应从“经略使”至“淮王”之间的变化。 “人已经到了海州,无论如何,这美意总是不能谢绝的,要不然,沐郡主恐怕也就只有一死了。” 提醒着学生的同时,朱之瑜又岔开了话题说道。 “不过,成仁,你是否考虑过,此次今上予所赐之“淮王”可有其它含意?” 端起茶杯,喝口茶润了下嗓子,朱明忠的眉头略微一锁,然后说道。 “老师以为今上尚还有其他意思?” 对于淮王这个称号,朱明忠并不觉得有什么,但是现在朱之瑜如此一问,他自然知道,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大明开国近三百年,开国初虽有异姓王,大抵都是身后加封,且皆为郡王级,至先帝殉国,天下分崩离乱之后,为笼络诸将一致抗清,我朝方才赐封异姓王,如成功虽为“延平王”,却不过只是郡王,只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先后得封秦王、晋王、蜀王,而王爵之中一般以“晋、秦、齐、楚”四个封号最为尊贵,国名基本上来源于春秋先秦之时封国名,由此可见,朝廷对其所依赖……” 老师的话让朱明忠只是略点下头,心底倒是不怎么赞同,所谓的依赖,不过只是仰人鼻息罢了,正如当年隆武封郑成功为潮王一般,正因为当时隆武只能依靠郑家,只是其坚拒不受罢了。若是永历仰郑氏鼻息,齐王、楚王之类的名号,指不定早就落在了延平的身上。 至于自己这个淮王……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而成仁今日得封“淮王”,虽是可喜之事,但亦有隐患。” “哦?老师,为何这么说?” 朱明忠不解的看着朱之瑜,如果不是因为了解老师的为人,恐怕他会以为这是其想要挑拨离间。 “大明皇子就国,晋、秦、齐、楚皆为宗室亲藩,以晋王为例,其为高皇帝与孝慈高皇后所生嫡三子,为成祖朱棣之兄,其身份尊贵非常,晋藩传承十二代,至崇祯十七年闯贼陷太原,末代晋藩降贼。后被闯贼携入京师,后清虏入关,初时清虏尚还笼络,两年后,与其它皇明宗藩一般,满门皆为其所残杀。自此晋藩绝嗣,如秦藩、蜀藩皆为绝嗣,可淮藩……” 看着正在喝茶的朱明忠,朱之瑜直接说道。 “目下,淮藩尚有子嗣在,且这淮藩不同其它宗藩,当年绍武帝身后,当时尚为桂王的今上继任帝位,但延平却于南澳岛拥立淮王朱常清为监国。后今上的使节在次年至南澳,延平奉朔,淮王即取消监国及年号,同年去世。郑延王私谥庙号敬宗,谥号忠天隆道昭义钦成靖文襄武奋仁睿孝和皇帝。” 这才是朱之瑜在得知朱明忠被赐封“淮王”后,急急的赶过来的原因,这个“淮王”于大明来说,可是带有其它人含意,其它人只看到了朱明忠身为“淮王”后的尊贵以及开设幕府的自立,却没有看到这背后的隐患。 “老师……” 听朱之瑜将淮王的来龙去脉解释个通透之后,朱明忠的脸色就是一沉,原本他只以为之所以封他为“淮王”,不过只是因为他开幕于淮安,所以封他为“淮王”,那里想到这其中还有这么多弯弯绕绕。 “今上啊……” 摇头苦叹口气,朱明忠的心里一时间居然五味杂阵起来,这朱由榔也未免太有意思了,在眼下这种时候,还不忘玩弄什么“帝王心术”,实在是……可悲至极! “哎!” 喟然长叹一声,朱明忠端起茶杯,那茶水入口时,不知是因为茶叶放多了,以至于茶水过浓了,还是心情的关系,使得他只觉入口的茶水尽是苦涩滋味。 “今上那里,尚不足为虑,问题在南京,在延平身上!” 学生的那一声长叹,让朱之瑜体会到他心中的苦涩。 “成仁,淮王世藩,尚有后人在,其世子朱由桂尚存于世,目下正居于南京,为延平奉养。虽未袭藩,却是淮藩之世子,按理应由其继承淮藩,只是现在今上封成仁为淮王,自然有缔其藩之意,如此一来,只恐怕必定会引起延平不快。” 这才是朱之瑜之担心的地方,身处这个乱世,就是皇上也不过只是大旗,真正的隐患是什么?是手握重兵的将领,如成仁、如苍水、如延平,甚至就连武昌的李子渊,一但他们之间发生矛盾,可不仅仅只是嘴巴上说说,到时候,双方定会兵戈相向。而今上的赐封,在朱之瑜看来,无疑就是在挑起朱明忠与郑成功之间的矛盾,很有可能会引起两人兵戈相向,自相残杀。 “嗯!” 点点头,朱明忠的语气变得有些低沉, “其实,老师,说实话,无论今上如何操持,于明忠看来,都不足为患!” 这是自信! 之所以自信是因为朱明忠知道,现在永历已经不可能跳出他的手掌心,甚至他可以自负的说——这大明的皇帝,尽管他还没有到想立便立,想废便废的地步,但是想脱出他的掌握,可以说是几乎没有丝毫可能。 很快永历就会到达基隆,到时候,小朝廷自然也就落在了那里,甚至想和外界联系,也需要经他朱明忠的同意才行。 至于李定国,助其取攻广州,就是为了令他无力影响朝廷,况且,即便是其有心,恐怕也无力派遣水师,远征台湾,毕竟这水师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操练出来的。在所有人中,唯一能让朱明忠担心的,就是郑成功,不仅仅是因为郑成功有水师,而是因为两人的地盘相邻。 “原本只是脱府自立,就已经让延平心恼,虽说其已经明白,但是现在一但消息传至南京的话,先是私自迎驾,再到受封淮王,以延平的脾气,恐怕……” 摇头苦叹一声,若不是老师的提醒,朱明忠还真没有注意到,自己这次真的把郑成功得罪到家了。 淮王……这个永历,当真是不让人省心啊! “上次因为苍水一事,学生已经与延平近乎决裂,这一次……” 沉吟片刻,朱明忠的眉宇紧锁着。 “只恐怕,延平定会勃然大怒,到时候……” 深吸口气,朱明忠的心情变得沉重起来,到时候,难道真的要兵戈相向吗? 难道真的要自相残杀吗? 又一次,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当初刚来到这个时代的时候,在船上看到的那一幕,那红彤彤的天地之间,尽是穿着红衣红甲的兵卒,他们的神情慷慨,他们奋力呼喊着大明,愿意为国家赴死。 而现在,他们却又有自相残杀,这是何等的嘲讽,大敌未靖之前,大明内部却又一次陷入自相残杀的境地。 难道,这就是命? 在朱明忠的神情变得越发难看的时候,朱之瑜同时也是常叹口气,对学生秉性的了解,使得他很清楚,他的这个学生绝不愿意看到自相残杀的局面,他会千方百计的避免这一局面。 相比于张苍水也好、郑成功也罢,成仁才是真正看重大局之人。当初被逼远走江北便是如此,而现在……今上啊! 心里苦恼着,对永历的不满也在朱之瑜弥漫出来。 明忠、明忠,难道今上就没有看出明忠之忠吗?非得玩弄这种寻常的帝王心术?非得把这大明的中流砥柱悉数毁去,方才心甘吗? 心情略显低沉的朱明忠,默默的走到窗边,他推开了玻璃窗,在那寒风吹入室内的时候,那春夜的略带寒意的微风让他的心魂一清,望着满天的星斗。 “梦里相逢西子湖,谁知梦醒却模糊。高坟武穆连忠肃,添得新祠一座无。” 吟着这首诗,原本心情看似低落的朱明忠,突然神情变得坚定起来,他看着窗外的天地,似乎想在看透那夜幕似的,背对着朱之瑜说道。 “老师,你看这大好河山……我辈又怎么能忍其沦于腥膻!” ————————————————————————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大明铁骨》正文 第344章 军营(第一更,求月票) 尽管春天的骄阳不见丝毫盛夏的酷热,但是在骄阳下进行几个小时的训练之后,魏道安的军衣还是汗透了,荷枪实弹的他正艰难的重复着训练。背囊中的砖块,变得越来越重,压得他直喘粗气。他身旁的战友此刻也比他好不了多少。 按照忠义军的训练要求,即便是在训练场上,他们进行队列训练的时候,背包中也要背负砖块,以确保重量符合行军时携行要求,二十斤重的砖块,一开始的时候,并不觉得重,可是几个小时的训练下来,这背包就会变得越来重。 长时间的训练不但是对体能的考验,同样也是对意志的一种考验。随着训练的继续,每踏出一步都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每抬一次腿都会变得更加沉重。然而没有人吭声,也没有人停下来。排长的吼叫声与鼓手的鼓点不断的魏道安的耳边响起,在训练场上,他们不断的随着鼓点的变化而调整着队列。 在滑膛枪时代,队列训练是极为必要的,也是确保部队战斗力的前提,所以,几乎每天,各营的日常训练,就是队列,相比之下,实弹射击却是极为有限的。 春节后,魏道安从所在的第二十六营被调整到第一二六营,进行这个调整是因为春忙之后,就进行了新一轮的征兵期,会有数万新兵被征召入伍,126营作为二线部队,将会补充兵员,从而达到满编状态。对于魏道安来说这次倒是因获得福——一但新兵补充进来,他将会因为这次的际遇晋升为下士官。 而这正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这意味着他提前一年完成的愿望。不过想要晋升来下士官,并不是说部队扩编之后,就能晋升为下士。其实,他还有几个竞争对手,毕竟,不是所有的上等兵都能晋升下士。最终,只有其中的一部分人获得晋升,想要获得晋升,就需要在训练场上表现出色。为了趁着部队扩编时获得晋升,魏道安和其它人一样,都愿意在训练场付出更多的时间进行训练。 现在126营的营地位于庐州城南不过五里许。因为126营的骨干是从26营中抽出来的一个中队,其中既有上过战场的老兵,他们大都是士官,也有像魏道山一样的去年征召的新兵,他们要在新兵补充入营之前,接受最为严格的军事训练,毕竟,他们需要成为未来126营的骨干。在组建126营时,并不是直接从26营抽走一个中队,而是从几个中队中抽调部队骨干,在补充新兵后,按照一定的比例,由老兵带领新兵,从而确保126营有一定的战斗力,而一批新组建的26个营,相当于忠义军的二线部队。 训练是确保部队战斗力的基本前提,没有严格的训练和良好的纪律,新式的兵器不过只是烧火棍,在严格的之下,即使是最普通的长矛,也可以发挥出超出人们想象的战斗力。 从忠义军的士兵从军的第一天起,他们就被要求不断进行各种严格的训练。新兵先要接受为时一个月的基础训练,进入部队后还需要进行大量的队列训练,以保证部队能够在各种复杂的地形条件下迅速进行编队和变换队形。 “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这是忠义军的信条。对于普通士兵如此要求,对于作为排头兵和部队基层骨干的士官更是如此! 而对于这些想要晋升为士官的士兵来说,他们自然希望能够用过硬的军事素质,晋升成为士官。也正因如此,每一个人在训练场上都极为卖力。在长达两个小时的训练结束之后,随着一阵解散的鼓点,象是脱虚了一般的魏道安和战友们一样,瘫坐在地上,然后丢下了那沉重的行囊,坐在那里喝起了水来,竹筒里的水入口的瞬间,只让他整个人舒服的闭着眼睛享受着这茶水的清凉。 “他么的,可累死老子了……” 就在身边的战友还的抱怨声还未落下,甚至魏道安还没喘过气来的时候,尖锐的哨声和急促的鼓点同时响了起来。 “咚咚……” 鼓手敲击着急促的鼓点与排长们的哨声同时响起,这意味着集合。尽管他们没有离开训练场,但是排长们的位置却发生了变化,那些刚想放松身体休息一会的战士们,立刻一路跑到各自的排长面前排队大声报数。虽然他们明明已经疲惫不堪。但是每个人的腰板都挺得象标枪一般,汗水沿着他们的脸庞淌下,虽说喘着粗气,但却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排长们看着各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集合,只是略点下头,然后才闷声说道。 “解散!” 从重新集合列队,到解散,前后不过只是一分钟,根本就是折磨,不……这是磨练。 合理的叫训练,不合理的叫磨练! 在新兵营的时候,他们就已经牢记住了这句话。再次解散之后,战士们这才散开,在训练场周围休息起来,而不像刚才一样,大都是坐在训练场上。 和其它人一样,魏道安找了片树荫处坐了下来,而其他战友则像发疯似跑到水槽那,喝水的人不顾战友在水槽里洗脸,洗脸的人也没有顾忌战友在那里喝水。已经累极了的魏道安,并没有过去打水,而只是将水壶里的水又喝几口,然后便将将剩余的水从头上浇了下去。 在享受着这清凉的时候,魏道安将视线投向了训练场,还有其它的战士仍然在训练。 正在进行队列训练的他们按鼓点走路,并随着军官的命令练习着如何给火铳装弹,如何射击,然后一阵铳声响起,训练场上顿时被一片烟雾所笼罩。当然那都是空铳射击。按照忠义军步兵部队的训练大纲,新兵必须接受装填、操枪、瞄准、射击等训练,每个月都必要要进行一定的实弹射击。但是,事实上并没有足够的弹药来保证充足的训练。有鉴于此,才特意制定了射击训练要求,就是要求每个月必须进行10次射击训练,但也只有5发实弹+5次无弹丸射击。 可即便如此,也远远超过这个时代的任何军队,毕竟,即便是到拿破仑时代,步兵在上战场之前,顶多也就是进行过几十次射击训练,更多的人甚至不过只是几次射击训练罢了。 “你们注意到没有,咱们的火铳好像换了。” 魏道安对身边的战友说道。 “昨天进行实弹训练的时候,我看了一下,铅子好像比过去更大了一些。” 其实魏道安说的不错,十四式燧发铳与之前使用的六钱火铳相比,其口径更大,铅丸更重,而精度相比于旧式六钱火铳,精度高出了一成有余。 “过去是六钱铳,现在是九钱铳,弹子重了三钱,再加上火药,六十发子弹,咱们身上可是多带了小两斤东西……” 一旁的王子兴则在那里抱怨着,当然,他并不知道,之所以会采用九钱铳,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威力,当然还有就是更好的精度以及射程,再则在滑膛枪时代,0.7英寸口径以及30克左右的弹丸才是主流,在数百年的使用中,威力与精度在这一口径中达到了平衡。 而经过不断的训练,最后兵务衙门还是选择了后座、精度、射程最为平衡的九钱火铳作为忠义军的标准装备。至于原来的六钱火铳,或是被翻新出售或是被放入仓库之中。 “这多出来的份量,瞧着是不多,可若是一天行军几十里,连续走上几天,我敢保证,你恨不得把它们全丢掉……” 不等王子兴这边抱怨声落下,那边忽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打断了众人的言语。一支头带钢盔、身着红色军服和黑色胸甲的骑兵快速的冲进了营地,现在也就只有骑兵还穿着盔甲,步兵原本穿着的盔甲已经取消了。之所以取消盔甲,表面上的是因为九钱火铳在70丈外都能将盔甲洞穿,可实际上却是为了降低成本,毕竟盔甲比火枪还贵。 那马蹄在军营的土路上带起了一阵尘土,校场边休息着的官兵都有些诧异的看着那策马奔驰的骑兵,他们都不是新兵,自然知道在军营中骑兵策马奔驰只有一种可能——非是有紧急军令,骑兵入营后,只能保持均速行走,而不是现在这样策马奔驰,毕竟军中的军正可不是聋子的耳朵。 在那个骑兵于军部房门跳下来的时候,一直依树而坐的把帽檐抬了一下,然后随口说道。 “好了,都别傻坐着了,把砖头都掏出来吧,肯定是要开拔了……” 作为盐场出来的老兵的吴天很清楚军中的规矩,他还记得上一次骑兵这样入营狂奔的时候,好像还是宿迁大战之前。 “这他娘的骨头都快散了,正好活动一下筋骨!” 嘴里这么说着,已经把背包里的石头都掏了出来,虽作为中士,可是他的背包里头却普通的士兵一样,同样装着砖。 “他么的都别愣着了,还不快点收拾好东西,不知道军令如山吗?” ————————————————————————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大明铁骨》正文 第345章 延平怒 (第二更,求支持) 永历十五年的春天,对于大明来说,似乎是一个好的开始,征兆着吉祥,征兆着顺利,征兆着……总之,相比于去年,此时的大江南北对于大明中兴,已经不再有丝毫怀疑了。 人们之所以会如此自信,原因再简单不过,打从前年延平王收复江南省,先是达素的十万平南大军被江北的朱明忠阻于江北,非但达素本人身死宿迁,十万清军更是十不还一,随后江西克复、浙江克复,可以说是曾经为虏所占的半壁江山又一次重归大明。而到了去年,明军克湖广,取福建,可谓是所向披靡,反而曾看似势不可挡的清军,这会却是日薄西山,眼瞧着一天不如一天了。 如此大好局面,谁又会怀疑大明不是中兴在既?自然的,到了这个春天,人们相信,永历十五年的局势只会更有利于大明,而在这南京,不知多少大明官员在那里信誓旦旦的宣称“今岁洪贼必定身死”、“洪贼身死之时,就是大明中兴之日”。 对于这些言语,没有任何人会怀疑,毕竟世人皆知,洪承畴支撑着满清的半壁江山,一旦洪承畴身死就意味着长沙、广东、贵州以及云南等地皆将为之光复,到那时,大明又岂不中兴? 也就是在这时局越发明朗的时候,一个如惊雷般的消息在南京传来了——朝廷还国了! 这个消息不知是从什么地方传出来的,是江北,还是南京的王府之中,甚至就连消息的直假,人们也是不曾知晓。 可尽管如此,这难分真假的消息,依然似春雷般在江南大地回响着。对于那些士绅来说,在听说“朝廷还朝”的时候,无不是高呼着“高皇帝保佑”,在他们看来,这正是大明中兴的又一征兆。 朝廷还国! 对于已经失去朝廷音信多年的江南士绅来说,这自然是一个再好不过的好消息,是让士民军心大振的好事。 可是这于外界难辩真假的消息,于延平王府内却掀起了一阵轩然大波。 “……时值我舰队分师驶抵暹罗后,于暹罗得遇前锦衣卫千户刘得贤,与其口中闻知,缅人于今上避入缅甸后,非但禁我大明之君与朝中诸臣,更残杀我大明官军千余人,为圣上安危计,舰队提督当机立断驶离南天门往缅甸救援今上,以迎回朝廷,令我大明君臣不至于陷缅人之手,重蹈英宗之复辙……” 面对延平王,朱大咸的神情平静,言语也是不卑不亢,今天他来南京是代淮王向延平王告知朝廷已经还国。当然,在他的话中主动的派遣舰队迎驾,完全变成了“巧合”,这也是江北诸人商量的结果。 尽管谁都知道,这所谓的“巧合”,不过只是托辞罢了,但却最大限度的维护了郑成功的面子。 “好一个巧合啊!” 立于父亲身边的郑经,立即冷哼道。 “我郑家的船只每年不知往返多少次南洋,亦不见有如此巧合,倒是你江北水师,不过只是初至南洋,便能于暹罗巧遇前锦衣卫千户,可真够巧的!” 即便是站在父亲的身边,郑经也能感受到父亲压抑着的怒火,他甚至有够看到父亲的双手紧握着椅子的扶头虎头,大有一副要把那红木扭碎的意思。 “你当真以为我等皆是三岁孩童吗?” “这是一个奇迹!” 面对郑经的询问和郑成功那扑面而来的怒火,朱大咸的的眼帘一垂。 “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拳头猛然一握,郑成功怒视着朱大咸,那胡须亦随着他的呼吸而颤动着,好一会他才说道。 “好,好!好得很啊!” 在说出这句话后,郑成功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一时间,这屋中所有人都看着他,看着他在那里放声大笑,片刻后,笑声收起,已经站起身来的郑成功对众人说道。 “成仁麾下能够断然行事,发兵营救今上与朝廷,救朝廷于水火,可谓是立奇功于我大明,令我大明朝廷转危为安,如此好事,我等身为大明臣子,焉能不为之欢欣鼓舞?而今上还朝更是十数载未闻的大好事啊!只是本王不知今上何时还朝?” 盯着朱大咸,郑成功继续问道。 “烦请朱参议告知本王,今上何时还朝!” “正是,今上何时还朝!” 王忠孝等人亦齐声于一旁问道,所有人的视线都盯着朱大咸,等待着他的回答。 何时还朝,这四个字瞧着与“今上还国”没有什么区别,但谁都知道,这“还朝”与“还国”两者之间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还朝”自然是“返还国都”的意思,至于后者则是“自异域返回大明”的意思,现在在京师为清虏占据的情况下,那“今上还朝”能还什么地方?自然也就只有返回南京,毕竟南京是大明的南都,皇上与朝廷返回南都自然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至于后者却就不一样了,只要是皇上和朝廷在大明的地界里,无论是在什么地方都是“还国”,那怕皇上和朝廷在清河,那是在大明。 而郑成功的质问自然是在问朱大咸——皇上什么时候会回南都。其它人的发问,同样也是如此。对于熟读史书的诸人来说,他们自然都知道“挟天子以令不臣”的典故。自然不希望这“天子”为清河所挟。 “回大王,下官不知今上何日还朝,毕竟,此时今上尚未还国,再者,今上何时还朝,亦有今上与朝中诸公决定,非下官所能问。” 朱大咸轻飘飘的踢了一个皮球,面对这样软绵绵的皮球,纵是郑成功也说不出话来,因为他说的是实话啊。他就是一个四品小官,又岂能左右得了皇上什么时候还朝? 当然,谁都知道,这不过只是拖辞。而朱大咸的这个回答,更是让人们相信了最初的猜测——这“挟天子以令不臣”的典故,恐怕是重现于大明了。 “好一个下官所不能问,那朱明忠可有否能问?” 逼视着朱大咸,郑成功冷冰冰的问道。 “他朱明忠是不是想本王亲自往清河迎回朝廷?” 任谁都听出来郑成功所谓的“亲自往清河迎回朝廷”,是什么意思,一但他亲自去话,自然不是他一个人,肯定是率领数十万大军往江北“迎驾”,就像晋王李定国去缅甸“迎驾”一般,到时候自然是铳炮为“迎驾”的助威了。 “圣驾不在清河。” 朱大咸依然是一副不为所动的模样,在回话的时候,他甚至都没有抬眼帘,大有一副不愿面对的意思。 郑成功自然知道圣驾不在清河,但是朱明忠在,他想“挟天子以令不臣”,那就先把他给打扒下去再说。 “如今圣驾既往清河,清虏又岂会错过此等大好时机?本王又焉能坐视?” 任谁都知道,这可不是什么援军。 “若圣驾往清河,江北二十万忠义军自可护朝廷之安危,我忠义军自成军以来,每战必报定牺牲一切之决心!如此自不敢有劳大王。” 朱大咸不咸不淡的抛出了他的依仗,尽管忠义军没有二十万,但并不妨他号称二十万,更何况,今年新兵征召之兵,忠义军的规模恐怕就不止二十万了。这二十万大军,当然不是拱卫朝廷的,而是拱卫江北。他这么说,就是在提醒郑成功,或是郑家军北上的话,忠义军必定不会任其进入,到时候,两家打起来,谁胜谁负,未曾可知。 “好一个不敢有劳,朱大咸,难不成你忘了,你家主子可是我延平王府的属官!是延平王封的江淮经略使!” 见朱大咸一副油盐不进的模样,郑经立即厉声训斥道。原本还是一副自若模样的朱大咸,闻言立即激动的抱拳道。 “在下只知延平王亦为大明之臣,经略与我等所食皆为大明之俸!再则……” 对郑成功客气,那是礼所当然,但对于郑经这位世子殿下,朱大咸倒是没有丝毫的客气, “蒙今上恩典,经略使已经获封淮王,与延平王皆为大明之臣,又何来上下之分。” 若是论起上下,恐怕延平王还在淮王之下。这句话朱大咸没有说,可这已经足够了,所有人都知道他话中的意思,同样也从他的话中,得知了从此之后,再没有什么“江淮经略使”了,只有大明的“淮王”。 “淮王……” 冷笑中郑成功的面上倒是不见丝毫怒色,他只是冷眼看着站在那里的朱大咸,原本的怒火这个时候,反倒是平静许多。 “成仁为我大明立下如此奇功,得今上赐封“淮王”,着实令人欢喜,郑某能得此妹婿,亦与有荣焉。” 了解郑成功的人都从他的这句话中听了出来——国姓爷已经动了真怒了,而与朱大咸相熟的甚至暗自为其捏了把汗,心道着一会若是国姓爷想要杀其时,要不要为其说情。 恰在这时,只听到有急报送入,在郑成功掀开急报时,那脸色又一变,盯着朱大咸冷冷一笑,随手将那急报丢于地上。 “好一个朱成仁,你回去告诉他,郑某便于南京迎其大驾!” ————————————————————————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大明铁骨》正文 第346章 不服老(第一更,求月票) , 朱明忠要来南京? 这当然不可能! 而在郑成功将那份急报丢于地上的时候,眼尖的便看到了急报上的内容——江北忠义军集结浦口。 如雷霆般的消息,在大江南北传播着,而与此同时,人们纷纷从各种渠道得知——忠义军精锐,正在往浦口等地集结。而郑成功亦令浙江等地的部队回援军,甚至不惜抽调原本正准备攻取福州的数万精锐。一时间,整个江南完全为一片前所未有的阴云笼罩着。 原本对眼下的局势还颇为乐观的江南士绅,无不是立即变得忧心忡忡起来,更知名士绅往返于南京、清河之间,试图游说朱明忠、郑成功两人放下分歧,共卫大明江山,以免大好形势付之东流。 一时间,这长江上、运河中,江船往来不断,各地知名人士往两地之间游说不止,所有人都很清楚,一但朱郑两人兵戈相向之时,就是大明气数崩溃之日。到时候这天下的汉人肯定还要重新沦为满人的奴隶。 在这阴云越发浓密的时候,南京城内的气氛也越发的紧张起来,毕竟,数万忠义军已经云集浦口,大有一副随时渡江南下的势头。既然是现在不渡江,那么也是在等待着兵力集结,毕竟忠义军的主力一直驻于黄河以北。十数万大军南下,总需要时间加以调度。 不过,南京城城门并没有紧闭,毕竟,在长江上,还有郑家的水师,原本分散于江南沿岸各府县的郑家水师,在短短数日内,就于南京附近完成了集结,与当初入江时只有海船不同,这百余艘大小不等的蜈蚣船,更适合于江河上作战。正是因为有水师拱卫,所以这南京才没有紧闭城门,毕竟,有长江天险在,有水师拱卫,纵是忠义军想过江,也需要废一番周折。 也正因如此,这南京城中,倒也和平常没有什么分别,只是这气氛较之往常,却日益显得紧张。 “娘,你看到没有,今日往报恩寺上香的香客,可比往常多了许多。” 从报恩寺回家的时候,钱孙蕊看着似乎有些心魂不定的母亲说道。 “嗯,都是求平安的,毕竟,这天下,着实不让人省心……” 念及眼下的局势,柳如是的俏眉一垂,眉宇中尽是对时局的忧心,曾几何时,她曾和其它人一样,满怀信心的以为大明中兴在即,可是谁曾想眼见这清虏就要兵败了,大明却又一次陷入了内乱的边缘。 “难道,你就不知道如此行事,只会令清虏渔翁得利吗?” 眉间带着忧色,柳如是默默的看着窗外,她曾想过,往江北去游说朱明忠为大明江山计,能够让上一步,但是,现在他又岂会会听她劝说?况且,既然他已经调动大军,想来定是已经定下决心了吧。 “哎,老天保佑,保佑大明江山不至于重沦虏手……” 在柳如是于内心祈祷着的时候,那边刚从王府回来的钱谦益却是满面喜色,时光荏苒,今年他已经是八十遐龄。原本的,他甚至已经没有太多的想法了,毕竟,已经年届八十了,还有什么想法?即便是有那么一些想法,这年岁毕竟不饶人啊!也恰因如此,在过去的一年中,他除了教导如冯锡范等几个学生之外,也就是终日闷头读书了,甚至就是对于这外面的风云也不怎么关心了,毕竟,人总是要服老,即便是不服老,又能如何呢? 可是今个,他那苍老的脸庞上却透着对未来的希望,甚至就连那气色也红润了许多,之所以如此,倒也简单——他的那个好学生——延平王郑成功请他入府商议要事,这可是年来没有的事情了。 在过去的一年间,如果不是因为郑成功对他的冷淡,或许他也不会生出“游流勇退”之心,毕竟,年岁搁在这里,加之遭受冷遇,自然也就不再像过去那样百般算计了,甚至对于那士林领袖的名声,也不再那么热衷了。 世人皆爱官人,这本是没错的,可是对于八十岁高龄的老人来说,纵是再爱官人,又岂还有时间去享尽官人的荣耀?况且,看似已经没了指往了。 可是,今个郑成功将他邀入府中的一番长谈,却又一次激起了他那个不甘沉寂的心思,让他又一次升腾起了满怀的斗志。 在钱谦益回到家中的时候,正好也看到柳如是,知其是去大报恩寺上香的他,便冲她展颜笑道。 “如是,可是刚从寺中回来?” 发觉老爷今日与往常不太一样的柳如是,目中尽是不解,其实在过去的几年间,她大多数时候都是在佛堂中礼佛,而在到了南京之后更是如此,只是偶尔与友人畅饮呤诗罢了,虽说牵挂着国事,可却把心思都包裹了起来。 “老爷,瞧您这脸色,可是又有什么佳作?” 柳如是只当钱谦益又写了什么佳作。 “若有佳作,不若请几位老友过来,于老爷一同畅饮?” 这些年来,若是没有柳如是的陪伴,恐怕钱谦益都不知道现在这日子会过的什么样子,正是在柳如是陪伴下即使是平淡的生活,也能增添不少趣味。 “自不是佳作,却是比佳作更让人欢喜。” 钱谦益卖起关子笑道。 “那是什么喜事儿?” 难道是要给女儿许配人家? 想到年前钱谦益曾说过的话,柳如是的心思就是一紧,对于只有一个女儿的她来说,她自然不希望女儿随意许配人家,她希望女儿能够嫁给一个她真心喜欢的人,而且是其心中顶天立地的伟男儿。如此自然也就瞧不上寻常男子了。 “你猜为夫刚才去了什么地方?!” 钱谦益的语气显得有些激动,甚至就连手也微微颤抖着。 “是延平请为夫入府商议要事。” 已经无法抑制内心激动的,钱谦益看着柳如是说道。 “延平请老爷入府?” 柳如是一听,便看着钱谦益问道。 “可是为了眼下的事情?” 这个时候,延平请老爷到府上商量事情,肯定就是为了眼下的江北之事了,难道说,延平那边又有什么决定吗? “上回入府的时候,那会延平刚将其妹妹嫁予成仁,那时候,这江南江北是何等的亲近,可是一转眼却到了这个地步。唉!” 钱谦益叹了口气,面上尽是一副忧心如焚的模样。 “如果江北当真是出兵江南的话,到时候只恐这南京百姓又将重陷兵祸,且我大明也必定元气大伤,这岂不正如了鞑子的愿?” 此时的钱谦益所表现出来的,完全是一副语重心长的模样,那神情之中一都是对局势的担心,都是对大明以及天下的担心,那里有丝毫私人之怨。 其实,现在钱谦益也隐约明白,柳如是与朱明忠并没有丝毫私情,如是一生最喜像朱明忠那样的伟大男子,对其是发自内心的欣赏,但却止乎于礼,至于朱明忠至今未闻其有丝毫好色传闻,过去只有一妻,纵是三个侍妾也不过只是暖床之用,即便是今年新娶平妻,还是其夫人为其操办。 可以说,即便是再厌恶他的人,在这上面也挑不出其毛病来,这样的的又岂会与如是有私情?可即便是如此,对于钱谦益来说,朱明忠与柳如是那止乎于礼的互相欣赏甚至仰慕,也是他无法接受的。 “那延平请你过去,又是如何商议?” 柳如是握着钱谦益的手,有些关心地问道。 “延平与我说,非是不得已,他绝不愿与成仁兵戎相见,毕竟大明的元气已经不能再伤分毫了,所以,他才希望为夫能够为他出谋划策,尽量避免双方兵戎相见。” 钱谦益说的当然是不是真话,他之所以这么说,当然是想在柳如是这里表现出他伟岸的一面,甚至于,他想籍此告诉柳如是,他钱谦益将会因此挽回天下大局。 “哦,不知老爷可是有何良策?” 柳如是看着钱谦益急声问道。 “现在大明可是经不起什么风波,若是老爷能平息此次纷争,必定为我大明中兴立下奇功。” “奇功不敢说,但为夫确实有些许办法,可平息此次纷争!” 其实从去年起,钱谦益的可谓是心情郁闷,在遭受冷遇之后,回顾平生他自认为“无一事可及生人,无一言可书册府”,活到八十岁,其实是“濒死不死,偷生得生”,所以在看似放下的背后,却又带着不甘,他不甘一些这么平淡。 所以,这次郑成功请他入府之后,也让久无生趣的他心里再次激荡起来,毕竟,他看到了一个机会,一个可以流芳百世的机会,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如此激动,毕竟到时候这个时候,他已经不愿意再错过任何机会了。 而眼下的南北冲突,正是他流芳百世的机会!当然,想要平息此次纷争并没有那么容易,可是钱谦益却有足够的自信能够做到此事,毕竟,相比于其它人,他有着一个他人所没有的筹码,而这也是郑成功请他去府上商量要事的原因。面对柳如是的好奇,钱谦益颇为得意的笑道。 “如是,可愿与为会一同逆江西去?” ————————————————————————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大明铁骨》正文 第347章 武昌心思(第二更,求支持) 武昌因为地处江南,这春天自然来的比北方早了许多,那滚滚东逝的江面上除开来往的货船、客船外,还有许多舢板小船,这些舢板小船上正是江中数量最多的船只。一年四季,这江面上,尽是这种舢板小船,或是载人或是运货,或是渔翁于江上撒网捕渔。 自从晋升为湖广总兵之后,每到闲暇之时,李子渊就会穿着便装来到江畔边,看到这滚滚长江,他常常不自觉地吟起《三国演义》开卷那首无名氏所作的《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这个时候,内心的烦躁厌倦之情,便会一时淡化,那去功名的渴求而生出的忧虑与苦恼,也会得到片刻安慰。 是非成败转头空! 纵是的再多努力,又能如何? 不过只是转头空罢了! 可是另一边,内心深处却又是不甘。对于4岁入社学读圣人之学,17岁考取秀才功名的李子渊来说,原本他的道路本应是一帆风顺的,虽说后来两度落榜,未曾中举,可是他相信,总有一天,他能够考中进士,成为朝中官吏,到时候自然可以光耀门楣,从而不负十数年寒窗苦读。 想到时,是何等的意气风发,是何等的对未来充满期许。怎奈天下局势变幻莫测,大明一夜之间便亡了,从此之后,他的命运也发生了变化,先是无法去考取功名光宗耀祖。再后来又被掠入军中为兵,在那军营之中,可谓是饱受屈辱,正是瓶子韩信可忍耐胯下之辱的勉励才坚持下来。 再到后来,十几年间于军中打拼,沙场磨砺了他身上的书卷气,但是内心深处对功名的渴望,却从未曾淡去过。也正因如此,当初他才会在南京做出那个选择,他渴望着出人投地,渴望着功成名就的一天。可以说这是他毕生的追求。 几经周折之后,从成为湖广总兵的那天起,李子渊觉得自己终于苦尽甘来了。现在他的麾下非但有二十余万大军,且又有洞庭湖以北湖广钱粮赋税人丁可供他使用,去年据武昌之前,于天下来说,他李子渊不过只是张苍水麾下之将,可是现在,他却已经隐隐有了天下第四人的声名。 郑成功、张煌言、朱明忠……还有就是他李子渊,至于李定国,早不知道远走何处了。 不过,即便是如此,李子渊的心底仍然有一个心病,出于郑家军的他是先是叛出朱明忠、后是叛出张煌方如此颇费了一番周折才成就了今天的一切,尽管位居显赫,可私下里外人却用“三姓家奴”嘲讽他。名声如此狼籍不堪,又怎么能引天下英才为已用?甚至就连本地的士绅,同样也是不耻于他的为人,而不愿入他的幕府。 每每思级如此,心情郁闷之下,对于李子渊来说也就只有在这江边散散心了,也就是在这里能够让他那烦闷的心情变得相对轻松一些。唯一能让他稍微宽心的是,虽说去年在湖广征兵并不怎么顺利,遭到了很多人的抵制,可是现在兵荒马乱的,只要手中有刀就不怕别人不听话,所以到头来征兵倒也算是顺利。而且近几个月来,新兵的训练效果大为提高,军纪也更加整肃,如此,也让他近来心情略为舒畅些了。 今个午后,没有什么事情,想起兵勇们从年后一直就在训练,至今已经四个月了,还从来没有放过假,索性今天就给他们放假一天。随后他便来到了这江边,不过他并不是来此散步,而是于此垂钓。 若是说李子渊有什么爱好,恐怕就是喜好钓鱼了,曾几何时,自认为颇有才学的他,常常用姜太公自勉,所以,这钓鱼也就成了他的喜好。只是现在没有什么时间可以让他安心的于此钓鱼,毕竟有着太多的事物。大多数时候,只是在江边漫步,今个倒是颇为自得的钓起了鱼来。 不过即便是看似轻松,但是坐在岸边等着鱼儿咬食的时候,李子渊却是心猿意马起,居然不能安宁,先是想起了目下湖广的治理,接着又想起了当前的局势,一时又想起了洞庭湖南的洪贼,当然还有居于南昌的张煌言,最后,他所想到的是眼下的局势——朱郑两人决裂了! 不仅仅只是决裂,甚至双方现在都开始调兵遣将,大有一副随时都有可能大打出手的模样。这局势变得可是有些超出他的想象啊! 一个时辰过去了,李子渊的的心思几乎就没有平静下,鱼浮也一直在晃动,鱼儿也很少有上钩的,似乎今天那鱼儿也是故意躲着他一般,根本就不吃钩。 正在这时,一艘大货船鼓帆顺流北下,看着江中的货船,那货船与这长江中的常见的划子不同,而是多桨的蜈蚣船,过去这样的船在长江中并不常见,但是,现在江阴、扬州的船厂之中,却多造这种货船,其往往安设有木桨40余支,船速比划子更快,无风举桨,起风扬帆,必要时桨帆并用,在水上行走如飞,因其船大,所以载货极多。去年岁末,李子渊曾于扬州定制6艘大型蜈蚣船,不过并不是炮舰,而只是载货的货船,不过并不妨碍在买回船后,于船上加装火炮,后来又命令武昌的船厂仿制了几十艘,以加强其水师的战力。 之所以会定制蜈蚣船,是因为在攻取武昌的时候,李子渊看到忠义军正是凭着强大的战船,可以沿江横行,若是其愿意自然可在千里长江上称王称霸,湖广临江依湖,这水师一定不能少,到时候水陆二军,齐头并进,那才是真正威风凛凛的李家军。也正因如此,自从占据武昌之后他就从未曾放松过对于水师的建设。 “也许,可以多买一些船,有百余艘大小蜈蚣船,这水师差不多也就初成规模了,到时候,想要取南昌,自然可于洞庭沿水路南下。” 想到这里,李子渊十分兴奋,自从夺取武昌之后,面对“三姓家奴”的嘲讽,尽管内心恼火,但是他知道,除非立下奇功,否则这污名必定会伴他一生。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把目光盯在洪承畴的身上。 “只要取了南京,砍了洪贼的脑袋,到时候,这天下,谁还会敢再称李某为“三姓家奴”。” 想到现在世人皆讽刺他反复无常,不忠不义,李子渊冷笑道。 “雀燕安知鸿鹄之志,尔等又岂知李某所为之大计!” 作为读书人的李子渊,当然在意名声,他自然不希望将来身居朝野时背负着反复无常,不忠不义。所以,他自然渴望着能够立下奇功,而这奇功,自然就是摘下天下第一汉奸洪承畴的脑袋。只要把那人的脑袋拿了过来,到那时,天底下又有谁还会记得他曾经做的那些事情,如此一来那污名也就不复存在了。。 但是现在……想到当前的局势,想到朱郑两人随时都有可能兵戎相见,原本对于将来时局还是信心十足的李子渊,反倒是怀疑起,这莫非是说明大清自有天佑? 原本就是心神浮乱的李子渊,这般一想,那心神自然也就更乱了,就在这个时候,那边有亲兵通传道。 “将军,姚先生求见。” 亲兵口中的姚先生,自然就是姚启圣,自从助李子渊夺得武昌之后,他就深得其信任,非但总兵府中事务大都是经其手处理,就是地方事务,也全靠姚启圣一手操办,才使得从没有治理地方经验的李子渊不至于手忙脚乱,而全无丝毫头脑。可以说李子渊能够在武昌站稳脚,多亏了姚启圣于一旁相助。而且现在大多数时候一般民政事务都是由他负责。 “属下参见军门。” 姚启圣依然和过去一样,对李子渊恭敬非常,而没有丝毫的恃才自傲的意思,毕竟他很清楚,一但惹恼这些丘八会是什么下场。 “熙止,你来的正好,本官心下正是困惑之时,正有事想要问你。” “军门可是困惑当下之局?” 直接席地坐于李子渊旁边,姚启圣心知,眼下除了这事,恐怕还真没有什么事能让其烦恼。 “正是此事,熙止,你说,那两位,是不是当真会打起来?万一他们两人若是大打出手了,到时候,岂不正让鞑子兵渔翁得利?到时候,一但鞑子兵南下,又该如何?” 接连不断的问题,从李子渊的口中道出时,姚启圣只是看着他,直到其声音落下后,才说道。 “军门以为,若朱郑两军兵戎相见的话,又会是谁胜谁负?” “这……” 姚启圣的问题让李子渊思索片刻,而后说道。 “就本官看来,忠义军的胜面大些,若是说朱明忠有何长处,便是其非但擅于练兵,更擅出以奇兵,其自起兵以来,皆以奇取胜,如若其对郑军动手自会行之以奇。” 虽说与朱明忠麾下的时间并不长,但是李子渊却深知朱明忠的性格,他擅长用奇兵,不过李子渊并不知道,朱明忠之所以好用奇兵,是受后世的许多军事战例尤其是特种作战的影响。 “嗯,确实如此,取南京、克江北、败达素,忠义军固然是悍勇非常,可归根到底仍不离“出奇制胜”四字,虽说延平王久负盛名,可郑军虽长于水战却不擅陆战,就其用兵福建来看,亦不过如此……” 相比于李子渊轻取武昌,郑家军从浙江入闽却并不怎么顺利,直到今日都未能打下福州,也正因如此,姚启圣才得出这个结论。 “所以忠义军若能与长江败其水师,取南京不过只是朝夕之事。” 李子渊的肯定,让姚启圣点点头,而后又摇头说道。 “虽说忠义军长于陆战,可是别忘了,朱明忠出身于郑氏,且其又是郑成功妹婿,纵是兴兵,其未尝会没有顾虑,若是有所顾忌,其又岂会轻易兴兵?” 姚启圣的话,让李子渊颇以为然的点点头。 “所以吧,这事实在是不知会何啊!打与不打,都是问题,而且打到什么程度,也是个问题。” “是啊,所以在这个时候,咱们才要考虑,咱们应该做什么!” “咱们该做什么?还请熙止明示!” 盯着水面上的鱼浮,见其动了动,姚启圣并没有回答李子渊,而是指着鱼浮说道。 “军门,鱼上钩了!” 这个时候李子渊自然没有什么心情再去考虑那钓上来的鱼。对于他来说,眼下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熙止!” 李子渊对于姚启圣这么卖关子,显得有些不快。不过他也知道这就是所谓的文人的自傲吧。 “还请熙止教我!” 又一次,李子渊把姚启圣的面子给足了。 “军门,其实现在对于咱们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两家咱们到底该选择哪一家。” 姚启圣慢慢吞吞的说道。 “按照一般常理来说,咱们自然应该和强者为友,可是以军门看来,他们两家谁为强者?” 姚启圣的反问让李子渊整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良久之后,他才说道。 “他们两家可以说是各有长短,若想分出来一个强的话,恐怕并不容易。” 李子渊之所以会这么说,倒不是不知道忠义军更擅长陆战,而是有他自己的考虑。 “淮王做事总是瞻前顾后,总是会留下三分情面。” 双眼盯着李子渊,姚启圣说出了这番话来。可以说,当年在南京的时候,如果李子渊是郑成功的下属,这世上早就没有李子渊了。哪里还有现在这么多事。 “那熙止你的意思是?” 李子渊看着姚启圣问道。 “南京?” “南京肯定会有求于军门!” 姚启圣肯定的说道。 “但是军门愿意为郑成功所驱使吗?” 在姚启圣话声落下的时候,李子渊整个人都陷入沉默之中,他只是看着滚滚长江沉默着……————————————————————————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 《大明铁骨》正文 第348章 访客(第一更,求支持) 码头处,一艘蜈蚣船缓缓的靠上了码头,船刚一靠稳,便有乘客走出舱外,踏过跳板上岸,随员在后面紧跟着。这人的步伐稳重,但却显得有些焦急,沿着码头石磴拾级而上时,神色显得有些焦切。 “都事。” 后面的随从轻轻地喊一声。 “又忘记了!”赵国成沉声地打断他的话。 “现在你我并不是江北的官员,而是来武昌做买卖的百姓,知道吗?” 于树杰当然不是什么寻常百姓,他是江淮经略使衙署——现在应该说是淮王参军府兵务衙门都事,而说话的赵国成则是衙中的经历,两人是奉命来到武昌,当然是作为淮王的秘使来到武昌,自然不能再称官职。 “是!” 赵国成连忙改口说道。 “于先生,这天色已经暗了,若不然,咱们明日再去谈生意,也好能整理一下思绪。” 于树杰并没有作声,他只是朝着前方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没有时间了,咱们直接过去!” 作为大王的秘使,于树杰知道,他根本就耽误不起,万一要是延平王的说客先到了,并且说服了李子渊,到时候又该怎么办? 想到眼下日趋紧张的局势,于树杰脚步变得更快了,他知道自己此行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忠义军十数万弟兄是否要向自家挥刀相向。 “于树杰?” 正在衙门里与姚启圣等人商量着事情的李子渊,一听访客的名字,那脸上便流露出些异色来,像赵继权、李安等出身于老营的诸将自然知道于树杰是谁。 “这于书生怎么来了?” “当初就是这姓于的坏了军门的好事,照我说,直接把他给哄出去。” 对于李安的建议,李子渊自然只是一笑,而是朝着门外看了眼,然后便亲自出府迎接。毕竟,他们也是老熟人了。 “少行,你我弟兄可有两年没见了。” “树杰见过军门。” 于树杰以下属之礼参见,毕竟作为淮王府的兵务衙门都事,他不过是四品,而李子渊却是正二品的总兵官。受了其一礼后,李子渊才问道。 “少行,近来可好?” “劳军门牵桂,近来尚可。” 李子渊听后只是微微一笑。两人又寒暄了几句,李子渊才请其进入房中,赵继权等人自然也是跟着走了进去,而于少杰则热情的与他们招呼着,并恭维道。 “当年南京一别之后,谁能想到诸位能与军门麾下非但为我大明屡建奇功,更为我大明克复武昌,诸位仁兄之功,远在小弟之上……” 伸手不打笑脸人,被于树杰如此恭维着,众人皆是一阵大笑。而李子渊却是神情严肃地说道。 “当初我等离开南京时,除了几百弟兄又有什么?如果不是弟兄们卖命,又岂有我等的今天,当年的老弟兄,现在活着的又有几人?” 李子渊的一句话,说得大家心里都不好受。接着李子渊又看着于树杰说道。 “打仗哪有不死人的道理,我们毕竟争了这口气,先把江西给少司马打了下来,去年又把湖广给夺了回来,也算是对得起死去的兄弟。” 心知李子渊这么说,是在告诉他,他李子渊与朱明忠之间,虽说没有什么旧恨,可却也是有旧怨,于树杰笑点下头,然后说道: “军门所言极是,行军打仗自然难免死伤,只要能恢复我大明河山,自然也就对得起死去的弟兄。” 在说出这番话后,于树杰又把话锋一转。 “毕竟,当年军门以及弟兄们,之所以从军,皆是为恢复我大明江山,让我汉人不为鞑子所欺不是。可是,军门可知,以目下的局势,若是我忠义军挥师过江的话,只恐非但我大明会因此实力大损,亦会令满清渔翁得利,所以……” 不待于树杰把话说完,李子渊便摇头说道。 “少行,虽说你我有旧,可我等与淮王之间的旧怨,你亦是当事之人,你说,有此旧怨,李某又怎么可能起兵助淮王?” 根本就不需要于树杰说下去,李子渊也知道他的来意,他之所以来这,肯定是为游说自己助他一臂之力,与其一同讨伐郑成功,对于这种事情,李子渊没有丝毫兴趣,在他看来,这根本就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请军门放心,非不得已,淮王绝不愿行亲者痛而仇者快之事,树杰此行亦非是游说军门出兵江南,而是为了给军门送礼!” 于树杰的回答,让李子渊以及众人无不是一愣,别说是赵继权他们,就是像姚启圣以信其它人幕僚,也都是诧异的看着他,完全摸不清他的来意。 不是来游说军门出兵江南? 那他来什么来武昌? 来送礼? “送礼?” 李子渊诧异的看着于树杰,目中尽是不解。 “正是,淮王深知军门是国之干诚,若无军门屏蔽湖北,又怎能断清虏于南北,而军门自去岁于湖广练兵数十万,想来兵器方面自有不足,所以特命在下给军门送来一份大礼!” 说话之时,于树杰取出一份“礼单”,口中同时一一报出了礼单上的礼品。 “淮王所赠兵器有江北盔甲四万套、六钱燧发铳35000支、纸包弹子700万发,六斤炮175门,炮子……” 随着于树杰话语,所有人无不是倒吸一口凉气,他们压根就没有想到,居然会有人送上这么一份大礼过来。 听说朱明忠送给这多兵器与自己,李子渊在激动之余,却又暗自警惕起来,这人为何会送来这份厚礼? 但另一方面,他却渴望得到这些兵器,自从强征了十六万兵卒以来,他就一直为兵器之事颇伤脑筋,虽说勉强以长枪顶着,可是他却知道,这长枪不过只顶一时之用,若是想要击败洪承畴,就非得有江北所产的大炮以及六钱火铳。可是想要得到这些兵器都需要钱,张煌言可以从朱明忠那里买到兵器,他李子渊同样也能,但是他却需要付现银。 虽然在打下湖广之兵,他抄了一些汉奸的家,但是所得却并不算充足。正是因为银钱不足,所以买来的兵器才少之又少,现在他麾下的“李家军”,不过也就是与当初初建时的忠义军差不多,大都只的一杆长枪,顶多再就是有些自产的手榴弹罢了。 对此他自然是极不满意,毕竟,他从各个渠道知道,江北的忠义军现在是什么模样,其装备着大量的火铳、大炮,他们早已经淘汰了长枪,长枪虽好,但还是不及火铳啊! 通济门一战时,长枪面对弓箭、鸟铳以及盔甲的无力,李子渊自然是记忆犹新,所以自然的心里渴望得到尽可能多自发铳,但自造的火铳非但质量不及江北铳,而且价格也高于江北。而在火炮更是如此,自铸一炮的成本,都够买两门江北铸造的大炮。 江北的兵器虽好,可那也需要真金白银去买啊! 这十几万人的兵器需要多少钱? 原本正在为兵器不足且又无力购买而发愁的李子渊,面对这样的大礼,自然是连想要拒绝的心思都生不出来,别说是他,就是赵继权、李安等人,也是双眼放着光,这天下,谁不知道江北兵器优良。 过去,他们没有足够的银子买,所以即便是买来了江北的兵器,也只是仅装备少数精锐,可现在朱明忠却一下送来这么一份大礼,他们又怎么可能不激动。 “这,这礼可,可真够大的!” 三万五千支六钱火铳、一百七十五门大炮,再加上数万套盔甲,面对这样的大礼,谁又能生出拒绝之心? 就是姚启圣面对这样的大礼,他也是呼吸为之一顿,紧张而又不解的看着于树杰,无数个疑问在他的心里翻滚着。 他为什么要送这份礼? 为何送礼予我? 虽然为这份大礼而心动不已,但是李子渊却很清楚,这份大礼恐怕不是简简单单的送过来,既然他朱明忠送出了这份礼,就肯定是有所图谋,他又是在图谋什么? 不需要助其出兵江南? 想到于树杰之前话,李子渊反倒是更好奇了,既然不需要他出兵江南,那这份礼的目的又是什么? 这天下可没有白吃的晚餐啊! 心里这么感叹着,李子渊慢慢的让自己冷静下来,最终他还是摇头说道。 “无功不受禄!” 摇头拒绝的同时,李子渊的心里却在那里滴着血——三万五千支火铳,四万套盔甲、近两百门大炮。 如果他得到这些兵器的话,那么他的李家军战斗力恐怕就会上一个新台阶,到时候,他就能有五万火铳兵,还有五万具甲步兵,再加上十万长枪兵,到那时,这天下又有谁能挡得了他李子渊的二十余万大军! 可……这礼太重,重到让他不敢吃,因为他不知道,吃下这礼之后,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军门的回答让姚启圣松了口气,还好,军门还没有为重礼所迷。就在他松下口气时,耳中又传来了于树杰的声音。 “军门,既然淮王送出这份大礼,自然是有求于军门!” ————————————————————————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 《大明铁骨》正文 第349章 携手(第二更,求支持) “军门,既然淮王送出这份大礼,自然是有求于军门!”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自然也没有无功不受禄的说法,当这句话从于树杰的口中说出来的时候,李子渊反倒是松了口气,而姚启圣同样也是如此,赵继权、李安等人则是心动的瞧着于树杰,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是那些兵器。 “哦?不知淮王有何吩咐?” 口中道出这声淮王的时候,李子渊的心底却是不由一阵失落,原本身为湖广总兵的他已经官居二品,离他朱明忠也就是一步之差,可是现如今,他朱明忠却凭着迎驾的功劳,一下子便成为大明的淮王。尊贵如此,恐怕就是延平王也无法与之相比。 这人与人的差距,怎会如此之大,相当初,他朱明忠又有什么? 心底这般思索着,李子渊倒是好奇朱明忠送这份大礼的用意。 这块肉或许肥,但恐怕不是谁都能吃的。 一不小心,没准就会崩着牙! “吩咐倒是不敢,但淮王确实有事与军门商量。” 说出商量之后,于树杰便不再言语,而是朝着左右看去,李子渊怎能不明白,他直接挥手说道。 “熙止留下来,其它人先行回避。” 这军中军令如山,诸人尽管好奇着,但是却也只能纷纷起身告退,在众人离开之后,见于树杰还有犹豫,李子渊才说道。 “少行,熙止是李某之心腹,李某但凡有事,绝不曾瞒他。” 其实在来武昌之前,于树杰就已经得到军正司的情报,情报显示这上姚启圣非但是李子渊的心腹幕僚,而且若是没其相助,恐怕李子渊都不能一定能坐稳武昌,可以说,李子渊能有今天,得姚启圣出力颇多,也正因如此,说服李子渊的关键恐怕就在姚启圣的身上。 “军门客气,在下,过去只闻熙止兄当世大才之名,今日得见实是三生有幸。” 说着,于树杰便恭敬的行礼。 “树杰见过熙止兄,” 对于这样的恭维,姚启圣只是一笑,与其客气两句后,亦是好奇的问道。 “不知淮王有何吩咐,还请少行老弟明言,好一解我等所惑。” 作为李子渊的幕僚,而且亦是把个人的富贵荣辱完全与其捆绑于一起的姚启圣,自然知道这些兵器对李子渊的重要性,当然也深知,想吃这肥肉恐怕非得付出一番代价不可。 看着的肥肉,什么时候好吃过? “军门,当年军门与淮王可谓是亲密无间,自知道淮王之心,皆在江山社稷,处世之道,皆秉持“唯公”两字,纵是有所私怨,亦事事论公,而不曾有丝毫论私。不知军门以为在下所言如何?” 于树杰并没有直接提及此行的目的,而是先说起了朱明忠的为人。在他说出这番话后,李子渊先是盯着他,好一会之后才点头说道。 “淮王处世唯公,天下皆知,当初李某背其自立,虽事败,然其仍未追究,仍向少司马举荐李某,淮王之情,李某从不曾敢忘!” 纵然是这番话说出来有些难堪,但是李子渊还是说了出来,如里说他最佩服朱明忠什么,恐怕就是其心胸绝非一般人能及,当初他险些置其于死地,但其仍然未作追究,虽说知道其不作追究颇有些无奈,可是就胸襟来说,确实有可圈可点之处,但,这并不代表将来两人同朝为臣时,不会成为政敌,即使是淮王不以他为敌,谁知道淮王门下会不会有人以他为晋身之道? 常言道这害人之心常怀之,这防人之心不可少啊! 军门的话,让姚启圣忍不住多看了眼他,于李子渊麾下这么长时间,他自然知道,尽管李子渊事事与朱明忠比较,而且更是担心将来自己会死于他手,但是另一方面,却又从不曾否认过朱明忠的人品,更是多次称其可谓是“堂堂君子”。 “那若是有人游说军门,待我大军集结于浦口之时,于江北出兵,入六安、取庐州,军门又以为如何?” 于江北出兵,入六安、取庐州! 在于树杰问出这个问题时,姚启圣的心头不由猛跳,他可是曾与李子渊谈过此事,如果郑成功派人游说的话,在其主力集于南京的时候,趁其后方空虚,取其江北根本,到时候非但可取江北富庶之地,又可取江北的兵器厂,面对这样的诱惑,可真是难以抗拒啊。 “这,如此卑劣之行,绝非李某所为!” 李子渊立即义正词严的说道。 “请少行转告淮王,李某至今不敢忘当年淮王教训,我等从军是为驱逐鞑子,救我汉人,李某所领之兵,又岂会做出这种自相残杀之事?” 这话说的是义不容辞,说的是冠冕堂皇,但是,谁都知道,若是许以重利,这话也不过就是嘴上过了一遍,当不得真。 “军门高义!” 拱手行礼道谢时,于树杰又笑道。 “纵是清虏意图趁我大军集于南方时,攻我江北腹地亦无妨,我江北所长者火器,或许今年新召十数万新兵野战尚有不足,但是用来守城,以铳器守城,其想取城,亦非但付出一番代价不可。” 嘴上说的是清虏,可谁都知道这不过只是在提醒着李子渊,江北的城没有那么好下,如果有人想要趁火打劫的话,牙肯定是会被崩掉的。 江北的火器…… 于树杰的话让李子渊的眉头一锁,以铳守城,确实不好打啊!就在李子渊有些失神时,姚启圣却在一旁问道。 “于都事,既然淮王已经布置妥当,那又于我家军门有何吩咐?” 对啊! 这才是最要紧的,他朱明忠既然已经算好了一切,却又给自己送上这么一份厚礼来,肯定是有求于自己才是啊! 想通这些后,李子渊看着于树杰笑道。 “就是,少行,不知淮王有何吩咐?” 虽然是同样的问题,但语气与心境却和之前有所不同,现在,李子渊反倒更倾向于保持中立了,毕竟这两家没有一家是轻予的角色。 “淮王想问,军门既为延平王所委任的湖广总兵,若延平王命军门出兵江北,不知到时候,军门如何应对?” 啊! 李子渊那里想到,这绕了一圈,问题又回到原来的那个地方。 这确实不好回答啊! 别说是李子渊,就是姚启圣一时也不知道如何回答,毕竟李子渊的湖广总兵是郑成功委任的,既然是其下属,那么听其差遣自然是理所当然的。可先前话已经说的那么满了,自然不能再说服从其军令了,若是不听其差遣,那是什么? 纵是说“此为乱命”,又岂能让人信服? 对于本身名声就不佳的李子渊来说,他自然要“顾忌名声”,尤其是现在,至少在要表现上顾忌名声,所以就更无不能说什么乱命了。 这朱明忠当真是刁钻! 就在两人面对这个刁钻的问题一时不知如何回答时,于树杰却看着他说道。 “正因为淮王知道军门将来必将面临这等难为之局,所以,才不希望将来军门为难。” 哦? 看着于树杰,李子渊示意他说下去,其实他的心底想的很明白,什么难为,什么为难?在他心里头延平王与张煌言、朱明忠一样,都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那军命他爱理会便理会,不想理会,他郑成功又能奈他何?之所以为难,不过只是眼下顾着面子罢了。 当初既然能与张煌言撕破脸,又何况是郑成功? 这会他倒是有些好奇,朱明忠到底想让他干什么?说一千道一万,现在于树杰说的话,都是为了让达成此行的目的,他此行的目的又是为了什么? 也许是因为说了太长时间有些口渴了,也许是故意卖关子,所以于树杰并没有立即说下去,而是端起茶杯喝了口水,借着喝茶的空,他又在心里合计了一下,随后才说道。 “军门可知……” 放下茶杯的时候,于树杰盯着李子渊说道。 “于淮王来说,非是万不得已,淮王绝不愿意与延平王挥兵相向,毕竟,这种自杀残杀之事,只会有损我大明之元气,而此时正是大明中兴关键之时,所以,但凡有丝毫余地,除非延平王领兵北犯,否则但凡淮王都不会命忠义军过江!” 除非延平王领兵北犯,否则但凡淮王都不会命忠义军过江! 于树杰的话传入耳中时,让李子渊与姚启圣无不是惊讶的看着他,这等于把江北的底线给透露出来,在两人惊讶时,又听他继续说道。 “可既便如此,淮王亦不得不做最坏打算,如果一但与延平王发生冲突,到时候,大明元气必定大伤,届时我汉人江山如何得已光复?此等变数,绝非淮王所乐见,想来亦非军门以及天下仁人志士所愿意看到的!” “自是如此。” 李子渊点点头,他知道,接下来恐怕就要进入正题了,他朱明忠到底想要什么?想要他李子渊做什么?想着之前的那份厚礼,他的心脏甚至也不由自主的“砰、砰”作响,就在他焦急的等着于树杰的话时,只听他缓声说道。 “所以,淮王才希望能够与军门携手……” 《大明铁骨》正文 第350章 心难测(第一更,求支持) “所以,淮王才希望能够与军门携手……” 携手二字传入耳中时,李子渊的心脏一下串到了嗓子眼里,难道说朱明忠还是想与他联手一起对付郑成功。 难怪他会给那么多兵器,可若是这样的话,先前于树杰费的那些口舌可不就是废话了? 心想着李子渊将于树杰细细地打量一番。他的相貌与两年前并没有太多的区别,三十余岁的模样,中等身材,身穿灰布衣。虽说是穿着朴素,却神采奕奕,而目光又极为自信。 “与军门携手共商反清大业!” 于树杰的话让李子渊不觉一愣,诧异的看着于树杰。 “呃,这……淮王有何吩咐?” 姚启圣这会可真是迷惑不解了,这于树杰到底卖的是什么关子?一会携手,一会反清的,你们难不成之前就不反清了? 尽管满腹的疑惑,但是姚启圣却在心里想开了,他在那里琢磨起了朱明忠的为人来,打从宿迁兵败流落江南之后,他就在琢磨这个人了。而最终他得出的结论是什么,且不问朱明忠理政如何,其用兵确实有其过人之处,看似兵行险着,往往却是先有算无遗策之后,方才有行之以奇。 通济门如此、取淮安亦是如此,而宿迁之战更是如此,谁曾想到他能部奇兵于水上,正是那支奇兵给了达素最致命的一击,乱了其阵脚。 现在,他既然与郑成功发生冲突,他又会用什么奇策?用何奇策取胜或是平息此事? 就在心下疑惑着的时候,只听于树杰在那缓声说道。 “实话不瞒军门,现在忠义军大军南下,最为忧心者一是清虏,二是便是军门!” 于树杰直接让李子渊一愣,然后便问道: “这是何意?” 迎着李子渊的目光,于树杰说道。 “忧心清虏趁机南下,担心军门犯我江北,做下亲者痛而仇者快之事,到时候,我大明元气尽损,从而使我等皆为汉家罪人!” 李子渊见于树杰这么说,便立即义正词严的说道 “请少行转告淮王,李某绝不会做下这等让满清渔翁得利之事。” “军门高义!” 于树杰忙站起,作了一揖,然后说道。 “军门去年取武昌之后,便于湖广操练士卒,定取湖广可谓是功在江山社稷,这是世人有目共睹之事,目下,军门麾下精锐不下二十万,正可谓是兵强马壮,而军门做拥此等强行,若是能与淮王携手,那大明中兴,自然是指日可待。” 于树杰并没有坐下,而是继续慷慨陈词道。 “当年淮王与军门起兵于江阴,在下亦曾拜读《讨清虏檄》,知淮王与军门起兵实为保我汉家江山,中兴大明,赤子之心可谓拳拳,至今在下亦不敢忘,今日,淮王身陷是非,却不敢忘当日于江阴之诺,为大明江山计,淮王唯求军门能念及当初于江阴起兵时,众人拳拳赤子之心,即日将挥师北上,荡平北地清虏,解民倒悬,故愿解饷械助军门北伐。” 助军门北伐! “北伐”二字传入耳中的时候,只让李子渊和姚启圣,无不是被惊得一阵愕然,他们惊愕的看着于树杰,半晌都说不出话来,他们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朱明忠的要求居然是这样的要求。 北伐! 真亏他朱明忠能想得出来! 那北伐又岂是好北伐的? “北伐?难道淮王忘了山东那边可有二十几万清军精锐!” 李子渊立即是急声说道,这那里是想携手,分明就是想要借刀杀人。 面对李子渊的反问,于树杰重新坐下,平静的说道。 “山东确实有二十万清军精锐,可是河南、山西、北直隶却没有,若是军门能于襄阳北伐,直取河南中原腹地,再以一支偏师劲旅,仿效当年闯贼旧事,入山西,出太行,直逼京畿,清虏失之以京师,届时这下这半壁江山,既可一纸檄文而定,到时候,军门自然是立奇功于我大明!” 于树杰的建议,让李子渊的猛然睁大眼睛,姚启圣也是只觉得一阵目眩,先前想不通的一切,这会他终于想通了,他终于知道了朱明忠的“奇”在什么地方? 这正是朱明忠的过人之处! 当全天下的人都以为他与郑成功必将撕个鱼死网破的时候,他朱明忠却把眼睛跳出了江南,直指满清的腹地,在满清朝廷上下想要趁热打铁,想要等朱郑两人撕个鱼死网破的时候,再渔翁得利,那里想到,他朱明忠同样也盯上了他们。 这朱明忠,当真是走一步算十步! 如果军门出兵北伐,到时候,又岂还能分兵袭扰江北? 这样一举两得的事情,对于朱明忠来说,自然是好事,只是,这风险未免也太大了。 “倘能真如足下所言,当真能够北伐成功的话,则实为国家之福,万民之幸。” 李子渊面无表明的说道。 “淮王此策好则好矣,然此中有一大失误。若是军门当真北伐,一但清虏调集重兵阻截,又该如何?” 对于姚启圣的提醒,李子渊只是面无表情的听着,他的心里虽说吃惊于朱明忠的这个奇策,可是他也知道,这事的风险,一不小心,可就是全盘皆输啊。 这事若是成了,那是奇功,可若是败了,那可就是前功尽弃!到时候,他朱明忠自然也就是借刀杀人了。 李子渊不露声色,摸着胡须,和颜悦色地对于树杰说道。 “正是如此,若是清虏调集重兵阻截,想来淮王既然出此奇策,必定多有解决之策,望足下告之。” 于树杰立即回答道。 “方才在下已经说过,军门于襄阳北伐,直取河南中原腹地,河南之地,清虏兵力相对空虚,取河南之后,再以一支偏师劲旅,仿效当年闯贼旧事,入山西,出太行,进而直逼京畿,而主力则于河南隔河对峙,若清虏主力北上阻拦,是趁机攻取山东,取其腹后,亦或是巩固河南,令其不敢南下,这主动之权,皆在军门之手。” 看着李子渊,于树杰又说道。 “当初,淮王入江北时,所领之兵可其之手,却可轻易夺以江北,若是军门出奇不意挥师北伐,必可为我大明立下奇功。” 李子渊想起朱明忠于江北的功业,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 “此事兹关体大,非李某一人所能决,少行,这天色已经晚上,你便在衙门里休息吧?” 尽管李子渊没有立即回答,但于树杰也能看到他似乎有些心动了。 “熙止,随我到书房去。” 进书房后,姚启圣自己关好门窗,压低声音对李子渊说。 “以偏师入晋,以主力隔河引其主力不敢轻举动,倒无不可……” 李子渊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看着他点头说道。 “确实如此,若是说这个策,确实是奇策,目下河南清军不过区区数万,若是避其主力,自然可以轻过河南,纵是遭遇其主力,亦可聚强兵败之,至于山西,那里的清军兵力亦不过区区数千,一但取了山西,这京师也就是门户大开了!现在京师不过只余清虏霉妇孺,一但大军兵临城下,克复京师可谓是轻而易举之事!” 提及克复京师的时候,李子渊的呼吸忍不住为之一紧,对于名声不佳的他来说,他所看到的是收复京师之后,到时候所收取的声名,到那时,这天下谁不知道他所立奇功?谁还会再提昨日旧事? “若是能北伐攻取京师,到时候,清虏所谓二十万大军,必将人心惶惶,其家人皆聚于京师,若以其为质自然无心恋战。” 李子渊轻轻点了一下头,姚启圣把声音再压低。 “所以,以在下看来,那淮王之所以建议军门以偏师入晋,以再主力集于河南,表面上看似为军门着想,实际却是对军门百般防范!” “哦?” 看着姚启圣,李子渊诧异的问道。 “这是为何?” “军门,你想啊,清虏入关后,所谓之满蒙汉八旗皆悉数携家眷入关,于京师内城驱汉民,设满城,八旗皆驻于满城,若是我军攻取京师,其为稳定军心,必定全力回援京师,若是我军以偏师入京,攻城时稍有不顺,既有可能为陷清虏重兵重围之中,届时,这偏师如何南返?虽说失以偏师于大军无损,可却亦可令军门伤以元气,,” 姚启圣的解释,让李子渊立即想通了其中的关键,他的眉头一皱,然后说道。 “确实如此,淮王好计策啊,若是我如其所愿,出兵北伐,到时候,既可搅得满清腹地天翻地覆,若无我军相助,延平必不至于挥师江北,如此自可解其当下之困,且又能借助杀人,损我兵力,果然不愧是他朱明忠,如此一石数鸟之计,也就只有他了!” 在感叹着朱明忠“算无遗策”的同时,李子渊又看着姚启圣问道。 “既然熙止已经看到淮王的算计,那以熙止看来,现在咱们怎么办?” 面对李子渊的问题,姚启圣先是沉思片刻,而后才对他说道。 “这就要看军门想要什么了?” ————————————————————————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大明铁骨》正文 第351章 今非往日(第二更,求支持) 天下! 置身于江边小舟上的李子渊,看着那江涛时,心头却是一阵阵的激荡,即便是已经过去数日,但是他却依然无法平静,毕竟,这件事,委实太过出人意料了。 就在几天前,李子渊的所思所想不过只是如何在这乱世之中,为将来谋取一席之地,而现在,他却有了更高的目标,这个目标甚至是别人送给他的。 挥师北伐! 无论是郑成功也好、张煌言也罢,朱明忠亦可,他们的梦想就是北伐,就是北伐逐满清,恢复大明江山。在过去的十几年间,他们都为这一梦想而努力着,而这也是天下人的梦想,可他们谁又做到了? 都没有! 现在,这个机会却因为朱郑两人的冲突,平白的送到了他的面前,他又怎么能不激动,甚至朱明忠为了让他北伐,更是不惜赠以大量的兵器,尽管不少兵器将会在其北伐河南后,再沿黄河运至开封,但如此奇功伟业如何能不让人心动? “自古帝王临御天下,皆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未闻以夷狄居中国而制天下也……” 心情激荡之中,李子渊忍不住吟咏着高皇帝的《奉天讨元北伐檄文》,在此时,他甚至感觉自己与295年前的高皇帝在此时此刻,达成了某种心灵上的共鸣。 想来当年高皇帝的北伐之时,心情亦是如此的激荡吧! “军门!” 呼声从岸上传来,打断了李子渊的遐想。他回头一望,岸上的亲兵正对他打手势,示意他把船划到岸边来。 钱谦益到了武昌,因为是其老师的关系,所以姚启圣才会命人来告诉他。 已经吟完那首《奉天讨元北伐檄文》的李子渊,这会正是心情激荡的时候,就是没有人来喊,他也准备上岸了,北伐在即许多事急于要处理,这闲暇之事不可久为。 李子渊匆匆回到湖广总兵衙门,姚启圣已经笑吟吟地迎上前。 “军门,你看谁来了?” 话音刚落,从里屋走出一个身材瘦削的老人,只见他笑容满面地说道。 “临川,还认得我吗?” “恩师驾到,学生未曾亲迎,还请老师恕罪!” 看到已经身为一省总兵,把持湖广半省的学生,钱谦益用其表字称呼他的得意门生。他一生中收徒众多,但是成名者不过区区数人而已。 郑成功是他的学生,李子渊也是他的学生,这两个学生成就的事业,可是已经让世人望尘莫及了。尤其是李子渊,当初谁能想到,不过短短两年,便能操持一地,手握二十万大军。 “一别二载了,你老身体还这样硬朗,实是可喜可贺!” 心知钱谦益必定不是自己来武昌的李子渊,言语之中自然是颇为客气。 “不行啦,这几年常闹毛病。” 钱谦益拉着李子渊的双手,异常亲热地上下打量。 “临川,这两年不见,你有此成就实是可贺,为师一生所收弟子无数,但能成此番事业者,唯临川你一人而已,老朽心中已倍感欣慰。。” 李子渊把钱谦益让进书房,亲手恭恭敬敬地给他献上茶,望着他说。 “老师谬赞了,说起来学生真是惭愧至极。这两年一直想抽空到南京去看望你老,可却总日不得闲,总找不到空。现在居然劳老师来此看学生,实是学生的罪过。” 作为钱谦益的学生,李子渊自然是对他保持着尊敬,而且每逢节前,他都会命人给钱谦益送上节礼,毕竟,他总需要维持一些名声,而且对于钱谦益,他亦有所求,自然不会将其冷落。 钱谦益哈哈一笑。 “偷得浮生半日闲。想要得闲不容易,不容易呀!不过,若是在天下平息,到时候,自然也能偷得半日闲啊!” “不瞒你老说,刚才在江边垂钓,学生又想起你老于南京对弟子教诲的情景,恨不得现在就往南京去看望您老,这正好了,老师您来了,这一次一定要在武昌长住,也好让学生有时间亲聆老师的教诲。” 对眼前的这位老师,虽说真没在他身上学到什么东西,但是李子渊却依然是对其恭敬有加,毕竟眼前这人在士林中的影响力,正是李子渊所需要的,尤其像现在这样,在他名声不佳的时候,更需要钱谦益的帮助。 “此次老朽从南京来武昌,准备在武昌呆些日子,毕竟老朽已是年迈,便想着能与你师母一同游山玩水,岂不乐域。只是临川你如今身为我大明湖广总兵,这位高而任重啊,老朽又岂能劳烦你。” “恩师说哪里话来。你老相教之恩,学生至今未报,思想起来,常觉惭愧。没有恩师,哪有学生的今日,今日恩师既然于师母至此,学生自当于师前尽孝,亦可亲聆老师的教诲。。” 李子渊的恭敬让钱谦益倒是颇为受用,他略点下头,倒不再客气了。 “哎,如此便打扰临川了。” 嘴上说着打扰,可是钱谦益却高兴得开怀大笑。 “学生听闻恩师近年来一直于家中苦心文章,这次来武昌,不何可是有何教训?” 李子渊这才算是问到正题上,他可不相信他这个老师是和师母一同游山玩水的。已经年过四十的他,又岂不知道个中关键? “为师原本思及这年岁已高,便闭门于家中,怎奈延平招为师入府,求助于为师,时局如此,为师纵是有归隐之心,可又岂能独身啊。” 先是感叹一番,然后钱谦益才开始引入正题。 “话要说回来,你这里,为师可早就想过来了。” 钱谦益望了一眼李子渊,然后说道。 “自古以来,当统帅的也有不少书生出身的。远如诸葛孔明,近的如延平,都是羽扇纶巾之辈。再有便就是临川你了,而延平尚有家世相助,而临川你却是只手打拼方才有今日。为师教了一学生,出息了你这个人才,心里有多高兴呀!这次延平三番五次邀请为师,念及这天下的局势,为大明江山计,亦为临川之将来,为师方才来答应他来武昌。” “老师可是意游说学生遵从延平军命,为其助手,共御江北朱成仁?” 李子渊笑问道。 见其如此直截了当,钱谦益并未开口,凝视他片刻,方才说道。 “若是为师如此劝你,你是否会听从为师之劝?” 钱谦益倒是没有摆什么谱,大抵上从郑成功那里,他很清楚,他这个老师,不过也就是名,万万不能妄自尊大了。 “不知道,老师以为,当下之局,若是淮王与延平王之间发生冲突,最后会是谁负谁胜?” 李子渊并没有回答钱谦益的问题,而是踢给他另一个问题。 “两败俱伤,绝无胜者。” 老师的回答让李子渊点头笑道。 “以学生看来,真正的胜家,唯有清虏鞑子,淮王与延平王皆是我大明之中流砥柱,若他们互相残杀,能得利者不正是鞑子吗?” 认真的听着李子渊的话,钱谦益点头赞同道。 “临川所言甚此,仅凭此,你便比他们二人更识大体。” “所以,非是学生不愿听从恩师之劝,而是为天下苍生、为我大明,临川此次绝不能听延平王之命,进发江北,行自相残杀之举。” 李子渊如此直截了当的拒绝,可以说把钱谦益所有的话都堵在了嘴里。 “老师,其实以淮王与延平王两者的实力,两人可谓是五五之数,非是有外力相助,他们绝不至于自相残杀,从而有负天下苍生,若是无学生相助,纵是延平王欲北犯,亦会三思而行,可若是得学生相助,延平王又岂会三思?” 这倒不是李子渊自负,而是事实,毕竟相比于郑成功,张煌言更愿意站在朱明忠一边,对于郑成功来说,只有确认李子渊加入自己这边,他才会兴兵,否则他一但有所行动,最后恐怕就会陷入腹背受敌的局面。 所以,李子渊才是这场冲突之中的关键一环,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不惜给出那份大礼,诱其北伐,从而确保对郑成功的优势。 “所以,无论如何,为我大明之将来,学生是绝不会,亦不能助延平王,还请恩师休再提及此事。” “这……” 李子渊抛出来的大义,让钱谦益一时无法反驳。 “况且,” 看着延平,李子渊又笑说道。 “学生目下正在策划大事,一但此事功成,老师即可以偿宿愿,学生又焉能因小失大?” “哦?是何大事?” 钱谦益好奇的打量着李子渊,现在他已经发现,眼前的这个学生,已经不再是当那个于行伍之中混迹苦于出头的学生了,而是一方大员,其自然会有他自己打算。 “老师,你可知道,学生目前麾下统领二十三万精兵!” 得意的道出这句话之后,李子渊看着钱谦益,那神情中的得意与自满,更是难以言表。钱谦益略点下头,如果不是因为他手下有二十余万精兵,郑成功又岂会求助与他? “当年延平北伐之时,其麾下不过十余万,既可取以江南。老师,你说……” 直视着钱谦益,李子渊深吸口气说道。 “若是学生领二十万精锐,行以北伐、直取京师,胜负之数,又有多少?”———————————————————————— 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 《大明铁骨》正文 第352章 誓师(第一更,求月票) 整整三天,初抵武昌的钱谦益,都沉浸于一种莫名的情绪之中,自从三天前,与李子渊一番长谈,知道其的打算之后,钱谦益便是心情激荡,他一直在犹豫着,在考虑着李子渊的那番话。 “若是学生领二十万精锐,行以北伐、直取京师,胜负之数,又有多少?” 北伐! 十七年了,自从先帝殉国,清虏入关起,这便是天下百姓的愿望,若是能北伐成功的话,那,那可必定是名垂青史之事啊! 成此事者,必定会世人所赞! 想起明天一早,李子渊就要誓师北进了,钱谦益心情无论如何也难以平静。他焚香盘坐在床上,然后在那里闭目凝神,直到半个钟点后,他的心绪渐渐安静。 就在这时,从外间的传来了柳如是有些焦急的话声。 “老爷、老爷,大事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柳如是急急的从外面走了进来,见钱谦益盘腿坐在床上,便急声说道。 “老爷,妾身方才于街上听说,听说李子渊已经点集大军,难道、难道他欲用兵江北了?” 柳如是的脸色煞白,看着钱谦益时,那俏颜中带着质问之意,难道老爷来武昌的目的,就是为了游说李子渊出兵江北? 钱谦益睁开眼睛,突然大笑道。 “河东君何至如此恐慌,虽说临川是在点兵,是欲用兵江北,可此江北非彼江北,临川此时点兵,那里是为了河北,而是为北伐中原啊!” 什么! 柳如是惊讶的睁大眼睛,那双眸子中尽是不可思议的模样,以至于那声音也变得激动起来。 “北伐?老爷是说,是说,他,他李子渊是,是要北伐?北伐中原?” “正是!” 钱谦益抚须说道。 “这亦是为夫此次来武昌的原因所在,为天下苍生计,为夫又岂能让朱郑两人自相残杀,为此,为夫只有游说李子渊北伐,如此既可断延平之念,又能让以临川北伐之行,唤醒两人初心!” 在这个时候,钱谦益自然不介意把功劳往自己的身上揽,他已经打定了主意了,此次北伐他无论如何都要参与其中,将来史书必定会就此事大书特书! 至于其它……钱谦益想到郑成功命他随船带来的五十万两劳军银,这些银子本来是给李子渊的开拔款,现在,这银子自然应该用于该用的地方。 享受着柳如是的仰慕,钱谦益的心底尽是得意。似乎他已经看到了数月后,世人皆赞他钱谦益的一幕来,到时候,谁还再敢言当年降清之旧事? 第二天一早,武昌汉阳门外尽是一片沸腾之状。八千兵卒全部穿上一色的新装,他们皆是肩扛火铳,列队站立时那刀枪晃动,官佐的战马嘶鸣。这八千兵卒聚集在城门外,等持出征的炮响。另有两万兵卒已经全部登上船了。千百艘江船整齐地停泊在长江水面上,那些船夫们将会操船把部队经汉阳水路送至襄阳。而在其它几处码头,则停泊着临时雇来的一千多号舢板民船,六七千民夫正忙着将最后一批粮草装上船。 先是三声炮响,赵继权、李安等人率领各营官兵,开始登船。李子渊则在一众亲随幕僚的陪同下来到江边码头,他们将在此乘船随同船队一同沿汉江北上,至襄阳北伐,现在其麾下十余万精锐正从各个方向向襄阳集结。 江边早已经竖起一根三丈余高的旗杆,那旗杆的顶端挂着一面朱色大旗,旗上用黑丝线绣着斗大一个“李”字,这是他李子渊的大旗,江风吹动着旗帜哗哗作响,吸引码头附近上上下下成千上万看热闹的百姓,他们无不是神情激动的看着这支大军。 大军北伐! 这并不是什么秘密。钱谦益代表的那篇檄文已经清楚的告诉世人,他——湖广总兵今日将领兵北伐,以光复汉人江山。 旗杆旁边摆着一张大方桌,桌上满是点燃了的蜡烛、檀香。桌边有一只空木盘。离方桌十余丈处,临时搭起了一个帐篷,武昌知府以及城中各衙门官员,在这里为李子渊等置酒饯行。而为首者则姚启圣,李子渊选择北伐后,便将武昌交给了姚启圣。 在众人簇拥下,李子渊来到江边。他穿着一身黑色的江北制的盔甲,虽谈不上华丽,可却极为实用,只是由于过度兴奋,他的脸上泛着红光,只显得神采焕发。他双手抱拳,向四方围观人群不停地拱手。一时间周围响起了一阵阵轰动,许多人在高喊着。 “李将军!李将军!祝李将军北伐功成!” 人们高声呼喊着“北伐功成”为其祝威,为其呐喊,而那些大明遗老,更是激动的高呼着“高皇帝保佑、高皇帝保佑”,更多的人则喊着“李将军高义”之类的言语。在这一刻,无论曾几何时李子渊的名声如何不堪,现在,已经没有人再去计较了。 今日其领兵北伐,足以弥补一切! 感叹着人心的变化,李子渊径直向旗杆边的方桌走去。方桌前方已经铺好一块蒲垫,他跪在蒲垫上,望天拜了三拜。心底默默思索着。 “高皇帝在天之灵保佑末将能北伐功成,恢复我汉人河山!” 这时,一个兵卒牵来一头牛过来。按规矩,出征闪要举行隆重的祭天仪式,要杀牛祭天,这祭天仪式的重要性,直接关系到军心士气,昨天夜里,这头牛按规矩被清水洗了三遍,又喂了些精饲料。清早在牵到这里之前,脖子上又套上一条红绸。 这头老牛并不明白此行是为了什么,就在牛被人牵到场中的时候。队伍中走出几个年轻力壮的士兵,他们来到老牛身边。他们分成四组蹲于牛边,然后齐力都用手抓住牛的四只脚,前面一人捏住牛角。然后只听见领头的那人喝了一声,众人同时发出一声吆喝,猛然将牛掀翻在地,与此同时,那人迅速从腰中拔出一把短刀来,对着牛颈的喉管猛地一刺,鲜血便喷了出来。一个兵卒赶快跑过来,用木盆接了一盆血。老牛就那么在地上四蹄乱踢,痛苦地抽搐着…… 一个穿着盔甲的兵将双手捧着装满牛血的盆,走向跪在桌边的李子渊身边,他站了起来,神情庄重地接过血盆,将它举过头顶,然后缓缓地走到旗杆边,然后跪下,接着默默祷告着。 “高皇帝保佑!” 在默默发出这声祈祷之后,他才站起来,然后将牛血淋在地上。接他又用力将木盆猛地一摔。随着木盆落地,锣鼓声、军号声、炮声在这江边汇成一团,直震得这江边只是一阵地动山摇。 “高皇帝保佑!” 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瞬间,这“高皇帝保佑”便于那炮声汇成一团,在这江边回荡着,回响着。 作为其亲信留守武昌的姚启圣率领文武官员们走过来,向李子渊敬献一杯壮行酒。 “军门,请尽饮此酒,下定等必不负军门重托,为军门看好武昌,在此静待军门佳音!” “有熙止在,李某又岂会忧心武昌之事?” 说法,李子渊才接过酒杯,然后举杯环对周围,接着才一饮而尽。 “军门,这是本地士绅所赠之旗,还请军门能举此旗,复我大明江山!” 随着那士绅的一阵激动的言语,又有士绅举着一面赤底黑字大旗走了过来,那旗上着八个大字。 “驱除胡虏,恢复中华”。 见到这旗,李子渊顿时喜出望外,他双手接过这旗,立即有亲兵过来接了去。 然后他才拱手向送行的士绅道谢道。 “请湖广父老放心,李某他日克取京城之时,必持父老所送之旗入京!请诸位转告湖广父纯,此次北伐,李某必定倾尽全力,不负众望。” “祝大人此去旗开得胜,驱逐鞑子,救我黎民。” 那边又有凤山书院山长也捧着一杯酒走过来说道, “李将军,在下受凤山书院内三百学子之托,向将军敬一杯酒,祝将军一路捷报频传,凯歌高奏。” 面对这杯酒,李子渊笑着接过来说道。 “李某与全军将士深谢凤山书院学子的美意。” 从其后面也走出两个青年学子,抬着另一面旗帜恭恭敬敬地送给李子渊。他看到那旗上也是八个字。 “立纲陈纪,救济斯民”。 这话都出自高皇帝的《奉天讨元北伐檄文》,李子渊自然是高兴地收了起来,他知道,这一切都在表明,今天之后这湖广士民已经认同了他李子渊。 这北伐,当真是可招揽民心士为已用啊! 曾几何时,这些人都曾不耻他李子渊的为人,纵是那些大明遗老,亦是不耻他之人格,但是现在,他们却一个个的完全忘记昨日对他的讽刺,皆将他视为大明之干城。 哼哼,而等昨日又岂曾想到今天恢复汉人江山的正是我李子渊,而不是他朱明忠,不是他郑成功,亦不是他张煌言! 心下自得之余,那锣鼓声、军号声又一次响起了,李子渊这才与众人一一告别,满怀着壮志将酬的豪情,迈着稳重的步伐,向停泊在江边的舟船走去,他看着那舟船,心底只有一个念头——中原,李某来了! 《大明铁骨》正文 第353章 新闻人(第二更,求月票) “号外、号外,湖广总兵李将军挥师北伐!” “号外,北伐大军进抵河南、南阳诸地传檄而定……” 天地间风云变幻,远超过世人的意料,就在几天前,人们还曾为一触即发的南北冲突而焦虑,而此时,世人的目光却已经完全为李子渊的北伐所吸引。大江南北,几乎所有人都在关注着李子渊的北伐,没有人想到,在这个时候,这位曾声名狼藉的有着“三姓家奴”生有反骨的李临川,居然会挥师北伐。 在世人关注着北伐的时候,在清河城内的《明报》报社内,那些因为在报纸上为百姓主持公道的而被称为之“报青天”的记者们,同样也在谈论着北伐。 “总编,汝州的虏官大都已经弃城而逃,北伐军先头已经兵进汝州了!” 冲进公房的记者带来的消息,让朱大勇先是一愣,随后又是一喜,急声问道。 “怎么这般快?照这个速度,恐怕不出五月,河南基本上就可以光复了!” 作为《明报》的总编朱大勇不仅与外人一样,为北伐的顺利而欢欣鼓舞,他同样也面临着一个选择——如何报道此次北伐。 如果说北伐的是忠义军,他不但会大书特书,而且也会派记者随军一路报道,但是,现在尽管他已经在第一时间派出了记者,但是在另一方面,如何报道此次北伐,却又成了他不得不去面对的问题,毕竟挥师北伐的是那个“三姓家奴”李子渊,而不是朱明忠。 而这《明报》虽说看似立场公允,可是实际上,这报社的东家淮王,在这件事上他自然需要考虑到东家的态度,毕竟,李子渊曾叛出东家。 “总编,咱们这期报纸,必须要全面报道北伐的消息,不能再向之前那样,只用豆腐块大小的文章了!” “就是啊,这北伐是我大明第一要事,更是为天下所瞩目,如果我等不加以报道,又如何能彰显《明报》之公平?” 尽管他们并没有提什么李子渊与淮王的旧事,但是谁都知道之所以到现在没有详细报道,就是因为顾忌淮王。 “不单单是公平,想我江北忠义军素以忠义而闻名于世,今日李将军领兵三十万挥师北伐中原之时,我大明忠义军又在何处?” 丁墨春这位淮安籍的进士,现在《明报》中最为知名的记者,看着总编朱大勇时,那语气中带着质问。其它人同样,也是看着总编。 “这……” 朱大勇张张嘴却说不出来, 谁都知道忠义军在什么地方,忠义军现在正在江畔,枕戈待旦的等着南下,或者等待迎击延平王的北犯。 在李子渊北伐之时,当年的北伐功臣,现在却于江畔大有自相残杀之势,如此变化,或许正应了世事无常那句话。 “总编,在下这里有一篇文章,意于报上发表,不知总编以为如何?” 丁墨春取出一篇文章,对总编说道。 接过文章不过只是略微扫视一眼,朱大勇的脸色就是微微一变,这文章中的内容尽是对淮王、延平王的质问,质问其身为大明王爵,值此神州陷虏之时,不知北伐克复中原,却为一已私怨,而意兴兵自相残杀,如何能对得起大明,对得起天下苍生。最后自然是劝勉之言,劝他们彼此之间冰释前嫌,然后携手北伐,待到北定中原之时,他们两人必定可名垂青史,若其执迷不悟到时候,必定会遗臭万年! 这篇文章中的不敬之让,让朱大勇眉头紧锁,原本欲开口驳回的他,在开口的瞬间,却说道。 “墨朝果然不愧是我《明报》之刀笔,这篇文章可谓是字字如刀,直指人心肺。我《明报》既然以为天下进言为已任,那这文章自然是可以发,只是……” 盯着丁墨春,朱大勇又说道。 “不过这文章,我准备于清河、南京、安庆、江阴、庐州一同发表,不知墨朝以为如何?” 总编的回答,完全出乎丁墨春的意料,尽管明报有多家分社,但是往往都是各自编排报纸,毕竟相隔甚远,纵是偶尔有文章共同刊载,往往也是相隔数天,这篇文章若是能与这四地同时刊载,到时候整个江南必定为之震动,对此丁墨春又怎么会反对? 不过,谁都知道,这不过只是缓兵之计,至于这能拖多长时间,又能拖出一个什么结果来,最总归还是要看淮王府,看淮王府会做何决定。 尽管最近一段时日,因为与郑成功的对立,使得江北正在不断调动兵力以防备郑成功北犯,但与此同时,当初的经略使衙署却也在进行着改组,毕竟,这经略使是郑成功委任的,现在既然朱明忠已经获封淮王了,且又准其于清河开幕,那么这淮王府自然就要设立参军府。 而这参军府的作用自然是咨议参军,又被称之为幕府,为淮王最高行政单位,设有咨议参军,总理政务、类似宰相之职,作为淮王的最高幕僚和决策机构。而参军府辖下又设立吏、户、礼、刑、兵、工六官衙门,六官衙门设总理一人,之下又设左右协理,协理之下为左右都事。另外,又设立察言司、承宣司、提刑宪司、审理司、赏勋司等机构。 这参军府其实,说白了几乎等同于“小朝廷”,甚至其运作也与朝廷的运作大体相当——淮王领下各地大小公函,都由察言司——其相当于通政使司,也就是银台,由其汇总,再由门下司——这个机构相当于侍从官的办事机构,职业类似于后世的中央办公厅,呈报淮王过目,再交到咨议参军商计,而这数人组成的咨议参军又相当于“小内阁”,他们负责草拟处理意见,再由门下司把意见呈报淮王批准,最后由六官校对下发。 而在一定程度上来说,门下司这个类似司礼监,但实则更接近于后世的中央办公厅或者汉代内廷的机构,可以让朱明忠能够直接掌握一批有才干的近侍之臣,他们名为侍从之臣,实际参与府中谋议。 当然,现在淮王参军府的设置只是某种尝试,正像这门下司一般,尽管其看似与司礼监类似,但是却又远无法达到干预决策的地步,顶多也就是能够给予一些建议,甚至因为门下司用人类似于汉代内廷,其中官员亦大都是官级不高,所以其又易于控制,如此才使得现在这门下司,除非有特例,否则很难发展成为类似司礼监那样位高权重的机构。现在,这门下司不过只是与参军类似,作为朱明忠的秘书,协助其处理政务,当然有必要的话,朱明忠同样也会把可靠的门下司官员派遣出府,到某些重要职位上去。 对于进入门下司的官员来说,他们深知在门下司是他们官路上历练!自然会加珍惜,以期望他日可以外放地方,属理一地。 与门下司中的大多数人一样,年近四十的万睿,同样也是出于本地遗民之家,他的父亲万寿祺是崇祯年的举人,十年前去世后留有家训,万家子弟皆不得出仕满清。直到去年,在父亲旧时好友阎尔梅的推荐下,万睿进了经略使衙署,在参军府成立后,又进入门下司,成为司内侍从官,协助经略属理公文。 对于年近四十的万睿来说,他自然珍视出仕的机会,所以自从进入衙署后,他一直可以说是兢兢业业,也正因如此,才会被推荐进入门下司,虽说在门下司中的工作并不是轻闲,可是偶尔的也总有闲暇的时候,让司里的同僚们可以略微聊一些事儿,就像现在聊着聊着,自然也就聊到了湖广的北伐以及眼下的局势,尽管他们不能谈及任何经手的公函内容,但是并不妨碍他们发表各自的看法。 “这一下,李临川这么一北伐,不但把其不堪的名声全都洗尽了,而且于百姓看来,他李临川就是真正的心怀天下苍生之人,至于二位大王……” 摇头叹着,阎炅对万睿压低话声说道。 “若是两位大王仍于江畔对峙,只恐非但名声有损,将来恐怕也会对我江北不利啊!” 作为阎尔梅的长子,数年前,阎炅虽有才学,但却受困于父训,不能出仕,自江北光复之后,就在他刚生出仕江北的时候,在内举不避亲的举荐下进入衙署,现在更是作为门下司司令的阎炅,自然将父亲故友之子万睿视为心腹,所以才会说出这番话来。 “毕竟,一但其夺所河南,攻取直隶,再有下京师的北伐之奇功,到时候,其必定是一家独大,如此,又岂是大明幸事?” 或许阎炅并没有太多的施政经验,但是他很清楚,一但李子渊北伐成功,对于大明来说意味着什么,到时候,其执掌数省之地,对江北自然不是什么好事,甚至对大明也不见得是件好事。 “嗯,兄长所言甚是,当今天下之局,之所以平稳而不见纷争,正因为各方力量平衡,如此大家才不至于以武论是非,若是李子渊挟北伐之余威,斥我江北不义,到时候,只恐怕这战事必将无可避免。到那时,又岂是大明之幸?” 道出这番话的时候,万睿又想到了之前经手的一篇报社送来的文章,若是那文章发出的话,对淮王的声誉又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作为中书司的吏员,想到这变化莫测的局势,万睿那眉头皱的更紧了…… 《大明铁骨》正文 第354章 北伐(第一更,求月票) 从当初的漕运总督衙门到经略使衙署,从衙署再到现在的淮王府,时间不过仅仅过去两年。 不过短短两年,在自己的身上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 置身于湖畔边,朱明忠的心底居然无法平静,从刚刚穿越时的生死一线,再到现在贵为淮王,虽说是大明的“异姓王”,可也是极为尊崇了。而这种身份上的变化,甚至就连他自己也在适应之中,就像现在,他甚至还没有适应身为“大王”应该保持的礼仪,毕竟,大王不同寻常官员。 尽管身份上的变化还没有适应,但是朱明忠却终于感受到那个紧箍咒去除所带来的好处——现在,江北已经不再是名义上的自立,而是事实上的自立,甚至就连文武官员,朱明忠也可以随意任免,而不像过去那样,还需要南京吏官下函认可,尽管对于江北的举荐南京那边从来没的拒绝过。但是这种人事权不独立,一直制约着江北。 现在,这一切都结束了,于清河开辟幕府的朱明忠,已经可以参军府的名义统御江北以及江阴两地,并且可以随意委任文武官员,文官二品、武将一品,甚至就连参军府都等于“小朝廷”,至于咨议参军也等同于“小内阁”,这参军已经不再是左右参军,而是由数名参军组成。 “这内阁的权力完善,可以先在参军府进行一些尝试。” 想到现在的咨议参军等于“内阁”,朱明忠便想到他所了解到的大明的“内阁制”,从永乐开始,历代皇帝都在不同程度上寄大政于内阁,皇帝“其不接见臣下而能统治天下者,以有阁臣票拟故耳”。可尽管如此,内阁进仍然始终未能成为中央一级正式的行政机构。阁臣与皇帝矛盾更是从未曾停止过,而且明代内阁权力不稳定,并没有起到监督、约束皇权的作用,甚至助长了皇权。而且内阁与六部经常互争雄长,矛盾重重。与六部这种职权界限不清,工作上彼此失调,大大影响了明政府的行政效率。在客观上,则有利于司礼监的擅权乱政。再加上内阁内部的矛盾斗争,使得内阁并未能成为与君主政体完全适应的辅政制度。 可尽管有着种种不足,内阁仍然起到良好的作用,只要内阁中人才济济,皇帝不能再胡来。有明一朝,即使皇帝不上朝理政,国家机器也能依靠一班大臣和一整套政务流程维持正常运转。 “顾炎武、朱大咸、吴有才、钱磊……” 在心底默默的念着心中属意的几人,尽管已经定下委任何人为参军,但朱明忠的眉间却不带有丝毫的轻松,倒不是因为将会在这里展开的尝试,而是因为其它,而是因为眼下的局势。 尽管现在已经成功的使用大批换装的军械诱使李子渊领兵北伐,从而避免了清军渔翁得利的可能,同样也使得郑成功投鼠忌器,不至于过江北犯,但是,局势并没有缓解。 更为让朱明忠烦恼的不仅仅是与郑成功的势成水火,以及郑灵近日来的烦恼,还有就是李子渊。 “李子渊……” 念书着这个名字,朱明忠的眉头紧锁,当初为了避免李子渊为郑成功所用,他不惜提供大量的军需助其北伐,如此釜底抽薪才让他没有成为郑成功的助力。如此一来,既避免了他为郑成功所用,又可以借其重创满清,使得满清无力趁火打劫,但是,现在,李子渊北伐的顺利,却又让朱明忠不禁有些忧虑,忧心其北伐成功后会不会实力大涨,到时候对江北构成更大的威胁。 “北伐……” 想到朱大勇送来的那篇文章,朱明忠甚至有种作茧自缚的感觉,或许鼓动李子渊北伐,对郑成功来说等同于釜底抽薪,但另一方面,却又把自己陷于道德的困境。 “为天下苍生问?他们以为朱某难道不想北伐吗?可这个时候,又岂能调得了兵?” 原本出来透口气、吸袋烟的万睿,自然没曾想会在这里碰到大王,正准备离开时,听着大王的话,他的嘴上便不由自主的说道。 “其实,我们不是不能北伐。” 身后的话声,让朱明忠转过身来,见到来人便笑道。 “是勿为你啊,” 看到来的是万睿,朱明忠的脸上立即露出笑容。对于万睿他并不熟悉,但是对于徐州的万家人,他却不陌生,朱明忠曾于一篇文章上看“万家入清三百年不仕”,是史书颇为少见的“世袭遗民”。 在史书上的历代遗民中,明末遗民群体以其数量最多、反抗态度最坚决而尤为著名,他们均以迎合满清为耻,不仕二朝,推重气节,毫不妥协,为世人所崇敬,然其子侄辈有较多人却主动投向了满清的功名利禄,令人扼腕。在后世的学界圈中于所谓权威成见“遗民不世袭”的腔调弹得愈来愈高,对社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可以说令有志之士气馁。而“遗民不世袭”观点之所以在后世学界大占上风,皆拜国学大师钱穆所赐。钱氏“遗民不世袭”的观点源于明末遗民徐介,复以顾炎武、黄宗羲、吕留良等学界名人的外甥、弟子、儿子等第二代的悖逆行为作支撑,有其合理性。毕竟,人性的趋利的情况下,先祖之烈又岂能左右数十年甚至百年之后子孙后代对功名利禄的追求,“十年寒窗不正是为了出仕为官”,如此才有了所谓“遗民不世袭”。虽然“遗民世袭”不易做到,但并非不可能。 而相比之下,万寿祺之后其万家,莫说第二代,直至清朝灭亡,其举族无一子弟做过异族二朝之官,乃是家规‘子孙不受北朝官’祖训所致,有清三百年来,万氏子孙,未尝有出仕者。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对万氏的家风均敬仰有加,在阎尔梅推荐万睿后,便将其召入府中,按他的想法,对于这样的忠烈遗民,虽说谈不上特别的优待,但会量才而用,绝不会埋没其才学。不会让其历史上一盘,空有满腹才学,却因为恪守忠义,不愿泯灭良知为虎作伥。 也正因如此,如万睿、徐介、杜先发等江北遗民,都被朱明忠安置于衙署各个部门,如果通过考核的话,就会外放为官。 “臣参见淮王。” 作为参军府的官吏,万睿自然需要称臣,而这也正是淮王参军府与经略使衙署最大的不同。在衙署的时候,他们只是衙署的官员,与朱明忠同为大明臣子,只是上下隶属关系。而现在,作为淮王参军府的官员,他们的身份已经不仅仅只是“大明官吏”,他们同样还是淮王的家臣,对淮王负有尽忠的责任。 “免礼!” 朱明忠挥手免礼时,心知那篇文章必定经过万睿之手的他又问道。 “不是不能北伐?不知勿为你有何高见?” “大王(1),臣以为,方今天下之义,无外乎北伐,若是大王点兵北伐,延平王若是敢领兵北犯,必定为天下人所不耻!” 略点下头,朱明忠并没有说话,而是示意他说下去,站在大王的面前,万睿又继续说道。 “再则,以延平王之自负,若是大王北伐,其必定不屑于趁人之危,如此大王自然可以安然北伐。” “这完全是在赌延平的品性。” 朱明忠摇摇头,然后说道。 “对延平的品性,本王自然是不曾怀疑过,但是……” 但是北伐之后呢?对于他朱明忠来说,江北才是根本,他可以错失北伐,但却不能失去江北。 “江北之重,不容有失啊!” 发出这声叹息之后,朱明忠颇为无奈的对万睿说道。 “即便是北伐时,延平不会北犯江北,但若是北伐,江北必定会动用全部精锐,到时,江北防务空虚,又该如何?万一江北有失,只恐军心不稳啊!” 朱明忠不是李子渊,忠义军也不是李家军,失去了江北,忠义军的战斗力就会急剧下降,同样郑成功得到江北,其战斗力则会急剧膨胀,毕竟江北有着其它地方所没有的军事工业。 “李子渊可以北伐,是因为湖广与他来说,与河南、直隶、山西,并没有多少区别,但江北于我却不同,所以,不能等同而论,再则……” 朝着远处看了一眼,朱明忠自嘲道。 “只有我忠义军在这,才有可能威慑清虏,令其不敢轻易妄动,可以说,这次李子渊北伐,可以说,机会颇佳,毕竟,清军不一定会能够调动重兵,对其重重堵截,毕竟,他们必要考虑到咱们这边,会不会有所动作。” “大王,既然清军担心,不若大王不如遣一支偏军直取开封。” 犹豫着万睿终于还是提到他的想法。 “大王,目下李临川北伐可谓为天下所瞩目,若是我军不有所行动,必定会令我忠义军之名有损,若是我军西出开封,既可堵天下悠悠重口,亦可令清军不敢轻举妄动,从而帮助李临川北伐。” 万睿的建议让朱明忠的眼前微微一亮,沉吟道…… “开封……” (1)之前犯了一个错误,哎,受满清影响太甚,明代时称藩王、异姓王都是“大王”,至于满清那边则称“王爷”,“爷”是清朝才流行的称谓。 《大明铁骨》正文 第355章 北上(第二更,求支持) (祝大家五一劳动节快乐!五一期间双倍月票!再求月票!) 开封! 顾炎武念叨着这个地名,稍作思索后,然后才反问道。 “大王,目下河南清虏兵力虽说只有不到四万,可是其中近三万皆开封,毕竟目前归德于我军之手。” 身为参军的顾炎武,必须要站在稳妥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如果我军出兵开封,固然可以让河南清军无力援救洛阳,但是我军恐怕需要重新调配至少五至七个营的,如此才有可能确保克取开封,而现在,我军可以调配的不过只有八个营。” 顾炎武的话声刚落,那边张金生便有些不屑的说道。 “不就是三万吗?大王,给臣五个营,臣半个月内便把这开封打下来!” 胜利带来的自负,让张金生压根就瞧不上河南的清军。作为兵务衙门总理的他,对河南的清军实力可以说,早就是了然于胸,五个营是稳妥之言,四个营也就足够了。 “大王,取开封不难,即便是顺便把汝宁府打下来,也不是问题,关键是……” 吴有才的话声稍顿,出言提醒道。 “关键是李子渊,我们出兵开封、汝宁,等于取走了半个河南,到时候李子渊会不会愿意?如果因此与其发生误会,又该如何?” 吴有才的提醒让钱磊于一旁笑道。 “吴参军,李子渊所看重的不是河南,而是京师,咱们有所行动,反倒更有利于他,到时候,他又岂会反对,再则,咱们这么一动,到时候山东的福临小儿,必定不敢轻易妄动,在其犹豫不决的时候,恐怕李子渊都已经兵进山西、东出太行了,直取京师了。” 接着他又冷笑道。 “一但其直取京师,济南的清军主力必定会匆匆北援京师,毕竟,他们的妻儿老小都在那里,到时候,咱们既可以调动机动部队,直取山东,只要山东在手,再加上江北以及豫东,一但李子渊有所异动,即可直取洛阳,切断其南北联系,再与少司马同时用兵湖广,如此,天下即可大定!” 师爷出身的钱磊,虽说现在已经是位居参军,但是他的心思却远比其人更为阴沉一些,虽说最初助李北伐这个主意是大王拿出来的,但是最后却是钱磊完善,而在完善之余,他自然考虑过如何避免李子渊一家独大。 而在他的计划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趁清军北上回援京师的时候,夺取山东,只要山东在手,李子渊就不可能一家独大,大王对其便有所制衡。当然,在他内心深处,更希望现在大王能够与南京那边达成妥协,然后才能有精力实施另一个计划。 在制定了初步的计划之后,出兵开封的作战计划,自然是由兵务衙门负责制定,而咨议参军则负责统筹后方,在众人离开之后,钱磊并没有离开,看着大王他又一次说道。 “大王,臣以为,以当下的局势来说,应不惜代价与郑氏缓和关系。” 又一次钱磊提出他的建议。 “此次李子渊北伐,无论结果如何,天下必定为之震动,清虏失之以河南、山东、山西,纵是其勉强保住京师,恐怕亦是伤亡惨重,届时其必定只有仓皇撤回关外一途,虽说辽东为我汉人之地,不可不复,但就短时间来看,一但清虏撤回辽东,届时局势之变,实非我等所能测,所以,与郑氏和解,反倒更有利于大王……” 对于钱磊来说,他的心里从来就没有什么大明,过去眼前的这位是他的主公,现在同样也是,甚至钱磊还暗自想过,假如有一天,也许这大王还有进一步的可能,作为臣子的他,自然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其更上一层楼。 “你的意思,是把永历交给郑成功?” 直视着钱磊,朱明忠自然知道他的后话是什么。 “这样,咱们便能够腾出手来北伐了?” “大王,这北伐虽说是天下第一奇功,可是于臣看来,不过只是名声,他李子渊需要这个名声,让天下人忘记他是何等忘恩负义、反复无常之人。但大王并不需要,大王之声誉已经举世皆知……” 这倒不是拍什么马屁,在过去的两年间,朱明忠已经建立起了他的声誉,与李子渊的声名狼藉不同,他的名声颇佳,纵是反对他在江北施政的人,也无法否则他对大明的“赤子之心”。如此一来,自然也就不需要弥补什么名声了。但李子渊却不同,他的声名实在太过狼藉。 “甲申天变,闯贼入京,后与山海关与吴三桂大战,最后得天下的却是满清!” 钱磊盯着朱明忠,用看似平静,实则有些激动的语气说道。 “臣以为,若是能与南京缓和关系,大王自可遣海军以水路北伐,趁李子渊与满清决战之时,直取京师,如此,非但可得北伐首功,亦可令李子渊不至于坐拥直隶,待清虏仓皇北撤之时,再取北直隶,如此大事可定!” 见大王似乎还有些犹豫不决,钱磊便把心一横说道。 “至于永历朝廷,交予郑氏又有何妨,届时坐拥山东、江北、河南、北直隶,大王便是以其信以洋教,废其皇位,另立新君又有何妨?” 打从要接回永历的那天起,钱磊就一直在谋划如何废永历,若是换成其它人或许还真不容易,想废永历,有一个再好不过的借口,永历身为皇帝,其举家皆受西洋传教士洗礼,这就是废除其皇位的最好借口。 “高皇帝于蒙元之中拯救天下汉民,建我大明,恢复了汉家统治,什么是大明的正统,这大明正统既是汉家正统,可反观永历身为一国之君,即便是其个人未番蛮洋教,但皇太后马氏、萧氏,皇后王氏,皇太子皆受洋夷洗礼,几人还分别取了教名。皇太后马氏起教名为玛利亚,萧氏为烈纳;皇后王氏的教名为亚纳;皇太子起教名为康斯坦丁,如此又岂是人君之所为,又焉能称之为正统?纵是废之,又有何妨?” 尽管钱磊说得的义正辞严,可朱明忠的心里很清楚,这不过只是一个借口。甚至对于这个借口,在他看来……是可以接受的。 当然,是在必要的前提下。 “老钱啊!” 与面对其它人不同,朱明忠并没有喊其表字,而是直接称呼其“老钱”,毕竟,在所有的参军之中,钱磊可以说得上是他最早的班底,如果当初没有他的帮助,又岂能掌握得了江阴。 “这么多年了,你的心思,本王又岂不明白?” 见钱磊刚要开口解释,朱明忠便摆手示意他不要说话。 “本王知道,钱磊你是事事为我打算,这永历嘛……” 点点头,朱明忠用肯定的语气说道。 “必要的时候,不是不可以废!” 这一句“不是不可以废”,无疑已经表明了朱明忠的心迹,这让钱磊的心头顿时一动,但就在他激动的时候,又听到他说。 “可是眼下,咱们还是需要他的,毕竟,这面旗,总归还是需要的,你说,如果咱们把永历送给了郑成功,万一要是郑成功来个“挟天子以令不臣”,到时候咱们怎么办?” 朱明忠先是反问一声,而后又说道。 “他在咱们手里头,想废便废,世人又能耐我何?关键问题是,如果他在郑成功手里,郑成功就拿他当大旗,咱们该怎么办?况且……” 瞧着钱磊,朱明忠又是颇为无奈的笑道。 “这面旗在咱们的手中,对郑成功来说,就是一个制约,与其让旗在别人手里,让他人逼反我等,不若让这旗在我等手中,看他人如何谋逆,“挟天子以令不臣”,什么是“不臣?”” 冷笑着朱明忠并没有继续说下去,所谓的“不臣”,又岂是真正的“不臣”,这个“不臣”是挟天子之人眼中的不臣,至于真正的不臣之人又是谁? 这并不重要。 大王的回答,让钱磊微微一愣,沉声道。 “可是,大王,只要咱们与郑成功的关系紧张如此,自然不能全力北伐,到时候,这北边,可就会尽归李氏了!” 对于李子渊那个人,钱磊无论如何都瞧不上眼,不是因为其它,仅仅是因为他的人品,虽然钱磊自己也曾为了活命,投靠了朱明忠,但他从未曾有过背主的行径,反观李子渊,却屡次背叛对其有恩之人,这样的人,人品太过低劣。实是为人所耻。如此,他自然不希望其非但能够洗去污名而且又能占据北方。 “哎……” 长叹口气,朱明忠并没有说什么,而是在心里继续盘算着钱磊之前的话,他自然知道,之前钱磊是欲言又止,没有说出其真实所想,恐怕对于钱磊来说,他更希望的是自己更进一步,由王而皇吧! 古往今来,为何会屡屡有人皇袍加身?恐怕就是皇权的诱惑了。 在心下思及这个问题的时候,朱明忠一直沉默着,好一会之后,他才朝着远处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先把开封打下来再说!至于其它……等将来再说!” 《大明铁骨》正文 第356章 开封(五一双倍月票,求票) 自湖广的明军北伐不战而克收复南阳、汝州之后,其兵封直指洛阳。 明军北伐!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消息,整个北方的形势骤然大变。对身在济南的满清小朝廷来说,更是如一道惊雷一般,只震得满朝的文武无不是面色煞白,甚至神情惶恐的面对着这突如其来的消息。 “……既南阳知府降贼之后,汝州知府未闻敌而先降,目下李贼所领三十万大军,兵锋直指洛阳,河南总督刘清泰再次上书朝廷,请朝廷早日发援兵于河南,以免河南为贼所取,威胁直隶……” 坐在龙椅上的福临那眉宇间,已经不见了几天前的喜色,那个时候得知郑成功与朱明忠两人对峙不下的,互相调动大军,大有一副大战一触即发的模样,可谁曾想,这边不等他们喊出“祖宗保佑”来,那边往日里根本就瞧不上眼的李子渊却北出襄阳入南阳,直取河南腹地了。 更让人恼怒的是,南阳等的汉官不是弃城逃跑就是闻风而降,根本就没有几个人愿意为朝廷尽忠。 “请皇上发援兵于河南,否则河南局势崩坏,贼兵必将直入山西、威胁京师!” 甲申年还没有过去二十年,不过才十几年罢了,跪于地上的这些奴才大臣之中,当然也有当年降清的官员,他们自然知道当年李自成是怎么出襄阳、下洛阳、取太原,然后直取京师。自然是惶恐不安的提出发援军的要求。 “皇上,现在断无分兵的道理,李贼麾下精兵三十万,纵是发数万援军于河南,与河南总督刘清泰所领绿营步骑汇合,也不过区区数万人,以不足十万之兵对李贼三十万精兵,纵是朝廷大军堪为精锐,双拳又岂敌四手?以奴才之见,这兵万万不可分!” 鳌拜叩头请求不分兵的时候,又继续说道。 “况且,一旦朝廷分兵,那么南边朱贼若是有所异动,又该如何?届时万一朱贼北犯,朝廷分兵数处,又焉能阻贼北犯?” “鳌大人所言诧异,那朱贼现在与郑贼隔江对峙,其又怎么可能兴兵北犯?” “若是朱贼北犯,以郑贼之秉性又岂会趁其北犯之时挥师江北?” 反驳着他的意见的时候,鳌拜又继续说道。 “当年太祖皇帝起兵,明军以数十万大军分兵而发,我太祖皇帝以“凭你几路来,我只一路去”之法的集中兵力、逐路击破的各路明军,如此才奠定我大清今日之业,若是今日我等分兵,岂不正犯了当年明军所犯之错?重蹈其覆辙?” 在鳌拜提及萨尔浒之战时,努尔哈赤如何击败明军的典故时,纵是原本有意分兵的福临等人无不是神色一变,立即倾向于集中兵力,而不是分兵防守。 “鳌拜,那你说眼下该怎么办?这河南,难道就不要了吗?” 福临看着鳌拜问道。 “回皇上,以奴才看来,那李贼北犯,定是受朱贼蛊惑,目下李贼北犯,郑贼便无友军相助进犯江北,如此朱贼自然的可无须同时应对郑李两家攻伐。” 先是提及李子渊北伐的原因,然后鳌拜才继续说道。 “观李贼北犯至今,其恰如当年闯贼一般,出襄阳、取洛阳、下太原、出太行、威胁京师,如此朝廷非但不能把分兵河南,反倒应该把各地兵力集于德州附近,一但李贼东出太行,即调重兵围剿,” “鳌拜,为何在把大军集于德州?” 福临有些不解的看着鳌拜问道。 “集于德州进可南下江南,收复江南,平定海寇,退可以摒卫京师,令李贼不敢轻过黄河……” 鳌拜的这一番话只说的众人无不是深以为然的点头称是,在众人纷纷赞同时,福临也跟着表示同意,随后便下旨将济南附近的大军调往德州一带。至于河南那边的求援反倒是没有人在乎了,顶多也就是下旨安慰一番。 面对明军的北伐,整个河南的清军犹如惊弓之鸟般的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在他们苦待援军未至时,五个营外加一个炮兵营近两万忠义军自归德北上。 忠义军挥师北伐! 面对这样的消息,河南总督刘清泰更是接连发出数封八百里加急向朝廷求援,可是得到的回应却很简单——忠义军决不会北伐,他们只是策应李贼,令其可以从容攻取洛阳。 朝廷可以不看忠义军的北伐,但是身为河南总督的刘清泰却不敢大意,在向朝廷求救的同时,他则急调其麾下重兵在朱仙镇扎下大营,以便与开封城互为犄角。 此刻开封府中的刘清泰比起几个月前上任时,更是苍老许多,河南总督是刚刚设立,而他这个总督是第一任河南总督,设立这一总督就是为了平定南方的贼乱,与海贼据南之后一样,作为封疆大吏的他同样是旗人,虽说是汉军旗,可却是深得朝廷信任。 在来到河南之后,他倒也是不负众望,在河南训练了三万绿营兵,再加上图海率领的一万五千八旗兵,其麾下差不多有近五万大军,而为了加强洛阳的防御,他之前已经调两千八旗兵以及一万余绿营往洛阳,现在其麾下不过只有三万军队,不过图海所领的八旗兵,一直在黄河北岸扎营,而不在黄河南岸。 因为归德早已经为明贼占领的关系,所以,明贼进攻开封也在他的意料之中,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罢了,所以即便是洛阳告急,他也没有再往洛阳派出一兵一卒,在刘清泰看来,李子渊北伐之后,朱明忠也等不了多长时间。 现在,江北朱贼的北上,无疑证明了他最初的猜测,但局势的恶劣却让他根本就透不过气来。 “想我朝卿,以诸生而归太宗,蒙太宗恩赐赐名清泰,又焉能降贼?” 想着太宗对他恩赐,刘清泰的心里顿时便是一阵火热,只要还有一线希望他就绝不会放弃,就绝不会辜负朝廷对他的信任。 “两路北伐,那路为真?” 想到这里刘清泰起身渡到了地图前。如今李子渊、朱明忠,两路明军北伐河南,现在李子渊所部正在朝着洛阳逼近,而朱明忠部则逼近开封。现在朝廷的援军已经指望不上了。刘清泰所能依赖的除了手中的绿营兵外,还有就是图海所率领的八旗精锐了。 “但愿皇上千万别把图海也抽了回去!” 正当刘清泰心里这么寻思着,都把守住开封的希望寄托在图海所率的八旗兵时,一个亲兵跑来禀告道: “启禀总督大人。图将军求见。” “图将军到了?快请,快快有请!” 刘清泰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前脚才盘算图海的援军何时会到,这后脚他便来了。怎能让他不兴奋。 “啊,是图都统啊。有失远迎,有失远迎。” 刘清泰亲自起身迎上出去,一见到图海便抱拳客气着,显得颇为亲热。 “下官有劳总督大人亲迎,实是惶恐至极!” 图海连忙跪下行礼,在过去的几年间的仕途并非一帆风顺,皇帝对他的宠信日渐减少。先后被革去拜他喇布勒哈番、太子太保,又降三级,而在顺治十六年时,因为侍卫阿拉那与公额尔克戴青家奴斗殴于市。尚主持刑部的图海在审理时,判处阿拉那鞭一百,折赎,上奏得准。但十八天后,顺治帝下旨严办他,被革职,家产籍没。这次处罚对图海来说,当然是非常致命的打击,丢官败家,还险些丧命。 直到去年,皇上御驾亲征,才想到图海,认为其情罪原本就是冤屈,便下旨遇著图海补授都统,有满洲都统缺补用。并令其随驾南下,如此图海才有机会领兵一万余人南下河南,与刘清泰一同策应山东的朝廷大军,只不过他一直驻于河北,而不是河南。 两人在一番客套后,便坐了下来,下人这会已经端上了茶水。刘清泰品了口茶后,又客气请图海喝茶。 “不知图都统这次带了多少兵马前来?现又驻扎何处啊?” “回总督大人。” 对于经历剧变的图海来说,现在的他非常谨慎,对他人也很恭敬,在刘清泰面前同样也是以下官自称。 “下官这次率领一万五千八旗精锐,南下解开封之困。现在正于黄河北岸渡口南渡。请总督大人放心,下官以及麾下八旗兵将皆愿为朝廷尽忠,击败明贼以报效主子思典!” 对于这次南下,图海可以说是充满着信心。他不但要击败明军,更要重振他的声威。毕竟,在过去的几年间,遭受的巨变告诉他,他如果想要重振声威,就必须要抓住这次机会。 图海的话让刘清泰深以为然的说道。 “都统所言极是,我等身为奴才的自当要报效主子,守住开封。” 然后他又提醒道。 “不过,都统大人一定得注意。江北明贼与其它明贼不同,且不说江北明贼兵卒皆出于盐丁,个个凶悍非常,且又有利器相助,非迫不得已,否则万万不能与其野战啊!” 《大明铁骨》正文 第357章 (第二更,求月票) 非迫不得已,否则万万不能与其野战! 在刘清泰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那语气之中尽是浓浓的无奈,毕竟当年明军可是喊过“金兵不满万,满万不可敌”的话语,那会可都是明军守城,清军攻城,被清军打怕了的明军,更是千方百计的回避野战。 可现在却完全颠倒过来了。 从镇江之战中,郑成功的五千铁人军大败万五江宁驻防八旗精锐,再到宿迁之战朱明忠以七万新兵迎战达素率领的十万平南大军,平南大军生还者不到万人,近九万满汉八旗、绿营或死或伤。 自此之后,有了这两次胜利之后,任何一个清军将领在面对南方明贼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的先脚怯三分。尽管嘴上说着野战时明军与清军的战斗力是不相上下的——当然,这是考虑到大清国的面子,他们更多愿意相信现在的江北明贼与朝廷官军野战时,可以达到以1敌2的水平,即便是八旗精锐也能打个平手。这样的战斗力确实令人恐惧。 而达素平南大军接近全军覆没的惨败,也成了八旗上下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也正因如此,图海现在既期望与明军在野外撕杀一番,又害怕同明军交锋。既希望的是能通过一次胜利重振八旗上下的信心。害怕的是如果惨败的话,不仅仅对八旗上下是个沉重的打击。就是他图海,到时候也肯定会被朝廷追究责任。 “总督大人教诲的是。” 图海礼貌的回应道。他并没有对刘清泰生出任何轻蔑之心,而是转让而提及了他的要求。 “总督大人,此次下官渡河南援开封,来的匆忙却没有带上粮草,这大军的粮草还得大人供应。” “哦,理当如此,理当如此。” 刘清泰一听是要粮食,立刻就点头同意了。虽说这守城需要大量的粮食,但是现在的开封却没有当年的繁华,经过瘟疫、匪乱之后,变当年号称数十万的开封城中,不过只有数万百姓,即便是加上城外的,也只有十几万,这城中的粮食倒也算充足。而且刘清泰得知忠义军北上后,便将开封后便将周围十里之内的百姓通通裹胁入城,入城的不仅有百姓,当然也有百姓家中的粮食,目前城内的粮草倒还不至于捉襟见肘。 “嗯,还有就是军饷,总督大人,您是知道的,现在江南饷源断绝,弟兄们已经三个月没有发饷了,若是想要弟兄们打仗,就非得先补足欠饷不可。” 图海提到军饷的时候,刘清泰尽管心底苦笑着,可却立即表示了不同意,银子可以想办法去弄,但河南必须要守住。 “图都统!只要你我同心,此次定能让明贼有去无回!” 说着刘清泰的目光又投到了地图上的一个用毛笔书写的地图。 “朱仙镇”。 朱仙镇是河南重镇,自宋代起便颇富盛名。贾鲁河穿镇而过,古时,水路转淮河可远达扬州,自唐代至今,朱仙镇皆为水陆交通要地,而其之所以扬名于天下,岳飞大败金兵于郾城,进军至此以及他的十二道金牌。因其地位位置的关系,豫南各府州县的人们去省城、京师或往山东,朱仙镇也都是其中必由之路。因为归德府早已落入明军手中,因此朱仙镇便成了攻取开封的必经之地。时光流转,又一次,这朱仙镇再一次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 在刘清泰忙着调兵谴将,以保住开封的时候,忠义军手中的仅有预备队中的半数——五个步兵营以及一个炮兵营也迅速集结,出归德府,沿途取通许县、杞县直逼朱仙镇。 相比于江北铺设平整的官道,河南的道路却是年久失修的,坑坑洼洼的道路严重影响着车货的运输,可即便如此,谁都离不开这坑坑洼洼的官道。此时,这官道上,一大队马正缓速行进。一辆辆四轮双挽马车位于路中,扛着步枪的步兵则于路边行进,以保护着马车。而在四轮马车前方,战士们排着队列行进着,他们脚上的靴子发出整齐的脚步声。 在队伍的最前方,小队的骑兵来回警惕、奔驰,马蹄声夹杂着兵器碰击的声在这官道上回响着。马背上的骑兵们偶尔会着那加快了马鞭,作为部队前锋的他们,负责在前方警惕,搜索。 终于远处的市镇已经显露出出来,而在市镇外则筑起了,营垒外围掘了壕沟,壕沟外面有树杈组成的鹿岩障碍。这里是水坡集,位于朱仙镇东南。在忠义军到达朱仙镇之前,清军早已在朱仙镇修筑了工事。而在水坡集和朱仙镇一带方圆几十里以内集结了万余人马。 不过在经历了崇祯末年的兵乱以及各项种天灾人祸之后,这一带的百姓数量远不如往昔,加之在清军到来兵,为躲避兵灾,附近不少男女老少都逃往其它地方,而那些没来得急逃走的百姓,大都被清军拉去修筑营垒了。清军的营垒与忠义军的营垒并没有太多的区别,都是一丈高的土墙,土墙外有壕沟、鹿岩。 而营垒中的正是图海统领的万余八旗精锐,那些搜索的骑兵一发现清军营垒之后,并没有试图接近这里,而是从望远镜中观察着营垒中的清军,随着搅拌法生产的光学镜片被大量生产出来,望远镜便迅速在忠义军中进行普及,许多基层军官都配有望远镜。 尽管望远镜的倍率不大,但是在战场上仍然是最好的观察工具,在他们观察着清军的同时,发现清军的消息被传至后方后,十数里外的正在行军的部队,立即就地扎营,不过只是短短几个小时,由土墙以及马车形成的营垒,就耸立在这片平原上。 在大营扎好之后,便不时有骑兵进入大营,不断的将最近的军情带到营中,按照忠义军的作战条令,情报是保证作战胜利的根本前提,对于作战中的部队来说,其情报搜集,往往依赖骑兵队的游骑,一时间,几个骑兵小队的骑兵,在方园数十里的范围内侦察着,收集着种种情报。 “朱仙镇……” 营中大帐内,被临时委任为左路军统领的于小宝,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只是盯着那个刚刚制好的沙盘,在还算逼真的沙盘上,分别有朱仙镇清军营垒以及开封城。 “……现在两地互成犄角,如果我们攻于其中一地,必定会为另一路所扰。两地清军皆有骑兵队,随时可以袭扰我军……” “可以切断清军的水源,当年闯贼便是于贾鲁河上游恰断了水坡集的水源。从而导致左良玉部自乱阵脚,最后才有其朱仙镇大败,从目前掌握的情报来看,清军好象还未在贾鲁河上游安营扎寨……” 就在几名军官正一脸严肃的研究着如何攻取互成犄角的两地时。于小宝却不断的嗑着瓜子,他的脚下已经落了一地的瓜子,即便是身为一军统领,他仍然不改这个喜好,甚至这种乱扔瓜子壳的行为,更是违反内务条令,可既然身为一军统领,总有这么些特权。 更何况,现在,他是在思索着战术问题。即便是左路军的军正看到了,也不能怎么得了他。 “恩,这刘清泰当真是汉人啊,干得不错哇。” 终于,把手中的瓜子嗑完之后,于小宝的脸上立刻露出了赞叹的表情。原本别人只以为他是在那里发着唠叨,是因为两地互相犄角不好攻取,可只见指着沙盘上的一处清军营垒第21营营长赵三喜说道。 “赵营长,你记不得记得,当年军门……淮王是怎么兵不血刃打下梁化凤所率领的几千清军的?” 赵三喜同样也经历过那一战,只不过,现在他早就已经将那一仗的打法给忘记了,倒是的被于小宝这么一提醒,立即说道。 “于统领是说,咱们效仿淮王的法子,抛射火药箱,炸死那帮孙子?” “反正那里头又就没有平百百姓,自然不需要考虑百姓的伤亡不是。” 于小宝随口说道,虽说在讲武堂培训的时候,他也曾听说过当年朱仙镇之战中李闯卡断官军水源的战术,但是在他看来,这种法子太长,而且太慢,对于讲究速战速决的忠义军来说,完全没有必要采用这种“笨法子”。 “再说了,咱们是忠义军,靠的是什么?” 唇角微微一扬,于小宝得意的说道。 “靠的就是咱们手中的火器!” “可是,统领,抛射药包的射程只有三十几丈,而且清军营垒中又有火炮、鸟铳,如果使用抛射药包的话,射程太近了,很有可能得不偿失……” 不等那个嘴唇上还带着汗毛的参谋官把话说完,于小宝便朝他看了眼。 “你以为只有抛射药包吗?” 反问中,于小宝果断的命令道。 “先把全军的迫击炮集中起来,集中轰击清军的营垒,还有……” 手指着通往开封一个村落,于小宝冷笑道。 “张安臣,我把所有的骑兵都交给你,临时编成一个骑兵大队,你赶到这里,然后……” 对部队一一进行部署之后,在下属们纷纷准备着时候,心下颇为得意的于小宝。抬头向西北方向眺望了一眼喃喃自语道。 “姓李的,老子非得看看是你先下洛阳,还是老子先下了开封!” 《大明铁骨》正文 第358章 关陵(第一更,求月票) 洛阳关林,位于一片松柏之,虽说其名为“关陵”,却被称为“关林”,怕与这满陵的松柏不无关系。相传这里是当年曹操埋葬关羽头颅的地方。三国时,孙权偷袭荆州,关羽退走麦城,大义归天。随后孙权害怕刘备起兵报复,将传关羽首级于洛阳曹操处,但被曹操识破,曹操敬慕关羽为人,将计就计追赠关羽为荆王,刻沉香木为躯,以王侯之礼葬于洛阳城南十五里,并建庙祭祀,虽说千百间,这古之皇陵不知多少化为土丘,可是这关陵却是香火日盛,自宋代起,民间对关羽崇拜愈来愈甚。而历朝的帝王也提倡关羽忠君重义的品德,到明代更以为甚,万历二十年在汉代关庙的原址上,扩建关林庙,扩建成占地200余亩、院落四进、殿宇廊庑150余间、规模宏远的朝拜关公圣域。万历三十三年又敕封关羽“三界伏魔大帝神威远镇关圣帝君”,由此关羽始封“圣”。 虽说过去的几十年间然战乱肆虐这片土地的,可无论官贼皆景仰关圣忠义,对关帝庙自然不敢袭扰,使得这圣域曾遭受战火的洗劫,如此也令这里保得一方净土。 关帝庙大门与关帝庙一样,皆修于万历年间,虽说没有石碑勒令,但是世人来此的时候,都会遵从着“文官到此下轿,武官到此下马”的规矩。不过因为战乱的关系,这武圣的庙堂却显得有些冷清,鲜少有人问津。 这香火淡了,守庙的庙祝却不能清闲,过去香火旺时,可以靠香客布施为生,现在,这庙祝却只能于林前开垦些许荒地为生,就在这庙祝将要提着锄头下地时,那边从远处传来了一阵马蹄声,不急不徐的蹄声打破了官道上的宁静。那些骑在马背上的骑兵皆是身着黑色军装,有些则身穿着黑色铠甲,不过对于见惯了世面的庙祝来说,他一眼就瞧出这些马并不是什么好马。 不过即便如此,待他看清楚这些人的打扮时,那年迈的庙祝立即跪拜于一旁,神情中尽是一副激动之色——这是大明的军队。 “军门,这里便是关帝庙了。关老爷的头颅便埋于此处。” 手持马鞭指着关帝庙的聂夫臣,本身就是河南人,尽管从没来过这里,可并不妨碍他向军门介绍这里。 “此地是圣人庙。我等凡夫俗子岂能造次?” 为首的将军连忙带头翻身下马,那神情显得很是恭敬,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湖广总兵李子渊。如今当江南的百姓为其北伐而欢欣鼓舞的时候,这边一路高歌猛进的他已经领兵二十万直逼洛阳城下。 自从李子渊率领北伐军进入河南之后,可以说是一路高歌猛进,沿途清廷伪官无不是闻风而降,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便兵进次北伐中最重要的目标之一洛阳。 尽管洛阳拥有天险,但却依然挡住北伐大军前进的步伐。半个月前,三万前锋军在本地向导的带领下,神不知鬼不觉的穿越了熊耳山与伏牛山,从而打开了洛阳的门户。而充当向导的正是隐藏于熊耳山与伏牛山中的义军。而聂夫臣就是伏牛山的义军首领,他本是崇祯年间的举人,闯贼进犯中原时的,他与乡人结寨自保,清虏入关后,他又举义旗,在山野之中坚持抵抗满清十余年,如果不是因为历史的改变,也就是在今年,他就会在河南总督刘清泰,与山中的数千义军一同身死荒野,全发而终。 而现在,他却为北伐军兵进洛阳立下的汗马功劳,多亏他的指引前锋军才能如此顺利的通过龙门。也正因如此,在李子渊随中军火抵达后,立即邀其与他一同来关帝庙。 当然,李子渊之所以请他来这,自然是有他的目的,他抱拳向聂夫臣邀请道。 “聂将军,你我一同去拜祭关老爷吧。” “好!关老爷是咱的伏魔大帝,就请他老人家保佑咱们早日把鞑子赶出关!” 虽说顺治五年那会就已经封关帝为“武圣”,可是对于不认满洲皇帝的聂夫臣来,自然不会说什么满人封的“武圣”,而只是用万历皇帝给关帝的封号。更何况“三界伏魔大帝神威远镇关圣帝君”本就比“武圣”更为尊崇。 说罢拱了拱手,作为河南本地人的聂夫臣便尽着地主之情,引着李子渊一行进入关陵。虽说关林未为兵火洗劫,但是因长年不见维护修葺,却也显得萧瑟且又有些破败。 一行人通过的碑林来到了大殿,在李子渊的带领下众人依次向关帝像进香行礼。在心中虔诚的祷告着北伐功成的一天。之后聂夫臣等人便开始向李子渊介绍起这关陵的由来。 本身就是读书人的李子渊虽说在出兵河南之前,就已经通过地志了解了这一次,但是他还是装出一副认真倾听的状,而且听得是津津有味。 “聂将军,当年李自成就是从龙门攻取洛阳的吧?” 突然的话语,让聂夫臣一愣,他连忙回答道。 “是的,军门,那年在下虽与乡人结寨,但只图自保,却未曾入城助战,实是糊涂的紧,这覆巢之下,焉有完卵,若是我等当时皆不是只图自保,全力助以朝廷,烈皇又岂会殉国,满清又岂会入关,杀我黎民亿兆。” “哎,时局如此,非人力所能为,烈皇高义,可所用大都是碌碌之徒,若是朝廷用人得法,又岂会如此?” 李子渊感慨之余,众人听罢纷纷点头附和起来。在众人的附和声中,他继续说道。 “当年闯贼先取洛阳,继围开封,围城打援,单从军事的角度上来说,李闯虽为贼,可这仗打得确实真不错啊。” 李子渊的话,让聂夫臣不禁抬头看了看他,众所周知,大明可以容得下西贼,如李定国者更可为晋王,但是闯贼旧部是决不会用的,毕竟,即便是抛开闯贼入京,逼死烈皇的大逆之举,就是其入京后极尽烤掠,从而诱使清虏入关,导致亿兆百姓为清虏残杀,就使得天下人不可能原谅闯贼。 也正因如此,聂夫臣虽于山中反清,与又多次与闯贼旧部发生冲突。现在李子渊的这番肯定,自然让他觉得有些诧异。 见李子渊的神情中丝毫没有做作之感,甚至就是连语气中也带着些钦佩之意,于是他便说道。 “当年闯贼攻取洛阳所使的不过只是雕虫小技罢了,没什么值得效仿的地方。” “聂将军所言诧异!” 摇摇头,李子渊想起朱明忠曾经与他说过的那番话。 “当年,李某于淮王账下时,曾与淮王一同点评我朝自万历朝起,历次内外用兵之得失,闯贼虽为贼,但观其入中原之后所行之战法,皆有可圈可点之处,淮王曾言,这为将帅者,最大的忌讳便是轻敌。纵是敌寇,若其有所长,亦可从中吸取,以为已用,而不是因其出身,产生轻视之心……” 很多时候,李子渊总是会想起了当初于朱明忠帐下时,与其挑灯论战一幕,相比于其它将帅,无论是朱明忠子也好,李子渊也罢,他们既没有长期领兵作战的经验,也没家学的渊源,同样也没读过几本兵书。但是与这个时代的人不同,来自后世的朱明忠更注重对战例的分析,尽管史书上大多数战例因为文人夸大,所以大都没有借鉴的意义,但是自崇祯朝起,战火纷纷,朝廷、流寇以及满清都有大量的战例近在眼前,通过对这些战例进行分析,可以使忠义军从各方的成败中借鉴其经验教训。 虽说在朱明忠帐下时间不长,但是作为其副手,直到背叛朱明忠后,于是参考借鉴战例从中汲取经验的习惯,同样也被李子渊一直延用到现在,如此自然也知道洛阳之战时闯贼用兵的长处。 “将军所言甚是,那闯贼确实有其过人之处。” 尽管赞同,但是聂夫臣的语气中还是有些勉强,毕竟与闯贼旧部撕杀多年,很多积怨不是一时半会可以化解的。 “当然,这只是就事论事来说,古往今来的战事,我等身为将领琢磨一二,自然可以受益非浅,无论或胜或负其用兵策略都值得我们好好借鉴。” 李子渊意味深长的说道。他从来就不是什么名将,也正因如此,才会在学习他人时没有任何负担,尽管在很多时候,他都不愿意承认,但是他却深知,无论是在用兵或者军制上,朱明忠对他的影响可以说早就在他的身上烙下了不可磨没的烙印。 当然,他也乐得继续沿用这些经验,毕竟这些经验经过证明,是非常有效的办法,甚至他在武昌的时候,也学着朱明忠设立了讲武堂,以便官佐们在其中学习分析古往今来的战术得失。 可以说,其麾下之所能够屡战屡胜,和李子渊一直沿用着在忠义军中向朱明忠学习的练兵、用兵方法,有着很大的关系。只不过他自己并不知道,现在的忠义军已经和过去截然不同了。 当然,现在李子渊并没有想到这些,他所想的是忠义军现在同样也已经挥师北伐,尽管清河那边的秘使告诉他,他们北伐的目的是为了减轻洛阳方面的压力,但是却依然让李子渊颇为不快,毕竟,对于原本已经把河南全境视为自己地盘的他来说,这等到从他的碗里捞食吃。 可是,对方这种“下山摘桃子”的行为,反倒让他轻松了一些,至少这表明,他朱明忠绝不会在这场北伐中置身事外,况且,忠义军的动作,同样也有助于他李子渊北伐京师。 不过眼下的目标就是那隐约可见洛阳城,只要拿下了洛阳,他就可以挥师过河,直取太原,然后出太行、入京师。 到那时,天下谁人不知道他李子渊? 就像在过去,李子渊会避讳曾在朱明忠帐下,是因为他自己亦不耻当初的背叛,可是现在却不一样,他会主动提及此事,因为他知道,对于世人来说,已经不会再有人在乎他的过往了,人们只会记住他的北伐义举! 待他打下京师的时候,这北伐之功就尽归他李子渊,到那时……谁还会记得当年旧事? “洛阳城里有什么消息?” 将思绪从遥远的将来收了回来,李子渊向聂夫臣问道。 “回军门,自军门领兵北伐之后,这洛阳城的日城门便日夜禁闭。……目前清军在城外的设有一寨,与洛阳城互为犄角之势……” 一边解释着,聂夫臣一边在地上摆了几个石子,然后详细的介绍道。 “知道洛阳守将是谁吗?驻守有多少八旗人马?” 相比于绿营兵,李子渊更在意的是八旗兵,毕竟与绿营兵交了这么长时间的手,他知道,绿营兵打仗讲究一个“风势”,换句话说他们只会打顺风仗,可八旗兵却不一样。 “现在洛阳城中守将乃是镶黄旗统领刘泽洪,其曾是我朝副将,随其伯父祖大寿一同降清。不过其麾下不过只有两千清军。真正主事的是绿营参将魏胜远,这次军门挥师北上,刘清泰领其驰援洛阳,现在应该是以其麾下的绿营为主,约万余人。” 作为本地人的聂夫臣想了一下,一一回答道。这些情报都是他从旧时友人、同窗那里得知。 听着城中主力是绿营,李子渊的眼前就是一亮,或许能策反也不一定。于是便开口问道。 “哦?魏胜远?这个人又是什么来路啊?怎会投了鞑子?” 军门的问题让聂夫臣叹了口气,然后说道。 “军门,这魏家也是我河南本地显绅,他本是前朝举子,说来惭愧,末将与他本是同年,且又有交往,当年闯贼进犯时,他亦曾起兵助剿,后来清虏南下,右侍郎王鳌永将其招揽于,随后他便遣散麾下兵将,当起了顺民,后来刘清泰于河南操练绿营兵时,邀请其入幕,助其练兵,其目下为洛阳总兵。” 居然会这么巧? 诧异看了眼聂夫臣,李子渊的心底立即拿定了主意。 “聂将军,不知将军于洛阳城中可有相熟好友?” 《大明铁骨》正文 第359章 洛阳(第二更,求月票) 似火的骄阳下,往日颇为热闹的洛阳城这会却是死气沉沉的。长街两旁的铺子无不是关着门,只有一些米行还开着门,可生意依然很是冷清。这街上压根就见不到什么路人,偶尔只有几只野狗当街窜过。 八天前官府突然贴出告示,从此洛阳城门便紧闭了。外面的人不能进来,里头的人也不能出去。见过世面的洛阳百姓立马就知道将要发生什么事。果然两天后就传出了城外发现明军的消息,又过了三日,明军的大队人马就已然兵临城下了。 对经历过“大场面”的洛阳百姓来说兵临城下的事他们早就习惯了。当年,这城中那些百姓,在破城的一刻也曾欢迎过“不纳粮、不扰民”的闯王的到来,看着那深居王府的福王是如何被砍下脑袋,可随后“与民无扰”的闯军却裹胁了城中的丁壮,最后活着逃回来的不过只有万余人。 不久崇祯皇帝殉国,再往后打着“替尔报君父之仇”大旗的清军便来到了洛阳城。再往兵,留发不留头的新朝暴虐,着实让这洛阳的百姓,见识到了什么是蛮夷,那几年,不知死了多少百姓,那城头上更是吊满了不愿剃发的士民脑袋。大抵,这也就是乱世之中的百姓的命运吧。 贼也好、清也罢,于刀子面前,百姓不过只是任人鱼肉的绵羊。 然而眼下的围城对于洛阳百姓而言,却也有着别样的意义。毕竟城外的大批人马是大明的官军。他们是从南边北伐收复洛阳的。为此洛阳百姓心中自然是激动万分。 颇有“箪食壶浆以迎王师”的味道,与此同时各种流言,在人们的主动传播下于这洛阳城中流传开来。有的说这次湖广总兵李子渊统领三十万大军将洛阳团团围住,有的说这只是左路明军,右路还有淮王的五十万大军正在北伐。更有人信誓旦旦的说着,李总兵是奉淮王之命北伐。至于什么淮王与延平之间的私怨,则成为了他们的“计”,不过只为了迷惑清虏而忆。 诸如此类流言于城中流传时,洛阳城的气氛就越发诡异起来,一边是流言蜚语的传播,另一边是城内守城绿营兵的人心惶惶。毕竟,这一万对三十万,即便是不识字,也知道一个打三十个会是什么打法。 而处于风暴中心的新上任的洛阳总兵魏胜远,无疑最为矛盾。明军的北伐只让洛阳城的大小官吏顿时乱了阵脚,不知多少官吏在刚一得知消息时,就弃印而逃,还有一部分人打着献城的心思。 因为洛阳周围原本已经没有匪患,所以这洛阳城中并没有多少驻军,而魏胜远也是临时被差遣为总兵,才急急增援洛阳城,可他麾下算来也不过是一万余人,即便是加上那两千八旗,比起城外浩浩荡荡的如狼似虎的几十万明军来,这丁点人马甚至连给他们塞牙缝的资格都不够。 现在唯一能指往也就是洛阳城的城墙了,可这城墙也曾被闯贼给攻克过。想到当年闯贼是如何取了洛阳,魏胜远的脸色自然变得越来越难看起来。 一旁的洛阳县知县武攀龙道瞧见一旁的魏胜远那越发难看的脸色,不由的在心里盘算起是否要说出那些话来,武攀龙现在心里可以说是满腹的后悔,作为山西交城县人的他,原本他未曾想过自己能考中进士,可那几年江南士子不赴满清的科兴,从而轻松于顺治三年的进士,翌年任洛阳县知县,从那时起一任便是十几年如一日,每每考核皆是为下,对此他倒也是无丝毫怨言,原本他只是想着食这份俸禄,与民无扰即可。然而老天爷却不亏待大明,原本看似已经没有希望的大明朝,从打前年延平北伐起到现在又回过气来了。 原本前年因为江南明军对江南籍清虏伪官的清算,他也曾想过弃印逃回家中,可是最终还是有些不舍,加之他是山西人,那江南的明军还怎么不着他,所以也就一于留于任上,寻思着他在任上总好过一个鱼肉百姓的恶吏为害一方吧。 在明军北伐之后,这边刚一得知明军进犯洛阳,洛阳知府可没与城共存亡心思,而是直接弃印逃回了陕西家乡,至于,武攀龙自己,原本他也是想逃的,可还不等他下定决心,这边城门也就给封上了。 眼见着被困于城中,那边明军不但夺了江南,而且还大举反攻大有收复中原,瞧着这架势,武攀龙道可是不相信什么“朱贼、郑贼内讧”,这甚至可能是他们故布迷阵,用来迷惑朝中诸人,想到自己困于城中,随时都有可能被“当成伪官”砍了脑袋,武攀龙又怎么可能不急。 现在怎么办? 想逃是不可能的,即便是从城上放根绳下去,这城外可是围着几十万的明军,估计这次是插翅难飞了。至于洛阳城是否能守得住,在他看来,根本就没有什么悬念——一万打几十万,鬼才相信能顶得住。 武攀龙道不由的偷偷瞄了一眼一同前来府署的同知梁大人以及学道孙大人,见他们二人也同样在向他使着眼色。 在这三位互相使着眼色的时候,却听魏胜远盯着三人口气开口说道: “几位大人来找魏某是为何事啊?” 三人一听心中不禁一凛,相互望了一眼却听衙署同知梁大人小心翼翼的回道。 “军门为保我洛阳一方平安可谓是呕心沥血。我洛阳百姓感激不尽。今日我等特地摆下宴席代表洛阳百姓犒劳将军。还请将军务必赏光。” 对于请吃饭,魏胜远完全是没有任何兴趣。这样的宴席他已经吃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刚来的时候,他乐意被别人吃请,毕竟,饭桌上送来的礼可是不薄,那会他还可以拍着胸膛说能保洛阳一方平安。可是现在魏胜远却没有这个底气了,而且,昨天还收到了忠义军出归德北伐开封的消息,虽说请援的信使还没回来,但可以肯定的是,援军是没有指往了。 如今这洛阳城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孤城了。甚至就连他魏胜远自己也是自身都难保啊! “本镇谢过各位好意,不过当下军务繁忙,恕在本镇不能奉陪。” “是,是,军门为我洛阳百姓劳心劳肺,真是吾等之楷模。” 为官十几年,武攀龙自然能听出魏胜远语气中的冷淡,心底顿时一凉,看来这洛阳城肯定是撑不住了。于是他又试探着问道。 “不知目前城外贼寇情况如何?” “是啊,不知将军有何计策击退城外贼寇?” 一旁的同知学道二人连忙也跟着附和道,他们现在只是后悔当初没有早下决心,若是早下决心,又岂会像现在这样困于孤城。像他们这样的汉奸,一但落到明军的手中,会是什么下场?恐怕剥皮、凌迟都是轻的。 一想起可能的遭遇,武攀龙的心底就越发的紧张起来,即便是他在任上因为不扰民而被本地百姓称为“青天大老爷”又有何用?当年洛阳城破的时候,百姓杀官的时候,又岂念过冯一俊亦曾为民谋福,在这乱世之中,百姓们可不顾什么“青天大老爷”的,说你是汉奸,一刀砍了反倒是痛快。 魏胜远不耐烦的挥手说道。 “武知县,本镇和城中将士会竭力保住洛阳。不过本镇麾下积欠已久,素有怨言。洛阳百姓怎么着也该出资劳军,固我军心不是……” 虽然是读书人出身,可是要起银子来,魏胜远倒是从不加丝毫掩饰。一张嘴就是要劳军,可天知道,打从他来到洛阳,就已经三番五次的要军饷、要劳军银了。 见其又要银子了。本身就无意打扰百姓的武攀龙的心底便是一阵苦笑。这大清国的官儿,怎么一张嘴就是钱。五天前,可是刚给魏胜远送去四万两军饷。如今怎么又要索饷了。 让洛阳百姓筹资劳军? 天知道现在的城里头的士绅百姓,无不是盼着明军早日进城。这军饷还不是武攀龙等人想办法,之前府库里头还有些银子,现在那府库里头可都已经能跑耗子了,怎么办? 尽管心里没有主意,但是秀才遇到兵的道理,他们自然懂得,手中没刀,说话自然没人家硬气,于是武攀龙等人连忙答应了下来。 “是,是下官这就去办。不过,军饷筹措还请军门多宽限数日。” “嗯,本镇知道这军饷一事,让你们为难,可没办法,谁让明贼就在城外,万一要是杀进来,到时候,可不会宽限你我啊!” 魏胜远故意加重了语气,那言语中尽是威胁之意。 “更何况,万一弟兄被围于这军中,闹起饷来,可不是本镇能够约束得了的,到时候,那群丘八一个个可都没有讲理的人!” 面对高视阔步样的武攀龙等人一听心中只是一阵阵的苦笑,虽是心底苦笑,但是嘴上却又是可尽的恭维,更不断的说道,会尽量筹集银两。唯恐惹得眼前这位总兵不快。 《大明铁骨》正文 第360章 自保(第一更,求月票) “呸!” 瞧见武攀龙等人离开的时候,嘴角上挂着冷笑的魏胜远,恨不得冲着这几人的后背吐着口水。 这几位打的什么心思,他又岂不知道,甚至魏胜远相信,如果不是他在洛阳城中,恐怕这几位,既然不是早就开城降明,恐怕也早就跑了。 别说是他们,就是魏胜远自己都寻思着,若是真的能逃出洛阳城恐怕也早就跑了。眼下想逃却没有丝毫机会,不过,先把这洛阳给榨干了再说。至于日后的事情……就随机应变吧。 大不了打开城门就是,这李子渊可不是朱明忠,现在宁夏镇可就是其麾下的精锐,虽说刘芳名已死,可刘芳名那也是病死的。 降明…… 这个念头浮现出来的时候,魏胜远的心思不断的思索着,想到若是能在明军那边谋条路子,倒也是不错,那双眼睛顿时也眯成了一条线,乱世之中,什么最重要?当年他之所以起兵助剿,是为了保住魏家的家业,后来遣散部下,也是为了魏家,接受刘清泰的邀请,同样是为了魏家。 若是李子渊愿意接纳他的话,把这洛阳献给他也是未尝不可啊! 正当魏胜远在那里寻思着,另一种可能的时候,他手下的一个参将魏度之已经匆匆的跑了进来,见其脸色难看,魏胜远的心中不禁一紧。 “老六,这城外情况这样?” 因为出自一个村的关系,所以论辈份魏度之应该叫魏胜远个三叔。 “三叔,情况可不妙啊。昨个侄儿派了几个死士试探了一下,结果楞一个都没回来。这明军的火器委实太厉害了,即便穿着双层重甲照样会被弹子击穿。” 明军的火枪厉害! 这是自从宿迁之战后,各地清军的感叹,无论是郑成功或是张煌言,其麾下都有大量的自发铳,那些六钱自发铳,别说是普通兵卒,就是身着重甲的兵卒在铳口下也能被打成筛子。 “那派出去的信使呢?” 魏胜远皱起眉头问道。 “一个样,都没有消息,连个鬼影都瞧不着。” 魏度之老实的回答着,然后他又停顿了一下,面上露出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知道这个本家侄子性子的魏胜远见了,只是扫了他一眼,然后问道。 “还有什么事,就直说吧。你叔我三十岁起兵,啥坏消息没碰着过?” “是……三叔,这刘统领要咱把衙门迁到知府衙门去,说是大家伙在一起,办起事来容易一些。” 魏度之吞吞吐吐的话音一出,魏胜远就立即怒声说道。 “什么!他姓刘的不过就是一二世祖,顶着个统领就管着老子头了,这算什么意思!想要威胁老子吗!” 魏胜远又岂不知道刘泽洪这么干的用意,那知府衙门里可都是八旗兵。 “他姓刘分明是想对老子下手。” 换成任何人,都会这么以为,毕竟刘泽洪是旗人,定然不会投降的,可是他魏胜远却是汉人,若是刘泽洪想守城,担心魏胜远降敌,必定会杀人夺兵。 “三叔,小心隔墙有耳。” 魏度之连忙出言提醒道。 “哼哼,他都动杀心了,还能怎么着我,大不了老子……” 魏胜远的目光一厉,那句话还是没有说出口来。而魏度之则凑上前去,然后低声附和道。 “三叔,当初您之所以复出,是因为那地方官处处拿捏咱们魏家,投靠鞑子本就是为了一官半职,保得魏家家业,咱犯不着为满人的朝廷把性命给搭上,您说是不是这个理?” 侄儿的话,让魏胜远默默的点下头,但是他并没有说话,而是静静的坐在那里思索着,其实,本身他就是一个没有什么大想往的人,若不然当年也不会解兵回乡,毕竟,当时只要他愿意,为一地总兵还是能做到的。 后来若不是多年来,地方官对包括魏家在内的所有人压榨过甚,让他实在是忍无可忍,才应刘清泰的邀请助其练兵。当汉奸……本身他就无意当汉奸啊! 正当魏胜远思索着的时候,魏度之则于一旁小心翼翼的问道。 “三叔,您说,现在咱们怎么办?” 不过魏胜远并没有说话,而是沉默着,魏度之便于一旁再次提醒道。 “三叔,咱这军中小一半儿都是乡亲,咱可不能让他们白白在洛阳丢了性命!” 这个提醒,让魏胜远猛的想起,他麾下的兵卒可都是“自己人”,于是他稍犹豫一下,然后果断的说道。 “你这就去发份帖子给刘泽洪就说我明天设宴邀请他到府一叙。还有就是召集各营部将今晚到我府里一聚,有要事相商,就这些了。一定要小心行事,千万不要走漏风声。” “是!” 魏度之抱拳领命之后,便转身出了大厅。 眼见魏度之走了出去,魏胜远自己在那默默言语道。 “既然你刘泽洪不仁,那就休怪魏某无义了。” 说话间,魏胜远想到城中的另一个人,便立即起身对亲兵吩咐道。 “备马……” 话稍顿,他又吩咐道。 “备上一份厚礼,本镇要去拜见老师。” 虽说早在唐代时,这洛阳就有官办的丽正书院,在宋时洛阳也是文风极盛,可是到了宋室南渡,中原先后遭金蒙蹂躏两百余年,有明一代,这中原的文明亦未恢复如初,这洛阳昨日文风,不过只是昨日之忆,可即便如此,这洛阳的同文书院却也是河南境内最负盛书的书院之一,而魏胜远倒也曾在同文书院求学,甚至在他于洛阳赴任时,亦曾往书院中拜见老师,只不过被其老师以身体不适为由拒之门外,其中原因自然无需解释。 又一次,当魏胜远来到老师徐玉川的宅前时,在又一次被其书僮拒之门外之后,他便对那书僮说道。 “张林,你去告诉老师,就说学生知道错了,大错已铸,今想不想再酿大祸,若是老师,还记挂这城中十万百姓,便见上学生一见。” 从书僮口中得知魏胜远的话后,徐玉川便陷入沉默之中,虽说自天启时就为人追捧为名士,可却从未曾赴举,不过只是于书院授徒罢了,而平生所授学子岂止百人,虽偶有人中举,但若论官衔最高者,恐怕就是魏胜远了,其虽说是武官,可身为总兵,却远超过他人。最让他不耻的,同样也是魏胜远,毕竟,其它的学生纵是出仕满清,也不过只是文官,他倒好却甘愿为清虏驱使,以领兵万余人助纣为虐。这又如何能让他答应他。 但是现在,魏胜远的话,却让徐玉川不得不见他。 “学生叩见恩师!” 魏胜远叩头时,徐玉川而侧避来,然后说道。 “徐某不过一介草民,焉敢受将军之礼。” 一个坚持叩头,一个坚持避而不受,如此争执不下着,魏胜远自然知道老师的心思是不认他这个学生,于是他又一次叩头说道。 “老师,学生今日来此,是想告诉老师,当年于书院中,老师所授,学生从未曾敢忘!” “徐某何德何能能教出将军这等人杰,还请将军切勿……” 不待徐玉川说完,魏胜远便说道。 “老师,当年闯贼犯我河南,诸同道虽是助剿,可大都结寨自保,不闻国事,唯学生领壮丁千余,驰援开封,后开封兵败,清虏入关,学生念家中壮丁死伤惨重,方才遣散壮丁返乡,虽为顺民,亦不曾出仕清虏,去年,刘清泰上任,请学生助其练兵,助其守卫河南,学生本欲拒绝,可家父却叮嘱学生,若学生答应刘清泰所请,他日大明北伐之时,学生自可建奇功于大明……” 魏胜远的解释让徐玉川整个人不由的一惊,他惊讶的看着跪于地上的魏胜远,喃语道。 “之任,你是说,你是说,你欲以洛阳献于大明?” “学生正是此意,只可惜学生身在洛阳,若是在开封,亦可将汉奸刘清泰授首,献其首于大明!” 魏胜远这么说,到底是不是迫于时局,恐怕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但是对于身为他老师的徐玉川来说,却是闻言顿时大喜,毕竟,谁都不愿意有个汉奸学生。尤其是在这眼下大局在明的时候。 “若是如此,那自是正好,自是正好,想来若是你泉心兄知道了,亦也会为之欢喜的!” 徐玉川口中的泉心,就是聂夫臣,他同样曾于伊川书院就读,但亦曾向徐玉川请教过文章,这会徐玉川自然提到这个十几年来反清如一日的“学生”,虽说只是曾有指点之情。 “泉心兄一直是我等之楷模,听说此次北伐,正是泉心为李军门领路……” 看着老师,魏胜远缓声道出了他的来意。 “老师,学生意将洛阳献予朝廷,只是苦于无人引荐,毕竟学生初衷不同于他人,所以……” 不待魏胜远把话说完,徐玉川便立即说道。 “为师这就写封书信……不,亲自出城见泉心,你只管放心,只要你心在大明,我大明王师,又岂为难你丝毫?” 话虽这么说,但徐玉川并没有忘记另一件事,便盯着魏胜远问道。 “只是,这城中的八旗兵,你打算怎么办?” 《大明铁骨》正文 第361章 献城(第二更,求月票) (五一期间,双倍月票!求月票!求支持!) 位于洛阳城内的河南府(1)衙门,原本作为府治所在,本应是知府衙署处置公务的地方,不过打这河南知府因为明军逼近弃印逃离之后,那驻于此地的八旗兵,也就堂而皇之的进了衙署。 “姓魏的怎么说?” 一见下属回来了,刘泽洪便冷言问道。 对于身隶属汉军镶黄旗又为三等轻车都尉,并为二等男爵的他来说,对于魏胜远这样的人自然瞧不到眼里。 “他什么时候过来?” “回大人,魏度之说明个一早他们就搬进来,不过……” 瞧着东翁,谢亚山谨慎的说道。 “只是小人先前听说,魏总兵今晚准备宴请其军中的部将。” “哦?” 闻言刘泽洪的脸色就是微微一变,他看着谢亚山问道。 “是他宴请,还是?” 刘泽洪之所以会让魏胜远搬进这知府衙署,是打心眼里对这些“汉人”不信任,现在一听说魏胜远要宴请部将,心里自然更是满腹的怀疑,毕竟当年他爹、他伯父随祖大寿叛明的时候,可也曾吃过祖大寿的请。 这会他魏胜远宴请军中部将,难不成是想要降贼? “小人听魏度之说,这宴是洛阳知县武攀龙与城中的商绅请的,据魏度之说,那武攀龙是想请全城的商绅劳军。” 谢亚山的回答,让刘泽洪心中原本刚涌起来的警惕,顿时消弥于无形了,更是冷笑道。 “这姓魏的,果然不愧是读书人,石头里他也能榨出油来,他这那里是请部将吃饭,分明就是告诉那些个商绅,不交银子,老子就约束不了部众啊!” 原本还有些担心的刘泽洪现在反倒是不担心了,那人既然连这个时候都不忘记从洛阳百姓的口袋里榨出几两银子来,自然也就不会降贼了。 刘泽洪这边放了心,那边数十名军中的官佐,则在洛阳城内最是知名的仙人楼里吃着请,不过虽说这桌上上的是山珍海味,但是与往日不同,这众将军身边却没有青楼的姐儿于一旁侍候着。 “军门,还请海涵,这,这城中几间青楼里的姑娘都被刘副将给请了过去……” 说是请,可谁都知道,这是什么请,根本就是抢过去的,那些八旗兵没有别的爱好,他们每到一地,都会将城中青楼里的女子悉数抢至军中,这还是有军法约束,搁头些年,更是直接闯入百姓家中抢夺女子。 “请!哼哼,好一个请字!” 魏胜远先是喝了杯酒,瞧着众将,却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模样。武攀龙便于一旁说道。 “军门,不过就是些青楼女子,待回头……” “哼!这青楼女子就是不我汉家女儿?魏某身为汉人,又岂容我汉家女儿又为胡狗蹂躏!” 魏胜远厉声狠骂道。 他这一骂,只让武攀龙听在耳吓,浑身都吓的为之一颤,尤其是那“胡狗”二字更是让他心惊肉跳起来,他可是见过,当年在京城赴考时,一位同年不过只是说了句“胡人”,是如何被旗人当街砍杀于街头,那旗人非但无罪,甚至就那同年举族也被朝廷下旨诛尽。 惊恐之中,武攀龙连忙干笑道。 “军,军门,您、您喝多了吧,这可不能乱说,便忍一……” “忍?打从烈皇殉国起,就忍着,现如今,但凡我汉家儿郎,又岂能再忍下去!”猛的将杯子砸到了地上,魏胜远厉色瞧着这厅中的十几位商绅,只见他们无不是面面相觑,惶恐不安的坐在那里,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 酒杯的碎裂声让武攀龙的心头猛然一紧,虽说不知道怎么回事,可他已经忍约的猜出来,今天恐怕是要出事了。 正如武攀龙猜想的一样,此时城中尽是一片铳炮声,铳炮声初时是从城西传来,那里是府学所在,亦是八旗兵的兵营,在铳炮声中,隐约的似乎还传来阵阵的金属撞击声、惨叫声…… 出大事了! 再不用去想,武攀龙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的后背完全汗透了,甚至那眼皮也不再惊跳,而那些城中的士绅,只是惊恐的听外面的铳炮声。在众人惶恐不安的时候,只听魏胜远缓声说道。 “当初魏某之所以受刘清泰之邀助其练兵,正是为了今日归我大明,现在我大明三十万北伐大军于洛阳城外,本镇意献城于大明,不知诸位可有异议?” “我等绝无异议……” 这些士绅里那里敢有什么异议,别说是重归大明这样的好事,就是献城满清,他们也不会在这个时候说个不字。 “好!” 用力的点下头,魏胜远继续说道。 “既然如此,那此事便这么定了!” 就在众人似乎要松口气了,只听魏胜远说道。 “魏某还有一事与诸位商量,这明日开城门迎大军进城,我等总不能空手相迎,所以魏某打算筹集五十万两银子慰劳北伐大军,不知诸位以为如何?” 这声以为如何,自然是不容任何人说个不字,但与之前的利索相比,这些人无不是变得脸色难看起来,这五十万两银子,自然不可能是魏胜远出,出银子的肯定是他们。 五十万两! 这可真不是一个小数字,就城中的大户人家若是按人头分,一户至少也得分个万把几千两,这银子拿出来,心疼啊! 更何况,这银子最后是献给李子渊的。 这会谁都没有说话,他们只是把眼皮一垂,坐在那里,似乎这时候,所有人都知道,既然这边姓魏的动了刀,那到时候他肯定是要开城门,开了城门,还能轮得着他姓魏的当家? 与其让他姓魏的拿大家伙的银子在李子渊面前邀功,还不如以洛阳父老的名义,直接献给李子渊,而且还用不着那么多,最多二十万两足矣,当年清军来的时候,不过也只献了十万两的劳军银。更何况,现在谁输谁赢还不知道哪! 心疼? 瞧着众人一副沉默不语的模样,知道他们打什么主意的魏胜远心底冷笑着, 不打紧! 你们愿意等,老子就陪你们等! 约莫过了半柱香的时间,外面终于寂静了下来,那响彻云霄的铳炮声也消失了。天地间都是静悄悄的,就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似的。可是本就坐立不安的武攀龙等人此刻却是心跳的厉害。 到底是谁胜谁负? 在众人紧张着的时候,安坐于席上的魏胜远则是镇定自若的喝着茶,那几十位军中的部将也是在那里说笑着,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虽是如此武攀龙仍然能从他的眉宇见看见一闪即逝的不安。 这个时候,谁能不紧张? 在这紧张之中,不知是不是错觉,只觉得这空气越发的呛人起来,似乎有一股烟味在鼻间弥漫着。 突然门外又穿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似乎有不少人正在向酒楼走来,那急促的脚步声让武攀龙等人的心跳得更加厉害了,甚至有一些士绅这会也是吓的面色煞白,甚至都不敢大口的喘气。 万一来的是八旗兵…… “禀报军门,完事了!” 魏度之人还没进房中,声音就传了进来。武攀龙这才注意到魏胜远那看似轻松的神色,这个时候才真正的放松下来。他甚至能看见魏胜远在听到魏度之的禀报时那眉宇间得意。只见满身血污的魏度之一进层便说道。 “军门,这是知府衙门里刘泽洪部下官佐的人头。另外孙田兴他们已经夺取了西门,那府学里的八旗兵也一把火烧了!” 一把火烧了! 难怪之前会闻着烟味,难怪他魏胜远这么放心,毕竟那可是好几千八旗兵啊! 魏度之的话声刚落下,便有几十颗人头被丢进了房内,瞬间刺鼻的血腥气便于房中弥散开来。那种血腥味和血肉模糊的脑袋让武攀龙等人无不是吓的面色煞白,终于有一个士绅忍不住趴在那大口的呕吐了起来。 在那些士绅被吓只是于一旁瑟缩的时候,魏胜远却连看都没看他们一眼。 “刘泽洪呢?怎么没有那杂碎的人头?” “带进来!” 随着魏度之一声喊,被五花大绑着的刘泽洪就被押进了房内。刘泽洪一见到魏胜远立刻怒目圆睁咬牙切齿的大骂道。 “魏胜远,你他么的想造反吗!” “错!魏某身为汉人,又岂会造胡虏的反。我魏胜远堂堂一个汉人怎会甘心做似你们一般甘为胡虏的看门犬!” 此时的魏胜远尽是一副正义凛然的模样。 “来人啊,送这汉奸上路!” “魏胜远,你这狗奴才!你不得好死!” 在被人拉出了房间时,刘泽洪仍然不断的挣扎着,大声叫骂着,片刻后,随着一声惨叫,叫骂声也消失了。不一会儿魏度之便再次进来了,他的手里提着那小拇指粗的辫子,那血顺断首处流淌着。 魏胜远甚至连看都没看那人头,只是把目光重新投到这屋中已经吓得瑟瑟发抖甚至瘫软的坐在地上的众士绅,冷笑道。 “诸位,魏某可是眼里容不下沙子,虽说这姓刘的汉奸既然已经授首了,可是这洛阳城中却还是有汉奸的!不知诸位以为如何?” 那些早已吓得瘫坐于地的士绅闻言,那里还不明白他言语中的威胁,无不是连连点头说道。 “将军所言甚是,甚是,我等,我等皆,皆是大明顺民,愿、愿劳军……” 《大明铁骨》正文 第362章 真丈夫(第一更,求月票) 清晨,经历了一夜惶恐的洛阳百姓紧张的打开门缝,瞧着门外的看去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不过只是一夜的功夫,这先前还曾紧闭城门的洛阳城,已经城门大开的,这古都已经重新回到其真正的主人之手。 面在洛阳城的城门外,更是旌旗飘扬,两队的人马于城门附近排着整齐的队列。一方是洛阳守军魏胜远麾下的绿营,只不过,这会他们头上的红顶子已经换成了一片片红布,红布扎头不仅表明了他们的身份,同样也掩去了剃发的尴尬,而另一边则是李子渊,骑于马北上的他可谓是心情颇佳,他朝着眼前这不废一兵一卒既夺下来的十三朝古都看了眼! 现如今,这汉人曾经的古都,已经重新回到汉人的手中了! 之前他曾经设想过种种陷城的方案,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放崩法,最多只需要十天,他就能炸开洛阳城阳,然后以数路精兵猛攻进去,这洛阳城自然可以拿下来。不过,他并没有放弃游说城中绿营投降的心思。 甚至还没有等他做出相应的安排,这边,魏胜远就已经派人出城联络献城事宜了,甚至还主动表示,愿意拿城中八旗兵的脑海作为投名状。 对方的主动,让李子渊甚至有些怀疑,但是当昨天晚上,铳炮声响起,西门一带燃起大火的时候,李子渊才算相信,那魏胜远是当真要降了! 而当武攀龙和魏度之带着拿几十颗人头进入大营时,一切都再简单不过了。李子渊一直觉得自己与朱明忠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什么地方?就是他自认为心胸宽广,至少在对于清军降将的处置上,李子渊从不曾嫌弃过他们曾经身为汉奸的经历。 对刘芳名的宁夏镇如此,现在对于魏胜远同样也是如此,甚至对于李子渊来说,他还需要以魏胜远做千金买骨,毕竟,这山西境内的汉人总兵,可不止一两个,对待魏胜远的态度将会影响着将来的北伐途中所遭遇的绿营以及其他投靠满清的官员。 所以,对于魏胜远,李子渊自然不会亏待他,别说提他,就是对武攀龙这个洛阳知县,也是加以封赏,直接差遣他为洛阳知府,如此一来,原本还在为将来担心不已的武攀龙一下子非但成了堂堂大明朝的朝廷命官,而且还晋升为知府,如此再世为人感觉,使得武攀龙此刻心中一阵感叹。 此时看着眼前这次兵强马壮的北伐大军时,武攀武甚至暗自庆幸魏胜远选择了献城,而不是继续为鞑子卖命,若不然的话,恐怕掉脑袋的就是他们自己了。 “良禽择木而栖!” 武攀龙暗自在心里这么寻思着,瞧着李子渊时,那心里更是尽是一片仰慕之意。这李将军果然是气度不凡,若是能攀上这根高枝,将来在大明朝,可就有靠山了! 就在这时,他看到十几名绿营将领簇拥着上身未着寸缕的魏胜远来到阵前。武攀龙这才发现魏胜远的后背竟然还背着荆条。 负荆请罪? 在武攀龙诧异的功夫,魏胜远便立刻朝着李子渊跪地谢罪道。 “罪人魏胜远见过李大将军。” 对于这一幕,于武昌城外已经见识过的李子渊又岂会陌生,他连忙下马亲自解开了绑在魏胜远的身上的荆条,然后扶起他,颇为动情的说道。 “魏将军何罪之有?” 说着这番话,李子渊大声对周围说道。 “诸位有所不知,魏将军可谓是我大明之忠臣,之所以受刘清泰之邀,亦是为了能够握其兵,献其城,今日魏将军献出洛阳,非但保洛阳百姓之平安,更令我北伐大军无须克此坚城,实是我大明之功臣。魏将军,李某知道你之所以从军只是为今日献城以保一方平安,但是如今胡虏据我京师,苦我汉民久矣,还请魏将军能与李某一同北伐,复我汉人河山……” 李子渊的吹捧,无疑坐实的魏胜远“身在曹营心在汉”的“义举”,而言语中的恭维,更是让魏胜远心底一阵感动。 “是,标下一定不会辜负大将军的期望!赴汤蹈火再所不辞!” 魏胜远激动的发着誓,随后又说道。 “大将军,标下这儿还有一份见面礼,请大将军笑纳。” 说罢他向后一挥手,几十个军士立刻赶着银车过来了。而魏胜远继续说道。 “大将军,这是城中士绅献出的劳军银,一共五十万两,也算是助大将军北伐用度……” 这个人……挺知趣的! 这银子怎么来的,李子渊不在乎,但对于正在北伐的他来说,自然需要这笔银子。于是又重新看了眼面前的魏胜远。看来聂夫臣说得没错,此人心思极多,这样的人若是用在正途上,未尝不是一个人才。 李子渊笑着回道。 “魏将军,既然如此时辰也不早了,我等还是早些入城吧!” “末将遵命。” 心知自以为其接纳的魏胜远,在李子渊上马之后,并没有跳上马,而是立刻上前主动为李子渊牵着马,这一幕只看得所有人无不是一愣,而同样为降将出身的刘体仁更是惊讶的看着为李子渊牵马的魏胜远。 这人……当真是能屈能伸啊! 见魏胜远为自己牵马,李子渊只是看了正好,然后便随口说道。 “有劳魏将军了!” “能为将军牵马,实在是末将的福气!” 魏胜远亲自牵着李子渊的马,将其引入了洛阳城,他心里也同时意识到想要伺候好眼前的这个主子,恐怕不是件什么容易的事情。 洛阳是我的了! 在进入的洛阳的瞬间,李子渊暗自于心底如此思索着,此时,他的心里甚至浮现出古往今来,一位位皇帝、名将攻城这十三朝古都的一幕幕,当然,也想到了他的那位本家,李世民于千多年前,攻克洛阳的一幕,那时,李世民的心情,许是也和他现在的心情有些相似的吧! 至于十几年前,另一位故克此城的本家,则被李子渊有意无意的无礼了。毕竟,两人的身份不同,他李子渊是官,而李自成是贼,即便是要比,也是他李子渊和李世民相比! 就这样李子渊和魏胜远各怀心事着进了洛阳城,在他们进入洛阳城的时候,在洛阳城门外,一个穿着淡色儒袍的老者,于人群中,更是神情激动的看着眼前这一幕,尤其是在看着那骑于马上的李子渊时,那看似昏花的双眼中,更是闪过一道许是久违的神采。 “这李子渊,倒是也有几分气势!” 虽说在李子渊进城的时候,这城中的百姓没有“箪食壶浆以迎王师”的一幕,但是对于经逢过多次这样场面的许云程来说,又岂不知道所谓的城破后百姓“箪食壶浆以迎王师”,不过只是文人的夸张,对于寻常百姓来说,别说刚破城的时候,就是贴了安民告示,也会等上几个时辰,甚至一天才会出城,就是入城的军队亦不会让百姓在那里“箪食壶浆以迎王师”以防混入奸细、死士。 顶多也就是像现在这样,城中的一些士绅、贤者应衙门里的要求,来城门处充点一下门面,而许云程正是其中之一,这会看着进城时骑于马背上的李子渊,他倒是能够体谅老友钱谦益为何收此人为徒了。 “牧斋收了个好徒弟啊!” 许云程感叹之中,瞧着李子渊时,那沉寂已久的心思,在这个时候,也随之浮动起来,今年年不过七十的许云程,与钱谦益是同榜进士,两人可谓是相交多年,只不过与钱谦益不同,在清虏南下之后,尚于南直隶为官的许云程便弃印返乡,在洛阳亦以遗民自居。 也正因如他这个遗民身份,使得魏胜远才会请他来城门迎接李子渊一行,而此时,看到李子渊率领大军浩浩荡荡的进攻这洛阳城的时候,许云程的心思却是一时难以平静。 “厚涤兄所言甚是,想李将军两年前还不闻其名,而今却领兵三十万行北伐中原,虽说其不过只是总兵,可论这份气魄与胆识,这天下又有何人能及?” 一旁的杜惇话音刚落,那曾为魏胜远献城居中联络,居功甚伟的徐玉川便说道。 “淮王亦是如此,恐怕这天下,能与淮王想比者,亦只有李将军了!” 徐玉川提及淮王时,语气中全是一副景仰,而许云程却只是微微笑道。 “由林所言诧异,于为兄看来,这天下能与李将军相比者,只有淮王,而非是李将军与淮王相较!” 看似相同的话语,却又有着截然不同的意思,而许云程的这番话,更是让众人听出其言语中对李子渊的欣赏,倒是徐玉川轻语道。 “淮王人品高洁,非李将军所能比!” 老友的话,让许云程微微一笑,却是不曾言语,可是心底却冷笑道。 “人品高洁又如何,而等又岂知,如此方才是真丈夫!” 在许云程这般冷笑之时,洛阳城克复的消息已经传遍整个河南,只使得尚在犹豫不决的各地府县无不是为之震惊,纷纷易帜重附大明,唯恐落于人后,他日遭到清算。一时间整个河南也只剩下了开封这一座孤城,尚于清军之手…… 《大明铁骨》正文 第364章 逆子激父(第一更,求月票) 若是说南京城中,什么最多,怕就是公爵候府了,毕竟这里曾是大明的南都,而当年满清入南京时,这南都的勋臣之后先是跪降迎敌,后又被满清逐出其世代经营的府邸,如今,这些府邸大都便宜了郑军诸将,而世子府变是景致最美的几处国公府中的陕国公府。 当年在这座森森国公府,世代陕国公与这南京城中的显贵们乘龙舟荡于湖内,赏景看戏,饮酒作乐好不快乐。而今时这曾经的国公府却已经换了主人,成为了世子府,这曾荒废一时的府中的景致,经过两年的修整之后,已经重现了昨日的富丽堂皇。 微风袭袭,置身于凉亭之中郑经看着远处湖对岸的花丛,平日里他最喜于这园中游走,只不过身为世子,他自然不能像旧时的陕国公一样乘龙舟荡于湖内,赏景看戏成日饮酒作乐,若是他当真那么做了,恐怕这世子也就当到头了…… “哎,非是吾欲陷二弟与不孝,而是忧心国事,方才如此啊!” 想到二弟这会可能遭受的训斥,郑经不由的长叹道。 “但愿二弟能劝说父王不至于酿成大祸。” 立于世子身侧的冯锡范,听着世子的自言自语,却是连忙把头垂下去,有些话不是他这个外人能说的。 恰在这时,有侍卫通传,大王请世子入府。 待到郑经急匆匆赶到王府的时候,沿着那步廊往郑成功的书房走去时,却听着不远处传来娇语。 “四公子,您慢些……” 听着那娇酥的话声,郑经的心魂不由一荡,朝着那边花丛看去的时候,那心头不由的猛然一跳,只那那花丛中的女子恰似仙子一般,微勾的凤眼,细长的月型眉,风情万种的丰唇,描绘出美人的形貌,尤其是那随着其动作而起伏不定的胸怀,更是让郑经只觉一阵口干舌燥,那花中的女子似乎看到有人在看她,便抬头朝视线传来的方向看去,看到看自己的人是何人时,那女子俏颜微红,却又冲其抛去一个媚眼。 咽了下口水,郑经强自把眼光从她的身上收回来,她是四弟郑睿之乳母陈氏,当然能成为乳母,自然是凭藉著其傲人有胸怀,当然更为难得的是她的相貌妖娆,从第一次看到她,郑经就被其所吸引。 作为女人的陈氏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人,在她觉察到郑经投来的视线时,出于漂亮女人的敏感,她自然知道那火辣辣的视线里藏的是什么。两年前,在郑成功北伐时,郑经留守思明州,也就是那个时候,她刻意的打扮一番,稍微作勾引,两人便一拍即合,从此就有了肌肤之亲。 之后两人就一直保持亲密的肉体关系,在思明州的时候,郑经更是时常与其缠绵,若不是北伐胜利以及郑成功招其来南京的消息传来,恐怕两人很快就会如胶似漆地过著有如夫妻般的生活了。 到了南京之后,因为在父王身边,郑经自然不敢再放肆,可即便是如此,每每他总是会想起陈氏那诱人心魂的躯体,当然还有床上的妖娆以及那酥麻的话语,每每如此,对自己的妻子反倒是越发的冷淡起来。 可因为父王的关系,郑经虽是心急难耐,但是却不敢越雷池半步,毕竟,心知父亲秉性的郑经很清楚,一但父王知道他与陈氏之间的事情,必定会勃然大怒,到时候,别说是世子之位了,甚至就连性命都不一定能保得住。 现在看到陈氏,郑经自然又想到了当初两的缠绕,那酥麻的话语似又一次在耳边响起,可他也只是狠狠的看了一眼陈氏,看着她那娇媚的身段,尽管心里滚烫非常,却也只能收回眼神,朝着父亲的书房走去。 一会儿,郑经急匆匆地走进郑成功的书房。见郑成功板起面孔坐在那,而二弟就跪于一旁,桌上摊着那张《阴报》,郑经立时暗叫着不妙,原本他还想辩解一二,可是父亲多年的积威,却让郑经顿时胆怯起来,尤其是被郑成功一阵逼视之后,就连那两条腿不由自主地抖着,嗓子似乎也不顺畅了。 “父、父子王,您,您叫我有,有啥事?” 看到儿子这副神态,甚至都不需要他再询问,郑成功也已经完全明白了,老二没有冤枉他,这小子既然有胆子做,难道就没有胆量去接受这样的后果吗?见到其这副胆怯的模样,郑成功顿时更是不满,他平素最厌恶的正是这样怯懦之人。 先前的不满,加之此时郑经怯懦的表现让郑成功顿时怒火冲天,用力一拍桌面,大声吼道。 “这……便是你做的好事!” 说罢,手一抹,那张报纸被推出桌面,直落到郑经的脚跟。郑经低头一望,正是他交给二弟的报纸。他的脸立即也就黑了,余光瞧见跪于一旁的二弟时,心里顿时便是一阵不满。 这小子,成事不足…… 但是现在不是记较这些的时候,郑经知道事情现在已经败露了,要想取得父王的宽恕,只有认错知罪,蒙哄推卸是绝对不可能的了。越是蒙哄推卸,越会激起父王的不满,于是了立即叩头说道。 “儿臣错了,儿臣该死!” “你这个畜生!” 郑成功猛的一脚朝着郑经便踢了过去。十九岁的郑经虽说被一脚踢飞数尺,但是他又一次跪了过去,跪在父王的面前,任凭郑成功踢打他,既不躲避,也不做任何申辩。 “你这个瞒天欺父的家伙,老子宰了你!” 郑成功一连打了七八下,仍不解恨,继续死劲痛打儿子,口里骂道。 “你的心思居然如此狠毒,为了一已之私,居然暗害兄弟,算计本王,如此阴狠,郑家的家业迟早要败在你的手里!” 打着打着,郑成功觉得累了,见郑经既不解释,也不躲避,他便重重的叹了口气,心下这个时候,甚至动起了换世子的念头。 就在这他的这个念头浮现出来的时候,见父王已经不再打自己了,郑经才开口解释道。 “父王!” 郑经十分清楚,如果不能够有所解释的话,恐怕他这个世子肯定是当不成了。 “二弟是我的一母胞弟,我当兄长的又岂会害他?只是父王,现在的局势如此,姑丈已经领兵北伐,若是父王在甘万两位将军领兵回南京之时,毅然挥师北上江北,到时候,只恐父王既是天下之罪人啊!” 郑经一边说,一边叩头说道。 “儿臣知道,父王一心皆为大明,姑丈纵然有错,可今日于世人看来,姑丈挥师北上之时,若是父王出兵江北,必将陷北伐大业于不顾,到时候,父王如何向天下人交代?” 一番看似有礼有节的话语,从郑经的口中说出来的时候,他的神情尽是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那里还有丝毫的私心。 “你,你……” 郑经的解释,只让郑成功心头一阵郁结,他甚至只觉得嗓子一甜,似乎有血气上涌。 他并不相信儿子的解释,但是他却知道,儿子说的是实话,如果他挥师北上,那么他郑成功必定是天下的罪人! “所以,儿臣才会如此!” 郑经叩头哭泣道。 “纵是现在父王杀了儿臣,儿臣也不能坐视父王酿成大错!” 又一声酿成大错,只使得郑成功的心底更是郁结起来,那股血气只逼得他想要大喝一声,但最终他还是把那口涌至嗓间的血气给吞了回去,然后沉声地对儿子说道: “去把诸位先生都请来,孤、孤要……要亲征福建……” 当天傍晚,延平王府之中,面对着脸色煞白,几乎没有一丝血色的兄长,郑世袭有些不解的问道。 “小弟实在是不明白,为何兄长执意要亲征福建?” 郑世袭想不通兄长为何要在这个时候亲征福建,即便是在先前的会上,郑成功已经解释了亲征福建一来是为了免得天下人指责他郑成功阻挠北伐,二也是为了能够让闽浙与江南联成一体,进而夺取广东。 在郑世袭看来,这个理由未免有些太过牵强了,完全不像是兄长的作风。 “五弟……” 心情沉郁的郑成功,朝着远处看了一眼,然后苦笑道。 “你说,此次北伐,李临川有几分把握成功?” “这……嗯,至少有六分把握吧!” 郑世袭想了一下,又补充道。 “现在成仁于开封策应,想来应该有七分把握!” “如果成仁不动的话,李临川只有五分把握,毕竟,现在清虏主力未丧,一但李临川东出太行,清虏必定会集重兵与京师与其决战,可是现在成仁一动,清虏可谓是腹背受敌,若是为兄所料不差,至多明年春天,这中原河山便可重新朱明了!” 多少年来,这正是郑成功的愿望,但是不知为何,他却根本就笑不出来,不仅仅是因为这场北伐他完全被“排斥在外”,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发现自己正陷入一个极为微妙的境地。 见五弟似乎有些不解,郑成功长叹口气,而后说道。 “老五,如果为兄所料不差的话,皇上应该是要去台湾……” 《大明铁骨》正文 第365章 天南(第二更,求支持) 无边无际的林海,日夜不停的雨水。还有那弥漫山谷的癔气。 这恐怕就是西南山林最真实的写照了,这里既是大明,同样也不是大明,从法理上来说,无论是三宣六慰亦或是老挝军民宣慰司亦或是交趾承宣布政使司,都是大明的属地,但谁都知道,这里并不是大明。 在大明的眼中,这里是化外蛮夷之地。也许,正因为这里的气候,才使得国人视其为畏途。 在这茂密的,几乎不见天日的雨林之间,树木之间,无数根藤条缠绕在一起,繁茂的绿叶遮掩着天空,甚至令人难以看到天上的颜色。按节气正是北方夏日的阳光,在枝叶的切割下变成了一根根光柱,就似自天而降的利箭似的,直插在这潮湿的雨林之中,湿润的地面上飘溢着刺鼻的植物气息。 无论向前走多远,景色都是一样。 绿色的,除了绿色,还是绿色。雨林中千百年来的积累下的落叶、枯枝散发着腐烂变质气味,厚厚的枝叶同样也吸收了同行者的脚步声,树下的灌木及杂木从遮掩了道路,苔藓长满了那些横卧于地面上的树木。山林中的景色只显得幽深莫测。 而就是这幽深莫测的山林之中,一只衣衫褴褛的大军,正在沿着这山林中那所谓的道路行进着,大象缓缓的于军中行走,而在大象周围尽是一个个拖着沉重脚步的兵卒。 “我走不动啦!” 林子时小声说着,他想要停住了脚步,可是他知道,在这山林之中,如果停下脚步意味着什么,很有可能是死亡。 毕竟,这里是山蛮之地,那些山蛮或许会敬畏天朝的大军,但是未必不会掠走落单的天朝兵卒充当奴隶。 “走不动,也得往前走啊!” 满面胡须的林青山那张满是皱纹的脸上,汗珠正不断的流淌着。 “当年咱们村里头出来的,就只剩下咱们爷俩了,就是走不动,小时子你也得走着……” 他们两互相支持着的时候,一旁又有人抱怨起来。 “这日子,老子可是受够了,就这么在林子里头乱走,什么时候是个头。” “可不是,再这么走下去,就是走到明年也就走不到头去……” 尽管坐在象背上,但是李定国还是感受到了兵卒们的焦虑,别说是他们,就是他自己同样也是有些焦虑,半个月前经过那个山寨的时候,山寨里的头人就告诉他,这里已经交趾了,可是为什么还是看不到海,看不到田地? 交趾,按道理总不像老挝那边那样,尽是番蛮之地,这里不也是大明的行省,至少不至于像现在这般,连个人影都见不着吧。 “先休息一会吧吧。” 在这山林之中,很多时候连方向都分辨不清,到处这么一直走下去,没有任何意义。 随着李定国的一声令下,其那些已经疲惫不堪的士兵们便纷纷坐下休息起来。在过去的半年之中,李定国、白文选两人麾下的近六万大军,离开了定南城,尽管这六万大军之中,可战之兵不过三万,另外三万人大都是老弱妇孺,但他们仍然一路沿着那茂密的雨林一路往东,他们的目标是大海! 什么时候才能看到海啊! 男人们在那里自言自语着,他们中的不少人,甚至在那里想象着大海会是什么模样,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是世代生活在西南,从未曾出过西南的大山,而现在,他们却在随同晋王一同往东、往东,然后回到大明。 当然,在这军中同样也有一些广东人,他们是当年在广东跟随晋王的广东人,他们渴望着回到家乡,这么多看来,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回家的希望,要回家了! 回家的意志支撑着这支军队中的每一个人,无论他们是云南人、广西人或者广东人,对于他们来说,家就是大明,他们现在正在朝着家的方向行进着。 而在这军中同样也有上万名在外边征召的土兵,尽管他们的家并不在大明,可是并不妨碍他们对大明充满种种幻想,他们想象着大明的繁华,想象着那里的一切,他们同样渴望着“回到大明”,他们同样也是明人。 雨林中,几匹矮马于林路间奔腾着,马背上的骑兵的打扮与交趾西南的骑兵截然不同,而是明式军衣,这些骑兵的速度并不快,偶尔还会停下警惕的打量一下周围,而领头的是个身材适中、不胖不瘦,瞧着相貌是一个极为普通的男人,只是他的表情有些阴森,那双不大的眼睛里透着有些阴冷的眼色。 就在他停下观察着周围的时候,那边却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只见那骑手在距离数丈外的勒住了马,一开口便是一串外边的土语,这先锋的游骑皆是外边山番,只不过他们的队长是汉人。 听着下属的回报,周成林的眉头一皱,那气喘吁吁的骑手,这才反应过来,连忙改口用生硬的汉话说道。 “队长,前面发现稻田,他,他们说的话,我们听不懂,但,但村中的书生会写汉字……” 会写汉字,即便是外番山蛮,只要他们会写字,所写的也一定是汉字,只有暹罗等地才写梵文,而在交趾这里本就是中国属地,他们读的是四书五经,书写的自然也是汉字。 “周山,你在前面带路,我们现在过去。” 周成林立即出言吩咐道,作为这些土兵的队长,他一直用汉话发号施令,而不是土语,毕竟,这些人现在是明军,他们必须要学会说汉话。甚至他还为这些土兵取了汉名。当然,用的都是周姓,不过在起名时,他也没有费什么脑子,只是用一些最简单的文字,以方便他们书写辩认。 约莫半个时辰后,周成林来到了下属口中的村落,与先前看到的村落不同,这为水稻田围绕的村落虽说也有竹楼,但其中却又有一些砖瓦建筑,瞧起来与云南那边屋宇有些相似,看到这屋宇的瞬间,周成林心底隐约意识到,或许,这才是交趾。 又过了一会,尽管村中的交趾人口中的言语生涩难懂,但周成林还是听懂了一些,交趾话中有不少汉语,只是排列不同,尽管双方沟通困难,但是在见到村里曾读过书先生之后,两人的沟通立即容易起来,那年过五旬的先生虽说至今仍是童生,但却说着一口带着交趾口音的汉话,汉字自然也是不在话下。 “回将军话,这里是升华府,义州境内,往南即是占城国……” 阮全山敬畏的看着面前的天朝将军,对于身于天南的他来说,还是第一次看到天朝的将军,尽管不知他们的来意,可史书上有关明军占领交趾时的记载,仍然让他感觉极为紧张,但在紧张之余,心下却又暗自思讨着,若是天朝重新入交趾,倒也不是坏事,至少有天朝在,那郑阮两家不会像现在这样纷争不止,以至于天下百姓流离失所。 “往南是占城国?那占城国离此时多少里?可知道怎么走?” 一听到占城国,周成林整个人顿时变得激动起来,占城国正是大军此次东行的目地的,只要到达占城,他们就可以从那里乘船回到大明。 “将军欲往占城国?” 诧异之余,阮全山才想起之前于义州县学中听说事情。 “哎,看小老儿糊涂的,现在占城国已经献土归降于天朝,天朝将军去占城国自然是理所当然。” 不知为何,在听闻眼前的这位天朝将军的目的地是占城国的时候,阮全山的心底在长松口气的同时,却又有些失落,之所以失落,是因为在他看来,天朝若是无意干涉交趾的话,那么郑阮两家的冲突就不可能停止,这冲突已经持续三十余年,甚至就他的五个儿子中已经有三人被征募先后死于沙场上,若是再持续下去的话,他的孙子甚至都有可能身死沙场…… 想到孙子,阮全山立即朝着于一傍侍候着的孙子,他已经十七岁了,而且也会说汉话,会写汉语,若不然…… “将军,此去占城不下数百里,这天南之地不比天朝富庶,若是无人引路,将军不知会走多少弯路,小老儿的长孙,今年已经十七岁,一直向往天朝教化,会说官语亦会写汉字,若是将军同意的话,小老儿愿让长孙为将军引路往占城去,不知将军以为如何?” 爷爷的话语传到阮安志的耳中时,让他惊讶而不解的看着爷爷,尽管心里涌起无数个疑问,但是他却不敢在外人面前质疑爷爷的决定。 天朝, 天朝又是什么模样? 在读四书五经的时候,天朝于少年的心中是高大的,甚至是神圣的,同样也是遥不可及的。而现在爷爷的决定,让阮安志突然意识到,也许,他可以去天朝。 尽管现在天朝同样遭受蛮夷入侵,但从县学那边传来的消息,似乎大明已经快将蛮夷赶出去了,想来也是那化外的蛮夷,又岂能坐得了中国的天下? 就在阮安志在那里胡思乱想的时候,他听到那位将军问他。 “你愿意与我等去大明吗?” 去大明? 压根就不需要犹豫,阮安志便连连点头,并用略显生硬的官话回答着,看着这因为去大明而有些激动的少年,周成林难得的挤出笑来。 “先别那么激动,咱们要先去占城,然后从占城回大明!” 《大明铁骨》正文 第366章 异邦(第一更,求月票) 占城港的海水,碧蓝宛如宝石一般,这里曾云集着来自世界各地的船只,甚至就连日本在锁国之前,也曾有千百日商与经商,明商更是有千百人,在港口的入口处有一座石塔,矗立在海边,引导远航至此的各国商船。 半月来,数十艘悬挂着明字旗的战船驶入了这片港湾,前占城国主现在的占城宣慰使婆索与占城提督孙安邦一同于港口恭迎舰队的到来,而更出乎他们意料的是,舰队上还有一位大人物——大明的天子。 对于婆索来说,天子的到来无疑是意外之喜,为了避免国土为阮氏占领,他献土纳降归于大明,而从国王到宣慰使并没有太多的变化,甚至就连这占城也比过去更安全一些——大明的数百驻军,保证这里的安全,而为了能够让的这些明军安心留驻于此,他甚至还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孙安邦为妾,更是把占城贵族的女儿们纷纷嫁予明军,并且封赏给他们土地、佃农。 尽管如此,婆索仍然有些不放心,因为他知道,只需要皇上一纸圣旨,这些明军就会离开,带着他们的妻儿离开,甚至不带丝毫留恋,毕竟占城只是化外之地,繁华远不比天朝上国。可是皇上的到来,却给他带来的意外的惊喜,非但正式认同了他的献土纳降之举,更是将宣慰使改为“承宣布政使司”,等同于将占城纳为中国的一行省,甚至还赐国姓于婆索,并且封其为“归义侯”。 对于一跃从土番酋首易名为大明归义侯的朱索来说,自然是对皇上百般的感激,为了迎驾,非但将那梵式的王宫让出,更亲自充当侍卫,为皇上守卫,若非是有大臣反对,恐怕朱索都会尽选举国的女子,先出美女进献于皇上。 相比于当然在缅甸的冷遇,甚至软禁以及种种屈辱,这“归义侯”的恭敬,让永历君臣感受到了久违的尊敬,以至于在这占城王宫之中,朱由榔本人都生出了乐不思蜀的感觉。 尽管曾几何时,他也曾想过回到大明,但是对于十几年颠沛流离的他来说,十几年来,也就是在这里,在占城才真正享受到了真正的安定。 “十八年了!” 置身于这富丽堂皇的梵式王宫之中,朱由榔不禁对身边王皇后说道。 “十八年来,这还是第一次,朕能感觉到些许心安。” 从崇祯十六年八月,张献忠的大西军攻陷湖南长沙,朱由榔随父南逃,在永州以南的石期与父亲走散,后被大西军俘虏,幸得混入大西军的明朝官员保护,他才得以死里逃生到广西梧州与父相聚。从那时起,直到现在,尽管后来继位为帝,但朱由榔从没有丝毫的心安过,也就是在来到占城之后,那惶恐不安的心思,才总算是平静下来。 “皇后,你看,过去人人皆言出天南之地,皆是蛮夷之地,癔气横行、人物所不能久处,可你看这占城,又岂是如此?” 对于十几年流离各地的朱由榔来说,他一直以来都很难想象,在这“蛮夷之地”,居然还有这样的城市,这样的港口。这占城的城墙都是砖石垒成,城长数里,在这高大的城墙外面,还有许多梵式的佛塔。城里的占人同样也是热情有礼,虽说他们短发赤足,可是待人之赤诚却远远超乎来自朱由榔君臣的想象。 也正是因为他们的这种热情,使得朱由榔颇为难得的对这里生出了留连之心。 “若是能久居于占城,朕也算是心安了……” 他的这句话刚一说出,王皇后便于一旁劝说道。 “陛下,您身为一国之君,于我大明将士皆在与清虏欲血奋战,光复大明河山之时,焉能说出这种丧志之言?” 此时的王皇后身体已恢复了不少,两年前,逃入缅甸时,宫中的贵人、宫女、大臣妻女感到末日将近,纷纷悬树自尽,当时死的人“累累如瓜果”。每当听到这些不幸的消息,王皇后便哭着对身边人说“我不是没有节气的人,但我还有马太后需要照顾。我若死了,皇上和太后怎么办。我不能死”。尽管在缅甸时也得了重病,但一直拖着重病之躯勉强支撑着残局。 也就是到了平南城之后,那焦虑的心思才总算是放松了下来,也是在那里御医才从舰队得到了需要的药物,如此她的身材才好转。对于性格沉稳的王皇后来说,她自然不愿看到皇上生出这样的丧气之言。 “哎,这丧志之言,往后是不会再说了……” 朱由榔叹口气,对于王皇后他一直都是颇为敬畏,被王皇后这么一说,自然也就不再说这样的话,但是在他的心底,却又甘愿享受着这于占城时的安宁,甚至于他来说,若是能长居于此,再无世事烦恼,倒也是人生快事…… 皇上如此这般,那些在缅人屠刀下幸存下来的朝中大臣们,同样也是如此,对于这好不容易于缅人屠刀中逃过一劫的大臣来说,从平南城出海,简直不亚于赶赴刑场一般,甚至在离开平南城的时候,不知多少大臣哭哭啼啼的,甚至想求皇上开恩,留在平南,或者去定南助黔国公平定西南,当然对于这样的请求,永历自然不会同意,他的身边需要有大臣为他出谋划策,更何况即便是他们愿意,沐天波也不会乐意有这些文官于身边掣肘。 在这些大臣们的心里,充满着对海洋对未来的恐惧,上船的时候,是报着必死之心,离开平南之后,只要舰队一旦靠近港口,他们便争先恐后的逃离自己的座船,来到岸上,然后在那里籍口着身体等原因,不愿继续航行,而在南天门的时候,他们更是纷纷进入南天门的城池之中,然后籍口染病躲在其中,不愿意再继续航行。足足用了一个月,方才在皇上的旨意下再一次哭丧着脸着上了船,继续着返回大明的航程。 在来到占城之后,刚开始的时候,他们一个个还都是愁眉不展的,但是很快,占城人的热情,同样也感激了他们,那久违的尊敬,更是让他们找回了身居上位者的尊严,他们放肆的寻欢作乐起来,甚至就连那年近七十的长者,亦不顾体面的连纳数位占城侍妾,如此的放肆完全没有一丝天朝上国大臣的体面。 “……听说,昨天那位刘大人居然换了一身土人的打扮,与两名土人女子同榻而眠不说,而且其中一位,不过只是寻常侍女,” 在提及那些朝中大臣们干的荒唐事时,身为舰队左翼提督的语气中,尽是一副轻蔑的语气。 “这占城不同于中国,占城虽说信佛教,可其国人却分成贵平贱,贵贱不相往来,纵是寻欢作乐亦不应如此丧失身份,与寻常侍女苟和,如此行径非但有辱斯文,而且又会让占人小我!” 听着下属的话,王安民只是微微一笑,然后笑道。 “由他们吧,他们这么寻欢作乐倒也是好事,若是早知道他们这么喜欢占城,恐怕还真没有必要……” 话到嘴边,王安民才想到,迎圣驾于台湾,是只有小数人知道的机密,至少在到达台湾之前,绝不能将此事告诉他人,否则一但李定国到了占城,谁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毕竟,在李定国等人看来,皇上与朝廷是要返回南京,而不是台湾。 若是早知道,皇上和朝廷诸公喜欢占城,真不该在台湾修行宫啊!那造行宫的银子可都够造几十艘军舰的了。 当真是可惜了。 虽然心里这么可惜着,但王安民又不露声色的说道。 “真没必要把他们从平南带回来,现在,那些缅人敬我不见得比占人差!” “提督所言及是,这自古以来蛮夷所敬者,唯我中国之力,而非敬我之教化。若我中国无力,那蛮夷自然于我中国百般欺凌,古往今来皆是如此。”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只可惜,总有那么一些人,想不通其中的道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若是不行以武力,又焉能让他敬畏,若不敬畏,又岂能服我之教化,就像这满清,我中国力弱,其屠尽我汉人岂止万万,那缅人亦因我中国力弱,偏杀我之君上,如此蛮夷……” 摇头冷笑着,王安民用略显得有些残酷的声音说道。 “非得先用蛮力去其夷魂,然后方才能有教化。非如此,不能得教化!” 接着他的话峰一转,朝着窗外看了眼,然后说道。 “所以,不需要担心土人轻我,只要我等力强,其贵人自然乐意献女儿于我榻上,以结我欢心,至于轻我……他们又有何资格轻我?其想轻我,恐怕还要先问问我等舰上之炮!” 在王安民的话语中,透着浓浓的自信,这种自信源自对力量的自信,就在这时,有人敲响舱门,还没等人进舱,那边声就已经传了过来。 “北伐了,北伐了,从广东过的船说,大军北伐了……” 《大明铁骨》正文 第367章 忠烈祠(第二更,求月票) 永历十五年,八月初一,夏至,这一天是一年中正午太阳高度最高的一天,同样也是白天最长的一天。这一天的清晨,一辆马车在数名骑手的护送下悄然驶出了清河老城,沿着官道一路向西北方向驶去。 到了下午近傍晚的时候,马车便来到了宿迁,不过这马车并没有驶入宿迁城,而是直接去了位于城外的“忠烈祠”。 宿迁忠烈祠是为了祭奠在宿迁之战中阵亡的将士而修建的,最初,这里是战后的墓地,埋葬了两万余名于此阵亡的忠义军将士,也就是在他们下葬的那一天,看着那连绵的、一个挨一个的坟茔,朱明忠作出了一个决定,在这里修建一座忠烈祠,以祭奠阵亡的将士。 忠烈祠的用地建在宿迁县划出的万亩田地上,地上的所有村落、民坟一率迁出,当然是强制性的,随后便开始于此大兴土木,从台湾运来的桧木、海州的汉白玉以及本地烧制的砖块,在数千名工匠的努力,经过两年的紧张施工,一座规模宏大的忠烈祠与宿迁建成,并于今年清明正式投入使用。 马车停于忠烈祠的牌坊前,尽管距离主祠尚有两里之远,但任何人等都需于此下车,接下来的路只能步行,这石质的步道两侧,新种的松柏不过只有人高,尽管相隔两里,置身于牌坊处,往忠烈祠的主殿看去的时候,仍然会为其规模宏大而震撼。 “即便是数百年后,人们想来也会为之而惊叹吧!” 注视着那筑于坐落于三层大台之上的忠烈祠,朱明忠暗自想到,他的心底甚至略显有些得意。 因为这忠烈祠的设计者并不是其它人,正是他本人,读大学的时候,他曾经为唐代的含元殿而惊叹,多次仔细研究过它的复原图纸,甚至还有曾用软件制作过含元殿的模型,而在设计忠烈祠的时候,对于他们给出式样,朱明忠总觉得有些太过“小家子气”,最终他选择了含元殿作为范本。 忠烈祠的主体与含元殿相同,其前方左右分峙二阁,殿两侧为钟鼓二楼,殿、阁、楼之间有飞廊相连,整个忠烈祠成“凹”字形,在“凹”形平面上组合大殿高阁,相互呼应,轮廓起伏,体量巨大,气势伟丽,开朗而辉煌,极富精神震慑力。可以说从其建成之后,但凡曾目睹忠烈祠的人,都曾为其壮观而惊叹,而更有人形容它的气魄“如日之升”、“如在霄汉”。 别说是古人,即便见惯了都市高楼大厦的朱明忠,也曾不止一次忠烈祠的壮观而惊叹不已。 “成仁,这忠烈祠,曾有人说你逾制了!” 在往忠烈祠走去的路上,朱大咸的语气中带着些玩笑的味道。 “逾制?逾谁的制?” 朱明忠反问道。 “是逾那家的制了?天高地厚,没在历代英灵高,皇大官大大不过忠烈,既然大不过英烈,又逾的那门子制?” 有时候,这个时代的一些人,总是吃饱了撑的,闲着没事干,即便是清河这边没有言官,大明的朝廷不在这里,也不妨碍一些所谓的士林精英在那里谈论朝政,从忠烈祠修建的那天起,就有人说三道四,尤其是看到其主殿规模居然如此宏大,远超过太和殿等皇家宫殿的时候,一时间逾制之声更是不绝于耳。 “如果不是有那些将士拼命保卫我大明,他们这会一个个都还剃着辫子,将来子孙后代都做满人的奴才,为满人歌功颂德,什么是逾制?这才是逾制!为国捐躯的将士,别说是给他们一个忠烈祠,就是举国遍修忠烈祠,也是理所当然!” 如此肯定着,朱明忠的目光投向忠烈祠,用颇有些激动的口气说道。 “等到将来天下太平的时候,孤就会向皇上建议,每年四祭一次都不能少,每年大祭之时,即便是皇帝不亲自来,太子也必须要过来,不但要敬香,而且还要下跪,他们当得起!” 这一声当得起之后,朱明忠的视线透过那人高的松柏,语气沉重的说道。 “你看看,看看这些墓碑,23700余人啊,当初宿迁这一仗,死了这么多人,谁记得他们?搁在史书上那些人会怎么记?永历十四年,朱明忠领兵七万与宿迁大战达素,歼敌近十万,如此数笔,既已经交待此事,这两万多弟兄的姓名,有谁人记得?他们可都是有名有姓、有家有口活生生的大活人啊,可现在呢?” 看着那一块块白色大理石做成的墓碑,朱明忠想到了那墓碑下方埋葬着的尸体,他想到了当年于盐场招募盐丁时,那一个个试图用性命脱籍的盐丁,他的心底不由的一阵刺痛。 这些人为国家、民族献出了生命,可是他们又得到了什么样的回报呢? 在史书上吝啬于只言片语去描述他们,在人们的口口相传中,只有将帅的用兵如神,从来没有兵卒如何如何。谁又曾记得那些小人物?小人物是悲哀的,可正是这千千万万个小人物支撑起了这个民族,支撑起了这个民族从远古一直传承至今。 “评价一个国家的品格,不仅要看它培养了什么样的人民,还要看它的人民选择对什么样的人致敬,对什么样的人追怀。” 道出这样的一句话后,朱明忠并没有注意到身边的朱大咸,此时已经陷入了沉默,他知道,这个时代的并不能理解他为什么会看重这些普通的兵卒,会如此的厚待他们。 “大王,忠义军将士能得大王如此厚待,虽百死亦无撼。” 看着这片墓地,朱大咸想到了当初在南京,在通济门,当时朱明忠是如何为阵亡的将士守灵,如何为他们送行,后来在通济门那些兵卒之所以愿意追随朱明忠,义无反顾的渡江北伐,不正是因为从没有人像他一样尊重他们。 而尊重,正是眼前这种厚待! “只怕到时候,会有人称于礼不和吧!” 朱大咸的心里暗自寻思着,或许将来设立如西汉之麒麟阁,东汉之云台,唐朝之凌烟阁或宋代昭勋阁亦或者将功臣请入功臣阁,尚为人所接受,只是这供奉着所有阵亡官兵的忠烈祠,将来请皇上或太子每年亲来祭拜,肯定会引起一番风波。 即便是在修忠烈祠时,亦已经有人言称经略是厚此薄彼。是为收买人心。 不过对此,淮王从来都是一笑了之,甚至说笑道。 “若他们觉得我是收买人心,也可像我一样收买人心便是了。” 不过朱大咸当然不会提及这些事情,陪着淮王往忠烈祠走去的时候,看着那触目所及,绵延数里的一座座白色的墓碑,朱大咸的心思同样有些沉重,这里已经埋藏了三万余名官兵了,此次北伐之后,不知又会埋藏多少忠义军将士。 心思浮动间,朱大咸想起前些日子自己同钱磊等人讨论,于是便试探着说道。 “大王,如今我大明将士正可谓是锐不可当,而清虏之势亦远不如昨日。直捣黄龙之日可以说是指日可待,那满清亦不过只是些化外蛮夷。有道是不战而曲人之兵方为上策。以臣之见,他日大军北伐直隶时,想来也可对其来个恩威并施,迫使清虏归还京师退出关外。如此既可减少我军伤亡,亦可让京师完整无缺重归大明,况且也能让我中原百姓少受刀兵之苦,早日过上太平日子。” 当初他们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所出于的立场非常简单,是为了天下的百姓,为了让这战事尽早结束,所以,他们主张“恩威并施”,从而保住京师。 朱大咸的建议,让朱明忠直接摆手说道。 “平臣此言差矣,别说现在满清没的派使节来,即便是他们派了使节过来,本王亦不可能与其议和。当年烈皇尚不允之事,本王焉能允之?” 朱明忠的回答可以说是非常直接,甚至压根都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毕竟他把烈皇都抬了出来。 “莫说是现在议和大权不在本王手中,纵是将来朝廷与其议和,本王亦会反对,清虏入关杀我多少百姓?” 反问之余,朱明忠朝着邳州的方向看去,尽管在史书上曾看到无数满清入关后的屠杀,但是他所亲历的却只有“邳州屠杀”,直到现在,那屠杀的惨状仍然历历在目,也正因如此,为了提醒世人不忘此事,他才会于江北每个曾遭受屠杀的城市、村落设立纪念碑,在碑上刻文提醒着人们,在满清入关时,那里曾遭受过什么。而更让人触目惊心的是,几乎无城不遭清虏屠手,屠杀亿兆百姓的罪行,朱明忠又怎么可能忘记?怎么可能任由其安然返回辽东。 “他们杀我亿兆汉民,或是就此任他们返回辽东,将来这天下蛮夷又会视我为什么?他们会视我等为鱼肉,他们会因为满清平安返还,而受到鼓舞,自此之后,他们会纷纷试图在我们的身上咬下一块肉,从此之后九边将再无宁日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将来,无论满清如何求和,本王是绝不会允许的,任何人若受满人求和,即为汉奸,汉奸……当诛九族!” 《大明铁骨》正文 第368章 北望(求月票,求支持) 任何人若受满人求和,即为汉奸,汉奸……当诛九族! 淮王的一席言语让朱大咸的后背猛然一凉,尤其是那一句“当诛九族”传入耳中时,更是让他不由自主的冒出了冷汗,他随即想到了眼前的淮王的经历,他是于嘉定的血海之中,为其师傅所救,如此,又岂能不恨清虏?又怎么可能会接受其议和? 若是没有这样的是血海深仇,他又怎么可能说出这样的话。其实,这江南的百姓与满清可不正是如此,家家户户都有着血海深仇。 一开始,他还仅仅只是以为是血海深仇的关系。可是等他细细品味着淮王的话时,却又从其话中品味出了道理来。 “是臣愚钝!” 想通其中关键之后,朱大咸立即说道。 “这与满清议和是万万不可,若是任由其安然返还辽东,且不说其会让周围胡人如何以为我大明软弱可欺,进而纷纷攻我大明,即便是任由其返回辽东后休养生息,也必将为我大明之心腹之患!” 这才是不能够和他们议和不,能够放他们安然返回辽东的原因。 “不错,那满清已经全然不同于蒙鞑等胡虏,他们已经占据中原十数载,早已经不是当初的建州女真生蛮,若是任由他们返回辽东,他们势必会于辽东休养生息,只需要数十年,若是得几代明君相助,其元气势力会迅速恢复,到时候他们势必又将是我大明之祸害。所以这次就要打得彻底!打得他们永世都不得翻身!” 提及“明君”时,朱明忠自然想到了所谓的“康乾雍”,尽管站在中国的立场上他们并不是“明君”,但是站在满清的角度,他们却是当之不愧的明君,这也意味着,在未来的一百三十余年中,如果不能彻底的解决满清的问题,有这么三个人的存在,他们势必将会成为中国的心腹之患。 而对于欲在大航海时代为中国开辟新天地的朱明忠来说,他自然不能够接受这种可能,哪怕是这种可能性是极为微弱的。也不能接受,不能够让他们成为未来中国的绊脚石。 正是因为对历史的了解,所以他才绝不会接受与满清议和,甚至在他看来,最好的选择是效仿乾隆对准噶尔的作为,因为其“豺狼成性”,所以下令将叛乱部落尽行剿灭,从而才能“永绝根株”。也只有如此,才能够彻底解决东北的问题。 当然,现在朱明忠并不会说出这番话,因为现在并不是由他北伐,但不说,不代表他将来不会这么做。随后又语气坚定的说道。 “况且,这辽东本就是我大明的国土,又何来的清虏的满洲老家?在那野猎皮努尔哈赫起兵叛明之前,他们爱新觉罗家不过世袭我建州卫指挥使而已,不过只是我大明之奴罢了,既然要挥师北伐,当然也包括收复辽东。否则我等如何面对辽东百姓,如何对得起当年为守护辽东牺牲的大明将士!” “辽东本就是我大明的国土!” 这一句话说得朱大咸的心底一阵沸腾。在甲申天变之前,对于崇祯以及天下的文武百官来说,他们还怀揣着“复辽土”的梦想,可是甲申之后,面对清虏入关以及其后的屠杀,这天下的士绅最大的梦想就是恢复汉人的河山,至于在他们的心中辽东,早已经被放弃了。只要能收回山海关以内的国土就已经足够了。至于辽东复不复并没有什么关系,至少就现在来说,是无关紧要的。 然而从朱明忠的话语中,朱大咸能清楚的感受到他是绝对不会放弃辽东的,甚至都不会放弃奴尔干都司。这种雄心壮志如何能不让他为之激动,甚至有一种得投明主之感。 但是朱大咸并不知道,对于来自21世纪的朱明忠来说,非但对于辽东这片自春秋战国时便属于中国的故土有着别样的感情,就是对整个奴尔干都司,整个所谓的远东、西伯利亚,都怀揣着异样的感情,在他看来,那些土地都是中国的国土,并不是什么蛮荒之地。 凡我汉人所到之地皆为汉土! 对于朱明忠来说,他的感情是质朴的,他不会放过任何一块在历史上曾属于汉人的土地,辽东、奴尔干都司、漠北以及自唐代起就断绝于中国的西域、中亚,都是他心中的国土。 在他的心中那国土范围远比这个时代的人想象中的要大得多,对于他来说,梦想并不仅仅只是收复和征服,他会毕生的精力去改变那里的一切,会用中华的文明去教化,涤除当地的生蛮夷风,让其尽数汉化,当然,这并不是自愿的,而是强迫性的,无论他们是否愿意,无论代价如何,他都会尽一切可能,在那些地区化土为汉,即便是一如乾隆一般“永绝根株”,也是在所不惜。 一代人总有一代人需要完成的事业。朱明忠相信这正是他这一代人。或者说他这一生中所需要完成的事业。至于未来会如何评价,那是未来人们的事情,对于他来说,他只求做到无愧于历史。 在说话的时候,两人已经来到了忠烈祠前,看着高大宏伟的祠殿。于是朱明忠整了整衣冠正色道。 “平臣,到地方了我们进去吧!” 朱大臣这才回过神,神情随之变得的肃穆非常,他恭请道。 “大王先请。” 一步领先进入忠烈祠主殿的朱明忠,置身于这殿中,看着那些供奉的将士牌位时,在依礼单膝下礼上奉的时候,朱明忠在心里暗自向这些英灵祈祷着。 “愿在天的英灵保佑,保佑我汉人江山得复……” 此刻朱明忠的心中却尽是虔诚之意,尽管他知道,这些英魂并不会保佑他什么,但是之所以虔诚,是源自于内心对他们的尊重。 而不像后世的一些人们那样对于英灵,不过只是表面上的敬畏。甚至根本就谈不上什么敬畏,以至于都谈不上尊重,他们可以把烈士的陵园夷为平地,用于房地产的开发,可以嘲笑甚至辱骂先烈。对于那些民族的脊梁,根本就谈不上丝毫的尊重。 而现在,置身于这个时代,尽管朱明忠很清楚即便是忠义军之中,也不是每一个人都知道他们为何而战,但是在目睹了他们的牺牲之后。在朱明忠看来,这世间没有任何人比他们更值得他如此尊重。 “愿天佑我中国,重拾我旧河山!” 走出殿门,望着那蓝天,朱明忠的心底浮现出这个念头的时候,他的视线投向北方,他凝视着北方。尽管此次北伐更多的是象征性的,但是,却并不妨碍他对此次北伐的期待…… 北伐! 每每想到这个词的时候,朱明忠自然想到了在历史上一次次让汉人饮恨的北伐,似乎,在历史上一共只有两次北伐是成功的。似乎对于汉人来说,北伐往往意味着失败,在这个时代,除了洪武皇帝的北伐,历史上似乎已经没有成功的北伐了。 这一次北伐能成功吗?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骑于马背上的李森,在唇间轻语着《满江红》时,尽管他的话声不大,但那词中的志怀,却仍然让林中的战友们都感受到了。 “什长,中队长说的是什么?听着挺好听的……” 孙田白的话还没落,那边就听着什长训斥道。 “你小子,成天让你好好读书,这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这是岳爷爷的《满江红》,你给老子听好了……怒发冲冠,凭栏处……” 在那什长卖弄着“文采”的时候,他们胯下的战马发出些许不羁的粗喘,恰在这个时候,前方的中队长突然喝道。 “禁声!” 这林中立即随之一静,数百名骑兵立即安抚着战马,双眼警惕的看着前方,从官道的尽头,似乎有一阵马蹄声传了过来。不过外围警戒的哨兵并没有阻拦他们。那几匹马急急的奔入这片树林,他们是派出去的侦骑。 “清军的溃兵差不多有一千人上下,他们正在朝这里赶过来!” 喘着粗气的骑手急声报告道,原本倍觉无聊的战士们,双眼中立即迸发出一阵灼热的目光,在他们的眼中,这一千多人根本就不是他们的对手。 朱仙镇这一仗打的根本就没有任何悬念,因为清军的营垒之中,并没有多少平民百姓,所以于小宝自然也就不顾惜炮弹了,集中所有的迫击炮往营垒中一顿狂轰烂炸之后,超过半数的清军在炮击中或死或伤,尽管清军同样试图用火炮反击,但却完全不是忠义军炮兵的对手,当天晚上,清军的残兵就试图趁着夜色逃离了营垒,放弃了他们的阵地,不过这一切都在于小宝的意料之中,早就将骑兵队部属在通过往开封的必经之路上,在过去的几个时辰之中,这骑兵一直在官路附近的林子里等着,等待着清军残兵的到来。 唇角挤出一丝笑容,赵风乐回转马身,他环顾身后的骑兵,作为临时编成的骑兵中队中队长,他所指挥的五百余名骑兵,来自五个营,这些骑兵和他一样,都是出自于淮北的乡间,淮北乡间多马,所以他们大都在少时就会骑马,在成为骑兵之后,更是经过了严格的骑兵训练。 不过现在忠义军的骑兵训练仍然只是在摸索之中,基于推广火器化的需要,每个骑兵除了装备有一柄骑兵刀,还都配置有两支双管短铳以及一支长铳,此时这些骑兵们,都已手持短铳,安静地等待厮杀。只有几匹劣性较强的战马不耐地轻声嘶气,他们甚至已经扣开了击锤,只等冲锋时在近距离给敌人致命的一枪,然后再挥刀砍杀过去。这种短铳加马刀的战术,是经过长时间的试验之后,总结出来的最适合忠义军骑兵的战术。甚至为了配合这一战术的使用,骑兵队使用的双管短铳还极为难得的刻出了膛线,骑兵不需要考虑装弹速度,在接敌之前,他们只有机会打出数枪,然后就需要短兵相接。 来了! 终于,当官道上出现清军的身影的时候,赵风乐对身边的号手比划了一个冲锋的手势,与步兵用军鼓不同,骑兵只有使用军号,号手点点头,然后立即吹起冲锋号。 年近五十的那穆塔,早在太宗皇帝那会,就曾随同太宗入过关,从北直隶沿着运河一路屠到济南,甲申年亦是从龙入关,一路打到了江南,再后来,他便于京中养老了。本来那穆塔觉得,这辈子都不需要再打仗了,他只管在京城养老享福就行了,至于南边汉人作乱,自然会有那些汉人绿营去打,至于旗人,旗人的命金贵,在京城里享福就行。 多年的闲散生活,使得他早就忘记了曾经的刀光剑影,甚至前年个达素败了皇上点兵的时候,他的脑海里第一个反应,就是逃回关外老家,爷可不和那些汉人玩命了。 可皇上是主子,下出来的旨意谁敢违抗,进了南苑的大营,日夜的操练,多少也让他找回了当年的些许武勇,他更是像那些当他孙子都还是老小的年青人,炫耀着当他随太宗爷入关的时候,是如何屠的城,如何欺凌那些汉人女子,尽管嘴上说的精彩,可他自己知道,他早就没有了当年的武勇,十年的闲养,早就消磨了他的血勇。 不过尽管如此,作为老兵,他仍然有老兵的敏锐,从明军把成千上万上炮子打进营里头,他就知道这下完了,这么轰下去,压根就不需要明军攻垒,大家伙的就会被炸没了,果不其然,昨个夜里头,大家就趁着夜色逃离了营垒,可是即便是逃了出来,他的心里依然有些不安,毕竟,这事透着古怪。 就在心里被那股不安笼罩着的时候,突然传来的马蹄声和呐喊声,让那穆塔只觉得的双腿一软,他的脑海中立即浮现出当年随太宗爷征漠北的一幕,那蒙古人的骑兵冲锋陷阵时的马蹄声,不止一次出现在他的梦中。 这会听到马蹄声,他甚至还以为自己是在做白日梦,这江南的明狗那里有什么骑兵?扭头一看,他所看到的竟然正是那恶梦中一般的场景。只见一阵骑兵就像从地狱中涌出恶鬼一般冲了过来,不过与蒙古人引弓射箭不同,这些个似恶鬼般的骑兵一边嚎叫着,一边挥着短铳,朝着他们打来。 随着一阵阵的铳响,骑兵被淹没于白色的烟雾中,而那穆塔身边的人却不断的被铳子打翻在地,甚至都不等他们反应过来,那已经连打数铳的骑兵就冲到了官道上,立即挥起手中的马刀毫无顾忌地砍杀起来。 “杀!” 在打空一支双管铳之后,赵风乐立即高举着的马刀,冲着敌阵冲杀过去,这细长的马刀是江北的特产,一马当先领着数百名骑兵发起了冲锋,黄土地在马蹄下震颤着,一个清兵试图用手中的红缨枪阻挡骑兵,不过只是刚刚举起红缨枪,一个冲在前方的骑兵,立即举起手中的短铳,随着铳响,一阵白烟散去的时候,另一个骑兵就已经冲到面前,马蹄踩在受伤倒地的清军胸脯上,踩出一个血洞的同时,那名骑兵利索的回马一刀砍倒了另一名清军,附近的清军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已经策马一跳,冲过了过去,然后将手中的马刀轻轻的一挥,那清军的脑袋便与身体就分了家。 就像是在训练场上一般,骑兵们先放了一阵排枪,在远处将试图组织队列抵挡他们的清军,然后挥舞着马刀纵马驰入清军的队伍之中,尽情的砍杀起来,每当清军试图组织队形的时候,就会遭到一阵铳弹的打击,每个骑兵仅有两支双管火铳,看似不多,但在这个时候,却接连把清军试图反击的打算打的粉碎。 迎面而来的敌人不是被马刀砍倒在地,就是遭到了马蹄的踩踏。不过只是喘息的功夫,那些清军兵丁就在铳弹的射击和马刀的砍杀下失去了迎战的勇气,纷纷丢下手中的刀枪然后没命地四处逃散起来,他们越是这么逃散,就越容易沦为骑兵砍杀的目标,他们的逃散甚至使得骑兵们的战斗变得更加轻松。 “不能逃啊……” 那穆塔瞧见周围的人纷纷逃散的时候,他立即于一旁大声喊叫着,或许他已经没有了当年的武勇,但是他却知道,人的双腿根本就不能跑四条腿的战马,越是这样四散而逃,就越容易丢掉性命。 正像他想象的一样,在大家朝着各个方向四散奔逃的时候,他们满以为这样就会让这些骑兵不知往何处追击,但是他们的打算却错了,那些骑兵就像是镰刀一样,在大地上划成一个弧形,疾速扫荡着大地,一个个试图逃跑的兵丁被接连砍翻在地。 不过仅仅盏茶的功夫,这一千多残兵败将便在骑兵们的砍杀下几乎没有剩下一个活口。只有路中映还站着不到两百名清军的兵卒,他们在佐领的带领下,用红缨枪组成枪阵,试图抵抗着,抵挡着明军骑兵的进攻,不过出乎他们意料的是,那些骑兵只是围着他们,并没有进攻。 “告诉你们家官长,我们愿降,我们愿降……” 苏哈三大声嚷嚷着,满面血污的他,在喊出这句话后,紧张的看着那些骑兵,他愿意降,只要对方答应不杀他。 “你们愿意投降?” 勒住战马,赵风乐看着那阵中的清军佐领, “我等愿意投降,只要将军保证不伤害我等的性命!” 苏哈三紧紧的握着手中的刀把,他知道这些人是忠义军,也知道他们曾在黄河边砍掉了上万清军的脑袋,但是,他仍然怀揣着一线希望,希望对方能够接受他的投降。那怕就是服苦役,苏哈三也认了,只要能活下去就行。 “嗯,既然如此,那就放下兵器吧!” 赵风乐点点头,见这些清军似乎还有些担心,他便立即说道。 “本将军对天发誓,绝对不会伤害尔等丝毫!” 听着这人发的誓,苏哈三总算是松了口气,他勉强挤出笑,用带着满人话音的汉话说道。 “多,多谢将军仁意!” 身为佐领的苏哈三放下了手中的刀,其它的兵卒也纷纷放下了刀枪,就在那穆塔放下红缨枪的时候,他突然在那个汉人将军的目中看到一丝熟悉的目光,那是……那目光怎么会那么熟悉。 “杀光他们!” 几乎是在清军残兵放下刀枪的瞬间,赵风乐便沉喝一声,一夹马腹冲上去对着苏哈三就是一刀,周围的骑兵得到命令,纷纷举刀砍杀过去。那些原本还在庆幸着侥幸活下来的清军这会完全放弃了抵抗,只是跪在地上不断祈求着,但等待他们的仍然是冰冷的刀锋。 直到刀砍到脖颈的时候,已经吓软了的那穆塔才想起来,这目光怎么那么熟悉,在入关的时候,在那些汉人百姓哭泣着献出金银的时候,他的眼中同样也流露出相似的目光…… 残忍总是相对的! 当年他们面对汉人百姓的苦苦哀求时,可以毫无仁慈之心杀死那些百姓,现在只不过是同样的报应落在他们的身上罢了。甚至可以说,这并不是报应,如果是抱怨的话,这样的报应,应该会落在他们的妻儿身上,就像当年他们曾经用屠刀杀死不知多少汉家妇孺一样。 当一切都结束之后,看着那满地的尸首,赵风乐只是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队长,这样算不算是违背了先前的诺言?这老天爷该不会说啥吧?” 下属的话让赵风乐一愣,然后看着这地上的尸体冷笑道。 “我说的是不会伤害他们丝毫,这砍掉了脑袋和丝毫有什么关系?这可不是一丝一毫,真脑袋都掉了,又岂是丝毫?” 《大明铁骨》正文 第369章 袭击(求月票,求支持) 不过只有区区百余人活着逃回开封! 夏至将过,朱仙镇惨败的消息,随着从那里逃回的百余残兵被带入开封城中。 对于开封城内的清军来说,朱仙镇的惨败,就像是一层挥之不去的阴云笼罩在所有人的心头,对于身为河南总督的刘清泰来说,这紧张的局势更是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也就是在这不到百余人活着从朱仙镇逃回开封的当天,一只不过五百余骑八旗精兵离开了开封,然后这支骑兵一路避开了市镇村庄,朝着南方急驰而去。没有人知道他们往什么地方去,他们一路避开市集,村落,直接往南奔去。 夏日的的雨水来的突然,以至于人们根本就无从躲避这大雨,在树林中牵着马的图日热顾不得擦去脸上的雨水,他的身上只是披着披风,任由那雨水打湿那披风,他的双眼盯着远处的官道。而在他的身后是同样是一身都被雨水淋透的五百余名骑兵,他们都和他一样,穿着油布披风,然后手牵着马,一些爱惜马的,甚至还将披风搭在马上,之所以没有骑马,是为了节省马力。毕竟骑在马背上,同样需要耗费马力。 雨一直下着,这夏日的雨急且大,豆大的雨滴就这么自天而降,可这些牵着马的骑兵,却丝毫不敢有任何的动静,就像生怕引起什么动静似的,他们同时不时的安抚着马匹,对于这些草原上的蒙古人来说,他们自幼便于马匹打交道,自然知道如何节省马力,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跳上战马。 时间就似是林中流淌的泥水一般,缓缓流逝着,图日热那满是雨滴的脸上也渐渐了有了一丝焦虑,冷静正在为急噪所代替。就在这时大雨中有一个人影闯了进来,图日热的目光一敛,沉声喝道。 “谁!” 在发出这声喝吼的时候,他的手猛的一把握住了刀,警惕的往来人看去。 “主子,是奴才。” 一个身着穿着用粗麻制成的蓑衣的男子匆匆赶了过来,这个看起来和普通农夫没有什么区别的男子,一到马下就朝图日热打了千,然后跪在哪里汇报道。 “启禀主子,明军的辎重部队已经到了,离这最多还有十里地。估计小半个时辰就能到这儿了。” 披着蓑衣的男子说着一口流利的汉话,即便是在蒙八旗之中,也有汉人包衣,入关后其圈地,蒙八旗同样也在其中,圈地范围内的百姓也都被其强掠为包衣奴,固然其中有不少人因不堪奴役,而四处潜逃,但是也有一些人甘愿为异族之奴。 他们之中的一些人甚至乐意为异族服务,为他们鞍前马后在所不辞,他们所图的不过就是当个更好的奴才。 “哦?他们有多少人马?” 图日热有些急切的问道。他之所以离开开封,就是为了袭击明军的辎重队。现在终于碰到了明军的辎重队,他又如何能不急切,这一路上,为了隐藏踪迹,他更是曾多次下令屠尽沿途的村落,就是为了能够给明军一个突然袭击,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回主子,虽说明军保护着,奴才不能靠近,可至少有200辆双挽四轮大马车,护送的卫兵不超两百,其他都是马车行里的车夫。” 听着奴才的话语,图日热边听边若有所思的点着头,对于明军的辎重车队他有一定的了解,与其它明军用民夫不同,忠义军的辎重队除了随军的,其它的都是雇佣马车行里的车夫与马车,这也是其平常补贴马车行购造四轮马车的原因。就是为了在打仗的时候,能够征调到马车,就像现在一样,他们都是征用马车,当然也包括马车夫。而只有少量的卫兵护送,而这就就为他提供了机会。 当听到护送的明军不过二百来号人的时候,他的眼睛顿时就是一亮,他立即说道。“干得好!你再去打探一下明狗的情况!” 有时候,人的心态变化非常微妙,在几个月前,他一直都是用“汉人”去称呼他们,但是现在却在不知不觉中又换成了当年的称呼。“明狗”这个看似有些轻视的称呼,实际上确实泄露了他内心中恐惧,也正是因为恐惧,所以才会用这样的称谓。 “喳!” 那奴才得令后,便立即朝着远处快步跑去,很快便消失在大雨中。 图日热又一次观察着不远处的官道,之所以选择这一带,除了树林掩护之外,就是官道的另一侧没有沟渠的阻挡,而他这一侧虽然有沟渠阻挡,但宽不过半丈,一跃马就跳过去了,这正好可以让那些明狗放松警惕。 “明狗!” 嘴里头念叼着,图日热想到了死在宿迁的儿子,他只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宿迁被明狗砍了脑袋,小儿子在皇上那里当差。 “非得杀死所有的明狗不可!” 暗暗的发着誓,他的双手不由紧紧地攥成了拳头。虽然他脸上的表情并未有什么变化。可是他的呼吸却显得有些急促,几年来的期待,终于成真了,他又怎么能不激动。 可以报仇雪恨了! 与其它人在皇上点兵时的怨声载道不同,他却是急急的备好兵器、马匹进了营,他要为儿子报仇雪恨,他做梦都想着有朝一日能到宿迁,能到那个用旗人尸垒成的“京观”那里,把那京观捣毁,让儿子入土为安。 现在,终于能和忠义军交手了,每想到既将到来的战斗,他的心脏就不住的猛烈跳动着。为了能够出城伏击明军,他可以用了一年的时间,去做足了功课,他知道,忠义军一向注重对辎重的护送,因为忠义军与其它军队不同,其依赖火器,这意味着他们所需要的铳弹、炮子以及火药、手榴弹等等,都需要从后方转运,而这就是他的机会。尤其是今天,今天是个好日子,天上下着雨,非但这泥泞的道路也拖延了明狗车队的速度,同样,这雨水也给了他一个机会,一个用刀枪同明狗较量的机会,下雨的时候,这些火器的威力就会大打折扣。他自然不会轻易放弃这样的机会。 “快了,快了……” 尽管嘴里这么安慰着自己,但是图日热的却变得更加焦急了。雨势仿佛也越来越大起来,这树林中只剩了雨水打在树叶上的滴答声。终于在雨幕中,在官道的尽头处隐约间出现了几个人影。 瞬间,图日热的目光猛然一敛,他的心脏也跳得更快了。 来了! 明狗终于来了! 图日热的手握着马缰,双眼盯着前方,他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此时的他就像是第一次上战场一样,显得有些激动,甚至有些紧张。当然,更多的还是期待。 毕竟,这忠义军的悍勇,早就是名声在外了,这种紧张和期待,如果换成其他任何人都不可能给他。 渐渐的那辎重车队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之中,那一辆辆四轮马车因为载运上重达数千斤的物资使得沉重的车身压得车轮在泥泞的道路上留下了一道道车辙,挽马在马夫的驱赶下,奋力的拖着马车,每拖动一部看起来都很艰难,这些年久失修的官道被雨水这么一套泡,对于这些挽马来说,无疑是一场艰难的考验。 而在马车旁守护辎重的明军士兵穿着雨衣,他们的火枪就在雨衣的之下,因为下着雨的关系,所以,他们会尽量用雨衣保护自己的火枪,作为战士,他们很清楚,这火枪等于他们的性命,越是在大雨的时候,越在小心保护好火枪,只有如此,才能让枪不至于淋到雨,从而无法打响。所以他们走起路来显得甚至有些小心翼翼的,总是尽量让枪藏在雨衣的下面,这种他们的动作显得有些僵硬。也许是因为过于专注的关系。所以他们甚至都没有注意到在附近有人在盯着他们。 隔着雨幕,图日热已看到了传说中的忠义军,尽管隔着雨,但他还是发现这些人恐怕比想象中的更为难缠,别的不说,就是他们在雨中小心翼翼的保护着火枪的举动,就超出他的意料,知道爱护兵器的兵,自然不会差了。 可既便是不差,又能如何?最后不还是落到包围圈之中,沦为待宰的羔羊。 眼见着车队进入了伏击的位置,图日热不禁拽紧了手中的缰绳,他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明军的车队。当确明狗已经完全进来之后,图日热的嘴角扬起了一丝残酷的冷笑。嗜血的目光在他的眼中一闪而过。 就在车队即将进入伏击圈的时候,只见他缓缓的举起了右手一扬,那些骑兵立即跳上马背,他们的动作很大,就像是猛的一下跳了上去,即便是如此,那些马在他们的安抚之下,也没有发出任何惊吓的嘶叫,这时图日热的手臂又是一挥,那些骑兵纷纷取出弓箭,随他的指令,纷纷引弓朝着明军射去。 倾刻间,在那弓弦声传来的时候,数百支箭穿过雨幕中呼啸着朝路上的明军飞去,转瞬间便有十几名明军士兵中箭,惨叫着倒了下去。在那一阵阵的惨叫声中,林子里隐藏着的那些骑兵象离弦的箭似的,猛的冲了出来。 图日热更是身先士卒的冲杀过去,那些护送物资的战士们,被这突如其来的偷袭给打蒙了,一时间根本就没有任何反应,直到接连中了两轮箭之后,他们才随着队长、排长以及什长的命令,匆忙的列着队,那些士兵端着火枪肩并肩的排成长队,然后随着口令声朝着骑兵发起了反击。 一阵排铳声响起了,那些正在冲锋的清军骑兵就像是绊马索绊倒一般,猛的摔倒了一片,火铳声、喊杀声在这官道上混成一片。 对于遭到突然袭击的忠义军战士来说,尽管他们很快就列成了队,但是这短短数十丈的距离,对于骑兵来说,不过只需要几秒,他们在打出第一轮子弹后,甚至都没有来得急装填弹药,清军的骑兵就已经冲到了他们的眼前,尽管他们试图用刺刀阻挡骑兵,但是因为泥泞的道路却使得他们根本没有时间组成方阵,只是凭借本能在那里抵抗着,尽管他们明知道自己的抵抗是多么的无力,但是仍然在那里,勇敢的战斗着。 不过只是转眼的功夫,图日热率领的骑兵便冲到了忠义军战士的身边。还未等他们用刺刀组成枪阵,丈长的长枪便穿透了他们的胸膛,在防线被骑兵手中的长枪刺穿的时候,在清军骑兵的腰刀砍杀了,不断有战士被砍倒在地,甚至有些战士的身体更是被砍成了两截,可是在战场上却没有一个人选择到逃跑,即便是死亡,他们也勇敢地面对。勇敢的战斗,直至死亡。 当最后一声枪响停下之后,这战场上尽是残缺的肢体,鲜血夹杂着雨水流淌成了红色的小溪,一直流淌到一旁的沟渠之中…… 雨终于停下了,而这个时候战场上已没有一个活着的忠义军战士了,甚至就连马夫,也没有几个人活下来,他们同样也遭到了杀害。浑身是血的图日热冷冷的看着自己的手下将明狗的脑袋一一割了下来。 这是他们的战利器,待到回开封后,可以凭这些脑袋领赏钱,当然,即便是虚报几个也没有人在意,那是他们之所以要把这些脑袋带回开封城,是因为他们需要这些汉人的脑袋,去重振清军的军心,所以他们才会选择把脑袋带回去 。图日热坐骑的马鞍上同样挂着的几个脑袋。尽管其它的骑兵都在那里狂笑着,欢呼着胜利,但是图日热却盯着南方暗自发誓道。 “早晚有一天,非得把全天下的明狗都杀光不可……” 他说出来的时候,连他自己都不相信,毕竟他很清楚,现在的这些汉人已经和过去截然不同了。他们不可能再像过去一样束手就擒,等待着他人的屠刀落下,他们会不断的战斗下去…… 《大明铁骨》正文 第370章 说客 (求月票,求支持) 一场小小的胜利是改变不了大局的! 尽管图日热梦想着能够帮助皇上重定天下,但实际上,他所取得的那场胜利,甚至可以说是不值一提的,甚至就在图日热还没有来得急庆祝胜利的时候,开封已经陷入了围城之中。尽管受限于兵力忠义军并没有对开封城实施铁桶合围,但现在的开封却因为城门的紧闭而形同围城。 此时的开封,非但是城门紧闭,甚至就连同城门也被用砖石灰土封死,城内的想要出去,也只有通过贿赂守城将领,然后用吊篮从城墙上放出,想要出城,没有一个人没有二百两银子是万万不成的,若是现在围城的是清军或者旧时的闯贼,别说是二百两,就是五百两、一千两,也有人愿意坐吊篮出城,可是现在因为围城的是忠义军,知道明军万万不会屠城的他们,自然不会花那些冤枉钱。 而城外的人想要进入开封,就要费上更多的周折,花上更多的银钱,甚至还需要人做保。 在这个时候会有人进城? 当然有人进城! 尽管需要费一番周折,但是总还是有人会千方百计的进城,就像许云程,为了进入开封城,他可是没少费周折,先是通过学生的关系,把信送进开封城,递给在总督衙门里当幕僚的学生,然后在那个学生的帮助下才乘吊篮进入了开封城。 夜色中的城头上,在从吊篮中走出来的时候,置身于这墙头上的许云程,总算是长松了一口气,这城外总算是进来了!虽说费了一番周折,也着实花了一些银钱,可是对于进入城中的许云程来说,只要进了城,也就完成了第一步。 “老师,您怎么非要在这个时候来开封?” 恭立于老师的身边,宋玉全的语气中尽是不解。 “自然是为了天下苍生!为开封城中的十万百姓!” 一旁的兵卒听着这句话的时候,瞧着许云程的面上,尽是一副景仰之色,尤其是在看到他那满面的正气凛然的样子时,更是如此。兵卒自然是一副感激模样,甚至就连那城墙上的把总,也心急着要把银子退回去,一番装腔作势之后,那银子自然也没有退回去。 谢绝了把总的退银,已经从老师的信中知道其来意的宋玉全,只以为老师是进城来当说客的,又轻声问道。 “老师,恐怕您这几日,想要见总督大人,不太容易,这几日总督大人事务繁忙……” “无妨,只要你把为师的拜贴送上,他自然会见老师的。” 许云程有些自负的朝着城下看去,那神情、那语气就像是他来这就是为了拯救天下苍生一般…… 自从清军在朱仙镇遭受惨败之后,开封城中的刘清泰尽管有着报效朝廷的心思,但是此时他却就象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在那里焦急的期盼着黄河以北救兵的到来,可是他比谁都清楚,朝廷不可能派援军来了。 说实话连刘清泰自己都在犹着,这样继续守在开封到底有什么用?即便是他身为河南总督,也清楚的意识到,现在开封已经是座孤城,即便是守住了也没有任何意义。 甚至开封之所以能坚持现在,也全都要感谢老天爷连降了几天的雨,这雨不大不小,却恰到好处的让忠义军无法发挥其优势。从宿迁之战后,忠义军便开始装备了大量的火器,从六钱火铳,到现在的九钱火铳,野战炮、臼炮、迫击炮等等各种火器充分提高了忠义军的战斗力,但是对火器的依赖,同样也使得军队对天气条件有一定的要求,尽管学习在雨水中装填弹药、击发是他们必须学习的,但是为了确保战斗力,在下雨天,忠义军会选择防御,而不是进攻。 对此,刘清泰已经从斥侯捕获的俘虏那里得知了,暗叫着侥幸的同时,他也知道这雨总会有放晴的一天,一但天气放晴,进攻很快就会开始。到时候,这开封年久失修的城墙,能不能挡得住明军的炮击,都是个问题。 身为旗人的刘清泰很清楚,全国各地的城墙打从大清国入关起,就没有修葺过,即便是京城同样也是如此,对于来自关外的大清来说,入中国只是侥幸之事,对中国也是极尽压榨,压根就没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自然也就谈不上修葺家里了,甚至从上到下早就寻思好了,一但汉人反攻,就返回关外老家。如此心态之下,这地方上自然不会再修葺城墙,别说是开封城墙,就是京师的城墙上同样也是长满了野草。 城墙的年久失修,使得刘清泰对守住开封根本就没有多少底气,而且城外忠义军的活动也许刘清泰意识到了危机。尽管雨水阻挡了忠义军的进攻,但是并没有阻挡他们调兵遣将——数艘江船运来了十数尊巨炮,现在那些巨炮耸立于黄河大堤上,指着开封城。 一但天晴,没准几十炮便能轰开开封城墙。 其实刘清泰并不知道,兵临城下的忠义军之所以在等待,就是在等待这十二门40斤炮,这种重炮并不是野战炮,而是海防炮,也是位于郁州岛铸炮厂用朝鲜的优质低磷低硫铁矿砂铸造的第一批重型火炮,至今不过只铸成区区四十余门,而这十二门炮,原本是准备运往南方,用于加强南天门以及平南城两地的海防,现在因为对开封的进攻,才临时抽调过来。 当然,这也是兵务衙门想要籍此尝试如何使用火炮攻破城墙,而不仅仅只是依赖放崩法,毕竟放崩法有着很多自然条件的限制。 连日来的雨水虽然阻挡了忠义军攻城的脚步,但并没有影响忠义军的战备、十二处炮台对准了开封城墙,只要天晴,随着一声令下,这十二门重炮就会不断轰击城墙,直至将其轰塌。 而此时开封城里情况,同样也日益凄凉,街上的冷冷清清的只有几只野狗于街上游荡着。不过只是区区三万清军加上为其裹肋的两万民壮,在城墙附近驻扎着,警惕着忠义军可能的进攻。 而对于身在总督衙门的刘清泰来说,在部署完部队之后,走到走廊下看着那雨水在地上洼处积起的污水,不由的想到自己脚下的城池于历史上曾不止一次被黄河淹没,就是几十年关,这里也曾为李自城用黄河水淹。 刘清泰立即有些担心的问道身边的幕僚,尽管他是旗人,可是在来到河南任上之后,他随即在河南本地招揽了数十幕僚,而袁庭新正是他人亲信幕僚之一。 “贤巨,这几日雨水不断,这黄河该不会暴涨吧。若是城外明军乘机掘堤淹城的话,到时候可如何是好啊?” 作为刘清泰的幕僚,袁庭新听其这么一问,本就是河南本地人的他,自然知道这黄河水的厉害,当然也了解这开封城。 “制台放心,这开封城外尚有一道羊马墙,这大水到了羊马墙下,水势就已经缓和许多,自然不会再对城墙造成太大冲击,且不说大水在几天内会流过去,纵然大水久泡也泡不塌,毕竟这开封城墙底厚达数丈。反倒是这明贼或是掘河堤,必然于城外遭水淹……” 袁庭新的话还没说完,就有人于一旁反驳道。 “贤巨此言差矣。那闯贼当年不也曾掘堤放水淹了开封城吗?可见万一黄水来得很猛,漫过城墙。这开封城也就危险了。凡事都要多从坏处着想。” 这次接口的是图海,作为城中万余八旗兵的统领,对于这黄河,他自然有他的扑救。被图海这么一呛,袁庭新连忙唯唯诺诺的回应道。 “将军说的是,是,是小人疏忽了……” 刘清泰可没在意图海说了些什么。 此时他的心里头只剩下一个念头,就是这开封城到底能不能守得住,至少有那么一瞬间,他还寻思着是不是可以派人掘堤,但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逝,倒不是因为他在意这开封城外数百里内的千百万百姓,当年李贼掘河时,那时这中原之地人口是何等密集,他不也是一下便挖这黄河,当时且不说水淹了开封城,使得城中几无活人,就是方园数百里内也尽为泽国,甚至就是到后来,大清入关入开封的,那开封也依然如死城一般,大军出开封往南走了六天,仍然不见一口活人一亩田地。如此自然可以想象挖黄河后那洪水的破坏性。 如果可以的话,刘清泰一定会挖! 但是他挖不城,因为那忠义军从一开始就防着他以水代兵的念头,派军沿河堤驻防,而且河上又有蜈蚣炮船来回巡逻,即便是他现在想派兵去挖,也不过是给忠义军送人头罢了。 唯今之计也只有指望着的,就是黄河北岸的朝廷大军了,可以他们会渡河支援开封吗? 一想到黄河北岸的朝廷大军,刘清泰脸上有泛起了一丝希望。只见他侧头向一旁的图海询问道。 “图大人,穆都统的人马不知准备得如何了?何时南下?” 刘清泰口中的穆都统,是鳌拜的弟弟穆里玛,他正领兵数万于黄河北部的邯郸一带驻守。 “将军放心,只要朝廷的旨意一到穆都统肯定就会领兵南下。这不是已经先派一营兵南下了,只待朝廷的旨意了。” 图海颇为自信的说道,在他看来,朝廷一定会救援开封。恰在这里,有下人通传人故人来访。 “许云程?许乾明……他怎么来了?” 在来河南上任之初,刘清泰也曾试图将许云程招入幕中,毕竟在京城的时候,他就从河南籍官员的口中听说了这个人,这才年世虽长,可却颇有才名,而且其于书院授书数十年,可谓是弟子满天下,若能招此人入府,必将有助于他于河南理政。 不过,那许云程却以身份不适为由拒绝了,刘清泰自然明白,身体不适是假,其心怀前朝才是真。不过他倒也没有强求,但是现在许云程的到来,却让他觉得有些古怪,毕竟,许云程之前身在洛阳,而现在洛阳已经陷于贼手。他这个时候来开封,显然是有所图谋,他图的是什么?是来游说刘某人? “云程见过制台!” 进门时,许云程并没有遵守满清的规矩行跪礼,而只是拱手平鞠,这种礼节搁大清朝,可谓是不敬,不过刘清泰倒出没有心恼,只是微微笑道。 “这是什么风把乾明兄给吹来了?” 虽说刘清泰的语气客气,可许云程却压根就不客气,他直截了当的挑明了自己的来意。 “云程此来,自然是为这开封城中十万百姓和制台麾下数万将士的性命而来!” 哦! 果然是来当说客的! 明白对方的来意之后,刘清泰的双眼一眯,冷笑道。 “乾明可知道,刘某是旗人,而且蒙太宗思赐“清泰”之名,你来游说刘某降明,可是当真以为刘某不敢杀你!” 若是换成数日前,没准刘清泰真会杀人,但是现在他还想再听他想要说什么。毕竟,眼下的这个局势,让刘清泰不得不有所考虑,更何况,两军交战不斩来使,这个道理他还是懂得。 “制台欲杀许某,许某自然无力抗拒,只是许某有一言告知制台,制台今日死守开封,无外乎将希望寄予河北,可制台是否知道,就在两日前,穆里玛统领数万清军已北上至德州,满清朝廷不可能再往河南派一兵一卒,制台与这开封已弃子!” 尽管刘清泰刻意掩饰着内心的惊愕,但是许云程仍然看了出来,心下顿时得意起来,如果不是他的学生从邯郸大营逃回时带来了这个消息,恐怕他都不会毛遂自荐来开封,为李子渊下开封! 今天,这开封城,就是他许云程的晋身之道!至于什么开封城内的十万百姓,还有什么天下苍生,那不过都只是一个说辞罢了,当年他不愿出仕,同样也是如此,他许云程做事,从来都有自己的目的。 现在,既然他来到了开封,就要为李子渊拿下这开封,然后以此城做为他的晋身之道,同样这开封城也是他的扬名之地! 《大明铁骨》正文 第371章 人心(求月票,求支持) (这两天琐事缠身,所以更新少了些,回头一定补齐!) “两日前,穆里玛统领数万清军已北上至德州,满清朝廷不可能再往河南派一兵一卒,制台与这开封已弃子!” 许云程的话声不大,甚至可以说,如果不仔细倾听的话,根本就听不到他的声音。但是,他的这句话却依然传进了刘清泰的耳中。 什么! 许云程带来的消息,让刘清泰整个人的脸色猛然一变,就如同一道惊雷当空炸响似的,被骇的半晌的说不出话来。 这怎么可能? 难道说朝廷放弃了,放弃了河南。 想来必定也是如此了,现在河南大都已经为明军所占领,此时的开封更是形成孤城。相比于开封,对于朝廷来说,直隶无疑是更为重要的。 尽管内心极为震惊,但是之前想不明白的事情,这会终于想通了,想通了为什么派出的信使至今没有任何消息,这朝廷若是无意派援兵,自然不会放信使回来的。 所有解释不了的事情,现在终于得到了解释。尽管这个解释并不是刘清泰所愿意看到的。 “哦,” 虽然面上看似平静,但是刘清泰的心底却已经掀起一阵阵的波涛,他并不介意为大清国尽忠,甚至他都已经打定注意要为大清国尽忠。可是当这一切真的到来的时候,他却又突然有些不舍了,尤其是这种尽忠是在朝廷视他为弃子的时候,那种对生命的不舍更是左右着他的想法。 “敢问制台,若是无大军相助,这开封能守得了几日?” 尽管刘清泰没有说话,但是许云程还是从她的脸色中看出了此人已经心神浮动了,现在所需要的就是再加一把力。 “制台可知,这忠义军于城外遍设重炮,只待天朝之后,即可万炮齐发,到时候,这开封城又岂能挡之?” “敢问制台,到时候,制台又将是何下场?” 接连的问题,不断的从许云程的口中问出时,刘清泰的脸色却是不时变幻着,相比于许云程的得意,刘清泰却是心思混乱,以至于一时间,居然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只是在那里,沉默着一言不发的坐在那里,内心中无数个念头在那里翻滚着。 而许云程却不断的观察着刘清泰,在许云程看来,像他这样的人,既然能爱惜性命到能够去当汉奸,那么,自然也就可以因为爱惜性命被自己说服。 或许云程并没有为官,但是教书数十载的他,曾经见过各种各样的人,自然也非常了解人性,也正是因为对人性的了解,所以他才会选择从洛阳来到开封,前来游说刘清泰,因为他知道,眼前的这位所谓的河南总督,会做到什么样的选择。 像刘清泰这样的汉奸,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忠义之说,他们当汉奸是为了性命,为了荣华富贵,那么只要许之以利,许之于安全,同样也可以说服他,说服他归降,就像是其当年主动投靠清虏一样。 这就是人性! 人性逐利! 人性就是趋利而避祸! 心底如此冷笑着,但是,许云程注意到刘清泰那有些犹豫的神情中,闪过的坚毅,难道这厮铁了心的要去为大清国尽忠? “且不说刘某身受皇恩,便是降贼……” 在良久之的沉默之后,刘清泰看着许云程说道。 “那朱贼又岂会容刘某和刘某麾下众将?” 刘清泰的这番回答,才让许云程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不是说刘清泰不愿意降,而是因为,他担心降过之后会是什么样的结果,毕竟对于眼前这位身居河南总督的封疆之吏来说,他自然要考虑自己的将来,而这也正是许云程之所以来这里原因。当然,他并不是为淮王来到这开封,自然也不是为淮王当这个说客。 “淮王自然不会容下制台!” 许云程的直接,让刘清泰不由一愣,然后冷笑道。 “既然如此,那刘某又岂会作茧自缚,引颈以待他挥刀相向,而不作丝毫抵抗?” 笑看着刘清泰,许云程的脸上带着笑容,那微笑只看得刘清泰整个人的心里都有些不自在,暗自寻思着,这人是怎么回事? 许云程之所以会笑,是因为从刘清泰的话中,他已经完全听出了面前这位河南总督的顾虑,听出了他内心中的真实想法。 一切并不出乎他的意料! 刘清泰不是不愿意投降,而是他害怕投降之后会被当成汉奸被砍了头。这才是他的顾虑! 心底冷笑着,面带着微笑,许云程只是这么笑看着刘清泰。 而刘清泰则被许云程看得颇不自在,心里暗寻思着这人到底是什么意思。 其实对于刘清泰来说,尽管他曾一心想为大清尽忠,从而报答当年太宗皇帝的知遇之恩。但是在另一方面,他的心底同样有一种渴望,渴望能够保全身家富贵。毕竟当年他之所以以诸生的身份投靠太宗,除了迫于后金兵的屠刀之外,最根本的原因恐怕就是为了个人的荣华富贵。 如果有可能的话,刘清泰当然希望保全个人的富贵,但是那位淮王却不是好轻于的人,当年宿迁之战,他下令将俘获的八旗兵将悉数斩首并筑京观,其待旗人的残暴早就是人所共知之事,且对“汉奸”从不曾手软,至于他刘清泰若是按汉奸的标准来说,自然是标准的汉奸。 如此一来,刘清泰自然也就没有了降明的心思,不是他不曾动过这个念头,而是因为淮王对汉奸从不曾手软过,他不放过其它的汉奸,自然也就不会放过他刘清泰了,也正因如此,刘清泰才会抱定会大清国尽忠,报效太宗皇帝恩典的心思。 可如果有一线生机的话,刘清泰自然就不会错过这一限生机。他会抓住机会,尽可能得保住自己的荣华富贵和性命。若不是如此,他有岂会有今天的地位? 当然,这样的话,他从来没有和外人说过。甚至没有向外人透露过哪怕一丝这样的想法,这样的想法是他内心深处最为不可告人的秘密,要知道在过去,他一向都是以大清国的忠臣示人的。甚至有时候,他自己觉得自己也是一个忠臣,绝不会做出对不起朝廷,对不起主子的事儿。 但是,现在许云程的微笑就像是看透了他似的,看穿了他的心思,看穿了他那欲降而不能降,欲忠而又不愿粉身尽忠的心思,自然显得很是心虚。 “哼哼,淮王,不过是一贼寇罢了!” 强撑着些许底气,深吸了一口气,刘清泰冷笑道。 “莫说朱贼容不下刘某,便是刘某身为大清国的朝廷命官,又岂会容得下朱贼?” 用强硬的言语为自己打气的时候,刘清泰自己都没有听出来他话语中的底气不足,曾几何时,他还曾寄希望于朝廷,但是现在已经被朝廷抛弃的他,显然没有底气再像过去一样,动辄“大清国”了,毕竟,他已经成了大清国的弃子,虽说有心为大清国尽忠,但是却又不甘心就此赔上性命。 也正因如此,那言语中反倒是没有什么底气了,而如此强撑的模样,落在许云程的眼中,只让他的心底尽是得意,他不担心眼前的这位河南总督愿意做大清国的忠臣,因为在他看来,像刘清泰这样的人,绝不可能做大清国的忠臣,因为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比个人的富贵荣华和性命更为重要的事情,至于什么忠义廉耻不过只是嘴上说说罢了。所以,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一定会降! 许云程直正担心的是什么? 是眼前的这位刘清泰绝望之下,做出什么不可意料的事情,比如说在绝望之中,当真铁了心是做大清国的忠臣,这样的愚腐之人不是没有。 不过现在看来,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想来也是,像刘清泰这种人又怎么可能会是忠臣?他既然没有为大明进忠,就绝不可能为大清取义! 刘清泰看着笑而不语的许云程,心底有些发虚的他,继续强撑道。 “此次,刘某非得让他姓朱的败于开封不可!” 如此这般的虚张声势,落在许云程的耳中,让他更进一步看清了刘清泰的心思,不过他并没有揭穿对方,而是微微一笑,看着刘清泰反问道。 “那不知制台以为这开封能守得了几日?” 开封能守得了几日! 许云程的反问让刘清泰整个人不由一哑,让朱明忠兵败开封?这自然是不可能,甚至要不了几日,这开封城就会为朱明忠所占。到时候他自己恐怕也就是一死了之,又怎么可能让朱明忠兵败开封。 这句话,不过只是虚张声势罢了。 “制台以为,以淮王疾恶如仇之心,他日破城之中,制台会是如何下场?是杀之后快以儆效尤,还是举族流放台湾?” 这样的反问之下,刘清泰整个人都陷入沉默之中,他的脸色微变,心下甚至升起一阵绝望之感,他之所以决心在此报效大清,不正是因为看不到活路吗?现在这样的事实被人戳穿之后,那虚张声势的底气也完全消失了。 举家流放台湾? 刘清泰连想都不曾想过,自己会有这样的福气,对于他来说,他很清楚,一但落到明军的手中会是什么下场,不被凌迟处死,就已经是天大的福气了。 性命! 被许云程戳穿了一切之后,刘清泰整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他闭目坐在那里,手指甚至不由自主的微微颤抖着,他的心底无数个念头不断的闪动着, 到底是降?还是守? 面对这样的选择,刘清泰除了沉默之外,却是无法立即作出决定。 就在这时,只听到许云程一个慢吞吞的话声传到他的耳中。 “自清虏入关,我河南沦入清虏之手,数任清虏伪官之中,也就是制台你待我河南百姓为民,而非敌寇,动辄残杀。” 许云程的话声不大,但话语却一字不落的传入刘清泰的耳中,立即全神贯注的听着他的话,生怕漏过了,一个字眼儿进而让自己赔了性命。既然眼前的这个人是来当说客的,那么自然会开出他的条件来。 “所以,今天许某来此,就是为了救一救制台,也算是还报制台宽我河南百姓之情!” 什么情份,不过只是一个借口罢了。对于许云程来说,那怕就是刘清泰同样也是动辄残杀百姓,只要不是动辄屠城,他都会用这番话来打动对方,他需要让刘清泰明白,今个他之所以来这,就是为了给他刘清泰一条生路。 眼见许云程抛来一条生路,刘清泰的身体不由微微前倾,尽管他没有说话,但是所表露出来的动作,却已经充分展现了他的实际想法,他想要保住自己的性命!只要条件合适的话,他刘清泰自然是不会拒绝的,前提是条件合适。 对于刘清泰的这种反应,已经了解其真实想法的许云程,在冷笑之余,又言词诚恳的说道。 “以制台之才,他日若非是清虏陷辽,制台又怎么可能迫于屠刀,为虏所用?今日我大明正是中兴之时,若是制台能及早醒悟,又何愁不能为我大明之贤臣!” 面对这样的吹捧,刘清泰并没有丝毫的心动,他很清楚淮王对待汉奸的态度,或许他没有屠过城,可死于他手中的河南义民又何止万千,别说是为贤臣了,就是能放他一条生路,恐怕都是尚在两可之间。 不过既然现在来了说客,前来游说他投降,那么自然就会有一定的条件,不过淮王开的会是什么样的条件? “只怕……” 刘清泰咽了口口水,然后缓声道出了他的忧虑。 “只怕,淮王是绝不会放过刘某人吧!” 现在已经心动了,他最担心的就是淮王会不会放他一条生路,毕竟投降归投降,杀头归杀头。这是两码事,如果淮王铁了心是要杀他,即便是他投降了又有何用? “哼哼……” 冷笑着,许云程看着刘清泰说道。 “制台别忘了,大明并不只有一个淮王!” 《大明铁骨》正文 第372章 人不为己(求月票,求支持) 夏日的大雨,笼罩着整个开封城,此时的开封城内却被一片不祥的气氛所笼罩。对于这城墙上守城的的清军来说,他们都很清楚,开封城的陷落只是时间问题。别的不说,就是那黄河大坝上的隐约可见红夷巨炮,就足够让他们为之胆战心惊的了。 可即便是明白这开封城早晚要陷落,但是当得知有人要投降的时候,一些人仍然不愿意接受。 “刘大人当真要如此吗?” 冷眼直视着刘清泰,图海的心头压抑着一阵怒火。他没有想到作为汉军旗旗人的刘清泰,居然就这么降了! 他不是口口声声要做大清的忠臣吗?怎么现在就这么要降了? “非是刘某要如此,而是朝廷无意求援开封,刘某只能如此了,不过图大人放心,刘某今日所为,只是迫不得已……” 面对图海的质问,刘清泰还是一副为朝廷尽忠的模样。 “绝不会与朝廷为敌!更不会陷将军于不义,所以才会与明军使节商量,送将军出城!” 送将军出城! 刘清泰的话让图海不由一惊,他盯着刘清泰半晌都没明白他的意思。 他这是什么意思? “将军可知道,于我大清国来说,八旗才是我大清的根本,今日天下皆反,时局于我大清来说更是岌岌可危,而将军麾下一万余八旗精兵,看似不多,可却也是我八旗丁壮半成有余,若是任由其白白折损于开封,岂不正逐了明人之意!毕竟,现在开封只是一座孤城、死城,岂能让我八旗子弟白白死于此地?” 刘清泰的这一番说出来之后,图海诧异的看着他,好一会才反问道。 “刘大人,你这是准备做何打算……” 难道他是假降? “莫非你是,是想……” 不待图海把话说完,刘清泰的面上便挤出一副无奈之色。 “图将军,刘某身受太宗皇帝赐名之恩,又岂会甘愿降贼,今日开封已经成为孤城,朝廷正集结大军于直隶,所以唯今之计,刘某所能做的就是尽量为我大清保存些许元气,至于这开封……” 长叹口气,刘清泰看着图海说道。 “以统领看来,这开封还有守的余地吗?” 图海的心中自然很清楚,已经成为一座孤城的开封根本就没有防守的价值了,别说是守不住,就是守住了,于大清国来说,又有何用?甚至就是他自己也不想就这么白白死在开封,毕竟开封根本就不可能守得住。现在刘清泰这么一说,图海点头赞同道。 “确实如此,这开封确实无任何可守之处……” “所以,刘某才希望图统领能够领兵离开开封,为我大清保存一丝元气!” 虽说图海还不太相信刘清泰的说辞,可他的心思却已经松动了,便关切的问道。 “那刘大人您怎么办?” “我?” 刘清泰的神情随之变得肃穆起来。 “刘某身为大清的河南总督,不能为大清守土,已经是无能至极了,现在又要投贼,实在是……” 摇头长叹的同时,刘清泰的目光一厉,沉声说道。 “所以刘某唯愿尽量报效朝廷,唯今之计,刘某只一个选择……” 盯着图海,刘清泰轻声说道。 “我已经决定降于李子渊,将开封城以及城中两万余绿营皆数献降于其!” “什么!” 猛然睁大眼睛,图海的目中尽是惊诧之色,他看着刘清泰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连忙正色长鞠道。 “刘大人如此舍身,实是我大清之栋梁!” 图海的语气中尽是感激,在他看来刘清泰之所以降李,无疑正是为了挑起明军内哄,这城外围城的明军是江南的忠义军,至于李子渊,他可不是忠义军,若是刘清泰把城这么一献,献到了李子渊的手中,如此一来又置朱明忠于何地?这城外的忠义军又岂会容忍吃到嘴里的肥肉被别人吞了? 到时候,双方一但争执不下,甚至可能会于开封大打出手,如此一来势必会引起明军内讧,如此一来,李子渊又岂还有余力北伐。甚至就是朱明忠,也很有可能会面对郑成功与李子渊两人的同时进攻。 到那时,刘清泰可真就为大清去一大敌了! 如果说,先前还有一丝怀疑的话,那么现在,图海对刘清泰再没有丝毫怀疑了,那神情语气中更是带着崇敬之意。随后两人又就城内的八旗兵如何离城商量一番之后,他们两人才告辞,在告辞时,图海更是激动的说着让刘清泰安心于贼营,待他回到河北之后,必将其功劳向朝廷密奏。而刘清泰自然也是摆出了一副感激模样。 当天深夜,在大雨的掩护下,图海率领一万余八旗精兵悄无声息的离开了开封城,得益于大雨的掩护,那城外营垒中的忠义军,似乎都没有发现他们。而在他们离开开封城的时候,刘清泰从心腹那里得知这个消息后,只是轻应了一声。 “哦,知道了,消息送出去了吗?” 刘清泰所谓的消息,自然是图海领兵出城的消息,送出去的,自然也是送给城外的忠义军。 在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刘清泰才轻叹道。 “哎,不是老夫无情,实在是,老夫也要为将来打算啊!” 对于刘清泰来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将来打算,接受许云程的游说是如此,说服图海出城同样也是如此,而且将其出城的消息,告知城外的明军,更是如此。都不过只是为了他自己的利益。 对于他来说,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一个利字,尤其是对于图海的那一番话,更是为了将来的打算,他需要让朝廷知道——他刘清泰并不是真心降贼,降贼同样也是为了报效朝廷,至于把图海领兵出城的消息告知明军,也是为了将来打算——他需要用上万八旗兵的性命去做投名状,至于这投名状是谁收的,反倒是与他没有任何关系。 无论是对于大清的朝廷也好,大明的朝廷也罢,将来,他刘清泰都是忠臣,都是无可挑剔的。将来无论是那一边得势,与他而言都没有任何影响。 “这雨啊……” 抬头看着窗外的夜雨,刘清泰长叹道。 “可真是下个不停啊!” 夜幕和大雨遮挡了人们的视线,同样也掩没了大军的脚步声,甚至就连这两万大军都被雨幕完全遮挡住了,别说是里许外,即便是数十丈外的人们都看不清这支仓皇出城的清军。 顶着雨,离开了开封城,连续行军几个时辰后,在天色将明的时候,图海终于把队伍带到了之前与刘清泰商定的渡口,尽管明军控制着黄河,可是在河北还是有不少渡船,可供乘座,尤其是在远离明军的地方。 船在那里? 就在图海有些焦急朝着河北看去的时候,这边一个兵丁突然跑来报告道。 “禀告统领,渡口那边传来消息说有船过来了。 “哦,是吗?快,快带路。” 一听说有船过来了,图海的眼睛不由一亮,连忙朝着渡口那边走去。此时那些清军士兵无不手舞足蹈。就算是天下着雨依然能看到黄河宽阔的河面上数十艘船只正扬帆划桨着朝南岸驶来。 这些渡船都是刘清泰命人从河北高价雇来的民船,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加之这里距开封明军足有四五十里的关系,所以这些民船上的船夫倒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地方。 在渡船靠岸前,从之前派到渡口联络渡船的包衣奴口中得知其雇佣了73艘渡船后,立即将包衣奴狠狠的夸奖一番。 “胡得贵,你小子这个差事办的好,等过了河,爷一定向朝廷荐你为官!” 75艘船,这一个时辰就能运过去三千号人过河,只要几个时辰,就能把麾下的人运过河去,到时候,他图海于朝廷也就是大功一件了。 “全凭主子的恩典!” 胡得贵连忙叩头谢恩,神情显得颇为的激动,当了这么多年的奴才,终于能出府为官了! 即便是作为统领,图海也没有选择留在河南殿后,而是由其它几位佐领负责殿后,他自己直接随第一批过河的部队过了黄河。 一切就像计划中的那么顺利,三千多八旗兵轻而易举的逃出生天,坐上了过河的渡船,也就是在第一批的八旗兵卒刚开始在那里庆幸着自己逃出生天时候,这种兴奋却又被突如其来的枪炮声给打断了。 就在岸上的清军准备过河的时候,突然间从渡口的东、南、西三个方向涌出了大量的明军骑兵和火铳兵。一时间渡口一带枪炮齐鸣,那些原本正等待上船的清军立刻就被打了个措手不及。那些拥挤在渡口哄抢着想要抢在第二批乘船离开河南万余八旗兵,在铳炮的攻击下顿时损失惨重。 渡口上那些挤成一团清军兵勇在铳炮的攻击下,就像是炸了窝的马蜂一般,顿时乱成一团,挣抢中不少人被挤下了黄河,完全无法组织起队伍抵挡明军的进攻,而进攻的骑兵见状随即向渡口发起了冲锋,一时间那些乱成一团的清军,不是被枪炮打死,就是被挤入黄河,淹死于河中…… 置身于船头的图海被眼前这一突变骇得一阵的心惊肉跳。尽管心惊肉跳,但是他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明军的骑兵在渡口上横冲直撞,他甚至能够看到明军骑兵手中的马刀如何在空中划过了一道道弧线,将一个个八旗兵的脑袋砍掉下来,那些骑兵们就象是一把镰刀似的迅速的在战场上扫荡着,一时间整个渡口上尽是一片血肉飞舞,惨呼声不断了。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图海只觉得的耳边传来了一阵炮声,朝着河面上看去,只见在黄河河面的雨雾中显现出了数十个巨大的船影,那是明军的水师! 明军的水师到了! 相比于那些黄河上的渡船,明军水师的战船大都是蜈蚣船,他们刚一抵达到射程内,就立即使用大号火铳以及火炮朝着清军的战船射击,瞬间宽阔的河面上就被铳弹和炮弹激起了一道道水柱,那些固定于舷边专打舢板二十钱大铳更是轻易的将渡船船板击的粉碎,相比于火炮,这些由水兵抵肩瞄准的大铳,虽说威力不大,但是精度很多,用于攻打小船时更是弹弹不曾不落空,每一铳打过去,都会在小船的船板上打出一个拳头大的孔洞,河水通过一个个破洞,迅速灌入船体之中…… 河面上的战斗从一开始便是一面倒的,在水师的铳炮的攻击下不断了有小船在河中被炸成碎片。八旗兵本身就不善水性,一但船被击沉,就意味着数十人被淹死于黄河中,一时间这河面上尽是挣扎着求救的八旗兵。 半个时辰后,在渡口枪炮声渐渐停止的时候,好不容易游上岸的图海,瞋目裂眦的望着滔滔的河水,面上尽是一副不甘模样。可尽管面带不甘,但是他的神情中却又带着些疑惑。 “怎么会这样?难道他们一早就知道,自己要出城?” 图海自言自语的时候,自然又想到了开封城中的刘清泰。 “难道是他走漏了消息?” 不会的,不会的! 刘大人是忠臣,是我大清的忠义之士,断然不会做出这种事情的,一定是,一定是其府中的奸细…… 尽管明知道,这个解释是多么的牵强,但是图海仍然选择相信这个解释,毕竟,对于他来说,只有这个解释,才能够让他能够向朝廷有所交代。 差不多半个时辰之后,不过千余名好不容易逃至黄河北岸的八旗兵,尽管已经重新整了队,但却都是一副惊魂未定的模样,他们惊恐的看着黄河上的明军水师,生怕他们又一次朝着他们开炮放铳,在惊魂未定在之余,他们都把目光投向图海,看着众人的目光,图海勉强挤出一丝笑容。 “好了,现在总算安生了,这明狗的水师委实厉害,咱爷们能活下来,着实不容易啊……” 说出这番话后,图海又朝着河南看去,心底暗自寻思道。 “刘大人,图某的性命,可全在你身上了……” 《大明铁骨》正文 第373章 君子小人(第一更,求月票) 什么! 刘清泰降了! 这个消息并不出乎意料,但是当于小宝听到眼前这许云程的话时,脑海中却是一片空白。 “你,你……” 在几个小时前还曾因为在渡口全歼万余八旗精兵而颇为兴奋的于小宝,这会整个人都傻住了,即便是他见过大风大浪,但却从没有见过这般无耻之徒。 “难道你就不怕,于某命人攻城吗?” 面对于小宝的威胁,许云程只是正色答道。 “若是于将军不怕掀起大明内讧,沦为大明之罪人,自可随意而为!” 看着面前这位瞋目裂眦的于将军,许云程的心底尽是一阵得意,对于他来说,早在来开封之前,他就已经猜测出了此行的结果。 君子可欺以方! 如果说对于那位未曾谋面的淮王有什么印象的话,恐怕就是那位淮王是一个典型的正人君子,至少从其表面上看来,他是正人君子。 这世间什么样的人最好对付? 君子最好对付! 故君子可欺之以方,难罔以非其道! 既然他淮王是君子,那就用最合乎情理的方法去对付他,甚至如果不是因为淮王是君子,许云程都不会来开封,他之所以来开封,就是因为了解朱明忠,知道他绝不会为一个小小的开封而对李子渊兴兵。 “你……” 被许云程这么一提醒,于小宝顿时为之一哑,片刻后他愤然说道。 “好,好你个许云程,好,很好!” 重重的长出一口气,于小宝厉声说道。 “你休且得意,你去告诉那姓李的,今天这开封之情,我忠义军上下全都记下了!” 除了丢下这句话之外,于小宝根本就是无计可施,他现在自然不能对开封动兵, “多谢将军深明大义!” 许云程闻言立即长鞠道。 “云程代天下百姓谢过将军,谢过淮王!” 当然,许某更需要谢一谢淮王! 许云程之所以会如此的得意,正是因为这开封正是他许某人的晋身之道,过去他之所以没有出仕,一来是没有好的机会,至于这二来,则是因为在他看来,没有值得他效命的人。 而此时,他之所以会选择李子渊,正是因为在他看来,李子渊的身上有着成大事者的潜力。 “厚涤兄,今日之后,这天下之人必皆知洛阳许厚涤之名,兄不费一兵一卒,即为李将军夺下开封,小弟实在是佩服的很!” 张沐看着许云程语气中尽是恭维之意,对于不过四十岁的他来说,身陷开封之时,所思所想的皆是如何能身免于难,可谁曾想就在他提心吊胆忧心着将来的时候,这边却突然传出了刘清泰归顺大明的消息,而从中游说正是许云程,更让人惊讶的是这刘清泰降的是洛阳的李子渊,而不是派兵围城朱明忠! 这样诡异之事,恐怕古往今来,只有他许云程能做到,居然能不费一兵一卒从他人口中夺食,实在是让人惊叹之余,更是佩服至极。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来拜见许云程,虽说他年岁比其小了十几岁,但因为两人父辈就是至交好友,所以两人一直都是以兄弟相称。 “淮王是君子!” 许云程的语气中毫不掩饰对于朱明忠的称赞。 “可以说,当今天下唯淮王才是真君子!” 感叹之余,许云程的面上带着得意之色,而张沐则于一旁恭维道。 “纵是如此,淮王志在必夺之开封却为厚涤兄不攻而克,实是厚涤之才,实是让人佩服!” 面对这样的恭维,许云程只是微微一笑,坦然的接受了他的恭维,可是心底却是得意非常,自今之后,这天下谁人会不知道他许某人的名字? “厚涤兄,为何你不担心忠义军攻城?毕竟,淮王忠义,却难保其麾下不自行其事啊!” 身在开封城中的张沐自然知道,这件事绝没有外间传说的那么简单,单就是这种虎口夺食的事情,不知充斥着多少风险,而最大的风险恐怕就是兵临城下的忠义军将领会擅自行动,直接攻城。 “哼哼,若是换成其它人,许某自然会有些许担心,可是这忠义军却不同其它,其军纪森严,若是有前线将领擅自行事,自会有军法处置!” 冷笑之余,许云程又感叹道。 “天下往往只闻淮王忠义之名,却不知其最长练兵,其麾下忠义军军纪之森严,远非他人所能相比……” 面对许云程的称赞,张沐却有些不解的问道。 “厚涤兄,既然如此,那为何兄会选择李将军,而非淮王?” 这正是张沐好奇的地方,在他看来,李子渊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其实……” 喝了一口茶,许云程的双眼眯成了一条缝,好一会才反问道。 “这古往今来,堂堂君子又岂止淮王一人?就像那宋襄公,原本于史书上是何等之正面?“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春秋打仗讲究的是“礼”,在于讲究承诺,遵守信义,而非以阴谋狡诈取胜,可到宋代苏轼的《宋襄公论》,一句“至于败绩,宋公之罪,盖可见矣。”之后,世人皆以成败论英雄。如此之后,这承诺、信义,于世人来说,不过只是文人笔墨罢了,以世人观之,李将军曾入三门,而先后背叛三门,实可谓之三姓之奴,其人品低劣自不需多言,可是于许某看来……” 由古而今的徐徐说道着自己的看法时,许云程的语气中带着轻蔑,那是对世人的轻蔑。 “李将军先出淮王门下,得已掌持一军,再出苍水门下,得已执掌一地,现更是拒延兵之命领兵北伐,为天下之先,虽是三姓之举,可当真之世,又岂有人在意所谓之承诺,信义,待到他日李将军北伐功成之时,其就是我大明第一功臣,至于所谓三叛……不过只是世人短见罢了!” 许云程的一番话,让张沐的心里冒出了一个念头来,甚至有些失言的说道。 “厚涤兄的意思就是淮王不够奸!” 何止是不够奸,分明就是宋襄公嘛! 瞬间,张沐便明白了,他看着笑而不语的许云程说道。 “小弟明白了、明白了!” “明白了?” 许云程笑问道,在张沐点头之后,他才解释道。 “所以,读书要多读史书,以史为镜,可知兴衰,这话并非是说予帝王,亦是说给我等,你以为这古往今来,明君贤臣一个个皆如人们所言那般高洁?其所谓之高洁,不过只是世人吹捧而已,若是贤臣如宋襄公一般重信义、讲承诺,又岂会是奸臣的对手?君子可其以方,这世间最容易对付的就是君子,君子做事处处讲究信义,而小人却是事事反复,如此君子又岂是小人的对手?” 许云程的这番话,完全颠覆了张沐对许云程以及世人的认知。 不够奸诈! 这正是许云程选择李子渊的原因,之所以选择他,是因为他足够奸诈。 “可,可以李将军之品性,若是于其门下,又怎能安心?毕竟其人品,委实让人不甚信任。” 张沐犹豫着道出了他的担心,可是他的话换来的却是许云程的一阵大笑。 “沐原,若是如此,那李子渊麾下又岂会人才济济?李子渊之奸诈在于其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如此手段自然是成大事者所必须,就像今日之开封,若是换成其它任何人,又岂会任由许某凭三寸之舌,便得了这开封城,君子爱惜羽翼,越是如此,又越不可能是李子渊之对手,成大事者而不拘小节,纵是今日朱明忠于开封动兵,世人又岂会言其不忠?又岂会言其挑起内讧?顾忌如此之多,又怎么可能成以大事!” 感叹之中,许云程端起茶杯喝了口茶,然后说道。 “方今天下,明有四将,延平据以南京、苍水据以南昌、淮王据以江北,再就是李将军把握湖广,而四将之中,延平出身豪门,性情耿真,不屑种种手段,苍水文臣出身,拘泥于小节,虽有手段亦不愿为之,而淮王者……” 沉吟片刻,许云程长叹口气。 “淮王虽出于江湖,但却实为真君子,只可惜,今非往日,其虽有忠义之名,可时过境迁也。四人之中,只数李将军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如此方才能成以大事,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感叹之中,许云程只是微微摇头,对淮王的称赞之中,更多的带着轻蔑之意,于他看来,这种“君子”恰恰是为上者最大的忌讳,若是淮王能有李子渊一半的手段,又岂会有今天的开封之事。 “论之以将来,于许某人看来,四人之中唯李将军才堪称是真正的国之柱石!” 尽管表面上是这样的称赞,可是张沐已经隐隐从许云程的话语听出了他真正的想法了,其所在意的又怎么可能会是什么“国之柱石”,他之所以李子渊就是因为其足够“奸”,只有这样的人才不会愚忠,也只有这种人,才更有发展潜力。 “那兄台以为,待淮王知道此事之后,又会如何处之?” 《大明铁骨》正文 第374章 胜负(第二更,求月票) 永历十五年的夏天,对于任何一个心怀大明的百姓来说,都是一个再好不过的年头,这一年的夏天,原本曾看似可望而不可及的北伐,终于成了真,数十万大军挥师北伐,一战而定河南,而在江南,原本看似随时会发生内讧的郑朱之间,随着朱明忠的挥师北伐,和随后郑成功督兵福建,内讧的烟云随之烟消云散了。 而就在人们松下一口气的时候,清虏河南总督刘清泰于开封归顺大明的消息传来了,可是却没有几个人能笑得出来,因为刘清泰归顺是洛阳的李子渊,而不兵临城下的朱明忠。 “当真是奸贼!” 几乎所有人,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大抵都是这么一句话,可是在如此评价着刘清泰的时候,人们同样也在看着江北,盯着清河,等待着朱明忠的反应。 此刻身处淮王府的公房之中的朱明忠,正抱着双臂透过玻璃窗看着外面的园子,尽管连日来未曾休息好的他双眼布满血丝,但是双目却依然炯炯有神。 毁于一旦! 一想到数万的人马北伐中的尝试,随着许云程的计谋,而毁于一旦,尽管这不过只是小试牛刀,但是想到花费数十万的军费,却没有丝毫收获,朱明忠的手仍然不禁握成了拳头。 一种懊悔与不甘的复杂感觉油然而生! 用兵! 几乎是下意识的,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对开封用兵,夺下开封城! 可是在心里理智却在告诉他,不能兴兵,无论如何都不能兴兵! 他甚至知道自己这次输了! 而且败得很惨! 他非但失去了开封,而且还让李子渊主导了北伐! 尽管通过这个棋局,他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郑成功的承认以及自立,但是,就现在来看,可以说是得不偿失。 且不说其它,就是李子渊主导的北伐,就会带来不知道什么样的变数,其中的变化,已经远远超出他的意料了。 要是现在出动大军北伐呢? 朱明忠想到了一直以来的那个计划——从海路发起北伐。可是,现在海军的主力还没有回国,等待他们回到海州至少还需要半年,而且长途远征之后的水兵也需要休整,这意味着至少十个月内,都不可能从海路发起北伐。至于从陆路北伐,这意味着自己或者李子渊,都有可能为对方做嫁衣,到时候,必然有一方会面对清军的主力,与清军一番撕杀后,然后得利的又是谁? 海路……需要等十个月!但是在未来的十个月内,却有可能发生很多事情。李子渊主导北伐,对于朱明忠来说是一个从未曾有过的沉重的打击,甚至无疑是个极其严峻的考验。 尽管这一切是他的计划,但局势的发展已经超出了最初的计划! 对于已经身为淮王开辟幕府的朱明忠来说,他的心里很清楚现在不是怨天尤人的时候。作为淮王的他绝对不能在任何人面前显露出丝毫的不安与茫然,毕竟,他是大明的淮王,在他的身边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他。 事到如今,对朱明忠来说最危险的敌人并不是黄河以北的满清。而是来自内部——现在,内部的敌人所造成的威胁,正在一点点的超越外部的威胁! 李子渊不是威胁!问题在像许云程那种为了个人前程,而不惜一切的人有时比数百万的敌人还要危险。谁知道他们下一次会处心积虑的在什么地方发起攻击? 尤其是现在! 开封! 如果处理不好的话,不仅会导致内部的怨气,甚至还有可能会导致国家的崩溃。而在黄河北部,满清现在恐怕就像头野狼似的,在那里闪烁着血红的双眼,等待着机会。他们在等待着什么样的机会? 等待着他们犯错、他们内讧的机会,一但如他们所愿,那么他们立即就会反噬,就会再次奴役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就会再次陷入黑暗之中。 一定要冷静! 朱明忠在心底对自己自言自语道,他知道越是在这种艰难的时刻,就越需要保持冷静与镇定,只有如此,才能够让这府中诸臣能够平静的面对这一切,并受到鼓舞闯过这一关,至于满清……这才是他们真正恐惧的。 “当年满清为何能够一年而定江南?” 朱明忠头也未回,只是看着窗外的园景似乎是自言自语的说道。 “皆是因为我大明当时内讧不断,若非是内讧,清虏又岂会如此神速既得了天下?” 这样似反思似检讨的言语从朱明忠的口中说出时,站在那的顾炎武、朱大咸、钱磊他们都只是垂着头, “而我大明为何会内讧不断?” 这样的反问之反,朱明忠的话声随之一厉。 “皆是像许云程这种为一已私利而不顾国家大事卑劣之徒所至,这种人根本就是民族之败类,其人比汉奸更为可恨,若非他为求晋身,李子渊又岂敢虎口夺食,若非为求晋身,又岂会如此豪赌!” 咬牙切齿的言道着对许云程的恨意,朱明忠甚至将大明当年的灭亡的责任都推到了他的身上。 “这等败类,不杀,不足以平孤心头之火!” 怒言道出这句话后,朱明忠转身走到案前,提笔于纸上写下三个字。 “许云程!” 写下这三个字后,就在朱明忠想要命人把这三字送给李子渊的时候,话到嘴边,他却收了回来,即便是李子渊把许云程的人头送了过来,又有何用? “大王,以臣看来,若不令李子渊归还开封,只恐怕会令我忠义军上下士气受创!” 作为众人之中资历最老的老人,钱磊自然很清楚,忠义军的根本是什么,是士气! 可以说,忠义军之所能能够百战百胜,靠的就是士气! 靠的正是士气如鸿! “钱参军所言极是,开封事小,士气事大,许云程以方欺我,诈得开封,置我忠义军将士于何地?若不泄此愤,又如何能正军心!” “正是,想我忠义军劳师远征,既将功成之时,战果却为他人诈取,如此卑劣之行,又岂是人所能忍?”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所有人都动了火,这也难怪,或许他们很清楚,出兵开封,不过只是取一个“北伐”的名,至于开封……对于他们来说,并不重要。 可心里是不重要,但是现在果子就这么被人给摘了,这等于一巴掌打到他们的脸上,他们又岂会不在意,恼怒自然也是理所当然。甚至可以说,他们之所以到现在还能“抱住怒火”,未主张用兵洛阳,都已经算是深明大义了。 “开封……” 念叨着这个地名,原本对于开封的归属,他也不觉得有什么,顶多只是埋在中原的一根钉,只是为了限制李子渊的势力发展,现在,这开封,他无论如何都要拿下来。 只是,如何拿下来,这才是眼下需要考虑的问题。 开封! 刘清泰! 许云程…… 想着开封这座城,于心底反复的念叨着后面那两个名字,朱明忠的心底恨不得把这两个人都拉到身边,然后好好的收拾一番,就是这两个东西,把大好的局势变得这么微妙。 后者算出了前者的心思,而前者的归顺,未尝又没有丝毫的异心。 有他们这些人在,这北伐有可能成功吗? 而且,现在开封这件事,直接关系了忠义军的军心士气,无论如何,都得让他李子渊给个说法啊! 如果他不给的话……你又能怎么得了他! 突然,朱明忠有些郁闷了,这会他甚至希望永历现在就在清河,如果他在清河的话,大可借朝廷的名义,对李子渊加以训斥,可现在,即便是他是淮王,也没有权力如此。 心底有些烦闷的皱着眉头,朱明忠突然发现,似乎除了兴兵之外,再也没有其它的办法去制约李子渊,毕竟,李子渊并不是他的下属,而是其也是形同独立,即便是他把官司打到郑成功那里,结果也是和稀泥。 怎么办? 如何才能和平的解决这个问题? 武器? 这个念头不过只是一动,朱明忠便打消了这个想法,毕竟,在一定程度上,他还需要依赖李子渊的北伐,尽管他并不愿意李子渊主导北伐,如果把原本商定赠予他的武器克扣下来的话,会不会导致矛盾激化? 也许,是应该借着这个理由,把武器克扣下来,毕竟,自己并不想李子渊主导北伐。 这确实是送上门来的理由! 朱明忠暗自寻思着,如果克扣其武器的话,那么就很有可能会导致李子渊不能继续北伐,如此就可以争取到时间,十个月,十个月后,江北自然可把李子渊甩于一旁,自行北伐。 就在朱明忠的心底打定这个念头的时候,那边突然有人秉告“湖广总兵李子渊急信”。 李子渊的信? 展开信不过只是略扫一眼,朱明忠的脸色就不由微微一变,好一会才说道。 “这个李临川,当真是……能屈能伸啊!” 《大明铁骨》正文 第375章 人才(汶川十年祭!) (十年了,还记得十年前的今天,那个下午感觉到了晕眩,尽管很多人都说不可能,但是真的有感觉。十年!从来没有忘记你们,愿你们在天堂安息!不忘汶川!不忘您们!) 开封来投! 尽管这个消息传来的时候,周围尽是一片贺喜之声,但是对于李子渊来说,他却根本就笑不出来。 “老师,学生一开始,还以为那许云程,只是一个笑话!” 面对着从武昌来到洛阳的钱谦益,李子渊的语气中带着些无奈,那许云程是打着钱谦益的名义进的府。 “当时他说与老师是故交,愿出面将开封城为学生取下,学生只以为这是个笑话而已,毕竟,他无一兵一卒,且开封又已经为忠义军兵临城下,学生以为,他只是说说而已……” 无奈的摇头长叹,李子渊从刚得知这个消息后,就倍感此事极为棘手。 “哎,临川,你还是不了解人性啊!” 钱谦益颇是感叹的说道。 “这人性啊,你没看到刘清泰的归降,可以说是一石二鸟,既可保他的个人荣华富贵,又能令我大明陷入内讧之中,如此他即便归顺于我大明,同样也是大清的忠臣,即便是将来大清重了势,他刘清泰也是有功无过!” 提到刘清泰时,钱谦益暗自寻思着,这人也太会算计了,能够把一切都算得如此通透。当然,真正会算的还是许云程。 他并不是随军北伐至洛阳,而是在大军的后方缓缓而行,若非是如此的话,恐怕一早就阻止了许云程“夺取开封”的主意,现在,倒是让其出尽了风头,甚至还把难题丢给了李子渊。 “至于许云程,他看出了人性,看出了刘清泰的所思所想,至于剩下的,不过只是投其所好罢了,至于现在……” 抬眼看着李子渊,钱谦益反问道。 “许厚涤,可有信给你?” “有,倒是有,只是,只是学生觉得……” 李子渊犹豫着,然后说道。 “他在信上说,开封为刘清泰献予学生,淮王必定不满,于学生来说,刘清泰所领两万余兵远重于开封,学生不妨将开封回赠淮王,再命刘清泰入洛阳,与魏胜远互相制约,魏胜远曾为刘清泰麾下,两人共驻一地,势必互相制约、互不信任,如此,河南自然无后顾之忧。” 看着老师,在道出许云程的安排时,李子渊的心底难免会对其心生些许佩服,这许云程,不简单啊。 “不简单啊!” 钱谦益摇着头,长叹道。 “没想过,二十年不见,这许云程的功业倒是更加精进了。” 在提及其功业时,钱谦益的语气中带着嘲弄的味道,似乎有些瞧不起其为人一般。他之所以瞧不起此人,一个最简单的原因,就是当年在提及李自成时,与钱谦益等人视其为贼寇,而与势不两立不同,他居然在信中言道“李贼毫无王霸之势,断不可辅之”,换句话来说,他之所以没有出山助李贼,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其没有“王霸之势”,至于什么贼不贼的反而并不重要。 没错! 对于许云程来说,他的眼中从来就没有官,也没的贼,只有人! 这才是他许云程!他许云程终其一生,所揣摩的也就是人与人心! 这才是许云程啊! 想要嘲笑对方时,钱谦益却又不由想到自己,想到自己八十高龄,随大军北伐,为的又是什么? 不还是一个看不开嘛! 这才是人心啊! “临川,许云程此人,可以一用,但不可大用,切记!” 先是这么叮嘱一声,钱谦益才继续说道。 “不过,虽不可大用,但此人确实有几分才学,正如其所言,若是因开封一孤城,与淮王交恶,实为不智,相比于开封这座死城,于临川来说,刘清泰麾下的两万余绿营精锐,更为重要,可如其所言调其来洛阳,再将开封还给淮王,如此淮王自然不能再借口切断物资供给,如此……” 沉吟片刻,钱谦益笑叹道。 “如此此事自可周全,此事当真只有他许云程能做得出来,君子可欺以方,他先夺其城,再还其城,若是换成其它人,不知会若出什么样的祸乱来,也就只有淮王……” 此事只有淮王能以大义处之! 感叹之间,钱谦益心底对朱明忠倒是生出了几分难得的惺惺相惜之感,世间如其一般的堂堂君子,委实太少了,也恰因如此,才能为他人以方欺之。 这许云程的手段,委实太过下作了! 尽管瞧不上许云程的手段,可钱谦益却深知,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的道理,自然也就知道,这件事不是许云程的手段下作,而是淮王那边给了其施以手段的机会,若是换成其它人,估计…… “若是换成他人,即便是借给许某一个胆子,许某也是万万不会如此做的!” 面对李子渊的询问,许云程倒是不加丝毫的掩饰,他直截了当的道出了自己当初为什么如此行事。 “这天下,也就是只有淮王,只有忠义军可以让许某如此,换成其它人……” 摇摇头许云程感叹道。 “恐怕早就把许某给杀了,至于那开封,也早就夺了下来,那里还容得了其它?” 许云程的直接,让李子渊的唇角微扬,对眼前的这个人当然也是刮目相看,与上一次见其时,只当他是在痴人说梦不同,现在,他倒是真的相信此人确实有一番才能,别的不说,便就是这对人心的把持,就非他府中其它人所能相比。 “嗯,那么以你看来,为何我把开封还给淮王后,淮王便会不再追究此事?” “不是不追究,而是淮王只能如此,没有了理由,自然也就不能无的放矢了,毕竟,淮王总要顾忌其声誉,再者,开封一事,将军可以完全推给许某,如此,淮王自然不会再追究此事,当然,这记恨上许某却是在所难免!” 虽说知道淮王会记恨自己人,但是许云程倒是并不担心,毕竟在他看来,那位淮王是君子,宁拂君子,不惹小人,这是最基本的道理,小人之所以为小人,是因为他们始终在暗处,用的始终是不法的手段,而且不会轻易罢手。他们心眼极小,为一点小荣辱都会不惜一切,干出损人利已的事情。 可君子……并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 略点下头,李子渊看着许云程继续问道。 “厚涤应该知道,本镇挥师北上是为北伐,这洛阳之后,自然要继续北伐,不知以厚涤看来,这接下来应该如何?” 这才是李子渊请许云程过来的原因,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希望眼前的这个许云程能够像他在开封时一样,帮他游说山西等地的清军将领官员归顺于他,如此自然也就可以减少军队的伤亡,从而确保在兵临京师时,其麾下大军不至于损失惨重,而无力攻城。 “军门,方今之势,大抵上但凡稍有眼光之人,皆可看出,大势在我,而非在清。当年延平入长江,沿江诸州县皆是闻风而降,只有少数府县选择抵抗,到少司马定江西时,江西各地大抵亦是如此,究其原因,无非就是人心在汉,而非在清,清虏以异族而据中国,杀我汉人岂止千百万,如此劣质斑斑,但凡是稍有血性之汉人,又岂能忍?今日纵是为清虏官吏,亦不过是勉强为之,若是军门能许之以承诺,保全其身家、富贵,又何愁汉官不纷纷纳降?” 在许云程看来,这正是淮王最大的失误——他拒绝接纳其眼中的“汉奸”,以至于那些汉奸面对忠义军时,除了拼命抵抗,就再无其它的选择。这正是最愚蠢的行为,而反观李子渊却与其截然相反,对于任何愿意投降的清军将领、官员,他都会给予接纳。 “许之以富贵……” 沉吟间李子渊犹豫道, “可,他们中的不少人,毕竟是汉奸中,而且手上还沾着许多汉人的血。” “那又如何?当年洪武皇帝北伐檄文里不也说了吗?“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洪武皇帝尚是如此,将军又何虚顾虑,况且,若是清虏将领皆降于军门,届时以军门之兵势,他人又岂会说三道四?” 许云程的一句“皆降”,让李子渊不由的一阵心动,他的脑海中立即浮现出了山西、陕西、四川、云南、广东等为满清占据的地区,如果那些地方的清军官员、将领皆降于他李子渊,到时候,谁还敢再小瞧他? 对于李子渊来说的,他与朱明忠不同,他从不在意那引起清军将领杀了多少汉人,也不在乎他们干过什么,反倒更在意他们麾下有多少精兵,这些精兵可以如何为他所用,这才是他所在乎的,如果说十几年军旅生涯教会了他什么,就是手中有兵才是根本。所以,他才会千方百计的壮大实力,现在许云程的这番话,让他的心底微微一动,却是不露声色的说道。 “那么,以厚涤看来,若是本镇挥师山西,不知如何才能轻取太原?” 《大明铁骨》正文 第376章 太原(汶川十年祭) (十年不忘!不忘你们,愿你们在天堂安息!) 崇祯十七年,李自成攻占太原,封韩文铨为太原节度使,陈永福为驻太原总兵,分别主管山西军政。韩文铨在明巡抚衙门办公,陈永福在晋王府驻扎,也正是从那天起,这巡抚衙门便见证到了世间的风云变幻。 短短数月后,满清派北路英亲王阿济格率重兵入晋,包围太原。十月初三,太原城陷落。大顺在这处院落仅存在8个月。清顺治二年三月,新任山西巡抚马国柱,进驻大顺节度使衙门,这衙门也自然改称为山西巡抚衙门。 与大多数巡抚衙门一样,这衙门署前有照壁一座,一对石狮雄峙左右,三座牌坊从东列西排列,东“抚绥全晋”坊,西“提督三关”坊,中“文武为宪”坊。进了这“文武为宪”的坊门,也就进了巡抚衙门,此时这衙门外面,一队队绿营兵持枪游走巡视,气氛较之过去只显得分外的紧张。 这也难怪,就在数日前,李子渊已经亲自统帅二十余万大军渡过黄河以后,便开始一面占领晋南各府、州、县,一面朝着太原奔袭而来。这太原城中自然是紧张非常,这几日这城中的丁壮都被征发于城上,协助绿营守城。这巡抚衙门作为中枢所在自然也是戒备森严。 而在这衙门的二堂之中,此时身为山西巡抚的白如梅全是一副惶恐不安的模样,然后有时候那鼓楼的鼓声敲响时,也会让他禁不住为之心惊,只以为是铳炮声。虽说是身为一省巡抚,不过白如梅并没有丝毫仕人的风骨,当年做崇祯朝在京中为官时,大顺军入城,他便率先归降了大顺,后来清军入关,他非但纳了降,更是主动剃了头,那时候,他的这种行为,甚至不为人所耻,毕竟,刚入关的时候,清军还没有逼汉人剃头,而他之所以如此,自然是有他的顾忌。 “……当年,白某剃发之后,时人皆言白某无耻,可时人却不知道,请神容易送神难,既然朝廷入了京,又岂轻易离开?再后来,剃发令一下,纵是有血性,又能如何?” 白如梅的言语中,并没有丝毫的掩饰,他从不介意告诉其它人,他没什么血性,甚至也不介意把他的心中所想告诉他人,就像此时,在面对眼前的杨震威时,显得颇为直接,甚至看了他一眼后,更是感叹道。 “想必当年军门也是如此吧!” 被白如梅这么一部,杨震威的额头顿时冒出了一把汗来,他又岂不知道眼前的这位巡抚大人指的是什么? 当年大同总兵姜瓖于大同反正,守城八月有余,而在外援无望的情况下,当时尚身为姜瓖部下的总兵的杨震威变节,暗中派人出城向围城清军接洽投降。随后他带领六百余名官兵叛变,杀害姜瓖与其兄姜琳、弟姜有光,持首级出城投降。次日,清军入城。多尔衮得到报告后,下令除杨震威的官兵家属外,大同城内的“官吏兵民尽行诛之”。 而杨震威也由此晋升为山西总兵,当年他之所有降清,是因为守城无望,当然也是为了个人的荣华富贵,山西总兵官,这是摄政王给他的封赏,现在他身为山西提督,提督的也是一省军务。 多年来,当年的大同旧事,从无任何人于他面前提及,现在这番旧事,被白如梅这么提了出来,让杨震威的心底发虚之余,那头也是一火。 “抚台何需如此?” 这番生硬的话语,传入白如梅的耳中,让他只是苦笑道。 “有军门在,白某又岂敢守城……” 这一句话让杨震威猛的站起身来,只以为这堂中有伏兵的他更是紧张的说道。 “白巡抚,杨某可是朝廷命官,你若是敢杀杨某……” 这么嚷着,杨震威却没有看到有伏兵出来,瞧着坐在那苦笑的白如梅,那神情立即变得的尴尬起来。 “大人,在下、在下……” “哎,白某既不是姜瓖,所以自然也就不劳军门了,再说,这太原,也守不了八个月,军门,你给白某透个底,若是李子渊攻城的话,以太原的兵力,能守得了几日?” 白如梅的话让杨震威尴尬的笑了笑,然后才说道。 “回抚台,其实以杨某看来,李子渊北伐,也不过只是虚张声势,如果不是朝廷大军被朱逆吸引,其又怎么可能领兵北伐?其去年夺下武昌后又据湖北诸州县,虽说掳民为兵令其麾下不下二十年,又练兵半年有余,勉强可算精兵,虽说其掠民为兵不似当年闯贼,尽掳沿途男丁,只掳年18-38岁的青壮,但其军中精锐者,仍然是其出九江时所率领五万精锐,甚至以在下看来,其它十五万人尚不及河南降其的数万绿营兵……” 其实杨震威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判断,完全是受限于时代的目光,他只以为李子渊如旧时的兵将一般,每夺一城之后就掳民为兵,然后拥兵数十万,但可战的精锐不过只是数万老兵,至于其它人,不过只是攻城炮灰罢了。而完全忽视了李子渊在治下数十州县效仿江北推行的“甲兵制”,完全已经脱离了“掳民为兵”的概念,甚至其是强制推行,甚至在推行期间,不惜以“掳民为兵”的方式用手中的刀枪强征百姓从军,但是在训练上已经新兵的分配上,他仍然借鉴了忠义军的作法,除了少数精锐之外,新军都会被补充到各营通过“以老带新”的方式加以训练,从而保证了部队的战斗力。 “那这二十万人攻太原,军门能守几日?” 这才是白如梅关心的事情,他压根就不关心李子渊麾下的是不是精锐,也不关心他在河南是不是又征召了十余万新兵,他所关心的是太原能守几天,毕竟他是山西巡抚。 “这……” 杨震威的话声顿时一哑,好一会才说道。 “抚台,这太原城的城墙可是有十几年未加修葺了,若是其以红夷大炮炮轰的话,恐怕不出数日,这太原城墙必破……” 什么是报应? 恐怕这就是报应,也许是害怕汉民“造反”后据城而守,也许是为了节省费用,打从满清入关起,这城墙就没有修整过,而且每每地方呈请,总会被朝廷以种种理由拒绝,更有甚者,直接不准其有修理城墙的开支,如此一来,这十几年未加修葺的城墙,自然也就是不如往年那般坚固了。 而京官出身的白如梅又岂不知道,为什么不修城墙,是因为那清廷压根就没把自己当成中国人,甚至一门心思想着,一但在关内失势就逃回关外,连那紫禁城若不是因为皇上住着,恐怕也不会修葺。如此一来,这地方上的城墙,又岂会愿意加以修葺。 现在这明军打了过来,想要依城而守,这破旧的城墙怎么守? 白如梅的心里叫着苦的时候,无数个念头却在脑海中不断的翻滚着,而杨震威同样也是如此,他们两人都不是什么忠臣。 一个是墙头草,那边势大那边倒,而另一位则是“识时务”,如此一来,两人的想法自然也是有些相似,他们自然不会去想着如何为大清国尽忠,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是个人的荣华富贵。 “哎……” 长叹口气,白如梅看了眼杨震威,这人着实不让人放心啊,想着当年他是怎么样杀人献城,心底顿时就是一寒,若是眼前这人想要献城的话,这城里头,谁能挡了他? 虽说白如梅是一省巡抚,可是他并没的兵权,山西的兵权在山西提督的手中,也就是在杨震威的手里,至少这太原城中的万余绿营是由其把持,若是他想要归明的话,恐怕自己这脑海难保啊…… 其实,白如梅还真的没有看错,几乎是在得知李子渊领兵二十万过河后,降与不降就在杨震威的心头翻滚着,如果不是因为他曾杀了姜瓖等人,恐怕他早就已经派人联络李子渊,愿意献出太原城了,毕竟,现在势大的不是大清,而是大明,当年他背叛姜瓖,献出大同城,一是为了保命,二则是因为当年在他看来,这大明的气数已尽,可谁曾想到,这大明也有翻身的一天? 可是他不敢降,他害怕被大明那边给清算了,毕竟,他是汉奸,而是铁杆汉奸,甚至他的手上还染着数百万晋省百姓的血,即便是那些百姓都是清军屠杀的,但若不是他杀了姜瓖献城投降,清军又岂会轻易夺了山西,大同一失,山西各地诸城不守,汾州、运城、太谷等地相继沦陷。清军每攻一城,皆把当地人杀光。再加上这些年他领兵对太行山等地“义军”进行清剿,可以说不知多少山西人皆是恨不得食他之骨,他又怎么敢降? 即便是他降了,那李子渊又怎么可能受他的降? “老弟,你说,若是南边那边派人过来,愿意保你我的安危的话……” 瞧着杨震威,白如梅试探着问道。 “你愿不愿降了?” 《大明铁骨》正文 第377章 十八子(第一更,求月票) 从李子渊率领的大军渡过黄河后,由其麾下前锋统领孙义安率领的先锋骑兵,就一路沿着从平阳去太原的官道继续前进。 而此时,满清在山西境内的兵力,并不算空虚。除了太原城的一万多绿营兵之外,山西还有两万余绿营兵分散在各地,尤其是沿太行一带,更是驻有多达两万绿营兵,毕竟,当年姜瓖在大同反正,掀起山西反清浪潮之后,尽管山西的大规模反清复明运动坚持了一年之久,最终还是被占压倒优势的清军扑灭,但是在太行山一带仍然有义军在坚持抵抗,所以山西的绿营大都驻于太行一带。不过这些绿营兵却分散于各地,仓促之下无法集中于一地,用于防备明军的进攻。 也许是因为在河南李子渊先后招降清虏官兵皆是留任原职,不加清算的关系,几乎是在其刚一过河,兵进山西,就有大量的满清官员争先恐后的献城纳降,甚至其中不乏一些旗人地方官员,毕竟刘清泰的投降后留任于河南总督任上的现实,使得人们相信,李子渊与朱明忠不同,他绝不会因为投降者的身份,对其加以清算,尽管这位杀起旗人来并不比朱明忠手软。但相比于后者,至少前者还能保全他们的富贵。 人总是现实的,在那些事清的伪官为个人的富贵先后投降的同时,山西各地百姓从李子渊北伐以后,就哄传着其如何的仁义,麾下的兵马纪律如何严明,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其旗帜上的那个“明”字,尽管满清的屠杀几乎屠尽了山西,但是却没有屠尽人们的思明之心,对于晋省百姓来说,对北北他们无不是翘首以待,只待李子渊的大军一到就要迎降。 而在明军渡河以后,晋省的士绅百姓不但亲眼看到其麾下的纪律确实严明,而且读到了其发布的北伐布告,尤其是看着那旗上的“明”字。各地纷纷出现了到处迎降的形势。几乎是明军刚一过河,尚未抵达平阳时平阳知府万永祚既献城投降了,其仍被留任于平阳任上。接着泽州纳降。 也正是在到处迎降的情况下,李子渊进入了山西,他的前边有三千身着黑甲的骑兵,后面又是三千骑兵,而这这六千骑兵,正是自封“招讨元帅”的李子渊统领的亲军,他们皆是一身江北的黑甲,盔甲整齐,旗帜鲜明,马匹精壮。再往后便是他亲自统领的五万中军,这五万中军之中,有两万余老兵,可以说是其麾下真正的精锐。 相比于进攻河南时的忐忑不安,现在经过河南的一路纳降之后,在进入山西之前,李子渊就已经料到会一路迎降。如今果然如此,山西的清虏伪官根本就无心为满清尽忠,几乎所有人都在抓住机会——抓住摆脱汉奸身份的机会。 “元帅,如今平阳、泽州先后纳降,这山西已经是尽是元帅囊中之物了!” 骑马跟在李子渊的身边,穿着一身二品文官袍服的许云程语气中尽是一副洋洋得意的模样。 “平阳、泽州是降了,可是太原还没降!” 李子渊缓声道出了他的忧虑。 “太原一日不降,本帅又岂能安心啊!” “元帅尽管放心,一但大军过汾州,太原的白如梅必定会降的!” 许云程语气显得极为自信,他早就已经料定山西不会有什么抵抗,并不是因为这里的清军兵力有限,而是因为天下大势如此,当然,也是因为人心使然。 “白如梅性格如墙头草一般,现在天下皆降,其又怎么可能不降,更何况……” 突然,许云程含笑看着面前的李子渊,他的心底浮现出十几年前的那句话来。 “十八子主神器” 十几年前,元帅的那位本家入山西时,传出的那句话。尽管那诗句中有“李继朱”三个字,但是最终局势的发展,使告诉世人这所谓的“谶语”不过只是为了蛊惑人心的妄言罢了。 尽管明知道所谓的“谶语”不过只是为了蛊惑人心,但是现在,面对这样的一句话,那些纳降的地方官员中未免没有觉得自己应该早识天命,变成了从龙之臣的人。 当然,现在这个话,不能说,也没有人敢说,但是并不妨碍许云程去想。而这一路北伐,许云程也发现了李子渊与李自成的不同。当年李自成只顾向前,各地方一般都不留兵驻守。只是向已经投降的府、州、县,委派了大顺朝的县令。当时又为了解决大军给养和开支。新委派的各府、州、县官吏,皆以供应军需为由向民间搜索骡马,搜刮军需。而李自成只考虑如何供应东征大军,长驱入燕,赶快攻破北京。至于如何使新委派的官吏采取一些有效的办法,使百姓能够过安定的日子,休养生息,就来不及考虑了。 可是李子渊却不同,在纳降的地方,除了原官吏留用之外,他更是张贴告示,强调不取分文饷税,一切税捐皆从旧例。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办法获取军饷,他同样派人搜捕那些事清未降的伪官亲属,强迫他们献出少则数万两多则数十万两的“赎罪银”,充作北伐的军饷,如此一来,既得了军饷,又避免了人心的混乱。 在李子渊一行抵达平阳之后,大军在这里休整了五天,一来是官兵需要休整,二来也是为了等待后方运来的粮草,如果说李子渊在朱明忠的身上学到什么,就是对于新征服地,永远不要刚一占领就极尽索取,每到一个地方,必须要先招揽人心,也正因如此,李子渊才会不惜从河南运粮,同时在平阳召见遗老。一时间,他在平阳倒也是繁忙非常,当然那些受其召见的遗老,也无不是感于他的“礼贤下士”对其自然是歌功颂德,更有一些遗老遣族中子弟于其帐下效力,这个时候,伪官不愿意放弃“反正”的机会,同样,那些遗老也不会错过重回正统的机会。 也就是在李子渊刚刚抵达平阳的时候,作为其麾下先锋的孙义安并没有停下脚步,而是直接领着数千骑兵绕过因为十几年前清军屠杀,百里无人烟的纷州,直逼太原城下,在其前锋抵达太原的时候,城中不知多少官员纷纷逃离,而抵达太原的骑兵,并没有攻城,只是在太原城外驻守,直到数日后,前营的三万大军抵达之后,才将太原真正包围了起来。 就是在明军来到之前,山西巡抚白如梅已经因为不守黄河回到省城,使晋西和晋南各州县不战失陷,已经受到弹劾。不过朝廷也只是下旨切责,并没将他撤职,而是命他于任上的戴罪立功。 十月十八日,也就是在太原被包围的当天,白如梅在太原召集城中的文武官员,还有士绅中较有头脸的人物,到巡抚衙门后堂里商量守城之事,到了这个时候才发现,山西布政使等官员已经弃官潜逃,到场的官员不过只有区区十余位,至于那些士绅,来的也只有几十位,而且大抵上都是心怀异心,官都逃了,更何况是士绅,现在指往他们拿银子,自然是不可能。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太原肯定是守不下去了,不过谁都没有说话,毕竟杨震威在那,绿营兵就在外面,万一说错了话,是要掉脑袋的,看着沉默不语的众人,白如梅说道。 “本官受皇恩不可不谓之浩荡,所以已经决定以一死上报君恩,即然明贼来了,那么本身身为朝廷命官,自然要与城共存亡!” 白如梅的这句话一出,周围的士绅官员无不是脸色瞬间变得煞白,他们没有想到,这位料定必降的巡抚大人,居然会说出这样的一番话来,更有人朝着杨震威看去,看到他稳坐于椅上,显然两人早就已经有了打算。 与城共存亡? 那些异地的官员脸色变得煞白是担心自己的性命,至于那些面无血色的士绅,现在他们所要担心却是举族安危,如果这城当真守下去,不定是要赔上举族性命的! “这守城,不可无饷,今天请诸位过来,就是为了筹饷一事!” 盯着众人,白如梅语气冰冷的说道。 “这里有一份名册,每户每家要拿多少银子,白某已经列了出来,若是少一两银子,就莫怪白某以通匪论处!” 这样的话落到那些士绅的耳中,只让他们无不是心头微微一颤,其中几人更是张张嘴,却没有说话,他们又岂不知道,眼前的巡抚大人为何不降,不是他不降,而杨震威不降,其之所以不投降,是因为他的名声太过恶劣。 其它人可以投降,他杨震威即便是投降,李子渊又岂会收他? 所以他是万万不会投降的! 兵在杨震威的手中,若是白如梅这边刚一选择投降,那边恐怕杨震威就会要了他的脑袋,这个事,关键在姓杨的身上…… 想通其中的关键之后,袁涛奇试探着问道。 “大人,若是有一线生机,大人又何需与太原共存亡?” 《大明铁骨》正文 第378章 何为信(第二更,求月票) 一场大雪,突然降临在山西大地,在狂风大雪,亲领着中军的李子渊进入了作为太原门户的阳曲县,直接住进了县衙之中。 虽说太原城中的事情,早在进入阳曲之前就已经不断地得到飞骑禀报,但是在抵达阳曲之后,李子渊仍然先向孙兴平问道: “现在城中秩序如何?有抢劫、杀人、奸掳的事情吗?” 大帅的发问,让孙兴平连忙回答道。 “大帅尽管放心,阳曲献城之后,我军入城立即派兵加以巡逻,军法如山,自然无人敢于违抗,现在城中秩序很好。” 听着他的回答,李子渊才点头说道。 “嗯,这件事你办的好,咱们不是清虏,是仁义之师,将来这山西、河南和湖广一样,都是咱们的根本,有了这个根本,咱们弟兄才有将来的富贵!” 作为当年后劲营中的老弟兄,孙兴平自然知道李子渊口中的富贵是什么,于是连忙嘿笑着点头说道。 “这道理,我自然懂得,过去咱们破城的时候,顶多也就是寻思着能不能寻个女子,现在,都是这样的身份,又岂还会干那样的下做事,纵是想,那些人还不是巴巴的把女儿侄女什么的送上门来,那里还需用强。这约束部下也是自然,况且这阳曲是自己降的,若是有谁敢乱了军纪,军法队的鬼头刀可不饶人。” “你明白就好。” 李子渊点点头,然后又说道。 “这山西不同于其它地方,眼下太原指日可下,一但下了太原,下一步,就是兵逼直指京城了,到时候,一但夺下京城,这北伐即可成功,咱们可万万不能因小失大,毕竟,接下来的军需粮草可全要仰仗山西供给。” 随后李子渊又和孙兴平说了一番,在其离开之后,他才转头对许云程问道。 “太原的事,有没有消息?” 他口中的太原的事,指的是太原献城的事情,他之所以命令孙兴平不要攻城,正是想要不战而克,虽说他的麾下现有二十万大军,可这二十万大军之中,真正称得上精锐的不过只有他的中军,至于其它十几万人,大抵上都是去年和今年征发的新兵,而且还有三万在河南以及山西纳降的降卒。不到万不得已,他绝不愿意攻城,现在他甚至已经可以理解当年为何郑成功与南京不愿攻城了,是不愿意承受损失,因为接下来需要面对更为强大的敌人。 “元帅尽管放心!” 许云程自负的回答道。 “这太原城必降。以下官愚见,这太原之事虽然要紧,但军需更为要紧,尤其是现在大雪已下,想来黄河冰封亦为之不远,所以,这粮草之事自然不能再依赖江北的供给了,还应该在太原及附近州、县火速征集粮食,以备将来北伐时带往京师,方为万全之策。” 李子渊为什么能够不为粮草担心,那是因为他从江北得到百万石粮食,其中既有江北供给的,也有他用现银购买的,江北的船只直接将粮食经黄河运到洛阳,然后再由洛阳经陆路运往山西。正像许云程说的那样,这天一冷,黄河一结冰,江北的粮食自然也就不可能再运上来了。 “况且,这粮草关键还是要靠自己啊!总指往别人,可是靠不住的!万一要是他们将来把粮路一断,到时候,大军的粮草可就堪忧了。” 沉默不语的李子渊,听着许云程的话,仿佛就像在心头浇了一瓢冷水,他自然知道,江北的粮食不是长久之计,可也知道,这山西可不是什么产量的地方。 “厚涤所虑甚是,只是这山西素来不是什么产粮之地,万不能大量征发粮食。” 但是他在说完这番话后,又轻轻地对许云程说了一句: “这件事,明日再商议吧,眼下还是太原要紧。” 这时,赵继权匆匆进来,递上一封城内送来的信。李子渊一看,是太原士绅为白如梅、杨震威两人求情的,而这信中也道出了他们之所以至今不纳降,不是因为不愿降,而不敢降。 “好一个不敢降!” 李子渊冷笑着将这份从城中送出来的信交给大家传阅,然后问道: “你们各位有何主张?” “还能有什么主张,这献城纳降,既往不咎是大帅您当日北伐时的交待,既然他杨震威愿意降,那便受了他的降便是了。” “就是,况且杨震威麾下可是有三万人马,若是他愿意降,这山西的绿营兵,自然也就会不战而降,这山西绿营十余年来与太行山间与义军撕杀,可谓是个个皆是百战老卒,如果能纳我军中,自然是如虎添翼啊!” 无论是孙兴平或者赵继权以及其它人都认为,目前这纳降的方略已定,就不能轻易改变。况且杨震威麾下确实有数万精兵,只要能够将其招降,那自然还是尽量招降,从而将其纳为已用。 众将的回答,让李子渊把目光投向刘体仁,他是刘芳名的儿子,刘芳名在武昌投降后不久就因病身死,为了表示对刘体仁的信任,宁夏镇仍然由刘体仁统领,也正因如此,外界才没有怀疑刘芳名的死与他有关,现在李子渊之所以会问道刘体仁,自然有他的用意。 “成坤,你有什么看法?” 见大帅问道自己,刘体仁先是犹豫片刻,然后才回答道。 “诸位将军所言皆有其道理,想我军自北伐以来,之所以能够让清虏闻风丧胆。地方官员守将更是闻风而降,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大帅有容人之量……” 刘体仁自然不会反对纳降,毕竟他自己也是降将出身,自然也希望这军中多一些降将,只有如此,才能让他不至于在这军中太过“引人瞩目”。 “可是,刘将军,你别忘了,那杨震威当年可是担着姜军门的脑袋,向清军献的城,若不是他,这山西起义诸城又岂会先后沦陷?杨震威其人不过是蛇鼠两端之人,此人留之何用?况且,山西百姓但凡稍有良知者皆恨不得食其骨,若是大帅纳其降,只恐怕有损大帅英名!” 站起来说话的是张显林,他是平阳人,在李子渊进入平阳后,才入其幕中为其幕僚,作为山西人的他,自然知道,山西人对降清的杨震威是何等的痛恨。甚至杨震威之所以能够于山西当了这么多年的提督,正是因为其心狠手辣,而他的心狠正是对山西百姓的心狠,这些年为了清剿太行山一带的义军,为其残杀的山西百姓又岂止万人。 “大帅,以属下看来,大军只可围城便是,倘若其不肯投降,就直接围攻太原,非得逼他非投降不可。待其投降后,自然可杀其以告慰晋省父老!” 张显林的建议立即引得一众晋籍幕僚的赞同,对于身为山西的人他们来说,自然不愿意看到杨震威逃脱生天,甚至从此重获富贵,当年山西反清烽火可以说是燃普遍山西,各地军民与清军作战时又是何等的壮烈,逼得满清只好从京师抽调一切可用的满、蒙、汉军投入山西战场。可就是他杨震威卖主求荣,为一已之私勾结清虏杀了姜军门,才导致山西反清大势从此瓦解,数百万山西百姓为清军屠尽,如此罪人,他们又怎么愿意就此放过? 在他们的赞同声中,许云程看了似乎仍然有些犹豫不决的李子渊便出言说道。 “大帅虽是仁义,可杨震威此人实为我汉人之败类,不杀此人,如何能平民愤,纵是大帅仁义,还请以国法为重……” 面对这样的劝慰之后,李子渊难免还是有些犹豫,其实在入山西之前,他就已经从许云程那里知道,太原最大的难题不是白如梅会不会降,而是杨震威,这个人手上汉人的沾的血太多了,是怎么洗都洗不掉的,可是这个人却把持着山西的绿营兵,若是其不愿意降,这太原自然不可能不战而克。 所以,也正是从那时起,他就与许云程定下主意,如此才有了现在的这一幕,在犹豫片刻之后,他故作痛心的长叹道。 “哎,其中道理,李某又岂能不知?” 长汉之后,李子渊的眉头紧锁道。 “虽愿归顺我大明者,李某皆可纳其降,可像杨震威这样的汉奸,其手上沾满了汉人之血,多少山西百姓因其而死?不杀其不能平民愤,这个道理李某自然是懂得,只是李某想到强攻太原,不知要死多少弟兄,总归是于心不忍啊!” “大帅,这又有何难?” 张显林于一旁笑道。 “军门只管纳其降便是了,待其献了太原城,先稳定其数日,然后到时候,再寻个理由直接将其斩杀就是!” 张显林的这个建议一出,李子渊就冷哼道。 “李某岂是如此不守信义之人!” “大帅,对此等不忠不孝残杀同族之汉奸,又谈何信义?况且,此等蛇鼠两端之人,纵是其降了,又焉知其未曾包藏祸心?” 许云程在一旁插言说道。 “正是如此,若是其包藏祸心,大帅自然是不能留下后顾之忧。” 《大明铁骨》正文 第379章 义为何(第一更,求月票) 太原城降了! 山西巡抚白如梅、山西提督杨震威负荆请罪于城门外,主动献城纳降,而这也意味着山西已经尽入明军之手。在其投降的当天,明军便浩浩荡荡的进了城, 因为太原城是开门投降,所以明军进城后并没有枉杀人,也不许随意进入民宅。当天进城的明军不过只有区区几千人马,占领了重要的衙门和全部八座城门,然后沿街巡视,以避免有人趁火打劫。 而投降的清军万余绿营兵以及四万多民壮中的两万年龄不超过三十五岁的青壮,都被集中解除了兵器暂时扣押于在郊外的营中,对于明军来说,这三万余“清军”同样是极为可观的补充兵力,当然之所以将青壮关押于城外,同样也是做为人质同。 与此同时,随着安民告示的张贴,这太原城李子渊到达之前,已经安定了下来。在市井恢复了生机的同时,在提督衙门里,杨震威却显得有些提心吊胆的,即便是有了保证,他仍然担心自己会遭到清算。毕竟,他很清楚,在很多山西人看来,当年若不是他献城纳降,又岂会有后来清军的屠杀。 “军门只管放心,元帅是信诺之人,况且这城中的士绅,可是给你凑出了整整二百万两的赎罪银,便是天大的罪过,也能赎回来!” 几日来,一直于衙门中陪着杨震威的袁涛奇注意到他脸上的不安之色,便轻声安慰着他。 当初在巡抚衙门里头,正是他提议众人拿银子为杨震威“赎罪”,作为本地士绅的他,自然不愿看到玉石俱焚的一幕,毕竟他的家业在太原城中,况且,那李子渊虽说没有屠城的名声,可是当初在南昌,却也是屠尽助清军守城的民壮,若是当真助清军守城,恐怕待到城破的时候,这太原城的壮丁肯定会因为恨其守城而被屠尽。 这年月,人命不值钱的! 无论是清军也好,明军也罢,闯贼也可,对百姓不都是想杀便杀? 与其拿银子助清军守城,还不如拿银子出来助白如梅、杨震威赎罪。也只有如此,才能保得了太原城上下十万百姓。用二百万两银子换其同意献城,这个生意做的值,不过,作为居中联络之人,袁涛奇必须要安抚好眼前的这位山西提督。 “你确定李帅会放过我?” 杨震威的语气中仍然带着一丝不确定,毕竟,当年他可是提着姜瓖等人的脑袋献的城。 “李帅自是重诺之人,军门无需担心!” 李子渊是重诺之人! 这句话也就只是说说罢了,可杨震威仍然心存着一丝侥幸,对于他来说,他觉得,对于李子渊,他多少还有一些用处。正像他猜测的一样,在李子渊进太原之后,立即招见了杨震威,在两人见面的时候,对其更是极尽称赞,更是委任其为山西总兵,总之对他如同对待其它的降将一般,仍然是留任原职,不过虽是留其为山西总兵,仍然命其传令与山西各地绿营,令其就地纳降。甚至还与其商量着抽调各地降兵与军中,以待他日北伐。如此一来,杨震威总算是安下心来,在他看来,这无疑是在告诉他,大帅有用他的地方,甚至他还主动的请求随大军一同北伐,面对他的请求,李子渊自然没有拒绝,直接将其编入了左路军,就在其即将前往左路军军中之前,接到了白如梅的邀请,因为两人都是降官的关系,这个请杨震威到是没有拒绝,而且他也希望能够与白如梅保持亲近,毕竟两人也算是共患难过。 “归根到底,这乱世,还是老弟这样的人有大展身手的时候啊!” 作为降官的白如梅,见到已经重新换上一身明式总兵官袍的杨震威,颇有些感叹的说道。 “这次北伐之后,想来他日军门封侯自然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白如梅的语气中带着羡慕,而此时的杨震威脸上却再也没有了过去的忐忑不安,反倒是颇为自得的答道。 “这还不是大帅的恩典。其实,白大人您也不差啊,您不还是这山西巡抚,将来我等北伐之时,这后方可就全指往白大人您了!” 杨震威的话,让白如梅点点头,然后说道。 “这自然是当然,只是白某有一事不明。” 已经放下酒杯的白如梅,看着杨震威问道, “既然军门知道,军门能有今天,全凭大帅恩典,那又为何勾结清虏,图谋不轨?” 话声落下的时候,他随即把手中的酒杯猛的一摔, “来人!” 什么? 不待杨震威惊喊出声,那边他就听到一阵脚步声从外面传过来,还不等他站起身来,头上就是一阵剧疼,人便摔倒了在地上。 半个时辰后,一颗人头被呈送到李子渊的案前,略微看了眼那人头,李子渊只是平静的反问道。 “其它人呢?” “回大帅,当年与杨震威叛变的之人皆已被斩杀!” 当年杨振威带领六百余名官兵叛变,杀害姜瓖与其兄姜琳、弟姜有光,持首级出城投降。这十几年的征战,当年叛变的官兵活下来的不过只有三四百人,而且大都是山西绿营的官佐,这几日的安抚,就是为了等其如各地绿营集结于太原,然后将这些人悉数斩杀,从而斩草除根以免留下后患。 当然被杀的不仅仅只是这些官佐,还有他们的家人,也是一并被诛杀,到底死了多少人,李子渊并不关心,相比于这些人头,他更关心的是另一件事。 “厚涤,现在这杨震威既然已经授首,那么下一步怎么办?” 用杨震威的脑海去换山西百姓的民心,这是许云程的主意,但李子渊却有他的顾虑。 “今日,李某杀了他杨震威,他日其它人若是不敢再降李某,又该如何?” “大帅,这杨震威非杀不可,只因其手上沾满了我汉人之血,况且之所以杀他,并非是无故杀之,况且,白如梅已有供述,杨震威之所以投降,并非是为了投降,而为了争取时间,以便将各地绿营集于太原,如此才能对大帅反戈一击,若非是大帅果断行事,恐怕这太原已经为其重新所据,不知多少百姓因此离难了……” 杀杨震威自然有杀他的借口,甚至有时候都不需要借口,投降不等于免死,既便是免了死,若是其有异心同样也可以杀死,总之一句话,死人不会说话。更不会解释,死了的杨震威自然不可能站出来说出他的冤枉。 “至于其它人?其它人纵是知道,亦需要明白,这天下,除了大帅你,谁还会受他们的降?” 这才是许云程建议杀杨震威的原因,因为除了李子渊之外,别人并没有更好的选择,至少相比之下,只有李子渊不在乎他们做了什么,不在乎他们“汉奸”的名声。 “罢了,这山西绿营,还是要打乱分置各营,若是其有异心的话,各营可以直接先斩后报!” 李子渊从来都不是一个手软的人,他压根就不在乎杨震威的死活,甚至也不在意山西绿营的三万余人,他所在意的能不能取得北伐的胜利。毕竟,对于他来说,没有什么比北伐更重要事情,他需要用北伐去确立自己的地位,去告诉世人,这世上并非只有一个朱明忠,一个郑成功,同样还有他李子渊。 在只言片语定下山西数万绿营的生死之后,李子渊又探身询问道。 “那些个晋商,现在是什么态度?他们是愿意拿银子赎罪,还是?” 李子渊口中的晋商,指得并不是山西的商人,而是那些曾经与满清合作,靠着满清发家的商人,毕竟了除了内务府八大皇商之外,这介休、祈县、太谷等地靠着与满清合作起家的商人,可是不下数百家,这些人少则家业数十万两,多则数百万,在进山西之前,李子渊就已经打定主意,这北伐的军饷肯定是要从这些人身上挤出来。 与朱明忠流放汉奸不同,李子渊对待那些伪官家族的态度非常简单,就是让其献银赎罪,通过这种方式既可以缓和与那些伪官之间的关系,又能获得北伐的银饷,对于那些商人,李子渊自然也是首先想到了“赎罪银”。 不过他的话声这边刚落,那边许云程便冷笑道。 “大帅所言诧异,常言道汉奸人人得而诛之!若是此等汉奸不诛其族,抄其家,这天下人又岂能为之以警?又岂会警告后人,令其不敢为汉奸?” 这般义正辞严的话语,显然和之前的态度不同,而究其原因则再简单不过,那些人只是商人,在许云程的眼中,他们不过只是一群肥羊,就像当年朱明忠在扬州抄晋籍盐商的家一般,又岂完全是因为他们是汉奸?汉奸不过只是他们的罪名,而银子才是杀他们的原因。 “杀!” 冷冷的吐出一个字,许云程的双眼一眯冷哼道。 “非但要杀尽这些奸商,且在诛其三族,不杀他们如何能平民愤,不没其产,又如何能对得起死难的汉民……” 《大明铁骨》正文 第381章 决断(第二更,求月票) 于京师满城之中的范宅,曾是前朝国公的国公府,在清军入关后,将内城辟为满城赶到了城中的汉民的同时,这国公府自然与城中房屋一同,都为清廷所有。而这国公府后来几经辗转,为范永斗购下成了范家的家宅,这宅院在某种程度就象征着范家的地位。 两百余年整治的国公府之中,亭台楼榭间湖水环布,尽是一派江南园林的模样。而此时,那曾经湖水荡漾的湖面这会已经结了一层厚冰,在一间亭阁内,暖炉隐约可见些许青烟,而在亭间立着一个发须皆白的老人,这位正是范家的主事之人,范永斗。 他的身材不高,虽说年岁老迈,可是面膛依然黑瘦,高耸的颧骨下,眼睛里透出一种精明干练的神彩,与那老迈的年龄一点也不相符。他身披一件毛皮大氅,就这么站在亭子里。 “范奸永斗者,明国之人,汉之苗裔,却在国战之时,不图利国与一毛,却重清人之一信?不重汉人之存亡,只顾一家之私,图小利忘大义者,莫过于此,清人如无铁器之利还至于如此迅速的崛起?真正是送利刃与仇寇,嘉定三屠扬州十日之始,正是始于这类汉奸商人之手也,虽万世难消此恨。” 默默的念着这句话,范永斗的心里可谓是五味杂阵,可以说,这句话已经表明了南边对于范家,对他范永斗的态度,南边是绝对不会放过他的。 甚至可以说,当年顺治十分高调地册封他们为八大皇商,实际上就是向全天下表明,我们女真人能夺得汉室江山,你们汉人要怪就怪这些吃里扒外的晋商们。范永斗等晋商被民间视作大汉奸,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 “这只是生意而已……” 又一次,范永斗自言自语道。 “你们怎么就不明白,这不过只是生意……” 自言自语着,范永斗更是为他当年的所作所为找着借口。 “范某人是商人,商人自然重利,既是生意,又焉能称范某是汉奸?” 当然,范永斗永远都不会说,正是在他这样的晋商源源不断地物资输送之下,原本缺衣少食,兵器不足的女真人变成了装备精良的虎狼之师,后金全部的火药、八成的粮食和超过六成的金属由晋商提供。甚至京畿情报,细致到每个关口的守将姓名、士兵的数量和装备的清单,也由晋商提供。晋商们不可能不知道后金收购这么多军火情报目的何在,但为了白花花的银子,什么国家大义、民族安危,都顾不得了。 最终,正是在他们的倾力支持下,清军终于杀进山海关,“嘉庆三屠”,“扬州十日”,无数汉人子民惨死于屠刀之下。清朝定鼎北京后,顺治帝没有忘记为女真人入主中原建立过赫赫功业的晋商们,他在紫禁城大张旗鼓地设宴,款待包括范永斗在内的八家晋商。最终封他们为皇商,可谓是极尽恩宠,之所以如此,正因为他们为大清立下了汗马功劳。 当他说出这番的时候,那边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是范三拔,他急匆匆的进了亭子,连身上的雪都顾不得掸,便对范永斗施了一礼,然后说道。 “爹,我回来了。” “怎么样?王家和靳家想要干什么?” 范永斗的声音显得有些急切,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他已经从王家和靳家的举动中,猜出了他们肯定有什么动作,所以儿子刚一回来,他才会显得如此急切。 “可是要一起打点南边?每家需要拿多少?一百万两?不行,太少了,二百万两,若是不行,可以凑出两千万两出来,想来有这笔银子,南边应该会同意的……” 不过范永斗在说话的时候,自己也不太确定,毕竟作为商人的他,又岂不知道,对于南边来说,利益最大化的并不是接受他们的“贿赂”用以“赎罪”,他们更乐意抄家,若是能抄没八家的话,那将来纵是几年不纳粮,亦无需为银钱担心。 父亲的焦切让范三拔的心头一紧,他立即意识到,这局势恐怕比他了解的还要恶劣上几分,若不然,父亲又岂会如此? “父亲,南边是不会收咱们银子的”。 范三拔摇摇头,然后有些无奈的说道。 “非但南边不会收咱们的银子,即便是咱们将来随朝廷一同撤出关,也很有可能被朝廷当成肥羊给抄了家,毕竟,朝廷也需要银子……” 范三拔的这一句“朝廷也需要银子”,让范永斗的最后一线希望彻底的破灭了,原本尽管他已经想到了这些,但是却不愿意面对,毕竟,在大多数时候,除非迫不得已,人们总是不愿意面对最坏的结局。 “王家、靳家早就已经做好了打算,他们打算乘船离开这里。” “离开?去那?” 范永斗不解的看着儿子,那双眼睛中尽是疑惑。 “去西洋!” “什么!” 儿子的回答,让范永斗惊讶的看着他,居然半晌都说不出话来,作为商人的范永斗自然知道西洋在那,毕竟,他也曾接触了西洋的商人,现在当儿子提到去西洋的时候,他自然会是这般惊诧模样。 “去西洋……” “对,他们觉得只要咱们留在中国,无论是大明也好,大清也罢,对他们来说,咱们不过只是一群肥羊,于大明,咱们是汉奸,他们一但得了天下,必定会抄家灭门,而大清若是退出关外,必定也会为军饷尽抄八家,到时候必然也是身死族灭。所以,与其于中国坐以待毙,还不如离开中国,前往西洋另寻他路,这西洋自古重商,大商人非但可与国君平等论交,甚至商人亦可立国,所以,往西洋是最好的选择……” 甚至也是唯一的选择,虽然并不愿意承认,但是范三拔却不能不认同这个看法,对于八家来说,已经没有其它的选择了。 “天下之大,居然无我等容身之处!” 这么一声感叹之后,范永斗的肩膀顿时跨了下来,他的脸色中尽是一副失落模样,似乎是在痛心着十几年的努力,最后居然只落得这个下场,当然,更多的却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无奈。 “罢了罢了……” 一阵苦叹之后,范永斗对儿子说道。 “你去告诉他们,范家与他们一同离开。” 就像是当年做出倾力支持后金的决定一样,不过只是瞬间的功夫,范永斗就做出了这个决定,完全没有丝毫的犹豫,当年他支持后金是为了获取银钱,而现在他之所以选择离开,则是为了保住背负着汉奸之名积累的家业。 “可,可爹若是这么离开的话,那咱们家业可就全都丢在这了……” 想到价值千万之巨的家业就此丢在此地,范三拔立即有些不舍的说道。 “若是了没了性命,还有什么家业?” 经历过不知多少风浪的范永斗,自然比范三拔更善于面对这样的局面,然后他又说道。 “况且,既便是咱们与朝廷一同撤往关外,这关内的家业,也要尽数丢弃,现在丢便丢了吧,嗯……” 思索片刻,范永斗又吩咐道。 “不过,尽量挽回一些吧,看看有没有人愿意接纳咱们的产业,不论价格高低,只要有人愿意接,就让出去,尽量的换银子,不,换金子!我听说西洋的金子比银子值钱。” 因为与西洋商人有过接触,范永斗自然知道西洋的金子更贵一些,对于父亲的决定,范三拔自然是一一点头应下,在儿子应下的时候,范永斗却像是想到什么似的,站在亭子边看着远处自言自语道。 “嗯,若是想要走的话,就这么走恐怕是不行的……” 摇摇头,范永斗又一旁的儿子说道。 “他们可是说要走海路去西洋?” “是的,靳文博操办的“南洋米”,那里是什么购米,根本就是为了造船下西洋,王家和靳家,一早就已经打算好了……” 范三拔的抱怨落在范永斗的耳中,让他摇头说道。 “不要怪他们动作的早,要怪就怪咱们没有他们的那个眼力!” 不是没有他们的眼力,而是因为眼前的荣华富贵,让范永斗不愿意去想其它,他一厢情愿的以为,大清国一定能得天下,天命一定在大清,至于大明,气数已尽了,又怎么可能有翻了得身,可谁曾想到,现在他们真的要翻身了。 心底这么长叹一声,范永斗看着儿子说道。 “若是搁在半年前,他们告诉你想要离开中国,去西洋避难,你会信他们吗?” 显然是不会信的,那个时候,虽说朝廷有些困难,但范三拔仍然相信朝廷必定能够剿灭逆贼,重新平定天下,可是现在……朝廷也是岌岌可危啊! “既然局势已经如此,就不要再想其它了,现在他们能拉咱们一起离开,这个情份,咱们都要记着,不过他们办的这个事,还有些欠考虑……” 朝左右看了一眼,然后范永斗压低声音对范三拔说道。 “如果咱们想要平安离开的话,还有一件事,必须要办好,这件事你亲自去办……” 《大明铁骨》正文 第382章 宁古塔下(第二更,求月票) 京师的冬天寒冷且肃杀,但是如果一路北上,出山海关,渡辽河,越长白,涉松花,一直北上3000多里的路途,这京师的冬寒便不值一提了。相比于的关内,这里才是冰雪笼罩的苦寒之地。 这个每到八月就为冰雪报统治的近乎于蛮荒的地方,就是宁古塔。自满清入关之后,对于汉人来说,这里就是一个令人谈虎色变的不祥之地。“发配宁古塔,与披甲人为奴”,可是以说是满清最残酷的刑罚,被发配于此不仅意味着难以忍受的严寒,还意味着随时可能面临的死亡以及身为奴仆的窘迫。 此时的宁古塔,城内外不过只有三百户人家,而这三百户人家皆是所谓的“披甲人”,按满清的八旗制度“以旗统军,以旗统民”,平时耕田打猎,战时披甲上阵。旗丁中按照身份地位,分为“阿哈”、“披甲人”、和“旗丁”三种。阿哈即奴隶,多是汉人、朝鲜人,而披甲人则是降人,民族不一,地位高于阿哈,旗丁是女真人。在八旗入关之后,那些披甲人世代居住边疆,为其镇守所谓的“满洲老家”,为了安抚“披甲人”,满清会经常将一些犯人或其家属发配给这些人为奴,来稳定他们的心。 而宁古塔除了这三百户披甲人之外,还生活着数千汉人,他们大都是发配于此,大都是为披甲人之奴者,非但其本身要遭所谓“主子”的欺辱,其妻女更会为其欺凌,对于为奴者来说,每天的主要任务就是种地、侍候家主,而年轻女性还要服侍这些披甲人,每日遭其百般凌辱。 当然,并不是人人如此,为了能过了安生日子,往往一些与披甲人为奴者,每每皆是以银钱“贿赂”,从而勉强维持些许颜面。不过并非所有流人都是如此,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刻意的照顾下,不至于真的被发于披甲人家中为奴,相比于那些为奴者,这些流人总算勉强有些自由,不至于遭受披甲人的欺凌,可纵是如此,这关外的苦寒对于他们来说,仍然是难以忍受的折磨。 尽管屋中烧着暖炕,可是那刺骨的寒风依然从窗缝中不断的刮进屋中,趴于书案上的吴兆骞,感觉到手冷时,便往手心里哈了口热气,然后继续书写道。 “……宁古寒苦天下所无,自春初到四月中旬,大风如雷鸣电激咫尺皆迷,五月至七月阴雨接连,八月中旬即下大雪,九月初河水尽冻。雪才到地即成坚冰,一望千里皆茫茫白雪……” 给家人的信中,吴兆骞并没有掩饰宁古塔的苦寒,在过去的几年间,每每在信中,在道不尽对家人和江南的思念之外,更是道不尽的苦楚。一封信写完之后,看着桌上的那信,他不禁长叹口气。 “两年了……” 念叨着这个日子,吴兆骞的双眼一合,那泪水险些滑落下来。 “悔不听友人相劝,非赴满清科试啊……” 又一次,吴兆骞的心底尽是一副懊悔之意,顺治十四年八月,他参加江南闱乡试,中式为举人。十一月南闱科场案起,以仇家诬陷,奉旨入京参加复试。四月复试于瀛台,武士林立,持刀挟两旁,战栗之下自然未能终卷,因而遭除名,责四十板,家产籍没,并父母兄弟妻子流徙宁古塔。 十六年闰三月,自京师出塞,友人送其出关之作更是遍于天下,友人的赠作尽管让他倍为感动,但是却无法改变宁古塔重冰积雪,非复人间的现实。而唯一让他感觉庆幸的是,数月之后,随着郑成功的北伐,江南为明廷占据,如此一来,其父母兄弟妻子自然也不用流徒与宁古塔,甚至就连同被籍没有家产亦在友人的帮助下,被明官以“酋令不受”重新发还于吴家。 尽管这一切让吴兆骞总算是稍觉心安,但是作为江南人的他身处宁古塔这种苦寒之地的折磨,却仍让他每每折磨着他的精神。 一位弱不禁风的江南文人被发配与此,基本上等着他的就是被折磨致死的命运。所幸的是,在他被发往宁古塔的途中,是与新任宁古塔总管巴海一同前往,而巴海更是顺治九年满洲榜探花,以读书人自居的巴海很是欣赏吴兆骞的才华,对其自然优待有加,非但未将其发与披甲人,而且给其安排了带有热炕的住房,更还给了他貂皮大衣等御寒物品,甚至还给他几个奴仆供其差使,这使得他在这里过上相对颇为舒适的日子。 不过尽管如此,几乎每日,他都会沉浸于痛苦之中,正当他处于思乡的感伤时,敲门声突然响起,然后有人推开门,急急的说道。 “汉槎,汉槎……” 推门进来的是方章钺,他同样也是因为科举案被徒宁古塔,而相比于吴兆骞,他的父兄亲族数十人皆被流放于此,随其父亲方拱乾一同流放至此之后,献到银数千两,方才免被发于披甲人,并于宁古塔城内建屋三楹。在屋外种植花果蔬菜,并效仿明代王守仁贬居贵州龙场驿时行事,将其所居命名为“何陋居”,并于城外的荒地耕种以生。至于方章钺这位桐城方氏的五公子,现在也是一身粗布衣,看似与乡间农夫别无两样。 “止念,到底是何事,居然让你半夜来我这?” 看着急匆匆进门的方章钺,吴兆骞笑问道。 “汉槎,北伐,北伐……” 方章钺的话声不大,但却很激动。 “小弟刚刚得知,明军北伐了,目下已经进抵河南,河南各地清吏皆是闻风而降!” “当真!” 吴兆骞立即惊声站起,连连问道。 “这个消息可是真的?” 从前年岁末得知郑成功克复江南开始,和被流放至此的所有汉人一样,吴兆骞一直在关注着南方的消息,甚至相比于其它人,他更关心那里的一举一动,因为他的家人不像方家人一样被流放至此,他每日最担心的就是清军南下,担心父母亲族被再次流放于宁古塔这苦寒之地。 “何止是真的,若是小弟所料不差的话,现在恐怕大明的北伐大军已经进山西、威胁京畿了,想来明年,明年我等便有可能返回江南了……” 方章钺的语气显得有些激动,桐城方家是桐城的大族,百年来可谓是人才辈出,而他的父亲方拱乾更是前朝遗民,至于他本人自少年时便是颇有才名,可却因为他人污告与主考官方猷“联宗”而中举,所以才连累全家人被流放至此。 尽管靠着贿赂,家人不至于被披甲人凌辱,但每每看到父兄忍受北地苦寒,他又怎么能不暗自神伤。尤其是看到父亲写下的“荒哉饱饭六十年,白头才知辨麦菽”更是心伤着自己的不孝。 所以,当得知江南为明军复夺,江北亦已经为明军克复的消息时,方章钺每每梦境中总是想象着明军北伐的一天,甚至这年来,他更是天天往总管衙门里打听消息,那每一张清廷的邸报都被他反复研读,然后从中获得关于南方的消息,尽管清廷的邸报往往都是只有好消息,不见坏消息,但是他仍然能够通过对邸报的研读推敲得到他想要的消息,甚至能猜个八九不离,而且悟定现在明廷正在一点点占据着优势。 而这北伐的消息,不过只是在邸报上只不过隐讳的提及只言片语,但是他还是从中看到了北伐,看到了清廷的处处被动。 “明年便可重返江南……” 愕然的望南看去,尽管日夜梦想着离开此地,但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吴兆骞仍然有些失神,以至于好一会儿才说道。 “恐怕我等想回江南,没有那么容易,毕竟……” 长叹口气,吴兆骞看着南方的时候目光中尽是思念之色。 “或是清虏兵败,他们必定会弃京出关,返回辽东,到时候只怕他们必定如先帝前一般,据辽东与我大明撕杀,而我等身处宁古塔,又怎么轻易返回江南,除非是朝廷能袭占辽东,如此,我等方才有可能重返江南……” 吴兆骞的话,让原本神情激动的方章钺不禁愣住了,原本他只是以为若是清廷丢了天下,他们必定可以重获自由,现在看来确实没有那么简单。 “可,可汉槎,我,我们可以离开此地,到时候这清廷逃返回辽东,必定会混乱不堪,我等自然可以从这里逃离,到时候只要逃至关内,又岂还惧怕清廷追究?” 方章钺的建议,让吴兆骞先是皱眉思索片刻,然后说道。 “此事还需好好商议一番才是,况且现在南边的事情尚是不明,我等恐怕还需要小心从事,” 经历了科考案之后,吴兆骞变得比过去更加谨慎小心,逃离宁古塔,他不是没有想过,只是这一路三千里,想要逃离此地,又岂是件易事? 在方章钺离开之后,吴兆骞整个人都陷入了对江南家乡的思念之中,那心思自然是久久难以平静…… 《大明铁骨》正文 第383章 流人(第一更,求支持) “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多见阙殆,慎行其余,则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 在宁古塔总管府后衙之中,两个不过七八岁的少年,正在那里摇头晃脑的背着《论语》中的文章。而一夜未睡的吴兆骞则有些失神,这两个少年是宁古塔总管巴海的儿子,曾经为满洲榜探花的巴海,早在数年前就已经累迁至秘书院侍读学士。在其父亲沙尔虎达去世后,因为其在宁古塔驻防年久,于这附近千里甚得人心,所以在其去世后,为了便于维持在此地的统治,才会命其继承他的父亲生前的职务,授为宁古塔总管,如此才离开京城繁华之地,来到了宁古塔。 在吴兆骞有些失神的时候,两月前刚从黑龙江巡礼回来的巴海,悄无声息的来到了后宅听着儿子们背的文章时,他的略微点点头,对于吴兆骞的才华,他是颇为信任的,虽说是他是满洲榜的探花,可是他知道,自己肚子里的那点才学,绝无法与吴兆骞相比,所以他才会请吴兆骞代为教授儿子学问。 “可惜了……” 看着正的背着文章的儿子,想到现在的局势,巴海自然想到当初希望儿子们学好文章的初衷,不过是希望将来他们能够于京中为官,而不像他们父子一般守于这冰天雪地的苦寒之地。 而现在……那京师,还能不能回得去,都尚是两可之间,这太原城可都已经为明军占领,明军已经威胁京畿了。 局势这般发展下去,不定什么时候,朝廷就会像当年抛家弃业离开满洲一样,重新抛弃关内,仓皇逃往关外,回到满洲老家,只是那个时候,那汉人还会让满人顺利逃回关外吗? 哎…… 长叹一声,怎么也不曾想到不过短短数年,这局势就已经发展这般田地的巴海,只是长叹口气,那神情中尽是忧虑。 “报!” 就在这里外面有人来报。 “京师的信差来了!” 一听是京师里来的信差,巴海自然是不敢有丝毫怠慢,他连忙走出书房,亲自到大院中迎接。 来的人是京师过来的信差,他取出一封信来。 “显亲王的密信!” 显亲王富绶是议政王,一听说是显亲王密信,巴海连忙谨慎的摒退左右,然后才拆开信。 拆开信,看清信上的内容,他的眉头微微一皱,收起信时,有些不解的问道。 “将其举家解往鸭绿江船厂,这是显亲王的意思?还是?” 这封密集确实是显亲王的亲笔,曾经在京中任秘书院侍读学士,自然能认出来,况且还有显亲王的授印,对于宁古塔的流人差调,并不需要皇上的圣旨,但是这个人的身份委实有些不一样。 “王爷的知道你会有不解,所以特意让小人告诉你,现在这鸭绿江船厂造船运米一事,关系到我大清命脉,那人擅航海亦擅造船,所以朝廷才有意令其戴罪立功,方才令其举家往船厂,不过需小心提防,以防止其逃窜,若其潜逃,可当即斩杀!” 信使的吩咐,让巴海略点头头,然后又只听那信信说道。 “若是其潜逃,除郑芝龙、郑芝豹两人之外,还有其全家也要一并杀掉,以斩草除根,永绝后患!” 如此一来,原本还有些疑惑的巴海,立即不再有丝毫怀疑,连忙点头应道。 “请上差转告王爷,奴才定不负重托!绝不会让其逃离出城……” 这封信倒是真的,真的是显亲王富绶写的信,而且信号、口令都是富绶下的,所以自然巴海也没有丝毫怀疑之处,待吩咐下人带信差去休息之后,回到书房之中,看着那封信,有些失魂落魄的巴海,好一会,才把信藏于匣中,然后又对亲信一番吩咐之后,方才缓步朝着后宅走去,看到认真听着老师授业的儿子们,巴海神情显得有些失落,而吴兆骞同样也注意到他的神情变化,不过他并没有露出任何声色,而是在授完课后,走到巴海面前说道。 “小人见过大人。” “免礼,汉槎无需客气。” 两人稍做客套之后,在吴兆骞的刻意问道。 “小人见大人面带忧色,不知可是有何烦恼之事,不妨说出来,不定小人也能与大人解忧?” “这个忧你解不了啊!” 巴海摇摇头,然后不禁长叹道。 “想当年我大清入关时,是何等的天时地利,可谁曾想,不过区区十数年,却又要仓皇出关,数十年之功毁于一旦!唉……” 这一声长叹之中,吴兆骞整个人只骇的睁大眼睛,他惊骇的看着巴海,语气紧张的问道。 “大,大人何出此言……” “你不知道啊……” 巴海长叹道,现在已经知道显亲王这封信到底是因为什么下出来的了,从之前获得的消息中,他知道,显亲王之所以会如此,恐怕与关内的局势有很大的关系。 “大人可是忧心此时的局势?” 巴海的话,让吴兆骞的心头一动,不解的问道。 点了下头,巴海朝着南方看去,语气中尽是忧色。 “现在关内到底是什么模样,某尚是不知,可是现在恐怕朝廷已经开始做最坏的打算了。” 什么是最坏的打算,自然是撤回关外。 “现在,朝廷督促之事,既是为将来打算,毕竟……” 话到嘴边,巴海并没有继续说下去,朝廷看重南洋米,并不是因为其它,而是因为到时候近百万旗人撤返满洲之后,他们的口粮只能依靠南洋米,自大军入关之后,满洲土地荒废十余年,大军撤返之后,如何维持生计,是朝廷必须要解决的事情,所以显亲王才会写这封密信过来。 局势非是如此紧张,显亲王又怎会冒险让那人去鸭绿江? “哎,总之的,现在朝廷既然有命,我们这些当奴才的只管去办好差事就是了。” 巴海随口回道。 心知巴海不愿再说下去的吴兆骞,并没有继续问下去,而只是先行告辞了,不过此时,他的心底却是颇为激动,尽管巴海没有说,可是他已经得到了所需要答案——清军很有可能会撤回关外! 关内的局势远比他想象的更加有利! 想到这,吴兆骞顿时变得激动起来,而在他离开了总管府往家里走去时,却看到附近的一座大宅门前,十余个披甲人正在那里督促着宅中的人快些上车,而宅子里也是颇为哄乱。 “这是怎么回事?” 吴兆骞走过去,问道正在看热闹的人。 “谁知道,方才总管府里来人,命郑家的人在一个时辰内收拾好行李,说是要迁往他地,你瞧,郑家的女眷正在那哭哭啼啼的收拾着行李呢?” 不用往院里看,吴兆骞也能听到院中女人的哭泣声,而在院门外一个面貌黝黑的男人神情惶然的站在那。 “这,徐师爷,这、这是为何啊?” 郑芝龙有些惶恐不安的问道总管府里的师爷徐茂陵,甚至还从腰间取下一块玉佩,自他投降了清廷不久,所带去的数百万两银子很快就先后被多尔衮等人敲诈一空,可既然是如此,也没能保住他的希望的荣华富贵,自从六年前,郑成功拒绝满清招降,当时已经被编入汉军正红旗,并以归顺封一等精奇尼哈番的郑芝龙被于高墙,而其兄弟郑芝豹被流放至宁古塔,两年前,原郑成功部将黄梧上疏,力主叛臣之家族应当逐出帝都,乃被命充军盛京宁古塔,但在郑芝龙的贿赂下才未成行。而在半年前,因为满清截获郑芝龙与郑成功私信,如此议政王大臣会议遂以“通海”罪名拟定将郑氏斩监候,改为流徙宁古塔,随后将其发往宁古塔。 尽管来到这天寒地冻的宁古塔不过区区数月,在尝尽了此地的苦寒之后,郑芝龙的心底早已经后悔莫及,经常哀叹自己为何要鬼迷心窍。去投降了清廷,结果落得了这样的下场。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 每每闲暇下来的时候,郑芝龙总是会如此感叹。 尤其是现在这天下的局势,自两年前已经大为改观,在他离开京师被发往宁古塔的时候,京师之中已经是人心惶惶不可终日,皆在担心着明军的北伐,而现在眼见着大明已经咸鱼翻身,而他却身陷此等苦寒之地,这如何能不让郑芝龙懊恼? 而这会突如其来的迁往他地,更是让郑芝龙顾不得心底的懊恼,反倒是更紧张着自己的性命,唯恐自己被那反复无常的清虏一怒之下给砍了脑袋! 温润的和田美玉制成的玉佩被塞进手中,徐茂陵不露声色的笑纳之时,轻声说道。 “爵爷大可放心,这次让爵爷离开此地,是因为朝廷有用于爵爷。” 虽说郑芝龙的一等精奇尼哈番封爵已经被废,但徐茂陵仍然称其为爵爷,当然这种尊敬是有代价的,对于他来说,于宁古塔像郑芝龙这样的人,皆是他的财神爷,又怎么可能放过他,说完这句话后,他便不再言语,而郑芝龙又岂会不知,他连忙冲一旁的弟弟使了个眼色,从郑芝豹那里取来一串南海的珍珠后,塞进了徐茂陵的手中。 “不知,朝廷有何用与我兄弟二人?” (有读者认为现在在支线上背了太多的笔墨,但是无语觉得这是有必要的,毕竟现在局势已经从一个乱世进入了另一种乱世。如果说主角刚穿越的时候,那时候众人目的是为了反清,但是随着实力的膨胀,局势的变化,甚至就连主角的心态也发生了变化。在这个乱世之中,谁是忠臣谁是义士,谁是枭雄谁是奸雄,谁又是英雄?谁又能笑到最后?大忠似奸?大奸似忠?谁又能知道呢?故事很精彩,谢谢大家的支持与厚爱!) 《大明铁骨》正文 第384章 郑家人(第二更,求月票) 刺骨有寒风中,海浪不断的拍打着海岸处的礁石,海上可以看到些许浮冰,而在海岸上,一字展开的十几艘正在建造的船只边,一个个船匠正在顶着刺骨的严寒在那里赶班加点的造着船。 这座位于青泥洼满清的船厂,甚至可以说是满清治下规模最大的船厂——来自北直隶、山东等地数千名工匠在这里的日夜不停的赶造着船只,每当一艘船建好之后,都会由船夫操持着驶往旅顺口。 “大少爷,再过半个月,就能再建四艘新船,一个月后,另外七艘船就能建好,到时候旅顺就有37艘老闸船……” 尽管曾经被人称之为“真海船王”,但是此时郑芝龙却与寻常的船厂小吏没有什么区别,平日里督造船只的他,更是显得极为谨慎,即便是在这位范家大少爷的面前,也显得极为恭敬,那里还有当年那位称霸“闽海”的“真海船王”的雄风。 这也难怪,这些年因为郑成功拒降,已经投降满清的郑芝龙时时都处于生命威胁之下,每每不得不用银钱贿赂的方式保住性命,当年的雄风也在这种威胁下被耗尽了。 “有劳爵爷了!” 范三拔朝着跟在两人后方不远处的十余位兵丁看去,他们是负责看管郑芝龙的,不过对此,他并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毕竟,所有的一切都是由他一手策划的,为了能让显亲王同意郑芝龙协助造船,他可是颇费了一番周折,银子通天,最终全凭着银子才打过关结,让显亲王觉得现在的局势这么恶劣,这船能尽早造好,于大清国最是有利,如此一来显亲王才在幕僚的“游说”下,同意郑氏一家到船厂报效。 “大少爷客气,这行船最讲究风向,若是靳大人意欲往南洋购米,最好下个月就驶船南下,这样明年三四月间,又可乘风北返……”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郑芝龙忍不住朝着海上看去,若是他能重归大海,重归福建的话,又何必像现在这样百般忍耐,当年在闽海,他“真海船王”又岂曾惧怕过任何人? 一失足成千苦恨啊! 当年若是自己没有降清,而是派兵驻守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仙霞关、分水关等险要关隘,清军自然就很难进入福建,如此,大明朝廷又岂会落得那步田地,可是他却偏偏为了个人的荣华富贵选择了向清廷投降。原本以为,投降之后不但能够“顺应大势”,而且还能让郑家从此能够像清廷游说时所说的那样“以闽、广总督印以相待”,从此之后郑家便在东南大权独揽,甚至裂土为王。可谁曾想那清廷却是言而无信,非但未曾委任他为闽广总督,甚至更是几度欲杀他。 对于郑芝龙来说,尽管他知道,凭着福建的地形险要,哪怕只要有几百个兵驻守在上述的关隘,清军都很难进入福建,从此据断东南,但是郑芝龙自己却为了那个“裂土闽广”的美梦,主动打开了福建的大门,让清军长驱直入,导致隆武帝被抓。结果非但没有做成“裂土闽广”,先是被禁于高墙,后来甚至被流放至宁古塔那种苦寒之地。若非是散尽家财,恐怕早已经是性命难保了。 现在被送至这里,不过是因为清廷见他熟悉造船,就让他来监造船只罢了。 “爵爷,可是想到了闽南?” 突然,范三拔话钻进郑芝龙的耳中,就在他急欲辩解的时候,只听到范三拔说。“其实,爵爷若是想回闽南,又是未尝不可,待到船队南下之时,将军亦可与船队一同南下……” 什么! 郑芝龙惊讶的看着范三拔,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范三拔在说什么?他,他想带我离开此地? “大少爷,您、您……” 郑芝龙惊看着范三拔,也许是因为过于惊讶以至于根本就说不出话来。 “莫非爵爷不想回?” 不想回? 怎么不想回? 郑芝龙甚至连做梦都想着重回福建,想着重获自由,甚至对于他来说,什么荣华富贵都不重要,只要能平平安安的回到福建,从此之后做个足谷翁他知足了,十多年富贵生活早就把当年的海贼王磨成了一个暮气深重的中年人。而这十几年的圈禁,更是早就把他的野心磨砺不见了。 “大少爷,此,此话当真?” 郑芝龙语气紧张的问道,在问出这名话的时候,他甚至朝着后面的那几名披甲兵看去,他们都不会说汉话,自然也听不出他们在说什么。 “爵爷,” 点点头,范三拔压低声音说道。 “只要爵爷愿意,在下必定护送爵一家安全南返,若不然,在下又岂需要费尽周白游说显亲王同意爵爷来此?” 原本一切不曾明白的事情这会都已经明白了,郑芝龙总算是知道,他为什么会到这里“戴罪立功”,不是因为清廷看重他懂得造船,而是因为眼前这位范三拔的关系。 “请大少爷放心,范家的恩情,郑某他日必将重报!” 于海上、官场闯荡数十年的郑芝龙又岂不知道,范三拔的这个人情不是白白送出去的,他既然办这件事,必定是有所图谋,这些山西佬,可没有一个做亏本生意的主。 不过他倒是不担心没办法还这份人情,毕竟现在他的儿子——郑成功,非但是大明的延平王,而是据江南、浙江以及福建等地,可谓是把握大明半壁江山的中流砥柱,既便是范三拔狮子大开口,也要有那个胆量不是? 不过,若是能平安回到南方,一定会还范三拔这份人情! “如此,在下便代八家谢过爵爷了!” 范三拔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同时也是在告诉他,营救他的并不仅仅是范家,还有其它七家人,对于营救自己的到底是那些人,郑芝龙并不在乎,他在乎的是什么时候能离开这里,以前他看不到希望,现在看到了希望,又怎么可能不心急难耐。他这边不过只是刚开口询问,范三拔便回答道。 “爵爷不需要着急,这件事切勿告诉他人,最近一个月内,一但时机成熟,到时候自然会有人带爵爷全家上船,一但到了海上,这海阔天空,爵爷又岂需要担心清廷?” 到了海上,自然无需担心清廷,看着那大海,在这一瞬间,当年那纵横闽海的海贼王的气势,似乎又一次在他的心底升涌起来,那暮气在这个时候,似乎正在慢慢的从他的身上被驱散开来。 希望! 有时候那怕只是一线希望,也会改变一个人的心态,就像此时,那生的希望放在眼前,只使得郑芝龙的身上再也不见了往日的沉沉暮气,反倒是对未来满怀着希望。 可以离开了! 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在郑芝龙再次回到船厂的时候,他的脚步甚至显得有些轻快,尽管他的面上不露声色,可是那眉宇间的气质却仍然发生了些许变化,对于这些变化别说是那些普通的披甲人,就是他的亲弟弟郑芝豹同样也没有注意到。 这会郑芝豹正在那里检查着工匠造船,刚一来到船厂,郑芝龙就注意到弟弟似乎对造船并不在意,似乎对于他来说,这些船是否坚固与他完全没有任何关系,心知这些船关系着自身性命的郑芝龙,又岂会让郑芝豹坏了他的大事,连忙于一旁厉声训斥一番,甚至命令那些工匠返工,毕竟这船关系到他的性命。 “大哥,你又何需如此?” 不解大哥用意的,郑芝豹看着那些返工的船匠长叹道。 “这船结不结实与咱们何干?反正又不是咱们使船,再说这船,即便是使个一两年也不会沉的,问他那么多做什?” “老五,咱们可是要凭着这船戴罪立功啊!” 郑芝龙并没有告诉郑芝豹真实的用意,而只是用一个最简单的借口回答道。 “若是能凭此得朝廷赏识,没准你我就能离开这苦寒之地,你说是不是?” 离开这苦寒之地? 大哥的话让郑芝豹先是一愣,随后无奈的长叹口气,他想的可不仅仅只是离开这个地方。 “大哥,难道我们这辈子都没指望再回去了吗?” 朝着大海看去,郑芝豹的目光中尽是对南方的思念,他渴望着回到南方、回到福建。 “谁知道?” 郑芝龙有些装模做样的苦笑一声。 “现在的局势,谁也看不透啊,谁也不知道,这局势会怎么发展下去?当年咱们离开福建的时候,谁曾想到福松能够赤手空拳打下今天这番天下,若是如此……我等又岂会如此?” 一失足成千古恨,现在每每想到当年的失误,郑芝龙就是一阵发自内心的悔恨,但是在提到儿子的时候,他的语气中总带着些得意,而福松正是郑成功的乳名。 郑芝豹也是点头说道。 “可不就是如此,早知道鞑子如此言而无信,我们不降的话,再不济也不至于如此啊!还是福松有眼光。” “人生如棋,一步错,步步错啊!” 看着南方,郑芝龙感叹道。 “福松的眼光比你我都强,也难怪,他能闯下如此事业,只是不知道,现在他在南边是什么模样……” 《大明铁骨》正文 第385章 腹中肉(求月票,求支持) 十一月的福州,虽说不见北方的酷寒,可是自北方吹来的寒风,依然让这里稍显些许风寒,此时的福州城外,连营数十里的十万大军,将福州城团团围住,而那城墙上也随处可见数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弹洞,一个月来,围城的明军不断用铳炮攻城,可是这坚固的城墙,却依然耸立着,其实福州城之所以能够在强攻下,坚持至今,正是因为这城墙不同于内地的砖墙,其是用条石筑成,其坚固远甚于一般砖墙。 除了城墙坚固之外,这城头上的数万协防的民壮,亦是清军能够坚持月余的原因所在,尽管那些民壮并不愿意助清军守城,可是在清军的刀口威胁下,仍然不得不助其守城,以至于明军每每攻城皆为其所败。 一个多月的撕杀之后,这条石筑成的城墙上,早已经被血染成了黑红色,无论是城外的亦或是城内的人都已经疲惫到了极点。而相比于的城外的明军,守城的清军,这会更是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田地。 天色渐黑,轮值兵士、民壮吃罢饭便上了城,原本于城头上守备的兵士下来歇息用饭,伙夫们倒比方才忙碌多了。尽管是作为读书人,可是蔡而熤仍然被强拉为民壮,不过那兵头见其体弱,便让他作伙夫,也就是看着这灶炉里的火,提水拿碗什么的活,只要埋首干活就行,算起来到是比城墙上更安稳一些。 不过,即便是如此,也没有得闲的时候,吃罢了饭,蔡而熤便与一同被抓来的民壮,被兵士驱赶起来,拆除附近民居,将砖石、梁木,运往城头,以用于明日守城。在他们干活的时候,夜色已浓,那城墙上到处插着一支支火把,城头的兵士和民壮或是在篝火旁取暖说话,或是怀抱兵器倚墙而眠。 往城外看去的时候,蔡而熤可以看到城外的一座座营垒的火把火光,而在屏山上,更是可以清楚的看到点点火光,那是明军的大营,国姓爷正是于那营中指挥大军攻城。 “快些把这城攻破了……” 作为黄道周的学生,蔡而熤自然渴望着明军能够攻克福州,救民于水火之中,但是谁都知道,这城破的日子恐怕还不知要多长时间。 毕竟,这城上还有几万清军、民壮,这般打下去,没有半年的功夫,恐怕还真见不着胜负。说来也是国姓爷走了背运,在国姓爷亲领大军入闽之前,那个什么靖南王耿继茂便领兵四万移镇福州,如此一来便与复与率泰及海澄公黄梧合军于福州,这也使得这福州守军多达七万余人,如果不是因为明军势大,恐怕清军早就出城迎战了。 想要克城,恐怕真不容易啊。 “老天保佑,但愿朝廷大军早日克复福州,救我福州十数万百姓于水火……” 身体疲惫不堪的蔡而熤回到城下之后,很快便睡着了,在睡梦中,他梦到了逃至乡下避难的妻儿,但愿他们能逃过一劫吧,至少他们现在不在城中,若不然恐怕他们父子都会被发于城上,助清军守城。 就这么睡了不知多长时间,突然随着数声炮响,伴着一阵砖石碎塌的声响,一阵惨叫声在耳边响起,蔡而熤揉揉眼睛,这才看到,这房屋被炮子打穿了,几个民夫被打死了,更有几次被砖块砸伤,夜色中,他听到几个兵丁的嚷嚷声,那些兵丁说着北方话,显然是耿继茂麾下的清军,他们嚷嚷着把尸休都抬上了车。 “这个也活不了啦,补一刀,还能多块肉。” 作为读书人的蔡而熤自然能听得懂官话,那清兵的话语与官话有些相近,寻常福建百姓听不懂,可是蔡而熤却能听得懂。 多块肉? 还不等他弄清楚怎么回事,就见那人一刀将所躺在地上进气少出气多的伤者砍死了。 “你小子非得当着别人的面动手嘛。” 旁边的人一边骂着,一边助他拖着尸体。待这些人将十几具尸体拖上车之后,心已经紧张到嗓子眼里的蔡而熤连忙爬了起来,抖抖身上稻草,悄悄的跟着这些兵丁,他想看看他们要干什么。 拉着尸体大车在街上走着,绕过数处城墙下方的残垣断壁,直接进了一处大院,那大院敞着门,夜风吹来的时候,一股刺鼻的血腥味便扑面而来,那浓浓的血腥味只呛得蔡而熤差点没吐出来,不过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仍然绕过正门,从围墙另一边的侧门进去。 躲在暗处的他朝着院中瞧去,只见院中白乎乎地一大堆东西,堆得就像小山似的,旁边放着几张大案子,案子边立着刀架,上面挂着宽薄厚重各种刀具,而且一旁边的墙角立着几口大缸,缸前立着一个架子。 这会那些兵丁已经开始忙活了起来,只见几个兵丁挽着袖子,从白色一堆东西中拖出一个物体来,然后拖着那东西,向外拉扯着,直接挂吊在架子上,这会定睛一看,蔡而熤整个人直惊得汗毛倒竖,七魂险些被吓出窍去! 那在月光下白乎乎的东西,分明就是一具具尸首,只见那尸首被倒吊在架子上,那兵丁,直接一刀剖开肚腹,然后将肠子内脏什么的都倒了出来,就像是处理牲口似的,只不过现在他们处理的是人。 被骇得七魂不在的蔡而熤倒退两步,然后一下撞到了墙上,他眼睁睁的看着那些兵丁把肉从尸体上割了下来,丢到一旁的大缸之中,蔡而熤的心被揪紧了,曾经读过无数史书的他立即明白了,这些肉是做什么的,自然是用来吃的! 眼睁睁的看着大架上吊着的尸首在兵丁的刀口下骨肉分离,一块块肉被丢进大缸之中,很快尸体便只剩一副空空骨架。惊恐的瞧着这一幕,蔡而熤想到了在城头上看到那些兵丁吃的粥饭中带肉时,那口水流淌时的模样,这会想到那肉香时,只觉得一阵从未曾有过的恶心。 吃人,他们居然吃人! 直到离开这个院落的时候,蔡而熤仍然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 人肉……人肉! 他的心里,蓦地飘起另一幕图景——数日前,他也曾吃到了带有“猪肝”的米粥,难道那“猪肝”也是人肉。 想到这,再也无法控制内心恶心感的他顿时弯扶扶着墙角“哇哇”地吐了一地,鼻涕眼泪都流了出来,五腹六脏说不出的难受。 人肉! 又一次,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了那吊挂的尸身在兵卒的刀口下,被割取下来之后,那白骨森森的的模样,他的脑海中一句话在那里翻滚着。 “不过只是肉,不过只是肉……” 对于那些兵卒来说,那些尸体已经不再是人了,只是包着骨头的肉,只是他们用来裹腹的肉食罢了。 现在他们只是吃着尸体,若是再这么下去的话,不定这城内的十余万百姓就会尽数成为清军的口中之食,成为史书上的“两腿羊”。 不过只是“两腿羊”而已。 回忆着曾经看过的史书之中,对于“两腿羊”对于杀人取肉的记载,在战争中人的生命本来就毫无保障,将官随意斩杀屠戮下属及平民乃是极为平常之事。平民百姓,那就更如同牲畜一般任由将官随意宰杀了。 曾几何时,他还只以为那大规模杀人食人的场面,不过只是史书中记载,但是现在看到了杀人取肉的一幕之后,蔡而熤能够想象得到,随着局势的发展,这城中的无辜居民被残暴地斩杀肢解烹煮,到时候那情景是多么悲凄惨烈,多么血腥恐怖! 蔡而熤自然想到了新会清军守城的时候,当城内粮尽缺食时,将官下令屠杀居民,让军人吃人肉以充饥肠,大约有七万多百姓成为了清军腹中口粮,新会如此,那他日之福州呢? 难道待到国姓爷克城之时,这福州城内的十余万百姓已为清军食入腹中吗? 尽管脑海中那白花花的肉丘,像是挥之不去的阴影似的,但是蔡而熤最后还是尽力平复自己的心绪,然后朝着远处看去,他的眼睛盯着城外,盯着那屏山上的隐约可见的点点烟火,心里暗自寻思着。 “国姓爷,那南京坚城您老旬日可下,这福州难道便不能下吗?” 蔡而熤之所以会这般寻思,是因为在整个福建都知道国姓爷如何轻取了南京,如何轻取了江南,只是这福州却碰了壁,这难免总让蔡而熤感觉有些失望。毕竟,在目睹了清军食人的一幕之后,他更担心的是他日这城中粮食断绝的时候,这福州城会如同新会一般,城内百姓为清军食尽,最后活者不过万余人。 “菩萨保佑国姓爷早日破城,保佑这福州城内十余万百姓不至于沦为清虏腹中口食……” 在心里头这般祈祷着的时候,蔡而熤不知不觉间走到了那总督衙门处,衙门外可以看到正在来回巡视的兵丁,借着那灯笼的光亮,蔡而熤忍不住啐了口唾沫,骂道。 “当真是蛮夷,居然食以人肉……” 《大明铁骨》正文 第386章 两脚羊(第二更,求月票) “……兵丁死786人,残213人,伤……守城民壮死伤不下3000人……死者皆的解甲送至城下取肉,以供食用……” 许是因为这句太过阴冷,以至于从幕僚的口中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那油灯的火光没来由的晃了晃,就像是那冤魂在吹动灯火以诉说冤情似的。 不过李率泰就像是没有注意到似的,只是略微点头,然后说道。 “这城中的粮食尚还够几日食用?” “回制台,若是不问百姓,尚还够半年之用。” 百姓自然无须过问,甚至李率泰都已经打定主意,这城内的百姓有没有粮食不打紧,最重要的是保证军粮。 “半年、半年,这半年后郑成功会不会退兵尚是两可啊!” 李率泰眉头紧锁着,沉吟道。 “若是没有援军相助,只恐怕郑贼是绝不会撤军的。到时候,没有粮食怎么办?” 他的话音一落,那边就被人接腔说道。 “李大人,依本王说,想要多守一日,就得从现在起,就让这城中的百姓一家献一人,多吃点人,非但有力气,而且还能少吃些粮食,如此一来,没准能撑上十个月,甚至一年,就像新会一样,不过一月之粮,居然守了半年,靠的不就是这城中的七万多两脚羊嘛,” 说话的正是靖南王耿继茂,这会身在城中的他,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称镇福州之后,这王府的地不过刚开始圈占,甚至还没等王府开起工,建起来,那边郑成功便亲领十几万大军攻取福州了。这太平王爷的日子自然也就到了,耿继茂只得打起精神领兵守着这福州。 “正是,李大人,王爷此议甚至好,以本公看来,非如此不能守城。” 这边于一旁附和着的是海澄公黄梧,他曾是郑成功部将,而海澄亦是郑成功多年来投注了相当多人力、物力建造起来的坚固堡垒,黄梧此举不仅使郑失去数百万计军械粮饷,而且失去一个拱卫厦门的重要据点。 原本黄梧麾下兵力不下三四万,但是在基隆外海一战,非但失舟船尽失,而且精锐尽丧,也正因如此,在年初万礼领兵讨伐时,因为防守兵力有限,黄悟不得不弃守海澄,随后在明军的追击下,一路逃撤至福州,如果不是因为途中与耿继茂大军汇合,恐怕能不能逃到福州都在两可之间,而现在福州同样也是清军在福建最后的据点。 唯恐怕靖南王和李率泰因军粮不足,而有所动摇的黄悟又急忙说道。 “两位有所不知,黄某曾出于贼营,对郑贼之秉性可谓是再了解不过,其可谓是心若磐石,非是朝廷大军相援,否则其断然是不会放弃福州的,所以,想要守城,就非得有军粮不可……” 相比于靖南王耿继茂、闽浙总督李率泰,抵抗最坚决的恐怕就是黄悟了,他很清楚,郑成功绝不会放过背叛他的人,如果他献城投降的话,即便是现在不杀,他日郑成功也肯定会寻个理由杀了他,如此他自然不愿投降,更不愿眼前这一王一督投降, 其实无论是耿继茂也好,李率泰也罢,他们两人压根就没有动过丝毫降敌的意思,对于动不动便以屠城为器的耿继茂来说,他的手中沾着太多汉人的血,所以他不敢降,而李率泰同样也不敢降,因为他曾攻破江阴,江阴二十万冤魂同样使得他不可能放过他,再加上于山西攻随军征讨大同的叛将姜瓖,攻下保德前后下令尽屠方园数十里内的百姓,如此血淋淋罪状摆在他,他又怎么敢投降。 如此一来,他们三人自然是铁了心想要守城,只是这城如何守,三人却是各有主张,不过现在这一王一公一督,这么略一商量,便打定了主意——明日起令城中百姓每户献口粮一人。 “若是不愿献人,亦可献军粮200斤,可抵一人。” 人命,不过只是二百斤粮食,这乱世之中,人命本如草芥到是再平常不过,他们甚至根本就不担心这城中的百姓会作乱,毕竟,对于那些百姓来说,至少他们的还心存侥幸——每户只需献一人,只要牺牲一人,其它人就能活下去,如此心存侥幸的百姓又岂会作乱? “除了军粮之外,关键还是守城,虽说福州城坚,皆为条石所筑,可是别忘了,若是郑贼行以放崩,这城墙可真不顶用啊!” 李率泰提醒之余,耿继茂则冷笑道。 “此事,本王早有胆量,本王这次移镇福州,从广州带来了战象十头,一但其放崩破城,到时候,就以战象长驱,阻挡郑贼攻城!” 耿继茂的语气中显得颇有些得意,这战象是他从广州带回来的,之所以会带战象还是因为吃了李定国战象的亏之后,他才会命人从南洋买回大象加以训练,现在这战象,自然是他手中的一张王牌。 当耿继茂在那里洋洋得意的言道着他将战象分布于城中各门附近的时候,在城外的屏山上的,一身盔甲的郑成功又一次走出大帐,他的心情显得有些沉郁,甚至就连脸色也变得越发难看起来。 在过去的一个月中,有关北伐的消息不断的从北方传来,而相比于北伐的顺利,他却被止步于福州城下。 “一但破城,若不将三贼挫骨扬灰,不能泄本王之恨!” 郑成功之所以会如此恼怒,是因为他一度曾试图收降三人,但是三人非但不降,反而直接斩杀了信使,这三人皆是铁杆汉奸,又怎么可能投降? 尽管嘴上这么说着,可是郑成功的双眼却盯着福州,他的心底暗自苦恼着。 “难道本王就困于这小小的福州城不成?” 这绝不是郑成功愿意看到的,他希望能够迅速克复福州,然后领兵进攻广东,在收复广东之后,再由广东北上攻取湖南,再将洪承畴那汉奸捆献于高皇帝陵前,到那时这天下自然也就平定了。 可是现在,这个小小的福州,却像是个硬骨头似的,死死的挡在他的眼前,打乱了他的全盘计划,而与之相对应的却是北伐的顺利,现在李子渊已经攻破太原了,随时都有可能直取京师。 在其攻取京师之后,若是他郑成功还困于这福州城,岂不徒惹天下人耻笑?想到这,郑成功的心底再一次涌起一阵怒火,盯着山下的福州城时,只恨不得现在便将耿继茂、李率泰还有那个背信弃义的小人黄梧凌迟处死。 可是怎么才能尽快攻下福州? 苦恼之中,郑成功又对身边的卫士传命道。 “去,告诉周扬业,再给他半个月的时间,若是放崩此城,每人赏银百两,若是不能放崩,便提头来见本王!” 周扬业是郑成功麾下参将,其最擅长挖掘地道然后放崩破城,不过,这放崩多数都是靠运气,有几次放崩最后不过只是炸出了一个大号的烟花——没压实火药并没有爆炸,而是直接从地道的另一头喷吐出大量的烟火。 不过,现在对于周扬业来说,他所苦恼的并不是如何放崩,而是如何将地道挖至福州城下。 “掘土不过半丈,就已经开始渗水了,这三尺高的地道里头,积水足有一尺有余,即便是地道挖到了城下,火药怎么运过去?” 置身于漆黑的地道之中,看着不断用木梁、木板撑顶着头顶地道的土地兵丁,周扬业暗自在心里寻思着,过去他不是没有挖地道,可是这福州的水浅,即便是他一番仔细查勘之后,选择了屏山山脚下北门附近的挖掘,在地道中的积水,仍然让他头痛不已,而且,这地道还要一直挖城基下面。 “见着城墙根了吗?” 又一次,周扬业来到地道的尽头,看着在泥水中不断挖掘着地道的兵士,他们的手中拿着铁锹,嘴巴咬着小油灯,就这么一锹一锹的挖着地道。 “估计还得再挖几丈……” 挖地道通往城下,往往全凭着感觉,即便是周扬业也只能掌握个大概的方向,多少总会有些偏差,很多时候,甚至要靠着运气,除非能恰到好处的将火药放在城墙根下。 拿着麻绳量着挖掘有距离,又估量着大概的方向,确定没有太多的偏差之后,在周扬业准备离开地道的时候,在地道中的一个青年兵丁,试探着说道。 “将军,小人有一个建议,不知道当说不当说,” 在得到周扬业的许可之后那青年兵丁才开口说道。 “将军,这福州城与寻常城池不同,其城根皆为坚石筑成,纵是我等挖至城下,非得数万斤火药,恐怕不能炸穿城墙,可是这么多火药单条地道里是无论如何也装不下,所以小人以为若是能沿着城墙根挖出横排地道,再以向内每隔数尺挖出多条地道,每条地道内埋放千斤火药……” 这青年兵丁的建议,让周扬业的眼前一亮,尤其是当他用木条在泥墙上划出图样的时候,周扬业更是看出了其这般安放炸药的好处来,在点头赞同之时,他又问道。 “那以你看来,到时候这火药该怎么放才能防止窜火?” 《大明铁骨》正文 第387章 破城(第一更,求月票) 叮! 金属砸击青石的脆响,在一片漆黑之中,显得分外的清脆且刺耳,那正在挖着地道的兵丁连用手摸了一下,扣掉泥巴之后,露出了石质的城墙根,那一块块麻石堆彻的城墙,就在他们的眼前。 “成了、成了……” 满是泥泞和积水的地道之中,那些浑身尽是泥污的兵丁立即兴奋的大叫起来,不过刚喊了一声,那边就连忙止住了声,谁知道,这城墙后面肯定有人倒扣着水缸听取着地下的动静。 尽管在过去的一个月里,在强攻的掩护下,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几个方向的挖掘,但如果说神不知鬼不觉那肯定是不可能的,所以还是尽量小心一些。 “向两侧横开挖,每隔一丈开一条一道。” 随着一声令下,地道里的兵丁又一次忙活了起来,相比于之前,现在他们速度似乎比过去更快了,也许是因为看到了希望。 “挖通了!挖通了!” 又过了几天,在一条深入城墙不过丈许深的地道内的几名兵丁,他们激动的摸着头顶的巨大的条型青石,那满是泥灰的脸膛上尽是兴奋之色,用作筑城墙墙基的巨型的条石足足有半丈宽,正是这巨型的条石使得他们根本就不需要坚起梁木,从而使得他们的速度快了很多。 “快、快去通知将军!挖到城墙根了!” 在地道内,那些早就成了泥猴似的兵丁们一个传一个的对后面的人说道,消息很便传了出去。 “好!干的好!待城破了,每人赏银百两!” 听到前方的报告之后,郑成功立即激动的命令道。 “命令铁人军前军……不,出动中军,城墙轰开之后,以中军为前锋,攻克福州,但凡披甲持戈者,一个不留!” 郑成功的面色一厉,语气中没有丝毫的怜悯之意,这城中的七万清军阻挡他一个多月,若是如此还留着他们,接下来的清军又岂还会立即投降。 “告诉弟兄们,城破之后,每人赏银百两!” 接着大将军的军命之后,周扬业立即大声喊着,以让弟兄们知道这个好消息的同时,他又进了另一间屋,在那屋子中,兵丁们正在往一根圆木里头塞着夯实的火药包。 “将军,这放炮的关键在于把火药夯实,如果火药不夯实,自然也就不会炸了,我们家世代都是做炮仗的,这说白了,放城用的火药就是个大号的炮仗,只要药装足了,夯实了,就肯定不会窜火,到时候只要一炸保准能把半个福州城的城墙炸上天……” 许力安一瞧见参将来了,立即满面喜色的说道。 “还就就是这木筒里外都在涮上桐油,好防止火药受了了潮气,毕竟这地道里头都是水……” 上次毛遂自荐之后,许力安就开始与他人着手一起准备这“大炮仗”了,先将这些人抱粗的木头掏空,然后再往里面塞进了足足千斤火药,这可都是他按照家传的法子办的。 “只要能把这城墙轰开了,到时候,周某亲自向大将军为你请攻!” 六根“大炮仗”,足足六千斤火药,到时候一但炸起来,这福州城即便是铁打的,也能给轰开了! “将军,您就是放心吧,当初淮王就是用的这招轰开江阴,咱今天可以是用了上万斤火药。” 许力安倒不是在夸张,除了城墙下的每隔一丈挖出的六个地道之外,连接六个地道的横道里头,同样也塞满了火药,只要一点着火,城墙下和城墙根的上万斤火药,墙下的往上炸,墙根的往里堆,这福州城墙即便是完全由条石筑成,又岂能挡得住这样的爆炸。 “咱们能不能攻进福州城就全看你小子的了!” 用火药放崩城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他们也曾放崩过,不过不是每次都能爆炸,有好几次只是放了大号的土花,甚至隔几里都能看到那从地道口喷出来的烟火。 不过,这次,许力安觉得他已经做足了功夫,自然能一下子把这福州城给轰开了。 又是一夜,蔡而熤依然还是没有睡,当他睁开眼睛,偶尔看到那些兵丁的时候,脑海中总是将这些人当成吃人的魔鬼,尤其是他们在那里各自比较着谁的碗里肉多,为肉少而可惜的时候,在他的眼中,这些人更是与魔鬼无异。 “老天有眼,一定保佑国姓爷早日破城……” 无论是作为黄道周的学生,或者作为福州人,蔡而熤都希望明军能够立即破城,不仅仅是因为他自许忠于大明,更重要的是,如果拖上半年的话,即便是破了城,这城的百姓恐怕也早已经变成清军的口中肉食了。 “书生,你读的书多,你说,若是将来咱们重新蓄发的话,需要多长时间才能长出头发来?” 坐在院子里头,吴老六用有些迷茫的眼神,看着蔡而熤继续说道。 “十六岁那年,清兵来了,就剃了头,当时,村里头的李书生一家都投了梁,那时候,不知多少人不愿剃头死了,可……” 话声变得低沉,随后吴老六又说道。 “胆子小,全家都剃了头,可是,可是……” 最终,吴老六又是长叹口气。 “你说,得多长时间能长出来头发?不想,不想死了祖宗不认咱。” 就在他话声落下的功夫,突然一声巨大的闷响从远处传了过来,与此同时脚下的土地也跟着晃荡起来,就像是在船上一般。 还不等蔡而熤弄明白发了什么,那边城北的方向被烟云笼罩着,那呛人的烟雾瞬间便将院落笼罩其中,而更为骇人的恐怕还还成千上万的筑城石城着城内的方向倒塌过去,甚至半人大小的石条在空中飞舞着,那城墙附近本用来屯兵的院落,更是完全被土石所吞没,成千上万的清军,甚至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就被压在成千上万吨土石下方。 即便是许力安自己也不想到,在数千斤火药的推动下,那本应该被炸塌的城墙,在被猛烈的爆炸向上掀起的同时,又整个向着城内倒塌过去,甚至宽达数十丈的本应被掀碎的城墙,更是向城内“飞去”了十数丈,在“飞”的过程,成千上万吨砖石猛的砸在城墙下方,那一个个屯兵的院子,将其中的清军尽数活埋在碎石下。 对于城内的人们来说,城北的地动山摇有那么一瞬间,甚至让他们怀疑是不是地龙翻身了,甚至就连见惯世见的耿继茂也以为是地龙翻身,他本能的推开身边从刚抢来的民女,然后赤着身体冲出房屋的时候,抬头看到城北方向的烟雾时,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快,快,给本王备甲,去城北,把象队都调到城北去……” 赤身的耿继茂显得比其它人更为紧张,他知道城破之后,郑成功会怎么对付他,耿家上家百余口人,能不能活过今天,就全指往能不能守住这城了。 就在这时,只见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提着刀冲了过来。 “爹,爹,肯定是城墙破了……” 耿精忠一边跑一边喊道。 “孩儿亲自领兵过去,不劳爹的大驾……” 不等耿精忠把话说完,耿继茂便一脚踏开他,嚷骂道。 “你小子懂个屁!” 他之所以会这般骂儿子,是因为这小子压根就没有经过军仗,自然不知道如何行军打仗。 “你小子跟着我,在一旁学着点,将来耿家可就全指往你了!” 挨了爹一脚的耿精忠,那里敢顶撞爹,他看着爹在穿盔甲的时候,在那里下着令。 “把象队调过去,郑贼肯定会上铁人军,今天老子非看看,是他郑成功的铁人军厉害,还是老子的战象厉害……” 耿继茂色厉内荏的说道。 尽管没有碰过铁人军,但是耿继茂却听说过铁人军的厉害,镇江一战,铁人军五千对两万八旗步骑,不过只有区区数千步骑得已生还逃离战场,从此之后铁人军一战扬名天下,那铁人军的厉害可是一直传到了广东,这天下谁人不知,甚至在宿迁之战朱明忠同样也是靠着草草成军的铁人军才打败了达素。 铁人军到底有多厉害,耿继茂不清楚,但是他很清楚战象的厉害,当年李定国正是凭着几头战象横冲直撞,也正因如此,耿继茂才会高价从暹罗买来了十几头大象和象奴,然后加以操练,作为他手中的杀手锏,这次可是不远千里从广东带到了福建,甚至王府还没开修,就在城中先建起了象园。 “爹,你就放心吧,依孩儿看来,那铁人军,也就是个名,什么满洲八旗劲旅,不知是他娘什么时候的老黄历了,” 耿精忠叫嚷着,语气里尽是瞧不上那些八旗兵,也难怪,这十几年来,大清国是靠着他们汉军旗打的天下,至于什么满洲兵,早已经不复昨日的悍勇,甚至在耿精忠看来,那些个满洲人也就是一群酒囊饭袋,除了会吃喝玩乐,还能指往他们干什么。 “你小子懂个屁!” 又骂了儿子一句,穿好盔甲的耿继茂已经踩兵兵丁的后背,然后跳上了马,领着千余家丁策马往城北的方向奔去。 《大明铁骨》正文 第388章 铁人战象(第二更,求月票) 朝阳下,一队队身着铁甲的兵丁持刀而立,在阳光下,铁甲映着幽冷的寒光。 铁盔、铁面、铁甲、铁裙、铁靴谓之以铁人。 这便是郑家军最为精锐的铁人军,也是郑成功为北伐特意于全军精选,并加以严格操练的精锐。自其于镇江初战以来,可以说是未曾有一败,甚至在杭州时,更有过五百铁人军大破万余清军的战绩。 而此时,这万余铁人立于战场之上,却似一座铁山似的屹立着,手持斩马刀的他们,无不是凝视着前方,凝视着福州城。他们在等待着,等待着破城的一刻。 在晨曦之中,福州城就像横卧于土地上的卧龙似的,石砌的城墙就像龙身,突然不知是不是幻觉,那龙腰动了,猛个向上向内翻腾起来。 “轰……” 在那声巨响之后,亲自率领万余中军铁人军的林凤,只感觉到一阵地动山摇,穿着厚甲的他猛的一举手中的斩马刀,然后爆喝道。 “铁人军……破城!” “破城!” 在雷鸣般的喝吼声中,上万名铁盔、铁面、铁甲、铁靴的铁人军,手持斩马刀,一马当先的向着那烟雾中冲去,他们的速度不快不慢,他们的脚步声就像是雷鸣一般在大地间回响着。 在呛人的烟雾中,就像是千万万马袭来似的,让那些在剧烈的爆炸中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清军兵卒,只生出一阵发自内心的惶恐,他们甚至惊恐的往后退着,即便是有上官的督促,他们也只是往后退着。 终于,在那灰黑的烟雾中,一个身影出现城头上,铁盔铁面刚刚涌出烟雾的瞬间,一道冰冷的刀锋便朝着前方斩去,那瑟缩着的清军兵卒甚至都不及发出惨叫,就被斩成了两截,铁人军是郑军的精锐,而中军铁人更是精锐中的精锐,原本这是对付清军骑兵的杀手锏,此时,面对清军步兵的时候,就像如猛虎扑羊似的,斩马刀向向方劈砍的时候,锋利的刀锋划过清军兵卒身体时,轻易的便将其斩成两截,那血水顿时便像喷泉似的在断体之间飞溅着。 “杀虏!” 一声闷喝从铁面后方传出时,在铁面的遮挡下,那声音显得有些嘶哑,甚至让人听起来有点儿像是从地狱中传出的厉鬼的嘶嚎。 而对于清军来说,这些铁人就像地狱中冲出来的厉鬼,他们就像一阵旋风似的,挥舞斩马刀,在人群之中冲杀着,即便是平日里最为武勇的兵卒,甚至也不及其一刀,那刚举起的刀枪,甚至被会斩马刀猛的一下斩断,至于人稍微跑慢一些,就会被斩成两截。 在千余铁人军沿着塌陷的城墙冲上城头,在城头上掀起一阵阵血雨腥风的时候,近万铁人军就像是幽冷的巨浪似的,猛的一下涌进了福州城,他们迅速冲过满地的土石杀入街上,在看到街上杀过来的清军时,他们一边冲一边沉声喝道。 “汉人速退!汉人速退……” 这些铁人军口中所喊的是闽南话,对于那些来自辽东的清军自然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双方碰撞上的瞬间,那冲上来的清军就像是撞在礁石上的浪头似的,瞬间变得粉碎,斩马刀猛烈的劈砍着,当头砍下的时候,那些清军甚至都来不急发出惨叫,就被砍成了两断,身首分离之中,在铁人军的前方一阵阵喷涌出来的血雾瞬间便弥漫了整个街道。 “杀虏!” 作为中军统领的林凤又一次发出一声呐喊,铁面后方的脸膛上带着得意的笑容,在他看来,这天下没有任何人能够抵挡铁人军的进攻。 “杀虏!” 随着他的这一声呐喊,正在冲锋陷阵的铁人军,又一次发出这声呐喊,这震耳欲聋的呐喊声在福州城响彻着,甚至直达云霄。 震耳欲聋的吼声传来的时候,躲在院落中的蔡而熤从门缝中看到,让他热血沸腾的一幕,他看到了一队队铁人在街道上冲杀着,那些铁人就像是传说中的铁浮屠一般,像石碾似的在街上碾压着试图阻挡他们的清军,他们在冲杀的时候,完全不顾个人安危,不顾面前的刀枪箭雨,就像那性命不是他们似的,他们不断地向前进攻着,尽管不断有人被击倒,便是其它的人却连想都不想,就像是疯了一样向前冲,也不向四周看看有没有人跟上来,只管与面前的清军撕杀着。 血雾在街道上弥漫着,而当那一阵阵“杀虏”声传入耳中的时候,只让蔡而熤整个人都沉浸在一种莫名的情绪之中,他甚至为之而激动,甚至忍不住跟着他们的呐喊声在那里呐喊着。 “杀虏……” 就在这一声吼声于他的嗓间发出的时候,远处似乎有其它的声音传来了。 “嘟……” 即便是在震耳欲聋的喊杀声中,这声音都显得有些异样,在异样的声响之中,沉闷的脚步声由远而近,只见一个个庞然大物出现在街头,出现在清军的后方,那些原本在铁人军的进攻下,步步退却的清军兵卒,在看到出现于身后的庞然大物的时候,那绝望的脸上无不是露出了笑容,原本的惊恐也消失不见了。 这些庞然大物正是耿继茂的战象,十几头战象在象奴的驱使下,正缓步朝着正在冲杀的铁人军冲来,这些战象无一例外的身上披着盔甲,战象背上的兵卒手拿弓箭,随时准备射杀周围的敌军。 “那是什么东西……” 几名盔甲已经血染红铁人看到冲来的大象时,目中尽是惊讶之色,他们并没有见过大象,尽管在象棋上有象,但是此象非彼象,而这庞大的动物身上还披着盔甲,即便是还没有靠近,他们都感受到了压力。 “发令,象队作前驱,骑兵压阵……” 在战象移动着其庞大的身躯朝着铁人军冲去的时候,面色狰狞的耿继茂着看着那些铁人,手举长刀冷笑道。 “孩儿们,随本王一同杀敌,今个不但在把他们赶出去,还要杀上屏山,把郑贼的脑袋取下来……” 既然城墙已经塌陷,那么与其坐守孤城,不如置之死地而后生,直接攻出城去! “大王,黄某愿随大王一同陷阵……” 同样领着亲兵赶过来的海澄公黄梧立即大声附和道,他比谁都清楚,一但城破之后,他会是什么下场,纵是不被活生生扒了皮也被会凌迟,与其如此,还不如与耿继茂一同陷敌,好来个死地求生。 有一王一公作为表率,那些兵丁的士气顿时为之一振,俗话说将是兵的胆,周围的兵丁更是随着他们一同呐喊起来,就在他们叫嚷着杀出城去的时候,那冲在前方破阵的战象已经冲撞上了铁人军,这奔腾的巨野兽刚一冲上去,就呈现出一副锐不可当的气势,尽管铁人军的兵卒拼命用斩马刀劈砍着冲上来的大象,但是刀锋落在象身上、落在盔甲上却没有任何作用,曾经可以一刀劈开披甲兵,将其斩成两截的斩马刀,这会就像是变钝了似的,完全没有了作用,即便是劈开了象身上的盔甲,也难以斩开厚重的象皮,而偶尔的伤痛,更是刺激着大象狂奔起来,狂奔的大象立即在铁人军中横冲直撞起来,挡在它前方的铁人军不是被撞飞,就是被踏死于象足下。 那原本锐不可当的铁人军,顿时失去了先前锐气,甚至在战象的冲撞下不住的往后退去,而紧跟着大象的清军骑兵,更是乘势发起了攻击,将那些落单的,被冲散的铁人一一斩杀于马下。 “将军,不行了,弟兄们撑不住了,那玩意太大,刀砍上去就像挠痒痒似的……” 下属的话声还没落,林凤的便猛的踏步向前嚷嚷道。 “丢他老母,老子还就不信了,大象有什么了不起的,上,铁人军,随老子一同破城!” 林凤嚷了一声,便手提斩马刀朝着前方冲杀过去,在他的带领下,原本似乎在退却的铁人再一次重整旗鼓,向冲来的大象发起了冲去。 冲在最前方的林凤并没有挡在大象的前方,他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大象,主动让出前路的同时,不顾从头顶飞来的羽箭,直接挥起斩马刀往似铁柱般的象足上砍去,一刀下去,尽管没有把大象腿斩断,但是却仍然砍的血肉模糊,腿部的剧痛让原本狂奔的大象动作猛然一顿,发出了一阵惨嚎声,就在其试图用象鼻甩开周围的铁人时,林凤已经提刀朝另一条腿上砍去。 “围住它们!断腿!” 一声断腿,让那些铁人的眼前顿时为之一亮,大象身上的披着灰甲,可是四条腿却露在外面,这大象的速度可比马慢多了,马腿他们都砍过,更何况是象腿。 与马腿一刀两截不同,朝着大象腿砍去的时候,每一刀都感觉像是砍在铁柱上似的,厚实的象皮保护着象腿,而一不小心就会被大象踏死于足下,可即便是如此,那些铁人仍然向大象围攻过去,原本气势汹汹的战象,在他们的围攻下,慢慢的没了先前的气势。 见大象的速度一慢,林凤立即大声吼喊着,同时刀锋直指前方。 “整队,前冲,破城!” 《大明铁骨》正文 第389章 破敌(第一更,求月票) “破城……” 那一阵呐喊声传来的时候,耿继茂惊恐的看到他曾寄予厚望的战象队,这会已经失去了先前的气势,甚至几头战象已经被蜂拥而上的铁人劈砍的血肉模糊,尽管在大象的周围尽是倒毙的铁人,但是那些铁人仍然像不知生死似的,不断冲杀着,劈砍着战象,而更多的铁人朝着他们冲了过来。 在一张张铁面之下,那黑洞洞的眼洞下方,尽管看不清他们的眼睛,但耿继茂仍然感受到一阵阵杀气。 “王爷,咱,咱可没有退路了……黄某先走一步!” 黄梧惊恐的看着冲上来的铁人,在惊恐之余,心知必死的他一面提醒着耿继茂,一面举起手中的刀,嘶吼道。 “儿郎们,随本公杀敌!” 杀! 一马当先的黄梧,此时已经有了必死的觉悟,对于曾是郑成功下属的他来说,他深知如果他被擒会是什么下场,原本还心存一丝侥幸的他,这会已经没有了任何侥幸,那些看似锐不可当的战象已经沦为了铁人们的刀下亡魂,那这福州城距离城破,也就没多长时间了,心知郑成功绝不会放过他的黄梧,手中提着刀,策马前冲的时候,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杀一个就赚一个! 而跟随的黄梧身后的兵丁,大都是一副绝望的模样,他们是黄梧的亲兵,平时受他的恩惠,现在是报恩的时候了, 杀! 与面对大象时的惶恐不同,在面对清军的骑兵时,那些刚刚经历过一番血战的铁人们,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惧色,甚至他们还兴奋的嚎叫着,叫嚷着,他们更是直接狂奔着,就像是他们的胯下同样也骑有战马似的,不顾一切的挥刀朝着冲来的清军骑兵劈砍过去。 斩马刀那锋利的刀锋从空中落下的时候,在那战马狂奔时的冲击力的作用下,一刀便将马首斩下,甚至刀锋一直拖曳到马腹,斩开了马腹,而那冲击力甚至会将冲杀的铁人撞倒了,可既便是如此,那些铁人仍然不顾一切的嚎叫着,挥刀砍去,即便是他们侥幸避开冲击力,在紧随其兵的清军骑兵攻击下,同样也会失去性命,这是以命相搏的时候。 没有丝毫的犹豫或者退缩,后退者死,前进者生! 在唯一的信念支撑下,那些铁人就像是洪水一样,沿着街道向前冲击着,尽管这股洪流撞在骑兵的身上,同样也会像浪头撞在礁石上一般,也会粉身碎骨,但是他们面前的骑兵,同样也在这冲击中粉身碎骨。 “杀敌!” 即便是作为中军的统领,林凤的盔甲同样也沾满了血污,那血水更是顺着盔甲滴落着,可是即便如此,他仍然挥刀冲杀着,在他的前方,一个个铁人就像是黄河上的中流砥柱似的,直接用他们的躯体和手中的斩刀迎撞着清军的骑兵。每一次撞击都伴着一声声惨叫,即有战马死亡时的嘶嚎,也有铁人被撞飞落地时,被摔死摔伤时的惨叫。 铁人难倾! 这不过只是人们的戏言,一大群铁人前仆后续的杀过去的场面确实震撼人心,不知者只以为其是不死之身,可实际上,每一战铁人同样也会附出惨重的代价,尤其是在面对敌军骑兵的冲击时,更是以命相搏,只是前仆后继杀过去的时候,对于挡在他们面前的敌军来说,他们只看到了陷阵的铁人,而没有看到倒下去的铁人。 也正因如此,才会让那些与铁人面前的敌人丧胆,即便是弓箭打在他们的盔甲上,他们也会拔掉羽箭,然后继续冲杀、陷阵,此时,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似乎就像是他们每个人都是两条命似的。 就在林凤重新紧握斩马刀的刀柄,在那刀柄上的丝绳因为血污而变得有些湿滑的时候,他看了清军骑兵中一个正不断挥刀劈砍着的人,尽管那人穿着盔甲,可他仍然一眼认出了那个。 “是黄梧,别放过的叛贼黄梧!” 林凤大吼一声,立即领兵朝着黄梧杀了过去,这狭窄的街道上,无论是骑兵也好,铁人也罢,都只有当头的冲撞,然后双方就会陷入撕杀之中,而策马冲杀的黄梧正试图凭着居高临下的优势,砍杀周围的铁人,可他每一刀砍去,只在其盔甲上迸出些许火星,尽管将铁人砍倒了,但却不致命,那些倒地的铁人翻滚到一旁,又一次站了起来。 “郑贼当真是好手段……” 心底暗叫着之余,黄梧更是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恐惧,他看着周围逼近的铁人,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死在这,总好过落在郑成功的手中! 就在他的心里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那边一声呐喊却让他的心头猛然一乱。 “活抓叛贼!” 林凤的眼睛盯着黄梧,早在攻城之前,大将军就已经有了军命,克城后务必活抓黄梧! “活抓叛贼!” 还不等黄梧回过魂来,那边一个冲过来的铁人便挥刀朝着马身砍去,马腿被斩断的瞬间,吃痛的战马摔倒时,被摔下马的黄梧刚想动弹,厚重的斩马刀就直接拍向了他,只拍的他两眼直冒金星,然后立即有铁人冲过去抓住他,那里给他丝毫动弹的余地, “海澄公被抓住了……” 黄梧被抓住的消息,只让耿继茂的心头猛然一颤抖,还不等他有什么反应,前方的铁人已经乘势杀了过来,眼见着大队的铁人冲杀过来的时候,原本还欲杀出城的耿继茂,连忙勒转马身,对身边的儿子吩咐道。 “走,走南北,随我一起杀出去!” 此时耿继茂那里还顾得了其它,什么与城共存亡不过只是笑话,对于他来说,这会他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保住自己,只要身边这有这几千家丁,他就还是大清国的靖南王。 当年他能凭着部将杀成大清国的靖南王,保不齐躲过今日,就能变成大明的王爷……那怕是有一线的生丝,他都不会错过。 “爹,孩儿知道!” 耿精忠甚至都没有去问府里的娘亲、姨娘以及兄弟姐妹等人怎么办,而耿昭忠也是跟父亲一同,往南门的方向奔去,那里还顾得了其它。 似乎对于耿家人来说,他们都知道,在乱世之中,什么才是立足于世的本钱,只要手中有兵,就不愁其它,即便是现在他们赤手空拳的出城,只要能平安躲过这一劫,接下来,银子、女子便不会少,而跟随着耿继茂的那些亲卫骑兵,对此并不怀疑,对于城中的家人,他们顶多也就是稍微有那么一丝留恋,然后便毅然抛弃了家人,只要手中有刀,何愁没有妻儿。 大队的骑兵往城南冲去的时候,已经有两万铁人军从炸开的城墙处进了城,他们直扑城中各地,在铁人军的攻击下,那些清军的抵抗无不是瞬间便土崩瓦解,纷纷丢下兵器跪于地上投降。 对于这一切,只顾得冲出去的耿继茂父子并不知道,当他好不容易赶到南门的时候,却被眼前的一幕吓住了,原本应该紧闭的南门城门大开,就北城城破的时候,守卫南北清军将领投降了,大队的铁人军直接进入了南门,而本意从这里逃出去的耿继茂,直接撞上了这支生力军,甚至还不等他转向其它方向,那些铁人军便像是猛虎似的扑了过去,一时间,双方立即在南门附近展开撕杀…… 在大队人马进城之后,郑成功同样将他的中军从屏山移入了城中,在进城的路上,郑成功得知耿继茂出门南门被堵截的消息后,只是冷冷一笑。然后继续前行,对于他来说,相比于那位大清国的靖南王,他更在意的是所谓的“海澄公”从其投降满清的那天起,他每天都是恨不得食其骨, 今天,终于如愿以偿了。 终于,来到了北门城楼上,尽管那遍地的血污仍然还在,可是郑成功却是一副兴致勃勃的模样,他盯着跪在地上瑟缩成一团的黄梧,冷笑道。 “黄梧,抬起头来!” “小,小人不敢,” 跪在地上的黄梧那里还有丝毫当初海澄公的气势,他只是跪在那里,心知已经没有任何活路的他,这会只求速死。 看着跪在地上的黄梧,郑成功面上的冷笑越来越浓,他想要看到黄梧俯首乞怜,想要看到他痛哭流涕,但是黄梧这事模样却让他有些失望。 “黄梧,估且不问你背叛郑某之信任,便是携城降清,剃发降贼,便如何能对得起大明,对得起海澄百姓!” 郑成功之所以气恼,并不是黄梧的背叛,而是因为海澄是他多年来投注了相当多人力、物力建造起来的坚固堡垒,黄梧此举不仅使郑失去数百万计军械粮饷,而且失去一个拱卫厦门的重要据点。 可以说,正是因为黄梧降了清、献了城,郑成功在北伐时才不得不带着全军的家眷,以免厦门为其所陷。 黄梧再次叩头道。 “黄某无话可说,只求速死!” 《大明铁骨》正文 第390章 罪与罚(今天加更,求月票) 当上万的骸骨被挖出来的时候,整个福州城内的百姓无不是被惊呆了,他们没想到吃人就赤裸裸的发生在他们眼前,而且这么多人被吃了,尤其是当他们知道李率泰等人已经准备下令,每家献一人供军中吃食时,更是变得怒不可遏起来,或许他们面对刀锋时会献出家人,但是此时,既然清军的将领已经沦为阶下囚,自然也就是一副激愤难当,恨不得食其骨的模样,城中的士绅更是纷纷往国姓爷那请愿,请速杀李率泰等人,以告慰福州百姓。 对于百姓们的这一意愿,郑成功自然是表示了同意,李率泰等满清官吏被凌迟处死,至于耿继茂父子则身死于乱军之中,即便是如此,其脑袋仍然被砍下悬于城头吊篮之中。 而与时同时,在城外数处临时的囚营之中,三万余清军正惶恐不安的看周围,他们已经被关入这里几个时辰了,这些清军不过只是侥幸活到现在,因为之前国姓爷有命“但凡披甲持戈者一个不留”,所以大多数清军都在郑军攻进城后,被一一斩杀于沙场,但是最后这三万多会说福建话的本地兵卒,却让郑军的官兵动了侧隐之心,在他们放下兵器后便被关押于此。 现在,他们同样在为命运忧心着,不过他们的心里多少还有一些侥幸,他们觉得自己是福建人,国姓爷就是再怎么心狠,也不会难为同乡吧,更何况他们早就表示愿意为国姓爷效命,这当兵吃粮,吃谁的粮饷不是吃? 就在他们这么寻思着的时候,那边的大门打开了,进来一队郑军官兵,他在那里嚷嚷着,让众人排好队,然后便有几个营被带了出去。 “嘿,到底是同乡啊,知道先给咱们安排住的地方,估计肯定是把咱们安到各营里头吧……” “可不是,你瞧见没有,这个将军挑的都是身体壮实的,我敢说,跟着这个将军指定差不了……” 虽然众人的手被长绳捆着,可他们在走的时候,你一言我一语的,脸上大都没有什么惧色,走了约莫盏茶的功夫,眼尖的便看到前面的地里头不知什么时候挖了一个大坑,一阵风吹来的时候,一阵浓浓的血腥味差点没把他们给呛吐出来。 血腥味让众人的心头顿时涌起一阵阵不安,就在他们走近土坑的时候,只见那土坑之中,已经躺上数千个身首分离的尸体,他们顿时明白既将会发生什么,他们无不是急忙跪在地上,放声哀求着,求着周围的郑军能放过他们一条小命。 就在他们苦苦哀求着的时候,那边随着一声令下,周围押解他们的郑军立即提着刀驱赶着他们到坑边,然后一刀一刀的将他们斩首,尽管不断的有人被砍掉脑袋,但是他们却仍然只是不断的叩头,试图想通过这样的哀求得已活命,而完全没有丝毫的抵抗,甚至还顺从的走到坑边,然后泣不成声的哀求着、祈求着,但最终等待他们的仍然只是冰冷的刀锋。 就这样,在福州城外的田野上,那刀锋斩首的声响不断的回响着,就像是一曲协奏曲似的与人们的哀求声汇成一团,最终当一切都消失之后,一个巨大的坟茔出现在福州的城外,当那坟茔被堆好之后,有一个明军官佐在坟茔前插了一个木牌,那木牌上赫然写到。 “大明永历十五年十一月十九大明官军斩三万四千九百一三汉奸于此!” 简单的几个字,没有丝毫感情,没有落款,但这几个字却敲击着人心,清楚的告诉任何人,当汉奸会是什么下场,无论是这坟茔,亦或是那吊于城头竹框中的脑袋,亦或是刑场上那凌迟时被怒不可遏的百姓们争相分食的李率泰、黄梧等人,皆在向人们表明,当汉奸会是什么下场。 当一切都结束之后,附近的百姓才敢走过去,林从业看着那巨大的坟茔,他是附近村落的士绅,而这片地正是林家的土地,此时的他只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盯视着坟茔,他可以想象得出,数万人被斩杀于此时的绝望,甚至即便是现在,这空气中还有一些血腥味。 望着那木牌上书写的字样时,若有所思的他,对身边的管家吩咐道。 “阿财,你去招呼一下附近的石匠,在这立个牌,把这位将军的字拓上去,其它的便不用写了,留下这牌,这坟,警告后人吧!让后世人知晓,这为汉奸会是什么下场!” 为汉奸会是什么下场? 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答案,答案自然是身败名裂,自然是身死族灭,当一切趋于平静的时候,在福州城内曾经的布政司衙门大堂内,原本应该于诸将庆功的郑成功却是跪于其中全是一副痛哭流涕的模样,外人从未曾见过已经贵为延平王的郑成功如此失态,他们也不曾想到过大王会是如此模样。 “先帝,得先帝在天之灵保佑,臣今日终于克复天兴府……” 泣不成声的郑成功跪在那里,那言语也变得越发的哽咽起来,他口中的“天兴府”就是福州,隆武于福州登基后,改福建布政司称福京,改福州行在为天兴府。而这也是郑成功如此的失态的原因,这座福建布政司衙门,正是当年昭宗皇帝的行殿,也正是在这里,作为郑家惟一忠臣的郑成功,被形同傀儡的隆武帝赐郑成功为国姓,赐名成功。 也正是在这里,隆武帝再也不顾的阻拦,携数千明兵“御驾亲征”,再到后来身陷虏手,进而绝食殉国。 而此时夺回福州之后,重回故地的郑成功想到先帝的音容笑貌,那压抑的情感顿时涌上心头,一时间尽是一副痛哭流涕的模样,甚至言语中,更是言道着对不起先帝。 看着国姓爷的泣不成声的模样,那些原本随其进殿的众人皆是跪于殿中,或是默默哭泣,或是沉默不语,他们中的许多人当时都曾出入这殿中,皆为隆武之臣,自然知道隆武帝是难得的明君,可是却一直为郑氏家族集团所架空。以郑芝龙、郑鸿逵、郑芝豹、郑影为首的郑氏家族,都是大海盗头子出身,数十年横行福建、广东、浙江一带沿海,兼商兼盗。他们崇祯初年受招安后,趁天下大乱之际一直忙于扩大地盘,充实自己的私人力量。即便是拥立隆武之后,同样也是如此,郑氏家族傲慢无上,卖官鬻爵,大肆搜刮百姓,横毒凶暴,甚至超过弘光朝的马士英。如郑芝龙者更是暗通清军,试图割除福建,作为隆武朝支柱的郑家之中唯一的忠臣就是当时尚未领兵的郑成功,也就是他在父叔家族降清之后,力揽狂澜支撑起了大明的半壁江山。 现在北伐眼见功成,他会如此神伤,也是在所难免,毕竟隆武帝早已殉国,甚至已经绝嗣。想到这,冯澄世的脑海中却另一件事,在一阵失态之后,郑成功已经慢慢的恢复了过来,为自己的失态向众人表示歉意之后,又询问起了福州城内外的事宜。见大王已经不复先前的失态,正当冯澄世犹豫着要不是道出那件事时,只听到有人秉报道,李率泰、黄梧等人已被凌迟处死。 “很好!” 得到下属的秉报后,郑成功冷笑一声,然后说道。 “好,很好,来人,把李率泰、黄梧举族上下,全部抄没,男丁没为官奴,女眷入随军教坊为妓……若非是这等汉奸助纣为虐,我大明又岂会如此!” 恼怒之余,置身于这行殿之中的郑成功自然想到了他的父亲,想到了降清的郑家诸人,如此一来那胸腔之中,自然是一阵羞愤,多年来抑郁于心头的羞愤,再一次涌上心头,只让的他一时间变得激愤难当,在心头压抑之时,只觉得胸腔一热,一股腥甜便自腹中涌上喉头,可郑成功却又一次把那股腥甜强压了回去,父亲降虏对于郑成功来说,是一个永不曾迈过去的槛,多年来的抑郁,早已经在他的心头成了暗疾。 面色变得有些难看的郑成功,调整了一下呼吸,然后方才睁开眼睛,然后不露声色的说道, “若是没有其它事情,诸位便先退去吧。” 在众人退去之后,冯澄世却留了下来,郑成功见其留了下来,见其又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便出言询问道, “亨臣可是有事?” “回大王,今日于这殿中,臣亦是忆起先帝,有一事,臣不知当说不当说……” 见其这副颇为为难的模样,郑成功倒是有些好奇了,到底是什么事,能让他为难成这副模样? “有何为难的,说与本王听听?” 郑成功的回答,让原本有些犹豫的冯澄世沉思片刻,然后说道, “臣听闻当年先帝与襄皇后于汀州被执之前,襄皇后曾将皇子交予贴身侍女带出,如此一来,皇子身死于乱军之中既是谣言,若是当真如此的话,大王不妨派人与汀州探寻皇子下落,以告慰先帝在天之灵……” 《大明铁骨》正文 第391章 东南(第三更,求月票) (今天加更了,求月票,求支持!!) “大王不妨派人与汀州探寻皇子下落,以告慰先帝在天之灵……” 冯澄世口中的皇子是隆武帝唯一的儿子朱琳源,在隆武帝于汀州被执前不过只有两个月,其死于汀州,后来被追谥为庄敬太子,不过也有传言称其未死,而是由宫女带出流落于民间。这与民间传言隆武帝未死也是一样,都只是民间的传言,到底是真是假,恐怕只有天知道。 “嗯?” 冯澄世的建议让郑成功不由微微一愣,随后眉头猛然一锁,这个传言他不是没听说过,但这可能会是真的吗? 片刻的思索之后,郑成功摇头说道。 “先帝血脉是否留存于世,尚是不知,方今最紧张之事,莫过于进取广东,至于先帝血脉……” 抬头看着曾经的行殿,脑海中再次浮现出先帝音容笑貌的郑成功说道。 “还是留待他日吧,毕竟朝廷仍在,不可徒增是非!” 这一句“不可徒增是非”,恰到好处的道出了郑成功的心思,他已经认可了永历朝廷,那么他就是永历之臣,作为臣子的,他自然不能做出不臣之事,寻思先帝血脉固然有必要,但是若是如此一来“徒增是非”的话,那么便不能去做,毕竟,如果当真找到了先帝的血脉,这又事关大明的皇位继承,到时候,恐怕真的会引出不知什么样的乱子。 甚至当年南京的弘光朝的“真假太子案”在郑成功看来,如此快刀斩乱麻称其为“伪太子”反倒是实属必须,只有如此才能稳定局势。郑成功自然不愿意在这样的问题上徒惹是非,所以自然也就回绝了冯澄世的建议。 “臣愚钝。” 大王的回答,让冯澄世连鞠礼请罪,郑成功不以为意的摆摆手,然后说道。 “现在最要紧的,就是打下广东,毕竟,算算日子朝廷应该就快还朝了,待到朝廷还朝的时候……” 不待郑成功的话声落下,那边陈永华便急急的了进入殿中,然后神情严肃的秉报道。 “大王,刚刚从广州传来消息,八日前,晋王即已经抵达广州,目下正攻取广州……” 陈永华的话还未说完,面色骤然急变的郑成功便急声问道。 “晋王?那个晋王?” 晋王…… 他怎么会在广州? 别说是郑成功,就是在得知明军经海路,一路逆江而上,兵临城下的时候,身在广州城的平南王尚可喜,同样也是满面惊愕模样,他简单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所听到的。 “是李定国?你确实是李定国?” 他之所以会这么惊讶,完全是因为在此之前,他压根就没有听说过李定国的消息只知道李定国早已经在吴三桂等人的追击下远走缅甸,现在怎么会突然到了广州城下? 甚至在过去的几年间,与吴三桂领兵追剿永历,耿继茂成日里想着移藩富地不同,尚之信却是在广州城内大修寺庙,身为平南王的他之所以大力崇佛之时。只不过是想植福消冤魂,借以表达一直想洗去他身上的“嗜杀”之罪。毕竟,从辽东一路杀至广州,千百万汉人皆死于他手,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常于王府之中盛开法会,欲借此超度亡灵、告慰冤魂,“偿还”数不清的屠城血债。 对于尚可喜来说,什么军国大事,并没有举行法会重要,毕竟,自从数年前,曾经“嗜杀”成性的他,晚晚皆做噩梦,梦见无数冤魂满身鲜血,伸出白骨般的手,哭叫:“还我命来。”醒来吓得一身冷汗,不知怎样解脱,而这法会超度就成了他唯一的依靠。 现在,当李定国骤然兵临城下的时候,尚可喜自然满面尽是不信之色,他怎么也想不到,李定国是怎么一下子就从西南缅甸蛮荒之地,越重洋一下子就跳到了广州城下。 “父王,现在那里还顾得了那么多,这城外江中尽是明军战船,若是再不想办法,这广州城怕是难保了……” 说话的是尚之孝,因为兄长尚之信在宫中作为皇上的近侍,实际上也就是人质的原因,所以自从尚可喜沉迷佛事之后,虽说他只是藩下的都统,可是现在这平南王府诸事皆由其一手操持,这军务也是一向由其负责。 尽管明军一路逆江而上,从海路来犯的消息,远远超出他的意料,但是他又岂不知道那遮洋蔽江的战船上上千尊红夷大炮对于广州城墙的威胁,恰正像是为了映衬尚之孝心思似的,他的话声不过只是刚落,从珠江的方向便传来了一阵阵炮声,那隆隆的炮声,就像如同那年节时的炮仗一般,连绵不断响个不停,一声声连绵不绝且震耳欲聋的炮响,只震得每一个人无不是心头发颤。 “这,这可是明军在发炮?” 听着那震耳欲聋的尚可喜面色煞白的站起身来,刚刚举办过法会的他,不知为何,此时他的脑海中所浮现出来的并不是如何守城,而是这莫非就是报应? 片刻后,有城头派来的传令兵通传,明军舰队正在炮轰永兴门与大东门之间城墙,听着下属的通传,尽管有些心魂不定,但毕竟是久经沙场的尚可喜倒是没有丝毫慌乱,而是直接吩咐下人备甲,待穿待好盔甲上,才骑于马上,在尚之孝等人的护卫下朝着永兴门的方向赶去。 在亲兵护卫的拱卫下,往永兴门赶去的时候,一路上可以看到此时的广州城内街上空荡荡的不见路人,所有的百姓都已经躲入家中,而此时心魂不定的尚可喜倒也无心问及百姓,更何况他压根也没想过百姓,若是想到百姓当年又岂会屠尽广州。 “莫非这就是冥冥的命数?” 对于这几年信佛成痴的尚可喜来说,他的脑海中自然想到了这些年所做的恶梦,甚至将眼下的明军攻城,当成一种“命数”,当成了报应轮回,心乱之余,突然空中“轰”的一声,就像是有巨龙于空中吼叫似的,只见一个大如西瓜的黑影自空中缓缓飞来,那是一枚大型炮子。 “王爷小心……” 不等身这的亲兵反应过来,那看似速度很慢的炮子便自空中“砸”落下来,瞬间便穿透了数人数马,将那一排亲兵打的血肉横飞之后,大如西瓜的炮子才砸落于街上,甚至在砸落于街上铺路石板,将其砸裂时又反弹飞起砸伤一匹马后,才重新滚落到地上,在街上滚动着。 “啧啧,这炮子可,可真大……” 尚之孝惊愕的看着那大若西瓜的炮子,对于亲兵的伤亡甚至都没有看上一眼,完全的是惊讶于那炮子的尺寸来。 对于红夷大炮,他并不陌生,在广州城墙上就有红夷大炮,不过那红夷大炮的炮子至多只有八斤,那像这炮子,瞧着那尺寸估计也得有个几十斤。 “王爷,想来,这炮子越大,威力便也越大吧,不知这广州城墙能否挡得了它的炮击?” 骑在马上跟在尚可喜身边的金光,这么随口问了一句,只让尚可喜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了,他默默的点下头,听着从江面方向传来的炮声,眼睛盯着城墙时,心头那股不祥之意更浓了。 终于,一行人登上了城头,在登上城头的瞬间,往江面上一看,尚可喜的脸色瞬间便没有丝毫血色,只见那江面上已经完全为船帆所遮挡,一艘艘三桅大船几乎占据了方园数里内的江面,而江面上更是烟雾弥漫,只见一艘艘战船,排成队不断的往城墙炮击,那舷侧的炮窗大开,就像是鸟铳手的排枪似的,一炮接着一炮的炮击,伴随着江上的炮击,他脚下的城墙,这会已经完全变了模样,那原本还算整齐的城墙,这会尽是一副千疮百孔的模样,原本砌堆整齐的城墙砖间一个个或大或小的孔洞,显得分外的骇人,尤其是其中炮子落下的密集处甚至已经露出了岭南特有的红色夯土,若是炮子击在夯土上立即就会打出一阵红色的尘烟,若是炮子打于包墙的城墙砖上,那砖块碎裂坠落时发出的哗啦声,更是让人怀疑这城墙压根就撑不了多长时间。 不过对于立于城头的尚可喜来说,他很清楚,即便是明军的水师不断的炮轰广州城,这广州城墙仍然能坚持很长时间,这高三丈五尺的城墙,仅只是凭红夷大炮炮轰,想要轰开,没有十天半个月的功夫,是万万不可能轰开的。即便是城砖被打得粉碎,那砖后的夯土也能撑上一阵子,除非彻底轰塌一面墙,否则炮轰压根就没什么用处。 相比于炮击,尚可喜更关心的是那些已经依江建起了大营的明军,他的眼睛盯着大营中飘扬的那面“李”字帅旗,他的眉头紧锁着,那面帅旗就是明朝晋藩李定国的帅旗,在将李定国赶出广东的多年之后,尚可喜从未曾想到,他还会又一次见到这面旗,想到当年在李定国意呼进攻广州,从而兵围新会的旧事,他那看似已经变得祥和的双眼中,迸发出一道嗜血的目光。 “之孝,传命下去,把队伍集于东门一带,防备城破后明贼破城……” 《大明铁骨》正文 第392章 血溅(今天加更,求月票) 入耳的乡音,听在周成林的耳中,只让他感觉那心跳在加速,从大军驶过零丁洋,一路畅通进入珠江,逆流抵达广州,沿途便不断有划船前来投奔大军的蜑户,那些以舟楫为宅,捕鱼为业,或编蓬濒水而居的蜑户,之所以愿从军,大抵上都是为了改变其贱民的身份,对于他们的投军,晋王倒是没有拒绝,但更多的却是沿江的寻常百姓,他们刚一听说明军进了珠江,便纷纷划船前来投军,尽管已经过去十几年,但是当年清军在广东犯下罪行可谓是罄竹难书,百姓的民心自然在明,。自然不断有人前来投军,在他人感叹着民心可用的时候,对于周成林来说,这入耳的乡音,却总让他沉浸于回乡的欢喜之中。 “小老儿率众乡亲恭迎王师……” 策马经过城边的市镇时,只见一位穿着明式儒袍长者领着数十人已经恭立于街口,那神情甚激动,那里有丝毫避兵的意思。 瞧见领头的是个长者,周成林连忙跳下马,用广府话答道。 “小子岂敢劳受老丈大礼。” 没曾想这“将军”说的是广府话,那老丈便更是激动的问道。 “将军莫不也是广府人,” 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原本还显得有些拘谨的老丈顿时便放松许多,而他瞧着周成林的鬓角上时,便用有些发颤的声音说道。 “将、将军,小老儿有个不请之请,可,可否请将军摘下盔帽,让我等重见我汉人的发髻……” 看着神情激动的老人,周成林那里会拒绝,在他摘下盔帽时,又对身后的兵丁说道。 “大家还都把盔帽摘下。” 数十个骑兵摘下盔帽时,这街口的百姓都看到了,看到这些兵丁无不是把头发绾成发髻盘在头顶,从那发髻处可以看到,他们皆不曾剃发。看着那祖宗留下发式,看着这些年岁各异的兵丁,老丈突然放声大哭起来,他一边哭一边说道。 “我等甘为鞑虏顺民,习从鞑虏,如今有何面目见王师啊……” 一边哭着,他一边除去头上所谓包布,将那金钱鼠尾露了出来,自从清虏入关之后汉家儿郎,若要活命都被迫把以前“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头发屈辱地剃去,只留下铜钱大一点,梳成一根小辫,形如鼠尾。叫“金钱鼠尾”式。而且满清对发式查禁极为严厉,不但于税关有税吏查验,而且每每地方学政也会借口礼请缙绅子弟及举贡监生饮宴。酒酣之余,又会起而言曰“当朝重剃发,式当如金钱,请脱帽验之。”因尽去其帽,若他们只是皆略去鬓发,余顶结如故,则立即入狱斩首,如式者放出。如此这般十几年来,这百姓为活命又岂敢不从命。 现在见到这些仍然留着受之父母头发的兵丁,这老丈顿时自惭形秽起来,以至于一时间激动而不能自抑,老泪横流的他摸着那光秃秃的脑袋,放声大哭起来,甚至不住的捶打自己的胸膛哭喊道。 “受之父母,悉数毁之,悉数毁之,无颜见列祖列宗!无颜见列祖……” 这边泣不成声的哭泣着,激动到不能自抑的老丈便猛的朝着街口牌坊柱上撞去,甚至周围的人还没反应过来,瞬间鲜血流淌、脑浆横飞,这本应是欢喜迎接王师的老丈,便倒毙于街口。 而那些因为看到久违的发髻而泣不成声的人们,看到这一幕时,无不是被惊呆了,腥红的血、白花花的脑浆,和那被剃青的如开瓢般碎开的脑袋,这一切是如此的触目惊心,空气瞬间变得越发凝重起来,人们的神情变得悲凉,甚至有些羞愤难当。 手牵着马缰,周成林一时间不知道做何反,他的眼睛盯着那本应欢喜的如此却已经死去的老人,目中的愕然之余,更是涌出一阵激动之情。 ,原本站于老丈身边的中年男人,神情凄然的看着撞毙于牌坊上的老人,那泪水顿时如雨下一般。 “爹……” 这一声泣喊,让周成林知道这中年男子的身份,就在他想要出言安慰时,那中年男子却跪在他的面前叩头道。 “将军,我等草民,只求王师能早日克复广东,让我百姓能早日重做汉儿……” 咚、咚……重重的叩头声传入耳中时,周成林只觉得眼眶一热,他看着这跪成一片,向他们叩头的百姓,双手长鞠过首深躬过膝道, “请大家放心,但凡我等有一口气在,定会光复我大明河山!” 这声承诺,不仅是周成林一个人对百姓做出的承诺,同样在离开占城的时候,李定国在拜别皇帝时,也曾对皇帝许下这样的诺言,现在,置身于大营之中,他的双眼盯着旗杆上高悬的旗帜,那旗上的“明”字,甚是醒目,而他的神情也显得很是激动。 终于回来了! 终于又一次踏上了大明的土地! 广州! 又一次,他想到了六年前,他领兵二十万进攻新会的前后,当年他试图先夺新会,再夺广州,可也就是在新会长期的围城,置使二十万大军因为瘟疫死伤过半,郑成功大军却依旧爽约渺渺无望。清廷援军趁机杀到,八旗清兵会同平、靖二藩军队前后夹击,用大炮轰乱了他最厉害的象兵阵。经过四天激战,大军尽数兵丧在新会北门外的圭峰山下,20万大军最终只剩数千人逃回了云南。新会一役后,使得他精锐尽失,从此再无力量进军广东,甚至就连大明中兴的希望也遂化为泡影。 那个时候,他何曾想到过,有朝一日会再一次领兵兵临广州城下,不过,相比于当年的二十万大军,现在他所率领的不过只有两万四千人,这两万四千人便是他麾下的全部力量,也是精锐所在,在占城等待上船几个月里,他更是日夜操练这两万余人。 兵贵精而不贵多! 尽管此时广州城内有四万清军,但是李定国却仍然对攻城充满了信心,之所以充满信心,倒非是因为对麾下两万四千精兵的信任,更多的是对盟友的信任,与当年在新会爽约未至的郑成功不同,眼下忠义军的水师一直护送着他们抵达广州城下,而在接下来的攻城之中,这忠义军水师还将会继续助他攻城,助他攻破这广州的城墙。 “有水师的万炮齐发,想来不出数日,这广州城墙必定会为水师轰塌,一但城塌了,我非得看看那尚可喜还有什么依仗……” 又一次,白文选恨恨盯着广州城,用愤恨不平的语气说道。 当年,在新会八旗清兵会同平、靖二藩军队前后夹击,才使得他们饮恨新会,最后败走西南,也和新会之战李定国精锐尽失有很在的关系。 “还是要谨慎一些,万炮齐发固然能破成,可是这城内还有尚可喜的四万清军精锐,” 李定国的双眼盯着远处的广州城,现在的他已经不像六年前那样,麾下有二十万大军,即便是当年他的麾下有二十万大军,但是在四面楚歌,仍然觉得兵力日蹙,所以每一步都走得非常谨慎,更何况是现在麾下只有两万余人,性格本就谨慎甚至苛细的他,自然也就变得更加谨慎了。 之所以如此谨慎,是因为李定国很清楚,他输不起,甚至大明也输不起, “六年前于新会,孤兵围新会是为了围城打援,引清军来援,从而能够打下广州,现在想来,当日太过自负了,若非如此,又岂会为清军前后夹击,今日虽有忠义军舰队助阵,可我军兵力有限,若要攻城,恐怕非得费一番功夫不可……” 提及新会之败时,李定国甚至都没有提及丝毫郑成功援军未至的旧事,而只是把责任都揽在自己的身上,而他身边的诸将又岂不知道,清军之所以能够抽调大军于新会夹攻,正是因为郑成功未派援军。当然也因为广东义师的那一群乌和之众的拖累。 但既然晋王没有说,他们自然也不能说,可很多话他们的心里都很明白,只是跟着附和着晋王的话语。对于下属们的心思,李定国又岂会不知,新会之战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伤痕,同样也是一个迈不过去的槛。 他们迈不过去,但是作为大明的晋王,李定国知道无论如何他都必须要迈过这个槛,毕竟,将来他还要北伐,还要与郑成功互相配合,两人将来还要同朝为臣,还要共同中兴大明。 新会那个槛,无论如何都要迈过去! 心底发出一声叹息之后,李定国向前走了一步,他的眼睛盯着广州城,对众人说道。 “大家可知上一次,于新会,孤为何会败于新会城下?” 已经决心把新会那个槛迈过去的李定国盯着广州城问道。他身边的诸将听到这个问题之后,几乎都是本能的想到郑成功,想到了郑成功的爽约。 “新会之败,非是他人之故,新会之败,皆在本王,未能料敌之心!从而为敌所乘,如此才有了新会之败!” 说出这番话后,李定国突然爽声笑道。 “这一次孤是决不会再让清虏称心如意了!” 《大明铁骨》正文 第393章 炮击(第二更,求支持) 轰…… 一声炮响的瞬间,又是一声炮响,在隆隆的炮声中,战舰舷侧完全被烟雾所笼罩,炮车的后座被绳索限制,只往后退去两尺余,在炮车后退的时候,两侧的炮手立即忙活了起来,将带有火药包与炮弹的整装炮弹塞进弹膛,然后用手臂粗的硬绳制成的弹推将炮弹推进炮膛底部。 炮手随即将药包钢刺刺穿包裹火药的药包棉布,随后又麻利的塞进引火的鹅毛管,鹅毛管刚一塞入,另一侧的炮手便将牛角内的火药倒进燧发机药槽。 装弹、重新推炮出窗,所有的一切就像是行云流水一般,显得好不利索,不过即便是如此,置身于舰上的于庆明那眉头仍然微微一锁,似乎显得还是有些不满意,作为三等巡航舰长,他清楚的知道,只有24门10斤炮的三等巡航舰,想要在海战中获胜,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凭借其射速,只有通过射速的提高才能够瓦解对手。 毕竟,在海战之中,除了舰队决战之外,巡航舰在很多时候都是单舰或者双舰航行,谁知道会碰到什么样的对手? “传令下去,加快火炮射速,让他们抓住机会,毕竟这样的实弹射击的机会不多……” 下达命令的时候,于庆明的心底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而且还是没还手的。” 不是没有还手,而是清军的还击根本就是不值一提的,从珠江至广州沿途非但没有一座海防炮台,甚至就是广州城墙上的火炮数量也非常有限,不过只有百余尊从五斤至十斤左右的红夷炮,他们的炮弹甚至都无法击穿军舰船板。 就像是为了映衬于庆明想法似的,他这边的念头刚一浮现,那边舷边就传出一声闷响,置身于尾楼的他可以清楚的看到一个黑影从舷侧船板上弹飞了,那是一枚清军的炮弹,别说是在这个距离上,根本就无法击穿巡航舰厚实的船板,就是再抵近至100丈,仍然还是这个结果。 “舰长,像这么轰下去的话,您说要几天才能轰碎广州的城墙?” 从望远镜中看着满目疮痍的广州城墙,大副聂永贵有些无奈的说道。 尽管舰队的炮火看似猛烈,但是相比于坚固的城墙来说,那一枚枚小的不过十斤、大的也仅只有五十斤的炮弹威力实在太过有限,现在尽管城墙上的外包城砖大都已经被打的粉碎掉落下来,但是城砖后面的夯土,却仍然好好的,炮弹只不过是在夯土墙中打出了一团团尘烟。 “一直打下去,就当是训练了,这城墙总有撑不住的时候!” 于庆明的唇角微扬,脸上带着些笑容,虽说不知道这广州城墙能坚持多长时间,但可以肯定的是,在炮火的攻击下,肯定有撑不下去的时候,毕竟,这城墙可是土筑的,即便是再厚实,也有被轰塌的一天。 当然,这并不是漫无目标的狂轰烂炸,炮击分成了三段,然后多舰炮击其中的一段,而每一段城墙的炮击位置都有所区别,其目的不过只是为了验证,炮击什么位置,才能够更轻松的摧毁城墙。 生铁铸成的实心炮弹一个接着一个的“砸”在广州的城墙上,在接下来的几天之中,不知有多少炮弹落在这城墙上,成千上万枚的炮弹,就像是剥壳器似的,不断的将那城砖一一下剥开来,然后再慢慢的啃食着其中的夯土。 绝望…… 相比于忠义军舰队上的官兵把炮击当成了训练,把城墙当成了核桃,在那里一炮炮的“啃”着这硬骨头的时候,这边城墙上的清军日子却不好过,尽管除了前几天因为他们炮击明军时,这城头上落下了千百枚开花弹炸死炸伤数千人之外,在大多数时候,明军的炮击都是集中在城墙上,而且用的弹子也都是铁铸的实心铁弹,可是这日夜炮轰着城墙给他们带来的心理压力,却是不言而喻的。 “咚、咚……” 就像是有巨汉拿着巨锤在夯击着这城墙似的,每一次炮子击中城墙时的响声,都让守城的清军无不是心头为之一震,不时的看着脚下的城墙,满面尽是不安之状,唯恐什么时候,这脚下的城墙就会垮塌,也难怪他们会如此害怕,毕竟这万炮齐发模样着实让人害怕,而更让人害怕的恐怕还是这满目疮痍的城墙,委实太不让人放心了。 万一要是城塌了…… 城塌了的话,他们可就全完全了。一但城破的时候,到时候,那明军又岂会放过他们,王爷可是都已经传了话下来,若是城陷了,明军是万万不可能放过他们的,即便是明军放过他们,这广东的百姓也不可能放过他们,毕竟,他们的手中不知沾过多少广东百姓的血。 无论如何都得守住这城! “把总,你瞧这墙给打的,我估计早晚非得给打塌了不可,” 王老四这边话音刚落,那边便听着黄安四在那里嚷嚷道。 “你小子管那么多干什么,即便是塌了,咱们也得守下去,咱们可有四万人马,到时候,他姓李的敢攻城,咱们就让他们来个有去无回,还有,你小子的眼睛盯紧些,能不能守住广州城,不但要靠咱们,还得靠这城头上的几万民壮,要不然,你以为姓李的这几天怎么不朝城头上打炮了!” 这边黄安四说话的时候,他的眼睛却盯着城墙上那些助军守城的民壮,这些民壮都是强拉上来的,打仗的时候,他们要顶在最前面拿着刀枪与明军撕杀,至于现在,他们就是盾牌,就是阻止明军炮轰城头的盾牌。 为了守住广州城,尚可喜在“海贼”逆流而上的当天,除了一面将城外的部队收驻于广州城之外,还在李定国兵临城下的时候,制订了不惜一切代价保住城池的方案,并且还针对李定国不忍伤害百姓的“弱点”,采用了各种不择手段的守卫方式,比如在明军炮击城头后,他就把城内的丁壮都赶到了城墙上,十万丁壮就这么站在几里长的城墙上,纵是瞎子也能看得到,这么一来,那明军害怕伤到百姓自然也就不再炮轰城头了。 而在对内的宣传方面,尚可喜又大肆宣扬失守的可怕后果—一旦失守,清廷必将派兵反攻,待到他们重新夺下城池之日必会有灭绝性的屠城,即便是已经过去十年,但是“广州屠城”仍然在人们的记忆之中,也正因如此,尚可喜相信,对于谁当皇帝并不甚理会的百姓自然就站在他一边,全力支持他们守城,从而甘心被驱赶。 就像当年在新会一样,新会的百姓非但在屠城的威胁下,乐意被清军驱赶着守城,并全力反攻明军,甚至还有城中粮食断绝的时候,在新会清军决定让城内百姓,每家每户贡献出一人作为“人肉口粮”时,更是没的丝毫的反抗。更是在实施过程中,涌现了许多忠烈妇女,为自己的丈夫和家人自愿爬进油锅之中。而到了十二月城围被解后,剩余百姓因自觉“安全”了,所以也没多少人痛恨清军的“吃人之举”。最终,怜悯百姓的李定国没有攻下城,而吃人的清军守住了城。 尚可喜的打算很精实际,他就是想利用李定国对百姓的怜悯之心守住广州城,就像是当年其兵败新会一样。 但尚可喜却并没有看到,今时已非往日,当年在新会,满清势大,而现在北方清虏步步败退、明军北伐的消息,早已经传至广州,如此一来,这广州城内的百姓又怎么可能会像新会的百姓一样,相信清军会调重兵收复,然后再进行屠城报复?如此一来,即便是迫于严命这城中的男丁不得不上城助其守城,但是大都也是怀揣着的各种心思,压根就没有丝毫想要助其守城的意思。 “老天爷保佑,可千万不能是我脚下城墙塌了……” 跟着大队人马又一次上了城头的赵国贞,暗自在心里头这么祈祷着,就在他这么祈祷着的时候,那边突然“哗”的一声,一段城墙猛的塌陷了下去,足足有丈许宽的位置,上面的人自然也是掉了下去,被埋于砖土之中。 “救命、救命啊……” 在呼救声传来的时候,距离最近的赵国贞等人连忙冲了过,试图从砖土中救出被压于其中的人,他们倒是不担心这个时候明军攻城,毕竟像这样塌陷下去的地方,可不止一处,若是城墙前面没有形成供大队人马上城的大坡,明军是绝不会攻城的。 “谢谢兄弟、谢谢兄弟……” 被“救”上来的周成林那模样与其它跌落下去的人完全没有任何分别,他已经在城下被烧毁的外城废墟中躲了两天,就是等着城墙小段塌陷的时候,趁乱混进城中,应该说是混到城头上,然后完成上头交待的任务。 “这有什么好谢的,若是……” 这边话还没说完,赵国贞便隐约瞧见这浑身灰土的人包头布下隐约露出来的头发,这人只是剃了些鬓角…… 难道说,他是从城外来的! 《大明铁骨》正文 第393章 入城(第三更,求支持) (那一年扬州十日,今天开始的,历史是会被遗忘的。) 轰…… 一声炮响的瞬间,又是一声炮响,在隆隆的炮声中,战舰舷侧完全被烟雾所笼罩,炮车的后座被绳索限制,只往后退去两尺余,在炮车后退的时候,两侧的炮手立即忙活了起来,将带有火药包与炮弹的整装炮弹塞进弹膛,然后用手臂粗的硬绳制成的弹推将炮弹推进炮膛底部。 炮手随即将药包钢刺刺穿包裹火药的药包棉布,随后又麻利的塞进引火的鹅毛管,鹅毛管刚一塞入,另一侧的炮手便将牛角内的火药倒进燧发机药槽。 装弹、重新推炮出窗,所有的一切就像是行云流水一般,显得好不利索,不过即便是如此,置身于舰上的于庆明那眉头仍然微微一锁,似乎显得还是有些不满意,作为三等巡航舰长,他清楚的知道,只有24门10斤炮的三等巡航舰,想要在海战中获胜,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凭借其射速,只有通过射速的提高才能够瓦解对手。 毕竟,在海战之中,除了舰队决战之外,巡航舰在很多时候都是单舰或者双舰航行,谁知道会碰到什么样的对手? “传令下去,加快火炮射速,让他们抓住机会,毕竟这样的实弹射击的机会不多……” 下达命令的时候,于庆明的心底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而且还是没还手的。” 不是没有还手,而是清军的还击根本就是不值一提的,从珠江至广州沿途非但没有一座海防炮台,甚至就是广州城墙上的火炮数量也非常有限,不过只有百余尊从五斤至十斤左右的红夷炮,他们的炮弹甚至都无法击穿军舰船板。 就像是为了映衬于庆明想法似的,他这边的念头刚一浮现,那边舷边就传出一声闷响,置身于尾楼的他可以清楚的看到一个黑影从舷侧船板上弹飞了,那是一枚清军的炮弹,别说是在这个距离上,根本就无法击穿巡航舰厚实的船板,就是再抵近至100丈,仍然还是这个结果。 “舰长,像这么轰下去的话,您说要几天才能轰碎广州的城墙?” 从望远镜中看着满目疮痍的广州城墙,大副聂永贵有些无奈的说道。 尽管舰队的炮火看似猛烈,但是相比于坚固的城墙来说,那一枚枚小的不过十斤、大的也仅只有五十斤的炮弹威力实在太过有限,现在尽管城墙上的外包城砖大都已经被打的粉碎掉落下来,但是城砖后面的夯土,却仍然好好的,炮弹只不过是在夯土墙中打出了一团团尘烟。 “一直打下去,就当是训练了,这城墙总有撑不住的时候!” 于庆明的唇角微扬,脸上带着些笑容,虽说不知道这广州城墙能坚持多长时间,但可以肯定的是,在炮火的攻击下,肯定有撑不下去的时候,毕竟,这城墙可是土筑的,即便是再厚实,也有被轰塌的一天。 当然,这并不是漫无目标的狂轰烂炸,炮击分成了三段,然后多舰炮击其中的一段,而每一段城墙的炮击位置都有所区别,其目的不过只是为了验证,炮击什么位置,才能够更轻松的摧毁城墙。 生铁铸成的实心炮弹一个接着一个的“砸”在广州的城墙上,在接下来的几天之中,不知有多少炮弹落在这城墙上,成千上万枚的炮弹,就像是剥壳器似的,不断的将那城砖一一下剥开来,然后再慢慢的啃食着其中的夯土。 绝望…… 相比于忠义军舰队上的官兵把炮击当成了训练,把城墙当成了核桃,在那里一炮炮的“啃”着这硬骨头的时候,这边城墙上的清军日子却不好过,尽管除了前几天因为他们炮击明军时,这城头上落下了千百枚开花弹炸死炸伤数千人之外,在大多数时候,明军的炮击都是集中在城墙上,而且用的弹子也都是铁铸的实心铁弹,可是这日夜炮轰着城墙给他们带来的心理压力,却是不言而喻的。 “咚、咚……” 就像是有巨汉拿着巨锤在夯击着这城墙似的,每一次炮子击中城墙时的响声,都让守城的清军无不是心头为之一震,不时的看着脚下的城墙,满面尽是不安之状,唯恐什么时候,这脚下的城墙就会垮塌,也难怪他们会如此害怕,毕竟这万炮齐发模样着实让人害怕,而更让人害怕的恐怕还是这满目疮痍的城墙,委实太不让人放心了。 万一要是城塌了…… 城塌了的话,他们可就全完全了。一但城破的时候,到时候,那明军又岂会放过他们,王爷可是都已经传了话下来,若是城陷了,明军是万万不可能放过他们的,即便是明军放过他们,这广东的百姓也不可能放过他们,毕竟,他们的手中不知沾过多少广东百姓的血。 无论如何都得守住这城! “把总,你瞧这墙给打的,我估计早晚非得给打塌了不可,” 王老四这边话音刚落,那边便听着黄安四在那里嚷嚷道。 “你小子管那么多干什么,即便是塌了,咱们也得守下去,咱们可有四万人马,到时候,他姓李的敢攻城,咱们就让他们来个有去无回,还有,你小子的眼睛盯紧些,能不能守住广州城,不但要靠咱们,还得靠这城头上的几万民壮,要不然,你以为姓李的这几天怎么不朝城头上打炮了!” 这边黄安四说话的时候,他的眼睛却盯着城墙上那些助军守城的民壮,这些民壮都是强拉上来的,打仗的时候,他们要顶在最前面拿着刀枪与明军撕杀,至于现在,他们就是盾牌,就是阻止明军炮轰城头的盾牌。 为了守住广州城,尚可喜在“海贼”逆流而上的当天,除了一面将城外的部队收驻于广州城之外,还在李定国兵临城下的时候,制订了不惜一切代价保住城池的方案,并且还针对李定国不忍伤害百姓的“弱点”,采用了各种不择手段的守卫方式,比如在明军炮击城头后,他就把城内的丁壮都赶到了城墙上,十万丁壮就这么站在几里长的城墙上,纵是瞎子也能看得到,这么一来,那明军害怕伤到百姓自然也就不再炮轰城头了。 而在对内的宣传方面,尚可喜又大肆宣扬失守的可怕后果—一旦失守,清廷必将派兵反攻,待到他们重新夺下城池之日必会有灭绝性的屠城,即便是已经过去十年,但是“广州屠城”仍然在人们的记忆之中,也正因如此,尚可喜相信,对于谁当皇帝并不甚理会的百姓自然就站在他一边,全力支持他们守城,从而甘心被驱赶。 就像当年在新会一样,新会的百姓非但在屠城的威胁下,乐意被清军驱赶着守城,并全力反攻明军,甚至还有城中粮食断绝的时候,在新会清军决定让城内百姓,每家每户贡献出一人作为“人肉口粮”时,更是没的丝毫的反抗。更是在实施过程中,涌现了许多忠烈妇女,为自己的丈夫和家人自愿爬进油锅之中。而到了十二月城围被解后,剩余百姓因自觉“安全”了,所以也没多少人痛恨清军的“吃人之举”。最终,怜悯百姓的李定国没有攻下城,而吃人的清军守住了城。 尚可喜的打算很精实际,他就是想利用李定国对百姓的怜悯之心守住广州城,就像是当年其兵败新会一样。 但尚可喜却并没有看到,今时已非往日,当年在新会,满清势大,而现在北方清虏步步败退、明军北伐的消息,早已经传至广州,如此一来,这广州城内的百姓又怎么可能会像新会的百姓一样,相信清军会调重兵收复,然后再进行屠城报复?如此一来,即便是迫于严命这城中的男丁不得不上城助其守城,但是大都也是怀揣着的各种心思,压根就没有丝毫想要助其守城的意思。 “老天爷保佑,可千万不能是我脚下城墙塌了……” 跟着大队人马又一次上了城头的赵国贞,暗自在心里头这么祈祷着,就在他这么祈祷着的时候,那边突然“哗”的一声,一段城墙猛的塌陷了下去,足足有丈许宽的位置,上面的人自然也是掉了下去,被埋于砖土之中。 “救命、救命啊……” 在呼救声传来的时候,距离最近的赵国贞等人连忙冲了过,试图从砖土中救出被压于其中的人,他们倒是不担心这个时候明军攻城,毕竟像这样塌陷下去的地方,可不止一处,若是城墙前面没有形成供大队人马上城的大坡,明军是绝不会攻城的。 “谢谢兄弟、谢谢兄弟……” 被“救”上来的周成林那模样与其它跌落下去的人完全没有任何分别,他已经在城下被烧毁的外城废墟中躲了两天,就是等着城墙小段塌陷的时候,趁乱混进城中,应该说是混到城头上,然后完成上头交待的任务。 “这有什么好谢的,若是……” 这边话还没说完,赵国贞便隐约瞧见这浑身灰土的人包头布下隐约露出来的头发,这人只是剃了些鬓角…… 难道说,他是从城外来的! 《大明铁骨》正文 第394章 城破(第一更,求支持) 城头上一边是广州的百姓,一边是尚可喜麾下的汉军旗清军,说着广府话的百姓大都听不懂那些辽东清军的话语,同样清军也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实际上,在大多数时候,双方都没有多少的交集,顶多也就是在传令的时候,那边的清军会通过能听懂官话的本地人下令。而守城的民壮之间交流自然都是用着清军听不懂的广府话。 “但凡我城中百姓助大军攻城者,赏银十两银子!”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个消息就在民壮之间流传开来,谁也不知道,这消息是从那里传出来的,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是晋王下的令。 助大军攻城? 怎么个助法? 赵国贞瞧着周成林,在过去的几天里,他可是成天跟在他的身边,听着他如何悄悄的把消息给传了出去。 助大军攻城赏银十两,甚至一个清虏的脑袋也值十两银子。 为此,他曾不止一次问过周成林,这是不是真的,周成林甚至还颇为神秘的拿出了一张告示,那告示上清楚写着这些话,当然更让他深信不疑的是,告示上有晋王盖的大印。只认那大印的赵国贞又怎么可能会再怀疑? “给我一把刀,只要一把刀……” 双眼盯着附近的清军,赵国贞的的脑海中只有这样的一个念头,他想要一把刀,如果他的手中有刀的话,他也许早就一刀砍了过去,可是他的手里没有刀,他们现在在城头上,不过只是当苦力,在城墙被轰塌的地方打上木桩,然后把一个个装满土的竹筐垒在其中,尽管过不了多长时间,它们会在炮击下再次塌陷,但赵国贞还是和其它人一样,每日干着同样的活。 “别心急,还没到时候,” 干活的时候,瞧着不时盯量着清军兵卒的赵国贞,周成林悄声说道。 “等时候到了,咱们再动手!” 那个时候会是什么时候? 炮击在继续着,一连十日的炮轰,已经将广州的城墙变了个模样,那城墙砖被轰的稀烂不说,甚至就在从永兴门至大东门一带的城墙被轰塌了几个大口子,在持续的炮击之中大块的碎砖和泥块从上边缺口掉下来,一直堆到了城墙的三分之一处,堆成了几个可以供同时上千人上城的大斜坡。 不过即便是如此,明军仍然没有攻城,他们仍然在炮击着城墙,大块的泥块仍然在不断从大口子里跌落下来。而清军为了守卫这些地方,立即在周围调集了大批的人马,以防止明军攻城。 从望远镜中盯着那几个大斜坡,李定国又一次在心里盘算起来,若是过去,看到轰出了这么几个大斜坡,恐怕他早就命令大军攻上去了,可是现在,他却显得极为谨慎,因为他知道,城头上的清军肯定会全力守卫这几个大口子。 “爹,差不多了,我去看过,那几个大斜坡只使把劲,肯定能攻上去,只要给孩儿三千人马,孩儿定把这广州城打下来!” 李嗣兴的语气显得有些激动,眼见着那几个可以上城的大坡好不容易轰了出来,却不派兵攻城,这怎么能不心急。 “大王,现在若是再不攻城,不定那清军又会把口子给补上了。” 白文选也在一旁劝说道,可李定国却摇头说道。 “嗣兴你不懂,现在,为父手中又岂有三千人马可供挥霍啊?” 对于兵力不足的李定国来说,只要有一丝可能,他都不会拿人去往城头上填,毕竟,他手头的兵力太过有限,打下了广州,还要再取广东、取广西,这兵马本就捉襟见肘,自然也就不愿意强攻广州了。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派人混进城中,试图煽动那些民壮助他攻城,甚至不惜许下厚赏,尽管手里头连十万两银子也没有,但并不妨碍他拿出“百万两银子”做赏钱,只要打下了广州,尚可喜的王府之中,又岂止百万两银子,他一路从北方屠城屠到广州,劫掠的银钱又岂止千百万两? “虽说现大有几个大坡,可人上去还是要费一些功夫,咱们再等等,等到那一段城墙全塌下来的时候,再派人上去,不过……” 李定国又一次拿起望远镜,看着那片被轰出一片大洞的城墙根,从望远镜中可以看到,伴随着炮击,每一次都有大量的土块在那个深达丈许的大洞中跌落,因为炮击的三段城墙之中,这一段最靠近城墙根,所以城下的土坡最缓,但是因为城墙根厚度大,所以即便是炮击了十天,还是没有塌陷的迹象。 盯着那个大洞,李定国的脑子却动起了另一个念头来。 “毓公,你说,咱们要是把几千斤火药送到那个洞里头怎么样?” 当天深夜,就在城头上清军因为明军的炮击减缓,开始放松警惕的时候,在城外那一片被焚毁的废墟之中,数百名明军背负着成箱的火药,乘着夜色的掩护,直接冲上了那道城墙下的缓坡,然后进入缓坡上方一片宽达十余丈的深城墙约莫半丈多的大洞内。 “乖乖,这地上可都是炮子啊!” 一进入洞中,那满地的铁铸炮子着实让洞内的兵丁为之一惊,这些炮子都是炮击留下来的,炮子在击中夯土中,在迸飞大块的土地 不过他们倒也来不及考虑这些,而是直接用锹头向内深起了城墙根,即便是动静有些大,他们倒也不怎么担心,毕竟,炮击仍然在继续着,差不多用了三个时辰,他们才将这个半丈深的洞加深到了内墙,虽说加深出来的洞只有一人高,两人宽,一丈深,但却也勉强够用。 待到众人挖出了这个墙内暗道之后,众人便开始将一个木箱塞进洞内,这些整齐码放着的木箱内都装有20斤火药,这是忠义军特有的爆破箱,为了这次任务,舰队甚至把舰上所有的爆破箱都一扫而空,足足两百箱火药被码放在洞内,多达4000斤火药足以把这断城墙炸飞。 最后又把引线安好之后,才顺着土坡滑了下去,只留着几个负责点火和警戒的士兵,他们紧张的盯着附近的那些被焚毁的房屋,现在近万名弟兄就隐身于那些断垣残壁之间,等待着最后一刻的到来。 “启秉郡王,大王有命,即时攻城!” 传令兵带来的消息,让早就按奈不下的李嗣兴立即对一旁的下属挥挥手,那人随即点起了一个火把,然后摇动数下。那些躲于洞内的兵丁收到信号后,立即点燃了引信,足足丈许长的引线“兹兹”燃烧起来,在引线燃烧时,他们无不是拼命冲出地洞朝着远处跑去。 丈许长的引线燃尽时需要几分钟,这个时间足够他们跑到百丈之外,而在百丈之外,那些接到命令的明军的将士,无不是纷纷拿起刀枪,双眼盯视着城墙,只待城墙这边被炸开,那边他们就会杀入城中。 “轰” 突然,伴随着一道猛烈的巨响,那城墙根喷出了一团火焰,火焰瞬间又被烟雾所吞噬,在烟雾之中,那看似坚固的广州府城城墙就像是纸片似的猛的被掀开了,上千吨土砖在爆炸中塌陷下来,在城墙两面形成两个巨大的缓坡,与此同时,几乎是在爆炸的瞬间,手提钢刀的李嗣兴便一马当先,朝着前方冲了过去,在他冲去的时候,甚至能够感受到从前方城墙处爆炸产生的冲击力,甚至还有土块落在他的身上,可是即便是如此,他仍然没有停下脚步,而是直接冲进了那烟烟雾之中,在踏垮塌的城墙形成的缓坡时,尽管那脚下的碎土显得有些轻软,而坑坑洼洼的,而且压根就看不到前方,但是他的脚步却没有停下来,他一边冲,一边大声嚷嚷道。 “冲,弟兄们,杀上去,夺下广州城!” 夺下广州城! 李嗣兴的心脏剧烈的跳动着,他的心中只有这么一个念头,他知道,夺下广州对于父王、对于他们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从此之后他们非但能够结束颠沛流离的生活,而且还能够以此为根基,练兵、北伐,进而恢复大明江山,如此才能赎回昨日之罪,作为李定国的儿子,李嗣兴很清楚,父亲所在意的是什么,自满清入关以来,每每念及天下百姓所遭受的苦难,还有被清虏屠杀的百姓时,总会悔恨当初。 现在,只要夺下广州城,就能以此为根本,会同天下明军一同北伐满清,到那时自然可赎昨日之罪…… 相比于郡王的诸多想法,紧跟其身后的那些士兵想法再简单不过,对于这些在过去的数年间,一直奔走于西南山林蛮荒之中的兵卒来说,在目睹了广东的繁华之后,那里不渴望着与此长驻,他们知道,能不能常驻与此,能不能拿下广东,就看他们今天能不能夺下这广州城了。 那怕就是死,也经死在广州! 每一个冲上城去的兵卒无不是怀揣着这样的念头,当他们冲上城头,正准备杀敌时,却看到城头上这会已经完全是另一副模样。 《大明铁骨》正文 第396章 中国之地(第二更,求支持) (第393章发重了,真的非常抱歉,,现在从393-395之间的内容已经修改,泪奔T﹏T,为了表示谦意,今天三更……) 何处是中国? 中国人所至之处,既是中国之土,既为中国! 这句话是谁说的? 对于郑侠如来说,他自然知道这句话出自谁之口,是大明的淮王,当然他初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不过只是大明江淮经略使。 也正是因为这番话,郑侠如来了台湾,当然他并不是自愿来的,甚至是作为是流放犯来到台湾,可是这并不妨碍他在数月前,因功免罪同时被委任为万年府知府。 万年府! 这座位于台湾北部盆地之中的新筑之城,筑于盆地间的一片高地之上,其城高一丈五尺,城墙顶部马道宽一丈二尺,南北长三里、东西四里,城墙完全由主要来自内湖金面山的石条建成,这座万年府府城可以说是是台湾唯一的一座有城墙保护的城池。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无论是于台湾设郡县,亦或是私委知府,按旧时的规矩来说都属于逾制。不过,在这年月,又有谁会说什么,更何况现在淮王开幕府于清河,设六官,委任文官至二品、武官达一品,如此一来,又岂有逾制之说,顶多就是一个私设郡县。 可这设郡县于大明来说也是开疆拓土之功。更何况,这设立的郡县不同其它,甚至就连这盆地之中筑万年城,并非是因为治台的需要,而是为了迎接朝廷的到来。 又一次置身基隆港的郑侠如,此时的他穿着一身四品文官的官袍,就这么静静的立于港湾的入口处,眺望着远海,曾经的流放犯成为现在的万年知府,也是全台地位最高的文官,而随着万年府的设立,这基隆与万年的近十万流放犯的管制权,也由军队转交予地方。可以说,现在的郑侠如他掌握着十余万屯民、流人以及苦役犯的生杀大权,尤其是对后两者,更是一言可决其生死。 随着每每都有流人或苦役犯的家人乘船抵达,这万年府的人口也在日益增加。对于身为万年知府的郑侠如来说,他很清楚,未来这里的流人只会越来越多,事虏官员可是要举族流放的,一但北伐功成,那些事虏官员就会被举族流放至万年。 其实流放地又何止一个万年? 万年府、占城、南天门、平南城……这些地方,都会成为未来流放那些人的地方,郑侠如甚至想到了一位故友,那位故友家大业大,其亲族不下万人,想到当年他募兵抗清兵败后为清虏所擒,正是那位故友从中活动,才使得他得以逃生,于是他便对身侧的儿子说道。 “为光,这次你回到清河之后,务必要想办法,若是临沂克复的话,到时候你徐伯父一家必定会受牵连,虽说国法大于私情,可旧情总是要还的,这徐家亲支不下万人,到时候,想办法让他们流至万年,如此为父也好昭拂一二。” “是,父亲。” 郑为光于一旁恭敬的应道,他来万年并不是探视父亲,而是作为以礼官左协理的身份来此恭迎圣驾的到来,在既将到来的那个场合上,他等同于淮王的代表。当然之所以委派他来,也是为了让其能够顺便探视郑侠如,让他们父子团聚,对于郑侠如自然非常清楚。 “父亲,若是孩儿所料不差的话,恐怕不过两年,您就可以随驾还朝了。” 去年父亲被流放的时候,郑为光还曾忧心过父亲的将来,但是现在知道其中的关键之后,他又岂不知道父亲为何会在万年? 他在万年的原因非常简单——是因为淮王视为其心腹,方才把万年府这个紧要之地交给他。 “随驾还朝?” 儿子的话,让郑侠如先是一愣,随后又笑叹道。 “你啊,还是太年青了,为光,你记住,为官要多看,多学,多做,慎言、慎行,如此才是为官之道,尤其是有些话,是万万不能说的,你明白吗?” 或许儿子不知道,但是郑侠如又岂不知道他郑家于扬州筑的休园之中住着一个客人,尽管那人叫王士元,可是郑侠如却依然从那人的口中得知他的身份,他实际上是五皇子朱慈焕。 对于五皇子朱慈焕的身份,郑侠如从不曾怀疑过,毕竟,有些人总是会本能的,甚至毫无理由的相信一些事情,可是真正在他的心底掀起巨浪的却是淮王的另一个身份。 “皇兄!” 这个皇兄到底是皇兄还是黄兄,都未曾可知,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从那之后,他曾刻意的观察着淮王,两人在眉宇之中确实有那么两分相似。 如此一来,所有的事情都想通了。 甚至现在,每每得知淮王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举动时,他也知道了原因。甚至对于郑成功、李子渊等人皆是心存轻视之心,他们所思所想的难逃私心,也就只有淮王每每举动皆是基于天下。 助李子渊北伐是为了天下,一言让出开封亦也是为了天下。 至于什么“君子可欺以方”,不过只是戏言罢了,或许外人的眼中,淮王是可欺以方的“真君子”,但是作为其心腹的郑侠如,却很清楚,相比李子渊的“奸”,淮王固定是忠义。 大忠似奸,大奸似忠! 这些话用在淮王的身上并不合适,因为在李子渊以奸而为“枭”,郑成功以忠为“雄”的时候,淮王却早已经把天下看成了他自己的,无论是李子渊也好、郑成功也罢,皆不过只是“朱家的臣子”,这臣子是忠臣的时候,自然可以加以忍让,可若是臣子变为不臣,那自然会讨逆臣。 何谓忠?何谓逆? 于心底浮现出这个念头的时候,他自然想到了既钭到万年的永历君臣。 还朝? 永历君臣会有还朝的一天吗? 当然,在郑侠如的心中并没有确切的答案,对于他来说,他知道身为万年知府的他,在未来的几个月或者几年之中需要干什么,他只需要好好的做好这个知府,至于其它的,并不是他需要考虑的事情。 恰在这时,不知父亲心中所想的郑为光,指着海平线的尽头出现的帆点,然后说道。 “父亲,您看,这来的船队可是圣驾所在?” 由五艘军舰组成的船队调整船帆往基隆港的方向驶去,在漫长的旅途之后,朱由榔立于船头上,他的双眼盯着越来越近的基隆,那心情却显得有些复杂。 在占城的时候,他甚至想过长住于占城,从而再也不过那颠沛流离的日子,可是现在,当他得知淮王因“圣驾与朝廷关乎我大明根本”因而不容有失,将其安置于万年之后,他却难免有些失落。 不应该去南京吗? 朱由榔想去问,但他知道这个问题是无论如何都不能问的,人在屋檐下的道理,他又岂不知道。 南京显然是去不成了。 恰在这时,他感觉到一双柔荑握住了他的手,回头一看是皇后,只见王皇后看着那越来越近的陆地问道。 “皇上,这便是基隆吧?” 看似发出这个问题的王皇后,不等皇上回答,她便说道。 “皇上,其实这个地方倒也不错,离福建不过只有数百里,现在天下兵马正于北伐,皇上于朝廷于暂驻于万年,也是淮王为江山社稷方才如此,想来待到京师克复、清虏被驱逐出关,天下太平的时候,晋王、淮王、延平王以及张尚书,李将军,到时自然会迎皇上回京师的……” 处惊不乱的王皇后在很多时候都表现得很镇静,过去如此,现在同样也是如此,甚至她说出这番话,也是在提醒着皇上。现在淮王可以一手遮天,借迎驾为名将皇上置于万年,但是将来天下太平的时候,到时候,晋王、延平和诸臣自然不会让皇上驻跸于孤岛外海,与番蛮为伴。 “皇后所言甚是。” 礼部侍郎江国泰于一旁笑道。 “皇上,值此北伐关键之时,若是皇上还驾南京,恐怕晋王、淮王、延平都需于前线返回南京迎驾以全臣子之礼,现在圣驾与朝廷暂时驻跸万年,亦是稳妥之举。” 作为永历朝廷少数十几位逃过一劫的文官,江国泰很清楚,现在朝廷寄人篱下的事实,并没有因为淮王而改变。熟读史书的他又岂不知道什么是“挟天子以令不臣”的典故。 如此一来,淮王又怎么可能迎朝廷于南京? 毕竟,现在南京可是延平王的“地盘”。 晋藩、淮藩、延平……大明的天下,即便是清虏退去了,这些藩镇总是大明的隐患,他们将来何去何从,恐怕只有天知道。 虽说不知道将来如何,但江国泰却很清楚,至少眼下,这淮王是万万不可能像缅人一样,虐杀朝廷诸公的。至于将来……就走一步看一步了。 “淮王忠义,朕又岂能不知的,淮王事事皆是为了朝廷,朕自然是知道的。” 朱由榔勉强笑了笑,同时心底又长松口气,暗自寻思着。 “至少,在这,总好过在阿瓦吧……” 想到于阿瓦的经历,对于朱由榔来说,他唯一的期待或许就是能与此过上几年安生日子了…… 《大明铁骨》正文 第397章 后继有人(第三更,求支持) 几乎是在同一天,从广州驶出的快船与从基隆驶出的快船是同时抵达郁州港,尽管此时的江北大地已经是万里冰封,但是因为电报的关系,仍然在几分钟内,两艘快船带回的消息,仍然被迅速传至淮王府,不过与往日里不同的是,过去这些电报会被第一时间呈上朱明忠的案前,但是现在,当电报被送到府中的时候,朱明忠却不在他的公房之中。 王府后宅中,朱明忠缓步走着,后宅的侍女见着他的时候,都会纷纷侧于一旁垂首屈膝行礼。 任谁都能看得出,现在的大王与往日不同,神情中显得有些紧张,但却依然有些期待。 尤其是当他听到从房中传出的撕心裂肺的痛声时,心脏更是被抓成了一小团,作为一个医生,尽管并不是专业的,但是朱明忠仍然很清楚,在医疗水平并不发达的17世纪,生育对于女人来说,根本就是一个鬼门关。不知多少女人因为闯不过这一关,而失去性命。 尽管早在一个半月之前,金锁就已经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但是那只是庶出的女儿,尽管那股血脉相通的感觉,让朱明忠对其可谓是宠爱有加,甚至爱乌及乌的对金锁也是颇为宠爱。 但郑灵却是淮王妃,她所生育的不仅仅是嫡出长子,而且郑灵的身份也非常特殊,她是郑家的女儿,同样也是清河与南京之间最为坚实的联系,如果一但发生什么意外的话,谁都不知道未来清河与南京之间会向什么方向发展。 也正因如此,现在,府内的六官官员们同样也会把眼睛投向后宅,他们无不是在等待着从后宅传出来的消息,当年一个半月前,在后宅中传出夫人生育的消息时,他们在期待之余,又显得有些紧张,毕竟众所周知那位夫人是侍妾出身,若是她生的是儿子,作为淮王的长子将来会不会引出什么祸乱,就在他们紧张之余,直到听说是个女儿时,才会在松下口气的同时,又有些失望,毕竟他们作为王府的属官与淮王早就是荣辱与共,连成一体,他们自然希望淮王能够有后。也正因如此,现在,他们才会紧张的盯着后府,等待着后府传出来的消息。 不过相比于其它人,此时紧张在院中积雪上踱步的朱明忠,这会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希望郑灵能够母子平安。 听着从屋内传出的郑灵发出的哀嚎的以及不停嚷嚷的产婆的话声,朱明忠只感觉这一切,简直要揪着他的心弦般。他的皱眉紧锁着,双目瞬间变得沉。 实在不行,就…… 想到曾看过的有关剖腹产的资料,对于能否在这个时代进行这样的手术,朱明忠并没有信心,而且还没麻醉药。 怎么办? 走进院中的石昭见到朱明忠在院中紧张的踱着步,便屈膝行礼道。 “妾身见过大王。” “小昭,你怎么来这了?” 看着因为怀孕腰身显得有些臃肿的石昭,朱明忠的眉头微锁。 “我在那里呆得有些急,所以才想来看看姐姐。” 朝着房间看去,石昭的神情显得极为紧张,她与郑灵一直都是亲如姐妹,自然会担心郑灵。 “小昭,你放心吧,灵儿的身体很强健,是绝不会有事的……” 朱明忠并不会用什么“吉人天相”去安慰别人,他知道,郑灵的身体才是她能撑过这一关的根本,经常习武她的身体自然比寻常女人要强健,肯定不会有事的。 “啊……” 就在这时,屋中又一次传出一声吃痛的尖叫声。还有产婆有些欢喜的话声。 “……好了,王妃,您再用力一点……看见头出来了……快出来了……” 随着一阵欢喜的喊声,“哇、哇……”嘹亮的哭声从屋中传了出来,这哭声在这寂静的院子里,显得分外的响亮。 “恭喜大王、贺喜大王,是个儿子!” 儿子! 急步进入房中,朱明忠便有些急切的抱过已经裹得严实的婴儿,整个人的注意力顿时被怀中的婴儿给吸引住了,眼里再也容不下其他事物。 这就是我的儿子! 看着熟睡的婴儿,一抹浅笑出现在他唇边,那眼神中尽是欢喜,而这里那产婆的恭喜声,在他看来却有些刺耳,在吩咐给其打赏之后,才算是堵住那产婆的嘴。 “大王,让,让臣妾看看儿子……” 遭受了几个时辰的折磨之后,身体虚弱到极点的郑灵话声很低。她甚至强撑着身体想要坐起来,但最终却只是躺在床上,痴痴的侧头凝视着包裹在小被中儿子,那双漂亮的眸子里迸出的只是属于母亲才有的满是关爱的眼神, 看着郑灵那虚弱的模样,朱明忠的心下也不由觉得一阵感动,便轻言说道。 “灵儿,你辛苦了,好好休息一下吧……” 片刻后,淮王有后的消息便传了出来,让那些一直关注着府中事务的府中官员无不是长松了一口气,他们知道,一直以来淮王最大的隐患,终于消失了。 淮王后继有人! 这句话看似简单,但是一直以来,朱明忠“无后”,都是整个淮王府属官心中最大的隐忧,他们最担心的是万一发生“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事情,一但发生而无后的淮王势必会让众人失去了主心骨,如此将来所有的一切都瞬间变成未知,甚至能不能恢复大明江山也变成未知。 当然,他们中的许多人担心的不是“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之后,大明江山变成未知,而是担心自己的将来,毕竟他们的一切都早已经与淮王捆绑在一起。无论如何都是无法分开的。 现在好了,所有的一切未知都因为淮王有了儿子,而消弥于无形之中了。淮王有后而且王妃所出的嫡长子,可谓是出身极正,哪怕将来万一淮王真的有什么不测,只要王世子在,那么整个淮王府上下就不可能分崩离析,众人依然会拥戴王世子继承淮王事业,待到王世子成年之后,这淮王系仍然是大明异姓强藩,仍然可以左右朝政,而他们作为淮王属官,仍然可以在淮王这棵大树的庇护下,继续着他们的荣华富贵。 非但寻常官员这么想,甚至就连身为淮王的老师朱之瑜也是如此,作为淮王的“长辈”的他,甚至连孩子的名字都引经据典取了上百个,只待大王从中筛选出其中一个,同时已经将王世子启蒙之师的位置纳入囊中。 朱之瑜之所以如此,既有身为“长辈”的关怀,而另一方面未偿没有他的私心,他希望能够籍此,让“实学”在淮王府中扎下根来,能最终通过一代代淮王的支持,让“实学”取代自宋代以来的“道学”,将道学家游谈无根的陋习彻底摒弃。而如果想要达到这一目的,自然需要权贵的支持,尽管一直以来都有朱明忠的支持,但朱之瑜却仍然需要考虑到未来,他绝不会容忍任何“道学”去影响、左右到王世子,从而让淮王在未来“由实转虚”。 人皆有私,各人皆有各人的目的。各人的出发点皆有不同,而当王世子出生的消息传至参军府的时候,府中的几位参军,大都也是哦上一声,尽管神情中大都带着喜色,但那欢喜之中,却又带着另一种味道。 “老天保佑啊!母子平安,实在是老天保佑。” 钱磊的话声这一边一落,那边吴有才便笑道。 “大王、王妃皆是善人,老天自然不会薄待。” 早在去年便从常州任上来到清河的吴有才,是参军府下户官,执掌着江北的财税大权,可谓是最为显赫的官员之一。而他与钱磊一样,都是最早的“随臣”,当年淮王之所以能平定江北,也和其于常州供应饷粮有很大的关系。大家都很清楚,其成为咨议参军,不过只是早晚的事情,而在诸多“随臣”之中,他与钱磊的关系最为亲近,毕竟两人当年在常州时,就已经是老伙计了。 “你知道,大王不信天命。” 大王不信天命,对此钱磊明白,吴有才当然也清楚,不过大王可以不信,他们却相信,毕竟他们两人从未曾想过,有朝一日可以身居现在这样的高位,当时他们不过只是衙内师爷和军中的书吏,能有今天既是淮王的知遇,当然也与气运有关。 “几个时辰前,海州那边发来了一份电报,晋王已经克复广州了。” 作为参军的钱磊可以在第一时间接触到这样的机密电报,而吴有才却没有这个权力,听到这个消息后,他先是一愣,随后说道。 “居然这么快?” “嗯,从兵临广州城下到收复广州,一共只用了十六天!电报里提到晋王将于尚可喜府中抄没的银钱之半都送予大王。” 说罢,钱磊有些玩味的看了眼吴有才,笑道。 “这次咱们江北可算是发了笔横财,当初不是有人说什么,办水师造战舰劳而无功嘛,这下子能堵住他们的嘴了!”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江北大办水师的用意,甚至很多人觉得太过浪费。甚至最初钱磊也不能理解,但他这个人的原则非常简单,只要是主公决定的,他都会全力支持。 “有多少银子?” 《大明铁骨》正文 第398章 (很多朋友都说,现在大家都用手机上网,很多人喜欢微信公众号,所以无语就弄了一个。大家可以在微信上看文章,分享一些小说幕后的故事,公共号里会不定期的更新,当然,偶尔还有一些章节会发在公共号之中,比如消失的第68章。大家有兴趣可以加一下。微信公众号:无语的天空) 有多少银子! 这才是吴有才关心的事情,淮王府财源充沛!尽管一直以来,淮王府都给人这种印象,这并不仅仅因为淮王府掌握着淮盐,控制着盐利,更重要的是淮王府掌握的纱厂、硫璃厂等工厂进一步充实了财源,拓展了财源。 可以财源充沛的同时,淮王府的开支也很大,养兵、理政诸如此类的开支,一直让身为户官的吴有才颇为头痛,尤其是在根据淮王的命令,开始筹备北伐物资资金之后,这户部与江淮银行的结余存银越来越少,以至于他正在考虑是不是可以发行债券。 由银行发行债券一直以来都是江北用于补充财税不足的财政手段之一,但是除非不得已,吴有才绝不会大量发行债券,毕竟,这钱并不怎么好借,除了抵押之外,利息也很高。 现在听说“发了笔横财”,那声音中自然显得有些期待。 在他的话声落下时,钱磊伸出了一根手指。 “一百万两?” 试探的问询着,他的话声刚落,钱磊便缓声吐出四个字。 “一千万两!” “一千万两!” 惊愕的睁大眼睛,吴有才简直不敢相信他所听到的数字。 “确定有一千万两?会不是会是看错了?”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直到再三确认之后,吴有才才感叹道。 “我的老天,这,这尚贼也委实太能搜刮民财了!” “他那里是搜刮,根本就是直接屠掠,咱们落一千万,我估计晋王怎么着也得满两千万,这抄家发财啊!” 感叹之余,钱磊又望北方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若是李子渊把京师打下来,我估计至少能从满清权贵的手中弄出这个数来!” 伸出一把手,钱磊的目光显得有些贪婪。 “最少得五千万两!” 对此钱磊从不曾怀疑过,毕竟那些满清权贵远比寻常贪官更为贪婪,他们对汉人更是极尽压榨,当年屠城之时,他们不知抢走了多少银钱,这些钱可都在京师之中。 “李子渊可不是晋王,是绝不可能分肥于我的!” 在吴有才倍觉可惜之余,他甚至寻思着,若是现在北伐,直接夺下京师的话,到时候,这打仗不仅不会耗尽江北的钱财,肯定还能让江北发上一笔横财,就像当年淮王于扬州抄家时一样。 “可惜了……” 这声可惜听在钱磊的耳中,他并没有继续与其继续说下去,而是看似没有丝毫波澜的透露了另一个消息。 “哦,还有一件事,万年府来了信,现在圣驾已经驻跸万年府了!” 现在圣驾已经驻跸万年府了! 一句看似不经意的话语,让吴有才整个人猛的站起身来,惊愕道。 “驻跸万年?怎么不来清河?” 吴有才的面上尽是疑惑之色,他不解的看着钱磊,那双眼睛中尽是疑问。 圣驾驻跸万年府! 这个消息甚至比那一千万两更让他惊讶,毕竟,当初淮王可是冒着与南京决裂的风险迎的驾怎么能现在非但没有把圣驾迎到清河,反倒是放在了刚刚设立郡县的万年府,那地方虽说已经不再像过去一般尽是蛮荒之地,且又有十万人丁,早已初显繁华,但是,那毕竟是化外之地。 “这,老兄为何不劝上一劝,这,这好不容易才迎回圣驾,还是在清河方便一些啊。” 吴有才口中的“方便”,指的自然是“挟天子以令不臣”更方便,两个前,他是大明的忠臣,但是现在,他却是淮王的属官,他所站的立场非常简单,就是必须遵从主公的利益,至于大明,反倒是退居其二了。 其实,现在淮王府中的大多数官员,都已经从最初的身份认知的迷茫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他们的位置就是淮王属官,淮王就是他们的主公,他们所效忠的也是淮王。 当然,这种身份认知再进一步就是,他们皆是大明的“不臣”,若非如此,吴有才就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这不臣是对大明,可言语中所代表的却是淮王的利益。 “这是大王的意思。” 钱磊看着吴有才,语气依然是缓慢而没有丝毫波澜。 “放在万年,进退都有余地,只是,现在圣驾回国,北伐在既,这天下的局势,明年必定会大变,老弟,你说,这将来会是什么样的将来?” 这么一句问题,让吴有才整个人都沉默了下来,他自然知道钱磊的话意在何处,只是这话不好说啊。 “我等身为属臣,自然当以主公为上。” 最终吴有才选择了一个最稳妥的话语,于他看来,这样或许是最稳妥的回答了,毕竟,他还是大明的臣子。 “我们为人臣的,自然要为主公分忧,要想主公之所想啊!” 钱磊并没有继续点破,而只是这么说了一句,然后朝远处看了眼。那眼神中尽是一副意味深长的模样,至于他到底在想什么,恐怕就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而顺着他的目光,吴有才自然知道他是朝什么地方看去的,那方向正是内府的方向。 “一千万两!” 朱大咸、顾炎武带来的消息,让朱明忠的心头猛然一跳,然后放声笑道。 “这个晋王,可真够大方的,这一出手就是一千万两啊!” 一千万两! 这可是相当于全国半年的岁入,就这么被李定国轻易的送给了自己,朱明想不感慨恐怕都有些困难。 “大王,晋王如此大方,不还是因为您待其以诚,又是助饷,又是援械,且又助他取广州,他抄了尚可喜的家当,自然会投挑报李。” 顾炎武笑道,李定国的大方着实出乎他的意料,现在他似乎也明白,为何大王会对其如此推崇了,单就是其这份投挑报李的心思,便不是其它人所能相比的。 “晋王慷慨,咱们也不能小气了,这广州城说是助他攻下,又岂能白分他的战利品,我记得兵工厂中有批备用的械炮,可以适当的拨过去一些给他,不要让人家觉得咱们小家气,嗯,除了火铳、火炮手榴弹之外,不还有一批长枪、盔甲嘛,尽量划拨过去,他夺下广州之后,必定会于广东募兵练兵,自然需要大量的军械,咱们既然有富余的,就多给他们送去一些,但是……” 因为儿子的出世,心情颇为舒畅的朱明忠面色一厉,沉声说道。 “这批军械不是平白给他们的,孤要和他换几个人,尚家的人,绝不能就此放过,不能因为他尚可喜死了,就白白放过尚家的人!” 之所以会对尚可喜如此“铭记于心”,原因再简单不过,只是因为尚家的后代委实太过无耻,三个半世纪之后,像尚可喜这样有叛国、屠城劣迹的历史人物,居然都可以堂而皇之修建考究的纪念馆,其后人竭力为尚可喜翻案,硬要把这个在广东屠杀数十万、近百万民众的恶魔,吹嘘成所谓“为明效命反遭诬陷当择主而事”的“大清忠臣”,为他建造金壁辉煌的纪念馆。 对于这样的汉奸,朱明忠是自然不会让他们如意的,既然来到这个时代,自然要对他们进行清算。 “尚贼降清一路屠城至广州市,其间杀我汉民岂只千百万,人死债不消,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骸骨,这种事情孤是决不会容忍的,尚可喜死了,可是尚家人没死,女眷无论年龄皆没入教坊司为妓,至于男丁……入宫为奴吧。” 原本还想着男丁流放的朱明忠话到嘴边,改了一个更符合这个时代特点的处置——入宫为奴,入宫为奴并不仅仅是为太监,而是为宫中的官奴,地位比寻常太监还要低上一等,可以说是宫中地位最为低下。 之所以会想到这一点,是因为万年府的行殿之中需要太监侍候皇上,这关系到“皇家的体面”,尽管并不喜欢太监,但并不意味着朱明忠会排斥他们,尤其是当入宫为奴是一种惩罚的情况下,他并不介意把汉奸的子弟没为官奴,或者让朝鲜、安南等藩属进贡太监。 “如此甚好,毕竟,行殿那边确实需要内官侍奉。” 顾炎武与朱大咸两位自然没有反对这个建议,毕竟大明的传统就是如此,就像大明开国初沐英在消灭云南蒙元势力的过程中,一次性阉割了三万回回,并将其中一些献给皇室当太监,将犯官子弟阉割入宫或是赏于藩王更是数不胜数。 “既然如此,那便这么定了吧,不过要和晋王解释好,孤之所以要尚家人,绝非有意插手广东之事,只为让天下人铭记,为汉奸者绝不会落得好下场!” 特意强调着自己的用意,朱明忠随后又看他们二人说道。 “现在既然圣驾已经回国了,那么,这北伐一事,也就差不多要提上议程了,毕竟……” 朝着北方望去的时候,朱明忠的语气变得有些低沉,同样也是一副跃跃跃欲试的模样。 “毕竟这天下是我汉人的天下,至少满人……” 冷笑中朱明忠并没有说话,而只是用期待的眼神凝视着北方…… 《大明铁骨》正文 第329章 授田 (漏发,补更) (这个是第329章,大家可以回头看一下第328章,没有想到居然漏发这么多章节……泪奔了……弄了一个微信公众号,谢谢大家关注一下。微信公众号:无语的天空) 进了腊月之后,尽管随着黄河、运河的冰封,这清河码头已经不见了以往的热闹,但是这城中反倒是更加热闹了,街上尽是置办年货的路人。 相比于外城的热闹,那曾经的旧城中,却显得有些萧条,随着旧城中的百姓、商铺不断的迁至外城,这旧城中只剩下了几处衙门。也就是那衙门里,还有一些人气,在过去的一年中,清河除了经略使衙门之外,先后开了几个衙门,这些衙门也就是原本经略使衙署六房,比如户务衙门自然就是过去的户房,至于兵务衙门,就是过去的兵房,掌管江北征集兵丁、马匹、训练丁壮,而剿匪、城防等事宜均属其管理。 经略使衙署下设的衙门之中,也就是数兵务衙门规模最大,也就只有工务衙门能与之相比,不过尽管工务衙门属员众多,但其大都分散于城外的各工厂,相比之下,兵务衙门中却有数百名官佐于其中办公,处理着各种事务。 尽管按照江北的“星期制度”,“日曜日”是休息日,但是在兵务衙门中,除了正常值班的军官,还有正在加班的军官,在他们的眼中完全没有“日曜日”一说,而这个“日曜日”休息,是江北的规矩,在半年前,朱明中借此时历法把二十八宿按日、月、火、水、木、金、土的次序排列,七日一周,周而复始,称为“七曜”的一周,制定为“星期”,暗合西洋历法中的七日一周,由此也就改变了原本官员的“十日一休沐”的制度,每工作六天可以休息一天。尽管看似增加了休息时间,但是实际上,在江北的各个衙门中,加班早就是常态化,尤其是兵务衙门中更是如此,每到“日曜日”的时候,这里至少会有半数的人留于这里加班。 办公桌上是堆积如山报表,在这间办公室中,一名军官正在那里翻看着面前的报表,他的左手处,一只木质的假手,按着报表,右手翻看着报表,对于于仁辉来说,前年的时候,他还是忠义军的一营之长,而现在却是兵务衙门主管退役军人事务的在乡令吏,之所以转入文职,与他在宿迁之战中失去了手臂有着根本的联系,不过,既便如此,并作为在乡令吏,他仍然尽职尽责的完成经略部署下来的任务——制定合适的军功荣田实施办法。 “现在的田亩数是……” 翻看着表格上江北官府掌柜的官田亩数,尤其是其中官荒的亩数,毕竟这些田亩数直接关系到未来十几万忠义军官兵的安置。 “最少百亩,以军衔高低各有不同……” 想到经略曾经的要求,丁仁辉不时的记算着现在军中的各级官兵数量,从百亩到千亩,这些土地是将来授给忠义军官兵的土地,将会作为对他们服役流血、牺牲的回报。 “嗯,这么算的数量基本上可以满足需要……” 仔细的算出一个数字之后,看到两者的数字基本上相等,于仁辉不由的松了一口气,朝着窗外看去,因为暖炉的关系,这窗户上带着一层雾气,不过仍然隐约可以看到窗外的冬雪。 “要不然,下午就把材料呈给经略。” 心中这般思索着,丁仁辉便重新回到办公桌前,重新草拟着公函。 “二等兵100亩,一等兵150亩,正兵200亩,下士官250亩,中士官300亩,上士官400亩,军士长500亩……” 看着公函中提及授田亩数,朱明忠的眉头微一扬,授田的数量之多,超出他最初的计划,最初,他的计划不过只是兵士100亩至200亩,将校军官至多也就是千亩,可是没曾想,丁仁辉初步拟定的方案,授田可以说是简单粗暴,完全是根据江北的官荒亩田数作为基础,然后再以军队官兵数量简单的除法,再减去零头之后,就成了授田的标准,换句话来说,十几万忠义军将要占据江北60%以上的土地。 当真是屁股决定脑袋,如果让文官团体的话,估计是绝对不会制定这样的授田办法。 “为什么尉级官授600亩,校级官授800亩,而将级官授千亩?他们之间为何没有等级划分?” 朱明忠并没有立即说出他的看法,而是只是如此询问着丁仁辉。 “回经略,因为他们在服役时,已经领取了官俸,所以授田理应减少,以军阶为定额,反倒可以避免一些问题。” 丁仁辉如实的回答道,在制定军阶授田办法时,他曾仔细考虑过其中的利弊,其中,最让他头痛的就各级将校的授田。 “嗯,确实如此,这样的话,虽说没有什么动力,但却也可以避免产生矛盾。” 朱明忠点点头,然后才说道。 “不过,这军功授田,并不是简单的用天下田地的亩数以除法计算,而且将来,忠义军不可能只有十几万人,将来忠义军的规模只会更多、更大,所以必须要考虑到将来的授田,这个方案,你再回去修改一下,把正兵授田限制在150亩内,士官控制在350亩内,还有就是授田必须要考虑到他们的军功,不能简单粗暴的划分,毕竟,前线作战的官兵授田亩数与后方的治安部队相同,无疑就是对前线官兵的不公。” 尽管不得不承认,这么简单粗暴的划分,确实简化了兵务衙门的工作,但是却制造了大量的不公。 “另外,这件事情要注意保密,我听说,现在军中关于重建军户的说法,已经传的沸沸扬扬的,这种说法,可是会动摇军心的。” 即然兵务衙门调来了田亩册,加之荒地入官的举动,自然会有人将这些与“重建军户”联系在一起。 “经略,影响军心倒不至于,自从荒地入官之后,民间土地日显金贵,若是能按我大明开国兵制军户授田50亩,那些普通兵士自然乐意,毕竟50亩地,足够他们维持一家生计,且生活颇为富足。当然,若是到子孙分地,这50亩自然会有所不足。” 何止是有所不足,根本就是难以维持生计,明朝的军户后期生活日益贫苦,与其说是土地兼并,倒不如说,在此之前就因为土地传承给儿孙,导致其生活日益贫苦,最后甚至不及普通民户。 “富不过三代,他这一代家里还有50亩地,这些地养活一家人,可是到了第二代,可能就要养活两家,甚至三四家人,一家不过只有十几二十亩地,三代之后,又能剩下多少地?” 长叹口气,朱明忠看着于仁辉说道。 “所以,这军户制最大的软肋就在于此,即便是要恢复军户制,这个地随人分的法子也要改一改,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应该是荣田归军,既然其它诸子不曾服役,自然不能与长子分享荣田!” 不能与长子分享荣田! 看似简单的一句话,从朱明忠的口中道出的时候,于仁辉惊讶的看着他,出生于大户人家中的他可以想象得出,如果一但于军中推行此法,那么会在民间掀起什么样的轩然大波。 毕竟,在中国兄弟分家自汉武推行“推恩令”以来,已经形成的千年的传统,而现在经略却是反其道而行之,于是他便试探着问道。 “经略,您的意思是,这功田不可分于诸子?” “功田不同于民产,民产是庶民之产,功田是什么?是军人为国征战得到的恩赏,是国家对其功勋的认可,军功岂有分于他人的道理?这功田是什么?是荣耀,是军人赖以维持生计的本钱,若是弟兄二人,一人服役,一人从商,从商者未曾为国效力,却从他父亲那里分得功田,那么服役者岂不吃亏?这种损害服役兵士的行为,是绝不可以接受的!”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朱明忠自然想到了现在欧洲的那些贵族,他们实施着严格的长子继承制,确保了封君与封臣之间的联系,而在封建社会最重要的资产土地作为一个整体被世代延续,而被延续的同样还有他们之间的义务——也就是服兵役的义务。若是不实施长子继承制,数量本就不多的土地会被不断的分割,只需区区三代人,就会造成军户苦于生计难以维持,从而导致军户制度的崩坏。 “所以,将来这功田不可分的原则,必须要写入办法之中,而且必须严格实施,只有如此,才能确保将来大明不至于无兵可用。” 当然,更重要的是可以确保,在未来的中国出现一个新的群体——军功地主,从而与所谓的“士林”形成泾渭分明的两个群体,而与后者不同,未来这些军功地主几乎等同于西方的封臣,等同于某种程度上的“勋臣”。从而保证未来的中国官场权力不至于为“士林”所垄断。 平衡才是维持权力的根本前提。 当然,这些朱明忠并不会对于仁辉解释,他不会解释他所苦心营造的是一个庞大的军功阶层,而这个军功阶层会因其其财产的完整而被作为整体被世代延续着。从而保证未来中国的权力不至于一家独大,为所谓的读书人所垄断。 在丁仁辉离开之后,心底闪动着长子继承这个念头的时候,想到自身朱明忠的心思不由一沉,那脸色变得有些不自然…… 《大明铁骨》正文 第330章 女人心思(第三更,求支持) (泪奔了,居然漏发了这么多章节。现在补发,,,,对于给大家带来的阅读上的不便,无语在此再次表示抱歉。ps:弄了一个微信公众号,谢谢大家关注一下。微信公众号:无语的天空) 接连几场冬雪之后,这天地间尽是一片白雪皑皑,正值寒冬腊月时,这府衙里只有些许长青和松树依旧葱郁,在白雪之下更显得碧绿。府衙后园两侧廊道外,倚着几处宫房,这曾经的漕运衙门、现在的经略使衙署,相比过去更大了许多,只因这旧城之中的百姓大抵上都已经从城中迁出,城中的余地亦都被纳入衙府,几经整治之后,现在的府衙比之过去大出许多,所以这衙中倒也有几处地方因为相对偏僻,所以鲜有人往。 在府衙后湖中有一座凉亭,原本是准备建个石舫与湖中,不过因为造价太高,所以,才会如寻常园林一般,建上一所凉亭。虽是如此,可是这里却也是一处观景妙地。 此时夏紫灵,应该说是金锁便坐在这亭中,触目皆是雪景。今天是冬日里难得的艳阳天,阳光折射在雪上显得格外刺目。快过新年了,正是腊月的时候,也是一年最冷的时节,这湖水已冻实了,厚冰上落着一层雪,雪上偶尔可见几只麻雀于此觅食。 看着那湖中的麻雀,金锁微微眯着眼,只是静静的看着这雪。那眉宇间隐约的带着些许难掩的愁绪。 一旁侍候着的丫环,被寒风一吹,便弯了身向她,轻声说道: “金锁姐,这里怪冷的。风硬的很,仔细再受了寒,不如回房里歇息吧?” 虽说都是丫环,但是丫环与丫环之间的身份却不同,尽管金锁是丫环,可却是府中的侍妾,在这府中有她独居的小院和几个侍候她的丫环,只不过这并不改变她是侍婢或者侍儿的身份。就像现在,这丫环却只是叫她“姐”,而不是“夫人”。 金锁并没有回答,而只是慢慢站起身,今天在府里头闲逛,不知觉的竟走到这里来。许是这几日太过清闲,让她有些无所事事。又或许,是因为心中的那件事儿,让她不知如何是好。 这几天来,她左思右想,实在是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尽管她知道,这是姐姐们所希望的,但是,这是夫人所希望的吗?? 现在的金锁已经不再是那个十几岁的不通世事的小丫头了,她知道在这府中,谁才是真正的主子,是夫人! 万一要是夫人知道了,夫人会不会…… 几日来的忧心,让金锁只是有些烦恼的来到了这里,看着那冰冻的湖面,她一时间,甚至想到了自尽!她甚至是想从这里一跃而下,投身湖水之中一了百了! 三年前,不过十四岁的她,来到了姐姐这里,原本姐姐想为她寻一个合适人家,但谁曾想,最后姐夫一家却因为汉奸之罪尽数被诛,固然她们姐妹凭着几分姿色保住了性命,可是这以姿色侍人的生活,却让她有些身心疲惫。更重要的是现在,现在…… 默默的立起身来,站在亭边,此时的湖面已经冻得结实覆着厚厚的积雪。纵是跳下去,冰面也会挡着她,绝不会有任何风险。 为何要跳下去? 是因为惧怕夫人的责罚? 想到夫人可能的责罚,她的右手忍不住在小腹上轻抚着,一种莫名的情绪在她的胸中积蓄着。 她已经两个月没有来月事了,一开始的时候,她以为来晚了,而现在已经两个月没来了。 这正是姐姐们所希望的,姐姐希望让她怀上老爷的子嗣,只有如此,才能从侍妾变成妾,成为这府中的夫人,为此甚至不惜放下所有的羞耻之心,姐妹同床而侍,甚至还拉上了云姐姐一同,三人同侍,如此才换来老爷日夜留宿与此。 可是,现在如愿以尝之后,她却害怕了,她害怕若是让夫人知道的话,到时候,夫人一怒之下,会责罚她,到时候恐怕不仅仅只是责罚那么简单,在任何一个大户人家之中,都不会容忍通房丫环或者侍婢在夫人之前有身孕,而姐姐为何愿意如此?不就是想赌夫人不能生养吗? 夫人…… 尽管夫人待人极为和气,但是在这件事上,夫人能接受吗? 就在金锁愁眉苦脸的为自己和腹中的孩子担心不已的时候,在府衙正宅内的一个房间中,却传出女子的娇喝声,在这个房间内,只见两个穿着护甲的女子,正在比试着刀术。 能在这个房间内比试刀法的,除了郑灵与石昭之外,就再也没有其它人了,也就是朱明忠不仅乐得妻子习武,甚至还特意为她修建了这个演武场,然后又命人从制造数套尺较小的拼刺护甲,那护甲是朱明忠借鉴后世拼刺护甲制成,因为素出同源的关系,所以与所谓的日本剑道盔甲颇为类似,除了护具之外,当然还制作了夹钢的竹刀,供石灵与他人比试,而这个他人,自然也就是石昭。 可以说,这间演武室,本就是她们两人“嬉戏”之地。 “不比了……” 突然,郑灵收起手中的木刀,然后便摘下了护面,这会她的额头上已经满是汗水,甚至就连那发丝上,也带着些汗珠。 虽说现在外面是寒冬腊月,可是因为屋中地上新铺的暖炕,却使得这屋中暖融融的,至于她们席地而坐的木板更是不断的传播着下方暖炕的热量。 “阿灵,你怎么样了?” 看着气喘吁吁的郑灵,石昭有些担心的问了一下。 “你最近的体力好像不如过去了。” 正脱着护甲的郑灵点头说道, “嗯,不知怎么了,这阵子,身子总是又乏又懒的,都怪……可能是没有睡饱吧。” 话还未说完,郑灵的脸色就是一红,而石昭的呼吸立即顿了一下,她随即明白了原因,肯定是那个人的关系,才使得郑灵没有睡好。 郑灵哪儿知道好姐妹的脑子乱七八糟想什么,见她一副神色中的异样,便反问道, “小昭,你怎么了?” 石昭顿时被问得哑口无言,只得摇摇头,张张嘴想说什么,欲言又止,半垂的眸子闪过一丝异样,你们夫妻间的事情,她一个姑娘家,那里敢明目张胆地说什么?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最近状态不如过去?” “可能是太累了吧!” 想着那最近与朱明忠的恩爱,郑灵不由的勾唇一笑,那俏颜瞬间如冬雪融化,暖意四射。 “阿灵,你长得真漂亮!” 石昭忍不住赞美道。 “难怪经略这么喜欢你,几乎是专宠你一人。” 石昭的夸奖,让郑灵抬眸看了她一眼,然后笑说道。 “嗯,其实小昭你也很漂亮,若是小昭你愿意的话,不妨也嫁入府中,这样,你我姐妹也好效仿娥皇女英。” 啊! 石昭惊讶的瞪大眼睛,她的心里顿时掀起一阵波浪来。 她,她在说什么? 见石昭这副模样,郑灵突然笑了,她并没有继续说下去,其实如果让她选择的话,她会选择石昭嫁入府中,成为夫君的妾室,不仅仅因为她漂亮,同样也因为她是她的好友,两人情趣相投不说,而且心意相通。 没有比她更合适的人选了,与其等到其它人进宅,还不如让好姐妹进来。 “这,这怎么……” 不等石昭拒绝,已经脱掉护甲的郑灵,便披上皮裘,拉着石昭说道。 “小昭,我们一起出去赏雪吧!” 对于身为福建的人的郑灵来说,每到冬天她最喜欢的就是赏雪,当然,她并不会呆在这府衙里头,而是直接去了城外,来到了黄河大坝上, 两人一同在那黄河大坝上下了马车之后,这大坝上的风吹得也不是那么猛烈,阳光从从天空中斜斜地射了下来,整个大地一片空白美丽,美得那么不可思议。因为已近傍晚的关系,这洁白的雪地,隐约泛着些许金红,在来的时候,她们两人并没有想到却欣赏到这绝美的景色。 远处视线所及,整个河北平原,完全是一片冰天雪地,那雪地连绵,分外的壮丽,被风吹起的浮雪在空中飞舞,如飘絮落下,轻盈而美丽。 “这景致可真漂亮!” 郑灵不由的发出一声赞叹。 “这里的雪景便是如此之后,那京师和辽东的雪景,肯定更美,更壮观吧。” 郑灵的回答,让石昭一愣,与生在福建的郑灵不同,小时候,石昭曾在北方生活过,对于京城的雪也有一些记忆,不过却想不通这雪与雪之间有什么分别。 “小昭,我想,你嫁入朱家!” 就在这里,郑灵扭头看着石昭,用极为肯定语气的说道。 “啊,小灵……夫人,你……” 就在石昭想要拒绝的时候,只听郑灵说道。 “小昭,你知道我与夫君结婚已经有半年之久,可是至今却未曾怀上夫君的子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若是……我不能为夫君寻得良人。” 看着远处,郑灵突然叹了口气,然后无奈的苦笑道。 “难道,将来夫君的子嗣,真的只能由侍婢所出吗?” 这一声反问之后,郑灵抓住石昭的手说道。 “小昭,答应我好吗?我知道,你,你肯定也喜欢他!” 被郑灵这么一问一说,石昭只觉得头脑一阵轰响,满面通红的她,甚至都不知道如何回答,脑海中只是翻滚着一个念头。 “我,我喜欢他?” 《大明铁骨》正文 第331章 心机(第一更,求月票) (继续补发,,,,对于给大家带来的阅读上的不便,无语在此再次表示抱歉。ps:弄了一个微信公众号,谢谢大家关注一下,分享小说幕后的故事。微信公众号:无语的天空) 越是近年关,这家家户户就越是热闹,往负责收留城市中的寡孤的养济院里头,每过了腊月二十之后,每天中午都能吃到一顿肉食,虽说不多,但却也是实属难得,毕竟往日里一月才能吃到一两次咸鱼。 至于寻常百姓的家中,这会更全都被喜庆的气氛所笼罩着,近年节的时候,人们便开始杀猪宰羊,准备迎接新年到来。 今年是个好年景! 即便是寻常百姓,也是如此以为,且不说风调雨顺的,便是那苛捐杂税也免除了不少,对于百姓来说,这自然是个再好不过的年景。 永历十四年的最后一天,天不过是刚刚擦黑,这清河城内,鞭炮声便迫不及待地响了起来,此起彼伏的鞭炮声连绵不断。 在烟花之外,最为寻常的便是那指粗的红纸小炮,一文钱便可以买到一串来,一串由百余个小炮鞭结而成,至于拇指头粗的震天雷一文钱也能买到十来个,至于那点着了尾巴就能窜上天空的窜天猴,价格自然是稍贵一些,而那能在半空中绽放的烟花则是身价不菲,往年月,只有藩王、权贵之家才会以放烟火来争奇斗胜,可在这清河城中,却有许多寻常百姓在那里放起了烟花。 不过,天将擦黑的时候,自然没有多少人放烟花,大都是在那里放炮的,待到天色全暗下来的时候,那空中便热闹了了起来…… “砰!” 焰火在半空中炸开,迅速散落成一个巨大火花,然后,又有数十朵火花在空中绽放,将夜幕中的清河打扮的分外的妖娆,尽管此时的礼花并没有后世那么炫目,但却点亮了这夜空,让这天地间多出了年味。 “过年了,过年了……” 那些孩子们提着纸糊的灯笼,在大街小巷里往来穿梭,他们会借着灯光从地上拾起未炸的鞭炮,然后欢蹦乱跳的点着那些爆竹,在爆竹声中发出一声声欢笑。 至于家中的长辈,则在贡桌上摆满了果子,那是敬神敬祖的果子。 别说是寻常百姓家如此,就是那高悬着灯笼的经略使衙署,这会同样也是如此,鞭炮声不时的在这衙署后宅中响起,年节的最后一天,这会衙署里头的官员已经放家回家,纵是卫兵亦有少数人返家探亲,至于后衙,倒是显得有些冷清。之所以冷清,原因到也简单,相比任何大户人家来说,朱家的人丁委实太过稀少,不过只有朱明忠自己和郑灵两人而已。 不过对此,朱明忠自然是早有准备,去年春节的时候,一个人形影离单的过着春节,着实让他倍觉苦恼,今年他把“一家人”都请了过来,所谓的“一家人”里自然包括寇云、夏紫云以及金锁三人。对此,郑灵倒是没有反对,毕竟只有两人的春节,实在是太过孤单了。 “夫君,不妨去把石军正和小昭都请来吧,他们两人只身在清河,也太过孤单一些。” 自从那日给石昭说出那番话后,郑灵一直试图给其创造机会。这个时候,自然也不例外。 “这不合适,” 摇摇头,朱明忠说道。 “四石他们父女,毕竟不是咱们家的人,明天吧,明天再请他们过来吧!” 四石毕竟不是家人啊。这大过年的请他们父女过来,又是什么意思。心里这么寻思着,那边桌上的饭菜已经上齐了,看着满桌的饭菜,听着外面的鞭炮声,朱明忠却稍显得有些低落。 每逢佳节倍思亲! 这句话着实不假,到了年三十,朱明忠自然会想到在另一个时空中的家人,心中自然难免颇为伤感,他的脑海中不由的又一次浮现出父母的音容笑貌。想着此生不可再见的父母,朱明忠那眼眶不由一湿,泪水便不由自主的划落下来。 “夫君,你这是……” 看着他脸上滑下的泪水,郑灵连忙问道。寇云、夏紫云和金锁,无不是诧异的看着他,但作为侍妾的她们却不敢说什么,毕竟她们只是侍婢,能做到这桌上,都已经是老爷开恩了。 “没什么,我只是想到了家人,一时有些感伤……” 嘴上这么说着,看着郑灵,朱明忠又说道。 “去年的这个时候,为夫是一人形影离单的过年,今年却有灵儿相伴,得此贤妻,实在是为夫之福,当敬灵儿一杯,这杯酒,为夫敬你。” 看着这桌上夫妻二人的恩爱,另外三人虽然是各有心思,但却仍然难免有些羡慕,但在羡慕之余,她们却不敢奢求其它,毕竟,对于她们来说,这一切只是她们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毕竟她们的身份。 想到自己的身份,夏紫云的心思就是一阵浮乱,看着那沉浸于幸福之中的夫人,心中更是满满的羡慕,尽管她是被强入府中,但是通过这两年的接触,她却知道,这世间或许真没有几个及得上朱明忠的男子了,抛开相貌、才学不说,单说是心痛女儿家的那个心思,便不是寻常男子所能相比的。 这时,看到桌上的肘子,她便不露声色的夹起一块肥肉,放到妹妹的碗中,然后说道。 “小妹,你多吃些肉,” 她这一让还不紧,让原本正准备动筷子的金锁一看那肥肉,腹中顿时翻腾起来,那股强压着的吐意涌上来的时候,只让她急忙捂嘴站了起来,还未到门边,无法控制吐意的她,便吐出了些胆水来。 “金锁,这是怎么回事?” 瞧见金锁扶着门框呕吐的模样,朱明忠连忙问道,而郑灵也于一旁关切道。 “可是吃坏了肚子?若不然……” 话只说了一半,她的脸上就是微微一变,心底浮现出了一个念头,在那个念头浮现出来的时候,她只觉得心头一紧。 难道……原本脸色看似颇为红润的她,神情也变得复杂起来。 “回老爷、夫人,小婢、小婢没,没事……呕……” 话还没说完,金锁又扶着门框上开始干呕,娇俏的脸蛋上透出几分虚弱的苍白。 瞧着金锁吐得甚至想要把胆汁都要吐出来的模样,朱明忠便连忙吩咐道。 “快些去请大夫。” 尽管朱明忠是个游医,可没有了西药,或许可以看出病症,但却不知应该如何下手治疗,毕竟他并不了解中药,不懂药方。 不过虽然不懂中医,但并不妨碍朱明忠过去查看她的身体,就在他刚要去的时候,原本立于一旁的夏紫云却突然下跪叩头说道。 “千错万错都是婢子的错,与婢子妹妹无关,求老爷、夫人责罚。” 说着她便不住的叩着头来,她的这副模样,让原本神情复杂的郑灵,那脸色变得再没有丝毫血色,夏紫云的举动,已经证实了她的猜测。 这会别说是郑灵,就是朱明忠似乎也明白了,他看着干呕的金锁,同样也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妹妹年少无知,根本就不知自己有了喜,是婢子一直瞒着她……” 尽管看似满面惶恐的模样,但是夏紫云的心里却像明镜似的,她的祈求不过只是做个样子,其实从妹妹两个月前没有来月事的时候,她就已经知道了,只是装作不知道,她在等着机会,等着把这件好事告诉朱明忠的机会。 毕竟妹妹的身份是侍婢,侍婢与大妇之前怀了身子,即便是按大户人家的通常的作法也可以乱棍打死。她之所以等到现在,就是想赌,赌夫人在老爷面前,必定会表现出宽宏的一面,赌夫人绝不会陷老爷无后的境地。 尽管她知道,这样做等于置夫人于善妒之名,但是为了妹妹的将来,她不得不如此。 原本刚吐完一口苦水的金锁诧异的看着姐姐,她在说什么? 姐姐是怎么知道的? “老爷、夫人,我……” 就在金锁刚要开口解释的时候,只见郑灵走到她身边,扶起她说道。 “妹妹,瞧你这吓的,姐姐我本就不是善妒的之人,当初既然许你们留于家中,就把你们当成了家人,若不然,又岂会让你们一同过年吃这团圆饭。” 尽管明知道夏紫云的举动可以说是置于她善妒之名,但是作为郑家的小姐,在片刻的不愉之后,仍然表现出了从容的另一面来。 “老爷家里本就人丁稀少,若是你们能给朱家生养子女,可不正是喜事,又何需隐瞒,妹妹,这可实是不应该的……” 转向夏紫云的时候,郑灵尽管面带笑容,但那笑容却略显冰冷,甚至都没有去看上她一眼。 向朱明忠施了一礼,然后说道。 “妾身恭喜相公……” 面对这一声恭喜,朱明忠能够感受到郑灵心中压抑着的不悦,当然,她不是因为金锁有了身孕,而是因为,看着跪在那里的夏紫云,朱明忠暗自叹了口气,这个女人,心思实在太多了一些。她这么做,等于置于郑灵于何种境地。 这是喜事吗? 确实是喜事,可是不知为何,看着强颜欢笑的郑灵,朱明忠却根本笑不出来,走到郑灵的身边,握着她的手,朱明忠说道。 “先喊大夫吧。” 《大明铁骨》正文 第332章 纳妾(第二更,求支持) (继续补发,,,,对于给大家带来的阅读上的不便,无语在此再次表示抱歉。) 一杯酒,进了肚。 朱明忠的心思却有些纷乱,尽管的大夫已经证实了金锁怀孕的事实,可是面对这个喜事,他却根本就高兴不起来。至少无法肆意的高兴,虽说之前他就已经知道了夏紫云的小九九,但是,现在面对这样的现实,却又有些无奈。 尤其是,这件事,对于郑灵来说,可以说是个伤害,毕竟时代如此,对于身为大妇的她来说,夏紫云的做法深深的伤害到了她。 “哎,当初,还有真不如应了她,纳了石昭之后,反倒就没那么多事了。” 纳石昭为妾,最初这是郑灵的建议,不过那个时候,虽说心知这是这个时代的“民俗”。但是同时他却发现郑灵即便是这个时空,也是一个完美的妻子,非但人请得漂亮、性子温柔、琴棋书画样样涉猎不说,而且自幼习武的她亦有别于这个时代女子的娇弱,并且还能掐灭嫉妒之心,懂得给丈夫推荐合适的妾室。 尽管知道,这个时代的大户人家的夫人最忌讳的就是背负泼妇、嫉妇的名声,但在朱明忠看来,能够做到她这样的女子,确实不多。 只是,只是两人结婚将近一年来没有怀上子嗣,一直都是她的一块心病,所以,她才会推荐妾室,可谁曾想,现在却凭空多出了一个金锁,这完全在她的计划之外。 “朱家的长子由侍婢所出!” 或许朱明忠不在意这些,但是郑灵却在乎,毕竟,她是朱家的大妇。也正因如此,她才会屡屡欲为朱明忠推荐妾室,可是现在,金锁怀孕却打乱了她的计划。 哎,长叹口气,朱明忠又喝了一杯酒,就这样坐在这里,独自喝着酒,现在他还能再说什么呢? “对不起了。” 暗自在心思这么寻思着,朱明忠自然又想到了金锁,想到那双似小鹿般带着些许委屈的眼神。 委屈…… 无奈笑叹口气,真正委屈的是谁? 就在心里这般叹息的时候,朱明忠听到了脚步声,抬起头来,他看到了郑灵走了过来。 “灵儿……” 看着走进房来的郑灵,朱明忠张张嘴,正欲开口说话的时候,只听她说道。 “夫君,过完年后,就把金锁纳入房中吧。” 郑灵的话让朱明忠一愣,看着她说道。 “灵儿,对不起,这件事,都是为夫的不是。” “夫君,” 摇摇头,郑灵说道。 “夫君,妾从都不是善妒之人,这件事,说到底还是妾考虑不周所致,她们毕竟是夫君侍婢,现在有所生养也是好事,既然金锁有了夫君的骨肉,便不能没了名份,不能让夫君的子嗣没了名份。” 郑灵的话让朱明忠的心底涌起一阵愧意,看着落落大方,尽着家中大妇之责安排着此事,感动间,便握着她的手说道。 “灵儿,你放心,无论将来如何,朱家将来非嫡长子不得继承!” 朱家将来非嫡长子不得继承! 夫君的话让郑灵睁大了眼睛,她知道这不仅仅只是安慰,而是告诉她,将来能继承家业的,只有她郑灵生育的儿子才能继承。 “夫君,这,” 感动之中,郑灵连连摇头说道。 “万万不可如此,若是,若是妾无生养……” 不等郑灵说完,朱明忠便用力的吻住她,然后说道。 “不要乱说话!” 如果说在此之前,朱明忠还有心病,但是现在随着金锁怀上了身孕,曾几何时的那么一丁点的担心,这会已经烟消云散了。 “只是为夫平日里忙于他事,忽视了你这边,以后为夫定会每日都来陪你。” 抱着怀中的妻子,朱明忠双手渐渐的从她的后背移向她那让他为之心动的翘臀,感觉着身中的娇躯越发柔软的时候,他又听到郑灵在他耳边说道。 “夫君,答应我,年后要娶石昭进门,她是我的好姐妹,我要你明媒正娶,娶她进门为平妻,好吗?” “好吧!为夫答应你!” 怀抱着怀中越发柔软的娇躯,朱明忠答应着,脑袋晕晕的,现在为什么还要拒绝这一切呢? 当然,他知道,这是郑灵心里的小九九,至少,石昭是她的好姐妹,让她以平妻进门,至少可以让将来这朱家的后宅尽在她的掌握之中,不至于让夏家姐妹不至于“母凭子贵”,对此,心怀愧疚的朱明忠,自然不会拒绝。 至于石昭的公主身份……公主便公主吧! 我朱明忠是中兴大明的功勋,你老朱家下嫁个公主,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即便是崇祯泉下有知的话,也一定不会反对。 “嗯,那妾明日便吩咐人去上门说媒。” 郑灵笑盈盈地看着朱明忠,轻轻地用玉葱般的手指刮着他的脸庞说道。 “可不准再变卦了。” 有几次,郑灵都提过让朱明忠纳石昭进房,但却都被他拒绝了,这次她自然不能再让他反悔,所以才会有这么一说。 “不变了,不变了,赶明就让你们姐妹二人同床侍候本老爷……” 说着,朱明忠便将灵儿压在身下,脑海中甚至不由的浮现出那一幕来,那心跳不由的一阵加速,而被他压在身下的郑灵,更是不由的娇呼道。 “呀……你好坏啊……” 随后那屋中尽是一片春光…… 夜,渐渐的深沉起来。屋外的寒风呼呼地吹着,偶尔那被风吹断的枯枝发出嘎吱吱的声音,只惹的石昭心神更加烦乱起来。 不知为何,她觉得这屋子里的比往日也太热了一些,以至于那汗珠不时的从她的额头冒出,躺在床上的她,最后还是坐了起来,然后下了床,赤足走在木地板上,那地下的暖炕带去的热量,从地板传到纤足上,并没有丝毫的寒意。 “这也太热了些。” 这会,郑灵将这一切,都归罪于这地下的暖炕。 “明个得让人不能烧这么热了。” 嘴里这么说着,可是当她走到那窗边,借着窗外透来的月光,此时的她再也不是平日里那副豪爽的模样,甚至那神情有些哀怨,全是一副大家闺秀受到莫大的委屈的动人神态。 望了望窗外,窗外有些明亮。 这倒也不是月光,而是地上的积雪映衬的星月光亮,这窗外除了风吹梢头的声响,就再也没什么动静,一夜无法入眠的她轻轻地坐在桌旁,两只手支撑在下巴下,开始想着了自己的心事。 “哎……” 想到白日里听说的消息,她又是叹了口气。 金锁有喜了! 这个消息传的很快,年初一当天,就已经在府里头传开了,毕竟自从郑灵嫁入朱家后,这府内府外的人就一直关心着,何时郑灵会怀上身子,为朱家生出子嗣,这么长时间没有音信,着实让不少人心急,毕竟朱明忠“无后”,一直都是整个江北上下最大的恐惧,万一他若是“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到时候,失去主心骨的江北又将何去何从? 现在,随着金锁有了身孕,就意味着经略将来后继有人了,虽说金锁是个侍婢,可其腹中的骨肉,毕竟是经略的骨肉。可是这个别人眼中的喜事,传到石昭的耳中时,却让她有的心情显得有些沉郁。 “我喜欢他?” 又一次,她在嘴边喃语着,自从那日郑灵说出那番话后,这句话就在她的心里留下了影子。 “我怎么会喜欢那个下流的家伙呢?” 想到第一次见他时,那人欲拉着人家妹妹一同大被同眠的无耻,她的脸颊不由一红,这人也太无耻了。 就是,简直是无耻至极。甚至就是在这府中,好像也是时常喊他的那几个美婢一同侍寝,实在是荒淫。 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上这样荒淫无度的男子? 就,我定是不喜欢他的! 如此这般,反复在心中对自己这么言语着时候,石昭甚至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心情并没有因为这般自言自语而变得轻松起来,甚至连心情也变得沉闷起来。 就这么坐在桌边,她的脸上全是一副忧怨模样,只是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那神色的变化。 也许是时间太久的缘故,也许是因为有些累了,一阵倦意袭来,石昭的心神懈怠下来,便趴在那桌上打起了盹,幸亏这屋子里铺有暖炕,使得这屋中暖和似夏天一般。 迷迷蒙蒙中,她做了一个梦,在那个梦中,她骑着一匹骏马,在天地间奔驰着,后来却又来到一座巨大的庄院前,门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一位穿着一身喜服的青年男子,那男子走到马前,轻轻地将把自己从马上抱了下来。 被男子抱着的她急着想挣扎,可是浑身却没有一丝力气,她想推开那男子,可怎么手臂却没有丝毫的力气,甚至连想要骂,也骂不出品来。那男子就这样抱着她走进了那宅院,走进了一个红彤彤的屋子,然后她看见了一个大大的喜字就贴在床头。 是洞房啊! 那抱着自己的男子此时却坏坏地笑着,他的手不规矩起来,开始在她的身上不规矩的动了起来……她羞急地低头要拿开那只手时,却发现自己已经一丝不挂的躺在那男子的怀中…… 《大明铁骨》正文 第333章 误打误撞(第三更,求支持) (继续补发,,,,对于给大家带来的阅读上的不便,无语在此再次表示抱歉。) 打从进入衙署之后,到处都是恭喜之声,但是面对那些恭喜,石磊却无法坦然面对这一切,即便是那笑容,也显得有些牵强。 过去,每次去见经略的时候,他都很坦然,但是现在,不知为何,越是往里走去,就越觉得脚步有些沉重。 怎么会这样? “见过经略。” 进入公房,石磊依如过去一般行礼。坐在桌后的朱明忠示意他坐下。 “坐。” 请其坐下之后,朱明忠才看着石磊说道。 “四石……” 话到嘴边,朱明忠一时居然不知应该如何开口,就在今天上午,灵儿已经让人上门提亲了,这事同样也在衙署里传开了。 不待经略说完,石磊便起身说道。 “经略,昭仁是先帝遗孤,属下相信经略必定会善待于她。” 石磊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用小昭或者昭儿去称呼石昭,而是提及她曾经的封号,她是大明的“昭仁公主”。上午当夫人请来的媒聘为经略说媒时,稍儿犹豫之后,作为石昭名义上的父亲,石磊选择了接受,毕竟,在他看来,这或许是再好不过的选择了。 以昭仁的身份,他绝不会随意的把她许配给凡夫俗子,若非如此,石昭又岂会已二十一岁,仍然没有许配人家,不是他不愿,而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人家。相比之下,没有比经略更好的选择了,唯一让人遗憾的是经略已经有嫡妻,不过让石磊稍微心宽的,是夫人是以平妻的身份下聘。这个身份比之一般的侧室要高,虽说并不常见,但这个平妻实际上是兼祧之妻,在将来的朱家,正妻与平妻之间相当于堂妯娌。如此一来,反倒是让他的心病从此淡去了,没有比经略更好的选择了。 想来,即便是先帝在世,亦不会反对吧! “四石,你放心,此生朱某绝不会负她。” 朱明忠并没有用昭仁去称呼她,对于他来说,她只是石昭,之所以娶她,与她的公主身份没有任何关系。 石磊略点下头,然后说道。 “经略,昭仁原名媺妮,不过,即便是她自己,这个名字,也已经忘记个差不多了……”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石磊不由的一阵心痛,当年他从血泊中把昭仁公主救了下来,为此,他甚至不得不杀死一个小宫女冒充昭仁公主,也正是从那时起,对于曾经的过往,她选择了忘记。 “汝何故生我家!” 想着当年尚是年幼的她时常于梦中惊喊出来的这句话,石磊的心头不由一阵心疼,心中的不舍之情也更浓了,毕竟过去的十六年中,他一直视其为女儿,而现在女儿要嫁人了,自然难免有些不舍。 朱媺妮,默默的在心下记下这个名字,朱明忠点点头,看着石磊,心知他必定有些不舍。 不过在另一方面,朱明忠却又不得不考虑,军正司适不适合继续由石磊掌握,如果换成其它人的话,又该换成谁? 但是今天并不适合谈论这个话题,随后朱明忠就一些军正司的事情,尤其是情报方面的事务又仔细的听取着石磊的报告。 “现在清虏酋首长驻于济南,现在济南于满清而言,几乎等同于小朝廷,就目前掌握的情报来看,清虏近日并没有南下的打算,同样也没有南下的可能,” 在石磊提及清虏酋首,也就是那个所谓的顺治时,朱明忠突然想起了一件事——顺治会在今年去世! 至少在历史上顺治是在今年去世! 尽管历史学的并不怎么样,但是朱明忠却清楚的记得,康熙是在1661年继承的皇位。也就是今年! 在历史上,顺治的死因可以说是众说纷云,有人说其因为失去、更妻心灰意冷所以出家为僧,也有人说其感染天花而死,当然,还有一个小众的说法,是称顺治被郑成功军队毙于厦门。 他到底是怎么死的,在几个世纪后,可以说是疑点重重,尤其是其死后,清虏又将他火化的举动,更是有欲盖弥彰之嫌。 尽管身处于1661年的朱明忠,同样好奇他的死因,但更在意他会在什么时候死去? 可以肯定的是,1661年,顺治死后,康熙继位。就是今年了!意识到这件一直以来被忽视的大事,朱明忠看着石磊问道。 “四石,我记得上次你曾提及,现在我们的人已经渗透进入济南清虏行宫之中?” 对北方的渗透工作,可以说是军正司情报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渗透进入皇宫,济南的行宫,自然也在其中。 “是的,除了之前招揽的太监作为暗线之外,在清虏于济南选秀女时,军正司亦安排了一些人手进去,其中亦有数名女中义士,更是不惜以身侍虏,以获取清虏营情报。” 提及那几位女中义士时,石磊的眼帘微垂,只有他知道所谓的“义士”是什么身份,她们大抵上都是汉奸之后,之所以愿意以身侍虏,无非是想以自己的牺牲换取家人的安全,换取家人免于流放海外。 尽管当初威逼利诱那些女子,确实有些下作,但石磊却不得不承认,正因为她们的关系,才使得军正司对满清高层的情报收集工作变得更加的有效。 “嗯,从现在起我希望能够第一时间知道清虏酋首的身体情况。” 在道出这个要求之后,朱明忠又询问道。 “我记得,去年军正司曾提及,其妃子董鄂氏身死,当时其是不是悲痛欲绝?” 想到在历史上,曾提及的顺治出家的诱因,就是宠妃董鄂氏的身死,而董鄂氏身死又与其儿子出生后三个月还没起名就夭折了有着根本的关系,所以,朱明忠自然会问及此事。 “回经略,确实是如此,当时福临可以说是悲恸欲绝,非但谥其为皇后,以超乎常礼的规矩将其下葬,更是欲将太监、宫女30名悉行赐死,“免得皇妃在其他世界中缺乏服侍者”,后被劝阻。” 提及福临的那些荒唐举动时,石磊又把话峰一转,看着经略说道。 “也正因如此,后来才有山东巡抚献汉女数十位进宫侍候,当时因为酋首沉迷董鄂妃之死无法自拔,所以众人对此才会未加阻拦,随后便有其沉迷汉女的说法传出。” 提及所谓的“沉迷汉女”时,石磊冷笑道。 “那些清虏,相貌粗鄙非常,纵是董鄂妃所谓绝色,于我汉家女儿相比,不过只是寻常姿色,山东巡抚所献数十汉女,无一不是绝色,又岂是董鄂妃那等清虏蛮夷所能相比。” 提及此事时,他难免费有些得意,毕竟这进献汉女一事,是他一手策划的,不过只是利用了山东巡抚的邀宠之心罢了。 “也就是说,现在他完全忘记了董鄂氏,不再像之前一般,沉迷此事之中?” 石磊的回答,让朱明忠不由感叹着历史的变化莫测,无论顺治在历史上为何出家或者身死,都与其经过失子、失妻几次打击,身心遭到了极大的伤害有着很大的联系。 至于感染天花的说法以及《延平王起义实录》中提及顺治被郑成功军队毙于厦门的可能,都因为历史的改变,发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毕竟现在福临在济南而不是京城。 至于原本身心遭受打击,现在也因为其沉迷汉女的美色之中,而完全忘记了失去鄂氏的痛苦。 换句话来说,顺治今年很有可能会继续活下去! 历史,已经完全变了个模样! 没想到自己误打误撞的居然救了顺治,朱明忠的内心奔腾过成千上万匹草泥马。 “正是如此,经略,不过现在清虏虽沉迷于美色之中,却并未完全沉沦其中。” 沉迷也好、沉沦也罢,现在都不重要了,心下感叹着,朱明忠只能不露声色的对石磊说道。 “嗯,他现在沉迷美色之中,对咱们来说倒也是件好事,这福临本来就体弱多病,所以我希望能够掌握其身体情况,这样将来也许可以根据他的身体情况,调整我们的计划。” 当然,这只是借口,朱明忠更关心的是福临会不会死,关心的是如果今年他能死掉的话,换成只有几岁的康熙继位,到时候,是不是可以趁火打劫,乘机北伐,既然是不成功,也可以趁乱重创清军。 “属下明白,这件事属下回去后,就命人操办此事。” 心知经略关心其身体,必然是有所用意的石磊,自然立即应了下来,随后他又向朱明忠汇报了一些与南京方面有关的情报,然后才退出去。 在石磊离开公房后,看着那房门,朱明忠的心底突然涌起一阵异样的情绪。 “这件事,可真够……” 真够什么? 想到第一次见石昭时,她那副艴然不悦的模样,朱明忠的唇角不由的微微轻扬,心底隐隐的对于这场婚事,难免得有所期待,毕竟,这可是他第二次娶妻,而且还是媳妇帮他纳,不,娶的小媳妇。 这古人……当真是挺“幸福”的。 《大明铁骨》正文 第334章 家人(第一更,求月票) (今天继续补发,明天补发后继续更新,,,对于给大家带来的阅读上的不便,无语在此再次表示抱歉。弄了一个微信公众号,大家可以关注一下,无语会在里面分享一些小说幕后的故事,微信公众号:无语的天空) 提亲之后不久便是订亲、换帖、下聘礼……俗礼甚多,可是却不得不遵从,尤其是因为石昭身上那层特殊的身份,在朱明忠的特意提醒下,那礼自然是一样都不能落下。 对于经略使衙署以及整个江北来说,经略使娶妻,虽说只是平妻,但对于江北的官吏来说,仍然是一件大事,毕竟,当初经略迎娶夫人是在南京,而现在于清河迎娶平妻,自然要好好的操办一下。 在外间热闹着的时候,这衙署内同样也是颇为热闹,后宅的丫环、家仆都在那里为婚事准备着,至于正月里从侍婢升为妾的金锁,这会则是在夏紫云的侍候下安心养胎,虽说人比人总是有那么些不及,可她们姐妹却不敢对即将嫁进朱家的石昭有丝毫嫉妒,毕竟,两者的身份在那搁着。 虽说看似不敢嫉妒,可是作为孕妇的金锁,瞧着外面的热闹的模样,想着这些日子老爷一直都没有来这,心里自然颇不舒服,瞧见妹妹这副低落模样,夏紫云自然要加以安慰。 “妹妹,你别听外面嚷嚷,这如夫人,也是夫人,等到将来大明中兴,朝廷还都的时候,老爷封了国公,到那时,如夫人就是妃,要知道像侍婢收房这类搁过去可是当不上妃的。” 在出言安慰着妹妹的时候,夏紫云的眼睛却时而投向妹妹的小腹,每每看着妹妹那尚还平坦的小腹时,她的目中就是一团团的火热,她知道,她的和妹妹的下半生的依靠就是妹妹腹中的孩子,若是将来两位夫人都没有生养出儿子,那么将来必定是妹妹的儿子继承朱家的大业,到时候,她的妹妹就会母凭子贵成为这府中的“次妃”。 人总有愿景,只有如此,才会有奋斗的动力,看着姐姐那副模样,金锁却皱着眉头说道。 “姐姐,这件事,您做的委实有些太过了,夫人虽说是宽宏,可难免总会记在心里的。” 尽管年少的金锁曾担心过夫人会不容她,甚至因而想到了死,但是她却没有想到,姐姐早就知道了她怀有身孕的事情,甚至还精心计划着一切,最后借着年夜饭的当口,把事情挑了出来。 虽说最后,她如愿以尝的由婢成妾,可是她又岂不知道,姐姐那么做,必定得罪了夫人。 “我的傻妹妹,那个时候,那里顾得了那么多,夫人若是怪罪,便都怪罪到姐姐身上,至于妹妹你,姐姐就是拼了这条命,也要给你谋个身份,这样,将来死去的时候,姐姐我也有脸去见九泉下的爹娘!” 姐姐的话只使得金锁感动的流出了泪,见妹妹哭了,夏紫云又连忙安慰着她,最后更是提醒着她,一定要注意身子。 “可是,姐姐,你说,会不会老爷也因为气恼咱们,毕竟,这,这可一个来月没来咱们这了。”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金锁的脸颊还是不由一红,甚至就是那心头也是一烫,过去老爷来这,可从没有轻饶过她们姐妹。 别说是金锁,就是夏紫云听到妹妹提及老爷的时候,那心头也是没来由的一荡,甚至就连那呼吸也是一滞,脑海中更是不由浮现出了那些让人脸红甚至羞愧难挡的画面,但她仍然说道。 “妹妹,老爷不往咱们这来,倒也是好事,若是来了,你怀着身子,难不成还像过去一样侍候老爷?莫非是妹妹你想老爷了?” 姐姐的话,只让金锁的脸蛋瞬间变得通红,羞涩的娇喃道, “姐姐……” 瞧着妹妹那副娇羞模样,知道她面子薄的夏紫云便嘻笑着抱着妹妹的说道。 “小妹,你只管在这安心养好身子,毕竟,这才是最要紧的不是,这以色侍人,总没有长久的,女人的下半生,总是要靠孩子。寻常人家如此,这国公勋贵之家同样也是如此。” 看着妹妹的时候,夏紫云心底只是一阵羡慕,毕竟嫁到阎家多年的她,并没有给阎家生出一儿半女,甚至也正因如此,她才会有这般体会。、 “嗯,姐姐,我知道,可是……” 犹豫着,金锁道出了她担心的地方。 “可,可我想着,即便是生出了儿子,若是老爷成日里不来我这,到时候,自然也谈不上喜欢这个儿子,万一将来,将来……” 虽说年少,可金锁却也知道,有了孩子是第一步,关键还是在将来,将来如何争宠,才是最要紧的,若不然,即便是有了儿子,也是一个不讨喜的儿子。 “将来如何,小妹你现在不要去考虑。” 见妹妹一副忧心模样,生怕她动了胎气的夏紫云连忙出言安慰道。 “至于其它的,到时候,姐姐会想法子,别忘记了,咱们还有云姐姐在一旁帮衬着……” 想着当初与云姐、妹妹一同侍候老爷的那羞人模样,夏紫云只觉得的一阵脸色,她之所以会毫无羞耻之心的那般曲意承欢,讨好老爷,为的不正是妹妹吗?之前能做的事情,以后同样也能做的。 当这夏家姐妹在那里为将来做着打算的时候,在南京的郑成功,作为郑灵的娘家人,得知朱明忠将要娶平妻的时候,倒是没有太多的反应,毕竟他同样也有多个妃子,倒是其夫人董氏,听说这个消息后,立即为小妹抱起不平来。 “大王,依妾看来,小妹此次也太欠考虑了,亲自为明忠纳妾虽说是大妇的本份,可纳妾是纳妾,这娶平妻却是平妻,这平妻虽说不能与正妻大妇相比,可在家中却几乎与其平座,小妹真是小孩心性!” 尽管名义上是郑灵的嫂子,但实际上,她却一直将郑灵当成女儿养大,现在听说郑灵居然“傻乎乎”的给朱明忠纳了平妻,又怎么不生气,要知道,即便是直到现在,郑成功虽有小妾数人,侍妾多人,但是却没有次妃,只有一个正妃,也就是她董郑氏。 “九妹这么做,自然有她的考虑。” 相比于妻子的不满,郑成功对此事倒是不觉得的有什么,即便是做为郑灵的哥哥,他对朱明忠又娶平妻,并没有任何不满,毕竟,对于他来说,这只是后宅小事,身为延平王的他,所需要关心的是其它更为重要的事情。 “大王,似乎从上次明忠来过之后,你对他的态度,便与过去不同了?” 注意到郑成功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董夫人便试探着询问道。 “莫不是明忠又做了什么,惹大王您生气的事情?” 妻子的问题,让郑成功先是沉默片刻,然后摇头说道。 “谈不上生气,只是……” 沉吟片刻,郑成功端起桌上的茶不,喝了一口茶,那神情中隐约透着些无奈。 “只是……道不同吧!” 是的,道不同! 曾几何时,郑成功还曾视其为家人,但是,这个家人却不可能一心为他,对于这个家人来说,其同样也自己的心思。 一声道不同,让董夫人的心底顿时一紧,她看着神情严肃的郑成功,了解其脾气的她知道,他并不是在生气,但,这种看似不生气,反倒是最危险,这意味着,下次一但发生冲突的话,大王就不可能放过他,就像大王当初杀死那些试图降清的家人一样。 对家人,有时候并不一定意味着手软。 “大王,灵儿是个苦命孩子。” 看着若有所思的大王,董夫人委婉的出言提醒道,毕竟,她一直视灵儿为女儿。 妻子的提醒,让郑成功一愣,不过他并没有说话,而默默的喝着茶,灵儿确实是他的小妹,也是他最为心疼的小妹,但是……朱明忠却做出了一个截然不同的选择。 他是大明之臣,难道他郑成功就不是吗? 十几年来,郑成功见过形形色色口口声声为了大明的人,那些人最后又做了什么? 在李子渊那件事上,郑成功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只是朱明忠并不能理解,或许在他看来,当他郑成功这么做的时候,也许就成了所谓的狼子野心之辈了。至少张煌言会如此对朱明忠说。 难道,仅仅因为灵儿的关系,在双方大打出手的时候,就要对朱明忠手下留情吗? “夫人,我知道该怎么做!” 打破沉默之后,郑成功并没有说什么,而只吩咐道。 “毕竟,这也是件喜事,这送什么样的礼物过去,就由夫人做主吧,至于其它,你是灵儿的大嫂,都由你做主了。” 大王的话,让董夫人的心底长叹口气,而在叹息之余,又询问着送那些礼物,虽说是她作主,可这送出的礼,却可也是大王的面子,这礼可不能薄了,但却也不能重了,毕竟,郑家是郑灵的娘家,若是重了,反倒不合适。 虽说这个贺礼一时间难以选择,但是对于董夫人来说,倒也不是什么大事,不过在送出贺礼之前,她还是以嫂子的名义给郑灵去了封信,在信中告诉她,为朱明忠娶平妻一事,做的有多么失策,作为郑灵的嫂子,有些话,她必须说,只不过,她并不知道,郑灵这么做,同样也有她自己的考虑。 《大明铁骨》正文 第335章 嫁娶(第二更,求支持) (今天继续补发,明天补发后继续更新,,,对于给大家带来的阅读上的不便,无语在此再次表示抱歉。弄了一个微信公众号,大家可以关注一下,无语会在里面分享一些小说幕后的故事,微信公众号:无语的天空) 17世纪的冬天,酷寒且漫长,位于江北的清河,纵是到了二月,仍然是酷寒难耐,甚至到了二月,又是接连几场大雪,只使得这城外田间的积雪厚达尺许。 为了避免积雪把房屋压塌,又是一场大雪之后,无论论是贫富人家都纷纷除扫着房顶上的积雪,在家仆们忙活着扫除积雪的时候,在后宅那片试验田旁的小屋中,朱明忠正在检查着屋中土豆。最初带来的那几个土豆,经过四代繁育之后,已经收获了数百斤之多,而现在,这些土豆已经长出了嫩芽,不过距离下地育苗,还有一些差距。 “土豆种切块时每种块至少有一芽眼,现在这芽眼还是太少了一些。” 拿起一个拳头大小的土豆,朱明忠的唇角一扬,今年这些土豆,足够种植几亩地的,到时候,将会收获数千斤甚至上万斤土豆。 “到时候,差不多就可以把这些土豆推广出去了。” 看着手中表面呈现黄色的土豆,这是后世培育出来的荷兰土豆,生长期不过只有区区60余天,尽管生长期短,但是它的产量极高,甚至比玉米更适合这个时代。毕竟,这个时代的冬天委实太过漫长,一年有差不多接近一半的时间都是冬天。 “8月开始育苗,9月秋收之后,等土豆苗已长到2寸高时,再移栽到大田里,这样土豆就能在10月底左右收获,这个时候,天气已经冷了下来,土豆就可以长期存放,嗯,差不多可以顶四五个月的主食……” 不过似乎国人并没有食用土豆的习惯,尽管如此,并不妨碍朱明忠想要推广土豆的念头。 “也许将来,可以考虑先在军队里推广,让军队在冬天以土豆为主食。” 尽管现在并不缺粮食,但是朱明忠却不得不考虑这些问题,甚至他还专门编写了一个手册,准备另建一个良种繁育中心,以确保土豆的种源不至于退化。从而影响到百年之后的产量。 “土豆、辣椒,嗯,还有从美洲引进棉花,这件事可不能耽误了,回头再催一下……” 随着棉纺织业的发展,引进优质棉种就成了势在必行的选择,中国原本种植的亚洲棉,并不适合纺织工业,所以朱明忠才会命人从美洲引进陆地棉,不过这件事情,只能依靠菲律宾的西班牙人,毕竟,这个时代太平洋上最重要的“黑潮航线”在西班牙的控制之中。 在美洲有着太多的良种,从陆地棉到橡胶,都是国内所需要的,但是想要引进中国,引进亚洲,总需要时间。 “嗯,还有金鸡纳树!” 就在朱明忠想到金鸡纳树的时候,他听到了身后的推门声,还有一声惊呼。 “啊!” 推开门,看到屋里站着的人时,石昭不由的发出一声惊呼,一时间,她甚至不知道是应该如何避开屋中的朱明忠。 循着俗礼,在未拜堂以前,他们是不能相见的,所以石昭最近甚至都没有去见郑灵,以免碰到以朱明忠,可是她却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他。 “小昭。” 看到石昭站在门边,朱明忠立即笑说道。 “可有一阵子没有见你了。” “你,你怎么在这?” 石昭轻喃道。 “我,我们在,在成亲前是不该见面的。”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她恨不得咬一下自己的舌头,成亲,你知不知羞啊,居然这么说话。羞赧难挡下她只觉得脸颊滚烫,甚至就连呼吸也急促起来,耳边更是只有“砰砰”的心跳声。 “有什么不该见面的。” 朱明忠看着石昭说道,对于这些个俗礼,他自然是不在乎。瞧着满面羞红的石昭,他的心头不由的一阵激荡,倒也不等她说话,便握住了她的手。 “嘤……” 被他拉到手的石昭,整个人就像是触电一样哆嗦了着,满脸通红的,再也说不出半个字来,甚至就连那力气,这会也使不出来了。 “你,你、不可以……” 好一会,石昭才颤声说道。 “快,快些放手……你要干什么?” 眼见那具布满了男人气息的身躯扑过来,石昭变得更紧张了。 “自然是……” 朱明忠一口亲在她的嘴上,被他这么“问”住的石昭,马上浑身瘫软,一身都像是燃起了熊熊大火,烫得厉害。 这一“问”用时颇长,直到气不撑不住了,朱明忠才将嘴松开。再看怀中的石昭,那里还有往日里的英姿飒爽的模样,只有女孩家的羞赧,此时的她已经羞得满面桃花粉,闭着眼睛不住喘气。 “不要……不要……这,这不合礼……” “怎么不要了。” 朱明忠笑着道。 “你是我的妻子,夫妻之间这种事情也是正常。” “可,可我们,还,还没成亲……” 嘤声细语的回应着,石昭只觉得心脏都要跳到嗓子眼里,先前紧张不已的她,这会更是大口地喘着气,然后声音颤抖的说道。 “若,若是你再,再这样羞辱我,我就,就……” 说着话,石昭的眼帘一垂,却是说不出话来,可是那泪却不自主的流了出来。 见她那双眸子中似乎噙着些泪水,朱明忠立即意识到,这个时代的女子,毕竟不同于后世,而怀中的这个女子也不是寻常女人,便松开她,然后轻声说道。 “小昭,都是我的过错,莫要再哭了。” 朱明忠的话让石昭,用力摇摇头然后便陷入了沉默之中,一时间,这屋中两人只是看着彼此,却都没有说话,好一会之后只听她轻声说道。 “那、那个,我听爹说,你,你知道了?” 她的这声你知道了,听在朱明忠的耳中,他自然知道她在说些什么。 “嗯,” 点了头,朱明忠说道。 “石军正曾经和我提到过。” “你不怕我、我的那个身份会拖累你吗?” 石昭有些紧张兮兮的看着这个男人,对于已经二十一岁的她来说,那层身份尽管她并不愿意提及,但却又不能不说。 “拖累我什么?” 看着石昭,朱明忠用肯定的语气说道。 “这……” 沉默片刻,石昭抬起头,看着朱明忠认真的说道。 “我要告诉你,你将要娶的是石昭,也只是石昭,而不是朱媺妮。” 看着神情认真的石昭,想到其曾经的遭遇,那样的遭遇在她的心中留下了什么? “汝何生于帝王家”, 或许,正因如此,她才会排斥昭仁的身份,更认同石昭,这种自保背后到底有多么痛苦? 看着神情看似坚定的石昭,朱明忠一把便紧紧的将她拥住怀中,这次她没有抵抗,而是任由他抱着,被他紧紧拥在怀中的她,那双眸子中却充出了泪水,所有的坚强在这一刻都烟消云散了…… 二月十六,这天是江淮经略使娶平妻的日子,因为男方家中没有长辈,所以作为其师傅的朱之瑜便成为主婚之人。在婚礼的当天,江北除了在值的官佐外,大抵上都赶到了清河,为他们上官祝贺,而郑成功同样也派人送为他这个已经形同独立的下属送来了贺礼,至于其麾下诸将,也都专门派人送来了贺礼。就是连远在南昌的张煌言,自然也派出了麾下心腹,押送了一船贺礼从南昌上赶了过来。至于那位导致张郑不和的李子渊,同样也派人送来了一船金银财宝。那手笔不谓之不重。 送礼的人各有各的想法,而对于作为的婚礼的当事人来说,这隆重的婚礼并不比第一次结婚时轻松许多,甚至更加疲惫一些,毕竟要拿出更多的时间招呼宾客们。好在这个时代并不怎么流行闹洞房,不过以朱明忠的身份,自然也不会有人闹洞房。 作为新郎官的朱明忠与各路宾客应酬到半夜,才被大伙开上几个玩笑,然后就有长者出面,接下作为新郎官的他还是要与男宾客们继续开怀畅饮,待到,众人将他簇拥着送进新房的时候,他已经有了些醉意,在大伙哄笑着退去之后,这洞房就已经完完整整地留给了这对新人。 当洞房完全安静下来之后,带着些醉意的朱明忠,看着端坐于床边的石昭,她穿着一身大红吉服,心知她一定已经坐累的他,因为有了一次经验,便直接用喜称掀开了她头上的红盖头,红盖头被拆开的时候,那金质的凤冠下便露出一张满是羞红的精致面孔。 看着满面羞红的石昭端坐于床边,朱明忠便主动倒了一杯茶,然后端着茶杯递了过去。 “坐床坐了这么长时间,一定口渴了吧,先喝点茶。” 看着朱明忠亲自端来的茶杯,石昭的脑海中之前嫂子们说的什么规矩,完全都忘了个一干二净,她确实有些口渴了。不仅口渴,而且很饿,毕竟,从迎娶的那一刻起,按这个时代的规矩,新娘便不进水米,整整十几个小时滴水不沾,对新娘来说根本就是折磨。 “饿了吗?再吃些点心。” 见她一口便喝完了杯里的茶,朱明忠笑着问道,不等她回答,就已经把点心盘端了过来。待石昭吃了几个点心之后,朱明忠才问道。 “吃饱了吗?” “嗯!”石昭低声答应着。在她话声落下的时候,便感觉到投在她身上的视线火辣辣的,灼得她甚至有些坐立不安,正待说话的时候,便被人拥入了怀中…… 《大明铁骨》正文 第336章 喜事(第三更,求支持) (今天继续补发,明天补发后继续更新,,,对于给大家带来的阅读上的不便,无语在此再次表示抱歉。) 冬去春来,虽说冰雪还未消融,但是这官道上却已经热闹了起来,一辆辆双马拉挽的四轮马车,沿着官道狂奔着。入冬之后,随着运河、黄河的河面冻结,河运停止后,这陆路运输自然兴隆起来。 好奇的看着车外,对于石昭来说,这还是她第一次乘四轮马车走这么远,因为马车车厢有板簧悬挂的关系,所以根本就没有感受到多少颠簸之苦。 “夫君,咱们还要多长时间,才能郁州?” 回头的看着朱明忠,石昭有些好奇的问道。 “今天晚上吧。” 朱明忠朝车外看了一眼,从清河到海州,虽说不到三百里,可在这个时代,乘马车的话,即便是沿途换马,也需要十二个小时以上。 “不过咱们需要先在海州城中住上一晚,然后等明天才能去郁洲岛,不过在海州也能吃到新鲜的海味。” 朱明忠的话声一落,便坐于一旁的郑灵便立即笑道。 “夫君,也就是你,为了吃上一口海货,居然走上三百里。” 对于在思明州长大的郑灵来说,她自然常吃海味,对海味并不好奇,倒是石昭却却有些好奇。 “好吃不怕远,别说是三百里,就是五百里又有何妨?” 在几百年后,甚至有打飞的,飞个几千上万公里,只为了吃一顿饭的人,我这又算得了什么? 因为冬日里闲来无事的关系,所以朱明忠便趁着这个时候,携家人一路直奔郁洲岛。之所以去郁洲,一来是因为他确实想吃海鲜,二来也是为了到郁洲看看那赶里的建设,毕竟已经很长时间滑来郁洲了。 就在他的话声落下的时候,路边一辆马车驶过,即便是隔着玻璃窗,也能够闻到马车驶过的时候,那股浓浓的海腥味。 “好腥啊!” 扑面而来的腥味,让石昭一皱眉。 “这马车上运的什么,怎么这么腥?” “小昭,刚才过去的肯定是运鱼的马车,这海鱼往内陆运,平常只能靠盐腌,只有到了这样的寒冬时候,才能运去新鲜的,这些鱼有不少都是运到军营中的冰窖里头冻上,然后平常营里的弟兄就能吃到新鲜的海鱼……” 在清河附近的军营中有一座大型冰窖,冰窖都是在寒冷的“三九”天储藏冰,进入五月以后开始卖冰。冰窖的作用除了藏冰之外,同样也用来充满储藏室,用于储藏冻鱼。虽说这个时代的捕捞业并不算发达,而且受限于技术只有近海捕渔,但是,鱼获仍然是最廉价的肉食来源,不过因为时代的原因,海鱼往往只能用盐腌成咸鱼才能长期保存或者运输。而军队里的兵士不可能成天吃咸鱼,所以,到了冬天的时候,就会从海州运来大量已经冻实的海鱼,然后塞进冰窖里长期储存。 “也就是你,能想着士兵们的饭食……” 就在石昭的话声刚落下,一旁便传来呕吐声,只见郑灵捂着嘴尽是一副痛苦模样。 “灵姐姐,你这是怎么了?” 见郑灵捂着嘴时的那副痛苦模样,石昭连忙询问道,而朱明忠在关心之余又命人把车停下来。 难道是晕车? “可能是刚才那马车过去的时候,太腥了……呕。” 话音未落,郑灵又一次弯腰作着呕吐的姿势,急忙打开车门,然后跳下车在路边大口呕吐起来。而石昭则在一旁帮她拍着后背。 一定是晕车了! 看郑灵那副痛苦的模样,朱明忠便对骑马赶过来的侍卫队长李云杰命令道。 “云杰,你去看看这附近可有地方可以休息的,不要远了,让夫人先休息一晚,明天再走。” “经略,再往前最多五里地,就是服务站,若是不嫌那里简陋的话,可以在那里休息……” 李云杰之所以会说服务站简陋,是因为那里是面向寻常客商的。不过,相比于借宿附近的大户人家,他更希望住在那里,毕竟那里有厚实的院墙保护,而且就在官道旁边,若是有什么意外,可以随时离开附近的官兵也可以随时增援。 “好,就是那了,” 出门在外又有还有什么好挑的。 “夫君,妾没事,只是觉得胸闷气短,再让那腥味一呛,才吐了。万万不要因为妾,坏了夫君的兴致,还是待到了海州再……” 不等郑灵把话说完,石昭便于一旁关切道。 “姐姐,你就听夫君的安排吧,瞧你吐的,这胆汁都出来了。” “嗯,就去那里,云杰,你先派人走在前面安排一下。” 很快,在骑兵队的护送下,朱明忠一行便到了服务站中,那驿站主事之前一听打头来的骑兵提及是经略来了,那里还不明白该怎么做,他立即命人将那几间上房腾了出来,至于原本住于其中的客人,他们自然不敢这刚来的“大人物”抢房间。 待客房被收拾好之后,已经吐的脸色煞白的郑灵,便在侍女的服侍下进了房中休息。在朱明忠看来,晕车并不是什么事情,只是叮嘱她好好的休息。 不过在朱明忠吃完晚饭之后,一回房,便听石昭说郑灵依然还不舒服。 “姐姐的身子,还是不太舒服,这不晚饭都没吃。” “还不舒服?” 都过去一两个小时的,就是晕车这会也该缓过来了吧,朱明忠顿时被吓了一跳,于是便迈开双腿,大步朝客房走去,一边走,一边头也不回地大声追问: “去请大夫了吗?大夫怎么说?” “已经命人去城里请了,可大夫还没到,” 石昭跟在朱明忠身边解释道。 “姐姐刚来到这的时候,还想出去散散步,缓口气,可没走几步,又开始不舒服了,便回层休息了,可刚才喝几口热茶,谁知道茶水下了肚,吐得反而更厉害了。” 石昭的话让朱明忠的眉头一皱,心底顿时就是一急。 “怎么现在才告诉我,不知道,我也是大夫吗?” 虽说并不擅长中医,可再怎么着,朱明忠也是游医出身,即便是现在没有了西药,可却能看出一些病症来。 “是,是姐姐说,休息一会便行了!不让去劳烦夫君。” 石昭颇有些委屈的说道。这个时候,朱明忠倒也顾不得她的委屈,心急着郑灵病情的他,直接进了屋,然后走到了床榻旁,伸手按住正在试图往起坐的郑灵,低声吩咐道。 “不要起来,你不舒服就躺着,自己家里头哪有那么多规矩。” 如果说,这个时候有什么让朱明忠不喜的地方,就是即便是在自己的家中,规矩也多得吓人。就是夫君两口子之间,也有诸多的规矩,这妻子见着丈夫是要先行礼的。 “夫君。” 郑灵看了他一眼,声音里透着几分甜蜜。 一旁的石昭,瞧见这一幕,心下也是一瞬间,心想着丈夫刚才的话里虽有些火气,可也却是关心姐姐,这样的关心却是如假包换,若是对她也是这样的关心,那这辈子可也就知足了。 郑灵倒是不知道石昭的心思,她在朱明忠的扶抱下,借力又往起坐了坐,然后斜倚在床头的靠枕上,低声解释道, “根本就没有什么事儿,妾自幼习武,这身子可比寻常女子强多了,许就是今个在这路上跑了这么长时间,再加上那车上有些颠,可能受些风寒,等大夫来了,吃上两副药,便……呕、呕……” 话还没有说完,郑灵便立刻又扑在床头上开始干呕,那娇俏的面孔上那里还有平日里的红润,尽是虚弱的苍白。 在吐完之后,郑灵擦拭了嘴角,好一会才终于缓过一口气儿,坐在床头看她在别人的伺候下喝水漱口,朱明忠见了顿时更心痛了, “沒事,妾身的身子结实着呢,夫君根本不用担心。” 见他紧张成了这个模样,郑灵便小声安慰道。 “还说没事呢,都快把胆给吐出來了……” 心急着她的身子,朱明忠对她说道。 “来把嘴巴张开同,让我看看喉咙,啊……对,就这样” “啊……” 郑灵听话的张大嘴巴。 借着光,朱明忠勉强能看到扁桃体并没有炎症,也沒发现其它的异常,而这时石昭却因为嘴巴张的时间有点长了,又开始呕吐了,随着一阵呕吐声,一口口的清水也跟着吐了出来。 于一旁给郑灵拍着后背的石昭一见,在忧心之余,想到那日金锁拜见她时也曾捂嘴呕吐,眼前突然一亮,于是便又开口问道。 “姐姐,你这个月的月事来了吗?” 石昭的话,让原本吐的脸色尽是苍白的郑灵先是一愣,随后又是紧张的握着石昭的手。 “没,没来,……这,这可有阵子没来了……小昭是说小昭是说……天啊……” 甚至那话还没说完,郑灵的眸子里顿时便涌出一阵激动的泪水来。她这才想起来自己已经足足两个月没来月事,因为这阵子忙着夫君的迎娶石昭的事,反而忽视了这件事了。 “姐姐,你哭什么,这,这可是好事!” 看着神情激动的郑灵,朱明忠整个人这会也显得有些恍惚,甚至心底也涌起一种莫名的情绪来…… 《大明铁骨》正文 第337章 春天(第一更,求支持) (今天继续补发,今天补发后继续正常更新,,,对于给大家带来的阅读上的不便,无语在此再次表示抱歉。) 春天是万物复苏的时节。 而这个春天,对于朱明忠来说,绝对是个喜春。姑且不说穿越后两年来无子嗣的阴影随着金琐、郑灵两人的先后怀有身孕而烟消云散,就是在其它诸多事物上,也可以说是喜事连连。 不仅仅只是局限于江北的政通人和,就是要对外贸易上,北洋商号以及去年刚成立的西洋商号,现在已经成为了两个聚宝盆。正在以超出他想象的速度,从日本、朝鲜以及南洋吸取着财富,甚至就是在对西洋的贸易上,同样也展现出了从未曾有过的朝气。 “……现在,最受西洋商人欢迎的当数江北出产的玻璃镜,按入港的荷兰商人的说法,即便是威尼斯玻璃镜,就质量上来说也无法与江北出产的玻璃镜相比,而且我们的镜子镜面更大,可以制成价值万金的丈许大镜,而威尼斯的玻璃镜却只能制成尺半的小镜,那些印度王公最是喜欢江北大镜……” 作为西洋商号的经理王朴之,曾是忠义军后勤处负责庶务、财务、被服、给养等事务的主计科军官,现在作为西洋商号的经理,无疑也是表明西洋商号与北洋商号的不同,如果说北洋商号,还有民办的色彩,那么西洋商号就带着浓浓的官方色彩。 依据西洋商号章程规定,商号最初的资本总额为五百万江北银元,共分一百万股。非江北籍人士不得认购入股,其中经略使衙署认购50万股,合计两百五十万银元。但实际上衙署并没有掏出一分钱,而是以基隆、南天门以及平南等地的码头、副属设施以及基隆以南地区的特许权充抵。至于另外五十万股,则是面向外界招募,而招募的股份中的50%,在衙署的操作下,这25万股完全由衙署的官佐以及官兵购买,股东多达七万余人,而另外25万股的民间股东人数同样多达万人。 如此以来,就使得民间股东难以集成力量行使股东权,从而为衙署行使对商号的绝对控制权提供了最为安全的保障。可以说从其资本运营及商号的章程中都可以清楚地看到,西洋商号虽然在表面上是一个“民营商业性的组织”,但绝非是自由的企业。它是一个要严格按照政府特殊要求和规定来予以运做的强有力公司。是非一般意义上的企业,在西洋商号内的每一个细胞中都体现出它是代表衙署意志的企业,是朱明忠在未来推行“海外政策”的“国策商号”,也是未来中国海外扩张的重要机构。 而作为商号经理的王朴之同样也是非常露骨狂妄地宣称,要把西洋商号建成“与西洋人东印度公司类似的海外贸易发展的先锋”,军人出身的他,自然从一开始就给商号带来了军事上的性质,甚至就连商号主事的也变成了“经理”,这一称谓出自“道也者,治之经理也”,也是忠义军中主计科军官的称谓。 “不过,我们的计划是,今年一定会排除一切困难,把贸易船派往印度,否则,仅仅只是充当货物供应商,对商号的发展无疑是极为不利的。” 对于专门聘请了多名西洋人作为私人幕僚的王朴之来说,他很清楚,商号的未来在什么地方,商号想要获得发展,关键就是通过海外贸易进行海外拓殖。 “毕竟,直接贸易的利润更大,以江北独出的一丈大镜商号出口价为7000元,我们估计荷兰人在印度的售出价格应不少于一万五千元,甚至更高,所以开拓直接贸易是极为必要的……” 在王朴之提及“一丈大玻璃镜”时,朱明忠只是略微一笑,因为这种大玻璃镜并不是之前使用的人工吹筒摊片法制造的,而是更适合工业化生产的浇注法生产,这种平板玻璃浇注法,在历史上是1688年开始在法国批量制造的,因其更便于生产,所以迅速将降了平板玻璃的成本,使平板玻璃得已普及,正因如此这种平板玻璃的应用上大部分是用于窗户玻璃和四轮马车的车窗玻璃,也因其廉价,使得曾经价值高昂的玻璃镜得已传入普通人家,成为寻常之物。 当然,尽管它的优点是能够生产规格更大的数倍于吹制法的平板玻璃。而且对工人的技术要求也低得多,但它的缺点也很明显,就是固定资产的投资大,相比之下摊片法那种半手工作坊式的制造,那么浇注平板玻璃厂就完全就是一座近代化的工厂。 如果市场规模有限的话,那么投资浇注平板玻璃厂必定会市场规模的原因导致成本激增,从而导致工厂陷入亏损。但是,相比于几十年后的欧洲,现在的中国在满清入关后,数以千万计百姓为其屠杀,但是仍然有数千万人,加上朝鲜、日本以及南洋,市场潜力不可不谓之巨大。所以,朱明忠才会在去年投资创办了平板玻璃厂,历时近八个月,才建成由熔炉、煅烧窑以及退火窑等组成的工厂。不过现在工厂生产的平板玻璃大都是经研磨抛光后用以制造镜子。之所以限制推广,是为了保持玻璃镜的利润。 “玻璃镜的暴利,再过几年,恐怕就会结束,真正的利润点,还是棉布、瓷器,甚至茶叶以及其它中国出产的商品,暴利产业是无法持久的,一但外国人获知如何制造玻璃镜,势必会导致玻璃镜的暴利不复存在!” 心知很快威尼斯玻璃镜的秘密就会为法国人获得,在法国人获得制造玻璃镜的秘密之后,其天价立即跌落下来,所以,朱明忠自然很清楚,这样的暴利根本持续不了几年。 “经略,这不是问题,只要有几年的暴利,就足以让我们在印度、在南洋站住脚,到时候,自然会有替代贸易取代玻璃镜。” 对于海外贸易的展开,王朴之自然是充满了信心,对他来说,做生意才是他最擅长的事情。 其实在加入军队之前,他就是商人,作为徽州人的他,按当时的风俗早在十三四岁,就随乡族长辈出外学做生意,寻觅谋生之路。在店铺里当了三年的学徒,几经辗转后,才在江阴有了自己的商号,不过一夜大火,不仅让他失去了一切,还欠下了数百两的债务,正是为了维持家人的生计,他才加入忠义军,在忠义军主计科的十几位经理之中,他之所以能够成为商号的负责人,正因为他擅长经商。 “只要有一两件暴利商品作为维持,然后我们就可以把棉布、瓷器、丝绸、茶叶以及其它商品销往各地,那怕一开始亏本也没有问题,只要能够在那里站住脚,生意自然而然的也就能做下去,而站住脚的关键就是贸易站……” 看着经略,王朴之的语气中带着些试探的意思,对于一直“虚心”向西洋人学习如何做海外生意的他来说,曾无数次的听说过贸易站,自然也就对其心驰神往了,但是建立贸易站,却需要经略的许可。 “贸易站?” 看着王朴之,朱明忠示意他说下去。 “经略,在商号成立时,您曾说过,在海外贸易上,中国看似早在唐宋之前就已经从事海外贸易,但是实际上,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扮演的角色只是供应商的角色,往来于商路上的永远是外国人,宋元时对外贸易海上航路为阿拉伯人所把持,而自我朝,虽有海商蹈海,但海商皆局限于南洋诸地,再后来,西洋人入南洋,自南洋入我中国,航路大抵皆为其把持,而西洋人虽远隔重洋,亦能把持各地贸易,究其根本,正是因其每到一地,皆会以种种手段或巧取豪夺或强行割据沿海港口,并据此兴建贸易站,从此才能在与当地贸易中处于上风,否则港口为当地土著把持,必定平添许多麻烦,正如今日葡萄牙人正是凭其所据澳门,才使得他们能够在与我大明贸易中,领先于西洋各国。所以,如果西洋商号欲展开贸易,必先兴建贸易站不可,” 什么是贸易站?分明就是殖民据点,听着王朴之解释,曾玩过大航海时代等游戏的朱明忠又怎么可能不知道所谓的贸易站是什么? “而且以商号出面,总胜过以官府出面,从而降低当地土著的警惕,待到商号获得据点,并立足将贸易拓展至其腹地之后,待时机成熟时,商号亦可将据点交给朝廷……”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王朴之的语气看似平静,但心底却有些紧张,读过几年书的他,自然知道,他是在索要什么,他所索要可不仅仅只是贸易特许,而是准许商号拥有自己的军队!若是没有军队,又怎么可能巧取豪夺得到据点? “嗯……” 沉吟着朱明忠并没有立即答应王朴之的要求,而是在心底权衡利弊,王朴之所说的那种“特许公司”正是西方殖民海外的起点,如东印度公司、弗吉尼亚公司等等,可以说,西洋正是凭借着那些拥有特许权的特许公司,完成了海外殖民事业,只是这样的企业,国人能够接受吗? 就在朱明忠犹豫着的时候,王朴之又试探着增加了一个筹码说道。 “经略,听说满清的八大家,也准备下南洋了。” 《大明铁骨》正文 第339章 造船(第二更,求支持) (终于补发完了,今天还有一更是第399章,,,对于因为漏发给大家带来的阅读上的不便,无语在此再次表示抱歉。弄了一个微,信公,众,号,大家可以加一下。微,信:无语的天空) 靳家三公子出息了! 消息是从济南传出来的,整个四九城里头,现如今,谁不知道,内务府小字辈里头,也就靳家的三公子第一个领了皇差,而且这差事全是全权交经他办,纵是十三衙门里头的人,想要插手其中,也得先过他这一关。一时间,这曾经不怎么显眼的靳家三公子顿时炙手可热起来,甚至就连靳家的大少爷,名声也不一定有他那么显赫。 尽管表面上看起来,朝廷命靳文博操办南洋米一事,看似未假靳家之手,可实际上,怎么着也脱不了靳家的掌握,毕竟很多事情都需长辈们出面去办。大事有长辈的去办,那么小事,就必须要当晚辈的去办, 甚至如果不是有长辈们的支持,恐怕靳文博想在京城里寻一处办差的地方,也不一定容易,这不,他现在办差事的地方,就是靳家名下的一栋产业,现如今,这宅子里头,非但有他,同样也有其它几家人的公子, 跑腿之类的活必定是小辈的活儿,这事在靳如此,在其它各家同样也是如此,不过因为靳文博主办的关系,许多事情,往往都是由他经手的。 在这位于外城的宅子里,靳文博正同刚从澳门过来亨利在那里讨论着造船的事情,亨利是鲁伊斯推荐在船师,按鲁伊斯信中所提,他是澳门船厂一流的船师,最擅长造各种商船,所以才会推荐他来京城,协助靳文博造船。一同参与的还有王多福、王安邦以及田利威,他们都代表着各家,不过也就只有王多福知道,这造船是为了什么。 也许是因为来中国已久的关系,所以亨利说着一口并不算流利的带着广东腔的官话,他指着一张图纸认真的解释道。 “靳先生,这就是目前,在澳门最为流行的“老闸船”,与传统的中国船不同,它有传统中式帆装和西洋船身,比传统中式帆船快,比西洋帆船需要更少人手,建造维修也较简易。” “这又是中国船,又是西洋船的,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吗?” 王安邦瞧着那图纸,有些不解的问道,作为晋商后人,若是说到马驼或许他还能说出个所以然来,可是说到船,却根本不懂,不懂没关系,重要的是要知道去学,要知道不耻下问,在来的时候,因为有父兄的叮嘱,所以王安邦自然会主动发问。 “就是这个“老闸船”到底有什么好的?咱们在造这个船?” 田利威的话音刚落,亨利便说道。 “最大的好处是,它的帆具是中国式的硬帆,这样你们的水手就不需要太多的培训,就能够操纵这种帆船。” “没错,这“老闸船”小弟在澳门的时候见过,其船身是西洋船身,不像鸟船、福船,在船内可以装很多货不说,而且速度较快,这帆也是硬帆,与运河上的帆用起来,也是大同小异。” 靳文博在一旁附和道。自从他和亨利就商船的选择上,进行了一番讨论了之后,两人在很多意见上可以说是一拍既合。尤其是亨利在在不少见解上,都与他的很多想法相同,如此一来,他自然赞同造这种“老闸船”,而不是价格更为低廉的大鸟船。 “而且,这种“老闸船”的船身因为是西法建造,所以船肋极多,而不像鸟船无船肋作为支撑,仅仅只靠船板,所以其船身更为坚固耐用,可以说是往南洋运米的首选。” 因为知道,现在父亲还在试探着各家的态度,所以,靳文博在这些人的面前,自然不会说出他真实的想法,而是继续打着往南洋买米的幌子。 “哦?要那么坚固干什么?这船肋那么多,这本钱估计肯定不得少了吧!” 王安邦仔细的打量了一番图纸上的船样,对于亨利提出的的造“老闸船”,他并没多大的兴趣,毕竟,虽说他不懂船,可却也知道,这多出来的船肋,就是多出来的料钱、工钱,这些多出来的银子,可都是几家人一起出的。 “咱们只是运米,又不是要在海上行军打仗,船要那么坚固干什么?” 于是他回头向田利威说道。 “田二哥,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这使船,小弟是不懂得,不过王兄所言甚是,这自古以来,做生意都讲究一个,本钱尽可能的少,这“老闸船”船的船板这么厚,而且又多出了这么多船肋,到时候,多出的料钱、工钱,恐怕不是一星半点的,更何况,到时候,这船造起来恐怕也没有那么容,这工期若是拖了下去,不定今年就不一定能把米给朝廷运来了,几位老兄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田利威恭敬的回答道,在八大皇商之中,田家人现在的处境最为微妙,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田家过去一直靠着范文程,可众所周知,现在范家已经完了,现在范家靠不上不说,甚至还有可能因此得罪了皇上,也正如此,田家才希望把这个差事办好,田利威自然希望尽快把米运来,这样,也算是于朝廷立下了功劳,若是有人想对田家下手,这也算是有个功劳作为依仗。 “几位哥哥有所不知啊!” 一直沉默着的王多福在一旁插口说道。 “这海上不同陆上,咱们要想从南洋把米运过来,这海上除了风浪之外,还有海盗,郑家就是海贼出身,再加上朱贼的船队,虽说咱们到时候挂西洋旗,可这些海贼万一要是动起手来呢?因此这些事不可不防啊。所以,这船还是造结实些的保险一些。” 在众人之中,作为王登库长子的王多福是除了靳文博之外,唯一知道这往南洋买米的真正目的是什么,自然也知道,这船那里是什么运米船,根本就是他们这几家人的保命船,若是真到了那个份上,八家的亿万家业和几千条性命,可全都指往着这些“运米船”,如此一来,他自然希望这船能造的结实一些,毕竟这往西洋去的海路岂止万里,若是真到了必须要离开的份上,这船结实一些,总让人安心一些,就像盖房子一样,谁不知道自己住的房子结实一些?但是这些话,他不能说,毕竟,其它六家现在可都不知道他们的打算。 “正是如此,而且船造结实了,可以使上几十年,若是造的不结实,恐怕不出十年,这船也就不能用了,到时候,还要重新造新船。” 看着王安邦、田利威两人,靳文博又补充道。 “而且,咱们看的可不是眼下,不是现在,你们想想,若是将来待到江南恢复的时候,到时候,朝廷若是把漕粮改为征银,这一年可就是七八百万两银子,然后再改向咱们买米,如此一来,朝廷只需花六百万两,即可得六百万石粮食,而咱们这一年少说也能挣个三百万两银子,这银子虽说不多,可毕竟是个源源不断的进项,咱们现在造船想省几个银子,将来不定可都得重造,到时候,这银子可就是多花的。” 靳文博依然在这里打着幌子,用一个看起来颇为合理的借口,游说着王安邦、田利威,他知道,他们两并没有决定权,最后能做决定的,还是他们各自的长辈,也就是他们身后的王大雨、田生兰那两位世伯,想来,这个道理,应该能说服他们。 对于最擅长斤斤计较的他们来说,自然知道什么最划算。 听了靳文博的解释,王安邦将目光又移到了图纸上。他看着图纸上的船样,在心底寻思着需要多花多少钱的同时,出言问道这样一艘老闸船需要花多少钱,如此几番询问之后,他的心里到也有了底。 在他这么询问着的时候,一旁的田利威也好奇的打量着这图纸。相比于他曾看过的船样图纸,这图纸可以说是极为复杂,毕竟,之前看过的船图只有简单的线条。而这图纸却极为复杂,仔细打量着的时候,他注意到这船身上似乎还有一些窗口,于是他便的指着图纸向亨利问道。 “这边下的是什么?可是窗户?” 看着他指的地方,亨利点头说道: “不错,这些窗口是炮窗,毕竟在海上很有可能遭遇各种风险,所以给商船安装火炮是通行的做法?” 亨利的解释,让王安邦立即惊声说道。 “怎的,这船上还要装红夷大炮不成?这,这到时候又得添多少钱啊?” 王安邦几乎是种本能般的想到这添设的红夷大炮肯定要花不少银子,对于原本做生意就讲究精打细算的他来说,自然有些肉痛,甚至无法接受。 侧着头看了眼王安帮,亨利用极为认真的语气说道。 “若是不装火炮也行,但是这样的话,在大海上,你们船只就是任人宰割的绵羊!” “既然已经造了船,还在乎多花些银子吗?这就是往大江南北运货,也讲究个讲个镖师,这红夷大炮就是船上的镖师,不能没了!” 王安邦的反应落在靳文博的眼中,让他的眉头不由的皱了起来,和这样一群人一起办事,能办成大事吗? 但随即他又寻思着,管他那,先让他们出银子把船造出来再说…… 《大明铁骨》正文 第399章 出关路(第二更) (补更完了,恢复正常更新,造成的不便,无语再次表示歉意。晚上9点还有一更) 相比于关内,这一出山海关,那关东的寒风,就像刀似的不断的刮人脸,即便是身上穿着厚厚的羊皮褥子,可是那风依然像刀子一般,吹得让人恨不得把整个人都塞进褥子里头。 “他么的,难怪当年死了那么人,也要进关里头……” 又一次,熊皮裘裹紧了,坐在马车里头的苏常寿只恨不得,能在这马车里头再塞进去一个炉子来,这关外的天委实太冷了。 虽说小时候也是在关东长大的,可苏常寿早就忘记了关东的酷寒,作为苏克萨哈的儿子,原本他应该在京城自然是享尽荣华富贵,但是现在,这样的好日子却结束了,尽管大家谁都没有说,可大家却都在做。 打从明贼克了太原之后,这京城就乱了起来,各家各户便纷纷做起了打算,寻常的旗人还在等着自家的爷们时,满清勋贵大臣们便各自打起了算盘,开始纷纷派遣亲信,把京中的家当往关外运着。王公贝勒们如此,大臣们同样也是如此,至于苏克萨哈那自然是也不例外,对于身居高位多年的苏克萨哈来说,打从多尔衮死后,这些年他可是没少捞银子,别的不说,单就是从郑芝龙的身上,前后就敲走了不下数百万两银子。 尽管作为议政大臣,原本按道理来说,苏克萨哈不应该像其人一样,在局势不利的时候,便把家当往关外、往盛京的老宅转移。可也正是因为他是议政大臣,才知道一些朝中秘事,知道现在的局势于大清国来说,已经恶劣至极。私心之下,他自然也就考虑起了自家的将来。 一个月前,苏克萨哈先是把随驾作侍卫的儿子调回京师,然后又密令其回到京中之后,起出银窖以及地下埋藏的银子以及这些年收藏的古玩字画装车运往盛京老家。 这局势到底是往对大清有利的方向发展,还是不利的方向发展,苏克萨哈并不清楚,但是把这些好不容易弄来的家当运到盛京,总稳当一些,毕竟,万一若是兵败了,到时候仓皇之下,谁知道又能带回多少东西? 若是什么都没带走,那即便是回到了盛京,指不定也得苦哈哈的过日子,那种日子自然不是苏克萨哈愿意过的,如此作为苏大的大少爷,即便是已经受不了关外的酷寒苏常寿也不得不带着数百包衣奴,在镖局的护送下,押运了苏克萨哈十余年来积聚的家当,顶风冒雪的往盛京的方向赶去。 这一路上,对于锦衣玉日的安生日子过惯了的苏常寿来说,自然无异于折磨,尽管受不了车外的寒气,但是他还是一挑窗帘,冲着车外喊道。 “老六,这里离盛京还有多少天的路程?还有下个歇脚的地方在那?主子我都快给冻死了。” 听着主子的话声,赫老六一扯缰绳回到车前,然后搭腰探头往马车边凑着说道。 “少主子,咱现在离盛京快了也得七天,这往前再过三时辰,就到驿站了,到时候主子可以在那里歇个脚,暖和一下身子。” 赫老六的语气显得极为恭敬,可是那双眼睛中不甘的模样却是一闪而过。他原本是北直隶的良民百姓,在清军入关后被因圈地被圈为包衣奴,若不是因为家室拖累,恐怕早就逃了。 “老六,我知道你小子的心思不在我们苏家,好了,若是南边这次当真得了势,你小子到时候也不用来这苦寒之地,不过话虽说这么,既然现在我还是你的主子,你可就得尽心陪着一道来,把这趟差事给办好了。” 虽说是公子哥,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可是作为御前侍卫的他,又岂没有看赫老六那眼中一闪而过的异色,其实很多事情他早就看穿了,原本在京中锦衣玉食的他,转眼间就要来到这关外,虽然无异一场打击,同样,熟读史书的他也知道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少主子,瞧您说的,俺咋会那么想呢?” 嘴上这么说着,赫老六的眼睛却忍不住朝着关内的方向看去,如果不是因为是苏家的包衣,他是决不会来关外的,这日子总算是快过到头了,只是大明的官军北伐成功了,他自然也就不再是这旗人的包衣奴了。 到时候,他赫老六自然就是赫家的老六,再不是什么苏家的包衣! “得了,不说你了!” 懒得再去与赫老六说这些的苏常寿,放下帘子的时候又说道。 “老六,你眼尖些,这关外可也不太平。” “主子放心,俺自然知道。” 赫老六接口回话的功夫,又指车队前方的车队继续说道。 “主子,您瞧,来辽东的并不只有咱们,这前面至少还有五六家人,单是大车没有一千也得有八百辆。” 现在从山海关往盛京的官道,每日都是车水马龙,这些车马都是京中王公贝勒的车马,自然都是和苏家一样,赶着要把家当给运出去的。 “那些都是京里头出来的吧?” 再一次掀开窗帘,朝着远处看了一眼,虽说看不到别的马车,可苏常寿却也能猜出他们的身份来。 “回少主子,不单单是王公贝勒的,其它人家的车队也有不少,像内务府范家、王家这一路上,都碰着过。” 赫老六如实的说道。 “哦,看来这要跑的不仅是主子,就连奴才也跟着一起跑了。” 说话间,苏常寿又以嘲弄的口吻嘟囔道。 “大清国到了这份上,还指往个屁啊,要是我是皇上,趁着这时候还能走得了的时候,赶紧出了关的省事,胡人无百年国运啊!” 这一句“胡人无百年国运”,若是换成汉人说,纵是不灭门,也得给砍了脑袋,可现在苏常寿这么说的时候,却像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其实他之所以能说出这句话来,倒也是因为对于这句话根本就没有怀疑过,或许他也是满人之中难得的几个能看清楚这一切的人。 主子在逃,奴才们同样也在逃,尽管那边大清国看似还有几十万雄兵,在西南尚有兵力数十万,在西北尚有兵力十余万,在直隶有八旗精锐二十万,可是谁都知道,大清国已江河日下,斩不说西南那边已经是不听调换,便是他们听从调换,西南的用又怎么能救得了直隶的急。 人人都在为自己做着打算,而这通往盛京的路上,既便是在风雪中仍然往来不止的车队,就是人们各自打算的证明。当然,这些马车上装载的并不是什么粮食之类的东西,而成箱成车的金银财宝,这些满清的王公贝勒们他们的父辈或者自己大都曾亲自参与过入关时的屠城,在屠城之中,不知从汉人的身上洗劫了多少银子,也使得他们积累了不菲的财富。加之过去他们又通过索贿等手段不知弄到多少银钱,现在局势一变,他们无不是为了稳妥起见,纷纷把银钱都运回了所谓的“满洲老家”,似乎,对于他们来说,之所以这么做,大都是已经看到了未来,看清了大清国的气势。 “额娘,这里就是咱们的老家?” 不过只有七岁的纳兰性德看着窗外的雪,已经随额娘等人回到盛京的他,对于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颇为好奇,对于年少的他来说,此时此刻的他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回到这里,对于他来说,那反倒是与其它的孩童一样,对这个陌生的环境充满了好奇。 “当年没入关的时候,咱家就在这里。” 穿着一身满清宫装的女人是英亲王阿济格第五女爱新觉罗氏,作为皇亲国戚的她的眉宇间带着愁容,相比于儿子的好奇,她更忧心着这大清国的江山。 当初满人入关的时候,是抛弃了辽东的家业,携家带口的入了关。可是现在,却灰溜溜的要回来了,不过现在,普通的旗人还是回不来,除了王公贝勒也就只达官显贵们才能回来,而且他们大抵上也都不敢自己回来,都是先遣回子女或者家眷,先把这荒废多年的宅子重修起来,为将来做些打算。 现在他们是回来了,可是那些寻常的旗人呢?又有几人回来了?若是将来局势恶化的话,那些普通旗人能不能把家人也都带回满洲老家?尽管不知道这些军国大事,但是女人还是能猜出答案来,只怕到时候寻常的满人压根就没有机会把妻儿老弱带回满洲吧,毕竟,到时候不同于当年入关,指不定到时候,即便是他们自己想要出关,都不知道要经过多少劫难。 当年削尖了脑袋想要入关,可谁曾想到,想在离开中国恐怕只会更难 “难不成,这大清国当真入主不了中国吗?” 女人的神情之中尽是忧虑,而在那院中,孩子的欢笑声并不能驱散她心头的愁绪,最终,女人还是长叹了口气,又一次吩咐着家中的奴才在收拾这十几年未曾住人的老宅,毕竟,这荒废多年的老宅,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成为他们的家,至于京城的家,恐怕再也回不去了…… 《大明铁骨》正文 第400章 离别(第三更,求月票) (终于补发完了!对于因为漏发给大家带来的阅读上的不便,无语在此再次表示抱歉。弄了一个微,信公,众,号,大家可以加一下。微,信,公,众,号:无语的天空) 又一次,置向于的那府门前凝视着那厚重的宅门,甚至有些不舍的摸着门前的石狮,这宅门上的钉数、石狮等等,皆有其规制,即便是富如范家,也不敢有丝毫逾制。 哎…… 喟然长叹之后,范永斗的神情中尽是可惜的模样,曾几何时,这座范家的大宅曾经是范家家业的象征,曾经的国公府却是范家的私宅,范家当年是何等的辉煌。但是现在这一切都结束了。 一切都结束了! 尽管并不愿意面对,但是范永斗还是不得不接受这一现实,一切都结束了,没有任何疑问,从现在起,京城再也没有范家了。甚至范家从此之后,都将不复于中国了。 “为什么你们就不懂,这不过只是个生意?” 又一次范永斗发出了这么一声长叹,他不能够理解,为什么南边的那些人就不能理解,这只是一门生意。 “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生意,也不知道什么是生意人的本份,范某身为生意人,与满洲人做生意,何罪之有?” 愤愤不平的发出声怨言之后,范永斗又怒形于色的说道。 “他们又岂是因为范某人与后金做生意,他们所为的,不过只是范某人的家业罢了,这个便好,范某人便是一文钱也不会与那群贪官污吏留下来!” 尽管嘴上这么说,范永斗又岂不知道,范家的很多家业都留在了中国,是再也带不走的了。 罢了、罢了…… 喟然长叹之后,范永斗便坐上马车,在他坐上马车之后,在对车夫吩咐着出城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那范家的大宅门,那双眼睛中的留恋却是毫无掩饰的。 这一天,在京城之中,所谓的“八大皇商”八大家的家主“悄无声息”的离开了京城,他们并没有像其它人一样,直接往山海关的方向赶去,而是沿着官道朝着大沽的方向赶去。 就在十几天前,数艘海船驶抵了大沽,船上带来了数十万石从朝鲜买来的米粮,这些米粮安稳着京城的民心士气,甚至为此,靳文博还得到了皇上的嘉奖,赏了三品的顶戴,可以说,现在的靳文博大有一副隐隐成为八大家年青一代翘楚的样子,当然也没有人怀疑,再这么下去,不出几年,恐怕这靳家非得出来一个一品大员不过,与他们父辈被赏罚的顶戴往往只是荣耀不同,靳文博却是担负有实差,甚至还在户部领着俸。 尽管不知道多少同龄人羡慕着靳文博的机遇,但是对于他自己来说,他又怎么不知道,他永远不可能成为大清国的一品大员,对于他来说,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离开大清国,趁着还能走的时候,赶紧离开这里。 “若是再晚,恐怕就来不及了!” 站在船艉,任由那海风夹杂着风雪落在身上,靳文博在心里默默的念叨着,时势已经越来越险恶了,如果再不走的话,恐怕真的就来不及了。 尽管靳文博并不知道什么军国大事。但是从朝廷发的公函之中,他仍然能够猜测到,局势比他想象的更为恶劣几分。 “局势真的如此恶劣吗?” 范三拔不解的问道, “兄长有所不知,就在五天前,朝廷下秘旨于小弟,命小弟遣船迅速往南洋买米,” 靳文博的回答,让范三拔依然还有些不解,买米不正是操办船队的初衷吗? “兄长可知道,朝廷让把米运往何处?” “何处?” “辽东!” 啊! 原本还有些不疑惑的范三拔脸色顿时为之一变,把米运往辽东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朝廷已经开始在考虑后路了。 “他们是害怕一但关内失势的话,到时候百万军人撤回辽东,到时候没粮食吃,所以才让小弟把粮食运往辽东,虽说这是苏大人下的秘令,不知道是不是皇上的意思,但看来,这局势远比咱们知道的更为恶劣啊!” 这么感叹着,靳文博又说道。 “兄长,你看现在李子渊已经兵进太原,随时都有可能东出太行,威胁京师,若是这个时候,江北的明军再北伐的话,只恐怕这大清国……哎!” 长叹之后,靳文博看着码头自言自语道。 “但愿咱们能抓紧时间,趁着还有机会走的时候,赶紧的离开此地吧……” 就在他话声落下的时候,码头那边已经热闹了起来,离开京城的范永斗等人直接从大沽上了船,尽管码头的官吏看到了他们,倒也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毕竟,现在很多人“往辽东老家省亲”,现在他们这几家人乘着自家的方便,搭船往辽东,倒是再正常不过。 “哎,这大清国啊……” 码头上,一个绿营兵瞧着那正在上船的老爷、夫人们,自言自语道。 “算是到数了。” 气数尽了! 即便是普通的百姓也能看得出来,大清国的气数已尽,而对于八家的家主来说,过去他们不愿承认,但是现在他们却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不惜接受远航万里的事实。 “靳兄,你有个好儿子啊!” 站在船上,看着在那里与西洋船长在那里的说着什么的靳文博,范永斗对身边的靳良玉说道,那语气中全是羡慕。 “咱们这八家一万三千四百九六口人将来能活下去,可全亏了靳老弟你家的老三啊!” 面对范永斗的称赞,靳良玉只是微微一笑,然后说道。 “兄长谬赞了,老三这个人啊,只是略有些许歪才,若是论起大才,还是要数大公子,我听说大公子现在已经能说一口红毛夷的话了,可是不比红毛夷差。” 靳良玉口中的大公子,自然就范三拔,自从做出离开中国的决定之后,他就开始学习荷兰语,虽说还不至于像靳良玉说的那样,但却也已经勉强能够与西洋人沟通。 “哎,他们倒是学得会,老弟,你说咱们,咱们又岂能学得会这西洋人的话?” 范永斗的脸色显得有些无奈,他甚至瞧着船上那些家中的远支家仆,苦笑道。 “至于他们,又得用多少年,才能学会西洋人的话?” 离开中国容易,可到了西洋人的地界上,到时候又该怎么生活?对此即便是已经闯荡多年的范永斗也是没有丝毫的底气,如果有丝毫的可能,他还是愿意留在中国,可是,中国之大,那里是他的容身之地? 甚至就连现在坐的这艘船,他也有他的私心,他的私心就是既然靳家的人在这船上,那么他在这船上自然是更安全一些。 “船长,我们现在去旅顺!” 对船长吩咐了目的地之后,靳文博又一次凝视了一眼港口,他更是朝着山西的方向看去,他知道待船队到了旅顺之后,也许,此生再也不会踏上中国了。 “但愿一切顺利吧!” 暗自祈祷着,靳文博并没有显露出太多的留恋之情,而只是将视线投向大海。 在旅顺口已经停了足足73艘船,那些船中既有自造的也有买来的,再加上这里六艘船,一共七十九艘船,而这七十九艘船上除了数千水手之外,还聚集着八大家亲支家仆上万人之多,当然船上更多的还是金银,那舱底的压舱石并非全是压舱石,而银子、金子,八家人上百年来积累的家当,可都在这些船上。 百年的基业啊! 在船舱之中,范永斗看着那玻璃油灯灯罩内摇曳的灯光,尽管船身随波起伏,但是他并没有丝毫晕船的感觉,而是谨慎而认真说道。 “咱们这几家人的百年的基业,都在这船上,从今以后,咱们可是要和舟共济了!” 范永斗压根就没有考虑过,靳家人的会不是见财起心,这份信任是多年来他们合伙与满清做生意时互相取得,相比于担心自己人见财起心,他更关心范家的将来,当然也顺带上其它几家人。 “爹,孩儿知道。” 范三拔又岂不知道父亲说这句话的原因,是为了告诉他,现在要处处让着靳文博,毕竟,今日不同往日,范家也要靠着靳家。 “嗯,为父知道你能识得大体,不过……” 话声压低,范永斗继续说道。 “他们靳家的人想要离开,咱们离开此地却是迫不得已,若是有丝毫可能,为父是万万不会走上这条绝路的,所以为父当初才会吩咐你去办那件事。” 范三拔自然知道父亲吩咐的是那件事,于是他点点头说道。 “孩儿明白,现在他们都在那里等着,只要咱们一到,他们就上船,与咱们一同南下,可是爹,你真觉得,他们去了南边,真能帮得着咱们?” 范三拔的语气中难免的带着一些质疑的味道。 “爹,黄白惹人眼,只要咱们手里有那些银子,他们就肯定不会放过咱们的,” 儿子的提醒让范文斗摇摇头,尽管他知道儿子说的是事实,银子太惹人眼了,可是,范永斗却又不愿就此错过这个机会,他最后还是轻声说道。 “只要有机会,咱们总要去试试,再不济,这也是个机会不是?” 《大明铁骨》正文 第399章 出关路(第二更) (补更完了,恢复正常更新,造成的不便,无语再次表示歉意。晚上9点还有一更) 相比于关内,这一出山海关,那关东的寒风,就像刀似的不断的刮人脸,即便是身上穿着厚厚的羊皮褥子,可是那风依然像刀子一般,吹得让人恨不得把整个人都塞进褥子里头。 “他么的,难怪当年死了那么人,也要进关里头……” 又一次,熊皮裘裹紧了,坐在马车里头的苏常寿只恨不得,能在这马车里头再塞进去一个炉子来,这关外的天委实太冷了。 虽说小时候也是在关东长大的,可苏常寿早就忘记了关东的酷寒,作为苏克萨哈的儿子,原本他应该在京城自然是享尽荣华富贵,但是现在,这样的好日子却结束了,尽管大家谁都没有说,可大家却都在做。 打从明贼克了太原之后,这京城就乱了起来,各家各户便纷纷做起了打算,寻常的旗人还在等着自家的爷们时,满清勋贵大臣们便各自打起了算盘,开始纷纷派遣亲信,把京中的家当往关外运着。王公贝勒们如此,大臣们同样也是如此,至于苏克萨哈那自然是也不例外,对于身居高位多年的苏克萨哈来说,打从多尔衮死后,这些年他可是没少捞银子,别的不说,单就是从郑芝龙的身上,前后就敲走了不下数百万两银子。 尽管作为议政大臣,原本按道理来说,苏克萨哈不应该像其人一样,在局势不利的时候,便把家当往关外、往盛京的老宅转移。可也正是因为他是议政大臣,才知道一些朝中秘事,知道现在的局势于大清国来说,已经恶劣至极。私心之下,他自然也就考虑起了自家的将来。 一个月前,苏克萨哈先是把随驾作侍卫的儿子调回京师,然后又密令其回到京中之后,起出银窖以及地下埋藏的银子以及这些年收藏的古玩字画装车运往盛京老家。 这局势到底是往对大清有利的方向发展,还是不利的方向发展,苏克萨哈并不清楚,但是把这些好不容易弄来的家当运到盛京,总稳当一些,毕竟,万一若是兵败了,到时候仓皇之下,谁知道又能带回多少东西? 若是什么都没带走,那即便是回到了盛京,指不定也得苦哈哈的过日子,那种日子自然不是苏克萨哈愿意过的,如此作为苏大的大少爷,即便是已经受不了关外的酷寒苏常寿也不得不带着数百包衣奴,在镖局的护送下,押运了苏克萨哈十余年来积聚的家当,顶风冒雪的往盛京的方向赶去。 这一路上,对于锦衣玉日的安生日子过惯了的苏常寿来说,自然无异于折磨,尽管受不了车外的寒气,但是他还是一挑窗帘,冲着车外喊道。 “老六,这里离盛京还有多少天的路程?还有下个歇脚的地方在那?主子我都快给冻死了。” 听着主子的话声,赫老六一扯缰绳回到车前,然后搭腰探头往马车边凑着说道。 “少主子,咱现在离盛京快了也得七天,这往前再过三时辰,就到驿站了,到时候主子可以在那里歇个脚,暖和一下身子。” 赫老六的语气显得极为恭敬,可是那双眼睛中不甘的模样却是一闪而过。他原本是北直隶的良民百姓,在清军入关后被因圈地被圈为包衣奴,若不是因为家室拖累,恐怕早就逃了。 “老六,我知道你小子的心思不在我们苏家,好了,若是南边这次当真得了势,你小子到时候也不用来这苦寒之地,不过话虽说这么,既然现在我还是你的主子,你可就得尽心陪着一道来,把这趟差事给办好了。” 虽说是公子哥,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可是作为御前侍卫的他,又岂没有看赫老六那眼中一闪而过的异色,其实很多事情他早就看穿了,原本在京中锦衣玉食的他,转眼间就要来到这关外,虽然无异一场打击,同样,熟读史书的他也知道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少主子,瞧您说的,俺咋会那么想呢?” 嘴上这么说着,赫老六的眼睛却忍不住朝着关内的方向看去,如果不是因为是苏家的包衣,他是决不会来关外的,这日子总算是快过到头了,只是大明的官军北伐成功了,他自然也就不再是这旗人的包衣奴了。 到时候,他赫老六自然就是赫家的老六,再不是什么苏家的包衣! “得了,不说你了!” 懒得再去与赫老六说这些的苏常寿,放下帘子的时候又说道。 “老六,你眼尖些,这关外可也不太平。” “主子放心,俺自然知道。” 赫老六接口回话的功夫,又指车队前方的车队继续说道。 “主子,您瞧,来辽东的并不只有咱们,这前面至少还有五六家人,单是大车没有一千也得有八百辆。” 现在从山海关往盛京的官道,每日都是车水马龙,这些车马都是京中王公贝勒的车马,自然都是和苏家一样,赶着要把家当给运出去的。 “那些都是京里头出来的吧?” 再一次掀开窗帘,朝着远处看了一眼,虽说看不到别的马车,可苏常寿却也能猜出他们的身份来。 “回少主子,不单单是王公贝勒的,其它人家的车队也有不少,像内务府范家、王家这一路上,都碰着过。” 赫老六如实的说道。 “哦,看来这要跑的不仅是主子,就连奴才也跟着一起跑了。” 说话间,苏常寿又以嘲弄的口吻嘟囔道。 “大清国到了这份上,还指往个屁啊,要是我是皇上,趁着这时候还能走得了的时候,赶紧出了关的省事,胡人无百年国运啊!” 这一句“胡人无百年国运”,若是换成汉人说,纵是不灭门,也得给砍了脑袋,可现在苏常寿这么说的时候,却像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其实他之所以能说出这句话来,倒也是因为对于这句话根本就没有怀疑过,或许他也是满人之中难得的几个能看清楚这一切的人。 主子在逃,奴才们同样也在逃,尽管那边大清国看似还有几十万雄兵,在西南尚有兵力数十万,在西北尚有兵力十余万,在直隶有八旗精锐二十万,可是谁都知道,大清国已江河日下,斩不说西南那边已经是不听调换,便是他们听从调换,西南的用又怎么能救得了直隶的急。 人人都在为自己做着打算,而这通往盛京的路上,既便是在风雪中仍然往来不止的车队,就是人们各自打算的证明。当然,这些马车上装载的并不是什么粮食之类的东西,而成箱成车的金银财宝,这些满清的王公贝勒们他们的父辈或者自己大都曾亲自参与过入关时的屠城,在屠城之中,不知从汉人的身上洗劫了多少银子,也使得他们积累了不菲的财富。加之过去他们又通过索贿等手段不知弄到多少银钱,现在局势一变,他们无不是为了稳妥起见,纷纷把银钱都运回了所谓的“满洲老家”,似乎,对于他们来说,之所以这么做,大都是已经看到了未来,看清了大清国的气势。 “额娘,这里就是咱们的老家?” 不过只有七岁的纳兰性德看着窗外的雪,已经随额娘等人回到盛京的他,对于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颇为好奇,对于年少的他来说,此时此刻的他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回到这里,对于他来说,那反倒是与其它的孩童一样,对这个陌生的环境充满了好奇。 “当年没入关的时候,咱家就在这里。” 穿着一身满清宫装的女人是英亲王阿济格第五女爱新觉罗氏,作为皇亲国戚的她的眉宇间带着愁容,相比于儿子的好奇,她更忧心着这大清国的江山。 当初满人入关的时候,是抛弃了辽东的家业,携家带口的入了关。可是现在,却灰溜溜的要回来了,不过现在,普通的旗人还是回不来,除了王公贝勒也就只达官显贵们才能回来,而且他们大抵上也都不敢自己回来,都是先遣回子女或者家眷,先把这荒废多年的宅子重修起来,为将来做些打算。 现在他们是回来了,可是那些寻常的旗人呢?又有几人回来了?若是将来局势恶化的话,那些普通旗人能不能把家人也都带回满洲老家?尽管不知道这些军国大事,但是女人还是能猜出答案来,只怕到时候寻常的满人压根就没有机会把妻儿老弱带回满洲吧,毕竟,到时候不同于当年入关,指不定到时候,即便是他们自己想要出关,都不知道要经过多少劫难。 当年削尖了脑袋想要入关,可谁曾想到,想在离开中国恐怕只会更难 “难不成,这大清国当真入主不了中国吗?” 女人的神情之中尽是忧虑,而在那院中,孩子的欢笑声并不能驱散她心头的愁绪,最终,女人还是长叹了口气,又一次吩咐着家中的奴才在收拾这十几年未曾住人的老宅,毕竟,这荒废多年的老宅,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成为他们的家,至于京城的家,恐怕再也回不去了…… 《大明铁骨》正文 第400章 离别(第三更,求月票) (终于补发完了!对于因为漏发给大家带来的阅读上的不便,无语在此再次表示抱歉。弄了一个微,信公,众,号,大家可以加一下。微,信,公,众,号:无语的天空) 又一次,置向于的那府门前凝视着那厚重的宅门,甚至有些不舍的摸着门前的石狮,这宅门上的钉数、石狮等等,皆有其规制,即便是富如范家,也不敢有丝毫逾制。 哎…… 喟然长叹之后,范永斗的神情中尽是可惜的模样,曾几何时,这座范家的大宅曾经是范家家业的象征,曾经的国公府却是范家的私宅,范家当年是何等的辉煌。但是现在这一切都结束了。 一切都结束了! 尽管并不愿意面对,但是范永斗还是不得不接受这一现实,一切都结束了,没有任何疑问,从现在起,京城再也没有范家了。甚至范家从此之后,都将不复于中国了。 “为什么你们就不懂,这不过只是个生意?” 又一次范永斗发出了这么一声长叹,他不能够理解,为什么南边的那些人就不能理解,这只是一门生意。 “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生意,也不知道什么是生意人的本份,范某身为生意人,与满洲人做生意,何罪之有?” 愤愤不平的发出声怨言之后,范永斗又怒形于色的说道。 “他们又岂是因为范某人与后金做生意,他们所为的,不过只是范某人的家业罢了,这个便好,范某人便是一文钱也不会与那群贪官污吏留下来!” 尽管嘴上这么说,范永斗又岂不知道,范家的很多家业都留在了中国,是再也带不走的了。 罢了、罢了…… 喟然长叹之后,范永斗便坐上马车,在他坐上马车之后,在对车夫吩咐着出城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那范家的大宅门,那双眼睛中的留恋却是毫无掩饰的。 这一天,在京城之中,所谓的“八大皇商”八大家的家主“悄无声息”的离开了京城,他们并没有像其它人一样,直接往山海关的方向赶去,而是沿着官道朝着大沽的方向赶去。 就在十几天前,数艘海船驶抵了大沽,船上带来了数十万石从朝鲜买来的米粮,这些米粮安稳着京城的民心士气,甚至为此,靳文博还得到了皇上的嘉奖,赏了三品的顶戴,可以说,现在的靳文博大有一副隐隐成为八大家年青一代翘楚的样子,当然也没有人怀疑,再这么下去,不出几年,恐怕这靳家非得出来一个一品大员不过,与他们父辈被赏罚的顶戴往往只是荣耀不同,靳文博却是担负有实差,甚至还在户部领着俸。 尽管不知道多少同龄人羡慕着靳文博的机遇,但是对于他自己来说,他又怎么不知道,他永远不可能成为大清国的一品大员,对于他来说,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离开大清国,趁着还能走的时候,赶紧离开这里。 “若是再晚,恐怕就来不及了!” 站在船艉,任由那海风夹杂着风雪落在身上,靳文博在心里默默的念叨着,时势已经越来越险恶了,如果再不走的话,恐怕真的就来不及了。 尽管靳文博并不知道什么军国大事。但是从朝廷发的公函之中,他仍然能够猜测到,局势比他想象的更为恶劣几分。 “局势真的如此恶劣吗?” 范三拔不解的问道, “兄长有所不知,就在五天前,朝廷下秘旨于小弟,命小弟遣船迅速往南洋买米,” 靳文博的回答,让范三拔依然还有些不解,买米不正是操办船队的初衷吗? “兄长可知道,朝廷让把米运往何处?” “何处?” “辽东!” 啊! 原本还有些不疑惑的范三拔脸色顿时为之一变,把米运往辽东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朝廷已经开始在考虑后路了。 “他们是害怕一但关内失势的话,到时候百万军人撤回辽东,到时候没粮食吃,所以才让小弟把粮食运往辽东,虽说这是苏大人下的秘令,不知道是不是皇上的意思,但看来,这局势远比咱们知道的更为恶劣啊!” 这么感叹着,靳文博又说道。 “兄长,你看现在李子渊已经兵进太原,随时都有可能东出太行,威胁京师,若是这个时候,江北的明军再北伐的话,只恐怕这大清国……哎!” 长叹之后,靳文博看着码头自言自语道。 “但愿咱们能抓紧时间,趁着还有机会走的时候,赶紧的离开此地吧……” 就在他话声落下的时候,码头那边已经热闹了起来,离开京城的范永斗等人直接从大沽上了船,尽管码头的官吏看到了他们,倒也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毕竟,现在很多人“往辽东老家省亲”,现在他们这几家人乘着自家的方便,搭船往辽东,倒是再正常不过。 “哎,这大清国啊……” 码头上,一个绿营兵瞧着那正在上船的老爷、夫人们,自言自语道。 “算是到数了。” 气数尽了! 即便是普通的百姓也能看得出来,大清国的气数已尽,而对于八家的家主来说,过去他们不愿承认,但是现在他们却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不惜接受远航万里的事实。 “靳兄,你有个好儿子啊!” 站在船上,看着在那里与西洋船长在那里的说着什么的靳文博,范永斗对身边的靳良玉说道,那语气中全是羡慕。 “咱们这八家一万三千四百九六口人将来能活下去,可全亏了靳老弟你家的老三啊!” 面对范永斗的称赞,靳良玉只是微微一笑,然后说道。 “兄长谬赞了,老三这个人啊,只是略有些许歪才,若是论起大才,还是要数大公子,我听说大公子现在已经能说一口红毛夷的话了,可是不比红毛夷差。” 靳良玉口中的大公子,自然就范三拔,自从做出离开中国的决定之后,他就开始学习荷兰语,虽说还不至于像靳良玉说的那样,但却也已经勉强能够与西洋人沟通。 “哎,他们倒是学得会,老弟,你说咱们,咱们又岂能学得会这西洋人的话?” 范永斗的脸色显得有些无奈,他甚至瞧着船上那些家中的远支家仆,苦笑道。 “至于他们,又得用多少年,才能学会西洋人的话?” 离开中国容易,可到了西洋人的地界上,到时候又该怎么生活?对此即便是已经闯荡多年的范永斗也是没有丝毫的底气,如果有丝毫的可能,他还是愿意留在中国,可是,中国之大,那里是他的容身之地? 甚至就连现在坐的这艘船,他也有他的私心,他的私心就是既然靳家的人在这船上,那么他在这船上自然是更安全一些。 “船长,我们现在去旅顺!” 对船长吩咐了目的地之后,靳文博又一次凝视了一眼港口,他更是朝着山西的方向看去,他知道待船队到了旅顺之后,也许,此生再也不会踏上中国了。 “但愿一切顺利吧!” 暗自祈祷着,靳文博并没有显露出太多的留恋之情,而只是将视线投向大海。 在旅顺口已经停了足足73艘船,那些船中既有自造的也有买来的,再加上这里六艘船,一共七十九艘船,而这七十九艘船上除了数千水手之外,还聚集着八大家亲支家仆上万人之多,当然船上更多的还是金银,那舱底的压舱石并非全是压舱石,而银子、金子,八家人上百年来积累的家当,可都在这些船上。 百年的基业啊! 在船舱之中,范永斗看着那玻璃油灯灯罩内摇曳的灯光,尽管船身随波起伏,但是他并没有丝毫晕船的感觉,而是谨慎而认真说道。 “咱们这几家人的百年的基业,都在这船上,从今以后,咱们可是要和舟共济了!” 范永斗压根就没有考虑过,靳家人的会不是见财起心,这份信任是多年来他们合伙与满清做生意时互相取得,相比于担心自己人见财起心,他更关心范家的将来,当然也顺带上其它几家人。 “爹,孩儿知道。” 范三拔又岂不知道父亲说这句话的原因,是为了告诉他,现在要处处让着靳文博,毕竟,今日不同往日,范家也要靠着靳家。 “嗯,为父知道你能识得大体,不过……” 话声压低,范永斗继续说道。 “他们靳家的人想要离开,咱们离开此地却是迫不得已,若是有丝毫可能,为父是万万不会走上这条绝路的,所以为父当初才会吩咐你去办那件事。” 范三拔自然知道父亲吩咐的是那件事,于是他点点头说道。 “孩儿明白,现在他们都在那里等着,只要咱们一到,他们就上船,与咱们一同南下,可是爹,你真觉得,他们去了南边,真能帮得着咱们?” 范三拔的语气中难免的带着一些质疑的味道。 “爹,黄白惹人眼,只要咱们手里有那些银子,他们就肯定不会放过咱们的,” 儿子的提醒让范文斗摇摇头,尽管他知道儿子说的是事实,银子太惹人眼了,可是,范永斗却又不愿就此错过这个机会,他最后还是轻声说道。 “只要有机会,咱们总要去试试,再不济,这也是个机会不是?” 《大明铁骨》正文 第401章 海峡(第一更,求月票)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关心和厚爱,我会一直努力的。弄了一个微,信公,众,号,大家可以加一下。微,信,公,众,号:无语的天空) “哗!哗!” 汹涌的海浪拍打着礁石,溅起了几尺高的晶莹的浪花,浪花飞溅之中,甚至落到石上站着的人身上,那立于礁石上的人,双眼凝视着大海,那凝重而肃穆的神情越显得的坚定起来。 “长儒,你看由此入海,距台湾不过三百里!” 凝视着大海,郑成功的神情极为凝重。 “如此卧榻之地怎能容他人安睡?” 在得知李定国取广州之后,一时激动的郑成功多年的郁积终于无法控制的吐出了一口血,当时便昏迷过去,在清醒之后,他并没有休息,而是直接乘船沿闽江南下,来到海口处,凝视着大海,在接下来的几天之中,他并没有接见其它人,而只是见了其商行麾下的几人。从他们的口中了解了一下台湾的局势,然后大王意用兵台湾的消息,便传至福州,心存之下,王忠孝立即赶了过来,试图劝说郑成功改变主意。 “大王,若是出兵台湾的话,只恐怕必定会引起与清河冲突。” 鞠着腰身,王忠孝的劝说道。 大王意用兵台湾! 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王忠孝几乎立即本能的要加以反对,毕竟,他知道用兵台湾意味什么。 “大王,台湾是淮王经营多年之地,如若大王意用兵台湾,非但一时难以攻下,与淮王之间冲突亦会随之发生,臣、臣恐到那时,我大明今日之大好局面,将因而付之东流。” 为了能够阻止大王用兵台湾,王忠孝只差没说,若是郑成功用兵台湾的话,那么与清河之间势必会爆发冲突,毕竟,无论如何,清河都不可能轻易将台湾让予他人的。 “长儒,你看这台湾,距福建不过三百里,而数百年间,我福建之人居然将其视为化外,甚至任由夷人据占台湾,如此卧榻之地,又怎么能夷人践踏!” 郑成功的话让王忠孝顿时一愣,他有些诧异的看着郑成功,目光中尽是不解之色。 “大王?” 夷人? 大王这是什么意思? 郑成功并没有立即给予解释,而是从礁石上下来,走到沙滩上,然后便沿着沙滩往前走着,直到看到一截木枝后,才拾起那木枝在沙地上画出了一个台湾的草图,然后指着那草图说道。 “长儒,你看,目前荷兰人据占此,人称大员城,其于此筑有堡垒,而万年城在这里……” 于草图南北两端各点出一点之后,郑成功又于万年城附近点了一点,轻声说道。 “此地为淡河水,荷兰人于河口筑有红毛城,有夷兵百人驻守,沿淡水河一路逆流而上,入盆地之后,便是万年府,一直以来,荷兰人与万年城皆是河水不犯井水,但是台湾既为我中国之地,又焉能容西洋夷据占?” 扔下手中的木枝,郑成功沉声说道。 “所以本王意取台湾复归中国,逐据岛之荷兰夷!” 王忠孝注意到在郑成功说出这番话的时候,那脸上的得意一闪而过,如果大王没有在地上画出草图的话,他又怎么可能有知道大王为何得意,但是现在,从那图上,他已经明白了大王的意思。 “大王的意思是,借驱逐荷兰夷之机,入台湾、胁万年?” 王忠孝直截了当的道出了郑成功的打算,什么荷兰人,什么让台湾复归中国,不过都只是借口,真正的目的恐怕还是为了万年。 “长儒,皇上在万年!” 凝视着大洋,郑成功一语道破了其中的关键。 “无论如何,除非成仁行以不臣,否则,本王便绝不能用兵万年,可不能用兵万年,并不意味着本王不能集兵于万年附近,予成仁以压力,令其送圣驾还朝,如此,方才是本王之初心!” 明人面前不说假话,郑成功的出发点并不是为了驱逐荷兰人,而是为了迫使朱明忠作出让步,毕竟,只要皇上与朝廷在其手中一天,对于郑成功来说,都是一个隐患,他需要排除这个隐患。 “成仁……” 立于沙滩上的郑成功,话声略微一顿, “世人皆言其忠,可是世人又焉知道,成仁之谋,远甚他人,纵是那李子渊,看似于中原得一时便宜,可其又焉知道已经尽落其榖中!” 在道出这番话的时候,郑成功的脸上流露出一丝苦笑。见王忠孝似乎有些不解,他便继续解释道。 “若是没有李定国取广州,恐怕本王也不知道,成仁居然会算计如此,本王、李定国、李子渊,以至于苍水、圣上,皆不过只是其手中之棋子,至于这天下,不过只是其眼中之棋盘罢了,而我等不过只是入其榖中而不知的棋子!” 什么! 惊骇的看着大王,王忠孝无论如何都能无法相信,这番话居然会从大王的口中吐出,但更多的却是不解,他不知道为何大王会如此高抬朱明忠,居然认为其将天下操弄于手中。 “长儒,你看,从其去年遣水师往缅甸迎驾,再到本王闻知后,意欲用兵江北,而其又以利诱使李子渊北伐,再到他对李子渊百般忍让,你当真以为,他是为北伐大计?” 冷笑一声,直到现在,郑成功才总算是看穿了朱明忠所下的每一步棋。 “难道不是为了北伐?” 王忠孝不解的问道。 “北伐?” 摇摇头,郑成功无奈的长叹口气。 “世人只看到朱明忠为北伐大计,居然如此忍气吞声,以至于世人皆言其委屈,道李子渊之奸诈,可是又有几人知道,李子渊不过只是其手中棋子,现在李子渊看似据中原、夺山西,大有进取京城,为天下先之意,可是谁知道,他李子渊不过只是另一个李自成罢了!” 另一个李自成? 在王忠孝不解时,只听到郑成功继续说道。 “他谈不上什么李自成,顶多也就是为他人做嫁衣,纵是李子渊夺取了京师,到时候,也不过只是为成仁做嫁衣,更何况,以本王看来,这京师,无论如何,都不会入其手中,长儒,你信不信,在他李子渊东出太行,与满清主力决战之时,成仁的水师就会入渤海、取塘沽然后直取京师,到那时,谁是北伐第一功臣?” 与其它的国人不同,出于“海盗”家庭的郑成功比大多数国人了解海洋,也正因如此,他才会选择“通海裕国”才会选择“海路北伐”。原本看到了李子渊在朱明忠的“主动让步”下,一步步的当起了所谓的“北伐先锋”时,他还不太敢肯定朱明忠不过只是拿其让诱饵。直到李定国的数万大军被其舰队护送到广州城下之后,郑成功总算是不再怀疑了,他相信自己的判断,甚至,也正因为李定国占据了广州,使得郑成功认为自己彻底看穿了朱明忠的算盘。 “这……” 所谓“北伐第一功臣”,必定是指京师克复的首功。在王忠孝欲开口时,又听大王说道。 “其送李定国夺取广州,那李定国与本王有当年之积怨,今日纵是本王夺以福建,亦不得不分神于李定国,若是李定国北上,自可入长沙,临湖广,到时候,李定国与苍水两人皆可为其助力,北可取湖广,诛不臣,东可入江南、福建,行私伐,如此计策,早在一年前成仁就已经盘算妥当,而我等入其榖中全不自知,此等心思,又岂是寻常人所能比?” 大王这么一说,王忠孝的后背顿时便涌出一阵冷汗来,原本想不通的事情,这会全都想通了,过去他甚至也曾嘲笑过朱明忠的“傻”,可现在一想,那里是他傻,分明就是早在一年前,他就已经把全天下人都耍了一遍。 一个在去年就已经算好今天一切的人,怎么可能会是傻子,而更让人心惊的是什么?是全天下的人都是或主动或被动的成了他的棋子,即便是看出来了,也只能如此, “大王……” 王忠孝沉吟片刻,然后说道。 “大王,以臣看来,那李子渊他日很有可能死无葬身之地!” 想到今日的忍让,王忠孝顿时同情起李子渊来,同情起他入榖中而不知的“愚蠢”,他甚至已经料定了李子渊的结局,最后李子渊必定是“不臣之逆”。 朝廷在淮王手中! 突然,王忠孝猛然睁大眼睛,看着大王说道。 “大王意用兵台湾,莫不是为了?” “李子渊的死活,与郑某无关,此等小人,纵是他日大明中兴之时,亦不能与其朝殿为臣,只是……” 凝视着远处,郑成功又冷笑道。 “无论如何,本王是绝不会容他人以不臣之名讨伐本王!” 这才是郑成功用兵台湾的原因所在。在说出这句话之后,郑成功突然冷笑道。 “不过,成仁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他所谋划的一切,皆在台湾,皆在万年!所以……” 凝视着大海的对面,郑成功的神情中带着期待,正因为他看到了其中的机会,所以才会用兵台湾,现在,台湾甚至比北伐更重要。 “本王只有待他北上之时暗度陈仓了!” 《大明铁骨》正文 第402章 何斌(第二更,求支持)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关心和厚爱,我会一直努力的。弄了一个微,信公,众,号,大家可以加一下。微,信,公,众,号:无语的天空) 十六世纪中叶以前,台湾基本上是与世隔绝的,岛内只有原住民于山林间过着近乎茹毛饮血的生活。尽管在国人古籍曾用如东鳀、夷洲、流求、毗舍耶等记录着台湾,但历代对此却不够重视,认为那不过是蛮夷之人的化外之地罢了。 这一切,直到数十年前才发生改变,从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荷兰人试图占领澎湖,计划以其作为在东亚的一个据点。但为明朝将领沉有容逼退为起点。从那时起,荷兰人一直在为其获得东亚的据点而努力着。十八年后,荷兰人派出舰队进攻葡萄牙人占领的澳门,但失败而结束。最后他们又一次把目光转往澎湖,明朝多次派兵驱逐荷兰人,最后双方达成协议荷兰撤出澎湖,在明朝的默许下荷兰人占领尚为化外之地台湾。 两年后,荷兰人正式占领台湾。荷兰人首先占领的是南台湾,在大员建造一座坚固的城堡热兰遮城。在大员建立城堡的第二年,又以十五匹棉布的代价又向台湾原住民购买了一片土地,后来在这里建造了一座普罗民遮城。 这两座城池之中的热兰遮城从其筑成之日起,便一直都是荷兰人在台湾的统治中心,这里同样也是所谓的“福尔摩萨总督”的驻地,而作为荷兰东印度公司驻台湾第十二任总督的揆一,此时正可谓意义风发的时候,作为一个瑞典人,当年他为了谋求生路,不远万里跑到了荷属东印度公司任职。几十年中从基层职员慢慢熬到了高层管理职位,出色的能力也让其在政界展露头角。从进入荷属东印度本地议会成为议员开始,他成为作为少数可以享有特权的人物,而一路仕途顺畅的揆一在三年前接任台湾最高长官,一任近四年,可以说是自荷兰人占领台湾以来,任期最长的台湾总督,如果一切顺利,也许再过几年后,他甚至有可能在巴达维亚当上总督,进而统治整个荷属东印度地区。 但是现在,作为台湾总督的揆一却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这股压力并非是来自于台北万年城,而是来自大海的对岸。 “真是一群混蛋,他们难道就不知道,现在郑成功的军队已经占领了福建了吗?” 又一次而对威廉递交的报告,揆一愤愤不同的嚷嚷道。 “真是一群该死的家伙,他们就不知道,过去我们需要与郑成功保持友好的关系,难道现在就不需要吗?他们非但把台湾给葬送了才满意吗?” 揆一之所以会如此的恼愤,是因为三个月前,负责海关事务的威廉不经过他的许可,以走私罪为由逮捕了城内的明国通译。如果只是一个普通的通译,根本没有什么,可是那个人的身份却很特殊。 “阁下,他们之所以会逮捕何斌,恐怕还是为了迫使您辞职。” 作为的揆一亲信的安德鲁上尉,直截了当的指出了威廉这么做的原因。 “尽管何斌与热兰遮城为为郑氏征税是机密,但却是在您的默许之下进行的,这是为了维持与郑家之间的友好关系,尽管违背法律,但却是维持关系我们与郑家的关系,” 揆一之所以能够在台湾总督任上一任长达四年之久,正是因为相比于他的前十一任,他知道对于立足台湾的荷兰来说,什么才是最重要的。或许通过给那些原住民送礼物,博取好感。而对那些实在不愿合作的原住民采取武力镇压的手段。这样一手软,一手硬的手段统治原住民的手段非常成功,经过多年的经营,岛内大多数原住民在名义上已接受荷兰人的统治。 但是,揆一很清楚,荷兰能不能在台湾站住脚根本不在于岛上的土著人,而在于大海对岸的郑家,只有与郑家保持接触,才有可能最大限度的维持荷兰的利益。 揆一的前任看不到这一点,所以他们任期长者不过只有一年多,短者不过只有几个月,而揆一却清楚的看到,荷兰在台湾的通商贸易离不开郑家,所以他才会千方百计的维持与郑家的关系。 “两年前,郑成功率领舰队远征南京,留守厦门的是郑泰,他负责郑军的财政,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何斌作为我的秘使前往厦门,与郑泰签署了密约……” 在提及此事时,揆一的语气中略带些许得意,他用最少的代价赢得了郑家的支持。 “当时台湾向厦门等郑家控制的地方输出商品时,郑家是在征收进口税的,但是郑家所控制的区域都是临时性的,他们征税机构并不完备,如果把货物卸到郑家势力控制不到的地方,改装到小船上再运往厦门、金门或者宁波等地,那就一文钱的税也收不到,相比之下,我们对港口的进出口控制很严格控,从集聚货物到装货运出,都有固定的场所,在这里进行走私非常困难……” 提及旧事的时候,尽管现在事情已经败露,但是揆一仍然显得很是得意。 “所以当郑泰提出把进口税改在我们这里征收,从而避免走私。这无疑的是对我们非常有利,既可以繁荣福尔摩萨的经济,同样出可以让我们与郑家变得更为亲近,但是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毁了!现在他们不仅想要凭此毁掉我,福尔摩萨的经济同样也会受到重创!” 当然,揆一并没有提到在这个密约之中,郑泰是需要付给一定手续费的,然后才把在台湾征税事务全部委托给何斌,尽管表面上这是瞒着东印度公司干的,但是实际上,揆一也是知情者和分脏者。 按这个办法,当时预计每年可得十八万两银子的税款,如果在厦门或金门等地征税的话,能得到五万两就算不错了,花点手续费还是值得的,而15%的手续费之中,揆一可以得到其中的10%。 而今年揆一已经从中获得了超过三万两银子,如果没有人揭开此事,他自然可以一直得到这笔钱,但是随着威廉借口走私为名揭开了此事,现在损失了这么一大笔钱,揆一又怎么可能不心痛? 而更让他担心的是何斌一但被移交到巴达维亚,到时候,整件事就会被揭发出来,尽管揆一是为了荷兰的利益,但是法院是绝不会认可此事的。 “阁下,现在最关键的是何斌!” 安德鲁上尉看着揆一说道。 “现在海关那边的解释是,在输出地点不能收被入输入地点的进口锐,何斌在台湾征的税全部都是“出口税”,他擅自征收了超额的出口锐,侵吞了超额的税款,现在,他已经被控诉,如果一但阁下涉及其中的消息外泄的话,他们就达到他们的目的……” “杀了……” 话刚一出口,揆一就意识到,何斌不能杀,或许他是个小人物,但他却等同于郑家的代表,这个人不能杀。 “放了他!” 沉思片刻之后,揆一对安德鲁上尉吩咐道。 “安德鲁,这件事你亲自负责,现在何斌只是被软禁,你想个办法让他逃出去,告诉他,有人想要杀他,想要活着离开这里,他必须自己逃出去……” 但什么时候逃出去? 揆一闭目思索片刻,然后又特意安排道。 “再过几天就是“地方日”,安德鲁,你想办法务必让他在“地方日”的时候,逃离这里。” 为了维持对台湾的统治,荷兰人每年都会举办一次“地方日”,召集原住民部落首领与荷兰驻台长官会面,原住民部落首领则在这一天向荷兰表示效忠。这一天同样也是热兰遮城最热闹的一天。 因为在荷兰人在台人数并不多,所以台湾汉人是荷兰人的最重要帮手。当地汉人主要协助荷兰东印度公司进行商品交易。荷兰人占领的土地则由汉人耕作,种植稻米或甘蔗,而这些汉人大都住在热兰遮城外的汉城。在那些土著部落首领们进入热兰遮城的时候,在热兰遮城外城汉人的聚居区同样也像是过节似的,街上到处都是各部落的男人,他们兴致勃勃的在市集上逛着,然后用鹿皮、鹿鞭等物换取汉人商贩的商品。 也就是在这市井上尽是土人的时候,在一栋宅院中,已经打扮成土人模样的何斌,又一次确认航道的地图没有遗落后,才趁着看守他的荷兰兵不注意的时候逃出了宅院。他早就秘密地安排了一只双帆并艍船,停泊在附近。逃离出家之后,化妆成土人模样的何斌在这尽是土人的街上并不怎么显眼,他低着头,径直去了海边,在那里早有一艘等待多时的小船在等着他。 “早晚有一天,何某人必定会再来此地!” 在乘小船转让大船的时候,何斌的双眼凝视着远处的热兰遮城在心底暗自发誓道,他没有想到鸟尽弓藏会如此之外,那些红毛夷为了自保居然想要杀他。 “到时候,今天的旧帐,非得与你再算上一算……” 《大明铁骨》正文 第403章 寻亲(求支持,求月票) (今天只有一更了!回头补更) 几乎每天,至少都会有一艘船驶进基隆港,尽管相比台南的荷兰人,虽然这基隆开港不过两年,但是现在,这里却已经是一座人口超过三万人的大城,即便是在内地相比基隆的人口也毫不逊色。 而之所以如此,正是因为这里的人口构成与其他地方不同。这里几乎没有主动的移民。大都是被迫来到这里,所以来到这里,更多的是带着强迫的因素,毕竟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流放犯。 而在进入基隆的船只之中,总有不少船上带有流放犯或者他们的家人,这些流放犯的身份大抵上要么是清军绿营兵或者事清的伪吏,而他们家人大抵上都是一同被流放,只有少数流放犯的家人会主动来此。他们之所以来到这里,这是为了与家人团聚,正因如此,他们才会不远万里来到这里。来到这片蛮荒之地,在这里和他们的家人一起开始新的生活。 对此,万年府当然是双手表示欢迎,甚至会主动向他们提供船票等一切帮助。正是在这种帮助之下,万年府的人口才会迅速激增,并很快超过内地很多府城,而且其实人口数量增长在不断增加着,毕竟总有太多的人需要流放。而且随着北伐的开始,只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被流放到这里。 离开了基隆之后,坐在马车上的少年,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山路两侧的密林,作为山西人的他,对于大山并不陌生,但是像这样的密林还是头一回见到。 对于这一切,当然都是好奇的。偶尔的看着那树梢上挂着的残雪。他们甚至感觉似乎是回到了北方,只不过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尽管树梢上挂着雪,但是树叶还依然是一片翠绿。并不像北方的树木一样,一到冬天的时候,树叶完全落了下来,在这里即便下着雪,大多数树的树叶仍然保持着绿色。 白色的雪,绿色的山林。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是这么的新鲜。以至于让少年人忘记了身处抑郁的烦恼和不安。 “全儿,待到了万年城,便能见着你爹了。” 妇人用话气中带着些许期待,三年前,她的丈夫和其它人乡人一样,随朝廷的大军南下,一路上为朝廷运粮,做着兵丁们的买卖。原本不知多少人是靠这发了家。 可是谁曾想,几个月后就传出了大军兵败,数万朝廷官军被杀,数万被俘的消息,从那天起她便日夜祈祷着佛祖保佑丈夫平安归来。 一直等了几个月后,那边才有消息传来,她的男人没有死,但是却与其它的两万多随军的商贩、苦力一样被明军俘虏了。后来又因“助虏”被处以苦役,最后又被流放到台湾。 从那天起,她就盼着丈夫能活着回来,可一等就是两年,直到去年母亲去世之后,她才决定带着两个儿子离开山西,去台湾找她的丈夫,尽管一个妇道人家带着两个孩子从山西到清河的一路上颇为艰难,但到了清河之后,一切都很顺利,那清河的官府在得知,她是要到台湾陪家人,非但帮她安排食宿,而且还帮她安排了船只。 对那些明朝官员感思戴德的她并不知道,官府之所以会待她那么好,是因为台湾这边需要人丁,尤其是像她这样的妇人,只有她们带着孩子到那,才有可能让台湾永远成为中国的一部分。所以,每每有人寻夫至清河的时候,官府都会尽量照顾,然后将她们送上去台湾的船只。 对于妇人来说,她们自然不知道军国大事,她们来说,唯一念想,就是与家人团聚,也正是这些不远万里找到台湾的妇人们,一点点的繁华着基隆以及万年,让这里初显了繁荣。 毕竟,正是这些人让这里的人口构成变得更加合理。城市的繁荣并不能完全依赖那些流放犯。更多的还要依赖他们的家人。 “哥,刚才俺看到蛇了,就那树梢上,好大的一条蛇。” 林念指着树梢说道,不过林全倒是没注意这些,坐在娘身边的他,能感觉到娘的手似乎在颤抖着,娘是在担心。因为在这山路边,每隔一段都能看到一片墓地,那墓地里的墓碑上可以清楚的看到“山西**府”或者“直隶**府”的字样,对于其它人来说,这不过只是筑路时死于此地的苦力,他们甚至连看都不会看上一眼,毕竟对于他们来说,这些人不过都是死人。 但是对于这些不远万里来此寻亲的人而言,这里很可能埋葬着他们的亲人。他们的希望是否会破灭。不知道多少人,千里迢迢来到这里之后,往往等待他们的只是一个冰冷的墓碑,他们的亲人早就成了异域的亡魂。 爹,还活着吗? 只有到了万年府才知道,到了万年府之后,在那里查阅官府的名册,才知道爹的下落。 菩萨保佑,爹一定要活着! 握着娘的手,林全默默的祈祷着。或许也只有如此祈祷了。毕竟不到地方谁也不知道爹到底是死还是活。 只要爹还活着,一切就好了。可如果爹不在了怎么办?林全的心不由的一沉,那心情也变得有些沉重起来。 不知走了多长时间,在马车驶出大山的时候,已经是晌午了,一出大山,进入盆地之中,林全立即感受到这里的不同——放眼望去,一马平川的土地上,尽是稻田,那一块块水稻田中,还有人于田间干着活,很难让人相信,这里在两年前还是一片化外之地。而且你在这里看起来和江南似乎没有任何分别。甚至那田里的庄家长得比江南还要好上几分。更不要说和山西相比了。要是能在这里种田的话,倒也不错。 在他们一家人好奇的看着这车外的田野时。同车的一个男子却偶尔会把目光。投向妇人,那眼睛中带着一些羡慕的模样。 “后生,你瞧,两年前俺们来这的时候,这里长的可都是野草,那沼泽地人掉进去就没了命不说,地里头还有人腰粗的大蛇……” 同坐在一个车上男人,指着车外的稻田,神情语气都显得有些复杂。毕竟,只有亲历者,才知道,当年于这里拓荒时他们曾遭遇了什么。 男人的话,让妇人的心头一紧,这个男人注意到她变了得脸色,便安慰道。 “哎,大嫂子,你就放心吧,大哥吉人天相,肯定没事的,到了万年城,你们直接到衙门里头,然后去刑科查名册就行了,大哥好福气啊,能让嫂子您不远万里找到这……” 男人的语气中带着羡慕的味道,毕竟不是每个人的家人都会找到这里,他们之中有很多人因为自觉家人不会找上来,所以便娶土人为妻。很多人都不相信他们的家人会找到这里,他就不相信,毕竟,他压根儿就没有媳妇,又怎么可能会有人找到这里呢。 这一路上,打从上车之后,男人总会把目光投向这个女人,虽说她的脸色显得有些黑,但在男人眼里头,这个女人无疑是漂亮的。远不是那些土人所能相比的。 又过了差不多一个多时辰,马车终于驶进了万年城,直到这个时候,看着这热闹的与内地大城没什么两样的万年城,妇人才算是松下口气来,至少这地方不像她想象的那样,根本就是一片化外蛮荒。而有时候入耳的山西老家的口音,更是让她觉得有些亲切。 死了! 终于,在得到答案之后,妇人整个人就像垮掉了似的,整个人一下瘫倒了下去。 死了! 她们娘三从山西老家一路找到这,他怎么就死了。 瞬间,他整个人都绝望了起来。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他们娘三个一路走到这里,到最后却得到了这么一个答案。 死了,他死了,我们娘三怎么办啊! “官、官爷,俺、俺爹死,死在那了……” 林全看着那官差问道。 “嗯,我给你看一下,死在丙字13区,就是今天六月的事,水土不服,打了摆子,人就没治了。” 那官差看着这娘三,对于眼前的这一幕,他见得太多了,找到这里的人中,至少有小三成都没能与家人团聚,在她们来到这之前,家人就已经死了,这地方的繁华,那是拿性命换的。 “哥,咱,咱爹死了……” 看着满面泪水的弟弟,林全一把抱着弟弟,并没有说话,作为长子的他知道,从今以后,这林家要靠他了。 “死了,死了……” 喃喃着,妇人抬头问道。 “那,那他埋在那,俺,俺想把他带回山西老家。” 绝望! 当妇人走出衙门的时候,她那张没有丝毫血色的脸上,尽是绝望之色。 回不了山西老家了! 官府给了她们来万年寻亲的船票,可想要回大陆,船票却要自己买,一张船票要几两银子,她那里有钱买船票。 现在咋办? 茫然的立于衙门口,妇人的手拉着两个儿子,却不知道未来该怎么办。如果男人还活着,可以到男人那里,可是男人死了,现在她们娘三还能去那? “大妹子。” 就在这时,一个话声传到她的耳中,抬起头来,妇人看到面前站着的是那个同车那个男人,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 “没、没找着大哥?” 看着这满面泪痕、面无血色的的妇人,已经见过太多这种事情的李平,早就知道了答案。 妇人并没有回答,神情呆滞的她,只是茫然的看着前面。 “大妹子,要,要是你不嫌弃的话,就,就到我那去吧。” 李平语气显得有些紧张。这,这会不会是趁人之危?尽管知道,很多人就是在这门口带回了媳妇,甚至有人觉得官府之所以不给这些从内地寻亲到这里的妇人土地安置她们,就是为了把她们留在这里,让其它人有“趁人之危”的机会。毕竟,一个女人,拖家带口到了这里,举目无亲的情况下,为了活下去,最好的选择就是重新改嫁。 “你……” 男人的话,让林全立即怒视着他,这一路上,不知多少人曾想打过他娘的主意,就在他将的暴发的时候,只听李平说道。 “大妹子,你别误会,俺也是山西的,俺是阳泉的,你寻亲到了这,男人不在了,一个妇道人家落了难,俺要是趁人之危,那还是人吗?俺有地,有二十几亩地哪,就,就是一个人种不完,要,要是您不嫌弃,就先到俺那住着,俺分给你几亩地种,再怎么着,先在这地方落下脚,将来再做打算不是……” 李平的话让妇人听着,有些不解的看着这人,目光中同样尽是警惕,而林全的目光中则满是疑惑。 在母了三人的疑惑中,李平说继续说道。 “你们如果不放心的话,便与我一起去看看,我那地头里有去年开荒时留下的草棚,到时候你们可以住在那里,不过需要你们自己收拾一下,毕竟已经这么长时间没有住人了。” 话说到了这个份上,妇人自然不会再有任何疑虑了,确实正像眼前这人说的那样,无论如何,需要先在这地方落下脚,至于将来,现在还先落下脚的重要。 “如此,那……那便谢谢大哥了。” 尽管略微放了心,但并不意味着妇人会完全放心,毕竟,这还要往外走,万一到了城外碰着歹人了怎么办? 不过女人的顾虑随后又被李平的话给打消了。 “大姐,若是你不会种地也没关系,我那地离城不远,离城外的兵营也近些,若是大姐针线活做的好,缝补衣裳什么的,也能挣些糊口钱,毕竟现如今皇上在万年府,这府边常驻着大军。” “皇上在万年府?” 不待娘说话,林全就惊声问道。 “是那个皇上?” 话一出口,林全就明白自己失言了,李平随即压低声音说道。 “以后这样的话,可不能乱说,这是大明的万年府,住在这里的自然是大明的皇上了……” 《大明铁骨》正文 第404章 皇帝与大臣(求月票,求支持)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关心和厚爱,我会一直努力的。) 地处台湾北部盆地之中的万年府,即便是在腊月间,也不见什么寒意,甚至还不及内地的初冬,即便是一海之隔的福建,也比这里冷上许多。不过虽然天气不及内地的冬天那么冷,但是偶尔的这空中也会飘起雪来,不过这雪来得急化的也急,一夜之后,因为地太热,除了树梢上,屋檐上,也就是山上尚还有些残雪,其它地方的雪大都已经化去的。 不过即便是如此,那冬雪对于万年府中的许多北方人来说,仍然让他们感觉极为亲切,甚至一些人更是于雪间饮酒吟诗以舒发情感,当然,他们所舒发的大抵上都是思乡之情。 或许,相比于其它地方,从没有任何地方像万年府这般,云集着数量如此之多的读书人,传承百年的书香门第更是数不胜数,不过这些所谓的“书香门第”却大抵耻于谈及某些家人。毕竟他们之所以举族来到万年,正是受那些家人事清的拖累。 对于流放于万年的人们来说,这并不算寒冷的冬天,往往最能勾起他们的对家乡的回忆,在他们以自己的方式舒发着对家乡的回忆之情时,倒也有一些人,尝试着通过其它的一些方式,试图获得回家的许可。 过去,对于身处万年府的流放者来说,他们没有渠道“表达诉求”,但是现在,当得知皇上驻跸万年府之后,他们立即明白了城内的宫殿是什么用处,那心思也开始活动了起来,纷纷和各自的方式,向宫里头递着折子。 向宫里递折子,瞧着复杂,可实际上这“直达天听”倒也不见得有多么困难,毕竟随同皇上一同驻跸万年的,还有一些朝廷官员,这些流放者虽是受家人牵连,可也是读书人,也身在士林,自然很容易取得联系。随后他们便借着那些官员之手,将淮王“暴虐”与自家“冤枉”的折子送到了行殿,送进了皇上的面前。 一时间,单就是这样的折子,每日都会有数十封摆在朱由榔的案前,让这个大明的永历皇上只觉得颇为棘手,但在棘手之余,倒也对那些人心生同情之心,毕竟他们的遭遇是如此的相似。 “这些人,难道就不知道,朕的处境亦与他们相仿吗?” 坐到行殿正中的宝座上,朱由榔的心中仍是一片迷乱混沌。 这虬龙盘螭的龙座象征着九五之尊,这龙椅是又宽又高,明黄软袱面冰凉软滑,对于殿中的人们来说,他们会觉得坐在这里的人尊贵庄严,但是坐在这上面的人,未尝没有孤家寡人的滋味。 对于朱由榔来说,现在他已经体会到了孤家寡人的滋味,对于他来说,身处于万年府,尽管不需要再像在阿瓦一样,日夜担心着缅兵,再也不用过那种颠沛流离的日子,但是,在这里,并不意味着他就大明的国君。 并不是说,在这里没有人把他当成皇帝,实际上,自从来到这里之后,他才感觉像个皇帝,因为在这行殿之中,既有宫女也有太监内侍,可以说,在这里,他的生活更像是皇帝,而不像过去那样颠沛流离,终日活于惶恐之中。 但是,也仅仅只是如此罢了! 怔忡良久,朱由榔才突然警觉过来,他尽管是统御大明的国君,但是这个国君的旨意,却出不了万年府,甚至出不了这行殿,甚至就是朝臣们,也只是看看他的旨意,然后……便没有然后了。 甚至于……他这个大明的国君,都没有朝廷,因为朝臣大都死在阿瓦,现在他根本就是个孤家寡人。没有了朝廷中枢,那他还是皇帝吗? 皇帝不过只是一个句号…… 淮王是忠臣? 或许对于朱由榔来说,这是最大的一个笑话,在阿瓦城中被救的时候,他曾这么以为过,但是现在,无论如何他都不相信淮王是忠臣,尽管淮王曾上了一份折子于他的案前。 但,也仅限于此了。 他这个大明的皇上,不过只是摆设。甚至就连他想要充实朝廷也做不到——无人可用! 朕的旨意出不了万年,那便在万年选择朝臣吧!有时候,看着那些说道着委屈的折子,他也能够理解他们,毕竟他们的遭遇都是相似的,都是背井离乡,只不过那些人是被流放过来的,朕……何偿不是如此啊! 那淮王……当真是大明的忠臣吗? 不知多少次,永历在心里怀疑着他的忠诚,如果他是忠臣的话,又岂会把朕“流放”于此? “诸位皆于阿瓦经历劫难,当日缅人背义,不知多少臣公惨遭其毒手,今日朝廷驻跸于万年,自当点选人才,以为国用,朕听闻万年此地,云集众多江南书香门第之士,其中不乏我大明忠士……” 在提及点选人才入朝为官的时候,朱由榔的脸膛立刻泛上一丝潮红。眼神中带着些激动,在他看来,现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朝中的大臣太少了,如果,朝中有忠臣义士的话,即便是有人欲为曹操恐怕也要有所顾忌。 看着廷中立着的十几位朝臣,这便是大明的朝廷了,当初在阿瓦的时候,在那竹城之中有大小官员百余人,有锦衣卫数百人,而现在又有多少人?不过只剩下这么十几位朝臣,即便是锦衣卫,活者不过数十人。 大明的朝廷……如此,又焉能不出奸臣。 大明的朝廷要用人啊。 朱由榔甚至庆幸着那些人把折子递到他的案前,毕竟那些人中有不少人都是崇祯朝的老臣,他们大都是因为子侄事清被牵连流放至此,可他们本身却是大明的忠臣,这样的人不用,用什么样的人。 不过,朱由榔没有注意到,他的话声这边一落,那边廷下诸臣脸色无不是纷纷为之一变,他们中的少数几人,那脸上甚至流露出些许惧色。当了一辈子的官,打从朝廷被置于万年之后,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已经开始打起了自己的算盘,毕竟谁都能看出来,皇上驻跸于万年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皇上与朝廷已经是他人榖中之物,对于这些经历过阿瓦之难的幸免下来的朝臣来说,他们自然不愿皇上“找事”,几乎是在皇上话声落下的时候,杨生芳便立即出言说道。 “皇上,臣以为,虽说正值国家用人之时,但这流于万年之人,虽有忠义之士,但其声名以损,若是我大明朝廷尽用此人为官,又何以令天下士民信服?况且,目下,淮王于清河、晋王与广州市、延平王与南京、张尚书与南昌,其府中忠臣义士岂止千百,朝廷用人,自当首先取以忠义。” “杨翰林所言极是,臣附议!” 众人跟着一附议,朱由榔顿时傻了眼,即便是少数几个大臣欲支持,最终也是选择了沉默,且不说他们知道自己的言微人轻,说出来的话没有什么用,就是这些人出言反对的理由的也很简单——取以忠义,若是连忠义都没有,那取此人又有何用? 看着几位大臣的反对,朱由榔没有想到他们居然反对的这么快,就像是早就商量好似的,好半晌他才说道: “这……朕也就是随口说说,既然大家都不赞同,那便算了吧。若是无事,便散朝吧!” 朝会就这么一下散了,在朝会上似乎没有商量出任何事情来,朱由榔想要任用朝臣的想法,也随之搁浅了,尽管这朝中的六部尚缺,但谁都没有主动提。似乎对于永历君臣来说,即便是他们自己也明白,这朝廷现如今,不过就是一个摆设罢了。 “实在没想到,皇上这么快便忍不住了。” 接着从行宫中传来的消息后,郑侠如的语气显得颇为平静,作为万年府知府,他的责任很简单,就是“照顾”好朝廷。而这所谓的照顾,不过只是换个模样的监视。 “皇上没有耐性啊,这才几天啊,便开始寻思着这些法子了。” 赵平跃先是一声感叹,然后又说道。 “哎,幸好朝臣之中没有人和他一样想乱来,要不然,不知会惹出什么祸事来!”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赵平跃的心底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来——当初“阿瓦之难”未免也太巧了吧,缅人为何要杀朝臣?若是当初缅人没有杀朝臣,现在皇上身边岂会又像现在这样,连个出主意的人都没有? 莫非当初“阿瓦之难”还有隐情隐藏其中,那缅人当真是为吴三桂指使?若是吴三桂干的,他又能落得什么好处? 这件事,谁才是最大的受益者? 就在赵平跃的心头浮现出一个名字的时候,他的后背顿时一凉,那里还敢继续想下去,甚至就连那额头也冒出了汗来。 当真是大奸似忠…… 就在赵平跃分神的时候,只听郑侠平继续说道。 “说起来,皇上也是明君,就是有时候会办一些糊涂事,难得朝中有明臣,你说若是将来大明中兴了,朝廷还朝的时候,这朝中的文臣武将都是朝臣,到时候,功臣往什么地方搁?皇上啊,是一时间糊涂,到时候,难不成还让诸王开府任何府官不成?到那时,这大明还是大明吗?” 郑侠如是一副语重心长的模样,可是赵平跃起这会的心里却很乱,甚至突然感觉到有些可怕,这还是他第一次窥见其中的机密,第一次看到其中不闻血腥的阴谋,他甚至都寻思着,是不是应该离府种田得了,万一要是把性命赔上,那可就亏大了,毕竟,这里头的事,委实太过吓人。 什么忠臣义士,不过就是欺世盗名罢了。 突然,就在这个时候,只听郑侠如说道。 “不过,这朝中无臣也是现实,万年府的流人之中,若是说没有忠义之士,亦是不可能,其中不乏自愿为子侄赎罪的我大明忠义之士,这样的忠义之士遗贤于野,实属不应该嗯……” 看着赵平跃,郑侠如缓声说道。 “老弟,不知你有没有兴趣入朝为官?” “什么?我……入朝为官?” 赵平跃顿时吓了一跳,入朝为官?这,这是什么朝?这个官能当吗?就在他欲开口拒绝的时候,只听郑侠如说道。 “老弟,如果为兄所料不差的话,我忠义军随时都有可能挥师北伐,待到北伐功成时,朝廷便会还朝,难道老弟便不想抓住这个机会还朝中国吗?” 笑而不语的看着赵平跃,郑侠如之所以希望其入朝为官,是因为他知道有些事情挡不住,既然挡不住,那他就需要在朝中有他的人…… 而赵平跃是最好的人选之一,因为他……永远当不了忠臣! 当然,是当不了大明的忠臣,其实,这也是他选择赵平跃的原因,朝廷不需要大明的忠臣义士,否则,不知会给大王添多少麻烦,既然现在皇上有意充实朝廷,那就往里头添一些沙子吧…… 至少这一切都在控制之中! 郑侠如如此在心底自言自语着。 “府,府台,这,这……” 赵平跃尽管吱呒着,但是他却意识到这同样也是一个机会,一个由幕僚到官员的机会,甚至他很有可能,获得出人意料的品级,甚至会赶过郑侠如,这不正是他所渴望的吗? 只是,想要做这个官,恐怕必须要做一些事情! “在下明白,请府台放心,在下,在下必定不会让府台失望!” “不是不让我!” 摇摇头,郑侠如认真的说道。 “是不让大王!” 说出这句话的同时,郑侠如冲着北方抱拳说道, “我等身为淮王属官,自当尽心竭力为淮五办好差事,不负淮王重托,这才是我等为人臣的本份,明白吗?” 对自己身份的认同,郑侠如比其它人认同的更早,如果他当真的是心存大明,恐怕他也不会被“流放”到万年,他是淮王的臣子,自然对淮王尽忠,现在对赵平跃,同样也是如此叮嘱。 “是,是,在下明白……” 唯唯诺诺的应声时,赵平跃心里这会倒是同情起那位皇帝来了,想着远在北方的那位大王,又暗自寻思着…… “大王,毕定是忠臣,将来不会让自己干那种事情吧……” 《大明铁骨》正文 第405章 忠臣之忠(求支持) (郁闷了,,,明天禁烧开始。又是不眠不休的一个忙季,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都没有办法保持两更了,恐怕只能尽可能保证不断更了。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关心和厚爱,我会一直努力的。弄了一个微,信公,众,号,大家可以加一下。微,信,公,众,号:无语的天空) 万年府有何不同? 或许,只有身为万年府知府的郑侠如才知道,这万年府与内地的府县有何不同,身为知府的他,虽是知府总揽府内的军政大权,就像是一地总督一般,然理民政,又属军务。 也正因如此,在郑侠如身处万年的时候,基隆的各种重要军政事物都会源源不断地送到他的面前,尤其是各种军务,同样牵绊着他,而且如果他离开万年,视察本地犯屯的时候,沿途不管停留在什么地方,都要批阅许多从两地转来的文书。凡是需要他批准的,他都会批示办理的,立刻将批阅过的文书发还。 因为万年府的性质与内地府县不同,许多事情都需要他去处理,甚至就连勾决之事,也需要他去同意——万年与内地最大的不同就是,他掌握着万年府治之地百姓与流放犯两种人的生杀大权于一身,每每这个时候,他都会有一种初掌大权的喜悦和兴奋之情,充满心头,不觉为之陶醉。 当然,作为万年知府,他还有一个责任,就是开拓万年,而在开拓万年的路上,却总会与当地土人发生冲突,即使是不少土人归顺,但是仍然有人反抗,也正因如此,各地大规模的和小规模的军事活动仍在积极进行着,而每每一场军事行动结束之后,他都会面对一个选择,那些造反的土人如何处置,。 又一次,当军队发来的呈文于他的面前时,俘获的俘虏足足有千人之,现在都已经被押解回来。 “猎头者,杀无赦!” 首先,在公文上做出这么一个批示,对此郑侠如并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山中的土人野蛮非常,以猎头为乐,不知多少百姓为其猎杀。不行重典自然不能让他们改变这一习惯。 “食人者,杀无赦!” 食人同样也是滔天大罪,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14岁以上40岁以下女子发予屯民为婢……” 又一次,为了能够充实本地的人口,郑侠如做出了一个最简单的简单,通过发放女婢的方式去充实本地的人口,当然,这并不是平白无故的发放,流放犯想成为屯民需要立功,而屯民获得女婢同样也需要立功。 表面上,那些女婢是侍女,但实际上在屯民家中往往都是充当妻妾的角色,为屯民传宗接代,也只有如此,才能让屯民安心定居于此,如此一来,加上那些正常的移民,十年之后,万年就会成为一个人口十数万的大府,到那时,这万年府就可以并入内地,成为与内地别无两样的官厅。 现在,身为万年的首任知府,郑侠如知道他应该做什么,他需要尽一切可能,把这个基础打扎实,只有如此,才能不负首任知府之名。 “恐怕百年之后,仅凭此功,郑某人便可以名传千秋了,位列贤臣了!” 在处置好基本的事务之后,郑侠如整个人都显得有些得意,而在得意之余,更是有一种颇为心满一足的心思。 天下第一功莫过于开疆拓土,或许对于郑霞茹来说,他并没有真正的开疆拓土之功,但是在将来的史书之中,会如实的记录下来,他郑霞如是如何在这里披荆斩棘,率领军民在这里建起了万年府。 可以说每当想到这些,郑霞茹都会感觉极为得意。因为这样的功劳,对于文官来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不知道多少文官终其一生都没有机会可以获得这样的功劳。 这种梦寐以求的机会落在他的身上,让他又怎么可能不加以珍惜?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谨慎而大胆的处理着这些事物,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脚下的这片土地。 “十年!只要有十年的时间!这里恐怕就繁华不下江南了。” 看着窗外那一眼望不到边的水田,成千上万的流放犯用他们的生命去开拓者这些土地,在这片蛮荒之地建起了一片片田地,将曾经的荒蛮之地变成了鱼米之乡。 而所有的一切不过仅仅只是用了两年的时间! “也不知道,那南洋到底有多大?哪里会不会也像这里一样可以成为鱼米之乡”。 正因为经历过万年的变化与开拓,所以郑霞如相信如果投入足够的人力,那么南洋也有可能变成一片鱼米之乡。 但是他显然没有去考虑在万年府开拓的过程之中,有成千上万的流放犯因为疟疾等疾病而失去了生命。 他不是没有考虑,而是根本就不在乎。对于很多人而言,流放犯只不过是一群数字。他们的死活根本就没有人会去在意,毕竟,他们不过只是一群助纣为虐的汉奸罢了。 甚至在他看来,那些人的死是值得的,毕竟他们的生命换来了这片鱼米之乡。也算是一种赎罪吧! 心里这般感叹之余,郑侠如又拿起了另一封公函,与其说是公函,倒不如说是一封私信。 因为这封信是赵平跃送来的,现在他已经不再是万年府的师爷,而是大明礼部的官员,这个官职看起来并不怎么显赫,但是却能让他有机会接触到皇上,这才是当初选择这个位置的原因所在。 可以说,为了赵平跃的官位。郑霞如可畏是颇费了一番心思,不过现在看来,一切都是值得的,毕竟,现在他已经和皇上有了一定的接触。 现在只差一个机会,一个让赵平跃成为皇上心腹的机会。 当然,机会是可以创造的。 只要愿意用心去钻研,总是能够创造出一些机会。对于师爷出身的赵平跃来说,知道怎么样去创造那些机会。 但是,有些事情并不是他想干就能干的,至少他需要得到郑霞茹的批准。 仔细看着手中的这封信,郑侠如的眉头时而紧锁,目光也变得有些犹豫。 “这件事恐怕还需要清河那边来决定。” 在这么自言自语的时候,他又突然想到自己为什么会来这儿。 “也许……” 他之所以来到这里,不正是为了办一些大王想办,但是却不能亲自去办的事情。这正是他的责任,甚至即便是他办了都不能告诉大王,毕竟很多时候大王都需要置身于事外。 “哎,这个事情,有点难办啊!要是大王不能够理解的话……” 但他转念一想,这不不正是他来到这里的原因吗?若不然的话,为什么这么多人,偏偏选中了他。 犹豫之中,郑侠如拿起笔在信纸上写下了一个字。 “可!” 虽说只是简单的一个字,但是对于赵平跃来说,却等于一个放行的许可证。 “哎,大王啊!我赵平跃做出这些,可都是为了大王你的将来啊。” 身在行宫之中,在等待着皇上的召见的时候,赵平跃在心底暗自这般自言自语着。 “臣参见陛下!” 和其它的大臣一样,再叩见皇上的时候,赵平跃显得毕恭毕敬的,完全是一副老实臣子的模样。 “臣有事启奏!” 奉上奏折之后,赵平跃启奏道。 “臣启奏皇上,自今年我大明湖广总兵李子渊北伐以来,我大明官军可谓是锐不可挡。先克河南。又复山西,延平王郑成功破福州,复福建,晋王复广州,天下之势,大为改变。可是皇上却有功不赏,又岂是明君?” 赵平跃的启奏让朱由榔整个人不由一愣,这说事启奏,其实就是质问。 有功不赏? 朕什么时候不赏功臣? 甚至可以说朕有什么时候敢不赏功臣?毕竟,对于现在的大明皇帝来说,除了名义上的封赏,也赏不出其他的什么东西。 可是……突然朱由榔从赵平跃的话中立即明白了,这赵平跃那里是在说他赏罚不公,分明就是委婉的告诉他,作为皇帝的他必须要封赏功臣,只有通过封赏功臣,才能让那些功臣为他所用。 现在大明的功臣有几个没赏的? 不正是北伐的李子渊嘛! 他领兵北伐已经收复中原、山西,这样的大功臣岂能不封不赏,这不正是他这个皇帝应该做的事情吗? 想通了其中环节,朱由榔连声说道。 “赵爱卿所言极是,朕确实是赏罚不公,想李子渊收复中原、克复山西,于我大明可谓是立即奇功,然朕却不加封赏,如此不公,焉能为人君?” 既然赵平跃递来了枕头,那么对于朱由榔来说,自然也就只需要把这个枕头接过来。 “延平收复福建亦是为我大明立下不世之功,如此不世之功,若不加以封赏,岂不让天下士人寒心,传旨!” 站起身来,朱由榔沉声说道。 “封湖广总兵李子渊为楚王,郑成功为闽王,与国同休……” 作为皇帝的朱由榔只需要做出决定,自然有文官为其拟写的圣旨,有了这份旨意,李子渊便一跃从总兵成为封王,而郑成功也成了一等王。 但是在朱由榔发出这个旨意的时候,赵平跃的心底却是暗自一叹,难怪这朱由榔会落得今天的这步田地。 他之所以会这么感叹,是因为古往今来,历朝皆以秦晋楚等封春秋封国为上,而封李子渊为楚王,无疑是在告诉天下其只逊于晋王李定国,至于郑成功的闽王,不过是与大王一样,只是一个“二等王”,远不如晋藩、楚藩那么尊贵。 不过,这也是赵平跃刻意为之,他在启奉的时候,就颇为隐秘的将李子渊的名字放在前列,如此一来,自然下意识的告诉皇上,李子渊有大功,至于郑成功,不过只是顺道而为。 赵平跃需要扬李抑郑,只有如此,才能达到他的目的。而出乎他意料的是,皇上居然如此轻易的就让他如愿以偿,甚至让他心里早就想好的话,全都没机会说出来。但他那里知道,朱由榔之所以表现的如此迫切,是因为作为大明的皇帝,身在万年如流犯一般的朱由榔,一直渴望着能够重回京师,重掌大权,现在赵平跃这么一说,他几乎下意识的想到一点——这天下并不是只有一个朱明忠! 还有李子渊、郑成功、张煌言,李定国,如果能够把他收归已用,或者说挑起他们内斗,又何愁不能重掌大权,毕竟,对于这些大臣来说,他是大明的皇帝,作为皇帝的他,可以让他们尊贵非常。 甚至朱由榔都感激赵平跃,因为他的奏折中一语指出了皇帝赏罚不明!换句话来说,如果他的这个圣旨若是不出万年的话,那恐怕就不是赏罚不明了,而是有奸臣阻挡。到时候,这天下的怨气可都落到了朱明忠的身上!与皇帝何干? 心情大好的朱由榔看着赵平跃,看着这个师爷出身的四品官,心底顿时涌起一阵爱才之心,甚至看着他的目光也发生了变化。 “赵爱卿,非是爱卿提醒,朕差点沦为昏君,爱卿实百我大明之忠臣!” 我不是,也当不了大明的忠臣! 面对皇上的称赞,赵平跃在心底暗自想到,但是表面上却是一副感激涕零的模样。 对于赵平跃来说,他压根就没想过要当什么忠臣,即使是没有郑侠如的叮嘱,他也知道他来到这里,可不是为了当什么忠臣,而是为了接近皇上。 这又岂是忠臣所为? 当然不是忠臣所为,但是并不妨碍他做一些忠臣做的事情,就像现在,谁敢说他不是为了皇上,只不过,谁都不知道他的内心所想,恐怕这整个万年府,也就只有一个人知道,为李子渊等人请赏,又是为了什么目的。 “圣旨下了?” 当天晚上,郑侠如得到从万年传来的消息时,只是轻声问了一句,那前来报告的的人立即回答道。 “李子渊被封楚国于武昌,为楚王,延平王为闽王……” “咱们的这个皇帝啊……” 得知两位的封王,而张煌言却没有封王时,郑侠如摇头轻叹道。 “难怪,这大明江山如此,若是让咱们的这位皇帝主宰江山的话,能够与满清划江而治谋一时偏安,恐怕就已经是高皇帝保佑了……” 这般感叹之后,郑侠如又暗自想到,现在这节子渊一跃封王,那么接下来他会怎么办? 《大明铁骨》正文 第406章 新王新相(求支持,求月票) 又是一年的新年,寻着旧例放年假数日,而对于太原城的百姓来说,这是他们自甲申年之后,穿着汉家衣裳过的第一个新年,所以对于太原城内外的士民来说,便带着别样的意义,他们无不是盼着大明朝隆兴,天下太平有望,对过年的事比往年更加重视。 除夕前的一天,满城千家万户、庙宇、庵观,都贴满了春联,那春联上头写着的也是河山收复、王师北上的欢喜。对于亲历了十几年亡国,当了十几年异族奴的百姓来说,对于现在的一切,他们自然是倍加珍惜。 而这个新年,对于刚刚晋为楚王的李子渊来说,同样也让他整个人都得意起来,甚至身处这晋王府之中的他,穿着这藩王王袍时,都有一种飘然之感,尤其是那一声声“大王”,更让他只感觉此生都不曾虚度。 这一天四更刚到,太原城中曾经的晋王府,现在的楚王行宫之中就燃起了鞭炮。这鞭炮声同全城的鞭炮声混合在一起。穿着一身王袍的李子渊先是在院中拜了上天,又在临时改造的奉先殿拜了祖宗的牌位,甚至就是那祖宗的牌位,也是命人新制的,即便是有些许遗落,在他看来,这也不是什么事儿,毕竟,对于李子渊来说,他现在所需要就是把这大王的仪仗全都做足了。 过去,他李子渊只是总兵、是将军,但是现在他是楚王!尊贵非常的楚王,即使是淮王,不过只是一个二等王罢了,第一次,李子渊这一刻终于找到了平衡,似乎终于如愿以偿了。 甚至,就在被封楚王的当天,为了表示他对皇帝的忠心,特意命人给朝廷送去了五十万两银子,当然,随同过去的,还有数十位湖广籍与河南籍、山西籍的遗老,这些都是的姚启圣与许云程两人居中的策划的,那些遗老到了万年府之后,还会回来吗?当然不会再回来,他们会留在皇上身边为官,到时候,他们就是他李子渊在皇上面前的眼前,同样也是他李子渊在朝中的依靠或者助力。 既然他朱明忠开了条缝,那么别人所需要的就是透过这条缝达成他们自己的目的。不过在这个时候,李子渊自然不会考虑这些,现在的他整个人都沉浸于这身为楚王的欢喜之中。 在忙完了这些事情之后,他又匆匆地转入后宫,在行宫的正殿同王妃一起坐下,接受内宫的朝贺。在细乐声中,首先是他在武昌以及洛阳、太原纳进的几个妾室,当然,她们现在都不再是妾室,而是夫人,都是他楚王的夫人,最后是新入王府的宫女、仆妇,甚至还有几十位于太原城中找到的曾经于晋王府当差的宦官,分班向大王、王后行礼。 可以说,身为大王,李子渊不过只是短短几天内,就适应了这一切,并把自己的身份放在大王上,并尽可能的让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变得更符合这一身份。 天色快明的时候,李子渊又匆匆地转到前院,接受文武官员的朝贺。,作为大王,他现在同样也已经开府,这些人都是他楚王的幕官,都是他楚王的臣子。 不过当这一切都过去之后,作为大王的李子渊,总归还是要去处理军政事务,毕竟,现在北伐尚未来成功。 几日的欢喜之后,那股新鲜感刚过,李子渊便重新将那大礼才会穿着的王袍丢于一旁,换上一身劲装,这种衣裳穿着才舒服一些。这日钱谦益、许云程两人前来求见,李子渊已经坐在便殿的暖阁中,一边批阅文书,一边接见他们两人,在他们两人向李子渊行礼之后,然后才坐下议事。 军中的事情,李子渊大都交给其麾下的部将处理。许多民政上的事情,也会有其它的官员向他面呈,对于那些事情他自然都十分清楚。所以一见到两人,他就向钱谦益问道: “老师,不知有没有听说,江北的淮王,似乎最近正在调动部队。” 江北正在调遣部队,在一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李子渊就立即意识到,朱明忠想要干什么,他也控制不住了,想要下山摘桃子了。 钱谦益立即回答道。 “这件事,倒也听其它人说过,淮王意派兵北伐,于多大明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若是其派军北上,必定会吸引清军注意,到时候,我军进取京师,自然可事半功倍。” 作为文官的钱谦益本来并不需要说这些,但是他知道,李子渊为什么要与他讨论此事,这并不是简单的军事上的事情,更重要的是什么? “夺取京师……” 沉吟片刻,李子渊一语道出了他的顾虑。 “本月二十六日是黄道吉日,本王已经与军中诸将商定,本月在二十六日从太原动身。东征京师的人马,如今都集中在太原一带待命。少数部队,已经分三路渡过进入太行,一但军令下达,就会立即出太行,入直隶,待到清军为其所吸引的时候,本王便亲领大军直取京师。” 提及京师的时候,李子渊的语气显得有些急切,这世人都知道取京师才是北伐的首功,而这个功劳,无论如何,他李子渊都不会让予他人。 “大王,出征这早?为何不再等等?” 钱谦益的话声刚落,一直在等待这个机会的许云程便笑道。 “牧斋兄,若是出征晚了,恐怕这京师就为他人所夺了!” 说完这番话后,许云程看着李子渊说道。 “大哥,若是臣所料不差的话,恐怕大王之所以如此急切出兵,还是因为淮王麾下水师,早已休整完成,随时都有可能出港,直取京师。” 许云程的话,让李子渊点头说道。 “许卿所言极是!” 其它人或许不知道,但是李子渊又岂不知道,当年郑成功是怎么入的长江,取得南京,不正是从水路一路北上,几乎是锐不可当,因为清军根本就没有水师。而且忠义军又是如何助李定国取得广州。 “忠义军水师全不逊于闽王,若非是忠义军水师相助,晋王又焉能轻取广州,如果忠义军水师搭载数万精兵,一路沿海路北上,入渤海、取京师的话,要是咱们再等下去,不定一不小心,这京城就被淮王得了,到那时,这北伐首功,可就尽归淮王了!” 李子渊转向钱谦益说道: “老师,非是本王意争此功,但是,非得此功,不能迎回皇上,不能迎回圣驾!” 迎回圣驾! 听到李子渊这么一说,钱谦益便说道: “大王欲迎回圣驾?” “正是。” 李子渊轻轻点头,看着钱谦益说道: “老师,现在皇上虽说与万年安全暂时无虑,但是本王观之淮王,将陛下、朝廷置于万年,实在是怀有私心,若是京师再为其所夺,恐怕将来大明朝廷必定落其之手,到时候,皇上、朝廷恐怕都将为其所把持,此事,实非大明之福啊!” 他这么一说,钱谦益立即点头表示赞同。 “确实如此……” 自从知道皇上在万年以来,钱谦益最担心的事情就是有一天,朱明忠会变成曹操,他会“挟天子以令不臣”,到时候,恐怕只会酿出大事来,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建议趁着向朝廷输送贡品的时候,把遗老送过去,如此才能让皇上身边不至于无人可用,或者说尽是朱明忠的心腹,他的这个想法,也和姚启圣、许云程两人想到了一起,只不过他的出发点是为了大明,而姚启圣、许云程两人是为了李子渊,为了私利。 “若是京师再为其所夺,恐怕真不是大明之福啊!”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毕竟,夺了京师之后,那朱明忠自然也就是有了驻军京师的理由与借口,到时候,他欲打持朝廷,手中无兵,或是人于刀兵之下,又岂能不低头,他朱明忠可不就是曹操嘛!他想到曹操也罢,万一他要是当起了曹丕来…… 不行! 无论如何都不能让朱明忠阴谋得逞! 想到这钱谦益立即恭敬地站起来,冲李子渊说道。 “大王为大明江山如此苦心操持,实在是让钱某汗颜。” 或许李子渊可以称他为老师,但是钱谦益却只是自称“钱某”,他之所以会这么自称,是因为他并不是李子渊的臣子,自然不可能自称为“臣”。 “哎,这天下事,总是要有天下人去做啊!” 一声感叹之后,李子渊向钱谦益问道。 “既然现在已经决定东征,直取京师了,如果本王所料不差的话,此战我等必定全胜,你们再斟酌一下,一但夺取京师之后,到时候如何迎回圣驾,迎回朝廷,如果到时候,淮王拒绝送皇上还朝,又该怎么办?老师,您是礼部侍出身,熟悉国法典章制度,若是到时候,学生让淮王送还皇上,可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吗?” 在说出番的话时候,他特意朝着许云程看了一眼,毕竟这是许云程的建议,按许云程的说法,钱谦益于江南士林的威望,远胜于他人,这迎回皇上与朝廷一事,自然应该由钱谦益这位礼部侍郎出面,若是到时候,淮王不许的时候,钱谦益自然可以发动士林,令其名声尽毁。 钱谦益恭敬地站起来说道。 “回大王,以钱某看来,一但神京得复,淮王自然无继续操持朝廷的理由,到时候,若是他意把持朝廷,莫说是天下人不愿意,恐怕就是江北诸人亦不愿,毕竟,他淮王,亦是大明的臣子。” 说毕坐下,钱谦益便等候李子渊说话。 一直没有说话的许云程,便站起来接着说: “臣以为牧斋兄所言极是,神京克复之日,必是朝廷还朝之时,这天下人可都看着,以淮王忠义,淮王又岂敢不还奉今上还朝……” 皇上很重要! 即便是许云程的心里存在其它的野心,他也知道,永历皇上就是一面大旗,只要能把这面旗把握在手中,到时候,这大明朝,便是楚王的大明朝!可若是在淮王的手中,他许云程就很有可能死无葬身之地。 淮王是君子不假! 可君子也杀人啊! 这几年,死在淮王手里的人,可真不少啊! 所以,无论如何,他许云程都要帮楚王把皇上从淮王的手里夺过来! 许云程的话,让李子渊笑着说道。 “淮王忠义天下皆知,只待神京克复,淮王是必定会奉皇上还朝的!” 即便是他不愿,也有办法逼他就犯! 三人又商量了一会其它事,钱谦益才主动退下,而这时许云程并没有离开,他还有其它的事情,只是在钱谦益离开之后,许云程的语气也发生的变化。 “大王,东征一事,宜早不宜迟,若是晚了,非但迟则生变,甚至这江北有所变化,也有可能会影响到我们东征大计,别说是京师为淮王所夺,即使是淮王的大军于塘沽上了岸,恐怕都会与我不利。” 许云程的直接,让李子渊点头说: “本王的意思也是尽快东征,毕竟,这京师重地,若是落入他人之手,不知会惹出什么祸事来,如果不能拿下京师,这北伐又有何用?” 对李子渊而言,他之所以挥师北伐,并非因为他是大明的忠臣,而是因为他看到了夺取京师之后可能获得诸多利益,这些利益,绝不是一星半点的小利,甚至可以说,只要他能夺取京师,几乎就能立于不败之地。 接着李子渊又继续说道。 “只是本王实在是担心啊,担心,到时候,一但本王夺取京师之后,他朱明忠会不会借皇命,讨伐本王,到时候,本王又该如何?” 许云程点点头,先表示同意,然后说道: “这确实需要考虑,但是,大王要知道,虽说皇上在他的手中,可是咱们却有着复京大义,到时候,只要咱们抢先让他把皇上送还,只看他怎么说便是?到时候他若是以不臣讨伐大王,天下人又岂不知其狼子野心?” 天下人? 天下人又算上屁啊! 冷笑着,李子渊长叹道。 “哎,现在也只有如此了……” 《大明铁骨》正文 第407章 下国臣(求月票,求支持) 郁洲,这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岛,但是对忠义军来说,这里却是其海军的根本所在,亦是忠义军舰队的母港,这里拥有设施最为齐备的船厂以及铸炮厂,来鸭绿江畔的栎木、大同江口低磷铁在工厂中变成了一艘艘军舰以及舰上的铸铁炮,并从这里驶入大海,驶向远洋。对于远航归来的军舰来说,回到了这里,就等到回到了家,不仅仅是因为这是母港,更重要的官兵的家人也在岛上。两个月前,当远征舰队结束长达一年的远航归来的时候,整个郁洲岛就像是过节似的,到处都是迎接亲人回来的眷属,父兄丈夫的回来,让郁洲岛上的人们重新过了一次春节,而当这些远航的水兵们在那里沉浸于与家人团聚的欢喜声中的时候,一艘艘军舰排着队等待进入船坞,然后进行维修保养。在一艘艘战舰接受维护的同时,一些沉浸于团聚之情中的官兵,还是注意到了岛上的变化——一个又一个营的陆队开进了郁洲,两个月间,足足有十五个营多达5万陆队进入郁洲岛。而与此同时,从一艘艘民船从基隆等地朝着郁洲集结着。商船在集结,物资同样也在屯集——数以千吨的军需物资从各地转运至港口并开始装船。即将有大行动!会是什么样的行动?慢慢的一开始只是少数一些人注意到了港中的变化,而随着时间的继续,越来越多的人都注意到了这一切,那些正沉浸于天伦之乐中的海军军人知道,也许很快,他们就将再次扬帆启航,只是谁也不知道目的地将会是什么地方。就在人们猜测着部队远航的目的地时,一艘从朝鲜驶来的商船悄无声息的驶进了港口,和往日一样,船上满载着栎木以及铁矿砂,不过与往日不同的是,船上还有几个客人,这几位客人一上岸,就立即转乘另一艘船,直接去了海州,然后又由海州乘轻便马车沿官道朝着清河驶去。“天朝气象,果然非我等下邦所能及!”在马车上疾速奔走时,那微微的颠簸,让宋时烈有些惊讶的感叹道。“便是寻常官道居然也如此平整,纵是汉城街道亦不过如此吧!”对于第一次来到天朝的宋时烈来说,对于天朝的一切,都是好奇的,甚至可以说是向往以久的,自从甲申陆沉之后,一直秉持尊周大义的宋时烈,因为北伐等主张与群臣争执加之对大王不能继承先王遗志的失望,所以便辞去官职。不过在辞去官职之后,他对当时朝鲜人不求春秋正统观念的现状深表忧虑,于是以倡导春秋正统为己任,通过讲学授教的方式以图唤醒世人,传递“攘夷以贬清”的思想。而宋时烈对清朝的认识,首先是把清朝看成是夷狄、虏,这是最基本的观念。进而认为与清朝有不共戴天之仇,可以说,正是在他以及许多推崇尊周大义的士人努力下朝鲜士林才会一直主张坚持正统,主张春秋大义。“别说是汉城,即便是现在为清虏占据的京师,也无法与之相比。”作为“燕行使”的崔鸣一,自然知道京师的模样,他的感叹听“哎,右庵先生有所不知,自甲申年间先帝殉国,中华陆沉于虏手之后,非但官道破败,甚至就是京师之地道路亦是破烂不堪,沟壑堵塞,全不见丝毫上国之风……”对于朝鲜人来说,他们对于天朝总有着这样那样的幻想,在他们的眼中有着太多的上国气象,只不过所有的一切都随着清虏的入关而改变,甚至从“朝天使”到“燕行使”两个截然不同的称谓之中,也可以看出他们对清虏轻视之心。“若非如此,又焉能称其为夷狄!”宋时烈立即嘲讽道。“夷狄者实为蛮夷也,蛮夷主以中国,中国自然不复昨日天朝气象,今日我大明中兴,实是高皇保佑,见以今日,烈皇在天之灵也能瞑目了。”在提及烈皇在天之灵也能瞑目时,宋时烈的声音显得有些哽咽,和许多朝鲜士人一样,对于大明他同样怀有深厚的感情,在得知崇祯皇帝身殉社稷的时候,更是举哀于家,着素衣三日。可以说他对大明被灭亡有切肤之痛,对清朝则有满腔的仇恨,故而大肆宣扬尊明贬清的观念。“当年皇明若非是为援我邦,又焉至如此,差点亡国于蛮夷……”一声长叹之后,宋时烈突然说道,“皇朝,我之父母;建虏,父母之仇雠也,此行,我等必将助以皇明攘除戎狄,肃清中原,以光复先王之旧,以慰先皇在天之灵。”时近傍晚的时候,马车驶近清河时,在宋时烈等人一路上惊叹于大明的繁华,惊叹着这才是天朝的气象的时候,在城外数里处,马车却停了下来,然后有人通传道。“宋先生,大王与城外亲迎宋先生一行!”什么!一听大王于城外亲迎,宋时烈立即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他压根就没有想到,作为下邦小臣的他来到天朝之后,以淮王的尊贵,居然会亲自出城相迎。别说是宋时烈本人,就是朱明忠自己,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也曾仔细考虑过其中的利弊得失,毕竟,来到这个时代之后,他才知道,尽管大明对朝鲜有再造之恩,但是大明对待朝鲜,可以说是颇为“轻视”,朝鲜的朝天使来大明时,不过只是派一个礼部的七品官迎接,根本就不拿对方当回事。不过你还别说,虽说有明一代,朝廷对朝鲜使臣并不为意,例如《大明会典》所记载高丽末年事多有诬,,朝鲜王室宗系有误,从正德十三年起,朝鲜屡次派人奏请修改,但直到万历十二年明朝重修会典时才改正过来。朝鲜朝天使到达北京,设有门禁系统,管理严格,而相比之下,到清朝时,其对朝鲜却是越发的恩宠。乾隆更是优待朝鲜国王与使臣,例如亲自接见朝鲜使臣,赐宴给诸宗亲大臣时特令朝鲜使臣陪同等。但李朝在对清交往中,事大形式极为虔诚,曾屡次得到清帝嘉奖,然而在文化心态上,始终认为其高于“胡膻遍地”的清朝,常以“小中华”自居。在他们的观念中,明朝之于朝鲜,是父母之国,君上之国,有三大恩——太祖高皇帝赐国号朝鲜的“大造”之恩,又有神宗显皇帝的援朝抗倭的“再造”之恩、再加上崇祯十年时毅宗烈皇帝面对内忧外患之际仍命登莱巡抚率兵援助朝鲜的大恩。所以,对于朝鲜来说,这中华没有比大明更正统的中华了,对于大明更是推崇倍至至。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觉得,自己亲迎或许有点太过“恩宠”了,对于朝鲜这样小国,应该像大明那会一样,不拿对方当事,他们自然也就是事事事大虔诚了。可是最终,朱明忠还是选择了亲迎,毕竟,今他迎的不是朝天使,而是宋时烈这个人,因为他的一生都在推动朝鲜上下的思明崇明之心。在马车停下的时候,本就因为淮王亲迎而有些惶恐不安的宋时烈更是急忙打开车门,在下马车的时候,看到穿着百官簇拥下身着王服的青年时,就在他与崔鸣一等人欲上前行礼时,便看到那身着王服的青年走了过来。这位肯定就是淮王了!就在宋时烈刚想要行礼的时候,却见朱明忠扶住他人的双臂说道。“孤久闻朝鲜右庵先生大名,今日终得见右庵先生,实为平生之乐事!”之所以会给宋时烈这样的礼遇,原因非常简单——他能够以异邦小民的身份秉持春秋大义,不可以存亡而改节,其尊周思想甚至一直影响朝鲜两百余年,甚至到20世纪初,在朝鲜仍然有受其影响的“原教旨中华主义”的朝鲜学者,对于这样的“唯有中华”的“原教旨中华主义”学者,朱明忠自然会给予礼遇。当然,这种礼遇是有目的性的,他需要这样的学者,继续推崇在朝鲜“唯有中华”的观点,并将其变成“国策”,最终让朝鲜人心甘情愿,甚至欢呼雀跃的并入中国,从而成为“中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无数个像宋时烈这样的“士林领袖”去传递这样的思想。而宋时烈能够帮他达成这个目的!“大王如此厚待下邦小臣,让小臣如何敢当。可礼焉能废!”被双手扶住的宋时烈,在感动之余,却又连忙又双手成拱过顶恭行礼道。“下邦小臣见过天朝淮王殿下!”对于宋时烈的“固执”,朱明忠只是一笑,在这个时代呆了几年,他又岂不知道这些人重“礼”,“礼不可废”这是一个基本的儒家观,即便是清河推崇“实学”,于“实学”之中,同样讲究“礼”,知礼方才立。一个小时后,在清河城外的礼宾馆内,朱明忠看着面前可以说着一口流利的江淮官话,时时以春秋大义为根本的宋时烈,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了一个词“精神中国人”,不对,不是精神,他是根本就是认为自己是中国人。像这样的人,非但应该给予礼遇,甚至还应该大加褒奖,毕竟如果全朝鲜都是这样的人,那距离朝鲜纳为中国一行省,恐怕也就不远了。“……只要是为攘除戎狄,肃清中原,是为光复先王之旧,我朝鲜必定倾尽全力支持皇朝,只是朝鲜小邦而力贫,恐、恐虽有心,而力不足……”尽管作为“中国人”,自甲申陆沉起,宋时烈就渴望着攘除戎狄的,但是他却清楚的知道朝鲜的实力,别说是帮助皇明,甚至就连在一旁摇旗呐喊也没有资格,可是对于身为“中国人”的他,却对不能为“父母之邦”排忧解难,而倍觉羞愧,以至于那脸膛亦有些发红。他这次之所以奉王命来中国,正是因为得知中国北伐,对于视皇明为“父母之邦”的朝鲜来说,尽管在此之前因为惧怕满清,而不敢有所表示,加之朝臣之中亦有事清者,但是在年前闻知明军已北伐并攻取山西之后,朝中的那些推崇尊周大义的众臣立即气势为之一壮,纷纷上书要求助皇明北伐。可自家的事情自己清楚,朝鲜王李棩又岂不知道,朝鲜根本就没有能力北伐,这也是他继位后不愿重提其父王主张北伐的原因。可是对于生于沈阳世子馆,受尽清虏欺凌的李棩来说,内心深处同样是事皇明以忠,自然希望在这个时候能够有所表示,当然,他之所以愿意有所表示,更重要的原因是,他这个朝鲜王是清虏册封,若是在皇明中兴时不有所行动,万一将来皇明以他“得位不正”为由废他王位,他恐怕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有,所以,这新年刚过,他便派出了以宋时烈为首使节前往清河,之所以来清河而不是南京,是因为这两年,朝鲜一直与清河有接触。更何况,眼前的这位是大明的淮王,论地位自然高于延平王。虽说心底自认为中国人,可宋时烈自然不会忽视朝鲜力贫国小的事实,所以当他说出这番话后,只觉得一阵耳热,毕竟,皇明曾以倾国之力帮助朝鲜,而今日朝鲜却不能够帮助皇明,如何不让他感觉羞愧。而想到先前大王给予他的礼遇,更是让他有些汗颜,他何德何能能当得起这样的礼遇,就像朝鲜一样,力贫国弱又岂是不尽忠事大的理由?朝鲜这样的背叛,如何能对得起上邦母国三造之恩?就在他倍觉羞愧难当的时候,一个声音传入他的耳中,“右庵何至如此?朝鲜力贫本王又焉能不知?又焉会强求与朝鲜……”就在这时,朱明忠的话锋一转。看着宋时烈,用一种痛心而且惋惜的口吻,摇头轻叹道。 “不过……”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关心和厚爱,我会一直努力的。弄了一个微,信公,众,号,大家可以加一下。微,信,公,众,号:无语的天空) 《大明铁骨》正文 第408章 商借(祝大家六一快乐!) (六一儿到了,祝大家六一快乐!) “不过……” 看着宋时烈,朱明忠面上的笑容微微收敛,神情变得严肃起来。直视着对方缓声说道。 “现在我大明数10万大军,已经开始实施北伐,满清覆灭不过只是朝夕之事,大明中兴指日可待。” 天朝大军开始北伐了! 宋时烈惊讶的看着面前的淮王,目光中尽是一片诧异之色。但更多的却是惊喜,发自内心的欢喜,从他脸上流露出来。 天朝大军北伐了! 这可是这么些年以来,他听到的最好的一个消息。 “现在我大明官军,已经收复了位于中原腹地的河南,还有山西,随时都可以直取京师,将满清赶出中国,” 再宋时烈这个外人的面前,朱明忠当然不会说李子渊如何,而只是告诉对方,大明已经开始北伐。而李子渊的军队同样也是大明的军队,这么说并没有什么错误。 而对于宋时烈这些朝鲜人来说,他们所得到的消息只是大明北伐的消息,至于其中的内幕,他们不了解也不需要了解。只需要知道这个好消息就可以了。 看着满面欢喜的宋时烈等人,朱明忠有继续说道。 “不过接下来大军北伐,驱逐清虏,朝鲜作为我大明的藩属,若是无所为,那势必是不行的,毕竟,大明身为朝鲜父母之邦,朝鲜有难时,我大明不惜透支国力相助,今日父母有需,焉有孩儿不能尽孝之礼?” 朱明忠并没有说他想要什么,而是在告诉这些朝鲜人北伐这个好消息之后。又直接扣了一顶大帽子在朝鲜人的身上,就本心来说,因为后世的那些韩国人一次次让国人吃苍蝇的举动,对朝鲜人,他并没有多少好感,但是时代不同,这个时代的朝鲜堪称“大明的忠狗”,对于这样的“忠狗”自然要加以利用。尤其是要利用他们甘为忠狗的心思,尽可能多的获得一些利益。当然要尽可能的让对方主动的让出这些他所需要的利益。 “大王所言极是,在小臣来天朝之前,王上就曾叮嘱小臣,但凡天朝有所需,我朝鲜必定倾力相助,朝鲜虽小,但绝不敢有负天朝。” 闻言天朝需要朝鲜“尽孝”,宋时烈自然急忙把来时大王的叮嘱道了出来,虽说愿意无论是大王也好或者宋时烈本人也罢都因各自的原因愿意倾力相助,但是他毕竟需要考虑到朝鲜的国力。 “不过,朝鲜实在是无力派兵相助,还请大王能够体谅……” 唯恐眼前这位淮王因此不满的宋时烈随后又急忙说道。 “不过,待大王发兵辽东之时,朝鲜可仿旧例,遣民夫万人助天朝大军作战。” 朝鲜不愿意派兵! 并非是不愿,而国力有限,当年清虏入寇时非但杀害上百万朝鲜人更是曾掠走数十万朝鲜人,以至于现在朝鲜国内人丁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朝鲜自然不愿意派兵,或者说无兵可派。 朝鲜的人丁实在太少,上战场的话,难免有死伤。对此,大王已经打定了主意,这兵是不能派的。 除了派兵之外,其他的事情都好商量。当然这是大王的意思,而不是宋时烈的想法,但是作为朝天使的宋时烈又必须传达大王的意思,而不能够自作主张。 “辽东……” 沉吟着这两字,朱明忠的心底冷笑一声,他能猜出为朝鲜人为什么要等到大军到辽东时才会出兵,尽管在“丙子虏乱”时,朝鲜上下对明朝一直怀着等待拯救的信念,甚至打算国家灭亡也不对满洲人投降。宁愿灭亡也不愿背离华夏,而在战败被迫投降之后,即使是“身在满营心在汉”,朝鲜国王仍在自身心理的道德自律感上背负着沉重的压力感。于历史上,清朝交往史上,在处理正朔问题上,朝鲜态度十分暧昧——表面上使用清朝年号,暗中却遵行崇祯、永历纪年。甚至在朝鲜国王死后,拒绝使用清朝皇帝所赐谥号。这或许就是朝鲜的“忠”。 但是,现实总归是现实,道德最终还是让步于现实,或许那位仁祖大王每当“语及皇明,至于呜咽不能言”,但是朝鲜现在曲从的现实是他们不愿意“获过大国”,也就是获过满清,所以也就只能忍痛负皇明了,但是如果明军出现在辽东,他们必定会立即“皆向皇明”,这是小国的生存手段,于后世见识了太多的小国如何于大国夹缝中生存的朱明忠,自然非常清楚,可是清楚,并不意味着他会认同,而且,现在他需要的是加重朝鲜上下的负罪感。 “壬辰倭乱,我大明为救尔邦,可谓是倾尽国力而为之,崇祯十年,“丙子虏乱”,虽我大明内忧外困,闻尔邦为清虏入寇,先皇亦遣登州总兵求援尔邦,只可惜待我大明天兵到时,尔邦业已降清,断与我大明之宗藩,如此背恩之行,如何面对天下之后世?” 这连番的质问,让宋时烈顿时只觉一阵汗颜,这恰恰是朝鲜人所处的困境,他们无不是背负道德上的沉重的压力,而这种压力恰恰是在皇明对其再造之恩上,相比于皇明对朝鲜的付出,朝鲜反倒是断绝了与皇明的宗主关系。 “大王,当年“丙子虏乱”,小邦被迫降清,实属无奈,然,然小邦自王上以下万民,无不是心在皇明,自崇祯十二年,先王即于宫中设立牌位,西向中原哭拜大明,以表脱离明朝藩属的痛苦之情,小邦拳拳慕华之心日月可表……” 尽管嘴上言道上朝鲜对皇明的忠心耿耿,但是宋时烈却知道这一切相比于大明于朝鲜的“再造之恩”是何等的苍白无力,而且朝鲜对皇明的“背叛”也是事实,甚至朝鲜降清之后,亦曾派军帮助清军与明军作战。 在宋时烈先是表着忠心,随后又诉说着小邦的无奈时,朱明忠摆了摆手,然后说道。 “这些旧事,今日已经无须再提,他日朝鲜事清,确实情非得已,而今日之后,朝鲜必须正其行,以告天下后世。” 对于朱明忠来说,他所需要的是加重朝鲜的负罪感,他需要让朝鲜上下都明白,他们欠着大明的,而且这个债他们永远都还不了。 “自“丙子虏乱”,朝鲜可谓是“苦虏久矣”,我大明身为父母之邦,又焉忍心见子女陷于虏手,所以……” 盯着宋时烈,朱明忠缓声说道。 “所以,孤已经决定遣水师助朝鲜摆脱虏手,令朝鲜重归母邦!” 什么遣遣水师助朝鲜摆脱虏手,令朝鲜重归母邦。不过只是借口,真正的理由是以朝鲜为跳板进攻辽东,这才是朱明忠的目的。 即便是对清朝的历史再不怎么了解,通过后世的“辫子戏”,大多数国人都知道在顺治之后,满清会迎来那几位皇帝,或许康熙、雍正、乾隆所谓的盛世,不过只是“吃糠喝稀”的盛世,但是这三个人却也算得上明君,至少对于满清来说,他们确实是明君。而他们统治满清的时间更是长达近一百四十年,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不希望看到满清安然逃回辽东的一幕发生。 无论如何,都不能让满清逃回辽东。一但满清逃回辽东,在未来的一百四十年间,满清都很有可能继续威胁中国北方边境,甚至可能再次入关,未来谁都不好掌握,或许,在满清入关之后,他们排斥了火器,但是在战争的压力下,他们会选择火器,甚至会不惜代价,到那时,中国面对的很有可能不再是历史上的满清,甚至可能是另一个俄罗斯或者一个火器化的满清。 也许到那个时候所需要面对的满清。哦将会是一个拥有大量的火炮,火枪,甚至军舰的满清,朱明忠从来不曾怀疑过这一点,连爱新觉罗家的那些子孙都知道练洋枪队。更何况是他们所谓的圣祖? 如果那个康熙练起了洋枪队,操办起了海军,历史又会变成什么模样?将来又会朝哪什么方向发展? 谁知道呢?。 一百四十年! 有太多的变数可能发生,谁也不知道未来的140年中会发生哪些变化,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变数对大明是不利的,对中国是不利的。而且即便是没有任何变数,就冲着朱明忠的天下观,东北也是必须要收复的地区。 而对朱明忠而言,任何变数,都不是他会接受的,也正因如此,他选择了辽东,选择了直接在满清真正的命门上,给予他们最致命的一击。 从根本上彻底打断满清再次崛起的可能。140年……那不过只是满清的黄粱美梦罢了。只要夺下了辽东,那么满清就再也没有任何崛起的可能!即便是他们到时候侥幸逃出关,他们也会变成一群丧家之犬。而不可能再次给中国带来威胁,到时候所需要做的就是不断的追击,一直把他们撵到天涯海角,把他们赶到西伯利亚北极圈里的蛮荒之地,然后让他们自然消失在恶劣的环境之中。 所以,无论如何,辽东必须要收复!必须要在满清逃回辽东之前,就收复辽东!只有如此,才能让天下重新安定下来,让天下的百姓重新过上太平日子。 “令朝鲜重归母邦?” 诧异的看着大王,宋时烈的脸上尽是不解,而一旁坐着的崔鸣一脑海中却突然浮现出了他于郁州看到的数百艘巨船,联系到当初延平王是从海路入长江北伐,他的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急声问道。 “大王莫非是意欲遣水师送陆师入朝鲜,然后再假道朝鲜收复辽东?” 崔鸣一的回答,让朱明忠有些诧异的看着这位朝鲜的四品文官,他是崔慕华的同宗,这人能看到这一点已经着实难得了。 “啊!” 经崔鸣一这么提醒,宋时烈立即激动的说道。 “大王此计甚好,此计甚好,非但能救小邦于虏手,再造于小邦,更能趁辽东清虏空虚之时,夺取辽东,断其后路,如此天下自可就此平定……” 话音未落,宋时烈突然又激动的泪如雨下道。 “值皇明北伐中兴之中,大王尚不望小邦,实是让小臣羞愧,皇明待小邦再造如此,小邦若不能相助皇明,如此,焉能靠之以后世……” 一副感激涕零模样的宋时烈道出这番话后,更是激动的说道。 “大王,待天军抵达小邦时,小邦可助米粮百万石,待小臣返回朝鲜后,将此等好消息告知王上,王上定会遣军相助……” 如果不是因为朱明忠说出了借道朝鲜的话,宋时烈只会依照来前王上的叮嘱,提出助米粮百万石,至于什么援军之类的话语,是绝不会说的,毕竟,天朝太远,满清太近,但是现在,在听说明军北伐将会同时讨伐辽东时,他自然也就再没有其它的顾忌了。 只要大明能够夺取辽东,那么满清又还有何惧之用?甚至那满清也不过只是丧家之犬,能不能活着回辽东也不过是五五之数。 满清没什么可怕! 当然,那是因为有皇明在! 眼见宋时烈、崔鸣一等人在得到自己的这番话后,一个个就像是得到大明干爹的庇护似的,恨不得倾国相助的模样,朱明忠在冷笑之余,却是神情和蔼的说道。 “如此拳拳赤子之心,孤又怎能忍心拒绝?” 百万石粮食! 别说,朝鲜可真够大方的,皇太极掠走朝鲜五十万人为奴,也不过就换来了每年朝贡米粮万包,至于什么百两金、千两银之类的,朱明忠根本就看不上眼,相比于其它,这百万石粮食,可是真正的实在货,毕竟,无论是部队北伐辽东或是将来移民辽东,都需要大量的粮食,有这百万石粮食作底,至少可以保证大军的军粮无虑。 其实,既便是宋时烈不主动给,朱明忠也会要的,虽说他现在主动给了粮食,但是该要的东西总归还是需要开口要的。 “不过,此次北伐关系甚大,所以孤意向朝鲜商借一物,不知可否?” 《大明铁骨》正文 第409章 (求月票,求支持)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关心和厚爱,我会一直努力的。弄了一个微,信公,众,号,大家可以加一下。微,信,公,众,号:无语的天空) 租借永宗岛! 租借济州岛! 两个看似并不怎么起眼的要求,甚至都没有引起宋时烈等人的反对,就被他们同意了,在他们看来,租借两岛不过只是为了北伐满清,别说是租借,即便是皇明提出了“暂借”,作为小邦的朝鲜也没有拒绝的道理。 一切正像意料之中的那么顺利,甚至都没有讨价还价。当然,并不意味着没有付出代价,比如济州岛的租金是一年万两。而朝鲜每年从这里得到的税银不过只有千余两,可以说,对于朝鲜来说,他们占了一个大便宜。而大明也付出了一定的代价。 不过既便如此,在朱明忠的看来这笔钱花很值,要知道,他原本甚至还准备接受朝鲜向济州委派官吏,但现在……租借之后,自然也就没有朝鲜的事了。 而且更重要的是,双方并没有约定租借的时间。这也意味着在未来的几十年,上百年甚至数百年间。大明都会租借这两个岛屿。 只是这两个地方,没得法,到时候能不能用上,恐怕只有朱明忠自己才知道,他当然很清楚,因为……根本就用不上! “大王,为何您如此肯定,朝鲜使臣绝不会反对租借两岛?若是永宗岛尚还可借口伐虏所用,那济州岛以臣观之,并不在伐虏航道上。” 恭立于大王的身侧,穿着一身三品官袍的方以智,轻声问道,或许八年前他出家不过只是与环境作斗争的一种手段,但是八年为僧的生活,仍然改变了他很多,大多数时候,他都是一副如老僧入定似的,不惊不喜。 而这同样也是著名中现在喜欢和他讨论问题的原因,因为在绝大多数时候,他都是这种平静的心态。绝不会让感情左右了他的想法。 “密之,谁说济州不在航道上?” 因为“永租两岛”的而心情大好的朱明忠便笑道。 “若是孤遣军绕朝鲜复奴儿干都司,这济州不正好就在航道上吗?” 当然,这只是一种可能,之所以会租借济州岛并不是为了奴儿干都司,也不是为了库页岛、北海道,而是为了日本,为了时机成熟的时候,变日本为中国一行省,什么“不征之国”对于朱明忠来说,没有任何意义,那不过只是几百年前高皇帝立下的规矩罢了。对他根本就没有任何影响力。 更何况,未来的济州岛以及日本,都将是中国远航美洲的不可避免的一个环境,当然是在解决经度的问题之后。要不然,想要远航美洲就非得夺取菲律宾,夺取马尼拉不可。仅仅只是夺取日本是不够的。 当然,这一切是十几甚至20几年后的事情。即便是有了黑潮航线,想要向美洲大规模移民也是一个近乎于不可能的事情,因为现在的航海技术,并不能保证船队可以在海上准确的找到自己的位置。而黑潮航线那漫长的航程对于很多老水手来说都是一个考验,更何况是普通的平民。 不过这并不妨碍提前作出一些准备,毕竟,现在朱明忠已经开始着手准备解决海上经度测量的问题。只要解决了这个问题,一切远航都不是问题。 “大王真的想要复奴儿干?” 方以智笑问道。 “奴儿干也是我大明的地方!” 又一次,朱明忠凝视着北方,他的神情带着一丝期待,甚至双眼也带着几分渴望,而这种渴望是这个时代的人们无法了解的。但是对于每一个来自21世纪的中国人来说,北国那一望无际的土地,或许是一片蛮荒之地,但确实,每一个国人最大的遗憾。 “凡我中国人所到之地,皆是我中国之土,别说是奴儿干都司是我大明的故土,就是当年霍去病封狼居胥往北千里,同样也是我中国之土,断无让人的道理,更何况……” 目光微敛,朱明忠的话声变得冷酷起来。 “若是不能彻底解决北方鞑虏,孤又焉能安心?” “彻底解决?” 方以智的眉头微锁,千百年来,不知多少中原王朝曾试图解决北方鞑虏的困扰,但都不曾解决过。现在从大王的语气中,他可以感觉到大王是想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北方鞑虏的事,可以肯定的是,在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北方都将是一片刀光剑影。 “没错,设郡县、编齐民,如此方才能平定北方。” 这六个字说起来简单,但实际上,想要实现它却非常困难,毕竟那些北方的鞑虏绝不会轻易的让汉人进入那里,并按照汉人的方式改变他们的生活习惯。这一切都需要用刀枪来实现。 所谓的民族融合,从来都不是文温儒雅的,而是充满血泪的,是必须要以死亡作为代价。 “大王正是因此才意先伐辽东?” 方以智的反问,让朱明忠苦笑道。 “辽东……” 沉吟片刻,他回头看着方以智反问道。 “密之,以你之见,若是今日孤不克复辽东,以你看来,何时,我大明才能收复辽东?” 这一声反问之后,朱明忠便看着方以智不再言语,方以智会来投奔自己,完全出乎他的意料,毕竟就朱明忠的了解,方以智之前一直在江西为僧,按道理来说,他应该投奔张煌言才是,毕竟无论是张煌言于士林的名望,亦或是其克复江西的现实,方以智都应该投奔他。 可是谁曾想到,方以智却偏偏投奔了江北,当然,这也许与其家住桐城有关系。但方以智入幕府却是机缘巧合,因为他最初并不在幕府之中,而是在清河书院,尽管清河书院推崇实学,但是对于方以智所习的“泰州学派”的“心学”并不排斥,所以自其来江北之后,一直于书院授教,直到一次偶然于书院相遇之后,朱明忠才招其入府。 现在,朱明忠这么问,自然有他发问的原因,而面对这个问题,方以智先是沉默片刻,然后才说道。 “还请大王先恕臣无罪。” 作为王府的属吏,方以智自然要为接下来的话告罪。 “恕你无罪!” 早已经知道答案的朱明忠自然随口应道。 “以臣看来,京师克复之时,即是天下再乱之日!” 说出这句话之后,方以智就看着大王,他知道这句话从来没有人说过,因为没有任何人敢说出这句话。 毕竟对于所有人来说,至少在表面上,大家都是大明忠臣,如此一来,又怎么可能会发生内讧呢? 可在另一方面,即便是三岁的婴儿也知道,将来内讧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谁都不会说,似乎所有人都对未来充满了期望。 甚至很多人都相信大明中兴之后,随着皇帝还朝,所有的问题都会解决,到时候这天下自然也就太平了。 但是,这不过只是痴人说梦罢了! “好一句“京师克复之时,即是天下再乱之日!”。” 说出这番话后,朱明忠反问道, “密之,你信不信,若是你于府中说出这番话,必定为他人所斥?天下再乱,何人为乱?谁不是大明的忠臣?” 有些话可以想,不可以说。就像方以智说出的这番话一样。 “世人皆忠,世人皆奸,无忠亦无奸,其行皆为世间百般诱惑所致。” 方以智的回答,让朱明忠只是哈哈一笑。 “密之,你这出家是习惯了,连说话,也带着些许禅意。” 尽管是哈哈大笑,但朱明忠的语气也随之变得沉重起来。 “我无害人心,人有伤我意。有些事情,非是孤所愿,但若为天下,亦不能不为之,清虏出关之时,既是矛盾尽显之时,到那时,何为忠?何为义?尚不可知,然一但内乱纷起,自然无力辽东,若是任由清虏返还辽东,有十年生聚,十年教养,那么满清势必可再为我大明心腹之患,到那时,满清据以辽东进可攻、退可守,辽东必将重现他日与我抗衡之势,若是如此,其焉能不是我大明心腹之患?” 朱明忠的语气显得有些低沉,甚至有些失落,神情中全是一副无意看到这一幕发生,并为之心痛的模样。 但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在内心深处,他早就看到了那种可能,天下变乱的可能,若为不臣,必以他人先! 将来的大明会是什么模样,朱明忠并不知道,但他可以肯定的是——无所谓忠义,只是诱惑不够。面对权力诱惑,谁人又能抗拒? 郑成功、张煌言、李定国、李子渊……“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何是忠?何是义? 谁人不臣? 谁人为先? 三国的曹歪,就敢为天下先! 而将来,这几人之中谁人又敢为天下先? 朱明忠不知道答案,但有时候,总需要有人去推波助澜,而他并不介意作这推波助澜之人,当然他必须占据大义,只有如此,才能置身世外。不忠不义之事,让他人去做,至于自己……可为忠义! “所以,无论如何,孤都要复辽东,以安中国!” 面对大王的这番回答,多年来早就是心如古井的方以智还是没来由的一阵激动,他知道当淮王选择辽东的时候,他将会失去什么。 “大王,若是大王遣舟师取以辽东,那么京师恐怕只能落于他人之手……” 双目盯视着大王,方以智想在他的神色中找到一丝异样,但是所看到只有义无反顾的坦然。 “孤他日起兵,只为天下苍生,只为复汉人河山,至于其它,非本王所意!” 又一次,朱明忠道出了这番看起来颇为“高大上”,但却占据着道德至高点的话语,“不为名、不为利,只为天下苍生”,类似的说教,他曾经听说过太多,有时候,虽说听着不信,但说起来确实好听。 放弃的又岂止是京师? 盯着大王,方以智心叹道,放弃的是北伐首功! 或许也正因如此,一直以来,在北伐的问题上,王府内部才会有颇多争执,毕竟,谁都知道,从清虏的手中克复京师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北伐首功,意味着将来论功行赏的时候,不知多少人将历此封公赏侯。 但……大王却选择了另一个地方! 大王选择了辽东! 克复京师,夺取的是名,而收复辽东,却是为了大明的将来! 但是,大明还有将来吗? 方以智的心里没有答案,尽管现在永历朝廷在万年,虽说他能够理解大王不奉朝廷还朝南京的想法,但是,京师克复之后,大明又何去何从? 每每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方以智都无法入睡,他甚至根本就看不到未来,他所能看到的,只将来天下再一次陷入兵祸之中,各方皆是行以大义。 那时,谁才是大义? 为僧多年的方以智,早已见惯了人生百态的他,自然知道“春秋无义战”的道理,但在他看着淮王的时候,心底却隐隐冒出一个念头,或许,淮王到时候仍然是忠义如故吧。 只是,到时候,皇上与朝廷…… 就在方以智心神纷乱的时候,他的耳中又传出了淮王的话声。 “密之,听说你有同宗亲戚因科考案被流放宁古塔,待到大军北伐收复辽东之后,想必他们势必想要返乡吧。” 朱明忠指的是顺治十四年受“江南科场案”株连的桐城方拱乾一家,其与方以智是同宗,这时他之所以会提及此事,是因为他并不希望这些人返乡。 “大王……” 大王的反问,让方以智立即想到方拱乾曾入清廷为官旧事,或许其现在被流放至宁古塔,但并不能改变他们曾事清的现实, “密之,辽东克复之后,必定设以行省,从而安稳辽东,只辽东汉人为清虏的屠杀一空,偶有遗漏者亦已甘为满清之奴,孤意安定辽东,非得移民实边不可,所以事清旧吏虽为流人……亦不得返乡。” 这提前的一声招呼,一下便彻底打消了方以智曾经还曾试图为同宗求情的心思,已经绝了这个心思的他便轻声问道。 “大王,此次北伐,不知大王是否随军出征?” 《大明铁骨》正文 第410章 黑沉沉的静夜之中,淮王府后宅显得颇为冷清,尽管那墙上的黑铁路灯里油灯燃着,昏暗的光亮点缀于王府后宅间,但正值深夜之时,这宅间却不见有人,不过虽然已至深夜,但是仍有一些屋间的窗口透着光亮。 烛光摇曳间,又一次,趴在书案上睡沉的沐云晴睁大了眼睛,然后看着那紧闭的房门时,神情中略带些许失望,她甚至长叹了口气。 这一夜,他终究还是没来的。 这声叹息之后,她的脸上尽是一副哀怨的模样,就连那秀美的眉头也皱了起来。 尽管是皇上赐亲且作为黔国公嫡女的她,出身不可不谓之尊贵,但是沐云晴于王府之中的地位却非常有限。不过也就只是位夫人,毕竟,淮王早有正妻,而她又算得了什么呢?说好听了是皇上赐亲,往深处里说,她嫁入淮王府,不过是黔国公为笼络淮王。她不过只是一个用来笼络别人的工具罢了。 尽管作为黔国公家的女儿,对于这一切早就有了心理准备,毕竟她的姐姐们都有着同样的命运,毕竟现在的沐家已经不再像过去那么荣耀,对于沐家来说,或许也只剩下了名号,仅仅只能靠着昨日的辉煌,用自家的女儿去笼络其他人。 虽然对于这样的命运早就有了准备,而且也已经认了命。但是面对这样的冷落沐云晴却难免觉得有些委屈。毕竟,这一切和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哎……” 长叹一声,沐云晴试图让自己放下心思,可是脑海中却不禁浮现出了那人的模样来,那心脏还是禁不住一阵剧烈的跳动。 尽管在来清河的一路上,不止一次听说过他是何等的年青,何等的英雄了得,作为小女孩的她也曾有过很多幻想。但第一次见到他时,惊讶于他的年青之时,同样也惊讶于他的相貌,许是单用相貌堂堂已经无法形容他了,虽说不知书上说的貌似潘安是什么模样,但却也是英俊非常。 从那时起,沐云晴觉得她是幸运的,至少她不用像姐妹一样,为笼络人心被父王下嫁给军中年岁几乎不逊于父王的军中将领。 可是恰好也正因如此,沐云晴才会又多了一丝烦恼,自嫁入淮王府来的,淮王便很少留宿于她这,这又如何能不让她心烦?毕竟和姐姐们的无奈不同,她对于那个人可是充满了期待,期待着一个美好的未来。 但是现在所遭遇到的冷落,却让她整个人都陷入到苦恼之中。 难道是因为自己的相貌? 想着王妃以及昭夫人、金夫人两位夫人的相貌,她们无不是螓首蛾眉、眼颦秋水、鼻若琼瑶、朱唇皓齿的人儿,而反观自己……瞧着那玻璃镜上映出来的脸蛋,沐云晴忍不住长叹了口气。 似乎这模样确实不能够和她们相比,难怪大王根本就不多看自己两眼。努力的睁大的眼睛,想让自己的眼睛变得大一些。但最后她还是叹了口气。 毕竟这眼睛再怎么睁,也大不了的…… 在她叹息着,怀疑着是不是因为相貌的关系不为大王所喜时,那边门被推开了,走进来的是她的贴身侍女。 “郡主,刚才婢子路过大王书宅时,瞧见大王还在书宅中,这夜已经深了,若不然郡主便给大王送些宵夜吧……” 作为郡主的身边人,小婷的存在就是帮助郡主固宠,如果是在黔国公府仍于昆明的时候,这样的人往往都是府里自小培养,与郡主一同长大,情若姐妹的人儿,但小婷却是在三年前才来到郡主的身边,成为其贴身的女婢。没有长辈的教导,便是固宠也不知用什么样的法子。 不过虽是如此,她的建议仍然让原本独自哀叹的沐云晴眼前一亮,心头猛然一喜的她随后俏眉微锁。 宵夜? 送什么宵夜过去呢? 什么样的宵夜才会让大王吃着新鲜,而且还能记得她呢? 眉头锁成一团,苦思冥想了好一会沐云晴的眼前突然一亮,连忙起身走出屋,往厨房走了过去。 当沐云晴在那张罗着宵夜的时候,在书房中的朱明忠,又一次来到地图前,这份地图不同旧式的地图,因为采用地图投影和经纬测量等制图方法,虽说不及后世的地图那么精细,但却也勉强可以使用。 “大运河……” 又一次盯着那大运河,朱明忠的脑海中所浮现出来的画面,就是大军沿运河北上的一幕,之所以要选择运河,是因为沿运河北伐,可以充分保证后勤,在这个运力低下的时代,水运无疑是成本最低也是最为高效的运输方式,只要有可能,朱明忠肯定会首先选择水运,毕竟水运更快,效率更高。 “现在清军的主力在德州,山东清军一共只有……” 不到两万绿营,可以说军力空虚到了极点,只要清军的主力被其他人吸引到其他的地方,那么山东就像是一个熟透的桃子一样,只等着自己去摘取。 “可如果大军北伐,清虏是否会调动主力?” 盯视着地图,朱明忠的心里在那里盘算起来了,盘算着如何才能够争取北伐之后的利益最大化。而如何才能确保利益?一个最简单的前提是必须要有足够的军力作为威慑! 军事上的威慑才是确保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前提,如果没有军事上的威慑,那么自己就会成为其它人眼中的肥肉,对于深知政治哲学的本质就是“弱肉强食”的朱明忠来说,或许他可以示人以“坦荡”,但并不意味着他愿意成为他人口中之食,即便是看似“坦荡”,也是为了更大的目的,所作出的“隐忍”。 “如果他们调动主力的话,那么李子渊势必直取京师,到时候,可就是为他人作嫁衣了……” 为他人作嫁衣? 这绝不是朱明忠的本意,即便是看似的“嫁衣”,也不过是包裹糖衣的穿肠毒药,这样的亏本生意,他自然不愿意干的。 “嗯,山东这边不能先动……” 沉吟片刻,朱明忠的视线北移,双眼盯着地图上的辽东,沉吟道。 “若是先用兵辽东的话,满清绝不会坐视辽东为我夺占,他们势必会调兵北上,如此一来,清军的主力也就被调动了……” 尽管首先用兵辽东是早已经制定的计划,但是其细节还需要进一步进行完善,毕竟,现在的辽东与其说是满清的根基,还不如说是一片荒无人烟的蛮荒之地,毕竟在满清入关之后,他们就丢弃了辽东的一切,现在的辽东甚至整个东北地区,都没有10万人口。 把大队人马调到那里,就像是高射炮打蚊子一样,根本就没有任何作用,或者说有劲使不上,因为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也没有一个有价值的目标。。 脑海中一个兵力调动的路线在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着,甚至浮现出了两军可能的大战,尽管这种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因为在辽东,根本就没有清军的大队人马。 “把拳头砸在什么地方?” 最终,在反复权衡之后他却把目光偏移,落在了另一个位置,然后重重的用铅笔在一个地方画了个圈,然后颇为自信的说道。 “就是这里了!” 盯视着地图上被铅笔圈住的地名,朱明忠的神情越来的严肃起来,没错,这里才是最关键的节点,只要掌握这里,这场战争的胜负就已经决定了!甚至可以说,数十万清虏的命运就已经决定了。 这里就是他们的命门!只要卡住了这里,就等于卡死了他们的命门! “无论如何,都必须要把这二十万清军的留在关内,不能让他们生还出关!” 来到这个时代已经多年的朱明忠,很清楚,对于满清来说,他们的根本是什么,不是其它,正是这二十万清军,只要把这二十万清军留在关内,令其无法生还出关,那么满清就会成为历史名词。他们永远都不可能再给大明带来任何威胁。也将会丧失再次崛起的本钱。即便是所谓的“明君辈出”也无法影响到这个大局,因为他们崛起的根本——人,消失了!没有了人他们还怎么可能崛起? “就是这里了!” 又一次,盯着地图朱明忠的唇角微扬,神情凝重之余又有些得意,在这一刻,他已经看到了胜利,这个胜利是属于他的,同样也是属于全天下的汉人。 “大王!” 恰在这时,从书房门外传来的话声,让朱明忠微微一愣,听着那标准“南京话”,也就是所谓的大明官话,实际上就是以江淮方言为基础的话音,他便知道门外是是谁。 除了沐云晴还能是谁?也就是像她这样出身国公府的女儿能说一口标准的官话,郑灵是福建人,官话带着闽南音,至于石昭、金锁她们说话都带着苏南口音。而不同于沐云晴的“南京话”,也就是这个时代的大明官话,因南京而得名。 “妾身见过大王。” 进了书房,沐云晴连忙屈膝见礼道, “都是一家人,不用这么多礼。” 朱明忠看着沐云晴说道,他并不喜欢自家人在一起有那么多的“礼数”,但这位郡主却总是毕恭毕敬的行礼。 “妾身方才瞧见大王还未休息,便做了些宵夜给大王送来。” 沐云晴微微低垂着脑袋说道,然后又吩咐门外的侍女把宵夜送进来,看着她将碗碟放在桌上,既然是那碗上盖着盖子,朱明忠也能隐约闻到一股诱人的浓香。 “是鸡汤?” 不过他并没有说出来,而是看着准备宵夜的沐云晴,她的相貌虽然漂亮,但既不同于郑灵娇柔,也不同于石昭如邻家女孩般的清爽,更不同于夏家姐妹妖艳,而是一种发自骨子里的温婉,不对,应该是端庄。如果她与郑灵两人站在一起的话,或许她的气质更像是大妇,可以说在气质上,远不是郑灵所能相比。 “这是……” 在碗盖被打开的瞬间,朱明忠的眼前便是一亮,对于碗中的宵夜,他倒是不陌生,甚至可以说非常熟悉,毕竟在后市,这也算是风靡全国的一种地方美食。 “大王,这是妾身从定南带来米糷,虽说在江南也有米糷,可这种煲出的米糷,许是大王还没有尝过,所以妾身特意做来给大王尝尝。” 米糷……就是米线! 米线,在江南虽说不常见,但确实也有,不过都是凉调的,但她这米线却是与鸡汤一起做的,与后世的过桥米线有些类似!看着这碗中的肉丝、米线以及鸡汤扑鼻而来的香味,更让朱明忠感觉到有些熟悉,甚至有一种回到后似的感觉。 “米糷,我倒是吃过,不过这种吃法倒也是新鲜。” 新鲜倒是不至于,毕竟过去也常吃米线,只是从来到这个时代后年就没有再吃过。“其它人大都是凉调,你是怎么想起这种做法的?” 看着碗里的米线,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出来的却是有关过桥米线的传说,似乎和眼前的这位郡主联系不上啊。 “回大王,当初妾身与父王、母妃流落阿瓦时,那时缅人进贡时有时断,有时候,纵是父王、母妃也只能吃些冷食或喝些米粥,冷食总是不好,所以妾身便把这米线似面条一般下进热汤里,以便让父王、母妃能够多吃些热食……” 看似简单的回答,让朱明忠的心思微微一沉,寄人篱下的日子不好过,纵是以黔国公之尊尚是如此,更何况是其它人? 嘴上说的进贡不过只收是面子罢了。看着这碗中的米线,再看着面前的女孩,他的心头不禁可怜起沐云晴的境遇,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或许她很快就会随香消玉殒于的缅甸,甚至在历史上都没有留下一个名字…… 在既将动筷的时候,想到自她入府之后对她似乎有些冷落,朱明忠便轻声说道。 “嗯,晴儿,你先回去吧,待一会,我便过去……” 《大明铁骨》正文 第411章 家人(求月票,求支持) (又一次厚颜求票了,因为在禁烧的关系,所以没有办法保证每天两更,毕竟现在每天十几个小时在田间地头巡视。痛苦,希望大家能够用月票安慰一下无语……泪奔。) 呼吸急促,面红耳赤,双耳发热的离开书房时,沐云晴只觉得心脏“咚咚”跳个不停,脑海中全是那句“待一会我便过去”。 待一会便过来,过来干什么? 脑海中那羞人的画面闪过时,更让她的心脏跳的更快了。甚至就连双腿也变的有些发软,对即将发生的一切既有些期待,更多的却是紧张。 待她紧张的回到房中转身朝床前步去的时候,却又突然想起自己还没有净身! “看你着紧张的。” 轻敲一下自己的脑袋,沐云晴方才觉得自己似乎变得神经兮兮的。自己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因为别人的一句话就这么紧张兮兮的。 一定要冷静,一定要冷静。 唤来了小婷,吩咐她去准备净身的热水,这个时代自然没有什么热水管,水是要现烧的,得了她的吩咐之后,院中的女婢便烧起水来,半个小时后,几桶热水倒进那房间中的木桶后,房中便是热气氤氲。 “都退下吧!” 吩咐女婢退下后,沐云晴随即轻解衣衫,缓步的踏入木桶之中。 在热水的浸泡下,有些紧张的情绪得到了舒解,因为水间洒有花瓣以及香水的关系,隐约的可闻到此许淡雅的香味,只手轻捧着花瓣,就像是游戏式的再让它们与流水一同从指缝间滑落。 这一会沐云晴又回到了女孩心性,她在那开心的玩着,更是不时的笑出声来,神情中的放松是过去所未曾拥有的。 对于她来说,似乎自从懂事之后就没有像现在这么放松过,毕竟一直以来,作为沐家的女儿,她必须要忧心父王母妃的将来,而现在,她再也不用去考虑那些考虑生存的问题,而只需要像个小女孩儿一样,在这里享受着自己的人生,至于那天自然有男人去扛着。 也许是因为心情放松的关系,她甚至感觉到了些困意,就在她闭上眼睛的时候,浑然不知不知什么时候,一双专注的眼神正盯着她的一举一动,没想到一进门便看到美人戏水的朱明忠,先是欣赏了一会,然后被勾引起了内心的火焰的他便脱下自己的衣服,然后缓缓的来到桶边。 脚步声传到耳边的时候,沐云晴急忙睁开眼,身边的身影只吓得她身体一滑,整个人便“沉”到水下,以至于连吃了好几口水,刚一冒出头就不住的咳嗽着。在她咳嗽的时候,终于看清了来的人,不是大王还能是谁。 “咳……你……大王,妾……” 见喝了几口水的她不住的咳嗽着,朱明忠便乘势踏进桶里,看似在轻拍着她的背,可手却不由自主的她似凝脂般的身体上游走着,感受着呐肌肤的细腻。那心中的那股火焰也越燃越旺。 “晴儿,就算很开心看到我来了,也不用这么激动呀。” 在家人的面前,朱明忠几乎从不用“孤”或者“本王”自称,而都是用“我”,现在,在前浴室之中,他已经将眼前的这个女孩儿视为他的家人,视为他的恋人。感受着那凝脂般的细腻的手感,他的心神不由一荡,目中迸发出一道火热的视线。 “咳,大王,您什么时候来的?” 沐云晴边咳边想,她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他进了屋,她都没有觉察道。 “我很高兴你能想得这么周到,好像我还没同你一起洗过鸳鸯浴呢。” 朱明忠说笑的时候,手已经不规矩的乱动起来。 “呃,妾身已经洗好了。” 说着,满面羞红的沐云晴转身便要起来穿衣服。只有天知道他现在心脏都已经快跳到了嗓子眼儿里,这人怎么能这样呢? 真的是好让人难为情啊。 好不容易抓住这个机会的,朱明忠那里会放她离开,而是双手一揽,声音低沉的说道。 “别急,一个人洗澡挺无趣的,我喜欢有人与我一同洗澡。” 强烈的气息扑鼻而来的时候,只让沐云晴再次心慌意乱起来,她自然知道接下来可能会发生什么事,但是在这里……似乎于礼不合啊。 “大王……” 沐云晴深吸了一口气,正想找借口推辞脱身时,她只觉得面前的那张脸变大了,下一瞬间,她的娇唇被堵住了,堵住她欲出口的拒绝,舌尖乘隙窜入她的口中。 强势的攻击,让沐云晴全身发热的瘫软下去,柔若无骨的身体就那么依在他的身上,小手也是不自觉的环住他的颈项。 感觉到她似乎喘不过气来的时候,朱明忠松开她,然后欣赏她的娇颜。果然是个美人胚子,在洗去粉黛之后,依然是秀美端庄,被热水滋润过的皮肤,隐隐泛着微红,恰似那春时的桃花般诱人心魂。 心随意动,朱明忠又一次抱起了面前喘息不定的女孩…… 在浴桶那氤氲的热气之中,娇柔的轻呼声伴随着有力的粗喘交织成一曲动人的旋律,只让这夜色也变得的旖旎起来…… 清晨时分,与往日一样,起床后,朱明忠在沐云晴的小院里,吃了一些,她为自己准备的早餐。是带着这个时代云南特色的早餐。享用了一顿比较简单的早餐之后,他就来到了公房之中。与往日一般,进入公房后的第一件事,朱明忠就拿起了一份简报,这是一份17世纪的情报简报。这个简报是他这件后世的经验,分付石磊编写的,简报的内容并不复杂,只是根据所获取的内外情报加以编写,不过受限于这个时代的情报收集和信息传递速度,这些情报往往稍显滞后。可即便是如此,也能够让朱明忠有效地掌握各地的情报,然后有针对性的作出一些决定。而这种领先于时代的情报系统,也是一直以来朱明忠能够就许多事情作出准确决定的根本前期。 因为今天的简报之中似乎并没有什么新的值得他注意的事情,所以很快也就看完了,到最后看完简报之后,朱明忠看着这份简报,感觉这份简报虽然内容没上没有什么新意。但是相比于过去似乎已经进步了许多。 “看来四石已经熟悉这一切了,已经慢慢习惯了。” 心里这么寻思着的时候,朱明忠的心里又一个念头,现在是不是需要对军正司加以改革,毕竟尤其负责军法和情报系统并不恰当,他们的权利太大,太过于集中了。按照21世纪权力平衡的原则,权力太过集中,并不是一件好事,江北的政治体系之所以稳定,正是在于无论是地方或者军队之中,他们的权力都一直保持某种程度上的平衡。 “要是现在对军正司动手的话,四石会不会有什么别的其他的想法?” 清晨起床之后,石磊先是于院中打了一会拳,并练习了半个时刀术,随后才再次沐浴然后才换成一身深色的儒袍,此时的他看起来与其说是忠义军军正司军正丞,倒不如说更像是一个读书人,似乎锦衣卫的生涯在他身上并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不过锦衣卫对于他造成的影响,并不像表面上那样,没有留下丝毫的印记。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很多东西早就像烙铁一样烙在了他的灵魂深处。 半个时辰后,卯时将过,石磊便来到了军正司,尽管军正司负责军法维持,但除了维持军纪、执行军法的军正之外,同样也负责情报搜集,甚至这也是石磊被委任为军正丞的原因。 与往日一样,首先翻看过了各地军正队上报的与军纪有关的公函之后,他才开始翻看另一叠公函,这些公函是从各地情报站汇集的情报,相比于那些穿着军装左臂戴有白袖袖上书写“军正”二字的军正,那些潜伏于各地的搜集情报军正,所担负的风险更大,毕竟,他们一但为人知晓身份,就有可能丢掉脑袋,无论是敌我对于他们可都不会手软。 “这几家人主意倒是打的不错……” 看着其中的一份公函,石磊那张从无任何表情的脸上,显露出一丝冷笑,稍作思索后,他便将那份公函放于手边的抽屉之中,随后又继续翻看着各地的情报,尽管根据大王的要求,军正司每天都有专人负责根据这些情报编写简报,然后递交给大王,但是石磊会把这些内容全部都记于心底,以备大王召见的时候,能够一一回答大王的问题。 其实,作为石昭的父亲,那怕是名义上的父亲,石磊原本有意辞去军正丞一职,毕竟,他的身份已经不适合这一职位,但是最终在朱明忠的挽留下,他还是留于任上,不过他却已经开始培养起了接班人。 “平涛,可是有什么事?” 听到脚步声,正看着公函的石磊头也未抬,而是直接将公函合实,然后放进抽屉,尽管宋玉是他培养的下一任军正丞,而且一直负责情报事务,但是这保密规定总需要遵守。 “嗯,石公,” 站在桌前,宋玉的语气显得有些犹豫,如果不是因为对情报站进行调整,他甚至都没有注意到这件事,因为这件事涉及的人,所以他才会显得有些犹豫。 “碰着难题了?” 了解宋玉为人的石磊自然知道其这副模样的肯定是碰到难题了。 “说来听听。” “石公……” 又一次,宋玉稍作犹豫后,才试探着说道。 “石公前年可知道扬州的休园?” “嗯?” 眉头略微一跳,石磊自然知道休园,只是不知道,他为何会提及这地方。 “郑介夫的休园?” 扬州郑家,可谓是显赫一时,对于许多人来说,自郑侠如被流放台湾之后,似乎就已经淡出江北,但是石磊又岂不知道,那郑侠如为什么去台湾,还在他这个万年府知府,看似位微,可除非是大王心腹谁也做不到那个位子,至少现在不行,只要朝廷在万年一天,这万年知府就非得心腹不可,将来郑侠如再回清河的时候,不定就已经入参军府了。 难道休园还会有什么文章不成? “正是。” 宋玉从军正丞的回答中,已经得到了答案,军正丞并不知道休园的内幕。 “这休园有什么不对的吗?” “石公……” 宋玉小心翼翼的说道。 “在下这几日因为北伐一事,调整各地军正队时,发现驻瓜洲军正队被调到了休园,而且调去足有一年余。” “哦!” 眉头微跳,擅调军正队?谁有这个能奈?瓜洲那边显然没有这个能奈,毕竟军正作为军法执行队是独立于普通陆水师之外的,即便是将军亦无权擅调军正。更何况是一队军正,那可是足足四百多人。 “是谁下的令?” 调过去一年多了! 更重要的是他身为军正丞居然不知道此事。 “是大王!” 什么! 宋玉的回答,让石磊的心头猛然一跳,然后他便陷入沉默之中,大王为何把军正队调入休园? 尽管知道大王去南京返回经过扬州时必定住于休园,所以那个时候休园需要卫队守卫,但大王自然有亲卫,又岂需要调动军正? “现在他们还在休园?” 在得知已经调回瓜洲之后,石磊才反问道。 “那现休园里驻的是不是大王的亲卫?” 答案是肯定的,发现有人调动军正队之后,宋玉就专门调查过,随后他才发现休园里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石公,在下以为,这休园之中,必定有隐密之事,若不然……” “你不该如此!” 不待宋玉把话说完,石磊便直接说道。 “我等身为大王臣属,又焉能查验大王之事?” 看了眼宋玉,石磊的声音显得有些冰冷,但又带着教训的味道, “我等身为军正,既是大王手中之剑,亦是大王之耳目,有些事情是不该我们知道的,亦不应该知道,你明白吗?” 在说出这番话之后,石磊的心里对宋玉顿觉一阵失望,原本他还曾想在合适的时机,推荐其执掌军正司,现在看来,这个人并不适合这个职位,因为其太过“好奇”。 在宋玉告罪离开之后,石磊默默用铅笔在纸上写下了两个字。 “休园……” 《大明铁骨》正文 第412章 雪路行(求月票,求支持)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关心和厚爱,我会一直努力的。弄了一个微,信公,众,号,大家可以加一下。微,信,公,众,号:无语的天空) 铅灰色的乌云盘旋在夜空,尽管这风并不大,但是冬日的风却显得份外的凛冽,呼啸的风声中,在树梢头发出些许哨声。 时近傍晚的时候,雪降了下来。这雪下的越来越大。又是一场再寻常不过的冬雪,在这荒野之中,前不见村后不着店,四下一片莽莽,皆为冰雪覆盖,只有一条小路从远方延伸而来,如果不是路上的些许车辙印迹,恐的在这冰雪之中,也很难分辨出这条路来。 雪渐渐的大了起来。雪原上除了风声,便再无其它的声响了,只有在这道路边上,一处过路的小店中点着灯火,透露着些许光亮。 又一次挑开那棉帘,从屋中走出来的中年男子,瞧着这已经完全被大雪覆盖的道路时,忍不住长叹了口气。 “哎,这店开不下去了……” 中年男子之所以会这般说,是因为十几年前流落至此的他便在这曾经的官道旁,辛苦的建起了这间简陋屋子,开了这间过路的小店,凭着当年在府上帮厨学来的手艺,为南来北往的行商旅人提供个歇脚喝茶留宿的地方,以而赚上几个辛苦钱。 虽说赚钱不多,但是到也能糊口。凭着这间过路小店这几年倒也去了媳妇生了孩子,一大家子全凭着这间小店生活。日子尽管谈不上富裕,但却也宽松。 可是去年官道整修的时候,弯曲的官道被取直的同时,官道被调到了数里外,把这里远远的撇开了,自此之后,他这个过路店便再没了什么生意,毕竟,谁不愿意走那平整的铺着碎石的官道?又有几个人愿意走这年久失修的烂泥路。如此一来,这日子过得也就一天不如一天了。 看样子这生意是没法做下去了。 “哎……” 站在店前,瞧着这越来越大的雪,听着那凄厉呼啸的风声,他的眉头微微皱起,轻轻叹了口气。 “还有什么盼头?” 别说这样天不会有什么客人,便是晴天白日的,这条路上也不会再有客人来了。这么坐吃山空,也不是个事。 “赶明租块官地种得了……” 这会他倒是有些后悔了,为什么十几年前流落到这里的时候,没有开上几亩荒地,那个时候因为人被清兵杀尽了,所以这到处都是熟荒,只要愿意干活,没准家里都开出几十亩上百亩荒地了。 只要家里有了田,自然也就不愁吃不愁喝,哪里像现在这样,虽说前些年靠着官道,这日子倒也能过得去,但是谁曾想不过也就是二年的功夫,这生意就到了今天这步田地。 可现在即便是他想去开荒也不行,即使是在周围有成千上万亩的荒地,可是他却不能随便开荒,因为那些地是官地——官荒!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既然是无主之地,自然就是官地,擅开官地是犯法的。 与其它地方的官府鼓励百姓开荒不同,这江北却禁止百姓开荒,擅自开官荒甚至要被处罚,若是想要种地可以,可以直接租官田,那些官田都是被开好的荒地,和财主家的地一样,只不过要把租子交给官府。寻常百姓是不能够随意开荒的,毕竟那些田都是官服的田地,而且对于那些田地官府是只租不卖。也正因如此,现在这里的天是一天比一天贵。因为大家都知道,只要官府对那些田地像现在这样只租不卖,这将来地就会越来越少。田产也就一天比一天紧俏。 不过,官府手中的地道也不是不转让给百姓,但是寻常百姓想要从官府手里拿到地,几乎没有任何希望。因为那些土地只有一种人能够得到——军人。而且要是那种伤残的退役兵。 这还是附近村里一个残废的退役兵回来后,他才知道,这官田的用处——那个退役兵得到了150亩官田作为功田!虽说是个残废,但那可是150亩,一年就是收租也能收个百十石谷子,也正因如此,给他说亲的人才差点把他家的门槛为踏烂了。 “哎,没想到,当兵居然当出了福气来……” 心里头这么念叨着,他倒是有些羡慕那些当兵的来了,谁能想到当兵居然能落得这么多好处。 “足足一百五十亩地啊……” 搁过去,地不值钱,可眼下,自打禁止百姓开荒之后,这一亩地就是再便宜也得值个十两银子,这一下子那残废非但没穷反倒是阔绰起来了。这样的好事,不知让多少人为之羡慕。 不知道下次抽兵的时候,能不能抽着自己,默默地站在小屋前,他的眼睛盯着前方,心里头那个念头却在翻滚着。 “若是当上兵的话,倒也不错……” 不知不觉间,谁都没有注意到,因为给予那些伤残退役兵丁以及阵亡兵丁家眷的勋赏,使得在人们心中,那种“好男不当兵”的心态正在一点点的发生改变,在很多时候,能够激发人们热情的并不是荣誉,而是真正的实惠。只有真正的实惠,才能够激发激发人们内心对荣誉的渴求,荣誉往往与利益是息息相关的。没有利益的荣誉,只不过是空中楼阁。是不能够持久的。 对于一心想要重建汉族尚武精神的朱明忠来说,他所需要的就是借助利益的诱惑,驱使着人们对于荣誉的渴望,并在不知不觉中改变军人地位低下的现实。 而现在,正是因为对军人的优待,才使得江北各地百姓对于军人的感官正在一点点地改变。当然这种改变是一个长期过程。现在这一切不过只是刚刚开始。甚至就是这些百姓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想法以及对军人的感官正在一点点地变化着,他们开始羡慕那些军人。而不再像过去那样,虽然畏惧,但是却瞧不起军人。 就在这中年人在那寻思着当兵的好处时,那边风雪之中,隐约的可以看到一个骑着马,正在这边赶过来。 这个时候居然有人在赶路? 瞧着这天色,店主便打起了精神来,毕竟这可是送上门来的生意,不定接下来的几天,就只有这么一份生意,待那马靠近了,他便顶着雪连忙迎过去说道。 “客官,下这么大的雪您老还赶着路那,不如在小的这里先歇会脚,温壶酒暖暖身子……” 骑在马上的石磊朝着前方看了眼,又抬头看着这天色,便扭头问道。 “有马料吗?” “有,有,小的店里有上好的马料,还有吊盐,瞧客官这马骏的,这么冷的天,走了这么长的路,若是能再吃些黑豆啥,明个肯定有力气赶路……” 店家的马料有很多,既有草料,也有精料,单有草料和吊盐虽说勉强够用,但也不过就是勉强,对于店家来说,想挣钱,自然得把精料卖出去。但不是所有人都舍得这样喂马。 “嗯,照着办吧,” 对于走南闯北这么些年的石磊来说,他自然知道其中的窍门,不过他都不在意,那么几钱散碎银子,况且,赶了这么远的路这马也需要好好的休息,也需要吃上两口好料。 “有羊肉汤吗?给我上一碗热汤……” 无论是从南到北,到了冬天都会喝羊肉汤,这是温补,尤其是对于石磊这样顶雪赶了半天路的人来说,一碗多放胡椒、多放生姜的羊肉汤,足以让身体发出汗来,把那寒气给逼出去。 这羊肉汤本为就是路边野店常备的东西,虽说这生意一日不如一日,可是该备的东西,却都没少。 很快一大碗羊肉汤便端了上来的,热腾腾的肉汤很香,但石磊却没有什么胃口,现在,已经到扬州了,可是他的心里却在担心,担心自己是不是来错了。 为什么来扬州? 尽管他知道自己不应该插手此事,但是最终他还是来到了扬州,为什么一定要来? 虽说石磊有自己的理由,但是他知道这次来扬州。如果传了出去,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但他还是来了! 想着这些事情,石磊全没有任何胃口,囫囵吞枣的喝完一碗汤之后。石磊看着那过路店的掌柜,便随口问道。 “这里离休园还有多远?” “休园?可是郑家的园子?沿着官路往南走一里地,然后到了路口再朝右边拐过去,再走一里多就到了。” 差不多可以走过去了。心里这么寻思了,知道在休园附近肯定会有暗哨的石磊并没有选择骑马。毕竟骑马的目标太大。 “掌柜的,麻烦你把马喂好了,银子给你搁这了。” 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石磊的便拿出了一枚银元,丢在桌上,然后却没有再说话,而是直接朝着屋外走去,把自己的身影,隐没在风雪中。 屋外风雪,漫天席地,仿佛又凄历了几分…… 对于休园,石磊并不陌生,他也曾在此住过,而且在淮王于这里留宿时,也曾部署过这里的戒备,所以尽管休园看似有卫兵把守,但是他最终还是凭着对这里的了解,寻了个空进了休园,进园后,他便径直在柴房附近找了一套下人的衣裳换在身上,然后便在这休园中走着。 戒备到是没有想象的那么严。既谈不上内松,也谈不上外紧。心底这么嘀咕着,石磊朝着园子里走去的时候,瞧着和普通家仆倒也没有任何区别,甚至就连是偶尔有卫兵看到他时,也没有朝他看上一眼,就这么于园间走着,并不时的观察着,最终,一个有卫兵守卫的小园引起他的注意。 “难道有什么人住在这个园子里?” 如果不是有人住在这个院子中,自然不需要有卫兵,怀揣着疑惑的石磊在避开门边的卫兵后,便翻过了院墙,这是一个并不大的院子,虽说院子不大,但是其中的风景却颇为雅致,在翻进小院后,透过玻璃窗透出来的光线可以看到有书房内有人正在看着报纸,似乎是一个年青的男子,于是他便如同普通的家仆一样,走到屋边。 “如果不错的话,这次忠义军北调,肯定是皇兄要北伐了!” 正看着报纸的王士元,看着报纸上的新闻,突然颇有些激动的说道。他之所以显得有些激动,完全是因为报纸上提到连日来,忠义军正在不断移防北部。 “若是皇兄能克复京师的话,那父皇于九泉之下也能瞑目了……” 看似并不怎么起眼的话语传到石磊的耳中,只让他的脑海中“嗡”的一响,然后惊骇的半晌说不出话来。 皇兄、父皇,无论是那个称呼,他都不会将其当成“黄兄”或者“父黄”,他知道这两个称呼意味着什么,尤其是这人话中言语,更是让石磊清楚的意识到他提的是谁。 不是别人,正是淮王! 难道他是……他是皇子! 什么人才是皇子?显然只有一种人! 突然另一个问题,在王磊的心头涌起,只骇的他额头冒出了一阵冷汗。瞬间就连那后背也被汗水浸个通透。 这,这是真的吗? 这个人是谁? 透过略带些许雾气的玻璃窗,王磊看着窗中的青年,仔细观察一下,尽管有些模糊,但他仍能看出这人与大王有几分相像。 他是谁? 父皇……难道,他,他真的是皇子! 皇子……这怎么可能,这不可能,绝不可能!绝不可能! 失魂落魄的离开休园的时候,石磊甚至都不知道他离开的时候,有没有被人发现,此时他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这不真的! 绝不可能是真的! “不会的,不会的,他,他知道的,绝,绝不会的……” 喃喃自语着,此时的石磊的面色完全是一片煞白,完全失去了往日的冷静,他只是这么失魂落魄的雪地间走着,一步一步的沿着道路走着,他只是把自己的身影,隐没在这夜幕之中,淹没于风雪之中。而他那有些摇晃的身影,透露出了他此时的心情,若是别人看到的话,一定会觉得他随时都有可能倒在地上…… 天空中的雪下的更大了,这雪仿佛让这个天地间又凄历了几分…… 《大明铁骨》正文 第413章 征召(求月票,求支持) 二月里的颖州城,若是搁着往的时候,必定也是那绿柳枝在风中摇曳的时候,可是这些年,冬天一天比一天长,一天比一天冷,即便是已经到了二月,可是这空中依然还是飘荡来了雪花,那大雪似如冬日一般的纷至沓来,只让这春天看起来有着几分冬日的萧杀。 颖州城不过只是一个淮河北部的小城,甚至就是那城墙上包裹的砖块,也不过是在正德年间方才包上,毕竟淮北自黄河夺淮入海之后,因为淮河下游河床淤积导致淮河失去了入海口,因此整个淮河流域便内涝不断,这片曾经的鱼米之乡也就变成了易旱易涝的贫瘠之地,本地的百姓过的也颇为贫苦。 虽说百姓贫苦,这里的文教倒也还算兴盛,有明一代也曾出过不少人才,亦曾有有官居兵部尚书,但崇祯八年流寇陷颖州,给这座小城带来的破坏,即便是直到现在也未曾恢复——地方士绅、读书人或是被杀或是被虏,不知多少曾经的高门大户沦为寻常百姓人家,不知多少富裕之家沦为赤贫。这里的文教之风自然也就不胜过去了,甚至就连曾经的书院,这会也早已经荒废多年,战乱对于地方的影响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够得到恢复。 挨着大东门的街头,城墙根下的依着城墙的铁匠铺门口挂着一面写着“李”字的幡子,铁匠铺子正对着大东门门前的道路,那路是用砖块铺成,纵是下雨也不会有烂泥,也正因如此,这条路一直都是颖州城里最热闹的地方。 这铁匠铺前的架子上摆满了锄头、锹头等各色铁器,其中也不乏腰刀,朴刀之类的武器,甚至还能够看到几根铳管,毕竟大明从不限制百姓持刀携器,即便是火器普通百姓也可以随意持有,而且官府还鼓励百姓持有武器,尤其是火器,甚至现在在民间已经开始出现了于军用的十五式火铳相类似的火铳,因为其使用燧石发火的关系,所以,民间大都称这种火铳为“石发铳”,不过在这铁匠铺里好像只有打制精良的铳管。 这铁匠铺里头不时的传出“叮铛”的打铁声,在铺子里面,因为铁炉烧着的关系,所以里面比外面要热得多,即便是在大雪纷飞的时候,屋里仍然颇为暖和。 铺子里头,一个三十几岁身形高大壮实的汉子正轮着铁锤与一个少年打着铁,虽说是冬天,可是两人却都只穿着身短打,纵是如此两人也是一副挥汗如雨的模样。随着两人挥起的铁锤,两人胸前、额上的汗水流淌着,而露出有胸肌更是不住的颤抖着。 这正在打铁的汉子,是李明仁,他家祖上原本是颖州卫军户,虽说只是世袭百户,可因为李家逐渐重视对子弟的教育,李家倒也出过几个进士,纵是作为旁支家里过得也算是富足,在他小的时候,甚至也曾读过书,进过学堂。 不过这一切都在崇祯八年被改变了,李明仁的父亲虽说是廪生,但是城陷时,因为不肯降贼,被流寇杀死,母亲也投了井。当时只有九岁的李明仁虽说逃过一劫,保住了性命,可家却没有了,因为地契与家宅一同被烧,本宗的一些人欺他是个几岁的孩童,夺了他的家产。流落街头他便被王铁匠收留了下来,当年社学里的李明仁,就变成了铁匠铺里的的小铁匠,最后又变成了王家的女婿,虽说不是王家的上门女婿,却也继承了这铁匠铺。 打了二十几年铁,即便是已经年近四十,可李明仁浑身上下依然是充满力量的腱子肉,单就是这身板,早就不见了往年的那个瘦弱小书生的模样,瞧着与寻常的铁匠似乎没有什么区别。 可在这街上的人都知道,这铁匠写得一手好字,甚至他没有什么不好的嗜好,除了买书、看书之外,一个铁匠需要看什么书,可他不但自己看,还把儿子送进了社学之中。按照他的说法,孩子想要有出息就必须要读书。 或许李明仁早就忘记了父亲的模样,但是他的父亲给他留下来的印记却无法抹去,父亲曾告诉他,万事都没有读书重要,也正因如此,他才相信想要出人头地就必须要去读书。 铛!随着打铁的节奏,铁匠铺里的父子两人就这么挥着铁锤打着火红的铁块,将其变成一件农具。 “爹,孩儿想过了,待到冰化了,河上的船通了,孩儿就乘船去清河,然后试试能不能考进清河书院!” 打着铁的李玉乾是李明仁的儿子,也是他的长子,尽管他是王家的上门女婿,可是王铁匠待他确实不薄,不但把他养大,而且还把女儿嫁给了他,并把这铁匠铺留给了李明仁,除了让他养老尽孝之外,就再也没有其它的要求,也正因如此,他的儿子才会姓李,而不是姓王,不过,尽管没有要求,他还是二儿子改姓王,以继承王家的香火。毕竟岳父只一个女儿,只不过这个二小子,成天见不到他的影,只知道在街面上鬼混,哪里像老大这样既知道读书又知道父母分忧。 “嗯,去试试总好些,咱们李家虽说是军户出身,可说到底也是书香门第,这家业想要兴旺,总得要告读书,你爹我没有时间读书,也没有时间投名师,毕竟要养家糊口,这李家的将来,可就在你身上了。” 挥着铁锤的李明仁,并没有反对儿子想在离家远走的念头。 “回头,我和你娘说说,她最心疼你了,再不舍得也总要舍得。” “他爹,瞧你说的,我就是个妇道人家,也知道这读书总要投名师才行,那清河书院的先生听说里面还有大王的先生,就是再怎么着,也不会没了孩子的前程,乾儿……” 说着话进来的王李氏手中提着食盒,不过尽管嘴上这么说着,可是那神情中却隐隐透着不舍,毕竟孩子才十几岁,从来没出过远门。“娘,您答应了?” “这有啥好不答应的,只是你去清河可以,可千万得自己注意了,自己得知道操自己的心……”正当王李氏叮嘱着儿子的时候,那边铁铺门边却来了两名差役,还有一个穿着大衣的官军。“军爷。”一瞧见的那穿着大衣的官军,李明仁的脸上便挤出笑来,对于这个官军,他并不陌生,这人是县里的兵科主事,与过去不同的是,打从江北复明之后,这兵科的主事慢慢的都由忠义军的官佐充当。 “你是李明仁?”林朴看着眼前的这个铁匠问道,瞧着这铁匠铺,他知道,这个铁匠铺离不开眼前的这个男人。可即便是在离不开也没有任何办法,毕竟国有国法。既然抽到了他的丁,他就必须要去当兵! “小人正是,不知军爷有何吩咐?”尽管不知道原因,但是李明仁的心头还是一紧,他隐约的猜到了这军爷为什么上门了。 “这是府里发出的征召令,你被抽中了服役,限期两日内到县兵科报告,如迟到者一率以逃兵论处……”看着这铁匠铺中李明仁身边的妇人和少年,林朴反问道。 “李明仁,你知道逃兵是什么结果呢?” 与其说是反问,倒不如说是提醒着他,如果当了逃兵,会有什么样的下场! 逃兵是什么结果? 突如其来的征召让李明仁的脸色骤然急变,而军爷的问题更让他想到去年有一家人因为儿子当了逃兵被贬为贱民后的遭遇,就连同甲的另外九户也被连坐处罚,现在非但经常受人辱骂、殴打,甚至就连子女的婚事也成了问题,没有任何良民会娶贱民的女儿,更不会嫁给贱民。 “军爷,这……这不还没有征兵的时候吗?怎么又征了?”因为读书过的关系,李明仁自然知道,这征兵是分时节的,哪有现在春种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开始征兵的道理。 “按律不应该是收粮之后才征兵吗?怎么现在春耕尚未开始,就征兵了?” 与其说是在质问,倒不如说是李明仁想了弄个明白,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提前征兵,但这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这是府中的命令,”林朴瞧着这李明仁,无意中看到那铺子里的几张报纸,甚至还能看到几本书,便好奇的问道。 “你识字?” “林主事,这李铁匠不但识字,而且还写得一手好字,这附近的人红白事什么的都是由他代笔。”旁边差役说话的时候,不忘敲打着李明仁。 “我说李铁匠,你读书多自然知道,这清虏苦我汉人十多年,我等身为汉人,当兵打仗,那是百姓的本份,这府中什么时候征兵自然有府里的道理,我等百姓只管听从就是了。” “就是,搁着过去,那满清的伪官在的时候,就是加上你几钱银子的税,你敢吭气,就非得砍了你的脑袋不可!” 差役的话让一旁的李王氏的心头一乱,连忙看着差役,讨好道。 “徐大哥、陈大哥,瞧,瞧你们说的,这,这官府有令,自然不敢违抗,可,可你们也知道,家里就只有当家的一个男丁,这不老大才17,还不到点兵的年龄,要是当家的被拉了丁,那,那我们这一家老少几口,可怎么活啊?” 唯恐眼前这官爷误会,李王氏又急忙哀求道。“那往年里差役不都是可以用银子抵差役吗?我们愿意交银子抵差,不知……” 不等他说完,林朴便怒声训斥道。 “你这妇人,在这里胡言乱语什么?这百姓当兵,保家卫国天经地义,是我懂身为百姓的本份!又岂有拿银子抵役之说,若是这样,那岂不是有几个臭钱,就能免役?” 这么一番训斥之后,林朴又盯着李明仁说道。“李明仁,你记住了两天!两天后若是不去报道,就休怪林某无情!”说完这番话后,林朴又看着周围的看热闹的百姓说道。 “当兵打仗这是天经地义,若是敢有逃役者,本家斥为贱民,甲内其它九家连坐!”这声训斥是林朴故意说出来的,他是在提醒着李家周围的邻居,提醒他们如果李明仁跑了他们会是什么下场。果然,他这么一说,周围的邻居们立即想到了现在的国法和过去不一样,现在的国法是要连坐的,于是纷纷劝说道。 “明仁,我说,这当兵也不什么坏事,你没瞧见报纸上说嘛,那当兵若是伤了残了的,那可都能给赏一两百亩的功田……” 邻居们嘴上是劝,可是那眼睛都盯着他们一家人,甚至非常默契的打定主意这两天一定要把李明仁给盯紧了。在那军爷和差役离开之后,李玉乾看着站在门边的父亲。 “爹……”不等他开口说话,李明仁便长叹了口气,然后默不做声的拿过一旁的铁锤说道。“先把王大叔家要的东西打完吧……” 说完这句话之后,李明仁便继续埋头打着铁,他的眼睛看着那通红的铁块,也不知道他到底在想着什么。现在那通红的铁块就像是他的杀父仇人一样,他在那里一锤一锤的打上去。 尽管他什么都没有说,但是别人还是能够从他的神情中看出他面上的无奈。 毕竟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如果他去当了兵,那这个家该怎么办? 现在当兵可不像过去那样过去当兵有军饷,现在又有什么呢?现在当兵可就是“差役”,除了少得可怜的津贴之外,再也没有了军饷。 他去当了兵,这铁匠铺里也就没有了铁匠,到时候一家老少怎么办?可如果不去当兵,那个代价同样也不是他能够承受的。 手中的锤子重重的落在通红的铁块上,李明仁的双眼通红,只是不断地在这铁块上发泄着内心的不满。对于他来说,或许也只有通过这种方法才能够发泄内心的烦躁。 在这大雪纷飞的时候,铁匠铺中的传出来的锤击声越来越密实了…… 《大明铁骨》正文 第414章 忠孝两全(求月票,求支持) (祝所有参加高考的学子都金榜题名!祝福高考!) 雪停了。 天将放明的时候,雪停了下来。太阳出来之后,阳光照在雪地上,映发出刺眼的光芒。瑞雪兆丰年,单就是这雪似乎就已经预兆了今年的年景。这两年许是因为这天道又回到了正统,这年景变得越来越好,不但那曾经肆虐的瘟疫这会也早就消失不见了,就连那旱涝也缓解不少,年景的转好,使得百姓对于生活和将来充满了期待。 但是,这种期待,对于一些人来说,却是已经破灭了,至少对于李明仁来说,现在的他已经完全没有了对将来的期待。 “应该是今年的最后一场雪了吧……” 起床之后,站在院子里,李明仁的眼睛盯着的那雪,默默的寻思着,隐约的他能够听到从儿子房中传出的读书声,看着那透过窗纸映出来的微弱灯光,他的心头一暖,那原本沉寂的心思,又一次热络起来。 许是儿子又读了一夜的书。曾经何时,对于将来,李明仁把一切都寄希望于他的儿子身上。他相信有一天,他的儿子能够光宗耀祖,能够金榜题名。 要是真的有那一天,即便是死了,也可以去见列祖列宗了。人呐,这一辈子总要有个盼头。 可是现在,他却要去当兵,家里没有他支撑着将来该怎么办?老大还能继续读书吗?至于老二……哎!一声长叹后,李明仁的心情越发的沉重起来。 恰在这时,只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走了出来,是老二玉树。相比于老大,老二打从几年前起,就没怎么着过家,成天和一群混混混在一起,这莫不是还要出去混不成?难道他就不知道家里已经出了事了吗? “老二,今个别出去了,这两天在家呆着吧……” 李明仁看着儿子说道,他想和儿子多呆两天,毕竟,谁知道这若是从了军,还能不能再活着回来。这个时候官府突然征兵,肯定是要北伐了,能不能活着回来,那可全都是命。 没准将来再也见不到他们弟兄俩更看不到老大金榜题名的日子。 “爹……” 王玉树看着爹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他已经知道了父亲被点了兵的消息。 “没事。” 瞧见老二面上的忧色,李明仁立即知道看来老二也知道了,于是笑着说道。 “你不知道吧,玉树,当年咱们李家祖上,也算是大明朝的从龙之臣,如果不是先祖拼杀,咱李家又岂能在高皇帝那会就当了百户,这个官可不小,虽说现在家道中落了,可咱们李家也算是行伍之家,你爹我去当兵,那也是实属应该,若是按理来说,早都应该去当兵了,毕竟是军户不是?” 爹的话让王玉树的神色一黯,他知道爹这么说不过只是为了安慰他,想着这些年一直让爹娘操心。于是他看着爹说道。 “爹,其实,其实,俺问过,如果被抽中的家里只要有一个人应征从军就行,就没事,爹,这家里头,全靠您一个人撑着,若是没有您,这一家指不定就得喝西北风,大、大哥读书比我强,肯定是个读书的种子,连先生都说我是愚木脑袋,即便是读书,顶多也就是只能识字。还,还是让我去当兵吧……” 江北的兵制看似复杂,实际上非常简单,就是十户抽一兵,实施抽签制,被抽中的家里并非必须抽中的那个人从军,其它人也可以顶替,只要身体健康年龄不超龄也不年少。所以在江北的报纸上经常有“替父出征”、“代弟从军”新闻,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江北需要的是兵员,为此可以适当的“灵活”一些。而这种灵活,尽管只生了一些弊端,可是却也让江北得到了足够的兵源。 “小弟,你别乱说,就是当兵,那也应该是我去,轮也轮不到你!” 正读着书的李玉乾听到弟弟的话声后,便放下书走出门说道。 “爹,玉树说的对,咱家离不开您,还是我去吧!” 作为长子,他必须要主动站出来为爹娘分忧。而作为长兄,他必须要照顾弟弟。 “哥,你不能去,咱们李家的将来可都指往你呢!” 玉树看着大哥说道,然后又在那里比划着。 “你看,我个比你高,而且力气比你大,要当兵,也是我当兵,没准,没准我还能在军队里头谋个出身!” 玉树一边说,一边摇头。 “我读书是不行的,打铁也不行,也不想打铁,这当兵当兵是咱们李家的祖业,既然当年先祖能谋个百户,那我,我没准也能谋个出身,到时候,即便不是能光耀门楣,也能衣食无忧,哥,你不要和我抢,你,你能读好书,能做官,咱李家可全指往你了。” 说出这番话后,王玉树朝地上跪了下去,冲着爹叩个头说道。 “爹,这些年我没少给你惹事,就没怎么尽过孝,光惹您老生气。这,这就让儿子尽回孝吧……” “你,你这孩子……” 李明仁看着跪在地上的儿子,连连援头说道。 “这那有替老子的,要去,也是我去,我去,你不行,你不行……” 就在李明仁连连摇头的时候,王玉树便说道。 “爹,若是你不答应,孩儿我就跪在这不起来了……” 听着院子里那爷三的话,李王氏只是默默的流着泪,她的泪水如雨下似的,无论是谁她都不舍得,可不舍得又有啥法子? 甚至她还暗自觉得老二说的对,家里一家几口人的生活都指往着当家的一个人,至于老大,他那个聪明劲,将来若是能考上功名,那可是为李家光宗耀祖的事情,至于老三,不过才只有九岁,老四是个女儿…… 只有老二最合适…… 可,可老二也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啊! 可是这家里头却必须要有人去啊,要是没有人去的话,这一家子还怎么过下去。难不成非得让这一家良家子打进贱籍不成? 不行! 无论如何都不能这样! 流着泪的女人,就这么躲在屋子里头,而屋外的院子里,李明仁站在他,他看着跪在面前的两个儿子。 他们都要“替父从军”,可,可他们都是他的儿子啊…… “自古以来当爹的,就没有一个愿意让儿子去冒什么风险的,李家是军户,祖上也碰着这样的事情……” 看着儿子,想到这一家几口人,全指着这个铁匠铺过活,李明仁最后还是一咬牙说道。 “抽签吧!咱爷三一起抽,抽着谁,就是谁,都交给老天吧……” 又是一个清晨,宿醉的头痛让王玉树在起床的时候,感觉颇不舒服。听见起床的声音,李玉乾从床上坐起来,看着玉树说道。 “玉树,我……” 爷三个抽签最后还是玉树抽中了,看着弟弟在那收拾着东西,他张张嘴却没说出话来。 “大哥,将来李家可就靠你了。” 说完这句话,王玉树看着兄长挤出一个笑容,见兄长神情沉重,便笑道。 “大哥,别拉着脸,大丈夫马上取功名,没准再过几年,等我再回来的时候,到时候就是骑着马的武官了,没准比大哥你来早几年飞黄腾达不说……” 王玉树这么说着,脸上更是溢满了笑容,那笑容甚至显得有些迫不及待的味道,但是……看着玉树,李玉乾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曾经读过的那首诗“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这一别,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到小弟。甚至可能两兄弟再也见不到了。 “玉树,我,还,还是我去吧!” 又一次,李玉乾觉得做为兄长,他应该有个兄长的模样。必须要去保护弟弟。 “我读不好书……” 摇摇头,王玉树认真的说道。 “大哥,若是我是个读书的人,肯定让你去当兵,可,我不是,而且,哥……” 拳头猛一握,玉玉树看着兄长说道。 “你看这拳头,过去在街上当混混的时候,打人还担心被扭到官府里头,现在,当了兵,反倒是没了这个顾忌,我这性子,当兵再合适不过。” 最后他又看着兄长笑呵呵的说道。 “再说了,那签可是我抽到的!” 是他抽到了当兵的签,既然他抽到了,那就不能够让给其他人。 终于,吃完早饭之后,在一家几口人往衙门走去的路上,李王氏垂着头那泪水不住的滑了下来,看着儿子的时候,尽是一副心疼模样,这毕竟是她身上掉下的肉啊。可是,她没有选择,毕竟这是一家子。 所以在抽签的时候,她自作主张的给老二使了一个眼色,让他抽到了签,这个签不是天意,是她这个当娘的让老二去的。 这一去还能不能活着回来?恐怕只有老天爷才知道,但是为了这个家,她没有其他的选择。她这个当娘的,但凡有一丝可能,又怎么可能会把儿子往死路上推。 “娘,您别哭了,没啥,不就是当兵嘛,这天下人当兵的可多了……” 儿子的劝说让李王氏哭道。 “玉树,你、你到了队伍里头,可千万得小心,万万不能逞强知道吗?那打仗的时候,可是刀枪无眼,别把性命赔了……” 话还没说完,她又一次哭了起来,尽管为了这个家,她做出了选择。但是,这毕竟是她的儿子,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甚至将来还要继承王家的香火。 儿子是娘的心头肉,这句话从来不假,当初江北第一次推行“甲兵制”的时候,不知道多少妇人哭瞎了眼睛,对于她们来说,她们大都以为,儿子去了战场,那肯定就是有死无生。尽管现在事实证明,只有很少的人会死在战场上,而且阵亡的军人家属还能得到丰厚的抚恤,可是每一次征兵的时候,妇人们总是会哭哭啼啼的,就像是给人送葬一般。 在他们一行人抵达县衙的时候,衙门附近已经挤满了人,每一个应征的壮丁都有数个甚至十几个家人相伴,妇人们依然是一副哭丧着脸的模样,人群中更是不时的传出哭声。 这里的气氛显得似乎有些压抑,甚至就连那些应征的壮丁,有人也是不顾男儿气概的哭了起来,而本身就是一个街面混混的王玉树,一来到衙门,就看到了几个相熟的朋友,于是立即走过于他们招呼起来,在得知他们也应征的时候,更是激动说道。 “弟兄们没说的,到了队伍上,到时候咱们弟兄互相照顾着……” 就在几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道着将来如何互相照顾着的时候,一名官佐开始点名了,每个被点到名的,都要在画签之后,在衙门旁站着,等待着启程。 “李明仁!” 听到父亲的名字,王玉树回头看着爹娘,看着他们目中的泪水,和其它人一样,他跪下叩头道。 “爹娘,孩儿去了!” 连叩了三个响头之后,他便头也不回的走了过去,走到官佐的面前,王玉树说道。 “军爷,我是李明仁的儿子,王玉树,替俺爹从军。随得是俺娘的娘家姓。” 那军士抬头看一下王玉树。 “有十八了吗?” “回军爷,到年就十九了。” 一答一问,倒是颇为简单,甚至都没有任何怀疑,军士便直接在各册上写下了王玉树的名字,将特意写上“替父从军”,别的不说,但凭这四个字就能让他在进入部队之后受到一定的优待,毕竟对于国人来说,孝顺是对一个人最高的评价之一,那些长官们自然喜欢像他这样忠孝两全的新兵。在王玉树衙门边与其它人站在起的时候,他瞧见一个书生模样的男子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他走到那个军爷面前,报了下名字,在落下名号之后,原本应该到衙门边站着的他,并没有直接走到那边,而是回头看着站在前排的一个妇人,跪下叩头道。 “娘,儿这就去当兵了,往后不能在您膝前尽孝,您老保重身体……” 说完了这番话,跪在地上的他又冲着其它人叩头道。 “诸位乡邻,今日我等从军,往后,这家里头,便多拜托乡邻照顾了……” 《大明铁骨》正文 第415章 苦命人(求月票,求支持) (祝所有参加高考的学子都金榜题名!祝福高考!) 开封城,这座河南的省府,现在顶多只是半个河南的府城。毕竟河南为忠义军和楚军光复,两家到是泾渭分明的,在河南分割了地盘,大家在各自的地盘里个行其政,大有一副井水不犯河水的模样。 在城内满是积雪的道路上,一个穿着颇有些与众不同的女人,手拉着个七八岁的孩童,在街上走着,尽管这开封城已经归江北数月,但是这女人的打扮,仍然会引起周围人的侧目。 与寻常女子穿着的衣裙不同,这女子穿的与军人类似的呢绒大衣,金光闪闪的纽扣从颈部一直到腹部,腰间束有皮带,以确保大衣贴身,而肩上又带着红色的呢绒披风。 这身在女子身上有些另类的打扮,总是会引起他人的注意,不过,至少现在这城中百姓,不像过去一样对女子穿这身衣服感觉那么惊世骇俗。 现在他们已经习惯了这些,就像习惯了忠义军的“号衣”一般,当然他们也要习惯,习惯脱掉身上的长袍马褂,换上汉家的衣裳。当然,对于这种习惯,并不需要向满清一般用屠刀去达成,在很多百姓的家里,都是藏有过去的衣裳。 不过只是短短数月,除了百姓的头发还没有长出来,在这里就基本上看不到满清统治留下来的痕迹。 “云姑娘,又收留了个孩子啊!您可真是菩萨心肠啊!这些人遇着您真上辈子烧了高香了……” 街角铺子里的大婶瞧见这女子又拉来了一个孤童,嘴里立即出言称赞道。 “本都是苦命人,互相照应着也是应该的!” 这个大婶儿对于云姑娘倒也不陌生,毕竟这阵子总是看到她从外头把这些孤儿带回家,收养他们,这可都是活菩萨的举动。在称赞的言语间更是带着敬重。 王楚云微笑着点下头,看着身边的小乞丐时,目中尽是一副爱怜的模样。 “这娃模样长的可不差。唉!要不是如今世道不好,这么小的娃哪会受这么多苦。”铺子里的大婶感叹道。揉了揉身边七八岁男童的发顶,看着他那冻的嘴唇发紫的模样,便长叹口气。 乱世人命不如狗。如果不是这云姑娘心善不定什么时候,这人就在街上给冻死了。这些年,每年到了冬天,不知有多少像他这样的孩子被冻死在街头。 也就是到了这个时候才有人问他们。搁过去谁又会问他们呢? “也就是您云姑娘心善,收留了他们,给他们吃穿不说,还教他们读书识字……” 大婶看着云姑娘的眼神变的越发的敬畏起来。 原本,一开始的时候,云姑娘和军中护士们收养这些小乞丐的时候,旁人还以为她们会不是有什么祸心,该不是想把这些孩子转卖到南方,他们总是觉得不会有人会平白无故的帮助这些孤儿,甚至如果不是因为云姑娘她们特殊的身份,所以害怕因此得罪那些军爷,估计这城里的百姓早就把冲了进去,“解救”那些孤儿了。 可后来,当那宅子传出读书声的时候,且每隔几日都有军中的马车送来的吃食的时候。人们才知道,这些军中的护士收留沦落街头的孤儿,只是为了让他们不至于冻死于街头,并让他们能接受一定的教育,将来可以自食其力,而不至于终身做个乞丐。 其实这些军中的护士并没有多少钱收养他们,不过因为她们在医院中曾救治过官兵的关系,所以军中的官兵总会将一些剩余的食物送来,毕竟不过只是几十个孤儿,每人少吃一口饭,也就足够他们吃的了。 “这些事情,总得有人做吧。” 王楚云轻声说道,降下视线对上身旁男童时,她的眼神轻柔。在她有些爱怜的抚摸着男儿的头顶时,大婶可以清楚的看到,那手面上像钉眼似的伤痕,她的另一只手上,也有这样的伤痕。 这样有着像菩萨一般心肠的云姑娘,曾经经历过什么?大婶甚至都不敢去想,但知道,若是没有这云姑娘,不定这开封城这个冬天又得饿死多少这样的孩子。 “哎,也就是您是菩萨心肠……” 大婶说着又跟着念叨道。 “来来,瞧你这冻的,大婶给你拿个新出笼的包子……” 说话的功夫,这大婶便拿出个热呼呼的馒头塞到小孩的手里头。她的手碰到小孩的小手又是一阵心疼。 “哎哟,你瞧这手冻的,真不知道遭了多少罪,天也快黑了,云姑娘,你们快回去吧!” 大婶说着的时候,又说道。 “哦对,前几日这邻里们凑了些碎银子,买了几十斤小米,虽说不顶啥用,可也算大家的一点心意,回头让你大叔给家里送过去。” 东西虽然不多,但也是一份心意。毕竟这里是开封的地界,这样的善事自然有开封人的一份。 “真谢谢李婶了,那我们先过去了。” 牵起小男孩冻得红肿的小手,王楚云便往巷子里走去。 虽说按节气已经到了春,可是还是下了一场雪,今天似乎还有雪,昨天还算是晴好的天,今天就又刮起了风,瞧着那黑压压的天,想来要有一场雪降下。 “这年景……” 想着听人说的几十年来冬天越来越冷,越来越长,再加了几十年的战乱,先是流寇陷了京师,皇帝殉了国,然后满清入关,汉人的天下变成满人的天下,再然后,明军北伐,这天下总算是换回到汉人的手中,百姓生活这么凄苦,纵是天下回到了汉人手里头,可日子却还没变多少。 “但愿北伐早日功成,到时候天下太平吧……” 心里这么寻思着,王楚云并没有其它人愿望,她希望这天下的百姓能平平安安地活下去,能过上太平日子,至于她也不再像现在这样,总会是冬天的时候看到街头的冻死骨。 今天若是这一场大雪落下来,怕是又要有不少人冻死在路边,想着这,那双漂亮的眼睛中流露出与的却是与年龄不相衬的沧桑。 谁也不知道,王楚云为什么会收留这些孤儿,从南京到清河,从清河到开封,她每走一个地方,都会收留这些孩子,然后为这些孩子的衣食奔波着,在她的奔波下,不仅军队中的长官会划给她一些食物,而且也会有军人的捐款,甚至还有商人、百姓的捐赠,现在南京、清河的养教院能够维持下去,多亏了那些捐赠。 王楚云一手牵着男童,一手推开了一扇黑漆掉了大半的院门。在进门的时候,隐约的可以听到从院内传出的读书声,养教院之所以为养教院,正是因为其不仅养育其中的孤儿,同样也教育他们, 王楚云领男孩进了前厅才松开握着他的手,半蹲下身,平视着他的双眼说道。 “好了,我们到了,以后这就是你的家了。一会有人带你去洗澡,然后再换件新衣裳……” 男孩看了眼这陌生的地方,他的眼睛中尽是不解。 “这里真的有饭?” 半晌,男孩小小声地道。 “不仅有饭,而且还有书读,你一定要读好书知道吗?只有这样,将来才能成大器。” 微微迟疑了下,男孩用力点了下头。脸上尽是欣喜与期待,不过,他期待的也许仅仅只是这里的饭菜而已…… 随后,王楚云便把他交给了一旁的人,并且吩咐那人给他准备一些饭。甚至还特意叮嘱他在吃完饭之后要去洗个澡。洗掉身上的虱子,和泥污。如此一番叮嘱后,她才转身离开。走出几步,王楚云停在门前,半回过身轻声问。 “你有名字吗?” “嗯。” 男孩点点头,然后说道。 “我叫李云度,这是爹给我起的名字……” 说完这句话后,男孩眼里的泪珠止不住地往下滚,肩膀一阵阵地颤抖。 王楚云没有再多问,也没有安慰他,然后便转身离去了,她知道,这些孩子不同于寻常的孩子。 每当她把这些孩子从街上捡回来,她都会问同样的问题。 因为他们记得自己的名字,所以才会对未来有所期待,即便是沦落街头,他们的眼底怎样也掩不住对过去的回忆。 名字,是他们最后拥有的东西。 这几年,接触了这么多的孩子,王楚云知道对于他们来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名字或许不起眼,但是对于很多人而言。这是他们唯一拥有的幸福回忆。 来到了院子里,王楚云听到从一旁的房间中传出来的孩子们的读书声,那是这些孩子正在上课,给他们上课的正是不当值的姐妹,她们和她一样,都是军队里的护士。 在孩子们的读书声中,王楚云站在雪地中看着天地,那双眼睛中的神采是平静的,似乎没有任何感情。 当初被救下之后,她和其它的姐妹一样,在这军中当起了护士,跟着郎中一同治疗、护理伤员,尽管伤员们目光中的感激,让她每每都找到活下去的理由甚至勇气,但是这几年,曾经的遭遇,却一直都没能忘记。 都只是一群苦命人…… 她们和这些孩子一样,都只是一群苦命人。甚至相比于那些孩子,她们还要苦上三分,因为她们没有将来。而这些孩子,总是有将来,总是有希望的。 长叹口气,王楚云的眼帘一垂,然后便默默的看着这地上的积雪,现在她早就已经接受了这一切。 对于王楚云和他身边的姐妹来说。他们愿望非常简单,就是在军队中多救几个伤员,多养育几个孤儿。 就在这时,她听到了脚步声, “王小姐。” 即便是已经认识多年,但是每一次于小宝见到王楚云的时候,那语气都显得有些局促,与过去的他截然不同。 “于将军。” 回头看着不知什么时候过来的于小宝,王楚云的脸色依如过去一般清冷,完全是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模样。 “嗯,那个,今天我过来,是想告诉你,我昨天和城里商会的人谈了谈,以后商会每个月都会给这里送50两银子,再加上驻军送来的粮食,想来,这养济院应该能维持下去了……” 50两银子,瞧着不多,可却足够这个养济院使用。这也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 “多谢于将军了!” 王楚云由衷的感谢道,她知道眼前这个于小宝的心意,这几年,他总是会用他自己的方式帮助下,但是,她没有办法接受。即便是他曾救了她, “那个……” 感觉到王楚云这副拒人千里的模样,于小宝又说道。 “我,这周就要离开了开封了。” 离开开封? 不解的看着于小宝,王楚云“哦”了一声,然后反问道。 “那我们呢?” 她指的是随军的护士队。按照规定,他们应该和部队一起行动,但是他还舍不得这些孩子,毕竟这个养济院现在还不能放手。一旦他们离开的话,这里的孩子很有可能会重新流落街头。 “你们暂时留在这里,部队也都留在这里。” 因为涉及机密的关系,所以于小宝并没有解释太多,而是说道。 “不过,你放心,我已经和别人交代过了,养济院这边,肯定不会有任何问题……” 又一次,当于小宝说出这番的话的时候,王楚云只是轻应了一声,然后默默的看了眼黑压压的天空,看着那天空,她突然说道。 “好像还有雪要下。” “估计应该是今年的最后一场雪了……” 两人的对话,似乎显得有些无趣,不过了解王楚云的于小宝知道,今天她已经说了很多话了,平常她的话更少,甚至不怎么言语。 “你……” 话音稍顿,王楚云低下头说道。 “你要注意安全。” 尽管并不知道他要去那里,但是王楚云能猜出来,他必定是去战场,毕竟,北伐,对于人们来说并不是什么秘密。都知道北伐随时都有可能展开,只是人们并不知道北方会议什么样的方式在什么时间开展。 “嗯!” 点点头,于小宝看着眼前的女人,张张嘴最后还是没有把那句话说出来。只是看着天空说道。 “今年的雪似乎大了些……” 《大明铁骨》正文 第416章 丧气话(求月票,求支持) 永历十六年二月二十六,三支气势汹汹的明军似猛虎一般从太行山的隘口出太行,直插入直隶,进入直隶的明军完全是一副锐不可挡的模样,而所到之处,地方官员更是纷纷归顺,只有少数旗人官吏选择了抵抗,但螳臂焉能当车,不过只是数日,这大半个直隶就已经城头变了大王旗,原本飘扬着的“清”字旗,这会便被一面面“大明”旗所取代,而在明旗之间还有一面面“楚”字旗,这是大明楚王的旗帜,同样也表明这支军队的身份——大明楚军! 尽管曾经这支来自湖广的大军也曾被称为楚军,但是现在,因为李子渊被封楚王,所以这楚军自然也就变得名副其实了,不再像过去一样,因为其官兵大都出于湖广,而被称之这楚军,现在其是名副其实的楚军。 楚军出太行取直隶! 这早就在人们的意料之中,只是时间问题,现在当楚军出太行取直隶的消息传来之后,德州的满清君臣反倒是松了一口气,毕竟,一直以来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大明楚王亲率三十万大军东征。” 在楚军出太行的时候,类似的消息便随着一张张不知是谁张贴告示,在满满清控制区内的大街小巷张贴着。似乎是在告诉天下的百姓,楚王现在的是兵强马壮,只相比于调集京旗所有丁壮以及直隶、山东两地绿营的清军来说,其兵力不可不谓之庞大, 现在其更是颇为自信的“三路出击”,沿途更是屡屡夺城,可以说,似乎清军根本就无力阻挡楚军的东征,但是与之相对应的是,清军在德州的二十万主力仍然没有出动。尽管没有出动,在清军控制的府县邸报大都说道着。 “皇上率领20万大军亲征……” 这个消息,似乎早就成了旧皇历,这皇上可都征两年了,也没见得往南进上一步 当然,在现如今这种情况下,满清的官府再耍这些文字游戏,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什么的意义。 毕竟无论是清军兵卒,还是普通的平头百姓心里都清楚,究竟是谁在征谁,所谓的“御驾亲征”,早就成了一个笑话,甚至在清军的兵营里头,不知有多少关于那位皇帝的笑话,还有其在济南的香艳之事。 不过虽是如此,顺治皇帝“御驾亲征”的消息依然鼓舞了清军已经越发低落的士气。毫无疑问的一点是,对于那些奴才来说,主子永远都是天,那怕明知道主子是在虚张声势,那能让他们的精神为之一震,而与些同时邯郸府的清军,在面对清军的进攻下,前后数次击退了楚军的多次进攻。而曾经河南受忠义军重创的图海部甚至还成功突袭了楚军,杀伤楚军数千人。这样的战果若是搁在刚入关那会,那简直就是不值一提的事情。可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哪怕只是一次小小胜利,也能被清军鼓吹上半天。于是乎各式各样有关前方大捷的消息,很快就在清军的德州大营中流传开了。 在人们的言语中,那曾在开封险些赔上性命的图海,一下子就成了大清国的当世名将,甚至人们夸张的说到图海如何领兵三千,强袭数万楚军,杀伤楚军不下三万人,图海麾下的八旗兵卒更是人人奋勇,大有一种重新找回了八旗大兵气势的意思。 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 那些八旗兵就像是重新找回了失去的勇气似的,在那里鼓吹着图海的胜利,当然人们也不去追究这些消息的真伪,面对这样的局势,他们总是需要一些精神上的鼓舞。 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 更何况这里有二十万大军! 至于当初达素统领的十万大军……那早都过去了,现在八旗大兵又复见昨日的血勇了! 这不图海可不就是明证。 当然与底下的将士不同,身为皇帝的福临可不能将战局的胜负寄托在这些的鼓吹上。他比谁都清楚,图海这场胜利带着偶然性的——因为其对手不过只是楚军于山西新募的上万新军,能杀敌数千本就是不值一提的。 当然清楚这一点的并不只有福临一个人,此刻同在大帐之中的大臣奴才们对清军目前的处境也是心知肚明,对于楚军的情况也是有所了解。 “皇上,楚贼此次出太行者,大抵上都是其于山西招募的新兵,其中亦有前山西绿营者,至今虽然屡闻其陷城,但各地却仍不见其精锐,其精锐到底身在何处,尚是不知……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其锋芒所指必是京师!”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鳌拜的眉头紧锁着,作为议政大臣的他,当然知道,李子渊派出的三路大军之中,有虚有实,但是到底那一路为实呢?这才是他关心的,毕竟,所有人都知道,李子渊的东征最终目标是什么地方。 是京师! 毕竟对于李子渊来说,金世正是其直捣黄龙的黄龙府。 不过,尽管知道他们的目标,但是对于鳌拜来说。仍然无法从中判断出这三路明军之中到底有哪一路才是他们真正的主力。 如果无法判断出他们的阻力而贸然行事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就会陷入明军的圈套之中。 现在大秦国已经败不起了,尽管西安在长沙的洪承畴看似还是大清国的臣子,但谁都知道,现在他洪承畴同样也是在待价而沽,不过他倒不是在等待着谁出价更高。他是在那里等待着什么时候大明的皇帝会赦免他的罪过。 或许这才是红尘仇之所以到现在仍然还头戴红顶子的根本原因。如果现在大清国要是还有什么失误。估计别说是西南的洪承畴,吴三桂他们了,恐怕就连西北也保不住了。甚至在一些人看来,如果不是因为陕西那边还有万余八旗兵。估计现在陕西恐怕都已经投降明贼了。 那些个汉人就没有一个可靠的!鳌拜在心里如此寻思,在他看来,即便是像洪承畴那样的人,当年投降也不过是被逼无奈。他洪承畴既然能够背叛大明。将来肯定就会背叛大清。 无论如何,现在都必须要小心,绝不能让明军有机可乘。 “正是如此,鳌大人所言极是,这明贼所指者,必为京师,其三路大军之中,必有一路意为京师……” 也许是时局的变化,让这朝中的大臣们对明军的称呼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生变化,从最初称郑成功大军为“海贼”,再到后来称各地明军为“反贼”或者“贼寇”,到现在又称其为“明贼”,这同样反应了明军越来越占优势,同样也表明他们正在一点点的失去自信,自己也不再相信能够取得胜利,而是把对方放到平等的位置上,当他们如当年改口称“明狗”的时候,或许,到了那个时候,就是他们仓皇逃出关的时候了。甚至在一些人看来,距离仓皇出关的那一天,似乎已经不远了。毕竟已经有不少人提早做了打算。 正当暗自思考之时,却听一直没作声的福临突然开口询问道。 “那若是明贼犯京,我大清又该如何应对?” 在这个时候,福临甚至已经动了离开中国的念头了,什么大清的皇帝,若是连性命都保不了,还是什么皇帝,大清国……这里是中国,可不是什么大清国,祖宗留下的江山……这中国可不是祖宗留下的,这是汉人的江山,若是天下的汉人不愿他们留在中国,留在这里可就只有死路一条……与其留在这里,自寻死路,倒还不如回辽东老家。 不过即便是作为皇帝,他也不敢直接说出这句话。毕竟当年八旗入关的时候,大家伙儿都是抛家舍业的来到这里。现在辽东还剩下什么? 当年大家在辽东的老宅子,现在早已经塌了。土地也荒芜了,回到了辽东,又该怎么办? 被皇上的这个问题拉回思绪的鳌拜连忙沉声回答道。 “回皇上,这次虽说楚贼势大,可是他们也就是号称三十万,而且其中精锐不过十万人,若是谨慎应对,不给其机会。明贼想要一举北伐夺取京师,恐怕还没有那么容易……” 哦相比与其他人鳌拜还是有信心击败李子渊楚军的,毕竟,楚军的军力并没有他们吹嘘的那么多,而且从目前前方的禀报来看,楚军的战斗力非常一般,大抵上也就是比当年入关时碰到的明军稍微强那么一些。 就在鳌拜这么自信的说出这番话时候,福临看到了一直沉默不语的索尼,便问道。 “索尼,你可有什么话要讲,索尼,现在我大清的情况究竟如何,你我心里头都清楚。这种客套话就不用再讲了。朕想知道你现在的真实想法。你就尽管直言吧,朕恕你无罪。” 福临不耐烦地一挥手,他不想听鳌拜说的那些话,毕竟,那些话中大底上都是打气的话,现在可不是打气的时候。现在最关键的是要解决问题,而不是听这些在他看来甚至有些自欺欺人的话。 “是,皇上,那奴才就斗胆直言了。” 索尼恭敬地叩了个头,然后说道。 “皇上,恕臣直言,大清目前的情势可谓是岌岌可危。说句丧气的话,就是败局已定。” 说到这儿索尼不由停顿了一下又抬头望了望福临的脸色,生怕因为这句话惹恼了皇上。却见皇上虽然是铁青着脸,但依旧点头说道。 “索尼,你继续说下去吧。” 现在的局势到底是什么模样?福林很清楚,用岌岌可危来形容到也不为过。 “是,皇上。恰如鳌大人所说,这楚贼是只有三十万,且其中十余万是新募兵勇,可是别忘了还有江北的朱贼,他麾下尚有十五万大军,若是朝廷大军与楚贼决战时,江北明贼再从江北进犯山东,届时山东又焉能抵挡十五万江北明贼?就整个战局来看,现在明军东、南两个方向势力一同进犯,虽说朝廷尚有二十万大军,可是却完全不足为凭,无论是抵挡那一路,另一路明军都势必会抢得便宜,直取大清腹背,对咱们大清来说,现在最关键的就是满洲,若是满洲老家一但陷落,那可就彻底断了大清的后路。目下既然局势如此,想要保住大清常主中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因此现在唯一问题是咱们怎么办?是要在这为了中原与明贼拼个鱼死网破,还是极早打算?” 索尼语重心长的说出这番话后,他便不再说话来,即便是鳌拜在这个时候,也选择了沉默。尽管他想反驳,但是却也知道索尼说的这些话都是句句实话,而且也是为了大清国的将来才会说出这些让人有些丧气的话。 而福临听到这儿脸色也不由微微一变,心知索尼说的是实话的他,立即急切地问道。 “那依索尼你的意思现在咱们该怎么办?” “回皇上,眼下当然是先力保京城不失,再与明贼周旋于直隶,若能借机重创其主力最好,如若不能则尽快撤回满洲老家,而在周旋之时的,亦要把京旗老幼妇孺全都送回满洲老家,总之现在的局势就是,咱们在中原呆的越久,对我大清就越为不利,毕竟,现在天数不在我大清……” 一句天数不在我大清,让福临的眉头紧锁着,他看着索尼说道。 “可是,现如今我大清已经是国库空虚,粮草也都不济,这,这自从入关以来,我满洲人便不再事农耕,满洲土地也尽数荒废,即便是咱们到了关外,又能如何?没了粮食,八旗上下数十万口又如何得食。” 福临眉头一皱问道。这会他倒是有些恼恨当初为什么大家都抛家舍业的来到了关内,把满洲老家的一切都丢在了那,任由那里的土地荒废,现在可好,即便是他们想回满洲老家,老家也没东西给他们吃,没有了粮食,即便逃回了满洲,最后也不过只是饿死的料……正如福临自己所说如今的大清,甚至想回也回不去了。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即便是他想留在中国,也留不下来啊。全天下的汉人是不可能让他们留在中国的。 “回皇上,相当于太祖皇帝创后金时,不也是粮草不济、人丁稀少。可照样越战越勇,最后还入了关。咱们只要撤出关去,保住了大清国的根本,把最初的几年撑过来,奴才敢保证。到时候,这中国还是咱大清的,不出几年,皇上您就等着看明贼后院起火吧。” 索尼阴沉地一笑道。 “哦?此话怎讲?” 福临虽隐约有些明白了索尼的意思,但还是想问个清楚。 “皇上,现如今的明贼可是不同于过去,过去明国只有一个皇上,可是现在,除了永历被圈于海外之外,明贼内有晋、楚、闽、淮四王,其麾下更有百万之众,可是这四人却是各自心怀鬼胎,现如今有我大清在,其自然一心以来我大清为敌,可一但我大清撤回满洲老家,到时候这四人又焉能臣服对方?到时候,四人为巩固其在朝堂上的地位,必定会行以内讧。即便是他们四人暂时合作,他们麾下的幕臣们又岂会不对对方加以攻伐,时间一长,四人自然会发生矛盾,一但明贼内乱之时,岂不正是我大清的机会?” “索大人所言甚是,奴才以为,当真之计,最好是从速撤回满洲,毕竟,那里才我大清的根本!” 苏克萨哈于一旁附和道,并说道。 “至于粮食,皇上不用担心,奴才已经命人购百万石米,所是不出意外,待到大军撤回老家时,那些粮食恐怕就已经运到满洲老家了!” “哦?苏克萨哈,你是说你已经把粮食弄好了?若当真如此的话,那你可就是我大清的第一功臣。” 福临看着苏克萨哈,语气显得有些激动。 “皇上,这都是主子当初吩咐奴才办的差事,奴才那里敢居功,只是现如今这局势,于我大清不利,奴才才自作主张,令人把粮食运往满洲老家,而不是京师。现如今,这局势虽不利于我大清,可奴才以为,这局势,倒不是没有挽回的余地,毕竟,明贼四王者,皆是野心勃勃之辈,我大清一但出关,如所谓楚贼者、晋贼者,必定会淮贼、闽贼所嫉,以臣看来,届时,这明贼即便是夺了京师,恐怕也是永无宁日,甚至不出数年,四王必定会重演藩镇之乱,而我大清只需于关外静待时机既可……” 越说越激动的苏克萨哈,这会的思绪到是没有混乱,既知道拍马屁,也知道分析将来。 “若是如此,那朕将来也能有脸去见祖宗了。” 福临点点头,然后说道: “苏克萨哈,那从南洋购来的粮食什么时候能运到辽东?” 皇上的发问让苏克萨哈连忙答道。 “奴才估计最多只要几个月,毕竟这船早就出港了,那靳家的人可是知道的,这南洋米现在可是大清国的命脉所在!” 正文 第417章 助力(求支持,求月票) 大清国的命脉所在! 在苏克萨哈这么说的时候,他自然不知道,从旅顺驶出的七十余艘海船,出港后即乘风而下,那里是为了给大清国购粮,不过只是所谓的“八大皇商”想趁机离开中国,寻找另一条生路罢了。而这本应空载的船上,更是装满了米粮银钱,当然还有就是八大家的亲宗旁支以及各家的奴才包衣。 即便是包衣也有自己的奴才,八大家同样也不例外,甚至因为富庶的关系,八大家的奴才足的两三千人之多,现在,这些人都一同上了船了,在船上继续伺候着主子。当然,在船上,他们住的是最下面的船舱,呼吸着底舱那污垢的空气,吃着最普通的食物,可即便是如此,他们对主子也是感恩戴德的,毕竟主子没有抛弃他们。 甚至按照主子的说法,将来到了新地方之后,就准他们出府,到时候会许他们到主子的田庄里头当个佃农,对于许多奴才来说,这自然是个好消息,当然,更好的消息是,待到了地方,每个人都能得100两的赏银,供他们在新地方安家。也正因如此,不知多少人,甚至开始在那里默默的盘算起了,盘算着这一百两银子够干什么的。 “大锁,你说这一百两银子,到时候够不够在那地方置办几十亩地的?若是能置办几十亩地,到时候,俺就用这银子去买些地,然后种上几年的地,一边种地,一边慢慢的自己个盖那房子……” 坐在底舱内,靳十九在那里憧憬着未来,想象着将来自己也置办一些家产的将来,即便是作为奴才,他也有属于他的梦想,他的梦想很简单,就是有几十亩自家的地,再娶上一个媳妇,生上几个儿子。当然,他的梦想还有更为远大的。 “大锁,你说,到时候,若是俺改回姓刘的话,老爷不会行家法吧……” 说出这些话的时候,靳十九的声音很底,那语气也很轻,因为他是靳家的家奴,既然是家奴,那就不能再用过去的姓,所以他姓靳,但他自己的心里却一天都不曾忘记他姓刘。 或许,天下姓刘的很多,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但是,他却觉得若是能姓回原来的姓,将来死了,祖宗也能认得他,不至于变成孤魂野鬼。 “到时候,老爷顾不顾得这些事,谁知道哩。” 靳大锁依然是一副憨厚的模样,他甚至还对靳十九说道。 “十九,到时候,若是你盖房子的话,俺也帮你,反正俺有的是力气。” “那感情好,到时候,大锁你也买块地,咱们做邻居,没准将来有了孩子,还能结个娃娃亲哩……” 家奴也有梦想,也会去想象着将来,而对于靳大锁来说,他同样也有属于他的梦想,只不过,他一直都不曾将这些梦告诉其他人,毕竟,他知道,他的梦是不能告诉外人的,这关系到他的性命。 “但愿……” 心里头寻思着,靳大锁听着那舱外传来的海浪声,唇角偶尔会流露出一丝笑容,这船是往南去的,离家越来越近了……‘ 在船队驶出旅顺口的第十天,明媚的阳光普照甲板,海面上的那遍布的浮冰这会已经消失不见了,完全没有一丝的踪影,原本需要小心躲避浮冰的船队,终于可以满帆航行乘风破浪,一路往南驶去。 海上的天空是爽朗的,甚至就是那略带着些许海腥味的海风同样也是醉人的,即使是繁星满天的夜晚,也弥漫着一种特殊的气息,这种气息是什么?是自由?是希望?还是其他? 无人知晓,但似乎像是有老天保佑一般,自从船队出港之后,这一路上,就是风平浪静的,没有想象中的大风大浪。慢慢的,这船上的那些甚至都不曾见过大河的内地人也克服了对大海的恐惧,开始欣赏起这大海的景致来。 似乎所有人的心情都不错,也许是因为大海太过宽阔,以至于让人们的心胸好像一下子就被打开了,变得更加宽阔了,如这大海一般。 但是,对于他们之中的一些人来说,大海却带着别样的意义,至少对于郑芝龙来说,大海就意味着自由,与其它人不同,在踏上船的那一瞬间,似乎阔别已久的那种精神,再一次回到了他的身上。他那曾经唯唯诺诺,小心翼翼的神情消失了,一种从内而外的气质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以至于,人们总会不由自主的同他保持距离,并保持敬重。 这些微妙的变化发生在郑芝龙的身上的时候,他自己都没有觉察到,但是自从上船之后,他说越来越多地呆在甲板上,而不是舱房里。 “我少时就行船于海上,自从崇祯元年受福建巡抚熊文灿招安后,成为大明的“海防游击”,从此之后十余年几乎不曾出海,可以说,十余年的安逸耗尽了我的血性,若非如此,当初又岂会那般糊涂投降了满清?” 郑芝龙偶尔这样自言自语,当然,他这么说不过只是为了掩饰当初的私心,他当初降清是为了郑家,为了能够当“闽南王”,只不过他没有想到,满清会背信弃义如此,几度险些没将他满门抄斩。 是啊! 十多年富贵生活早就把当年的海贼王磨成了一个暮气深重一心富贵之人,虽说当年与隆武的决裂的原因极为复杂,但是他如此轻易的降清,不过只是做起了裂图封王的迷梦。 若非是一心为了富贵,一心为了满清的闽、广总督,为了东南王的迷梦,他当年又岂会轻易降清。而现在,经过十几年阶下囚的生活之后,尤其是逃出生天之后,再一次站在船上,再一次航行于海上,郑芝龙似乎又一次找到了当年那个纵横驰骋于大海之上的海贼王,又一次找回了失去已久的魂魄。 而现在,他总是喜欢在夜色中走上甲板,然后在夜色中观着天空,以便确定航向,似乎又一次,他再次成为了当年那个亦商亦盗的郑一官,而不再是什么一心富贵的侯爷。 尽管这支船队中的水手,大抵上都是内河漕船上的水手,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操练之后,他们已经适应了航海,而在入夜之后,这值班的水手们操作时都会轻手轻脚的,为的是不惊醒熟睡中的人们,当然,只要风向不发生变化,他们几乎不需要太多的操作,所以,水手们往往都是在甲板上戏耍着牌九之类,不过他们的声音很小,谁都不敢大声说话,他们还习惯性地瞄一眼船艉那个充满了权威的位置,二把头正掌着舵,偶尔的会因为风向的变化调整一下船舵,从而让船一路往南行驶。 从舱口中走出来,郑芝龙地走上甲板,扶住栏杆。然后他走到了船艉,然后打量着这艘船,这些船不同于过去他使用的鸟船、福船、沙船等各种船只,而是西洋船,不过船帆却是中国式样的船帆,对于这种船他并不陌生,早在十七岁时,因家庭生计艰难,他就偕其弟芝虎、芝豹赴广东的香山澳,也就是澳门依舅父黄程。黄程是个海商,在澳门从事海外贸易。郑一官在身边做帮手,协助商务。郑一官在商业竞争和利益角逐中施展自己的智慧和才干,学会经商贸易,到过马尼拉,并学会了卢西塔语和葡萄牙文。甚至在与葡萄牙人打交道中,受其影响,接受天主教洗礼,取教名贾斯帕另名尼古拉,外国人称他尼古拉·一官。也正因如此,在澳门的时候,他见过这种西洋船身、中国船帆的“老闸船”,这种船的船身远比鸟船等船更为坚固。 “若是能以此船为战船,必定可得精兵一支……” 在甲板上踱着步的郑芝龙,像白天一样,他来到一门火炮边,他在青泥洼的时候,听说过,这些火炮都是从澳门买来的,因为每门炮需银数百两,所以除了少数几艘船每船有二十门红夷大炮之外,其它的船上,不过只有四至六门,虽是如此,作为海上的老手,郑芝龙也知道,若是发挥得当的话,这七十余艘老闸船,在海战中可以比得上百艘鸟船,若是能每船都配足红夷大炮,那单凭这些船,恐怕便能够纵横驰骋于大海之上了! 只手一拍船舷,感受着船舷那硬实的木料,郑芝龙的心头不由一动。 这几家人可真舍得下本钱啊,这木料,可都是上好的硬木!绝不是杉木、松木、柏木之类的木料,这种船用作战船是再好不过。 可惜了,他们居然要带这些船去西洋…… “侯爷又睡不着了?” 突然,身后传来的话声,让郑芝龙转过身去,是范三拔。 “原来是大公子,怎么,大公子也睡不下?” 郑芝龙以一种颇为平静的口吻,笑道: “现在已经离开辽东十余日,想来大公子再也不需要担心满清报复了。” 担心满清报复,在刚离开辽东的时候,范三拔还真担心过,甚至就是郑芝龙也是如此,但是到了海上,自然不需要再担心此事了。 “这个是不担心了,但是……” 抬头看着夜空,范三拔长叹道。 “一想到将来,晚辈又怎么能睡着着啊!” “哦?这是为何。” 郑芝龙故意问道。 “侯爷,待到了福建之后,您便能回到郑家,以延平王之名,侯爷自然无需担心将来,可是,这天下之大,却无我范家容身之地,若非是如此,我等又岂会远逃海外?” 范三拔的长叹,让郑芝龙试探着问道。 “若是可以不去西洋呢?” 这句话传入范三拔的耳中,让他的心脏顿时狂跳一下,爹为什么会让他不计代价的救回郑家诸人,就是想拿郑芝龙等人去做投名状,相比于靳文博一门心思想到逃到那个“商贾与国王平坐”的西洋,范家人的心思很简单,他们希望能够留在中国,而郑芝龙与郑家上下,就是他们投靠大明的投名状。 范三拔相信父亲的选择是正确的,毕竟,恩大莫过于救命之恩,对于郑成功来说,范家就是郑家的恩人,因为他们救回他的父亲! 只不过,范三拔一直都没有提,他在等着机会,等着郑芝龙主动提及此事,他知道,郑芝龙同样也不会错过眼下的机会,毕竟,在离开辽东之后,郑芝龙也是身无长处,可以说,除了是郑成功的父亲这个“名份”之外,他就再也没有了其它,但是范永斗很清楚,郑芝龙绝不想如此灰溜溜的回到福建,回到厦门。也正因如此,范永斗才会让儿子与其做在一艘船上。 “不去西洋又去何处?侯爷莫非忘了,于大明来说,我等都是必杀之汉奸!” “汉奸”两字传入郑芝龙的耳中,让他的眉头一皱,立即沉声说道。 “大公子,厦门可不是他淮王的天下!” 已经重新找回当年那个海贼王气势的郑芝龙看着大海说道。 “若是说汉奸人人当诛,郑某人岂不也是汉奸,他淮王莫非也要杀郑某人不成?” 冷笑一声,郑芝龙看着大海继续说道。 “大公子与我有救命之恩,若是大公子愿意留于厦门,郑某必定可保大公子举族上下之安危,而且,若是大公子愿意,亦可入朝为官!” 即便是刚刚逃出生天,虽说是明知道自己身无寸物,但是并不妨碍郑芝龙向范三拔许下这样的诺言,他之所以会如此的自信,并不是因为郑成功是大明的延平王,他这个当爹的回去之后,理所当然的可以享尽荣华富贵,而是因为他知道,在这样的乱世,什么才是于乱世立足的本钱,不是其它,正是他脚下踏着的船只以及船上的水手。 一心想把范三拔手中的这些船都弄到手的郑芝龙,当然并不是在欺骗范三拔,他之所以说出这番话,不仅仅是为了这些船,更重要的是他需要用这些船以及船上的八大家,向世人表明,他“真命船王”又回来了! 而不一个人灰溜溜的回到厦门,从此之后深居于王府深宅之中,了此残生! 盯着范三拔,郑芝龙又继续用蛊惑似的口吻说道。 “不知大公子可愿助郑某一臂之力!” 正文 第418章 热兰遮城(求月票,求支持)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这句话绝对是百分之百的正确。就像闽王朱成功欲挥师台湾,收复为荷兰人占据的土地一样,几乎是在其开始着手准备的时候,荷兰人因为在厦门等地经商的关系,就已经得知了这一情报,在得知这一情报之后,身为总督的揆一就立即向巴达维亚请求增援,毕竟作为总督的他很清楚,仅只凭借他手中的力量,完全不是明军的对手。 而巴达维亚东印度公司议会对于明军意进攻台湾的反应非常激烈,其实从明军出现在基隆再到其开拓万年,就已经引起荷兰人的警惕,只是那个时候,双方并没有发生直接冲突。而现在,荷兰人早已经后悔了当初的“默认”,尤其是随着“南天门”、“平南”等南洋据点的出现,更是让他们对明军的动作极为警惕。 现在,当郑成功把目光投向台湾之后,在万年问题上已经失去先机的荷兰人唯恐被郑成功赶出台湾,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就派出了援军,而率领援军的是扬·樊德朗少校,不过他率领舰队出动的目的,并不仅仅只是为了增援台湾。 与其它的国家不同,荷兰崛起起商业,而东印度作为荷兰的殖民地,实际上由东印度公司管理,而作为商人,他们自然不愿意做“亏本生意”。 在台湾的问题上,巴达维亚方面可以说一直在争论之中,从三年前,数千明军出现在基隆,再到其站稳脚,在一些人的口完全是因为揆一是个胆小鬼,他畏惧明军的力量,那怕局势没有那么紧张,他都会夸大其词。 揆一在四年前就接任台湾第十二任总督,在这之前又担任过六年的商务官员,他是一个在台湾居住过十年的老手,他的前任柯奈里斯·凯撒的任期很短,但凯撒的前任尼古拉斯·费尔勃格在台湾当过几年度总督,揆一在当商务官员时,经常与其发生冲突。而费尔勃格就在巴达维亚的总公司当理事,在理事会讨论揆一要求救援的问题时,他立即反驳道。“揆一就是一个胆小鬼,即便是看起来没有什么问题,而在他看来就像天塌了一样……” 也正因为费尔勃格的原因,所以巴达维亚对揆一的要求的援助态度很是犹豫,不过因为他提出了要求,就不能置之不理,因此还是派出了扬·樊德朗少校率领一只舰队增援,但是有人也提出了另一个意见“如果真像费尔勃格说的那样,台湾没有什么大问题,派出这支舰队的费用就完全浪费了。” 作为生意人,自然不存在浪费一说,当时决定扬·樊德朗少校率领多尔芬号、海克托号等十二艘舰船和六百名武装人员援助台湾的同时,还提出了另一个方案——如果台湾无事,就靠近澳门,袭击葡萄牙人占据的澳门,把它夺过来补偿派出舰队的费用。 对于荷兰人来说,他们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在不激怒明国人的情况下,夺取澳门,相比于台湾,他们更渴望得到澳门,这同样也是扬·樊德朗少校的想法,他早在前往台湾之前,就已经开始策划着进攻澳门的计划。 毕竟,所有人都相信,郑成功的眼睛盯着北方,台湾是不会出问题的。所以他的任务是夺取澳门,相比于扬·樊德朗少校的固执,作为总督的揆一同样也固执的相信,郑成功很快就会进攻台湾。 “这里根本就没有一点儿战争的气氛!” 在热兰遮城内,而对总督要求整个城堡进入戒备的要求,威廉又一次反驳道。 “我敢保证,郑成功绝不会进攻这里,现在所有的明军都在北伐,他不可能为了台湾,丢掉他夺取北伐成功的荣誉!” “不,这只是表面现象,现在国姓爷正在尽全力准备战争!” 揆一拿出了搜集到的各种情报,这些情报是他通过荷兰商人和明国的商人得到的,都是明军正在为登陆作战作准备的情报。 “是这样吗?” 威廉露出怀疑的神情,从何斌逃离的那天起,他就一直怀疑,这件事是揆一策划的,至于现在他宣称郑成功要进攻台湾,在他看来,也不过只是为了掩饰这一切,他试图通过制造紧张的气氛度过政治危机。也正因如此,对于所谓的情报,他根本就是持以怀疑的态度。 “郑成功真的要进攻台湾?” 威廉又一次不耐烦的问道,作为商务官员的他,一直都希望把揆一赶出台湾,然后由他接任总督的位置,也正因为这个原因,他才会选择对何斌下手,尽管明知道何斌代表着郑成功,至少在一定程度上。 “是的,我们搜集的各个方面的情报才得出这个结论。” “你知道这些情报是真实的吗?” “根据所得到的情报来看,可以作出这个结论!” “那只不过是推测,恐怕没有问过郑成功本人吧!” “当然没有问过,不过……” 揆一看着威廉说道,。 “可以问吗?” “当然可以,至少可以试探一下……” 于是两人便你一言我一语的争执起来,而与威廉的固执不用,作一个在台湾生活十年的揆一,他深信有一天,无论是明军一定会出现在台湾,毕竟这里距离中国太近,而当初明军“入侵”基隆的消息以及其可能带来的威胁使他毛发竖立。尤其是每当他想到,在岛屿的北部有上万名英勇善战的士兵还有数万农民在那里的时候,他便吓的无法安睡,毕竟,一直以来,他都深信有一天明军一定会对这里构成威胁。 正如他意料中的一样,在北部已经出现了明军,那么郑成功把目光投向台湾,不过只是时间问题,更何况,现在中国人的皇帝还在北方。 “现在,明国人的皇帝就在北方,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相比于北伐的荣耀,郑成功更愿意把皇帝置于他的保护之下!” 揆一的这个解释,并没有得到威廉的赞同,作为商务官员的他并不相信战争既将爆发,面对揆一封闭港口的要求,他几乎毫不犹豫的表示了拒绝,甚至还出言说道。 “总督阁下,你确实是这里的总督,但是作为商务官员,我必须要为巴达维亚负责,在没有确切的威胁之前,我是不会同意封闭港口的,更何况,援军很快就要到来了,援军到来之后,我想同样也不需要封闭港口!” 总督以及商务官员他们并没有本质上的隶属关系,甚至还有互相监督的利害关系,也正因为商务官员的反对,即便是揆一希望封闭港口,但港口却一直都没有封闭,港口仍然和过去一样,向各国的船只敞开着,仍然继续进行着正常的贸易。 似乎,战争的谣言,对于这里,并没有造成任何影响。 1661年12月27日,圣诞节刚过,这一天,在热兰遮城的炮台上,几名正在执勤的荷兰士兵,和往常一样聊天的时候,突然有一个人指着海平线的尽头说道。 “有船来了!” 作为港口,有船进入港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人注意到从海平线跳出来的船队,但是很快,炮台上的人们就注意到,这是一只舰队,一只足足有十五艘船只组成的舰队。 “是一支舰队!” 从望远镜中看到舰队之后,安德鲁上尉的脸上总算是露出了欢喜的模样。 “是来增援我们的舰队。” 组成舰队的十五艘战船,并不是真正的军般,全都是荷兰式的商船,因为商船在海上需要防备海盗的袭击,所以商船上往往也装备有火炮,而东印度公司的军舰大抵上都是这种武装商船,虽说只是武装商船,但其实它们却比鸟船、福船等船只更为坚固,所以,在东亚海面,这些商船是完全不逊于军舰的存在。 “是从巴达维亚过来的援军!” 在接到安德鲁上尉的报告之后,揆一总算是松下了一口气,除了从巴达维亚过来的援军之外,根本就不可能再有其它的船队会在这个时候来到这里,至于郑成功……他绝不会如此大模大样的直接驶向热兰遮,他肯定会首先在合适的地方登陆,然后再进攻热兰遮城。 尽管揆一并不是军人,但是基于保卫热兰遮城的需要,他自然需要了解如何进攻这座堡垒,想要进攻堡垒,仅仅只是从海上发起进攻是不可能达成的。 “走,先生们,让我们去迎接从巴达维亚过来的援军,他们将会保护荷兰在这里的利益存在!” 对于揆一来说,他需要借助援军的到来,告诉所有人,战争即将来临,当然,他更希望借助援军的到来,告诉大海对岸的郑成功——这里已经知道了他的战争阴谋,而且已经有了援军抵达这里,他需要放弃他的阴谋。 而为了迎接援军的到来,在舰队朝着港口驶来的途中,揆一已经吩咐安德鲁上尉集结部队,除了炮手们需要鸣放礼炮之外,城内仅有的100余名士兵,被命令在港口迎接援军的来到。 船队越来越近了,在船队靠近港口的时候,人们已经能够看到船桅上飘扬着的荷兰旗帜,在接近港口之后,舰队根据港口上发出的旗语信号停了下来,然后有一名海关的官员乘船抵达领头的“海克托号”,这是一艘两年前在巴达维亚下水的荷兰式商船,对于这艘商船基隆的人们并不陌生,毕竟它曾不止一次来到这里装上砂糖等商品开往日本的长崎,所以,在看到这艘船后,包括揆一在内的所有人,都露出了笑容。 斯·格兰费兰号、海克托号、玛利亚号…… 都是再熟悉不过的商船,虽然其中有几艘很少出现在这一航线上的商船,甚至还有几艘葡萄牙式的商船,但在揆一以及其它人看来,这正是巴达维亚对台湾重视的体现。 “居然还有一艘西班牙大帆船,我敢肯定,为了援助这里,巴达维亚一定是想尽了办法!” “甚至还有可能雇佣了雇佣兵!” “没错,肯定是这样,听说明军在马六甲修建了堡垒要塞,巴达维亚不可能把所有的船只都派到这里,聘请雇佣军无疑是最合适的选择。” “我的上帝,那这次的开支肯定很大!” 在人们的你一言我一语中,那些商人们得知居然有雇佣军的时候,立即心痛起钱了,对巴达维亚理事会理事们的性格极为了解的他们很清楚,到最后理事会肯定会让他们掏腰包,至少支付一部分这次雇用雇佣军的费用。 所谓的雇佣军,其实就是一些从欧洲过来的商人,水手,他们可能是法兰西人也可以是英格兰人或者其它国家的人,他们的国家在这里没有港口,他们来到这里进行贸易,如果遭到排斥就很难获得利润,所以为了钱,他们什么都会干,包括充当海盗,当然也包括作为雇佣军。 前提是只要有足够的金钱。 在商人们心痛着金钱的时候,人们看到接受海关检查之后的舰队放出了牵引船只的小船,而小船上正在划动着船桨的黑人。因为欧洲人的数量有限,所以在巴达维亚有不少黑奴,这些黑奴既是船员,同样也是士兵。 在小船的拖曳下,十五艘武装商船,先后进入了港口,缓缓的靠上了码头,在船刚靠上的码头的时候,乐队就演奏起了乐曲,在乐曲声中,揆一看到了船上出现在的士兵,其中既有欧洲人,也有黑人,当然还有少数的一些黄种人。 这时一个穿着颇为华丽的欧洲人从船上走了下来,他见到揆一的时候,立即热情的走了过去,然后开口说道。 “总督阁下,根据巴达维亚理事会的命令,我率领来了1500名士兵,前来增援热兰遮城!” 1500人! 听到这个数字之后,几乎所有人都惊呆了,他们之中甚至有人夸张的说道。 “我的上帝,我们又不是要去占领明国。需要那么多人吗?” 正文 第419章 在岛上(求月票,求支持) 在海上航行截然不同于内河,在海上航行的时候,最大的考验并不是风浪、暗礁或者暗滩,而是在海上无法确定自己的位置,一但在海上迷航,那么对于船上的水手来说,等待他们的很可能就是死亡。 也正因如此,在大多数时候,在没有航海表等经度测量手段,无法准确为自己在大海上的位置进行了准确定位之前,即使是经验最为丰富的船长,也会优先选择近海航线,尽管近海航线可能会有暗礁或者暗滩,但是却可以让他们避免迷航的可能。 而对于船长来说,作为一个法兰西人,他原本只是一个从欧洲来到亚洲的商人,虽说他也曾拥有过属于他的商船,但是却因为风暴失去了商船,然后他就和他的水手流落到澳门,再然后,这些年一直混迹于澳门,尽管期间曾在不知多少商船上工作过,但是回家似乎是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我在法国欠了很多钱,根本没有办法偿还!” 几乎每一次,当有人问他为什么不回家的时候,他总是这么回答着,欠下的债务需要偿还,对于而言,如果没有钱,他即使是回到法国,也会被关进监狱,至少现在,在这里,他还有希望——有希望挣到钱,也许有一天,他还可以回到家中。 人总要有希望! 有时候,希望会在不经意的时候降临,而对于来说,希望就在不经意的时候降临了,一个人向他许诺,如果他能带着他们到达欧洲,那么他可以得到三万两银子! 三万两银子! 这可是4万多西班牙银元! 有了这笔钱,创优不但能够回到法国偿还所有的债务,而且还能剩下很多,从此之后,他就可以成为一个富人,成为让所有人都羡慕的成功者! 而且他们的要求非常简单——只要船队能够安全到达欧洲,到达荷兰就行,他顺便还可以回家了,还有比这更幸运的事情吗? 这是上帝对我的补偿! 每每想到这一切的时候,总会认为这是上帝在保佑他,毕竟,他已经倒霉很多年了,作为一个忠实的信徒,上帝总会帮助他的,比如现在。 不过这笔钱,似乎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好拿,从帮助其购买船只,再到招募水手,然后再到将购买的船只驾驶到北方,随后又帮助他们训练水手,当然完成了一切准备之后,由七十六艘船组成的船队,才离开北方的港口,一路南下。 现在船队已经在海上航行了一个半月,为了避免碰到礁石,所以他们的航速并不快,甚至可以说有些缓慢,但是却最大限度的保证了船的安全,可是在另一方面,船上的那些从未见过大海的人们,在一个半月的航行之,不但早已经疲惫不堪,而且人们的心情也变得压抑,甚至有些燥动,作为船长的当然知道,这些人需要的是什么。 “先生,他们需要上岸休整,那怕是一天也好,否则的话,再过几天,也许就会有人发疯的!” 像是担心靳文博不能够理解这些似的,又解释道。 “二十年的海上航行经验告诉我,在漫长的航行中,如果没有机会上陆地休息,即便是经验最丰富的水手,也有可能会发疯,请不要怀疑,即使是在西班牙人的太平洋航线上,即便是那些水手都是经验最丰富的水手,他们也会经常性的有人发疯,六个月以上的海上航程,足够把所有人都逼疯,而这些人……” 指着甲板上,那些神情压抑,目光隐隐有些燥动的乘客们,解释道。 “他们只是普通人,在长达五十天之中,都呆在这艘狭小的船上,他们随时都有可能陷入疯狂,先生,在海上,很多暴动正是因此而爆发。” 船长的话让靳文博有些担心的看着船上的人们,别说是这些人,就是他自己也因为漫长的航行变得越来越急燥起来,再这么下去肯定不行,但是什么地方适合休息呢? “休息是肯定需要休息,但是什么地方适合休息?” 靳文博看着船长问道。 “大陆肯定不行,我们需要找个岛屿,岛上最好要有淡水,而且面积不能太小,当然,更不能有什么风险……” 大陆之所以不能去,是因为到大陆根本就是自投罗网,靳文博甚至相信,只要他们一出现在大陆,肯定会被人送给明军邀功,毕竟对于南边的大明来说,他们可都是汉奸,如果不是被逼到这个份上,恐怕脑袋被驴踢了,他们也不会抛家舍业的想要逃到国外去。 当然靳文博并不知道,他的这个举动,甚至开创了某个先例——大规模往海外移民的先例,毕竟,相比于台湾的流放,他们这种行为才是真正的移民,尽管他们并不是基于自愿,可毕竟开创了移民的先河。 在靳文博提出他的要求的时候,思索了片刻,然后摇头说道。 “先生,对于这一带海域,我们并不怎么了解,毕竟,一直以来,基本上都是荷兰垄断着澳门以北的航线,所以,对于这里有什么岛屿适合让大家上岸休息,而且又非常安全的地方,我们并不太了解。” 这样的地方肯定是一座面积不小的无人岛,对于只是曾随荷兰船去过两次日本长崎的来说,他自然不知道什么地方符合靳文博的要求。 “不过,” 与此同时,的脑海中浮现另一个人,另一个在他第一次抵达澳门的时候,就已经成为传奇的一个人。对于那个人,几乎每一个水手都会保持足够的敬畏,甚至景仰,因为他取得了让所有的水手都难以岂及成就,甚至可以说,不知多少人曾经以他为榜样。 “我想,有一个人应该知道,我们应该去什么地方!” 他指的那个人,就是在另一艘船上的郑芝龙,确实,没有任何人比曾经身为“海商”,实际上就是海盗的他更了解闽海,在当海盗的时候,他曾不止一次的率领船队在这一带的岛屿上躲避明军或者其它的势力,对于这里的岛屿自然是再清楚不过。 “适合上岸休息,而且还有泊停区的……嗯,有一个地方很合适。” 几乎第一时间,郑芝龙就想到了曾经“生活”过一段时间的岛屿,那座岛屿面积足够大不说,而且还有一片可供上百艘船只泊停的海湾,当年他就曾在那座岛屿上躲避明军。 两天后,船队来到了一座岛前,岛前的海湾虽说并不算大,而且开口极大,但是附近的一座小岛却恰好挡在那个海湾的前方,挡住了海浪与海风,使得海湾内基本上不会受到海浪的影响,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泊区。而更让人高兴的是,大岛的面积不菲。 “这座岛方圆数十里,当年郑某的船队就曾于此屯集,亦也曾也于此练兵!” 在范三拔的面前,郑芝龙并没有丝毫的掩饰,在船队进入海湾的时候,他的手指着岛上的一些隐约可见的石房说道。 “那些石屋就是郑某当下麾下的兵卒所建,甚至还筑有炮台……” 就在他的话声落下的时候,海岸上突然传来一声炮响,隐约的一团烟雾从岛上的某个位置喷涌出来。 “岛上有人!” 尽管那枚炮子没有击中船身,但是突然的炮击,还是让原本准备在上岛休息的众人吓了一跳,而范三拔更是脸色煞白的说道。 “侯爷,你、你不是说岛上没有人吗?” 瞧着被吓的面色煞白没有丝毫血色的范三拔等人,郑芝龙不由冷哼一声。 果然不过就是一群商人,皆是无胆之辈! 尽管内心因为这些人的胆怯而对他们生出轻视之心,但是对他们有所求的郑芝龙并没有表露这种想法,而是瞧着的岸上凝视着思索片刻,看到湾中的一艘双桅福船,拿起望远镜,看到桅上大旗书写的“郑”字时,他的神情变得激动起来,而郑芝豹更是激动的说道。 “大哥,是,是……是咱们的郑家的人!” 可不是,那面旗上的“郑”字已经表明了岛上之人的身份,他们是郑家军,对于已经离开福建十余年来的郑芝龙来说,看到这面熟悉的旗帜时,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激动,因为他知道,现在的郑家,已经不再是他郑芝龙的郑家了,而是大木,他的儿子的郑家,至于他,不过只是如一只丧家犬一般,仓皇的回到这里,多面手托庇于的儿子之下。 这是他想要的吗? 当然不是! 对于已经重新找回当年那个海贼王的气势的郑芝龙来说,他从来都不是一个愿意寄人篱下的人,而在投降满清后的遭遇,更是提醒着他,寄人篱下有可能会发生什么。 他郑芝龙的命运绝不可能再交予其它人! 思索了好一会之后,郑芝龙才说道。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肯定是大木派人驻守这里了,大木知道这个地方。二弟!” 郑芝龙扭头看着身边郑芝豹,对他吩咐道。 “你乘小船打白旗过去,问问驻守的是谁,” “白旗?能,能行吗?他们该不会发炮吧?” 看着郑芝豹乘一艘小船,打着白旗朝着岛上驶去,范三拔有些担心的问道。 “只要是我郑家军,就知道白旗的意思。” 其实换成其它人还真不知道,郑家军之所知道白旗的含义,是因为曾与葡萄牙人打过交道的郑芝龙把白旗等于投降的观点传给了郑家军,现在郑芝豹举着白旗,如果岛上的人是郑家军,自然知道这白旗的含义,而郑芝龙相信,大木肯定也会告诉那些人,白旗的意思。 “将军,有人打白旗过来了。” 不用下属的报告,林能川也能看到那面白旗,他原本只是领船来此为大将军打前峰,毕竟,大将军准备于此地集结大军,所以他才会提前来这里打前站,整治岛上的房屋,在得知有船队过来的时候,他甚至以为是大将军的船队,可是没曾想,来的并不是大将军的船。 眼见着大队的船队出现在海湾,意识到已经无路可逃的他,一边命人发炮,一面命人升起郑家的大旗,只是希望让对方会有所顾忌,而现在对方派人举着白旗过来的举动,更让他松了口气。 “这人肯定知道闽海的规矩。” 长松下一口气的林能川这么寻思着,又正色对部下兵卒说道。 “走,让咱们去瞧瞧是那家的人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来打郑家的主意!” 尽管嘴上这么说着,但是他还是留了一个心眼,留下了几个心腹藏了起来甚至还告诉他们,一但有什么异样,立即逃走然后躲起来,在岛上等待大将军的到来,只要大将军来了,自然有大将军为他们报仇。 从十三岁就进入郑家船队的林能川很清楚,在海上讨生活会有什么样的风险。一但来的人想对他们下手,他们根本连逃的余地都没有,唯一的办法,就是留下几个活口,只有如此才不至于白死。 来到了岸边,林能川并没有盔甲,而只是穿着六品武官的官袍,他是大明的六品武官,虽说只是从六品,可毕竟是官,这些人,很有可能是贼! “弟兄们都打起精神,让这些人瞧瞧咱们大明官军的气势,万万不能让他们小瞧了!” 在林能川这么提醒着手下的兵卒时,海上的那艘小舢板越来越近了,不知为何,随着那艘船越来越近,看着站在船头的人时,林能川的心跳却越来越快,尽管还看不清那人的模样,可是对于十二岁加入郑家船队的他来说,这个人的身影,却一直印在他的脑袋中。 不,不吧……二,二爷不,不是…… 就在林能川于唇边喃喃着的时候,那船近了岸,船上的郑芝豹直接跳下船,不顾海没膝,直接朝着岸上走来,虽说来的人瞧起来像是个员外,可是林能川还是认出了来的人,不是郑芝豹还能是谁。 几乎是一种本能,他立即迎上前去单膝参见道。 “大将军麾下把总林能川参见二爷!” 正文 第420章 各人心思(求月票,求支持) 有一些人人们总是不会忘记,但不会忘记,而且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把这个人当成一种传奇。 既便是已经过去十数年,对于郑家军中的官兵来说,有关南安伯“真命船王”的事迹,仍然在众人的口中流传着,当然,几乎没有任何人会提及南安伯郑芝龙的降清之举,毕竟,这是大将军的忌讳。 但是这并不妨碍人们用种种口吻去讨论着南安伯当年的辉煌,几乎所有人都相信,当年如果不是南安伯打下的基业,就不一定会有大将军的今天,也正因如此,赤手空拳创下这片基业的南安伯,对于整个郑家军甚至整个福建来说,都是一个传奇,不知道多少人曾经以他为榜样。 毕竟郑芝龙出身贫寒,但却并不妨碍他改变自己命运,成为“真命船王”、南安伯,而大将军更是凭着其留下来的些许基业,成就了今天的大业。可以说,对于很多人而言。郑志龙就是某种程度上的传奇。尽管现在,因为郑芝龙投降满清,使得其声誉受损,不知多少人不齿其为人,但是这并不妨碍很多人把他视为某种传奇。 过去对于很多人而言郑芝龙只是一个人们口耳相传的传奇人物,但是现在,当他出现在人们面前的时候。种种纷杂的情绪在人们的心头交织着,对于南安伯的到来,几乎所有人都显得有些兴奋,那些士兵甚至都显得有些激动,尤其是当他们得知,南安伯不但自己从清虏手中“逃脱”出来,而且还带着这么多人和船逃离时,那目光更是流露出些许崇拜。他们对于郑家的感情是非常单纯的,他们不会因为郑芝龙投降满清而对其任何偏见,甚至在他们中的一些人看来,当年正值龙之所以投降满清多少总有那么一些迫不得已,当然只是极少数的人这么以为,更多的人则是觉得郑芝龙的罪过现在已经被大将军给洗刷了干净。毕竟大将军是北华第一功臣,无论郑之龙有什么罪过,凭着大将军的为朝廷立下的赫赫功劳,都可以弥补过来。也正因如此,他们对于郑芝龙的到来,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抵触,甚至还暗自庆幸着从此之后大将军能够父子团聚。 不过,相比于那些岛上的士兵们对于郑之龙的到来表现出来的各种情绪,对于船上的八家人来说,能够上岸休息数日对于所有人来都是一件让人非常高兴的事情,毕竟,他们来说,一个半月的航行已经透支了他们的精力,同样也磨尽了他们的耐性,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他们日思夜想的就是能够上岸,能够重新脚踏实地。 当人们下船之后,无论是男人或者女人都露出了喜色,甚至当他们看到孩子们欢笑的在海边游玩的时候,也跟着放松了心情,在海边游玩起来,用海水冲洗着身体,当然,那些船员们并没有忘记提醒他们,最后需要用淡水加以冲洗。 而在人们欢天喜地的享受着踏踏实实的感觉时,靳文博却有些心不在焉,他注意到那个客人——郑芝龙,似乎正在那些士兵说着什么,对于营救郑芝龙,他并不反对,毕竟,郑芝龙在船上,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额外的保障,在经过福建的时候,有郑芝龙在,不但能够保证他们的安全,而且还能让他们得到一些帮助,比如,在福建得到一些补给。 但在另一方面,靳文博却总感觉范家人之所以营救郑芝龙,恐怕目的并不仅仅只是为了让大家伙能够更顺利的通过福建,恐怕他们还另有目的,几乎是从救出郑芝龙之后,他就一直在试探着范三拔,想要弄清楚对方的想法,可范三拔却一直守口如瓶。 他们肯定有什么阴谋! 根本就不用怀疑! 尽管并不了解范永斗,但是对于范三拔这个人,靳文博有着一定的了解,他知道这个人表面上永远带着笑容,可却永远都是笑里藏刀,他们范家人,绝不可能为了让大家平安经过福建,冒那么大的风险,花那么多的银子,去营救郑芝龙。 可若不是因为这去营救郑芝龙,那又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交好郑家? 交好郑家? 眉头猛然一锁,靳文博看着远处的正在与另外几家的小字辈在一同聊着天的范三拔,他似乎明白了范三拔的想法。 他范家人难道是想要投奔郑家? 肯定是这样! 对于范永斗来说,但凡有一丝可能,他都绝不愿意背井离乡,远赴海外去寻求什么未知将来,相比于前途未知的海外,他肯定更愿意呆在中国,而这么大的中国,谁有可能接受他们? 没有任何人! 即使是对于可以轻易的纳降收绿营为已用的李子渊来说。晋商也只是一群肥羊,他随时都有会扬起手中的刀,用刀子抢走他们的财产,然后把他们打翻在地,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而且天下人对此还会拍手称快,毕竟,汉奸人人得而诛之! 可是,这天下并不是所有人都容不得他们,还有一个人能容得下他们! 郑芝龙! 因为郑芝龙同样也是汉奸,甚至可以说,他身上的污点比他们还要黑,如果没有郑芝龙的降清,隆武朝又岂会轻易为满清所败,隆武帝又怎么可能身陷满清手中,然后绝食殉国。 他郑芝龙再怎么洗白都改变不了他是汉奸的事实。这一点世人皆知。 但是……他有一个好儿子! 他的儿子是大明的闽王郑成功! 大明之所以现在能够中兴,郑成功可谓是居功显赫,如果没有他的北伐,又怎么可能复江南、取江西,撼动满清的根本。 在这种的功名赫赫之下,谁敢追究郑芝龙责任,谁敢说——杀其以谢天下! 没有任何人敢说这样的话,那怕就是淮王,甚至就是大明的皇帝都不会,毕竟郑家有大功于大明,有大功于天下!在这种情况下,谁敢杀他的父亲? 也正因如此,他们范家的人才会不惜代价的营救郑芝龙,因为在郑芝龙的庇佑下,他们很有可能逃脱一劫,很有可能摇身一变,从汉奸变成“功臣”,毕竟他们有恩于郑家,无论如何,郑成功都必须要记住这个恩情,他们救了他的父亲。 救命之恩不能不报! 有了这个救命之恩,范家人能不能洗白尚不可知,但可以肯定的是,至少在郑家的地盘里,他们范家便有了立足之地,有了这片立足之地,洗白身上的污名不过只是时间问题,因为——范家有钱! 不仅范家有钱,其它的几家同样也有钱,相比去西洋海外,他们肯定更愿意留在福建,这里虽说是异乡,可毕竟还是大明,还是中国,是他们相对熟悉的地方。现在范三拔肯定是在游说这些各家的小字辈,游说他们留在这里,和他们一样,为郑家效命。 郑家是商人! 作为商人,他们肯定更能理解他们的苦衷,毕竟商人言利。再加上现在的救命之恩,只要大家在能够有所表示的话,想保住家业,保住性命,到也不是不可能。靳文博几乎可以肯定一件事——范三拔正在挖他的墙脚。而真正让他心恼的却是对于这一切,他根本就没有意料到会有这样的变故。 甚至直到现在,他不过只是刚刚发现罢了,而范三拔早在离开京城之前,甚至更早的时候,就已经着手策划了这一切。 现在怎么办? 是阻止范三拔,还是怎么办? 就在靳文博的心里各种念头挣扎着的时候,那边有一个家仆走了过来,对他说道。 “三少爷,老爷请您过去。” 来了! 该来的总会来的! 在前往父亲那里的时候,靳文博的脸色变得越来越沉重,就连脚步也变得的沉重起来,他已经猜出了父亲为什么喊他,如果一切不出意料的话,父亲肯定是要与他谈论投奔郑家的事情。 也许是有了心理准备,当他在父亲那里看到其它几家人甚至还有郑芝龙的时候,他都不觉得的意外,毕竟,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孩儿见过父亲。” “文博,今个喊你过来,是有件事要与你商量一下。” 靳良玉看着儿子直接了当的说道。 “我已经知道了,父亲。” 靳文博点点头,不用说他也知道来这里是为了什么。于是便苦笑道。 “既然父亲和诸位叔伯已经决定了,那孩儿即便是反对又有何用?只是孩儿有一句话,却必须要说!” 看着父亲和诸位叔伯,靳文博毫不掩饰他内心中失望。毕竟在他看来,现在无论怎么做都不过只是与虎为谋罢了。现在投靠郑家于当年投靠满清,又有什么区别? 完全没有任何区别不过只是把性命从满清的手中交到郑家的手里。对于八家人而言,仍然没有改变,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命运。 “当年八家投靠满清,所得到是什么,不过只是滔海求生,而今日又欲寄人篱下,将来如何,还请各叔伯好好思量!” 他的话,让诸人的眉头一皱,商人的眼光短浅,并不意味着他们不知道这些,但是除此之外还有更好的选择吗?或者说,对他们更为有利的选择吗? 西洋? 那里实在太远了! 就在他们将要思索的时候,郑芝龙却哈哈笑道。 “寄人篱下?” 他站起身走到靳文博的面前,瞧着眼前的这个年青人,对于这个年青人的眼光,即使是作为他,也是深表佩服,这么大的中国,可没有几个人能想到往海外、往西洋去寻求生路,别的不说,单就是这份魄力,便不是其它的寻常公子哥所能相比。 如果他当真能带着几家去西洋,凭郑芝龙对西洋的了解,恐怕不出数年,他们必定能成为富比国王的西洋豪富,到时候自然也无须顾虑将来,在夕阳自然没有任何人去计较他们曾经出卖过大明他们是大明的汉奸,但是,现在,他的西洋之行,显然无法实现了! 且不说他的那些叔伯们看不到那么远,单就是他郑芝龙也是用大用于他,又怎么能容他去西洋呢?当然用大用的是他的船和他的人,至于他……嗯,这个人若是愿意的话,倒也可以委以重任! 毕竟,他郑芝龙同样也需要用人,对于一心想要从长自己命运的他来说,自然不会放过任何人才。 “若是为我大明王侯,到时候又岂是寄人篱下!” 若是为我大明王侯,到时候又岂是寄人篱下。 对人的了解,让郑芝龙很清楚,这些人为什么会逃离满清,当然也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所以话一开口,就投其所好地挠到了他们的痒痒。开口就把利益最大化的回报放到他们的眼前。他们根本就无从拒绝,或者说根本就升不了任何拒绝的念头。毕竟商人重利!只要有足够的利益……当年他们可不就是把大明给卖了,这些人都是商人! 不过只是一群重利之徒罢了。 果然,他的话声刚落下,那边包括靳良玉,范文斗等人,无不是面色微微一变,全是一副兴致盎然的模样。 若是能为大明的王侯! 那到时候他们又起是像现在不过只是操持贱业的末民,到那时有岂会像现在这样成天担心着自家变成他人口中的肥羊。 “这可能吗?” 靳文博看着郑芝龙目光中尽是疑虑,他不过只是郑成功的父亲,他又不是大明的皇帝。为大明的王侯,又岂是他张嘴就来的。 “怎么不可能?” 郑芝龙盯着面前的这些人,大声反问道。 “当年郑某是什么身份?恐怕论到身份还不及各位吧。可是现在,你看郑某人又是什么身份?” 郑芝龙在那里现身说法的提到了自己的过去。没有任何人比他更有说服力。 “可,您是你,我们是我们……再说,现在可不比当年那。” “怎么不比,只要有机会。还怕封不了侯吗?” 郑芝龙看着众人,看到众人已经被他说动之后,他又用蛊惑的声音说道。 “眼下就有一个机会,只要大家能够抓住这个机会。或许想要封王没有什么机会。但是想要封侯的话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现在郑芝龙就像是回到了当初一样,用充满蛊惑的语气去诱惑着这些人,诱惑着他们为他所用。 郑芝龙相信只要回报足够大,这些人就一定不会拒绝他,毕竟在他们看来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机会?” 范文斗有些诧异的问道。 “还请伯爷明示。” 对于他来说,这一辈子并没有错过任何机会,就像当年他选择投靠满清一样,所以投靠满清。在他看来正是一个机会。现在他同样不会错过眼前的机会。 如果范佳能够抓住这个机会,没准就能够成为大明中兴的功臣,像现在这样,不过只是人们口中的汉奸。 现在他的想法相比于过去,又有了一定的变化。一开始的时候之所以去营救郑芝龙,不过只是想借对方的势力,寻求一个“弃暗投明”的机会,但是现在郑芝龙这么一说,他又怎么可能不激动。 毕竟对于范文斗来说,已经积累了足够财富的他。比谁都清楚,无论是在大清国或者是在大明,仅仅只是有银子,没有任何意义,可要是成为大明的开国元勋,不,是中兴元勋。到时候范家不仅是世世代代受之不尽,而且不会像现在这样,成日里担心着因为银子惹来的祸害。 “这个机会就是……” 郑芝龙并没有立即说出他的想法,而是看着众人话声稍微一顿,然后,他只是看着这些人。 直到看到他们有些按耐不住的时候,才继续说道, “机会是有一个,大问题就是看大家能不能抓住它。” 郑芝龙依然在卖着关子,他到也不是故意如此,而是因为他了解这些人的性格,知道他们都是一群无利不起早的人。 对于这些人来说,没有什么比利益更重要的,想要从他们的嘴里掏出食来,不费一番功夫是万万没有可能的。 怎么样才能够让他们心甘情愿的帮他去办这件事,打从知道为什么这里会出现郑家军的人马,知道了儿子的打算之后。原本一直都在考虑着怎么样能够漂漂亮亮的重回郑家的郑芝龙,眼前就为之一亮,有了他的主意和想法。尤其是在知道这些船上都是什么人之后。他的那个想法就在心里酝酿了起来。 想要实现它,就需要这几家人的支持,没有他们的支持与帮助。想要办成这件事,不过只是痴人说梦罢了。 如何才能说服他们? 郑芝龙当然有他自己的办法,最简单的法子就是投其所好,他们为什么要抛家舍业的离开满清。不就是因为害怕成为满清口中的肥肉吗? 既然如此,那就给他们画出一个大大的汤圆。让他们相信他们还有更好的选择,当然,这个选择是他郑芝龙给他们的,只要他们按他的吩咐办事,就不需要为将来担心。 现在的问题是他们愿意吗? 正文 第421章 兵不厌诈(求月票,求支持) 没有任何人能够拒绝荣华富贵的诱惑,那怕是这个人已经拥有这一切,他们仍然会为其所诱惑,因为人总是贪婪的。 为大明的王侯! 从此再也不会被他人视为操持贱业之徒,更不会成为他人口中的肥肉。 面对这样的诱惑,试问谁能抗拒得住? 范文斗、靳良玉等人甚至都没有怎么商量,他们便达成了一致——愿意听从南安伯郑芝龙的吩咐,换句话来说,从现在起,郑芝龙就是这七十余艘船上上万人的“大当家”,只要他有所吩咐,众人自然听从。 “咱们这些船上,一共有多少西洋人?多少黑人?” 而郑芝龙问的第一件事就是船上的人数,不过他问的并不是其它人,而是船上的那些靳文博从澳门雇佣的船员以及船长,这些人并不是他买船时的“附赠”,而是他特意雇佣的,为得是训练驶船的水手以及将来往西洋的时候,在路上领航,现在郑芝龙想知道的就是这些人有多少人。 “回南安伯,在下当初从澳门一共买来了15艘船,这些船上的有水手1247人,其中有6人死于辽东,现在还有1241人……” 靳文博的回答让郑芝龙沉吟片刻,然后自言自语道。 “1241人……嗯,差不多也够了,再凑一下,凑个整,凑1500人吧!” 靳文博不解的看着郑芝龙,又问道。 “不知南安伯可是对他们有何差遣?那些西洋人不同于我等,他们无不是见钱眼开之徒,绝无忠义可言。” 靳文博的回答让郑芝龙哈哈一笑。 “三公子,郑某人要的就是他们见钱眼开!” 说罢,他又转头看着范三拔说道。 “大公子,不知可否为郑某人准备一些银子!” “没问题,不知南安伯需要多少银子?” “200万两!” 200万两! 虽说这个数字可以说等同于天文数字,但是范三拔还是点头答应了,若是说过去筹集200万两银子恐怕需要几天,但是现在这些船上,却带着大量的现银,不过只是几个时辰的功夫,银子便被几家人凑了出来,每年不过区区几十万两。 而在这些银子被凑出来之后,上千名西洋船员都被聚在了一起,他们中既有白人,也有黑人,甚至还有一些印度人,他们穿着各种各样的西洋衣裳,无不是神色奇怪的看着郑芝龙,他们之中的不少人都听说过郑芝龙的大名,其中的一些人甚至因为见到这个传奇人物而显得有些激动。 “大家都知道郑某人的名字,郑某就是人们口中的尼古拉·郑!” 郑芝龙一开口就是极为流利的葡萄牙语,因为有不少船员是葡萄牙人的关系,所以他的话,他们自然能听得懂,至于听不懂的也没有关系,自然会有其它的船员帮忙解释。 “废话,郑某人便不多说,今天郑某愿意送一场富贵与各位!” 这边话声一落,站在山坡上的郑芝龙便命人直接将银箱倒翻在地,白花花的银子就那么“哗”的一声,全都落在了地上,别说是这些压根就没见过多少银子的水手,即便是靳文博这样人,猛的见到那么多银子出现在眼前的时候,呼吸也是为之一紧。 足足200两万银子! 就在众人的呼吸变得急促的时候,只听到郑芝龙继续说道。 “大家都看到了,这里一共有200万两银子,现在只要大家愿意为郑某人驱使,每人可以得到500两!” 500两银子! 面对这样的诱惑,没有任何人拒绝,对于这些每年收不过区区二三百两的船员来说,五百两银子,相当于他们两年甚至三年的收入,而对这样的诱惑又怎么能抗拒。 就在众人纷纷表示同意的时候,只见郑芝龙环视着这些目带贪婪之色水手,继续说道。 “如果大家能够帮助郑某人把荷兰人的热兰遮城夺下来,那么大家每人还能再得500两银子!而且待到热兰遮城被夺下之后,每人赏银皆不少于500两!” 不过不谓之大手笔,一出手就是1500两银子,面对这样的诱惑,几乎所有人都变得目光狂热起来,即使是最理智的人,也在那里盯着银子大口的咽了着口水。 “热兰遮城、热兰遮城……” 念叨着这个地名,菲利普又看着郑芝龙问道。 “尼古拉先生,你,你为什么要去夺取荷兰人的地方?” 在他看来,这个决定为时有些太过莽撞了,仅仅只是凭借这么一点人。就想打下荷兰人的堡垒,这甚至有些痴心妄想。 “而且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菲利普船长!” 面对他的反问,郑芝龙哈哈大笑道。 “台湾什么时候成为荷兰人的地方?郑某于台湾拓殖早于荷兰人,而我中国先祖抵达台湾亦是上千年之前,这荷兰人占我中国之地,又焉有不驱赶的道理!” 郑芝龙说的是事实,且不说三国时期,孙权就曾派人去过的台湾,就是郑芝龙开掘台湾亦远超于荷兰人,只是后来在接受招安之后,他便将大多数百姓迁回了大量,至于荷兰人的修建热兰遮城远晚于郑芝龙。 郑芝龙之所以会选择台湾,是因为他从林能川的口中得知了大木的打算,他想夺取台湾,至于他为什么不惜得罪荷兰人也要夺取台湾,郑芝龙并不知道,但是他知道,对于他来说,这是一个机会,一个让他能够风风光光回到福建,风风光光的父子团聚的机会。 既然大木想要台湾,那么为父便替你把热兰遮城夺下来! 只不过因为手下无兵无将,想要夺取热兰遮城郑芝龙自然要想一些办法,对于荷兰人的热兰遮城,他并不陌生,他甚至还曾亲自去过那里,深知热兰遮城极为坚固的他,面对既无兵亦无将,甚至无人手可用的现实,如何能够夺城? 最坚固的堡垒是从内部攻克的,想要夺取热兰遮城,就必须要行以奇袭。 以郑芝龙对荷兰人的了解,即然大木已经准备了那么长时间,那么现在荷兰人肯定得到了大木准备进攻热兰遮城的风声! 在这种情况下,荷兰人肯定会向巴达维亚要求援军! 援军! 如果冒充援军直接进攻热兰遮城呢? “至于容易不容易,在中国有句话叫做兵不厌诈!” 盯着海湾中的那一艘艘荷兰式的商船,既然是在东亚,西洋商船也是以荷兰式的商船为主,即使是葡萄牙人修建商船时,也往往是修建荷兰式的商船,有了这些西洋船,再加上船上的那些相貌与国人截然不同的西洋船员,想要“诈”开热兰遮城的城门,倒也不是一件难事。 关键是,这些西洋船员是不是愿意助他一臂之力,夺下热兰遮城。 对于西洋水手,自年青时就与他们打交道的郑芝龙,自然知道想要让这些西洋船员卖命,并不是没有可能,其实,这些水手大抵上都是穷人出身,他们不远万里来到东方,大都是为生活所迫,而为了获得财富,他们时而是水手,时而是强盗,对于这样的人,最好办法是什么? 就是诱之以利! 直接用大把的银子砸过去,砸得他们晕头转向,砸得他们不知所以,然后一切就轻松了。 然后他们自然也就愿意为他驱使了。毕竟,这些水手不是没有当过雇佣军的经历,只不过,相比于别人,他郑芝龙的出手更大方,毕竟,这些银子并不是他的银子,对于他来说,相比于银子,夺下热兰遮城才是最重要的,况且,若是当真是重兵围城的话,恐怕二百万两银子,都不一定够他夺下热兰遮城的。 面对这样的诱惑,没有任何人可以抗拒,曾经不止一次充当过雇佣军的水手们,几乎是喘着粗重的呼吸表示了接受。 一千五百两银子! 这甚至相当于他们十年的收入! 足以让每个人都为之动心! 在这些西洋船员纷纷表示愿意为郑芝龙效力之后,他就开始为进攻热兰遮城作起了准备,首先要准备荷兰的国旗,这倒是简单,毕竟现在荷兰是航海大国,这些西洋船过去为客窜海盗的时候,本来就备了荷兰的国旗,而唯一让有头痛就是盔甲,因为荷兰兵大都穿有胸甲的关系,想要冒充荷兰兵就必须要有胸甲,但是船上的水手却没有多少胸甲,几经拼凑不过只弄出了百余具胸甲。 “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告诉他们,其它人都是雇佣过来的各国水手!” 得知这个情况之后,郑芝龙对靳文博吩咐道。 或许这个靳文博并不赞同几家人的举动,但是并不妨碍郑芝龙对他的欣赏,毕竟,对于他来说,这个年青人是个才人,对于手中无人可用的他,自然不会错过这样的人才。 “要知道,现在忠义军可是在南天门部署有大队人马,巴达维亚那边不可能把大量的援军派往台湾……”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在热兰遮城下,面对揆一的询问,菲利普用一种极为无奈的语气说道。 “现在,明军已经出现在了东南亚,他们在南天门驻有上万军人,巴达维亚必须要考虑到的是,郑成功在台湾的举动是不是为了吸引巴达维亚的注意,在我们把援军派到这里的时候,进攻巴达维亚,这才是我们需要担心的!但是热兰遮城,又不能放弃,所以……” 指着身后那些正在下船的士兵,菲利普说道。 “我们只好雇佣了这些人,让他们过来协助我们守卫热兰遮城,虽然他们并不是真正的士兵,但是,用于防守要塞,应该足够了,我们需要的是让郑成功知难而退,而不是与他进行决战,你觉得的呢?阁下。” 毫无疑问是的,菲利普的话完全说进了揆一的心里,这正是他所需要。 “当然,先生,让郑成功知难而退正是我们之间最大的共识,毕竟,在这里,我们离不开郑家,一但郑家或者明国决定封锁我们,那么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一场灾难,到时候,我们即便是不愿意离开这里,也只能从这里离开,毕竟,没有了中国的商品,我们在这里的存在完全依赖于将中国的将品输出到日本,没有了这一切,热兰遮城自然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作为一个“老台湾”,揆一对于热兰遮城的价值非常了解,他知道热兰遮城为什么存在于这里,是因为贸易,没有了贸易自然也就没有了热兰遮城,而为了保持贸易,就不能够得罪郑家,就必须要与郑成功维持良好的关系,这正是最大的矛盾, 可即便是矛盾,对于揆一来说,他也必须竭尽全力维持这一切,毕竟,对于荷兰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商业! 没有了商业也就没有了荷兰,无论如何都必须要维持这个基础。没有了这个基础,一切都终将毁灭。 现在看来,巴达维亚方面倒也不是不了解这里的情况啊。 “所以我们必须要尽量维持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维持与郑家之间的关系,同样也要维持与明国之间的关系,毕竟在东方他们是我们最重要的贸易对象。” 揆一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他很清楚,大明并不是那些未开化的野蛮人的国家,他们足够强大,甚至强大到可以派出舰队远征数千海里之外的国家,一直以来,欧洲各国都轻视了他们的力量,但是,他不会,他知道什么样的选择对荷兰更为有利。 “当然这就是我来到这里的目的,总督阁下。” 菲利普的话让揆一整个人都变得得意起来在他看来之所以菲利普会是这种态度,是因为多年来他对巴达维亚的游说起到了效果,正是在他的游说和报告之下,巴达维亚才改变了他们对明国的态度,使得他们认识到在这里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而在得意之余,揆一却在无意中看到菲利普身上似乎有些异样,有些地方似乎和他接触过的巴达维亚的官员们有所不同。 正文 第422章 夺城(求月票,求支持) 不对! 虽然只是惊鸿一瞥,但是,一,还是看出身边的这位菲利普内衣上的异处,虽然只是一点轻微的磨损,但是一,仍然觉察到这是不可能的。 作为巴达维亚方面的派来的官员,他的收入一定不菲,作为富人的他,怎么可能会穿这种旧衣服,对于他们来说,内衣甚至可能只穿上几次,就会丢于一旁不再穿用,会把衣服穿旧?那是乞丐的事情。 而身边的这个菲利普不仅穿着旧衬衣,而且其衣袖处似乎还有一些磨损,这,怎么可能呢? 不过,也不是没有可能,如果他是一个非常吝啬的家伙,那么,这也不是没有可能,可是,他可能会是一个非常吝啬的家伙吗? 可以肯定的是,在巴达维亚,有着各种各样的人,但是非常吝啬的家伙……是非常少见的,甚至可以说是罕见的,因为在巴达维亚,他们不仅仅是商人,而且还是政客,作为商人他们可以吝啬,但是作为政客如果变得吝啬那么,他们就不可能拥有什么前途。 可,他为什么会穿这样的旧衣服呢? 就在一,思索着的时候,那边在欢快的鼓乐声中,列着队的上千名荷兰士兵以及雇佣兵已经在人们的欢迎中走进热兰遮城,那曾经看似坚不可摧的城门,就这么向他们敞开着,而在这些西洋人之中,同样是一身西洋打扮的林能川怎么都无法相信,热兰遮城居然如此轻易的就向他们敞开了城门,让他们轻而易举的混了进去。 水手的心理素质或许是最好的,毕竟,对于水手来说,他们不知见过多少大风大浪,尽管这样骗入热兰遮城确实人有些紧张,但是他们却就这么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完全没有丝毫的顾虑,似乎对于他们来说,他们现在就是荷兰人的援军。但是在他们进入城堡的时候,他们的眼睛却不时的打量着周围的人们,尤其是那些士兵以及通往堡垒上方的通道,他们知道,能不能拿到剩下的一千两银子,就看能不能夺下这座堡垒。 还好,这座堡垒并不大,城中的人口也不多,甚至都赶不上他们的数量,这也意味着,只要他们混了进来,就一定能够夺下这座堡垒,当然,前提是他们能混进城堡,而现在,他们已经进攻城堡之中。 现在只需要等待信号就行了…… 看着部队已经开始进入城中的菲利普暗自寻思着,他还需要等待夺城的信号,所有的计划都是由郑芝龙制定的,没有他的信号,他们甚至都不能发动袭击,所有的一切,都要按计划进行! 就在这时,突然城堡上方传来一阵急促的钟声,是警报! “明国人……” 堡垒上的荷兰士兵指着远处的海平线上突然出现战船,激动的喊叫着。 是明国的军舰! 尽管因为距离的关系,只能看到船影,但每一个人都能看出来,出现在海平线上的数十艘大船那与众不同的硬帆。 “明国人来了!” 在士兵们的喊叫声中,一,惊讶的朝着海上看去,看着那隐约可见的硬帆,他的心脏顿时捏成了一团,一直以来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变成了现实,他甚至看到那些曾经怀疑郑成功是否会攻击热兰遮城的人们,这会脸色无不是变得煞白。 看到这些人那副惊魂不定的模样,不知为何,一,却突然有一种想要大笑的冲动,毕竟,他很清楚,就在几个小时之前,他们还曾怀疑过他的判断,现在,出现在这里的船队证明了一切,证明了他对时局的判断。 不过,尽管判断得到了证实,但是一,却根本就笑不出来,他甚至无法去嘲笑那些曾经怀疑他的家伙,毕竟,现在,作为热兰遮城的总督,他必须要不惜一切代保护这里,保住这座属于荷兰的堡垒。 唯一让他庆幸的恐怕就是,在郑成功到来之前,援军就已经抵达了热兰遮城,这是唯一让人松下一口气的地方。 郑成功终于来了! 面对突然袭来的郑成功,一,放下内心的怀疑,与菲利普商量着如何防守城堡的时候,他并不知道,来的并不是郑成功,而是郑成功的父亲。在大海上的一艘“战船”之中,郑芝龙站在船尾,透过望远镜观察着热兰遮城的情况,从望远镜中隐约可以看到那些“援军”已经混进了城中,看到计划进行的如此顺利,他的唇角一扬,盯着那热兰遮城时,只有一种洋洋得意的感觉。 毕竟,按照郑芝龙的计划,他是准备把这座荷兰人的城堡作为礼物送给他的儿子,然后堂而皇之的回到家中! 而现在,这座城市已经被他占领了! 尽管现在还没有夺下热兰遮城,但郑芝龙并不怀疑,在他发出信号之后,要不了多长时间,甚至都不到一个时辰,这热兰遮城就会升起他郑芝龙的旗帜,到那时,他真命船王必定可以堂而皇之的重回福建!而不至于像一个风年残烛的老人一样,不得不靠着儿子的庇护活下去。 对于在满清的囚禁下,忍辱偷生十余年的郑芝龙来说,既然已经逃出生天,他就绝不可能再像过去一样,任人鱼肉,将性命托付于他人之手,那怕是那个人是他的儿子,也不行! 从现在起,他郑芝龙的性命,只能由他郑芝龙自己作主!其它人,即便是天王老子也不行! 既然有了重新开始的机会,就绝不能错过他!内心激动着,看着已经接近了热兰遮城,郑芝龙对着船上的炮兵点点头,或许这些炮手并没有经过严格的训练,但是这没有任何关系,毕竟,他所需要的只是添些乱,让城中的那些人有趁机混水摸鱼,夺取热兰遮城的机会。 随着一声令下,炮手们纷纷点燃引线,随着一阵阵隆隆的炮声,一团团白色的烟雾在船体弥漫,数十艘商船上的数百门大炮,同时朝着热兰遮城进行炮击,尽管距离非常远,甚至远在射程之外,但是,那声势却颇为浩大,甚至让城上的荷兰兵吓了一跳。 在那些荷兰兵被吓了一跳的同时,他们却又哈哈大笑起来。 “这些中国佬,他们根本就不会开炮,这么远怎么可能打得到这里……” 就在他们在那里哄堂大笑的时候,在他们话声落下的同时,突然,站在他们身边那些刚刚抵达这里,甚至还没有喘上一口气,就要和他们一样防守城市援军,却突然发难,提着手中的刀剑朝着距离最近的荷兰兵杀去,尽管那些人穿着胸甲,但是近在身边的刺杀,却让他们根本就来不及反应,锋利的刀剑就从胸甲的缝隙间刺进了他们的身体。 “怎么回事?” 被细剑刺穿脖颈的时候,安德鲁上尉仍然还没有反应过来,他的眼睛甚至有些茫然的看着眼前的一切,看着那些援军突然变成了敌人,向身边的荷兰士兵挥刀砍杀,他们的动作似乎变得很慢,可即便如此,周围荷兰人仍然没有反应过来。 这场撕杀根本就谈上撕杀,毕竟,相比于不到三百人的守军,多达千余人的“援军”可以轻易的在数量上压倒他们,甚至让他们根本就没有还手的余地。 相比于堡垒外部的撕杀,只有在热兰遮城顶层的总督府的战斗,相对激烈一些,不过即便是如此,有心算无心的战斗,仍然让菲利普等人占尽优势。不过的只是一番冲杀之后,附近的几名荷兰兵就被砍倒在地,一,的手中拿着剑,不解的看着菲利普等人。 “你们是什么人……” 现在,如果再不知道,他们不是援军,恐怕一,可以直接从堡垒上方跳下去自杀了,现在,尽管内心懊恼非常,但一,仍然想要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是郑成功雇佣你们的?” 这些人是雇佣军,这是肯定的,毕竟他们都是欧洲人,而不是亚洲人,他们出现在这里,冒充援军,肯定出自于郑成功之手,甚至这外海出现的郑家水师,也肯定是为了分散他的注意力,现在如果说后悔的话,恐怕一,唯一后悔的就是,为什么一开始产生怀疑的时候,没有阻止他们,如果当时再谨慎一些,又怎么可能放他们进城,现在想起来,一切都是那么可疑, 一千五百人! 什么时候,巴达维亚变得这么大方了,那些吝啬鬼是绝不可能拿出那么一大笔钱去雇佣这么多雇佣军的,可是偏偏他却选择了相信,不是他选择了相信,而是因为他愿意,愿意相信这些,他愿意相信他的判断为巴达维亚所接受,所以,对于这支规模空前的援军,他不仅没有丝毫怀疑,甚至还希望让整个热兰遮城都知道,援军已经来了,而且规模很大,他想借此让所有人都知道巴达维亚的态度,他们的态度就是支持他,只有如此,才能让那些野心勃勃的家伙,知难而退。 可是现在看来起来,这一切根本就是一个笑话,因为这些援军是郑成功请雇佣军冒充的,从看到这些人欧洲人的模样之后,一,就不曾怀疑过,毕竟郑成功的麾下都是中国人,他们的相貌与欧洲人截然不同,因为相貌的关系,他没有对这些人的身份有任何怀疑。但是他却忘记了一点——郑成功可以雇佣欧洲人充当他的雇佣军! 我的上帝,为什么我会如此的愚蠢! 当知道了这一切之后,后悔莫及的一,一手持剑,一边询问着这些人的身份,他想要证实自己的猜测,但是接下来对方的回答,却让他不由的一愣。 “我们是受尼古拉·一官的雇佣,一,先生,如果你投降的话,我可以保证,你可以得到体面的对待,毕竟,你知道,一官的诺言,在这片海域从不曾背弃过!” 尼古拉·一官是郑芝龙的葡萄牙名,曾几何时在这片海域几乎所有的西洋船,都需要得到他的许可才能航行,即使是已经过去了十几年,在这片大海上,仍然流传着他的故事,而一,对于尼古拉·一官同样也不陌生,毕竟,当年尼古拉·一官也曾与荷兰人打过交道,甚至他们之所以能够在台湾站住脚,也是因为对方的默许,现在,他来了…… 不对,他,他不是被北方的鞑靼人抓走了吗? “他不是已经被鞑靼人俘虏了吗?怎么可能……会在这里?” 一,的反问,让菲利普笑说道。 “现在,他已经重新获得了自由,而且来到了这里,尼古拉·一官需要的是这座城市,毕竟这里是属于明国的,但是他并不想伤害这里的人们,包括您在内的所有人。” 面对一,的问题,菲利普又特意强调道。 “总督阁下,你要知道,现在是你投降的唯一机会,如果你错过这个机会的话,阁下,我相信这一定会是你一生中做过的最愚蠢的事情,毕竟,你的决定决定着这里所有人的生命!” 这并不是威胁,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尼古拉·一官的承诺是可靠的,而且是不会违背的,但是如果有人违背他的话那么他的报复同样也是极为残酷的,他会杀死所有人!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如果错过这个机会,一,相信尼古拉·一官肯定会杀死这里所有人的荷兰人。 听着从下层城堡传出的枪声、喊杀声越来越稀落,甚至有更多的雇佣兵从下层城堡冲到了这里,一,手中的剑慢慢的垂了下来,最后他无奈的苦笑了一下,然后松下手中的剑。 “咣……” 剑,落在了地上,本身只是一个商人的一,并不是军人,所以,面对眼下这样的现实,他做出了一个对他,对所有人最为有利的选择。 “我投降!我会命令所有人放下武器!” 抬起头来,直视着菲利普,一,郑重其事的说道。 “我需要你发誓,对着上帝发发誓,绝不会伤害城中的荷兰人,并且不会夺走他们的财产!” 正文 第423章 众人(求月票,求支持) 城头变幻大王旗! 对于身处热兰遮城附近的明国人来说,面对这座坚城的突然陷落,他们几乎达到了瞠目结舌程度,一开始的时候,他们还以为是另一群西洋人打了过来,但是几个时辰后,随着一面“郑”字旗在热兰遮城升起,大量的明国人于港口登上陆地的时候,人们无不是瞠目结舌的面对着眼前的这一幕。 对于“郑”字旗,他们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非常熟悉,甚至他们中的一些人就曾在郑家拓殖台湾的时候,来到了台湾,现在面对这“郑”字旗,倒也没有丝毫抵触,反倒是持以欢迎的态度,而且欢迎之外,更多的却是惊讶。 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这座坚城就被郑家军夺取了? 确实,热兰遮城的陷落,可以说颠覆了几乎所有人的想象,毕竟,在许多人看来,想要攻下这座城堡绝非易事,但现在,偏偏只用了短短一个时辰,这座城堡就已经易主。 “不知夺城的将军是国姓爷麾下的那位部将?” 大量的“明军”上岸的时候,一个在热兰遮城做生意的商人试探性的询问道,因为注意到那些人说的都是北方话的关系,满腹疑惑的他特意改口用显得有些生硬的官话。 “国姓爷?那个国姓爷?” 说着一嘴山西话的大锁反问道。 “我们家将军是大明的南安伯……” 大明南安伯! 突出其来的消息,让几乎每个人都处于极度的惊骇之中,他们可以想象一切,但是却不能想象南安伯回来了! 对于南安伯,他们并不陌生,不正是国姓爷的父亲——郑芝龙吗?当年的赫赫有名的真海船王回来了!而且还夺取了热兰遮城! 这些消息怎么能不让人惊讶,而且,因为郑成功的关系,他们都知道这位南安伯原本早就降清,后来又被满清囚禁,他怎么就到了这里?怎么就到了热兰遮城,而且还从荷兰人的手中夺得了热兰遮城! 如果不是亲眼目睹的话,许士安无论如何,都无法相信,占领这里的会是明军,而且会是南安伯麾下的明军! 或许,其它人不认识南安伯郑芝龙,但是早年就曾追随郑芝龙开拓台湾的许士安怎么会不认识他,几乎是在郑芝龙从港口上岸的时候,他就一眼认出了二十余年未曾见过的郑芝龙。 南安伯回来了! 而且一回来,就夺取了热兰遮城! 对于早在数月前,就已经与郑成功取得联络,准备帮助其夺取热兰遮城的许士安来说,突然的变故,只让他整个人都处于极度的震惊之中,而在震惊之余,他同样也在思索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南安伯为什么会来到热兰遮城,为什么要抢在闽王之前,夺取热兰遮城。即使是作为商人,但是许士安仍然敏锐的意识到,南安伯的突然出现,不知会给这平静的东南带来多少风波。 但是作为郑芝龙曾经的下属,许士安同样也因为他的出现,而显得有些激动,甚至他特意前往总督府拜见郑芝龙。 “许士安……” 念叨着这个名字,尽管想不起这个人了,但是名字似乎有些熟悉。 台湾旧时下属。 放下许士安的拜帖,郑芝龙突然又是一笑,他立即对人吩咐道。 “请他……不,我亲自去见他!” 对于许士安来说,一开始,他绝不曾想到南安伯居然亲自出门相迎,这种从未曾有过的待遇,只让他整个人都处于震惊之中,而在震惊之余,他更是惊讶的看着面前的南安伯——尽管隆武皇帝正是因为郑芝龙的投敌而身陷清虏之后,以至最后绝食殉国,但是这并不妨碍郑芝龙现在顶着隆武皇帝封的“南安伯”的名头,在这里的招摇过市,毕竟,郑芝龙需要一个大明的官方身份,而没有什么比“南安伯”更合适的身份了。 “草民见过南安伯。” “老许,你是郑某的老部下,当年开拓台湾的时候,你可也是居功甚伟,你我之间,又何需这么客气。” 虽说想不起来许士安到底是什么人,但是并不妨碍郑芝龙对他表示亲近,之所以刻意的表示亲近,是因为,他需要一个人代他前往厦门,,不,不仅仅只是厦门,他需要有一个合适的人,在他回到福建之前,先把消息散布到福建,了解儿子郑芝龙很清楚,相比于亲情,儿子更看重的是对大明的忠义,或许,他绝不会冒天下之大不讳杀也他这个父亲,但是从此之后让他“闭门静养”却不是没有可能。 如果说按当初在宁古塔以及在京城被圈禁时的想法,那会郑芝龙最大的奢求就是平安度过一生,至于什么权势之类,早就没有了任何心机。但是人总是会随局势的变化而变化,对于郑芝龙来说,固然儿子的成就已经让他难以企及,但是并不意味着他愿意把自己交给儿子。 上一次,如果说他最愚蠢的是什么?就是把性命交给了满清,他以为满清会信守承诺,但是结果却出乎他的意料,也正因如此,他才不希望把命运交给其它人。没有任何一个船长会把船交给外人,那怕就是儿子……亲生儿子也不行! 权力!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一旦寄人篱下,那么,就等于把性命拱手相让于他人,对于已经吃过一次亏的郑芝龙来说,他自然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同样的错误只需犯上一次就足够了,至于第二次……绝不能再重犯。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对许士安加以笼络,当然,他笼络的并不是许士安,而是商人,是热兰遮城内的明国商人。他需要借助这些商人把他回到大明,并且夺得热兰遮城的消息传出去,传至整个福建,整个天下,让天下人知道,他郑芝龙是堂堂正正的回来的,而不是灰溜溜的回来的。 只有如此,才能避免让大木“难做”。 “小的、小的……” 见南安伯这样的大人物还记得自己,许士安顿时激动的喃语道。 “小的没想到伯爷居然还记得小的,小的真是……” 此时的许士安一时间居然激动的无法自抑,甚至感动的流出了泪来,毕竟,他只是一个小人物。 “哎,老许,瞧你,你我之间,又岂需要这么客气,听说你在这里做生意,生意怎么样?可有什么地方需要我帮忙的?” 因为需要眼前的许士安帮忙做事的关系,所以郑芝龙尽是一副礼贤下士的模样,那语气之中,更是带着亲近的口吻,甚至在许士安接连表示“不敢麻烦伯爷”的时候,郑芝龙还是颇为大方的吩咐人以市价的六成,卖给了许士安价值上万两的荷兰货,当然,这不过只是慷他人之慨,毕竟这些货物都是在码头缴获的原本属于荷兰人的东西,现在都已经成了他的战利品。 当天晚上,郑芝龙不仅宴请了许士安,而且还宴请了整个热兰遮城的华商,并且将荷兰人于仓库中的商品低价发售给这些商人,并且鼓励他们往大陆贩卖,然后再运来热兰遮城需要的米粮。现在这里突然多出了上万人,米粮紧张,自然是再所难免的事情,当然实际上,这里的米粮并不紧张,毕竟,船上带着很多粮食。 不过,他的这些举动,却让八家的人看的有些不知所以,尽管他们震惊于南安伯用一群“杂兵”夺下热兰遮城,但是,在另一方面,他们却同样有些摸不准南安伯现在做事的路数。 “老兄,你说,南安伯到底是什么意思?” 靳良玉有些不解的问着范文斗,虽说他儿子主张去西洋,而且最初他也不反对,甚至表示支持,但是当范文斗给出了另一个选择之后,他几乎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接受,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他自然很清楚,外地人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做生意,会面对多少困难,更何况现在他们是背井离乡远去西洋,在那地方别说是做生意,即便是想要扎下根来,又是何等的困难? 远走西洋,那不过只是迫不得已的选择,如果有了其它的选择,他绝不会选择去西洋,毕竟,那里都不及家乡,那外洋又岂能比得了中国。 中国可是天朝,那些番邦蛮夷之地,怎么能比得上天朝! 也正因如此,当郑芝龙给了他一个选择,或者说一个机会之后,他就和范文斗一样,向这个机会妥协了,因为他并不愿意离开天朝。 可是,现在,面对郑芝龙的一些做法,他无论如何都无法理解,无法理解这个海贼王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老弟说的是什么?” 范文斗看着靳良玉反问道。 其实,对于郑芝龙的一些做法,他同样也是不能理解,但是,做为这一切的策划者,无论如何,他都必须要加以维护,甚至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在郑芝龙夺取热兰遮城之后,就按照他的要求,向他提供了两百万两银子,而这笔银子完全是范家拿出来的,与其它几家人无关,他之所以会如此慷慨,为的正是一个回报——将来范家由商而贵的回报。 由商而贵! 对于范家来说,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的了,范家这些年银子没有少挣,可是又有什么用呢?到最后也不过只是达官显贵口中的肥肉,范家想要自保就非得像南安伯说的那样,成为大明中兴的勋臣,只有如此,才有可能实现“由商而贵”,非如此不能救范家。 所以,他才愿意不惜代价的帮助南安伯。 “咱们不说其它的,码头的那些红毛夷的货我也瞧不上眼,别的不说,就说,他现在既然夺了这地方,而且那个叫什么一的荷兰人也降了,为何还不派人北上去万年府,咱大明的皇上可就在那里,咱们当臣子的现在去上贡,不是理所当然吗?可他南安伯倒好,非但不去,甚至都没派人去福建知会闽王,他,他这到底是想干什么?” 由商而贵,这可不是仅仅只是范家的梦想,同样也是靳家的梦想,靳良玉做梦都希望有朝一日靳家能够成为勋贵,甚至在大清国的时候,他就寻思着能不能通过捐赠粮饷换一个勋位,虽说他也知道不定也没什么人看得起这么用银子买来的东西,但靳家需要那玩意。过去需要,现在同样也需要。 甚至相比于范文斗,靳良玉对于由商而贵的渴望更炽热一些,也正因如此,在得知大明的皇上在万年之后,他立即就动起了心思来,他甚至寻思着,能不能向朝廷捐个百多万两银子,然后换个什么候爷之类的当当。当然,这也只是想想,毕竟他知道自己的身份,他需要郑芝龙帮他洗白,这个身份不洗白,是万万不可能成为大明的勋臣的。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几日,郑芝龙就像是根本不在乎这些事情似的,完全没有把去皇上那进贡的意思,你不去进贡也就罢了,可是偏偏又连郑成功也没有联系,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难不成郑芝龙还有其它的打算? “我说,老弟,你这么想的话,可就太心急了!” 虽说摸不准郑芝龙的用意,但是范文斗仍然维护着郑芝龙,为其解释道。 “这常言说的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件事,南安伯这么办,自然有他的用意,毕竟,咱们的身份搁在这,南安伯的身份也搁在这,要知道,当年……” 话声略微压低,范文斗朝左右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当年,隆武帝可是间接死在他的手上,你说,他敢冒然的去见皇上,去见闽王吗?所以,伯爷才会小心从事,况且……” 盯着靳良玉,范文斗的唇角略微一扬,笑说道。 “你以为你心急?老弟,实话不瞒你,我也是心急啊,可是咱们再怎么心急,也没有他南安伯心急,要知道,咱们再不济,还有个去处,你说,若是南安伯不解决眼下的事情,他南安伯又有什么去处?” 说罢,范文斗摇着手中的扇子,慢吞吞的说道。 “现在,你我只需要稳坐钓鱼台就行了,我敢保护,南安伯现在这么做,肯定有他的用意,咱们看不透,尽可能的不给他添乱就是了……” 正文 第424章 父罪子负(求月票,求支持) 海禁再开! 对于身处东南沿海的人们来说,如果说闽王郑成功收复福建对于他们最大的好处是什么,恐怕当数海禁再开。 常言道“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对于沿海的人们来说,他们所能依靠的仅只是大海,而满清占领福建后,非但下令禁海,而且唯恐沿海百姓接济郑成功等抗清力量,下令拆毁所有双桅以上海船,如此一来,这东南沿海自然是日益萧条。而在福建光复之后,海禁作为满清的劣政,自然被立即废除,而且因为郑成功一直以来都主张“通商裕国”,所以在其鼓励下,福建数港同时开港通商,以至于不过短短数月间,这曾经死气沉沉的沿海港口,便热闹了起来,每日都有商船进出各港,运来各地的货物。 这日,一如往长一样,就在何斌于船上征收税款时——现在他是厦门提举市舶,掌发放船舶出海公检、公凭,检查出海船舶及管理所辖口岸船只,征缴关锐等事宜。而他之所以能任这一官职,皆与其向郑成功献出鹿耳门海图有很大的关系,当然,更重要的是,他擅长征缴船税,在其任厦门提举市舶不过两个月,这厦门的关税就增加了一倍有余,偷税漏税之事大为减少。 当然,对于何斌来说,他的梦想并没有止步于厦门提举市舶,他已经从其它人的口中得知,闽王很有可能命他主持东南沿海诸港,提举诸港市舶,以增加各港关税。也正因如此,他才希望能够在厦门成就一番事业,当然报答国姓爷只是其次,真正的目的是为了让国姓爷相信,他何斌能够胜任提举诸港市舶一职,而且能够为官府充实藩库,过去,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自己能够当官,现在既然那乌纱帽已经戴在他的头上,这样光宗耀祖的事情,自然不能错过。 人总是要有一些梦想,对于现在的何斌而言,他的梦想已经不再是拿下热兰遮城,去报复那些红毛夷的“忘恩负义”,现在,他的梦想就是戴上这乌纱,一步步的成为达官显贵,只有如此,才能光宗耀祖,才能让他不敢小瞧。 “……175两,嗯,是什么船,……” 看着报关单上写着的船型以及船的长宽,何斌的眉头顿时一皱,盯着单上的名字,然后寻思道。 “这赵国平肯定是收人好处了,这样的船,就没有这么小的,一定要严查……” 作为一个“老海关”,在热兰遮城当了十几年的海关通译,对于各种船的规格早就了然于胸,自然知道那些船是怎么样偷税漏税,当然也知道,海关的关员如何受贿,现在,有了梦想的他,自然不会接受别人妨碍他人提拔之路,就在他刚准备去港上查验的时候,那边突然有人报告道。 “提举,热兰遮城有船进港,船上的人带来了一个消息。” 进门的那人神情显得有些古怪,在何斌还未出口询问时,只听那人说道。 “船上的人说,现在热兰遮城已经被明军拿了下来。” “什么!” 惊叫一声,何斌站起身,他惊讶的看着那人,又一次问道。 “什么时候的事情?国姓爷什么时候出发的?” 何斌之所以会这么惊讶,是因为他不曾想到国姓爷居然会把他丢在这里,自己去打了热兰遮城,这,怎么会呢?难道国姓爷就不需要他引船入鹿耳门吗? 就在他疑惑着的时候,只听那人说道。 “回提举,那船上的人说,说,不,不是国姓爷夺的城,是,是南安伯!” 什么! 南安伯! 南安伯把热兰遮城夺了下来! 就在何斌为这个消息震惊不已的时候,热兰遮城被南安伯夺下的消息就已经从码头传至城中,整个厦门城中,尽是一片热议之声。 热兰遮城! 南安伯…… 或许对于前者,人们都不甚了解,但是,对于南安伯,他们并不陌生,毕竟,这厦门当年也是南安伯的老巢之一。 “南安伯何许人也?” 在酒楼之中,只听茶博士在那里说道着。 “南安伯为我大明隆武皇帝所封,可这南安伯却于隆武二年弃险降清,得亏我大明自有忠臣在,国姓爷高义义不附逆,如此一番十余年苦战,大明天下方才有今日……” 茶楼里茶博士的话是一副欲说不敢说的模样,毕竟,谁都知道,这南安伯郑芝龙除了一个南安伯的身份之外,他还是国姓爷、是闽王的父亲。 过去南安伯身陷清虏之手,自然不会有什么人提到他。更不会有人提他当年如何降清,如何让隆武朝毁于一旦,但是现在,南安伯回来了。所有刻意回避的问题,都摆到了世人的眼前。 郑芝龙的身份委实太过特殊,他是郑成功的父亲!而郑成功是大明擎柱之,作为他的父亲,郑芝龙当年降清降的也太过的利落,以至于其投降导致了隆武朝的崩溃,更是间接害死了隆武皇帝,过去,他身在虏手,这个责任自然不会有人追究,也无从追究,况且,更没有任何人会提及此事,毕竟这件事对于国姓爷来说,等同于其逆鳞,但是现在,他回来了! 南安伯郑芝龙回来了! 现在怎么办! 此时,热兰遮城已经为南安伯收复的消息,反倒没有人注意了,所有人都在等待着、观望着,他们在看着郑成功,看着他,等待着他的决定。 而对于原本正准备挥师过海入台湾,夺取热兰遮城的郑成功来说,他整个人也都陷入前所未有的烦恼之中。 在刚得到父亲、叔叔等人已经逃出生天,平安逃出清虏之手的消息时,他也曾高兴过,也曾心道着“妈祖保佑”,但是,在另一方面,他却又不得不去面对另一个事实——父亲降清的事实,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回避的,甚至可以说,父亲是大明的罪人!若是没有父亲的降清,当年皇上又岂会身死?大明天下又岂会如此? 尽管内心曾气恼过父亲的降清,但是,毕竟是本王的父亲! 又一次,郑成功就这么坐在椅上,他的眼睛盯着前方,神情越显得的严肃,甚至就连忙那呼吸也变得有些压抑。 怎么办? 现在,对于他来说,什么热兰遮城之类的,都已经不重要的,他可以不去在意什么热兰遮城,不去考虑荷兰人,但是却不能不考虑他的父亲。 现在,他的父亲就在热兰遮城! 父亲为什么去夺热兰遮城? 尽管尚不知道原因,但是郑成功知道,父亲一定是无颜回大陆。 “想来一定是如此了!” 郑成功暗自长叹口气,更是摇头轻语道。 “早知如何,又何必当初呢?” 想到当初自己是如何苦劝他,他却固执己见不听劝说,最后还是携郑家全部精锐降清,最后更是为清虏背信弃义加以圈禁,郑成功尽管恼怒,但内心却仍然心痛父亲的遭遇。 可心痛总归是心痛,那时候远在福建的他,根本无力救援父亲,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父亲陷入清虏的之手。 现在父亲回来了,按照郑成功的本意,他自然希望能够见到父亲,然后把父亲接回来,从此之后膝前尽孝,让其颐养天年。 可这只是郑成功的想法,他甚至都不敢说,因为他知道,父亲的罪孽委实太过深重了。毕竟,他是大明的罪人,是他间接害死了先帝。 这些罪孽又岂是他这个闽王所能平息。如果换成其它人,恐怕他郑成功早就领兵过去,将其擒于鞍前,然后质问他为何降清,然后再于先帝陵前将其斩首,以告慰先帝之灵。 但他是本王的父亲! 父子相残,天理难容啊! 现在怎么办?。 痛苦的闭着眼睛,郑成功并没有说话,第一次,他不知道怎么办,他不知道,接下来应该干些什么,更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件事,毕竟,他知道,大明是怎么对待汉奸的。 “汉奸人人得而诛之!” 难道,真的要大义灭亲,以告天下吗? 这个念头不过只是在郑成功的脑海中一闪而过,他就立即否决了,他做不到,因为那是他的父亲。 或许他可以支持朱明忠有关严惩汉奸的建议,或许,他可以一纸流放数万汉奸家眷,一令斩杀数千汉奸,但那些人与他来说不过只是蝼蚁,不过是不值一提的汉奸罢了。 可是,郑芝龙不是其它人,是他的父亲! 如果他大义灭亲的话,那天下人如何看他? 可,如果他不大义灭亲,天下人又如何看我? 一时间,面对这样的矛盾,郑成功根本就不知处置。 杀,父子相残,有违人伦!纵有大义又能为何? 不杀,大义何在!朝廷法度何在! 杀,不行! 不杀,亦不行! 面对这样两难的选择,郑成功甚至想要选择逃避,第一次,他动了这个念头,他想要暂时逃避这个问题,但是能避得了一时,又岂能避得了一世。 不杀,如何能让天下信服! 朝廷欲严惩汉奸,以郑芝龙之罪,焉能不杀之以谢天下! 可,他是本王的父亲! 本王焉能不顾人伦,行以杀父之事? 你们这些人,难道非得逼得本王杀父,然后再自杀不成! 也许是内心的郁结,也许是因为无从选择,或许是多年的积疾,让郑成功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然后一口血从他的口中吐了出来。 “大王……” 恰在这里,穿着一身宫装的董夫人走了进来的,看到郑成功吐血的模样,立即急声喊道。 “快,快去喊大夫!” “不用,不用,切勿惊动他人……” 郑成功的面孔上流露出一抹苦笑,他轻轻咳嗽着,可是大片大片的鲜血从嘴角涌出。 “大王……” 董夫人接连用衣袖替他擦拭,可是衣袖已经染满了鲜血,但是郑成功却依然吐血不止。他抬起头,目光从董夫人的身上落到远处。身体的虚弱让他的神思已经渐渐模糊,就连忙语气也变得越来越虚弱。 “夫人,当年我第一次往南京读书之时……就曾暗自立誓,此生绝不负明,后来,父亲领郑家,举族降清,郑家皆降……为夫不曾降,非是为夫愚蠢,不知当时满清势大,非欲以螳臂当车,而是为夫自信天地有正气……这天命绝不在清……天命唯我大明,此生,但凡郑某一息尚存……必力揽狂澜……恢复大明,以告慰高皇、先帝在天之灵,若,若是现在身死,亦可告慰高皇、告慰先帝……” 满目泪水的董夫人定定地看着郑成功已经越发惨白的容颜,一字一顿地道: “大王是世间伟男儿所立之誓绝不违背,但大王,现在神京未复,天下未平……大王,谈何告慰高皇、告慰先帝?” 现在董夫人之所以会这么说,是为了能够让郑成功能够再次振作起来,而不是消沉下去,她知道大王为何如此神伤,并不是因为未能恢复大明,而是因为父亲的回来,让他无法面对这个两难的选择。 一面是忠,一面是孝。 自古忠孝两难全! 若是忠,就必须杀父以谢天下,若是孝,就要于父亲膝前尽孝,令父亲能够安度晚年! 可是,两者,他都做不到! 对于一生信以忠义的郑成功来说,他自然无法接受这样的打击,如此心情郁结之下,才会吐血。而董夫人此时只想提醒他,他还没有兑现对高皇、对天下的诺言。 “夫人……” 郑成功怔怔地看着夫人的容颜,见她说得缓慢而坚定,那一双眼睛,也变得坚硬而冷酷,她的眼中含着泪,那语气却是不容质疑的。 她说的对啊,这天下未平啊! 天下未平…… 郑成功低低地发出一声轻不可闻的叹息,如果可以的话,自己也不想死啊,真的一点都不想……可,可父亲。 又一次,郑成功想到了父亲,他想到了少年时第一次见到父亲时胆怯,想到了父亲的教导,想到了父亲身陷虏手时的焦切,同样也想到了父亲的深重的罪孽…… 正文 第425章 教化(求月票,求支持) 楚军西出太行! 对于大多数国人来说,他们是通过报纸得知的这个消息,然后各种各样的消息纷纷流传着,谁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但是无论传播消息的还是听众,都怀揣着一个心思——希望北伐顺利。 毕竟,对于这些曾经遭受异族奴役的人们来说,只有经历过奴役,他们才知道自由的可贵,而那树立在城门附近的石碑,更是清楚的罗列着满清入关后在本地的暴行,“鞑虏暴行碑”与“汉奸碑”,这是江北的特色,在于警告世人鞑虏的残暴,当然还有就是告知世人那些忘祖背宗的混蛋玩意的嘴脸。 或许,对于某些所谓的“专家”来说,这是“大一统的代价”,但是17世纪并不是21世纪,若是这是大一统的代价,阻挡“异族大一统”的人不再是民族英雄,那为何还要十三年抗战?干脆直接投降,然后与和族来个“共荣”得了。 也许正是因为见识到了数百年后那些专家门丑陋的嘴脸,所以一直以来,对于汉奸的惩治,朱明忠从来都是不留丝毫情面的,除非是有立功表现,而且必须要“功过相抵”的,才不会加以惩处。而对于汉奸的惩治,同样也是需要颇费一番心思。 “现在万年盆地已经基本完成拓殖,如果再往那里移民,就必须向南拓殖,而向南势必会引起与荷兰人的冲突,所以……” 看着桌上的地图,朱明忠盯着地图上的占城下面与的真腊接壤的地区,在上面画了一个圈说道。 “现在既然占城已经献土纳降,我们就把这里……湄公河流域作为新的流放地吧!” 之所以选择湄公河流域,是因为在后世,那里是越南最负盛名的鱼米之乡,但是在这个时代,湄公河河口一带,却是一片荒野,只有少数真腊人在那里生活,那里表面上是真腊人的地盘,但实际上,却是三不管地区,在那里进行拓殖的代价最低,既不会引起占城方面的警惕,同样也不会引起真腊的反应。 在历史上,几年后,高、雷、廉三州总兵陈上川、副将陈安平等率领兵将家眷3000多人、战船50多艘到达越南南部的湄公河三角洲,这块地方因此被称作“明乡”。那生活在那里的人就是明乡人,明乡人又被称为明香人,意指的来自明朝,继承明朝香火的人。这些流落异乡的明朝人怀有强烈的汉人情节,着明朝服装、戴明朝儒巾,保持着明朝特色、强调中华血统。汉人的大明灭亡,可他们再次建立一个“海上明朝”。 只不过因为当地疾疯盛行,在长达百年之间,明乡人的人口数量都非常有限。而最后坐享其成的正是广南,也就是后来的越南。现在,朱明忠自然不会放过在那里进行移民的机会,当然这种殖民是强制性流放式的移民,毕竟,在国内还有很多汉奸需要流放。 “大王,这地方这么大,恐怕没有个十几万人,用十几年的时间开拓,恐怕是没有办法的。” 顾炎武看着地图上区域和台湾比较了一下,对那里的地域大小立即有了一些概念。想到在开拓台湾的时候,这几年的流放开支,顾炎武就是一阵头大。 “而且,这里更远,到时候,恐怕财政支出的压力会不小。” “财政没问题!” 摇摇头,朱明忠用肯定的语气说道。 “现在万年府已经有产出,仅只上官田每年收租就不下十数万石米谷,至于这里,收益肯定会更多,当然一开始肯定要赔钱,但是慢慢的其产出就可以弥补一切,总体上来说,仍然是有利润的。就像养奶牛一样,一开始肯定要亏本,但可以挤奶之后,肯定就赚了。” 对于大王的这个比喻,只是心笑之余,顾炎武又有些好奇的问道。 “不知大王计划将来流放多少人至海外?” “差不多一百万吧!” 在地图上圈出了后世西贡也就是胡志明市的位置,朱明忠对顾炎武说道。 “我的计划是流放一百万人至海外开拓殖民地!” “一百万?” 顾炎武惊讶的看着淮王,没想到他居然要流放那么多人,而且流放的大都是士子和他们的家人三族。 “对,就是一百万!” 朱明忠点头说道。 “其实,想在凑齐这一百万,可不怎么容易,嗯,根据我们现在掌握的情况来看,自满清入关以来,开科7次,取进士2700余人,按照并三族的规矩,每家顶多不过数百人,估计想要凑出个一百万来,也不怎么容易……” 感叹着凑数不易,朱明忠甚至都考虑过是否可以并其九族,但是这个念头不过只是一闪而过,毕竟,若是当真流放九族的话,且不说会激起什么样的风波,单就数百万人被流放,不仅可能导致本土人口急剧下降,更为重要的是,现在也没有那样的运力甚至地方,可供这种数量的移民。 “用十年吧,用十年流放一百万人!” 人总需要制定一些小目标,而对于朱明忠来说,他的小目标就是把那些汉奸和他们的家人、亲戚都流放到海外。 “一百万……” 念叨着这个数字,顾炎武可以想象的出来,这一百万人的背后,会是多少家族背井离乡,不知多少士子。从此之后远离开中原,在异乡筚路蓝缕披荆斩棘拓荒殖业。 看到顾炎武的脸色变得不甚自然,朱明忠知道,他恐怕是对那些被流放的进士心生同情了,毕竟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是江南士林大族。 “宁人,之所以流放他们,有孤的考虑,一来可以给他们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让他们知道背叛民族,为异族服务,与异族合作会有什么样的下场,从而警告世人,让后人不敢再与异族合作,与异族合作者,纵是权贵亦要加以严惩,绝不容情!至于其二嘛……” 朝远方看了一眼,想到后世被西洋人命名的世界,想到后世所谓的“英语世界”,“法语世界”,朱明忠的心不禁涌起一阵向往之情。 “通过这样的流放,我们可以在海外建立一批殖民地,这些殖民地会成为我们进行海外扩张的据点,也许,现在我们并不需要海外殖民地分散国内的人口,但是随着人口的增加,也许只需要再过一甲子,大明的人口可能就会再次趋于饱和,而我们所需要的就是尽早为未来的人口饱和做好准备,只有通过将本土的人口分散出去,不仅可以令我中华再次于世界各地开枝散叶,亦可令中华文明散布于世界各地,重新构建一个世界范围内的中华……” 人总需要有些梦想,而朱明忠的梦想就是重新测量世界,在世界范围内构建一个新的中华文明,这个中华文明圈,将会是以华人为主,在未来,数以千万的华人将会分布在世界各地,当然,他们不再是做为普通的移民前往那里,与当地的土著人共同生活,而是作为那一地区的统治者,即便是一个地位最低下的华人流放犯,在面对土著人的时候,同样也是高高在上的。 “儒者……” 凝视着远方,想象着那个全新的世界,朱明忠似是自言自语的说道。 “儒者的目的在于教化,而我们的责任,不仅仅只是为了国人开拓生存空间,同样也是为教化四方,让全世界都沐浴在儒家文化之中……” 这当然是扯淡……但是总需要给扩张找一个借口,相比于西洋人在黄金的驱使下进行大航海时代,朱明忠更乐意把所有的一切都掩藏在“教化”,都隐藏在向落后地区传播先进文明的借口下。当然,这也是人类发展的必然,野蛮征服文明所导致的是落后,但是文明征服野蛮,不,是文明教化野蛮,所带来的必然结果是进步,共同进步,不正是人类社发展的必然吗? 作为他们的老师,享受一点“特权”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这不也是应该的吗? 殖民——这种罪恶的,血腥的扩张,从来都为中国人所不耻,未来中国将会给落后地区带去发达文明,带去教化与文明。 “嗯,还有宗教,佛教……不,应该是儒教,我们要把儒教再次传播出去,要用儒教去教化人心……” 相比于佛教等宗教,朱明忠更希望将儒学变成儒教,几千年来,儒学早就形成了宗教,左右着国人的方方面面,尽管其没有宗教之名,却有宗教之实,约束着国人的道德与行为,就像“仁义礼智信忠孝悌节恕勇让”这一作为人的基本原则一般。而历史经验告诉朱明忠,在没有合适的东西取代之前,所谓的摧毁不过只是笑话,再者,文明,什么是中华文明?如果儒学不是中华文明,那什么是中华文明,打倒了儒学,像后世一样,整个社会的伦理道德朝着畸形方向滑去,为什么许多媒体甚至官方都在说教着道德问题,只有缺什么的时候,而且达到极限的时候,人们才会呼吁。 儒学或者不是最好的,但至少,对于中国来说,没有任何事务可以取代它,打倒儒学,等于打倒中国的道德底线,因为千百年来,儒学思想早就渗透到国人的方方面面,早就与中华文明结为一体。儒家思想早就刻到了人们的骨子之中,而现在所需要只是让儒学朝着另一个方向发展——让其真正成为一种宗教,一种宗教上的信仰,文明上的信仰,就像西方自许基督世界一样。 至于什么所谓中国落后是儒学导致,不过只是一些无知之徒在那里狂吠罢了,他们根本就不懂得儒学,他们如何解释中国文明最倡盛的唐宋时期,难道那个时代国人不信儒学?儒学信徒即便是再黑暗,也没有欧洲中世纪时基督教对科技打压黑暗。相比于基督教对于科学的排斥,有明一代,儒学者对于西洋先进科技文化的学习从来都是主动的,而且是自上而下都有着学习的狂热,从不曾有过“我中国领先世界”狂妄之心,只有到了清代,在满清的刻意歪曲之下,人们才有了那种狂妄自大。 儒学导致中国近代落后,这个锅——不应该由儒学来背! 再者,朱明忠需要的是儒教!一种宗教意义上的儒学。让儒学变成宗教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统治国家,而基于道德信仰上的需要。甚至也是基于海外扩张的需要。 宗教的力量是无形的,就像后世的非洲、南美等地一样,或许他们可以排斥殖民统治,但是却无法摆脱宗教上的影响,当然,在这个过程之中,土著人的原始宗教也随之消失了。在世俗权力的帮助下,宗教的传播之快,是超出想象的,而且宗教的狂热,同样也会驱使海外的扩张。传教在欧洲列强的殖民扩张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传教士献身于拓展基督世界的疆土地,致力于维持帝国殖民,传教士其实就是一种特殊的殖民者,他们用比较平和的手段支持着殖民,从事着殖民,基础教为了传教殖民,罗织出一套话语体系,将基督教等同于文明,反之则野蛮、未开化。 “在欧洲的海外扩张之中,宗教所扮演的角色是极为重要的,宁人,你也接触一些传教士,你告诉我,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来到中国?” 面对大王的询问,顾炎武的眉头略微一皱。 “是为了传教?” 对于外国传教士顾炎武并不陌生,过去他所接触的西洋文化也是通过传教士的渠道,现在听大王将扩张与传教结合在一起,他不禁暗自警惕起来。过去在他看来那些传教士和和尚、道士看起来并没有任何区别,但是现在,这么一看,尤其是大王赤裸裸的把这一切都说出来之后,他不禁怀疑起那些传教士的动机了,他们来到中国仅仅只是为了传教那么简单? “恐怕不仅仅只是传教那么简单吧!” 正文 第426章 新宗教(求月票,求支持) “当然不只是传教!” 点点头,朱明忠的语气中带着嘲讽的味道。 “这些传教士就是殖民者先头,他们每到一个地方,会借助传教士了解这一地区,对于强者,他们当然只是传教士,是和平的使者、文化的传播者,而对于弱者,他们就会摇身一变,成为殖民者的先锋。” 在中国接触基督教传教士的过程中,明末的传教士无疑就是“和平的使者”和“文化的传播者”,至于晚清,那些欧洲传教士扮演的角色,就是列强的侵略先锋。而这一命运的不同,正是因为国力的不同所决定的。 在明末西洋传教士记载中的大明,是发达的、富足的,民众彬彬有礼、而且积极向上、善于学习的,而反面到了晚清,传教士口中的中国却变成了贫穷的、无知的、愚昧且麻木不仁,是什么导致了这两种截然国人,归根结底还是满清近三百年的奴役导致的。 “那些传教士在宗热狂热下前往世界各地传教,正是为了让所谓的未开化的、野蛮的非基督徒都沐浴在基督的光辉之中,要知道这个所谓的文明,可是曾烧死过科学家,曾焚烧过不知多少科学著作……” 嘲弄似的言道着这个曾在长达千年之内,用火刑与宗教审判阻碍文明发展的基督教,朱明忠很好奇,为什么那些叫嚷着“打倒孔老二”将近代落后的原因归罪于儒学的人,没人去说说基督教是怎么导致欧洲的落后。没人去说说,基督教在欧洲的世界扩张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大航海时代的先驱达伽马花两年远航亚洲,支撑他的其实是无知和宗教狂热,而在果阿——葡萄牙人在印度的殖民地,他们在那里修建了不少民宅和教堂、修道院等,并以世俗权力打压印度教徒及回教徒,导使该地多数人口归信天主教。让那些印度教徒、回教徒改信天主教,这种成就取得,正是凭借着世俗权力对宗教的帮助。 同样,这也是朱明忠的所希望看到的,他希望借助宗教力量,去改变整个华夏对于扩张态度。 “不过,尽管如此,就现在看来,基督光辉不仅没有阻隔欧洲文明的发展,反而对推动着其文明的发展,为了证明基督文明的发达,他们就必须要借助科技,而不是像某些宗教那样通过愚昧的摧毁文明,通过野蛮的征服,来进行宗教扩张……” 朱明忠所说的自然是意有所指,所指的自然就是那个千年不变的“神教”,即便是在21世纪,同样排斥进步、排斥文明的“神教”。 “而进行扩张的驱动无非只有两种因素,一种是利益,这种利益无非就是对土地、财富的渴求,但是这种扩张是无法持续的,因为他们会止步的于利益,就像中国古代对于东南亚以及北方的态度一样,每每扩张总会受限于自然环境的恶劣,而让中原王朝觉得无利可图,由此只是接受他们的臣服,因为在中原王朝的许多人看来,这种征服是得不偿失的,是无利可图的,更谈不上什么荣誉。但是,直接持之以恒的扩张是什么?是思想、是宗教上的狂热……” 沉吟片刻,朱明忠用另一句话道出的他的想法。 “扩张的面具之下是一种思想,而思想是无法阻挡的!” 宗教,同样也是思想,当思想足够狂热的时候,这世间就再也没有任何困难能够阻挡这种狂热,而在宗教狂热下的传教士们会以“向野蛮传播文明”为已任,深入世界各地,那怕是蛮荒之地也不会阻挡他们的脚步,他们会以向野蛮人传播文明为最高的荣耀。当然,这种荣誉需要官方的认可,比如于孔庙东西庑奉祀,将其封圣……不,封贤。 就是封贤! 就是享孔庙东西庑奉祀的封贤,而这种封贤与梵蒂冈封圣遴选所谓的“圣人”,需要认可神迹不同,封贤并不需要神迹,只需要他们在传播儒教的过程中,达到圣人的“教化四方”的条件。 这件事,似乎有些搞头。 兴致勃勃的朱明忠眼睛眯成了缝儿,他似乎找到了一个协调儒学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平衡点,既然儒学早就渗透到国人的骨子里,那就把儒学宗教化,再借助宗教化的儒学,实现对海外的扩张。 至于孔家……嗯,大不了,也就是充当教宗角色,一个提绳木偶罢了。 没错! 就是这样,下一步需要好好的研究一下,研究一下如何变儒为教,让儒家名副其实的成为“三教之一”吧。 看来,这地方上的孔庙是应该大修了! 在朱明忠这么寻思着时候,顾炎武的心里却是一时间无法平静,儒学在他的心中的地位极高,他或许反对理学,但并不意味着他反儒,尽管他认同“儒教”这一说法,而且也支持对外传播儒学,甚至也认为这是儒者的责任,但在另一方面,他却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但他却又说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地方不对,虽说大王说的非常在理,甚至让最为顽固的人也无法挑出毛病来,但,似乎总有不对劲的地方,到底是什么地方? 顾炎武说不出来,但是直觉告诉他,一切没有那么简单,大王想在“化儒为教”,真的只是为了扩张?至于接下来,大王在那里言道着向海外流放的那些士人,亦可以起到教化的先导作用,他同样也没有听在耳中,因为此时,他的心中尽是种种疑惑。 到底是什么不对劲? 心下这么思索着的时候,顾炎武想到了在过去的几个月间,枕戈待旦的忠义军一直在进行的北伐的准备,想到此次北伐将要收复山东,顾炎武的心底突然意识到,也许,化儒为教,就在这北伐之后,就极有可能加以推行。 这到底是好或是坏? 就在顾炎武的心底反复思索着种种可能的时候,那边有军正司的送来了一份情报。接过那份密电,展开的瞬间,朱明忠的脸色就是一变,然后急声说道。 “这怎么可能!” 大王的惊讶将顾炎武游离的心魂收了回来,他看着诧异不已的大王,尽管好奇,但是并没有开口询问,作为参军府的参军,他很清楚,军正司并不是他应该插手的,尤其是当涉及情报事务的时候,除非是大王的主动告诉他,否则,他甚至不能主动表露对这一事情的好奇。 到底是什么事? 注意到大王的脸色不时变幻着,而且那眉头越皱越紧,这倒是让顾炎武越来越好奇了。 大王这是怎么了? 同样,顾炎武更好奇那份密电中的内容,现在电报于江北都是一件机密,只有少数几条电报线,仅只进行军事上的应用,至于政令下达,仍然是通过最传统的方式加以传递,尽管参军府多次提出希望能够分享电报,但是一直都没有得到大王的同意。 大王为何不同意? 保密,除了这个理由,似乎也不需要其它的理由,有时候,只是这一个借口也就足够了。可是,每个月几万两的电报支出,这笔支出,仅仅只用于军事电报的拍发,未免也太过浪费了。 当然,对于朱明忠来,这会他压根就没有考虑这些问题,也不会去在意顾炎武的想法,或者现在电报的保密有多么的浪费,对于他来说,这会刚刚接到的这份电报中带来的消息,让他震惊到了一时间难以接受的地步。 惊愕了好一会,朱明忠才看着顾炎武说道。 “热兰遮城,让郑家给夺了下来!” 历史总归是没有太大的变化,现在热兰遮城终于还是被中国人给收复了,原本朱明忠还想等到大陆的战事结束之后,再派兵夺取热兰遮城,然后掌整个台湾,在台湾设立郡县。 但是现在,已经不需要了,因为热兰遮城已经被郑家给夺了下来。 “热兰遮城?郑家?” 先是诧异片刻,然后顾炎武才试探着问道。 “台湾南部的热兰遮城?郑成功什么时候动的手?” 对于热兰遮城顾炎武并不熟悉,不过因为他之次曾看过台湾地图,而且在之前与大王的谈话中谈到了台湾荷兰势力的存在,对于台湾向南拓殖的阻力,所以,倒也不至于不知道热兰遮城在什么地方。 “没错!” 点点头,朱明忠苦笑道。 “不过夺下热兰遮城并不是郑成功,而他老子,郑芝龙!” “什么!” 惊讶的站起身来,大惊失色的顾炎武立即急声说道。 “郑芝龙,这怎么可能?他,他不是在宁古塔吗?” 郑芝龙! 对于这个名字,顾炎武并不陌生,郑芝龙是导致隆武朝灭亡的元凶之一,可以说,如果不是因为郑芝龙的降清,大明也不至于败的那么快。不过,还好,郑成功挽回了一切,若非是郑成功的话,恐怕就连大王娶王妃……王妃! 突然,顾炎武意识到了问题所在——郑芝龙不仅仅是郑成功的父亲,同样也是王妃的父亲,也是大王的岳父! 这会,顾炎武终于知道了,知道大王的脸色为何会这么变化不定,那眉头为何会越皱越紧。 郑芝龙是汉奸! 这是毫无疑问的! 是大明的罪人! 这也没有任何异议! 无论如何为其辩解,都无法改变郑芝龙背叛大明的事实,按照汉奸的标准来说,别说郑芝龙还活着,就是他死了,也要加以追求,当然,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追究他的家人的责任,毕竟,郑成功是他的儿子,郑灵是他的女儿,郑成功是大明的闽王,而郑灵又是淮王妃. 对他们的父亲以汉奸罪加以惩处……开什么玩笑。 在过去,顾炎武也曾杞人忧天的考虑过将来如何安置郑芝龙,如果在北伐胜利之后,郑芝龙还活着,那么最好的选择就是让郑芝龙在郑家过完一辈子,就像隆武帝当年被圈禁于凤阳一般,在郑院的深宅之中安然度过一生。 可是谁曾想,现在郑芝龙居然收复了热兰遮城! 这,这是在开什么玩笑! 这样的话,全天下都知道郑芝龙回来了,然后怎么办?是惩治?还是坐视他呆在热兰遮城?甚至…… “这是个烫手山药!” 看着大王,顾炎武如实的说道。 “对闽王是如此,对大王,同样也是如此!” 郑芝龙是郑成功的父亲,同样也是大王的岳丈,若是十几年前,郑芝龙知道有朝一日他的儿子、女婿会是身居这等高位,他还会投降满清吗? 答案是肯定的! 郑芝龙首先考虑的是他自己的利益!就像现在他夺占热兰遮城一样,他在夺城的时候,又岂曾为郑成功考虑过? “嗯……” 点点头,朱明忠沉声说道。 “以国法计,不杀郑芝龙,不足以平民愤,而论以人伦,他却又是闽王之父,孤之岳丈,父子相残,人伦丧尽……” 这样的一声长叹之后,朱明忠甚至有些后悔了,为什么当初不派人直接把这个问题给解决了,如果解决了这个问题,反倒不会像现在这样,面对这样的难题。 可是,即便是解决了问题,又如何向郑灵交待。 “大王,现在最为难的恐怕还是闽王!” 顾炎武出言提醒道,毕竟闽王是郑芝龙的儿子。 摇摇头,朱明忠长叹道。 “是孤才对!” 发出一声长叹后,朱明忠继续说道, “一直以来,主张对汉奸不需留任何情面,直接厉法加以惩处正是孤,孤还要流放百万汉奸和他们的家人于异域,这些被流放的人中,未曾没有府中诸官的故交好友,那个时候,孤是大义凛然,法不容情,可是现在……现在……” 长叹着,朱明忠第一次发现自己陷入一个两难的境地。郑成功不可能杀他的父亲,无论他再为难,天下人也不可能因为他的父亲是汉奸要求他杀父以谢天下,毕竟,他为人子,这种有违人违的事情,绝兴地有人逼他。 但是,我怎么办? 朱明忠的眉头紧锁着,一直以来对于汉奸他都是零容忍,现在可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或许天下人不会逼他,但是天下人却都在看着他!等待着他的决定…… 正文 第427章 好事(求月票,求支持) 进了三月,按照往年的常理来说,中原大地这会本应该是万木葱茏,一派浓浓的春色,可是今非往昔,过去的这几十年冬天走的越来越迟,直到了三月里这小五台一带还是一派冰天雪地的冬景,那雪还是没有完全化尽。每天晚上从漠北穿行而过的白毛风乘高而下,将南方的暖风吹散,将那看似将要消融化的冰雪再次冻实,第二天再次在阳光下缓缓消融。若是碰着晴天,自然是冰雪消融,但是若是碰着阴雨天,这天就变得古怪起来,天上时而降下冻雨,时而又落下细盐一样的雪粒,风卷冻雨,风吹飘雪,这到底是冬还是春,恐怕已经无法分辨了。 不过即使是如此,人们也知道,春天已经来了,现在冬天,不过只是兔子的尾巴罢了。春天很快就要来了…… 而在这种对春天的期待之中,一支由十数万人组成的大军悄无声息的出现在小五台山,一时间在这原本人烟罕见的小五台山中,那横亘百余里的山谷之间,除了兵营还是兵营,这曾经人烟罕至的地方,现在更是挤满了人。一座座帐蓬里同样也是乌烟瘴气的,到处堆着柴炭和粮车,兵营之间的土路更是被大兵们的牛皮靴子踩成了一团泥浆。而满是泥浆的土路间,每天都有骑兵或者车队经过。而那兵营中一面面飘扬的大旗上书写着的“楚”字,清楚的表明着他们的身份——他们是楚军,正是那让满清朝廷牵挂着的楚军主力,在过去的半个月里,他们一直就驻于小五台,只待一声令下,就会自西向东一路直取京师。只不过现在他们一直都在这里等着,等着楚王的命令。 而这种无所事事的等待,总会折磨人们的耐性。在长期的等待之中,即便是最胆小的人,这会儿也恨不得杀出山谷,和满清大军厮杀一番,毕竟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呆着实在是太过无聊了,甚至因为备战的关系,甚至就连正常的训练,这会儿也停了下来,以节省战士们的体力,只是进行一些基本训练,让他们保持随时投入战斗的状态。 这天正午的时候,一队信兵约十余骑,自西向东驰来,那枣红马的身上全都是泥浆,驮着一个个蓬头垢面的信兵,在三尺余宽的“官道”上狂奔,在他们狂奔的时候年久失修的夯土官道上更是泥浆四溅,溅得道旁的大兵们浑身上都泥水。马队刚过去,就立即招来兵士们一片责骂。 “龟孙子你们这是得兴个啥!瞧你那赶的!这是着急赶着去投胎那,还是去奔丧啊……” 军服上溅了一片泥点的兵丁在那里骂着,他一边骂一边将军服上的泥点擦去,而另一个大兵也许是因为嘴里也迸进去一滴,他“呸”地唾了一口,冲着那些人大声嚷骂道。 “都他么的着实投胎那……” 他们也就是在那里骂上几句,所有人都知道,那来的信兵是万万不能拦下,敢阻拦信兵的,格杀勿论,这是军中的规矩,他们也就是过一下嘴瘾,相比于这些人在那里过着嘴瘾。而一些老兵瞧见那些急驰而过的信兵时,在心里暗自嘀咕了起来。 莫非是要开打了?作为老兵的他们自然知道打仗之前,最忙活的恐怕就是这些传令兵。现在这些信兵这样急匆匆的赶过来,肯定是哪边有事儿发生了。不定,要不了几天,大军就该冲出这太行山了。 那一行急驰而过的信兵当然理会不到兵士们的骂声,实际上他们似乎很享受这种嚷骂,这种嚷骂声往往在提醒着他们所拥有的特权,也就只有他们能够在大营里横冲直撞,要是换成其他人这样纵马奔驰,恐怕早就丢了脑袋。他们直接冲进中军大营,然后直到冲到大帐前。为首的信兵在大帐前方数丈远的位置猛的勒停战马,然后跳下马。 “太原八百里加急!” 一旁的卫兵听到800里加急,那心头忍不住一颤,谁都知道这800里加急,往往不是什么好消息。 莫不是太原那边出了事? 一份八百里加急的急信,被迅速送至帐中,而账中穿着一个文士接过那信之后,便对帐中就着油灯的灯光看着地图的将军说道。 “大王,太原急件。” 这穿着一身戎装的将军,正是大明的楚王——李子渊,现在的他一身戎装,瞧那一身打扮与不寻常的将军倒也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那盔甲上的四爪金龙纹清楚的表明了他的身份,他是大明的楚王。 “哦?太原有什么事?” 李子渊回过身来,将油灯放在桌上,然后接过信,撕开信封,刚一看清楚上面的内容,原本神情凝重只以为不是什么好消息的他,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好事,好事!这可是真是个天大的大好事啊!”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上一次笑的这么畅快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了。这一阵子,自打从东出太行以来,李子渊可以说是心情越发的显得有些沉闷,因为清军的主力并没有像被调动起来,非但没有调动,甚至还北上至沧州,大有一副不为所动的模样。沧州离京师并不远,一旦他率领大军东出太行的话,清军肯定就会闻风而动,到时候既便他再不愿意面对清军的主力,也不得不打起精神和他们往死里厮杀一场。 对于原本想要避实就虚的他来说,他所期望的自然是千方百计的避免与清军进行决战,至少在夺下京城之前,必须要避免决战,只有如此,才能保存实力。 将来这天下会是如何,李子渊并不知道,但是他知道将来这天下要靠什么,靠的自然是实力。夺复神京或许可以给他带来前所未有的声望,让他为天下所瞩目,但是李子渊并不愿意因此损兵折将,毕竟在将来的大明,总归还是在要靠实力去说话的,没有了实力,一切都是空谈,什么所谓的名声,不过只是过眼云烟罢了。最根本的还是实力,所以,避免决战从而保存实力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也正因如此,李子渊才会决定分兵,将大军兵分四路,三路被派遣进攻北直隶,用于充当诱饵吸引清军的注意,一但清军的注意力被吸引之后,他就立即领兵收复京师,然后再以京师的满清八旗妇孺为人质,迫使清军无心恋战,甚至可以直接逼降他们,然后进取满清八旗精锐为己所用。对于李子渊来说,他的眼里可没有什么血债,甚至在他看来,既然当年高皇帝能够收降那些色目人、蒙古人,那么他自然可以收强这些满清八旗。到时候手握数十万人马,这天下谁人敢小瞧他? 计划或许非常完美,但是现实却非常残酷,清军完全不为诱饵所动,甚至还缓缓北移,而且其京师内的满清妇孺似乎也有所异动——似乎开始准备往关外回撤,这一切都表明,清军很有可能会放弃京师。 如果他们真的放弃京师,虽然不能够收降满清八旗精锐为己用,可是李子渊倒也还是乐意夺下那座空城。但问题是,清军现在只是一副似动似不动的模样,他们到底是想撤还是想打? 也正因如此,李子渊才会头痛不已,整天烦恼着兵事,烦恼着摸不准清军的动向,但是现在这突如其来的消息,却让原本心情烦郁的他变得高兴起来。 “大王为何这般高兴?” 许云程有些不解的看着哈哈大笑的大王,语气中带着些疑惑。可有一阵子没看到大王这么高兴了。 “厚涤,南边派人八百里加急送来的信!你来看看!” 李子渊说笑着便把信递给了许云程,与其它人不同,现地许云程已俨然是他的心腹幕僚,对他,李子渊可谓是信任有加,这种际遇自然不是一般人能碰着的,但在许云程看来,这一切都是他争取过来的。 无论是开封的投名状或者平定山西时,协助李子渊收笼山西,所有的一切,他许云程都可以说得上是居功甚伟,不过他倒也不自傲,因为他知道,居功自傲会是什么样的下场。 “啊!” 看过信中的内容,许云程顿时惊声说道。 “他,他居然还活着!” “可不是还活着,不仅还活着,而且还弄了这么一件大事,可以说,现在纵是闽王想悄无声息的把他弄进府里颐养天年,也不可能了,毕竟,全天下的人可都知道了!” 虽说现在全天下的人还不一定都知道,但是李子渊肯定会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这件事。 “对,正是如此,正是如此!” 许云程几乎是立即不加丝毫犹豫的说道。 “一定要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郑芝龙回来了,只要大家知道了这件事,到时候,到时候……” 沉吟着,许云程的脑子里各种念头在那里翻转着,下一步该怎么办? 当然,首先是应该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此事,非如此不能从中余利。 可是接下来呢? 在许云程思索着接下来如何处置此事的时候,李子渊同样也是笑呵呵的思索着这件事对他带来的好处。 对于这阵子一直没有什么好消息的李子渊来说,这自然是个再好不过的好消息。 为什么郑芝龙回到福建对于他来说是个好消息? 或许,对于郑成功、对于朱明忠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好消息,但是对于李子渊来说,却是一个再好不过的好消息,原因非常简单。郑芝龙曾经降清,而且他曾直接导致隆武朝覆灭与隆武帝死亡,他郑芝龙自然是大明的罪人。 郑成功是大明的功臣不假! 可是他爹是罪人! 是应该千刀万剐的罪人! 过去,郑芝龙身于满清之手,自然没有人会去追究,但是现在他好好的活着回来了,天下人又怎么能放过他? 不过,以郑成功的功劳来说…… “大王,恐怕以闽王的功劳而言,天下人纵是敢言杀他,亦无人敢杀他啊!” 片刻的思索之后,许云程看着大王道出了一个现实问题。 “杀不杀他不重要!” 摇摇头,李子渊盯着许云程说道。 “杀他?于我等有何益处?” 对于看重利益的李子渊来说,他可不在乎郑芝龙什么时候出卖的大明,别说他害死了隆武帝,就是亲手杀了隆武帝,对于他李子渊来说,都没有任何问题,没有什么比从这种事中得利更重要的了。 “正是,杀他于我等无丝毫益处,所以,无论如何……” 盯着大王,许云程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道。 “既便是全天下人皆言杀郑,大王也必须要保住郑芝龙的性命!甚至可以不惜代价!” 许云程的建议让李子渊略微一愣,尽管他想从这件事中得利,但是却不像许云程这样急切。 “不惜代价?” 诧异的看着许云程,李子渊的眉头微微一锁,目光中尽是不解。 “正是如此,非如此不能从中得利,非如此不能令天下大乱!” 非如此不能从中得利,非如此不能令天下大乱! 这样的一句话从许云程的口中说出来的时候,若是换成其他人恐怕早就出言训斥了,但是李子渊总归于他人不同,他只是对其点下头,示意其继续说下去。 “大王,郑芝龙既然是闽王之父,亦是淮王之岳,只要他一天还活着,天下人就知道闽王之父是汉奸,明白淮王之岳是汉奸!” 在许云程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李子渊深以为然的点着头,他也是这么想的,对于他来说,他可不在意什么郑芝龙的性命,他在意的是如何借郑芝龙去打击郑成功、朱明忠,如何在这件事上大做文章。 “非大义灭亲,不可洗此污名,可大王,若是闽王大义灭亲,如此人伦惨事,其又岂会天下所容,而淮王不闻不问,又岂不令天下人齿冷?若是如此……大王可不费吹灰之力,既可平两劲敌!” 与很多人不同,许云程压根就没有把大明朝廷放在眼里,在他看来,郑成功也罢、朱明忠也好,就连那位打掉牙只能往肚里吞的张煌言,于他许云程眼中,不过都是李子渊的敌人,他所需要做的就是为大王除劲敌! 且非如此不能平天下!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说出这番话来,也恰因如此,李子渊才会对他信任有加,因为许云程永远不会和他谈什么忠义,而只是与他谈利益,如何让他李子渊的利益最大化,这才是许云程身为幕僚应该做的事情。 “闽王自然不会杀父!” 不用思索,李子渊也知道答案。 “父子相残之事,又岂是闽王所乐见?可纵是闽不意见到此事,天下愚夫蠢人何止千百,到时候自然有人建言杀郑芝龙以谢天下,可……谁敢杀他?” 点头赞同时,许云程又冷笑道。 “至于淮王,虽说世人皆知淮王处事以公,他又岂敢言杀父?淮王妃可是郑家的女儿!” 一句郑家的女儿,差点没让李子渊笑出声来,当初他可是曾嫉妒过朱明忠的际遇,毕竟,不是谁都有机会娶到那样的名门千金,甚至他非但娶了郑灵,而且还得皇上赐婚娶了云南沐家的郡主。 每每想到其妻妾皆是出身名门,李子渊便是羡慕非常,他甚至还寻思着,是不是应该娶个大明国公家的小姐为妾,反正那些个国公现在不过都寻常百姓,若是放出风声,不定多少人会双手把女儿捧到他的面前,毕竟那些人除了老祖宗留下来的头衔之外,再也没有了其他的什么东西。 可,问题在于……那些国公之后,不过也就只有个名罢了,别的不说,就说南京,在南京光复之后,那些个所谓的“国公”想要索要国公府什么的时候,闽王是怎么对待他们的? 理都没理会他们,至于什么血脉上的高贵,更是放屁,搁洪武爷之前,他们的祖宗也不过就是一群普通老百姓。 既然他们祖宗可以成为大明的国公,他李子渊同样也做到了,而且做得更好! 这人的命啊! 当初还是那般让人羡慕,可是现在呢? 不过就是一个笑话罢了! 全天下的人都在看他朱明忠的笑话! 这,是一件好事! 心底冷笑着,李子渊看着许云程笑道。 “厚涤,那以你之见,现在,咱们该怎么办?” “等!” 许云程吐出一个字来,然后迎着大王的视线,继续说道。 “大王,现在这件事,倒是再简单不过,有闽王在、淮王在,天下人无人敢杀郑芝龙,可天下人都知道,他郑芝龙是汉奸,这样的人不杀又焉能平民愤,不杀又如何对告慰先帝?可是谁人敢杀?谁人能杀?” “若是无人敢人,无人能杀,那本王就怎么样才能保得住他!” 盯着许云程,李子渊道出一个现实的问题。 “大王,无人敢人,无人能杀,可,并不意味着,无人敢言杀,大王,我大明的士人还是有几分风骨的!” 正文 第428章 读书人(求月票,求支持) 夕阳西斜,残霞片片,绮丽多姿的晚霞,为长江抹上了一层通红的色彩,那江面上点点白帆或是逆流而上,或是顺流而下,显得好不热闹,此时这大江南北的冰雪已经消融,冰冻的河面已经解冻,沉寂数月的江河又一次热闹起来。 而在这江堤处,在那方才抽嫩的柳树下一名书生正手持书卷,立于那里背着文章。 “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期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这书生时而背着文章,时而思索着,他的眉宇之中带着些许英气,虽说穿着一身布衣,但是瞧着气质却又与寻常的书生不甚相同,举足之间,隐隐透着些许与其身份不相衬的气质。 “明礼兄,明礼兄!” 在他正背着文章的时候,那边堤下一个同样穿着粗布衣的书生,正急匆匆的跑过来,他的手中拿着一份报纸。一边喊一边摇着手中的报纸。 “出事了,出事了……” 杨唯礼听着好友的喊声,便回头看去,平静的问道。 “鹏远,何事让你如此惊慌?” 看着气喘吁吁的好友,杨唯礼面上含笑。 “郑,郑芝龙回来了!” 好不容易喘了几口气,李幕扬才说出了他所指的“大事”。 郑芝龙? 听到这个名字,杨唯礼的眉头微扬,目光中有些不解。 “就是闽王之父,他,他曾经降清,这不,又回来了,非但回来了,而且还从荷兰人的手里夺了一座城……” 李幕扬这么一说,杨唯礼总算是明白了他口中的郑芝龙是何人,这郑芝龙又岂只是降清那么简单,他根本就是…… “此等汉奸,又岂还有颜归返?” 笑容敛起,杨唯礼的话声变得冷淡且有些恼怒。 “若非当年他郑芝龙降清,我大明国势又岂会如此,非是其为一已之私,领兵降清,险些断送我大明江山,闽王等仁人志士又岂会用十数载之功,方才北伐成功,收复南都?此等恶贼,焉有颜归还大明!” 语间恼怒着,杨唯礼更是冷冰冰的说道。 “没想到,他居然还活着回来了,如此,又将置闽王于何处?” 他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刚一得知这个消息,他就已经看出来了,郑芝龙回来之后,最为难做的就是郑成功,作为儿子的他不能够杀父,那怕是大义灭亲,可是作为大明的闽王,全天下的人可都在看着他。 “可不正是如此,此人当真是无良之辈!” 李幕扬立即点头赞同道,那语气中同样显得有些激动。 “非但是闽王,就是淮王,现在也是甚为难办,闽王、淮王皆是难得的耿忠之士,却沦得这样的长辈,当真是……当真是老天不公……” 提及“老天不公”的时候,李幕扬特意看了一眼面前的好友,眼前的这位好友虽然现在看似落魄,可实际上,他却是大明的开国勋臣之后,他彰武伯杨信之后,其父杨崇猷在闯贼入京时,自缢尽节,而他也从名门公子流落街头,一路辗转来到了江南,来了南京,与那些南京的勋臣之后在南京光复后试图索要房产、地产不同,他虽说只是与家人住在南京城外的草棚之中,但却不屑于似其它勋臣一般向朝廷索要昨日之产,尽管他的父亲是大明勋臣之中少有的数位的尽节者,其仍然固执的坚持不为朝廷添麻烦,而只是试图他日能够金榜题名,从而改变家人贫苦的生活。对于好友的这个选择,李幕扬自然是极为羡慕,而且在心底他也知道,他日待好友入朝为官,人们知道其父亲是为国自缢尽节的彰武伯后,必定会对他另眼相待,得皇上赏识、得朝廷重用不过只是早晚之事,无论是功利之心或是友人之情,一直以来李幕扬对他都可谓是照顾有加,家境富裕的他,更是时而拿来的粮粮银钱加以接济,这才使得杨唯礼能无后顾之忧的专心文章。 “老天确实不公,想闽淮二王是何等的忠义,居然沦得此等长辈,实在是老天无眼!” 杨唯礼感叹着老天不公之时,更是冷笑道。 “那郑芝龙也实在是全无丝毫良知,若是他稍有些许良知,本应直接滔海而死,又岂会为闽王、为淮王平添此等麻烦之事?” 麻烦! 何止是麻烦! 谁都知道,现在闽淮二王面对的是什么样的难题,对于他们来说,现在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从此事中抽身,他们若是同意朝廷按国法对郑芝龙加以惩治,那必是父子相残的人伦惨事,自此之后,两人又怎么能面对家人。而若是他们意护下郑芝龙,以其犯下的滔天罪行,若是加以庇护,那么这天下人将来又怎么可能信服他们二人? 进退两难的二王,面对这样的麻烦事,恐怕必定会是苦恼非常,更何况,现在这件事已经世人皆知了。 “哎,这报纸居然这么快便得到了消息,这次闽、淮二王将来如何自处啊,尤其是现在此事已经世人皆知……” “可不是,不单这《南都报》、就连一些小报也都得到了消息,纷纷在头版报道此事,这瞧,这些报纸上都是一片喊杀声,甚至还建议闽王大义灭亲,若是他们的爹,他们会这么大义灭亲吗?” 指着报纸上的一篇评论,李幕扬的语气显得有些急燥,不过并不是因为郑芝龙,而是因为那些人的“慷慨陈词”,当年满清在的时候,他们一个个的怎么不像现在这么“慷慨陈词”不像现在这样“仗义执言”? “什么?你是说所有的报纸都报道了这件事?” 杨唯礼诧异的看着好友,他的眉头猛然一锁,隐约的他似乎感觉到了一丝阴谋的气息。 南京的报纸很多! 尽管一开始的时候,南京只有一份江北的《明报》,但是因为大家在《明报》的身上看到利益,所以很快《南都报》、《士林报》、《公报》等大小报纸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出来,这些报社有大有小,但他们的存在却丰富了人们的视野,让报纸这个新鲜事务,迅速在江南普及开来,同样也让士人有了一个议论朝政的地方,他们或是用笔名或是用本名在报纸上发表文章评论朝政,支持者、反对者于报纸上进行辩论,而在这种辩论之中,很多问题被辩论了个清楚,而百姓也从这种辩论中,了解到了许多是非功过。 作为士子的杨唯礼,自然需要关注报纸上的文章,既然是为将来的科举作准备,同样也是为了了解朝政。但是现在听好友提及所有的报纸都报道了这个“新闻”,他立即意识到,这件事恐怕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报社都需要大新闻!” 杨唯礼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尽管现在报纸只是刚刚出现在中国,但是为了提高销量,他们往往都会争抢各种大新闻。 “郑芝龙返国,这自然是大新闻,可这件事,居然这么快就传到这里,未免也太快了,而且还是所有的报纸都报道了,这……” 抬头起来,看着江北,杨唯礼感叹道。 “若是小弟所料不差的话,定是有人想借此事打击闽淮两王,若是将其得逞的话,只恐怕,他日我大明必将再陷动乱之中!” “啊……” 李幕扬惊讶一声,然后说道。 “那,明礼,若不然,你便写上一篇文章送到报社去?” 他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杨唯礼曾在报纸上书写过多篇评论时政的文章,而且深得时人赞赏,甚至就连同钱牧斋等人也对其文章大加称赞,若非是杨唯礼不耻其为人,恐怕早就投于其门下,没准,现在已经入府为官了。那里会像现在这么落魄。 “我?” 摇摇头,杨唯礼叹道。 “我是万不能插手此事,闽淮两王有大功于大明,非两王,大明不可能中兴,而郑芝龙罪孽深重,以国法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正国法,一边是功,一边是过,如何议处?况且,此等风波,正是他人刻意为之,小弟插手此事,岂不正乘他人之心,为他人所用?” 这么一声长叹之后,杨唯礼的目光便投向远处,他的眼睛盯着前方,神情越发的严肃起来,若是说此事不涉及到闽淮两王,或许,他会如其它的士人一般,往报社投篇文章加以评议,可现在已经看到这件事没有那么简单的他,自然不愿意插手其中,这倒不是自保,而是因为他不愿意沦为别人攻击闽、淮两位大王的工具。 “明礼,其实,若,若当真如此的话,怕大家也都不会写文章,言及此事了,待到风波平定时,没准人们就忘记此事了……” 好友的回答让杨唯礼只是摇头苦笑道。 “这天下的报纸,大抵上都是唯恐没有大新闻,既便是无人去写,他们也会自己去写,为的是借这大新闻增加报纸销量,在商言商,这报纸总需要广告费,而广告费从何而来,正是发行量,发行量越大,广告费就越高,自然也就越挣钱,所以,他们需要大新闻,无论如何,他们都不会放弃这一新闻,至于那些士林之中……” 回头看着南都,看着那已经完全恢复昨日繁华的南都,曾几何时,这城外尽是一片赤地,而现在,却早已是热闹非常,就连同那秦淮河上,也已经完全恢复了昨日的繁华,来自大江南北的士人,又一次于那秦淮河上流连忘返,又一次沉浸于那脂粉之中,这,就是江南,就是人们口中的江南,至于那些士子,自然也就是人们口中的风流才子。 “意欲扬名者,又岂止万千,若是能借此事扬名,便是到那秦淮河上,不定那坊中的女子都不取其分文……” 语气间带着嘲弄的味道,但是那神情中却尽是凝重,作为士子,杨唯礼知道士子们的心思,但凡天下人,无非或是好名,或是好财,或是好色。 “世人皆言“财色动人心”,可又有几言道功名惑人心啊!” 长叹中杨唯礼看着南都,苦笑道。 “这天下人啊,总归是会为名所累……” 正如杨唯礼猜测的一样,在士林之中不知多少人试图一举扬名,他们之中既有成名已久的士子,同样也有许多似其一般贫寒的士子,在南都城中,不知有多少来自各地贫寒士子,与此长居,他们试图在这里接交友人,互相点评文章,更想能够得到某位朝中大员的赏识,然后能够入朝为官,从此光宗耀祖,过去,他们自然不会去想这个什么推荐之道,只是寻思着科举正途。 但是现在,对于这些士子来说,他们在看到,闽王府、淮王府以及兵部尚书张煌言麾下的那些因荐入仕的官员时,一个个无不是期盼着有朝一日,自己的才学为他人所识,进而入朝为官。 当然,他们大抵上都是自以为有几分才学,甚至往往还有几分怀才不遇的感觉,正是这种人,总会越发的激进。与大多数贫寒士子一样,已经年近四十的赵明启,一直以来的愿望就是能够入朝为官,可是,在他看来,他所缺少的,只是一个机会,一个得到他人赏识,认识到他也是满腹才学的机会,怀才不遇的他,所渴望的也正是这个机会,只是机缘尚且不足。 “这就是个机会……” 置于路边书店旁,盯着报纸上的内容,甚至没有钱买份报纸的他,硬生生的把报纸上的内容全都记在了心里,越是看着报纸上的内容,他就越觉得有些激动,这正是他需要的时机。 “没错,没错……” 越是看着报纸上的内容,赵明启就越觉得他的想法正确,他就越觉得这便是他所需要的时机,甚至在他的脑海中,一篇文章,不是数篇文章也已经成形了,甚至他都已经想到了,这些文章应该投到那几家报社,到时候,待到天下人谈论他的文章时,那岂不正是他名扬天下之时,到时候,又何愁不能得他人赏识,又岂会像现在这般怀才不遇…… 正文 第429章 王忧 杀郑氏以谢天下! 几乎是从郑芝龙返回大明的消息传出来之后,一时间便是风起云涌。一时间,这郑芝龙的风头,甚至盖过了北伐,成为人们最为关心的事物,而对于如何对待南安伯郑芝龙问题上,更是陷入了分裂之中。 是杀,还是不杀? 杀,按其罪该杀,非但该杀,即便是千万万剐,那也是理所当然。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何止不足以平民愤,更不能正法典! 毕竟,其所犯下的罪过,即便是百死也难赎。 但是,这个人能杀吗? 所有人都知道,想杀郑芝龙没有那么容易,毕竟,他是郑成功的父亲,毕竟他是闽王的父亲。 尽管此时闽王并在南都,可是南都作为闽王的大本营,郑芝龙平安归来的消息,依然在这里掀起了一阵轩然大波,几乎所有人都在那里讨论着此事,不过人们大抵上都是在私下里讨论此事,毕竟,作为闽王府的官员,妄议尊者,本就是为人臣者的大忌。他们是不会去讨论,但是并不意味着别人不去讨论,几乎每天,报纸上都会刊载这些文章,尽管那些文章中,对郑芝龙或是喊杀、或是喊赦,但却没有任何人想到禁止报纸上刊载这些文章。毕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个道理,他们都懂得,对于这些秉持着“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官员来说,更不可能做出防民之口的行为,也正因如此,这南都的气氛似乎一天比一天更加的诡异起来。 而在这日益诡异的气氛之中,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世子府——郑成功征闽时,留下长子郑经监守南都。作为闽王世子的他,自郑成功出征之后,一直负责着闽王府内大小事物。 身为南都监守的郑经,自然也感受到了此时南都的诡异的气氛。 “这些个人,当真是吃饱了撑的,我们郑家的事情,那里轮得着他们指手划脚,况且皇上都没有说什么,他们倒好,一个个的,在那里全都一副公忠休国的模样,这个谁……” 指着报纸上的名字,郑经的眉头紧锁道。 “这个人当初就没剃过头,降过清吗?祖父不过只是一时间糊涂,办下了糊涂事,他们到好,一个个的都扯着不放,就好像他们一个个都是大明忠臣义士似的……”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郑经的唇角一扬,对于那些人,他完全是一副瞧不起的态度,甚至在他看来,若不是郑家,估计他们现在还在当着“东虏奴”。 “他们也不想想,没有郑家,他们又怎么可能像现在这样妄议国事,当初在满清治下的时候,一个个的不全都是万马齐喑的模样,又岂曾仗义国事?” “世子,也就是大王宽容,若是换成满清,谅他们也不敢!” 身为郑经的侍卫冯锡范,一直深得郑经的信任,他自然知道应该说些什么,每每总能说到郑经的心里。 不过他当然也知道郑经的脾气,与闽王重武将而轻文臣不同,郑经虽说瞧不起那些降清的文人,但是却对文臣任用却极为大胆,在其监守南都以来,凭着监守之权在江南与浙江实行“与民生息”政策,兴修水利,推行民垦,重办社学、鼓励通商。在其治理之下,现在江南、浙江两地全是一副欣欣向荣的模样。 当然,这并不仅仅只是郑经一个人的功劳,这同样也是一众文臣的努力,而对于文臣的信任和使用,促成了这一切。也正因如此,冯锡范心知世子对文臣的看重,自然知道不能一棍打死所有人。 “不过,说三道四的也就是一群试图籍此扬免的无耻之徒,但凡心存国家者又岂会插手此事?毕竟,天下人皆知这件事,最终,恐怕还是要看皇上的态度!” 冯锡范之所有会提到皇上,是因为他很清楚,在郑芝龙的生与死的问题上,谁说的都不算——皇上的态度最重要! “皇上……” 眉头微微一扬,郑经说道。 “有我的那个好姑丈在,恐怕皇上最后也不会说什么!” 提及“好姑丈”的时候,他的语气中带着嘲讽的味道,毕竟,一直以来,在郑经的眼中,朱明忠都是沽名钓誉之徒,甚至都配不上他的姑姑,那怕是现在其身为淮王之尊,提及他时,语气中也全是轻视之意。 “不会说什么并不重要,关键是皇上会是什么态度!” 冯锡范看着世子,继续说道/ “伯爷毕竟是大王之父,大王为国立下奇功如此,若是不能保全伯爷之命,大王焉能为人子……” 嘴上这么说着的时候,冯锡范的心底却有着另一个念头——如果皇上下旨杀郑芝龙,到时候大王会如何应对? 若是遵旨的话,以大王的脾气,会不会气极而……死! 死……如果大王死了,那么自然是眼前世子继承闽王之位,而身为闽王近臣的他,又何愁不能执掌大权? 冯锡范或许是侍卫,是以武进职,但他同样也是一个读书人,作为读书人,自然也有他的渴望,他的渴望就是拥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但是这种权力,在郑成功那里是不可能得到的,只有一个人能让他得到这样的权力——就是眼前郑经。 但现在郑经做不到,除非……郑成功死了。 可现在闽王正是壮年又怎么可能……若是皇上杀了郑芝龙,郑成功会不会因此郁疾而终?当然,这个念头不过只是一闪而过,他还真不相信,大王会因此郁疾而终,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皇上杀了南安伯,到时候,大王的态度…… “那么……” 沉吟片刻,郑经看着冯锡范说道。 “孤是否可上书皇上,请皇上法外开恩,以保全祖父?” 郑经之所以会这么想,他的想法非常简单,无非就是为了给父亲解围,让这一风波就此过去。 “此事万万不可!” 不等郑经的话声落下,冯锡范便说道。 “世子殿下,此事现在谁都可能说,唯独郑家的人不能有任何态度,毕竟,无论是任何态度,都可能陷郑家于不利!” 作为世子的侍卫亲信,冯锡范怎么可能有会让郑经犯下大错,亲自上书,请皇上开恩,或许如此一来,皇上自然会就坡下驴,赦免南安伯,可是郑经求情的消息传出去,只会让世人以为郑经是徇私之人,这样的人,自然不堪大用,甚至到时候闽王也会把世子推出去,废世子以平天下的民愤。 “确实如此……” 郑经又岂不知道其中的利害,于公于私,现在郑家人都不能插手此事,越是插手此事,越有可能受人以柄,毕竟,全天下都知道,祖父的罪孽深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可……他毕竟是闽王的父亲! 不能杀! 即便是皇上,他也不敢言杀。但是,如果没有人上书皇上,皇上又怎么能够直接“徇私”。 “那,现在该怎么办?” 郑经的眉头皱成了一团。 “若是淮王……” 话一出口,他便摇头说道。 “他也是半个郑家人……” 提及淮王的时候,郑经甚至又特意问道。 “最近江北在忙着什么?” “在调兵遣将,似乎正在集结大军准备北伐。” 冯锡范如实的回答道,江北将要北伐,这是天下皆知的事情,几乎不是什么秘密,毕竟,谁都知道,江北绝不可能坐视李子渊拿下神京。 “恐怕淮王现在就是籍此不插手此事,以淮王的精明,他自然也不会插手此事……” 名义上作为侍卫,实际上却负责情报事务的冯锡范自然很清楚,自从南安伯逃回大明之后,朱明忠一直没有什么反应,他就像是没有听说过此事似的,继续策划着北伐,继续调兵遣将,为北伐作着准备。 当然,大家都知道,这不过只是借口。就像大王……大王知道此事之后,又是什么态度? 联系到之前听闻大王得知此事后,郁而生疾的消息,冯锡范便想到,若是这个时候,有一位身份足够显赫的人,出面斡旋此事,岂不等于施恩于大王? 但谁做此事合适? 朱明忠,他是半个郑家人,他是绝不会自污的。 那还剩下谁? 张煌言、李定国、李子渊,恐怕这天下,也就只有他们三个,能够出面上书朝廷,请朝廷法外开恩了,可是为何,他们三人,现在都没有丝毫反应,就像根本没有听说过这件事似的? 按道理来说,他们应该已经上书朝廷才对啊。 就在冯锡范这么寻思着的时候,那边只见有人急匆匆的进来秉报道。 “世子殿下,王妃急信!” 在福建光复之后,闽王妃董夫人便随同几位夫人一同前往福建,所以,才使得南都大小事务皆由郑经处置。现在郑经一听是母亲的急信,便连忙接过信。 信并不是普通的信,而是一份八百里加急。 八百里加急! 王妃…… 在世子接过那封信的时候,冯锡范的心头顿时一沉,他隐约的已经意识到,也许大王恐怕已经…… 就在他的心里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他看到郑经的脸色骤然急变,甚至有些失声的说道。 “快,快传命,让南都名医去福建,为,为父王诊治……” 离开了世子府,冯锡范的眉头紧锁着,骑在马上的他,甚至有些心不在焉,他的脑海中无数个念头在那里翻滚着。 大王病重! 这与数日前得知的消息截然不同,数日前是大王命人八百里加急送来密信,令世子安守南都,不得因为祖父归来的消息而自乱阵脚。 可是现在,王妃却命世子把南京的名医送往福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大王病情日益加重——这完全是因为郑芝龙的缘故,毕竟现在为人子的大王处于忠孝两难的境地之中,郁结成疾之下,因为问题不曾得到解决,导致病情日益加重。所以王妃才会命人八百里加急,让世子网罗南京名医。 “淮王……” 想到王妃居然会在信中提及请淮王为大王诊治一事,尽管并不知道大王现在的病情,但是冯锡范可以肯定的是,大王的病情一定极为严重,否则的话,王妃绝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毕竟,淮王早已经不是当年郑家军中的医官。 “大王现在的病情如何?” 骑在马上,冯锡范在那里念叨着,他甚至都不曾担心过郑成功的生与死,他所考虑的完全是另一个问题——若是大王身故,他能从中得到多少好处! 好处! 这才是他冯锡范所在意的。 “如果大王身故的话,必定是世子继承王位,到那时……” 如此一来,自己便可以凭借世子的信任执掌大权…… 心里各种念头浮现的时候,对于冯锡范来说,他根本就没有考虑到大明的将来,甚至没有考虑郑家的将来,对他而言,没有什么比个人的权势更重要。 至于大明……即便是没有大王,大明也仍然会是大明! 大王的身死与否,不会给大明造成任何影响! 骑在马上的冯锡范,此时完全陷入了沉思之中,他已经在心底反复权衡了利弊。 可接下来怎么办? 首先,要把名医召来,这名医是必须要召的,毕竟,心病还需心药医,即便是有那些名医,又焉能治得了大王的心病,治不了大王的心病,大王的病情又岂会减轻。 名医,即便是找到天下所有的名医,又能如何? 但,这还不够! 还要想其它的办法,还有什么其它的办法吗? 当然,他压根就不敢去想什么下毒之类的法子,不是因为他没有这个胆,而是因为对于自许读书人的冯锡范来说,下毒之类的下九流的法子,完全不是读书人所为,读书人杀人……又岂需用刀! 不用刀! 又如何杀人? 读书人杀人,从不需要用刀,只需要……就在皱眉寻思着,一时间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办法时,突然,冯锡范的视线落到了路边的路人身上时,那目中的精光一闪,那神情变得骤然激动起来,也许…… 没错,没错,正是如此!正是如此…… 正文 第430章 各人所需(第一更,求月票) 南京,作为大明的南都,曾几何时,这里居住着不知多少勋贵,以至于这城内外一座座府邸林立,即便是后来永乐北迁之后,仍然有许多王侯勋贵留守南都,而在过去的两百年间,历代王侯勋贵们对自家府宅不断的营建修葺,更是使得这些府邸尽是楼台水榭,金碧辉煌的模样,在这豪门大宅之中享尽了人间的荣华富贵。 曾几何时,此间那些应与国同休的主人们为了一已的荣华富贵而投降异族,到最后却落得被异族驱赶出府邸流落街头的下场。 而虽说现在这南京已经再次成为大明的南京,重归大明日月天,可是这些王侯勋臣那极尽奢华的府邸,却不曾回到他们曾经的主人手中,而是成为朝中新贵们的府宅,至于曾经的主人,顶多也就是于门前路过时,回忆一下曾经的荣华富贵罢了,然后在心里暗自诅咒着对方。 而对于居然在这些府邸中的人们来说,似乎根本就不曾考虑过其原主人的感受,一如其原先的主人一样,继续修葺着府宅,以让其恢复到昨日的富丽,毕竟,这些府宅大都已经荒废了十数年。 “嗯,这廊亭,需要重修一下……” 置身于院中的唐显悦这位隆武朝的兵部尚书,虽说是文臣,可凭着世子岳父的身份,他也在南京落得了一处宅院。这宅院曾属于东宁伯,至于那所谓东宁伯在降清后被赶出伯府之后,便早已不知下落,现在,身为这府宅新主人的唐显悦,自然更关心怎么让这伯府能够重现昨日的富丽堂皇。 “现在木行台湾木价格便宜,用来整修府宅倒是再合适不过……” 一旁微微弯腰跟在唐显悦的身边的,是城中知名的营造坊的掌柜,这些营造坊最喜欢做的便是为这些达官显贵们修葺旧宅,毕竟,他们无一例外的都舍得花银子。但并不是所有的营造坊都有资格修葺府宅,因为需要修葺的府宅太多,所以轮了一年多才轮到唐家,毕竟相比于那些受闽王重用的武将,像唐显悦这样的文臣,还稍落了些下乘,之前,这唐宅也就是稍微加以整修,现在既然营造坊有了空闲,自然要大修一番。 “还有那窗户纸,现如今江北有那个透明的大玻璃,若是搁在窗户上,那屋子里可是亮堂极了……” 对于掌柜的建议,唐显悦并没有拒绝,而是说道。 “那玻璃老夫又岂不知道,不过玻璃总是太过贵重,用在书房上既可,至于其它地方,还是用窗户纸吧!” 嘴上这么说着的时候,他的心里倒是有些羡慕世子府里那一个个明堂通亮的房间来,全南京只有王府与世子府的窗户大都换上了江北产的透明玻璃——不过那是淮王送得礼,若不然,花上几万两银子买玻璃按在窗户上,大王还真舍不得。大王都舍不得,更何况是他?不过在书房里装上两面玻璃,倒也不是不可以。 就在他这边话声落下的时候,那边只见有一个丫环急匆匆的一路小跑过来,然后急声说道。 “老爷,小姐方才回来了,夫人让您过去!” 丫环是夫人的贴身丫环,在说话的时候,唐显悦便看到她的眼睛通红,像是受了什么委屈似的,定然不是她受了委屈,难道是……脸色略微一变,心情有些不悦的唐显悦便对营造坊的掌柜说了声抱歉,在命人送客时,寒着脸进了往后宅走去,一到后宅,还没进屋,他便听到从屋子里传来的嘤嘤的哭声。 进屋后,见夫人和女儿两人正在那里抱头痛哭着,唐显悦便不悦的说道。 “夫人,如此哭哭啼啼成何体统,让下人看到,岂不有失体面!还有你……” 看着满面泪水的女儿,唐显悦板着脸说道。 “现在你已经嫁入王府,为世子之妃,处处需要恪守妇道,焉能再像过去于家中一样肆意妄为,如此,动辄与世子置气,便返还家中,让外人知晓,岂不让人耻笑我唐家!” 在唐显悦看来,女儿肯定是觉得自己受了委屈,才会回娘家寻求安慰,可是女儿却忘了,她嫁的不是寻常人家,又岂能像寻常妇人一般,动辄便回娘家。若是让外人知道,他唐显悦的脸往那里搁?训斥起女儿来,自然更是不留丝毫情面,可他越是这般训斥,那边女儿便是越发的委屈…… 终于在父亲的训斥之中,这位世子妃再也无法控制自己内心的委屈。而是抬头看着父亲哭诉道。 “爹,您只知道外人会耻笑唐家,全不问女儿为什么会这般模样?女儿是事事恪守妇道,可是他……可是他,何曾有一点礼仪廉耻之心……” 话还未说完她又再一次哭泣起来,那心中的委屈或许只有她自己才知道…… 女儿这般委屈的模样让唐显悦感觉有些诧异,尤其是女儿的那番话,当时让他的心里咯噔一响。 难道世子他干了什么事儿吗? 几乎是得知世子妃离开世子府,返回娘家之后,心知目的已经达到的冯锡范便冷冷心笑道。 “这件事成了!” 在过去的几天之中,他一直在策划着这件事,就在几个时辰前,他终于通过府里的下人,把消息透给了世子妃。现在,一切就像他意料的那样发展着。 离开世子府,经过的淮王府的时候,感觉一切尽要掌握中的冯锡范心神突然一乱,他突然想到,这件事似乎还有一个漏洞,就是淮王……万一要是淮王的手中有能治好心病的良药怎么办? 淮王、淮王…… 想到淮王当年曾治好大王的绝症,冯锡范不由有些担心的朝着北方看去,甚至暗自祈祷着。 淮王! 恐怕现在淮王才是唯一的变数呀! “万一淮王要是去了福建该怎么办?” 冬去春来,随着冰雪的消融,在数日的凌汛结束之后,这黄河与大运河的水运再次畅通起来,而位于河北的清河又一次恢复了往昔的热闹。 只不过在这热闹之中,这清河的气息,显得与往昔有所不同,这几日清河书院里的书生屡屡上书向淮王请愿,而上书的内容再简单不过——请杀郑芝龙! 谁都知道郑芝龙是淮王的岳丈,但天下谁人又不知,淮王忠义,谁不知淮王疾恶如仇,对汉奸从来都是持绝不放过的态度。只不过,让人们失望的是,淮王,似乎像是没有听闻此事似的。根本不表任何态度,人们自然知道,淮王为何不表态,因为郑芝龙是他的岳父。 岳父亦是三父之一! 一边是公,一边是私。别说郑成功难办,就是身为女婿的朱明忠,同样也是难办,也正因如此,朱明忠选择了闭门不出,当然,对外界的理由是——大王专心军务,甚至为了表明大王专心军务,参军府还特意“泄露”机密,忠义军不日将要挥师北伐。 忠义军北伐! 确实如此,从年前直到现在,十数万大军便在江北大地上调动着,十数万新兵正在征召、训练,上百万吨的粮草辎重更是在河运开通之后,立即往北方运去。所有的一切都在表明——忠义军即将北伐。 既然忠义军北伐,那大王自然也就无暇顾及“家事”了,可家事,总是无可避免的! 或许对外,朱明忠可以推出去,但是在家里,他却不得不去面对自己的家人!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面对郑灵,朱明忠的语气显得有些低沉,尽管在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郑灵的脸色骤然变得煞白。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常识。况且对于郑芝龙,朱明忠同样也没有任何好感,所以,在对待郑芝龙的问题上,他的态度很明确——杀! 或许,他是郑灵的父亲,但是,站在国法的角度,郑芝龙非杀不可。不杀此人,如何能告慰隆武帝以及千百万因为投降而被满清屠杀的百姓?如何能告慰天下? 这个人罪孽太过深重。可以说是罪无可赦!这样的人又焉能不杀? “但是……不能杀!” 一声长叹之后,朱明忠有些痛苦的闭上了眼睛,不能杀! 欲为而不能为,这才是最痛苦的事情。 郑芝龙是该死,可是天下谁人敢杀他? 毕竟,他是郑成功的父亲,那些书生一个个的说着“要杀郑氏以谢天下”,可是,万年朝廷之中,谁人敢言杀?即便是白痴也知道,杀郑芝龙意味着什么。 但是所有人都知道郑芝龙罪大恶极,而且是罪无可赦,正因如此,也不会有任何一个人出面建议皇上放过他。毕竟谁都不想把天下人的怒火落在自己的身上。 所以在这个时候,大家都选择了沉默。既没有人主张杀,同样也没有人主张赦免。所有人都在观望着。 “大、大王,是,是臣妾让大王为难了……” 面上全无丝毫血色的郑灵,看到大王神情中的异样,这些日子同样也看过报纸,同样也知道,人们不仅盯着她的兄长,同样也在盯着淮王,因为她的关系,因为她是郑芝龙的女儿,尽管对于父亲,她根本就没有丝毫印象,但是现在第一次她意识到,身为郑芝龙的女儿,给她的身份带来的压力。 甚至,她的出身已经影响到了大王,影响到了大王的声誉,这让她的心里怎么能不难,话不过刚一出口,那泪水顿时便流了下来,在这个时候,她甚至想开口劝大王写上一纸休书,可她却只能默默的流泪不语。 片刻后,终究还是下定决心的她终于还是屈膝泣说道。 “大王,臣妾出身不洁,已辱大王清名,为大王清名计,请大王休了臣妾……” 不待她说完,朱明忠便一把扶起她,看着已经满面泪痕的郑灵说道。 “灵儿,你这是在说什么糊涂话,你是你,他是他,即便他是你父亲,他的过错又与你何干?况且,大兄之忠名,天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扶起郑灵,原本想在安慰郑灵的朱明忠在提及郑成功的时候,自然想到了历史上郑成功得知郑芝龙死讯后的反应,“顿足擗踊,望北而哭曰:‘若听儿言,何至杀身。”甚至郑芝龙的死讯间接导致郑成功的英年早逝。 当年听说父亲的死讯时,他是这个模样。那么现在郑芝龙好好的活着,未必会让他感觉到丝毫轻松,恐怕只是更为难办了。 “现在,大兄已经郁结成疾,父之过,与子何干?与你何干?若是难做,现在大兄最是难做啊……” 这一声感叹之后,朱明忠对郑芝龙的不满,自然加深了几分,在另一个时空中,你郑芝龙的死讯间接害死了郑成功,这个时空,你的命保住了倒好,可却又让郑成功因而郁郁寡欢,甚至郁结成疾。 坑儿子坑到这种地步的,也着实少见! 被大王搂在怀中的郑灵看朱明忠,尽管他目中的关切,让她的心头一暖,但听大王提及兄长时,自幼为兄长养育长大的郑灵,心情更是紧张道。 “听说大兄郁结成疾,大王,大王可,可有何良方,能够……” 摇摇头,朱明忠长叹道。 “心病还需心药医,纵是有良医,恐怕也治不好大兄的病,毕竟,这病,是心病!” 可不就是心病,不用猜,朱明忠都知道郑成功为何为郁结成痴男怨女,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办法解决眼前的难题。 父子相残,天理难容! 这种人伦大忌,从古至今又有几个人曾经面对过?恐怕除了郑成功,这历史上再无其它人面对过这样的选择。 大义灭亲,谁都会这么说,但是直的轮到头上的时候,却没有那么简单。甚至,对于郑成功来说,即便是他大义灭亲了,这种父子相残的人伦惨事,也会成为其终身的污点,让他终其一生都将受其影响。 可如果不杀的话,郑成功又将如何自处? 郑芝龙的罪孽太深太重! 他是大明的罪人,是他间接害死了隆武帝。害死了千百万百姓! 这样的罪孽深重之人,若是放过了将来如何正法典? 杀,父子相残,有违人伦!纵有大义又如何? 不杀,大义何在!朝廷法度何在! 杀,不可! 不杀,亦不可! 不杀,如何能让天下信服! 也正因为这种两难的选择,才会让性情本就耿直的郑成功陷入两难之中,让他郁结成疾,甚至吐了血…… 当然,这些话,朱明忠并没有对郑灵说,如果不是因为在郑成功的身边安插了眼线,他恐怕也不知道,郑成功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气急攻心之下吐血昏迷过去,现在病情更是日益加重。 难道,真的如历史上一样,郑成功会在明年去世吗? 想到在情报中提及郑成功日益加重的病情,朱明忠的心情一沉,难道说,这就是命运吗? 难道说郑成功的命运,是无法改变的吗?尽管他想去救他,但是,对于这种心理上的病情他是无能为力。 “可,可……” 抬头看着朱明忠,郑灵轻声说道。 “这些年,若是没有大兄养育,恐怕、恐怕……咱们,咱们就不能为大哥做些什么吗?” 如果可以的话,郑灵当然希望大王能够为大兄治病,毕竟大王是神医的弟子,当初在军中的时候就有着神医之称。若是他能治好大兄的话…… 但她也知道,这几乎没有任何可能,且不说当年大王是靠者师傅留下来的几副神丹妙药,方才治好了那些疑难杂症。就是现在大兄在福建,而大王又是淮王,现在又是北伐的关键之时,大王怎么可能抛下国事?远赴福建去为大兄治病! 可是,可是……那毕竟是她的兄长啊。 看着目中含泪的郑灵,心知她在想什么的朱明忠长叹道。 “现在……” 犹豫片刻,朱明忠说道, “我能做的,恐怕就是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将世人的注意力,从此转移出去了……” 也只有如此了,至于请他人从中游说,这种事情,他不会做,也不可能去做,他可以接受永历赦免郑芝龙,但是绝不会主动插手此事。即便是现在,他将要去做的,也是为了郑成功,当然,更重要的是为了天下…… 不仅仅是为了郑成功! 更不仅仅是为了分散天下人的注意。而是因为北伐到时机已经成熟了,已经不能再拖下去了。 现在郑芝龙就是一个变数,谁知道,再拖下去还会有什么样的变数? 出于谨慎也好,或者是原本的计划也罢,现在是时候兴兵北伐了。江北已经为北伐做好了准备。 不能再拖下去了! 当然现在北伐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将天下人的注意力从郑家的家事之中转移到另一件事上,当然,也可以让自己置身事外。不再像现在这样,会被那件事给牵绊着。 一旦大军北伐的话,那么所有人的注意都会从郑芝龙的身上转移到这件大事上,到时候谁还会关心什么郑芝龙,至于郑成功,到时候想要怎么处置这件事天下根本就不会有人在乎。 最关键的就是北伐! 正文 第1章 家臣(第二更,求月票) 永历十六年的清河,已经完全恢复了昨日的繁华,甚至相比过去更加热闹了,不过这种热闹,往往集中于新城区,新城区那宽敞甚至不逊京师御道的街道,街道两侧整齐的楼宇,加之道路边侧的路灯,对于每一个初来此地的人们来说,他们总会为这座城市所展现出来的与众不同的一面所吸引。 当然,几乎每一个来到这里的外地人,往往都会惊讶于这座城市没有城墙曾经为防御清军进攻紧急修建的夯土土城,已经变成了一座堤坝,那堤坝上种满了草皮,修剪整齐的草地加之那缓坡,让人很难相信这会是一座城墙。 对于许多人而言,这里似乎从来都不是什么城墙,但是在清河官府的图册中,清河是有城墙的,当然也有城门,相比于的土筑的城垣,那城门倒了砖石砌筑,可却不像寻常城门的箭楼等高塔。只是一个看起来非常平常的城门洞罢了,可即便是再简陋这也是城门所在。 这一天城北的玄武门,早早的便打开了,守卫城门的兵士忙活的时候,偶尔会把目光投入城内。他们知道今天是个大日子。 今天是个大日子,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一天。 今天是北伐的日子! 大军将会从这里出征! 按星宿北方属玄武。而玄武主刀兵,所以出兵打仗,一般从北门出城。而玄武门正是清河的北门。 大王要领兵北伐! 在过去的几日间,尽管这个消息看似隐秘,可是终究还是传了出来,因为每一个人都知道北伐在即,只是在他们猜测着谁会领兵北伐时,出乎人们意料的是,大王居然会选择亲自领兵。 在这个时候,曾经因为郑芝龙一是对大王的质疑,也彻底消失不见了。似乎人们还自己曾经怀疑大王而暗自羞愧,现在看来,当初大王之所以没有过问此事,恐怕还是因为当时他在全力以赴筹备着这次北伐,自然无暇顾及这种“小事”。 当然,所谓的小事,不过只是一个台阶。大王需要这个台阶,同样士绅百姓也需要这个台阶。现在有了这个台阶之后,其中的一些事情,大家自然再也不会去谈论了。 “永历十三年,孤一战而复江北,宿迁一战,八万将士奋勇,一战歼鞑虏十万” 又一次,穿着一身戎装的朱明忠试图想要再一次贯穿语句,想要做一次战前的动员,但是最终他还是选择了放弃。 之所以选择放弃,并不是因为战前的动员没有作用,而是因为他的声音根本不可能传到所有人的耳中。 “可惜没有扩音器啊!” 暗自于心底这样感叹的时候,朱明忠的眉头一皱,神情变得越发的严肃起来。有那一瞬间,甚至连呼吸都变得有些急促。 要北伐了! 这次北伐能够成功吗? 身着戎装的他,出于对未来的担忧,他的心情变得有些紧张,紧张者不可预知的未来。 站在屋中,慢慢的他让心情平静下来,又一次,当他从刀架上取下刀的时候,在手握着刀柄的瞬间,他便立即感觉到热血再次沸腾起来,在抽出刀的瞬间,似乎又一次闻到了那扑面而来的血腥味,甚至就连鲨鱼皮制的刀柄,似乎变得腻滑起来,就像是上一次于通济门时一样,那是敌人的血使这刀柄变得滑腻。现在它又将再一次沾满血液。 “杀” 又一次,那千军万马奋死一搏的一幕,在他的脑海中浮现出来,又一次,那天与地变得通红,所有的一切都是红彤彤的,耳边,无数人的呐喊声又一次与他的耳边响起。 火,是红色的! 血,是红色的! 天空,也是红色的! 大地同样也是红色! 似乎天地间所有的一切都被染成了红色,在一片红彤之中,大地在颤抖着,只是耳边没有了那肆无忌惮的狞笑,也没有了人们绝望的呐喊,而是成千上万人发出的声音,那是整齐的声音。 他们在喊什么? 似乎听不到,但是仍然可以感受得到他们的呐喊声并不是绝望的呐喊,而是慷慨的呐喊,是激昂的吼声! 尽管听不到,但是朱明忠却能感受到天地在颤抖着,似乎世间的一切都在那里激荡着,就在天地即将沸腾的时候。 “尧之都,舜之壤,禹之封。” 一阵稚幼的童声,只见一个个头发梳成两个发髻的总角少年走了过来,未冠的少年身着汉家衣裳,他们的目光坚毅,神情肃然,只是吟着这首水调船头,向前走着。 “尧之都,舜之壤,禹之封。于中应有,一个半个耻臣戎。万里腥膻如话,千古英灵安在?磅礴几时通?胡运何须问,赫日自当中。” 胡运何须问,赫日自当中! 胡运何须问,赫日自当中! 简单的十个字,就这么在他的脑海中炸响着,让他整个人的心情都处于一种前所未有的激昂之中,在这一刻,那热血似乎将要沸腾。 在郑灵、石昭、沐云晴、金锁四人走进屋的时候,她们看到一身戎装的夫君站在房内,手握刀刃静静的立在那里。 她们四人谁都没有说话,谁都没有去打扰他,她们能够听到从他的嗓间发出的声音,那声音极为激昂,甚至有一种想要爆发的情绪。 “万里腥膻如话,千古英灵安在?磅礴几时通?胡运何须问,赫日自当中。” 听着从大王嗓间发出的话声,郑灵似乎又一次想到了当初初见他时的那一幕,想到他当时在船底,可不正是背着这首词吗? 想到这,她那唇角微微一扬,俏美的脸上闪动出一丝发自心底的笑容。 这是属于他们两人的过去,是其它人都不曾知晓的,或许,就是那一次初见,就在她的心底刻下了他的影子,从此之后,便再不曾忘记。 恰在这里,婴儿的哭声打断了郑灵的浮想,同样也让朱明忠从游离的失魂中清醒过来,那婴儿的哭声,让他的心魂唤回的时候,他才意识到刚才的失魂,回过身来的时候,他便看到四个穿着宫装女子,不是郑灵她们还能是谁? “妾身见过大王!” 郑灵四人一见朱明忠回过身来,连忙屈膝行礼。她们是来这里为大王送行的,毕竟,大王此次领兵北伐,不知什么时候才会回来。 “你们来了,” 看着郑灵、石昭、沐云晴以及金锁四人,她们四人站的位置可以显现出她们的地位,看似站成一排的她们,实际上却是泾渭分明的列成三排,郑灵居首,石昭、沐云晴略靠后数寸,而金锁又略靠后一些, 对于家中的这些琐事,朱明忠并没有兴致,听着婴儿的哭声时,他便朝着的一旁的被奶妈抱着的儿子看去。 “这么早,怎么把他也抱了过来?” “回大王,世子已经睡醒了,想来是世子也知道在心里念着大王” 奶妈的恭维让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锁,心底隐带着些许不快,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他自然知道,睡眠对于婴儿的重要性,而这个奶妈看似的恭维,更让他有些厌烦,不用猜他也知道,肯定是奶妈把儿子给喊醒了,而这个奶妈所做的一切,不过只是为了邀功于主子,也就是用这种拙劣的手段邀功于郑灵。 尽管心底略有不快,但他却隐隐能猜到原因,这不过只是为了证明他的存在——世子虽是年幼亦也为父送行。这是为儿的孝道! 这个礼啊 心下长叹口气,然后朱明忠又看了一眼尚不及周岁的儿子,然后对郑灵说道。 “灵儿,一会便把燚儿抱回去吧。” 朱明忠口中的燚儿,就是他的儿子,他的名字很简单,就叫朱燚,之所以起名为火,正是因为大明是五行属“火”,所以才会起这个颇为简单的名字。 “嗯,” 点点头,郑灵并没有说什么,她知道,现在并不需要说太多的话。 “请大王放心出征,家中自有妾身在。” 身为淮王妃的郑灵知道,在大王离开清河之后,这清河就要全靠她撑着,尽管参军府仍在,但是她和尚不足周岁的燚儿,将会是整个江北的主心骨。看着女人坚定的眼神,朱明忠略点下头,而后便默不作声的朝屋外走去。 “祝大王凯旋” 女人们的话声从身后传来的时候,朱明忠没有回头,只是默默的向前走着,而沿途碰到的侍女,无不是纷纷屈膝行礼。 离开了后府之后,朱明忠看到顾炎武、朱大咸、钱磊、吴有才,他们四人都站在那里,而府中的六部的文武官员都立于四人身后,他们皆是穿着汉式的右衽官袍,他们手拿笏板,在朱明忠出府时,纷纷持笏长鞠道。 “臣等恭祝大王凯旋!” 面对他们的鞠礼,朱明忠默默的点点头,而后说道。 “这江北便拜托诸位了!” 离开清河,领兵北伐,这是朱明忠自己做出的决定,这个决定正确吗? 他并不知道是否正确。 但是他很清楚,北伐,他必须要去,不能让别人去做,毕竟,他是大明的淮王!身为大明的淮王,他必须亲自领兵北伐,而不是假他人之手。他不是不相信其他人,而是他更愿意亲手去葬送那个把中华民族引入最黑暗之深渊的满清,这个机会,他绝不会假手与他人。 而且除此之外,之所以亲自北伐还有其他的想法,一些不为人所知的想法。 “请大王放心,臣等必为大王守好江北,让大王无后顾之忧。” 身为参军府参军的顾炎武知道他们的责任是什么,就是守好江北,江北是大王的根基所在,不容有失。 现在大王离开了江北,那他们就必须要为大王守好这里。绝不能有丝毫差池! “孤知道!” 略点下头,朱明忠看着府中的文武百官,这个时候他甚至有一种错觉,若是换个称谓的话,或许为人君也不过如此吧! 在这个念头浮现出来的时候,朱明忠的心头微微一颤,他知道,这是不应该生出来的念头,毕竟,他是大明的淮王。 不过尽管想要刹住这个念头,可他还是忍不住去想象,去浮想,毕竟,但凡是人都会有那么点野心,不过在很多时候,人们的野心总会让现实给打消,理智总会让人在野心与现实之间做出选择。 至少,有那么一瞬间,朱明忠确实心动了,面对无上权力的诱惑,谁又会不心动呢? 当然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然后他又一次恢复了平静,随后,他又一次认识到自己的身份——大明的淮王! 仅此而已。 至于将来如何尚且不知,但他知道此次出征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北伐,为了恢复大明的天下。为了让天下百姓能够重新过上太平日子。为了中国不至于像另一个时空之样陷入黑暗的永夜之中。 “孤不在清河之时,这府中之中,便拜托诸位了!” 拱手行礼之后,朱明忠又对顾炎武、朱大咸、钱磊、吴有才四人吩咐道。 “江北事务,大小皆决于参军府,今后有劳四位仁兄!” 面对朱明忠的客气,四人纷纷皆是一副不敢的模样,同时又是保证他们必定不会有负重托,当然,最后顾炎武特意强调道 “虽大王出征不在清河,可世子尚在,少主虽是年幼,可王妃亦可主事,请主公放心,臣等必定尽心竭力辅助少主、王妃。” 顾炎武的这番话说的颇有技巧,他开始的时候是称“大王”与“世子”,而话到最后又变成了“主公”、“少主”,这样简单的称谓上的变化,是在向在朱明忠表示效忠。 一声“主公”,无疑就是表明了他对自己的身份认知,他已经不再是大明之臣,而是淮王、是朱明忠的臣子。 这一声“主公”,听在其它人的心头,同样也是让他们无不是侧目看着神情肃然的顾炎武,而钱磊更是于一旁惊讶道。 “没想到这顾宁人居然有这个眼力!居然这么会挑时候。” 没有什么时候比眼下这个时候,更适合说出这句话,更合适表示效忠了,这声“主公”无疑是在告诉所有人,他们是什么人,他们或许名义上是大明的臣子,但实际上他们都是“主公”的臣子,忠于主公那是理所当然的。 当然,顾炎武同样也是在用他自己的方式去告诉其它人,现在,大家是时候做出选择了。 一直以来,对于清河的官员来说,他们都面对着一个身份上的矛盾,他们一方面是“大明官员”,拿着“大明俸禄”,但是实际上,他们却是淮王府的官员,淮王对他们有知遇、任用之恩,而且他们拿的也得淮王的俸禄米粮。 可在绝大多数时候,他们却是言必称“大明”,毕竟,他们是大明的臣子。而且对于这个身份,他们从未曾怀疑过,但是,在内心深处,他们知道,早晚有一天,他们必定要面对现实——是大明,还是淮王! 或许,淮王是大明的淮王,但是他们却是淮王的臣子。他们是大明淮王的臣子,还是大明的臣子,这个话看起来没有什么分别,但分别却大了,如果他们选择前者,那么将来即便是有皇命,他们也可以拒不奉诏,因为他们并非是大明之臣,他们是淮王之臣。 非王命而不奉诏! 对于早就习惯了大明的他们来说,这个选择是困难的,但他们却都知道,这一天是无法回避的。 而且很多人对于这一天早有准备。甚至他们已经做出了决定,只不过所有人都在等着,等着有人带这个头,等着这一天的到来。。 该来的总会来的! 朱大咸在心底叹了口气,对于这一天,他的父亲早在去年就已经料见了,其实,所有人都猜到了,只是还要再拖到什么时候呢? “请主公放心,臣等必定尽心竭力辅助少主、王妃,事事秉公为之,绝不敢徇私” 所有人都做出了选择,即便是朱大咸,尽管他的父亲对大明忠心耿耿,但是在去年他们父子之间就已经有为今天做出了决定。大明对他们虽有恩,然而淮王的知遇之恩,纵是粉身亦难相报。 “请主公放心,臣等必定尽心竭力辅助少主、王妃,事事秉公为之,绝不敢徇私” 有四位参军作了表率,其它原本还曾为身份纠结的众人,无不是纷纷再次持笏表达着忠心,从现在起,他们已经不再是大明之臣的,而是淮王之臣,淮王是大明的淮王时,他们是大明之臣,若淮王不是那他们亦只会追随主公。 被众人称之为主公的时候,朱明忠并没有丝毫的飘然,他反倒觉得有一种空前的压力。 因为他很清楚这一声主公意味着什么!这些人将他们的个人荣辱全部都系在他的身上。 作为他们的主公,从此之后,在接受他们的效忠的同时,同样也要给与他们回报 正文 第2章 长亭外(求月票,求支持) 秦制三十里一传,十里一亭,故又在驿站路上大约每十里设一亭,负责给驿传信使提供馆舍、给养等服务。后来也成为人们郊游驻足和分别相送之地。长亭、杨柳、美酒、南浦等字眼在古人送别诗词中是经常出现的,千百年来被赋予了特定的含义,都是送别诗词中最具代表性和象征性的文字符号。“送君十里长亭,折支灞桥垂柳”乃是古人送别的经典场面。 或许到了明朝,这长亭已经成了历史的名词,这曾遍布中国的长亭早已消失于历史之中,仅只留下少数的遗留。但现在的江北,在官道的“服务区”之间,却也有供人马歇脚、避雨的长亭,而这长亭不过只是一座凉亭,自然也没有亭长之类的的官差。不过虽是如此,这长亭依然被重新赋予其特定的含义,这里是送别之地。 甚至打从这长亭建成以来,就已经有文人墨客于此留下了送别的诗篇。而今日,这长亭外,却一片人腾马叫,数以万计的军队,正在列着队沿着官道往北方行进。 北伐! 大军北伐了! 在他们离开清河的时候,十数万百姓曾沿街欢呼着,雀跃着,他们都相信,这一次北伐之后,那曾奴役他们的清虏,就会被赶出中国,到时候,这天下又会重新回到汉人的手中,他们又能重见大明天下。 永历十六年,即便是最没有信心的人,也不会怀疑这一点,他们相信北伐必定会获得成功,毕竟,将出正月的时候,山西的李子渊——那位新封的楚王,已经命令其麾下的“楚军”出太原入直隶,直取京师了。 而现在,淮王麾下的忠义军,也开始北伐,这大明的天下若是还不立即恢复,那可真就毫无天理了! 对于大明来说,永历十六年,似乎是一个再好不过的年份,这一年征兆着吉祥,征兆着顺利,征兆着天下正统的恢复。 但是作为其中的参与者,石磊整个人却显得有些失魂落魄的,他并没有出现在王府中,而是在这长亭处等待着大王,现在,当十万北伐大军往北开拔的时候,在长亭外的林地之中——在整修官道时,这3丈宽的官道两侧皆被留下了40丈宽的绿化带,被种上了以柳树、杨树为主的各种树木,而现在往往又以栎树为主,这是海军的育材林,不过在这长亭处,却分布着一片树林,这是旧时残留的林木,在林地间,面对着大王,石磊张张嘴。 “大、大王,可,可是先帝之后……” 他的声音显得有些嘶哑,双眼通红的他盯着朱明忠,在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他整个人完全处于一种绝望的心境之中。 从扬州回来之后,他就一直在纠缠着这个问题,一刻也不曾放松过,因为……石昭,他的女儿,只是他名义上的女儿。现在她已经嫁入淮王府,她,她是先皇的女儿。 “什么?” 诧异看着石磊,朱明忠不解的问道。 “四石,你在说什么?” 什么先帝之后? 我可不是什么魂穿的,我可是堂堂正正直接穿越过来的,与崇祯有什么关系?咱这肉身可是经过二十一世纪“五毒入侵”的肉身。 “先帝?” 摇摇头,朱明忠反问道。 “你觉得可能吗?” 可能吗? 他的反问让石磊一愣,随后他诧异道。 “大王,若,若非是先帝之后,那休园中……” 休园? 瞬间,朱明忠便明白了,他盯着石磊目光变得越来越冷,而他的目光变化落在石磊的眼中,也让他的心思越来越沉,难道…… “你知道了……” “大、大王,你,你真的是……为,为什么,小、小昭她,我,我告诉过你……” 面若死灰的石磊的话声有些颤抖,现在的他心中尽是悔恨,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小昭? 石磊的话让朱明忠立即明白了原因,他看着神情绝望、悲愤交集的石磊,随即明白了他为何会这么失态。 “四石,我说我不是宗室血脉。”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朱明忠的语气中尽是一副哭笑不得的模样,这事怎么变成了这样? 我怎么就成了宗室血脉,而石昭……她可是正经的宗室!而且还是崇祯的女儿! “若是如此,我又怎么弃人伦天理于不顾?” 朱明忠的声音不大,盯着石磊的时语气带着质问的味道。 “莫非于你石磊眼中,孤如那齐襄公一般荒淫无道。” 春秋战国时的齐襄公在位期间,荒淫无道,昏庸无能,因与其异母妹文姜乱伦,而“名垂千古”,朱明忠这样的质问,让石磊的心头一慌,关心则乱的他这时才意识到,他这样的质问代表着什么,是从根本上否认大王,于是连忙跪拜下去连连叩头道。 “臣,臣不敢……” 诚惶诚恐的石磊尽管心里还有很多疑惑,但他却下意识的相信,眼前的大王是绝不会干出那样的事情的,更不可能如齐襄公一般荒淫无道。 看着跪于地上的石磊,朱明忠并没有继续训斥下去,他知道,石磊现在的问题更多的是站在“父亲”的角色上,既然他知道了休园,那么就需要加以解释。 “十几年前,先师救下孤之后,带着孤于大江南北游走四方,医人治病为生时,于凤阳府王家得知其养子王士元的身份,虽是无意中得知,可先师却记于心间,待其去世之后,又叮嘱孤此事,王士元、王士元……原是王啊!” 原是王……这朱慈焕是何等的天真,居然起了这么一个名字,摇头轻声着,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后来平定江北之后,在命人整修中都皇陵时,孤想起流落于王家的先帝血脉,方才派人去查找,再后来又于江南找到其下落,如此才将其请至扬州,加以奉养,毕竟,无论如何,他都是先帝的血脉,先帝以身殉国,乞求流寇勿伤百姓,孤焉能任由先帝绝嗣,坐视先帝之子遗落民间……” 话说的当然是大义凛然,可实际上,当初派人去找王士元,那里是不忍坐视,完全是因为朱明忠想要给自己多一个筹码,如果有必要的话或者说有需要的话,他甚至不介意把王士元捧上皇位,当然,这是最后的选择。 其实在乱世之中,大抵也是如此,甚至就连李子渊都知道寻来几个宗室亲藩加以奉养,表面上的说法是不忍高皇血脉遗民间,但实际上,大家的心思都很清楚,有必要的话,大家伙都有可能推出一个皇帝来,只要那皇帝姓“朱”就可以了,至于将来,古往今来的皇位都是可以禅让的。 或许朱明忠暂时还没有动过“禅让”的意思,但无论是把永历置于手中,亦或是把王士元找过来,甚至还特意找来的失落于民间的宗藩,在凤阳中都加以奉养,当然也就是守皇陵,所为的,都只是让手中多一个筹码,如此也就可以多一分回旋的余地。 “大王忠义。” 尽管大王这么一解释,石磊便知道这王士元更多的是其手中的筹码,毕竟无论是作为锦衣卫也好,或者从商这些年,他见过了太多的人心,眼前的这位大王或许是大明的忠臣,但是他必须要为自己,为清河淮王府上下数千人去考虑,对此,他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甚至,就是石磊自己也曾多次主动的寻找失落民间的宗藩,然后上书大王,请大王加以供养,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那些宗藩只要在江北,于大王来说,就是一道筹码,拿着这些筹码,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用得着。 至于供养宗藩的银子……并不需要多少,这些人就像是保险,就像是海船的保险一样,现在的投入不过只是等于买了一份保险。谁也不知道,那些保险会在什么时候用上。 至于王士元,那是大王自己找到的一个更扎实的保险,只是这个保险能不能用上恐怕将来会引起一番争议。但谁也无法否认一点,如果在各人都使出“保险”的时候,大王的“保险”是先帝的血脉,那么其它人纵是推出了亲藩,又有何用?不过只是远藩旁支罢了。按大明的律法,先帝的血脉最是正统,既然如此,那天下的正统就在大王这里。 毕竟,空口无凭啊! 可转念一想,石磊却又想到石昭,她的身份不也是空口无凭吗?尽管大王的解释,让石磊不再有任何怀疑,但心底仍然有些疑惑。 “可,可那王士元,为何称大王为“皇兄”?” “皇兄”! 听着这两个字,朱明忠的眉头猛然一锁,他几乎立即想到了其中原因,脑海中立即浮现出第一次与王士元见面时,他见到自己时的那副惊骇的表情,当然还有那一声“皇兄”。 皇兄…… 难道自己真的像那个什么皇兄? 想到这里,朱明忠整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他的眉头紧锁着,他甚至想到自己的血脉……这也没有任何可能。 甚至朱明忠实际并不姓朱,他的曾祖那辈时因为已嫁入朱家的姑母没有生育,所以曾祖便过继到朱家,从此之后才姓朱,所以他根本也不可能有朱家的血统。 但是两个人相貌相像,又岂需要血统? 就像后世的有些相貌相似的明星一样,他们又岂曾有丝毫的血亲? “孤祖家本姓管,因曾祖姑母无子而过继于姑母家,如此方才改姓为朱,后北方天灾不止、流寇不断,家父携家往江南避难几经流离,于嘉定定居,操以下业勉强糊口,清军屠戮嘉定时,孤已经十二岁,虽于血海之中,许多往日已经记忆模糊,然而家中之中却一日不曾敢忘……” 朱明忠半真半假的把自己家世说道出来之后,又摇头说道。 “至于王士元为何我为“皇兄”,我不知道,但我想世间人大抵总有几分想像。” 之所以特意解释自己的出身,是因为朱明忠很清楚,对于他来说,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身份,解释出身与来历,或许这个半真半假的解释,就是最好的解释,毕竟过去的“为师父救于血海尸堆”之中的解释,委实太过牵强了,毕竟当时他已经十二岁了…… 而现在,这么一番解释之后,朱明忠相信这个说法,可以充分的解释他的出身、来历,从而让他在这个时代有一个“合法身份”。 面对大王的回答,石磊整个人都沉默了,这个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事情,他居然如此指责大王,实在是罪该万死,幸好此事只有他们两人知道,若是消息传出的话,即便不是真的,大王的声誉可以说是尽毁于他手中,到时候,他可就是真的罪人。 “大王,臣……臣……” 吱呒着,石磊只觉得的浑身冒出一阵冷汗,一时间居然说不出话来。 “四石……” 背对着石磊,朱明忠知道,因为附近有卫兵的关系,加之官道上的人沸马叫的喧嚣非常,所以不会有任何人听到他们的谈话,但是,这件事,必须要给石磊一个教训。 让他知道,什么事情该问,什么事情不该问。 “你为何去查此事?” 大王的问题让石磊再一次叩头不语,为什么? “做为昭儿的养父,你查问此事,实属应该,但是作为军正函,你查问本王之事,是否逾制?难道你身为锦衣卫时,也曾专查皇上私事吗?” 又一次叩头,又一次沉默,自知犯下大错的石磊只是沉默着,见他这一副沉默不语的模样,朱明忠长叹口气,摇头道。 “罢了,此事暂且如此吧,至于将来……” 这军正丞,无论如何都要换人了,无论是石磊的是石昭“父亲”的身份,亦或是石磊这次的失误,都表明需要换人,谁更合适? “请大王放心,臣知罪,还请大王与臣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待北伐之后,臣自当请辞!” 再一次叩头谢罪,石磊知道现在最重要的北伐,他现在不能辞职,他还要戴罪立功, 正文 第3章 黄与淮(求月票,求支持) 郁洲岛,几乎每一次来到郁洲岛,朱明忠都能够感受到这里的变化,此时的郁洲岛不仅仅只是海军的大本营所在,同样也是江北最为重要的港口。在海州与郁洲岛之间那宽不过数里的海峡,正好形成了一座大型的避风塘,郁洲岛的存在阻挡了海上的风浪,即使是外海刮着台风,这里同样也是风平浪静的所在。而海州的朐山与郁洲岛的郁洲山,两座山上的炮台又拱卫着这座海港。“谁能想到,在江北居然会有这样的天然良港!”置身于郁洲山棱堡炮台上,凝视着黄色的海峡,朱明忠感叹道,在几百年后的苏北一直苦于没有良港,从而制约着苏北的发展。可是谁能想到,这个时代的苏北,却有着这样一座天然良港。而现在,海峡两边已经发展出了两座港口,海州一侧是民港,专门泊停各国商船,至于郁洲岛上的港口则是军港,为忠义军舰队的母港。“大王,只怕早晚有一天,这港口非得迁走不可……”相比于大王的感叹,作为舰队提督的王安民神情却显得有些沉闷。“哦,这是为何?”朱明忠有些不解的看着王安民,“大王,你看这海峡里的海水?是什么颜色?”手指着海峡说道。“黄色的?”黄海的海水本身不就是黄色吗?“大王,出郁洲往南不到两百里,就是黄河口,这黄河泥沙之多,世所罕见,黄河巨量泥沙于河处口倾入江北海岸带,使江北海岸线向海淤涨,而更有许多泥沙被流浪搬运冲击至海州,与海峡之间形成水下沙坝,久而久之,便会导致港口淤积,史书上曾记载,唐时海州水深逾十余丈,而今日最深处亦不过数丈深,久而久之,这海峡必定为流沙淤满,到时候,这港口自然也就不堪使用了。”听着的讲述,朱明忠的脑海中立即想到了黄河夺淮!历史上在长达数千年的时间中,江北的海岸线都是极为稳定,沿岸的沙堤发育正常,但是自12世纪黄河夺沙之后,苏北海岸便不复当年的稳定,尽管巨量的泥沙沉积了大量的土地,但是却给江北海岸带来了近乎毁灭性的打击,以至于在后世苏北漫长海岸线上,无一良港,更几乎没有真正的海滨城市,甚至就是所谓沉积土地,如果不是因为修建了大量的防护坝,其海岸也会被海浪蚀退。蚀退……想到曾经看过的一篇文章,朱明忠的眼前突然一亮,朝着南方,黄河的方向看去,然后说道。“黄河夺淮数百年,可谓是为害一方,且不说其他,单就是泥沙倒灌导致淮河床抬高,从而导致淮河流域从当年的鱼米之乡,变成今年的旱涝频发之地,以至于每年江北皆苦于沿淮赈济之苦,自高皇帝以来,我皇明两百余年,虽苦心经营黄淮,却一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没有出海口的淮河依然是为害一方,淮河两岸千百万百姓每每屡遭水旱之苦……”身为江北的主政者,朱明忠自然知道江北的软肋在什么地方,就是淮河!淮河是条害河,十年九涝,两岸洪灾不断,两百余年来百姓每每流离失所,皆是因为洪灾,而之所以洪灾不断,正是因为淮河没有出海口,甚至就连那江北的大湖——洪泽湖,也是一语道出了其形成的原因,因洪水而成,而这洪水正是流不出的淮河水。从元朝末年不得不治淮,再到20世纪,前后七百年间,历朝历代皆想从根本上解决淮河的问题,而解决淮河的问题很简单,一个是黄河北归旧河道,二是淮河入海。从咸丰年间黄河北堤决口,北返旧河道入渤海,从此之后,淮河入海就成了解决淮河为害一方的选择。但是受限于时代,在人力时代“淮河入海”工程无疑于天方夜谈,毕竟数百亿立方的土方或者清淤,依靠人力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甚至直到21世纪之后,其技术条件和政府财力才能够支撑这一工程,即便是如此,也不过是将“淮河入海”变成了“引淮入海”和“引淮入江”两个工程,从而降低了70以上的工程量,可即便是如此,按照规划,也需要长达十数年的跨度,分期完工。尤此可以想象这个工程的难度。淮河入海!在人力时代,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并不意味着做不到!甚至想要完成这一工程很简单,只不过需要非常漫长的时间。“想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要让黄河旧河道出海,所以此次北伐之后,无论如何,都必须把黄河引出旧河道出海,非如此,不能解决淮河问题!”朱明忠的话声不大,但是听在耳中却掀起了一阵波澜,曾经游历过北方的他自然知道,在黄河夺淮数百年后,现在黄河中下游地区人民的生活已发生了巨大变化,黄河故道已成为新的生活区,居住有大量的百姓,而现在大王却要重新让其回归旧河道,这……这。“大王,这旧河道年修失修,若是冒然把河道北迁,只恐怕会带来隐患……”“隐患?”眉头略微一挑,朱明忠笑说道。“什么隐患,无非就是重修大堤罢了,这笔钱,相比于每年淮河两岸赈灾的银子,根本就是九牛一毛,不值一提!黄强淮弱是淮河出海不畅的根本问题,想要解决问题,就必须要让黄河北归旧河道,如此一来,还可以解决海州港淤积的问题,一但没有黄河的泥沙作为补充,这些年江北海岸淤积的泥沙就会因海浪冲刷蚀退,不出百年,江北海岸就可以恢复正常……”当然,那些被蚀退的海岸泥沙会沉入海中,只不过会在海流的作用下,沉积于南方,形成后世所谓的“苏北滩涂地”以及“苏北沿海暗沙”,只不过不会像后世的面积那么大,毕竟,现在黄河搬运的泥沙不过只是让范公堤距海数里罢了,远不像后世那样距离上百里。“至于淮河……”凝视并江北大地,想到在另一个时空之中,曾经看过的一篇文章。“只要解决了黄河的问题,黄强淮弱的问题就不复存在,然后所需要就是借助自然之力去恢复淮河,淮河中下游的淤积,可以采用“束水攻沙”等方法加以解决……”朱明忠所提到的“束水攻沙”是明朝潘季驯发明的一种治河的方法,按后世的说法“潘印川以堤束水,以水刷沙之说,真乃自然之理,初非娇柔之论,故曰后之论河者,必当奉之为金科也。”或许这种方法在治理黄河的时候,限于历史条件,潘季驯采取的治理措施,在当时是不可能根本解决黄河危害的问题的。“潘季驯治河只是局限于河南以下的黄河下游一带,对于泥沙来源的中游地区却未加以治理。源源不断而来的泥沙,只靠束水攻沙这一措施,不可能将全部泥沙输送入海,势必要有一部分泥沙淤积在下游河道里。所以治河后,局部的决口改道仍然不断发生,同时蓄淮刷黄的效果也不理想。因为黄强淮弱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可是如果我们把黄河回归故道,自然也就没有了黄河淮弱的问题再借助“束水攻沙”之法,冲走下游泥沙,没有了黄河泥沙作为补充,那么江北境的废黄河水道内的泥沙,自然会被不断被淮河水带走,久而久之,淮河出海河道亦可恢复正常,或者基本上恢复正常。”当然,这并不是朱明忠提出来的,实际上,早在晚清、民国以至于新中国都有水利学家提出借废黄河水路引淮出海的问题,但是当时废黄河高抬的河床问题制约着这一想法的实现,而现在却不同,未经过未来200余年黄河夺淮的经历,加之黄河带来带来的泥沙以17世纪后为最多——江北海岸向大海深出上百公里是17世纪后,在此之前,江北海岸不过前伸数公里。正是因为现在河床上相对较少的泥沙量,使得朱明忠才相信,采用束水攻沙的办法可以让淮河重归攻道,至少有这个机会,当然,这个过程需要很长时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但是如果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百年之后这江北甚至河南便重新恢复为往日的鱼米之乡,毕竟整个淮河流域并不局限江北,同样也包括河南南部地区。至于什么所谓的黄河改道入黄海,可以在黄海淤造新土地,那些贫瘠的淤积盐碱地相比于整个淮河流域的利益根本就是不值一提的。与其以牺牲整个淮河流域,让其成为一条害河,令流域内的千百万民众陷入旱涝灾荒不断的境地,去换取一点淤积盐碱地,远不如把这份精力、财力用在海外领地以及殖民地的拓展上,毕竟,这个时代的世界,根本就是一片空白,等待着大明的舰队去填补,等待大明的百姓去移居。至于移民所需要解决的航海等问题,总是能解决的,即使是暂时不能解决的,也可以千方百计的想办法去解决,至于这国内……倒是可以休养生息,借助自然之力去恢复自然。“大王高屋建瓴,绝非臣等所能领悟!”尽管作为军人,王安民并不擅长拍马屁,但是,却早已经超过他所理解的范围,也正因如此,他才会说出这番话来,这时朱明忠才意识到,身边的这是舰队提督,而不是他参军府的参军。于是便笑说道。“如此一来,这海州港也就能保住了,甚至因为海流的作用,这原本有些淤积的海峡,也会变得更深,到时候你又岂需要为舰队港口被泥沙填平而烦恼?”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朱明忠的脑海中自然浮现出了中国的海岸地图,就海军的大本营来说,青岛太北、海南太南,旅顺太小,大连却又没有屏障,相比之下,没有比海州更适合充当海军大本营的地区了,不仅仅是因为郁洲岛的面积以及海峡的面积,更重要的是它的地理位置正好位于中国的海岸线的中线,只要解决了泥沙的问题,这里是作为海军母港的最好选择。而且这不是只有一个狭窄出海口中的海湾,它是以海峡为泊淀场,即便是敌人想要实施闭塞战术,无无法封闭这宽达数里的海峡,只是水不够深啊!“大王,若是水太深了也不好……”不待他说完,原本还担心着水深不够的朱明忠笑道。“水深有水深的好处,毕竟,这将来,船总归是越来越大的……”没准按照现在的发展态势,也许百年之后,中国就会建造出铁甲舰,谁知道呢?看着要塞附近山岭上种满的栎树树苗,这是舰队为了解决造船木材问题制定的“育林”计划,江北官道两侧10丈以及河堤、荒山都将种满栎树,当然,将来会种植材质更为优良的北美红橡,现在只能种植同科栎树。而将来这样的政策会推广至整个大明。木材决定舰队!为了解决造船所需要的木材,海军作出了一个费时漫长的选择,可,他们并不知道,或许,再过百年当这些橡树成材的时候,也许,那个时候木帆船的时代已经结束了。也许,那时世界已经进入了铁甲舰的时代,谁知道呢?不过,对于海军这种育林的规划,朱明忠当然不会反对,毕竟将来并不仅仅只是造船需要橡木,橡木还有其它更为广泛的用途。“你看这些船……”手指着海峡中那一艘艘帆船,这些帆船都是为这次远征从各地调集的,可以说云集了江北包括台湾在内的几乎所有的船只。“为了运送五万大军北伐,我们调动了超过300艘船只,如果船更大些,也许只需要数十艘船,便能运送这么多部队……将来,船只会越造越大!”嘴上说着北伐的时候,朱明忠的双眼盯着海峡中的那密布的白帆,北伐,相比于郑成功的北伐,或许,这才是真正的直捣黄龙…… 正文 第4章 启程(第二更,求月票) 一顶盔帽、一身红色的羊呢军装、一双牛皮军靴,再加上一件羊毛毯,基本上这就是军人的标配。当然,更为重要是自发铳。武器等于士兵的生命!进入军营的第一课,每一个新兵都要知道这一点,不仅仅只是知道,在随后的几个月中,不断的检查,训斥、惩罚,会让他们每一个深切的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传火孔、击砧、火池不洁——五军棍。铳管不洁——十军棍……诸如此的惩罚,最终让他们学会保养、爱惜武器,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它,无论是否愿意,最终军队这个暴力机器,会教会他们这一点。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需要暴力才能学会这一点,对于王玉树来说,从第一次接触到自发铳的那天起,他就迷上这种火铳,尽管现在江北也有百姓用自发铳,虽说家里的铁匠铺中,也打制过铳管,但王玉树却从没碰过自发铳,但是凭着在自家铁匠铺里积累下的经验,他很快便掌握了自发铳结构原理,甚至还曾将自发铳完全拆散,然后再次组装起来。“等过两年退了役,到时候,俺就在铺子里头造这个自发铳……”怀中抱着自发铳,王玉树对身边的弟兄们说道着他的梦想,或许,几个月前他还只是街头混混,可是现在,他却已经重新找到了人生的目标,他的目标很简单,就是造火铳,之所以会选这个行当,原因再简单不过——挣钱。虽说才十几岁,可王玉树却隐约觉得,这自发铳将来肯定好卖,毕竟,江北可是和其它的地方不同。“六哥,你瞧瞧……”看着房仓里那些抱着火铳靠背而睡的弟兄,王玉树的眼睛中全是一片银光闪闪。“咱们忠义军可是好几十万,两年一批、两年一批的轮换,但凡是个男人,都得服这个兵役,若是在军队里头用惯了这自发铳,将来,谁又愿意用大刀什么的?六哥,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生意人有生意人的眼光,对于王玉树来说,来到军营之后,他从这里看到了未来的商机,这火铳就是未来的商机。“那你也得会造不是?”老六挑了下帽盔,对王玉树说道。“做这玩意不难,也就是比鸟铳稍微复杂一点,我估计和俺爹一起干的话,一年至少能造五六十支,一支挣二两银子,一年就是一百多两……”“那感情好,要是你小子真造出来了,回头卖给俺一支,用这玩意打野兔什么的,可比鸟铳什么的方便多了……”“可不是,最少不用带着火绳跑呗。”就在弟兄们在那里说着话的时候,突然,一阵哨声从仓库门口响了起来,原本看似正在睡觉的战士们,刚一听到哨声就纷纷站起身来,完全没有一丝困意。“全体都有,各排清点人数,准备上船……”命令下达并不算突然,从他们来到郁洲岛的时候,就知道,早晚有一天,肯定是要上船,尽管早有了准备,但猛的听到上船的命令时,心头还是忍不住一颤,既然是平素那些胆大的人,这会也会暗自祈祷着老天爷保佑。“观世音菩萨保佑,保佑一帆风顺,无惊无险……”和其它人一样,王玉树同样也在上船的时候,暗自祈祷着,来到郁洲已经半个月的他,和战友们一样,早就从水兵那里知道了这看似平静的大海的凶险,这会一见要上船,本身就不会水的他,自然担心起了接下来的航程。“嘿,瞧你们一个个吓的,有什么好怕的,不就是出海嘛……”那边船上的水手们瞧着这些战士脸上的不自然,忍不住出言笑道,他们的嘲笑声,顿时惹得这些步兵一阵不满,可是还不等那不满发泄出来,那边,刚一踏上船,在那船身随着海浪摇晃的时候,他们那里还敢发火,无不是紧张的坐到船上,生怕一不小心会掉进海里。“老天爷保佑!”上了船之后,和其它人一样都挤在那舱室中,王玉树便和弟兄们一起坐在那里,等待着启程,尽管他们并不知道目的地是那里,但是他们却很清楚,他们将要乘船,由海路进行北伐。其实,即使是最普通的士兵,对于乘船北伐都不陌生,毕竟,当年郑成功万舰齐发直入长江攻取江南从而奠定了今天大明中兴的基业,早已经为人所共知,更何况,忠义军正是起于此次北伐之中,曾经的辉煌,自然通过老兵之口说道给他们,如此一来,在绝大多数忠义军官兵看来,海路北伐,本就是实属平常。“此战若是能直捣黄龙,那么大明中兴便是指日可待了!”与普通的官兵挤在不透风的舱室中不同,身为右路军指挥的于树杰则住在尾舱,阳光透过明亮的玻璃窗映入舱中,全不见寻常舱室的昏暗,他趴在地图上,眼睛盯着地图。“入渤海后,在这里分兵,到时候右路军……”手中的铅笔在地图上画出了一个圆圈的同时,于树杰又自言自语道。“可以先在河口修建一座要塞,作为进军基地。”“这个没问题,无非就是筑土垒,最关键的是,物资运输,现在辽东的官道都荒废十几年了,那些官道在不在还是一说,更何况,咱们这次北伐的辎重需要完全依赖水路,毕竟运马船太少,”作为右翼军副指挥张孝武,和于树杰一样,都是江阴人,两样也是忠义军老人的他,自然知道,忠义军的物资消耗,远甚于其它明军。而与过去行军会配置大量的马车不同,受限于运马船的数量,在兵务衙门与军令部制定计划的时候,就已经有针对性的制定了相应的计划。“火药、炮子、铳弹再加上粮草,只能靠水路运,那几艘运马船,单就是斥侯队的马都不够运的,更何况是辎重队……”“长江水师的蜈蚣船不是随咱们一同行动吗?”于树杰指着窗外的船队中的一些多桨船说道。“海船能不适合入河,可蜈蚣船可以,咱们的物资都装在船队,然后部队沿河岸推进,如此一来,既能得到船队的炮火掩护,物资运输也不会有任何问题。”因为右路军是唯一一支需要进深入内陆作战的部队,张孝武自然需要考虑到辎重问题,当然,兵务衙门与军令部同样也会考虑到这一点,所以他们才会抽调长江水师的船只,以用于在内河航行,而不像当初郑成功的船队那样,在有些时候甚至只能依靠人力接纤,尽管那些长江水师的多桨船并不适合远洋航行,但是近海航行并没有什么问题,而且在此之前,他们就已经从长江口航行至海州,有充分的海上航行的经验。一但抵达渤海之后,进入河道,那些多桨船就可以发挥他们的优势。“多桨船自然是可以沿河逆流而上,而有多桨船上的短管重炮,攻城也没有问题,可是,你别忘了,现在才三月!”抬头看着于树杰,张孝武指着地图上的河道说道。“军正司那边的情报显示,半个月前山东运河内的冰才开始融化,那里可比山东更北方,万一要是冰没化怎么办?到时候船队怎么进得了河?河上的的冰不化,船队进不了河,我等就在孤军深入,到那时,可就麻烦了,非但需要弟兄们尽可能多的背负物资不说,到时候还在弟兄们直接攻城……”北方天气仍然寒冷,如果一但北方的河道没有解冻,那么船队由海入河,自然也就成了奢望,到时候各种问题也会纷至沓来。“这个……不,还有朝鲜的民夫吗?”于树杰有些犹豫的说道,把辎重这样的大事交给外人,总让人不太放心,但是相比于从江北征召民夫,朝鲜民夫不但不需要江北付钱,而且其极为廉价,完全可以满足军队的需求,只不过,朝鲜民夫毕竟是外人。“但愿,那些民夫能可堪一用吧……”心里这么嘀咕着的时候,于树杰看到窗外的船动了,大军要出征了!大军出征了!置身于船舱,身穿一身军衣的朱明忠,在下令舰队启程之后,他人神情显得有些激动,尽管已经见过太多的风浪,但却从没有像现在这般激动,因为他知道,这一战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定乾坤之战。“密之,你看这东北是何等之大!”走到那副地图前,朱明忠凝视着地图上的东北,然后颇为感叹的说道。“出山海关往北千里,皆是一片沃土,可称之为沃野千里,虽说此地酷寒,可却也适合农作,尤其适合种植玉米,农务衙门这两年一直在驯化从美洲引进来的玉米,现在刚培育出来的新品种的穗轴已经增至5寸,预计每亩产量超过两百五十斤……”现在玉米不过只是刚刚传入中国,并没有全面推广开来,在历史上玉米只在南方的山岭地区普及,而且用了长达两百余年的时间,而现在,在朱明忠的特意推动下玉米品种的本土驯化以及育种,早已经系统化的推动起来,甚至作为他的半个学生的石灵,还在府里的试验田中培育出穗轴6寸的玉米品种,玉米的穗轴长度、大小决定了玉米的产量,后世的玉米穗轴普遍超过22厘米,而现在的玉米品种不过只有13-15厘米,而且不能密植。不过尽管如此,相比于小麦等作物,没有什么任务比玉米更适合东北地区。“玉米的成熟期需要130天左右,在东北地区每年谷雨时节,也就是现在这个时候进行春播,到中秋前后就可以收获,如此一年一获,收益倒也极为可观,而且玉米秸杆还可以喂牛、喂马,同时玉米也是上好的饲料,只要进行合适的移民开发,不出数十年,东北必定可成为另一个大粮仓!”就像后世一样的东北一样,现在的国人又怎么能想到,他们眼中的苦寒之地,会成为不逊于江南的鱼米之乡。“不仅可以种玉米,还可以种一季土豆,现在府里已经育成了一种速生土豆,60天就可以成熟,若是过黑龙江再往北,可以种植土豆……”听着大王对未来拓殖东北的打算,方以智只是含笑不语,尽管现在还没有公开,但是大王已经征求过了他的意见,由他出任未来的东北总督——面东北面积之大,远超过人们的想象,甚至相当于小半个大明,从辽东往北三千里,皆是东北总督之地。对于这个任命,方以智并没有拒绝,虽说作为南直隶桐城人的他,几乎等同于江南人,并不适应北方的酷寒,但即便是酷寒又能如何?有地龙、有火炕,还能冻着不成?更重要的是,他知道一但大王的计划成功的话,对于大明并不仅仅只是多了一个鱼米之乡,更重要的是,从此之后,北方边患将不复存在。“关键是人!”看着大王,方以智直接道出了整个计划的关键所在。“没有人,就是空谈,臣曾听闻自清虏入关后,东北编户十不存一,按清虏的说道,目前东北只有披甲奴万余户,库尔喀、、虎尔哈、索伦等的边民不过十数万,当年辽东百万汉民更是尽为清虏残杀,纵有活口者也早已为满清奴役编为汉军旗或旗下包衣,大抵上都已经随清虏入关,以臣看来,东北地区非有百万户汉民,不能彻底平定!”自从方以智从大王的口中知道他接下来的去向之后,便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东北,并不仅仅只是了解辽东,毕竟,大王口中的东北,不仅限于辽东,还包括奴尔干都司等地。而通过这一段时间的了解,他已经对那片土地有了一定的了解,也知道平定东北的意义所在,但是想要实现这一切,并不容易,毕竟最大的难题,不是在于占领东北,而是如何稳定东北。“所以,欲平东北,非得编户百万不可!” 正文 第5章 心思(第一更,求支持) 编户百万户!方以智的要求并不高,一百万户,五百万人!这个数字看似很多,但是将这些一百万户分布到若大的东北之后,也不过就是沧海一粟。毕竟包括远东以至于东西伯利亚的外东北,其面积甚至超过现在大明疆域,毕竟此时新疆、青海、蒙古以及西藏等地,皆不在大明,同样也不在满清的治下。而东北,确实太大了一些!没有人,所谓的东北拓殖、屯田都不过只是一个笑话,只有解决了人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东北边地的问题,边地之所以会是边地,并不仅仅只是因为其位于“边疆”,更重要的是边地的汉民少,边地无民,只有少量兵卒驻守,在与边疆少数民族政权几乎连绵不绝的战争和冲突中,使历代汉族中央政权均不胜其扰,在那些来去飘忽的草原骑兵面前,往往显得处处被动,兵少则必败,兵多则供应困难,无法久持。在这种形势下,历代汉族中央政权遂采取了“屯垦戍边”的对策,除了在边境战略要地驻扎军队,参加屯田外,更多的则是内地向边境地带移民,在武装保卫下开垦耕种,以提供军粮,加强边防。这种形式的人口迁移从秦、汉起一直沿用下来,正是秦代的移民实边,将岭南纳为中国之地,也正是19世纪中后期,无数汉民的闯关东,使得东北得以在列强的蚕食中,成为中国的行省,并成为21世纪的中国粮仓。“移民实边”是从根本上解决边患问题的唯一选择,而“移民实边”的目的,就是为了“变边为内”,只是这看似简单的“移民实边、变边为内”,操作起来并不容易。没有山东等地的移民“担担提篮,扶老携幼,或东出榆关,或东渡渤海,蜂拥蚁聚”,关东大地上的人口又怎么可能迅速增至1800万。只是那个时代的中国内地,是人多地少,“闯关东”是为了活命,现在,内地的形势是什么?在满清入关后的一路屠杀下,亿万百姓惨遭杀戮,在四川等杀戮严重的省份更是百里无人烟,在这种人少地多的现实下,百姓又岂愿意背井离乡远赴东北。“人不是问题!”看着地图,想象着那片土地的辽阔,尽管现在还不清楚,到底应该如何让百姓“自愿”的移民边地,但是朱明忠相信,只要他去做这件事,必然会有人帮他解决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并不是什么难题,总有办法解决,随后朱明忠沉声说道。“待到清虏的问题解决之后,到时候,本王自会向朝廷请命,禁止私垦,私垦者,流千里,百姓想要土地,就让他们去东北,去河套,去边地,去那里的开垦,非如此,不能平天下……”禁止私垦、流徒千里,不过只是一个办法,将来肯定会有更好的选择,随后朱明忠的话声略微一顿,又说道。“不过,这是将来,至于眼下……待右翼军进入东北之后,就可以直接分田给他们了,你手下有了这两万右翼军于东北屯田,想来,东北十年之内,必将不再为患……”对于那些身在船舱之中的兵士来说,他们自然不知道,他们的命运就这么不知不不觉的被决定了,对于这些士兵来说,他们此时大都处于在对未知航程的紧张之中……船在海浪中航行着,尽管船身非常坚固,多层的船板更是用厚达半尺栎木或者台湾产的杉木、松木制成,但被海浪拍在船身上的时候,那声响仍然让舱内的士兵们无不是提心吊胆,生怕一个不小心,这船板就被浪滔打沉了。赵功名躺在吊床上,这种水兵的吊床,现在也是他们的吊床,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睡到吊床上,因为船舱的面积有限,所以只有一半的人能睡在吊床上,大家轮流在这吊床上睡着,没轮到的弟兄往往都会到甲板上,挤在狭窄的甲板上,在那里呼吸着更为新鲜的空气,毕竟这舱里的气味并不怎么好闻。可是赵功名却怎么也睡不着,他之所以睡不着,倒不是因为担心着船会沉,对于自幼在淮河边长大的他来说,十几岁的时候,就已经能游对那条淮河岔子的对岸去,虽说这海看不到尽头,但是在他看来,这么多的船在海上航行,即使是船沉,会水的他也淹不死,只要淹不死,就会被其它的船救起来。自然的也就没有其它的担心。他现在之所以害怕,是担心将来,毕竟,对于5岁开蒙的他来说,一直所期望的是有朝一日能够像他的名字那样,能够金榜题名,可是谁又曾想到,一纸兵书却把他征发至军中,与这些村夫莽汉一同被征入军中,这实在是有辱斯文,有辱斯文啊……即便是已经过去数月,但是赵功名仍然无法释然,他仍然无法从圣人门生,从读书人到“丘八”的转变,尽管在这里,人们总是会喊他秀才,可他知道,那些人言语中的轻蔑,因为他根本就不是秀才——他的秀才功名被革除了,因为他的秀才功名是满清的,不承认满清的功名,难道就满清的功名就不是功名,就不是十年寒窗苦考来的?如果有这个功名的话,他根本就不用服兵役——廪生是可以免服兵役的。他并不知道,生员免服兵役并不是为了优待普通的读书人,而为了避免清河书院里的上千学子免服兵役,毕竟,那些学子是大明第一批接近实学教育以及西洋科学的学生,即使是拿破仑也知道,学生是法兰西的未来,没有权力将他们送到前线!在巴黎理工学校荣誉大厅的天花板上镌刻着“我不愿为取金蛋杀掉我的老母鸡!”这句名言。拿破仑以一个政治家深邃的眼光和坚定的信念,宁肯自己陷入灭顶之灾,也绝不让学生上前线。正是他的果敢决断,保住了这些有志青年,使巴黎理工学校在后来为法国培养出了上百名科学院院士、无数的工程师、实业家、将军和政治家,他们中的许多人,成为法国强大的中流砥柱。对于这个道理,朱明忠自然非常清楚,所以,他才免除生员等有功名者服兵役,尽管按他的本意,只需要免除清河书院里的学生既可,但是他却不得不向现实妥协——传统士林的势力太强大,不能够从正面摧毁他们,只能曲线救国,比如废除满清入关后学子所取的功名,再比如江北不开县试、府试,正是为了让传统的生员自然消失于历史之中。当然,这个算盘,朱明忠甚至不能够与任何人分享,毕竟,面对传统士林的力量他必须要小心翼翼的避免引火烧身,即使是掌握了绝对的权力,也要谨慎从事,科举或许不是最好的,但却是人们所能找到最公平的选拔官员的方法,只需要换个形式,比如废除八股取士,采用与19世纪东印度公司类似的文官考试选任办法。事实上江北也一直在这么做,通过建立专门的培训学校,对通过考试的官员进行培训,然后再加以委任。如此一来,自然也就不需要像江南、江西等地一样,通过县试府试以及院试去择选人才。如此一来,八股取士在江北自然也就不“不废而废”了。而赵功名就是这种“不废而废”的“牺牲品”,因为江北既不举行县试,亦不许“污点士子”报考包括清河书院在内的书院,从而阻断了他们获得功名或者晋身官场的可能。如此一来,像赵功名这样的曾经在满清治下取得功名的读书人来说,无疑是就是一场灾难,但是在“民族大义”的旗帜下,他们甚至连辩解的权力都没有——出仕满清等同汉奸,虽然他们不同有出仕满清,但是参加满清的县试、院试,其行为无异于意图出仕满清,等于心存为汉奸之心,仅凭这一条,就足以让他们甚至都不敢辩解。失去了功名的护身符,再加上没有机会晋身仕途,赵功名自然也只能和普通士子一样服兵役,只是这种身份上的落差,又让他如何能接受,毕竟,在过去,人们见到他的时候,都会恭敬的称一声“举人老爷”,现在到好,不过只是一“丘八”。既上考入了讲武堂又能如何?不过也就是一武夫!心里这么寻思着的时候,蜷缩在帆布吊床上,赵功名慢慢的睡着了,在睡着之后,他又一次梦到了,梦到金榜题名,又一次梦到了那从少年时就不止一次出现在梦中的跨马游街,似乎又一次,梦到自己高中状元。只不过,现在对于他来说,这不过只是黄梁美梦,不过只是一场浮梦罢了!浮梦一场!立于船尾的黄田云看着那暮色中的大海,看着那夜空中的点点繁星,只觉得这一切就像是做梦似的,曾几何时,他黄田云是大清国黄州知县,在明军破黄州的时候仓皇逃出黄州,然后一路辗转,最后在江北落了脚,再然后他化名为黄田玉——这是他的本家堂兄,当年客死于进京赴考的路上,以黄田玉的名字报考清河书院,再后来进入官厅为官,凭着当年在黄州任上的经验,很快便在同期同窗中脱颖而出,在各衙门轮岗调动更是屡屡被评为甲上,在通过主官的考试之后,他终于能够主政一方了,像过去一样为一方父母!只不过,他的任上并不早江北,而是此次北伐的新收复地区,至于是什么地方,黄田云并不知道,即便是到了船上,在委任状没发到手中的时候,他仍然只是“补”字官。是山东,还是北直隶?现在,黄田云的言语之中,瞧着和其它人没有任何区别,称直隶为北直隶,称江南为南直隶,这是一种态度,即使现在拿大明的俸禄,就必须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巩兄糊涂啊……”念叨着那位他在江北巧遇的黄州知府巩成琪,想到其现在身为满清厘金局坐办,曾几何时,黄田云还曾羡慕过他的际遇,现在看来,这一切不过只是个笑话,大明数十万大军数路北伐,满清纵是有通天之能,又岂还能翻得了身,至于巩成琪身为伪官,恐怕即便是侥幸活了下来,不定也要被流放万里之外,最后甚至可能落个埋骨异域……人的命啊!感叹着命运诡奇,黄田云,不,黄田玉到是对这次北伐满怀着期待,他倒不是在渴望着胜利,而是希望能够属理一方,为一地之父母,然后为大明立下一番功业,这样,既便将来东窗事发的时候,也能有所凭据。“兴许能弄个将功赎罪吧……”“将功赎罪?仕勤兄有何罪需赎?”许是身后的人听到他的话声,突如其来的问题,让黄田云紧张的浑身一颤,然后有些心惊肉跳的转过身,看到来的是张英,立即展颜笑道。“我当是谁那,原来是敦复贤弟,方才为兄想到京城,想到京城中的一些故人,想到此次北伐之后,大军一但夺城,必定要追究他们的事清之罪,到时候只恐流途千里亦也是轻的,甚至还有可能会掉脑袋,这、这若是他们能够献城的话,岂不也能将功赎罪嘛,如此也算是戴罪立功,以免遗祸后人不是……”唯恐被眼前的张英发现自身问题的黄田云,接着又把话锋一转,肃声说道。“可若他们执迷不悟,到时候,便休怪国法无情了!”此时的黄田云全是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谁又能想到,他亦曾出仕满清,并且为官一方,除非黄氏族人,谁又能知道这黄田玉并非是他本人。“仕勤兄所言极是!”张英略点下头,然后感叹道。“其实说起来,京城诸公当年降清大抵上也是迫于无奈,而今日……”原本想要说大王处事皆善,唯独对此事太过严苛的他,话到嘴边还是收了回来,毕竟,他知道之所以待汉奸严苛,为的是警告后世,让后人以为警,自然也就难免严苛非常了……“哎,只愿他们能尽早醒悟吧……” 正文 第6章 夕阳(第二更,求月票) 王朝的末日应该是一副什么模样?应该是一团混乱,应该是人心惶惶,应该是……不,应该说是欣喜若狂! 对于京师外城的那些汉家百姓来说,尽管遭受了十余年的满清奴役,但是他们并没有忘记自己的根本,自身的血脉,这城中的百姓,每天都像是盼星星盼月亮似翘首以待,更是互相打听着有关北伐的消息。 大明的北伐大军出太行了! 王师将至! 可是这个消息都已经传出一个多月了,怎么还不是不见王师? “遗民泪尽胡尘里,南望王师又一年啊……” 酒楼的掌柜听着正在吃饭的客人们的话声时,那神情中尽是一副欣慰之色。 “我大明三百年深仁厚泽,天下百姓无不都受我大明养育之恩,思明之心,理应如此……”用抹布擦着柜面的掌柜如此这般暗自寻思着,看着那些客人的时候,眼睛不由自主朝着外面瞄着。 王师何日将至? 只不过,对于这京师的数十百姓来说,只要是大明的军队那就是王师,但是对于他来说,王师却有着其它的含义。 “天怕是要变了……”望着门外,掌柜的便对伙计吩咐道。 “大全,你先招呼着,我到后面歇一会!”从前堂来到后院,回到房间里,掌柜的从床下取出了一个箱子,打开箱子,只见箱还有一个木盒,打开木盒后,除去两支自发短铳之外,还有一块铜牌,双手拿起铜牌,掌柜脸上的那些多年行商的笑容敛去了,反倒是涌现出另一种神采。 “大明忠义军军正司”铜牌上的字样表明了他的身份,也是他身份的证明。 两年了! 整整两年了! 这般感叹着,掌柜的看着这已经被他当成家的酒楼,待到王师克复京师之后,他就会恢复原本的身份——忠义军军正司军正,在过去的两年间,他一直奉命潜伏在京师,不过他并不负责构建情报网,他的任务就是潜伏与此,等待命令的下达,只是在过去的两年间,他从没有接到任何命令,按道理来说,长期的潜伏会让人麻痹大意,但是对于他来说,似乎并没有任何影响,在大多数时候,他都和寻常酒楼掌柜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他并没有忘记来这里的使命,尽管没有接到命令,但并不妨碍他用两年的时间收集了一份情报。 “待到王师收复了京城,到时候……”掂量着手中的名册,他自言自语道,这份名册与其它的名册不同,这并不是情报网组成的人员名单,而是一份汉奸名册,是他通过各种渠道罗列的获得的信息汇集而成,名册中的汉奸,不仅仅有官员,还有商人,甚至寻常百姓,为官者他们助纣为虐,而商人则与满清沆瀣一气,至于寻常百姓,更是在满清入关时,或许主动剃头或是出卖忠良,总之,对于这些汉奸是形形色色的,但是有一点是共通的,他们都曾背叛过自己的民族。 而在他这么自言自语的时候,他的双眼看着箱内的书册——这箱内的近百本书册上记载了数万人,名册上所列的人名更是不仅局限于京师一地。 “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这些人逃过惩罚……” 心里这般念叨着,掌柜的半闭着眼睛,与其它人不同,在过去的两年间,他接触了太多的汉奸,见识了他们嘴脸,心知对于那些汉奸来说,他们毫无礼仪廉耻之心,若是放过他们,又如何能对得起天下的忠良义士。 “待将来见到军正丞时,一定要请其追查到底……” 又一次,将木箱锁上之后,将其塞进床底,掌柜的便出了门,那脸上的肃然又变成了一副卑微的尽是讨好的笑容,只是在走出来的时候,他又抬头看了眼天,自言自语道。 “太阳就要落山了……” “末日之相啊!” 在府宅里头,看着那彤红的晚霞,金之俊却不似过去那样,欣赏着黄昏的美景,他只是发出这么一声长叹。 “老师,这既是末日,未尝不是新生啊!” 程四远看着背对自己的老师,他端起茶杯,浅尝了一口茶,然后笑说道。 “难道,这一天不是老师所期盼的一天吗?” 门生的问题,让金之俊整个人都陷入沉默之中,他人是万历四十七年的进士,可以说受大明四代帝君之皇恩,沐皇恩不可不谓之不重,在崇祯朝时,更是官至兵部右侍郎。但是闯贼入神京后,他先是降贼,后贼退之后,又是降清,仍任原官。降清之后无论多尔衮也好、顺治也罢,对其也是信任有加,甚至达到炙手可热的地步。 只不过在炙手可热的时候,金之俊早早的就为了金家做出了另一个选择——暗自与江北联络,从而换取金家不被流放——尽管金家名义上被流放到台湾,但是实际上,却在舟山,很多和他一样的事清但是却早已经为江北发展为眼线的官员家人,皆是名义上被流放至台湾,实际却是避于舟山。 按道理来说,对于金之俊来说,现在大明眼看着将恢复河山了,再也不用像过去那样提心吊胆了,可是不知为何,他的心情又岂有丝毫的轻松,反倒是更加沉重了。 “从明从贼又从清……” 这么长叹一声之后,金之俊看着那夕阳长叹道。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金某人一生苦心经营,到临了,却仍然是大节不存,如此,将来又有何颜面对后人啊!” 这般一声长叹之后,金之俊才沉声说道。 “往日里,只是寻思着这改朝换代,虽说受以皇恩,可,可……五行自有定数,如此,降顺到也情有可愿,可降清……” 摇头苦叹着,金之俊自然也不会再像过去那样,说什么提到“十不从”的一番苦心,纵是百般借口,也不是他当汉奸的借口。 “用达,你说为师,又有何颜面对江南父老?” 座师的这声长叹让程四远心叹一声,然后才说道, “老师,您是有大功于大明的!” 金之俊确实有大功于大明,当初若不是他提议福建派兵进攻台湾,忠义军水师又岂能在基隆全歼清军,从而导致福建清军主力丧尽,再也无法对万年造成威胁,如此才有了后来朝廷可以安心居于福建,而无须顾忌其它。 除此之外,这两年他不知将多少情报传至江北,他不仅是江北的眼线,同样也是江北的传声筒,这两年,正是借着像金之俊这样的降清汉官之口,江北对满清朝廷施加着各种影响。 他们有过,同样也有功。所以功过相抵之下,是不会再追究他责任的。只是,在天下人皆知何为汉奸的时候,他们又岂能过得了自己这一关? “功,焉能掩其过?” 回头看着面前的学生,金之俊长叹道。 “这一点,你比为师强,为师等人,枉读了一生圣贤文章啊……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有杀身以成仁,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孔曰成仁,孟曰取义,金某人枉读一生文章啊……” 有些痛苦的闭上眼睛,金之俊的神情显得有些低落,自从与江北暗通之后,他想过很多,曾经的自我麻醉,最终还是变成了笑话。 无论改朝换代也好,亦或是五行之说也罢,都不曾是圣人之言,圣人教他的是取义成仁,这才是圣人所教,至于其它,不过只是不屑之徒假托之辞罢了。 老师的感叹,让程四远选择了沉默,他知道,老师在想什么,也许他是番然醒悟,但是这种番然醒悟却也有着现实的利益,毕竟,一但大明光复京师之后,像他这样的从明从顺又从清的人,即便是有功于明,最后也只能布衣返乡,即便是不追究他们汉奸的罪过,但是汉奸的名义却是他们终生都无法摆脱的阴影,除非……能以大明官员的身份致仕,非如此不能去污名,也只有如此,他们才能让世人知道,他们当初降清是“无奈之举”,他们甚至是“受命而为”,他们并不是心甘情愿当汉奸。 只是,天下何时曾有这样的好事,不……不是说没有,有时候,如果抓住机会的话,倒也不是不可能。 “老师,其实……” 沉吟片刻,程四远看着神情低落的金之俊,然后低声说道。 “顺治十六年,听说老师奉命为先帝立碑时,曾经得了一样东西……” 程四远的话声不大,但是落在金之俊的耳中,却让他的浑身猛然一颤,然后他惊讶的看着程四远,好一会才说道。 “用达,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在说出这句话之后,金之俊突然像是明白了什么似的,那脸色瞬间变的苍白,对于已经经历过太多事情的他来说,在这一瞬间,几乎立即明白了程四远话中的意思,他只是摇头苦笑着,瞧着那夕阳,自言自语道。 “只是近黄昏啊……” 正文 第7章 阿哥与洋人(第一更,求月票) 在夕阳的映照下,天地间尽是一片彤红,而在这火红的天地间,在京城的内城中,却是一片凄风惨雨,这些自称是当年抛家舍业从龙入关的旗人,现在更是心情惶然的等待着,等待着末日的到来,因为男丁大抵上都已经被征发为兵,为皇上效命去了,留在这里的大抵上都是老弱妇孺,她们同样在等待着,等待着朝廷的命令,几乎所有人家都已经收拾好了东西,只待朝廷一声令下,便把东西装上车,然后逃出关去,逃回那阔别已久的关东老家。不过一些眼界活的旗人,这会已经悄悄的吩咐包衣置办马买,买下马来,谁都知道,万一要是朝廷让大家伙离开这,到时候,马和车肯定不够,到时候指不定又是抛家舍业的。 不过有这个心思的倒也不止一个人,加之不知多少达官显贵已经悄无声息的把家当运往关外,这京中的马车与马匹倒是日益紧张起来,也就是这冬雪融化后,从口外的蒙地来了上万匹马,才解决了一时之急。 可纷乱的人心,并不会因为马与马车的到来而安定,人们都在等待着皇上的消息,这成日里,不知多少人总是在那里谣传上皇上与大清国的数十万大军不日既回援的消息,在那里期待着皇上大军归来,护着大家伙回到关外老家。 就在这内城的数十万旗人妇孺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在宫城西华门外的一所宅第之中,不过只有八岁的玄烨,正与几个金发碧眼的西洋人在那里讨论着什么,这个西洋人是他在南怀仁那里结识的,与普通的西洋传教士不同,这几个西洋人是军人,对于军中事务有很多研究。 自从结识他们之后,玄烨就像是被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似的,知道了许多从未曾了解过的事情。就像现在,这罗刹人在他面前展示的图纸一样。 只听伊里亚·佩尔菲利耶夫指着桌上的图纸,然后认真的解释道。 “尊贵的殿下,这就是欧洲目前最为坚固的,不惧火器的棱堡,它的城墙或许并不高大,但是却可以抵挡火炮的威胁,因为他的城墙下拥有加厚的墙裙,在城墙前方还缓冲坡吸收炮火。而突出的棱角能形成交织的火力以发挥火铳的性能,无论攻城的一方从那里攻城,都会遭受城墙正面以及侧面的腹背夹击。”伊里亚·佩尔菲利耶夫这位俄罗斯的特使,从来到京师之后,就一直滞留在这里,他没有想到自己会在这里目睹一场帝国的末日,但是他同样也敏锐的意识到,在未来亚洲的变化,很有可能将俄罗斯也卷入其中,相比之下,俄罗斯更愿意与鞑靼人为邻,而不是那个“明国”。 也正因如此,在得知眼前的这个儿童居然是鞑靼人的皇子后,他便立即刻意与其结交,更是经常进出他的宅邸,而他之所以能够如此方便的接触到这位皇子,完全是得益于疾病——顺治十二年十一月,宫中流行天花,皇帝和诸皇子凡没出过天花的人全都到紫禁城外避痘,而作为三皇子的玄烨就住在宫城西华门外的一所宅第之中,由苏麻喇姑和几位小太监伺候着,不过这也倒为玄烨接触外人提供了便利。 “你是说,这种棱堡可以抵挡炮火的攻击?若是我大清都用这种城墙,岂不就再也无须担心明军的炮火?” 虽说只有八岁,但是玄烨却一直通过各种渠道去了解与南方的明军有关的信息,什么诸如火器犀利、火炮猛烈之类的言语,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所以,在结识伊里亚·佩尔菲利耶夫后,经常性的询问与火铳、火炮有关的事宜,自然更关心如何抵挡火炮。 “哦?棱堡?” 玄烨仔细的看着图纸上的堡垒,尽管对于这种堡垒的特点,他并不怎么清楚,但是并不妨碍他对这一切的好奇,就像对于。对于伊里亚提出的一些训练火枪队的方法,玄烨同样是充满了兴趣,不过也仅局限于兴趣。毕竟比起明军来大清国的火器实在是太少了,即便是想要造火铳、火炮,也要等将来一点点的去造,不过现在伊里亚提出的棱堡倒是引起了玄烨的兴趣。 或许,现在大清国没有足够的火器,但是并不妨碍大清国先造出棱堡来,毕竟,现在对于大清国来说,防御火炮无疑是更为重要的,至于火器,等将来再造也不迟。 于是他看着伊里亚说道。 “这真的可以抵挡火炮吗?”明军克城全凭铳炮! 尽管玄烨并没上过战场,但却也听许多人提到过明军的优势所在,他们克城完全凭借火炮犀利,若是这城堡真能阻挡炮火,那么明军又有何惧? “回殿下,尽管我们并没有接触过明军,但是从我们听说的情况来看,明军的战斗方式与欧洲各国并无太多区别,他们的军队以火枪兵为主,并配以数量远超过欧洲各国的火炮……” 曾几何时,伊里亚还曾为俄罗斯在黑龙江一带拥有十数门大炮而骄傲不已,但是当他得知无论是清军或者忠义军一次作战就会投入数百门大炮的时候,那里还敢对其有丝毫轻视之心,唯一能让他欣慰的恐怕就是清军的战斗只不过比蒙古人稍高一点,也正因如此,他才希望在俄罗斯与明国之间,暂时最好有一个清国作为缓冲,至于以后……以后如果有需要的话,当然可以和明国一同瓜分清国,但是现在,在俄罗斯刚刚抵达远东的时候,清国作为缓冲无疑是符合俄罗斯利益的,而为了让清军能够抵挡明军,那么加强他们的力量将是不可避免的,还有什么比棱保更能加强清军的防御呢? “而棱堡可以最大程度的削弱火炮的力量,如果清军能够据堡而守,那么明军就很难再向北方前进一步……” 在伊里亚的话声中,玄烨又一次将目光移到了地图上,这是他让苏麻喇姑找来的地图,尽管从地图上并没有标注明军现在占据的地区,但是他仍然知道,现在大清国的气势已经不复当年了,现在的大清,就像是当年的蒙元一样,已经到了风雨飘摇的地步,甚至于,若是不小心应对的话,大清甚至连逃回关外的可能都没有。 对于只有八岁的玄烨来说,虽说年幼但是并不妨碍他的进取之心,他渴望能够成为大清的皇帝,即便是他还有两个兄长,可并不妨碍他对皇位的向往,但是想要成为大清的皇帝,就必须要保住大清,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关心这一切。 一旁的伊里亚也好奇的看着眼前的地图。鞑靼人的地图真的非常简陋。海岸线竟然只是简单的线条。海湾、港口以及岛屿基本都没有绘制出来。不过尽管如此,他仍然能够从地图中,得到他所需要的信息,于是他便指着地图向玄烨问道。 “殿下,既然京师和山东都靠近海洋,有漫长的海岸线吧?”玄烨点点头说道。 “不错,山东、直隶以及满洲皆是临海之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伊里亚仔细的查看着地图,然后才颇为无奈的说道。 “殿下,这样的话,局势对你们是非常不利,即便是你们修建了堡垒,也无法阻挡明军,因为,明军的舰队随时都可以突袭海岸线上任何一个港口。还可以让军队直接在任何一个地方登陆,包括您口中的满洲。”“登陆满洲?” 玄烨惊讶的看着地图,然后,他突然想到当初郑成功自海上进入长江,然后趁江南空虚占所了江南省,如此才有了大清国今天的窘境。只是瞬间,他便吓的后背冒出冷汗来,万一要是明军再照葫芦画瓢,再以水师用兵满洲的话,那可就全完了…… “是的,就是用船将军队运到一处港口。占领那个港口后再将军队运上岸。这样明军就可以绕过你们的堡垒,然后直接进攻海岸线上任何一个薄弱的地方,我听说当年在明军的舰队在长江就进行过一次大规模的登陆战……” 伊里亚罢指向了地图上漫长的海岸线,尽管俄罗斯是陆地国家,但是欧洲历史上在地中海上发生过多次登陆战,而且俄罗斯也曾实施过登陆战,对此他当然不会陌生。 当然对于登陆战玄烨同样也不陌生,毕竟大清国的就是被郑成功的一招“黑虎掏心”给祸害了,现在听伊里亚提到这“登陆战”,原本还不觉得有什么的玄烨顿时只觉得一阵心惊肉跳。甚至就连说话也变得不太利索起来。 “那,那这样可如何是好……” 几乎下意识的,玄烨想到了毛文龙,想到了他们对大清的袭扰,甚至,大清那时之所以不敢破城入关,正是因为毛文龙的牵制。 “殿下,不仅仅是满洲,只要他们愿意,随时都可以出现在海岸线的任何地方,在任何地方登陆,在任何地方威胁到大清,甚至……” 面对被吓的面色煞白的玄烨,伊里亚继续说道。 “他们可以直接进攻直隶,从海路直接在天津卫登陆,然后直取京城……” 正文 第8章 沧州(第二更,求支持) 位于运河边的沧州,因北接京城与天津卫,其位置看似并不重要,但随着十数万清军主力的驻扎,便让人立即意识到此地的重要性,其非但有漕粮粮仓,大军无需顾虑粮食问题,而且其北接京城,南近山东,又拉于直隶中央,无论是明军进犯直隶或者山东,其都可以从容调兵,而不至于顾头失尾,如此一来,无论是对于江北的朱明忠也好,山西的李子渊也罢,清军驻扎沧州的举动,反倒让他们的行动都生出了各种变数,不得不小心应对起来。 而提出这一建议的,并不是其他人正是去年岁末从西南返回京城的征南将军卓布泰,身为征南将军的卓布泰,可以说是现在清军之中少有的几员大将,此时的满清已经不复初入关时的名将如林,即便是达素都被用于平南将军,被委以重任,至于卓布泰这身少有的身经百战的将领,自然为顺治所依赖,尤其是在越发认识到汉人不可靠的情况,更是如此。 同样,身经百战的卓布泰的眼光也极为准确,他一眼就看出了大清国此时的窘态,无论是北上拱卫京师也好,或是驻德州防范江南也罢,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或是分兵的话,势必会被各个击败,这绝不是他所愿意看到的。 最终,他选择屯兵沧州,只不过之所以驻兵于此,并不是为了保住京师,而是为了另一个目的。但是此时,面对这从京师寄来的信,卓布泰却被骇得说不出话来。“皇上,三,三阿哥的信里是,是说明军可以直接从海上进攻天津卫!” 卓布泰的眼睛就瞪得更大了,之前,他还真没有考虑过这些,不是没有考虑过,是压根没有去想,但是现在三阿哥这么一提醒,他立即想到了郑成功是怎么从厦门直取了江宁,那李定国是怎么越海取得广州,若是现在忠义军越海直取天津,那么京城岂不是危矣。 他连忙急声说道。 “皇上,若是如此,恐怕、恐怕我等万万不能再于沧州久处了!”卓布泰之所以会这么心急,是因为现在朝中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大清国已经不可能再于关内久处,撤往关外更是势在必然,但是如何撤,这是一个问题。 当年朱元璋开创了由东南统一天下的先例。这样的先例同样在影响着整个清廷上下,他们知道如今天下的形势,同样也知道撤出关在所难免。但是怎么撤、如何撤,这才是他们需要考虑的事情。 而蒙元的教训是什么? 当年蒙元确实是逃出关了,但是明军随后就追击出关,再然后,蒙元是什么下场?就像是丧家犬似的,被明军一路追击,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安生的日子,曾经看似强大无比的蒙古人,在明军持续数十年的追击下,那里有恢复元气的时间。 也正因如此,如何避免大清重蹈覆辙就成为大清国上下不得不考虑的事情了,也正因如此,顺治君臣做出了另一个决定——在撤军之前,如何借助有限的兵力抓住明军,然后给于其重创,如此一来,才能避免明军追击。 “陛下,一开始,咱们是想在这里重创李贼或者朱贼,如此一来,才能让他们知道,大清主力尚存,若是他们敢追击至关外,势力会令其实力大损,加之一但我大清撤回满洲,郑成功、朱明忠、李子渊以及李定国等人把持大明天下,必定会重现唐末藩镇林立之事,其为保存实力,势必不愿追击过甚,如此一来,我大清方才有休养生息的时间。” 索尼于一旁说道着,他们最初的打算,对于不想像蒙元一样,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间,在明军的追击下不断的往北逃窜的他们来说,借助一次决战,重创明军,然后再利用汉人的内部矛盾,借其试图保存实力图谋天下的私心,在满洲恢复元气,待将来再趁内乱南下的他们来说,这如意算盘一下被打乱了。 “可若是像三阿哥信中所说,朱贼直接越海直取天津,到时,非但京城危殆,甚至就连咱们能不能出关,都尚是两两之数,这克复神京的奇功,李贼亦是绝不会放过的,到那时,我大清将不得不面对楚、淮两贼主力,只恐怕大清危殆啊,还,还请皇上早做打算啊!” 尽管索尼的话还没有点透,但是大家都已经从他的话里听出了他话中的意思——出关。立即出关,趁着还来得急的时候,赶紧撤出去。 索尼的话让福临的心头微颤,他的脸色变得越发难看起来,原本就在月前,他还曾在那里感叹着祖宗保佑——郑芝龙的南逃以及八家皇商的背叛,固然让他极为恼怒,但看着郑芝龙在大明内闻掀起的风波,他却忍不住暗叫着祖宗保佑。 只有大明内部陷入动荡之中,大清才有机会! 可谁曾想,不过只是短短数日,时局的变化居然这么快,先是朱贼在清河誓师北伐,接着,三阿哥的一封信,让福临意思到,这些汉人打仗可不同于旗人,他们既然能派水军取江南,派水军取广州,那自然能派水军取京师,若是京师给他们夺下了,这八旗……这十几万大军的家眷可都在京城! 无论如何,京城都不能有失! “可,即便是咱们撤出了关,到时候,明贼以水师犯满洲怎么办?要知道,当年毛文龙可就是这么干的,到时候,咱们又岂能安生的休养生息?” 这一声音提醒,让所有人再一次陷入沉默之中,确实,即便是他们出了关又能如何?只在明军的手中有水师,到时候,他们不还是要被动的挨打,甚至明军完全不需要调动主力,只需要派遣一路偏师,就能让他们永不安生。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福临回头扫视了一下其他人。发现他们大多默不做声。也难怪擅长在陆地上作战的清军哪里懂得这些东西,甚至如果不是玄烨的提醒,恐怕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会有这样的威胁,那怕是已经丢了江南,丢了广州,他们还是看不到海上的威胁。 “想来,想来,三阿哥既然这么提了,定会有解决的法子……” 卓布泰倒也是直接,他直接把问题踢给了皇上,当然这也是间接在拍皇上的马屁,毕竟,三阿哥是他的儿子。 “筑炮台、练水师!”福临看着跪于堂中的那些奴才缓声说出了这六个字,他的脸上带着些得意,玄烨是他的儿子,这些人没有看到的东西,却让一个八岁的孩子看到了,想到这一点,他既是得意,却又有些无奈,难道说满朝的文武,都不如一个八岁的孩子吗? “沿海筑炮台,只是被动应动,想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恐怕还是要办水师,非得办水师,方才破明贼之水师,一但明贼无水师为助,自然无法威胁满洲,到时候,我大清国自然可在满洲休养生息,只待大明陷入内乱时,再遣军南下……” 非但可以直接派遣大军入关,甚至还能像明军一样,派遣水师,直接往江南,夺取江南。 “皇上,若是咱们大清国有了水师,不但可以阻挡明贼的水师来犯,甚至还能像当年太宗皇帝入关一般,直接遣水师南下,一路劫掠江南,如此,江南糜烂,无充税之源,大明自然不足为惧……” 对于曾数次随皇太极、多尔衮等人砸破长城入关的鳌拜来说,他自然记得当年是如何沿运河一路糜烂北方,屠杀数百万汉人的结果就是北方糜烂,掠夺的数十万人畜更是让大清国的实力大涨,当年可以陆路入关,这有了水师,自然也可以水路南下。 就像明初时的倭寇一样! 想到史书上的倭寇,鳌拜的心底一阵冷笑,那倭寇又岂能同大清精兵相比?待到回到满洲的苦寒之地,想必不出数八旗兵自然也就可以重新恢复当年锐气与悍勇,那里像现在这样…… 想到十几年的安逸,让那些八旗兵早不复当年的悍勇,鳌拜更是心觉是受汉人的柔弱影响。 到时候,若是再南下,非得杀尽天下的汉人不可! 当然,这会福临并不知道这会鳌拜甚至已经在那里想象着,将来如何杀尽天下汉人之事,不过鳌拜的马屁,倒也让他颇为受用。尤其是当众人纷纷夸奖起三阿哥的时候,他的脸上更是笑开了花来。 有时候夸儿子,比夸老子更让人受用,而在受用之余,福临的心里,更是记住了这个未曾见过几面的儿子。心情原本有些沉闷的福临,心情也随之变好起来,不过,他倒也知道,即便是想要撤出关,恐怕也没有那么容易。毕竟,汉人是不会轻易让他们安全撤往关外的。而且要撤出关的并不仅仅只是十几万大军,还有这十几万大军的家眷,甚至还有几十万包衣!不把这些人撤出关,大清谈什么休养生息。 而恰好就在这个时候,只听到外面急匆匆的有太监急匆匆嚷道。 “报主子,京城八百里加急……” 正文 第9章 旅顺口(第一更,求支持)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当李子渊与福临等人在那里揣测着彼此的动静,并警惕的注视着江北的时候。他们压根就没想到忠义军的一只脚却突然踏上了辽东。其实不止是他们,甚至就连旅顺口的老百姓——因为满清封禁关东,加之本地人都已经随迁入关,所以这旅顺口根本就是荒无人烟。不过虽是荒无人烟,可是却仍然住着几十户人家——他们大都是十几年前从山东来此,躲避战乱的百姓。 这些百姓甚至都没弄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然后就发现,这天地大变了。先是海湾突然冒出的数十艘军舰,然后再就是与湾内登陆的大军,放眼望去尽是黑压压一片的大军。 “旅顺。这个地名取得好。当年太祖高皇帝派马云、叶旺二将率军从山东蓬莱乘船跨海在此登陆收复辽东,因海上旅途一帆风顺,遂将这狮子口改名旅顺口,一直沿用至今,此战,我辈定也能随马叶二位将军的脚步,一路收复辽东。” 看着一队队士兵在湾内搭建着帐篷,并开始用竹筐装土构筑起堡垒,张孝杰大笑道。 “是啊,登陆居然能如此顺利,还真是出乎了大家的意料。我军从登陆到现在,派出去的探马走遍附近数十里内,都见不到一个清军。若不是知道没来错地方,当然让人觉得这里怎么可能是清虏的老巢。” 此时的韩武同样又惊又喜的感叹道。之前在军令部的时候,尽管也曾进行过多次兵棋推演,而且军正司也带来了大量的情报。在登陆前可谓是设想了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然而实际登陆时却顺利得让人不敢相信。 以至于顺利到让韩武甚至都觉得有些失落了,他已经隐约的意识到,也许,辽东一战,很有可能不会有想象中的激战。 “怎么?韩指挥很希望咱们一上岸就遇上清虏的大队人马吗?” 看着韩武有些失望的表情于树杰不禁哈哈一笑打趣道。 指挥,这是忠义军的临时军职,忠义军以营为基本战斗单位,几经改制之中,忠义军的一营兵在3600-5400人之间,包括有指挥部,2-5个战斗大队和一个辎重大队、一个炮兵大队,战斗大队涵括了4-6个中队,每个中队百人左右,其中包括一个掷弹兵中队,通常指挥部还配属一个直属骑兵中队。 不过尽管如此,因为营的规模有限,所以往往会临时组成“翼军”或“路军”,然后根据任务目标的不同,调配两至五个营以及军令部直属骑兵、炮兵等部队,再派遣指挥官以及参谋官负责的。 这种指挥派遣的方式,最大程度上避免高级将领拥兵自重的可能——高级将领于军令部或兵务衙门任职,战时抽调将领与参谋人员配属各营抽组成指挥部,指挥部队作战。战役结束后,指挥部解散。从而避免了兵归将有的可能。而韩武正是左路军指挥,相比于右路军编制有三个营再加上配置部队近两万人,左路军不过只有一个半营,加上配属的骑兵、炮兵,才勉强不到万人,真正主力中路军——足足三万人的规模,再加上左路军,近四万余人,至于右路军,不过两万人罢了。 “哦,这倒不是。能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我军在辽东的第一个桥头堡,当然是好事。我只是觉得既然清虏视辽东为老家,如此不加防御未免也过太儿戏了吧?” 韩武道出了心中的疑惑时,又说道。 “若是说他们没想到,倒也不可能,毕竟有闽王海路北伐南京和晋王海路取广州的先例在那,他们又怎么能想不到呢?” “老韩,恐怕过去你也从未想到可以直接从海上进攻辽东吧。” 于树杰微微一笑道。其实他本人在第一次接触到“遮洋计划”时也曾惊讶不已。甚至直到登陆的前一刻都在担心有意外发生。但最后正如军正司提供的情报所言一般——辽东清军完全没有丝毫防御。辽东虽是满清的老巢却同样也是满清的软肋,在这里根本就是无兵驻守。 “是啊。当初刚接触到这个计划的时候,也觉得有些匪夷所思啊。可谁曾想,到了这才知道,辽东居然空虚如此。” 尽管吃惊,但是韩武却也知道,这不过才只完成了一步,真正的考验并不是登陆,而是随后的战斗。 而对于身为右路军指挥的于树杰来说,一想到现在已经踏上了辽东,甚至在不久之后就能兵指盛京直捣黄龙。一种莫名的激动在他的心中油然而生。 “五年复辽、五年复辽……” 言道这句话,他用一种略带些许嘲讽的语气说道。 “当年他袁崇焕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不过只是狂言妄语罢了,不过只是抓先帝复辽之心,今时我辈能复辽土,必可告慰先帝在天之灵!” 复辽! 从辽东失陷之后,复辽便成为整个大明上至皇帝下至文武百官的愿望,但直到现在,直到忠义军踏上辽东的土地之后,才第一次看到了希望。只不与人们想象的不同,现在的辽东根本没有什么清军,按军正司的情报,满清所谓的“满洲”不过只有清军五千人驻于盛京,再就是所谓的“披甲人”三千左右,这三千披甲人千余人驻于宁古塔,千余分散驻于辽东以北各地。这么大的地方,就这么一点人看守,怎么可能不空虚。 “现在复辽不是关键,毕竟,自从多尔衮率领清军入关,很快清虏便尽数迁往京师,这关外的冰天雪地怎及得上中原?对于一心想要做中原天下的满人来说,他们压根就没在这里留下什么人,现在这地方……” 除了盛京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价值,当然,若是说价值的话,恐怕就是大军占领盛京之后,对满清造成的心理打击——失了“老家”之后,他们就会成为无根之萍,到时候很有可能会导致满清军心溃散,从而不战而胜。 “这地方不重要,重要的是山海关!” 山海关才是最重要的! 登上猴石山后,凝视着于海湾中以及海湾附近泊停的船只,在十几天的航行之后,部队需要进行一番休整,以恢复战斗力。当然,登陆旅顺,也是为了建立一个桥头堡,一个进攻北方的桥头堡,至于从朝鲜租借的地方,那不过只是顺便而为罢了。 “给朝鲜王去一封信,问问他们,朝鲜的民夫什么时候到!” 看在旅顺口附近修建简易堡垒的兵士们,朱明忠便直接对身边的方以智说道。朝鲜的米,或许他不稀罕,但是对于那些免费的劳动力,他倒是挺稀罕的,毕竟,这旅顺口等于总是需要修建堡垒要塞的。 “密之,你看。这旅顺口将来就是内地与东北联络的桥头堡,将来海军会在这里修建要塞,内地物资可以直接经海路运抵旅顺,现在,我军成功抵达旅顺,也就等于完成了第一阶段的计划。按照计划第二阶段便是水陆并进攻占山海关!” 双眼凝视着远方,朱明忠回忆曾看过的山海关沙盘,然后说道, “山海关是此役的关键,只要我军能够占领并巩固山海关,便可以切断清军的退路,至于盛京这边……虽是老巢,可实则早就空虚非常,若不是因为盛京……” 话声稍顿,朱明忠原本想说,若不是因为盛京现在有满清的达官显贵从京师运过去的家当,恐怕他还真不一定会分兵去沈阳,可是只要一起到军正司在情报中提及的那动辄上百车,多则千余车的金银财宝、古玩字画,他就无法平静,在那些满清的达官显贵们到底运走了多少东西,他不知道,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那些金银财宝、古玩字画无一不是沾着汉人的血,甚至其中还可能有许多国宝,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那些人给毁了。 再加上夺取沈阳的消息,传到清军耳中,会重创其军心,所以,在反复权衡之后,朱明忠还是决定分兵。毕竟,打下山海关之后,所需要只是防御,在舰队的掩护下,防守山海关根本没有任何问题,至于盛京那里,可以发一笔财,将来天下平定的之后,用钱的地方会更多。 “密之,此次右路军进攻盛京,你要随军行动,待到了盛京之后,务必把抄家一事办好!” 看着方以智,朱明忠的神情显得极为严肃。 “根据军正司的情报,清虏达官显贵已经将大量金银财宝、古玩字画运往盛京,这些东西皆是我汉人血汗所得,其中更有许我是中国传世之宝,万不能沦入异人之手,所以,抄家的原则是……刮地三尺,寸毫不放!” 已经从大王那里知道,那些东西重要性的方以智自然点头表示同意。 “请大王放心,臣必不定我汉人之物有丝毫流落异人之手!” “好!这辽东之事,就拜托密之,部队休整两日之后,其余各部随我等即可起程……” 正文 第10章 山海关(第二更,求支持) 山海关! 自后金崛起,尤其是自明失辽东之后,这山海关便成整个长城最为知名的关口,尤其是山海关总兵吴三桂引清军入关,在山海关下与顺军撕杀之,这山海关便与背叛、出卖联系在了一起。 曾几何,这山海关驻扎有吴三桂的关宁铁骑,这是大明最后的精锐,也曾被崇祯皇帝寄予厚望,只不过,直到其于煤山殉国时,也未曾盼来这耗尽大明国库所建立的精锐,更未曾想到这支糜费大明国库的关宁铁骑,更是成为灭亡大明的急行锋。 也正是从那里起,这山海关的巍峨雄关,便鲜少有大军驻防——曾驻于此地的关宁铁骑,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离开此地,至于其它人也在过去的十几年间,随军一路南下,至于清军八旗其驻防于京中,至于这山海关,在这个时候自然也就没有了过去的用途,平素不过只是驻扎有千余的八旗兵。而这也说明清军对此地的看重——或许,山海关已经失去了防御满清入关的作用,但是对于满清来说,这里作为连接关内外最重要关口,自然不会掉以轻心,更不能假外人驻防,自然要派八旗驻防。 近二十年的承平,早就使得驻扎于此地的八旗兵,失去了最初的警惕,甚至就是南边的战事,对于这里的八旗兵来说,也没有什么影响,吃着朝廷米饷的他们,甚至时常庆幸着未曾身驻前线,不用与明军交手不说,若是万一明军打了过来,到时候,也能逃个利索。 “呆不住喽了……” 在山海关的城楼上,穿着一身绵甲的老兵,瞧着关门处那绵延出半里地的车队,忍不住在那里言语一声。 这些车队都是京中的达官显贵们往关外运家当的车队,打从去年起直到现在,就未曾断过,而且这样出关的车队是越来越多。 人心乱了!旁人看不出来,身处山海关的这些八旗兵却能看出来。达官贵人们这么自做着打算,显然说明这局势是一天不如一天,一个个都在那里寻起了后路,而对于大清国来说,他们的后路,就是所谓的“龙兴之地”满洲。 “汉人不让咱们呆,咱们便走就是了……” 另一个年青些的兵丁在那里咐和了一声,换来的却是那个老兵的一个白眼。 “走,那也得人家愿意咱们走不是……” 可不是! 来的容易,想走,没有那么容易! 正因为所有人都明白了这个道理,才使得这些达官贵人们,无不是急急的把家当以及家人先送出关去,对于他们来说,或许在这个时候,只有盛京老家才是安全的。 连这些大清国的达官显贵都是如此,更何况是其它人,在这关口处,除了达官贵人家里的车队之外,还有的就是那些拖儿带女的妇人,她们都是接着家人的信,然后在包衣们的护送下,先行一步出关返回老家,至于那阔别近二十年的老家到底是什么模样,老屋是在还是不在,谁也不知道,可他们都知道,只要到了那,就再也不用像现在这样提心吊胆的,成日里担心汉人杀过来,然后把他们所人的脑袋都砍了。 “李奇,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么半天儿还不见车动啊!” 挑开窗帘,额尔济冲着帘外的包衣嚷嚷着,这都半晌的功夫了,也不见车队动起来。 “回主子,今个过的车太多,路堵上了,路得先紧着主子们的车过去。” 赶着马车的李奇连忙轻声答道,他朝着左右看去时,瞧见像他这样的未漆的木色马车着实不少,他是哈克家的包衣,原本的这马车是旗地里的运粮的马车,可主子一声吩咐,便扎了个棚子,带着主子一家老少,往关外走去。 “真是的,什么事儿都先紧着主子家……” 额尔济只是应了一声,便不再言语了,她是主子不假,可她头上还有主子,她这主子的威风,也就只能在包衣的面前使唤一下,若是碰着主子们家里的包衣,不定还比不上他们呢。 “额娘,我饿了。” 女儿的喊声让额尔济收起脸上愁容,然后,笑说着。 “来,娘这里还有两个饼,你和弟弟一人先吃上一块,待进了城,额娘再给你们弄好吃的,等到了满洲老家,你们姐弟不知道,咱家门前的那条河里头,鱼可多了,可都是十几斤重的大鱼,你爹小的时候……” 就在额尔济在那说道着老家的时候,突然,她听到外面似乎乱了起来,于是便挑开窗帘问道。 “这是怎么回事?” “听说关口那边为了争路打了起来!” 说话的时候,李奇同样也是掂着脚尖往关口看去,只见那边这会已经乱成了一团。 山海关的城门洞前,这会几百个押着马车的包衣,一个个全都是抽着刀枪,在那里对峙着, “他么的,我们家主子,可是班布尔善,那是皇亲国戚,你一个正白旗的包衣,得瑟个什么!” “嘿,我们家主子是正白旗的不错,可却是皇上的眼前人,你这么狂,小心害了自家主子!” 两边叫嚷着,全都是一副谁都不服谁的模样,在关门前,两队长长的车队,更是将城门堵了个结实,至于一旁的兵丁,也都是一副看热闹的模样,甚至就连那统领这会也不知道躲到什么地方去了,这半年多以来,眼前的这一幕,他们可都是见多了,为了争条路,别说像现在这么拿刀枪对着的,就是直接挥刀动枪的,也不是没有。 若是换成旁人这驻防的八旗自然敢问,可这些人虽说只是包衣,但背景却不是他们能惹得起的,他们家的主子随便拉出一位来可都是搁大清国都是跺跺脚整个大清国都要晃一晃的主,他们这些小人物,那里敢插手他们的事儿,这宰相门前七品官,这些个包衣虽说连旗人都不是,可他们有主子罩着,论起来,可比七品官还显赫,毕竟,但凡是被主子差遣办这种事情的,又有那个不是主子眼前的红人。 这种人,他们惹不是起,可这些人之间,却彼此都能惹得起彼此。 眼瞧着这边要在城门口打起来的时候,那边守城城门吏瞧了眼天色,然后面带讨好状的走过去说道。 “我说老几位,您们都是体面人,这么又是动刀又是拿枪的,可不是模样,几位爷先消消火,小的在城里头做东,给几位爷……” 不等这城门吏把话说完,那汉子抬手便是一拳朝他的脑袋打了过去。 “他么的,你是什么玩意,敢问老子的事儿……” 这一拳直接这城门吏打朦了,过去,他不是没碰着这样的事,可人家都给他几分面子,他们所要的无非就是一个台阶,然后好就坡下驴,可谁曾想,今个却碰着这么个不开眼的主。 “他么的,当老子是泥捏的不是……” 这城门吏挨了一拳,立即红着眼叫嚷起来。 “哥几个,操家伙,非不给他们点厉害看看,他们都不知道马王爷长几只眼……” 那边守城的八旗兵一听着吆喝,顿时都动了起来,可这边本应护着马车的包衣们,也是毫不客气的操家伙打了过去,他们这么一打可好,城门这里完全都乱了起来,一开始的时候,人们只以为这是言语不和打了起来,可不过片刻后,一些眼尖的就看到那些包衣奴下得可都杀手,抡着刀枪都是往命里要。不过只是片刻功夫,便有十几个八旗兵倒在血泊中, “杀人啦……”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可这喊声却让城门一带更乱了,那城门楼上的八旗兵也只当时城下出了乱子,这边他们刚想冲下去的时候,就看到上百号提着刀的包衣冲上了城门,挥刀直接和他们砍杀起来。 一开始的时候,他们还没反应过来,甚至觉得这些包衣下手实在太狠了,怎么刀刀都是往命里要,可待到刀刀见血的时候,他们才反应过来,这些人压根就不是什么包衣。 “夺城,他,他们是想夺城……” 瞧见挥刀砍来的包衣直奔城门楼子杀了过来,那些八旗兵终于反应了过来,而这个时候,再反应过来已经晚了,已经有数百个“包衣”杀上了城头,和城头上的清军厮杀起来。 “是明军,他们是明军……” 那些原本拥挤在官道上瞧着热闹的人们,这会终于反应了过来,先前在那打起来是什么京城主子们的奴才,分明就是明军冒充的,他们就是为了夺城! 明军怎么到了这? 这会人们那里顾得了那么多,就在一些人生出逃出的功夫,那边又有人喊着。 “操家伙,若是让明军夺了城,咱们可都出不去了……” 这边的话声不过刚落,那边却突然传来了一阵炮响! 那炮声是从海上传来的,在炮声响起的时候,人们朝着海面上看去时,才惊恐的看到海面上尽是片片白帆,而隐约的人们似乎能够看到船上的旗帜,还有那旗上的“明”字。 明,明军来了! 正文 第11章 不遗后世忧(第一更,求月票) 山海关夺城之战,非常短,甚至可以说不值一提,一方是有心算无心,而另一方甚至压根就没有想到居然会有人如此大摇大摆这么夺城,当然,也没有想到,与此同时,明军还会出现在海上。 几乎是在城中的八旗兵们知道大队明军从海上袭来的时候,甚至都没有动起抵抗的念头,便立即抛下刀枪,脱掉盔甲,然后领着家人匆匆逃往关外,只要出了关门,自然也就是关外了,关外是满洲,这汉人,总不会去满洲吧。 驻守在山海关的清军逃得倒是利索,不过半个多时辰,便完全把这城让了出来。 一切都很顺利,顺利的超出人们的想象,至少超过黄田云的想象,也就是在大军开始登陆的时候,他接到了委任状——他成了山海关知县。 “谁曾想,七城连环的山海,居然就这么陷了……” 在进入山海关的时候,黄田云瞧着那雄伟的关城,目光中尽是不信,难怪他不信,山海关长城历经洪武、成化、嘉庆、万历、天启、崇祯六朝修筑,耗用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前后用二百六十三年时间,最终建成了这个七城连环,万里长城一线穿的险峻城防。在吴三桂没有引清兵入关之前,这清军做梦都想克复山海关,然后打进关内,尽管他们曾数次砸开长城,进入关内,但是只要山海关在明军的手中,他们每一次纵兵劫掠北方之后,就会匆匆撤回。 可谁曾想到,这号称“天下第一关”的雄关不过只用了一个时辰,甚至还不到一个时辰,便被明军收复了。 别说的是黄田玉觉得诧异,就连朱明忠自己,也是惊诧非常,甚至反复确认之后,方才确信这是真的。 “守城的清军呢?” 尽管制定的计划是以奇袭夺取主城,然后再克其它副城,可出乎意料的是,那些守城的清军,甚至不等与忠义军打个照面,就弃城而逃了。 “逃了,全都逃了!” 已经换成军装的李存业——去年,他以商人的身份来到山海关,在这里作起了买卖,只是这里的人们并不知道,他的另一个身份是军正司军正。 “大王,其实,大军没打过来的时候,这里的清军就已经人心惶惶了,大多数清兵甚至都备好了马车,收拾好了家当,随时准备离开这,他们虽说没想到我大明王师会出现在这,但一看到王师抵达山海关,那里还敢以卵击石……” 这确实是事实,毕竟,不过一千多清军,分散驻守在山海关各城,别说是守城了,就是守城门也守不住,面对从海上袭来的大队明军,自然是无从抵抗。 甚至也正是因为山海关的清军兵力极少,所以朱明忠才会制定这个夺城的计划,当然,与过去奇袭夺城不同,这次夺城是军正司配合行动的——军正司潜伏于北方的军正负责搜集马匹、大车,以便官兵冒充京城满清显贵的包衣。 只是清军会如此利索的逃跑,确实出乎人们的意料。 “哎,看来多尔哈是不知道,在福临的计划里头,清军还要据山海关阻挡我大明官军哪!” 嘲笑着满清的痴心妄想,朱明忠的神情显得有些得意,虽说夺山海关有些胜之不武,但是夺下了山海关,意味着满清的命门就被他牢牢掌握了。 “存义,你看……” 置身于船头的朱明忠,手指着山海关,对张金生说道。 “你看这山海关,就是满清的命门,只要山海关在我军之手,那满清就不足为惧,自此之后,这世间将再无满清!” 朱明忠的语气中尽显出一阵从未曾有过的得意,夺占山海关,断满清后路,然后将其尽歼于关内,这就是他的计划。这个计划实施起来并不困难,唯一的困难恐怕就是,接下来,如何歼灭清军主力,毕竟,只有歼灭清军的主力,才能彻底解决满清的问题。 “大王,只可惜不是所有人都能领悟大王出兵山海关之苦心!” 张金生直截了当的道出了另一个问题——别说是在外界,即便是在江北,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大王的用意与苦心。 “存义,你可知道为何隋唐两朝,不异花费百年时间,也要解决高句丽?” 凝视着正在登陆准备进入山海关的部队,朱明忠反问道,他当然不指往张金生回答出来。 “自隋之后,中国中央政权几个英名垂史的皇帝连续进攻这个王国,历经四代,终于将这个王国最后消灭。征高句丽之战,历来被史家们咒骂为“不恤民力,劳师远征”,翻开隋唐史,征高句丽之战占据着整个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地位,自隋文帝开始,中国就将征讨高句丽做为国家的一项长远战略任务坚持不懈地执行,尽管多次面临失败,尽管可能导致国破家亡,可一代又一代的隋唐政治精英们始终没有放弃一个战略目标:征服高句丽。……” 在言道着的历史的时候,朱明忠的语气显得有些低沉。 “隋唐君主们在百年之间,前仆后继不惜一切代价对高句丽予以征讨,这不值得后人深思吗?固然隋炀帝或许是任性好斗,为征高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可史书上的唐太宗充满理智与自信,深知“君舟民水”,却也不惜冒“水覆”之险亲征高句丽。唐高宗呢,一直是文弱书生,却在征高句丽一事上,象个斗劲十足的斗士似的,发誓一定要完成“父志”。” 或许,其它人无法理解朱明忠为何一定要占据山海关,一定会灭满清于关内,但是他自己却知道,为何要占据这里,之所以非要灭满清不可,其原因正是当年隋唐用百年之功解决高句丽的原因。 “之所以远征高句丽,不仅仅是因为辽东是中国故地,当时的高句丽是一个半农耕半游牧的国家,一直都在学习中原的先进文化及集权制度,已经建立起了一个集权的国度。这也让高句丽不像普通的游牧政权那样具有很强的局限性,使得高句丽对中原政权的潜在威胁非常致命。贞观十九年,在出征前,太宗谓左右曰:“今天下大定,唯辽东未宾,后嗣因士马盛强,谋臣导以征讨,丧乱方始,朕故自取之,不遗后世忧也。”” 提及史书上记载的这句话时,朱明忠更是忍不住赞叹道。 “好一个“不遗后世忧也”!世间史书对于征伐的原因往往皆是一笔而过的,无非就是“不顺天命”、“不臣之礼”等等表面的冠冕之词,没有涉及征伐的深层次原因。时人愚昧不知“不遗后世忧也”,才是其根本原因。” “臣明白了,今日之满清,就是隋唐之高句丽,若是我等不灭满清,那么必定遗患后世!” 张金生的回答,让朱明忠略点下头,即便是将满清赶出关去,也无法改变他们对中国构成了最直接最危险的威胁的现实。此时满清对于中国,就相当于高句丽对于隋唐,犹如前三世纪迦太基对于罗马,十三世纪蒙古对于宋朝,二虎不可兼存,中国要想兴盛,必除满清不可。 但是朱明忠并不想把这个问题留给后人解决,也正因如此,他才会选择山海关,选择在他的手中彻底解决满清的问题,非如此,中国不能安稳。 “今天下大定,唯辽东未宾,后嗣因士马盛强,谋臣导以征讨,丧乱方始,朕故自取之,不遗后世忧也。” 默默的念着这句话,朱明忠现在似乎理解了为何从隋文帝开始,隋唐历经五代帝王无论付出多少代价都要消灭高句丽,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高句丽与只能靠掠夺生存的北方游牧民族不同,他是一个半牧半种的政权,完全可以形成一个如中原王朝一般的集权、生产力发展、文化先进、不受中原王朝制约的国家。中原强大时,高句丽或许威胁不到中原,可一但中原衰弱时,那么他们势必就会打进中原,奴役汉家百姓。正因如此,正是基于为民族负责的角度,五代隋唐帝王才会不惜一切代价灭高句丽,最终高句丽彻底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高句丽一灭,大唐北方百年无患,至于契丹,直到百年后方才崛起,可若是高丽句没有灭亡,只恐怕……” 不愿再去假设那个历史的朱明忠,因为历史已经非常悲惨,那种假设只是把蒙元灭宋提前数百年罢了,他最后又长叹一口气,指着山海关说道。 “所以,为不遗患后世,孤非得为中国去此大敌不可!” 无关报复! 无关复仇! 所有的一切都是立足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中国欲强盛,满清非灭不可!“不遗后世忧也。”这才是身为上位者的责任,而不是把问题留给后世去解决! “大王,此次山海关已经为我军夺占,右翼军已经入辽东,取沈阳。若是清虏兵败之后,酋首请降,到时,是纳降,还是……” 正文 第12章 河口(第二更,求支持) 盖平县,虽说是县,但是这县中却并没有多少百姓,自满清入关之后,无论是北部治理旗人的海城县,亦或是南部治理汉人的盖平县,都随着大军的入关而为之一空,也就是在因为熊岳设副都统用于管辖辽东半岛各地满人,还驻有数百旗兵,至于其它地方,早就为之一空了。 不过尽管驻军不多,但是清军却也在河口附近设立了炮台——这炮台是几个月前新筑的,不过只有区区数门炮,不过,现在这区区却成为大辽河河口处,最后的屏障。 滚滚硝烟遮蔽了阳光,轰隆的炮声掩盖了撕杀声。河口炮台上清军仅有的六门大将军炮,这不是被炸翻于地,就是近乎于即将崩裂的边缘。至于炮台这会同样也是千疮百孔,那厚实的土墙更是近乎于溃塌的边缘。而在炮台上随处可以看到被炸得血肉模糊的肢体碎块,相比于实心弹,那落在炮台内的开花弹才是最致命的,一片片钢铁碎片,不断的把兵丁的身体撕成碎片,而在炮台上那鲜血更像是小河似的流淌着。 对于这一切,炮台上的兵勇却是一副视若无睹的模样。他们将炮弹、火炮抬上炮位,然后守在炮位旁,或是用清水清理冷却炮膛、或是装填火药、弹子,然后再一次朝着海上汉人的军舰打去。 可是他们的炮击却是徒劳——尽管他们总会击中汉人的军舰,但是他们却可以清楚的看到炮子被弹飞……就像是打在铁墙上似的,被弹飞出数十尺。 “莫不成,这明狗的船是铁铸的不成?” 站立在炮台上的巴图看着那被弹飞的炮子,心底不由的涌起一阵绝望之情。不仅仅是在他面前的是二十余艘明狗的战舰,而在另一边,却是正在不断登岸的明狗,足足有上万明狗,就这么如神兵天降似的,从海路来到了这里。 “当初,真应该多铸几门大将军炮啊!” 又一次,巴图后悔着当初的决定——去年岁末,就在朝廷命他于河口筑炮台的时候,他还觉得没有这个必要,只是为了应付差事似的,筑了炮台然后把几门仓库里的旧炮拉上炮台,至于明军,在他看来,明军绝不可能出现在这里,但是现在,明军来了,不但来了,而且还来了那么多。 明军怎么可能会突然到了这? 在巴图看来,现在中原的明军应该还被皇上的几十万大军牵制着。怎么可能会有如此多的明军突然越海来攻满洲。 当然在此之前也不是没有得到预兆。其实关于旅顺口一带出现不明身份的人马的消息,早在一天前就传到了他的手中。可是身为副都统的他,压根就不相信这个消息。 毕竟,换成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知道,明军直接从江南出兵辽东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若是说明军占领了山东,那么他们出现在旅顺倒也有可能,可,问题是现在在山东在朝廷的手里头。 等到他相信这个消息的时候,河口处已经布满了明军的炮舰,然后炮台就陷入了一片炮火之中。 “大家加把劲,只要撑过一天,朝廷的援军就会过来,到时候,咱们就能把明狗全都赶下海!”又一次,巴图在那里用连他自己的都不相信的言语去鼓励着周围的兵丁,在他的鼓励下,已经疲惫不堪的兵丁叫嚷着“杀光明狗”之类的喊声,再一次投入了战斗。瞧着海面上看去,看着那布满海面的敌舰,巴图的神情显得有些绝望,他知道,这里随时都有可能陷落后,只是不知道周围其地方的情况怎么样了,也不知道盛京那边已经得到了明狗登陆满洲的消息……至于众人期盼的援军何时会到来……根本就不可能有援军。作为副都统的巴图很清楚,这里不会有任何援军,甚至等到炮弹打完之后,这座炮台就会陷落。到时候,明狗就会从辽河直入盛京,大清国的龙兴之地,到时候可就全归汉人了。大清国,难道真的玩了?就在巴图在那里感叹着大清国的末路时,他却听那些炮手便开始惊恐的叫喊道:“明狗的船朝河里驶来了开!”听着喊声,巴图赶紧往前一瞧,不由更是一惊。果然此时的海面上原本还在观望的明军舰队已经排成了一列纵队,然后直接朝着大辽河驶来,与其它的帆船不同,这些船都舷边都带有船桨,那巨大的船桨划动着海面冲着大辽河直冲过,面对明军舰队冲进了河口,炮台清军就像是发了疯似的朝着逼近的舰队一通乱轰,但是炮弹却像是挠痒痒似的,打在船上大都被弹飞上,弹飞的炮子落在海面上击起了几根的水柱。“打中了,打中了……”突然,炮台上响起一阵欢呼声,原来是的一艘明军的军舰桅杆被打断了,顿时引起了一阵激动的嚎叫声,可是明国的战舰却丝毫没有退却的意思,而是排着整齐队列驶入了辽河口,在进入辽河口后,排成一字形的舰队,随即以右舷炮向各炮台一阵疯狂的猛轰击。近几乎于毁灭性的炮火,瞬间便将本就千疮百孔的炮台笼罩于一片火海之中,密集的炮火仿佛是想要彻底把炮台撕成碎片似的,与百炮齐发所带来的毁灭性的打击相比炮台上的炮击更显得异常的苍白无力。不过只是片刻功夫,那炮台上的火炮就变成了哑巴。“嚯,丁大力今个可是铆足了劲,想要好好表现一番啊!”分舰队的旗舰上望着远处长江水师进攻,身为分舰队总兵的赵朴之的不禁的大笑道。“想来这两年他们也憋得慌,他们也知道,这一仗打完之后,估计就没有长江水师的事了,所以才会这么大发神威吧。”眼看着被硝烟笼罩的炮台,一旁的郑明贺轻声道出了水师为何会这么拼命。“可不就是如此,以后一旦天下承平,到时候海军在外洋还有与西洋人或者蛮夷开战的可能,但是长江水师,顶多也就是在江口逛逛,恐怕再也没机会上战场了……”赵朴之说到这儿停顿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转而又向郑明贺问道。“郑副将,我军的弹药充足吗?”“回总兵,分舰队并未消耗炮弹。但照长江水师今天的打法估计他们的弹药消耗会比较大。不过总兵放心,我军在旅顺、仁川以及济州岛都留有充足的弹药。舰队随时都能前往补充补给。”郑明贺极为自信的回答道。这次北伐计划从提出就开始进行准备,而舰队与远征军的补给当然是整个北伐计划中的重中之重。朝鲜提供的租借地不仅让忠义军拥有了进攻辽东的桥头堡,更重要的是可以在那里设立军需仓库,从而保障军队的后勤。“恩,传令下去。要求各舰舰长注意节省弹药,这么个地方犯不着浪费弹药,打下了河口我军就要在这里筑垒,然后水师还要顺辽河逆流而上直捣沈阳清虏老巢呢!到时候,咱们要尽量先保证他们的需求。”因为长江水师将会随右路军一同进攻沈阳,所以,必须要首先保证他们的要求,至少海军的分舰队——等待后方的物资运来再说。就在他话声落下的时候,炮台上突然传来一阵剧烈的爆炸声。话被打断的赵朴之立即举起了望远镜,只见此时的炮台上滚滚的烈焰直冲云天,原本就已经是千疮百孔的炮台,这会几乎完全塌陷了下来,如此剧烈的爆炸当然不是忠义军水师炮弹带来的直接损伤,而是一发爆炸弹在爆炸时点燃了火药桶,然后引起了连环爆炸,从而导致炮台彻底被摧毁了。而上千斤火药的爆炸,对于已经就是困兽犹斗的清军来说无疑于雪上加霜,在爆炸中幸存的清兵,完都被那剧烈的爆炸吓到了,他们无不是惊愕的立在那,神情中更是一副惶恐不安的模样,终于,不知是谁带头首先转身离开了炮台,而其他的清兵见状,也都跟着逃出了炮台。眼看着炮台上兵丁们四散而逃的模样,又气又急之下巴图,立即抽出刀来,然后一刀砍翻了一个逃兵,高声喊道。“有临阵退缩者,斩立决!”但是这一招,对于这些兵丁来说已起不了作用。谁都知道现在留在炮台上只有死路一条。谁都不想把命丢在这地方,呆在这地方,别说落个全尸了,甚至可能真的为大清国粉身碎骨了。即便是巴图手中的刀,这会也无法阻止众人的逃散了。就在那一声剧烈的爆炸几乎将炮台夷为平地的时候,在炮台以东南一直没有动静的已经攀陆的步兵,也开始向这个临海的炮台发起了进攻,在此之前,他们一直都在观望,在等待着时机,他们自然不错过眼下的机会。在一片喊杀声中,上千忠义军在军号的指引下,如潮水般向炮台杀了过去。此时的炮台已经是门洞大开,从炮台上逃下来的清军,根本就没有关闭厚重的台门,走的快的已经逃出很远了,走的慢的清军却迎面就遇上这群凶神恶煞的忠义军,还不等他们有所反应,那边刺刀就已经捅在他们的身上,他们甚至都来不及反应,就已经变成了刺刀下的亡魂。“杀鞑子……”“一个不留……”并不大的炮台上,充斥着战士们的喊杀声,铳声更是此起彼伏。听着近在咫尺的铳声,还有那一阵阵喊杀声,看着那似潮水一般涌来的明军,手提腰刀的巴图突然冲着南方大声喊道。“皇上……”这一声泣喊之后,巴图便把刀往脖颈上一架,他的眼睛看着那已经冲进来的明军,目中尽是一副不甘。 “皇上,非是奴才无能,而是……” 就在那锋利的刀锋将要划开脖颈的时候,巴图并没有看到,一个穿着红色军装的步兵已经举起手中的火铳,瞄准了他。活下去! 刚从军的时候,王玉树的念头只是活下去,可是当他真的上了战场之后,在活下去之外,脑海中又多出了一个念头。 杀鞑子! 而在这个时候,这甚至是他脑中唯一的信念,也许是受环境的影响,也许是军队改变了他,总之,他同样也变得热血沸腾起来。 虽说他是新兵,可是他并没有像别人那样胡乱拿着火铳乱放,因为他知道,在接敌之后,只有一次鸣铳的机会。在这样的混战之中,放铳根本就是浪费子弹,而且停下来装弹更是危险的举动。 子弹是笨蛋,刺刀是好汉! 念叨着在训练上的这句话,王玉树便采用长官们教导的方法——逼近,然后与敌人展开白刃战。 刺刀见红! 在杀进炮台之后,周围的清兵也多了起来,尽管王玉树倒也还算冲锋在前,可是他压根就没有与清兵拼刺刀的机会,冲在他前面的战友无不是像下山猛虎一般,接连将刺刀送进敌军的胸膛,然后……就没他的事了! 就在他心急着恐怕要“空手而归”时候,炮台高处一个魁梧的身影引起了他的注意,那个身穿蓝色绵甲的清军,一看就知道是个官佐,这会那人已经摘掉了头盔,把刀架到了脖子上,眼看着就要要自杀了。 不能便宜了他! 尽管相隔还有二十余丈,但是王玉树还是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端起了火铳,扳开了击锤。 面对那些杀过来的明军,整个人已经陷入绝望之中的巴图,甚至没有勇气再去砍杀冲过来的明军了,在他的身旁尽是被炸死的清军兵卒。脸上、身上都已沾满鲜血的他站在那里,他盯着冲过来明军。 “皇上,奴才去了……” 就在巴图吼喊着的时候,王玉树也扣动了火铳的扳机。伴随着铳口的一团烟雾,子弹穿透巴图的盔甲,准确的击中了他的胸膛,在被铅弹击中的瞬间,刀从巴图手中的跌落下来,他那的身躯向后仰面倒了下去,只是那脸上尽不甘之色…… 正文 第13章 盛京(求支持,求月票) 风声鹤唳! 对于此时的盛京城内的数万军民来说,全都是一片惶惶不可终日的模样,局势的发展全在他们的意料之外。 曾几何时,他们都以为来到了这里,也就安全了,再也不用担心明军了,而且几乎在这个时候回来的都是达官显贵的家眷,他们过去甚至还庆幸着自己提前回到了这里。 回到了满洲自然不需要再担心那些汉人了!他们曾经这般暗自揣测,甚至还在心里同情着那些无法离开京城的人。 可谁曾想,所谓的安全不过只是他们的幻想罢了! 甚至于,还没等京师陷贼,皇上撤回满洲的时候,这满洲就已经出现了明军的身影了,而且那明军还是对旗人最心狠的忠义军。那忠义军可是曾把几万八旗兵给筑了京观! 要知道,在京师满城里头,忠义军可是能止小儿夜啼的,一声“忠义军来了”,便能让小儿吓没了魂去! 现在,忠义军真的来了! 而这盛京城里头又有什么? 只有一位盛京昂邦章京吴库礼,除此之外还有什么? 早知道会这样,还不如留在京师呢。至少在那里城高墙固的,不用像现在这么提心吊胆的。这个时候,他们倒是知道害怕了。当年他们可从来都没有怕过。 那吴大人到底会怎么办? 这盛京能守得住吗? 此时此刻对于盛京城内的近十万八旗军民来说,吴库礼就是他们的主心骨。在衙门签押堂内昏暗灯光摇曳着,吴库礼那瘦削的脸庞上尽是忧虑,他那双眸子,此时此刻同样也尽是焦虑。 忠义军来了! 在他面前的是数封急报,那是从各地传来的有关明军动静的急报,早先他们还在旅顺,而没两天功夫,他们却又出现在了辽河口,并一路沿辽河逆流而上,正在往盛京赶过来。 吴库礼的眉头紧蹙,他怎么都无法相信这一切。又有谁能想像得到,前阵子还是旗人最后落脚之地的满洲转眼间就出现了这么多明军?却见他扫视了一下周围的部将,最后回头向一旁的宁古塔昂邦章京巴海问道。 “巴海,你说若是明军过来,咱们能撑多长时间?” 身为宁古塔昂邦章京的巴海,是半个月前奉皇命从宁古塔领三千披甲人和五千外边生女真壮丁来增援盛京的,关内并没有忘记盛京,没有忘记这地方是他们的“龙兴之地”,毕竟,这里是他们最后的退路,更何况那么多人都把家当放在了这,不能不加强防备。不过给这里增援是不可能了,于是在朝中诸人的游说下,宁古塔昂邦章京巴海奉旨领兵增援盛京,同时还命他征召了黑龙江一带的外边部落的丁壮,足足五千丁壮,不知让多少外边部落丁壮为之一空,而这也让盛京的兵力一下从千余人激增至万人。 “吴大人,只要明狗敢犯我盛京,我等宁让他们有来无回!非得让他们尝尝我八旗劲旅的厉害不可。” 自从回到宁古塔之后,巴海便瞧不起关内那些在富贵乡里沉迷享乐的旗人,他觉得大清之所以丢了天下,正因为那些人太不成器,不过短短二十年,八旗子弟便不复当年的悍勇,也就是这关外的披甲人还有当年八旗子弟的悍勇。“可不是,到时候,非得让汉人瞧瞧我们布特哈人的厉害!” 说话的是布特哈部佐领那日里,他的话立即引得周围的佐领无不是盼盼点头称是,对于这些土官来说,他们渴望着通过为大清国立功,然后被纳入八旗之中,从此之后像那些旗人一般,生下便有落地银,岁岁皆有饷银、米俸。自然把这次出征看成一个难得的“转正”良机。对于巴海来说,他之所能以不到三千清军驻守宁古塔,靠得的正是布特哈、巴尔虎、锡伯等的等部的对大清的臣服,而这次,他更是从各部征召了五千丁壮,其实,如果没有这些土部的支持,满清根本就不可能维持在“满洲”的统治——自八旗尽数入关之后,这盛京八旗驻防只剩下1621人,至于宁古塔驻防八旗也仅只有3172人,再加上黑龙江2000驻防八旗,这就是清军在这里的全部。也正因如此,在继任宁古塔昂邦章京之后,巴海一直上书朝廷,请求将布特哈、巴尔虎、锡伯等的等部按八旗编制,编制八旗,按照他的说法是“可以设立三百佐领,新增八旗兵丁四万!”,只不过,他的这个建议,却一直视忽视,尽管早在皇太极的时候,就视黑龙江诸部为女真同族,因此采用“征抚并用,以抚为主”的策略,通过招抚各部,纳各部丁壮为已用的目的,加之这些边民在战场上往往悍勇非常,皆是以一敌十的悍勇之人,无论是努尔哈亦或是皇太极都喜好征虏这些部民,可在满清入关之后,却停止了招抚“生女真”。而在巴海看来,只要能征召这些部民,就可重新“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的昨日盛景,只不过因为时间关系,他只召集了五千人。不过,有这五千人,差不多也就够用了。“等那些明狗来了,非得杀他们个片甲不留不可!”瞧着眼前这些人士气高昂的模样,吴库礼自然不会涨敌人的威风,便笑着说道。 “正是如此,到时候非让他们见识一下,什么叫女真满万不可敌!非让他们尝尝我们大清国的厉害!”接下来吴库礼又沉吟道。 “不过,这盛京,实为我大清的根本,这根本可是不容有失,若是明狗到了,到时候我军还应守城为上!” 对于吴库礼来说,他并不是像巴海那样信心十足,去年才调至盛京的他,自然知道那忠义军同样是悍勇非常,按照侥幸逃回京师的八旗官兵的说法,那忠义军个个皆是悍不畏死之徒,甚至就连那明狗的淮王,当时还是安抚使的朱明忠,也能挥刀陷阵,将帅尚是如此悍勇,那兵卒自然可想而知,虽说那些山林中的生女真,个个都是悍勇搏熊之人,可让吴库礼感到焦虑的是现在忠义军出现在盛京,大有一副下盛京的样子,若是盛京为忠义军夺占,到时候大清国可就连个退路都没有了,现在盛京已经岌岌可危了,问题是,如果他丢了盛京,大清国丢了满洲,到时候,无路可退的大清国还能怎么办。这个问题他不能不考虑。考虑这个问题,并不仅仅是为了皇上,为了朝廷。而是为了上百万旗人的生路。 “那朝廷这会儿应该得到消息了吧。相信皇上和朝中诸位大人是绝不会坐视盛京被围的。”在众人离开之后,巴海这么一说,吴库礼便摇头说道。 “皇上和朝中诸位大人当然不会坐视明军围困盛京。可朝廷要从关内调集援军出关少说也要十天半个月的,况且现在关内的形势摆在那,若是仓促之下,很有可能会让明军给钻了空子,到时候,恐怕就前功尽弃了。想来即便是皇上派援军过来,也会徐徐图之,眼下恐怕还只能靠咱们自己个儿守住盛京,守住满洲了。”吴库礼语重心长的说道,他知道眼下的时局到底是什么模样。 “巴将军!”接着他看着巴海说道。 “我知道早前你曾想把黑龙江一带的女真诸位都编入八旗,只是当时朝中诸人心不在东北,但是以后……” 那时候大家伙的心都在关内,谁又能想到有朝一日这大清国会被汉人再给赶出来,也正因如此,对于那些生女真自然不怎么热络。但现在和过去不一样了。 沉吟片刻,吴库礼继续说道。 “以后是什么时局,谁都不清楚,但吴某人却知道,即使是咱们这次把明军赶出满洲,守住这一亩三分地儿,恐怕也是损失惨重,而且将来肯定要与明狗厮杀个几十年,甚至上百年,这女真诸部若是能为我所用,可得四万雄兵,有这四万雄兵,再不济保住满洲肯定不成问题,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吴大人这话说到巴某心里了,当年我大清兵丁是何等悍勇,以至于汉人皆言“女真满万不可敌”,可自我大清入关以来,兵丁尽染汉人之柔弱,沉沦于温柔乡之中,早已不复当年悍勇,也就是黑龙江诸部女真尚还有女真之悍勇,若以其为兵,必可重现我大清当年之盛!” 巴海的这番话,让吴库礼深以为然的点点头,作为满洲镶白旗人的他,无论如何,都要去考虑大清国的将来。 “巴将军,既然如此,吴某想求你一件事!”盯着面前的巴海,吴库礼知道,在所有人中,没有谁比他更适合去招黑龙江诸部,因为他是沙尔虎达的长子。沙尔虎达驻防宁古塔数十年之久,在黑龙江一带更是甚得人心,当初皇上之所以令其承袭父职,正是因为沙尔虎达在黑龙江一带的威望极高,所以,没有谁比巴海更适合去黑龙江。也正因如此,他才想要求巴海去办这件事。 “吴大人尽管直言!”看着面前的吴库礼,巴海隐约已经猜出了他的打算,如果是没有猜错的话,他应该是想要自己招募更多的生女真。 “吴某人现在别无长处,这朝廷里的用度……现在你也是知道的,不过这藩库之中尚有银十万两,所以,吴某想把这十万两全拿给巴将军,由巴将军带去黑龙江,然后与招揽黑龙江女真诸部,让其能为我大清国所用,不知巴将军以为如何?” 盯视着巴海,吴库礼道出了他的想法,而巴海也看着他,他当然知道吴库礼此举是为了大清国的将来,但是,就这么过去,似乎有些不太合适。 “吴大人,巴某是奉皇命来此!若是巴某人离开了盛京,到时候,朝廷怪罪下来……” 未经朝廷的许可,就这么擅离职守到时候追究下来,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巴将军,要是你我不尽早打算的话,恐怕不出几年,就没有大清国了!没有了大清国,那里还有什么朝廷!” 盯着有些犹豫不决的巴海,吴库礼直接了当的说道。 “况且,让你去,是为了给盛京招来援军!到时候,而且,吴某已经上书朝廷。事急从权,想来朝廷定不会怪罪你我的!” 吴库礼看着巴海,说出这番话之后,他又继续说道。 “巴将军,你看现在的局势,朝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从关内撤下来,到时候,咱们要是不派人过去接应一下,万一退路再让明军给堵了,到时候一切可都全完了。” 吴库礼完全是一副语重心长的模样,那神情中的忧国忧民,更是难以掩饰。他之所以会这么安排到完全是为了大清国。 而他的这副拳拳赤子之心,更是让巴海为之感动,看着眼前的吴库礼,他问道, “那我要是去了,您在这里可怎么办?万一,万一……” 巴海犹豫着要不要说出那句有些不吉利的话时。吴库礼说到。 “这城里头不还有上万人马嘛,要是说想要出城进攻恐怕不可能,但是用这些人来守成的话,想必也能守得住吧!” 吴库礼这个时候显然忘记了忠义军一直以来最为擅长的就是攻城。 “既然如此……” 沉吟片刻,巴海稍作思索之后,点了点头,看着吴库礼说到。 “就按您说的办!” 尽管没有朝廷的许可,但是巴海知道,现在这个时候,也顾不了那么多了。至于到时候朝廷是否会怪罪下来,他倒也并不担心。毕竟,所以这都是为了朝廷,都是为了大清国。 “现在时局这么紧张,巴将军,事不宜迟,你现在就领人过去怎么样?” 吴库礼看着巴海,又特意强调的。 “毕竟救兵如救火啊!” “如此也好!” 巴海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那盛京,就全拜托吴大人!” “巴将军,您尽管放心!只要吴某人但凡还有一口气在,就绝不会把这里拱手相让。” 表达一番决心之后,吴库礼又说到。 “况且,朝廷那边肯定也不会眼睁睁的看着明军占领满洲的。” 正文 第14章 围城(第一更,求月票) 崇祯四年,也就是所谓的后金天聪五年,这一年迁都“盛京”已经六年的后金在皇太极继承汗位后,在原来城墙的基础上建设新城,将城墙加厚、加高、加固;将明朝的四门改为八门,八旗军各守一门,城市通道由明时的十字街变为井字街。明朝原来最为牢固的北门在战争中毁坏最小,又因离努尔哈赤居住之所近,有幸在清时得以保留,成为第“九门”。历时四年之久,一个全新面貌、高大巍峨的城墙屹立于辽东大地。而这座城墙是沈阳的第一道城墙。 沈阳的城墙,虽说是个明清复合体,但是与明时修城的目的有所不同。皇太极建城主要是将沈阳作为皇都来修的。中国古代的都城,一般有宫城、皇城、外城等三重,即所谓“筑城以为君,造郭以守民”。盛京作为清朝的都城当然不能只有一道内城,不过受限于实力,皇太极终其一生,也未能建成盛京的外城边墙,而在顺治元年满清入关之后,对于一直想要留在中原繁华之地的满清来说,自然无意收拾这盛京城了,加之城中绝大多旗人都“从龙入关”,以至于这盛京城,早就形同荒废,城中军民不过区区数千户。 从去年起,满清的达官显贵们迫于形势,纷纷安排各自的退路,他们无一例外的选择了把搜刮来的家当和亲眷一同送回盛京,这倒也使得盛京显出了几分十余年不见的繁华,他们之所以会把退路放在盛京,原因倒也简单,因为这里是他们的“老家”。 当然那个时候候,谁都没有想到,有一朝日,被他们赶出辽东的明军,会再一次出现在这座城下,更没有想到,盛京会陷入明军的包围之中。 谁又能想到呢? 那些明军没有从山海关杀过来,而是沿着刚刚解冻的浑河一路逆流而上,一路毫无阻拦的打到了盛京城下。站在城头上往那浑河上往去的时候,城头上的旗人无不是惊骇于浑河上的数以百计的船只——十数艘巨大的多浆船泊于河中,黑洞洞的炮口直指着盛京城,唯一让城头上的清军稍感心安的恐怕就是城墙离河数里,隔这么远,那船上的炮应该打不过来吧。 肯定打不过! 都不用测量,任何一名炮兵军官都知道,相隔五六里,即使是炮弹打过去了,非但没有什么准头,而且威力也非常有限。而对于早在去年就已经开始策划进攻盛京的忠义军来说,自然早就掌握了这个情报。 “一……” 随着一声吼喊,数人拉动着臂粗的绳索,在他们拉动中在滑轮吊索帮助下,一门大型火炮慢慢的被吊出船舱。只不过这门火炮与其说像是炮,倒不如说是一个大型的铁块,炮身短粗,长约一人许、粗约人许,这样的炮瞧那模样就很是古怪,不过大多数人都能认出来这是臼炮,只是这炮也太大了一点。 在战士们瞠目结舌的看着短粗家伙被装上一艘舢板,险些要把舢板给压沉的时候,站在木制码头上的米国平,能够感受到周围的诧异的眼神,他颇为得意的说道。 “十六年式海岸臼炮,应该是世界上最大大炮!” 指着那边正在吊运的一个个巨型铁弹,他又对身边的步兵说道。 “这一个炮弹足有152斤,装足火药的话,可以把炮弹打到七八里之外,开炮时的声势极为惊人,到时候,你们可都得小心点,别被它给吓坏了!” “长官,瞧您说的,我们什么阵仗没见过,还能被吓倒了?” 一旁扛着枪的步兵有些不屑的说道。 对于他们的这个反应,米国平倒是没有说什么,他只是微微一笑便不再言语了。 这些海岸臼炮是为此次北伐从海州的海防要塞上拆下一来,别说是陆军没有见过这么大的炮,就是见过大玩意的海军,在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也被吓了一跳,它不仅威力巨大,而且开炮时的声势极为惊人,甚至在郁洲的要塞中开炮的时候,海州城里的百姓都能听见炮声。 这倒底是不是夸张,倒也没有人在意,但是米国平知道,只要把这十二门海防包部署好,这所谓的盛京城墙不过也就像是纸糊的一样,根本就不是什么障碍。 当城外的明军在为攻城做着准备的时候,盛京城内倒也不见了最初的混乱,尽管城中粮铺的粮价一日三涨,可城中却尽是一副“同仇敌忾”的模样,毕竟,城中的百姓基本上都是旗人,他们知道,一但城破会是什么结果,十之八九要被筑京观。为了活命,往日里眼高于顶的各府管家,纷纷奉着主子的命,把家中的阿哈(包衣奴)派给章京府,以协助大军守城,如此一来,这原本兵力空虚的盛京城一下倒也是兵强马壮起来,足足多了两万多人马,毕竟能随主子一同来盛京的,大抵上都是青壮男丁,他们原本是要帮主子们整修屋子的,现在倒是被派上了城。 不过,尽管手下多了两万人马,可是吴库礼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因为他很清楚,这几万包衣,在一旁摇旗呐喊到还可以,若是指往他们打仗,尤其是与汉人打仗,根本就是在说笑话,毕竟,他们中的不少人,都是当年入关时跑马圈地圈来的包衣,那些奴婢不堪其苦,这些年大量逃亡的可不是一两个,现在汉人打过来,他们又怎么可能靠得住。 “大人,小的方才下午的时候,从城头上往城外看了看。小的觉得那明狗顶多也就两三万人马,古语云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小的以为,就凭盛京的三万人马,明狗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攻进城的!” 拱着腰身的吴平书,瞧见主子面上的忧色时,立即出言劝说起来。 “哎,平书,若是他们都像你一样,老夫又岂会发愁啊!” 这般感叹着,吴库礼摇头说道。 “这两万多奴婢,说是旗下的包衣,也算是自己人,可谁不知道,当年他们是怎么过来的?不都是跑马圈地圈过来的,但凡有个机会,谁会不想逃,也就是平书你们这样的老人儿,知道念着我们旗人的情……” 瞧着吴平书时,吴库礼心吧道,这吴平书也是旗下的包衣,是吴家的奴才,可他是当年太宗皇帝入关时掠来的,当了二十几年的奴才,早就把吴家当成他家了。这样的人自然用着放心,可那些派去守城的包衣里头,这样的人可都不多啊! “主子,人心都是肉长的,若是没有主子们的照顾,又岂有我们这些当奴才的今天,他们定会念着主子们的情份……” 吴平书的语气依然显得很是卑微,做奴才的他自然有身为奴才的本份,从不曾越雷池半步。 “况且,现在咱们是守城,即便是有人心里不念着主子的情份,想要降贼,还能跳下城去不成?待援军过来了,到时候,这明狗必定兵败!” “朝廷的援军当然会过来,可朝廷要从关内调集援军出关,再赶到盛京少说也得一个月。也就是说,咱们无论如何都得在盛京城守上一个月啊。” 虽说吴平书是他的亲信,但是吴库礼也没有告诉他山海关已经“陷贼”的消息,他不能告诉外人这个消息,这个消息若是传了出去,再加上现在明军将将这座大清的“谋克敦”(汉文写作“天眷盛京”)围了个水泄不通。不定会出什么乱子来。只要守住这里,待巴海领着援军过来,想要击败明军或许不简单,但到时候迫使他们撤到河口,应该没什么问题。 只要守住盛京,就是大功一件! “将军说得是。只要咱们扎紧营盘,凭城死守看那些明狗能耐我何。再说他们这次是从海路远道而来,这几万人马的粮草从江南运过来可不是件易事,真要是在盛京城下耗他们几个月。估计不用朝廷派兵前来,这些明狗也会因为粮草断绝主动撤退。” “正是如些!毕竟,这盛京不比关内,城外几乎没有百姓,更无人耕种,想要就地征粮,根本就是白日做梦!这都不需要咱们坚避清野,就能决了他们就粮于我的心思!” 故做轻松的笑了笑,吴库礼又说道。 “不过,咱们也不能掉以轻心,毕竟,那些明狗既然一路从海上打到盛京过来。肯定就是冲着咱们盛京而来的,他们肯定也有所准备。” 吴库礼当然不知道,早在去年的,忠义军就已经开始着手准备了这一切,至于他寄予希望的粮草,也完全不需要担心,在朝鲜那边,已经准备好了数十万石,甚至还有数万朝鲜民夫,随时都能运抵辽东。 “不过,这倒也不需要担心,现在最关键的是……” 吴库礼朝着关内的方向看了眼,然后语气凝重的说道。 “是朝廷那边收到信了的话,会在何时把兵派过来!” 尽管知道山海关陷落之后,朝廷一时半会不一定能派援军过来,但并不妨碍吴库礼的心中依然怀揣着这丝希望。 正文 第15章 退路绝(第二更,求支持) 静! 这殿内静得能听到落针的响声。别说是话声,甚至就连呼吸声这会也消失了,所有人都站在那里,所有人都是副满面哀色的模样,但谁都没有说话。 忠义军夺占山海关! 似惊雷般的消息在厅中响起的时候,所有人都被这个消息惊得说不出话来,即使是往日里话语最多的人,这会也是呆若木鸡的站在那。 “满、满洲哪!”不知是谁问了一句,答案同样也是让人绝望的。 “明狗大军已经兵临盛京城下了!”绝望的话声传到众人的耳中时,只让所有人的脸色无不是瞬间变得煞白,再也没有丝毫血色。 盛京! 那是大清国的留都啊! 满洲!那可是旗人的老家啊! 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家眷——早早的,他们就把家人送到了盛京,因为他们觉得盛京更安全,所以才会把家眷送到那里,所以才会把这些年搜刮的民脂民膏送到盛京老家,从而让自己不至于落个空手而归。 可,谁又能想到,那些明狗打起仗来居然那么不讲究,他们不应该从山东一路北上,他们不应该从南到北,一路打过来吗? 怎么就一下到了满洲,一下夺了山海关,还兵临盛京城下。或许别人不知道,但是作为朝中枢臣、作为议政大臣的他们又怎么可能不知道,现如今满洲是何等的空虚。 “完了……”瞬间,苏克萨哈的双肩便垮了下来,跪在地上的他双腿一弯,整个人都瘫坐在地上,他的妻儿家人都在盛京,没有妻儿尚可再娶再生,但是……他十几年来搜刮的家业,也都在盛京,现在全都落到汉人的手里了。 “明狗,不灭明狗,誓不为人!”不知是谁咆哮一声,苏克萨哈完全不想知道,灭明狗,现在不被明狗灭就已经不错了。满洲没有了,山海关也被夺了,现在该怎么办? 作为皇上的福临,自然知道这些人为何全都是一副如丧考妣,作为皇上的他自然曾接到密报,这些人早就把他们的家人、家当运到了盛京,不过他一直都没有说,别说是他们,甚至就连他自也都动起了作好退路的准备,可是谁曾想到,那朱明忠一下跳到了盛京。这下可好了,非但盛京要落到明军的手中,就连他们的家人和搜刮的金银财宝也要一并便宜朱明忠,想到这些,福临甚至有些幸灾乐祸的感觉。可这种感觉也是稍闪即逝,毕竟,作为大清国的皇上,他知道,现在大清国的局势,比过去更加危险了。甚至可以说,稍有不慎,都有可能导致大清国的彻底灭亡,甚至连这几十万旗人也都不一定能活下来。 “皇上,满洲是我大清龙兴之地,盛京更是我大清之根本,绝不能落入明狗之手,奴才请皇上立即发兵,收复满洲……”这边话声刚落,那边就有人说道。 “发兵,现在山海关可在明狗的手里,攻山海关……能攻得过去吗?” “可不是,当年就是一个山海关把咱们挡在了关外几十年,现在一个山海关又把咱们锁在了关内,这姓朱的一下子卡到了咱们的命门了,现在这些汉人是要关门打狗啊……” 尽管的这个词有些难听,但大家伙都知道,确实是这个道理,汉人就是要关门打狗,就是要把他们全都留在关内。 “这朱贼,当,真是好毒心思啊!”“何是好毒,根本就是狠毒,他压根就没想给咱们留一条活路,是打骨子里想把咱们留在关内,然后把咱们旗人都拉去筑京观了!” 筑京观! 只要一提到江北,一提到忠义军,所有的旗人脑海中都会活现出“筑京观”这么一个字眼来,曾几何时,这“京观”只存在于史书上,古时候为炫耀武功,聚集敌尸,封土而成的高冢。由众多的尸骸堆积而成的“京观”可以满足胜利者的英雄之心,可以打击敌人的民心士气。现在,那京观却就在江北,就黄河畔,那高达十数尺的京观,就是数万旗人的尸首所筑。 也正是从那时开始,“筑京观”就成为了旗人的恶梦,对于他们来说,最害怕的就是碰到忠义军,然后被忠义军筑了京观。此时,这山海关被忠义军夺占消息,自然的让他们联想到了京观,联想到了那黄河畔巨大的高冢。 一句“筑京观”,道出了所有人内心的恐怕,对于这些曾经“从龙入关”经历过入关时屠杀的人们来说,他们一直以来最担心就是有朝一日,汉人的刀子会落到他们身上,当年他们入关的时候是“不分良贱,尽行诛戮”、“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更有甚者还在那里寻找借口说道“君,父也;民,子也。父残其子,情理之所必无。”如此一来“人民多遭惨杀,田土尽成丘墟”,江南各省“大兵所至,田舍一空”,那个时候,他们曾幻想着“况诛戮所以惩有罪,岂有无故杀人之理?……无故而屠戮者为谁?民肯从此回想,疑心必然冰释。”。 但谁都知道,这不过只是为屠杀寻找的借口,汉人永远都不会忘记大清国的官府充斥着的“屠全城”、“尽行屠戮”、“杀无赦”、“全家斩”、“全村斩”的言语,当然这不是言语,而是事实。 汉人不会忘记,旗人自己更不会忘记,他们当然知道,汉人不会忘记,所以现在才会害怕,才会担心,才会担心有这一切会落在他们的身上。或许,他们曾几何时曾气势汹汹的言道着“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但是现在,他们同样恐惧着“尽行屠戮”,恐惧着汉人的刀子会落到他们的身上。 “杀!”就在一声“筑京观”让所有人都骇得说不出话来的时候,突然一声恶狠狠的言语响起,是鳌拜。只见他恶声说道。 “他们想拿咱们筑京观,咱们就杀尽天下的汉人,即便是死,也得杀尽这天下汉人!”如果是在过去,或许,鳌拜这么说的时候,还会有人附和上一两句,但是现在,当鳌拜话声落下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沉默着,即便没有人赞同,也没有人反对。之所以没人赞同,是因为大家都知道,汉人是杀不尽的,而且,他们一但赞同了鳌拜的建议,那可真就是把活路全都堵死了。而没人反对是因为……杀汉人,真不是什么事,有什么好反对的,大清国就是靠着杀!才坐了十几年的天下。若是没有这个“杀”字,恐怕早都灰溜溜的逃回关外了。 “鳌拜,现在最要紧的是如何应对!”最终,还是福临打破了沉默,身为大清国的皇上,他可不指往着一时的意义用事,毁了大清国最后的生机,现在最重要的是如何保住大清国。 “出关!”已经差不多回过魂来的苏克萨哈直接说道, “皇上,现在咱们非得出关不可,这山海关许是陷贼了,可长城上的其它各隘口却全都在咱们手里头,现在出关还来得急,赶紧出关,抢在盛京陷贼之前,把明狗赶出去,若是丢了满洲,咱,咱大清国,可就,可就……皇上,再不走,怕是来不急了!” 苏克萨哈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当然不仅仅只是为了大清国,他同样也是为了自己,他甚至还幻想着大家抵达盛京之后,解了盛京的围,然后他的家业不至于落入汉人之手,所以他才会这么言语诚恳的请皇上撤往关外,收复满洲。 “皇上,苏大人所言极是,再不走,怕、怕真让汉人给留在这了……”苏克萨哈这么一提醒,众人立即意识,或许大军还师满洲,还能一线希望保住盛京的家业,于是无不是纷纷出言赞同,而在他们出言赞同的时候,同样身为议政大臣的索尼,却沉默着,他同样把这些年“积攒”家当都送到了盛京,相比于其它人还把希望寄托于皇上领大军解盛京之围,索尼却很清楚,盛京已经没救了。 “皇上,这满洲是我旗人的根本,若无满洲,我旗人又如何为旗人……”就在福临心动的时候,索尼突然开口说道。 “皇上,即使是皇上领兵回了满洲,恐怕盛京已经为明狗所占了!”在众人还未反驳的时候,索尼便直接了反问道。 “朱贼所部最擅攻城,以盛京之兵,至多只能守数日,恐怕现在盛京即便是不为敌占,亦已经几近陷落,大军返还满洲兵,若是盛京陷贼,到时候十几万大军、几十万妇孺,又该如何?衣食如何解决,恐怕不待明狗打过来,只要再等几个月,等白毛雪下下来的时候,咱们旗人就会给冻毙在满洲的冰天雪地里!”索尼的提醒,这才让原本只是关心着自家家当的众人意识到问题所在,一但盛京陷了,即使是他们回到了满洲又能如何?非但夺不回家业,甚至还可能冻死、饿死在满洲的荒野上。 “那,那现在怎么办……”福临的言语一慌,有些紧张的看着索尼,目中甚至带着些祈求之色…… 正文 第16章 汉奸(第一更,求月票) 日薄西山! 远在千之外的长沙城内的五省总督衙署内,一个年岁稍长的老人这会正孤身一人站在那里望着渐渐西坠的落日。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大名鼎鼎的五省总督洪承畴,本籍福建南安的他,万历四十四年赐进士出身,明末官至兵部尚书,蓟辽总督,松锦之战战败后被清朝俘虏,后投降清朝。顺治元年四月,随清军入关,此后开始被清廷起用,以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衔,列内院佐理机务,翌年赴江南任招抚南方总督军务大学士。顺治十年更是受命经略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处,总督军务兼理粮饷。原本在另一个时空中,他会在顺治十六年督清军攻占云南后回京师。两年后,自觉已经为大清国夺得天下的他,就会自请致仕。 但是现在,他却仍然在五省总督任上,依然经略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军政事务,依然把持着一方。而从他的经历上,可以看出来,无论是大明亦或是大清,对于他都要是器重至极。在松锦战后,以为他必定以身殉国的崇祯皇帝曾亲自下令设祭坛,为他举行祭悼仪式。皇太极曾千方百计的劝降与他,甚至不异派出宠妃对其加以规劝,以游说他为其所用。单凭这经历来说,洪承畴似乎正是古之帝王梦寐以求的良臣智将。或许,对于大明来说,他并不是良臣智将,但是对于大清来说,洪承畴却是居功甚伟,可以说,若是没有洪承畴,大清国甚至都不可能坐得十几年中国的江山,他之所以竭尽全力为大清国出谋划策,甚至亲自来到长沙,为剿灭大明倾尽全力,就是为了能够让大清能够做主中原,从而洗去身上的汉奸之名,只要大清成为中国的正统,他又怎么可能会是汉奸? 数百年后,人们再评价他的时候,甚至会认为他是“助大清平定天下”的功臣,会是大清第一功臣。所以,在过去的数年间,于长沙的时候,他曾倾尽全力,为大清的将来,为他自己的身后名而努力着。但是顺治十六年,郑成功入寇江南之后,一切都被改变了,他所有的努力都被郑成功等人撕了稀巴烂,甚至就连这大清国……也是气数已尽! 背手站在府衙中的洪承畴,此时完全是一副憔悴落魄的模样。数十年的操劳让他的面色只比同龄人更为苍老一些,而瘦削的脸膛上那深陷的眼窝里面镶嵌着一对三角眼,只有那眼睛中闪动着些许精光。 就在几个时辰前,他的案几上摆放着的是刚从北边传来的密报——明军登陆满洲、盛京失陷,这份密报对于洪承畴来说无疑是个晴天霹雳。 尽管对于满清的气数将近,他早就有了心理准备,甚至早武昌陷落之前,就已经开始着为自己的将来作准备。甚至坐视武昌陷落,与吴三桂等人沆瀣一气,图谋据西南以自保。 但是当这个消息传来的时候,仍然让他整个人都处于前未有的震惊之后,尽管他不清楚此刻的北方情况怎样样了。但是他很清楚盛京陷落会给大清国带来什么样的冲击,这个消息如果传出,对大清的打击将是致命的。 怎么办? 如今天下局势,已经不复当年了!现在明廷不但占据天下半壁,而且满清的气数也是将近,各地更是谣言不断,若是将盛京失陷的消息再传出去的话,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对于大清国会是什么样的后果,洪承畴并不在乎,他所要考虑的是自己的将来。当年入关时,他立下的宏愿,就是无论如何都要助大清一统中原,坐稳中国的江山,非如此不能洗去污名,为了洗去自身的污名,他不异以让整个中国沦丧异族之后,不惜让民族永陷奴役,不惜屠杀千万人同胞。 但是现在,这个迷梦已经破灭了! 大明非但没有灭亡,反而在陷入绝境的时候,再一次呈现出中兴之势!而且这势头全是一副锐不可挡的模样,尽管他能够看到其中的隐患,但是大清国却是败局已定了!怎么办? 又一次,洪承畴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十几年来都不曾忘记的少年,那一年他奉摄政王之命总督江南,也是在那里,他第一次见到了尚只是童子的夏完淳,当时夏完淳自打在松江抗清被捕以后,就做好了慷慨赴义的准备,就连给妻子、母亲的遗书也早早地写好了。只是,洪承畴并没有打算要杀他,他听说夏完淳与其岳父钱旃被抓,便想亲自劝降这翁婿二人,此举不仅能为大清招纳“人才”,安抚江南士林,让江南士林为大清所用。 那一天在南京旧朝堂上,洪承畴高坐,喝问下面被提审的夏完淳: “汝童子有何大见识,岂能称兵犯逆。想必是被人蒙骗,误入军中。如归顺大清,当不失美官。” 夏完淳不为所动,反问洪承畴: “尔何人也?” 旁边虎狼衙役叱喝: “此乃洪大人!”又有狱吏在其旁低声告之: “此乃洪亨九先生。” 夏完淳佯作不知,厉声抗喝: “哼,堂上定是伪类假冒。本朝洪亨九先生,皇明人杰,他在松山、杏山与北虏勇战,血溅章渠,先皇帝闻之震悼,亲自作诗褒念。我正是仰慕洪亨九先生的忠烈,才欲杀身殉国,以效仿先烈英举。” 狱吏们此时很窘迫。洪承畴在上座面如土灰。上来一人,厉声叱喝夏完淳: “上面审你的,正是洪承畴!”夏完淳朗声一笑: “不要骗我!洪亨九先生死于大明国事已久,天子曾临祠亲祭,泪洒龙颜,群臣呜咽。汝等何样逆贼丑类,敢托忠烈先生大名,穿虏服虏帽冒允堂堂洪先生,真狗贼耳!” 洪承畴顿时汗下如雨,老狗嘴唇哆嗦,小英雄字字戮到他灵魂痛处,使得这个变节之人如万箭攒心般难堪、难受。食禄数代之大明重臣,反而不如江南一身世卑微的十六岁少年,真让人愧死! 夏完淳的话无疑戳中了他内心深处的痛点,可是,他回不了头,因为昔日的那一份情怀早已经悄然离他而去!为了个人的身后之后,他必须要把大明彻底埋葬…… 但现在,这成了笑话! 十几年来,每每梦中,他总会想起那布衣少年,想到其赴义时的慷慨,在内心深处不知多少次,为那少年而倍觉可惜,若是其不曾身死,假以时日,其必定能够为天下之栋梁!可最终他却选择了慷慨赴义!少年能为之事,但是他……做不到! 他既成不了大明的忠臣,同样也成不了大清的忠臣。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洪某如此,又有何错之有? 尽管在内心深处无数次对自己这么说,但洪承畴同样也很明白,该来的总要来的,一但大清灭亡了,那么下一个就是他,到时候江西的张煌言、广东的李定国,都会像恶狼一样扑过来,试图用他洪承畴的脑袋,去染成他们的顶子……不,去为他们扬名天下! “怎么办?”凝视着夕阳,洪承畴只觉得的呼吸变得有些沉重,第一次,他变得茫然起来,即便是在降清的时候,他也不像现在这么茫然,那个时候,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灭亡大明! 而现在,他却茫然不知所措了,因为他看不到未来。 “还有办法,还有办法……”这么自言自语着,唯一让洪承畴略微感到庆幸的是,现在大清国的主力尚存,也就是说,大清国尚还有喘息之力。 “只要大清国尚在,那一切就都好办了……” 洪承畴在心中极力安抚着自己,然而理智与直觉却告诉他,事情原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如果现在皇上要是一气之下,领兵出了关,到时候,大清国可就全完了!” 眉头紧锁着,洪承畴现在所担心倒不是大清国的气数,他是害怕大清若是完了,下一个就轮到他了,他需要大清好好的活下去,也只有如此,他能够继续坐观着天下风云。活路在什么地方? 尽管内心茫然,但是洪承畴却很清楚他的活路在那里,当年他做不到慷慨赴义,现在同样也不为大清舍生取义,他所需要就是活下去!这条活路,任何人都不会给他,只有他自己去争取! “关键,还是大清国啊!”这般长叹一声,洪承畴的眉头微微一跳,然后沉吟道。 “若是现在上书朝廷的话,朝廷会信洪某所言吗?”想到自从武昌陷落之后,他就与吴三桂等人在西南试图割据自保,他现在不禁有些怀疑,他的建议是否会为朝廷所用,毕竟,对于朝廷来说,他洪承畴早不是当年的那个人了。 “万一要是朝廷不信洪某,又该怎么办?若是朝廷一意孤行,非要出关,收复满洲又该如何?” 就在洪承畴患得患失的时候,他的眉头再一次紧锁着,眉宇中更是蹙满了忧色…… 正文 第17章 主与幕(第二更,求支持) 朝廷若是不信洪某! 这个念头与脑海中浮现出来的时候,洪承畴的神色变得尽是一副无奈,现在大清国是不可能再信他洪某人了,非但不信,甚至他相信,如果大清国有机会打败明国的话,一但天下平定的时候,他洪某人恐怕就是福临第一个想杀之人! 明国欲他洪承畴! 而清国将来亦不会放过他洪承畴! 当汉奸当到这个份上,也着实罕见了! 想到这儿洪承畴不由叹了口气,心知现在于两边都没有容身之地的他,继而又向门外招呼道。 “洪九。” 洪承畴的话音刚落,门外立即就有一个中年男子垂手回应道。 “老爷,您喊小的可是有什么吩咐?” 洪九是洪承畴的家奴,当年松锦之战时,曾劝他为大明尽忠,在他降清后,也一直跟随着他,在洪承畴的身边,没有谁比他更可靠了。 “张知府还没有回城吗?” 他口中的张知府是长沙知府张道澄,他是山西人,为原明辽东御史张铨第五子,山西沁水拔贡。崇祯十六年七月曾率自备马兵二百“儒衣从军”,后任江西南康府推官。顺治十一年三月赴长沙幕府,因为当时洪承畴急需用人,加之其是故人之后,所以即他于留军前行令,并其署理长沙府事。在长沙任上的张道澄主要负责与战备密切相关的要务,可以说一直以来,都是洪承畴甚为得力的助手,备受器重。 “回老爷,张大人出城还没有回来,听说是到乡里去查看春耕了。” “哦,他就是一刻不得闲啊,这几年,也得亏他在一旁操持,才使老夫无忧啊。” 洪承畴略点下头,心知对于身为长沙知府的张道澄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筹备钱粮,现在其去乡间巡视春耕,也一定是为了保证秋课,想着这两年张道澄的操劳,洪承畴倒是略觉欣慰。 这幕中诸友,确实不负洪某人啊! “老爷,朱先生一直在府中侯着。” 洪九便于一旁禀报道。 “朱先生在侯着?怎么现在才说?” 洪承畴立即有些不悦的说道。 洪九口中的朱先生是朱应升,这位崇祯十二年的举人,入清后先任颖州学官,后出为巡按御史,顺治十年转宝庆府推官,招抚流亡,抚绥残黎,不遗余力,顺治十三年因岁贡芽茶延误日期被解职。解职后,他协助偏沅巡抚袁廓宇作分化、瓦解南明军队的工作,“实心招抚”,争取到孙可望部将姜春生、姜和生、总兵王瑞泰、王仁晴、谢成龙、谢才尚及道员孙应赓等投诚。这一系列投诚事件,是通过血缘、乡党关系的纽带,连瓜带蔓引发出来的,对抗清队伍的破坏作用不言而喻。因此,洪承畴深惜朱应升的才干,“檄至军前效用”,在过去数年间,为其招降众多的抗清队伍,而他也是洪承畴幕府的智囊,对其极具影响力。正因如此,洪承畴对其才看极为看重,这会一听朱应升一直在侯着,自然有些不快。 “回老爷,是朱先生说,不要打扰老爷考虑事情,让小的暂时不要通传。” 这倒也是朱应升的脾气,于是洪承畴立即对洪九说道: “恩,你快去请朱先生过来。” 片刻后,朱应升进了屋,在他洪承畴行礼的时候,洪九已经上了茶打了千,随后便悄悄退出的了房外。 “允齐,想来你应该已经知道了吧!” 洪承畴直截了当的询问道。 “这个消息瞒不住人的,看来这大清国的气数……” 摇摇头,朱应升感叹道。 “胡人无百年之运,看来古人诚不欺我啊!” 这番感叹更多的却是无奈,毕竟,当年他降清可谓是降的利索,甚至直到现在,在应天广元老家,还是以他为耻,更因为他降清而除了他的宗籍,当初之所以投降的利索,就是想要换一身官衣的他却怎么也没有想到,不过短短十几年,曾看似如日中天的大清国居然便就是一副气数尽散的模样。 “哎,如此绝境之中,尚能中兴,大明气数未尽啊!” 洪承畴不由感叹一声,曾几何时,他也相信大明的气数未尽,但是为了能够洗去身后名声,即便是气数未尽,他也要杀尽这气数,人才是问题的根本,只要杀了人,自然也就没有了问题,而这气数根本就是人心,杀光了人又岂还有什么人心? 可出乎他意料的是,即便是杀了那么多的人,还是没有杀尽大明的气数! “中堂,以在下之见,不是大明的气数未尽,是汉人的气数未尽,这才是四王能够力揽狂澜的根本!” 朱应升看着洪承畴,语气中同样带着些许感叹之意,当年,他可不也是觉得大明气数已尽,所以才利索的直接降了清,然后换取一身大清国的红顶子,可他千算万算却没有算开天下人心。 “清人实为夷寇入关以来施汉民以暴虐,但凡汉家儿郎又岂会任人鱼肉,旧时清人势大,汉人虽遭其杀戮,却反抗不止,如此十余年如一日,虽抵抗日益虚弱,然其心却未死,待到郑成功乘江南空虚入南京,夺得江南之后,天下汉人又岂会再甘为沦为异族之手?如此,顺应大势之下,也就有了现在的中兴之势……” 这么多年才想通这个道理啊! 朱应升的心底苦笑着,只可惜明白的太晚了!若是当年明白大明气数,并非是汉人气数的话,又岂会像现在这样进退两难? 而朱应升的这番话,同样让洪承畴深以为然的点着头,大明是大明,汉人是汉人!现在那里是大明中兴,分明就是汉人中兴啊! 沉默着,洪承畴只是慢慢的的踱到了窗边,他推开窗户,然后默默的看着夕阳,天边一轮似血一般的残阳已然西坠到了窗外的变绿的枝条上。不知为何,此时他总觉得那一轮残阳象极了当年辽东的夕阳,这是何等的相似啊!都给人以萧瑟不祥的感觉,难道,这就是老夫的命数不行? “若是皇上领兵撤出关的话,恐怕不出数月,这长沙必将陷明军之手。” 打破沉默,洪承畴说出了他并不愿意面对的现实。 “所以,我才想上书朝廷,想……” “中堂是想阻止皇上撤回满洲吧!” 作为其智囊的朱应升几乎是不假思索的道出了洪承畴的打算。 “想来中堂必定是以方今局势,加之满洲全无人烟,不足以支撑大军为借口,游说皇上与朝廷留在中原吧!” 不待洪承畴说话,朱应升便摇头分析道。 “以在下看来,中堂的这个建议,朝廷是绝不会采纳的,毕竟,于朝廷来说,往满洲不过只是死路一条罢了,留在直隶是必死无疑,中堂大人以为皇上会怎么选择?” 一个是死路一条,一个是必死无疑。 显然,前者还有可能有一线生机,但是后者却是生机全无。到时候皇上必然会选择前者。 “死路一条,尚许还有些许生机吧!” 洪承畴这么回答的时候,脸上的苦色越来越浓,毕竟,他很清楚,如果皇上领兵离开了中原,到时候等待他的会是什么结果! 到时候,他洪承畴的脑袋就会是他人的晋身之道。所以,他才希望皇上能留在关内,替他挡上一把,让他能够从容面对接下来的一切,至少为将来的事情作一些打算。 “所以,中堂若是想劝皇上留在关内,就必须要想办法让皇上和朝中诸大人相信,留在关内尚许还有一线生机,而不是必死之选!” 而不是必死之选! 朱应升的这句话,让洪承畴不觉一愣,他诧异的看着朱应升,急声问道。 “允齐有何良策?” 留在皇上于关内,让他看到活路? 尽管尚不知道朱应升有何良策能够让皇上这么以为,但洪承畴非常清楚,皇上多在关内呆一年,对他来说,就等于多一年的时间去筹备其它事,只要皇上在,大清国在,他洪承畴就隐于大清国之后,如此才能徐徐谋以将来。 “良策到也谈不上,不过……” 朱应升盯着洪承畴反问道。 “于朝廷来说,现在,山海关被夺,满洲被据,可以说,一下就断了他们的退路,有了满洲作为退路,这大清国也就成了无根之萍,如今天下皆反,是不可能再容他们于中原长处了,所以,现在朝廷上下,必定都在为将来忧心,若是中堂能够在这个时候,拿出个主意来……” 略微停顿了一下,随后朱应升才说道。 “到时候,朝廷又怎么可能拒绝得了呢?” 朱应升的话让洪承畴的眉头微挑,整个人都陷入沉默之中。 朝廷需要的是什么? 现在朝廷所需要的就是一根救命的稻草,只要把这根稻草抛过去,朝廷自然不会放过,只是这根草到底是什么草? 朝廷会不会抓住这根草或者说朝廷会不会为这根草所吸引,从而采纳这个建议,这才是最重要的,想要说服朝廷,他洪承畴必须得先相信这个法子。 “还请允齐明示!” 正文 第18章 决断(第一更,求支持) “还请允齐明示!” 说罢,洪承畴便看着朱应升,等待着他的回答。 面对洪承畴询问的眼光,朱应升并没有立即说话,而只是默默的端起茶杯,浓浓的茶香立即扑面而来,他这倒也不是故意拿捏,而是因为确实口渴了,这些天,他一直呆在家中,苦苦寻思着将来。 对于朱应升来说,他的命运已经同洪承畴结合在一起了,洪承畴是汉奸,不假,但他朱应升同样也是,甚至就连他的宗亲,也被流放到了台湾。也正因如此,他同样没有退路。 正是因为没有退路! 所以他才想谋一条退路,以保住性命,甚至保住荣华富贵,只是这天下那里有这样的好事? 可……天下确实有这样的好事! 只要肯想,任何问题都能想到解决的办法,他不是郑芝龙,没有一个好儿子罩着,可是他朱应升却有脑子,有熟读史书的经历,有过目不忘的天份。 喝了口茶后,朱应升才看着洪承畴问道。 “中堂大人,以大人之见,若是朝廷居于汉地,会是什么下场?” “这……” 洪承畴不由沉吟片刻,然后才说道。 “自然是死路一条,恐最后只落得尽筑京观的下场!” 也许可为他人收降吧……嗯,只是这天下谁会纳清军之降?恐怕只有那个人了。 “死路一条,即便是为李子渊收降,将来恐怕也不过只是其麾下炮灰罢了!” 朱应升直接道出了满清的将来,这是毫无疑问的,毕竟,无论如何,汉人都不可能放过他们。 “汉人不会放过他们的,即便是收降也是一时的,毕竟,他们杀了那么多汉人,天下人总归是不会忘记的,待到天下平定之时,为笼络民心李子渊会毫不犹豫的杀旗人以安天下!这个人,连对其有大恩的朱明忠、张煌言以及郑成功都能先后背叛,又岂会为旗人而弃天下民心于不顾?” 说出这句为旗人而弃天下民心于不顾的时候,朱应升不由的看了眼洪承畴,心想到,洪中堂恐怕也会如此担心吧! “李氏为人……实不可取!” 洪承畴直截了当的说道,不过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的眉头仍然略微一皱,随后又补充道。 “不过此人为成事而不择手段,虽为人不可取,但观此人之势,若能得贤能相助,那么将来前途必不可限量!” 在说出这番的时候,洪承畴忍不住心想到,现在想必李子渊也该已经得到消息了吧,若是他得知山海关已经为忠义军夺占,想来必定会尽出精锐夺取京师,以免京师为忠义军夺战,想来势必会与朝廷的大军展开大战吧。 “中堂所言极是,李楚虽行事稍有不堪,但其能人今日之成就,又岂是一般人所能相比,现在朱淮已夺山海关并据以满洲,想必朝廷大军此时必定是人心惶惶,而李楚必不愿让京师为朱淮夺据,其必定会趁机发兵京师,以夺北伐中兴之首功!” “说到底,这朝廷可谓是危在旦夕啊!” 洪承畴不由感叹道。 “现如今这朝廷前有恶虎,后有恶狼,无论李楚也罢,朱淮亦好,皆意以朝廷而邀功于天下,只恐稍有不慎,既会粉身碎骨啊!” 这样一声感叹之后,只听到朱应升说道。 “所以,朝廷中但凡是稍有理智者,都知道此时中国已经绝非其久处之地,想来其势必已经动念出关,可是现在满洲为朱淮所占,纵是其出关,数十万军民置身于关东荒野之中,且不问粮草如何解决,数月且一场关东白毛雪过后,恐怕这世间也就不见满洲大兵了!” 迎着洪承畴的目光,朱应升说道。 “所以,中堂大人可以上书朝廷,给其指出一条活路,如此,有朝廷于一旁,中堂大人自然可从容部署他事,再者……” 话声压低,朱应升的唇角略微一扬,轻声道。 “况且,若是中堂大人能促成一事的话,想来李楚那边,势必会有中堂大人一席之地的!” 想来李楚那边,势必会有中堂大人一席之地的! 一句看似简单的话语,让洪承畴看了一眼朱应升,他知道了? 不,是他猜到了! 其实,这甚至都不用猜,因为天下人中,唯一可以不计前嫌纳降清臣的只有李子渊,因为此人为成事而不择手段。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他必须愿意纳降,只是……洪承畴一直以来都担心另一个问题,他敢收降洪某人吗? “他敢收降洪某人吗?” 反问之余,洪承畴又苦笑道。 “现如今,天下人皆言杀郑氏以谢天下,至于洪某!怕是于天下人眼中,更恶郑氏几分,他李楚又岂会为洪某人而弃天下民心于不顾?” 道出这番话的时候,洪承畴的神情中尽是一副哀色,他甚至想到了松山,那里是他一生转折的地方。在那里洪承畴曾经为了大明浴血奋战过,直至最后兵败被俘。面对满清的威逼和利诱,他也曾试图绝食自尽,以求保全身后名节,只可惜,最终还是太过爱惜性命,再然后,为了保全名节,又竭尽全力助满清夺取天下,可终究,只是梦一场啊! 洪承畴时常会想如果当初要是真自尽成功了。现在会不会又是另一番情景。可现在他洪承畴不过只是个人人唾骂的汉奸。身为汉奸就要有汉奸的立场。要么一路背叛下去,要么忠于主子。 可若是忠于主子,那是死路一条,背叛下去?背叛大清吗?不是已经背叛了吗?从坐视武昌为李子渊夺占,就已经背叛了大清了! 可问题是,即便是背叛大清之后,这活路……亦是难寻啊! 除非…… “中堂大人又岂知,李楚无心怀天下之志!” 一句“无心怀天下之志”让洪承畴的浑身不由一颤,这个问题,他不是没有想过,只是……他敢吗? “如今天下五分,李楚、朱淮、郑闽、李晋,至于两家朝廷不过只是偏居一地,无暇自保,而这天下五分者,其五者,却是中堂,中堂主西南数省,若是以西南数省相投,二十余万精锐献纳,李楚非但不会拒之,怕只会以国相之位相待!” 以国相之位相待! 尽管这些年已经经历过太多的风浪,但是朱应升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洪承畴仍然难免有些心动但随后又自嘲道。 “以李楚之心,其又岂会用洪某?” 尽管洪承畴知道,这西南数省以及其麾下的精兵,对李子渊的诱惑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他又岂不知道自己的名声有多么狼藉? 可嘴上这般说着,但洪承畴的心里却仍然是不由意动,毕竟,这可以说是他最后的机会了,他之所以想要苦撑,所要换取的不正是这样的机会吗?。 “所以,若是中堂大人同意的话,在下可往北方一趟,一是为大人上书朝廷,为其指出一条生路,至于这二嘛,自然是为中堂,也是为我等寻一条生路!” 在朱应升道出这番话的时候,洪承畴自然不会有丝毫怀疑,现在他们都是荣辱与共,一但他洪承畴保不住性命,他们恐怕也保不住富贵,只是…… “允齐,你还没说,你到底有何良策,可助朝廷。” 现在对于朱应升的主意,洪承畴已经越发的好奇起来,毕竟,即便是他也看不出朝廷还有什么生路可寻。 出关是死路一条,留于中国是必死无疑! 在天下人皆言杀虏的时候,谁人敢留朝廷一条生路? 横坚都是死路一条啊! 可偏偏朱允齐却言道着有活路? 难道真的还有什么活路不成?或者说,他只是想籍此晋身,若是如此,他又是想于何处晋身? 就在洪承畴思索着朱应升的想法时,只见朱应升笑说道。 “中堂大人,这生路嘛!” 话声顿了顿,朱应升的眉头微挑,神情显得颇是得意。 “这生路不是没有,于朝廷来说,若是他们听在下之言,虽然不能保证其它,但至少可保朝廷可得生路,甚至,若是有可能的话,将来大清国,甚至还有可能重焕生机,从而东山再起!” 朱应升的神情显得有些得意,在他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全然没有想到满清入关给中原带来的灾难,现在他更是苦心为陷入绝境中的满清寻找着生路,非但是生路,甚至还有可能让其再次崛起,而他本人也因此而得意非常。但凡稍有良知之人又岂会如此,不过他的这一番话,落在洪承畴的耳中,也没有激起他的任何不悦,毕竟,对于洪承畴来说,他根本就不在意满清将来是否能够东山再起,他唯一在意的是,怎么样借着保大清国的同时,保住自己! 这,才是他最关心的! 至于什么中国,至于什么百姓!这压根就不是洪承畴所考虑的事情!若是他当真考虑天下百姓,又岂会为满清尽心尽力的效命,以令其能坐稳天下? “若……” 沉吟片刻,洪承畴看着朱允齐,长叹道。 “若当真能如此的话,洪某也能对得起先帝之恩了!” 正文 第19章 兵临城下(第二更,求支持) 大明永历十六年五月初三,这一天空中万里无云,湛蓝天空如同水洗一般通透非常,而让人赏心悦目。在这片苍穹下的沈阳城外围部有数道壕沟——这并不是守城的清军挖掘的,而是忠义军自行挖掘的,目的是为了阻挡城中的敌军外逃,从而达到将城内守军彻底全歼的目的。而在壕沟之间每隔里许,都有一个土筑的简易堡垒,堡垒上部署有小型火炮和数百火铳兵,堡垒之间互相配合,即便是有上万清军冲击,也无法冲破这道防线。 盛京已经成为一座死城! 对于城内的人们来说,当他们看到壕沟,看到堡垒时,看到那密集的鹿岩时,差不多就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命运——明军要围死他们、因死他们……如此,倒也让守城的一方稍微放松一些,至少这说明明军没有强攻盛京的打算。 “围吧,围吧,再围上半个月,皇上就会领大军来救我们了……” 几乎所有的旗兵都是如此这般的寻思着,而那些个佐领、统领们更是不住的向他们灌输这个想法。 只要明军不强攻,他们就能守住盛京,守到皇上领二十万大军救援的时候! 似乎,对于城内的人们来说,他们所有的希望都在于皇上的援救,甚至在于明军不强攻,但是……明军怎么可能不攻城? 虽说已经到了五月,但是浑河水依然显得有些冰冷,对于在军营中已经习惯了每天都要洗澡的忠义军官兵来说,虽说这河水有些冰冷,但是他们仍然会利用中午的时候,在河边擦洗身体。 良好的卫生习惯等于战斗力! 无论是每天洗澡或者完备的厕所,在这个时代都能起到避免大多数流行病的流行,洗澡可以避免虱子的滋生,而虱子可以传播多种传染病。也正因如此,即便是在战地上,只要有条件,每天洗澡或者擦洗身体,都是极为必要的。 “这水可真凉……” 用布巾擦洗着身体忍受着河水带来的冰凉时,王玉树朝着远处的炮兵阵地看了过去,不过却根本看不到炮兵阵地,只能看到一堵厚厚的土墙,那是上千个工兵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堆砌出来的厚达六丈、高约一丈的土墙。而在土墙的后方就是海防臼炮,现在,大家伙都已经知道了,那些重达一万五千斤的海防炮将会打响攻城的第一炮。 “玉树,你说咱们什么时候才会攻城?” 瞧见玉树的眼睛一直盯着炮兵阵地,老六便问了一声。 “鬼才知道,反正管他那,只要他们把城给轰开,咱们就攻进去,然后……” 用手比划了一个手势,王玉树冷笑道。 “就杀他个尺草不生!” 但凡任何一个稍有良心的汉人,都不会忘记清军入关时的屠杀,而对于这些军中的官兵来说,他们的家人亲友就曾死于清军的屠刀下,现在,既然是已经直捣黄龙了,那就不能轻饶了这些杂种。 有时候,人们的情感总是如此的质朴,而且如此的爱憎分明。 普通的士兵情感如此质朴,而军官们的情感,同样也是极为朴素,他们朴素无华的思想很简单——收复沈阳!收复大明的故土,至于其它,都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 “……城墙周长9里332步,四面设了651个防御垛口,城外原有的两道护城河合为一道,加宽至14丈5尺,周长10里204步……” 在参谋指着地图介绍着沈阳城墙以及其城防的时候,张孝武只是拿着尺子在地图上画着,在他拿笔画着的时候,于树杰搭眼一瞧,并没有说什么,直到参谋官介绍完了沈阳的城防之后,帮问道。 “张副指挥,你有什么其它的建议吗?” 指挥的询问,让张孝武放下笔,抬头说道。 “河宽14丈5尺,最深处足有一丈五尺深!这么宽又这么深的河,想打下来,不容易啊……” 念叨着这护城河,张孝杰的眉头紧锁着。 “按讲武堂的教案,攻城无非就是放崩、炮击,这两种方法使用起来最是简单,尤其是后者,毕竟,放崩需要开挖隧道,可如果这护城河深了,自然不可能开挖隧道,所以首选就是炮击,虽然根据试验,用臼炮攻城,凭借重型铁弹不断打击城墙,最终造成城墙垮塌,但是臼炮又没什么准头,即便是好不容易轰碎了城墙,攻城的时候,因为用时过长,到时候,守城的一方肯定也就做好了准备,到时候……” 抬起头来,看着地图架上的地图,张孝杰又继续说道。 “一场血战是不可避免的,更何况盛京是清虏老巢,他们必定报着必死之心守城,再加上城中又有数千悍不畏死的生女真,巷战、近战更是其所长,这么个攻城法,实非上策。” 张孝武的一番话,等于直接否定了军令部制定的计划,在江北的军事序列之中,兵务衙门或许是最高的军务机关,但是兵务衙门不过只是管理江北军事力量的建设工作,如新兵的征集、编制、装备、训练、科研以及军人衔级、薪给等。因此,兵务衙门并没有实际军事指挥权。实际指挥机关是以淮王为首的军令部,军令部负责军队的作战指挥,制定作战计划同样也是军令部的责任。而进攻盛京的计划,同样也是由军令部制定,现在张孝武的一番话,正是直接否定军令部的计划。 尽管如此,于树杰并没有固执的坚持军令部的计划,而是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指挥,你看这沈阳城,不过就是一方城,长宽各不过两里许,如果我们集中全军的臼炮、迫击炮,把沈阳城分划成九个格的话,每个格子也就长宽一里左右,然后每格按照五千发炮弹计算,最多只需要四万五千发差不多就能把沈阳城内夷为平地,到时候……” 把沈阳城内夷为平地! 张孝武的话声一落,那边列席会议的方以智几乎是立即大声反对道。 “不行,怎么能把沈阳夷为平地,这沈阳将来虽说不是东北中枢所在,可其却也是东北要害城市,若是毁了沈阳,到时候,岂不还得重建,到时候,可就得不偿失了。况且……” 想到大王早先的叮嘱,方又智又补充道。 “况且现在城中的清虏大都是其达官显贵的家眷,他们不知带来了多少搜刮于我汉人的民脂民膏,若是把城内夷为平地,到时候,这些东西可也就全毁于炮火了……” “毁不了!” 摇摇头,方孝武直接说道。 “银子即是烧化了也还是银子,况且,那些人谁会把银子、值钱的东西明摆着放在屋子里,不都是放在地窖里头,只要不是碰巧了被百斤的炮弹砸中了,怎么可毁得了?再说……” 迎着方以智的目光,方孝武有些懒洋洋的往椅背上一靠,然后说道。 “身为部队主官,我需要为兵士们的性命负责,至于这沈阳城……毁了又有何妨,这鞑子东西,不要也罢。” 说完这番话后,张孝武将目光转向于树杰,然后说道。 “我估计,如果对城内实施炮击,可以将伤亡减少至千人以内,如果强攻,伤亡可能会超过五千,毕竟城内现在有三万清军和民壮!” “将来咱们搬过来,总需要住的地方,说这么毁了,总归是太过可惜了!” 方以智试图再次想要保住沈阳城,但是他从于树杰的目光中,已经知道了答案,相比于其它,对于部队主官来说,他们更在意的从来都不是什么城市,他们所关心的是部队伤亡。关心的是如何最大程度的减轻部队的伤亡,至于城市……不过只是死物,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嗯,可即便是如此,到时候,这城墙仍然还在那啊。” 于树杰看着张孝武问道。 “到时候,这城墙怎么办?” “指挥,这城里头,有八旗不假,还有旗下的包衣,还有不列旗籍的生女真,他们的心思又岂是一根绳?如果咱们一个劲的把炮弹砸过去,然后适当的加以攻心、劝降,指挥,你觉得他们会不会献城?” 会不会献城,于树杰并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面对死路的时候,每个人都会为自己考虑,都会想求一条生路! “既然如此……” 沉吟片刻,于树杰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叩击,但是他并没有立即说话,似乎是在权衡着什么。 “那就这么办吧!” 无论是方以智也好,于树杰也罢,他们压根都没有考虑将沈阳城夷为平地,会造成多少平民的伤亡,相比于平民的伤亡,他们各有各的看重,尤其是方以智,在听到于树杰点头同意之后,最终还是无奈的长叹口气。他知道,无论如何,这沈阳城都保不住了! 可惜了…… 在方以智心道着可惜,为不能保住沈阳城内的建筑而可惜不已的时候,于树杰又说道。 “不过,咱们的行动要快点了,万一要是清虏不顾一切回师辽东的话,到时候,咱们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正文 第20章 京城乱(第一更,求支持) 时也,运也! 或许对于大清国上下来说,他们更能体会到何为时,何为运。他们曾以数十万人而主中国,不过只有数年之功,便占据中国,其势运几可谓无人能及。 其成也勃焉,其败也忽焉! 不过短短数年,从当年大有一副主中国而临天下,再到现在陷困兽之境,败的如此突然,纵是直到现在,他们仍然无法相信,甚至无法接受,可即便是再无法信,无法接受,也不得不面对这个事实。 而此的京城,更已经是人心惶惶,每一个人都在那里寻思着——将来怎么办? 山海关让汉人夺了,就连满洲老家也被夺了,将来怎么办? 即便是京中的旗人得知皇上已经领兵回京,也没有起到安抚人心的作用,所有人都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恐惧之中,他们在那里寻思着将来。 将来……何去何从? 今天在显王府里头显得有些热闹,除显亲王富绶之外,还有议政大臣费扬古、爱星阿、蒋赫德、额尔克戴青等人。他们在这里讨论的问题,自然是眼前的局势问题。这几乎等于小半个议政王大臣会议,因为顺治是年幼继位,这为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利扩大出提供了机会,最初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极大,甚至就连皇位继承这样的这重大决策也是由议政王大臣会议决定,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决策皇帝不能更改,甚至议政王大臣会议有权罢免皇帝,像多尔衮、鳌拜都是议政王大臣会议的骨干,不过在多尔衮成为摄政王后,大权几乎为其一人独掌,独当大权的他建立起了其一人主摄政和多铎一人辅政,议政王大臣会议配合的辅政模式,而多铎死后,这种形式也宣告结束。在多尔衮死后,因为其专权对皇权造成了威胁,顺治为了增加手中的权力,对亲王贵族进行打击,以消弱贵族权利,尤其是济尔哈朗的辅政王被废除后,亲王辅政形式变成了议政王大臣会议参理国务,这样亲王贵族就处于皇帝的监督之下,而议政王大臣会议也成为了某种摆设。 而现在他们之所聚集在一起,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在他看来,正是皇上的肆意妄为,才使大清国沦落到今天的这步田地。 “诸位,现在是什么时局,大家都已经知道了,打从郑贼入寇江南起,皇上便是一意孤行,先是命达素仓促之间南下成行,以至于尽为明狗所败,再到皇上尽点旗中男丁,集兵南下欲行亲征,却于山东止步,以至明狗做大,到现如今明狗占我满洲老家不说,更夺山海关出关之要道,若是再这么下去的话,只恐怕……” 看着在坐的诸位,巴尔堪三言两语便把现如今的局势给道了出来,他是郑亲王济尔哈朗的四子,虽说其兄长皆已经身死,不过他倒也没能继承王位,现在不过只是正黄旗都统,但这并不妨碍他参与这样的秘会。 其实打从去年下半年起,留守京城的巴尔堪便已经被富绶等议政王多次召见,他们不有眼睁睁的看着皇上把祖宗的家业给败了,只是考虑着皇上亲自领兵,加之这些年,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日渐缩小,自然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皇帝“葬送了大清国的江山”,尽管他们都很清楚,从达素兵败起,对于江南大清国就失去了控制,然后局势一天天恶化就不可避免了。 毕竟,当时达素率领的十万征南军,是大清最后一支可以调动部队。至于西南的大军要征剿明廷桂王,且不说不能调动,即便是调回江南,恐怕也需要半年之久,况且西南也离开不他们,不能因小失大,桂王朝廷是汉人的主心骨,当时寻思着,只要灭了桂王,这天下自然可以太平。 只是,谁都没有想到,局势会恶化的这么快。以至于到最后,完全失去了控制,即便是皇上点齐了二十万大军,也受困于军饷、粮草不济而不能南下。 而现在,他们之所以齐聚一堂,为的倒也不是想要废掉皇上,而是为了保住大清国……准确的来说,是想保住数十万旗人的性命。 “只恐怕,到最后,我等只有为明狗筑京观的下场了!” 巴尔堪的话,让富绶不由的一阵心慌,他现在压根就没有心思去考虑什么京观,这些年,好不容易积累的一些家当,全完了,全都搁在盛京了,也不知道,盛京现在怎么样了…… “所以,今个,召集大家过来,就为了一件事,为了咱们旗人的活路!” 盯着众人,巴尔堪直接道出了召集众人的原因。 “明个大家一同呈请皇上,从速离开京师,从长城隘口出关,回满洲,从汉人手里头,夺回盛京、夺回满洲!” 在富绶先前亲自主持的前两次密议中,他们的看法都是一致的——回满洲老家,既然现在汉人不让他们呆在中原,再呆在这里也是死路一路,还不如趁早回去,只不过,那个时候,他们还能回去,现在……满洲已经被明军占据了,即便是想回,恐怕也要一刀刀一枪枪的夺回来! “夺回满洲……” 费扬古瞧了一眼没说话的富绶,便直接说道。 “现在满洲有朱贼的大军在那,恐怕想要夺来并不容易吧!” “其实,也没我们想的那么多!” 蒋赫德看着费扬古说道。 “朱贼是以海路进犯满洲,现在其分兵两处,一路在山海关,一路在盛京,那朱贼能有多少船,能运多少人?至多十万,而十万分兵两路,一路在山海关,据关而守,意图继我归路,而另一路则在盛京,图谋夺据满洲。如此一来,他也就犯了分兵大忌!” 蒋赫德用十分自信的口气说道: “所以,只要皇上同意立即出关,那么,咱们大清就还有机会,或许朱贼麾下皆为悍寇,可若是我军集兵一处以二十万,必可克其一路,夺回来盛京!” “嗯,若是如此,即便是山海关在他们手里,便在他们手里就是,毕竟,毕竟……” 额尔克戴青略点下头说道。 “过去山海关在汉人手里,也不是一年两年了,也没见得能怎么得了咱们大清国!” 可不是嘛! 若不是吴三桂开了关门,恐怕那山海关直到现在他们也不可能夺下来,现在,若是能收回盛京,再不济,也就是重新回到十八年前,回到入关之前的局势罢了,对于大清国来说,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至少,大家还能保住性命! 富绶抬头看着蒋赫德问道。 “你为何估计得这样少?” 爱星阿于一旁插言说道。 “王爷,以奴才看来,估计朱贼经海路带来满洲人马顶破天也就是八万以上,估计,其中还有两万多水师,其又分兵两处,盛京的明狗顶多也就三万人上下,我等以七打一,又焉不能收复满洲?” 接着爱星阿又解释道。 “奴才之所以以为盛京明狗不过三万,是因为,现如今,明狗可是已经沿运河北上山东了,朱贼麾下明狗才多少人马?如此兵分两路,加之又以海路北犯满洲,这人马自然有限,若是能趁其立足未稳之时,把大军调回满洲,想来夺来满洲,定是没有任何问题!” 爱星阿接着又说道。 “满洲是我大清国的根本,夺回了满洲,又岂还再惧他明狗?再有十几年功夫,到时候,我大清自可再次入主中原!” 当然,最后这句话不过只是说说,顶多也就是壮壮声势罢了,毕竟,现在,对于他们来说,最大的愿意就是赶紧出关,从汉人手里夺回满洲,然后像他们的父辈一样,在满洲活下去,若许那里的白山黑水不如中原繁华,可中原再繁华也得有命去享不是? “现在的问题是……” 思索片刻,费扬古看着众人眉头紧锁着说道。 “咱们想走,恐怕没有那么容易,这二十万大军想走容易,那几十万老弱妇孺怎么办?到时候,汉人又岂会轻易让咱们离开?没有了他们,即便是咱们把满洲夺了回来,恐怕也不顶事啊。” 他这么一说,原本似乎还有那么些信心的诸位,脸色无不是一变,他们都知道认为费扬古说出的这个见解有他的道理,要是汉人在他们出关的时候打过来,大军兴许能逃出关去,只是这几十万妇孺恐怕顶多只有一小半能活着出关!巴尔堪望望富绶脸上的神色,随即向费扬古问道: “费大人说的确实有这个道理,可是,现如今这个局势,不是咱们想不想的事儿,而是咱们再不走的话,恐怕连想走都不能走了,若是咱们再不走,到时候朱逆、李逆点齐大军兵围京师,到时候咱们不但是穷于应付,临亡国危局不说,恐怕,到时候,咱们旗人非得尽数为其所杀不可,您说,不走,还能怎么办?” “就是,费大人,不走是必死无疑,走,至少总还能死中求生吧!” 打破沉默的富绶看着费扬古,苦笑道。 “若不然,费大人,你说说,旁的还有什么法子?” 正文 第21章 奴才(第二更,求支持) 太和殿,黑压压的跪着一群人,大臣、奴才,这会都是跪在那里,额头挨着地,全都是一副唯唯诺诺的模样,曾几何时,那些曾站直的腰身,这会都在皇权的面前成为了奴才,变成了奴隶。 纵是答与对之间,也不过是坐着的皇上与跪着的奴才之间在坐与跪中答着话,那种驯服,分明就是主子对奴才的驯服,其中一些曾几何时,在十几年前还曾慷慨激昂抨击朝正、指责皇上的文官,同样也是如此的卑微。 大清国的规矩是什么? 就是要把人变成奴才! 这些所谓的达官显贵尚是如此,至于寻常百姓那自然是连奴才也不如的奴隶,不过只是任杀任取的奴隶罢了,顶多也就没有奴隶之名。 只不过此时的大清国已经不复了往年的气势,甚至就连坐在龙椅上的那位顺治皇上,那脸上也是惨白而没有丝毫血色,这大清国完了…… 当然,即便是要完了,也要千方百计的寻找一条活路,此时这太和殿中,众人争执的就是这活路。 “出关是容易,长城那么多隘口,咱们兵分数路,还愁不能出关吗?可是,这京中的几十万妇孺怎么办?大军能护着她们离开吗?” 又一次,费扬古在那里言道着这个不可以回避的事实。 “要是没有这些妇孺,即便是所有的丁壮都出了关,又焉能有将来,再者,没有了她们,这军心怎么可能安定?” 费扬古说的这番话,只让原本还坚持着撤出关外的人,都选择了沉默,这个问题是不能回避的,兵是大清国的将来,同样那些妇孺也是,没有了他们,即便是逃出了关,又能怎么样?没有女人怀胎生子,即便是出了关,又岂还有将来可言? “况且,即便是近百万旗人妇孺和旗下的包衣出了关,那么到了关外又该怎么办?到时候每月数十万石粮食从何处得来,没有了粮食,大家难道要饿死在满洲的冰天雪地之吗?” 饿死! 冻死! 几乎所有人都能想象得到,旗人逃出关后的下场,别说是现在满洲没有为明狗夺占,就是满洲还好好的在他们手中,大家出了关,又能怎么办?现在关外可是什么都没有了,当年大家可是抛家舍业入的关,这关外的土地早都荒废了,没有几年的功夫,是不可能出产粮食的,没有粮食,难道大家都去喝西北风吗? “出关是找死,不出是等死,那费大人你说说,现在咱们该怎么办?” “就是,总不能就这么坐守孤城吧!” 坐守孤城! 难道就这般等死? 就在众人在那里沉默着,为陷入绝境而苦恼不已的时候,一个声音在殿中响了起来到。 “皇上,走,倒也不是不能走,只是……” 说话的是宁完我,恐怕隶汉军正红旗的他,是范文程死后,少有的几个仍然得到皇上信任的汉人了,他这话的话声一出,那边就引得周围人们的侧目,难道宁完我还有什么主意不成? 原本被这进退不得的困境给折磨的头痛不已的福临,更是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宁完我,等待着他的答案。 “皇上,以奴才看来,现如今,我大清留于京师,只恐非得陷于明狗合击之中,如此坐守孤城,实非上策……” 这大家都知道!福临不由的有些失望,但他还是耐着性子听了下去。 “而出关的话,一个是旗人的数十万妇孺家眷怎么办?总不能弃他们于不顾,若无妇孺家眷,即便是大军出关,也不过是毫无将来可言,无女子生养又焉能有将来?再就是粮草怎么办?人不可一日无粮,军中无粮心必散,若出关后无粮,也必将是死路一条,所以……” 抬头看着皇上,宁完我的话声略微一顿,在皇上把视线投在他身上的时候,他才说道。 “所以,首先必须得先解决这粮草问题,若不然,一切都是空谈!” 这话说与不说,又有什么区别? 见宁完我说完了,福临不由的一阵失望,这人的话,可真没有丝毫用处,压根就没有解决问题,只是道出了这些大家伙都知道的问题罢了,就在福临有些无奈的想要摆手的时候,只见宁完我从袖中取也了一个折子。 “皇上,奴才的法子都在这折子里……” 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那折子,大家都用好奇的眼光看着折子,看着太监把折子呈送到皇上的面前,这折子里难道真的有解决问题的法子? 在众人的好奇中,福临接过那折子,展开折子后,不过只是草草搭眼一扫,福临的脸色便是骤然急变,然后看着众人说道。 “大家都退下吧,议政王、议政大臣留下……” 手中拿着那份折子,福临的手甚至有些不自主的颤抖着,甚至就连呼吸也变得有些急促,在留下议政大臣的时候,又说道, “宁完我,你也留下来。” 皇上这么一说,所有人对皇上手中的折子更加的好奇起来,而金之俊更是颇有深意看了眼宁完我,那双眼睛中尽是迷惑不解的模样。 宁完我真的有什么法子让大清摆脱眼下的危机不成? 别说是金之俊,就是被留下的索尼、鳌拜、苏克萨哈、遏必隆、费扬古以及诸王、贝勒都是好奇的看着皇上手中折子。甚至就连只有十七岁的爱新觉罗·杰书这位康亲王也是好奇的看着皇上手中的折子,作为正红旗旗主、****的他是因为满达海之子爱新觉罗·常阿岱亦因父罪而被降爵为贝勒,礼亲王一系的****爵位才由他承袭为康亲王。这两年一直都是小心翼翼,不敢越雷池半步,可这并不妨碍他寻思着活路,眼瞧着这生路难寻,却有人献出一条活路来,又怎么可能不好奇? 至于平比郡王爱新觉罗·罗科铎这位镶红旗旗主,同样也是好奇的盯着皇上手中的折子,像镶白旗旗主富绶、至于刚刚袭封的正蓝旗旗主鄂紥、镶蓝旗旗主德塞因为不过只有几岁,自然被排除在外了,同样也都是如此,作为****、旗主的他们,或许已经不再像过去一样可以废立皇上,但是作为议政王,他们对朝廷的影响力也是不言而喻的。即便是在皇上亲政后,为削弱议政王的权力由其直接主掌上三旗的情况下,其它几个旗主仍然可以通过议政王大臣左右朝政。只不过现在这些旗主委实太过年少,像正蓝旗旗主鄂紥、镶蓝旗旗主德塞因为不过只有几岁,像平比郡王爱新觉罗·罗科铎、富绶不过只有二十来岁,远不能像他们的父辈一般直接左右朝政,只不过是享有着旧时的尊贵罢了。 在这个时候,福临之所以把三个议政王与议政大臣都留下来,当然不是为了征求他们的意见,而是为了能够让议政王们能够与大清和舟共济,毕竟,这件事关系到大清国、关系到几十万旗人的将来!所以,他需要让所有的旗人都知道,即便是今天做出什么决定,那也是各旗的旗主们一同作出来的,不是他这个皇帝独断专行做出来的。 “康亲王,宁完我的折子,你先看一眼,然后再传给其它人,让大家都看着。” 这八旗之中自然也有尊卑,除了皇上亲自充当旗主的上三旗之外,在下五旗中数正红旗为上,所以尽管杰书年少,这折子也要先由他过目,而且对于杰出,福临一直都是极为欣赏,当然这是因为两人年龄相近,且遭遇相似,都是幼年丧父。四岁承袭父亲郡王爵位,十四岁承袭祖父亲王爵位的杰书,尽管看似位高权重,显赫无比,不过,现在只十七岁的他,并不敢发表太多的意见,在大多数时候,只是保持着沉默。 现在被皇上这么点了名,从太监的手中接过折子后,杰书立即有些急切的展开折子,然后略微扫视了一眼,那双眼便猛然一睁,有些惊诧的看着宁完我,那目光中尽是不解,甚至不信。 在他诧异不已的时候,一旁的富绶已经有些急不可待的说道。 “康王可看完了折子?” 不待杰书回来,富绶便直接从其手中取过折子,接过折子一看,人便呆立在那,半晌说不出话来。 从富绶的手中接过来折子,罗科铎搭眼眼了一下,神色也是骤然急变。 这是怎么回事? 所有人都看着这几位王爷,虽说这几位王爷不似他们的父辈那样,可以左右朝政,但是毕竟,他们可是议政王,是旗主,是大清国最显赫的王爷,宁完我的折子里说的到底是什么?能够让这几位王爷骇到这种地步。所有人又把目光投向宁完我,那目光中全是不解,这宁完我到底写了什么? 终于,在众人的期待之中,宁完我的折子被送到了索尼的手中,终于接过那份折子,索尼并没有立即展开,而是深吸了一口气,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知道,这折子可是关系到数十万旗人的身家性命。 这,折子里到底说了什么? 正文 第22章 归路所指(第一更求支持) (从今天起,每天尽量保证三更,希望大家能够继续支持无语。无语的微信公众号开通了,大家可以关注一下:无语的天空。) 看着手中的折子,索尼只觉得它重逾千斤。 这折子里到底说了什么? 到底是怎么保全几十万旗人的身家性命? 终于,折子打开了,在打开的瞬间,索尼便看到了折子上的内容,不过只是瞬间,他的那张已经尽是皱纹的脸上,面色瞬间发生了变化,先是惊讶,然后又是一阵激动的潮红,随后又是沉思,最后又是皱眉,终于,他抬起头,看着似有些洋洋得意的宁完我,只是平声说道。 “宁大人,你这是欲让皇上行耶律大石旧事啊!” 索尼的这句话,让鳌拜有些不解,他并没有读过多少汉书,但苏克萨哈、遏必隆、费扬古等人又岂不知道耶律大石是谁? 被索尼一语道出的宁完我,向索尼笑着点头,然后说道。 “辽因金破失家乡,西走番戎万里疆,十载经营无定止,却来此地务农桑。” 道出长春真人尹志平西行时留下的这首诗后,宁完我看着皇上说道。 “皇上,当年辽国为大金所败,耶律大石领兵万余西走避入西域,于西域复建辽国、养兵待时而动”,如此于西域复建百年之朝……” 说道着耶律大石建西辽时,宁完我又把话锋一转,看着众人说道。 “今日,我大清之境遇,与当年辽国何等相似,明狗据我家乡,阻我于关内,令我返乡而不得,若是返乡势必将为敌人所乘,到时候,即便是侥幸出关,恐怕也难道饿死冻毙……” 在皇上和王爷、贝勒们的目光都投在自己的身上时,宁完我只觉得从未像现在这般为人重视过,于是他又继续说道。 “所以,以奴才之见,与其往满洲故地,不若另辟蹊径,领兵西行,夺西域令我大清有栖身之地,再于西域养兵待时而动!如此,岂不比往满洲更为稳妥。” “到西域就有粮草了?” 富绶不等宁完我说话,就立即反问道。 “满洲无粮,是因为满洲无人,可是往西域去,可过黄河,经河南入陕西,一路所过州县,岂下百城,如此又岂愁无粮可征?征得粮食之后,又岂愁无车可用?” 到时候,汉人不愿意给粮食,他们自然可以用刀子去抢。 “即便是有了粮食,可那到了西域呢?咱们到了满洲要从汉人手里夺回盛京,那达延鄂齐尔汗和阿不杜拉汗又岂会把西域拱手相让?” 对于西域,满清朝廷倒也不陌生,毕竟早在崇祯九年,达延鄂齐尔汗的父亲固始汗就遣使至盛京贡马匹、方物,尽管当时,固始汗不过只是使用远交近攻的方法以保护卫拉特诸部,但是到了顺治三年,固始汗与卫拉特各部首领二十二人联名奉表贡,清廷赐以甲胄弓矢,命其统辖诸部。后来其又多次进贡。 也正是从固始汗那里,清廷开始把手伸到西域,早在顺治十二年时,叶尔羌汗国阿不杜拉与清廷建立联系。第二年,阿不杜拉向清朝称臣,并遣使入贡。 “我大清的几十万大军一到,就不是他们愿不愿意给的事情了!” 面对他人的质疑,宁完我说道。 “众所周知,和硕特汗国和叶尔羌汗国虽同出蒙古,但两者所信教却截然不同,和硕特汗国除青海西藏之外,尚有卫拉特各部位于叶尔羌汗国以北,一直以来两者冲突不断,我大清若是西迁,可与和硕特汗国结盟,先取叶尔羌汗国,于西域立足之后,待时机成熟时,再取卫拉特各部以及哈萨克大小玉兹!” 说完这句话后,宁完我看着众人说道。 “西域之大岂止万里,若是我大清能得西域,并以西域休养生息,至多二十年,就可重现昨日之盛,到时候,自然可以再入中原!” 在宁完我为大清国的将来激动不已时,福临已经陷入了深思之中,他甚至想到了耶律大石,当年他只率领一万人就平定西域,在异域复辽,由此又沿续了百年国祚。 而现在,大清可以吗? “皇上,叶尔羌汗国人口不过区区数十万,而我大清控弦之士不下二十万,若是再召旗下包衣,更不下三十万,如此西征西域又岂能不成?” 在宁完我说出这番话后,福临整个人都陷入沉思之中,当他坐在龙椅上沉思不语的时候,富绶等人也同样在沉思着,索尼、鳌拜他们无不是跪在那里,考虑着宁完我的这个建议。 而宁完我也不再说话了,他的心脏剧烈的跳动着,他不知道这个建议是否会被采纳,但是宁完我很清楚,对于大清国来说,这或许是最后的生路了。 两天前,在府中得到这个折子的时候,宁完我也曾怀疑过,怀疑过洪承畴的用心——这个主意,并不是宁完我的主意,而是洪承畴的主意,由其心腹带到京中,交到他的手里。 “若是宁大人能说服朝廷,洪某他日亦有颜去见先帝!” 宁完我知道洪承畴口中的先帝可不是崇祯,而是皇太极,这真的是洪承畴出这个主意的原因吗?宁完我当然不信,但尽管不信,可是在反复权衡之后,他还是认同的洪承畴的建议——除此之外,大清国再也没有其它的生路可走了! 西域虽远,可对于大清国来说,是最后的一线生机,至于其它,都不过只是死路一条罢了,而宁完我想要促成此事,是因为他不想被当成汉奸被砍了脑袋,更不想家人被流放至异域,甚至沦为贱民,相比之下,还不如往西域去,至少,那样的话,宁家仍然可以享尽荣华富贵。 “宁完我,若是往西域去的话,这京中妇孺怎么办?” 盯着宁完我,打破沉默的费扬古开口问道。在心里反复权衡之后,他也觉得往西域去,或许真的比去满洲强。 “万一明狗沿途攻击,到时候,我等如何一边与其厮杀,一边拱卫妇孺老弱?” 宁完我立即胸有成竹地回答道。 “可兵分两路!” “兵分两路?” 眉头略微一扬,索尼也跟着问道。 “这兵分两路又是何意?” 宁完我颇有深意地一笑,随即说道: “一路往南,一路往北!” 面对众人的不解,宁完我继续解释道。 “皇上无论如何,妇孺都不能随军行动,如此,只会拖累大军,所以以奴才看来,可兵分两路,南路可委一员大将领兵十余万自京师,一路南下,经河南入潼关,潼关现在仍为我大清所掌握,入潼关后,自然可会同陕西数万大军凭关而守,至于另一路……” 迎着皇上的福,宁完我用尽量平静的语气说道。 “可由皇上亲自率领,统领数万大军与京中旗下妇孺,出城后一路往张恒方向去,由张恒方向出关,经蒙地经河套,入陕西,如此于陕西两路会师之后,可再由陕西一路西行,如此,自然无需考虑汉人袭扰旗下妇孺之事,而于陕西为我大清治下,百姓又焉敢袭扰旗人?” 宁完我的建议,让众人的脑海中立即形成了一副地图,从张恒出关!这个建议更是让所有人的眼前一亮,张恒出关后,尽管需要途经蒙地,但那里并不是对大清心存异志的喀尔喀蒙古,而是蒙八旗的旗地,那里地处关外,自然不需要考虑明军的袭击。 “既然如此,为何不能全军皆由张恒出关?” 索尼看着宁完我问道,不等宁完我回答,鳌拜就于一旁直接说道。 “如果咱们都从张恒出关,李子渊势必会沿途袭扰,所以,必须要分兵,分兵一种南下,造成取河南的势头,李子渊必定会担心后路为我所断,如此一来,皇上与朝廷还有旗下旗民自然可以从容出关,而南路军沿途无需攻城,只需穿城越境,如当年太宗皇帝领兵入关时一般,既可避开与明军决战,从而保存实力,入潼关兵,也可凭关而守,然后再徐徐往西,如此,可以像当年入关时一般,旗民可暂时住于陕西,待大军占领西域后,再迁往西域,只是就这么将陕西拱手相让于汉人,实在是……” 鳌拜这边还在感叹着,可惜着,那边宁完我又笑道。 “将来不仅要把陕西拱手相让,还要把京师拱手相让!” 说完这句话,宁完我看着皇上说道。 “皇上,这京师如何个让法,事关我大清之命脉将来,所以,以奴才看来,这京师可以……” 就在宁完我正要说出他的建议时,突然,这门外传来太监的通报声。 “皇上,山东八百里加急,” 八百里加急……现在大清国还有没有八百里还是一说,难不成,山东全省陷落了? 怎么就没有一个好消息,原本因为看到一线生机,而稍微心情有些好转的福临只是皱着眉头对太监说道。 “念!” “皇上,自明贼于四月初三入寇以来,奴才奉皇上之命,巡抚山东,守土有责……” 在太监念着山东巡抚许文秀的急奏时,突然,太监的话声一顿,那面上尽是惊骇模样,以至于看着皇上,好一会才激动道。 “皇上,祖宗显灵了,祖宗显灵了……” 正文 第23章 朝廷(第二更,求支持) (从今天起,每天尽量保证三更,希望大家能够继续支持无语。无语的微信公众号开通了,大家可以关注一下:无语的天空。) 四月里的万年,相比于北方此时仍可见春时的寒意,已经是一片阳光明媚,天气温和甚至让人有种时近初夏的感觉。 一年一个模样。 用这句话来形容万年倒也是再合适不过,此时的万年府,除了那红砖城墙稍微显新之外,这万年府倒是和内地的城池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论繁华还远甚于内地许多府城,毕竟,现在万年府治下已经有十余万军民,出城十余里所见皆是水田,如此繁荣之地,江南也不过如此。 江南也不过如此! 对于已经来万年半年有余的刘亨来说,每天进城时,坐在马车上的他看着车外的水田时,心底大抵总会冒出这样的念头。 “相比大陆,这里有大海相隔倒也是更适合偏安……” 这个念头浮现的时候,刘亨不由自嘲道。 “如今天下之势正在我大明,大明又岂需偏安!” 唇边这般自言自语,刘亨的目光还是忍不住朝北方看去,当然,他所想的并不是湖广老家,而是北方的北伐。 他是湖广江陵人,是崇祯年的举人,也是洪承畴考进士时的坐师刘楚先的孙子。洪氏出征湖广,途经道经江陵,曾去拜祭刘楚先的墓,同时邀请刘亨参谋幕府,而对洪承畴的邀请,刘亨称疾不从。后来李子渊出征湖广,取武昌后,也曾邀他参谋幕府,也被他拒绝。 那时候,在刘亨看来,李子渊虽是明将,但其先后叛出对其有知遇之恩的朱成仁、张苍水两人,其人品自然可想而知。去年,面对姚启圣的邀请,他非但没有拒绝,反而是欣然前往,因为是往大明朝廷运送贡品。多年地来皆以遗民自居的他,自然是不会拒绝。 远渡重洋来到万年之后,在惊讶于万年的繁华之余,刘亨和其它人数十位同行遗民一样,皆被皇上留于朝中,加以任用,而刘亨更是被任为左都御史执掌都察院,皇上如此这般知遇,更是让刘亨报着粉身碎骨报答朝廷的念头。 当然,在心底浮现出这般念头的之余,他倒也知道,现在朝廷偏安于万年,并不是长久之计,尤其是现在——北伐成功在即之时,皇上与朝廷再偏安于万年,总不是长久之计。 “得想个法子,无论如何,都不能再像现在这般偏安于万年!” 刘亨的心里这么寻思着的时候,马车已经驶进了万年城,那街上随处可以看到马车,但是却不见轿子,而那些马车,提醒着他,这万年,尽管是朝廷的偏安之地,但却也是淮王治下。 淮王治下有许多不尽人意的规矩,比如“废轿令”。非但文武官员不得乘轿,就连娶亲亦不得用轿,只得用车。因为轿比车要平稳,从南宋起,各级官员偏重于坐轿,很少乘车, 而到大明开国之初,官方对乘轿也有种种制约。高皇帝为避免天下太平后出现懒惰现象,曾规定文武大臣必须骑马,不许乘轿。但到了景泰以后才放宽了百官乘轿的限制。再后来,轿子已完全成为各级官员的代步工具,骑马者非常少见了。 官员们也都习惯了坐轿。而江北废轿之后,文武官员只能乘马车或者骑马,甚至就是在万年,就连皇帝于宫中也不能乘“肩舆”,甚至在刘亨等的人看来,这正是淮王“跋扈”的证明——皇上曾经命人制过“肩舆”,以便在宫中使用,但是却被言官劝止,甚至言皇上此举“有违祖制”,更将皇上欲乘“肩舆”等于亡国之举,上行下效之下,百官自然懒惰。 说的似乎有那么几分道理,但刘亨又岂不知道那个都察院御史是淮王那边推荐的官员,说是大明的官,可实际上不过只是淮王门下的鹰犬。 “得亏大明还是有忠臣的!” 大明还是有忠臣的! 非但是刘亨这么想,朱由榔同样也是如此,在面对从大陆过来的奏折时,他不禁这么感叹着。 大明的忠臣是谁? 当然不会是淮王,远在江西的兵部尚书张煌言、闽王郑成功甚至就连同晋王也不是差了一星半点。 人最怕比较,朱由榔却不得不去比较,因为这些个“中流砥柱”里头,数李子渊待朝廷最为忠心。 “可不是,皇上,除了折子外,楚王又命人进贡银二十万两、米十万石,还有内官三十人、宫女二百人。” 作为皇上的亲信的王坤,于一旁替楚王李子渊说起话来。 他本是京师宫中的太监,早在崇祯年间就已经受到皇帝的信任,也正因如此,才会被派至地方,而在机缘巧合下,得到永历皇上的任用,成为司礼监太监,出于皇上身边的他也懂得宫中之事,指点仪注,使永历知道如何摆出皇帝的架势,不至于出丑。永历皇帝是仓促即位,很在乎皇帝的威仪,他知道,自己要将没将,要相没相,唯一可以证明自己是皇帝的,就剩下所谓的威仪了。“越穷越摆谱”,这句话用到他身上很恰当。 过去是摆谱不假,自从偏安万年之后,除了曾经的皇帝威仪之外,慢慢的朱由榔也找回了身为皇帝的感觉,这倒不是宫中的内官、宫女称他皇上,而是因为楚王的恭敬。 打从楚王第一次进贡,楚王那里就是进贡不断。银钱、米粮以至于内官、宫女更是数不胜数,尤其是每次进贡都有随行贡使,那些贡使无不是心在大明的国朝旧人,虽说他们都是崇祯朝或者弘光朝的旧人,但看着他们的时候,朱由榔还是会只觉得亲近非常,毕竟,他们是在大明的官,不是楚王的人。 至于王坤,之所以会替李子渊说话,倒不是因为李子渊真的是忠臣,而是因为他会做人,远比晋王、淮王更为做人,每一次,李子渊派人进贡的时候,从来不会忘记他王坤的好处。 太监古来爱财,王坤同样也爱财,只是这些年陪着皇上颠沛流离的,吃了那么多苦,受了那么多罪,别说是捞银子了,就连俸禄也没有过,他容易吗? 可是那淮王到好,晋王也罢,压根就不知道他的辛苦,从来就没给过他什么好处。相比之下,还是楚王体谅他当内官的辛苦,那银子、玩意可是从来没少过他的,如此,他又怎么可能不为楚王说话。 “楚王的这个折子,可算是解了朕的难题了!” 点着手中的折子,朱由榔笑着说道。 “从郑芝龙回来了,再到他夺了红毛城之后,派贡使前来进贡,如何处置他,就让朕头痛不已,王坤,你说说,那些个大臣们,怎么就不知道体谅一下朕,他们说着什么郑芝龙该杀,可,能杀吗?” 坐在龙椅上的朱由榔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不禁一阵气结。 “郑芝龙是什么人?他是汉奸,天下人都知道,可他们不想想,郑芝龙是谁的父亲?是闽王之父,是淮王妃之父。朕杀他……” 接下来的话,朱由榔并没有说,他甚至相信,甚至这边他不过只是刚动这个念头,估计那边就让别人给杀了! “可不是,那些人也不想想,闽王、淮王为朝廷立下那么多功劳,就是劳过相抵,也够抵郑芝龙的罪了,更何况,这人又岂是朝廷想杀便能杀的,若是淮王一怒,不定……” 王坤的话点到而止,说这些也就足够了,当然,这个道理皇上自然懂得,不需要他提醒,他所需要的就是告诉皇上,现在朝廷为“奸臣”所制。 而这奸臣是谁? 除了那个不识相的淮王之外,还能是谁? 心底冷笑一声,王坤鞠着腰身站在皇上的身边,又感叹道。 “这天下,也就是楚王知道体谅皇上的难处,皇上,您瞧瞧,且不说闽藩、淮藩,晋藩也好,张尚书也罢,都是爱惜羽毛之人,对如何处置郑芝龙一事,全都装聋作哑的,他们为什么这样?一是害怕得罪闽藩、淮藩,因为他们闽淮之父,杀父之仇,谁人敢结?二是害怕得罪天下人,因为郑芝龙是汉奸,为其说情,会遭受天下人唾骂!” 王坤的这番话,让朱由榔深以为然的点点头,别说是晋藩、张煌言有这样的顾忌,就连同他同样也有这样的顾忌,所以他也是一副装聋作哑的模样,尽管面上是装聋作哑,可心里头他比谁都急,他知道郑芝龙不能杀,但他需要有人先站出头来为郑芝龙说情。 可偏偏这朝中的诸臣,全都不顾现实,一个个都在那里言道着郑芝龙该杀,而且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他们难道就不知道为朝廷分忧吗? 他们当然知道郑芝龙不能杀,但他们却爱惜自己的名声,那怕明知道如此,也要先考虑自己的名声! 这些人哪,若不是如此,大明又怎么会是这般田地? 心下的这么感叹着,朱由榔却觉得李子渊的赤诚来,他甚至感叹道。 “这世人皆言楚藩何等背信弃义,为人何等不义,可以朕观之,这于朝廷一片忠心,也不过楚藩啊!” 正文 第24章 其情可悯(第三更,求支持) (从今天起,每天尽量保证三更,希望大家能够继续支持无语。无语的微信公众号开通了,大家可以关注一下:无语的天空。) 上午辰时刚过,六部尚书和左右侍郎,以及六科的几位给事中,言官御史,便,奉召进宫。虽说现在永历朝已经稳定了下来,但是内阁辅臣并没有定下来之所以没有定下内阁辅臣,一来是没有合适的人选,二是是因为内阁辅臣的地位赫然为真正的宰相,亦可压制六部。 也正因如此,这内阁辅臣自然一时难定,当然,谁都知道还有一种考虑,就是将来北伐成功之后,晋藩、闽藩、淮藩、楚藩四藩以及张煌言还朝时,朝廷必定将以内阁辅臣相酬,所这辅臣之位一直空悬。, 其实,真正空悬的原因是——无人可用! 毕竟这内阁辅臣形同丞相,若是不能弹压四藩,又如何能为辅臣?内阁空悬,加之四藩各设幕府,使得这朝中倒也没有什么事,甚至有种聋子的耳朵之嫌,当然,即便是聋子的耳朵,也有当个摆设的时候。 这万年府的行宫,自然不能和紫禁城相比,不过与紫禁故宫室与园林分开不同,万年府的行宫在江南园林风格的基础上又借鉴了后世园林的规划,使得宫室隐于山水之中,倒也显得颇为雅致。 数十位中枢朝臣穿过园林的时候,总是会忍不住欣赏着那草坪,或许,那整齐如似毛毯的草坪,再加上那些修剪整齐的树木,总是是会吸引他们的注意,平日,如果朝臣们有机会奉召过来,如心情不太紧张,总是忍不住向这园子上几眼,欣赏这种别致的景致,这园子居然竟然将整齐与雅致集于一身,与他们习惯的自然之美截然不同。 不过在大多数时候,他们并没有闲情欣赏这些。因为皇上与朝廷偏安万年,所以作为朝臣的他们的自然要表露出一副忧心国事的模样。 终于,来到了接见朝臣的偏殿,在进入偏殿时,群臣一进门就包围在一种十分肃穆与庄严的气氛中,愈向前走愈增加崇敬与畏惧心清,这里毕竟是皇宫禁地,要知道,在京师的时候,皇上大抵上都是平台招见朝臣,只有极少数的时候会于宫内召见,但在这里,因为未设平台,也只能在偏殿召见,所以,每一次,进殿的时候,他们都要表现出一副惶恐的模样。 在太监的引领下,太监连揭两道锦帘,大家躬身进去。然后,又连揭两道锦帘,群臣进到最里边的一间,才到了皇帝召见他们的地方。 “臣等参见陛下!” 进入殿中之中,在六部尚书们的带领下,手持笏板的众臣纷纷双手持笏过顶行揖,大明文武百官,面对皇帝亦无需下跪,除非在皇上祭天的时候,以天子的身份接见大臣时,大臣才需要下跪,毕竟在这个时候,皇上是天子。在平时召见只需行揖礼。至于“跪”,那是跪天跪地跪父母,是非常重大的仪式才用的。历史上,在宋代之前,中国都没有大臣跪君之说,直到宋亡,文天祥被解到大都,忽必烈要他跪,他说“南揖北跪”,跪是你们胡人的风俗,我们“南人”是作揖的。蒙元开创中国面君跪拜,并且跪着上奏的恶习。当时的礼仪是“跪读表,读毕,俯伏,兴,复位”:跪着向皇帝奏事,奏完还要趴地上才能起立,象藏民朝圣那样,真正斯文扫地。而朱元璋驱逐蒙元后,这慢慢废面君时的跪礼,大臣改行揖礼。只有在特定的场合才会行三叩九拜大礼。 面带喜色的永历,坐在铺有黄缎的龙椅上,他面前的御案上边摆几封文书,还有一只带盖的茶碗放在莲叶形银茶盘上。左边悬一小匾,那是先帝崇祯御笔书写的“克己复礼”四字,这些年,这四字小匾,一直随着永历颠沛流离,是少有几件先帝遗物。 等群臣见过礼,朱由榔才叹口气,神情忧伤地说: “朕御极十有五年,国家多事,清虏入寇,朝廷多年颠沛流离,亿兆百姓遭其杀戮,深可悯恻。近日,高皇保佑,朝中贤臣忠良辅佑,我大明挥师北伐,虏寇覆灭,指日可待。” 说到这些,想着这些年的委屈,他的眼圈儿红了,伤心地摇摇头,接着说。 “今日,我大明能以中兴,实是诸藩事国以忠所以至,每每念及淮、晋、闽、楚诸藩于敌前奋勇,而朕偏安于万年,心中便是凄然……” 忽然朱由榔的鼻子一酸,抽咽起来,泪如奔泉。 朝臣一见皇上哭了起来,纷纷劝他不要悲伤,都说着,方今天下大势于大明如此有利,皇上何至如此? 反正一句话,大家都捡着好话说。而本就只是演戏的朱由榔在众臣的劝说下,慢慢的止了哭,揩揩眼睛和脸上泪痕,接着硬咽说: “这……诸藩立大功于朝廷,朕焉能不知,我大明能得中兴,当以闽王为首功,若无闽王复江南,清虏如何进退失据,先有闽王复以江南,后有淮王平两淮,斩十万清虏,令清虏为之胆丧,如此方才有奠定我大明今日中兴之势,闽淮两藩于我大明,实恩同再造!” 好嘛! 这样的称赞说出来,听在朝臣的耳中,尽管都知道这是事实,可从皇上的嘴里说出来,却仍然让众人无不是心底微微一颤。 闽淮两藩、恩同再造! 事虽如此,但话是不是太重了一点? 但同样的,这些大臣们也从皇上的口气中听出了隐意来,他们互相看了一眼,然后都选择了沉默,手持笏板而不敢做声。不过朱由榔倒也无意继续说下去,他从几上拣起礼科给事中张玉森的疏和御史孔天明的疏,翻了一翻,叫张玉森出来回话,问道: “尔前疏提到杀郑芝龙以平天下民愤之事,现在当面奏来。” 呃! 瞬间,大家都明白皇上为什么先前会说那些话了,他们也都知道,这件事,恐怕不能再拖了! 张玉森立即叩头说。 “皇上,虽闽、晋两藩有大功于朝廷,可亦难掩郑芝龙降虏之过,非是郑芝龙降清,襄皇帝(隆武帝谥号)又焉至于身陷虏手,以至绝食殉国。臣以为,以郑贼之罪,不杀,不足以慰天下百姓……” 又一次,他持笏过顶深揖道。 “皇上,闽藩、淮藩皆是于国赤诚,想来,他们定会体谅朝廷!” “体谅……” 永历长叹一声,落下热泪。 “我大明非闽、淮两藩,焉能中兴如此?朕身为人君,焉能杀功臣之父,纵是其有百罪,朕亦不能如此!” 说完这番话,他看着众臣说道。 “王坤,把楚藩的折子念予大家听!” 楚藩…… 刘亨等出于湖广、河南以及山西的众臣,听着楚藩两字时,无不是微微一愣,他们立即意识到,皇上今天之所以召见他们,恐怕是因为解决问题的契机已经到了。 要是有楚藩出面斡旋,那么皇上自然可以就坡下驴,赦免郑芝龙了,如此,这件事也就结束了。 “……郑芝龙虽有罪,然当时降虏,亦是为时所迫,如若真心降虏,又焉会为虏囚禁……” 在李子渊的奏折之中,自然最大程度的淡化了郑芝龙降清之事,而强调其他“人降志未降”,强调他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似乎大有一副郑芝龙是忠臣的意思,至少,他降清是被逼无奈。当然,还拿他与一众降清后得到高官厚禄的人一比较。 可不是嘛! 别人降清后得到了是高官厚禄,他郑芝龙却被流放到了宁古塔。这当然是因为他的“身在曹营心在汉”,自然的在奏折中,也不会去说什么,那是因为郑成功才被流放的。 总之一句话,这个奏折里头就是郑芝龙有罪,但是罪不致死,甚至是其情可悯,既然如此,那么……念在闽淮两藩有大功于国家的份上,加以赦免也是理所当然了。 现在有楚藩开了头,原体还只是碍着面子,在那里言道着应加以严惩的从臣,态度立即松动了起来,为官多年的他们又岂不知道,郑芝龙杀不得,可他们为了名声,不能第一个站出来求情,即便现在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讳,主动挑了头,那么花花轿子人人抬的道理,他们又岂会不知。更何况,他们也不愿意因此惹闽淮两藩的忌恨,这个时候,若是再不跟着说话,那将来肯定是会惹人忌恨的! “陛下,闽藩有大功于国家,他日南安伯降虏,亦是为势所逼,其降贼后亦无过于大明,其情亦是可悯,今日又为国复土,理应赦免其罪,让闽王父子能得以重聚……” “臣附议!” “臣附议!” 既然有人抬这个轿,一切就好办多了,朱由榔点头: “这说得是。”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朱由榔看了一眼张玉森,而张玉森同样也意识到,现在他已经成了众矢之的,于是立即咬牙奏道。 “陛下,此事万万不可,若是郑氏之罪尚可恕,那万年数万流民之罪,又何罪之有?闽王有大功于国家,却难掩其父之罪……” “张玉森所言诧异” 看一眼张玉森,刘亨的眼睛一眯,冷声说道。 “南安伯虽降虏,但却未曾为虏效命,其为虏所诱之后立即为虏所囚,而今日万年之流民,大抵皆曾事虏,其焉能无罪?” 刘亨的回答,让朱由榔深以为然的点头说道。 “刘卿家所言极是,拟旨……” 正文 第25章 王怒(第一更,求支持) (每天尽量保证三更,希望大家能够继续支持无语。无语的微信公众号开通了,大家可以关注一下:无语的天空。) 福州城内闽王府邸建筑规模倒也不大,这里旧时就是郑家于福州城内的别业,再到后来,隆武朝时,成为了南安侯府,因为过去十几年为清虏据占的关第,因年久失修让这府宅显得有些破旧,屋内的陈设同样也略显简单。 不过,这一切,郑成功倒也不在意,对于原本志在台湾,试图通过收复荷兰占据台南之地,然后进逼万年,迫使淮王交出皇上的郑成功来说,福州不过只是一个临时驻地,他总是要回南京的。 只是他自己也不曾想到,会在福州呆这么长时间,甚至,现在他都已经没有精力再去台湾了,甚至越发虚弱的身体,使得郑成功,甚至都无法远行,返回南京。 夕阳西下,暮色渐浓,郑芝豹来回在这屋中踱着步子,他已经来到这里半个月了,但是他的那个侄媳妇,却一直压着他,不让他去见郑成功,越是这么压着,他就越是心烦意乱,大哥他们可都在台湾等着他的消息。 “怎么样?王妃可有吩咐下来?” 听着脚步声,看到来人时,郑芝豹便急急的问道。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王妃吩咐说,这几日大王不便见客!” “客人!” 一听到客人两字,郑芝豹顿时便恼道。 “大木是我的侄子,我在这南安伯府什么时候成了客人!” 尽管嘴上这么恼着,可是郑芝豹却也知道,这府吏说的是实话,他在这里,确实是客人。 “让您见笑!” 一旁的范三拔直接从衣袖中取出一锭银子,足有二十两,不露声色的塞进那府吏的手中。 “伯爷也是心急着大王的身体,毕竟,做长辈的,那有不心急侄子的。” 在范三拔从中周旋的时候,郑芝豹只是怒哼了一声,他自然知道范三拔为何如此这般,当年被清虏圈禁时,为了活命不也是这样,百般讨好那些人,那怕就是区区一个披甲人,也是百般讨好。在那府吏离开之后,范三拔笑道。 “伯爷,您这脾气可得按住些,纵是再心急大王的身体,也得赔着小心,毕竟,现在这府中可是夫人说的算。” 范三拔的提醒让郑芝豹长叹口气,然后他才说道。 “范少爷,你是不知道,我那个侄子啊……” 摇摇头,郑芝豹有些沉闷的说道。 “我是怕他想不开,他那脑子死,认准了的事情,就绝不会回头的,若是……若是大哥和我悄悄的回来了,他倒也不会有什么,可现在……” 长叹口气,郑芝豹的神色显得有些无奈,在被软禁与家中和大权在握之间,他当然选择后者,只是,他知道,郑成功无论如何都不会接受的。 甚至,现在郑成功之所以一直沉默着,甚至都没有往台湾派信使过去,在郑芝豹看来,他都是在给大哥和他一个机会,一个主动弃城归来的机会,只是……大哥又岂会再把性命交给他人? “不打紧,总会有法子的。” 与郑芝豹一同来到福州的范三拔倒也不担心其它,站到窗边,他只是暗自在心底寻思着,寻思着台湾那边应该有所动作了吧。 “若是台湾那边有进展的话,到时候,大王肯定是会见咱们的!” “但愿吧……” 台湾有没有什么进展,郑芝豹倒不怎么关心,他现在是真的关心郑成功的身体,之所以关心,并不仅仅是因为血缘,同样也是因为,他知道,朝廷会不会放过他们一马,大木才是关键。 “夫人,澄济伯方才又生气了,似乎极为不满。说他什么时候成了客人,看样子,若是再这么下去,估计他会闯过来。” 内吏的禀报让董夫人的眉头一皱,然后她便吩咐道。 “多派几个人过去,万万不能让他闯进来,若是他硬闯的话……” 话声微微一顿,董夫人的面色一寒。 “便是打断他的腿,也不能让他见着大王!” 其实,并不是董夫人不愿意让郑芝豹去见大王,而是因为了解大王脾气的她很清楚,若是大王知道郑芝豹在这,必定是恼羞成怒,到时候,非但有可能会杀郑芝豹,更会触动怒气,那本就虚弱的身体又岂还能遭得了这样的打击。 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大王知道郑芝豹来了。 终于迈着沉重的步子,董夫人来到了屋内。浓烈的药味散布在室内,带着令人心酸的苦涩感。每每闻到这药味的时候,她就会只觉得一阵心痛,当年那个力可搏虎的大王,怎么就这么一病不好了。 “夫人,你来了。” 负手在室内踱来踱去看着书的郑成功,听着脚步声,便冲董夫人微微一笑,原就沧桑的脸上,完全没有任何血色,那笑容也显得有些牵强。 “夫人,你看到从南京传来的信了吗?” 郑成功的声音低沉,好似从虚空中传来,没有丝毫的力气。 “成仁北伐了,十几万大军,兵分两路,一路取山东,一路经海路入渤海,夺山海关、攻沈阳,若是为夫意料不差的话,他此行的目的定是要收复辽东,成仁……” 郑成功的脚步一顿,忍不住朝着北方看去,长叹道。 “成仁之忠,天地可见,京师……” 笑了笑,心情舒畅的郑成功。 “京师是不入成仁之眼的,相比于京师,他更在意的是夺回辽东,如此可断满清后路,然后再将满虏尽数留于我中国,杀其筑京观,以告慰我中国千万百姓!” 也许是因为得到这个好消息,所以这两个月来,一直郁郁寡欢抑郁成疾的郑成功,心情颇为不错,甚至还主动吩咐下人把饭送过来,也正因如此,董夫人才会急急的赶过来, “大王,若是如此,这天下也就太平了,到时候,皇上还了朝,咱大明也就中兴了……” 董夫人顺着郑成功的话说了下去,见大王心情这么好,她自然也放心了许多。 “嗯,过去,我只以为成仁……现在,他出兵辽东之举,已经尽显其忠,明忠、明忠,成仁终不负大明啊!” 感叹间,郑成功那苍白的脸膛上显出一些血色,只听他又说道。 “到时候,成仁定是会奉皇上与朝廷还朝的,到那时……到那时天下也就太平了!” 此时郑成功的面上尽是欣慰的笑容,看着大王面上的笑容,董夫人便笑道。 “到时候,大王您也能过上两天安生日子,不用再像现在,成日里忧心国事了!” “夫人所言甚是,治国之道,他人远胜过为夫,到时候,为夫亦能偷得半日闲,夫人,前几日经儿来信说他的侍妾有了身孕,若生下来是个男孩,为夫也可像他人一样含饴弄孙了。” 提及前些日子得知的消息,郑成功心情更是变得极为舒畅。在这个时候,似乎所有的问题,都被他抛于一旁了,再也无需去考虑那些问题了,其实,就连他自己也知道,这不过听是暂时的逃避,能逃避一时,便是一时吧! 恰在这时,有内侍禀报有从南京过来的家书,听到是唐显悦的信,郑成功不由一笑,在接过信来的时候,更是笑道。 “莫不是,唐公亦有好事不成?” 言罢,郑成功便撕开了信,在他展开信之后,看着信上的内容,脸上的笑容慢慢散去了,为怒色所取代。 “这逆子,该杀……咳!” 不过只是刚说出这句话,郑成功便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伴着咳嗽更咳出了一口血来。而那脸色也变得煞白没有一丝血色。 “大王,你这是怎么了……” 董夫人一看立即急声冲着门外喊道。 “快,快传医生过来!” “……咳……咳……” 郑成功咳得几声,又大口吐血,尽管他觉得的一阵目眩,但仍然说道。 “这,这逆子,杀,杀了他……” 说完这句话后,郑成功的眼前一黑,人便倒了下去,而董夫人急忙抱住他,急急的冲着外面喊着,喊着医生。 待到医生来过之后,已经冷静下来的董夫人便从地上拾起那封信,这信上写的什么,会让大王如此恼怒? 展开信,董夫人便只觉得一阵目眩,只见其中写道“……三父八母,乳母亦居其一。令郎狎而生子,不闻饬责,反加赏赉。尔父降清,尔子乱伦,此治家不正,安能治国?……” 看着那言语激烈非常的信,董夫人只觉得一阵天旋地动,她终于知道大王为何如此恼怒,这,这经儿怎么如此糊涂。怎么能干得出狎母生子这种丧尽人伦的丑事?即便那乳母是他四弟的乳母陈,那也是是乳母,怎么有做出这种事情…… 尽管董夫人知道,这种事情在豪门大宅之中并不罕见,但是,这郑家毕竟不是寻常之家,更何况,现在还让郑经的岳父“骂上门”,大王又怎能不恼怒? 而现在大王的身体! 想到这,董夫人心头又是一紧,双眼便朝着内室看去,原本大王的身体已经有些好转了,可是让经儿这么一气,直不知道,又会是什么样子…… 心焦着大王的身体,董夫人就这么来回在内室外踱着步…… 正文 第26章 王逝(第二更,求月票) 很多人都来了。 在得知大王再次病倒之后,王忠孝、万礼等人都来到府中,他们无不是有些紧张的站在门外。他们都是听董夫人之命过来的。 大王怎么样了? 所有人都在那里站着,而王忠孝更是摇头心叹。 心病难医,大王如此抑郁成疾,又岂是国之幸事? 外人的感叹,董夫人并不知道,她之所有让从人过来,是害怕大王会一时糊涂,所以才希望回头能有个劝说的人。 “大王怎么样了?” 看到几个医生从内室步出,都是一脸沉郁,连连摇头。董夫人的心头再次一沉,胸口闷痛难忍。 进了内室的药味更浓,郑成功躺在床榻上,那曾强壮非常的身体消瘦得让人心酸董夫人奔过去,紧紧握住郑成功的手。 “夫人……” 已经醒来的郑成功看着夫人,那双眸已经有些浑浊,而没有丝毫的力气,他缓缓的推开夫人的手,轻声道。 “夫人,这家中之事,皆由你主,正是你治家不严,方才令我郑家蒙羞至此……” 原本想治夫人治家不严之罪的郑成功,这时才想到,夫人一直随他在福州,想到儿子居然狎母而生子,那怒火再次涌上心头,便有些支撑不住,咳了一大口血。 “大王,别说了。您先歇着吧。” 董夫人悲叹道,心知治家不严皆是她这个闽王妃责任的她,又岂不知道,大王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待,待大王身体安康之后,臣妾,臣妾自会自罚……” 说完这句话,董夫人的目中已经尽是泪水了,从先前大王推开她的手,她便知道,大王是定不会原谅他的。 “他们来了吗?” 郑成功点下头,朝着门外看去,然后又咳出了一口血,董夫人连忙扶着他,想让他休息,但是郑成功却摇头说道。 “让他们进来!” 在王忠孝、万礼等人进来之后,坐在床上的郑成功,强撑的着身体他命人把信读出来,就在他们惊诧不已的时候,只听郑成功说道。 “郑某治家不严,以至郑经做出丧尽人伦之事,来人,把本王的佩剑送往南京,交给郑泰,命他代本王杀郑经与乳母陈氏及其所生之子!” “大王此事,万万不可!” 万礼一听大王欲杀子,万礼连忙劝说道。 “世子年少之所以犯下此等大错,定是受陈氏所惑,陈氏可杀,世子可怜!” “正是如此,大王,世子罪不至死啊!” 面对众人的劝说,郑成功却只觉一阵怒火中烧,脑海中一句话更是不断的翻滚着。 “尔父降清,尔子乱伦,此治家不正,安能治国?” 尔父降清,尔子乱伦,此治家不正,安能治国! 对于自尊心极强的郑成功而言,唐显悦这番言词激烈的指责,更是让他难以自处,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 尔父降清,尔子乱伦,此治家不正,安能治国! 如此,安能对得起天下! 安能对得起天下! 恰在这时,已经煮好的药送了过来,董夫人接过药来,递到郑成功的面前说道。 “大王,您先喝药!” 看着那碗中药,听着众人的规劝,只觉得怒火攻心的郑成功猛的一把将药碗夺过来,摔在上,在药碗的碎裂声中,这内室再次沉静下来,只听到他痛声疾呼道。 “自国家飘零以来,枕戈泣血,十有六年,虽北伐眼见功能,却焉能掩父降清,子乱伦之过,忠孝两亏,死不瞑目,天乎天乎!何使臣至于此极也!吾有何面目见先帝于地下。” 郑成功一边说着,一边顿足捶胸,双手抓面,在抓破脸面时,那咳嗽声音变得越发的激烈。 “大王、大王,您就别说了……” 董夫人看到大王这副模样,连连苦苦哀求道。同时紧紧的抓住大王的手,而其它人也都是纷纷劝阻着大王。 “吾……有何面目见先帝于地下……” 郑成功越说声音越低,一双黑眸越来越没有神采。 “吾有何……面目……见先帝……地……上,” 就在这时,那看似没有神采的目光,再一次迸发出一丝神采。 “我父……非……何以……慰……天下” 抓住着大王手的董夫人,听着那已经吱呒不清的言语,她感受到手中的温度越来越冷,越来越冰。而大王的眼,睁在通大,直直的望着房顶。 “快,医生,快,快过来……” 在喊着医生的时候,感觉到大王已经没有气息的董夫人,神情呆滞的看着大王,在这一瞬间,她只觉得胸口好似破了一个洞,有凉风缓缓地灌入。世间万物似乎在这一瞬间都停顿了。 大王走了! 冲进来的医生,试了一下大王的脉博后,便摇了摇头,先前,他们就已经诊出,大王的身体已经不行了。 “王妃、大、大王已经走了!” 郎中的话音刚落,四周响起丫鬟的哭声,王忠孝、万礼等人闻闲后,无不是双腿一弯,跪在了那里,在大明官员不需要向皇上下跪,身为府臣的他们自然更不需要下臣,而他们追随郑成功十余年如一日,正是为了“不跪”。 现在他们跪下了。 “大王!” 纵是持重如王忠孝等人,这会也是放声痛哭起来,他们没有想到大王居然这般离世。 董夫人没有哭,她的泪,只是在心里流着,她只是紧紧的抓着大王的手,看着大王那被抓破的脸。 “夫人,大王已经走了,唯今首重之事,既是世子继位……” 没有什么比世子继位更重要,闽王麾下数十万大军,治下所省,非世子不能稳定,对于身为府臣的他们来说,自然知道若是这个时候出现乱子,对于他们意味着什么,他们与闽王府早就是一荣俱荣的关系,即便是世子有千错万错,这个时候,也必须要让世子继位,如此才能稳定大局。 当然,这并不仅仅只是为私,同样也是为公! 大明不能乱! 只要世子继位,大明就不会乱! “上书朝廷吧……” 董夫人像是没了魂似的,她知道现在什么重要,先前她请王忠孝等人过来,就是为了劝说大王,至于现在……经儿的罪,就由她这个为娘的担吧! 现在最要紧的是让经儿继位,只有如此,才不至于让大王十余年心血付之东流,若不然,一定会出乱子的。 她只是握着郑成功的手,然后看着王忠孝、万礼等人说道。 “这家丑,让诸公见笑了,还请诸公,能念在先王旧时情谊的份上,勿将此事传于外人,至于……” 董夫人看着一眼躺在床上气息全无的郑成功,泪水流了下来。 “家事,妾身自会作主,定会给唐家一个交待的……” 灵堂连夜设了起来,郑成功的灵柩摆放在那里。夜晚,天色阴沉,夜幕低垂而不见星月,全身缟素的董夫人,就这么守候在灵堂内。 夜色幽冷,廊下的灯光自镂空雕花的窗子间射进来,在冰冷的地砖上投下一片片光晕。 因为正是深夜,所以,府臣、府将都还在赶来的路上,是以,灵堂内一片清冷寂寥。 寂静之中,一阵脚步声传来。 董夫人抬首,看到郑芝豹缓步走来。他那老迈的脸上同样挂着泪,他的步子微颤,以至于若不是一旁有人扶着,恐怕他大有一副随时都会倒下的模样。 “大木……” 念叨着郑成功的名字,郑芝豹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就在片刻前,在得知侄儿身故的消息时,他便只觉得一阵目眩,然后人便昏倒过去,待到醒来之后,立即哭喊着要来看他的侄子,这个时候,即便是内吏也不敢阻拦他了,谁都能看得出郑芝豹是何等的伤心,若是谁敢阻拦的话,定会被他给杀了。 看着满面老泪的郑芝豹,董夫人知道,若是大王没死的话,见到郑芝豹也会被他气吐血的。 但,他毕竟是大王的叔叔。即便是到死的时候,对于大王来说,仍然在郁结着“忠孝难全”,大王至死都过不了那个槛啊。 但,不管如何,现在,这一切都不重要了。 大王已经走了! 看到他走来,她垂下了头。 “叔父莫怪侄媳妇,先前之所以不让叔父见大王,是,是因为大王的身子,实是受不了打击……” 满面老泪的郑芝豹站在侄媳妇的面前,听着她的话后只是点点头。 他又岂不知道大木的脾气,大木的性格是眼里容不下沙子,以大木的脾气见到他,还不被气死。 “别太伤心了,注意身子!” 郑芝豹低声说道,现在他的心里甚至有一个念头,若是早知道,他和大哥的举动,会气死大木,无论如何,他都不会这么做的。 他知道,大木的之所以抑郁成疾,可不正是因为大哥,因为他,因为忠孝不能两全。 “叔父,这府里已经上书朝廷,想来不出数日,经儿就会继位,到时候,您和公公的事情……” 原本想说,会有经儿上书朝廷的她,终于还是改了口。 “自会有朝廷作主。” 失魂落魄的郑芝豹,只是默默的点点头,而这时走进灵堂的王忠孝,看到郑芝豹时,不由的一愣,对于郑芝豹他并不陌生,这会与灵堂内看到他,尽管觉得意外,但却忍不住摇头苦笑,他的手里有一份刚刚传来的旨意。 若是这旨意能早来几日,大王,大王又何至如此!想到大王居然死在北伐功成的前夜,王忠孝的心里又是一叹,在叹息之余,他朝着北方看去时,心念道。 “成仁,望你早日功成,以慰大王在天之灵……” 正文 第27章 沈阳城下(第一更,求支持) (又到了这一天,这一天总是无法忘记,这一天之后的八年,总是让人心神驰往,让人泪流满面,让人热血沸腾,让人……今天的这一张应景吧,虽然并不是卢沟桥,但是从这里开始的!) 冰凉的浑河水便静静的流淌着,在距离河水不远的数里外,一座城池屹立在平原上,虽是清晨,可是那城池上空却弥漫着些许雾气,那雾显得有些黑,有些浓…… 这就是满清所谓的“天眷盛京”,而此时,在接连遭到数日的炮击之后,这会已经完全变了模样——城内几乎不见多少完好的建筑,尽是一片断垣残壁。几乎所有的建筑都在炮击中被摧毁了,成各上万的开花弹摧毁了城中的一切,让这城中中的人们陷入从未曾有过的恐惧之中。 一夜的沉寂之后,在家奴小心翼翼的推开地窖门的瞬间,那呛人的烟雾味便扑入了并不大的地窖内,只呛的其中的妇孺无不是发出一阵阵咳嗽声,好一会才适应下来。 “主子,左厢房没了!” 奴才的话语,让妇人长叹口气,看着身边的儿女们,她勉强挤出些笑容说道。 “都先出去透口气吧。” 出了地窖之后,入目皆是一片狼藉,几乎看到一处完好的房屋,甚至在院子里还有一个未炸的西瓜大小的铁弹,瞧着入眼的断垣残壁,妇人只是叹了口气,从五天前开始,这看似安全的城内,便成了一片死地,不知多少人死在明军的炮击下,那明军的炮弹就像雨点似的落了下来…… 在额娘吩咐着下人收拾着东西,准备做饭的时候,纳兰性德在堂屋前的石阶上向远处眺望着,他的双手抱着下巴,只是痴痴的看着外面,透过两座被炸塌了的房屋之间的豁口,可以看见更远的地方,不过,大都也是这样的断垣残壁,昨天晚上还在的阿明礼家的房子。这会全都不见了,甚至就连断壁都没留下来。 “应该是昨个晚上那个大响雷落的地方吧……” 想到昨天晚上那大响雷震的地窖顶上直落灰,纳兰便在心里这么寻思着,然后继续往其它地方看着。 好多天了,只要是从地窖里出来之后,她每天都要在堂屋的前的石阶上坐上几个时辰,呆呆地望着城上的烟火,透过被炸塌的围墙,瞧见前方大路上一辆辆被炸毁的大车,那路上,还可以看到许多人,他们都是在明军的炮击中,失去了房子的人,他们就那么住在路边,可在那地方,又怎么能挡得了明军的炮子? 瞧着那些抱着啼哭的婴儿的妇人,还有神情茫然的老人以及孩童,再就是还有那些衣衫褴褛、脸上膀子上裹着血迹斑斑白布的兵丁们,他们都是茫然而不知所措的站在那里,他们更是不时的抬着头,惊恐的看着天空,唯恐炮子再次落到他们的头上。 “至少现在不会开炮吧……” 不过只有七岁的纳兰性德,抱着脑袋在那里寻思着,甚至暗自想着。 这些天他们打来这么多炮子,现在应该没有炮子了吧…… 其实纳兰性德猜的还有真差不多,五天下来,右路军集中了所有的臼炮、迫击炮,以每天八千发的速度向着沈阳城倾倒着炮弹,四万发炮弹看似不多,但四万发爆炸弹,却相当于右路军储备的炮弹的一半,也正因如此,在接连五天的炮击不见城中的动静之后,就连于张孝武自己也怀疑起这个计划是否能够成功了,毕竟,炮弹已经不多了。 “再坚持几天吧!” 而张孝武的怀疑不同,于树杰反倒选择了坚持,只不过相比于之前的坚持,他同时下达了一个命令——将每天发射的炮弹减半。 这意味着炮击密度的降低,尽管这有可能导致城中的清军意识到他们的炮弹已经耗尽,但于树杰并没有多少选择,毕竟,他还需要考虑到外部的威胁。 “关内、生女真……” 于树杰默默的用铅笔在纸上写了两个词,相比于关内的清军,他现在更担心关外的生女真,很多情报都显示现在宁古塔将军巴海正在黑龙江等地招募生女真,如果他们从北边打了过来……不行,必须尽快结束这里的战斗! “嗯……” 沉吟片刻,眉头猛然一锁,于树杰沉声说道。 “不能降低,还要进一步加大炮火密度……” 抬起头,于树杰对一旁的参谋命令道。 “通知炮兵,火力密集不降低,今天10寸海岸臼炮,每门炮至少要打一百发炮弹,接下来的几天,给我把10寸的炮弹全倒在沈阳城,我就不信,这些玩意真的扛得住!” 不过只是片刻功夫,指挥的命令便下达到了炮兵阵地上,炮兵阵地上的炮手立即忙活了起来。 “装弹!” 随着一声令下,十寸海岸臼炮的阵地上响起炮长们的大声呼喊,随着他们的呼喊声。一个个圆型的炮弹随后被弹药手滚动到扬弹吊架的下方,与普通的火炮装弹不同。这些重达152斤的十寸炮弹只能借助机械装弹,为了装填这种炮弹,甚至特意研制了专用的五指吊钳,在吊钳收紧时,他可以像手指一样紧紧的夹住炮弹,然后将吊运至炮口。 操作起重吊索地弹药手立即快速拉动铁链吊索,152斤重的炮弹立即被吊起来,在炮手们准备着炮弹的时候,炮口处的装填手,将多个药包装进了炮膛之中,足足数十斤的火药,就这么被塞了进去。 整个装弹过程像过去的训练时一般,如行云流水般的熟练。在炮手们完成装弹之后。十寸海岸臼炮短粗的炮身有直指着有些阴沉的天空。在炮尾处,老练的炮手摇动着摇杆,在螺杆的推动下,垫着炮尾的三角块被缓缓移动着,而炮身的角度也发生了变化。 要想使用臼炮来准确的命中目标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即使是老练的炮兵也很难做到这一点。短炮身、低初速和弯曲的弹道,所有这些特征加在一起就决定了臼炮根本不是一种“精确”的武器。 可既便如此,经过长期的摸索之后,忠义军仍然掌握了一些技巧,可以让臼炮的炮弹落在一定的范围内,至少不像过去那样,完全凭借运气。当然,这需要多次的试射。 用于攻击军舰,或许全凭运气,毕竟它的散布太大了,但是用作攻城,这种散布却变成了有益的——散布大保证了炮弹不会每次都落在同一个地点,从而保证尽可能的摧毁城内的目标。 在略微调整了射角之后,接下的炮击就简单了——把一切都交给老天爷!接下来的一天里,根本就不需要再调整射角,老天爷会把炮弹送到城内合适的地方。 “放!” 随着炮长的一声令下,十寸海岸臼炮阵地上的动静一时间很难形容,那一声剧烈的炮响,甚至可以称得上为惊天动地,即便是早就习惯了炮击的炮兵们,也会被这炮声震得有些晕眩,甚至震得他们的耳朵紧绷绷的疼,尽管火炮下方铺设有大查的枕木有设施良好的阵地,但是猛烈的后座传至大地时,仍然震得他们脚下的大地也在急促地颤抖着。 在炮击的瞬间,整个天地都被一团团白色的烟雾笼罩着,那白色的烟雾更是呛得炮手们无不是摒住呼吸,并不断的用手在面前挥动着,以挥去面前呛人的火药烟雾。 十二发重达百斤的炮弹就这么被发射出去,十二发炮弹在空中划过的时候,发出一种有些怪异的声响,那声响显得有些沉闷,就像是野兽发出的嘶吼,但是这嘶吼却是压抑的,就像是野兽即将扑向猎物时发出的低吼,足以让任何胆怯的猎物为之丧胆的嘶吼…… 这闷闷的呼啸声在空中会同着更多的迫击炮弹,连成一片密不透风的呼啸,沉闷的呼啸声,就像是鼓楼的鼓响似的,正准备去唤醒这座城市,这是一种与众不同的“叫醒服务”。 正如同过去一样,当炮击开始之后,在这“叫醒服务”唤醒了城市,将城市中的人们从梦中惊醒,再一次陷入恶梦中的时候,城市之中立即被一簇簇、一朵朵白色的,黑色的爆烟笼罩着,而在爆炸的烟雾中,那一团团橘红色的火光在烟雾中升腾起来,城市又一次被硝烟笼罩着! 清晨时分,当这些炮弹带刺耳地呼啸落入沈阳城内的时候。在城墙上的清军在惊恐的躲避着炮击的时候,他们可以看到在城内接连升腾起的十二团巨大的烟云,那是由爆炸的烟雾和死亡的火光组成的蘑菇云,每一发重达152斤的炮弹之中,都装有数十斤火药,每一次爆炸都像是火药车的爆炸似的,威力着实惊人,可以将附近数丈内的房屋夷为平地,而在房层被夷为平地的现时,那剧烈扩张的蘑菇云烟云直冲云霄高达百丈,在那高大的蘑菇云中被炸起的砖瓦和和着碎尸残骸,有时候甚至会抛到了城墙上头,甚至抛到城外。 近乎于毁灭性的炮击,让城头上的清军,无不是惊恐的看着那已经被夷为平地的城市,心里头只是念叨着……老天保佑,千万不要落在他们的头上…… 正文 第28章 城内外(第二更,求支持) 因为城外明军的大炮有一宿都没有开炮,所以,清晨时分的沈阳城内是相对安静的,城里的军民也能抓住这点安生的空闲吃上一顿热饭。毕竟谁都不知道,明军会在什么时候继续朝着城内打着炮弹。而且谁都不知道炮弹会不会落到自己的头上。 “我这一辈子,多活一天总都是赚着的!” 又一次,纳兰性德想到了五爷活着的时候经常说的话语,五爷是从龙入关的老人,他老人家打从太祖皇帝起,就给皇上当差了。几十年风里去雨里往的,什么样的风浪没见过? 可即便是如此,他老人家也没有见过这样的阵势。甚至在那炮弹像是雨点似的落到城内的时候,都不知道接下来事。眼睛死死地盯着那帽子火花的炮弹,然后“轰隆”一声,人也就没有了。 连一天也没有多活,就是炮弹落下来的第一天,他老人家也就走了。 虽说纳兰性德的年龄不大,可他却也看到了,也就是第一天死的人多些,到后来大家伙就知道躲到地窖里了。如此一来,也就不再害怕明军的大炮了。 就是那地窖里头,太黑了。 “性德,快些吃饭吧!” 听着额娘的喊声,纳兰性德便起身朝院子里跑去,虽说房子都塌了,可是家里的下人却在院子里支了一个灶,这样一来,倒也能吃上几口热饭,不过这些日子大家伙儿吃饭要凭运气,毕竟,谁也不知道,这炮弹会在什么时候落下来?有时候没准儿吃着炮弹也就落下来了。 在去吃饭的时候,纳兰性德的眼睛往更远处眺望着,只见那太阳已经跳出了城墙,天际间都被朝霞染成了一片红色,可是盛京城的上空还被蒙蒙的灰雾萦绕着,不知在什么地方升起来的烟火,袅袅绕绕地升腾着,让这空中的灰雾更浓重了几分…… 一旁的下人瞧见少爷在那里发呆,便于一旁出言说道。 “快些吃,少爷,别一会……” 这边还不等下人的话说完,那边就在这个时候,空中沉闷的呼啸声划破天空。 “快,主子,快躲到地窖里头去……” 几天来,原本这些听着响声只会站在那里发呆的人们,现在只要一听到这声音,就知道是什么来了,是炮子! 那炮子还没有落下,人们已经像受惊的兔子一般在断垣残壁间四处奔逃,跌倒在地的人甚至还来不急站起来,就被其它人踩在他们的身子上,呼天喊地求救声更是此起彼伏的。 所有的人都在惊恐的逃着命,而纳兰性德被额娘手拉着朝着地窖跑去的时候,他仍然朝着左右看去,他想把这一切都记在心里。 明军像城里开炮的第一天前,一颗炮弹在离他家不远处落下,夺走了柯布乐一家人的性命,还伤了好些个人。在炮击停止之后,他从爷爷留下的那张大床底下爬出来的时候,发现堂屋窗户裂了个大口子,一片窗格被打成了碎片,后来他在屋子里的墙上发现了一块散落的弹片,足足有巴掌大手的铁片有一半都打进了墙里头,要是打在人的身上,必定会要下那人的性命。 自从五天前,明军的炮弹就落个不停,把无数的家园炸成残墙断壁,把数不清的人们炸上了西天,不知多少嗷嗷待哺的婴孩不是被炸死就是变成了孤儿,而他们的母亲大都倒在血泊之中…… “娘,那些汉人为什么不管城里百姓的死活,他们就不知道城里有那么多老百姓吗?” 坐在箱子上,纳兰性德有些不解看着额娘,他怎么也无法想象,为什么那些人打起仗来会那么狠。完全不顾他们的死活。 “纳兰,他们是汉人啊!” 妇人看着儿子说了一句话,他或许永远也想不明白的话语。 就在她话声落下的时候,突然,伴随一声沉重的闷响,那头顶上就像是有一个重物砸落似的,以至于地窖的顶上被砸落了许多灰土。躲在地窖中的人们脸色,都是为之一变。 “额娘,这是怎么了?” 纳兰有些紧张的跑到额娘怀中想要寻找一些安全的安慰时,突然伴随着一声巨响,那地窖顶棚猛的塌下来…… 今天的炮火似乎比往常更要密集一些。那炮弹就像是雨点似的,一个的落在城里,不过只是一会儿的功夫,这城里头就尽是一片硝烟弥漫。而在硝烟中不知多少人被炮弹夺去了生命。 甚至都不等那林哈向附近的人喊叫着“趴下……”,他就被抛到了半空中,在被抛到空中的时候,他只感觉自己就像是被火烤焦了的树叶似的,在被烤焦之后又被一阵狂风卷起,来回在空中飘荡了几下,就慢慢坠入一片黑暗之中。 不知过了多久,在那林哈醒过来的时候,他只感到一阵晕眩。不对,他甚至什么都没有感觉到,而是什么知觉都没有了,他就像是死了似的,已经感觉不到任何东西,只是感觉到一片黑暗,这让他想起了当年熊瞎子扑倒时的瞬间,当时就像现在这样,没有丝毫的感觉,只有一片黑洞洞的黑暗。 难道我死了…… “救命,救救我……” 这时他听见一个微弱的声音在那里呼叫着,听起来耳熟,是他的声音吗?他只感觉到那个声音在刚刚发出的时候,就被震耳欲聋的爆炸声所淹没,似乎,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 “大人……” 突然另一个声音在焦虑的喊着他。 “大人,这就去医官那里,您老可一定得撑着……” 在那黑洞洞的黑暗之中,他听到了一个声音,然后他感觉到自己开始往上浮动,同时感觉到一阵疲乏、一阵困倦…… “医官?为什么去见医院?” “大人,你老受伤了……” 一个声音在气喘吁吁地说着,是谁?听起来也很熟悉。 是谁呢? 他挣扎着要弄清楚是谁。突然轰隆一声,在爆炸声再一次响起的时候,意识与分离了的躯体重新汇合了。感官和知觉都回来了。一阵剧烈的、灼热的头痛立即袭来了……他只感到呼吸极度困难……躺在担架上的颠簸使让他感到恶心,好不容易睁开一只眼睛,可以看见一小片天空,浑浊而朦胧,一阵阵黑烟不时地飘过。偶然瞥见光秃秃的树杈,还有就是那燃烧着的屋顶…… 四周惊恐的骚动,沉闷的爆炸声…… 在听到那林哈还活着的时候,那日里那本身就非常难看的脸色,这会已经总算是好看了一些,那林哈是他的儿子,索伦部将来的继承人,而在刚才的炮击中,差一点就丢了性命。他的儿子是活下来了,可是其他人呢?他们甚至连明军是什么模样都没有看到,就死在了这城里头。死在了明军的炮火下,瞧着这样是那些明军好像真的想要把这盛京城给夷为平地。要是再这么打下去的话。这倒也不是什么难事。 “佐领大人,再这么下去,咱们索伦部,可就全完了!” 满面硝烟的巴布齐看着那林哈,见其有些犹豫,便低声说道。 “佐领大人,那巴海把咱们招过来,他却自己跑去了,打从努尔哈赤当了皇上,什么时候拿咱们索伦部当成过人?只有用到咱们的时候,才会说什么“内外女真本是同源”,可在他们眼里头,咱们就是生女真,不过就是“勇不畏死,一人可杀虎”的边地野民,打仗的时候才知道用上咱们,至于平常也就是把咱们野民。若不然,为什么他们能到中原享福,却对咱们不闻不问……” 巴布刘的话,让那林哈整个人都陷入沉默之中,他当然知道,对于大清国朝廷来说,他们和旗人不一样。他自己之所以愿意为大清国卖命不就是想挣一个旗人的身份吗? 可是现在?瞧眼下这情形,就连大清朝廷都到了朝不保夕的地步,即便是混上了一个旗人的身份,又怎么样?到最后没准儿,也就是死在明军的炮火下。 他看着那陷入炮火中的盛京,看着周围满面硝烟的丁壮,他这次带过的两千丁壮,可都是索伦部最强壮的男丁,如果他们把性命都丢在这里了,那将来,任谁都可以欺凌索伦部。 “佐领大人,大清国看样子是不行了,指不定,他们的皇上,这会早已经被明军砍了脑袋,我觉得,咱们还是尽早早做打算的好……” 众人的你一言我一语,让那林哈整个人都陷入沉思之中,虽说他是满清的佐领,可那不过就是一个虚职,就像按理来说,他还是大明的土官千户一般,当然,那是几辈前的事了,打从百多年前,大明可就没有封过索伦部官了。 “早做打算……” 朝着城外望去,那林哈陷入沉思之中,他先是犹豫了一会,然后盯着城外说道。 “嗯,若是这样的话……” 有很多时候,事情的发展,总是会出人意料,当于树杰接到城内传来的消息时,甚至有些错愕的说道。 “知道这人个什么坚河卫指挥使是什么吗?” 指挥的问题,让那些参谋们,无不是一愣,他们还真不太清楚,反倒是方以智在一旁说道。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永乐年间,我大明于索林境内是设立的卫所,当时设立了卜剌罕卫、坚河卫、木河卫、兀里溪山卫、古里河卫等个卫所,任命索伦各部的头目担任这些卫所的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不过差不多,万历年间,咱们就基本上不再册封土官了,后来努尔哈赤叛起,这奴尔干都司诸卫或是为其所灭,或是降虏,自然与我大明失去了联系,现在这那林哈重提旧职,肯定是重新获得大明的册封,毕竟,现在满清已经不见昨日之势,这些土官往往不过都是墙头草罢了,今日我大明势强,他们自然愿降我!” 对于东北的了解,方以智更多的是因为史书上,也正因如此,他才希望能够尽快入城,然后招募一些可用之人,不论他们是旗人也好,汉人也罢,他需要一些真正了解东北,了解东北土人的人帮他把东北变成与中原相妨的行省。 “哼哼,就是一群见风使舵的墙头草!” 哼了一声,张孝武对于树杰说道。 “指挥,先让他们献城,待到他们献城之后……” 就在张孝武想说等献城后再秋后算帐的时候,只听方以智于一旁反驳道。 “于指挥,此事万万不可,目下,东北满清八旗不过万余丁壮,但生女真却有十万户,若是我等能趁机收降生女真各部,既可让他们在短期内不至于为患东北,待东北移民充实时,再做计较倒也不迟!” 唯恐于树杰反对,见他并没有立即表态,方以智又补充道。 “于指挥,这同样也是大王的意思。” “方先生误会了!” 于树杰笑着说道。 “我现在想的倒不是如何杀他们,而是怎么用他们,那巴海到处去招募生女真,若是不能解决巴海,其必定为患东北,现在这那林哈送上门来,倒是让我有了个想法……” 看着张孝武等人,于树杰笑着说道。 “既然他巴海能用那些“力可搏虎”的生女真为兵,咱们为什么不能用?以夷制夷嘛!他那林哈想要降,那就给他们一个机会,不过,这个机会要靠他们去争取!还有……” 头一扭,于树杰又说道。 “立即派人通知大王,盛京已经克复,辽东故土得复!” “指挥,会不会早了点,不如等到明天,克城之后再上报的妥当。” 尽管现在盛京还没有克复,但于树杰却显得极为自信,面对他的的提醒时,他只是哈哈一笑。 “张兄,你觉得现在那林哈有可能会诈降吗?指不定,他比咱们还急,这可是最后一趟船上,若是登不上这艘船,到时候,可不仅仅只是丢性命那么简单了!咱们现在早点把这个消息送到山海关那边,大王也好早一日安心不是!” 正文 第29章 矫枉须过正(求支持) 四月二十一,即便是辽东,此时也已经处于晚春,天气暖融融的,即使是晚上也不见了月前的寒意。 不过这一天,对于山海关城内外的军民来说,他们却感受到了一股来自南方的寒意,相比于往常,今天的山海关与往日截然不同。此时的山海关尽是一片素色,就在昨天,一艘自海州使来的快船带来了闽王郑成功身故的消息,当时正在与诸将议事的淮王在得知这个消息后,瞬间便陷入呆滞之中。 差不多就那么坐在那里,足足一个小时之后,才命人为郑成功发丧,全军将士穿白衣。在长达一个小时间,谁都不敢说话,人们只是看着大王坐在那里,隐约的,他们可以看到大王目中含着泪。随后,大王让人离开,他一个人静静的坐在那里,似乎再也没有心情理会其它了。 而对于军中的将领来说,他们自然都是小心翼翼的,只是下令军中为闽王发丧,官兵着白衣,除此之外,谁也不敢再问什么。或许,他们知道江北与江南之中有着这样那样的的矛盾,但是他们也知道,大王出身闽府,闽王才他有知遇之恩,甚至就连王妃亦是闽王的妹妹。 大王会伤心,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但是在另一方面来说,现在闽王身故。 对于江北来说,这是个好消息吗? 没有人会说,也没有几个人敢说什么。 可如果钱磊在,他肯定会说,这是个好消息! 毕竟,对于一直视南京对为对手的钱磊而言,在他看来,大王最大的劲敌不是别人,正是闽王,尽管闽淮之间有着亲缘,但是那单薄的亲缘在权力争斗之中并没有丝毫意义。权力争斗中,别说是这么点亲情,甚至就是亲生父子都会兵戎相见,在史书上,这样的事情可没少写。 但,大王对闽王似乎一直都很忍让,在很多问题上,都选择了妥协。似乎……大王太过仁义,有时候,即便是府中的要臣也会如此暗自揣测,仁义,是好事,但是上位者过于仁义,不见得是什么好事。 而对于许多文臣武将来说,闽王的死也让他们松了一口气,至少他日不需要面对闽王了,至于为何面对,所有人都知道,那一天,几乎是必然的。而这也意味着,一直以来,大王最大的顾虑没有了——毕竟,闽王对大王有知遇之恩,至于将来郑家谁当闽王,这没关系,朱棣都能夺侄子的天下,更何况这只是姑丈与侄子之间? 最大的障碍一夜之间消失了,对于江北来说,这自然是件好事,至于大王现在心烦、哀伤,那也实属应该啊!若不然,肯定会有人说大王无情无义的。 但是,对于很多寻常的忠义军兵卒来说,他们自然不会像有些人那般,会有各种念头,甚至暗自在心里的为郑成功的去世“叫好”,认为他死的正是时候,免得将来兵戎相见。相比于上位者,这些普通士兵们的情感是质朴的,在他们的心中,淮王是大英雄,闽王同样也是真豪杰。甚至若是说大明中兴,闽王必定也理应是天下第一功。 而现在闽王死了,年青力壮的闽王就这么突然去世了。 这怎么可能呢? 至少,应该等北伐成功之后再走才是啊! 有时候,人们的情感,就是如此的简单,在许多士兵为闽王的身死而可惜时,更多的却不愿意相信,他们希望这是一个假消息,若是真的……那老天,未免也太残忍了。 突然其来的消息,别说是寻常的兵卒,就是朱明忠,他同样也不相信,但是,消息是确切无误的,不但有军正司的情报,同样还有闽王府发来的信函,所有的一切都告诉他——郑成功死了! 一如历史上一般的英年早逝,甚至即便是到死,也没有看到北伐成功的一刻。对于他来说,这或许将是一生的遗憾吧。 在命令全军为穿白衣,为郑成功发丧之后,心烦意乱的朱明忠仍然把自己关在房间中,整整一天一夜,未曾进过滴水,也没有离开房间。他只想一个人静静的坐着,然后在心中凭吊郑成功。 直到第二天凌晨时分,朱明忠才悄无声息的一个人走出了房间,他并没有在城内行走,而是直接去了城墙上然后沿着城墙上的步道,出了城墙便是长城,这长城便是悍卫汉民族的防线,而在历史上又有多将名臣名将如长城一般悍卫着这个民族,数不胜数,相比于这砖砌的长城,他们才是这个民族真正的长城,而郑成功同样也是其中一员。 就这么思绪纷乱的沿着长城走着,一路向着海边走着,然后一直走到了老龙头,沿途,尽管偶尔会碰到穿着白衣的士兵,但朱明忠并未向往日一样,与他们亲近的聊着天,表示关切,甚至对于他们的行礼,也是一副视若无睹的模样。 心情纷乱的朱明忠,此时根本就没有心情做这些事情。所谓的“老龙头”其实就是“入海石城”,向东接水上长城九门口,入海石城犹如龙首探入大海、弄涛舞浪,因而名“老龙头”,当年戚继光是为防止蒙古骑兵趁退潮或冬季枯水季节从海边潜入,动员士兵修建了这座海上石城。后世人们最为熟悉的长城,并不是秦汉时的长城,也不是最初的明长城,而是戚继光主持修建的用砖石砌建的长城。 在这石城上,一个持枪立正的兵士,偶尔会把目光投向远处,最让他感觉有些莫名其妙的,大概是站在那老龙头的城墙尽头上的那个人影。那人站在城墙垛墙靠海的尽头,看得出是他的手臂按在一旁的炮管上——山海关收复之后,添设了许多炮位,这里同样也不例外。 那人穿着一身黑衣,尽管海风很大,甚至那白浪有时候都会被拍上城墙,可是那个人却木然不动,只管向大海望去。 士兵只是偶尔的朝那里看着,刚刚换岗的他,并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但是他知道,肯定是军官,寻常的士兵这个时候,大都在兵营里头休息,谁会闲着没事站到那边看海? 海,有什么好看的? 为什么会这样? 凝视着大海,看着那海上的风浪,尽管风浪拍打在礁石上飞溅出的浪花,时而会落到他的身上,落在他的脸上,但朱明忠仍然站在这,他的神情中仍然带着难以置信的模样。 为什么会这样? 他怎么就死了? 为什么? 为什么会提前了? 原本朱明忠曾经想过,郑成功也许会英年早逝,如历史上一般,可无论如何,他都没有想到,郑成功会走的这么早,比历史上走的更早! 甚至和历史上相似的是,他同样也是被活活气死的! 在历史上,在父亲被杀、永历被杀之后,面对忠孝不能两全的境地,面对无力回天的困境,抑郁成疾的郑成功被郑经的荒唐行径给活活气死,而现在,同样也是被郑经气死。 历史,走了一圈,又回到了这一步,一切都是如些的……古怪,甚至让人产生一种错觉,也许历史是不能改变的。如果不是因为历史已经改变了那么多的话,朱明忠恐怕真的会相信这一点,甚至因此而心灰意冷。 “哎……” 看着那海的尽头,朱明忠在长叹口气的同时,脑海中又一次浮现出了第一次见到郑成功时胆战心惊,尽管当时几度险些丢掉性命,但是最后,却侥幸活了下来。 若非是郑成功,又岂有自己的今天? 一直以来,对于郑成功,朱明忠都怀有一种崇敬的心情,无论后世的某些专家们如何言道着他“后期”如何沉迷于家族之业,进而“如何逆历史潮流、抗拒统一”,但在朱明忠看来,郑成功从来都是汉人的民族英雄。 与文天祥、岳飞他们一样,都是民族英雄,或许他们“不识时务”,或许他们并非“俊杰”,但是,这个民族之所以能够传承五千年,正是因为这些“不识时务的之士”“逆潮流”而动,方才淬炼了这个民族的魂魄! 至于那些所谓的专家、学者,不过就是一群当不够奴才的混帐玩意罢了。 曾几何时,郑成功在朱明忠的心中,只是一个令人景仰的历史人物,但是穿越之后,接触到那个有血有肉的国姓爷之后,对他的景仰并没有丝毫的减少,甚至更加的景仰了。 只有身处这个时代,才知道什么是“螳臂当车”,才知道,郑成功是用什么样的精神去试图力挽狂澜,或许,在另一个时空中他失败了,但是他从未曾放弃过。 难道他不知道,什么是以卵击石?不知道什么是螳臂当车? 他都知道,甚至比谁都清楚,但是他却一直在努力着,战斗着! 大丈夫至死方休! 现在,他死了! 泪水又一次从朱明忠的目中滑落下来,郑成功死了……他为何不能安然接受这七切?为何不能面厚心黑的接受这一切?他做不到,因为自尊心使然,因为他不愿意接受这等耻辱! 耻辱,在另一个时空中,南京的失败、永历的身死、复国的无望……所有的一切压在他的身上,是何等的绝望,而儿子的荒唐,更是让他绝望至极,因为他知道,也许,真的无力回天了,后继无人了。所以才会郁疾而死。 而这个时空呢?那样的耻辱,他同样无法忍受,无法接受,或许,这就是精神上的洁癖吧!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念叨着李清照的这两句诗,朱明忠从郑成功气绝身亡上想到了国人的秉性。国人又有几人能理解项羽不肯过江东的原因?曾几何时,朱明忠也不能理解,项羽为什么“不肯过江东”?明明他只要回到江东,便有机会东山再起,可他为何不渡? 仅仅只是一河之遥,对他而言却是生死之界!仅一念之间,却是存亡之抉!直到后来重读《项羽本纪》《项羽本纪》,朱明忠才明白了项羽“不肯过江东”的崇高含意:“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项羽在生死攸关的时刻,因为无颜见江东父老,因为有愧于心,终于放弃了生还的机会,毅然地选择了死——“以死谢江东父老”。项羽的弃生赴死,是刘邦等人无论如何做不到的,也正因如此才让后人扼腕不已,甚至觉得有点匪夷所思。 难道,他就不知道,什么是忍辱负重?什么是卧薪尝胆? 项羽或许失去了生命,但却留下了涵盖千秋的知耻精神。而知耻是人类道德的基石,是社会良好风气的源头,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品质。人一旦不知耻了,必定堕为类似动物的“非人”,什么丑事、恶事、无人性的事,都干得出来。也正因如此先人将知耻视为“士人精神”的灵魂,是士人为人处世的生存底线,是他们建功立业的原始动力。因为知耻,士人才有了“见侮而不斗,辱也”的理念;“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的气节;“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意志。 可惜,这种知耻精神,经历了蒙元的奴役之后,在国人的身上几乎荡然无存,剩下的是什么呢? 是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大智慧”。 没有人会在乎毫无底线退缩的是什么? 是韩信可受胯下之辱的“睿智”。 没人会在乎毫无底线忍受的又是什么? 似乎也正是从那时起,“识时务者方为俊杰”就成了国人为人的原则,至于什么耻,什么辱,于国人的眼中,都是不值一提的“好死不如赖活着”,既然韩信可受胯下之耻,那我等又有什么受不了的? 从此之后,无耻成了他们的代名词,不知廉耻成了他们的秉性。 士可杀而不可辱! 死不惧而辱不受! 国人的魂魄失之太久了! “士可杀而不可辱!” 这才是为人之道,至于什么“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不过只是懦夫之言,不过只是懦夫为自己的懦弱寻找的借口罢了! 如果不具备知耻,一个社会就不会有秩序,人们做事就不会有底线。就像明末时许多士大夫的降虏一般,他们难道就不知羞耻吗? 不! 不是因为他们不知羞耻,而是因为他们用“忍辱负重”、用“胯下之辱”来为自己的懦弱开脱,用所谓的“识时务”为自己解释。而他们所需要的,仅仅只是告诉世人“先有韩信受胯下之辱,才有后来他的成功”,如此一来,也解释了他们的行为——投降异族有什么,我今日受一时之辱,换来的却是个人的飞黄腾达,为何要顽固不化,为何要不识时务。君不知若项羽能忍辱负重,又岂会身死乌江? 似乎,他们的话辞真的有道理。 从此之后,中国的士人成了什么模样?变得一个比一个会“忍辱负重”,一个比一个能容“胯下之耻”,一个个比一个会“识时务”,在他们的口中,这成了为人的“智慧”,成了“睿智”。 何不退一步?君不知退一步海阔天空? 何不忍一时?君不知忍一时风平浪静? 而后人呢?为了学会古人“大智慧”,每一个都在那里学着“退一步”,学着“忍一时”,学着“识时务”,这才是真正的“睿智”。 没人有去计较,什么是无底线的退一步,无底线的忍受,无底线的识时务。 最终,在这种忍一时中,区区百万满人统治亿万汉人近三百年。识时务的人们在异族奴役时,为其出谋划策、出仕为官。即使是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依然有难以计数的汉奸为日本的入侵摇旗呐喊甘当汉奸。甚至到了二十一世纪,还有所谓的“精日”,不知廉耻的欢呼着“大日本帝国的辉煌”。 这,就是不知耻的下场…… “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 闭着眼睛,想《论语子路篇》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时孔子的回答,朱明忠整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在这一刻,他感觉自己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了解了郑成功。 郑成功的抑郁成疾,正是因为他自觉无颜面对天下,是因为他自知其耻。 为人子、为人父。 父亲为荣华宝贵降清卖国,儿子有违人伦。 如此奇耻大辱,他又如何能过得了自己那一关? 知耻…… 此时又有几人知耻! 若是世人皆知耻,满清又何至于役使中国近三百年! 非但不知耻,更有甚者,更是以无耻为荣! 甚至就连自己……闭着眼睛,朱明忠想到了自己,他想到了在得知郑芝龙安然返回时,也曾试图和稀泥,尽管内心深处他希望郑芝龙得到应有的惩罚,但在另一方面,他却选择了向现实妥协。选择沉默,用不表态去默许着一切。 这不正是识时务的俊杰应该做出来的选择吗? 郑成功为何纠结? 为何难以决断? 他决断的是什么? 或许临终之间,才是他郁结成疾的根本原因——他一直在考虑的问题,并不是放,而是……正国法!明廉耻! 联系着军正司送来的秘报中所提郑成功的遗言,朱明忠自觉羞愧的同时,又想到万年朝廷颁发的旨意,心思略微一沉,若是让他们如了愿,又将至郑成功于何地? 郑芝龙无罪? 郑经无过? 若是如此,上行下效,将来世人岂不又为自己的无耻,找到了理由和借口! 有时候,做人,还是固执一些的好。 至于什么“圆滑”! 不要也罢! 冷笑着,朱明忠的目光变得的越发的坚毅起来,他知道,有时候,人必须要做出一些选择,识时务者或许是俊杰,但是现在……他不想为这个俊杰! 便是国人,这个“俊杰”,也不能当,中国人,在大多数时候,总是太会忍、太能忍,太过“识时务”了。或许这样做有些矫枉过正,但是很多时候,矫枉必须过正,要不然根本就不会有任何效果!尤其是在面对所谓千年的“传统”,更是如此!矫枉不过正,就不能矫枉! 半个小时后,在回到房中之后,朱明忠立于桌前,沉吟片刻后,在奏折上写出了一句话,然后对门外的侍卫说道。 “立即把这份折子送到万年!派快船!” 信,并没有在第一时间被送出去,作为上疏奏折,按照府中的规矩,还有需要经过一次查验,已免被有失礼的地方,而刘灿正是负责为其奏折润笔之人。看到奏折的内容后,他立即去见大王。 “大王,此折绝不可上!” “为何不可?” 朱明忠看着面前年近五十的刘灿,他是大儒刘宗周的儿子,明灭后刘宗周绝食而死,也正历如此,在朱明忠看来,刘灿应该更能理解自己。 “郑芝龙,身受国恩而降清,我大明多少百姓因而身死?此等汉奸,若是其情可悯,那为清虏残杀的千万百姓,谁人怜悯?郑经身为世子,理应监守南都,免闽王后顾之忧,可其宣淫如此,非但狎**母,到狎而生子,如此若继闽王之位,闽王在天之灵,何以瞑目?” 历声道出这番话后,朱明忠看着开口欲言的刘灿,然后摇头说道。 “孤知道你想劝孤,既然事以至此,又必为此伤了和气,为何不能退上一步。可,若是今日朱某退了,那就是当真对不起兄长,对不起起天下了……” “大王,若是此疏一送入朝廷,非但淮闽两藩自此决裂,甚至还可能会令方今天下大好局势为崩坏,臣,请大王以大局为重!缓上此疏!” “以大局为重……” 长叹口气,朱明忠朝着远处看了一眼, “这些道理,孤不是不懂,以大局为重,若非是以大局为重,朝廷又岂会赦郑芝龙不赦之罪?大嫂又岂会同意郑经继位?所谓之大局,不过只是世人之利益,不过只是圆滑处事之借口,做人以方!有时候,做人还是方方正正一些的好!” 扭头盯着刘灿,已经打定主意要矫枉过正的朱明忠说道。 “送万年吧!” “大王,此疏臣决不同意递出,” 仰起头刘灿直视着大王说道。 “若大王一意孤行,非得由众参军决断不可!” 正文 第30章 楚藩(第一更,求支持)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对于朱应升来说,从长沙到京师,再从京师到小五台,足足四千余里,若是换成京官上任或者是地方官往京中就任,恐怕至少需要半年的时间,一路上或是闲云野鹤游走名山大川,或是结交地方士人,把酒言欢,总之,慢慢来,不着急。 可朱应升为了能够尽快赶到京师,一路上却是日夜不停,先是从长沙乘船到岳州,又从那里坐上江中的蜈蚣船,一路疾行不过只用了半个月的功夫,就到了开封,随后又从开封改骑马不过几日便到了京师,先是拜见了宁完我,再然后便来到了小五台。 这一路上可谓是风餐露宿,可谓是吃尽了苦头,也得亏他虽是书生,但却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毕竟,读书人若当真是手无缚鸡之力,别的不说,单就是往京师赴考,便有可能遭遇意外客死异乡。在进京赴考的路上,大多数时候,他们都是一个人背着行李,顶多带着个书僮,数千里路的孤身一人走下来,这一路上且不说其它,即便是身体稍弱,都不一定能支撑的下来。 而对于两次进京赴试,方才中进士的朱应升来说,他非但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甚至在进京赴考的路上,还曾手刃过山贼,所以,这一路上虽是艰难险阻,可他却还是在一个月内赶到了小五台,来到了楚王的营中。 对于朱应升这位洪承畴幕僚的到来,李子渊倒是颇为好奇,而在好奇之余,同样也有些激动,一心想要扩展实力的他,可是没少打洪承畴那边的算盘,甚至就在几个月前,他还派出了心腹幕僚去长沙“拜访故友”。 现在,洪承畴直接派人上了门,又怎能不让他觉得意外?难道是洪承畴想要归降自己? 这个念头刚一浮现出来,李子渊便立即打定主意,要先晾一晾这个朱应升,至于为何,因为洪承畴的身份太敏感,他是既想吃到羊肉,又不想沾一身骚。 也正因如此,打从朱应升来到小五台的兵营里头,这一呆就是小十天,却连楚王的面也没见着,虽说没见着面,可并不妨碍他在这兵营里头逛达。 在这兵营里头,他倒也是见到了不少新鲜玩意。比如什么江北的九斤野战炮,那炮挽上炮车,再挽上六匹马,然后便能够随军行进,别说是步兵,即便是骑兵也能赶得上。 “行军打仗的时候,调上百门野战炮,隔着百丈,用霰弹一轰,上万个铅子打出去,就是大罗汉仙也给轰没了,更何况是清军,打从北伐,就没见着能挡上几轮炮击而不溃败的清虏!” 炮兵们信誓旦旦的言语,虽说有些夸张,可听在朱应升的耳中,只让他一阵头皮发麻,虽说不掌兵事,可他也能想象得到,上万上铅子轰出去的模样,那般轰过去,任他什么阵法,也都得给轰没了。 胆战心惊之余,朱应升再瞧着那些于场中操练,摆弄着军阵的楚军,看着他们随着号令、鼓点或是成阵,或是成线,或是移动,或是后退的模样,心底对楚军的评价又高上几分。 “看来,这楚军北伐能有今日之功,倒也绝非偶然!” 而且感叹之余,朱应升自然又想到了忠义军,尽管对忠义军只是曾闻其名,但在途经江北的时候,倒也远远的看到过忠义军。 “都说楚军出于忠义军,楚军已是如此,那忠义军又是什么模样?” 心里这般揣测着的时候,朱应升暗自已经在心里有了些许主意,朝着中军看去的时候,他的眉头一挑,对于楚王至今仍然不接见他,他倒也不急,他有耐心等着,问题是这位楚王有耐心等下去吗? 一开始的时候,李子渊确实有耐心等下去,就像熬鹰一样,比的就是耐心,他相信相比于洪承畴,他有更多的时间和耐心,只是,突如其来的消息,却让他犹豫了起来。 “哪……” 指着面前文书,李子渊的神情显得有些异样。 “这是刚收到的消息。” 许云程展开文书,看清楚上面的内容后,也不由一愣,片刻后才抬头看着楚王道。 “闽、闽王死了!” 李子渊点点头。 “消息可靠吗?” 答案是肯定的,这种消息,谁敢传假的出来? “天要变了!” 在得到肯定的答案之后,许云程摇头轻叹道。 “闽王在时,闽王是大明擎柱,闽王不在……这天会怎么变,实难预料啊!” 他的这个感叹,或许是对郑成功最好的评价,闽王在,大明就不会出现变故,闽王不在,这变数…… 默默的点点头,李子渊并没有说话。 “天下四藩,楚、闽、淮、晋,至于南昌苍水虽心在朝廷,但力却不足,只能为淮藩张目,过去,闽王在世,有闽王在,纵是淮王有所异动,亦不敢妄动,如此,方才有天下四藩平衡,” 尽管许云程没有提楚藩,也没有提晋藩,但谁都知道,若是闽淮发生冲突,楚藩必定会助闽攻淮,至于晋藩肯定会助淮攻闽,如一来,才有了天下的平衡,而现在郑成功一死,这天下的平衡也就打破了, “而今日闽王去世,郑经不过只是一黄口小儿,焉能服众?淮藩又是闽藩姻亲,若是淮藩意图染指闽藩,到时候……” 看着神情严肃的大王,许云程加重声音说道。 “到时候,这天下,可就是淮藩一家独大了!” 染指闽藩? 眉头微皱,李子渊摇头说道。 “如此决非淮王之为人!” 尽管与朱明忠接触的时间不长,但李子渊很清楚,他是个君子,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淮王是绝不会在闽王死后染指闽藩的!” 他的肯定,换来的不过只是许云程的微微一笑, “淮王高义,天下皆知,取山海关、复盛京,淮王处处以国事为重,事事为公,如此,天下焉能不服,只是……” 盯着大王,许云程又说道。 “大王,这人是会变的,谁敢保证,淮王不会染指闽藩?若淮闽晋三藩合流,到时候,大王又将置于何地?” 许云程的反问让李子渊的心头猛然一颤,甚至就连那手也不由的微微一颤。 “闽藩麾下,骄兵悍将岂止一人,若是郑经不能服众,淮藩以国事为由,插手闽藩,天下谁人会说淮藩的不是?” “晋藩陷绝境时,得淮藩顷力相助,方才有今日之成,淮藩但凡有所求,晋藩断然不会拒绝。淮、晋、闽三藩合流之后,楚藩危殆,大王危殆!” 一声大王危殆只让李子渊抬起头来,他盯着许云程,那双眼睛闪动着些异样的神采。 三藩合流! 何止是三藩合流,就连张苍水……虽说他看似是大明忠的臣,可他到时候,势必也会乐意从背后给他一刀,从他选择了背叛张煌言的那天起,这一切就是注定的。 将来会不会和朱明忠打起来,李子渊并不清楚,但是作为读书人的他当然知道,天下平定之后,或许他贵为楚王,在淮王把持朝政的时候,也能给他扣上一个“不臣”的帽子。 不臣! 何为不臣? 力不及人即是不臣! 对于好不容易才有了今天的李子渊来说,他自然不愿所拥有的一切都不过只是过眼云烟。更不想自己变成俎上之肉,从而任人鱼肉。 李子渊不想,同样,许云程也不想,毕竟,他们的利益是一体的。也正因如此,他才会说出这番话来。 即便是没有许云程的警告,李子渊未尝不知道,闽王郑成功的死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淮王少了一个制约,意味着天下将要失去平衡,除非…… “朱应升,这些日子在忙活着什么?” 突然抬起头来,李子渊看着许云程反问道。 原本准备晾一晾朱应升的李子渊,面对眼前的这个危机,在第一时间想到了另一个人。 “大王,您是想要……” 迎着大王的视线,许云程轻声说道。 “若是这样的话,恐怕,到时,这天下……” 原本想要说会惹天下非议的许云程,话到嘴边,又想到了早先派到长沙去的幕友,便说道。 “咱们是不是再等等,毕竟长沙那边,随时都会有消息传过来,若是……” “问题是,现在本王等不起了!” 摇摇头,李子渊的目光微敛,他朝着远处看了一眼,然后才说道。 “既然,他洪承畴派朱应升过来,肯定有所图,既然他有所图,那就是对本王有所求,如今满清江河日下,本王就是他洪老贼的最后一线生机,至于条件嘛……” 冷冷一笑,李子渊的眼睛眯成一条细缝。 “之前,咱们是想等到了一个有利的时机,既然现在时不待我,即便是让上一让,又能如何?至于天下人……” 唇角略微一挑,李子渊冷笑道。 “这天下人又算个什么?待到本王功成名就之时,谁人又会计较这些?若是计较天下人!那才是真正的迂腐!” 正文 第31章 献策(第二更,求月票) (九点还有一更!) 军纪森严! 几天来,若是说朱应升对于楚军印象最深的是什么,恐怕就是军纪了,不说其它,单就是营中的规矩,便让人叹为观止,就像在前往中军大帐的路上,尽管路宽达两丈,但是持刀枪的兵卒经过时,也只是沿着左右宽各不过两尺的步道步行,将中间的道路让予车马,而且皆是靠右前行,如此倒也让这营中不至于拥堵。 “楚出于淮,规矩自然也是当然……” 想到途径江时,听说的江北的规矩,朱应升暗自在心里嘀咕道。 在靠近中军大帐时,抬头看着那宽达数丈的中军大帐,朱应升深吸一口气,他知道,也许机会就只有一次,就看这次能不能说服那位楚王, 步入中军大帐,光线由亮变暗,尽管帐内点着臂粗的蜡烛,可却依然不如外间那么光亮,在帐中的小案后坐着位穿着黑色袍服,身前有金色蟠龙,这位肯定就是楚王了。 “在下江宁朱应升参见大王!” 长揖过顶,深鞠过腹,照着大明的礼节行礼时,一声淡不出奇的话语便传入朱应升的耳中。 “我知道你,洪承畴的幕僚,怎么,什么时候满清那边行起了揖礼,不都是跪礼吗?既然如何,见到本王为何不跪!” 将手中的兵书一丢,李子渊一上来便给了朱应升一个下马威。 “大王所言甚是,明行揖清行跪,不过只是礼法上的不同,大王是大明之楚,在下见大王自然行明礼,焉有行清礼的道理?” 对于这个下马威,朱应升倒是不以为意,见招拆招的他随后又说道。 “况且,今日大明楚藩、淮藩已北伐至此,可谓是胜局已定。清廷虽于京师聚二十万大军,焉又能阻挡楚淮两路王师,想来不日必将败退,在下自然要识以时务了!” 虽说只是短短一句话,但在朱应升的话里头,却已经透出了几个意思,第一个自然是北伐大局已定,至于二则就是北伐的不仅仅是楚藩,还有淮藩,当然,还有就是满清的二十万大军。至于最后,就是他是识时务之人,换句话来说,不但他识时务,包括他身后的那位,同样也是识时务的人。 “哦,” 眉头略微一挑,李子渊看了眼朱应升,然后说道。 “如何识法?” “自然是识得天下大势!” 朱应升倒是没有直接说什么,而这句天下大势,也可以有几种解释,尽管心知对方并没有说什么,但李子渊还是忍不住多看了朱应升几眼,一旁站着的许云程,同样也打量着这个朱应升。 这人有点意思! 心里这么寻思着,李子渊的脸色一变,沉声说道。 “既然是识天下之势,那还费何口舌,回长沙告诉你家主子,待本王克复京师之时,便是挥师南下,杀入长沙之日!” 李子渊的话看似威逼,可实际上,却根本就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威胁,尽管他提到杀入长沙,但却没有提洪承畴,更没有提杀洪贼以慰天下之类的言语。朱应升自然也听出了其话中的意思。 其实从他进入中军大帐起,就一直就在试探着面前的楚王,现在听他这么一说,立即便明白了其话中的意思,于是便笑道。 “若是如此,我等又焉敢抗拒王师?” 在主动示弱的同时,朱应升却又突然反问道。 “可,大王为何至今仍不出兵京师,收复神京?” 突然的反问,只呛得李子渊差点没咽下一口气来,而朱应升倒是得势不饶人的继续说道。 “非但大王不曾动兵直指京师,就连已经攻取山海关的淮藩亦是按兵不动,淮藩为何如此,恐怕不需在下多言吧!” 朱应升完全是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可事实上,他也是刚刚知道淮藩夺了山海关,甚至在得知这个消息时,整个人也是骇得半天说不出话来,但随即他又意识到,对他此行来说,这是一件好事。 “如今,淮藩据山海关,夺盛京,使得清廷陷入无路可退的境地,如此方才有现在清廷于京中整兵备战之举,目下,清廷又征发其旗下包衣数万,面对如此背水一战之数十万清军,不知大王有几分胜算?” 这声问,让李子渊的心头略微一沉,对于这一切,他当然知道,正是因为了解清军的背水一战的现实,所以才没有急匆匆杀向京师,倒不是说他不愿意攻京师,而是……他怕到最后让淮王落了便宜。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古往今来,为他人做嫁衣的事情,可不是一件两件,这些日子,史书他可是没少看,在史书中更是找到了许多说服他的例子,也正因如此,他才会选择暗兵不动。 同样,淮王的暗兵不动,更是印证了他的猜测。 淮王想是要趁他与清军拼个鱼死网破的时候,再来个黄雀在后啊! 他李子渊怎么可能会为他人做嫁衣? 尽管心里想着要做那只在后的黄雀,待到朱明忠与清军拼个鱼死网破的时候,再趁机夺取京师的他,其实心里比谁都急,毕竟,他自己也不敢保证,清廷一定会强攻山海关,以夺回出关的道路,万一他们要是从其它隘口出去怎么办? 现在被朱应升这么一问,李子渊心中的顾虑,又一次被他道了出来。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啊!” 轻轻的道了这么一句话,朱应升看似可惜的说道。 “虽说大王与淮王皆是明臣,可这克复神京的功劳,又岂能拱手相让?” 这会朱应升倒是没有说什么,若是楚军实力受损,到时候可能会为忠义军所乘之类的言语,他压根就不需要挑拨离间,毕竟,楚淮本身的关系就很微妙,若是再刻意离间反而就落到了下乘。 “哦……” 身体微微前倾,李子渊盯着朱应升,突然笑道。 “允齐,既然你不远数千里来这,恐怕不仅仅只是为了这两句话吧!” 朱应升既然来这,而是特意提及此事,肯定不是为了说出这个世人皆知的道理。 李子渊的态度变化,让朱应升微微一笑, “其实,在下之所以来这,是奉我家东主之命,与大王商量一些事情……” “大王,” 不等朱应升把话说完,一直保持沉默的许云程便插话说道。 “洪氏降清后可谓是劣迹斑斑,若是大王纳其降,非但会惹世人非议,亦会令大王清名受损,还请大王三思。” 许云程之所以打断朱应升的话,倒不是说他真的是在劝阻李子渊,他的这番话不过只是说给朱应升听的,是在告诉他,洪承畴的名声不好,大王不可能冒天下之大不讳接纳他。 抬眼看着这立于楚王身边的人,朱应升只是微微一笑,然后再次长揖道。 “大王休要误会我家东翁之意,我家东翁亦自身罪孽深重,又岂能不自知,只是东翁客居湖广多年,又怎能忍心看大王所率领湖广健儿白白折损于京师城下,所以才派在下往赶往此地,以便助大王一臂之力,收复神京!” 什么“客居湖广”,什么“不忍”,不过只是借口,若是洪承畴真的不忍,又怎么可能在清军入关后,倾尽全力助其坐稳中原的天下,可无论做什么,都需要一个合适的借口。 对于朱应升的这个理由,李子渊也好,许云程也罢,他们都没有反对,对于他们来说,现在更重要的是听听他想要说些什么。 “哦,不知洪中堂有何良策?” 难道说,洪承畴在京师之中有心腹,可以助他攻城?若是如此,那想要克取京师倒也不是什么难事,只是这几十万清军…… 就在李子渊暗自嘀咕着的时候,只听到朱应升说道。 “大王,若是大王可不费一兵一卒既可克复京师,不知大王以为如何?” 不费一兵一卒既可克复京师! 这话传到李子渊的耳中,别说是他不信,就是三岁小孩也不见得相信,这可能吗?而许云程更是惊讶的看着对方,想从他的脸上看出一丝诧样,而让他意外的是,这朱应升的脸上全是一副认真模样,那里像是吹嘘之词, 难不成,他真的有办法? 不费一兵一卒! 若是当真如此……双眼逼视着朱应升,李子渊好一会才反问道。 “哦,不知洪中堂有何良策,可以让清军将京师拱手相让!” 清廷投降李某人? 若是如此,若是如此……那,那时,这天下何人能与李某相比? 若是能收降二十万清军,再能收降洪承畴麾下近二十万大军的,有了这麾下七十余万大军,即便是三藩合流,又能奈我何? 即便是李子渊想要克制内心的激动,但是他的语气还是出卖了他,落在朱应升的眼中,他又岂不知道,这位楚王在想什么?试问这天下有几人能抗拒这样的诱惑? “大王。” 双手抱拳,朱应升神情严肃的问道。 “大王以为,今日退路被断,清廷如若破釜沉舟、背水一战,不知大王胜算几何?” 来了! 朱应升的问题,让李子渊心头暗自狂跳的当口,故作矜持的说道。 “清虏入关,杀我百姓岂止亿万,独受其降,非人臣所为啊!” “所以……” 他这边的话声不过只是刚落,便见朱应升笑道。 “洪大人才不想让大王为难,方才献良策于大王……” 正文 第32章 满城上下(第三更,求支持) 郑成功死了! 八百里加急的急奏,让整个大清朝廷上下尽是一片欢天喜地的模样,这边朝廷不过刚刚接奏折,那边消息就已经在京城里头传开了。毕竟可是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有听说这样的好消息了,甚至那城中的旗人还欣喜若狂的放上几串鞭炮,大有一副要庆祝这人死去似的。 郑成功死了! 大清国得救了! 在一夜之间,这城中的旗人无不是一扫原本满面的哀容,曾经的绝望似乎也消息了,他们甚至想到了当初刚入关那两年,一个个王爷贝勒无不是接连染病身亡的经历,那个时候大清国都没玩都能够坐天下,现在,又怎么可能把天下给丢了?更何况现在郑成功已经死了,那大明总没有什么指望了吧。而一些人更是信誓旦旦的说着。 大清国的气数还没完哪! 当然,也就是内城的那些旗人会信,以于外城的汉人来说,他们相信这个什么大清国,不过只是兔子的尾巴,长不了! 在得知郑成功的死讯之后,金之俊并没有说什么,而只是朝着南方看去,他的神情显得有些复杂,看了好一会之后,才对南方长揖过顶,也许,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在这一刻,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曾几何时,金之俊曾羡慕过那个未曾谋面的年青人,倒不是羡慕他只力撑起了大明的半壁江山,而是羡慕他的孤忠,羡慕他的果敢,嫉妒她可以做到,许多人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 而现在,在郑成功身亡的消息传来之后,金之俊知道,他必定是气绝身亡,不为其它,只是因为他的父亲,他无法面对这一切。 若是早先,朝廷杀了郑芝龙,没准也就没有这么多事了。那个时候真的应该劝说朝廷把他给杀了。 但,这一切只是假设,郑芝龙的死讯让金之俊诧异的同时,他立即敏锐的意识到了其中的变故,联系到方前离朝时,皇上把宁完我以及议政王、大臣留下来的举动,他隐隐的已经猜测到了结果。 “金全!” 喊来跟随他多年的管家,金之俊便问道。 “让你备下的东西,都备好了吗?” 几个月前,金之俊就命他在城中置办一处宅子,那宅子不要大,但要不怎么显眼,这兵荒马乱的,总需要一个藏身的地方。 太过显眼的宅子,到时候肯定会惹大兵的眼。即便是当兵的不上门,那些流氓地痞,指不定也会趁火打劫。 但是宅子也不能太小,太小了这么些人住进去,到时候连个藏身的地方都没有。有了上一次闯贼进京的经验。这一次,他倒也知道应该准备些什么。虽说并不一定有这个必要,但很多事还是早做打算的好。 “回老爷,都已经置办好了,屋子里的夹墙也砌好了。” 金全如实的答道。那夹墙就是众人的藏身之地,万一到时候有乱兵闯进去的话,人躲在夹墙里面,总能逃过一劫。 “那就赶紧收拾东西吧……” 话刚一出口,金之俊便摇头说道。 “不要收拾东西,直接走!” 是时候走了,再不走的话,恐怕就来不急了。要是收拾东西的话,万一要是让别人给盯上了,事情可就不好办了,尤其是不能让别人知道他的下落。现在金之俊倒不是担心他走不了,而是担心到时候可能会和另一群人离开,和那些满洲人一起出关?那不是自寻死路嘛! 几个时辰后,金家府上便只剩下了一群看家的仆人丫环,谁也不知道这位尚书大人去了那,他们只是按大人的吩咐留在这里看家,至于大人什么时候回来。大人去了什么地方?这就不是他们能知道的了。即便是朝廷派人传话,恐怕也找不到这位尚书大人了,不过在这个时候,朝廷似乎也顾不上这些了,现在朝廷自己个也在那里为离开做着准备。 宫里头乱哄哄的,太监们、宫女们都在那里暗自猜着——这大清到底还有多少日子,对于一些老太监、老宫女来说,他们自然还记得十几年前天变的那些日子,那时候的气象可不像现在这样乱哄哄的。 当然也有人甚至已经开始满怀期待来,期待着这紫禁城真正的主人回来,在他们看来,这满洲人根本就不是这里的主人,现在好了,这紫禁城的正主要回来了。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太监、宫女都是如此,至少对于皇上和太后身边的太监来说,他们当然是和主子一样在那里哀叹着!毕竟对于他们来说,他们的荣华富贵都是和主子们捆绑在一起的,现在主子们要离开了,他们可怎么办。 他们眼巴巴的看着主子,希望主子能够开恩带着他们一起离开,可是这个时候。主子们自己都顾不上自己了,又怎么可能顾得上他们。 淡金色的陽光,从西面宫墙上斜照下来,这阳光照在人的身上,暖和极了,对于受了一冬寒的博尔济吉特,原本这应该是她享受着这暖阳的时候,可是现在,她却没有这个心情。 无论如何博尔济吉特怎么样也不能想象,不过短短几年的功夫,大清国居然已经落得今天的这步田地! 若是当年,是多尔衮当了大清国的皇帝,大清国至于是今天这个模样吗? 博尔济吉特暗自揣测到,当然,她并不知道答案,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儿子没有当好这个皇帝,才让大清国落得今天这个田地,但是她却知道,这中原大清国恐怕是坐不得了! “皇额娘,皇额娘。” 有些急促的喊声,打破了这宫中的沉寂,博尔济吉特从窗外望出去,只见皇上在太监的跟随下,而宫里的太监已经迎了上去。这就不必再等太监进来奏报,博尔济吉特就自己打着帘子就跨出房门了。 “孩儿见过皇额娘!” 面带喜色、满头是汗的顺治,只是见个礼,然后便有些激动的说道。 “郑成功死了!” 郑成功死了! 博尔济吉特立即大吃一惊,急急问说。 “在那里死的?是真的吗?” “在福州死的,染疾身亡,桂王给他的谥号是“忠武”……” 福临满面笑容的说道,像是害怕博尔济吉特不信似的,又特意强调道。 “江北的报纸上写的,报纸上都称他是“朱忠武公”了!” 谥号,在这个时代,是对一个人的盖棺论定,谥号不仅具有特定的涵义,而且具有特定的等次。而“文”字的谥号中,又以“文正”最为难得;只能出自特旨,不能由群臣擅议;毕竟,这是人臣的极致。郑成功虽说是再造大明,可是他并非是文官,而是武将,所以他的谥号是“忠武”,而文正与忠武又是文臣武将谥号的最高等级。像再造大唐的郭子仪,就是谥号“忠武”,岳飞,同样也是谥号“忠武”(先武穆后改为忠武),诸葛亮,同样也是忠武。 尽管对郑成功恨之入骨,但在福临看来,这个“忠武”倒也符合和郑成功的功绩,而在言语中也顺着大明官方的称谓“朱忠武公”,因为郑成功是赐国姓,称其为“朱忠武公”,自然再正常不过。 “桂王失一臂膀啊!” 博尔济吉特点头说道,不过她的神色倒是没有什么变化,她知道,郑成功的死,也许并没有改变什么。 “那,咱们还走吗?” 尽管心知郑成功的死,并没有改变什么,但是博尔济吉特还是想从儿子这里得到答案,也许、万一不用走了呢? “皇额娘……” 面对额娘的问题,福临脸上的笑容谈去了,好一会,他才说道。 “非走不可了!” 吐出这句话后,福临又说道。 “而且还得快。” 还得快? 福临的回答,让博尔济吉特一愣,她随后问道。 “这是为什么?” 郑成功死了,为什么还要快走? “皇额娘,现在郑成功突然染疾而亡,那郑经不过只有二十岁,其麾下骄兵悍将众多是否服其军命不说,就是李子渊、朱明忠等人,又是何态度尚不可知,可大家都觉得,他们得到这个消息后,肯定会立即发兵京师……” 在福临解释着明军很快就会进攻京师之后,博尔济吉特略点了下头,然后问道。 “哎,当年入关的时候,哀家就寻思着,不定总是要走的,只是该怎么走,朝廷定下主意了吗?” 博尔济吉特并没有问题皇上是否定下主意,而是问到“朝廷”,她之所以会这么问,正是因为对福临的不信任,对儿子的了解使得她清楚的知道,这个儿子作事最好冲动,要是他自作主张的话,那么这件事多半是办不成的。 就像当年派达素南下一样,若是能再等上两个月,待达素集结左翼的数万大军,再加上京营的几万人,十五六万大军南下,又岂会让朱明忠拾个便宜。当然,这些话,博尔济吉特不能说,毕竟,皇上是她的儿子。 “已经定下了!” 神色黯淡下来的福临叹了口气。 “大臣们都觉得,这满洲肯定是回不去的,即便是回去,现在满洲土地早已经荒废十几年,即便是回去了,几十万旗人也是衣食无着,即便是夺回了盛京,到时候也是无粮可食,所以,大臣们建议,往西走!” “往西走?” 诧异的看着福临,博尔济吉特的目光中尽是不解。 “对,往西,只有望西,才能避开明贼的数十万大军,兵分两路,一路南下经河南入陕西,另一路出京城往张恒方向出关,入蒙地,然后再入陕西会师,待到陕西会师后,再出兵西域……” 听着儿子的解释,博尔济吉特并没有说话,对于身为蒙古人的她来说,这样的“迁移”她并不陌生,最后她甚至还略微点头赞同道。 “若是如此,也不知为上策,当年成吉思汗,就是先平西域,然后得西域的骏马、强兵,才最终入主中原的,” 说着从祖辈口中传下来的成吉思汗的故事,博尔济吉特又后又叹了口气。 “事到如今,恐怕也只能如此了!这兵分两路,到时候,怎么走?” 尽管并不知道为什么要兵分两路,但博尔济吉特知道,大臣们既然这么决定,肯定是有他们的用意,那些大臣们比她了解时局。 “皇额娘,您和朕领其中的一路,然后鳌拜领一路兵,北路军除了五万京营之外,还有旗下各家包衣随行拱卫,如此即京营妇孺的安危倒也无虑!” 把包衣编入大军,是宁完我的建议,那些个包衣既然奴才,在旗人的眼中同样也是他们自己人,现在用包衣保护主子,自然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而且对于大清国来说,既然已经要出关了。现在大清国最要紧的是人,那些个包衣虽说只是旗下的奴才,可相比于寻常的汉人,毕竟是可靠的,把他们带出关,将来也好继续伺候主子。而且也能够为大清国提供兵源,只要有了兵,大清国早晚有一天还能够再次崛起。指不定再过几年,大清国就还能再次入主中原! “嗯,奴才报效主子,倒也是在理。” 对于宁完我的这个建议,博尔济吉特立倒是极为赞同,奴才也有能派上用场的时候。说完这句话后,示意福临继续说下去。 “另一路,是十五万人,以汉军旗、蒙八旗还有绿营兵为主,他们一路南下,若是一切顺利,他们至少有一多半人能顺利入潼关……” 福临的言外之意,倒是再清楚不过,就是那十五万不仅仅用为吸引明军注意,好让这边顺利离开京师的。同样也是大清国的另一个保障。 毕竟这次出关谁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这样兵分两路,至少可以避免全盘皆输。 “嗯,这么倒也妥当。” 略一沉吟,博尔济吉特问道。 “还有一件事……” 看着眼前的儿子,博尔济吉特神情严肃地说道。 “既然要兵分两路,肯定是要多一个保障,既然如此,有一件事儿,你还真的要办……” 正文 第33章 亡国之相(第一更,求月票) 天气也怪,从四月初三起,这京师的天就是阴沉沉的,仿佛完全为一片愁云惨雾所笼罩,偶尔还有霏霏细雨,那种萧瑟的气象,不由得令人兴起国破家亡之感,兴许,这就是传说中的亡国之相。 几乎是打从皇上班师还朝之后,就是九城隔绝,非但是城门紧闭,寻常百姓家里也是家家闭门,如果有外出的,十之八九是为了想探得真正的消息。可是,谁也不知道道听途说中,那一句是真话,那一句是谣言。 就在郑成功身死的消息传过来,还不等他们高兴几天,那边朝廷的旨意便下来了。 出京! 这个消息传来之后,那些旗人妇孺倒也没有哭,似乎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她们甚至长松了一口气,再怎么着总算是还有一条活路,若是再这么呆下去,不定什么时候,便踏上死路了。 其实,早在福临“班师还朝”之前京城里的情形,比起当年李自成领着大军逼近京畿之时还要凄惨上百倍!若是说当时这京师重地是为恶疾笼罩,每日里都有上千人死于瘟疫,整个京师尽是一片凄惨,那么现在,这京师虽说没有瘟疫,但是由于兵勇三五成群,光着脊梁拿着刀,随便进城,随便朝紧闭的大宅门乱砍,不知多少百姓被杀,多少妇人惨遭蹂躏,所以九城尽皆关闭,由上三旗的旗兵看守,有紧要公务,方得出入。那些兵勇之所以如此,一来是想趁着出关之前最后再捞一票,还有便就是多抢一些粮食、银钱甚至衣裳给家人送去,谁都知道,接下来将会面对什么。 这京师的粮食本就不多,加之剩下的几十万石漕粮变成了军粮,兵勇们为了给家人弄些糊口的粮食,便四处抢劫,抢的自然是外城的汉人,卖粮的铺子早已被抢的被抢,歇业的歇业,就连外城的那些个大宅门里头也没躲过一劫,管他什么汉尚书、侍郎什么的,在这些满洲大兵的面前,全都不值一提,其实,这外城的粮食也早就差不多断了。也这一个多月来,全靠城外负贩接济,至于内城,这城门一关,家家厨房中大起恐慌,连御膳房都不例外。 御膳房本来以糟蹋食材而出名,这里头的厨师同样从来也不曾想到过,会有一天没有现宰的猪送进来。猪肉是宫里头最重要的食材,一天少说也得用到五六十头出去,忽然断绝来源,怎么得了? 别说是猪肉没了,以致这宫里头已经是荤腥绝迹,甚至就连青菜蔬果也谈不上了,以至于最后,就连粮食也供不上了,宫里头的宫女和太监一样,都跟着受苦。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当皇上的旨意传来,出宫离城的时候,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至少相比于困死于京师,还不如出关回满洲老家哪。 没错,在皇上的旨意里头,是回满洲老家,没有人说什么,大家都知道,这汉人不让他们呆在中原,那咱们便走呗! 说是走,可又怎么会那么容易,与其它不同的,在离开之前,博尔济吉特特意命人找来了一身寻常农妇的衣裳,不过只是布衣布裙,去掉了身上宫装之后,她甚至还特意命人为她梳头,这是因为旗人妇女梳的头,式样与汉妆的发髻不同,分两股下垂,名为“燕尾”,俗称“把儿头”,如果只换衣服,不改发髻,依旧难掩真相。 待换了衣裳,梳完头之后,她瞧起来倒也和寻常的汉家妇人差不多,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便有太监来通传,说各客的妃嫔已经到了。 其时各宫嫔妃,都已得到通知,齐集慈宁宫请安待命。虽然换上这么一身装束,但是博尔济吉特倒也不觉得的有什么羞于见人的地方,甚至,这各宫的嫔妃也是她命人传来的。 略作沉思之后,博尔济吉特便缓步出室。只是一直穿惯了旗人的“花盆底”,这会换上了汉人的平底布鞋,着实有些不太适应。 “明军要进京了!” 博尔济吉特的说得很慢,虽说声音也不高,但却中气十足,传得很远。 “我跟皇上不能不走,大家都得走,毕竟,这汉人不让咱们旗人呆在这中原了。你们大家若是愿意跟我一起走!便一起走吧……” 话到此处,那边跪在地上的嫔妃们已经尽是一片嘤嘤啜泣之声。也许是博尔济吉特也觉得有些伤心,于是她便拿衣袖拭一拭眼泪,这个时候,自然还要说几句安慰大家。 “其实若是可以,哀家也不愿走,不过既然事已至此了,那也是没法子。你们看哀家这身衣裳!一路上会吃怎样的苦,谁也不知道,所以,这是走,还是留,全都你们自己个做主……” 这些嫔妃大都是先皇的嫔妃,当年入关的时候,一同入了关,但是这个时候,愿不愿走,便全凭她们的,毕竟,谁也不知道,这接下来会怎么样,况且,若是她们一同走的话,不知要跟多少太监、宫女的,这个时候,顾不上她们了,博尔济吉特又撒个谎说道。 “哀家已经交代好了!到时候,自然他会有人跟明军交涉,若是你们愿意留在这,一定会好好儿护着你们,各自回去吧!若是走的话,便与哀家一起走吧!” 这些先皇的妃嫔自然是谁也不敢跟太后争辩,而且看这样子,跟着太后一起逃难,也还是吉凶莫保,万一出城后,又碰着明军打了起来,这乱军之中性命可真不一定能保得住。然则一动不如一静,且听天由命好了。至少那汉人,总不似和旗人那样,多少汉人总讲究个礼数。 这样一想,就更没有人提出愿意扈从的要求,于是便纷纷跪在上说道。 “皇太后一路福星,早日回銮!” 谁都知道,这所谓的“早日回銮”不过只是疾人说梦罢了,也就是嘴上说说而已。 一行人出了宫到得西华门前,只见一个汉装妇女还有一个少年正跪着接驾,在他们后面,还站在一队侍卫,走近了一看,正是苏麻喇姑而一旁的则是三阿哥玄烨,不待博尔济吉特说话,先就苏麻喇姑就先说道。 “三阿哥喊奴婢过来,最后送您一程。” “皇祖母,让孙儿再送你一程吧!” 玄烨紧张的看着皇祖母,他的目中含着泪,全是一副不舍模样,他是真的不舍得。 “好吧!苏麻你们先跟着吧。” 虽在这仓皇逃离的时候,可博尔济吉特仍然神智清明,了解苏麻此举的用意,她想看看能不能让她命皇上收回成命,让他们一同随皇上离开,可苏麻那里知道,正是她让皇上下旨,让玄烨走另一条路的。 “太后……” 刚坐上马车,就在苏麻将要开口的时候,博尔济吉特便制止了她,然后看着玄烨说道。 “玄烨,你知道,这为何让你随鳌拜他们一同南下,而不是随着皇上一同出关?” 看着只有八岁的三阿哥,博尔济吉特语重心长的说道。 “大清国到了这份上,这出关是生是死,谁也不知道,虽说从张恒那边出关,近了近了点,可终究是要过蒙地,万一喀尔喀那边要是有个异动什么的,生死难料啊!” “皇祖母,咱们不是回满洲吗?” 皇祖母的话,让玄烨一愣,怎么要去蒙地? 博尔济吉特看一眼三阿哥,把话声压到了最低。 “玄烨,你想想,连山海关都丢了,盛京还能守得住吗?盛京都没有了,即便是咱们出了关,回到了满洲又岂有什么活路?” 长叹口气,博尔济吉特朝着车外看了眼,这会车已经动了。 “这满洲是回不去了,所以,朝廷才决定往西走,至于回满洲,若是不这么说,你觉得他们愿意走吗?恐怕这军心也就散了,至于让你去南边,跟着鳌拜他们,说是监军,其实,那也是皇上有意以你为太子,毕竟,……” 说着话,博尔济吉特的眼前一蒙,眼见就要落下泪来。 “万一要是我们在蒙地遭了什么不测,到时候,你也好继承大统,有鳌拜他们辅佑,总能给大清国留下点气数,若不然,都往一路去,万一要是有个万一……” 眼帘一垂,博尔济吉特长叹道。 “那大清国可就全完了!” 皇太后的话,让玄烨全都明白了,他立即明白了为什么不让他随行,为什么让他随大军南下,在十几万大军里头,再怎么着,都能闯出一条活路来,可若是随着几十万妇孺一同出关,是生是死,恐怕只有上苍才知道。 “皇祖母,孙、孙儿,舍不得您……” 一头扑到博尔济吉特的怀中,玄烨的目中顿时流出泪来,对于只有八岁的他来说,自然不愿意离开太后,尽管实际上即便是在京城两人也很少见面。 “哎,皇祖母又怎么舍得你啊,可既然事已至此了,就不能再寻思其它了,只能如此了……” 说完这番话,她又扭头看着苏麻吩咐道。 “苏麻,往后,三阿哥就交给你了,你要好好的侍候他,知道吗?这大清国,不定将来就要靠他了……” 正文 第34章 逃离(第二更,求支持) 大清国亡了! 尽管城门紧闭,但是很快,内城旗人尽数出城的消息,还是在第二天传了过来,因为城门紧闭,这外城的百姓自然是出不去,也不知道到底是个什么情形,不过暗自里,他们总算是长松了一口气,毕竟这阵子他们可是没少被旗兵祸害,现在好了,旗兵终于走了! 大明朝中兴了! 天下太平了! 与寻常百姓的欢喜不同,对于那些为官的,这个时候,却是各种心态,其实,打从几日前,这京官就是逃的逃,躲的躲,他们之中倒也有一些大清国的忠臣,自觉年青体壮的,自然是随驾出关,这倒不是说他们真的是对大清国忠心耿耿,而是因为没法子,留在这也是汉奸,而对于年迈的,即便是想走,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对于已经年过花甲的礼部汉尚书王崇简来说,正是如此,在拜别了皇上之后,他便从内城离开了。在外城王家的府宅里头,他温了一壶酒,然后便一个人自饮起来。 “王某早孤,由嗣母张氏督之成立。年二十六岁举于乡,负海内重望,为清流所推。明崇祯十六年登进士第。甲申三月,京师破,值生母焦氏丧,给假治葬在外,遂避难奔金陵,转徙吴越间。清朝定鼎,始间道归里。” 嘴上这么念叨着的,喝了半壶酒的王崇简已经带了些醉意。恰在这个时候,他看到儿子同样也回来了,于是他的声音高昂。 “……今上广求文学耆宿以充馆选,顺天府学政曹溶首荐之,补选庶常,擢秘书院检讨,历侍读学士,迁詹事府少詹事,以疾请告。顺治十二年,刑部右侍郎戴明说荐其才可大用,特旨起补原官,兼宏文院侍讲学士,寻迁国史院学士。当时熙儿亦官宏文院学士,圣上以为父子不可同列,因擢王崇简为礼部侍郎,升尚书,加太子太保。我等父子同列朝中,皇恩如此浩荡,崇简焉能不报?” 说完这番话后,王崇简便命老仆在大厅正梁上结了一个圈套,听着爹的吩咐,王熙只是垂首立于一旁,他已经知道了爹的选择。他又命人喊来了幼子王安。 “我是大清的礼部尚书,国家遭难,理当殉节。” 他对幼子说道。 “你大哥为大清之臣,自知如此自处。” 说到这里向绳圈看了一眼。 “我死以后,你可以归隐宛平坟庄,课子孙耕读传家,世世不可……做官。” “爹……” 王熙与弟弟含着两泡眼泪跪了下来,哽咽着全是一副有言难诉了。 “痴儿!你快走。” 一旁跪的王安看着跪在地上的大哥,忍着心痛说道, “你这样会误了爹的一生大节!” “说得不错!” 王熙闭上眼睛强忍着眼泪说。 “你快走,莫作儿女之态!” “快走,快走!” 王安推着大哥说道。 “若是等朝廷都走了,到时候你便走不了。” “那么,” 王熙含泪看着弟弟问道。 “那小安你呢?” “我,” 王安看着爹说道。 “自然听从爹的吩咐,王福,你拉着大少爷,赶紧走。” 老仆知道,处此时际,最难割舍的,便是天伦骨肉之情。有二少爷在这里就到了,失节事大,非同小可,所以拉着王熙就走。 于是王安将老父扶上踏脚的凳子,王崇简踮起脚,眼泪汪汪地将皤然白首,伸入绳套,眼睛却还望着右边,看了一眼儿子。 “爹,你放心,孩儿知道怎么做。” 听得这句话,王崇简将眼睛闭上,双手本扳着绳套的,此时也放下了,将垫脚凳一踢,只见他的身子往下一沉,接着悠悠晃晃地在空中摇荡着。 王安成全了老父的“大节”,悄悄向窗外看了一下,大哥已经去了。王家就只剩下一个人了。 在仆人的帮助下将爹的身子抬了下来,看着爹的模样,王安的泪水流了下来,心里头另一个念头却在那里翻滚着。 爹是汉人,这为大清国全的那门子“大节”啊! “哎,大哥应许已经出城了吧!” 王熙确实出了城,此时的他早就已经脱去官袍,换上了一身短装,悄然离家,准备赶上皇上的扈驾,“孝子”是做不成,做个“忠臣”再说。 这一天,人人都有各自的选择,有人选择了当“忠臣”,有人选择追随大清朝廷,有人选择在京中以死尽节,当然,更多的人则是逃的逃、跑的跑……连朝廷都逃了,他们跟着尽什么节,全什么忠? 不过尽管如此,这京官之中,倒也有举家投水、自焚、服毒,甚至如明烈皇帝那样先手刃了骨肉,然后自杀的,亦还有好几家。只是汉臣殉难的不多,四品以上的大员,除了一个王崇简,还有一个翰林院的翰林,他是服毒殉节,如此倒也不愧为“士林表率“。 此时大清国所遭遇的类似于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的大难,不过相比那个时候选择殉国的烈皇帝,这大清国上下选择了逃。这个时候,充分显现出了满清皇族的本性——好死不如赖活着。 这一天,对于“京营”的数十万旗人妇孺来说,同样也是哀声连连。毕竟,不是所有人家都有车马,不知多少人,只是拖儿带女的随着大队人马,一路出了城,然后在大军的拱卫下,沿着官道往张恒的方向走去。 寻常的旗人只是哭哭啼啼的跟着大军出城往北走着,不知多少年没有受这样的罪的她们,只是哭哭啼啼,但脚下却不敢有丝毫减慢,那就是再累,也得往前走着。 “额娘,我累了……” 这边孩子不过只是刚说一声,那边同样累的气喘吁吁的妇人便说道。 “累了也得走,若是走晚了,那明人的忠义军来了,非得把咱们都筑了京观不可……” 对于这些旗人来说,不被“筑京观”成了他们离开此地的动力,而那些骑在马上的八旗兵丁,瞧着被拱卫在中间的妇人时,心里也是只觉得一阵心伤。 大清国什么时候到了这个份上? 尽管心里头一个个的都叫着苦,尤其是看着自家的女人孩子,在那一步步的走着时,心里自然更是一阵心痛,当年入关的时候,至少还有车坐,那里像现在这样。 不过,谁都知道,现在不是当年,当年妇孺入关,是一批批的入的关,那里像现在这般,几十万人一窝蜂似的往关外逃出去,唯恐逃慢了,就落到明军的手里,然后被筑了京观。 哎,再怎么着,只要出了关,总能活下去。 确实,或许现在唯一能庆幸的,恐怕就是大家伙都能活下去,而不至于全都死在关内,至于这出了关后又是如何?便走一步是一步吧!活着,总比死了的强。 相比于寻常的旗人,那些旗人的达官显贵们,即便是没有提前准备,这个时候,也有大车供家中的女眷乘坐,也正因如此,总算是少遭了些罪,甚至让她们能够从容的去面对这一切。 “不是都说我大清德被四方?五行之数,理应代明吗?怎么偏偏却又这么出了关?” 坐在车上的女孩,有些的不解的看着车外,在她的心里头,大清国本应是如日中天的,可她怎么也想不到,会目睹大清国上下仓皇出逃一幕,尤其是当她在车上听到从外面传来的哭泣声时,那心里头更是充满了不解。 “或许,这就是汉人说的气数吧!” 骑在马上的赫舍里·噶布喇,瞧着周围那些妇人看去,无论是作为皇上身边的侍卫或者索尼家的长子,他自然不需要像旁人那般步行,可骑在马上的他,心里倒是没有丝毫的庆幸,反倒是心情越发的沉重起来。 这一路上,不知道多少人能坚持下来! 对于曾经从龙入关,一路南下赫舍里·噶布喇来说,他知道这出关路又岂止千里,就是营中的老兵都会掉队,更何况是这些妇孺,她们能一路坚持下去吗? 这个时候,赫舍里·噶布喇甚至都没有去想随南路军南下的父亲,南路军或许有风险,但有大军护卫,风险自然是极小的,也就是这边,这么多妇孺,万一要是明军打了过来,到时候,可怎么办? 恰在这里,赫舍里·噶布喇看到了女儿从马车中探出了脑袋,他的脸上立即挤出了一丝笑色。 “怎么了,可是车里做闷了,想透口气?” 女孩听着父亲的话,展出灿烂的笑容,笑说道, “还是爹知道女儿,坐在这车里头,实在是太……” 话到嘴边,瞧见周围那羡慕的眼光,女孩立即意识到,不知多少人都羡慕着她能坐在车上,若是说坐车不舒服,那岂不惹人恨。 见女儿收了话,又躲进车里头,知道女儿为何这个模样的赫舍里·噶布喇倒不在乎其它的旗人怎么样,毕竟旗人之中等级森严,主子就是主子,奴才就是奴才,那些下人,即便是吃再多的苦,也不敢有丝毫的怨言,旗人自己这边倒是不需要担心,只是汉人那边,想到随时可能出现的汉军,赫舍里·噶布喇的心思越发的紧张起来…… 正文 第35章 在路上(第三更,求支持) 内迁!曾几何时,近百万所谓的满蒙汉旗人便或是骑马或是乘车迁往中原,上一次在中原大地上出现的这种内迁,还是五胡乱华时的五胡内迁,当然还有被所谓学者们与史书上讴歌的拓跋宏迁都。于那些学者们的言语中,他们言道着拓跋宏迁都的不易,言道着路途的艰难。却只字不提在他们迁往中原的路上,如何杀害祖祖辈辈居住在那里的百姓,只字不提如何抢掠他们的财富,而是一味的用所谓的“民族融和”、“大一统”去蒙蔽着世人。恰如同所谓的八旗内迁一样,那些学者、专家们只字不提他们杀害了多少汉人,跑马圈地圈占了多少汉人的土地,将多少汉衣掠为旗下包衣。当然,同样也不会提到,他们是怎么样用屠杀驱赶城内的汉民,强占他们的房屋,把房屋分给所谓的“旗人”。只不过,无论是拓跋宏也好,满清也罢,当初他们在兴高采烈的收拾着家当,来到中原世界的时候,他们不曾想到,有一天自己会离开,只不过一种是离世,一种是离开。有时候,历史总有着惊人的巧合。就像对于满清一样,就当他们沉浸于奴役天下汉人而过上富足的生活之中,正当他们享受着这衣食无忧的美好时,江南的变故、明军的北伐,大明的中兴改变了一切,尽管他们并不愿意,但为了活命也只能匆匆忙忙的收拾家当离开此地。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如果留在中原会是什么下场。对于伊里亚·佩尔菲利耶夫来说,作为使节的他,曾兴致勃勃的来到了清国,当时他满心以为可以游说清国人承认黑龙江以北的地方是属于俄罗斯的国土,不过尽管来到这里一年多了,但是他并没有见到大清国的皇帝。尽管如此,他却目睹了一个王朝的没落——看似庞大无比的大清国,居然在短短的几年内,就已经走上了末路。 野蛮人怎么可能统治文明民族呢? 尽管在清国人的面前,伊里亚·佩尔菲利耶夫从来都是一副恭敬有加的模样,但是在内心深处,他是发自骨子里的瞧不上这些野蛮的鞑靼人,在他看来,这些所谓的“满洲人”和蒙古人没有任何区别。 在过去的一年间,原本对东方并不了解的伊里亚,已经充分了解了欧洲口中的中国是那个国家,并不是清国,而是专指汉人的国家,至于清国,不过只是一群野蛮人借着汉人内乱之机进入明国,他们试图靠着屠杀去奴役汉人——正是他们创造了让世人为之惊叹中国文明,必然遭到了汉人的激烈反抗,最终在明王朝在几位将军的率领下,得到了复兴,至于这曾看似强大的清国,现在只能灰溜溜的离开中国,甚至就连他们口中的“满洲”也被汉人占领了,从海上。 “侯爵,如果你能早一年来到大清,也许,大清国今天也不至于如此!” 骑在马上的玄烨看着周围那浩浩荡荡的大军,对身边的伊里亚说话时,语气中尽是一副可惜的模样。 “整个大清国,没有任何人猜到了汉人会从海上打过来,更没有人想到他们居然会直取满洲,现在,满洲已经被他们占领了,这让我们不得不做出其它的选择。” 与过去用汉语与伊里亚说话不同,现在玄烨是在用俄语同伊里亚进行沟通,他之所以会说俄语,是为了避免他的话被周围的兵丁知道,毕竟,现在他们都不知道满洲已经陷于贼手,他们只以为大军南下是为了掩护他们的家人出关。 “殿下,现在战争的方式早已经发生了改变,火枪、火炮以及军舰,这才是战争的发展方向,而你们,还在沿用着几百年前的战争方法……” 伊里亚的眼睛盯着视线中的那些清国军人,他们穿着厚重的棉布盔甲,手中拿着鞑靼人的大刀、长枪以及弓箭,尽管他们有超过两百门火炮,但是那些火炮却没有合适的炮车,甚至只能装在马车上,虽然他们有很多火炮,却只有少量的火枪。 这是一支非常原始的军队! 伊里亚如此这般判断着,其实,现在的俄罗斯并不见得比清军好多少,但是与清军仍然故步自封于盔甲、弓箭之中的时候,俄罗斯的军队已经开始淘汰军中的冷兵器,尽管现在莫斯科南边的图拉,受限于产量每年仅仅只能生产2000支火枪,但是俄国却向西欧大量购买军火,比如1631年一年就购买了19000支火枪以及5000把军刀。 相比之下,虽说清军同样有数万支火枪,但伊里亚很清楚,那些口径偏小的火枪,根本就不适用,更何况,现在南方的明军装备的是更为先进的燧发枪。如果这支军队与装备着火枪和火炮的明军遭遇的话,那可能就是一场恶梦! “我知道!” 玄烨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不过,现在朝廷也明白这些,从去年开始,朝廷就已经从南方买来了上万支自发火铳,你或许不知道,汉人……” 玄烨的语气中带着嘲讽的味道。 “只要有银子,他们可以出卖一切,过去是这样,现在同样也是,只可惜,他们的火枪太贵了一些……” 玄烨口中的“自发火铳”,是去年满清利用各种渠道购买的,正如几百年后的那句话说的那样“如果不卖武器给敌人,说明这个军火商不是一个好的军火商”。因为江北的军械可以自由买卖的关系,所以催生了不少以此为业的商人,他们之中,自然有一些人把武器卖往北方,卖给了满清。当然那些武器往往是价格不菲,所以,满清不过只购买了一万余支自发火铳。 “等到,我们安定下来之后,我们就会打造自发火铳,还有铸造明式的火炮,很快,大清国总还会打回来的!” 相比于别人,年少的玄烨总有着一些其它人所没有的渴望,他渴望着大清国再一次入主中原,渴望着再一次回到汉人口中的“京师”。 “殿下,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离开这些呢?” 伊里亚有些不解的问道。 “其实,你们完全可以通过谈判来解决问题,我觉得,他们应该会同意的……” “不……” 摇摇头,玄烨认真的说道。 “汉人肯定不会让我们出关,他们之所以出兵山海关,占领满洲,就是为了堵住我们的退路,如果我们留在这里,那怕是对他们抱有一丝的希望,最终的结果肯定是必死无疑!”话声落下之后,玄烨又朝着远处看去, “他们不会忘记的!” 他们不会忘记! 即便是只是八岁,但是玄烨仍然相信,汉人不会忘记满人进关时杀掉的那些汉人,汉人一定会报复。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对未来忧心忡忡,尤其是担心皇阿玛他们,毕竟,他们那一路有那么多的妇孺拖累着,万一要是有个什么意外的话,到时候可怎么办? 到时候…… 看着不远处的鳌拜、索尼等人,玄烨明白这正是皇阿玛为什么让他南下,还让这些奴才跟着,就是为了让大清国多一份希望,兵分两路,至少有两路的希望,若是集兵一处,万一要是有什么意外的话,大清国可就全完了! “皇阿玛,你就放心吧,儿臣绝不会让你失望的!” 想着皇阿玛的这个安排,玄烨心头顿时便是一暖,他默默的在心里寻思着,他知道,一但皇阿玛他们发生什么意外,他就要登基为帝,到那时,他就是大清国的主宰。 “伊里亚,你会制造火铳吗?” 突然,玄烨看着伊里亚问道。 面对这个问题,伊里亚不由愣住了,他是冒险家,是军人,是贵族,但,他并不是工匠。 不过,这位鞑靼王子的问题,却让伊里亚看到了机会,他试探着说道。 “殿下,我是一名贵族,制造火枪是工匠的事情,不过,如果您有需要的话,我可以从俄罗斯或者欧洲,为您找到最好的工匠,让他们来帮助您制造火枪,当然,俄罗斯甚至还可以派出最优秀的军官,来帮助您训练军队……” 伊里亚的回答,让玄烨略微点一下头,然后说道。 “如此,那就多谢了,到时候,皇阿玛必定会对你有所赏赐,对有功之臣我大清,从不曾吝惜!” 又一次提到皇阿玛,玄烨的神情中带着些担心,担心着父皇安危的他,朝着北方看去的时候,同样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明军的楚王会不会背信弃义攻打皇阿玛? 大军之所以兵分两路,正是因为在私下里,朝廷已经和明军的楚王达成共识,他们把京师让给他,然后换取其不攻击出关的旗人。万一要是楚王背信弃义。到时候该怎么办?现在楚王可是已经将南路的大军调往北路了,万一他们要是违诺的话…… “要,要是如此,他,他日再克中原之时,我必定杀尽天下姓李之人……” 手握着马缰,玄烨暗暗发誓的时候,却又在心里祈祷着,祈祷着李子渊不会背信弃义…… 正文 第36章 往京师(第一更,求月票) 永历十六年五月十七。这一天对于国人来说,是一个极为特殊的日子。也就是在清军突然弃城离开京师南下的第十天。另一支浩浩荡荡的大军出现在京郊,与离开的清军不同,这支大军的旗上写着“明”,写着“楚”,这旗帜显现出了他们的身份。其实早在五天前,也就是清军大队人马弃城而逃时,就万余明军骑兵出现在城外,只不过他们倒是不急着进城,而是分散于城门附近就地扎营。 如此一来倒也让这城内的百姓安心了些许,至少,不用担心乱兵进城劫掠。尽管此时城内折地痞混混到处趁火打劫,但总比乱兵进城要强,加之城内的大户命家丁提刀于附近街巷巡视,倒也让那些地痞混混也不敢肆意妄为。 不过虽是如此,城内的百姓经历了一番混乱之后,虽说他们不期待着大军进城,却期盼着这官府早些进来维持秩序,让百姓重新过上安生日子。 五月十七,在离开小五台的第六天,李子渊终于临近了京师,当京城的城墙出现在他的视线中的时候,他的呼吸显得有些急促,以至于,他骑在马上的时候,总是忍不住想在策马狂奔,以便尽快赶到京师。 不过,这个念头他总是在尽量克制着,他怕身旁的人马跟不上来,虽说在夺取山西之后,因为开通了往蒙地的道路,使得楚军用茶叶、丝绸以及铁锅等内地商品前后换来了十几万匹马——虽说那些个蒙古的王爷早都被编八旗,可是并不妨碍他们和汉人做生意,尤其是在李子渊开出的价格远高于寻常晋商的时候,换来的马,除了一部分被李子渊用于装备楚军,训练骑兵、拖曳马车外,其中的三分之二都被卖到了南方,大都用于同江北换取武器弹药。仅就是火药一项,就换走了足足六万桶,之所以换这么多火药,并不是因为楚军制不出火药,而是因为制不出像江北火药那样优良的火药。 火药,一直都是李子渊心头病,因为楚军制作的火药威力不及江北的九成,所以,他最担心的就是将来与朱明忠决裂之后,江北断了他的火药,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尽可能的把马卖给江北,那怕价格低点,只要能够换到足够的火药就行了。 现在,有了十万桶江北产的火药作为后盾,底气十足的他在进军京师的时候,自然是信心十足,那里还有丝毫的顾忌。 五月十七这天,在六个骑兵营的拱卫下,楚王各衙门大小官员及随从人员或是乘马车,或是骑马跟随着,而再往后则是上千辆满截着各种辎重的马车。李子渊因为楚王身份,自然是带着全套打仪仗,在队伍的中间。骑在蒙古人“孝敬”战马上的他,穿着一身西洋式的亮银盔甲,那盔甲上嵌着黄金花纹,只显得好不尊贵。这可是他花了近万两白银才买来的西洋甲,据说是铳弹难伤,至于是真是假,李子渊倒也不在意,他需要的是这身盔甲的华丽,甚至他还向那人定了一件刻有蟠龙西洋甲,价格好说,只要和他的心意便成。 身着这一身华丽盔甲的李子渊,这时正在马上左手揽着杏黄丝缰,右手用马鞭对身边的人指点着山川,谈论着取京师如此容易,笑容满面。 “不费一铳一弹,即可夺取京师,古往今来,能以赫赫威名迫使数十万敌寇弃城而逃者,除我楚军,又有何人?” 嘴上说的是楚军,可李子渊指的却是他自己,能不费吹灰之力便夺下京师,远远超出他的意料,这如何能不让他得意。 “非大王,又焉有我楚军?今日楚军之威名,全赖大王!” 许云程在一旁恭维道,而在恭维时,他又委婉的说道。 “大王,现在清虏惧我楚军威名,弃城而逃,一路往南、一路往北,为免其祸害百姓,还请大王遣军加以驱逐。” 许云程的这个建议提的很委婉,什么祸害百姓,什么驱逐,这压根就不是他考虑的范围,他想的是要借此来平天下悠悠众口。 毕竟,谁都能瞧出其中的古怪。所以,许云程才希望大王能派军,那怕是做做样子。 但是对此,李子渊倒是全不在乎。他只是不以为意的笑道。 “古语常道,穷寇莫追,古人这么说,自然有他们的道理,你没看那福临自己领数万兵卒和数十万妇孺出张恒入蒙地,而又让他的儿子领十三万大军一路往南,看情形是想进河南入陕西,然后于陕西北上蒙地,他的这个算盘打得好啊……” 赞叹之余,李子渊别有深意的朝着朱应升看了眼。 “孤此次北伐麾下所领也不过二十万,攻其一路倒绰绰有余,分兵两路,却是稍显不足,如若只攻一路,即便是另一路清虏不回师援助,可待其脱逃之后,他日其定为患于我,于其如此,还不如令其逃入蒙地……”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他也曾考虑过趁清虏撤退时,对其加以进攻,但是最终他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大王,若其逃入蒙地,也必定为我大明之患啊!” 许云程的话声落下的时候,只见一直沉默着朱应升却故作神秘的笑道。 “许兄别忘了,那里是蒙地!现在清虏所谓满洲已经为淮藩克复,清虏逃入蒙地,若是只有酋首所领数万兵丁,势必会被蒙人吞并,可若是酋首领兵二十万,到时候,他们谁吞并谁就未尝可知了,那蒙人又岂会甘愿蒙地为清虏占据,以在下看来,清虏入蒙地后,少则十数年多则数十年内蒙地必定战乱不止,他们必定会自相残杀,以争取地盘,如此,于我大明自然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朱应升说出的这番话,谁都看不出真假来,因为所有人但凡稍有些常识者,都知道他说的是实话,只要清虏逃入蒙地,那么虏鞑就会互相残杀,毕竟蒙古人不可能甘愿把地盘拱手让予满清。 只是,谁又知道,无论是洪承畴也好,朱应升也罢,他们都早已经有所打算了,满清逃入蒙地,对他们来说并不是最好的选择,他们需要让清虏在未来的几年内留在关内,也只有如此才能暂时掩饰他们的“光彩”。 也正因如此,朱应升才会诱异着李子渊坐视清军逃离。当然,对于李子渊而言,这同样有诸多的利处,比如这京师重地,再比如这北直隶,在清军撤退的时候,这些地方都已经拱手相让于他,现在的李子渊自然是实力大增。 而这同样也是洪承畴所希望看到的,也是朱应升一力促成的,甚至,他现在之所以会留在李子渊的身边,也为了这一切。 至于李子渊,尽管猜不到洪承畴、朱应升他们在想什么,但是他却知道什么对他更为有利,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而对于李子渊而言,他同样也需要朱应升,甚至需要洪承畴,只是,现在他们两家还差着最后一张窗户纸。 只是,现在距离捅破那层窗户纸,总还差了一点东西。而此次,进攻京师,就是为捅破那层窗户纸,做着努力。 每一个人都有每一个人的打算,也是各自有各自的算盘,李子渊如此、许云程同样也是如此,至于朱应升和其它人一样,所为的不过只是那句话罢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允齐所言甚是,待到清虏与蒙鞑互相残杀,杀个两败俱伤的时候,孤再领兵北伐,如此便可一战而定乾坤,还我汉家百姓百年的安生!” 或许李子渊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现在在很多时候,他已经很少再提大明了,甚至就连军中也是打着“楚”字大旗,至于那“明”,也只是偶尔打起,人的心态总是在不断的变化着。 李子渊注意不到的事情,别人却不会忽视,尤其是对于处心积虑想在李子渊身边一展鸿图的朱应升来说,他自然注意到这些细节,只不过,对此他只暗自藏于心底,不会透露出任何想法。 “大王高义!” 在众人的马屁声中,李子渊显得有些飘然,看着越来越近的京师,他甚至想到了几年前,想到当年身在后劲营中那朝不保夕的一幕幕,那个时候,他何曾想过有朝一日能够贵为楚王,与大将军平起平坐。 “哎!” 想到已经去世的大将军,李子渊突然长叹道。 “今日京师克复,北伐几可谓功成,只可惜,闽王却不能看到这一幕,“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若非是闽王,又焉能有我大明今日盛,说起来,孤也是受闽王恩典颇多……” 听着大王的感叹,许云程于一旁劝道。 “大王,今日您克复京师,使我汉人河山得复。想必闽王看到之后,也会于九泉下瞑目。” 不过片刻的感叹,盯着越越近的京城,李子渊把那心底的些许伤感抛到一边,盯着京师,那心情越发的雀跃起来…… 正文 第37章 入京 (今天只有一更了,) 京师作为神京所在,天下中枢,自然于其它城市不同,也不是其他城市所能相比,于天下而言,它有着特殊的意义。也正因如此,这进城自然是完全不同于往日。 何时出发,何时入城,所有的这一切都要遵循着吉进,要望气、卜卦决定,趋吉避凶这是人的本性,即便是寻常人家搬个家,娶个亲呐个妾都需要挑个好日子,于国事来说,更是如此,如今神京克复,这样的大事,自然不能够草率从事,入城的时候,自然要挑个好日子,得亏这小五台寺多、道观也不少,号称“神仙”的法师,亦有多人。 在众大师的一番卜卦之下,自然也就敲定了入营的时间——李子渊应在申酉之间到达德胜门外,然后转路,于酉时稍过到达阜成门外。至于在钓鱼台和玉渊潭一带方圆三里之内,然后就地驻扎,待第二天后,再入城去。这风水之说,事关国运。由不得大家不小心翼翼的。唯恐乱了风水影响的国运。 当然,到了阜城门外之后,就不需要再像过去那样风餐露宿,而是住进了阜城门外的一座被遗弃豪门大宅,当然,这一切都用不着他操心,连动动嘴也不需要,自然有许云程为其安排好这一切,甚至就是在那宅子里也已经安排王府的内官,只带大王驾临。 隐约望见京师的城头时,心情一时间难以平定的李子渊回头望一眼在身后扈从,一副欲有所言,但没有说出,他的内心压根就无法平静下来,他从未曾想到有一天自己可以如此这般趾高气扬的进入京师,尽管内心激动万分,可是他表面上却摆出一副颇为冷静的模样。他看见许云程似乎还是一副怀着什么心事,对此他只是为以为意的一笑。 他自然知道许云程在想什么,这个人那点都好,就是太过谨慎,他总觉得“做戏要做全套”,可却根本就没看到,这戏啊……现在已经不需要再演了,如果郑成功还活着,他会去演这出戏,但是现在……已经没有必要了。 再往前去,只前方出现一带土丘,中间有一豁口,贯通南北大道,而土丘上下同样的也是林木茂密,全是一副烟雾缭绕的样子。瞧着这平地冒出的隘口,李子渊立即勒马遥望,忽见许多兵将簇拥一员大将策马出了豁口,在几通高大石碑处下马,列队大道两旁。李子渊向许云程问道: “这里是什么地方?” “回大王。” 许云程连忙恭敬回答道, “此处俗称土城关,为蒙元大都的北门。当年高皇帝北伐功成后,便把自蒙古人的大都改为北平,又命人将大都的北城墙拆去,这土城关就是大都的建德门。有好事者称这里为京师八景之一,美称为“蓟门烟树”。距德胜门数里之遥。陛下请看,是定边侯率领众将领前来恭迎圣驾!” 定边侯,是李子渊麾下的孙兴平,现在其麾下的数员大将不是被封候就是被封伯。现在在军中完全是以爵位称呼,而定边侯是作为前峰领一万五千骑兵于数天前抵达了京师。 在抵达京师之后,他一边派人警戒山海关方向的忠义军,以免让他人摘了桃子,而另一边他不断地派将校奔往小五台的路上,打探大王一行的行程,以便前来恭迎,生怕失了礼惹恼了大王。后来得到禀报,知道大王一行离土城关只有几里远了,他立刻率领驻扎在西直门、德胜门和安定门以外的参将以上的将领,在土城关外,列队道旁。因为是在作战时候,而且又是骑在马背上,他们只随着孙兴平一同在马上躬身抱拳,齐声说道: “恭迎大王!” “诸位辛苦!” 李子渊抱拳还礼之后,又向孙兴平问起来了京师的情况。 “京师内外城有数十里,现在京师城内已经无清军一兵一卒,几日来总有地痞混混作乱,虽说商户缙绅结户作保,可毕竟总有趁火打劫者,不过倒也还算安定。为避免有贼寇混入城中或者残留清虏逃出,标下命人把守各城门,另外派骑兵不断巡逻,使外城与外地断绝消息。过去几天,那顺天府尹法若贞,已经先后多次派人请降,请大军入城了,虽说为标下回绝,那法若贞办事倒也利索,他命人将内城城门紧闭,如此倒避免了混混闲汉入内城劫掠,而且宫中尚还千余太监拱卫,目下内城尚且有序,大王随时可能进城。” 清廷撤离时,倒也还算遵守双方的“约定”,他们先是委任了法若贞为顺天府尹,然后才撤离京师,而作为顺天府尹法若贞虽说手下的人马有限,但却也是最大限度的保住了京师,尤其是其命人关闭内城城门,从而避免外人混处的举动,更是让已经空无一人的内城免遭混混劫掠,甚至将王府宅院加以焚烧。 而对于原本已经有意将京师城内的王府大宅赏赐于功臣的李子渊来说,对此自然极为满意,他满意地点点头,然后说道。 “这人到也有几分才能,既然如此就留他在任上吧。” 先是对顺天府尹的功劳加以肯定之后,他才继续说道。 “弟兄们再辛苦几天,待进了京师之后,将士们都为国立了大功,孤不吝从优加赏。” 与忠义军没有赏银不同,楚军每战之后必定发放赏钱,这是李子渊笼络人心的举动,不过倒也不是向清军或者过去明军一样人均十几甚至几十两的滥赏,而且加发一个月或者两个月的军饷,如此一来,官职越高的自然越占便宜。 众将领一听立即一个个的都喜上眉梢,因为楚军出于忠义军,所以很多规矩与忠义军相似,只是其普通兵卒的军饷低,往往只有一两,而征召兵只有津贴,可是官佐的军饷却极为丰厚,参将每月军饷更是多达数百两,一听从优加赏,便知道,至少要加赏三四个月的军饷,又岂能不为之欢喜,加之,这会他们都已经听到,进城后,会于城内赏他们大宅,如今房子、银子都到了手,自然一个个都是欢喜非常,急忙在马上又一次抱拳躬身,齐声说道。 “我等恭谢大王鸿恩!” 随即,孙兴平率领一批武将护卫李子渊前进。驻德胜门和安定门外的将领们恭送大王启驾后,才分路驰回驻地。 在骑兵的拱卫下,李子渊一行人进土城关以后约走一里多路便向西转,数里后遇大道再向南转,然后从西直门外万白石桥附近继续向南,向钓鱼台方向走去。而这几日一直在城头上等着明军进城的衙役、商户丁壮望见城外走过的这队军容整齐的骑兵,中间有着藩王的仪仗,还有一群穿文官衣服的人都骑马追随在的后边,猜到必是楚王李子渊来到了京师城外。 “楚王来了!” 这一声喊之后,这阵子一直盼着明军进城,好重新过上太平日子的人们,无不是纷纷从城墙垛口处露出头来,瞧着那位楚王的模样,尽管相隔甚远,他们仍然能够看到那久违的汉家衣裳。 尽管早在几个月前,这外城的百姓都知道清虏的大势已去,但是因为满清暴虐,害怕激怒了满清,害怕遭到屠戮,所以他们依然剃着头,遵从着满清的发制、服饰。这些听着“楚王来了”的消息后,纷纷跑上城来的市井百姓,远远的瞧见这久违的汉家衣裳,久违的明军时,无不是一副热泪盈眶的模样,一开始的时候,只是少数有在那里抽泣着,可是最后却变得了嚎啕大哭。 那成千上万人发出的哭声,即便是相隔数里也能听到,听着城头上的哭声,李子渊不由一愣,他勒住马,朝着城上看去,然后问道。 “这是怎么回事?” “大王,这,这是城中百姓看到王师之后,实在是激动难以自抑,方才如此嚎啕……” 那哭声从城头上不住的传过来,似乎是这在清虏治下的十八年的京城百姓想要哭道出他们十八年来所受的委屈,想要籍此道尽十八年的辛酸似的,他们就是在那里这么嚎啕着,哭泣着,那哭声更是闻者伤心,别说是普通的兵卒这会已经受他们的情绪感染无不是目中念泪的模样,即便是那些文武官员也是热泪盈眶的模样,这个时候,几乎所有人都想到了死在清军屠刀下的亲人故旧。 勒住马缰,停止前进的李子渊,盯着那城头,听着那哭声。他一停止,他身后的队伍全停止了,所人人都在看着他。他回头一望,对身边的仪正轻声说道。 “传令,进城!” 不曾与其它人商量,只是一瞬间,李子渊就做出了这个决定! 他要进城! 什么良辰吉时,都不重要了! 那本就已经被城上的哭引得泪流满面的仪正,立即向后大声传呼道: “大王传命,进城!” 许云程、朱应升等人听到之后,立即将马缰一提,赶过来说道。 “大王,万万不可、万万不可……这进城要待吉时,要待吉时” “吉时?” 李子渊面带踌躇满志的看着那高耸的城墙,然后说道: “当年,闯贼进城时,可算过吉时?清虏进城时,可算过?又焉躲得过一朝覆灭的境地?” 手扬马鞭往京师的城头一指,李子渊继续说道。 “京中数十万百姓苦满清可谓久矣,南望王师十数年,今日王师克复的京师,却驻城外而不入,如此,焉能收百姓之心,” 听着城头上的嚎啕声,心情激荡的李子渊又说道。 “一年前,我们此时正在武昌,那时还又岂曾料到如今能够来到京师!北伐如此顺利,全赖将士用命,全赖天下百姓心在王师,闻百姓之声,而不入城,岂不让天下人耻笑!况且,只要民心在汉,又何惧他什么气数、吉时!传孤之军命,入城!” 李子渊望望城头,那神情,语气,只让周围诸人无不是心头一颤,而朱应升更是惊讶的看着李子渊,神情中更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许云程也在马上躬身说。 “大王高义,实令我等汗颜,大王所言甚是,天下民心在我,何惧其它?” 在众人在马上躬身行礼的时候,李子渊双腿一夹马身,冲着德胜门走去,望着那城门,他的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 “北京,孤来了!” 看着京城的时候,现在丽子园再也没有了其他顾虑,他现在再也不考虑什么淮王,不会再去有这样的想法,对于他来说,现在所需要的仅仅只是让这被满清奴役十几年的百姓,能够得到一丝安慰。 在命令大军进城的时候,他的脑海中甚至没有了一直以来,左右着他一举一动的野心。反而只剩下了对这些百姓的理解。 “朱某起兵只是为了让百姓不再做奴隶,而非是为个人荣华富贵。” 至少在这一瞬间看到那些百姓们的模样,听到他们的哭喊声。他似乎理解了当年朱明忠的为什么会有这么一番感慨。 “李某终究还是不你啊!” 在即将进入城门的时候,不知为何他又一次想起了在山海关的朱明忠,尽管心里没有一丝一毫的愧疚。但他还是意识到自己和朱明忠的差距。 这种差距到底是在什么地方?并不是在什么地盘或者兵力,而是在两个人之间的看法上,相比于他,朱明忠可以做到事事为国,可以永远把大明放在第一位,但是他永远也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就像现在,即便是心里念叨着这些百姓感慨写他们内心对王师的渴望,李子渊所想到的,仍然还是现在如此这般,想来这京师的民心一定为我所收吧。 对于永远把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他来说。没有什么比利益更重要。如果需要演戏的话,他会一直的演下去,只要这样对他有利,只要演戏能够得到回报。 想到京师的民心将为自己所收,李子渊不由便是一阵得意。 “朱明忠,现在这京师是李某人的了!” 正文 第38章 天下(第一更,求支持) 清虏弃城出逃、京师克复! 永历十六年的五月,这个消息就像是夏日的惊雷似的在天地间回响着,以雷霆万钧之势震得天地间的芸芸众生无不是猛然惊醒。 曾几何时,面对异族的屠刀,人们曾沉沦过,曾俯身为奴,曾任人欺凌。而现在,在甲申天变、华厦陆沉的近二十年后,这天,终于了亮了,曾经的阴霾与黑暗,一夜之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从北至南、从东至西,几乎所有人,提到楚王的时候,都会忍不住竖起一个大姆指,为其叫一声好。毕竟,人们的思想总是单纯的,在许多心思单纯的百姓看来,这楚王从清虏手中“夺”了神京,那就是立下了天下第一功!是大明中兴的第一功臣! 如此,人们自然在那里吹捧着楚王的功绩,夸耀着楚军的功业。这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似乎是再正常不过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是如此,至少在江北,江北的数百万士民得知李楚“夺据”京师之后,无不是愤愤不平,更有甚者于报纸上言道着李楚的入京不过只是“狗彘之行”,他们之所以会如此愤愤不平,是因为他们都知道,如果不是大王出兵山海关,又复辽东,断敌后路,那清虏又怎么可能仓皇之间,弃城而逃,原本的那京师应该是由江北子弟兵——忠义军收复才对,可结果谁曾想,却让李楚给占了便宜,这种碗口抢肉吃的举动,自然为他们所不耻,当然,之所以如此愤愤不平的另一个原因是——忠义军是江北子弟兵,是他们的家人,现在家人的荣誉被别人夺走,岂能不让人恼火。 无耻! 相比于江北的愤怒,在山海关此时却已经是一片怒气冲天了,在那些枕戈待旦等待着迎战二十万清虏拼死冲关的忠义军官兵看来,李楚的厚颜无耻,简直超出他们的想象——那京师应该是他们收复!应该是他们击败清虏之后,由他们收复的。 可却让李楚占了便宜。 “这龟孙,他么的别让老子见着他,见着他了,非得……” 在离开城门的时候肖仁杰端着线膛铳朝着远处瞄准着,作出击发的模样。而他身边的战友们无不是愤愤不平的说道。 “一铳,一铳打死他太便宜他了,要我说,得用大炮轰,一炮把他轰得他稀巴烂……” 这一群穿着绿色军装的火铳兵尽管嘴上抱怨着,可是他们刚一出城,便跳上了战马,然后朝着远处的崇山峻岭赶去,他们是奉命往那里搜索侦察。 在这一队“绿军装”出城的时候,一队人马也一同出了城,恰好马上的人听到了那边士兵们的抱怨。兵士们的怨气,对于身为统帅的朱明忠来说,他不是没有看到,但除了苦笑之外,便再也没有其它的言语了。顶多也就是像现在这样。 “楚藩亦大明的勋臣,如此克复神京,自然是为大明,何需因此而轻启淮楚之争?” 朱明忠依如过去一样,表现出了他极为大度的一面,倒不是说他真的非常大度,而是因为他压根就没有想过去夺京师,不过虽说早就有了心理准备,但是在得知李子渊进京的消息后,要是说不失落,那肯定是骗人的,即便是他自己也觉得非常可惜,更何况是其它的兵士? “大王教训的极是,只是……” 骑在马上的刘灿,跟在大王的身后,依然有些不甘的说道。 “大王这般为了国事,那些村夫愚民却不知道大王之功,只见李楚复京之行,却不见大王不遗患后世之业,如此,实是让人难以接受!” 不遗患后世! 忠义军上下都知道此次北伐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清虏成为丧家之犬,就是为了让他们不遗患后世!为此,他们放弃了直接进攻京师,而是攻入山海关,切断清军的退路。 可,现在楚军的无耻,却让原本属于他们的荣誉化为泡影。如此,兵士们会有怒火倒也可以理解,更何况寻常百姓甚至还不能理解他们的功业。 “既然已经如此了,若是强争,又会是什么局面?” 朱明忠笑着反问道,不等刘灿回答,他的手指着前方起伏不定的草地说道。 “荣泽,你看这片草场……” 手指着草地,朱明忠的视线望着远处的崇崇山峻岭,然后用尽可能平静的语气说道。 “从这里一路往辽东,沿途尽是这样的草场,土壤皆是肥沃的黑土,千里无人烟或许有些夸张,但是百里无人却也是事实,这里河流密布,水源充沛,可以说用来垦殖是再适合不过了……” 凝视着眼前的这片土地,在后世,他也曾出过山海关,那时的山海关外与关内并没有任何区别,触目所及田里种满了玉米,而现在这里放眼望去却是看不到尽头的草地。 “大王所言甚是,当年辽东亦有百万百姓生活,这里亦有许多百姓生活,大王你看那边的土坡上的柳树,若是下官没有猜错,应该是当年辽民遗留下的河堤,只是后来辽民大都惨死于清虏刀下。” 在刘灿指着远处的柳树言道着辽东的过往时,朱明忠偶尔会把目光放在刘灿的身上,他是刘宗周的儿子,而刘宗周是明代最后一位儒学大师,也是心学的殿军。他著作甚多,内容复杂而晦涩。他开创的蕺山学派,在中国思想史特别是儒学史上影响巨大。明末大儒黄宗羲、陈确、张履祥等都是这一学派的传人。而刘宗周的思想学说还具有承先启后的作用,在二十一世纪有不少学者甚至认为,刘宗周绝食而死后,使得中华民族的命脉和中华文化的命脉都发生了危机,这一危机延续至二十一世纪。 或许,这一说法有些夸张,但身处这个时代的朱明忠,清楚的感受到了满清入关带来的文明上的倒退,这种倒退不仅仅是因为许多学者划是被杀或是殉国,而是因为整体上的摧毁,想要重新恢复遭受重创的文明,需要多长时间? 朱明忠的心底并没有什么答案,只是尽可能的把中华文明传承下去,只不过这种传承需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但是如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是个问题,所能做的只是一步步的来。 将心思从这个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上收回,朱明忠继续说道。 “清虏欠下的血债,纵是灭其族,亦难平我心头之怒,不过,夺取辽东,倒也不仅仅只是为了断敌后路,同样也是为了将来!不是大明的,而是……” 看着身边的卫兵,朱明忠笑说道。 “而是为了将士们的将来!” 勒住马缰,朱明忠的双眼凝视着这片辽阔的草场,然后神情变得严肃, “现在,清虏已经遁入蒙古,虽然将来必定入草地追击,但是国内大体上已经趋于平静,虽说不至于马放南山,但目前淮、楚、晋、闽各藩兵力几不下百万,如今天下人口不过两千万上下,纵是民间有三成隐丁,亦不过三千万,以三千万百姓如何供养百万兵?” 如今,天下到底有多少人口? 是2000万,还是3000万?或者更多一些?朱明忠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但可以肯定的是,相比于人口,军队的人数太多了。 “所以,天下平定之后,非得裁军不可!” “裁军!” 惊诧的看着大王,刘灿的目中全是不解之色。 “对,非裁军不能安天下,非裁军不能复盛世!百万青壮集于军中,不事生产,又岂是长久之计,所以,非得去其老弱取精壮不可。以孤估计,未来大明只需要保持四十万精锐,其中三万海军、两万驻于海外,剩下三十五万,六成驻边,一成驻京,三成镇守各省,省设镇守府,辖兵一营,基本上既可维持天下平稳……” 当其它人都着眼于眼前的时候,朱明忠已经开始谋划起了将来,尤其是未来的国防安全,尽管对历史的了解告诉他,在未来的几百年间天下并不太平,甚至决定国运兴衰,就在于未来数百年,但并不妨碍他下定决心,只保留三十五万陆军。 三十五万,看似不多,但只要是经过严格的近代化陆军,非但足以维持国内的安全,有驻边的二十万机动军团的存在,也足以未来荡平北寇,无论是蒙古人或者遁入草原的满清,都不可能是他们的对手——在人类进入火器时代之后,野蛮就再不可能征服民族,所谓的“力可搏虎”在火枪的面前是不值一提的。区区几百个手拿火枪的俄罗斯人就可以征服、统治西伯利亚,就是说明了这一切。二十万……足够在将来踏平蒙古、新疆、中亚以及西伯利亚。至于海军,有三万海军加上几艘庞大的一级舰作为的威慑,配以大量的巡航舰作为辅助,就足以统治海洋。 四十万! 足够了! 凝视着远处,沉默片刻,朱明忠回头看着刘灿,然后反问道。 “可问题是,剩下的60万怎么办?裁撤的话,那么裁撤兵员又如何安排?” 正文 第39章 裁与屯(第二更,求支持) (9.30还有一更,谢谢大家的支持与厚爱!) “裁撤的话,那么裁撤兵员又如何安排?” 大王的反问让刘灿略觉诧异,联系到大王之前提及的辽东,刘灿便低声问道。 “大王莫非是仿高皇帝之法,于辽东设立军屯?” 所谓军屯,就是军屯是“寓兵于农”的政策。就令军队于其驻地周围开垦田地,平时种地,战时为兵,朝廷调拨耕牛、农具和种子,初期土地不征收税粮。营屯在前,卫所制度形成之初,就已经有屯田了。所以,凡卫所附近,有官田必有军屯。 尽管军屯在最初取得非常好的功效,而且高皇帝也曾言称“朕养兵百万,不费民间一粒米”。可是到后来军屯的败坏同样也是有目共睹的。 “军屯,军屯早已糜烂不堪,虽初时可见成效,但最终仍躲不过糜烂败坏的局面,估且不说其它,就是军屯之中军官吞并土地或者军士因家贫或其它缘故盗卖,如此一来,这屯子粒自然无法征收,这征收也就越来越少,当然,还有就是军屯之中,军士代代分家导致家中田地日少,生活陷入困境,军户逃离之事,更是屡禁不止,归根到底,其实,这军屯败坏,军户糜烂,从一开始实施军屯制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 朱明忠并没有去解释军屯为何败坏,军户为何糜烂,毕竟,这早就是世人皆知的事实。 听见大王并不是准备推行军屯,原本准备用过去军屯败坏的种种原因加以劝说的刘灿倒是有些诧异的反问道。 “那大王既然不准备推行军屯,那又是何义?” “裁军!” 又一次,吐出这么两个字,然后朱明忠认真的说道。 “军非裁不可,但是这裁军必须要谨慎从事,万一要是裁出一个李自成怎么办?” 裁出一个李自成! 这或许正是明末最大的一个拐点,崇祯三年,为了节约开支,朝廷开始整顿各地的驿站,裁掉驿卒数万,效果果然明显,一年就给朝廷省下了68万两的白银。可是问题也随之来了,被裁的驿卒们,本来一份好好的“铁饭碗”就这样没了,没有了谋生的工作,自然也就铤而走险了。 “刘懋表面是看来是给朝廷省银子,可实际上愚蠢至极,他这一裁,只使得成千上万的驿卒失业后加入了造反大军。估且不说祖宗设立驿站原本就是为了笼络强有力之人,使之肓挑背负,耗其精力,销其岁月,糊其口腹,使不敢为非,单就是说裁员本身吧,朝廷裁的太过仓促,根本就是张口就裁,对驿卒不加安置。如此,驿卒自然心怀不满,他们又岂能不反……” 嘲讽着刘懋的愚蠢,朱明忠便摇头长叹,崇祯或许可以称得上“勤”,但是做为“热血少年”总是容易被人忽悠。 “那刘懋也落得好下场,因自秦,晋、中州来者,言所擒之贼,多系驿递夫役,其肩有痕,易于分辨,所以建议裁撤驿站的刘懋是在百官唾骂声中辞官返乡,不久忧郁死。棺木运至山东,家人竟然雇不到一人辇负,以致寄存旅舍,经年不得归葬乡里,当真可谓是现世报。” 听刘灿提到刘懋最后的下场,朱明忠只是长叹道。 “且不说他是不是现世报,若是说教训,最大的教训是什么?就是国家不靖时,千万不能大动干戈,裁驿卒都能裁出一个李闯,若是裁军呢?” 反问中,朱明忠指着面前的土地说道。 “裁军自然要更加谨慎,毕竟,这军伍皆是经过训练、精通行伍之事,若是随意裁撤,其自然会与国为敌,若是安置妥当,其可为国家助力,而这辽东……不,东北,就是安置退役军人的最好去处!非但是东北,就是河套等地,亦也是如此。” 说完,朱明忠双腿一夹马腹,原本被勒停的马继续前行,在朝着河堤上走去的时候,他又继续说道。 “目前全国有兵近百万,这裁撤60万,并不是直接令其退伍,而是将其派驻东北、西北等边地,然后再分配其土地,给其牛马、令其屯垦,这时候他们的身份就是在乡军人,朝廷不负其军饷,同样,其土地亦享受优免,战时,朝廷可直接就地征召……” 其实朱明忠说的这个安置和后世的建设兵团有些类似,但又有所不同,是他在总结了明代的军屯和后世的建设兵团的利弊之后,制定的一个“移民实边”办法。 “优免?” 对于优免,刘灿自然不陌生,作为四品文官的他,本身也享有免粮8石,丁8人的优免,不过按《优免则例》,享受优免的并不仅仅局限于士绅,还有皇亲、勋臣,还有鳏寡孤独者、还有军户、匠户以及灶户、盐户、养马户的优免,也都有各自的优免限额。 “正是优免,免其徭、免其赋!” 来到河堤上,在柳树下朱明忠看着那流淌的河水继续说道。 “在乡军人,无须纳粮,无须服徭役,其在乡是为保卫乡里,本身就是日夜服役,所以,无须再服其它徭役。” 相比于田赋,对于寻常百姓而言,最大的负担是徭役,徭役包括里甲正役和杂役。杂役是供地方官府役使的差役,由里按户等派遣。后因里长徇私作弊,徭役负担不均。弘治、正德年间,除亲自服役者外,一部分徭役折成银两缴纳,前者叫力差,后者叫银差。力差指应役户亲身充役﹐名目常见的有皂隶﹑狱卒﹑门子﹑马夫﹑驿馆夫等﹐多在近地承当,除优免对象有名役特权外,其它人一律当差,而银差行于弘治﹑正德年间﹐即应役户缴银代役﹐每名折收银若干,雇人充役。名目主要有岁贡﹑马匹﹑草料﹑工食﹑柴薪﹑膳夫折价等,多由下户承充,派在远地。力差与银差的编派原则是丁多则力差﹐粮多则银差。 所谓的日夜服役,不过只是朱明忠的一个借口罢了,刘灿当然不会捅破这一点,更何况,他想听大王想法。 “这东北的土地不下亿万亩,若是想变东北为郡县,为内地,非得移民不可,而想要移民进驻,就非得稳定地方,如此,势必大量驻军,若是驻军过多,势必又会令辽东为朝廷负担,所以,只有推行军屯,才能避免朝廷为辽东所累,而这种军屯,若是按旧法推行,他日军屯势必败坏,如此屯兵自然也就成了泡影。” 大王的话让刘灿深以为然的点头道。 “大王所言甚是,这军屯之法,实非长久之道。不知大王所言军屯,又是何军屯?” 现在刘灿整个人都变得极为好奇,既然大王知道军屯并非长久之道,为何又畅谈军屯? “此军屯非彼军屯,孤以为,军屯败坏,归根结底,无非就是两点,一是土地兼并导致军户失田,而沦为佃农。二是军户世代分家,导致屯田崩坏,田宅日少,役者为役所累。所以,想要解决军屯的问题,就要从这两个方面着手。” 大王的话让刘灿自然想到现在于江北推行“功田”,似有所悟他立即急声说道。 “莫非大王是有意于东北推行功田制?” 功田制是江北最为特殊的则例,顾名思义,功田就是给因伤残退役的士兵以及以及阵亡士兵家眷的土地,按则“功田则例”功田优免,对此虽说有阻力,但最终还是为人接受,因为受功田的要么是因伤残废的兵士,要么是阵亡士兵家眷,如此或残或寡孤,自然不能服徭役。 刘灿自己都没有注意到,他的语气显得有些惊讶,显然,在他看来,他压根就没有想到,大王居然打算在东北推行“功田制”,功田制可不仅仅只是免服徭役那么简单,除免徭役之外同样还免除田赋。虽说不过只有区区百亩至多两百亩,可是按《优名则例》来说,却比秀才监生的80亩多出许多。 而现在,一听说要把“功田制”推行到东北,甚至放大到六十万兵士的身上,深知当初推行“功田制”曾经遭受阻力的刘灿,自然会如此的惊讶。 “没错,正是如此!” 面对刘灿的询问,朱明忠完全不加丝毫掩饰,直截了当的道出了他的打算。 “非但要推行“功田制”,而且还会以军功授田,嗯,基本就等于复秦汉时的“名田制”,有军功者根据其军功授田亩,房屋,当然,这田亩,房屋只在地广人稀的地区授予,比如像东北、西北这样的边地,至于关内,非是伤残兵士或者阵亡兵士,一率不授田于原籍!” 大王的话落入刘灿的耳中,让他的惊愕之余,更是朝着周围看去,直到看到那些护兵都站在数丈之外,他才放心的松下一口气,唯恐这番话传出去会惹出什么乱子来。 “大王,是想借推行“功田”稳定边地,以“功田”为饵,使兵士心甘情愿的愿意留守于边地?于边地屯田?” 深知一口气,深知大王性格刘灿继续试探道。 “想来,这边地的“功田制”必定不同于内地,若是如内地一般“功田不纳”,如此,无赋无役,这边地官厅、驻军又如何维持?” 尽管之前大王已经提到“免其徭”、“免其赋”,但刘灿还是想要弄清楚大王的做法。 “既是功田,自然是如内地一般,免其徭、免其赋!” 笑看着刘灿,朱明忠反问道。 “怎么,难道功田还有两种功田吗?” 正文 第40章 未来(第三更,求支持) “难道功田还有两种功田吗?” 这样的反问之后,尽管表面上朱明忠是笑而不语。可是心里头却是难以平静,因为直到现在,即便是府中的文官仍然对“功田制”有抵触情绪。 而功田制是什么? 是朱明忠用于稳定军心的一个举措,可以说是忠义军战斗力的源泉。 “当初推行“功田制”的时候,许多人都曾反对,可若是推行“功田”,独臂残授功田百亩,双臂残受百二十亩,独腿授百五十亩,双腿授百八十亩,遗族除抚恤外另授田两百亩,如此,才有了今日忠义军兵士于沙场上悍不畏死,可以说,右非是“功田制”解除兵士的后顾之忧,我军中将士又岂会如此?” 对于来自21世纪的朱明忠来说,如果说他理解最为深刻的是什么?恐怕就是荣誉不能当饭吃。不能让军人流血又流泪,所以,才有了对伤残以及阵亡官兵的从忧抚恤。 “孤所免不过区区数百万亩,所得却是二十万悍不畏死的精兵,如此划算的生意,孤岂能不做?再则……” 凝视着远处,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清虏入关后,于直隶等地圈地岂止千万亩,其圈占土地非但地归旗兵,就连地上的百姓亦被强掠为旗下包衣。清虏尚知道厚待兵士,孤难道不知道?” 上纲上线、戴帽子。 也许是身处后世的时候,习惯了在网络上与人辩论,习惯了动辄“戴帽子”的言语,所以,朱明忠偶尔会用一个帽子,打消别人劝阻的念头。果然,他这么一说,刘灿顿时不敢再言语,若是他再说下去的话,等于说“大王不如清虏”,这种事情可不是人臣所能为的。 “大王仁义,绝非清虏所能比。” 纵是不愿,刘灿也只得顺着大王的话,鞠躬恭维道。 “至于这东北“授功田”,同样也是如此,那满人可在汉地圈地授旗兵,为何孤不能于东北授功田,以奖其收复国土之功?” 尽管从不承认东北是什么“满洲”,是什么“满人老家”,但是并不妨碍朱明忠拿这事与“圈地”相提并论,虽然这里的土地都是无主之地,而满人圈地圈占的是汉人的田地。 “自是当然!” 发现自己被带上道的刘灿,虽然有些无奈,但他仍然道出了他反对的理由。 “大王此举自主当然,只是臣以为,既然大王意于东北设行省建郡县,那么,就必须要考虑田赋税收以及差役,若不然,地方官府他日以何发俸,以何人当差?毕竟,少则十数年,多则数十年,这东北势必将以屯军为主,仅凭百姓纳粮当差,又岂能维持?” 刘灿的话倒也极为公允,并不仅仅只是反对“功田制”,而是考虑着整个东北的将来。 “到时候,朝廷势必仍将为东北所累,毕竟,屯兵既不纳粮,也不当差,且此时百姓甚少,官府驻军如何维持?只能依赖朝廷。” 若是换成其它人,或许会为刘灿的这番话而心动,进而怀疑在东北推行“功田制”,但是对于早就有所准备的朱明忠来说,他只是哈哈笑道。 “茂林,怎么可能会没有百姓?” 说罢,朱明忠反问道。 “茂林可记得,江北土地是何法?” “官山林,江北之地,除已种私地,山林、河川以及生熟荒地皆为官地,私垦者没其产、役六个月!” 刘灿几乎是不假思索的道出了江北的《地例》,这也是他在初入江北时,最不理解的地方,毕竟,各地都在招民垦荒,只有江北非但不招民垦荒,而且推行“官山林”,把荒地收归官有,开垦后租给百姓耕种,若是不曾开垦的荒地,那怕就是荒废,也不准百姓私垦。甚至不惜用厉法加以约束。 “那么去年江北百姓租多少官田?官府收入多少?” “回大王,去年江北百姓租官田1415余万亩,官府收地租银337万两有奇!” 事实胜于雄辩,推行“官山林”之初,府中曾有很多人反对,因为在他们看来,并江北最重要的就是通过免税甚至提供农具、耕牛等物资来招揽流民,开垦荒地,如此才能充实税收,可大王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但未曾想官府的收入非但没有减少,反而迅速激增。 “江北数千万亩私田,官府取田赋所得不过二百余万两,而官田不过千万亩,取地租银三百余万。茂林,为何会如此?” 朱明忠依然是满面笑容的问道。 “回大王,田赋所取,至多不过二十税一,而官田所取却是三成五的田租,虽然第一年只取一成五,可即便是如此,也数倍于田赋。” 税不如租! 这是肯定的,前者政府不过只是收取部分税金罢了,而后者政府变成了地主,可以最大的限度的获得更多的收益。 不过在提及这个三成五的田租时,刘灿的心里不由想到另一群人——拥有数百亩、上千亩甚至万亩的士绅,他们过去收取着五成的地租,而现在官田地租只有三成五,直接导致他们为避免佃户转租官田,无不是纷纷降地租以免佃户外流。他们的损失不可不谓惨重。 但是官府的收入却因为官田的出租而激增,到明年,仅仅只是田租,江北就能收入近千万两之多,甚至在刘灿看来,如果不是因为官田的分布问题,官府的田租还能再增加一倍。 “自官田放租之后,江北的地租从四至六成,普遍降至三成七至多四成,士绅为招揽佃农为其种地,无不是纷纷减租,唯恐田地无人租种。可茂林,按道理来说,如此这田价就会下降,可为何现在田价相较过去,反倒贵出一倍有余?” 大王的反问,让刘灿先是一愣,然后说道。 “是因为民间无地可售!”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刘灿的神情显得有些郁闷,他根本就不理解为什么会这样,在士绅唯恐田地无佃户耕种纷纷降租的同时,按道理来说,这地应该不值钱的时候,这地价反倒像是坐上窜天猴似的,一年番了一番不止,而且还在继续涨价。 “现在地价日高,价格越涨,大家越不售出,纠其根源是因为官田多,私田少,大王有命官田一率不得出售,所以大家都看到这民间的土地有限,所以,地价才会不断增涨,毕竟自此之后,不说其它地方,至少在江北,田分官私,私田非军功、非学田便不可能再多出丝毫,地价高涨也在情理之中……” 什么是情理之中,根本就是朱明忠处心积虑而为,他为什么如此,就是为了像后世的政府一样,成为天下间最大的地主,只不过后世的掌握着天下所有土地所有权的政府是为了售地,所以捂盘惜售,而朱明忠是为了成为地主,获得更多的“地租”。 而在这个过程中,原本应该被伤害到的士绅的利益同样也被照顾到——地价的上涨,非但冲抵了地租减少的损失,还使得他们的财产增加数倍,尽管那财富是停留在纸面上的——地是不动产,就和后世许多城市中的百万、千万富翁一样,可即便是如此,士绅们仍然满足这种财富的增涨,尤其是在江北每一个城市都设有土地交易所的情况下,那里每天都会公布地价,按江北的《地例》,江北的田产房屋,一率不得私售,必须要于土地交易所交易,若是地价低了,就会被定为偷税漏税。 现在尽管江北的土地,还不像后世的房产一样被“炒”起来,但是土地作为资本的象征,在朱明忠的刻意引导下,已经从以“田亩”计量转为以“地价”计量,只需要适当的引导,就可以改变人们的传统思维,当然,维持这种经济秩序的前提是,政府必须要掌握大量的官田,只有如此,才能做到游戏规则的制定者。现在江北的官府掌握着江北60%以上的土地,这才是江北可以进行这个游戏的原因。 “茂林,你看非军功不授田!” 微微一笑,朱明忠朝着关内看去,然后继续说道。 “待到天下平定之后,这个法子,孤自会上书朝廷推行天下,非军功不得授田,可盛世滋丁,太平盛世,人丁滋生,到时候怎么办?百姓又岂愿意永远只做官府的佃农?” 大王的反问,让刘灿顿时陷入沉思中,江北的地价高涨,不是因为其它,正因为大家都看到将来人会越来越多,但是私田只有那么多,最后绝大多数人会因为无地只能租种官田,如此原本有限的私田自然也就值钱了。 “那,若是百姓求地,而官府不放,会不会激起民变?” “当然会!” 朱明忠完全不加丝毫掩饰的说道。 “江南尚都时常发生佃农冲击主家的事情,自然也有可能冲击官府,所以,将来东北、西北以及四川等地的土地,除了功田之外,还会拿出一部分官地,交给个人开垦,只要连续耕种五年,就可以向官府低价购买土地,如此,又何愁他日东北、西北边地无民耕种?而只有功田?” 正文 第41章 传国(第一更,求支持) 天已变! 从清河直到京师,再从京师到山海关,若是说这一路上最大的感慨是什么,恐怕就是沿途的百姓,都已经换上了汉家的衣裳,至于那辫子也纷纷剪了下来。 尽管偶尔的在沿途会听到某个剃刀匠被百姓视为汉奸而被殴毙的消息,但是对于这样的消息石磊往往只是一笑了之,虽说他身为军正丞,可是这样的地方事务并不是他能插手的,别说是他,就是已经攻入山东全省的忠义军,也不能擅自插手地方事务,地方事务自然有文官负责,他们顶多也就是配合按察司将某些官吏、汉奸抓捕,至于接下来,自然会有提刑司起诉到司刑院,江北有一套自己的规矩和流程,少一步,都可以判定违法。 即便是一次流放数千人,也必须要走流程,而且其间若是他们不服,也可以通过讼师上诉,对于这些东西,石磊最初曾以为是为了分地方官权力——毕竟他们大都为降官。 可在江北推行的过程中,石磊慢慢的认识到这种权力上的分置,最大程度的减少了冤狱的存在,避免了知县一言定生,一言定死的独掌大权,现在江北之所以吏治清明,与这种权力分立,有着根本性的关系。 当然,石磊不去过问这些琐事,是因为相比于这些事情,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一路风尘仆仆的来到京城之后,不过只呆了一宿,便连夜往山海关赶去,待他人到山海关的时候,正好赶上了刚从外边回来的大王。 “四石,你怎么过来了?” 诧异的看着石磊,朱明忠的目中略带些许疑虑。 难道江北出事了? 显然,这不可能,因为现在简易的电报线路随着忠义军的进军已经铺至济南,只要江北有什么事情发生,济南收到电报后,就会立即派人用快船送到山海关,虽然即便如此,山海关也需要一天的时间,但肯定不需要石磊亲自来送,至少从清河至济南的这一段,他即便是坐火箭也赶不上电报的速度。 “臣参见大王。” 主臣两人在门前见礼之后,然后便朝着屋内走去。 “……这次臣之所以赶到京师,是因为京师的情报站皆是由臣一手布置,现在京师天变,为李楚夺据,所以臣不能不亲自过去,以便对京师进行重新部署。” 石磊的解释,让朱明忠不加丝毫怀疑的说道。 “嗯,理应如此,当初若是没有京师的那些人相助,清虏朝政又岂能为我所用?那些人虽然有降清的举动,可也算是于我朝有功,算是功过相抵吧。” 尽管内心中瞧不上那些降官,但是朱明忠并不会因此而否认他们的功劳,至于卸磨杀驴的事情,也不是他的性格,更何况,现在对于那些人,他还有用。 “你只管告诉他们,朝廷不会忘记他们的功劳,也不会亏待他们。至于将来……” 沉吟片刻,朱明忠沉声道。 “虽说不一定能让他们官任原职,但是至少孤可以保证,会对他们量才适用,如此,便是孤最大的诚意了!” 如果这番话听在普通的官员耳中,也许会让他们觉得淮王不近人意,但是听在金之俊那样久经宦海的人耳中,他们却会立即感恩戴德谢恩,于他们看来,这样的“量才适用”,恰恰表明了淮王的诚意,表明不是因为他们暂时对淮王有用,才会加以笼络,而是已经接受了他们。 “大王仁义,臣必定会转告于他们。” 当然,朱明忠并不认为石磊不远数千里来这,就是为了告诉他这件事。他来到这里肯定有要事,若不然的话,他绝不会亲自赶过来,只需要派其它人过一趟就行了。 既然他现在没有说,那肯定是在这里不甚方便,所以,他也没有追问,只到两人进入书房之后,坐定朱明忠才看着站在那里的石磊说道, “四石,到底是有何事,会让你不远数千里来此?” 仅只是为安抚京中诸人?还不需要劳他这个军正丞亲自出面,既然他亲自去,事情肯定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大王!” 深鞠躬后,石磊才小心翼翼的说道。 “臣往京城一来是为安抚诸人,以令其在他日继续为我淮藩效力,同样也是为了另一件事……” 说话的功夫,石磊已经取出了一个木盒,那个不大不小的檀木木盒就那么放在朱明忠的面前,看着这木盒。 朱明忠问道。 “哦,是为它?” “正是为他!” 石磊点头说道。 “这盒中是何物?” 朱明忠倒是有些好奇了,这盒子里装的什么,能让石磊不远数千里赶到京城,然后送到这里。 “回大王,是……” 石磊并没有打开盒子,朱明忠同样也没有打开,在朱明忠的注视中,只见石磊取出一张纸,双手捧到朱明忠的面前。 “大王请过目。” 看着那张纸留下的红色印迹,朱明忠猛的抬头看着石磊,然后问道。 “这是……” “是我大明的天子御宝!” 虽然石磊的话声不大,但是落在朱明忠的耳中,仍然似一道惊雷一般,他看着印玺上的字样。 “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 这就是大明的天子御宝!或者说是大明的玉玺! 在朱明忠惊愕于这玉玺怎么到了石磊的手中时,只听石磊说道。 “大王,我大明一共有玉玺二十方,也就是“二十四宝”,初时有十六宝,后来成祖皇帝因玺宝毁失,命人补刻数宝……” 在石磊提及玉玺的旧事时,朱明忠当成祖为何要补刻,因为燕王朱棣靖难之军兵临南京城下时,建文帝面临逊位之灾,其不管是自尽还是逃亡,他不可能将代表帝王权力象征的玺宝完好无损的全部留给造反称帝者,可能将部分毁坏或带走,那么永乐帝为了承袭洪武旧制的十七宝,便要进行补刻。此事永乐时人不敢明言,永乐的子孙皇帝也不会将此事告知天下,只能寻找其他借口补刻之。 “世宗皇帝是武宗族弟,由兴献王世子身份入主大统,世宗继位后于嘉靖十八年,其又下旨增添御宝,而新制七宝曰: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大明受命之宝、巡狩天下之宝、垂训之宝、命德之宝、讨罪安民之宝、敕正万民之宝,与国初宝玺共为御宝二十四,尚宝司官掌之。如此,也就是大明二十四宝。” 尽管石磊的言语看似简单,但是其提及世宗时,朱明忠自然想到这位在“大礼议”上与群臣进行了一次十分激烈的较量,最后不惜以牺牲许多大臣的生命为代价换取胜利,虽未受皇帝教育但却成为大明皇帝中善于玩弄皇权的“怪物”,更是牢牢的掌握着朝廷大权于已手。而自明朝建立朱元璋所制十七宝后,只有嘉靖帝新添宝玺,这同样也充分体现了这位由藩王世子而登宝座者大胆张扬个性的心理,其也成为明帝体系再一次失去嫡传的标志。 “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这是世宗皇帝添制的宝玺?” 朱明忠看着那檀木盒,那心脏越跳越为激动。因为这盒中的是象征着帝王权力的玉玺!而现在这玉玺就在他的面前。 “正是,自世宗皇帝之后,我大明皆用“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 垂首立于大王的面前,石磊的话语显得颇为平静,这一句我大明皆用“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无疑是在告诉朱明忠,这就是从世宗到思宗孝烈皇帝,这枚世宗皇帝所制的玉玺,就是大明的天子玉玺,是大明帝王权力的象征。 无论是弘光、隆武、昭武或者现在的永历,他们都不是正统的皇帝,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都没有大明皇帝的玉玺,当年朱由检既然没有南逃,同样也没能把太子或者玉玺送往南京。这直接导致弘光、隆武、昭武以及永历四朝,只能新制玉玺。 而这种玉玺的认同度有多高? 别人不说,西南的土司是没有人认的! “也就是盒中的玉玺!” 石磊的语气显得很是平静,自从上次的失误之后,他一直想要为自己的错误赎罪,而这盒中的玉玺,正是他用来赎罪之物。 “这……是世宗皇亲亲制的那枚……” 在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朱明忠都没有发现,他的语气显得有些急促,有些紧张,甚至就连那双眼睛中的视线也变得复杂起来,他的手甚至有些不由自主的往木盒上伸去,那个木盒象征着大明至高无上的权力! 在至少长达一分钟的时间内,他的心脏都在砰砰的急剧跳动,脑海中无数个念头在那里翻滚着,但是,最终,他还是控制住了内心的渴望,控制了那分野心,只是略微看了木盒一眼,然后才问道。 “这就是必去京师的原因?” 这个原因足够了,对于大明来说,现在确实需要这么一个正统,只是……这玉玺到底是真是假? 迎着大王的目光,石磊说道。 “大王,这印,是臣当年离宫时私藏于京中的!” 正文 第42章 故人相见(第二更,求支持) 阔别多年之后,又一次踏入京师,这里的一切早都是物是人非。 每一步都显得有些沉重,手挽着马缰,他的神情显得有些肃穆,当他进入内城,朝着那熟悉的宫室看去时,所看到的城门楼却有些陌生,不同于记忆中的城门楼了。 清虏入关后曾经整修过,也许,这便是所谓的“新朝气象”,不但如此,就连过去最为熟悉的衙门也不见了。衙门去那里了?他并不在意,他只是如此其它的行脚商一样,在这城中走着,偶尔的,他会把目光投向周围,试图想要把记忆的碎片拼凑在一起,但是,所有的一切都是如此的模糊。 终于,他来到了午门,这是紫禁城的正门。来到午门前,望着那已经变了模样的午门,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了甲申年,从闯贼的营中逃入京师的他是如何跑进的午门,那时候宫里一个人也没有。 人都去那了? 他跑到顺天殿,跑到东阁,跑到文华殿,一个人也没有。最后又回到顺天殿前的广场上,站在那里看见远处有铅黑色的云在天上翻滚着。他就那么站在那里,看着远处的云,心里无数个念头翻滚着。 他听到了炮声、听到了火铳声,炮铳轰鸣就像是过年时一般,闯贼要进城了。 皇上在那呢? 直到最后,他都没有找到皇上,在寻找皇上或者太子的时候,他看见宫女和几个公主歪斜地趴在台阶和回廊上,而从殿门的里面他又看见周皇后的脚,在他跪下去向给皇后送行的时候,他看见躺在地上的昭仁公主还喘着气,剑并没有刺伤她的心脏。 也就是那个时候,他下定决心,要保公主的周全。身为锦衣卫世袭百户,生来就是保护皇家的。即便是搭上性命也要保公主,然后,他为公主包扎好了伤口,不过,他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寻找到了一个年岁与昭仁公主年龄相仿的女孩,给她换上了公主的衣裙,然后痛下杀手,甚至还用剑砍掉了她的脸。 随后,他就带着公主藏身于民宅之中,直到公主的身体稍好之后,才带着公主南下,再然后…… 就那么凝视着午门,再次睁开眼的时候,石磊那张本身颇为肃穆的神情中挤出一丝微笑,他不但保住了公主,而且还为公主找到了合适的人家。如此,便无愧于先皇了! 行走在京城的街头,石磊总是会打量着周围,他总想从路人中找到一些故友,他知道,在满清入关之后,他曾的一些同僚,他们中有的人进了满清皇帝的鸾仪卫,也有的成了沿街叫卖的商贩,也有人和他一样隐姓埋名。 他们又在什么地方? 没有人知道,终于,他来到了悯忠寺,这悯忠寺是唐贞观十九年唐太宗李世民为纪念跨海东征中死难的将士,在幽州城内建一座寺庙。寺还没有建成,李世民去世了。经高宗李治、武则天多次降诏后,于武后万岁通天元年建成,命名为“悯忠寺”。历经51年建成的悯忠寺规模宏大,寺内建有一座高阁,名为悯忠阁,有谚语“悯忠高阁,去天一握”来描述它的高大。只不过这座高阁在明朝以前就不复存在了,唐时那个老悯忠寺只留下了几块断碑,在正统七年重建之后改叫崇福寺,但最终又败废。 又一次来到崇福寺的时候,石磊发现这崇福寺的香火比过去更旺了一些,这个变化让石磊的眉头微微一皱,不过他还是不露声色的进了寺,礼了佛,挂单留宿于寺中。 当天晚上,在寺中的那棵海棠树下,石磊在多年前曾经将一个东西埋于地下,十几年过去了,也许那木盒早已经腐烂,但是盒中的东西应该完好无损。 可是在石磊按照当年留的记号挖下去的时候,却意外的发现,木盒中不见了! 东西在那! 他看到了走廊中站着一个和尚,那和尚看着他,他看着和尚。 “黄提督!” 惊诧的看着那个有些面熟的和尚,石磊猛然握住手中的刀柄。这个和尚不是其它人,正是街道房提督黄涪,他怎么削发为僧了? “石施主!” 只手行礼时黄涪垂眉道。 “贫僧法号弘名,俗家之名久不用矣。” “东西在你那!” 石磊的声音低沉,目中闪过一道历色。 立于廊中的弘名抬眉看着石磊,并没有回答他,而是对他说道。 “施主,请随我来。” 跟在黄涪的身后,石磊想了很多,他甚至已经下定决心,如果黄涪不把东西交出来,他就会把在锦衣卫中所学,全都用在这人的身上,那怕他是个和尚。 现在,石磊甚至都后悔了,为什么在来京师的时候,没有先与京师的情报站联络,不过还好,只要他发出信号,随他一同进京的下属就会赶过来。 两人来到了寺后院,借着幽冷的月光,石磊看到这后院有一排墓碑,为什么来这?而这些墓碑上为何无字? 看着一排无字碑,石磊的目光中尽是疑惑。 “这是南镇抚司堂上指挥李若琏之墓分守崇文门,城破后自杀殉国!” 黄涪的声音不大,语气低沉,在介绍着墓碑下的埋着的主人时,他会用衣袖擦去墓碑上的灰尘。 “这是千户高文彩,与儿子杀掉全家后自杀……这是……” 一个又一个或熟悉,或陌生的名字,传入石磊的耳中,他看着这无字碑,似乎明白了,这里埋的都是以身殉国同僚。 “这……” “当年京师为贼所陷,不知多少弟兄同僚身死贼手,某之所以苟且偷生,等京城内平静了,我要去各个城门,去替他们去收尸,他们为国而死,总得有个人为他们收尸吧。” 黄涪的语气依然很低沉且平静,在他的身上石磊看不到一丝一毫的那个锦衣卫提督的气息,反而似老僧一般。 “这……” 看着这院中的几十个墓碑,石磊反问道。 “为何选择这?” 抬起头,看着石磊,黄涪反问道。 “石百户当初为何选择这里?” 这…… 黄涪的问题,让石磊一阵沉默,他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这里是——悯忠寺。 “悯忠寺!” 点点头,黄涪低声说道。 “当年唐太宗李世民为纪念跨海东征中死难的将士特意于此修建,贫僧之所以选择这里,只是想……悯忠,悯忠,想来,能归于此地,也能让他们在天之灵得已安慰了。” 悯忠! 略点下头,石磊颇为感慨的说道。 “千户如此安排,甚是妥当!” 没有比这里更合适的地方了! 石磊看了一眼这寺院,想到那些为国尽中的同僚能够埋身于此,于九泉之下也能瞑目吧! “当年,你进城时,是不是为了想护送皇上出城?” 黄涪盯着石磊问道,他知道眼前的这个石百户曾混于闯贼营中,他入城自然是为了护送皇上。 “在下进入宫中的时候,并没有找到皇上。” 石磊点头道。 “若不然,在下必定护皇上周全!” 即便是直到现在,石磊在很多时候,都会去想一个问题,如果当年他能提前几个时辰进入宫中,那又将是什么样的结果? 无论如何,断然不会是今天这个结果。 “石百户有心了!” 当年降得降、死得死、逃得逃,又有几个人心里还念着皇上,念着他们食君之禄就要为君分忧? 心下感叹时,黄涪突然问道。 “那石百户,当年带出城的是谁?” 那石百户,当年带出城的是谁! 这句话传进石磊的耳中时,只让他心头猛然一颤,脸色突变的他,立即沉声道。 “黄千户,在下只有一个问题——东西在那!” 东西在那! 这才是石磊来京城的原因,他之所以会抛下一切来到京城,就是为了把东西取走,而现在,东西既然不在这里,那肯定就是被眼前的黄涪给取走了,他肯定不会把东西交给清虏,甚至也不一定会把东西交给楚王,那么他把东西藏到那了? 感觉到石磊目中的杀机,黄涪只是略点下头,然后说道。 “施主请随我来。” 随的两人便进入禅房,在禅房里,在石磊的注视下,黄涪从墙上扣下一块砖,然后从夹墙里取出了一个木盒。 看着那檀木盒,石磊的心头猛然一跳,就是这个木盒,这就是他当年从宫里带来的东西。 “是他吗?” 石磊并没有回答,而只是盯着对方然后说道。 “你打开过?” “没有!” “你知道这里面是什么?” 黄涪自然知道,因为那盒子就已经表明了这盒子里装的是什么。他同样也没有回答,而只是看着石磊问道。 “当年……你见到皇上了?” 他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这个盒子是皇上身边的东西。 这……如何回答! 面对这个问题,石磊沉默了片刻,然后点头说道。 “见到了!” 黄涪盯着石磊,好一会才问道。 “那,当年可有人与你一同出城!”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黄涪的呼吸变得有些急促,他想知道一个答案,一个他想要的答案。 正文 第43章 凡世一俗人(第一更,求支持) 永历十六年五月后的京城,此时已不见了丝毫“鞑虏”之气,曾几何时,那些为附和、讨好旗人而刻意学着的满人的口音,这会也不会有人再学了,若当真有人还那么说,非但讨不得便宜,反而会被人讽刺为“二鞑子”。 尤其是在出城门的时候,因为恐怕有鞑虏混在百姓之中,出城的人都需要说上几句话,以证明不是鞑子。 手挽着马僵,来到城门口的时候,石磊同样也被拦下来了,不过与前面那人足足隔着半丈出去。 尽管没看到那兵丁在比划什么,这边那人不过只是刚一开口,旁边的兵丁便抽出刀来,冷喝道。 “是几!” 尽管相隔半丈,石磊仍然可以看到那人的身体颤惹抖筛般,甚至就连话都说不出什么了。 “砍了!” 一旁的官佐的话刚落,那人就被兵丁往护城河边拉去,尽管那人哭喊着“冤枉”,哭喊着“我是汉人”,但是却没有任何意义,突然,那哭喊声嘎然而止。 人死了。 护城河边的架上又多吊了一个脑袋。 相比于进城,出城却更严厉许多,甚至稍有不慎便会陪上性命,护城河旁的架子上高悬着的几个叮满了苍蝇的脑袋和尸体,更是提醒着人们,说错话会是什么下场。而对此百姓们倒也习以为常了,他们甚至连看都不看上一眼。 不过就是死了几个鞑子,有什么好看的?至于冤与不冤,就没人会去计较,谁让他们不会说人话。 轮到石磊了,那穿着灰布军装的兵丁瞧了几眼面前牵着马的石磊,而他也在打量着兵丁,兵丁的军装与忠义军的很像,如果有什么不像的话,恐怕就是忠义军的军装做工更好。 “这是几?” 那兵丁伸手比划了一个“六”。 “军爷,这不niu……” 讨好式的回答着兵丁的问题时,石磊知道满人念六不念liu,而念niu。作为锦衣卫出身的石磊,自然知道各地的方言,再加上他一口流利的官话,那兵丁只是看了他几眼,然后便放行了。 不过尽管被放行,但在离开京师的时候,石磊仍然吓的后背冒冷汗,先前护城河上那兵丁不问青红皂白的杀人,即便是他见惯了风浪,也不能不害怕,毕竟,他可是肩负重任。 离开了京城之后,他并没有直接去山海关,而是去了皇陵,去了先帝的陵前,在他到达帝陵的时候,看到工匠们正在将碑亭里的墓碑拆去,因为在来之前,就已经听说,楚王下令拨三万两用重修帝陵,所以在这里看到工匠,倒也不觉得好奇。 “这位老丈,为何要拆除先帝墓碑?” 有些不解的石磊走过去,问道一旁的监工。 “这位先生,这碑是清虏修的,你瞧那碑上写的是什么?” 监工的话,让石磊朝墓碑上看去,只见上面写道“大明钦天守道敏毅敦俭宏文襄武体仁致孝庄烈愍皇帝”,看到那个“愍”字,石磊的眉头顿时皱紧。 “清虏果然可恶至极!” 于谥号之中这个“愍”往往都是给亡国无能的皇帝,虽说比之厉、灵、炀还不算是恶谥,可却也谈不上平谥,清虏的“小心眼”,可见一般,他们甚至连一个公允的谥号都不敢给先帝。 “自是可恶,况且,思宗皇帝是咱大明的皇帝,要他虏鞑的谥做什,所以,这碑自然得换成咱大明的“绍天绎道刚明恪俭揆文奋武敦仁懋孝烈皇帝”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与那监工又聊了几句之后,来到墓前,取出早就备好的香烛、酒水、果贡肉食,石磊便小心的摆好这一切,对于这一幕,那些工匠倒也不觉得的好奇,别说是现在,就是在过去,在清虏统治的时候,这里也常有遗民来拜祭,自京城克复之后,更是经常有人前来拜祭,以告诉先帝天下光复的消息。 只不过与其它人不同,此时,跪于墓碑前的石磊却有着另一个身份——他是昭仁公主的养父。 “陛下,臣是锦衣卫北镇抚司百户石定一……” 先帝会记得他吗? 尽管在北镇抚司的时候,石磊曾远远的看过一眼陛下,但也就这样了,先帝肯定不记得他这个小人物。 “陛下,现在天下光复,鞑子也被赶出京了,您于九泉之下可以瞑目了……” 跪在墓前的石磊并没有写什么祭文,而只是在心里默默的说着。 “昭仁公主她已经二十四了,虽说她现在叫石昭,可毕竟还是陛下您的血脉,她现在是淮王次妃,倒……也算是体面吧……” 叹了口气,石磊知道对于昭仁来说,这或许是最好的结果了。 “至于……不是臣不愿,而实在是不能,虽说灵王已然成年,可,这天下谁会认他?当年南京的“太子案”到底是真是假,谁又知道?至于现在莫说是其它,便就是现在万年那边,都是仰人鼻息……为天下计,臣,臣也只能如此了……” 心里念叨着,石磊所念的尽是一些只有在夜深人静时,才会细细寻思的问题,作为军正丞,他很清楚天下的局势,同样也知道,什么是有可为,什么是不可为。 “所以,臣才出此下策,陛下,臣,臣也是没法子啊……” 心念着的时候,泪水从石磊的目中流下来。整整一个时辰,他就是这么跪于墓前,就是这么长跪不起,任由那泪水滴落于地上,而周围的工匠看着了,也大都是长叹口气…… “石家先祖随高皇帝起兵驱逐鞑虏,后蒙成祖恩典,赐封百户,可谓是久沐皇恩,唯今天下板荡,唯以死效忠……” 又一次,石磊的脑海中浮现出当年父亲去世前于床榻上的叮嘱,于大明,石家无愧……即便是现在,抬起头来,他看着面前的大王,然后说道。 “大王,此次进京,臣还取了一副画。” 取了一副画? 朱明忠有些不解看着石磊,他这是何意? 在展开那副画的时候,石磊一边展开一边说道。 “这副画像是当年金之俊私藏的宫中之物,他手里头有,不止有这副画,还有一个东西……” 在画像展开的时候,朱明忠整个人的浑身一颤,即便现在的国画工笔还没有发展出来,画像往往不能反应本人模样,但他仍然能看出来,这画像上的人与自己有七八分相似。 “石磊,这是什么……” 盯着石磊,朱明忠沉声问道。 “这是熹宗皇帝命宫中画师所绘的先帝少时画像……” 熹宗也就是那位天启皇帝,是崇祯皇帝的兄长,而此时,这副画像却让朱明忠只觉得有些头皮发麻,因为他们的相貌委实太像,难怪,难怪王士元会称他为“皇兄”,难怪…… “这副画是臣命人临摹之作,原作在金之俊之手……” 盯着画像,又盯着石磊,好一会之后,朱明忠看着垂眉而立的他,隐约的已经猜到他的意思。 他到底想干什么? 答案已经昭然若揭了。 玉玺! 画像…… 金之俊手里还有什么? 尽管石磊没有言明,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朱明忠知道石磊会去安排好一切。 “大王,世间只有石昭,而再无昭仁!” 就像是已经猜到了朱明忠的顾虑似的,石磊的话声不大,但却一语道破了天机,昭仁已死,活着的是石昭。至于……石昭同样也是先帝的血脉,而将来所生同样也有先帝的血脉。当然,这个念头只存于石磊的心底。 “关外诸事不靖,忠义军是绝不会进关的。” 在良久的沉默之后,朱明忠并没有给出回答,而是转移了话题。 “臣明白大王的意思,京师于我手中实为烫手山药,大王弃以京师,实为上策。” 石磊的语气非常平静,就像先前压根就没有提到那些似的。 “若京师为我所复,我必需送还朝廷,若稍有差池,必为不臣,今日……” 不等大王把话说完,石磊便低声道/ “今日京师为李氏所据,若是大王仍据朝廷于万年,势必为天下所指,与其如此,不若送朝廷还驾京师,以正清名……” 抬眼看着石磊,朱明忠的目光最终还是落到了那个檀木盒上,那个檀木盒里装的是什么?装的是天子玉玺,装的是帝王权力! 至于朝廷…… “……所以,交出去并不见得会不利于我。” 对于石磊的建议,朱明忠并没有反对,也没有表示赞同,他很清楚,现在时机还不成熟。 “四石,你可曾到过关外?” 朱明忠依然没有回答他,而是继续叉开话题,对此,石磊也是配合道。 “臣不曾去过关外。” “关外土地何止万里,孤之所以先定关外,并不仅仅只是为了平定关东,复我辽土,同样也是为了……” 为了什么? 朱明忠的话声突然一顿,他凝视着远处,整个人都陷入了沉思中,良久之后,他才看着石磊说道。 “孤终究也不过只是凡世一俗人罢……” 说罢,朱明忠发出一声长叹,而这声叹息之后,他又一次沉默了,而在沉默时,那神情既有些无奈,似又有些期待…… 正文 第44章 深山归途(第二更,求支持) 天色渐渐的亮了起来,一抹薄薄的朝阳从远处的山脊上跳出来之后,便缓缓升起。这塞外的大山在这个时候也开始苏醒了,鸟儿在林中发出清脆的鸟叫,这清晨的气息,就这么的让人沁人心脾。 这塞外的景致,于关内是难得一见的。只不过,这里并不是一望无际的草地,而是山脉相连、山林密布,往年里,这样的山谷是人迹罕至的,毕竟,牧民从不会把马放到山谷中。 但是现在,这山谷里的山溪间,却有数千匹马在其中饮着水,而这些马大都是母马,而且大抵上都是极为少见的上等母马,若不是其中可以看到数百个背弓带刀的蒙古人,不定这么大的马群还真会引起他人的垂涎。 当然,若是这山谷里有人的话。 与草原上不同,进了山,几天,甚至十几年看不到人烟实属再正常不过,毕竟,这里并不同于关内,而是所谓的“蒙地”。 王朴静静坐在草丛里,望着一轮艳丽的红日从天际一跃而起的时候,他的心情豁然开朗起来。 终于要回家了! 王朴的双眼中带着对家乡的思念,两年前,他随着上司出了关,原本,他以为出关之后,也可以杀鞑子,没曾想,鞑子没杀几个,倒是和那些鞑子称兄道弟起来了。 没办法,在这草地上,他不是忠义军军人,而只是王家的仆人,是生意人。不过幸好接触的都是蒙古鞑子,而不是建州鞑子。 从两年前离开江北起,他和王文白二人就一直在蒙地做着生意,结交着蒙古人,只不过,让他失望的是,那些蒙古人尽管在心里对建州鞑子并不服气,但是却不愿得罪他们,这几年满清对蒙古人的笼络,总归还是有些功效。 “哎,可真快啊!” 看着天空,王朴默默的寻思着,在得知明军北伐的消息后,就开始着手准备回家了,可在半路上却得知忠义军占领山海关的消息,于是立即调转方向往山海关的方向赶了过来。 虽说是一身蒙古人的打扮,可因为带着数千匹江北急需的的母马,为了避免这些母马被他人夺去,所以这一路上他们是昼伏夜行,在崇山峻岭间小心翼翼地往山海关的方向赶去。 这一路上,倒也没有任何风险,毕竟,关外的人烟稀少,只要避开牧场,基本上就能避开蒙古人,即便是偶尔碰到几个散户,一通乱箭射去,包中的女子成了那些牧奴发泄的工具,至于男丁自然是一个不留,牛羊也变成了众人的口粮。而在进入大山之后,连草原上被的散户也碰不到了。 “阿朴,你看这里……” 不知道什么时候,王文白站在他旁边,手指着溪边的一片平整的草地说道。 “这里过去肯定有人耕种过,像这样的地方,只是早年这关外战乱不断,百姓或是被杀,或是逃离此时,这里也就荒废下来了!” 作为南方人来说,王文白的身材倒也还算高大,不过相比于北方人他的身形却略显消瘦,满脸的长胡须,浑身散发着一种只有商人才有的气势。大概是在这草原上做了太长时间的生意。 “可惜了这么好的地方……” 王朴笑起来,他指着山谷说道。 “不过,现在天下太平了,将来这里肯定会住满人的,而且都是汉人。” “哎,住人,也不容易啊!” 坐到石头王文白长叹道。 “故土难离,不是迫不得已,谁又愿意抛弃家里的一切,来到这关外重新开始,其实这里有什么不好?人到哪不是一样的活下去,都想不开啊。” 想不开的又岂是一两个,即便是王朴同样也想不开,他同样想回家,那怕是他娘、妻儿都死于清军的屠刀下,仍然不妨碍他想回家。 那个家,才是他的一切啊! 王朴点点头,略显深感地说道。 “或许,这才是人吧,谁不念着家呢?” “先睡一会吧,晚上还要走许多路,山路不好走啊。” 王文白拍拍他的肩膀亲近地说道,尽管他们并不是亲人,但是两年来,日夜相处,却使得两人结下了更为深厚的友谊,早就在内心里把对方当成了亲人。甚至王文白都已经打定主意,待回到江北后,就把自家的堂妹许配给王朴,他是一个实诚人,只是命苦了一些。 躺在柔软的树叶上,王朴的心里非常乱。 之所以乱,倒也不是因为其它,而是因为他发现,他脑海中,关于仇恨的记忆似乎越来越淡了,在一开始来蒙地的时候,他做梦都想着劝说蒙古人攻打京城,到时候杀尽京师里的清虏,那怕是妇孺老弱,最好全都杀死了。 可是,慢慢的,他的这个想法却淡去了,倒不是因为他不想为妻儿报仇。而是因为,在接触到太多的蒙古人之后,他觉得,那些蒙古人和他并没有太多的区别,甚至就是清虏中的妇孺同样也是妇孺,他发现自己下不了那个手。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不会杀清军,他可以毫不犹豫不决的杀死清军,但是,却不愿意杀害一个手无寸铁的妇人或者少儿。 人,总是如此的矛盾。 而在王文白做出决定的时候,尽管任务失败了,但是他却松了一口气,毕竟,如此一来,他就不需要再像过去那么纠结了,不用再去考虑那些妇孺了命运了,至于其它,一切都交给老天吧。 但是,对于王文白,王朴却很佩服,他转头望了一眼躺在身边的王文白,他脑袋后面的那小孩巴掌大小的头发已经白了许多,眼角和眉头的皱纹也很深,就连脸庞也不见丝毫南方人的模样,但他却让王朴佩服得五体投地。 因为他从不曾心软过,王文白可以在与蒙古人的谈笑间,在心里盘算着如何杀死对方,念叨着将来怎么领兵去打他们,然后如何杀死他们,如何让这草地上不再像是韭菜似的,割了一茬又出来一茬。 所以在过去的两年间之,与其说王文白是在蒙地上联络那些蒙古贝勒,试探他们是否愿意袭击满清,倒不如说他是在那里打探蒙古人的虚实,尽可能的了解那些蒙古人,然后想办法将其斩草除根,永绝后患。 甚至,在这一路上,王文白还特意试验了一个——选择了那些草原上的散户或者小部,牛刀小试了一番,他的办法是成功的。甚至在同样了解蒙地的王朴看来,他的这个办法,确实可能永绝后患。 只是手段太过狠毒了一些! 不自觉的,王朴又想到,当年出关时的兴奋,那个时候,他不是恨不得食其骨吗?怎么现在反倒是妇人心肠起来?难道是因为与这些蒙古人成了朋友?想到这,他朝着那些正在捆着长绳,把马系在绳上的蒙古牧奴看去,那些牧奴现在都是王文白的财产,在草地上,地位最为低下的奴隶,就是这些牧奴,这些牧奴的身份各异,既有因为欠债而沦为奴隶的,也有因为犯法而被罚作奴隶,他们的地位非常低下。不过,也正因为他们的地位低下,所以才会被王文白买下来,一来是作为行商时的帮手,至于这二来则是为了将来用这些人牧马。而在这一路上,多亏了这些牧奴,才使得他们能够把近四千匹上等母马安全的带过来。 也许是因为和他们相处时间长了…… 在心里这么寻思着的时候,突然,王朴感觉到一丝危险的气息,原本还躲在地上的他猛的站起身来,在警惕的朝着左右看去的同时,又冲着王文白低吼道。 “林里有人!” 随后王朴又大声用蒙话喊了一遍,那些原本正在准备过夜的牧奴,纷纷抽刀取弓,双眼警惕的注视着山林。 是谁? 谁在林子里?难道是蒙古人追了过来? 王文白自然而然的想到了那几个被他试刀的草原上的散部,按道理说不会啊,当时动手挺利索的…… 就在他思索着的时候,突然,一阵铳响在山林中响了起来,在铳响的时候,隐约的可以看到林中的白烟。 铳响的时候,应声倒下了几个牧奴。 对方有火铳! 就在王文白的脸色因为听到铳响而吓的煞白时,王朴却一把将他按倒在地,将王文白按倒在地的时候,王朴又冲着一边的牧奴大声喊着,让他们卧倒,躲起来。 铳比箭利! 军人出身的王朴自然知道火铳的利害,被瞄上的他们,根本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就很有可能被打倒在地,在他呼喊着让牧奴躲起来的时候,听着林间的铳声,他突然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他从衣裳里头撕下一块布,然后将布插在树枝上,躲在石头后面不住的摇着白布。 “别放铳,别放铳……” 一边喊,王朴作势就要站起身,而王文白瞧见了便想去阻止他。 “阿朴,你这是干什么?” 而这时已经站起身的王朴,并没有理他,而是摇着白旗往林边走去,在他往林边走着的时候,他看到了林子出来了一个人,那人的身上虽说穿着绿色的军装,但是,看着他手中的火铳,一幕幕的往事霎时涌上了心头。看着越来越近的人王朴突然笑了起来,然后冲着那端铳走来的人大声喊道。 “你们是那部分的?” 正文 第45章 草原(第一更,求支持) 城头变幻大王旗! 对于山海关一带的人们来说,他们几乎从未曾想到,在有生之年,还能够看到大明的旗帜。还能够再看到大明的军队。 对于山海关一带的汉人来说,他们看到大明军队时,往往是激动难以自抑,无不是纷纷把压箱底的汉式衣裳拿出来,将满人服制的长袍马褂或是撕破,或是改制成其它的衣裳,虽说剃掉的头发未长出来,可无不是纷纷戴上幅巾以掩饰剃发的窘迫。 当百里外的百姓们欢天喜地的是迎接着王师的解放时,驻于山海关的忠义军并没有立即向近畿一带进军,反倒是开始透过各种渠道不断的收集着从草地上传来的情报。 原本有关草地上的情报都是从山海关一带的商人手中获得——虽说晋商得皇命垄断了对蒙地的贸易,但是仍然有很多商贩翻越已经无人看守的长城,与蒙古人做生意。这也使得军正司可以从那些商贩的手中获得所需要的情报,毕竟出山海关西北就是蒙地,也是所谓蒙八旗兵源的主要来源地,这片蒙地可以说一直都是满清最忠实的鹰犬。 也正因如此,在夺取山海关之后,朱明忠就立即派出了部队对山海关西北山地进行侦察,一来是查探蒙古人的反应,防止其反扑,二来是搜索将来的进军路线。既然要进攻,就必须搜集情报,而大量的情报正是通过上百个商贩的口中加以汇集。 而王文白一行到达山海关后,他带来了更为详细的情报。相比于那几千匹母马,对于朱明忠来说,最重要的恐怕还是他带来的情报。 “大王请看,这清虏的喀喇沁旗旗地位置恰好就在关外,其地与北直隶不过只有一墙之隔,另一边连接辽东,正是两地交汇处……” 在山海关衙署之中,已经重新换上一身军装的王文白指着墙上的地图时,神情显得有些激动。 两年了! 两年前他化妆成商人进入蒙古,在过去的两年里,他的打扮与普通的蒙古人并没有任何区别,喝马奶酒、吃羊肉,喝着关内的茶砖,两年间,他的脚步踏遍了整个喀尔喀,还有喀喇沁等地,两年的草原生活,让他不知受了多少罪。 但是,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他不仅掌握了第一手的情报,同样还绘制了大量的地图。 “所谓的喀喇沁旗,实际上就是当年我朝的朵颜三卫!” “朵颜三卫?” 看着地图,朱明忠的语气中显得有些诧异,毕竟,朵颜三卫的名气委实太大了。建文帝时燕王朱棣从北平起兵,争夺皇位。辽王朱植和谷王朱橞逃往南京,宁王朱权拥兵观望。朱棣单人赶往大宁拉拢宁王朱权,暗中重金勾结朵颜三卫,最终胁迫宁王朱权随他造反。朵颜三卫的骑兵成了朱棣“靖难军”骨干。再后来,朱棣登基之后,便一改藩王守边政策,辽王、谷王、宁王三王都改封到南方。此外,朱棣还将驻守和林等蒙古境内卫所的明军后撤,退后到长城防线。朱棣退缩防线,赏赐朵颜三卫等归顺蒙古部落,希望以他们作为防范北元残余力量的外围防线。 而朱棣的退缩策略,导致蒙古各部很快就开始叛乱:关外的卫所撤销,明朝失去了了对草原失去控制,因为朵颜三卫和其他蒙古人起源相同,有着千丝万缕联系。所以在明朝卫所撤离后,朵颜三卫要求在大宁卫地区驻牧,明朝的拒绝成了双方矛盾的起因。明成祖时期,朵颜三卫蒙古各部,就联合了鞑靼部首领阿鲁台,他们经常联兵进攻明朝。永乐帝后来连续三年“亲征”,曾率领军队深入屈裂儿河流域,打击支持阿鲁台的朵颜三卫。 终明一朝,原本应该为大明守边的朵颜三卫,实际就是大明的另一个敌人,虽臣服明朝政府,待遇优于其他东西两部蒙古人,瓦剌和鞑靼并立时期,兀良哈人多次依附力量比较强的一方,充当寇掠明边的帮手。明朝中期,瓦剌入侵发生土木堡之变,朵颜三卫兀良哈人不仅没有帮助明朝,却趁机在辽东侵扰。兀良哈人反复在瓦剌、鞑靼、明朝三方间依附,此时朵颜三卫已经完全失去了明朝帮手的作用。 “正是朵颜三卫,不过三卫与建虏早和合污,后金崛起后,其通过战争和联姻手段并吞蒙古诸部,按满八旗的制度分封蒙古八旗。二十几年前,朵颜三卫被满清编封为喀喇沁旗,后又被编为左、中、右,既3个扎萨克旗。随后十几年间,喀喇沁部随着爱新觉罗南征北战,可谓是立下汗马功劳,即便是现在,清虏麾下亦有两万喀喇沁旗兵,目下喀喇沁旗下,因旗丁大半随清虏入关,其蒙地三旗不过只余万余旗丁。” 王文白的这番话,让朱明忠感叹道。 “三卫之夷半入建虏,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此话诚不欺我啊!” 话音落下的时候,他看着王文白问道。 “楚亭,你想法是什么?” “回大王,三卫祸边数百年,降而复叛,叛而复降,如此反复,今日焉能再受其蛊惑,既然现在其旗下壮丁大都入虏,旗内旗丁不过万余,以标下之见,如大王能派遣数营骑兵,必可趁其势弱之时,将其尽数剿灭,如此,三卫一灭,再建以卫所,如此边患即可平定!” 对于王文白的建议,朱明忠既没有反对,也没有表示赞同,他只是盯着墙上的地图。 十天前,当一身蒙古人打扮的王文白带着三千余匹上等马和数百蒙古奴隶来到山海关的时候,朱明忠看着这个浑身已经看不到丝毫书生气质的军正司的军正。 两年! 潜伏敌营两年,一面搜集情报,一面千方百计的为江北购买所需要的上等马,尤其是上等母马,现在江北的淮南马场中,之所以能够用阿拉伯马与蒙古马杂交繁育出了超过五千匹良马,他居功甚伟。 而这一次,他又带来了蒙地的情报,而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如何平定蒙地,从而彻底解决后患,他早就是成竹在胸。 “大王!” 直起腰身,王文白迎着大王的腰身说道。 “世间有蒙古人吗?” 他的反问,让朱明忠不觉一愣,他这是什么意思? “敢问大王,秦汉时的匈奴现在何处?还有魏晋时的鲜卑?他们现在又于何处?以属下蒙地游历两年的经验来看,这所谓的蒙古人,大抵上也是当年的鲜卑一部分,而鲜卑之中又未尝没有匈奴人的血统,草原上的法则不同于是汉地,草原上从来都是强者为尊,一个部落的强大崛起都是都击败对手,兼并弱小部族为前提,在匈奴人强大的,他们就是匈奴人,在鲜卑人强大的时候,他们就是鲜卑人。在突厥人强大时候,他们又成了突厥人,而当蒙古人强大之后,他们又成了蒙古人,就像满清崛起之后,被征服的蒙人,就成了蒙八旗一样,数百年后,也就只有所谓的旗人了,如此反复,可以说,这北方草地的部族就像是白居易诗上所云“”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在说出这番话之后,王文白的视线不由的朝着北方看去,他的眼前似乎又浮现出了北方的大草原,浮现出了那片水草丰美的草地,当然同样也想到了在那片草地上生活着的人们,尽管在过去的两年之中,他曾在无数个帐间游连着,与一个个蒙古女子有过一夜的露水情缘,但是……我是军人! 在默默的于心底念出这句话之后,王文白的目光变得坚毅起来。他的心中不再有丝毫的情感,有的只是冰冷的理智,作为军人,他必须要做出一个最为理智的选择。 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选择,而对于王文白来说,他经历了过满清入关的屠杀,不知多少亲友死于其屠杀之下,甚至这也是他主动从军的原因,他本是书生,如果没有满清入关,也许,他早就已经考取功名,出仕为官了,但是现在他做出了另一个选择,这个选择对于他个人而言,或许不是最好的选择,但却能够让他心神稍安,不至于像过去于满清奴役时,每每总是念叨着,如此如何有颜面对身死的故友同窗。 当然从军并不仅仅只是为了心安,同样也是为了能够达成另一个愿望,那是读书人的最高愿望——平天下! “自秦汉起,这些草原上的部族,强则入寇中原,残我百姓,弱则依付中原,或自相残杀,待到吞并其它部族时,再入寇中原,如匈奴、如鲜卑、如突厥、如契丹、如女真、如蒙古、如今日之满清,数千年来,草地之民视中原为肥肉,无不是怀揣吞食中原的野心,汉时可灭匈奴、唐时可灭突厥,我朝可逐蒙元,可令其分裂为瓦刺、鞑靼,即便是没有建州女真崛起,若是再有几十年之功,不定两者之中,便有一部崛起,到那时,他们也必定会为患中原,中原稍有不慎,既有可能重蹈蒙元、满清奴役之下场,如此反复,何时是个尽头?” 正文 第46章 谋略(第二更,求支持) “如此反复,何时是个尽头?” 在道出这句话之后,王文白那看似平静的的神情变得有些激动,他的脑海中又一次浮现出了那些罗圈腿,浮现出了那些自幼儿时便骑在马上的草原部族,甚至他知道,也许在那无数次露水情缘之中,某一个女子会产下他的子嗣。 几年后,他的子嗣会像其它的草地上的部族的男子一样,开始学习骑马、射箭,也许几十年后,那个相貌与他相似的男子,同样也会和其它人一样,骑在马上,入寇关内。 到时候,中原繁华之地,又将再一次升起狼烟! 作为军人,他的职责就是避免这一切的发生,就是千方百计阻止这一切!为止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对敌人仁慈,就是对同胞残忍! “若是如此,那便是永无止境!” 朱明忠点点头,他知道,王文白并不是在夸大其词,草原上一个部族的衰败,总是伴随着一个部族的崛起,至少在过去的两年余年之间,这就是草原上的法则,而草原上的另一个法则就是,当那些部族强大之后,扩张的本能和野心,总会驱使着他们南下,驱使着他们进犯中原。 不但历史上如此,现在这一幕正在上演着。几十年前,瓦刺人向西退出蒙古高原,并分裂为4部:准噶尔部,和碩特部,土尔扈特部,杜尔伯特部。而满清将其称为“漠西蒙古”。 其中和碩特部顾实汗在近三十年前受四世班禅和五世达赖的邀请入藏,并趁机占领全藏,建立了“和碩特汗国”。其版图包括整个青藏高原,而顾实汗则受到满清顺治帝的册封。 在漠西蒙古中最后崛起的是准噶尔汗国。他击败的第一个对手是土尔扈特部,土尔扈特部被逼西移。最终土尔扈特人迁移到俄罗斯的顿河与乌拉尔之间的广大地区。十几后后,在噶尔丹即位之后,在他的一手努力下准噶尔帝国达到极盛。他首先统一了漠西蒙古四汗国,随后,他南下征服了回部察合台汗国,建立了可与大清抗衡的,方圆500万公里的大帝国。 也正因如此,自觉实力强大的噶尔丹决心取代大清。他首先进军外蒙古,土谢图汗等被击败,逃入内蒙。噶尔丹追进内蒙,剑指京师。面对噶尔丹的威胁康熙不得不亲征,率清军与噶尔丹在乌兰布通决战。尽管这一切击败了准噶尔向内扩张的脚步。但是在随后的几十年间,准噶尔一直都是满清的心腹之患,直到乾隆时期才得到彻底的解决,而乾隆是如何彻底解决准噶尔的问题呢? “那么,如何阻挡他们如此反复?为害中原?” 抬起头来,朱明忠看着王文白反问道。 深吸一口气,王文白知道,他接下来要说的话,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无法接受的,但在他看来,这是唯一能够降服草地的办法。 “进攻!” 王文白的话声不大,甚至可以说,只是刚好让大王听到。 “不断进攻,不断的向草地上的进攻,每一个水草肥美的牧场,都要设立卫所,卫所兵世代于卫所屯田!” 在提出这个建议之后,王文白又展开另一张纸,那是他在草地上历时两年琢磨出来的“平虏之道”。 “卫所可以不大,只是一座小形的五星堡,堡垒上设有大炮,屯兵百人,一座堡垒控制一片牧场,数个堡垒,就可以控制整个牧场,草地上向来是逐水草而生,若是牧场为卫所控制,其必定无法生存,其为生存,只能不断北移,而我等则以卫所北迁,草地以帐篷为生,我汉人可以以堡为凭,一地平复之后,既可移民充实,驻军北迁,如此反复,直至将其赶至数千里外之冰海!” 看似不足为奇的言语,实际上不过只是开始,作为读书人的王文白,并没有提到如何进攻,而只是言道着在进攻之后,如何巩固,如何巩固既有的战果,让草地为汉人所用。 “大王,现在江北每年所需要羊毛岂止千百万斤,待到全国平复之后毛呢需求只会更多,而内地并不适合养羊,屯民可以于草地上养绵羊,如此草地便会从过去于我无用的不毛之地,变成肥沃之牧场,每年亿万斤羊毛,非但可成屯民生计所系,亦可草地为之繁华,待到草地上堡成镇、镇成县、县为府之时,那草地与关内府县又有什么区别?” 视线落在王文白的身上,朱明忠不住的打量着这个已经三十几岁的军正司军正,在军正司像他这样书生出身的军正着实不少,但是能有他这个眼光的,却非常罕见,不说其它,单就是移民养羊,这个看似简单的建议,其实正是化被动为主动,在历史上,尽管中原王朝无数次攻入草原,最终却只能不断撤回,使终无法控制草原,甚至只能借“养寇”的方式,扶持一部作为打手,以防止其它草原部族对跨的威胁,但是最后往往却遭反噬,且不说汉代的匈奴,就是几十年前的朵颜三卫,正是这种“养寇”这种以夷制夷的“效果”,甚至就连同建州女真,一开始,也是大明在边关的“打手”,他们正是借助明军的支持才得已做大。 而中原王朝之所以无法占据草原,正是因为草原不适合耕种,即便勉强耕种几年后也会变成沙地。也正因如此,中原王朝如果想要统治草原上,驻军的粮食、用度就必须从内地接济,最终变成王朝的负担,财政上持续不断的压力,使得中原王朝最终都会放弃草原。 除非把草原变成奶牛,否则一时进军,最终也将以撤退而告终。而牧羊就是最好的选择,甚至朱明忠之所以选择呢制军装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呢绒的保暖性,更重要的是因为羊毛可以让草原变成中原的奶牛。而想要这头“奶牛”就必须要把草原牢牢的抓在手中。要让“奶牛”长期不断地挤出“奶”来,就得养好、长好,而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平定草地。 但如何平定草地呢? “那么……” 沉吟片刻,朱明忠反问道。 “以你之见,应该如何平定草地,毕竟,他们在那里本来好好的放着牧,不到迫不得已,我想是绝不会让咱们过去筑堡屯兵的吧!” 怎么可能会赞同呢? “打!” 再简单不过的回答,除了这个回答之外,再也没有了其它更为合适的答案了。 “只要把他们打服就行了,而且……” 沉吟片刻,王文白的话声略微一沉,然后说道。 “这种打,必须要打得彻底,观草原部族,两千年来,其虽是以强者为尊,但往往是既降复叛,其行可谓是自取诛灭之道。而对此,草原上亦有着草原上自己的规矩,所谓入乡随俗,如果大王欲平草原,非得用草原上的规矩不可,非如此,不能平草地,非如此,草地部族亦不可能臣服于天朝之威!” 什么是草原上的规矩,王文白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朱明忠同样也没有问,他只是略点下头,用极为寻常的语气说道。 “把你的建议先编写成册吧,待到军令部讨论之后,自然会做出决定的!” 什么是草原上的规矩,朱明忠很清楚,至少满清用他们的行动告诉他,什么是草原上的规矩,这个规矩再简单不过“帝怒上,将帅怒于下,合围掩群,顿田网而大猕之,穷奇混沌兀饕餮之群,天无所诉,地无所容,自作自受,必使无遗育逸种于故地而后已。” 什么所谓的“明修长城,清修庙”,不过只是牵强附会而已,不过只是某些当不够奴才的玩意用这句话去彰显满清的“不战而平蒙古的功绩”,所谓的不战,不过只是扯淡。蒙古人信喇嘛早在蒙元就信了,蒙古人之所以从清初的数百万人减少到百万人,宗教不是最重要的原因。 至于满清之所以能够让的蒙古人臣服,最根本的原因是“准部”——通过对准噶尔的灭绝,去告诉其它的各部不臣服的下场,所谓的臣服是用数百万人的脑袋换来的——准噶尔侵入蒙古时,土谢图汗等人败退时,就已经将大多数蒙古人并入其帐下,土谢图汗等人不过只带了数万帐军民撤到内蒙。 对于准噶尔部中有许多被征服的蒙古人,乾隆早就知道,甚至在进攻准噶尔还特意下旨指示“大兵此次进剿,蒙古人必然会大批投诚,如有到巴里坤投降者,可以把他们的头目先行送至京师,其它部众可向内地迁行色匆匆,等过了巴里坤之后,对于那些男人,都尽行剿戮,所余妻子,酌量分赏给官兵为奴,不得稍存姑息”,甚至就连所谓的“修庙”,也不过只是笑话,在其旨意中同样命令“将彼处喇嘛等剿办”。 正像其意料的那样,上百万被准噶尔部奴使的蒙古人把清军当成把自己解救出来的恩人,见到清军到来时是“妇孺欢呼,如出水火”。可心思缜密的乾隆怎么可能放过他们,任由蒙古做大。 对于草原上的规矩,满清历代皇帝都再清楚不过,他们知道,稍有松懈草原部族就会坐大,对于他们,最稳妥的办法就是“不留一庐一帐”,就是“不留一人”。 强者生、弱者死,弱者追随强者,这才是草原上的规矩。至于庙……只有让对方臣服之后,他们才会进入庙中向宗教寻思一丝安慰,若不然,如土谢图汗等王公贵族,为何心甘情愿把王权交予所谓的活佛,蒙古人信教?信的可以杀掉所谓活佛,可以杀死喇嘛。即便是在和硕特汗国,也是汗王高于达赖、高于达赖。 当然,对于这一切,朱明忠并没有说,他知道,草原上的规矩对汉人来说并不陌生,但是想让汉人,准确的来说,是那些大臣们同意用用草原上的规矩处理草原事务,是何等的困难。 如此与禽兽何异? 他们或许会如此反问,但他们却不曾知道,非如此不能平天下。 也因如此,朱明忠并没有让王文白说这一切,而只是让他写一份报告,然后由军令部自行讨论,这一切只会存在于军令部之中,外界亦不会知晓,至于其它……正如乾隆所说的一样“他们外表归顺,内内未可全信,可将他们先迁至巴里坤,再迁往肃州,然后进行诛戮……”,如此方能保证不会有逃窜之人泄漏其事。既然不会有人泄漏,那就自然也不需要考虑到其它人的口舌了。 “大王……” 见大王不让自己说下去,只是让写一份报告,只以为想法要落空的王文白连忙急声正欲道出他的建议时,只见朱明忠伸手一挥,盯着他说道。 “草原上的规矩如何,本王不知,但是本王却知道,于虏寇,总以严行剿杀为要,如此才不至于遗患后世,至于草地平定……” 沉吟片刻,朱明忠才略为感叹的说道。 “非朝夕之功,可徐徐图之!” 在说出这番话后,朱明忠看着王文白,他自然想到现在的军正丞,想到他的名义上的岳父,他已经不再适合当军正丞了!从石磊的私自调查他之后,他就已经不再适合那个职务,只是,过去,朱明忠并没有更好的人选,但是现在,王文白的出现,倒是让他对这个在草地上游历两年军正充满了好感。 “王军正……” 沉吟片刻,朱明忠还是道出了他的打算。 “本王身边目下还差一个军正,怎么样,有没有兴趣留在本王身边?” 因为军正丞的位子非常重要,所以朱明忠并不会立即把这个位置交给王文白,他还需要经过一些考验。至于石磊,现在他于自己身边还有用处,毕竟那件事总需要石磊去操办,相比于其它人,石磊无疑更让人放心一些。 “大王……” 大王的邀请,让王文白惊讶的同时,他却想要拒绝,毕竟,相比于大王身边,他更希望到其它的地方,就在王文白想要拒绝的时候,一个侍从官急匆匆的走了进来,然后交给大王一封密信。 展开信之后,朱明忠先是沉默片刻,然后面无表情的说道。 “就这么决定了……” 在王文白里开之后,朱明忠让人喊来了石磊,然后把刚刚收到的密信递给了他。 “这……” 看完信的内容之后,石磊神情严肃地说道。 “大王,现在这棋他这么一走,若是臣所料不差的话,这北直隶的民心基本上能让他收个差不多了。” 石磊在此之前根本就没有想到会有这方面的变故。 “他身边也是有人才的!” 朱明忠无奈地苦笑道, “他的这招棋一走可以说一下子就解决了他的两个麻烦,一边是民心,而另一边则是银子,现在他不但收了民心,而且还得了银子。” 眉头紧皱,朱明忠随后又摇摇头。 “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现在陷于其中的是他。而不是我……” 大王的话让石磊不由一愣,他立即想到在清河时曾听朱之瑜说过的一件事,于是便试探道。 “大王,难道京城真的是个麻烦?” 面对石磊的问题,朱明忠只是故作神秘的微微一笑,然后反问道。 “你觉得哪?” 这,一下真的把石磊给问住了,尽管在清河的时候,他隐约的曾经听朱之瑜提到过,但是他并不知道原因。 “其实现在京城无论落到谁手里,都是一个大麻烦。” 笑看着远处,朱明忠并没有继续解释到底为什么是个麻烦。而只是说道。 “就眼下来说,无论是谁得到京城都是弊大于利,尤其是我们更是如此,其实夺取京城无非就是个名,但是这个名不好得啊。指不定一不小心就为了一点虚名,把自家的本钱都赔了进去。” 这是为什么? 石磊诧异的看着大王,他想要知道答案,可是大王似乎并没有解释下去的意思,大王只是坐在那里似乎正在思考的什么问题? 肯定是和现在直隶的局势有关,难道还有什么办法破解吗? “对我们的影响不大!” 沉思良久之后,朱明忠颇为自信地说道。 “他这么做,无非就是在收拢民心,可是……一地的民心又有什么用?” 随后他站了起来,然后慢慢的在屋子里走着,他一边走一边说到。 “归根到底,到最后还是要靠实力来解决问题,其实越是这样,就越对我们有利。他越觉得北直隶的民心已经为他所收,他就会越来越自信,而这样的自信,最终会让他做出错误的判断……” 转过身来看着石磊,朱明忠先沉默片刻,然后才说道, “四石,现在有一件事,你要亲自去办,就是去京城,务必让我们的人在合适的时候都动起来,要制造出一种假象……” 又叮嘱一些注意的事项之后,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至于我这边……嗯,有必要的话,我会先去沈阳,这边要想办法让他放开手脚……” 正文 第47章 雪恨(第一更,求月票) 大明朝廷回来了! 不过只是半天的功夫,这个消息就惊雷似的在整个直隶大地上回响着,这消息传的是如此之快,百姓们更是奔走相告,那些得知这个消息的人,在闻得消息后,无不是激动的流出难以自抑的泪水。 这些百姓之所以会如此的激动,原因到是再简单不过,毕竟,这里有与其它地方不同,京师附近方数圆百里,大都被清虏圈占——满清入关后,为解决八旗生计,决定强占京师附近的土地,遂下圈地之令。非但把原来属于汉族农民的土地霸占分给八旗贵族,同时又强迫汉族农民“投充”,畿辅地区大量土地既被满洲圈占,原住汉族百姓被剥夺了资生之业,满洲贵族、官兵自己又不从事耕作,清廷乃以“为贫民衣食开生路”为名听任汉民投入旗下以奴仆身分耕种田地。 只不过,那些原本只以所谓的投充,不过与佃户差不多的他们,那里知道,那“投允”到旗下,那里是佃户,而是成为失去自由的奴隶,更有甚者,在圈地的同时,直接将圈占土地内的百姓直接纳为包衣,强迫投允。 被驱迫为奴的汉人本身既过着毫无自由的牛马生活,子孙也被称为家生子儿难以摆脱世代受奴役的命运。他们之中一部分人因走投无路而悲愤自尽,而更多的人则走上了逃亡之路,于是,旗下奴仆的大批逃亡一直不曾停止,即便是满清用厉法也未曾阻止他们的逃离,而在明军克复江南之后,旗下奴仆逃往江南更是愈演愈烈。 只不过,那个时候,抛家舍业冒着杀头的风险逃往南方,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出这个决定。更多的人选择留下,选择了忍耐。而且忍受着奴役与屈辱的同时,他们的双眼却盯着南方。在内心里渴望着王师北伐。 终于,像盼星星盼月亮的似的,终于盼到了王师的到来。 满清鞑子逃了! 大明朝重回京师了! 这个消息传来的时候,如何能不让他们激动,曾几何时,沦为奴隶的他们只能屈辱的忍受着一切,而现在,早就忍无可忍的他们,终于不需要再忍耐了。 从县城里头回来之后,一进村,朱大富在街口上站着,看见朱老全从黑影里走过来,往前走了两步把他拉住。拽到村口的牌坊底下,一把把攥住他的手,轻声细气儿说道。 “大侄子!我有个话儿想跟你说说,听呢就听了,不听就扔在脖子后头算了。” 朱大富看着本村的大叔点头应道。 “叔,您老说话,我能不听!” “刚从县里回来?” 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朱老全又说道。 “消息准了?” 不用问,也知道他问的是什么消息,朱大富之所以去县城里头,就是为了打听先前听传来的消息是真是假,这个消息,他可是已经等了十几年了。 “准了,县官、衙役的衣裳都换了,城里头,好些人都换了衣裳,头也包上了,鞑子被赶走了。” 得到这个答案之后,朱老全摸着胡子,一副老成持稳的模样。 “听说你要为咱们朱老庄十几年前的事,伸一下子手指头,是真的?” 朱大富点着下颏,沉声说道。 “嗯!” 瞧着左右,朱老全的脸色变得紧张起来,轻声说道。 “我的老天爷!你要是真这么干的话,那可是要犯王法的?你爹和你爷爷,还有咱们朱老庄的几代人搁这十几年里头可都是窝着脖子才活过来的,非去招惹这个是非?这年月哪有摁着脑袋望火坑里钻的的道理?” 看着这紧张着自己的本门大叔,朱大富先是沉默一会,然后才说道。 “我知道王法,可是人活百岁也不过就是死死,不如早死早超生的利索,左右也就是这档子事了,生死,计较那太多了,反倒也有了顾虑,咱们朱老庄上下几十口人命,还有俺媳妇的命,不能就这么白白没有了!” 听着他的话,朱老全更是接连摇头说道。 “唉!别,别这么着啊,俗话说的话好汉子不吃眼前亏,这,这人你不收他,有官府收他,官府不收,有老天收他,若是你去收了他,那么一来,你可就犯了王法了!” 他们两人就这么站在牌坊下面说着话,最后朱大富摇说道。 “叔,要是说别的我听你的。但是说这个,侄子主意已定,您就别劝了,这世道……官不收,天不收,还是得人来收,指往老天……” 朝着天上看了一眼,朱大富尽管没有说话,可那话已经再清楚不过了。 老天顶用,这十几年,老天又在干什么? “要是……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到时候,叔和村里的爷们,给老虎一口饭吃,侄儿便是死了,也是值了!” 说着,朱大富便头以不回的回了家,到家里他也没吃饭,而是坐在门槛沿上,叼着烟袋锅子,扬着下巴在那里出了半天神。等虎子和他姐吃完了饭,睡了觉之后,已经在那门槛上坐了半天的他才悄悄地从门道口扯出一把铡刀。 这铡刀是用来铡草的,长足有三尺,精钢打成的铡刀足有十几斤重,握在手里头沉甸甸的。 取了一盆水后,坐在板凳上,朱大富便在磨刀石上磨着这铡刀来,一下,一下的,每一下都用足的力气。 因为夜里头很静,所以虎子睡着睡着,隐约的便听到了院子里的磨刀声。他从被窝里伸出头来,睁开大眼睛,趴着炕沿一看,只看到爹在那里将眼睛眯成缝正看着刀锋,许是还不满意,所以又在那磨了起来,他就这么在一盏小油灯下,悄悄地磨着家里的铡刀,将刀锋磨得锋利非常,只让那刃口在灯光下闪亮。 正磨着刀的时候朱大富,在磨完刀之后,特意用手上的老茧试了一下,不过只是轻轻一刮,手上的老茧便被刮掉了,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满意的点了下头,刀是磨好了。 一抬头,朱大富的就瞧见儿子睁着大眼睛正看他,便冲儿子咧开嘴,笑着说道。 “唔!老虎!明个早晨,你和你姐先到姥姥姥家去住两天,这有阵子没有去了,你姥姥家了,肯定也想她老人家了吧。告诉你姥姥,就说……就说,等以后,我再去看她,” 虎子点着头听了父亲的话,眨巴了下眼睛,然后又把脑袋缩进被窝里,他还知道到底是什么事,对于他来说,只当是去走亲戚了。 尽管儿子很快就睡下了,可是朱大富却睡不着,他就那么坐在那里,然后手里拿着那把铡刀。他有时候会看着那铡刀,握着那铡刀的木制刀把,枣木的刀把这些年早就磨的油光发亮,握在手里,那是一个舒坦。 往日里,用这样新磨的刀,他能铡上几千斤草,都不带歇气的。 这刀是好刀啊! 一夜未睡,直到鸡打鸣的时候,朱大富才走到院子里头,在他来到院子里头的时候,便看到了坐在磨盘上的爹。 “爹,您啥时候来的?” 瞧见爹脚下的烟灰,朱大富知道爹恐怕不知来多长时间了。不过语气却显得有些疏远,好几年了,有些事他放不下。 “半宿了。” 叭叭的抽了两口旱烟,然后朱老过看着地上的铡刀架子说道。 “铡刀给拆下了?” “嗯。” 朱大富也没有隐瞒,只是点点头应了声。 “一定要去?” “非去不可!” 夺妻之恨,不能不报。即使是爹拦着也不成! “哦,那就你去吧!” 出人意料的,朱老过这一次并没有拦着他。 “娟子和老虎咋办?” “我让他们先去他姥家躲着。” “躲着?” 将烟袋锅子里的烟灰磕掉,然后朱老过看着儿子说道。 “为啥要躲着,得让老虎留下来,让他知道,他爹是条汉子,不是个窝囊废!” 盯着惊诧不已的儿子,朱老过又继续说道。 “你知道,当年为啥拦你?不让你去杀那个畜生?” 瞧着这间院子,朱老过好一会才说道。 “那是因为,当年,满洲人坐着天下,你杀了那个畜生,看似报了仇,可最后,官府非但得杀你,还得杀咱们全家,就连咱们朱老庄上下,也不知道多少人遭难,到时候,咱的罪过可就大了,所以这仇,无论如何咱得忍着,不是为你自己个……” 说着朱老全摇着头,他知道,这些年这儿子一直在怪着他,甚至分家也是为了这事。 “可是今个,满洲人不坐天下了,那事就不一样了,这些年,你都没放下,若是拦着你,你这辈子都放不下这事,你要去就去吧……” 最后朱老全叹了口气,在起身离开的时候,他头也不回的说道。 “娟子和虎子,你就只管放心吧,你爹还活着,有我一口吃的就不会饿着他们姐弟俩,就是我死了,还有你大哥,他,没有你的血性,可,总归是你大哥,不会饿着他们的……” 说完这句话,朱老全的手背在身后,弯着腰握着烟袋离开了…… 正文 第48章 天地不收,我收(第二更,求支持) 整整的一夜,朱玉林都没有睡好觉,他睡不着啊! 这世道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哎,大清国怎么说没就没了?” 朱玉林在嘴里这么念叨着,心里头却是泛着苦水。 甲申年那年,清军入关之后,便开始在京畿以及附近的24州县圈起了地,那个时候,虽说还没有圈到朱老庄,可是因多年屡试不第,甚至连个秀才也没考取的朱玉林来说,他却从中看到了机会,虽说他未中秀才,即便是大清国开恩,也当不了官,可是家中贫寒的他,却从圈地中看到了机会,尤其是从投允旗下为奴里看到了机会。 宰相门前七品官!若投个好主子,便是主子的奴才,那也比宰相门前的仆佣风光。不过与有些人希冀投入旗下后可以免除赋役,带地投允为奴不同,朱玉林家里不过只有十几亩地,为了能在主子面前邀宠,凭空捏指他家人口、田地为已所有然后一齐投充旗下,而旗人利在得产,自然不容分辨,将这些凭空来的投允之地连地带口强行鲸吞。而朱老家的这几百口人和几千亩地,也正因如此,成旗人的地,就连人,也成了旗人的家奴。虽说村里的人反抗过,可是旗人大兵过来后,砍杀十几个带头的,就无人敢反抗了。 当然,旗人自然没时间料理这朱老庄的产业,全都交给了朱玉林,他便当起了庄头,每年收租,再把租子交给主子。从那往后,他就发家了,虽说是庄头,可是却年年置地。在附近的几个村子,都有他的地。 为了给主子收齐租子,还有他自己的那份,常常亲自提着一根大棒子到各民户去催租,若是谁家交不上了,表面上是客气,甚至还主动借粮、借银子给那家,可最后利滚利下来,便是卖儿卖女也还不上了。不但如此他自己家里头的佣人、甚至还有磨坊里工子,也都是村里的人,说是给主子帮工,可实际上却都是他自己的。 若仅仅只是如此,那也就算了,现在他之所以睡不着,是因为,除了这些事之外,他还欠着血债,他比谁都清楚,这血债没有人会忘,不论是当年白地投允时被满洲大兵杀的那十几口人,还是这几年被他逼的上吊的、投井的、跳河的女人们的家里人。 过去,有大清国为他撑着腰,别人见着他都得跪下叩头,规规矩矩说称上一声“爷”,可是现在不同过去了,这大清国没了。主子们都跑了,谁还会给他撑腰? “哎,” 长叹口气,朱玉林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这大清国说没就没了。 “老爷,你叹个啥气?” 许是听着他的叹,一旁的媳妇醒来后,瞧着他那副模样,猛的一下坐起身来,然后大声嚷训。 “瞧你那点出息样,不就是大清国换成大明了嘛,有什么好担心的?” 说话的时候,这朱刘氏的语气里全是一副泼辣模样。 “那城里头的县官可没换,你赶明个就给县太爷送几千两银子过去,老娘还就不信了,这天底下还能有不贪财的官?只要到时候官府咬死了,非但没人敢怎么着你,他们难道就不怕王法?甚至就连这庄里头主子的地,那也是咱们的!” 虽说娘子的话语泼辣,可听在朱玉林的眼中,只让原本绝望不已的他,眼前猛的一亮,可不就是这个道理。 朝廷是变了!可官却没换! “娘子,你这一句话,可是点醒梦中人啊!对,对,明个为夫就去城里,去城里……” 第二天早晨,朱玉林早早的就起来,然后便张罗着吩咐下人备马车,又命人把银子搬上车,甚至连饭都没吃,便出了门。而在朱玉林出门的时候,朱大富同样也扛着铡刀出了门。 在扛着铡刀往后庄走去的时候,很多人都看到了他,和往常一样,朱大富咧着大嘴冲旁人笑着,这庄里头的都是亲戚。旁人瞧着他,却怎么也笑不出来,谁都知道他要去干啥。 就在这时候,有一个庄里的孩子跑过来喊道。 “三叔!三叔!俺爹说二庄头套着马车,还往马车上搬银子,不是要跑了!” 听得说,朱大富裂起嘴唇一笑。 “跑不了!” 咧着嘴的朱大富用拇指试了试刀锋,这刀可够利的! 远远的,朱家明就看到扛着铡刀过来的朱大富,他皱起眉头想了想,拿起刀迎了过去,而朱家道则跟在后面,手里也提着刀。 扛着铡刀的朱大富,直着眼睛看着那两个人,压低嗓音问。 “你们想拦我?” 作为朱玉林本家的侄子,朱家道瞧见朱大富,便和往常一样翘起下巴看着朱大富说道。 “你想干啥?” “你们知道我要干啥,不想死,就别挡着道?” “他三哥,” 朱家明挤出个笑脸。 “都过去那么多年了,不值得。” 朱大富往前走了两步,又盯着他们问道。 “让不让开?” 这时朱大富怒气冲冲,大声喊道。 “要是再不让开,就别怪我了!” 这时朱大富已经气红了脖子脸,可是朱家明、朱家道两人并没有让开。 “他三哥,这天底下可是王法的!” 朱大富二话不说,右手刀把的右手一发力,扛在手里的铡刀便朝着前面砍了过去,直冲着朱家明的脖子劈过去。 “去你娘的王法!” 那一刀下去,朱家明甚至都没来得急吹出声来,脑袋就被砍掉在地上,喷出一股血来的同时,脑袋在地上滚着。 “啊……” 被喷了一脸血的朱家道,什么时候看到这一幕,被吓的双腿一软瘫坐在地上的他,只觉得胯下一凉,屎尿都不受控制的流了下来。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那边朱玉林从门里走了出来,他穿着一身蓝缎子面的马褂,头上戴着瓜皮帽的,本来脸上还带着笑的他,往那边看去,那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了,只剩下无边的恐惧,瞧见提着铡刀过来朱大富,他惊恐的喃喃道。 “朱,朱大富,你,你可知道,这,这大明朝也,也有王法!” “王法!” 朱大富瞧见正主出来了,走前几步,左手拍着胸膛嚷道。 “我管他什么王法,天不收你,我朱大富收!” “你收,我让你收……” 就在这个时候,那大宅门里头冲出一个妇人来,不是朱刘氏还能是谁,她身后还跟着十几个庄丁,只见她把手往腰间一叉,气势汹汹地扭起脖子骂道。 “今个姑奶奶非得瞧瞧,你姓朱怎么个收法,来啊,都给我瞧好了,把这混帐奴才给姑奶奶看好,若是他敢动一下,就砍他!” 许是当惯了姑奶奶,作威作福惯了,这朱刘氏这么嚷嚷的时候,朱玉林一听,便吓了一跳,连忙伸手抓住朱刘氏的手腕子, “小声点,小声点,别让人听见了……” 这是人命的事,村里头的人听得说朱大富要找朱玉林报仇,都赶过来了,既有来看热闹的,也有心气不平的人,他们来站站脚助助威。这会朱家大宅前门的路上,挤得乌压压的,一片人山人海。 “小个屁!” 朱刘氏瞪起眼睛,鼓起胸膛气呼呼的嚷嚷道,手指着地上的尸首嚷道。 “这狗奴才都杀人了,还小,小他奶奶,今个不给他点颜色看看,这帮子狗奴才,就不知道主子的历害!来啊,都围上去,看看这狗奴才的能怎么着咱们!” 说话的功夫,朱刘氏便嚷嚷让身边的庄丁都围上去,那些庄丁许是受惯了朱家的积威,和往日里催粮、抢人一样,都是提刀提枪的作势就要杀过去, 见他们要上来了,朱大富眉头一横,盯着眼前这些人,扯开衣裳,脱了个大光膀子。浑身是血的他,叉开腿把腰一横,举起手中的铡刀,刀光晃着人们的眼睛,只听他大声喊道。 “冤有头债有主,他朱玉林当年为了富贵,拿着朱老家上下八千亩地,投允给满人当奴才,把朱老家上下几百口变成了满人的奴才,这些年,多少人让他朱玉林害死,多少闺女、媳妇被他抢到满洲人的府上当丫环,被人祸害了投了井、上了吊?今个朱大富我要为咱姓朱的除主个祸害,谁敢捅它一手指头,就别怪我手里的这片铡刀不认人!” 刀举得高,刀映着光,刀身上的血迹和地上的尸首清清楚楚告诉那些庄丁,朱大富不只是说说而已。而他这么一嚷,原本那些看热闹的人们,才想起当初的伤心事,想到被杀的家人,想到被抢到旗人府上做丫环,被遭踏后投河的投河、跳井的跳井,上吊的上吊,想着曾经的惨痛经历,慢慢的那痛苦,变成了愤怒,他们看着朱玉林的时候,那眼睛里更是冒出了火来。 有时候,勇敢往往是因为怒火而产生,有时候,人们为了生存选择了懦弱,有时候,也会有人选择勇敢。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气选择勇敢。可是任谁都能感受到这边愤怒的聚集。 “杀了他!杀了这个畜生……” 正文 第49章 投官(第一更,求月票) “杀了这个畜生……” 喊出这句话的是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少年,虽然他的喊声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咐和,但是这些众人无不是怒视着那些庄丁,而那些往日里欺负惯了百姓的庄丁,瞧见众人目光中的怒火,同样也是不敢轻举妄动。 百姓们不敢动,是因为庄丁多年来的“积威”所致,至于庄丁们不敢动,是害怕百姓的反弹。一时间,双方谁都没有动,但朱大富却在往前走着。 “识相的,就都让开!” 朱大富咧着嘴嚷道。 那些庄丁看着要拼命的朱大富,再看着地上的尸首,心知对方不只是说说而已的他们,无不是面面相觑的看着彼此。就在他们犹豫的功夫,只见又有一个汉子冲了过来,是虎子的大伯,朱大富的大哥,平日里看着懦弱的他这会也也举起劈柴的斧头,大声嚷嚷道。 “谁敢动一下,日他娘,管保他的脑袋分家!” 他这边的话声一落,那边就有人跟着嚷喊道。 “就是你们别忘了,他朱玉林是汉奸,这,这是大明的天下,大明不留汉奸!” 被旁边的人这么提醒,那些庄丁这才意识到,这天已经变了,平素的他们敢横行乡里,靠的是主子的威风,现在连主子都跑了,他们还有什么威风? “庄头,这,这……对不住了!” 一个庄丁冲朱玉林抱着歉,随手便把刀一丢,然后朝另一边跑去,其它的庄丁一看,无不是跟着往村外跑去,唯恐跑慢了落到百姓的手里,被活活打死。 在庄丁们见势不妙逃跑的时候,朱大富已经提着铡刀冲着朱玉林走了过去。 “你这畜生,可记得虎子他娘了……” 八年了,他从不曾忘记被虎子他娘被朱玉林拉走送到旗人主子府上当奴婢的一幕,更忘不掉三个月后那句冰冷冷的“人死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甚至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虎子他娘被埋在什么地方,听说是被丢在京城外的乱葬岗上了。 等了八年,他一直在等着这一天。终于让他等到了! “大富,咱,咱可都是亲戚,乡里乡亲的,我,我当年也,也是没法啊,那,那也是被逼的,主,主子要人……” 被朱大富逼着一步步后退的朱玉林,惊恐的辩解着,而那原本气势汹汹的朱刘氏,这会也傻了眼,尤其是当她看到那些庄丁纷纷丢下刀枪逃跑的时候,那气焰顿时弱了下来。 “大富,银子……车上有五千两银子,全,全给你……” 就在朱玉林惊恐的想要拿银子赎命时,只见朱大富嚷道。 “当年你抢人的时候,可曾想过你他娘的也有今天……让你银子!” 一刀下去,那脑袋就被砍掉了,虽然尸首分了家,虽说那血像喷泉似的,可朱大富却仍然继续砍着,一边砍一边骂道。 “让你说啥主子逼的,让你当奴才……” 一刀又一刀,那血飞溅着,一直溅到朱刘氏的身上,看着那被砍成几截的尸体,她整个人都被吓傻了,她甚至不敢哭出来,只是眼睁睁的看着朱大富一刀刀的砍着…… 杀人了! 一口气杀了两个人! 杀过人之后的朱大富,看着地上的被砍成碎块的尸体,还有那被吓疯了的朱刘氏,他只是默默的提着刀站在那里。 “大富……” 朱老全瞧着浑身是血的朱大富,有些心颤的走到他身边。 “快走吧。” “走?” 朱大富瞧着那朱玉林的大宅院,再瞧着那马车。 “叔,把这车上的银子,都拿出来分了吧,还有这宅子里的东西,这些东西,不是他朱玉林的,都是咱们朱老庄上下几代人的血汗,都分了……” 对于朱大富的这个安排,自然不会有人反对,或许之前他们没有人敢站出来和朱大富一样,去杀死他们的仇人,但是在分钱的时候,一个个无不是争先恐后的,唯恐落后于他人,然后少分了几两银子,少抢了几件东西。 在众人哄抢着的时候,朱大富只是站在那,他看到女儿还有儿子,就在他咧嘴想想笑的时候,朱老全却牵着一匹马走过来对他说道。 “大富,这马鞍上的包里头装着一千两银子,你拿着,带着娟子、虎子走吧,走的远远的,千万别让官府给抓着了。” 银子是朱玉林家里的,一千两银子,足够朱大富在任何地方过上舒坦的日子。对于那些银子,朱大富倒也没有拒绝,他挽过马缰的同时,又摇头说道。 “这银子我得留着,留着给娟子当嫁妆,给虎子娶媳妇,可是我……” 朝着村外看了眼,他又说道。 “我不能走,这人天不收他,官不收他,我收他,可总……总归有王法。” 说着,朱大富便提着铡刀牵着马往家里走去,银子被他交给了爹,然后又和女儿、儿子叮嘱几句之后,他才骑上马,然后直接往县城走去,赶了半个时辰的路,他便直接进了城,与过去这城中的百姓穿着长袍马褂不同,现在大都已经换上了汉家的衣裳,虽说都是些压箱底的,原本等着死后做寿衣的衣裳,可这会却也不顾那么多了,无不是将这些衣裳给翻了出来, 在他进城的时候,路人偶尔抬头看到那马鞍旁系着的布袋时,那脸色无不是一寒——那白布袋里头还正滴着血,虽说被包裹着,可谁都能从那大小里头看出里头装的是什么。 肯定是人的脑袋! 再一瞧见那人马鞍上系着的铡刀,瞧见刀上的血,胆小的人甚至被吓的走不动路了。刚开始只有几个人看到他,但慢慢的路上所有的人都看着这个牵着马进城的汉子。 这人想要干啥? 在路人的指指点点中,朱大富直接往县衙赶去。来到县衙门外,在众人的注视中,他敲起了鼓。 咚、咚…… 那鼓声响亮,只使的整个县衙里的人心头无不是一震,而那原本正在后衙,摆弄着身上的明式官袍的县令,忽听得外面又有击鼓之声,那神情立即一肃,然后命人先带击鼓之人上堂。 立在大堂之中,看着那些衙役们瞧见自己时的那副紧张,朱大富不禁一笑,这个时候看到两对衙役各持竹板出来,在廊下摆堂威。便有人呼叫。 “太爷升堂罗!” 在衙役的喊声中,朱大富看到一个穿着官袍、头戴乌纱的老爷缓步走来,然后坐在公案后,想必这个人就是县太爷吧。公案东首站着一个人,呵着腰一脸媚笑看这县太爷。西边坐着一位师爷。 原本,朱大富是想下跪来着,可是他想到昨天进城的时候,在城门看到的告示,这跪礼是鞑子的礼数,已经给废除了。 “是何人在击鼓,可是有冤情!” 坐在堂上,黄公著说道,他是顺治十五年的进士,去年来到地方为一方父母,原本的他差一点就弃印潜逃了,不过却舍不下富贵,不过,现在看来,人的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知府那边传来了消息,命他只需为大明恪尽职守就行,至于什么汉奸不汉奸的……那是淮王的规矩,现在坐京师的是楚王,楚王仁义,仍然留他们在任上。 如此倒也让他长松了口气,尤其是新的官服和官印送到之后,更让他相信,现在他不再是什么汉奸了,而是大明的七品知县。 这几日黄品著只要一有空闲,就会穿上大明的官袍,戴上乌纱在那里沾沾自喜,庆幸着他的运气,当然也在那里感叹着,这才是官袍,至于满清的红顶子……戴在头上那有这乌纱气派? 穿着这一身官袍的他,自然希望能够上堂,让外人瞧瞧这汉官威仪,今个好了,这衙门终于开张了。 看到立于堂上的朱大富,瞧着他面前的两个布包和铡刀,黄品著隐约猜出这人可能是来投案的。他倒也没计较这人没下跪,毕竟,和大清不同,大明朝是不兴跪礼的。 “冤已了,仇已报,草民是来投官的!” 朱大富直接将布包展开,两个脑袋就这么掉在地上,在衙门里的人被吓了一跳的时候,只听到他说。 “人,是我杀的,我是来投官的!” 瞧着地上的两个脑袋,黄品著的心头不由一寒,再瞧见这人那副慷慨模样,便试着问道。 “死者何人?” “汉奸!” 朱大富的话回答的也干脆,然后他便直接说道。 “这个脑袋是朱老庄朱玉林的,当年鞑子入关的时候,他凭空指地把整个朱老庄的地都献给了鞑子,投允到鞑子门下当了奴才,就连我们非但地没有了,就连人也是不明不白的都成为了鞑子的奴才,这些年,他和鞑子主子,不知害死了多少百姓,今个,我就杀他为死去的乡亲报仇!” 朱大富说的倒也简单,而且语气也很平静,就像是那人不是他杀的一般,不过他衣裳上的血和铡刀上的刀以及地上的两个脑袋,都在告诉旁人,他干了什么。 而在他说出这番话的时候,那边坐在堂上的县太爷,却不自在了,他甚至有些坐立不安了。 这,这朱玉林,他是认识的! 正文 第50章 该杀(第二更,求支持) 这,这可如何是好! 下了堂,回到后院里,置身于书房之中的黄品著整个人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似的,在那里团团转着,他的眉头紧锁着,心里头各种念头在那里翻滚着。 怎么办? 这件事,现在可得怎么办才好? “大老爷,您还在愁着那事?” 一旁的师爷试探着问道。 “你瞧瞧,这,这都是什么事,他杀汉奸,杀了便杀了就是了,民不举,官不究,他安生的过自己的日子,老爷我又怎么可能自找没趣,他,他倒好,来,来投官,杀人偿命,可,可要是我依大明律判他个斩决,不定外头会怎么编排老爷我……” 黄品著之所以会这么说,并不是因为他不敢杀那个人。也不是因为他害怕外头的编排,他是害怕因此断了他的前程,相比于其它,前程是最重要的。 “他杀的汉奸,可,可汉奸又岂能轮着他杀,再怎么着,这也是犯王法的,不杀他,不合法,可若是杀他,老爷我这一辈子可就全完了!他,他倒好,杀人了,还这么大摇大摆的来投官,有,有这样的吗?他就不知道跑吗?他就不知道逃吗?” 黄品著在抱怨着那朱大富居然如此不识相的时候,只听到师爷轻声说道。 “大老爷,其实,这事,根本就不是个事!” 师爷在说话的时候,把手中的折扇一展,然后轻声说道。 “大老爷,这事说难办,其实也容易,您老直接把案卷往河间府一送,到时候,河间那边自然会有定夺。” “送河间府?” 黄品著瞧着师爷问道。 “这,这不妥吧!” “大老爷,若是一般的杀人案,送过去确实不行,可,这不一样啊,这被杀的是满人的庄头,是汉奸,咱们北直隶多少百姓的地让鞑子圈了,那些庄头又做了多少恶,这案子,说小了只是个杀人案,可往重了说,却关系到整个直隶数百万百姓的生计,所以,这案子别说是您,就是府台大人,也不一定能做得了主!” 这还真说对了,从黄品著手中送出的案卷,这边不过只是在河间府呆了一个时辰,就被送到了京师,直接送进了楚王府——现在的楚王府正是当年满清摄政王多尔衮的睿亲王府,这睿亲王府位于南池子东侧南宫旧址。南宫在明代时为皇城东苑,是太子居住的地方,到了满清入关后,南宫又成为睿亲王多尔衮的摄政王府。多尔衮利用了重华宫旧址,将摄政王府建造得宏伟壮丽,甚至超过了皇宫。王府的地基高于地面几丈有余,加之殿宇宏伟,四周绕以36根檐柱,檐椽为三层。多尔衮掌权期间,摄政王府前每日都是车水马龙,大小官员往来穿梭,多尔衮每天召集百官来府议事,然后再将已决之议拿到朝廷去走个过场。当然在多尔衮死后被削爵,摄政王府府邸遂废。 不过在李子渊入京师后,他倒也没有避讳多尔衮死后被削爵的遭遇,而是直接搬进了这有些荒废的睿亲王府,自然的这睿亲王府也变成了楚王府。至于他为什么会选择这座王府,恐怕只有李子渊自己才知道。 打从那天进京师之后,李子渊便是一日不得闲,一方面,他既要命人警惕正在往关外赶去的清军,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派出万余骑兵尾随南下的清军,以免其为祸地方,当然,还有一件头痛的事,就是给众人分配宅子,毕竟大军入城之后,不说其它就是府中的文武官员,总归需要个住的地方。虽说王府不能私分,可是这内城的贝勒府也不少,可相比于其麾下的文武官员来说,总归还是不顶用。 “一个个都想着宅子……” 李子渊的嘴里头这么念叨着,心下有些烦恼的他,瞧着那面前堆放着的几十份麾下将领的的呈请,无非就是一个个的在那里说道着如何劳苦功高,家中亲眷如何众多,总之就是一句话,希望他能开恩赏赐一座大宅。 僧多粥少,如何分?一时间李子渊倒也没有了注意,他倒不在乎那些宅子,别说是那些大宅门,就是这若大的内城里头,那宅子可都空着,便是分赏给官兵也足够他们居住,但李子渊倒也没有这么做,毕竟,楚军不是八旗,可拿出一部分分赏有功官兵,倒也是理所当然,只是如何分,分什么样的宅子,着实让人有些头痛。 “也不知道,当初闽王入南京的时候,这宅子是如何分的。” 虽说不知道当年闽王是怎么分的宅子,但李子渊知道,若是稍有不慎,很有可能会惹将领不满,所以这分宅子的事绝不能草率从事。 “将宅院分赏给有功官兵,实属当然,不过,既然要分宅,就必须要做到两个字,就是公平……” 在许云程的面前,李子渊又一次强调着分宅的原则,或许,在忠义军中呆的时间不长,但受朱明忠的影响,李子渊很清楚,保持相对的公平是何等的重要,这甚至关系到。 “军中将领除非有朝廷封赏的爵位,否则一率与文官一样,按品级官阶分配,绝不能有丝毫偏坦。” “大王所言此极是,非如此,不能稳定人心。” 按品级分宅的办法,无疑是最公平的法子,对此,许云程自然不会反对,其实,这也是府中的文官赞同的办法,并不仅仅是因为公平,而是因为……只有如此,他们才能与那些武将一样,得到属于他们的宅院,便宜人人想占,更何况这是京城的宅院。 “军心要稳,人心也要稳啊,毕竟,这里可是京师重地,孤既然克复京师,就非得给朝廷一个交待不可……” 听着大王的感叹,许云程又继续说道。 “大王,谈到人心,下官这里有一份从河间府送来的卷宗,因为此事重大,所以河间府不敢擅作主张。” “哦?是什么卷宗?” “大王,可知道满清后曾入关圈地?” “圈地?你说是那些旗地吧。” 对于圈地,李子渊倒不陌生,他在南方的时候,就曾听说过。 “正是所谓的“旗地”,清虏入关后的第二年,即伪清顺治二年十二月,清廷颁布“圈地令”,以强制手段将所谓抛荒土地及前明庄田无主者,划归满族皇亲国戚及八旗官兵名下,成为皇庄、王庄和八旗庄田。圈地范围主要包括京畿300里以内土地,近京顺、永、保、河4府以及直隶9府77州县的土地。清顺治二年、四年又两度大规模圈占土地。清廷圈占民地,不下一十六万顷!” 十六万顷! 足足一千六百万亩! 听着这个数字,李子渊被顿时被吓了一跳。 “那岂不是说,半个北直隶的地,基本上都被他们给圈走了?” “正是如此!” 许云程点点头,然后说道。 “圈地形成的庄田都是按清虏在辽东时的法子,由旗下奴才耕种,而因此“圈地令”百姓在流离失所后,为生计不得不投允到旗下为奴,而大多数百姓都是随圈地一同被强投为奴,其中奸民指他人田产、人口凭空投允旗下的更是数不胜数,所谓旗庄里的庄丁虽看似为佃户,可实则没有人身自由,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非但要为旗主耕地,忍受旗主和庄头的盘剥,更有甚者,旗主每每都会命旗庄送女子进府伺候,不知多少良家女子被旗主祸害后自杀,而那些庄头正是旗主帮凶……” 在许云程言道着旗庄庄头如何助纣为虐时,李子渊只是看着手中的卷宗,在合上卷宗的时候,只听到他大声喝道。 “杀的好!” 叫好之余,李子渊又愤愤不平的说道。 “如此恶劣斑斑之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朱玉林该杀,朱大富无罪!这河间府怎么连这种案子都办不了,当真是拿惯了满清的俸禄了吗?” 李子渊的语气中带着不满,或许,他可以为笼络人心,留用旧官,但并不妨碍他这个时候对那些旧官员表示不满。 “大王,其实河间府之所以不敢轻易断案,倒也是为直隶的安稳,大王,直隶被清虏圈占土地不下一千六百万亩,所谓庄奴亦有数百万人,若是冒然判此人无罪,这旗庄之中百姓皆杀庄头夺产,到时候又该如何?” “许参军,所言甚是!” 突然,从门外传来了一个人的话声,不是其它人,正是几天未曾来府上的朱应升,只见他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甚至就连那靴上还带着些泥土,他一进屋便行礼道。 “参见大王!” “允齐,你这几日在忙什么?孤让人去请你,可府上却说你出去了,孤还以为你又回长沙了哪!” 在朱应升行礼之后,李子渊开着玩笑说道。他倒是不怕朱应升回长沙,关键是他回长沙能给带回来什么。这才是重要的。 “大王说笑,下官身为楚王府之隶员,焉能弃主。” 笑应着大王的话,朱应升又解释道。 “大王,其实这几日,下官一直在京郊各旗庄里走动。” 正文 第51章 办法(第一更,求支持) “下官一直在京郊各旗庄里走动。” 朱应升的这句话,只让许云程的心里“咯噔”一响,他有些诧异的看着朱应升,暗自想到。 “这朱允齐下手可真快啊!” 突如其来的危机感,让许云程的心里暗叫着不妙。这时他又听到大王问道。 “哦,允齐为何要去旗庄?” 李子渊盯着朱应升问道。 这边不过刚和许云程谈到旗庄,那边他朱应升已经去过旗庄了,他既然去那些地方,肯定有他的打算。 “大王可知道,当年李闯入京后,为何食言而肥,对已经投降于他百官以及京中大户加以铐掠?” 朱应升并没有直接回答李子渊的问题,而是提及了闯贼入京时的旧事。 “自然是为军饷,姑且不说他言称三年不纳粮是否算数,十数万大军入京,粮食用度从那里来?最后他也就只能对百官加以铐掠,以获得军饷了。” 别说是李自成,就是他李子渊,为了筹集军饷,在山西的时候,不也曾抄过晋商大户的家吗?当然,他是以查抄汉奸为名,这一招,完全是和朱明忠学的,甚至在李子渊看来,若不是朱明忠在扬州抄了晋籍盐商的家,抄得数千万两银子,又岂会有今天。 “你是说……” 突然,李子渊的眼前一亮,盯着朱应升说道。 “你的意思是,咱们查抄旗庄?” “非也!” 摇摇头,朱应升说道。 “非是查抄旗庄,而抄没庄头之产,将旗庄之地归还原主,如此大王既可得民心,又可得庄头之产,用于贴补军饷。那些庄头,大抵上皆是助纣为虐劣迹斑斑之辈,其中不乏恶棍为虎作伥,凭空捏指他家人口、田地一齐投充到旗下,旗人利在得产,自然是不加分辨,如此便强行鲸吞不在圈占范围内的汉人家业。而且旗人往往犍用悍猾者为庄头,有的还授予庄头低等品级的官员工,既便于管辖庄内的百姓,又能抵制州县官员的管束。” “这庄头,又能有多少产业?” 许云程不以为意的反问,让朱应升笑道。 “许参军恐怕是小瞧那些庄头了,所谓之庄头即便是初时家境贫寒者,十几年盘剥后,又有几人不是田连阡陌者?这北直隶旗地庄头不下数万之多,且不说其它,便是每家抄没家当值数百两、千两纹银,既可得数千万之巨,况且以下官于京郊旗庄查探得知,凡庄头者,少则有私田百亩,多则千亩,富者更有数千亩之多,家中藏银大抵与亩数相当,如若将其查抄,所得恐不下亿兆!如此非但可解决大王麾下大军用度,亦可令藩库充实,自此之后,数年内再无饷费不足之虑。” 不下亿兆! 朱应升的这番话,只让李子渊一阵心惊肉跳,甚至就连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自打从夺据武昌之后,饷费不足就一直困扰着他,也就是在北伐之后,在山西通过抄家弄到了两千余万两银子,可那些银子来的快,花的也快,这不过才几个月就已经花掉了近千万两。别的不说,单就是入京后的赏银,就多达数百万两,当真是花钱似流水! 而原本他还曾寻思着,在夺取京师后,抄抄旗人的家,可最后得到的不过只是个空城——那些旗人早就把家当运往关外了,估计盛京的那些满清搜刮的民脂民膏银子都落到朱明忠的手里了。 这几日,李子渊可是没少为军饷一事头痛,但是现在朱应升的这番话,却让他的眼前一亮。 查抄庄头家业! 这天下有什么事比抄家来银子的容易? 相比于李子渊的激动,许云程的双眼盯着朱应升的时候,那心底是却了颇为复杂,自从这朱应升来到大王身边之后,就越来越得到大王的信任,如此下去,恐怕不妙啊! 对于许云程来说,他自然不愿意看到朱应升得到大王的信任与重用,可是他也知道,朱应升的建议已经让大王心动了,任谁也不可能说动大王放弃抄家的打算,大王需要银子,那些庄头的手里有银子。 “大王,若是欲抄庄头家产,非得寻个合适的理由不可,否则名不正,言不顺!” 提出建议的同时,许云程的手指着之前的那份卷宗, “大王,以下官之见,大王不妨以此案为由,彻查各地旗地庄头的,若有劣迹欺压良善者,人,斩立决,家产没官,如此,方才能名正而言顺!” 抄家也要抄的名正言顺,这是和江北学的,旧时或许也曾有人抄没富商豪富人家的家业,但也就只有江北,在抄扬州盐商的家业时,并不仅仅只是指其为“汉奸”,而是拿出了大量的“证据”,从而证明那些盐商勾结清虏,如此才名正言顺的抄了他们的家,而不是一抄了事。 这一招,李子渊在山西的时候同样也是如法泡制,以汉奸为名抄没了那些晋商的家当。而现在许云程到是没有直接称庄头为汉奸,而是想以其劣迹为由查抄,如此,自然让李子渊觉得有些费事。 “劣迹?” 冷笑一声,李子渊反问道。 “那若是没有劣迹呢?” 当然,这几乎不可能,因为旗人用庄头往往都汉人中的凶悍奸猾者为庄头,如此才能欺压良善百姓,只不过,对于李子渊说,什么清查劣迹,实是太过麻烦了。 “清查劣迹,太过麻烦了,既然他们甘愿为虎作伥,为满人驱使,不杀,不足以平民愤……通通杀了!” 一言定生,一言定死,现在的李子渊同样享受着这样的权力,在一句话中定下数万人的生死之后,他又说道。 “庄头家中女子,全部没入教坊司为妓,嗯,亦可发卖予官兵为奴!” 将女子没入教坊司为妓,即便是江北也是如此。而在李子渊于山西抄没晋商家产时,不仅将其女眷没入教坊司为妓,还会设人市将妇人女子发卖给官兵为奴为婢。在李子渊看来,这是给士兵的封赏。自然的,他也看不上江北将汉奸以及家眷流放到海外的举动,在他看来,那不过只是妇人之仁,那有杀了的干脆。 “嗯,再就是旗地……” 沉吟片刻,李子渊又补充道。 “那些旗地,凡有地契者,一率返还原主,若是地契已经被毁,各旗庄可按庄内丁户分田。” 李子渊话音这边一落,那边朱应升便连忙长鞠道。 “大王此政一出,必可尽收直隶百姓民心!” 朱应升的话倒也不是夸张,他很清楚,对于那些旗庄内饱受欺凌的百姓来说,他们原本只是渴望自由,现在非但得到自由,更要回了原本属于他们的土地,又怎么可能不对楚王感思戴德? “大王施此仁政,真可谓是福泽直隶数百万百姓,自此之后,天下既可太平……” 对于他人的马屁,李子渊只是微微一笑,将那卷宗丢于一旁,然后说道。 “太平?” 摇摇头,李子渊神情严肃的说道。 “现在天下还谈不上太平,所谓的太平,别忘了,南北两路清军还没有出直隶呢!” 当然,对于那两路清军,李子渊倒也没有太过在意,毕竟只是穷寇罢了,相比于清军,他还有更重要的问题。 “不过,现在清军只是癣疥之疾罢了,孤所料不差的话,南路清军很快就会过黄河,然后入潼关,进陕西,然后北上入蒙地,沿途州县只需要紧闭城门即可。嗯……” 沉吟片刻,李子渊盯着面前的许云程和朱应升两人说道。 “现在,于孤而言,最大的威胁倒不是清虏,而是……” “大王可是担心淮王?” 淮王就在山海关,这如何能不让人担心,许云程的话声落下的时候,李子渊叹了口气道。 “人无害虎意,虎有伤人心啊!有些事情,不得不防!” 对于一直将朱明忠视为对手的李子渊来说,他自然不会对其放松警惕,尤其是现在闽王郑成功去世的情况下,更是要小心提防。 “闽王故去之后,这天下以淮王最为势大,加之其又有晋王于广东以及张煌言于江西为其张目,若是……” 看着若有所思的大王,朱应升小声的试探道, “若是淮王再得郑经相助,那天下半壁可就尽为淮王所据了!” 这也正是洪大人的机会! 朱应升盯着大王,暗自在心里想到,若不是局势如此紧迫,恐怕李子渊都不一定会冒天下之大不讳收降洪大人。 “可不就是如此!” 站起身来,李子渊有些焦虑的看着地图,然后说道。 “若是淮王得其晋、闽两藩为其张目,只恐怕将来,这大明必陷国将不国之境,我等又焉能坐视……” 当然这只是理由,对于李子渊而言,他所担心的只是朱明忠,至于大明,压根都不在他的考虑之内。 “大王……” 瞧着大王那副焦虑的模样,只听朱应升说道。 “若是说现在谋略淮王下官倒是没有把握,但若是大王愿意,下官倒是有法子,断淮王一臂!” 正文 第52章 忧心(第二更,求支持) 永历十六年五月的江南,已经尽显江南的湿热,对于此时江南的百姓来说,非但是江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等地的百姓都已经换上了汉式的衣裳,甚至就连过去剃发不如式的长沙等地,也有人悄悄的留起了头发,一开始的时候,他们只是在屋子里穿着明式的衣裳,可到后来却堂而皇之的穿着衣裳出现在街头,甚至就连过去私藏都要砍头的一统山河巾,也被人戴在了头上,而相比于长沙等地百姓的试探,在江西,非但百姓们早就换上了汉家的衣裳,甚至就连那曾经剃尽的头发,这会也差不多已经长齐了,于街头上游走,那还能见着丝毫清虏奴役的痕迹,若是说有的话,恐怕就是那南昌城外石碑,那花岗岩制成的石碑上铭刻着纪录清虏屠杀的文章,当然,还有一块汉奸碑,上面刻着江西籍汉奸的名字、籍贯,而这两块碑都是用于警示后世之人。 那碑位于官道两侧,离城不过里许,而石碑建于凉亭之中,以免风吹雨打。而在这凉亭一旁又有老汉支起的茶摊,摊子不大,却可供路人歇个脚、喝口茶。近晌午的时候,数乘数骑沿着官道而来,为首的长者一身员外打扮,那长须员外瞧见这路边的茶摊便说道。 “先在这里歇个脚吧!” 虽说离城只有里许,但是这员外显然并不着急,他跳下马后,便直接做到摊上,然后说道。 “来壶茶。” 对茶水,这员外似乎没有要求,只是要了一壶最普通的茶,坐在茶摊凉棚下,在老汉上茶的时候,员外瞧见对面的亭子便问道。 “老丈,为何你在这出生意,而不到对面,那里正好有大树能挡住阳光,总好过你在这边支摊啊。” 对面亭子旁有数株大树,大树成荫,天热的时候,自然在那里出生意更好一些。 “员外是外地人吧。” 老汉笑眯眯的说道。 “嗯,是从外地过来的。” “员外你瞧这碑亭。” 老汉指着碑亭说道。 “这边的碑亭是“江变纪略”说的是永历三年清虏“征南大将军”谭泰屠城的事儿,记的是清虏如何杀我南昌二十万百姓的事儿,真可谓是字字泣血,过往客商于此路过的时,观此文,无不是泣不成声。往往都会买些香火祭祀被杀百姓。” 老汉手指着亭外的纸灰,又指着茶摊旁边的纸钱、香烛。 “员外若是有意,也可烧些纸钱来,保个平安。” 这人到是会做生意,居然连这生意都没落下。员外略点下头,于心底暗自寻思道。 “那对面呢?” “对面!” 只见老汉摇头叹道。 “羞见外人啊,那上面刻的都是家在江西的汉奸,你说,好好的人不当,为何偏偏当鞑子的走狗,他们就没见着鞑子兵杀了多少汉人吗?” 老汉说话的时候,甚至还愤愤不平的往那边石碑的方向吐了口水。 “那汉奸碑在那,但凡是个人也不耻和汉奸碑呆在一起,老汉我就是再不明白世理,这个世理又岂不明白?” 瞧着老汉那副愤愤不平的模样,只听那员外说道。 “若是人人都不看那汉奸碑的话,只恐这汉奸碑也就没有了警示后人的用处了。” 他这边话声不过刚落下,只听那老汉说道。 “怎么个没用,谁不知道,那上面写的是谁的名字,若是有同宗的名字,恐怕早就无脸见人了……” 对于老汉的话,员外只是微微一笑,然后便若有所思的瞧着那汉奸碑,随后又是笑叹口气,然后一边喝着茶,一边与这老汉聊了起来。聊的倒也不是其它,而是聊着今年的收成,聊的是百姓的生活。 “其实,说到底,我们江西人能过了安生日子。还是多亏了张尚书,” 聊着聊着,那茶摊的老汉突然颇有些感叹的说着。 “哦?这是为何?” “员外,您是见过世面的,就没瞧见,这天下那里不是在兴兵,虽说北伐恢复中原是不错,可到最后死的不还是寻常百姓嘛,若是说太平,恐怕这天下,也就是数江西太平了,打从张尚书入了南昌,便安稳一方百姓,让百姓休养生息,那里兴过兵……” 老汉并没有注意到,他的话落到员外的耳中,只让他的脸色变得越发的难看起来,甚至就连一旁的随从,脸色也跟着变得极为难得。 “你这老汉胡言乱语什么!” 旁边的随从话音落下的时候,那老汉却在一旁叹息道。 “哎,那里有胡言乱语,多亏张尚书仁义,知道我们江西百姓的苦楚,所以才不兴兵,让我们过上几年的安生日子,只是如此一来,怕会惹皇上不高兴,毕竟,尚书大人可是几年都没兴兵伐虏了……” “你……” 不等身边的仆佣说话,那员外便制止了他,然后吩咐道。 “好了,把茶钱付了!” 说罢,员外便跳上了马,在离开茶摊的时候,那脸色依然显得很是难看。 “部堂,您不要听那人胡言乱语……” 这骑在马上的正是大明的兵部尚书张煌言,先前他一直在江西各地巡视,这才回到南昌。这会他听着下属话,不待其把话说完,他便摇头说道。 “张某确实有负皇上!” 说完这句话后,张煌言的神情显得有些失落。 “想当初,张某人领万余人入江西,不过月余便收复江西,形势是何等之好,只可惜后来……” “不还是因为李子渊那贼子,把部堂所练精兵悉数带走,才使得部堂无力伐虏吗?” 对于下属的回答,张煌言只是沉默着,尽管已经过去数年,但李子渊的背叛于他心中仍然是根刺,让他每每想起都是一阵心痛。 楚王北伐……原本应该是他张煌言领兵北伐,克复中原,但是李子渊的背叛,非但让他尽失麾下精兵,甚至就连北伐也成为了泡影——九江在李子渊的治下,一下堵住了他麾下部队北伐的道路,甚至,也正因如此,他只得暂时放下北伐的心思,一心安稳地方,虽然这两年江西已经恢复了元气,但是张煌言的心里却一直过不了那个坎。 “楚藩此次北伐,可谓是功在社稷,如今神京克复,张某人也算是不负朝廷了……” 自嘲式的言语从张煌言的口中道出之后,他的脸色依然带着些焦虑。 “部堂,可是在担心时局?” 作为张煌言的幕僚,吕留良注意到他神色中的焦虑后,便试探着问道。 “嗯!” 下巴略点,张煌言朝着远处看了眼,然后说道。 “如今北伐功成在际,天下局势如此,实在不让人心安啊!” 他口中的天下局势,指的自然是淮、楚、闽、晋四藩掌握天下兵权、财赋的事实,与其它四藩不同,作为兵部尚书的张煌言一直都恪守着臣子之礼,在四藩开幕府的时候,张煌言未开幕府,甚至直到现在,他只是大明的兵部尚书,只是属理江西事务罢了,但是他却无力改变大局。 “四藩掌握天下兵马、财赋,且又各开幕府,如此,确实非国家之福。” 吕留良的话声不大,只能让两人听到。 “不过以在下看来,四藩虽强,却也是互相牵制,若是今上能行以手段,想必亦可收兵权、财赋于朝廷,” “关键要首先还驾京师,非如此,不能安天下!” 张煌言道出这句话之后,又往北方看去,然后说道。 “先前,我已修书一封与成仁,请其待京师克复后,送朝廷与皇上还驾京师,想来,他应该已经收到信了,只是成仁……” 话声略微一顿,张煌言的脑海中又一次浮现出那个当初差点死于他刀下的青年。 “成仁此时之心,委实难料啊!毕竟……” “毕竟,京师是楚藩克复,如此淮藩又岂会愿将朝廷拱手相让。” 作为大明的臣子,吕留良自然是站在大明朝廷一方,对于四藩各开幕府,本就是早有微词,毕竟于他看来,这并不是国家之福,同样也不是百姓之福。尤其是淮藩还“挟天子”。 “成仁不是那种人,只是……” 断然相信朱明忠绝不会把持朝廷的张煌言,话到嘴边,却又说道。 “只是,他不一定愿意看到朝廷为楚藩掌握,毕竟,李子渊……” 人品不佳啊! 虽说同样深知李子渊人品极差,由其控制京师,到底是福是祸,张煌言并不清楚,但另一方面他却知道,对大明来说这却是最好的选择。 “虽李子渊人品不曾可靠,可目下,京师由其把持,总是好过为他人把持,非如此,天下不能安定……” 作为兵部尚书的张煌言很清楚,四藩看似强大,实际上,一直都保持着微妙的平衡,如此,朝廷才有机会互相牵制。也正因如此,才不需要担心四藩行不臣之事,只是,在另一方面,现在他却不得不去考虑另一个可能——朱明忠拒绝皇上还朝京师。若是如此,那可就当真是不臣了! 注意到部堂神色中的无奈还有那欲发而未发的叹息,吕留良便试探着问道。 “部堂,您是不是在担心淮心会行以不臣?” 正文 第53章 孤忠(第一更,求支持)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w Ww.XxBi Quge.c0m新笔趣阁内容更新后,需要重新刷新页面,才能获取最新更新! 正文 第54章 臣与臣(第二更,求支持) 这时局啊! 每一次翻看着来自各方的情报时,顾炎武的心底都会忍不住这么一声叹息,国内的局势,并不像外界想象的那么美好,甚至可以说,现在的局势,比过去更严峻上几分。 “钱参军求见!” 公房外突然响起的通报声打断了顾炎武的思绪。这才回过神来的他看了看桌子没有批阅的公文不由无奈地苦笑了一下。继而他又深吸了一口气,才吩咐道。 “恩,请他进来吧。” 随着顾炎武的话音落下,钱磊便进门笑道。 “宁人,难不成今个又准备在这里熬上一宿。” 他之所以会这么说,因为现在已经晚上九点了,而顾炎武仍然在参军府,自从大王领兵北伐之后,顾炎武几乎是吃住于此。 “炳奇请坐。找我有什么事吗?” 没有过多的虚礼,顾炎武只是略微抬了抬头,并没有与他客套什么。 “其实,小弟之所以过来,就是想问一下,那件事,宁人你考虑的怎么样了?”不用问,顾炎武也知道钱磊指的是那件事——是大王的奏折,按府中的规矩,大王的一些决定若是被府下封还后,就需要由参军府进行表决。如此,只是对大王的权力多一重制约,当然,这也是理所当然,即使是皇帝也不可能一言九鼎。 只不过,那个看似很普通的奏折被封还,送到清河之后,大家都没有达成一致,因为奏折的内容委实有些“大逆”。 见顾炎武沉默不语,于是钱磊便开口劝说道。 “宁人,我知道你的顾虑,其实大家都有顾虑,只是这件事,事关大王清名,大王如此,也是顺应民意。” “民心……” 顾炎武看着钱磊反问道。 “说这话你自己信吗?” “这……” 钱磊尴尬的一笑。 “大王是不忍见国姓一生心血为家人所误,国姓有恩于大王,所以大王才会如此。宁人你就放心,此事大王自会有分寸的。” 顾炎武点了点头正色道。 “大王自然有分寸,只是这件事,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即便连郑家人自己都不顾国姓的清名,大王非欲为国姓进言,如此,非但会惹恼郑经,而且也会让世人以为大王欲行不臣。” “不臣?” 冷笑中,钱磊反驳道。 “圣人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君行以乱命,臣焉能从之?此番朝廷乱命,大王身为我大明之砥柱,自然不能容朝廷乱命如此!” 在钱磊说出这番的时候,顾炎武只是于心中一叹,他不是不知道亚圣的这番话,只是钱炳奇此时的引用,又岂只是在说着那份奏折,而是在想着更多,其实,有着像他一样想法的人,又何止一位? 说罢,钱磊再次向顾炎武做了个揖,然后说道。 “此次大王欲为天下言,我等身为臣下,即便是不能助大王一臂之力,又岂能阻止大王?” 面对钱磊的进言,顾炎武也只能是勉强一笑,可是心中却是各种滋味了。他看着钱磊,知道今天来这的或许只有一个钱磊,但实际上,他却代表着淮王府中绝大多数的官员将领。他们都有所图,皆有所想,所图所想不过只是……想到那份奏折上呈朝廷之后,会造成的局势,顾炎武即觉得无奈又感到孤寂,因为他知道,现在时机还不够成熟。 面对钱磊的步步紧逼,他不由地想起了前些日子与朱之瑜等人的一段对话。 那天顾炎武闲来无事的时候,前往清河书院与朱之瑜等讨论政务时,在谈及报上许多人为忠义军未能及时收复京师而倍觉可惜时,朱之瑜只是笑道。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这些不过只是无知妄言罢了!” 直到现在,顾炎武都无法忘记,那日朱之瑜一边品茶,一边轻声言道。 “世人只知京师之要,却不知如今天下四分,淮、闽、楚、晋,至于朝廷,不过偏安于万年,以至于世人言称“天下只知有四藩,而不知有朝廷”……” 在听到那句“天下只知有四藩,而不知有朝廷”,顾炎武只是无奈的苦笑,四藩中兴大明是有大功于国家,可是四藩把持天下,也是人所共知。 “于四藩中,至于李楚,不过是一跳梁小丑,不足为虑,而于李晋,大王有大恩于晋藩,李晋者虽出于贼可却也是信诺伟丈夫,其断然不会行不臣,其偏于东南,实力有限。四藩之中唯我淮、郑闽可为强者!” 淮闽可为强者,对此顾炎武自然不会有丝毫怀疑,现在李子渊或许兵多、地盘大,可实际上,其财力物力极为有限,至于李定国同样也是如此,财力物力制约了他们的发展。也就是淮闽据天下税赋之要,从不曾为粮饷烦恼。 “现在淮闽两家可谓是平分秋色,实力虽稍有差距,但世人皆知,淮出于闽,所以闽郑看似仍势压我淮,可若是大王夺下京师之后,又会是什么情况?” 朱之瑜的这番,只让原本以为大王不过只是志在“不遗患后世”的顾炎武,立即想通了一切,就在那一瞬间,所有的一切都颠覆了。 “大王是,是担心……”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若是京师为我所据,虽说天下人皆言大王功在社稷,可却不知,亦会令大王为四方所指,目前朝廷于万年,倾赖大王庇护,如若京师再为大王所克,朝廷、京师以及名望,如此,闽郑、李楚如何自处?” “不,还有朝廷吗?” 那句话说出之后,顾炎武便是一阵苦笑。 朝廷……那个朝廷又有何用? “挟天子以令不臣,都不臣了,还会惧怕天子吗?况且,如若天子令李楚弃兵权入中枢,李楚又岂会自投罗网?” “如京师在我手中,我淮必定成天下众矢之的。闽郑与李楚非但可能合流,亦可以还政于朝为名,以言论攻伐于我,毕竟,大王在朝,而闽楚在野,在野者因无需负担责任,自然可全无顾忌,一如他日朝中之清流言官。” 提及清流言官时,顾炎武自然想到了大王对那些所谓的清流言官的评价“言官制度,最足坏事。故皇明之坏,即坏于言官。此辈皆少年新进,毫不更事,亦不考究事实得失、国家利害,但随便寻个题目,信口开河,畅发一篇议论,藉此以出露头角;而国家大事,已为之阻挠不少。” “言官只逞口舌,手中无兵,闽楚兵强马壮,可助口舌啊。” 这么一番感叹之后,朱之瑜放下茶杯,朝北方看去,似乎是体谅到学生的为难似的长叹道。 “若大王克复京师,必须奉朝廷还朝,到时纵是行忠臣之事,于闽楚口中亦是不臣,如何可为忠臣?纵是马放南山,于闽楚之口,仍为不臣。两藩倾力诋毁之,大王又能如何?” 凝视着北方的朱之瑜随后又说道。 “他人皆言京师何等之好,京师何等之妙,朝廷在我,京师在我,天下焉能不在我,可却全不知,四藩鼎立,稍之不慎,既可能万劫不复,所谓之妙,不过只是烫手山药而已,况且……” 扭过头来盯着顾炎武,朱之瑜的语气显得有些沉重。 “古往今来,立不赏之功者,又有几人能得以善终?今日,天下四藩皆立不赏之功,皆有不赏之能!如此,若为众矢之的,又岂我淮之福?” 把持朝廷真的那么好吗? “三国之时,曹操挟天子,天子令又岂曾号令孙权、刘备?反倒是刘备以“衣带诏”言曹操之不臣,联和孙权,兴兵讨曹,如此天下数十年不靖,今日若是大王夺据京师,还朝于京师,闽淮若以“衣带诏”为名,言大王不臣,经略攻伐,天下何时能靖?” 即便是直到现在,顾炎武仍然记得朱之瑜那天最后说的那句话。 “今日之天下,已非往昔之天下,四藩不靖,天下不臣,可……何人先为不臣?” 那天顾炎武与朱之瑜聊了一夜,也正是在那个时候,他看到大王的另一面,一直以为不为人所知的一面。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在这个“不臣”犹豫不决,并非他不知道这是大家所喜闻乐见,但是……何人先为臣? 想到这,顾炎武的嘴角泛起了一抹苦笑。不过他很快便收拢起了思绪,轻咳了一声继续说道。 “你们可曾想过,若是如此的话,那夫人怎么办?世子怎么办?” 眼见顾炎武回过神后,突然问到夫人,钱磊沉默片刻,而后说道。 “郑家是郑家事的,夫子既已经嫁入淮王府,便是淮王府之人,与此事何干?” 不过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钱磊的心里“咯噔”,他意识到最大的问题就在这里,夫人可以不考虑,但是世子,却不得不去考虑,因为世子是大王唯一的子嗣! 见钱磊陷入了思索,顾炎武长叹道。 “炳奇,这件事先放下吧,暂时先放两天,毕竟,按道理,这船把消息送到海州总还需要再过几日。” 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继续下去的顾炎武,从桌上取过一份电报。 “现在山东全省已经收复,大王那边发来一份电报……” 正文 第55章 不忘(第一更,求支持) 端午刚过,天气便热了起来,那太阳像火炉一般烘烤着山东大地。因为前几天刚刚下过一场豪雨,这田间地头的一些低洼处积着不少水,在烈日的暴晒下,雨水很快就晒干了,只有积水的地方稍微湿润,在这官道上,一些光着腚的娃娃赤着双脚在泥洼里取着泥,然后在那里摔着泥巴。 正当这些孩子们在那里欢笑着的时候,突然,一阵马蹄声让娃娃们纷纷抬头朝着远处看去,远远的只看到一队骑兵正朝这边赶来。 “过大兵了……” 在娃娃们紧张的时候,那边正在田里忙活着锄草的百姓,无不是纷纷呼喊着自家的娃娃,这地里头的高粱还没起杆,不过只有过膝高,躲也躲不住,也没地方可躲。 “他大,这可怎么个好……” 百姓们紧张的听着那马蹄声,心知无路可躲的他们,眼瞧见那大兵越来越近了,最后只是匆匆跪下去,只是在心里头盼着这些大兵是个好说话的人。 马背上的骑兵,看到这跪伏于地的百姓时,倒不觉得有奇怪,这一路上,他们已经看惯了这一切,心知已经习惯了满清统治的他们,同样也习惯了见官便拜,见兵即跪,那里还有丝毫的血气,有血气的……恐怕也早都被杀了。 “吁……” 勒住马身,许大勇看着伏首于地的百姓说道。 “这里可是大庄村,” “回,回军爷……” 伏于地上的老人结结巴巴的刚要说话的时候,许大勇瞧见他们都把斗笠摘取桂冠下,露出金钱鼠尾的模样,心下就是一阵恶心,便皱眉说道。 “站起来回话,把那辫子剃掉,难道尔等不知道现在此地已经为大明收复了吗?” 受了训斥的老人只是唯唯诺诺的不敢言声,他之所以露出辫子来,是害怕来的大兵是满洲大兵,只盼着他们看到了辫子就不会乱杀人,可谁曾想,聪明反被聪明误,来的是明军。这会儿一听到军爷的训斥,无不是连连扣头道, “军,军爷教训的是,这,这就是大庄村。” 对于他们的这副模样,他到也不觉得奇怪。 “那孙家怎么走?” 半个时辰后,孙家庄内的百姓,无不是惊恐的看着这些明军,而孙家的族长,更是唯唯诺诺的躬着腰,试图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军、军爷,我,我等都,都是顺民啊,顺民,您看,看,我,我穿的是大明的衣裳……” “你们是顺民……” 面对这孙家族长的祈求,许大勇只是冷冷的说了一句, “只不过,是满清的顺民!” 冷冰冰的话语道出来后,许大勇看着那些从家中被驱赶到晒场上的人们,男人们的脸上尽是茫然与惶恐,而女人则都是哭哭啼啼的,孩子或是被娘抱着,可是抱着娘的腿。 他,他们想干什么? 所以有人都是惶恐不安的看着,看着这些穿着红衣裳,带着火铳的官军,他们进来之后,就不分青红皂白,把村里的人从家子里都赶了出来。 “有人逃了!” 突然,那边有一个男人在往晒场上来的时候,突然朝着田里跑了过去,在他逃跑的时候,附近骑在马上的骑兵,立即追过去,没有任何警告,骑兵手中的骑刀便直接砍在那人的后背上,那人甚至连挣扎的功夫都没有,便断气了。 这血腥的一幕只让所有的人心里无不是一寒,他们似乎已经认识到凶多吉少了,难道,这些明军要杀了他们? 就在他们绝望的面对既将到来的死亡时,只听到一句话传了过来。 “奉淮王府命,汉奸孙之獬虽已身死,然其罪大恶极,纵是身死,亦要以国法严惩,据大明律,流九族……” 一声“流九族”传到耳中的时候,只让原本满心以为必死的众人,无不是猛然松下一口气,不杀他们?不杀……瞬间,几乎所有人都激动的哭了起来。 不用死了,不用死了…… 孙之獬…… 突然,这会他们才意识到,他们为什么会被流放——全是因为他们孙家出的那个大官! 这,这人都死了,怎么还拖累了九族! 人死债不消! 置身于孙家的祖坟,许大勇盯着面前的墓碑。 “大清兵部尚书孙之獬……” 冷笑一声,然后许大勇说道。 “砸了!” 在转身离开时,又命令说道。 “把坟挖了,非挫骨扬灰,不灭我等心头之恨!” 在下达这个命令之后,他又特意看一眼远处的村庄,然后冷声命令道。 “把村子也夷为平地!” “指挥,其实,大可不必如此,毕竟……” 林允平的话还没说完,便看到指挥的脸色变得极为难看。 “指挥……” “林参谋,” 已经跳上马的许大勇,朝着那边被点起火的村子,然后冷笑道。 “你可知道,此獠除了首剃发迎降之外,还干了什么事?” 林允平自然知道孙之獬的大名,这人可是国人皆可言杀的“汉奸榜”中的天字第一号,即便是洪承畴也不过是名列其后。 “有山东进士孙之獬,阴为计,首剃发迎降,以冀独得欢心,乃归满班,则满以为汉人也,不受;归汉班,则汉以为满饰也,不容。于是羞愤上疏,大略谓:‘陛下平定中国,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若非是其无耻献媚于满清,又岂有清虏所谓“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又岂会有“剃发易服”,亿兆百姓又岂会因其而死?此獠,莫说是流九族,就是诛其十族又焉能解我等心头之恨?” 骑在马上的许大勇,随后又用愤愤不平的言语说道, “更让人可憎的是,此獠事清之忠,实难想象,当年谢迁民军破淄川县,因知其做过朝廷大官,既识文解字,又有从政经验,便动员其入伙为他们办事。谁料孙之獬不听从劝告,反而劝其尽快接受招抚,归顺清廷。遭到拒绝后,又惟求速死,但民军不许,仍然劝降。孙之獬于是骂不绝口,想以此激怒民军处死自己。民军拿他没办法,只好把他关了起来。孙之獬绝食五天后,民军再次劝降,他此时倒是尽显忠,仍然宁死不从,而且骂得更难听。被激怒了的民军对他施以酷刑,孙之獬昏死了多次,还是不屈服。民军无可奈何,就把他的4个孙子兰兹、兰藂、兰薮和兰蔼一同绑来,把刀架在他们的脖子上,威逼孙之獬屈服。孙之獬不为所动,依旧高声叫骂,当真可谓是宁死不降。随后民军一个一个地砍下他孙子的头。每砍一个,都问孙之獬从与不从?孙之獬眼睁睁地看着四个孙子的头被砍掉,义愤填膺,仍然高声叫骂。民军用针线把他的嘴唇缝了起来,他还是呜咽不已……此獠事清之忠,可谓是天下罕见!” 摇头感叹着孙之獬对“大清国”的忠心耿耿,许大勇又回头看着那已经燃烧起来村子,然后说道。 “你说大可不必如此,以许某人看来,非如此,不能树天地之正气,自此之后,夷其村、掘其坟,流千里……哼哼,若是按许某的想法,既然是诛其九族,恐怕都是轻的!” 有时候,仇恨是不会因为时间淡去,尤其是对于这样汉奸,既然是其早已身死,但是刻骨的恨意,却不会因此而消散,在离开村子的时候,许大勇又特意对一旁的骑兵队长使了个眼色。 领会到指挥的意思,骑兵队长点了点头,他知道怎么处理。而在骑兵队长策马离开时,尽管指挥和他并没有说一句话,但林允平还是从指挥的眼神中,明白了他的意思。 流九族! 不过只是表面上的惩处,而在他们被押解到港口的路上,至少其中的男丁,会被消失在押解途中。至于这些女子,被送到流放地,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其它人,自此之后,孙家自然就些绝后。 为什么,不光明正大的诛九族了事? 林允平不明白,但是作为参谋,他知道,这绝不会是指挥的个人决定,很有可能出自于大王的命令。 难道诛孙之獬那样的人九族,还会有什么人会说什么? 在林允平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许大勇注意到他脸色的变化,只是随口说道。 “想不明白,就不需要去想了,多看此史书你就明白了!” 多看史书? 虽说不知指挥话中的意思,但林允平仍然说道。 “指挥教训的极是,属下明白了。” 想不通,那就不要去想! 而且,作为军人,也不需要有任何想法,只需要服从命令既可。 就在这时,前面一匹马急匆匆的赶了过来,是一个传令兵。 “指挥,总指挥使命令左路军立即全军出去,过运河,从清军侧翼发起攻击!绝不能让其安然逃脱……” 传令兵带来的军令,让原本神情凝重的许大勇,顿时变得激动起来,他立即嚷嚷道。 “好了,等了这么些天,终于等到了!” 正文 第56章 拦截(第二更,求支持) 永历十六年五月十三,万里无云,天空似水洗般的通透、湛蓝。而在这苍穹底下田间尽是一片绿色,三月里种下的高梁,这会已经长了近两尺高。而那从八百里太行流下的来硝河湍急下流,穿过太行山区,流入直隶大地,静静的于河道间流淌着。 而此时,在这静静的河岸旁,在大名府龙王庙一带的旷野上,数千清军正严阵以待,而在他们对面列阵的是阵营整齐的一万余明军,两个营的明军列成两个方阵的,骑兵于侧翼掩护,炮兵与方阵中间以及后方。在那军旗飘扬中,传令的骑兵来回穿着着。 这是一次没有任何悬念的战斗。 面对于数倍于己的敌人图海丝毫没有流露出畏惧的表情,一身黄色绵甲的他,眼睛偶尔会朝着南方看去,现在三阿哥他们正在领着大军往河南赶去,只要他们过了黄河,就安全了。 而在图海的身前,数千名骑兵直挺挺的坐在马上,他们怒视着对面的敌人。在他们的身旁一字排开着十来门轻便火炮。另有2000多名步兵分列骑兵之后。此时的战场鸦雀无声的战场。而图海身边数面龙旗迎风票据着。 “站直了,别让汉人小瞧了咱爷们!” 穿着绵甲的兵卒中,偶尔会传出他人的训斥声,他们手握兵器,眼睛直直的盯着前方,谁都知道,无论是为了自己活命,还是为了十数万族人活着离开汉人的地方,他们都必须要打下。 残酷的现实都容不得他们有半点的退缩——一但他们退缩了,这些被他们“吸引”来的汉军,就会立即北上,到时候,他们的妻儿就会被明军杀死于阵前。 即便是到现在,对于这些清军来说,他们仍然相信,他们之所以南下,是为了引明军南下,从而让家人能够安全的撤出关去。现在他们不再是为皇上打仗,而是为自己,为了家人。 只不过,此时列阵他们面前的,并不是楚军,而是西出运河忠义军北伐军左路军,虽说是左路军,可实际上也不过只有两营步兵、炮兵、骑兵各一营,兵力一万三千多,不过即便是如此,对付这支不过五六千人的清军也足够了。 所有人对即将到来的战斗都是一副跃跃欲试。毕竟,这正是他们所渴望的战斗——从北伐以来,他们几乎没有遭到抵抗,守城的清军无不是闻风而降,其实山东根本就没有什么清军——清军的主力早就撤往京城了,只有一万多绿营分散在山东各地。 如此一来,作战基本上就变成了行军,对于早就憋出一团火来的战士们来说,他们自然渴望着战斗,渴望着着荣誉,然而除了对荣誉、胜利的渴望之外。真正让他们处于这种战斗狂热之中是因为第二十营、二十六营的士兵们都有着共同背景,尽管忠义军的军官大抵上都出自讲武堂,但是士兵却都是于各地征发,而按忠义军的原则,往往是将一地的士兵补充进一个营,如此一来,因为口音相近,指挥起来也极为方便,而第二十营、第二十六营的官兵,大多数来自己邳州! 邳州! 当初达素南下时,屠的第一座城就是邳州,数万百姓惨死于清军屠刀下!而两营官兵大都有亲人惨遭清军的屠杀,这屠杀不是十几年前,只是几年前的事情,他们一直渴望着亲手为死去的亲友报仇。 如今敌人就站在他们的面前,想到今天可以为亲友报仇,又怎能不让他们为之激动。尽管激动,但是他们也只是怒视着清军,长期的训练,使得他们很清楚,在战斗中,更需要保持队形。 “两千骑兵、两千步兵……” 从望远镜中观察着清军的队列,许大勇的敢头紧锁着,这还是第一次,他觉得有些棘手。 “指挥,敌军步骑各半,如果我军主动出去,那么敌军既有可能使用骑兵从侧翼攻击我军,到时候,我军很有可能来不及形成方阵阻挡敌骑……” 林允平指出进攻可能陷入的困境时,许大勇只是沉闷的应了一声。他又怎么可能不知道清军的打算,若不然,半年的讲武堂白学了,那每年的春操、秋操也就白演了。 “图海……嗯,这家伙,有点意思!” 借助望远镜,隐约可以看到清军骑步兵之间的一队人马,图海肯定就在其中吧! 尽管从来没有和图海交过手,但是许大勇却从军正司的情报中,对图海这个人有一定的了解,在楚军出太行后,清军几场可圈可点的胜仗,都是图海打的,即便是用火器,也不一定能占着便宜,就像现在。 可惜距离太远了,如果能再近一些……几炮轰过去的话,没准还能除一个隐患。 步骑各两千,瞧着不多,可现在这几千人马,到了图海的手中,却显得有些棘手。用炮轰吧,距离太远,步兵逼近吧,还要顾忌到清军的骑兵。 总不能就这么干站着吧! “传我命令!” 犹豫片刻,许大勇下达了命令。 “二十营前置一里。” 这边命令一下达,二十营的官兵立即随着鼓点向前移动。红色的阵线在绿油油的高粱地间甚是醒目,就像一条红线似的,慢慢的前进着。 “都统大人,明狗动了!” 瞧着那条已经动作起来的红线,图海并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的点点头。他并不着急,他在等待着机会。 从与明军第一次交手之手,他就一直在寻思着,如何破解对方的火器,而在与楚军的作战中,更是进行了多次尝试,收获可谓颇丰——前后击败数路楚军,前后杀敌万余,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他缴获了大量的火器。就像他麾下的这两千步兵,用的都是明军的石发铳(燧发枪),这些石发铳,就是楚军的手中缴获的。 “大人,咱们现在动吗?” “再等等!” 十分钟后,六里外的那条红线停在了距离清军五里的位置,随后动起来的是炮队,在炮队于骑兵的掩护下,前置一里之后,另一条红线动了起来。几乎是在明军的另一队步兵动作的同时,图海冷笑道。 “明军是想进迫,后撤100丈!” 果然! 清军的后撤,让许大勇的唇角一挑,脸上露出一丝冷笑。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清军想和他接开距离。 “二十六营……前进两里!” 在二十六营超过二十营五十丈之后,许大勇又一次下达了命令,炮兵前置,百丈之后,二十营再次前置。而在明军交替掩护着前进时,图海只是不时的命令部队后撤,根本就不给他接受的机会。可如此反复几次之后,双方的距离还是拉近了,因为第一次,清军后撤的距离只有百丈,甚至数十丈。 当然,清军的动作自然也在许大勇的眼中, “图海想拉开距离,又不愿意拉的太开,他是想露一个破绽给我,然后诱使我主动进攻,一但我下令进攻,他就会用骑兵攻我侧翼,咱们是步兵多,骑兵少,他是骑兵各半,如果来不及变队形,到时候,就轮到他耍威风了……现在我和他就是在比是耐心,比谁最先失去耐性,我还就不信了,他还能这么退出几百里去!” 许大勇这会倒也不着急,打仗最忌讳的就是心急,在士兵们的步伐随着鼓点声移动的时候,他偶尔会把目光投向远处的清军,他在那里计算着清军的距离,计算着是否可以利用火炮对清军发起攻击。 “九斤炮的射程是四里……” 九斤炮是忠义军步兵部队最重要的火炮,每个营都配置有一个野炮大队,尽管忠义军的每个步兵大队都配置有一个小队的迫击炮,但是野战炮才是使用最为广泛的野战火炮,毕竟,迫击炮的射程太近。相比于射程不过两百丈的迫击炮炮,九斤炮发射的九斤炮弹在两斤标准发射装药的推动下,炮弹以5°的射角精确地投射到三里的距离,而射角为10°时则可达到惊人的四里,虽距离四里稍微有几十丈的差距。 “现在的距离是……” 又一次,许大勇坚起了大拇指,粗略的估计了一下距离。 “长官,大约4里一百丈左右。” 不过许大勇并没有理会林允平给出的距离,他仍然在那里盘算着,盘算着那么做的可能性。 “王参谋,如果我们集中全部的48门九斤炮,一分钟内,他们能打出多少炮弹?” 难道指挥想要炮击……林允平诧异的看着长官,再朝着四里外的清军看去,这个距离炮弹根本打不过去。况且……即便是打过去,也没有什么用处啊! 许大勇盯着王良平,他衣领上的军衔与寻常的参谋象征着“运筹帷幄”的交叉竹节不同,一边是竹节,而另一边则是交叉的两根炮管,他是炮兵参谋。在临时编成的指挥部中,炮兵参谋的职责就是为主官提供炮兵作战的建议,相比于寻常的参谋,他们更了解火炮。这也是许大勇问他的原因。 “能打多少发!” 正文 第57章 初战(第一更,求月票) 又一次,当指挥的喝问声在耳边响起时,王良平仍然在心中盘算着。 每一次发射之后,需要将火炮推回炮位,然后再装弹,然后…… “到底是多少!” 已经有些耐不住脾气的许大勇又一次大声问道。 “最快应该可以打四轮……” 被喊到的王良平在心里核算了一下,立即回答道。 “报告指挥,最多96发,如果能提前装弹,以点火时间算起,第二轮、第三轮不调整射角,估计能打四轮或者三轮半!” 估计能打四轮或者三轮半! 王良平的回答,让许大勇沉思片刻,然后用力的点头说道。 “够了!王参谋!” 转脸盯着王良平,许大勇语气严肃的说道。 “现在,我命令你,亲自到炮兵阵地上去,指挥他们用最快的射速把炮弹打过去,全部打榴散弹,可以吗?” “指挥,四里是九斤炮的最大射程!” 王良平直截了当的回答道。 “这个距离,根本就打不过去,而且木质信管只能燃烧十秒,标下以为……” 原本想说他觉得木质信管十秒的时长不一定够的时候,却只听指挥说道。 “十秒,差不多了,既然是不够,也就是差个十几二十丈的事,这样炮弹炸开了几千个铅弹扫过去,威力更大!至于射程不够……” 冷冷一笑,许大勇盯着清军的阵形说道。 “你不会……” 尽管并不是炮兵军官,但是作为高级军官,许大勇有机会参加一些比较特殊的演习,除了军队中的炮术演习之外,他还有机会旁观工厂里的火炮试射,相比于军队,工厂里的试射,往往是尽可能的挖掘出火炮的最大潜力,而现在,他所需要就是挖掘出火炮的潜力。 “什么?” 张国言看着面前的王良平,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一分钟,往死了打,我能打出两轮半,快的能打出三轮,可,可要是这么做话,炮架很有可能不稳,到时候……” “到时候,自然有我负责,你只需要服从就行了!” 作为中尉的王良平,看着张国言直接说道,若是在平常,或许他会对其客气一些,但是现在却不行。 或许是他是野战炮兵营的营长,按军衔比王良平还高出三级,但是王良平现在却是代表指挥前来接替指挥权的,他所能作的只有服有,要不然军正队会随时抓拿他,不服军命,这是死罪! “行,既然是这是指挥的命令,我服从!” 尽管有些不太相信,但张国言仍然选择了服从,在他下达命令之后,接到命令的两个大队长,甚至又特意问道。 “炮架尾部挖出两度的斜坡?长官,这,没错吧!” “没错!是营长的命令!” 在炮位上,面对弟兄们的询问,身为炮长的魏刚又说道。 “都他么还愣着什么,还不快点抄家伙,忙起来……” 在炮兵们纷纷于炮架尾部挖出一个斜坡的时候,许大勇的唇角略微一扬,通过在在炮架尾部挖出土坑来加大射角,他曾在兵工厂见兵工厂的炮手干过,加大两度的射角,可以让炮弹打的更远,当然,这不是没有弊端,就是炮架可能不太稳定,但这个时候,许大勇却顾不了那么多了。 “图海,你以为老子的炮打不过去吗?” 从望远境中盯着那一直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恰好在九斤炮射程之外的图海,许大勇冷笑道。 “等老子把炮弹打到你头上的时候,你小子就等着哭吧!” 许大勇还真的说对了! 图海之所以一直命令部队与明军保持距离,就是因为他对9斤炮的了解,其实他的麾下并没有多少九斤炮,不过只有四门,其实当初他从楚军那里缴获了不下二十门,但都上交给了上官,他自己手中只留下了四门,但是却留下了一些炮手,那些炮手了解九斤炮。 四里! 这是九斤炮的最大射程,只要保持四里的距离,就不需要担心明军的炮击,而现在,他可是足足保持了四里半的距离,这个距离,非但明军的铳炮打不到,就是骑兵冲锋都需要三分钟左右。可以说是再安全不过。 不过尽管如此,图海在看到明军炮兵的动静时,仍然忍不住喊来了谢朋问道。 “谢千总,你看他们在干什么?” 将望远镜递给谢朋,图海的语气显得很是亲近,这谢朋是他俘虏于楚军炮队的队目,为了笼络他,图海非但保举他为千总,而且还为其娶了一房媳妇,如此才换来他的感恩戴德。 “回主子,肯定是在炮尾筑坡,如此一来,开炮时炮架后退,炮尾撞到坡上,力尽了就会就坡顺势滑下来,这样就省去了推炮的功夫,这也是忠义军炮兵最擅长速射的原因。” 谢鹏喊着主子的时候,没有丝毫的不适,对于忠义军的炮兵他并不陌生,毕竟在北伐前,忠义军曾派出军官对楚军的炮手进行过操练,而他自然也曾接受过忠义军炮兵的训练。 “他们现在筑坡,肯定就是要以那里为防线,不再前进了,否则绝不会如此。” “哦?” 接过望远镜,图海的眉头微微一皱。 “你的意思是,他们准备钉在那了?” “有这个可能!” 当然没有这个可能,对于一直推崇进攻就是最好防御的忠义军来说,自然不可能进入被动的防御,在图海等人只以为忠义军准备就地防御的时候,炮兵阵地上的炮长们,不断的用角度尺量着坡坑,然后再将炮架尾部土坡另一端夯实,以便炮架后冲时可以就势滑下。 足足用了差不多十分钟,炮手们才部署好炮兵阵地,随后炮手们便开始将炮弹塞进青铜炮膛,忠义军的炮弹都是整装弹,铁铸的榴霰线固定在木制弹托上端,弹托下端是油布包内装有足足两斤火炮。与平常剪切引信设定时间不同,这一次,他们并没有定时,四里的距离,根本就不需要剪切引信。 “乖儿子,这次可得打准一些……” 坐在炮架上魏刚的眼睛盯着卡于炮架表尺,瞄准着四里开外的清军,能不能打过去,他并不知道,他所需要的只是把炮弹打过去。至于其它,就交给老天爷了…… 瞄准完成之后,他的手向后面一伸, “鹅毛管!” 一根白色的鹅毛管被送到他的手中,与此同时,3炮手已经用铁钎插入了炮尾火眼内,铁钎刺穿了火药包,随后鹅毛管被装进火眼,鹅毛管内装有火药,相比于引火绳,用鹅毛管点火的速度更快。 “一炮完备……” “二炮完备……” 每当一门火炮完成射击准备的时候,炮长们都会举起手,大声的报告着,此时,六个炮手都是按照规定分立于火炮两侧,只待命令的下达,就会点燃火管向敌军开炮。 当炮长们把目光投向远处的营长时,骑在马上的王良平则扭头看着身后,他的眼睛盯着指挥,而指挥则拿着望远镜在观察着。 “长官,炮兵已经做好准备了!” “嗯!” 默默的应了一声,许大勇点了下头。 “开炮吧!” 这边一声零下,那边的旗手立既挥动手臂,发出了开火的旗语, “开炮!” 在命令下达的瞬间,一直盯着营长的魏刚立即拿起引火杆,将引火杆的那燃的火绳绳头往炮尾一点, “兹……” 伴着一阵白烟,喷出一团火焰,下一瞬间,一声猛的炮响在耳边响起,在炮响的同时,“叮砰”炮管内部传出的清脆的膛音,只震得魏刚和战友们双眼一阵刺痛,这是青铜炮特有的声响,是炮弹刮擦炮膛时的声音,似铜钟般的声响刺耳且尖锐。既然是在炮弹出膛、炮尾后退之后,这种强烈而尖锐的“叮砰”声仍然在空气中回荡着,这些刺耳的声音让炮手深受其害,甚至时不时会有炮手因此耳朵出血。 不过在这个时候,炮手们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几乎是在炮架后退的瞬间,手中拿着炮弹和膛擦的两个炮手已经冲到炮前,在火炮尚未完全复位的时候,三四炮手还在推动着尚未完全稳定的火炮复位时,二炮手已经把沾着水的羊毛弹擦塞进了炮膛,弹擦上的水熄灭了膛内火星,同样让炮膛冷却下来,几乎是在火炮复位的瞬间,另一发炮弹已经塞了进去。与此同时二炮手已经调转让弹擦,用另一头将炮弹捅进炮膛。 甚至就在他们完成装弹的时候,第一轮打出的炮弹还没有飞到目的地,仍然在空中飞行着,而此时的清军,在看到忠义军炮兵开炮时打出的那一团团白烟时,大都是一脸茫然,甚至就是图海自己,同样也是一脸的迷惑。 “谢千总,这么远没问题吧?” 在看到明军炮兵开火时的白烟后,图海又特意问了一遍。 “回主子,四里半,就是那炮子长了腿,也打不过来!” 谢朋的语气极为自信,骑在马上的他,更是动都不动看着从空中飞来的炮子。 “主子,你老就放心吧!” 正文 第58章 崩溃(第二更,求支持) 放心! 能放心吗? 或许吧!尽管内心有些紧张,但图海还是选择了相信谢朋的判断,毕竟,九斤炮的射程在那,明军的步兵没有更重的野战炮了。 和图海一样,那些列队站在旷野上的清军,无不是站在那里,眼巴巴的看着越来越近的炮弹,在这些士兵们的眼中,他们早习惯了这种九斤重的炮弹飞越战场的画面,甚至可以说都已经习以为常了。这种炮弹的速度降的很快,尤其在飞行了较远距离之后,看起来它的飞行速度很慢,甚至让人感觉只要一伸手就可以将它抓住,其实这是一种错觉,在战场上如果那个不开眼的士兵不能避开哪怕冲力已经接近耗尽的炮弹,就会被“炸”,实际上应该是“砸”得皮开肉绽,根本就不可能活下来。 而现在,这些炮弹就是如此,如此的缓慢,以至于所有人都觉得,那炮弹不可打到他们的身上,确实,四里半的距离,这个距离足够安全了。 “这群明狗,也就是放个炮仗……” 就在佟林哈这么嚷嚷的时候,突然,那在空中拖着烟迹的炮弹,却猛的一下炸开了。 “哈哈,力……” 不等佟林哈的笑声落下,他的耳中却传来一阵“嗖嗖”声,与此同时,他看到成百上千的黑点,像雨点似的从空中落了下来。 他甚至都来不及发出惨叫,一个指粗的铅弹就击中了他的脑袋,瞬间,将他的脑袋打的粉碎。那些原本还只觉得炮弹落不到自己头上的清军,瞬间就被这一片“铅雨”所笼罩。 “我的天……” 别说是清军,就是这边的明军看到清军那边的惨状时,也被惊呆了,从望远镜中看着四里开外的清军阵地,林允平整个人都被惊呆了,尽管因为距离的关系,根本就看不清楚,但是却隐约的可以看到清军的方阵那边已经变了模样,清军的周围这会就像是有千军万马奔腾似的升起一阵尘土,那是弹丸落地时激起的的尘土,在那一片尘土飞扬中,隐约的可以看到一片升腾起红色的血雾,那血雾和着黄色的尘土。 被笼罩于弹雨中的清军,当然不会坐以待毙,原本整齐的队伍在被弹雨笼罩的瞬间就乱成一团,几乎所有人都向四周散去,试图避开那些从空中落下的弹子,但是,却根本冲不出去,从他们头上落下来的数千个霰弹完全将他们笼罩在这片铅雨之中。 “快跑啊……啊……” 在似暴雨一般的“铅雨”之中,惊恐的喊叫声之外更多的是惨叫声,他们试图向周围逃散,但空中那拖着些许嗖声的铅弹,却像长着眼睛似的落在他们的头上。 几乎是在空中炸出一团团白烟,在成百上千的铅丸落在下的时候,谢朋就惊恐的鞭打着马匹,向后逃去,当然,逃散的时候,他并没有忘记主子,拖着主子一同向后逃着。 已经逃到后方的图海,在停下的时候,回头看去只看到地上到处都是尸体,在一具具尸体之间,还有数百个伤兵于尸体间,拖着残肢断臂在那里惨叫着。即便是久经沙场,图海还从未曾经历过如此凄惨的一幕,他一把抓住谢鹏,怒目圆瞪的吼道。 “谢鹏,你这狗奴才,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而谢鹏同样也是一脸茫然,唇里喃喃道。 “这,这怎么可能、怎么会这样……” 其实,尽管谢鹏接受过忠义军的炮兵训练,但是他并不知道,在忠义军的炮弹中,除了实心弹、爆炸弹还有葡萄弹、霰弹之外,还有一种炮弹是榴霰弹,相比于只能炸开十几块破片的爆炸弹,它与榴弹同样的空心铁球,内装82枚七钱的铅弹和3.5两火药。如果引信设定准确的话它的威力更大,榴霰弹内的火药药只是将炮弹外壳炸开,其能量只能稍微改变子弹丸的飞行方向,因此榴霰弹爆炸后子弹丸不会四下飞散,而是散开后继续向前飞行,杀伤前方扇形区域内的敌军,其威力几乎相当于一个步兵小队的射齐。 而48门九斤炮打出的48枚榴弹弹,尽管只有不到7成的炮弹于空中爆炸,但仍然相当于一个步兵营所有火铳一次齐射,猛的遭受如此密集的弹雨洗礼,清军甚至连反应的余地都没有,只是任由那七钱重弹丸打在身上,将他们的身体撕扯成碎片。 而在那一阵阵凄惨的惨叫声中,又是一团白烟在他们的阵地前方的空中炸开,那数千枚弹丸,就像是狂风一般呈现扇形扩散开去,将那些逃窜不及的清军笼罩其中,那些本身就在奔跑的战马在被击中的时候,就像是被绊马索绊倒似的,猛的倒在地上,发出一阵阵凄惨的嘶鸣。 这个时候,战场上再也没有其它的声响,人们能听到的只是伤兵的惨叫声,和其它人惊恐的向后逃跑不同,巴姆并没有逃那么远,在躲过第一轮弹雨之后,他几乎是一路狂奔朝着不过处的坟茔逃去,然后直接将身体贴在墓碑上,动都不敢动的他能够听到铅子不断击中墓碑时发出的声响,偶尔的被弹子打碎的石屑会落在他的头上,而与此同时,他看到那些向后逃跑的人,一个接一个的倒在地上,甚至都来不来发出惨叫。 突然,他看到一个熟人,立即大声喊道。 “庆老六,来我这……” 原本拖着火铳狂奔的庆老六瞧见巴姆躲的地方,立即跑了过去,不过只跑了几步,他的腿就像是被锯断似的,猛的飞腾出一团血雾,人倒了下去,甚至都没等他倒下去,身体又被几个弹子击中了,然后便重重的摔倒在地,没有惨叫,没有呻吟,就这么死去了。 就像被打死的野狗一般…… 叭…… 突然,肩膀上落下的东西,让巴姆拿了过来,拿到手里头的时候,甚至能感觉到它散巴出来的热量,这是一个打在墓碑上,已经严重变形的弹子。 原本圆球形的弹子,这会已经变成了铅饼,散发出些许温热。 这铅子若是打在人的身上,肯定也会变成这个模样,手握着这“铅饼”,巴姆的眼睛盯着这场……屠场。 这根本就是一片屠场,因为所有人的都像是猪一样,只是任由弹子落在身上,完全没有反抗的余地,他们的脚下是铅子打在地上升腾起来的尘土,那是黄色的尘烟。而他们的上身却又被一团红色的血雾笼罩着,那是子弹击中身体时迸发出的血雾, 黄色与红色就这么混杂在一起,这雾是如此的怪异,可却让人如此的恐惧,甚至看着看着,巴姆只觉得胯下一湿,人便被吓的失禁了。 在打出第二轮炮火之后,看着已经被完全摧毁的清军阵形,许大勇的脸上已经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骑兵……进攻!” 现在,是时候进攻了! 明军进攻了! 几乎是在看到明军的骑兵从其步兵的左翼杀出来,朝着这边冲过来的时候,图海的脑海里所想到的并不是迎战,而是逃! 尽管他的手中有两千骑兵,虽说他还有一千多步兵,但在明军的炮兵阵地又一次被火药的烟雾笼罩的时候,图海就知道,现在已经是事不可为了。 “撤!” 尽管心不甘,但图海仍然大声喊道。 “立即撤!从浮桥上!” 浮桥! 其实在奉命与这里阻击明军的时候,图海就已经为自己想好的退路,硝河并不算宽,而且河水也不急,这使得他很轻松的就利用从河上征来的小船搭起了一座浮桥,原本的,他是想在这里狠狠的咬上对方一口,然后就立即撤退,只要把明军咬痛了,他们自然就不会再死死的盯着他, 可是现在,被咬痛的并不是明军,而是他! 如果再不撤的话,他甚至连逃都逃不掉…… 甚至,都不需要图海下令,这会已经有人往浮桥的方向逃去,相比于进攻,逃起来的速度更快,无论是骑兵也好,步兵也罢,他们现在只剩下一个念头——逃! 千万不能落到忠义军的手里,落到他们的手中是要筑京观的! “清军逃了!” 看着眼前的一幕,林允平几乎不敢相信所看到的这一切,只不过用了三轮炮,甚至步兵都没有来得急开火,战斗就基本上结束了。 “要追击吗?” 放下手中的望远间,面对林允平的询问,许大勇只是随意的反问道。 “能追上骑兵吗?” 这,肯定有一定的难度,毕竟马力是有限的。 “指挥,骑兵队经过四里的冲锋之后,马力已耗了一半,很难再追上对方的骑兵,而且清军的骑兵数倍于我,如果追击的话,很容易被反咬一口,我以为,骑兵以斜插过去,直接拦截清军的步兵,如此既可断其一指……” 林允平的回答,让许大勇满意的点点头,这正是他所需要的答案,然后笑道。 “既然如此,还不下命令吗?” 命令是通过信号管发射到空中的烟弹下达的,接连几个烟弹拖着烟迹在空中划过时,原本正在进攻的骑兵,立即将目标投向了清军的步兵,挥着马刀如猛虎下山似的朝着那些步兵杀去…… 正文 第59章 黄河两岸 鞑子要过河了! 当这个消息传至洛阳城的时候,洛阳城内顿时一片人心慌慌,毕竟,现在城中空虚是事实,而鞑子足足有十几万人。 万一清军攻城可怎么办? 百姓们忧心如焚,忧心着鞑子过河后攻城,进而屠城,毕竟,即便是三岁小孩也知道那满洲鞑子最喜欢的就是屠城。 大兵一到,玉石俱焚! 对于百姓们来说,这些字眼是曾几何时写在官府告示的字,但是对于身为河南巡抚的刘清泰来说,他又怎么可能不知道这八个字是没有丝毫虚假的,单就是他“从龙入关”以来,便不知见过多少玉石俱焚的市镇。 大兵一到……不说其他人,至少他是小命难保啊! 刘清泰所考虑并不是仅仅只是玉石俱焚,他同样顾忌着洛阳城破之后,朝廷会计较他的降贼之罪。 尽管当初他借图海之口向朝廷表过“忠心”,可只有天知道,这朝廷会不会信他,若是不信,万一攻城怎么办? 到时候那可真就是玉石俱焚了! “指不定,他们会过城而不入……” 几乎是某种本能,刘清泰想到了楚王下达的命令——务必闭城不出,任由清军过境。那些清军自然不会去攻城,毕竟攻城掠地需要耗费时间,并且会有伤亡。现在的大清国可不是当初的那个大清国了,现在的他们就如同丧家之犬一样的,唯恐被明军给追了上来。哪里还有什么时间和精力去攻城掠地。 可是现在清军意图过黄河,他们过了黄河又会去什么那里?他们为什么要南下?他们南下的目的又是为了什么? 就在刘清泰整个人在那里患得患失的寻思着如何处置此事的时候,那边他的管家却悄无声息的进来了,然后轻声说道。 “老家,老家有人来了。” 一声老家有人来说,只让刘清泰的周身一颤,他惊讶的看着管家,好一会才压低声音问道。 “人,人在那?” 片刻后,便有人进入他的书房。 走进书房的沈永忠笑看着面前刘清泰,拱手礼道。 “朝卿兄,多年不见,不知兄台是否安好?” “啊……” 盯着这大模大样走进来的沈永忠,刘清泰半晌都没说出话来,眼前的这位是顺续公沈志祥兄长之子,但因为顺续公无子,所以他在顺治六年二月就继任续顺公,但在十二年,因事被革。虽说没了顺续公的位子,他却也是汉军旗的都统,可他与刘清泰的关系倒也颇为亲近。 这会见到他就这么出现在这里,又如何能不让刘清泰惊讶,而在惊讶之余,更多的是好奇。 “明诚,你,你这是……” 压低声音,刘清泰瞧着一身汉人打扮的沈永忠说道。 “可,可是主子让老弟您来的?” 沈永忠点点头,话说的也直接。 “朝卿兄,你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心思,皇上是知道的,若不然,兄长亲族又岂会安然无事?”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沈永忠又补充道。 “当初,兄台的信,可是被图都统直接送到皇上面前的,若非如此,皇上又岂知朝卿兄于我大清的忠心耿耿。” 这番话看似在称赞,可实际上却是在警告刘清泰——他有把柄在大清国这边,如果他不就范的话,到时候那信会落到什么地方,恐怕只有老天知道。 这样看似亲近,实际上却是威胁的话语。在这个时候,无疑更为有用一些。 “啊,皇,皇上也来了!” 心下一慌,刘清泰盯着沈永忠问道。那封信是当初为了骗图海出城,他才写下的,那信万一要是落到楚王的手上,那可是杀头的大罪啊! 现在怎么办? 难道皇上想让他献城? 献城! 这是万万不能的,若是献了城,他刘清泰又往何处去?到时候可不还是要丢脑袋。现在的形势可不是几年前,大清国眼瞅着国势一天不如一天,现如今,就连京城也丢了,这个时候难道还要重投大清吗? 当年他为何降清? 为的不正是出仕为官! 至于现在……这大清国的船,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上了,上去了,必定是死路一条!这样的死路可万万不能走的。 可,万一朝廷那边把信送到楚王的面前?楚王会不会……就在刘清泰内心纠结着的时候,只听沈永忠说道。 “朝卿兄,皇上知道你身在曹营,无时不刻想还朝,可现在皇上却不希望你这么办,毕竟,将来对你可是有大用的!” 盯着刘清泰,沈永忠的语气倒显得很是诚恳,而且大有一副对他已经有所安排的意思,而刘清泰听着他的这番话后,更是抬头惊讶道。 “啊,那,那主子的意思是……” 即便是已经过去了这么长时间。在这个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像过去一样,开口就是称“主子”,有时候人的一些习惯总是无法改变。甚至在潜意思之中,还会把那些习惯带带到自己的的行为举措之中。 “主子的意思是……” “粮库!” 在黄河对岸的旷野上,骑在马上的佟国纲小心的跟在玄烨略微靠后半个马身,虽说他是玄烨的舅舅,可是他这个外甥却是皇上的儿子,是当朝三阿哥,甚至,若是皇上出了什么意外,他就是大清国的皇帝,他不能不能小心的伺候着。而且将来的佟家的富贵可全都在他的身上。 “三阿哥,即便是取下了洛阳,于我等也没有丝毫用处,毕竟,中原实是四战之地,即便是逼刘清泰让出洛阳,难道我等便坐守洛阳,待明狗四下围攻而来吗?” 在佟国纲说出这番话的时候,玄烨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舅舅,这些事儿,若不是你提醒,外甥可是什么都不知道,鳌拜先前说,要打下洛阳,临走之前给明狗一个教训,这倒也不是不可……” 给明狗一个教训,不要说是鳌拜,就是他也有这种想法。 “万万不可!” 不等外甥把话说完,佟国纲便急急说道。 “三阿哥,若是我们真的屠了城,且不说到时候潼关那边会是如何,便就是明军亦不可能不计较此事,刘清泰献城之后,咱们是可以杀个痛快,可,到时候明狗肯定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李子渊、朱明忠若是派大军追击,又该如何应对,当初离开南苑的时候,皇上就吩咐过,沿途绝不能杀戮百姓,就在于害怕因此激怒明军,惹明军追击,到时候反倒是惹出麻烦,现在于我来说,最紧要的就是入潼关,现在陕西还在我大清治下,只要到了陕西,便能与皇上会和,而我等避入陕西之后,自然可据潼关,而坐视关内,如此才能徐徐图以将来……” 佟国纲的解释,让玄烨深以为然的点点头,虽说他年少,可他却也能听出其话中的意思,就一句话——现在不是惹事的时候,也是惹不起的时候,万一激怒了明军,明军不死不休的追到潼关,然后再破潼关的话,皇阿玛的打算可就全完了,到时候,大清国又如何能休养生息? 现在对于大清国来说,最要紧的不是去报复,而是想办法保住大清国的根本,至于其他的现在根本就不需要考虑。 “可鳌拜那里……” 玄烨看着佟国纲,道出了他担心的地方,现在这大军可是归鳌拜统领,若是他一意孤行的话,到时候该怎么办。 “三阿哥放心,他那里自然有人去劝他,现在最关键的是刘清泰愿不愿意把洛阳的粮仓让出来,只要他把粮仓让了出来,至少接下来几个月,大军便无须顾忌粮草,孰轻孰重,鳌大人自会体谅的。” 对于鳌拜,佟国纲并不担心,至少眼下他还不担心,鳌拜想要屠城,无非就是为了出气,可现在有比出气更重要的事情。孰重孰轻这个道理,鳌拜还是能够分清楚的。 “刘清泰会把粮仓交出来吗?” 玄烨的眉头一锁,对于那个人终究还是有些担心。 “按父皇的说法,此人不过就是想脚踩两只船罢了,当初图海出城后,之所以会被明狗于黄河上截杀,恐怕十之八九也是出自刘清泰之手,如此,又岂能信他?” 刘清泰当初不过只是自作聪明,尽管心知他是自作聪明,可是福临并没有下旨杀其族人,一来是顾不上,二来也是为了来自能派上用场,就像现在。 也正因如此,才会担心他现在会不会完全投靠了大明,如果真的像皇阿玛说的那样,恐怕要想让那个人把粮仓让出来,不过就是痴人说梦罢了。 “他无路可选!” 佟国纲冷笑道。 “只要他的信在朝廷手中,他就无路可走,只能为我所使!” 甚至,这也是朝廷最终选择南下的原因之一——他们知道,无论如何,刘清泰都不可能,也不敢拼命阻拦,只要不给他拼命阻拦的借口,他就会视而不见,甚至还会给大军一定的帮助。毕竟,他要活命,对于他而言,能不能拦住清军不一定会死,但是如果他拼命阻拦的话,到时候肯定会死。只要把他的那封信往大明那边一送,自然会有人要他的脑袋。所以他决不会也不敢拼命阻拦。 就像现在,洛阳的粮仓,正是大军所需要的。这一路上,尽管沿途穿府过县的时候,因为地方无兵驻守,那些还穿着大清国官服的知府、知县为了保命,无不是纷纷在大军过境的时候,主动献饷,献粮,只求他们赶紧离开自己的辖界。但是这不过只是勉强维持十三万清军的日常所需,可如此一来,倒也让他们不至于断粮, 但是他们到了河南的地界就不一样了,河南的官员早已降明,他们或许会闭门不出,但是绝不会献饷献粮,正因为这粮草的不足,才使得鳌拜等人盯上了洛阳的粮仓,那里存有数十万石粮食! 只不过相比于佟国纲,鳌拜更倾向于攻城,他甚至念叨着攻城洛阳后,尽屠洛阳全城,从而报复汉人。其实,大家都知道这是气话,若不然的话,在佟国纲提出游说刘清泰主动让出粮仓里,鳌拜又怎么可能会赞同。 大家都清楚,现在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现在最紧要的是筹集到足够的粮食。如果夺下洛阳粮仓,至少在未来的几个月内,都无须为粮食操心,相比于银子。现在对于朝廷来说,最重要的是粮食,很多时候,即便是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粮食。 “三阿哥,西北贫瘠,几十万旗人猛然进驻陕西,以陕西之地,到时候能不能供养这么多人都不一定,多上一石粮食,总胜过少一石粮食,所以,无论如何,都得先把粮食运过潼关,非如何,我大清不能重整旗鼓!” 粮食很重要! 这些粮食关系到大清国的将来。所以只要有可能就要把这些粮食都带到陕西去。 “舅舅,你说,大清国真的能重整旗鼓吗?” 原本一直看着黄河的玄烨,突然扭头问道佟国纲,然后又说道,原本的他,还相信大清国一定能重整旗鼓,可是在南下的路上,看到那些百姓自动的穿上汉人的衣裳时,他就知道,这汉人的心,压根就不在大清,即便是砍了他们的脑袋,他们骨子里仍然是汉人。 “三阿哥,只要咱们能够到陕西,大清国就还有重振旗鼓的一天。” 佟国纲的话说的非常明白,对于大清国来说,现在最要紧的就是保住元气,只要保住了元气,将来自然还有机会。如果不然,那恐怕连机会都没有。 “舅舅所言甚是,现在最要紧的就是到陕西去,只要我们都能够安全的到了陕西大清国就有东山再起。” 东山再起! 看着那黄河,突然他的心里却冒出了另一个念头。 那些汉人会给大清国东山再起的机会吗? 如果汉人就是不放过他们的话,就像当年他们追击蒙古人一样,到时候又该怎么办? 此时他那张年幼的脸上全都是对未来的担心…… 正文 第60章 选择 “这刘清泰,到底是什么心思!” 刘清泰话时,聂夫臣简单不敢相信的他的眼睛。 “让老子把粮仓的兵调回洛阳,洛阳重要,难道这四十万石粮食不重要?” 难怪聂夫臣会如此恼怒,原本,义兵出身的他就对刘清泰这位“满清的河南巡抚”极为不满,在他眼里那刘清泰不过就是一个汉奸,也就是楚王会相信那些个汉奸。现在听说他命令守粮仓的五千兵卒悉数撤回洛阳,自然再也抱不住了心里的火气,更是怀疑他的用心。 甚至觉得他根本就是想要把粮仓拱手让给满清,这个人是汉奸,他现在这么做肯定没有打什么好主意。 “难不成,他当真是想拿那几十万石粮仓去资敌?” 瞪大眼睛盯着刘清泰,怀疑着对方用心的聂夫臣冷冰冰的问道。 “刘巡抚,您的是意思,是我把守粮仓的兵都调回城里,然后把粮仓丢给清兵是不是?”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聂夫臣盯着刘清泰,他甚至已经暗自有了打算,若是这家伙想要降清的话,他正好有理由砍了他的脑袋。要知道打从知道刘清泰反正之后,他可是一直在盼着这一天。这姓刘的手上可是没少沾汉人的血! 其实洛阳城外的粮仓,本身并没有多少粮食,不过只有十几万石,最少的时候甚至只有几万石。现在因为楚军北伐,这洛阳才成为军粮的转运集散地,那些粮食是经水路借道江北过运河入黄河一路运来的,粮食运到洛阳后,就装入粮仓,等待解往山西,然后再运到各军之中。 现在洛阳粮仓里足足有四十万石粮食,这些粮食是北伐大军的军粮。瞧着不多,可却也够几十万人吃上一个多月,要是清军得到这些粮食,他们在未来的几个月,甚至一年内都再也不需要为粮草担心。 现在这么多粮食,就这么丢在城外,就这么丢给了他们,聂夫臣又怎么可能甘心。更何况要是这些粮食丢了,到时候北伐大军的粮食怎么办?他们到时候吃什么? 到时候大王那边肯定会怪罪的。无论如何都不能把那些粮食留给清军。 “不是丢给清军,而是送!” 刘清泰完全没有丝毫掩饰的意思,在他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就像是再说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似的。他的回答只让聂夫臣不由一惊。就像是没听清楚似的吼问道。 “你说什么?” “我说,把粮食送给清军!” 迎着聂夫臣的视线,刘清泰知道这姓聂的瞧不起他,甚至恨不得杀了他,杀了他这个汉奸。聂夫臣是义军出身,当初刘清泰任河南巡抚后,可是没少杀义军,现在两人一个为河南巡抚,一个为河南总兵,即便是同殿为臣,也不妨碍两人势同水火。 “姓刘的,你难不成,当真是要资敌!” 盯着刘清泰,聂夫臣低吼道,这会他可是真准备杀人了。 “不是资敌,而是留敌!” 面对愤气冲冲的聂夫臣,刘清泰不以为意的端起茶说道。 “聂军门切莫这么恼怒,你先听刘某把话说完,若是说完之后,您仍觉得刘某是在资敌,便直接把刘某的脑袋给摘了,刘某绝无丝毫怨言!” 人生如戏,就看会不会演,至少,在演戏上刘清泰还算是个高手,若不然,他也不会能以诸生投降努尔哈赤,并被努尔哈赤赐名。 现在他同样也是在演戏。他甚至摆出了一副大意凛然的模样,那语气之中,甚至还有一些忍辱负重的感觉。 “刘某听闻,自清虏入河南后,因无地获得粮草,以至于其军中粮草日益不足,以军门看来,如若清军知道这洛阳粮仓内有四十万石粮食,又岂会视若无睹?” 盯着聂夫臣,刘清泰完全是一副你不理解我的意思。 “自然不会!” 行军打仗离不开粮食,这个常识聂夫臣又怎么可能不懂。 “清军足有十数万大军,若是其兵临洛阳,敢问聂军门,以洛阳不过一万两千兵卒,能守几日?” 双眼盯着聂夫臣,刘清泰反问道。 这…… 能守几天? 被刘清泰这么一问,聂夫臣还真没什么底气,说是一万两千兵卒,可实际上,这一万两千人不过只是老弱病残罢了,河南的精锐,早就被大王抽调补充入北伐军中,就凭这一万两千人守城……能守得住吗? 肯定是守不住的! 面对这样的质问,聂夫臣自然一时没有言语,好一会才说道。 “若征发城内民壮,不说其它,守个十天半个月的,亦不是不可能,到时候,楚王自然会发兵来救!” 或许这是最后的希望了,大王那边肯定是不会坐视洛阳被清军攻克的。 “啪、啪……” 接连鼓着掌,看似为聂夫臣叫好的刘清泰随后又反问道。 “征发民壮守城,亦无不可,若是十天之后援兵不至呢?” “怎么可能不至,现在不但大王派了数万大军追击,就连淮王……” 话到嘴边嘎然而止了,聂夫臣突然意识到了问题,淮王……淮王也出兵了,淮王已经占了大名府,若是楚军冒然闯入大名或者从大名附近通过,不定会若也什么麻烦来。 大王到时候肯定会有这方面的顾忌,万一大王要是不派兵来,或者说因为担心淮军,晚上几天再派兵来,到时候可就全完了。 “这,……” 眉头紧锁着,聂夫臣便看着刘清泰反问道。 “那巡抚大人的意思是?” 他到底什么意思?他想干什么? “所以,刘某才会命你把粮食丢给清虏,聂军门,若是你手中无粮,急需粮草。有人把粮食丢予你,你会如何?” 此时刘清泰盯着聂夫臣,心知他这会儿恐怕已经有些不知所措了。 “若是如此,自然会先把粮食运走……” 聂夫臣的眼前猛然一亮,他立即说道。 “我明白了,巡抚大人是想以粮仓里的四十万石粮食为诱饵,诱使清军来洛阳,他们得到粮食之后,势必会想办法把粮食运走,可四十万石粮食,若是全部运走,需大车数万辆,才能一次运走,可是他们又从那里弄来数万辆大车?即便是他们想要抢,也抢不来这么多的大车。如此一来,这粮食于清军就变成了穿肠毒药,其弃之不舍,若是分批转运的话,恐怕没有十天半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又岂能悉数运走?” 似乎想通其中头绪的聂夫臣随后又反问道。 “可……大人,他们要是、要是到时候再攻洛阳又怎么办?” 尽管觉得刘清泰的这个法子可行,但隐隐的聂夫臣仍然觉得这个法子里似乎透着什么古怪。 “你觉得的如果你是鳌拜的话,眼下是运粮去往陕西要紧,还是打洛阳紧要?” 陕西! 刘清泰这么一提醒,聂夫臣才总算明白清军为何要过河。 “大人,您的意思是清军要去陕西?” 现在陕西仍然在满清的控制下,在洛阳光复之后,聂夫臣曾通过友人试图游说潼关道员汤斌献城归降,可是那汤斌却是一副要与大清国共存亡的模样,一口回绝了他,现在清军要去陕西……那人肯定不会阻拦,再加上现在陕西全省都在满清的控制下,他们去那里倒也可以理解。只不过他们为什么要到那里? “他们为何去陕西,清虏不应该出关吗?” 面对聂夫臣的不解,刘清泰则解释道。 “清虏是要出关,可问题是现在他们往那里去?回辽东?现在辽东已经为淮王克复,清虏已经是丧家之犬,”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刘清泰甚至有些庆幸自己当初做出的选择要是一条绝路走到黑的话,没准现在非但性命保不住,恐怕就是连死后也别想落个忠臣的名声,毕竟满清已经气数将尽了。 “中原他们自然也是容不下他们,如此,你让他们往何处去?所以,你没瞧见那清虏出京师后一路往张恒入蒙地,而另一路则南下,他们又岂是志在河南?自然不是是河南,他们之所以南下,是为了迫使大王不派兵追伐清虏妇孺,若是大王把兵派往张恒,南下清虏自然可以糜烂地方,从而吸引大王派军南下,而他们自然也不是往南送死,这陕西就是他们的生路……” 在言道着这些话时,刘清泰甚至都忍不住佩服起谋划这一切的人了,这一招分兵看似冒险,可实际上却全无风险,就是看准了楚王不会让自身陷入顾此失彼的境地,这南下的大军,除了曾遭淮军攻伐之外,就再也没有碰到任何阻拦,如果他们愿意的话,随时都可以过河,然后迅速赶往潼关,由潼关入陕西。到了陕西之后他们就可以在那里凭借着潼关天险,徐徐图之将来,无论是手或是走,都可以看形势而定,这一招棋下的漂亮! “陕西是他们的活路?” 眉头略微一皱,聂夫臣不解的看着刘清泰。 “清虏入陕西后,可暂时于陕西休整,只要其占据潼关,我大明就暂时不能对其造成威胁,他们就能据西北观中原。即便是我大明攻克潼关,到时候他们也能一路向北,过北边入蒙地,从此遁入草原,如此,这陕西自然也就是他们的生地!” 其实,这原本刘清泰也并不清楚,清军为何南下,但那天经范永忠提醒之后,自然也就知道了清军的“计划”,而他所需要的就是顺水推舟,把粮仓让出来,当然,他用了整整一夜才想出了这个法子,让出粮仓的理由是为了“洛阳”,为了城内的数万百姓。 只是,聂夫臣会同意他的这个提议吗? 而此时聂夫臣整个人都显得极为犹豫,刘清泰的“猜测”,让他隐约意识到,清军逃往陕西之后,无疑于放虎归山,但是如果阻拦的话,又岂能阻拦得了?若是洛阳城破,到时候会有多少百姓惨死于清军的屠刀之下。 “聂军门,刘某虽不是河南人,但身为河南父母,却不得不为河南百姓的安危着想,数十万石粮食或许重要,但却比不过这河南百姓的性命,更何况,以这些粮食为诱饵,可令清虏陷于洛阳城外,待到大王大军抵达之时,自然就是清虏的末日!” 刘清泰并没有劝聂夫臣同意他的建议,但是在言语中却刻意强调他不是河南人,既然他不是河南人都顾虑着河南人的性命,你聂夫臣身为河南人,又岂能不顾忌乡人的性命?况且,那粮食又不是平白献出去的,而是用来诱使清军上当,让其于洛阳缓缓转运粮食,待援军到达的时候,非但那粮食他们运不走多少,就连人也得留下来,这粮食不过只是缓兵之计。 如此,你还有什么好犹豫不决的? 刘清泰的似劝非劝,落在聂夫臣的耳中,尽管他有所怀疑,但最终,他的心思还是偏向了乡人的性命,他身为河南人,不能不顾忌这些,他不能坐视同乡被清虏残杀。 “要是粮库里的粮食全都给清军夺走了。到时候大王那边怎么办?” 聂夫臣有些担心的问道,他可以考虑同乡,但是大王哪里到时候要怎么交代? 这些粮食可是北伐大军的军粮,没有了这些粮食到时候北伐大军吃什么? “到时候再想到时候的办法。眼下最要紧的是保住洛阳城内的百姓。” 刘清泰的直接让聂夫臣犹豫了好一会儿,才点了点头。 “若是我等闭城不出的话,到时恐怕不知道要闭城多长时间,若是如此,恐怕还得往城中多运粮食为上,万一要是援军来的晚了,也好有个准备。” 聂夫臣的同意,让刘清泰的心头猛然一喜,此事终于城了!他连连点头说道。 “军门所言甚是,所言甚是!” 在刘清泰连连赞同时,又语气凝重的说道。 “如此也算是持重,毕竟……万一要是淮王据着大名府,不让咱们楚军过来,到时候……” 话到嘴边长叹的时候,聂夫臣则于一旁叹道。 “抚台,您说,这淮王这猛的一下出兵大名,淮王他该不会是想对大王动手吧!” 正文 第61章 辽东(第一更,求支持) 夕阳的余辉照着远方的山岭,给树梢、给荒野以及山与天,都镀了一层晚霞所特有的金黄色,这金中又带着些许的红。 在通往沈阳的官道上,大队的人马一路沿着这官道一路前行,相比于关内大多数官道的年久失修,也许是因为这条官道通往所谓的“盛京”,满清朝廷每年都需要派人回去祭祖,所以这官道倒也还算是齐整。 不知多少年,这条军民关系已经不见这样的人马了,尤其是那旗帜上书写的“明”字,更是在相隔数十年之后,再次出现在这片土地上。 辽东! 是汉人的故土,九州之一! 非但军中的官长知道这辽东是汉人故土,是汉人在几千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筚路蓝缕开创的土地,而今天——这片汉人的故土终于再次回到真正的主人之手。而不是什么所谓的“满洲”。 置身于这片汉人故土上,几乎所有人的心情都显得有些与众不同,都和过去有些不太一样。 “密之,你看……” 骑在马背上的朱明忠,手指远处的旷野上一片废墟说道。 “那里就是当年遗留下的卫所卫城遗迹,将来像这样的地方,可以直接利用旧堡,重新翻建……” 对于东北的未来,早就有了全盘规划的朱明忠,首先想到的就是利用旧卫所的遗迹,重建“卫所”,然后以卫所,向周围扩张,进而掌握周边。自从辽东收复之后,这还是朱明忠第一次前往辽东,他并没有选择更完全的海路,而是选择了陆路。 当然,为了保证安全,除了府中的卫兵之外,还有一个骑兵营一共数千人马随行,而身为东北总督的方以智,更是亲自来到山海关迎接他。也亏了方以智不辞辛劳,先沿着官道一路过来,然后,在路上准备好了一切,一切饮食供应、布防、护卫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因此,倒是也感觉不到丝毫旅程之苦。 而朱明忠更是兴致勃勃的沿着官道,四处查看着,与其它人眼中,辽东不过只是一片苦寒之地不同,在他看来,这东北就是未来另一个江南。尤其是过了广宁卫,也就是后世的锦州一带之后,看闻那一望无际的辽阔平原,朱明忠的心情立即舒畅起来,他更是有些激动的说道。 “密之,你看这里,这么一大片土地,千里无人烟啊,这地上的土,你瞧,都是最肥沃的黑土,别说是撒下种子了,就是插根筷子,也能长出芽来……” 对于大王那夸张的言语,方以智只是点头称是,他能够理解大王的心情为何会如此舒畅,因为自满清崛起之后,数十年来克复辽东就成了几乎所有人的梦想,只是这个梦曾经看起来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几乎不可能存在,甚至到最后,人们都已经放弃辽东了,他们顶多只是梦想着将满清驱赶出关内,那怕就是划江而治,大明偏安南方,也未尝不可。 但是现在,他们不但赶走了满清,而且还收复了辽东,曾经看似不可一世的满清,现在更是如丧家之犬似的,在草原上流浪着。 “大王,在去山海关之前,臣已经命人集中俘虏,于沈阳城外垦荒,预计到10月,雪下来的时候,至少可以在沈周围边垦荒200万亩……” 顺着大王的话,方以智为自己“邀起功”来。 “现在已经开垦出来的二十万余亩,都已经种上了从江北发来的玉米种,在来之前,臣向衙内官员嘱咐过,既垦即种,至少在六月中旬之前开垦的荒地都要种上玉米,到时候,至少可种五十万亩左右,秋收时至少可得玉米七八十万石……” 用俘虏拓荒种田是江北一直以来的“传统”,在沈阳虽说只俘虏了万余“清兵”,但是方以智还是把他们编成队,在军队的看管下于沈阳周围拓荒种田。 “七八十万石……种的太晚了一些,估计可能会减产,不过不要紧,只是试验,七月之后就可以种土豆了,我们在东北多种一些石粮食,就少解运一石粮食,就能多解一桶火药……” 忽然,朱明忠停了下来,转身问道。 “王官沟铁厂现在怎么样了,当地的铁矿是不是已经出矿了?” 王官沟位于后世的本溪,在永乐年间,数十名明军的工匠风尘仆仆到了那里,他们寻着先人挖煤开矿的足迹,先找到藏有铁矿的地方,再找到产煤的地方,后来到了牛心台的王官沟,百户长杨哈喇看这地方平坦,遂将此选为炒铁的地址,也就是所谓的“王官沟炒铁所”。 铁,是那个年代的稀有物资,稀有就是利益,稀有就是商机。拥有生铁和焦的本溪,蕴含了无限的希望,吸引了很多商家的眼球。商家也跟着来此落户。在发展中,形成了专业的商户,有专门经营粮食的,有专门经营杂货的,有专门经营旅店业的,有专门炼焦的,有专门炼铁的。最后火连寨终于发展成了辽东地区的一个大商镇。 不过这一切,最终随着“女真马队呼啸着来抢铁”而结束,王官沟炒铁所后来成为清虏的奴营,至于火连寨也因为商户被杀而荒废,不过在出兵东北之前,朱明忠就已经选择了王官沟作为军火中心,毕竟后世本溪凭着其独有的“低磷铁”为依托,是中国最重要的特钢基地,而“低磷铁”正是铸造优质火炮、铳管最好选择,即便是现在用的朝鲜铁,也无法同本溪铁相提并论。 之所以会这问道这件事的,是因为现在忠义军那怕就是一发子弹,都需要从江北经海路运来,这显然并不符合战争的需要。王官沟铁厂什么时候投产,直接关系到忠义军的战斗力以及将来的计划,朱明忠又怎么可能不关心。 “回大王,王官沟一直有清虏工匠,这些年煤铁生产并未停止,只是其铁炉老旧,所生产的铁料,只能勉强用于铸造炮子,所以,非得等江北的铁炉运来之后,才能开工……” 方以智的回答,让朱明忠略点下头,然后吩咐道。 “这铁厂的建设一定要回快,设备……实在不行,可以从兵工厂拆运一部分过来,至于运输船可以同参谋部商量一下,挤出几条船还挤不出来吗?” 虽然知道,现在想挤出几条船,并不容易,毕竟,船就那么多,既需要运兵,又需要运送粮草、物资,船力自然也就极为紧张,不过既然他已经决定了,那边肯定会想办法挤出船来。 就铁厂以及兵工厂的建设与方以智聊了一会之后,骑在马背上的朱明忠,兴致勃勃地将手中的马鞭子一扬,笑着说道。 “密之,你看这片天地,虽说这“天下第一”有许多种说法,可是这东北总督必定是我大明的“天下第一督”,而你方密之,正是我大明的第一次东北总督!” 大王的这声称赞,让方以智拱手笑道。 “臣能为东北总督,全凭大王信任,臣只恐才疏学浅,有负大王重托。” “哎,密之,你那点都好,就是太过谦虚!” 摇摇头,朱明忠笑道。 “想要治理东北,其实倒也不复杂,无非就八个字“移民实边”、“强干弱枝”,这前四个字,有孤为你办,至于这后四个字……” “臣知道!” 不需大王说出声来,方以智也知道何为干,何为枝,如何强,如何弱。自然也是成竹在胸, 有些话并不需要多言,甚至都不需要提醒,只需做到心中有数就行了,对此方以智清楚,朱明忠同样也明白,他只是略点下头,然后仰脸朝天望望,只见这天空中乌云密布,朔风劲起,于是便说道。 “这天变得挺快啊!刚才还是一片晴空,这会瞧这模样,兴许快下雨了。” 方以智连忙于一旁说道。 “不要紧,大王,前面就有一个老卫所,虽说原本废弃了,却也有一间驿站,虽说不够护军住的,但在那里凑和一晚,避下雨却还是可的。“ 不大一会,果然雨便纷纷降了下来,那雨一开始的时候,下的并不大,只是绵绵细雨,可是慢慢的雨越下越大,骑在马上的骑兵们,早在刚下雨的时候,就已经把雨衣披在身上,不过那油布雨衣总归是挡不住大雨,不一会,雨水便渗进衣内,让人感觉极为舒服,与普通的士兵一样,披着一件雨衣的朱明忠一边冒雨继续向前,一边自言自语地低声说道。 “等将来无论如何,都得先把船队派到美洲去,再怎么着也得先把橡胶树的种子带回来,至少涂胶的雨衣,总省得被淋透吧……” 一直贴身跟在大王身边的李廷伟听了忙问道。 “大王那橡胶是什么?” 作为大王身边的侍卫,对于美洲李廷伟倒也不陌生,只是这橡胶还是第一次听说。 “橡胶就是美洲的一种特产,从树里流出来的树汗,那玩意……” 说话的功夫,看着远处的过来的数乘快骑,朱明忠便笑着说道。 “我们到地方了……” 正文 第62章 故地(第二更,求支持) 晚上八时将过,一行人顶着大雨来到大凌河畔的大凌河千户所城,说是城,其实就是一座小型的堡垒,所谓的千户城,其实除了一圈夯土城墙外,长宽不过里许的小城之中,街道正对四个城门,十字型的街道两侧不过只有几排夯土而筑成的房舍,中间有一个不大的场地,现在已经长满野草,除此之外,再无人烟,这里就是当年大凌河千户所城的旧址。 尽管大凌河城虽被清兵多次摧毁,而且后来城址又被废弃,但是原有墙基还在,在进入城中之后,朱明忠一行人便来到了城中仅的一处宅院,说是宅院,其实也就是其中的房屋有个房顶罢了,即便是这房顶,也是几天前刚刚搭起来的草顶,不过即便是如此,这样的条件已经非常难得了,其它的官兵只能就地搭起帐篷,而那些草棚,往往只能腾给马匹,相比于人,马更娇贵一些。 “这就是大凌河城吧!” 脱掉雨衣后,透过雨幕朱明忠看着这废城,然后说道。 “崇祯四年的大凌河之战,说的就是此地吧。” “大王,正是此地。” 虽说是废城,因为之前已经派驻了一个中队于此,经过半个月的整治,沿着夯土墙已经搭出了一片草棚,而且这间旧宅也稍做修葺的关系,虽说条件赶不上驿站,但方以智总算是松了口气,幸好当时在驿站之外提前做了安排。 “崇祯四年八月六日虏酋皇太极领兵围城,于此围城数月,数万我大明官兵与此同清虏血战……” “可最后,还是他祖大寿还是降虏了!” 置身于房中,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出当年大凌河之战的惨状。 “当年从城里逃出来了一个商人,叫张翼辅,他说:城里边先是杀战马,吃马肉,马几乎杀尽了,开始吃人,当然是先吃手无寸铁的筑城民夫,也吃那些饿死的士兵。惟有几个大官还有米一二升而已。史载城中是“炊骨析骸,古所未闻。”也就是用人骨头当柴烧,把人肉割下来烤着吃。整个城中到处是人的遗骸,到处在烧人肉吃,此时的大凌河已变成了一座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下活生生阴森森的阴曹地府……”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没来由的朱明忠只觉得似乎有一阵阴风袭来,他只是看着门外的大雨继续说道。 “当年清兵围困大凌河近三个月,明军饿死也不投降,誓死为朝廷尽忠,两万民夫更为其裹腹,最后虽是援尽而降,如若当年因援尽为保全城军民,他祖大寿降后自裁,自可成以英名,可此辈却某为可祖大寿等人降后却甘为异族驱使,纵是借口援尽而降,又焉能掩盖其甘为异族驱使之实?此辈实是无耻至极!” 无论祖大寿有什么理由,在朱明忠看来,都不是他甘为异族驱使的理由,祖大寿为荣华富贵的投降,所带来的连锁反应就是孔有德、耿仲明先后投降,正是他们弄出了所谓的“汉军”,而这“汉军”更是满清入关的先锋。 “大王所言甚是,清虏可恨,这些降贼之汉奸更为可恨,所以我江北才不容汉奸……” 方以智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又委婉的劝说道。 “以臣看来,如祖大寿、孔有德之流,领兵大将降清者,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而如关内诸多事清官吏,若无大恶,或可视其情形加以留用,毕竟,目下楚藩往往可以一纸留用而速平直隶,而反观我于山东,却往往过于严苛……” 方以智口中所谓的严苛,其实就是对那些事清官吏的惩处,非但直接除其官职,更是为对其历年所为加以清算,若是曾“助纣为虐”,等待他们的只有死路一条,如此一来,现在平定山东远不像当年平定江北那样迅速。 “当年大王入江北时,不也曾留用旧官,府中现在亦有事清旧官,如若……” 不等方以智说完,朱明忠便笑道。 “时过境迁,今时非彼此,当年入江北时,孤麾下人马不过万余,文官更是屈指可数,而今我江北官吏岂止万人,如此,自然不需要留用旧官,而且,当初早就加以警告,若是他们当初弃印归去,又岂会有今日的清算?至于李子渊……” 冷冷一笑,朱明忠的眼睛眯成一条细缝,然后冷笑道。 “即便是他收降事清伪吏又有何用?且不说其它人,那河南巡抚刘清泰昨日可以降他,今日可以坐视清虏于城下运粮,他日就会降以他人,李子渊看似兵强马壮,可你看他麾下文官,既有大明遗民,又有事清伪官,其军中更是鱼龙混杂,其兵强马壮,不过只是虚有其表而已……” 盯着门外的大雨,朱明忠神情严肃的说道。 “当年江北初定,孤无暇问及其它,只能留用事清伪吏,后来击败达素之后,孤才分地方官吏之权,分置权力,如此方才稳定地方,随后数年间,那些旧官伪吏皆被调离地方,江北尽数为我掌握,纵是清虏兵进江北,城中官民亦会拼死血,绝不降敌,可……” 回头看着方以智,朱明忠反问道。 “如果清军围攻洛阳,以刘清泰之为人,其会不会投降?若是许他以荣华富贵。” “这……” 大王的反问,让方以智一愣,好一会才说道。 “若是如此其,必降……” 历史总是会给人以启示,当年入江北的时候,朱明忠还需要“统一战线”,而现在,兵强马壮的时候,这“统一战线”就能加以“选择”了。 “是啊,所以,咱们现在需要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拉进来,非但不能拉,反而还要把一些阿猫阿狗给请出去,这叫纯洁队伍,队伍不纯洁,他日必定会为他人所惑,毕竟将来啊……” 将来的天下会是什么模样,朱明忠心中隐约也能猜出一二来,方以智同样也是心中有数。 “许以荣华富贵,不定也就现了原形了,打铁还需自身硬!越是这个时候,这些就越是关键!若是自身不硬,总会为他人所乘!” 现在正是关键之时,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放弃吸纳降官,甚至为了不为“木秀于林”而放弃了京师,不过在另一方面,他却一直把持着“大义”,面这个“大义”就是天下,出兵辽东就是为了还天下朗朗乾坤。在历史上,也有这样的例子……只不过,那个时候,大义变成了另外两个字。虽说那两个字只是说来听听,可确实让许多人都相信了。 “大王所言甚是,臣愚钝。” 虚心受教的方以智,立即明白了大王所指的“为他人所乘”指的是什么,那些人可以降楚,就可以降淮,反之亦然,只要晓以“大利”既可。适当的时候,只要晓以利益,那些人于楚营之中发挥的作用,甚至不亚一支雄师。 “密之……” 方以智的回答,让朱明忠笑呵呵地说道。 “不是你愚钝,而是……” 笑看着远处,朱明忠便不再说下去了,他们现在的问题是什么? “你们亦是为了大明,只是……” 眼帘微垂,朱明忠叹了口气。 “只是有时候,要先看好对象,否则无疑于与虎为谋!雨停了,孤出去走一会!” 说着,朱明忠便走出了房间。 大王的这句话,到底是指向何人,方以智的心底浮现这个念头的同时,又连忙把那个念头甩于一旁,在他吩咐着其它人准备晚饭时候,他看到大王已经走到门外,而几名侍卫则于一旁跟着。 于大凌河城中漫步时,尽管那道路很是泥泞,可朱明忠的心情倒是不错,偶尔的他还会与搭着帐篷的兵士们聊上几句,来到了城墙上的时候,看着那被拆毁的城墙,虽然只余下数尺高,但在这样的荒野中,这夯墙却是最好的屏障。 “将来可以重建此城,在河边,移民过来更方便一些……” 心里嘀咕着,朱明忠走到了已经变成土丘的城墙上面,望着城外黑压压的夜幕,他的双目直直的盯视着李子渊。 “如果你知道孤移镇沈阳,到时候,会做何反应?” 冷冷一笑,凝视着关内的朱明忠,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了那句话“上帝欲使之灭亡,必先使之疯”。 现在,只差一步了! 凝视着关内的山河,朱明忠的神情变得的越发的肃穆,想到最近收到的来自京中的消息以及各地的消息,他脸上的笑容越发的灿烂起来,从现在来看主动示弱的效果正一点点的显现出来,局势正在像他意料的那样发展着,只需要再推波助澜一下…… 应该在什么地方推波助澜? 这时,雨又落了下来,置身于雨水中的朱明忠,就那么一动不动的站着,那面上的笑容显现时,却又自言自语道。 “其实,又何需朱某人推波助澜,你李子渊又岂是谨慎小心之人?哼哼,只是这一次……” 冷笑中,朱明忠的目光微敛。 “朱某是绝不会放过你了!” 正文 第63章 人心变 皇帝的金銮殿是什么模样? 天下的百姓对于金銮殿总有着这样那样的幻想,他们总是会想象着那金銮殿的模样,想象着其中的富丽堂皇。但那一切不过只是想象。 寻常百姓会去想象,达官显贵同样也会如此。即便是已经贵为楚王,对于李子渊来说,他仍然一直好奇着这金銮殿的模样,自从进入京城之后,无数次,他都朝着紫禁城看去,对于紫禁城,对于那金銮殿他有着这样那样的想象。当然更多的是好奇,他一直好奇着那皇上住的地方到底是什么模样,好奇着是不是当真像是戏文说的那样。 地上铺着金砖,殿内撑着金柱…… 金銮殿到底是什么模样? 不过,尽管是如此的好奇,他在进入京城之后,却并没有踏进紫禁城,不是因为他不愿进,而是因为暂时不能进——紫禁城仍然在清宫。 所谓的“清宫”,倒不是说“清理皇宫”,而是要把宫里头的那些个宫女以及不可靠的太监全都给清出去。毕竟清虏的宫女除了所谓的八旗“秀女”之外,还有包衣使女,也就是在宫中干杂役的宫女,而且还有一些皇太极有妃子也在宫内,未能随清虏撤离,仍然留在宫中。这些人自然不能留在宫里头,她们是满清的宫女,留在宫里头谁知道她们会做出什么来?甚至就是寻常的太监,也要加以甄别,剔除那些不可靠的太监。这是几千年来的规矩,秦汉那会如此,现在同样也是如此。而清宫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是几天就能办好的。 所以几乎每天,在望着紫禁城的时候,心急之下李子渊总是会关切的询问“清宫”的情况,之所以关心,当然是为了“早日迎回朝廷”,至少在明面上是这个理由,只是这个心思到底是真是假,恐怕只有他自己才清楚。 自从去年在太原被朝廷封王之,楚王府里就有了各种严密礼制,同样的那等级差别,开始讲究;到京城以后,礼制更加清楚,也更加完备。在楚王府内部主臣间的关系更趋森严,曾几何时的那种弟兄关系,也早就不见踪影。 武官尚是如此,文官同样也是如此,而身为参军的许云程更是这种礼制的倡导者,按照他的说法,这是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参见楚王的时候,许云程依然规规矩矩的行着礼。而李子渊同样也是安然受之,现在他非但早就习惯了众人的大礼,更享受着这种感觉,甚至还极为忌讳他人不遵守礼数,在他看来那无疑是于他不敬。 “坐,都坐下去,说说你们清宫的情形吧。” 尽管李子渊的口气上显得很是亲切,可他心里却很清楚,这只是说说。当然,许云程和金之俊都没有坐,他们也只是听听,上位者说,他们听就可以了,至于其它……也就仅此而已。尤其是对于身为降官的金之俊来说,他更是谨慎至极,而且还主动帮助楚王完善规矩,在曾经身为礼部尚书的金之俊看来,楚王过去的规矩,不过只是“戏台子”罢了,毕竟,楚王身边并没有人知道什么是藩王的规矩。 他们两人恭敬地站立在楚王的面前,向他禀奏宫中的简略情况。当金之俊禀奏道有多名妃子自缢,停尸于宫中的时候,李子渊不免有些感动,轻声说道: “其实她们大可不必死。倘若她们不死,孤相信朝廷也定会以礼相待,将她们优养终身。” 随后他又对金之俊说道。 “你问问大监们,宫中的库房中一定有好的棺材,命人将她们装殓,要小心保护她们的尸体!” 其实,他根本就不关心那些满人妃子的死活,就像几天前,清宫一开始,得知宫中有700多宫女没有离开的时候,直接命人将那些宫女送入教坊司,完全没有一丝犹豫,至于那些妃子,若是她们不“自缢”,恐怕李子渊也会想办法让她们自缢的,其实,不需要李子渊吩咐,自然会有人去帮她们“自缢”。不过即便如此,漂亮话也总需要说的。就像作为大臣的他们需要主动的为主公解决一些麻烦一般。 至于这是否真的是“自缢”,没有任何人会在乎,更不会有人去追究,千百年来,从来都是如此。 “大王仁义!” 这个仁义,也就只需要说说,当年金之俊也曾如此这般夸奖过李自成以及多尔衮,现在用在李子渊的身上,他倒是不觉得有任何不适。有些话,说习惯了,真真假假的,甚至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甚至压根就没有想过,一切只不过是本能罢了! 甚至,就在李子渊入城的当天,他就穿戴着整齐的大明官袍,与顺天府尹等京中官员一同迎接楚王,虽说有些仓促,但他的“识时务”不但让他保住了性命,而且还能够重新成为大明官员,当然,他现在只是“暂且留于府前效命”,至于其它,总还需要请示一下朝廷。 随后李子渊他又询问了宫中的其他情况,知道现在紫禁城城内的宫女的总数大约三千人,投水自尽的有五十多人,逃散的约三百左右。留在宫中和西苑、北海各宫的宫女总共有四千余人。 听着许云程的汇报,李子渊则吩咐道。 “紫禁城中太监众多,有的逃散了,没有逃散的,甄别一下,可以留于宫中,毕竟这些太监都是咱们汉人,赶出去了,也没有什么活路,能留用的便留用吧,他们也懂宫里的规矩。至于那些宫女们一个不许出宫,要找到花名册,按册点名,她们既然都是内务府包衣之女,就是俘虏,既然如此,便分赏给有功将士为奴为婢,不能说,过去她们在旗的时候是奴婢,现在便不是奴婢了,她们愿意为奴为婢,便让她们生生世世为奴为婢,一定要单列奴籍,而且永不能放籍,纵是有生养,亦能不能放籍为良!这一点,一定得跟将士们讲清楚,别让将士们像是没见过女人似的,把她们当成了良人,就是奴婢罢了。这紫禁城中,千门万户,你们下午要继续清查,午后,孤也要到各处看看。这些天来大家都很辛苦,快去休息用膳吧。” 许云程与金之俊向他恭敬地行礼之后,才倒退两步,然后转身退出。看着他们两人,尤其是金之俊那位曾经的吏部尚书对自己也是那么恭敬,李子渊不禁有些飘然,想到现在皇宫已经清理个差不多了,他望着皇宫时,那双眼睛中更是充满了渴望…… 因为急于想看看打小时候起,就曾听老人们说过的金銮殿,也想看看皇帝居住的乾清宫和皇后居住的坤宁宫,几乎是在用过午膳之后,李子渊便有些急不可待的带着一从护卫从午门进入的了紫禁城。 在进入宫中之后,有一排太监在那里等候着,由一个显然地位较高的中年太监领头,向李子渊跪下,叩了头。 “奴婢叩见大王。” 李子渊瞧着这跪成一排的太监们,瞧着这些个太监,他突然有一种错觉,当年皇上在这宫中的时候,是不是也像这样,皇上走到那,他们跪到那。 沉思片刻后,李子渊才问道: “你们里边有没有熟悉这宫中道路的太监?” 那个领头的太监连忙叩头说道, “回大王,奴婢是亡国的待罪内臣,原是乾清宫的管事太监,名叫方玉名,十二岁进宫,已经在宫里呆了二十五年,对宫中的路自是非常熟悉,不知大王要去那,奴婢可为大王引路。” 李子渊将这人上下打量一眼,便知道这种人肯定不能留用,他既然能当管事太监,肯定受满清的重用,便理都没理他,然后却又把目光投向那些小太监,想在这里头寻个人来,可又担心这些小太监不认路,突然他发现一个小太监一副欲言双止的模样,便指着他问道。 “你起来回话,你可认路?” 被点到名的德福一见大王点了自己,连忙答道: “奴婢认得路,认得路。” “既然如此,你便起来带路吧。” 虽说被人给抢了功,可方玉名却不敢说什么,只是眼热的看着那德福,这小子,交上运气了。若是能入大王的眼,那可是八辈子烧高香烧来的。 “奴婢领旨!” 叩了一个头,德福起身后又鞠着腰身问道。 “大王,先去那?” “金……” 原本想说“金銮殿”的李子渊,话一出口,才意识到,那“金銮殿”不过只是戏文里头的,在这紫禁城里头,可不叫什么“金銮殿”。戏文里听说的“金銮殿”,而所谓的金銮殿,其实就是“太和殿”。 在德福的引领下,一行人来到“太和殿”前,望着那大殿,李子渊的呼吸显得有些急促,他的眼睛盯着大殿,整个人的神情都显得有些游离。 “大王,这“太和殿”是紫禁城里头的三大殿。这地方与其它地方不同,是皇帝登基和举行大典的地方,是咱大明成祖皇帝永乐十八年建成的。金銮殿初名为“奉天殿”,嘉靖四十一年更名为“皇极殿”。“皇极殿”一直沿袭使用到清虏伪顺治帝二年始改称为今名的“太和殿”……” 虽说是个小太监,可是德福说话做事倒也利索,在他解释着这“太和殿”的来历时,那边已经引着李子渊进了向殿内走去,在往“太和殿”走去的时候,李子渊的眼睛盯着那“云龙御道”,他的双目中散发出一种异样的神采。 而于一旁引路的德福只是抬眼看了下,然后悄声说道。 “大王,那是”云龙御道”,就是只有皇上才能走得的地方……” 只有皇上才能走得的地方! 听着这句话的时候,李子渊的心里立即冒出一个念头来。 这京城都是老子打下来的,皇上能走得,本王怎么就不能走得! 没有任何犹豫,李子渊直接大步流星的朝着那“云龙御道”走去,在他既钭踏上那“云龙御道”时,他只觉得有脑海中再也没有了其它任何杂念,甚至就连那曾经剧烈跳动的心脏这会也变得平静了,就像……就像多年来一直的渴望,终于在这个时候,得到了满足一般。 但是在双足即将踏上那“云龙御道”的瞬间,他却突然,止住了脚了,在这个时候,他反倒是冷静了下来。 这“云龙御道”,不是他能走的。 他确实不能走,如果走上去的话,那可就是大逆不道。况且,还有那么多人看着,万一要是传了出去,到时候…… 而李子渊并没有注意到,他之前径直往“云龙御道”走去的举动只让那些太监无不是瞠目结舌的看着一切,直到他们看到楚王没有走那“云龙御道”时,才算是松了口气。 而德福只是默默跟在楚王的身后,与其一同由“云龙御道”旁的步道进了“太和殿”。 进入“太和殿”后,李子渊的双眼直接盯住了那龙椅,至于什么太和殿中的匾额以及其它,都不在他的视线内,他的眼睛,只剩下了宫殿正中央的那座龙椅。他的双眼就那么直勾勾的盯着那里,那金碧辉煌,美轮美奂的宫殿,并不能与那个髹金漆云龙纹宝座相比。 双目盯视着那太和殿大殿中央的须弥座式平台上的髹金漆云龙纹宝座,李子渊又一次听到了他的心跳声,那声音越跳越响,越来越大,他的双足踏在殿内铺设的金砖上,一步步的向前走着,而那髹金漆云龙纹宝座距离他也越来越近了,他的眼睛盯着它,盯着那象征着至高无上的皇权的宝座,脑海中一念头在那里翻滚着,翻腾着…… “主子,若不您坐上去试上一试?” 德福的话声虽不大,但却充满了蛊惑的力量,可是他的这句话只让李子渊的脑海中猛的升起一个声音…… “我,为何不能坐!” 在这个声音于脑海中闪动着时候,那只脚也不由自主的往台上迈着,尽管速度不快,但是却在继续迈进着。 正文 第64章 忠臣(第一更,求支持) 潼关位于关中平原东部,雄踞秦、晋、豫三省要冲之地。潼关的形势非常险要,南有秦岭,东南有禁谷,谷南又有12连城;北有渭、洛二川会黄河抱关而下,西近华岳。因为潼关地处黄河渡口,位居晋、陕、豫三省要冲,扼长安至洛阳驿道的要冲,是进出三秦之锁钥,所以成为汉末以来东入中原和西进关中、西域的必经之地及关防要隘,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素有“畿内首险”、“四镇咽喉”、“百二重关”之誉。 周围山连山,峰连峰,谷深崖绝,山高路狭,中通一条狭窄的羊肠小道,往来仅容一车一马。过去人们常以“细路险与猿猴争”、“人间路止潼关险”来比拟这里形势的隆要。千百年来,这潼关不知见证了多少的王朝兴衰,见证了多少历史的沧桑。 “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都,意踌躇。伤心秦汉经行处, 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又一次,置身于潼关的城墙上,凝视着远物的黄河,头戴红顶子,身着青色官袍的汤斌却是神情凝重的吟起张养浩的这首《山坡羊·潼关怀古》,待吟至“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时候,他的神情中尽是一副落寞更多的却又是何惜,最后又长叹道。 “这贼寇为一已之私,不顾天下万民福祉,造反生事,实是可恨至极,难道他们就不知道,今日圣天子在位,便是天下万民之福吗?” 这声感叹之后,凝视着已经尽落入贼手的中原大地的汤斌,那神情中尽是心痛的模样。 尽管他祖上汤宽是滁州来安县人,曾追随高皇帝起兵,以后世代为官,七世祖汤庠迁居睢州。可是这并不妨碍他于顺治九年出仕满清,自从七年前出任潼关道元之后,这七年他于潼关任上可谓是任劳任怨,因为官清廉在潼关一带也是颇有名望。 只是于他来说,他是清官,但更是大清之官,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屡次拒绝楚王等人的招降。 于潼关任上,汤斌最喜欢的就是于城墙上欣赏这古关口的雄伟险奇。一边莽莽苍苍的群山,一边是滔滔黄河,而他脚下则是朴拙厚实的古城,每当身于此处,他总能够感受到一种莫名的情感,当然他还喜欢民风淳朴,潼关人都很直爽、豪气,很少拐弯抹角。 只不过,现在,对于这城内外的百姓,他却并不怎么信任,因为明代中期以前,潼关城里基本没有普通居民,全是驻守关城的士兵。这些士兵就地于关城附近的土地,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清朝。由此形成了潼关与别处不同的彪悍民风,和特殊的风俗人情。潼关人大部分都是外地人,土著很少。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就是当年驻守的兵士、将领后代,就像现在潼关姓顾、张、郭的人,大多是潼关守将的后代。 这些人……心在明朝啊! 想到最近几月来,这潼关内越发浮燥的情绪,汤斌的心里不禁就有些担忧,不过想到关内的六百满洲大兵,心底旋即松下一口气来。只要有满洲大兵在,那些人便翻不出花来。 “大人,抓到一个贼寇的奸细!” 突然兵士的传报,让汤斌的眉头一锁。 奸细? 尽管心下有些疑惑,但他还是走下了城墙,尽管他只是潼关道员,本来按理并不需要属理地方事务,但是因为潼关县令弃印逃跑,这潼关县一直无人属理,所以才由他暂时代理。 来到了衙门里,坐在堂上,在衙役门的“威武”声中,他总算是看清楚了所谓的奸细,是两个穿着明式衣裳,头上已经留出数尺短发的百姓。从两人那丝质的衣赏上看去,这两位家境应该颇为殷实。并不是寻常百姓,这样的人应该不会是贼寇的奸细。 “啪!” 猛然一拍惊堂木,汤斌问道。 “堂中所跪何人!” “回巡道,在下潼关县张益宗(郭明臣)。” 堂中跪着的张益宗和郭明臣齐声答道。 “尔等可知为何被拿于衙门?” “回巡道,在下与友人于相聚时被官兵拿下,实是不知为何。” 张益宗完全是一副不知为何的模样,汤斌的眉头一锁,这人当真是不知道为何吗? “尔等为何不遵朝廷发制法度,难道不知我大清自有法度在,发制、衣冠皆须遵守本朝之制?” 汤斌大声喝问道,他并没有直接将这两人定为“奸细”,而只是指责他们未能遵守朝廷法度。 “念尔等亦只是一时间糊涂,不过只是初犯,立即剃发从本朝之发制,罚银十两,若是再犯必定严惩不贷!” 汤斌的宽容倒是出乎跪于堂中的那两人的意料,他们更是诧异抬起头来,看着这台上的道员。 “这,这……” 跪于地上张益宗,听着汤斌的斥责,虽是有些诧异,先是深吸一口气,然后抬起头来说道。 “巡道,你如此惜老,在下理应之,可若是在下安受,就必须剃头,弘光元年,清虏入寇,剃发易服,我潼关百姓为护几缕发丝,死者岂止万余?在下当日惜命,剃发从虏,今日若是再行剃发,又岂能对得起家祖,家祖当年追随高皇帝起兵反元,为的是我汉家儿郎不为蒙鞑之奴,当初在下为保性命,不惜苟且偷生,剃发从虏,今日若是再剃了这头发,只怕便是死,也对不起列祖列宗了,倒是大人您……” 汤斌愈听眉头皱得愈紧,那心头更是猛颤着,见这人猛的把话锋指向自己,一时心虚的他居然只觉得心头一慌。 “你祖上亦曾随高皇帝起兵,汤家世代为我大明之官,可为我大明阀阅旧族,沐皇恩之重远甚于我等,今日却甘愿助纣为虐,为清虏驱使,如此,又焉能对得起祖宗?” 面对这样的反问,汤斌一怔,嘴角嚅动了一下他的嘴唇和喉咙嚅动着,频频摇头却说不出一句话。 此时堂上堂下顿时僵住,谁都没有想到这张益宗会如此的大胆,居然敢在这堂上如此训斥大人。 从脊背间泛出一股冷意,汤斌眈眈怒视着张益宗,尽管他人的训斥让他面红耳赤,坐立不安,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此刻只能咬牙横心往下挺。 “哼哼,本官原念尔等只是初犯,还想要放你一条生命,可你这贼子,不知报效朝廷恩典,反倒甘心从贼,实是可恶——难道,你就不怕本官砍你的脑袋,以正国法。” 听到要砍脑袋,原本还有些害怕的张益宗,反倒是平静了下来,原本跪着的他站起身,自嘲道。 “这跪久了,膝盖也软了,今日,张某却是不能再跪了,再跪,可是在辱没祖宗的。” 说罢,他直视着汤斌,平静的说道。 “死何惧?” 看着正气凛然的张益宗,汤斌舔舔嘴唇,他几乎是不知所措地看着这人,就在此时,他看到跪在地上的郭明臣此时颤抖得十分厉害,那颤惹抖筛的模样,更是让他的心头一动,立即喝问道。 “郭明臣,你是欲于此人一同赴死,还是欲报效我大清?” 被这么一问,原本就已经胆战心惊的郭明臣忽然伏地,然后便葡伏不起了。张益宗见状,忙上前扶起好友,厉声激励道。 “杰林,你我先祖皆随高皇帝起兵蒙元,当日剃发已经蒙羞,有辱先人,难道今日还要辱没先人名声吗?今日天下已经重归大明,这清虏又岂能长久,我二人今日一同身死,自有颜再见先祖,真正是大丈夫平生应做之事,又何需如此气沮!” 被好友这么一说,郭明臣的两行热泪扑簌簌地滚到又黄又瘦、带着很深的皱纹的脸颊上,又滚迸的花白胡子里。 两个年过半百的老人互相望着彼此,他们原本只是因为想到这天下即将光复才心有所想,穿上放于箱中的衣裳去祭祖告慰先祖,可谁曾想却于半路碰到满洲大兵,然后被拿到官府之中,现在却要赔上性命。 “罢、罢、罢……” 摇摇头,郭明臣只是苦笑道一下。 “今日便与兄一同成仁取义吧!” 好友的话让张益宗感到一点宽心, “尔等本为良民,奈何从贼!既然尔等一意寻死……” 汤斌单手按桌站起身来,伸出手臂取令箭时,嘴中说道。 “本官便成全尔等!尔等需记得,非是本官不仁,而是而等执迷不悟!”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的目光躲避着面前这两人,尤其是在看到张益宗那脸上的嘲讽时,他的心头更是为之一乱,但也只是那一瞬间,然后他却又迎着对方看去,那神情中原本的慌乱也在这一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来人,将两贼押下去!” 令箭扔在地上时,汤斌默然久之,只得挥挥手, “押往法场,立时行刑!” 衙役便把这两人押出了堂中,然后打上枷锁,往法场押去。 看着被押上囚车的两人,汤斌不由的长叹口气, “本官不意杀人,只可惜尔等为何不异性命?” 正文 第65章 何为人(第二更,求支持) 刑场——位于城中闹市,之所以设刑场于此,就是为了明正典刑,为了震慑宵小。刑场的东侧是一堵封死的砖墙,约有一丈高,是一些民居和小货栈的后墙。靠着此墙,离刑场两头差不多同样距离的地方,竖着一个架子,上面总会挂着一些早已腐烂的人头。而在架子北边,沿着砖墙搭了一个棚子,那是刽子手等候犯人到来的地方。行刑时,监刑官就坐在此棚下。 而这会刑场四周已经是一片人山人海,挤得大呼小叫,加上衙役们的叱斥声、皮鞭声,这一片喧哗嘈杂,几乎潼关城都被震动了。 向来市上看杀人,都会引得城中的百姓聚集于此,只为看个杀人的热闹,不过往往只有市井小民才感兴趣,但这天所杀的人,虽说没有什么名气,可是被杀的罪名却不一样——不从大清发制衣冠,这可是多少年没听过了。所以就算是本地的缙绅,这会也来赶这场热闹。他们不肯也无法到人群里去挤,受那份前胸贴后背,连气都喘不过来的活罪,这样,都是在市口几面,熟识的商铺里去打主意了。纷纷登门歇脚。而店铺里的掌柜一见都是老客,自然是竭诚招待,敬茶奉烟,忙个不停。 客人们虽然大都索昧平生,但专程来看这行刑,凭这一点上,众人就很容易谈得投机了,而且言语大都是一副可惜。 “那汤斌难道就不知给自己留条后路吗?” “后路,他汤斌若是欲给自己留条后路,恐怕我潼关现在早就归大明治下了,又岂至于如此?” “只可恨,我等无力杀贼啊!” “休要乱说,休要惹火烧身!” 被人这么一提醒,众人的愤恨一泄,继以又是感慨,有个人喟然长叹。 “数年前,曾与张兄有一面之缘,当日又岂曾想到,张兄亦是如此刚烈。” “过刚易折!” 另一个人接口说道。 “过刚易折啊,若是他能忍上一时,不定再过些日子,便能重见大明日月了!” “可就是这个道理!可惜了,可惜了!” “这就不对了!” 有人打断他的说道。 “若是我汉人人人能如此刚烈,这天下又岂会让清虏占据这么些年?”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哎,只可恨,我等却是做不到啊!” 谁又能做到呢? 安坐于囚车中的张益宗抬眼看着周围的百姓,他能感受到人们目光中的可惜,看到郭明臣似乎还有些害怕,他便轻笑道。 “郭兄,你看有此万民为送我,又有何可惧?” 他这么提醒,是为了让他知道,有这么多人看着,千万不能泄了气。 坐于棚中汤斌,抬头看了一下天,时辰差不多了。 “时辰差不多了,行刑吧!” 这一声令下之后,人山人海的场面中,顿时肃静无声,所有人都朝着囚车看去。 张益宗和郭明臣两人被牵下囚车,面北而立,有个衙役厉声喝道。 “跪下!” 因为四周一片静寂,所以衙役的这一声喊,显得特别响亮威严。大家都踮起了脚,睁大了眼,把视线投向他们两人,那目光中全都是可惜的模样。 张益宗只是念笑立在那里,而一直闭着眼的郭明臣,此时把双眼睁开来了,起初似有畏惧之色,但随即那神情变得平静了。 “跪下!” 那衙役站在他前方侧面,又一次大喝道。 那个“下”字的余音犹在,猛然把头往一抬,直直的盯着衙役,面对他的目光,那衙役张张嘴再也不敢说什么。 看着那满是血污的木桩,张益宗整了整衣冠,走到桩前,就这么立于那里。两个人,就这么立于桩前,他们彼此长揖,却是无言。 刑场的气氛在两人的长揖中,变得异样起来,一些百姓更是于心不忍的扭开头去,不忍再看接下来的一幕。 看着他们两人的这副模样,汤斌的脸色骤然急变,他的目中闪现了一种毒蛇样的狠色,把牙齿咬得格格地响,嘴唇都扭曲了!一旁的师爷看见这副狞厉的神色,不由得于心底打了一个寒噤。 “午时已到,行刑!” 大人的一声令下之后,一旁的师爷便走过去对两人问道。 “两位还有什么话要说?若是求饶,大人定会饶过两位的。” 张益宗沉声喝道。 “死就死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天下岂有畏死之汉人!” 说完这句话,他又朝南看去,凝视片刻南方,知道大明朝廷在南方的他向南方长揖。 然后又与郭明臣说道。 “郭兄,小弟先行一步,如今……心中无愧!” “弟先行一步,兄随后就来!” 两人再次长揖,随后张益宗便向南方跪去。 “大明朝廷在南,我要面南而死!” 看着跪在地上的这人,手抱薄刃厚背鬼头刀的李老三,已经在他的左后方,琢磨了半天了。他是潼关县的刽子手,打从明朝起,李家便一直是出“红差”,当年卫所里头,“红差”也是由他们家出差,后来设了县,同样也是由他们家的人出差,打从五六岁的时候,他就用葫芦瓢、老冬瓜、烂茄子、死猪头的一类东西练练刀!作为刽子手来说,凭生就怕一件事!就是,一刀下去,人头没有被砍下来,囚犯在地上翻滚哀嚎挣扎流血的,对于刽子手来说,那是最为丢人与尴尬的事情了!所以必须要练好了,这练着练着,待到他从补刀手接过他爹的班时,那刀也就只需要一刀。 这一次自然也是派出来他出这趟“红差”的。而他那十五岁的儿子,就跟在他的身边,和他一样,他儿子李辉祖也练了十年的刀了,现在是衙门里的补刀手,若是他爹失了手,他在一旁补刀。不过,这事还真没出过。 李老三的刀快手也快,一眨眼的工夫,就把差使办好了。所以人送“一刀连”的名声,他出“红差”,从来不需要两刀。这补刀手也就是于一旁站着。 李老三的手快心也狠。这古来如此,谁都没有办法,清兵入关,剃了头,规矩一然如旧,刽子手在行刑前仍然会勒索犯人家属,为了更好地讹诈那些即将被斩首的囚犯以及死囚犯的家属们,那些牢头、皂吏、刽子手等人使尽浑身解数,对犯人的家属百般地敲诈勒索。做为犯人的家属们,只要有钱有能力,就尽量满足这些混蛋王八蛋们的要求,为的是免去即将受刑人活着时所受的那些痛苦! 即将被斩首的犯人们也愿意遇到一个熟练地刽子手来杀自己,都想临终前,给自己来个快性的,免的受罪!这也是人之常情! 若不然的话,行刑的时候只需派二把刀过来,然后就明白告诉犯人,这位执刀的刽爷何时何日,三刀没有砍下某某犯人的脑袋,第四刀只躲下了犯人的一只耳朵。哎呦哎,把犯人疼的死去活来,在刑场无数的观众面前就地打滚挣扎……最后,第五刀算是连脑袋带着半边脖子才算砍下人头来…… 当然,一刀连不会这么做,在他看来,这么做太掉份了,会有辱李家的名声,李家是世代出“红差”的,万万不能让人笑话了。 所以一刀连的斩决,看来好象搞不出花样,其实不然。若是碰着事先索贿不遂的,他就会把落地的人头,直接藏起来。然后犯人家属要是想要这个人头,请皮匠缝了起来入棺成殓,就得花钱去赎。如果花了钱,犯人家属又会要求不致身首异处的,那才真的要看这些刽子手的本领了,本领不够,一刀杀过了头,自然也就不会再给钱了。 所以,这一刀,不是谁都能切出来的,而一刀连却能切得好,往往做刽子手都功夫都在这“切”,本领高下,就在那最后的一拖上面,拖得恰到好处,割断了喉管,下面还有一层皮仍旧连着,总算身首未曾异处,对犯人的家属来说,便是一种安慰,至少没有身首异处。 李老三便有这种头断皮连的手段,凭这一刀,这些年他挣下了一份颇可温饱的家私。他平生奉命杀人无其数,每年秋决的那一天,犯人伏法,片刻之间,人头滚滚,不当回事。 但从十几年前,满清入关剃的时候,李老三就开始感到,干他这一行不是滋味了,那怕是每出一趟红差,都能得二两银子,有时候一天都能挣上几十两银子,也不是个滋味。 那一年满清大兵杀了多少他不知道,可是他剃了头保了性命。再后来,偶尔的总会有人因为发不如式被杀,而动手的正是他,每到那个时候,他就会紧张,紧张的手在那里发抖。 怀抱着鬼头刀,他想起了有一次,就是在这刑场上碰到一位老秀才,是个读书人,不曾犯下什么谋反大逆的案子,也不是无恶不作的江洋大盗,更不是***女的大恶人。 就是因为不剃头,就要在刑场上毕命,这一刀,实在是难以下手。 难下啊! 正文 第66章 (第一更,求支持) 手难下! 可命难违啊! 又一次,又是因为不剃头,又要砍人的脑袋,闭着眼睛,李老三的手又一次颤抖了起来。 他看着这慷慨赴死的老人,脑海中浮现出了老秀才的样子,两人的相貌在他的眼前重叠着,最终成为了一个人。 可无论如何罪不至死的老秀才,最终还丢了性命,可那老秀才却毫无怨言,反倒是很是坦然,和眼前的这个人是这么的相似。即便是直到今天,李老三还记得那日那人在砍头的时候在那里说了什么。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唯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有时候,即便只是一句话,也能让人铭记终生。 何为成仁,何为取义? 那天,眼看这人跪在那里面南拜别大明朝廷,眼看他闭上双目,闭不住泪水,更有那人的十数位弟子,跪在刑场的一旁,哭得力竭声嘶,这撕心裂肺的模样,简直让李老三触动了。等杀完那秀才和他那些不愿剃头的学生之后,他的心里窝窝囊囊地,从那天起,他就再没有开过笑脸,甚至就是儿子生下来的时候,看了一眼刚生下的儿子,这脸上还是露不出笑来。 “爹……” 心魂浮动间,突然,儿子的喊声,让有些走神的李老三回过神来。他看着儿子,然后又把目光投向那面南拜别大明的张老爷,心里叹了口气。 终究还是又来了。 现在又轮到杀这样的头,这让李老三的心触动了!干他们这一行的,最相信因果报应之说,他李老三手快心狠不假,可对的都是江洋大盗,对的都是该杀之人,眼前的这人该杀吗? 该杀的是棚里的那位啊! 余光朝着棚内看去,突然,李老三下定了决定,干完这一趟活,他就辞差了。 李家的刀,从他手里断了吧! 心底这么念叨着,李老三看着这场上的两,这是他封刀以前的最后一趟“红差”了。平生杀过这的英雄,将来待到老的时候,三杯高梁酒下了肚,谈起来也能让他人为这样的好法叫声“好”! 在打定主意之后,李老三聚精会神地,决定要漂漂亮亮杀这一刀。杀老秀才那次,想替他把脑袋连着,却因为手有些发抖,推刃之际,失掉分寸,还是把个头切了下来,一直以来李老三都自觉对不起老秀才。 人家是真英雄! 如今看着跪地面前的张老爷,看着他仰首直立面南的模样,心知这活不好干的他,还是打定主意要干个漂亮的活。 待到“行刑”的令声传来,心知这一刻已经不可再往拖延下去的李老三,微微挫身,搭眼一瞧选好了落刀的部位,轻轻在张益宗的身边说道。 “张老爷,你看右边谁来了?” 张益宗的头微微往右看去的时候,李老三从感觉中知道恰到好处,于是略略加了些劲,刀锋拖过,一刀切下—— 两刀两命,利索的让人说不出话来,而利利索索的两刀过后,百姓们朝着那尸首看去时,无不是一愣,只见那尸体居然还跪立着,本应被斩断的脑袋,还垂于胸前,还还着指厚的皮肉。 血喷着,但是却没有身首异处。 这两刀绝了! 汤斌愣愣的看着这一幕,深知刑场规矩的他,又岂不知道这就是所谓的“一刀连”,可他却说不出话来,最后默默的返回了衙门。 回到衙门之后,汤斌什么话都没有说,而是在那里翻看着史书,静静的看着书,从正午,一直看到了傍晚,时近傍晚的时候,他的贴身家仆汤铭对悄声通传道。 “老爷,京里来人了!” 京里来人? 听着这个消息时,汤斌整个人都被惊呆了,京城里有人来了? 是谁来了? “孔伯兄,多年不见,一切可好?” 来人一进屋,便显得极为亲自,看清来人之后,汤斌惊讶道。 “子端,您这是……” 来的陈廷敬与汤斌他们虽不是同年,可当年两人却也曾多次一起讨论文章,后来陈廷敬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之后,两人更是多有书信联系,多年来多人的关系一直极为亲近,只不过是陈廷敬京官,而他是乡官。 “这是从何而来?” 汤斌之所以会惊讶,是因为他想,现在京城既然已经陷贼,那么这陈廷敬十之八九也降贼了。如果眼前这人是奉贼寇的命令来这里游说他的,那么他无论如何,都不能念及旧情,他必须要为朝廷守好潼关! “自然是从京城来的!” 陈廷敬直接说道。 他的话音一落,那边汤斌的脸色骤然变道。 “子端,你我虽是交好,有些话,还请子端休得提及,若是子端已经从贼,切勿提及降贼之事,若不然,兄只能正国法了!” 汤斌的义正辞严让陈廷敬连连赞道。 “孔伯兄高义,疾风知劲草,板荡见忠臣,如此板荡之时,孔伯兄能心怀朝廷实为我辈之楷模,小弟代三阿哥谢过孔伯兄!” 三阿哥? 陈廷敬的话让汤斌一愣,他诧异的看着陈廷敬然后急声问道。 “你这是何意?” 对于三阿哥,汤斌并不陌生,其实在与陈廷敬的信中,他也知道,在其于中进士后,便一直留于京中,后来机缘巧合下,与三阿哥结识,一直为三阿哥讲解文章,这几年,可以说是深得三阿哥的信任。 他说三阿哥,难道是…… “三阿哥在军中?” 汤斌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他知道鳌拜率领大军南下,而且目前已兵抵洛阳。难不成三阿哥在鳌拜大军之中。 “正是!” 陈廷敬点头说道, “所以小弟才会奉三阿哥之命来潼关。” “看来李贼夺了北京,这个消息真的?” 汤斌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他不敢相信这个消息是真的,甚至就连巡抚大人也觉得有这肯定是李贼放出来的假消息 汤斌的问题让陈廷敬的心头一颤,心下立即紧张道。 “孔伯兄,虽说朝廷失了京城,可目下朝廷根本尚在,此许贼寇焉能成势?” “噢!子端误会了!” 陈廷敬的话声一落,汤斌立即意识到他肯定是担心自己知道京城陷贼之后会有其它的想法,于是连忙解释道。 “只是先前以为这个消息是假的,所以才会如此询问,子端大可放心,且不说朝廷于汤某有知遇之恩,便朝廷为汤母报以家仇,兄又岂会降贼而弃朝廷于不顾?” 汤斌所谓的家仇,崇祯十五年,李自成率军攻击汤斌的家乡,其母赵氏殉节而死,汤家死者不下百人,也正因如此,他才一直视朝廷为恩人,因为朝廷为其报了家仇。 “孔伯兄误会,小弟又怎么会如此以为。” 连连摇头解释着,陈廷敬那里会承认这些,甚至还特意说道。 “就是三阿哥,也知道你的忠名,皇上亦知道孔伯兄死守潼关,拒不降贼的事迹,所以才命小弟前来潼关,与孔伯兄商量大事。” “大事?” 一听商量大事,汤斌立即想到先前的谣言诧异道。 “难道说大军要入陕西?” “兄台已经猜到了?” “蠓虫飞过都有影,何况是十几万大军过了黄河,这么大的动静又能够瞒住谁?纵然子端不说,我也能猜到一二,若不是入陕西,大军还当真一路打到江南去?” 汤斌这么分析着,随后又沉默片刻,然后又说道。 “大军什么时候过来?可要我做什么准备?” 没有丝毫的犹豫不决,汤斌几乎是立即做出了选择,他是大清国的臣子,在这个时候,必须要为大清国尽忠。 “大车!” 陈廷敬看着汤斌说道。 “现在朝廷的大军已经把洛阳的粮仓拿下来了,那里有几十万石粮食等着运过来,可朝廷却没有多少车马,所以,三阿哥希望你这边尽可能的多备些大车。” “嗯……” 汤斌想了一阵,然后说道。 “大车没问题,应该能弄出几千辆来,不过,子端,这潼关本地百姓多为明朝兵户,现在民心不稳,所以非得有朝廷大军过来弹压不可。” “嗯,这个没问题,到时候,先派万人来潼关,若是敢有言乱者,杀无赦!” 然后陈廷敬又恭维道。 “方才进城的时候,小弟便听说孔伯兄今日命人杀了两个拒不剃发的百姓,非如此不能震慑百姓,若非是孔伯兄在此,恐怕这潼关早已经沦落贼手。” 陈廷敬的恭维让汤斌只是点点头,然后又问道。 “三阿哥可有其它的吩咐?” “没有,子端兄,这几日还请务必多多小心啊。这潼关可是关系着我大清的气数将来!万万不容有失!” “我一定小心就是,子端,时候不早,我这便命人准备晚饭,为你接风,待你我……” 不等汤斌把话说完,陈廷敬便摇头拒绝道。 “还是等下次吧,三阿哥那边还等着我的消息。我下次路过这里,再与兄长好好聚上一聚。” 在陈廷敬离开之后,汤斌的眉头紧锁着,一直以为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大清国真的丢了京城! 这大清国将来的可怎么办?不过尽管如此,他的心里却没有丝毫想要投贼的念头,反倒是担心着,大军撤到潼关之后,到时候陕西的百姓肯定会谣言蜂起的,况且以西北的贫瘠又岂能养活那么多人马? 况且,还有那李贼,那李贼是一个诡计多端之人,他又岂会容朝廷安稳的驻于陕西? 正文 第67章 (第二更,求支持) 入夏之后,夜越来越短。 晨起后在侍女们的服侍下梳头、漱洗和穿好衣服以后,夏日的阳光照到窗纱上和房门内的地砖上。这书房虽说看着并不怎么起眼,可当年这间书房里的一举一动却左右着满清的国政。 这书房正是多年前,满清摄政王多尔衮的书房,只是现在,这书房却换了主人。主人的更换使得这曾数年不曾有人居住的王府再一次热闹了起来,至于这书房,也和过去一般终日不断有人进入。 与寻常的书房相比,这间书房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除了几个置满书的书架,还有几个花架,架上花盆中的种着兰花。隔着窗子,时而传来院中的鸟叫声。 来到书房后,李子渊在椅上坐定,稍平静了呼吸,然后端起一盏香茶,这茶是宫中的贡茶,与寻常的茶叶相比,到底有何不同,他委实喝不出来,但是喝着这茶水的时候,他却有一种异样的满足。 茶好,人好! 这人,自然是昨个晚上刚刚纳入房中的妾室,虽说是妾室,可也是出身名门的大家闺秀,其实早在武昌起,他身这就没少过女人,只不过,那些女子,总让他感觉少了一些什么味道。 “若是顺治小儿的妃子未走的话,倒也可以尝尝这个什么皇妃究竟是什么味道。” 这么寻思着,李子渊不觉微笑。 皇妃是什么味道他不知道,也没有机会去“体会”,顶多也就是想想罢了。不过既便如此,他的几十个妃子、夫人、侍妾中仍然有堪称国色的美人,只是在感觉上总少了那么点。 在书房里又坐了片刻,喝了半杯热茶。因为要召见重要大臣,商量着一些军民政务。恰在这个时候,他听到一团话声。 “皇上万岁!国泰民安!” 是一只鹦鹉在笼子里叫唤着,听着那鹦鹉的叫声,李子渊整个人不觉一愣,这鹦鹉是他从宫里头带来的,据说是顺治的玩意儿。 “德福,这鸟是怎么回事?” 听着主子的喊,德福连忙跑进来跪下叩头道。 “主子爷,都是小的过错,瞧着今个儿天气不错,所以才把这东西给带来了,可不曾想,刚挂到廊子里,这不,瞧见主子爷在这里,未曾想却打扰了主子……” 德福叩头请罪的时候,那鹦鹉又叫了一句。 “皇上万岁!国泰民安……” 虽说那喊声有些古怪,可李子渊分明感觉到它是盯着他说的话,这话听在他的耳中也变了模样。 “大王,” 抬起头,瞧见皇上没说话,德福便试着说道。 “大王,奴婢听说,这东西最是灵性,许是瞧着大王身上的皇气了……” 德福的话还没说完,李子渊便训斥道。 “皇气个屁,你这狗奴才,就是一张嘴!” 骂了一句,李子渊看似一副生气的模样,可却又不像是生气。 “这畜生……” 嘴里念叨着,瞧着跪在地上的德福,李子渊故意怒道。 “你这狗奴才,什么正事不干,偏偏玩个鸟儿,也罢,你把这鸟养好了,滚下去吧!” 虽然被主子这般骂着,可德福却像是受了赏似的,欢欢喜喜的叩头谢恩,然后退了出去,在他把鸟笼子带走的时候,只听那鹦鹉又及冲着书房叫道。 “皇上万岁,国泰民安……” 那鹦鹉的叫声传到李子渊的耳中,只让他整个人都陷入沉思中。 灵性…… 难不成鹦鹉当真还有灵性不成? 尽管明知道这个什么鹦鹉说话都是人教的,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灵性”,可不知为何,李子渊仍然愿意相信,愿意相信那鸟是有通灵性的,如此,或许也就能让他的心思平静一些,只不过,那心思久久却无法平静。 坐在书房中,脑海中翻来覆去的是那句“皇上万岁”,闭上眼睛之后,想的却是那金銮殿里的那张龙椅。 我李子渊怎么做不得了? 有时候,一些念头一但浮现之后,总是无法克制,就像现在一般。李子渊甚至都没有注意到,那次的紫禁城之行,已经让他对那龙椅、那权力充满了渴望…… “大王,淮王已经于两天前移驾至沈阳……” 既便是在下属的汇报中,李子渊依然偶尔走神,直到听到“淮王”的时候,他才总算是回过神来,取过那份公函说道。 “淮藩去了沈阳?” “三天前出发的,听说,沈阳城那边已经设立的行辕,若是不出意外的话,估计淮藩会长驻沈阳。” 朱应升的话声不大,现在他已经越来越得到李子渊的信任,相比于洪承畴幕府中的幕僚,现在的他却是楚王府的参军,不过这参军与淮王府多少有些不同,并不能节制府中的官员,基本上也就是相当于高级幕僚。 不过,既便是如此,对于现在的位置,朱应升仍然极为满意,这距离他的要求并不远,什么事情总要一步步的来。 “长驻沈阳,哼哼,这朱淮倒是当真准备把关外当成他的家了!” 李子渊的冷笑中带着得意,相比于辽东的古寒,这京城可是处处透着美妙。 “淮藩此举亦是为了国家,现在清虏已然出然,万一其避入草地,必将会为患国家,所以淮藩才会坐镇沈阳,以便指挥忠义军进攻草地,防止清虏于蒙鞑合流坐大。” 提及清虏于蒙鞑合流时,朱应升的唇角略带一丝笑容,然后又继续说道。 “臣得知现在忠义军已经开始准备进军关外喀喇沁部,这喀喇沁部自接受满清册封之后,就是满清之忠狗,其左、中、右3个扎萨克旗中半数男丁,当年皆随清虏入关南下,清虏出关,必定先入喀喇沁部,所以淮王为防后患,是决不会容忍喀喇沁部占据草原……” “也就是说,关外的忠义军,这次极有可能,兵力尽数陷于草原是吗?” 闻言李子渊脸上露出了笑容。 “淮王果然不愧是我大明忠臣,若能荡平北方鞑虏,天下百姓必可重得百年安稳日子。” 只不过那夸奖中带着些嘲讽的味道,当然还有一些幸灾乐祸。 关外……比得了关内吗? “大王,若是清虏受其所迫,极有可能会西遁入陕西,以臣之见,大王应从速发兵陕西。” 尽管心知清虏必定会西去,但朱应升这么说,不过只是为了撇开关系罢了,他早就猜出,大王是绝不会发兵硬夺陕西的。 “古云道“穷寇莫追”!古人的这句话,自然有古人的道理,若是逼之过紧,反倒是两败俱伤,此非孤所为!” 摇头拒绝了朱应升的建议,然后他才盯着朱应升说道。 “允齐,长沙那边有消息吗?” 在清虏西逃与长沙之间,李子渊更看重的是长沙,当然,他看重的并不是洪承畴,而是其麾下的二十万大军! 这才是他真正看重的地方,当然,还有就是广西、四川、贵州、云南以及湖广南部的半个湖广,如果能得到这一地区,他李子渊就等于手握天下半壁,到那时,什么闽郑,什么朱淮,什么晋李,又能耐他何? “大王,以臣之见,非是有皇命,冒然收降洪中堂,总归是有些风险的。” 虽然出于洪承畴门下,而且此次北上,也是为了给洪承畴等人寻一条去路,但朱应升这会却说出了这样的一句话来。他之所以会这么说,倒不是为了李子渊,而是为了把一切都做实,毕竟,至少现在,他人是大不了皇上、大不了朝廷的。 “哦,那以允齐看来,非得孤请旨方才能收贼洪氏了?” 盯着朱应升,李子渊冷笑道。 “这是洪氏的主意,还是你的想法?” “大王,既然洪中堂的主意,也是臣的想法!” “好,很好……” 朱应升的回答,让李子渊的眉头微敛,冷声说道。 “若是如此,那到时候,他洪氏是降了朝廷,还是降了孤?” 这才是李子渊心生不快的原因,洪承畴想要朝廷的一份旨意,然后做实他的“将功赎罪”,可是对于李子渊来说,他所在意的是洪氏最后会降谁?降了朝廷与他又有何干? “大王,自然是朝廷于何人之手,就降于何人!” 朱应升的回答,让李子渊一愣,他的双眼盯着朱应升,居然半晌都说不出话来,这样的话,换成许云程是绝对不会说的,但是现在朱应升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现在朝廷在谁手中? 自然是在朱明忠的手中,可是朱明忠有可能接受洪承畴投降吗? 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甚至李子渊都不怀疑,若是朝廷赦免洪承畴的话,没准第一个跳出来反对的就是朱明忠,按他的脾气,他可是恨不得食其骨啊! 见大王沉思不语,知道这句话已经落进其心中的朱应升,并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轻声提醒道。 “大王,听闻自钱尚书来到京师后,这舟车劳顿,身体便一日不如一日,他是大王的老师,大王难道不应该过去见上一见?” 正文 第68章 钱家(第一更,求支持) 自从那日去了紫禁城之后,虽说身为这京师实际上的主人,但是李子渊居然没有出过府,更不曾欣赏过京师市容,甚至连皇城内那宛如仙境的太液池、琼华岛以及那西苑中的碧波仙岛、亭台楼阁,他都没有去游玩一次。 这倒不是因为其它,而是因为压根就没有什么时间,甚至就是那新纳的夫人、侍妾,也不过是得偶尔得闲罢了。 身为上位者,有身为上位者的忙碌,何况在李子渊看来,现在他的实力还不及人,还不是享乐的时候! 许多新的事务突然来到他的面前,虽说并不是帝王,可却像做帝王似的要“日理万机”,就是说有办不完的事项堆在身上,例如,他要在王府接见京师以及附近的大明遗民,询问民间疾苦,宣布废除满清恶政,推行德政。这本是表面文章,所谓的“父老”不过是指定的,在他的面前说的那些,也都是些空洞的颂扬话,他所宣布的那些所谓的“德政”,也不能见得会立即实行。 当然,他还召见了许多清廷旧臣,有的决定录用的,自然是以礼相待;有的并不录用,也被召见,然后好宽慰一番,当然也有的是自己恳求谒见,毛遂自荐的,对于这样的人,就是考验一番,量才适用。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琐碎问题,都得府内六部官员呈报案前,经李子渊批准后,才能执行,因为事务繁多,所以往往需要参军协助,这参军几乎等同于司礼监,只不过,这个司礼监中的参军并不是太监,而是李子渊招来的幕僚。 王府里的十余位参军身份各异,他们既有每日于王府之中当值,协助楚王处理事务的,也有一些人,只是领着一个参军的名义,比如钱谦益,虽说他是楚王府的参军,可在王府之中,却很少见他。究其原因是因为年事已高,自然不可能像其它人一样日夜操劳。 不过即便是如此,在李子渊北伐的时候,钱谦益依然选择了随军北上,只不过他的北上总会缓上十天半个月的,年事已高的他不可能随着大军风餐露宿,可即便是如此,在他又一次来到阔别已久的京师时,仍然还是病倒了。 不过,即便是病倒了,但是他的心情却依然不错,尤其是重新搬进京师旧宅的时候,他总会是会感叹着人生的际遇。 “如是,你看,这房子,还是和当年一个模糊。” 人老了,总是会念旧,就像这京师内城的里的旧宅,尽管宅院不大,可却承载着当年钱谦益的理想。 “天启四年,为夫复出,可却因作为“东林魁首”,受到魏忠贤为首的“阉党”的排挤,同年,受御史崔呈秀和陈以瑞的弹劾,被革职回乡。至明崇祯元年,再度复出任詹事、礼部侍郎,当时就是住于此宅……” 想到随后十几年间的苦心钻营,最后却落得消籍还乡的下场,钱谦益忍不住叹了口气,然后说道。 “想当年,我等于此忧心国事之时,又岂曾想到,不过只是十数年,天下尽沦入鞑虏之手……” 即便是现在,钱谦益也不会承认,他所谓的“忧心”,实则是“祸国有余”,就像人永远都不会承认自做错一样。 钱谦益的这番话,让柳如是长叹道。 “兴许这都是天数。天数注定我大明非得要遭受劫数,现在不是好了,如今京师克复了,我大明中兴有望了……” 在这般宽慰着钱谦益时,柳如是却又忍不住叹道。 “只是这劫祸的影子,非得几十年恐怕是不会消除掉的……” 与钱谦益正说得兴起,还想直言快语地议论一番这国政时局时,突然,柳如是一眼看见钱谦益的脸色灰白,额头上虚汗淋漓,头已歪倒在靠椅上,吓得赶忙停了嘴,同时惊呼道。 “老爷,老爷!” 她这么一喊,多年来一直住在钱谦益府中喻嘉言被丫环喊了过来,本身就是名医的他,按住钱谦益的脉搏,又从包袱里掏出一根两寸多长的银针来,对着穴位深扎了一针。又过了一会,钱谦益才慢慢醒过来了。 “多谢嘉言先生了。” 屈膝道谢时柳如是又说道。 “嘉言先生,您先给给药丸子,家夫吃后精神大好了,你是不是还可以给几粒呢?” 喻嘉言并没有说话,而是给钱谦益号脉,发现他的脉息微弱,完全是精气已散的模样,本就是名医的他,心下也就有数了,好友顶多只有两三个月的日子了,于是语气低沉地说道。 “药丸制造不易,上次送来的,也就是前些年在虞山采得的药草所治。我回头看看太医院中是否有那些药草,若是有的话,我再制上几粒,只是效果没有这次的好了。” 当年喻嘉言是应钱谦益先生之邀,结庐定居于常熟城北虞山脚下,并开了一栋草庐医所,致力于为当地百姓治病。因为医术精湛,所以深受医学界推崇。虽然有公卿贵人慕名邀请他去做幕僚,满清的一些官员也常推荐他去做官。但喻嘉言早已绝意仕途,所以一概推辞不从。 既便是在常熟为忠义军克复之后,面对忠义军的邀请他虽然婉拒,但是却推荐了徐忠可、程云等多名弟子入忠义军中为医官。而这次以年近八十的高龄北上,同样也不是为了出仕,而是为了拜先帝陵。这一路上,也亏得他一路照料,方才让钱谦益能撑过这一路的颠簸,只是现在钱谦益已经是油尽灯枯了。 “如此,便多谢先生了,” 在喻嘉言离开房间后,他忍不住又一次朝着好友的房间看去,想着卧到榻上的好友,长叹道。 “哎,我本爱官人,本是无错,只是……钱兄,太过着相了!” 这么一声长叹后,喻嘉言只是发出一声苦笑,他又岂不知道,即便是直到现在,钱牧斋都没有放弃追逐名利的心思,难道,八十高龄还是看不穿吗? 世人又有几人能看透红尘? 钱谦益看不透,也不愿意看透,甚至就是在他再次醒来后,待问清了时间,还是忍不住对柳如是吩咐道。 “如是,这府中的公报该送来了,你去让人拿过来,为夫看上一看,不定会有什么事情。” 所谓的“公报”,其实就是楚王府参考淮王府制定的“内部简报”刊印的简报,每隔两天一期,印上的都是府中的要事,当然也有各地的事务,这相当于内部的报纸,每期印量不大,不过过只有区区百余份,只有少数人能看,而钱谦益身为楚王府的参军,自然每期都会送到府上来。 “老爷,你刚醒过来,那简报便不看了吧!” 柳如是婉声劝说道,其实这次北上,她原本是不愿意来的,原本离开南京的时候,她只以为钱谦益当真是寄情于山水,可未曾想,他去武昌不过只是为了以老师的身份,为李子渊指点迷津助其北伐。对此,柳如是当然不反对,她不赞同的是钱谦益于八十高龄继续痴迷不悟,痴迷于官场。 已经嫁给钱谦益二十年的柳如是,自然了解他的性格,八十高龄而不望国事是假,痴迷于官场却是真,他心中的所思所想,柳如是又岂不明白? “不能不看,如今国家正值多事之秋,为夫焉能弃国事于不顾?” 真的是为了国事吗? 柳如是长叹口气,看着钱谦益说道。 “老爷,都这么多年了,难道您还看不透吗?” 难道您还看不透吗? 这一声质问,让钱谦益一愣,在这一瞬间,他知道,所有的伪装都被柳如是给揭穿了,他那里是为了国事,说到底,他还是为了官,为了能为官人,能为大官人! “总是看不透哇……”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心知自此之后,再无法于柳如是面前伪装自己的钱谦益,心里一时痛苦万状,头一晕,又昏迷过去了。 又一次被喻嘉言救转过来之后,面对满面泪痕的柳如是,想着之前再次昏迷的现实,在丫环的帮助下钱谦益坐起身来,然后对柳如是说道。 “如是,你便放心吧,为夫已经想通了,只要这身体稍有好转,为夫,为夫便与你一同回江南,加红豆山庄……” “当真?” 柳如是惊喜的看着钱谦益,二十年的亲情是做不得假的,现在见钱谦益已经不再痴迷于官场,柳如是自然是颇为欢喜。 “嘉言老弟,你看我这身子,还能回江南吗?” 钱谦益有些紧张的看着喻嘉言,唯恐从他的口中听到不好的话语来,毕竟先前的接连两次昏迷,着实吓到了他。 老友的问题,让喻嘉言点头说道。 “若是钱兄想回江南,小弟自会与钱兄一同回去,出城可以直接雇船沿运河南下,一路顺风顺水,自是无妨。” 就在喻嘉言的话声这边落下的时候,那边传来了丫环的通传声。 “老爷,楚王来了!” 一听是楚王来了,原本还正与喻嘉言、柳如是商量着回江南的钱谦益便连声吩咐道。 “快,快扶我起来,可不能慢待了大王……” 正文 第69章 师献策(第二更,求支持) 有时候,人总是极为奇怪。 前一刻还是一副行将就木的虚弱模样,这会却又是神采奕奕的风采,就像钱谦益一般,他是绝不会在李子渊面前表露出他的身体不佳,即便是李子渊说道是是来探望的时候,也是急忙辩白起来。 “为师不过只是偶感风寒,怎能劳烦大王,现在京师初定,大王正是事多之时,焉能因私废公。” 顺着钱谦益的话,李子渊颇是感叹的说道。 “瞧老师您说的,学生来拜见老师,那实是现所当然,又岂有因私废公之说,况且,学生此次前来,除了探望老师,还有一件事求教。” 学生、求教,这几个关键的字眼听在钱谦益的耳中,只让他极为受用,究其原因倒也简单——天下四藩之中,闽郑、李楚皆是他钱谦益的学生,古往今来,能徒如此的又有几人,即便是寻常帝师又有几人能与他相比? 现在天下谁人不知,闽郑、李楚都是他钱谦益的学生,天下谁人不晓他钱谦益有两个好学生,只是……学生如此,他这个当老师的,却未曾拜相,实在是可惜、可惜…… 心下这么念叨着,钱谦益睁着那已经没有什么光彩的双眼,看着李子渊问道。 “可是碰到什么难事了?” 难题,倒是没碰着什么难题,不过虽说如此,倒不是说没有什么让李子渊烦恼的地方。 “其实倒也不是什么难事,就是老师,你看现如今吧,这清虏已经如蒙元一般北遁,嗯,虽西南、西北等地尚为虏占,可当时民心在我,传缴可定……” “大王想招降洪承畴!” 不等李子渊继续说下去,钱谦益便打断他话,在其点头之后,先是抚须思索片刻,然后说道。 “洪贼实为天下第一汉奸,若非其倾力助虏,虏断然不可能入关,其即便是入关,亦不可能一夕而定江南,此贼该杀!” 道出一声“该杀”后,钱谦益又说道。 “不过,目下西南皆为洪贼所把持,其麾下非但有二十万大军,更有吴三桂所领数万精兵,如若其顽抗到底,不知会令多少百姓为之流离失所,不知又有多少生灵涂炭,嗯……” 略点下头,钱谦益表示了他的理解。 “若能收降洪承畴,倒也可以让天下百姓免于兵火,如此,也算是为天下百姓计,只是,大王,如此可是要担负污名的,大王为天下百姓不惜自污,为师自是欣慰非常,只是……” 盯着李子渊,钱谦益说道。 “若是能得朝廷旨意的话,大王既可推脱一二,如此岂不更好?” 对于招降纳叛,钱谦益并不反对,甚至可以说是极为赞同,也只有如此,才能掩去他“水太凉”的名声,有其它人作靶子,谁还会注意到他? 当然,另一方面来说,洪承畴当年对他钱某人也算不薄,这个时候,总归是要还些人情的。无论是人情也好,现实也罢,钱谦益都乐得为洪承畴说话,更何况,他又岂不知道,如果李子渊能招降洪承畴,对其可谓是有百利,唯独就是可能对声名有损。 “为国事计,学生又岂在意个人声名?” 先是慷慨陈词,然后话锋一转,李子渊说道。 “只是,现在朝廷为淮藩把持,若是淮藩闻知,横加阻拦,学生只恐怕,非但招降不成,反倒逼反洪贼,到时候,只恐天下百姓又将生灵涂炭啊!” 如此这般的为国为民,不过只是虚言假语,人人都是戏子,人人都在演戏,若是说李子渊在钱谦益的身上学到了什么,恐怕就是学到了“人生如戏”。 这戏,总归是要演下去的。 “大王仁义!” 真心也好,假义也罢,戏总是需要演下去,钱谦益拱手行礼,替天下百姓谢过李子渊后,又试探着问道。 “为师听闻自大王进京之后,就令人清宫,想来目下这宫已经清个差不多了吧!” 清宫! 短短不到二十年间,闯贼入京的时候,曾经清过宫,杀了千余太监,将上万宫女赏予其麾下贼寇,然后那宫室尚未填满的时候,清虏入关,再一次清宫,闯贼掳去的宫女被赏予旗下包衣为妻,从旗里选了秀女,又于包衣中选了使女操持杂役。而在楚军进京之后,清宫自然是不可避免的规矩,所谓秀女被打进了教坊司,至于包衣使女依如旧时的规矩一般,被赏予兵卒为奴。 现在,这宫应该基本上清个差不多了吧! “嗯,宫室已经清理干净了。” 看一眼钱谦益,李子渊显得有些好奇,他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 “既然宫室已清,那大王准备何时迎回朝廷!” 大王准备何时迎回朝廷! 宛如惊雷般的一句话,在李子渊的耳边炸响,只震得他心头剧颤,一时间甚至都说不出话来,他惊愕的看着钱谦益,目中尽是愕然之色。 这会若是许云程、朱应升等人在的话,恐怕也会被钱谦益的这句话给吓到,应该是吓倒! 在被吓倒的同时,他们还会哈哈大笑起来,这钱牧斋难不成得了失心疯了,老糊涂了? 难道他不知道朝廷在淮王的手中,迎回朝廷,开什么玩笑,淮王有可能会放还朝廷吗? “老师,朝廷在万年!” 惊愕片刻后,李子渊有些烦躁的说道。 “淮王那里可是说不过去的!” 李子渊的回答,让钱谦益笑道。 “淮王?” 他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很久没有听过他的名字了,现在大家都称其为“淮王”,好一个“淮王”啊, “除他想为淮右布衣,重走高皇帝之事,否则,这朝廷总归是要回京师的,若大王上书朝廷,请朝廷还朝京师,即便是淮藩欲反对,又如何反对?” 虽说已经年迈,可是很多事情,钱谦益看的比其它人更清楚,一句“我本淮右布衣,天下于我何加焉”不是谁都说,更不是谁都能坐。 “老师,您的意思是,若学生迎回朝廷,他淮藩不敢反对?” “不是不敢。” 连连摇头,钱谦益继续说道。 “而是不会,今日淮藩虽是天下强藩,可毕竟还是大明藩臣,若是他欲把持朝廷,置大王、闽郑、李晋于何地?又置天下百姓于何处?他日其将朝廷安置于万年,是因为大陆未靖,清虏未逐,京师未复,今日天下初定,京师已复,朝廷理应于海外还朝中国,毕竟朝廷是我大明之朝廷,大明天子焉能久处海外?若是其拒绝的话,必将为天下万夫指?所以,他不会冒这个风险!至少现在不会!” 正因为钱谦益宦海沉浮数十年,才说出了这句不会,至于“不敢”,这天下,有什么是四藩不敢的。 “天子宁有种耶?兵强马壮者为之尔!” 想到这阵子时常翻看五代史书中的这句话,钱谦益看着李子渊,看着他的这个学生,相比于郑成功,或许,有朝一日,唯有他才能走的更远吧…… “嗯,现在淮藩确实不会这么做……” 略点下头,李子渊沉吟道。 “可,老师,如果他同意朝廷还朝,岂不等于把朝廷拱手相让于我?如此,他又岂会甘心?” 李子渊不相信,朱明忠会那丢轻易的把朝廷送回京师,虽说现在还没听说他有“挟天子”的举动,可谁都知道,那不过只是早晚的事情。 “前阵子朱允齐不是欲断其一臂吗?” 作为府里的参军,钱谦益自然知道府中的一些秘事。 “淮藩是不放心你,可是他却放心那位,若是你主动提出,迎回朝廷,同时让其还朝,然后再顺水推舟,舍京换地又有何妨?知道当时为师为何阻止你那么做吗?正是因为时机不成熟啊!” “老师,学生明白了!” 李子渊一副受教的模样,让钱谦益满意了。他闭目养了会神,他突然想起了另一件事来。 “临川,与淮藩相比,你处事圆滑、果断,远比其所能及,只是有时,做事太过心急,你要切认一句话,做事,最忌心急,当年为师,就吃亏于此,不过,从武昌之事来看,你应该已经明白这点了,不过还需再谨慎一些……” 面对钱谦益的叮嘱,李子渊并没有做声。他只是在思索着,让出京师的利弊。 觉得有些奇怪的钱谦益,问道。 “我刚才说的话,你听见了吗?” 李子渊还是不做声,许久,才徐徐结声说道。 “老师,这城是可以让得,但直隶是万万不能让的,若不然,学生万万是不会答应的。” “哦?” 李子渊的回答让钱谦益的心头“怦怦”乱跳不已。为何不能让?不就是为了把持朝廷的方便吗? “你准备迎回朝廷了?” 钱谦益问道,在他的心头不由自主的乱跳起来,一时间,他甚至不知道这个建议到底是对还是错。 “嗯。” 李子渊轻轻的回答,声音只有他自己才听得见。 “如此甚好,不过,临川,如果你欲迎回朝廷,还得做一件事!” 盯着李子渊,钱谦益的心头“怦怦的”乱跳着,然后他说出了一句来。 “若是你想要……就非得切记八个字——联闽伐淮、以朝讨晋!” 正文 第70章 问策(第一更,求支持) 联闽伐淮、以朝讨晋! 这八个字,看似简单,可是却让李子渊惊愕的盯着钱谦益,足足半晌说不出话来。 “老师……这……” 伸手制止李子渊,钱谦益的话声变得低沉起来。 “临川,为师平生最是得意者,便是有你和国姓两个弟子,可国姓……” 摇头长叹,钱谦益的脑海中又一次浮现出第一次见到国姓时的那个翩翩美少年,当年岂曾想到,有一天他能力挽狂澜,挽救天下苍生。 可惜了…… “可惜国姓拳拳赤胆,一生皆为国事奔波,可最后却落得如此,实是可叹,亦是可惜,更是可怜……” 钱谦益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有关郑成功是被“气死”的传言,早就传至大江南北,而对国姓的了解,使得他深知,这种可能性极大。 “其虽是我汉人之功臣,可其性格自有欠缺,实不可取。若非其性格,又焉会落得如此?” 双眼逼视着李子渊,钱谦益的语气显得很是平静。 “可你与他不同,国姓出门豪门,一切自有人助,而你能起于草莽,成就今日之业,全赖自身,若论功业,恐怕当年高皇帝亦不过如此!” 一声“高皇帝不过如此”的话语传去李子渊的耳中,只让他们的心头猛然一阵急跳。 “将来,这天下到底如何,为师尚不可知,但四藩林立,终非天下之福,亦非长久之事,今日天下人常言“天下只知四藩,而不知朝廷”,古往今来,功高盖主能得善终者又有几人?四藩把持天下,于朝廷来说,总归是个隐患,他日朝廷还朝,必定会千方百计夺回天下之权,到时四藩如何自主?” “这……” 老师的反问只让原本心头狂跳的李子渊,心头一阵慌乱。 “到时候,想来,想来……” 不等李子渊吱呒着把话说完,钱谦益又直接反问道。 “若朝廷下旨召四藩进京,调入中枢,大王如何处之?若淮、晋两藩同意入朝,大王又当如何?” 从来就不是什么忠臣的钱谦益,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的眼睛一直死死的盯着李子渊,他一直在注意着这个学生的表情,从其面上流露出来的一些情绪,他已经猜出了其所想。 “这,这……” “所以,才要联闽伐淮,以朝讨晋!” 也许是因为身体委实有些虚弱,喘了几口粗气后,钱谦益才说下去, “现在闽郑看似与过往相差不大,可是自国姓去后,郑经以黄口小儿,焉能驯服其麾下骄兵悍将,况且又有郑芝龙于内,以郑芝龙之为人,若国姓在,尚可令其不敢轻举妄动,今国姓已去,若是郑芝龙意欲夺权,闽郑内乱则不可避免,有此内患,纵是不发,闽郑亦不足为惧……” 本身就是出于闽郑的钱谦益,对于闽郑内部的情况自然极为了解,在他看来多年来,郑成功偏用将领的喜好,导致其麾下的部将大都是极难驯服的骄兵悍将,郑成功在,他可以制约诸将,郑成功去,郑经又岂能服从,再加了郑芝龙的关系,所以闽郑内乱,几乎是不可避免的,随后他又点评了一番李定国,对于李定国的评价,自然是其偏于东南,实力有限,暂时尚不为惧。自然,最后又把话题扯到了淮藩的身上。 “所以,目下能为楚藩之患者,唯有淮藩,淮藩掌握江北以及河南半部,现在又夺据山东,麾下数十万兵马皆是悍不畏死之辈,且其又财源充沛,如此自然是你心腹之患,所以,欲平淮藩,非得借力闽藩不可……” “这些道理,学生自然懂得,只是……” 眉头紧锁,李子渊看着钱谦益说道。 “如何借助闽藩,这淮闽尚为亲缘,想要离间他们,只恐怕……” 摇摇头,李子渊的语气显得有些不太自信,这些话,别人也对他说过,只是每每提到淮闽之间的血缘,就完全没了办法。 “哼哼,所谓亲缘又能如何?那郑芝龙与国姓尚是父子,如此亦不甘愿沉寂于府中,尚不惜勾结八家图谋自立,其又焉会因为一妾室所生之女,而弃揽大权?” 冷笑中钱谦益又继续提醒道。 “临川,你于郑芝龙有恩,若非是你上书,郑芝龙又焉能蒙朝廷赦免,你可籍与与郑氏靠近,然后……” 喝了一口茶,钱谦益朝着窗外看了一眼,似是在思索着什么。 “世间诸事,皆需谋划,他郑芝龙虽蒙朝廷赦免,可终究身家不清,你可以在这方面略动一些文章。” 在钱谦益指点的时候,李子渊一直是一副聆听受教的模样,即便是好奇也未发问。这时,他注意到其并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在桌上写了一个字,瞧着那个字,诧异的时候,又听钱谦益说道。 “可以杀其逼郑!” 钱谦益的话只让李子渊的浑身一颤,他惊愕的看着老师,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发现,钱谦益腹中的计谋远非他人所能相比,他的手段更狠、更毒,而且眼光极为独道。 “可既然……” “不杀他不足以平民愤!” 摇头打断李子渊的话,钱谦益继续说道。 “他一但身死,必定会为郑氏所警,他必定是日夜担心自身性命,如此,为求自保,大王以为他还会如当年身在京师一样,任人鱼肉吗?” 郑芝龙不会,同样,他也不会,谁又愿意任人鱼肉? 在钱谦益言道着如何一步步把郑芝龙引上另一条路的时候,李子渊的心头跳动的更厉害了,他已经隐约的猜到了结局,那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至于这最后……” 最后会是什么,钱谦益没有说,他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对于那个答案,他并没有任何回答,甚至最后他选择了沉默,之所以选择沉默是因为,在钱谦益的心底已经有了一个答案。 “这最后,便是安以天命了……” 长叹一口气,钱谦益闭着眼睛,那本的看似神采奕奕的他,这会却是一副疲惫不堪的模样。 “大王,为师自知这身子已全然不同往昔,所以,若是……为师准备南返归乡,不知大王以为……” 不等钱谦益把话说完,李子渊便断然拒绝道。 “老师万万不可动起此念,学生将来诸事还需要仰丈老师,老师万万不可南下返乡!” 先是拒绝了他的返乡,随后李子渊又说道。 “多谢老师今日指点迷津,让学生明白了一个道理!” 道理! 是何道理? 回乡的要求被拒绝的钱谦益,不解的看着李子渊,这时他已经站起身来。 “老师,您只管好好休息,待到迎回朝廷之后,学生必定向朝廷进言,请老师入阁!” 入阁! 这一声入阁,只让钱谦益的就像是被注了什么灵丹妙药似的,那精气神顿时一变,整个人既然不是荣光涣发,也是又恢复了许多精神。 于钱谦益看来,他这一生可谓是仕途坎坷,多次进京又多次返乡。而每一次,所图所为无非就是为“入阁”。崇祯元年,他再度复出任詹事、礼部侍郎。此时正当推举阁臣的时候,他曾考虑如果礼部尚书温体仁、礼部侍郎周延儒并推入阁,则名在己上,故阴谋阻止,遂派门人、礼部给事中瞿式耜进言主推者抛弃温体仁和周延儒,而这件事直接导致钱谦益与温体仁、周延儒结怨。后来温体仁、周延儒趁钱谦益主考浙江时,考生钱千秋科考作弊一事追论他受贿。崇祯帝在文华殿亲自召见对质,为此他不得不引咎撤职,坐廷杖。 入阁,大明文臣的最终梦想,正是“拜相入阁”,只是他钱谦益的官运总是差了那一点。 现在李子渊的话,却让钱谦益再一次燃起了对“拜相入阁”的渴望,他现在已经功成名就了,只差一步,只差一步了…… “老师,您只管放心,他日朝廷还京之时,学生必定向皇上进言以老师为首辅,非如此,不能安天下……” 在李子渊的话语中,钱谦益一时间甚至不知如何是好,看着学生,他并不怀疑李子渊能做到这一点,只是他这么做的目的,恐怕不仅仅只是为了让他入阁吧! 这李子渊……当真是我钱某人的好学生啊! 想通李子渊的目的之后,钱谦益于心底感叹一声的同时,却又摆手说道。 “为师可入阁,但这首辅,非得苍水不可,其它人是万万不行的!” 从老师的回答中,李子渊自然老师已经猜到了他的想法,只是笑说道。 “老师事事皆为国事,实让学生佩服,老师,您尽是于家中静养,若是需要什么药草只需派人往太医院去拿,学生将来可是万万离不开老师,老师将来也要有大用于学生的!” 说完这番话后,李子渊随后又是叮嘱一番,大有一副绝不能离开钱谦益的意思, 然而在他告辞离开书房的时候,钱谦益看着他他的背影,那目光变得越发复杂起来,最后又长叹了口气…… “时也、势也,非人所为也……” 正文 第71章 心所思(第二更,求支持) “以老师为首辅……” 离开钱谦益的书房时,想到之前提及这句话时,他那双看似昏花的眼睛中闪动的神采,李子渊不由冷笑道。 “世人不外功名利禄!” 何为人性,这就是人性! 嘲讽着钱谦益的功名利禄之心,李子渊的余光瞧了一下钱府的庭院,这庭院虽说不大,但却整治的颇有几分韵味。庭院里百花奇放,全是一副争奇斗艳的模样,虽是如此可这景致却是艳而不俗,于心底暗自称赞一声,正要收回目光时,忽然那红花绿叶之中闪出一个人影来。一个穿着淡青衣裙的女人,正在那里整理着这庭院的花草。 恰在这时,那女子站起来了,背对着李子渊俏立于花丛之中。女子的身影映入眼帘的瞬间,李子渊顿时只觉心中一乱。 没错! 是她! 对于这个身影,他并不陌生,当年在军中的时候,他就曾见过她的身影。只不过那个时候,她一直站于朱明忠的身边,又何曾注意过其它人。 正在收拾着花草的柳如是感觉到了背后的目光,缓缓的转身来,看到站立在那的的人时,便是一愣,然后又是微微一笑。 对于李子渊,一直以来柳如是都没有太多好感,虽说他现在贵为楚王,可是他先后背叛他人的举动,着实让人不耻,也正因如此,她才会在听说其来府上的时候加以回避,可却没想到却还是见到了他,即便是现在的笑容,也不过只是客气。 尽管只是浅笑,但这风韵十足的笑容却让李子渊心魂一乱。立于红花绿叶间的柳如姿容甚是美丰,柔美的脸蛋尽是妇人的风韵,一对美眸宛若两颗明珠,那笑容也是温润而柔和,让人忍不住想要亲近她。 恰在这时,柳如是温婉的话声传到他的耳中。 “子渊现在便要走吗?” 柳如是的话声让李子渊的心情恍惚起来,不可自抑的低呼一声。 “如是。” 这一声喊,只使得柳如是一愣,而李子渊如登徒子般无礼的注视,更是让她脸上浮现一丝愠色,亮丽的眸子中出现一丝愠怒。 她可是李子渊的师娘! 盯着花丛中的丽人,心魂浮动间一个声传到李子渊的耳边中。 “想来定是府里公务繁忙,那师母便不留大王于中用膳了。” 这一声“师母”犹如当头棒喝一般,又似一盘凉水当头浇下,让李子渊神色一下子僵住了,他顿时僵立在那儿。 师母! 这时李子渊才想起,这女人是他钱谦益的夫人。看着那远去的身影,良久,李子渊的僵硬身体有了变动,在离开的时候,他仍然摇头轻叹着,那神情却不时的变幻着,而目光也是变得有极为复杂。 贱妇! 几乎是下意识的,李子渊想到这女人曾经于朱明忠身边的模样,那时她又岂曾像现在这般全是一副良家状。 师母! 你这贱妇也配! 咒骂之余,李子渊就像是遭到了莫大的羞辱似的,他几乎本能的想到她对朱明忠截然不同的态度,在他看来,这根本就是对他的羞辱。 难道孤贵为楚王,仍不入你这贱妇眼中吗? 跟在大王身边的德胜,只是跟在他的身边,可是那双眼睛看着已经离开去的钱夫人时,然后再瞧着大王不时变幻的神情,又是一副若若有所思状。 李子渊一言不发径自朝钱府外走去,脚步急促。德胜则紧追慢赶的跟在主子身边,同样也是一言不发。 待回到王府之后,李子渊便听说了从河南传来的消息。突如其来的消息,让他暂时忘记了在钱府所遭受的“羞辱”。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更何况不过只是一个女子! “刘清泰……该杀!” 几乎是刚一听说清军夺了洛阳粮仓,他便厉声说道。 “他这般拱手相让,且不说其它,便就是我三十万北伐大军吃什么?” 李子渊之所以会如此恼怒,正因为那批粮食是三十万北伐大军接下来两个月的军粮,现在没有了那些军粮,几十万大军的口粮怎么办? “大王,刘清泰也是迫不得已,毕竟,十几万清军兵围洛阳,他无非只有几个选择,要么把粮食运进城,然后清军为夺粮攻城,要么把放火烧粮,清军避入陕西,结果还是一样,咱们这边还是没粮食,他现在这么做,是想以粮食为诱饵,诱使清军滞留于洛阳,如此,以方便大王调兵遣将,重创这支清军。” 于朱应升的口中,刘清泰自然是一副劳苦功高,这当然不仅仅只是为公,同样也是为私,那刘清泰在派人来京城时,同样派人到他府上加以打点,五千两江淮银行的本票,这手笔不大不小,正好能让他为其开脱一二。 千里做官为吃穿,朱应升深知这一道理,自然也没不会拒绝这五千两银子,他从来不是清官,也不屑于做清官,清官不一定能办好事,但是贪官未必全都办坏事。 “调兵,怎么调?” 心烦意乱的李子渊恨声说道。 “现在大名府已经让他姓朱的给夺了过去,他以为孤不知道他的主意吗?什么事事为公,他姓朱的根本就是一肚子坏水,他是忠臣,他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大奸臣!” 来回的渡着子,李子渊愤恨不平的嚷道。 “他把兵往大名府一调,若是孤把楚军主力调往河南,到时候,他只需要从大名往西一攻,到那时,孤这边这是首尾难顾,他是去沈阳了,可是山海关那里还有他的一万多精锐,他随时都能从海路增兵过去,万一他再从那里来个直捣黄龙,孤如何应对?非但是尽为他人做嫁衣,甚至就连孤的脑袋都不一定能保得住……” 打了这么多年的仗,朱明忠不过刚一出兵大名,李子渊就已经猜到了对方的想法,想着朱明忠的奸诈,他更是恼羞成怒的嚷吼道。 “世人皆言他朱明忠是大明的忠臣,可他就是今日之曹操,他挟天子于海外,他为自保,而不愿北伐,他现在更是千方百计陷孤于当前困境之中,此等贼子,若是不杀,大明又焉能中兴!” 在大王抱怨的时候,朱升应并没有说话,他理智的选择了沉默,他知道现在大王有满腹的不满要发泄。 “他姓朱的是忠臣?” 李子渊冷笑一声。 “这可真是笑话,若他是忠臣,为何现在还不请皇上回京,他不过就是装出一副忠臣的模样,我敢说,将来第一个杀皇上自立的,肯定是他!” 将来第一个杀皇上自立的肯定是他!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在这句话传到朱应升与许云程两人的耳中时,只让他们两人的脸色无不是猛然一变,他们两人都本能的想法的另一句话——“天子宁有种耶?兵强马壮者为之尔”。 因为柳如是的轻蔑,而本身就是满腹不满的李子渊看到两人的这副模样,立即冷笑道。 “你们怎么了?难道你们当真以为这大明还能回得去吗?他朱由榔除了投了个好胎,还有什么?张苍水,手下不过只有那么点人马,还不够本王塞牙缝的,若是本王愿意,即便是现在登基为帝,他人又能奈我何!” 与他人的劝进不同,恼羞成怒的李子渊,这时根本就没有掩饰他的想法,天子宁有种耶?兵强马壮者为之尔! 孤手中有兵,焉能不能为帝? “大王!” 朱应升急声说道。 “大王定是气急了方才说此话,这话……” “这话暂时还不能说!” 许云程也于一旁跟着劝阻道。 “大王肯定是气急了才会如此失言。” 劝说之余,许云程又急忙补救道。 “大王,您不就是心急粮草吗?这粮草有何虑之有,湖广熟而天下足,再令武昌送来几十万石粮食便是了。” “正是,大王,经运河把粮食运来,至多只要一个半月,若是走海路,还能更快一些。” 朱应升也于一旁把话往粮食上引,这些话不能说……至少,现在不能说。 两人的劝阻,让原本恼羞成怒的李子渊突然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见两人都不再提及此事,已经冷静下来的他也跟着说道。 “嗯,这,这亦无不可,武昌存粮不下百万石,若是运来京城,足够大军食用,只是……” 李子渊的眉头微微一皱,有些担心的说道。 “目下淮王尽发江北之船以便北伐,若是江北船只不足,那这粮食又该如何运发?” 冷静下来的李子渊,甚至都没有去说什么“淮王若是不许军粮过境”,而是主动的为江北找了借口,他话里的意思,许云程与朱应升两人又怎能不明白,两人立即于一旁说道。 “大王无须顾虑,那淮王只是征发海船,并未征发河船,江北河船大抵皆是民有,重赏之下,其又怎么可能不为我运粮,若是淮王拒绝,到时候,我等正好将此事昭之天下,到那时,天下人自然会辨忠奸……” 辨了忠奸又能如何? 李子渊心里冷笑着,那眉头却越皱越紧。 “先派人试探一下,探探淮王那边的口风再说吧!” 正文 第72章 血债 永历十六年夏天的沈阳,相比于江南的闷热,这里却带着几分凉爽,不过,相比于江南的繁华,这沈阳城着实有些冷清——城中大片被炸毁的废墟,这会已经砖瓦已经被重新清理堆彻于空地上,尽管已经过去一个月,但是城市里还是有很多官兵在那里清理着战后的废墟。 废墟的清理并不复杂,无非就是将断垣残壁撞倒,然后将砖石于空地上堆放整齐,以便将来重建时使用。而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发现在许多埋在废墟中的尸体,因为盛夏这些尸体散发着刺鼻的臭味。 既便是带着口罩,呛人的恶臭仍然扑鼻而来,不过对于这恶臭,大家伙早就适应了这一切。 “呕……” 突然,一旁的呕吐声,让王树杰扭过头去,只见孙明英在那里抱头吐着,这小子是三天前刚补充来的新兵,虽说自从进入辽东以来几乎没有什么伤亡,但总归还是有伤亡,既然有伤亡就需要补充新兵。 其实孙明英并不是新兵,他是补充兵,也是和大部队一起行动,可即便如此在大家伙的眼里不过就是一新兵蛋子,毕竟他没上过战场。 “嘿,你小子就别娇情了,要是你再早来几天,那才有你吐的,你不知道那时候的那个味啊,那才叫有味。” 一旁的老李头话音刚落,王树杰跟着附和道。 “明英,你早先没来,刚来的时候,这城里头到时候都是尸体,头两天见到的尸体,硬的跟个棍似的,皮色都是呈蜡黄色,然后再拉出来的尸体就变得臃肿,那肉色都是呈酱紫色,从衣裳里往外流着黑水,凡是有尸体的地方到处流淌着一滩滩的血水,那时候,你往这一站,那一股股恶臭都能让你喘不过气来。那些个尸体上和血水中爬满了一群群绿头苍蝇,你打那经过时,便轰起一片“嗡嗡”作响的苍蝇。那时候废墟中不知多少尸体没有挖出来,那尸臭味,可别说了……” 提着那臭味的时候,王树杰甚至吸了口气。 “这跟那比起来,别提多舒坦了!” 习惯了也就好了。 被他们这么一说,孙明英只能连连点头称是。 “谁,谁知道这里的味居然这么重……” 就在这时候,突然那边传出来一阵喊声。 “发现一个地窖!” 有地窖也就有银子,同样也有尸体,银子被人藏在地窖里,至于人,也是被闷死在地窖中。 “丢他娘,那里的弟兄这下可发达了,那可是五十两银子的奖金!” 听着那边的欢喜声,老李头忍不住羡慕起那边的战友,按照规定,发现地窖藏银的部队,都可以得奖励,奖励不多,虽然只有五十两,而且还不发到他们的手上,所有奖励的钱都直接寄给后方家人,可即便如此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笔额外的横财。 正当他们在那里羡慕起那边的战友时,一个消息从那边传了过来。 “乖乖,你们不知道,那地窖里头藏着足足得有好几百万两银子!” 好几百万两! 几乎所有人都被这个消息给吸引了过去,他们掂着脚尖往被军正围着的空地看去,透过人们间的缝隙,王树杰看一个个大箱子被从地窖里头抬了起来。 发现大量藏银的消息,很快就从工地上被送至城中少数几栋完好的建筑礼亲王府,这礼亲王府因为靠近皇宫,几乎没有遭到什么破坏,这是因为在忠义军围城炮击期间,因为刻意避开了沈阳的满清皇宫,所以这皇宫几乎没有受到什么炮火的损害,一旁的礼亲王自然也跟着沾了光。 现在这礼亲王府自然也就成了淮王的行辕,在朱明忠来到沈阳后,便一直住于这座王府之中,正与方以智说着事情的朱明忠听到发现藏的时候,顿时便是一愣。 “多少?” “初步清点,预计不下五百万两!还有差不多200多箱古玩玉器之类的东西,另外还有十几箱字画。” 五百万两! 念叨着这个数字的时候,朱明忠的脑海中所浮现出来的却是另一个数字。 “那么也就是说,现在,我们于沈阳起获的白银已经超过两万万两!” “是的,先前于城中没收投降清虏财产以及于各王府起获,一共抄没19756万余两,再加上这五百万两,已经超过两万万两。” 两万万两! 也就是两亿两! 此时,朱明忠的脑海中反复翻滚着这个数字,尽管他见惯了世面,可是在面对这样的数字时,他还是处于极度的震惊中。毕竟这个数字实在是太过惊人了。 两亿两! 这还只是白银,同时抄得的黄金还有三百二十余万两。 那些清虏的达官显贵是如何获得这些金银的?他们显然不可能是靠自己的俸禄积累下这些银子。 他们获得这些银子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千方百计搜刮来的。 “豫亲王府里起获多少?” 突然,朱明忠抬头看着方以智问道。 “回大王,于豫亲王府起银窖十二处,起得白银一千九百六十五万余两,黄金六万余两,另有……” 在方以智说着起获的其它财物时,朱明忠只是闷闷的说了一句。 “甲申年多铎以定国大将军从多尔衮入关,击败李自成军。旋挥师破扬州,下江南,晋和硕德豫亲王,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江阴八十一日,自其南下,那一路上屠我汉家百姓岂止千万?如今我等于盛京所得,看似亿万之多,咱们看似发了一笔横财,可谁又知道,这些银钱皆是杀我汉人掠得,看那银钱百两锭、千两铤,锭锭皆是汉人血……” 双手死死的握着圈椅的把手,朱明忠完全是一副瞋目切齿的模样。 “当年嘉定屠城时,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入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 看着大王瞋目切齿的模样,方以智的心底同样掀起一阵怒火,毕竟他经历过这一切,他曾目睹过这一切。尽管朱明忠一直以来都对对外界说,他是当年嘉定漏刀之人,可实际上他并没有经历过大屠杀,对于满清屠杀的记忆往往也仅仅只是停留在文字的记载上,那种感同身受不过只是一种共情,但是这一切方以智却经历过,也曾目睹过,他的亲朋好友不知有多少人,死在清军的屠刀下,现在听大王言道这些旧事,又岂能不愤怒? 在他怒火中烧时,只听到大王在那里继续说道。 “一两银、一条命,这清虏杀我百姓,岂止亿万……” 抬起头来,朱明忠的眼睛一眯,用冰冷的声音说道。 “杀了!” 尽管他没有说杀谁,但是这个时候根本就不需要多问。任谁都能听出来他话中指的是何人。 “大王?” 方以智有些诧异的看着大王,不是已经决定放那些人一条生路了吗? “一个不留!” 没有过多的言语,就像是说着一个不值一提的事情似的,朱明忠的语气显得极为平静,在说出这四个字后,他又稍作沉思然后说道。 “从沈阳起获得的金银财物,全入存入府院封存,皆用做以他日追击清虏的军费开支,只要世间还有一虏尚存,孤便决不收兵!” 时间并不会让人淡忘,更何况这一切不过只过去不到二十年,不知多少国人死于清军的屠刀下,没有人会忘记这一切,至少现在不会有人忘记。 报仇! 这个一个国家所有人的愿望,同样也是告慰死者的唯一选择。 无关其他只是为了复仇! 在大王说出这番话时,方以智只是略点下头。 “理当如此!” 不过在表示赞同时,他又说道。 “大王,以臣之见,这批银钱虽用于军费,可现在相比于封存作他日的军费,还有更重要的地方需要用到这些银子。” 看着已经渐渐恢复理智的大王,方以智便试着劝说道。 “哦?” 看一眼方以智,朱明忠倒是有些好奇,他是什么意思。 “大王可知道,现在江北的银元券已经发行多少?” 尽管并不负责银行等事,但是因为时常与傅山等人一同畅谈国事,加之又在大王身边充当幕臣近一年,所以方以智自然知道,一些外人无从得知的机密。 “嗯?” 朱明忠只是略觉诧异的看着方以智。 银圆券,从去年起,凭券可于银行兑换等额银圆的银圆券,与一两重的江北银元以及定额本票一同作为流通货币,在市场上流通,只不过定额本票往往是百元以上,而银圆券最大面额不过只有十元。 “一万万元有余!” 一万万元! 眉头略微一挑,朱明忠隐约的意识到了方以智想要说什么——纸币发行太多! 无论是最初的米券还是后来的定额本票,人们最为担心就是它会不会贬值,就像当年的大明宝钞一样,因为滥发而不断贬值,最终为市场拒绝不得不被废除。也正因如此,大量的纸币流通,非但没有让江北的高层官员感到放心,甚至他们还因此感觉到担心,唯恐有一天纸币会贬值,到时候不能再像现在这样“宽松”,毕竟,江北官府开支往往都是用纸币支付的。 “江北银圆券的信用一直很坚挺,不但有官方的一比一的兑率,在某些地方,银两兑换江北的银元券还要升水一至半成。” 面对方以智的问题,朱明忠用极为肯定的语气说道。 “至少在未来几年内,银元券的信用问题都不需要考虑,现在每年江北通过贸易所得,流入江北的银两不下千万,这些银子就是我们发行银元券的担保,目前江淮银行的存银不下五千万两,发行一亿元的纸币,没有问题……” 用五千万的准备金,发行一亿的纸币,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当然除了银元券之外,还有几千万的定额本票在市场上流通,但是市场可以接受这些纸币的流通。 “而且,银行之所以会发行这么多的纸币,并非是因为府里的需要,而是因为市场的需要!因为市场需要银子!” 市场需要银子! 大王的回答,让方以智一愣,他立即想到当初傅青竹聊天时说的那番话。 “目下四海之内,日益困穷……至于今,银日益少,不充世用。” “银日益少,不充世用……如此,非得行钞法不可!” 看着大王,方以智似乎明白了大王为何要把这些银子封存起来了,封存现银是为了推行钞法,让天下通行纸钞,至少是以纸钞为主,银币为辅。 “大王,臣明白了!” 点了下头,朱明忠并没有解释什么,而是拿出了另一份报告。 “密之,山东那边刚刚有消息送过来,李子渊在洛阳的粮仓被清虏夺占了。” 将那份情报递给方密之,朱明忠不无嘲弄的说道。 “现在其军中存粮,若非是在京城周围抄没旗庄庄头所得,恐怕早就断粮了,而且京中粮价日高,其为笼络民心,又不得不售粮平抑粮价,如此一来其存粮至多只够两个月食用!这可当真是作茧自缚!” 语气中带着嘲讽的味道,朱明忠冷笑道。 “她当初选择放虎归山的时候,恐怕根本就没有想到,满清会南下会把他的粮食夺走现在他的几十万大军吃什么?京师里的百姓吃什么?” “大王,那我们现在……” 方以智看着大王,他已经猜到了,大王想要说什么。 “我们现在就是看戏!” 朱明忠的话声不大,而且语气也很平静。 “他现在看似夺了京城,那京城里头可是有几十万张要吃饭的嘴。这一次我非得看看他怎么去填饱这些嘴!” 抬眼看着方以智,朱明忠的脸上挤出一丝微笑。 “不过这件事对东北来说可是一件好事,它的粮食运不上来到时候京师里的百姓肯定要吃饭,如果他们不想饿死的话到时候……” 盯着方以智,朱明忠微笑道。 “东北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咱们可以在山海关的这边招募移民过来,但是,江北的粮食一粒也不能进京!” 正文 第73章 金融(第一更,求支持) 虽说不知什么时候起,就有人说道着“皇帝轮流坐,今年到我家”的戏言,可是任他金銮殿里的皇帝是谁,于老百姓来说,他们的日子永远都是阿公吃黄连,苦也。 满洲的皇上也好,汉家的天子也罢。对于百姓来说,捐税总是要交的。 虽说这些年,这天越来越冷,到了冬天,便是在广州到了冬天,也会经常下雪。不过在广州附近勉强也是能收两季水稻。 眼瞧着这田里的稻子越来越黄,那谷穗也越来越沉,老宋头的心情,自然的也就越来越好,他坐在田边的一块大树底下的树根上,长烟管斜摆在他身边。六月里,正是一年最热的时候,即便是坐树影下,老通宝仍然感觉到那太阳的火热,尽管他敞开了衣襟,可下巴上黄豆大的汗珠落到地下。 今年的这个收成瞧着不错啊! 瞧着田里那沉甸甸的谷穗,老宋头只觉得心里更热了;热的有点儿发痒。这谷子长的可比去年强多了。 “再下一场雨,再晒上几日,就能收成了!” 老宋头心里说着,就吐一口浓厚的唾沫。然后他又往远处的河水看去,那河水是绿色的,来往的船也不多,倒影在水里的河堤和岸边成排的桑树,都晃乱成灰暗的一片。这一层层桑树,沿着河一直望去,好像没有尽头。就是附近的田里头也是大片的桑林,那桑林自然是用来养蚕的,相比于粮食,种蚕收茧能卖更多银子。 “趁着还没收稻子的时候,先把茧给卖了,省得收稻子时,稻子卖不上价,到时候,官府一催税,到时候还得贱卖了。” 他解开了大襟上的钮扣,又抓着衣角搧了几下,站起来回家去。 其实村里头的聪明的不止他一个,人们瞧着这谷子长势越来越好,瞧着是个丰收年景,人们便立即活泛起来,寻思着怎么着先把官府的税钱给凑出来,丰年不丰,这个道理他们自然是懂得,每到丰年的时候,米商就会压低谷价,谷子反而卖不上往年的价钱。若到了官府催捐的时候,即便是再不愿意,也只能低价卖出去。 可是没过几天,村里的空气一天一天不同了。因为瞧见这丰年才得笑了几声的人们现在又都是满脸的愁云。去集上卖茧的人陆续从镇上带来了消息。 茧价跌了! 一时间,这个消息传来的之后,各个村子都是一片嚷骂和诅咒声,当然还有就是失望的叹息!人们做梦也不会想到今年虽说是个丰年,可他们的日子却比往年更加困难。 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个晴天的霹雳! 怎么会这样? “没银子!” 镇上的蚕商在那里言道着,因为市场上没有银子。 “搁我这,也就是这个价,没银子收,谁也没办法!” 没银子! 没有什么比这更恼人的了,即便是心里头堵得慌,也没有任何办法。 也就是在众人愁眉苦脸的瞧着那谷穗越来越沉,却卖不上价的时候,终于一线希望突然又来了。同村的张老六不知从哪里得的消息,说是在广州城里头有人照常收茧,价格很是公道。张老六虽说也是一样的种田人,但和其它人不一样,地里没活的时候,他就会跟着跑船,也算是见过世面,他这么一说,于是老宋头特意去找他仔细的问过了以后,便又和儿子阿远商量把茧弄到广州府去卖。 他这么一说,立即虎起了脸来了,像吵架似的和儿子嚷嚷着。 “水路去府城二百多里,来回得五六天!可是你有别的法子吗?不想个法子,万一官府来催捐,到时候怎么办?到时候只能卖了阿娟去交捐!” 被爹这么一训斥,想着要是交不出捐来,恐怕也只能卖掉女儿的时候,阿远也就同意了,虽说路远了点,但总还是有点希望。于是他们去借了一条船,又买了几张芦席,赶着那几天正是晴天,又带上张老六以及十几家邻居的茧,然后便出发了。 来到了省城,船停好了,问好了路,一行人便挑着茧到了茧行,茧行外早就挤满了人,听着口音都不是广府的,一打听,果然都是从各地来的。 “为什么来?还不是因为这里收茧,价格不错,还给银子!” 给银子! 相比于其它的茧行,这家茧行收茧给的价格不但不错。这才是人们不远数百里来这的原因,不过随着队伍越来越告前,老宋头才发现,那些卖掉茧子的手里拿的并不是银子,而是一张张巴掌大小的票票,那是什么? “该不会是宝钞吧……” 老宋头的嘀咕,让正数着银元券的人看了他一眼,然后得意道。 “你这老头,过去肯定没来过吧,这叫银元券,江淮银行发的,瞧着这几个大字没有凭票既领现银,哪,到就到那边领现银……” 手指着远处同样排着队的地方,那人也跟着走了过去。显然也是准备把那银元券换成现银,毕竟,还是现银实在。终于轮到了老宋头,和其它人一样,拿着银元券往银行去排队换银子的时候,他瞧着手中的银元券,还是犯起了嘀咕/ “这当真能换成银子?” 在排队的时候,老宋头瞧着一个个换了银子从银行里走出来的人,原本不安的心情慢慢平静下来。 看来,这票票真的能换成银子! 在老宋头排着队,等着将手中的银元券换成银子的时候,在银行的二楼的经理室中,透过窗户往外看着排成队等待换银子的百姓,刘彬有些不解的问道。 “经理,既然这茧行是商会茧行,而且他们本身就是利用银行的贷款进行收购,为何不直接把给他们现银,反倒费这个周折,给他们银元券,然后再让百姓来银行换成银元,这岂不是多了一道手续?” 刘彬是广州本地人,他是江淮银行在广州设立分行后招募的本地职员,他一直无法理解,为什么银行总是不厌其烦的多出一道手续来。 “放出银元券,然后让持券者来银行兑换,看起来是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了是吗?” 听到刘彬的疑惑,梁国邦走到窗边,他的视线投向三十几丈远的茧行,然后问道。 “刘科长,你看是银行的人多,还是茧行的人多?” 经理这么一问,刘彬连忙大至数了一下,然后说道。 “茧行那边的人比这里多了不少,不过那边卖茧,三四个人一起卖茧,也是正常,这边只要一个人就行了。” “确实是这样,可总有人会直接拿着银元券离开。” 梁国邦取出了一个金质的金属烟盒,从中取出玉制的烟嘴,然后又插了一根香烟。这香烟与烟盒,都是江北最新的发明,相比于烟袋、水烟,这种纸烟抽起来更为方便,尤其是在使用火柴的时候。 在经理取出香烟时,梁国邦已经主动到桌上取出一根火柴,在窗台上划了一下,然后,那根小木棍便冒出一团火来,即便是已经用了几个月的火柴,他仍然会惊讶于这种“自来火”,一直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法子,居然能让它一划就着。火柴是去年江北刚刚推出的新发明,不过因为价格的关系,使用并不广泛。 这一划就是半文钱哪! 在为经理点香烟的时候,刘彬心里暗自嘀咕着,这半文钱是火柴的价格,烟……更贵。 抽了口香烟,然后梁国邦才说道。 “我们之所以在广州设立分行,目的是为了什么?” “设立银行的目的是为了集中社会闲散资金,用作于投资……” 刘彬的回答是一个标准的答案,银行就是为了集中闲散,然后通过贷款扶持工商业,并且从中获得丰厚的利息回报。 “这不是全部!” 摇摇头,梁国邦盯着外面的百姓,他的语气不快不慢。 “银行,同样还有其它的作用,比如像现在……” 梁国邦的话声略微一顿,随后才说道。 “从去年,晋王克复广东,我们于广州设立分行至今,我们之所以像当初在江北那样,用银元、用本票,一点点的建立信用,就是为了今天,为了让百姓能够接受银元券,而如何让百姓接受银元券?” 回头看着刘彬,梁国邦的语气依然的显得极为平静。 “我大明一开始并不用银,而是用宝钞,可是后来宝钞因为滥发,导致信用崩溃,以至于为百姓拒用,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让百姓相信一家银行的银元券?” “这……” 经理的问题,让刘彬变成了哑吧,好一会才说道。 “首先必须要让他们接触到银元券,然后相信它随时换成银子,然后……我明白了!” 这么一解释,刘彬立即明白了原因,知道为什么要让茧行放出银元券。 “向茧行提供银元券贷款,是为了让百姓接触到它,并在兑换过程中,看到银元券确实能换成实实在在的银子,如此一来,百姓慢慢的就会相信银元券,这个时候……” 到时候,这江淮银行发行的银元券,就会像白花花的银子一样,再不会为百姓所拒绝,到那时,岂不意味着…… 就在他心魂慌乱时,只听经理说道。 “你该不会以为纸币的意义,仅只是为了以纸换物?” 正文 第74章 初抵(第二更,求支持) 作为一个西洋人,身处大明是什么感觉? 没有任何感觉! 至少对于史密斯来说,现在他已经习惯了从四周投来的诧异的眼神,尽管他穿着大明的衣裳,可是相貌的迥异,却让他在这街头很是显眼。 “我是大明人!” 又一次,在沈阳城中,面对巡逻兵士的询问,史密斯用流利的大明官话回道。 “色目人?” 见过世面的士兵,盯着史密斯的时候,另一个兵卒的目光中已经流露出轻蔑之色,而一个军士模样的兵卒更是喝道。 “忘了规矩了吗?色目着猪皮靴,不许乘骑,若行中径,许平民打死勿论。这杂碎着的是什么靴?……” 不由分说,那军士指着史密斯脚下牛皮靴,正想要动手的时候,史密斯连忙解释道。 “我不是色目人,我不是色目人,我是归化人,我是归化人……” 秀才碰到兵,有理说不清。尽管史密斯言道着自己是归化人,可是对于这些在“夷狄,禽兽也,故孔子贱之”的思想熏陶下的兵卒来说,那里会理会他是什么归化人,在他们看来,鞑虏禽兽也,夷人亦是禽兽也。 “我是归化人,我是归化人……” 就在史密斯生怕自己被打死,惊恐高喊自己是“归化人”的时候,那边一名军官听到他的喊声,便走过来说问道。 “怎么回事?” “回长官,我们抓到一个色目人,他不但穿牛皮靴,还走中道,按规矩可以直接打死……” “什么规矩!” 军官直接训斥道。 “让你们上课,不是让你们抓住个人“打死勿论”,让为了让你们知道,何为鞑虏,知道什么是夷狄禽兽,人面兽心,色目,都什么年头,提那些老事,是为了让你们明白夷狄不可信的道理,宋之蒙元,明之满虏,皆是夷狄,还色目,就是色目,那眼睛也没色了,现在要打的是满虏,记住了吗?你是归化人?” 对士兵们一通训斥后,军官才看着史密斯勉强挤出一丝笑容。 “我,我是归化人,我是江淮银行的副经理……” 终于碰到一个讲理的,这会史密斯才算是松了口气。不过尽管松了口气的时候,他仍然注意到这名军官脸色上的勉强。 “长官,我是归化人!” 又一次,史密斯特意强调着自己的身份。 “我知道。” 军官点点头,先前他教训士兵的时候,并没有说完“夷狄禽兽,人面兽心”,不过只是半句,后面还有“反复无常,决不可信。”,不过,作为军官,他知道,在江北,确实有一些归化人。 所谓的“归化人”,不仅仅有像史密斯一样的西洋人,还有日本人、朝鲜人,他们都已经归化为大明人。但是鞑虏侵入中国的教训,仍然使得一些人在面对这些相貌与他们迥然不同的西洋人时,难免仍会感觉不适。 “你为什么来沈阳?” 见军官仍然用怀疑的眼神,盯着自己,史密斯立即解释道。 “我是来求见大王的,有事情与大王商量,我是江淮银行的副经理!” 虽然史密斯强调着他的身份,但是直到进入了淮王行辕,见到大王之后,他才长松一口气道。 “大王,在下觉得,这里真和江北不一样,如果不是有一名军官救了我,恐怕我真的会被打死,色目,色目是什么人?” 听着史密斯的抱怨,朱明忠笑着说道。 “史密斯,你要理解,这里是前线,军队需要进行爱国教育,在短短三百年间,我们两次被异族奴役,好了伤疤忘了痛,所以,适当的提醒是有必要的!但你放心,这种提醒,只局限于提醒,至于什么打死勿论,不过只是夸张的说法,国家自有法度在!” 略作解释之后,朱明忠又对史密斯说道。 “但是,这一切只是因为对鞑虏的仇恨,你要知道,在江北,我们对于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在江北的书院之中,有来自欧洲的老师,即便是犹太人也可以得到公平的对待,更何况是其它人?至于你,我的朋友,你可是大明人,有什么顾忌的?” 史密斯确实是大明人,他已经归化大明了。或许对的满清,朱明忠怀着刻骨的仇恨,但是他并不排斥向外学习,更推崇对外学习,在他看来,中国之所以领先于世,正在于那种主动学习的开放心态。满清之所以落后于世界,不是因为闭关锁国,而是因为他们的“意淫”,因为他们成日的把“天朝上国、地大物博”挂在嘴上,那种莫名的自信建立起来的优越感,让他们直接拒绝向先进事物学习。即便是在遭到西洋入侵的时候,仍然以“天朝上国”自居,视西洋科学为“奇淫巧技”。 相比之下,明代的士人对西洋的学习,却是主动的,他们会通过各种渠道去学习外人,那怕一边言道着“夷狄禽兽”,也不妨碍他们向其学习。就像方以智,其书房中西洋书籍多达数百册。 “好吧,大王。” 无奈的苦笑一下,史密斯表示了理解,他确实能够理解那些士兵,尤其是当他们经历了那么惨重的屠杀之后,所表现出来的宽容,是让人惊讶的。 “大王,作为您的朋友,我希望您能够记住,一个擅于学习民族才会强大,而一个封闭排外的民族,永远不可能成为强者。” “谢谢你,我的朋友,大明永远会向朋友敞开怀抱!” 对于史密斯的这个提醒,朱明忠深以为然的点头赞同时,又岔开了话题。 “史密斯,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他一个银行家从清河来沈阳,肯定是有什么事情,而且是非办不可的事情。 “大王,我是来向您要银子的!” 从不拐弯抹角,这是史密斯的优点。 “我在清河听说大王在沈阳缴获了许多金银,所以,我希望大王能够把这些金银存入江淮银行!” 唯恐遭到拒绝,史密斯特意强调道。 “这并不仅仅是为了银行的利益,同样也是为了大王以及大明的利益,所以我希望大王能够慎重的考虑,将这些金银存入江淮银行,而不是户部的金库之中。” 尽管江淮银行一直为王府代理金库,但是户部同样也有自己的金库,在金库之中,储存有大量的金钱,那是王府的储备金,是用于应对紧急事物的准备金。 在得知忠义军于沈阳缴获大量的金银之后,史密斯就敏锐的意识到,这些金银很有可能会被放到金库中,而不是存入银行。所以他才会赶到沈阳,以游说大王把那些银子存入银行,而不放进金库。 “哦?” 面对史密斯的要求,朱明忠看了他一眼,然后说道。 “那些银子,孤是准备有大用的,你来说说,为什么要给银行,而不是放在金库之中。” “回大王,因为金钱的价值在于流动!” 史密斯直截了当的回答道。 “如果将其放在金库之中,那仅仅只是一堆废物。更何况,相比于这些金银用在未来的战争上,大王现在所需要的是进行另一场战争!” 另一场战争? 盯着史密斯,朱明忠示意他说下去。 “大王……” 取出一枚制钱,史密斯继续说道。 “大王可知道,现在市场上几乎见不到“顺治通宝”,即便是在大军尚未北伐时,在北方百姓也是乐用“永历通宝”。” 对于这些朱明忠怎么可能不知道,那场“先以劣驱良,后以良驱劣”的货币战争,正是他一手策划实施的,正是借助“永历通宝”的流通,一点点的重新树立的大明的正统。 正是那场看不见硝烟的经济战,从根本上摧毁本就不堪一击“满清正统”,重新收回了天下的民心。 “确实如此,这几年,造币局几乎是连天加夜的铸造“永历通宝”,即便是如此,也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 “大王,那为什么江北铸钱永远不够江北使用?” 史密斯的问题让朱明忠哈哈笑道。 “史密斯,怎么,你也学会拐弯抹角了,江北铸钱之所以不够用,并不是因为江北在用,而是天下都在用,虽说现在大家用的都是“永历通宝”,可是“永历通宝”也有“淮钱”、“苏钱”、“楚钱”之分,这些钱都是各地铸造的,而又以江北成色最好,百姓自然乐意使用……” 突然,朱明忠的话声一顿,看着史密斯说道。 “孤明白你的意思了!” “大王,世人皆知淮钱成色极好,九百文可换一两,而楚钱最劣,一千三百文才能换淮钱九百文,即便如此,百姓仍然不愿使用,姑且不说其它,因为百姓乐用淮钱,所以淮钱只能日夜连铸,而每年所获铸利极高,我江北铸钱现在更是占到天下七成以上,天下铸利早已是尽归我江北……” 言道着江北的铸利丰厚,史密斯无奈的耸了一下肩膀,然后才说道。 “可是,我们即便是铸钱百万贯,也不够市场使用,而且也没有满足市场真正的需求!” 正文 第75章 问题的根源(第一更,求支持) 也没有满足市场真正的需求! 真正的需要是什么? “白银!” 缓声吐出两字,朱明忠说道。 “现在市场上不仅需要大量的铜钱,更需要白银,因为市场上没有足够的白银可供流通。” 大王的回答,让史密斯点头说道。 “现在,市场上最为严峻的问题,不是缺制钱,而是白银不足!换成顾参军等人的话来说,就是“银荒”。” 银荒! 从明末开始,银荒就一直困扰着明清两朝,以至于屡有官员学者主张废罢白银重新使用铜钱。崇祯年间陈子龙建议政府重新发行纸币,而桐城秀才钱秉镫作《钱钞议》,讨论钱法和钞法。黄宗羲因“银力竭”干脆提出非金银论,顾炎武也持有此议。这是为何?其实这就是因为“银荒”产生的严重后果使得这些有识之士都主张废除使用金银。 “大王!” 深吸一口气史密斯继续说道。 “据顾参军曾经亲自经历过陕西的“银荒”:陕西当时虽然大丰收,却出现了“民且相率卖其妻子”的现象,原因便是民众无法集纳所需的白银赋额。而在隆庆时期,大臣谭纶和靳学颜就谈到过“银荒”的问题。指出了豪右乘着“银荒”,又囤积粮食,危害百姓。即便是直到现在江南地区依然是:“四海之内,日益困穷……至于今,银日益少,不充世用”。为何现在会出现较为严重的“银荒”现象呢?我个人觉得的有很多原因导致了这一切……” 或许史密斯并不是真正的大明人,但是在他来到清河之后,就很快融入了“大明人”的角色之中,尽管他做事的动力是为了丰厚的酬劳,即便是现在,也是为了得到大王的赏识,但这些动力,使得他更专注于以欧洲的金融理念去看待中国的金融问题。 “大王,大明建国不到三百年,一开始使用的都是宝钞,也就是纸币但是由于军事的压力以及传统社会特有的权力机制导致纸币发行制度和管理的不完善,加之纸币本身没有足额的准备金导致币值贬值严重。这个时候从英宗时期开始,朝廷收缴的赋税开始折成白银。嘉靖、景泰、正德期间,官俸和工役也开始使用白银。到了万历时期的一条鞭法,百姓只能使用白银。而我们都知道中国的银产量并不丰富,需要海外白银的大量输入才能满足国内的需求。” 在史密斯讲述着这一切的时候,朱明忠只是点着头,看着史密斯的时候,神情也略微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个从英格兰的会计,做事确实很用心。不说其它,单就是现在他能够用英示、嘉靖等年号,再加上这一口流利的官话,无不说明从他来到大明之后的努力,他正在努力成为一个“大明人”。无论是出发点为何,单就是这份努力也是值得称赞的。嗯……以后如果招募欧洲人来华,可以以他为标准。 “……由于供给的大部分仰仗海外进口。一旦海外供给不稳定,王朝势必会陷入沉重的经济和财政危机当中。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在思宗时期,西班牙深陷欧洲战场,使得其将大量的白银用于战争,而不是与中国贸易。与此同时日本也由于德川幕府的原因将国家封闭起来,使得海外白银通道相继中断。而此时明政府因辽东战事,而耗银巨大,而国库又逐渐空虚,因此不得不把危机转嫁到百姓身上,也就是加征辽饷,加上天灾和人祸不断,从而导致流寇攻入京城以及其后清虏入关的甲申天变。” 喝茶润一下嗓子,史密斯看着认真聆听的大王,整个人顿时变得兴奋而张扬起来,他就像是孩子渴望得到大人的奖励似的,努力的显摆着他过去的一年的学习成就。 “……将货币体系构筑在白银身上,从而引发的白银危机是“甲申天变”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不只是因为白银的供给大部分依赖海外命脉,还有白银这种贵金属所具有的良好储藏属性,使得明代的财政不断的陷入财政紧缩的危机当中。因为海外白流放入的减少,加之大量白银的储藏,减少了市场上白银的流通量,从而导致了市场上的白银严重不足,进而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即便是直到现在,这些问题都没有解决,很多省份依然苦于白银不足,但是并不包括江北。” 史密斯随后又解释着江北为什么不缺少白银。 “江北市场上的白银充足,是因为大王在查没扬州汉奸财产时获得了大量的白银,而这些白银都被铸币投入市场,加之江北掌握盐场,各地往江北购盐需要给付白银,更为重要随着江北的产业发展,玻璃镜、厂纱等产品都会导致大量白银流入,而且,江北的白银往往一直于市场上流通,很少有人储藏,再加上纸币等因素,所以自大王主政之后,江北从未来有过白银短少的现象,可,这也仅仅局限于江北,一江之隔的江南,就偶有银荒现象发展,不过现在已经得到缓解,可在远离江北的地区,银荒问题依然很严重。” 史密斯的解释,让朱明忠深以为然的点头说道。 “确实如此,各地银荒确实极为严重,甚至可以说赋税折银,加重了老百姓的沉重负担,因为农民粮食与货币转化的固有矛盾一直存在。谷贱伤农之事,往往就是因为赋税折银,百姓缴税必须要先卖粮,然后换银,纵是丰年亦会遭受米商压价,若是再有银荒,可就不仅仅只是“谷贱伤农”了。” 对于史密斯口中的银荒,朱明忠并不陌生,在后世的时候,他曾看过一些文章的分析,而身处这个时代后,发现银荒比他想象的更为严重,因为时局动荡,有钱人最先嗅到危险,所以持有白银的人大多数都认为白银的上升价值很大,选择把白银埋了,被窖藏囤积,这种心理就相当是一种普遍的避险心理。这种做法对明末时期的金融贸易市场的影响就很大,直接导致了白银的断流。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掠夺,无论是李自成入关之后抄尽京师公侯、百官、宦官以及富商所得的6、7000万两,亦或满清入关后,一路屠城所得亿万两白银,大多数都被清虏王公大臣窖藏囤积,市场流通的白银也就更少了。 “现在江北不缺白银,江南的银荒问题得到缓解,和甲申天变前的问题一样,当年海外白银流入的地理位置偏重于江南和东南沿海地区,所以距离较远的西北和山东半岛的白银严重缺乏。因此才会出现顾炎武在西北那样的经历,丰年也要卖妻卖子以获得银两缴纳税款。” 抬头看着史密斯,朱明忠断言道。 “归根结底,之所以会发生银荒,一方面是时局动荡,导致白银被窖藏囤积以用来避险,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流入的减少,两者同时产生对于大明就产生的致命的影响。” “大王,所以,大明的财政问题,必须要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否则,即便是大王将于沈阳缴获的亿万两白银投入市场,最终,还是未能解决白银的问题,毕竟,白银在时局动荡时会被窖藏囤积,而在太平时,又会被做成工艺品、装饰品……” 只要夺下一座大银矿、大金矿也就解决问题了! 这个问题朱明忠不是没有考虑过,身为淮王,每天接触那么多报告之中,总会有几份提及“银荒”,而对于他来说,解决银荒的关键是“流入”,只要流入量超过窖藏以及制作工艺品的数量,就能够维持市场的平衡,就像几十年后,贸易发展导致大量白银流入中国,从而解决了银荒的问题。当然,朱明忠不会把问题压到几十年后才解决。 所以在他的计划中,最迟明年,就会派出舰队远航澳大利亚,然后在北澳建立据点,而世界上最大的银矿坎宁顿银矿就在北澳,那里出产的白银,足够维持市场的平衡,当然,南澳的黄金在未来也会进行开采。黄金以及白银的海外供应,最终会令市场上的银荒消失,让市场恢复正常。 不过,想靠开采澳大利亚的金银矿解决问题,至少需要几年的时间,现在史密斯提到这些,肯定有他的想法,若不然的话,他绝不会不远千里乘船来到辽东。 “那么,你有什么好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吗?” “大王,大明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没有充足的白银供应,大明与欧洲不同,欧洲仰赖美洲的金银供给,尽管西班牙垄断着美洲的金银矿,但是大王,西班牙需要用金银从各国交换他们所需要的一切,而且中国的体量人口几乎相当于整个欧洲,一但再发生西班牙以及日本因自身问题,导致白银流入的枯竭,银荒必定会再次重演。” 面对大王的发问史密斯并没有给出直接的回答。 “所以,必须要从根本上解决银荒的问题。” 正文 第76章 筹码(第二更,求支持) “从根本上解决银荒的问题。?” 眉头略微一跳,看着面前的史密斯,朱明忠基本上已经知道了答案。他的答案应该说非常简单。 “其实大王现在于江北推行银元券正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以大明的人口、面积而言,使用金银货币总有它不方便的地方,比如携带上的不便,相比沉重的金银币,纸币的携带极为方便,商人在外经商,往往愿意携带纸币,而非金银币,就我所知,江淮银行发行最大面额的定额本票,已经高达万元,即便是大宗交易,也只需要区区几张而已,可以贴身收藏。” 来到大明之后,最让史密斯惊讶的恐怕就是纸币,无论是等同于纸币的定额本票或是后来的银元券,完全颠覆了他的认识,随后通过一番了解,知道中国已经有六百年使用纸币的历史,虽然无论是宋代或是元代纸币都发生过严重通货膨胀,甚至直接导致王朝有灭亡,而明朝政府面对纸币引起的严重通货膨胀确,不得不解禁白银以缓和危机,但在史密斯看来,江北实施的银元券与银元并行的政策,只要得到严格的实施,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而在市场上,因为银元券的信用极高,所以百姓都乐意使用银元券,根据江北各地银行的统计,去年十二月份,存入银行的款项65%为银元券或者定额本票,30%为银元,5%为制钱,而今年五月份,银元券存入量已经突破70%,我预计,未来几年内,会稳定在80%左右,而在江北之外的南京,纸币的存入量为35%,在南昌为37%,在武昌为25%,既便是在广州,也达到了10%,由此可见,市场对于江淮银行的银元券是认可的,当然,这种认可,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银行千方百计的利用一切方法推行银元券,二是在市场缺少白银的情况下,银元券自然会百姓接受,当然这种接受,有些迫不得已,甚至即便是江北之外的地方官府,也不得不认同银元券,因为我们的银元券确实可以换到白银……” 在史密斯用数据说明银元券在江北之外正在被慢慢认同时,朱明忠的心底并没有丝毫得意,尽管是他借鉴了后世的经验,创造了这个以实物金银作为保障的银本位。 “我们的银元券之所以信用良好,是因为其是与白银为基础,与银元可以自由兑换,两者可以同时流通,而且纸币发行量也比较少,也正是得益于充足的货币供应,使得江北的商业日益繁荣,商品交易量的逐渐增大,直接导致市场需要更多的货币,而目前江北的银元券流通量日益增加,正是因为这一原因。这也是银荒产生的因素之一,如果我们不能极高应对,江北很有可能也会上演银荒,毕竟,我们的银元券发行量是有限的,而市场的需求却在增加,现在,甚至在长沙,当地的大商人也不拒绝银元券……” 作为银行副经理的史密斯,一直专注于研究那些数据,所以他很清楚,现在银荒的局面并没有得到解决,只是一定程度上的缓解,而随着市场的繁荣,银荒只会愈演愈烈。 “江南等地市场的繁荣,直接导致对货币的需求更大,尽管有大量的白银流入江北,但是我们的铸币却同样向外流通,一开始是江南等地使用江北的银元,在使用银元的过程中,市场接受了银元券作为市场的补充,而相比于银元券,在江北之外,人们更愿意接受银元,所以江北市场上券越来越少,银元则不断外流,业已发行的银元券有7成是在江北,而铸造银元70%已经外流至各地,银行的储备金正在减少,一但发生挤兑,可以肯定的是,银行很难兑付7000万元的银两,而一但无法兑换,那么,银元券的信用,就极有可能毁于一旦,那怕只是一次挤兑无法兑换,其后果都有可能是灾难性的!” 在说到“灾难性”三字时,史密斯特意加重了语气,唯恐大王无法理解一般,又强调道。 “因为到时候消息会扩散,最终会影响到所有人的信心,银元券的发行是建立在人们对银行的信心上!一但没有了信心,一切都会消失。” “你担心会有挤兑发生?” 眉头略微一皱,朱明忠立即意识到江淮银行的软肋在什么地方。尽管凭借着发行纸币,他通过江淮银行获得了大量的经济利益,但是,纸币是信用货币,一但信用受到冲击,其后果自然是灾难性的。 挤兑! 这正是以白银为基础的银元券最大的不足,因为它的信用是建立在自由兑换上,所以只要有人一次拿着巨额的银元券,要求兑换,银行无法立即兑换的话,就很有可能造成连锁反应,在这个信息沟通不便的时代,任何谣言都有可能摧毁江淮银行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信誉,进而摧毁银元券,一但银元券的信用被摧毁,江北的经济也势必将遭受重创。 “大王,这是必然将会发生的事情,我们在南京、在杭州、在福州、在武昌、在广州等等许多地方都开设有分行,这些银行的存在,使得我们可以吸纳当时的资金,让我们的银元券为当地百姓所接纳,在繁荣当地经济的同时,我们获得的利益也是难以想象的,但是,当地的掌权者也是我们的对竞争对手,在我离开清河的时候,新的闽王已经下令设立江南银行,在武昌尽管没有设立银行,但是早在去年,他们就已经印制了银两券,为了打败竞争对手,他们自然会采用一切手段,把我们挤出当地的市场,从而让自己的纸币占据市场,大王,这是不可避免的!” 或许,这正是明朝的官员学者与满清官员学者最大的不同,与满清用五十年才开设第一家银行不同,无论是南京也好、武昌也罢,甚至就是南昌、广州,在看到江淮银行在当地的经营所获得的丰厚利润后,都已经开始行动起来,他们不会永远坐视钱利尽归江淮,当地的银行、银元以及银元券很快就会出现在市场上,这只是时间问题。 “这不是最根本原因!” 摇摇头,眉头紧锁的朱明忠说道, “金融上的竞争对手,孤并不担心,真正让人担心的是政治上的对手,总有一天,我们会和他们发生政治上的冲突,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势必会借助一切手段来打压我们,其中自然也包括经济上的进攻,借助挤兑打击江淮券的信用,是其必然的选择!” 史密斯的提醒,让朱明忠看到了自身的软肋之后,凭着从历史上学到的一些金融知识,或者基于对晚清以及解放前民办银行、钱庄时有发生的挤兑现象。 “那么你有什么办法应对这个问题吗?” “提高异地银行的准备金!” 史密斯这才道出他的来意。 “为了避免大规模的挤兑,我的想法是将南京、武昌等地的银行准备金从100万两提高至300万两,甚至可以是500万两,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挤兑,但是仅仅只依靠银行自身的力量很难做到,所以,我希望大王能够同意将缴获的白银存入银行,然后……” “你这一招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朱明忠几乎是不假思索拒绝道。 “估且不说其它,这么银子放到外地,本身就有欠考虑,一但我们和他们发生冲突,这笔银子很有可能就会被他们劫走,而且,我们存五百万,他们可以取六百万,那怕是有十万两兑不出来,我们的信用也就完蛋了,人们不会问你是否已经兑换了500万两,只在乎没有兑换的几万两!” 在晚清至解放前的银行史上,被类似的挤兑拖垮的银行又岂止一家,一但发生挤兑,只有极少数的银行有够应对,但是还有一些银行,他们根本不需要担心挤兑,而百姓更是压根就不担心他们会付不出银子,因为百姓知道他们的银子非常多! “想要阻止他们不去挤兑,没有任何可能,现在,他们或许还没有意识我们金融软肋,但是很快,他们就会认识到这一点,到时候,再去阻止他们就已经晚了,或者说,想要准备好银子应对挤兑,也没有任何可能,从来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大王的解释,让史密斯明白了自己的误区,即便是准备的再充足,也不可能阻挡别人去尝试。 “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去尝试,这是不可避免的,防贼?不可能日防夜防,想要阻止他们挤兑,必须要从根本上打消他们的这个念头……” 在房间内迈着步子,朱明忠的眉头紧蹙,心底无数个念头冒了出来,突然,他的眼前一亮,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在历史上就有着类似的法子可以用上一用。 “嗯,孤有一个办法可以试上一试!” 说完这句话,朱明忠便抬头问道。 “你从海州来的时候,“齐国”号服役了吗?” 正文 第77章 南天门(第一更,求支持) 在明媚的阳光下两艘巡航舰和往日一样,在数艘人力划动的舢板的带动下驶进了南天门的海港,在阳光的照耀下,巡航舰上红色的日月旗映着白色的风帆显得分外的显眼。因为在大海上大明的“明”字旗并不怎么醒目,所以在舰队的要求下,朱明忠为其制定了一面特殊的旗帜——日月旗。 其实,很早以前就已经有了日月旗,早在一个世纪前,明朝的商船看到葡萄牙人、荷兰人的商船在船头都挂了一面国旗,这样在海上有利于区别。于是明朝商船也在船头挂一面“国旗”,表示是明朝的船只,而这日月旗并没有定制,颜色也是各种各样。 不过舰队远征缅甸归来之后,面对在海上识别不易,希望按照西洋制定旗帜的建议,让朱明忠意识到现在大明并没有国旗,尽管作为藩王他并不能制定国旗,但是却可以制定“海军旗”,而红底的日月旗顺理成章的成为海军旗,现在非但为舰队悬挂,同样也为大明的商船悬挂,现在更是通行于南洋各地。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成为大明的象征。 就像现在相隔数十里,也可以通过旗帜分辨出船舶的身份,如此一来更有利于海战以及南天门的防御。 “从海州来的军舰!” 南天门,故名思议,这里是南天之门,当码头上的人们又一次看到从国内驶来的军舰队时,他们中的一些离开故土已久的人们,更是激动的挥舞着手臂,并疯狂的吹着口哨,迎接着这些不远万里来到南天门的舰队。 只有身在这里的人们,才知道舰队对于海外意味着什么。也只有身在海外,才知道乡音的可贵,在军舰入港的时候,小舢板上的人们更是不断的询问着舰上的人们,询问着是否有同乡,听着那让久违的乡音时,甚至会激动的流下眼泪。 这样的一幕,在南天门并不常见,但每隔数月,总会有几艘军舰不远万里驶抵这里,舰队总需要进行远航,总需要远航训练来了解这片海域。 “知道在这里舰队意味着什么吗?” 坐在望海楼上,身为南天门总督的李士棣手端着茶杯,对着坐在面前的友人说道。 “意味着生存的根本,只要舰队存在于此,我大明的日月旗便可于此地飘扬,莫说是当地的土著,就是西洋人也好……” 唇角微挑,李士棣冷笑道。 “在南洋,亦无法轻视这里!不是因为我们在这里有多少人,而是因为我们在这里有着整个南洋最强大的舰队!只要我们的舰队在这里存在一天,就没有任何人敢于忽视我们的力量,我们所拥有的力量随时都可以将它们从这片土地赶出去,他们为什么会容忍我们在这里建立自己的据点,不是因为他们有多么的宽宏大量,也不是因为这片土地足够辽阔,足以容纳下我们所有人,而是因为我们的力量不是他们所能够挑战的,至少现在我们在这里拥有的力量,会让他们保持沉默。”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李士棣的神色显得很是得意,他本来应该说是很不起眼的一名海军军官,但是机遇恰到好处的把他推上了前台,成为了南天门的第一次总督。 作为南天门总督,他倒也算是不辱使命,在他的治理下,经过两年的发展,南天门已经不再是那座只有千余人的海滨小渔村,而是一座人口近万的城市,在城外还开垦有数万亩水田,来自国内的移民以及流放犯,促进了这里的繁荣。同样也让这座城市,成为明人染指南洋的据点之一——在一河之隔的半岛上,现在已经有明国侨民在那里发现了锡矿,很快,那里生产的大锡,就会源源不断的运往国内,从而进一步加大这里与内地的联系。相比于军事力量的存在,这种经济上的繁荣,正是明军能够永远掌握南天门的根本原因。否则对于江北来说,南天门就是一个负担,而任何负担都不可能长久。 可是现在南天门对于江北而言,已经慢慢的成为了一头奶牛,可以为江北带来更多的利经济上的回报,而这才是长久持续发展的根本。 “制台所言甚是,像去年荷人舰队若非是惧怕我大明舰队兵威,恐怕其定会发兵台湾,又岂会半途撤退?” 纪律于一旁恭维道,他是山东人,是因缘际会几经巧合到了江北,然后进入清河书院,再后来于地方官厅中任职一年多后,年初被调至南天门,作为李士棣的副手。现在两个人与其说是助手的关系,倒不如说是朋友,所以在很多时候他都表现得非常随意。 他口中提到的荷人舰队,是去年巴达维亚派往增援台湾的扬·樊德朗少校率领的舰队,只不过,他们在经过南天门海域时,恰好与驶往南洋进行远航训练的“秦”号遭遇,那些荷兰人几乎是下意识的以为,他们是意图进攻巴达维亚,于是立即撤退返回了巴达维亚。 “不过只是巧合罢了,当时扬·樊德朗少校他们本身就是心虚,虽说南天门分舰队只有三艘巡航舰,但与他们的武装商船相比,我们的却都是40门炮的快速度巡航舰,而“秦”号……” 提及“秦”号的时候,李士棣的脸上尽是难掩的骄傲。 “那可是装备108门大炮的巨无霸啊!别说是他扬·樊德朗,就是我刚看到“秦”号进港的时候,也差点以为,大王有意把攻略南洋,可谁曾想……” 嘲讽似的一笑,李士棣把茶杯放到桌上。 “不过只是一个误会,他们仅仅只是来南洋进行一次远航训练。” “可即便是如此,也把荷兰人吓的不轻,在下听说,当时巴达维亚方面日夜加强警惕,生怕我们会打过去。” 尽管负责民政,但是纪律也能够得知,当时巴达维亚紧张到什么地步,甚至在得知郑芝龙攻克热兰遮城后,特意派出官员来南天门询问大明是不是有意进攻巴达维亚。 “那是他们做贼心虚,” 李士棣冷冷的笑道。 “如果他们不是自知,南洋是我大明人的南洋,又岂会如此心虚?况且……” 从望海楼上望着远处的大海,李士棣用平淡却又充满渴望的语气说道。 “这南洋本就是我大明的南洋,那些西洋人,在这里呆的太久了,早晚有一天,非得他们全都赶出去不可!” 总督的这番话,让纪律的脑海中浮现出在大王为他们这些往海外任职的官员践行时所说的那番话。 “南洋是南中国之洋,既然是中国之洋,自当由中国官员属理,你们是我大明属理南洋的第一批官员,这南洋何日可为我大明之南洋,全倾向仗各位了!” 大王的言语尽管平静,但是纪律可以感受到大王对于南洋的渴望,这一切不过只是刚刚开始,或许正像大王说的那样——通往海外的道路任重而道远。 任重而道远! 这正是吾辈之责任! 忽然一阵敲门声打断了纪律的思绪。 他回头一看只见身着白色海军军装、手拿佩剑的海军军官正站门外,满面笑容的军官,冲着总督笑道。 “我的总督大人,没想到当年军校一别,现在你居然成为一地总督了!” “存白!” 原本还在寻思着如何把荷兰人、西班牙人从南洋赶出去的李士棣一看到来者,立即激动的站起来。 “你怎么来了?” 来的王之扬是李士棣在海军学校时的同窗,他们两人甚至是室友,关系一直都极为亲近,只是后来李士棣随舰队远征南洋,而王之扬则留在海州,他无论如何都没想过会在这里见到王之扬。 “既然你能来,我为何不能来?” 王之扬冲着李士棣行了一个军礼。 “南洋特遣巡航舰队第六战队提督,向您报道。” 南洋特遣舰队,这是忠义军舰队编制中一只特殊的舰队,他们常驻占城、南天门以及定南,舰队编有十二艘巡航舰以及炮舰,不过一直只有五个战队,其中的三支驻于平南,两支分别驻于南天门和占城的,第六战队显然是新组建的。 “你被调到南洋了?” 诧异的看着好友,李士棣的眉头微挑。 “现在大王不是正在北伐吗?舰队怎么能抽出军舰来加强南洋?” “海军部的命令。” 走到桌边王之扬说道。 “况且,北伐也用不了多少军舰,只是需要运兵船而已,部里怕再不给你派军舰过来,到时候你会继续报怨下去,所以,我就被派来了。” “怎么不报怨,南洋和国内不一样,国内打仗几乎没有海军的事情,可是在南洋,永远离不开海军。” 好友的戏言,让李士棣一边叹着气一边给自己和好友倒了杯茶,然后才道。 “为了北伐,抽走了几乎所有的商船,虽说是商船,可却也是武装商船,是我大明立足南洋的根本之一,这下可好……全抽走了!” 随后,他又抬起头问道。 “现在国内的局势怎么样?” 正文 第78章 海龙王(第二更,求支持) 国内的局势怎么样? 对于任何身在南洋的国人来说,无论是他们是以什么样的身份来到这里,他们都牵挂着国内的一切,在过去,或许他们并不觉得身在中国有什么,但是,当他们身在“蛮荒”的异域时,尽管这里并不像想象中的那样荒凉,想象中的瘴气横生,也不妨碍他们对中国的思念,这种思念往往会锐变成另一种对天朝事物的渴望。 这里的人们喜好来自国内的物品,在他们看来,只有来自国内的才能配得上他们的身份,才能让他们的思乡之情得到缓解,除了来自中原的书、布等日常用品之外,他们同样渴望着了解国内的变化,毕竟这里距离中国太远,任何一个消息传到这里,也都变成了月前的旧闻,现在,好友的到来让李士棣立即有些急不可耐的询问着,而一旁坐着的纪律同样也看王之扬。 “现在国内的局势,嗯,怎么说呢?就整体大局上来说,目前,清虏已经可以说是穷途莫路,在我来的时候,清虏或是北逃出关,或是西逃入陕,总之,现在国内的态势,已经大不同的过去。” 即便是作为军官,王之扬并不了解太多的消息,毕竟,他的级别限制了他的消息来源。 “反正一句话,现在大明中兴指日可待了。” “指日可待?” 耸了耸肩膀,李士棣用一种略带些感叹的语气说道。 “我觉得,事情根本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别忘记了现在大明是什么情况,诸藩林立,朝廷也是无兵无权,中兴是不知道,可是,这天下的局势,恐怕真不一定会像咱们想象的那样。” 也许是身为一地总督,有时候,眼光会看得更远一点,想法也会更多一些。所以,他才会有这样想法。 “啊,是这个啊。” 随意的喝了口茶,对于这一切王之扬就像是没有什么反应似的,他只是随口说道。 “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天下有德者居之,今上也就是出身好一些,你说若是大王也是宗藩出身,是大王为君的好,还是今上为君的好?” 王之扬的反问,让李士棣的浑身一颤,而一旁坐着的纪律更是惊诧的看着这位海军少校,那神情就像是见了鬼似的。 “你别像是见了鬼似的,这不过只是我在这里瞎说。” 白了好友一眼后,王之扬将杯中的一饮而尽。 “大王是不是亲藩,我不知道,可是你知不知道,现在有一些曾见过先帝的老臣称,大王相貌颇似先帝。” 这一声看似无意的话语,让李士棣猛然睁大眼睛,他骇然的看着王之扬,嘴唇轻颤道。 “这可是当真?” 大王相貌颇似先帝! 这句话看似简单,可是实际却透着另一种可能,就是大王极有可能真的是宗藩,若是当真如此,那……可就再好不过了! “恐怕只有天知道!” 王之扬无奈的笑了笑,现在各种各样的谣言太多,谁也不知道,这些谣言的背后是什么,也许是有心人推动,也许是真有此事,谁知道呢? 于是他将话题一转问道。 “我的总督大人,在来的时候,我听说了一件事,正好想向你问题一下。” 看着李士棣,王之扬的语气看似在开玩笑,可神情却显得有些认真。 “在途径占城的时候,我听说南安侯郑芝龙命人往占城、暹罗购米,意购米百万石,不知可有此事?” “确实如此!” 李士棣点点头说道。 “他们不但在这两地买米,而且还在南天门买米,不过他们都是通过南天门的商行,从爪哇买米,爪哇同样富产大米,而且每石不过二钱左右,商行自爪哇购米后,运往南天门再发售每石不过四钱,算起来与暹罗米倒是不相上下,江南应该不缺粮吧?” 看着王之扬,李士棣的语气中带着些疑惑,自从郑芝龙复出之后,郑家的船队就频频出现在南洋。尽管他并不认为郑家现在会插手南洋,但是有些事情必须要加以提防,毕竟,有时候,人们总会做出一些出乎意料的事情。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对其颇为担心,这也是他希望加强南天门海上力量的原因,没想到老同学居然被派到了这里,这倒也是无意中的收获。 “缺粮?江南漕粮一年就是几百万石,现在就不需解交漕粮,要是郑家缺粮的话,恐怕天下就没有不缺粮的地方了。” 江南不可能有粮食不足的问题,这是最起码的常识,对于本就是江南人的王之扬来说,这个常识他怎么可能不知道,王之扬的眉头微微一皱,然后语气凝重的说道, “如果不是淮藩的话,那……其它人是否缺粮我不知道,可是淮藩现在肯定缺粮,且不说京城数十万百姓需漕粮裹腹,就是他的几十万大军在北方,肯定也需要粮食,北方素来粮食就不足百姓食用,自永乐北迁至今,北方所需皆仰赖江南漕粮,现在漕粮断绝,他要是想要……” 突然,王之扬的眉头猛然一挑,激动的说道。 “他们是想要从海路把粮食运到京城去!如果我所料不差的话,郑家肯定是和李淮勾结在一起了,这粮食,就是郑芝龙的敲门砖!” 对于远在数千里的范三拔来说,若是他听到王之扬的这番话,必定会对他大加称赞一番,现在的他已经不再是生意人,而是作为南安侯的幕僚,给其出谋划策,而他给郑芝龙出的第一个主意,就是联络楚藩。 “介远,果然就像你当初所料一样,那李子渊现在果然让粮食给难住了,不但京城那边的粮食不够用,现在就连洛阳那边的粮仓也让鳌拜给夺了,现在他们正在一车车的把粮食往陕西送那,一下子可就断了李子渊的的粮路了!” 这会郑芝龙显得倒是颇为高兴,在他被朝廷赦免之后,自然也就光明正在的回到了福建,随后便一直常驻于福州,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的那个“好孙子”不同意他去南京,毕竟谁都知道他郑芝龙只是南安侯,可是于郑家的影响力,甚至远超过郑经。 不对即便是身在福州,郑芝龙倒也没闲着,他一方面联络着郑家军中的旧部,一边还在那里为郑家的利益谋划着,就像现在他试图与李子渊之间建立更为深厚的联系。 原本的,对于范三拔以粮食为饵的建议,郑芝龙只是半信半疑,虽说在京城的时候知道漕粮对于京城的重要,但他并不觉得这件事能促成两者间的合作。可是从北方传来的消息,却让他整个人都变得眉开眼笑起来。 “洛阳的粮仓让清军夺了?” 范三拔诧异的问了一句,在惊讶之余又说道。 “侯爷,若是如此的话,那是时候把咱们的粮食送过去了。” 范三拔不加犹豫的说道。 “仅仅只凭京城的粮食,他李子渊撑不了几日,当下其肯定正为此事发愁,若是我等把粮食送过去,必定可解其忧,到时候,这楚藩的大门,自然也就打开了。” 敲开楚藩的大门! 其实对于闽藩来说,自然不需要去“敲门”,但是郑芝龙并不代表闽藩,事实上,他只代表自己,什么南安侯不过只是一个名义,甚至作为其心腹的范三拔还知道,对于南安侯来说,甚至就连那个在南京的孙子,也不过只是一个不孝子罢了,与他的父亲一样。 至于为何希望联络楚藩,郑芝龙自然有他的打算和想法,而对于范三拔来说,他所需要的就是帮助郑芝龙实现他的打算,当然,对于将来,范三拔同样也有他的计划。 在经历了剧变之后,他不想像父亲一样,仅仅只是做一个商人,那怕是皇家的御用商人,商人永远是官人眼中的肥肉。他的心早就被郑芝龙的那一句“可为勋臣”给迷惑了,于范三拔的内心深处,他希望有朝一日,范家可以像郑家一样,是朝廷的勋贵权臣,而不仅仅是一个任人鱼肉的商户。 正是这样的想法,才会驱使着范三拔把所有的一切都押了郑芝龙的身上,就像当年的吕不韦投资异人一般,只不过此“异人”非彼“异人”,海贼王出身的郑芝龙并不是那个为人质的“异人”,他有着更大的野心以及渴望,而且绝不会任由别人摆布。 别说是范三拔,即便是郑成功在世的时候,郑芝龙也不曾想过会听其安排,更何况是其它人。而这也恰恰是范三拔选择他的选择。 郑芝龙或许并不是史书上的异人,他范三拔同样也不是吕不韦,他们都有自己的野心与渴望,只是借助对方去实现罢了,范三拔所图的是郑芝龙于闽郑的威望,至于郑芝龙所图的则是以范家为首的八家的财富,并借助这些财富达成他的目的。 “省三说所言甚是,不过,以你看这件事谁去办合适?” 郑芝龙盯着范三拔反问道。 正文 第79章 少爷与将军(第一更,求支持) 不知道打从什么起,靳文博便吃不香,也睡不踏实,不知多少次,他会从噩梦中醒来,在醒来的时候,看着这房间时,却总是会发出一声长叹。 为何会如此? 人心不足蛇吞象! 打从八家人定下了留在国内的心思之后,靳文博似乎明白了,为什么当年他们会选择满清而不是大明,他们为何会去背叛大明。因为他们是在赌,他们所赌的无非就是一个更好的结果。 就像现在,他们之所以会留在这里,为的也就是那句“可为勋臣”,为了那个虚无的许诺,他们冒着风险留在这里了,这就是他们的选择。 人心啊! 最终,势单力薄的他在几次劝说家人离开都被拒绝后,他只能选择沉默,从那天开始,他便一如标准的二世祖一般,在这福州城中享受着生活,挥霍着金钱,对于他来说,现在最不差的也许,就是金钱,毕竟,可能是出于对他的补偿,他每个月都可以从家中领万两银子。这幸亏这笔钱,让他能够用挥霍的方式去麻痹自己的神经。 和往日一样,一觉于妓院中睡到近午,于院中享用完午饭之后,靳文博才带着贴身的家仆三柱一同在这福州城中闲逛,或许这福州城不像京师那般热闹,可是却也有京师无法相比的地方,比如这城中有不少专卖西洋货的店铺,而且街上也能看到西洋人。要是说闽郑治下的福建与过去相比有何不同的话,恐怕就是海禁大开,各国的洋船纷纷驶入各港,与国人做着买卖,这也使得福州多出了许多洋玩意。 于几家专卖西洋货的铺子里走出来,路过另一家铺子的时候,忽听里面有人说什么宝物,神乎其神,好奇着,靳文士便凑上去看热闹。 一进屋,跟在少爷身边的三柱,瞧见那玩意,便立即说道。 “我以为是什么稀罕玩意哪?不就是一破远镜嘛。” 可不就是一个西洋望远镜,也就是大了点,长了点,仅此而已。 那掌柜听到他这么说,瞧见这人一副仆人打扮,便冷笑道。 “破远镜?不是我寒碜你,量你家祖宗八代的家产,也抵不上这远镜,你可知道,这玩镜,可不是一般的远镜!” 恰在这时,一个锦衣少年却循声步入这铺子。 本身就喜欢西洋玩意的靳文博这时正在那里端详这个足有五尺长的远镜,他在那看了好半天,又是点头,又是摇头,啧啧个不停,嘴里才吐出两个字。 “这玩意,确实少见!” 瞧着那远镜,又用手摸了摸远镜的铜身,靳文博说道。 “这东西在咱们这边,确实很少见,咱们这的远镜,顶多也就是看个几里出去,长也就一尺多,三柱,你瞧这远镜,足有五尺长,这镜面差不多足有3寸宽,这样的远镜,我估摸着……这就是那些西洋人用来看星星,看月亮的远镜,月亮上的桂树也能看个清楚!” 朝着天上看了一眼,心想着今天晚上看看那月亮上的桂树到底是什么模样的靳文博便直接说道。 “嗯,三千两,这远镜我要了。今个晚上对着月亮看看嫦娥的模样。” “三……千?嫦娥?” 一旁的锦衣少年,显然也是一副颇感兴趣的模样,他一听靳文博想要这个望远镜,哪里还管那么多?他连忙把手举得高高的嚷嚷道。 “这玩意我要了,三千……五百两。” 哟,碰着抬价的了! 瞧见这不知从那里冒出来的锦衣少年,靳文博顿时可就乐了,这还是他第一次碰着与他抢价买东西的,他立即接过话来说道: “我再加两百两,三千七百两!” 锦衣少年一听,眼睛顿时睁大了,直接喊道。 “三千八!” 面带微笑,瞧着这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模样的少年,靳文博继续说道。 “四千!” “六千!” 那锦衣少年思索片刻,叫出了这个价来,顿时却把在场的人却都怔住了。 店里再无一人出声,而那掌柜的更是惊喜的看着这两位,心里头暗自寻思着,若是天天都能碰着这样的公子哥,那可就再好不过了。 沉默片刻,靳文博拍手而笑。 “得,那东西让给您了!” 倒不是说靳文博手中没银子,而是因为他知道能拿出六千两银子的少年,肯定不是寻常人家的,而且从他脚下穿的皮靴,也能看出来,这少年肯定不是寻常富家公子。毕竟那皮靴并不是普通的皮靴,瞧那模样,倒是于江北军中的靴子有些相像,可却又有所不同,寻常百姓家肯定穿不上那样皮靴。只不过这人一口流利的闽南话,却让他有些疑惑弄不清楚,这少年的身份来。自然的也就主动让了一步。 “算你有些眼力!” 少年哼了声,然后他随手掏出钱夹,直接从中取出几张银票。 那原本脸上带着笑的掌柜,看了这公子递来的几张“银票”时,那脸色瞬间一白,顿时变得难看起来。 “公,公子莫开玩笑……” “玩笑?” 少年拿着几张银票,看着掌柜说道。 “什么玩笑?” 一旁站着靳文博,看到少年手中的银票,顿时明白了原因,这银票并不是江北的银元券或者本票,而是南京印的“大明银票”,相比于江北的银元券,这“大明银票”虽说是闽王授意印的,可百姓们却大都不认可,他们都知道,江北银元券能换着真金白银,但是这“大明银票”却不一定能换着真金白银,就在上个月,有人拿二万两的大明银票到江南官银号里头,就没能足额兑出现银来。虽说当时是因为银号里现银不够,后来那人也足额兑出来了。可打从那会起,本身就对“大明银票”不甚信任的百姓自然更不乐意收这银票了,越是大额的越是如此。 “这不是银子?” 少年看着手中的银票,不解的问道。 突然靳文博看着少年说道。 “这位公子,您把这张银票典给我得了,六千两江北银行的本票。” 少年听着这话,那脸上露出轻易察觉不出的笑意,他盯着靳文博说道。 “你这人,有点意思,你就不怕这大银票变不了钱。” 未做丝毫迟疑,靳文博直接笑道。 “这不是有官银号嘛,况且我也喜欢这些洋玩意,公子看来也是喜欢。要是有缘,若蒙公子不弃,交个朋友。我就算是急朋友之难……” 少年看着眼前的这人,待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回身对靳文博说道。 “既然如此,那便一起去喝杯茶吧。” 离开茶馆的时候,靳文博的神情依然显得有些奇怪,他压根就没想到,居然会在福州碰到这样的人来。 “少爷,那位爷真的是镇国将军?” 三柱的语气里带着不信,他甚至有些后怕,先前主子们说话的时候,他可是差点插口了。 “按《大明律》,除世子外,其它皆为镇国将军。他是忠烈王次子,自然是镇国将军。” 靳文博口中的他,正是先前与店中认识的少年,只有十六岁的郑聪,他之所以从南京过来,就是为了能够见一见那位爷爷,当然,也是想寻个借口离开南京,知道父王身死原因后的他,根本就不想见大哥,自然也不愿在南京呆下去。对于这些,靳文博并不了解,尽管在京城中他也认识几位贝勒,可现在之所以会惊讶,更多的是惊讶于与其结识的过程。 “那位爷瞧着可不怎么像,在京城的时候,那些个贝勒,有几个不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 三柱的话,让靳文博略点下头,对于那些贝勒的高高在上,他可是深有体会,毕竟于贝勒们来说,他,不过也就是爱新觉罗家的奴才罢了,也就是有几两银子,那里有什么资格与他们平起平坐,如此,自然不可能对他有多么和气,可是郑聪的身上却根本看不到与其相似的地方,反倒是都显得颇为平易近人。 “这倒也是,大明的官员大抵也是如此,全不像满那边那样动辄便要叩头纳跪,民在跪官,官也要跪官。” 言道着大明的好处时,靳文博的心里反倒是升出了一个疑问,既然如此,当年为何父亲他们会选择跪下去的满清,而不是大明这边?到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做出那样的选择? 对于不到三十岁的靳文博来说,对于明朝的记忆是模糊的,他同样也不知道父亲他们为什么会做出那个选择,为何愿意投靠满清,而不是大明? 可若是说他们于中国没有丝毫感情,又为何不愿离开这里,前往欧洲? 一直以来,在靳文博的心里总有着这样那样的疑问,而这些疑问,即便是到现在,都没有得到回答,也不会有任何人会回答他那些问题,所以这些问题一直压在他的心底。 到底是为什么? 怀揣着这样的疑问,回到家中的时候,那边管家便于一旁禀报道。 “三少爷,范家大少爷来了,一直在书房等着您。” 正文 第80章 他路(第二更,求支持) 他来这里干什么? 听说是范三拔来了,靳文博的眉头紧锁,难道他不知道,现在靳家的事情他已经不再过问了吗?自从上次出西洋的法子被人破坏之后,靳文博便不再问靳家的事情,于他而言,现在最所有的一切都不如他享受生活的重要,既然大家一门心思往死路上的走,那就如此吧,至于他自己,以后就是花天酒地了。 现在范三拔为什么会来? 疑惑着,靳文博的脸色显得有些不快,毕竟,当然就是范家打破了他的梦想,如果不是范家的话,没准现在他已经到了欧洲。 即使是大家不愿意再受海舟劳顿,他们也大可以在印度像那些西洋人一样,于海滨买下一片土地,然后于那里建立建立城池,如此一来又岂需要像现在这样寄人篱下,只不过,他们都不懂得他的想法,也看不出这样的好处,他们只是在那里念叨着背井离乡。可是却从不知,若大的中国已经无他们容身的地方,即便是再呆着,也不过只是寄人篱下、仰人鼻息。 这边,满腹疑问的靳文博不过是刚一进门,便听到了范三拔的笑声。 “靳兄,你这日子现在的过的好生自在,听说昨天你又在翠玉楼呆了一夜?嫂夫人那么大度,可真是良配!” 见靳文博进来了范三拔笑着边迎边调侃着。 面对范三拔的调侃,靳文博摇头苦笑道: “我这也是没有办法,于靳家我本是庶出,这靳家大小事情与我何干?况且现如今,八家的日子正是蒸蒸日上,又与我这个闲人何干?我嘛,也就是听着曲儿,喝着花酒,如此,岂不自在?” 盯着靳文博打量几眼,范三拔笑道: “恐怕三弟的心里不是这么想的吧!” “八家尽出西洋。”范三拔连连摇头赞叹道。 “即便是现在,每每想到当初三弟的这个法子,为兄都是为之惊叹,若不是当初你的法子,又岂有现在八家的活路?为兄代范家谢过三弟!” 范三拔所说并非是虚言,尤其是在满清都已经逃入草地之后,这八家能过上现在的安生日子,确实是靳文博的功劳。面对他人的称赞,靳文博只是苦笑道。 “这哪里敢当,况且,八家现在也不在西洋,而在福建,这福建的日子过的好啊,你瞧,这福州繁华不逊太原,况且没有北方的酷寒,如此,岂不正好!” 范三拔摇摇头说道: “你心里还是有怨气啊!” “怨气?”冷冷一笑,靳文博冷声说道。 “怎么没有怨气,八家现在看似落脚了,可是将来的呢?现在所落的是什么?不过也就是寄人篱下、仰人鼻息,不过也就是他人眼中的肥羊,只是换了个主子而已,即使将来有所成,又能如何?——也亏得你们的心态这么好,居然觉得又过上了太平日子。” 靳文博怎么可能没有怨气,他本来可以给八家一条活路,原本他可以执掌靳家的未来,可是现在,都没有了。 “你们受不了舟船劳顿,花了几百万两银子,只为换一个将来与郑家的出身,可你们不想想,若是我等到了印度,然后就像西洋人一样在那里花上十几万两银子,买下一片临海的地,于那里建个城邦,然后就像西洋的威尼斯人一样,城中的大小事务,都由八家一同决策,如此,又岂会寄人篱下?又岂需要仰仗他人为什么勋贵?” 靳文博这么一说,范三拔立时一愣,好一会才说道。 “三弟,你这想的也太简单了!这世间的事情那有那么容易,西洋人能办得的事情,我等又岂能办得?” “西洋人能办得,我等为何不能办?”靳文博直接反问道。 “西洋人能办成,我等就能办成,甚至还能办得更好一些,八家人丁不下数万,购得临海之地后,我等可以于当地买卖奴隶为我耕种、织布,八家人丁可以像八旗一般,经商、从军,如此又焉能不能在当地立足。到时候,我八家即便是无勋贵之名,但却有勋贵之实!” 靳文博的这番话,让范三拔沉默片刻,良久之后,他才说道。 “老三,你说的确实有你的道理,只是……”抬头看着靳文博,范三拔承认他说的那个法子确实很好,对于八家来说,或许是再好不过的选择了,在来到福建之后,与西洋人的接触之中,他也听说过西洋,也了解了一些西洋的人事,知道那里有什么商人国,知道那里的商人是如何建立一个国家,就像威尼斯一样,就完成了商人把持。靳文博的这些话,猛然一听确实很好,只是他忘了一件事了。 “可,你别忘了定南,别忘记了沐王爷现在就在定南,那里还有忠义军的舰队,我等在印度即使是像威尼斯人一般,建了自己的城邦,即便是我八家人皆为当地的旗人,买土人民奴为我耕种、为我织布,可早晚有一天,忠义军还是会打来的,别忘了,咱们八家,可都是汉奸!” 汉奸! 这两个字传入靳文博的耳中时,只令他心头猛然一颤,他这才发现那个想法最大的问题在那——不在其它,就在忠义军,在大明。于大明一说,八家人是汉奸,是天下人皆可言杀的汉奸!如此,即使是安稳个一二十年,又能如何?早晚有一天,明军一样会打过去,一样会把八家人的脑袋全都砍了,到那时,八家人又该如何?到那时,所有的一切不还只是为大明做了嫁衣?与现在又有什么区别?若是说区别的话,恐怕也不过只是多活上几十年罢了。可是在郑芝龙这里…… “在这里,他是什么出身?若有人追究我等,又如何能绕得过他?我等于其庇护下,不说其它,至少安全无忧,况且,他又岂是安居他人之下的人?以为兄看来,方今这局势微秒,将来如何,为兄自然不知,可是他又岂会久居人下?” 范三拔口中的“他”,指的自然是南安侯。在他说出这些话的时候,靳文博略点下头。相比之下,似乎是选择他更加恰当, “这么说,他是肯定不会久居人下了?”范三拔冷冷笑道。 “性命被别人掌握那么长时间,别说是他,便是为兄若是有一丝可能,自然不想再让他人掌握自己的身家性命,我等是没有办法,方才会如此,可是他却不同?他尚不愿让儿子掌握性命,又岂会让孙子掌握性命?” 说话的时候,范三拔的话声不大,只能让两人听到,不过即便是如此,他的话仍然吓的靳文博浑身一颤,他顿时有些紧张的说道。 “你,你是说,他想对那位动手!”对谁动手?自然是南京的那位!靳文博这时只觉得的浑身冒出了冷汗,他没想到居然会得知这样的秘事。 “那,那可是他孙子!”“他可不止一个孙子!”如此这般的话语,落在靳文博的耳中,让他立即想到刚刚结识的那位镇国将军,他可不就也是那位的孙子吗?不止一个孙子!这人的手腕当真如此狠毒吗?见靳文博半晌不再说话,心知其内心惊诧的范三拔继续说道。 “咱们都是生意人家,自然知道,这做生意的讲究一个赌字,小赌赌财,大赌赌国运,当年咱们八家赌的是什么?”盯着靳文博,范三拔用淡不出奇的话语说道。 “当年咱们八家赌的就是国运,赌的就是大明的国运不日将败,咱们赌成了,也赌败了,可却也赌成了八家今天的亿家家财,这天下的银子,十之二三皆入我等八家之手,如此巨富若非赌以国运,又岂能让这天下钱财尽入八家?” 这样的一番话,从范三拔的口中道出后,靳文博只是沉默着,在这个时候,他似乎知道,知道了当初八家人为何选择满清,而不是他们生养祖地,一切不外就是否了个财字!今天他们同样也在赌,他们在赌什么? “范兄的意思是,他将来会做皇帝?”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靳文博的语气反倒是平静了下来,似乎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就像是在说一件不值一提的事情似的,是的,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这本身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他?”范三拔摇摇头, “说实话,现在天下四藩,将一谁会做皇帝,谁能一统天下,为兄尚是不知,所以,咱们现在赌的是什么?赌的就是一个气运,只不过……”话声略微压低,范三拔对靳文博说道。 “所以,这鸡蛋才不能放到一个笼子里!”这是什么意思?靳文博盯着范三拔,试图想从他的脸上看出他的想法,而这个时候,却听到范三拔笑说道。 “所以,为兄才想拜托你一件事,而且这件事,非得你去办不可!怎么样,当初你是否了八家的活路,今天同样也是为了八家的活路,” 说完这句话后,范三拔的眼睛死死的盯着靳文博,现在他可是已经和其推心置腹了,只等他的回答了。面对范三拔要求,靳文博并没有丝毫的犹豫,他几乎是立即说道。 “不知,范兄有何事吩咐小弟?” 正文 第81章 巨舰(第一更,求支持) 顺风下的满帆航行时舰船速度已经超过十节,木制舰缓劈开海浪,船只的速度缓缓增加,尽管舰船有些颠簸,但每一次劈开海浪时,都会狠狠的劈出一片白色的浪花,并在后方放映出长长的尾迹,而在尾迹之中,又有十数艘舰船紧随其后。 这是一支规模庞大的舰队,多达十六艘军舰组成的舰队,足以威慑海上所有的对手,并于这片海域上横行。而其中最为惊人的恐怕要数两艘巨大的三层甲板战舰。这两艘三层甲板战舰,可以说是好望角以东仅有的两艘巨无霸,而那桅杆上飘扬着的日月旗以及舰艏处的蟠龙饰像,都在清楚的表明着这两艘军舰属于何方——他们是忠义军海军建造的最为强大的“战国级”战舰。 尽管忠义军海军舰队的军舰舰形仿造欧式,但是与欧洲各国海军不同的是,忠义军的海军从组建伊始,就强调标准,从最初的“海波级”单桅炮舰,再到“战国级”一级战舰,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每级军舰都有其统一的舰形,都装备有同级的火炮,尽管这种标准化因为使用木材建造所以有些差距,但是却使得海军舰队可以成批量建造某一级军舰,不过相比于建造量多达40艘的巡航舰,三层甲板战舰的建造数量非常有限,至今不过只建造两艘。 究其原因并非是财力不济,而是受限于技术水平,因为造船技术的局限,所以在欧洲三层甲板战舰尚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其中最严重的便是船身缺乏稳定性。由于三层全炮甲板的布置,所以其舰队都显得异常高大——船高与船宽比例上的不协调使它们的稳定性极差。 “它是世界上最好的军舰!” 站在舰艉的朱克语气显得有些激动,作为“秦国号”的二副,每每站在这艘军舰上的时候,都会显得很是兴奋,尽管朱克有一个标准的中国名字,但是他的相貌与国人迥然不同,金发碧眼的他是荷兰人,去年他随船来到了中国,主动加入忠义军海军,并归化为大明人。 “我从来没想过,世界上会有如此完美的一级舰,在海上操纵是如此的完美!” 扭头看着立于身边的提督,朱克喃喃道。 “阁下,您也许不知道,在欧洲,所有的一级舰,几乎都会有稳定性的问题,在三十几年前,瑞典的“瓦萨”号在出航后不久即因上层建筑过高导致的重心不稳而倾覆,而它只不过是一艘装备了两层炮甲板和64门火炮的三级战舰罢了。事实上因为大多数三层甲板战舰都是各国王公贵族们富贵和权力的象征,船尾采用了大量华丽复杂的雕塑,使得本来就已令人头痛的稳定性问题更加严峻。而由此带来的船体操控等一系列问题更是为水手们所诟病。可是,这个问题在“秦国号”上是不存的!” “战舰是用来打仗的,不是用来彰显富贵与权力的,战舰的权力与富贵是什么?就是它强大的战斗力,这才是一切的根本!” 身为舰队提督的孙明祖语气显得极为平静。他的这句话虽然简单,但是却彰显出了忠义军舰队与其它任何海军的不同——他更实用,而且更注重实战。他没有欧洲同类军舰船尾沉重华丽的雕塑,取而代之的是三层视野相当开阔的三面大型玻璃窗。这样的改进不仅减少了船尾重量,降低了船尾重心,而且为舰长对船体侧后方的观察提供了便利。其次,他适当的降低了每层甲板之间的高度,并且由于舰体更宽,舰壁内倾更明显,从而大大降低了全船的重心。而且它还在水线下包裹铜皮,减缓船底被腐蚀,延长了战舰的使用寿命。 “当然,阁下,这正是我们与西洋舰队的不同,阁下,请您相信,如果现在我们的舰队出现在欧洲,我们完全可以击败欧洲所有的舰队,我们拥有全世界最为庞大的舰队,而且也拥有最为强大的军舰!我敢说,只需要一艘“秦国号”就能让全世界为之臣服。要知道,欧洲的那些一级舰体型过大,吃水过深,航速过慢,不适合参与舰队作战。根本就无法与“秦国号”相比” 朱克那夸张的言语,换来的是舰艉处十几名军官的欢笑,而这欢笑声中更多的是自豪与骄傲。他们自然知道“秦国号”是何等的强大。他不仅强大,而且也很灵活,与想象中的笨拙完全不同,甚至不逊于普通的巡航舰。 秦国全舰的主体结构由辽东的栎木制成,共耗用2500株优质栎树,战舰上的龙骨为坚硬但又不失弹性的柚木拼接而成,这种木材来自于缅甸,在当时,无论是辽东或者缅甸都不在忠义军的控制之中,都是通过贸易加以解决。其实一直以来,这也是限制海军发展的原因,因为本土的大片森林在历朝历代修建宫殿中砍伐殆尽,所以从海军成立的那天起战舰的用材严重依赖辽东以及台湾,现在又包括定南。随着辽东的收复,海军再也不需要像过去一样,从那里把木材甚至铁矿石运往郁洲岛,而只需要在当地建造,从而节省了大量的成本。甚至都不需要从海州迁船工过去,在辽东当地,就有现成的造船厂,那是满清用来建造运米船的船厂,有数千名来自山东和北直隶的熟练船工。 现在,海军军舰的建造已经慢慢的转移到了辽东,至于海州,未来那里恐怕仅仅只是海军船厂的补充,除非等百年之后,海军的于官道两侧种植的育材林可以砍伐,也许那时,海州才会重新成为海军的造船中心。 或许,对于郁州的数千造船工人来说,失去了绝大多数海军的定单,并不是什么好消息,但是对于舰队来说,于辽东建造军舰,意味着更低的成本,意味着更多的军舰。 ““秦国”号只是一般很普通的一级战舰,虽然是现在世界上最大的战列舰,可别忘了,我们还有“齐国号”,而且在未来,会建造更多的一级舰,一艘不过32万两,如果迁往辽东的话,成本可以控制在30万两以内,也许,我们可以建造更多的一级舰,当然,还会有比“战国级”更为强大的军舰。” “会有比“战国级”更为强大的军舰吗?” 提督的回答,让朱克诧异的反问道。 “我觉得根本就不可能!要知道,它102门铁铸加农炮和2门短重炮。舰上一次齐射,可发射半吨重的炮弹,足以摧毁一艘军舰,怎么可能还会有比它更为强大的军舰呢?” “谁知道呢?也许在史司的脑子里,已经有了更为完美的军舰,要知道,在他看来,“战国级”可并不完美。” 当然孙明祖的这些话更多的带着些调侃的意思,毕竟,众所周知“战国级”是大王亲自设计的,可以说是一种极为完美的战舰。相比之下,史司就有那么点“眼高手低”,除了单桅炮舰以及两层甲板的48门炮的巡航舰设计还算成功,他似乎还没有什么成功的作品。所以大家才会用这样的调侃的语气说话,不过一旁站着的林明听到这些话语时,作为史司的学生,他自然不愿老师被人这么讽刺,于是便辩解道。 ““战国级”并不是完美,他同样也有他的缺陷,比如说,为了降低重心,“战国级”最重型的火炮安装在最底层火炮甲板上。由此带来的—个问题是,战舰在风浪中航行的时候,最易被海水灌入的就是重型火炮的舷窗。但在海战中,舷侧重型舰炮往往是胜负的关键。于是在很多时候水手们冒着狂风与大浪装填火药、弹丸,然后打开舷窗,将一门门沉重的舰炮推到舷窗处击发,而且如果风浪稍大的话,它的最下层的舷窗甚至无法打开,以防止浪涌,这也意味着在很多时候,最重型的火炮是无法发挥作用。” 林明的这番话,让众人无不是一愣,这确实是事实,尤其是在战舰的航向南洋进行海试的过程中,曾不止一次被海水灌入舱中,为此,在很多时候只能关闭舷窗。 “好吧,确实有这样的问题,不过三层甲板战舰无论在实际作战中,还是对敌人的威慑力上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别忘了咱们往南洋一去,就迫使荷兰人把他们的增援舰队撤回了巴达维亚。” 得意的话语从孙明祖的口中道出,这种不战而屈人之兵的胜利,是寻常的胜利所不能相比的,而这种胜利正是“战国级”带来的,而现在忠义军水师有两艘“战国级”。 “你看这战舰,是何等的庞大,现在我们拥有了两艘,几年后,我们会建造更多的战舰,七艘、十艘甚至十几艘,甚至可能更多,对于西洋人来说,他们看不到下层舷窗无法在海浪中被打开,他们看到的是什么呢?” 话声略微一顿,孙明祖凝视着大海,得意的笑道。 “他们看到的是一个无法被撼动的巨人!” 正文 第82章 士与民(第二更,求支持) 天朝! 几乎是在踏上辽东的瞬间,那一抹泪水便从宋时烈的目中流了出来,而随行的朝鲜使臣于码头上,看着那旗杆上飘扬的“明”字旗时,无不是激动不已的伏跪痛哭。 “重归母邦、重归母邦……” 与众一样泪流满面,为重归母邦而激动难抑的宋时烈脑海中又浮现出了当年仁祖大王的那句话:“三百年血诚事大,受恩深重,而一朝将为臣妾于讐虏,岂不痛哉?” 岂能不痛? 根本就是痛心疾首! 自甲申年后,宋时烈之所以会年年岁岁大谈“尊周大义”。这尊的正是皇明,尊的正是天朝,从那时起,他日里夜里都在梦想着有朝一日汉人能够驱逐清虏,恢复天朝。 尽管上一次往江北叩见淮王时,已经看到了大明其势正勃,看到了满清的日暮途穷,可是那个时候,朝鲜还没有从清虏手中摆脱出来,朝鲜还为讐虏所治,而现在,朝鲜却已经重归母邦,这心境自然截然不同于过去。 多年来的梦想,现在终于成真了,他又怎能不激动。 “右庵,何至如此?” 前来码头迎接宋时烈的康定笑看着他说道。上次宋时烈往江北时,康定作为理藩官员就由其接待其一行,本就擅长文章的康定,更是因其文章而深得宋时烈等朝鲜人的推崇。 “定邦有所不知,” 抹起面上的泪水,宋时烈激动的说道。 “皇明与于朝鲜义则君臣,恩犹父子,三造之恩,我朝鲜小邦士民焉能不记,这辽东当初为虏据战,断我与母邦血脉,我等焉能不心痛……” 其实对于朝鲜的王臣来说,当年被迫事清的行为等于以臣绝君,以子绝父,是为逆伦,是不忠不孝,朝鲜这个“小中华”又该如何解释的不忠不孝,又如何要求三千里山河百姓的忠孝呢? 而现在,再也不需要考虑这个问题了,朝鲜又能够重归母邦了。又能重做皇明的孝子了。 当朝鲜的使节们在那里伏首哭泣,为重归母邦而激动的难以自抑时,在码头的另一边,成千上万的朝鲜民夫,神情茫然的看着这陌生的土地,尽管在官吏征发他们的时候,曾告诉他们“此行事大,死亦为荣”,可是对于这些衣衫褴褛的朝鲜百姓来说,尽管他们知道朝鲜是皇明的藩国,从法理上来说,朝鲜李朝只是替皇明管理朝鲜,是一种“自治”,也是大明皇帝的臣子。而他们也是皇明的子民,可是,他们却无法像官员、士子们一样,有那种“生做皇明人,死为皇明鬼”的觉悟。 “这是就是天朝啊!” 站在木制的码头上,看着一望无际的旷野,金敏俊有些紧张的说道。与其它人不同,他并不是平民,而是最为低贱的贱民。他的母亲在嫁给父亲之前是一名艺妓,于朝鲜艺妓是属于贱民阶级,所以金时浚一出生就为贱民不能入户籍,就算学问再高也不能参加科举,他甚至还不能叫自己的父亲一声“爹”只能叫“大人”,不被自己的父亲疼爱也就算了,还会被正室或正室的后代欺负,只能参加杂科的考试,也就是医官、译官、观象监、刑曹等的考试。不过因为他的父亲只是普通的士大夫,自然没有多余的钱送他研究学问,所以他也不能像其它人一样为了摆脱悲惨的宿命去学杂科,然后摆脱身为贱民的命运。 就在他为自己的命运而哀叹的时候,突然,父亲带来了一个消息朝鲜将征发十万民夫帮助皇明大军北伐! 十万民夫! 北伐! 金敏俊可以理解父亲为何在得知这个消息时,会激动的成夜与友人吟诗作文,成日与友人为皇明的中兴而欢喜。但他却看到了摆脱身为贱民的机会。 “征发民夫凡立功者,可脱贱籍入民籍!功勋卓越者蒙皇明恩典,可归化为天朝良民!” 对金敏俊而言,他甚至都不敢去想象有成为天朝良民的一天,他唯一的愿望就是成为平民,然后让子孙后代能够有朝一日成为中人,一步步的改变他们的命运,当然,这一切需要他首先去改变自己的命运。 也许,这就是命运! 尽管作为贱民,不过因为父亲是中人官吏,所以金敏俊还是成为了一百多名民夫的头目,不过他队中的民夫都是贱民,平民是不会让贱民管理的,那怕这个贱民是出身大家。 “天朝又怎么样?” 一旁站着的鞋匠,看了眼码头上的明军,然后闷闷不乐的说道。 “当初我给将军做了三天的鞋,也不过只给了一碗小米,天朝,天朝的兵,又岂会多给那一碗小米?” 鞋匠的话让周围的人脸色都变得难看起来,更有人接腔说道。 “你还得了一碗米,当初我正在田里干活,老爷让我为他抬轿,一直抬进城里,抬了几十里路,什么都没给。” “就是,我看,这天朝也好不到什么地方去!” 就在众人抱怨着的时候,一匹马跑了过来,那马背上的骑兵穿着一身红色的军装,于战马奔腾中,那一抹红色就像是朝霞一般。在战马跑上码头的时候,原本乱码挤于码头的朝鲜民夫,无不是惊恐的想要避开战马,马上的骑手却操着马于人群间闪过,最后在其中的一片空地上勒停马。 “你们谁会说汉话!” 手握马缰,乐以平冲着周围大声喊道。 “回将军,贱民会说汉话。” 金敏俊主动的站出来,用并不算流利的皇明官话说道。 “贱民?” 乐以平盯着金敏俊,下意识的问道。 “你是贱籍?” “家父是为中人,因家母是乐女出身,所以……” 原本想要解释自己身份的金敏俊话还没说完,就被乐以平打断了, “以后不要说什么贱民不贱民的,这里是大明,” 这里是大明! 对于这些来自朝鲜的贱民,乐以平并没有丝毫的歧视,他盯着金敏俊又问道。 “你会说汉话,是队正吗?” “贱……草民是队正。” “识字?” “识字。” “很好,既然如此,你这队人跟我走!” 一答一问之间,已经对金敏俊有所了解的乐以平,并没有说什么废话,而是直截了当的要了一队人,看到那些衣衫褴褛的民夫时,他的眉头略微一皱。 “怎么一个个的都穿成了这样,一会你们都先领一套劳工装,先把这身衣服换下来!” 按照规定,对于随军的劳工凡检验合格者,需要编上号码,然后发给新制服一套。不过因为他们在上船的时候,都已经经过初步的体验,所以只需要发给制服就可以了。 “将军,还会给我们发衣服?” 金敏俊惊诧的看着骑在马上的“将军”,在诧异之中,又有些担心,担心他们会被打了壮丁,毕竟,他并不希望死在战场上。 “你是担心被拉了丁吧。” 乐以平自然看出了这个朝鲜人的担心,于是便笑道。 “忠义军的兵,不是谁都能当得上的,你们就是穿灰衣裳的民夫,不需要担心这个,再说了,民夫一天也就是10钱15钱的工钱,又怎么可能发你们为兵?” 新衣裳! 当灰色的布衣发到这些劳工手中的时候,他们无不是惊喜的看着这些衣裳。 “居然会给我们新衣服?” 鞋匠欢喜的看着刚领到的衣服,尽管这些衣服不同于他们穿的衣裳,反倒与军人的衣服类似,但是他们仍然表现非常激动,毕竟,他们中的很多人一年也难得有一件新衣服。 “不但有新衣裳,而且还有工钱,刚才那位将军说了,我们每天有十钱到15钱的工钱!” 衣服、工钱! 不过只是简单的两个看似再寻常不过的待遇,便让这些劳工们立即感受到了天朝与朝鲜的不同,他们甚至顿时对天朝感恩戴德起来。 “哎呀,你看敏俊啊,他会说天朝汉话,而且还识字,跟在将军的身边,将来肯定会受重用的!” 换上了一身灰布衣的鞋匠,望着跟在马身旁的金敏俊,那语气中全是一副羡慕的模样。 “嘿,你也可以学汉话,学会的汉话,没准到时候还能留在天朝也不一定。” “留在天朝,我们那有那个命啊!” 当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在那里言道着在他们看来,不过只是白日梦的幻想时,很快就到达了营地,这是一片待开垦的荒地,而他们的任务就是开垦荒地。这个任务对于他们来说,是再简单不过,不过只是一个寻常的,甚至不值一提的任务,其实,大多数民夫的任务都很简单,或是开荒、或是筑路、或是筑屋,根本就谈不上什么危险。 而这些看似简单的任务,却是汉人再一次扎根东北的保证。甚至就连同这些朝鲜的劳工,同样也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只不过作为当事者的这些朝鲜人,根本就不知道这一切,他们完全沉浸一种莫名的激动之中,而这种激动是他们来到大明后的第一顿饭带来的。 当天的晚餐很简单,不过米饭咸菜,顶多也就是每人有一块咸鱼,可即使是如此,在得知这样的饭不要钱,而且米饭管饱后,也让他们每一人无不是感激涕零的跪在那感激着“大明皇帝的恩情”…… 正文 第83章 昭忠祠(第一更,求支持) 皇宫! 不仅仅只有京师才有皇宫,在南京有皇宫,在沈阳同样也有一座皇宫,只不过与南京的皇宫不同,这座沈阳的皇宫,是后金与所谓“天命十年”修建,满清入关前,其皇宫设在沈阳,迁都京师后,这座皇宫被称作“陪都宫殿”、“留都宫殿”,尽管其只是留都宫殿,但却因为其是开国先皇“龙兴重地”之宫阙圣迹的崇高地位,倍受满清帝王特殊的重视,每年皆加以修葺。 而现在,这所谓的“留都宫殿”,随着沈阳重新归于其真正的主人之手,其名称也发生了变化,它不再是满清的皇宫,摇身一变成为了“昭忠祠”,而其中所供奉的皆是从明初于辽东阵亡的将领官兵牌位。尽管除少数将帅之外,只有正三品以及将帅才有单人牌位供奉,而从三品以下直至九品级的是百人合用的牌位,至于普通士兵则以集体名册藏置在箱子里,每箱有万人名单,只不过因为名单不全的关系,所以仅只有数箱名册。 可是即便是如此,将清虏的皇太极时期的“金銮殿”,也是沈阳皇宫中等级最高、最重要的“崇政殿”用作为昭忠祠的主殿,仍然让不知多少人心底暗爽。 “想来,既然是我大明数十万英魂在天有灵的话,今日忠魂驻此,亦会告慰于九泉之下。” 对此,没有任何人会怀疑,甚至在月前奉灵典礼上,众人看着那殿上的“昭忠祠”的字样时,那脸上总是带着若有若无的笑容。恐怕即便是皇太极也不曾想到,有朝一日,其所谓的皇宫,会成为大明的昭忠祠。 “三学士在天有灵,今日能入天朝昭忠祠,实是天朝恩赐……” 在等待着大王到来时,宋时烈看着殿前林立的卫兵,心底默默的想到,他甚至抬头看了一眼天空。 在往昭忠祠去的路上,朱明忠同样从车窗中看了一眼天空,只不过,与其它人不同,他所在意的是天气。 “今天这个日子还不错!” 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这场秀,无论如何都得做下去!” 今天的“奉灵典礼”只是一场秀,一场演给朝鲜人看的秀!而所奉的“灵”是朝鲜三学士的牌位。 崇祯九年也就是所谓的后金天聪十年,四月十一日,后金汗皇太极于沈阳称帝,改国号为大清,改元崇德。事先,遣使通报朝鲜国王,要其断绝与明朝之友好关系,并参与拥戴行列,被断然拒绝。 当朝鲜君臣得悉皇太极准备称帝及使团所携二书中要求朝鲜背弃明朝而向后金称臣的内容后,举国愤慨。国王朝会群臣时,大臣们纷纷谴责这一举动。他们慷慨陈词,指出朝鲜同明朝的传统友好关系,是“列圣相承,事大一心,恪且勤矣”,不可改变。而后金此举实为“窃伪号”的不义行为,“于天朝有新犯叛逆之罪”,必须严加拒绝。甚至提出斩来使以上奏明廷。国王于是下令:拒见来使、拒受来书。后金使者忿然徒劳而返。 对使团被拒皇太极十分恼怒,遂于称帝后,便亲自出马致书朝鲜国王,严责其不通权达变,并以大军压境威逼其就范,仍然被拒绝。当年十二月,皇太极亲自率领兵征伐朝鲜。朝鲜虽然举国奋起,各路出击抵抗,然终不敌攻势凶猛的八旗军,而节节潰败。第二年正月下旬,朝鲜被迫同清签订屈辱和约,并向清交出坚决主张忠明抗清的三位文臣:司宪府掌令洪翼汉、弘文馆校理尹集、修撰吴达济三人,也就是“三学士”。 三学士先后落入敌手后,凛然不屈,拒绝了清人的诱降。当清兵撤回时,乃被挟至沈阳。面对清人的一再威胁利诱,他们毫无所动。不论在囚所里、在清廷之上,面对劝降者、皇太极及众大臣,侃侃而言。义正词严地指斥清叛逆明朝、征伐朝鲜之非礼悖义,表示了宁死不屈的坚定态度。清廷招降失败,便以“倡议袒明,败盟构兵”之罪名,先后将其杀害。 由此也就有了三学士喋血沈阳! 三学士之就义,这是朝鲜崇明、拥明的“事大”思想所在。同样也是由他们衷心认可并坚奉不移的义理,即所谓春秋大义所决定的。他们坚持尊王攘夷,严明夷夏之防。他们认为明朝是天朝大国,是独一无二的天下共主。自“堕地之初,只闻有大明天子”必须全力维护。尊周事大即是真理,是“穷天地亘古今之大义”。所以,他们“以不背皇明为第一义”。以“臣事皇明”为“礼之当然”。这是举国共识。 当然,这同样也是朱明忠所需要的,他不仅仅需要朝鲜的“事大”,更需要将朝鲜从“自治”变成“行省”,也正因如此,他才会举行这次奉灵典礼,将洪翼汉、尹集、吴达济三人的灵位请入昭忠祠,以表彰他们的忠明之举。甚至还特意请永历赐三人谥号,可谓是哀荣至极。 而这一切,不过只是为了收买朝鲜的两班大臣以及士林,这种表面上的文章是值得的,至于将来只需要顺水推舟既可。 马车越来越近了,坐在马车上的朱明忠整理了一下身上的大王袍服,神情变得越发肃穆,他现在是大明的淮王,这场秀的主演。 “忆皇恩,忆皇恩,赐名藩邦是皇恩,忆皇恩,忆皇恩,再造藩邦是皇恩忆皇恩,忆皇恩,命将东援是皇恩忆皇恩,忆皇恩,救邦水火是皇恩……” 唇边喃喃着这首诗吴达轩,作为吴达济的同宗,他曾于以朝天使的身份抵达过京师,但此时的心境却截然不同于过去。 不仅仅是同宗堂弟此时所享的哀荣,给吴家带来的名声,现在朝鲜谁不知“吴文忠公”,谁不知他那位堂弟的谥号是由皇明皇帝所赐。忠明之事带来的身后哀荣,远远超出人们的意料,非但三学士获得了谥号,就连数位身故忠明士人亦得到了大明皇帝的赐谥。 皇恩浩荡至此,朝鲜上下自然是感激涕零,甚至现在朝鲜士林之中,更是大谈如何“以小邦至诚事大”,谈论如何“臣事皇明”,此时的朝鲜士林无不以“臣事皇明”为荣,当然这是“大义所在”。三学士正是为捍卫此大义而死! 此时,再次来到天朝,在激动之余吴达轩更想看看那位大王,因为此行并非“朝天”,所以他至今还没有见到大王,只有在典礼结束之后,一行人才能拜见大王,接受大王赐宴。 在朝鲜三百年事大历史上,这种典礼是第一次,容不得丝毫马虎。此次奉灵典礼的每一个步骤,都是双方精心商讨才制定的。现在,只需要等到大王到来之后,就可以举行典礼。 佛祖保佑,一切顺顺利利的! 在场的几乎每一个朝鲜人,无不是暗自祈祷着,他们之所以会如此紧张,是因为他们生怕因为天气或是其它的什么原因,导致奉灵典礼不能如期举行,让朝鲜上下为此遗憾。 现在于朝鲜,甚至因为皇帝赐谥号的原因,使得其士林之中对未来生出了另一种憧憬,也许有朝一日于会有朝鲜人配享从祀孔庙! 配享从祀孔庙! 想到于汉城时听到的“妄想”。吴达轩只是暗自一笑,心道着那些人的无知,他们难道就不知道“朝鲜地窄既无大江亦无大河,如此焉能出圣人”,既然不能出圣人,又怎么可能会有圣贤配享从祀孔庙? “若是身后能得皇明“文”谥,虽死而无撼了!” 就在吴达轩的心里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那边的军号声响起。 大王到了! 首先抵达“昭忠祠”的是一队骑兵,在骑兵经过之后,才有一辆马车停在“昭忠门”前,然后侍卫上前打开车门,在车门打开后,位于前排的吴达轩尽量往“昭忠门”看去,他记住大王的相貌,这会和当年他于殿上得见圣颜一样,成为他一生的荣耀。 身着红色大典袍的朱明忠神情肃穆的缓步前行,进入昭忠门后,两侧站的除了忠义军的文臣武将之外,还有朝鲜的使臣,足足五十六人,除了官员之外,还有“三学士”的亲友,既然做戏就要做全套,他特意将微微则视那些朝鲜人,并向他们微微点头致意。 一些轻微的举动,并不是失礼,而是“恩宠”。至少这些朝鲜人都感受到了大王的另眼相待,站在宋时烈身后的吴达轩,尽管年岁已长,可在大王走近时,他感觉到自己的呼吸突然停止了,现在他感到自己的身体颤抖的就像抖筛一般,他的脸膛甚至因为过于激动而变得通红,他想要大声喊发现自己的嗓子好像被什么东西噎住了一样,根本就说不出话来。 看着越来越近的大王,吴达轩的双眼盯视着大王,嘴唇轻颤中他只觉得视线变得模糊,眼眶中噙满了泪水的他双膝一软,在伏倒于地上的瞬间,突然那声音回来了,放声嚎啕道。 “小邦之臣,叩见陛下……” 正文 第84章 世人(第二更,求支持) 一面“太白遗风”的酒旗,标志着一座酒馆,这酒旗从何而来,众说纷纭,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便是在乱世之中,于江南各地,这样的酒馆每城都起码至少有一处。当然这里卖的酒并不是烈酒,而是黄酒、米酒,与那茶馆有些相像,这酒馆往往都是人们,在于街上蹓达够了之后,到这里歇歇腿,喝上两杯浊酒,与友人畅谈的地方。这里既然谈论事情的地方,同样也是休闲所在,有事无事的都可以在这坐上半天。 过去,在这里头,往往可以听到最荒唐的传闻,什么东西成了精,什么人被精怪附了身,千奇百怪的事情,不一而足,当然,更多的时候,则是一些书生于此商讨着国政,大有一副他们才是当朝首辅的模样。不过在大多数时候,他们的争论往往都是因为报纸上的新闻而起。 现如今,这几文钱一张的报纸,早就实兴开了,但凡是个识字的,即便不是天天买上一张报纸,也会隔几日买张报纸看看,若是家境稍宽裕一些,自然是天天看报,而在这酒馆里头,自然时常有人在那里看着报纸,在那谈论着报纸上的新闻。 “瞧瞧,足足两万万两银子!” 这几日,若是说这酒馆里头,人们谈论最多的是什么,恐怕要数忠义军在沈阳缴获的银子! 二万万两! 这个数字,莫说对于寻常百姓来说,他们连想都没想过,即便是达官显贵,恐怕也没想过这个数字。 “可不是,这下子咱江北可就阔绰了,二万万两银子,啧啧,若是堆起来,可不就是一座银山嘛!” 银山是什么模样,没有人见过,但是几乎所有人都会在那里比划着,想象着那银山的模样。 “你们说,这么多银子,从沈阳往咱江北运的时候,那要用多少船啊?” 一个人的好奇,换来的是另一个人的白眼,只听那人说道。 “瞧你就是没见识的主,你没瞧见报纸上说的嘛,海军舰队已经驶往辽东了,为啥过去?不就是为了把从清虏手里的抢来的金银财宝都运回来。” 现在所有的一切都解释了,为什么刚回国的“秦国号”急匆匆的与“齐国号”一同编成舰队驶向了辽东,为的就是把银子带回来。 其实,也不需要太多的解释,早在半个月前,江淮银行就急不可耐的在报纸上告诉世人——淮王府决定将于沈阳缴获的银两全部存入银行,甚至过了三天还特意显摆了一下,一千万两银子刚刚运抵海州,在交存海州的江淮银行之后,随后对被运到银元局铸成银元。 “二万万两,这下子咱们可踏实了!” 这声踏实指的人们手中的银元券,毕竟,一直以来,对于寻常百姓来说,他们最担心的就是有一天,这银行里的银子不够了,他们手中的银元券换不出银子,现在,有了二万万两银子作保,自然的再也不需要担心这个问题。 “你瞧……” 放下手中的酒杯,富鸿基搭眼瞧着那边的酒客,用半嘲讽的语气说道。 “这世间百姓多是愚夫,二万万两银子,便让其对纸钞深信不疑,全无当年顾虑,如此,江北自然财力无虑,” “可,这也是事实啊!” 李光地看着这位从福建来到江北的同乡,他是顺治十五年戊戌进士,选为庶常,学习满语以及满书。顺治十六年己亥御试第一,又被授编修,分校礼闱,升侍讲。按常理来说,他的仕途如此一帆风顺,本应于京中任职,可就在此时,因为父亲去世丁外艰守制三年。按常理来说,即便是他日丁忧复出后,也会为朝廷重用,可是谁曾想他这边守制结束的时候,大清国已经不在了,不是不在,而是大清国已经远逃至关外,自然也就不能在丁忧结束后返回京城了。 其实,这也不算是坏事,至少他躲过了对出仕满清官员的清算。不过世事总是不尽人意,虽然他躲过了一劫,可是他的优免却被撤消了。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几经辗转之后来到了江北,试图在江北出仕。因为是同乡的关系,所以富鸿基在来到江北之后,才会找到正在清河书院读书的他,试图通过他获得书院山长等人的推荐。 “磐伯兄身为闽人,原本可以轻松于闽王处或者南安侯处轻松出仕,为何会背井离乡来到江北?” 笑看着富鸿基,李光地的语气显得有些玩味,虽说他比富鸿基年少,可是早在去年年初,他就已经来到江北,即将毕业的他,随时都会进入官厅之中,几年之后,也许就会外放为官。 “俗人皆言江北之道有辱斯文,可世人却不见今日之天下,只有江北才能做到唯才是举!” 因为说的是闽南话,富鸿基倒也不需要担心他的话语被别人听到。 “闽王幕府之中,所用者虽看似云集天下英才,可官居高位者皆是闽省之人,江浙等地官吏,往往不得重用。而反观淮幕,其幕中云集南北贤达,凡有所才学者,必可得到重用。如顾炎武入幕不过年余,既可官居参军,如钱磊虽是师爷出身,亦因擅长属理地方,而入参军府……” 言道着淮王幕府的不同,富鸿基看着李光地笑道。 “如此,兄为何不择淮弃闽?” “那为何不考虑李楚?” 李光地毫不客气的反问,让富鸿基先是沉默片刻,随后又摇头说道。 “李楚……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今日李楚虽看似风头正劲,可于为兄看来,李楚今日之势,绝不是长久之势。” “哦?” 看着富鸿基,李光地的眼光显得有些好奇,现在天下诸多事务早已经明了,四藩坐大,主君虚立,这种现实之下,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侍,就成了几乎所有士人的选择。 可选择谁? 这显然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有人选择了李楚,因其现在气势正盛。当然,也有很多人选择了闽郑以及李晋,淮王这边自然也是许多人的选择,但四藩皆有各自的不足,也有他们的优点,自然的人们也都有各自的选择。 不过李光地这会确实有些好奇富鸿基的选择,要知道,即便是他身在江北,有时候也会对大王有所怀疑,怀疑他是不是正确的选择。 “……” 微微一笑,看着李光地,富鸿基用平静的语气吐出两个字。 “万年!” 这两字传入李光地的耳中,让他的脸色突然一变,他立即明白了富鸿基为何会提到万年——朝廷与皇上在万年,而万年是忠义军的辖地。这就表示朝廷实际上是受忠义军的控制。 “只要朝廷在万年,那于为兄看来,无论如何,大王都可以处于不败之地!” 为什么能处于不败之地? 因为朝廷在大王的手中,所以大王就能够“挟天子”,所以就能不败,这么简单的道理,谁都明白。而这也是富鸿基选择这里的原因。 千里来做官,只为吃和穿,归根结底,他之所以背井离乡来到这里,为的就是能够在仕途上有所进,而他相信在这里能够得到更多的回报,至于李楚、闽郑那里,无论怎么看,都有些不尽人意的地方。 “所以,为兄才会来到江北……” 就在他话声落下的时候,一旁邻桌的话声却传到了他的耳中。 “你们听说了吗?” 刚进屋的酒客,像是得知了什么秘密似的,他趴在桌上小声说道, “听说什么了?” “这可是件大事。” 那人喝了一杯酒,语气显得有些神秘,他这么一说,非但引起了同桌客人的注意力,还勾起了富鸿基的兴趣,在他侧耳听着,那人的一句话传到了耳中。 “你们还没听说吧,听人说,大王是先帝的儿子!” “先帝?那个先帝?” “就是孝烈皇帝的儿子!” 什么! 手中端着酒杯的富鸿基猛的站起身来,他手中的酒杯甚至都因为受到惊吓而跌落到地上,而李光地更是猛的站起来惊声喝道。 “这不可能!” 在大声反驳时,李光地又厉声训斥道。 “你这人居然传播这种谣言,到底是何居心!” 他之所以会如此大惊失色,是因为他很清楚,一但这个消息传出去,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大王是孝烈皇帝的儿子! 这怎么可能! 绝不可能! 绝不可能! “就是,你到底是何居心,居然敢传这等谣言,难道不知道大明的王法吗?” 那原本神秘兮兮的百姓,被这两位书生这般训斥着,立即唯唯诺诺的说道。 “二、二位,不,不是小民、小民说的,是,是报纸上说的!” “报纸?什么报纸?” 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敢在报纸上刊载这种谣言! 在李光地的质问中,那人取出一张报纸,一旁的富鸿基夺过报纸一看,那脸色顿时便是为之一变,只见那报纸上赫然写着。 “诸人皆言淮王形似先帝” 看到那标题,富鸿基的脸色变得煞白,只听他喃喃道。 “这、这一定是谣言,一定是李楚在造谣,一定是的,一定是的……” 正文 第85章 楚忧(第一更,求支持) 一日三价! 永历十六年夏末的京师,那原本因为明军收复京师而滑落的粮价就像是坐上了串天猴似的,每天早一个价,中一个价,晚上又是一个价。即便是一石阵米于城中更是卖到了4两的高价,而城中的百姓无不是苦于粮价高涨。 自永乐皇帝迁都京师之后,这京师就依赖江南漕粮,当初满清入关的时候,之所以没撑多长时间便挥师南下,究其根源正是因为京中无粮,非但寻常百姓挨饿,就是八旗兵也是眼瞧着就要断粮。 而对于楚军而言,自从洛阳的粮仓被焚之后,这军粮的供给顿时紧张起来,虽说在旗庄中查没了不少粮食,可因为秋粮未收,即便是旗庄之中也没有多少存粮,相比于收缴的十几万石粮食,这京城之中除了二十万楚军之外,还有几十万京师百姓的嘴需要填饱。相比之下,那查没的粮食不过只是杯水车薪。 军中无粮,兵士必乱,城中无粮,百姓必反! 对于这个道理,谁都明白,可问题是——城中无粮!为何无粮,是因为江南的漕粮早已经断绝,而北方征粮又不足以满足需求。这粮食供不上来,自然也就无粮可派了。 粮食为何不来? “他姓朱的当真是好毒的心思!” 在得知朱明忠又一次拒见使者后,李子渊厉声嚷道。 “当初是他姓朱的鼓动着孤北伐,现在孤北伐成功了,现在他倒好,一下子断了孤的粮路,难道他就不怕天下人的指责吗?” 也难怪李子渊会这么气急败坏,这一段时间,他成日头痛着粮食,唯一的希望就是把粮食从湖广经大运河运往京师,可是大运河在淮藩的控制下,武昌的粮食想要从大运河过,没有淮藩的准许,别说是过河就是连运粮的漕船都没办法解决。可是他的要求却被淮藩毫不客气的拒绝了。 “大王,淮藩不是不让我们用运河,他们的说法是没船运,现在的船都已经被征发了,所以……” “这是借口!” 李子渊立即大声喝斥道。 “江北怎么可能没船!他们北伐用的是海船!” “确实有船!” 点点头,倒也没有为对方解释,而是直接说道。 “虽然众所周知,淮藩北伐根本就不需要运用漕船,可是天下人却不知道,他们只看到淮藩经海路北伐,只看到淮藩现在用船,而且淮王不也口口声声说着,最多三个月,就能抽出船来运粮吗?” “三个月!” 气急败坏的李子渊立即吼道。 “三个月后,到时候秋粮就已经入库了,孤那里还要从什么武昌运粮!” 李子渊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现在京城的人口相比过去已经少了几十万人,凭着北直隶与山西的粮食,勉强可以维持城中的粮食需求,尽管仍有不足,可至少不至于像现在这样,被人卡着脖子。 现在被卡住的不仅仅是脖子,甚至还有他的民心、他的军心,没有粮食军心会乱,会散,而朱明忠正好一招打在他的命门上,至少到秋收之前,在秋粮运入京师之前,京城的就会因为无粮,而陷入混乱之中。 “一石四两,他打的好主意!等到这粮价涨到十两、二十两的时候,这城中的百姓到时候,就只有易子而食这一条路了!” “大王,不会如此的,这几天,城中不是已经有人传着,若是京中百姓有意往辽东者,非但可以发给往辽东的路费、口粮,而且到了地方还会给安家费,留城者可给他们房子,愿意种地的,可以发给土地,总之,一句话,他们就是在招人。” “可不就是如此,因为辽东无人,所以他才断京城的粮,然后把京城的人往辽东骗!” 什么是处心积虑,什么是机关算尽。现在李子渊总算是在朱明忠那里看到了什么是处心积虑,什么是机关算尽。“世人皆说他朱明忠是什么天下第一号的忠臣,哼哼,你看,孤所言不差吧,他李子渊就是天下第一奸臣,大忠似奸!像他这样的奸臣,能做到这个地步的,恐怕也是古之罕见了!”也许是为了给自己开脱,或许是否了表明当初背叛朱明忠,是因此那个人,而不是因此他李子渊,所以只要一有机会,他就会这样的言语来为自己辩白,其实,他之所以会这么做,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在面对朱明忠的时候,他总是没有任何底气,甚至觉得矮人一等,之所以如此,恰恰正因为他的心虚,正是因为他知道,世人永远都不会忘记他的三叛,于世人的眼中,他李楚王不过只是一个三姓家奴罢了。楚王……即使是贵为楚王,李子渊仍然没有那种自信,他的出身决定了他的这种不自信,为了掩饰这种不自信,他从来不会放过任何为自己辩解的机会。可是他怎么才能为自己辩解呢?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不断的贬低别人,似乎只有贬低别人,才能够抬高自己。可即使是如此,他仍然还会觉得别人不信,所以难免也会添油加醋。“哼哼,那朱明忠,当年还在江阴的时候,就在那里弄什么军制,他那里是弄军制,分明就是借此自立,也就是郑成功相信他,若不然,换成任何人,别的不说,就凭他擅改军制,便能砍掉他的脑袋,这朱明忠,根本就是今世之司马昭!”大王的些话语落到钱谦益的耳中,他只是笑呵呵的点着头,而后便附和道。“何止是军制,在江北,他改的官制还少吗?江北的地方官既不能审案,也不能提刑,如此又焉能为一方父母?还有,他在江北至今不开县试,同时又将满清治下科举所取的功名,难道他们的功名就不是十年寒窗苦得来的吗?司马昭……”冷哼一声,钱谦益不无嘲讽的说道。“他还佩不上吧!”他还佩不上!这或许是对朱明忠的“推崇”了,他远谈不上司马昭,至少他没有司马昭的那个心机。对于老师的这番话,李子渊只是闷闷不乐的点点头,司马昭……当真有些抬举他了,不过他倒是不介意这么说他,“司马昭他没有那个胆量,可他这个曹操是肯定要做定了!”曹操当年可不就是挟天子吗?现在朱明忠同样也是如此。“大王,所以,现在才需要张苍水出面,请朝廷还朝京师,如此一来,既可断其一臂,离间两人关系,而且又可令其陷入进退两难之境,待到苍水出面之后,再由郑氏上书响应,以臣估计,李定国也一定会支持朝廷还朝京师,这个时候,大王再出面表示支持,如此,他又岂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把朝廷扣在万年?”“若是他真这么做了呢?”李子渊话音刚落,那边钱谦益哈哈大笑道。“要是他真这那么干了,到那时自然是十八路诸侯诸董卓了,即使是他朱明忠于张苍水、李定国恩情再大,两人也绝不会与其行不臣,苍水是忠臣,李定国亦耿臣,两人是绝不会附逆的,至于闽郑……”面上带着冷笑,钱谦益朝南方看了一眼,现在他倒是有些庆幸当初离开南京正是时候。“闽郑现在少主在位,其藩内虽是猛将如云,可却是主少可欺,再加上旁边还有一个海龙王于一旁虎视眈眈,这闽郑内部可谓是内患重重,他们先后示好于我,就是意欲于我结盟,如此,又岂会助逆?”钱谦益的话中,左边一声逆右边一声贼,似乎对于他来说,朱明卢就是贼,就是逆,其实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会千方百计的帮助他的好学生去达到他的目标。“老师所言甚是,苍水、晋王与朱明忠只是私恩,两人又岂是因私废公之人,这皇上,无论他愿不愿交,都得交出来,这朝廷……无论如何,都得还朝京师,他不还,就是有不臣之心,到时候,孤必定领天下精兵共讨!”得意的说出这番话后,李子渊的眉头又猛然紧皱道。“老师,可,眼下这粮食怎么办?军中不可一日无粮啊!”之前的那些话,都是将来的事情,粮食才是当今最紧要的东西。“买!”吐出这个字后,钱谦益看着李子渊说道。“现在,粮食比银子重要,大王只管对着山东放价,只要他们把粮食运到河间府的地界,一石粮食按德州的市价加价五成,然后再从河间府经水路往京师运!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到时,必定会有商贩愿意往河间贩粮,即使是再不济,想来买个几十万石粮食,应该没什么问题。”钱谦益的建议,让李子渊点头长叹道。“恐怕也只能如此了,幸好,在旗庄那边抄没甚多,还不差那几百万两银子……”就在他的话声落时,门外传来了许云程的笑声,从他的笑声中可以听得出来,他今天似乎很高兴,只听他一边走,一边笑,人不过只是刚进门,便见他有些激动的喊道。“大王!大王!”满面红光的许云程冲着大王长鞠道。“恭喜大王,贺喜大王” 正文 第86章 何为中流(第二更,求支持) 恭喜?喜事? 现在还有个什么屁喜事? 许云程的恭喜让屋内的李子渊、钱谦益皆是一愣,尤其是本身就是心面意乱的李子渊,这会更是暗自在心里头抱怨着。现在他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派朱应升南下,让他去“游说”洪承畴了,若是他在身边,指不定还能给再出个其它的什么主意。毕竟,买粮也不是长久之计。诧异的看着许云程李子渊问道。 “何喜之有?”眉头锁着,李子渊的话声显得有些闷闷不乐。 “大王可知道,北边有个好消息传了过来。”许云程的手中拿着一份秘函。 “哦?他准孤的粮食过境了?”从许云程的手中接过密函,待看清上面内容,李子渊的脸色突然就是一变。 “这……怎么可能!老师你看?”将信函递给老师,李子渊的唇角依然微微颤抖着。 “这,这不可能,绝不可能……”他之所以会这么惊讶是因此这个消息委实太过惊人了,以至于让人很难相信这是事实,毕竟,至少他从来都没有想过,天底下居然会有这种事情。 朱明忠居然是先帝的子嗣! 不对! 他不是,他绝不是,这信上只是提到他的相貌与先帝极为相似,所以才会被朝鲜的朝天使误认为先帝。 可,这要是真的呢? 李子渊本能的想到了为什么一直以来,朱明忠在自己的来历上的语焉不详,什么嘉兴血海为师父所救,按年龄,那个时候他已经十几岁了又怎么可能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不记得家在嘉兴何处? 只不过,一直以来都没有人去计较,没有人去追究。现在,所有不合理的地方似乎都得到了解释,他,他要真的是先帝的子嗣,那,那该怎么办? “啊!” 别说是李子渊,就见惯了风浪的钱谦益在看到信上的内容时,同样也被吓了一跳,而他的脑海中更是浮现出那个人的相貌来,一直以来被他忽视的那种熟悉感,在这个时候终于找到了出处。 “这,这……”在钱谦益喃喃不知所措时,李子渊盯着他问道。 “老师,他,他的相貌真的像他吗?”之所以会问道钱谦益,是因为他曾在朝中为臣,自然见过先帝,同样也见过那个人,对两人自然很熟悉。现在也只有问他才能得到答案。 “啊……为,为师怎么就,就没想到呢?只,只是觉得他是有些面熟,可,可却从未曾朝那里想过,毕竟,毕竟……” 喃语着,钱谦益闭着眼睛在脑海中反复回忆着那人的相貌,最后摇头说道。 “像,真像……”老师的回答,让李子渊的心思顿时一沉,那脸色也变得的煞白,甚至就连他心底的最后一根弦也跟着断了。 这怎么可能呢? 他,他怎么会,怎么会是那个人的儿子……这不可能,不可能……钱谦益同样也在那里摇着头,他同样也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毕竟,一直以来他都以为先帝已经绝嗣,甚至暗自寻思着,若非是先帝绝嗣,大明又岂会如此?可没想到,那人居然就近在眼前。 “大王,这可是好事啊!” 看到大王与钱谦益两人这般模样,许云程笑说道。 “好事……”抬眼盯着许云程,李子渊的目光中尽是不解,这怎么可能会是好事?钱谦益也用好奇的目光看着他。 这确实是件好事! 面对大王与钱谦益两人投一的目光,许云程倒也不急,他先是缓坐到椅上,歇了口气之后才说道。 “大王,其实,这件事,看起来是件坏事,可实际上却是一件好事!” 好事?盯着许云程,李子渊示意他继续说下去,而钱谦益也好奇的看着这个从未出仕的故友。 “当然是好事,而且是件大好事!”许云程依然没有说明为什么是好事,不过瞧着他那副得意的模样,李子渊多少有些放心了,不再像先前那么惊慌了,而是客气的问道。 “还请先生教我。” 又一次摆出一副礼贤下士的模样,李子渊倒也没有任何不快,他反倒是已经习惯而且适应了这种做法,他从来都不介意演戏,甚至还习惯于这样,习惯于在摆出一副礼贤下士的模样,他很清楚,相比于其它人他的名声不好,若是不能礼贤下士的话,又怎么可能招贤达入幕?大王的作法让许云程颇有受用,心理上得到满足的他,看着大王说道。 “大王,你说,若是万年朝廷知道了淮王是先帝子嗣,到时候会是如何?” “他绝不是先帝的子嗣!”钱谦益于一旁大声反驳道。 “是与不是,不重要,重要的是,天下要若是知道淮王是先帝的子嗣,却扣着朝廷,不让其回返京师!到时候,天下会如何看他?朝廷又会如何看他?”笑看着钱谦益,许云程显得有些得意。 “啊!”惊讶一声,钱谦益立即明白了许云程的意思。 “到时候,即便是他再不愿,也只能双手奉还朝廷,若不然,也就做实了是先帝的子嗣!做实的他俗把持朝廷,图谋不轨的野心!” “可若,若他是的,又该怎么办?”点了下头,钱谦益不解的问道。 “既然他是,又能如何?大明可是有皇帝在的,今上是永历,至于先帝,中间可是已经隔着弘光、隆武两朝了,即便他是先帝太子,又能如何?况且,他还不是!” 对于许云程来说,他压根就不觉得“先帝子嗣”有什么大不了的, “若是说,朝廷不在了,尚可以此为旗号召天下反清,可是今日,天下即将承平,即便他是皇子,又能如何?难道还要做乱天下不成?大王,若他当真是,这倒也是件好事,到时候,不需要大王多言,朝中诸臣就会视其为贼,就会千方百计的对其加以打压,文士杀人不用刀啊!” 刻意的强调着文士的作用,许云程又继续说道。 “其实,不管他是也好,不是也好,于朝廷来说,他朱明忠就是朝廷的心腹之患,若是不能除掉他,恐怕永历就会寝食难安,他在万年多呆一天,都会觉得有如置身死地一步,” “所言甚是!”点头表示赞同,已经想通其中环节的钱谦益跟着说道。 “大王,别说是永历,就是张苍水等人亦是如此,无论他们是什么态度,他们都必会担心朝宫廷的安危,毕竟,谁都不知道他会干什么,更不知道他的下属会干什么?所以,无论如何,他们都会赞同皇上还驾京师,到时候,这朝廷的安危自然就全赖大王了。” 人的心思总是会变,对于钱谦益而言,如果是十年前得知先帝尚有子嗣的话,他一定会千方百计的助其夺回皇位,可是现在,他却完全没有这样的想法,他甚至暗自想到,那怕他真是,也要千方百计的加以否认。 “确实!”许云程点点头,然后对李子渊说道。 “眼下,最要紧的就是把这个消息的散出去,毕竟这件事不能上书朝廷,所以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要把此事弄的人尽皆知,纵是三岁黄口小儿亦也要知道此事。” “这样,会不会有所反弹?”一听是要人尽皆知,李子渊顿时变得有些担心,他担心的是那人会不是就坡下驴承认了这个身份。 “反弹?如何反弹,大王,您只管放心,若是臣所料不差的话,即使他真的是先帝的子嗣,不管他是他个皇子,都会选择沉默,都绝不会辩解,承认?他敢吗?” 冷笑着,许云程朝南边看了眼。 “他若是承认了,置今上于何处?今上退位?即便是今上于万年退位,世人又会如何以为?必定是为其所逼,若是今上不退位的话,稍有差池,到那时,天下人又会如何视之?所以,现在今上于他手中,就是一个烫手的山药,他若是不想被烫死,恐怕只有一个选择,就是尽早把今上交出来!” 听着许云程的建议,钱谦益的眉头紧锁着,偶尔他会把目光投向其,这时他才发现,相比于过去,这许云程的眼光更加的毒辣了,他一眼就看出了这件看似的坏事之后,实际上对李子渊却是百利而无一害。 “大王,此计甚好!”钱谦益在赞同之余,又低声说道。 “大王届时只需要做山观虎,朝廷自然不会放过他的,毕竟今上是绝不会退位的,更不会把皇位交给他,纵是张苍水百般不愿,也只能为朝廷驱使,至于李定国……” 钱谦益的眼帘一垂, “他又能如何?至于朝廷……” 沉吟片刻,钱谦益用平静的语气说道。 “朝廷是需要中流砥柱的,谁是中流砥柱?谁能中流击楫?以臣看来,他日于朝中,可为朝廷中流击楫者,唯大王尔!” “无需中流击楫,只需以朝廷为器既可!”许云程的面上依然带着笑,他的笑容很灿烂,这是一件好事,可以说,轻轻松松的就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 “朝廷怎么可能会坐视他威胁到今上!” 正文 第87章 刀与首(第一更,求支持) 沈阳的气氛有点怪异! 尽管此时的沈阳城中并没有多少百姓,说起来也不过只有几千随军商人,除此之外,这城内外,到处都是军人。可即便是如此,大家仍然能够感受到这种气氛的不同寻常。 大王貌似先帝! 一个看似简单的话语,就这么在的沈阳城中流传着。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这句话是从什么地方传出来的。 是有人在拍大王马屁? 当然不是,因为说这话的是朝鲜使臣,他们根本就没有必要这样,而是那人当时激动的模样,也不像是做假。 尽管当时他的言语和动作就被人以斥责加以阻拦,可消息还是传了出去,接下来所发生的一切就不再受控制,不但很快整个沈阳、辽东都传遍了,这件事同样也传到了关内。 大王是孝烈皇帝子嗣!传到关内的消息变了味道,随后这变了味的消息又传回了沈阳,从“貌似先帝”到“是孝烈皇帝子嗣”,这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意思,一时间,沈阳城内的气氛也变得更加古怪了。 大王是毅宗孝烈皇帝子嗣!尽管军官们不准兵士胡言乱语,但是普通士兵仍然会在私下里讨论这个话题,而他们在谈论这个话题的时候,那神情语气总会有些异样。 “大王会不会出兵关内?” 朝着城内的方向看去时,王玉树自言自语着。 “这大明的江山可是大王的,他永历,得位不正啊!” 许是听着他的话了,老六在那里说道着。 “大王是毅宗孝烈皇帝子嗣!这是什么?这就是正统,大王才是咱大明的正统!他永历算什么?况且这天下,还是咱们大王打下来的!” 这一句天下是大王打下来的,甚至比什么“正统”更重要,重要的是大王手里有兵,而永历手中无兵,这比什么都重要。 “别忘了,还有楚王、闽王、晋王他们哪……” 因为读过几年的书,王玉树自然比他们多知道一些事情,不过他的话这边刚落,那边就有人接腔说道。 “那就打过去呗,正好立些军功,没准到时候,非但这城外开的田能有咱们一份,没准,到时候,还能赏几个奴婢也不一定。” 弟兄口中的田,指的是城外开垦的百万亩官田,那些官田按长官们说法,将来可都是要赏给他们的,当然,前提是要立下军功,虽说这里远在辽东,可是在关内的土地皆是官田的情况下,这些来自江北,家中地亩本就有限的兵士来说,他们自然不介意把家安在这里,当然前提是能够像江北的那些伤残军人一样,得到一份属于他们的份地,而不是租种官田。 “奴婢,做你姥姥的春秋大梦吧,这奴婢,你以为入了关,那些人是鞑子,男的杀掉,女人抄没为奴,那些人可都是汉人,到时候,只要他们降了就成。” 一声“汉人”道出了他们的身份,入关之后,他们所面对的敌人,将不再是鞑子,而是自家的同胞,自然不可能再有什么奴婢之说。 “哎,那就可惜了……” 这边的话声刚落,那边突然有长官训斥道。 “一个个都在瞎嚷嚷什么,不知道什么军令吗?再乱说话,每人十军棍!” 军官的训斥让众人纷纷选择了沉默,可是这种沉默却无法改变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一切都改变了! 一切都变了! 身为当事人的朱明忠可以感受到别人看他时眼光的变化,过去,无论是侍卫或是官员看着他的时候,总是敬畏、尊崇,而现在,他们在看着他的时候,那眼光的中却带着些同情。 同情! 开什么玩笑,我可是大王……那里需要你们的同情! 可在内心里,朱明忠又岂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流露出这种目光,或许,在他们看来,他真的是毅宗孝烈皇帝的子嗣。他们之所以会目带怜悯,是因为对这位亡国之君的追忆与怀念。 可朱明忠自己却很清楚,他不是! 他并不是朱由检的儿子! 但现在,天下人似乎都是这么以为,甚至这股风更是愈演愈烈。 “这件事是你干的?” 眉头紧锁,朱明忠盯着石磊质问道。 “大王,若是臣,说这话的绝不是一个朝鲜使臣,而会是大王当年的老师!” 其实,石磊早就安排好了一切,原本按照他的计划,几位曾教授皇子文章的官吏会在合适的时间来到沈阳或者江北,然后看到大王,然后再言道大王貌似先帝。而不是一个朝鲜的使臣在那里哭伏于地,计划被打乱的石磊,可以说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嗯……” 闽哼一声,朱明忠的眉头紧锁,盯着石磊,好一会才说道。 “现在怎么办?” 其他的说什么都晚了,重要的是当前怎么处理,毕竟,这个风声已经传出去了,而时机并不合适! 时机! 有时候,比什么都重要!如果在合适的时间,传出这个“秘密”,对朱明忠是百利而无一害,但是现在……却是百害而无一利!问题是,现在这个“秘密”不仅传了出去,而且还愈演愈烈,而且在关内传播的更为广泛。 “臣以为,现在只能静待时局变化,以静制动,毕竟……” 抬头看着大王,石磊说道。 “就现在来看,楚藩得知此事之后,便于一旁推波助澜,现在关内之所以达到路人皆知的地步,正是因为楚藩,其甚至命人于报纸讨论大王是否真是先帝子嗣……” 这是典型的炒作! 在后世见过太多炒作的朱明忠,又岂不知道这种低劣的手法是在干什么?不过只是不想让话题冷下去,他是想把话题炒热,让世人皆知他朱明忠是“毅宗孝烈皇帝的子嗣”。 “哼哼,说到底,恐怕孤还要谢谢他,他把话题炒得这么热,现在差不多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孤是毅宗孝烈皇帝的子嗣,好嘛,这下子孤的身份一下就变了,他就不怕孤成了正统,到时候……” “大王,他还真不怕!” 刚刚进屋的方以智插话说道。 “毕竟,现在大明可是有皇帝的,即使大王是毅宗孝烈皇帝的子嗣又如何?也不能改变永历是我大明皇帝的事实,大王!” 方以智盯着大王,他的心底同样带着一些疑惑,大王难道真的是毅宗孝烈皇帝的子嗣?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疑问,是因为他曾看到过一副崇祯帝的画像,那是多年前的事情,是一位老臣凭着记忆书绘,大王的相貌与画像上的先帝模样极为相似,只不过,他从未曾将两人联系在一起,毕竟,他怎么都不曾想到,大王会是先帝的子嗣。 “嗯!” 点点头,朱明忠没有说话。英宗复辟也等到景泰身死之后才有了夺门之变。 “他非但不会怕,反倒乐得天下人都知道此事,只要此事天下人皆知,那么无论大王是否愿意,都必须要支持今上还驾京师,若不然,大王就是意图不轨,若是今上于万年稍有意外,天下人亦会将此事怪罪于大王,至于朝廷……当年景泰帝临危受命,继位为帝,英宗回朝后,景泰帝既担心英宗会夺走他的皇位,对其百般防备和折磨,但是又不够心狠手辣,最终导致英宗复辟,景泰帝的教训,今上又岂不会计在心里?” 盯着若有所思大王,方以智的语气显得颇为平静。 “朝廷还朝之日,必是今上意图灭淮之时!如此,他李楚又担心什么?到时候,他就是朝廷的擎柱,就是今上的依仗!” 事情任谁都能看得明白,方以智能看明白,朱明忠同样也明白,石磊也很清楚。永历不可能不知道景泰帝的教训,有了这个教训,一但他离开万年,到时候! “匹夫无罪……” 朱明忠自嘲的一笑。 “大王,是时候下定决心了!” 石磊于一旁说出这句话时候,方以智看着若有所思的大王,然后反问道。 “废君自立?届时,大王必定会为天下人所指,十八路诸侯讨董之事,就会于此上演,大王届时又当如何自处?” 如何自处? 朱明忠一愣,十八路诸侯! “打过去!” 石磊的话声一沉,眼帘微微一垂。 “出山海关直取京师,水师入长江取南京,攻武昌,舰队攻伐广州,如此,天下又焉能不平!” 这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却让朱明忠有些诧异的看了一眼石磊,因为这句里的策略已经充分的显现了他的思想上的变化,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局限于陆地,而是水陆海并举。对于这种变化,朱明忠当然非常高兴,这意味着至少在江北,江北的官员目光已经不像过去那样,仅仅局限于陆地,他们已经将目光投向了大海,这正是他所希望看到的变化。 只是……实力! “以一敌三!” 吐出这四个字后,方以智摇头说道。 “以臣看来,若是以一敌三的话,恐怕这胜负只是五五之间,实非智者所为……” “那怎么办?难道当真把他送回去,让他把刀架到大王的脖子上!” “要么是皇上把刀架过来,要么是天下诸侯把刀架过来!” 两把刀……尽管明知道,现在两把刀架在头上,可是朱明忠的目光却投向了南方,心底冒出了另一个念头,他知道此事,又会如何? 正文 第88章 君王(第二更,求支持) 万年府! 几年前在大明的版图上还没有这个地理名词,而永历十六年的万年府,却是一个人口不下十 万的府城,单论其热闹来说,甚至不下于内地的府城,一般府县更是很难与其相比。 不过和普通的府城不同的是在万年府的城中有一座极为特殊的建筑。这里就是大明现在的皇宫所在。作为皇宫,这座皇宫于京城的紫禁城还有南京的紫禁城都有着明显的不同。一栋栋建筑隐藏于绿树之间,整个皇宫就像是一座大型园林似的,园中的景致可谓是极为引人。 只不过,作为这座皇宫的主人,朱由榔却根本就没有什么闲情逸致在这里欣赏着皇宫里的景色。 刚出狼穴又入虎口。 朱由榔的心里甚至有这样的念头浮现出来。 他之所以会生出这样的念头来,是因为那课从大陆传到万年府的“谣言”。若是搁平常对于一些谣言可以充耳不闻,可这也要看是什么样的谣言。 就像现在从大陆刚刚传来的这个谣言。但凡是个人都不可能忽视他。 淮王是孝烈皇帝的儿子。 尽管本能的认为这并不可能,但是猪油佬还是打骨子里害怕了起来。以至于他看着周围那些卫兵时,都担心他们随时会把刀砍过来。 毕竟这些所谓的锦衣卫,不过也就是朱明忠的军队。他们吃着淮王的饭,拿着淮王的俸禄,自然会为淮王卖命,至于说朝廷谁又会放在眼里,保不齐什么时候他们也就来个以下犯上,然后把一切做死做绝。 这里不能再待下去了。 几乎是一种求生的本能,让朱由榔意识到万年府已经不再安全了,他必须要离开这里,如果继续在这里待下去的话,到时候很有可能会死于他人之手。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稀里糊涂,不明不白地死于一次意外之中。 在史书上,这样的记载可不止一两个。 他怎么可能会是孝烈皇帝的儿子哪? 又一次在朱由榔的心里这样的念头浮现出来。他从来都没有见过淮王。当然也不知道孝烈皇帝的模样。 两人到底是怎么个相像? 这天底下相貌相似的人又何止一个? 总不能说因为两个人的相貌相似,他们就是父子吧。 尽管朱由榔在心里这么想着,可是他的脑海中还是浮现出了另一个念头。 或许他不会这么想,但是天底下的那些愚昧的村夫恐怕会这么想。他们肯定会觉得淮王就是孝烈皇帝的儿子。 既然如此,那么,作为大明的正统,他自然应该继承大明的皇位。 但是事情有可能会这么简单吗? 总不能因为两个人的面貌相似,他朱由榔就要把皇位让给他吧! 可现在需要朱由榔考虑的问题并不仅仅只是这个问题,他还要考虑到自己能不能活下去。 毕竟,对于看惯了史书的朱由榔来说,他很清楚现在朝廷之中力量远远不及下面的藩王,尽管他们没有把持朝政,可是他们却把持着全天下。 天子宁有种乎,兵强马壮者居之。 这个道理即便是三岁的黄口小儿也明白。朱由榔同样也很清楚,现在朝廷根本就没有力量去制衡那手握天下兵马大权的四藩。 非但没有力量去制衡这四藩,甚至只要他们愿意,随时都有可能反噬朝廷。至于他这个皇帝现在更多的时候不过也就只是象征罢了。 象征! 难道现在他已经急不可耐了? 想到那个从大陆传过来的谣言,注意我老不禁担心起自己的性命起来,毕竟现在万年府是在淮王的控制下。 万一要是淮王真的有不臣之心,那么,恐怕他也就性命难保了。 无论如何都要离开万年! 在朱由榔的心里,下定这个决心之后,他却又陷入了一种恍惚之中。 离开万年! 这个选择看似简单,可实际上想要离开万年,恐怕必须要先得到淮王的允许,若是没有他的允许,他又怎么可能离开得了这里。 姑且不说其他,这万年府孤悬于海外,想要离开这里,必须要有船,可谁有船呢? 淮王! 只有淮王才有船! 除了淮王之外,这台湾还有一个人——郑家。如果郑家能够同意把他们送出台湾的话,没准倒也有可能绕开淮王。 可是,郑家可靠吗? 郑家可靠不可靠朱由榔并不知道,但是他很清楚郑芝龙并不可靠。郑芝龙那个人曾经投降过满清,要是把性命交到了那个人的手中,恐怕只有老天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不到迫不得已不能选择郑家! 朱由榔暗自摇摇头,在心里否决了出走郑家的选择。 如果不选择郑家的话,那还能有谁可以帮他离开万年。 如果有选择的话,朱由榔更愿意回到你李定国的身边。毕竟这么多年的风雨都是李定国支撑着。 对于李定国,他自然是相信的。甚至可以说,从来都没有怀疑过。但是在另一方面,他知道,现在李定国和朱明忠的关系极为亲近。 朱明忠! 在心里默默地念叨着这个名字。朱由榔的眉头紧锁,那神情变得越来越凝重。 无论如何都绕不开这个人。万一他要是想弑君篡位该怎么办?这天底下又有谁能够帮助他躲过一劫?只要他还在万年就没有人能够帮逃过一劫。 现在很多过去想不明白的事情已经能够想清楚了。过去朱由榔并不知道为什么朱明忠会把朝廷安置在万年。甚至真的以为他是为了朝廷的安危着想,现在看来,无论是当年他到缅甸去救驾,还是把朝廷安置在万年,都可以说是处心积虑。 如果他要是在这里弑君篡位的话。甚至都没有任何人会阻挡他,谁又会阻挡他呢?他现在可是披着一张孝烈皇帝的儿子的名义,有了这个名义,不要说是其他人,甚至就是朝中的那些大臣,恐怕都会选择沉默。 当年他们可以投降李自成,可以投降满清,自然也就可以跪在朱明忠的面前。至于他这个大明的天子,没有任何人会记得他。也没有任何人会在意他的生死。 “这个奸臣!” 又一次,朱由榔的心里冒出了这样的念头。什么是奸臣,自然就是他朱明忠! 心里这么抱怨着的时候,他却无力改变自己身陷险境的现实。 朱由榔的脑海中浮现出来。史书上记载的那些亡国之君。他甚至想到了那些亡国之君,也许就和他现在一样。即便是知道了有人想要弑君篡位也是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刀子落在自己的身上。 “汝为何生于帝王家?” 突然孝烈皇帝的这番话又一次在朱由榔的耳边浮现。不知多少次,每当他面对这样的危险时,总是会后悔为什么他偏偏姓朱。 如果他不姓朱的话,至少不用再像现在这样整天担心着自己的性命,成天担心着有人想要是君篡位, 可是他不带姓朱,而且还是现在大明的天子! 可是这天底下又有谁会在乎他这个天子呢? 朱由榔长叹了口气,然后边默默的看着天空,那神情甚至变得有些绝望。 “陛下,其实,臣妾觉得他并不一定是奸臣。” 从身后传来的声音让朱由榔回过头去,他看着来到身边的王皇后,只是默默的摇着头。 身为枕边人的他又怎能不知道皇上的心情,于是便出言宽慰道, “陛下,臣妾听人说这个消息是从北直隶那边传过来的,会不会是有人想要挑拨离间?” “皇后,你不懂。” 摇摇头,朱由榔说道。 “这个消息从哪里传出来的并不重要。有没有人想要挑拨离间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无论他是不是孝烈皇帝的儿子,朕与他就没有任何退路可言。” 抬头看着天空,朱由榔神情显得有些抑郁。 “当年英宗皇帝可是差点被害死了,可就是因为他活着,所以他复了位。可是……” 话语微微顿了一下,朱由榔又继续说道。 “这个事情朕知道,他知道,天下人同样也知道。” 望着北方的天空,朱由榔心情越发的郁闷起来。 “所以他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放过朕的,别说是朕,就是……” 原本想要说也不会放过太子和皇后的他,话到嘴边还是硬生生的收了回来。 “他不放过朕,是因为他知道,只要朕能够掌握大权,就肯定不会放过他,所以他很有可能会弑君篡位。” “那陛下您会放过他吗?” 王皇后看着陛下问道。她自然知道哪些是书上的故事,当然也知道在皇权面前,哪怕是父子都会自相残杀,更何况是他们。 “现在的问题不是朕放不放过他的关系,而是他会不会放过朕,皇后,现在你我的性命可是在他的手中,如果他不放过咱们,那该怎么办啊?”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朱由榔的脸色吓得煞白,就像已经看到了死路一样。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内侍走过来禀报道。 “陛下,兵部尚书张煌言有本奏。” 张黄岩的奏折? 结果他的奏折,朱由榔略微看了一眼,然后便激动的对皇后说到。 “朝廷还是有忠臣的!” 正文 第89章 第89章 为臣(第一更,求支持) 一场大雨降临在南昌大地上,相比于其它地方,这两年一直休养生息的江西,总算是重现了几分盛世气象,百姓们大抵上也都是安居乐业,完全不需要担心兵火战乱。 不过,即便是如此,偶尔从北方传来的消息,仍然会在这座城市引起轰动,就像最近一段时间,那个消息就在这里传的沸沸扬扬的,非但在城中掀起了轩然大波,同样也让张煌言的心思处于前所未有的纷乱之中。 淮王是孝烈皇帝的子嗣? 张煌言的眉头紧锁,因为这个消息是从北直隶传来的,所以他更愿意相信此事是谣言,毕竟,对于李子渊的人品,他一直是持以怀疑的态度。 “现在这样的风声愈演愈烈,会不会给成仁造成困扰?” 就有在亲兵进来禀报:门外有个年轻的仕子前来拜访。张煌言一向是谦卑抑己接待来访者,尤其是读书人。他便收拾起心情,吩咐传令立即接见。 那人门后便在张煌言面前端端正正地行了一个礼,不卑不亢地自我介绍道。 “晚生刘以栋拜见司马。” 这“司马”是对兵部尚书的称呼,而张煌言虽然主持江西,却仍领着永历朝的兵部尚书的官职。 见刘以栋的年岁相当年轻,约在二十四五岁的模样,中等身材,细长脸,两只眼睛炯炯有神,身穿灰色布衣,头戴方巾。虽穿着朴素,却是一副神采奕奕的模样,张煌言最是欣赏这样的年青人,亲热地对刘以栋说。 “久仰久仰,不必拘礼,请坐。” 张煌言所说并不是客套话,他的确听说过眼前刘以栋的名字,毕竟南昌的士林不大不小,而在南昌又有四大书院,而刘以栋正是豫章书院中有名的才子,对于稍有名望的青年士子,张煌言自然也听产过,也欣赏刘以栋的才学。现在,刘以栋自己来了,他自然显得很是高兴。 刘以栋大大方方地坐下后,张煌言问。 “听说你是刘文端公的后辈?” 张煌言将刘以栋仔细地打量一番,他口中的刘文端公,就是刘一燝,他历明神宗、明光宗、明熹宗、明思宗四朝,熹宗朝初期内阁首辅,刘一燝是南昌人,刘家也是南昌的大家,在南昌屠杀时,刘家只有数人幸免于难,自此之后,这刘家也就败落了。 “回司马,文端公是在下家祖,家父是家祖老来所得幼子,当年清虏入寇,屠尽南昌时,家父避入山中,方才幸免,直到数年前,方才出山,幸得司马克复江西,让我江西仕民不至于为清虏之奴。” 刘以栋恭敬的回答道。 见刘以栋口齿清爽,谈吐不俗,心想此人果然不愧是名门所出,张煌言便点头微笑着道。 “这些年,若不是江西父老支持张某,张某又焉能平定江西,还烦足下代为转达鄙人对江西父老的感激之情。” 刘以栋忙站起,作了一揖,说道。 “司马在江西训练士卒,行以屯田,从不扰民,且一扫江西官场虏寇虐民之积习,振作江西士农之精神,如此功业,可谓有口皆碑,尤为我豫章书院三百学子所倾心景仰。” “足下过奖了。” 张煌言点点头,只是微微一笑,并没有因为他的恭维而有丝毫兴奋的模样。 刘以栋重新坐下,然后说道, “晚生昨日诵读《西讨虏寇檄》,此文笔力雄肆,鼓舞人心,其作用当不亚于一支千人劲旅。但愿西北半壁,凭此一纸檄文而定。” 刘以栋所说的《西讨虏寇檄》,指的是三天前,张煌言发出的檄文,与其说是呼吁各方应从速西讨虏寇,以平定天下,倒不如说是想借此压过“淮王是孝烈皇帝子嗣”这愈演愈烈的传闻。 “倘能真如足下所言,则实为国家之福,万民之幸。” 心知那檄文作用的张煌言,只是无奈苦笑一下,若是楚淮两藩不出兵,那檄文又有何用? “《西讨虏寇檄》好则好矣,然此中有一大失误。不知此文出自司马幕中何人之手,司马可曾注意到?” 张煌言闻言心里不由吃了一惊,他素来深信“十步之泽,必有芳草;十室之邑,必有忠士”,何况眼前这位是个聪明过人的才子,决不能以世俗观念看待他,他既然敢于进大堂来当面指出檄文的失误,必然对那檄文有一番研究。不露声色的张煌言,摸着胡须,和颜悦色地对刘以栋说道。 “《西讨虏寇檄》不过只是仓促写成,必定多有不妥之处,还请足下坦率指出。” 张煌言的客气,让刘以栋侃侃而谈道。 “大军出师,颁定发发讨伐檄文,从而振人心鼓舞士气,向来为统帅所重。故而方才有汤王伐桀的《汤誓》传世;而武王伐纣,又《泰誓》传世,征讨有罪,恭行天罚。武唐之时,徐敬业起兵伐武曌,骆宾王为其作《讨武氏檄》,千古传诵至今,遂为一代名文。司马所出《西讨虏寇檄》,呼吁天下各藩集兵西讨,以平定天下,此事将永载史册,为当今天下第一等大事。《西讨虏寇檄》自上报之日起,便已传遍江西省内千家万户,更传至大江南北,为世人所称道,日后也定当如《讨武氏檄》一样流传下去。但可惜的是,此文回避了虏寇坐据西北主要原因!” 张煌言略高于一愣,随后明白刘以栋想要说什么,他的眉头微微一皱,并没有说话。 “不怕司马怪罪,恕晚生直言,今日四藩坐大,掌握天下兵马,若是四藩能够齐心协力,虏寇又焉能坐据西北,威胁中原,窃以为今日四藩离心,方才是虏寇坐据西北之原因,而《西讨虏寇檄》于此却只字未提,如此避讳,虽看似稳妥,可实则,却是空洞无物,四藩又岂不知道虏寇坐据西北之威胁,只是其皆有私心,方才致使时局如此。檄文绕过了它,使人读后,觉得此《西讨虏寇檄》,不过只是老生常谈,又有何用?” 张煌言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刘以栋似乎没有觉察到,继续说道。 “其实,今日天下四藩坐大,朝廷虚弱,已经是众人皆知之事,若是四藩皆为已私,即便是司马以《西讨虏寇檄》促之,其又怎么可能甘为朝廷驱使?” 刘以栋这几句话,让张煌言的眉头紧锁着。他坐在椅子上,斜眯着眼睛,将眼前这位刚过弱冠的后生刮目相看。他在执笔作文时,不是没有想到这些,只是不好措辞,故有意回避这个问题,着重在维护君臣人伦上作文章,可是四藩皆为已私,又有何用?。 “四藩皆是我大明忠臣,其忠心日月可鉴,又岂会皆为已私?不顾国家大事?” 张煌言的语气显得有些冷淡,尽管他去否认,可是连他自己也觉得这样的反驳极为无力。 “司马所言极是,四藩固然各是大明忠臣,但是忠臣亦有各自之不同,于朝廷他们是忠臣,可是与互相,却又是各有所私,如此,又焉能长久?” 这一下,就连张煌言自己都无法反驳了,这是事实,四藩不和并不是什么秘密,就是他张煌言与楚藩之间,同样也是间隙极深。 “足下高见。足下年纪轻轻,便有如此见识,将来前程不可限量!” 面对这样的称赞,刘以栋立即起身答谢道。 “司马如此夸奖,晚生实是荣幸至极。还请司马屏退左右,晚生尚有几句心腹话要禀告司马。” 盯着刘以栋看上数眼,心知其必定还有话说的张煌言,点了下头。 “请足下随我到书房来。” 进书房后,刘以栋自己关好门窗,压低声音对张煌言说。 “在下之所以来拜见司马是有一件东西想要送给司马一观!” “哦?” 诧异的看着刘以栋,张煌言好奇的看了一眼刘以栋拿在手中的纸盒,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一副字画。 “不知足下所拿是何物?” “其实,也不是什么金贵的东西,这是当年孝烈皇帝赐赏予家祖之物,当初清虏入寇屠城时,家父避入山中时,虽未带其它丝毫长物,唯恐此物为虏所毁,却一直随身携带……” 说话时候,刘以栋已经从纸盒中取出了字画,而张煌言一听是先帝所赐,那神情也变得极为凝重,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先皇的遗物。 “天启年间魏阉横行,家祖连长十二道奏章求去,熹宗无奈,于是同意家祖辞官回乡。崇祯初年,魏党事败,家祖复原官。后累加少傅、太子太傅、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 提及祖父的经历时,刘以栋又继续说道。 “可时人大都不知,孝烈皇帝登基除阉党后,下旨召家祖入朝,曾赐画一副,正是此画,让家祖决心还朝……” 一边说,刘以栋一边展开手中的书轴,在书轴展开的时候,看着那展开的书轴,张煌言的脸色突然一变,大惊失色的说道。 “啊……这、这是!” 正文 第90章 朝中(第二更,求支持) 这怎么可能! 张煌言之所以会大惊失色,是因为画上的画着一个人,而那人的相貌他可以说是再熟悉不过——是淮王! 不对! 画上的人看起来比淮王小上几岁。 可是待他看清一旁的字样时,张煌言只觉得的一阵目眩。 张煌言的大惊失色,看在刘以栋的眼中,让他知道了答案,答案已经再清楚不过了。在得知这个答案之后,刘以栋略平静一下呼吸,然后才缓声说道。 “这是先帝潜邸时由画师所绘画像!” 抬头看张煌言,已经知道答案的刘以栋又继续说道。 “在下从未见过淮王,司马亦未见过先帝,而这画像是当年熹宗命宫中画师所绘,上有熹宗私印,先帝将此画赐予家祖,三十余年间,刘家上下不敢有损丝毫,这画像之人与何人相像,司马亦无需告知在下。” 那里还用再说,只看张煌言的表情,就已经知道答案了。 怎么可能会如此之像! 或许张煌言没有见过孝烈皇帝,但是对于朱明忠他并不陌生,不知多少次,他都会想起两人初见面时的一幕,从画像上看,两人至少了七八分相像。难道、难道,这,这是真的! “世间相貌相似之人何止一二!” 张煌言的反应,倒是在刘以栋的意料之中,他并没有辩解,而是继续说道。 “司马可知道,现在大明看似中兴在既,可实则却是危机四伏,不说其它,四藩虽为忠臣,可又焉能持久,四藩之间虽互有敌友,同样也是矛盾重重,若是有朝一日兵戎相见,亦不足为奇。” 对于刘以栋的这番话,张煌言尽管想要反驳,可是最后却没有说出话来。有些事情是不可能避免的。 “正如现在天下人皆言淮王是毅宗孝烈皇帝之子嗣,估且不论真假,有当年的英宗复位之教训,今上又岂会甘为景泰?” 刘以栋这一句“今上又岂会甘为景泰”,让张煌言的脸色猛然一变,这正是他担心的地方。 “若是朝廷今有天下兵马,或许,诸藩尚不足为惧,可今日之势却是主弱臣强。四藩之兵皆为其藩王一人所招,兵强马壮,训练有素,此为我朝从未有过的事。虽四藩合力助我大明中兴,可是朝廷对此亦是喜惧参办,毕竟主弱臣强,总不是国家幸事!” 张煌言轻轻点了一下头,刘以栋把声音再压低。 “而观今日之四藩,淮王治军严明,且能礼贤下士,天下有识之士咸以为,淮王乃当今扭转乾坤之人物。秦无道,尚有各路诸侯逐鹿中原。今上本就属远藩,若淮王是毅宗子嗣,那这天下亦理应还主,司马以为如何?” 刘以栋这两句轻细得只有张煌言一人听得到的话,却如千钧炸雷,使他整个人为之心惊肉跳。他本想大声斥责一句“狂妄荒谬”,但他看出刘以栋之所以这么说,也只是一片忠心,且又喜爱他的才识过人。对这种有为青年,他优加宽容。张煌言采取回避的态度,并没有直接回答他,而只是说道, “今日天色已晚,足下不必回书院了,就在我这里留宿一夜如何?” 见司马对此毫无兴趣,亦不便再谈下去。已经打定主意伺机再进言的刘以栋,于是便同意道。 “谢司马美意,今晚晚生便于此住下了。” 说着,他看一眼桌上的画,然后又说道。 “至于这画,先放在司马这里,晚生先告退了!” 在刘以栋告退之后,张煌言的眼睛盯着那画像,一时间心情却是久久难以平静,刘以栋的造访,让他意识到,现在的局势比他想象的更为紧张。 “若是天下人皆以成仁是毅宗之子,若是如此……” 想到刘以栋的那番话,张煌言来回在房间中踱着步子,他来到窗边,往窗外看去,目光投向北方的时候,神情越发的严肃。 “成仁……若是先帝血脉,那……” 尽管内心中为先帝能有血脉存世而高兴,但是作为大明的臣子,张煌言的心底还有一个声音在他的心底回响着。 “今上尚在,朝纲尚在!” 这八个字于他的心底浮现的时候,他的眉头皱的更紧了。 大明自有朝纲在! 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这朝纲崩乱! 心有所思,最终,张煌言望着北方却长叹了口气,然后自言自语道。 “成仁,张某虽欠人情,但绝不能因私废公,张某身为大明之兵部尚书,绝不能坐视朝纲不存……” 他这般喃喃自语的时候,想到朝廷现的处境,他的眉头紧锁着,最终他默默的走到了桌边,在提起笔的瞬间,又是重重长叹口气,随后才开始书写起了奏折。 终于,写完奏折之后,张煌言看着纸上的内容,只是无奈摇头长叹,有一瞬间,他甚至想要撕去这奏折,但是最终他却还是咬咬牙,对门外吩咐道。 “来人……” 在即将递出那份奏折的时候,张煌言的手还是忍不住一颤,他知道这封奏折递出之后,将会发生什么,不仅仅只是意味着他与朱明忠的决裂,同样也意味着…… “八百里加急,送往朝廷!”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张煌言的脑海中又一次浮现出了方才刘以栋的那句话“今上又岂会甘为景泰”。 “若是今上意欲加害你的话,张某纵是拼了性命,亦会保全你的!” 摇头轻叹着,张煌言自言自语道。 “但愿,你能理解张某吧!” 在道出这句话之后,起身离开书房时,张煌言整个人都显得有些落寂,他就像是受到从未曾有过的打击似的,神情极为低落,而更多的却是自责。 “予生则中华兮死则大明,寸丹为重兮七尺为轻。予之浩气兮化为雷霆,予之精神兮变为日星……” 终于,在念出这几句残句之后,张煌言的目中闪过一道泪光,尽管他强抑着那泪水,但终究,那泪水还是流了下来…… 朝中,静悄悄的,谁都没有说话,尽管文臣武将数十位,都站在殿中,但是却没有任何人说话,所有人都垂着头,这宫殿之中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内官在读着奏折时的声音。 “……今日天下初定,清虏远循关外,朝廷再无长处万年之理,臣以为为大明江山计,朝廷理应从速还朝京师……” 张煌言的奏折被内官读出的时候,所有的文臣都选择了沉默,尽管大家选择了沉默,可是他们的神情却显得有些激动。 终于! 有人站出来说句公道话了! 一直以来,对于他们来说,尽管知道朝廷偏安海外并不是长久之计,可是却几乎从没有人主动提及,一来是因为顾忌淮王态度,二来是因为无论是收复京城的李子渊,亦或是克复南京的郑家,都没有表态,他们不表态,朝廷即便是要走,又能往那里去? 总不能去南昌吧! 其实,若是能去南昌自然是再好不过,毕竟主持江西的是张煌言,他是大明的忠臣!朝廷于他那里自然无需担心安全问题。 可张煌言同样也没有说! 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大家都选择了沉默了,是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当提到朝廷的问题时,往往就意味着必须要与淮王发生正面冲突,淮王会同意朝廷离开其治下吗? 尽管没有人说,但是所有人都在等待着时机,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淮王貌似先帝的消息传了过来,一时间,朝廷上下无不是一片哗然,最让人担心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估且不问这个消息是真是假,但可以肯定的是,皇上在万年呆一天,就多一天的危险,这种“貌似”很有可能导致双方的本就不值一提的信任,在这个时候彻底的瓦解了。 即便是原本坚持相信淮王是忠臣的人,这个时候也开始担心起皇上的安危了,毕竟,这个“貌似”等于是在告诉世人,相比于今上,淮王才是大明真正的正统,尽管并不知道,这个消息的真假,但谁又会在乎呢?万一这正是朱明忠费尽心机所要达成的目的,到时候,今上怎么办? 今上的性命,朝廷的安危,都在朱明忠的一念之间,这怎么能不让人担心! 担心着自身的性命,忧心着今上的安危。就在众人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候,张煌言的奏折来了。 还驾京师! 对于皇上和朝廷来说,这是再好不过的选择。 可问题是,淮王会同意吗? 偶尔的人们会把目光投向万年府知府,尽管他位于殿中最后一排,可人们知道,他是淮王在万年的代表,他会说什么? 在众人的注视中,郑侠如只是一言不发的站在那里,表面上看似冷静的他,心里却已经掀起了轩然大波,这……张苍水就是这么回报大王的吗? 难道他就不知道,若是今上回到京师的话,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放过大王的!当年景泰帝的教训,谁会不记得,现在谁还可能去犯同样的错误? 同意朝廷还驾京师,这岂不就等于纵虎归山! 正文 第91章 心乱(第一更,求支持) 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 现在的问题已经不再大王如何对朝廷了,而是朝廷会如何对大王! 作为大王的心腹,郑侠如似乎已经看到了将来。看到这些些时看似沉默的大臣们,是如何在朝中陷害大王,如何捏造“莫须有”的罪名,置大王于死地! 想离开万年! 难道他们就不知道,这万年是淮藩的万年吗? 在心底闪现这个念头的时候,郑侠如的视线朝着一旁的锦衣卫看去,一个大逆不道的念头在他的心底闪现出来! 弑君! 在郑侠如的心底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他立即于心底盘算着这种事情的可能性。 可行性极高,因为一旁的锦衣卫。 锦衣卫! 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锦衣卫主要职能为“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其首领称为锦衣卫指挥使,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直接向皇帝负责。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亲国戚,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不过,在永历朝,这锦衣卫更多的是履行掌直驾侍卫的职责。就像现在于万年,这些锦衣卫就承担侍卫和仪仗职责。他们身着飞鱼服,腰佩绣春刀,那服饰异常华美,堪称朝廷的颜面。可这些颜面却不是朝廷的,而是……淮王的! 身为淮王在万年的心腹亲信,郑侠如自然知道,这所谓的“锦衣卫”不过只是穿着飞鱼服的忠义军,如果他想要动作的话,应该可以得到他们的配合。 弑君! 有何不可! 垂首沉默的郑侠如脑海中闪现过无数个念头,他在权衡着弑君的可能性。首先,万年府效忠皇上的锦衣卫不过只有区区数百人,这些人的身份各异,既有当年残留的锦衣卫老人,也有楚王、晋王以及张煌言等人派来的,而相比之下,忠义军易装过来的锦衣卫却有千人之多,而且在城外,还有一千余人的驻军,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发大军“攻城”,只需要几个小时,就能让永历父子以及这永历朝众臣死于此地。在万年弑君不会有任何风险! 至少没有人能威胁到这里,至于台南的郑家军,根本就不是威胁,郑家现在看似风平浪静,可实际上,却是内患重重,他们绝不会出兵干涉这里。 唯一的顾虑是什么?就是弑君之后,可能引起的各方反应,这才郑侠如担心的。 晋藩、楚藩、闽藩还有张煌言,他们会怎么看待弑君之事? 他们会不会来个十八路诸侯讨董卓? 诸如此类的念头在郑侠如的脑海中翻滚着的时候,他甚至都没有考虑弑君会给他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甚至于,他压根就没有意识到,他几乎本能的选择了弑君! 弑君! 古往今来,这可是最大逆不道的事情,弑君篡位,必须要先弑君,才能篡位。 对于权臣来说弑君很容易,可是弑君之后,如何收场,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弑君!在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郑侠如甚至没有任何不适,他的心里并没有因这个念头的产生而有丝毫的愧意,似乎这就是他的职责,他的使命似的。 对于永历皇帝,他并没有丝毫的感情,或许对于大明有那么一些感情,至于这永历朝……大王是孝烈皇帝的子嗣,大王才是大明真正的正统! 从大陆传来的消息,不仅影响到了朝廷,同样也对郑侠如产生了影响,无论大王是不是孝烈皇帝的子嗣,于江北来说,这都是一件好事,仅只是这个名义,就能够让大王篡位变得合法,变得为人所理解,毕竟,相比于永历,大王才是正统。只不过,现在,对于永历以及其它各藩,他们却做出了什么样的选择? 弑君的念头在郑侠如心里反复浮现出来的时候,他的脑海中同样也想到了另一种可能,就是到时候天下人的反应。 天下人会有什么样的反应,郑侠如并不担心这个问题,但是他必须要考虑到弑君之后,各藩的反应。张煌言! 又一次在心底念叨着这个名字,想着他在奏折上的“拳拳赤胆”,郑侠如的心底却是翻起一阵波涛。 大王待张煌言如何? 真可谓是以国士待之!但凡是张煌言有所需,大王从未曾拒绝过,他入江西时需要军粮,大王没有任何犹豫,解二十万石粮食,助其平定江西,需军饷时,前后解款不下百万两之多,如此厚待,换来的又是什么呢?张煌言又是如何回报大王? 他的回报不过只是区区一纸奏折,看似拳拳赤胆、看似事事为公,但是却把大王陷于死地之中。这就是他给予大王的回报! 今日张煌言不念旧情!他日李定国又岂会念旧情?那李定国也是永历朝的忠臣,若是弑君之后,他李定国也如张煌言一般来个“弃私谊于不顾”,兴兵讨淮,到时候,又该怎么办? 也就是这么思索着,郑侠如心底那个弑君的念头慢慢的消失了,他突然意识到,现在大王已经被逼到了一个绝路上。 这是一条什么样的绝路?是大王太过仁义的惹下一的祸事!张煌言背叛了大王、李定国同样也会。至于李子渊、郑经,一但弑君,恐怕他们也乐得与张李二人联手讨淮。 如果大王同意朝廷还朝又将是什么结果呢?一但永历离开了淮藩的控制,到那时,永历又岂会放过大王? 永历又怎么可能容忍“正统”于一旁,他必定会千方百计的想要加害大王。罗织莫须有的罪名,恐怕都是最简单的,至于楚藩、闽藩恐怕都不介意落井下石。到那时,晋藩以及张煌言即使是不愿看到这一切,但是他们恐怕也会选择了沉默,他们是永历朝的忠臣! 况且,即便是他们据理力争,又有何用?又岂能左右得了永历的决定,永历是绝不可能有做第二个景泰帝,他和朝中的大臣必定会千方百计的想加害大王,大王一日不死,他们便会一日不愿放弃。至于什么所立的功业,于皇权面前,不过只是笑话。 大王该怎么办? 又能怎么办? 弑君!或许这是唯一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可弑君之后的十八路诸侯攻淮,又该如何解决? 放虎归山!放虎归山之后的代价,可不仅仅只是大王的性命,甚至还有淮藩上下所有人的性命!他们不会放过大王,自然也不会放过大王的子嗣以及淮藩上下人臣。意识到自己并没有退路的郑侠如沉默着,早就已经把性命与淮藩捆绑在一起的他知道,现在淮藩已经没有了选择。可若是弑君的话……代价太过惨重了! 到那时,淮藩必须以一已之力,应对来自各方的打击,这样的力量悬殊之下,孰胜孰负尚不可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忠义军想要赢恐怕并不容易。 现在该怎么办?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在郑侠如的身上,当然,也有人把目光投在锦衣卫的身上,他们同样也在担心着事态会往极端的方向发展,这也是他们选择沉默的原因。“他们就是大明的人臣吗?” 大臣们人沉默,让朱由榔的心底升出一阵绝望的情绪,他之所以会这么绝望,是因为他从这些大臣们躲闪的视线中,感受到了他们的小心,他们之所以小心翼翼的,甚至连一句话都不愿意说,归根结底还是对淮藩的害怕,是对淮藩的恐惧,他们害怕淮藩因此忌恨。 其实,朱由榔并没有猜对,众人之所以沉默,是因为他们不愿意激化这一矛盾,或许张煌言的奏折让他们看到了朝廷离开此地的希望,但是稍有理智的人都知道,他们能不能走,关键在于淮王,而不是张煌言。可是淮王又怎么可能把自己的脑袋交给别人,如果现在众人纷纷表示赞同的话,很有可能会激怒淮王,到时候,即使是淮王没有弑君之意,为了保命,恐怕也只能行此大逆了。 如果淮王不愿的话,总要说一句话啊?这也是众人把目光投向郑侠如的原因,他们都觉得郑侠如应该站出来为淮王说话,可他们看到的是却是郑侠如选择了沉默! 沉默并不能解决问题。就在这宫殿中的气氛变得越来越紧张的时候,突然,有内官手持奏折急急的禀报道。 “楚王急奏!”楚王奏折来了!众人看着那奏折,所有人都在好奇着楚王想要说什么,他会说什么呢?在这个时候,其它强藩的态度对朝廷来说再重要不过,只要有强藩的支持,即便是淮藩想要行不臣,恐怕也会有所顾忌。 “……朝廷理应还驾京师……”待这句话于宫殿中响起的时候,那些原本看似沉默的大臣们,无不是变得激动起来,有了,现在有了强藩的支持,他们……还怕什么! 于是立即有人站出来说道。 “臣以为诚如楚藩所言,朝廷理应还驾京师!” “臣附议!” “臣附议!” 在那一阵阵“臣附议!”的话声中,郑侠如的脸色微变,心底冷笑着,目光中带着些嘲弄之意,似乎是在嘲弄着这些自以为得意的君臣…… 正文 第92章 阴谋(第二更,求支持) 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 现在的问题已经不再大王如何对朝廷了,而是朝廷会如何对大王! 作为大王的心腹,郑侠如似乎已经看到了将来。看到这些些时看似沉默的大臣们,是如何在朝中陷害大王,如何捏造“莫须有”的罪名,置大王于死地! 想离开万年! 难道他们就不知道,这万年是淮藩的万年吗? 在心底闪现这个念头的时候,郑侠如的视线朝着一旁的锦衣卫看去,一个大逆不道的念头在他的心底闪现出来! 弑君! 在郑侠如的心底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他立即于心底盘算着这种事情的可能性。 可行性极高,因为一旁的锦衣卫。 锦衣卫! 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锦衣卫主要职能为“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其首领称为锦衣卫指挥使,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直接向皇帝负责。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亲国戚,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不过,在永历朝,这锦衣卫更多的是履行掌直驾侍卫的职责。就像现在于万年,这些锦衣卫就承担侍卫和仪仗职责。他们身着飞鱼服,腰佩绣春刀,那服饰异常华美,堪称朝廷的颜面。可这些颜面却不是朝廷的,而是……淮王的! 身为淮王在万年的心腹亲信,郑侠如自然知道,这所谓的“锦衣卫”不过只是穿着飞鱼服的忠义军,如果他想要动作的话,应该可以得到他们的配合。 弑君! 有何不可! 垂首沉默的郑侠如脑海中闪现过无数个念头,他在权衡着弑君的可能性。首先,万年府效忠皇上的锦衣卫不过只有区区数百人,这些人的身份各异,既有当年残留的锦衣卫老人,也有楚王、晋王以及张煌言等人派来的,而相比之下,忠义军易装过来的锦衣卫却有千人之多,而且在城外,还有一千余人的驻军,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发大军“攻城”,只需要几个小时,就能让永历父子以及这永历朝众臣死于此地。在万年弑君不会有任何风险! 至少没有人能威胁到这里,至于台南的郑家军,根本就不是威胁,郑家现在看似风平浪静,可实际上,却是内患重重,他们绝不会出兵干涉这里。 唯一的顾虑是什么?就是弑君之后,可能引起的各方反应,这才郑侠如担心的。 晋藩、楚藩、闽藩还有张煌言,他们会怎么看待弑君之事? 他们会不会来个十八路诸侯讨董卓? 诸如此类的念头在郑侠如的脑海中翻滚着的时候,他甚至都没有考虑弑君会给他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甚至于,他压根就没有意识到,他几乎本能的选择了弑君! 弑君! 古往今来,这可是最大逆不道的事情,弑君篡位,必须要先弑君,才能篡位。 对于权臣来说弑君很容易,可是弑君之后,如何收场,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弑君!在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郑侠如甚至没有任何不适,他的心里并没有因这个念头的产生而有丝毫的愧意,似乎这就是他的职责,他的使命似的。 对于永历皇帝,他并没有丝毫的感情,或许对于大明有那么一些感情,至于这永历朝……大王是孝烈皇帝的子嗣,大王才是大明真正的正统! 从大陆传来的消息,不仅影响到了朝廷,同样也对郑侠如产生了影响,无论大王是不是孝烈皇帝的子嗣,于江北来说,这都是一件好事,仅只是这个名义,就能够让大王篡位变得合法,变得为人所理解,毕竟,相比于永历,大王才是正统。只不过,现在,对于永历以及其它各藩,他们却做出了什么样的选择? 弑君的念头在郑侠如心里反复浮现出来的时候,他的脑海中同样也想到了另一种可能,就是到时候天下人的反应。 天下人会有什么样的反应,郑侠如并不担心这个问题,但是他必须要考虑到弑君之后,各藩的反应。张煌言! 又一次在心底念叨着这个名字,想着他在奏折上的“拳拳赤胆”,郑侠如的心底却是翻起一阵波涛。 大王待张煌言如何? 真可谓是以国士待之!但凡是张煌言有所需,大王从未曾拒绝过,他入江西时需要军粮,大王没有任何犹豫,解二十万石粮食,助其平定江西,需军饷时,前后解款不下百万两之多,如此厚待,换来的又是什么呢?张煌言又是如何回报大王? 他的回报不过只是区区一纸奏折,看似拳拳赤胆、看似事事为公,但是却把大王陷于死地之中。这就是他给予大王的回报! 今日张煌言不念旧情!他日李定国又岂会念旧情?那李定国也是永历朝的忠臣,若是弑君之后,他李定国也如张煌言一般来个“弃私谊于不顾”,兴兵讨淮,到时候,又该怎么办? 也就是这么思索着,郑侠如心底那个弑君的念头慢慢的消失了,他突然意识到,现在大王已经被逼到了一个绝路上。 这是一条什么样的绝路?是大王太过仁义的惹下一的祸事!张煌言背叛了大王、李定国同样也会。至于李子渊、郑经,一但弑君,恐怕他们也乐得与张李二人联手讨淮。 如果大王同意朝廷还朝又将是什么结果呢?一但永历离开了淮藩的控制,到那时,永历又岂会放过大王? 永历又怎么可能容忍“正统”于一旁,他必定会千方百计的想要加害大王。罗织莫须有的罪名,恐怕都是最简单的,至于楚藩、闽藩恐怕都不介意落井下石。到那时,晋藩以及张煌言即使是不愿看到这一切,但是他们恐怕也会选择了沉默,他们是永历朝的忠臣! 况且,即便是他们据理力争,又有何用?又岂能左右得了永历的决定,永历是绝不可能有做第二个景泰帝,他和朝中的大臣必定会千方百计的想加害大王,大王一日不死,他们便会一日不愿放弃。至于什么所立的功业,于皇权面前,不过只是笑话。 大王该怎么办? 又能怎么办? 弑君!或许这是唯一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可弑君之后的十八路诸侯攻淮,又该如何解决? 放虎归山!放虎归山之后的代价,可不仅仅只是大王的性命,甚至还有淮藩上下所有人的性命!他们不会放过大王,自然也不会放过大王的子嗣以及淮藩上下人臣。意识到自己并没有退路的郑侠如沉默着,早就已经把性命与淮藩捆绑在一起的他知道,现在淮藩已经没有了选择。可若是弑君的话……代价太过惨重了! 到那时,淮藩必须以一已之力,应对来自各方的打击,这样的力量悬殊之下,孰胜孰负尚不可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忠义军想要赢恐怕并不容易。 现在该怎么办?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在郑侠如的身上,当然,也有人把目光投在锦衣卫的身上,他们同样也在担心着事态会往极端的方向发展,这也是他们选择沉默的原因。“他们就是大明的人臣吗?” 大臣们人沉默,让朱由榔的心底升出一阵绝望的情绪,他之所以会这么绝望,是因为他从这些大臣们躲闪的视线中,感受到了他们的小心,他们之所以小心翼翼的,甚至连一句话都不愿意说,归根结底还是对淮藩的害怕,是对淮藩的恐惧,他们害怕淮藩因此忌恨。 其实,朱由榔并没有猜对,众人之所以沉默,是因为他们不愿意激化这一矛盾,或许张煌言的奏折让他们看到了朝廷离开此地的希望,但是稍有理智的人都知道,他们能不能走,关键在于淮王,而不是张煌言。可是淮王又怎么可能把自己的脑袋交给别人,如果现在众人纷纷表示赞同的话,很有可能会激怒淮王,到时候,即使是淮王没有弑君之意,为了保命,恐怕也只能行此大逆了。 如果淮王不愿的话,总要说一句话啊?这也是众人把目光投向郑侠如的原因,他们都觉得郑侠如应该站出来为淮王说话,可他们看到的是却是郑侠如选择了沉默! 沉默并不能解决问题。就在这宫殿中的气氛变得越来越紧张的时候,突然,有内官手持奏折急急的禀报道。 “楚王急奏!”楚王奏折来了!众人看着那奏折,所有人都在好奇着楚王想要说什么,他会说什么呢?在这个时候,其它强藩的态度对朝廷来说再重要不过,只要有强藩的支持,即便是淮藩想要行不臣,恐怕也会有所顾忌。 “……朝廷理应还驾京师……”待这句话于宫殿中响起的时候,那些原本看似沉默的大臣们,无不是变得激动起来,有了,现在有了强藩的支持,他们……还怕什么! 于是立即有人站出来说道。 “臣以为诚如楚藩所言,朝廷理应还驾京师!” “臣附议!” “臣附议!” 在那一阵阵“臣附议!”的话声中,郑侠如的脸色微变,心底冷笑着,目光中带着些嘲弄之意,似乎是在嘲弄着这些自以为得意的君臣…… 正文 第93章 谁是鱼肉(第一更,求支持) 浑河上,一艘艘多桨船泊停于码头附近,在一队队兵士的护卫下,一个个沉重的楠木箱被战士们抬上了船。 “那是运银子的船!” 就像是介绍着什么新鲜事似的,船上的水手向这位大人物显摆着。 “那些船上装的都是大王从沈阳城里头抄没的银子!” “这是要运回江北吧!” 钱磊顺着水手的话说道。作用参军,他当然知道这些银子的去处,从沈阳经浑河运往河口然后再从那里装上舰队的军舰,经海路运抵海州,这阵子每隔几天总有多则上千万两少则数百万银子运到江北,然后存入江淮银行。 “那可不是,这银子都存进了银行里头,有了这些银子,咱们手里的银元券,那才算是真金白银,别的不说,有那几万万两银子在,那银元券就不愁换不到银子!” 水手的话让钱磊笑而不语的点了下头,大张旗鼓的告诉外界把二万万两银子存进江淮银行,并且大张旗鼓的运回去,就是为了让天下人都看到那些银子,就是为了让他们知道,现在江淮银行有的是银子。当然同样也是为了让那些居心叵测,想要挤兑江淮银行的人知道,银行有足够的银子应对任何挤兑,从而彻底绝了他们的心思。 二万万两银子! 足以让全天下的人相信——江北有足够的银子,让他们对江淮银行的银元券深信不疑,也只有如此,这江北的银元券才能行通天下。即便是地方各省推出类似的银元券,也不会对江淮的银元券造成影响,因为相比于他们,江淮的银元券有着充足的储备金,寻常百姓不需要担心在银行中换不出银子来。 “金融战……”想着当初从“顺治通宝”开始打响的这场金融战,钱磊的唇角轻挑,脸上带着一丝笑容。当初满清入关时,洪承畴用含同铜量高且较重的“顺治通宝”一点点的构建了满清的“正统”,因为百姓用的见的都是“顺治通宝”。后来大王用一招“铸劣钱”,轻易的把“顺治通宝”的信用打垮,数百万串江北铸造的“顺治通宝”,摧毁了满清的“正统”。 而现在,银元券只不过是换了种形式的金融战,尽管看不见硝烟,也看不到杀戮,可是它所产生的影响,甚至不亚于一场大战! 在这场金融战中,从沈阳运出的二万万两银子就是打赢这场战争的弹药,而且事实证明,这些弹药的效果极为显著,现在银元券的流通范围相比于过去更大,甚至就是在洪承畴治下的长沙等地,也出现了江淮的银元券。这种大范围的流通,并不仅仅只是因为市场上白银不足的银荒,令百姓不得不使用银元券代替白银。 更重要的是信用,有二亿两白银作保的江淮银行的银元券信用极高,百姓们自然乐意使用。百姓的乐意使用,不仅有助的让他们接受江北,还能够给予其它地方经济上的重创,使得他们不能效仿江北,通过印制银元券获取巨额的利润。 战争! 局势到底会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去发展?对此,钱磊并不清楚,但是他却知道现在局势远远比他想象的更为恶劣。 尤其是那个谣言传出来之后,即便是身在清河,钱磊也能够感觉到气氛的变化,不是变化的,并不仅仅只是世间的气氛。 最大的变化是所有人都知道现在随着这个谣言的传播,淮王和朝廷的关系已经变得极为微妙。猪油佬会容得下淮王吗? 这并没有任何答案。尽管没有答案,但是所有人都很清楚,从此之后,朝廷与江北之间所有的信任都随着这个谣言,彻底消失了。 对于朝廷来说,哪怕是大王忠心耿耿,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大王对于朝廷来说是一个威胁。朱由榔决不会容忍大王对他的皇位构成威胁。 他会怎么办? 大王又会怎么办? 正是怀揣着这样的疑问,钱磊乘坐快船来到了这里,他希望能够在大王做出错误的决定之前说服大王。但愿大王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吧。 什么才是正确的选择?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看法,即便是在淮王参军府内,也是争论了好几天才争论出了一个所以然来。 而现在,钱磊来到这里就是为了让大王能够,接受他们的建议,从而做出相对正确的选择。可是这个选择确实有些困难啊。 半个时辰后在行营见到大王的时候,钱磊注意到大王的脸色极为难看,而且神情显得有些憔悴。 “炳奇,你来了。”看着钱磊,面无表情的朱明忠请他坐下来。 “你应该已经知道了吧?” 朱明忠的语气显得有些压抑,甚至带着一些懊恼的意思。 “张苍水把我给卖了。”他的语气带着一些愤怒,至少对于朱明忠来说,他从未曾想到有一天从背后插过来的一刀居然会是张煌言捅过来的。尽管他可以理解张煌言对于大明朝廷的忠诚,但是他却不能够理解这突如其来的一刀,这一刀不仅打乱了他的全部计划,还让他自身于现在的险境之中。 “他是大明朝的忠臣,我却成了大明的奸臣,它这个奏折一递,把我当成了什么?好像就是我不愿意把朝廷教出来一样,好像我成了挟天子令诸侯的曹操。” 朱明忠一边抱怨着,一边说道。 “他们也不想想,要不是我当年派出舰队到缅甸去把朝廷从缅甸人的手里抢出来,恐怕现在朝廷早就被缅甸人给杀了个精光。” 满腹怨言的朱明忠常出一口气。 “要是我想要那个皇位,他朱由榔能活着回来吗?与其是现在这样还不如当初不去赢那个价返到省了这么多麻烦难道他就没有长脑子?” 这会儿朱明忠的语气里没有了一丝一毫的尊重可言。毕竟他已经看到了直接从他头上砍来那把夺命的钢刀。 “朱由榔不知道,难道他张煌言也不知道。如果我真的想要这个皇位当初自然不需要派兵去缅甸,我到缅甸迎驾,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吗?别人不能谅解我的一番苦心,可是他……” 如果不是因为愤怒至极,朱明忠都不会像现在这样直呼他们的名讳。可是他们的做法太让他心寒了。而心寒之后却又是无边的怒火,怒火中烧的他似乎已经看到了未来会朝着什么方向发展? 如果他不能够做出正确的决定,那么未来从现在开始就已经注定了。 “他同样也不能够体谅本王的一番苦心。” 听着大王的抱怨和从大王口中吐出来的一声声委屈,钱磊选择了沉默,他知道大王现在内心有着太多的怨气。一直以来,大王对朝廷可谓是忠心耿耿,可是到最后却落得现在这个下场。恐怕最让大王气恼的,并不是因为朝廷对他的不信任,而是朋友对他的怀疑。 “当年他张苍水要砍我的脑袋,我没有任何怨言。当时我心里想着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朝廷,为了大明的江山社稷,他之所以要杀我是因为不了解我。可是现在呢?难道这么多年他还不知道本王对大明是何等的忠心吗?” 不是他不知道。而是因为在他看来,朱明忠对于朝廷来说是个威胁。这才是朱明忠之所以会如此恼怒的根本原因。 “这些年本王虽谈不上是劳苦功高,不敢说,若是没有本王就没有大明的今天,但也算是恪尽职守,不敢有丝毫懈怠,可到最后却落得是如此下场。” 摇头长叹一声,朱明忠的神情变得越发的难看起来。 “他张煌言一纸奏折上书朝廷,他是成了大明的忠臣了。可是本王呢?他又可曾想过现在朝廷对本王是有必杀之心。一旦朝廷回到了京师,到时候本王又将何去何从?难道要本王八脑袋双手送给朱由榔不成。” 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出这句话之后,朱明忠冷笑道。 “难道他们真的以为本王会迂腐到这般田地吗?他们当真以为当年本王愿意把脑袋送给大明,今天也愿意把脑袋拱手让人吗?他们就不想想当年本王之所以愿意把脑袋拱手让人,是因为大明江山。现在?”冷笑一声,朱明忠朝着南方看去。 “本王又怎么可能,把自己和淮王府上下数10万人的脑袋拱手相让。”不可能把脑袋拱手相让!姑且不说其他人就是王府中自己的家人的安危,也让朱明忠知道现在他已经没有任何退路可言。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会在言语上没有任何顾忌,而是直接撑起了永历的名讳。完全没有了一丝一毫的尊重可言。 “难不成他真的以为只需要一直诏书,就能够把本王的脑袋给夺过去吗?寥寥数笔就能让本王把脑袋双手奉上吗?” 朱明忠的脸上带着冷笑,言语中尽是嘲讽。他在嘲笑着那些人的幼稚。难道他们就不知道什么才是硬道理嘛? 拳头才是硬道理!在这个乱世之中,只有手中有兵,说话才能够让人认真聆听。至于其他,不过只是虚言罢了。他是绝不会任人鱼肉的。 “炳奇,你说本王会任人鱼肉吗?” 正文 第94章 权臣(第二更,求支持) “这天下又岂有任人鱼肉之人。” 大王的问题让钱磊略微一愣,随既摇头说道。 “今日并非是大王不愿任人鱼肉,而是为求自保,不得已而为之。”“为求自保……” 沉吟片刻,朱明忠摇头说道。 “如果仅仅只是为了自保,又何必如此?”长叹了口气,朱明忠继续对钱磊道。 “炳奇,本王是不想把自己还有淮王府上下所有人的性命都交给其他人来决定!如果仅仅只是为了自保,本王大可选择远赴海外,如此他朱由榔又能奈我何?” 远走海外,的确是避敌锋芒的最好选择。现在忠义军有着大明最强大的舰队,只要到了海上,没有任何人会是他的对手。逃亡海外。或许是安全的,但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本王能逃得了?可是这淮王府上下怎么办?难道大家都和本王一起逃亡海外吗?还有这千百万百姓,也和本王一起逃亡。这可能吗?当然没有任何可能。” 摇着头,朱明忠的语气变得不容置疑。 “所以本王是绝不会走的,更不会把本王的脑袋拱手相让于他人。” 大王的这番话总算是让钱磊放下了心。自从那个消息传出来之后淮王府上下。最担心的就是大王会不会就像当年的岳飞一样,对朝廷一位愚忠。如果当真是那样,到时候可能丢掉性命的并不仅仅只是大王一个人,甚至还有淮王府上下数千口。作为淮王府的府臣,无论是钱磊或者顾炎武,他们所有人的利益早已经同淮王捆绑在一起。也正因如此,一旦朝廷要对淮王下手的话,肯定不会放过他们,甚至可能会首先针对他们,以达到剪敌羽翼的目的。所以这次钱磊之所以来东北就是为了告诉大王,现在已经到了最后的关头,必须要做出一些选择。必须要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听着大王的对朝廷以及对张煌言的不满,钱磊很清楚,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了。至少是由说大王的时机已经成熟了,尽管外部的环境并不算成熟。但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把自己的脑袋拱手相让于他人,身家性命还是自己掌握的好。 “大王,臣有一句话,不知当问不当问。”在大王陷入沉默之后,钱磊看着大王问道。 “说。” “大王,”深吸一口气钱磊继续问道。 “那个谣言是谣言吗?” 那个谣言是谣言吗?这个问题猛然一听似乎非常简单。可是这个问题却又非常关键。与朝廷来说,之所以不能够容忍大王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那个谣言中的那一句话。大王貌似先帝。当然更直接的话是“大王是孝烈皇帝的子嗣。” 这才是朱由榔不能够容忍大王的根本原因。而现在钱磊这么问,实际上是在问大王这件事到底是谣言,还是真的? 其实早在消息传到清河之后,他们就已经通过一些渠道拿到了先帝的画像,同样也为大王于画像上的人相貌的相像而惊讶不已。在惊讶之余,所有人都在好奇另一个可能——难道大王真的是先帝的儿子?朝廷对大王的不信任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可是在另一方面,如果大王真的是先帝之后,对于江北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大王就有了问鼎大宝的可能。其实大王到底是不是先帝的之后,对于他们来说并不重要。甚至在前里看来,如果这不是真的,他们都可以抓住当下的谣言。明明白白的告诉所有人,大王就是先帝的之后,大王才是大明皇位最正统的继承人。既然朝廷认准了大王是先帝之后。那么现在大王就可以顺水推舟的承认这一切。然后挑战皇位。大王不是没有这个能力,江北的实力也能够支撑大王角逐大明的皇位。 “你觉得呢?”朱明忠并没有解释,而是看着钱磊说道。 “你觉得本王会是先帝之后吗?” “大王,这并不是一件坏事,至少并不完全是。” 沿着大王的视线,钱磊直接了当的说道。 “如果大王是先帝之后,那么无论将来做什么,都是朱家的家事,不是什么弑君篡位。这样其他人根本就说不出来任何话。” 钱磊的话让朱明忠选择了沉默,沉默片刻之后,他往远处看了一眼,然后反问道, “炳奇,你们的意思是本王承认这个身份是吗?”顺水推舟承认这个身份。这个念头朱明忠并不是没动过,他的手中有“证据”去证明他的身份。或许那些证据并不是什么铁证。但是至少可以说服绝大多数人。“大王,承认这个身份固然是有些好处,至少可以让大王暂时无需考虑其他,可以把问题都踢给朝廷,甚至可以让朝廷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在那里寻思着怎么样离开万年,而是先要把大王的身份给解决了。如此一来,至少在短时间内,朝廷是不可能离开万年的。” 在清河的时候,他们也曾就这个问题进行过讨论。对于是否顺水推舟,直接按着谣言所说承认这个身份。同样也曾发生过争执。 “而且如果大王承认这个身份的话,短时间内永历君臣绝不敢明目张胆的针对被大王,毕竟,大王才是大明皇位的正统继承人,如果大王承认了。他们对大王的打压于天下人看来自然是别有用心。” 在钱磊解释着承认这个身份的好处时,朱明忠只是略微点了下头。既没有同意也没有反对。 “但是在另一方面,如果到王承认了这个身份,到时候朝廷很有可能就会拿祖制出来说话。按大明的祖制,藩王是不能够领兵的。朝廷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收大王手中的兵权。” “要是本王这么办了,那岂不就是等于把性命交给其他人?” 交出兵权?开什么玩笑,这年头兵权就是命,手中无兵,也就没有了性命。把保命的根本交给其他人,这种事情,朱明忠会干吗? “如果他朱由榔想要夺本王的兵,就让他亲自来对本王说,本王会直接告诉他答案。” 答案会是什么? 朱明忠没有继续说下去,可钱磊能够猜到答案会是什么。答案非常简单。大明的皇帝只有一个人,在朱由榔于大王两个人之间谁更有可能成为大明的皇帝?这个答案同样也非常清楚。 “大王,还有其他各藩……” 说出这句话之后,钱磊的神色显得有些无奈。 “他们会怎么办?”李子渊,郑经,李定国还有张煌言,他们到时候又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 “是啊,他们是不会沉默的!”朱明忠的语气显得有些失落。 “先前本王以为也许他们会做出另一个选择,但是现在……” 摇了摇头,朱明忠自嘲的说道。 “他们都是忠臣啊。如果本王所料不差的话很快李定国也会把奏折上到朝廷那,他同样也会支持朝廷离开万年的,他们都是忠臣……” 一声长叹,朱明忠无奈苦笑道。 “至于本王这里,他们是不会考虑的。” “大王话也不能这么说,他们现在当然不会考虑,但是大王如果真的是先帝的儿子的话。臣以为到时候他们肯定会考虑的!” 双眼直视着大王。钱磊的心底有着很多疑问。当然,最大的疑问仍然还是那个问题——大王到底是不是先帝之后。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钱磊内心深处的许多疑问在这个时候也都解释的通了。寻常人家肯定是教不出像大王这样的人物。至于什么所谓的师傅。在前里看了天下恐怕还真没有那样的人物。那样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人物可能会为世人所知,即便是个江湖游医,恐怕也早已经因为医术而名扬天下了,毕竟,大王当年正是凭着鬼神莫测的医术为人重用。这样的人物游走江湖多年居然没有丝毫名声,实在是让人费解。一直以来,大王的学识渊博远远超过他人的想象,即便是对于许多人未闻的西洋之事,也是信手粘来。可如果大王真的出生皇家的话,那么一切都解释的通了。恐怕也就只有皇家才能教出像大王那样的人物了。 “你的意思是他们会因为本王是先帝的之后,而选择中立吗?” 朱明忠的眉头一皱,然后有些不自信的说道。 “这恐怕并不容易吧。” “只要能够证实大王的身份,臣以为他们绝不是什么迂腐之人。” 看着大王,钱磊主动为张煌言解释道。 “苍水之所以会这么做,是因为在他看来这是稳定,大明江山的唯一选择,毕竟现在,无论大王是不是先帝的儿子。朝廷都不适合在万年继续待下去了。这既是为了你的江山,同样也是为了大王。” 为了大王!钱磊的话让朱明忠有些不解的看着他,他可真没看出来张煌言到底是怎么为了他做出的这件事。他只看到了张煌言是怎么把他逼上了绝路。 “毕竟,谁都不敢保证大王会不会做出其他的事情来。” 正文 第95章 羽翼(第一更,求支持) 其他的事情? 其他的会是什么事? 弑君篡位! 恐怕也就是这种事情了,唇角微微一挑。朱明忠有些嘲弄地说道。 “当年他们可没有一个人怕过。” “那是因为当初大王是臣,现在大王很有可能由臣为君。所以他们不能不担心。” 看着大王,钱磊继续说道。 “即便是他们不担心,天下人也会担心,而且,若是朱由榔父子在万年有何意外的话,到时候,大王将如何向天下人解释?” 钱磊的问题让朱明忠的眉头微锁,脸色略微一变。 “到那时,即使是他们父子二人中的其中任何一人遭受意外,于天下人看来,都是大王授意,若是有人以此为由,挥师讨伐,又该如何?到那时,纵是大王有无数理由,亦无从解释,所以,于此看来,苍水的奏折,看似陷大王于险境,可实际上却又救大王于水火!” 救大王于水火! 眉头紧锁,朱明忠哼了声。“这样说的话,我还得谢谢他不成!”听出大王语气中的不满,钱磊只是笑了笑,然后继续说道。 “倒也谈不上谢,毕竟,此事之后,朝廷对于大王的警惕,甚至杀意也是明摆着的,只是大王……” 盯着若有所思的大王,钱磊笑道。 “即便是朝廷有意加害大王,只要忠义军在,又能奈何得了大王?”这是实话,只要忠义军在,他们就不能怎么得了自己! “其实,现在闹了这么一出,对于江北来说,若是说坏处,不能说没有,可以臣等来看,恐怕好处只会更多!” “炳奇,看来你这次来沈阳,恐怕真的是有话要主部。” 面上带着笑朱明忠不自觉地抚摸胡须了,这两年他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时代,包括如这个时代的人一般留起了胡须,尽管他的胡须并谈不上长,可有时候却不自主的想要摸上两下。 “大王。”钱磊将上身倾斜过去,盯着大王郑重其事地说。 “当年大王起兵于江阴之后,先复常州,后克南京,为大明可谓是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大王又面临什么样的险境呢?当初于南京,大王险些为闽王所杀,后来只身北走江北,凭着数千人马,全靠弟兄们用命,方才奠定我江北今日的基业,再后来,达素南下,我忠义军以数万对十万,一场血战之后,达素所领十万精兵尽数为我忠义军全歼,自此清虏之势便江河日下,大王可谓是力挽狂澜。现在,大王领兵北上,克复辽东,断清虏后路,令其远走草地,从当初大王起兵,直到现在,大王所做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极为英明的决定。可以说,若是没有大王,自然没有大明今日之势,可若是仗打完了呢?一旦天下的大仗结束,再养一支百十万的人马,既耗费粮饷,加重百姓负担,又让朝廷不放心,这自然不是什么好事。到时候,裁撤军伍自然是应该之事,到那时大王会怎么选择?臣说句不当说的话。” “你说吧,炳奇。”朱明忠点头说道。 “这么些年,从本王于你结识以来,你于本王可谓是忠心耿耿,本王又岂能不知,无论何时你有什么想说的,只管说你的,本王绝不会有丝毫怪罪。” “谢大王,我也就不客气了。”大王的回答,让钱磊颇为动情的说道。 “一但天下平定,到时候自然会有人提及刀枪入库、马放南山,毕竟那时候。时机也算是成熟了,况且自大明立国以来,从未曾有过今天这样的异姓藩王执掌天下兵权的事情,到那时,朝野上下必定以裁军为第一要务,忠义军、楚军、闽军以及晋军皆将大批裁撤,而大王会如何?以臣看来,大王届时必定会舍陆保海,以大王于国事之忠心,必定会同意裁军,但亦会尽量保全海军,毕竟,我等于海外之地,离不开海军舰队。” “炳奇,你说得对!”朱明忠对钱磊的这个说法,并没有选择,如果没有选择的话,他确实会选择保全海军,毕竟未来的时代是大航海时代,离不开海军舰队。 “可是大王,这一切是都是为朝廷着想。至于为大王你个人着想嘛。” 钱磊略停片刻后,语气坚定地说。“估且不说其它,就是大王自起兵以来,为了中兴大明,驱逐清虏,期间也得罪的人又岂止一二?请恕臣说句直话,天下于大王嫉妒者,仇恨者,恐怕早已经经是遍布朝野。倘若他日为大明朝廷把忠义军裁撤了,只恐后果不堪设想。” “你说说会有什么后果出现。”钱磊的话让朱明忠的心头微微一紧。 “马放南山、刀枪入库之日,就是大王身死之时!”这样的一句话从钱磊的口中道出时,朱明忠的眉头紧锁,他沉默着,只是坐在那里静静的看着远处。 “就像现在,即便是大王的手中掌握天下雄兵,可是一但朝廷怀疑起大王,大王于朝廷的眼中,又是什么?是威胁,是欲除之后快之人!今日大王为天下中流砥柱尚是如此,至于他日,若是大王手中无兵,恐怕现在与大王说话的人就不是臣,而是朝廷的锦衣卫了,大王此时恐怕也已经身陷锦衣卫的诏狱之中!大王!” 钱磊的提醒,让朱明忠的心头猛跳,是的!如果不是因为这次“警告”,恐怕他真的很有可能不反对裁军。如果真的如此,那等于把脑袋拱手相让,这种事情他会做吗? 会与不会,恐怕只有老天才知道。但是经历了这次风云之后,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把自己的脑袋瓜子拱手让人。这终究也算是一件好事吧! “若是裁军便等于自剪羽翼,如此既失豪杰心!焉能长久?所以,凡天下英雄必不可自剪羽翼!” 钱磊的提醒,让朱明忠心里一怔,两眼直直地望着钱磊。他一向将出身师爷的钱磊视为那种精通政务的官吏,但是在另一方面,钱磊在参军府中却很少发表意见,因为他更擅长处理寻常政务,而不是作为幕僚,参谋军政。可是刚才这句“凡天下英雄必不可自剪羽翼”的话,引起了他的强烈震动。 “羽翼不可自剪!”朱明忠点了下头,看着钱磊说道。 “这次,他们提醒的对啊,若不然,本王自剪羽翼之时,恐怕就是本王身死之日,功高盖主啊……” 功高盖主! 古往今来,多少人因此这四个字没了性命?在史书上这样的例子可以说是数不胜数,忠臣……又有几个有好下场的?这么于心底哀叹一声,朱明忠苦笑道。 “看来,我真的要好好谢谢苍水,他这个奏折,可以说是彻底打消了本王所有的幻想!” 是的,幻想已经完全消失了。尽管这一次,朝廷并没有表现出想要杀他的意思,但是朱明忠却很清楚,朱由榔想要杀他,只是时间问题,待到还朝京师之后,于他们而言,最大的威胁,可能不再是满清,甚至他们都不会去考虑什么西征,只要自己还活着,他们就绝不会放心。 “在来沈阳之前,臣等已经就此事进行过讨论,如果臣等所产不差的话,待到还朝京师之后,必定会令大王领兵西征!”看着大王,钱磊道出了他们的猜测。 “哦!”冷笑一声,朱明忠说道。“他们想借刀杀人啊!” “是想借刀剪大王羽翼,一旦大王打不好仗,皇上会如何看待大王呢?朝野官绅又会如何看待大王呢?他们必定会以此机会,剪除大王羽翼,待到大王手中无一兵一卒时,一切自然可以徐徐图之了!” 朱明忠点了下头,这正是古往今来最常见的法子。沉默不语的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坐在那里,手中端着茶杯,在沉默良久之后,才看着钱磊问道。 “那么,你们怎么看?”他口中的“你们”,指的自然是几位参军,他需要知道他们的意见。更重要的是需要知道他们的想法。 “大王现在已经无路可退,再退,便是死无葬身之地!”钱磊的这番回答,让朱明忠的心里又是一怔。死无葬身之地!这绝对不是什么危言耸听,钱磊说的是事实,如果这一次,他不做出准确的应对的话,那么,将来肯定是死无葬身之地,不但他个人,包括他的家人同样也是如此。 “大王……”看着面色不时变幻的大王,钱磊继续说道。 “无论大王是不是先帝的子嗣,其实于朝廷而言都不重要,李子渊不会错过这个落井下石的机会,甚至就是郑经,也乐意看到淮藩被废,至于李定国、张煌言他们势单力薄,若是朝廷一意孤行,他们又能奈何得了朝廷?” “那么……”话声略微一顿,朱明忠反问道。 “炳奇,你说说,现在应该怎么办为好?”如果不是因为看到了自身的险境,朱明忠绝不会如此恼怒,现在他已经没有任何退路可言了! “大王。”钱磊不加思索地说道。 “其实天下人都想知道,大王到底是何人?” 正文 第96章 帝心 (第二更,求支持) 大王到底是何人。 这才是钱磊、顾炎武等人渴望知道的,至于其它,他们反倒并不在意。 “这重要吗?” 双目直视着钱磊,朱明忠的唇角一扬,只是看着他。 “确实不重要!” 大王的反问让钱磊一笑,笑后又说道。 “如果天下人都如此以为的话,未必是件坏事。” 尽管钱磊没有明说,可是朱明忠仍然听出了他话中的意思,他的意思再简单不过——无论是或者不是,以那个名义行事,总好过没有名义。有时候一些事情,所需要的就是一个名义。 “未必是件坏事……” 沉吟片刻,朱明忠既然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更没有出言赞同或是反对,只是岔开话题说道。 “那现在该怎么办?” 对于身份真与假,朱明忠并不在意,同样,钱磊等人也不在意,因为他们都很清楚,在这个问题上,即便是朝廷也会选择宁可信其有的态度,所以真也好,假也罢,现在已经没有了意义。 “是同意他们离开万年,还是不同意!” 盯着钱磊,朱明忠的语气显得有些压抑,也难怪,无论是如何选择,对于他来说,都是一个难题。 同意永历君臣离开万年,等于放虎归山,可如果不同意的话,那么他也就要做实了“不臣”的罪名,反正,无论如何,都没有一个符合他利益的选择。 这个李子渊,这一招毒计,不但把张煌言骗上了船,也让他朱明忠陷入了两难之中。 “大王,现在的问题不是同意不同意的问题,而是如何让他们离开的问题!” 迎着大王的视线,钱磊继续说道。 “表面上看来,不同意其离开万年是好,可如此一来,也就坐实了“不臣”之名,到时李楚等人自然可以以“不臣”对大王加以指责,并号召天下诸藩反淮,当然,这是最坏的可能,但可以肯定的是,只要不同意其离开,必定会激起天下人对大王的质疑,如此自然不利于我……” 钱磊的话虽然是不无道理,可是听在朱明忠的耳中,却让他的眉头紧锁,甚至有些不满的说道。 “难道本王就要为了天下人满意,把自己的脑袋交出去吗?” 现在朝廷还不还驾在朱明忠看来,根本就是与他的脑袋挂上了钩,至于其它,不过只是空谈。 “大王的安危自然是第一位的!” 这一点自然是毋庸置疑的,钱磊看着大王,先是沉默片刻,而后才说道。 “所以,在这个时候,必须要下定一个决心!” 决心? 什么决心? 盯着钱磊,朱明忠并没有说话,钱磊同样也没有说话,他们两人只是在那里看着彼此。一时间这房间内的气氛显得分外诡异,因为都没有说话,所以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终于,在良久的沉默之后,朱明忠沉声说道。 “那同样也是下策。” “那”是什么,两人都很清楚,但却都没有直说,此时两人就像是在那里打着哑迷似的,都不愿意把话说的太过明白。 “确实是下策,可是却没有办法,如果不行此策的话,恐怕就难保大王的安危。于臣等而言,大王的安危才是最重要的。” 钱磊的语气显得很坚定,他们已经做出了选择,同样也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至于大王这边……他们知道,大王绝不会表示同意的,能够默许此事,就已经是大王的底线了。毕竟,这件事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至少不是一件可以告知世人的事。 “嗯……” 沉吟中,朱明忠并没有说话,只是看着钱磊。 “大王,臣等以为,这是最后的选择了!” 朱明忠依然选择了沉默,他并没有说话,良久之后,才说道。 “朝廷还朝……既然京师已经克复,朝廷理应还朝,本王身为大明的臣子,是绝不会阻拦朝廷还朝的,待朝廷还朝之后,本王的重担也就可以卸下来了。” 大王的回答,让钱磊点头称是,现在已经不需要过多的言语了,随后两人又讨论了一些江北的事务,待钱磊告辞后,在他即将出门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若有所思的大王,然后才默默告退。 而在钱磊离开之后,一直心不在焉的朱明忠眉头略微一锁,然后又长叹了口气。叹息之余却又不住的摇着头,那神情中略带着些许可惜。但随后,他的目光却变得坚毅起来,他很清楚,现在他已经没有丝毫退路了。 “哎……” 一声长叹从朱由榔的口中发出时,但是随后他的神情变得激动起来,那脸庞甚至因为兴奋,而变得微微发红。置身于这皇家园林之中的他,目中尽是对京师的向往。 万安不过只是偏安之地,他很快就能回到大明的京师,回到他从未曾去过,却一直渴望着的地方。 紫禁城! 很快,他就能回到紫禁城了!像大明朝的历代皇帝一样,住在紫禁城中,号令天下了,而不是像现在战战兢兢的呆在他们身边。 “父皇,我们真的快回京师了吗?” 朱慈煊看着父皇,尽管他的神情中带着憧憬,但是却又有一些担忧。 “快了,快了,皇儿,你就放心吧,自从张尚书上书之后,楚藩、闽藩,还有南安侯,晋藩都已经先后上书,表示朝廷应尽快还驾京师,即便是他淮藩,再反对亦不能与天下为敌。” 看着朱慈煊,显得极为高兴的朱由榔又继续说道。 “皇儿,自你出世以来,你我父子便是颠沛流离,虽说至万年后,不受颠沛流离之苦,可是却难免忧心安危,毕竟,淮王跋扈,这里总不是你我父子二人的长居之地……” 曾几何时,在朱由榔的心中,淮王可是忠臣,而现在,在他的眼中,淮王早就成了“跋扈之臣”,说是“跋扈”,实际上却是“目无国君”,如此,他自然不愿意呆在万年。 “父皇,当初,若是没有淮王,恐怕现在我等早已身死于缅人之手了。” 虽说只有十五岁,但是朱慈煊却没感受到淮王的跋扈,他仍然记得当年在缅甸时所遭受的屈辱,相比之下,在万年的日子反倒是更自在一些。 “皇儿,你不懂得!” 因为两个儿子先后先后散佚民间,其它四个儿子接连早殇,只有这一个儿子的朱由榔对朱慈煊自然是宠爱非常。 “当年他确实是曾有恩于你我父子,可是他当年施恩不过只是为图报,不远万里救驾,看似忠君,可其实不过只是为了借为父之手,脱离郑氏,谋求自立罢了,为父已经满足他的这一要求,于他而言,为父也就没有了用处,现如今……” 凝视着北方,朱由榔的话声一厉。 “清虏北遁,天下不过刚现太平,他的野心便尽显无疑,暗请他人制造谣言,言称他是孝烈皇帝之子嗣,如此制造声势,不过是为篡位弑君铺路而已,为父虽记他当年救驾之功,可是今日他却是意欲杀我父子,为父又焉能让其如愿?” 父皇的话让朱慈煊整个人都陷入沉默之中,他并不知道,父皇为何会这么以为,但是看着父皇的模样,他仍然试图为淮王解释道。 “父皇,若,若是他想要加害父皇与皇儿,又岂需要如此,以,以儿臣看来,此等谣言必定是他人捏造,是为离间父皇与淮王,借父皇之手,加害于淮王。” 太子的话,让朱由榔的脸色猛然一变,眉宇间更是带着一丝不满,最后他盯着太子说道。 “你年岁还小,不懂!” 这一声“不懂”之后,朱由榔的眉头紧锁,沉默片刻后,只听他说道。 “其实,为父未尝不愿与他做一辈子的君臣,让淮藩与国同休,淮藩于国有大功,为父焉能不知,可是……” 沉吟片刻,朱由榔常叹道。 “非是为父不愿,而不能!” 见太子正欲开口说话,朱由榔伸手阻止了他。 “你的心思,为父又焉能不明白,可是,为父身为一国之君,无论如何都不能为人情所惑。如今,四藩坐大,朝廷权力虚设,为父若欲为君,便非得削藩不可,若是四藩连通一气,为父又焉能削藩,现在淮藩为众藩所指,为父只能趁势而为,消淮藩安天下,待到淮藩之势尽归朝廷时,你我父子的自然是安危无虑,如此,既可徐徐图以削藩,待到闽藩、楚藩以及晋藩平定之日,就是天下真正太平之时!” 第一次朱由榔在他人的面前表露了他的心思,他很清楚自己的处境,所以他才不愿意放过眼下的机会,即便是明知道,所谓的“貌似先帝”很有可能是谣言,他也选择了相信,毕竟,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父皇,如,如果,淮王真的是,是孝烈皇帝的子嗣呢?那该怎么办?” 看着父皇,知道父皇心思的朱慈煊的心头不由一乱,以至于说出了这句话他想都不敢想的话。 “先帝……” 沉吟片刻,朱由榔朝着北方看去时,长叹道。 “想来先帝自会体谅朕的选择的……” 正文 第98章 臣心(第二更,求支持) 朝廷总有一会削藩的! 这是从所周知的事实,对于熟读史书的洪承畴来说,他自然知道,古往今来,那些所谓的“强藩”最后会是什么下场。 在道出内心的顾虑之后,洪承畴又接着说道。 “现在四藩看似执掌天下兵马,可四藩矛盾重重,一但清廷外患被除,朝廷总归是会削藩的!到那时,洪某又该如何?” 在提及这个问题之后,洪承畴的眼睛盯着朱应升,沉默了好长一阵子,才慢慢吞吞地吐出一句话。 “洪某人当年弃明投清,落得今天进退两退之境,若是洪某人弃明而投李氏,将来朝廷削藩之日,洪某又该如何?” 这些年,洪承畴不是没的后悔过,但是他没有退路可走,若非是如此,他又岂会坚持至今,也正因为当年的错误,他才会小心翼翼的想要为自己谋一个将来。 “正是中堂所言的,朝廷总有一会削藩的。” 朱应升一副气定神贤的姿态。 “纵观史册,凡枝强干弱,最后,国必大乱,朝廷为维持休统,必定会行以削藩,从而强干弱枝,而且四藩实力亦不相上下,且各有矛盾,如此,朝廷若有贤臣辅助,自然可以从中余利,以藩制藩进而谋强,况且四藩之中,晋藩于朝廷亦是忠心耿耿,朝廷虽然看似无兵无权,可有诸藩不和,朝廷反倒容易应对,若是朝廷削藩之时,诸藩不能齐心,朝廷自然可以各个击破,如此,大权重归朝廷不过是早晚之事。” 在这点上,洪承畴与朱应升可谓是所见相同,但他不能像朱应升一样,如此毫无顾忌地直言,稍一不慎,就可能招致奇祸,所以才会谨慎如此。思索良久洪承畴才说道。 “到那时洪某人又该如何?” 甚至洪承畴相信,即便是他那个时候已经身死,恐怕也少不得被扒开坟头,然后被挫骨扬灰。 “可中堂大人别忘了,若是中堂大人再这么犹豫不决,恐怕连今年都过不去,一但,大明遣兵西征,以中堂大人看来,到时候,中堂大人又有几分活路?即便是归降,又可有活路可寻?” 朱应升的话如同寒冬中一盆冷水劈头浇到洪承畴的头上,立时让他整个人都变得蔫蔫搭搭的,半晌都说不出话来。但洪承畴并没有死心,定定神后,他又强撑道。“四藩之中,谁又愿为朝廷驱使,今日朝廷还驾之事,再加上淮王之事,各方可谓是分身乏术,又岂能顾得上洪某?” 身在长沙的洪承畴自然知道天下的纷乱,正因如此,才坚定了他拖下去的念头。 “估且不说其它,允齐,淮王身份到底是何?其它人不知,允齐又焉能不知?” 洪承畴的反问,让朱应升不觉一愣,他立即想到了当年入洪承畴幕府时,与他曾有过的密谈。 “当年,北太子案,虽然摄政王称其为伪,可洪某又岂不知真伪?太子为其杀于京中,同时被杀的还有永悼王,周皇后所出三子之中,只有定哀王下落不明……” 死死的盯着朱应升,洪承畴又继续说道。 “当初,洪某曾言,先帝必有子嗣存世,可却未曾想到,定王非但能忍辱负重,且又能短时间内成此功业……” 洪承畴之所以会如此确信,是因为早在他得知淮王是孝烈皇帝的子嗣时,就曾派人于江北取得了淮王的画像,与其它人不同,他曾多次面见先帝,对崇祯的相貌自然并不陌生,加之因为定王确实下落不明,所以他相信这个“谣言”绝不会是什么谣言。 “淮王是不是定王,或许并不重要,但是朝廷又岂会容定王居淮?此谣言从北直隶首先传出,其中缘由又是为何,洪某尚是不知,可若是朝廷谋略定王时,楚藩又会如何?以洪某看来,恐怕必定会加以征讨吧,四藩互相为敌,如此离心,又岂能长久……” 尽管因为洪承畴确信淮王是先帝子嗣而有些慌乱,但是对于早就已经认准了主子的朱应升来说,在片刻的慌乱之后,突然笑道。 “中堂大人多虑了……” 摇头笑着,朱应升接着说道。 “四藩离心不假,可若是说诸藩必定不能久却是多虑之言!”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啊!” 说到这里,洪承畴看了一眼朱应升,只见他安然坐在那里,并没有给予回答,而只是低着头,若无其事地以手蘸茶水在桌面上划着。 于桌上写下两个字后,朱应升对洪承畴说道。 “中堂大人请看!” 洪承畴抬头往桌上看去,只见朱应升面前有两个字以茶代墨写的字,仔细一看,他的脸色骤然一阵急变,心头顿时涌出一阵狂跳,他惊愕的看着朱应升,半晌都说不出话来,他的惊讶落在朱应升的眼中,只见他不露声色的将那两字擦去,然后慢吞吞的说道。 “所以,大王于中堂大人可谓是扫榻以待,倒履相迎!” “这……这……” 摇头长叹着,洪承畴的嘴角边泛出一丝苦笑,心头涌出一股悲凉。 “中堂大人,需知道,这机会只有一次!况且……” 朱应升看似漫不经心,可语气却坚定非常。 “若非是如此,中堂大人以为,这天底下又有何人能容得下中堂!” 朱应升的话落在洪承畴的耳中,让他的手却突然像被马蜂刺了一下似地抖起来。 “这,这……” 话语结巴着,一时间洪承畴居然说不出话来。似有似无地点点头。 “大人,信差送来了昆明的八百加急。” 恰在这时有下人进来,打断了他们之间的谈话。心知自己的话已经起到作用的朱应升并没有继续逼问下去,现在,还需要再给一些时间给他,大势如此,容不得他不做出选择。 来,信差送来的是吴三桂派人送来的八百加急,信中就黔国公沐天波攻下永昌府一事咨询洪承畴,是攻,还是守? 沐天波想坏洪某大事! 看完吴三桂的信后,洪承畴的眉头紧皱道。 从淮王打下缅甸设定南府起,这两年,得到淮王支持的沐天波,便开始在缅甸招兵买马,凭着黔国公沐家于缅甸等地的威望,轻易的招募了一支规模不下十万人的土军,那些土军在忠义军的操练下,已经隐然成军,虽说火铳兵、炮兵数量有限,可是凭借着十万土兵,沐天波已经不见了往日的仓皇。甚至屡次进攻云南,试图夺回云南,为此,吴三桂更是多次告急,对此,洪承畴自然是颇为无奈,他既担心吴三桂打败了沐天波,到时候若得定南军北上,同样也担心沐天波攻下了云南,使得局势不可收拾。 “无论如何,云南都不能有失!” 一得知云南的局势,吴正中便立即说道,作为洪承畴的亲信幕僚,他自然知道现在大家的依仗是什么,正是这西南数省,这西南数省的地盘,关系到他们的身家和将来。 “一但沐天波夺回云南,其势必会于云南兵犯贵州、四川,到那时,我等势力腹背受敌!” “云南决不能有失,必须要保下来,一但云南有失,非但我等恐陷入腹背受敌的境地,甚至还有可能导致内部生乱,一但众人纷乱……” 心知现在自己这边经不起任何风浪的洪承畴对吴正中说道。 “惠林,你就按这个意思拟一份信给吴三桂,告诉他云南之重,关系甚大,若是云南有失,明廷必定从中策应,一但地方离心,军心混乱,我等必定是死无葬身之地。” 洪承畴担心的并不仅仅是云南,他更担心若是丢了云南,内部的动荡,到那时众人势必会为各个寻找生路,至于他洪承畴是死是活,又有谁会在乎?到时候,他们甚至可能会拿他的脑袋去换生命。 “假若吴将军击败了沐天波呢?” 吴正中一贯遇事想得深远。 “会不会因此惹恼定南府,毕竟其麾下还有万余定南军,那可都是忠义军,若是他们也一同北上的话,云南可就凶多吉少了!” “所以,要守!你要在信里写明:要以守代攻,乱其粮道,令其不敢轻易进犯昆明,至于将来……现在务必先保住云南。” 至于将来……对于已经是自身难保的洪承畴来说,自然顾不上吴三桂了,而且他也很清楚,沐家是绝不会容忍吴三桂占据云南的。 也许可以拿云南和沐家做笔交易……在这个念头浮现出来的时候,洪承畴随即打消了这个念头,沐天波或许会同意拿云南做交易,但是他肯定会在合适的时候落井下石。 沐家也是恨不得食他之骨啊! 眼帘微垂的洪承畴长叹口气,随后自然想到了朱应升的先前那番话,他岂不知道朱应升说的是实话。 天底下确实无人容得下他啊! 恐怕就是大清朝廷……突然,想到了大清朝廷的洪承畴,自然想到了那位出关后就再没有任何音信传来的皇上。 现在皇上怎么样了? 是否已经安然的渡过黄河进入陕西了? 正文 第99章 大汗(第一更,求支持) “彭缎三千匹、丝绸一千五百匹、棉布一万五千匹、茶砖十万斤、铁锅一万五千口……” 帐篷里,巴克里高昂读着手里拿着的长长礼单,坐在毛毯上的土谢图汗与车臣汗、札萨克图汗只是面无表情听着明人送给他们的礼物。虽然巴克里手中礼单很长,听着东北也着实不少,可实际上这些东西若是喀尔喀三汗一分的话,每家落得的东西并不多,这三位喀尔喀大汗自然不会把这么点礼物看到眼里。 王文白不露声色的看着在座的三位大汗,见他们一脸不以为然,知道他们嫌礼物太少,觉得这样大动干戈来迎接他一点必要也没有。于是站起来朝在座的这三位喀尔喀大汗一抱拳,然后朗声说道。 “各位大汗,上面说的这些东西是大王听闻三位大汗欲集兵讨伐清兵,为此献上一点微不足道礼物,以酬劳各倍的蒙古壮士。淮王殿下以前与各位并没有什么联络,对各位急需什么也不清楚,如果送上无用之物反而不美。所以鄙人这次过来,也没带更多的礼物。大家如有什么需求,可以告诉在下,可以用尽快将各位需求物资送过来。不知三位大汗以为如何?当然,淮王殿下这里还有一些礼物是送给各位汗王本人的……宋上尉,端上来!” 站在帐篷外的宋康听到王文白叫自己,领头走了进来,在他身后还跟了十几名战士,每两名战士抬着一个箱子,而箱子都有托着一个托盘。而且托盘上用一块红绸盖着,高高鼓起的红绸下藏着什么东西。 因为王文白说的是蒙话,所以三位大汗无不是伸着脖子想要看看那个淮王到底给他们带来了什么礼物。其实,他们压根就没有什么要拦截清兵的意思,只是在满清逃入蒙地的同时,在王文白——这个曾多次出入他们帐中的汉商却突然出现了,然后以明朝淮王的名义,向他们发出了会盟的邀请,而邀请的目的再清楚不过,他们是想借刀杀人。 听到王文白这么说,土谢图汗衮布知道这些东西都是明人送给他们部下的,坐在中间的衮布饶有兴致微笑着看着那些进来的明军士兵,对于的明军的记忆大都是从部中的长者的口中知道,这些士兵和他们讲述的明军不一样,和其他人一样,他也在猜测明人会送给他什么礼物。 汉人的东西,是蒙地从来都离不开的,蒙古人离不开汉人的丝毫、棉布、铁锅以及茶砖,只不过,过去汉人从不愿意敞开售卖,至于清廷则把蒙地的生意完全交给了几家晋商,任由他们抬高价格。 而此前的战事导致的商路断绝,使得现在蒙地的棉布、茶砖以及铁锅等物奇缺,刚才送来的那些东西,也只是稍微满足了他们暂时的需要而已。而现在他们送来又是什么? 明人送的会是什么“大礼”,所有人都好奇着。 宋康带着战士在帐篷里排成了两排,王文白走到前面最右边,将盖在托盘上的丝绸缓缓揭开。土谢图汗、车臣汗、札萨克图汗以及周围坐着的蒙古贝勒、贝子们无不是身子前倾,目光盯着那托盘。终于,托盘里面的东西显露出来,那些人无不是一愣。 托盘中摆着一件看起来很普通的铜牌,那铜牌有什么新奇的地方? “这就是所谓的大礼?” 衮布不解的看着王文白,他不明白,汉人的大礼居然就是一个铜牌,就在众人失望的时候。王文白却从托盘里取出一面铜牌,双手托着递到了衮布的面前。恭敬地道。 “大汗,这是淮王殿下赐赏贸易牌,凭此一面贸易牌,淮王府贸易局每年将会采购一百万斤羊毛,五千匹马、两万头牛!” 什么! 瞬间衮布的脸上露出惊愕的表情,其它的两位大汗也是惊愕的看着那铜牌,这铜牌一共有十二面,意味着明人将会从蒙地买走六万匹马、二十四万匹牛,至于羊毛,那玩意对于蒙古来说,本身就是不值一文的废物,除了极少一部分用制衣制毛毡之外,绝大多数都被丢弃,任由其腐烂于草原上。一千两百万斤羊毛,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但是对于除了牛羊就没有任何产出的蒙地来说,这些羊毛完全是意外之财。 四百万斤羊毛…… 就在衮布于心里寻思着这些羊毛能够给他带来的多少财富的时候,王文白拿着铜牌走到他的面前。黄澄澄的铜牌做工极为精美,这铜牌看起来不起眼,可是其中却贮藏着难以想象的财富。 “贸易局于各位进行贸易,可以给付现银,前往贸易站自行采购,也可以由各位大汗、贝勒开出清单,再则贸易局运往各地,当然价格略微贵上一点!” 将铜牌递到衮布的手中,王文白又继续说道。 “当然,这贸易牌归属何人,皆由各位大汗掌握,凭此贸易牌,一定关口绝不会阻拦对蒙贸易,贸易牌五年一期,五年期间,但凡蒙地贸易皆敞开供应,五年后续期,仅商讨贸易量增加,绝不减少丝毫,亦绝不废牌。” 望着这三位大汗,一王文白的话滔滔不绝说了出来,他对蒙地非常了解,知道他们想要什么,同样知道他们需要什么,这些蒙古人离不汉地的商品,而现在,他所需要的就是用汉人的商品,让他们拉上这条船,然后完成大王吩咐的任务。 敞开贸易! 绝不废牌! 尽管看似好处极多,可是众人在欢喜之余,一个个却是微颦眉头,他们知道,这些好处不是平空得来的。 对这些大汗、贝勒来说,他们或许并不介意趁着,但是他们同样也很清楚,借刀杀人的明军,想要杀的,并不仅仅局限于清人,同样还会借清人之手削弱蒙人的力量,如果不是因为明人开出来的条件委实丰厚,而且他们确实也有趁火打劫的心恩,恐怕这些大汗当初就不会参加会盟了。 但是现在,面对这么丰厚的回报,他们却都显得的犹豫不决起来,毕竟,所有人都很清楚,明人开出的条件越丰厚,意味着他们就需要更多的回报,蒙古人就付出更多的代价。 很快所有人的脸上表情凝重了。 在蒙地呆了这么长时间,对于这些蒙古人的心思,王文白自然知道,在动了一番自己头脑后,现在这些蒙古人,早就没有了什么“一统天下”的心思,他们唯一的愿望,就是呆在蒙地享尽荣华富贵。他们之所以安于现状,一来是因为实力有限,二来是因为入关内地,并没有什么好处。 好处! 草地上的规矩非常简单,他们需要足够的好处作为动力。没有足够的好处,他们绝不会以身犯险的。 “十两!” 突然,王文白吐出了这么一个数字。 “各位汗王袭击清人后,每掠来一个三十五岁以下八岁以上的女子,我方愿以十两价格购买!” 此行之前,大王就给了王文白足够的权力,其中就包括多达三百万两银子权限,他可以在三百万两银子的用度内自行决定如何使用这笔钱,只不过王文白并没有选择把银子交给这些汗王,而是拿着这些银子直接向他们开出了一个条件。 “各位大汗,此次清虏入蒙地者,大抵上都是妇孺,其中妇人女子不下数十万,若是有俘获得鄙人愿意一应买下,可付现银,亦可付棉布、铁锅、茶砖!” 按照这对蒙地的了解,王文白最重视的是土谢图汗衮布,只要他同意车臣汗、扎萨克图汗都会选择同意。而他之所以开出的这十两银子用来购买女子,自然有他的用意,掠走满清八旗的女子,可以削弱他们的力量,但是这些女子却不能被蒙古人得到,因为这些女子可以充实他们的力量,这同样也是他必要竭力避免的。 土谢图汗衮布只是盘膝坐在坐垫上,笑眯眯看着王文白,他内心有什么想法一点也没有表露出来,好象他对这些并不动心。 “十两,这个价格确实很丰厚,在草原上一匹上等马也才三两银子。” 衮布的眼珠紧盯着王文白, “一个清人女子等于三匹上等马……可你要知道,若是我们掠走了他们的女子,我们与清人的之间的仇恨,就会达到不死不休的地步,到那时,我们又该怎么办?” 原本有些心动的臣汗、扎萨克图汗,听衮布这么一说,纷纷附和起来。 可就是这个道理,万一要是清人报复怎么办?他们清军打过几次,可都没占到什么便宜。 “现在的清人现在并非过去清军!” 王文白深吸一口气,看着衮布说道。 “现在清军不过只是丧家之犬,其主力已经为我大明尽歼于关内,目下逃往蒙地的清兵不过只是一群其旗下包衣……”。 王文白迅速开动脑筋,一边组织起思绪,一边用真真假假的话语对在座的诸位说道。 “各位大汗,机会往往只有一次,如何选择,还请各位大汗做出明智的选择!” 正文 第100章 归化(第二更,求支持) 顺治十九年九月初三,虽说中秋刚过,可是这关外的太阳却就像是没有一丝暖气似的,天气骤然冷了下来,那秋风一起,更是吹的人瑟瑟发抖。 略带些许寒意的风自漠北的草原上一路南下,吹过大沙地的时候,那天地间的沙尘漫天飞舞起来,甚至就连同那草地间的灰土也被卷了起来上,那天空更是变得混沌一片。 灰蒙蒙的天地间,一面面各色旗帜被寒风吹打着,那三角的旗儿随着风不住地抖动,连声发出阵阵旗摆声。而在这旗摆声中,骑兵马、穿着盔甲的兵丁大都是无精打采的走着,在队伍中间,那些浑身灰土的妇人,也是麻木的抬动着脚步,每一步都显得极为沉重。 走着走着,在人群中就会有疲惫不堪的人倒在地上,对此,周围的人们甚至都不会看上一眼,然后便绕开她继续往前走着,似乎所有的一切都是如此的麻木,她们已经在草地上走了几个月,虽说偶尔能歇上几日。可是即便如此,仍然不断有人倒下。 骑在马背上的勒布泰,望着些步履蹒跚的女子,看着兵丁们无精打彩的身影,他不禁长叹一声,心底陡地生出几分凄惶。 这就是所谓的末日之像?这就是曾经威名赫赫的满洲大兵吗? 不说那些包衣奴才,就是这负责皇上安全的銮仪卫的御前侍卫,几个月下来也全都没有了往日的精气神,如果不是身上穿着盔甲、腰间胯着腰刀,手中提着长枪,这些人活脱脱就像……不根本就是一帮叫花子! 这些原本都是八旗中勋贵子弟的御前侍卫,过去一个个都是趾高气扬,鼻子仰上天的主,而现在一个个的脸上却都挂着菜色,身上的盔甲也变得破破烂烂的,甚至裂了口子,那泡钉之间的棉布因为开裂而翻开口来,浑身破破烂烂的那里还有往日里的气象。至于那边的拿着红缨枪的包衣奴,模样更是凄惨,不少人则披头散发,胡子拉茬,瞧着和叫花子完全没有任何区别,甚至还有人脚上连双鞋子也没有,只包裹着不知从那里弄来的破布。 逃出门不过才几个月,当年在蒙地、在大明横冲直撞的满洲大兵,居然成了这等模样!落得这步田地。 兵败如山倒! 虽说这大清国还不算是兵败,更谈不上是山倒,甚至可以说是安全的退到了蒙地,想像中的溃不成军同样也没有发生,可是因为“满洲”被明军夺了,他们离开京师后,便一路向西,沿着大漠草原一路奔逃两千里,这一路上可以说是衣食无着,饥寒交迫之下,这些没窝的清兵,为了填饱肚子,沿途劫掠着草地上的蒙古人,不仅如此,他们为了一袋粮食、一匹马、一头牛、一只羊有时候也会争个你死我活。甚至有一队兵居然直接把前来迎驾的蒙古贝子和其麾下的侍卫兵卒给杀了,然后抢走他们的马扬长而去,至于劫掠蒙地的牧奴,更是再寻常不过,这一路上,死在他们手中的蒙古牧奴,没有几万,也得有上万人之多…… 可即便是他们沿途抢走了成千上万的牛马,可也只是勉强裹腹而言,毕竟,这几十万妇孺老弱,不仅是大清国再次崛起的希望,同样也是一张张嗷嗷待哺嘴,她们同样也要吃饭。 如何填饱这几十万嘴,早就成了福临最为头痛的事情,尽管当初出京的时候,带走了三十万石粮食,除此之外人人都分了三十斤粮食,可是受老弱妇孺的拖累,这路足足走了四个月,本来应该差不多够吃的粮食,早就耗个差不多了。这离陕西还有那么远,接下来可怎么办? 身为皇帝的顺治气恼着,可却没有任何办法,巧妇尚且难为无米之炊,更何况他本就不不是什么巧妇,自然更变不出能供几十万人吃的粮食来。 “遏必隆,快到归化城了吧!” 往远处看去的时候,福临冲一旁的遏必隆问道,听着皇上的问题,遏必隆连忙答道。 “回皇上,还差三十里了。” “天聪十年,太宗皇帝击败林丹汗,林丹汗一路西逃,太宗皇帝追至归化城后,夺归化城随后纵火烧城,唯独对银佛寺倍加保护……” 像是突然惊醒了似的,福临又说道。 “你说佛爷会保佑我等吗?” 皇上的问题,让遏必隆连忙于一旁说道。 “佛爷必定会保佑我等的,若非是佛爷保佑,我大清此次出关两千里,又岂会如此顺利?奴才听来人说,察哈尔亲王阿布奈这几日一直患病,所以,一时怕是来不了归化城,不过,他却也派人往归化送去了牛羊。” 察哈尔亲王阿布奈是也是林丹汗的儿子,二十年前察哈尔亲王额哲去世后,便由其袭承察哈尔亲王爵位。之前,福临曾派人给阿布奈下旨,令其进贡,只不过阿布奈一直称病。 “噢。” 福临有些失望地应了一声,然后说道。 “阿布奈是林丹汗之种,林丹汗从不曾归降我大清,即便是额哲当年也只是迫于无奈,方才顺降我大清,今日阿布奈见我大清势弱,自然不可能事我大清以恭顺,他这病恐怕也只是托辞!” 遏必隆连忙于一旁边说道。 “皇上,他阿布奈称病是托辞倒也无妨,只要他把牛羊送到归化城,就能填饱几十万人的肚子,至于他……若是敢起异心,皇上定不会饶过他,以奴才看来,他阿布奈必定无胆如此,毕竟,皇上身边尚有十几万人马,以阿布奈不过两万旗丁,又岂是我大清国的对手,况且鄂尔多斯与陕西相联,他又岂会自冒风险?” 福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低了头沉吟起来。片刻后才说道。 “但愿如此吧……” 直到傍晚时分,归化城那残存的城墙,终于出现在众人的眼中,人们望着归化城外那一头头牛羊的时候,即便是原本那些看似麻木的人们,这会也无不是露出了满面的笑颜。 有牛、有羊! 有肉吃了! 位于在大青山之阴,黄河之滨的归化城建于大明隆庆六年,虽然是由驻牧于土默川的蒙古族首领阿勒坦汗修建,但在竣工后,被明廷赐名为“归化城”。尽管这里曾是草原上唯一的城池,但天聪十年时,却为后金摧毁,只留下了几段残墙还有那座银佛寺,尽管如此,可归化城在层峦叠嶂的青山辉映下,显露着一派苍郁生机,尤其是那城外似雪花一样染白了草原的羊群,更是尽显此处的生机。 而对于那些刚刚抵达归化城的清兵来说,这羊群意味着食物,而对于先前还在那里疑神疑鬼的言道着“阿布奈是林丹汗贱种不能不防”的福临来说,他压根就没有想到,阿布奈居然会如此恭顺,尽管他并没有来到归化朝觐,不但命人送来了大量的牛羊,甚至还送来了粮食。 “皇上,那阿布奈可是我大清国的忠臣,足足送来了五万石粮食!” 遏必隆的神情显得有些激动。 “五万石粮食,若是省着点吃的话,足够吃了半个月的,半个朋,差不多够通过鄂尔多斯,进入陕西的了!” “遏大人,别忘了还有十万只羊哪,有了这些东西,旗下的奴才总算不需要再挨饿了!” 曾几何时,对于众人来说,他们最担心的就是阿布奈,就是这位察哈尔亲王会不会反戈一击,可谁曾想,他居然会如此的恭顺,不但送来了大量的牛羊,还送来了这么多粮食。 “看来,这阿布奈,全不似其父,实是我大清的忠臣。” 福临满面笑容的称赞道,他甚至还特意下旨对阿布奈加以封赏,而这归化城内外这时更是热闹非常,那些已经疲惫不堪的妇人们,以旗为单位分驻于城外,然后领取粮食,和往日相比于,不但有粮食,甚至每五十人还分到了一只羊。 领到食物的人们欢天喜地的在那里用柴草、牛粪点着炉火在铁锅煮着肉粥,一时间,这归化城外,尽是点点篝火。而在那营地之中,更是响起了孩子们的欢笑声,就连那些妇人们也难得的露出了笑容,似乎对于她们来说,苦日子总算是到头了,尽管这一路上不知多少老弱妇孺没能撑下来,但现在,这一切都结束了。 再了黄河,然后再过几天,就能到陕西了,到陕西,就能见到自家的男人了。对于这些旗中的妇人来说,这自然是个好消息,尤其是现在,那沸腾的铁锅里那扑鼻的肉香,更是让那些孩子们暗自吞着口水,在孩子们的嘻笑声中,那些女人也在那里憧憬着未来,憧憬着到达陕西之后的安生日子,似乎,一切都比想象中的顺利,所有的磨难很快就会结束了。 只不过,这些憧憬着未来的妇人们并没有看到,在她们欢天喜地的憧憬着未来的时候,一队人马已经悄无声息的离开了归化城…… 正文 第102章 生意(第二更,求支持) 最近几日,这黄河北岸的河滩上,到处都是在那里扎着羊皮筏的人,不仅有本地的蒙古人,还有许多旗人也在那里忙活着,而在河滩上到处都是已经制好的羊皮筏子。那些羊皮筏子就那么立在河滩上,而羊皮筏上的那些皮囊大都是新制的,这些天,这些本地和军中的皮匠在那里日夜赶制着羊皮筏。 尽管的扎羊皮筏并不复杂,不过用麻绳将坚硬的水曲柳木条捆一个方型的木框子,再横向绑上数根木条,把一只只皮胎顺次扎在木条下面,皮筏子就制成了。尽管皮筏子易制,可是操筏的筏子客,却不是三两天便能练好的,尽管河口一带水流平缓,可为了能让的众人顺利的乘筏子过河,仍然挑出了数百会划船的包衣,在这河上练习着划羊皮筏子。 立在河滩上羊皮筏子很是显眼,一个木制造框架上的十几只充足了气的皮胎,皮胎是用整羊皮制成的,所有并不算重,别说是两个人,就是那里木自己便能扛得动,和往常一样,他又一次在河上教着那些清兵如何划筏,划筏并不困难,可却也不简单,几天下来,那些旗兵虽然不能在刮风下雨的时候划羊皮筏,但是风平浪静的时候,倒也能过去。 “那里木,你觉得的大家伙现在能带人过河吗?” 岳乐瞧着正在河上操练的那些兵丁,扭头问道那里木,他是这一带最知名的筏子客,所以才会被请来作教头。 “贝勒爷请放心,虽说他们现在也就只是会使筏,可风平浪静的时候,过河问题倒也不大,只要再练了几日……” “没时间了!” 岳乐摇摇头,九年前,他曾被授宣威大将军,驻军归化城,进讨喀尔喀部土谢图汗、车臣汗,随后喀尔喀投降入贡,他便领兵班师回朝。所以,对于那些蒙古人他倒也谈得上了解。 仅凭阿布奈自己,肯定不会有那么大的胆子,十之八九那土谢图汗、车臣汗也都卷入其中,甚至蒙古大军正在南下,再不走,恐怕就真的来不急了。 忧心此事的不仅只有岳乐,同样还有顺治以及朝中的王公大臣,夜长梦多,这个道理他们自然懂得,也正因如此,几乎是在从岳乐那里得知那些筏手已经能够划筏之后,立即作出了决定。 “过河!” 蒙地,总不是能久处之地,尤其是阿布奈于一旁虎视眈眈的时候,尽管在过去的几天间,已经有上万兵丁过到黄河对岸去了,可是大队人马却还在北岸,在北岸那连绵数十里的营帐之中。 “皇上,哀家便在对岸等你了。” 在黄河的河滩上,尽管看着那用上百个皮胎扎成的羊皮筏随着河浪起伏时,博尔济吉特的心里难免有些紧张,可是她仍然用尽可能平静的语气给皇上打着气,谁让皇上是他的儿子。 “额娘,都是儿臣的不是,让您受委屈了。” 瞧见几个月的奔波之后,明显苍老许多的额娘时,福临有些动情的说道。 “皇上,你身为一国之君,万万不能如此,你今天遭遇的这些,比起当年太祖皇帝潜龙时所受的,又算得了什么?大清国只要过了这一关,必定还会再次好起来的!” 大清国还有希望! 这个话不仅博尔济吉特相信,就连那些普通的旗人也大都相信,相信大清国还有中兴的希望,就像是明朝似的,他们不也是咸鱼翻身了嘛,相比之下,当初明朝可还没有他们这么多人马! 绵延数里的河岸上,从清晨开始便显得很是热闹,在数百只皮筏的帮助下,不过只是一天的功夫,就有数万妇孺被送到了对岸,不过这第一批过河的,并不是寻思旗人妇孺,大都是旗中勋贵大臣家眷。 “阿玛,女儿在对岸等您。” 看着坐在羊皮筏上小脸紧张的发白的女儿,赫舍里·噶布喇只是咧嘴笑道。 “不要害怕,你看大家不都是平平安安的过去了吗?” 阿玛的安慰并没有让女孩放松下来,反而是更加紧张了,因为旗人都不会水,这黄河水看似平静,可到了这筏子上,这筏子却总是随波起伏着,让人总是忍不住会去担心这筏子会不会翻过去。 “小主子,您尽管放心,一会就能到南岸了,肯定不会……” 差点把那个字给说出来赵六,险些没抽自己一个嘴吧,他会使船,这划筏子的规矩和使船并没有什么区别,划筏子同样也是非常危险,和行船一样,都是是在刀口浪尖上讨营生,因此有很多讲究,比如不能说“破”、“沉”、“碰”、“没”、“断”等不吉利的字,首次出行还要挂红、放炮、焚香、祭奠河神。 有些字眼,无论如何都不能说! 紧张的点点头,女孩朝着北边的河滩看去时,可以看到成千上万等待着过河的妇人,她们还在再等下去,至于什么时候才能过河,要等主子们的吩咐。这八旗之中等级森严,身份高的人自然是第一批过河,在这些人过河的时候,大多数人都只能站在那里眼巴巴的等着,望着。在那里等着佐领们的命令。 只不过,这过河的顺序到了晚上的时候,却又发生了变化,若是说白天的时候,过去的都是妇孺,到了晚上,一队队兵丁却被连夜送到了对岸,谁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办。大家似乎并没有什么好奇心,对于这些于北岸的人们来说,现在他们最心急的恐怕就是什么时候才能过到黄河南岸。 南岸才是他们的生路。 “其实,倒也可以在这河上用羊皮筏子铺出一条浮桥出来。” 赫舍里·噶布喇暗自寻思着,可他的这个念头不过只是一闪而过,想修出一条浮桥来,恐怕还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若是一不小心,桥面断了,不定会有多少人葬身黄河里。况且,那羊皮筏子还不一定像搭浮船的木船那么结实。 “再怎么着,有了这几百口筏子,总能多过去一些人吧……” 赫舍里·噶布喇自言自语着的时候,总会有些担心的瞧着那些羊皮筏子,毕竟,那些皮筏并不像寻常的筏子那样,在制作的时候经过灌油等工序,因为催的急,加之又不需要考虑耐久,所以不过仅仅只是刮了毛,经过两天的暴晒而已,虽然那些筏子客说着这样也能用上几个月,可能不能用上那么长时间,恐怕只有天知道。 凭着数百张大小不一的羊皮筏,每天都有有上万人被运到对岸,只不过被送到南岸的兵远远多过妇孺。当北岸的人们焦急的等待着过河到南岸的同时,在远处却有总会不时的有人越过清军的游骑,盯着那些正在过河的清军。很快河口一带清军过河的动作就被这些探子送到了数十里外的草原上。 “哼哼……” 啃着羊腿的阿布奈,听着探子的报告,只是冷冷一笑。然后把目光投向王文白,这个汉人在一个月前来到了他的帐中,不仅带来了厚礼,同样也带来了机会。 “王大人,就像你说的那样,现在北岸留下的差不多都是一群女人,王大人,你可真是算无遗策啊!” “大汗谬赞,这倒也谈不上什么算无遗策,若不是福晋的配合,那清人又怎么可能上当?” 福晋的配合? 那马喀塔当然不会配合他,尽管马喀塔不会配合,但王文白却有办法让她主动“配合”,只要把需要她知道的消息传到她的耳中,自然可以让她主动配合。 “那个贱人……” 怒骂一声,阿布奈冷笑道。 “等到本汗得胜时,一定把那贱人的脑袋砍了!” 过去因为马喀塔是清朝皇帝的姑姑,所以即便是对其有百般的不满,阿布奈也只能忍气吞声,现在,没有了清朝皇帝为其撑腰,他自然也不愿再留下那个女人。 对于阿布奈的家事,王文白并不关心,至于马喀塔的死活,也与他无关,他此次来到的蒙地,就是为了联络蒙古人,尽可能的削弱清军的力量。 “大汗,现在各部数万大军已经尽数集结于鄂尔多斯草地,大汗只管扫清北岸清人既可,至于南岸清兵,自然有其它各部兵马讨伐,至于这北岸的战利品,到时候,自然全由大汗掌握,在下在这里便先恭喜大王了。” 因为这里是阿布奈的领地,他自然能多占一些便宜,至少不需要像其它蒙古各部一样,在南岸的草地上“啃硬骨头”,只需要在北岸扫荡尚未过河的清人既可,谁让他是此地的主人。 “如此,本汗便多谢王大人了!” 阿布奈看似在道谢,可语气却很平静,说完这番话后,他又说道。 “王大人,此战之后,大明真愿意开放于蒙地贸易,并重修归化城?” 阿布奈之所之会答应王文白出兵,并不仅仅是因为他对清朝的敌视,同样还有王文白开出来的,让他无法拒绝的价码——恢复贸易、重修归化,明朝还将在归化设立贸易站。 “请大汗放心,此战之后,我大明不仅会助大汗重修归化城,还会助其它几位大汗修建城池,并于城中设立贸易站……” 面对阿布奈的疑问,王文白笑答道。 “我想,此战之后,各位大汗所取得的战利品,恐怕就是咱们第一笔生意……” 生意,这只是生意。只是一个和蒙古人之间的生意,只是这个生意显得有些血腥罢了。 “那么那些汉军哪?” 阿布奈的问题让王文白一阵沉默,其实早在他来这里之前,大王就已经对他有了叮嘱。 “杀!” 冰冷而没有一丝情感的话语从朱明忠的口中道出。这句话甚至没有引起他的一丝波澜。 “全都杀了,一个不留。” 朱明忠沉声强调道。 “大王,他们都是汉人。” 王文白试图想要为那些人说话。“大王,咱们汉人死的太多了。他们活着总能派上用场,无论是辽东也好,海外也罢,总是需要人的。” 确实,自从流寇作乱以来,再到清军入关,天下的汉人死了不下数千万,那么多人死了,使得现在天下人丁稀少。 不要说是海外的开拓,就是辽东都没有足够的人力加以巩固。在这种人丁稀少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杀那些人为什么不能把它们留下来? “人少!” 深吸一口气,朱明忠说道。 “那是他们杀的。” 朱明忠的语气变得越发冰冷起来。 “当年满清起兵的时候才多少人?如果没有汉军仅仅只凭他们,他们能入的了关吗?他们入关的时候,才多少人?没有汉军在一旁助纣为虐。满人能做得了天下吗?” “可是大王,他们都是迫不得已……” “迫不得已?” 冷笑着,朱明忠反问道。 “如果他们迫不得已的话,可以不杀同胞,可以在长官投降的时候,杀长官,即便是再不济也可以逃走,可是他们作出了什么样的选择他们是助纣为虐,他们是心甘情愿为异族驱使,他们杀起自己人的时候比满人还要狠。” 冷冷的看着王文白,朱明忠继续说道。 “他们为什么如此?是因为他们知道即便是兵败了,即便是大明赢了,到时候也只是只诛首恶,至于他们,没有人会追究当时他们做了什么。所以他们才会拼命劫掠,拼命杀人,向吴三桂那样的人,他们有时候还担心自己的名声,可是这些汉军却不曾有这样的心理压力。”深吸一口气,朱明忠说道。 “这一次,决不能让他们如愿了。既然他们当了汉奸,那么就必须要有死的觉悟。如果让他们活下来,如何让后人警示。只有他们死了,后世人才知道,当汉奸没有任何侥幸,只有死路一条。” 大王曾经的话语在王文白的脑海中浮现着,看着阿布鼐,王文白用尽可能平静的话语说道。 “杀!一个不留,通通杀掉。” 既然身为汉奸,那么这就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正文 第102章 生意(第二更,求支持) 最近几日,这黄河北岸的河滩上,到处都是在那里扎着羊皮筏的人,不仅有本地的蒙古人,还有许多旗人也在那里忙活着,而在河滩上到处都是已经制好的羊皮筏子。那些羊皮筏子就那么立在河滩上,而羊皮筏上的那些皮囊大都是新制的,这些天,这些本地和军中的皮匠在那里日夜赶制着羊皮筏。 尽管的扎羊皮筏并不复杂,不过用麻绳将坚硬的水曲柳木条捆一个方型的木框子,再横向绑上数根木条,把一只只皮胎顺次扎在木条下面,皮筏子就制成了。尽管皮筏子易制,可是操筏的筏子客,却不是三两天便能练好的,尽管河口一带水流平缓,可为了能让的众人顺利的乘筏子过河,仍然挑出了数百会划船的包衣,在这河上练习着划羊皮筏子。 立在河滩上羊皮筏子很是显眼,一个木制造框架上的十几只充足了气的皮胎,皮胎是用整羊皮制成的,所有并不算重,别说是两个人,就是那里木自己便能扛得动,和往常一样,他又一次在河上教着那些清兵如何划筏,划筏并不困难,可却也不简单,几天下来,那些旗兵虽然不能在刮风下雨的时候划羊皮筏,但是风平浪静的时候,倒也能过去。 “那里木,你觉得的大家伙现在能带人过河吗?” 岳乐瞧着正在河上操练的那些兵丁,扭头问道那里木,他是这一带最知名的筏子客,所以才会被请来作教头。 “贝勒爷请放心,虽说他们现在也就只是会使筏,可风平浪静的时候,过河问题倒也不大,只要再练了几日……” “没时间了!” 岳乐摇摇头,九年前,他曾被授宣威大将军,驻军归化城,进讨喀尔喀部土谢图汗、车臣汗,随后喀尔喀投降入贡,他便领兵班师回朝。所以,对于那些蒙古人他倒也谈得上了解。 仅凭阿布奈自己,肯定不会有那么大的胆子,十之八九那土谢图汗、车臣汗也都卷入其中,甚至蒙古大军正在南下,再不走,恐怕就真的来不急了。 忧心此事的不仅只有岳乐,同样还有顺治以及朝中的王公大臣,夜长梦多,这个道理他们自然懂得,也正因如此,几乎是在从岳乐那里得知那些筏手已经能够划筏之后,立即作出了决定。 “过河!” 蒙地,总不是能久处之地,尤其是阿布奈于一旁虎视眈眈的时候,尽管在过去的几天间,已经有上万兵丁过到黄河对岸去了,可是大队人马却还在北岸,在北岸那连绵数十里的营帐之中。 “皇上,哀家便在对岸等你了。” 在黄河的河滩上,尽管看着那用上百个皮胎扎成的羊皮筏随着河浪起伏时,博尔济吉特的心里难免有些紧张,可是她仍然用尽可能平静的语气给皇上打着气,谁让皇上是他的儿子。 “额娘,都是儿臣的不是,让您受委屈了。” 瞧见几个月的奔波之后,明显苍老许多的额娘时,福临有些动情的说道。 “皇上,你身为一国之君,万万不能如此,你今天遭遇的这些,比起当年太祖皇帝潜龙时所受的,又算得了什么?大清国只要过了这一关,必定还会再次好起来的!” 大清国还有希望! 这个话不仅博尔济吉特相信,就连那些普通的旗人也大都相信,相信大清国还有中兴的希望,就像是明朝似的,他们不也是咸鱼翻身了嘛,相比之下,当初明朝可还没有他们这么多人马! 绵延数里的河岸上,从清晨开始便显得很是热闹,在数百只皮筏的帮助下,不过只是一天的功夫,就有数万妇孺被送到了对岸,不过这第一批过河的,并不是寻思旗人妇孺,大都是旗中勋贵大臣家眷。 “阿玛,女儿在对岸等您。” 看着坐在羊皮筏上小脸紧张的发白的女儿,赫舍里·噶布喇只是咧嘴笑道。 “不要害怕,你看大家不都是平平安安的过去了吗?” 阿玛的安慰并没有让女孩放松下来,反而是更加紧张了,因为旗人都不会水,这黄河水看似平静,可到了这筏子上,这筏子却总是随波起伏着,让人总是忍不住会去担心这筏子会不会翻过去。 “小主子,您尽管放心,一会就能到南岸了,肯定不会……” 差点把那个字给说出来赵六,险些没抽自己一个嘴吧,他会使船,这划筏子的规矩和使船并没有什么区别,划筏子同样也是非常危险,和行船一样,都是是在刀口浪尖上讨营生,因此有很多讲究,比如不能说“破”、“沉”、“碰”、“没”、“断”等不吉利的字,首次出行还要挂红、放炮、焚香、祭奠河神。 有些字眼,无论如何都不能说! 紧张的点点头,女孩朝着北边的河滩看去时,可以看到成千上万等待着过河的妇人,她们还在再等下去,至于什么时候才能过河,要等主子们的吩咐。这八旗之中等级森严,身份高的人自然是第一批过河,在这些人过河的时候,大多数人都只能站在那里眼巴巴的等着,望着。在那里等着佐领们的命令。 只不过,这过河的顺序到了晚上的时候,却又发生了变化,若是说白天的时候,过去的都是妇孺,到了晚上,一队队兵丁却被连夜送到了对岸,谁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办。大家似乎并没有什么好奇心,对于这些于北岸的人们来说,现在他们最心急的恐怕就是什么时候才能过到黄河南岸。 南岸才是他们的生路。 “其实,倒也可以在这河上用羊皮筏子铺出一条浮桥出来。” 赫舍里·噶布喇暗自寻思着,可他的这个念头不过只是一闪而过,想修出一条浮桥来,恐怕还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若是一不小心,桥面断了,不定会有多少人葬身黄河里。况且,那羊皮筏子还不一定像搭浮船的木船那么结实。 “再怎么着,有了这几百口筏子,总能多过去一些人吧……” 赫舍里·噶布喇自言自语着的时候,总会有些担心的瞧着那些羊皮筏子,毕竟,那些皮筏并不像寻常的筏子那样,在制作的时候经过灌油等工序,因为催的急,加之又不需要考虑耐久,所以不过仅仅只是刮了毛,经过两天的暴晒而已,虽然那些筏子客说着这样也能用上几个月,可能不能用上那么长时间,恐怕只有天知道。 凭着数百张大小不一的羊皮筏,每天都有有上万人被运到对岸,只不过被送到南岸的兵远远多过妇孺。当北岸的人们焦急的等待着过河到南岸的同时,在远处却有总会不时的有人越过清军的游骑,盯着那些正在过河的清军。很快河口一带清军过河的动作就被这些探子送到了数十里外的草原上。 “哼哼……” 啃着羊腿的阿布奈,听着探子的报告,只是冷冷一笑。然后把目光投向王文白,这个汉人在一个月前来到了他的帐中,不仅带来了厚礼,同样也带来了机会。 “王大人,就像你说的那样,现在北岸留下的差不多都是一群女人,王大人,你可真是算无遗策啊!” “大汗谬赞,这倒也谈不上什么算无遗策,若不是福晋的配合,那清人又怎么可能上当?” 福晋的配合? 那马喀塔当然不会配合他,尽管马喀塔不会配合,但王文白却有办法让她主动“配合”,只要把需要她知道的消息传到她的耳中,自然可以让她主动配合。 “那个贱人……” 怒骂一声,阿布奈冷笑道。 “等到本汗得胜时,一定把那贱人的脑袋砍了!” 过去因为马喀塔是清朝皇帝的姑姑,所以即便是对其有百般的不满,阿布奈也只能忍气吞声,现在,没有了清朝皇帝为其撑腰,他自然也不愿再留下那个女人。 对于阿布奈的家事,王文白并不关心,至于马喀塔的死活,也与他无关,他此次来到的蒙地,就是为了联络蒙古人,尽可能的削弱清军的力量。 “大汗,现在各部数万大军已经尽数集结于鄂尔多斯草地,大汗只管扫清北岸清人既可,至于南岸清兵,自然有其它各部兵马讨伐,至于这北岸的战利品,到时候,自然全由大汗掌握,在下在这里便先恭喜大王了。” 因为这里是阿布奈的领地,他自然能多占一些便宜,至少不需要像其它蒙古各部一样,在南岸的草地上“啃硬骨头”,只需要在北岸扫荡尚未过河的清人既可,谁让他是此地的主人。 “如此,本汗便多谢王大人了!” 阿布奈看似在道谢,可语气却很平静,说完这番话后,他又说道。 “王大人,此战之后,大明真愿意开放于蒙地贸易,并重修归化城?” 阿布奈之所之会答应王文白出兵,并不仅仅是因为他对清朝的敌视,同样还有王文白开出来的,让他无法拒绝的价码——恢复贸易、重修归化,明朝还将在归化设立贸易站。 “请大汗放心,此战之后,我大明不仅会助大汗重修归化城,还会助其它几位大汗修建城池,并于城中设立贸易站……” 面对阿布奈的疑问,王文白笑答道。 “我想,此战之后,各位大汗所取得的战利品,恐怕就是咱们第一笔生意……” 生意,这只是生意。只是一个和蒙古人之间的生意,只是这个生意显得有些血腥罢了。 “那么那些汉军哪?” 阿布奈的问题让王文白一阵沉默,其实早在他来这里之前,大王就已经对他有了叮嘱。 “杀!” 冰冷而没有一丝情感的话语从朱明忠的口中道出。这句话甚至没有引起他的一丝波澜。 “全都杀了,一个不留。” 朱明忠沉声强调道。 “大王,他们都是汉人。” 王文白试图想要为那些人说话。“大王,咱们汉人死的太多了。他们活着总能派上用场,无论是辽东也好,海外也罢,总是需要人的。” 确实,自从流寇作乱以来,再到清军入关,天下的汉人死了不下数千万,那么多人死了,使得现在天下人丁稀少。 不要说是海外的开拓,就是辽东都没有足够的人力加以巩固。在这种人丁稀少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杀那些人为什么不能把它们留下来? “人少!” 深吸一口气,朱明忠说道。 “那是他们杀的。” 朱明忠的语气变得越发冰冷起来。 “当年满清起兵的时候才多少人?如果没有汉军仅仅只凭他们,他们能入的了关吗?他们入关的时候,才多少人?没有汉军在一旁助纣为虐。满人能做得了天下吗?” “可是大王,他们都是迫不得已……” “迫不得已?” 冷笑着,朱明忠反问道。 “如果他们迫不得已的话,可以不杀同胞,可以在长官投降的时候,杀长官,即便是再不济也可以逃走,可是他们作出了什么样的选择他们是助纣为虐,他们是心甘情愿为异族驱使,他们杀起自己人的时候比满人还要狠。” 冷冷的看着王文白,朱明忠继续说道。 “他们为什么如此?是因为他们知道即便是兵败了,即便是大明赢了,到时候也只是只诛首恶,至于他们,没有人会追究当时他们做了什么。所以他们才会拼命劫掠,拼命杀人,向吴三桂那样的人,他们有时候还担心自己的名声,可是这些汉军却不曾有这样的心理压力。”深吸一口气,朱明忠说道。 “这一次,决不能让他们如愿了。既然他们当了汉奸,那么就必须要有死的觉悟。如果让他们活下来,如何让后人警示。只有他们死了,后世人才知道,当汉奸没有任何侥幸,只有死路一条。” 大王曾经的话语在王文白的脑海中浮现着,看着阿布鼐,王文白用尽可能平静的话语说道。 “杀!一个不留,通通杀掉。” 既然身为汉奸,那么这就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正文 第103章 血岸(第一更,求支持) 从下午开始,这天色就变得阴沉沉的,空中乌云密布。到了夜幕降临之后,不一会雨就落了下来,雨下的不小,那么风也刮了起来,河滩上的几株残留的柳树的柳条,更是随风飘动着。 顶着风划动着筏子刚抵达对岸,那原本看起来并不怎么大的雨下的更大了一点,大雨点砸在赵六的脸上,很快就将他浑身的衣服全都打湿了,那风也刮得更多大了,瞧着那风势甚至大有一副想要把筏子吹走的样子,那滔滔河水在夜幕下已经不再是黄色的,而是浑得发黑,河上的浪声更是大得骇人。 “快点上来,趁着风还没起来,还能再过一趟!” 尽管起了风,可是没有主子们的吩咐,赵六只能继续划着筏子把那些弟兄送到对岸去。 “你们几个可得抓紧了,小心了,浪大……” 冲着刚上筏子的弟兄嚷喊着,赵六紧紧抓住长篙,也许是因为那风雨打湿了衣裳,被风一吹他浑身不住的颤抖着,当然也可能是因为紧张而发抖。 “赵六,你小子可得小心点,弟兄们的命令……” 那筏子上弟兄话还没说话,赵六就一撑长篙,借着拍过来的河浪将筏子一下子就推离了岸边,然后这皮筏子就在浪涛中起伏着,尽管被风雨给迷住了眼,但是赵六却顾不得抹去那雨水,他的心里只记得师傅的叮咛——看准水头,压着浪走…… 幸好已经划了几天的筏子,加之这一带的河中又没有礁石,所以也不需要担心会撞上暗礁,因为风浪大的关系,所以羊皮筏子被推动着往河下游流去,而赵六只需借着水流划着长篙,借力将筏子划向南岸,就这样,皮筏距离南岸越来越近。 终于,在南岸的大地出现在视线中的时候,在距离河岸边越来越近的时候,赵六将在手中的长篙往河岸猛力一撑,一顶再一借力,然后那羊皮筏子几乎擦着河岸飞飘着,轻松的抵落在河滩上…… “赵六,你小子行啊,这筏子划的那可是绝了……” 在弟兄们称赞着的时候,赵六把筏子拖上岸,这会他已经觉得双手累的举不起篙了。他只是坐那里,不住的喘着粗气,那河上浪涛声还有风雨遮挡了天地间的一切,使得他根本就听不到北岸万马奔腾。 万马奔腾! 即便是风雨都挡不住那如同滚地雷似的轰鸣声,从各个方向传来的马蹄声惊醒了那些睡梦中的妇人,她们惊恐的听着马蹄声,听着从各个方向传来的牛角号。 凄凉的牛角号声在天地间回响着的时候,那些清军甚至还没有来得急组织防御,就被箭雨笼罩住了,尽管大雨削弱的弓箭的威力,但是对于没有盔甲的包衣而言,这箭矢同样也是致使的。 而更为致命的却是闯入营中的蒙古骑兵,在瓢泼般的大雨中,领着数百骑兵的库日热一马当先,他手持一柄四尺长的钢刀,带头杀入清军的营寨,其实这营寨根本就谈不上什么营寨,不过只是连绵不断的帐篷,有名清军试图上前拦阻的时候,却被他迎面挥刀朝着那人的脑袋上便扫了过去。 “噗!” 在万马奔腾的马蹄声中,仍然可以听到脑袋被砍掉的声响,那人的脑袋甚至在刀身的拖动下被挑飞至半空,腥红的鲜血从断颈处喷出数尺高…… “杀光金狗……” 库日热扬起手中的刀向半空中举着,他的喝吼声显得很是残酷,曾几何时,这些清兵也曾一次次的杀死蒙古人,只不过那个时候,蒙古人甚至连反抗的力量都没有。 而现在,他们的角色却发生了变化,留在北岸的不过只是几万在离开京城的时候,才发给了武器的包衣奴,尽管被抬籍入了旗的他们也曾叫嚷着要给主子尽忠,可是几个月的长途跋涉,早就耗尽了他们的精力,而现在猛然遭到“友军”的袭击,更是让他们变得惊慌失措起来,更何况步兵对于骑兵的袭击,根本就没有什么还手之力。 “喀!” 一道闪电从半空中劈落,闪电的光亮照亮天地,也让营中的清军看到了杀来的敌军——是蒙古人!那些骑在马背上的是蒙古人!他们的穿着蒙古人的衣裳,手中拿着钢刀,长枪,尽管隔着雨看不清他们的脸,但是他们的眼睛中却尽嗜杀的目光。 “杀光这些蒙古人,要不然,咱们全都得死!” 在佐领们的吆喝呼喊声中,那些原本惊慌失措的清军,立即从各处蜂涌而來,他们试图将这些蒙古骑兵赶出他们的营地,可是从四面袭来的蒙古骑兵的攻击力却非常迅速,转眼之间,就冲破了清军仓促组织起来的防线,毫无阻碍的冲到了营地中央,从四面八方涌来的骑兵就像是无数把巨手似的,一下就抓住了清军的脖颈,扼得清军根本就喘不过气来。 “放箭、放箭,拦住他们……” 岳乐在帐篷后大声喊叫着,试图组织好防御,把这些从四面八方涌来的蒙古人赶出去,在他的命令下,那些清军抓起手中的弓箭,可是冰冷的雨水对于所有人都是公平的,让蒙古人的弓箭变得无用,同样也让清军的弓箭变成了废物,沾上雨水后的弓弦立刻变得松软起来,用牛筋制成的弓弦以及制作弓身的角、筋,在遇水就会膨胀松软,而因为箭羽沾上了雨水,同样也让箭失去了平衡,甚至都飞不出二十步的距离,就一头扎到地上,完全无法给蒙古骑兵带来任何威胁。 “结阵,结枪阵,结枪阵挡住他们……” 岳乐的眼睛盯着闯入营中的蒙古人,他的脑海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挡住这些蒙古人! 可是从四面八方涌来的蒙古骑兵根本就不给他结阵的时间,那些清军甚至还没有来得急结成枪阵,就已经成为了刀下亡魂。一时间整个营地之中惨叫声不绝于耳,到处都是被砍杀于刀下的清军。 “杀光金狗!” 与其它人不同,也许是因为曾经随林丹汗与后金撕杀多年,库日热的口中依然会用“金狗”称呼那些清兵。领着上千骑兵的他冲入清军的营地后,就不做任何停,而是直接挥刀向前杀去,在他的身前身后,上千蒙古骑兵用用中的刀枪在清军的营地之中劈开一道缝隙,将沿途碰到的清军砍得尸横遍地,血流成河。那血水和着雨水在土地上流淌着, “杀光他们,一个不留!” 挥着刀砍杀着清军时,库日热手中的钢刀身带着冰冷的寒光,随着他的动作不断的扬起、落下,而那些挡地他前方清军每一次都会随着他手中的钢刀落下被斩毙于马前,这些清军就像是遇到猛虎的绵羊似的,根本就没有任何抵抗之力,他们甚至连转身逃走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冰冷的刀锋找上,下一瞬间就被砍得身首异处。 “喀!” 又一是难得一见的闪电于空中滚过,在惊雷声中,闪电的光亮照亮了天地,同样也让岳乐看清了冲进营地的蒙古人,他看到那些蒙古人居然穿着铁甲——那是江北式的铁甲! 蒙古人和明军勾结在一起了! 这个发现让岳乐甚至生出了必死的心思。 一直以来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变成了现实! 自从进入蒙地之后,清廷内部最担心的就是蒙古人与明人勾结在一起。对于这种可能性,他们从不曾怀疑过,毕竟,他们很清楚,明人有太多的东西可以收买那些蒙古人,更重要的是在过去的几十年间,他们曾无数次用手中的刀子告诉蒙古人什么是草原上的规矩。 草原上的规矩再简单不过,就是弱肉强食,就是趁火打劫,这些蒙古人怎么可能放过这样的机会! 他们来了! 和明人勾结在一起,向大清杀来了! 就在岳乐为这一发现失神的时候,那边原本已经被蒙古骑兵冲的七零八落的清军抵抗已经到了土崩瓦解的地步,成千上万仓促集结起來的清军将士以比先前更快的速度四散奔逃着,唯恐跑慢一步为了蒙古人刀头上的祭品,可是两条腿的人却跑不过马,转身上想逃的时候,那钢刀已经砍在了他们的身上。 与蒙古人用的钢刀不同,江北产的钢刀更为坚硬,即便是长时间的酣战也不会钝口,那冰冷的钢刀在雨水中不断的落在清军的身上,夺去一个个人的性命。 而在清军抵抗崩溃四散而逃的时候,那些女人们只是惊恐的哭喊着,她们甚至都来不急逃跑说被疾驰而过的蒙古人掠到马上,在女人们的哭喊声中,只听到蒙古人的放肆的欢笑声,这些女子就是他们的战利品。 抢掠着这些女子的时候,那些蒙古骑兵并没有忘记追杀清军,即便是那些清军跪在了地上,等待着他们仍然是冰冷的钢刀…… 赵六甚至都不知道,他是怎么撑着筏子划到北岸的,他甚至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其实并不仅仅只有他一个人顶着风雨把筏子划到了北岸,还有很多人都和他一样, 但是当他们到达岸边的时候,所看到只是惊慌失措逃到河滩上的清军,还有在他们身后追杀着的蒙古…… “喂……” 赵六大声喊着,他的声音在颤抖。 “快过河呀……” 正文 第104章 溃败(第二更,求支持) 嗖…… 刀口划破躯体时发出的声响在天气间回响着,并不断的在年仲隆的耳中的放大、放大,甚至那声音已经是他脑海中唯一的声音,手中的刀滑落下来,他的手捂着胸口,试图将那伤口重新合拢在一起,可是血仍然喷涌出来。他的举动注定是徒劳的。 “我不想死,我不想死……” 年仲隆捂着伤口喃喃着,他本是旗下的包衣奴,顺治十二年乙未科科举考中进士,年家才脱离奴籍,原本他以为从此之后便会飞黄腾达,可是这致使的一刀,却让所有的一切都化为了泡影。 “我不能死,我还要出人投地,还要做当朝一品……” 很快,剧烈的痛楚就令年仲隆无法站稳身体,意识已经模糊的他前后不停地摇晃着身体,尽管他并不愿意死,但是生命却仍在一点点的流逝,终于,他一头栽倒于草地上,红色的血顺着草地流淌着,点点血珠从草梢头滑落下来…… “大人死了,大人死了!” 年仲隆身后的那些清兵们先是大声惊呼,下一刻,就像失去方向的蚂蚱一样朝四下散去,转眼间就逃了个干干净净。而在他们的身后,尽是策马追杀着的蒙古骑兵。 “走!快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被吓得魂飞魄散的奴才,抓起主子的胳膊,就往后面拖。 “趁着他们在那里砍杀,主子,赶紧上马吧……” “啪!” 回应这踏实的奴才的,是一记响亮的耳光。 气急败坏的孙有光,盯着那些蒙古人大声呵斥道。 “走,往哪走。到处都是蒙古人的铁骑,两毛的腿的,能跑得过四条腿的,要是人都丢在这里,老子即便是走了,皇上又岂能饶得我?既然走也是死,老子与其这么跑了死于军法,还不如死在这,让儿子承袭孙家的一等男!” 作为孙得功的儿子,孙有光自然知道,他现在走与逃都是死路一条,权衡一二之后,立即做出了选择。 仿佛与他的话互相印证,那边尽管有成千上万的清军向四周逃去,但是他们的身后却又有无数蒙古骑兵,挥舞着雪亮的钢刀追杀过去。那些蒙古骑兵手挥着钢刀在那里叫嚷着,杀戮着,所过之处,血光四射,那喷溅出来的血雾甚至将阳光都映成了红色。 那些只顾得逃命的清军,这会根本就没有丝毫抵抗之力。被追杀的他们只是丢下兵器,拼命的抱头鼠窜。那些蒙古骑兵则不急不慢的从身后追上他们,将他们一个接一个从背后砍到,或者像是打猎似的,用弓箭将清军一个个的放倒在草地上。 这是一场一边倒的屠杀,对于那些清军来说,他们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就是逃,逃的远远的! 可是他们却跑不过那些蒙古骑兵,从阿布奈于北岸偷袭之后,进入鄂尔多斯草地的蒙古骑兵就成了清军的催命符,他们不断的从四面八方袭扰着清军,尽管他们很少对清军的大队人马发起攻击,但是每一次袭击对于清军来说,却都是致命的,每一次袭击都有上千妇孺或是掉队或是被人掠走,而且那些蒙古人就像是牛皮糖一样的粘着他们。 而现在,蒙古人的队伍越来越大,已经不再像先前那样每次只有区区数千骑至多万骑。蒙古人的大队人马已经到了。 “该死的,该死的,那些蒙古人当真望恩负义,居然和明狗勾结在一起,他们现在这样趁火打劫,就、就不怕将来朕将他们碎尸万段吗?” 像困兽一样在中军帐里徘徊着,福临继续破口大骂着。 他现在真的是彻底绝望了,自从进入鄂尔多斯之后,蒙古人就像是牛皮糖一样沾上了他们,根本就不给他们喘气的机会,每一次袭击,总会杀死少则数百,多则数千兵丁,还不等他们反应过来,那些蒙古人又匆匆离开了。 再这么下去,不等他们逃到陕西,恐怕他们就会被蒙古人耗死在这里。蒙古人和明狗勾结在了一起,是想要把他们都留在草地上! “只要朕还有一口气,这个仇就不能不报!” 福临怒气冲冲的叫嚷着,一边猛的向桌台踢去,这一踢不当紧,他的脚面正好踢到桌角,脚面的剧痛让他惨叫一声,气恼着的他跌跌撞撞地朝帐外走去,一边逃,一边大声叫嚷。 “来人,快来人。把这个桌案给朕烧掉了,统统烧掉……” “皇上万万不可!” 一直跟在皇上身边的吴良辅见状,不得不冲过去,伸出双手将他的腰死死抱住。 “这里是大营,主子您是天下之主。您如果乱了,这大清国可真就全完了!” 作为福临最为宠信的贴身太监的吴良辅这么一提醒,他才意识到,如果他真的这么做了,传出去可真就会乱了军心,到那时,大清国可真就没希望了。 “对,对,这里是大营,大营!” 福临用力晃了一下脑袋,然后又强忍着脚痛,一边自己给自己打着气。 “朕、朕是天下共主。是大清国的皇帝。吴良辅,你说,你说,咱,咱们还能离开这地方吗?” 福临的脸上尽是惶恐不安的模样,蒙古人的“背叛”让他彻底丧失了信心,尽管他的麾下还有十万大军,可是他知道,再这么下去,那些人早晚会死在蒙古人的袭扰下。 “主子,按道理来说,奴才不过就是个太监,是万万不能干政的,可是奴才有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 吴良辅的话声一落,那边福临立即说道。 “快说,朕赦你无罪!” 作为太监的吴良辅一直受到顺治帝的宠幸,尽管在顺治15年时,发生宦官与官员贿赂勾结的案件,吴良辅同样牵涉其中,但在福临袒护他而未依照其所订禁宦官干政的谕令处罚,反而是依然宠信如旧。现在面临绝境时候,福临更是在慌乱之中,把希望都寄托于吴良辅的身上。 “皇上,其实,其实,现在这于大清国来说,关键是要保住旗人,这才是的根本,这十几万人马里头,旗人也不过只几万人,其它的都是刚抬籍入旗的奴才,以奴才看来,皇上,这时候,若是能壮士断臂的话,派遣一员大将领兵挡住蒙古人,主子便能有机会把旗人带到陕西里去……” 看着皇上,吴良辅又说道。 “皇上,蒙古人有马,咱大清也有马,只要到了马上,没有人拖累,不过几天的功夫,也就到了陕西,至于其它人,可,可以让他们边把边撤,待到皇上到了陕西之后,再派遣大军前来救援。” 吴良辅的建议,让福临整个人都陷入前所未有的挣扎之中,尽管表面上吴良辅说的是让汉军挡住蒙古人,这倒没什么,那些个汉军本身就是旗人的奴才,要死的话,当然要先死他们,既然让他们去死,能保住旗人,那些个汉军就必须要死。 可是,福临又怎么不知道吴良辅的那句“到了马上,就没有拖累”的意思,这句话就是说,那些个妇孺也要丢下来,换句话来说,就是把那些女人都丢给蒙古人,是生是死,全凭老天了。 “吴良辅,你,你可知道……” 福临吱呒着,正要发怒时,只听吴良辅说道。 “主子,现在不是有妇人之仁的时候,大清国的江山,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汉军,到了陕西,只要主子愿意,那岂会差奴才?岂会差汉军?” 吴良辅又岂不知道皇上为什么发怒,他怒的不是汉军,而是要丢下旗中的几十万妇孺,汉军……主子们会在乎包衣吗? 可是那些妇孺,却是他们的家眷! 三阿哥领的十几万大军的家眷,可都在这里,现在一句话,把他们都丢在这里了,将来,怎么和他们交待! 作为皇上的福临自然要考虑这个问题,但是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却也知道吴良辅说的非常有道理,一直以来,拖累他们不是汉军,正是那几十万妇孺,如果不是有她们的拖累,恐怕现在他们早就到了陕西,那里还会有现在被蒙古人成日里追着打的事。 可既便是不说那些在关内的旗人,就是护军之中他们的家眷怎么办?如果把他们的家眷也丢在这里,到时候,他们又岂会跟他一同离开? 皇上的心思,吴良辅自然明白,他并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等着皇上做决定。恰在这个时候,帐外突然又乱了起来,听着那乱哄哄的喊杀声,吴良辅知道,那是蒙古人又一次袭营了。 对于这一切,吴良辅早就麻木了,可是福临却像是受了惊似的,他惊恐的张大眼睛,听着帐外的喊杀声,听着那一声声铳响以及炮响,就像是受到多大刺激似的,福临嚷嚷道。 “祖宗知道,祖宗知道,朕,朕要保住大清国,保住大清的将来,他,他们也知道,” 嘴里头这么喃喃着,福临对吴良辅说道。 “吴良辅,你,你去通知议政王,还有议政大臣们,来,来大帐议事……” 正文 第105章 杀与放(第一更,求支持) 成千上万! 在那黄河岸边,成千上万神情惶恐的旗兵惊恐的看着蒙古人,他们向满天的神佛祈祷着,祈祷着蒙古人能够放他们一马。只要能活下去,那怕就是做牧奴也行…… 在蒙古的草地上,牧奴的身份是最为低贱的,他们没有任何地位可言,每一个蒙古人都能决定他们的生死,甚至就是牲口的地位也高过他们,在冬天的时候,他们甚至只能抱着羔羊取暖。 可,牧奴总是活着的人,而不是死了的。 “大汗,这些男人怎么办?”看着那些旗兵,阿布奈甚至连眼皮都不眨一下。 “杀了!” “大汗,这些人,差不多,都是汉人……” 汉人!因为知道大明对大汗的册封,知道现在蒙古已经与大明携手,所以,这些人的身份就变得极为敏感。一下子杀这么多汉人,会不会惹怒明朝? “大王,这不是要重修归化城吗?这些人是不是暂时先他们一条生路,让他们给咱们修城?” 修城!不仅对于阿布奈有着十足的诱惑,就是其它的将领同样也渴望着住进城中,而不是居住于帐蓬里,汉人式的生活,一直都是他们所向往的,尤其是当汉人送给了他们一条源源不断的财路之后,他们更是渴望像汉人一样,在热闹的城市里生活,居住在豪华的房屋之中。而建那些房子总需要劳力,需要这些汉人。 “他们是汉人不假,可他们都是抬了旗的旗丁,是汉奸!汉人……是容不下他们的,我们……我们要是留下他们,汉人同样也不会答应的,杀了!” 阿布奈很清楚这些汉奸,明人是不会放过的,如果他留下这些人,那么等待他的必定是明人的不满,与其自找烦恼,还不如干脆杀了他们!一队又一队的旗兵被驱赶到黄河边的河滩上,这些人似乎已经意识到他们的命运了,纷纷跪下去向蒙古人祈求着,祈求着活命的机会。可是他们祈求并没有换来蒙古人的同时,等待他们的反倒是皮鞭,尽管他们的言语不通,但是在蒙古人的驱赶中,这些苦苦哀求的人还是被赶到了河边,然后跪在那里。 “大爷、大爷,饶过小的吧,饶过小的吧……” 在他们的哭喊声中,蒙古人开始砍头了。产自利国驿的钢刀,远比蒙古人旧时用的钢刀更为锋利,也更为坚硬。 “喀!”在钢刀砍断脖颈的响声中,那钢刀在河滩处上上下下挥舞着,随着钢刀的扬起落后下,到处都是飞溅的血。一排排哭喊着的旗兵,被赶到了河滩上,他们排成排跪在那里,一边哭喊、一边祈求,一边却又麻木而顺从的任由蒙古人把他们赶到河边,然后跪在那里被蒙古人砍掉脑袋。 血染成了整个河滩,那些暂时还活着的人也被溅得满身是血,蒙古每砍下一个战俘的头,就把把头丢到河里,然后会一脚把尸体也踢进河里,尸体在水流的作用下往下游飘去。成千上万的尸体,几乎填满了河面。 那一具具尸体,就像是成千上万起伏不定的葫芦似的,在河面上飘浮着。即便是再铁石心肠的人,看到这一幕的时候,也会不忍看下去。可站在远处的王文白却只是冷冷的站在那里,他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河滩,盯着那些不断挥刀砍杀的蒙古人。他不断的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并死死的盯着这些人。 “他们是汉奸!” 没错!是汉奸,既然是汉奸,那就该死! 没错,他们活该……谁让他们助纣为虐,谁让他们甘为异族驱使,谁让他们是汉奸……无数个念头在他的心中涌现出的时候,王文白的眼睛却盯着那些俘虏,听着他们苦苦哀求,听着他们的哭喊声,看着他们顺从的被砍杀…… 那熟悉的声音传到王文白的耳中的时候,让一直强撑着的他整个人都闭上了眼睛,他不想去目睹这一幕,这是异族在屠杀他的同胞啊!同胞,他们还是吗?他们不是已经被抬旗入汉军旗了吗?他们不是以旗人的身份得意吗? 他们……可,他们毕竟是汉人哪,毕竟是他的同胞。当年,他们杀同胞的时候,可曾手软过? 他们可曾想过那些人是他们的同胞,可曾想过,他们的血脉中流着相同的血! “真他么的……” 狠狠的骂了一声,王文白对一旁的早就已经经是又眼通红的上尉说道。 “你去告诉阿布奈,就说,就说,这些俘虏我们都买下来了,一个人一柄钢刀,每五百个人另加一套盔甲!” 人命不值钱,尤其是在乱世,那怕是在乱世之中,人丁稀少的时候,这人命甚至更不值钱了,就像现在,在这黄河岸边,人命便是不值钱的,尽管最终在王文白的自作主张下,这些人被救了下来,尽管侥幸逃过一劫的他们在那里庆幸着自己还活着的时候,他们的身价已经被标注了——不过只值一柄刀的价钱。人命是如此的廉价,其实就在片刻之前,他们甚至廉价到“浪费刀口”,许多蒙古人甚至担心这样砍杀会浪费他们的刀口,让他们的刀口变钝,这样也就太不划算了。现在,他们倒是不用担心了,只需要把这些人都看好就行了,就像是放牧一样,把这些人看好,对于普通的蒙古人来说,这些俘虏是连牛羊都不如的东西。在蒙古人的眼中,俘虏就是牧奴,就是最低贱的东西,那怕就是一头羊也比牧奴有用! 不过,对于阿布奈来说,这些人却意味着财富! 一柄刀!值多少钱? 二两银子! 那是汉地的价格,在蒙地一柄刀很多时候需要用两匹马去换,即便是如此,也不一定能换到好刀,可是明人的刀,确实是好刀,至少在阿布奈的记忆中,他从没见过这么好的刀。 “好刀啊!” 又一次,拿着明人制作的马刀时,阿布奈忍不住发出了一声赞叹,尽管见过太多的刀,可是像这样的精美的马刀,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马刀刀身通体等宽,刀尖呈刺状,刀背前端开刃以利于刺杀。长约三尺,刀身宽不过一寸左右,重也只有两斤,可是握在手中的时候,阿布奈却能感受到这柄刀的与众不同。这种看起来极具特色的刀柄看起来有些像是“鹰头”,尤其是那铜质的刀尾更是呈现鹰钩状。 “就像是雄鹰一样!”自言自语中阿布奈握着这马刀,在感受着这马刀的不同,欣赏着其身的锋利时,却又暗自奇怪道。 “真不知道,这些汉人,是怎么制出这样的宝刀的!” 其实阿布奈并不知道,这种马刀不过只是一种大规模生产的工业品,借助利国驿铁厂出产的优质钢材和兵工厂的水锻锤,再加上朱明忠凭着记忆绘制出来的恰西克骑兵刀的刀形,最终,这种领先于时代的马刀横空出世了,刚一出现就赢得了骑兵的喜爱,当然,同样也得到军官们的欢迎,制作更为精美的骑刀更是成为军官们的佩刀。这个时代的明军对于外国的物件从不曾拒绝,更不会排斥,就像过去百年间明军将领喜好倭刀,以其为佩刀,甚至于军中推广倭刀一般。 现在,这种骑兵刀,同样受到他们的欢迎。只不过让人遗憾的是,尽管这种骑兵刀的性能优良,但是,随着忠义军的火器化,佩刀的作用反倒是降到了最低,佩刀在很多时候只不过是军官和士官们的身份象征罢了。 只是在战斗时作用指挥使用。但是当这种马刀出现在蒙古人的面前,这些蒙古人第一时间就被征服了,对于蒙古人来说,他们从未曾见过如此精美的马刀,而且其质量也远远超过他们所接触过的各种刀剑。尽管第一批提供给蒙古人的马刀数量不过多,不过只有数千柄,但却在短时间内征服了包括大汗在内的所有人。就在这些蒙古人以为,明人会像过去一样,仅仅只提供这么一点“宝刀”的时候,却没有想到,明人居然会敞开售卖。 “这淮王,真的和其它明人不一样!”想到用两万多不值一钱的战俘换来的两万余柄刀,阿布奈忍不住犯起嘀咕来。 “可不是,大汗,这淮王确实与其它人不一样。”库日热听着大汗的话后,笑说道。 “过去明人甚至连铁锅都不愿意多卖,唯恐我们把铁锅化了打成兵器,可是淮王倒好,不说铁锅,就是这钢刀,也是任我买卖,想买多少都行……” 他这边感叹着淮王的大方,旁边又有人说道。 “其实,也不怪淮王如此,我听说,现在明军可都是全用火器,自然也就不在乎钢刀了。” “火器?”库日热忍不住嘲笑道。 “那火器是不顶用的,到最后,还是要靠咱们手中的刀!那清朝兵不也有火器,不也是被咱们打就像是落水狗似的,甚至就连那顺治皇上,也被打得丢下全族的女人,像是娘们似的往陕西逃了过去……” 正文 第106章 榆林(第二更,求支持) 死气沉沉的! 草地上尽管有千军万马在行进,可是这支规模庞大的骑兵却是死气沉沉的,完全没有丝毫的生气。尽管已经过去几天了,但是每每,总会有人回头看着身后,他们不知道身后的那些人的死活,只是绝望的骑着马往南方走着。 沿着草原上的土路,一步步的向着南方走去,迎面的草地上吹来的风,吹得那些骑在马上的女人、孩子们头都不敢抬,既便是因为过于疲惫,骑在马上的他们总会不自然的摇曳着,可是却没有任何人敢抱怨什么,唯恐他们被丢在这路上。能够随同大军一同南下的,已经是老祖宗显灵了。 只有少数的人才能有随军离开的机会。为了能够摆脱蒙古人,主子终于还是作出了决定——抛下几十万旗里的妇人独自往南离去。 当然,话当然不是这么说的,在此之前,他们得到的军令很简单,就是让他们收拾好了,护送皇上等人火速南下。 在收到这个军令的时候,只有少数一些人感觉到了异常,不过他们并没有声张,而是找来了马,把媳妇、孩子接了过来,给媳妇穿上了号衣,打扮成了兵士,随大军一共护送皇上。 对此,并没有人觉得有什么奇怪之处,毕竟,这一路人总有人把家人接到军中以方便照顾,但这也只是一部分人。 当人们以为和过去没有什么两样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他们这一走等于把自己的家人都抛弃了,都远远的抛在了身后。只不过,即使是抛弃了他们三天之后,他们仍然不知道已经抛弃了家人。 他们只是和过去一样,继续向前行走着,顶多也就是担心着身后的家人,担心着他们的安危,不过在更多的时候,这些旗兵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他们甚至会吓唬那些军中的女人,告诉她们,如果她们跟不上队伍的话,就把她们丢下来,如此,自然吓的那些女人和孩子们连大气都不敢出。 在行军的路上,苦难对于所有人都是公平的,这个时候,即便是皇后娘娘这会也是骑着马,而不像过去一样坐着百头牛拉着的大帐中,所有人都骑着马,使得速度快了许多,即使是达官显贵们的家眷,因为不习惯骑马,也不敢出声抱怨什么,毕竟,所有人都知道,这是在逃命。 逃命! 自然要逃快一些,若是逃慢了,到时候,可真的会丢掉性命。现在唯一能让人稍感欣慰的恐怕就是自从他们脱离大部队之后,似乎就再也没有受到蒙古人的追击,曾经如影相随的蒙古人就像是消失了似的,再也不曾袭击过他们。 其实他们并不知道,对于蒙古人来说,之所以没有袭击他们是因为“回报太少”,只有女人才能换来银子,相比于他们,蒙古自然更愿意攻击那些仍然被妇孺拖累的队伍。这样一来,他们倒是安全了许多。 走了约莫五天的光景,终于在这草地上,他们碰到了第一个汉人——一个从陕西来鄂尔多斯的做生意的汉人,从那里汉人那里,他们知道这里距离陕西只有一百来里,如果快马加鞭的话,最多两天就能进入 榆林城! 榆林城就在前方! 这个消息立即在众人的口耳中传开了,所有人都像是看到了榆林城似的,让人们似乎望见了救星似的,顿时添增了百倍勇气,飞也似的朝着榆林城的方向赶了过去。这个时候,似乎再也没有谁会感觉到有任何疲惫,不知道是谁,甚至还点了一串爆竹,“劈劈拍拍”的放着。 这可是不知道多长时间都没有听到过的好消息了!那天,心急如焚的人们,整整赶了一天的路,不过尽管如此,还是没有赶到榆林城,稍作休整之后,第二天清晨,天空星儿尚在的时候,这些“归心似箭”的人们,就再一次朝着南方赶去,相比于之前的麻木,尽管现在所有人依然是一副疲惫不堪的模样,但是却充满了希望。 对于他们一说榆林,意味着生!在经历了太多的绝望之后,现在的这个希望,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久违的,都足以让他们为之欢呼,为之庆祝的,毕竟,这是自从离开京城之后,人们知道的第一个好消息。 好消息的到来,总会让人们生出希望,对未来充满了憧憬。不再像过去那样,满心的绝望,除了死,根本看不到任何希望,现在不仅看到了希望,而且生路就在前方,今天就能到达榆林,就再也不需要担心蒙古人的偷袭了。 在大队人马往南赶去的时候,只见渐渐地,东方的天空泛出鱼肚白色,起伏的山岭浮着几朵乌云,镶上了一圈金边,异常美丽。很快那太阳就从山岭处跳出来了,太阳映红了远方的天空,那天红得像鲜血一般,四周的云,也添了不少的光彩。 这时,天地皆一片光明,在阳光下,这些人往南走着。太阳西斜了,落山了。就在这个时候,连绵不断的城墙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之中,城墙的那边就是陕西! 尽管京城已破,清室北逃,但是在西北方面,大多还不知道大清朝已遭遇了类似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的亡国气数。 当然,这大抵上都是因为陕西总督莫洛封锁消息的缘故。尽管偶尔有从山西传来的消息,但是对于榆林这个边地的来说,他们大都对天下的剧变,根本就是一无所知。榆林知府王大林是举人出身,他是北直隶人,原本他是旗下的奴才,得主子的帮衬,才得已出仕,几年的辗转之后就任榆林知府。榆林这个地方因为地处西北,地方贫瘠非常,加之又遭遇了几十年灾荒,而且还是当年乱贼起乱地方,所以地方上的早就是十室九空。王大林为人干练,而且年富力强,倒也不以为苦,但从他就任榆林知府以来,这两年多的工夫,几乎没有一天闲过,成日里寻思着如何招募流民,开垦荒地,两年下来,榆林府的人口总算是破了万户,而这也使得他心力交瘁,而这一年多以来,尤其是山西陷贼之后,他便日夜不安起来,生怕贼寇过黄河打到陕西,打进了榆林城。同样的,他更担心朝廷,担心着主子们的安危。 这天是九月二十三,天气已经显出了几分冬寒的时候,黄昏时分,天色阴晦,想着这阵子传来的京城已经为贼寇所破的谣言,益发觉得沉闷,王大林心里在盘算,唯有到那里去弄些酒来,暂图一醉,才是破愁之计。 就在这个时候,长城关卡的处派人送来一通“紧急公文”。接到手里一看,王大林不由得大惊,入眼就是“皇上”两字,急忙再看下去,横单上写的是“皇太后……”在“皇上、皇太后”字样之下,注着一排人名,单就是瞧着那些人名,王大林都给吓的喘不过气来,这些“主子”平素里可都是在京城里的,怎么到了这种地方,非但皇上主子来了,就连大清国的一品大员也一了!此外这公文中还写着“随行官员军兵,不知多少,应多备食物粮草。” 皇上来榆林了! 接着,又有从关卡处传来的消息,皇上与随行的护军,今天暂时先不往榆林来,他们先住进长城脚下一处废弃多年的卫所里头,待明天再来榆林,之所以送信过来,是为了让这边有个准备。接到这份差事的的王大林自然是大为焦急,只有赶紧请了所有的幕友与官员来商议。 “咱们榆林这荒僻的地方,百姓不过万余,地方败坏到如此,怎么来办这个皇差?” 看着众人,王大林又说道。 “朝廷明天一早就会启跸来我们这,当然是在榆林打尖,非连夜预备不可。” 大家面面相觑,半天作不得声,所有人都在那里疑惑着,疑惑着为什么皇上与朝廷会来到这地方。难不成先前的谣言是真的! 想到这,几乎所有人的脸色都是猛然一变,变得越发的难看起来。如果京城那边好好的这些主子们自然不会从蒙地来到榆林,看样子,京城那边肯定是已经陷入贼手了! 曾经一直以来众人都以为只是谣言的传言这会终于变成了现实,一直以来人们都不敢相信的事情,这会已经毫无掩饰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 他们怎么办?所有人都没有说话,因为大家都知道,皇上和朝廷为什么到了这,他们是逃难逃到这地方的,最后是刑名师爷犹豫着开了口。 “依我看,不如置之不理。既无上官命令,而且以咱们榆林府内的粮草,办不了这趟皇差,可以说是势所必然。” 瞧着似乎还有些犹豫不决的众人他略停一下,然后又继续说道。 “不接手还好,一但接了手的话,若是供应不能如上意,反会遭受严谴,到时候府台大人轻则训斥,重则可是要丢性命的确。岂非自取之咎?” 正文 第107章 情形(第一更,求支持) 这种话不说还好,说了徒乱人意。 而且说了也没有任何用,谁都知道,现在不是他们接不接的问题。 “可如果不接的话,若是追究下来呢?” 旁人的提醒,让王大林的眉头紧皱。“可不就是,这皇上身边的护军可有好几万哪,要是不接,到时候皇上的雷霆之怒,又岂是你我能担待得起的?” 王大林踌躇着,总觉得事到临头,假作不知,不仅失却君臣之义,就算陌路之人遭难,也理应加以援手。至于一切供应,能否满上头的意?这个时候,顾虑不了那么多了,只要尽力而为,问心无愧,想来皇上看到了榆林这一带的萧条残破的景象,也会加以谅解。 “我等身为人臣,现在皇命焉能违抗?”拍了下手掌,主意已定的王大林,立即发号起了施令,首先是派人把圣驾已经抵达榆林的消息送到西安,因为皇上明天中午要在这里打尖,所以要尽量预备食物,其次就是要尽数搜寻城中富户家中的厨房,将比较珍贵的食料全都集中在一起,不过这榆林比不上府城,这城中富户家里也没有什么珍贵的食材,最后也不过只搜罗到了一些猪羊鸡鸭,至于什么珍贵食材则是一样未见,即便是如此,仍然瘵这些食材分出一半,派小厨房的厨子携带,连夜赶到长城下,帮厨料理御膳。同时又发出知单,请本县的士绅全都到县衙门议事。待到士绅们赶到了府衙里头,这会已经三更天了,众人只能在府里头秉烛聚议,听说圣驾将临榆林,所有的士绅无不是一副相顾错愕,尽管惊讶非常,但是他们却是不发一言。这倒不是因为办皇差是一件极为烦扰的差事,这种事情有钱出钱,有力出力,那家的房子好,要腾出来,那家有古董字画,要借来摆设,若是皇上看中了,那也要上贡的。 对于这样的差事,这榆林城的士绅从来没办过,至于皇气,也是几百年没闻过的,可这会他们却不觉得有丝毫光彩的地方。 毕竟如今时世不同,不说不能与承平时期相比,就是这皇上,那也是满洲的皇上,他们是汉人,那满人来的时候,可是杀了不少汉人。况且,现在大明天子在,朝廷也在,万一要是沾上胡皇的胡气,大明朝廷追究下来,到时候又该怎么办? 也难怪他们会这么想,尽管之前很多谣言都在传着什么满人完了,什么大明天子尚在。可是人们却不怎么敢相信,可现如今,这满人的皇上来了,却证明了这一点,可不就像当初的闯贼一样嘛!先是进了京,后来又灰溜溜的回到了陕西,没过几日,什么大顺朝就没了影。 这大清朝想必也是如此吧! 既然如此,那这驾自然不能迎了。 有了这样的心思,大家也都保持了沉默,而这种党团便意味着是不满,是戒备,如果县官提出过分的要求,立刻就会遭遇反抗。见此光景,心知大清国已经不似过去的王大林自然不能再像过去一样,一味的用强弹压,而是用慰抚的语气说。 “大家不必担心!圣驾无非路过此地,住上一晚就会离开,就会到西安去。至于随扈的官兵,亦容易应付。现如今请大家过来,就是为了应付差事。为了应变,家家都有存粮,分出一半来,然后再让各庄上的百姓烙点饼、蒸点馍、煮点稀饭,总之多多益善。能够再预备点盐菜肉食什么的,那就更好了。至于价款多少,将来由县里照付,决不会连累到百姓。”听知府大人这一说,满座的士绅无不是一副如释重负的模样,至少这差事看起来似乎比他们想象的更轻一些,坐于首席的一位耆绅心知,这恐怕是官府的底线了,于是便代表大家答说:“这样子办差,倒是做得到的,我等一定遵命。”话刚说到这里,就听差役来报,就是有几个城中的读书人,要见知府。王大林便向众人告个便,然后出二堂,直接去接见那几位读书人。这几个所谓的读书人,其实就是那种不愿出仕满清的士子,他们大都没有满清的功名,所以往往只能以“读书人”称呼。 “听说府尊半夜要出城?” 为首的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问道。 “是的。” 王大林倒也坦诚,直接回答道。 “圣驾明天上午会到榆林,本官自然要赶过去接驾。” “哼,不过就是一群从京师仓皇出逃的胡酋,还配称得上是圣驾?” 若是搁往日,有人这么说的话,王大林恐怕早就会以“大逆”为名,下令将这人当场杀死,可是现在他却没有这么做,而是笑道。 “皇上巡狩全国,那里都可去,怎么说是逃走?” “若不是逃走,为什么好好的皇宫内院不住,非要不远数千里,经蒙地到这里来?” 对方的回答王大林的心头猛然一紧,他知道,这几个人来这里,肯定不是为了和他抬扛,于是便说道。 “皇上不能好好住在皇宫内院,是因为有逆贼作乱,现在只是暂避于此,只待稍作休整,我大清自然会再夺回京城。” 话还未毕,又有人冷笑道。 “好大的口气,我非得看看你大清可还有这个气数!” “气数!” 王大林冷笑道。 “我大清国水德应运,正克大明火德,天下必定还是我大清的天气!我劝你们几位,可别意气用事,若不然,就休怪本官无情!” 回身离开时,王大林又吩咐分班轮守的衙勇。 “今个开始,挎刀上街,但凡有人作乱,格杀勿论,不必有任何顾忌!”王大林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他知道,若是不能加以威慑的话,这些个以遗民自居的东西,不知会干出什么样的事来。他倒是不担心这些人作乱会造成什么乱子,但是他知道,现在最要紧的是要想办法稳住这些人,也正因如此,他才没有下令杀这些人,以避免问题激化,同时又特意强调“格杀勿论”,是在警告这些人,让他们知道,官府是不会容忍他们做乱的。 身为知府的王大林担心出乱子,二堂中的那些士绅,同样也有这样的担心,他们同样也担心会不会出乱子,王大林刚一进门,有人问道。 “大人,若他们一心作乱的话,到时候怎么办?” 他们会担心,倒不是担心那些人作乱赶走了官府,而是担心随后满人朝廷的报复,毕竟,那边可有几万满洲兵。 “不要紧!” 王大林颇为自信的说道。 “本官是地方官,自然守土有责,现在奉旨迎驾,非出城不可。可是绝不会因为出城,就任由反贼夺城,有国法在,他们也不敢作乱,更何况,皇上领着几万御林军就在几十里外,他们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又敢作什么乱?大家只管放心,只要大家尽心办好差事,那些人就必定不敢作乱!” 王大林这么宽慰一番之后,那些士绅才纷纷告退辞出,纷纷离开府城回家准备着应付差事,随后王大林又召集僚属与带领衙勇的队目,商议圣驾到来的时候,如何维持地方的治安。身为队目的张弘远人倒也是颇为精干,当即拍着胸膛表示,他的弟兄虽只二十三人,但必定能保护全城不失。 “请大人放心,只要小人在这,就没有人敢在榆林城作乱!” “好!明天本官就先六个人跟我一起出西门,这榆林城可就交你了,若是有人胆敢作乱,格杀勿论,绝不能有丝毫犹豫。” 尽管是包衣出身,可是王大林却也知道,大清国之所以能做稳江山,靠的就是一个字“狠”,大清国杀人起来,比谁都狠,就是大清国的官,杀起人来,也是一个狠字,那百姓与大清国的官员眼中,不过只是草介,不过就是蝼蚁,杀起来自然是毫不客气,当然,这是因为朝廷给他们撑着腰! “当然,当然,大人所言极是!” 点点头,王大林想了一下,然后又继续说道。 “既然如此,我也就放心了,除了我带走的这几个人外,县衙那边的衙役,我也都一并留给你。不过,对付那些人还是以吓住他们,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为宜。现在不是出乱子的时候” “小人明白,只要暂时稳住他们就行了,况且,扈驾的大兵马上就到了,谅他们也不敢出头阻挠。” 众人正谈到这里,只见门外人影,面目看不清楚,而让人触目惊心的是胸前一大通红,不用看单就是那扑面而来的血腥味,也知道是胸前血。唤进来一看,居然是之前遣过去的厨子。 “大老爷,当时小的们奉大老爷的命出门后,走不得两三里路,就碰到了一群丘八大爷,拦住了要我们驮东西驴子。当时小的就说“驴上驮的东西,是预备去伺候皇上的。”可那个领头还是嚷嚷“老子都两天没吃饭了”,然后拿刀就砍了过来!” 厨子一边哭着,一边说道。 “我这里挨了一刀。连东西带驴子都给抢跑了。” 厨子的遭遇让王大林与僚属顿时面面相觑起来,他们没想到居然会这么乱,无以为计的他们最后只得决定,早早赶过去,看情形再想办法。 正文 第109章 民之忧 买粮! 对于京城里的寻常百姓来说,这买粮已经成了每天最要紧的一件事,毕竟,谁也不知道,那粮食会在什么时候卖没了,更不知道,那粮价会变成什么样。 打从漕粮断绝之后,这京城里头的粮价就是一天一个价,后来,明军刚打过来的时候,因为在旗庄抄了不少粮食,这京城的粮价总算是给平抑下去了,可是没过几天又涨了起来。 楚军也断粮了! 楚军洛阳粮仓被烧的消息,让京城的百姓纷纷抢购着粮食,唯恐那粮价再次飞涨,没过几日,这粮价就涨了上去不说,人们最担心的事情也发生了——粮食供不上了。在粮价飞涨的时候,那粮食也不是想买多少便能买上多少,每人限买五斤,多一斤都不卖。 一开始的时候,大家还因为五斤而愤愤不平,可是现在,顶多也就是买个三四斤,不是因为他们不愿意多买,而是因为没钱了。 没钱买粮! 若是到了没钱买粮的地步,那离饿死也就不远了。 “你去当吧!你去当吧,我不去!” 清晨一起床,看着那件去年刚缝的皮袄,春喜摇着头,这是她去年熬了一冬的针线活,才给男人置下的皮袄,现在甚至都没有穿过一次,就要拿去当掉。 “好,你不去我去。” 这件皮袄,是女人干了一个冬天才挣着一两多银子置办下来的,这皮袄原本是准备今年冬天时穿的,现在一次还没有穿,就跟着大力进当铺去了! 没法子,谁让这家没银子了,再不等当掉,一家人可就得饿死了!在当铺门口稍微徘徊了一下,想起出门时女人要的价目——少了一两不能当。 包袱送到柜台上,大力是仰着脸,伸着腰,用脚尖站起来送上去的,他还真不知道当铺为什么摆起这么高的柜台!站着都费事,不能再低点吗? 那戴帽头的伙计翻着衣裳看,还不等他问,大力就说了: “一两银子钱,当初这可是一两三钱才置办下来的。” 那伙计甚至连看都没看大力一眼,而是就把东西卷起来,他就像是想要把包袱丢在大力头上似的,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一两银子不行,那么,您说多少呢?” “多少都不要。” 当铺伙计摇着头说道。 “现如今,都是当衣裳、当皮袄,这柜上都要改衣裳行了。” 伸手去接包袱的时候,大力知道他故意作难,于是便把包袱接过来就走。他猜对了,那伙计并不真的要把把包袱推出去。 “五钱银子!这件皮袄的毛太薄,卖不出价钱来……” “不当。” 大力摇头说道。 “这毛都有三指长了,还不厚,那得多厚,再厚,那就是熊皮了。” “那么七钱银子,……再可不能多了,就是这个数目。” 七钱银子! 虽说离女人说的价还有点差距,可也不少了。 片刻后,带着七钱碎银子和一张当票,大力怏怏地走,走起路来都感到很是爽快,有钱的人或许就是这样吧。 有了钱之后应该干什么?自然是到粮店里买粮,因为米粮无法保证供应,所以粮店也不正常开门了,买粮的人必须时时刻刻守在店门口,生怕把那供粮时候给错过去。 排队的人很多,从路边拾了一块砖头,大力就和买粮的人一样在那里坐着,众人坐成一条长龙,差不多等了将近一个时辰,粮店才打开门来。 粮价5两多银子一石,这还是小米,白米一石七两。 买了五斤小米,一共花了不过三钱银子。即便是大力想多买一些,恐怕也买不到。 随后大力又去了一趟菜市,不一会他的手上便多了很多东西,甚至还抱了一个十几斤重的南瓜,他非常愿意抱这样东西,这种东西能让人吃饭饭,而且还便宜,不过才二钱银子,能碰着那可真是运气。 这十几斤重的南瓜,足够他和女人吃上十几天,配上本来只够吃上十几天的米,足够吃出一个月去。心血激动着,瞧见路旁遇见一个老叫化子,大力又停下来给他一个大铜板,他寻思着自己有饭吃,他也是应该吃啊!然而没有多给,只给一个铜钱。 快到家吧! 背上流了汗,提着几十斤重的东西,大力的觉得双腿变得有些,走到门口的时候,只觉得的走路腿也无力,似乎全身都没有力气了,这也难怪,毕竟这阵子,家里一天才吃五两米。那么点粮食,顶多也就是能续着命。 今天得多吃一点——有粮了!家里有粮可吃了! 当大力为那几斤米,几斤南瓜而兴奋时,在楚王府中,李子渊却随着从天津传来的八百里加急,而兴奋不已。 “五十万石粮食!” 盯着许云程,李子渊又一次问道。 “天津那边有五十万石粮食运来了?是南安侯派人送来的?” 也难怪他会如此激动,这阵子,为了粮食的事情,他已经头痛到了极点,尽管他高价在靠近山东的地方买米,可是价格抬高之后,百姓们同样也是吃不起,这京城甚至都已经快饿死人了。如果不是因为在百多里外,就有淮藩设的粥棚,恐怕这京城真的会饿死人。 这几个月,不知多少京中百姓,在饥饿的驱使下离开了京城,受淮藩所惑去了关东,至少在那里不会饿死。虽说走的不过只是几万城中贫民,可随着粮价越来越高,接下来肯定会有更多的人离开京城。 甚至指不定,待到圣驾还京的时候,这京城都有可能变成一座空城。 “是的,大王,足足五十万石粮食,随船的靳文博是南安侯的亲信,他告诉天津知县,只要大王有所需,南安侯必定会派人从海路把粮食运来,那怕就是百万石粮食,也能运得过来。” “百万石!” 惊讶的言道着这个数字,李子渊有些不敢置信的说道。 “那南安侯怎么有那么多米?” “大王有所不知,那靳文博原本是满清内务府皇商靳家的老三,原本他就是为了帮满清采办南洋米,在辽东造船,后来趁机携八家皇商离开了京师,若是他们八家尚在,恐怕仅凭抄没这八家人所得,就不一定会比淮藩于沈阳所得差上多少!” 虽然有些夸张,可是八家人皆是富可敌国,早在山西的时候,许云程就听说过八家是何等豪富。 “南洋米……” 李子渊沉吟片刻,然后懊恼道。 “原本孤只以为这南洋米不过只是一个用来哄骗清虏的说辞,那曾想到居然还真有南洋米,若不然的话咱们直接派船往那里办米,又岂会如此被动……” 突然,李子渊盯着许云程问道。 “你说,那郑芝龙送上这么一份大礼是什么意思?” 郑芝龙会那么好心把米送上门来? 他必定是有所图谋才是,只是他到底想要什么? “大王,以臣看来,郑氏内讧的日子恐怕不远了!” 不过此时许云程到没有一丝一毫的可惜,那神情语气,甚至有些兴奋。 “大王,先前与郑家做的文章,看来已经取得功率,那郑芝龙本身就不甘于人下,现在他送米与我,自然是为了交好于我,若是大王能有所表示,郑家内讧必定不可避免!” 许云程的得意落在李子渊的眼中,让他只是沉吟片刻,随后摇头说道。 “现在这么说,还有些为时过早,既然郑芝龙送给本王这份大礼,这份礼,本王是无论如何都要收下来的,只是这份礼,他姓郑的准备怎么送?” 盯着许云程,李子渊沉吟片刻,眉头略微一扬,对其吩咐道。 “嗯,待靳文博来京城后,孤要亲自见一见他,问一问,郑芝龙想要什么?至于这粮食,便按每石米一两二……不,按一两四钱的价格买下来,绝不能他郑芝龙觉得吃亏了,毕竟,保不齐将来,咱们还是要从他手里买米,这粮道,让旁人握着,总是不放心啊……” 摇头轻叹一声,李子渊又说道。 “上一次咱们就是因为这吃的亏,这一次可不能再吃同样的亏了。” 因为粮路曾经被人断过的关系,现在他自然不想犯同样的错误。不过似乎他并没有什么选择。 随后两人又谈了一些其他的事情,在许银城告辞的时候。 “兴城那边怎么样了?” 突然,李子渊就像是想起一件被忽视很久的事情似的,他看着许云程说道。 “李来亨那边必须要尽快解决,要不然,万一……” 从当初夺下了武昌开始,他就一直想要解决忠贞营,解决李来亨,可是这两年他却像是一颗煮不烂的铜豌豆一样,根本就没有里理会他的示好。 现在对于他来说,忠贞营已经不再像当初那般重要了,反倒是慢慢的成为他眼中的隐患。这个隐患如果不处理,很有可能会威胁到他作为根本的湖广。 摇着头,李子渊的眉头紧锁着。 “谁也无法保证,有朝一日,他会不会成为本王的心腹之患啊!所以必须要尽快他们!” 正文 第110章 忠贞营(第二更,求支持) 永历十六年的秋天,对于大江南北来说,是一个不错的年景,非但今年的春天,大江南北雨水充足,雨衣充足意味着希望,就是是到了秋天,到了秋收的时候,这南北各地也是风调雨顺的,未见旱涝,天下的百姓们过了几十年的苦日子之后,总算是过上几天安生日子。今年的风调雨顺也让天下人对来年充满期待。 入秋之后,于豫鄂陕川四省交界的莽莽山林之中,却还没见秋色,到处是一片苍翠,那草地间也盛开着些许鲜花。在山岭的最高处,有一片比较平坦的山坡,微微有点倾斜。这山坡上的坦地约莫有三四里长,一里余宽。 原本这里就有一座因势而建的山寨,不知是哪个朝代前来逃避官府的流民修筑的,后来山寨荒废了,寨墙也倒塌了,房屋也变成了废墟。只是近几年来李来亨的人马来到兴山一带,才派兵了上来重新修复了寨墙,盖了一些房屋,在这里安营扎寨。 他们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这一带的地理形势十分险要,望不尽的千山万壑,高峰入云。往西去连接着巴蜀,往北去又接连着郧襄。这一带道路险峻,林木茂密,易守难攻。也正得益于这地形,在离李自成之死已经十七个年头后,当年的大顺军,依然在这里坚持着,坚持着与清军的战斗。 经过几年的整治之后,那平坦的茅庐山顶,如今有了不少房屋,当年的茅草棚,现在大都也变成了木屋。其中又有两座相距几十丈远的宅院。北边的一座比较高大,院外有石墙围绕,里边有座三层高的鼓楼。南边的一座规矩稍微小一点。对这两座宅院,北边的一座,因为高夫人在里边居住,人们按习惯称之为慈庆宫,或者就叫作太后宫。南边的一座住着李来亨一家人,因为李来亨被永历皇帝封为临国公,所以这座宅院就被称为国公府。 不过因为从山上到山下只有一条崎岖的山路,因为地势险峻,上下运东西很不方便,所以这些高夫人和李来亨都住在山下边山谷之中,那里更为宽阔,而且土地肥沃,将士们在那里耕种,自给自足。而这里这里也是保卫茅庐山寨的最后一道门户。 李来亨身为夔东十三家之首,从这里与各地方联系比较方便,派人马出击敌人也比较方便。所以相比于山寨,这里反倒才是他们的主营。从山顶上下来大约要走十里地,沿途都是参天大树,在山顶不容易望清这里的情况,但有时天气晴朗,从松树的缝隙中隐隐约约可以看到有些灰色的瓦房、褐色的茅房。在中间高旷地方,有一些绿色琉璃瓦的屋脊,那便是高夫人的宫院了。 相比于山外,大山中温度较底,甚至还略带着些许冬寒,所以早晚都得穿着棉袄。不过虽是如此,在谷间开垦出来的田地中,那些穿着破旧棉袄的兵丁,已经开始耕种,正是这样的自给自足,才使得他们一直坚持至今。如果不是他们背于身后的刀枪,恐怕谁都无法想到他们会是兵。 这日下午,一位四十出头的女妇人,从外边回来。她的鬓边斑白,那眉宇间闪动着一股勃勃的英气,只是英气中掩不住内心的忧虑,她身上穿着半旧的红缎夹袄,腰束黄丝绦,腰间挂着宝剑,鞍旁挂着弓包、箭壶。她身后跟着不到十个女兵。她每天除练武之外,也就是出去打猎,顺便猎取一些野味,也能改善一下生活。她来到高夫人宫门前时,守卫的弟兄们对她鞠身行礼,而为首的则向她拱手道。 “娘娘回来了。” 这位中年女将略点一点头,并没有说话,然后昂然走进宫门,她身后的女兵抬着一只赤麂,至于猎得的野猪、野兔之类的都已经在回寨的时候,交给他人,用于给弟兄们改善伙食。第二道宫门是几个女兵守卫,大家也是恭敬地向她行礼。 已经解掉披风递给女兵的她问道。 “太后醒了么?” 其中的女兵头立即目答道。 “太后早已醒来了,现在正在同国公说话,不许别人惊动。” 中年女将微微点头,不愿走进二门,以免打断了高夫人和国公的谈话。她向东转去,从角门进人东边偏院,那是她自己住的院落。她一面走一面在心中感叹。现在的时局到底是好是坏? 对于明朝来说,确实是好事。毕竟,现在非但江南、湖广等地已经为大明克复,就是连河南、北直隶,也被大明收复了,现在除了陕西、四川等地,这曾经为清虏占据的天下,又一次姓朱了。 可是对于大顺朝呢? 尽管大顺朝随着皇上的死,因为无人继位,加之太后、李来亨等人都接受到了永历皇帝的册封,早就不在了,可在她的心里,大顺朝还活着,活在她的心中。 她怀着沉重的心情走进自己的院落。因为她的丈夫曾被封为忠王,所以她就被人称为“忠娘娘”或“忠王妃”,而她居住的偏院便成了忠妃宫。 她一进大门,院内的女兵丫环都来迎接她。 “娘娘回来了!” “嗯,你们都退下吧!” 进入房间后,心中苦闷的她,挥手让大家都退了出去。她自己坐在椅子上,继续想着国公和太后谈的事。她知道近几来,大家伙对将来变得越来越迷茫了,过去,他们之所以接受永历的册封,是因为有共同的敌人——满清,那个时候,清虏才是最重要的敌人,所以他们才接受永历的册封。 可是现在,随着前年武昌被明军克复,很快兴城知县也献城归顺明朝。大家伙的处境就变得尴尬起来,他们一方面是永历册封的“明军”不假,可是另一方面,他们自称“大顺军”,过去他们的敌人,满清占据着城市,把他们逼入山野之中,而现在,明军收复了各城,他们又该怎么办? 是应该出山,还是继续留于山林? 尽管她并不知道,太后和国公会如何选择,但是大家伙一直在争论着,每一次争论到最后都是不了了之,若不然的话,恐怕大家早就出山了,如何像现在默默地呆在山野之中,可这又又岂是长久之计? 她想了一阵,又在心中叹息说: “唉!若是明朝也派兵来打的话,到时候,弟兄们又岂会像过去一样皆愿战死,不愿偷生苟活,这两年,每天都有弟兄偷偷下山去,唉,这么下去,总也不是个办法!” 过去,弟兄们之所以皆愿战死沙场,不愿偷生苟活,是因为他们不愿意剃发,不愿意为鞑虏之奴,可是现在不同了,这天下已经重新回到汉人的手中,他们也是“明军”,若是明朝大军压境的话,肯定有不少人愿意投降。 而最要命的是什么? 是每天都有弟兄偷偷下山! 在被弟兄们称为“太后宫”的正房里,中间就是高夫人平常接见部下和与人谈话的地方。现在她正面向南坐在一把有靠背的椅子上。面前是一张式样简单的长桌,桌前挂着已经旧了的绣着龙凤的黄缎桌围,这是当年从京师带出来的,这些年,也就是这样的物件没有丢下来。椅子上也有黄缎的椅垫。尽管高夫人被隆武帝赐为“贞义夫人”,可是她仍然还保留着一些身为皇后的排场。对待重孙子辈的李来亨,高夫的态度十分亲切。而李来亨却对也她极为恭敬,始终保持着君臣礼节。这不仅仅是一个礼节问题,而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习惯。他现在坐在高夫人左前边的一把椅子上,这样坐法也体现着一些君臣礼节。 他们已经谈了一大阵了。因为谈到了刚刚送来的关于清朝朝廷已经逃入西安的消息时,在为清虏已经劳途末路而欢喜的同时,又不由得想着今天十三家的处境,都感到心中沉重。如今的局面或许是清虏已经是穷途末路,但是他们同样也是到了最后关头。 高夫人和李来亨两人都在默默中想着往事,有片刻工夫没有再说话。高夫人几次打量李来亨,心里怀着一种特别的亲近。亲近的是,他是李过的义子,而李过是闯王的侄子,虽说他是李过的义子,可却也是李家人。 这些年,自从李过战死之后,这忠贞营也全亏了他,才支撑到今天。而现在两人想着眼下的局势,不觉沉默下来。 又过了片刻,李来亨抬起头来,犹豫片刻向高夫人说道。 “太后,当年先父在世的时候,之所以接受明朝册封是为了合力灭虏,是为了天下百姓不为异族之奴,现在,现在天下平定,且从兴城传来消息说,皇上不日既将还朝京师,儿臣以为,以为……” 犹豫片刻,李来亨说道。 “以为,我等亦可出山……” 这一句“亦可出山”,听在高夫人的耳中,让她的心头微微一颤。高夫人正要开口说话,一个宫女匆匆进来,向高夫人启禀道: “太后,这寨外有人拿兴国侯的印信求见太后……” 正文 第112章 众人(第二更,求支持) “哎……” 睡醒以后,高夫人看着周围却忍不住叹了口气。她的头发蓬松,没来得及梳理,便吩咐一个宫女来替她梳头,她自己拿着一个玻璃镜照看,这是李贞臣送来的,那小雀,不仅带来了淮王的差遣,还带来了一批礼物,礼物不轻不重,到也符合礼物。而在那些礼物之中,让最让高夫人欣喜的就是这玻璃镜了。 可是这玻璃镜看的也太清楚了一些,都六十岁的人了,两鬓和头上已有许多白发,这脸上的皱纹也看得极为清楚,人也确实老了,只是因为从二十来岁的时候就一直过戎马生活,所以身子骨还比较硬朗。可是自从大顺军在山海关战败之后,这将近二十年的生活是多么艰难啊…… 想着这些人死去的人,高夫长叹口气,最后摇头叹道。 “罢了,罢了,就这样吧……” 这天上午,李来亨便召集众将会商。虽说九莲坪的兵不过只有两万余人,可是总兵却还有十几个,有的总兵手下虽然已经没有了兵,只是保留着职衔,但他们都是一起战斗多年的弟兄,是为国立过过战功的。其中也几个是李过、高一功的旧部,对他李来亨来算是前辈了。至于副将、参将,那就很多了,还有些文臣,地位也是很高的,如今他们也都住在九莲坪寨中。 这阵子下边就在纷纷议论,心不再像往日那么齐了。特别是因为近来得到消息——清虏酋首已经逃到陕西,甚至就连同洪承畴都有可能投降明朝了。这些消息对忠贞营的将领们有很深的影响,尤其是当不少人已经开始偷偷下山后,人们的心情更复杂了许多。所以会开始后,起初许多人默默地不做声,互相观望,后来就有人不再沉默。一个总兵说道。 “这茅麓山周围都已经为明朝光复好几年了,咱们再这么于山里头呆着,什么时候是个头?名不正言不顺的。难不成,待到全天下都被明朝光复占了,我们还在这里呆着?若是再这么下去,不说其它,就连正当的名义也滑了了。咱们既然都受了明朝皇帝的册封,那就是明朝的大臣,现在理应出山,听从皇帝的差遣!” 这话说出以后,许多人纷纷点头,都说是如今再在这山里头呆着也没有意思了,不如就出山吧。 李来亨并没有表示反对,只是示意他们继续说下去,见他没有反对,王光兴则站起来说道。 “我等身为明朝的大臣,即然现在明朝朝廷即将回京,我看还是应该听从皇帝的差遣,而不是坐困于山林之中。” “你王总兵是明朝的官,自然希望出山,我们虽说也是明朝的官,可我们的出身却不如你!” 王光兴的话声一落,一旁立即有人跟着阴阳怪气的说道。 “万一要是追究起来,我们可都是贼。不定这边出山,那边就得让人给杀了!” 之所以会有人这么说,是因为王光兴与他们不同,他是明朝的总兵官出身,而他们却都是“闯贼”出身,像郝摇旗更是曾经劫持过永历皇帝,过去也曾与何腾蛟等明朝的官员将领发生过冲突。自然会担心出山之后,自身的安危,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他们中的许多人或许没有读过书,但对于这个道理却很清楚。 不过有这样的想法的人虽然有,愿意出山的人更多,这边马上又有人反驳道。 “出山不一定怕死,若是不出山的话,难不成咱们就把明朝的官帽子丢了,然后大家伙再起兵反对明朝皇帝不成!” “反明朝皇帝又怎么了?先皇在世的时候,也是降了反,反了降,咱们为什么不能!” “就是,当初是为了打胡人,咱们才降的明朝,现在既然没有了胡人,咱们大顺军自然应该再把朱家皇帝打下来……” 听着这番话,李来亨脸上顿时闪出怒色,用力将桌案一拍,猛的站了起来,一手按着剑柄,厉声说道。 “当年我等之所以降明反清,就是为了让汉人不作胡人之奴,为了大明的天地正气,咱们当初是为全天下守土,为我汉家良民守土。今天明朝中兴在即,我等又怎能忍心害百姓流离失所,让天下再陷兵灾,况且,胡虏尚存,又再起内讧,岂不正应了胡人的心思?若是谁敢再提此议,休怪本国公军法无情!” “临国公,咱们也是想过安生日子,可要是皇帝要杀我等,那该怎么办?” 一直沉默着的郝永忠,也就是郝摇旗打破沉默看着李来亨问道。 “益国公所言甚是,我等谁不愿意过太平日子,可若是说把性命交给朝廷,任杀任取,那可是万万不行的……” 靖国公袁宗第也于一旁出言赞同着,他们两人的话立即起得众人一阵咐和,确实,他们总归还是担心明朝皇帝会不会“背信弃义”,待他们出山之后,或是借口杀头,或是借刀杀人,就像水浒传里朝廷对梁山好汉的一样。 正众人你一方我一语言道着不能轻易出山时,然后便争吵了起来,就在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吵起来的时候,忽然有人跑进来禀报。 “太后下山来了,立即就到。” 一听这话,大家都安静下来。即便是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高夫人依然倍受众人的尊敬,大家互不服气的时候,也就只有高夫人,能让众人心平气和的谈事。大家默默地等候高夫人来到。这会李来亨也后悔自己刚才的处理有些太过鲁莽了,于是向大家说道: “随我迎接太后大驾。” 他大踏步向外走去,所有将领也都跟着他向外走去,迎接高夫人。 其实,这一觉醒来的时候,高夫人已经料到九莲坪众将商讨,不仅不一定能商量出一个所以然来,指不定还会吵起来。她明白如今因为明朝已经光复天下大半,这山里的军心已渐渐有些不稳。现在不但每天都有兵卒弟兄私自下山,若是楚王等人招揽的话,必有一些人愿意为其所用。 而淮王似乎也看准了这个时机,所以才会派李贞臣来山里劝说。寻思着众弟兄的将来,她不能不来这。 在知道众将已经争吵起来来的时候,高夫人便命人传报李来亨和众将领,说她来了。她明白只要大家听说她来到,众人就会暂时放下成见。果然,当她来到这里的时,李来亨已率领一大群将领和文臣出来迎接,肃然站成两行,向她躬身揖礼。 看到这一幕,她的心总算是放了下来,来得正是时候。 进入正殿,也就是大家议事的地方后,她面向南坐在中间,将领们纷纷向她行揖请安。说了声“众将免礼”之后,高夫人又说道。 “如今不是讲礼数的时候,你们起来吧,大家还是原位坐下,今天咱们还是谈大事要紧。” 等到众文武就座以后,高夫人没有向李来亨问话,却转向一位年纪较大、地位较高的文官问道: “王监军,刚才会商情况如何?” 王再第是永历皇帝当年派到军中的监军,他自然是主张出山的,听高夫人这么一问,他就把经过情形简单地说一遍后,高夫人冷静地点点头,说道: “有人觉得应该出山,有人害怕出山后被朝廷所害,谁是谁非,我现在且不去说。我今日下山来,只是为了替你们大家拿定主意,不是为了责备谁,更不主张处分谁。请你们各位都放心,平心静气地把这件事谈个清楚。我已经老了,与往年不一样,可是我为大家操心的一片心什么时候都没有变。自从先皇帝死后,我们有两次大关头。第一次是要不要取消大顺国号,奉大明为主,共同跟胡人作战。如今是第二次关头,就是今天,如何保全我们两三万人的性命。我说出主意来,你们愿意听从也好,不听从也好。” 大家都恭敬地站起来,齐齐揖礼道: “请太后吩咐。” 即便是王再第也和其它人一样称她为太后,高夫人点头说道。 “都坐下吧。” 待众人坐下后,高夫人才继续说道。 “大家的心情我最了解。当年咱们为天下百姓,愿意奉明朝为主,是为了共同抗击胡人,救我汉人于水火,往深处里说,也是为了赎当年的过错,若是当年……哎,所以,那时候,咱们只想着,只要能把胡人赶走,便是给朱家皇帝叩头,又有什么?压根就没想过其它。现在胡人被打走了,大家担心朝廷将来背信弃义,这是很自然的,也是人之常情,我明白,毕竟,这性命总归是自己的,谁都不想白白搭上性命。” 许多人听了点头,不少人低下头去。高夫人继续说下去: “如今有人愿意出山,是因为现在情况不一样了,胡人被赶走了,朝廷回来了,这天下是又是朱家的了,咱们在这弹丸之地呆着,总也不是办法,所以,有人自然想要出山去,毕竟大家都是大明朝的官,按道理,朝廷是不会亏待大家的。” 说到这里,高夫人又看着众人说道。 “可是,大家想想,即便是咱们出去了,又拿什么给朝廷呢?难道就是这片弹丸之地吗?” 正文 第113章 关外冬寒(第一更,求支持) 辽东的冬天,相比于关内来的更早一些,不过只是九月,就已经显出了冬寒。而到了月底的时候,随着一场冬雪的到来,这一场鹅毛大雪和着刺骨的寒风,更是让那些从江南来此的忠义军官兵,总算是体会到了什么是关东的冬天。 在这里一夜之间,天气可骤将许多,昨个还不觉得有什么的寒风,一夜之后,吹过脸膛时,就像是尖刀划过一般,让人顿时体会到了什么是寒风刺骨。 冷! 刺骨的冷! 尽管身上的呢绒大衣挡住了寒风,而且那呢绒大衣内缝着的那层一指厚的羊毛毡更让那寒风进不来丝毫,甚至就连身上的毛线衣胸前身后缝着的羊毛毡,都挡住了寒风,可是在站岗的时候,双脚却总感觉像要被冻僵似的。 冻脚! 即便是皮靴里头包脚布换成了厚厚的呢绒布,虽说那冬天的军靴里头还有一层羊毛,可总还是觉得冻脚,那地上的寒气透过靴底的铜钉,透过那厚牛皮一点点的事双脚的热气。 “一回到营房里头,就是剪掉毯子,也得剪双鞋垫出来……” 王玉树的心里这般寻思着,同时又活动了一下双腿,以让双脚暖和起来。他的身上穿着厚厚的羊呢大衣,头上带着毡帽,可即便是如此,仍然能感受到关东的冬寒。 关东的冬天,对于这些来自江南的忠义军来说,是一场考验,尽管对于这个冬天已经做了充足的准备,但是当冬天真的到来之后,仍然打了忠义军上下一个措手不及。 “大王,现在大家有裤子还是有些薄,虽说那棉裤里头有一层毛毡,可棉裤的面料是棉布,没有毛呢重,虽说有大衣挡着风,可只靠一层毛毡,还是太薄了一些。” 尽管这屋子里头得益于地龙,暖炕,显得极为温暖,甚至与江南没有丝毫分别,但是听着于树杰的报告,朱明忠仍然感受到了刺骨的严寒。 早在制定了远征关东的计划之后,吸取拿破仑以及希特勒的教训,他一早就已经制命令被服厂制作加厚的大衣、毛衣、毛裤以及棉裤,可是没想到,相比于关东的酷寒,这些准备还是太单薄了一些。 “不是每个人都已经额外发了一条毛裤了吗?怎么还是不行?” 朱明忠皱眉问道,他倒不是觉得额外发放被服,需要大量的资金,而是因为需要时间,为了提高被服的防寒性能,在制作军服内衬时特意采用了毛毡,而不是棉花,一方面固然是为了避免军服臃肿,同样也是为了增加保暖性能,毛毡的防风性能远好过棉絮。由于羊毛毡结构密不易流动空气,采用毛毡保暖性能最为理想。其致密、柔软的保暖性能,能够有效保存身体热量。所以,尽管羊毛毡的成本较高,仍然选择了羊毛毡,而不是成本低的棉花。 当然,羊毛毡除了有保暖的好处之外,大衣、军装以及毛线衣内缝的羊毛毡对于刀箭也有一定的防御能力。这也算是额外的收获,尽管在冬天的时候,无论是敌我都很少进行作战。 “现在倒也还凑和,但是谁也不知道到了腊月之后,现在的军服能不能起到保暖的作用,所以,臣以为,至少应该将棉裤的羊毛毡加厚,再加厚一分的话,应该就没有问题了。” 对于树杰的建议,朱明忠毫不犹豫的同意了。 “嗯,孤会吩咐江北的军需厂生产加厚的棉裤,至于羊毛……现在与蒙地可以进行直接贸易,羊毛的供应应该没有问题,而且从蒙古购买羊毛越多,也是未来的计划,若是有所不足的话,可以再想一些办法,暂时先压缩一下海员、水手的毛呢供应。” 现在必须要以军需供应为主,如果说后世的经验给了朱明忠什么样的启示的话,那么自然就是所谓的“战时经济”,尽管无法像后世的国家一样,在战争时期把所有的一切力量都集中于军事,但至少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把力量向军需生产上的倾斜,就像现在江北调动了其所有的在籍船只用于军需运输一般,只有通过这种集中全部力量,才能确保在东北的远征军后勤供应。 毕竟,在这个时代跨海作战,对于后勤保障来说,本身就是一次考验。毕竟,在海运的途中,船队不仅受到风速等问题的影响,从而导致运输船不可能总会按计划到港,而且海上运输本身就是充满风险,风浪随时都有可能令船只沉入大海。一但运输船队发生意外,那么就很有可能影响到整个战役。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江北才会调动所有的船只,尽可能多的往辽东运输物资。从而确保即便是海上的风浪影响到了运输,依靠库存物资,仍然能够维持一年左右的战斗。 当然,这种后勤上的负担,会随着时间而慢慢减轻,毕竟,本溪的铁厂已经开始制造武器,很快本溪生产的武器弹药就能够取代来自江北的武器。到时候,后勤运输的压力就会随之大大减轻。 随后,朱明忠又与于树杰谈了一些军队中的问题,大抵上都是后勤保障问题,尤其是军营的建设,相比于被服,军营的建设反倒更顺利,毕竟,关东有着数不胜数的林木资源,收复辽东这么长时间,早就已经建好了军营,至于取暖,或许因为煤矿未被开采,没有足够的煤炭可用,但是充足的木材,却能满足军队的需要。 “少行,长白山一带的硫磺矿勘探结果出来了吗?” 突然,朱明忠问到了另一件看起来有些微不足道的小事。 “大王,勘探虽说早已经回来了,可是大王,现在的问题,长白山硫磺矿产出的硫磺运出,需要翻山越岭不说,而且山中亦有不少生女真,想要加以开采利用,恐怕没有三五年的功夫,都不一定能够取代台湾硫磺。” 硫磺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军用物资,因为生产火药离不开硫磺,现在江北的硫磺大都依靠从基隆运出的台湾硫磺。 “开采利用暂时不着急,小规模的开采利用,可以考虑利用一下那些生女真,让他们替咱们开采硫磺,然后我等可以其开采硫磺制造火药,攻伐北地胡虏……” 话声稍顿,想到于《资治通鉴》上看过一段内容,朱明忠便说道。 “汉成帝时,西域都护段会宗为乌孙兵所围,满朝无策,成帝请陈汤策问,汤入见,汤对曰:“臣以为此必无可忧也。”上曰:“何以言之?”汤曰:“夫胡兵五而当汉兵一,何者?兵刃朴钝,弓弩不利。今闻颇得汉巧,然犹三而当一。”” 凭着记忆道出陈汤的策对后,朱明忠看着于树杰说道。 “少行可知,在汉代时,正是由于武器装备的领先地位,汉军才可以毫无压力地吊打周围落后的游牧民族,不断拓展汉民族的生存空间。但是随着武器技术,其实主要是冶铁技术的扩散,这种优势在隋唐以后逐渐不复存在,异族刀剑、铁甲全不逊于汉人。直到后来发明了火器,中原王朝才又一次勉强保持了技术优势。而因为火药武器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足以对已成熟的冷兵器,诸如弓弩等兵器形成绝对优势,我大明当年与辽东的劣势,于一定程度上,与兵器亦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尽管武器不是万能的,但是朱明忠深知火器对于农耕民族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们第一次掌握了可以扫荡游牧民族的力量,而这种力量并不是游牧所能掌握的,即便是他们掌握了火器,仍然无力将其转化为战斗力。 “而现在,火器!正是我等重新夺回对草地部族优势的根本,这种优势的保持,可以让我们在未来数百年内,对他们呈现以碾压的态势,而东北正是前沿,无论是将来弹压草地部族,或者是对女真的弹压,亦或是将来移民的自卫,都离不开火器,而火器的使用,是离不开火药,如果仅仅只是依赖从关内运输,解决不了问题的根本,而硫磺矿,是自产火药的根本,现在……” 对于树杰微微一笑,朱明忠笑道。 “这样的贸易,依靠普通的商贩肯定不行,即便是商贩进山收购,也需要军队的协助,毕竟,离开了军队的保护,商贩就是他们眼中的肥羊!所以,军队必须要履行好保护商贩的职责,明白吗?” “是!” 大王的命令,让于树杰连忙起身回答道。 “请大王放心,我等必定不会让他人敢伤害我大明仕民丝毫。” “嗯。” 略点下头,朱明忠随后便说道。 “不是不敢伤害丝毫,而是要跟进,商人……” 朝着远方看了一眼,朱明忠神情肃穆的说道。 “商人不会都像八家晋商一般,勾结虏寇,出卖国家,商人同样也是爱国的,如果我们能够运用好这个力量,商人,甚至不亚于数十万大军!” 正文 第113章 关外冬寒(第一更,求支持) 辽东的冬天,相比于关内来的更早一些,不过只是九月,就已经显出了冬寒。而到了月底的时候,随着一场冬雪的到来,这一场鹅毛大雪和着刺骨的寒风,更是让那些从江南来此的忠义军官兵,总算是体会到了什么是关东的冬天。 在这里一夜之间,天气可骤将许多,昨个还不觉得有什么的寒风,一夜之后,吹过脸膛时,就像是尖刀划过一般,让人顿时体会到了什么是寒风刺骨。 冷! 刺骨的冷! 尽管身上的呢绒大衣挡住了寒风,而且那呢绒大衣内缝着的那层一指厚的羊毛毡更让那寒风进不来丝毫,甚至就连身上的毛线衣胸前身后缝着的羊毛毡,都挡住了寒风,可是在站岗的时候,双脚却总感觉像要被冻僵似的。 冻脚! 即便是皮靴里头包脚布换成了厚厚的呢绒布,虽说那冬天的军靴里头还有一层羊毛,可总还是觉得冻脚,那地上的寒气透过靴底的铜钉,透过那厚牛皮一点点的事双脚的热气。 “一回到营房里头,就是剪掉毯子,也得剪双鞋垫出来……” 王玉树的心里这般寻思着,同时又活动了一下双腿,以让双脚暖和起来。他的身上穿着厚厚的羊呢大衣,头上带着毡帽,可即便是如此,仍然能感受到关东的冬寒。 关东的冬天,对于这些来自江南的忠义军来说,是一场考验,尽管对于这个冬天已经做了充足的准备,但是当冬天真的到来之后,仍然打了忠义军上下一个措手不及。 “大王,现在大家有裤子还是有些薄,虽说那棉裤里头有一层毛毡,可棉裤的面料是棉布,没有毛呢重,虽说有大衣挡着风,可只靠一层毛毡,还是太薄了一些。” 尽管这屋子里头得益于地龙,暖炕,显得极为温暖,甚至与江南没有丝毫分别,但是听着于树杰的报告,朱明忠仍然感受到了刺骨的严寒。 早在制定了远征关东的计划之后,吸取拿破仑以及希特勒的教训,他一早就已经制命令被服厂制作加厚的大衣、毛衣、毛裤以及棉裤,可是没想到,相比于关东的酷寒,这些准备还是太单薄了一些。 “不是每个人都已经额外发了一条毛裤了吗?怎么还是不行?” 朱明忠皱眉问道,他倒不是觉得额外发放被服,需要大量的资金,而是因为需要时间,为了提高被服的防寒性能,在制作军服内衬时特意采用了毛毡,而不是棉花,一方面固然是为了避免军服臃肿,同样也是为了增加保暖性能,毛毡的防风性能远好过棉絮。由于羊毛毡结构密不易流动空气,采用毛毡保暖性能最为理想。其致密、柔软的保暖性能,能够有效保存身体热量。所以,尽管羊毛毡的成本较高,仍然选择了羊毛毡,而不是成本低的棉花。 当然,羊毛毡除了有保暖的好处之外,大衣、军装以及毛线衣内缝的羊毛毡对于刀箭也有一定的防御能力。这也算是额外的收获,尽管在冬天的时候,无论是敌我都很少进行作战。 “现在倒也还凑和,但是谁也不知道到了腊月之后,现在的军服能不能起到保暖的作用,所以,臣以为,至少应该将棉裤的羊毛毡加厚,再加厚一分的话,应该就没有问题了。” 对于树杰的建议,朱明忠毫不犹豫的同意了。 “嗯,孤会吩咐江北的军需厂生产加厚的棉裤,至于羊毛……现在与蒙地可以进行直接贸易,羊毛的供应应该没有问题,而且从蒙古购买羊毛越多,也是未来的计划,若是有所不足的话,可以再想一些办法,暂时先压缩一下海员、水手的毛呢供应。” 现在必须要以军需供应为主,如果说后世的经验给了朱明忠什么样的启示的话,那么自然就是所谓的“战时经济”,尽管无法像后世的国家一样,在战争时期把所有的一切力量都集中于军事,但至少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把力量向军需生产上的倾斜,就像现在江北调动了其所有的在籍船只用于军需运输一般,只有通过这种集中全部力量,才能确保在东北的远征军后勤供应。 毕竟,在这个时代跨海作战,对于后勤保障来说,本身就是一次考验。毕竟,在海运的途中,船队不仅受到风速等问题的影响,从而导致运输船不可能总会按计划到港,而且海上运输本身就是充满风险,风浪随时都有可能令船只沉入大海。一但运输船队发生意外,那么就很有可能影响到整个战役。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江北才会调动所有的船只,尽可能多的往辽东运输物资。从而确保即便是海上的风浪影响到了运输,依靠库存物资,仍然能够维持一年左右的战斗。 当然,这种后勤上的负担,会随着时间而慢慢减轻,毕竟,本溪的铁厂已经开始制造武器,很快本溪生产的武器弹药就能够取代来自江北的武器。到时候,后勤运输的压力就会随之大大减轻。 随后,朱明忠又与于树杰谈了一些军队中的问题,大抵上都是后勤保障问题,尤其是军营的建设,相比于被服,军营的建设反倒更顺利,毕竟,关东有着数不胜数的林木资源,收复辽东这么长时间,早就已经建好了军营,至于取暖,或许因为煤矿未被开采,没有足够的煤炭可用,但是充足的木材,却能满足军队的需要。 “少行,长白山一带的硫磺矿勘探结果出来了吗?” 突然,朱明忠问到了另一件看起来有些微不足道的小事。 “大王,勘探虽说早已经回来了,可是大王,现在的问题,长白山硫磺矿产出的硫磺运出,需要翻山越岭不说,而且山中亦有不少生女真,想要加以开采利用,恐怕没有三五年的功夫,都不一定能够取代台湾硫磺。” 硫磺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军用物资,因为生产火药离不开硫磺,现在江北的硫磺大都依靠从基隆运出的台湾硫磺。 “开采利用暂时不着急,小规模的开采利用,可以考虑利用一下那些生女真,让他们替咱们开采硫磺,然后我等可以其开采硫磺制造火药,攻伐北地胡虏……” 话声稍顿,想到于《资治通鉴》上看过一段内容,朱明忠便说道。 “汉成帝时,西域都护段会宗为乌孙兵所围,满朝无策,成帝请陈汤策问,汤入见,汤对曰:“臣以为此必无可忧也。”上曰:“何以言之?”汤曰:“夫胡兵五而当汉兵一,何者?兵刃朴钝,弓弩不利。今闻颇得汉巧,然犹三而当一。”” 凭着记忆道出陈汤的策对后,朱明忠看着于树杰说道。 “少行可知,在汉代时,正是由于武器装备的领先地位,汉军才可以毫无压力地吊打周围落后的游牧民族,不断拓展汉民族的生存空间。但是随着武器技术,其实主要是冶铁技术的扩散,这种优势在隋唐以后逐渐不复存在,异族刀剑、铁甲全不逊于汉人。直到后来发明了火器,中原王朝才又一次勉强保持了技术优势。而因为火药武器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足以对已成熟的冷兵器,诸如弓弩等兵器形成绝对优势,我大明当年与辽东的劣势,于一定程度上,与兵器亦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尽管武器不是万能的,但是朱明忠深知火器对于农耕民族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们第一次掌握了可以扫荡游牧民族的力量,而这种力量并不是游牧所能掌握的,即便是他们掌握了火器,仍然无力将其转化为战斗力。 “而现在,火器!正是我等重新夺回对草地部族优势的根本,这种优势的保持,可以让我们在未来数百年内,对他们呈现以碾压的态势,而东北正是前沿,无论是将来弹压草地部族,或者是对女真的弹压,亦或是将来移民的自卫,都离不开火器,而火器的使用,是离不开火药,如果仅仅只是依赖从关内运输,解决不了问题的根本,而硫磺矿,是自产火药的根本,现在……” 对于树杰微微一笑,朱明忠笑道。 “这样的贸易,依靠普通的商贩肯定不行,即便是商贩进山收购,也需要军队的协助,毕竟,离开了军队的保护,商贩就是他们眼中的肥羊!所以,军队必须要履行好保护商贩的职责,明白吗?” “是!” 大王的命令,让于树杰连忙起身回答道。 “请大王放心,我等必定不会让他人敢伤害我大明仕民丝毫。” “嗯。” 略点下头,朱明忠随后便说道。 “不是不敢伤害丝毫,而是要跟进,商人……” 朝着远方看了一眼,朱明忠神情肃穆的说道。 “商人不会都像八家晋商一般,勾结虏寇,出卖国家,商人同样也是爱国的,如果我们能够运用好这个力量,商人,甚至不亚于数十万大军!” 正文 第114章 永历十六年九月底,辽东已经刮起了风雪,不过几日的功夫,大地就被积雪笼罩。雪野在阳光下映射着耀眼的反光,雪野与蓝天的于天地之间对照出另一番景象,那天地于远处交汇着。 外面风雪正急,而在距离沈阳城十数里的一处关卡,这里只是一处官道上的关卡,简陋而破旧,幸好那破损的屋墙已经被泥砖重新垒实。才使得风雪不会灌入房内,让屋内的人免去了风雪之苦。 靠着墙一座砖砌的壁炉内,几根圆木火势正旺,不仅让屋内变得极为暖和,而靠着壁炉的水壶内又有热茶,随时可以饮用,虽说是荒野,这里面的十几名兵士日子过得倒也自在。 不过看似自在的同时,这些或坐于椅上或坐在炕上的兵士怀中却抱着火铳,虽然看似在那里说笑,可却仍然都是保持警惕的模样。 毕竟,这里现在还谈不上太平,偶尔的还是会有清虏袭击哨卡的消息——在辽东仍然有数千散乱的清虏,他们像野人一样生活于山野之中,而汉人,自然是他们的敌人。 推开棉帘,进入屋子后,将有些沉重的步兵铳放到一旁,刚刚上完一班岗的田庆坤走到壁炉旁,然后把手罩在火上。 “外面可真他么的冷!” 一边说着,一边取着暖,田庆坤烤了好一会之后,他才离开坤,然后坐在放在角落的木制长椅上,取出烟袋点了一袋烟。 “我说,这才几月天,这天就这么冷,要是到了腊月,还不冻个死哪!” “若是不出屋的话,也觉不着冷。” 正当田庆坤与弟兄们聊着时候,屋外传来了动静。 是铃铛声,隐隐约约的从屋外传了过来,而且不是一个铃铛,是一阵! 有人来了! “操家伙,小心点!” 原本靠着火炉,躺在躺椅上的李云猛的睁大眼睛,对屋里正说笑着的弟兄们吩咐道。 在弟兄们准备着时候,他已经走了出去,顺着铃声传来的方向,可以看到一只驼队正在风雪中往这里走过来。 是骆驼队! 瞧着那于风雪中沿着官道走来的骆驼队,李云的眼睛盯着他们,神情越发的警惕起来,他甚至扭头对身边的弟兄说道。 “装弹!” 之所以会下达这个命令,是因为在骆驼队后面,跟着一长串人,虽说只能看到人影,可却让人不得不小心一些。在平常的时候,这火铳中很少装弹,但现在,显然与平常不同,在战士们纷纷给火铳装弹的时候,李云看着越来越近的驼队时,反倒是慢慢放松了下来。 只是一只运货的骆驼队,待到驼队走近后,领头的人主动向前跑到关卡处,然后脱下皮大衣的毛帽。 这是一个四十来岁,面膛黝黑的汉子。他瞧着倒是与寻常的商人没有没有什么区别。 “长官,鄙人是贸易局方运,这是我的关凭。” 方运能够感受到从附近传来的危险,他知道现在至少有几根火铳指着他。 “贸易局?” 李云拿着关凭,再看着这驼队。 “这运是什么?” “羊毛,都是羊毛。” “那她们呢?” 指着骆驼队旁边的那些身上裹着破旧衣裳的女人,李云有些不解的问道。 “都是从蒙古人手里买来的奴婢,都是清虏的家眷。” 方云张开双手,脸上露出得意的表情。 “等到开春后,就会按价发卖,若是诸位长官有意的话,不妨也买一个回去当丫环使唤,现在人多,便宜,等将来,指不定就要涨价了……” 片刻后,骆驼队和这数百个从蒙古买来的女真奴婢便通过了这个关口,瞧着那些神情惶恐的女子,李云只是看了一眼,然后摇摇头,便不再言语了。 女子如货,纵是太平盛世也不过如此,现在更是如此。 将羊毛送入贸易局于沈阳的仓库,将女子送入奴婢营,刚回到贸易局,不过只是洗了个澡,方运就接到了站长的命令——大王要见他!他连忙赶紧收拾一番,然后便赶去了王府。 “你刚从蒙地回来,那里的情况怎么样?” 在得知有贸易局的商队回来后,朱明忠便令人将商队的头目请了过来。 “大王,现在蒙地尽是一片欢喜,这次他们趁火打劫,家家户户都分得了不少东西,衣裳、铁器,就是掠来的女子,也可以换茶砖、布匹,估计他们几十年都没这么阔绰过了,这草地上大抵上对我大明都是一片感激之声。” 面对大王的询问,方运急忙回答道,他说的倒不是夸张,毕竟草原上的人们已经很久没有“劫掠”了,普通的牧民自然是穷困潦倒。 “要抢成习惯了,可不是什么好事,习惯了横财,他们也就成天想着不劳而获,这种思想是很危险的。” 方云的回答,让朱明忠警惕的说道,他最担心的就是草地上的民众劫掠成性。 “大王,所言甚是,不过,那些鞑子也不足为惧,若是他们胆敢劫掠我汉人,得看看忠义军手中的火铳愿不愿意,草地上的规矩很简单,无非就是强者为王,只要把他们打服了,他们自然也就不敢再生劫掠之心!” 对于刚从草地上回来的方运来说,对于草地也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什么是那里的“规矩”。 “打是一定要打的,不过,仅只是靠打解决不了全部的问题,” 摇摇头,朱明忠继续说道。 “想要解决蒙古的问题,除了打之外,还要靠羊毛!” 在蒙古开拓羊毛贸易,是经略蒙古的计划核心,甚至就连军队用羊呢以及羊毛毡,不仅仅只是因为防寒,也是为了促成这一计划的实施。 数百年来,蒙古对于中原的经济依赖性极低,他们离不开中原的茶砖、布匹,而中原也仅只需要蒙古的牛马,而这并不能给蒙古人带来多少的回报,对于他们来说,他们与中原的贸易是亏本的,贸易上的不对等以及中原总是试图通过禁售茶铁去制约草地,直接激化了与草地部族之间的矛盾,那种经济上的封锁,非但没有起到驯服的作用,反倒是激化了双方的矛盾。 如何驯服草原部族? 所谓的“明修长城清修庙”不过只是“夸大其词”,没有借平定准格尔时对蒙古人的大规模屠杀,又怎么可能会有他们后来的驯服。想要驯服他们,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无疑是最好的选择。而羊毛就是那根胡萝卜。 对于草地部族来说,羊毛根本就是不值一钱的废物,但如果得到利用的话,就可以变废为宝,羊呢军服、毛毯以及羊毛毡都需要大量的羊毛,而这一习惯从军队带到民间之后,对于羊毛的需求只会越来越多,最终庞大的中原市场会消化来自蒙古的羊毛。 而这一过程中,蒙古人会在羊毛贸易获得丰厚的回报,每年上百万甚至数百万两的贸易量,不但可以让普通的蒙古百姓获利,而且还能够让那些王公沉浸于羊毛贸易获得的丰厚回报之中,进而让他们沉迷于奢华的生活里。 “只有通过羊毛贸易,把蒙古与我们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才能让他们不敢也不愿干扰到贸易,从而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如果他们能够从羊毛中普遍获利,有人试图打断这种贸易,无论是谁都会成为草地的共同敌人,这才是我们统治草地的根本。” 一番解释之后,朱明忠盯着方运说道。 “所以,建设于草地上建立贸易站,展开长期贸易,关系到草地的长治久安,同样也关系到我们未来在蒙古的统治,你这次去草地上,对设立贸易站有什么想法?” 于草地设立贸易站是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些贸易站表面上是商人的“据点”,但实际上,却是中原深入草原一个个堡垒,那堡垒的存在,不仅仅只是为了贸易,同样也是为了征服。 “大王,旧时,我们与蒙古人进行贸易,是于关口互市,而互市往往受到诸多了限制,加之互市往往为少数商人把持,又有官府时而断绝,所以蒙人多少总会不满,而设立贸易站,等于把互市开至蒙地各地,一来蒙人可以直接与贸易站易换所需商品,出售马匹、牛羊以及羊毛,二来,我大明亦可借此,深入草原各地,进而以贸易站为点,连点为线,堡堡相环护,这草地自然也就不足为惧了……” 既便是作为商人,方运也能看到贸易站的好处,当他拿出地图指着地图上,他计划设立的十三个规模各异的贸易站时,听着他讲解这些贸易站所针对的族群,朱明忠便问道。 “既然大家都知道,这商站等于我们于草地的触手,如何让蒙古人同意我们于蒙地设立这些商站?” 卫所、商站,它们将会在草地上编织出一张大网,把草地上的上百万蒙古人都笼罩于其中。 “诱之以利,大王,那些蒙古人重利且敌视,各商队各个击破,待到他们意识到商站据点已经遍布蒙古时,恐怕已经是悔之晚矣了……” 正文 第115章 (第一更,求支持) 悔之晚矣! 或许,用这四个字来形容西安城周围的旗人,最恰当不过。曾几何时,对于那些一路南下,过黄河、入潼关的清军来说,他们曾庆幸着自己居然能活着进入陕西。可是这种庆幸,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 一个月前,随着皇上从榆林来到西安后,一直以为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变成了现实——他们的家眷尽数为蒙古人所杀! 也正是从那个时候起,几乎每天,都会有逃过一劫的妇人风尘仆仆的从草地逃到陕西。 “那天晚上,天黑的都见不着光……” 手中抱着有些烫手的饭碗,喝着碗中的粥,秀梅,这个叶赫那拉氏的女儿,提前当时的遭遇仍然是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甚至就连那满是灰土的脸上,仍然尽是惶恐不安状。她说着满洲话,也正是这满洲话,让这些八旗兵留下了她,并给她盛了一碗粥饭。 “蒙古人来了……当时我和其它人都是小心翼翼的在草地上逃着,那时候大家都挤在一起的,瞧着的长城的时候,大家都以为终于到了安全的地方了。但是,蒙古人还是在长城脚下拦住了大家,有好几千个汉军旗的兵丁被杀了,还有很多女人也被杀了,他们留下活口的大多数是女人……” 说到这里,她的脸色忽然变得很是凄凉,双眼无神的她看着远方说道。 “……我的妹妹,就是这样被掠走的,只有老天才知道她是不是还活着,我额娘因为不愿意让蒙古人掠走,所以当蒙古人追来的时候,实在是逃不过了,只得跳河而死……” 女人的话,让哨卡中的旗兵无不是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而更多的人却是在那里放声大哭起来,他们的妻女同样也在其中,至今都没有任何消息。 她们或是死在蒙古人的刀下,或者沦为蒙古人的奴婢,对于曾经掠夺过汉人奴婢的他们来说,自然知道妻女落到蒙古人的手中,会是什么样的下场。为奴为婢不说,不知会被欺辱成什么模样。 “我要杀光他们,杀光那些蒙古杂种……” 一个四十几岁的旗兵,冲出哨卡,他一边哭喊着,一边拿着刀在那里疯生的劈砍着路边树木。 他甚至都没有想过要去救回亲人,似乎对于他来说,他已经认命了。其实,他之所以认命,是因为他知道,即便是妻女还活着,也不可能再找回来了,草地那么大,又怎么可能找回被蒙古人掠走的妻女呢? 从此之后,他们就将是天人两隔…… 在那人的哭喊声中,那哨卡马甲摸出了一锭银子,到塞到女人的手中,用满语说道。 “这点银子,你先拿着,这两天要是有运粮的牛车过,随着牛车一去西安吧,不定,你家的男人还在那等着你呢。” 女人用满洲话道着谢,得亏她碰到了朝廷的大兵,要不然,恐怕真会冻死在这荒郊野岭。 顺治十九年十月,相比往年,又是个极为寒冷的冬天,这天上的雪不过只是刚停,那些先前因为大雪不知躲到什么地方的叫花子,就像是从地下冒出来似的,又开始在城中沿街乞讨,谁也不知道,过去他们躲在什么地方了。 打从清军进了城,这西安城就变得极为拥挤,为了让八旗兵有安身的地方,这城内外都“腾”出了不少房屋,其实它们原本的主人,都是被八旗兵赶出去的,失去了家宅的百姓,只能栖身城内外的各个角落中,那些破庙里也挤满了这些人。一家家、一窝窝在城墙根搭起了破草庵、烂草棚,然后勉强苟活着。 尽管自李闯王兵败以后,这西安城屡遭兵乱,人口十去五六,可是猛的住进来十几万八旗大兵,却还是把城内住满了。虽说城外瓦砾遍地,有的是空闲地方,可随着八旗兵在那里扎起帐篷,却也是人满为患了。这些人大都操满洲口音,也有不少像是直隶、山东一带的口音,他们大都是旗下的汉军,只不过他们现在大都披着褴褛的棉袄,有不少人甚至只是在腰间勒根草绳,除了没有端着破碗向人们讨饭外,倒也和叫花子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相比之下,这些八旗兵,虽说衣裳破旧了一些,可是至少不用挨饿,倒是那些被赶出门的汉人,在这个冬天却是饥寒交迫,栖身于城墙根下破草庵、烂草棚的百姓,不仅要忍受着粮价飞涨带来的饥饿,同样也要忍受着入冬后的酷寒。 而这老天却像是专门和这些失去家宅的百姓作对一般。刚一入冬便纷纷扬扬的下起了雪来,这大雪一下就足足下了两天两夜,直下得西安城内积雪足有三四尺厚,雪越下越厚,这天气也是越来越冷,到了滴水成冰的时候,这家家户户都是关门闭户躲着这寒。 而不是谁都能躲过这天寒,至少那些没了家的百姓是躲不过的,每天早上那些巡城的兵丁,都要用牛拉的大车,把几十甚至上百的连冻带饿、倒在雪地里的难民尸体,拉到城外的乱葬岗去,然后任凭野狗叼食。 乱世之中,人命贱如狗,或许,这正是最真实的写照。 不过即便是在乱世之中也有生意,若是全钻营的话,这乱世中处处皆是商机。在这城中临街的,有一家不大不小的布庄,掌柜的姓李,几个月前,这从洛阳来的李掌柜便带着三千匹布来到了西安,在这里做起了布匹生意,骤然了多了十几万八旗兵,别的不说就是做衣裳的布匹,就是一笔大生意。不过几个月的功夫,不但在这洛阳城里站住了脚,而且生意越做越大,甚至专门做起了八旗兵的号衣生意。 这天清晨,店里刚摘下门板来,李大明便瞧见门口的地下躺着个人,虽说这人的身上盖着雪,身下铺着草,可瞧模样也就二十来岁,头上戴了一顶破帽子,从帽子下面露出的些许发须,看样子这人总有几个月没剃头了。至于那身上穿的那个棉袍也是千疮百孔的露出破棉絮。他脸色发紫,双目紧闭,人已是冻僵了。 一旁的伙计,瞧着这人不由得叹了口气说。 “啐,今天可真是晦气,开门就碰着死人了!” 就在伙计们准备把这尸体踢到路上的时候,突然听到李大明喊了一声。 “慢!” 拦下伙计之后,李大明又说道。 “先看看还有气不。” 一边说,他一边走上前蹲下身子,用手在这人鼻子下试了试,拉起手来搭上这人的脉摸了下。 “人还没死哪!快熬一碗姜汤,来不急了,先弄点热酒过来!” 伙计们面面相觑,站着不动的时候,又听李大明吩咐道。 “都傻愣着干啥,非得等人冻死不成!” 有了掌柜的吩咐,伙计们才七手八脚把这快冻死的人抬进店里头,抬到火炉旁边,一边烤火取着暖,一边将一碗热酒直接给这人灌下去。盏茶功夫,见那人的眼皮微微动了下,李大明这才长吁口气,对身边的吩咐道。 “把这人送到后头,给他腾个炕头的位置,让他躺下,养几日就好了。” 王三听着要给这人睡炕头,顿时便不乐意了。那炕头可不是谁都能睡的,他是店里的大伙计,所以才能睡着炕头。 “东家,您老也是多事,救了人不说,还要养人,这年月,发善心,又能救得了几个。” 王三的话,让李大明一笑,摇头说道。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再说,既然看着了,又那有不救的道理,当初你小子,若不是饿急了,东家我还不留你那。救人那有不救活的道理!这做人哪,积德行善才是根本,知道吗?” 被东家这么一说,王三的脸膛顿时一红,当初他可不就是东家在来西安的路上收留的,这才多长时间,居然就忘了本。 “东家,三子知道错了!” 在王三与伙计们把那人抬进后宅的时候,李大明便和往常一样站在柜上,在那里拿起算盘对起帐。直到王三等人回来之后,他才对王三吩咐道。 “今个你在店里看好铺子,我去和王爷谈笔生意。” 从柜上取了一千两本票,将要出门的时候,李大明又对王三吩咐一声。 “待那人醒了,给他下上两碗面,面里打上两个鸡蛋,估摸着,他也该几天没吃上一顿饱饭了。” 听东家这么吩咐,王三应下之后,又问道。 “东家那吃完了呢?” “等我回来再说吧,让这人在店里呆上两天,也吃不垮老爷我!” 说着话功夫,李大明便走出铺子,头戴着皮帽,身穿皮裘的他在路上走着的时候,看着那路边睡着的百姓时,总是不住的摇头长叹,似乎是在那里感叹着这世道的艰难。这世道没有谁是容易的,即便是她当初也是差点沦为街头的一具冻尸。偶尔的有人向他乞讨时,他也会从口袋中取出几个铜钱来,可是,这样又救得了多少? “这鬼老天……” 正文 第116章 恩公与兄弟 傍晚时分,再次回到铺子里的时候,李大明有脸膛微红,浑身酒气,可是人的意识却很清醒,整个人都显得很是高兴,王三等人一瞧见东家这模样,便知道东家肯定又与王爷谈成了一笔大生意。 “东家,生意谈成了?” 接过王三递来的热毛巾,李大明得意的笑道。 “成了,两万件棉衣,这可是几万两银子生意!” 得意着,李大明又对王三说道。 “人哪,积德行善,总是会落着好处。哎,对了,那人醒了吗?” 在得知那人还没醒的时候,李大明又吩咐王三,等到那人醒来后,别忘了知会他一声。 戌时将到,那人终于醒过来了,这边刚醒过来,那边王三又便按东家的吩咐,给那人端来了一大碗面条,那碗里头甚至还打了两个鸡蛋。兴许是这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和那两个鸡蛋的作用,吃完面之后,这人的脸色便由黄转红了,那精气神虽说恢复了许多,可却还是浑身乏力。 躺在炕上的他,有些好奇的打量着这地方,在西安暖炕并不常见,过去这暖炕只有满洲才比较常见,即便是在京城,在满城里头也不是家家户户都有这种暖炕。兴许这也是西安的那些满洲人带来的习惯,当然,另一方面很有可能是因为现在冬天太冷了。 而且这间屋子里人也不少,十几个人都睡在这大通铺上。而他睡的位置正好又是最暖和的炕头。 这是什么地方? 我是怎么了? 好一会儿,他才想起自己是怎么回事儿,似乎是有人救了他的命。 是谁救了他的命? 睡在一旁的王珊看到这个人已经醒了过来,便在那里说道, “你小子可醒了。你是福大命大,碰到了东家,救了你的命。要是换成别人,恐怕连看都不会看你一眼就会把你给丢出去。” “是谁救了我?东家?” 他有些奇怪的看着这个人。 听说那人醒了过来,原本盘完了帐准备睡下的李大明便来到伙计们睡的屋中。 “东家来看你了,” 王三一见东家来了,便连忙对身边那人说道。 “还不快赶紧起来。” 一听救自己的恩人来说,他便挣扎着要起来。李大明忙按住这人说道。 “别动,你就好好儿躺着,先歇歇。” 可那人还是起了身,跪在床上连连叩头。 “恩公,是您救了我!救命之恩是为大恩,大恩不言谢,他日在下定会报答您老的!” 说着话,那泪便从他的脸上滑了下来。他知道要不是眼前的这个人恐怕现在他真的已经成为一具尸体了。 瞧见这人说话倒也算有条理,而且口音也不是西安口音,自然不是西安本地失家的百姓了,加之这人口音有些不同。于是便对这人倒有了几分兴趣的李大明便拉了张椅子在炕边坐下,然后关切地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会来西安。怎么会落到这般地步?” 那人半靠在枕头上,神情显得有些犹豫,似乎是在那里犹豫着到底应不应该说。好一会他才长叹道。 “恩公,实不想瞒,在下并不是汉人……”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特意看了一眼李大明,待见其没有什么反应后才继续说道。 “在下是旗人,姓纳兰,名明珠,说来先祖早年在满洲的时候便投奔了太祖皇帝,算起来,与皇家也有几分亲戚……” 李大明有些诧异的看着明珠,怎么也没想到号称是皇亲国戚的他居然落得这步田地。而一旁的伙计们也是满眼的不相信。当然,那眼神倒是变得不太友善。毕竟那些个满洲人到了西安可就没干过什么好事。 如果不是,因为现在这西安城市满州人的天下,估计这会儿都已经由伙计骂了出来。但是在满足人的刀口下却没有人敢骂出声来顶多也就是在心里头暗自抱怨着东家的多管闲事。居然救了一个满洲人。 对于伙计们的想法。李大明倒也没有在意。他是个商人,什么满族人,汉人都没有关系。重要的是生意。更何况在救这个人的时候,他也不知道这人是个满洲人。 “……明军夺取盛京后,于盛京的妻儿便下落不足,虽当时有心寻找,一来于皇上身前当差,却不能擅自离开,二来那里已经为明军夺所,所以只能徒自心伤。再后来皇上西狩,在下只能随驾……谁曾想那蒙古人背信弃义,居然偷袭我等,原本在下是想着要以死报效皇上,可谁曾想当日掉入河中,侥幸活了下来……” 也许是想到生死不知的妻儿还有自己的遭遇,只觉得一阵心酸的纳兰明珠擦了一把泪,然后哽咽着说道。 “所幸在下会说汉语,而且说的很流利。所以流落到山西之后,便一路讨饭南下,想从潼关来到陕西,这一路上,不知遭了多少罪,几次还惨些丢了性命,我孤身一人来到西安,原本寻思着,曾于皇上身边当差,再在自然可以回到皇上身边,哪里想到,这城里头乱哄哄的,即便是在下想回皇上身边当差,也寻不着路边,老主子那边虽说也去叩了头,可却也摸不着门子,甚至就连想到营里头,暂时也没有着落,只好流落在街上。可怜我虽也算是簪缨之族,今日落得这样下场……这几日雪下得大,肚里又饿。原本想在这店门口躲一躲雪,谁知就……” 明珠越说便越伤心,姑且不说现在妻儿老少不知下落。就是他自己也险些丢了性命。要不是有人搭救的话。恐怕已经冻死在西安街头了,最后他索性放声大哭起来。 “恩公!您救我一命,便是明球再生父母!恩公大恩大德,明珠今世难报,来生必定结草衔环以酬大恩!” 他这时说的话到不是虚言。而是发自于肺腑。毕竟欠一下这个人救命之恩。当然还有一层关系是因为明珠知道。已经无处落身的他,现在所能依靠的恐怕也就是这个救他一命的救命恩人了。如果眼前的这个救命恩人不能送佛送到西的话估计撑不了几天,他还是会冻死在西安街头。 李大明怎么也没想到,他的无心之举,居然救了一个皇亲国戚,而一旁的王三等人也傻了眼,他们同样也没想到,这人居然是皇亲国戚。更没有想到她的遭遇居然会这么悲惨,尽管他是满洲人,可是周围的伙计听着他说着自己的遭遇时,倒也是同情起他来了。 “瞧你说的,李某救你,那里是为图报。” 李大明连忙安慰道。 “明珠,你遭了那么多的难,能活下来,已经是老天保佑了,你在这西安可有什么亲人可以投奔?” 明珠摇了摇头说道。 “早就没有什么亲人了,就是有,这时候,恐怕也不知道有没有活着到西安。” 李大明点点头,明珠说的是实话,虽说清朝的朝廷逃到了这里,可不少人都丢在了路上,不知多少人的亲眷丢在了路上。即便是有亲人尚在,有没有活着来到西安也是未知数。即便是活着到了西安也不一定就能够联系的上,毕竟现在西安城里这么多人,谁也不知道那个人现在在什么地方? 沉吟了一会儿,李大明对明珠说道。 “既然如此你就先在这里住下吧。你既通文墨,又有是皇亲国戚,将来不愁没有个进身的机会。他日若是有机会,我也可以帮你引荐几位王爷贝勒,请他们帮衬一二,到时候看看能不能给你寻一份差事。对了,鄙人李大明,洛阳人,在这儿做买卖。” 明珠本来就是绝顶聪明的人,要不然也不会在先前动那份心思现在听对方已经同意他留在这里。自然是感激涕零起来,他立即再次挣扎着从床上下来,在地上接连忙叩了三个响头。 “恩公,明珠此生绝不负恩公救命之恩!” 到也没有其它的说词,这个时候,也不需要说太多。说的多了反倒没有什么作用。从此,在李大明的关照下,明珠就住在布庄里头,一边将养身体,一边像其他的伙计一样干着活,毕竟这年月除了大清国之外,可没有人养闲人,也没有养闲人的地方。 他们两人虽说是一满一汉,可倒也十分谈得来。有时候,明珠也会就他了解的一些事情,给李大明点拨些许,而凭着他的点拨,倒也和那些旗人谈妥了几笔不大不小的生意。 而期间,李大明也特意向几位王爷贝勒举荐明珠,其实作为皇亲国戚的明珠那里轮得着他去举荐,只是现如今这西安城里乱哄哄的,谁又能顾得上明珠,反倒是李大明这个商人,在为能在几个王爷面前说上话,这么一递话,反倒让明珠在验明正身之后,又得已进了宫,成了宫里的侍卫。虽说离开了布庄,不过明珠仍然住在这里,只是身份大不同于以往,变成了李大明的“兄弟”。不过,在大多数时候,作为大内侍卫的明珠都是住在宫里头。只有逢假的时候,才会出来。 这一天,李大明和河南来的布商,正在那谈着生意,毕竟现在西安城里所用的棉布都是从河南进来的,而那些河南商人又是从江北进来的货,按道理开说,这可是资敌,可是江北那边似乎没有什么忌讳,压根就不介意这些东西流入到西北。二人正商量着价格的时候,棉帘一掀,王三走了进来,有些紧张的低声说道。 “东家,方才宫里头孙太监来采办棉布,一应全是素色白布,他说,说皇上驾崩了!” “皇上驾崩了!” 这消息不胫而走,不过只是几个时辰的功夫就传遍了全城。但在朝廷明发诏旨之前,这西安城里的人们还只能躲在一旁悄悄地看,私下里在那里煞有介事地比划一番。 “你说皇上才多大岁数,年纪轻轻的,怎么会说驾崩就驾崩了?” 突如其来的消息让李大明整个人都惊呆了,甚至就连一旁原本正谈着生意的那个河南商人也是惊诧的看着刚进门的王三问道, “这怎么可能,那那皇上的年说可不大啦。” 可不是顺治不过只有20来岁,怎么好好的,突然说没就没了。 其实,对于这些事情,寻常百姓们倒也不是特别的在意,与其它地方的百姓不同,这西安城的百姓,这二十年前后经历了两位皇帝,而且两个皇帝都是穷途末路来到了西安,自然大抵也都是在那寻思着,不定这一位也是如此。 但谁都不敢说,毕竟,谁都知道,那满洲大兵不讲理。这西安城与其它地方不同,打从顺治二年起,这城中就有驻防八旗,也正是凭着城内的五千步马八旗,才使得在天下纷乱的时候,这陕西仍然是大清国的地方,让仓皇出逃的顺治君臣有个落脚的地方。 相应的,因为满洲兵的存在,也让这城内的百姓,在这大明中兴的时候,不敢轻举妄动,甚至不敢妄言。 寻常百姓们等着朝廷的诏旨的时候,作为生意人的李大明却已经开始忙活了起来,他一面吩咐着伙计多备素布,除此之外,为了探听消息甚至特意到宫外去见明珠,因为汉人进不了满城,所以他不得不花上几两银子,才让那守城的满洲兵答应去替他传话,这一等,差不多就在是半个时辰,才看到明珠从城门洞那边往这里走过来。此时的明珠已经和过去截然不同,他身上穿着大内侍卫的黄马褂,一柄腰刀胯在腰间。这身打扮的明珠那里还有丝毫旧时的落魄之感。 “大哥,您怎么来了?“ 明珠拉着李大明的手,将他拉到满城城角,看了一下左右,然后问道。 “大哥你差人喊小弟,可是有什么事情要问?” 李大明连连笑道。 “我这不是有阵子没见你,想俺家兄弟了嘛,” 说着话,李大明便一把拉着他的说道。 “走,咱们哥俩到那边的太白楼里聚一聚,好好的喝上两杯!” 被李大明这么一拉,明珠连连说道 “今个不行,今个不行” 说完这句话,明珠又看了看四周,放低了声音说。 “哥哥,顺治爷已经归天了!” 正文 第117章 罪人(求支持) 满城! 故名思议,就是满人住的城,在西安府城东北隅有一座居住着清一色满族人的城中之城,人称“满城”。由于八旗驻防兵分屯其内,人们又称它八旗驻防城。 满清入关后,其八旗精锐兵半数以上驻扎于京师,称为“京营”,随后又在西安、江宁和杭州三个城市“驻防”。当年之所以选择西安驻防,不仅只是因为其东连晋豫,南通川鄂,西接秦陇,北邻蒙古,对于稳定西北、西南至关重要,而且李自成、张献忠所领义军骨干多为陕西人,如果这里被他们给占据了,那么后果肯定是不堪设想,所以自然要大军驻守。 早在顺治二年,李自成撤离西安,顺治就诏谕西安驻军:“会城根本之地,应留满洲重臣重兵镇守。”随设八旗驻防营于西安,将易名为顺王府的秦王府拆毁,西安城内东北隅兴建八旗驻防城,拆毁了秦府外城萧墙,将内城砖城改建为“八旗校场”,作为满蒙八旗军队训练的场所。满城内精锐八旗马甲人数高达5000人,连同眷属共计2万人,除了满清龙兴之地盛京,西安兵将人数在全国各八旗驻防城中居于首位。 也正得益于这满城内的驻防八旗拱卫,在天下纷乱的时候,让大清国总算还有一个去处。也正因如此,尽管大家对于皇上丢掉了江山有些怨言但是在来到西安之后却又不得不佩服皇上当初的远见,毕竟,现在再怎么着大清国,总算是还有一个落脚的地方。 尽管有了落脚的地方,可是这城里头一下子挤进了十几万人马,自然是变得极为拥挤,往日里住着一家人的地方,现在更是挤进了十几口人。十几万旗人就是这么在西安城内的满城里挤着。 不过即便是如此,相比于那些汉军旗来说,他们至少不用在帐篷里躲避着这刺骨的寒风。可是难免的,他们仍然会继续抱怨着,抱怨着皇上把大清国的江山给丢了。 “哎,大清国啊,轮着这个皇上算是完了……” 即便是在行宫外守门的御前侍卫,在忍受着刺骨的寒风时,仍然忍不住在那里抱怨着。 “不要乱说话。小心让别人听到了,要了你的脑袋。” 他这边话音未落,一旁就想起了其他人的训斥声。 “说说也就是说说罢了还能传到皇上他老人家的耳朵里。” 穿着黄马褂的大内侍卫,在那里嬉皮笑脸的笑着。 “要是大家伙儿的话真能传到他老人家的耳朵里,那也是功德一件不是。” “那是别人,咱们可是在宫前,在行门口少说两句死不了你。” 顺治西狩之后,虽然秦王府大抵不在,可满城的将军署却仍可做为行宫。只不过相比于旧时的皇宫,这行宫未免有些太过寒酸了。甚至就是这门外的侍卫,也不过只有区区十几个人罢了。 不过对于此时居住于其中的福临来说,他并不会因为这宫室寒酸,而有丝毫不适,此时,他整个人都病倒了。 他的身份本身就不好,这两年屡遭打击之后,这身子自然是一日不如一日,再加上当初在济南沉迷于女色,身子骨自然大不如以往,待一路逃至西安之后,便长病不起了。 作为大清国的皇帝,顺治自然想撑着身子,看到大清中兴的一天,可是他自己个却知道,这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他七岁登基,十五岁时趁多尔衮身死之机,剪除多尔衮党羽,掌握大权,随后扫平南明,在这之后,又开科取士,刻意网罗汉人人才。四海初定时,他也才不到二十岁,就在天下诸事皆定,大清国将要坐稳江南的时候,大清国的气势好像到头了。 从郑成功海路入寇,再到江宁陷贼,然后达素兵败,再然后……想着这几年,大清国一日不如一日的局面,顺治只觉得眼前一黑。 难道,这就是大清国的气数? 难道,当真应了那句“胡人无百年国运”? 可是大清国不过才几十年啊! 为什么要轮到我做这个亡国之君? 此刻,他那烦乱的心绪渐渐平息了下来,独坐殿中,一种莫名的惆怅忽然袭上心头。鎏金三足鼎里焚着的香料香味味委实太浓了一些,顺治不耐烦地叫人将鼎中香全撤了出去,然而却依然还是坐不住,一甩手便走出宫殿,站在走廊下深吸了一口气,好像要用这室外清冽的寒气驱散胸中的郁闷。 可是,这郁闷的心情,却还没有驱散丝毫。甚至越来越发的烦恼了。 即便是没有任何人当着他的面发过任何牢骚,但是作为皇帝,他仍然能够感觉到似乎现在所有人都在背后议论着他,议论着他是怎么样丢掉了大清国的江山。 当然。他还知道在这城里头肯定也不少人。现在就在那里诅咒着他因为他把他们的家人都丢给了蒙古人。 作为大清的皇帝。所有的一切罪责现在都在他的身上,是他丢掉了大清国的江山,是他,八旗子弟沦落到今天这步田地。 他们一定在背后疯狂的诅咒着他。 可是即便听到了。他也不会有任何反应。他不会因为那些话而动起杀人的念头。因为他知道,这大清国的江山是在他的手中没有的。 即便是他们骂,用力的骂上几句那也是理所当然的。 铅灰色的天空,那天上的乌云缓缓地向南移动,福临仰望着天空却是默默不语。一阵寒风袭来,身子单薄的他只觉得浑身打了个寒颤,他下意识地抱了下肩,一直跟在旁边侍候着的吴良辅立刻走过去,将将一件貂皮裘轻轻披在他的身上。 瞧着这貂皮裘,福临皱了一下眉头,他的手忍不住抚摸着这身上的皮毛。 “天下也就只有满洲才产貂皮,自此之后,恐怕朕再也没有机会再见满洲的山河了。” 有很多东西在的时候并不知道珍惜,直到失去了才知道珍惜现在。他甚至后悔,后悔为什么当初非要进关。如果不进关的话。有哪里会有今天这么多的事情。 可惜当年。很多事情并不是他能够左右的,但是现在他却要为当年满清入关若下来的罪孽去负责,所以他才有些不甘愿。 听了这话,吴良辅平静的说道。 “万岁爷,瞧您说的,现如今,陕西甘肃稳固如泰山,朝廷更有二十余万大军于此,待到明朝君臣内乱时,我大清自然可以重新君临天下……” 听着吴良辅的话,福临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冷冷地扬起脸来。他瞧着天色寻思着,这天是要下雪了…… 虽然说天寒地冻,但是却没有人心冷,作为皇帝,他知道现在无数双眼睛都看着他。大清国沦落到现在这步田地了,在很多人看来,根本原因就是他。 那些失去妻儿的旗人在抱怨着,他们心里对朝廷,对他这个皇帝有怨气。到了这个时候,要是大清国还是内斗不止的话,这大清国将来可怎么办啊? 就这么在走廊下方站了一会,一阵寒风吹来,几粒雪花飘洒下来,打在福临的脸上,那冰凉的雪花让他不由打了一个寒战,然后他发出了一阵剧烈的咳嗽。 在一阵剧烈的咳嗽之后,福林感觉到上投有些腥味,然后他用手帕捂着嘴然后用力咳嗽着,再张开手帕的时候看到手帕中尽是一团血红。 面色煞白的他,看了一眼手帕上的血迹。然后不露声色地把满是鲜血的手帕收起来,然后便离开了走廊,回到了屋内。他看到桌案上放着一堆堆的奏章和牒报,对于这些折子他一眼也不瞧,径自的离开了。 这个时候,对于他来说,似乎一切都不重要了,至少这些奏折什么的并不重要。现在还有什么重要的呢? 纷飞的雪花就这样从空中飘落下来,周围尽是一片静寂。把一切都放下来之后。他觉得心情平静了许多,他有许多重要的事必须要赶紧做好安排。 “万岁爷,麻勒吉、王熙奉旨前来见驾。” 内廷侍卫贾卜嘉已跪在身后轻声启奏,他是皇上的亲信。 “天这么冷,万岁爷也该……” 福临不等他说完,摆了摆手便进了殿,这才注意到麻勒吉与王熙两人早已伏跪在那里了。麻勒吉是顺治九年满人状元,而王熙是礼部尚书王崇简之子。顺治四年进士,顺治十五年,擢礼部侍郎,兼翰林院掌院学士。后加尚书衔。而王崇简为礼尚书,父子复同官,也正因“受皇恩深重”,他们父子才会随驾来“西狩”,对大清国也是忠心耿耿,毕竟到了这份儿上还不抛不弃的汉人并不多。要是大清国的汉臣都像他们一样对大清国忠心耿耿的又何至于如此啊! 只是那些汉臣永远都无法忘记他们是汉人的身份!所以大清国才到了今天的这步田地!汉人终究还是不可信啊。哪怕就是抬籍入了旗的汉人,同样也是不可信的。 顺治在炕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借着火抗的热量,屋子里暖烘烘的,一会儿便觉得浑身燥热,不由地用手去解开皮裘上的钮扣。旁边站着的贾卜嘉连忙步上前替主子解了下来,然后便退出殿外。顺治打量了下眼麻勒吉和王熙,他们两个都是朝中的大学士,这件事他们办再合适不过了。 轻咳了一声让麻勒吉与王熙知道圣驾已到,其实他们两个人之前就已经听到了脚步声,现在听到皇上的咳声,两人的头在方砖上磕了三下,然后齐声启奏道。 “奴才麻勒吉(臣王熙)恭请圣安!” 顺治淡淡说道。 “好了,都起来吧,坐在那边墩上。” 麻勒吉和王熙这才谢恩,然后慢慢跪起左腿,右手打了个千,躬身退至右首一条矮几旁,欠着屁股半坐在棉墩上。 “皇上夤夜召奴才,不知有何圣谕?” 按照大清国的规矩,当满汉两个大成一起揍队的时候,满臣先说话。麻勒吉说话时,王熙只是坐在那。 顺治长吁了一口气,瞥一眼麻勒吉,然后才缓声说道。 “朕今日召你们来,是要你们代朕草诏。” 听着皇上的吩咐,麻勒吉松了一口气,心想。 “这又何必在夜里宣召,莫非又是军情有变?” 贾卜嘉捧来一方端砚,磨就一池现成的墨汁。麻勒吉运足了气,然后濡墨提笔在手,而王熙也是如此模样,按大清国的规矩,诏书要满臣和汉臣同时书写,各自书写满语和汉语,然后再将诏书用满字和汉字书写于一份诏书上。这也是皇上招他们过来的原因。他们两人就这样静待皇上开口。 就在这时他们听到皇上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声。听着那咳嗽他们两个人无不适感觉有些担心,毕竟这咳嗽声,咳得非常急。听着这咳嗽声,他们知道一直以来传言说皇上病重的话,并不是什么传言。 甚至听着皇上发出的剧烈的咳嗽声。他们两个人隐约的意思到皇上的身子,甚至可能比传言更差,听着咳嗽声大有一副想要把肺给咳出来的意思。 不过尽管如此,他们两人却谁都不敢说话。毕竟这皇上的身体不是他们能关心的,而且也不敢妄议皇上的身体。毕竟这是杀头的罪过。 用手帕挡住嘴中的血。福临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天气寒了,这身子骨一天不如一天了。” 福临自嘲的笑了笑。 一旁的吴良辅给皇上端了一杯参茶。福临接过茶杯,然后呷了一口参茶,他的脸色并没有因为喝了这杯百年老参熬的参茶而变的红润,反而变得愈发苍白,完全没有意思的血色,白的就像窗外的积雪一样。 吸了一口气,慢慢调整了呼吸,直到呼吸变的平缓之后。福临才慢声细语的说道。 “朕以德薄能鲜之身入继大统,至今已十九年了。自亲政以来,无论用人行政,纲纪法度,比起太祖太宗,实在差得很远。一统天下之后,为汉人所蛊惑,以致国运不臻,江山为汉人所夺,这是朕的第一罪。” 正文 第118章 福临去(求支持,求月票) “……江山为汉人所夺,这是朕的第一罪。” 尽管福临的话声不大,可是他的话却仍然一字不落的落在麻勒吉和王熙的耳中,他们两个的心头都是一颤,他们手中的笔差点吓得跌落下来。而身为汉人的王熙却连喘都不敢喘,毕竟那句“为汉人所蛊惑”可是诛心之语啊!毕竟他就是汉人,为汉人所蛊惑,这个汉人是谁?可不是简简单单只是指一个人。甚至有可能说的是所有的汉臣,但是作为臣子的可不能有任何不满。 作为旗人的麻勒吉倒没有这样的顾忌,他听到这里,急忙惶恐的站起来,惊慌失措之间,笔上的黑墨弄得满袖皆是。这会他才意识到自己失礼,意识到大不敬的他,这才又急忙跪下启奏道。 “皇上冲龄践祚,外息狼烟,内靖奸权,入关定鼎,入主华夏,论功业实胜太祖太宗,今日天下不治,实是时运所致,非皇上之故。圣上此言,奴才不敢书!” 即便是作为满臣,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反复斟酌之后才说出口的,毕竟这个时候万一要是说错了哪一句话到时候可是要掉脑袋的。 “臣不敢书!” 王熙也在一旁跟着附和道,他是汉臣,即便是有心为奴,若是未入旗也不能为奴。他的声音不大,顶多也就只是跟着附和那么一句。可即便是如此他也是小心翼翼的,生怕,因此惹上了什么麻烦,到时候祸及家人。 “起来吧!” 福临淡淡地看了他们两人一眼,知道他们为什么是这副模样的他。然后吐出三个字来。 “继续写!” 皇上的镇静使麻勒吉的心头一紧,便惊惶地起身坐下,而王熙则是把头一垂,大气也不敢出,这个时候,话越少越不会犯错。奉了旨意之后。重新定了定神,麻勒吉深吸口气写道。 “朕以凉德,承嗣丕基,十九年于兹矣。自亲政以来,纲纪法度,用人行政,不能抑法太祖太宗谟烈。因循悠忽,苟且目前,且渐习汉俗,于淳朴旧制,日有更张,以致国运不济,失以江山,是朕之罪一也。” 失以江山! 这可是第一大罪了。而且说的也是事实,这大清国虽说还没有丢掉全部的江山,可是,距离丢江山也没有多远了,但凡是还有一线的机会又怎么可能会落到现在这步田地。 不过他们两个人谁都不敢说话。麻勒吉与王熙两人只能垂着头书写于纸上。大气都不敢出的,在那里将皇上话一字字的写在纸上。当然需要斟酌一下用词。 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之后,福临接着说道。 “先帝大行时,朕不过只是六龄顽童,没能为他老人家尽过一天孝道。朕原想好好儿侍奉皇太后来着……” 说到这,福临哽咽住了,他拿出手帕擦了一下眼泪。 “现在,朕怕是要要长违膝下了,反使会令皇太后为朕悲伤……” 说到这里,两行眼泪无声地流了下来,似乎是在因为自己不能够尽孝感觉到有些悲伤。 麻勒吉和王熙两人愈听愈惊,两人皆是神色大变,皇上说出这番话是什么意思?这样的话可不能乱说。即便是皇上这么说了,他们两个人也不敢写啊。 这会王熙也顾不得什么满汉之别,而是与麻勒吉同时离席伏地,砰砰连连叩头,然后启奏道。 “皇上正是春秋鼎盛之时,何出此言?如不宣明原由,奴才(臣)宁死也不敢奉诏。” 说完他们两人又是结结实实地磕了三个响头,这样的字他们要是写在纸上。到时候说起来肯定是要杀头的。这可是掉脑袋的字。 瞧着他们两人的模样,福临很理解麻勒吉与王熙的心情。毕竟他今年才二十五岁,说出这样的话,不要说麻勒吉和王熙不敢写。就是搁在几个月前,他自己是连想也不曾想过的,要是有人敢这么想,没准他就会直接杀了那人。但现在…… 自己的身子自己知道。他知道自己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了。若是再撑下去的话,指不定就会给大清国带来麻烦了。 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这一次尽管他用手帆挡住了嘴,可是那血还是从手巾处滴落下来。正伏地叩头的麻勒吉与王熙两人瞧见那地上的血滴时,肩膀皆是一阵抖颤。 “你们看着了……” 福临定了定神,它看着地上的那几滴血,知道这个时候再也瞒不住了。然后苦笑道。 “麻勒吉、王熙,如果今夜你们再这般拘于君臣常礼,那么这诏书恐怕到天明也写不出来。起来!朕实话告诉你们吧,这是朕的“遗诏”,朕的身子……” 摇头常叹着,躺靠在椅上的福临闭上了眼睛,好一会儿都没有说出话来。如果有一丝的可能,他也不想死啊。可他知道自己已经撑不下去了。而且现在走了也是一种解脱。 看着皇上那煞白而没有一丝血色的脸庞,麻勒吉心头一震。 “看样子,皇上是真不行了,当年皇上继位的时候,身子骨便不似寻常满人那么硬实,现在,这翻失了大半江山,皇上的心里能好受吗?这心里头不好受肯定是要伤元气的。再加上这一路舟车劳顿。能撑到现在。恐怕都已经是老祖宗保佑了。” 心里这样想,麻勒吉却不敢说,有些话,心里头可以想,但嘴上绝对不能说。知道这个时候别人肯定不敢说话的他,不能就这么沉默下去。 尽管心里头想着皇上的身子骨肯定是不行了。可是他的口里却是另一副话语。 “皇上正是春秋鼎盛之时,这身子只是前阵子舟车劳顿所致,只待稍加休养既可。今日我大清虽遭挫折,可如此关键之时,正需皇上重整河山……” 见麻勒吉在那里一味劝谏,福临只是摇着头说道。 “朕的身子,朕岂能不知?但凡有丝毫可能朕又焉能轻言舍弃?” 皇上这般掏心的话语,让麻勒吉想了想,然后叩头说道。 “非奴才一意不奉诏,只是要让奴才草此诏,必为皇太后知晓。奴才虽万死岂能辞其咎?故犯颜直陈……” 话犹未完,只听“啪”的一声,福临猛的拍案大怒道。 “你怕皇太后杀你!这自有朕来为你作主!你不奉诏,难道朕就不能杀你吗?” 其实,麻勒吉要的就是这句话,王熙要的也是这句话,他们需要自保,有了皇上的这句话。他们可以大胆的写下去了。不用再像先前那样担心着自己的脑袋。 “奴才(臣)万死!” 再一次磕头请罪之后,他们两人战战兢兢爬起来,坐回几旁,眼帘一垂,泪水倒是先流了下来,一边流着泪,两人一边拿起笔,全是一副忠心耿耿的模样。 在拿起笔的时候,知道戏已经做足的麻勒吉与王熙皆是把心一横,然后接着写道。 “朕自弱龄即遇皇考太宗皇帝上宾,教训抚养,惟圣母皇太后慈育是依,大恩罔极,高厚莫酬,惟朝夕趋承,冀尽孝养,今不幸子道不终,诚悃未遂,是朕之罪一也。” 再往下一切就比较顺利了,心意已决的福临,在那里侃侃而谈起来。他谈到自己这十几年来对满族贵胄不能重加信任,对一些汉官则动辄加以恩赏,正是这样的偏信,才使得地方离乱,同时双谈到自己一直以来不能虚心纳谏,对贤臣知其善但却不能亲近,对小人则明其非却又不能黜退,如此各种导致了大清国失之江山,沦落到这步田地。 当然他同样也谈到自己设立的十三衙门,委任宦官,将自己与重用宦官的明朝皇帝的昏庸相比。他当然也历数了自己亲政以来的诸多失政之举,他的语气显得很是平静,像是数说别人的过失一般,麻勒吉与王熙两人耳听手写,而且还要随手润色,一点不敢分心,可即便是如此,他们两人仍然时而痛哭流涕,以至不能自己。这个时候,忠心就需要这般表述的,他们也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心情。也许有那么三分的假意,但是却有七分的真情。 对于他们两人痛哭流涕,福临只是略有所感,但并没有说什么,他沉浸于自己的过错之中,最后他如释重负地叹息一声。 “这些年朕所犯的过错极多,办完之后也时常自觉得后悔,只不过因循懒惰,过后不意悔改,以至于过错愈积愈多……这算朕的第十四罪吧。” 说罢,已经气喘吁吁的福临颓然的半卧在御榻上,恰在这个时候,那西洋的自鸣钟当当地敲了十二下───已是子时过半了。 喘了一会粗气,福临才轻咳一声,然后一字一顿,用极为清晰而准确的话语说道。 “储君——朕意已决,立三皇子玄烨为皇储,可承大统!” 福临顿了一下,就像是做出了很大的决定一样。他知道这个决定将关系到大清国的将来,在他那几个儿子之中,或许只有他最适合成为大清国将来的皇帝。 唯恐别人不能够一样,他解释着他的想法。 “诸皇子年岁都差不多,这个孩子虽小,但聪颖过人,且已出过天花,如此,自然不会再犯天花,不至于早逝,但其它诸子却未出天花……而且朕也请人为其推过造命,也是极贵的格,这个你们不必写,他的母亲佟桂氏人品端庄凝重、敦厚温和,堪为国母。就这样定下来吧。” 福临一边思索一边说道。 “只是玄烨年岁太小,值此江山板荡之时,要立几位辅政大臣,朕看……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他们四个可为辅政。” 皇上这么一说,麻勒吉与王熙总算是放松了下来,他们两人浑身上下都轻松下来了,现在即使太后怪罪下来,有他们四个人挡在前头就行了。 心头一宽,两人下笔也就利落许多。 “特命内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为辅臣。伊等皆勋旧重臣,朕以腹心寄托,其勉矢忠荩,保翊冲主,佐理政务。布告中外,咸使闻知。” 福临的身体本来赢弱,加近到西安之后,身体更加虚弱,今天心情又特别激动,口授完这篇诏书,那没有一丝毫血色的脸上却因为过于疲惫而涨得通红,伏在榻上,不住地咳嗽着,最后又接连咳出几口血来。 吴良辅见状急忙前去端痰孟,内侍卫贾卜嘉忙起身上前替他轻轻捶背。他却一把拉住贾卜嘉的手道。 “贾卜嘉,你跟朕有些年了,皇帝太小,你要当心些儿!” 贾卜嘉此时哪里还撑得住,在皇上说出这番托孤的话之后。他顿时放声大哭了出来,然后伏地叩头泣声道。 “奴才敢不以赤诚翊卫幼主!” “不要哭了!” 福临又转脸看着麻勒吉、王熙两人问道。 “这四个人,你们以为如何?” 这些话,那里是他们能说的,可皇上这么问,麻勒吉和王熙急忙将笔放于笔架上,然后立起身,再次叩头答道。 “回皇上的话,此四人奴才(臣)以为皆社稷之臣,万岁爷圣明。” 而福临先是点头,然后又长叹。 “此四臣,索尼资望德才俱佳,可惜岁老,苏克萨哈颇有才具,忠心耿直,敢于任事,但资望太浅,遏必隆凡事不肯出头,柔过于刚,但决不至于生事,鳌拜明决果断,兼有文武之才,却失于刚躁……四人若能同心同德辅佐幼主,朕也可放心去了。” 夜深了,麻勒吉与王熙已经退出了宫里,大雪正纷纷扬扬地下着,这在寒冷的冬夜中,万物静寂。 也许是感觉到时辰将至于了,福临抬起了脸,他吩咐吴良辅。 “扶我到外头,我要看看这雪……” 瞧着皇上虚弱的模样,吴良辅忍着泪扶他,扶他走到走廊下。站在走廊下,看着那飞雪,福临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来。 “你看,这……这多像满洲的雪啊……朕、朕真、真的想……” 那声音越来越发的虚弱…… 正文 第119章 新帝(求支持) 顺治走了。 当然不像是后世传说的那样去五台山当和尚去了。而是在吴良辅搀扶着的时候,气息全无。甚至在死的时候,他仍然靠在这个亲信太监的肩膀上。 谁也不知道他最后一句话是想要干什么,可是所有人都知道他必定是不甘愿的,就像他从伸手去摸那雪花一样。 也许对于皇上来说他只想着回到满洲,可是谁都知道他们再也回不到满洲了。 皇上走了。 就这么突然的走了。尽管走得十分突然。但是谁都知道,皇上走的不是时候,同样也是时候。 之所以不是时候,是因为大清国现在正是板荡之时,皇上走了,接下来怎么办?而是时候,是因为——总需要有人为大清国的今天负责。 大清国之所以落到今天的这步田地。当然和皇上有关系。姑且不论其他的原因,皇上作为一国之君,自然要负责。 更何况这些年皇上对于汉臣那是一味的相信。如果不是因为对于汉人的相信,大清国又怎么会沦落到今天的这步田地? 那些个汉人可没有一个可靠的!只要是明君打过来那些汉人可都是争先恐后的投降。连一个犹豫的都没有。 好了,现在皇上死了。 正好也算是为这件事负责了。 皇上驾崩的消息,直到第七天之后方才公开,而此时,消息已经在西安城内传来了,甚至已经传到了明朝。随着满清朝廷公布这个消息,一道懿旨传下,文武百官都摘掉了披挂在大帽子上的红缨子,其实他们一早也就知道了这个消息只是在等着朝廷的通知。礼部堂官早拟了新皇御极的各项礼仪程序,先成服,再颁遗诏,举行登极大礼。 巳时初刻,大行皇帝开始小殓。宫外黑压压肃立着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和各部院的堂官,他们都那样站在那里,站在雪地之中。偶尔的,他们也会在那里悄悄的说上几句。所有人的神情似乎显得有些怪异。到不是因为皇上走的突然,而是因为他们觉得皇上现在走走的正是时候,大清国沦落到今天这步田地,总需要有人让民愤有个发泄的地方,现在皇上死了。 死的正是时候! 巳时二刻,身为首席顾命辅政大臣的索尼,到宫里请训,并迎皇太子玄烨到成小殓礼。新太后佟桂氏为人寡言少语,拙于言语,对这一切有些应付不来,便瞧着孝庄太后说道。 “请太皇太后慈训。” 博尔济吉特抬眼瞧时,看到索尼伏地请训,她的思绪却是纷乱起来,想到自己一生的遭际。少小入宫,壮时丧夫,不知费了多少周折,经了多少惊险,周旋于多尔衮等人之间,甚至靠着自己的几分姿色,不惜以色相屈意奉诚,方才保住了儿子的皇位,可是未曾想,这安生日子还没过上几日,先是大清国失了江山,然后便又遭此变故,让她白发人送黑发人。 想着这些年的遭遇,心里边一阵辛酸,博尔济吉特的眼泪便流了下来。 “你是先朝老臣,要节哀顺变,皇帝大行,这也是天意。三阿哥虽是聪明,可却也要你们好好扶佐他才是,他长大自然不会亏负你们!你把我这个话转告顾命的列位,也告诉他们,这三阿哥是先皇钦点的皇太子,是承大清国大统的人。你们万万不能有旁的心思!就这些话,送皇太子去养……前殿。” 原本她是想说养心殿的。可是话到嘴边,她才意识到现在并不是在京城,而是在西安,在西安可没有什么养心殿。 已经九岁的玄烨一直站在旁边,尽管南下的路上可谓是经历了一番考验,而且那个时候从皇阿玛的口中拍已经知道了一切,可是后来皇阿玛回到西安后,也就不敢有那个念头了。 但是现在突如其来的皇位,还是让他有点紧张,以至于不太自然,给太皇太后和太后各请了个安,然后说道。 “皇额娘,孩儿这就去了!” 随后,玄烨便深吸了一口气,他无法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尽管知道皇阿玛已经死了,从今以后再也见不到了,可是她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伤心的地方,毕竟他几乎就没有怎么见过皇阿玛,感情不深,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值得伤心的。 现在他即将成为大清国的皇帝,相比与其它,这才是最重要的。然后便转身往外走去,慌得索尼连忙站起身来,以他这个岁数的人少有的敏捷抢出一步,同时高喊一声。 “皇太子启驾,乘舆侍候!” 宫外的皇亲重臣此时正等得不耐烦。排在第三位的顾命辅臣遏必隆这会已经悄悄移位来到同为辅政大臣的鳌拜身旁,然后轻声说道。 “鳌公,上书房转来一份从榆林送回来的一份折子,说是蒙古人于草地上遍设人市,将所俘虏人丁尽数发售于汉人为奴为婢……” 听着他的这番话,面上浮现出一丝怒色的鳌拜,正眼也不瞧遏必隆一眼,硬邦邦地顶了回去, “不过只是猖狂一时,待到腾出手来,非便让那些蒙古人死无葬身之地!” 遏必隆于一旁继续说道。 “鳌公,你说,若是这个消息传出去,会不会引起旗内动荡,毕竟,被发售的可都是他们的家眷,要不要行知会索中堂一声。” 他问的这个问题。带着试探的意思。是想试探鳌拜的想法。 “索中堂年岁已高,我看这事就不一定再需要烦劳他了。” 鳌拜回过头来看了一眼一本正经的遏必隆,然后说道。 “况且,现在,咱们出抽不出手来不是,若是惹上朝议,反倒会误事。” 遏必隆心神领会地点点头答道。 “确实也是如此,不过,这事早晚总是会传来的,总得想个法子不是?” 口里说着的时候,遏必隆的眼睛却望着不过处的苏克萨哈,他同样也是辅政大臣。鳌拜同样看了一眼苏克萨哈,目中略带些许轻蔑之色,然后却又点了点头。 “皇太子驾到!” 吴良辅亮着嗓门高喊一句,众官员立时低头垂手站好。遏必隆也赶紧回到自己的位置。 坐在肩舆上的玄烨深吸一口气,尽管有着少年童心,瞧见院内殿前站满了人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就要做皇上了,不能有丝毫孩子气,要慢慢地走,只有如此才能体面! 于是他特意放慢脚步。索尼作为前导,领着玄烨慢慢穿过甬道。御前侍卫贾卜嘉等人皆是腰悬宝刀,亦步亦趋的跟着。 贾卜嘉是内廷御前侍卫,一直以来深得顺治常任,这些年更是寸步不离皇上左右,在西狩的路上,风餐露宿时,他也是持刀守于帐外,不曾离开寸步,也正因为他如此忠心耿耿,在顺治去世之前,才会将护卫玄烨的责任交给了他,尽管他不是托孤之臣,但却胜似托孤之臣,他是保护皇上安危的最一道关卡。 与另外三名心腹亲信一同拱卫着皇上,君臣六人上了殿阶,索尼上前撩袍跪下,其它三位辅政大臣也都跟着长跪在地。作为首辅的索尼高声道。 “请皇太子入殿成礼!” 这时廊上廊下,内外的群臣,见他们跪了,也都忙着跪了下去。所谓的成礼,就是成大礼。 玄烨踏进殿内,这暖阁之中这会已经是素幔白帏,香烟缭绕,显得十分庄重肃穆。中间的牌位上金字闪亮,上书“体天隆运定统建极英睿钦文显武大德弘功至仁纯孝章皇帝之位”,这是众臣给顺治商定的谥号。 按照索尼预先吩咐的步骤,玄烨朝上行了三跪九叩首的大礼,这会早有内侍捧过一樽御酒,玄烨双手擎起朝天一捧,轻酹于灵前,算是礼成了,这会才站起身来。 看着这个场面,索尼想起先帝在时于他的知遇之恩,如今却已经是人去殿空,从此之后,便是天人两隔了,由不得便是老泪纵横哭出声来。在场的太监、王公贝勒一见举哀,忙抢天呼地齐声嚎啕起来,无论是真心也好,假意也罢,如此一来这也就算是“奉安”了。 从这一刻起,皇太子玄烨就算是送别了“大行皇帝”,在灵柩前即位了,现在大清国的皇帝,就是爱新觉罗·玄烨了。吴良辅拂尘一挥,而一旁的赞礼官出班唱仪,百官按照古往今来“鹭行鹤步”的礼仪要求,其实就是模仿仙鹤走路的步法,踮脚抬腿稳步慢走,然后趋前跪拜新皇。即便是他们骨子里再怎么不信任汉人,但是所有的礼节都是按照汉人的礼节进行的,在这样的大礼上更是不敢有丝毫的改动,唯恐因此犯了什么忌讳。 而玄烨这会已经端坐在内侍刚刚抬起来的黄袱龙椅上接受百官的朝拜。从这一瞬间,这刚刚逃至西安的大清国,便归了这九岁的童子来掌管,至于年号还要等到来年的正月才会通行于世。 已经继位为清朝皇帝的玄烨坐在那里接受了贺礼,他慢慢站起身来,走到四位顾命大臣前面,然后将他们一一扶起。一边扶一边问。 “你是索尼?” “你是苏克萨哈?” “你是遏必隆?” “你是鳌拜?” 四人一一顿首称“正是奴才”,其实对于索尼、鳌拜两人,玄烨并不陌生,毕竟当初他正是与他们两位一同一路南下,早有了深厚的君臣之谊。在看到他们两人的时候,看到了熟人,原本还有些惶恐不安的他自然也就放松了一些。 他甚至在心里想到,皇阿玛是早就有所准备了。 看着他们四人,玄烨说道。 “先帝大行之前曾说,你们都是满洲之中难得的贤才,是忠臣。要朕听你们的话,此后你们就只管办事便是了!” 四人听皇上这么说,再闻先帝有此遗命,不禁感激涕零,只因是在新皇柩前即位正是喜事,自然不敢哭出声来,只是暗自抽咽着。而索尼以头碰地,回头对他们三人说道。 “先帝待我等如此恩重,奴才们何以为报?今日嗣君登极,我等四人应当共同立一誓言:我等奉先帝遗诏,保扶幼主,当竭忠尽智辅佐政务,一不私亲戚,二不计仇怨,三不听旁人及兄弟子侄教唆之言。四不求无义之富贵,五不私往来诸王贝勒等府,受其馈遗。六不结党羽,七不受贿赂,八惟以忠心仰报先皇帝大恩。若有违此誓,上天殛罚,夺算凶诛。尔等愿立此誓否?” 苏克萨哈、遏必隆以及鳌拜三人皆是齐声回答道。 “我等愿立!” 他们三个人在回答的时候,都不敢有一丝一毫的犹豫。唯恐慢了些就会被人误会为不敢发誓。尽管谁都知道。这所谓的誓言当不了真。可是有些功夫总是需要做的。 尽管只有九岁,玄烨知道太皇太后为什么会教他说出这些半文半白的话,就但那一连八个“不”字却是非常明白的,这都是极好的誓言,于是便沉稳地点了点头说道。 “好!你们可以跪安了!” 辅政四大臣和议政王们这才带着众官退下去,看到他们离开之后,已经成为皇帝的玄烨这会才算是如释重负,原本还以皇上自居的他。一下子又变成了天真活泼的孩子,可一下子,却又变得沉闷起来,那眉宇之间尽是烦忧。他也不吩咐随驾扈从,而是朝着另一个方向走了出去,贾卜嘉他们几人也急忙跟了过去。 “你们不要来!” 阻止了的贾卜嘉他们之后,玄烨说着话的时候,人却已经朝着,直向跪在甬道上的苏麻喇姑身边走去,走到苏麻喇姑的身边,玄烨看着跪在那里的她,只是闷闷不乐的说道。 “苏麻,你说朕以后怎么办?现在我是清朝皇上,万一明朝皇上派兵打过来了,怎么办?” 对于已经成为皇上的玄烨来说,现在所有的这一切,都已经压到了他的身上。即便是他不愿意去面对这些,也无法躲避这一切。所以能做的也就是,直接去面对无法回避的这些。 正文 第120章 还朝(求支持,求月票) 终于要离开了! 八月十五将过,这边大家伙不过只是刚吃过月饼,那边一份从沈阳发出的折子,就被船送到了万年,送到了行宫。 淮王赞同朝廷返还京师。 这个消息只让原本有些忐忐不安的朱由榔等人,无不激动的无以复加,甚至就连朱由榔自己,也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特意于“太庙”——其实也就是大明历代君主的牌位前,告知列祖列宗这个好消息。 毕竟在此之前,他们最担心的就是淮王不放人。如果淮王不同意的话。即便是朝廷想要离开这里,也没有一丝可能。毕竟这里是淮王的地盘,没有他的同意。别说是离开了,恐怕他们就是想吃上一顿饭都要淮王点个头。 现在既然淮王同意他们离开了,那么就再也不需要担心其他了,现在只需要考虑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时候离开。 当然这些问题,作为皇帝的朱尤朗当然不需要考虑,自然有其他人会操办这一切,对于他来说,现在只需要等着离开这里就行了。不过即便如此,原本对朱明忠耿耿于怀的他,也不得不在私下里感叹着朱明忠居然会如此放心。 甚至还非常难得于私下里对王皇后说“以此观之,淮藩于大明确实是忠心耿耿”,可不就是忠心耿耿,居然忠心至愿意把脑袋拱手相让。 这般愚忠,恐怕也是天下罕见了。 当然,这种话谁都不会说。至少在离开万年之前,没有人会说出这番话来。将来到了京师之后会不会说这些话,恐怕只有老天才知道。 但是现在,当淮藩同意朝廷还京,并表示愿意派出舰船护送的消息传出后,一时间,这天下人皆是言道着淮王的赤诚,感慨着他的忠义。当然,也有人委婉的言道着,朝廷理应小心一些,毕竟海上风大浪急。大有一副,担心皇上在海上发生什么意外的意思,当然,这个时候倒不会有人去怀疑淮王会不会再路上做出什么手脚。毕竟淮王已经清楚的表明了他的态度。 而于此同时,万年上下,却在为离开万年府作着准备。从万年的行宫再到行官的寄寓之处,到处都在捆扎行李,准备着回京,在离开神京十九年后,大明朝,终于能够回到京师了。 对于大明来说,这是个好消息。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这万年府满街的都是马车伕子,那些随驾行官忙上忙下的把家当收拾齐当,然后再由马车送往基隆,大概开天辟地以来,这个台湾小城恐怕就从没有这么热闹过。 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自此之后,万年作为行宫,只会存在于史书之上,甚至就连万年府,也已经由永历皇上重新赐了名——“海安”,当然这并不是“靖海安波”的意思,而是“四海安定”,如今四海安定,朝驾不日还京,如此命名,也有着其特殊的寓意。 甚至心情大好之处,永历更是将几位未袭承王位宗藩,赐承王位,以继藩王大统,当然,这些年大明的亲藩或是被杀,或是潜逃不知所踪,也就只剩下那么几位宗藩了。这个时候也不需要再计较其他什么了。毕竟天下已经太平了,不需要再像过去那样小心翼翼的。 终于,到了九月的时候,随着从基隆港传来的船已抵港的消息——之所以一直未能成行,倒不是在等着忠义军的水师,而是在等着闽藩、晋藩以及楚藩,为了表明心迹,淮藩特意要求三藩派船随行。 甚至这也是淮番让大家大为赞赏的原因,毕竟这么做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在海上可能发生的任何“意外”,海上总有可能发生种种意外,但是如此一来,可以让淮藩置身事外。 不过如此一来,也给其他各藩添了一些麻烦。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立即拿出海船来。 对于本就有海船的闽藩倒也简单,直接调出数艘海船既可,晋藩虽无水师,但却也有十数艘海船,到是楚藩为了凑够海船,可谓是颇费了一番周折,才于澳门、江北以及闽南买到了四艘海船,又雇得了船员水手。如此自然担误了一阵子。 四藩的船都到齐了,那么启銮期终于临近了,乘舆出北门还是南门,这会朝中又发生了争议。按照路程来说,应该出北门,但有人以为大驾必自北而南,朝廷体制攸关,而且“南方旺气,向明而治”,所以必出南门。这一来多费周折,光是出城这一段路又多绕半圈不说,而且按照规矩辇道要另外加铺黄土,即便是万年所铺石道,也必须加铺黄土,规矩就是规矩,不能够有丝毫的变动。颇费了一番功夫之后,众臣还是议论不定,最后是请永历裁决。 不用说,对于这个时候的永历来说,体制犹在其次,这个时候取旺气,讨吉利才是最重要的,尤其是对于颠沛流离这么些年的永历来说,更是看重吉利、气运,于是便面谕众臣。 “出南门,绕城而走。” 过去颠沛流离的时候可从来没想过什么吉利,气运,但是现在却不一样,过去那是在逃命,而现在这些可是关乎到大明的江山社稷,关系到大明的气运。由不得他不谨慎一些。 人性总是如此。过去没有那么多讲究,是因为在逃命,而且也讲究不起。现在之所以有那么多讲,就是因为更在乎。 第二天,九月二十四,天色将放明,六部等朝中官员以及海安全城文武官员,均已齐集行宫侯架,而在登车离开时,永历循例召见了宫中大臣,方始启驾升舆,当然,这所谓的舆是一辆由四乘白马挽拉的马车。这里是淮王的地盘,哪怕就是皇帝也不能乘轿。对此大家早也就已经适应了。 辰时三刻,前导骑兵马队先行引路,接着是宫内太监,然后是锦衣卫开路,静鞭之响,四乘马车出宫,头一乘是朱由榔,第二乘是王皇后,然后接连数乘都是宫中妃子,马车无一例外的都挂起了轿帘,使得臣民不能遥瞻圣颜,而在行宫前,穿着一身太子袍服的朱慈煊,深揖过膝恭送着父皇、皇后的离开,作为大明的皇太子,出于安全的考虑,他暂不成行,而是独自留守在这里。 虽说上一次,永历父子两人皆是同船,但现在,为了以防万一,在大臣们人建议下,皇太子朱慈煊暂时留守海安,待皇上还驾京师后,皇太子再启驾还京,对于这样的稳妥的建议,朱由榔并没有拒绝,尽管他从未曾与皇太子分开过,可是现在,对于他来说,只剩下一个念头,就是回京,回到让他魂牵梦萦的紫禁城中…… 圣驾之后便是以六部尚书为首的扈从大员,随后是各衙门的档案车辆。上百辆马车首尾相接,一直到十点才过完。 在圣驾离开的一路上家家焚香,户户结彩,这些被流放至此的百姓,无不是纷纷跪送圣驾。而所谓的“地方耆老”更是献上黄缎万民伞,对于这些寻常百姓来说,能够沾到皇气已经足够他们说不到给外人听上几十年了。现在皇上要离开这里回到京师,他们虽说有些舍不得,但却也知道这是必然的。毕竟京师才是皇上待的地方。 就这样,在士民的恭送中,朱由榔君臣被送出了海安府,随后马车驶出盆地进入山路,沿着山道行驶两天之后,基隆港便近在眼前了。 在圣驾抵达基隆港之后,已经归心似箭的朱由榔,并没有按照计划休息一天后再启程还驾,唯恐夜长梦多,更害怕朱明忠后悔的他,借口天色尚早,临时决定立即上船。 圣旨一下,众人只得上船,根本就没有想过什么吉时之类的事情。而谨慎小心的朱由榔,同样也没有登上淮藩为其准备的舰船,而且登上了另一艘楚藩的帆船,按照他的说法,这是示恩于楚。 对于皇上的这些举动,无论是随驾的大臣,亦或是护送的四藩官佐,皆是摇头轻叹。甚至所有人都隐隐的同情起那位“忠心耿耿”的淮王了,皇帝对淮藩的防范之心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待到皇帝还京之后,又会怎么对待淮王? 谁也不知道, 当然,除了淮藩诸人以及少数人之外,倒也没有任何人在乎,甚至也不会有人会想那么多。当然还有很多人会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毕竟这个时候皇上的安危才是最重要的,小心一点又有何妨? 而永历同样也是沉浸于即将还朝的亢奋之中,尤其是沉浸于摆脱朱明忠掌握的兴奋之中。多少年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对于未来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渴望。 当天上午十时十五分,也就是巳时过半,由四十三艘战舰、商船组成的庞大船队在划艇拖沓下驶出基隆港,在港外升帆启航。在颠沛流离十数年之后,大明的皇帝还有朝廷终于踏上了返回京师的道路。 这一路上,几乎所有人都是一副喜笑眉开的模样,每一个人都在那里庆祝着圣驾的还朝,人们甚至在那里想象着到达京师之后,那里又会是如何的热闹。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如此,至少对于张峰扬来说,他却根本就不好过,就在三天前,身为锦衣卫指挥使的他,被撤去了指挥使一职,非但如此,还被赶至其它船上。 “皇上不信我等了!” 望着船队中央的那艘三桅快船,张峰扬不禁长叹道。 作为当年迎驾的功臣,在定南府时,他就被委任为锦衣卫指挥使,可以说是深得圣眷,但是现在,当皇上离开台湾之后,借故免去他的指挥使之位时,他立即明白了一切。 “皇上从未信过我等啊!” “因功”从万年知府晋升吏部侍郎的郑侠如,望着那艘船平静的说道。 “于皇上来说,过去他之所以信任我等,不过只是因势所逼,至于现在……” 似嘲讽的朝着那艘楚船的船看了一眼, “他找到了大忠臣,又何需信用奸臣呢?” “淮王不是奸臣!” 张峰扬立即反驳道,在他看来,天下没有任何人比淮王更为忠心,无论是当年缅甸救驾,亦或是现在送君还朝,忠心可表日明。 “淮王……” 打量着说出这两个字的张峰扬,知其出身忠义军军正司的郑侠如对于他的这种疏远,只是摇头笑道。 “即便是大王忠心可表日月又能如何?于有些人看来,大王一日不除,恐怕他是一日不得安宁啊!” 谁欲杀淮王? 根本就不需要问,张峰扬都知道是谁想要杀淮王,不是其它人,正是现在居于那艘船上的皇上,双眼盯着那艘船,他的心底这会只剩下了一个念头。 “皇上为何会如此不明事理?难道就不知道淮王何等忠心吗?” 朱由榔当然知道! 甚至即便是现在,即便是在船上,面对王皇后的话语,他也知道淮王是何等的忠心。 “淮王之忠可表日月,朕又岂能不知?” 坐在王皇后的面前,朱由榔的语气显得极为诚恳。 “可是皇后,正是因为,他于大明忠心耿耿,朝中才需要他这样的忠臣,况且,今日之天下,正是需要他于朝中为朝廷建功立业,朕请其入朝为辅,入阁为相,不正是用以贤臣,让淮王大才得已施展嘛!” 皇上的话落入王皇后的耳中,她倒没有直接点明皇上的心思,而是委婉的劝说道。 “皇上,现在北边未靖,正是朝廷需要淮藩作阵辽东之时,若是调其入朝,只恐会坏了国家大事。” 皇后的委婉劝说,让朱由榔一阵厌烦,他立即打断皇后的话,然后说道。 “这清虏西逃,于辽东何干?朕欲平定清虏,势必需要淮王居中枢为朕出谋划策,此事已定,皇后无需再劝朕了!” 见皇后还欲出言反对,朱由榔随手拿起桌上的点心,吃了一口,然后说道。 “皇后,若是朕所料不差的话,现在张尚书怕是已到辽东传朕的旨意了!” 正文 第121章 向北(求支持) 永历16年的九月,大明的局势似乎在这个月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在长达亲二十年的鞑子入侵之后,这片土地上那些在异族入侵者屠刀下幸存的人们,终于看到了新的希望。 他们看到了大明中兴的希望。 对于他们来说,随着局势的变化,他们似乎看到了。太平盛世即将到来的希望。 在过去的几个月中,大明总是在经受着这样那样的考验,有时候人们甚至怀疑大名随时都有可能陷入内讧之中。可是出乎人们意料的是,就在他们以为很有可能会自相惨杀的时候。局势却朝着另一个出人意料的发展。 先是从北方传出的谣言。再到后来请皇上还驾京师的紧张,再到现在淮王同意护送皇上和朝廷回到京师。 所有的一切。似乎都在朝好的方向发展着。 大明自有忠臣在! 其实大明的忠臣又何止知识有一个淮王。大明兵部尚书张煌言同样也是,甚至如果没有他,朝天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还驾京师。 可是现在,这位大明的兵部尚书同样也要离开这里。离开他主政多年的江西。他之所以离开,并非是因为其他,而是因为,他必须要给天下做一个表率。 离开地方,进京为官。在过去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甚至这是对于地方官员的提拔,可是现在,却远不同于当年。 “咚!” 随着一声鼓响起,那蜈蚣船两侧的船桨立起来来。不过船桨并没有立即落到水中。按照吴红船行船的规矩,他的船浆滑动都要随着鼓声,每一下都要整齐划一。谁有如此才能够保持快速的航行。 “咚!” 又是一声鼓响,数十只船浆落入水中的瞬间,底舱的浆手们齐声的喝道。 “行了……” 这艘长达十余丈的大船缓缓启动,而那码头上尽是送行的人们。在船桨划动着水面的时候。人们会纷纷挥手对着船上的人大喊着保重。 张煌言伫立于窗前,深情地望着倾注下数年心血的南昌,他的心情此时显得颇为激动。 不仅仅是因为这几年南昌已经元气初复,就连江西也显出了几分盛世气象,而是因为天下局势,在他张煌言的策动下,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模样——淮王答应朝廷还朝不说,而且还同意派船护送皇上还朝,甚至还主动要求其它三藩一同派船,淮王忠义举世罕见。这固定是大明天下得定的前提,而史书无疑会记住他张煌言为大明的今天所作出的贡献,历史也决不会忘记我张某人所立下的功业。 立言、立德、立功这是无数仕人毕生所追求的三不朽之功,尽管未曾立言、立德,但至少却为天下立下今日的功业,也算是此生足矣了。 正在这时。他看到江边巨大的水车,那水车让他的脸上显出喜悦之色。他遥指那水车,颇有些激动的说道。 “你们看,那是纱厂的水车!” 吕留良等人纷纷都围了过去,顺着他的手臂望去,可不正是纱厂的水车吗?吕留良更是有意恭维道。 “司马,您于江西主政以来,非但待民以宽,更为江西留下纱厂等厂矿,如此,可以说是利江西百姓百年……。” 这倒也不算是夸张,这几年,张煌言在江西确实推行了不少利民的法子,江西百姓确实从中受益匪浅,甚至他还以漕粮无需北解为名,接连免去江西本省百姓的漕粮,如此休养生息下,江西地方非但已经重现往日的繁华,甚至就连同民间的元气也恢复许多。 至于这官办的纱厂,不过只是他给江西留下的一项事业,不过这项事业却是毁誉参半,毕竟它有着与民争利的嫌疑,一厂可代替纺纱女工数万,不知让多少女工为之失业,自然的也就不为一些人所喜。不过这时候众人见张煌言正在兴头上,谁也不愿泼冷水,只是淡淡地笑着,不再言语。 “可惜,只有模样,却没有精神。” 也许是因为年青,所以罗伦素来没有多少顾忌,他心里想什么口中就会说什么。 听他这么说,张煌言反倒是笑问道。 “你这小子,你说话可要负责任,凭什么我办的纱厂只有模样,没有精神?” 尚书的问题,让罗伦也笑嘻嘻地答道。 “江北的局厂我都去看过,江西的局厂我见得更多,两相比较的话,我有这个感觉:南昌的数家局厂与江北的局厂也就是模样是相近,但实际上两者却相距很大。” 吕留良连忙于一旁说道。 “模样相近也是个基础,至于其它的,可以慢慢培养,过些年后也就会差不多了。” “你说得不对。” 因为对工厂有一定的了解,所以罗伦较起真来了。 “模样相似是没有用的,关键在生产。江西的这些局厂,照现在这样的办下去,肯定比不过江北的工厂,待到天下承平,江北的工厂扩大时,江西的工厂,早晚会为其所吞并的。”. 张煌言开始有点不高兴了,毕竟这一切都是他的心血。他问道罗纶。 “莫非你听到什么啦?” “下官正要跟您说这些,司马。” 罗纶正色回答道。 “观江北所办局厂,姑且不说其它,就是现在厂中督办官员少则十数人,多则数十人,这些人中又有几人懂得办厂,几人懂得经营?他们上不能回报官府股本、利润,下不能令厂工收入增加,如此尸位素餐,这工厂又焉能长久?” 和其他人不同,罗伦曾经参观过江北的工厂。也了解南昌的工厂。他自然知道两者之间的差距,这种差距并没有因为时间的关系而慢慢说短,而是越来越大。 话是不错,但在如此好气氛下说这等败兴的话,这个罗纶也真是太不懂事了。也太不会说话了。吕留良见张煌言的脸色越绷越紧,心里暗暗想着:必须把话题转开。看着船外出现一大片田野,田中尽是成熟的水稻时,他赶紧对张煌言说。 “尚书,你看这里,当初初来江西时,放眼望去还尽是一片荒凉,再看现在,却尽是水田,这江西百姓如此勤奋,不过数年,便将此地变为桑田,实是令我等汗颜。” 张煌言望了望船外,点头说道。 “不错,何止江西如此,我汉人之勤历,世所罕见,就是这江西之地,曾几何时亦尽是一片蛮荒,正是我汉人先祖于此筚路蓝缕,方才有今日之富庶。” 张煌言的这句话撩起了罗纶的极大兴趣,他也禁不住赞同道。 “何止江西,江南亦是如此,三国时,江南尚是荒蛮之地,而至宋朝,江南富庶已经盖以天下了。” 张煌言略点下头,然后说道。 “不仅仅只是江南,当年周灭商后,当时周朝天下不过只在今日河南一带,随后周天子分封天下,将天下分封于诸侯,就像这江南,当年为楚国之地“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筚路蓝蒌以处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王事”……” 背诵着《史记.楚世家》中的这句形容楚国开掘基业的艰辛的文字,张煌言又感叹道。 “若非是如此一代代先人启以山林,又焉能有了我汉家今之景!” 吕留良亦于一这点头说道。 “确实如此,听闻今日淮王做阵辽东,就是意于辽东启以山林,令辽东似江南一般,永为我中国之地,为我北地鱼米之乡。” 吕留良的听闻,是他于报纸上看到过许多描述东北富庶的文章,甚至用“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去形容辽东以及东北,那里到底如何富庶,他并不知道,但至少从那些文字中,可以看出,那里并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只是一片苦寒之地。非但不是什么苦寒之地,甚至那里更是土地肥沃的塞上江南,当然,即便是土地载过肥唔,总也需要人去耕种。 “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这东北到底如何富庶,尚是不知,但这句话却已经传遍天下了。” 罗纶于一旁笑道。 “而且听人说,淮王与辽东拓荒千万亩,授予伤残兵士,非但授地,且又安置朝鲜佃夫为其耕地,那些朝鲜佃夫于当地种植朝鲜稻。按报上的说法,有二十年之功,东北必可为我大明关东之江南!” “可不是。如果要是辽东能够成为我大名的江南,到时候,江南百姓就再也不需要像现在这样承担着漕粮之苦了。” 江南百姓的税赋之重,远远超过于北方,甚至是北方的数倍,而且在税负之外。还有沉重的漕粮。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江南的粮食产量多过于北方,如果辽东能够产出米粮的话,姑且不说其他,至少对于江南的百姓来说是个好事,总能让他们的负担能够轻上那么一点。 “塞北江南!” 张煌言似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感叹道。 “东北确实为我大明的一块宝地,若是他日东北能有千百万汉人于那里居住,想来到那时,北方草地亦再不可能为患我大明!如此,我辈之心血也不会白费。”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张煌言的神情显得有些不太自然,甚至有些郁闷,他之所神情如此不自然,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此去辽东是要到那里干什么。 “那是自然的。” 吕留良于一旁点头说道。 “不过想来待到朝廷还朝之后,大军西征,讨伐残余清虏,如此天下至少可得百年安稳,有百年之功,东北焉能不平?” 随后吕留良又成功地将话题扭转过来了。众人随后又在那里谈历史说掌故,一路上谈笑风生地乘船穿过鄱阳湖、然后进入长江,由长江进入运河,又从运河转向黄河经黄河前往海州,于海州登上前往辽东的快船。之所以没有从山东走,是因为北运河现在运输军粮的任务繁忙,一切非军用船都不得进入北运河。所以他们只能走海路。 尽管一路上又是蜈蚣船,又是多帆快船,可是待张煌言一行抵达辽东的时候,仍然用了足足四十天,才抵达旅顺,这是因为了冬天河口一带海面结冰加之浑河河面冻结,所以不能直接乘船前往沈阳,只能从旅顺上岸,然后乘马车前往沈阳。 不过,如此一来,倒也让张煌言一行人欣赏到这里接北国风光,他们也是第一次来到辽东大地,自然的对于这里的一切都显得很是好奇。说好奇的自然是这塞北江南到底是什么模样。一行人沿着官道乘马车一路奔驰,不过让他们失望的是,因为车窗外都是一副冰天雪地的模样,自然无法看到什么是塞北江南。 不过即便是如此那辽东的北国风光仍然让他们为之倾倒。离开了旅顺之后的直到第五天的午后才抵达沈阳府。 在抵达沈阳城东的驿站时,那些车夫、随员们立即忙活起来,在他们或是换马、或为马匹打水加料时。张煌言等人已经进入了驿站之中,相比与屋外的冰天雪地,这屋子里却是非常暖和,即便是和江南相比,这里都显得很是暖和。 “人人都说这辽东是苦寒之地,自从到了这里后,我却不觉得这里冷了,甚至相比起来,江西也许更冷一些。” 置身于大堂之中,坐在那沙发软座上,吕留良颇有些感叹的说道。 “那是因为车上有暖炉,这屋子里也有暖炉,你还没感觉到冷的时候就已经到了炉子边上,要是还觉得冷,那可就真是奇了怪了。” 罗伦在说话的时候,眼睛朝着一旁的壁炉看去。那里头几根大圆木正在燃烧着,这些壁炉到是和他在江北见过的取暖炉完全不同。江北的取暖炉烧的是煤,而这里烧的却是木头。 “如果辽东的百姓家家如此的话,那么将来,这辽东必定会成为我大明的塞北江南,有了这些炉子,至少在冬天的时候,百姓再也不需要像过去一样忍受冬天的苦寒了。” 张煌言的话声,这边不过是刚落,那边房门被推开了,几名官员急匆匆的走了进来。 正文 第122章 迎接(求支持) 刚刚进入大堂的这几名官员之中,领头的是一位身穿二品的中年官员,在几个随员的陪侍下,走进了驿站的堂厅。 那官员看到坐在那边的张煌言一行时,脚步顿时加快许多。径直走到张煌言的身边,对正在看报的张煌言弯下腰说。 “司马,您还认得下官吗?” 将来人认真地看了看,张煌言立即有些惊讶的说道。 “你不是鲁王门下王幕扬吗?怎么到这里来了?” 因为张煌言也曾效命于鲁王,自然认得其门客。他之所以惊讶,是没有想到在这里会见到故人。 “尚书好记性,下官正是王泊川。” 王泊川谦逊地笑着说道。 “下官两年前便已经入淮王幕,今日是奉大王之命,特为到此来恭迎您,下官在此地已等候五天了。” 这是因为海上行船时间不定,所以在过去的几天中,王幕扬一直在这里等着张煌言。结果等了五天,今天却因为有事儿进了城。差点没有耽误大事。 幸好因为他们在驿站里吃饭用餐。耽误了一些时间,要不然恐怕真的会错过去。如果是那样,到时候大王肯定是会怪罪下来的。 “坐吧,坐吧!” 张煌言伸出手来指了指对面的沙发软席,这沙发软席坐着确实非常舒服,尤其是在天冷的时候。然后他笑道。 “淮王的礼数太多了,打发你到这里来接我,耽误你这多天,实在没有这个必要。” 王泊川忙答道。 “大王因对您格外的仰慕,才如此出格逾礼。对于别人,他并不都是这样的。” 这句话说得极得体,既袒护了大王,同样也抬高了张煌言。更重要的是给外界一种礼贤下士的感觉。这正是作为臣属需要做的事情,而他的这一番话,更是让张煌言颇为受用,他放下手中的报纸说道。 “我们还是赶紧进城吧,别让淮王久侯了。” 不过他并没有把手中的报纸放到桌子上,而是直接带走了报纸,毕竟,这是沈阳盛刚刚印发的报纸。在海上航行几天之后,张煌言需要从这些报纸中获得一些信息。 很多时候,人们总是会不知不觉的养成一些习惯。就像看报纸一样,每当他们到达一个驿站的时候,总会询问是否有新到报纸。过去他们从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离不开报纸。你不开报纸上的那些最新的消息,在很多时候,报纸已经成为他们生活中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是他们自己都不曾意识到。 从驿站推门而出的时候,扑面而来的寒风让张煌言的肩头一颤,他看到马车已经在门外停好,而在马车周围,数名骑兵环护,尽管他们的身上已经落着一层积雪,却依然是纹丝不动的坐在马上。 这一路上,如果说对张煌言最大的触动是什么? 恐怕就是这些忠义军军卒了,别的不说,就是这些沿途护送的骑兵,不论外间寒风如何刺骨,总是会尽职尽责的守卫于马车旁,对于那刺骨的寒风更是一副似若无睹的模样。 似铁人一般! 不,不是铁人,而铁一般的纪律。想到曾几何时,朱明忠的形容,张煌言默默的点点头。如果这人是他麾下兵卒,也许他早就走过去,对他说一声“兄弟辛苦了”,可这是忠义军,他不能逾越了。 其实,一直以来,张煌言最佩服著名中的地方,恐怕就是它最擅长的练兵了,相比于练兵。其治理地方,在他眼里反而有那么一些欠缺。 感叹着忠义军兵卒的训练有素时,张煌言上了这辆马车,马车内有暖炉,再加上厚实的保暖车厢,使得车厢内完全感觉不到车外的严寒,马车就这么在骑兵的护送下离开的驿站。 约莫一个时辰后,车队进入沈阳城,瞧着那城中的模样,看着城中许多地方仍然是一片空地,即便是有一些房屋,也能一眼看出来是刚刚建成的。 直到这个时候,张煌言才真正相信,当初报纸上所言“将沈阳夷为平地”并非是虚言,穿街走巷的车队又行了一会,马车停了下来,这时有一名随车兵士隔着车门,轻声说道。 “张尚书,大王行在到了。” 约莫过了三息的功夫,车门从外面打开了,张煌言弯腰刚欲出车门,便看到高大的门走前黑压压的一大片人。他的前脚刚一迈出轿门,便听见旁边响起洪亮却不失沉稳的话语。 “张尚书,一路辛苦了,本藩恭候张尚书光临沈阳!” 迎在车旁的正是朱明忠,得知张煌言来沈阳拜访,着实让他惊讶不已,他没想到张煌言居然会来的沈阳,不过想到其已经被如入朝中,随即也就释然了,也许,他是要上门来解释一二。 尽管因为张煌方的一封奏折,让朱明忠对其颇为不满,但为了表明自己没有任何不满,朱明忠特意用极为正式且盛大的场面来欢迎他的到来。 紧跟他身后的是淮王府行在的大小官员以及现在于沈阳的忠义军的高级武官们。他们都是穿着一身大礼服,而朱明忠则是一身黑色的藩王袍,面带微笑,全是一副神采奕奕的模样。他身后的文武官员也是个个精神抖擞。尤其那些武官,皆是穿着军衣腰间佩刀,笔立挺拔立于后方,英武之气更是尽露无遗。 瞧见朱明忠身后文武官员,再看着他那张年青的脸庞,张煌言在心里叹息一声。 “张某远不如此人!大明的希望或许在他的身上。” 同时,他的心底也打定了一个主意,他知道,大明的希望在这个人的身上,同样,这个人也可能会夺走大明的希望。 张煌言深吸一口气,笑容满面的对朱明忠深揖道。 “大王,你太多礼了,下官焉能当此厚待!” 他或许是尚书,但朱明忠却贵为藩王,两人的身份自然有高下。 朱明忠平揖于面前还礼道。 “司马客气,今日司马能来沈阳,实是本王之幸,也是沈阳全城的之幸,若是非是因为这沈阳城中现在大都是军人,恐怕,必定会有百姓夹道相迎司马,以一睹司之风采。” 张煌言哈哈大笑道。 “若如此,乃下官之罪过!” 说罢,在朱明忠的邀请下,二人一道迈步向大门走去,不过尽管看似一道,可张煌言还是主动的让出半步,以让朱明忠走在前面。他一直恪守着君臣礼数,朱明忠是藩王,他必须要恪守上下之礼。 稍事休息,朱明忠便请张煌言入席,为其洗尘。因为已经过了饭时,在路上的时候张煌言就已经吃过饭了,于是便说道。 “方才在驿站的时候,下官就已在吃过东西,不必再吃午饭了。” 虽说知道他已经于驿站中用过饭,但朱明忠仍然坚持道。 “为能够为司马洗尘,今日午饭已推迟了三个小时,想必诸位府中诸臣这会已经是饥饿难耐了,请司马莫再推辞。” 听朱明忠这么一说,张煌言立即大惊失色道。 “何须如此!大家为下官饿肚子,这让下官如何心安?” 张煌言还真没有想到,朱明忠会用这样的排场迎接他,让他的心里反倒越发的不甚自在。在朱明忠的陪同下,张煌言一行来到行在的花厅之中。虽说外面是数九寒天,但是这里却是温暖如春,而十几圆桌上罗列着各种东北特有的山珍美味,那诱人的香气弥漫着整个花厅,飘入每个人的鼻间。 待到众人坐定后,由朱明忠带头,接下来东北总督方以智然后又是钱磊等人依次向张煌言敬酒,一个个拣最好听的话在那里不断的恭维着,直视张煌言为当世的张陈房杜,无论是可张良、陈平或者房玄龄、杜如晦,这些高帽子可是极少有人给张煌言戴过,而现在一顶顶高帽子戴得他甚至有些飘然,而在飘然之余,同样感受到一种疏远。 哎…… 看来,有些事情总是无法掀过去啊! 于心底长叹一声,张煌方他怕自己酒后失态,每次敬酒都略微舔舔而已。朱明忠、方以智分坐于他两旁,对于那些关东特有的山珍美叶,张煌言也只是拣点清淡的尝尝而已。 为了弥补两人之间的裂痕,张煌言这次尽量多和朱明忠说话,以期待着修复两人之间在关系。 “大王,现在朝廷不日既将还朝,你什么时候进京?” 张煌言的话音一落,朱明忠的心头立即一阵警觉,难道这就是他的来意? “不瞒苍水,本藩已经向皇上递了折子,请求让本藩在辽东不动。” 朱明忠放下筷子,挺起腰板,他的神态极为严肃。 “你不愿意进京?” 张煌言看着朱明忠问道。 “也不是不愿意。而是因为这东北事关我大明国运,况且按祖制外藩不得入朝,若是本藩能稳定东北,平定草地,如此,天下百姓既可得数百年安生,本藩亦是心愿已足了。” “大王,下官劝你一句。” 张煌言放下手中的筷子,看着朱明忠说道。 “现在国家初定,正是用人之时,朝廷对你依仗甚多,且大王理政之才,亦非他人所能相比,至于祖制,今时已非往日,焉能一味以祖制相制。中枢号令天下,做好了,对国家的贡献,要远胜地方啊。” 现在基本上已经看透张煌言来意的朱明忠心里却是一阵无奈的苦笑。 他是真不懂,还是假作不知? 这个时候,还谈什么“中枢号令天下”! 他若是弃藩入阁进入中枢,无异于自投罗网。到时候,那朱由榔还是想杀便杀。他张煌言莫非让虚名给冲昏了头,居然连这一点都没有看出来? 朱明忠想到这里,决定试探一下。 “苍水,你从南昌调到京师,可以说是人心所望,朝野所归。入阁之后,当然是以中枢号令天下,为国家所做的贡献要远过江西一省。本藩却不能跟您相比,姑且不说其它,若是本藩进京,只怕反不如在东北自在。” 朱明忠特意加重了“自在”两字,其实是在提醒张煌言,他在东北更安全一些。没有必要去趟其他的浑水。 张煌言岂没有听出他话中的意思来。 “大王平时做事,一向敢于担当,也颇为自信,为何一旦叫你进枢垣,反而畏惧不前了?如今国家又值多事之秋,正是我辈为君分忧、为国操劳之际。想当初,若非是大王力挽狂澜于将倾,又岂有今天大明中兴?大王是救时的忠臣,他日可以为大明不异已身,为何今日不能以国事为重,自家为轻。好在你我一同入阁,有事还可以一起商量嘛!” 国事为重,自家为轻! 这是什么话! 你这是不是在告诉我,要以国事为重,以自身为轻,要为国事尽职尽责,为他朱由榔忠心耿耿,那怕就是他要杀我,也要把脑袋送给他? 这样的语言,朱明忠不信,他可以为天下不惜性命,但那是为了天下的汉人不为异族之奴,而不是为了他朱由榔一个人,更不可能为了所谓的“事君以忠”,把自己的性命搭上。 这种事情别人或许会做,但是他绝不会那么做的。 看着张煌言,不知为何,朱明忠非但没有生气,反倒是一股怜悯之情油然而生:张苍水呀张苍水,今日四海之中还有几个像您这样想,即便就是在朝廷之中,又有几个像您这样有这般心思? 不过,朱明忠倒也从这两句话中看出张煌言的为人来。他是极为敦实之人。张煌言能如此这般,必定是个既迂又实的人。与这种人打交道,不必担心他会两面三刀、倾轧陷害。将来入阁之后,还得多靠他为自己挡点风雨才是。 至少,在朱由榔想要杀孤的头时,有个人站出来说两句话。可是即便是有人为自己说话,又有什么意义?赵构要杀岳飞的时候,不也有人为其鸣冤吗?又改变了什么? 深吸一口气,朱明忠看着张煌言摇头道。 “尽忠国事虽是本藩之意,但凡人又有几人愿入那风波亭!” 正文 第123章 不愿(求支持) “尽忠国事虽是本藩之意,但凡人又有几人愿入那风波亭!” 突如其来的一句话,让所有人都是一愣,张煌言惊骇的看着朱明忠,吕留良、罗纶等人大抵都都是一副惊愕状。 风波亭! 对于风波亭,但凡是汉人都不陌生。风波亭,原是宋时临安大理寺狱中的亭名。宋代时高宗赵构暗旨秦桧和其夫人合谋,诬陷岳飞谋反,因无确切证据,故以著名的“莫须有”的罪名将一代名将岳飞及其儿子岳云、部将张宪在风波亭内杀害。 但凡是读过书的人都知道说出这句话意味着什么。根本就是在等于指责朝廷实在滥杀忠良,尽管现在朝廷还没有那么做但是他说出的这番话就等于是在告诉别人他不想成为第二个岳飞。 反倒是说出这句话的朱明忠,却像是说出了一句不值一提的话语似的,拿着筷子从盘中夹起一块肉。 “这是狍子肉,在东北这地方都叫狍子为傻狍子,之所以傻是因为了如果猎人用枪打狍子但没打中让它跑了。只要在原地等候一阵子,狍子自己就会跑回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吃了一块狍子肉,朱明忠并没有把目光投向表情惊愕的张煌言,他只是半闭着眼睛,品味着口中的狍子肉。然后借口这肉,继续感叹道。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武穆公泣血八字,是何等的悲愤?” 此时朱明忠显得极为平静,他甚至都没有去看一眼他人,而只是平静的说道。 “所以,本藩是绝不会自缚已手,把自己送入风波亭的。” 这句话说完之后,朱明忠就没有再说什么,而是在那里静静的吃着肉。这个时候这些话说出来,总比藏着掖着的要好。而且他之所以会这么说,正是想要借机表明自己的态度和想法。是想借张煌言之口告诉全天下他的想法。 之所以要借张黄岩之口告诉天下人自己的想法,是因为朱明忠知道张煌言是忠臣。这一点全天下人都知道,从她口中说出去的话,没有任何人会去怀疑。 “大王诧异,大王有大功于大明,今上又岂会加害于大王……” 吕留良于一旁主动为皇帝解释,而张煌言更是连忙说道。 “大王误会了,今上是绝不会加害大王,纵是有人意欲加害大王,张某亦决不会容许,天下人亦不会容许的……” 唯恐朱明忠“误会”,张煌言更是急声说道。 “若是他日有人意于朝中加害大王,张某必定以命相保……” 你的命,能保住朱某全家和淮藩上下的性命吗? 尽管想要开口反驳,但是最终面对张煌言如此的耿直,朱明忠诚恳地说道。 “苍水今日之言,本藩必定会牢记于心,请苍水放心,本藩受之以国恩,自当尽忠国事,不以个人为怀。可是这京城……本藩绝计不会去的,一来是因为今日辽东离不开朱某人,二是因为朱某是惜已!” 所谓的“惜已”,其实也就是贪生怕死的意思,不过他倒也不害怕,在别人面前说自己贪生怕死。每个人都有害怕的时候,至少现在,他要告诉所有人,他不去京城是因为他知道在那里有人想要他的姓名,至于是谁,全天下都知道。 “惜已”两字传入耳中的时候,张煌言只是无奈苦笑,他看着朱明忠,好一会才说道。 “大王可知,此次下官来此,是奉皇命而来,今上意以大王为首辅,而大王却无意进京,甚至……难道大王当真欲行不臣吗?” 这两个字,从张煌言的口中道出之后,整个花厅内的气氛顿时一顿,所有淮王府的文武官员,皆是面露怒色,而钱磊更是冷笑道。 “哼哼,那么以张尚书之见,难道非得大王把脑袋送给朝廷才算是为臣之道吗?” 钱磊的反问,让气氛变得更加紧张了,而吕留良等人同样选择了沉默,其实,从一来开始,他们并不赞同东翁的东北之行,毕竟,来这里游说淮王进京,根本就等于让淮王把脑袋拱手相让予皇帝。或许他们可以说着什么“今上绝无加害之心”,可他们都知道,恐怕现在于今上眼中,这位淮王甚至比虏酋顺治更该死! 谁让他是……他是先帝的子嗣吗? 也许这是谣言,也许不是,可是对于皇上来说,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淮王在一天对于朝廷就是一个威胁。所以无论如何,皇上只要到了京城,就不可能放过他。 一时间,没有任何人说话,张煌言同样也选择了沉默。当这一切都说开之后,所有的虚言假语,没有任何说下去的意义了。 所谓的“以性命相保”或许在没有说开之前,还有些意义,但是现在,不过只是笑话,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一但皇上决心杀某人的时候,其它人即便是“以性命相保”,也无法阻挡这一切。 “晋藩亦愿以命相保!” 终于,良久的沉默之后,张煌言把他唯一的筹码道出。 “此次,来沈阳之前,下官曾修书一封予晋藩,晋藩愿以性命相保大王平安!” 以强藩作保,这看起来稳妥了吧! 到时候皇上总要考虑到地方上的态度吧。皇上到时候如果想要肆意妄为,总要顾及地方上的想法。 可朱明忠只是摇着头,以强藩作保强藩?世上最不可靠的事情,恐怕就是把性命交给别人手中。 “不臣?若是朝廷认定朱某不臣,纵是有强藩作保,又有何用?” 再一次表明态度之后,朱明忠对张煌言说道。 “今夜请尚书委屈在城中客栈歇息。明天上午,本王再恭送您进京。” 恭送您进京! 这句话落进张煌言耳中,让他的脸色微微一变,他知道,今日,他们两人恐怕已经完全决裂了,所有的故情旧谊,都与这一瞬间,彻底的消失不见了。 当然,他并不会去怪朱明忠,因为他知道著名中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是因为他必须要保护自己,保护和家人和下属。 “大王难道真要一意孤行吗?” 张煌言有些不甘心的问道。 “非是一意孤行!” 摇头长叹一声,朱明忠叹道。 “平素只愿为国死……苍水放心,本藩只愿为我汉民屏护关外,为大明之盾,本藩之剑绝不内指!” 说出这句话后,朱明忠将筷子放在桌上,随手拿酒杯,一口喝尽之后,他看着张煌言说道。 “此言,为本藩之誓!” 诧异的看着朱明忠,知道或许这是他所能够给与的唯一承诺之后,张煌言长叹道。 “哎……明天便不劳大王相送了。” 不需要再继续劝说了。而且也没有劝说下去的必要。如果再劝下去的话。恐怕他们两人之间最后的那么一点友谊也会随之烟消云散。 感觉到气氛有些沉闷。方以智则于一旁开口说道。 “大王亦是想尽尽地主之谊,司马您就不要推辞了。” 所谓“地主”,无非就是告诉张煌言,这辽东是淮藩之地,淮王自然要尽一尽这“地主之谊”。这些话,大家当然都听得懂,也听得明白,而他们都没有想到,事态会到这种地步,而唯一让他们松口气的是,至少淮王无意剑指关内。 几乎没有任何人会去怀疑朱明忠的这个许诺的真实性,因为这些年他们已经相信淮王绝不会说任何谎言。既然他说到就一定会做到的。 见张煌言还欲推辞,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本藩知道尚书一向不受他人的馈赠,故也不敢备什么礼相送。只是有一样东西,本藩是必须送的,想必尚书不会推辞。” 张煌言望着朱明忠,有些不解的问道。 “什么东西?” 朱明忠笑着回答道。 “就是现在京城最需要的东西。” 张煌言还没有回过神来,朱明忠说道, “现在京师粮食紧张,虽有郑家送往京中粮食,可是粮价虽稍有平抑,可京中贫民却因家资耗尽难以为继,当初江北舟船皆用于保障军需,无力为楚藩运送粮草,月前,朝鲜解交20万石军粮,加之从江北又有百万石粮草运抵辽东,所以目下辽东粮草可谓极为充足。现在朝廷不日即将还朝,今上出于桂藩远离京师的,入京师后,必须示恩于神京百姓,本藩无力于其它相助今上,唯一可做之事就是解交朝廷二十万石军粮,供今上恩抚京师百姓和,就不知尚书肯不肯赏脸收下。”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朱明中仍然是一副对朝廷忠心耿耿的模样,处处都是为朝廷着想。 “这……这,下官收下,下官收下。” 张煌言从来没有这样爽快地接受别人的赠与,原本尚还有些感叹的他,看着朱明忠的目光也发生了变化,现在他再也不怀疑其心意了。 “大王于大明如此忠心耿耿,实是等我辈汗颜,大王放心,即便是今上于大王稍有误解,也只是他人所误,下官还朝之后,必定会向朝廷奏明此事,还大王以清白……” “清白……” 朱明忠苦笑道。 “但愿如此吧!” 随后,尽管洗尘宴仍在继续,可是气氛却没有最初那么热络,也没有方才那么尴尬。不过最后气氛随着中人在那里谈论着历史典故。慢慢的恢复正常起来,众人再也不去谈什么十局,而是在这里聊着有关于辽东的历史。偶尔的重人也会在那里谈论诗书,文章。当然,每到这个时候朱明忠总是笑而不语,他绝不会做班门弄斧的事情。。 傍晚时分,望着张煌言等人的马车消失在街道中,钱磊对朱明忠说道。 “大王,看来张苍水,必定可以于朝中为大王等助力。” 略点下头,朱明忠先是沉默片刻,而后才说道。 “这还得谢谢你的那个主意,那二十万石粮食,确实比几十万银子更有用处!” 如果不是钱磊的提醒,朱明忠自然不会想到送粮给张煌言这个主意。这个主意可以说的上是画龙点睛之笔,一下子就可以打消人们的很多疑问。 大王的称赞,让钱磊谦虚道。 “这都是臣应该做的!” 朱明忠并没有继续说下去,而只是默默的看着远去的车队,所有的一切都像是依如计划一般进行程着,现在张煌言这边已经安排妥当,还有就是……想到这。他的神情微微一变。那眉宇间之间带着一些忧愁。而更多的却是无奈,到最后却又苦笑了一下。 恰在这时,突然有快马奔来,是从电报局赶来的传信兵,他于行在前勒停马,然后利索的跳下马,将一份电报交给侍从后,便迅速离去了。 “大王,从开封发来的急电。” 开封? 朱明忠的眉头微挑,钱磊、方以智等人也是有些诧异的看着大王手中的密信。 从开封发来的急电,难不成是那里出什么事了? 展开电报,朱明忠只是略微扫视一眼,那脸色就是猛然一变,然后面无表情的将信递给钱磊,钱磊看了一眼,那突变的脸色,瞬间变得的极为灿烂,他的呼吸甚至都变得越发急促。 “密之,” 见方以智勾着头,眼睛盯着他手中的信,钱磊激动的说道。 “开封那边收到从西安传来的消息。” 故意顿了一下,钱磊朝着周围看去,在众人甚至有些急不可待的时候,他才说道。 “虏酋福临身死!其子玄烨继位为帝!” 虏酋福临身死!其子玄烨继位为帝! 似惊雷般的话语在王府行在前响起,所有人都是一愣,随即又是一阵欢腾,更有一些人哈哈大笑起来,在众人为得知这个喜讯而欢喜不已的时候,朱明忠则默默对一旁吩咐道。 “把这个消息告诉张尚书!” 好消息就要与人分享!让大家跟着一起高兴高兴,而与此同时,朱明忠的心情却显得有些复杂,在电报上他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名字 “玄烨……” 默默念叨着这个名字,朱明忠的双眼却朝着另一个方向看去,他的眉头紧锁,神情也变得越发肃穆…… 正文 第124章 开局(第一更,求支持) 这天的中午时分,一艘三桅快船船迎着刺风的寒风,在漫天飞雪中,缓缓地靠近了塘沽的码头,这座码头最早修于洪武年间,满清入关后,推行禁海,码头随之荒废,直到去年为便于南洋米运输,才开始整修,只不过这码头修复后,满清却从未曾使用过,就仓皇逃出京师。现在这塘沽码头,自从楚军克复北直隶,尤其是从福建的运米船到达之后,这码头慢慢的恢复了几分生机。 现在虽说正是冬时,可这码头上却也泊着几艘帆船,在这艘海船在舢板的拖曳下缓缓靠港的时候。帆船的船舱里坐着四个人。中间一位大约四十岁出头,相貌白净胡须约有半尺余,身上二品官袍,头上戴着乌纱。他是楚王府礼科主事顾景星,他的身后有两个人,分别穿着六品、七品官袍,他们是衙门里的下级官吏。而在顾景星的对面,坐着一住四十几岁的穿着一身锦衣卫飞鱼服的官员。八字胡于唇两边分开,清瘦的脸庞上,那双眼睛虽不大,可是却闪露着精光,透着什么都瞒不过他的眼睛的神采,而表情却又是一副谦逊状,全没有身为近臣的跋扈。 穿着一身飞鱼服的任子信,正在出神地望着外面的雪景,他已经记不清楚上一次看到这样的大雪是什么时候了。甲申年间为锦衣卫中当差的他逃往南方,后来几经辗转于永历朝中出任锦衣卫掌卫事,再到后来于阿瓦侥幸活了下来,这些年的颠沛流离,他几乎从未曾想过有朝一日居然能够重新回到京师,更没有想到,可以以锦衣卫指挥使的身份返回京师。 其实,原本在万年的时候,他也只是锦衣卫掌卫事,不过在皇上到了船上,借故免去了张峰扬的指挥使后,作为追随皇上多年的老臣,他被提拔为锦衣卫指挥使,至于其中原因,再清楚不过,皇上并不信任那些“红旗兵”。 红旗兵不可信! 楚军同样也不可信。 皇上信不过江北的红旗兵,同样也信不过楚军。 于是,奉皇上的差遣他先乘快船——快船还是江北的,首先抵达塘沽,他来这里,一来是为了提前安排好迎驾之事,二来则是奉皇命于天津卫招募锦衣卫。之所以选择天津卫,是因为在天津三卫当年驻有兵户一万七千户,这几百年的时间其子弟繁衍不下数十万户,这些人总比什么“红旗兵”和楚军更可靠一些。 而顾景星作为楚王府的迎驾官,原本是与朝廷一同进京,因为任子信提前的关系,所以他们两人同船,虽说两人一文一武,而且顾景星本身就是擅长文章的大家,可是这一路上,二人却依然成了忘年交。 快船在天津码头停稳之后,一个船工掀开沉重的棉帘走进舱来禀报道。 “主政,从天津到京师朝阳门的水路,已经全部封冰,船不能再往前走了。看来,只好请主政上岸改走旱路了。” 听了这话,顾景星倒是没有说话。他只是挥手让船工退下,一言不发地望着窗外的满天的飞雪,若是说这江北的船有什么好处,恐怕就是这通透的玻璃窗了,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到窗外的景致。 相比于顾景星的沉默,任子信的反倒是显得颇为轻松,笑着顾景星说道。 “主政大可不必发愁,水路不通,走旱路也一样的。古人风雪骑驴过剑门,今日在下与主政津门古道策马行,不也很有诗意吗?” 苦笑了一下,看着面前任子信,顾景星说道。 “哎,恐怕也只能如此了……” 他之所以显得有些沉郁,并非是为其它,正是因为任子信在此之前透露给他的消息——皇上要在天津募锦衣卫万人,以护卫宫廷。 按道理来说,这自然是理所当然,这锦衣卫是掌管皇帝仪仗和侍卫。皇上还朝之后,恢复锦衣卫……不对,应该说是扩大锦衣卫,实属应该。作为人臣,顾景星自然不会反对。 只是作为楚王府的官吏,顾景星却很清楚,这势必会引起大王的不满,若是大王不满,到时候,又该如何? 至于大王为何不满…… 顾景星只是于心底苦笑着,他本是崇祯年的贡生,弘光朝时考授推官。入清后屡征不仕,后来亦与其它遗民一般,云游四方。后来尚为九江总兵的李子渊奉张煌言命,出兵武昌,刚刚返回蕲州老家的顾景星欣喜若狂下,立即入营投效。后来李子渊叛张自立,让顾景星颇为不满,在犹豫着是否弃其而去时。李子渊的北伐让他选择了继续为其效命。 叛张是私利,而北伐是大义。 尽管现在他身为礼科主事,可是在内心深处,对于楚王他同样也是极度的不信任,毕竟,此人能够背朱叛张,他日谁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来? 现在皇上要扩大锦衣卫,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楚王会高兴吗? “那件事……” 抬头看着任子信,顾景星犹豫道。 “小弟以为,还是谨慎一些的好。” 知道其所言是何事的任子信,只是微微一笑,然后看着那窗外的风雪说道。 “谨慎……有些事情,是不得不去做的,既然后直吩咐了这个差事,在下只能尽量去做,毕竟皇命难违啊……” 长叹口气,任子信看着顾景星笑道。 “此行能与主政结识,实在是人生快事,若是我大明之臣,皆如主政,这天下想来也就太平了!” 这一声长叹之后,任子信站起身来,朝着窗外又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顾主政,你我一同下船吧!圣驾可是快来了,你我可不能耽搁了差事。” 圣驾将至! 当从塘沽到天津,再到京师,为迎驾一事而忙活着的时候,在黄海上,数十艘船只组成的船队,仍然缓缓的逆风航行,这黄海上的海浪颇大,以至于船中的不少乘客,都因为晕船而躺在船上。 不过对于早就习惯了航行的水手来说,这样的风浪,似乎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他们经历过更大的风浪。 “浪头大的时候,这船头几乎都顶上天去,这浪还不到一丈高……” 梁头上吊着的灯随着海浪摇摆着,在玻璃油灯下方,魏老三一边做着饭,一边对一旁吐得不成模样的厨师显摆着,尽管那厨师是宫里头的御厨,可是到了船上,那也就变成了软脚虾,浪一打过来,别说是做饭了,就是连站都站不住。 “哎……” 坐靠在粮袋上,马士力苦笑道。 “这海上,可真不是人呆的地方,想当初我也是武昌城里头鼎鼎大名的名厨,可谁曾想却要遭这样的罪,万一要是把命赔在这里,那可就亏大发了……” 这会马士力尽是一副,我怎么遭了这罪的模样,似乎对于现在所遭受的一切都一直心抵触。 “瞧你说的,” 对于他这副模样,魏老三倒也不怪,在船上被晕船折磨的不成人形的不止他一个,晕船到这份样,什么样的丑态都有人出,只是嘿笑道。 “这船上的大人物,可不是一个两个,皇上他老人家可还在这船上哪,话再说回来,您老能给万岁爷做饭,那可是几辈子的福气,将来,就是的老了老了,也有个显摆不是?” “道理是这个道理,可他么的太折磨人了,这,这他妈还是……呕!” 冲着旁边又吐了口,马士力的那蜡黄的脸上这会根本就没有一丝血色,吐了几口胆汁之后,那脸色更是黄中泛白。 一边搅着锅里的粥饭,瞧着马士力吐的不成人形的模样,魏老三只是轻声问道。 “马师傅,您瞧瞧,这粥还成吗?” 搁过去,魏老三从没有想过,煮一锅粥有那么多讲究,可现在却不一样,非但材料金贵,就连做法也有它的讲究,即便是晕船晕得七晕八素的马士力仍然要在一旁看着,生怕他短了火,到时候砸了他马士力的招牌。 “行,还欠点火候,再等半柱香,差不多就成了。” 甚至都不用看,只需要闻着那味道,马士力便知道这粥饭的火侯。又等了半柱香的功夫,待到那粥煮好之后,马士力并没有让人立即把饭送上去,而是在魏老三的注视下,从怀中拿出一个小瓷瓶,然后小心翼翼的洒着粉末,一旁的魏老三看着那瓷瓶,又一次问道。 “马师傅,您这方子,当真不传外人?” 魏老三尝过这粥,洒过那秘方的粥与没撒过的,完全是两个味道,他知道,能出这个味道的,肯定就是马士力的方子。 “祖上的规矩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这规矩不能破!” 马士力摇着头,冲魏老三说道。他的回答,让魏老三只是眼巴巴的盯着那小瓷瓶,心思寻思着,难怪这人能当上御厨,就是这秘方……可惜了! 瞧着那粥送上去的时候,马士力又一次软软的坐靠在粮袋上,在闭上眼睛休息的时候,那脸上的神情却是一阵复杂,不过那复杂也仅只是一闪而过。 正文 第125章 刀与手(求支持,求月票) 行程还是被拖了下来。 张煌言又留在了沈阳。 原本,朱明忠并没有留张煌言于沈阳长住,甚至在接待的他的当天,就已经表示了“送客”的意思。但是随着清虏酋首死讯的传来,原本计划次日离开沈阳的张煌言留了下来。 之所以留在沈阳,是因为在张煌言看来,对于大明而言,西征的时机已经成熟。当然,西征,需要忠义军的配合。 “现在清虏酋首刚刚去逝,所继位者不过只是一个九岁小儿,若是我大明能趁此机会,发兵潼关,必定可以一举扭转乾坤,不但能克复陕西令清虏再不能为患大明!” 在张煌言说道着西讨事宜的,朱明忠只是不时的把目光投向地图的上的陕西,与后世的陕西不同,现在的陕西包括甘肃,占据着大半个西北。而现在,这里应该是满清朝廷能够真正掌控的区域了。 “而且一但虏首覆灭,西南清虏必定大为震动,届时,其必定不敢再对抗王师,如此,天下既可平定!” 张煌言注视着朱明忠,他的呼吸显得有些急促,顺治的突死,改变了一切,让原本可能需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结束的战局。 原本因为满清主力尚存。想要彻底解决满勤,至少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先不说其他,就是想要攻克潼关天险,就不是一件容易饿事情。而且满清占据西北,西南。非但元气未失,甚至要是能有几年的时间养精蓄锐的话。他们很有可能会重新卷土而来。 但是现在,顺治的突然死去,意味着新的机会。只要抓住这个机会,非但可以彻底解决满清的遗患,而且可以让再次太平。 “司马可知……” 看着张煌言,朱明忠说到。 “现在洪承畴很有可能已经和楚藩之间取得联络,洪承畴随时都有可能投降,一旦他投降的话,那么,西南局势必将大变。” 或许对于张煌言来说,对于将来西北,西南的形式是忧心重重,但是朱明忠却不曾有诗豪的担心。这不仅仅是因为实力上的自信。更重要的是,军正司已经得到了很多情报,所有的钱包都显示现在洪承畴等人已经开始为自己寻找退路。 也正是基于这种判断,朱明忠才会如此的自信。很清楚,现在至少西南的局势。很快就会发生根本性的逆转。 “至于暂时盘据于西北的清军,更是不足为患,西北地瘠民贫,不足以支撑数十万大军,待到时机成熟时,挥师进攻,自然是事半功倍。” 之所以相信,清军于西北是坐守困境,是因为通过对忠贞营的一系列策动,现在李来亨已经出山岭进攻重庆,至于四川总督李国英,面对忠贞营的进攻,又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 对此,朱明忠并不关心,但可以肯定的是,四川不可能成为清军的大后方!看似拥有近十万大军的四川,同样也已经是人心惶惶,大局如此,一点都由不得世人。 “可是,大王愿意看到洪贼等人逃过一劫吗?” 张煌言盯着朱明忠反问道,他并不赞同的招降洪承畴等人,毕竟那人手上沾着太多汉人的血。 “此事,由不得本藩啊!” 摇摇头,朱明忠苦笑道。 “现在招降洪承畴的是楚藩,甚至就是皇上那边也不反对,朝廷同样也不会反对,本藩即便是反对又有何用?” 苦笑之余朱明忠的目光投向他处,然后颇为无奈的继续说道, “苍水,现在于朝廷来说,本藩才是心腹之患,于今上看来,本藩是先帝子嗣,不论真假,于其皇位而言,都是最大威胁,为此其势必非除本藩不可,况且本藩手中又掌握兵马,如此,今上可谓是寝食难安,为此,他甚至不惜信用李藩,更于本藩百般防范……” 朱明忠的话让张煌言的心头微颤,这是两人再次见面以来,他第一次如此坦诚的将内心话语尽数道出。 “大王,在下……” 不待张煌言开口,朱明忠便止住他说道。 “苍水当时所为,本藩可以理解,但是苍水可曾想过,若是本藩意欲加害今上,又岂会等到现在?当初迎驾时,便可将其杀死乱军之中,何必如此自寻烦恼?于本藩而言,今上虽出于远藩,可却已经登基为我大明之皇帝,自然为天下臣民所瞩目,亦我大明抗清之旗帜,本藩又焉能因私失大?自然愿为其臣,绝不会有丝毫非份之想……” 尽管朱明忠看似无奈,而且又有些悲愤,可他的话语中却非常隐晦的道出了一个信息,而且信息量极大,尽管看似的在诉苦,可是张煌言还是从他的话中抓住了几个极为隐晦的信息。 “现在,今上又岂能容得下本藩?” 看着苦笑连连的朱明忠,张煌言的脑海中浮现出那副画像。 “大王,大王到底是何人?” 说出这句话时,张煌言自己都不相信这句话是他问出来的,他从不曾想到自己会问这个问题,现在面对朱明忠的无奈苦笑,他却不由自主的道出了心中的疑惑。 不过在问出这句话后,张煌言后悔了,毕竟,对于他而言,他根本就不知道,在听到那个答案之后,究竟应该做出什么样的选择。 他是大明之臣,而现在大明却有皇帝在,即便眼前的这位大王真的是先帝的子嗣,即便是如此……那该如此? 大明自有皇帝在…… 默默的念着这句话的时候,张煌言的心底却不由自主的拿眼前的这位大王与今上相比,只是稍一比较,他的心里就已经得到了答案,有时候,那些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相比于今上,眼前的淮王或许更适合身为国君,无论是治国亦或是其它种种能力,皆非永历所能相比,甚至在他的心里还升出一个念头——若是淮王为帝,天下必可太平,因为淮藩本就是天下强藩,其手中更是掌握数十万雄兵。如此,自然不会发生大权旁落、中枢虚设的可能。 但是……大明自有皇帝在! 又一次,这句话在他的脑海中浮现的时候,却听到淮王长叹道。 “帝以他人为忠,却不知他人之奸,终究会身受其害的!” 这一句身受其害,让张煌言的心头猛然一颤,他惊诧的看着淮王,禁不住大声说道。 “他敢!” 尽管看似激动,可话到嘴边的时候,那话语却没有任何底气,毕竟,楚藩曾经背叛过他,也曾背叛过朱明忠,如此劣迹斑斑之徒,又有什么不敢的。 “大王,您,您是说……” 脸色骤然急变,张煌言几乎是立即起来说道。 “大王,下官要立即往京师去,这便告辞了……” 此时他甚至不再提什么西征,现在张煌言更在意的是皇上的安危,唯恐那李子渊真来个挟天子令诸侯。甚至那李子渊都有可能行以不臣,万一他要是想要弑君篡位的话…… 这不是没有可能! 突然,瞬间,张煌言只觉得的后背猛然一凉,他整个人甚至都无法动弹了,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被一张大网给笼罩住,根本就无法动弹丝毫。那冷汗不住的流淌着,不是因为他意识到李子渊极有可能会“弑君篡位”。 而是因为他意识到,即便是李子渊“弑君篡位”。天下诸藩也极有可能选择沉默。即便是眼前的淮王也极有可能选择沉默,因为——今上意杀淮藩!为了自保,淮藩极有可能选择沉默,他或许不愿行以不臣,但是……他却选择了借刀杀人! 不对,借刀杀人的不是其它人,而是,而是…… 张煌言的脸变得更加苍白了,以至于就连那嘴唇都不住的轻颤着,他发现自己居然成了李子渊手中的玩物! 李子渊传出淮王是烈皇子嗣的消息,从而让今上对淮王生出了杀心,而他又唯恐淮藩不臣,上书朝廷要求还朝,从而让朝廷身陷虎口。终于,想通了全部的张煌言,他盯着淮王,喃喃道 “下官、下官……” 在这场角逐中,谁是刀?谁是持刀人?谁又是得益者?突然间,张煌言意识到,不仅仅他是刀,李子渊同样也是刀,在不知不觉间,自以为得利之下,所有人,都甘愿成为那柄刀,而真正的持刀之人又是谁? 盯着淮王,张煌方只觉一阵心颤,在这一瞬间,他明白了许多,他同样也知道了答案,答案已经再清楚不过了。 “现在……还来得急吗?” 抬头看着张煌言,看着他那煞白的脸色,心知他已经想通一切的朱明忠,并没有出言安慰他,有些问题,总需要想个清楚。 “要知道,皇上可以已经快到塘沽了,何为忠,何为奸……可笑,可笑。” 摇头长叹之余,朱明忠的双目盯着西南说道 “如果本藩所料不差的话,现在楚藩应该已经到塘沽迎驾了吧,但愿……” 但愿什么? 朱明忠并没有说,而张煌言只是看着他,好一会才说道。 “大……殿下,这,这就是帝王之术吧!” 正文 第126章 想往(第一更,求支持) 风雪之中,数十辆马车在千余骑的护送下沿着官道往塘沽的方向赶去,虽说这官道已经多年未加整治,可是厚厚的积雪一经压实,却比平时更为平坦,也更为好走许多。 不过,对此,坐于车厢中的李子渊,倒没有任何感觉,尽管那车厢偶尔摇曳着,可是他却像是没有任何反应似的,只是闭着眼睛。 皇上要来了! 朝廷要来了! 曾几何时,想都不曾敢想的好事,居然就这么轻易送到手中,他怎么能不高兴? 朝廷是什么? 皇上又是什么? 在李子渊的心中有着一个极为准确的答案。 这几天,他一直在看三国,甚至就是现在在车厢中,在座位的下方,就藏有一套《三国演义》,如果他愿意的话,随时都可以翻看,当然,他并不是为了学习其中行军打仗的谋略,虽说那些所谓的谋略或许能用上一用,但大多数不过只是文人的戏说,可是除了文人的戏说之外。在那部书中,同样也有一个答案。 曹操! 脑海中想着这个名字的时候,李子渊的心头猛然一跳,他甚至猛的睁开眼睛,看了一下左右,确定车厢里没有人时,才长松口气,因为他知道,那个念头是何等的大逆不道。所以即便是心里有那个想法也不敢表露出来,至少现在不能表露。 不过,既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即便是大逆,又有何妨? 即便是直到现在,李子渊都无法忘记在进入紫禁城,在看到龙椅时的那种内心无法抑制的渴望。 朱家人何德何能,什么事情都不做,这天下就归了他们朱家?难不成就是因为朱家几百年前出了一个朱元璋,这天下就活该他们去坐? 况且……我姓李,李家祖上也是出过皇帝的,而且大唐还是土德! 大明是火德,大清是水德,水克火,而土克水! 这天下,按五行来说应该是属于他姓李的了。他老李家可以说是天命所归。坐天下是理所当然。 这样的念头是什么时候浮现的,李子渊已经想不起来,但是他却相信这些话语,哪怕成绩何时觉得那不过是无稽之谈。也不妨碍他现在这么觉得! 他相信大清得天下,是五行相生相克的道理,而现在,天下又一次轮到了李家。 因为李家属土德! 对于本就是读书人的李子渊来说,当他相信一件事情的时候,总是会找到千百万个理由来相信这些,他不曾怀疑过这一切,在他看来,这正是天道循环。 当然,现在,天道还没有完全循环到李家,他还需要时机,还需要等待。也正因如此,他才会看《三国演义》,并且从中得到答案。 现在,他李子渊是大明的忠臣,他会把持朝政,他会……会像史书中的曹操一般,做大明的忠臣,让全天下都无可挑剔,他甚至已经准备好了一份大礼送给皇上。 待到皇上收到那份大礼之后,这天下的局势,必将大变,到那时,无论是他朱明忠也好、郑家也罢,还有李定国,都将是昨日云烟,这天下到时候,必将姓李! 人的野心总是会不断的膨胀,欲望也会不断的升腾,从进入京城的那天起,李子渊就没有意识到,他的野心在一天天的膨胀着,他渴望着成为那紫禁城的主人,渴望着拥有那至高无上的权力。 其实何止是李子渊一个人这么想,做为他的幕僚,许云程也怀揣着同样的念头,对于钻究了一辈子人的他来说,他本身所学就是帝王之术,只是那帝王之术从不曾卖于帝王家,时也运也,让他成为李子渊的幕僚,让他有了晋身之机,而更让他欣喜若狂的是他看到了天下,看到了实现必生抱负的可能。 从北伐的顺利,再到京师的克复,清虏的北逃。历朝历代开国之君功业也莫过于此,既然朱洪武能凭着驱逐鞑虏之功建立大明朝,成为大明朝的开国皇帝,李子渊为何不能? 若是李子渊能成为新朝的开国皇帝,那么许云程就将是新朝的开国功臣,许家自此之后世代可以享尽荣华富贵。 在去年的这个时候,许云程从不曾有过这样的狂想,但是现在,这个念头却就像是无法抑制的烈焰一般,从最初的火苗一直燃烧着,在他的心底燃烧成了熊熊大火。 尤其是在淮王同意朝廷返还京师之后,随着永历皇帝与朝廷返回京师,朝廷置于大王之手,从此之后,可不就能任由大王摆布,待到时机成熟时,这天下大王自可取而代之! “只要西南一降,这天下大王便可取而代之了!” 冷冷一笑,许云程朝着车窗外的风雪看去,他的心里暗自浮现出一个念头——那永历捡了这么一个日子回京,岂不注定了将失之以江山? 这江山易名姓李,也是实属再正常不过啊! 这可是天理!上天早就注定了大名要失去江山,这江山现在必定是属于楚王的。 待船队驶近渤海后,海上的风雪随着靠近海岸,而越来越大,而且在海面上的浮冰也越来越多,这些海冻是因为海浪的起伏从海岸边卷来的,面对遍布海面的浮冻,船队只能尽量减慢航速,以免船只碰撞到浮冰,而立于船舷边的水手,也是显得颇为紧张,唯恐船身碰到浮冻。若是看到飘来的浮冻,水手们会拼尽全力用撑秆将浮冰划开,以免撞到船身。 在水手们小心翼翼的于那里推开海上的浮冰时,在船队中央的那艘大船的尾舱之中,尽管尾舱的玻璃窗通透非常,但是因为海上弥漫着海雾的关系,所以舱内仍然显得有些昏暗,以至于不得不点着油灯,尽管那鲸油灯明亮非常,可是这舱中却显得有些阴沉。 阴沉的是舱内的气氛。而气氛之所以显得有些压抑。是因为这间船舱的主人正在遭受着晕船的折磨。 也许是因为在海上的时间太长,使得朱由榔晕船越来越厉害,几乎每天都是上吐下泄,备受着晕船的折磨。上一次离开缅甸时乘船都没有像现在这么厉害,这一次晕船的反应更为强烈。 粥饭被送到上尾舱的时候,因为晕船的关系,朱由榔整个人都显得极为虚弱,尽管时时都有人在一旁侍候着,可是那舱中依然弥漫着一股酸臭味。 “去、去问问,还,还要再过多长时间……” 喘着粗气的朱由榔对一旁的近侍吩咐道,尽管疲惫,可是他的眼睛中却充满着对未来的渴望。 “万岁爷,方才老奴已经命人去问过了,说是最多两日功夫就能入渤海,到时候,再过三五日,便能到塘沽,从塘沽到京师,至多三日就行……” 太监的回话让朱由榔深吸口气,他那些蜡黄的脸上挤出一道笑容。 “两日、三五日,三日,最多也就是十天的功夫,再过十天,朕,朕就能到紫禁城了,到时候,到时候,朕要先去太庙,朕要先去皇陵,要让列祖列宗知道,朕,朕恢复大明江山了……” 对于朱由榔来说,这正是一直以来支撑着他的信念所在。曾几何时,他甚至以为自己再也没有希望活下去。他那时最大的梦想也就是偏安于一地,从不敢去想象着有朝一日能够回到京师,能够以大明皇帝的身份回到京师重新君临天下。 尽管现在饱受着晕船的折磨。但是朱由榔听到身边太监这么一说,原本看似无精打采的他,立即恢复了几分精力。 这会太监于一旁劝道。 “万岁爷,这粥饭您得吃一些,纵是再吃不下去,这身子骨要紧!多少总要吃上一些。” “对,朕要吃,朕还要去告慰列祖列宗……” 说话的功夫,朱由榔便自己端起碗喝起粥来,在吃饭的时候,他的脑海中似乎又一次浮现出紫禁城的模样。 紫禁城! 只要在过十几天,他就能够到达紫禁城。他就能够告慰列祖列宗,告诉他们,不孝子孙已经收复了京师,已经驱逐了满清。天下的百姓再也不用遭受满清鞑子的欺辱。他的这份功业就像当年高皇帝的功业一样,足以告慰列祖列宗。 将来他的名字就会像大明历朝历代皇帝中的那些明君一样,能够永远写在史书之中。从此之后,让后世人敬仰。 回到京师!回到紫禁城! 只要回到了京师回到了紫禁城,它就能够成为一代明君,就能够让大明中兴。 到大明中兴之日,就是他朱由榔成为明君的时候,他相信自己能够成为一代明君,能够缔造出一番不逊于历代祖先的功业。 到时候,他朱尤朗的名字就会和高皇帝和成祖皇帝一样,为后世所敬仰,这天底下谁还会记得当年他仓皇出逃的狼狈? 京师! 再过几天就能够回去了。他再也不用像过去一样偏安在海外,他能够成为一代明君,在紫禁城之中像大明王朝的历代皇帝一样,号令天下。 就快回去了,朕就快回到紫禁城了! 正文 第127章 皇与王(第二更,求支持) 十一月初三。 先是一艘双桅船驶近塘沽港,半个时辰后,又数十艘海船出现在海平线处。 到了! 这一天的下午,自万年启驾的大明朝的皇帝与朝廷,在漫长的航行之后,终于抵达了塘沽,而此时塘沽一带已经是异常的热闹。因为北方的各地的官员,或则亲到,或是派员伺候,而那些遗民,更是身着大明衣冠,前来迎驾。 自打从甲申天变至今,足足十八年未见汉家天子皇气的北直隶官民,皆是一派欢腾之状,地方士绅更是沿途设有迎驾香案,而更有各地遗民从报纸上得知汉家天子不日将至之后,亲来此地迎驾。 尽管圣驾已至,但是朱由榔并没有在当天上岸,因为,岸上还要做为迎驾一番准备,比如这夹道扈驾的不能是寻常楚军,必须要是锦衣卫。这个时候皇家的体面不能不讲。 当然,尽管皇帝暂时不下船,但是却要召“入觐迎驾”的大臣,这也是朱由榔第一次见到,因为君臣二人初见,照例要有的询问旅况的亲切之词,对此李子渊自然是长揖谢恩。 在照例的客气之后,只听朱由榔看着李子渊问道。 “楚王,北直隶地方很要紧,你身为藩王,执掌大军,责任很重,你总知道?” 盯着李子渊的朱由榔,暗自拿其与自己比较了一下,在确定李子渊显得比自己显老之后,他才算放心一些,这个人已经年过四十,如果老天开眼的话,他必定能活得过此人! “是!臣蒙皇上特加拔擢以白身而异姓封王,可谓是恩出格外,自北伐以来日夜战战兢兢,唯恐有负皇恩。好得是,今日圣驾还京,臣自此之后,有事随时可以请训,只需谨守法度既可。” 李子渊的回答可以说是恭敬非常,他的话更是等于委婉的告诉皇上“自此之后,这大权总归朝廷”,他的这么恭敬,更是让朱由榔暗道自己没有看错人。 “你能记住“谨守法度”这句话,就是你的造化了。” 朱由榔点头又说道。 “自从朕闻知楚藩北伐功成,既恨不得立即北返京师,告慰列祖列宗,不过目下清虏虽逃出京师,可其主力未灭,一息尚存。不知道你打算怎么?” 朱由榔倒是也没有客气,一心想要成就一番功业的他,甚至不顾长途跋涉的疲惫,和连日晕船身体日益虚弱的现实,强撑着身子在那里询问着李子渊的打算。 “回皇上,目下清虏西遁,一息尚存,因此理应挥师西进,荡清清虏,以免其休养生息,卷土重来。可清虏治下北直隶百姓身受其苦。尤其是失以江南之后,清虏于北直隶、山西、河南等地更是极尽盘剥,目下可谓是民穷财尽,实在为难。不过……” 李子渊紧接着提高了声音说道。 “事在人为!臣受恩深重,决不敢丝毫推诿。上解京饷,下解民困,为国家大事不惜已身,如此方才能报答皇上大恩。” 听得这番话,朱由榔不能不心许,特别是“上解京饷,下解民困。”那句话更觉动听。因而点点头说。 “你能这样做,很好,只要你能做到这些,便是报答朕了。” “是!” 李子渊长揖过顶。 “皇上圣明!臣一定实心实力,放手去办。” “现在国家的难处是,清虏未靖,天下未平!” 朱由榔停了一下,盯着李子渊的又说道。 “楚王,自你于武昌出兵,扫荡清虏,可谓是功在社稷。现在北方遭清虏盘剥,虽是民穷财尽,不堪驱使。可是清虏一息尚存,这荡清鞑虏之事,你也要格外费心才好。” 见朱由榔又一次提到这一层,李子渊已经感觉到了的朱由榔的“迫不得已”了。但是回答的时候,要谨慎一些。 “荡清鞑虏,不是一朝一夕之事。” 尽管早就是成竹在胸,但是李子渊仍然谨慎的回答道。 “当下天下鞑虏,能为患大明,无个蒙鞑、清虏,今日蒙鞑已全无当年之势,且若受诸多节制,至少近年来不会有不可收拾的局面。但观以清虏,其虽以西遁,正如皇帝方才所言,其主力尚存,若是假以时日,休养生息,必定再次为患大明,因而万不可容其休养生息,臣以为,为大明千秋万代计,应仿高皇帝旧例,委良将一员集天下精锐兵马,挥师西讨,荡清清虏、收复西北。” “自然应该如此!” 盯着李子渊,朱由榔的声音显得有些急切。 “只是应当以何人为将?” “臣愿为皇上驱使!” 这句话从李子渊的口中道出时,朱由榔的面色微微一变,原本他的想法是“借刀杀人”,让朱明忠领兵西讨,可却没想到李子渊却主动毛遂自荐。 “楚王忠心可嘉,不过楚王可知,若是西讨,清虏穷途末路之下,必定会背水一战的。” 朱由榔直接出言提醒道。 皇上的提醒,让李子渊在心里一笑,他不慌不忙地答道。 “虽是穷途末路,难免有狗急跳墙之术,可是于清虏,臣亦已经有把握应对,若是得皇上恩许特旨。臣保证两年内,西虏可除,天下可平。” 最后这句话,让朱由榔不自觉浮起了笑容,惊喜的问道。 “两年,楚王说两年可平清虏?” 朱由榔急急的问道。 “你想要什么特旨?” “臣不敢说,毕竟此事牵涉甚大,非皇上特旨,臣不敢说。” 听他这一说,朱由榔立即惊诧的看着他,他想要说什么? “朕赦你无罪!” “皇上,臣以为,若平清虏,可行釜底抽薪之计!” “釜底抽薪之计?” 疑惑的看着李子渊,朱由榔不解的问道。 “不知楚王此计是为如何?” “招降洪承畴!” 招降洪承畴! 幸亏这是单独的诏见,若是在朝堂上,有人说出这句话来,必定会引起轩然大波,毕竟,那洪承畴是天字第一号汉奸,大明差点为清虏所灭,正是因为此贼,更何况,这些年永历也是被他赶的东奔西跑,终日不得安生,提及此人自然也是满腹恨意。 “招降洪承畴,此贼实为我大明之仇敌,不杀其,焉能泄天下臣民之恨。楚王休得再提此事!” 对朱由榔的反应,李子渊早就已经想到,他继续说道。 “皇上目下西南洪承畴麾下兵马不下三十万,若能招降其,不但能令西南片刻得复正统,更驱使其精锐,令其于阵前戴罪立功,西讨清虏!若是其稍差池,可斩其首,以慰天下!” 一样的借刀杀人! 只不过是换了个对象。朱由榔并没的才戳穿这一点,甚至他之前的那副怒形于色的模样,也不过只是装模作样。 早在离开万年之前,他就已经与心腹大臣商定——招降洪承畴。只不过按他们的想法,招降洪承畴之后,会借故杀其,然后再收其兵马,委派可以信用的良将统帅其兵马,如此一来,朝廷便可掌握数十万人马。从此之后,亦不需要再畏惧手握强兵的地方强藩。 “楚王所说,朕,朕也是知道的,可,可……” 摇着头,朱由榔泄气道。 “朝廷亦有朝廷的难处。” “是!投鼠忌器,臣亦明白。只是臣以为,目下最紧要的是荡清清虏,收复西南,洪贼虽是罪孽深重,可是其却把持西南诸省,若是其能献城纳降,非但可以让天下百姓少遭兵火之苦,而且朝廷亦可委任官员,属理地方,解西南百姓之困顿,如此天下既可安定。所以,臣才所请先纳其降,一力担天下人指责,如此朝廷与皇上才能置身事外!” 朱由榔这时不禁有些动容了,李子渊这是在告诉他,其愿意承担招降洪承畴的骂声,而招降西南之后的利益尽归朝廷,“委任官员,属理地方,解西南百姓之困顿,”,其实就是在说,如此朝廷可以得到西南数省。 若是如此,这朝廷那里会像现在这般,只能仰强藩鼻吸,于是朱由榔立即连声称赞道。 “好!好!你能这样存心,才真是顾大局的人。朝廷自然很为难,不过也不会为难如此。若是你招降洪承畴,群臣指责的时候,朕自然是会为你说话的。” 朱由榔当然不会是“白白说话”,他只是借着“说话”施恩于李子渊,更是施恩于洪承畴麾下官佐,尤其是其军中将领,进而招其军中将领为已用,待到时机成熟时,再派遣良将统管洪承畴麾下的兵马,朝廷自此之后,便可高枕无忧,尤其是李子渊主动提到其愿意领兵西讨的时候,更是让朱由榔深信,待到其挥师西讨时,这京师和北直隶,自然也就重归朝廷了。 李子渊,果然不愧是忠臣! 也许是因为心情激荡,可能也是一直强撑着身体,朱由榔不由的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声,在他咳嗽时,李子渊打量了一下皇上,从面圣以来,他就发现皇帝的脸色苍白,没有一丝血色,他的心底不由暗自疑惑道。 “皇上的身子,还行吧……” 恰在这时,他听到皇上一边咳一边的说道。 “楚王,你,咳……你很好,朕,朕便以你为,为征虏大将军,为我大明扫荡虏寇……” 正文 第128章 还京(第一更,求支持) 这一天,塘沽的天气极好,骄阳当空,风雪消停。那暖暖的骄阳晒在人们的身上,只让人感受到几分少曾体会过的冬暖。 身着一身朱红龙袍的朱由榔在内监的搀扶下走下船时,闻听着入耳的“万岁”之声,尽管脚步虚浮,可是他的心头轻颤着,脑海中只有一个意念——他回来了! 终于回到北直隶了! 大明朝中兴了! “朕自己走!” 推开身这的搀扶着的内监,朱由榔挺起胸膛,攒足了精神,走下了船,他迈着四平八稳的步子,缓缓朝着码头走去。此时朱由榔徐步行过文武大员与各地遗老跪送的行列,踏上加长加宽的跳板,步入平稳异常的船头,朱由榔转过身来,放眼遥望,尽管此时尽是一片冰天雪地,可是于他的眼中却是一片锦绣江山,这他日必定将是太平盛世的景象,想到这他不由得破颜一笑,记不起多年来,无数次仓皇出奔的狼狈,同样也忘记了颠沛流离的道路上,那饥寒交迫的苦楚了。 “万岁请上吧!” 随侍于身旁的太监轻声说道。 “不然,随驾的大臣扈军等不能上马,不知多早晚才能到达天津卫。” 天津卫是他们歇脚的地方,大队人马将在天津卫休整一夜,第二天再启程进京。 朱由榔点点头,一面往里走,一面说道。 “可真是难为楚王了,天寒地冻的,却办得这么整齐!不知道比当年高祖、成祖巡驾的情形,比得上比不上?” “自然是比得上!” 一旁的内监轻声说道。 “不说别的,光说这天气好了,奴才就没有见过,听说皇上来之前,可还是下着暴雪呢。” “这倒是真的。你们看,这里风平浪静,似乎进了渤海,就没有什么风浪了。” “这是皇上鸿福齐天,这海也知道汉家天子来了,才会如此消停,奴才们全是沾的皇上的福气。” 在内监的话语中,朱由榔终于走下了跳板,朝着那马车走去。尽管在走向马车的时候,他看似步伐沉稳可是在进入马车的瞬间,那强撑的身体终于再也撑不住了,整个人就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大口的喘着粗气。 “朕,朕终于回去了……” 感觉到马车的行驶,朱由榔那苍白的脸上挤出一丝笑容。而恰在这时,垂头喘着粗气的他,看着落于朱红衣袖处的数须头发,那面色却变得有些阴沉。 一队锦衣卫的护送下,六乘銮驾自码头驶出,只听见新铺黄土的官道上,马蹄、车轮、脚步,于官道上回响着,反更显得庄严肃穆。 一出了码头,这码头外就是另一番光景,扈驾的锦衣卫,夹道而立,数千臣民夹道长揖,沿途的路边更是有百姓设好的香案,百姓们无不是用设案焚香的方式,迎接着久不曾见过的汉家天子。 六挽马车是江北式样的四轮,与普通的马车不同,金色马车的车厢的显得极为奢华,马车共使用了近千片金箔做装饰,在正午的阳光照射之下,那金箔被照的甚是耀眼,金光闪闪之下不可逼视,而在这黄金马车内,朱由榔并没有去看车外,此时他的面上却涌现出些许的阴霾,看着衣袖上的落发,他的眼神一黯,心里暗自想到。 似乎这身子骨,真的大不如以往了…… 马车继续前行,一路奔驰着,朝着天津驶去,而坐在马车上的朱由榔偶尔会透过薄纱看着车外的冰天雪地,虽是一片冰天雪地,可是他的目光却显得狂热,明天,明天他就能到达京师,就能进入紫禁城了。 只是不知道,那紫禁城现在是什么模样? 紫禁城是什么模样? 几乎每个人都会有这样那样的幻想,即便是对于身为皇帝的朱由榔来说,他同样也曾想象过紫禁城的模样,想象过与其中号令天下时气象。对即将到来的一刻充满了期待。 在圣驾驶入天津卫的时候,依如在塘沽时一样,路上是黄土垫道,路边是百姓夹立,一座座香案立于路边,焚香的烟雾更让这道路两侧的显得有些模糊。尽管有些模糊,但是在随驾的扈从之中的马士力还是从那烟雾中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膛,在看到那个人的时候,他的神情微微惊诧,但却没有显露出什么异样来,不过即便是如此,两人仍然在极短的时间内,用目光完成了一番交流。 圣驾并没有住于城内,而是住在天津卫城郊的一座本地士绅的大宅之中,尽管已经没有了舟船晕眩之苦,但是当天晚上,也许是因为一路舟车劳顿的关系,朱由榔的身体更加虚弱了,一夜无法安睡的他,虽说遭受着病痛的折磨,可是却也仍然期待着接下来的进京之行。 由于进京的日子与时辰,是经过钦天监慎重选定,第三天的未正,也就是午后两点钟进大明门,是上上大吉。所以尽管身体遭受病痛的折磨,但是朱由榔仍然不敢耽搁,一请即行。 在天津与京师之间,又休息了一夜,直第三天用了一个上午,浩浩荡荡的圣驾终于抵达了正阳门,这会按西洋的钟点是午后一点,预定两点钟的吉时进入大明门,这吉时之说,可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可是这点路程绝对不需要一个钟头,有个消磨时间的法子,就借着在庙里拈香之便,在那里等够了时间然后再启程。 正阳门城楼之下的门洞东西两旁各有一座黄瓦履顶的小庙。东为观音大士庙,建于崇祯年间。西为关帝庙,建于万历年间。北京内城各个城门的瓮城里都有一座小庙,唯独正阳门内有两座小庙。两座小庙黄顶白碑,树木参差,灰墙环绕,像两个卫兵,护卫着高大巍峨的正阳门城楼。而这座关帝庙,于正阳门处可谓是占尽地利,所以香火益盛。受数百年的香火,一直以来都是极为灵验。 而之所以选择于此庙拈香,是因为一旁的观音大世庙,本身并不是观音大世庙建立,而是崇祯皇帝为了祭奠“阵亡”的蓟辽总督洪承畴,于正阳门下东侧为洪承畴建庙一座,庙中为洪承畴塑像设立牌位。可谁曾想后来得知洪承畴未死降清。崇祯一听,肺都气炸了,被弄得好不尴尬。下令工匠捣毁庙中塑像,砸毁排位,把小庙改为观音大士庙。 自然的,朱由榔不可能选择于那观音大世庙掂香,而是改在关帝庙中掂香。而对于朱由榔来说,他选择了这个地方,也有着特殊的含义,尤其是在庙中看着关帝像时,他不禁想到了三国中这位以忠义而得天下人景仰的武圣,脑海中却只是涌现出一个念头。 谁会是朕的武圣? 谁又能为朕安平四海? 可想而知的,对于朱由榔来说,即便是称赞着李子渊的“忠义”,他也知道,那些拥兵的强藩,没有一个是真正可靠的,他需要一个属于他的“关帝”,一个忠诚于朝廷的,而不是忠于某藩某王的。 作为藩王出身的朱由榔,或许,他并没有接受过正统的皇家教育,所谓的帝王之术只能暗自揣摩,但是他又岂不知道,现在这看似风光的背后。 淮藩跋扈,楚藩忠义。 不过只是戏言,于朱由榔来说,俗语云“店大欺客,奴大欺主”,这个道理朱由榔自然非常清楚,他甚至也知道,朱明忠并不一定真的是跋扈,李子渊不一定有其表现的那么忠义,可总有一天,他们都会跋扈非常。 ——奴大欺主! 有一天,他们一定会这么干的。 而主子想要自保又能如何?只有一个选择,就是惩治恶奴,而想要惩治恶奴,就非得手握实权,执掌强兵,非如何,不能安天下。 “武圣公在上,保佑朕能够重新安稳天下,若是能成,朕必定为武圣公重修此庙……” 在朱由榔执着于对未来的意念之中的时候,不曾发觉到身体似乎更加的疲惫了,他就这样在这里呆了半个小时,而在他于庙中行礼的时候,这外间的扈驾诸人也休息得够了时候,一出殿,朱由榔的视线稍微上抬,那高大城门楼便是赫然在目,他盯着那城门楼,心中只剩下的一个念头。 回到京城了! 这一瞬间,尽管数千里的海陆跋涉,使得朱由榔已经疲惫不堪,甚至身体也尽是病态,可是他却仍然感觉到一股前所未有的力量。 他是大明的皇帝! 现在他要像大明历朝历代的皇帝一样,即将进入京师,进入紫禁城,以九五之尊而执掌天下! 朱由榔看得一眼那蓝天,也许是想到了将来史书是如何为他写上浓重一笔,居然忍俊不禁地笑了。接着,他把头低了下去,再一次走向那辆镶金的马车。 而在那漫长的扈驾车马队列驶离了正阳门,这正阳门内外的警戒的兵卒散去归营之后,这正阳门再一次热闹了起来,原本那些前来迎驾的百姓,纷纷来到那关帝庙中,试图沾上一些皇气,而在不经意让,那跪拜的垫子却也不知被什么人给拿走了…… 正文 第129章 抵京师(第二更,求支持) 扈从的大臣一路看着表,指挥舆驾的步伐,从而扣准了时间,准两点钟,进了作为紫禁城正门的端门。端门城楼主要是存放皇帝仪仗用品的地方。皇帝举行大朝会或者出行,城楼下的御道两侧,仪仗种类纷呈,数量庞大,队伍宏伟,从太和殿一直排列到承天门,长达两华里。同时端门和午门城楼上钟鼓齐鸣,以显示封建皇权至高无上的威严。 而现在,同样亦是如此,那皇帝的仪仗,甚至是雄伟。在舆驾经午门过金水桥入皇极门,循三大殿东侧,到后左门,外朝到此将尽,再往里走,也就是“内廷”了,非有“内廷行走”差使的人,不得入。 作为皇帝的朱由榔也是在这里换的软轿,向东入景运门,景运门是戒备森严的,没有皇帝的诏令,就是王公大臣也不能进入。因为,这是进入皇宫内院的必经之门。 于景运门换了朱由榔在舆轿之后,在坐于包金舆驾上的他望见那紫禁城城的屹立,瞧着这即便是于梦中,也瞧不真切的紫禁城,一时间不由得悲喜交集,眼眶发热了。 “想不到,想不到,有一天,咱居然能够重回紫禁城啊……” 朱由榔勉强忍住泪水,在心里头这么自言了一句,随后又噙着泪笑着。 “到底是气数在大明。今天应该高兴才是,对,应该高兴……” 入殿才正式行礼,乱糟糟地不成礼数。朱由榔自从继位为帝那天起,这十几年来,基本上就是仓皇逃难,惨痛的记忆委实太多了。而现在当年仓皇出逃的日子总算结束了。当年在满清大兵的追赶下,急急如丧家之犬一般,惶惶如漏网之鱼似的。而现如今“回”京师时,却是大摇大摆,其势汹汹,当真是天渊之别。 那个时候,对于朱由榔来说,他唯一的愿望,就是能够过上安稳日子,能够平安渡过一生,甚至在占城时,还因为那里的安逸,而心存着能于占城长久居住的意思,那时那里曾想过,会有回到京师的一天。 回来了,再也没有了当年的仓皇与狼狈,现在有的只是身为皇帝的体面,尽管他从未到过京师,但是他仍然将这次进京,视为“回来”,因为他是大明的皇帝,他本身就应该居于京师。 回来了! 今天大明的皇帝回来了! 文武百官前呼后拥,沿途所到之处无不设案恭迎,未到京师,京中官、兵、万民、就已经是翘首以待,即便是马车之中,他都能感受到百姓发自肺腑的欢迎,他甚至隔着薄纱看到那些看到汉家天子圣驾时,激动的泪如雨下百姓,清虏苦民久矣,百姓们成日里盼着汉家天子的回来。 而回京师的这一路上,真是摆不尽的皇家气派,赞不完的忠臣贤民。想着这,朱由榔暗自笑了起来。而跟在舆驾一边的王坤,作为皇上亲信的总管太监,他同样也是感叹万千。他也未曾想到有朝一日能够随皇上再次回到紫禁城,与皇上等人不同,他可是当年宫里的老人。早在崇祯年间他就已经受到先帝的信任,懂得宫中“故事”,在南逃之后,于朱由榔身边指点仪注,使永历知道如何摆出皇帝的架势,从而让其不失皇帝的体面。那个时候,他可从未曾想去想,有一天能重回紫禁城。 作为总管太监的王坤,现在同样也是名利双收,在过去的十几年间,他随驾侍候,不敢有丝毫差池,十几年出生入死,保护着皇上,无论在任何地方,又尽心尽力给皇上找一些乐子,甚至为皇上出谋划策,对皇上的关心,那更是不用多说的了,所以慈禧对德福的信任、夸奖,那是王坤骄傲的资本。仅仅只凭着这个经历,他就能够稳居于大内。 回来了! 逃亡,已经成了过去,成了过眼云烟!既成了过眼云烟又何必再提呢!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再往前面就是三大殿了,那殿基高二丈,殿高有千一丈,纵五间的皇极殿(太和殿)已呈现在面前了。朱由榔搭起了轿帘,对着那雄伟的大殿细细地端详着,他的眼神显得有些狂热,整个人都渲染于这一切的渴望之中。只不过他并不知道的是,现在他所看到的太和殿并不是旧时的皇极殿。当年甲申天变,山海关兵败后李自成向陕西撤退前,一如其所过诸城一般,放火焚毁京城紫禁城同样也在其中,若大的紫禁城不过仅有武英殿、建极殿、英华殿、南薰殿、四周角楼和皇极门未焚,其余建筑全部被毁。同年满清的顺治帝至京师,随后开始重修紫禁城。此后历时14年,将中路建筑基本修复。 身为皇帝的朱由榔看着那宫殿向往着其中权力的时候,作为宫中老人的王坤,跟在舆轿一旁走过太和殿时,瞟了一眼那已经变了模样的大殿时,他的心中顿起酸意。 此殿已非当年的旧殿了…… 其实,这一路上,王坤都有这样的感慨,只是现在,瞧着这已经变了模样的宫殿时,那心更酸了。过了太和殿,便是那方檐鎏金圆顶的中极殿了,那旧时殿堂同样不存,虽说名称已经改回了大明的“中极殿”。可是瞧见这一幕的王坤的心中难受,便把头垂了下了。而抬轿的这班内廷轿夫似乎是懂得王大总管的心思,匆匆地过了从满清的保和殿重新易名的建极殿,径直朝皇帝的居所乾清宫走去。 大明朝自永乐到崇祯的十四个皇帝,都住于乾清宫中,乾清宫的名字出自《道德经》,在古代皇帝是天子,是老天爷、是昊天的代表,代表着天,而帝王之位极尊,谓之唯一,就是天之唯一的意思,清气上升谓之天,浊气下降谓之地,是故乾就是天,就是清的意思。而道德经里面又有天得一以清,为表示帝王是天地间唯一的、最尊贵的,他的居所故名乾清宫。 乾清宫早已被太监们收拾停当,各种器物摆放整齐,下轿之后,朱由榔先是看了一眼在乾清宫左右两侧的金亭,他知道那金亭西曰江山殿,东曰社稷殿。供社稷之神,象征皇帝掌握着皇家的江山、社稷,意味着国泰民安,江山永固的思想,又叫金亭子。 进入乾清宫的正殿之后,一直提心吊胆的朱由榔这才心里稍稍安稳了些,他抬起头来看着殿上正殿宝座上方悬着的匾,匾曰:“敬天法祖”四字。 “王坤,这匾旧时便在吗?” 听皇上看着那匾问着自己,王坤便于一旁轻声答道。 “皇上,老奴听说这是宫里的太监找的旧匾,是当时掌印高太监所笔,这里原本挂着的是清虏酋首所书“正大光明”,已经被收起来了,不过皇上,皇极殿里头挂着的高祖皇帝所书的“君主华夷”也没寻着,估摸着是当年让闯贼一同烧了……” 虽说这些都事情都是王坤离宫之后才发的事,可是在皇上等人休息着的时候,王坤并没有休息,而是拉着迎驾的太监,向太监询问着这宫里头的变化,以便回答皇上问题,这会原本做过的功课,正好派上了用场。 “君主华夷!” 默默的念着这四字,朱由榔暗自神伤道。 “天下遭此之劫,皆是我朱家不屑子孙之过,居然害得高祖墨宝毁于兵火,实在子孙之罪过……” 尽管朱由榔的嘴上道着罪,而且看似神伤,可是片刻之后,整个人却又恢复如初,置身于这乾清宫正殿之中的朱由榔,好奇而又充满着渴望的打量着这宫殿。他甚至不由自主的念着乾清宫所出的《道德经》的原文。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而以为天下贞。” 默默的念着这段《道德经》的原文,朱由榔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他抬着脚朝着正殿的龙椅走去,此时他的眼中没有了其它,只剩下了那龙椅,那是他的龙椅,是大明皇帝位置。 除他之外,这天下何人能坐? 他是天子! 是大明的皇帝! 只有他能坐这个位置! 也许是因为心情澎湃的关系,以至于他的脚步显得有些轻浮,那台阶不过只有区区三阶,这三阶同样也是出自于《道德经》“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在踏上那台阶的时候,朱由榔将面上的笑容敛起,他知道,作为皇帝必须要保持皇帝的威仪,这些年的颠沛流离他最很在乎皇帝的威仪,他知道,自己要将没将,要相没相,唯一可以证明自己是皇帝的,就剩下所谓的威仪了。 也正因如此,他的步伐并不是快,每一步都显得极为沉稳,他每迈一步,都会尽量让自己显现出皇帝的威仪来,可是他却感觉到双腿似乎有些轻浮,甚至就连那力气似乎也在缓缓的离开他的身体。 就当那龙椅近在眼前的时候,就在他即将坐上去的瞬间,他只觉得的最后一丝气力被抽离了身体,人也轻绵绵的倒了下去,倒在龙椅的前方…… 正文 第130章 病(第一更,求支持) 忙完了迎驾诸事,作为京师的实际掌握者的李子渊,并没有清闲下来,他要同一些随驾的大臣见面,当然还要见一下府中的藩臣,毕竟,现在皇上来了,名义上他还是大明的臣子,自然要对藩臣们叮嘱一番,告诉他们要尊敬朝臣,不能跋扈专行。 “长沙那边现在有消息吗?!” 终于消停下来的李子渊对一旁的许云程问道,在朱由榔吐口的当天,他就已经命人八百里加急,把消息送到长沙,以免夜长梦多。 “大王,即便是长沙那边有消息,也要等个十天左右才能传到咱们这。” 心知大王为何这般心急的许云程,笑说道。 “大王,倒是四川那边有个消息传了过来。” “四川?” 许云程的话让李子渊的眉头微微一挑,然后说道。 “是的,从武昌传来的消息称,李来亨领忠贞营等闯营余部已经出山猛攻重庆,重庆守将不敌,已经献城投降了。” “献城投降?” 李子渊冷笑道。 “都到了这年头了,他们献城,不过只是为了混一个出身,摇身一变从汉奸变成大明官军,如果本王所料不差的话,那李国英现在恐怕也急着想要混个出身,若是李来亨愿意受其降,他必定会投降的!” 李子渊口中的李国英是满清的四川总督,其本身是左良玉手下总兵,顺治二年,左良玉病逝,李国英与左良玉之子左梦庚投降清朝,清廷将李国英编入汉军正红旗,成为汉军八旗的成员。 “恐怕李来亨不一定有那个魄力!” 摇着头,许云程笑道。 “李国英麾下汉军以及绿营兵勇不下十万之众,皆不乏悍将,而反观李来亨其麾下不过只有数万残军败将,重庆降其不过是大势所趋罢了。所以这四川之势,倒也无防。” “不!” 摇摇头,李子渊颇为高兴的说道。 “于我等来说自然无妨,可是与洪承畴来说,重庆降李,势必会影响四川大局,若是李国英再降,那时,他洪承畴就是最后未降之人,西南大局亦有可能大变,那时,降与不降可就由不得他了,李定国、沐天波,他们可没有一个会放过这个机会的,李来亨这一出来,倒是把局势变得于孤更为有利了!到时候他洪承畴的筹码自然也就更少了。” 这会李子渊的语气显得很是得意,他不得不得意,毕竟,眼看着他就能掌握半壁江山,并且今天开始,这朝廷也是归他把握,如此,他又岂能不得意。 不过得意归得意,李子渊很清楚,现在他已经是众矢之的,在谨慎之余,他倒也不担心。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那边有人通报说是宫里有人来了。 宫里有人来了? 来的不是其它人,正是当初带他游紫禁城的德福,现在德福虽说是宫中的太监,可宫里的人都知道,他深得楚王信任,即便是他于紫禁城里当差,那也是为楚王当差,而不是为宫里当差。 “奴才叩见大王!” 乖巧的叩头见礼,待到大王说话后,德福才站起来。 “皇上呢?” 看着突然来到府里的德福,李子渊的语气显得有些不解。现在天色可都已经晚了,这宫门都快要紧闭了,他怎么这个时候出来了? “皇上病了。” 德福见这屋中没有外人,便急忙答说。 “皇上刚到乾清宫就病倒了,奴才该死,当时被差遣着办其它的差事,居然过了一个时辰才知道这个消,奴才一知道这个消息,就立马出宫给主子奏报了。” “病了?什么病?” 李子渊很关切地问道。 “太医过去了吗?” “太医过去了,不过太医也说不清楚皇上得的是什么病。” 这确实让德福很难回答。皇上得的是什么病,谁都不知道,即便是太医也没能说出个所以然来,不过当时他也已经打听清楚了。照现在的样子,皇上病的是不轻。 “不过,奴才听宫里的内监回报,说皇上是在刚到乾清宫的时候,倒下去的,然后就一直晕迷不醒……” 晕迷不醒! 这会李子渊真的紧张了起来,而许云程更是在惊诧间朝着大王看了一眼。 皇上刚回京,就“病”倒了。 这未免也太巧了吧! 难不成……许云程之所以会看李子渊,是因为他很清楚,眼前这位大王可谓是野心勃勃,他同样也是,可,可现在时机不对啊。 即便是想要弑君也得等过两年啊!等到借皇上的手,把淮王给除掉再下手才对,怎么现在就急急的下起手来了。 这事……欠妥啊! “病这么重!” 李子渊立即惊声喊道。 “走,我们快点进宫去!病的要紧不要紧?是那个太医看的?” 李子渊之所以会大惊失色,一个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皇上是好好的来到了京城,可是这边刚到,那边人就出事了,这要是给传了出去,到时候,他可是有嘴也说不清了。 “大王,现在不能进宫!” 许云程连忙拦住大王说道。 “大王,您是外臣,这个时候进宫,肯定是会惹人非议的!” “非议?” 李子渊一愣,然后说道。 “对,对,没错,德福,你现在立即回宫里头,今天孤在宫外派人过去,有什么消息,你们随时传话过来!” 在德福离开之后,李子渊已经急的在那里原地打起了转来,瞧着他这副急切的模样,许云程似乎已经猜到了什么。 “我说,我没想着现在动手,你信吗?” 突然,李子渊回头看着许云程反问道。 “现在杀了他,于我肯定不利!” “臣,臣……” 大王这么直白的说出这句话之后,许云程反倒是不知道,便只有硬着头皮答一声: “是!确实是如此!可,可……” “可天下人不信!” 李子渊抬头看着窗外,看着那已经漆黑的天色,有些紧张的说道。 “天下人肯定是不会相信皇上好好的的到了京师,结果,才不过只是刚到就出了事,你说,你说,这,这会不会太巧了?” 转身盯着许云程,李子渊又说道。 “你说,会不会是朱明忠下的毒手?他当初之所以不留皇上,就是想要架祸于我?” 李子渊的反问,让许云程沉默了下来,他不知道如何回答。 “可,可,不会啊,皇上不都已经把他的身都赶走了吗?按道理说,按道理说……他,他是在那下的毒手?怎么下的毒手?” 见大王这副失魂落魄的模样,许云程说道。 “大王,现在最要紧的是探听好皇上的身体,这,这个比什么都重要!” 可不是,现在最要紧的是要知道皇上的身体。被许云程这么一提醒,李子渊立即说道。 “对,对,没错,没错,指不定皇上只是一路舟车劳顿,身体乏了,而且,而且……” 想到诏见时看到的,皇帝的模样,李子渊又说道。 “皇上的身体本就不好,这,这突然发了急病,也,也是正常啊,德福,德福那边肯定能打听着消息!” 作为楚王的亲信,德福自己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成为楚王的人,反正就那么稀里糊涂的成了楚王的人,对此,他也是欣然接受的。 他喜欢这种在宫里被人吹捧着的滋味,毕竟,过去这些年,做为小太监的他,可是没少受委屈,现在好了,再也不会有欺负他,他可是楚王的人! 有了楚王作为他的后台,在这宫里头自然没有任何人再敢给他脸色看。当然,作为楚王的人自然要给大王办事,就像他之前出宫送出消息一样。现在回到了宫里头,自然就是给大王打探消息的。 一回到宫里头,德福就发现,这宫里的气氛似乎有些紧张,看样子,皇上病倒了的消息应该已经传出去了。 随即到了皇上所住的乾清宫,宫女一见是德福来了,神情无不是微微一变,这宫里头,谁不知道,这德福是楚王的人,经过风浪的他们自然知道现在在京城里头谁说话才最顶用,紫禁城名义上的主人或许只是名义上的。 “皇上的身子现在怎么样了?太医们怎么说?” 见宫女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说不清楚,李子渊便乱摇着手说道。 “你们急什么急,是楚王纷咐我来瞧瞧,皇上怎么就一下病得不能起床了?” “病得不能起床?” 有个宫女答说道。 “德公公,你自己瞧瞧去!” “怎么?” 德全诧异道。 “难道皇上又起来了?” 这会谁都没有回答他,在德福进了进殿之后,他便瞧见太医们仍然都在那站着,都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不过让他欣喜的是皇上却好端端躺在那里,看样子已经醒了过来,但是皇上的脸色却为难看,脸似乎肿了起来,而且屋里也是呕吐的味道。 作为小太监的德全自然不能乱说话。反而是王皇后这会于一旁边先开口问道。 “你们说吧,皇上到底是怎么了?” 皇后问的是太医,太医们的脸色都很难看,谁都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正文 第131章 何人(第二更,求支持) 面对皇后的发问,那些太医们,谁都不敢说什么,他们既是不敢,同样也是不能,他们之所以不敢,是因为作为太医的他们,能够隐约的猜出来,这件事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皇上并不是简简单单的病了! 这一点,但凡是个学医的人都知道,更何况他们还是太医,是全天下敢好的医生,可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不敢说,因为作为太医,他们深知其中的奥秘,没准,他们这边不过只是一说,那边就连自己的家人也跟着受累。 作太医必须要学会自保! 所以,他们不敢说。 至于不能说,是因为,他们确实不知道皇上到底是怎么回事,即便是从医几十年,他们也不知道,这世间有什么病能让皇上得上现在这样的病,更不知道,什么样的毒,能把皇上毒成这样。 “这,这,臣等实在不知道皇上这是怎么了?” “也,也许是舟车劳顿,只要、只要加以……” 可是皇后的问题,却又不得不回答,于是乎,他们的回答甚至可以用“胡说八道”来形容,他们不这么说还罢,他们这般一说,即便是性情温和的王皇后,这时也是生气了。 “有累得让人这么上吐下泄的吗?能让人肿成这个模样吗?” 盯着这些太医,王皇后突然怒声说道。 “你们,你们一个个的,都是当世的名医,难道就没有一个知道皇上到底怎么了吗?” 她之所以会这么生气,是因为这些太医,并不是因为没有一个人能说出皇上到底是怎么了,而是因为他们没有一个人敢说! 皇上的病,一看就知道,绝不是什么舟车劳顿。 甚至很有可能是中毒了! 但是,她不能猜,她必须要从这些太医的口中知道,知道皇上是不是中了毒,知道中的是什么毒! 可现在,这些太医的表现却让她失望到了极点,她没有想到,这些太医居然一个个的会惜生如此。 怕死可以理解,可,可他们就不知道,现在是有人谋害皇上吗?谋害大明的皇帝! 突然,只感觉到一阵无助的王皇后看到了进了宫来的德福,她已经知道这个德福是楚王的人,这些事情,自然有人对她说。 “是楚王让你来的?” 突然的问题,让德福整个人一愣,面对皇后的问题,他只得点头说道。 “是!” 德福点点头说道: “奴才是奉楚王命来的,楚王知道万岁爷病了,但是这个时候,不方便进宫,明个一早,楚王就会来看望皇上。” “多谢楚王惦记着皇上的身体。实在不是什么了不得的病,这宫里头多有少便,这是内宫,外臣不到迫不得已,是不能进来的。” “是!” 德福并没有说什么,而只是问道。 “那奴才回去该怎么跟楚王回奏?” “说托你把我的话,都说给楚王听。” “是!” 德福看了一眼躺于床上的皇上,再看着那些吓的不敢言语的太医,随后又垂首对着皇后。 “嗯……” 向上一看,王皇后又看着脸膛和身体已经有些发肿的皇上,然后银牙一咬,没有一丝毫顾忌的说道。 “你告诉楚王,皇上这些年颠沛流离,即便是于阿瓦的时候,那缅人有意把皇上和朝廷交给清人,也不敢有伤皇上丝毫,皇上是天下共主,这天下,总是有忠臣义士在的,所以,缅人自然是不敢的……” 在皇后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德福只是垂着头,他不敢说话,因为他知道皇后说出这番话是什么意思,她是在提醒楚王——让楚王知道,天下自然有忠臣在,他如果想要弑君的话,天下人是不会放过他的。 听着从宫里传出来的话时,李子渊一时间竟然说不出话来了,他只是愣在那里作不得声。 “孤当真成了弑君之人了!” 抬头看着许云程,李子渊足足沉默了半个时辰,才说出这样一句话来,然后他又说道。 “皇后的这番话肯定是要传出去的,皇后,皇后不是说给我听的,这,这个妇人,是,是说给天下人听的!”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李子渊整个人就像是遭到了什么打击似的,语气沉闷的说道。 “现在,恐怕就是孤告诉天下人说,孤绝没有毒杀皇上,也,也不会有任何人相信孤的,朱由榔,朱由榔是好好的进的京,然后,突然,突然倒了下去,这,这,说出去,也不会有人信孤,他们一定会以为,孤,是孤杀了永历!” 李子渊有些局促的闭上眼睛,而许云程则是不说话,他也怀疑过,怀疑过大王,毕竟,这件事太诡异了。 如果皇上是船上的倒下的,还可以怀疑是淮王,可是现在,皇上是在上岸几天后,直到进京之后才倒下的,若是传了出去,天下人自然会将一切都联系到大王的身上,而且大王的名声…… 大王的名声确实不好啊! 如是换成淮王的话,没准天下人还会相信淮王的解释,可,可是大王,大王的名声……哎!那比得上淮王。 突然,许云程像是想到什么似的,急声说道。 “大王,淮,淮王是当世名医!” 一句当世名医,让李子渊猛的的站起身来,他立即想到朱明忠是如何进的郑家军,是如何得到郑成功的赏识。 “医者,可救人,也可杀人,是了,是了,一定是他,一定是他下的毒,他,他朱明忠好狠的心啊!他,他居然如此加害于我!” 就像是抓住一根救命稻似的,李子渊总算是找到了一个辩解的借口,他冲着门凶大声嚷道。 “快,快传太医,孤,孤要知道,要知道,皇上中的是什么毒!” 半个时辰后,待到太医离开之后,李子渊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起来,因为太医同样也没有答案。 “世间无此毒药,世间无此毒药,难道,难道他就不知道,他朱明忠是当世良医吗?他不知道,世间有能迟缓几日甚至几十日发作的毒药,那,那朱明忠必定知道!肯定是的……” 听着大王的报怨,许云程于一旁轻声提醒道。 “大王,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若是皇后的话传了出去,全天下都会以为是大王杀了皇上!” 许云程的提醒,让李子渊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 “以为,以为,他们还以为什么?老子要是想杀朱由榔,又岂会等到今天,即便是杀他,也不是现在,现在杀他,老子费了那么多周折才迎回来的朝廷,就,就是为了背上一个弑君的罪名,他们以为,他们以为什么!” 怒极的李子渊甚至大声吼道。 “大不了,一不做二不休,老子直接当皇帝,我看天下人,谁还敢说什么!杀了,杀了他又怎么样?” 说出这番之后,李子渊突然猛的眼着许云程反问道。 “若是孤欲自立为帝,现在胜算职晨何?” 大王的问题,让许云程一阵惊诧,他的心里甚至冒出一个念头——难道,皇上真的是他杀的? 可,他为什么要杀皇上? 别说是许云程吓了一跳,就是李子渊自己也被他的这番话给吓到了,他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说出这番话,可是在说出来之后,反倒是不怎么害怕了,甚至内心还隐隐期待着,期待着成为一国之君。 这天下凭什么是姓朱的? 姓朱的能坐得,他姓李的就能坐得! 不信中原不姓朱,恐怕就是他郑成功,当年想的也是想让这天下姓他朱成功的“朱”吧! “他朱明忠想陷害是我杀的永历!” 不等许云程回答,李子渊便继续说道。 “哼哼,这天下,孤欲取之便可取之,又何需毒杀永历?况且,孤又何需要杀他,留他一条命,让他禅位于孤,岂不正是顺应天意合乎民心……” 说出这番话后,李子渊盯着许云程,见他一直沉默不语,便又继续说道。 “若是皇上身故,孤以朱效铰为帝如何?” 朱效铰是李子渊入山西后寻得宗室,是高皇帝二十一子代王朱模的后人,不过其是旁系远支,根本就算不得什么数。以其为帝不用问都知道,李子渊想要干什么,他是想让那朱效铰为汉献帝,让其把大明的江山禅让予他李子渊。 对于大王的这个想法,许云程自然知道,甚至在进入山西的时候,之所以刻意找寻宗室,表面上是为了“善待宗室”,实际上也正是为了将来有一天,让那些个宗室派上用场。 至于派上什么样的用场,可以当一面旗,也可以在必要的时候让其禅让皇位。其实,大家都是这么干,要不然,为何各位藩王都会供养少则数位,多则十数位宗室亲支,虽说那些个宗室有远有近,可归根结底,还是为了借其血脉一用。 现在,李子渊把一切都挑开了,甚至急不可待的丢出了这么一个宗室来,让许云程不禁有些犹豫不决。毕竟,就他看来,尽管他支持大王取而代之,可是他同样也知道,现在时机并不成熟。 “大王……” 沉吟片刻,许云程看着李子渊,用力一咬牙,然后说道…… 正文 第132章 王心(第一更,求支持) “大王,若是洪承畴愿降,李国英再降,大王可有六成胜算,若是郑家再陷内乱的,大王可有八成胜算!” 人这一辈子,总会说出一些违心之语,同样也会错过许多机会。对于一生钻营帝王术的许云程而言,他知道眼下,或许是他一生中唯一的,甚至可能是最后的机会。 如果错过这个机会会怎么样? 许云程不敢去想,但可以肯定的是,他肯定会从此之后失去大王的宠信,而更为重要的是,他知道大王已经无路可退了! 永历突然暴病身亡! 此事一但传出,大王势必为天下人所指,到那时,大王又有何退路可言?于天下人眼中,不过只是一弑君之人,与其如此,还不如登基为帝,如此,反倒可以堵天下悠悠众口。 就像李世民一样,即使是他杀兄篡位,于史书上也不妨碍他为一代名君。而读书人亦是念其伟业,何人曾言其得位不正? 所谓的得位最正,不过只是用来哄骗黄口小儿罢了。 “所以,大王,以臣之见,无需行以禅让!” 一出口,许云程便直截了当的说道。 “若是行以禅让,反倒是落了下乘,大王今日驱逐鞑虏,恢复中国,所立之功业不逊朱洪武,那朱洪武又岂曾寻得宋朝宗室,让其禅让?况且,即使是行以禅让,这天下愚人又岂会愿意相信大王之清白?与其如此,不若干脆利落,直接登基为帝,至于那朱由榔……其无帝王之气,自然是无福消受!如今身死,也实是理当当然!” 若是说脸皮厚,恐怕没有人能比得上许云程了,不过他这么一说,反倒是句句说到了李子渊的心坎里头。 得位不正。 这是一个心病。可被许云程这般一说,可不是嘛,他朱洪武是得位最正,他为何就不能是? 见大王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许云程又解释道。 “大王,现在可为大王之敌者,唯有朱淮,若是大王收降西南数十万清军,向南可威慑晋藩令其不敢轻举妄动,向北,可扫荡江北、山东,断朱氏之后路,如此天下自可平定……” 不等许云程的心里生出诸葛亮的想法,李子渊便打断他的话问道。 “孤若为帝,朱淮、李晋、郑闽,是否也会自立为帝?” 现在,李子渊反而平静了下来,再也不去想什么如何辩白,心知即便是长一百张嘴也无法让天下人相信的他,反倒是没有了顾忌。或许,也正因如此,才坚定了他想要当皇帝的念头。 “若是孤请诸藩划界而治,各自为帝,不知……” “大王,此事绝无可能!” 摇着头,许云程断然说道。 “若是大王自立为帝,诸藩也有可能自立,待将来互相逐鹿中原,若是大王一味示弱于他人,绝非长久之计,臣以为,大王若意自立,断无相让他之理,况且,即便是大王相让,朱淮,李晋又岂会知难而退?” 这天下从来没有相让的道理,李子渊当然很清楚,他之所以会这么说,无非是想争取一些时间,而许云程的回答,让他的眉头一锁,长叹道。 “其实朱由榔为何人所杀,孤并不在乎,只是……” 眉头猛然一拧,李子渊盯着远处说道。 “有人却欲这般陷害于孤,他以为如此这般,孤就是作茧自缚,好,好孤非得当上这皇上让他看看,看看孤是如何为帝!” 是谁加害皇上? 现在李子渊的脑海中只剩下一个答案,他相信只有那个人能够做到这一切,天下也只有那个人会做。因为这对他最为有利。 “大王,现在,皇上到底所患何病,或是为何人所害并不重要!” 见大王这副怒形于色的模样,许云程于一旁提醒道。 “现在,最要紧的是绝不能让这个消息传出去,臣以为,现在,非但要宫门紧闭,而且……” 压低声音,许云程看着似乎已经打定主意,想要自立为帝的大王。 “任何消息绝不能走露出去……” 盯着大王,许云程又强调道。 “还有,就是大王必须要进宫去见一见皇上,现在,皇上的病情,关系甚多!” 许云程的建议引得李子渊一阵赞同,他立即点头说道。 “正是,正是如此,明日,明日孤便进宫去见朱由榔!” 终于,又一次见到了大明的皇帝! 又一次见到大明的皇帝时,金之俊的心情显得极为复杂,他是万历年间的进士,受四代大明皇帝之恩,皇恩不可不谓之浩荡,而他是怎么回报大明的呢? 顺来降顺,清来降清,楚来降楚。 哎…… 终于,看到皇上了。看着皇上的时候,金之俊与其它的出身于大明的老臣一样,尽管心情沉重且复杂,但是在看到皇上的瞬间,他们仍然惊呆了,他们看到躺在床上的皇上他全身水肿,皮肤胀得十分厉害。以至于几乎都看不到他的眼睛。 “皇,皇上,这,这是怎么了?” 没有人知道答案,也没有人知道皇上到底得了什么病,但是所有人都被皇上的模样给吓到了。 李化熙这位满清的刑部汉尚书,瞧见礼部尚书王崇简浑身颤抖着,他们都被皇上的模样给吓到了,或者说,他们都猜出了皇上为何会如此。 皇上为何会如此? 没有人敢说话,他们是“降臣”,按道理来说,是不应该趟这趟混水的,可是,可,他们还是来了,现在,他们反倒是后悔了。 现在怎么办? 皇上犯的是什么病? 现在,没有人会相信皇上是感染了什么病,于史书之中,像皇上这样暴病身亡的人太多了。 李化熙朝着金之俊看去,见其一副入定状,同样也是把头一垂,他们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退了出去,直到走出紫禁城之后,才有家仆上前轻声禀报道。 “城门关上了!” 什么! 为何要封闭城门? 李化熙的肩头微微一颤,他惊愕的看着紫禁城外,这时他才注意到,这紫禁城外居然多出了楚军的兵士。 众人立即在那里交头结耳起来,他们没有想到,居然会有这样的变故,甚至有人在那里轻声说着诸如“牵机毒”、“断肠草”之类的话语,似乎,所有人都相信——皇上中毒了。 “诸位……” 一直默不言语的金之俊,听着众人的猜测,沉声说道。 “饭从口入,祸从口出!有些话,可是不能乱说的,况且,你我身处此世,如何处世,难道诸位忘了吗?” 金之俊的提醒,这才让众人意识到他们在说什么,所有人的脸色无不是微微一变,而李化熙等人在脸色微变之时,瞧着那不远处的楚军更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乱世之中,每一个人,都有每一个人的选择。 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文臣,往往会做出对他们来说,最为有利的,损失最小、回报最大的选择。 顺来降顺、清来降清、楚来降楚,这是他们生存的“智慧”,也正是这种智慧,让他们一直生存至今。 大明亡的时候,他们一旁冷眼旁观,跪迎新主。大顺逃时,他们同样是冷眼旁观,静迎清虏。而清虏逃时,他们自然更不可能做其忠臣,与其共进退,而是静待新主。 新主是谁? 是大明的永历皇帝吗? 曾几何时,他们真的一度以为,新主就是大明的永历皇帝,他们那个时候,甚至天真的以为,大明朝的气数未尽,以为大明将会中兴,甚至心里头一直的隐忧,在这个时候,总算是平淡了下来,尤其是在皇上还京之后,他们更是以为天下即将太平。 而现在,事实却告诉他们,这个想法是多么的幼稚,也直到这个时候,他们才明白,这天下……涉及到权力的时候,世人就不曾手软过。 这永历皇帝,不过只是刚来京城就身染“暴病”。 这……楚王行事也太无顾忌了吧! 如果,楚王能有所顾忌,或许,真的会跳出一二忠臣在那里为皇帝鸣不平,为有一二人站出来,为大明抛头颅,可是现在,至少在这里,没有任何人这么做,所有人都被皇上的惨状给吓到了。 当然,也被李子渊的无所顾忌给吓到了。 有时候,人的骨头,总是会变软的,在不经意之间,甚至自己都不曾注意到的时候,那骨头就莫名其妙的软了下去。 当然,还有一些人,他们天生就是软骨头,甚至压根就没有丝毫顾忌,也就是众人于紫禁城前分开之后,众人便是各种心思,开始各自为将来打算,至于到底做何打算,恐怕只有天知道。 “哎,世人皆爱官人啊!” 金之俊长叹了口气,从轿帘处,他看着离开的轿子,忍不住摇头说道。 “可几人能懂,官人之苦?” 放下轿帘的瞬间,金之俊对轿夫吩咐道。 “去钱府!” 金之俊口中的钱府,自然是钱谦益的府邸,自从钱谦益回京之后,作为老友的他们,便时常于一同饮酒吟诗,只是,钱谦益的身体最近并不怎么好,所以金之俊最近一段时间,很少到其府中打扰,但是现在,他却已经顾不得这么多了。 正文 第133章 人去(第二更,求支持) 他怎么会在这? 待来到钱府的时候,看到钱府门外的卫兵,金之俊的眉头猛然一锁。 楚王在钱府! 看到钱府门外的楚王的亲随卫兵,金之俊立即吩咐轿夫离开,那眉宇紧锁着,最后却又是长叹道。 但愿钱兄能够极早醒悟吧! 坐在椅上的钱谦益,也许是因为身体过于瘦削,以至于都无法撑起身上棉袍,他那双并不大的眼睛,盯着李子渊,良久之后,才问道。 “皇上,真的病了!” 皇上真的病了吗? 在得知皇上病倒的消息后,钱谦益的脑海中所想的不是其它,而是皇上被人下毒了。 会是谁下的毒呢? “绝非是孤所为!” 李子渊并没有隐瞒钱谦益,实际上,他这次之所以来钱府,就是想从他这里征求一些意见。 “那是何人所为?” 知道答案的钱谦益立即急声反问。 尽管一开始,他曾怀疑过李子渊,但是理智告诉他,李子渊虽然心狠手辣,但他绝不会如此莽撞。 这黑锅背的太直接了,以至于让人完全无法相信,李子渊会这么傻,当然,也无法相信,陷害他的人会这么傻。 “孤不知!” 其实,李子渊当然想说,是朱明忠陷害的他。可他没有证据。 “孤是替人受过!” 李子渊的语气显得极为平静。 “有人欲陷害孤,令孤背负弑君之名,若是孤让其得逞的话,那么孤必定为天下人所指!” “所以呢?” 钱谦益看着他的这个学生,曾几何时,他以为自己能够入朝为首辅,也正因如此,他原本计划在今天去见皇上,可是没想到却等到了这么一个消息。 皇上病倒了,而且是重病不起。 皇上得了什么病? 没有人知道。 现在李子渊的登门到访,让他明白了一些,这是一个阴谋,既是针对李子渊,同样也是针对大明。 “所以,孤现在已经无路可退了,老师以为,即便是孤解释,这天下人可会相信孤未曾弑君?” 是他干的吗? 打量着李子渊,钱谦益并没有说话,最后却又心叹道,他真的不知道答案,尽管理智告诉他,李子渊不会那么傻,但是这个人……人品委实不可靠,谁知道他会不会真的行此大逆。 “当初……” 钱谦益犹豫片刻,然后问道。 “清宫是否完成?” 这个问题,与其说是问题,倒不如说是答案,是告诉他,可以告诉世人,皇上是清虏加害,毕竟,那宫里头有太监,有宫女,那些宫女可都是旗下的包衣。 “这……” 明白其话中意思后,李子渊反问道。 “天下人会相信吗?” “天下人,愿不愿相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总需要一个借口吧!” 说完这句话后,钱谦益的腰身更弯了,甚至就连喘气也变得更加急促了。 “借口,只,咳,咳……只要有……有一个借口,天,天下人,总是会信的……” 钱谦益一边咳,一边喘着粗气,说话也变得断断续续的,接着甚至自嘲道。 “老了,咳咳……这,这身子是一天不如一天了……” 李子渊自然是看出了他这位老师所谓的“老”,不过只是装模作样,不过他倒也没有戳穿,而只是叮嘱着其注意身体,然后便起身告辞了。 “为师便不送了……” 就在钱谦逊长松口气的时候,将要走出门的李子渊回头看到他说道。 “老师,孤欲效仿高皇帝之事,不知老师以为如何?” 原本刚端起茶杯,想要喝茶的钱谦益,猛的站起身来,他差点把手中的茶杯跌落在地。在他站起身的时候,只看到李子渊正似笑非笑看着他。 “你,你……” 话声愕然一顿,钱谦益颇为无奈的摇着头,那面上尽是一副苦笑状。 “你,你以为效仿高皇帝之事,便能让人不再言语了吗?” “只要可为一代明君,世人自然不会记得这些,正如唐太宗,世人只记得其“贞观盛世”又何曾记得其曾杀兄逼父?” 李子渊的回答,让钱谦益沉默了下来,他说的是确实是实话,若是能开创盛世,世人又有几人能记得这一切呢?。 钱谦益或许曾想象过有朝一日身为首辅的荣耀,但是却从不曾想过有朝一日会与篡位弑君者为伍,甚至不曾想过为帝师的一天。这并不是他的意愿。 “为师已经老了!” 钱谦益犹豫片刻,摇头说道。 “老师难道不信孤有朝一日可创盛世?” “大乱之后必有大治,今日天下人丁十不存一,若是你能一统天下,将来天下太平之后,自可大治!盛世亦是理所当然。” 熟读史书的钱谦益,自然知道何谓“大乱之后必有大治”,他说的这番话,也是合乎情理。 “所以老师又以为有何不可?” 李子渊盯着钱谦益,语气却没有客气的意思。 钱谦益选择了沉默不语,他甚至闭上眼睛,不再说话了。看着他的这副模样,李子渊知道,已经很难在他这里取得什么进展,于是便摇头叹道。 “老师,你便好好休息吧!……” 听着渐渐远去的脚步声,钱谦益的神情显得很是无奈,而在无奈中更多的却是苦笑,这时又有脚步声传到他的耳中。 “小爱,为夫应该如何?” 并没有睁开眼睛,钱谦益的只是默默的问道,在刚得知皇上病倒的消息后,柳如是就曾说过,极有可能是李子渊想要加害皇上。那时候,他不信,现在,他……同样也不信。 “是他想要弑君吗?” 钱谦益摇摇头。 “现在,是谁欲加害皇上,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有人想要篡位啊!而且,还欲陷为夫与其中……” 闭着眼睛钱谦益的神情却显得极为复杂。 “弘光元年,为夫已经志屈,若非是小爱你于一旁提点,可真是险些身败名裂,而今日,若是再曲从于其,只恐怕,纵是死后恐怕也难逃身败名裂……” 钱谦益的语气不紧不慢,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知道,李子渊赢不了,现在,他甚至后悔了当初的决定。 “一但弑君之名传出,即便是洪承畴等人降其,若是朱、郑、李三藩皆于其为敌,只怕……楚王糊涂,为小人所误啊!” 为小人所误! 谁是小人? 必定是那许云程了! 甚至于钱谦益看来,杀永历的或许不是李子渊,但必定是其下属,这些人都被那劝进之功蒙了眼。 其实,自何尝不是这样? 不也曾被那“官人”给蒙了眼? 他睁开眼睛,看着柳如是,看着那即便是岁月也未曾有损丝毫的娇颜,想着这些年,若非是她一力挽回,恐怕他早已经在另一条路上走到头了,于是便长叹道。 “若,若是为夫今,今日再曲志于他,夫人,夫人恐怕亦不会原谅为夫吧!” “老爷几个月前,便应该离开此地的。” 柳如是静静的为钱谦益倒杯茶,然后说道。 “这京师早就是是非之地,老爷若不留于此地,又何至于如此呢?” 柳如是的话,让钱谦益的心思一沉,他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当初他若是离开的话,又怎么可能会如此这般? “其实,若是能再等等……” 钱谦益的话一出口,那边又长叹道。 “他的心太急了,他应该再等上几年,再等上几年才是啊……” 其实,早在当初他献策于李子渊的时候,也曾想过,有朝一日李子渊必定会成为曹丕,只是那个时候,他以为自己早就已经去世,没有十几年的经营,又怎么有篡改呢? 即便是李子渊篡位之后,世人也不会有任何人会指责他,他既然大明的首辅重臣,同样也是新朝帝师,只享其名而不受其累,本来,一切应该按照他的计划发展才是,可是……李子渊实在太过心急了,那些人太过心急了! 看着钱谦益那副痛心疾首状,柳如是同样也是一叹,她知道,即便是是现在,他还是放不下来啊。 “老爷,也是时候该放下这些了,毕竟……” 看着钱谦益那已经越发削瘦的身体,柳如是把眼帘一垂,然后婉声劝说道。 “都已经到了这个岁数了,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她从不曾劝说过让他放心,因为她知道,他是靠什么支撑到现在,现在让他放下,等于让他放下心头的执念。放下支撑到现在的理由。 放下…… 看着柳如是,听着她的话语,钱谦益慢慢的躺坐在躺椅上,然后喃喃道。 “为夫,为夫……” 喃喃着,钱谦益又是叹气道。 “是时候放下了,也该放下了……” 放下…… 在这出这番话的时候,钱谦益那本就蜡黄的脸庞,这会变得有些苍白,他的话声也变得有些低沉,而且话音也越来越慢,呼吸变得很是微弱。 在过去的几个月中,“当朝首辅”的意念一直在支撑着他,尽管这身体看似几近油尽灯枯,可他却出人意料的一直坚持到现在,而现在,当意识到那个梦想已经不可能再实现的时候,放下那个执念的他,那身体终于无法再支撑下去了…… 感觉到老爷的呼吸慢慢的消失,柳如是那紧闭的眼眸中,不由的滑落一串泪水。 正文 第135章 帝王(第二更,求支持) 皇帝的仪仗是很气派,也很威武,即便是在这冻天雪地之中,也很是醒目,加之又有大队的人马拱卫,这场面甚为壮观。 天寿山的皇陵离京并不算近,足有百里之距。因为仪仗皆是步行以及朱由榔的身体关系,所以大队人马走的极慢,足足用了三日,大队人马才到了天寿山的皇陵,来到皇陵之后,永历并没有立即下马车,此时他已经无力再起身了。 “皇上,咱,咱到了,到成祖皇帝的长陵了……” 一直陪在皇上身边的王坤在喊着皇上的时候,语气中带着哭腔。这么多年了,他一直陪着皇上,可却没想到皇上会变成这副模样。 “扶、扶我起来……” 朱由榔强撑着想要起来。 “朕、朕要、给给成祖皇帝叩头。” 王坤忍着泪扶起了皇上,他轻轻地抬起他的一只胳膊,就在这时,他感到皇上手上的骨头在颤抖,那感觉就仿佛是他身体里的骨头都在左右摇摆,摇摆中。 “扶,扶朕下去……” 朱由榔站了起来,尽管他的皮肤已经溃烂了,可是,他仍然强撑着身体,终于,在太监门的搀扶下,他下了轿,对于车外的寒风他全是一副视若无睹的样子,往前走上几步之后,他便累的再也支撑不住了。他直接跪在地上,冲着皇陵叩头的时候,那泪水流了下来,谁也不知道,他这个时候心里在想什么,他只是默默的跪拜着。在这个时候,他如愿以偿了,多少年来,他曾无数次想象过这一天,回到紫禁城、参拜皇陵……今天,终于无憾了。 “皇上,该起来了。” 见皇上的肩膀上已经落了一层雪,王绅便想要扶皇上起来,而朱由榔在他的搀扶下起身之后,又对他问道。 “南边是那?” 知道南边的位置之后,朱由榔再次跪了下去, “高皇帝在上,今日天下能重归汉家,让我汉家人不受异族欺凌,已经是老天庇佑,子孙无能,失以天下,可却也……今日已经无撼了……” 跪于地上的朱由榔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细小的肺和肝脏的组织碎片开始从他的嘴里往外涌着,和着血在雪地上盛开出片片雪花。 “皇上……” 王坤急忙扶住皇上,看着那吐于地上的血迹,更是痛哭不止。 “皇上,咱,咱回宫吧,回宫吧……” 而口中含血的朱由榔并没有起来,他看着随驾的大臣,那些大臣早都已经纷纷跪于雪地之中,皆是痛哭流涕状。 “朕登基十六年,殿前无兵、手中无俸,汝等十六年皆随侍左右,吾是亡国之君,汝等非亡国之臣,今日……气数如此,天下百姓能脱虏手,朕死而无撼,便无愧高皇了……” 此时朱由榔的的话语,说的断断续续的,这些细小的内脏器官碎片让他咳嗽不止,甚至让他窒息,以至于说话说的更不清楚了。 “……朕死,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所以当去冠冕,以发覆面,不得葬于皇陵……” 随驾拜祭的众臣,听着皇上的言语,无不是纷纷叩头,痛哭流涕的众臣,知道,这或许就是皇上的遗诏。 “李楚,他欲为帝,朕让位于他,请他勿伤我百姓一人,勿伤我百姓。告,告诉他,天下,有德者居之,他,他纵是为帝,无德又、又能如何。今,今日,他,他可以篡位,他朝,必,必为有德者所代……” 在说出这句话后,朱由榔的气息渐渐消失了,他的身体已经软软倒了下去,如果不是王坤于一旁搀扶着,恐怕他会直接倒于雪地上。 “皇、皇上驾崩了……” 王坤哭着说出这句话后,众臣再次叩头,哭声更响了,周围的锦衣卫这时也是纷纷跪下,即便是那些楚王派来“保护”皇上的将领兵卒。也是纷纷下跪。 皇上走了! 就这么于皇陵之中走了。 这一天的雪下的很大,在朱由榔气息渐无的时候,那雪更大了。扶抱着皇上的王坤看着皇上,尽管那脸上的似乎已经溃烂了,可是他却能看到一丝笑容。 皇上是含笑九泉的。 王坤知道皇上为什么会笑出来,因为……尽管他无颜面对祖宗,但是却也无愧天下了,至少现在满清已经被赶出中国了。 “皇上驾崩了!” 这消息于京城之中不胫而走,通过酒楼、戏园子、各地会馆以及其它各种百姓聚集的热闹之处,在那里传播着,不过只是短短半日的功夫,就传遍了整个京师内外城。 从城门紧闭的那一刻起,人们就已经猜出了,这京里头肯定是出大事了,可是那会谁都说不好,顶多也就是消息灵通的传出一句——皇上病倒的消息。可皇上既然病倒了为何还出仪仗往西陵去啊? 虽是不解,但是在朝廷明发诏旨之前,人们还只能躲在一旁悄悄地瞧着、看着,顶多也就是找个知心朋友如此这般煞有介事地比划一番。 “皇上的岁数才多大啊,也不过就四十,年纪轻轻的,怎么会好好的,说驾崩,就驾崩了?” “唉,人有旦夕祸福,谁又说得准呢?譬如你吧,指不定今天晚上上床睡着了,明个保不齐那眼睛可能就睁不开了。” “他么扯什么哪!我倒听说,是因为宫里有有汉奸,皇上一进宫,就让汉奸给下了毒!你忘了,那宫里头的宫女可都是旗下的秀女?那些人,指不定一门心思的想要给她们的主子们报仇哪!” “你这人一说话就是汉奸什么的,我可是听说了,那是因为皇上没有那个命数,不是真龙天子,自然受不了那个气运!” “鬼扯个什么气运,朱家的皇上没有,那爱新觉罗家的没有,就这么一下就走了!别是有什么蹊跷吧?” “嘘。你他么乱说什么呢!这是该你说的话,你老实点吧,突然不突然,关你屁事!” 也许是因为在满清的治下呆久了,所以百姓们也都习惯了“莫谈国事”,也都习惯了“祸从口出”,尽管现在又重新回到了大明,可在过去的小二十年间,他们早就被杀怕了,也谨慎惯了。 尽管没有人敢胡言乱语什么,但是在谣传着什么“气运”以及“汉奸下毒”的同时,同样也有一个谣言在那里流传着——皇上是被朝中的权臣毒杀的,那权臣想要当皇帝。 权臣是谁? 没有任何人明说,可大家都知道,那个权臣是何人。不过,却没有人敢有支言片语,毕竟,他们都知道,这刀把子握在谁的手里。万一要是说错的话,那可是会掉脑袋的。 不管寻常百姓如何的小心,可是他们总还是会怎样在私下里小心翼翼的议论,而在议论的时候,所有人都在那里悄悄的观察着这京中的变化。 首先,那曾紧闭的城门这会也打开了,还有一件事明摆着的,就是这街也不见平常总会出来闲逛的小太监了,而各布庄也都接到了官府的口令,把白布全都卖给官府。这些反常的事引起京城百姓们纷纷猜疑。虽说当年京师闹瘟疫的时候死了不少人,后来李闯杀了一些,清虏杀了一些,可城里头毕竟还是有过不少老北京,他们是见过大明天启皇上甚至永历皇上驾崩出殡的排场的,也是知道在皇上驾崩的时候,这京城会是什么个模样,百官会在宫门前痛哭的。 不过这一次,他们却没有看到这一幕,非但没有看到,所有的一切都显得有些隐密,看到皇家如今办事这样鬼鬼祟祟的,不免觉得有些惊疑,却只是缄口不言,谁都不敢乱说话。 别说的是寻常百姓不敢乱说话,就是文武官员也不敢乱说话,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个时候,绝不能说错了话,说错了,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不过尽管如此,这投机之徒四海皆有,而在京师之中,这样的投机之徒,更是数不胜数,对于李化熙这位前满清刑部尚书来说,他就一直在观察着,尽管他已经听说了永历皇帝在陵前“传位”的那番话,可他却在小心翼翼的等待着,被某除了官职留用的他,一直希望能够重新回到中枢,自然不会放过眼下的机会,可他却又极为小心,毕竟,他并不清楚楚王的态度。 终于,在观察几日之后,李化熙终于基本上摸清了楚王的想法,古往今来,但凡是有人想称孤道寡不愿意背负谋朝篡位的恶名,一定要有人劝进才能晋位的。而劝进之人,自然可以得首功。 只是这个功劳,不是谁都能担,也不是谁都敢担。 “楚王……定是在等我等劝进之书!” 这天傍晚,李化熙约了王崇简等一众友人于家中相聚时,似无意似有意的说出了这句话,众人听他这么一说,无不是一愣,他们同样也在揣摩着上司,也都隐隐猜出了楚王的想法,只是,皆不知道时机是否成熟。 “莫非老兄收到什么风声?” 王崇简诧异的看着李化熙,他的语气同样也是小心翼翼的,唯恐说错了话。 “风声……” 嘿嘿一笑,李化熙朝众人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难道,你们非得等到世人皆知时,再行以劝进吗?” 正文 第136章 心惊(第一更,求支持) 从山海关到沈阳,八百里官道,传递消息需要多长时间? 自秦代起中国的文件传输靠得是驿站,一般每隔 20 里有一个驿站,一旦需要传递的公文上注明“马上飞递”的字样,就必须按规定以每天 300 里的速度传递。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传送的速度可达到每天 400 里、600 里、最快达到 800 里。传递紧急文件时,每个驿站都用快马,这样,虽然不是千里马,但每匹马都拼命跑,也可以一日千里,“八百里加急”专用来表示紧急情况下的信息传递。 八百里加急。也就是一天的功夫。 不过,对于忠义军来说,随着山海关至沈阳电报线路的修通,消息的传递不过只是眨眼的功夫。 电报的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通讯,尽管自从两年前朱明忠发明了简易的电报机之后,受限于技术以及其它种种原因,不过只开通了数条线路,即便是如此,电报仍然在江北的军政事务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不过直到今天,电报于江北来说,仍然是绝密。很少有人知道这种可传信千里的“秘密”。不过外界无从得知,但是电报局内部却很清楚自己的职责。 进入十一月份,关东大地已经完全为冰雪覆盖,天气异常寒冷,而且不时会刮起暴风,大雪下个不停。甚至就连同官道也全被大雪封住了。人们在沿官道行进的时候,根本就分辨不清,脚下是不是路,只有路边连绵的电报线杆提醒着人道道路在何处,一根根浸泡焦油后变得漆黑的线杆,就这么屹立于冰天雪地之中。 因为天气寒冷且刮着暴风,结着冰的电报线断了不少,所以在电报站与电报站之间的线路上,总要有查线员去检查以保证线路的畅通无阻。 在查线员顶着风雪于雪地中检查着线路的时候,在驿站的报务室里——受限于电流传递距离,每隔数十里都需要设立一座报务室,而官道上的驿站、服务站自然被利用了起来,报务室的规模并不大,不过只有几间房子,其中一间无窗的房间内,一台电报机正啪嗒啪嗒地响着,那是只有内行人才能听懂的密语。 电报机前的报务员都很年轻,实际上不过也就是十五六岁的模样,他们都是军队培训的报务员。虽说年青,但是经他们手收发的电报纸条,恐怕早就不下数千丈了,不过即便是如此,在收报的时候,他们看着纸条的时候,也会皱着眉头,去拼读那些点横然后将会译成数字,汉字电报码采用的是四位阿拉伯数字作汉字代号,每一个汉字对应一个从 0001 至 9999 的四位数,而电报员除了要记住10个数码的电报码外,还要记住数千个汉字四位电报码。所以电报员的培养也极为困难。 不过即便是工作量极大,但如果译出了几千丈的电报条之后。他们往往就能根据电报机的嗒嗒声,就能把电文的电码译出来,然后一个四位电码抄在纸上。与此同时,他们的脑海中就会译出刚刚收到电文。 “沈阳,同文发往下站……” 这是再正常不过的开头,沈阳指的是电报的收件站,中间各站自然要同文发出,这是电报的正常传递程序。 最近一段时间,这电报似乎越来越多了,报务员这么寻思着,尤其是随着两个月前,电报向参军府开放之后,电报局的工作量骤然增加了十几倍,相比于军务,参军府的政务量更多,尤其是在大王行在设于沈阳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应该再申请一个报务员。” 走神的功夫,报务室的室长居然忘记了听机器的响声。等他回过头来,已经漏过了一段电文,他托起纸条,在脑海子将点横译成数字,又将数字译成汉字。 “十一月初六上午十时……” 与此同时,他又迅速用铅笔抄下这段电文,然后放下纸条,然后继续往下听着那“嘀哒”声。 “永历皇帝前往皇陵拜祭……” 是一个与永历皇帝有关的电报,这种电报太寻常了。 “……于皇陵突然驾崩……” 驾崩! 尽管对于他来说,经手的电报委实太多了,在写下这两个字的时候,他一开始还没有什么反应,甚至写出这两个字的时候,仍然继续译写着下一个字。 简易的电报机还在那里响着。正在译写着电报的报务员的脑海里再一次浮现出了那几个字。他又看了一遍电报中的那两个字。 “驾崩。” 猛然瞪大眼睛看着手中的电报,他的两眼紧紧盯着它。此时,他的脸色煞白,好一会才说出了一句话。 “皇、皇上死了……” 这是惊人的消息很快便从报务室再次发出,以闪电一样速度地传遍了通往沈阳的各个报务室,在十几分钟后,电报被送到了淮王行宫内,送到淮王的手中。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在通往山海关的驿站中,因为暴风雪被滞留于驿站的张煌言,和往日一样看着书,偶尔会端起茶杯喝茶,此次辽东之行张煌言可谓是颇有收获,不过他的脸上却没有丝毫笑容,反倒是更为凝重了。 他的心情之所以复杂,并不是因为在朱明忠这里没有得到想要的,而是因为他知道了并不愿意知道的消息,也正因如此,他的心情才会显得如此沉重。 有时候,一些答案并不是人们所愿意知道的。 不过,即便是如此,张煌言仍然选择了前往京师,入中枢为阁臣,这是多少文臣的毕生志愿,可了随着距离京师越来越近,他的心情就越发的沉重起来。 翻看着的手中的史书,看着晋书的记载的八王之乱,心情沉郁的张煌言的眉头紧锁着,最终他长叹口气,然后向窗外看去。此时屋外正是狂风呼啸,狂风卷起阵阵雪花,不时的敲打着玻璃窗,就像是有人在那里敲打着窗户似的。那扇玻璃窗,是驿站里仅有的几扇玻璃窗,只有天字号的房间才有,其它的窗户都是纸窗。 盯着玻璃窗上的霜花,张煌言的心情显得有些沉重,现在正是寒冬,若是到了春天。春天之后,这天下又会是什么情况? 会不会就像史书上所写的那样,天下再次陷入纷乱之中?就在这时房门被推开了,一个人跑了进来,是驿站里的驿卒。 “大人……皇上驾崩了!” “扑”的一声,书从张煌言的手中跌落下来,他猛的一下站起身来,然后盯着眼前的这个人。 “你说什么?” 听到来人报告的这个惊人消息,张煌言一把抓住他的衣服,他手像铁钳一样紧紧抓住了驿卒的皮袄。 这个驿卒的皮袄上尽是雪花,大口喘着气,用低沉而又震惊的语气重复道。 “刚刚才有、有京师来的信卒换马,说,说皇上驾崩了,是,是朝廷派的信卒……” 双手一下松开了,那驿卒这才松了口气,张煌言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站着,他甚至都忘记了呼吸,而吕留良等人同样也听到了驿卒的话。 皇上驾崩了! 不过只是片刻的功夫,并不大的驿站里就传开了,所有人都放下了手中的事情,默默地互相看着,他们同样也被这个消息惊呆了。 门外,暴雪纷飞,狂风呼啸。 “一定是有人谋害皇上!” 突如其来的一句话,让众人无不是打了一个寒战。 所有人都很清楚,这句话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有人不臣,有人弑君。 有人弑君! 张煌言愕然的看着远方,他的眼睛盯着窗户,盯着那敲打在窗口的风雪,听着那窗外狂风呼啸声,他似乎听到了金戈铁马的声响,看到了天下再一次陷入纷乱的一幕。 为什么会这样? 皇上为什么会突然暴病身亡? “皇上,皇上正是春秋鼎盛之时,怎么,怎么说走就走了……” 张煌言的喃语落到罗伦的耳中,他便沉声说道。 “皇上一定是为人谋害!” 是谁谋害皇上? 是淮王?还是楚王? 谁都不知道答案,但是,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他们自己的答案。相比于众人的猜测,张煌言的心情却变得更加沉重了。 皇上死了! 皇上就这么死了! 如果皇上还留在万年的话,会死吗? 没有人知道答案,但张煌言却下意识的把皇上的死与自己联系在一起,是谁杀的皇上,这……并不重要! 谁都不知道答案,永远不会有人承认,但可以肯定的是,皇上死了! 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暴病而死! “弑君者,必是楚藩!” 吕留良的语气极为肯定,他之所以如此认定,是因为皇上是到达紫禁城之后才突然暴病身亡的,淮藩想下手恐怕也没有那个机会。 “楚藩……” 会是楚藩下的手吗?李子渊为何在这个时候突然下手? 张煌言实在是看不出,现在下手对他有什么好处,可是,除了李子渊还会有谁?难道是…… 在他的脑海中浮现出淮王的相貌时,他却下意识的摇头并于心底自语道。 “不可能,不可能……” 可……除了他们,还会有谁? 正文 第137章 无父子(第二更,求支持) 皇上驾崩了! 从京师到山海关即便是快马加鞭,传个消息送个信的也需要一天的时间。可是从山海关到沈阳,电报不过只是眨眼的功夫。不过只用了几分钟,设于行在的报务室就将电报送到了朱明忠的手中。 就时间上来说,朱明忠知道皇上驾崩的这个消息时,甚至比张煌言更早,尽管早在朝廷通传之前,他就已经透过特殊的渠道得知了这个消息,但是现在,当朝廷的官文正在发布,信使仍在路上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往沈阳快马加鞭赶来的时候,朱明忠看着手中的电报,半晌都没有说出话来。 永历死了! 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他的心情可以说是极为复杂的,究其原因并不仅仅因为在另一个时空朱由榔是最后一个汉人王朝的皇帝,而是因为对于朱由榔的死,他负有责任。 朱由榔为何会突然暴病身亡? 或许,对于他人来说是个不解之密,但是朱明忠却非常清楚,他为什么会死,知道他的死因。 朱由榔的存在,对于朱明忠而言一直是个障碍,只是这个障碍应该如何清楚? 所谓的“寄机毒”、“鹤顶红”或许是个选项,但并不是最好的选择,他不能死在万年,也不能死在路上,他必须要死在京师,死在李子渊的“手”中。 这个时代并没有什么合适的慢性毒药,能够恰到好处的让其在路上中毒,然后死在京师,最终,朱明忠作出了另一个选择,在本溪有一种特殊的矿物,能够恰到好处的完成这一使命。 本溪有一座不大不小的铀矿,而通过收集近地表层的铀矿石,然后次生铀矿富矿石收集起来稍加破碎,装于瓷缸中,然后用稀酸浸泡,人工搅拌,沉淀富集,获得了重铀酸铵。这种土法冶炼的是朱明忠从《全民办铀矿》一书中看到的,方法非常简单,但却可以获得的“黄饼”的初级产品。 天然放射性物质对人体的危害性类似大头针。一根大头针从体外扎一下,人并不会受多大伤害,但如果它落入人的口内,入胃入肠,它就会一直在体内游走,可想其危险性之大。天然放射性物质对人体的危害与此很类似。它们在人体外部的辐射,其危害相当有限;但如果进入人体,就会给人带来致命的危害。 经过一连串的设计之后,放射性物质被投到了朱由榔的食物中,进入到他的体内。 最后一个障碍,就这么被排除了。 可是朱明忠的心情却显得极为压抑。以至于在接到电报之后,良久都不曾说出那怕一个字来。 在良久的沉默之后,朱明忠的视线投向远处,随后他又是一声叹息。 一切都结束了! 永历的死是结束,同样也是开始,只是这个开始,是否会按照自己的意志发展? “大王,以目前从京城里传出的消息来看,大多数人对皇上暴病身亡大都持以怀疑态度,当下世人皆认为是李子渊下的手,臣亦以为如此。” 尽管作为直接的参与者,但是石磊并没有去提及如何“下毒”等事宜,而是直截了当的把“黑锅”丢给了李子渊,这个锅必须要有人去背,而李子渊从一开始就是被他选中的用来背“黑锅”对象。 “是李子渊干的吗?” 尽管明知道李子渊不过是用来背“黑锅”的,但是朱明忠仍然反问道。 这是为上者的必须,即便是他直接策划此事,在这个时候也不能有丝毫的表露,有些事情,他可以去做,但却不能去说,尤其是事后更不能说。 弑君! 无论理由如何充分,这种事情也必须是其他人干的。就像当年赵匡胤的黄袍加身一样,表面上看起来,他是被迫的,是被人“胁迫”,官修史书为尊者讳,将赵匡胤写得无比被动。可实际上,若是没有赵匡胤本人的授意,又岂会的亲信从中煽动。 况且,在周世宗去世后的半年里,赵匡胤就已经开始活动,禁军高级将领的安排,发生了对赵匡胤绝对有利的变动,为其黄袍加身铺平了道路。所谓的被动,不过只是演戏给别人看罢了。 收拾起心情之后,朱明忠自然是一副欲追究真凶的模样。可实际上,他之所以如此问,却是为了得到另一个答案——天下人会相信是李子渊下的毒手吗? “大王,天下人皆以为如此,想来不出数日天下士子必定风传李贼弑君篡位之事,如此大逆不道之事,天下但凡为人臣者,必定讨伐之!” 石磊的回答同样是一副公允状,而他的这番话则是告诉大王,让大王放心,一切都已经安排好了,只待消息传开之后,就会有人散布李子渊谋逆之事,到时候舆论会引导着人们向这个方向思考。 而且石磊确实也已经安排好了这一切,在京城传出永历皇帝死讯之后,城内就有潜伏的军正司军正于城内散布各种流言,而那些流言所指正是李子渊弑君。在京城如此,在其它地方同样也是如此,只不过在其它地区,更多的是借助报纸等工具将矛头对准李子渊,在舆论的引导下,全天下的人都会认准了李子渊下的毒手,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千古以来的道理,现在通过报纸可以进一步放大,在报纸的引导下,李子渊根本就是无从辩解。 “天下但凡为人臣者,必定讨伐之!” 谁会去讨伐? 其它人尚且不知,张煌言、李定国他们会兴兵,当然朱明忠也会兴兵,至于郑家…… “郑家现在的情况怎么样?” 大王的问题让石磊一愣,随后说道。 “郑家现在看似平静,实则暗流涌动,郑芝龙近来不断与郑家诸将联络,而且南京城中亦有流言流出,称闽王是被郑经乱伦气死,如不出意外的话,在我等兴兵讨伐李贼之时,郑芝龙亦会抓住机会废郑经或是以国姓子嗣为闽王或是自立为闽王。” 作为军正司军正丞的石磊,因为负责忠义军的情报系统,所以他直接掌握着各方的情报,而一直以来,对郑家的渗透,都是军正司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多年的渗透使得郑家一举一动皆在他们的掌握下。 当然,在掌握郑家动向的同时,军正司还会利用一些渠道,对郑家的内乱推波助澜,从而坐收渔翁之利。 “郑家……” 沉吟片刻,朱明忠才说道。 “以郑芝龙的秉性来看,一但其废郑经之位,其势必会自立为闽王,得位不正,擅自废立,朝廷必当挥师讨伐之。” 虽说在名义上,郑芝龙是朱明忠的岳父,但是对于这个曾经投降满清的岳父,朱明忠并没有丝毫好感。而一直以来,他之所以会对郑芝龙的举动持以无视的态度,是因为这是一个机会。既是郑家内耗的机会,同样也是他插手郑家事务的机会。 而他口中的“朝廷”指的并不是现在的“朝廷”,而是将来的,另一个“朝廷”,一个由他朱明忠作主的“朝廷”。 “大王,以目下来看,局势已经极为明朗,以臣之见,大王应对另一件事加以考虑……” 看着大王,石磊的语气显得很是平静,不过在说出这番话后,他同样也是长松了一口气,一直以来所谋划的不正是为了今天吗? 现在,一切总算是顺顺利利的实施了下来,只剩下最后一件事了,只要大王能够再进一步,他石磊便无撼了。 对先帝、对公主,对……对天下亦是如此。 “四石……” 看着似乎长松口气的石磊,心知其话中指的是那件事的朱明忠,先是沉默片刻而后反问道。 “这……” 话到语边,朱明忠还是硬生生把话给吞了回去,天下人会相信吗? 天下人是否相信,又有什么重要的? 天下人相不相信他是朱三太子并不重要,甚至天下人相不相信李子渊究竟是不是弑君的凶手,同样也不重要。重要的胜利者……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只要他能够击败李子渊,那么于史书上,李子渊就是弑君的凶手,他就是朱三太子,大明帝国最正统的继承人。 至于天下人……并不重要。 “哎……” 长叹口气,朱明忠苦笑着,他的神情显得非常无奈,尽管无奈,但这也是事实,没有人会在乎升斗小民,从古至今,再到数百年后,没有任何人会在意他们的想法。 “一切就按计划办吧!” 说出这句话后朱明忠便不再言语了,他默默的朝着窗边走去,尽管窗外大雪纷飞,可是他却仍然把窗户推开了,在窗户推开的瞬间,寒风卷着雪花飞入屋中,可是对于吹进屋来的寒风,朱明忠却像是没有任何感觉似的,他凝视着远处的屋檐,白雪覆盖下的屋檐是黑色的,在白雪中,那屋檐是如此的醒目,如此的…… 现在李子渊在干什么? 突然,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出这样的一个念头,随后又是自嘲的一笑,并不住的摇着头,似乎是像是在感叹着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一个笑话似的…… 正文 第138章 劝进(第一更,求支持) 四九城中谁为重? 自然的很多人会说是紫禁城为重。可京城这个地方邪气,有时候,紫禁城里头说话的并不见得就顶用。就像当年满清入关之后,说话的不是宫里的那位小皇帝,而是以大明南宫为王府的满清摄政王多尔衮,那时候的睿亲王府等同于大清国的小朝廷,政令皆出睿亲王府。而现在,这曾一度荒废的王府换了主人,由睿亲王府易名为楚王府,虽说没有摄政王的名,可是论其权力,却不逊于当年的多尔衮,当然,也仅只是局限于京师,局限于楚藩控制下的数省。 不过即便是如此,对于京师的那些京官来说,楚王仍然是当朝权臣,而且对于熟读史书的他们来说,他们自然知道,在乱世之中,手握兵权是什么,更何况这个手握兵权之人的手中,还把持着朝廷。 往日里,朝廷刚回到京师的时候,人们以为楚王顶多也就是做个权臣,可是皇上的暴病身亡,在让人们为之惊愕的同时,同样也明白了楚王到底是做何想法。 古往今来,从来不乏投机之徒,尤其是对于一些所谓的“读书人”,更是如此。 置身于房中的李式,就着烛光在酝酿这篇文章的同时也颇为脸红。虽然多年来他屡次赴考,一直想考中进士光耀门楣,但是顺治十八年却未开思科,所以才会滞留于京师,原本他曾想返乡回家,但在眼下的时局,却让他看到了机会,皇上的暴死,并没有让他挺身而出,反而让他看到了机会。 如果现在发表文章,支持楚王承袭王位,那么外间如何看待此事呢?不会说自己反复无常投机钻营吗? 想到这里,李式不免又心虚起来。 古往今来,欲成大事者,又有几人不是投机钻营之徒? 这样一想,李式又想通了。他拿起笔来,郑重地将题目写好——《天下何人当之》。提起笔之后,李式就没有再停下来,他一边写,一边思索着,并以洪武为例,言道洪武得位为何是天下最正,更是在文章之中将笔锋暗指向楚王,指出楚王理当当以天下。 终于在写完这篇文章之后,他又一次看着文章,颇为满意的点着头,然后自言自语道。 “待到文章发表之后,李某人之名想来必可入王府了!” 清晨,李化熙来到了楚王府,他是天启年间的进士,可以说是历“四朝”的旧臣,虽说声名不显,可是毕竟也是京中老臣,对于这样的老臣,李子渊倒也是颇为大方,大都加以留用。不过因为朝廷自有六部,这些人虽说留用,可大都也只是留品留俸,换句话来说,就是拿俸的闲差。 而对于这些曾经大权在握的京官来说,自然不愿闲赋于宅中,为求晋身之道可以说是投机钻营各显所能,可即便是如此,能得新差事的也不过只有少数人,而李化熙并不在其中。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比其它人更加钻营。 来到楚王府,虽穿着三品的官袍,可他这种“补官”,也只能在一旁侯着,等待大王召见,有时候,即便是等上一天,这种“补官”也很难见得到大王。不过今天来王府的,不止他一个人,足足有数十位京官。 听说有数十位京官一同前来拜见,李子渊倒是一愣。 “让他们进来!孤看看他们想要干什么!” 其实,原本作为留用旧臣,李子渊根本就不需要见其,可是这几日,他并没有拒绝任何官员的求见。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只是这阵风是谁先吹起来? 楚王府的人不能出这个头,如果是永历朝臣,那是再好不过,可是那些人却像是死了亲爹似的,根本就没有人提及此事。 按照惯例,这劝进也要有顺序,就像汉中王刘备的劝进表一样,其官位劝进的顺序有很大讲究。官员的排位分为三部分,依次为:汉朝功勋、左将军属官、刘备手下的功勋大臣。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汉朝功勋劝进,不仅代表前朝旧吏,而且更能代表“天下士民人心”。 现在,这么一群名声并不显赫的“前朝旧吏”的到来,让李子渊的心思不由一动。 “他们既是明臣,又是清臣,我李某人可是代清,而不是代明。毕竟,明早已经亡了。” 心底这般寻思着,李子渊自然对李化熙等人的到来充满了期待。在缓步进入大王公厅,看到端坐着的楚王时,与众人一同长揖行礼之后。 “臣等叩见大王!” 长揖之后,李化熙带头跪下,他这么一跪,其它人也都跪了下去,在大明,这是见天子的礼数。 “诸位这是为何?” 看着于面前跪拜下去众官,李子渊的心头一动,一种按奈不住的心情于心间激荡着。 来了! 终于来了! 深吸一口气,然后李化熙双手捧上一份折子,大声说道。 “臣李化熙、王道乾、刘子壮……等三十六人上奏:古有多难兴国,殷忧启圣,盖事危则志锐,情苦则虑深,故能转祸为福也……” 劝进! 古往今来,这样的一幕不知在多少地方上演过,无论被劝进者是何人,劝进者都会将其与尧舜等先秦圣君相比,似乎其登大宝、坐皇位,那是理所当然,那是众望所归,是顺应天命。 总之劝进者会用他们的言语让被劝进者相信——他是顺应天命,理应如此。没有人会去计较什么他为何会被劝进,至于什么“天子宁有种耶?兵强马壮者为之耳”。大家都知道,但却无人计较。至于什么“篡位”,往往被“禅让”所取代,若是没有“禅让”那也没有关系,这是顺应天命。 劝进者们之所以会如此的积极,是因为“劝进之功”。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商场如此,官场更是如此。不过,谁都知道,李子渊必定是会拒绝的,毕竟按照古礼,要劝进三次之后,才能“勉强”接受。 有人率先开了劝进的头之后,这京城里头劝进的活动日甚一日地开展起来,与此同时,从北直隶到山西、再到河南、湖广,各种祥瑞以及劝进更是一日甚于一日。 眼看着新的一代王朝就要诞生了,楚王府的府臣,自然极不情愿让李化熙等一群旧吏夺去拥戴新主的头功,而他们纷纷再次劝进,与此同时,永历朝中的老臣们,见有人开了头,自然也有人跟着响应,只有极少数的一些大臣选择了沉默。当然,这一班趋炎附势者们的劝进,再一次为李子渊所拒绝。 当京师的劝进风刮到长沙的时候,在长沙的五省经略使衙署之中,气氛显得有些异样,对于几天前刚刚把满清的红顶子摘下来,还没有把刚换来大明乌纱戴热的洪承畴来说,面对这样的时局,整个人却犹豫了起来。 “先帝身故,天下人皆以为是楚藩所害,而今日众跳梁小丑劝进之举,岂不正陷大王于不义之中。你去告诉楚王,这个时候,他若是意欲登基的话,不但对大明有害,可能对他自己也不利。若是他欲为帝,现在自当先把朱家的皇帝捧出来后,将来再谋定而后动才是……” 洪承畴盯着朱应升,眼睛中带着疑惑。 “此事你知道吗?” 摇摇头的,朱应升直截了当的说道。 “这件事,定是有人从中蛊惑的。” 说罢,他盯着洪承畴又继续说道。 “虽说大人所言甚是在理,可是事已置此,若是大人不能上书劝进的话,天下人又会如何以为?况且,于大人来说,做新朝勋臣,总好过为大明旧臣吧!” 尽管惊诧于京师的变故,但是心知已经没有退路的朱应升,仍然规劝着洪承畴,以便让他随众臣劝进,一句话,便直指着洪承畴的命门。 被一语卡住命门的洪承畴木然坐着,不发一声。他知道,朱应升说的是事实,甚至他都已经打定主意,待到将来,朱淮、李晋等人平定之后,他亦会劝进李楚,毕竟,只有有了新朝,才能掩饰他洪承畴的卖国求荣之举,只有让大明成为过去,才能告诉世人,他洪承畴当年是顺应天命,不是他不效忠于大明,而是因为大明气已尽。 可是现在……这会不会太早了一点? “朱淮、李晋、闽郑未除,如此匆匆称帝,会不会为之过早?” 沉默良久之后,洪承畴看着朱应升,道出他的顾虑。 “虽是有些仓促,可时已至此,若是大人能极早劝进,并游说四川总督归降,大王执掌天下之大半,这天下大局既可平定,大人又何需顾虑其它?” 四川、西南五省、河南、山西、北直隶……在心里反复盘算着,洪承畴并没有一口答应下来。 “嗯,你回去吧,容我再想想。” 再想想,再看看……毕竟,这天下的时局,此时洪承畴的脑海中,几乎自然而然的又想到了另一个朝廷,若是大清朝闻知此事,又会如何? 正文 第139章 幼主权臣(第二更,求支持) 老皇晏驾,新皇登基,大赦天下,这是历代传下来的惯例。即便是满清现在只仅仅只是困守西北一省之地,仍然遵循着规矩大赦天下,只不过,此时的大清已经远不复昨日之盛。估且不说其它已经为明军克复的地区,就是名义上尚在其手中的西南以及四川,现在也是心有他意,不再听从朝廷差遣。 大清国的气数到此,莫说是其它人,就是这西安城中的旗人,也无不是觉得大清国气数将尽,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们也知道,这天下的汉人是容不下他们的,所以即便明知气数至此,也只能勉强维持着。 寻常的旗人对于将来,没有什么信心。即便是作为皇帝的玄烨,同样也是愁眉苦脸的,这日醒来时,苏麻喇姑早给他料理好了衣裳,又有敬事房的人来请圣驾,肩舆也已备好。玄烨匆匆忙忙地用盐水漱了漱口,胡乱吃了两口点心。便命人起驾。 因为忧心着国事,所以一夜没有睡好,玄烨的精神有点萎顿。他坐在肩舆里,迎着扑面吹来的晨风,虽说寒风刺骨可是却仍然觉着心情安静了许多。 在殿中他见以杰书为班首,下面一溜儿跪着鳌拜、遏必隆和苏克萨哈。资政大臣索额图怀中抱着一叠文书躬身立在三位辅政大臣身后。两排御前侍卫,穿着鲜明的补服,腰悬腰刀,立于廷外。玄烨用眼扫了一下,见明珠垂首站在末尾,尽管他知道受父皇遗命的贾卜嘉对他是忠心耿耿,可贾卜嘉毕竟是父皇的人,父皇于他们有恩不假,可有些事情还是不能寄希望于他人,也正因如此,明珠进入了他的视线,对于身为皇帝的玄烨对于一无所有的明珠,只需要略加施恩,就能够让将其纳为已用。待玄烨进殿居中坐下后,先是苏克萨哈挑起帘子,杰书、鳌拜、遏必隆和索额图鱼贯而入,一字跪下叩头参见。 奏折照例是由索额图禀报。索额图一边读,一边解释着给玄烨听,足足用了一个时辰。 玄烨一边听着,一边于心底盘算着如何开口询问四川的事情。他瞟了一眼下边,见苏克萨哈闷声不响地伏在地上,遏必隆不时的偷看着鳌拜。而鳌拜这会许是听得不耐烦,仰起脸来截断索额图的话。 “你只管读,谁让你讲了?皇上天资过人,难道就不懂得?” 被鳌拜这么训斥着,索额图急忙赔笑道。 “回中堂话,这是太皇太后的懿旨。怕皇上听不明白,特意让我讲一讲。” 索额图这么一解释,鳌拜纵是心中有所不快,也只能闷应一声。而玄烨见此,就立即岔开话头问道。 “索额图,你父亲的病怎样了?” 作为顾命大臣的索尼前阵子病倒了,也就是在索尼病倒之后,似乎鳌拜更加专权了。 听见皇上问到父亲的病情,索额图忙跪下磕头回道。 “托主子洪福,今个儿早上看来好了些。” “嗯,回去替朕问候他。” “谢主子恩。” 索额图连忙叩头谢恩。 鳌拜见玄烨没有话说,便叩头说道。 “皇上如无圣谕,容奴才等告退。” 说罢便欲起身。 见他们要离开,玄烨便开口说道。 “忙什么,朕还有话要问───这四川的李国英,如今不领朝廷的旨意?究竟要怎样处置他,朕倒想听听。” 未亲政的皇帝处置政务,是全权交给辅政大臣的,每日的会奏不过只是表面文章,听一听罢了。现在玄烨却开口问这件事,遏必隆觉得有些意外,虽说为之一怔,但仍叩头答道。 “启奏皇上,四川总督李国英,虽世受朝廷大恩,可是今日国家板荡之时,却不知报效,实为大不敬!昨日臣等会议,可遣一员大将征讨李国英,平定四川。至于派遣何人……” 他思量一下,然后接着说道。 “辅政尚未议定,待臣等会商后再奏万岁。” 鳌拜对遏必隆的这个回答很不满意,于是抬起头来冷冷说道。 “皇上尚在幼冲,此等政事当照先帝遗制,由臣等裁定施行!” 他的话音未落,玄烨突然问了一句。 “难道朕连问都问不得?” 一句话问得几位大臣个个倒吸一口凉气,众人只好俯首不语,同样俯首的鳌拜心想。 “这次若不堵回去,以后他事事都要问,那还辅什么政?万一要是眼前的这位再和先帝一样,偶尔犯上几次糊涂,大清国可就全完了。” 思索良久之后,鳌拜缓声说道。 “照祖训,皇上尚未亲政,是不能问的。不过此次事关我大清江山社稷,不妨破例。” 鳌拜的意思其实就是在说“下不为例”,玄烨自然上听出来了,他按捺了一下心里的不满,冷笑道。 “那好,接着方才的话讲,不知准备派遣何人为将,征讨四川?” “四川屠戮甚重,百里无人烟,纵是派军征讨,以四川数百里而无人烟之境,于朝廷亦无所得,反倒会令朝廷陷大军于四川……” 鳌拜咬了咬牙,抬头说道。 “所以,奴才以为,四川李国英非当务之急,可下旨加以安抚,以免其投身明朝,坏我大清征讨西域之大计!” 鳌拜的回答,让玄烨根本插不上话,四川因为屠戮甚重,人丁稀少之下,即便是加以讨伐,也没有余粮能解交朝廷,而且于朝廷来说,目前最重要的就是为将来的征讨西域作准备。毕竟,这关系着大清国的将来,万一明朝征讨陕西的话,他们总能有个退路。 这样的回答,即便是玄烨心有不满,也说不出话来,不过因为鳌拜先前摆出了一副“下不为例”的模样,玄烨自然不愿“下不为例”,于是便开口问道。 “那么明朝永历暴病身亡一事,不知又准备如何处置?现在天下势必以为是李氏所为,朕以为,趁此明朝内讧之时,兴许可挥师征讨……” “皇上此议不可!” 鳌拜直截了当的一声打断玄烨的话,然后奏道。 “皇上,虽说永历身死多疑点,而那李贼野心勃勃,其弑君自然是为篡位,其篡位之后,必定会遭其它诸人反对,于我大清而言,目下最好的选择,坐山观虎斗,并趁其无力西顾之时,征讨西域!” 尽管鳌拜非常自大,但是他很清楚,对于现在的大清国来说,轻举妄动反而是下下之策,对大清而言,最为有利的就是坐山观虎斗,待到明人自相残杀两败俱伤的时候,再挥师东进,重新入主中原。 “皇上,这样的朝政之事当照先帝遗制,由臣等裁定施行!” 又一次,鳌拜把这句说出之后,玄烨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了。别说他的脸难看,就是帘子后的太皇太后脸色也变得很是难看。 苏克萨哈抬起头来,却见太皇太后面色阴沉,半响,他才听到太皇太后平静地说道。 “我也是老不中用了,只是寻思着能享上几年的清福,能过上个太平日子,咱们满洲人能安安生生过了这一关。你们几个辅政,我也是瞧着的,瞧着你们办差心里也是踏实的。” 几人正诧异她怎么说这些,忽然她的音调一变,提高了嗓子说道。 “谁知却不是那么回事!你们以为哀家便杀不了你们么?” 骤然提高的声调极为激愤,连玄烨也吓得一颤。 被太皇太后这么训斥着,三位辅政无不是连连叩头,苏克萨哈更是颤声奏道。 “奴才……” “没你的事!” 太皇太后不等他说完,便冷冷打断他的话。 “我倒想知道,鳌拜,你是辅政大臣不假,这朝政之事,也确实应该照先帝的遗命,由你们几个辅政,也没错,怎么着,难不成皇上便连问上一问也不能问了?是谁给你的胆子,让你这么说话的!” 见太皇太后如此咄咄逼人,三位辅政大臣无不是伏地不答。而遏必隆总觉得自己再不说话气氛便缓和不下来了,于是便轻咳一声说道。 “太皇太后千岁!皇上是大清国的皇上,是奴才们的主子,这朝政自然是能问得的。” 而索额图一听,立即乘机说道。 “皇上、太皇太后息怒!千万别气坏了金尊玉贵之体!” 说着暗递眼色示意皇上收场。 尽管太皇太后的话语,让玄烨很是爽快,尤其是看到鳌拜等人连大气都不敢出时,更是倍觉畅快,可是神索额图的眼神,还是让玄烨知道,太皇太后发发火便成了,于是便说道。 “太皇太后息怒,一切都是孙儿的不是,这朝政之事,孙儿尚是年幼,自然应该多听几位辅政的。” 玄烨的表现让太皇太后暗自于心底点点头,然后看着伏首于地的三人冷笑一声说道。 “皇上在你们眼里,不过就是一个无知顽童罢了,正是如此,才得多跟列位多学着,这朝政的事儿,若是你们不教他,谁来教他?今日倒是我老婆子多事了!好了,都退下吧!” 说罢她便拉着玄烨拂袖而去! 皇上太皇太后等人一走,殿堂里一片死寂,人人脸色灰白,惟鳌拜满不在乎地站起来,笑着说道。 “别跪了,退朝了,咱们回去罢!” 正文 第140章 微服(第一更,求支持) 和往日一样,在店铺开门之后,李大明只是在铺子里看了一会,然后便把生意交给了伙计,自己到了后宅,一进后宅就看到坐在院子里正看着书的王化行。 “熙如老弟,瞧你这手不释卷的功夫,考武举的话,怕是太亏了一些,依为兄看,还是弃武从文的好,不定到时候,我还能有个状元兄弟。” 听着李大明的打趣,王化行只是哈哈一笑,然后摇头道。 “李兄有所不知,小弟肚子里的这点墨水,顶多也就是考上武举,这样也还凑和,至于其它,小弟是连想都没想过。” 随后两人便在那里聊了起来,王化行是咸阳人,他们两人认识也是偶然,他们结识后,李大明便主动邀请其住进了进来,毕竟现如今天在西安最难找的就是房子。而王化行住在李家之后,便一边读书,一这请人指点文章,现如今,这西安城中有不少士子都和他一样,于此四处请人指点文章,毕竟,随朝廷撤到西安的有不少都是于西北这地方极为难寻当世才俊,本地的士子自然不会错过结识这些士林领袖的机会,那怕他们人口低劣,也不妨碍他们指点文章。 他们两人在那里聊天时,开始时聊的还只是一些寻常俗事,聊着聊着,却又聊到了时局,对此,李大明顶多也就是于一旁附和着。 “李兄、熙如,你们在聊什么?” 进了院,看到聊的正欢的两人,明珠便笑着问道。 “是明珠老弟,你来的正好,我就是一买卖人,这种军国大事,还是得你们两聊……” 瞧见明珠身后还站着一个少年,满面的麻子,瞧年岁差不多十来岁的模样,文文静静地站在明珠身旁,李大明忙问道。 “这位少爷是跟随明珠一起来的罢?” 登基为帝之后的玄烨,虽说不能再像过去一样,可以随意出入于市坊,但是因为尚未亲政的关系,所以总也能走出宫去。在鳌拜那里生了一肚子闷气的玄烨,在上完课之后,便和往日一样,换下了龙袍,换上一身公子打扮,然后便与明珠等人出宫到宫外逛逛,以散散心。听说明珠有一个结义兄长在这市上开铺子,便主动提出要到这里逛一逛。 明珠见李大明问到,便笑着说道。 “这位是艾公子,也在宫里头当差,这一同出来闲逛,正好路过这里,便到兄长这里坐坐!” 玄烨拱手对李大明一揖,然后笑道。 “早就听明珠提到过李兄,今天多有打扰,还请李兄见谅。” 李大明见他虽然年少,却举止稳重,落落大方,又见明珠对他尊礼甚笃,自然也不敢慢怠了,便连忙说。 “艾公子请座。” 原本明珠想让主子坐到上首,说不过玄烨将手一摆,直接挨着翠姑坐下坐到了石几旁的石凳上,然后说道。 “我们已进来了多时,方才听王兄提高论道,说大清所谓败于火器,不过只是借口,到是让小弟好奇的很,还请王兄接着往下讲。” 大家重新归座,待上了茶后。王化行才说道。 “好,我就接着方才的话题说下去,方才我说这西安城中大都说什么,大明火器犀利,非人力所能敌,所以才有今日之败,其实这些不过只是借口。” 玄烨听了笑问道。 “哦,为何只是借口?” 喝了一口茶,王化行笑道。 “夷狄所畏中华者,火器也!崇祯八年的《军器图说》尚有此说法,这中华火器犀利又岂是一时之事?” 明珠听到王化行提及“夷狄”脸上不禁变色。他转过脸朝皇上看看,见皇上专心致志地听着,并没有任何反应,便放下心来。 “大明火器犀利又岂是一时,为何他日大清可以不惧其火器,起于满洲,而今日却不能挡大明火器,尽言今日之败皆于火器?” “这是为何?” 玄烨看着王化行急声问道,他之所以显得如此急切,是因为现在满朝上下皆言大明火器如何犀利,如何非人力所能当,甚至之所以操练神机营,也是为了能够在火器上与大明拼上一拼,可却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他,当年大清为何不惧火器。 王化行的唇角微扬,然后说道。 “咱们还是说当年吧,当年大明亦有火器,而大清于满洲时又以何克制明军火器!” 端起李大明刚刚为他倒上的一杯茶,见众人的目光都在自己身上,王化行显得有些得意,不由便卖起了关子来。 “在下虽说不是旗人,可是来西安后,却也接触过不少旗人,其中不乏当年曾于辽东与明军撕杀的老卒,于他们口中,倒也知道,当年清军如何克制火器。” 一听是从旗下老丁那里得知来的,玄烨便急切的问道。 “哦,那当年他们是怎么克制火器的?……” “其实倒也简单,无非就是楯车而已,所谓楯车也称为盾车或牌车,顾名思义,就是用厚木头包覆一层牛皮、一层铁皮,来做成移动式防御工事,这种盾车不仅大小砖石击之不毁,铳弹亦不能洞穿,于是,八旗军在对战之时,会让步兵和骑兵躲在这种盾车后面,来逐步推进,等接近到一定距离,再用弓箭手掩护骑兵冲锋,让明军不敌溃败。” 听到这里,明珠差点没笑出来,他是旗人,自然知道楯车是什么,甚至可以说非常熟悉。当年太祖皇帝起兵时每牛录中每百人就配备四辆楯车,由三十名士兵操作,占比达三成,可见其地位。在满洲与明的战争中,楯车一直是决定胜负的关键。不知多少次大清的军队便是依靠楯车逼近明军车营,近距离对明军发射枪炮、弓箭射击才击溃了明军。也正因为楯车举足轻重的地位,满洲军队甚至定下了“遇敌若无楯车,切勿出战”的军令,甚至有将领因为作战中未携带楯车而被治罪。在楯车的帮助下,满洲在于明朝的战争中始终不落下风。 “哦……” 一听其提到楯车,玄烨立即有些失望道。 “楯车,我倒也有所耳闻,只是今日明军火铳非但可破重甲,亦可破楯车,其火器犀利,实非当年鸟铳所能及。” 楯车确实是大清国击败明军的关键,甚至为了防止汉人得知其秘密,入关后,面对无鸟铳、火炮的明军,清军自然无需使用它,而且为了能让“江山永固”,出于保密的原因,在史籍中尽可能地抹去了曾在明清战争中极为关键的楯车。 而在明军夺据江南之后,京中亦有人提出用楯车抵挡,可是用通过各种渠道弄来的明军火铳射击之后,他们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熙如老弟有所不知,这楯车当年确实能挡明军火器,可是今日明军火器却不同往日,老弟可知道,当年明军鸟铳弹重多少?今日明军鸟铳弹重多少?” 明珠的反问,让王化行看了他一眼,然后摇摇头。 见其摇头后,明珠便说道。 “当年明军所用鸟铳弹重三钱,弹轻药少,自然不能洞穿重甲、楯车,如此我大清以楯车、重甲自然可破明军中军,而今日明军火铳,非但以石发取代火绳,且其弹重八钱,弹重药多,两百步可破双重重甲,即便提以楯车阻挡,亦能洞穿楯板,再创板后之兵!” 众人听得入神,而王化行只是沉默着。解释了一番之后,明珠才笑道。 “熙如只闻楯车,却不知今日明军火器已经截然不同于过去,自然不能再以楯车抵挡了。” 王化行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然后说道。 “那为何不能加厚楯板?” “楯车上的盾牌由厚木板包覆牛皮、铁皮复合而成,这样制成的楯车“小砖石击之不动,大砖石击之滚下,柴火掷之不焚”,可这楯车总归要靠人力推动,若是想要抵挡火器,就必须再行加厚至一尺余厚,到时就非人力所能推,如此,这盾车自然也就无用了。” 明珠的面上带着笑,在解释之余,他又特意补充道。 “况且,当年太祖皇帝在得到三顺王所献火器之后,我大清便大铸红衣大炮,盾车虽利,可却稍显笨拙,其远不及红衣大炮,所以,今日我大清才会造石发铳(1),练神机营,正是为了以火器克制火器。” 明珠的回答,是满清在吃尽了火器的苦头后,才做出的决定,现在西安城外就有火器作坊,有工匠在那里铸造火炮、打制火铳,甚至还通过各种渠道购买明军火铳,虽说现在清军火器在数量上远无法同明军相比,但至少让满清上下看到了一线希望。毕竟过去,面对明军的火器,他们往往只有被动挨打的份,而现在至少有了一搏之力。 “嗯,确实应该如此,明军火器既然犀利非常,那自然应该加以效仿,只是……” 话声略微一顿,王化行反问道。 “明军有数十万火铳兵,大清又有多少火铳?以已之所短,攻彼此所长,又岂是用兵之道?” (1)清时对燧发枪称呼。 正文 第141章 旧法(第二更,求支持) 以已之所短,攻彼此所长,又岂是用兵之道? 王化行的反问,让玄烨、明珠两人无不是一愣,而玄烨的眉头更是紧皱着,与其它人不同,他曾与伊里亚·佩尔菲利耶夫等西洋人接触过,从伊里亚等人的口中,他了解到,明军的火器犀利甚至就西洋亦无法与其相比,尤其是其石发铳,即便是于西洋也是极为少见,而且铳管制造更是精良非常。 现在西安制造的石发铳,虽说瞧着模样与明军的石发铳没有什么两样,可是实际性能却差之甚远,明军的石发铳于百五十步外对七尺长宽的木板,几乎是百发百中,而大清造的却甚至不能击中半数。也正因如此,朝廷才会不惜高价求买明军火铳。 以已之所短,攻彼此所长。这绝不是用兵之道。 眉头紧锁,尽管年少且不知兵,但是读过很多兵的玄烨,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于是便反问道。 “那以你之见,我大清又应该如何对付明军火器。” 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艾公子,王化行反问道。 “公子可知道铳弹是何制成?” “铳弹皆是铅子,自然是由铅制成。” “没错,正是由铅制成,那么公子可知道,这铅子极软,若是击穿一层硬板之后,其势必变形,不复初时圆滑?” 王化行一边说话,一边用手指沾着茶水在石几上画了几下,然后解释道。 “楯车上的盾牌由厚木板包覆牛皮、铁皮制成,这外层是铁皮,内层是牛皮,然后是木板,如此,铅丸破铁板时,首先变形,圆滑不再,自然没有初时那么强力,然后牛皮、木板自然可能以抵挡,而今天明军所用铳弹重达八钱,弹重药多,旧时楯车无力抵挡,无论加厚铁板或是木板,都势必会令其变得笨重非常,非人力所能推……” 说话的时候,王化行将桌上的四个杯子拢在一起,然后指着杯子说道。 “公子请看,” “这?” 看着桌上的四个拢在一起的杯子,玄烨的神情显得有些迷惑。 “铅子软,若是以竹捆扎成捆,铳弹铅子洞穿一层后,又临一层,如此反复重叠数十层,想来即便是八钱铅子又有何妨?” 说完这番话后,王化行便笑而不语的喝着茶,只是看着神情惊愕的艾公子和明珠道。 “这,以竹捆代厚板?这,这可能吗?” 明珠诧异的问道。 “非是取代厚板,而是另加一层捆竹,你可以试上一试。” 王化行直截了当的答道。 “当年闯贼亦曾以捆竹为盾,既然如此,为何不能于盾车上,另加捆竹,如此又增重能有多少?若是铳弹不能穿,自然可以以车为垒,再以铳弹击敌。有盾车为垒,又何惧明军火器?” “若是能不惧明军火器,我大清焉不能中兴!” 猛的一下拍案而起,玄烨的神情显得很是激动,而他这一激动,只吓了明珠一跳,唯恐皇上一时激动泄露出身份的他便起身说道。 “瞧着时间也不早了,公子明日还有功课,怕太夫人着急,我们就此告辞了,改日小弟再来见过兄长与贤弟。” 说完便拉着皇上的手,辞了李大明离开了。在他们离开的时候,李大明瞧着他们两人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而王化行看到他这副模样,便笑问道。 “你看出来了?” “不是寻常人家的公子啊,该不会是宫里的那位吧。” 李大明试探着问道,王化行只是微微笑道。 “你说呢?” 这个所谓的艾公子到底是什么人呢?他不是别人,正是当今皇上玄烨。对此王化行从明珠的恭敬中,就猜了出来,只是他没有点破罢了。 “熙如,你说,你今个这些话落在皇上的耳朵里,得了皇上的赏识,他日岂不非得被皇上重用不可?” “重用?” 王化行朝着远处看了眼,然后摇头说道。 “别忘了,这个皇上不过只是黄口小儿,还有几位辅政大臣哪,即便是有皇上的赏识又有何用?” 离开了布庄,天色已经黑了下来。明珠将腰间的刀鞘向前移了下,回头向身后的玄烨笑道。 “主子,今个咱可是回去晚了,若是再晚些话,指不定非得若太皇太后责罚不可!” 心里依然盘算着那盾车的玄烨笑说道。 “你的这两个朋友很有意思,你要多亲近亲近他们,我大清正是用人之时,即便是那个李大明,瞧着也是个能派上用场的,而且人也厚道。那个王化行,看来是个有些本事的。” 皇上这么说,明珠连忙回道。 “是,这王化行虽说是意欲考武举,可平常也是手不释卷,若是能加以任用,想来必可为朝廷立功。不过,他总归是汉人。” 玄烨点头说道。 “确实如此,汉人……总归还是不可信啊,不过他的那个法子倒是可以试一试!” 因为那些汉人的先后投降明朝,所以现在朝中的旗人都觉得汉人压根就不可信,自然也就谈不上重用。片刻后,玄烨又问道。 “你和王化行熟悉吗?” 明珠便将自己时常住于布庄的事讲给玄烨听,当然也会提及两人往日里谈过的事情,而对于其说的话,玄烨全是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听明珠说到王化行曾经提过安稳军心的事情时,便停住脚步问道。 “你是说,他有办法安稳八旗军心?” 皇上的发问,让明珠说道。 “其实也不是什么新鲜的法,现在军心纷乱,无非就是因为旗丁家眷为蒙人劫掠,发卖于汉人为奴为婢,他的法子,无非就是劫掠女子发于旗丁为奴为婢而已,若是如此,军心确实也能稳定。” “劫掠女子……” 玄烨点了点头,然后又把摇摇头说道。 “今日绝非往日,若是我等劫掠汉人女子,非但会激变陕西汉人,更会惹得明朝激愤,如此绝非上策。” “他说的不是汉人。” 明珠看着皇上,然后说道。 “陕西虽是中原地,可却也绝非只有汉人,河湟一带亦有色目数十万,若是能掠其女子为奴为婢,旗丁人心想来亦能渐渐平稳。且其非汉人,其生死明人自然不问,亦无需担心陕西汉人激变……” 听着明珠的话,玄烨先是点了点头,一副想说什么,最后却又垂首不语。见皇上没有说话,明珠便继续说道。 “所以,奴才以为,王化行虽说有些才华,可却也不堪大用,单就此策来说,虽看似能安稳军心,可却仍有不足,不说其它,就是那河湟女子不过区区十余万,又岂能尽配旗人……” “军心不稳,士气不振,我大清又谈何中兴?” 打断明珠的话,玄烨朝着远处看了一眼,随后便又岔开了话题,毕竟,对于他来说,这些事情不是他能过问的,更不是他能决定的。毕竟先前的“下不为例”,其实已经告诉他,至少在他亲政之前,很多事情,不是他能决定的。 “皇上,其实,现如今这气数还是在我大清的,你瞧,这永历一死,明朝就陷入纷乱之中,若是再有权臣篡位的话,那明朝必定陷入内讧,烽烟四起时,自然也就无力西顾,我大清若是能于西北有十年时间生聚、休养生息,十年后,奴才们必定还是能随皇上一同入关的……” 觉察到皇上的情绪似乎有些不对,明珠连忙转移了话题,他这么一说,玄烨立即笑说道。 “但愿吧,” 随后他们君臣二人一边说一边走,到了宫门口的时候,玄烨微服出访前带的扈从们就守在那里,他们正在门外头等得,见他们回来,一个个都是笑逐颜开的,拥着玄烨上了轿子。奶妈孙氏忙把一件貂裘给玄烨披上,生怕冻着他,并且责骂起来明珠来。 “你这奴才,胆子可够大的!出去这么长时间,万一冻着万岁爷了,看到时候太皇太后可不得扒了你的皮!” 知道皇上对孙氏极为尊敬的明珠连忙躬着身,只是陪着笑,却不言语。听着明珠被这么训斥,玄烨却有点过意不去,连忙说道。 “是朕不想回来,和明珠没关系。” 皇上这么一说,孙氏这才止住话。 瞧着那边的轿子,玄烨摇头说道。 “这都到宫门了,朕想自己走走。” 其实他之所以不想坐轿,是因为这“宫”太小了一些,根本就不需要坐轿子,非但不便不说,而且更让人触景伤情,毕竟,这里远不能和紫禁城相比。 见皇上要自己走,孙氏连忙于一旁劝说道。 “万岁爷,还是算了吧!天已经这么晚了,这天寒地冻的,风刮在脸上和刀子似的,若着了凉,太皇太后那边怪罪下来,可都是奴才的干系。” 孙氏这么一说,即便是有些不愿,但玄烨还是笑着点头,乘舆进了宫,而苏麻喇姑早就等在里面了,一见到皇上的舆驾来了,立即欢喜的迎了上去,然后对皇上悄声说道。 “皇上,大喜事,方才几位辅政对太皇太后上奏说,那明朝的李贼要篡位了,现在尽是一片劝进之声,这明朝定是内乱不止了!” 正文 第142章 沈阳事(第一更,求支持) 永历十六年十月下旬,沈阳城内,东北总督衙门内。虽是深夜,可是衙门大堂中还亮着灯。 瞥见一眼桌子上的一张《明报》——按照江北的惯例,在收复辽东后,既于此地刊印报纸,报纸是《明报》的沈阳版,虽说只是搭眼一瞧吴兆骞便看到头版的内容。 “……李子渊弑君篡位,天下理当共讨之……嘿嘿!” 他抬眼看了看面前的方以智,看着这位东北总督,尽管吴兆骞曾经赴满清科考,而且因为江南闱科场案被流放到宁古塔,但是因为东北人丁稀少,所以仍然被留用于总督府,当然,这也和方拱乾的推荐有着直接关系,方拱乾是南直隶桐城方家人,而方以智是其同宗,对其自然加以照料。 “先是弑君,又是篡位,如此乱臣贼子,理当天下共讨之,此议一出,必定会得各方响应。” 方以智却只是默默喝着酒,并不出声。身为府中官员,他当然知道,皇上暴病身死之后,大王是如何震怒,命令全军为皇上发丧,不过尽管如此,大王却没有直接指责李子渊弑君。 在弑君的问题,尽管民间有着各种推测,而且都指向李子渊,但是大王以及闽藩,甚至晋藩,都没有将此归罪于楚藩。 为何会这样? 究其原因,再简单不过,因为大家都没有证据,而现在,楚藩臣属对李子渊的劝进,已经让世人看到李子渊的狼子野心。同样也让世人为之不耻。 但是让许多失望的是,尽管大王质疑皇上死因,要求彻查此事,但是,在皇位继承的问题上,一直以来以忠贞不渝而名扬于世的大王却选择了沉默。 先帝走了,可还在太子在,而且太子在万年,可大王……想到一直以来的那个谣传,方以智不禁有些失神,若是大王当真是烈皇帝血脉,那么…… “李氏称帝,不过只是自寻死路,” 吴兆骞望着方以智,忽然低声问道。 “今日,先帝已去,天下不可一日无主,按理既然太子尚在,自然应该由太子继位,只是我大明尚在其它诸藩,先帝本是远藩,继位为帝,不过是因缘际会,若烈皇帝子嗣在,自应该由烈皇帝子嗣继承大统,不知制台可以为然?” 方以智依然不回答,只是眯着眼睛望着吴兆骞。 吴兆骞说得不错,朱由榔确实是远藩,按道理来说,确实不应该由其继承皇位,这大明宗室之中,有比他更近的近藩。可若是说到正统,自然没有比烈皇帝的子嗣,更能称得上正统…… 只是烈皇帝的子嗣到底有无存世? 这既是一个疑问,同样也不是疑问。 因为一直以来,都有谣言称大王是烈皇帝的子嗣,对此,大王既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 大王到底是不是烈皇帝的子嗣? 过去,天下人好奇。 现在,天下人更好奇。 “汉槎,那么以你看来,若是李氏称帝,这天下将会如何?” 方以智并没有顺着吴兆骞的话说下去,而且转移了话题。 “只恐怕天下必将重陷纷乱之中,如今天下兵马财物皆把持于四藩,若李氏称帝,恐必有人效仿之,即便大王意力揽狂澜,只恐怕亦会是独力难撑,为天下指。” 吴兆骞的回答显得极为谨慎,他的回答让方以智深以为然的点点头,这样的结局谁都很清楚,权力乱人心,这天下谁人不想当皇帝? 现在,之所以众人都保持沉默,不正是想看到李子渊会走到那一步吗? 在李子渊称帝的时候,大王又会做何选择呢? 是随波逐流,还是力揽狂澜,或者…… 在方以智与吴兆骞两人私下交谈时,于淮王府行在内,朱明忠同样面对着一个选择。 “朱慈炯……” 念叨着这个名字,朱明忠的神情显得有些无奈,也许几个月后,他就更还“真名”,他将会是大明烈皇帝的子嗣——朱慈炯,至于朱明忠这个名字,不过只是他潜藏于民间时的化名。 天下人谁会相信他是烈皇帝的子嗣? 这并不重要,因为到时候,不但会有玉玺等物证,同样也会有朝中的老臣作为人证,他们将会认同他的身份,他于这个时空之中,再不是凭空冒出来的,而是十几年前流落民间的皇子,是大明皇位最正统继承人。 至于朱由榔,不过只是远藩,不过只是因缘际会当上了皇帝,现在既然身故,那么大明的皇位自然应该由其真正的继承人继承。至于朱由榔的儿子…… “斩草除根……” 又一次,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出了石磊先前的建议。 “大王,斩草必须除根,只要朱慈煊在一天,纵是其不意谋夺皇位,可他毕竟是太子,他日势必会投机钻营之徒,于其身边为其谋划,今日大王仁心,反倒会害了他,若是其谋逆,被牵连者又岂止其一人?” 一直以来都积极为大王“进一步”出谋划策的钱磊,看着沉默不语的大王,再一次劝说道。 朱由榔死了! 在得知他的死亡时,钱磊总算是长松了一口气,尽管他同样觉得其身死有太多的疑点,至于为李子渊毒杀,在他看来更是无稽之谈,好不容易有个把持朝廷的机会,他李子渊又岂会错过,非要用最愚蠢的法子去弑君篡位? 可另一方面,钱磊当然明白,朱由榔死的正是时候,他这么一死,一直以来阻挡大王更进一步的障碍也就消除了,尤其是死在李子渊的“手中”,更是让大王有了讨伐不臣的借口。 虽说为朱由榔的死,而暗自叫好,可钱磊同样也看到另一个潜在的威胁——朱慈煊,他是朱由榔儿子,永历皇帝的皇太子,同样也是大明皇帝的继承人。 朱由榔是死了,可是朱慈煊活着,只要他活着,对于大王来说,就是威胁!既然是威胁,那就应该加以清除。 “大王,海上风大浪急,若是船沉了,或者舟船劳顿,水土不服,患了急病,也是难免之事……” 为人臣,自然应该竭尽全力为上者操办一切,主忧臣耻,这可是千古以来的道理。 在钱磊这主动在那“出谋划策”“时,石磊并没有说话,他有无数种办法解决掉朱慈煊这个问题。 但是,大王会同意吗? “当年高皇帝登基后,致力于驱逐胡虏,恢复中华,为此扫荡各路割据势力,以令我中华重新一统,四川明玉珍、江西陈友谅,都曾先后称帝,后高皇帝扫荡群雄,明玉珍之子明升归降,明升投降我大明后,有一次和红巾军另一起义军首领陈友谅的儿子陈理经常会面发牢骚。这二人虽都还是十几岁的孩子,但朱元璋怕他们受人盅惑,日后危及大明政权,高皇帝如何处置他们两人?” 面对钱磊的劝说,朱明忠并没有直接反驳他,而是拿出高皇帝当年的旧事。 大王的反问,让钱磊的脸色顿时为之一变,好一会才答道。 “当初,亦有大臣劝高皇帝杀两人以安江山,高皇帝仁义,自不愿杀他们两人,洪武五年,高皇帝下旨将明升迁徙到高丽。明升以及其母彭皇后等二十七人遣送到高丽,并宣“不做官,不做民”。明升一行来到高丽后,高丽恭愍王把延安、白川两县作为贡物,供奉给明升一家,并将位于松都北部梨井里的兴国寺提供给他们作为邸宅,配以奴婢。明升抵达高丽后娶高丽总郎尹熙王之女为妻,后育有四子,从此在朝鲜半岛代代相传。至于陈理,亦是如此……” “不用忌长者讳,相比明升,陈理的日子过去的很艰苦。不过虽是艰苦,却未伤其性命,最后也得已善终。当年高皇帝于外人尚是如此,朱某又岂能加害本宗亲藩?” 盯着钱磊,朱明忠反问道,他的反问,让钱磊的额头顿时冒出一阵汗来,而石磊则把眼帘一垂,明白了大王心思的他知道,除非朱慈煊当真谋逆,否则大王无论如何都不会要其性命的。 “当年高皇帝,不曾有伤明升、陈理性命,成祖皇帝亦不能伤及建庶人之性命。经此一劫之后,宗室飘零,几经离难,可谓是百不存一,诸藩亲亲之情,孤岂邮有伤分毫?” 此时朱明忠大有一副顾忌亲情的模样,但在这番感叹之后,他又稍作沉思,然后说道。 “孤曾听闻随驾大臣提及,先帝于占城时,曾言道,若能于此安稳一生,亦也无妨,虽先帝之言难免丧志,但其情可悯,嗯,他日便将其封国于占城吧!” 封国占城! 原本只想着杀人的钱磊一听,那双眼睛顿时睁的通圆,好一会才说道。 “大王高义!” 什么是大王高义,这分明就是变相的流放!将其流放于大明之外,又岂能再威胁到大王?甚至,大王的话让钱磊的脑海中浮现出那些亲藩,那些人的存在,或多或少对大王总是一个威胁,不错也如法效仿! 对于钱磊这会的想法,朱明忠倒是不知道,心知他们已经明白了自己的想法,便岔开话题说道。 “苍水现在到什么那了?” 正文 第143章 空口(第二更,求支持) 这天的正午时分,一队车马迎着冬日里凛冽的朔风,在漫天大雪中,缓慢的朝着沈阳城走去。车厢里里坐着四个人。中间一位大约四十岁出头身着一品大红官袍,头戴乌纱的官员。虽然神情端庄肃穆,可却是神色黯然,一副枯坐愁城的模样。 皇上死了! 李子渊篡位! 所有的一切,都是他一手造成的,若是他当初不是怀疑大王,皇上又岂会遭受暗害,大明又岂会落得今天这步田地。 我是大明的罪人! 张煌言于心底这般暗自思讨着,在得到皇上驾崩的消息后,他便陷入这样的自责之中,无论是任何人的宽慰,都无法让他迈过心头的那道坎,而现在,对于他来说,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返回江西,兴兵讨逆。 不过在返回江西之前,他必须要去拜见淮王,他要争取淮王的支持,有了淮王的支持,若是能再游说晋王出兵,游说闽王至少保持中立,那么李逆必败,尽管洪承畴等人投奔令李子渊实力大涨,但在张煌言看来,他们是讨伐叛逆,是顺应天理的义师,义师必胜。 但即便是义师,也需要粮饷,尽管江西在他的主持下,已经恢复了几分元气,尚可提供军粮,可打起仗来,银钱似流水一般,远非江西财力所能支持。想要讨逆,就非得筹措粮饷,而天底下只有一个地方有使之不尽的粮饷——江北! 江北的富庶不仅仅只是因为淮盐供应天下,还有江北兴盛的商业,当然还有江北的银行。几乎是一种本能,张煌言把筹措粮饷的希望都放在了朱明忠的身上,期待着不仅能游说朱明忠出兵,更能获得其支持军饷。 可若是他拒绝又该如何? 当张煌言在那里患得患失的时候,与其同乘一车的吕留良却是一副闭目沉思状,他的脑海中所闪动的是那副曾有幸看到的先帝画像,当然那个先帝并不是永历,亦不是隆武或者弘光,而是烈皇帝。 相貌确实相像,若,若淮王真是烈皇帝子嗣,这岂不正是顺应天命之时? 十数年来以大明遗民自居的吕留良,对于永历并没有任何留恋,反倒是每每思及烈皇帝以身殉国时,总会泪如雨下。若是烈皇帝子嗣尚在,那这大明的皇位岂不正应该由其继承。 只是…… 从眼缝中看着神情凝重的尚书,吕留良的心中不禁一叹,司马实在是太过迂腐了。以永历和淮王相比,若皆为君上,两人何为明君,但凡是人都能分得清清楚楚,估且不问其它,就是淮王于草莽间创立这番基业,便能让任何大明宗室为之汗颜。 世人皆知,可司马真的是看不出来吗? 当然不是,究其原因恐怕还是因为司马太过迂腐了! 于司马来说,他既为永历之臣,自然应该事君以忠。现在,永历已经身故,难道司马还意欲迂腐以太子为上吗? 唯一让吕留良心里稍作宽慰的,就是至少在太子的问题上,张煌言选择了沉默。 也许,司马也不知道答案吧! 透过满是霜花的玻璃窗往车外看去,吕留良的心底暗自寻思着。 那个答案到底为何? 没有人知道,但是吕留良的心里很清楚,如果淮王真的是先帝子嗣,那么淮王就是他吕留良心中的大明正统。 几乎是一见到朱明忠,张煌言便是悲愤非常讲述着李子渊是何等的大逆不道,更是慷慨激昂着必当挥师讨逆,并且言词诚恳的请淮王邀集天下志气讨逆,张煌言非常清楚自己实力以及地位,能够充当“盟主”的只有淮王。 “贼逆者,天下必当共讨之!” 面对张煌言的请求,朱明忠自然不会拒绝,毕竟,这正是他处心积虑想要得到的,率领“天下兵马”讨逆,这个名声确实不错,只不过,这并不是他现在的目标。 “只是,本王不知,待到逆贼荡平时,这天下又该如何?” 朱明忠盯着张煌言,甚至都没有借其它人之口道出这句话,他话里的意思甚至是不加掩饰的——将来天下应该以何人为帝! “这……” 张煌言不由一愣,他没有想到朱明忠会这般的直接,原本他还以为,这个问题,至少要等到荡平李逆之后,才会有人问到这个问题。 迎着大王的视线,张煌言看着面前这张与画像有七分相似的脸膛,上一次,他试探的时候,淮王并没有反驳,甚至隐约的还认同了那个身份,只是,这,这是真的吗? 尽管在内心深处,张煌言甚至希望眼前的这位大王是先帝的子嗣,但作为大明的人臣,他不能仅仅因为貌似,就抛弃所持的立场。 大明的皇位必须要由朱室宗亲继承! 这是张煌言最后的,甚至也是唯一的底线。犹豫片刻,张煌言咬牙说道。 “大明的皇位必须要由朱室宗亲继承!” 在张煌言道出他的底线后,吕留良、罗纶等人无不是一阵失望,他们知道,这是司马最后的底线了。 司马怎么能够愚忠如此! “若,若是……” 尽管张煌言想要说“若是他日天下德者出,皇上愿禅让,张某亦不会反对”,但这句话,他却怎么也说不出来,他是不会反对的,可他会选择辞官归隐,这,才是他真正的底线。 而这个德者是谁? 张煌言的心中早就有了答案,此次讨逆之后,天下或许会再次姓朱,但这个朱恐怕是此朱非彼朱了。 德者出……这或许是身为文人的他,唯一能找到的说服自己的理由了。尽管有这样的认识,但是他却不想突破个人的底线。 看着张煌言的犹豫与纠结,看着他内心的挣扎,朱明忠于心底长叹口气,让史书上与和岳飞、于谦并称为“西湖三杰”,主动说出那番大逆不道的话,怕是不可能了。 在感叹之中,朱明忠又看了一眼罗纶,在另一个时空的历史上,作为其部属的罗纶一直追随于他左右,两人一同被清军俘虏,一同被清军杀害于杭州。一同赴死的,还有他的侍僮杨冠玉,监斩官见杨冠玉年幼,有心为他开脱。杨冠玉却断然拒绝道:“张公为国,死于忠;我愿为张公,死于义。要杀便杀,不必多言。”言罢跪在张煌言面前引颈受刑。几年前第一次见杨冠玉时,那个十二三岁的少年现在应该已经长大了吧。 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朱明忠看着于一旁似乎有话要说的罗纶,他只是略微点头,然后缓缓开口说道。 “甲申年三月十七日,闯贼围攻京城。次日晚间,先帝与贴身太监王承恩登上煤山,远望着城外和彰义门一带的连天烽火,只是哀声长叹,徘徊无语。闯贼攻入北京。太监王廉急告先帝,先帝在宫中饮酒长叹:“苦我民尔!”太监张殷劝皇帝投降,被先帝一剑刺死。随后先帝命人分送太子、永王、定王到勋戚周奎、田弘遇家。” 朱明忠的话声不大,甚至显得有些低沉,但在他说话时,张煌言等人无不是神情愕然,他们之所以如此惊愕,是不曾想到淮王为何会说出这些话来。 “可谁曾想,纵是外戚血亲,于利益面前不过一张薄纸,闯贼入京,周奎为一已富贵,将太子、永王、定王献于闯贼。后闯贼兵败,三人被李自成挟裹出京城,南下路上三人趁乱逃出,三人走散于兵火之中,再无相见……” 也许是想到了历史上,早已经身死于满清之手的崇祯的子嗣,朱明忠的神情显得有些低落,他的脑海中甚至浮现了王士元,那个位真正的皇子,当时不过十二岁,又是如何于乱世飘零,一路乞讨南下…… “乱世之中命贱如狗,曾经锦衣玉食,如今为求活命,甚至不得不从狗盆抢食,为恶犬所伤……” 言道着王士元一路上遭受的磨难,最后朱明忠的脸上慢慢的挤出一丝笑容。 “若非是碰到了游走江湖以治病救人为生的师傅搭救,恐怕他早就死于街头了……” 尽管朱明忠没有说“我”,更没有称自己就是“定王”,但他还是用师傅告诉其它人,他就是定王,他是先帝与周皇帝所出定王! 不过,即便是没有直接说出这番话时,但朱明忠仍然暗暗在心底对着自己真正的父母说了句抱歉,在这个时代,他必须要有一个合适的“出身”,只有如此,才能解释他凭空出现的原因。而在另一方面,没有比“定王”这个身份更合适的身份了,有了这个身份,他可以光明正大的得到皇位!成为大明的皇帝! 听着大王的这番讲述,尽管不知他这一路上到底遭受了多少磨难。但是张煌言、吕留良以及罗纶等人无不是眼眶通红,他们很难想象一个曾经绵衣玉食的皇子流落民间之后,到底遭受了什么样的磨难才活下来,但他们能够想象,他坚忍到何种地步,才一步步走到今天。 “大、大王,可,可有凭物?” 正文 第144章 凭证(第一更,求支持) 可有凭物? 在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张煌言的心底暗骂自己一声。心想到,当初大王先是陷于贼手,后又流落于民间,又怎么可能会有什么凭证? 可,可空口无凭啊! 空口无凭之下,又如何能说服得了天下? 尽管内心倾向于相信大王是先帝的子嗣,可是张煌言却希望能够有所凭证,有了凭证不但能够一解他心头的疑惑,同样也能让一解天下人的疑虑,让天下人明白,淮王才是大明皇位最正统的继承者。 空口无凭。 谁都可能说自己是先帝的子嗣或者大明宗室,若是如此,那岂不是谁都可以称自己是皇帝? “张尚书可知,我大明一共有玉玺二十方,也就是“二十四宝”,初时有十六宝,后来成祖皇帝因玺宝毁失,命人补刻数宝。再往后,武宗绝嗣,世宗皇帝是武宗族弟,以兴献王世子身份入主大统,世宗继位后于嘉靖十八年,其又下旨增添御宝,而新制七宝曰: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大明受命之宝、巡狩天下之宝、垂训之宝、命德之宝、讨罪安民之宝、敕正万民之宝,与国初宝玺共为御宝二十四,尚宝司官掌之。如此,也就是大明二十四宝。” 原本一直沉默不语的钱磊,表面是说的是玉玺,可实际上说的却是大明自高皇帝后的两次易统之变。每一次国统更迭,都会新制玉玺,而每次新制玉玺之后,都会以其新制御宝为宝器。而这新制御宝同样也带着异乎寻常的含意。也正因如此,世宗所制的新制七宝,对于现在的大明才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这一点钱磊知道,张煌言也清楚,甚至可以说,天下但凡是个读书人,都非常清楚,世宗新制御宝于大明的意义。 “如果本官所记不差的话,世宗钦制七宝,除天子宝外,皆落入清虏之手……” 突然,张煌言的话声猛然一顿,他诧异的看着钱磊,然后又把目光投向朱明忠,难道说,天子宝在淮王这里? 天子宝当年不是下落不明了吗? 甚至清虏还言称其毁于紫禁城的兵火之中! 清虏之所以如此宣称,是因为玉玺象征着一国的法统所在,历代的皇帝都十分重视御宝的徵信作用,将其作为国家的象征物,是皇帝治理天下的凭证。有了大明的天子宝,满清甚至可以名正言顺的取代大明。只是让满清失望的是世宗钦制七宝之中,作为皇帝象征的天子宝却下落不明。 天子宝在什么地方? 满清没有得到,李闯同样也没有得到,早在李闯进京之前,大明天子宝就已经消失了。 那块“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为何会消失? 曾几何时,没有任何人去思考这个问题,那时候,对于天下的仁人志士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将清虏赶出中原。可是现在,当钱磊说出这个玉玺的时候,张煌言似乎明白了为何“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会消失。 因为是烈皇帝把天子宝送了出去,为何送出天子宝,恐怕正是为了让太子有身份的凭证。 在众人的惊愕中,朱明忠取出了一个檀木盒,然后摸着那个雕刻有龙纹的木盒,缓声说道。 “当年被送出宫躲避时,为免遭窥视,便将此物藏于京中,兄弟三人立誓,他日非大明天下得复,否则绝不得起出此宝……” 没有什么比这块“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更具有说服力了,甚至在看到那个木盒的瞬间,张煌言相信了,他所有的疑虑都随着看到玉玺的瞬间打消了。所有的疑惑,所有的不解,都因为玉玺的出现,而消失的无影无踪。而吕留良甚至在看到那玉玺的瞬间,更是泪如雨下。 “尚书可需要加以比对玉玺?” 钱磊反问让张煌言的神情不由为之一窘。 “臣、臣……” 想到这些年屡次犯上的举动,张煌言吱呒着想要谢罪时,朱明忠却止住他说道。 “孤现在只是大明的淮王,至于这定王……” 话声略微一顿,朱明忠摇头说道。 “先待天下平定,再从长计议吧。” 所谓从长计议,不过只是托辞。待到天下平定时,这天下只有一个人可为人君,就是眼前的大王。对此,再也没有人会怀疑,甚至现在,他们心中的最后一个坎,随着玉玺的出现,而烟消云散了。 很多时候,人总是如此,当他们愿意相信一件事情的时候,只需要一个简单的佐证,他们就会选择相信。甚至在有些情况下,很多所谓的“士人”那种偏执的性格使他们只要相信了某件事情,就会找出一万种理由来证明自己选择是正确的,他们会想方设法的用各种谎言与借口来证明自己。当然,在这里,并谈不上什么偏执,更谈不上用谎言和借口来证明,最重要的是,他们愿意相信这一切,愿意相信眼前的这位大王确实是烈皇帝的子嗣。 就像一直以来,在天下许多百姓看来,烈皇帝必定还有子嗣存活在世,他们之所以对此深信不疑,是因为他们觉得,像烈皇帝那样一个即便是在身死之时,尚且心念百姓的好皇帝,是绝对不会绝嗣的,老天总会开眼的。 当然,这是百姓们良好的愿望,而这样的愿望同样也存在于张煌言、吕留良等士宦官员的心中。也正因如此,在传出朱明忠是烈皇帝的流言之后,许多人才会选择相信,他们甚至觉得,也只有紫禁城,才能培养出像淮王那样的人物,甚至曾暗自寻思着,如果淮王真是烈皇帝的子嗣,那就再好不过了。而现在看到这块玉玺之后,本就有的期待与面前证据,让他们不加怀疑的选择了相信。 怀揣着这种心态的张煌言,知道天下不知多少人和他一样,都怀揣着这样的心思,现在听大王还想要继续“隐瞒”身份,立即大声反驳道。 “臣以为,大王勿需如此谨慎,今日已非往日,往日帝尚在,而大王落于民间,不意因此引得纷乱,今日既然帝已逝,大王自当继承大明皇位,以为正统,以此玺授印,下旨晋、闽两藩讨逆,如此,天下不日便可平定。” 张煌言的话声刚落,那边吕留良又跟着说道。 “司马所言甚是,大王,方今天下人谁人不感念烈皇帝?谁人不期盼天下共主尚在?他日大王不意因已而起纷争,从而令大明陷入内讧,大王仁义如此,天下谁人不知?今日既先皇已去,大王既是烈皇帝之子嗣,理当继承大明皇位,以安天下士民人心!” 劝进! 此如朱明忠所面对的劝进,与李子渊截然不同,李子渊所面对的不过只是所谓的“天下有德者居之”,而朱明忠所凭借的却只是两个字——“正统”,他是烈皇帝与烈皇后所出嫡子,自然是大明皇位最正统的继承人。 有了这个正统的存在,普天之下的士民都不会生出丝毫反对之心。当然,张煌言、吕留良他们之所以会如此信心满满,是因为那块“天子宝”,否则他们绝不会这么自信。 当然,对于他们的劝进,朱明忠不需要拒绝,不需要遵循古制要“婉拒三次”,毕竟,他是大明皇位真正的继承人,既然如此,那么继承皇位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自然也就不需要拒绝了。 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有了张煌言的“劝进”,有了“正统”这个招牌,朱明忠便可以以朱慈炯之名,顺理成章的继位为帝,然后再以“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去号令天下,号令天下忠臣义士兴兵讨逆。 当然,与过去朱由榔只能寄希望予他人不同,对于手握强兵的朱明忠来说,他所需要的仅仅只是晋藩、闽藩对他的承认。对他大明皇帝身份的承认。 这种承认,并不仅仅只是一方“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所能换来的,或许一方天子宝,可以打消世人的疑虑,但是想要得到闽藩、晋藩的认可却是另一回事,而没有他们两藩的认可,一切都只是空谈。 “闽藩那里,臣会在返回江西的途中,亲自去南京游说闽王,若是臣所料不差,闽王应该不会拒绝,毕竟,殿下是其姑丈……” 对于张煌言的这番话,朱明忠只是不以为意的笑了笑,所谓的“姑丈”在利益面前不过只是一张薄纸罢了,对于闽藩他早有了其它的打算。 “再就是晋藩,殿下有大恩于晋藩,若是殿下能修书一封与晋王,并晓之以大义,想来晋藩亦不会有丝毫反弹之心,唯一让臣担心的,还是李贼,他既然弑君,就是为了篡位为帝,加之现在洪承畴领西南数省以及四川归降李贼,令其实力大增,若是其调动洪贼数十万大军,其实力雄厚,恐怕远胜于我……” 听到张煌言的担心,朱明忠只是哈哈笑道。 “洪承畴……他那里,我可还真不担心,他洪承畴表面上是以数省相投,麾下数十万人马,可那些人马,又有多少是他的?别忘了,还有吴三桂、还有李国英哪!” 正文 第145章 生死路(第二更,求支持) 永历皇帝突然暴病驾崩的消息,就像是一道惊雷似的,在中华大地传递着,不过只是几日功夫,就传遍了大江南北,同样也传到了位于西南极边之地的云南。 云南作为遥远的天涯之地,曾是大清最后攻克的大明省份,而此时主政云南的正是当年引清军入关的山海关总兵吴三桂。 以吴三桂守云南,是满清朝廷的最佳选择。吴三桂追随清朝这么多年,未犯有大的过失,凡所到之处,总是旗开得胜,或反败为胜。当年因汉中是为三秦门户,四面皆冲,所以满清才特命吴三桂镇守,以对付四川、陕西、湖北诸地的农民军余部和南明的军事威胁,阻止他们向北发展。他自顺治五年直到十四年出征贵州,镇守汉中近十年,稳定了局势,有力地阻止了反清力量的进攻,并且不断地消灭他们。连陕西巡抚张自德也称赞吴三桂镇汉中,使地方安定。他担心吴三桂“一旦移镇于滇,反清的残余部众还在“蠢动”,他深感忧虑。吴三桂镇汉中,地方军政官员皆以他为保障,担心他一调走,失去一威望人物,兵力大为减少,他们不能不提心吊胆。那时吴三桂无论在军队,或是在地方,已形成很高的威望,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即使他的敌人,一听他的名字,尽管恨之入骨,但是却也有几分胆寒!对此顺治和廷臣们完全了解三桂的情况,正是利用他的威望和实力来镇御更为难守的云南! 而吴三桂也没有让满清失望,他镇守云南后,全力征伐明军,很快安抚了人心,局势也日趋稳定起来。明朝李定国虽是屡战不降,但是最终其却不得不领残部撤入山林,而在走投无路之下,更有明军络绎不绝地前来昆明向吴三桂投诚归降。 吴三桂的功劳同样得到了满清的赏识,顺治和吏兵两部把云南的人事权、民政、军事、钱粮及一切事务都授给吴三桂掌管,由他直接请示顺治批准。地方官员,从总督、巡抚到各政府部门都不得干预。吏部、兵部甚至把任免官吏权也交给他,凡他提名的,吏部兵部不过履行任免手续罢了。这样,吴三桂于云南集军民政财文大权于一身,成了凌驾于地方官之上的“太上皇”,实为世祖钦定的代理人。 满清之所以对云南对吴三桂实行了特殊的政策,除此,在任何他省都无此规定。这是由于云南的特殊情况而采取的特殊政策。因为云南为“远徼重地”,又是初定,局势还不稳定,不得不由一强有力的人物掌管一切,事权归一以便应付紧急情况的出现。责成三桂掌管一切,也只是暂行办法,不是永久不变,等数年后,云南形势“大定”,各职权仍归各官负责。 不过,现在随着满清的败退,身为云南太上皇的吴三桂成为了云南实际上的统治者,满清朝廷的命令于云南再也没有丝毫作用,不过尽管满清朝廷的命令于云南变成了废纸一张,甚至就连昆明的数千旗兵,也于月前,被吴三桂尽数坑杀于昆明城外。 “长伯,为何待到今日才杀我?” 神情痿迷的爱星阿,看着已经换上一袭明式官袍的吴三桂,大声质问道。顺治十七年,他领定西将军偕吴三桂进征。尽管表面上他官衔在吴三桂之上,可以云南他却不得不依靠吴三桂,甚至在吴三桂反叛之后,根本没有任何一搏之力。 他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他知道,昆明的汉军之外的满蒙旗兵都已经被吴三桂杀害,从几个月前,其摆下鸿门宴时,这一天就已经在他的意料之中。现在,终于轮到他了。 “吴某是受洪大人之命!” 一句洪大人从吴三桂的口中吐出时,爱星阿只是无奈长叹口气。 他吴三桂反叛了朝廷不假,洪承畴同样也反了,尽管吴三桂于这云贵形成太上皇,可是对于洪承畴却是惟命是从,他们早在关外降清前,就已经结成世交,吴三桂更是以晚辈待洪承畴,对其十分敬重,两人关系可谓是极深。降清后,他们同样也保持极为密切关系,而此次又一同征云贵,对吴三桂洪承畴同样是无处不关照他。 “洪亨九,这次又把自己卖了个什么价钱?” 盯着吴三桂,爱星阿的唇角一扬,话间尽是嘲讽。随后,他盯着吴三桂说道。 “长伯,洪亨九以五省之地降明,自然可以得明朝重用,只是你吴长伯,降明之后,又该如何?当年洪亨九上书朝廷提出以一王镇守云南,仿元、明两朝成例,世守此地。并举荐你吴长伯世守云南,只是降明之后,这云南本是沐家世守之地,明朝又岂会任由你吴长伯世守此地?” 盯着吴三桂,爱星阿试图用言语煽动着吴三桂,他所想的并不是为了活命,而为了让离间吴洪两人之间的关系。 “吴某人的将来,自然不劳爱大人操心。” 吴三桂看了一眼爱星阿,并没有理会他的嘲讽,冷笑着他对身边的人吩咐道。 “送爱大人上路吧!” 待到滴血的人头被捧在盘中送到面前的时候,吴三桂只是看了一眼,坐于亭中的他,便若有所思的看着山下的昆明城。 “吴某的将来……” 或许他可以平静的杀死爱星阿,但是他也知道爱星阿所言不虚,随洪承畴降清之后,这云南,无论如何,他恐怕都呆不下去了。 当年引清军入关,离开辽东时还是一个刚满三十岁的青年人,到此时已在外奔波十八年,论年龄,也已四十八岁,离开昆明之后,又能去那?重回辽东吗?即便是他愿回辽东,朝廷又岂会让他回去?这一点也可以肯定,吴三桂明白,朝廷是不会把让他回辽东的。 “王爷可知道,今日之大明,是绝不会有王爷立足之地的!” 穿着一袭青色长袍的李亭白,看一眼若有所思的吴三桂,见其不说话,他便反问道。 “王爷以为,若是李楚篡位称帝其胜算几何?” “本王麾下有十三万精兵,李国英麾下亦有十万精兵,再加上洪大人麾下二十万大军,四十三万大军归顺李楚,其不可不谓之兵强马壮!” 吴三桂的双眼眯成缝,死死盯着盘中的爱星阿,现在这盘中端的是爱星阿的人头,他日又会端上谁的人头? “那王爷意欲为其火中取栗吗?” 李亭白反问道。 “若是李楚调王爷大军移出云南,于中原征讨,大王以为如何?” 这…… 离开云南! 离开云南后,他又去那?这些年为满清一路征讨,可谓是劳苦功高,好不容易才得到他落脚的地方,再离开此地,再颠沛流离吗? “既便是吴某不离开此地,沐家又岂会容吴某镇守云南?” 吴三桂盯着面前的李亭白,眼前的这个人,是从缅甸过来的,他的投名状是煽动缅军袭击永历行在。这个人到底是什么身份,直到现在仍然还是个迷,不过即便是如此,吴三桂还是把他留在了身边。 “若是云南有事,吴某自然不能调离此地。” 吴三桂又一次拿出当年洪承畴教他的自固之道“不可使滇一日无事也。”。 “若是如此,大王自然可以拒李楚所征,可若是长沙、成都皆是如此,那李楚又焉能长久?若是李楚不能长久,这天下又有何地能容得了王爷?待到中原平定之时,西南虽遥,朝廷又岂不会挥师讨伐,况且尚有沐王以及定南军,只怕到时候王爷……” 冷冷一笑,李亭白将视线投向那石几上的漆盘,看着那颗人头,这爱星阿的人头与在城外被坑杀的六千旗兵,都是投名状,是吴三桂的投名状。 只是这个投名状……没有什么意义。 “这……” 李亭白的话让吴三桂的心思一沉,若是他们能倾力相助,或许李楚尚能平定天下,可若是他们皆暗图自保,那李楚又岂能坐得了天下,若是他坐不稳天下,大明朝又岂会容得下他? 清军可是他吴三桂引入关的! 洪承畴是天下第一号汉奸不假,他吴三桂也是并列第一! 这么一顶帽子扣在脑袋上,这天下人又岂能容得下他? 而吴三桂之所以会与洪承畴一同降李,并不是因为对洪承畴惟命是从,是因为在洪承畴的信中写的非常清楚——天下只有李子渊能容得他们,其它人对他们无不是欲杀之而后快。 降李是为了一条生路,而在乱世之中,这生路又要靠什么来保障?自然是麾下的兵马。如果像当年为满清一样为李子渊鞍前马后,赴汤蹈火,即便是保证其坐上了皇位,其到时候,会不会容他执掌兵权?若是这手中若是没有了兵权,他李子渊会不会鸟尽弓藏? 答案是肯定的! 出身于辽东将门的吴三桂自然也算是熟读史书,即便是他为新朝鞍前马后,百战沙场,到最后却不一定能落得好的结果,往往越是如此,他日天下平定的时候,死的就会越快。 怎么办? 左是死路一条,右是一条死路。 现在该怎么办? 正文 第146章 生路(第一更,求支持) 降李是死路一条,降明亦是一条死路。 面对这样的两难,吴三桂尽是一副愁眉不展状,他的双眼死死的盯着李亭白,这李亭白果然是个祸害,三言两语便让吴某心神大乱! 吴三桂之所以心神大乱,无非就是因为私心。 但凡是人,都有各自的私心,而吴三桂的私心非常简单,就是要保住吴家的荣华富贵,至于其它的,什么明,什么清,从来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这同样也是辽东将门的共同点。 明朝的灭亡使吴三桂失去倚靠,为了寻找新主,此后,吴三桂在各种政治势力间进行投机。面对李闯的招降他也曾一度有投降李自成的念头。而在答应与李自成议和,为防李自成有诈,又私下以黄河南北分治为条件向多尔衮求助。 如此种种投机,再到后来乞师击李,打的是“复君父之仇”的旗号。清军入关后,吴三桂渐渐也放弃了拥立明太子的主张。从当年的对南京政权表示:“不忍一矢相加遗”,一路西征李自成。可很快他再也不提什么“复君父之仇”,而是望风转舵,称崇祯帝为“故主”,反复表白自己“矢忠新朝”了。 之所以如此,为的正是吴家的荣华富贵,从汉中到四川,再到云南,这一路上,他为满清立下了汗马功劳,十几年来,尽管为满清南征北战,但吴三桂得到的回报也是丰厚的,清朝对他由原先的控制使用改为放手使用。如此才有了他成为云贵事实上的统治者。 对于已经当惯了土皇帝的吴三桂来说,他的梦想是能像沐家一样镇守一地,而不是做个朝臣或者什么清贵勋臣。也正因如此,即便是在选择降李之后,他压根就没想过领兵出滇,他所思所想的仍然是维持着西南的这一方小天地。待到时局分明时,再择明主而投。 可即然他吴三桂能暗谋自保,待到明主出。那么李国英又岂会某为他人驱使,还有洪承畴又岂是轻予之人? 或许,他们三人在这个时候,会抱团取暖,联通一气,以保住各自的性命。但待价而沽才是他们彼此之间真正的想法。 若是如此,即便是降了李楚,又有何用? 那李楚今日之势不过只是虚张声势图有其表罢了! 若是如此,那李楚又岂能长久?至于天下的英主又会是谁?是朱明?还是朱淮?至于李晋,吴三桂压根连想都没想过,但吴三桂知道,无论是谁,都不可能容他吴三桂把持十数万人马割据西南的。 “那……” 良久之后,吴三桂盯着李亭白反问道。 “以先生之见,三桂现在应该如何?” 见吴三桂在思索良久之后,再次发问,李亭白便知道他已经想通了其中的关键,于是便直截了当的说道。 “将军以为天下之大,可有容得下将军的地方?” 李亭白的反问,让吴三桂神情一黯,尽管他一直用“借兵”来掩饰所作所为,可是后来的“矢忠新朝”,早就表明了一切,他“借兵”不是为了“报君父仇”,而是为了吴家以及辽东将门的荣华富贵。 尽管在西征闯贼的一路上,他不遗余力地去对闯贼、西贼行以斩尽杀绝。但是与尚可喜等人同动辄屠城不同,他却很少命令下属屠城。可即便是如此,他知道,天下人不会忘记,如果没有他吴三桂“借兵乞师”,就不会有满清入关后的屠杀。 他吴三桂确实没有屠过几座城,可天下人的死,总和他脱不开关系。 大明朝容不下他,新朝同样也有可能拿他吴三桂的脑袋去平息天下的怒火!这天下,恐怕还真没有能容得他的地方。 “无论如何,吴某都不可能有束手待毙的!” 抬起头,盯着李亭白,吴三桂的眉头紧锁。心知自己天下之大已经再无吴家立足之地的他,在感叹着造化弄人的时候,同样也好奇着眼前这人的身份。 “李先生,本将军到是好奇你到底是何人?” 这李亭白到底是何人? 他当初为何策动缅人袭杀朝廷,又为何来到昆明投奔他平西大将军? “我何人不重要,重要的是……将军怎么办?” 坐到那石凳上,李亭白看着盘中的人头,尽管血腥味很是呛人,但是他却像是没有闻到似的,缓声说道。 “将军是不会束手就擒,那若是李某给将军指条活路,不知将军是否愿意?” 活路? 眉头猛然一跳,吴三桂急声说道。 “还请先生明示。” “把云贵交还于沐家!” 这句话落到吴三桂的耳中,尽管让他震惊不已,但他仍然冷静的问道。 “交给沐家后呢?难道,如此吴某人便能得一条活路?” 沐家? 沐家能容得下他吴三桂? 对于原本曾一心想要把吴家变成大清国的“沐家”的吴三桂,在心里权衡片刻,他与沐家并没有直接的恩怨,即便是有,那也是各为其主,若是……即便是沐家能容得下他吴三桂,又岂能保得了他? 沐家现在也不过只是仰人鼻息,靠着朱淮的支持,才于定南勉强立足,如此,又怎么可能保得住他吴三桂,况且,他又岂愿意为沐家的家臣? “沐天波保不住吴某,而且,若是吴某把云南归还沐家,三桂麾下十数万将士又该如何?难道也拱手让予沐家。” 尽管那十余万人马之中,只有区区数万人是他于辽东带出的人马,其它人大都是他一征征讨中招降的明军,可深知兵马才是根本的他,又岂会交出兵权? “将军,李某在来昆明后曾听说,将军将意穿越山林入缅,不知可有此事?” 李亭白并没有回答吴三桂的反问,而只是问道另一件事,当初吴三桂曾准备入缅夺取永历朝廷一事。 “确有此事,” 吴三桂倒也没有隐瞒,甚至也没有加以掩饰。 “那么,既然当初将军能够领兵穿越无人山林入缅征讨,那么为何不能……” 说话的时候,李亭白用手指沾着盛着爱星阿脑袋的盘中的血水,在石几上划了一个简单的地图,一边画图,一边说道。 “若是出昆明,经大理沿茶马道,一路北去,过丽江,入察隅,再由此入天竺,此地当下的正处于内乱之中,其国内纷争不断。以将军领兵之能,必可于此地立足,并打出一番天地,若能如此,又何愁生路难寻?” 这是生路吗? 尽管李亭白面上带着笑,可是他的心底却知道,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生路,当然也谈不上死路。 这条路,既可生,也可死。 就看吴三桂能不能死中求活了。 在李亭白的话声落下时,吴三桂并没有说话,他的眼睛盯着那用爱星阿的血绘出的那条“生路”,这是生路吗? 这根本就是一条血路! 现在这条路是用爱星阿的血画出来的,可如此他领着麾下的十几万人马走上这条路的话,那么,将来这条路上流的就是他吴三桂麾下兵卒的血。 这就是他李亭白给出的生活! “哈哈……” 在良久的沉默之后,一阵大笑之后,吴三桂猛然起身,他的双眼盯着李亭白,然后沉声说道。 “看来,这便是淮王为吴某准备的生路吧!” 如果没有李亭白的这个建议,吴三桂还不敢相信,这人是淮王的人,但是有了他的这个建议,吴三桂便清楚了对方的身份,在整个大明,除了那位淮王,没有人会把生路投向万里之外的天竺,更不会有人知道,云南与天竺相隔不远。 “淮王果然打得一手好算盘,吴某若是领兵离开云贵,沐家自然可能乘虚而入,如此一来,非但长沙洪亨九会腹背受敌,就是四川的李国英同样也是如此,即便是他们有心派兵助李楚篡位,恐怕也不敢轻举妄动,既然淮王能于吴某身边下这步棋,那么洪亨九身边恐怕也有淮王的人吧!” 说出这句话后,吴三桂只觉得后背猛然一凉,他看着李亭白,脑海中甚至浮现出一个字眼“死士”,如果此人是“死士”的话,那么他吴三桂恐怕早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若是洪承畴身边也有这样的“死士”,恐怕洪中堂那里也是凶多吉少了! 后背的冷汗瞬间浸透了衣衫的吴三桂盯着李亭白,余光看着爱星阿的脑袋,他甚至有一种错觉,也许,他随时都有可能变成另一个爱星阿! “洪承畴必死!” 李亭白的话声不大,但却很果断。 “为何要留吴某人一条活路?” 吴三桂有些诧异的反问道,既然洪中堂必死,可,为什么要放他吴三桂一马? 不过,李亭白并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面对李亭白的沉默,心知对方不过只是执行者的吴三桂又问道。 “若,若是吴某不愿远走天竺呢?” 吴三桂的回答,让李亭白微微一笑,他看着还在那里强撑着的吴三桂,片刻后,唇角略微一扬,然后反问道。 “你有选择吗?况且,以将军秉性而言,又岂会坐以待毙?将军以为,这天下又给你留了多长时间?” 正文 第147章 祥瑞(第二更,求支持) 劝进需要什么? 祥瑞! 这寒冬腊月的,又有什么祥瑞? 没有祥瑞,地方官员也能制出祥瑞来,什么寺中池塘里的乌龟自冰下钻出,龟甲上刻着“十八子坐天下”,什么在黄河中得到一块石头,上有“李兴”二字,李子渊自然喜欢这二字,重赏地方官不说,还把当地的地名改名为李兴县。 这种祥瑞,世人皆知其假,可问题是历朝历代皆有人热衷祥瑞,而李子渊热衷于此,同样也是为了他篡位登基制造声势。他希望通过祥瑞证明自己是真命天子。寒冬腊月里有人献“佳禾”,也有人称“龙见于云中”,甚至就连冰封的黄河也出现了“黄河清”的祥瑞,至于“圣人出”之类的祥瑞,更是不绝于官书之中。 声势制造的越是浩大,李子渊就越是低调,在他命人操办着永历的丧事时,甚至还特意前往正在大兴土木的思宗皇陵,去拜祭思宗。 而在李子渊拜祭思宗的时候,因为皇陵离城有百里,所以各种重要朝政和各地重要军情不断地通过专使飞骑送到他的案前。当然,在这些事情之中,最重要的恐怕就是颁布明年的历书,每年冬季用皇帝的名义颁布历书,俗称皇历。一国之内颁布皇历是皇帝的特权,是皇权的象征。虽然李子渊暂时还未称帝,实际上却已经是皇帝的身份,只差最后的劝进登基了。所以,他在返回京师的路上得到已经刻印好的“癸卯历”时,自然十分高兴,竟然不顾鞍马劳顿,在灯下从头到尾翻阅一遍。他望着黄纸书笺《大唐钦颁天德元年癸卯年岁皇历》一行红字时,那种执掌皇权的喜悦和兴奋之情,顿时便充满心头,不觉为之而陶醉。 这就是皇权吗? 手抚着这本皇历,李子渊不禁有些为之痴迷,不过尽管为之陶醉,但是他却很清楚,还没到高枕无忧的地步。在过去一段时间的“功进”风潮之中,他派出的使者仍在积极游说着闽郑。面对他提出的“各领其地,各自为帝”的建议,尽管表面上郑经大声加以训斥,但据使者的回报,郑家诸人对此似乎并不反对。 至于李定国,虽说他在广州指责他李子渊是乱臣贼子,可他李定国是什么?不过就是西贼出身!居然还以大明的忠臣自居,这又是何等的可笑? 唯一让他担心的就是淮王朱明忠,他派去的专使,甚至连山海关都未能通过就被赶了回来,那朱明忠难道是想当大明的忠臣? 忠臣? 忠臣有几个能善终的? 冷冷一笑,对于已经招降洪承畴、吴三桂以及李国英,把持天下大半的李子渊来说,曾经一直以为最为忌惮的对手,反倒不再像过去那样让人忌惮了,甚至他还隐隐期待着,与其一决胜负。 尽管现在李子渊并未登基,但是新朝廷似乎正慢慢的显现其形,由前清的降官和永历朝的旧吏以及楚王府从吏组成的新朝廷,正在主持着朝政。洪承畴、李国英、吴三桂等人的归降,让李楚的声势达到了最顶点,半壁江山皆归李楚,甚至让人们产生了天下终归李楚的感觉。 尽管许多士人对于其居然能接纳洪承畴、李国英、吴三桂那样的汉奸,而颇为不满,但是除此之外,似乎李子渊也是一副英主模样,至少就其声势来说,现在李子渊的声势已经远远盖过朱淮。 这天下终究还是要姓李了! 心间得意着,骑于马背上的李子渊在大队侍卫的拱卫下缓缓徐行。前边有仪仗与器乐前导,甚至还有太监手提香炉中烧着檀香,一路上尽是轻烟氤氲。更有侍卫骑着高头大马,擎着一把黄伞,走在他的前面。那通往京中去的路上,虽是为冰雪覆盖,可是却铺了一层黄沙。尽管现在李子渊并不是皇上,但是这仪仗却是遵着皇上的标准。 当然,除了铺于官道上的黄土之外,在沿途的村口镇边,还有跪拜于地本地士绅百姓,他们就这么伏身跪在路边,甚至不敢抬起头来。 面对百姓们的敬畏,李子渊在马上忽然想到了当年被掠到后劲营的日子,那个时候,他于后劲营中,终日所过的是朝不保夕的日子,那个时候,他所思所想,不过只是每日能有糊口之粮,那里曾想过,有朝一日能够登基为帝。 心中这般寻思着,李子渊又不由得想起初进京城时的情景,那会也算极为威风了,但怎能和今日相比?今日这般景象或许就是书中所言的“出人警跸”。 当然,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是从他用了近二十年的艰辛付出才得来的。 这天下真是来之不易呀! 想到天下的来之不易,李子渊暗自于心底提醒着自己,可千万不能学他的那个本家,仅仅只是做了十八天的皇帝。 绝不能当李自成! 李家的千秋大业,如今分明已经出现在眼前了,可万万不能因为一时的眼光短浅丢了天下! 在心底暗自这么警告着自己的时候。李子渊又想到了紫禁城,那紫禁城对于南方人的他来说,似乎太乏味了一些。他心下一直寻思着,待将来那西苑应该再加以整治,如此才能配得上皇帝的身份。他在马上留意看着京郊的田野,他的心底反倒是浮现出了另一个规划,也许可以在城外修建一个行营。 正当李子渊于在心里这般寻思着的时候,德福却悄悄策马来到他的身边,然后轻声禀报道。 “主子,钱大人灵柩今日出城返乡,奴才听说今夜就在前面驿站留宿,主子是不是要去送上一程?” 德福这般一说,李子渊的脑海中,立即浮现出了那日到钱家,于灵堂中见到那身穿缟素的柳如是的娇俏模样,心头不由一荡,想到那娇俏人儿这就要返回江南,也许此生再不能相见,李子渊便立即点点头。 “为何不让我等出驿站?难道我等是朝廷犯人不成?” 又一次,在扶灵离开驿站的要求,被拒绝后柳如是怒视着眼前内官,这内官是昨日与她前后到达驿站,正是这人不准她们一行离开此地。 “夫人说笑了,钱公是大王之恩师,这冰天雪地的若是由夫人自行离开此地,那岂不让人耻笑大王不知师恩?请夫人放心,待到大王吩咐下来了,在下必定亲自护送钱灵柩南下返乡!” 怒视着眼前的内官,尽管不知道这人为何留自己于此处,但看着驿站中的卫兵,柳如是知道,若是没有那人的许可,恐怕她是离不开此地了。 “娘,他们为什么留我们于此?” 跟在娘身边的钱孙蕊,看着守在驿站外的那些兵卒,有些紧张的问道。 “应,应该是楚王想要再送你父亲一程吧!” 这话别说柳如是不信,就是钱孙蕊同样也不相信,她的鼻头一抬哼了一声,然后娇声道。 “娘,我看那贼子定是没安好心,该不是又打什么坏主意!” 坏主意? 会是什么坏主意? 回到房中之后,柳如是长叹口气,对于已经是个寡妇的她来说,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把钱谦益的灵柩送回江南,然后终日守着先夫灵位了此一生。 可是,现在却被老父的弟子留于驿站之中,那奸贼想要干什么? 俏眉紧锁,柳如是的心底涌起一阵怒意,对于那奸贼她一直都没有什么太好的印象,况且他现在还是弑君篡位的乱臣贼子,这样的奸贼又岂能安得了什么好心? 而现在更将她留于此地,不准她离开,必定是居心不良。他该不会……柳如是的脑海中浮现出几次与其见面时,他那毫不加掩饰的目光,对于出身欢场的柳如是来说,对于那种眼光,她自然不陌生。 “无论如何,都得离开这个地方!” 虽说是女子,可是已经打定主意要离开此地的柳如是,神情顿时变得坚毅,她甚至将目光投向悬挂于墙上的剑,看着那柄剑是,她的目光变得有些复杂。这柄剑是陈子龙的门生王沄在其死后送给她的。 “一生无愧,唯觉愧对如是……” 想着陈子龙信中的话语,柳如是的眼眶不由一热,泪水险些流出来。 “为何当年……” 想着当年陈子龙在面临是否纳她是为妾时,他退缩时,曾责怪其怯懦,柳如是的心头同样尽是恼悔,他岂是胆小之人?在清兵肆掠,国破家亡之后,他却选择了站出来,毅然反清,最终身死形灭。他能以身殉国,自然也能扛下纳倡家女的压力,所以这关乎选择。 钱谦益娶了她,却降了清朝,这是顺理成章的,当他能违背士大夫的行为准则娶一个倡家女为妻,就代表了他并不认同这个行为准则,那么在义死与降生之间,他必然就会选择降生。 “妾明白了……” 紧紧的握着剑,似乎明白了陈子龙为何在赠剑与自己的柳如是默默的言语着。 恰在这时,原本紧闭的房门却突然推开了…… 正文 第148章 凋零(第一更,求支持) “主子,钱夫人就在上房。” 内官的话让李子渊只是闷声点了下头,然后便走进驿站之中,而德福则随在他身边侍候着。 来到柳如是所住的房前,德福正欲敲门时,李子渊止了他,直接推开了房门。在他前脚进屋的的瞬间,门外的德福直接关上房间。然后与侍卫一同守于门外。 “谁……” 房门被推开后,从对往昔的追忆中被惊醒的柳如是,看到闯进房来的人时,娇声斥问的同时,“噌”的一声,从剑鞘中抽出剑,直指着闯进房中的人。 是他! 正是那个弑君篡位的奸贼! 那道寒光于眼前闪过时,李子渊不由一阵心惊,惊诧之余,看着持剑之人时,目中更是一阵惊艳,身穿缟素的柳如是,虽手持利剑,可看起来却是更加美艳动人,而且又有寻常女子所无的英气。 果然是美艳不可方物,那老东西倒是好福气! “难怪夫人当年艳名远播南北……” 惊叹着柳如是的艳丽,李子渊盯着她说道。 “孤终于知道,当初朱明忠为何为你而着迷,莫说是他,便是孤亦是身陷其中,难以自拔啊!夫人可知道,当初你于朱明忠胯下承欢时,孤是如羡慕他的艳福!今日孤非得尝一尝夫人之味,以慰数年相思之苦。” “你,你……” 被李子渊这般一说,柳如是连气再羞,俏脸更是因为他的言语被羞臊的通红,不过她的心底更多的却是愤怒。怒视着这奸贼她冷声斥道。 “你、你莫要忘了,我……” 原本还想说“我是你师娘”的柳如是,看着李子渊目中闪动的欲望,心知今日定不可能善了的她,将手中的利剑一扬,然后冷声说道。 “淮王是当世君子,如是与淮王君子之交,又岂忌人言?如是虽出身娼门,却亦嫁于良家,自知何谓妇节,反倒是你,受国恩之重,又岂是常人所能及,可却又行篡位之举,岂不令天下的耻笑?” 毫不客气的讽刺从柳如是的口中道出时,那糯绵的江南腔调落入李子渊的耳中,只撩的他心头微痒,就像虫子爬过似的,瞧着柳如是持剑时的那副英姿飒爽的模样,他哈哈笑道。 “好一个令天下人耻笑,孤是奸臣不假,可你柳如是,也不过就是一娼家女,于此谈什么妇节,这又是何等可笑?今天孤倒非得一尝夫人之味,了解数年相思!” 这般无耻的言语落入柳如是的耳中,只让她又气又恼,李子渊的无耻,远超过她的想象,眼见他正朝自己走来,猛然将指着他的剑往脖间一横。 “如是不过只是蒲柳之姿,大王又何需苦苦相逼,若是大王再苦苦相逼,如是只能以死明志了!” 说出这句话时,持剑的手略微用力,那锋利的剑身甚至划破了脖颈,流出几滴血珠。 “以死明志!” 柳如是的话,让李子渊不由为之一惊,看着将剑横于脖间的柳如是,那白腻的皮肤被划破时,流出的血珠映着皮肤,甚是耀眼。 盯着那血红的血珠,李子渊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当年初见她时的惊艳,甚至浮现出她于朱明忠面前表现出来的女儿家的娇羞。 那时的她又何曾想过什么“妇节”。今天搁在孤这里,反倒是要“以死明志”。 这贱妇! “哼哼,你这贱妇,当年于姓朱的面前尽是一副**模样,你们勾搭成奸时,又何想过妇节,今日孤意临幸你这贱妇,可你却不知感恩,反倒要以死明志,孤非得瞧瞧,你这贱妇到底是有何骨气!” 被李子渊的无耻气的满面怒色的柳如果看到他已经开始松解衣服,再看着他那双眼睛中流露出的***。心头的怒气反倒是平静了,双眼直视着李子渊说道。 “如是虽是妇人,却知道何为忠,何为义,你这奸贼倒行逆师、弑君篡位,他日必定不得善终,如是便于九泉下看着你他日如何身死族灭……” 话音落下的瞬间,柳如是那只握着剑的右手猛然用力于脖颈间划过, “不要……” 几乎是在李子渊喊出这句话的瞬间,那红色的血便从柳如是的脖颈间喷涌出来,就像是血花似的。 眼睁睁的看着她倒在了地上。那红色的血瞬间将白色衣裙染成通红,看着倒于地上的柳如是,李子渊神情呆滞的看着倒在血泊中的柳如是,他没有想到这个女人居然,居然真的自刎了。 倒于血泊中的柳如是,那双眼睛中的明亮的神采慢慢的散去,她只是静静的躺在地上,静静的看着房顶,而她的右手紧紧的握着那柄剑,那惨白的俏脸上似乎闪过一丝笑容,那只手动了一下,试图让剑更靠近一些身体。 “你,你何,何至如此……” 看着气息渐无的柳如是,惊讶之余,李子渊的心底却又涌起一团怒火。 “为,为什么你这贱妇可以承欢于他,却不愿侍候孤,孤可有丝毫不及他,他又是什么玩意,不过就是一江湖郎中,孤是何人,孤出身于书香门第,立下如此伟业,他日必将登基为帝,你这贱妇,贱货……” 怒声斥骂之余,怒形于色的李子渊又狠狠的瞪一眼地上的尸体,有一瞬间,他甚至恨不得命人将这贱妇的尸体抬出去,碎尸万段,可是临了,他还是止住了这个念头。 倒不是因为其它,而是他想到柳如是钱谦益的夫人,而钱谦益是他的老师,若是他命人将其碎尸万段,看是解了气,可若是传了出去,对于他的名声可就大为不利了。 这贱妇,便是死,也是个麻烦! 心里这般骂了一声,李子渊心头的怒意反倒更浓了。 “哼!” 猛然一甩衣袖,李子渊转身离开了房间,而在房外守着的德福,朝屋内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让他不由一愣,见大王已经离开的他,立即轻声对人吩咐道。 “她是暴病而死的,知道吗?” “是,小的明白,她是染了急症死的,一会就命人把尸体烧掉,以免恶疾染人。” “明白就好。” 这般吩咐之后,他才急匆匆的跟着大王,就在他将要离开驿站时,却突然想到了另一个人——钱孙蕊。 不能留下活口! 在心头这般寻思之余,德福便停下马对一旁侍卫悄声吩咐着。在那侍卫离开后,他又一次策马追上依然满面怒容的大王。 深夜时分,荒野雪原上了无人迹。漫天飞雪悄无声息地飘落。在这漫天飞雪中,一道淡淡的身影,于雪原上奔跑着。那身影的速度不快,每一步都被那没膝深的积雪拖累着。 好不容易走到小河边,那身影的脚下一滑,便倒在雪地之中。微亮的雪光映出一张比雪花更洁白的面孔。她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秀美的相貌,衬着娇嫩的红唇,披散的黑发夹着片片雪花,发丝被风一吹在她的肩头飘舞着。 她似乎已经精疲力尽,挣扎着爬到树下,然后便翻身坐靠在树上。她的双眸中闪动着痛苦。她的手中握着一柄长剑,靠在树上的她,在喘着粗气时,泪水又一次流了下来。 娘死了! 尽管驿站中的人告诉她,她娘是身染急症,但怎么可能呢?娘怎么会说死就死了?娘一定是被人害死的! 握着剑的她,即便是现在,仍然能闻到剑上的血腥味。这剑是她夺下来的,在驿站里的人想要杀她的时候,她夺过那人的剑,尽管她出身于钱家,可是在娘的教导下,却也曾拜过名师学过剑术,凭着这柄剑杀死一个人后,她跳窗逃出了驿站。 这大雪下的越来越大了,整个天地间完全为大雪所笼罩,压的人喘不过气来,正是在这大雪的保护下,她才一路逃到了这里。 “娘……” 想着血泊中的娘,她不由的失声痛哭起来,泪水顺着那脸庞流了下来。她那精致的五官上现在还有几滴血珠,被泪水一浸显得分外的娇艳而又诡异。 娘死了! 只剩下我自己了,我该怎么办? 她抱着腿一边流着泪,一边暗自思索着,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应该往那里去,而且还有人在追杀自己。 “娘,我该怎么办?” 又一次,泪水从钱孙蕊的脸上滑落下来,对于只有十八岁的钱孙蕊来说突遭如此剧变的她,凭着本能逃出生天后,面对这旷野雪原,一时间却又不知道应该自己要往那里去。 原本正流泪痛哭的女孩,像是听到什么动静似的,突然抬起头,警觉地朝远处望去,一丝不祥的预感瞬间笼罩在她的心头。 无边的旷野掩盖在漫天飞雪中,似梦境般的迷离。那凄厉的寒风呼啸着卷起地上的积雪,白茫茫的天地间,似乎没有丝毫动静。可是她仍然警觉的看着远处。 迟疑片刻,她一把擦去脸上的泪水,再一次起身朝着另一个方向逃去,而在逃去的时候,两行清泪又一次划过明玉般的俏脸。但那双含着泪水的眸子散发出的目光却变得越发的坚毅…… 正文 第150章 南都(第一更,求支持) 南京,作为大明的南都,这里曾经承载着太多的意义,也正因如此,当年北伐时,郑成功才会将此地作为北伐的目标。 先复南京,安定江南,再北伐江北,直抵黄淮,如此天下半壁可定! 曾几何时,对于天下的士大夫来说,他们所曾希望的,甚至不是将满清赶出中原,而是能够像南宋一般偏安江南。只是谁都没有想过,在郑成功北伐收复南京之后,不过区区数年,那看似气焰不可一世的满清,居然败退的如此之快,不过短短数年功夫,明军既收复了大江南北,除陕西之外,几乎所有的土地。 只不过,这一切,似乎都与南京没有了关系。自郑成功去世之后,无论天下如何纷争,南京这边反倒是越发的安静起来。只不过这其间的暗潮,谁人也不曾知晓。 虽正是寒冬时节,可闽王府内的花园之中,几棵腊梅却已经盛开,白雪皑皑,金梅点点,虽是寒风刺骨,可这园中却也是梅香飘散,只让人心神皆清。 皑皑白雪间,缀以棵棵金梅,暗香浮影间,恐怕便是仙境也不过如此。而于这金梅树丛的深处,长长传来一声叹息,缓缓踱出一位黑色藩王龙袍的青年。 于王府之中,能身着藩王龙袍的,除了郑经之外,便再无其它人了,漫步于这金梅林间,那林间石板铺成的石径上,本应铺着一层厚厚的积雪,只是这雪早就被扫尽了,王府中的仆役知道,大王喜欢这片梅林,闲时总会与此间散布,所以才会特意雪去了积雪,于梅林间游走着,然后郑经负手立在一株盛开的金梅前面,凝神地望着枝条上的金梅,身上的衣袍,随风微动,此时此地,大有一副文人雅士的模样。 此时这天地间万籁俱寂,在这寒冬腊月里,甚至就连轻微的虫鸟之声也都无法听到,盯着这金梅沉思良久之后,他随手折了一段树枝,然后在雪地上浅浅勾起几个字来。 “以淮为界,分立南北。” 区区八个字,又一次跃然于眼前,而这八个字正是李子渊派来的说客游说的核心,面对这样的游说,郑经自然是不假颜色的立即加以训斥,可是,在他的内心深处,这简单的八个字,却说到了他的心坎之中。 明帝已死,天下有德者居之。 谁说不是这个道理? 虽说身为闽王割据南京的他,已经尽享小朝廷应用之权,可是闽王,毕竟还是大明的闽王,依然留有隐患。可若是能够登基为帝的话。 趁江北空虚,征讨江北,再克江西……闭着眼睛,郑经的脑海中的那个念头在那里不住的闪动着。 至于什么分立南北,从不曾在郑经的考虑范围内,他相信同样也不在李子渊的考虑范围内,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宋太祖数百年前就用这样一句话教训过世人。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他日或是李氏南侵,或是郑氏北伐,这天下,最终还是会再次一统。只是这天下,他日将会由谁一统,必定是他郑经了! 只是…… 心神浮动间,此时远处隐隐传来些话声,虽说是极为轻微,可听见有人来了,郑经的面色微变,嘴角泛起一丝冷笑,拿着梅枝的左手微微一扫,那地上的八个字立即被扫去了,再也不见痕迹。 “臣参见大王!” 来到梅林之中,陈永华恭敬的长揖行礼道。 “复甫,免礼!” 免礼之余,郑经的眼睛又扫了一下地上的积雪,确定地上已经看不出那几个字后,才松了口气。 在闽王府中,不是所有人都赞同称帝,而最为反对此事的就是眼前的陈永华,他是父王的心腹,与父亲一样,对大明可的说是忠心耿耿,用冯锡范的话来说就是“一意愚忠”。 这样的人使着固然放心,但对于心有所想的郑经来说,对陈永华却又不得不加以防范。而在另一方面,因为他执掌着“山海十路”虽说表面上是专事商品经营,可却也负责情报搜集,而在福建多事的情况下,郑经却不得不依赖陈永华提供的情报,而这些情报往往都是与他的那位祖父有关。 “大王,仁部从福州传来消息称,近日万礼万将军频频出入南安侯府……” 陈永华口中的“仁部”是海路仁义礼智信五部中的其中一部,过去其负责把陆地的商品走私到海外进行贸易,并搜集情报,而相对应的山路则分成金木水火土五个分部,据点设在京师、山东以及苏浙一带,负责搜集北方的情报和商品经营。也正因为当年的这一布局,使得福建等地的情报,往往信赖海路五部搜集。 “万礼……” 陈永华的报告,让郑经的眉头紧锁,万礼是父王麾下的悍将之一,与其它人相仿大都是飞扬跋扈之徒,甚至于他面前同样也是如此。当初郑经之所以命他领兵五万余人驻于福建,是因为他是在郑芝龙降清后才投奔父王,让他驻于福建就是为了防范郑芝龙,可没想到他们两人居然勾结在一起了。 见大王沉默不语,眉间隐带怒色,知道其中原因的陈永华并没有说话,对于那位南安侯,大王可以说是极为无奈,屡次邀其来南京,都被他以身体不适远行为由拒绝,而南安侯于福州却又是动作频频,屡屡联络军中故旧的同时,更是命人四处散布故闽王是被大王与奶娘乱伦气死的消息,对此,大王完全没有反驳之力,只能处处被动。现在用于防范南安侯的万礼,如果投奔南安侯,只恐怕…… 就在陈永华内心忧虑非常时,只听郑经说道。 “让卢若腾去一趟福州,若确定其有反心……” 回头看着陈永华,郑经轻声说道, “就由你便宜行事!” 这正是郑经与郑成功最大的区别,与郑成功好恶分明不同,郑经处事极为圆滑,卢若腾是隆武朝的兵部尚书,他对万礼有提携之恩,郑经之所以命其去福建,既是想借卢若腾笼络万礼,对其加以安抚,同样也是为了判断万礼是否已经背叛。至于所谓的便宜行事,自然就是在必要时暗杀万礼,以免其为害。如若换成郑成功,恐怕听到陈永华的报告时,就已经命人去取万礼的脑袋。 “臣遵命。” 陈永华不露声色的鞠躬领命,作为山海路十部,除了收集情报之外,刺杀敌军官吏、收买策反敌军同样也是他们的任务,对于这样的任务,两年前从郑泰手中接掌山海十路的陈永华并不陌生。 “复甫,孤听人说,在清河的淮王府中,也有一片这样的梅林?” 突然的发问,让陈永华不由一愣,未明白大王意思的他立即答道。 “清河淮王府中的梅林是梅花,这里的是腊梅,两者皆不同,臣听闻,淮王最是喜好梅花,于其书房之中,亦有淮王自写的《卜算子·咏梅》。” “哦?” 陈永华的话,让郑经好奇道。 “说来听听。”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 听着这首词,郑经倒是未加任何点评,只是默默的听着这首词,良久之后,方才开口问道。 “复甫,淮王府中,可有山路的人?” 郑经看似在问淮王府,实际上却是在问淮王身边,听出大王话中含意的陈永华的心思不由一沉,略作思索后,才说道。 “淮王远在辽东军中,臣等鞭长莫及。” 陈永华的回答,让郑经略觉有些不满,他知道对陈永华是在敷衍他,可是却又没有任何办法,毕竟,他说的也是事实,自北伐之后,朱明忠一直身在军中,或许曾趁着姑姑远嫁的机会,趁机送人进入淮王府,但也仅仅只是局限于淮王府中。 “哎,姑丈此番北伐委实辛苦了……” 长叹口气,郑经原本想说想请姑母来南京时,话到嘴边却收了回来,这些话若是换成冯锡范,说出来倒没有什么,但是陈永华……此人太过迂腐了。 待到时机合适时,这山海路的总还是要换成其它人。 尽管大王看似在言道着淮王的辛苦,而且面带笑容,但陈永华又怎么看不出这是极为勉强的笑容,却不能掩饰住他对淮王的不满,甚至还有一闪而过的敌意。 这样的神态都瞒不了陈永华,不过作为闽王臣属,尽管看出了大王对淮王的不满以及敌意,他只能选择沉默,不过虽是如此,他仍然借机转移了话题。 “大王,臣近日有所耳闻称,范家人在南京四处活动,其近来已经拜会了不少府中官吏。” “范家,不过就是一汉奸……” 听说有人在南京,在他的眼皮下面活动,郑经的面色一变,目光中流露出一丝令人胆寒的杀机,然后冷冷地说道。 “他就这么大摇大摆的来了南京,难道他们以为孤的刀不能杀人吗?” 正文 第151章 府内人(第一更,求支持) 刀能杀人,可银钱也能通天! 几乎是在郑经命人抓拿范三拔的同时,他就得知了这个消息。对于一直藏身于南京城内晋商会馆的他来说,又岂会坐以待毙,在得知消息的第一时间,他便立即出城,躲进了大报恩寺——月前,范三拔刚向寺中捐了五千两的香火钱,这寺中的和尚,自然不会拒绝这位从北方来的公子哥住于寺中。 “这姓郑的动作可真快,咱们不过才拜访了几家,他就知道了风声!” 心有余悸的王明柏,听着外面的风吹草动时,依然还有些紧张的朝着门外去。 “松柏老弟,当年郑成功势力何等弱小,他能与清朝大军之下,屡战屡胜,靠的是什么?靠的就是对清朝的动向了如指掌,若不然恐怕早就被剿灭了,又那还有今天?既然他对清朝如此,对自己人岂不更为了解?” 相比于王明柏的紧张,范三拔的神情语气倒显得很是轻松。 “范兄,那,那现在怎么办?” 听着外面寒风吹过树梢时的呼啸声,只觉得似乎有千军万马杀来的王明柏心头一紧,紧张的说道。 “他可是知道咱们干了什么,这南京恐怕是呆不住了,以小弟看来,你我还是赶紧离开此地的好。” 瞧着王明柏的那副紧张模样,范三拔的心底却是一阵冷笑,暗道着,这八家果然是无人可用,这样胆小又如何能成就大事? 这会范三拔不由的又一次想到了靳文博,若是他在南京的话,这会又会是什么模样?想来必定不会这般慌乱。 其实,原本范三拔并不想亲自来南京,毕竟,他也是惜生之人,可是身为范家唯一的儿子,有许多事,他必须勉强着自己去做,为了范家,同样也是为了他自己在范家以及八家中的地位,他极力地控制自己的情感,不让它在面容上表露出来。 这会,他甚至有些羡慕起来那个留在京师不再回来的靳文博了,他倒是洒脱,说走就走,根本就不作丝毫留恋。 不过,想来也是如此,毕竟,他是靳家庶出子。若是易地而处的话,恐怕他范三拔也会作出同样的选择。 看一眼王明柏,神情中略带些许轻蔑,范三拔的双眼微敛,然后说道。 “现在他知道咱们在南京活动倒也是件好事,若是我们离开了,反倒是趁着他的心思,咱们之所以来这,可不单单是为了把银子送给那些人,而且为了让郑经阵脚大乱,财帛动人心,这银子有几个人会拒绝?只要他们不拒绝,消息传到郑经的耳中,他的心里会怎么想?松柏老弟,别忘记了此事关系八家的成败生死,事未成又岂容你我离开此地?” “哎……” 王明柏被范三拔这么一说,立即有些丧气的说道。 “范兄,你说,这种事情,非得你我来办,随便来个人不就行了吗?只要咱们把银子送出去,人家把银子收了,事情不就办妥了吗?这种事情,随便来个掌柜不就成了?” “事情又怎么可能这么简单?” 范三拔话声一顿,神情变得极为严肃,他盯着王明柏说道。 “如果随便派个人过来,这样把银子送出去,即便是他们收了,又岂能引起郑经的注意,他若是不注意,又岂会怀疑其府中官员已经为人收买,不如此,又岂能引起乱子?” 这次来南京,可不仅仅只是为了把银子送出去,同样也是为了游说那些官员,游说他们支持南安侯,在适当的时候,有所表现。如果他不亲自来,又怎么能分清那些人的用处? 被范三拔这么一说,王明柏只是叹了口气,他知道很多事情不是他能作主的,就像他这次即便是再不愿意,也得随范三拔一同来这一般,毕竟,王家必须也要有人参与其中。 “其实,照我说,这南安侯还等什么?干脆,直接利索的,把那位公子哥给解决了不就成了,到时候,谁还能怎么得他了?范兄,若不然,您看,咱们就……” 瞧着范三拔,王明柏比划了一个杀人的手势。 “咱们在王府里可是有眼线的,若不然就……” 范三拔立即截住了他的话,然后冷冷地说道。 “这种话,又岂是你我能说的?不要胡言乱语,没有侯爷的吩咐,你我岂能胡来?” “瞧你,” 见范三拔一副严肃的模样,王明柏立即陪笑说道。 “我这也就是随口说说,随口说说。” 说者无心,听着有意,虽说嘴上厉声止住了王明柏的这番话,但是范三拔却也暗自觉得,他说的确实有道理,若是能杀了郑经,事情或许会更简单一些。 有时候,杀人也许是解决问题最简单的办法。不过在这个念头于心底浮现出来的时候,范三拔却摇头自语道。 “这人又岂是那么好杀的,” 非但不好杀,甚至就连躲在这大报恩寺中也不见得安全,接下来的几天之中,南京城内,兵士四出到处抓拿奸细,纵是寻常的百姓,每每于街上出行的时候也会几经盘问,若是口音稍有些北地口音,更是会被严加盘查。不过这般盘查,却也没能抓到什么奸细,反倒是徒增了一些冤狱。 “去内老母,查查查,老子可是闽王府的人……” 骂骂咧咧着,陈阿五进了闽王府,当然是从后墙的偏门,这门是专门留府中的仆役进出的。 旁人听着陈阿五骂声,无不是咧嘴一笑,这陈阿五长的五大三粗的,那里像闽人,反倒更像是北人,这模样说着一口的闽南话,自然惹得人怀疑。这几天,每次出去,总会被兵士盘查。即便是拿出闽王府的腰牌,也不见得会被放行。 “阿五,怎么,又被人盘查了?” “去他老母,方才都快回府了,在府门口被拦住了,差点没要翻老子的车,若是搁当年,老子非得一刀砍死他们不可……” 谁都知道,这话不过只是说说,他陈阿五砍柴可以,至于砍人,若是他能砍人,就凭这身板,又岂会这几年一直在府中砍柴? 不过对于这吹牛的话语,旁人也只是一笑,没有谁会才戳穿他,只有几个府中的年少的丫环在那里捂嘴偷笑,毕竟,在这府中,谁不知道,他陈阿五是个体壮胆小的主。 作为府里最下等的仆役,陈阿五甚至没有自己的房间,他的住处就是后院里的那间柴房。在一般大户家里头,这柴房似乎并不是堆柴的,而是关人的,无论哪家人抓住了强盗,都会将他关在柴房里。不过在王府里头,自然没有这个必要,毕竟这王府里头有自己的地牢。 也正因如此,这柴房就成了陈阿五的房间,不过这柴房和旧的柴房有所不同,屋子里头有蜘蛛,有老鼠,有破锅破碗,地上也有用剩下的煤屑……几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柴,连一根柴火都没有。 这是因为这几年,南京城里头已经不再烧柴了,从徐州运来的煤,在城外的煤场里头被制成煤球,然后卖到南京城中,这城中的百姓现在大都是烧着煤球,毕竟相比于柴火,这煤球的价格更便宜一些,只有一些贫户会到城外的紫金山上拾些柴火。 因为没有了柴火,自然也就不需要陈阿五劈柴,这也让他的活轻松了许多,甚至就连这柴房也变得更宽敞了,毕竟,煤球更耐烧,几千块煤球也占不了多大的地方。 回到了柴房之中,陈阿五先是喝了碗冷凉的茶水,然后便忙活起来,他将煤球装到竹筐里,然后挑着两筐煤球到了厨房。因为烧了煤球不需要陈阿五劈柴,所以,他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厨房里头帮忙,不过也就是洗菜,洗盘子之类的粗活,不过对此,他倒从不排斥,毕竟,相比于劈柴,这些活可以说是非常清轻的。 和往常一样,把煤球于墙边码放好之后,陈阿五洗完手后,便和往常一样,洗擦着盘子。 “阿五,擦盘子的时候,一定要擦干净了,这盘子可都是给大王用的……” 又一次,被人这么叮嘱着的时候,陈阿五便笑应一声。 “我知道,这不,刚换了一块新布,保证像新的似的。” 说笑着,他继续用布巾擦着那盘子,在王府之中,规矩极多,即便是这厨房里头的盘子都能分出了个三六九等来。 擦着盘子的时候,陈阿五瞧着于厨房中忙活着那些厨子,他的眼里带着羡慕的模样,对于他这样的仆役来说,若是能成为厨子,那可是祖辈烧了高香了,为此,他可是没少拍那些厨子的马屁,可直到现在,都没有一个人愿意收他为徒,毕竟,这有些东西,可不是谁想学便能学的。 “阿五,你就别巴巴的看了,” 正洗着菜的阿树,瞧见陈阿五的这副模样,便对他说道。 “人的命,天注定。你就认命吧,你这辈子,也就是洗盘子的命。” “洗就洗呗……” 嘴里嘟嚷一声,陈阿五倒也没有生气,而是继续擦着盘子,并不是用布沾着夯碎的青盐沫,好把盘子擦洗得更干净一些…… 正文 第152章 杀人夜(第一更,求支持) 时近傍晚的时候,刚停了一天的雪又一次下了下来。 虽是雪花纷飞,可在闽王府中,仍不时的有卫兵与走廊下走过,来回于府中巡视。如此戒备森严的模样,远超过过去。 别说是府中的卫兵戒备森严,就是送到屋中的饭菜,也要经过一番检查,用银针刺探不说,还需要经人试吃。之所以这般小心谨慎,不过是为了防备他人暗害大王,究竟防的是谁? 这王府之中,谁都知道,可谁都不会主动戳穿这件事,毕竟,大家都知道,这是家事,不是随便那一位想说便能说的。万一要是说错了话,指定不会性命不保! 冬日里,天短夜长,天色很快就黑透了,点点灯光从窗口映出照在雪地上,在雪地上投出些许光影。 在书房间的烛光之下,离窗口不远,一身文士装束的郑经,手持书卷,正在那里看着书,他的眉头时而皱,时而松开,他正在看着史书,与父王喜好兵书,宠信将帅不同,郑经更接近于传统的士大夫,他更亲近文人,也更喜欢读书,若是闲来无事的时候,他甚至能一个人在书房里呆上一天。 只不过,自从继承了闽王之位后,郑经就再也没有这个闲情逸致了,太多的事务缠身,让他根本就是疲于应付,尤其是家中的事情,更是让他每每想起便觉得头大。 为何不死在宁古塔? 几乎每一次,想到郑芝龙的时候,郑经的心底都会冒出这样的念头来。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不孝,毕竟,按照他的本意,他希望这个未曾谋面的祖父能来南京,然后他会像李世民待李渊一样,供养其一生,华宅美婢,应有尽有。总之,绝对会让他一生无忧。 可是郑芝龙却屡屡拒绝,即便是郑经托人游说,郑芝龙仍然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来南京。如果仅仅只是拒绝来南京也就罢了,他还在福州四处联络故旧,试图东山再起。 “若是换成父王,他会怎么办?” 看着手中的史书,郑经暗自想到,答案是显而易见的,父亲绝不会容忍他人破坏他的反清复明大业,自然也不会容人破坏郑家的基业! 是的,不能再让他破坏郑家的基业了! 恰在这个时候,书房内的脚步声传到郑经的耳中。 “臣参见大王。” 是冯锡范,郑经并没有说话,他的上身微微一动,伸手沾着些口水,翻了一页书籍。 长揖行礼后,冯锡范便站在那里,不过这时,郑经只是全神贯注在书本上,对于他,完全是一副不理不睬的样子。其实他这么专注,是为了权衡其中的利弊。 冯锡范等了一会,依然不见他作声,只好站在那里,又等了一会,见大王没有说话,便再次行礼道。 “臣参见大王。” 他话声末落,只听郑经口中,吐出冷冰冰声音,说道。 “若有人意欲动乱郑家,本王应该如何?” 看着书的郑经只是说着,但他仍然坐在那里,甚至连忙头都没有抬。 冯锡范微微一怔,稍作思索后,冷声说道。 “杀!此种之人,不杀不足以震屑小。” 郑经的眉头微锁。 “若是此人是血亲,又当如何?” 冯锡范又是一怔,暗想看样子大王已经作出决定了! “大王当以大局为重,先王之大业,绝不能毁于屑小之手!” 这时郑经才抬起头,看着冯锡范说道。 “你知道怎么做了?” 望了大王一眼,冯锡范点头答道。 “臣明白。” 重重哼了一声,郑经将书卷合上,然后放到桌上说道。 “明白便好,现在天下纷争不断,郑家经不起折腾了,这件事,要尽快办好。希范,可曾用膳?” 在得知冯锡范已经吃过晚饭之后,郑经又与他说了几句话,方才示意他离开,冯锡范会怎么做那件事,郑经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而且之前的对话中,他也没有提到那怕一次郑芝龙,但冯锡范知道郑经的意思,他会把这件事办好。 也许几天之后,就会从福州传来好消息,到时候,郑家内部所有的问题都会解决。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处处受人牵绊,当然,还有那些骄兵悍将,这也不是什么问题,他们不过都是一群粗人罢了。 不过虽是如此,但是在坐到饭桌前,用筷子夹起饭菜的时候,郑经依然是一副食不知味的样子,毕竟,这种事情是妄顾人伦之事,对于一直以读书人自据的他来说,命人杀死祖父,心理上总有那么一个坎需要迈过去。 草草的吃了两口饭菜之后,没有任何胃口的郑经便把碗筷一丢,又一次回到书房中,在他离开之后,那桌上的饭菜并没有丢掉,而是被人收起来,这些饭菜需要放上一晚,期间会有专人守护,若是在此期间大王有了什么意外,首先会查验饭菜。 在厨房里帮厨的陈阿五瞧见那饭菜被锁在柜中时,只是把眼帘微垂,然后继续忙着手头的事情…… 从南京到福州,若是快马加鞭,日夜不停的赶路的话,需要三至四天功夫,一般人的身体肯定撑不下这样的日夜赶路,不过对于习武出身的冯锡范来说,虽说赶了三天三夜的路,早已让他精疲力竭,可在进入福州城后,不过只是稍作休息,整个人便再次精神焕发。 休息半日刚一醒来,便有随行亲信来报告道。 “那个人来了!” 来的人是卢存安,他是南安侯府侍卫,也是冯锡范此行要见的人。 “事成之后,大王必有厚赏。” 冯锡范的话,让卢存安若有所思地望着他一眼,然后低声说道。 “冯大人,小人有个不情之请,不知可不可以提出来?” 既然是不情之请,那就别说了。冯锡范在心里回了一句,但脸上却露出了一个礼节化的笑容。 “卢老弟请说。” “此事之后,卢某手染他人之血,无论如何,这血都是洗不掉的,即便是大王不杀卢某,他日郑家其它人又岂会放过卢某?” 卢存安看着冯锡范反问道。 “嗯?” 冯锡范愣了愣,确实如此,不说其它人,就是国姓爷的五弟郑袭恐怕都不一定会放过他。 “所以,卢某不敢奢求什么赏赐,只要五万两银子作为报酬,这五万两可是以江淮银行的银元券,也可以是现银,事成之后,尽管将此事推于卢某身上。不知大人以为如何?不过,这银子,现在就要全给卢某” 斜看着卢存安,冯锡范的眼中流转着让人猜不透的神色。 似乎也找不出拒绝的理由,冯锡范笑了笑。 “银子现在就要?” 银子没有问题,这次他来福州,足足带来了十万两银子! 这些银子原本就是用来买命的,姓卢的只是其中的一个人,五万两……如果他能办成这件事,那么一切倒也值得。 怀揣着五万两的银元券,在将要离开客栈的时候,卢存安回头看了一眼冯锡范,丢下一句话来。 “三天,三天之内,必定会有好消息传入大人耳中!” 虽说正是腊月,可是福州却不像是江南那样,天地间尽是一层厚厚的积雪,几日前的那场雪早就已经消融个差不多了,只有庭院里的草叶间还留着些许残雪,悬挂在天际的上弦月散发出夺人心魄的美丽。 明净的夜空下,南安侯府的书宅之中,燃着明亮烛火。烛光下,郑芝龙正在那里看着刚从南京传来的消息。 “小五倒也知趣!” 郑芝龙口中的小五,是他的五子郑袭,当年郑袭因为年少,且一直在郑成功身边,所以并没有与他一同降清,与其它的郑氏宗族部将不同,郑袭是他郑芝龙的儿子,而且一直深得郑成功的信任,所以,郑芝龙才会把重点放在他的身上。 “只要小五发难郑经,我便能够乘机火中取栗了!” 借郑袭发难郑经,然后再趁机夺权,这是郑芝龙的计划,尽管他并不了解郑袭,可他知道,权力诱人心,跟在大木身边这么多年的郑袭,又怎么愿意看到一黄口小儿骑在自己头上,更何况那黄口小儿,还犯下的乱伦之事? “此事,要怪便怪你自己不能约束心性,又与我何干?” 自言自语中,郑芝龙摇头长叹道。 不过尽管看似语气中带着些可惜,但实际上却没有任何可惜的意思,甚至郑芝龙的神情也显得颇为激动,毕竟,谋划了这么长时间,终于到了收尾的时刻,又怎么能不激动? 进入侯爷的书房时,可以闻到房间内弥漫着一股若有若无的香味,这是熏香,手中拿着一封信,卢存安走进书房报告道。 “侯爷,靳公子的信,刚从京师送过来。” 靳文博的信? 对于靳文博投靠了李子渊一事,郑芝龙一直都觉得非常可惜,听到是他的信,难道京师又有什么变故?于是就立即说道。 “拿过来!” 刚一接过信,郑芝龙便迫不急待的撕开信封,看到信上的内容,他不由一愣。 “咦?” 这不是靳文博的字,就在诧异间,刚想抬起,伴着一阵风声,胸前便只觉一阵刺痛,隔着纸,他看到一柄匕首已经刺进了他的胸膛…… 正文 第380章 奴才们(第二更,求支持) 永历十五年(伪顺治十七年)岁尾,奔腾呼啸的朔风,挟着蒙古高原上吹来的的滚滚寒流袭入了京师,那裹着沙粒的寒风敲打着千家万户的门窗,接着又是昼夜不停的鹅毛大雪,一时间,这大雪立即吞噬了整个京师。 一夜之后,这京师之中便尽是一片白雪皑皑的模样,地上积雪被车马行人踩踏的结结实实的,一夜之后,便全都冻成了冰,滑溜溜的,那些运水的马车,在这路上行走的时候,也是步步艰难,不知多少人家因为水车不到,而不得不吃院中的苦水井里的苦水。 屋檐和树梢处处积上了厚厚的银雪,一大清早,男人们便开始扫着屋檐上的积雪,以免压坏了房子。他们一边干活一边哈着热气以抵抗寒意。今年可比往年更冷了,纵是家中的炉子里加足了柴火,也不过只是勉强驱散这层里的寒意。 天气酷寒不说,那皇城里头的人心却比寒冬更加寒冷。从紫禁城城到满城的街头巷尾到处都是是有关明军北伐的消息,各种各样的消息,让满城里的那些女人们更是急急的收拾了行李,只待朝廷一声令下,便如当年入关时一样,紧紧的逃回关外。 虽说已经十几年不事生产了,早就过惯了这不劳而获的日子,可是对于这些女人来说,她们更希望保住自己和孩子们的性命,不知多少人在那里寻思着,这十几年没回满洲了,那满洲老家的老宅子是否还在了,那墙是否塌了、房顶是否漏了,诸如此类的念头,只道着人心的纷乱。而当太原失守的消息传至京师之后,纵是原本还相信朝廷的人们,这会也都是在那里窃窃议论战局,谈论着的各自的前途。 主子们在那里讨论着前途的时候,奴才们同样也是人心惶惶的在那里讨论着前途,对于不少旗下的包衣奴来说,他们渴望着明军的到来,从而获得自由,从新成为百姓,而对于一些旗下的包衣来说,他们却是忧心着自己的将来,忧着个人的富贵。 “老哥几个可是已经决定了?” 放下手中的烟袋王登库,看着在坐的其它几家人,除了领头策划此事的靳良玉之外,还有范家的范三拔,在过去的十几年间,范永斗在他的协助下,挟内务府的权威,既服务于清廷,也利用特权经商牟利,自此走上“官商”的经营之路,成为拥有千万之巨的大皇商、同样也是八大家中的佼佼者。可以说,八家之中,以范家最富,当然,也数范家对清廷最是忠心。 现在,他这么一问,其它人无不是把目光投在范三拔的身上,都看着他,想听听他的决定,毕竟众所周知,范三拔今个来代表的是范家,在八家之中数范家的产业最大,若是其同意的话,他们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在众人的目光中,范三拔并没有说话,他只是喝着茶,这些年范家的大小事物都是由他主持,可真正的当家人还是他的父亲范永斗,这个家,他当不了。 “从山西那边传来的消息,想来大家也都知道了,李子渊抄没了介休、祁县、太谷等地四百余富户,这些富户大家都不陌生,想来还都带着些亲戚,他们为什么被抄家,想来大家也都知道,都和咱们一样,当年一同出关做过生意……” 王登库的话声不大,甚至因为年龄的关系,他的话语慢吞吞的而且有些沙哑,可所有人都听到了他话语,自然也听出了他的意思。 “他们被抄了家,这京师若是被打了下来,几位以为咱们又岂能逃得过被抄家灭门的命数?” 王登库冷眼瞧着这几位,他们的犹豫不决让他在心里发出一阵阵冷笑,他们只以这是改朝换代,没什么大不了的。可却不知道,对于南边来说,他们可都是汉奸,是一个个需要为大明被满清灭灭负责的汉奸,如此一来,又怎么可能放得过他们。更何况,南边同样也需要他们的银子,抄没八家能抄出多少银子来?王登库心里没有一个准数,但按他的估计,不论其它单就是八家的银窖里头,估计都得有不下万万两银子。 八大家有那一家不是千万身家? “咱、咱这么一走,可,可全丢了,往,往关外,总,总归还有些希望。” “希望?” 王登库冷笑道。 “什么希望?在明廷眼里头,咱们几家是肥羊,在清廷眼里头,咱们就不是?他们没银子充军饷的时候,第一个肯定拿咱们开刀!走与不走,你们自己决定吧!” 说完这句话后,王登库便不再说话了,他倒不担心有人会把今天几人商量的事情泄露出去,八家人在一起密议,可不是一次两次了,若是连这么点信任都没有,八大家又岂会屹立于此? 肥羊! 王登库的这两个字传入耳中,让范三拔的脸色微微一变,他又岂不知道在朝廷的眼中,他们本就是肥羊,但是内心多少总还有些不甘,毕竟这十几年来,范家在京城、山西、张家口以及全国各地,置办了太多的家业,现在一下抛弃这些家业,又如何能让他舍得。 甚至在瞧着王登库、靳良玉的时候,范三拔的心里更是一阵懊恼,他们两家可是用半年的时间,把不少家业都折了现,甚至他范三拔还主动接下了一些产业,当时还以为占了便宜,可现在看来,人家是早就做好了走的准备,甚至如果不是因为局势如此紧张的话,他们都不一定会告诉其它几家人。 这两位果然是打得一手好算盘啊! 想着过去半年间,从两家手中盘过来的产业,范三拔的心底暗恼着,现在这么走了,那些产业可全都丢在这了。 范三拔没有说话,其它人同样也没有说话,他们都在犹豫着,毕竟,他们所有人都很清楚,离开这里不仅仅意味着大量的产业要就此白白丢下,丢下的同样还有他们最为不舍的特权——做为皇商的他们,在过去的十几年间,不但为皇家采办货物,还借势,广开财路,漫天做起买卖来。还经营河东、长芦盐业,并且又垄断了东北乌苏里、绥芬等地人参等贵重药材的市场,这才特权才是他们最为看重的,至于银子……他们现在反倒不怎么看重,毕竟,在大清入关前后,他们八家已经积累了超出世人想象的财富。 可是离开大清,就意味着从此之后,他们非但要在异乡颠沛流离,同样也会失去所有的特权,而且一切都将会从头开始。想到这,他们又如何能舍得,甚至在不舍的同时,他们更是寻思着,能不能贿赂南边的朝廷,从而保住荣华富贵。 这个念头不过只是一闪而过,毕竟,他们很清楚,相比于贿赂,南边恐怕更乐意抄家,那可是能把他们世代积累都抄没了。 “靳家肯定是要走了,诸位是走,还是留,还请及早打算,按现在的形势,谁知道能不能过年?” 在王登库不再说话之后,靳良玉站起身来看着众人说道, “若是大家想要走,就要尽快,这船只总需要安排……” 提到船的时候,靳良玉的心里自然想到在辽东的老三,若不是他一早就谋划好了一切,估计现在,靳家只能坐在这里京城之中,与其它人一样,坐等着局势的变化,一但京师城破的时候,到时候靳家上下恐怕也会被满门抄斩。 老三比他的几个兄弟眼光更长远一些啊! 心里这个念头闪现的同时,靳良玉甚至想到了将来是不是让老三接过家里的产业。 “若是到了西洋的话,估计一两年里头,也就只有老三能与西洋人打交道。” 瞧着在坐的其它人,靳良玉甚至想到,到时候恐怕八家人都离不开老三,因为他们都没有老三了解西洋,若是这样的,这岂不是意味着,将来老三很有可能会是……范三拔! 盯着若有所思的范三拔,靳良玉很清楚这范三拔是八家人第二代中的领头,在八家的第二代之中皆以其为首,若是将来到了西洋,会不会八家人皆以老三为首? 如此一来,那范永斗…… 想到这些年,范家处处压着自己一头,靳良玉的心底就是一阵得意,到时候,那些西洋人又怎么可能知道什么范家,对于西洋人来说,恐怕他们只知道与他们接触的是靳家的老三! 正是如此! 想通其中的环节之后,靳良玉不禁有些得意,瞧着范三拔的时候,也不像过去那样尽是一副羡慕的模样,范家已经过去了! 范三拔并没有注意到靳良玉的目光,他的心里仍然在犹豫着,这件事并不是他能做得了主的,当然,如果有可能的话,他并不知道讨论这件事,但是现在,他却不得不去考虑将来的种种可能,无论如何,范家绝不能成为肥羊。 犹豫良久之后,范三拔看着王登库轻声说道。 “世伯,这件事实在是关系甚大,小侄还是要回去写家父商量一下,才能再做决定。” 正文 第97章 主与幕(第一更,求支持) 对权力的渴望并非渴望有行善权力,而是渴望占有权力本身。 永历十六年夏末开始,尽管清虏的威胁尚未除去,但是在看似中兴的大明朝,却又一次被乌云笼罩。从“淮王貌似先帝”,再到“诸藩请朝廷还驾”,诸如此类的流言。与其说是流言,倒不如说是天下人对四藩执掌天下兵权,朝廷虚立的担心。 在权力的面前,无论是朝廷也好,藩王也罢,都表现出了对权力占有的欲望,在权力的面前,所有的一切都变得越发的直接。 这场权力之争,谁会是最后的赢家?没有任何人知道,但是对于身在京师的李子渊来说,现在,他却处于一种前所未有亢奋之中。 “没想到晋藩居然也会上书,如此一来,等于这天下皆赞同朝廷还朝,如此一来,他朱明忠也就孤掌难鸣了!” 也难怪李子渊会这么得意,所有的一切甚至比意料的还要顺利,非但各藩表示赞同,更重要的是现在朱明忠已经被逼到了一个进退两难的地步,对于一直视其为最大的对手的李子渊来说,自然乐得看到朱明忠陷入这种境地。 “现在,无论他如何辩别,于朝廷来说,他这个“孝烈皇帝子嗣”的名义,真也好,假也罢,于朝廷都没有任何意义,唯一的作用就是考虑怎么收拾他!” 李子渊得意着,端起茶杯,品了一口茶,然后继续说道。 “现在,他若是敢扣留朝廷,到时候,孤就会立即号召天下兵马讨伐其不臣之径,如若他放朝廷回京,一但朝廷斥其不臣时,孤亦会全力支持朝廷打击淮藩,总之,无论如何,这一次,非得彻底把淮藩打掉不可!” 李子渊在提及这两个选择的时候,兴致勃勃的他甚至已经想好了到时候,应该如何与闽王一同讨伐,一同分割江北。 “淮藩一除,闽藩便不足为惧,孤届时只需要利用闽王与南安侯之间,挑其内斗待其内斗正酣时,领兵入闽,如此闽藩自然可以平定,然后是晋藩了……” 晋藩……亦不足为惧! 一但吞并淮闽两藩,天下又岂还有人能抵挡得了他的兵马! 在这个时候,他似乎对于未来有了足够的信心,毕竟,一直以来,在李子渊看来,唯一能够威胁到他的只有朱明忠,也只有忠义军。但是现在,朱明忠已经不足为惧了,他完全可以借助朝廷、借助大义的名义,把淮藩彻底解决掉。 “大王,现在,淮藩已经陷入进退两难之境,我等只需要做观其变既可,还有另一件事……” 许云程看着李子渊,沉声说道。 “你是说洪承畴吧!” 点点头,许云程说道。 “大王,洪承畴除掌握数省之外其麾下尚有近二十万绿营以及吴三桂等数万精锐,若能将其收降,非但可得数省之地,更可得二十余万大军,若能得其相助,大王自然可无虑其它了。” 洪承畴的数省地盘和数十万人马,一直以来都被李子渊视为一块肥肉,甚至于他来说,这也是他在将来能够在面对朱明忠时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会对朱应升极为看重,因为他是洪承畴的亲信,这次更是派他去了长沙,可是直到现在长沙那边却仍然没有任何消息传来。 “大王,臣以来,长沙那边应该再派人催一催了!” 本就对朱应升得大王重用而极为警惕的许云程,并没有说朱应升的任何不是,而只是委婉的言道着边那拖的时间太长了一些。 “嗯……” 沉吟片刻,李子渊摇头说道。 “不!” 断绝拒绝许云程这个建议的李子渊,摇头说道。 “现在还不是时候,当初在他离开京师的时候,就与孤约法三章,他此去长沙,孤对他要绝对信任,绝不能因为时间过长而督促,况且,朝廷那边还要去处理一二,毕竟,想要让他洪承畴归降而来,就非得有朝廷那边的许可不可!” 无论是洪承畴也好,吴三桂也罢,他们的罪名委实太大,这两位可以说是满清入关的“大功臣”,也正因如此,任何人都不敢轻易接受他们的投降,即便是李子渊,也不得不谨慎应对。 对于此,李子渊明白,洪承畴同样也很清楚,这也是他为何会派朱应升北上的原因,只不过李子渊并不知道,洪承畴所寄希望的中介借助其投降,而不是归其属下。 其实,各怀鬼胎,这句话着实不假,非但洪承畴如此,就是朱应升同样也是如此,不过即便是如此,至少在表面上,他们仍然是显得颇为亲近,完全是为对方考虑的模样。 “其实洪某于将来,早就没有了任何想法!” 看着面前的朱应升,洪承畴的语气显得极为诚恳,当然也显得有些无奈。 “于大明而言洪某人可以说是罪孽深重,天下恨不得食洪某之骨的,何止一二?即便是朝廷,若是能容洪某人安享天年,就已经是莫大的思赐了,洪某又岂敢还想其它?” 这番话听起来是极为诚恳,若是寻常恐怕真以为这些话必定是洪承畴的心里话,毕竟,谁都知道,洪承畴确实是“罪孽深重”,能保住性命已经是法外开恩了,至于其它又怎么可能有会有奢望? 可曾被洪承畴称之为“当世诸葛”的朱应升又岂不知道洪承畴的想法,甚至当初他之所以北上,也正是因为洪承畴不甘于此,现在洪承畴为什么会这么说,究其原因,恐怕还是心有不甘。 对于曾又灭亡大明为己任的洪承畴来说,他曾经想用毁灭整个大明,让大明为其名声陪葬作为代价,现在,大明的中兴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已经没有了退咱的他,自然不甘心为满清陪葬,他不是大明的忠臣,同样也不可能为大清尽忠,可他想的不仅仅只是保住性命。 毕竟,对于洪承畴来说,他走到今天,每一步都是为了个人的荣华富贵,至于其它,从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所以这番所谓的“安享天年”,不过只是虚言假语,对此,朱应升又岂不了解? “中堂,” 放下手中的茶杯,朱应升只是随意的说道。 “中堂以为大明朝廷岂可能让中堂安享天年?” 这句话看似不大,可是却让洪承畴的心头猛然一紧,对此他又岂不知道,他之所以会向朱应升委以虚蛇,是因为现在的朱应升恐怕早已经不是他的幕僚,而是李子渊的幕僚。 “以在下看来,即便是中堂现在降了朝廷,恐怕皇上也会下旨杀中堂,毕竟,以中堂的罪过,即便是永历能容得中堂,天下又岂能容得了中堂?” 一句话,让洪承畴的眉头猛锁的同时,后背冷汗瞬间涌了出来,不过他仍然选择了沉默。自家的事自己明白,他洪承畴又岂不知道自己的罪孽到底有多深重,自然也知道朱应升所言非虚。 从洪承畴的额头看到其冒出来的冷汗,朱应升心底先是冷笑一声,随后才说道。 “中堂,今日中堂之所色犹豫,无非是寄希望予朝廷,目下朝廷手中确实无地无兵,若是中堂能领西南数省相投,又有麾下数十万人马,朝廷焉能不重用中堂?” 在内心的想法被朱应升一语戳破的时候,洪承畴还是没有说话,他的眼帘一垂,只是默默的喝着茶。 “可是,朝廷既然无兵无地,中堂引兵相投,朝廷又岂能信得过中堂?况且,以中堂的名声,若是淮藩加以指责,要求朝廷严正法典,到时候中堂又该如何?” 见洪承畴不说话,朱应升又补充道。 “况且其它三藩又岂愿意看到朝廷独大?到时候,定会请朝廷正法典,至于中堂……” 摇头长叹,重新端起茶杯的朱应升并没有说话,在喝茶的时候,他特意用余光看了一眼,似在深思的洪承畴,心底冷笑之余,却又有些得意,洪承畴正是他朱某人的晋身之道,只要能够说服洪承畴,于楚王身边,他就是第一幕臣,将来自然是不可限量。 “那以你之见,洪某人现在应该如何?” 打破沉默的洪承畴盯着朱应升,他已经知道到了答案。 “中堂可记得南安侯?” 南安侯郑芝龙,洪承畴自然非常熟悉,听到这个名字时,他略微一愣,然后点头叹道。 “他有一个好儿子啊!” 若不是因为郑成功是其儿子,朝廷又岂会赦免他? “中堂,为何朝廷赦免郑芝龙时,天下诸藩皆不曾反对?” 不待洪承畴回答,朱应升便说道。 “因为大家都不愿意因此而得罪闽藩,所以皆选择沉默。” 其实说到底,就是大树底下好乘凉,对于朱应升说的这个道理,洪承畴未尝不知道,只不过他有自己的考虑。也许是因为当年做出了错误的选择,所以现在他不得不变得更加谨慎起来,毕竟,他已经没有再犯错的机会了,经沉思片刻之后,洪承畴终于道出了他最大的顾虑。 “朝廷总有一会削藩的!” 正文 第134章 心思(第一更,求支持) 每一天,都有很多人死会去。 钱谦益的死,在京城里头并没有掀起什么风波,毕竟他已经是八十余岁高龄了。而在得知其死讯之后,其一些友人更是感叹道,他可真会死! 死的正是时候! 究其原因,倒也不是其它,而是因为,他这么一死,至少不用再去考虑选择的问题了。 如何选择! 对于每一个留在京城的官员来说,他们都面对着这样的选择,他们必须要做出选择。 劝进! 什么时候劝进? 如何劝进? 诸如此类的念头在京城内的万余官员的脑海中闪动着,谁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当然,所有人也都知道应该怎么办。 自然的,也有一些不甘愿这么干的,所以,他们想出城离开,可是那城门却是紧闭的。 京师的城门,已经紧闭三天了! 别说是那些官员,就是寻常的京中百姓,也知道,这朝廷肯定是出大事了,到底是什么大事? “皇上病倒了!” 尽管没有准确的消息,但是皇上病倒的消息,还是从宫里传了出来,而与相对应的,自然就是皇上为何病倒,而且一病病的那么严重的消息。 “听说没有,是今上没有真龙天子的气数,听说是刚到乾清宫,人还没碰着龙椅,就倒下了。” “扯了不是,我可是听说了,那是因为宫里有藏有奸细!” “奸细!没错,就是清宫时没清出来的满清余孽……” 一时间种种谣言在那里传播着,谁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反正各种各样的说法,都在那里传播着,谁也不知道谣言是从什么地方传来的,也不知道,那谣言是真是假。至于那些往日奔走的大人们,这会也都是猫在官衔或者家宅中,所有人都在那里等着。 他们在等着什么? 没有任何人会说在等着什么,但是对于李子渊来说,他知道,自己在等着什么,他在等着朱由榔的死讯。 他可以篡位,但是绝不会“弑君”,他必须要等到的皇上死去之后,才会堂堂正正的自立为帝。 对,他是自立,而不是篡位! 也正因如此,几乎每天,李子渊都会在进宫数次,而他可以清楚的看到皇上的身体不断的变化着。每一次,去见皇上的时候,出现在李子渊眼前的都是一个全新的人。一开始只是全身水肿,但是在水肿之后,其它的病情也开始逐渐显现出来,伤口首先出现在他的嘴里,接着是他的舌头、脸颊,刚一开始的时候,那些伤口还十分细小,但是很快就迅速扩大、蔓延。伤口处开始变得层层叠叠,看上去就像一层层白色的包膜。他脸上和身上的皮肤也都是如此,蓝色、红色、灰褐色,这样的伤势,甚至让人不看他。 从第二天开始,皇上就已经咽不下任何东西了,甚至连水都喝不下去了,就连极为顺滑的生鸡蛋他都咽不下去。 不过,李子渊每次来的都不巧,每一次,他来的时候,皇上都是沉睡着,没有醒来,而今天,在他进宫的时候,却看到皇上正在内监的搀扶下,正准备起身,他看到皇上脖颈处的皮肤已经有些溃烂了。瞧着皇上的这副模样,李子渊的心底不由一寒,眼帘微垂,那里还敢再看皇上。 “是谁!” 刚刚被扶起来的朱由榔,他的视线同样也很模糊,见到来人之后,他平静地问道。但没有得到回应,他又问道。 “来者何人?” 他的声音不大,甚至有些怪异,却又不失皇帝的威严。但是听在李子渊的耳中,却让他的心头猛然一颤。 “扑通”一声,只见李子渊的双腿一软,情不自禁地跪在这位全身溃烂的年轻人面前。 “来的是楚王吧?” 朱由榔轻轻地问道,这几日他想了很多,一些想不通,想不明白的,似乎都已经想通了,他当然也知道了,当初自己是何等的幼稚。 主弱臣强,又焉有忠臣? 身体的痛苦,反倒让他清醒了许多,尽管他并不知道,到底是何人下的毒手,但是朱由榔很清楚,大明的天下,也许,真的完了! 他,他必定是大明的末代之君了。 甚至在这个时候,朱由榔的脑海中会浮现出另一个念头,要是淮王真的是烈皇的子嗣,兴许,兴许大明还有机会。 悔不该……可,这世间,没有后悔药啊! 面对这个需要在太监的搀扶下才能坐起身的年轻人,一时间,李子渊整个人都是恍恍惚惚,他什么也听不见,只是吱呒着跪在那里连连应道。 “是!” “是……” 为何会这样? 李子渊自己也不知道,他只知道在这个时候,他的身体似乎并不受到控制,他甚至都想不通,为何会跪于此地。 “……朕,是大明之罪人!” 时间过了很久,李子渊终于听清了朱由榔最后一句话是说什么了。 “现在再说什么也是无益了!只是朕、朕既然回到了京师。想往十三陵拜祭后再死,这,你总能做到吧?” 对于皇上的这个要求,李子渊也不知道如何回应,他只是勉强应了一声。最后朱由榔向李子渊挥挥手,让他退去,可他却怎么也站不起来,只好让一旁的太监上来把他搀扶出去。 城门开了,但不是谁都能够出去,出城的并不是寻常人,而是全副皇帝的仪仗,置身于城门上,看着那绵延数里的皇帝仪仗,李子渊并没有说话,他只是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其中的那顶黄龙辇舆。 “大王,就这么让他去皇陵,这,这会不会,太不谨慎了一些。” 即便是直到现在,许云程都无法接受大王的决定,大王居然同意皇上到十三陵拜祭。 尤其是皇上当初请求他时说的那话来。 “往十三陵拜祭后再死,这,你总能做到吧?” 这不等于告诉外人,皇上就是死于楚王之手吗? 如此一来,这阵子许云程为其制造的声势可就全白搭了,什么所谓的“气数”,什么“满人下毒”这些谣言都是为了混淆视听,都是为了让世人无从分辨真假,然后好让大王洗脱弑君之名。 “你不懂!” 看着远去的皇帝的仪仗,李子渊的语气显得有些沉闷。 “永历,十余年颠沛流离至今,虽无人君之功业,可却亦是人君。临死之前,不过只是这一要求,若是本王再加以拒绝,又于心何忍?况且……” 猛然抬起头来,凝视着远处,李子渊沉声道。 “这天下,任孤取之,纵是让其出城,其又焉能如何?” 尽管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李子渊看似极为自信,但是那眉宇之间,却略带着一丝忧虑。 夺天下为人君! 他,他能做到吗? 气数…… 想到朱由榔的那副惨状,李子渊的心头不由一寒,如果真的是朱由榔没有为皇帝的气运,所以才会于乾清宫倒下,那,那他有这个气数吗? 尽管明知道,这一切都只是否糊弄世间的凡夫俗子的,可是在即将做出那个选择时,他总还是难免有些心动。 所谓气数,不过只是糊弄之言罢了! 无论是不是自欺欺人,就像是个心结似的,李子渊朝着已经远去的皇帝的仪仗看了一眼,然后对许云程吩咐道。 “皇上这边你去盯着些,孤……” 又往城内看了一眼,他才说道。 “也该去送一送老师了!” 尽管嘴上这般说着,可是他的眼神还是忍不住往城外那绵延数里的仪仗看去。 大丈夫应当如此啊! 离开了城门之后,李子渊并没有和往常那样坐着马车,而是骑着马,满清入关之后为了防止官员们玩物丧志,所以特别规定在京师任职的所有官员都必须骑马,不准坐轿出行。虽说现在这个规矩早就废除了,而且京城又有很多官员纷纷改为乘轿,毕竟天寒地冻的,乘轿最是舒服,而且还非常平稳。 不过李子渊却习惯骑马或者坐马车,相比于朱明忠,他倒不会干涉别人,即使是寒风刺骨,骑在马背上,那寒风一吹,反倒让他更清醒许多。 “朱由榔若是身死的话,孤应该如何夺皇位呢?” 尽管对此府中的幕僚早就有了定策,但是李子渊总觉得还是少了一些什么,尽管他嘴上说着什么“得位无所谓正与不正”,但实际上,他却非常在意这一切,毕竟,他需要籍此向世人证明,他李子渊得位,就像是朱洪武一样,是古往今来得位最正之人,而不是弑君篡位之人。 沉默着,骑在马背上的李子渊,慢慢的朝着钱谦益的府上赶去,钱谦益的身死,倒是在他的意料之中,他的年岁在那摆着,而且身体也是一日不如一日,能撑到现在,已经着实不容易了。 在距离钱府越来越近的时候,远远的看着钱府门前挂着的白灯时,李子渊的脑海中却没来由的浮现出了另一个人的身影,浮现出了那个女人的身影,这次应该能见着她吧,想到这儿,他的心情不由一荡…… 正文 第149章 南下(第二更,求支持) 辽东,广宁卫。 广宁卫周围方圆数百里尽是一马平川,这里曾是大明辽东总兵府所在地,也是其控制蒙古弹压女真的军事重镇。这座卫城曾一次次定满清为之饮恨,甚至努尔哈赤亦曾于此地受创,最后不治身亡。 这里曾是大明抵挡满清的前沿,只不过,随着吴三桂的“借兵乞师”,所有的一切都成了过去,甚至就连曾住于此地的辽民,也随着吴三桂一同入关,将他们手中的刀剑指向了自己的同胞。 不过,倒也不是所有人都离开了,相比于辽东大多数地区的荒凉,现在的广宁虽谈不上繁华,但却比辽东的大多数地方更为热闹,这官道旁,尤其是靠近卫城的地方,紧邻官道总散落着一些小村庄,而这个位于官道南边的小村落,不过只有十余户人家,土墙草顶,屋檐极为低矮,村里百姓的贫寒一眼可知。 正是隆冬时节,皑皑白雪覆盖大地,家家户户都是掩门闭户的以阻挡冬日的严寒,连觅食的鸟雀这是纷飞无踪。 突然间一阵从官道上传来的喧闹打破了小村的静寂。大队的骑兵沿着官道往山海关的方向行进着,在马队之中又有数十辆马车,即有运货的四轮马车,也在黑厢玻璃窗的马车。 村子里的一些孩童,听着外面的喧嚣声,无不是纷纷跑到路边去着官道上的经过的军队,其中的一些男孩,看着马背上的骑兵时,那双眼睛中更是带着羡慕的神采。 对于这些军队,他们已经不再像开始时那么陌生了,甚至不需要像早先一样躲避兵灾,因为这些人从来不曾扰犯过村子,甚至就连同百姓们“献”出的,劳军的粮食、活猪也是按价给钱。时间长了,于百姓们心中,这些兵马似乎就是戏文上说的那些“饿死不扰民、冻死不折屋”的岳家军,只不过他们不姓岳,他们姓“朱”,他们是大明朝的忠义军。 “二狗子,长大了,俺也要当兵。” 穿着黑棉袄的少年,眼巴巴的瞧着那些军衣上满是雪花的兵士,羡慕的说道。 “晋安,你做梦哪,就你那小身板,还当兵哪,那军爷还能收你这样的。” 二狗子的嘲讽,并没有阻止少年对军队的渴望,也许他的渴望非常简单,不过只是那一身厚实的军装,只是那骑在马上的威风凛凛的模样。 有时候,少年人总是如此的单纯。 半个时辰后,那大队的人马总算是过完了,村落又一次恢复了先前的宁静,那村口,只有少年一个人还是眼巴巴的望着远去的大军,似乎那大军承载着他的理想与向往…… 对于身处马车之中的朱明忠来说,他自然不知道,在马车外会有一个少年在那里看着离去的车马,在那里默默许下自己的誓愿,他只是在那里翻看着手中的五代史,也许是因为这个时代,既没有网络,也没有手机,更没有后世那么多的娱乐活动,所以现在朱明忠与这个时代的人们一样,只能靠读书自娱。 而他读的书,可以说是不拘一格,翻译的欧洲的政治、军事以及科学著作当然是他的首选,欧洲的经济、社会著作也会有所涉猎,而传统中国经学却是他用功最勤,从论、孟、学、庸到宋明儒,最初尚还是枯涩难懂,到现在可谓是爱不释手,尤其是朱之瑜等人编写的实学书籍,更是达到了“诵读不辍”的地步。当然这一部分对他而言,主要是精神修养,从对中国传统精神的贴近中吸取修身立人的养分。 而与此同时,朱明忠同样喜欢读史书,以史为境,不仅可知兴衰。读经书是为了修身养性,但是读史书,才是真正的学以致用。读经可能更重视精神修养,读史可能更重视谋划韬略,这正是朱明忠从后世近代两个人的身上汲取的经验,他们两个人似乎都很喜欢读中国传统文化的东西,但在某种程度上,那位委员长“一开始就输在了书桌上”。伟人和委员长读书最大的不同,一言以蔽之:伟人读史、委员长读经。伟人读史是研究人,委员长读经是琢磨心。 或许,这就是唯物主义者与唯心主义者的区别,不过,对于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朱明忠来说,他所接受的教育,使得他只是一个实用主义者,尽管他并不是一个马基雅维利主义信奉者,但是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一些信条却一直左右着他。 “为了达到一个最高尚的目的,可以使用最卑鄙的手段”,正是相信结果能替手段辩护。所以,朱明忠在很多时候,才会做出一些决断,比如在处置永历的问题上,果断而没有丝毫犹豫。 结果能替手段辩护。 翻看着唐史,看着史书中提及唐末直至五代藩镇割据之祸。看着其中用简单的文字描述的藩镇残暴不仁,百姓深受其祸的记载。朱明忠的眉头紧锁着。 “绝不能重蹈复辙!” 尽管没有亲身经历过藩镇割据,但是身处这个乱之中,却对老百姓的苦难有切身的体会,所以朱明忠绝不愿意看到天下百姓重新陷入乱世之中,也正因如此,作为一个实用主义者,尽管行事举动偶尔并不那么功利性,但大多数时候却会被马基雅维利主义原则影响的他,还是会极端的功利性。 毒杀永历是如此,冒充崇祯子嗣定王同样也是如此,现在……更是如此! 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回报! 这既然战争的基本原则,同样也是实用主义者的基本信条,至于其它,并不在朱明忠的考虑之内。 “只能如此了……” 心下这么思索之余,朱明忠取出一张纸,然后用笔在纸上书写下几个字,然后便拉开车窗,对着窗外的侍从吩咐道。 “把信交给石军正丞”。 车窗被推开的时候,尽管雪已经停了下来,但是被风吹起来的雪沙仍然被风吹入车厢内,只让他感觉到些许窗外的严寒,看着窗外慢慢转暗的天色,瞧着那些大衣上已经落着一积厚雪的骑兵,他随即命令部队就地选择合适的地方宿营。 这样的冬天,确实不适合远行,更不适合行军,但是朱明忠必须要在冬天结束之前赶到山海关,然后尽可能快的结束这一切,绝不能让天下再次陷入动荡之中。 在夜幕降临之后,于一处背风的山脚下,一片棉帐连绵散布于雪地之间,在那些帐篷外,除了用马车连成的车墙之外,还有一道厚实的雪墙,甚至在雪墙后方,还有数门野战炮指向墙外,即便是临时的宿营点,因为此时是关外,为了防止可能的袭扰,骑兵们也不得不小心的设立好防御工事。 原本已经停下来的大雪随着夜色又一次降临,一顶顶油布棉帐整齐的散布雪墙内,而帐篷中央是十几顶稍大些的帐篷,这里就是朱明忠的“中军大帐”,其实就是一个二十四人的大帐篷罢了。 沙沙的雪落声不时的从浸桐油帆布制成的棉帐外不住传来入帐中,相比于帐外的酷寒,帐内却是温暖如春。行军炉中的柴火还在燃烧着,炉上吊着的铜壶中的热水升起蒸汽,弥漫在这并不大的帐篷内。 也许是因为作出了一个有些违心的决定,心思浮乱的朱明忠,在这帐篷中感觉有些气闷,于是便丢下手中的书册,走到了帐篷外。 置身于帐边,看着营地中那一顶顶营帐,望着于营地区走动的兵卒,那有些烦躁的心思慢慢的平静下来。看着那风雪和营帐,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出了曾读过的一首词。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 这是纳兰性德的《长相思·山一程》,满清覆灭之后,他是否还活着,朱明忠并不知道,同样也不在乎,不过此时,似乎没有比这首词更应景的了。 原本一直于帐外的吕留良听着大王在那细里慢条吟来时,不由的一愣,毕竟,一直以来,似乎所有人都以为大王文采欠佳,可这时,这词传入他的耳中时,却,顿时让他变得目瞪口呆起来。 “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简单几十字,道尽了旅程的艰难曲折,同样也道尽了思乡之情。品味着词中之意,吕留良不由的暗自称赞着,但他并没有出言打扰,毕竟这词中已经道尽了大王的思乡之情,满怀心事悄悄跃然词中。 “大王亦是真性情……” 如此感叹着,只以为这词是大王所做的吕留良暗自评价道。可是他那里知道,这词不过只是朱明忠剽窃而来的。 置身于帐外的朱明忠,并不知道他随口剽窃来的一首词,会让他人浮想联翩,他只是抬头望着天空,看着那飘扬的雪花,尽管词中尽是思乡之情,但是面色却显得极为平静,那里有丝毫的思乡之意,甚至那眉宇之间还带着一丝期待。 正文 第153章 (第二更,求支持) 从辽东返回,既有海路,也有陆路,而若是说快的话,海路却比不上陆路。先从旅顺至滨州,然后再乘车往济南,随后再由济南转入运河,坐上多浆快船,顺运河南下,不过只需要数日功夫,便能抵达清河。 一路顺风顺水,不过只用了两天半便能抵达清河,在舟船抵达清河后,早就得知消息顾炎武、朱大咸等人于码头亲迎张煌言,为其接风洗尘,第二次张煌言便带着一班随员解缆南下。顾炎武、朱大咸等大小官绅,一齐到清河城外码头送行,场面好不热闹,和上一次途经此地时相比,是截然不同。 面对一众送行者,张煌言站在甲板上,满脸堆笑,谦容可掬,一再长揖举手,向送行者频频致意,现在的张煌言已经找到了他的位置,他不再是大明永历朝的朝臣,而是定王的臣属,至于淮王……已经是过去了。甚至就在昨天深夜,他与顾炎武、朱大咸等人谈及此事时,他们同样也是甚为惊讶,当然,在惊讶之余更多的却是惊喜。 他日天下平定时,他们都是从龙功臣!对于任何人来说,“从龙功臣”这四个字都可以说是颇为诱人。过去或许受限于各种因素,从来不曾光明正大的往那个方面去想,但是现在这个消息反而让他们不仅没有了个方面的顾忌,甚至还让他们长松了一口气。毕竟他们过去都已大明的忠臣自居,将来他们还是大明的忠臣,因为大王是烈皇帝的儿子!是大明皇位最正统的继承人。 沿运河一路南下,清河城渐离渐远。河风吹拂船上的旗帜,波浪拍打船头,浆手们喝着号子划船船桨,多浆船快速于运河上航行着。看着运河两岸的天地,尽管大地已经完全为冬雪所覆盖,但是此时张煌言却只觉得通体舒适,瑞雪兆丰年,说的必定就是此景了。 想及这几年似乎风调雨顺的,尽管作为读书人的张煌言坚持着“子不语怪力乱神”的信条,但是却在不经意间,还是把这一切都归于“天下正统得复”,如此才有了现在的风调雨顺,那么待到新皇登基之后,必定也就是国泰民安了。 对于未来,既便是士大夫也有他们各自己的向往。 一路顺风,五日后,张煌言的坐船驶到了南京,不过让他失望的是,尽管他要见闽王的请求被回绝了。 闽王不在南京。 尽管这个消息让他有些失望,但是他仍然选择在南京等下去,见不到闽王,可以见一见闽王的属臣,张煌言一头扎进了、官场应酬后,从私交到国事,从朝廷到地方,接连两天的时间,张煌言先后拜见了十数位故交好友。在离开沈阳前往南京的途中,对于此事南京之行,他早已经是成竹在胸了。 此行不仅要说服闽王,更要说服闽王属臣,只有如此,才能达到此行的目的。所以,他才会积极行动,不过在游说众臣的时候,张煌言却总感觉,似乎有人在隐瞒着什么。 尽管没有人说,但张煌言仍然从他们欲言又止的模样中,感觉到或许闽王不在南京,本身就透着古怪。 望仙楼是长江边一个酒楼,与码头不过只数丈,而在码头不远处,郑家的水师就驻扎在那里,于望仙楼上,可以清楚的看到那些战船高耸的桅杆,能够看到一艘挨着一艘的战船。 “想当年,国姓领兵北伐时,这江上战船可谓是遮江蔽日!” 感叹着往昔,张煌言将视线投向王忠孝,似感叹的说道。 “长儒,当年北伐之时,你我可曾想到,不过区区数载,天下局势便会如此大变,我大明中兴之日,又是如此指日可待!” 张煌言以充满感情的声调说。听得出,即便是直到现在,对于这一切,张煌言仍然是很是感叹。 “只可惜国姓却不能看到这一切……” 注视着远处的战船,张煌言动情地说道。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国姓未见今日,倒也不是坏事!” 终于,打破沉默的王忠孝喝了一口闷酒,然后说道。 “今日这天下,说是中兴,可大明何在?皇上暴病身亡,李氏急欲自立为帝,天下离乱不过只是刚刚开始,便是南京……” 停一会,王忠孝忽然苦笑道。 “即便是南京,亦有自立之声,若是国姓尚在,焉能不为之痛心?” 国姓若在,又岂有人敢言自立之事? 不过张煌言并没有这么说,而是看着王忠孝问道。 “莫非闽王不意见张某,就是因为此事?” “非也!” 摇摇头,犹豫片刻,王忠孝才说道。 “非是不愿见,而不能见?” “不能见?” 张煌言的眉头一挑,诧异的问道。 “为何不能见?” 张煌言的反问,又一次让王忠孝陷放了沉思之中,他当然知道大王为何不能见张煌言,只是,若是张煌言知道此事,又会如何? “可这件事,又能瞒得了多久?” 王忠孝心想道,瞒上两三日或许有可能,但是想一直瞒下去,自然没有任何可能,即便是自己不说,回头肯定也会有其它人说。 “大王前日突然病倒,这两日病情不断加重!” 什么! 惊声站起身来,张煌言急声问道。 “怎么会这样?是什么病?” 正要开口问郑经病情的时候,突然有王家的仆人闯进来,趴在王忠孝耳边说道。 “大王召老爷立即入府,有事相商!” 看着抱歉后匆忙离开的王忠孝,张煌言心里却是翻江倒海似的,无数个念头翻滚着。 闽王前天病重! 是什么病? 该,该不会是……想到皇上的突然暴病,张煌言的心头顿时一紧,他几乎是立即摇头说道。 “不会的,不会的……” 就在张煌言惊慌失措的喃喃自语时,那边赶到王府的王忠孝,在进入房间的时候,就闻到了一阵浓浓的药草味,这两日,江南的名医已经被寻遍了,各种药方不知试了多少,可大王的病情还是在一点点的加重。 “大王的情况怎么样?” 看到黄昭等人都已经到了,王忠孝便走近去,悄声问道。他们只是微微摇头,谁都没有说话。 “臣参见大王!” 在王忠孝行礼时,郑经已经命人扶他坐了起来,即便是只是坐起身,对于他来说都已经成为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了。 “咳咳……” 坐起身的郑经不时发出咳嗽声,尽管他大口的喘气,但却总觉喘不过气来,不过在看到王忠孝来时,仍然勉强挤出笑容, “长、长儒先生来了……” 随后,郑经又问道。 “五叔来了吗?” 郑经口中的五叔,就是郑袭。 “应该快到了。” 内官回话后,郑经点点头,然后又吩咐道。 “拿给长儒先生看看。” 内官的双手捧着一个折子递到了王忠孝的面前,黄昭等人都看着那个折子,那折子里写的是什么? 接过折子,看清其中的内容后,虽说心头暗自惊讶,但他仍然从众人的目光中猜出来,其它人或许并不知道。 “先生……以为……如此安排,可否?” 虽说只是说一句话,但气闷非常的郑经仍然像喘着粗气,就像耗尽了全部力气似的。 “可!” 王忠孝吐出一个字,然后便沉默了,看着面色蜡黄的郑经时,心里却是一阵苦叹。 难道,这就是命吗? 郑袭走了进来。 “臣参见大王!” 依然如过去一般,郑袭仍然恪守着上下礼数。 “五叔,你是长辈,无需如此多礼,五叔请坐……” 因为气闷的关系,每说一个字,郑经都像是费了很大气力似的,在他请郑袭坐下时,已经有两名内官抬椅子走了进来。椅子就放侧对郑经的床前不远处, “谢大王赐座。” 在郑袭坐下后,郑经那惨白而没有丝毫血色脸上挤出一丝笑容。 “五叔,你是自家人,不,不用多礼,将,将来,郑家的事,还,还要全靠五叔……” 气喘吁吁的郑经话说的断断续续的,不过众人似乎能从他的话中,听到其对将来的打算,几位于郑袭交好的府中属臣更是因为郑经的话而闪过一丝喜色。 因为郑经的话而有受宠若惊的郑袭,连忙起身诚惶诚恐道。 “郑家之事,自有大王作主,臣又岂赶……” 就在郑袭诚惶诚恐言道时,郑经出言说道。 “五叔,何需如此,为,为孤扶起五叔。” 原本一直站在郑经身边侍从闻言,便走过去用手托扶着长揖的郑袭,同时亲近的说道。 “五爷无须如此多礼。” “谢大王……” 就在郑袭被扶起来瞬间,那侍从的右手中却突然多出一柄匕首,都不等郑袭反应过来,匕首便猛的一下刺穿了郑袭的咽喉,锋利的匕首轻易的刺穿了他的咽喉后方的血管,在匕首被抽出的瞬间,那侍从的手并没有停止,而且不断的将匕首反复刺入他的脖颈。 鲜红的血瞬间迸飞出来,在此时已经软软的倒在地上的郑袭只是捂着咽喉,目中尽是不信之色。他至死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更不明白这人为何会突然痛下杀手。 正文 第154章 身后事(第一更,求支持) 啊! 突然如其来的变故,惊呆了所有人,他们甚至都不知道发了什么事。以至于根本来不及发出惊喊声,然后就眼睁睁的看到了郑袭被杀于眼前。 血不住的从郑袭的指缝间涌出,而那侍从杀人之后,既然没有躲,也没有动,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就像是干了一件不值一提的事情似的。 这是怎么回事? 现在,既便是反应再慢的人也猜了出来,不是侍从杀人,而是大王命侍从杀人。 为何要杀郑袭? “郑袭勾结他人,试图发难王府,为郑氏安危,不得不大义灭亲!” 就在众人惊愕不已时,自国姓去世后,平时很少出府的董太妃走了起来,她看着众人,语气显得极为平静。 “今日大王患染疾,郑袭勾结家公,意图于此时谋夺王位,进而自立为帝,陷郑家于不义,陷先王于不臣,如此,这郑家自然容不下他们二位!” 董夫人的话声冰冷,但冰冷的话语却让所有人都知道了——被杀的不仅仅只有一个郑袭,还有郑芝龙! “娘,就,就不,还,还是儿,儿子来,来告诉大家吧……” 娘的话传入耳中,郑经强撑着身体,打断他的话说道, “郑芝龙勾结郑袭,意欲谋权篡位,孤,孤本、本意不欲杀他,可,可孤之身体已经至此,克臧尚,尚不足周岁,若,若留二人,只恐郑家,必陷内乱,所以,不,不得不忍痛杀之……” 郑经在说话的时候,尽管不住的咳嗽着,但是让人更为惊悸的是他的呼吸声,他的呼吸声听起来就像是破旧的风箱一般沉闷,且每说几个字,那气总像是不够用似的。 听着儿子发出的粗重的呼吸声,董太妃只觉得的眼眶一热,险些流出泪来,她的心里更是不时的哀叹着。 郑家到底做错了什么? 居然会有这样的报应? 先王暴病身走,而现在又,又轮到她的儿子,难道,这,这就是老天的报应吗? 在董太妃于心底哀叹时,所有人都垂首不语,偶尔的他们会把目光投向地上,在看着地上的已经没有了气息的郑袭时,他们又想到了身在福州的郑芝龙,想必他也应该已经身死了吧。 尽管众人惊讶于郑经居然如此不顾人伦大忌,弑祖杀叔,但在另一方面,他们却又能理解他的这种举动,毕竟,他的儿子郑克臧年龄太小,若是留着本就野心勃勃的郑芝龙和郑袭两人,郑克臧能不能保住性命,尚都在两可之间。 尽管如此违背人伦大忌,让众人无法接受,但在理解之余,他们却两样也是为之一阵胆寒,他们不曾想到郑经行事居然如此不顾后果。 谋权篡位、陷先王于不义。 这或许是理由,同样也是借口,用这个借口杀人。 可以杀人,但是弑祖杀叔……太过牵强了,可,郑经还有其它的选择吗?看着众人的沉默,郑经在心底长叹一声,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这一切,如果不是因为突然病倒,他会把弑祖的罪名推给其它人,只是,现在他已经没有时间了。 想到不久之后,很有可能就将不于人世,郑经又说道。 “把,把克臧抱过来。” 尚在襁褓之中的郑克臧被抱了过来,不过并不是由其母亲抱来,而是由奶娘抱着,即便是如此,在看到那个孙子时,董太妃的眉间依然带着些不悦,在她看来,正是他的出世,害死了郑成功,让她年纪青青便守了寡。正因如此,对于这个孙子,她一直心存芥蒂,即使是现在,看着郑经以其为世子,在那里嘱托大臣托孤时,她仍然是满腹的怨言。 “若非是你,郑家又何至如此?” 看着受命托孤的众臣跪于床前时,董太妃的心里这般想到,她想到了被气死的丈夫,想到了遭了报应的儿子。而屋内的血腥味,同样也让她想到了被不顾人伦大忌被杀死的郑芝龙以及郑袭。 这,这恐怕就是老天对郑家的报应吧! 难道这就是老天对当初她的私心的报应? 想到郑成功去世时命人杀郑经的嘱托,听着儿子那像是破风箱似的呼吸声,董太妃的眼帘微垂,泪水又一次流了下来。 或许,这就是老天的报应吧! 若是可以的话,这些报应都该由她一个人来受啊! 就在董太妃于心底哀叹的时候,那边的郑经原本似破风箱似的喘气声,却慢慢的平息下来,他躺在床上,一双眼睛无力的看着房顶,呼吸越发困难的他,扭头看着尚在襁褓中的儿子时,突然却又有些害怕了。 尽管众臣都已经表示必将辅佐郑克臧,可是熟读史书的郑经却很清楚,在史书中,主弱臣强下,那些少主最终会是什么下场,若是少主若是能夺回权力,尚能安稳一生,若不能夺回权力,其结果或是被杀,或是被废。 “呼……” 喘着粗气,稍作思索之后郑经又说道。 “娘,克臧尚幼,这国事如此,非,非克臧所,所能决,孩儿,想,想请姑、姑丈,助,助克臧,母、母妃以,以为如何……” 儿子的话,让董太妃诧异的看着他,若是她没有记错的话,郑经最为反感的正是朱明忠,他这是怎么了? 其实,郑经之所以会做出这个决定,完全是为了保护他的儿子,是为了保护郑克臧,他知道既便是自己,郑家的骄兵悍将尚且对其屡有不服,更何况是尚在襁褓中的郑克臧。 主弱臣强之下,若是有人发难,他死后,郑克臧又该如何自保?靠母妃?估且不说母妃对郑克臧早就心存芥蒂,就是母妃不过只是一妇道人家,如今这天下纷乱,若是各人皆自立为帝,母妃又岂能驯服得了那些骄兵悍将? 天下底只有一个人能驯服他们——就是他一直既羡慕又嫉妒那个姑丈,正是因为羡慕他嫉妒他的功劳,才会对其多少不满,可在内心深处,郑经却也知道,其确实是真君子。 无论如何,他都不会伤及郑克臧的性命,即便是他夺了郑家的基业,也会许郑克臧闽王之位。若是能为一个太平王,从此安稳一生,对郑克臧或许是再好不过的选择了。 至于郑家的基业……若是没有朱明忠,这郑家的基业又会落到何人之手?况且,这份基业,无论是谁为皇帝,都不会容忍的。 与其如此,倒不如干脆利落一些。 “淮、淮王是,是孤之姑丈,亦,亦是郑家之人,先、先王在时,对,对其是赞誉有加,更,更是常言、常言,闽、闽淮自、自是一家……今、今日克、克臧年,年幼,不、不能理事,自,自此之事,闽、闽王大小之事,皆,皆决于淮王……” 在郑经说出这番话后,王忠孝等人无不是一阵愕然,他们或曾担心过主弱臣强,将来不足周岁的郑克臧如何驯服军中诸将,甚至还曾想过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借淮王之势,但却未曾想到,大王却如此干脆的直接将郑家交到了朱明忠的手中。 闽淮自是一家,这句话也就是说来听听,了解郑成功性格的他们,又岂不知道,有多少国姓可是差点派兵北伐江北。 现在,大王却以“闽淮自是一家”为由,把闽王诸事交给淮王,这就等于献土于淮王,等于拱手相让江山于淮王。 尽管惊讶非常,但是王忠孝等人却能猜出大王的心意,大王的心意想来也不过只是想籍此保住郑克臧的性命,保住闽王一系,毕竟,以朱明忠的忠义,他绝不会伤害郑克臧的,将来无论是为帝为臣,都会留下闽王一系。 只不过,那个时候,闽王不可能再像现在这样开设幕府,自设六部形同独立。届时,闽王不过只是大明或者新朝的清贵王爷。 如此也算是最好的结局了! 在郑经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董太妃并没有说话,她只是静静的看着儿子,出身于书香门弟的她知道,主弱臣强不是好事,自然也知道,这天下的时局已经不同于往日,过去,有大明在,人们尚且会顾及她是先王太妃的身份,而将来若是各为君,若是无人顾忌,到时候,即便是她想要保住性命,恐怕都不是件易事。 天下何人不意为君? 无论将来如何,有那份亲情在,至少他朱明忠是不会为难郑家的。一饮一啄无非前定,一言一行皆成因种。当年大王把九妹嫁给朱明忠的时候,或许也不曾想到,有朝一日,郑家要靠他方才能于此纷乱之中存活下去吧。 “母妃以、以为如何?” 儿子的话传到耳中,董太妃见众臣也看着自己,便点头说道。 “一切皆从王命。” 在董太妃说出这句话后,无论是郑经,亦或是屋中的诸臣,无不是长松下一口气,而是放松之余,他们的心里难免有些失落,他们看着已经奄奄一息的大王,却又想到了早已逝去的国姓。 国姓若是知道其身后不过一年,其一手打下的基业,便如此送人,不知又会是作何感想? 就在这时,他们的耳中却突然传来内侍的哭声…… 正文 第155章 得意(第二更,求支持) 什么是世事无常? 当闽王郑经染疾身死的消息经电报传至山海关的时候,对于数日前刚抵达山海关,正谋划着进取京师诸事的众人来说,无不是感叹着世事无常。 无论是任何人只要提及郑经的身故,无不是只觉世事无常,不可预期。而在另一方面,他们却又不得不赞叹着郑经的明智。 “这郑经临了临了,总算是想明白了一些事!” 钱磊嘴上这般说着,神情却显得颇为轻松,在此之前,最让人担心的就是闽王的态度,现在随着郑经的一句“大小决于淮王”,闽系便再也不是什么威胁了。 “这天下,也就是大王能保全郑家,换成其它任何人,主弱臣强,安稳得了一时时,却安稳不了一世,即便是如霍光,亦也曾废立。若是碰着强臣,指不定最后还得落个身死族灭的下场。” 对于钱磊的这番话,朱明忠只是略微点了点头,郑经确实很聪明,他知道自己是绝不会为难一个襁褓幼儿的,而且其如此托孤之后,不但会保其周全,还会保其王位。 这个郑经……确实想明白了一些事。只是…… “杀郑芝龙、杀郑袭,说起来,这郑经也算是心狠手辣啊!” 这般感叹之余,朱明忠的心里却长叹口气,对于外界来说,郑经是染疾身亡,甚至可以归于“天理报应”。 可实际上呢? “大王,现在郑经身死,闽系归顺,只待扫除李贼之后,天下既可安定,以臣看,现在可先命张苍水暂驻南京,安抚郑家诸将,令其归顺,同时可以派遣偏师,西征湖广……” 钱磊的建议,其实是早就拟定的计划,为了尽快荡平李子渊,忠义军将会进行两线作战,一路是以长江水师为主力,在郑家军和江西明军的配合下,进攻湖广,直捣其根基,而另一路则是从山海关直取京师。南北两路并举之下,李子渊必将陷入首尾难顾、顾此失彼的境地。 只不过,对于这一切,朱明忠尚另有打算。 “可以先命苍水留守南京,至于出兵一事……” 沉吟片刻,朱明忠摇头说道。 “暂缓出兵,如果孤所料不差的话,这几日,长沙那边应该就会有消息传来。” 长沙有消息传来? 钱磊把目光投向石磊,然后问道。 “军正司对长沙那里另有计划?” “洪承畴是西南诸贼之首领,若是其一意顽抗到底,那么西南战事必将持续数年之久,不知多少百姓流离失所,所以根据大王的命令,我已经命人于其幕府内加以谋略,如若一切顺利的话,这几日,应该就会有消息传来。” “大王,洪贼万万不可收降!” 石磊的话声这边刚落,那边钱磊便急忙劝说道。 “洪贼为一已之私,甘愿为清虏驱使,他日清虏入关,杀我汉人亿兆皆是由其所害,或是大王收降洪贼,势必将为天下所不耻!” 起身长揖的钱磊义正词严的说道,或许,一直以来钱磊都主张可以适当招降,但是,另一方面,他却非常清楚,什么人可以招降,什么人绝不能招降。 “天下但凡降清者,皆可以纳其降,唯洪贼万万不可纳其降,否则,如何向天下人交待?” 再一次长揖,鞠身不起的钱磊义正词严的说道, “请大王收回成命!” 谋略,那谋略自然是要纳降了,这种谋略在钱磊看来,是绝对不可取的。他甚至已经在心里打定主意,即便是大王现在纳了姓洪的降,他也会密告清河参军府,请其在途中杀死洪承畴,绝不能容其活着见到大王。 “炳奇!” 看着长揖不起的钱磊,朱明忠的心里略有所感的说道。 “你放心……洪承畴必死!” 无论如何,朱明忠都不可能放过洪承畴的。 “不但他必须死,洪家上下九族,虽说不耻其为人,但其罪难赎,亦理应加以流放!” 与其它人不同,在提及洪家人时,朱明忠用“理应”两字,这是因为洪家人与洪承畴截然不同。更与后世的洪家人以洪承畴为荣不同,在这个时候,洪家人皆不耻其为人,甚至就连其母亲,也是不耻其为人。 顺治四年,洪承畴从江南总督任上奉召回京后,派人奉迎老母北上,说是要好好尽一番孝思。及至奉派迎接的人到达福建南安,洪母居然束装就道,一副真准备去接受儿子奉养的架势。当时四方乡亲,无不诧异,认为以洪母之为人,何以会一改素节?哪知洪老太太到了京师一下车,看见跪迎的儿子,便抡起枣木拐杖,劈头劈脸一顿好打,口中不停地骂道:“你这个不孝的畜生!我七十多岁了,你教我到旗下来当老妈子?我打死你,替天下人除害!”当时,洪承畴已为满清镶黄旗汉军,按清朝定制,旗下命妇必须轮番入侍太后。洪老太太两千里迢迢路程,不辞辛苦,艰难跋涉,借题发挥,就是要为前明遗民出一口恶气。其民族气节备受后人赞誉,洪母骂子也成为传统忠义教育中典型的事例。 洪承畴降清后,高官厚禄,威势显赫,但其亲朋故旧却视之为奇耻大辱。洪承畴任五省经略回乡省亲时,择地于泉州建造豪华府第,只是他所建府第,竟没有一个亲人愿意居住。 洪府落成后,洪承畴曾亲往家乡叩请母亲前来居住。但洪老太太深明大义,故意穿着出嫁时的明朝衣裳,端坐在堂上,就是不肯住洪承畴所建的府第。洪承畴又去找他的弟弟洪承畯劝说母亲,但其弟痛于国亡兄降,发誓“头不顶清朝天,脚不踏清朝地”。在家乡英都修造了一只木船,然后携母亲坐在船里,泛舟于江上,从此过着隐居生活。在洪母去世后,时人为纪念他们的气节,在他们孤舟隐居的石壁上,刻下“素月孤舟”四个大字。 在婆母的影响下,洪承畴的妻子莲心愧于丈夫的投降变节,愤然削去头发住进了尼姑庵。亲故不齿,乡里难容,洪承畴只好怏怏返回,只是在泉州古城留下了一座无人居住的府衙。而在历史上,其至死也未能获准安葬祖坟,只能安葬于千里之外的京城。 对于这样深明大义的家人,朱明忠自然不忍将其流放至海外,所以在说话时,自然也留了几分余地,对汉奸家眷、亲族的流放并不是绝对的。至少像洪家人这样深明大义的是绝不会流放的。非但不应该流放,而且还应该加以褒奖。可即便是如此,有些事情,也必须去做。 “洪家举族上下皆是深明大衣之士,自然不应流放!” 大王的回答,这才让钱磊松口气,只要不是收降洪承畴就好,在点头表示赞之余,他又问道。 “那大王准备如何安排洪承畴?” 或许说,是如何杀洪承畴才对,当然,钱磊并没有这么问,这并不妨碍石磊直截了当的告诉他答案。 “已经有了安排,应该这几日就会有其死信传来。” 石磊的直截了当的回答,并没有让钱磊有丝毫的反感,甚至有些可惜的说道。 “只可惜,若非是为了天下百姓不至于流离失所,像洪承畴那样的人,即便是碎尸万段,也是不解我天下百姓之恨!” 对于钱磊言语中流露出来的恨意,朱明忠只是微微一笑,然后说道。 “炳奇,有时候……杀人诛心啊!”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朱明忠却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他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也许是因为所有的事情尽在掌握之中,所以心底自然极为舒畅。 随后三人又谈了些其它的话题,在钱磊离开之后,看着石磊,朱明忠稍作沉默之后,看着石磊问道。 “孤会不会太过心狠了!” 有时候,一些话即便当着亲信心腹也不能说,钱磊或许忠心耿耿,但是他不一定能够理解朱明忠的一些决定,但是石磊却能理解,出身锦衣卫的他知道,有些事情是必须要去做的。 “大王,为天下百姓,只能如此了!” 这个理由,或许就是所谓的“大义”吧! 为了这两个字,朱明忠不得不让自己做出一些决定。而现在,结果已经显现出来,甚至结果比最初预想的更好,甚至都不需要插手其中,一切问题都解决了。 “这件事……” 沉吟着,朱明忠并没有说话,而石磊同样保持着沉默,他们都知道,这件事永远都不能曝光,有时有必要让人民相信君主是“集美德于一身的人”,所以,这件事必须要加以保密。 “闽王染病身故,实属天命。” 良久之后,石磊口中道出了这句话来,世事无常,谁能有违天命?尽管他这么说,但了解其中真相的朱明忠只是略无奈的摇头轻叹口气,唯一能让他有些安慰的,恐怕就是这先后身死的两人,“暴病”皆有不同,即便是天下人有所怀疑,也没有任何证据。想着自己的无奈,一声长叹后,朱明忠凝视着远方说道。 “待到洪贼解决之后,一切自可平定了……” 正文 第156章 洪忧(第一更,求支持) 十一月二十,将近腊月的长沙,屋檐上、院子里,落着一层积雪,这些年,冬天愈来愈冷,莫说是长沙,即便是岭南也是等地频繁遭遇降雪。天寒地冻的,天刚一擦黑,人们往往便会猫于家不再出门。 炭炉中通红的木炭散发着些许数量,直到三更时分,洪承畴才终于将面前堆积如山的公文批阅完毕。身为五省经略的他经略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五省,虽说现在广东已经为李定国占据,可是他仍然是一刻不得闲,这些年眼疾目重的他,看字也越来越发模糊。忙完公事之后,他走出房门,来到后院,看着远处以便让眼睛更舒服一些。只见满天的星月,万籁俱寂,可是即便如此,他的心中却没有丝毫宁静之感。 他望着夜空,心情却显得极为复杂,尽管他现在身上已经穿上大明的红色官袍,可是心情并未因为这一袭官袍,而有丝毫的放松。 “哎……” 又是一声长叹,洪承畴摇着头,有些失落的重新走进签押房,拿出桌上的一份折子,翻开那折子,他的神情却显得有些复杂,洪承畴先是轻轻地念着,慢慢地却又摇着头。 这是一份以湖广、广西、云南、贵州以及四川五省官民士绅的名义书官的劝进书,劝进的是何人?自然是那位在京城等着来年登基的楚王。 这书,是上还是不上? 一时间,洪承畴却是有些难以决断,之所以难以决断,是因为他觉得李子渊称帝一事,总有些太过仓促了,如今天下未靖,他就急欲称帝,会不会适得其反? “大人,刚才信使送来从昆明的急信。” 家仆陈应安捧着一封信走过来,自幼便是洪承畴书僮的陈应安一直深得洪承畴的信任,这些年,一直追随其左右。 “快些给我!” 洪承畴心里一跳,深夜送信来,这在过去是从来没有的事。军机瞬息万变,不可预料,难道云南那边出了意外? 想到那位在定南的沐王,洪承畴的一颗心几乎悬到喉咙口,莫不是他打到了昆明?尽管深知吴三桂用兵之能,但洪承畴难免还是有些担心,毕竟,这个时候,对于意图以以西南五省为根本的洪承畴来说,昆明为明军夺占将会打乱他的全盘计划。 也许是因为心急着昆明的形势,洪承畴一反平常剪信口的习惯,一把从陈应安的手里抢过信,用力撕开,甚至他的手都在微微抖动。 用雁皮纸制成的信封极为很结实,一次居然没有撕开,洪承畴又撕了一次。这时信笺出来了,急忙展开信,是吴三桂的亲笔, “沐天波领十万定南军,炮数百门、战象百余头来犯,侄实不能敌,迫不得已只得让出昆明,西撤大理,以待来日……” “昆明丢了!昆明丢了!” 洪承畴喃喃念了两遍,眼见最不愿意看到了消息成为了现实,失魂落魄的他只觉一口气憋在嗓子眼里却怎么也喘不过气来,眼前一黑,人便晕倒在地上。 “老爷、老爷……” 陈应安不知出了什么事,慌得连忙急上前去,双手将洪承畴扶抱起来,然后又把他平放在床上,接着又摸摸洪承畴的手,手却是冷冰冰的。 这一瞬间,陈应安顿时害怕了起来。 “你到哪里去?” 陈应安刚要出门喊人时,洪承畴已经醒过来了。 “老爷,你老醒了。” 原本惊慌失措的陈应安一见老爷醒了,立即露出喜色来,原本急着要出去喊人的他连忙重新走到床边。 “老爷,刚才把我吓死了,见你老晕了过去,我正要去叫少爷。” 原本于京师当差的少爷,早就已经来到了长沙。这两年一直在老爷身边,协助老爷处理公务,这时候发生这种事情,理应先喊他过来。 “不要叫他了,我没事。你也去睡吧,不要对任何人说起刚才的事,听到了吗?” 陈应安答应一声,然后关好房门。而洪承畴躺在床上,内心却是惊恐非常——吴三桂败了!他居然会败的这么快,甚至都没有机会撤往贵州,而是逃到了大理。 对于将来种种,洪承畴也曾多次设想过,劝进只是其中的一步,如果有一天李子渊兵败的话,他还会继续以五省之地作为筹码,然后与新朝或者明朝“谈判”,甚至若是天下陷入纷乱之中,他也许能够于西南自立。 若是天下纷乱不已,这不是没有可能的,那些贼子尚可为帝,他为何不能?也许可以凭此创洪家的基业。 可是,现在吴三桂的信,却完全打破了他的如意算盘。昆明丢了没什么,关键是吴三桂麾下的十几万人马,居然撤到了大理! 吴三桂的十几万人马与洪承畴麾下的绿营兵不同,那些人马都是百战精锐,也是洪承畴最为依仗的根本,现在突然兵败,怎么能不让洪承畴心惊。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惊的昏迷过去,幸好只有陈应安一个人在那,不然,这件事传出去,不知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感觉略微舒服一些后,洪承畴再也不愿躺在床上了,他起来披件衣服,坐在桌前,望着跳跃的灯火,那眉头越皱越紧,脸上的忧色越来越浓了。 云南若是丢了,贵州想来也是保不住了,这两省一丢,西南的局势对他就是大为不利了,如果李定国再出兵广西,而李来亨再进攻成都…… 慢慢的洪承畴的脸色变得越发的难看起来,他只感觉到就像是一根绞索套在他的脖子上似的,勒的他透不过气来。 “他们当真不愿给洪某人一条生路?” 洪承畴之所以如此发问,是因为现在他已经“归顺”大明了,吴三桂同样也是,可为何沐家还会直指昆明,逼得吴三桂不得不远走大理。 想着那套在脖子上的绳过,洪承畴想起了年少时,在福建家乡读书时,那些个秉烛夜读的夜晚,想起了考中进士之的誓言。想起曾经的故交好友,想起了故主崇祯,当然也想起了兵败被俘,也想起了入关后,再见母亲时,母亲的责打与痛骂,想起了返乡而不能入家门的无奈,当然也想起了现在,欲求生而不能的困境。一时间他悄禁百感交集起来。 洪承畴愈想愈不好受,最后禁不住潸然泪下。甚至最后又想到,如果再来一次的话,他还会降清吗? 而让洪承畴诧异的是,他的心底居然没有答案,尽管经历了这一切,面对生与死的考验时,他仍然不知应该做何选择。 惜生如此,或许这就是人的本能吧! 第二天一大早,洪士铭来到父亲房里请安。见父亲端坐在书案前,似乎一夜未睡,而在父亲的案前,搁着几张纸,而父亲似乎还在那里写着什么,看着父亲头上渗出一层细细汗珠,洪士铭便走过去请安道。 “父亲大人安好!” “起来多久了?” 洪承畴问,头未抬,手仍在写。 “有半个时辰了。” 洪士铭恭敬地回答。 “今天读到那里了?” 洪承畴要求洪士铭每天晨起之后,必须读半个时辰的史书,自其少年时便是如此,即便是当年赴京赶考时,也未曾中断过。 “又重读了一遍后汉史。” 听着儿子回答后,洪承畴并没有说话,只是略点下头。多读史书总是好的。 “昨夜吴三桂来了一封信。” 洪承畴笔仍未停。 “信上说了些什么?云南那边现在的情形怎么样?” 洪士铭急切地问道。 “昆明已经被沐天波攻下了。” 洪承畴边说边用力写了一笔,他的脸色平静得如同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可他那黑眼眶却清楚的表明,他昨天晚上整整一夜都未曾入睡。 “沐天波打下了昆明!” 洪士铭简直不敢相信这个消息,随即他就觉得这个语气不对头,对父亲的话还能怀疑吗?父亲难道还会打诳语吗?何况这样大的事情!昆明让沐天波打下来了,这,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洪士铭顿时紧张道。 “沐天波打下了昆明,那云南、云南怕是难保了!” 不是难保,而是根本保不住! 洪士铭紧张的看着父亲,父亲怎么还有心情在那里写字,他朝着桌上的纸看去,这才看清楚父亲写的是什么,他写的那里是什么文章,密密麻麻的全都是一个“悔”字。 “你去告诉张勇、赵良栋、孙思克、王进宝,我在这里等他们。” 张勇、赵良栋、孙思克、王进宝是洪承畴麾下的四位总兵,三年前,于长沙操练绿营时,洪承畴特意将四人从广西、贵州以及云南召至麾下,协助他练兵领军,其麾下半数兵力皆是由他们四人操练统领,这个时候,喊他们四人过来,自然是有事情吩咐。 约莫一个时辰后,张勇、赵良栋、孙思克、王进宝四人都已经来到府里。尽管内心慌乱,但是洪承畴的脸上依然带着一丝淡淡的笑容。一见到他们四人后,便说道。 “此次劝进书方上,那边大王那里就已经有封赏来了!” 正文 第157章 父子(第二更,求支持) “此次劝进书方上,那边大王那里就已经有封赏来了!” 父亲的话传到洪士铭的耳中,只使得他的心头猛然一颤,或许别人不知道,但是他很清楚,那劝进书根本就没有递出去,又那里会有什么所谓的“封赏”,而父亲为何会这么说? 肯定是为了安抚他们四人。 如何安抚人心,高官厚禄这是必不可少的,对于曾经出任江南任招抚南方总督军务大学士,对招抚江南立下汗马功劳的洪承畴来说,这一切用起来自然是轻车熟路,不过只是三言两语,便将张勇、赵良栋、孙思克、王进宝四人说的无不是感激涕零,大有一副必定为洪大人、为朝廷效死的意思。 所有的一切都落在洪士铭的眼中,只让他的心思越发的低沉起来,在接下的时间里,洪士铭只是睁着眼睛看着父亲的表演,看着父亲私授侯爵之位给他们四人,尽管在洪士铭看来,这所谓的侯爵之位,那李子渊必定会认下来,可是对父亲如此越俎代庖未必不会没有意见,这甚至有可能从此埋下隐患。 父亲又岂不知道这些? 尽管洪士铭极力掩饰他心里的忧虑,可是观察细微的赵良栋依然发现了一些征兆,心觉有些蹊跷的他,只是不露声色的与张勇等人一同敬着洪大人酒,可是他的心里却也暗自留了个心眼。 在他们四人再次告辞之后,早就忧心如焚的洪士铭,立即出言问道。 “父亲,如此私授爵位,他日即便是大王加以承认,心中对父亲恐怕也必存芥蒂,如此……” 不等洪士铭说完,洪承畴却看着他无奈长叹道。 “你以为为父不知?可是,现如今,为父又岂有其它的法子,他们四人皆手握重兵,又岂能不尽力安抚……” 见儿子一副忧心如焚的模样,洪承畴又展颜笑道。 “士铭,你无须担心其它,劝进的折子为父已经命人快马加鞭送过去了,而且也在信中对此事加以解释,你不用担心其它,那李子渊是当世枭雄,又岂会因小失大……” 尽管从未见过李子渊,但是洪承畴却很了解他那种人的性格,就像当年的皇太极一样,为了能够说服他洪某人,甚至不惜以妃子侍奉他,对于那些枭雄来说,他们为达到目的从来都是不择手段。如此,又怎么可能会在乎他提前安抚的举动。 但洪承畴千算万算却算漏了一点,他算漏了自己的儿子! 尽管洪承畴压住了云南的消息,使得长沙几乎无人知道吴三桂兵败的消息,但是对于洪士铭来说,自从知道了这个消息后,他便处于惶恐不安之中。 先是吴三桂兵败,再到父亲不惜私相授受他人爵位,所有的这一切,在他看来无疑就是“自寻死路”。作为洪承畴的儿子,洪士铭很多地方都与父亲相似,如果说与父亲有什么不同之处,就是他更惜生,也更知顺应天命。 两年前,几乎是在明军占领武昌的消息传到京城,在京师任礼部主事的洪士铭,就立即做出了南下的决定,那个时候,在他看来,满清的气数已尽,自然无需为其尽忠。 最终,一切就像他料想的那样,短短一年多的时间,看似不可一世的满清就仓皇逃出关去,逃到了陕西苟延残喘。 顺应天命,这四个字说起来容易,可是做起来却不容易,一个最简单的也是最困难的地方就在于,这天命在那? 天命在何处? 若是人人都能顺应天命,父亲又岂会押错筹码? 投降满清,已经让父亲不为世人所容,或是这一次父亲再押错了宝,到时候这天下又岂还有容得下洪家的地方? 天底下有没有容得下洪家的地方,洪士铭不清楚,但是他可以肯定一点,如果他不能够早做选择的话,这天底下势必没有能容得下他的地方! “吴三桂败了!” 张道澄猛的站起身来,他用惊愕的眼光看着洪士铭,知道其所言必定不是虚言。 “他真的败了?” “败了,而且十几万大军损失过半!” 洪士铭添油加醋的说道。 “怎么会、怎么会这样?” “军心散了!” 洪士铭盯着张道澄说道。 “人心一乱,昆明自然守不住了!” 他的这句人心一乱,只使得张道澄的心头顿时为之一慌,他瞧着身上的大明官袍,失神了好一会,才说道。 “我、我等也是大明官,为,为何沐王还要如此步步紧逼?” “大明?” 冷笑着,洪士铭反问道。 “你以为,京师的那位还要多长时间,就会登基称帝?” “这……” 洪士铭的反问,让张道澄的心里“咯噔”一声,整个人顿时变成了哑巴,作为洪承畴的亲信心腹,他自然知道李子渊等不了多长时间,也许新年过后就会登基称帝。 “那李子渊为何称帝?” 洪士铭盯着张道澄问道。 “因为西南一降,其麾下多出近五十万人马,如此,其野心膨胀之下,又岂能不称帝?” 对于这个道理,张道澄自然知道,听着公子在那里自问自答,他的心思却在不断的摇摆着。 “大人归顺李楚,也是迫不得已,毕竟、毕竟……” 吱呒着,张道澄无奈叹道。 “我等皆有事清之罪,非,非李楚而不能留啊!” 张道澄无奈长叹道。 “那是家父,不是张大人!” 洪士铭的这句话,只使得张道澄猛然一惊,他惊诧的看着大公子,好一会才问道。 “公、公子所言何意!” “张大人可知道,四总兵所晋的三等爵,不过只是……” 话声略微一顿,洪士铭盯着张道澄说道。 “只是家父为安抚他们,口头私授,张大人以为,此事传至京师之后,李楚又会如何?” “假的?” 惊诧的看着洪士铭,张道澄惊声说道,作为长沙知府的他自然知道四总兵被晋三等爵的事情,可他无论如何都不曾想到,他们的那三等爵居然是假的! “大人难道就不怕消息传出去之后,会出乱子……” 话声嘎然,张道澄惊诧的盯着洪士铭,在知道这个消息的瞬间,他只以为是为了安抚,而在想到消息败露后可能引起的乱子时,他的心头却是一紧,若是到时候四位总兵反弹怎么办?他们四位麾下可是有十几万人马。 突然间,张道澄却又想到了另一种可能,如果到时候李楚未授他们四位三等爵,他们四位又会如何反应?若是这个时候,洪承畴于他们加以安抚,称此事皆是有小人作祟,他们又会做何反应?虽说不至于会感激涕零,但张道澄相信,届时他们必定唯洪大人命是从。这天下乱世已显,如果有他们四位总兵想助,再加上祁阳总兵、益阳总兵、东安副将以及广西的线国安、全节、马雄以及辰常总兵杨遇明、沅州总兵张鹏程…… 想到那种可能,张道澄的心里不由的倒吸口凉气,他甚至被自己的猜测吓到了,因为这种结果肯定是死路一条,非但洪承畴会死,就是他自己也有可能跟着赔了性命! 既然洪大人已经归顺了李子渊,可为何还欲自立为帝? 这不是没有可能的! 他洪大人降清是为了性命,降李也是如此,可说到底,那性命都是交给别人把握,而这乱世之中,又有谁愿意把性命交给他人?洪大人恐怕是断然不会了,若是李楚称帝,天下纷乱,为何他洪某人不能称帝?不能自立? 张道澄的心神一阵混乱,甚至他只感觉到一阵莫名的恐惧,他之所以感觉到恐惧,并不是不说他不想得那个从龙之功,是因为他知道,洪大人的名声委实太恶,甚至与石敬塘相比,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样天下皆不以为耻的人称帝,能长久得了吗? 况且,看着眼前的这位大公子。 甚至就连他自己的儿子,也是不耻其为人,也不敢随其一路走下去,更何况是别人。 再说他的年岁和身体,他洪某人是可以当几年的皇帝,快活几年,然后撒手归西,可他张道澄呢?还有这西南的百姓呢?到最后,不都要为他洪某人陪葬! 想通了其中的一切之后,张道澄看着面前的这位大公子,原本内心慌乱的他,这个时候反倒是不慌了,他的心里已经有了准备,无非就是几个选择罢了。 “大公子又有什么打算?” 盯着大公子,张道澄想从洪士铭那里得知他的想法,然后再做考虑。 “张大人,可知何为釜底抽薪?” 见张道澄已经心动,洪士铭便劝说道。 “今天那李贼之所以敢弑君篡位,所凭者无非就是家父领数十万大军以及西南数省归降,可这天下人又岂容得下这般弑君篡位的贼子?” 盯着张道澄,洪士铭的话声不大,而且速度也不快。 “小弟所料不差的话,此时朱淮、闽郑以及李晋等人必定正调兵遣将,以讨伐不臣若是如此,那李贼又岂能长久?” 突然洪士铭又把话声猛然提高道。 “庄子道“顺应天命”,何谓天命?大人难道不知?” 正文 第158章 天命(求支持) 顺应天命! 何谓天命? 对于天命,人们有着这样那样的解释,但是实际上,所谓的“天命”不过只是追随强者。而对于这个强,每个人都人各自的看法,也都有各自的想法。 对于许多个人来说,他们或许无追随天下的天命所在,但是他们往往会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所在,就像对于张鸿远来说,当初作为落榜举子的他,之所以会结交洪士铭,正是因为其父是五省经略,与其为友,他日自然不愁晋身。甚至从京城一直随他来到长沙,现在他更是深得洪士铭的信任,几乎事事都与他商量。 “闽王死了!前几天不还好好的吗?” 从张鸿远的口中知道这个消息后,洪士铭顿时惊声说道。 “这国姓刚死,现在郑经又死了,那少闽王是谁?不过就是一不满周岁的小儿,这,这闽郑岂不是要出乱子?”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洪士铭顿时变得紧张起来,他这几天可一直在游说他人,可这个时候,闽郑突然出了乱子……难不成李楚真的是天命所归,若是如此的话,那,那,可是要出大事的! 万一父亲怪罪下来的话,瞬间,洪士铭只觉得的后背一凉,冷汗瞬间便浸透了衣服。 “是呀!” 见洪士铭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张鸿远点头说道。 “所以,郑经在临死前就有遗命——少王年幼无知,闽王诸事皆归淮王决。” “什么!” 猛然惊叫一声,洪士铭差点没跳起来,这一惊一诈的,着实让他反应不过来。 “你是说,是说,闽淮合流了!” 不是合流,而是郑经把大权全交给了淮王。 “也不是合流,而是把郑家的基业拱手让给了朱淮,他郑经倒是会算计,主弱臣强于此乱事之中,稍有不慎既有可能身死族灭,他现在把郑家的大权交给淮藩,以淮藩之强,纵是其麾下有骄兵悍将,又岂能翻出浪来,如此,少闽王虽说不他们父子那般大权在握,可却也是个清贵王爷,以郑家数千万家业,今后与国同休,也是用之不尽了……” 这般感叹之中,张鸿远朝洪士铭看一眼。 “日升,今日可知天命在何?可知为兄当初为何劝你顺朱而不顺李?” 说出这话时,张鸿远颇为得意的端起茶来,对于自己能够提前数年看到天下大势,他也是深为得意的。 “张兄高才,岂是小弟所能及,这接下来该怎么办?” 洪士铭顺势给张鸿远一顶高帽子,张鸿远心里高兴,便说道。 “这个消息,于日升来说,却是个好消息。” “张兄为何这么说?” 洪士铭完全是一副受教的样子。 “日升,现在闽事皆由淮王,就等于朱淮猛然得二十余万强军和江浙税赋,其实力必定大涨,再加上现在张煌言必定为其所用,那李晋又岂看不出这一点?至于李子渊,若是没有西南数省之兵?其又岂能长久?如此天下大势已经明显,天命在谁?恐怕但凡是人都能看出来吧。” 自从与其结束之后,洪士铭就佩服张鸿远的精明。当初正是张鸿远劝他离开京师,因为京师不是久处之地,而在他来到长沙时,才知道父亲派出的信使就在路上,也是命他来长沙,父亲那时同样也看出了大清国气数已尽。而相比于父亲,张鸿远却眼光更为毒辣,他能看出天命,但是父亲却……或许,父亲不是看不到天命在何,而是因为父亲没有选择。 “所以,原本或许他们还有些动摇,现在他们必定知道,天命难违了。” 张鸿远起身,从书架上摸出一本书来,看似随意的翻了一下,然后拿着那本书说道。 “你看,古往今来,不知多少人杰写于史书之中,可每每逢乱事,又有几人能得知天命所在?若是逆天命而为,身死族灭者,又岂止一二人?越是乱世的时候就越是如此。” 看着张鸿远手中的书,同样熟读史书的洪士铭,知道他没有说假话,古往今来就是有不知有多少人不能够顺应天命而丢掉了性命,非但是自己丢掉了生命,甚至还让家人也跟着陪葬,就像那黄子澄一样,虽说看是落了一个综艺知名可是到最后又落的什么下场。 当年爹他为什么要投降满清不就是因为他看到了天命所归吗?只不过他那个时候显然看错了。 看来是时候痛下决心了。 “所以,日升兄,此时若再不能大义灭亲,只恐怕他日必定为其所累啊!” 面对这样的劝说,洪士铭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抵触,甚至没有丝毫的挣扎,沉吟片刻,他才长叹道。 “看来,只能如此了,临大节,唯能取之于义了!” 人的一生,总是要面对各种各样的选择,最终洪士铭还是做出选择了,当然,他做出的选择的时候,绝不是“临大节,唯能取之于义了”,其实,他和他的父亲一样都是那种“临大节;无不可夺之志;当危事;不能舍生取义”的人,他所做出的选择,不过是对自己最为有利的选择。 “日升高义!” 双手长揖过顶,张鸿远对洪士铭弯腰长揖,只是没有人看到,在弯腰的同时,他的唇角微微一扬,心底却是一阵冷笑。 当初他之所以会投奔洪士铭,并不仅仅因为他们是同年。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是肩负使命前往京师的。 而什么是他的使命呢? 他的使命就是为了今天就是为了让洪大公子能够大义灭亲。现在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当然尽管这是他在背后怂恿的结果。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位大公子心里所想。如果他不是想要保住自己的荣华富贵,又岂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当真不愧是洪家人啊。 在那位大公子离开之后,张鸿远也离开了他的住处,来到了城里的一处情报站。将最新的消息告诉了他的联络人。 在接下来的几天之中,在张鸿远的策划之下那位大公子不断的与其他人联络,一切正像最初的计划一样,正在朝着一个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向发展着。 十一月二十六,这日天气甚是晴朗,刚过寅初,洪承畴就起床盥洗了,确切地说,他昨夜晚上又是一夜未眠。这一阵子他可是没有一个晚上能够睡的踏实。毕竟现在对于她来说有着太多的心事。当然也有着更多的事情让他担心。 京师的信何时能到? 这几日,自从知道了吴三桂兵败的消息之后,他就尽量隐瞒此事,可是这个消息隐瞒不了多长时间,现在已经在长沙传来了,尽管幕府未曾公开,但是已经有数人私下里询问他这事是不是真的。 尽管他一直在尽量安抚,但是他能感觉到,人们的心思在浮动,这浮动的人心能安抚得了一时,又岂能安抚得了一世? “应该尽早登基,以安天下啊……” 洪承畴心里这么寻思着。或许现在的时机并不成熟,但是现在对于他来说已经没有了其他的选择,他只能够寄希望于李子渊登基称帝之后,能够用高官厚禄去笼络其他人。 他当然知道,现在正是仲冬季节,从北到南早已天寒地冻,这些日子更兼阴云密布,大雪纷飞,这个时候,就是八百里加急,一天走不了八百里,兴许还要再过几日。 “当初犹豫不决,反倒是深入其害啊!” 推开窗户,窗外是一片沉人深渊似的黑暗,既没有半颗星光,也不见一盏灯火。屋内尽管烛光明亮,炭火熊熊,身着狐袍貂帽的洪承畴仍有一种寒气逼人的感觉。 这不仅仅是气候的冷,更是因为他心中的神魂不宁,他现在反倒是后悔了,后悔当初自己为何不早做决定,如果劝进的折子早递出一个月,没准现在李子渊已经登基为帝,早已经下旨晋封各人王爵,如此,这人心自然也就不会纷乱了。又哪里会像现在这么提心吊胆的,成天担心着有人拿他的脑袋去换了自己的荣华富贵。 “但愿,暂时还能稳得住……” 洪承畴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他知道,人心一乱,往往不知人们会做出什么事情来,万一要是有人因为吴三桂兵败,想要自寻生路的话,到时候可就……眉头紧锁着,他现在最害怕的不仅仅是有人领兵降明,他更害怕有人拿他的脑袋作为晋升之道。在这样的乱世之中,他的脑袋不知被多少人念叨着。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小心翼翼的部署着长沙城内的房务,以免自己被其他人给夺了性命, “以老夫的威望,这十天半个月的暂时应该还能稳定得住。” 凌晨的空气冷冽而清新。洪承畴手捧着一杯热参汤慢慢喝着,心绪渐渐安宁下来后,心底在那里反复思索着这几日安抚他人时,可有什么失误的地方。 仔细回忆一番之后,他倒是没有发现有什么失误的地方。这倒让他轻松了一些。 “人心暂时应该不会出什么乱子……” 就在这时突然,门外响起了一阵敲门声。这声音急切而慌乱,在冷清寂静的冬夜,显得格外的刺耳和恐怖。 听着那急促的敲门声,让洪承畴的心思顿时一紧,立即急声问道。 “是谁?” “爹、爹,出大事了!” 是士铭,出什么大事了?现在深更半夜的能出什么大事?难道是……突然,他变得紧张起来。 “爹,张,张勇他们领兵围城了!” 什么! 洪承畴听到这句话时,脑中“嗡”地响了一下,手脚立时便觉绵软无力,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现在终于上演了。 怎么会这样?老夫待他不薄啊! 怎么之前没有一丁点的征兆,他怎么说反就反了? 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的洪承畴,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他的耳畔又响起洪士铭的声音。 “爹,刚才有人进府中禀报,张勇和王进宝领兵围城。现在,现在如何是好?” “他,他们想干什么?” 半晌,洪承畴才说出这句话来。 “孩儿听,听赵良栋派来的人说,张,张勇说不意随,随父亲当当乱臣贼子,要,要献城归明……” “张勇该杀!” 说完这句话后,房间内顿时又陷入可怕的寂静。洪承畴并没有继续说话,他在那里反复思索咋到底有几份把握能够保住长沙。 “爹,现,现在怎么办?” 看着惊慌失措的儿子,洪承畴面无表情地说道。 “赵良栋能守得住长沙!” 现在只能够寄希望于尽量保住长沙城了。说出这句话后,洪承畴又说道。 “请他现在来见老夫!” 半个时辰后,身着盔甲的赵良栋在亲兵的护卫下来到府外,然后径直进了府中,洪承畴一见到他,便亲近的说道。 “擎之,现在军心如何?长沙能守住吗?” 幸好当初他早就有所安排,他们几个人的关系,并没有外面看到的那么亲近,实际上他们之间甚至还各有矛盾。洪承畴才希望他们能够互相牵制。 “回大人,军心尚还算安稳,城中粮草充足,守个十天半个月是绝没有问题的!” 赵良栋的回答,让洪承畴长松口气说道。 “如此便好,如此便好,老夫已经去信广西和云南调兵回援,而且楚王那里也派了信使,援军不日必到,这长沙城便拜托擎之了,只要能守住此城,老夫必定向朝廷为擎之请功!” 洪承畴的话中透出了两个意思,一是告诉赵良栋,他麾下还有十几万可以调动的人马,另一个则是告诉他,楚王那边必定也不容长沙有失,肯定会派援兵。只要守住长沙,他赵良栋就是大功一件。到时候朝廷自然对他会有封赏。 “如此,下官便放心了!” 听说有援军赵良栋立即点头,然后看着洪承畴说道。 “不过,下官若要守此城,还得问大人借个东西?” “擎之所借何物?” 洪承畴不由一愣,还需要其他的什么东西吗? “借大人的脑袋一用……” 正文 第159章 人心乱(求票,求支持) 借大人的脑袋一用! 几乎是在话声落下的时候,赵良栋手中不知何时多出的匕首便刺进洪承畴的胸腹,他甚至都来不急反应,便发出一声惨叫。 洪承畴根本就不曾想到赵良栋居然会突然发难,他睁大眼睛看着他,目中尽是诧异的模样。 古往今来,不知道有多少显赫一时的大人物因被他人借脑袋一用成就了个人的富贵。许多大人物恐怕到死都无法相信自己有一天会这么窝囊的死去。 对于那些大人物来说。他们一直自以为自己可以操弄人心,可以把一所有人都玩弄于鼓掌之间。但是他们却很难想到有时候出卖他们的人就是自己最亲近的人。 在匕首刺入洪承畴的胸膛的瞬间,他把目光投向了儿子。她以为自己的儿子会出面搭救他,但是当他看着儿子的时候,所看到的却只是他纹丝不动站在那里。就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似的。 也许是被吓傻了。 就在洪承畴的心里冒出这样一个念头的时候,他看到儿子朝着自己走了过来。 “爹!” 一旁的站着的洪士铭在看到父亲倒下的时候,才扑上去抱着他。那双眼睛中带着一丝悔意。同样也流露着更多的解脱,在这一瞬间,所有的一切都解脱了。 “爹……” “士、士铭……” 唇边流着血的洪承畴,神情显得有些疑惑,他不知道为何儿子没有喊人,甚至不知道,为何这房外没有任何动静。 他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不喊人?为什么眼睁睁的看着别人把他爹杀死? “这,这是……” 看着爹眼中的疑色,洪士铭眼含泪水,痛苦地说道。 “爹,非是孩儿无情,实在是大义所在,父亲先是降清,已经为世人所不耻,今日又欲为乱臣贼子,如此,天下又岂能容得下您?这天底下又怎么可能容得下洪家,孩儿、孩儿不能眼睁睁看爹再酿大错,所以,所以只能如此,如此,如此,天下百姓亦将有指望,亦也能赎爹之大罪。” 什么! 有如雷鸣般的话语从儿子的口中道出,传到洪承畴的耳中,只让原本就已经奄奄一息了他有如雷击一般,他睁大眼睛,看着那痛哭流涕的儿子,嘴唇轻颤道。 “你,你……” 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居然会死在儿子的手中,他想过任何人的背叛,但是却不曾想到,儿子会背叛自己。现在他终于知道了为什么之前儿子在那里纹丝不动的站着,为什么他没有喊人。 甚至他的儿子不仅仅只是参与者,还有可能是一切的策划者。为了荣华富贵,居然把亲爹都出卖了。 可真是他洪承畴的儿子啊! 难道说这就是老天爷对他的报应吗?老天爷之所以让他活到现在就是为了让他经历这番人伦惨剧? 这就是老天爷对他洪承畴的报应! 气急攻心下,洪承畴终于再也说不出话来了,在气息渐无时,他的那双眼睛中,尽是不甘,至死他都无法相信,夺去他性命的居然会是自己的儿子。 看着爹已经没有了气息,这时才意识到自己弑父已经成了事实的洪士铭,先是一愣,然后一声悲号从他的口中传了出来。 “爹!孩儿不孝,孩儿不孝啊……” 就在他不断的叩头的时候,又是一阵哭声传了过来,一个人跌跌撞撞地奔进来,朝着洪承畴的遗体跪下去,大声喊道。 “老爷,老爷,您怎么了呀!少爷,少爷,这,这是怎么回事啊?是谁杀了老爷?这都是谁干的……” 陈应安一边喊,一边使劲地在地砖上磕着头。他看着老爷胸前的血迹,正欲喊人的时候,站在他身后的赵良栋,抽刀直接砍了过去,他甚至来不急说话,那脑袋便像西瓜似的滚落在地上…… 这时,王进宝和张勇走了过去,他们一边一个扶着洪士铭的肩头,然后对他说道。 “大公子,起来吧,那边还有许多事等着要办哪!” 是的,还有很多事需要办,这长沙的人心需要安抚,还有广西、贵州等的总兵、将军需要劝说,而且还需要向派出信使告诉大明朝廷,应该说是淮王,西南愿归顺大明。当然,还要把洪承畴的脑袋献上去。毕竟他的脑袋关系到大家伙将来的荣华富贵。之所以要借他的脑袋一用就是为了保住大家的性命。 所有的这些事情,都需要洪士铭去办,而对于张勇、王进宝、赵良栋他们来说,他们只是此事的参与者,现在首恶已诛,那么不是罪无可赦的他们,自然也能够归顺大明朝了。他们之所以下定决心,正是如此,真是为了保住个人的荣华富贵!至于洪承畴,不过就是一个死人罢了。一个他们用来保护住自己荣华富贵的死人。 乱世之中,人命贱如狗。 看着地上的尸首,再看着那哭的死去活来的洪士铭,他们的心里只是冒出一个念头。面对利益的时候,即便是亲生儿子也信不过!只不过,这话也就是在心里想想。 同时内心的一个疑问,就像谜一般地留在他们的脑子里,只是谁都没有发问。毕竟,对于他们来说,将来的出身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洪士铭为何杀洪承畴……其实,并不重要! 死人……也就是脑袋有用! 不过尽管如此,当洪承畴的死讯传至四川、广西以及贵州等地时,李国英也好、线国安也罢,他们都被这个消息惊呆了,过去,对于经历过乱世的他们来说,他们深知,在乱世之中尔虞我诈,没有谁是可靠的,今天忠心耿耿的下属,明天可能就会要了他们的命,夺了他们的兵。可谁都没有想到,洪承畴这个他们于心底隐隐以其为首,以便在新朝谋个出身的五省经略,居然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而且是死在洪士铭,死在他的儿子手中。 当儿子的大义灭亲杀了亲爹! 这种事情是何等的荒谬,可是谁都笑不出声来,甚至他们无不是感觉到发自内心的胆寒,过去,他们警惕的、担心的是其它人,而现在,洪士铭却告诉他们——大义所在,自可大义灭亲! 当然,对于经历了这么多风浪的他们来说,自然知道所谓的大义,不过只是那些人为了保住自己荣华富贵的一个说法。 过去他们所怀疑的是自己身边的将军清醒,但是现在,洪承畴的死却在清楚地告诉他们一个事实。这个事实就是在荣华富贵的面前,哪怕就是亲生儿子也是不可相信的。 这天下,还有谁能相信? 这天下,自然是无人可信了,只要他们一日为汉奸、一日为乱臣贼子,这天下便无人可信,这天底下但凡是个人都有可能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把他们的脑袋砍下来,即便是亲生儿子,有时候也会做出出人意料的事情。 身为四川总督的李国英在得知这一消息后,他只是略微的看了一眼身边的那些部下,甚至都没有看自己的儿子们,就几乎是不加犹豫的就发布告于民,告知天下,他已经决心降明,并且已经派出信使前往江北。 “那李国英,还上疏朝廷,认为四川全省已经平定,建议撤裁多余军队,其麾下十余万人马,只留下四万五千人马,其它兵卒一率撤裁为民,就地屯垦……” 大理城内,吴三桂听着方光琛的话时,神情更是一变再变,他的呼吸变得甚至有些急促,看着马宝、张国柱、杜辉以及柯泽等人时,心里反复在那里盘算着,尤其是张国柱等人,他们并不是他的心腹部将,现在,当儿子的能杀了当爹的,更何况是他们?万一他们要是想拿他的脑袋去换荣华富贵的话…… 从来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这些人会不会也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把他的脑袋献出去? 不是会不会的问题,而是他们会在什么时候献出去! 只要有机会的话,他们肯定也会借吴某人的脑袋一用。 心里冒出这个念头,吴三桂看着张国柱等人说道。 “你们都看到了,若,若是大家决心降明的话,吴某也只能如此效仿了,裁弱留精,这是朝廷势之所驱,你我皆是降臣,吴某有负国家,无论结果如何,自无丝毫怨言,即便是朝廷欲杀吴某以谢天下,吴某亦心甘情愿……” 这个时候,吴三桂主动的选择了让步。他知道如果自己强硬下去的话,恐怕都活不出一个月。而且对于将来他已经有了计划,现在是时候把这个计划告诉所有人了,但是在此之前他必须要让这些人知道。 在大明朝他们没有可能会有活路。 “将军何出此言,我等身为将军部属,自然与将军生死与共,若是朝廷不容将军,又岂能容得下我等?” 张国柱几乎是立即起身表着忠心,其它人无不是纷纷效仿,他们都知道,无论吴三桂说的是真是假,如果他们不表忠心的话,没准那边脑袋很有可能就会被人砍掉! 这年月,当儿子的可以杀亲爹,那么当亲爹的为了安全,就有可能杀儿子,至于他们……不过只是外人,还是想杀便杀! “将军所言甚是,朝廷不容将军,又岂能容得下诸位?” 作为吴三桂的知已好友,同样也是其心腹的方光琛自然知道,吴三桂为何召集众人,两人早在辽东时,就已经为吴三桂幕僚,数年前因为功名被废,逃入云南的他,更是深得吴三桂信任,事事皆与其商量。他这么一反问,尽管只是顺着张国柱的话,却也让众人无不是一阵哑然。 “世所皆知,淮王虽有忠义之名,可是其却也是耿直非常,即便是今日纳降,将来又天下安定之时,又岂会容各位将军居朝?即便是大家甘愿返乡为民,可若是有人勾陷,各位以为,届时又会如何?” 到时肯定是性命难保! 在方光琛这么说的时候,众人偶尔会看着他,他们都知道,这方光琛为何逃到云南,原本在徽州老家当着寻常百姓的他,被追究起了当年入吴三桂幕府的责任,虽说未将其流放人,但是却也革除了功名,如此,他才会只身逃入云南。 对于他这样本无大恶的文人尚是如此,更何况是他们?他们的手上或多或少总沾着同胞的血,若是将来有人追究此事?万一淮王再趁机下手的话,他们可真是死无葬身之地了! “这,这……” 张国柱喃语着,一时间却也说不出话来,本身只是行伍出身的他,面对这样的情况自然不知如何是好, “这什么这,降也不是,战也不是,难不成,非得让咱们直接抹了脖子不成?照我说,干脆,既然要死,就死个痛快,杀他们干干净净再说……” 这边杜辉的话声刚落,吴三桂便冷眼看着他说道。 “你若是一心想死,又何需劳动他人!” 尽管吴三桂的话声不大,可是那话中的杀意也让众人的心头一寒。那里还敢言语。 “杜将军所言诧异,我等皆是想活,又岂能寻死?” 方光琛立即于一旁说道。 “方先生,这,这……” 面上尽是苦笑马宝的看着方光琛,摇头叹道。 “这又那里有什么活路!” “就是,打不能打,降不能降,这左右都是死路,活路,活路都让明朝给堵完了!” “明朝给堵上了,那明朝之外呢?” 顺着他的话,方光琛直截了当的问道。 “明朝之外?难不成先生想让我还去陕西?” 人们自然而然的想到了陕西,想到了逃到那里的清朝。 “陕西?那满清如今是少主当朝,全如丧家之犬一般,可以说是苟延残喘、朝不保夕,又岂是我等能去的地方?” 方光琛冷笑着打断那人的话头,在众人迷惑不解时,继续说道。 “这天底下,又何止一个明朝,一个清朝,出大理往西北不过千里,就有沃土不下万里,当地土著蒙昧未开,若是我等随大将军去那,又何愁不能于那里另立新朝!” 正文 第160章 (求票,求支持) 创新朝,为新朝之君! 古往今来,这是不知多少人的梦想。对于京师上万文武官员来说,他们中的不少人曾经历过崇祯朝的末日,也曾目睹过大顺农民军衰败,自然也经历了看似如日中天的大清是如何败走西北。 这年月早就变成了流水的皇帝,铁打的大臣。无论这世事如何变化,他们依然还是这朝廷里的官员。当然想要继续带着这乌纱帽,就要学会见风使舵。学会如何看透的天命。 其实所谓的看透天命,不过就是见风使舵,就是识时务。只要做到了这两点,他们就能够在这风云变幻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而享受着荣华富贵。 天命在何? 何为天命? 对于这些早就习惯了见风使舵,习惯了识时务者的京师内的文武官员来说,经历了这些变化后,尽管一面感叹着天命的变化莫测,但他们稍在心里盘算一二,也能看出今日李楚正是正应天命。其麾下三十万人马,再加上洪承畴领西南数省相投后,其麾下人马几近八十万,论势头恐怕就是大清国也不过如此。 能不废一兵一卒便可以平空得到西南数省,这可不就是正应天命?难道经过了几十的劫难之后,这天命正应在李子渊的身上。 十八子坐天下。 这种话谁都知道当不得真,可是在这个时候,又有谁会怀疑呢?非但寻常百姓相信,就连这京中的百官似乎也相信了这“十八子坐天下”的童谣谶语,毕竟,童谣谶语有时候准得吓人。 当年的十八子得了天下,兴了李唐,成就了大唐几百年基业,开创了当年的贞观盛世。那么今天十八子坐天下,岂不也正暗合了天数。 新朝为“唐”。 难道这也是天数? 大乱之后方可大治,天理循环如此实是天命。 似乎真的有这个道理,谁又知道呢? 谎言说多了,听的人会相信,就连同说的人,同样也会相信,至少现在的李子渊似乎已经相信自己真的是“顺承天命”之人。 十八子坐天下,说的就是他李子渊,至于李自行……隋唐那会不还有李密嘛!他李密不也是十八子,到最后不还是为李唐做了嫁衣,就像李自成为他李子渊做了嫁衣一般。 而且李唐当年是谁所创?是李渊!而他是谁? 是李子渊! 这是天意,也是天命! 更是天理…… 只不过,不是每个人都会顺应天理,就像现在,在李子渊开始为年后的登基作着准备的时候,这边从山海关传来的消息,却让他立即恼羞成怒起来。 “放屁!” 猛的一下,将手中的折子扔在地上,坐在龙椅上的李子渊——尽管他还没有正式登基,但是已经受“天下”之请为唐王了,而且行的也是皇帝的仪仗,甚至就连人也搬进了紫禁城中。 尽管他已经换了五爪金龙的“王袍”,只差一个登基了,但是他却处处以皇帝自居,不过气极了,那七分的土性还是把所有的伪装都丢了出来。 “当初是老子派人说他烈皇帝的子嗣,他么的他就这么不要脸,居然乱认了老子,别人不知道,老子能不知道!” 也难怪她会这么生气。毕竟当初就是他造谣说朱明忠是先帝的儿子。他那个时候只是想借助这个谣言去里间朱明忠和朝廷之间的关系,然后把皇上请回京师,可哪里想到居然有人打蛇顺棍上自己把这个名头给认了下来。 厚颜无耻,居然到了这个地步。这时出乎他的意料,而更让他恼怒的是,这件事根本就是她一手促成的。 唐王于殿中的骂声一出,所有人顿时都缩了下头,这些事情甚至都不是他们应该说的,甚至他们还暗自庆幸着,还好,现在他不是皇帝,还没有人记起居注。 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们的心里还是暗自嘀咕道,原来当初真的是他造的谣啊!不过,这事,可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当初造谣是为了离间淮王与朝廷的关系,可谁曾想,现在淮王居然大大方方的承认自己是烈皇的三子。甚至还在山海关以监国自据,传檄天下共讨乱臣贼子。 而这乱臣贼子就是他李子渊。 这淮王可真是……眼光毒辣! 即便是阵营不同,在这宫殿之中,在得知朱明忠以烈皇帝三子的身份自为监国,传檄讨伐时,仍然为其把握下手的时机之准而赞叹,现在,他们似乎知道了,为何淮王会一直隐忍不发! 他在等! 他在等什么? 他一直在等着李子渊多行不义,在等着他弑君篡位,为什么他能断定其必定会弑君篡位,因为那个龙椅……偶尔的众臣会把目光投向那龙椅,但凡是人又有几个能抗拒得了龙椅的诱惑。 当年李自成抗拒不了,其进京之后便登基为帝。满清抗拒不了,其进京之后,立即迁都京师,李子渊必定也是如此,所以他才会弑君,才会篡位。甚至就连对大明忠心耿耿淮王同样也是如此,只不过相比于他们,那位淮王换了个法子。 相比其它人,这个法子虽说有些下作,可却更加高明,既然是先帝的儿子,那么继承大明皇位,就是理所当然的,同样他以监国为名,号令天下共讨不臣,也是再自然不过。 只不过,这却激怒李子渊,激怒了这位刚刚易号为“唐”的唐王! “厚颜无耻!认……” 原本想说“认贼作父”的李子渊,突然意识到,这话可不能乱说,于是生生吞回来后,义正词严的说道。 “朱明忠身为人臣,为行篡位之事,冒认宗亲,实是罪大恶极,孤,决定亲自领兵山海关讨伐不臣!” 此时没有任何人会触大王的霉头,他们都知道,这个时候,任何阻拦之言,都有可能适得其反,况且激怒了大王,谁也不知道他会做什么,于是众人无不是纷纷言道着“大王英明”。 一整天,李子渊忙于准备领军亲征的事,分批召见了许多大臣和武将,同时还要批阅一些从各地转来的特别重要的军情文书。到了晚上,已经冷静下来的他对于山东、开封等地的忠义军会乘他东征之机进攻直隶、洛阳甚至武昌一事,变得担忧起来,又将朱应升,许云程、孙兴平、王教全、赵继权等人召进宫中,他们都是他的心腹,重新向他们询问应变之计。 刚刚回到京城的朱应升,看着面带愁色的李子渊,心里想到,现在你知道担心了,若是能晚上半年又及何至于如此?但是现在事已至此,只能尽量弥补了,于是他便说道。 “自从臣返回京师之后,因为西南四省接连相投,以至于京中许多文武大臣误以为大功告成,天下可传檄而定,臣亦是深为忧心,朱贼居心叵测,于中原可谓虎视眈眈,臣等杞人之忧,早为大王所洞察,未加深责,实为万幸。臣以为今日东征实非良策。以臣之愚见,我军本应以逸待劳,以京城凭以坚城待朱贼来袭击。可既然朝廷决定讨伐朱赋,且大军已动,忽然改计定会动摇军心。目前补救之策,惟有一边大军东征,一边令西南集结精锐,沿江直取江南,今日,郑经方丧,虽其将郑家基业尽交朱贼,可其军中必有不甘者,大王出兵之时,可煽动郑氏诸人从中响应!如此,江南忠义军势力不敢轻举妄动。” 作为谋士,朱应升所献的计策确实极为中肯,甚至可以说极为老成。只是他忘记了一点——时间。 “时间上来不及了!” 作为李子渊的心腹,行军打仗多年的孙兴平直截了当的说道。 “即便是现在派出信使,八百里加急,三五天内长沙那边也收不到消息,再到那边得到消息,再发兵的话,估计忠义军已经打过来了。” “倘若如此,虽说一时为患,可却也不全是坏事,如若忠义军主力尽出,那么江北势必空虚,待到西南大军兵至,我军亦可直捣黄龙!” 李子渊想着朱应升的话很有道理,点点头,然后说道。 “嗯,应该如此,这西南的兵总是要调的。” 现在哪怕是一兵一卒,对于他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毕竟这关系到他能不能争夺天下。能不能当上大唐的皇帝。 随后他转向孙兴平问道: “孤明日即启驾东征,留下你镇守京师,你为守此主将,对你孤甚放心!” 因为京师是根本,李子渊自然不敢交给其它人,而孙兴平与他同出后劲营,当年一同叛出南京,如此他才会把京师交给他。 随后他又看着许云程问道。 “如今时局混乱,天下纷争方起。卿博学多才,胸富韬略,可有何良策?” 盯着许云程的时候,李子渊的心里隐隐带着一丝怒意,若是此人有朱应升三分之能,又岂会如此! 被问道的许云程,立即恭敬地欠身回答。 “大王如此垂问,臣惶恐无似。臣以为朱贼实为我朝劲敌,但却不可被朱贼拖住手脚。倘不能一战消灭朱贼,必须赶快脱离战场,速回京师,准备凭恃北京坚城,一但朱贼于京郊受挫,北方大局势必为之一变,待到西南援军兵锋直指江南之时,就是朱贼兵败出关之日。” 完全没有任何新意,不过虽是如此,李子渊仍然点了点头,对许云程更是失望到了极点。随后他又就出征兵国事如何处置一一作了叮嘱,就在这时,突然有内侍送来了八百里加急。 “洪承畴死了!” 这个消息已经委实让人震惊不已,而接下来的另一句话,更让所有人骇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是洪士铭杀的!” 啊! 众人惊叫之余,李子渊盯着手中的急件,那只握着信的手已经在微微颤抖了,难道,这,这就是命数! 就在刻钟之前,他还曾经把希望寄托于西南的援兵身上,现在不但西南的援兵没有了,就连洪承畴也被人杀了。现在洪承畴一死,西南还会再有援兵吗? 答案自然是再清楚不过了。非但不会再有西南的援兵了,甚至他不得不考虑接下来西南的那些人会出兵武昌,以用来充当投名状,以便他们投奔朱明忠。 那姓洪的可真够狠的。那可是他亲爹啊。居然说啥就杀了,这就是所谓的大义灭亲吗? 抬眼见众人那副惊慌失措的模样,李子渊便挤出笑容说道。 “有什么好怕,不过就是逆子做乱,那朱贼麾下不过十万人马,孤明日领兵二十万讨伐,他能奈我何,只要此役一胜,天下自可平息,如此又有何惧?” 尽管李子渊的话说的信心十足,可是他自己的心里也没有什么底气,他甚至忐忐不安的怀疑着,也许现在西南已经发兵武昌了。 不过这个时候他不能乱他必须要镇定自若地告诉大家,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见唐王这般平静。众人无不是纷纷言是,可是谁都知道,洪承畴这么一降,天下的局势必定随之大变。 而且这局势对于唐王来说已经越来越不利了,在这个时候,唐王居然还要出兵。 “大王,臣以为当下不易……” 不懂朱应升把话说完,李子渊就伸手制止他说道。 “必须要出兵,而且要尽快。明天,明天孤就要领兵出征。” 面对他人的劝阻,离子源比谁都清楚,这个时候他不能够有一丝的退缩。万一要是退缩的话……谁知道会不会有人去学那个洪士铭? 大王的回答让众人的心思无不是一沉。他们已经猜出来为什么大王一意孤行,非要东征不可。是因为现在大王已经没有退路了。 在离开紫禁城之后,朱应升与许云程他们互看一眼,他们两都看到东征的结果,这次东征的胜负可谓是五五之数。是胜还是负?未曾可知。 但可以肯定的是倘若出现兵败,只恐怕前途将不堪设想,甚至大王很有可能重蹈李自成的覆辙。但势已至此,他们对此也是无能为力,不觉间却是相对叹息。 但愿…… 正文 第161章 我的盛世(求月票,求支持) 进入腊月之后,关东之地已经尽为冰雪覆盖,甚至就连同山海关老龙头一带的海面亦结有冰冻,只是因为海浪起伏使得冻冰变成了碎块。风雪之中在山海关的数座关城内,虽说天上飘着雪,可却挡不住兵士们于雪地之间进行战术演练,数百个方阵在关城之间的冰天雪地中,演习着方阵战术。 尽管八钱燧发铳早已经普遍装备忠义军,但因为其精度差,射速慢,所以步兵只能排成密集队形开火以保证精度,以密集队形形成密集火力用于进攻或者防御骑兵的冲锋。 而这种密集的队形需要严格的训练才能形成战斗力,当然同样也需要科学的战术队形。而最基本为步兵阵形就横队,纵队和方阵,而在忠义军早期因为训练不足,很少使用长横队,因为长横队使得军队难以调动和转向。指挥官只在短距离和没有严重障碍物的开阔地面上使用横队。只有训练有素的军队才使用横队而不会有太多的问题。早期缺乏训练的忠义军,往往使用前部窄但是纵深深的纵队来代替。然而使用几个营的纵队比使用几个营的横队要易于进攻。而且纵队是所有阵形中最简单和进军、机动速度最快的,是一种能使士兵很快加入到战斗中的优秀设计。在向敌军进军中,速度对于减少暴露在敌军炮兵之下的时间是至关重要的。 纵队可以穿过任何地形,并能以不同速度前进。相比之下,长的横队需要“重整”,速度越快,诸如树木,坟头,沟渠,甚至伤亡的士兵和战马等等障碍物越多,横队就会产生越多的混乱。 所以尽管纵队在火力上不足,只有前面的几行可以有效地使用步枪。但是忠义军的战术训练之中,仍然以纵队为主,不过同样也没有轻视横队,而如何根据战场的态势灵活地调整战术队形,正是指挥官们的任务。而日常的战术训练,就是对指挥官们的考验,随着队列的行进,战场的变化,各团的指挥们总会不断的通过号手下达军令,调整部队的队形。在队列调整后,又会由鼓手的鼓点调整兵士们的步速。 近七万军队于雪原上进行演习是什么概念? 置身于关楼上手拿望远镜的朱明忠,所看到的是方圆数公里内,尽是一个个红色的方阵或者红线,尽管只是演习,但是青铜炮特有的轰鸣声仍然在战场上回响着,那是炮兵进行射击训练,伴随着不断响起的铳声,这片雪原上更是一被硝烟笼罩着,不过因为风的关系,那硝烟很快就会被吹散。 “大王,现在的风速正好,不大不小,正好能够把铳口烟吹散,也不会对射击造成太大的影响。” 于树杰的话,让朱明忠微微一笑,他放下望远镜说道。 “这烟就是战争的迷雾,在战场上,能够看穿迷雾者为胜!” 所谓的战争迷雾就是排枪队时代的硝烟,凝视着眼前的这片“战场”,他可以看到距离最近的一个纵队,纵队的中央是两个最资深的少尉在掌旗——“明”字旗在左边,而营旗在右边,如此安排是因为世人皆以左为尊,如此国旗自然就在左边。旗帜在战斗中是集合点,用来指引部队的前进路线。这些和部队的基本战术都是朱明忠从《滑铁卢》等电影以及网络资料中看到的,这几年通过一点点的回忆,加上不断实践后的总结,才形成了一整套类似拿破仑时代的步兵战术,也许仍然有一定的距离,但仍然也是这个时代最先进的火器战术。 而在这个队列之中,最不为人所喜的位置就是旗手,虽然护旗对于军官来说是荣誉,不过他们并不热衷于次,原因是旗帜注定吸引敌人的火力。而旗帜队附近两排也不会轻易开火,以便随时准备保护旗帜队。除非了旗手引导队列外,还有就是队列之中带着“戟”的士官们,他们会在行进时不时的用手中的“戟”横置,从而确保队列保持整齐。 此时,在城楼下方的行军纵队已经发生了变化,展开成横队以便与对手进行射击战,而在雪原上,那些红色的纵队、横队,就是如此不断的变化着,而集中使用的炮兵,则在队列之间,给予他们最为直接的火力支援。 在铳炮轰鸣之中,传讯兵带来了从京城发来的情报。 “李贼要亲征山海关了!”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朱明忠的话声不大,甚至只能让身边的几人听到,但是仍然传到所有人的耳中,几乎每一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大局已定! 所有人的心底都浮现出了这么四个字来,原本,他们还曾担心过可能迫不得已要在北京城下作战,而现在,李子渊的出兵,把问题解决了,他们不需要在这冰天雪地中长途跋涉去进攻京师,只需要在山海关以逸待劳。 “这两天还会再下雪吗?” 走到箭垛边,朱明忠抬头看着天空,神情显得极为平定,空中正飘着雪,这雪还会再持续下去吗? 现在,唯一让他担心的就是这场雪如果继续下下去,会不会影响李子渊的决定,让其半路撤回。 “大王,看天色,最迟明天,雪肯定能停下来。” 这年月,天气完全靠猜,顶多也就是靠着所谓的经验,更多的是靠运气,只是这一次,运气会在那一边? 晚上十时将过,雪终于停了下来,几乎是在雪停下来的第一时间,就有侍从禀报雪已经停下的消息。 “雪停了!” 推开窗户,朱明忠凭着走廊处的灯笼,看着窗外,雪确实已经停了。 “恭喜大王!” 看着背对自己的大王,吕留良长揖道。 “雪一停,那李贼必定会领大兵兵进山海关,其于如此冰天雪地中劳师远征,兵卒必定疲惫不堪,而我军以逸待劳,此役我军必胜,现在大王应考虑如何攻取京师之事……” 对于吕留良的建议,朱明忠只是微微点头,然后说道。 “山海关李贼兵败之后,其必定返回京师,然后一如当年闯贼一般,逃窜出京,四处流窜,从而为害百姓,如此,绝非天下百姓之福!” 盯着窗外的风雪,屁股决定脑袋,这句话着实不假,过去提及李闯时往往用“李闯”来形容,而现在,作为崇祯的“儿子”,朱明忠必须要用“贼”去称呼他们。 “所以,此役的目标,不在于击溃,而在于全歼,只有全歼李贼,或者重创其主力,才能避免其为患中原,如此,天下才能从速平定,而不是让将天下兵力、财力用于剿平匪寇。毕竟,现在西南未靖啊!” 提及西南时,朱明忠的唇角微微一扬,在他的谋略之下,吴三桂已经选择了往印度出逃,之所以给其指一条“活路”,倒不是为了其它,而是为了在印度埋下一个钉子,现在正是莫卧尔王朝国力最为鼎盛的时期,吴三桂领十几万在进入印度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朱明忠并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其必定可以重创印度的国力,从而为将来中国的力量进入印度创造时机,吴三桂就是一柄刀,一柄用来削弱印度,为最终中国殖民印度铺平道路的刀,至于吴三桂,根本就没有任何选择,只要他想在当地立足,就必须杀出一条血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这才是吴三桂的用处。 “吴三桂,现在已经不足为患,至于洪承畴,已经为其子大义灭亲……” 提到这个“大义灭亲”,朱明忠的心底顿时一阵得意,几年前军正司就已经派人到了洪士铭的身边,通过对其的观察,才做出了策动其“大义灭亲”的计划,这也是朱明忠的“杀人诛心”,洪承畴到死恐怕都没有想到,最后他会死在自己的儿子之手。 “洪士铭能大义灭亲,实属难得,其领西南诸省来降,可让朝廷得以西南,只需略加谋略,西南自可平定。” 吕留良的话,让朱明忠的把眉头一挑,然后说道。 “洪士铭是大义灭亲了,可是别忘了还有线国安、李国英他们,他们的手中可是不知染了多少汉人的血,若是让他们于我大明为官、为爵,又岂能对得起天下?” 尽管已经知道那李国安自请裁兵,但一些原则性的问题,朱明忠却不会做任何让步。 “那大王的意思是?” “剿灭李贼之后,既派兵进驻西南,调洪士铭他们人回朝加以委任,不过……” 话声略微一顿,朱明忠沉吟着并没有说话,而吕留良的心里亦明白了大王的想法,同样也不再追问,对于那些人,本就没有任何好感的他,并不在意他们的死活。 “大王,臣以为西南清虏绿营兵,可以裁弱留强,将其调往河南,以作攻取陕西用。” 陕西! 现在陕西还有满清的占领下。朱明忠点点头,朝着西北方看去,现在满清还占据着陕西。占据着西北。尽管他们在那里苟延残喘,但是,那里是中国的地方。绝不能容忍他们占据着那里。 更何况。他们还奴役着数百万陕西人,而且将来陕西又是进军新疆青海以及西藏的必经之路。所以无论如何,都必须要夺下那里。 想到将来对西北的进军,朱明忠的目光如炬,心底却略带冷嘲。 “世间再无康熙了……”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感慨,是因为从西安传来的情报显示,玄烨那个小儿的年号已经不再是历史上的康熙。 对于现在满清的年号朱明忠并不关心。相比与这些他更关心的是满清会不会像他的计划那样,一步步的走上另一条绝路。 当然,那条绝路对于他们来说同样也是生路。只不过在他们走上那条生路的时候会在不经意之间帮助他解决掉一个问题。 “他们应该知道那是他们唯一的生路吧!” 凝视着西北,朱明忠这么感叹着,现在他甚至有些想要感谢一下那个给洪承畴提出这个建议的朱应升,正是他的建议让朱明忠看到了另一种可能。一个从根本上解决西北各种问题的可能。 也正因为如此,在对待满清的问题上,朱明忠的态度才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从最初的必须要把他们彻底全歼,变成现在的驱赶。把他们一点点的往西赶去。 让他们在西北开创属于他们的天地。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他们每一次试图站住脚的时候。都需要面对穷追不舍的明军。他们会被再次驱逐。面对明军的驱逐,他们将不得不一路往西逃去。他们会逃到什么地方? 这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只要他们存在于世上哪怕一天,大明朝上下就有不断追击的动力。对于曾经遭受他们屠杀的汉人来说。没有什么比彻底消灭他们更重要的了,没有任何人敢于站出来反对军队的不断进攻。 而在这个过程中,中亚那辽阔的已经脱离中国直接统治数百年土地。就会成为中国的领土永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当然,更让人欣慰的是,为了生存满清必须要在那里扬起他们手中的屠刀。这将为将来明军的进军铺平道路,到那个时候,明军将是作为解放者解放那里的人们。 当然,前提就是那里还有活着的人。 活着的人会把明军视为解放者。他们不会再抵触大明朝廷的统治。当然那个时候他们也许已经没有力量在再去抵抗。 “就冲他为国家立下的这个功劳。如果他识时务的话,将来倒不是不可以给他留一条活路。” 朱明忠自言自语的时候,脸上尽是一副嘲讽的表情。当然更多的还是胜利者的得意。几年前,谁有能够想到,不过只是短短几年的时间。一切都改变了。 无论是什么,我大清或者大明。所有的一切都改变了。 凝视着远方。想到历史上所谓的“康雍盛世”,朱明忠的唇角一扬,自言自语道。 “这个盛世,必将是由我来开创的,这个盛世必然是真正的盛世。绝不是什么吃糠喝稀的盛世。” 正文 第162章 欢与忧(求月票,求支持) 永历暴病身亡! 李子渊弑君篡位! 朱明忠伪称“定王”! 郑经身死…… 对于大明来说,这些消息无一例外都不是什么好消息。让任何关心大名前途的人在得知这些消息的时候,无不是忧心忡忡。他们担心着大明的未来。更恐惧者,满清会不会趁着这乱世再一次占据中原,让他们再一次沦为异族的奴隶。 一方的坏消息对于另外一方来说无疑就是一个好消息。至少对于满清来说这个消息就是一个再好不过事情。 从潼关东边传来的一个接一个的消息,只让原本穷途末路的大清国朝野无不是振奋非常,甚至不知原本成日如丧考妣的旗人,更是再一次振奋起来,他们甚至在那里言语着辅政们已经商定,待到来年开春就会率师西征。 重新入主中原! 对于这西安城的旗人来说,尽管在此之前,他们顶多也就是想着能活下,压根就没敢再去想入主中原的事。但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中原陷入内乱的消息却接连传过来,对于不知多长时间没听说过什么好消息的人们来说,他们自然乐意听闻这些消息,甚至不断添油加醋的言道着这一切。 对于现在的他们来说或许也只有寄希望于此了,他们渴望着这些消息会改变他们现在的处境,让他们重新过上过去的好日子。 对于现在陷入困境的他们来说,他们几乎无时不刻的不怀念着当初在京师的日子。他们怀念着那里的一切并不仅仅是他们的铁杆庄家他们同样也怀念着那里的房子那里的生活以及所有的一切当然还怀念着他们的包衣奴才。怀念着他们在城外的旗庄里头的那些奴隶。怀念着怎么把那些人像牛马一般奴役着。 但是现在这一切都没有了非但没有了曾经的好日子甚至现在他们就连吃饭都成了问题许多人不知多少天都没有吃过肉了,现在对于他们来说,即便是每天能够吃饱饭,已经成了一种奢求。 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因为得知这些消息对于这一切充满了期待。从十几天前起,西安城内,不管是王、公、大臣府中,或是大街小巷那些几十人栖息于一宅一院的破败宅子里,到处沸沸扬扬谈论辅政大臣即将率领满、蒙、汉大军杀出潼关,杀败贼寇,重夺京师的事情。 居住在西安的人们,不管是文武官员或是满汉旗丁,对于即将再次向中原进军都是一副心情振奋的模样。毕竟,对于被赶到西安的他们来说,这段时间的苦日子,让他们无时不刻不想着重新过上旧时的好日子,这城中的人心是如何盼望着再次大举入关。 杀尽汉人贼寇,掠走汉家的女子,然后,再像过去一样,于京城之中过上那逍遥自在的好日子。再也不用像现在这样忍饥挨饿。 当然,倒也不是所有人都这么觉得,不少心思的冷静的人,并没有被“天佐大清”的好消息遮住眼,他们知道,大清国不可能总是“如有天佑”,上次是趁着汉人内乱入了关,这一次……不到最后关口,谁也不知道结果。 不过尽管如此,十一月初十下午,四位辅政大臣口谕,定于明日上午辰时整,诸王、贝勒、贝子、全体文武臣僚齐集殿中会议国事,不得有误。这口谕刚一传出,就立即传遍了整个西安城,几乎所有的旗人都知道了这个消息,顿时变得人心振奋起来,大家盼望的出征大举就在眼前,明日辅助大臣会有要事告知大家伙。 虽说出兵打仗,兵将们难免有人伤亡,可是谁都知道,如果打赢了的话,会得到什么——他掠很多人口和财物,对于这些妻儿被蒙人设人市发卖的旗人来说,他们自然希望能够劫掠汉家女子为奴为婢,为其生儿育女。大家都知道,这一次出征或许是大清国最后一次进据中原的机会了。 当然,在这沸沸扬扬之中,在西安城,却有一位上层官吏的心情却是极端的不安,他就是被皇太极、福临两代皇帝倚为心腹,而如今又受皇上信任的宁完我。他虽是汉臣,而且已经七十岁,可是作为大清国的三朝元老,在满汉文臣中的威望很高。他身为大学士官居议政大臣,对国事负有重责,当然对明日的会议十分关心。而且他身经朝廷中许多次风云变幻,种种复杂斗争,尽管一直以来,已经入旗的他,从不曾参与过旗中诸诸事,但是久经宦海的,他还是感觉到大清国并不是“如有天佑”,而是感觉到了危机。 从为皇太极所倚重起,一直以来,对于爱新觉罗家的权位纷争,宁完多从不曾介入,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不了解其中的内幕,自然也知道,败走京师之后,旗中对先皇多有怨言?对于皇上也是颇不信任,毕竟他太过年少,可爱新觉罗家,就只有那么几个人。 如果此次东征能成…… 想到大明不日将陷入内乱,若是东征能成,宁完我忽觉心中一紧,脸色一变,在喉咙中吃惊地说。 “难道,难道……若是这样,那,那皇上可就危险了!” 猛然从太师椅上忽地站起,宁完我在屋中踱了一阵,对明天将会发生的事情作了各种猜测,心中无法安静。明天将发生的大事非同一般朝政,它关乎大清国的前途,也关乎向中原进兵大计,他身为大清国的议政大臣,不能不关心此事,但是他同样也意识到,这件事,恐怕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 思来想去,最终,宁完我还是决定带着戈什哈,步行前往辅政大臣索尼那里去一趟,借故有重要请示,也许会探听出来明天将要发生的事。 宁完我与索尼家一向很熟,索家的上下对他都很尊敬。他一到索宅的大门前,就有一个索家的家奴向他迎来,小声说道: “两位辅政大臣正在密商大事,范大人是不是奉谕前来?” 索家家奴的话,让宁完我的收头猛跳,但是他却不露声色的含笑道。 “我是有件事要向索相当面请示。既然两位辅政大臣在密商大事,我今晚就不打扰了。” 向左右望一眼,他又小声问道。 “苏相来了很久么?” 他口中的苏相,就是苏克萨哈,在四位辅政大臣中,也就是苏克萨哈与索尼还算是“盟友”。 “苏相像刚打一更就来,现在过了二更了。” 宁完我随后便不再说话,带着戈什哈和家奴离开了,他边走边在心里寻思道。 “明天准定有什么惊人大事!” 明天会有什么惊人的大事,宁完我并不知道,但是他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明天必定会有大事发生,要不然,索尼不会和苏克萨哈商量那么长时间。 只是他们到底在商量着什么? 尽管感觉自己被排斥在外,但宁完我也知道,有辅政大臣在,议政大臣也不过就是一个摆设罢了,毕竟现在议政大臣会议,已经完全为辅政大臣把持。可是,在这个时候,做聋子的耳朵,总好过做别人手中的刀,有些事情,还是不知道、不参与的为好。 无知就是福啊。 尽管心里这般寻思着,可是宁完我的心里,却依然好奇不已。这一夜,宁完我睡不着,而在行宫之中的应承皇帝——尽管年号需要等年后才颁布,但是玄烨的年号已经定下了“应承”,取自于“应承天命”的意思,或许,正如其曾祖努尔哈赤当年取“天命”为年号一般,也许是因为心虚,所以才会取下了这个年号。 不过,此时自许“应承天命”的玄烨,整个人却显得忐忑不安,以至于根本无法安睡,对于不过十岁的玄烨来说,是不是应承天命,他并不清楚,但是做为大清的皇帝,他却知道,自己正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机之中。 “当年大清入关,多尔衮领兵入关,所立功勋足以自立,若非是太皇太后一力相保,如此不世之功,多尔衮焉能不称帝?得天之佑,多尔衮突然坠马而死,若其不死,只恐先帝帝位亦是难保!” “今日,大明内乱在即,旗中上下无不祈盼挥师入关,再主中原,入关之时,是何人领兵?何人统帅?官佐又是出于何人委任?” “如此盖世之功?又如何赏之?” “只能以天下安之!” 一句句一言言,就像是警言似的在玄烨的脑海中回荡着,初听这些话时,他曾惊起加以训斥,但每次回宫细细品味一番,自然知道其中的道理。也知道其中的种种可能,也正因如此,自从那日与王化行那里回来之后,这句话,总是不时的于他的心底浮现。 这些话看似有些大逆不道,但是却同样也在告诉他一个事实。 他这个皇帝随时都有可能变成聋子的耳朵。 手中握着茶杯,心神不定的玄烨坐在那里,神情显得极为凝重,他的脑海中无数个念头在那里翻滚着,偶然间,他的手指甚至在不由的轻颤,时而却又是在那叹息。 作为聋子的耳朵,他根本就不可能左右朝廷的事务,甚至当他们拿他当成小孩儿对待的时候,他也只能在一旁看着。 朕是大清国的皇帝。他们都是奴才,他们怎么能够对待自己的主子? 当然,这些念头他也就是在心里想一想罢了。这些话他说不出来,同样也不敢说出来,他很清楚,如果说出来的话会是什么下场。 “把我那支线膛铳拿来!” 突然,玄烨站起身来,冲着门外大声喊道,片刻后,一支做工精美的火铳被太监拿到了他的面前,这支火铳是布商李大商进贡的。从得到这支火铳之后,他便喜欢上了这个火器。 “明珠,你看这线铳,隔百丈之外取人首级如探囊取物般……” 端着手中的线膛铳,玄烨一边瞄准,一边自言自语道。 他曾经用这支火铳打过靶,它的精度绝对不是普通的火铳所能相比的。 “若是……” 话声微微一顿,玄烨看着手中这支火铳,然后又颇为感叹的说道。 “如果我大清八旗皆用线铳,又岂还惧怕明军火器?” 又一次,他不禁感叹着大清国何明军的之间差距。最大的差距就是他手中的火器,相比于大清,明军的火气不仅多,而且更为先进。 “皇上,奴才听李兄说过,这线铳每造一支费银可造三支普通火铳,所以,即便是在明军之中,也是极为稀罕的东西,不过只有极少数的一些人使用这种火铳。于内地,也就是一些人拿其打猎,寻常兵士那能用得起这个,甚至就连它用的铅子外,都要粘上一层皮子才行,寻常兵卒自然是用不起的。” 明珠鞠着腰答话的时候,玄烨将手中的火铳一放,然后说道。 “这朕又岂不知道,这线铳总不是可取的东西,别的不说,就是装弹时候都要用小木槌凿铁棍,如此繁琐,绝非军中所能用。” 即便是如此。仍不妨碍她对这种火枪的喜爱。甚至在玄晔看来,如果大清国能够有足够多的火铳和红夷大炮,也许大清国根本就不可能落到今天的这步田地。 很多时候,人们总是愿意给自己寻找一些理由来解释自己的失败,并且愿意相信这个理由。 即便是直到现在对于学业来说,他从来不认为大清国之所以落到今天这步田地,是因为被汉人的奴役,在他看来,大清国之所以落到今天,完全是因为汉人的火器更为先进,甚至,在有一些人看来。大明之所以咸鱼翻身了。是因为当年他们杀的人太少了。 “你说。那个人为什么能够照出这样的火器来?” 又一次玄烨有些不解的问道。他口中的那个人自然就是那位淮王。 “难道说汉人真的比我们满洲人更聪明吗?” 玄夜的眉头紧锁,他的语气显得有些不太自信。以至于最后甚至有些忐忐不安的说道, “还是说他们比我们读的书更多。可是书里头从来没有写过这些东西呀?他们怎么就能造出来了?” 正文 第163章 关内(第一更,求月票) 关外的冬天,绝非江南所能相比,对于江南人来说,关外刺骨有寒风一吹,立即会让人感受到什么是寒风刺骨,什么是刮骨钢刀。不过相比于江南,这关外因为家家户户皆有暖炕,所以这屋内反倒比江南更加暖和。 不过既然是如此,每每从屋中走出来的时候,朱明忠都会穿上厚厚的呢绒大衣,虽说那大衣看起来和普通的呢绒大衣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大衣的内衬却是貂皮制成。再戴上狼皮制成的火车头帽子,也就是后世的“解放帽”,倒也不觉得的寒冷。 入了夜的山海关关城内,静悄悄的,并不宽敞的街上没有丝毫动静,相比于过去,因为官府命令发布命令,要求沿街的商家必须在室外悬挂灯具照明,所以这关城内不再像过去那样入夜之后便是黑沉沉的,只有少数衙门或者大户人家的门外才悬着灯笼。这些迫于官府命令悬着的灯笼模样不一,大都是盏竹蔑灯笼,同样也是有暗有明,许多地方只能映得灯下有些许光亮。不过即便如此,也让这街道多少有了些光亮。 沿着街道走着的时候,偶尔的朱明忠会碰到一些巡逻的卫兵,在经过一处临时的官署门前时,辕门外的哨兵立于门下,警惕的注视着前方。 这里是军需处,想到前几日听说的事情,朱明忠便径直走了过去,门外的哨兵立即将他拦住。 “你们是干什么的?” 哨兵看着眼前这几人,他们虽说穿着大衣,可是大衣上却落着雪,这些人半夜三更的为什么到这?就在侍从要答话的时候,朱明忠开口说道。 “哦,我们和徐上校是江南故友。听说他生病了,特意来看看他。” 朱明忠口中的徐上校是工部主事徐又铮的弟弟徐又森,当年刚刚夺取常州时,徐又铮是他亲自招揽的人才,或许在铸炮等技术方面,尽管有着徐家家传的徐又铮无法同站在巨人肩膀上的朱明忠相比,但是忠义军的炮兵却正是在其一手操练下,成为这个时代东亚最专业的炮兵,并且编写了大量的炮术教材,可以说炮兵是忠义军中最为专业的部队。 虽说当年请徐又铮时,曾遭到徐家的拒绝,但是后来随着局势的稳,徐家子弟纷纷先后离庄出仕,他们中既有人任文官,也有人于工部,同样也有人于军中,徐又森就是其中之一。不过,徐又森于徐家子弟中并不怎么显眼,他只是于军中主持后勤,如果不是因为前几日开会时,得知其病倒了,朱明忠甚至都想不起他来,这会恰好路过这里,想到他是徐又铮的弟弟,去看看他也是礼所当然。 “哦,长官病得厉害,未必能见外客呢!请长官稍候,在下这就去通禀。” 说罢那哨兵便进去了,不过一旁的哨兵却仍然叮着他。不一会儿,有一名中士从门内迎出来,向朱明忠敬礼说道。 “请长官见谅,徐长官卧病在床,实在不能亲自迎接,请移步入内……” 几人跟着这个中士走进了院内。折过前院的房屋,一行人来到书房门口。就听书房内徐又森,轻咳一声,对窗外说道。 “是哪位仁兄驾到?请进吧。” 朱明忠一脚踏进门内,便闻到浓浓的药味,然后他只看见了一个面膛削瘦得的青年,他坐在书桌后,抬起头来的时候,朱明忠甚至都没有注意到他的相貌,只是看到一双很黑很黑的眼眶,还有一双眼睛。乍见之下,朱明忠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才几天不见,就已经瘦成这副模样了。 一股寒风袭进书房。朱明忠禁不住打了个寒噤。抬起头来的徐又森一眼瞧见大王,不由的一惊,连忙惊呼道。 “啊,是——大王!” 他一腾身站起身来,然后长揖颤声说道。 “标下不知大王驾临寒邪,这……这实在……” 朱明忠俯身一把挽起了他,笑着说道。 “这有什么?今天晚上闲来无事,听说你病了,所以才特意来看看——到底怎么样?你还坐回去,天冷得很……” 徐又森谢了恩,艰难地爬起来坐了回去,然后拿起大衣穿好了。朱明忠一时没说话,背着手在屋里走来走去地看着。见案头放着一叠图纸,于是便拿起一张随意看了一眼,这一看不当紧,他顿时一惊,看着正扣着大衣扣子的徐又森说道。 “哦,孔明灯?这孔明灯下还有……吊篮?” 几乎是瞬间的功夫,朱明忠便意识到,这并不是孔明灯,或者说,这是一个放大的孔明灯,寻常的孔明灯绝不会有什么吊篮。 这是热气球! 不过,只是略微扫了一眼,朱明忠便可以肯定的这个热气球是飞不起来的,至少带着人是飞不起来的。因为它太小了一些。 “怎么?你想用它载人?” 见大王看到了,徐又森便欠身说道。 “回大王的话。臣小时候就喜欢制孔明灯玩,少时玩劣,曾经用大号的孔明灯把老鼠之类的东西带到天上去过……” 提及少时的顽劣,徐又森倒也没有说话, “早先与讲武堂的时候,大王曾说过,战役的胜利在于指挥官能否掌握战场全局,看来恰当的攻击时机。可是在作战的时候,战场能见度的问题会使情况进一步复杂。最初几次射击过后,火药发出的烟雾,夹杂着成千上万的骑兵和步兵扬起的尘土,便形成了“战争迷雾”,整个战场都会被烟雾笼罩,甚至在很多时候,就连枪口的闪光都看不到……” 作为军官的徐又森算是朱明忠的学生,而所谓的“战争迷雾”正是朱明忠给他们上课时,所强调过的一个内容。对此徐又森自然记忆犹新。 “所以,在战场上,指挥官才需要站在制高点上……” 话到嘴边,朱明忠想到了历史上数百年后才出现的侦校气球,从19世纪直到一战早期,侦校气球在战场上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居高临下的侦校气球的主要任务就是执行战场侦察。只不过那个时代的气球是氢气球,现在……现在可以制出氢气球吗? 因为徐又森的启示,朱明忠的脑海中立即的浮现出了几种制取氢气的方法,从电解法到烃类裂解法,最后只有一个办法最现实,就是用锌与盐酸及稀硫酸反应的方法制取氢气,只不过这个办法的成本太高,毕竟,锌的价格相对昂贵,用它制造氢气,成本上肯定有问题,而且,氢气的压缩也是问题,以现在的技术条件压缩氢气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热气球! 想了一圈,朱明忠重新把目光投在纸上,看着那个大号的孔明灯,然后看着徐又森笑说道。 “不过,这制高点总有高低,有时候可能在敌人一方,而且很多时候,还不够高,所以,你才想用孔明灯是不是?” “大王,正是如此,臣一直想,既然孔明灯做大了既然能把老鼠带上天,若是再做大些,肯定也能把人带上去,所以臣这些日子一直在谋划这个事情,只是……” 瞧着那图样,徐又森颇有些无奈的说道。 “只是这大孔明灯总是无法耐久,用绳子系上,虽说可以升高百丈,而且不飘移,但是,每次时间都很短……” 听他这么说,已经差不多明白原因的朱明忠只是点点头,见侍从端来了茶,便拉过茶抱在手上暖着,然后问道。 “知道孔明灯为何会升高吗?” “这……” 大王的反问,让徐又森的一愣,然后他试探着答道。 “是燃烧的热气?” 虽说从未认真的思索过这个问题,但徐又森还是隐约的猜出来,必定是孔明灯下燃烧的牛油产生的热气使得它能够升到空中。 “既然是燃烧的热气,那么……” 拿起笔,朱明忠在纸上画出了一个记忆中的热气球的模样。 “就要想办法把热气留在里面,孔明灯这样的开口,不仅会让热气外泄,而且也不够大,我们一边把这个口子弄小一点,然后再把它造的更大一些,嗯,可以先计算一下,算一下气囊与重量的关系,多么大的气囊能带动多重的东西,一点点的试验,最终总能得到一个科学的工式,然后,我们就可以据此制造出堪用的热气球……” 科学,就是从无数次试验以及经验中总结出来的,而中国历史上,所欠缺的恰恰就是这个总结的过程,以至于永远停留在经验的阶段,而未能形成科学。 看着大王绘出的那个球型的热气球,在惊讶之余,徐又森又提出了他的建议。 “大王,如果这样的话,那肯定赶不上这场仗,臣以为,若是可以的话,可以先造个大的出来……” “不急,不急,这一仗赶不上了,将来,将来肯定还能赶上其它的战役,毕竟……” 朝着远方看了一眼,朱明忠笑说道。 “别忘了,清虏还窃据着西北,占据着陕西,等打完了李子渊,肯定是要用兵陕西的,等到咱们打潼关的时候,热气球肯定能派上用场……” 正文 第164章 孤儿寡母(第二更,求支持) 十一月十一,天色刚刚放明,寒风刺风。 晨起之后,鳌拜草草地吃了些点心,穿戴整齐之后又从奴才那取过腰刀挎于腰间,其实,对于身为辅政大臣的他来说,自然是不需要挎腰刀的,但在成为辅政大臣之后,他要求制定的第一个官令,就是满人无论文武必须持刀,这是为了恢复满人的武勇,对别人如此,对于久经沙场的他,自然同样也是如此。 离府之后,他便带着几个戈什哈和家奴,骑马往宫里走去。路上遇到一些满汉官员也向宫里方向走去,其中也有一些旗主、王爷、贝勒,虽说他们的爵位很高,可是他身为辅政大臣,地位却远高于他们,所以非但王爷贝勒们都向他让路,而寻常官员还向他施礼请安。主少国疑,这大清国的事情,可还真得靠着辅政大臣,也正因如此,这辅政大臣才显得格外的尊荣。 在前往行宫的路上,能看到街口都增派了上三旗的兵丁戒严。看见这不寻常的戒严情况,今天是四位辅政大臣与议政王、议政大臣们会商南征大事,理应防备敌人的细作刺探消息,如此戒备森严也是实属应该的。 对于久经行伍的鳌拜来说,他自然赞成要趁明朝内乱时,率领二十万旗下精兵再次入关,重新夺回中原。但是他心中却有一点顾忌,毕竟,毕竟,现在明朝的内乱尚还未起,如果冒然出潼关的话,极有可能导致众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一幕,可是如果错过了这个机会,还会再有将来吗? 此刻于马上想到大清国目前的困境,他不由得皱紧眉头自言自语道。 “粮饷皆无,如此又岂是长久之计?这潼关总归还是要出的!” 身为辅政大臣的鳌拜当然知道,现在二十余万满汉八旗来到西安之后,给陕西带来的压力,以陕西地方贫瘠又岂能养得起几十万大军和朝廷,短时间尚还能维持,可要是时间长了,恐怕不等明军打过来,这陕西怕又出李闯了。 潼关! 大清国的生活在潼关的另一边,在河南,在中原! 在鳌拜来到宫前的时候,满汉文武官员来到的已经不少了。多数人已经进去,不还有几位则站在门外互相寒暄,交换着各自得来的消息,他们的消息既有各个渠道得来的明朝的消息,也有人在那悄声谈论着今天的消息。 鳌拜在宫门外下马以后,也同几个官员招呼,但是他却意外的发现今天宫外戒备远比以往更为森严,连附近的几处街口都有正黄旗和正白旗的兵将把守,这远超过寻常时间的戒备让鳌拜的心中暗自奇怪道。 “明朝的细作决不敢来到此地,何必这样戒备?” 在鳌拜进宫时,随从戈什哈和家奴都留在宫门外,他大踏步走上台阶。守卫宫门的正三品的护军参领迎着他打个千儿问好。 “王公大臣们已经来了多少?” 鳌拜随口询问道,那护军参领也立即一一回答,在听说议政王、大贝勒,以及议政大臣六部尚书等人都已经来到之后,鳌拜点头问道。 “那其他三位辅政大臣到了么?” “还有索相爷不曾驾到,想着也快了。” 听说索尼居然还没到,鳌拜倒是一阵诧异,往日里,他可不会来这么晚,难不成那老东西的身子骨又有毛病了?鳌拜正要抬脚前进,忽被守门的护军参领拦住,那人恭敬地告诉他说: “请相爷将腰刀留下。” “啊?” “相爷,都是一样。四更时从宫里传来皇上的口谕:今日不管是亲王贝勒还是辅政大臣或者大小官员,进宫一律不许携带兵器。兵器存放在奴才这,散朝以后交还。刚才遏相、苏相,他们来的时候,一听说是太皇太后的指间便二话没说,就把带在身上的刀剑解下来了。” 他们压根就不喜欢佩刀带剑!入关不到二十年,就把旗人的血性全都给忘没了! 皇上,这居然是皇上的旨意! 皇上居然直接下旨调上三旗的兵! 鳌拜心里这么自语着,可是却只好交出腰刀,但心中并越发的感觉有些诧异,而在诧异之余,那眉头更是越锁越紧。 对于这一切,事前宫中的太皇太后丝毫不知。当晨起之后,才一个太皇太后的心腹宫女匆匆回宫,禀报说宫内外沿路增添了许多大内侍卫,宫内外戒备森严,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孛儿只斤闻言之后不由的大惊,那脸色也是骤然一变,心中顿时不住狂跳着。自从她的儿子去世,孙子继承皇位以来,她被尊为太皇太后,所盼望不过只是孙儿赶快长大,能够平安地到了亲政年纪。每当她看到小孙儿总是急欲插手国政,却为鳌拜堵回来后的气恼模样时,她总是会抱在怀中,然后轻声告诉他。 “皇上呀,我们是皇上和太皇太后,也是孤儿寡祖啊!” 经历过多尔衮摄政的她很清楚自己的处境,她害怕自己的这个孙儿不知道,这四辅政里头,总是是会出权臣的,谁会是权臣?也只有鳌拜了,他是辅政大臣,而他的弟弟还领着几万人马驻在潼关哪! 听回宫来的心腹宫女禀奏皇宫外戒备森严的情况,她的心里顿时就是一紧,尽管听说是上三旗人马在巡逻,但是宫里骤然增加的侍卫还是让她担心不已,她害怕那个孙儿作了什么傻事。 唯恐孙子作了傻事的孛儿只斤立即对宫女吩咐道。 “你们去把皇上接过来,哀家有话要对他说?” 过了一阵,玄烨就来到了宫里,不过是风一下了四人抬的小轿,他就急急地向宫内奔跑。随驾侍候的苏麻喇姑和几个宫女怕他紧紧在后跟着。他的生母皇太后佟佳氏听见声音,赶快从宫中出来迎他。玄烨立即按照习惯,先向亲生母亲行半跪礼。 “给母后请安!” 随即进到屋内,太皇太后忽然看见皇上神色显得颇为高兴,立即急声问道。 “今天可是出了什么事情?” 问着话的时候,她的眼睛盯着皇上,自从他继位之后,她便发现,相比于他的皇阿玛,他的性格更为果断,可这也不见得是个好事,对于曾经在多尔衮独揽大权时护着儿子一路亲政的孛儿只斤来说,她自然知道,有时候,必须要像汉人一样,要学会忍。 “回太皇太后,其实也没什么事儿,就是朕觉得今天既然是商议大事,就命人加强戒备,以防有人打探消息,到时候让明朝的细作给探听了朝中密事。” 玄烨的话说的轻巧,就像是说着一件不值一提的事情似的。可他这么一说,太皇太后的脸色却是猛然一变,她几乎是立即出言训斥道。 “你、你怎么能办出这种蠢事来,你难道就不知道,你虽是皇上,可与这大清国却也不过只是孤儿,你居然擅调上三旗的兵,你就不怕,不怕……” 原本想说不怕让人看到了,会让他人心生忌讳吗?虽说上三旗素来都是由皇上亲领,可是毕竟现在皇上还年幼,况且,在孛儿只斤看来,上三旗是皇上自保的最后的依仗,现在让玄烨这么一折腾,这大清国谁不知道,上三旗是皇上说调便能调的。这岂不等于把自己的依仗全掏给了外人。 “不怕丢掉性命吗?” 斥责着孙子的时候,孛儿只斤又急问道。 “你知不知道,上三旗,上三旗,那是你最后的依仗。你这一调,一调,就不怕别人他日借口夺了上三旗,到时候没了这个依仗,你又如何能保住性命?” 一旁的佟佳氏听见了,原本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的她,立即紧张的跪下说道。 “还请太皇太后救救皇上!” 说完佟佳氏便不住的嗑头,而玄烨也被太皇太后的话给吓到了,原本他调上三旗和宫廷侍卫,不过只是想要确认一下,自己能不能调动这些力量,可他却没想到,牵一发动全身,他这么一调兵,却有可能引起别人的忌讳。如此一来只会对他极为不利,万一要是将来有人因此注意到他手中的上三旗,借口谋夺上三旗的时候,他又该怎么办?现在朝中大小事务可都是由辅政门说的算。 “太、太皇太后,孙儿,孙儿……” 看着已经被吓哭了的玄烨,孛儿只斤将他揽在身前,替他揩去两只眼角的余泪,先是思索片刻,然后才说道。 “这个这个事儿,是不能任由你胡闹下去了,一会派人告诉几位辅政,就说你要专心写字读书,这朝政的事儿,就不要再去问了,往后,往后……” 孛儿只斤瞧着似乎已经被吓的脸色煞白的玄烨,然后又宽慰他说道。 “往后,这朝政的事儿,虽说是不问了,可你也得去一旁听着,在一旁学着,千万不要动动就说话,你记住了,往后便是一句话也不能说了,这朝政,自然有几位辅政去办,你只管听着就行了!你知道吗?” 正文 第165章 君臣乱(求月票,求支持) (双倍月票!求支持!) “今天朝会皇上便不参加了,一切事物皆由列位辅政做主。” 虽说太监传来的消息,让辅政大臣、议政王以及议政大臣无不是微微惊骇,但是随后却又觉得似是理所当然,但是他们的目光中一闪而过的异色,似乎也能猜出皇上为何不来了。肯定是和今天上三旗的兵有很大的关系。 这些人都是聪明人,他们自然知道,这上三旗的兵调得有些蹊跷。而现在宫里又传出这番话,那这上三旗的兵自然就不会是太皇太后调的,那调兵的是谁? 是谁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现在宫里头已经表明了态度! 其实皇上来与不来,对于此时的大清国来说,完全没有任何意义,毕竟,主幼国疑,皇上在与不在,都是辅政大臣说得算,至于议政王,就连议政大臣都成了摆设,更何况是其它人。 尽管把用一个“不列朝”示了弱,而是把孙子支派过去专心读书,但是孛儿只斤的心却依然提在嗓子眼里头,这么多年在宫里头,她可是早就知道但凡涉及到权力,可从来没有人手软过。 这次皇上办了傻事,万一要是引起了鳌拜的忌讳,那可怎么是好? 从妃子到太后,再到太皇太后,这些年也是经历过不知多少次惊天动地的大事,所以这时倒也能够处变不惊。不过这也只是表面上。 “太皇太后,这事还有缓和的余地的吗?” 佟佳氏看着太皇太后问道。 “皇上办了傻事,是因为年幼,可是别人可不是少儿啊!” 孛儿只斤转向佟佳氏低声说道: “现在这示弱,顶多也就是缓了一步。可这一步能缓上多长时间,谁也不知道,只希望……暂时只能这般拖着了……” 对于孛儿只斤来说,或许她曾经历过太多的风浪,但是也正因如此,她才知道孙子的妄动所带来的后果有多长严重,可尽管明白其中的后果,但她却同样也是无能为力。 在孛儿只斤于心中长叹的时候,忽然有一位宫女进来启奏道。 “启禀两位太后,索尼、鳌拜两位辅政大臣在宫外请求接见,说他有要事面奏两位太后。” 听说是鳌拜来了,孛儿只斤轻声说道。 “果然不出所料!……请他们进来!” 宫女在宫阶上传呼。 “请两位辅政大臣进来!” 身为太皇太后的孛儿只斤已经在心中拿定了主意,但还没有对佟佳氏说出,索尼、鳌拜两个人就已经走上台阶了。 索尼、鳌拜进来后向她们二人简单地行礼问安,神情似乎很平常。太皇太后便命他们在一把椅子上坐下,装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似的,用平常的口气问道: “两位辅政今日进宫,有什么大事禀奏?” 鳌拜欠身说道, “今日上午,奴才们已经商量出了一件大事,奴才们进宫来向两位太后禀奏,奴才们已经议定待到明朝内乱纷起不断时,我大清当伺机出潼关取中原,奴才们想知道皇上、太皇太后和太后可有吩咐。” 出潼关! 孛儿只斤看了一眼索尼,见索尼依然是一副老成持重不闻不问的模样,她的心里长叹口气,知道恐怕先前在朝会上,他也尽力了。 “既然先帝将国事交给列位辅政,这事情便由列位辅政作主,皇上尚还年少,应该多读书才是,不能让这事给分了神。” 孛儿只斤这般一说,原本半闭着眼睛的索尼那眉头微微一挑,眼帘微张之余又是一合,他猜到了太皇太后为什么会突然有这么大的变化。 太皇太后的话落在鳌拜的耳中,只是让他的眼帘微抬,那唇角上的白须微微一跳,然后便轻声说道。 “太皇太后英明,皇上尚是年少,当以读书为重,不过以奴才看来,这汉人的书要读,可是满人的骑射功夫却也不能丢,毕竟,将来待到皇上亲政后,这上三旗的兵,总还是需要皇上亲自领兵的,毕竟当年太祖、太宗皇帝都是亲自领兵才打下大清国的基业,今日国事不靖,皇上自然需要熟悉兵法武艺,若不然只怕会动了奴才们的军心。” 鳌拜的话里话里透出来的意思,孛儿只斤自然听懂了,他的话里一来是在告诉她这朝政在皇上亲政之前,就不需要皇上去问了,至于这二则是告诉她,上三旗的在皇上亲政之前,最好也不要过问。甚至还隐隐的含有威胁之意。当然,他的威胁也是实话,若是主子不能以力服人,奴才们自然会军心动摇。 对于这样的威胁,若是换成平常或许孛儿只斤定会勃然大怒,但是这个时候,她却只是点点头说道。 “嗯,鳌拜所言极是,这祖宗的江山是打下来的,这弓马功夫自然不能落下,这事,鳌拜你就多费费心,往后皇上得多和你学着点,毕竟,说到弓马功夫,咱们大清国,可没有谁能及得上您。” 孛儿只斤之所以会这么说,是想要借此为孙子多要一份保障,而这份保障就是想让孙子拜鳌拜为师,想借此来安抚鳌拜,可是鳌拜却完全没有接受这份差事的心思,他反道是拒绝道。 “太皇太后,虽说奴才的弓马功夫确实不错,可是现在朝中事务繁多,恐怕没有机会教皇上,不过请太皇太后放心,奴才于军中故旧颇多,而且卓布泰也在军中为帅,肯定是会给皇上寻个良师……” 这是威胁吗? 或许鳌拜不以为这是威胁,但是听在别人的耳中,却是赤裸裸的威胁,面对这种威胁孛儿只斤觉得胆战心惊的同时,却只能在那里勉强挤出笑容来,说道着一切烦劳鳌拜,除此之外,完全没有丝毫办法。 孛儿只斤的示好,让鳌拜心底只是一阵得意,其实对于皇上调上三旗的兵马加强城中的戒备,他倒不觉得有什么,虽说觉得奇怪,可毕竟,皇上是上三旗的旗主,主子吩咐奴才,那是理所当然。虽说暗生警惕,可现在太皇太后的主动示好,让他心头的警惕随之淡去了。 在离开宫之后,鳌拜直接跳上了马,然后在一队戈什哈和家奴的护卫下,朝着府宅的方向走着,坐在马背上的他,看着已经撤去的上三旗的兵卒时,又一次暗自己寻思起来。 上三旗的兵,皇上说调便调了,甚至就连身为辅政的他也不知道,而且这宫里头也是如此。 “往后皇上得多和你学着点。” 想到太皇太后的叮嘱,鳌拜暗自打定主意,要给皇上找一个师傅,这个人必须要是可靠的人,能当他眼线的,要不然,像这次一样,可就太被动了。 虽说这是满城,可是在满城之中却也有些商贩,这些商贩往往都是进城贩卖各种菜肉的小贩,这也是没有办法,毕竟城内数万军民也是要吃饭的,所幸这些商贩的数量并不多,所以这一路上到也还算顺利,偶尔的路边的小贩在看到大人物的马队经过时,他们会的眼中会尽是敬畏,甚至连头都不敢抬,可即便是如此,难免的还有一丝羡慕,当然他们所羡慕的并不是大人物的权势,而是大人物身边的那些亲兵侍卫甚至家奴,对于他们来说,能够成为大人物的家奴,也是让人羡慕的事情。 那可是祖辈上烧了高香的事情,毕竟,宰相门前七品官! 当然,对于身为家奴的刘平来说,他当然能感受到周围的羡慕,每每生出这种感觉的时候,他都会觉得很是得意,尽管当年满人入关圈地的时候,把他爹给杀了,可是对他来说,打从进了府里头,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成为主子的贴身家奴,十几年如一日的伺候着,现在他终于到了主子的身边,虽说仍然还有些距离,可即便如此,他也是知足,毕竟,他才四十岁。而且凭着作为主子的身边人,他的儿子现在不但还入了旗为了兵,甚至还颇为上头看重,谁让他是辅政大人家的奴才? 宰相门前七品官不假,可若是宰相的身边人,那至少也是五六品官。就凭着这个身份,刘平相信,有一天,他的儿子必定也能成为一个大人物,甚至有朝一日能成为统领。 “还是有主子的好……” 心里这么寻思着,刘平的眼睛朝着左右那些商贩看去,瞧着他们在寒风中瑟缩着的模样,看着他们面前的那点不值钱的东西,再瞧着那满面的菜色,心里越发的庆幸着上辈子烧了高香,这辈子才成了主子家的奴才。甚至还暗自为父亲有些不值,当年大清国圈地便圈地就是了,这当奴才有什么不好?当奴才能吃饱饭,虽说偶尔的会被主子打骂,可出去却能扬眉吐气的说着自己家的主子是某某,到时候,谁人不高看一眼? 当奴才,那也得看命,有些人,恐怕就连想当奴才也不一定能有这个命! 心间得意着,感受着他人投来的羡慕的眼光,刘平甚至还把那习惯了的整日里鞠着的后背挺了挺,毕竟,对于他来说,陪在主子的身边,那可是要给主子涨脸面的,这却是傲气,那却是主子的脸面。 突然,就在这时,刘平发现到路边有个菜贩看着他的时候,那目光中并没有丝毫的羡慕,甚至还有些轻蔑,顺着那人的目光看去,看着其眼中的轻蔑,他的心中顿时一恼,这人,也太不识相了,居然敢瞧不起老子,若不是……若不是主子在这,老子肯定得抽你一鞭子! 他的心里这般念叨着,眼睛却死死的盯着那个贩子,他想要记住这个人的模样,甚至暗暗想到,待到回到府里头,然后一定要到官府去一趟,这狗东西,居然敢瞧不起老子,那他肯定就是贼逆,要不然就是通贼,这种人即便是不杀了,也得让他掉层皮下来,到时候,他就知道老子的厉害了。 正当刘平幻想着这人会在牢里头被怎么收拾的时候,他却看到那个贩子弯腰从菜筐里取出了一个东西,那是……甚至还不等他反应过来,街上响了几声似雷鸣般的铳声。 震耳欲聋的铳声响起时,骑在马上的戈什哈首先反应了过来,立即大声喊道。 “有刺客……” “有刺……” 刘平的喊声还未出口,他就看到那个贩子左右两手,都拿着短铳,朝着主子冲去,相隔不到数尺,冲着主子的后背便是接连数铳…… 突如其来的铳声,就像是惊雷似的在西安城的上空回响着,在铳声响起的时候,满城顿时便陷入一片混乱之中,谁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铳声、爆炸声,却在告诉所有人,大事情发生了。 当灼热的铅子钻进身体的时候,鳌拜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等到他有所反应的时候,就觉得力气正在一点点的抽离身体,当他感觉到身体想要从马背上摔下去的时候,他甚至都不敢相信。 怎么会这样? 从马背上跌落的瞬间,鳌拜的心里冒出了这个念头,落于地上的他,甚至没有感觉到丝毫痛苦,他只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在拼命的冲出他的身体,而他的意识也越来越模糊。 是谁干的? 是谁要杀他鳌拜? 难道是皇上? 还是太皇太后…… 鳌拜的眼睛巴巴的望着天空,目中尽是不解,他不知道,为什么皇上和太皇太后会杀他,甚至想不通,为什么他们会下手这么快。那没有一丝生机的眼睛中,最后流露出来的只是不甘…… 铳声、爆炸声,在满城内回响着,袭击鳌拜的刺客是以必死的觉悟发起的自杀式的攻击,他们一击得手之后,根本就没有任何撤退的意思,当然他们也退不了,当一场并不算激烈的战斗在街上结束之后,除了地上的几具尸体,人们无不是神情惶恐的看着地上的尸体。他们之所以惶恐不安,不是因为刺客,而是因为鳌拜已经没有了气息。 辅政大臣鳌拜被杀! 这个消息瞬间就传遍了整个满城,得知这个消息的人无不是被吓的浑身一颤,他们几乎本能的想到了今天的异样——上三旗为什么会戒备森严? 联系着鳌拜的被杀。人们似乎明白了。 是皇上! 宁完我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只觉得的后背冒出的冷汗瞬间浸透了衣衫,整个个完全为恐惧所笼罩,而与此同时,他也在那里感叹道。 皇上当真不愧是太祖的子孙,下手可真够狠的! 这,这才十岁啊! 不过,这也太欠考虑了! 不行,必须要进宫去! 想到鳌拜突然被杀,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宁完我立即抬脚便朝宫里头走去,与其它人感觉到恐惧不同,他在感觉到恐惧的同时,却又为大清能够得到这样的英主而高兴,在他看来,皇上十岁的时候就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无疑就是英主的表现。 即然现在皇上已经做了第一步,那么接下来,就是当奴才的为主子分忧了! 在宁完我进宫的时候,他的心里反复的思索着如何为主子分忧,最后他只想到了两个字——理由! 现在,大清国需要一个理由,天下人需要一个理由。为什么要杀鳌拜?当然不是皇上杀的,是明朝派刺客杀的,因为鳌拜主张杀出潼关,所以,现在眼瞧着正陷入纷乱中的明朝才会派出刺客,通过刺杀鳌拜拖住大清国的脚步。 对,这就是鳌拜身死的理由! 至于鳌拜到底是谁杀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黑锅必须要由明朝去背…… 铳声、爆炸声,尽管没有从满城传到汉城,可是混乱却也传到了汉城,况且这汉城现如今也住着不少旗人,即便人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是那街上的到处搜查着奸细的满洲兵和偶尔被砍翻在地死人,却提醒着所有人,这满城之中出大事了。 对于混乱,商人们的反应是极为灵敏的,他们几乎是第一时间关上了店铺木门,然后紧张的等待着混乱的过去,有的人紧张,有的人却很平静。 当店铺外不时的传来人们的惊叫声还有满洲兵的骂嚷声的时候,王化行只是坐在炕上在那里翻看着书,似乎所有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没有丝毫影响,他只是坐在那里看着书,偶尔的,他还会挤出一丝微笑。似乎是因为书中的内容, 突然,门被推开了,李大明急匆匆的闯进来,对王化行说道。 “兄弟,出大事了,那个,那个鳌拜被杀了!” 李大明刚从外面回来,这一路上被盘查了多次,如果不是因为他怀里的步兵衙门的片子,恐怕早就被兵丁砍死了。 “哦,” 王化行点点头,轻应道。 “听说了。” 随后他放下书,看着李大明问道。 “可有消息说是谁干的?如果小弟所料不差的话,肯定是明朝那边干的话,现在明朝陷入内乱,他们行此暗杀之事,也是实属正常……” 看着没有丝毫反应的王化行,李大明不由一愣,好一会才问道。 “你,你怎么知道是明朝干的?” “除了他们还能有谁呢?难道是那位不成?” 面上带着笑,王化行朝着远方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嗯,这一下,明朝至少给自己争取了一年的时间,这一时间……大明有得乱了!” 正文 第166章 东征(第一更,求支持) 离开京师当天,十余万唐军在自封为唐王的李子渊率领下,首先抵达到了通州,在通州的粮仓内,存有近百万石南洋米,因为此地关系到京师以及二十余万唐军的粮草,所以李子渊特意又留下两万人马于此。而赵继全、王教权率领大约五万人马往北向密云前进,亲领着唐军主力中军的李子渊则在通州停留一夜。尽管在京城中已经安排妥当,但是有许多事他仍然不放心。最近几天,京城和附近州县,每到夜间就会出现了无头贴,大骂他是弑君篡位乱臣贼子,宣传大明监国定王不日将率领大军讨伐贼逆,恢复大明江山。另外,武昌、洛阳以及太原也八百里加急转转来地消息称当地也有州县不稳,有的地方,当地官吏、士绅,借口民贫力乏,拒绝朝廷征调骡马、钱饷,甚至有人言道定王必定天下。 自去年北伐进入河南以来,李子渊打过多次仗,直到顺利攻破京师,出兵他都是信心十足,从不曾觉得有什么担心的地方。但是这次的打仗与往日截然不同。这次的东征,尽管表面上看起来是信心十足,但内心里却是分外的沉重,甚至几次动了可能会无功而回,甚至也想到会吃败仗。虽然不知道败了会如何,但是他也想到会出现什么样的局面,那局面甚至是无法意料的。现在他率领的可是唐军全部精锐。万一在在山海关失利,甚至可能连固守待援的机会也没有。 他之所以会冒出这个念头,是因为他太了解朱明忠用兵了,朱明忠用兵与其它人人以溃敌为目的不同,他用兵擅长用奇,讲究的是以奇兵断敌后路,然后歼其主力。 也正因如此,他能一战把清军主力尽歼,从而让清军虽有二十万却不敢轻易南下,不是清军不敢南下,是因为他们不敢,失去精锐的他们害怕主力再次被歼,最终只能眼看着朱明忠不断作大。 “行军打仗,歼敌为上,溃敌为中,败敌为下。” 暗暗的想着朱明忠当年的言语,李子渊默默的寻思着自己此次是否留下什么漏洞。 首先是京师,京师有五万大军防守,与通州的五万大军互成犄角,这十万大军可顶二十万,而赵继全、王教权率领的五万大军向北,是用于防备朱明忠从北路出奇兵断他的后路,还有…… 又一次,于心底盘算着种种部署,李子渊总算是勉强笑了笑,安排的非常妥当,没有任何漏洞可寻,无论是他朱明忠想要出什么奇兵,都不可能轻易断他后路。 可是即便是如此,李子渊的心头是沉重的。他的心中压着一个念头,一个不敢告诉任何人的念头——此役胜败全无把握! 之所以没有丝毫把握,是因为,他知道,忠义军远非寻常人马所能相比,现在冒然进攻,本身就犯了兵家大忌,万一要是败了…… 在通州驻下以后,稍事休息之后李子渊,他立刻命传事官员将来朱应升喊来,商议他之前一路上反复考虑的几个问题。 在往年作战,他从来没有担心过可能战败。那个时候,于他来说,无非就是奋力一搏,没有什么好失去的,可是现在不同,他可是快要登基了,他已经是唐王了,很快就是大唐的开国皇帝,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显得越发的患得患失。 按着一直的惯例,李子渊在通州暂住的地方是当地士绅的宅第,虽只是临时住上一晚,可这里却也是“行宫”,非但要打扫得十分干净,甚至还要备好字画装典,备好丫环伺候。 因为要同朱应升商议的问题极为机密,所以自然不能让丫环进来,窗外也不许有人,就连同院中也不许有人走动。 即便是知道,在屋外丈许的范围内,都没有人靠近,可是李子渊的话声却不大,他压抵声音对朱应升说道, “允齐,自从弘光元年,孤被掳入军中,至今整整十九年了。这十九年中,孤虽然是身经百战,每每皆是死中求生,可是很少像今日出征这样心神不定。你是孤之心腹,你以为这是何故?” 大王的话让朱应升的心头一紧,然后回答道。 “臣虽甚愚,蒙大王隆恩,倚为腹心。今日大王亲征,圣心沉重,愚臣岂能不知?大王出征之前,臣曾经试以谏阻,但大王东征之心已定,若有犹豫,必将影响士气,故臣只得考虑倘若战事不利,如何挽回局势。” 或是换成其它时候,李子渊或许会生气,但他也明白朱应升说的是实话。可这实话却让他的心头更加沉重。 “未算胜,先算负,这正合用兵之法。” 李子渊沉吟片刻,对他低声说道: “可……会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吗?孤以为,朱明忠顶多只有十万多人马,而且又要留守辽东各地,其能调者,最多只有七万。而孤麾下足有二十万人马,再加上留守之兵,尚有十余万,即便是此番有所不利,想来也可以全师而退,还不至于使大局不可收拾……” “不,大王!臣所担心的不是山海关的七万忠义军精锐,而是担心忠义军向西攻取河山、武昌,乘虚断我退路,毕竟,大王主力尚在直隶,各地空虚却是事实。” 当初为了北伐,可是尽调主力北上,在武昌、河南以及山西,不过只有区区数万人马,若是丢了那些地方,大王可真是丢了根本。 听他这么一说,李子渊犹豫片刻,然后说道。 “其实,这个问题,孤也考虑过,所以才决定讨伐朱明忠,只要把他击败,那么江北就没有了主心骨,河南暂时丢了也没关系,待击败朱明忠后,孤再领兵南下,再取江北,没有了朱明忠,这淮藩就成不了气候!” 听大王这么一说,朱应升却苦笑道。 “大王确实英明,只是臣担心已经来不及了。” 李子渊大吃一惊。 “怎么来不及了?” “即使是朱明忠兵败,他亦能退回山海关,然后凭关而守,而此时其已经纳闽郑以及西南之兵,到那时其合兵北上。臣担心我军于山海关与他拼的两败俱伤,尚未及回京的时候,郑家以及西南精锐之师已经来到京师近郊了。” “会这样快吗?” 听他这么一说,李子渊的后背顿时一凉 “大王,虽说现在运河冻结,可是海路仍通,朱淮与闽郑皆擅长水军,如果其以水路把大军送至溏沽或者北直隶数百里岸边,海岸漫长,全无任何防备。一旦有警,必无人禀报。他若是从海上调兵过来,我等不过是闭目掩耳如瞽聋,必将予我等措手不及。” 李子渊脊背上冒出了更多的冷汗来,只是因为他仍然努力保持着冷静。可第一次他真正感觉到惶恐不安起来,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就像是陷入一张大网之中,越挣扎那网就是越紧。 沉默片刻,实在是想不起什么良策的他,向朱应升小声问道。 “今天大军出征,天下共睹,不可改变。万一,你,你,你……你有何良策可以解救我大唐的眼下危局?” “大王,臣以为,以朱明忠擅以奇兵取胜的习惯来看,其必定会出奇兵以海路取我腹背,为断我退路、尽歼大王主力,其不仅会调闽郑之兵,亦会调山东、江北等地忠义军,其后方必定空虚,臣以为大王可以避实就虑,以一路偏师直指山海关,再派遣一路奇兵直取清河、取以江北,迫其降顺或与其和谈,如此,至少可得三五年安稳。” 朱应升的建议,让李子渊的眼前一亮,他的兵力有限,朱明忠的兵力同样不足,他不可能只调闽郑的兵,而不调自己的兵,这样一来,他的后方势必空虚,若是能直取江北,既可夺其妻儿,无论是降顺也好、和谈也罢,有了这个筹码,又何需顾忌其它? “那若是我军同朱明忠接战之后,倘若一时不分胜负,如何避免其以奇兵断我后路?” “大王,现在,我大唐并没有太多选择,只有如此,才能逼朱与我等和谈,逼其从辽东、山东撤兵,进而两分天下。” “若是他不愿意两分天下呢?” “忠义军家眷皆在江北,到时候,即便是他不同意,军心混乱又岂是他能控制?” 略微点下头,李子渊沉吟片刻,然后说道。 “若是如此,就非得调京师和通州之兵火速南下了,你以如何?” “京师的几万人马,不到万不得已,臣以为不要调动为好,可调通州兵,大王这边亦可抽调人马。” 朱应升赞同道。 “除此之外,臣以为,他日和谈之时,可以将武昌让予朱淮,以换其撤出山东和辽东,一地换一地,想来他亦不会反对。如此,既可换少则三年,多则五年时间。” “为什么?若是失了湖广,几十万大军粮饷从何处来?岂不是又陷清虏他日之困?” 一听说要让湖广予人,李子渊立即激动的反驳道。 “湖广是孤饷税重地,绝不能让予朱明忠!” 正文 第167章 应战(祝大家中秋快乐) 在李子渊领兵出京师的第三天,一直屯兵于山海关各关城的忠义军,终于动了。尽管此时天寒地冻,尽是一片冰天雪地,但部队离开关城,于关城下集结,然后向京师方向行进。 与李子渊自封唐王不同,即便是对外宣称自己是定王朱慈炯,是大明皇位最正统继承人,而且有玉玺为证,但朱明忠仍然以“监国”自称,此时大军的旗帜上也只是“大明监国”不过尽管如此,所有人都知道,大王继位为帝,不过只是早晚的事情。 坐于马鞍上,率领大军沿着冰封的道路向着京师的方向迅速行进时,朱明忠偶尔会把视线投向身边的士兵,相比于大多数明军,忠义军的被服更具保暖性,呢绒大衣、军装更为厚实,这也让他们在冬日里作战时,可以不畏严寒。 不过,尽管如此,身为主帅的朱明忠,仍然有些担心这天寒地冻的会不会影响到部队的战斗力。但在另一方面,他知道,如果忠义军的官兵无法抵抗这样寒流,李子渊那边只会更困难。 出山海关之后便是北直隶平原,这一带没有高山,顶多也只是燕山山脉尽处的丘陵和旷野,官道极为宽阔,路边的行道树标志着官道,骑马在马上的朱明忠虽然说是为监国,但是他并没有改乘马车,周围也只有简单的仪仗。 在大军行进的时候,不时的总会有快马传来最新的军情。自从李子渊出兵之后,对目前的军情军机,朱明忠不断得到禀报,从江北发来的电报,更是让他对天下的形势了若指掌,而从京师各方送来的情报,同样使得他清楚的知道其种种动向。尽管现在大军刚离开山海关,而李子渊的大军会今日越过滦河。而他率领的七万大军正在与其迎头并进,明日下午双方的前锋就会接触。 尽管没有在山海关凭关而战,而是出城迎战,但是朱明忠并不会命令部队立即进攻,今天晚上,大军就会安营扎寨,然后试探性的进攻。 “李子渊应该也会谨慎应对!” 这么自言自语的时候,朱明忠知道,他需要的就是这个“谨慎”,需要的就是李子渊慢下来,最多五天后,从山东派出的忠义军就会从滦河口登陆,然后在李子渊的后方杀入战场,如此一来,李子渊就会被陷入包围之中,几天之后,他就能够以胜利者的身份进入京师。 进入京师! 登基为帝! 对于四年前来到这个时空的朱明忠来说,他从未想过会有这么一天,当年初来这个时空的时候,他所想的甚至不过只是为中华文明留一线生机。 而殖民台湾就是第一步,当时之所以选择派兵前往台北拓殖,为的就是一条退路,甚至那个时候,他已经打定了主意,一但兵败,就把常州府的人丁全部都迁到台湾,还有松江等地的百姓,总之能迁多少迁多少。他们不愿意走,就用刀子逼他们上走。 当然,台湾只是他计划的第一步,计划的第二步就是利用丰厚的木材建造商船,一方面发展贸易,而另一方面若是台湾当真不支的话,还可以迁移至澳大利亚。 在朱明忠的计划之中,他那个时候,甚至都没有选择南洋,不仅仅是因为南洋的已经有西洋国家的力量存在,最根本的原因是当地的疟疾会导致大量百姓死亡,最终影响到人口的发展。 相比之下,没有比澳大利亚、新西兰更合适的殖民地了,相比于北美,那里更近,航海的风险更小,气候更适合殖民。一百年、两百年之后,当年的几十万移民就会发展为几百万甚至上千万,那个时候,也许还可以再次反攻…… 当然,现在,朱明忠已经不需要再考虑这个问题了,在过去的四年中,局势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于此同时,他的权力和威望也达到了顶点,现在,尽管假名朱慈炯,但是他知道,只要他愿意,随时都可以以朱明忠的身份登基,可他最终还是选择了一个更为简单的捷径。 朱慈炯这名身份或许需要冒充,但是使用这个身份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招揽人心,令许多于乱世中犹豫不决的人义无反顾的站在他这一边,更能动摇敌军的军心,现在北直隶、河南、山西以及武昌等地,许多地方的士绅官吏,都因为这个身份,而选择了支持他,而不是那个乱臣贼子。在西南等地,同样也是如此。 一个合适的身份,足以震动天下! 现在只差一个晋王! 李定国在得知这个消息后,是会选择效忠,还是? 这并没有太多的疑问,在李子渊被击败之后,李定国无论如何,都不会抗拒朝廷,身为大明忠臣的他,到时候,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继续作为大明的忠臣,与郑家一样,成为异姓王,还有一个选择,就是身败名裂,兵败身死! 对于这一切,朱明忠早就已经是成竹在胸,完全没有任何疑问,即便是稍有差池,也没什么好担心的,既然他能助李定国于海路攻克广州,那么他就能再次打下广州! 天下不日将会重享太平! 想到这,朱明忠不觉精神百倍,双腿轻轻一夹马腹,胯下的那匹自洋商手中购得的阿拉伯马立即加快了许多。 虽说天寒地冻,可是却也是一个难得的艳阳天,天气晴朗,骄阳当空。数万大军在旷野上行进时的脚步声,挽拉大炮时的马蹄声在旷野上回响着,偶然间的萧萧马鸣,与皮鞭声互相呼应着,偶尔的,行军的队伍中,还会响起战士们的说笑着,对于每一个人来说,这次作战,都没有任何疑问。 身经百战,未尝一败! 这八个字形容忠义军倒是再恰当不过,军心是打出来的,对于成军以来未尝一败的忠义军来说,他们从不觉得敌人有什么可怕的地方,即便是号称出自忠义军的“唐军”,在他们看来也是不值一提的。 “他们列阵倒是更好,到时候,几百门大炮一轰,即便他们是铁人,也经不住几轮急速射……” 扛着自发铳的王玉树,听着弟兄的言语,只是咧嘴笑道。 “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迫击炮的射速快不假,可是射程短,不过只有一百多丈,再远,可就打不准了,咱们还是要列横队打上几轮齐射,等到全队进攻的时候,迫击炮才会会急速射轰阵……” 已经成为老兵的王玉树,自然知道迫击炮是忠义军的法宝,它的射速快、威力大,使用击发引信的炮弹,落地就会爆炸,碰着寻常的军阵,一轮炮弹打过去,就能把对方轰个七荤八素的。不过,迫击炮并不完美,他最大的软肋就是射程有限,有效射程不过只有一百五十丈。可即便是如此,也是忠义军官兵最为信赖的武器,在忠义军的作战序列中,10斤迫击炮甚至已经取代了手榴弹的作用,与其说其它是迫击炮,甚至还不如说它是掷弹筒,只是它的射程更远,威力大。 在士兵们行军的时候,每隔一阵,就有传令兵传出新的军令来,又迅速向大军的前后由近及远传下去。 在部队的队列调整的时候,朱明忠一直骑马站在路边的雪丘上,他的双眼凝视着自己的部队,神情显得有些凝重。 很快,这场大战就要打响了。 就在这时,石磊突然悄无声息的来到大王的身侧,然后禀报着李子渊的情报。 “兵分两路,一路往北,一路主力由其亲领……” 思索着李子渊的部队配置,朱明忠眉头不由紧锁。 “这李子渊,虽说与孤麾下时间不长,但是却把孤的心思摸了个通透!” 凝视着另一个方向,朱明忠颇为感叹的说道。 “兵法云: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意思就是以正规的形式交战,以异于正规的形式获得胜利。战争中一开始时局势不太明朗,双方旗鼓相当时就是“以正合”的阶段,而到后来局势开始明朗,到了决战时刻时就是“以奇胜”的时候。” 一边这般说道着,朱明忠一边感叹道。 “孤本想迁其主力,而李子渊亦想于此一战,尽歼李贼于此,孤欲抄其后路,而李贼亦欲陷孤于重围之中……这个李子渊,到底还是在孤身边呆了一段时日啊!” 摇头感叹着,朱明忠的那只握着马鞭的手中,握的更紧了,从李子渊背叛他的那天起,他就知道有一天,必定会在战场上面对他,而他极有可能是自己最大的劲敌,毕竟,忠义军能有今天,靠的就是超越时代的练兵,而对此,出身忠义军的李子渊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极为熟悉,毕竟,当年练兵的时候,他就是朱明忠的副手。现在当初的推测已经应验了…… “大王,臣以为……” 话声略微一顿,石磊的眼帘微垂然后说道。 “还有一个办法!” 正文 第168章 没必要(第一更,中秋快乐) 宿营! 在宿营的军令下达之后,战士们立即忙活了起来,尽管离天黑尚早,但是冬天天寒地冻,掘土不易,虽是如此,在几万官兵的努力下,在天将傍晚的时候,几座墙高七尺半丈厚的土城便出现在旷野中,五座成犄角之势的棱堡工土城就这么耸立于旷野之中,在棱角土堡上,一门门重型的14斤野战炮直指各方,这种野战炮是忠义军威力最强大的野战炮,无论是用于守城,还是攻城,都是上好的武器。而在土墙内,一顶顶帆布棉帐已经搭起,营地之中到处都是随风摇荡灯火和马嘶。 在营垒中央是一座大型帐篷,这里就是朱明忠的中军大帐,此时,在这中军大帐之中,数十位将领、参谋,无不是在那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明天的战斗,更准确的来说,是在那里讨论着一个人。 李子渊! 对于李子渊,他们中的许多人都不陌生,毕竟,当年他亦曾执掌忠义军,甚至差点把大王的忠义军卷走,如果不是因为当初弟兄们感激大王的恩情,恐怕这世间便不会再有淮王了。 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不耻其为人。 甚至于,一直以来,忠义军中的说教,皆以李子渊为代表教训兵士何为不忠。当然,与之相对应的,出于老营的弟兄,自然也就是忠义的象征,而这些老营弟兄的忠义同样也得到了回报,他们现在大抵上都是军中的官佐,最差的也是军士,每月领饷至少五六两之多。 “杀了他!” 几乎没有任何悬念,无论是于树杰也好、张孝武、张孝文等人也罢,他们只有一个想法——杀了李子渊。 “大王,李贼一死,其麾下兵丁必降,如此,天下自可安定!” “是的,大王,当断不断,身受其乱,若能在战前将其杀死,非但将士不至无辜送命,而且可让天下迅速平定,如此,既是天下万民之福!” 几乎每一个人,都非常赞同杀了李子渊,更赞同在战前将其暗杀。 暗杀敌军主帅! 古往今来,这样的例子不少,似乎从没有过任何争执,杀死敌军主帅是取胜的捷径。对此朱明忠自然不会有丝毫怀疑,毕竟,无论是郑经也好,洪承畴也罢,都是死于此法,而且回报的丰厚不可不谓之不大。 郑经身前为了保全郑家的安危,尽管百般不愿,却也不得不把郑家交出来,尽管郑家麾下的家将难免有些微词,可却无人敢言,尽管于郑经眼中其家将无不是跋扈非常,但是他们却不敢于朱明忠面前跋扈,原因无它——实力!郑家家将敢欺郑经年少,但却不敢称朱明忠为“外戚”,因为其麾下有数十万强军。所以,他们即便是不愿,亦也只能选择臣服。 到于洪承畴麾下的将领,为了活命,无不是纷纷选择投诚,当然,与投靠李子渊时不同,他们是以“明将”以及“明官”的身份承认朱明忠的“监国”之位。洪承畴当初的归顺,换来了他们身份的“漂白”。 只不过那些已经被好言安抚的众人并不知道,他们之中的一些人,既便是“漂白”了身份,也无法弥补其罪名,他们最终会死在江上、海中,甚至就连同其麾下的部署,将来也会与其家人被流放至诸如东北等地用于实边。这是对于他们最大的恩赐了。 郑经、洪承畴的死让朱明忠不费一兵一卒就得到了这一切,得到了天下半壁江山。 只是…… 余光看了一眼石磊,朱明忠并没有说话。 以奇杀贼,这个建议是石磊提出来的,但是他为何会提出这个建议。先是咳了一声,在众人的话声微顿时,他盯着石磊问道。 “四石,若是孤欲杀其,应该如何?” 他这么一问,众人才把注意力放到石磊的身上,尽管军正司于军中的作用是维持军纪,但众所周知军正司还负责情报搜集,他们在各地都安插有暗探。若是提到暗杀,由军正司动手肯定再合适不过。 “回大王,军正司于李贼军中尚有暗探十余人,虽无法接近李贼,但若是拼命一击,以双铳、手榴弹趁夜猛击其中军大帐,应有四成把握!” 石磊的回答,让原本主张暗杀李子渊的众人无不是一愣,而钱磊、吕留良等人则在略觉诧异时,又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打量着石磊,品味着其话中的意思。 石磊的话中透露出了两个意思,一个是在李子渊军中有军正司的探子,这是肯定的,行军打仗于对方军中安插探子再正常不过。至于这二,则是那些人很难接触到李子渊,只能强攻,而不能暗杀。 尽管看似在说着李子渊,可对于极为敏感的吕留良,还是从这番话中觉察到了其它的意思——军正司没有能力执行暗杀任务! 既然军正司不能把人手按插李子渊的身边,自然就不可能毒杀先帝、先闽王等人,这是在间接的撇清与这些事情的联系。当然,想于军中暗杀主将,本来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 “四成把握,四成把握……” 沉吟片刻,朱明忠摇头说道。 “以十几人攻其不备,袭击中军,别说是四成,以孤看来恐怕连两成把握都没有。” “即便是只有两成把握,可也能祸乱其中军,乱其军心,如此,可使战事更利于我军!” “张指挥使所言甚是,大王,袭贼中军,可散其军心,不过以臣之见,可于战时命军正司暗探袭贼中军,以乱其军心,如此大局可定!” 在张孝武等人纷纷提出他们的建议时,朱明忠并没有说话,他只是坐在那里。其实,他早就有了答案,之所以会在这个时候,提出此事,不过只是为了告诉世人——他没有暗杀的办法,同样也是为了撇开与朱由榔、郑经以及洪承畴等人或是暴病、或是被杀的关系。身为帝王,自然不能与这些事情有任何联系,而现在则只是借李子渊告诉世人罢了。 “以暗探袭杀之,亦无不可,只是……全无必要!” 看着众人,朱明忠的话声一沉,肃声说道。 “虽说李贼出于忠义军,与我练兵、用兵并不陌生,实为我军心腹大患,可如此又能奈我何?” 冷笑一声,朱明忠看着众人说道。 “说到底,他不过只是个西贝货,如此,又有何惧之有?以暗探袭杀,反倒是落了下乘,这一次,孤意以堂堂之师以正面败其,其不是意欲陷孤于重围之中吗?孤反倒要让世人看看,孤是如何以堂堂之师,败此贼寇!况且……” 突然,朱明忠的唇角微微一扬。 “尔等难道就不意以军功而封侯吗?” 一句堂堂之师的背后,会有多少兵卒伤亡? 没有任何人会在乎,这军中诸将不在乎,原本还沉浸于“不战而屈人之兵”这个念头中的他们在听到“以军功而封侯”的时候,所有人的脸色无不是微微一变,那里还会再争论什么“以奇胜”,这军功才是最重要的。 “大王英明!我等必定不负大王期望,奋勇杀敌……” 在众人纷纷起身立誓时,一直沉默不语的吕留良却打量了一眼大王,随后又把眼帘微垂,依然与先前一般,保持着沉默,他又岂不知道大王为何说出这番话。 有时候,有些话,总是需要换一种方式说出来! 置身于厚达半丈的土墙上,朱明忠向前展望他的麾下大军,此时他的心情反倒是显得很是平静,他只是静静的看着远方, 明天李子渊的先锋就会遭遇前锋,第一仗会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打响? 尽管并不知道,会是以骑兵间的遭遇战,还是步骑混战,或者步兵线阵的方式打响,但是对于胜利,朱明忠并不怀疑,毕竟,无论是在装备上还是训练上,忠义军都远胜于逆军,在士气上更是胜其一筹。 想到不久就能进入京师,于京师登基,朱明忠的心底不由只觉得一股从未曾有过的得意之情,瞬间充斥了心头。颇有些意得的他抬头望了望天上的明月,明月当空,繁星点点,明天定是一个晴天! 这是最适合火器作战的天气! 明天,必定要先胜一场,只有如此,才能迫使李子渊“慢”下来。 可如果李子渊万一要是在受挫后撤出京师怎么办?到时一场漂亮的歼灭战就变成了追击战,到时候,溃败的军队一路逃窜,那地方上恐怕会糜烂千里,对于急欲让天下百姓重享太平的朱明忠来说,自然不愿意看到这一幕发生。 眉头紧锁着,想到这种可能抬头望着天上的明月,朱明忠的眉头越皱越紧,好一会之后,又在心中问道: “现在李子渊应该也在部署明天的战事吧……” 李子渊又沉默片刻,站在那里低头彷徨,深深地叹一口气。想到明日的战斗,尽管心里信心十足,但在这个时候,面对另一个未来却又难免显得有些彷徨,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有传令兵传来了李军的消息——李军先头已经越过滦河。 正文 第169章 初战(中秋快乐) 天色不过是刚刚发亮。阳河东西两岸就回响起了鼓声,鼓声震天,号炮回荡。 已经进驻抚宁县的唐军部署在阳河东岸的有四万多人,虽说是以步兵为主,可却也有万余骑兵,而其主力则于西岸,足足有六万多人,因为阳河已经结上厚冰,且厚冰能过大车的关系,所以随时可以出战。 除了以抚宁县城为堡垒外,在抚宁县两翼又临时修建的屯兵的土垒,而且李子渊还命人于在河东上修筑了炮台,三十六门20斤大炮直指前方,这是李子渊夺取京师的“回报”,清军逃出京师后,铸炮坊等军器坊大都留于京师,其在第一时间恢复了铸炮坊的生产,并在西洋传教士的帮助下,开始仿铸江北的各种火炮,而20斤炮因为成本高昂、废品多,不过只铸了六十余门,原本大半安装于京城城头,部分安置于溏沽炮台。 这次东征为了增强本军的火力,除了集中现有的野战炮之外,李子渊特意从京城和溏沽调出这些20斤炮,并为其配上重达数千斤的野战炮架,也幸亏是在冬天,要不然,这炮身加炮车重达万斤的重炮,即便是用数头黄牛拖曳,恐怕也很难行军。这些重炮原本是用于炮击山海关关城,而现在,则成为了守卫唐军的火力支柱。 在李子渊调兵遣将时,朱明忠已经在数百亲卫的护卫中出了中军土垒,双方。在紧张的鼓声中,将以张孝武、于树杰等的数十位重要的将领召集到面前,大声说道: “李贼受大明国恩浩荡,然而其却为一已私心,毒杀我大明永历皇帝,逼皇后自缢身殉社稷。李贼本来要在京师举行登极大典,称为大唐皇帝,只因我忠义军将士,仍然忠于大明,誓言讨伐,使李贼数次更改日期,不敢登基。于李贼眼中,我忠义军既是其眼中钉、肉中刺,一日不除,其一日不敢登基,所以他亲自率领进入北京的全部人马——哄传有二十万人马,孤估计有十五万之众,前来讨伐,昨日已经抵达卢龙……” 朱明忠稍停一停,向远处的卢龙县城望了一眼,然后接着说道。 “现在李贼倚仗人马众多,妄图一战取胜,然后以图谋天下。所以,我军必须冷静对待,稳扎稳打,今日只求挫败李贼的锐气,不求全胜。李贼人马众多,如欲一战全胜,势不可能。最多明日,张将军就会率领南路军于海路乘舟而来,今天再好好休息一夜,明日再两路夹击李贼,一战杀败李贼,尽歼其主力,安定天下。我军全体将士,务必拼力杀贼,挫敌锐气!” “谨遵大王严令,拼力杀贼!” 张孝武忽然又说道。 “大王,据我军侦察确实,李子渊中军主营并不在抚宁而在对岸土垒,距此处不过数里,如果我军调动线膛炮同时开炮,虽然不一定打死贼首,也必会使贼营人马死伤一大片,如此敌军锐气必定大挫。请大王下令!” 朱明忠朝着张孝武遥指的方向看了片刻,确实看见那片土丘上站立着一群人,又隐约看见其中有一人,身后各色旗帜飘扬,身边的更是有众骑卫护,面向这边观望。 “李贼就站在那里?” 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挑。 “是的,那个土丘上站着的就是李子渊。大王,只要调动全军的线膛炮,向李贼站立的地方猛打几炮,必定可以重创李贼中军,即便不能打死李贼本人,也可以使他的中军死伤惨重,令其锐气大挫,动摇逆军士气。” “大王,张将军所言极是,以线膛炮炮杀此贼再合适不过……” 张孝武的建议,立即引得他人的一阵赞同,忠义军军中的线膛炮并不多,不过只有十六门,可是其射程远,精度高,绝不是滑膛炮所能相比,和普通的滑膛野战炮相比,线膛炮在精度和射程方面都有着很大的优势,在保证威力的前提下也更加轻便灵活。比如忠义军现在十六式线膛炮的炮管长达6尺,但炮管重量却只有620斤,只需12两4钱发射药就能将七斤重的炮弹发射出1300丈外,并且具有很高的命中率。如果与九斤炮相比,九斤炮能在300丈上打中一栋房子,那么相同的距离上,线膛炮就能轻松的打破房子的大门。 顺着左右人遥指的地方凝望,朱明忠伸出大拇指估计了一下距离,差多六里左右。这个距离无疑是安全的,至少对于所谓“红夷大炮”来说是非常安全的,什么所谓一出十几里,糜烂数里,那不过只是文人的假想,那不是大炮,那是原子弹。红夷大炮打不了那么远,但是线膛炮可以! 而前锋正在列队的部队,距离李子渊的位置不过也就是六里。倘若十六门线膛炮同时开炮,16发炮弹同时落下,即便不能把李子渊打死,不能把他的中军打个稀烂,也能在他的中军引起一片混乱。单纯从今天的战事出发,下令线膛炮“狙杀中军”,必定能左右今天的胜负。 对于这个简单的道理,朱明忠当然很清楚。但是他仍然有些迟疑,不肯下令。那几门线膛炮,是忠义军的秘密武器,按朱明忠最初的计划,他是打算在李子渊出现在他的望远镜中时,再以线膛炮“狙杀”。 六里……太远了! 即便是线膛炮,能打六里,也很难保证杀死李子渊。 “太远了!” 放下望远镜,朱明忠摇头说道。 “这个距离,就是线膛炮,也打不准,接下来,有的是机会吧。” 在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朱明忠并不知道,实际上,李子渊并不在对岸,此时他就站在抚宁县城的城门楼子里。 “大王,朱贼不一定会偷袭中军吧,他当初渡海北伐的时候,带来的骑兵可不多。” 他人的话落在李子渊的耳中时,手拿望远镜观察着朱明忠的他,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观察了一会才说道。 “你不懂,他用兵,最喜欢的就是攻敌侧翼,只要有机会肯定是不会放过中军的……” 尽管在朱明忠麾下呆的时间不长,可是却不止上百次的与他推演过战术,李子渊自然知道他用兵的技巧。 “他在用兵,先以长枪……” 原本想说长枪兵的李子渊话到嘴边,才想起现在忠义军已经没有长枪兵了,又改口说道。 “以步兵中军,以线列推进,同时集中火炮攻击敌阵,如此铳炮连击,敌阵自然不能撑,此时,再以骑兵从侧翼寻机攻击,步兵同时冲锋……其实,他用兵,也就是程咬金,这几招不顶用了,剩下的就是靠兵卒以命相拼!”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李子渊又颇为得意的说道。 “今日,孤兵倍于他,炮倍于其,又有数万骑兵相助,虽火铳不及他,可又有何妨?孤今日以中军为饵,诱其攻击,待其骑兵击我中军的时候,再以骑兵攻其后方,攻其主阵,如此他又岂是李某的对手!” 站在李子渊左右的文武官员听他这么一说,无不是纷纷言道着“大王圣明”,至于是否真的“圣明”,无人知道,但就像李子渊说的那位——他人多、炮多,忠义军又有何惧? 站于城门楼上,即便是不拿望远镜,也都能够看到明军的土垒前方,人马活动频繁,红色的线阵与红色的旗帜在雪原上走动着,所有人都知道明军即将开始进攻,而唐军同样也在列阵,就在城墙的兵方,一只数万人的骑兵,在河堤与城墙的掩护下,在等待着进攻的号角。 对于想要一战重创朱明忠的李子渊来说,他并没有选择稳扎稳打,而是更为激进的试图在今天重创朱明忠的主力。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在今天派出了大部分火铳兵,唐军的火铳兵同样列着线阵,于雪原上排出一个个方形纵队,而在这一个个黑色的纵队之间,又有骑兵、炮兵互相掩护。而在黑色的纵队外缘,还有数个手持长枪的纵队,那是用于抵御骑兵的方阵。 偶尔的,李子渊还会把目光投向城外连夜修建的炮台,盯着那万斤的二十斤炮时,他的心底暗叫着可惜,可惜距离中军太远了,要不然直接炮打朱明忠的中军,没准还能一炮把其轰死! 就在这个念头浮现出来的时候,冰雪上隐约的传来了一阵鼓声,而随着鼓声可以看到排列着纵队的忠义军已经开始移动了。 “大王,明军动了!” 看到忠义军动了,李子渊只是看了一眼,然后对一个旗鼓官命令道。 “传令擂鼓!” 之后,他又对左右文武官员们说道。 “今天这一仗,甚为关键,只要朱贼一动,咱们也就赢了一半了!” 说出这话的时候,他显得有些得意,可是表面上看似得意的他,盯着冰雪上已经动起来的黑色与红色的纵队时,他的心跳却越来越快,甚至就连那心脏都跳到了嗓子眼里,更是忍不住在心底暗自念叨道。 “老天保佑……” 正文 第170章 试探(求支持,求月票) 这是一个灰蒙蒙的黎明,天还没有放明的时候,墙垒后方的喧嚣就打破了黎明时分的静寂。 在帐篷中正睡着的孙明英被大傻子在他脚上踢了一脚时候,他的睡眼依然有些朦胧。等到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孙明英就发现自己和战友们一道儿在路上狂奔起来,他甚至都弄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跑出来的。 因为跑的太快战友们大都是上气不接下气。腰间竹制有饭盒、水桶撞工兵铲上发出节奏分明的响声,并不断的拍打着他的大腿。背包则在背后不断的跳动着,肩膀上的火铳在不停的蹦哒着,甚至就连头上狗皮帽子也带不稳了。 在大家伙列队奔跑的时候。有人在旁边小声的打听着。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快点,长官让我们往那里跑。” “快跑起来,跑起来……” 士官们在那里大声的喊叫着。 在雪地上奔跑的时候,孙明英感觉那厚厚的积雪似乎总想把他的脚留在大地上。 跟在人群中的他只能一边随着战友们一同奔跑,一边绞尽脑汁的思考着想要弄个明白。不过怎么也想不明白,但他知道如果自己栽倒的话就会被后面冲上来的人踩在脚下,所以他只能跟随着人群朝着前方奔跑。 太阳慢慢的升起来了。一个又一个营从土垒中走了出来,然后他们就像是潮水一样向前方涌动着。 置身于这片潮水之中的孙明英,只能随波逐流。在列队的时候他左右张望了一下,此时队伍已经包围住了他。尽管他感觉到有些紧张。但是他立即明白想要逃离这个团队是绝对不可能的,像钢铁一般冰冷无情的军纪。约束着他让他一动不动的站在这里。 在军号响起的时候,急促的军鼓声开始发生了变化。那些原本在奔跑的队伍,开始列成了纵队。在雪原上,潮水立即随着鼓点发生了变化,他们立即随着鼓点的指挥排列着纵队。 在士兵们列队的时候,军官与士官们则不断的大声吼叫着,在那里不停的整顿着队列,阳光照耀在大地上。一面面军旗迎风飘扬。战士们在军官们的督促和军士们的指挥下,在行进中又将纵队变换成两列横队,在猎猎飘扬的军旗下,随着鼓点的节奏缓缓的朝着前方走去。 自身于队列之中的孙明英,也许是因为过于紧张,以至于忘记了脚下的冰雪,双脚总是会慢上一拍,不过大家的速度似乎都不快。 就在孙明英调整着步速,以保证不脱队或者拖累大家的时候,大炮响了。 远方传来的炮响,让孙明英变得更加紧张了。他的眼睛朝着前方看去,在他的前方是一道红色的阵线。当空中的炮弹拖着沉闷的声响,击中前方的横队时,就会看到一片血红在雪地上飞舞着。只是瞬间的功夫。那一片白色的雪地就会被染上一层血淋淋的红色。 随着部队一同前进的孙明英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他朝着空中看去的时候,甚至惊恐的看到远方飞来的一个个黑点。那些黑点的速度看起来并不快,但是落在横队中总是会掀起一片血红。 这个时候向前方行进的队列显的是如此的缓慢。那些在队列中的战士们对于落在身上的炮弹根本不予理会。他们只是随着鼓点的节奏一步一步的朝着前方行进,任由炮弹落在他们的身上。 在随着队列向前行进的时候,孙明英碰到了一具阵亡的战友的尸体。他仰面朝天,瞪着天空。一身红色的军装胸口处有一个西瓜大的洞,那里还在不断地涌着血。血和红色的军装。连接在一起的时候根本分辨不出来。 战士们断开队列悄悄地避开这具尸体,不会让他打断行军的节奏。在绕开那具尸体的时候,孙明英看了一眼那地上的尸体。风吹动着他的胡子一动一动的,像是有只手在捋着胡须。看着那被炮弹撕碎的胸膛,在这个时候,他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在剧烈的跳动着,他的心里甚至生出了想要逃走的念头。 这个荒唐的念头紧紧的攥着,地上的尸体让他感觉到恐惧,感觉到害怕,他感觉到背上凉嗖嗖的袭来了一阵从未有过的寒冷,甚至就连那双腿也感觉到军裤也变得绷紧起来。 在远处的雪原上孙明英可以看到一个个黑色的横队,黑色的横队在那里等待着他们。 在这一瞬间,他甚至能够感觉到在那黑色的队列之中已经伸出了无数个铳管。那些人正在等待着他们靠近他们会被全部打死,打死在这片雪原上。 他瞪眼看着周围,孙明英只看到战友们在那里继续向前行进着,就像是没有看到死亡正在一步步向着他们靠近似的。 在行进的时候,长长的横队被地形分割成了几个小组。越过障碍他们再次整合成队列的时候。孙明英看到身边的战友们大都是兴致勃勃的模样,就像是已经期待很久一样。当然还有一些人是小心翼翼的,如履薄冰般的在那里向前行进子。 只有一些老兵能够从容而专注地向前行进,他们全神贯注的前进。并在军官们的指挥下再次排成横队,并不时的指挥着身边的战友,让他们排列整齐。 而孙明英却感觉到恐惧,他甚至感觉到雪地想要把他的双腿吸在地中,不让他抬腿。感觉双腿似乎被雪吸着,甚至就抬不动的时候,突然感觉到有人抽打他。是排长在用军刀使劲的抽他,排长还凶神恶煞的大声嚷嚷着。 “快点跟上队伍,别在这里墨迹。” 拍照那后生让他加快了脚步。过一会儿随着军号的想起全营都暂时停止了前进。 在他们的前方。列成横队的士兵们还在射击。在这里可以看到他们的铳管冒出的白烟。铳管处升腾的烟雾。不一会儿就完全笼罩了队列。 尽管相隔甚远,但是站在这里,他仍然可以听到子弹在头顶上掠过时发出的破空声。 嗖…… 当那声传来的时候,孙明英被吓的忍不住一缩头,就在他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左右的时候。 “修建胸墙。” 军官的命令下达了。站在那里的战士们纷纷取出了工兵铲,然后忙活了起来,将地上的积雪堆在面前。不一会儿,他们就用冰雪累起了一道厚厚的雪墙。这个不过只有半人高的雪墙,厚达数尺,尽管炮弹可以轻易的撕碎它,但是却足够抵挡住子弹。有了这道胸膛的保护,既便是偶尔有流弹打过来,也不会对他们造成任何伤害。 如果不是冬天的话他们会迅速挖出一条战壕来,战壕甚至可以避开炮弹的威胁。但是现在他们只能在雪墙的后面,如果一发炮弹打来,会立即撕碎它,并撕碎墙后士兵的身体。 当他们在这里躲避着流弹的时候,在战场上,铳声、炮声不断的传入他们耳中。提醒着他们,战斗正在进行中。 人只要上了战场就会脱胎换骨。战场同样也会检验谁才是真正的勇士。在铳炮声中。那些第一次上战场的士兵们。往往显得有些不知所措。即便是有着胸墙的保护,他们仍然显得惶恐不安。第一次上战场的孙明英同样也是如此,他的脸色煞白,甚至就连长官让他吃饭的时候,拿出饼干之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饼干太干,以至于根本就吃不下去。只是看着饼干却是难以下咽。 相比于他,刚刚晋升为小队长的王玉树却显得极为镇定,他无动于衷的坐在那里大口的吃着饼干。 “这饼干可真他妈的硬,硬的就像砖头块一样。” 每吃上一口,王玉树就忍不住抱怨,而在他抱怨的时候。一旁到大傻子就在那里跟着附和道。 “可不是他奶奶的这么硬的饼干,不是想要崩掉咱们的牙嘛。队长,你说要是现在有碗米碗,再来上几块腊肠,那得有多舒坦,就是咸鱼也行啊!” 饼干是忠义军的军粮,这种用小麦面粉,大豆粉和豆油,盐,糖为原料制作的饼干与其说是饼干,倒不如说是压缩干粮。其实他就是朱明忠借鉴后世的压缩饼干制出来的。当然,它的味道自然不能够和后世的那些压缩干粮相比。虽说它的味道一般,而且很硬,但是却便于携带,而且能够长期储存。所以,从他一出现就是行军作战,是不可或缺的干粮。 “我瞧你们一个个的都是吃饱了撑的,这饼干即便是再硬,那也是粮食,想当初老子在盐场的时候,别说是饼干了就是每天能喝上几碗稀饭,那都是老天爷保佑了。” 满脸胡子的老李头在那里看着他们一眼,然后一手拿着饼干,另一只手揉了一个雪团,吃一口饼干吃一口雪,瞧着倒也是颇为自在。 “得了,得了,你就别在那里卖弄了,谁不知道,您老李头是盐场出来的,江北的天下就是您老打下来的……” 瞧着老兵,王玉树笑着说道。 “你又不是不知道不骂上两句,他们估计还在这里担惊受怕的。” 王玉树之所以会把话题扯到饼干上,就是为了缓解众人的紧张,尤其是那些新兵的紧张情绪。 小队长的话让孙明英的脸一红,看着手中的饼干。连忙咬了一口。尽管一开始的时候有些难以下咽,但是嚼着嚼着他反倒是平静了下来。 吃饭总能让人满足。总能缓解人们的紧张情绪。慢慢的,孙明英忘记了自己身在战场上。最后他甚至还取出了一根风干牛肉。风干牛肉是部队收复辽东之后,才增加的军粮,这是蒙古人的传统的军粮,携带方便,并且营养非常丰富,用牛肉腌制而成的肉干可以久存不变质。 之所以大量购进草原上的蒙古牛制作风干牛肉以及咸牛肉,一来是为了增加行军干粮的种类,保证士兵的营养,二来则是为了交好蒙古人,通过这种贸易加强与蒙地之的联系,为将来对蒙古的进一步统治铺平道路。 当然,大量购进牛马,并不会耗费多少钱财,反而可以促进江北的工商业发展——蒙古人需要汉人运过去的丝绸、棉布、茶叶、瓷器、铁锅以及药材还有其它种种商品。而相比于这些在蒙古相对昂贵的商品,他们卖的牛却是廉价的。也正因如此,这些军人才得已吃到在内地价格昂贵的牛奶。 在孙明英嚼着风干牛肉的时候,口中的肉香让他专心的享用着食物。慢慢的,他整个人都冷静了下来,不再像先前那样紧张,再也不像先前那样被恐惧笼罩着,他甚至还和战友们开起了玩笑来。 有了一个笑声,不一会这道雪墙后面便响起了一阵哄笑声,对于这些笑声,军官们都是持以欢迎的态度,他们希望自己的战士们在这个时候尽量放松心情,以迎接下来的战斗。 “没事就多吃一根牛肉,要知道,如果不是在战场,你要是敢吃上一口,老子非得把你给你吃了……” 偶尔的,军官也会笑着与战士们开玩笑,但是他们往往是把注意力投在战场上,他们眼前的这片战场并不算大,双方近二十万军队,就这么挤在不过只有数十里见方的地方,双方数百门大炮不断的鸣响着,数万支火铳在那里不断的齐射, 在空中,成百上千个黑色的铁弹拖着啸声于划破天空,如果不幸落在战士们的身上,会将战士们的身体撕的粉碎,数以万计灼热的铅弹横飞着,一不小心,也许数百丈外的一个倒霉到极点的士兵也有可能被击中,然后倒地上,尽管这种概率是微乎其微的。 战斗从一开始,就显得极为激烈,而这看似激烈的战斗,其实是双方都在试探着彼此,都在试探着彼此的漏洞,他们都很清楚,这一场战斗,不过只是刚刚开始,大家也许会用一个上午的时间,互相试探,互相进攻。 正文 第171章 职责(求支持,求月票) 下午。当战士们在雪墙的后方享受着冬日里这难得的阳光的时候,军号再一次响了起来,在刺耳的军号声中,又响起了急促的鼓声。 在急促的军鼓声里,部队再一次出动了,他们重新踏过上午走过的地方,和上午相比,眼前的一切不再使孙明英感觉到胆怯。 这一切他都已经经历过了,已经熟门熟路了。自然也就不再害怕了。 没有什么可怕的,不过就是和训练场上一样。 孙明英一边走,一边这么对自己说道,随后他们开进了一片陌生的地区。雪地上的一片又一片的血红提醒着孙明英,这片陌生的地区是上午他们刚刚夺取的。看着那地上的雪红,又一次紧张的情绪涌上了他的心头。 这个时候战场上有些稀落的的枪声变成了整齐的齐放。大炮在远处轰鸣着,双方的炮兵在不断的攻击着彼此,以至于很少支援已方的作战。往往只有击败了对方的炮兵,他们才会调整射向,在这个时候,只有少量的火炮支援步兵。 孙明英看到了前方。在他们的前方是唐军的阵地。列成纵队的唐军军平端着火铳在等待着他们的到来。突然在唐军的纵队出升起了一阵阵白烟。 他们开火了! 不一会儿,滚烫的铅弹就落在队列之中。不过并没有打倒多少人。在这个距离上。别说是普通火铳的准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就是线膛铳也不一定能打到人。 听着子弹再空中掠过时发出的声响,这个时候孙明英变得更加紧张了,他紧张的看着前方,嘴巴还微微张开,甚至那嘴唇也不由自主的颤抖着。 忽然有一只手落在他的肩膀上他回头一看,原来是大傻子,其实他并不傻,只是在一次训练的时候,因为忘记换火铳上的燧石,才会被长官称为“大傻子”,从那之后,别人就不再喊他的名字了。 “兄弟。我知道这肯定是我的头一仗,也是最后一仗。” 大傻子的意志显得有些消沉,他的脸色煞白,嘴唇在那里不住地颤抖着。 “这是我第一次上战场,肯定也是最后一次上战场,兄弟。” 大傻子接着说道。他们两个人是同乡,都是徐州人。 “我从昨天就没有睡踏实。” “什么?” 孙明英看着大嗓门儿。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说。 “这一回我肯定没指望了,我要你把这些东西带给我的家人。” 大傻子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黄色的信封。 “不要瞎说。我们肯定能活下去。” 但是大傻子看着孙明英的目光却没有一丝生机,他无精打采的做了一个手势,继续向前走着。 不对,继续在枪林弹雨中行进,他们睁大眼睛看着前方,他们前方的敌人已经完全被烟雾所笼罩,而在烟雾之中有人在跑动着,隐约的可以看到他们的炮手在那里正在装填着炮弹。 这个时候战场上,所有的一切都是乱碰碰的,但是在横队之中,无论是孙明英还是他身边的战友,都是鸦雀无声的站在那里,在队列的中央一面军旗在迎着寒风在那里飘荡着,军旗边的护旗兵将火铳扛在肩上,在战斗中,他们通常是不会开枪的,他们的任务就是保护军旗。 在他们的远处是一只有正在移动的横队正在越过田野,而在他们的后方一支炮兵连正在以疯狂的速度转移着阵地,对于那支横队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好消息,因为炮兵转移阵地,意味着唐军的大炮要开始说话了。 这时一发炮弹从他们的头顶呼啸而过,准确的击中那片烟雾,它在烟雾中掀起了一片腥风血雨,即便是隔着烟雾,也能看到那里扬起一片血红。 子弹在空中咻咻作响。仿佛就像是无数个口哨在他们的头顶上飞过,不过所有都站着,他们只是挺胸抬头的站在那里,根本就没有低头躲闪着,这是长期训练养成的习惯。 “不要害怕。这有100多丈。这么远的距离。就是老天爷来了也打不中你。” 火铳的射程是有限的。滑膛铳更是如此。在说出这番话语的时候,王玉树能够看到远处有一些穿着绿色军装的散兵。他们正拿着线膛枪瞄准敌人的炮手,然后射击。 在战场上那些穿着绿色军装的火铳手,唯一的任务就是在炮兵调整阵地时,对敌人加以袭击,射击敌人的军官,敌人的炮手,让他们无法跑到炮口处装填炮弹。这一任务,使得他们并不需要像普通士兵一样在那里排列着整齐的队列,等待着和敌人进行排枪射击。而只是躲在角落时打着冷枪。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是安全的,敌人的炮手发现他们的时候就会立即调转火炮将他们轰个稀巴烂。 就像现在,就像这个时候,那些原本被打着冷枪的炮手发现那些绿军装之后,立即调整了火炮的方向。开始用霰弹炮轰那些线膛铳手。 片刻后,成功将线膛枪手赶走的唐军的炮手,再一次将火炮指向他们,在火炮轰鸣中。一发又一发炮弹不断地穿透他们的横队,相比与有十数排的纵队,即便是炮弹准确的落在队列之中,也顶多只能杀伤横队前后两排两个人而已。 “他们来了,他们上来了。” 在炮弹不断地落在队列中的时候,他们看到了远处列成纵队的唐军开始向前移动了。 黑色的纵队在白色的雪地上移动着。一面旗帜在队伍的中央飘扬着,只是那旗上大大的写着一个“唐”,他们已经不再是明军了。 一见敌人冲了过来,孙明英就被吓得一愣神,不由得担心起自己的火铳没有上子弹,站在那里心乱如麻的他怎么也想不起什么时候给火铳上过子弹,可就是想不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孙明英看到一个将军骑马跑了过来,他叫什么名字?好像是他们的指挥使。 于树杰勒马停在横队的跟前,然后他朝着李存义问道。 “李营长,怎么样?能挡住他们吗?” “请指挥使放心,他们绝对冲不过去!” 骑在马上的将军再一次离开了。而这个时候站在队伍最侧方的李存义开始在后方来回的走动着,并不断的向他们大声喊道。 “注意节约子弹。弟兄们,没有我的命令,不要开枪,等他们靠近一些再打。” 在长官们的喊声中,孙明英和其它人一样,站在那里,焦急的等待着长官的命令。尽管此时寒风刺骨,但是汗水还是顺着他的下巴向下淌着,他的内心是焦燥的。 看着前方布满敌军的田野,孙明英不再怀疑自己的铳中没有装子弹了,只是他还没有做好开火的准备。 “举枪!” 随着军官们的命令,他把火铳抵到了肩膀上。瞄准着前方的烟雾。 尽管此时炮弹不断的落在队列之中,而且总是会有战友发出一声惨叫,然后倒下去。但是这个时候孙明英突然不再关心自己了,他忘记了一切,他不再是独立的一个人。而是一名战士,一个士兵。是这个营、这支军队、这个集体中的一部分,而现在这个集体现在正在面临着危机,他被紧紧地结合到了这个集体之中,现在他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赢得胜利。 现在他无法逃走,也不可能再逃走了。 在孙明英感觉自己甚至能够看清楚敌人相貌的时候,平端着步枪的他能够看到那些敌人在开火之后列着队在那里装填子弹。 可以开火了吧! 焦切的看着敌人咬破纸包火药,在那装着子弹时,孙明英的手指扣到了扳机上。 “等待。” 相比与火急火燎的敌人。李存义无疑是非常有耐性的。他压根儿就没有把落在身边的炮弹当成一回事儿,他只是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甚至就是炮弹落在他的脚边,他也是一动不动的。至于子弹,同样也没有当成事,尽管在他的身边不断地有人倒下去。 他仍然在那里等着等待着敌人的靠近。在差不多50丈的距离,等待多时的他猛然怒吼道。 “放!” 随着营长的一声吼叫。他开枪了。枪声让他感觉到一丝安慰,身边的战友。同时扣动了扳机。枪声瞬间在他的耳边响起时,就像是新年时的鞭炮一样噼里啪啦的回响着。 在这一瞬间,尽管烟雾笼罩了孙明英的视线,但是他能够想象得到前方一定是尸横遍野。 在铳声中,孙明英感觉到了战友们的存在,感觉到了那微妙的战友之情,比他们为之战斗的事业更为强大。这是一种产生与鱼死亡烟雾和危险之中的具有特殊情感的友情。 而与此同时孙明英同样能够感受到战火的影响在他的身边有战友倒下了更有战友在那里发出惨叫声。 战友的惨叫让他内心掀起一阵怒火。在他从腰间的子弹盒中取出子纸质火药包,首先撒入传火孔,然后用击砧盖好,剩余的火药到入铳管,再抒子弹塞铳管然后用通条压实。这套动作完成下来是需要时间。这让他的心里怒火更浓了。 装子弹怎么这么慢? 一次怎么能只打一发子弹? 现在孙明英甚至有一个念头想要端着枪冲上去,然后用刺刀刺入敌人的胸膛,如果能够那样一定会特别痛快。 愤怒的情绪慢慢的将孙明英整个人都笼罩其中。笼罩在火药烟雾之中,他对冲上来的敌人感觉到愤怒。更为自己不能够痛快的开枪而感觉到恼火。 当然,更多的是高度的紧张。以至于在再一次扣动扳机的时候他甚至都不知道子弹打到了什么地方去。只不过是朝着前方扣动了扳机罢了。 这发子弹有没有打中人? 孙明英压根儿就不知道只是在打空了火枪之后,从腰间的子弹盒中取出了纸包子弹。再一次用牙齿撕开纸包,在他装填着弹药的时候,他能够感觉到火药的烟雾不断地涌进他的喉咙,呛到他喘不过气来。 每一次齐射之后。士兵们都会站在那里用装填弹药。他们手中的通条在那里铿锵作响,不时的发出金属的噪音。士兵们急躁的把它们捅进滚烫的铳管内,有时候他们甚至会忘记已经装过了子弹,总是再一次拿出子弹从铳口塞进去,如果有一发炮弹落下来,他们甚至会再次重复同样的动作。 在他们急躁的动作之中,腰间子弹盒的的盖子并没有扣上。随着他们的动作在那里蹦来蹦去的。 上好子弹的火铳猛地被他们抵到肩上,然后他们就毫无目标的向着烟雾或者阵地前方任何模糊的运动着的东西扣动扳机,在他们的视线之中这东西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敌人越来越近了。 站立在横队中间的维持队列的长官们,他们这时也顾不上自己的形象,只是不断来回走动着,并大声嚎叫着对士兵们下达的命令。 在这种麻木的射击之中,双方的死伤都是极为惨重的,最先崩溃的一方,往往不是因为伤亡,而是恐惧。因为士兵对死亡的恐惧。而对于军官来说,他们所需要的就是用尽一切方法阻止这种恐惧的蔓延。 当一个逃兵在众人齐射的时候突然发出一声尖叫,然后拔腿就往兵跑的时候。横队后方一名军官在那里一把揪着他,然后挥拳就往他的脸上打去。 “滚回去,滚到你的位置上去!” 一边吼叫着,军官那雨点般的拳头不断的落在他的身上,一直把他打回到队伍之中,被殴打的士兵只得再次回到了队列里。 长时间的训练使得在这些士兵们的眼中,军官们的话就是圣旨。当然,他们知道军官的命令是冷峻而又严酷的,可以说是毫不留情的。 “拿稳了,不要抖。” 看到士兵想要给抢重新装子弹的时候,手在那里颤抖不停,刚才殴打他的中尉便走上去帮了他一把。 “站在这里。打死敌人或者被他们打死。” 把装好子弹的枪塞到士兵的手中时,中尉瞪大着眼睛对他大声吼喊的。 “这是我们的职责。” 正文 第172章 机器(求支持) 战场上不断的有人倒下去,就像是一个包袱似的“扑通”一声,然后就倒在了地上。然后生命就会在瞬间消失。死神从来都是公平的,没有任何人会是不死之躯。 无论是将军或者士兵。战场上,对死亡时都是公平的,没有等级之分,但他们的时间到了之后,死亡自然而然的会找上他们。 李存义在战斗刚刚开始的时候就倒下了,甚至都没有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就软软的倒了下去。他的身体,躺在那里,伸手张腿,好像是累坏了,像是要休息一样。 然而,那从帽子下方流出来的血,却告诉所有人,他已经死了,他的脸上有着一种不甘与悲伤,他无法接受这一切,无法接受自己在战斗刚一开始的时候,就失去了生命。 对于身为军官的他来说,也许他想再看到胜利的时候在死去。只不过他再也没有机会看到胜利。 尽管营长已经阵亡了,但是战士们仍然在那里战斗着。其他的军官接替了他的指挥,继续指挥着部队。这台机器并不会因为营长的阵亡,而发生变化。长期的训练已经使得每一个人都成为这台战争机器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一个细小的零件而已,存在或者死亡对于机器不会造成本质上的影响。机器仍然然会以机器的意志运转着。 几乎每一分每一秒都会有人受伤都会失去生命。但是这台战争的机器仍然在以惊人的效率运转着,还在不断地吞噬生命或者被死亡所吞噬。 不断地有战士被子弹擦伤,鲜血顺着他们的伤口流淌着,但是和红色的军装混在一起的时候,谁也看不出什么是血,什么是红色的布料。这个时候红色的军装就成了一层天然的保护色。保护的人们免遭血腥所带来的恐惧。 在这部机器之中,那些组成机器的战士们。只是按照训练时那样在枪林弹雨一下,重复着同样的动作。 扣动扳机,装填弹药。 所有的步骤最终都会转变成这两个动作。这两个动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死亡。 杀死敌人或者被敌人杀死。 正在用通条压紧子弹时,孙明英听到了一声惨叫。 是大傻子。 他突然发出一声惨叫,捂着肚子就好像肚子挨了一棍似的,猛的一下一屁股坐在地上,他瞪着眼睛,目光中尽是不可思议。 但更多的却是不甘,他不甘的看着远处,鲜血顺着他的手缝向外涌着。尽管红色的军装掩饰了鲜血,但是血还是顺着衣服滴在雪地上,在雪地上印出一片殷红。 “大傻子。” 孙明英忘记了装填弹药。看着倒下的大傻子,这个时候他想要喊他的名字,却怎么也想不起他到底叫什么名字? 只是记得他的外号。 大傻子看着他。 那双尽是不甘的眼睛中神采慢慢的散去。终于他倒了下去。向后倒在雪地上,他的那双眼睛无力的看着天空,天空被浓浓的硝烟笼罩着。 而在一旁另一个战友跟着摔倒了,子弹打碎了他的膝盖。他就像是被绊马索绊到似的,猛地一下摔倒在地上,然后绝望地躺在那里,抱着断腿,嗓子发出一阵阵震耳欲聋的惨叫声。惨叫声震人心弦,和人都能够从他的惨叫声中听到他所遭受的痛苦。 但是却没有任何人敢于擅离职守。所有人都清楚。这个时候他们的职责战斗就是杀死敌人而不是拯救自己的朋友。 战场上这样的一幕幕在各个角落里上演着,谁都不知道,下一刻生死会在何处。 终于一声欢欣鼓舞的叫喊声传遍了整个战场,密集的铳声渐渐的平息了,喧嚣最后也停止了下来,硝烟慢慢的散去了,敌人的冲锋被击退了。 当那片刚才看起来气势汹汹的黑色的潮水退去时,白色的雪地上只剩下了黑乎乎的一片残渣,而更多的却是一片片殷红。还有遍地的尸体。 看到敌人撤退之后,原本还在苦苦支撑着的战士们中间立即有人发出了狂欢的喊叫声,但是许多人却是默默无语的站在那里,他们只是站在那里, 当这些慢慢的冷静下来,发烫的铳管再一次被寒风冷却的时候,孙明英突然感觉到自己快要窒息而死了,他开始呼吸到空气中的那股恶臭,刺鼻的气味。当然还有扑面而来的血腥味,这股味道更呛人更让人感觉到窒息。 他朝着左右看去,看到战友们的脸庞,无一例外的都已经被火药烟雾染成了黑色,所有人都在那里茫然的张望着,他们看着彼此,看着对方还活着的时候,在咧嘴露出笑容时,只看到对方的那一口白牙。 “我们挡住了他们,我们把他们给打回去了。” 兴高采烈的战友们在那里欢呼着,他们不仅击退了敌人,而且还活了下来。可是更多人却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 很多人都死去了,就那样死在了这片战场上。 手臂拄在铳口上,孙明英朝着左右看去。在他的前方几百具尸体纹丝不动的躺在雪地上,摆着一副古怪而又扭曲的模样。有些尸体甚至被炮弹炸成了碎片,甚至有的肢体碎块儿就落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 那些字体的碎块儿就像是从天上倾倒下来的一样。 怎么会这样?怎么就成了这副模样了? 在他们的后方炮兵仍然在不断的开炮,在这个时候,他才想起在之前的战斗中,炮兵不断的给与他们火力支援。 那些大炮排成一排,朝着敌军撤退的方向发射的炮弹每一次冥想的时候,空中都会想起青铜炮所特有的响声。 金属的脆响在空气中回响着。那刺耳的声音让人听着感觉有些厌烦。但却让人感觉极为心安。 在炮声中烟雾慢慢的腾起,在烟雾中还可以看到一具具尸体腾飞,那是被炮弹的冲击波炸飞的敌军然《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需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般的企业都有加班费,但《劳动法》并不适用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法定工作日外加班,采取补休的方式,没有加班费,也不存在节假日三倍工资的说法。雷鸣般的火炮声和那刺耳的金属脆响是孙明英所能够听到的仅有的声响。 他慢慢的清醒过来见见的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好一会的沉默之后,孙明英才仔细的打量自己。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受伤,先前的战斗中他就像是一个没有生命的人似的,只是在那里麻木的重复着,在训练场上的动作,就不记得自己是否被子弹击中或者被弹片划伤。 检查了一遍。确定自己没有受伤之后,他又茫然若失的站在那。又过了一会。孙明英才弯腰从地上捡起了帽子,他的帽子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掉到了地上,然后扭了扭身体,好让那变紧的军装变得更舒服,更合身一些。 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内衣似乎都已经被汗水给浸透了。寒风吹来的时候让他感觉到有些冷。 可真冷啊。 在他动了动脚,想要借此暖和些的时候,他看在他的脚边一节,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飞来的手指就在他的脚下,就在他的军靴前。 这是谁的手指? 只是看了一眼手指。孙明英就决定不再去思考这个问题,总算是过去了。最大的考验,终于通过了。 这是他第一场战斗。 这让他整个人都沉浸于一种从未曾有过的得意之中,一辈子感觉从来没有这么好过,仿佛灵魂出窍似的站在一旁观看的最后一幕,他甚至觉得能够经历这样的战争的人真的是非常了不起的。 当然,他自己就是那个了不起的人,其中的一员。 想到这,孙明英对着战友们露出了笑容,他的笑容是灿烂的。 “刚才可真热。” “没错,这会儿又冷了。” 战友们回应着他,在战友们的话语中,他感觉到了自己和他们彼此是心意相连的。 这就是战友情吧! 这个时候孙明英又走过去帮助受伤的战友,帮助他们包裹好身上的伤口,并不断的安慰着他们。 就在这时,突然传来了一声吃惊的喊叫声。 “他们来了,他们又是又冲上来了。” 在吃惊的喊叫声中,急促的鼓声再一次响起。 在列队的时候,孙明英朝着前方看去,他可以看到。刚才撤退的敌人再一次排着队烈向着他们冲了过来,刚刚停止涉及的大炮再一次欢呼起来。一发发炮弹落在正在冲锋的队列初中,在队列中忽然爆炸。掀起一片腥风血雨。 在身边爆炸的炮弹夺去了不知多少人的性命,那些正在冲锋的唐军,脸膛上无不是一副沮丧的模样,可是他们仍然慢慢的挪动着僵硬的身体。直视着前方,麻木不仁的向前冲锋,任由炮弹不断地落在他们的左右。 而最让人担心的是那些实心弹,每一次那些炮弹落在纵队中的时候总会穿透十几个人。穿透他们的身体砸碎他们的手臂或者大腿。在行军的道路上留下一片残肢断臂。 偶尔的会有一些定时准确的爆破弹落在队伍当中,还不等他们躲避,队列就被爆炸的烟云和笼罩,钢铁的破片撕碎了他们的身体。爆炸的冲击波将他们的肢体碎块炸到半空中,然后再狠狠的落下去。但是这样的炮弹总归是少数的。 不过即便如此也没有阻挡他们的进攻,他们就像是一群麻木不仁的没有灵魂的奴隶一样,在那里麻木的向着前方行进。完全不顾面前的枪林弹雨。 于是又一次在战场上,双方的子弹横飞,平行的子弹钻出烟雾,然后钻进敌我双方的士兵们的身体中,夺走他们的生命。 阳光已经完全被烟雾所笼罩,人们的视线已经降到了最低,以至于他们甚至只能够看到自己枪管前方的火光,根本看不到敌人在什么地方,只是麻木的向着前方扣动扳机。 原本迎风飘扬的旗帜这会也被硝烟笼罩着。 再一次扣动扳机之后,孙明英的眼中流露出一种精疲力尽的目光,他的手臂麻木而无力,甚至在装着子弹的时候手指也在那里不时的颤抖着,就连双腿也在瑟瑟发抖。 “该死的。” 在手中的子弹跌落到地上的时候,孙明英弯下了腰。在他从地上捡起子弹的时候,他听到身后现想起一声惨叫,然后扑通战友倒在了地上。 看着倒在地上的战友,孙明英感觉到了一阵恐惧。如果他刚才没有弯下腰的话,也许现在倒下的就是他自己。 尽管内心完全被恐惧所笼罩,但是他仍然举起了枪,朝着前方的战场撇了一眼。 他又一次透着烟雾,看到了大片正在冲锋的敌人。那些敌人就像是疯了一样朝着他们冲了过来。他们嚎叫着就像是一群从地狱中冲出来的恶鬼一样。 在这一瞬间,他突然被吓得魂飞魄散。突然,一旁原本正在拼命开枪的战友嚎叫一声,拔腿向后逃去。 在战场上,恐惧是可以蔓延的。 如果有一个人逃了,没有得到制止的话,就会有无数人效仿。就在那个战友嚎叫着向后逃去的时候。他看到了后面军官追过去,然后举起了手中的军刀。 高高举起的军刀直接落在那个逃兵,没有丝毫犹豫。在那个逃兵倒在雪地中的时候军官大声的喊叫道。 “逃兵……杀!” 一声“杀”让原本试图逃跑的人并无不是被吓了一跳,他们那本来已经开始移动的脚步再一次回到了原本的位置上,再一次鼓起勇气朝着朝他们冲来的敌人扣动了扳机。 而在他们后方的炮兵就像是发现了他们的勇气已经耗尽似的。立即加快了射速,更多的炮弹落在他们的面前。 爆炸时扬起的铅灰色的硝烟瞬间笼罩了他们的前方,将他们前方的敌人笼罩其中。 炮兵的加入,让他们的压力大减。也让原本已经胆怯的战士们再一次找回了勇气…… 正文 第173章 机会(求支持) 炮弹在空中拖着悠长的呼啸声飞过人们的头顶,尽管那炮弹的呼啸声听在士兵们的耳中有如鬼怪呼啸一般,但是却给予了他们勇气,同样也给与了他们信心。 呼啸而过的炮弹在空中发出如魔鬼般的狞笑,落到敌人的队列之中,尽管实力弹的战场上所造成的杀伤效果一般,但是如果能够准确击中敌军的队列之中,要也会在队列中掀起一片血雨腥风,它会打碎敌人的脑袋,穿透他们的胸膛、并将他们的肠子都拖出来,即便是最后在雪地上滚动的炸弹,如果砸中那课倒霉蛋的话,会砸碎他的脚面。 相比于到时候要靠运气的实力弹,那些榴弹落在行军队列之中的时候,它不会在第一时间爆炸。它的信管会喷吐着火焰与烟雾,附近的士兵会纷纷躲避它,避开它的杀伤范围。尽管爆炸会炸出一团团铅灰色的烟雾,但是造成的伤亡却很有限,不过如果是定时准确的榴弹落在队列的瞬间或者当空爆炸,那么造成的杀伤就是近乎于毁灭性的。不过定时这么准确的炮弹总需要运气。 即便是运气,运气也是有一定比例的。在那浓密的烟雾之中,不断地有士兵被炸飞上天,炮兵们的炮击,成功的阻滞了敌军的进攻。而在更多的时候,那些炮手们则在那里循规蹈距的像训练场上一样,不断的发射炮弹,阻挡敌军的进攻,而唐军的炮兵同样没有闲着,尽管相隔上四五百丈,但是他们仍然不断的朝着明军炮击,双方就这么和遥远的对手在那里较量着,他们彼此用炮弹发出各自的声音。用炮弹代替他们回答的, 炮手们随着军官的命令操作着火炮,他们就像训练时一样在那里一次又一次重复着机械的动作,哪怕是炮弹落在他们的身边,他们也是毫无畏惧的继续快速装填着炮弹,一边把炮弹打向敌人。 当然,在很多时候,落在身边的炮弹很难给他们造成杀伤——尽管唐军有大量江北造的火炮,但是却没有江北造的榴弹,即便是他们凭着各种渠道获得的几枚榴弹加以仿制,因为没有怀表定时,根本无法设定准确的时间,自然也就谈不上威胁。 这些无所畏惧的炮手们,偶尔的会抬眼眺望着硝烟弥漫的战场。在那里敌人的炮口正瞄准着他们,会把一发发的炮弹打过来,偶尔一发吐着白烟的榴弹落在阵地上的时候,勇敢的炮手甚至会冲过去拾起炮弹将其丢出去,再过几秒,被丢出的炮弹才会爆炸。 相比于唐军无法准确定时,只能直接打出定时长达十余秒的炮弹,炮弹根本不会对他们造成任何威胁。相比之下。忠义军的炮手定时却越来越准确,每一次都会有半数的榴弹被准确定时,那些爆炸或是在唐军的队列当中爆炸,或是凌空爆炸,在铅灰色的硝烟下,那些正在进攻的唐军已经很难再继续保持着他们的队形,他们的纵队已经被笼罩了一层铁灰色,那是炮弹于雪地上、于空中爆炸时扬起的铁灰色。曾经灿烂的旗帜,这会儿已经被炸得满是千疮百孔,甚至就连旗手,也已经换了数人,在硝烟弥漫中那些手持军刀的长官们在那里不断地叫嚷着,驱赶着他们继续前进。 那些穿着黑色军装的唐军在官佐们的驱赶下,就像是牲口似的继续向前行进着,他们甚至并不知道自己正在一步步的走向着这个张开血盆大口的怪兽的嘴中。那是有钢铁的破片和黑火药组成的怪兽,这只巨大的怪兽张大嘴巴,试图把所有的一切都吞噬其中。 在炮兵们努力下,原本摇摇欲坠的,几乎将要崩溃的防线在这个时候终于再一次稳固下来,一次成功的阻止了敌人的进攻。 当步兵们在军官们的督促下在一次组成横队,再一将密集的弹雨朝着敌军打去的时候,在部队的后方。张孝武骑在马背上。他的马并不是那些矮小的蒙古马。而是一头西班牙的安达卢西亚马,那是南洋商会从吕宋购进的良种马。除了一部分用作改良马种的种马外,还有一小部分被用于军官的坐骑。 骑在高大的安达卢西亚马上,张孝武比他周围的军官都高出了许多,而那特意定制的马鞍、马笼头同样显得很是华丽,这同样也让所有人都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清楚的看到他那匹高大的战马。 将是军中胆。 当张孝武镇定自若地站在那里的时候,让那些士兵们也不再像先前那么惶恐了,而军官们同样也是镇定的指挥着战斗。这时只有几名参谋骑着马来回奔跑着,有时候他独自一个人站在那里,身边只有两个传令兵和号手以及旗手。有时候他会被骑马的军官包围,他会立即下达命令调整部队的部署。 作为将军的他。必须要随时根据战场上的态势变化去调整自己的部署。 尽管现在看似防线已经稳固了,但是他的神情却显得极为凝重。他心里非常清楚现在部队无疑已经陷入困境之中。 相比于唐军他手中的预备队是极为有限的,而从上午直到现在,唐军前前后后发动了十几次冲锋。尽管每一次唐军看似都是伤亡惨重,但是,凭借着占据绝对数量优势的军队,他们可以在遭受重创之后换上另一只完好无损的部队继续去进攻。而相比之下,他却没有这样的力量。尽管唐军现在是伤亡惨重。但是他的士兵同样也已经精疲力尽了。 “他们连换火石的机会,也不想给我留下来,姓李的,真他吗的该死,有拿人命这么玩的吗?” 燧发铳最重要的就是火石,对于他来说,火石就相当于火绳。如果没有了火石,那么火铳甚至还不如一根烧火棍。 按照忠义军的步兵操典,发射20发子弹之后就需要更换一块新的火石。尽管实际上一块火石可以使用50几次。有时候如果质量很好的话,甚至可以达到上百次。但是,越往后他的发火率就越低,为了保证火石的发火率,才会制定相应的更换规定。 但是现在唐军却通过一次又一次的冲锋,他们正在用生命消耗着他的弹药以及火石。 “他们该不是想要用人命来填吧?该不是想像现在这样用人命把我的子弹耗光吧?” 张孝武暗自嘀咕着。每个士兵的身上不过只带个几十发子弹和两块火石,再这么打下去,可不是什么好事,是时候换预备队,让他们撤下来换火石、补充弹药了。如果再这么下去的话,其他的不说,万一弹药耗尽了,到时候发生什么谁都想不到。当然也不愿意想。 就在这时,他看到唐军已经开始后退。这个发现,让原本还在担心着弹药的张孝武立即抓住这个机会对身边的参谋命令的。 “李参谋去前方,告诉于指挥使让他立即发起进攻,从中间地带把唐军的阵地给突破了。叫他快点儿。” 在下打这个命令之后。张孝武又对另一个传令兵命令道。 “去通知骑兵让他们左翼发起进攻签字,唐军的行动。” 身材消瘦的传令兵骑着一头矮小的蒙古马,接受了长官的口头命令,立即用马鞭抽打马身,在战马奔腾的时候,马蹄在雪地上扬起一团团细碎的雪花。 看着已经开始撤退的唐军。此时张孝武显得有些兴奋。 “好了,大局已定。咱们顶住了,现在轮到咱们给他来一个黑虎掏心了。” 兴奋不已的张孝武双腿一夹马腹,然后他便策马朝前方走去。 “现在咱们的任务就是要狠狠打他们,狠狠的打,一定要打疼他们!” 张孝武突然转身对一名副官校说到。 “会立即告诉骑兵。让他们抓住机会立即投入战场,全力以赴,狠狠的打,拼命的打。” 张孝武兴奋的扬起了手中的皮鞭,然后用力的抽打着战马,吃痛的战马前蹄猛抬,扬了马身。马北上的他痛快的骂上了几声,然后独自在马背上狂欢着。 他知道一天之中最关键的一场战斗开始了。他要一拳把唐军打疼。然后结束今天的战斗。 “张孝武犯错了……” 置身于高地上的朱明忠,放下的了手中的望远镜,他的语气显得非常平静,就像是在讲述一个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似的。 置身于战场上的朱明忠尽管并没有直接参与指挥,但是他却通过望远镜一直观察着战场,虽说现在战场上已经完全为硝烟笼罩,甚至根本就看不清敌军的动向,更谈不上准确的调动部队,可是朱明忠没有忘记,相比于明军,唐军的军力是他的两倍,在敌军兵力一倍于已方的时候,进攻,并不是一个好主意。在这个时候。防御是最好的选择。让敌人一次又一次地撞上用大炮,火铳组成的墙壁,最后让他们在这时到墙壁上耗尽了锐气之后,再发起进攻。 但是现在为时尚早。 这个时候,朱明忠不得不承认,相比于李子渊自己的部下战斗经验实在太少了。还不能够准确的把握战场上的时机。 “命令右翼做好防御准备,随时准备变幻队形为空心方阵……” 朱明忠之所以没有命令停止进攻,是因为尽管他发现了已方的错误,也无力改变了,从他下达命令,到传令兵把命令传递到张孝武的手中,然后再下达到前线营队,那个时候,双方已经交战了,冒然的撤退,只会增加已方的伤亡,并造成混乱,现在需要做的是弥补已方的失误,而不是把部队撤下来。在进攻的同时让自己这边变得无懈可击,让对方找不到漏洞。才是弥补失误的正确选择。 在下达这个命令之后,朱明忠随后又开始了其它方面的补救,对于军力不足的他来说,最忌讳的就是犯错,任何错误都有可能导致一场战役的失败。 而在朱明忠尽可能的挽回这一切的时候,一直在城门楼上观察着战场的李子渊却像是亢奋的暗叫一声,这正是他等待已久的机会,在此之前,只有天知道他的心里忐忑不安到什么地步,原本他以为,忠义军用火铳,唐军也用火铳,至少能拼个五五之数。 可是他没想到,尽管双方用的都是同样的火铳,但一到战场上,唐军立即现了原形,那原本看似整齐的队伍,乱七八糟的就像一群鸭子,而相比之下,忠义军的队列却整齐的像一道城墙,在双方铳击时,更是完全不受伤亡的影响,反观唐军却是数度崩溃。如果不是因为人多,也许这会儿早就让别人打败了。 至于双方的炮手之间的差距,更是一个天一个地,仅仅只是一天,他就已经损失了数十门大炮,再这么打下去,不等把忠义军打垮,仅仅只是炮兵,就用大炮把唐军给轰垮了。 就在李子渊以为已经没有了机会,甚至开始考虑着是不是要撤军的时候,对方突然的进攻,让他看到了期待已久的机会。 但是他的兴奋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几乎是在他从望远镜看到唐军右翼的调整时,那脸色就变得难看起来,最后长叹道。 “看来今天是没有机会了……” 对于原本已经打定主意的李子渊来说,在他看到敌军的调动时,就知道已经没有机会了,至少今天没有反攻的机会了。 本来他可是准备了一道大菜给朱明忠。但是没有想到对方的部署却是无懈可击。如果现在他把奇兵投上去的话。肯定就是一头撞到墙上。 “哎,” 长叹口气。李子渊看着在战场上面对忠义军进攻已经变得摇摇欲坠的唐军。心中可谓是百般滋味,一时间甚至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好一会儿之后,他才命令到, “用骑兵进攻敌人的进攻部队,先把他们的攻势打下去。” 现在只能这样了……突然让他的眼前一亮,似乎又看到了一个新的机会…… 正文 第174章 选择(第一更,求支持) 树林里,孙权国正冷眼看着战场上那排列整齐的队伍缓慢而机械的在田野间行内,本身就是马匪出身的他,一直都瞧不起这样的打法,在他看来,那种火铳兵列队的打法,根本就是自寻死路。 不过尽管瞧不上这样的打法,可是他也清楚,若是拿骑兵朝铳阵上冲去,肯定会挤的一头疙瘩。 骑兵的进攻要讲究时机。 或许孙权国出身于马匪,可是打从当年投奔闯军再到后来于河南湖广等地,凭着手下几百骑,在让满清为这股马匪头痛不已的同时,他也积累了很多骑兵运用的经验和战术,这也是他执掌唐军骑兵的根本原因——在唐军上下,没有人比他更擅长使用骑兵。 过去,他麾下的骑兵不过只有数千骑,而在夺取山西后,从关外换来的马匹使得唐军的骑兵迅速膨胀起来,而在他的操练下,他麾下的数万骑兵,并不仅仅只是马匹的膨胀,战斗力同样也在不断的训练中得到了提高。 从清晨直到下午,战斗几乎进行了整整一天,而作为唐军最精锐的骑兵,孙权国一直在等待着,不过他并不是仅仅只是在那里盯着,在大军作战的时候,他派了数十个骑兵队,在搜索周围的同时,同样也在清除着明军的游骑,按照他当马匪的经验,把敌人的的侦骑给解决掉,对方就会变成瞎子。 因为出身于马匪的关系,很多为马匪的习惯同样也被孙权国带到军中,也正因如此,其麾下的骑兵残忍是远近闻名的,在解决对方侦骑之后,随着唐王的一道军命,他又命令下属伏击明军的戒哨,以获得戒哨的安全口令。为了获得安全口令——这是忠义军当年在江阴就已经形成的习惯,现在唐军同样也有安全口令。他直接用刀挖出了他的心脏,然后当年着另外一个俘虏的面,把心烤着吃了,那个被俘的明军被吓傻了,乖乖地将口令交待了个清楚。 不过即便是如此,被俘的明军也没有活下来,在得到口令之后,便一刀结果了那个俘虏的性命,这些口令是经过仔细对应的。虽然知道这种手段并非是什么良法,但是口令毕竟要到了。 也正是凭借着安全口令,孙国权才会率领数千骑兵在深夜时分来到了距离明军营垒不过只两里的这片树林之中,凭借着树林的掩护,他率领着骑兵,就这么在这里盯着明军的中军。 眼前完全没有防备的明军营垒,尽管有一层厚厚的土墙阻拦,但是仍然激起孙国权胸中的斗志。他偶尔会回转马身,环顾身后的八千骑兵,这些骑兵都已手持马刀,安静地等待着厮杀。那些被阉割的战马温顺非常,不会因为牲口的燥性而地发出嘶气声。 现在他所需要的就是等待,等待着进攻的时机,等待着进攻的命令,当然,他不会愚蠢的去用骑兵朝着那土墙上硬撞,骑兵是不会用来攻城的。尽管那土墙并不是城墙,可对于骑兵来说,仍然是不可逾越的障碍。 “哎,朱成仁用兵,当真是滴水不漏啊!” 在抚宁城中,白日的战斗,让李子渊不禁有些心灰意冷,伤亡已经统计出来了,一天的战斗结束之后,唐军的伤亡超过一万两千人,这样的打下去,只要十天的时间,唐军差不多就全军覆没了。 原本李子渊还以为,至少在全都使用火器的时候,唐军或许和忠义军还有一些差距,但是差距应该不大,可是谁曾想到,今天不过是刚一交手,他就发现,无论是火铳对射,还是火炮唐军远都不是忠义军的对手。 不但火铳的射速远不及对方,甚至唐军都撑不起三轮对射,就会崩溃,无论是在进攻,还是防御,往往都是几轮对射之后,部队就会发生崩溃,反观明军,看似摇摇欲坠,但总能坚持到最后,这样的结果,让他着实头痛不已。 “再这么打下去,肯定是不行的!” “大王,孙将军率领的骑兵已经就位了。” “知道了……” 李子渊只是无奈的叹口气,然后便闭上眼睛,他又一次思索着当年夜袭梁化凤时朱明忠是如何用兵的。 想到最后梁化凤的惨败,李子渊的眉头微微一挑,然后暗自寻思道。 “如此这样如法泡制,应该没问题吧?” 他之所以有些忐忑不安,并不是说,他不知道如何如法泡制,甚至可以说,这几年他已经无数次使用类似的方法,对此早就运用的如火纯青了。 之所以忐忑不安,是他觉得,这样班门弄斧会不会有反效果。毕竟,这个法子可是朱明忠弄出来的,他会不会有什么反制的办法。 “应该没有反制的法子吧……” 又一次,确定了明军营垒外圈的鹿岩、壕沟长度之后,李子渊猛然咬牙玲道。 “命令步兵出击,寅时准时进攻!” 丑时刚过,唐军的营垒大门悄悄的打开了,成千上万的士兵悄无声息的走入了黑夜之中,他们在夜色的掩护下,悄然向着预定的位置走去,冬日的雾气遮挡了雪地的光亮,为他们的行进提供了一层额外的保证。差不多小半个时辰之后,这些摸黑前行的唐军兵卒在跌跌撞撞行军之后,终于来到了距离明军营垒不到两里的进攻位置。 然后所有人都在那里忍受着冬日里的酷寒,忍受着刺骨的寒风,然后静静的等待着出击的命令。 看着眼前疲惫不堪的瑟缩成一团的士兵们,望着远处寂静异常的敌军阵地,施明礼的内心显得有些烦燥,他显得有些犹豫不决,偶尔的心里会有些慌乱。 他是读书人出身,他原本从军是为了驱逐鞑虏,可是却不曾想到,有朝一日,居然成为了叛逆。 唐王杀了永历皇帝,妄图自立为帝! 而他却在这样篡位的逆臣麾下出任军职,这岂不就也是乱臣贼子吗? 每每想到这一点,他就难免有些心乱。毕竟,这并不是他所希望的,他曾幻想过,有朝一日,当清虏被赶出中原的时候,他那时将会如何?他甚至还会再苦心研读文章,待来年金榜题名。 而现在……他却看不到一丝的希望,他甚至看到了身败名裂的可能。 但是,他却无力改变这一切,身处于军中的他,现在所能做的就是服从命令,就像现在,率领着麾下的兵卒准备发起夜袭一样,之所以发动夜袭,是因为唐王知道,他必须要击溃忠义军,否则他自己包括唐军上下所有人的前途与性命就要终结于此,唐王现在已经孤注一掷了,他妄图凭借优势兵力冲破明军的营垒,这甚至也成了施明礼唯一的选择。对此,施明礼别无选择。他只能一路走下去,因为他的乡人也知道,他是唐军……他已经是乱臣贼子了。 在施明礼于那里心烦意乱的走动着的时候,在他的前方数百丈外,一群披着白布制成的罩衣的兵卒,他们趴在雪地之中,正在那里挖着抛射坑。 火药抛射! 这曾是忠义军的秘法,当然,唐军也不陌生,毕竟,李子渊当年曾经忠义军副统领,他自然知道如何使用火药抛射,而且在其征伐江西、武昌以及北伐时,曾一次又一次的使用抛射法,将数十斤的火药箱抛至百丈之外的城中、营内。 这一次,只不过是把这抛射法,用到了他的正主身上。尽管并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但是至少不会差到什么地方。因为他们很清楚,这些重达二十斤的火药箱的威力,一个火药箱的威力或许是有限的,可是一百个、一千个,甚至四五千个火药箱,它们一下子都被抛进明军的营垒之中,所产生的破坏力是毁灭性的,成千上万人甚至都来不及穿上衣服就会被炸死在睡梦之中。 “传我口令!盏茶之后,全体士兵结束休整,按照原定计划保持不变,寅时一到立刻进攻明军!” 施明礼猛的一咬牙,对着部下命令道,却在心里却在那里暗自祈祷着,他祈祷着老天爷能够看到他们曾赶走鞑虏的份上,保佑他们这次能够旗开得胜。 当然,他并不会把希望全都交给老天爷,在一边祈祷的时候,施明礼又特意命令士兵往炮车的车轴上的滴油,所谓的“炮车”并不是真正的炮车,上面装的是火药柜,火药柜中有500斤火药,在进攻的时候,会由披甲的士兵推着,一直推到营垒的土墙边,或许这种火药车炸不开城墙,但是却可以炸开那些只有两三尺的营垒土墙,那些土墙不过只是临时筑建的,挡挡铳子尚可,既经不起炮轰,更受不了炮车的轰击,相比于炮击,炮车可以在墙垒轰开一个数丈宽的口子,成千上万的步兵可以直接涌进去,根本就不给敌军反手的机会。 “再等等,再等一会,只要夺下了这几座营垒……” 如此这般念叨着,施明礼发现他的心思却越发的焦燥起来,甚至开始变得不安…… 正文 第175章 夜色(第二更,求支持) 冬天雾多,这夜幕尚未降临时,雾气就已经升了起来,很快就笼罩大地。虽说这雾并不算大,可却也让人很难看清也三十丈外的事务。也正因如此,在明军营垒土墙后方的兵卒,往往只能眼巴巴的看着营外,顶多也就是看清树枝搭筑鹿岩的位置,其它地方,完全为雾气所笼罩。 尽管雾气弥漫,但是月光还是试图穿过云雾,再一次照耀大地,雪地映着微弱的月亮发出的光亮,只使得这弥漫的雾气更显几分神秘,而这神秘之中,营垒上的哨兵们,并没有发现,在他们前方数百丈之外,数以万计的唐军,正在准备着进攻。 距离寅时尚有一盏茶的功夫时,在雪地之中,就响起官佐们的微弱的喊声,那些已经休息了小半柱香时间的唐军,纷纷从雪地上爬起,他们手持火铳,乱七八糟的挤在一起,歪斜着排列成各个密集线型方阵。不过他们发出的声响并不大,远处的明军,自然听不到他们的动静,同样也看不到他们的存在。 而在前方观察着明军营垒的斥侯,注意到明军似乎并没有察觉他们即将面临着怎样的威胁,天地间,还是一如往常一样静悄悄的。 只不过,那些斥侯只能看到墙外,他们却看不到墙内,在土墙的后方营垒之中,除了枕戈待旦的于帐篷中安睡的士兵外,还有数千正在执行待命哨的士兵,按照忠义军的军令,在战场上,入夜后必须要保留四分之一部队执行营垒内的戒哨任务,他们就站那勉强将够八尺高的墙垒后方,那厚不过两尺的土墙,就是像是一道胸墙似的,为他们遮挡着子弹,还有冬夜的寒风,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是这么走运,他们可以这么轻松,但是墙垒之间的土垒炮台上的炮手和士兵,却不得不站在高处,在哨兵警惕的观察着雾气弥漫的旷野时,他们却不得不忍受着寒风。 “夜袭……” 躲在上炮台的土坡上,王玉树嘀咕道。 “既便是唐军夜袭,也没什么可担心的,他们攻的越猛,咱们打的就越顺手,有这道墙在这挡着,炮是能打穿,可是铅子却打不穿,咱们只要拿着枪,然后……” 作了一个瞄准的动作,玉玉树忍不住冷笑道。 “就像打兔子一样,把他们全都收拾了!” 他这么一说的时候,周围顿时响起一阵笑声。 其实一直以来,忠义军从并没刻意隐瞒自己的阵地防御部署,忠义军注重野战筑垒。尽管忠义军擅长野战,但是每到一地,第一件事就是筑垒,通过简易的保垒保护自己,而营垒也并不算坚固,不过只是一层两尺厚七至八尺的土墙,顶多也就是下面三尺稍微厚一点,它就是一道胸墙,可是这道土筑的胸墙却让忠义军处于绝佳的防御位置——士兵们可以站在墙后装弹、射击,而在胸墙前方,还有一道一条又深又宽的壕沟,壕沟外是树冠搭成的鹿岩。所以当敌军士兵们进攻的时候,他们首先面对的是一层鹿岩,在他们穿透鹿岩的时候,所面对的就是胸墙后方火铳手发射的枪林弹雨。即便是他们好不容易穿过了鹿岩,还需要面对壕沟,最后,即便是他们攻破了土垒,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在营地,还有一道高不过三尺的胸墙与壕沟,这是营垒内的第二道防线,两次攻坚,足够让任何滑膛枪时代的部队彻底失去进攻的锐气。 对此,李子渊当然不陌生,甚至也正因如此,他才会特意派人部署了上万个抛射包,按照的他的想法,就是用火药包的爆炸,让忠义军彻底的失去战斗力,然后在其陷入混乱的时候,再实施强攻然后突破忠义军的防御,不惜一切代价突破! 当然,这一前提就是,必须要用火药包的爆炸使其防御崩溃。否则要冲过鹿岩、战壕的阵地,结果自然是再清楚不过——损失惨重。如果能够用火药包将垒内的明军轰垮,就像当初轰梁化凤一样,那么想要打赢,就很容易,毕竟,绝大多数人会被轰死的营地之中。 也正因如此,李子渊才会把希望完全寄予抛射药包上,当然在进攻部队的安排上,他也是有了允分的安排,为了确保这一战的胜利,他特意投入了多达七万人,从多个方向,同时进攻忠义军外围土垒,试图在短时间内突破忠义军的营垒,最后骑兵会作为总战斗预备队使用,在重炮轰开了其中军营垒之后,再以骑兵冲击。 可以说,在部队的运用上,李子渊也算是精心部署了,他的想法非常简单,既然正面强攻解决不了,那就夜袭,用火药箱重创明军,然后在其受到重创,无法整合部队的时候,直接攻进堡垒,如此一来,明军就没有机会整合队伍,组织有效的抵抗。 就像当初的梁化凤一般,即便是他率领的是数千精锐,又有个屁用,屁都还没放一个,就被炸死个差不多了,剩下的人更是像无头苍蝇一般。 当然,他也很清楚,因为是夜间作战,所以骑兵的使用是有限,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放弃骑兵,但是因为距离的关系,他仍然选择做中央突破,以骑兵向其中军主垒发起进攻,虽然会有一定的伤亡,但是在时间上却能来得急。 毕竟,突然性! 这是夜袭的一个关键。 必须要在忠义军没有反应过来之前,把他们彻底打蒙了,只有这样,才能让达到战役的目的。 而他的这个部署,当然得到了众人的赞同,在他们看来,既然排枪打不过明军那么就拿起步枪就直接前冲,翻越战壕看到人就射击,然后用刺刀决一死战,何必站在那里当枪靶子。反正自己这边的人多,即使损失个三五万,仍然还有十几万人,就是踩,也能踩死忠义军。 这是最蠢的打法! 但是谁也无法否认一点,就是这个办法虽然蠢,但是却很有效,只要人够多,人比子弹还多,就肯定能打垮明军,当然,有时候,人不一定会比子弹多,但是稍加计划的话,战术仍然可以发挥一些作用。 但是在另一方面李子渊却必须要考虑到士兵的素质,他的队伍之中,尽管都受过军事训练,但是不可能像铁人一样,顽强的承受弹雨,这也是为什么,几轮排枪都坚持不下来的原因,而且冲锋也不是任由他们胡乱冲锋,一遇挫折便蜂拥后退,其结果自然可想而知,最后肯定是蜂拥而退。因此,在进攻过程中,仍然是以偷袭为进攻方式,不做任何队形排列而摸黑潜行,若遇遭遇抵抗,在冲锋时可自由开火,无须指挥官编制成密集队形。尽管如此,但实际上,却分成两队,前队冲锋,后队作督战队,同样也是预备队。 当军官们下令出击的时候,排在前方的第一个梯队开始义无返顾地向前冲,他们的速度不快不慢,尽管看似不是密集队列,但是仍然维持着基本的队列,毕竟所有人都很清楚,没有基本的队列,他们手中的火铳就是一根烧火棍。 至少在攻破敌墙的时候,都不是刺刀冲锋的时候。 作为营统领的施明礼,走有队列的最前方,他的身边跟着号手和传令兵,其实,他原本并不需要冲锋在前,但是在这个时候,他却没有任何选择,毕竟,他知道,如果作为军官他不能第一个冲锋在前,今天不能突破敌阵,那么,也许,他永远都会被扣上一个“乱臣贼子”的帽子,现在,他并没有什么选择,唯一的选择就是击败忠义军,击败明军。 只有如此,他才能成为大唐的开国功臣,也只能如此,他才能不是“乱臣贼子”。 有时候,人并没有什么选择,尤其是那些小人物。 率领着的部队的施明礼走在前方,他的脚步并不快,因为雪地总会拖累他的脚步,而这个时候杂乱无章的脚步声以及士兵们的喘气声,都不断的在他的耳边回响着。 尽管天气寒冷,但是没过多久,他掌心就已经满是汗水了,几乎把持不住手中的腰刀。 他抬头看了看前方,除了雾气之外,他不能看见任何东西。他又望了望天空,雾气弥漫,月光依然没有穿透下来。这朦胧的雾气,让施明礼感觉气氛异常的紧张,他甚至不由自主的感觉到一丝恐惧,因为这未知。 在施明礼不由自主的暗自祈祷的时候,许多士兵也都和他一样,暗自祈祷着,无论是佛祖也好,太上老君也罢,观世音也行,反正这个时候,只要是个神佛抓过就用了,也没有什么顾忌。 就在施明礼于那里暗自祈祷着老天爷保佑的时候,突然,在雾气之中,他首先看到前方闪过一阵阵红色的闪光,那闪光映红雾气的瞬间,同时一声声宛如雷鸣般的巨响同时传来,与此同时,他甚至能够感觉到大地似乎在颤抖着…… 正文 第176章 胜利者的得意 雪夜惊雷? 当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从雾气中传出的时候,当一个个橘红色的亮点,拖着些许白烟划空中划过一道道橘红色的抛物线时,在营垒中的忠义军官兵无不是被这突如其来的“惊雷”给惊呆了,他们瞠目结舌的看着天空,看着那几乎要把整个天地都笼罩其中的光线,那密集的似雨点般的橘红色亮点,就这样唐突的钻出雾气,朝着他们袭来。 成千上万! 不计其数! 用十斤火药抛出的二十斤的火药箱,抛射的速度并不快,百丈的距离差不多要一两秒钟,但即便是如此,也足以让任何人为之惊愕,无论是忠义军,亦或是唐军,都被这从未曾见到的“壮观景象”给惊呆了。 这几十万斤火药轰上去,足以把天地给夷为平地吧! 望着空中像雨点一般密集的橘红色,施明礼忍不住这般想到。他甚至暗自庆幸着,幸好湖广自古就产硝,湖广或许没有黄河两岸的盐碱地可以扫硝,但是大山之中却有数以万计的硝洞,那些硝洞之中,即便是最小的硝洞,每年也可少则出数十担多则上百担上等白硝,每年自硝洞中熬出的数万担上等白硝,足够唐军这般挥霍的。 这么轰过去,忠义军还能有多少活人? 几乎每一个正在冲锋的唐军的心中都冒出了这样的念头,他们更是加快了脚步,试图在爆炸的瞬间冲过去,然后在营垒内的明军头晕脑胀的时候,把刺刀刺入他们的胸膛。 只要打下营垒,赏银五十两! 五十两的赏银! 这笔巨款足够让每个唐军兵卒为之疯狂的了,当然,李子渊之所以会下这样的血本,是因为他知道,这笔钱与赢得此战之后的回报是不值一提的,击败忠义军之后,这天下就会改姓李! 相比于唐军的兴奋,在营垒之中的几乎每一个忠义军官兵,在看到那布满天空的橘红色的光点拖着抛物线袭来的时候,无不是面色煞白,尽是一副死灰模样。 对于火药抛射,他们同样也不陌生,只不过,现在他们很少使用这种准头极差,使用受到诸多限制的武器,相比于抛射火药包,他们更愿意使用更为灵活的迫击炮,但是现在,面对这数以万计的抛射包,他们却无不是感觉到一阵发自内心的惶恐。 那些在睡梦中的兵士被惊醒了,他们中的一些动作稍快的已经冲出了帐篷,看到了无数火药包即将落下的那一幕。 我们完了…… 躲在墙垒后的王玉树心里冒出了这样的念头。 下一瞬间,成千上万的火药包,在人们的注视中落入了营垒内,不过只是喘息的功夫,一阵阵剧烈的爆炸声便在忠义军的营垒中炸响。 在火药包爆炸的时候,就像是有无数门巨炮轰鸣似的,在天地间回响着一阵阵节奏欢快的轰鸣曲,那声音连绵不断,剧烈的爆炸声,更是震的人们两眼晕花,而于营垒中升腾的烟雾,更是大有一副想了吞噬天地的意思,将整个营垒吞噬其中。 对于营外正在冲锋的唐军来说,他们同样被自己所看到的这一幕给惊呆了,他们看到黑暗中的营垒中迸发出无数个闪光,那闪光在营墙后方闪起,随着每一道闪亮,他们都能感觉到在营垒内部的忠义军这会陷入了什么样的灾难之中。 爆炸声此起彼伏,压根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偶尔的也会有一些落在外面的火药包于墙下、壕沟等地爆炸,而那些落入树枝鹿砦的火药包在爆炸的瞬间,更是直接帮助他们打通了进攻的道路,将那些树枝鹿砦炸了个稀巴烂。 虽说落在营垒外的火药包数量并不多,顶多也就是几百个,但是对于进攻的唐军来说,那落在鹿砦之间的火药包在爆炸后形成的通道,反倒是他们眼中最好的通道,几乎是一种本能,他们无不是盯着距离自己最近的通道,然后朝着那里跑了过去。 甚至在有的火药包直接落在墙垒边,轻易的轰塌了那并不厚实的墙垒,从通被轰垮的墙垒处,人们看到了已经完全为硝烟笼罩的堡垒。 那堡垒已经不再是什么堡垒了,而是一个地狱,一个为硝烟和死亡笼罩的地狱,成千上万个二十斤重的火药包落在人们的头上,即便是铁人也会被炸个稀巴烂,那少数侥幸逃过一劫的人,这会恐怕也被炸晕了。 尽管相隔甚远,但是看着那已经被硝烟笼罩的忠义军堡垒,施明礼大声喊叫道。 “弟兄们,冲上去,趁他们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杀光他们!” 甚至都不等施明礼大声吼喊出来,他身边的士兵无不是兴奋的嚎叫着,加快脚步朝着堡垒冲去。 “杀!” 似雷鸣般的吼声之中,他们距离堡垒越来越近了,成千上万人朝着树枝鹿砦之间被炸开的通道涌去,他们甚至都没有去等用来炸开墙壁的“炮车”,而是直接蜂拥而上——那土墙同样也被炸开了很多垮塌陷的口子,尽管并不算大,但是仍然开辟了进攻的通道。 而更让他们兴奋不已的是,白日里要命的弹雨,这个时候全都消失了,就像是所有人都被炸死了一样。 也许所有人都死去了! 不仅普通的士兵这么想,甚至就连同从十几岁起就起兵随李闯一同南征北战的孙权国在发出冲锋命令之后,他的心里也是冒出这样的念头,千军万马的奔腾有如雷鸣一般,而在这雷鸣声中,他感受不到任何危险的存在。 没有危险! 没有阻拦,唯一的目标就在前方,他的前方是什么? 是忠义军的中军营垒,尽管它位于中央,但是那里的情况并不比其它地方好上多少,甚至可以说,还有惨烈上几分——硝烟之中,火焰在营垒之中升腾着,那火焰甚至能窜出十几丈高,在烈焰的映射下,在被炸垮的墙壁后方,隐约的可以看到一些人影,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影,并没有让孙权国感到任何危险,反倒让他感觉到几分心安,因为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影,反倒是证明了奇袭是有效的,那些忠义军已经被炸的晕头转向了。 现在,对于他们来说,只需要挥舞着马刀,然后冲进去,在中军之中任意砍杀活着的人就行了,孙国权这个时候甚至还冒出一个念头。 如果那位淮王还活着,他是不会杀他的,他会尽量俘虏那个淮王,毕竟,他是忠臣,像那样的忠臣,不能死在乱军之中。 可以淮王的悍勇,他又怎么可能任由别人把他生擒那? 想到这,孙国权甚至有些患得患失起来,他一方面渴望着得到生擒淮王的这个军功,这个军功足够让他在将来封侯封伯,足够让他的子孙后代享尽荣化富贵。而另一方面,他却又不愿意染上淮王的血,毕竟他是忠臣,杀了那样的忠臣,心里头总是不舒服。 人不为已,天诛地灭! 在心里暗暗的念着这么一句,孙国权又一次扬起了手中的马刀,然后大声吆喝着。 “杀……” 在黑暗之中,数千骑兵的奔腾就像是雷鸣一般,有如滚地雷似的在马蹄声在空气中回响着,那万马奔腾中,大地被撕开了,在这一瞬间,没有任何人会怀疑——他们会赢得胜利! 我们赢了! 这个念头在无数唐军的心中浮现出来,他们看着那越来越近的营垒,看着营垒中燃烧着的火焰,他们的心里只有这么一个念头。 忠义军完了! 确实,他们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念头倒是再简单不过,数万个火药包,几十万斤火药,落在营垒之中,别说是人了就是大罗汉仙,恐怕也搁不住这样的炸去。 没有任何悬念的战斗! 站在城墙上,在城门楼边,李子渊从望远镜中看着忠义军的营垒,他的心里冒出这个念头的同时,又长松了一口气,尽管在大雾之中,他根本就看不到忠义军营垒现在是什么模样,但是隐约的还是能看到爆炸时产生的无数的光亮,他只是长叹着气,最后却又无奈的摇头。 即便是没有身临一线,他也能够想象得到,在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也许,那里已经被炸的稀烂,甚至比当初梁化凤的遭遇还要惨烈上几分。 想到梁化凤,李子渊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当初与朱明忠肩并肩杀入梁化凤营中时的模样,想到这,他的心头不由一热,随后又摇头长叹道。 “何必……” 何必非如此呢? 凝视着远方的雾气朦胧的战场,李子渊不由感叹道。 “其实,孤此生最佩服的人,就是成仁,以成仁悍勇,可以称之为“当世第一勇将”,只可惜……” “只可惜其只有……匹夫之勇罢了。” 好吧! 这个时候,在胜利者的面前,人们自然会千方百计的迎奉着,至于失败者,没有会在意他曾做过什么,或者说,他有多么的优秀,无论如何,都无法掩盖他失败的现实。 “匹夫之勇?” 冷笑着,李子渊的眉宇间显得有些不悦,即便是作为对手,对于朱明忠他一直都是敬之畏之,他从未想到,自己能够赢得如此利索,如此的顺利……一切,远超出他的想象。 “淮藩之勇,又岂是匹夫之勇?” 这么冷笑一声,李子渊长叹道。 “既生瑜,何生亮?待明日天晴之后,收得淮王尸体,切匆伤及半分,淮王毕竟是功在我汉人江山,功在我汉人,孤虽侥幸胜他,可却亦敬其为人。待回头以王侯礼葬之!” 这么一声长叹之后,李子渊的神情之中,大有一副可惜的模样,周围的人被他这么一说,无不是纷纷言道着大王高义。 也就是在众人的称赞中,李子渊又故作模样的说道。 “至于淮藩子嗣,他日亦可承袭淮藩。” 每一个人都知道,这不过只是胜利者的“仁慈”,这不过只是为了招揽人心罢了,不过只是为了能够让淮藩上下能够“顺应天命”,把那孤儿寡母交出来,毕竟,淮藩现在掌握淮闽两系大权,如果淮藩顽抗的话,到最后谁胜谁负尚且未知,更何况,现在还有西南也降了淮藩,只不过,西南的那些人都是一群见风使舵的墙头草,完全不足为惧。 “大王,臣以为,若是淮藩知其兵败之后,其势必将会领少主逃至海外……” 一旁站着的朱应升突然插话说道。 “大王,淮藩于海外把握有台湾、南天门以及平南等地,若是其逃窜海外,只恐怕必将为患我大唐!” 没有想到居然会胜的这么利索的朱应升,在片刻的惊愕之后,立即出言建议道。 “以臣之见,大王或可许以高官厚禄与其水师,如此,可以避免其逃窜海外,且他日又可保全海外之地……” 在唐王府的众臣之中,只有朱应升曾经看过淮藩出的《海外行省图说》,那本书中详细的描述着海外各殖民地的情况,罗列着忠义军夺取的地区之辽阔,当然,也会告诉世人,西洋人同样也在夺取殖民地,而且他们的海外殖民地数十倍、上百倍于本国国土,更远甚于大明。他同样在告诉世人一个道理——如果大明错过海外扩张,无疑于错过未来。甚至还在书中告诉世人,如果当年大明能够拥有海外殖民地,将流民移民到海外,也许就不会有后来的李闯陷京,自然也就没有了后来的满清入关和其入关后的屠杀。 对此,朱应升一开始尚还有些疑虑,可是后来随着对其海外殖民地的了解,很快接受了这种思想,他现在之所以会提到这一问题,就是为了确保海外不失。 “你们当真以为,那海外之地是为殖民?” 冷笑着,李子渊朝着那雾气朦胧的战场看去,然后冷笑道。 “外人不知,孤却知道他朱明忠当日所图海外,不过是为一种偏安之地,若是他之子嗣若是能逃窜海外,孤自然不会追至天涯海角,其偏安海外,又能耐我何?海外蛮夷之地……孤不欲取之!” 正文 第177章 流星 流星! 伴随着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一个个“流星”拖着橘红色的尾迹袭来的时候,在忠义军的中军营垒之中,立即响起了哨兵的惊喊声。 原本就没有睡下的朱明忠,更是在第一时间就冲出了帐篷,随后不等他看清楚天空中那炫丽似焰火一般的尾迹时,他就在身边侍卫的拖曳下,被推进了帐篷前的洞中。 所谓的“洞”,其实就是“地窝子”,“地窝子”的挖制方式比较简单,只不过是在地面以下挖约一米深的坑,形状四方,长宽丈许,四周用堆土垒起约一个屋顶。相比于的棉帐,“地窝子”可以抵御关外的刺骨寒风,虽说通风较差,但却可以让战士们免受寒之苦。也正因如此,抵达辽东后,为了避免官兵冻伤,忠义军在野外作战时,往往选择“地窝子”用于宿营,尤其是长时间野外驻屯。 只不过在营垒中修建的地窝子与普通的地窝子不同,人字型的顶棚更为坚固,不但有粗如大腿的梁木作为支撑,而且还有一层厚厚的覆土,厚达数尺的土壤以及其中的枝木,将这些“地窝子”变成一个个堡垒,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它更接近于后世的大型土木工事。 也正因如此,在成千上万的火药箱落入营地之后,尽管爆炸声有如雷鸣一般,除了极少数直接落在“地窝子”入口内的火药箱成功的炸垮了“地窝子”,将兵士掩埋其中,绝大多数坚固的野战工事,反倒并没有遭受太大的损伤,尽管其中不少“地窝子”因为火药箱落在顶上,爆炸的冲击炸断了梁木,使得其处于半塌的状态,但仍然有效的保护了其中的士兵,让他们从梦中惊醒,然后立即逃出“地窝子”。 其实,绝大多数的火药箱,并不是在地窝子的顶上爆炸,而是从“人”字型的顶部滑到地上爆炸,所以尽管剧烈的爆炸声此起彼伏,除了炸毁了不少马车、炸死不少战马之外,反倒未给士兵带来多少损伤。 “哗啦……” 爆炸的震动中,从圆木的缝隙间滑落些许碎土,那碎土落在头上,朱明忠的神情显得极为严肃,尽管此起彼伏的爆炸声让他神情变得极为严肃,但是,他那微微上扬的嘴唇,却暴露出了他此时真正的想法。 他想笑! 没错! 他一直在偷笑! 因为李子渊的行动完全在他的意料之中! 白天的战斗,李子渊并没有占到便宜,所以朱明忠才会断定他必定会夜袭,而且会使用其最为“擅长”的火药抛射,作为火药抛射的发明者,在迫击炮发明之后,朱明忠就已经放弃了这种战术,但是李子渊却一直使用着这一简陋却非常有效的武器。 他一定会袭营! 之所以作出这个判断,是因为对李子渊性格的了解,同样也是因为,知道李子渊没有其它更好的选择,白天的战斗,已经把李子渊想要从正面击败明军的可能彻底打消了。 夜袭是李子渊唯一的机会! 而朱明忠,所需要做的就是等待! 等待他的夜袭! 火药抛射! 这几年,李子渊之所以会不断重复这一战术,是因为当初用这一办法打梁化凤打的委实太过轻松了,甚至于伤亡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李子渊一直在重复着,而一直都能取得不错的战果。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对于这一招,朱明忠早就有了防备的办法——无非就是防炮洞罢了,而这加固的“地窝子”就是变形的防炮洞,在一战的时候,它都能抵挡得了105毫米左右的榴弹炮的炮击,更何况是火药箱? 用火药箱炸人还可以,炸工事……根本就是做梦! “大王,这一仗,咱们赢了,你说,这些炮仗是不是姓李的要给咱们提前庆祝啊!” “可不是,这炮仗可比过年时热闹了多了!” “再过几天就过年了,这货,也不等上几天……” 在众人的调侃声中,朱明忠只是神情严肃的站在那里,尽管他知道,现在胜利女神已经脱光了她的裙子,但是他知道,不到最后一刻,是绝对不能笑的,偶尔的他会把目光投向远处,现在,应该已经冲上来了吧! 尽管雾气朦胧的,但是微弱的月光下依稀可以看到冲在最前方的唐军的攻击部队,他们的队列已经变得极为凌乱,尽管凌乱,但是冲击的速度却极快,一千多人重叠着,拥挤着朝着树枝鹿岩间一个宽不过只有数丈的通道冲去,正对着他们面前的是一块垮塌的土墙,他们眼睛盯着那土墙,盯着燃烧着火焰的忠义军堡垒,他们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杀进去,杀进去就有五十两的赏银!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杀! 在震耳欲聋的吼喊声中,整个大地都在那里颤抖着,随着数万唐军的脚步在那里颤抖着,而在他们嚎叫着冲锋的时候,在堡垒的另一边,那些在剧烈的爆炸中已经回过魂来的忠义军战士们,已经再一次组织起了他们的队伍,他们纷纷站到土墙的台阶上,他们的手中拿着火铳,眼睛死死的盯着前方,前方烟雾与雾气混成一体,他们看不透硝烟与雾气,同样,唐军也看不到他们。 终于! 在树枝鹿岩出现于眼前的时候,施明礼他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他知道只不过是再喘口气的功夫,就能打进忠义军的营垒,然后在里面大杀特杀,到明天天明的时候,他就能官升一级了。 “弟兄们,杀上过去,杀光他们……” 手中提着刀的施明礼在挥刀朝前指去的时候,他抬起头往土墙上看去,不知什么时候,那土墙上多出了一个个箭垛似的黑影,那是什么? 放眼张望着的施明礼,借着那一丝穿透雾气的月光,隐约的可看到土墙的后方,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站在那里的明军,尽管看不楚他们的相貌,只能看到影子,但是他们站在那里,在满山遍野的唐军向他们扑过来的时候,因为纪律甚好的关系,所以他们没有发出那怕丝毫的声响,他们只是站在那里的。 尽管周围的喊声扑天盖地,便是忠义军的营垒之中却在一种恐怖而诡异的寂静中震憾着,只有周围传来的惊天动地喊声与脚步声。 这是怎么回事? 施明礼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这样的疑问,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些人会站在那里,他们本来不应该惊魂未定的等待着他冲上去,把刀砍在他们的身上,等待着他们冲过去杀光他们吗? 他们怎么能? “准备!” 看着愈来愈近的唐军,王玉树的嗓中迸出了一声怒吼,随着他的吼声,胸墙后方站的战友们,纷纷举起了手中的步枪,尽管唐军抛来了大量的火药包,但是在外执勤的他们伤亡是不值一提的,因为他们躲避在胸墙后方的战壕之中,这也使得唐军投来的火药包,在大多数时候,也就是让他们听个响罢了。 难此而已! 尽管只是一个响,但仍然震裂了他们中许多人的耳膜,不过虽说是如此,平时的严格的训练,却仍然让他们在最初的震撼之后,立即冲到墙边,端着火铳等待着给敌人一个迎头痛击。 黑蒙蒙的人影很快地逼近他们的防线,冲过了树枝堆积的鹿岩,到了几乎所有人都重叠在他们眼前的时候,那些站在墙上观察着敌人的军官们,才挥动手中的指挥刀,大声吼道。 “举枪!” 他们的动作不紧不慢,所有人在举枪的瞬间,都感觉到敌人似乎已经冲到了他们的眼前,他们已经冲出了雾气,就那么嚎叫着,朝着他们冲了过来。 终于,冲出了鹿岩的唐军,他们的视线穿透了硝烟与雾气,他们可以看的很清楚,眼前的一切了,忠义军的那道土墙与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过只有六七丈,近的甚至可以看到月光反射在铳管上所产生的奇异光泽。他们手中的铳管直直的指着他们,指着前方,在这个时候,冲上来的唐军甚至能够看到铳管后方瞄准的忠义军兵卒的模样。看到他们脸上的笑容。 “放!” 突然,随着一声怒吼,举枪瞄准的忠义军兵士们扣动了扳机,铳声响起的瞬间,无数根铳管迸发出火红的铳焰。 为了确保命中率,忠义军的官兵一直等到距离只有六丈左右的时候,才扣动扳机,。在这个距离上,命中率是百分之百的,子弹是绝不会打偏的,甚至在很多时候一发子弹可以穿透两具身体。 这是顶到鼻子的距离,当忠义军的战士们开火的时候,他们的铳管在黑夜中迸发出一道道火蛇,在火蛇四处飞窜的时候,借着铳管的火焰,可以看的非常明白,他们面前,那些原本嚎叫着冲来的唐军的表情发生了变化,从最初的兴奋,变成恐惧,在成千上万个灼热的铅子的迸飞中,漫山遍野的喊杀声瞬间发生了变化,变成了一阵阵痛苦而骇人的哀嚎。 突然,从铳口喷出的火焰,撕开了黑暗,尽管只是一瞬间,但是却足够让施明礼看清楚一切,他看到了自己和他的部下已经陷入了一个精心布置的陷阱之中,而在这个陷阱之中,到处都是死亡,到处都是灼热的弹子,铅制的弹子穿透前方的身体之后,会钻入另一具身体之中,在他们的身体中扭曲着,变形着,撕碎血肉,撞碎骨头,在旷野中兵卒们的惨叫在那里回响着。 第一波冲过去的唐军,甚至都来不急反应,就已经倒成了一片,成千上万个原本活生生的人,在飞窜的火舌下不断的哀嚎着,他们成片成片地倒下。而在胸墙后的忠义军,在一轮齐射之后,立即下墙,墙下的另一队士兵立即冲上去,然后就像是射击训练一样,瞄准前方、扣动扳机。 所有的动作都在这一瞬间,变成了机械化的,变成了一个最简单的重复,曾经在剧烈的爆炸中瑟瑟发抖的战士们,这时全都变成了无敌的勇士,他们只有一个任务,就是装弹、射击,而那两尺厚的土墙则保护着他们不会受到敌人铳弹的威胁,尽管事实上,这个时候,敌人的铳弹根本就无法威胁到他们,那引起冲上来的敌人,只是在枪林弹雨中挣扎着、嚎叫着。 “冲、冲上去,冲上去……” 施明礼知道这个时候后路已经蜂拥而上的兵士给阻挡了,撤退的话,咐让大家都陷入死地,所以他只是不住的大喊着,试图冲过敌人的火线。 “快,想活命就跟老子一起冲!” 在施明礼的叫嚷声中,他冲到了壕沟之中,他的身边还有几百侥幸逃过枪林弹雨的兵卒,就在他还来不急朝着忠义军的墙壁缺口冲去的时候,突然一阵手榴弹似雨点一般从空中落了下来,手榴弹就这么突然在人群间炸开,那些冲进壕沟里的唐军,立即被爆炸的烟雾笼罩其中。 几乎是在呛人的硝烟笼罩住自己的瞬间,施明礼真的被吓住了,即便是那个缺口就近在眼前,他也没有再冲过去的勇气,死死的趴在地上躲过这一轮爆炸之后,他一拳打醒了身边那个几乎被吓破了胆的号手,然后大声吼道。 “赶快吹号撤退!” 这个时候,他再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他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活着。 “撤、撤……” 施明礼大声吼着,同时试图想要朝后方逃去。而号兵拿起军号放在嘴边,刚要站起来的时候,突然那军号甚至都来不急发出一声号响,人就向后倾倒,倒在了施明礼的身边,一发子弹击中了他的脑袋,直接将他的脑袋打得稀碎,就是被摔碎了的西瓜似的。 一块脑浆甚至被飞落在施明礼的脸上,那呛人的血腥味,让施明礼甚至都喘不过气来,对于生的渴望,让他再也不敢抬头了,他只是趴在地上,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又一个个倒下去。 他看到统领孙田茂刚一冲过来,就倒在地上,血从他的胸口往外飞溅,看到一个兵卒甚至还没来得急倒下,就被另一发子弹打碎了一条腿,然后脑袋又被打碎了…… 正文 第178章 胜局以定(求支持) 如雷鸣般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放眼望去,尽管因为大雾关系,根本看不到远方的模样,但是那似滚地雷般的马蹄声,还是让人们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紧张。 站在胸墙后方的士兵因为那马蹄声,变得越来越紧张了,他们甚至能感觉到无数马蹄踩踏着地面时所带来的震动,敌人的骑兵越近这种感觉越强,甚至就连墙顶下的雪花不知道是风吹还是地面的震动,竟然开始慢慢滑落下来。古往今来,骑兵最让人恐惧的并不是它的速度,而是成千上万骑兵高速冲来时的那种“宛如泰山压顶”的势头,这势头所震颤的是人心,任何意志不坚者,甚至很难在这种冲击中站稳脚。 “稳住!”胸墙后方的火铳手,随着军官的喝吼,在那里尽管的平缓呼吸,甚至不断的自言自语道。 “我们有一道墙,还有一道墙……”是的,他们面前有一道墙,至少骑兵是冲不过这道墙的。感受着空气中的那震耳欲聋的马蹄所带来的压力,所有人都只觉得嗓子眼越来越干,他们只能不停的咽着口水,而手总是不自主的颤抖着,虽然天气寒冷但是他们的手心却热的冒出汗来。 突然,在雾气之中,人们看到只见到一道沿绵数里的黑线,那黑线穿过了雾气,如同浪潮一般正在朝他们涌来。几乎是在唐军的骑兵冲出雾气,在哨位上的军官可以看清他们的位置时,在营垒后方的一个个迫击炮阵地上,就响起一阵清脆的口哨声。 “无风,目标四百寻……”迫击炮阵地上的炮兵少尉,首先发出作战指令。寻是炮兵刚刚引入的单位,对于炮兵来说,十尺的丈太长,而尺则太短,所才会引入寻,只不过与旧时的“寻”等于一步不同,现在“一寻”被定为三尺,而炮兵的射程单位,也由丈、里改成了“寻”。 在迫击炮手接到命令之后,在调整射角的同时,弹药手已经将引信处的保险铁丝拉下,然后将炮弹弹尾放至炮口处。 “三发急速射……放!”随着一声令下,弹药手手中的炮弹猛落入炮膛,下一瞬间,“嗵”的一声炮响,炮口处升腾出一阵烟焰,一发三寸迫击炮弹立即飞出了弹膛,与此同时,上百门三寸迫击炮都同时打出了炮弹。 迫击炮炮弹的啸声显得有些沉闷,几乎是在迫击炮阵地欢腾起来的同时,在胸墙棱角炮台上,装填手正迅速将烧红球形实心弹,这种灼热弹往往只有海战中才会使用,但是现在却被应用于陆战上。从炮口填装入炮,他们又立即炮弹捣入弹膛底部位置,幸好有一层木塞阻挡了灼热弹,要不然它肯定会在弹膛内引燃火药包,与此同时,炮尾的炮手从传火孔用铁丝刺穿麻布火药炮,插入一个鹅毛点火管。因为发射的仰角与标尺早已在天黑前就已经校对完成,所在这个时候根本不需要瞄准。 在完成装填之后,随着炮兵少尉一声号令下,炮手直接用火把点着鹅毛点火管。在一道火焰从引火管处传出的瞬间,一阵烟雾和巨响于炮位上响起,下一瞬间,火红灼热弹在火药的推动下,呼啸着掠过寂静的夜空,在空中划出一道道红色轨迹,朝着预定目标的飞去。就在鹿岩的前方,有数堆看似颇为密集的鹿岩,其实那并不是鹿岩,而是一堆易燃的干材和草料,为了尽可能的容易点燃,甚至还在上面倒了火油。尽管滑膛炮的精度很一般,夜空中的那些红色的轨迹只有少数落到了那几处“鹿岩”上,但是却成功的点燃了那几个火堆,燃烧起来的火焰驱散了周围的雾气,就在第一轮炮弹于骑兵队中间炸响的时候,数个巨大的篝火在战场上燃烧起来,熊熊的火焰尽管并没有点亮整个战场,但却清楚的暴露出了唐军的骑兵。 借着战场上的火焰,胸墙上的军官可以清楚的看到一个又一个于用标记距离的石块,让他们能够更准确的道出与唐军之间的距离,他们立即大声吼道。 “距离300!” “距离300、5发急速射……”又一次,随着军官的命令,炮手们像是在耍戏似的,将一发炮弹塞入炮膛,在其发射的瞬间,又将另一发炮弹塞入,五发炮弹不过只是在喘息间,就被打了出来,其射速之快,简直超出人们的想象。 “不要问它,杀,杀过去……”当火红的篝火点亮了战场,暴露了自己的时候,孙权国只是大声命令骑兵冲锋,他自己更是一马当先的杀了上去。现在并不是为了那几堆火分散注意力的时候,现在必须要趁着明军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冲过去,冲进中军营垒,只要有一队骑兵冲进去,那么里面的明军就会崩溃,至于淮王,也将必败无疑! 当然,更重要的是,只有冲进去,才能躲避刚才的爆炸。 之前落下来的炮弹,着实吓了他一跳,那炮弹就像是长了眼睛似的,落地的瞬间就会爆炸,不少弟兄直接被炸死了。尽管对于开花弹孙国权并不陌生,但是定时那么准确的炮弹,他可还真没见过。也正因如此,他才希望能够避开那些炮弹,不过只有百丈的距离,这个距离,骑马只要一口气,就能冲过去,冲过去了,大炮自然也就没用了。 但是,就在他的心里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下一瞬间,落在他身边的炮弹打乱了他的想法,数百发炮弹就像雨点似的猛然砸了下来,那些炮弹砸过的时候,甚至都没有什么声响,更看不到空中开花弹引信燃烧时喷吐的烟焰,只是一个又一个黑点砸落在地上,在那黑点着地的瞬间,剧烈的爆炸扬起的烟尘就吞咽了周围的战马,钢铁破片呼啸着在空中飞舞着,那些指粗的、鸡蛋大小的碎片,拖着呼啸声,在空中高速飞行时,如果有战马什么想要阻挡那,那么战马立即会被撕开的皮开肉绽,战马哀鸣的倒在地上,在它挣扎着的时候,也许另一块破片就会将它解脱。 只不过是瞬间的功夫,曾经看似气势汹汹的骑兵,就已经被硝烟所笼罩,区区不过百丈的距离,对于骑兵来说,就像是一个无法逾越的天险一般,钢铁破片与火药生成的天堑阻挡着他们前进的脚步。 相比于普通野战炮,迫击炮的射速极快,而三寸迫击炮的射速更是达到每分钟20发,甚至可以达到更快,限制它发射速度的往往是因为身管过热和弹药供应,以及弹膛内的火药积碳。除此之外,他几乎可以连续不断的提供最为密集的弹雨,而这一道弹雨,成功的在营垒的周围投放一圈钢铁,一圈由钢铁组成的墙壁。而深陷其中的人与马,甚至连忙挣扎的余地都没有,就会倒在钢铁破片之中。有那么一瞬间,孙权国甚至产生将要死去的错觉,他身边的许多部下都被铸铁迫击炮弹的碎片击中,那些碎片好像风似的到处嗖嗖地飞舞着,任何阻挡它们的人,都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原本奔腾的战马,在钢铁碎片中不断的摔倒在地,上面的骑兵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摔倒在地上,当他们本能的想要站起来的时候,一块碎片瞬间就会夺去他们的生命。 而那片被炮火笼罩的地方,现在变成了一个鲜血淋漓的地狱,而在这个地狱里面挤满了人,挤满了想要冲出去,却又被弹片阻挡住的人。 在寂静的夜晚,铳炮声非常的响亮,骑在马上的的孙权国在胯下的战马猛的倒下的瞬间,他感觉到了死亡的恐惧,当他跳开的时候,伴随着呼啸声,他感觉到他的右臂肘处一痛,似乎被什么击中了。他手中的刀猛的一下飞了出去,整个人就仰面朝天摔倒在肠子等内脏都已经流出来的战马的身上。 刺鼻的血腥味,让孙权国感觉到窒息,他努力的想要从那堆内脏中站起来,就在这时一发炮弹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爆炸了,下一瞬间,他感觉到自己的颈部一痛,一块碎片打穿了他的颈部,血瞬间喷了出来。他既不能说话,也不能发出声音。他努力的想要站起身来,竭力想要喊人来帮自己,他的手捂着脖颈,但是这个时候,一块碎片打碎了他的右腿,把他掀倒在地。就在他以来一切都结束的时候,已经摔倒在地上的他,看到一个黑点,恰好落在他的身边,在他的身边不远处爆炸了,直接把他的两条腿全都炸飞上了天。 躺在血脏中的孙权国,伸出左手朝下摸左腿下,他摸到了一块碎片,结果他的手哧地一声,好像触了烧得通红的火钳烧到一样。但是这个时候,他的意识已经越来越模糊了,他只是隐约的听到马蹄声和惊恐的喊叫声。 一切都完了…… 都结束了! 从掩体中走出来的时候,看着一队队士兵走到墙边,看着他们列队于墙边向外射击的时候,看着上百门迫击炮不断喷吐出来的炮焰将营地点亮的时候,置身于这片战场上的朱明忠,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叹息。 一切都结束了! 今夜之后,李子渊失去了再次崛起的本钱。 他以为自己看到了胜利,却不知道,一个剽窃者在正主面前班门弄斧的结果,不过只是自寻死路罢了。 如果他投降的话……还是在战场上杀了吧! 李子渊不能活! 因为他是弑君的逆臣! 于情于理,他都必须死! 只是可惜了这些士兵了! 听着那些战马于弹雨中发出的哀鸣,还有传入耳中的惨叫声,朱明忠不禁摇着头,为他们的遭遇而心痛。 慈不掌兵! 可他们,毕竟是同胞,是汉人! 这几十年,汉人的血都快流尽了! 现在,他们又因为李子渊的野心,被驱赶着自相残杀,这李子渊,实在是该死至极! 又一次,那入耳的惨叫声,坚定了朱明忠必须要杀李子渊的信念,不为其他,仅仅只为其为一已野心,驱赶着这些可怜人为其卖命。 就在这个时候,迫击炮的射速已经减慢了,因为炮管内积炭的关系,炮手不得不用炮擦擦洗炮膛,这也让原本密集的弹雨顿时为之一弱,那些原本被钢铁破片笼罩着的唐军骑兵,立即抓住机会再次发起了冲击,而在他们前方,在墙垒之间一个个射孔处,一门门野战炮在这时同样做好了射击准备。 “火炮前推。” 在炮位边,军官下达着命令。十多个炮手费力地将火炮推向到胸墙的炮位上,将青铜炮管直指前方。已经完成装填的他们,自然不能够与迫击炮比拼射速,相比于迫击炮,这些青铜野战炮,甚至显得有些愚笨。 “目标正前方……” 随着炮长的命令,炮手们立即调整火炮,瞄准正前方的敌骑。 “放……” 随着一声怒吼,数十门野战炮同时朝着唐军开炮,他们打出去的并不是实心弹,在炮焰中,成千上万上万个铅制的霰弹在空中飞舞着,朝着前方飞去,那些刚刚冲过枪林弹雨的唐军,又一次陷入了一片铅铸的钢雨之中,这铅雨瞬间便笼罩住了所有人,在铅弹与人马发生撞击的瞬间,一团团的血雾迸飞,一匹匹战马猛然摔倒在雪地上。 胜负已定了! 在野战炮加入轰鸣的时候,置身于中央筑土台上的朱明忠默默的发出这样的感叹,尽管他的位置极为显眼,但是他却听不到那怕一声流弹的啸声,这意味着在火焰照耀下朝着这里杀来的唐军,只是被动的挨打,只是不断的倒在铳弹下,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一切都结束了! 从李子渊不惜代价的发动夜袭的那一瞬间,一切都已经注定了,他根本就不知道从他夜袭的那一刻起,实际上,他就是败局已定。 “所有火炮准备、五发急速射!” 又一次,沉寂了片刻的迫击炮,在用沾水的炮擦冷却了炮膛,并且清理了积炭之后,再一次发出了它们的怒吼。 “放!” 正文 第179章 地狱(求支持) 当第一线的唐军陷入铁与火组成的地狱之中无法解脱的时候。排成纵队快速前进的唐军预备队,并没有停下脚步,因为雾气的遮挡,他们甚至以为这是一线部队陷入激战的信号,各级官佐无不是立即大声驱赶着麾下兵卒加快脚步。 “杀进去,前面的弟兄已经杀进去了,别等他们杀完了,到时候可就没赏银了!” 赏银! 足够多的赏银,足够让最胆小的懦夫变成一个无敌的勇士。 至少对于方文跃来说,他就是如此,他根本就谈不上胆大,但是面对50两银子的诱惑,他却毫不退缩的随同长官一同冲锋,当然,他也没有其它的选择,后退一步,有军法队的大刀。 方文跃依旧紧跟在长官身后,相距不到数尺。当来他随着长官拼命奔跑的时候,他突然察觉长官的步伐减慢下来,方文跃也同样放慢脚步,小跑改为行走,随着距离越来越近,他感觉到前方传来的铳声似乎有些不对。 就在他们靠近鹿岩的时候,数十橘红色的轨迹划破夜空,朝着几堆鹿岩飞去,下一瞬间,几团火堆迅速在人们的四周燃起,不过只是片刻的功夫,火红的光亮便将周围映亮了,还在那里冲锋的唐军被完全暴露了出来。 尽管那一团团的火焰只不过是点亮了附近十几丈的距离,但是却成功的暴露出了许多正在冲锋的唐军,也让那些正在冲锋的唐军,终于看到了铳声传来的方向发生了什么——数以千计刚刚冲上去的唐军,倒在了枪林弹雨中,伤亡在尸山血海中挣扎着、嚎叫着。 眼前这宛如地狱的一幕惊呆了所有人,也让方文跃和所有的唐军兵士无不是惊恐的看着这一切,面对前方的尸山血海,与其他的士兵一样他所感受到的只是恐惧。茫然不知所措的他们纷纷停下脚步,目瞪口呆的望着这一切。 置身于光亮中的他们,只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恐惧袭入心头。他们几乎本能的想到了撤退,下一瞬间,他们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一个又一个黑点,拖着有些沉闷的啸声划破夜空,朝着他们飞了过来,那些黑点的速度不快,甚至让人产生一种能够伸手抓住的错觉,可是他们知道,这只是错觉。 这些黑点,就像是暗夜的精灵似的,发出尖叫声,朝着他们飞来了,他们在在漆黑的夜空中快乐地尖叫着,发出那有些沉闷的啸声。 忽然,下一瞬间,精灵着地了,就在这些暗夜的精灵着地的瞬间,地面上升腾起一阵烟雾,随火药强大的冲击力,铸铁榴弹壳体形成成百上千块破片,然后尖叫着飞向密集人群。 在钢铁破片呼啸而来的时候,和着烟雾人们甚至能够呼吸到烟雾中金属燃烧的气息,那些人原本只以为这些炮弹不这只是实心弹,他们根本没有伏地隐蔽,甚至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应该卧倒在地上,以躲避炮弹的爆炸,这立即演变成了一场灾难。 一场尽乎于毁灭性的灾难! 破碎的弹片连同在爆炸时炸飞的土块以及冰雪的碎块,一同冲向毫无防范士兵们的头上与身上。每一发炮弹爆炸后方圆数十尺的范围内,都变成了屠场一般的模样,无数的人倒在血泊之中,他们再也没能站起身来。那些侥幸活下来的士兵。趴在血波之中发出痛苦的呻吟声,他们一边发出撕心裂肺的吼叫声,一边用着各自的家乡话呼喊着战友的搭救。 如果是在平常的时候。也许会有人冲过去救他们。但是在这个时候,几乎所有人都被这些炮弹给吓坏了,他们无不是纷纷四处躲避。惟恐炮弹会落在自己的身上。 就在他们纷纷躲避着这犹如雨点一般的炮弹时又一轮炮弹准确的落在了他们的身上,几十门三寸迫击炮所造成的伤害是近乎于毁灭性的。 这也难怪,毕竟三寸排击炮的炮弹重达十余斤,每一发炮弹内都装填有多达两斤重的火药。 尽管黑火药的威力远远不及烈性炸药。但是黑火药爆炸的威力却也勉强够用,数斤黑火药爆炸时发生的剧烈爆炸所造成的杀伤甚至超出了在试验场上的实验,因为那些人根本就没有想到炮弹会在落地的瞬间爆炸。 这是因为迫击炮炮弹的引信采用的是雷汞针发引信,相比于就是野战炮球形炮弹用的引火管引信,他不需要预先设定时间,落地时的撞击力就可以引爆针发雷管。这也使得那些士兵根本就无法躲避发生在身边的爆炸。 许多人甚至都来不及反应就被爆炸的烟云夺去了生命。而在这些人中方文跃很幸运,那是他看到前面的长官爆炸的同时趴倒在地上!他立刻下意识地效仿,从而躲过了这一劫。 当他抬头四处张望时察觉身边少了许多人,许多人甚至都来不及喘息,就被钢铁托片夺去了生命。所有活着的人的脸上都写满了恐惧,人们甚至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其实他们根本就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当人们被无边的恐惧笼罩着的时候,逃跑就成了人们的第一个选择。 有一个人带头像后逃去的时候,就会立即引起其他人的效仿。可是,当他们自作聪明地站起身来想要逃跑的时候,又一轮密集的炮弹落在他们的周围,在剧烈的爆炸中。钢铁碎片呼啸着,就像是精灵在那里欢叫一样。钻进他们的身体,饥渴的吸吮着他们的血液。 这是一场屠杀! 一场有新式兵器带来的屠杀! 尽管是一场屠杀,但是还有很多唐军他们仍然没有停止自己的脚步。他们仍然在继续向前迈动着脚步,继续朝着忠义军发起冲锋。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这是千百年来恒古不变的道理。而在唐军发起冲锋的时候。在忠义军的营地内,步兵们紧握着火铳站在胸墙下。第一轮冲锋的唐军基本上都已经死在了他们的铳口下。也正因如此,他们才有机会更换火石并且补充弹药,等待着敌人的再一次冲锋。相比于敌人,他们的伤亡是微乎其微的。 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以及身后迫击炮的轰鸣声。不断地传入他们的耳中。让他们每个人的神情都变得轻松起来。尤其是在远处爆炸声传来的时候听着那传入耳中此起彼伏的惨叫,他们甚至觉得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当然并不会结束的这么快。 至少直到现在,唐军仍然没有放弃。那些后退的唐军立即被后方的督战队堵住了,面对督战队扬起的大刀,他们不得不再一次硬着头皮发起了冲锋。 在许多唐军的将领看来,这不过只是一个意外。其实忠义军已经死伤惨重。在很多时候忠义军之所以能够坚持下来是因为他们比敌人更能坚持,只要他们的敌人哪怕能够在再坚持一下,忠义军就不行了。 “不能撤,只要我们冲上去,他们必败!” 如果换成一个不了解忠义军的部队,也许在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决定撤退了。但是因为唐军的许多将领出身于忠义军的关系,他们理所当然的认为现在忠义军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之前的几十万斤火药已经让他们元气大伤。现在只要他们再坚持一下。肯定能够击败忠义军! 在督战队的大刀下,重整旗鼓的唐军终于又一次在死亡的威胁和重赏的激励下,他们又一次鼓起勇气,跨过刚刚被督战队砍掉脑袋的逃兵们的尸体,再一次发动了冲锋。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当那些人再一次鼓起勇气端着手中的火铳再一次发起冲锋的时候。依旧是在之前的那个位置上,密集的炮弹拖着沉闷的呼啸声,准确砸在他们的头上,剧烈的爆炸响声后,在浓密的硝烟之中,到处都是尸体,在一个个黑色的弹坑附近,随处可以看到那些抱着残肢断臂在血泊中呻吟的伤兵。 在这有如狂风骤雨般的弹雨下,依然有许多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来的人转身就想向后逃跑,而更多的人则畏缩不前,主动放慢了前进的脚步。 他们的举动立即换来了长官们恼羞成怒的吼声,伴随着那吼声而来的还有他们手中的大刀,在接连砍死几个逃兵之后。原本已经摇摇欲坠的队伍,在一次发起了冲锋,尽管在他们春风的时候,炮弹不断地落在他们的脚下,但是在那些军官们刀口的威胁下,那些唐军士兵仍然还是突破了炮火的封锁。只不过他们并不知道在他们的前方,死神在等待着他们。 近了! 越来越近了。 当那些唐军的士兵不顾一切向前冲锋的时候,他们甚至没有去看在他们面前的那些尸体。似乎他们已经对死亡习以为常了。 就在他们距离土墙只有60到80寻的距离时,步兵们终于听到了急促的军鼓声。他们又一次站了起来。在土墙的后方列成队,然后等待着长官们的命令。 “举枪!” “瞄准!” 所有的一切就像是训练一样。和训练场上并没有什么区别。当他们瞄准前方的时候。甚至根本就不需要担心敌人的反击。因为敌人正在冲锋。而且在他们的面前有一道胸墙保护着他们的身体。 “放!” 在长官们的怒吼声中,成千上万只步枪同时开火。成千上万个灼热的铅丸呼啸着钻入敌人的胸膛。夺走敌人的生命。 这场战斗是一边倒的。根本没有任何疑问。士兵们就像是自身于训练场上一样,他们以密集的齐射迎接着敌人的到来。 前排的忠义军士兵每发射一次,就立刻后退,让第二排士兵填补遗留空挡,然后继续射击,而自己则撤到原第三排的位置继续装弹,等候前面两位战友射击结束。对于他们来说,恐怕也只有在训练场上才会像现在这样有序。 而相比于他们。唐军偶尔的反击只不过是零星的反击罢了,甚至不过只是在那里胡乱的放铳,那种行为与其说是在反击倒不如说是在给自己壮胆。 相比之下,忠义军的火铳里发射的铅弹却总能准确的击中目标。滚烫的子弹钻进了他们肉体,撕扯着他们的血肉,在夺走人们生命的同时,那些伤者的哀嚎声充斥在战场的每一个角落。 一排人倒下,另一排人又一次向前发起了冲锋,似乎在这个时候双方都在那里坚持着。都在那里比拼着,比拼着谁能够坚持到最后。 似乎他们每一个人都相信只要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赢得胜利。只是尽管他们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是仍然没有冲过那道土墙,尽管每一次他们看似都系将赢得战斗的胜利。但是,却总也无法冲过那条用钢铁和铅弹组成的防线。 即便是他们中的一些幸运儿偶然冲上了前方。甚至都不懂他们发出欢呼声迎接他们的就是野战炮发射的密集的霰弹。 无数个铅制的弹丸从炮口喷射出去,就像是成千上万个火枪在同时开枪一样,它的威力是惊人的,而且也是令人恐惧的。成千上万个霰弹会在战场上撕出一个个扇形的无人区。那些试图阻挡它的人们会被撕成碎片,放眼望去尽是残肢断臂。 即便是他们侥幸逃过了霰弹带来的死亡,下一刻迎接他们的却是一个又一个手榴弹。就像是雨点一般的手榴弹落在他们的身边,在剧烈的爆炸中,那些侥幸冲上来的敌人。再也没有力气向前冲锋了。他们中的许多人甚至只是躺在壕沟之中,在那里裹足不前,这血腥的战斗场面已经让他们为之丧胆了,他们只是躺在那里,等待着一切的结束。 而在壕沟之中,还有很多受伤的伤兵,他们发出凄惨的叫喊声。他们浑身是血,就那么躺在血泊中等待着死亡的降临。尽管如此,他们仍然在那里苦苦哀求着,哀求着别人能够听到他们的求救声。搭救他们…… 只不过在战场上没有任何人会去在意这些伤者,没有任何人会去在意他们的死活。 正文 第180章 全胜 兵败如山倒! 用这句话去形容此时的唐军是再恰当不过,从寅时发起夜袭,再到卯时兵败,为了攻克忠义军的堡垒,在短短一个时辰间,唐军在先后投入了近十万兵力,无论是原本已经觉得操胜券的李子渊自己,亦或是前线的那些唐军将领,他们都以为,只要再坚持一下,只要他们能坚持到忠义军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必然将会赢得胜利。 忠义军败敌之术无他,唯顽韧而! 顽强且韧性十足! 他们原本以为在火药包的打击下忠义军已经损失惨重,剩下的忠义军也就不足为惧了,他们只要投入足够多的兵丁,人潮就会像洪水一样淹没他们,吞噬他们,但是最终,被吞噬的反倒是唐军,他们不是被人吞噬的,而是被炮弹和子弹吞噬的,他们是被火药与钢铁吞噬的。 在最初的一个时辰里,本已接近崩溃临界点的唐军各路部队,只是在督战队和重赏的驱使下顽强的坚持着,但是当死亡的阴云不断笼罩着他们,他们看不到一丝胜利的希望时,最终他们再也无法承受迫击炮弹、霰弹以及火铳铅弹的多重打击,进是必死、逃或许或是求活,在这个念头下,几乎所有人都纷纷向后逃去。 而对数以万计的败退下来的兵丁,督战队已经失去了作用,他们阻挡不了这么多溃兵,一些将领试图让亲兵阻拦溃兵,但是那些亲兵甚至还不及放铳或者挥刀,就被溃兵打倒在地,甚至就连将领也急欲逃走的溃兵用刺刀刺倒在地。 “败了!” 从前方传来的消息,彻底打乱了李子渊的计划,就在一个时辰前,他还曾在那里幻想着属于他的胜利,他还要那里言语着,如何放过朱明忠的后人一马,似乎他就是仁慈的帝王。 而现在,前线的兵败,数万溃兵四散而逃的现实,却让他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打击,他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知道怎么变化会这么快, 为什么? 不是明明、明明已经赢了吗? 怎么,怎么会呢? 就在李子渊惊骇着不知所以的时候,跟在他身边的朱应升大声说道。 “大王,趁现在来得急,赶紧撤吧!” 见大王没有反应,朱应升立即对他身这的侍从使了一个眼色,然后两名侍卫立即架抱着他,将他抬下了城门,然后又抬上了马,直到离开的时候,李子渊还是一副神情恍惚的模样。 他仍然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败的是他! 他想不明白,朱应升同样也想不明白,即便是相隔数里,隔着浓雾,他仍然可以听到雾气中传来的惊恐的喊叫声,还有就是胜利者的欢呼声。 忠义军正在追击,要赶紧逃! 在残余的唐军蜂拥着四下逃窜时,忠义军的营垒中,那些几乎没有什么伤亡的士兵们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军官同样也在欢呼着,而与此同时,骑兵们已经骑上了上千匹在火药包的剧烈爆炸中幸存的战马,他们冲出了营垒,开始追击了。 这个时候,他们的追击与其说是追击,倒不如说是在驱赶,其实,这也是派出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驱赶那些溃败的唐军,并让这溃败继续扩大下去。 对于战争,来自几百年后的朱明忠有着他自己的理解,且将余勇追穷寇,这是一个基本的战术原则,而在这个时代,击败敌军之后,必须投入力量加以追击,将在追击中重创敌人,最终目的是让敌人无法形成有序的撤退,如此,才能从根本上重创敌军。 对于古代的军队而言,一但发生溃败,即便是其有百万大军,也会在倾刻间化为乌有——草林皆兵的典故世人皆知。 除了投入骑兵追击之外,朱明忠还投入了自己手中的预备队,同时还派出了传令兵,待张金生率领部队登陆之后,立即转向京师方向。在朱明忠进行这些部署的时候,那些经历了两个多小时激战后的士兵们,这会已经疲惫不堪了,在胜利的欢呼之后,他们无不是筋疲力尽的倒坐在地上,他们看着彼此,看着彼此被火药的烟雾薰黑的脸庞,突然咧嘴笑了,他们庆幸着自己还活着,相比于他们,军官们这个时候显得有些忙碌。他们在那里继续履行着他们的职责——安排救治伤员,统计伤亡人数,当然,他们也没有忘记派出部下打扫战场,清点俘虏,并提醒士兵做好防御,以防止敌人的进攻。 兵败如山倒! 当骑兵追击到抚宁县城的时候,城内的唐军已经撤到了阳河对岸,当他们追击过河的时候,对岸的唐军同样也逃了,在天色渐渐放明的时候,人们已经可以清楚的看到了这片战场。 昨天这片还曾有数十万人撕杀的战场,这会已经变了模样,放眼望去,到处都是尸体,那些唐军的尸体既有夺路而逃时被自己人杀死的,也有摔倒在地上,被自己人踩死的,当然也有不少是死于追击部队的刺刀下、马刀下。 在这个时候,几乎每一个忠义军的官兵,都对唐军鄙视到了极点,就在昨天,他们还曾有一种错觉,认为他们是一群极为顽强的敌人,而此时,面对那些只顾得在雪原上豕突狼奔,为了活命纷纷作鸟兽散的唐军,除了鄙视之外,再也没有了丝毫的尊重。 不过就是一群懦夫! 几乎所有人都这么想着,也难怪他们会如此鄙视唐军,唐军在溃败时,根本不顾及他们的战友,所有人都只想逃命,以至于他们在逃跑时抛弃了一切。在战场上,随处可见被唐军抛弃的火铳、完好的火炮和炮弹被直接抛弃于阵地上,而在他们的营地中,一桶桶火药、一车车的粮草,更是清楚的表明,唐军的撤退有多么的仓促,甚至就在李子渊的中军大帐内,还缴获了他的王印。连唐王自己都是丢盔弃甲到这个地步,更何况是寻常的兵丁? 败了! 这一仗李子渊彻底的败了! 他输掉的不仅仅只是这一仗,他还输掉了全部! 置身于炮台上的朱明忠,透过慢慢变薄的雾气,此时,太阳已经出来了,战场上的景色一览无疑,从战斗开始到结束,其实不过仅仅两个小时多一点,而就在这短短的两个小时中,唐军前后发起了超过十次冲锋,阳光下下的战场这会布满了弹坑,在前方差不多300寻,也就是300米的距离上,就像是月球表面一样,弹坑一个挨着一个,而在弹坑附近,到处都是尸体,有人的尸体,也有马的尸体。其实,在迫击炮的弹雨下,直接被炸死的并不多,更多是倒在血泊中的伤兵,就在他们哭喊着的时候,下一轮炮弹就会夺走他们的生命,然后炮弹就像雨点一样,不曾停止过。 两个小时,超过十万迫击炮弹,给唐军带来了致命的打击,即便是有些人冲过了炮火,他们面对的是什么呢?是胸墙后早就焦急难耐的火铳兵,火铳和野战炮发射的铅弹又一次扫荡了战场。 在唐军的溃败后,战场上的惨状,远远超出人们的意料,尤其是太阳出来之后,注视着眼前这片流淌着数万人鲜血的战场,即便是经历过多次血战的朱明忠,也被眼前所看到的惨状给惊呆了。即使是久经杀场,他的内心仍然被战场上的场景给触动了。 原因再简单不过,这只是一场单边倒的屠杀,已经不再是什么战场了,也正因如此,他才感受不到胜利者的喜悦,尽管这空气中和着火药味道传来的金属燃烧的味道让人感觉有些兴奋,但是,视线所及的尸体,却让朱明忠长叹口气。 也许是因为在雪地中行走的很是累人的关系,朱明忠感觉到唇上有些汗水,他不由自主的舔了一下唇角的汗水,汗是咸的和血的味道相似。 现在,他和他的部下流出来的是汗,而这些人呢?他们流出来的是血! 他们……也是汉人啊! “汉人不能再这么死下去了!” 朱明忠在心中这般想道,这样的胜利,之所以让他无法享受胜利的喜悦,是因为死去的都是汉人,在过去的几十年间汉人,死的太多了。 现在全天下的男丁不过只是千余万,人口不过三千余万,既便是在满清治下逃户极多,但实际人口又能有多少? 而今天,在这里又死了多少人? 几个脚步声在他背后响起,心有所思的他,并没有回过去头。 “大王,战果已经统计出来了。” “哦,真快啊!” 朱明忠望了梅士林一眼,他显得颇为激动。 “今晨一共歼敌31000余人,因为有许多残肢断臂,所以具体数字很难统治,俘虏45617人,其中伤员21845人……” 难怪他会这么兴奋,一战歼俘敌近八万人,这一战等于打断了李子渊的脊梁甚至打断了他翻本的可能,只是……这天底下,又有多少汉人? 明末人口1.5亿,而现在呢? 闭着眼睛,朱明忠听着那些数字,相比于歼俘敌,缴获的物资数量非常庞大。 “……另缴获火药超过一万两千桶,不过,我们计划把火药全部处理掉。因为虽然他们的火药成分与我们完全相同,可却是极为粗劣的东西……” “出售吧!” 朱明忠打断的他的话。 “唐军的火药质量虽然差,可也比民间自己配制的要好,还有缴获的火铳,都可以作为剩余物资向民间出售,嗯,出售得款,可以用作……” 朝着北方看了一眼,朱明忠略作思索,然后才说道。 “用于安置移民。” “大王,一个小时前,张将军率领的部队已经开始登陆,他们现在正按计划向京师进军,不过……” 说道这里的梅士林停顿了一下,然后他看着大王并没有继续说下去。 “不过什么?” 朱明忠皱了皱眉头,希望不要有影响完胜结局的事情出现。 “不过,有斥侯传来情报赵继全、王教权已经领兵往京师方向回师,看来他们应该已经得到了这里的消息。目前他们已在路上,最迟明天他们就会抵达京师。” 梅士林继续说道。 “而且,京师还有数万唐军,如果他们合兵一处的话,再加上其驻于他地的部队。预计李子渊可以调动10至15万大军。臣以为,应该调张将军领兵拦截赵、王两人率领的部队,待将其击溃兵,再用兵京师,以免其合兵一处。” 毕业于讲武堂的梅士林作为参谋无疑是合格的,从各方面得来的情况,让他清楚的看到这一次并没有打断李子渊的脊梁。 “哦,知道了。” 朱明忠只是淡淡得应了一声,并没有显露出他的内心想法。他知道,李子渊还有东山再起的本钱,但前提是,他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现在,最要紧的是拿下京师!” 拿下京师之后,就可以登基了,到时候,朝中的大臣们,会给出一个什么样的年号? 想到这里,朱明忠只是很平静的说了一句。 “你说,如果有机会的话,赵继全、王教权他们,还会甘愿为李子渊卖命吗?” “大王?您的意思是招降?我们不是不招降吗?” 梅士林不禁有些疑惑,不招降是忠义军的原则,当然主动投降又是另外一说,所谓的招降,就是用高官厚禄招揽对方。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恐怕忠义军早已经夺了天下,而不会等到现在,差点让李子渊那个逆贼给摘了桃子。 朱明忠并没做解释,他只是看着这片满是尸体战场,神情凝重。 “少校,你看这是什么?” “呃?” 梅士林不解的看着战场,这只是一片战场啊?有什么不同吗? “是军人的胜利?是武者的荣耀?是帝国的基业?” 摇摇头,朱明忠用极为平静的语气说道。 “不,这是几万个家庭的泪水,是汉人元气再次的大伤,所有人,都是因为李子渊的一已之私送了命,他们……也曾是我大明的将士,也曾有功于大明!” 作为胜利者,朱明忠同样表现出了他的仁慈。 “那李贼……” 不等梅士林说完,朱明忠还在沉默的时候,一旁的钱磊就立即主动说道。 “大王,对此等恶贼,国法自有处置。首恶必诛!其篡君篡位,诛其九族,女子入教坊司为妓!” —————————————————— 推荐一本奇幻类小说:书名《新时代导师》 正文 第181章 身灭(求支持) 一路仓皇! 抚宁兵败之后,曾经率领十几万大军浩浩荡荡东征的李子渊,一夜之间几乎失去了所有的部下,在其仓皇逃出抚宁时,不过只有几千侍卫亲军随行,即便是如此,一路仓皇逃往京师的路上,仍然不时有侍卫亲军逃窜。 兵败如山倒! 直到抵达通州之后,李子渊才算是稍微心安一些,因为侍卫亲军皆是骑兵的关系,在他们一行抵达通州时,驻守通州的数万唐军还没有溃散,这也使得他终于能够重新执掌大军,如此,才算稍微安心一些。 尽管稍觉心安,但是李子渊却依然是心乱如麻,他的心里无数个念头在那里翻滚着,难道这就是命数? 他想到了甲申年李自成的兵败,那个时候,李自成不就兵败于山海关吗?现在他同样也是如此。 这,这就是命数吧! 突然之间,李子渊整个人都变得心不在焉起来,他只是默默的坐在那里,无论众臣说什么,都是一副心灰意冷的模样,也难怪他会如此,一仗损失十几万人马,且都是军中精锐不说,更为重要的是,曾几何时,他还以为已经稳操胜券,可最后不过只是梦一场罢了。 “……,现在明军正是势大,我军主力新创,恐怕短期内必定不敌明军,但臣更担心的是,明军会不断追击,而我军惊魂未定之下,势必会惊慌崩溃。至少在短期内,我军都再无可能与敌交战!” 朱应升的这几句话,让通州城内的将领无不是大惊失色,而那些从抚宁撤下来的将领,大都是面带死灰状。李子渊虽然也知道处境不佳,但没有想到会有全军崩溃的结果。 沉默不语的他,这会已经心中后悔当初的选择了,如果当初没有被那龙椅迷花了眼睛,又何至于如此? “请大王先回京师如何?” 身为通州守将的吴友恭在一旁说道。 “京师有孙将军率领五万精锐,再有臣统领的三万步兵,若是再招揽溃兵,想来应该能凑出十万大军来,若是能据城坚守,势必能够败敌于城下……” 朱应升的心中一动,立即点头赞同道。 “献铭将军高见,正合某意,望大王采纳,愈快愈好。” 他转向李子渊,又接着说道。 “其实,大王速回京师,是现在最好的选择,大王回京师后可一面下旨调兵遣将,在京师与敌决战,大王可以凭借北京坚城,利用城上众多红夷大炮与明军决战,如此,虽不敢说必胜,但却也可以令其遭受重创,如此,军心可稳。” 李子渊依然是一副低头不语的模样,他知道眼下局势十分不利,稍有不慎既有可能是凶多吉少。他也明白现在退回京师,或许是最好的选择了,而且尽快退回京师。但是他同时想着,既便是到了京师,京师也是一座死城,或许京师是一座坚城,但也是孤城,孤城难守,一旦被围困于京师,到时候即便是初时勉强胜上几场,但时间一长,粮草外援断绝,到时候势必也是军心瓦解,坚城难守。 南逃呢? 若是明军穷追不舍,势必也会全军崩溃,不可收拾。都不是上佳的选择啊! 李子渊低头沉思着,但是在沉默中不觉心中发急,出了一身冷汗。他只感觉自己就像是被扼住了喉咙似的,根本就喘不过气来。 良久之后,李子渊抬起头,他看着众人,先是犹豫片刻,然后又说道。 “古人常道“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这京师虽坚,可却也是一座死城,死城难守,若是外部尚有援军尚可,可若无援军,守城就是死路一条,所以以孤看来,这京城不可坚守,但却也不能不守,一方面,孤需要摆出一副凭城坚守的模样,这二来,再次书信马、王两位将军,将他们立即直接撤入太原,待他们撤往太原后,我军再弃城而去,到时候我军分为三批,每批二万人马,如此神不知,鬼不觉,迅速撤离京师,如此,既便是明军追击,我军也有余力应对追兵,如此三路大军可以轮番阻止追兵……” 在李子渊作出这个决定之后,厅中立即变得鸦雀无声,这或许是最好的办法了。 在众将离开之后,心灰意冷的李子渊坐在那里,德福在一旁侍候着,突然,他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对德福吩咐道。 “德福,立即派个人去京师,告诉孙将军,杀了许士安!” 孤之所以有今天,都是那厮蛊惑,如果不是他,又岂会落得今天? “奴才知道了!” 心知大王是在杀人泄愤的德福,只是点了下头,然后他对外吩咐道。 “雪梅,你进来侍奉大王。” 话音刚落,从里屋出来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子,托着一个黑漆茶盘,步履轻盈地走了进来。那女子温驯的把茶放在几上说道。 “请大王用茶。” 女子娇脆有银铃般的话声,让李子渊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只是这一眼,让原本心烦意乱的他不由一惊,眼前这女子相貌居然像极了柳如是,尤其是那眉宇间的神态,只不过她说着一口北直隶的口音,与柳如是清脆软糯的吴越口音截然不同,不过那相貌简直如同柳如是复生。 他不由地多看了这女子两眼,那双原本没有丝毫神采的目中,闪动着一种异样的渴望。他的瞬间表情变化,自然落到了德福的眼中。德福便于一旁轻声说道。 “大王,这是行宫中侍奉的丫环,奴才今日去伙房的时候,见到了她,便让她来这里侍候大王。” 作为奴才的德福,从来都是一个合格的奴才,从来都是急主子所急,想主子所想,即便是在这个时候,也不例外。 “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叫雪梅。” 见这女子怯生生的站在那,虽说全无柳如是的落落大方,但是那极为相像的相貌,却让李子渊一时间居然有些痴迷不已,而她那怯生生的娇羞模样,更让他有一种别样的满足。 若非是兵败…… 兵败如何? 孤还是唐王,还可以享尽人间富贵!即便是这世间的女子,孤也可以任意取之! “抬起头来,让孤看看!” 见雪梅抬起了头,李子渊瞧着那俏美的脸蛋,然后问道。 “雪梅,你家中可有家人?” “回大王话,奴婢是少时就被卖入李府,大王来了通州后,奴婢是奉老爷的吩咐来这里侍候。” 雪梅的回答让李子渊略点下头,心中暗叫一声可惜,像她这样相貌如此美艳的女子,想来早已经被老爷给取了身子,若不然的话…… 也罢,不过只是个女子而已。 “从今以后,你便留在孤身这侍候着吧,德福,把她带到后宅!” 身为大王,即便是再落魄,也可以一言决人生死,同样也可以决定普通人的命运,更何况只是的一个奴婢? 待到雪梅离开之后,李子渊虽说一时被美色所惑,但随后他整个人还是沉浸在失败的阴影中,最后心烦意乱的他还是命人炒了几个菜,独自一人喝起了闷酒,反倒是忘记了刚刚收入房中的女子。 而对于被安置在后宅的雪梅来说,从她进入后宅之后,便一直坐在那里,有些心魂不定的坐在床边等着,她的手指不时的绞着手帕,偶尔还会从叹气,在听到外面的风吹草动时,又会猛的惊站起来,最后见没了动静,却又只是坐在那里。 不知坐了多久,她一直都没有睡,直到传来了打更声的时候,她才知道已经是三更天。 就在她准备睡下的进修,忽然听见外面有人说道。 “恭迎大王!” 大王来了! 不过这个时候,李子渊已经醉了,在雪梅推开门迎接大王的时候,她看到探身在走廊外大口的呕吐。几个太监和丫环都在一旁侍候着。 李子渊已经记不清上一次喝酒是什么时候了,今天他真的醉了,只不过那个时候,他喝醉了,没有任何人会问他,但是现在却有人为他捶背,有人侍候他漱口,更有人拿来湿手巾替他揩净嘴边的脏物。 最后还会侍候他在床上睡好,这是大王与寻常人的不同。待到最后,几个丫环将屋里呕吐出的秽物清理干净,退出房中的时候,德福站在雪梅的面前,他那双眼睛盯着雪梅说道。 “雪梅,你要知道,你只是奴婢出身,能得到大王的青睐,是上辈子烧了高香,让大王再睡一阵,待到大王醒了,你要好生的侍候着,若是得了大王的欢心,封了妃,你可就一辈子享不尽荣华富贵了。” 雪梅一听,连忙说道。 “都是公公的恩典,雪梅必定不忘公公的大恩。” 因为同样是奴婢出身,德福自然知道,对于奴婢来说,他们所渴望的是什么,他没有做声,只是扫视了一眼这个房间,确定这屋中没有什么利器之后,才开口说道。 “既然如此,你便在这里小心侍候着大王,这机会是给你了,能不能讨得大王的欢心,就看你的本事了!” 说罢,德福便离开了房间,在那房门关闭的时候,原本含羞带怯的雪梅的脸色瞬间变得冰冷,她立在那里,那双美眸越发的冰冷起来。 “娘,女儿可以为你报仇了!” 站在屋中,雪梅默默的言语着,雪梅并不是她的本名,她叫钱孙蕊,当初娘被李子渊杀死之后,她就一路往山海关逃去,后来连饥带饭晕在路上,幸好被李家救了下来,而李家的老爷与她爹是故友,在李家休养时,得知李子渊领兵东征,官府在通州各大户人家征丫环仆佣时,她就立即决定混入其想,想的就是伺机为母亲报仇,可是上一次甚至都没能见到他。 幸好老天保佑,让那姓李的败在了淮王手下,这一路仓皇逃来后,又让她有机会亲手杀死他,为娘报仇。 想着被那贼子逼死的娘,泪水从钱孙蕊的脸上滑落下来,她随即用力的擦干泪水,然后回头看着里屋。她在心中想道着,老天保佑,可不能让他醒来,万一要是醒来,即便是不惜一死,恐怕也没有办法杀死他了! 虽说自幼学习过剑术,但是钱孙蕊毕竟是女子,若是那人清醒着,自然不是他的对手。想到这,她连忙将堂屋门的门闩上好,然后她才回到里屋,先向床上看了看,见李子渊仍在沉睡,便略微放了心来。 随后,钱孙蕊重新坐回刚才坐的地方,她看了一下房内,并没有任何利器,甚至就连她来的时候,也被搜了身,确保身上没有任何利器,不过对于这一切,她早有就了准备。她坐在那里,面对铜镜,取下了头上的发簪,发簪是竹制的,一端尖利非常。握着发簪的时候,她忽而想到死去的爹娘,但是她们的面孔有些模糊了。 从椅子上站起来,钱孙蕊的面如土色,她的手甚至在轻轻打颤,向床边走去的时候。她的手中紧紧的握着那个竹制的发簪。 此时躺在床上的李子渊只是发出轻微的鼾声,依然在酣睡着。而钱孙蕊既害怕他突然醒来,也害怕外面的侍卫听到动静,她知道,自己绝不能再耽误了。可是临到她动手杀人的时候,浑身却颤抖得更加厉害,甚至牙齿也不住打架。 披散着头发的她猛然一咬舌头,在口中涌出一股血腥味的时候,踏上床边踏板的她,看准李子渊的喉咙拼尽全力将手中的发簪向他的喉咙刺去。她习过剑术,知道必须要刺穿喉咙,才能夺人性命,而只凭手中的发簪,一下子肯定不行。 猛然刺入他的喉咙,然后她又一次拔出,又一次扎入,喉咙被接连刺穿的时候,原本酒醉的李子渊猛的睁开大眼,他拼力挣扎,伸手想要捉住刺客,但因为喉咙被刺穿了,如柱的血从伤口喷出,他只能拼命捂着喉咙,瞪大眼睛看着被他一把推开的女子,她为,为何杀孤…… “你……你……” 在李子渊捂着喉咙发出吱呒不清的声响时,怕他不死的钱孙蕊,又一次握紧发簪,拼力向他的脖颈刺去。如柱的鲜血从他的指缝间涌出,终于他倒了下去,鲜血不断的从脖颈间涌出。躺在血泊中的他,只是无助的在血泊中抽搐着、那双慢慢失去神采的眼睛里,尽是不解,他不知道,这个女子为何会杀他,更不能理解,自己为何会这么死去,死得如此的窝囊…… “娘,女儿为你报仇了……” 看着血泊中的仇人,钱孙蕊喃喃自语着,她放下手中的发簪,看着地上于血泊中抽搐的李子渊,泪水从她的目中流了出来,她终于为娘报仇了! 人杀了,仇报了。 接下来怎么办? 报仇之后,该怎么办? 钱孙蕊从来没有想过,她甚至没有想到会如此的顺利,更没有想到自己能活下来,看着地上的尸体,她犹豫了片刻,因为房中没有笔,所以她只能用手指蘸着鲜血,深吸口气,然后在洞房的白墙上写下了她的名字。 “杀人者钱孙蕊。” 在写出这几个字后。此时从远处传来了第一声鸡鸣,天虽未亮,可是在鸡鸣之后,院中也开始有人走动了。 必须赶紧自杀,绝不能活着被人凌辱。 可是这个时候,钱孙蕊只感到浑身酸软无力,手臂更是在不住的颤抖着,当她握着发簪对着自己的喉咙时,看着上面的血,想到那贼子血会弄脏自己,她丢下了发簪。 随后她取下了束腰用的丝带,搬个板凳,尽管双手颤抖着,但是她还是将丝带在房门上的雕花的横木上绑好,绑成了一个绳套,然后在心中哽咽说道: “娘,孩儿来了!” 就在她的手握着绳索的时候,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大王、大王,大事不好了……” 门外的敲门声,让原本双手颤抖的钱孙蕊连忙把头套进去。 “大王、大王,京师那边出事了……” 门外的朱应升听到屋内没有声响,心急如焚的他立即对一旁的德福吩咐道。 “大王怎么还没醒?” “大王昨夜……” 就在德福还没说完,屋内传出了板凳倒地声响, “大王、大王,把门撞开!” 朱应升这边一吩咐,那边侍从看了德福一眼,见其点头,两人猛然撞开了木门,一撞开木门,他们就看到在上吊的女子,女子脚边的圆凳还在地上滚动着,人也在那里挣扎着。 “这是怎么回……” 下一瞬间,朱应升看到了内屋倒在血泊中的大王。 “大王……大王!” 看到血泊中的大王,德福整个人都被吓傻了,他惊恐的一屁股坐倒在地上,看着在绳套中挣扎着的钱孙蕊大声怒骂道。 “你这贱婢,你居然敢暗害大王……给本公公把她放下来,本公公要将她碎尸万段……” 李子渊的那些亲兵们看到大王居然被刺身亡,在痛哭之余无不是要将那女人碎尸万段,祭奠大王。在人们的哭喊声、愤怒声中,朱应升只是眼巴巴的看着地上的尸体,他的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 完了! 全完了! 正文 第182章 区别(求支持,求月票) 降了! 突如其来的消息,随着传令兵的大喊声在战场上回荡的。 唐军降了! 唐军降了! 对于那些正准备向唐军发起最后一次进攻的忠义军官兵来说,他们先是一愣,然后都笑了起来。 原来都是这么轻松。 原本他们以为会有一场苦战,等待着他们。可是谁都没有想到。胜利居然是这样,触手可得。 唐军降了! 当这个消息传到朱明忠面前,他只是略微抬了一下眼帘。 “李子渊那?” 之所以会问到这个人,是因为他并不相信这个人会这么轻而易举地投降。按照对他的了解,李子渊即便是兵败了也会想办法逃出去,然后成为流寇,为害地方。 而这也是朱明忠为他设下陷阱的原因。 他会这么轻易的投降? “回大王,唐军参军朱应升称李贼昨夜为义士所杀……” 死了……果然是轻若鸿毛。 所谓的枭雄就这样稀里糊涂的丢了性命,可以说窝囊到了极点。不过现在对于他是怎么个死法,朱明忠反倒是不关心了。 他一死,曾经最担心的事情也就不需要再担心了。不可能再活过来变成流寇危害四方了,现在他这么一死反到是件好事。 早从此之后天下太平了。 对于李定国等人,朱明忠并不担心,他们无论如何都必须要面对这个现实。如果他们拒绝面对的话,那么……无非就是大军讨伐而已。 片刻的沉默之后,朱明忠“哦”了声,没有显露任何情绪,就像李子渊的死是个不值一提的小事似的,其实确实是不值一提,然后说到。 “好了,准备进京!” 现在一切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前往京城。新的时代已经开始了。 进京必将经通州,在通州朱明忠见到了李子渊的尸体,看着脖颈处那个血洞,看着已经没有丝毫生机的李子渊。 “一饮一啄,自在天定,若非是他昨日为恶,又岂有今日之遇?当年他若是于南京不背叛孤,又岂会落得今天这步田地?” 朱明忠冷冷一笑,背着伏跪于地的朱应升说道。 “其实,孤本意在兵围通州或京城之后,总是会见上他一面,李子渊……” 盯着这具尸体,已经几年没有见他了。 “他确实是贼,不过他确实也有其过人之处,就练兵来说,不过只得孤之皮毛,便能练出今日唐军,他确实有他过人的地方……” 李子渊的唐军战斗力并不比忠义军差多少,这几乎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当年在南京,他带走的数百多人,皆是忠义军的官佐,最早的一批忠义军,就是他们操练的,而他们,也是朱明忠一手操练出来的。 后来忠义军完全火器化之后,尽管李子渊没有足够的火器,但仍然主动的学习着忠义军,并尽可能的模仿忠义军。可即便是如此,时代的局限性,依然限制了李子渊的视野,恐怕他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败了。 “可……楚王,总是败了!” 作为楚王的从幕,朱应升必须要为旧主说话。 “楚王到死,都没有想到,他为什么会败。” “因为他看不透!” 盯着床上的尸体,朱明忠冷笑道。 “当年,在南京,他以为,只要说服了军中官佐,就能把忠义军带走,就能让孤成为孤家寡人,可是结果呢?他北伐的时候,若是他能看透事实,不至于为权力所迷惑,又岂会倒行逆师?就是这次兵败,如果他能易早醒悟,又岂会损兵折将如此?他以为,学着孤练兵,就能横行天下,就能击败孤……” 冷笑着,朱明忠已经不再去看李子渊的尸体了,他转过身,看着跪伏于地的朱应升。 “可是他不知道,他的贪婪早就注定了他的今天!” 贪婪! 没错,李子渊总是太过贪婪,无论是在南京或是北京,或是此次决战,他的贪婪毁掉了他的全部希望。 淮王的话的传入朱应升的耳中,有如雷鸣般,在惊骇中他在脑海中将淮王与楚王两人对比,他立即发现了两人最大的不同,相比于李子渊总表现的极为贪婪,他渴望权力,渴望拥有一切,所以他才会背叛朱明忠、张煌言,才会意图篡位。而淮王呢? 打下南京的功劳他可以不要,打下江北之后,他以下属的身份上书国姓,即便是迎回了朝廷,也没有挟天子的表现,甚至就是在北伐的时候,也可以把首功让给他人。 李子渊是贪,那淮王呢? 心中若有所思他在这一瞬间似乎明白了很多,他知道为何中淮王能有今天的成功。 因为他总是知道,每一次需要得到的是什么。 打下南京,他为的是北伐,只要北伐功成,个人得失又有何干?打下江北是为了立身,只要有立身之地,为何人之臣,又有何妨?迎回朝廷是为了自立,既然自立,为何要徒惹恶名? 至于后来的北伐……以淮王之智又岂不知李楚之贪,又岂不知他会弑君篡位,所以,他才会将朝廷拱手相让,所以…… 终于,所有不曾明白的事情,在这一瞬间,都明白了。 朱应升知道了,他知道了从一开始,淮王就已经料到了今天,只有他自以为聪明,自以为可以辅佐楚王,自以为楚王今日之败,是因为许云程的操之过及,可却不知道,其实,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今天。 从一开始,淮王就冷眼看着李子渊一步步的走向绝路,甚至,就连当初的不惜拿出饷械支持楚王北伐,也不过只是一个陷阱。 一个让楚王走向绝路的陷阱! 而这个陷阱谁会受益? 淮王! 从此之后,又有谁还能挡得了淮王? 没有人了! 闽系已经尽数归淮,至于张煌言已经甘为其臣,正在为他于南京善后,李定国……受淮王之恩的李定国又岂会反抗大明朝廷,毕竟淮王已经不再是淮王了。 终于,朱应升明白了全部,曾经迷惑的事情,在这个时候,都已经想通了,他苦笑一声。 “大王,想必西南洪氏等人必定难活吧!” 他之所以会这么问,其实是想证实一个问题。 “洪氏之罪,理应诛以九族……” 朱明忠并没有给他直接的回答,而只是给了他一个模糊不清的答案,但即使是如此,也足够了。 在答案得到证实之后,朱应升终于明白了,李子渊败的是理所当然,死得是稀里糊涂,他根本就不知道,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一切! 如果说,曾经朱应升还怀疑淮王并非是孝烈皇帝子嗣的话,那么现在,他再也不怀疑了。眼前的这位大王始终都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想得到什么,现在,他得到了。 至于其它人,不过都只是垫脚石罢了,若是有的垫脚石想要反弹一二,不过只是乱臣贼子而已! 是了……仅此而已! 弑君篡位! 乱臣贼子! 打从甲申年间起,前面的那四个字,虽说新鲜,可是后世那四个字,这天下人算是见识了太多。 李子渊弑君篡位! 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即便是他否认也没用,铁证如山……虽说没有,可是众口成金,这天下人都认准的事情,谁又能说出一个不字来? 自几天前自封唐王,一副准备于来年登极的李子渊领兵离开京师以后,尽管这京师尚还有数万唐军,但是却也有一群原本投降“唐逆”的大明官僚自动的站了出来,当然,他们并不是站出来要去夺城,别说他们手无寸铁,即便是给了他们兵器,他们也不见得会有那个勇气。不过,读书人从来不屑于匹夫之勇,他们自然有自己的办法,比如在私下里张贴告示,传播消息,总之就是告诉他人,李子渊是贼,唐是逆,至于明……淮王是烈皇帝三子,是崇祯之后,现在虽是监国,可却是大明皇位最正统的继承人。 一时间,在这京师之中,虽说唐军尚持枪胯刀的于街上巡视,可是在这城中士民们无不是都在盼望大明王师得胜,然后速取京城,再然后就是大明皇帝登极。 如此,天下也就太平了! 其实对于天下姓谁,绝大多数百姓并没有什么感觉,对于他们来说,他们往往更希望过上安生日子,这一年多年来,这朝廷走马观花似变着,早就受够乱世苦的百姓们,自然希望天下太平。 十二月初九日下午,不过只是眨眼间的功夫,满城上下就已经传开了——唐逆山海关兵败,十数万大军十不存一,监国率领的忠义兵不日就会抵达京师外,并说监国有牌谕要京师官民明日上午出朝阳门接驾。 实际上谁也没看到牌谕,不过只是以讹传讹,好像这个消息是千真万确似的,毕竟,谁都要知道,所谓的“淮王”实际上崇祯皇帝的三皇子朱慈炯,他是烈皇与周皇后之子,血统之正绝不是普通宗室藩亲所能相比,他现在已经打败了逆贼,不日就将返京,从此就要恢复大明江山了,这实属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城中的父老百姓本来对于明朝的二百七十多年江山极为留恋,对满清的奴役更是抵触至极,若非是如此,当年李子渊进京之后,又岂会为万民夹街相迎。如今一旦听说定王朱慈炯领兵得胜,不日将要返回京来继承皇位,重建大明江山,很多人自然是喜极而悲,不觉居然痛哭了起来。 不知多少百姓自觉地赶制起了白色头巾,准备好再次为先帝后戴孝,毕竟,所有人都知道,定王返回京城之后,为人子,他必定是要为先帝、先后戴孝的,他们身为百姓,理当也要为君父戴孝。 还有些士民相约,一齐来到了煤山附近,在那里焚烧钱纸,点燃蜡烛,送去供香。当年先帝就是在那里殉了国。这个时候,反倒是没有人去记较这城中尚有数万唐军,似乎没有谁把他们当成回事。 相比于外城的人心思明,在内城,此时这里却是一片混乱,毕竟居住于内城的大都是唐王府中官员将领的家眷,在唐王惨败的消息传来之后,他们无不是变得惊惊惶惶,她们既担心男人们的安危,同样也担心自己的安危。总之,此时的京师,看似平静,可是实际上,却是暗流涌动,尤其是这内城之中,那些留守于此的官员,更是怀着各种不同的心情,面对着这突如其来的惨败。 “败了!” 孙兴平看着到访的靳文博等人,他的神情低落,整个人都显得有些惶恐,也难怪他会如此。 唐王败了! 十几万大军十不存一! 然后会怎么样? 然后淮王……不,监国会领兵打到京师,即便是他侥幸逃脱,那将来也不过是如贼寇一般的东窜西逃。到最后,不还是身死族灭。 对于已经习惯了锦衣玉食的他来说,他并不愿意过那样的日子。只是他有选择吗?此时,他不禁后悔了,为什么当初非让猪油蒙了眼,偏偏上了李子渊的贼船?如果一直在监国身边,又岂会……那时候,谁又知道,他姓朱的居然是真命天子,是先帝的儿子! 这命啊…… “那将军准备怎么办?” 靳文博试探着问了一句,上次送粮之后,他便留在了京城,留在李子渊的幕府,现在,他反倒是庆幸当初的选择,毕竟他还活着,当郑芝龙被故闽王命人刺杀后,为讨淮王欢心,万礼便抄了八家,并杀了八家所有男丁。 “怎么办?” 抬头看着靳文博,孙兴平苦笑道。 “老靳啊,你们靳家除了你,恐怕没几个活人了吧!” 他的话,让靳文博一阵苦笑,尽管他活着,但是想到靳家上下千余口就那么杀了,难免仍有些感伤。 “这都是命啊,你我都是小人物,改朝换代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别说是自己了,就是家人的性命,恐怕也保不住啊。” 这么长叹一声,孙兴平端起了酒杯,烦闷的喝着酒,然后自言自语道。 “当年,在后劲营的时候,监国也曾许誓与孙某人共富贵,只可惜这眼睛让猪油给蒙了,让姓李三言两语给骗了,若不然……若不然,现在,又,又能如何?” 众人听着他的话,无不是神情一阵凄然,他们都押错了宝,只不过,他们错的没有孙兴平那么狠,他们,他们还有退路,其实,他们之所以来这,就是为了探听孙兴平的打算,如果有可能的话,这京师还是献出去的好,万万不能大动干戈,若不然,不但要死人,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有了献城的功劳。 “将军,其实……” 在众人之中,并不怎么显眼的李化熙,瞧着孙兴平这么说,立即于一旁说道。 “其实将军不是没有选择,若是将军能弃暗投明的话!监国必定会念将军他日功劳的,” 李化熙显得有些紧张,他当初可是带头劝进的,若是监国来了万一追究起来的话,即便是不掉脑袋,肯定也要摘掉乌纱,这乌纱他还没有戴够。 “就是,就是,监国仁义,举世皆知,将军若弃暗投明,监国必定会既往不咎!” 其它人一听李化熙出面游说,立即纷纷跟着他一同游说孙兴平弃暗投明,面对众人的游说,孙兴平稍作犹豫,而后又说道。 “监、监王真的会既往不咎?” 真的会既往不咎吗? 虽然嘴上这么说着,但是靳文博的心里却没有底,谁了解监国?福州的万礼为何在知道郑氏并淮后,第一时间下令抄尽八家,杀尽八家之人。 是为了钱? 虽然当靳文博在报纸上看到万礼解交1300万余万两白银以及200余万两黄金于淮王的时候,嘲讽着万礼等人的贪婪,毕竟,就是靳家也不止这点银钱。但在另一方面,他却知道,万礼等人,绝不会是为了钱抄的八家,他们是用八家的脑袋向淮王表忠。朱家的人……想到皇明史上朱家皇帝的做法,在众人的游说中,靳文博直接说道。 “将军可以诛尽李氏宗族,如此旧过必可赎!” 靳文博的语气平静,完全没有丝毫情绪,似乎就像在说着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似的,但他的这个提议,却让所有人的眼前皆是一亮。 有什么比用李家上下的脑袋作为投名状,更能讨得新主子欢心的? 在淮王的“仁义”必定“不忍心”杀李家妇孺,可是,那样的人活着,总不是什么好事,为人臣者,为主君分忧,这是为人臣的本份。 只是…… “这……” 孙兴平变得犹豫不决起来,他知道这个投名状是最好的选择,可是,李子渊总是有恩于他。 “将军,为了京师二十万百姓的安危,为京师百姓免遭兵火之劫,还请将军早下决心!” 主动站出来的李化熙,并没有说什么李家的脑袋关系到大家的富贵,而是把一切都推到了城中百姓的身上,他们之所以选择投降,也是为了城中的百姓,是为了百姓的安危,不是为了自己! 正文 第183章 唯我独尊(求支持,求月票) 十二月十一,这一天,天气晴朗,艳阳高照,这是一个冬日里难得的艳阳天。在过去的两天中,接连又有新的消息传来——唐逆李贼在通州为义士所杀。通州数万唐军投降。其它各地的唐军将领在得知这一消息后,也是纷纷投降大明。 如此一来,人们自然长松了一口气,毕竟,这意味着天下从此太平。至于京师,初九那天下午,就已经升起了大明旗,重归大明了。 从那天起,人们一直在等着监国的到来。初十的时候,不知是谁信誓旦旦的传出来说明日监国就会进城,结果人们等了整整一天,没有等到盼望中的监国。没有等到皇明大军。 不过也就是在人们失望的返回家中的时候,他们看到驻于城中的“唐军”已经纷纷撤往城外,当天傍晚,又有万余穿着红色军装的兵丁进了京城。 他们是忠义军! 这一下,人们总算是长松了口气。 忠义军……不,皇明大军进城了,那离监国到来还会远吗? 明日上午监国既会抵达京师! 当天傍晚,消息灵通的官员就得到了消息,消息立即在京师内外传来了。 第二天,天色不过是刚一刚放明,就有数以万计的官绅士民在城门后面等待着,朝阳门大开的时候,这些等待多时的官绅士民便纷纷或是骑马、或是乘轿纷纷出城去了,他们无不是衣冠整齐的在五里外的路旁摆了迎驾的香案,尽管现在监国只是监国,但并不妨碍他们用迎接皇帝的礼节迎接。 虽说明律老百姓并不被视为官员奴仆,但却依然不能同官员站在一起,他们只能分立于他处,在旷野路边恭候。腊月的清晨寒风刺骨,因为时间尚早的关系,所以天色显得有些阴沉,可是人们的心情却是愉悦的,因为烈皇帝尚有子嗣活在人间,这进了京师,马上就要登极了。大明的天下已经恢复了,太平年月终于要来了。 而对于许多官员来说,他们盼望监国回来恢复大明江山以后,念他们迷途知返的份上,仍然让他们留任原职。当然他们同时在心中也作了退一步的打算,若是朝廷不意留用他们的话,就准许他们致仕返乡,尤其是对于那些曾经降清的官员来说,他们最担心的就是追究他们降清的责任,能够致仕返乡,回乡做个足谷翁也就知足了。 用罢早饭,离开驻地的时候,在侍女侍奉着穿衣的时候,朱明忠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然后又看着立于身边的钱孙蕊,当初众人欲杀她的时候,朱应升保住了她的性命,现在她成了手刃贼逆的义士。 在通州见到钱孙蕊后,知道柳如是如何为李子渊逼死后,在感伤着故友离世时,朱明忠便把她留在了身边。 “孤要去京师了!” 钱孙蕊只是点点头,她张张嘴,想要说话,但话到嘴边还是咽了回去。 她没有说话,只是把眼帘微垂。看着那张同柳如是有八九分相像的脸蛋,朱明忠沉思片刻,然后说到。 “如果……” 话到嘴边,朱明忠突然改口说到。 “到了京师后,你就留于宫中吧!” 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当然也没有征求她的意见。现在的他,已经不再需要征求任何人的意见! “我……” 面对他霸道的语气,钱孙蕊张张嘴,并没有说出话来,而只是顺从的点了点头。 终于,在大队人马的护卫下,朱明忠一行来的了京郊,前来迎接的官绅士民在看到监国来到之后,纷纷伏地跪接,不知多少人落下眼泪,呜咽出声,言道着烈皇帝保佑之类的话语。在监国靠近后,偶尔也有人偷偷抬起头来,看见骑在马上的监国时,无论他们是否见过先帝,却都暗自言道着“相貌果然与先帝一样。”,如此,那哭声自然也就更加响亮了。 骑在马上的朱明忠没有说话,他也没有停下来的念头,一直来到朝阳门。而在朝阳门内已经备好了皇帝的龙辇以及仪仗,那仪仗倒也是华美非凡,好不气派,这是朱明忠从来没有见过的。在朝阳门内的众多官员纷纷跪地,请他上轿。 面对他们的跪请,朱明忠回答道。 “孤虽为监国,却未登极,不可擅用皇帝礼仪。” 一位很懂谄媚之道的官员,一听便在地上直起身子说道。 “周公不称王,也是南面受礼,不妨乘辇。” 看了这么多年的书,朱明忠自然也懂得周公不称王的典故,犹豫片刻后,他便点头说道。 “孤身为监国,不可不受你们的礼,如此,孤便乘辇吧!” 于是朱明忠便下了马,乘上龙辇,以皇帝的仪仗开道,向皇城南门走去。这一次他没有拒绝轿子,他必须要用皇帝的仪仗进入京城,昭告天下,现在天下共主已经抵达京师,不日就会登基。 一路上,到处是拥立于街边的官绅百姓,他们纷纷向他行跪拜礼,口呼着“万岁!”。在他们看来这个监国就是大明的皇帝,天下人的皇帝! 那万岁声传入耳中的时候,只让朱明忠感觉有些恍惚,似乎在这一刻,他明白了,为何李子渊来到京城的时候,会突然妄自尊大!那他为什么会在这里迷失了方向。 这满朝的文武大臣,今日都跪在他的面前,高呼“万岁”! 这天下苍生,从此之后,便是他的臣工子民! 如此,谁人会不迷失?谁人又能冷静?又有谁不会忘乎所以? 不过朱明忠也没有忘记,李自成、李子渊,他们是怎么败的。他们是怎么样迷失了方向怎么样,最终走向了末路。 他是不应称乘辇,因为不准官员乘轿,以后也要禁止,即便是皇帝也不例外。今天是一个例外。 看着越来越近的皇城,看着那熟悉的皇城城门,现在那里自然不再是满清的“受命于天,安邦治国”,而是恢复为大明的“承天之门”。 从今天起,孤亦将承以天命了。 从承天门进入了紫禁城,进入了皇城,尽管表面上看似平静,但是朱明忠的内心却是激动的。 对于紫禁城,朱明忠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得上极为熟悉,至少比这个时代的许多普通人更为熟悉,他在6岁的时候,第一次去了紫禁城,不过那会已经叫故宫了,18岁那年高考结束的时候,又去了一次,20岁的时候,又和女友去了一次,23岁的时候,陪朋友去了一次。 当然,每一次,都必定会进入太和殿,每一次他都会仰望着宫殿,凝视着龙椅,偶尔的当然也会幻想一下,坐在那龙椅上的感觉。 那龙椅坐上去是什么感觉。 “这皇极殿和过去不一样了……” 置身于皇极殿前,朱明忠之所以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倒也不是故意而为,而是因为皇极殿确实和过去不同——后世的太和殿是1695年重建后的形制,而不是明朝时的皇极殿。 “大王,当年李闯向陕西撤退前焚毁紫禁城,仅武英殿、建极殿、英华殿、南薰殿、四周角楼和皇极门未焚,其余建筑全部被毁。同年清虏至京师。此后历时一十四年,才将中路建筑基本修复。这皇极殿是清虏重修,自然……” 不待金之俊这个献城的“功臣”把话说完,朱明忠便直接说道。 “自然是胡气甚重!” 说出这四个字后,不顾他人的诧异,朱明忠便径直朝着殿内走去,进入宫殿之后,他只是略微扫视一眼室内外梁枋上饰以级别最高的和玺彩画,然后便径直走到了那座九龙金漆宝座前,然后盯着它。 这就是所谓的“龙椅”。 古往今来,不知多少人渴望着坐到这张龙椅上,不知多少人为之白白送命。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这座龙椅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什么呢? 是九五之尊吗? 随同大王一同进入这座传说中的金銮殿上,尽管他们好奇的看着脚下的淡黑油亮的黑砖和传说中的“金砖铺地”略有不同,但是更多的时候,他们会把目光投向大王,投向这位大明的监国。 而金之俊同样也看着这位相貌与先帝极为想像的淮王,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那个玉玺是怎么来的,可是,在见到淮王本人的时候,他却有些怀疑了,怀疑自己的判断。 难道他真的是先帝的儿子? 从来到紫禁城,从皇极殿前的那句话,再到此时淮王进入殿内,看到已经发生变化的宫殿时,那眉头身皱的模样,最后把目光投在了龙椅上。 作为老臣的金之俊自然知道,这宫殿之中,只有龙椅没有变,这龙椅仍是宫中的旧物。它是明朝嘉靖年间制作的。 “这里也变了,只有这没变……” 这句轻喃传入金之俊的耳中,同样也传到许多老臣的耳中,他们的脸色无不是微微一阵激动,所有的怀疑,在这一瞬间,都淡去了……他们看着大王走向龙椅的时候,甚至有种错觉似乎看到了当年先帝登基的模样。 在那些老臣们似乎泪眼朦胧时候,一句有如雷鸣般的话语,在他们的耳边响起。 “京城为虏据十数年,胡气之重,已经积重难返!孤意欲迁都,不知诸位以为如何!” 什么? “陛下,此事万万不可……” 惊骇之间,人们甚至忘记了朱明忠还没有登基为帝,慌乱间,却用了“陛下”这名称谓。 对于这个称呼朱明忠并没有拒绝,不过他并没有坐上那张曾经充满着渴望的龙椅,而只是站在那里,看着殿中的众人,看着他们诚惶诚恐的试图劝自己收回成命的模样,他向前数步,然后沉声说道。 “普天之下,唯我独尊。朕意已决,有何不可!” 一句霸道的没有任何解释的话语,从朱明忠的口中道出时,他只是冷眼看着这些人,等待着他们的回答。这些降官,都是历经数朝的“老油条”,他们会如何应对这十六个字? 这一瞬间,所有人都惊呆了,那些原本还准备劝皇上……不,劝监国收回成命的众人,无不是被这句话给惊呆了。 他们惊骇的看着置身于大殿中央七层台阶的高台上的淮王,他们突然意识到,这位大王或许相貌与孝烈皇帝相像,但他绝不同孝烈皇帝,不同于大明的许多皇帝。他的性格更像太祖高皇帝和成祖皇帝——因为他打下了江山,这意味着,他永远不可能像其英宗之后的历代大明皇帝一般,为大臣左右,更不可能为大臣摆布。 这意味着,如果他们以“臣死谏”来阻止的话,那么,所面对的结果必定是“臣死都迁”,换句话来说,他们会白白丢掉性命! 几乎是一瞬间,所有人都想通了一切。 他们甚至觉得,恐怕这也是帝王心术的一部分——陛下是在用迁都来测试众人,如果他们如前朝一般用“臣死谏”去对付他的话,那么,他就可以毫不犹豫的把刀子落下来。没有任何人会去记较此时“杀奸臣”的举动,是的,他们都是奸臣,都是顺来降顺,清来降清,李来降李的“奸佞”。 他们通通该死,只是……大王是在找一个理由! 瞬间,原本还在为已经保住一条性命的众臣,无不是脸色微微一变,他们知道这大王的试探,自然也知道试探的结果。 如果抗拒,那么下一瞬间,火铳队的铅子可能就会打在他们身上。如果选择顺从,那么从此之后,大明的官员恐怕就只能像太祖、成祖那会一样,温顺的驯服于皇权面前。 “普天之下,唯我独尊。朕意已决,有何不可!” 所有人的心中,都在念叨着这句话,这句霸道至极的言语,淋漓尽致的向天下人展示出了皇权的霸道。 皇权是不容质疑的,也是不容挑战的! 过去,或许,他们以及他们的前辈们,曾经左右过朝政,但是,现在,他们不可能再去左右一切! 因为皇帝才是一切! 只有皇帝才能左右一切! 正文 第1章 库伦(求支持,求月票) 兴,中兴、兴盛;乾,八卦之一,代表天。 兴乾二年,清明将过,尽管这个时候,大江南北的积雪已经消融,但是,在塞北许多背阳的山坡,依然可以看到些许积雪,那斑驳的积雪下,曾枯黄的草原此时已经再次返青,而那斑驳的积雪点缀其中,就像是草原上的羊群一般。 尽管此时从北方刮来风依然带着些许寒意,但是在一望无际的草原,那些牧民们却已经忙活着在草原着放牧着羊群,与积雪间走过时,分不清那里是积雪那里是羊群。 数百座蒙古包点缀于这片肥美的牧场边,而在河畔旁的高地上耸立着一座堡垒,又与一旁的蒙古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城头上一名年轻的军官正手持望远镜,不时的观察着周围的情况。 不过短短一年时间,塞北草原上的风沙,便将朱湘玉身上的书生气吹了个干净。现在的于他的身上,再也找不到那个翩翩公子的模样,面貌黝黑的他,看起来与普通的军官没有任何区别。 相比于江南的繁华来,草原上不仅是贫瘠的,同样这里的生活无疑是枯燥乏味的,这里既然不会有秦淮河的佳人,更不会有才子佳人的缠绵悱恻,这里的一切都是单调的。对于驻守于此的朱湘玉来说,他非但不知道,就在几个月前,在春节的时候,他的舅舅获封忠义伯——他是兴乾朝唯一封伯的文官,而且是带有特殊含意的“忠义”。 对于这一切,朱湘玉并不知道,对于他来说,只有这一望无际的草原以及每日例行的操练与巡逻,当然,再就是与草原上牧民的把酒言欢。 整整一年了! 一年前的春天,他奉命进驻草原——这片草原上的蒙古人,根本没有能力抵挡他们的进军,内蒙古二十四部四十九旗近八成丁壮,都被满清征发,留下的或老或残或幼,自然不能抵挡大明王师的进驻。科尔沁部王公直接选择了称臣纳贡。 在过去的一年间,进驻蒙地的驻军,在内外蒙古修建了上百个据点——这些据点是商业性的,而且这些据点之中,只有少数驻点有的驻军,但却象征着大明在这里的统治。当然,大明所需要并不是这里的税赋,而是对于这片土地的统治。 只不过,这种枯燥的生活却让驻扎于此地的军官感觉到有些焦躁。 当初没有赶上山海关大战的朱湘玉,可是怀揣着封狼居胥的豪情壮志,主动要求来调往蒙古——库伦。他们来到这里库伦,是为了传递皇帝的对蒙古的思赐——为了表示对于蒙古各部在反清时表现出来的“大义”,兴乾皇帝特意降旨为蒙古各部贝勒修建防城,并为其最大的活佛哲布尊丹巴“敖尔告”,也就是宫殿、宫邸。作为喀尔喀部最大的活佛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驻锡地“敖尔告”是移动场所,位置并不固定,在草原上游牧。 一座宫殿是对他的赏赐,而朱湘玉一行一个大队的步兵,正是护送工匠前来,按照计划,在宫殿完工之后,他们会继续驻守于此。 曾几何时,朱湘玉以为他来到这蒙古,来到这片“西虏”的地盘,应该会立下军功,但是已经一年多了,别说是是军功了,他甚至都没有机会向草原上的蒙古人展示火铳与火炮的威力。 内蒙古二十四部向朝廷纳贡称臣,使得大明朝不费一兵一卒便收复了整个内蒙古草原。而外草原上喀尔喀三汗似乎也极其顺从地接受了这一事实,并顺从的按照当年与皇太极约定的“九白”之贡进贡大明,每年进献一匹白驼与八匹白马。面对大明皇帝赏赐的宫殿,他们自然没有拒绝。 喀尔喀三汗的顺从,自然阻止了战争的爆发,也让朱湘玉发现自己没有了用武之地。 而这座来到库伦后修建的要塞,与其说是军事要塞,不如说是个驿站、集市更为确切——其实,这也是商人们与蒙古人贸易的结果,许多据点本身就是商业市集。来自各地的汉人商贾以及蒙古牧民来此交易。 茶砖、布匹以及铁锅千百年来都是草原上最不可或缺的商品。蒙古牧民没有茶不能解荤腥,没有布就无衣可穿,没有锅,就不能煮茶炖肉。而那些关内来的商人们在给草原带来这些生活必须品的同时,同样也获得了草原上的“白银”——羊毛。 曾几何时,羊毛对于草原来说,不过只是不值一钱的废物,除了制作毛毡之外,根本就是一无是处,但是现在,羊毛却是草原上最值钱的白银。之所以值钱,是因为羊毛制成的毛呢在被服上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过去,只有军队才穿着呢绒布料的军服,百姓大都还只是穿着宽松的棉袄,但是现在民间却有很多人效仿军人穿起了呢绒服装,而穿在衣裳里的羊毛防寒袄以及毛线衣,更比普通的棉衣更暖和,更轻薄,更受人们的欢迎。也正因如此,关内的羊毛需求量日益高涨。 正因为国内对羊毛需求的高涨的原因,草原上的羊毛价格也随之疯长了起来。尽管库伦地处蒙古腹地,加之刚刚开春,商队还没有来到草原,所以价格还是大雪前的价格。可是在据点中过冬天的商人,已经纷纷开始收购起了羊毛,除了用茶砖、布匹、铁锅以及银元或是购买或是交换之外,他们还大量赊购牧民的羊毛。这些商人知道,商路通过之后,羊毛的价钱肯定要暴涨,毕竟,去年羊毛就翻了不下一倍,今年只会涨的更高。 在利润的驱使下,越来越多的商人从山西、北直隶以及东北出关来到蒙地收购羊毛。而蒙古各部的公爷、侯爷们更是将把羊毛当成了性命,毕竟,羊毛是支撑他们奢侈生活的根本。 相比于普通的牧民,他这些蒙古的王公们根本就不需要考虑商路,牧民们会把羊毛交给他们,而官府早就为他们安排好了销路,他们所要做的只是把羊毛收上来,然后交给特许的贸易商行——北方贸易商行,他们拥有贸易特许权。然后等上几个月收钱就行了——商行发出的银票,要过三至六个月的才能兑现,如果他们急需用钱也没有问题。可以把银票卖给银行,当然银行只需要提取“一点”费用。 而贸易行则将收购上来的羊毛先于当地打包,然后一路运往内地的毛呢厂,在毛呢厂之中,变成毛呢、毛线。最终成品的毛线会流入各地被妇人们织成线衣、线裤,毛呢则会被染厂染成各种颜色,销往全国各地,尤其是北方地区。当然它们中的一小部分会回流到了草原,成为蒙古王公贵族身上的衣装。当然这时候,这些毛呢毛线的价值已远远超出了当初它们最初的价值。当然,相比于毛呢、毛线,蒙古王公们更喜欢丝绸,只不过,到了冬天时,他们还是会选择毛呢,毕竟毛呢更暖和。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短短的两年时间,源于数年的羊毛贸易就迅速膨胀起来,它在繁荣了草原的同时,同样也让草原上的蒙古人与汉人的联系更加紧密,他们需要汉人的茶砖、丝绸、布匹、铁锅,过去除了马匹他们没有任何可以拿出手的商品,而现在,羊毛则让他们多了一个易货的渠道,也让那些蒙古王公得到了一个稳定的收入,而这一收入可以让他们过上奢侈生活,让他们能够用白银换来中原的奢侈品,并沉迷其中,在大明为他们修建的宫殿中享受着奢侈的生活。 当然,就朱湘玉来说他并不十分清楚羊毛贸易对于大明的重要意义。只是隐约觉得无论是朝廷、商人还是那些蒙古贵族都十分重视这项贸易。而他在此驻守在这里的使命,与其说是为了表示帝国在此的力量存在,倒不如说是为草原上的羊毛商保驾护航。 居然成了镖局保镖的了…… 这正是军人的责任…… 尽管这种责任与所接受的教育截然相反,但是朱湘玉却不得不接受这一任务,这正是他存在这里的价值。 “其实,如果草原上的这种贸易能够长此以往的持续下去,也许是个好事……” 即便是作为张煌言的外甥,朱湘玉也不知道,羊毛是朝廷收取蒙古的一个工具,他只知道,羊毛很重要——至少支撑着驻扎于蒙古的数千官军的军费,没有羊毛贸易的存在,驻军蒙古就会变成“亏本生意”。 大雪消融之后,就会有商队来到蒙古,在朱湘玉思索个人的将来时,一支长长的商队已经绕过了南方的一片山头。这是一个从关内过来的商队,与旧时的骆驼商队不同,现在这些商队都是乘着马车,沿着数道商路进入蒙古,那些数乘的四轮马车往往装有几吨货物,无论是蒙古人需要的茶砖、布匹或是铁锅,亦或是王公们需要的丝绸以及各种奢侈品,都是由这些商队运来,相比于关内,他们往往能够获得300%以上的利润,而这还不是利润的全部。这些商队之中,还有许多小商贩,他们会赶着骆驼前往各草原腹地,与那些偏远的小部落进行贸易,他们可以比在库伦多获得一倍以上的利润。 利润,驱使着来自全国各地的人们来这里,他们之中的许多人,更是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 这是一个由上百辆马车组成的车队,当车队尚未抵达要塞的时候,朱湘玉已经从车队中的各色旗帜中,看出了他们是一个临时凑和在一起的车队。 “许大茂,你带两个人过去看看,问问他们是从什么地方过来的,然后问他们有没有带过来最新的报纸。” 相比于商队从那里来的,朱湘玉更关心的是他们有没有带报纸,别说是新的报纸,那怕就是旧报纸,也没有任何关系,毕竟,从大雪封路之后,草原便与内地失去了联络,对于过去的六个月关内发生了什么,他根本就是一无所知,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显得有些焦切。 “好了,告诉大家伙,这库伦城就到了,咱们的集就在堡垒和宫殿之间,不过要尽量靠近堡垒……” 赶着马车的孙田功一边说,一边又特意叮嘱道。 “别忘记咱们在路上商量好的事情,压了两成!” 他们之所到赶着大雪消融之前,就顶着寒风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抢在草原上的人知道毛价之前多赚一点,商人自古重利,对于这些不远千里来到这里的人们来说,同样也是如此。 “行嘞,孙掌柜的,你瞧那边,有咱们的骑兵来了!” 就在孙田功说道着压价的时候,那边眼尖的已经瞧见了远处过来骑兵,那几名骑兵因为穿着红色的军装,在骑马赶来时,人们只看到三个奔腾的红点,不过尽管如此,人们也知道,这是大明的官军,天底下,只有大明官军,才会穿红色的军衣。 “吁……” 来到车队前,许大茂勒停马,冲着久违的内地商人挤开了笑容。 “你们是从那来的?” “回军爷话,是从张恒过来的。” “张恒?那条路可比东北那边的路难走啊。” “可不是,这一路可真不容易,没法子,不都是为了点银子,军爷,这,没有在俺们前面吧?” 孙田功试探着问道,当然,他并没忘记递上一捆烟叶,烟叶在草原上也是稀罕货,不过对于这些驻军,没有人会支赚他们的钱。往往都是直接“孝敬”上几捆。 “嗯……” 将烟叶放在鼻子下面,许大茂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笑着说道。 “这可是好东西,你们要是再晚来半个月,我们可就断粮了。” 对于商人们的“贿赂”,他也没有拒绝,回头等他们安顿下来之后,自然还会再送一些烟叶、茶砖之类的东西去“劳军”,对于肩负着保卫商业路线的驻军来说,这样的劳军,自然是理所当然的。 “你们可是第一批来这的,怎么样,报纸带来了吗?我们长官可成天都盼着你们带报纸过来。” “带了,带了,” 一听是第一批过来的商人,孙田功立即有些激动的说道。 “从十月到这个月的报纸,一张都没落下来……” 正文 第2章 北方客(求支持,求月票) 足有一尺厚的报纸。 通过望远镜,朱湘玉能清楚的看到许大茂带回来的报纸。他不由对报纸充满了各种期待。 上面会有什么样的新闻? 秦淮河上的寇娘子是否已经嫁给了良人? 皇上是否又有子嗣出世? 当然,朱湘玉同样也关心家人——关心他的舅舅,尽管知道皇上对舅舅非常赏识,知道舅舅位列阁臣,可是,谁知道呢? 半年,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接下来的几天,堡垒前的草原俨然成了一个市集,内地商贩到来的消息,在短短几天内就吸引了方园数百里内的蒙古人,即便是那些王公贵族们也会派出管家们来这里搜寻新鲜的中原货,以便让他们紧跟着中原风潮。至于普通的牧民,一个冬天过去之后,茶砖差不多早就用完了,甚至就连忙衣裳也破了,铁锅也快烂了,得知商队来了,自然纷纷赶着马驼着羊毛、皮子来到这里,以换取所需要各种商品。 茶砖、布匹、铁锅以至于针线等等,基本上,只要是汉人带来的东西,总能找到买家,几乎每天,这市集总会熙熙攘攘的挤上许多从各地来的蒙古人,即便是过了一个月,这热闹的市集也没有消停下来,每天都有新的商队从关内赶来,同样也有一些商队从其它地方赶到这里。 草原上并不仅仅只有汉人的商队,同样也有蒙古人的商队,这些人大多是草原深处的牧民或者北方冰原上的牧民。他们同样也需要茶砖、布匹。只不过汉人的商队很少抵达那里,所以那些部落都会选出一些部落中的男丁将自己产的羊毛、皮子等东西运来这里,用于交换茶砖、布匹以及其它的各种日用品。 随着春天的到来,这里只会越来越热闹,因为正是剪羊毛的时候,真正的生意不过只是刚刚开始,知道生意不过只是刚刚开始的朱湘玉,在第二支商队抵达之后,就派也了一个小队的骑兵,每天都在库仑周围巡逻,以威慑草原上的马匪——那些小部落的商队,尽管很多时候是商人,但偶尔的也会客串一下马匪,如果他们抓住机会的话。 所以,每一次,当有小部落的商队抵达时,朱湘玉都会仔细查驻到对方的人数和规模。这些来自北方捕鱼儿海(贝加尔湖)的小部落的商队,总不是什么省心的角色,去年就有一些人客串了土匪,抢劫了一些散商。, 不过作为库伦堡的守备朱湘玉,绝不会因为这些人曾经的“罪过”,不欢迎他们的到来,那怕这些人是野蛮且尚未开化的“野鞑子”,他同样也会持以欢迎的态度,当然,他不会大大咧咧的敞开堡垒的门,让鞑子进来,这个库伦堡是军事堡垒,除非是汉商遭到袭击,否则平时,即便是商人,也只能住在堡垒外面。 也正因如此,在堡垒前方早就形成了一个小市集,一些长期于这里做生意的商人,在这里修起了商号,他们还等着长期和蒙古人做生意,毕竟,活佛在这里,蒙古的王公贵族同样也会来这里礼佛,现在这些商人做的都只是小生意,真正的大生意还要再等几个月,等到秋天。 这就是大商人与小商人之间的区别,不过即便是如此,那些小商贩也对现状极为满足,毕竟他们每一个人都获得了极为丰厚的回报。 同往常一样,每一次,当发现有北方来的商队时,朱湘玉都会出于安全考虑,命令堡内骑兵队出堡“迎接”他们的到来,让他们在指定的空地上安营扎寨。而他本人就在城头上观察对方,如果有异常举动,他随时都会命令炮手开炮——蒙古人的马匹往往都没有经过铳炮训练,炮弹的爆炸会引起马匹的惊叫。即便是指定的位置也是一个“陷阱”,如果对方有异动的话,炮弹会准确的落在他们的头上,那里已经完成测距,而且经过多次试射,开花弹可以进行准确的定时。 只不过,这样的准备在看到对方接受命令顺从的在指定的位置扎寨后,朱湘玉的心头在松口气的同时,又涌起了一股莫名的惆怅。 难道说从此之后,这天下真的太平了? 当然不会,毕竟现在满清还盘据着陕西,尽管去年陛下登基后,满清曾派出使者进贡,表示愿意称臣,但是陛下的回答却很简单——令人砍了所有使者的脑袋,然后将他们中汉人的脑袋挂于城头,满虏的脑袋送回。 “两国交战不斩来使,可尔又是何国?世间何时有大清?朕只知建奴,而不知什么大清!” 既便是如此,可短期内,朝廷似乎无意对西用兵——陛下刚刚登基,根本未稳的情况下,并不适合大举用兵。 “要等到什么时候?” 置身于城头上的朱湘玉长叹口气,他之所以在去年选择来蒙古,就是因为从舅舅的口中知道陛下在短期内不会用兵西北,所以才希望到蒙古一展鸿图,但是现在,这里的环境,却又让他难有用武之地。 难道军旅生涯会这样结束? 当朱湘玉在那里长吁短叹的时候,在远处指定的扎营的位置上,在那些正忙碌着的蒙古人中,有一个穿着羊皮衣的人,头戴毡帽的人,正睁大眼睛仔细打量着高地上那座堡垒。 “居然是棱堡?蒙古人什么时候会修建这样的堡垒?” 他在那里自言自语着,他的话语并不是蒙古话,而且他的相貌也与蒙古人迥然不同,棕色的卷发、高大的鼻梁以及那双碣色的眼睛,所有的一切都表明他不是蒙古。 不过他脸上的胡须却遮去他的脸,而且他总是用毡帽遮住自己,加之他的这一身装扮,瞧起来和普通蒙古人没有丝毫区别,所以即便是巡逻队里的骑兵,也没有注意到这个。 对于巡逻队来说,他们根本就没有费什么心思检查对方,毕竟,在草原上并没有任何违禁物可查,汉人的商人会携带火铳,蒙古人会携带刀箭,大家都是为了保护自己,这些兵器自然不是违禁品。 不过即便是如此,巡逻队里的通译,还是和对方聊了一会,以打听北方的消息,这正是他们的职责,在过去的一年中,正是通过与北方小部落马帮接触,对于北方的形势,他们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在北方,不仅有蒙古人,还有罗刹人。 从这些蒙古人的口中了解到一些有关罗刹人的情报后,在巡逻队又嘱咐了几句后,他们便调头回了堡垒。 明军的巡逻队离开之后,这些蒙古人人立刻就开始忙活起来,卸货、搭帐篷所有人都像忙碌了起来,在这些人面没有一个闲人。而那个头戴灰毡帽的男人虽说也是在帮忙卸货,可他的眼睛却不时的打量着远去的骑兵,偶尔他还会把目光投向高地上的堡垒。 心不在焉的他搬了两包皮毛——这是北方森林里的物产,然后便一屁股做在一旁的草地上。偶尔的,他还会把目光投向堡垒,似乎所有人都没的看到他在偷懒,大家都在那里忙着自己的活。 恰在这时候,一个个头不高的男人凑到他的身边,压低着声音在这个大胡子身边说道。 “老爷,这里就是库伦。刚才过来盘查的骑兵,堡垒里的明朝军队,那边的宫殿和寺庙,就是明朝皇帝给鞑靼人修建的。” 这一切并不是什么新鲜的消息,早在去年,他们就已经知道了这一切,是现在他之所以会率领商队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打探这里的消息。 明朝! 早在几十年前,他们就曾与明朝有过接触,只不过,后来听说明朝灭亡了,但谁又曾想到,现在明朝居然又一次出现了,而且明朝还把堡垒修建到了蒙古,这不能不引起他们的警惕。 “这些我知道,伊万诺维奇。” 男人有些不耐烦的说道。 “是,老爷。那些鞑靼人说堡垒之中的明军,大约有800人左右,守卫并堡垒的是一个汉人的千夫长,他还负责征税,按照鞑靼人的汗王与明国朝廷之间的约定,市集里的税收是由明军征收。” 虽说只是刚来到这里,伊万诺维奇就从那些鞑靼人的口中知道了许多想要知道的消息,当然,这也和他的相貌有很大的关系,他的父亲是罗刹人,母亲是布里亚特人,所以他的相貌很像鞑靼人,只不过,他从来都认为自己是罗刹人,如果不是因为要从蒙古人的口中套取情报,他甚至都不屑于说鞑靼话。 至于所谓的“千夫长”,也是因为蒙古人的概念中并没有“大队长”的概念,所以才会之所以想当然的用了一个“千夫长”,这个蒙古式的军衔。 “在汉人的堡垒上,一共有五门大炮,不过据鞑靼人说,他们还有几门可以拖曳的大炮。从刚才那些骑兵,他们也和我们见过的鞑靼人不同,而且每一个人都装备有火枪,鞑靼人说这些明朝人都使用火枪。” “汉人?明朝人不是鞑靼人?可是他们的相貌,好像和鞑靼人没有什么区别。” 男人颇不以为然的说道。在他看来亚洲的这些鞑靼人都长得一模一样。 “鞑靼人是这么说的。他们还说从这里再往南走上一千俄里,就会到达汉人的土地,茶叶、布匹以及丝绸,都是汉人运到这里的。老爷我发现,这些汉人和鞑靼人完全不同,他们的军人,同样使用火枪。” 伊万诺维奇显得有些谨慎,在他看来,火枪正是区别于野蛮人与文明人的区别。 “嗯,这正是我们这次来到这里的目的。” 哈巴古耶夫低头思略了一番后,然后又追问道。 “那你打听到往南的消息了吗?我们可以往南去吗?” 其实,对于明朝,俄罗斯已经通过各种渠道有了一定的了解,早在十年前,他们就曾在阿穆尔河一带俘虏过汉人,也正是从那些汉人的口中知道,在明朝人口众多,物产丰富,朱姓皇帝,天下独尊。 而在二十年前,俄罗斯人通过喀尔喀蒙古人,俄国人知道中国当时有两个皇帝,一个是博格达皇帝,另一个是旧中国的皇帝,在他们所管辖的地域内都有银山。而旧中国就是明朝。 而这次哈巴古耶夫,就是奉雅库茨克总督的命令,率领商队接触明朝,当然,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们会向南,一直到传说中的明朝。一方面是与明朝进行接触,当然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寻找失踪的使节——几年前向清朝也就是博格达皇帝派出的使节,至今下落不明。 “回老爷,那些鞑靼人他们都没有去过南方,如果我们想要知道南方的具体的情况,就需要向那些南方的鞑靼商人打听才行。不过从鞑靼人的口中,我知道,在两年前,南方曾经发生过一场战争,博格达皇帝被明朝皇帝击败了,所以,我们派出的使节也许已经……” 伊万诺维奇的话还没说完,一旁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你、你是说,大明打败了东虏吗?” 说话的是一个完全蒙古人打扮的中人,他的相貌看起来与蒙古人似乎没有什么区别,但是他在说出这句话时,那神情却显得非常激动。甚至看着那堡垒时更是喃喃道。 “他们是明军?他们真的是明军?真的是吗……” 原本他曾想看到堡垒上是否有“明”字旗,但是他没有看到,他曾希望在那些军人的身上看到大明的衣冠,可是他们的衣服却显得有些古怪,可,现在,伊万诺维奇却告诉他,大明已经赢了,所谓的“博格达皇帝”也就是满清皇帝已经被打败了。 “尼古拉,对于这一切,我们并不清楚,我们必须要弄清楚一切。” 哈巴古耶夫微微皱了下眉头,看着神情激动不已的这个汉人,他甚至怀疑,自己带他来到这里是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但是他需要一个翻译。 “我不叫尼古拉!” 在断然拒绝了这个名字后,他有些激动的看着远方堡垒说道。 “我叫吴子东,是汉人,是大明人!” 正文 第3章 惊愕(求支持,求月票) 对于哈巴古耶夫来说,他的选择了正确的。他没有莽撞的选择结怨于大明,而是选择了作为使节来到大明,而与过去不同的是,他随行还带有一个大明的翻译。这使得他在库伦便同驻军进行了直接的沟通,尽管根据他们掌握的情报,俄罗斯本身就是一个值得警惕的对象,甚至他们收集情报也以搜集俄罗斯人的情报为主,换句话来说,在蒙古他们的假想敌不是那些曾被称为“西虏”的鞑子,而是那些来自西洋的俄罗斯人。 尽管警惕,但当对方作为使节来到大明的时候,仍然受到了欢迎,作为军官朱湘玉需要为他们提供方便,于是他便派出了一支骑兵队将他们“护送”至张恒,在张恒,自然有鸿胪寺的典客负责接待。 随后哈巴古耶夫便在典客的陪同下以及卫兵的护送下进抵了大明帝国的中都,这个中都并不是凤阳,而是皇帝潜龙的清河,经过长达一年的争执,百官们终于勉强同意京师南迁。当然,为了表示“天子守国门”这一良好传统的不变,在太子成年之后,太子必须前往京城,也就是北京开设幕府。 对于这些幕后的事情,哈巴古耶夫自然不知道,此时的他从张恒进入关内之后,就被眼前这个国家所显现的一面给惊呆了。 同数百年前官员往江南上任一样,哈巴古耶夫这次走的也是水路,走的正是已经略显萧条的北运河——随着黄河回归北方故道的计划展开,北运河只会越发的萧条。 之所以选择运河,一来是因为水路快捷且便利,二来,自然也有向俄罗斯人展示大明实力的意思,毕竟,相比于陆路,在满清入关屠杀中遭受重创的大运河沿线的城市已经基本恢复了元气。 就眼下来说,对于身为典官的张林看来这两个目的似乎已经完成了,而且是圆满完成了。由内河平底多桨船组成的船队不但安全抵达了中都,而且沿途经过的地方,大明的繁荣强盛同样也给哈巴古耶夫等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甚至可以说,让他们震惊不已! 这也难怪,位于东欧俄罗斯,本身就不是什么强大的国家,甚至可以说是在欧洲文明之外的国家,他们的城市规模有限,莫斯科与其说是首都,不如说是一个村落,城市人口不过只有区区几万人。 相比之下,他们沿途经过的城市,尽管都曾遭受过满清的屠杀,可即便是如此,沿线仍然不泛十数万人的大城市,甚至都没有去过莫斯科的哈巴古耶夫哪里曾见过这样规模的城市,同样也没有见过的如此密集的城市。 他们沿途所遇到的运河两岸城池,每一座看上去都是如此的庞大,如此的繁荣。哈巴古耶夫曾经以为位于边境的张恒已经算得上壮观繁华了。可进入关内之后,他又路过了北京,张恒自然在他眼里成了一个破旧的边境小城。而如今看着这一路看了济南等城市之后,尽管北京城的城墙足够高大,但是他仍然觉得那座城市场有些破败。根本无法与眼前的城市相提并论。 甚至在很多时候,哈巴古耶夫都有一种错觉,他觉得自己似乎进入了天堂——马可波罗笔下的天堂! 许多百姓穿着的丝绸衣裳,看起来比俄罗斯贵族更为华丽,这片土地的富饶,更是他做梦也不曾想到的。他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马可波罗的游记中,会将中国称之为天堂。同样也明白了为什么所谓的“满洲人”会不顾实力的想要窃据这里,并最终被被击败。 这里确实是个充满诱惑的地方——就像是天堂一样,对世人充满无边的诱惑。黄金、白银、丝绸以及茶砖,所有俄罗斯所需要的一切,在这里似乎都是不值一提的。 他实在是想不出什么这里与天堂有什么区别。有那么一瞬间,哈巴古耶夫甚至也有了一种冲动——就是率领军队把这一切都抢走,占领这个国家的想法。 但是这种冲动却是来去匆匆,甚至去得更快。因为,在经过那些城墙时,那些架在城头上的火炮用它冰冷的炮口提醒着哈巴古耶夫不要心存非分之想,提醒着他,这里的人与鞑靼人不同,他们是拥有火器的文明人。 甚至他心里会默默的记下自己看到了多少火炮——哈巴古耶夫一直在心里默默的计算着沿途城市的火炮数量,而当这个数量超过4位数的时候,他的心头便会不自觉地产生了一种恐惧,甚至不由自主的选择了放弃计算下去的勇气。 尽管哈巴古耶夫从未曾经过俄罗斯人东进时如何用火枪、火炮击败蒙古人的抵抗,摧毁他们的城市,但是他在却很清楚,他们所凭借的不过只是区区数门火炮罢了,即便是整个俄罗斯,也不过只有几百门火炮。 因为哈巴古耶夫清楚的知道火器的威力,所以,当他在经过济南之后,便已经完全失去了进攻这片土地的底气,甚至连这个念头也不敢再生出了。 如果明国人可以用上千门大炮去守城,那么他们的军队还有多少大炮? 当然,哈巴古耶夫并不知道,这些守城的大炮,大抵上都是淘汰的旧式铸铁炮,即有缴获自唐军的也有郑军、江西明军以及晋藩明军的火炮,多余的火铳固然可以低价出售于民间,但是这些火炮最终大都用于城防,尤其是北方的城防,当然,明军还拥有大量性能优良的青铜野战炮。 对于这些,哈巴古耶夫自然是无从知晓,他只是震惊于眼前所看到的这一切。他甚至能够想象得到,一旦俄罗斯与中国发生冲突的话,也许成千上万的俄罗斯人会在对方的炮火下,就像鞑靼人一样被轻易的消灭。 他甚至想到了那些被杀死的鞑靼人,那些鞑靼人是怎么样死在火枪下,是如何被屠杀,曾经的一幕幕又一次在哈巴古耶夫的心头,只不过,在他的心头还有一个念头——那些鞑靼人变成了俄罗斯人。 “幸好当时没有冲动……” 哈巴古耶夫不禁暗自庆幸着,庆幸着自己是如此的“幸运”,否则,也许他根本就不会来大明的中都。 “中都!” 又一次,吴子东双眼凝视着南方,然后喃喃道。 “中都就在江南,我、我已经整整二十七年没有回江南了!”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泪水差点流了出来,他本是书生,那年北上访友时,被入寇的后金兵掠走,后来又被发给女真人为奴,直到十年前,当地女真人被俄罗斯人打败,他成了俄罗斯人的俘虏,他从不曾想到会有活着回到江南的一天。 现在,即便进入江南,他又怎么能不激动? “子铭兄,你看,咱们进了微山湖了,这基本上,就已经进入京畿道的地界了。” 看着发须灰白的吴子东,想着其当了近三十年的奴仆,张林不禁再次同情起眼前的这个人来。 “京畿道?” 吴子东不禁有些诧异。 “对,现在咱们大明,有北直隶,也有南直隶,不过,南直隶却有南京和中都,再加上凤阳,所以在迁都清河后,陛下便将淮安府、凤阳府以及徐州分出南直隶,另设京畿道……” 无论是设立京畿道将江南省一分为二,或者是湖广拆分为湖南、湖北,都是为了避免一省过大的局面,当然,相比于湖广的分家,京畿道的设立同样也是基于治理淮河的需要,相比于过去,现在治黄、治淮已经关系到了大明中都的安危,毕竟,中都就位于黄河的北岸,紧临黄河。 不过张林可没考虑到这么多东西,他只是按照官方的一些说法在那里解释着,而他所说的一切,对于吴子东来说,都是极为好奇,甚至在听到中都没有城墙的时候,更是惊骗的说道。 “没有城墙?这怎么可能?中都是京畿重地,怎么能没有城墙呢?难道就不怕……”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听到张林用极为骄傲的话语说道。 “陛下曾言,国势若强,又何需城墙?北京城墙坚固否?南京城墙坚固否?依然先后为人所克,而我明军攻城更是如揭薄纸般,如此易克之城?又岂需要再浪费民力、财力?所以,与其筑坚城,不如练强军,况且,以我大明官军今日之强,又岂需筑坚城?” 想到当时这番话通过报纸传来的时候,张林不由微微一笑,那神情中尽是得意之色,这才不过短短几年时间,大明就已经恢复了今天的气势。若是再有几年,自然就是大明中兴盛世之时。 “如此,如此……” 被张林的这番话给惊呆的吴子东,好一会才说道。 “陛下如此武功,恐怕也只有高皇帝、成祖能与之相比……” 他的称赞,换来的却是张林大笑。 “想当年,陛下以布衣投军,先以千人克江阴,又以数千兵卒克南京,随后伐江北,又区区数万新兵力败达素十万精锐,不过短短数月,便练就十万精锐,两年前,于山海关,陛下亲领七万忠义军,大战李贼二十万大军,不过一日一夜,既然让李贼兵败,命丧于通州……若是论练兵、用兵,以本官看来,纵观史书,无人能出陛下之左。” 换句话来说,就是高皇帝和成祖皇帝都不如陛下! 这样的话,张林当然不会说,而且也不能说,毕竟,这是大明朝,高皇帝、成祖皇帝,那都是兴乾帝的祖宗,陛下是重振了祖宗了基业。 尽管不能说,但是并不妨碍人们去想。张林尽管没有说大不敬的话,但吴子东却忍不住会去想,他的脑海中甚至浮现出了之前见过的明军,现在的明军确实与他记忆中的完全不同,不仅仅是军服和武器的区别,还有什么地方不同于过去呢? “他们确实是一群非常优秀的军人!” 又一次,哈巴古耶夫盯着后面那艘船上的明军,暗自于心中寻思着,这一路上,对于明国的军人,他已经从陌生变为熟悉,不仅仅知道他们全都使用在欧洲只有少数贵族使用的燧发枪,而不是落后的火绳枪,同样也注意到,他们的纪律极为严格,尽管并不知道他们的队列训练如何,但通过平常的表现,仍然可以猜测一二。 不应该与这样的国家为敌! 回到雅库茨克之后,一定要警告总督大人! 就在哈巴古耶夫心里冒出这样的念头的时候,伊万诺维奇却悄悄的来到他的身边,悄声说道。 “老爷,这几天我已经打听到了,在明国人的城市之中,就有火枪行,只要拿白银就可以买到火枪,等到了中都,我们可以在城中买上一些。” 曾几何时,火绳枪是哈巴古耶夫等人面对鞑靼人的底气所在,但是现在,面对明军的燧发枪,他们却根本就提不起丝毫勇气,毕竟他们还使用着落后的火绳枪。 “你是说,他们的城市中就有卖火枪的地方?任何人都可以买?” 哈巴古耶夫惊骇的问道。 “是的,谁都可以买!” 显然伊万诺维奇并不知道哈巴古耶夫到底是在震惊什么。 “所有的城市都有,我的上帝啊,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什么国家……” 哈巴古耶夫在震惊之余,甚至不由自主的在胸前划起了十字,他之所以如此的震惊,是因为他们——俄罗斯人使用的火枪,往往都是从欧洲购买的——这是因为俄国本土的军工厂产量有限,因此俄国不得不像西欧大量购买军火。比如1631年一年就购买了19000支火枪以及5000把军刀。 如此一来,他自然震惊于伊万诺维奇的这番话,更是被他的回答给吓到了。他不知道,面对的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庞然大物。他们可以向民间出售燧发枪,就表明他们的军队拥有数量充足的燧发枪。 明朝的皇帝有亿万臣民! 明朝的皇帝有百万军队! 想到曾经从吴子东那里得知的情报,在这个时候,他只感觉到一种惶惶不安的感觉在他的心头弥漫着,而这种感觉甚至随着越来越靠近中都,而越发的紧张起来…… 正文 第4章 中都事(求支持,求月票) 中都,大明曾有一个中都,就是高皇帝的老家凤阳,洪武二年,大明开始在凤阳营建中都。至洪武六年,皇城及禁垣的城墙和基础基本建成,中都外城也已筑成。在当年四月高皇帝以“劳费”为由放弃了建都凤阳的计划。后来中都逐渐荒废,到崇祯年间,中都建筑悉数为闯贼焚毁。 而现在大明的中都,既是其京师所在,只不过,这个中都并不是凤阳,而是黄河北岸,紧邻黄河的清河——这里曾是淮安府治所所在,也是兴乾皇帝潜龙江北时的府治所在。 在过去的几年间,无论是作为江北的府治,亦或是作为大明的都城,这里都远比北京更适合作为首都,就人口来说,因为数十万旗人随满清北逃,京城人口不过二十万,而清河人口却超过三十五万。 就经济上而言,以清河为首都不需要经过大运河解交数百万石粮食供应京师以及北方军队食用,可以减少糜费数百万两。而在另一方面,京师的南迁,不需要再像当年永乐北迁之后,两百多年来不得不选择“保运治黄”的饮鸩止渴的治黄策略,让其重回北方故道,疏通淮河令淮河重归故道入海,不仅可以让旱涝不断的淮河两岸重新成为鱼米之乡,更能使中都可以就近获得粮食。 总之,迁都百利而无一害。 至于“天子守国门”,现在建奴据潼关窃西北,按照“天子守国门”的道理,于清河倒也算是“守国门”。 当然,所有的一切都是借口,之所以选择清河,是因为清河是朱明忠的大本营,是他的根本所在,相比于陌生的京师,清河更适合作为“新朝”的帝都。当然,在另一个方面来说,以清河为帝都,同样也标志着在某种程度上,“新明朝”与“旧明朝”的区别,尽管对于外界来说,兴乾皇帝是崇祯皇帝的儿子定王朱慈炯,但是朱明忠却清楚自己的身份,他是朱明忠,至于朱慈炯,只不过是一个名字。 他与太祖皇帝一样,都是新朝的开创者、缔造者,而不是“继承者”,说到继承,他只是继承了一个名字,仅此而已。 所以,帝都必须要迁往清河,只要迁往清河,世人才会铭记兴乾皇帝的功业——驱逐鞑靼、恢复大明。 当然,迁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首先,必须要营造宫殿,同时还要营建官厅衙署,当然还有勋贵的府邸,这些营建工程,所耗财力十分巨大。不过因为在此之前,清河就已经建成了淮王府以及官厅,所以因陋就简,倒也勉强可以使用。尽管如此,朱明忠还是特意规划了新城——既在旧城西北方规划新城,按照一期五年规划的新开发街区面积40平方里,计划容纳人口50万。至于所需要的经费,基本原则就是“统一购地、统一整备、统一销售,将所得用于城市开发”,也就是与后世开发区的思路是一模一样的。 在完成部分私有土地收购后,工部既按照开始进行土地平整,进行了上下水道、以及街道等基础设置配置,类似于后世的三通一平,当然变成了17世纪的“三通一平”——通水、通路、通下水道和场地平整。此后,又颁布了《帝都土地建筑物出售及租赁的有关规定》,其中对建设周期、转让原则、土地用途、面积大小、竞买方式都做了详细和严格的规定,跟现在的有关要求别无二致。除了衙门官厅用地、官办学校用地、道路、公园绿化等公共用地外,其余土地均上市交易,从而获取土地收益,用于中都新城的建设。 不过只是一年的时间,在十数万以唐军战俘为主的劳工努力下,凭借着划时代的建筑材料——水泥等建筑材料的应用,在兴乾二年四月,皇宫以及官厅衙门主体已经完工,加之官吏衙署的住宅也准备完成,朱明忠便立即迫不及待的下令迁都。 尽管不少官员对迁都颇有些抵触,但他们却不得不遵从皇命,迁往清河。 也正是从四月起,清河开始作为帝国的首都,至于北京与南京,不过只是大明的陪都,而曾经的中都凤阳,自然随之取消了其中都的身份。大明只有一个中都,就是清河。 而作为中都的核心皇宫,正位于东西两座新城之间,也就是以曾经的清河老城为基础的淮王府,只是现在的淮王府中规划变得更大,而且多出了许多宫殿。尽管作为主体的“奉天殿”等宫殿已经建成,但朱明忠却仍然喜欢在文华殿旁的御书房接见众臣。 “驱虎吞狼?” 御书房中众臣听着皇上的话时,无不是一愣。尽管对于这个词他们并不陌生,但却不知道,陛下为什么会用这个词。 “陛下,臣不知这何为虎?何为狼?” 作为首辅大臣的张煌言手持笏板微微揖礼说道。 “正是,陛下,这西北能言之虎狼者,不过只清虏而已,又何有虎与狼之说?” 顾炎武同样附声问道。 “虎者,就是清虏!” 坐于龙椅上的朱明忠微微一笑,然后继续说道。 “至于这狼嘛……” 沉吟片刻,朱明忠才说道。 “如西域的准噶尔,就是一头狼!” 或许,现在朝中的官员并不了解准噶尔,但是朱明忠却知道,在历史上满清用了长达一百余年,祖孙三代矢志不渝的消灭了准噶尔。他们之所以会耗费如此精力,自然有他们的用意与原因。 “准噶尔?” 无论是张煌言或是顾炎武、而钱磊、朱大咸等人皆是一愣?他们从没有听说过什么准噶尔。 “这准噶尔部,嗯,其前身可以追述到英宗时的瓦剌部,准噶尔部隶属漠西蒙古,同时期的部落还有硕特、土尔扈特、杜尔特三个小部落。准葛尔是其中最为强大的部落。二十几年前,和硕特和土尔扈特派使者找到后金,代表四个部落表示归顺。满清入关后,四部首领具表顺治,臣服大清,顺治赐予各部弓箭盔甲,命固始汗王为盟主,统领各部,从而确立了大清对漠西蒙古的统治,不过,目前漠西蒙古四部之间冲突不断,如果我们进军陕西,那么清虏势必会再次西迁……” 见众人似乎有所怀疑,朱明忠收敛起笑容说道。 “这是肯定的,军正司那边发来情报称,现在,清虏正在往西北调兵,其意图进攻哈密,一但其夺下哈密,一但朕命令大军西征,清虏为谋生存,势必会向西域进军,如此,我们就必要考虑一个问题,是追击还是止步!” 看着众臣,朱明忠随口反问道。 “众卿说说,到时候,是继续追击至哈密,还是止步于陕西?” 皇上的问题,让所有人无不是一阵沉默,他们不是二十几岁的青年,不会一张嘴就是“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他们深知追击西域需要作什么样的准备。 “陛下,从西安往哈密,近三千里,若是追击至哈密,甚至西域,恐怕不下四五千里,目下清虏有兵不下十数万,若我大明想要追击清虏,必将派出不下十万精锐,十万精锐每月所需军粮就不下二十万石,三四千里转运……” “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粟”,这句古谚他们自然不陌生,意思大概是百里以外没有贩运木柴的,千里以外没有贩运粮食的。古人之所以会说这句话,是因为运输成本。 “运往前线一石米粮,转运糜费人丁牲口口粮,恐怕不下数十石……” 既便是没有进行仔细的计算,钱磊的心里略加合计之后,然后才继续说到。 “恐怕至哈密时,一石高梁就不下二三十两。” 之所以会说高粱,是因为高梁便宜,而人畜皆可食用,对于军队来说,高粱既可以作为士兵的口粮,同样也可以作为军马的口粮,但是成本,成本确实非常吓人。 “应该是四十两左右!” 朱明忠直接道出了一个数字。他并没有说,这个数字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但众臣也不会有任何怀疑。因为军正司和五军都督府自然会进行相应的计算。但是他们并不知道,这个数字,是朱明忠在后世看到的——这是范家的范毓馪在雍正年间运送军粮的成本,而且不是运往新疆,还是更近的青海! 从内地到青海数千里之遥,十余年间,朝廷不论是北征还是西征,承运军粮的重任都在范家的身上,在范家的努力下运往青海的军粮每石从起初的40两降至25两、19两。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选择了40两这个数字。 “陛下,若是如此,恐怕于西域不宜用兵……” 这边沈光文的话音不过只是刚落,就立即遭受钱磊的反驳。 “若是如此,那虏寇于西域休养生息十数年后,于我大明威胁岂不更大?陛下,臣以为,纵是糜费亿万,也必须要要斩草除根!” 斩草除根! 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 如果不能斩草除根,所有人都知道,强大起来的北方蛮人会干什么。千百年来,草原上的威胁始终笼罩着中原大地,从春秋战国直到现在,从来不曾摆脱过这个阴影。 草原上的蛮族就像草原上的野草似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匈奴灭了有突厥,突厥灭了又有蒙古,蒙古赶走了又有了女真。千百年来,这就像是一个循环一样,中原的政权或许能用武力征服一个草原民族,能同化一个蛮族。可是用不了多久一个更凶残、更野蛮的敌人再次在草原上崛起。当中原强大时,中原可以征服他们,但是所要付出的代价却是极其沉重的。当中原王朝弱小时,那些蛮族就会侵入中原,中原会付出更为惨重的代价,就像满清入关后的屠杀。 如何能够驯服北方草原上的蒙古人? 从皇上当年远征辽东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施展了计划,但那是蒙古人,现在蒙古人的力量不足为惧,也许,用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可以征服他们。但是清虏呢? 他们占据西域,会不会成为另一个蛮族? 他们会不会再一次侵入中原? 尽管有钱磊的反驳,但是沈光文这位弘光时的工部郎,以闽王府从官入朝为官的工部侍郎,便再次进言道。 “陛下,臣以为陛下有马踏匈奴、荡平西域之宏愿,实乃为我大明千秋万代之安危。但如今中原初定,正是天下百废待兴、百姓休生养息之时,实在不宜再起兵事,且用兵西域,糜费恐怕不下亿万,还请陛下为天下万民着想,三思而行。” 沈从文的一席进言立即让在场的其他几个大臣也跟着附和起来,他们并不都是和沈从文一样是出身闽府的官员,同样也有不少淮系官员,他们之所以不愿兴兵西域。 “沈侍郎所言甚是,臣以为,我朝既然用兵西北,必先以陕西为重,待陕西克复之后,理应让其休养生息,至于西域,可以徐徐图之……” “臣附议……” 在一阵附议声中,朱明忠看到顾炎武等人,同样也是在犹豫着。他们之所以犹豫,是因为他们知道,清虏窃据西域对于中原的威胁,这个威胁不仅仅是眼下的,同样也是将来的。 千百年来,为了平定北方的边患,中原王朝可谓是劳民伤财,可即便是如此,也从未解决过北方的边患。从蒙古人到满清,两次奴役,两次文明的沦陷,两次亿兆百姓惨遭杀戮的教训告诉他们,北方边患不除,中原就不可安生。 但是现实同样也在告诉他们,征服那些野蛮人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不仅仅只是劳民伤财。甚至可能让中原王朝大伤元气。他们甚至想到有朝一代与蒙古人之间的战争,尽管最终让蒙古人不再对中原构成威胁,但是大明同样也是元气大伤,甚至若非是如此,又岂会放松了对奴尔干都司的警惕,让女真崛起? “北方的边患必须解决,否则,他们必将为患中原!所以……” 话声略微一顿,朱明忠才再一次吐出那四个字。 “所以,我们才要驱虎吞狼,一劳永逸的解决北方的边患!” 正文 第5章 税源(求支持,求月票) 如果说对于一个来自21世纪的人来说,身处17世纪中叶的中国,对这个时代有什么印象的话,那么最为深刻的印象恐怕就是一个字冷。瑞是正是小冰河时期最寒冷的时期。 这个时代的冬天是漫长的,最长可以达到七个月的时间,即便是在江南,每到冬天江河也会被冰封冻结。所以对于这个时代的百姓来说,到了冬天怎么取暖就是最大问题。为了获取薪材,不知多少大山上的树木基本上都已经被伐尽了,放眼望去到处都是光秃秃的山,为了过冬取暖和烧锅做饭人们想尽了一切办法。但由于因为城市中人口众多,难敷需求,每到冬天大雪时,城内百姓往往不免冻馁。 来到这个时代之后,对于这个时代的寒冷,朱明忠可谓是深有体会,当他看到冰封的黄河、运河以及尺深的积雪时,面对冻馁的百姓,为了解决燃料危机,他才会带来了一个后世的发明。 蜂窝煤、煤球炉。 尽管早在宋代的时候,煤炭就已经开始在大江南北普及使用,但是因为炉具的关系,它的使用仍然受了许多限制,但是朱明忠发明的蜂窝煤却解决了所有的问题。相比与旧时的使用的块煤,蜂窝煤所需要的是最廉价的碎煤以及煤屑,而且在制作蜂窝煤的时候还可以加入一定比例的黄泥,蜂窝煤配合陶制的煤球炉使用,如果准时换煤,封好炉子的风口几乎可以做到一年到头不熄火。 正是因为蜂窝煤使用方便,且没有煤烟的困扰,所以才会再出现的短短数年,风靡大江南北。而这同样也带来了另一个问题——煤炭!毕竟不是每个地方都有煤矿。 不过对于中都来说,无疑是幸运的,就在百里之外的徐州,就有大大小小数十座煤矿,且那里产出的是最适合蜂窝煤使用的无烟煤。因为当地的煤炭采运容易、供应近便的缘故,所以现在煤炭已经成为中都百姓最主要的燃料。 对于拥有数十万人口的中都来说,每天都所需要的煤炭数量极为惊人,也正因如此在黄河上总能够看到从徐州驶来的运煤船,那些运煤船。源源不断地将煤炭愿望中都,供城内的千家万户使用,而在黄河岸边更是有数座煤栈,每一座煤栈都堆积着小山般的煤炭。 “你们看。” 置身于黄河大坝上,朱明忠的手指着黄河上的船只,便是相隔甚远也能够看到那些船上装载的黑乎乎的煤炭。 “就是这些船从徐州把煤炭运到了中都,让城中的百姓,再无冻馁之忧。” 作为蜂窝煤的发明者,每每提及此事时,朱明忠都显得很是得意,他不仅发明了蜂窝煤以及陶制的煤球炉,还发明了蜂窝煤取暖炉,如此才使得百姓免遭受冻馁,当然,使用蜂窝煤室内取暖必须使用陶制或竹制的烟道,以避免一氧化碳中毒。 “可是,黄河每年到了冬天就会冰封几个月,那几个月怎么办?而且冬天又是老百姓最需要用煤的时候,平常他们一天只需要三四块煤球,而到了冬天因为取暖,每天却需要至少五六块煤球。如果煤炭不足的话,就有人挨冻,就有可能被冻死。可是到了冬天黄河就会封冰,自然不可能再用船运煤,如果是用马车的话,运费太高,即便是运进了城,煤价也会比平常贵上许多,怎么办?” “回陛下,所以京兆尹会在入冬前,要求各煤栈必须备齐至少五万吨煤,而且官府也会备下不少于五万吨煤,再加上百姓自行备煤,这几年冬天倒没有听说有煤球供应不足的事情。” 曾经主掌江北事务的吴有才对于煤炭的重要性,自然非常清楚,从第一年冬天发生燃料供应不足的问题后,从第二年起,每年入冬前,官府都会召集煤商,要求煤商备煤,同时也会督促百姓于家中备煤。几年来,入冬备煤早就成了官府与百姓生活的一部分。 “那么其它地方呢?” 看着吴有才,朱明忠沉声说道。 “此次迁都南下,朕经过北方各地,但凡有山的地方,山木无不是被砍伐一空,山上不过只有小树野草,朕曾询问地方官员,地方官员皆言,薪材匮乏,省城外附近百余里皆无柴炭可采,柴薪无不来自数百里外。” 明代人口自万历年间突破一亿之后,人口数量的绝增长,使得全国上下对于植物的燃烧的采伐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以至于人口众多的城市和江南一带,早就达到了有山皆空、无岭不秃的地步。 “一座四十万人的城市,则要损耗400平方里的山林,可又有几座城市周围有这样的山林?这几十年,人口因满清屠杀锐减,许多地方山林得以恢复些许元气,可再过几十年,盛世滋丁,人口增长,薪材采伐只会越来越困难,百姓无材可用时,又该怎么办?” “用煤!” 没有任何疑问,用煤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选择。相比于薪材,煤几乎是取之不尽的,甚至成本更低。 “陛下,正因如此,才需要推广使用煤球代替薪材。现在徐州煤矿产出的无烟煤,不仅供应中都,同样也沿运河供应南京等江南各地,而且,因为煤矿课取矿税甚丰,所以各地官府亦纷纷鼓励商绅开采煤矿,大兴煤矿,既能充实税源,又能便利百姓,解百姓薪材不足之忧。” 提及煤矿的矿税时,顾炎武会把目光投向陛下,这正是陛下的“发明”,准确的来说,是征税的方式。正是陛下改变了煤、铁、铜、锡、铅等矿税的征税方式,才使得现在大明每年可以收取数百万两矿税。 “如今,朝廷用度宽裕、百姓不至于受冻,皆是当年陛下之功。” 顾炎武并没忘记借机拍皇帝的马屁,这是身为大臣的职责之一。 “不过都是数年前的旧事了……” 尽管嘴上这么说着,但是朱明忠的脸色依然显得很是高兴,毕竟,这个财源是他找到的。 当然,找到这个财路的过程可以说是一波三折。当时占据江北的朱明忠,为了充实财政,也曾像后世论坛、小说中人们说的那样——收商税。 “以税抑商、固以国本!” 拿着朱元璋这八个字作为圣旨,朱明忠曾大张旗鼓的想要按照后世许多网友说的那样,在江北征收所谓的“商税”。不过几经询问之后,他才知道,这个时代确实有商税,而且一直在征收。 早在明初,百姓外出经商,必须先伸请“关券”,关券就是路引,实际上允许行商贩运商品的营业许可证,申请“关券”需要向政府交纳一定的手续费,称之为“路引钱”,也就是营业执照税,取得营业许可的行商贩运商品到异地的销售,路途经过关卡需要申报商品数量,缴纳一定的关税,贩运商品到达销售地后,商人也不能直接将商品在市场上销售,而必须按规定将商品存入塌房、官府,交纳塌房税和免牙钱,获得政府开给的完税票据后,才能进入市场交易。在城镇经营店铺的坐贾,开店也要向政府申请“占籍”,交纳一定的“占籍钱”,取得营业许可,才能开店,开张后,还要承担两种商税,一为商品交易税,按商品价格合计交易额,三十税一,二是市肆门摊税,就是根据店铺类型固定缴纳税款。 三十税一低吗? 不低也不高, 因为有亲友做生意,朱明忠知道,在二十一世纪零售业采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同样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税额是3%,反倒低于“不征商税的明朝”。 但这都是文字上的税额,既便是在二十一世纪,税务部门因为无法统计小商贩的销售额,所以无法按法律向商店、超市、饭店等市内店铺征收足够的税款,最终只能选择,按门市固定收取,就一个店一个月多少钱。根据行业、规模不同,所纳的税款不同。 大明,同样也是如此,所谓的“三十税一”因为无法统计销售额,使得收数微薄,征税苦累无功。 这也带来了一个结果——实施“三十税一”的比例“重税抑商”的地方,很难收到税款,因为官府不可能统计出城中店铺的销售额,而逃税——这是商人的本能。 相比之下收市肆门摊税,依据行业、规模不等,征收税金反倒更为现实。尽管征收额度有限,且有税吏中饱私囊的机会,但却仍然可以收到一定数额的税款。只不过,在明朝市肆门摊税和交易税一样是常规税,前者的额度极低,而后者因为难以统计,所以极难征收。所以才有了宣德年间增加五倍市肆门摊税一事,目的也是为了获得税源。 只是市肆门摊税从店铺规模到行业,与二十一世纪一样,有太多的漏洞可寻,税吏皆以市肆门摊税中饱私囊,官员也以此贪墨,况且市肆门摊税本身就不高,于户部的税收中被列入“杂赋”。 真正大头的商税是什么? 是沿大运河以及内地重要关品设立的税关征求的关税——每年一百余万两关税。相比之下,直到康熙二十四年,满清的“关税”才超过崇祯时期。 在得知这个答案之后,朱明忠自然失望至极,可再失望,也要想办法充实税源,最终,他把脑子动到了煤矿、铁矿等矿产资源上。或许官府永远不可能每个店铺派一个税吏监督经营,避免商人作假帐,少交甚至不交税,但是却可以通过对煤矿的产量进行估算,然后根据估算征税——这是90年代对小煤窑的征税的办法。 这个办法看似很粗暴,但是却给江北带来了数十万两的矿税,更为大明带来了超超过三百万两的税金,一定程度上充裕了大明的财政。 “有江河的地方,确实可以通过江河运过去,可是如此没有江河之便怎么办?比如像六安府,那里的百姓就不需要煤炭吗?” 虽说有些得意,可还不至于忘形,所以朱明忠仍然没有忘记把大家请到大坝上来的原因。 “靠马车?现在官道确实一直在整修,相比过去,运输的成本确实下降不少,可即便是如此,运费仍然颇为高昂?用马车将煤炭运到三四百里外的运费又是多少?” 如此反问之余,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别说是运出几百里,就是徐州各个煤矿,将煤运往码头时,不过区区数十里、十数里,运费就已经将各矿的煤价区别开来,水路确实便通,可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水路可能,没有水路的地方怎么办?” “回陛下,水路行船、陆路走马,古来如此,即便是运费略有增加一些,也没有任何办法可言。” 对于顾炎武的回答,朱明忠并没有反驳,别说是这个时代,即便是到了二十一世纪,也是如此,顶多也就是多出飞机一个选项。 “水路行船,陆路走马,确实不假,可是,这个走马的方式,却可以改变一下!” 恰在话声落下的时候,黄河中一艘多桨帆船正快速驶过,朱明忠便指着江中的船说道。 “你看这多桨船,旧时江河极为少见,可现在却很是寻常,因为它速度更,航行稳,所以才为商民欢迎,在水路如此,在陆路同样也是如此,现在最大的四轮马车已经可以装载不下四五吨货物,旧式两**车,顶多运一吨货,这陆上运输成本下降又岂止一倍?这降低运输成本的关键,还是在于交通工具,只要改进了交通工具,就能降低成本,当然,还有就是新的官道,现在行商愿意走官道,就是因为官道平整,便于四轮马车拉重货,即便是交点过路费,也是合算的。” 过路费,这是大明新修官道的特点,那些整修一新的官道,借鉴后世高速公路的“先进经验”——设立收费站征收过路费,现在过路费,正在慢慢成为大明财政的一项重要收入。 “陛下莫非想造更大的马车?” 张煌言不无疑惑的问道,但却只看到陛下露出了一个笑容道。 “那是自然!” 正文 第6章 天下大变(求支持,求月票) 更大的马车! 马车能有多大? 明代时中国的马车并不大,所谓的“大车”,不过只能拉两千斤货,那种两轮大车,并不适合军队使用。所以在定居江北之后,朱明忠便借鉴十八世纪发明的西部大篷车设计了一种大型马车,这种马车有5.5寻长(1寻约1米),3.3寻宽,高1.2寻,它可携带10000斤货物,在马车顶部有一个白色的帆布篷,可以抵御恶劣的天气,它的车架和悬架虽然是用硬木制成,但是包铁的木轮更为耐用。 在江北的兵工厂制造出这种大型四轮马车之后,它就受到军队的欢迎,它既可以用来运输物资,也能拉士兵,如果万一遇到袭击,也可以凭借这些车辆作为防守阵地。它几乎在一夜之间淘汰了旧式马车,无论是军队,或是民间都是如此。在过去的两年间,这种大型四马车,更是随着忠义军的脚步,扩散至全国各地。 尽管这种大型四轮马车载重量很大,但仍然不能满足一些特殊情况下的需要。 “烈山煤矿……” 在进入马车厂之后,朱明忠一边走一边对张煌言说道, “皇室占有65%的股份,但是从烈山煤矿到码头,却有60余里,过去一直是用大马车运输,每吨煤平空多出了五分银子的运输,差不多就是十里一分,一千里的话,就是十两,五千里,就是五十两,当然,实际上应该会翻上一番以上,毕竟,远程运输车马损耗更多,再加上人员工钱,运费应该不少于100两,甚至可能还要再多一点,所以,以朕的估计,往西域运送物资,每吨的运费应该在100两至150两之间,如果我们派出十万大军,一年的作战所需要的物资,不会少于10万吨,仅仅只是运费就需要1000万两以上,如果持续三年、五年,到时候,可就是四五千万两银子……” 见张煌言欲开口说话,朱明忠便直接伸手制止他,然后说道。 “西域必须要打下来,而且,我们在沈阳缴获的那笔银子,就是用于追击满清的军费,这两年,仅仅只是利息,就已经有几千万两了,银子,确实够!但是代价……” 摇摇头,朱明忠的语气显得有些沉郁。 “太大!” “陛下,到时候,恐怕不需要十万,也许只需要五六万官军就足以平定虏患。” 张煌言只以为陛下是在感觉开支太大,知道不可能阻止陛下用兵西域的他,便试图缩小西征的规模。 “确实用不了十万,五六万足以……” 点点头,朱明忠看着院中一辆辆马车,然后长叹道。 “可是一吨一百两的运输,朕想到就是心痛啊,心痛的不是其它,而是因为这一百两是打水漂了!” 打水漂了! 之所以打水漂,是因为这些运费是看不到任何实际回报的。 “虽然运费是必须,但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浪费,怎么样减少浪费,这个问题,就必须加以考虑……” 在说话的时候,朱明忠已经来到了马车厂后院,这家奔驰马车厂曾是官府的兵工厂,专门从事马车制造,去年与一些兵工厂一同被拍卖出售,现在这家马车厂尽管是明军最重要的马车供应商之一,但却已经属于私人,它的股东既有勋贵也有普通的官员、士绅。当然,皇家并不占股份,对于马车……朱明忠还瞧不上。 “其实,这又回到了刚才的话里,就是烈山煤矿的煤炭运出上,无论是运输成本或是运输需要,都不是大马车所能满足的,所以,平妃……她是商家出身,这几年一直都是她负责打理皇产,” 在一如这个时代的帝王,朱明忠同样也有他的三宫六院,笑着说道。 “为了这件事,她在年前的时候一直向朕报怨,什么运输限制了产量,什么每到下雨时,运输多少不便,什么马匹折损,总之,都是这样的话,所以,朕便给个想了一个主意……哪,你看。” 进入后面的停车场,朱明忠手指着一排整齐排列的小车说道。 “就是这种车,很快烈山煤矿就会用这种车取代大马车,用它来运煤。” “什么?” 诧异看着一排宽不过三尺、长六尺、高五尺左右的小车,张煌言不解的问道。 “它?它能比大马车运更多的货?” 这车实在太小了,别说是张煌言,就是对陛下从不曾怀疑过的钱磊,同样也有些怀疑了,他怀疑着,这马车能不能运那么多的货。 “陛下,它的车轮怎么这么小?” 顾炎武指着小车的车轮说道,钱磊也朝着车轮看去,仔细观察了一下,他才发现,这车辆似乎是用铁铸的,并不是木制的车轮,而且……突然,钱磊像是发现了什么不同的地方似的,他先是仔细观察一下,在抬头时,看到顾炎武的脸上也有些惊诧。 “陛下,它为何停在铁……” “铁……铁轨上?” 犹豫着,顾炎武与钱磊两人几乎同时问道这个问题,只不过在顾炎武犹豫的时候,钱磊先说出了“铁轨”两字。 “因为它是在铁路上行驶,自然要停在铁轨上啊!” “什么?铁路?” 张煌言、顾炎武以及钱磊三人的眼睛同时一睁,立即失声问道。 “铁路?难道是要用铁筑路?” “应该说是用铁轨筑的路,自然就是铁路了!” 铁路! 在另一个时空中,是谁发明了铁路? 此事已经不可考证了,但是用来运货的轨道路,却经历了多次变革,从在19世纪中晚期仍然于北美林场中广泛使用的木轨路,到18世纪就在英国煤矿广泛使用的板轨路,再到铁轨路,前后用了多长时间的演变,朱明忠并不清楚,但是当他的妃子向他抱怨着运煤的问题时,他就立即想到了铁路,当然,这个铁路并不同于后世的铁路。 “在烈山煤矿使用的运煤车道,并不是使用马匹挽曳,而是使用人力推,之所以使用人力,是因为风雨天的时候,人可以穿着油布雨衣,而马匹不行,相比于人,马匹更骄嫩,所以2尺宽的运煤车道,才会用人力推。” 运煤车道用人力推,在19世纪的煤矿是极为普遍的,无论是矿道内或是矿区内,都很寻常,在中国的许多小型的地方煤矿甚至直到二十一世纪,仍然使用人力推运矿车,不过都局限于矿内。 “但是这样人力推运矿车并不适合真正的铁路……” 所有人都很好奇,不但张煌言、顾言武、钱磊、朱大咸、吴有才等朝中的官员,总会把目光投向那个扎着花的棚子,就连那些清河书院的老师和学生们,同样也是好奇的张望着,今天不但朝中的官员来了,就连同书院山长朱之瑜以及黄宗羲、王夫之等人也来到了这里。 与旧时推崇理学不同,新朝推崇“实学”,而朱之瑜不仅仅是清河书院的山长,他同样还是帝师——他是陛下的老师,这也是陛下推崇实习的原因之一,当然,更重要的是“实学”的流行,并不是朝夕的事情,张居正、海瑞、焦竑、徐光启等人都是实学派的代表人物,他们是其中的“王霸并用派”,也可称之为“义利双行”派。这一派复兴先秦的诸子学说,对管子、韩子、老子、庄子、墨子等都有所称颂,尤其是吸收了管、商的“功利”学说,不讳言“富强”,以“富国强兵”作为终极目标。 实学所要摒弃的是正是理学的两种治学风习,即“八股之习”与“道学之习”。这也是明代实学大家所共同针砭的目标,往往称之为“俗学”,以与他们所提倡的“实学”相别,他们讲究“实用”,提倡“实学”、“实行”、“实政”,主张“实心”任事。他们抛弃道学家游谈无根的陋习,更多地注意那些有关国计民生的事情,诸如农田、水利、河漕、盐法、天文、地理等等,他们主张实践、主张科学、甚至主张中西合璧。 这也是朱明忠选择“实学”的原因,在历史上,明代自嘉靖年间开始的实学风潮,于一定程度上来说,相当于中国的“文艺复兴”。这一股以“经世致用“、倡导“实学“为主要特征的实学思潮,对理学和心学的禅化进行抨击,终结以宋明理学为主流的长期统治。 只不过这场文艺复兴却因为满清的入侵被彻底摧毁,那些实学思想家,或是被兴义兵抗清,死于刀兵,或是以身殉国,或是流亡海外,或是隐居山林。而已经式微的理学,却因为满清的入侵,得已续命,最后这个被实学思想家称作“误人才,败天下事者,宋人之学也。”的理学,反倒成了所谓的“儒家正宗”,历史总是如此的抓弄世人。 但是现在,清河书院却已经成为实学的大本营,在朱明忠本人的支持下,清河书院毕业的学子,已经进入到了大明的方方面面,在大明的书院之中,实学已经成为绝对的主流,至于理学……“误人才,败天下事者,宋人之学也。”。自然被彻底的否定。 今天,之所以会有这么多人云集于此,因为对于大明来说,是个大日子,至少对于皇帝本人来说,是个大日子,当然,对于清河书院而言,同样也是如此。 “舜水兄,你看,世侄也来了!” 黄宗羲冲着不远处的朱大咸微微点下头, “他是阁辅,陛下和百官都来了,不能不来。” 朱之瑜微微一笑,或许他一生不曾出仕,但是儿子却能官居阁辅,已经让他颇为欣慰了。 不过在看到人群中的另一个儿子,朱大勇的时候,他的神情还是略显有些不甚自然,既然是已经过去多年,也无法改变。 觉察到朱之瑜的脸色变化,顺着他的目光,看到那位正与官员们畅谈的朱大勇时,黄宗羲自然明白,这位仁兄的脸色为何会显得不甚自在,毕竟朱大勇曾有赴满清科举的举动,对于朱之瑜来说,这是他永远无法洗去的污点。 “舜水兄,今天对于我清河书院来说,可是一个大日子。” 黄宗羲并没有插手朱之瑜父子间的事务,而是把话题转移到了眼前的事情上,他瞧着花棚后方那个被红绸遮挡物体看去,看到一旁的张英时,特意说道。 “张敦复,他是工学科的,现在就在工部吧,也算是学以致用,听说,这个差事,就是他负责的?” 虽说新朝已经两年未开科举,但是新朝仍然补充了数千官员,这些官员当然不是特旨招来的前朝进士,其中大多数都是清河书院毕业的学子,也正因如此,清河书院才会受到学子们的追捧,今年更是考进了三千新生。他们于书院所学的并不局限于圣人文章,毕竟“实理实学、学以致用”是书院的信条,于书院内先后设立了法学、数学、医学、工学、船学等学科,开展科学教育。这也是清河书院的特点,当然,现在国内的其他书院,受清河书院的影响,同样也相继开设了这些学科。 只不过,现在清河书院的毕业依然垄断着官场,官场上六成的青年官员皆毕业于清河书院,其它四成则是出自各个专门学校。 “他和师弟们一同做的,这件事是皇差。” 朱之瑜倒是没有丝毫的隐讳,直截了当的道出了这件事的不同之处。 “此事若成,我清河书院必将名垂千古!” 世人皆好名声! 朱之瑜同样也不例外,他之所以将全部心思放在书院上,既是想趁现在陛下推崇实学,朝中官员半数主张实学的机会,把实学推广至少全国。同样也是为了个人的名声,而他早已经和书院联系在一起,也正因如此,才会显得这么在意。 “毕竟,此事是功在千秋的好事!” 说出这番话后,朱之瑜更是看着从那花棚中延伸出来的轨道,神情显得有些激动。 “此物大行天下之时,必将是天下大变之日!” 正文 第7章 铁路(求支持,求月票) 过去的一个月中,他们不止一次听说过“铁马路”的大名。 只是,谁都不知道,什么是铁马路。 铁马路,是什么,谁都不知道。当然,现在他们知道了。这是一条铁制的轨道,轨道铺设浸焦油的枕木上。 这就是“铁马路”。 黑木、黑轨,在这黄土地上,甚是显眼。 这是伸向未来的轨道! 作为工部工程师的张英,同样也穿得整整齐齐赶去,即便是作为铁马路的设计师,因为品级低下,所以他当然没资格列入贵宾行列,不过倒也能站在前列,这比外面那些看热闹的百姓人要好的多,至少在这里,他可以看到车站里的一切。甚至可以看到皇上,可以看到皇上在鞭炮的烟雾中,走到车前,亲自拉下车厢上盖着的红绸,将一辆黑色的车厢展现在人们的面前。 “这就是铁路!” 站在车厢旁,在即将上车的时候,朱明忠用脚点了下脚下的铁轨,转身对众人颇有些激动的说道。 “有了这条铁路,一切,都会改变!” 脚下的这条轨道,从南至北延伸。虽然只有八里,但却是一个开始! 在即将踏上客车厢时,他的目光扫视周围的官员和百姓,然后说道。 “今天,这条铁路,正式开行!这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件,在世界上从来没有过的奇迹!记住我说的这句话……” 在说出这句话后,朱明忠特意对朱大勇,这位报社的总编说道。 “记下来,铁路将会改变一切!” 此时朱明忠的神情显得极为严肃。 这条从码头通往城区的铁路长8里,轨距为1.5寻,略宽于后世的准轨。它是世界上第一条铁路,当然,是一条马拉铁路。 马拉铁路! 任何一个看过《让子弹飞》那部电影的人都不会忘记电影开头时的马拉铁路,尽管“吃着火锅唱着歌”确实是一句让人禁不住发笑的台词,但马拉火车的情景既让人诧异,同样也让人觉得荒诞。 其实,这并不荒诞,16世纪的英国就曾存在大量货车道,其轨道用粗糙的木头制造。当马匹和轨道相结合,能极大地提高牵引的重量。在英国东北部,这样的轨道马车曾形成非常密集的交通运输网络。1726年,当地的一群煤矿主还建设了一条共享的马车轨道把煤矿连接起来。 只不过朱明忠并没有选择寿命短的木轨路,而是选择了铁路,选择了用铁制的轨道修建铁路。这的路轨就是“工字型铁轨”,它是真正的铁轨,用生铁铸成的铁轨。 只不过受限于技术,在17世纪的大明,自然不可能有轧钢机械轧制钢轨,这个时代唯一的选择就是铸造铁轨,实际上,最早的铁轨就是用生铁铸造的,甚至生铁铁轨一直使用到19世纪中期,才在一定程度上为锻铁轨取代,直到19世纪70年代钢轨出现后,钢轨用了十几年的时间,才完全取代铸铁轨。 铸造铁轨并不复杂,与铸造火炮并没有太多的区别,无非就是首先制成模具,铸铁轨每根长度为3米,用砂模铸造。成本倒还算廉价。 就在朱明忠说话的时候,“驾驶员”已经牵着马——那是十二头高头大马,这种马是特意从军马场调来的夏尔马,这是去年刚刚从英吉利引进的重挽马,它是世界上最大的马,也是挽力最强的马。 在车夫将马挂在车上之后,车夫便手持长鞭坐于车首,数马匹分立于轨道两侧。在即将进入车厢的时候,朱明忠看到了官员中的张英,尽管马拉铁路是他的构想,但是,却是由张英将他的构想变成现实,这个历史上因“六尺巷”而闻名的满清礼部尚书,现在却成了一个工程师,历史居然在这里拐了一个这么大的弯。 “张英!” 于人群中的张英听到陛下的喊到他的名字时,好一会才反应过来,愣了一会才急忙小步跑去,深揖道, “臣见过陛下。” “免礼!” 话声落下的时候,朱明忠侧开身,指着车门对张英说道。 “你先上车!” 瞬间,整个车站都变得静悄悄的,落针可闻,所有人都惊骇的看着眼的这一幕。 皇,皇上在说什么? 如果说其它人是震惊的话,作为当事人的张英,这会后背已经冒出了冷汗,诚惶诚恐的他,甚至就连说话也变得结巴起来。 “陛,陛下,臣、臣……陛,陛在下此,又岂有臣,臣先上车的道理。” 相比于张英的惶恐,朱明忠颇为热情地对他说。 “张英,朕虽是君,可此铁路却是由你主持修建,在工程缔造者的面前,礼仪是不存在的,你先上车,请!” 如果说一开始,朱明忠只是因为高兴才会喊来张英的话,那么现在,他却有自己的用意。 既然宋代那会可以金榜题名,可以夸马游街,那么现在,朱明忠就要用另一种方式,告诉世人,工程师可以用另一种方式夸马游街,而且更让人羡慕——因为是皇帝本人为其牵马! 在张英上车的时候,他的神情是恍惚的,甚至有些不知所以,甚至直到坐上车的时候,他处于惊愕之中,这是古往今来,为人臣者从未曾有过的恩宠。当事人如此,车上的乘客同样也是如此,他们的神情无不是显得有些复杂,以至于他们甚至都忽视了这列车。 恰在这里车夫一声吆喝,长鞭当空炸响,众马扬鬃奋蹄,拖曳着12节车厢朝着沿着轨道行驶。在车厢动起来的时候,朱明忠立即笑了起来,笑得很畅快。直到这时,人们才从张英受到了“似海君恩”中清醒过来,意识到车正在行驶后,看着车厢内坐着的几十名乘客,作为报社主编的朱大勇立即问道。 “陛下,这马车可以带三十余人?” “这个问题,你应该问张工程师,车厢和铁路一样是他设计的!” “臣,臣不敢……” 明明是借鉴了陛下设计的运煤车,甚至就连同运煤铁路,也是陛下的构想。张英正欲开口解释时,有意树立典型的朱明忠,则微笑道。 “张英,你来告诉他们,这车有什么不同?” 得了君命,看着陛下投来的目光,尽管内心惶恐不安,但张英也只得硬着头皮说道。 “臣遵命。” 随后才解释道。 “运送旅客的车型与货车厅相似,车体全部为木制,每节前后安装四只铸铁车轮,在轨道上运行。前后开门,两侧各有小窗。车厢内两侧可坐30人左右,客满的话可以乘50人。” “50人,也不多啊,夏尔马,本身就是大马,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车用了六挽吧!” 六挽就是六匹夏尔马,作为五军都督府右都督的张金生,自然了解夏尔马的挽力,毕竟,夏尔马本身就是作为改挽马的项目与其它重挽马一同引进大明。 “回大帅,这车厢一共有12节,如果坐满,可以做600人!” 600人,这个数字一出,立即让所有人无不是倒吸一口凉气,这会他们才想起来,其它人都坐到了后面的车厢。 “如果是用来运货呢?” “货车为半敞篷车。高两尺两寸,之所以将车身设计低,是为便于装卸货物。每车满载可装粮食100麻袋,载重8吨。每列由10节车厢相连,同时可挂两节客车厢,用12匹重挽马牵引,一次可载重80吨。货车可以昼夜不休的运行,歇人歇马不歇车。这马拉的轨车,马匹套于车首两侧。到达北站车站终点时,将马匹卸下反牵至另一端,重新挂上,后车也就变成了前车。” 这会,别说是像张金生,这样久经行伍的人被这个数字吸引了,就连其它的大臣,也都在那里合计了起来。 “80吨,12匹马,大马车5吨,八匹普通马或者四至六匹重挽马,岂不是用相同的马,运力一下增加8倍?而且还能额外运兵……” 在众人的惊骇中,前方“驾驶台”上的驭手扬起大鞭呼“驾”一声,车厢下方的车轮发出隆隆的声响,拖曳着12辆客车的六匹马奋蹄嘶鸣的奔跑着。 “铁轨!” 原本震惊于铁路运力的张煌言突然意识到问题的关键——铁轨才是关键! “如果本阁部没有猜错的话,这马拉铁车之所以运力如此之高,恐怕与这铺于路上的铁轨有很大的关系吧!” “首辅果然一眼便看出其中关键,马拉铁车之所以载重量大,速度快,正是得益于铁轨铺设的铁路,其实这……” 就在张英试图把功劳还给陛下的时候,朱明便在一旁岔开话题说道, “那铁轨是怎么造的?” “回陛下,铁轨是用生铁铸造,造成铁轨后,再经过热处理,以提高铁轨性能。凭借着多年铸炮的经验,利国驿铁厂可以批量生产出一寻20斤铁轨,而且铁轨生产工艺非常简单,一般铁厂都能制造,当然需要派人指导热处理工艺……” 在张英提到“20斤铁轨”时,朱明忠的唇角微微一扬,这种铁轨标淮与后世的16公斤/米路轨的轨型相似,在1寻(米)支距下实物静弯强度达到3吨,尽管无法同后世的同类路轨相比,但在这个时代,依然是一种划时代的发明。 对此朱明忠所提供的只是一个概念,从烈山的运煤铁路到这条铁路,都是由张英设计完成,至于烈山那边,则是使用更轻的15斤铁轨。 在张英着回答着他人的问题时,列车依然在用不快不慢的速度往前行驶着,看着窗外掠过的街道,朱明忠的脸上带着一丝微笑,这条铁路只是开始,只是某路技术验证,一但技术成熟,他就会下令向西修建铁路,从中都到开封、洛阳、潼关、西安直到新疆。 当然,在未来的有一天,这条铁路甚至将修到了中亚,以至于欧洲,甚至莫斯科、圣彼得堡……好像现在还没有这座城市! 修建这条铁路需要多长时间? 十年、二十年? 这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十年或者二十年后,蒸汽机车就会取代重挽马,那时,大明的军队,就可以源源不断的沿着这条铁路进入西域,把那片已经失去九百年的土地夺回来,然后向西、向西……直到大海的另一边! 尽管远洋商船可以帮助朱明忠实现这个愿望,但是,商船不能把物资运到新疆,运到中亚,但铁路却可以,即便是最原始的马拉铁路,也能用更为廉价的运费和更快的速度,把军队、物资运往西域,当然蒸汽机更好! 还差一点,只差一点了…… 张煌言把目光投向陛下,他看到陛下的脸上带着若隐若现的笑容。 铁路是陛下寄予厚望的东西,想来陛下,正是想要凭借铁路,把物资源源不断的运往西域吧! “这一里铁路,需要多少铁?” 恰在这里,传入张煌言的耳中的问题,让他立即把注意力从陛下的身上转移到了张英的身上, “一里500寻,一寻铁轨20斤,一里的话,就是2万斤的铁轨,每节铁轨都需要鱼尾板固定连接,每块鱼尾板重三斤四两……每里需2万7千斤铁,再加上道钉,需铁3万斤……” 三万斤铁一里路! 这八里路岂不就是二十四万斤铁! 瞬间,所有人都被这个数字给“吓”到了,原本还震惊于铁路运力的他们,这会立即交头接耳的讨论起来的。 三万斤一里,到西域的话,五千里铁路要多少铁?突然,张煌言已经不愿意再去思索这个问题了,这是不可能的! 如果说先前还曾对铁路满怀信心的话,那么现在却已经是心灰意冷了。 一万万五千万斤铁! 全天下才多少铁? 这铁路怎么可能行之于天下! “陛下,这,这铁路,当真是以铁筑成啊!” 面对张煌言的诧异,朱明忠反问道。 “铁路不用铁修用什么修?” 恰在这时,列车抵达了终点,从起点到终点,不过只用了半个小时,直到列车停下来的时候,人们才意识到,他们已经“到站”了…… 正文 第8章 西安事(求支持,求月票) 兴乾,这是大明的年号,尽管此时大明年号已经通行天下,可是在陕西,这里却用着满清的年号——天承二年。 对于陕西的数百万汉人来说,相比于潼关东的百姓,他们仍然在满清的奴役下,过去身为奴隶的日子——近二十万涌入陕西的清虏,几乎耗尽了陕西的民力,让这里的百姓背负着沉重的负担。 如果不是因为去年土豆的传入,恐怕不知多少百姓会因苛捐杂税饿死于乡间。有时候,世事总是如此让人难以琢磨,原本于清河繁育的土豆是为了让北方的百姓在这个小冰河时期免于饥饿,可谁曾想到土豆却让联西的满清得已续命——相比于小米、高梁,高产的土豆更适合陕西的环境,而在百姓们把大半的粮食都交给官府后,土豆就成了百姓们续命的口粮。 天承二年的陕西,尽管当地的百姓过着倍受压榨的日子,但是相比于有些人来说,他们却是幸运的,至少因为大明的存在,清虏不敢再像过去一样,对他们任杀任取。就像那满城之中,那些被清虏掳来的女子一样,虽说那些女子的相貌与汉人迥异,但是那些眉目间的哀色却是难掩的。在满清的屠刀下她们失去了自己的父亲、兄弟和孩子,和她们的姐妹甚至女儿母亲一同被满清掳为奴隶。 只不过,没有任何人会在意这些女子的想法。对于大清的君臣来说,这些女子是安抚军心的工具,当然,也是让旗人能够繁衍下去的工具。 “今日旗中上下,能够安稳如此,多亏了先生当初的定计!” 面对王化行的时候,玄烨这位大清国的皇上,言语之中带着些许感激,就在差不多两年前,他还面临着生死威胁——鳌拜突然被刺,尽管让他看了执掌大权的希望,但是随之而来的却是前所未有的危机——鳌拜的兄弟于军中威望颇高,其麾下有十万大军,万一卓布泰要是领兵打来,又该如何? 在危机四伏的时候,正是眼前的王化行出面化解了这一切,尽管把刺杀鳌拜一事,全都推给了明人,暂时安抚了卓布泰,但是最后让八旗上下军心安定的却是王化行的一招“掳人为奴”,当然,掳来的都是女子,也就是那些掳来的女子,让原本燥动的军心得已安抚,当然,最让人欣慰的是,现在八旗,已经新添了数万丁口,虽说不过都只是婴儿,但十几年后,必定又是一群悍勇兵卒。对于人丁稀少的八旗来说,人口的增加才是未来。 “全是皇上英明。” 似笑非笑的看了眼面前的少年,王化行继续说道。 “若是皇上不采纳的话,恐怕也没有丝毫用处。” 王化行然后又笑道。 “如此看来,你家中长辈,应该是朝中重臣,若不然,他的建议又岂会为皇上采纳。” 他嘴里虽然这么说,看着少年,目光却是似笑非笑的。 从两年前结识这个少年起,他就已经隐隐的猜出了对方的身份,只不过,因为对方从不曾承认过,他也没有去揭穿这一切,而只是做为朋友,为其出谋划策。 此时的玄烨仍然是一副神态自若的模样,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已经被看穿了,遂笑问道。 “学生听说,大明朝又一次拒绝我大清对其称臣,以先生之见,难道,我大清当真只有西去一途可走吗?” 去年玄烨就已经拜王化行为师,虽说王化行只有三十岁,可在玄烨看来,他却是极有才学之人,若不是有他于一旁指点,他又岂能轻易化解几次危机,甚至现在辅政大臣们也不敢再像过去那样独断专行。 “可是我没有记错的话,这西行一计是洪承畴所定吧!” 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在玄烨点头称是之后王化行才说道。 “即然如此,那必定是唯一的选择了,毕竟洪承畴之所以定下这番主意,恐怕也是因为他知道,于大明来说,陕西是必会收复之地,无论如何,都不会容忍大清拥据陕西的,所以大清只有趁着明朝尚未用兵陕西时,尽早迁往西域,而不是于陕西坐以待毙。” 王化行的话让玄烨的心头一紧,他自然知道,这两年明朝之所以没有用兵陕西,并不是因为他们实力不济,而是因为大明需要休养生息,现在的明朝正在积聚着力量,一但时机成熟,他们必定会用兵陕西的,这个时机会是几年? 两年? 三年?还是更多…… 若有所思的玄烨便问道。 “那么以先生看来,明朝会在什么时候用兵陕西?” 现在对于明朝是否会用兵陕西朝中上下倒是没有争执,谁都知道,这陕西不是久处的地方,但是却没有人愿意离开,毕竟,谁都不知道到了西域,又会是什么样子。甚至到了那里,是否有人供养也是问题,当然,既便是现在,八旗也不像过去一样不事生产,而是在陕西屯田,幸好现在旗中大半丁壮都是包衣出身,本就会农事,去年开垦了上百万亩荒田,倒也能让他们衣食无忧,可口粮无忧,并不代表着大清就能高枕无忧了。 陕西呆不下去,西域,到了西域,没有了汉人的田赋税收,又该如何维持,屯田固然可以解决一时,但这屯田又岂是长久之计?况且从史书上看,西域可不是什么好地方啊! “应该用不了多久了。” “哦?先生何出此言?先生可是听到什么消息?” 王化行看着玄烨笑道。 “这何须听到什么消息,只要看报纸便可得。去年明朝初定,为何明朝新君不愿西征?不是他不愿,而是因为他不能,当时虽说闽郑已经尽数归他,可是闽郑之中,兵卒数十万,再加上闽郑府中权贵,这些人如何安抚?还有广东的李定国,甚至就连同重庆的李来亨,这些人,他要想办法解决,若是没有解决这些问题,他冒然用兵陕西,万一兵败,又会有什么可能?” 明珠见王化行谈兴起来,则在一旁为他倒杯茶,然后,趁空插话说道。 “你的意思是,明朝是要先安抚国内,然后再用兵西域?” 这倒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在皇上身边的明珠自然知道,现在明朝内部同样是内患重重,李定国、李来亨,都是明朝的内患。 “李定国、李来亨虽然已经称臣,可是他们又岂敢轻易离开广州、重庆?别忘了,洪士铭他们是怎么死的!” 提到洪士铭等人的“意外”时,王化行的唇角微扬,然后说道。 “洪士铭等人行船至湖中,船沉而死,虽说是意外,可世间又岂有不活一人的意外?” 摇头轻叹着,王化行继续说道。 “明朝的兴乾皇帝,是绝对不会容他们活着到达到京城的,洪士铭他们一死,李定国、李来亨他们又会如何?别人不说,李来亨可是李自成的侄子,崇祯皇上是怎么死的?兴乾皇上可是崇祯的儿子!” 王化行的这番话,让玄烨深以为然的点着头。 “李来亨不敢离开重庆,李定国呢?他又岂敢离开广州?他们两人又岂会交出兵权?万一交出兵权,会不会也意外死于沉船?” 提及“沉船”的时候,王化行自然想到了另一个人。 “当年朱元璋派廖永忠去接韩林儿时,韩林儿也是莫名其妙的因沉船而死,洪士铭等从也是如此,如此一来,他们自然不敢交出兵权了,这大明现在内患尚未清除,他又岂会用兵陕西。” “那么先生的意思是,明朝必定是除掉两李了?” “必定如此!” “那两李又能抵挡多长时间?” “以一地而敌一国?两李又岂不知自身实力?想来两李最终,必定是会入朝的。一但李定国入朝,李来亨就是独木难撑了,至于李定国……想来,兴乾皇上总会留他性命的。” “两李入朝之日,就是明军西征之时。” 玄烨长叹口气,那神情中尽是与其年龄不相仿的凝重。 “那么以先生看来,还有多长时间?” “多则两年,快则年内!” 王化行的回答,让玄烨沉默不语的坐在那里,一年、两年,对于大清国来说,看来是没有多长时间了。如果再不往西去的话,大清国恐怕到时候,连想要往西的机会也没有了。 “可,先生,即便是大清撤往西域,万一明军穷追不舍,到时候又该如何?” 抬头看了玄烨一眼,王化行反问道。 “西域距西安尚有不下五千里,如此万里之外,即便是其劳师远征,又有何惧?” 王化行的反问,让玄烨沉默片刻,虽说王化行的话确实有几分道理,可是玄烨在沉吟片刻后,还是开口说道。 “先生,学生前几日在家中得知,明朝已经修成“铁马路”,那“铁马路”只需数马,就能拉动十数万斤货物,若是明朝大修铁马路直至西域,到时又岂有劳师远征的道理?” 身为皇帝的玄烨自然比王化行了解的更多,“铁路”刚一筑成,他这边就已经知道此事了,自然也知道对大清的威胁。 “一路尽聚九州铁,熔铸几费炉中烟?” 道出这么一句从报纸上看到的诗后,王化行反问道。 “往西域五六千里,恐怕尽集天下之铁,也筑不成这等铁路,如此又有何患?” 对于这句诗, 正文 第9章 游必有方(第二更,求支持) “社学者一社之学也,百又十户为里,里必有社,故学于里者名社学云……凡在城四隅、大馆统各社学以施乡校之教,子弟年八岁至十有四者入学,约正、约副书为一籍,父兄纵容不肯送学者,有罚有司……” 《皇明经世文编》 在崇祯之前,因为洪武八年正月高皇帝亲下谕旨“命天下立社学”,尤此大明开始了两百余年大兴社学,以恢复蒙鞑奴役时遭受重创的文化,也正因如此,大明的教育制度有可能已经达到了世界水平。而在江南等文教兴盛之地,其受教育广泛程度甚至超过20世纪前期的欧美国家。一般情况下,孩童虚岁八岁可以入学,而且村中大多数男童都会入学,即便是女童也会因为家中长辈教育,能够读书,写字,这也是明代小说流行的原因。 不过,所有的一切,在甲申年,随着满清的入关和屠杀而改变了,不到20年间,天下的社学几乎不复存在。即便是后来又有些地方恢复了社学,但是不再是所有人都能读的起的,只需要50要文钱束脩的社学了。不过即便是如此,很多人仍然会在家庭条件许可的前提下读书,李龙就是在八岁时入社学读书的。 社学并不是私熟,在这里读书的孩童接受的教育不是如何写八股文章,而是识字读文的基础教育,学的是读,写,算以及政府颁布的法令,当然还有礼仪。 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很多时候,社学是培养不出秀才,举人的。很多人读完社学后,仍然只是一如以往的生活,他们不是“读书人”。 在满清被击败,大明中兴,年号变成了兴乾之后,社学再次受到了重视,于大明那会不同的是,除了社学的老师学生免除徭役外,朝廷还给社学的老师发放禄米——一月2石米。米粮不多,但是却也足够老师和家人维持生活,而社学的束脩也限制在50-100文,根据地区的不同,由地方官府决定。官府的扶持是有代价的——重新恢复了旧制度。甚至有了些变化。 “子女年八岁至十有四者入学,约正、约副书为一籍,父兄纵容不肯送学者,有罚有司”。 按律所有的孩童无论男童女童都要入学,而老师的禄米是由漕粮支付,为了争取百姓对于迁都的支持,朝廷将漕粮改为社学老师的米粮! 不过这个变化对于李龙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已经过了二十岁,不但超过了入学年龄,而且也早就读完了社学。 “所以错过了机会啊。” 他有时候会这样感慨道。没能入学的原因一方面因为年龄的关系,另一方面还是因为家境不好的关系,毕竟如果家境好的话,他本来是可以读私熟的。 在此之后,六安又开设了学堂,学堂和清河书院一样,是教实学的地方。同样李龙也没能进去,因为学堂是要收费的。不仅如此,李龙的每天都是在店里当伙计。 “就是在布庄里头干活。” 这就是李龙的工作也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工作,做伙计总是要从最低的地方开始,他已经在这个店里做了三年的伙计。 可即便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活,也是有保人作保的。 而就在今年,掌柜的新开了个澡堂,这是因为东家看到澡堂的生意不错后。才决定在自家的对面造了这个新澡堂。 澡堂不是什么新鲜的,在六安一直都有,就是用大块石砖砌成很大的澡堂,并且加热区域与洗浴区域彻底地分开。灶火间与澡堂间以一墙相隔,置有大水锅与火灶,一起,水锅上方的隔墙上开有管道,通向澡堂。专人负责不断将大锅里的水烧热,再经过隔墙中的管道倾入澡堂以内,所以澡堂里整天热火朝天。 而李龙就在这里干活,而且是李龙自己提出要在这里打工的。 他之所以会主动提出来到这里干活,是因为他觉得可以一边烧火一边读书。可是接手一干才知道,这也是一个体力活。 首先不但要烧柴火,而且还要用吊桶从井里一桶一桶的打水上来,好保证浴池里有水,点火烧水,几乎用去了他每天大半的时间。 不过是即便如此,李龙仍然会利用其它的时间去看书。 这并不是一个什么轻松的活,但是对于李龙来说,一个月一两半银子的工钱和有时间看书的空闲仍然让他非常满意。 他之所以会对这份看起来很辛苦,但却有时间让他看书的活,非常满意,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直到现在都记得母亲说过的那句话。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如果你不想穷一辈子,就去读书。” 读书! 对于许多寒门子弟来说,这也许是改变命运的唯一选择,其实,李家并不是真正的寒门,至少并非一直都是寒门,李龙记得他小时候也曾住过大屋华宅,那时候,他的爷爷虽说未曾出仕,可也是地方有功名的士绅,后来,清虏来了,一切都改变了。 爷爷为资助友人起兵抗清,典尽数代家业,并派父亲与家中叔伯投军相助,友人兵败后,不愿为清虏奴的爷爷选择了殉国成仁,自此之后,李家的家业便败落了。而母亲则是凭着家中的几亩薄田靠着针线活,抚育他长大,自然也没有余钱供他去上私熟。 靠读书改变命运。 顶多也就是一个能写会算的掌柜,这就是社学唯一的作用——教出的学生能读写,明律法、知礼仪。若是想要考取功夫,就必须要入私熟,投名师。可,贫家子弟又有几人能上得起私熟。 听说清河有不要钱的书院!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这个消息就通过报纸传进李龙的耳中,从那个时候,他的心思就在那不要钱的书院上。 只是,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考得上书院,毕竟,他只是读过六年的社学,虽然也读过经书,但是论做文章恐怕远不如私塾里的童生。 尽管知道自己机会渺茫,但是李龙仍然会利用一切时间去看书,当然,看书之外,他同样也会去看报纸,他看着报纸的时候,偶尔看到一些名字时,总是会忍不住想,如果他当年从军的话,会不会也能谋一个出身? 尽管他六安人,虽说六安同样征兵,但因为独子免服兵役,所以他并未服兵役,可对于许多贫家子弟来说,服兵役却是改变命运的一种方式。 退役后非但有几十亩甚至数百亩的勋田,而且勋田无须缴纳田赋,终身免服谣役。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责任,一日从军,一世为役,即便是在乡,也是军伍,若是乡间有匪盗,在乡军人必须清剿匪盗、守卫乡梓。可即便是如此,对于贫苦子弟来说,服兵役仍然是让人趋之若鹜的好事,只不过,并不是谁都能当上兵的,当兵同样需要征验。 当同龄人在为每年的征验在乡里跑步、扎马步,练力气的时候,李龙只能用一种羡慕的眼光去看待着这一切,因为他是家中独子,第一关就会被刷下来。 难道,一辈子就只能这样默默无闻? 难道一辈子也就是澡堂的掌柜? 这是东家给他的许诺,两年后,会把澡堂交给他。尽管东家的许诺,对于普通人来说,自然会感恩戴德,可是李龙却不愿意如此,对于未来,他有着更高的要求,他渴望着能够重振李家的家声,渴望着能够出人投地。 但,这一切似乎都离他太远了! 难道一辈子就是如此了? 又一次,看着火堂中的火,李龙的眉头紧锁着,那燃料着的炉火散发出来的热量,灼得他的心头发烫,但是内心却又越来越凉,似乎,命中已经注定了! 命中注定? 不可能! 就在这时,他的眼睛落到地上的半张报纸,那份报纸上有一份广告,那是中都鸿胪书院的招生启示,看着那份启示,李龙的心脏剧烈的跳动着。 鸿胪! 鸿胪寺,官署名。秦曰典客,汉改为大行令,武帝时又改名大鸿胪。鸿胪,本为大声传赞,引导仪节之意。按照报上所说,鸿胪书院教授的学生未来都是往鸿胪寺任典官,只不过,他们将会出使番邦,常驻番邦为使。 番邦! 异域番邦,那可不是人呆的地方,尽管报纸上对于殖民地描述几乎等于江南般的“鱼米之乡”,但是恶疫、瘴气却是不可避免的,常驻番邦为使,与流放南洋、东北又有什么区别? 当然有区别! 李龙默默的自语道。 “常驻番邦为使,那也是上国天使!” 没错! 上国天使,即便是国君也要以礼相待! 往异域为使,是九死一生不假,可从军不也是九死一生,他们可以从军谋富贵,为何我就不能往这里去! “父母在,不远游……” 右手紧紧的握着那半张将要塞进炉中的报纸,李龙又自言自语道。 “游必有方!” 正文 第10章 君臣(第一更,求支持) 这里是天堂! 尽管不知道天堂是什么样子,但是对于哈巴古耶夫等俄罗斯人来说,当他们来到中都之后,他们的心中只剩下一个念头——天堂不过如此。 其实,对于任何一个从17世纪的欧洲来到大明的欧洲人来说,他们总是会用一种朝拜的心情来到这里,在他们的眼中,这里是“使人神驰的圣地”,而且也最文明、最请礼仪的国度,明朝人那是他们见过最有规矩的人,一举一动关乎礼,一言一行发自情。 许多西洋人来到明朝之后,总是会表露他们对明朝的神驰,对大明强大昌盛的倾慕,对大明高度文化的赞赏。 就像哈巴古耶夫一样,几乎是在他来到大明之后,就不断的处于震惊之中,在刚来到大明的时候,他还曾有一种身为“文明国家”的骄傲,而在进入张恒,进入大明的腹地之后,那种骄傲就已经荡然无存了。 千里的运河路,见识到了大明的辽阔,沿途的城市见识到大明的富饶。而现在中都更是让哈巴古耶夫,整个人彻底收起了轻视之心。能够让西欧各国的传教士为之叹服的天堂,对于这个东欧的“农夫”而言。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上帝的奇迹。也正因如此,于接待他的官员面前,哈巴古耶夫变得变得越发的谨慎起来,态度也越发的恭敬。拥有40万火枪兵!拥有数百艘战舰!拥有数千万国民……所有的一切,都让哈巴古耶夫为之震惊,在他看来,这是一个比奥斯曼土耳其更为可强大的国家,唯一让他庆幸的恐怕就是这个国家距离俄罗斯足够遥远,而且两者之间还隔着一个荒凉的西伯利亚,可是在另一方面,他却显得有些担心,因为从接待官员的会面中,他已经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大明同样把目光投向了西伯利亚。对于身在中都的哈巴古耶夫来说,在他抵达南京之后,在为这座城市的一切惊叹不已的时候,他同样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在与接待官员的会面过程中,他曾多次提出希望能够参见皇帝陛下。但是面对鸿胪寺官员提出是否失事国书时,哈巴古耶夫显然无法给出沙皇的国书,他只有一份伊尔库茨克总督给大明皇帝的信,如此,能有鸿胪寺卿接见已经超出了“规格”。不过即使是如此,哈巴古耶夫这个俄罗斯使节到来的消息,还是由鸿胪寺上奏至宫中,或许,这个时代的国人并不了解俄罗斯,但是朱明忠却清楚的知道,现在俄罗斯已经来到了什么地方。“……俄罗斯人斯捷潘诺夫的探险队,继续在黑龙江沿岸烧杀抢掠,而满清的宁古塔将军沙尔虎达应边民的请求,曾经调朝鲜弓兵、鸟铳兵对俄罗斯人的探险队进行打击。永历十二年,他在松花江口遭到满清的截击,被当场击毙,部下要么战死,要么逃走。这支横行东北8年之久,沾满边民鲜血的俄罗斯探险队,终于落得应有的下场!”退了朝的朱明忠便在御书房中,同自己的臣下们讨论着俄罗斯的问题。相比于满清,从设立东北总督区之后,他就特意命令军正司收集情报,同时命令的军队加强对北方地区尤其是黑龙江以北地区的控制。“斯捷潘诺夫的探险队被沙尔虎达全歼后,俄罗斯人从雅库茨克向南、向东的扩张暂时被阻止了。去年,在巴海投降后,朕已经命东北总督调派一个营的部队进入被雅克萨地区,那里在几年前,为俄罗斯人抛弃,并于那里建起一座新城,也就是北安,目前当地既有巴海的降兵和土地,亦有少量流放犯……”之所以接受巴海的投降,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父子没有沾汉人的血,而且他的父亲沙尔虎达曾经在松花江击败了俄罗斯人的探险队,也算是有功于国家吧。几乎是在朱明忠的话声刚刚落下,见礼部尚书的沈佺期立即高声称赞道。“陛下英名,若非是当日陛下所下旨意,我大明又焉能向北拓地千里,越外兴安岭,直抵阿尔丹河。”也许是因为沈佺期知道自己是闽郑吏部侍郎出身,所以在绝大多数时候,他都会保持与陛下的一致,其实,这也是现在大明官场的一种“风气”,“臣死谏”在很多时候,也只是说说。对于大明的官员来说,他们永远不会忘记两年前,在北京的紫禁城里头,当时尚未登基陛下,说的那句话“普天之下,唯我独尊,朕意已决,有何不可!”。这句话是在告诉所有人,陛下的底线是什么,他绝不可能任人摆布,更不可能为官员摆布,如果违背他的意愿,那么代价必定是惨重的。朱家薄情!这可不是说说。“陛下,就目前掌握的情报来看,俄罗斯于西伯利亚仅只有数万哥萨克,分散在上百座城垒之中,而雅库茨克俄人不过数百人,只不过是一座土木堡垒而已。之前建奴无能致使那些土地失陷于俄人,只要陛下同意发兵,我天朝的大军刹时就能象碾死只蚂蚁一般,让俄人永远于西伯利亚上消失。”身为兵部尚书的郑泰颇为傲然地说道。在他看来朝廷完全没有理由任由俄罗斯控制那里,相反应该立即出兵西伯利亚,好让那些蛮夷们明白他们在天朝面前,不过就是鸡蛋与石头的差距。与天朝作对是没有好下场的。而在另一方面,郑泰之所以会表明这种态度,其实也和他的处境有很大的关系,他是闽郑出身,是郑成功的堂兄,虽说当年在郑经的遗令下闽系归淮,如此才有了现在大明的天下,但是闽系官员的处境却很微妙,毕竟,他们都曾是郑家家臣,而郑泰的地位恰好又是闽系旧臣之中地位最高的。当然,这个兵部尚书,看似地位显贵,可实际上,他不过只是五军都督府的一个摆设,在朝中代表军方的利益罢了。作为聋子的耳朵,他不能只听,还要说,在很多时候,要为军方争取利益。就像现在,郑泰之所以鼓吹进攻俄罗斯在西伯利亚的据点,正是因为他知道军队想的是什么。军队需要战争,因为军官需要战争带来的功勋,然后凭此封侯,“非军功不封侯”,在这一原则下,成为与国同休的勋贵,军功是唯一的选择。而士兵们同样也需要军功,他们需要军功去获得更多的土地。也正因如此,军队才渴望着战争。作为兵部尚书的他,必须要表明这个声音,告诉五军都督府中的将领们,他这个兵部尚书没有忘记他们的职责。“郑将军可别小看了俄罗斯人,那些哥萨克能够用一百多年的时间,从欧洲来到亚洲,击败一个个蒙古汗国,以少役多,自然有他们的过人之处,这正是我们需要学习的,相比于大明,他们确实是实力虽不济,但西伯利亚却是白山黑水,地广人稀,若是大军出动,即便是能取一时之胜,也难以持久,现在,陛下定下与其接触,其实也是在为日后经略西伯利亚做准备。”一旁的朱大咸一针见血的分析道,作为群辅的他,自然知道陛下对于西伯利亚的态度。“怕就怕,俄罗斯人心不足蛇吞象。如果我们止步的话,他们会不会继续南下?即使是到时候我军可以随时击退他们,但是我们一旦止步,坐视他们占据西伯利亚,那么岂不就承认了他们对那里的统治。”居朝两年,郑泰已经摸准了自己的位置,同样也知道应该说什么,才能说到陛下的心里。“郑将军的顾虑确实也有些道理。不过我们现在的目标,不是西伯利亚,而是解决内部的问题。”尽管身为首辅的张煌言没有出声,但是次辅顾炎武的话,无疑就是等于定下的调子,而本意只是为了表明态度的郑泰,自然也不再坚持了,他只是一个传声筒。“顾阁相所言甚是。不过,当年建奴亦不过只是癣疥之患,若是任由俄人坐大,势必会威胁我大明,陛下,不知陛下于俄罗斯一事,又有何打算?”吏部尚书吴有才恭敬地向皇帝问道。作为人臣吴有才,自然知道无论是什么问题,最终都需要陛下来决定,至于大臣们之间的争执,不过只是提供一个看待问题的角度,提供一些建议罢了。这才是身为大臣的责任。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很知趣的摆正自己的位置,毕竟,他知道眼前的这位陛下与大明的很多皇帝不同,他更像是高皇帝,大臣对于他来说,只是幕僚,而不能左右朝政,如果任何人有这种念头,那么结果必然将是灾难性的。到时候,身死族灭都是最轻的,当年高皇帝的时候,不就是有人不知自己的身份,才会让丞相成为了历史吗? 对于这一点,吴友才自然是牢计于心。 正文 第11章 君与臣(第二更,求支持) 这个吴有才! 瞧了一眼他,朱明忠自然想到了当初把他从郑成功营中拉出来的那一幕,现在内阁之中,首辅是张煌言、次辅是顾炎武、朱大咸、钱磊、王忠孝是群辅,内阁票拟上,他们三人却可以制约张煌言与王忠孝。 现在王忠孝已经年过七十有余,已经几次提出致仕,这次内阁空出的话,差不多是时候让吴有才入阁了,毕竟也是江阴老臣。心底这般寻思着,但是眼见臣下将问题抛给了自己,朱明忠自然也就不能再坐在龙椅上不发表想法了。他微微地一笑,然后说道。 “西伯利亚……”沉吟片刻,他才继续说道。 “虽说荒凉而无一处,且不适合耕种,但是,于我大明而言,却是彻底解决北虏犯边问题的根本,只要我大明能够控制西伯利亚,此后千年,便再无北虏之患……” 朱明忠当然不会谈什么西伯利亚的资源,别说是对这个时代的明朝人,就是三百年后的日本人,提到进军西伯利亚时,还言道着“打下那里干什么?难道给天皇猎熊吗?”,时代的眼光制约了人们的见识,所以,他便把目标转向了另一群人——鞑子。 “西伯利亚其实,就是“鲜卑利亚”,晋时,鲜卑人就是起于那里,于北虏而言,每每中原强大时,即便是我们扫荡草原,他们也可在西伯利亚的草原、森林中恢复力气,休养生息,于他们而言,那里就是一个天然的避难所,也正因如此,中原才不能彻底解决北虏的问题,所以,控制西伯利亚就是必须的,当然,未来那里应该是我们的北地,我们的北方边地,必须要牢牢的掌握那里。” “原来如此,陛下的意思是要控制北地,让鞑子们失去休养生息的地方,如此一来,再加上于蒙古的谋略。想来我天朝的北方边境就可永享太平了。陛下圣明啊。” 沈铨期恍然大悟似的拍了个马屁。他的话声一落,周围的群臣也跟着附和称颂起来。然而朱明忠本人却显得颇不以为然。却见他起来到了窗边,透过玻璃窗,看着窗外,背手望着北方的天空,意味深长的说道。 “仅仅只是占据那里不行的。那些鞑子无一不是凶残狡猾之辈,如果稍有不慎,他们就会反噬我们,如何将他们驯化成绵羊,这才是永远占据那里的根本,也只有我朝的北方才能得到真正的安宁!” 回过身,看着众臣说道。 “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要学习俄罗斯人,学习他们是如何在西伯利亚建立他们的统治,在很多鞑子的眼中,那些哥萨克是吃人的恶魔,也许,可是不要忘了一点,他们却让几十万鞑子臣服他们的统治之下,他们只用几百人,就击败了并占领了西伯利亚汗国,他们只用几千人,就控制了整个西伯利亚,这正是我们需要学习的!” 向俄罗斯人学习统治的技巧,这并不是戏说,朱明忠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他知道,俄罗斯成功的占领了那里,向成功者学习成功的经验,是最好的捷径。那所代价是——自己变成恶魔。毕竟,在那里,中原的游戏规矩本身就没有任何意义。 “向俄罗斯人学习?”御书房中众臣异口同声的惊讶道。或许他们并不了解俄罗斯,但是通过朝廷内部的资料,他们自然知道,俄罗斯人在西伯利亚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吃人的恶魔,这是最为普遍的评价,他们在北方任意杀害当地的鞑子,每当他们占领一地,当地必定是尸横遍野,鞑子的鲜血染红了那里的土地。这,难道也要学习吗?从陛下的态度上,似乎……也要学习。 “绵羊想要击败狼,只有一个选择,就是变成狼!否则,只能是狼的口中之肉,与狼说教仁义道德,不过是对牛弹琴!” 也不管他们是否有什么不适,朱明忠直接了当的道出了他的态度。 “西伯利亚必须占领,但绝不是仅仅凭借军事占领……” 背对着众臣,朱明忠凝视着北方,然后说道。 “军事占领的话,我们需要面对的不仅仅是沿途的数百个堡垒,同样还要面对一个事实——每当我们从北安(雅克萨)向西方进军百里,距离内地就远了百里,在北安,我们可以从松花江、黑龙江把粮食、物资运过去,在西伯利亚也可以利用那里的河流,但是这个距离却是越来越远,最终,当我们到达乌……” 现在乌拉尔河应该还不叫乌拉尔河吧,话到嘴边,朱明忠改口说道。 “到达距离俄罗斯腹地最近的地区时,此消彼涨下,曾经,我们的优势就变成了劣势,一开始的时候,因为距离近,所以我们占据兵力和物资上的优势,可是五千里、万里之后呢?那个时候,我们的劣势就成了俄罗斯人的优势,如果孤立的远征军在俄罗斯被他们调动优势兵力击败,军事上的灾难,就会变成外交上的灾难,所以……” 朱明忠的话声微微一顿。 “所以,朕的计划是,向西,我们只能修建一条铁路,就是通往西域的铁路,我们会在那里击败建奴,然后进攻西域,我们势必将会在那里与俄罗斯人发生碰撞,到时候,我们可以在那里击败他们,然后,通过军事上的胜利,迫使俄罗斯人承认我们对西伯利亚的统治,而不是两路进军,毕竟,决定西伯利亚归属的根本在于,俄罗斯是否承认,而不是我们是否直接出兵西伯利亚,要知道,他们可是控制着那里的绝大多数地区。” 换句话来说,就是在战场上击败俄罗斯的主力,然后让俄罗斯的沙皇割地。这是十九世纪时最普遍的做法,也是俄罗斯从中国的身上割肉的法子,至于派出远征军,一个堡垒一个堡垒的攻占,那不过只是最愚笨的一种方式,因为最终必定无法回避从正面面对俄罗斯,无法回避在乌拉尔附近面对俄罗斯人的主力军。在这种情况下,是选择以人烟稀少的西伯利亚作为主战场,还是选择中亚乌拉尔河或者哈萨克草原作为主战场,就是仁者见仁了。当然,朱明忠选择中亚,是因为铁路,通往西域的铁路会继续修下去。至于“费劲九州铁”,这同样也可以促进炼铁工业的发展。 况且,早在三年前,他就已经设计出了十九世纪早期水平的炼铁高炉,尽管炼铁高炉的炉体是石质的,鼓风机是水力的,但却成功的将炼铁成本下降了一倍以上。廉价的生铁,足够支持铁路的修建,而铁路的修建也会带动经济的发展。历史上美国铁路建设的迅猛发展,也带动了美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造就了美国的崛起,或许,在17世纪的这条马拉铁路不能像太平洋铁路一样的,可以带动大明的崛起。但是,却可以让大明有机会去控制西域,重新恢复对那里的控制,让那里再一次沐浴在中华文明的笼罩下,而不是愚昧黑暗且野蛮的统治下。 西伯利亚! 西域! 中亚! 这些地位,都是富饶之地,他们本来都是华夏文明的应许之地,是汉人开拓之地,那里曾是汉人的土地,但是在八百多年前失去之后,那里就已经陷入了野蛮的奴役之中,必须要夺回那片土地。只是……沉思不语的朱明忠,很自然的想到了内部,现在,内部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晋藩李定国,还盘据在广东,甚至就连同李来亨,也在重庆,他们都是手握重兵,或许,在朱明忠看来,他们所谓的重兵,不过只是一个笑话,但是,朱明忠并不想通过军事手段解决他们,也正因如此,在他们表示臣服之后,他非常大度的同意他们镇守广东和重庆,但,这绝不是长久之计。是时候解决他们的问题了。回过身,留下阁臣,待其它众臣离开之后,朱明忠才问道。 “最近,有广州和重庆那边的消息吗?”陛下的问题,让阁臣们立即意识到,陛下的耐性总归是有限的,陛下不可能永远坐视有外藩占据地方,而且手握重兵。任何一个大一统的王朝,都不可能坐视。建文会削藩,永乐也会,陛下亦也是如此,更何况,他们是外藩。 “陛下,近日广州、重庆倒也安定,目下两地地方官员皆出于吏部,两藩对此亦无多少反应只是……” 张煌言的话音略微一顿,然后说道。 “两藩拥兵,总不是长久之计,以臣之见,撤除两藩兵卫,调两藩入京,实属应该之事,只是……” “只是,他们不一定愿意把兵权交出来!” 朱明忠直接了当的说道。 “这兵……是保命的根本,不到迫不得已,谁又会拱手相让?况且,洪士铭、线国安、李国安他们可都是死于意外,如此,他们自然更不敢交出兵权了” 冷笑着,对于洪士铭等人的“意外”,朱明忠可以说是毫不加掩饰,是他命人杀的!这些人必须杀。可,代价就是李定国、李来亨两人不敢轻易交出兵权。 “可,这兵权,总是要交出来的,你们说说,怎么才能让他们交出兵权!” 正文 第12章 藩王(第一更,求支持) 一场雨后,原本灰色的道路变成了黑色,黑色的道路铺着一层细碎如蚕豆大小石子,石子用沥青粘连成为整齐,这种沥青路,全大明过去只有中都才有,其实,倒也并非只有中都才有,广州同样也有一条沥青路。而这条通往码头的沥青路,就是全大明除了中都之外,唯一的一条沥青路。之所以修建这条路,是为了便利各地的客商——广州作为大明最重要的港口,吸引着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人,港中更是商船林立,这些来自西洋的商船,将大明的瓷器、丝绸以及棉布等商品尖源源不断的运往欧洲、美洲,并将大量的白银带入大明,为大明的经济繁荣带来了充足的货币供应。尽管现在,因为海禁放开,有厦门、宁波、海州等多个港口可供外国商船驶入,但是他们仍然习惯于驶入广州,毕竟这里更近,而外国商船的到来,同样也给这座城市带来了繁荣。商业上的繁荣,对于广州的晋王府而言,可以说再重要的不过,毕竟,随着田赋、盐税以及关税等税赋尽归朝廷之后,晋王府除了靠朝廷的划拨,也就只有靠通海商获取一定的利益。即便是对于晋王本人来说,每天除了军政事务之外,最重要的恐怕就是听着“通海行”的主事汇报通海贸易的事情。“相比于去年同期,驶入广州的各国商船减少了三成有余,贸易额减少四成,照此下去,只恐怕不出数年,广州必定成为死港。”赵风铭是广州人,他是因为擅长与西洋商人打交道,才会进入尚可喜的府中,成为尚可喜的包衣奴,为其打点生意。在晋王打下广州之后,尽管尚可喜被杀,可是做为包衣的他却活了下来,并且慢慢得到晋王的信任,继续为其打点生意,从事着与西洋人之间的生意。 不过,现在这生意越来越不好做。 赵风铭的话,让李定国的眉头一皱,沉声问道。 “这是怎么回事?” 尽管对于银钱从不看重,但是李定国却也知道,这通海贸易对于晋王府的重要性,每年百万两的收益,足够维持晋王府的各种开支,当然,贸易的繁荣同样对广州本地极为重要,现在听说商船越来越少,李定国自然皱起了眉头。 “回大王,皆是因为南天门,从去年起,每年至少有数百艘商船自海州等地驶入南天门,各国船商纷纷选择距离他们更近的南天门,而不是广州,如此一来,现在来广州的船自然也就更少了,除了西班牙船还来广州之外,其它各国商船已经越来越少。” 赵风铭的回答,让李定国的脸色微微一变,神情变得越发凝重,南天门是什么地方,他自然再清楚不过,那是是皇上在江北时占据的海外殖民地,正好位于西洋人往来中国的要地。现在有船商把货物带到南天门,那么各国海商自然乐意在距离他们更近的地方贸易。 可是对于广州来说,这种打击却是致命的。 没有了每年一百万两的通海贸易所得,晋王府如何能维持一支五万人的军队?况且还有府中的各种开支,而朝廷每年的解款,不过只有数十万两罢了。只有通过通海贸易才能获得维持军队、王府开支的银款。 “大王,虽说朝廷说各港关税划一,都是十税一,可是朝廷的船往南天门去,却有运送流放犯的补贴,每送一个流放犯,就能得10两银子,这样一船运个几十个流放犯,就能得几百两银子,足以补充他们的运费,如此一来,江南的船商自然乐意往南天门运货,船舱装货,再搭乘流放犯,如此这般,南天门的货越来越多,各国海商自然愿意就近于南天门购货,而不是于数千里外的广州,大王,朝廷这一招是釜底抽薪啊!” 可不就是釜底抽薪! 李定国的眉头猛然一锁,以至于半晌都说不出话来,这两年,朝廷正在一点点的勒紧那根绳,那根绳越勒越紧了。 从去年先是收回广东等地地方官员的任命权,再到收回地方赋税,再到清量土地,两年来,朝廷已经收紧了那根绳,现在,陛下已经动手收紧最后一根绳了。五万王府藩卫,一年的支出是多少? 不下百万两,王府衙署的开支又是多少? 一年没有一百五十万两是万万撑不下去的,可朝廷划拨的银钱才多少? 区区一百万两! 每年足足有五十万两的差额,其它的差额如何解决——就地屯田,这是朝廷的旨意。 “清虏于广东残杀百姓岂止千万,以至现今广东熟荒甚多,府中藩卫可就地屯田,以补足军需。” 朝廷的旨意非常直接,就是直截了当的告诉他,朝廷没有那么多银钱养兵,所以,需要他自己想办法,可办法怎么想。田赋是朝廷的、盐税也是,关税也是,甚至现在,就连同通海贸易,朝廷也要插上一手。 “大王,若是任由朝廷如此,只恐怕……” 不等赵凤铭把话说完,李定国便沉声说道。 “下去!” “大王……” “下去!” 又一次,李定国厉声斥道。 面对面带怒色的大王,赵风铭只得鞠身退下,而在他退下之后,李定国却在那里来回的踱着步子,他的眉头紧锁着,脸色显得极为凝重。 “陛下……” 这两个字出口的瞬间,李定国还是长叹了口气。 当初在得知先帝的死讯时,尽管有很多的疑点,但是他选择了相信,相信是李子渊所杀,后来,听说陛下自立监国时,稍作犹豫后,他选择了认同,并且主动上书称“国不可一日无君,请监国早登大宝。” 当年,李定国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是因为他知道,什么是对大明最为有利的选择。 既然他是孝烈皇帝的儿子,那么这大明的天下,自然就是他的。 于李定国而言,尽管无论是谁当大明的皇帝,他都不会有什么想法,但是,在内心深处,对于先帝也就是孝匡皇帝,他仍然有着极深的感情,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在去年,上书朝廷,请桂王朱慈煊,也就是先帝的儿子,从万年往京师为先帝守陵。他之所以会上书朝廷提及此事,其实就是为了提醒朝廷,他不会容忍桂王再有任何不测。 对于李定国来说,保全桂王安危,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 “也许,是时候请朝廷,让桂王回藩了!” 几乎是在李定国道出他的这个打算时,白文选、李嗣兴等人立即明白了他的打算,无不是失声说道。 “大王,此时万万不可,那桂王何德何能,值得大王以及我等身家性命相保!” 作为巩昌王的白文选,虽说同样为王,但比李定国地位稍低的郡王。现在他同样依附于晋藩,自然知道,李定国的决定,对于他来说意味着什么。 “义父,巩王所言甚是,义父当年对先帝已经尽忠,完全不必为一黄口小儿牺牲晋藩上下十万余口的性命。” 李嗣兴同样也出声反驳道,他口中的十万余口,除了晋藩的五万府卫之外,还有就是他们的家人,交出兵权,等于交出了十余万口人的性命。 “今上绝非嗜杀之人!” 李定国摇摇头。 “现在广州港已经慢慢为南天门所取代,没有通海所得百万两银钱,府卫如何维持?难道,非得等到山穷水尽时,再作打算吗?” 当年曾陷入山穷水尽的李定国,自然知道,山穷水尽是什么味道,同样也知道,以一地敌一国会是什么结果。 “若是孤一意孤行,恐怕晋藩上下十余万口人才是性命难保,现在,趁着眼下的时机,还能与朝廷说上一说……” 现在还有几分谈判的可能,若是等到那根绳子全都系上来的时候,恐怕就再没有谈判的机会了。 “洪士铭、线国安、李国安他们是怎么死的?” “他们是汉奸!” 李定国沉声道。 “孤却是大明晋王!又岂是他们所能相比。” 尽管这句话说的是大义凛然,可是李定国的心里却很明白,这些话只是说说罢了。他又把目光投向刘震,他是蜀王刘文秀的儿子,尽管去年就已经袭封蜀王位,但是至今都没有封藩,朝廷数度召其进京,都被他借故推迟了。也许……也许可以先让他进京,这样也好试探一下朝廷的心思。 见晋王的目光投在自己的身上,心知其打算的刘震笑了笑,然后说道。 “王叔,若是王叔不嫌弃的话,就让小侄先往京城为您老探路吧!” 自从当年父王被召回朝中,失去了兵权,刘震在朝中不过只是一个摆设,现在于广州与摆设也没有太多的区别。 既然如此,在广州与京师,又有什么区别呢? “贤侄……”刘震的主动,让李定国无奈苦笑道。 “非是王叔欲陷你于险境,只是……王叔不得不考虑晋藩上下安危,如此,便,便有劳贤侄了!” 正文 第13章 王侯(第二更,求支持) 一叶落知天下秋,深秋时的中都秋高气爽。尽管这座城市东西两座新城建筑皆是新建,但是作为大明的京师所在相比于许多城市。无疑双多了几分别样的庄重与威严,尤其位于西北的新城,因为云集着众多的府衙、官厅以及王公勋贵的府邸,自然更显得比寻常地方更为肃穆。 不过,对于许多初来此时的人们来说,往往总会被脚下笔直且宽敞的街道所吸引,少则十几寻(米),多则数十寻的沥青路,总能给人们带来一种别样的感受。 行走在马牙石铺成的人行道上,踏着枯黄的落叶,望着周围热闹的街市,刘震很难想象这座城市成为京师,不过只有不到两年的时间,更难想象这里所有的府邸以及街道两侧的建筑都是去年才开始修建。 即便是已经来到了中都半个月了,但是刘震总是会好奇的张望着,张望着街道,观察着周围的一切。作为大明的藩王,尽管是异姓藩王,但是朝廷对于他的到来,仍然是颇费了一番心思。在他入朝觐见陛下的时候,陛下赏赐了王府,更是从内库额外赏赐了二十万两——相比于其它的宗室藩王,可以说是极尽恩给。那些宗室藩王所得,除了一座王府之外,不过仅仅只赏了十万两。 除此之外,作为藩王的他们,都没有了王田,也不再像过去一样拥有封地,他们就像是官员一样,要靠年俸吃饭,不过只是区区10000两而已,还有就是10000石米。而他刘震,从此之后,也是如此。 当个安乐王,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 皇上给了他20万两,离开广州的时候,晋王给他十万两,再加上这几年的积蓄,林林总总差不多有六七十万两,也许,可以置办一些田产。尽管官田不能私售,但是对于藩王勋贵,总有法外开恩的地方——作为藩王的他可以买五万亩田产。 只是这五万亩田买什么地方的? 南直隶? 那里的地价太贵,而且太过分散。那就京畿,这里的地贫,而且现在官田也不多了。那湖广呢?好像已经有不少勋贵在那里买田了,四川,那里人太少…… 就在刘震一边为当个安乐王在那里规划着自己的将来时,他并不知道,他这个“清贵藩王”的到来,对于中都的政局而言,却掀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浪。 “看样子,晋藩是必定会入京了!” 义勇公府上,身为首代义勇伯的张金生,现在一举一动都颇为注意,唯恐失了体统,不过,谁都知道,如果他气极了,必定会爆粗口。就像这会,他的心里却显得有些闷闷不乐。 “公爷,晋藩可是知兵之人,若是不出意外的话,晋藩入京,陛下必定会以其入五军都督府,毕竟,勋臣主军,可是陛下定策。” 作为张金生的私幕,周昌的出身并不怎么光彩,他原本不过只是州卒小吏,后来依附满清显赫者进京,在清虏逃窜后,他便流落到街头,之所以会入张金生府中,完全是因为张金生和他一样都是荆门人,甚至其少时就认识张金生,后来毛遂自荐进入张金生府中,成为他的私幕,为其出谋划策。 勋臣主军。 提及这四个字时,周昌能够从陛下对军队的设置中,看出他与历代与明朝皇帝的不同之外——通过种种部局,彻底斩断文官插手军事的可能。 而这些部局之中的第一点,就是确立“勋臣主军”,重新设立五军都督府,并以其为军队的最高军事机构,与朝廷中枢平行独立,从而将军队独立于朝廷之外,而只有军功勋臣才能进入五军都督府,都督初间以公、侯、伯为之。这就彻底打消了文官进入五军都督府的可能。 当然,这还不是关键,更关键的一点是在兵部的部局上,按现在大明官制,兵部尚书必须是在役武将由五军都督府推荐人选,再由内阁上奏陛下,待陛下下旨委任。兵部尚书是作为军队在朝廷中的代表,受到五军都督府的控制。当内阁侵犯到军方的利益与军方发生冲突时,五军都督府可命令兵部尚书直接向皇帝请辞,同时不指定继任人。从而导致朝廷六部不完整,这个时候,首辅只能率领内阁辞职。换句话来说,兵部尚书一职,可直接决定阁臣的去留。 正因如此,才没有任何文官敢于轻视武将,因为武将可以决定阁臣甚至文官的命运,但阁臣与文官却左右不了武将。只有一个人能左右武将,就是皇帝陛下本人,因为五军都督府的都督、同知都是由陛下亲自任命。军权只掌握于皇帝的手中,不容文官染指,这几乎是任何一个王朝的必然。 “哼,本公是左都,他晋藩来了,难不成本公就要把左都让给他不成?” 张金生的语气中显得有些不满,五军都督府设立左右都督,共同执掌都督府,是陛下本人设计的结构,左都督主掌军队作战、训练,右都督负责情报、军法、后勤等事物,两都互相制约、互相配合。 如果晋藩来了,而且入了都督储,不过只是义勇公的张金生,自然要让出左都的官职。 “难不成,到时候老子要到朝廷里头,像郑泰一样,当个兵部尚书,成天就当个传声筒。” 尽管实际上,兵部尚书并不是传声筒,兵部尚书不仅仅只是在朝廷里递出预算。同时还负责新兵的征召、训练、装备研制以及薪给,尤其是在战争时期,他还要协调朝廷筹集军费、物资。同样也是权责重大。 都督府左右都督以及兵部尚书,其实就是军队的三条脚缺一不可,只是,现在在很多时候,人们总是会忽视兵部尚书,只是将他视为制约文官的工具,五军都督府的传声筒。 当然,很少有人知道这一制度,是朱明忠精心构建的,需要时间慢慢显现它的力量,只不过在张金生看来,兵部尚书不过就是聋子的耳朵。 “公爷,若是不入五军都督府,那晋藩又能去那?” 周昌看着张金生反问道,尽管已经过去两年,但是他仍然会羡慕张金生的际遇,如果当年他没有走错路,会不会现在也已经入朝为臣? 当然,际遇这种东西,谁都说不清楚,就像张金生,又岂曾想到,当年被郑家掠为兵卒兵,居然会在阴差阳错间成为大明的义勇公。 “他去那,不重要!” 摇摇头,张金生用颇为不满的语气说道。 “但这都督府执掌我大明四十余万王师,不能就这么轻而易举的交给一个外人,皇上不会这么做的!” 东主的话,让周昌不由一叹。看着张金生时,他甚至感觉这或许就是傻人有傻福。居然连这么简单的事情都没有看透。 五军都督府执掌天下兵马是不假,看似集中的军权,可是实际上,军权在什么地方?在左右都督下面,还有都督同知,陆军有都督同知,海军也有都督同知。他们分别执掌大明陆海军,左右都督虽说尊贵,可是却不能越过都督同知指挥部队。而且按照大明的军律,是一级指挥一级,绝不容忍越级。身为左都督的张金生,除了五军都督府的卫队之外,甚至连一个大队的兵马都无法调动。 对于军队陛下早就用环环相扣的方式,将军队彻底掌握在其手中,即便是镇守地方的各营主官,也因为有军正以及各级主官的制约不可能率领部队作乱。 进入张府之后,周昌总是会研究大明朝的官制、兵制,每每得出的结论是对那位兴乾皇帝佩服至极,在他看来,那位皇帝绝对是集数千年御臣于大成,文武分立,使得文官不能插手兵事,而以武“束”文,也避免了自宋朝以来的文官一家独大,不会再出现武官地位低下的局面。 而更重要是,通过种种看似无形的环,将军队牢牢的掌握在皇帝本人手中。最终,无论是文官亦或是武将,不过只是皇帝本人手中工具罢了。 “交给外人……” 周昌苦笑道。 “用一个调不动一兵一卒的都督,去换晋藩交出兵权,由地方强藩入朝为枢臣,这天底下,有比这更划算的买卖吗?” 面对东主,周昌并没有丝毫隐瞒,而他的那句“调不动一兵一卒的都督”听到张金生的耳中,让他微微一愣,片刻后才摇头说道。 “培公,这天底下聪明的人太多了,可有时候,太聪明,不是一件好事……” 说罢,张金生端起茶杯,默默的品着茶,他又未尝不知道,自己是一个“调不动一兵一卒的都督”,但是他不能说,更不能有任何怨言。 “啊……” 东主的话,让周昌整个人不禁傻了眼,就在片刻前他还觉得眼前这人是傻人有傻福,现在看来,他,他知道…… “你要知道,这天下,可是陛下的天下……” 说出这番话后,张金生缓步来到窗边,看着窗外说道。 “我听说,今年北方的收成不太好,不知多少陕西父老又要遭难了……” 正文 第14章 可怜人?(求支持,求月票) 这一年,倒不是什么好年景,山东的西部、河南、北直隶以及江南部分地区出现大面积的干旱。尽管没有导致秋粮断收,便是收成却不及过往,虽是如此,地多人少之下,倒没有百姓流离失所,大量流民出现的一幕。 不过虽是如此,在河南一带,却有不少流民涌入,那是从陕西流入来的流民,这两年,在满清奴役下,不堪重负的陕西百姓,往往选择流亡关内,虽说在与陕西交界的各县,皆有官府设立的济民所,赈济从陕西逃来的难民,但是总有不少难民因为逃离陕西时的路径各有不同,自然不是每个人都能走到济民所,不知多少百姓流落于各地。 不过对于有些人来说这也正是济世救人、布道结缘的好时候,虽说今年收成不如去年,但总比往年强上不少。也正因如此,不但难民受益,就连寻常的乞丐,也能从中受益。 离开保定之后,一路南行,来到黄河边的时候,虽说不过只是刚进十月,这天却下起雨夹雪来,这些年冬天雨雪来的早,虽说百姓早就有了准备,家中早就备上了柴火或者煤球,虽说这两年煤球越来越实兴,可是取代柴火总还需要些时日。 在集上街道两行房檐底下到处都是冻得缩成一团的乞丐,一个个饿得面黄饥瘦,他们眼巴巴的盯着左右,等着有善心人施粥。 由秋转冬,天气自然是冷极了,从北方的吹来的风裹着细雨碎雪,时紧时慢地在街道上荡漾,这小镇自然不能同省城、府城相比,没有经过“市街改正”的街道,极为狭窄,其实,即便是在保定,改正拓宽的市街,也不过只有区区数条,大多数市街顶多只有丈宽。这市的街道不过只六七尺宽,牵着一匹马的行人,甚至能占半条街,虽说穿着油布雨衣,可是赵国宾浑身都已经湿透了。 “老爷,咱到一旁先避会雨吧。” “成。” 瞧见家仆已经冻的嘴唇发青,姚户圣便点头应道。 两人随后便进街边一家小酒肆里要了一碗热酒,就着两碟菜慢慢地喝着,热酒下肚之后,赵国宾很快就暖和了起来,偶尔的他会把视线投向路边的乞丐。他的眉头时而紧皱。 天下初定,按照道理来说,流民、乞丐本应是最少的时候,毕竟地多人少,只要愿意,自然不愁吃喝。可为何会有这么多乞丐? 坐在店边的赵国宾看到路边瑟缩着身子的乞丐,这乞丐瞧年岁是正值壮年,怎么偏偏就甘愿为乞丐?那汉子感觉到有人在看他,立即挤出讨三分讨好七分可怜的笑容,可在瞧见瞧他那人的相貌时,却把头一缩,不敢言语了。 “五子,给我拿两个包子过来。” 赵国宾对邻桌正吃着包子家仆吩咐道。 “给那人一个,另一个放在这。” “拿,我家老爷赏你的。” “谢谢老爷,老爷您可真是大慈大悲的大善人……” 那乞丐接过包子,立即一个劲的叩头道谢,在他大口吃完那个包子后,赵国宾便问道。 “包子好吃吗?” “好吃,好吃……” 大口吃着包子的乞丐,用模糊不清的话回答着。 “这还有一个肉包子,想要吗?” 肉包子! 那乞丐一听,两眼立即放了光。 “想,想,大老爷,您是……” 他的好话还没出口,便看到那善人的脸色变了。 “我听不惯这些话,只要你如实回答我的话,不但这个包子……” 又从钱包中取出一张银元券,那是一两银子的银元券。 “这一两银票,也是你的。” 银子,包子! 面对这样的诱惑,乞丐当然没有拒绝,他立即点头应着。 “你今年多大?” “32。” “正是壮年啊,为啥当了要饭的。” “回老爷,这家里头遭了旱,实在是没办法,不出来要饭,那可不就得饿死……” 在他这么回答时,乞丐看到那人的眼光越来越厉,死死的盯着他,那话声自然也是越来越小,最后居然说不出话来。 “是,是……” 犹豫着,那汉子便说道。 “其,其实俺也知道,这要饭不是啥光彩的事,这不、不是家里地少嘛,兄弟四个,还不到三十亩地,对付着,也够活的,今年秋天收成不好,便寻思着出来讨饭吃。总能省点家里的……” 家里人多地少。 汉子的回答,让赵国宾的眉头一跳,这种事情,这两年他见得多了,新朝和旧时不同。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这是千古以来的道理,只不过道理归道理,可按数百年来的规矩,这开荒种地从来都是荒地归开荒者所有,而官府也乐得百姓自行开荒,然后收取田赋。 但是新朝却不同,新朝虽是大明,可是诸多律法却是习自江北,江北推行的是“官山海”,天下的山林川泽皆是王土,所以“无主荒地”就绝不是无主,而是属皇上,属于官府,如此一来百姓自然不能随意垦荒。 按照道理,新朝初创,本应招回流民、开垦荒地,充实赋税。可现在大明却是反其道而行之,非但没有招回流民,反倒是将荒地尽数充入官府,且制定法律“擅自垦荒者,地没官,本人流东北或南洋。”,这两年,被流放的百姓可不十几万。 这样一来,这各地官府手中的官地是不少,但是百姓的私田数量却是固定不变。而百姓想要得到土地只有三个办法,一是当兵获得勋田,可勋田也分三六九等,除非是伤残或者烈士抚恤安置于内地,其它勋田若是申请内地,不得超过三十亩,如果是东北或者南洋往往都在百亩以上。二是主动移民东北或者南洋,可以得到五十亩安置地,至于三,就是他人愿意转让田地或者等待官府发卖土地,只不过这两者的机率都是微乎其微的。 也正因如此,现在关内的土地越来越贵,不少地少的农户日子过去的也越发紧张起来,正因如此,许多官员纷纷上书朝廷,希望能够发卖官田,但是在官田发卖的问题上,朝廷的态度非常坚决——可租不可售。 “既然家中地少,为何不租官田?” “大老爷,那官田可是要交四成的租,一租就是十年,若不是逢着今年年景不好,俺也不用出来不是……” 尽管这乞丐并没有说什么。但是赵国宾还是立即看出了这人心中的想法——他不是怕交四成的官田地租,而是不愿意受累,他宁愿出来乞讨,也不愿在家种田,这些乞丐…… 看着街边的那些乞丐,尽管他们的模样看似可怜至极,但是赵国宾却没有丝毫同情的意思,他们之中,不乏正值壮年的壮丁,若是他们愿意,即使是不到东北或者南洋,就是在本地租种官田,也能衣食无忧,可是他们呢? 如果是老弱,自然应该加以同情。 可是……这样的正值壮年的的壮丁,这样乞讨又怎么值得同情? 恰在这时,酒肆对面一户人家的门“吱呀”一声开了,只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提着一个木桶出来,她似乎是在那里打量着什么。打量了一圈之后,她看了看蜷缩在门口的一个老太婆,犹豫了一下,低身问道。 “大娘。瞧您这脸色,定是饿了吧,有碗没有?哪……这是俺娘让拿来的土豆,刚出锅,还是热的,给你暖暖身子吧……” 那老太婆便把一个破碗放在台阶上,便不再言语,女孩默不言声的从桶里拿出两个拳头大的土豆,放到那老太婆的碗里头。 “善人哪!” “菩萨保佑你们全家……” 女孩施舍的个举动立即惊动了周围的乞丐,哄得一声,那些乞丐全都围了过来。各色各样的破碗都举了过来,嘴里头都在那里念叨着菩提保佑,念叨着善人。 而坐在那的赵国宾只是留神看着,他看到女孩面露难色,似乎是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好一阵子才从桶里拿出土豆来,每人给一个,既便是如此,也不够人分的。分到的固然在那里感激着,而没分到的则骂骂咧咧的说着难听的话语,被人骂了的女孩不言声的提着空桶又回了家。 看着那些骂骂咧咧的乞丐,赵国宾的眉头一拧,心底便是一阵不快。这两年,这种从江北传出来的土豆,因为从种到收只需要60来天,若是施足了肥,一亩地产个二千多斤,实属再平常不过,所以在大江南北种的百姓越来越多,如果这些乞丐,那怕是只租上一亩官田,种上一亩土豆,即便是施肥不足,也能收个千多斤,又岂会像现在这样,在这里忍饥挨饿? 都是惯出来的! 赵国宾的眉宇间闪动着一丝怒容,瞧着那些乞丐的时候,脸色变得的也越发的难看。 “固然可怜,但更为可恨!” 听着那些没有得到施舍的乞丐们的骂声,赵国宾在心里暗自这般寻思着,那眉头越来越紧,一旁的家仆瞧见了,便轻声劝道。 “大爷,您不是不知道,这承平的时候,这乞丐,又有几个是真正遇着难了?你瞧吧,越是这太平盛世,这乞丐就越多。” 年过五十年家仆显然比赵国宾见识多些,见大爷满脸的不快,自然要劝说一番。 “越是这太平盛世,这乞丐就越多?” 赵国宾先是一阵诧异,随后像想通似的说道。 “是不是因为家家都有粮食,所以,他们才愿意施舍?既然有人愿意施舍,那自然有懒汉闲人愿意厚着脸皮吃这口饭?” “大爷,太平盛世的,但凡是个良善人家出来的,不是碰着了灾,谁会出门要饭?就拿报纸上说的,陕西的难民,他们都到不了开封,在洛阳的地界上,这边刚安定下来,那边就租官田了,又有谁愿意当乞丐?” 家仆的话,让赵国宾略微点下头,虽然他没怎么接触过乞丐,可最起码这个道理不假,不着碰着难处,没有谁愿当乞丐,可现如今又有什么难处能把他们逼到这地步? 即便是身无分文从陕西逃来的难民,他们租用官田,官府不但给粮、给种,甚至还给农具牛马。当然,最后,这些都需要他们偿还,可却也能让他们衣食无忧。对难民如此,对寻常百姓同样也是如此,掌握大量官田的地方官府,希望把土地租出去,只有如此,才能获得远超过田赋的地租。 这些人为什么不租? 不仅仅是因为太懒,同样也因为……想到先前那个女孩,想到那些乞丐言道着的言不由衷的“善人”的言语,赵国宾似乎知道了,为何即便是在这个小集上,也会有十几个乞丐。 究其原因,再简单不过——善人太多! 太平年月,谁家里都不差那么几口饭,他们乐意通过这种方式去换取别人的“祝福”。 如果有那个闲钱,为什么不在“圣庙”里捐出去,然后用作“养济院”、“漏泽园”还有“惠民药局”?“养济院”,就是负责收留城市中的寡孤的福利院,至于“漏泽园”就是公墓,免费埋葬过世死者,而惠民药局,可以免费看病和免费领取药品,都是沿袭明朝的旧制。 如果他们有心的行善,为何不在那里行善,偏偏去救济这些懒人闲汉?因为养济院只养老弱寡孤,不闻贤汉,因为他们想要换一声“善人”。而最可恨的还是这些乞丐,他们利用的正是他人的善心,他们所图的就是不劳而获,甚至……想到曾于报纸上看到的一个“采生折割”的案子,赵国宾的面上尽是怒色。 或许眼前的这些乞丐,从来没有办过“采生折割”之类的事情,但是那些恶丐,正是出于这些人。 突然,赵国宾回头看着家中的老仆说道。 “梁叔,你过去流难的时候,可曾要过饭吗?” 当然要过饭,听老爷这么问,老梁头不禁叹气道。 “老爷,其实,这乞丐之中可怜人有,可更多的却是可恨之人!” 正文 第15章 大同 冬天里雪多。 几场大雪纷至沓来之后,这天地也就到了隆冬时节。 不过即便是屋外寒风刺骨,对于紫禁城来说,这天气似乎没有多少影响。大腿粗细的热水管将滚水通过铸铁管道带到紫禁城的各个角落,而铁管外的铜质暖气片将热水管里的热量散发到各个房间之中,驱散着室内的低温。相比于地龙烟道取暖,这种取暖方式更为清洁。不过,也只有紫禁城与各个衙门采用这种“昂贵”的取暖方式。 在暖气的作用下,尽管是窗外寒风刺骨,但是室内却是温暖如春,而每每坐到正中所谓的宝座上,朱明忠心中仍是一片迷乱混沌。所谓的龙椅又宽又高,明黄软袱面冰凉软滑,足可坐三个人,端坐中间,两边的扶手完全可以说是形同虚设。 对于其它人来说,也许会觉得坐在这里的人分外的尊贵庄严,但是只有自己坐上去才真正体味到“四边不靠”孤家寡人的滋味。 皇帝! 既便是已经登基近两年,朱明忠仍然在努力的适应着,适应身为“孤家寡人”的滋味。 身为皇帝意味着什么? 是一言九鼎的独断专行? 是皇宫的佳丽三千? 统御华夏抚有万方,天地宇宙间的第一人? 当然不是,是责任! 身为皇帝,所需要负担的责任太多,尤其是在这个时代,尽管在17世纪中业,大明看似并不落后于世界,甚至在许多方面领先于世界,但是将来呢? 将来的大明还会继续一如既往的领先世界吗? 两百年后的世界中,大明又会是什么地位? 是取代了大不列颠的地位?还是成为了另一个满清,或者东亚的奥斯曼? 这都是朱明忠必须要去考虑的问题,来自后世的他知道,这些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他必须要考虑到200年后的世界,毕竟,那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现在,他也许可以凭借自己领先于时代的知识和见识,让大明领先于各国,但是将来呢? 你已经27岁了,既然是再活60年,60年之后呢? 60年之后,剩下的140年、240年怎么办? 作为皇帝,如何保证未来的大明,能够永远的占据世界民族之林的顶端,而不是其它民族口中的猎物、肥肉? 身为皇帝,他的责任是什么?正是避免这一切的发生。 又一次,朱明忠走到了殿中,他又一次看着案上的模型,这是一个烫样模型。模型上的建筑是一个典型的宫殿式建筑,尽管这座建筑看似与传统的明式宫殿建筑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如果仔细观察的话,可以看出其借鉴了部分巴洛克式建筑的特点,当然,是将其的一些特点中国化,隐藏于中国式的宫殿建筑之中。 “圣庙!” 盯着殿前的字样。 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挑,这座“圣庙”将会在来年开春开始修建,其一旦建成,将会是全国最大的“圣庙”,而所谓的“圣庙”是什么地方? 当然是供奉祭祀孔子的地方! 对于孔家,在登基之后,尽管衍圣公孔兴燮,也就是孔子的第65世孙上折子表忠心,但是在朱明忠的仍然追究其父孔胤植,也就是孔子第六十四世孙,在满清占领京师立即上折子、表忠心,并率领一众族人率先剃了头的罪过,夺去孔兴燮的衍圣公的封号。以其“事虏”大过,废孔家北宗,改以孔家南宗继承“衍圣公”。 而这一举动,同样也是在告诉全天下——无论是谁,只要曾做汉奸,必定会追究其责任,那怕就是“衍圣公”,也休想享有特权。 通过对孔胤植降清一事的追究,对“衍圣公”一系的打击,只是某一方面。其实追求已死的孔胤植的责任,不过只是为了警告世人。对于儒家以至于儒学,朱明忠有他自己的计划。 只是这个计划,却不能告诉任何人。 就像眼前的“圣庙”,这座“圣庙”是为了供奉祭祀孔子的地方,在未来,全中国所有的城市都会修建不止一座“圣庙”,甚至就是现在,在全国各地已经用旧的“孔庙”或“文庙”改成的“圣庙”。看似推崇教化,可是实际上呢?这不过只是朱明忠在用绳子把它给捆上。 “这座“圣庙”建成之后,世人必定可知朕是何等推崇“教化”,是何等推崇“圣教”……” 又一次,朱明忠的眼前,浮现出两年前,在京城文庙的那个晚上,在制定这个计划时,对石磊说出的那些话语。 “宗教化!” 凝视着圣人的画像,朱明忠随口吐出三个字。 “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宗教化的儒家,儒学顶多,也就是一门学问,至于治国……” 它只是一门哲学! 与后世的许多哲学一样,只是哲学范围的一门学问。这才是儒学的本质,尽管清楚这一点,但在另一方,在过去的两千年间,儒学已经渗透到国人的方方面面,儒学的不仅构成了国人的道德底线,约束着国人的举指,同样也早就渗透成为中化文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不敢轻易说着什么“打倒儒学”,伟人都做不到的事情,他不是伟人,自然更不可能做到。 至于所谓的儒学保守,不过只是后世人用晚清的倭仁等保守派的观点去代表儒学罢了,不过只是一叶遮目的观点。实际上,儒学从不曾排斥过对外学习,一直以来,在清河书院推行的“实学”,同样也是儒学的一部分,放眼治平之术,恢复儒学“有体有用”真精神的“实学”之所以能够成为学术主流,正是儒学自我进步的一部分。 保守的是人,而不是学问。更何况,儒学的本质是哲学。就像无论是唐代或是宋代亦或是明代的大多数学者从不曾排斥过技术以及外来学问,但反观晚清以倭仁等保守之流,却排斥对外学习,而这种“妄自尊大”并不是起源于儒家,而是源于满清,从乾隆毁天下书籍修四库全书之后,这种“妄自尊大”就不可避免的成为了满清学术界。反观明代对西方技术的学习却是主动的。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佛朗机传入中国的正德末年,白沙巡检何儒在来华的西班牙船上看到了西洋火炮,其性能优于当时明朝的火炮,于是便动员船上中国籍的枪炮匠上岸仿制。 这种主动的学习,对于满清来说,是不可想象的,明末的“西学东渐”又岂只这一个例子?这个时代未经满清阉割的儒家,并不曾排斥外来的学问,事实上,两千年来儒家一直在“兼容并蓄”,这才是其传承两千年的根本原因。 但……对此,朱明忠并不在乎! “一百多年前,西洋开始进行宗教改革,他们的改革打破了天主教的精神束缚,为社会发展奠定基础。而相比之下,尽管儒学没有像欧洲的天主教一样,在过去的一千多年中成为国人的精神束缚,但却也在某种程度上束缚了国人的精神,它已经在很多方面,影响到了社会的发展……” 即便是已经过去两年,朱明忠仍然记得当时石磊听到这番话时的惊骇模样,在大明,或许有人曾质疑过儒家,但是却没有像他说的这么赤裸裸, “臣不知……” 石磊的回答很简单,也很直接,他不知道,因为他不是读书人,他不是“圣门子弟”,这也是为什么朱明忠会对他说出这番话的原因。 因为全中国——所有的士子,都是“圣门子弟”,这意味着,他永远不能对他们说出这番话,更不能说出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你不知道,没有关系,但你要知道一点,就是儒家,从汉武帝独尊儒术那天起,尽管他在不断的适应时代,尽管他奠定了汉人文明的根本,但是,他从来都没有被锁起来,从开科取士的那天起,儒人就一点点的掌握着汉人的朝廷,它就像是宗教,像佛教、道教一样,掌握着人们的方方面面,束缚着国人的精神,古人可以灭佛,可以灭道,但是谁人敢言灭儒?” 盯着石磊,朱明忠道这两个字的时候,可以看到他的肩膀在颤抖。即便是他,也被那两个字“吓到”了。 “灭儒,如何灭?难道要,要杀尽天下所有的读书人?焚毁天下所人的经诗子集?然后再把忠孝仁义礼智信,把礼仪谦耻,所这一切,都通通的不要?然后,我们还剩下什么?” 什么都没有了! 甚至就连汉人,也成为了一个名词,何为汉?何为华?何为夷?本身就是从儒家的“春秋大义”、“华夷之辩”中延伸出的。 “两千年来,儒家早就成为我们骨子里的一部分,我们的信仰,我们的精神,我们的……一切,不忠不孝不仁不义,儒家告诉我们何为忠、何为义,何为仁,何为义,同样也告诉我们,为何要这么做?如果我们摧毁他,又如何回答这些问题呢?” 置身于文庙之中,朱明忠一边迈着步子一边缓声说道。 “就像西洋人的天主教一样,它主宰过国家,凌驾于王权,曾用宗教法庭审判过异端,用火刑阻挡过科学,可是,西洋人有可能把它剥离出自己的文化吗?它本身早就成为了他们生活中的一部分,所以,他们才会进行宗教改革,把天主教从国家权力中剥离出去,它们变得……” 转身凝视着孔子画像,朱明忠的唇角一扬。 “变得仪式化,新人在它的面前宣誓,儿童接受洗礼,人们在他的面前惭愧,可是……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唇角微微一挑,朱明忠又道出儒家的一个观点。 “敬鬼神而远之!敬畏它,保持距离就行了,至于其它……又有何用?我们所需要的,也是这样的改革!” 或许,石磊并不懂,但是他从大王的话中,听出了大王的意思,就是把圣人学问变成……像佛经一样的东西,念念也就行了,大家拿圣人学问去做人既可。 “****……或许,我们看似没有****,但实际上我们一直是个****的国家,只是我们的教是儒教,现在,我们需要的也是一场宗教改革,儒教就是儒教,它教我们事君以忠,事亲以孝、事友以信,当我们举行婚礼的时候,在这圣人面前表示忠诚君主、孝敬父母,在孩童开笔礼上,以朱砂启智,在我们犯错时,对着圣人惭愧一下,在人们去世的时候,在圣人面前,告诉生者,死者无愧教诲,如此种种,它只是一种形式一种宗教……” 当然,更是一种哲学! 这些道德化的誓言,仪式化的形式才是朱明忠所需要的,当然,它不仅仅是哲学,同样也是工具。 “宗教,也是工具,佛教可以传入、天主教也可以,为什么我们的儒教不能传播出去呢?它只是宗教,我们的儒士,不再是治国的贤达,而是传教者,他们的责任就是教化四方,就是传播儒教,让世界都沐浴在儒教的光辉下,当然,我们从不言道天堂,因为天堂是上帝的,而作为儒教的信徒,传教的目的是什么呢?” 天主教许以天堂,佛教许以轮回,那么儒教许给世人的又什么呢?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大同! 这正是未来“儒教”所给予的,当然,他所给予的是“世界大同于中国”,而不是“中国大同于世界”,有了“儒教”作为思想基础的殖民,才是成功的殖民,因为宗教——可以教化,可以从信仰上让他人甘愿被中华“大同”。 “大同……” 盯着这“圣庙”的模型,朱明忠突然意识到,也许,这殿堂应该被称之为“大同殿”…… 正文 第16章 禁讨(第一更,求支持) 所谓的“龙椅”又宽又高,端坐于中间,两边形同虚设的扶手其实就是在房间的的提醒着坐在龙椅上的人,让他体会“四边不靠”的孤家寡人的滋味。 为君者既是孤家寡人。 为君者永远不可能像普通人那样享受生活。 对于帝王来说,帝王是没有朋友的,他不可能与朋友一起饮酒作乐,不可能吃着火锅唱着歌。 为君是孤独的。 只有身为帝王,才知道,这种为君者的孤独,甚至在很多时候,朱明忠往往只是一个人享用着晚餐,晚餐谈上上不丰盛,荤素搭配的四个菜,再加上一份小米粥。 就在朱明忠准备用餐的时候,便有穿着华丽宫装的的女官通传道。 “姚启圣请求陛见。” 现在兴隆朝已经废除了太监,毕竟,对于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朱明忠来说,他很难接受被一群宦官侍候着,更何况将好好的男人阉割为太监,本就是摧毁人性的事情,自然在第一时间加以废除。现在北京紫城的太监都已经被遣散。至于中都的皇宫则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后宫,既有宫女也有女官,但却没有太监。至于宫前,自然有宫廷官员,他们既有军官、文官,也有普通的侍女。但他们是不得进入后宫的。 后宫与宫前唯一的接触,就是御书房,宫前的侍从官员以及侍女只能进入这里,而后宫的女官也止步于此,这里是两者的交界处,既是办公场所,同样也是家,或者说是两者的一部分。 “姚启圣不是在湖南吗,这么快就到了京师?” 朱明忠看着桌上的饭菜,眉头微微一皱。当然,并不是因为饭菜不够丰盛,而是因为姚启圣,对于姚启圣这个人,朱明忠的感觉是颇为复杂的一方面,在历史上他是康熙的名臣,而另一方面,他出身上的污点却是无法洗去的。 现在姚启圣之所以于朝中为官,是因为在李子渊死后,他率湖北一省投降,他的投降换取了他在大明的官位。可是,面对这个人时,朱明忠总是会不由自主的想到他的过去。 “陛下,他昨天已到了京师。” 宁云婷婉声说道,出身于书香门第的她,从未曾想过有朝一日会成为宫廷女官,两年前的一纸诏书,让十六岁的她进宫被选为女官,服侍皇帝并且帮助皇帝管理日常事务。 当然大明朝的女官与历史上的女官、宫女是有着很大的区别。中国历史上的宫女是被征选在宫廷里服役的女子,地位等同于奴婢,毫无任何人身自由可言。所谓的女官是指高级的宫女,女官又称宫官,有一定的品秩,并且领有俸禄。其工作范围包括管理较低级的宫女,训练新入宫的宫女,照顾公主、皇子等。 而大明朝的女官则是皇室的雇员,其行动和人身都是自由的。可以随时出宫嫁人或是辞职。在女官的设立上,朱明忠借鉴了唐代女官制度,作为“宫官”的女官,主要负责处理政治事务以及有关皇帝、皇后的礼仪事项。宫官对民间开放,由内务府负责考核选拔。女官来源不一而足,或是由举荐入宫任职,或是由宫女擢升。再就是“宫娥”,从事皇宫中的杂役,同样从民间招聘。并效仿唐制制定了女官的品级。这些女官除了享有各种仪节上的待遇外,也拥有同其品级相对应的俸禄。 其实,大明本身就有女官,洪武年间,经多次改定后,完全依照唐代制度设置女官。但永乐之后,女官职掌多为宦官衙门侵夺,女官制度虽存但职员多缺。现在朱明忠只是恢复了女官,废除宦官而已。 “有什么事吗?” 朱明忠的话声不大,只是随口一问。这个姚启圣倒是挺会挑时间的,赶在饭点过来了。 其实,是他吃晚了而已。 “说是在赴定南前,向陛下辞行的……” “辞行?” 朱明忠手中的筷子立刻被收了起来。 他这才想起来,从湖南巡抚任上招回的姚启圣,已经被内阁点为平南总督,也就是缅甸总督,等于变相的流放。几位阁臣倒是明白他的心思。 “是的,听说是一周后的船。” “让他……让他过来吧,让御膳房再准备些饭菜!他是浙江人吧,准备几道浙江菜。” 即便是对姚启圣再为不满,朱明忠也知道应该如何御下,知道应该如何笼络人心。 “臣遵臣!” 宁云婷立即把这道旨意传了出去。很快,这道旨意就被传到侯见的姚启圣那。陛下破例召见,既体现对他的重视,也说明对大臣的思宠。与皇上打了两年交道的姚启圣这样寻思着,心里总算是稍觉有些安慰。 赐宴,本身就是一种恩宠,对于姚启圣来说,当他坐在桌前,看着桌上的饭菜时,整个人立即感动起来,几道菜都是久违的浙江菜,而更出乎意料的是,皇帝的赐宴,居然是与他同坐一席,就坐在陛下的对面。这更让姚启圣忐忑不安起来。 尽管他知道,陛下赐宴历来如此,但是,坐在陛下的面前,难免很是紧张,以至于完全忘记了来时的打算,忘记了如何向陛下表忠心,一顿饭下来,只是听陛下在那里告诉他,如平南等海外领地的重要性。 “……总之,将来,势必将会以其为行省,势必是要改土归流,你身为总督,可以说是任重道远啊,怎么样,姚卿,有什么需要朕帮忙的地方,趁着现在,完全可以提出来……” 抬头看着心不在焉的姚启圣,知道这个时候人们,很难适应与皇帝同席吃饭的朱明忠,只是略微一笑,对于他的紧张全是视若无睹。 “这、这……” 怎么回答? 坐立不安的姚启圣想到数天前,于报纸上看到的报道,便说道。 “请陛下下旨,禁止天下人乞讨!” 禁止天下人乞讨? 姚启圣的建议,让朱明忠微微一愣,随后说道, “前段时间礼部郎官赵国宾于报纸上发表的文章,可是引起了颇多争执!” 作为皇帝,或许现在朱明忠很少与外界有直接接触,但是通过报纸,却可以了解到外界的事物,礼部郎中赵国宾,在离开北直隶进京赴任的路上,对沿途的乞丐进行了调查,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应禁止乞讨,以免恶丐害人。 而“采生折割”是乞丐中最歹毒凶恶的一种人为了达到骗人钱财的目的,人为地制造一些残废或“怪物”,以此为幌子博取世人的同情,或者以广招徕,借此获得路人施舍的大量钱财。“采”就是采取、搜集;“生”就是生坯、原料,一般是正常发育的幼童;“折割”即刀砍斧削。简单地说,就是抓住正常的活人,特别是幼童,用刀砍斧削及其他方法把他变成形状奇怪残疾或人兽结合的怪物。 这种恶行,别说是17世纪非常普遍,就是在21世纪也偶有听闻。官府若是碰到这种恶丐,自然也是严厉打击,但却总无法禁止。赵国宾于报纸上提出的建议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禁止乞讨。 “禁止乞讨……” 沉吟片刻,朱明忠说道。 ““天下无丐”岂能依靠“禁止乞讨”?若非是逼急了,又有谁会甘为乞丐?” 朱明忠的回答,是借用报纸上他人的回答。 “陛下,身体强壮的的乞丐,所需要的是一份工作,而不是一份施舍。” 深吸一口气,姚启圣继续说道。 “臣不信谁会下贱到完全甘于行乞,他们落到这个地步,不是迫于贫困,就是因为懒惰且贪婪,所以臣以为,对任何乞丐都应该施以救济或惩罚,如果行乞是因为贫困,而贫困可能起因于懒惰,也可能是遭受意外,如果后者,他应该得到救济,但是前者,就应该得到惩罚。臣以为,现在世间的乞丐,大多数是因为前者,是因为懒惰,而且其中不少都是世丐,世代行乞的乞丐,行乞同样更是流氓痞棍、强盗的绝好庇护所,以至乞丐之中可以说是人鬼混杂,藏污纳垢。从流氓无赖的自残自虐、胡搅蛮缠、蛮横无理、无事找事、寻衅滋事的“强索”,再到坑蒙拐骗、奸诈诡慝以至于采生折割、杀人越货,更是屡见不鲜,臣以为,非酷法严禁,不能除以恶习。况且……” 抬头看着陛下,姚启圣压低声音说道。 “他日清虏入寇,皆罪起于流民,而流民初兴,皆为乞丐,乞丐聚集,便为流民,若其中有不法之徒加以煽动,便由民为寇,为害天下!” 对于经过了晚明的流寇作乱的人们来说,每每提到“流寇”,总是不由自主的生出防范的心思,即便是朱明忠,同样也是如此,毕竟,大明亡于流寇。 “若是禁止行乞……” 朱明忠看了一眼姚启圣,反问道。乞丐、流民总是一体的, “那么,这些乞丐怎么办?” “陛下,其中老弱病残者,送入养济院,自有官府供养,可免其挨饿受冻,目前天下各府县皆有养济院,自然可以安置这些人,至于其中强壮者……” 抬头看一眼陛下,婉启圣便试着说道。 “可流放于海外……或者东北,毕竟,身体强壮的的乞丐,可以皮鞭教其劳作,如此,自然可以做到天下无丐。” 天下无丐,可为盛世。 流放……这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既可以充实东北和海外殖民地的人口,也可以解决国内的流民问题,现在流放的是乞丐,将来,流民同样也可以依此类推。 只要形成一种机制,就可以将许多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 朱明忠略微点了一下头,略作沉思后说道。 “嗯,这么做倒也无不可,但却不能操之过及,不过……” 看了一眼姚启圣,朱明忠又说道。 “现在内地的乞丐确实不少,官府不能再任由他们行事了!” 其实,从明代以来,乞丐一直都受官府的控制,在地方官府中,往往有吏员用专门管理全城的乞丐,其实也就是管理“丐头”,也就是所谓的“丐帮帮主”。“丐头”负责把乞丐组织起来,指定几个丐头,规定哪一伙乞丐可以在哪一带地段住宿行乞,还规定农历每月初一、初八、十五、廿三这四天可“自由活动”,其余日子,则只能在指定的地方行乞。丐头每月在衙门里领取俸银,但为数极微,主要收入是向各行业商店收取“月规钱”和逢年过节的”节规钱”。乞丐处每月编造乞丐花名册,到商会领取秫米,每月人均一斗,还有些许衣物杂什,也例由农民和商人提供。所有这些食品物资,大多被“团头儿”中饱私囊,落到乞丐头上的已微乎其微。 除了受丐帮控制的乞丐之外,还有以乞丐帮会的衍生组织,成员以乞丐为主,兼有流民、盗窃、抢劫分子聚集而成的组织,他们有自己的暗语,有统一的组织,有严格的帮规,俨然一个秘密社会,其活动是假借行乞之名以行盗窃抢劫之实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对于这样的丐帮,官府自然是严加打击。 对此,朱明忠并不陌生,只不过过去他一直按照明代以来对待乞丐的办法——既控制又打击,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对于乞丐,除了将其控制要可以控制的犯围内,并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 其实,就是之前赵国宾于报纸上发表文章尽管引起了争论,同样也没有给出什么解决之道,无非就是老生常谈的“免费给予稻种耕牛,并赐给田地”,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不过现在姚启圣的建议,倒是一个再合适的不远的选择,相比于将国内的犯人流放至少东北以及南洋等地,乞丐以及流民的数量更为充足,全国恐怕不下数十万,如果将他们全部流放至海外,自然就会海外移民增加了一股生力军。只不过,这件事不能操之过急,毕竟,天下的乞丐、流民足足有数十万之多。 毕竟……步子大了,容易扯着淡! 正文 第17章 新朝(第二更,求支持) 沈阳、辽阳、长春……一个或曾让人心痛、或让人倍觉陌生的地理名词,在过去的两年间,接连出现在人们的面前。人们可以通过报纸等渠道知道这些地名,知道那些属于东北的地理词汇,但是对于他们来说,东北仍然是遥远的。 之所以遥远,不仅仅是因为东北位于大明的最北端,不仅是因为那里的苦寒。同样也是因为《新明律》中动辄的“流东北”,那里是流徒所在,与海外一样,都是充分、流徒的地方,是野人出没的化外之地。 一道山海关,分出了关内或关外,关内是天,关外是地。关内天堂,关外地狱。对于不少人来说,都是如此,也正因如此,当潘仁远牵着马等待过关城的时候,他可以看到那些惶恐不安的犯人,他们在走出关门的时候,大都是满面泪水,恋恋不舍的朝着关内回望着,一步一回头的张望着。 这是被流放到关外的流放犯,《新明律》与旧律最大的不同,就是动辄流徒,不是流徒千里,而是流徒东北或者海外,几乎所有的罪名,只要不是杀头之罪,往往都是流徒异域。 而大明的流徒是永久的,尽管有刑期,但刑期结束之后,也不能返乡,只能在流放地定居。尽管官府发给田亩、耕地,但是流放仍然是一种极为恐怖的惩罚,因为这不只意味着远离家乡和熟悉的地方,而且意味着成为永远的异乡客,背景离乡。 流徒的犯人们常常是被一根粗麻绳一个一个地串联起来,被捆绑着,而押运的警察则是刺刀出鞘,虎视眈眈的在队伍的前后左右押着进行。 犯人们发出的哭声、喊声在关门响起的时候,闻者为之伤心,听着为之落泪,但是对于这一切,守关的警察似乎早已经麻木了,他们甚至连看都不看上一眼。只是检查着进关行人的证件。 从两年前开始,朝廷便以户籍为基础建立了老百姓的身份管理制度,进行了工程浩大的居民户籍管理登计,为每一位百姓发放户籍证,按律令出行必须携带,以备检查。户籍证也就此取代了“路引”,从而方便了百姓,让他们可以随意出行,而不必像过去那样离乡百里,就要先往官府领取路引,甚至还要被吏员敲诈。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是“户籍证”,潘仁远就没有“户籍证”,不过他却有代替的证件。 “返乡证?” 警察拿着“返乡证”,仔细核对着证上对相貌的描述。 “面白,唇上少须……” 警察之所以会仔细核对,是因为“返乡证”是刑满的流徒犯回乡的凭证,当然他们回乡并不是永久的,按律只能回乡6个月,他们回乡,既是看望家人,也是接妻儿前往关外,或者回乡结婚。总之,一句话,半年后,他们不但要自己回到流放地,还要携妻带子一同过去。 这返乡证,虽说不是什么什么好东西,可却是进关的必须。每年不知多少胆大妄为之徒持假证进关,甚至会抢证蒙混,所以由不得他们不谨慎。 一番检查之后,警察又看了一眼潘仁远,然后拿起手中的大印。 “嗵!” 红色的关印盖上的瞬间,那警察对潘仁远说道。 “今天是腊月二十三,如果五月二十三不于本关授印,你知道会是什么下场吗?” “知道。” 潘仁远点点头,回答道。 “每迟到一日,服劳役一月,迟到一月者,远徒千里,迟到半年者,徒海外新地。” 对于这些的规矩,在领返乡证的时候,潘仁远就已经铭记于心,自然不会忘记。 半个小时后,走出关城双脚踏上关内的土地时,潘仁远的心情不由为之一变。原本以为不会有任何感觉到潘仁远只感觉眼眶一热,泪水差点涌了出来。 两年了! 两年零四个月来来,潘仁远还是第一次踏上关内,初抵关外的时候,他甚至曾以为,此生再也没有重回关内的希望了。 现在,再次回到关内,回到中原繁华之地,他又怎么能不激动? 进了关,去什么地方? 去北京吧。 再过几天,就是新年了,在那里应该还有些故友可以拜访。 两天后,当潘仁远乘公共马车抵达北京的时候,还未进城门,他就发现相比于过去,这里似乎更加萧条了。多年前在满清治下的时候,他曾来京城赴试,而那时的京城热闹非常,尤其是崇文门税关那里,即便是在寒冬腊月,也能排出长队去,而现在,那崇文门却只有少数几个人。 空荡荡的内城,空荡荡的市街,只显得静寂非常,以至于让人很难相信,这里会是北京,会是大明的帝都。 不,这里是曾经的帝都! 几经辗转之后,潘仁远还是找了一位故交,他是北京本地人,他们虽不是同窗,但却是同年,当年也曾一同把酒言欢,故人的相逢,自然让李化平颇为高兴,尽管饭时已过,他仍然吩咐家仆准备饭菜,因为年关将近,这家中酒肉甚足,所以特也不需要特意张罗,便置办了一桌饭菜。除此之外李化平甚至还特意邀来了几名好友,一同为潘仁远洗尘。 宴席刚一开始,众人自然对潘仁远一番恭维,恭维着他当年的丈意直言,言道着他的仁举,当然,言语之中,自然也有对朝廷的不满。对于这些话,潘仁远大抵上,只是随口附和着。 对于他来说,他已经为当年的义气用事付出了代价,他的代价就是被充放到长春,那两年前刚建的新城。 “那长春究竟是何模样?是不是和满洲伯宁古塔相隔不远?那里每到冬时,是不是滴水成冰?” 尽管能够从报纸上看到东北,但是对于东北无论是李化平也好,或者同坐的其它人,都不曾真正了解,自然有些好奇。 “长春在沈阳以北数百里,永历十六年,忠义军第四十三营营长李凤亭领兵收复,并于此筑建新城,城墙方圆九里,城内外有军民三万余人,大抵上都是内地流放的刑徒。那里离宁古塔只有数百里,至于冷不冷……” 看着房中喝着酒仍然穿着棉衣的众人,潘仁远笑道。 “虽说东北苦寒,可是到冬天时,因为有火炕,那屋里反倒比关内暖和一些。” “冬天时有火炕确实是舒服,就是有些费煤。” 一旁的王立在接腔时又问道。 “那长春岂不就是大明的最北方?” “是,也不是。” 潘仁远先是点头,然后又摇头说道。 “虽说现在那里是我东三省最北端的城池,不过,却不是总督府统领的尽头,在下曾听驻军官佐提到,往北数千里,皆为我大明国土,不过在黑龙江江畔,有俄罗斯人窃据筑建的堡垒,现在东北当局侧重先稳定地方,再向北拓展,将来一但东北局势稳定,肯定会派兵驱赶俄罗斯人。” 对于俄罗斯人,他们并不怎么了解,即便是潘仁远也不怎么了解,很快他就转移话题聊起了东北。 “其实,东北倒也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贫瘠,那里的土地反倒更为肥沃一些,放眼望去,可以说是千里平川,在那样的地上,随便洒上一把种子,都能收上几石,不过,那里并不适合种高粱、小米、麦子,因为天气太冷。” “那当地种的都是什么?” 李化平他们一听不种高粱、小米、麦子,立即好奇了起来。 “种的是玉米,一亩地能产200斤上下,若是家里有个几十亩地,比如像安置在东北的荣民,他们最少都有一百五十亩的勋田,种上百亩玉米,一年至少能收上万斤玉米,然后再种些土豆,再种上些牧草,玉米卖到市上,冬天吃土豆,家里再养上几头马、几头牛,一年收个几百两银子是没问题的,” 所谓的“荣民”是退役的明军,不仅仅只是忠义军,还有各地的明军、义军,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被安置在东北,当然作为回报,给他们的勋田,也都半倍甚至一倍于关内,这也让东北瞬间多出来的近十万个地主。 “其实,他们中的许多人,都不是自己种,而是招来几户佃户,那些佃农替他们种田,然后他们收上六成的租子,既便是如此,那也是吃喝不尽,他们是大明荣民、勋民,勋田按律优免……” 尽管潘仁远的话中没有嘲讽的意思,可是听在李化平等人的耳中,他们却无不是愤愤不平的说道。 “今上待丘八如子弟,待士子如仇寇,待丘八如此优厚,他日西征时,难道就指往这群养尊处优的丘八去收复陕西吗?” 李化平之所以会这么说,不仅仅是因为陕西还未收复,更多的恐怕还是羡慕那些丘八的际遇,他们能平白得到大块的土地,而且还不用缴纳田赋、负担徭役。反观士子们往往都没有这样丰厚的优待。 “可不是,那北方不还有、还有俄、俄什么……” “俄罗斯。” “对,就是俄罗斯人吗?将来,就指往那群人,还能打走俄罗斯人不成?” 他们这般抱怨着的时候,潘仁远理智的选择了沉默,从东北回来的他知道,东北这两年能平定,正因为在东北的近十万军功地主,他们虽说退役了,但做为在乡军人的他们,却自备武器,一但接到命令,就会立即集合接受军事长官的指挥,那些土人的臣服,是臣服于武力,而不是仁义道德。 “哼哼,我倒要看看,今上凭着对那群丘八的恩宠,又焉能成得了中兴之主,从古至今又焉有这样的明君圣主?” 听到他们的话题慢慢的变了味道,潘仁远便岔开话题说道。 “怀棠,小弟初来京城,不知是何缘故,这京城怎么相比过去,那般冷清?按理来说,这个时候,应该颇为热闹才是?” “热闹?怎么热闹?” 李化平直截了当的说道。 “现在北京,也就是个名,别忘了,帝都神京现在在中都,也就是过去的清河县。” 帝都迁往清河! 即便是在长春,潘仁远也从报纸上看到过,自然知道迁都的原因——省去每年数百万石漕粮解运之苦。当然,百姓并没有因此减轻负担——漕粮仍然要交,只不过抵成了现银,只是用途从最初的供给京师以及北边部队,变成了社学先生的官俸,在过去的两年间,在满清治下几乎停办的社学,再一次兴盛起来,朝廷给予社学先生的禄米虽说不多,每年不过区区十数石,但却也显示了朝廷对文教的重视。 对于这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良赋”,百姓们自然不会拒绝。因为迁都后,天下人都能从中漕粮不解中受益,这才使得迁都极为顺利。 但,并非没有反对之声,既有官员言道着“天子守边的祖制”加以反对,也有来自北直隶官绅士民的反对,毕竟,他们知道迁都对于北直隶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衰退。 就像现在的京城。 “这不是才迁走几个月吗?怎么现在会衰败如此?” 潘仁远诧异的问道。 “是几个月不假,可是这京官有多少?勋贵又有多少?浩浩荡荡的十几万人离开之这,这京中多少商家因为他们离开,不是歇业,就是将生意迁往中都,过去这京城有多少人?当年烈皇帝那会,最多时,几乎不下百万,现在又有多少?不过区区三十万,这京城,早就不是当年的京城了……” 迁都,影响最大的恐怕就是像李化平这样的本地土著,他们不是生意人,也不是官员,不能把家搬到中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北京陷入衰败之中。提及京城的衰败,李化平等人无不是哀声叹气着,他们原本也曾欢天喜地的迎接着今上的到来,可是到最后,他们没想到,换来的却是新朝的离开。 “这新朝啊……” 长叹口气,看着潘仁远,李化平无奈的苦笑道。 “克礼兄,你只管慢慢的看,这新朝和过去,可是大不同啊……” 新朝! 听到这两个字的时候,潘仁远的心底不禁疑惑,新朝难道就不是大明吗? 正文 第18章 文庙(第一更,求支持) 大明兴乾三年,正月初二日。 一个近三十来岁的人,穿着淡色儒袍,漫步走向文庙。 远远望去,并排的三座大门,每座都对开两扇,门顶上是厚重的宫殿式建筑,门与门之间是墙,墙头也同样铺上琉璃瓦。这一排山门建筑,第一印象使人觉得厚重,尤其显得庄严。这文庙的正门是开着的,可是其中却是冷清清,看不到什么人。 虽说现在是正月初二,是过年过得最热闹的时候,但是文庙,却不是热闹的地方,尽管过去,像夫子庙、文庙之类的地方,都是百姓最爱来的地方,庙会不知吸引多少人,但是现在,按大明朝的律法,这文庙附近是不得兴办这样的庙会,以免打扰先贤清灵。所以,这文庙内外总显得很是清静。 在进入文庙后,大同殿内高悬“万世师表”的巨匾,那是大明兴乾皇帝的手书,“大同殿”取“天下大同”的意思,于大同殿内同样不分尊卑,众生平等无分富贵,如此才是大同。殿正中供奉着至圣先师的塑像,七十二弟子及历代先儒先贤塑像分侍左右,只是这主殿之中,却显得静寂非常,在殿中,一排排条椅空荡荡,也就是在小孩的开笔礼时,这里才会坐满孩童的家里的亲朋好友。于这里观看孩童的“开笔礼”,按照官府律令,这“开笔礼”只能在文庙内由奉祀主持,以表示郑重,按律令每个孩童都必须在三岁时由奉祀主持进行“开笔礼”,而顺序为:正衣冠、拜孔子、朱砂开智、击鼓明智、启蒙描红、封存心愿。 也就是在这时候,文庙才算热闹一些,当然,现在这里之所以冷清,是因为没有谁会在这个时候,举行“开笔礼”,况且,在城中,大大小小的文庙不下数十处,自然不需要赶往一处。 进入大同殿之后,这青年便缓步走到了殿前,在长椅的前方,有专门跪拜至圣先师的地方,他便跪于那里,看着至圣先师的画像,他在那里默默的祈祷着,而言语之中,似乎带着些许不平。 “圣人在上,鞑虏窃据中原之时,弟子严守华夷大防,秉承家训,不曾出仕清虏,亦不曾赴乡试,三年前,新皇登极,弟子闻中华正统匡正,每每激动难以安睡,只意待到天子开恩科时,以平生所学报效朝廷,然新皇登极三年整,其一意孤行,不开科举,如此岂不今天下士人齿冷,更有甚者,其三年来,于我士林更是百般欺凌,借口不认清虏科试为名,革除各地士子之功名,虽承认士子与皇明所取功名,但却以百般理由扣以优免,新皇待士林之暴虐,可谓远甚于鞑虏……” 跪于圣像前赵明复言道着这些话时,那言语中尽是无边的委屈,那泪水更是有如雨下似的,以至于完全没有注意到,有人进了文庙,听到他的抱怨。来人只是坐于一旁的椅上,听着他的话语,同样也是一副若有所思状。 这三年来,虽说是国泰民安,可是士林于新皇却是颇有怨言,而根本原因恐怕就是革除功名了,原本革除士子在伪顺治年间所考取的功名,并没有什么,即便是有所抵触,士林也能理解,即便是革除了,来年再考便是了。但是,让他们无法理解的是,新皇登极整整三年,却根本就不曾开恩科,如此一来,被革除功名之后的士子,自然也就无望重新考取功名,而不能考取功名,意味着他们既不能做官,也不能优免徭役钱粮。 非但如此,甚至就连同在崇祯前考取功名的士子,也是倍受打击,他们若是曾出仕满清,那么轻除革除功名,重则举族流放东北或者海外。即便是在清虏治下时那些以大明遗民自居的士绅,同样也受到打击。在三年前,甚至有不少对大明忠心耿耿的士绅,因为抵制新律,而被举族流放东北或海外。 新皇待士林之暴虐,可谓远甚于鞑虏。 这句话传到他的耳中时,只让他的心里也为之一震。用这样的话去形容皇上,难道他就不知道什么大不敬吗? 站起身的潘仁远朝那边走过去,从侧面看去,跪于圣人位前的青年人看起来倒是气宇不凡。十多年来,潘仁远也算是阅人甚多,但像这青年人这样气宇不凡的青年,他也见过不过,但是像他这么大胆的,却还是第一次见到。 原本正在泣诉委屈的赵明复,听到脚步声,立即止住话声,起身看向身后的来者,是一个年岁约莫四十许的中年人,那人见他转身后便回报了笑容,双手行揖,赵明复也跟着还礼,但两人都没说话。 过了一会,钱明复才开口说道。 “先前妄言,让仁兄见笑了。” 对年青人的话语,潘仁远倒没有任何惊异,顺口就说道。 “于文庙之中所言,纵是官府亦不能追究责任。” 三年前,新皇登极后,为了“恢复”文教之风,在重建各地社学的同时,同样也大兴文庙,而且以官命制定文庙内的礼制,这文庙也从过去的士子祭祀圣人的地方,变成了“礼殿”,而且按钦定的礼制,文庙更是以开笔、婚丧等俗事而渗入寻常百姓的生活之中。 当时,举国士子无不是欢心鼓舞,只以为盛世将临,天下文风必将从此兴盛。可是谁又能想到,三年后的今天,尽管文庙早就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同样也高高在上了,变成神,变成了……敬而远之的神。 至于所谓的“不追究其责”,那不过只是“与鬼神说”,官府自然也就不会追究了。 潘仁远的回答,让赵明复会心地一笑,潘仁远也笑着。 “我觉得方才兄台所言“新皇待士林之暴虐,可谓远甚于鞑虏。”,可能有些言过了。” 潘仁远的话,让赵明复的眉头微皱,他说道。 “如何言过?” “不说其实,就拿这优免来说,按大明律,是按照官员品阶限额优免丁、粮或丁田,限额之外,丁、粮、田“与民一体当差”,而这个官员品阶,从一品到举人、生员、监生以及致仕者、闲住者,皆有其定制,这没有错吧。” 潘仁远的面上带着笑,在赵明复点头言是时,他便反问道。 “朝廷规定官绅徭役优免的数额可谓是颇为丰厚,但也只是在一定范围内和限额内的优免,而天下总有人对优免限定的范围和数额并不满足,他们所想是不受限制的任意免除,对优免的限定数额进行百般的抵制和阻挠,并通过诡寄、花分、寄庄等手段,隐藏缺乏优免权的人户,谋取比法内优免多得多的不法免除。” 潘仁远的话,让赵明复的眉头紧皱,几次欲说却都止住了。 “而且就徭役者,官员自身不过只是优免本身,不亲奔走之役,但同室之亲是必须承充徭役的,可是事实并非如此,那些依附于官绅之家的宗族、亲戚,甚至于奴仆,都是不服徭役的,可谓是“毫厘重差不坐”,“一切重役、常于免外不编”,官绅逃役,那重役自然都加到小民的身身上,使得百姓不堪其苦。” 潘仁远所说的这些话,在报纸上早就是长篇累牍,这也是新朝推行新法的根本原因。 “这徭役和赋税一样,都是保证国家运转的基础。而国家田丁的数量又是一定的,因此,若是人官绅隐匿田产,必须要由庶民补齐,这就加重了庶民的负担。而官绅不仅享受着徭役的优免,还倚仗权势兼并土地,官绅非法隐逃徭役,使得贫民小户必须承担更多的徭役,如此必然导致徭役征派严重不均,贫者愈贫,富者愈富,如此,天下自然不平。而今朝廷“官绅一体当差纳粮”,优免者待其完税后施以银补,如此,自然再不复隐逃之说,这又岂是暴虐?” 尽管未曾出仕,但是潘仁远还是通过报纸知道三年前,陛下想要推行的是“官绅一体当差纳粮”,尽管面对百官以“废除官绅优免,亦理应废勋贵、兵士优免”的反制,因为涉及到数百新朝勋以及数十万官兵,为了避免引起朝局动荡,陛下不得不做出让步,实施“官绅一体当差纳粮”,在他们足额交纳田赋、役银之后,再按照朝廷律令规定的限额内,官府以银钱补贴,毕竟,田赋以及役银都是定额,而优免也是定额。虽说朝廷为此付出了一些银钱,但是从根本上免除了不受限制的任意优免的可能。 对此,尽管舆论上一致叫好,但是私下里不知多少官绅感叹“新皇暴虐”,就像眼前的这位一样。 人心总是贪婪的! “朝廷所行确实是良法,如此可免除官绅逃匿,于国自然大有助益,但是,兄台别忘了,当初江南士林不过只是稍加反对,今上便革除千人功名,如此暴虐,实属罕见!” 赵明复的话声刚落,那边潘仁远便笑着说道。 “若是换成满清,恐怕就直接上刀子了,贤弟莫非是忘了,今上是烈皇帝之后,当年烈皇帝所遭境遇又是如何?” 潘仁远的反问,让赵明复顿时变成了哑吧。 “吾非亡国之君,汝皆亡国之臣。吾待士亦不薄,今日至此,群臣何无一人相从?” 感叹着这么句烈皇的遗言,潘仁远反问道。 “他日士人如何待以烈皇?观今上待以士林已经不薄了,贤弟又何必苛求,若是今上报之以怨,恐怕当时试图挟舆论反制朝廷的士子,就不是革除功名那么简单了!” “难道,兄台就没有看出来,今上动辄便革除士子功名,便是对我等怀恨在心吗?” 赵明复沉声反问道。 “君视臣如草芥,臣视君如寇仇。长此以往,又岂是明君所为?” 面对赵明复的反问,潘仁复选择了沉默,他知道对方说的是实话。沉默片刻后,他又问道。 “贤弟可知道三年前,朝臣拟定年号之中,今上为何选择“兴乾”?” 突然的反问,让赵明复一愣,稍作思索后才答道。 “兴,既是为“中兴”,至于乾,则为“上天”,这个名字代表着“天命中兴”,其意再明显不过,既然“我大明中兴实属天命”……” 突然话到嘴边,赵明复的面色微微一变,无奈叹道。 “那么,今上可否是中兴之主?” 潘仁远的反问,让赵明复沉默了下来,最终,他还是颇有些无奈的点了点头。 “今上驱逐鞑虏,恢复大明河山,如此功业,自然可称得上中兴之主。” 仅仅只凭这一条,就能称得上“中兴之主”,既然如此,那自然也就是“明君”。如此,那不是明君的说词,自然也就不复存在。 潘仁远笑了一下。这时候,一阵鞭炮的声音,在附近响起。远处里还传来零落的响声。 “听先生口音,是江南人?” 将面上的窘态掩去,赵明复岔开了话题。 “是南直隶安庆人。” “哦,那为何会来这里?现在这里南直隶的人可是不多了。” 赵明复感叹道。 “在下这三年,一直在东北。” 潘仁远面上的笑容转成了窘态,见其似有不解,他便解释道。 “在下三年前因为“江南士林案”被流放东北,因家事,蒙官长开恩,许假返乡探亲。” “啊!” 赵明复猛的睁大眼睛,他不解的看着潘仁远,原本还曾为新皇暴虐,愤愤不平的他,没有想到,眼前这位就是因为三年前士林案被流放东北的士子。 “在下方才不知,可,可仁兄为何……” 犹豫着,赵明复的目光中尽是不解,他不能够理解,为何眼前这位潘兄,明明是被今上从江南繁华之地流放到了东北苦寒之地,却怎么非但没有生气,反倒是为今上说话,为朝廷辩解。 “是为何为朝廷辩解吗?” 潘仁远笑了笑,然后摇头说道。 “非是为朝廷辩解,若是朝廷之政苦民,那所言自然是为其辩解,若是利民,又谈何辩解?贤弟以为可是这个道理?” 正文 第19章 风雪归途(第一更,求支持) 兴乾三年的正月,刚出初六,纷纷扬扬的大雪便再一次在北方铺天盖地的落了下来。这雪给大明的山河大地披上一层素装。山峦起伏之间,风吹着雪,雪裹着风。 这些年,这冬天越来越怪了,越来越冷了,而这大雪它一下就下了整整一个冬天,往往能从九月一直下到来年的二月,有时候在三月也会下上几场雪。 北起长春,过长城、入关内,由北直隶到山东河南以至于江南,甚至岭山,到处都下着雪,这冬天举国上下处处冷得出奇,雪也下得特别大。即便是在岭南,在广州下的也不是零零散散飘着的雪花,而是漫天洒落的大片鹅毛。至于北方,那更是铺天盖地。 一个冬天之后,那山川、河流、道路、城镇。与大雪浑然成为一体,到处都是银装素裹的世界。以至于无论是城里也罢乡下也好,但凡是个老百姓,一个个的到了冬天都钻到屋子里,猫在炕头上,不是有事的话,谁也不会出门。而到了来年夏秋时,不知又会多出多少孩童。 大雪挡不住人们的热情,当然,同样也阻挡不了回家的脚步,即便是在这天寒地冻,大雪纷飞的时候,在从北京到中都官道上,仍然有一辆大型的四轮马车沿着冰封的官路,艰难地在雪地间行进着。 这是种一种大型的四轮马车,它最早出现于清河,在清河城内有固定的马车线路,车马驾驶车辆每天往返于固定地点若干次,途径的站点乘客可以自由上下车。后来又被人引入到官道上,只需定制一辆大型的车厢,并购买了几匹强壮的马匹作为牵引车厢,就可以上载人载客。 一开始的时候,这种公共马车,只在城内通行,后来有人把它投入城与镇甚至城与城之间,初时人们以为会亏本,可是出乎人们意料的是公交马车,发展的极为快速,甚至出现了一大批靠此为生的“车夫”。大量公交马车的出现扰乱了市场秩序,这迫使政府不得不出台相关政策,通过颁发牌照加以管理。 当然公共马车行业的兴盛,带来的一个后果就是在过去的两年间引进自西洋的重挽马越来越多的进入中国,当然数量很有限,但是在东北以及江北的马场之中,早就开始规模化的培育重挽马,最终重挽马取代这些蒙古马,只是时间问题。 对于车上的乘客们来说,他们自然不知道重挽马与普通马的区别,他们出行选择公共马车的原因,是因为有车厢可以遮挡风雨,而在这冬天里,更能让人们免受寒风刺骨之苦。 不过虽是如此,这车厢里往往也是污烟瘴气的,有人在里面吸烟,孩子的哭闹声,如此种种若是富人,自然不会选择公共马车,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他们并没有太多的选择。 而潘仁远之所以没有选择时间更短的海船,只是为了看看这阔别已久的关内,这一路上,更是早就习惯了马车里的一切,虽说是如此,这会当身边的老汉吸着烟袋的时候,他却不得不忍受着呛人的烟味。 “少爷是读书人吧。” 那老汉瞧着潘仁远似乎受不了烟味,便随手按灭手烟袋锅子问道。 “在社学里读过两年书。” “那也是读书人,你觉得这车坐的舒坦不?” 老汉的反问,让潘仁远不解的答道。 “舒坦,是挺舒坦的。” “搁过去,享不了这福吧,过去,寻常百姓冬天出门,那能做得上这车。” 老汉的话,让潘仁远反倒不知如何回答了,然后他便卖了双耳朵,听这老汉的言语。 “你瞧这路,修的那是一个平整,当年修这从北京到中都的官道时,老汉我一家子出了三个丁,一年干足了六十天,两年那可是一百二十天,没日没夜的修,这官道叫,叫国道,对,就是国道,三丈宽,石灰掺土用五千斤的石滚来回压了几十遍,然后又铺上两层石头,这路,修的,那是一个结实……” 国道! 从北京到江口的国道,是大明第一条国道,那是为了迁都修建的国道,也是费工费料最多的国道,虽说沿途府县出的几百万人丁的劳役,还有三十几万西南降兵修建,这2000里的国道,仍然花费了几十万两银子。即便是身在关外,于报纸上看到这条完全用石料彻铺的国道完工的时候,潘仁远也惊讶于新朝的财力。 不过他并不知道这条道路建成之后,通过收取过路费以及税关的关税,每年可以给朝廷带来数十万两收入,而且这种收入是源源不断的,而更重要的是,道路的筑通,繁华了沿线的经济。 “哎,当真是托了皇上他老人家的福了,这两年,这年景也是越来越好,这是圣天子在位啊。” 老汉的话,让潘仁远的眼中尽是疑惑。 这一路上,通过与故友以及寻常百姓的接触,潘仁远发现对于今上的评价,几乎是呈现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势,一边是故友们对今上的嘲讽,而另一方面,寻常百姓无不把皇上视为圣天子,视为明君。 原本,对于遭受了两年流放之苦的潘仁远来说,他之所以在很多时候选择沉默,甚至为朝廷张目,更多的是吸取了教训,但是现在,他却迷惑了。 难道,仅仅只是因为利益? 是因为皇上侵犯到了一些人的利益,同时让百姓从中得利? 百姓从中得利了吗? 一路上,潘仁远都在思索着这个问题,即便是来到服务站的时候,他也显得有些心不在焉,这国道旁的服务站与旧时的驿站虽说区别不大,可绝对没有驿卒的敲诈,因为服务站比较安全,南来北往的客人,往往都于此就餐,住宿,而公共马车的车夫,也是于此换马或者给马喂料,这个时候,车上的乘客,便也服务站中吃饭住宿。 因为天色已晚的关系,所以车上的乘客都住了下来,大多数乘客住的是那种十文钱一晚上的大通铺,而潘仁远住的是一钱银元单间,价格倒也不贵,而还送一顿早餐。 进了饭厅,饭已经摆好了。饭是土豆泥,这是服务站冬天里最寻常饭食,普通人不常吃土豆泥,因为味道一般,但是庄户人家往往在冬天时以其充饥,因为这种黄土豆从种到收只有60天,趁着冬雪落下前,可以收上一季的土豆。因为不耐贮存,所以往往都是在冬天时食用,当主粮吃到开春,能省下几个月的粮食。在服务站中,这是最廉价的食物,当然也有馒头、玉米饭甚至大米饭,当然价格各有不同。 点了一荤一素两个菜,要了一份土豆泥,潘仁远便端着饭寻找着坐位,在找坐位的时候,他看到在角落的一张桌上,有一个十八九岁的年青人正襟危坐的吃着面,他只是一个吃饭,面前菜有四盘,二大两小,木耳肉片、白菜豆腐、炒鸡蛋以及酱瓜,碗里的是一碗米饭。 年青人看起来应该是富家公子,虽说饭菜一般,可是吃饭的动作却很优雅,但是那眉宇间,似乎带着些忧色。这不禁让潘仁远有些好奇,而在他打量着这青年时,他注意到在年青人的邻桌,坐着几个颇为强壮的汉子,他们穿的并不是棉衣皮袄,而是灰色的呢绒大衣。在大明,只有当过兵的,才喜欢穿这种板硬不宽松的衣服。潘仁远的视线不由的移到他们的脚下。 黄色的长桶皮靴。 他们是军人! 这个年青人又是什么身份,为什么身边会有军人跟随?恰在这时,那青年像是看到潘仁远似的,便冲他展颜一笑,然后主动邀请道。 “这位公子若是不嫌弃的话,不妨过来一起用餐吧,” 少年的邀请让潘仁远一愣,而邻桌的人同样也是一愣,其中一人正要站起来时,却被旁边的人给按住了,那人对他摇摇头。 “如此便谢过公子了。” 因为好奇,潘仁远倒也没有拒绝,便坐到了他的对面。当然,他的好奇是对这青年身份的好奇。不过让他失望的是,这青年尽管喊他同坐,但是却没有与他说话的意思,而是继续慢悠悠的吃着饭,甚至注意力也在报纸上。 “禁止乞食……” 看到报纸上字样,潘仁远便随口说道。 “此事朝中众臣再作争论也无任何意义,圣意已定,纵是他们反对,又能如何?今上虽说不施廷杖,但将反对者流放到海外却从没有丝毫顾忌,如果僵持不下的话,今上自然可以用流徒处置反对大臣,待到反对的都被流放了,自然也就会被通过了。” “哦?” 青年抬起头,看着潘仁远问道。 “公子为何如何确信,陛下必定会通过此议?而且会不惜流放众臣?” 说话时,青年已经放下了手中的筷子,不解的看着潘仁远。 “因为海外殖民地需要人啊。” 潘仁远笑着答道。 “当年重修《大明律》时,今上为何建议以流徒代替刑罚,东北何等辽阔?人口不过十数万,而海外何等辽阔,从台湾到平南官民军不过十数万,东北苦寒、海外又是化外,非是流放,又有谁愿意过去?为了充实那里的人口,军功授田、俘虏屯田,流放刑徒,这几年大明的监狱早就空了,即便是偶尔有犯案者,每年不过区区数千人,这点人都不够东北一地,更何况还有海外十九城?” 所谓的“十九城”指的是从占城往定南,南洋沿线十九个港口,那些港口的规模不大,顶多只有两千人,小城不过只有区区数百汉人,如何充实那些城池的人口,自然是朝廷需要加以考虑的问题。 只不这,现在,并没有那么多人可以往那些地方充实。 “嗯,确实如此,于陛下看来,南洋实属鱼米之乡,如若烈皇当年能移民千百万于南洋,虽说瘴气恶疾的影响,可却也能活民数百万,我大明也不至于亡于流寇,更让天下百姓遭清虏入寇大劫,以至于天下百姓十不存一。” 青年的感叹,让潘仁远点头说道。 “所以,陛下会千方百计往那里迁移百姓,这乞丐……也是人。” 一句乞丐也是人,让青年沉默片刻,然后拿起筷子,先是吃了两口,然后又放下筷子说道。 “可是如此草草禁止乞食,是不是太过草率?天下乞丐、流民何其之多?若无启籍凭证,既可捕入官府,流放海外,这岂不会逼反百姓?” 潘仁远看都没再看一眼,随便答道。 “烈皇死于流寇之手,流寇既为流民所变,今日流民,他日流寇,待他年为患时,不足趁其势弱时,将其流放异域,逼其耕种,如此,天下自然可以太平,至于逼反……天下大乱方安,百姓又怎么可能放着太平日子不过,为几个乞丐张目?” “这……也许吧。” 知道眼前这人说的话很有道理的年青人,最后只得点头说道。 “那看来,此议是必定通过了?” “朝中众臣,撑不了多长时间,此议可以说正称陛下之心,陛下自然会全力通过此事,至于提出此议的官员,想来也必定会受到陛下的重用。” “赵国宾曾经当过满清的包衣,后来又是李逆的心腹。他当初是携武昌等地投降,这几年于朝中一直不受重要,这一次应该……应该会得于陛下的重用。” “荒唐、可是真荒唐,堂堂二品大员,居然以乞儿为晋身之道,世间可有比此更荒唐的事情?” 潘仁远笑摇着头,而青年反倒是沉默了,他并没有发表任何看法或者感想,即便是之前,也只是谈事,而没有论人。 “听公子口音是南直隶人,这年关未出,便独自出行,不知公子要到那里?” 见青年没有说话,潘仁远知道他也许是有些不太方便,便反问道。 “中都。” “哦?” 看着这青年,潘仁远又把目光投向一旁,看着那几名军人模样的随从。也许是因为看到了他的目光,青年人便随口说道。 “我姓朱,名慈煊。” 正文 第20章 宫内(第二更,求支持) 虽说在崇祯末年流寇作乱以及清虏入寇时,大江南北十数万宗室子弟或是为流寇所杀,或是为清虏所害,活者可以说是百不存在,可即便是如此,在南京皇室亲藩仍然有数百人之多,其中既有藩王亦有郡王,将军者更数不胜数。 可是对于这些藩王宗亲的安置,朝廷或者说皇帝本人的态度是极为模棱两可的,一方面封藩就国是大明的传统,而另一方面,明末时藩王宗亲的无能也是众所周知的。但这种无能同样也是因为大明的“传统”——藩王虽说就国,但是自永乐后,既不领兵,亦不领土,自然在乱时,就不能拱卫皇室了。 而对于大明的宗亲来说,在经历了二十年的流离失所之后,他们一方面渴望着安定,对于朝廷将他们安置在南京的举动,感觉满意的同意,内心深处却同样渴望着就国,毕竟,虽说在南京的王府之中,相比于祖辈们就国后的生活,多了几分自由,但人总归有一些其它的渴望。 只是这些亲藩大都明白,在皇上没有明确态度的时候,他们不能主动提出就国的要求,毕竟,孝烈皇帝之后,宗藩们的表现确实让人极为失望,不仅让天下失望,皇上本人同样是失望之至极。 也正因如此,这件事一直被搁置了下来。而在兴隆三年正月,又一次,这被搁置已久的问题,被摆到了人们的面前。 桂王朱慈煊进京! 对于大明来说,桂王是一个极为特殊的存在,毕竟,尽管桂王只是大明众多亲藩中的一个,但是因为永历皇帝出于桂王,而朱慈煊又是永历的儿子,永历朝曾经的太子,所以,他的身份是极为敏感的。 对于兴乾朝来说,朱慈煊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个隐患,也正因如此,在过去的两年零两个月中,他一直在北京为其父亲守制——永历被安葬于北京的皇陵之中,朝廷不但为他修建的皇陵,同样也为弘光、隆武修建了皇陵。 守制,并不是永久的,最终总需要面对问题。只不过,谁都没有想到,就在人们似乎将朱慈煊遗忘的时候,朝廷的一纸诏书,却让他再一次进入所有人的视线之中。 更是让这原本看似平静的京师,又一次涌动了一阵暗潮,毕竟,那位桂王的身份委实太过敏感,皇上为何会在这个时候,将其诏至京师? 当然,没有任何人会以为陛下可能会杀朱慈煊,毕竟,在京师关于晋藩至今不入朝有一个众所周知的秘密——晋藩希望保全朱慈煊安全,有强藩作保,桂王的性命自然无虑了。 难道是皇上想要朱慈煊就国? 对于南京的那些宗室来说,朱慈煊进京的消息,让他们看到了希望,看到了就国的希望,他们隐约觉得,陛下极有可能让朱慈煊就国,毕竟,他不可能永远于北京守制,相比于南京,广西……足够偏远了。 就国,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当南京的那些宗亲们满怀期待的等待着陛下对桂王的安置时,在中都的皇宫之中,朱明忠正端坐在龙椅上,静静地倾听着一个身着宫装的年轻女子,宣读来自各州府的贺报。当然,这些贺报,大抵上都是“瑞雪兆丰年”之类的言语,虽说朱明忠并不喜欢什么祥瑞,但此刻倾听着来自各地的奏折,听着地方上风调雨顺,似乎来年必定是个丰收年,朱明忠的心中依旧会泛起一股难以言喻的自豪感,毕竟,这是他的天下。 况且国人最擅长驾驭文字了,简单枯燥的内容经过那些饱读诗书的士大夫们的笔下描述,自然让人听得津津有味。听了十来份折子之后,朱明忠才微笑着点头说道。 “好了,就到这儿吧。再听下去的话,朕可真要被他们吹捧得忘乎所以,不知东西南北,当真以为是盛世了。” “是,陛下。” 宁云婷恭敬地向陛下歉了歉身,便将剩余的折子一并收拾了起来。这时却听另一个华服女官适时的接口道。 “陛下,自从陛下登基以来,我大明可谓是日益兴盛,如今更是国泰民安,这盛世之言,可不是什么胡乱的吹捧啊。” “盛世?这世间又岂有真正的盛世?所谓盛世,其实往往也就是老百姓有衣穿、有饭吃,可越是在这个时候,越容易出事情,纵观史书,所谓盛世之后,必定就是王朝的衰败。相比于所谓的“盛世”之说,朕倒更愿听一听盛世危言啊。盛世虽让为帝者心情愉悦,可听以危言,警以后世,才能立万世之业!” 朱明忠着摆了摆手摇头道。 无论是过去或者现在,他的身边就不乏献媚者。然而做了皇帝之后,朱明忠发现自己完全就被淹没在了歌功颂德之中。虽说一再的提醒自己的臣下不要一味的奉承。可是几乎的每天“陛下英明”之类的话语,仍然会被大臣们在不经意间带出。似乎不说这几个字,他们就不知道如何说话,当然,这也是“礼节”。 果然,朱明忠的的话音刚落,那边的华服女官立即施礼称赞道, “陛下英明。陛下时时心怀天下黎民,实乃我大明臣民之福啊。” 这又是一句寻常的恭维话,从眼前这个女官的口中道出时,既不带献媚,也无关奉承。 可是,不知多少为帝王者,正是在这样的恭维声中,迷失了自我。心知许多事情,并不是一时就能改变的朱明忠,只是暗自叹口气,然后看着李紫欣说道。 “李司记,你这嘴总像是摸了蜜汁一般讨人喜欢。” 司记是宫廷女官的职位,而现在朱明忠的这么说,难免有些调侃的味道。 “臣口笨嘴拙,让陛下见笑了。” 那女官被陛下这般调侃,不由粉脸一红。眼见她这么一副温柔可人的模样,任谁见了会打心底冒出别样的念头。虽说女官并不是首选相貌,但是无论是于云婷或李紫欣都是难得一见的美女,况且又如此可爱聪慧,确实若人爱怜。 尽管目光中带着欣赏之意,但是朱明忠倒没有表现出占有欲。 尽管这宫廷女官是“招聘”的,但实际上却也和选秀女一样,经过严格的甄选。做了宫廷女官不但能得到过去只有“诰命夫人”才能拥有的头衔,还能长伴于君王左右,若是能有幸被皇帝点为妃子,更是可以光耀门楣。即便是不能为妃,但若能得到陛下与信任,同样也等到攀上了高枝。甚至在一些媚上的官员看来,若是能把女儿、侄女送到陛下身边,自然能从宫中探得消息,以便他们揣摩圣意。 也正因如此,应征的女子才会极多,录取的条件自然也相对苛刻。然而对于这些名媛才女来是说琴棋书画之类的考核内容并不能难倒她们。真正让她们感觉为难的是陛下亲自下达的一条规定――不许裹脚。 是的,不许裹脚! 尽管明朝的裹脚只是用布条把脚包得紧一点,像后世的尖头鞋的效果。不像满清时代那样,为了追求所谓的三寸金莲的效果,不惜折断脚骨。但那种束缚,仍然是束缚。 对于裹脚这种陋习朱明忠更是打从心底里就极其厌恶,尽管他知道明朝的裹脚不是满清时代那种畸形的小脚,但是为了避免发生“三寸金莲”的病态审美,他一直都有废除这一陋习的想法。 不过放足一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尤其是满清区别于汉人妇女的一个特点,就是不裹脚。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裹脚甚至有一种汉人传统在里面,仅只靠一纸圣旨,非但会有阻力,而且废除这个陋习,光靠一纸圣旨根本就做不到。 首先要从观念上审美观念给纠正过来。既然在历史上裹脚是从宫廷中传出的,那放脚也就先从宫廷下手。只有上层的贵妇们肯放足,百姓自然会跟从。而那些官宦士绅们揣摩圣意之后,纷纷让自家的女儿放脚,只为有资格参与女官的选拔。 当然,在放足之后,袜子也随之流行,这些袜子不同于旧时用布缝制的袜子,而是用从欧洲引进的用于织丝袜、棉袜的手工丝机织制,而精细的丝袜同样也征服了这个时代的女人,就像这些女官,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她们应该穿的就是丝袜,毕竟,宫中有暖气。 想到那宫装下丝袜包裹着的美腿,朱明忠的心神不由一乱,眼睛不由自主的往李紫欣的身上打量着,她的身高足有1.75米,这可是标准的大长腿……感觉到陛下的视线,李紫欣的心神不由一乱,在收拾时不小心把一本奏折给弄落在了地上。“陛下恕罪……” 在李紫欣心慌的告罪晨,朱明忠一眼便望见了奏折上的章印。 “这是那里的折子?” 对于李紫欣的请罪,朱明忠却并不在意,对她说道。 “你先起来吧。把这份奏折给朕念一念。” “是,陛下。” 李紫欣赶忙起身翻开了奏折,然后说道。 “陛下,是从南天门来的折子。” 正文 第21章 南天门(第一更,求支持) 1665年2月22日,荷兰正式向英国宣战,第二次英荷战争于是爆发了 其实,无论是哪儿一方宣战并不重要。因为荷兰与英国之间的战争,早就已经打响了。 第一次英荷战争战败后,荷兰对于《航海条例》如芒在背,卧薪尝胆一直寻求着重夺制海权的时机。德·奈特海军上将在老将特罗普阵亡之后继任成为荷兰海军统帅,他励精图治,改组海军。并重整了海军的战略思想:即认识到单凭护航商船是无法击败英国的。只有改变这种被动战略,抛开商船,以海军主力寻求与英国舰队决战的机会,夺取制海权,才能取得战争的胜利。 在这种战略思想的指导下,荷兰加紧建造大型战舰。至1664年,海军已拥有103艘大型战舰,火炮4869门,官兵21631人。然而此时的英国海军实力已今非昔比了:克伦威尔军事独裁时期对内镇压反对势力,对外远征爱尔兰、苏格兰,并与西班牙进行战争,使得国家背负200万镑的债务。至1660年,由于政界和军界的腐败,欠外债高达100万镑。全年海军拨款仅及海军预算的2/3,造成船只破旧失修,兵士匮薪,士气低落,海军战斗力被严重削弱。 也正因如此,从1664年,一支英国海军远征队占领了荷兰在北美的新阿姆斯特丹,并将其重新命名为纽约开始。英国的挑衅使得荷兰觅到了复仇的良机。 宣战,是必然之事。 只是,没有人想到,远在地球另一端大明帝国,却冷冷地注视着数万里之外的这场战争——尽管直到今天,直到兴乾三年,还没有一艘明国船只驶往欧洲,但并不妨碍,大明用异样的眼光观察着欧洲,注视着世界。 也正是从兴乾元年开始,大明真正第一次放眼世界! 尽管正月的大明绝大多数地区都是冰天雪地,但是在南洋,依然是一副夏日模样,天气闷热难当。在南天门,这座大明最南方的城市外,港湾中停满了来自世界各地的船舶,自从五年前,大明水师途径此时,于土人手中租借这座荒凉的岛屿之后,短短不到五年的时间,这座曾经荒凉的岛屿,就成为了大明在南洋最重要的据点,甚至还成为南洋最在的城市。 这是一座拥有十万人口的城市,贸易给这座城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此时的南天门,正在一点点的取代广州的地位,并且作为大明在南洋统治的中心,向南洋宣示着大明的威严。 不过,真正宣示威严的不是大明的教化,不是南天门城中的“圣庙”,而是泊停于港湾之中的舰队,那一艘艘战舰,向往来于此地的各国商人展示着大明的武力,至少向人们展示着大明的海上武力。 作为海军将领,身为西洋舰队提督的潘学忠并没有坐在他的旗舰上,现在他的旗舰正在船坞中保养,而他端坐在西洋舰队衙门的书房中正埋头批阅着各地送来的文书。 身为舰队提督的潘学忠,并不仅仅需要管理舰队,在南洋许多港口据点的主官是海军军官,所以,作为的舰队提督,他还需要负责这些地区的民政,至少需要过问一些事情,好不容易忙完了手头的活, 舒了口气的他搁下了手中的毛笔。正当他要伸懒腰之时,门外响起了一阵拘谨的敲门声。于是他赶紧整了整仪容,轻咳一声后,向门外点头道。 “进来吧。” 书房的大门嘎吱一声被推开了。进来的是一个身着青色官袍的年青官员。他垂首做了个揖,将手中带来的公文恭敬地递给对面的潘学忠道。 “潘总督,在下是鸿胪寺主客李龙,此次奉命随同舰队出访欧洲。” “李主客辛苦了。此次远航欧洲,实是我中国恒古未有之事,李主客如此年青就能得陛下恩为正使,实在是英雄出少年啊。” 潘学忠接过公文,满意的夸赞道。 派遣舰队出使欧洲! 这是陛下在年前的决定,之所以做出这一决定,是因为时机已经成熟,在过去的两年间,经过长时间的航行,大明海军已经取得了相当丰富的远航经验,商船队同样也是如此。 往欧洲去! 开辟航线! 尽管对于欧洲人来说,往来亚洲已经再正常不过,但对于大明来说,这还是第一次,为了确保一切顺利。在远航的问题上,陛下显得极为谨慎,一直在等待着时机成熟的时刻。 “提督说笑了,这远航欧洲,于许多人看来,蹈海数万里,估且不说是九死一生,但此去欧洲,往返需要数年,离国数万里,又岂是寻常人愿意去?” 李龙依旧微微垂头,他并没有隐瞒为陛下钦点为正使的原因——因为没有人愿意去,尽管按照陛下的意思,鸿胪寺培养了一批“外交官”,但那些“外交官”更愿意去朝鲜、广南,这样的番邦,而不是去欧洲。 欧洲是什么模样? 尽管在学校时,通过欧洲的传教士和书籍,对于那里有了一定的了解,可是,对于鸿胪寺的主客们来说,总归还是太远了,数万里海路,不说凶险无比,就是于数万里外的番邦任使节,指不定什么时候便被朝廷遗忘,最后客死他乡了。 可,李龙并没有更多的选择。 富贵险中求! 对于这个道理,他自然是再清楚不过,作为出使欧洲的正使,他是从五品的文官,可如果他按部就班的毕业,然后于鸿胪寺任职,他至少需要十年的时间,才能从正七品升至从五品,甚至还不一定有这个机会。 但出使欧洲,却有这个机会。 面对他的回答,潘学忠只是微微一笑,然后说道。 “不要听其它人胡言乱语,什么海路九死一生,我们已经不止一次去好望角,不也好好的回答业了,就在去年……” 潘学忠起身来到身后的大地图前,指着地图说道。 “嗯,去年,西洋商号的一艘商船,不仅驶过了好望角,而且又沿非洲海岸一直北上航行到了奴隶海岸,到了那里,遭到了不公平的对待,欧洲人……” 回头看着李龙,潘学忠说道。 “在欧洲许多人,并不知道大明,我们的商船抵达那里之后,不仅被客以重税,而且还差点被驱逐,船长考虑到继续往北,可能会有很大的风险,所以,他们选择了返航,所以,陛下才决定派出海军出使,欧洲人是靠力量说话,只有我们展示出比他们强大的力量,他们才会尊重我们!” 虽然所有的欧洲人都知道马可波罗口中的“黄金国度”,但是当商船驶入奴隶海岸的时候,仍然遭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尽管如此,那艘不过只有400多吨的商船的远航探险,仍然让海军意识到远航的时机已经成熟了,正因如此,陛下才会同意海军的建议——远航欧洲,向欧洲展示大明的存在。当然,这种存在必须要以武力作为后盾。也正因如此,海军才会派出一支中等规模的舰队,用于展示武力。 “当然,我们要展示的力量,并不仅仅只是简单的武力展示,在前往欧洲之前,我们必须要通过另一种方式,向西洋人展示我们的力量。” “提督指的是的是荷兰人?” 李龙想了一下,然后反问道。 “荷兰人?” 潘学忠的嘴角忽然露出了一抹不屑,然后又径直反问道。 “你应该也听说了天竺海上发生的事了吧?” 所谓的天竺海,其实就是印度洋,只不过大明选择了另一个名称,尽管天竺已经消失,但是并不妨碍大明用其称呼印度洋,用大明的方式重新命名世界,这同样也是航海时代的大明的权力和责任。 “提督说的是不是西洋商会的商船在天竺海遭到荷兰人袭击的事件?” 李龙的眉头一皱,西洋商会一直在向各个方向扩张,他们在印度以及非洲设立贸易据点,与当地人进行贸易。而远洋贸易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商船遭到袭击,不仅仅是海盗,还有英格兰人、荷兰人都曾袭击过西洋商会的商船。 “那你怎么看待此事?” 潘学忠边说边坐到了腾椅上,然后笑看着李龙。 “就在下对西洋各国海上的贸易的了解,似乎这样的袭击总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于在下看来,袭击的也不一定会是荷兰人。” 李龙直接回答道。 “哦,何以见得?” 潘学忠饶有兴趣的问道。 “首先,自我朝开国起荷兰人就一再的向朝廷示好,希望能缓和之前因为台湾等问题导致关系紧张局面,毕竟,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力量远逊于大明。此时荷兰人绝不会在这个时候冒着风险袭击我们。其次,荷兰人离开不开大明的丝绸、瓷器等货物,以他们商人禀性是绝不会为了一点利益,而招惹大明,至于打劫几艘货船……以在下看来,这也许是有人在故意嫁祸荷兰人。” “你的分析确实是很精彩,也许有可能是事实,可……” 面对李龙的分析,潘学忠却反问道。 “这重要吗?” 正文 第22章 任不同(第二更,求支持) 啊? 诧异的看着潘学忠,李龙显得有些迷茫。 重要吗? 事实不重要什么重要? 就在他迷惑的时候,只听到潘学忠说道。 “有时候,事实并不重要。” 摇着头,潘学忠朝着窗外看了一眼,因为海军提督衙门在山上的关系,所以从他的窗口可以直接看到大海。 “重要的是巴达维亚……” 重要的是巴达维亚! 这句话传到李龙的耳中,让他立即明白了一切,他知道了为什么大明会向荷兰抗议,要求荷兰人赔偿损失,无论荷兰人如何辩解,对于他们来说,并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大明已经盯上了巴达维亚,盯上了荷兰人。 在无论是在学校或者于鸿胪寺任职期间,对于“天下”,李龙与很多人一样有了全新的理解。过去,对于大明的官民来说,天下无非就是中原和周边的番邦,但是谁知道在此之外更为精彩的世界,而且这个世界更富庶,更辽阔。 而更让人惊讶的是,在数万里之外的欧洲,还有英格兰、荷兰、法兰西、西班牙等国,他们之间正在互相角逐,因为海外的利益发生一次次冲突,尽管看似有春秋战国时诸国纷争的味道。但是,相比于春秋战国,李龙发现这场战争很有可能会更残酷,因为每一次战争都直接决定了国家有兴衰。 如果大明不能主动进入其中,向他们展示大明的力量,那么未来,大明很有可能就会陷入衰败,最终成为西洋国家的口中的猎物——这是陛下的言语。也正因如此,在过去的几年间,大明才会千方百计的了解欧洲,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欧洲各国的情报,用以分析各国势力间的关系。 尽管在李龙看来,欧洲的那些国家所拥有的力量,很难挑战大明。但是在陛下亲自设宴送行时的宴会上,他从陛下的口中,觉察到了一个极为关键的信号。 南大明海——也就是南海。必是在大明的内海,而南天门,不仅仅是一个海外属地,同样也是大明的南大门,大明必须要把西洋的力量限制在南天以西,而在南洋,却有荷兰人以及西班牙人的殖民地。 按陛下的这一构想,荷兰人必须要撤出南洋,撤出巴达维亚! 这是大明利益的关键核心! 这也意味着对于大明而言,事实并不重要。 见李龙沉默不语,知道他已经想通其中关键的潘学忠,笑着说道。 “现实就是如此,目前的现实就是所有的人都看到了一队挂着荷兰旗帜的军舰袭击了我们的商船,这才是眼下的事实。” 这是事实吗? 甚至李龙都隐约的意识到,那支舰队很有可能都是大明的军舰假扮的,至于与荷兰人有冲突的英格兰人,他们根本就没有那样的力量。 “可是我们即将驶向欧洲……” 在这个时候,与荷兰人发生冲突,那么,接下来怎么办?舰队抵达欧洲之后怎么办?难道要在那里继续与荷兰人发生冲突吗? 还未等李龙开口,潘学忠便将他的话打断说道。 “你可知朝廷这次为什么选择荷兰人,而不是西班牙人?” “因为……” 李龙想了一下,然后说道。 “南洋既是大明的后院,又是我大明进军天竺海以及西洋的桥头堡。无论是西洋人的或者南洋土人的,都不能给大明带来任何威胁,自然更不能容忍欧洲人在这里建立他们的殖民地!” 没有任何迟疑,李龙直截了当的道出了他所了争的事实。 “而且荷兰人侵占的地区,过去大都是大明的属国,无论是基于南洋商业利益,亦或是大明的尊严,与荷兰人的冲突都是不可避免的。” 当然,所谓的“尊严”,不过只是遮羞布罢了,实际上,利益才是关键。 “不仅仅只是如此!” 相比于李龙,潘学忠更了解事实的本质,而且他并没有任何忌讳,不会用什么遮羞布去掩饰事实的根本。 “荷兰人在东亚拥有庞大的商船队,他们的商船队不仅驶入大明,同样也驶往日本以及印度,作为海上马车夫的荷兰人,已经威胁到了我们的利益,毕竟,西洋商会的商船,必须要在各地与其竞争,而发展航海贸易是大明未来的根本所在……” 大明未来的利益关键,以海上贸易带动海外殖民,这是大明未来一百年、两百年的核心利益。而这也意味着,大明与有着海上马车夫之称的荷兰人,必定会发生冲突。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 唇角微微一扬,潘学忠说道。 “之所以不选择西班牙,是因为我们暂时还需要西班牙,需要他们的大帆船把我们的商品带到他们的殖民地,需要波多西的银矿,大明需要西班牙的白银,所以,荷兰人就是最好的选择!杀鸡给猴看的选择!” 杀鸡给猴看? 愣了片刻,李龙问道。 “这么说朝廷已经决定要将荷兰人赶出南洋了?” “不错。荷兰的东印度公司虽然只是一家公司,但是他们已经对大明的南洋利益构成了很大的威胁,他们不仅拥有150条商船,而且还拥有40条战舰,他们拥有50000名员工和10000人雇佣兵。对于大明来说,这一切都是决不能容忍的事情,所以无论荷兰人是否袭击了我们的商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需要这样的一个理由,一个向荷兰人开战的理由。” 见李龙的似乎还有话要说,潘学忠又笑说道。 “而且,如今荷兰已经向英国宣战,他们根本无力东顾。此时不将他们扫地出门更待何时。” “提督……” 面对极为自信的潘学忠,李龙反问道。 “可是,提督,我们怎么办?我们还要驶向欧洲,在这个时候,与荷兰人发生冲突,那么是否会有可能导致我们在欧洲将要面对来自荷兰人的威胁呢?” 作为出使欧洲的使节,李龙必须要考虑到整个使团的安危,或许,他将要率领的舰队规模是极为庞大的,但是,远在陌生的异域,对于他们而言,可以说是危机四伏的。 一但他们与荷兰人在南洋发生冲突甚至战争的消息传到荷兰,使团会不会成为荷兰人的眼中钉,荷兰人会不会调动他们的舰队,袭击大明舰队,这都是作为正使的他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尽管李龙并不是军人,但是作为正使的他,却对欧洲各国的军事力量有一定的了解,荷兰作为上一次英荷战争的失败者,他们一直在卧薪尝胆,经过数年的准备,他们海军已经得到了重建,不仅在规模上超过英国人,更数倍于远航舰队。 “所以,才需要你去在外交上解决问题不是?” 潘学忠笑着说道。 “潘提督,这世间那有先把别人打一顿,然后又到别人家里示威的,这么做的话,对方肯定会报复!” 李龙几乎有些恼怒了,一直以来,他都听人说过,现在的大明与过去不同,武将的地位极高,文官不仅不能制约武官,甚至武将反过来可以去制约文官,可以轻易令内阁倒阁。 不过因为文武殊途——现在的大明,因为五军都督府统管军务,所以才有“武将不列朝”的说法,除了一个兵部堂书外,大明的武将都集中于五军都督府,如果有军务,陛下会直接在武英殿召见他们,即便是如此,文官也不列席,只有特殊情况下,才会有内阁的五位阁臣参加,其它大臣非特旨不能列席。 也正因如此,绝大多数文官很少有机会接触到武将,可即便是如此,也有“勋臣跋扈”的说法,而“勋臣”几乎全都是武将,就是眼前这位潘学忠,也是勋臣是大明的靖海侯。至于文官……“非军功不封侯”,首辅张煌言之所以能封伯,同样也是因为军功。至于文官,是不可能封侯的。 过去,对于所谓的“勋臣跋扈”,其实也就是“武将跋扈”的说法,不过只是道听途说,可现在,李龙却总算是见识到了他们的“跋扈”。 “本官是出访欧洲的正使,必须要为使团上下数千人的安危负责!” 数千人,这是使团的规模,当然,并不仅仅只是使团,还包括有随行的十六艘军舰上的官兵,现在李龙之所以会这么说,也是气极了才会用“本官”来表述身份。 “如果有人威胁到你们的话,舰队的舰炮自然会为你们发声!” 看着面前这个不过只有二十来岁的正使,潘学忠笑了笑,然后走到窗边,朝着大海看去,然后指着大海说道。 “欧洲人尊重的是力量,到了那里,一切都是由力量说话,我们之所以要把荷兰人赶出去,并不仅仅只是为了巴达维亚,而是要告诉欧洲人,在这里,大明,同样在注视着欧洲的一举一动,所以,这次既是访问,同样也是示威,而最好的示威是什么?” 回过身,潘学忠看着李龙反问道。 “最好的示威就是狠狠的打上他们一顿,然后再跑到他们的家门口,告诉他们,我们来了!你要战,那便战,当然……” 话声略微一顿,潘学忠的语气微变,笑道。 “到那时,就是外交官的舞台,怎么样?本侯的这一仗,没有任何悬念,您的那一仗。你能打赢吗?” 正文 第23章 巴达维亚(第一更,求支持) (明天开始恢复三更,尽量补更吧!) 从三年前,也许是四年前,或者更早一些,也许是从明人在南天门建立了他们的堡垒和港口之后,对于荷兰东印度公司来说,灾难的阴云就不可避免的笼罩的天空。 而对于巴达维亚总督彼得.哈斯勒来说,1666年无疑是一个极为倒霉的年份,作为东印度公司创始人彼得·哈塞拉尔的侄子,两年前接任总督职位的时,他还曾信誓旦旦的表示,将会在两年内恢复曾经的繁荣,但是结果是显而易见的——首先,荷兰人的商船与葡萄牙人的商船一样,被禁止与日本进行贸易。 兴乾元年,大明通过了《航海法案》,这是旨在保护大明航海贸易垄断的法案——大明的藩属国只得与大明的商船进行贸易。换句话来说,荷兰人的商船被排除了日本航线,这是这个时代利润东亚最为丰厚的航线。在过去的多年间,荷兰人每年通过巴达维亚、广州、长崎的三角航线,都可获得上百万荷兰盾的利润,但是现在,这一切都成了过去,除非东印度公司愿意冒着与大明开战的风险。 失去了日本航线之后,荷兰在东亚和南洋航线上更是屡遭打击,最终只能靠与欧洲的香料贸易维持生计,在惨淡经营三年之后,自以为“委屈求全”的荷兰人终究还是没能逃脱与葡萄牙人相同的厄运——三年前,葡萄牙人被赶出了澳门。 而现在,当初出现在澳门外海大明舰队,就泊停在巴达维亚外海的,那支庞大的舰队就像催命符似的提醒着公司董事会中的成员们,提醒着他们必须要离开这里。 此时绝望的气氛弥漫了整个董事会,而在绝望之余,更有一种无边的愤怒。 “这些明国人,难道他们就不怕激怒荷兰吗?” 一名董事会成员愤怒的说道。 “难道他们就不怕我们的舰队吗?” 在议员们如此说话的时候,东印度公司的海军提督巴尔塔沙·波特则把眼帘一垂根本就没有说话,尽管公司拥有拥有150条商船,40条战舰,但是相比于明国的舰队却是不值一提的。 “南洋舰队的四艘“战国”级,就足以摧毁整个东印度公司……” 巴尔塔沙·波特默默的在心里这么寻思着,如果有人质问他为何不率领舰队的出战的话,他一定会上前狠狠的抽那人一个耳光,然后质问他们,为何在几年前不为他建造三层甲板的一级舰。 几年前,当第一艘明军的一级舰出现在南洋的时候,所有人都感受到了威胁,甚至不得不撤回派往台湾的舰队,唯恐明军会夺取巴达维亚。 尽管明军的威胁一日胜过一日,可是,公司却没有加强舰队的意愿,似乎他们明白,无论如何加强,都无法超越明军的舰队。现在,明军来了,他们只需要派出一支分舰队,就足以把整个巴达维亚所有的海上力量扫荡一空。 似乎,所有人都知道,巴达维亚的舰队是指往不上的,所以没有任何人质问巴尔塔沙·波特,而且人们都很清楚,如果要平安的离开这里,最后仍然需要巴尔塔沙·波特的护送。 “我们可以用钱,用钱让外头的中国人离开。” 终于一名董事会成员忍不住大声嚷嚷道,用钱收买敌人,让敌人放弃进攻离开这里,这是大航海时代的不二选择。很多时候,这很有效。 “笨蛋,他们不是英格兰人,不是海盗,不是土著人,明人不会要钱,这是他们的皇帝给他们的任务。他们只想把我们赶出这里。” 绝望的话语从另一个董事会成员的口中道出。 “赶我们走?为什么要赶走我们!没有我们的商船,谁帮他们把丝绸、瓷器运到欧洲,运到新大陆呢。袭击他们的商船?这是谁干的?上帝可以作证,我们都是商人,并不是海盗!” “英格兰人,除了那些英格兰佬,还能是谁?一定是他们假扮荷兰舰队去袭击明国人的。现在他们目的达到了,明国人要把我们赶出这里。该死的英格兰人!” 议员们纷纷大声咒骂着英格兰人,并为自己遭遇的不公嚷嚷着。 “不过明国的要求很简单,他们认为我们在巴达维亚军事存在,威胁到他们的利益,所以,要求我们撤离此地,将巴达维亚交给他们。至于商人可以继续留在这里从事贸易,但是巴达维亚必须交给他们。” “把巴达维亚交给他们?然后我们就像在广州、在南天门一样与他们进行贸易?上帝,他们是想占领这里,这才是他们的想法。我敢说,甚至英格兰人的袭击,正合了他们的心意,因为他们找到了借口把我们赶出去!” 这一瞬间,整个董事会都陷入沉默。 “好吧,就算是明国人想要夺取巴达维亚。我们现在这么坐着总解决不了问题,过了二十四个小时,他们的舰队就会炮轰这里。” 终于有人说出了事实,而这个事实是让人沮丧的。 尤其是,所有人都很清楚,只要明国人愿意,他们的舰队不仅可以轻而易举的击败他们的舰队,同样也能将这里的一切都撕成碎片。 在场的数十位董事会的成员几乎没有一个人认为巴达维亚能抵挡住明国舰队的进攻。他们很清楚,明国的舰队比他们更为强大,而且这只是他们其中的一支舰队,在北方,他们还有更为强大的舰队。 最终,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 在众人把目光投在彼得.哈斯勒的身上,两年前,人们选择他为新一任总督的时候,是因为他们曾幻想着他能够让他的伯父缔造了这家一样,让东印度公司重现辉煌,但是现实却是一场灾难。 见众人的目光投在自己的身上,彼得.哈斯勒感觉极不自然,他知道,这是因为他们都需要一个替罪羊,他们需要有一个人为巴达维亚的未来的负责,但……这不应该由他负责。 “波特将军,那么以你看来,我们能够守得住巴达维亚吗?” 并不愿意为巴达维亚负责的彼得.哈斯勒把问题踢给了巴尔塔沙·波特。 守住? 开什么玩笑,就在巴尔塔沙·波特本能的想要反驳时,意识到总督是要找替死鬼的他立即说道。 “当然,阁下,我认为我们能够守住巴达维亚!” 绝不能说投降的话,否则等待他的将是死亡,至少是像揆一一样身败名裂! “是的,相比于明国人我们在巴达维亚的守军确实少得可怜。但我们有坚固的堡垒和地理上的优势。明国人不可能长时间徘徊在外海,即使是他们登陆,也必须要面对我们的要塞,我们的堡垒,只要我们坚守下去,那么他们拿我们也没有任何办法。” 巴尔塔沙·波特说的话,既有真也有假,巴达维维亚也曾被土著人、甚至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英格兰人封锁过。但是最终还是他们都因为天气地理等原因无功而返。因此时不是没有逢凶化吉的可能。 只是,现在进攻这里的是明国人,他们的舰队更为强大、兵力更多,而且在巴达维亚,还有几万明人可以作为他们的内应。 几乎是在他声音落下的瞬间,就立即有人把反问道。 “就算我们守在这里,明国人也打不进来。那么将来该怎么办?明国人如果一直包围这里,我们的城堡内的粮食、水总会用完的。到时候我们的处境会比现在更凄惨。” “是的,明国人说的非常清楚,二十四小时内投降的话,他们可以保全我们的财产,如果超过这个时间,他们就会收回这一承诺。” 对于几乎所有的董事会成员来说,他们的第一本能就是保全自己的财产,对于不远万里来到巴达维亚的他们而言,没有什么比财产更为重要的,甚至在荷兰本土,面对战争的威胁时,荷兰议会的议员们所想的到也是妥协,甚至投降。 “那样的话,我也没有任何办法,我的责任是服从总督的命令。” 巴尔塔沙·波特无奈地耸了耸肩膀又一次把问题踢给了总督,甚至还特意的强调道。 “我认为,如果我们坚守的话,也许半年或者一年后,本土就会派来援军!”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谁都知道荷兰同英国开战了。这时候没有人会来解救东印度公司。 面对这样的僵局,一名董事成员便将问题转向总督彼得.哈斯勒。 “总督阁下,现在您必须要做出决定!现在巴达维亚以及我们的未来都在你的掌握之中!” 没有任何人愿意像揆一一样身败名裂,由他这么一提醒,几乎所有的人都将目光投向了彼得.哈斯勒。现在还有总督可以决定这一切。 然而面对众人期盼的眼神,早就打定注意的彼得.哈斯勒也是一脸的无可奈何。既然已经没有了其它更好的选择,那么就做一个对自己最为有利的选择吧。想到这儿,彼得.哈斯勒不紧不慢的站起了身,看着众人说道。 “无论是巴达维亚议会或者董事会,都是由我们共同建立的,根据这一原则,议会和董事会的决定是神圣的,既便是身为总督,我也必须要服从议会以及董事会的决定,我认为,在这个最重关键的时刻,我们必须充分发挥我们神圣的投票权的作用,通过投票来决定这一切!” 正文 第24章 社学(第二更,求支持) 尽管在过去的两年中,利用碎石、砂礓以及石料修建硬质或者半硬质官道,已经在大明上下取代了旧时的夯土官道,但是这些道路仍然并不怎么平整,乘坐在马车上仍然显得有些颠簸。 坐的马车中王夫之,看着窗外飞驰的风景,显得有些心不在焉,他是在两年前才接受皇帝的特召入朝为官,在此之前,他一直于书院任教,其实按照他的本意来说,他更愿意返回家乡创办书院,在家乡传播实学,但是最终,他还是接受到了皇帝的特诏。 今天他不得不放下礼部的事务,随同陛下出行,作为礼部侍郎的他现在就负责学政,而今天陛下却请他一同前往乡间参观社学。 对于社学,王夫之并不陌生,社学,只是教人读写算、法律和礼节的地方,那里严格的来说,并不算是学堂,顶多就是百姓识字的地方。可即便是如此,从陛下登基以来,却在全国各地大兴社学,为的就是再次恢复甲申之前,天下无人不识字的局面。甚至就连迁都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给开办社学筹集资金——漕粮被用作社学学师的禄米。大概是为了知道社学现在兴办的进度吧吧。否则一所普通的社学犯不着让陛下亲自前往。 不过,在王夫之的心中,他一直想要向皇帝建议重开科举——现在已经是兴乾二年了,可是大明却仍然未开科举,难道说,陛下真的不愿意再开科举?科举,这可是天下士子的晋身之道。想到这儿他脸上的神情立刻就严肃了许多。就在此时马车停了下来。很快便有一个侍卫便下车打开了车门说道。 “王侍郎,我们到了。” 下车之后,呈现在王夫之的面前的是一个不算太起眼的院落。大门的匾额上写着的“张庄社学”,不过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乡间社学罢了,像这样的社学,在大明每一个村庄都有一个。去年陛下登基之后,就诏令各府、州、县建立社学,访得名师,民间童年十五以下者送入读书,不送者罚其父兄。 从此之后,社学就在大明时兴起来,社学会的兴盛,同样也让大明的许多士子找到了生计。当然,这种生计只是暂时的,未来,他们中的许多人仍然会去参加科考,当然前提是朝廷重开科考。 可陛下什么时候才会同意重开科考? 按道理新朝建元之后,第一件事,就是立即开恩科,施恩于天下,如此才能安定天下士子之心,可是陛下却反其道而行之,至今不开恩科。 就在这时王夫之看到陛下,见王夫之走过来朱明忠微笑道。 “王卿,这两年虽说道路已经基本整修,可是还不能和京师的柏油相比。就算有四轮马车仍然还是有些颠簸,将来有足够的沥青,到时候,总归还是要修硬质道路的,这一路上王卿辛苦。” 尽管表面上看似是在说着道路不好,但实际上朱明忠的神情却显得有些得意,毕竟,中国的官道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平整,之所以不愿意废除徭役,就是因为官道的整修每年都需要大量的劳役,一但废除徭役,全国十几万公里的官道整治,每年都将是笔不小的开支。不过在未来,徭役必定会废除的,但是到那个时候,这些官道也必须变成“高速公路”,17世纪的收费公路,通过收费来维持官道的修整。 “臣惶恐!陛下日理万机尚不辞辛劳来此,臣又焉有辛苦之理。” 王夫之连忙回礼道。 乡间的社学往往只有一两名老师,因为正是上课的时间,所以,在他们两人进去的时候,这只有几间房屋的乡间社学内,并没有人恭侯,跟在陛下的身边王夫之便悄声问道, “陛下是如何知道此地?” “因为这里最穷啊!” 陛下的回答,让王夫之略微一愣,一时间,居然不知道如何回答了。 这里最穷! 看着这几间灰砖房屋,听着其中传出来的读书声,朱明忠笑说道。 “前阵子,朕听说这里的社学先生为了让学生来读书,非但拿出自己的禄米给村里的子弟买笔墨纸,还有特意拿出家宅作为社学,所以,朕便特意来这里看看,也算是微服私访吧!” 在17世纪,皇帝微服出巡还是可能的,毕竟在这个时候,没有几个人知道皇帝的相貌。就像现在,朱明忠的穿着打扮看起来倒更像是士绅,至于王夫之与普通学者没有任何区别。 “孩子们现在还在上课啊。那我们就不打扰他们上课了。而农,你是我是大明的学政,你来说一说,这社学兴于何时?” 朱明忠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一边走,一边问道。 大明原本并没有学政一职,只有提学御史,明制以御史提督两京学校,员额各一人,万历末南京增设一人。其职任是提督两京及直隶府州县学。而朱明忠将其改为提督学政,由礼部侍郎兼任,在他的计划中,未来的礼部的职责将会转向教育。 “回公子,当年蒙元入寇数十年,令我中国士风日下、道德日衰,因此高皇帝于洪武二年下诏各地办学,高皇帝曾晓谕全国“治以教化为先,孝化以学校为本,京师虽有太学,而天下学校未兴,宜令郡县皆立学校,延师儒,授生徒,讲论圣道,使人日渐月化,以复先王之旧,”后于洪武八年谕旨中书省,“昔成周之世,家有熟,党有痒,故民无不习于学,是以孝化行而风俗美,今京师及县皆有学,而乡社之民未睹孝化,宜有司更置社学,延师儒以教民间子弟,庶可导民善俗也”……” 王夫之想了一下如此回答道,他选择了一个最正确的回答——高皇帝举办社学的初衷,当然他也没有忘记提及陛下。 “陛下之所以大兴社学,亦是因为清虏入寇,致使我中国士风日是、道德日衰,为教化天下,扫尽鞑虏之气方才大兴社学。” 这当然也是官方式的回答,也是一种必然,毕竟,无论是高皇帝也好,陛下也罢,都面临着近乎于相同的环境,所以,他们无一例外的选择了——教化百姓。 只不过,相比于高皇帝,陛下表现的更为激进,对于社学的普及更为看重,按照陛下的要求,大明必须要做到了一村一社,必须要做到“邑无不学之户,家无不学之人”,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使大明再次中兴,才能扫尽天下的胡风。而为了实现朝廷的这一要求,地方主要通过鼓励、诱劝及强制公众子女入学的方式推广社学。 也正得益于这种近乎强制性的要求,在短短的三年之间,大明才实现了全国大多数村落都建有社学,但是距离“邑无不学之户,家无不学之人”仍有一定的距离,不过在王夫之看来,最多再过三年,就会实现这一目标——在漕粮改为社师禄米的同时,朝廷以及官府也加大了对社学的投入,按照朝廷的计划,今年和明年将会投入50万两用于在全国修建一万五千所社学,每个社学都会有以6间正房为主体的教室以及六间侧房作为社师的住宅和办公场所、书馆。现在大明对社学的重视,远远超过历朝历代,甚至超过了过去对科举对士子们的重视。 “嗯,我大明之所以能一扫鞑虏之气,全赖社学,可而山你说,为什么我大明的社学,会时废时兴,兴而又废,很难保持连贯性?” 透过窗缝,朱明忠可以看到社学中的学生年龄各异,不仅如此,他们学习程度不一,这也是社学的特点,因为社学之中往往只有一个社师。 “回公子,以在下看来,之所以如此,原因有三,一是难以保证办学经费,朝廷和官府没有专门的款项创办和维持社学,很多社学校都是因陋就简用废弃的寺庙和官署办成,如成化时南安知府张弼“毁淫祠,百数十区,建为社学。”,至于这二,就是朝廷虽然多次发布诏令,但对社学执行的情况却没有建立相应完备的考核检查制度,地方官员兴办社学缺乏具体的考察办法,社学管理废弛与否完全取决于官员对社学的认识。再者,社学的兴废对官员的政治前途影响并不大,所以很多地方官员即将此事视为末务,并不认真督率。” 王夫之的回答,让朱明忠学以为然的点着头,不过,他知道,这还不是最关键的地方,听着教室内的学生的朗读声,朱明忠示意他说下去。 “至于其三最为关键,就是我大明社学偏重德育,重视教化,设学立师“非为教举业,全为正童习……” 突然,王夫之就像是知道了答案似的,他口中的话语突然一顿,似乎已经明白了陛下为何带来他来社学,并不是仅仅只是“突发其想”,而是想在社学,想于这里告诉他,现在天下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对于大明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开恩科,施恩天下? 当然不是! 正文 第363章 成功(第二更,求月票) 当两路北伐大军以锐不可当之势,猛扑河南的时候,大明的南都此时气氛却显得有些诡异。之所以如此,原因到也再简单不过——北伐!自李子渊北伐之后,这南京城中的气氛就越发的诡异起来,似乎,大家都一致打定主意,绝不轻言北伐之事。 纵是无人提及北伐,对于身为延平王的郑成功来说,他这与北伐有关的消息,却仍然不时的传入他的耳中,尤其是在得知洛阳克复之后,郑成功足足沉默了半晌,直到的最后才长叹口气问道。 “复甫,江北的忠义军到了什么地方了?” “开封!” 陈永华如实的回答道。 原本身为参军的他是世子府的幕僚,不过在去年因为一份密函,而被郑成功请入幕中,成为郑成功最为信任的下属之一,在南京只有极少数一些人知道,陈永华曾经在江北游历数月,而他的那份密函同样也是与江北、与忠义军有关,而现在于南京,可以说他是最了解江北的人。 不过这并不是郑成功依赖他的原因,郑成功之所以依赖他,是因为他用半年的时间,在江北以及满清朝中发展了相当数量的眼线,尤其是后者,他借延平王的名义在京师以及济南招揽了一批汉官为他所用,为其提供了大量的情报。 “开封,成仁的动作好快啊!” 望着双目失神的延平王,陈永华出言安慰道。 “大王,此次忠义军北伐,不过只用兵六个营两万余人,根本就谈不上什么北伐,与其说其是北伐,倒不如说是籍此为借口告诉世人,他朱成仁也派军北伐了!” 提及江北的北伐时,陈永华那年青的脸庞上略带丝许嘲讽,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知道,江北的“北伐”是为什么,不过只是为了堵天下悠悠众口。 “即便是做个样子,也把天下人的嘴给堵上了。” 郑成功慢慢地恢复了些许精神,他沉吟良久,看着远处说道。 “过去,人人皆言赤诚不过成仁,以至于世人皆言其耿直。现在看来,说到底,还是世人太小瞧他了!” 陈永华点点头,赞同道。 “大王所言极是,观成仁自江阴以来种种,虽看似赤诚,可实则却是诡计多端,他以赤诚示人,不过只是将阴谋转至明处,就像此次其北伐一般,纵是世人皆知其北伐不过只是做个样子,但所有人都说不出他什么,毕竟,他北伐了!” “是啊,他北伐了!” 郑成功轻轻地苦笑道。 “他这么一北伐,即便是等甘辉、万礼领兵回来,咱们也只能看着江北,而不能有丝毫异动,若是孤有所动作,这遗臭万年的名声恐怕也就落到孤的身上了。” 延平王的话,落在陈永华的耳中,让他想到:眼下这个乱局,恐怕不是按兵不动就能解决得了的。不过他的嘴里却依旧安慰。 “大王,待到大军回援之后,再重长记议也不迟……” “唉!” 郑成功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微微地闭上了眼睛。 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这般无力,即便是当年隆武帝身死之后,他亦未像现在这般倍觉无力。 究其原因或许正是因为,眼下局势让他根本就是有力使不上来,一方面,尽管他知道现在永历帝与朝廷由朱明忠的舰队护送着,但他却不能派出舰队拦截,因为这是大逆之举。而另一方面,尽管他恨不得立即挥师江北,把朱明忠抓于案前,好好的问他到底意欲如何,但朱明忠的北伐,却让他不得不放弃这一打算。 对于郑成功来说,对于大明有忠诚,使得他不会做出趁朱明忠北伐之时,挥师江北之举,而且他也不能那么做,一但他那么做了,天下人又将如何看他? 爱惜名声的他,不能做出这些事情,如此也就使得他空有一身气力,却又使不出来,而且,更让人恼火的是,即便是他如此,这天下人的埋怨也都落在他的身上了。 空有一身力气,而无处释放。 这种无力,恐怕只有郑成功自己才能体谅。 “复甫,你先下去吧!” 得了大王的吩咐,陈永华便轻轻地退了出去,他知道,这个时候,最好让大王一个人呆上一会。 陈永华这边刚走,那边二公子镇国将军郑聪,便拿着一张报纸走了进来。相比于人丁单薄的朱明忠,郑成功可以说是多子之人,足足有十个儿子,但是这十个儿子之中,只有郑经与郑聪是董夫人亲生,其它人皆是由其它夫人生养。也正因如此,才使得郑聪于王府之中地位不同于其它人,尽管按明律除世子以外的诸子皆是镇国将军,但作为嫡出次子的郑聪,一直颇得郑成功的喜爱。 “你怎么来了?” 郑聪刚走到身边,郑成功便睁开了眼睛,面色略有不悦地说道。 “孤正在处置公务,你且出去吧。” 若是在平常,郑成功还会问一下郑聪的课业,但现在他却没有这个心情。 “父王,孩儿有件要紧的事对您说。” 郑聪在父亲身边站着,神色颇为认真。 “什么事?” 郑成功觉得有些奇怪,他会有什么要紧事情?与已经开府的郑经不同,郑聪不过只有十四岁,既没有到开府的年龄,且因为身为镇国将军,亦无需开府,他只需要认真读书,将来自然可以入朝为官,或是为其兄长效力。除了认真读书之外,他还会有什么别的事呢? “父王,我给您看一样东西。” 郑聪将一张报纸递给郑成功。 将儿子塞过的《明报》扫了一眼,头版头条的大字标题赫然是《数延平王四罪》。看到这文章,郑成功顿时大吃一惊,他刷地站起身来,盯着报纸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父王,你看这文章上说,父王您与姑丈交恶,不顾天下重托,这是第一罪……” 看着站在那,脸色极为难看的父亲,郑聪继续说道。 “因一已私怨,不顾福建前线战事,调前线之兵返江南,这是第二罪……” “够了!” 不待郑聪把话说完,郑成功便厉声喝道。 “小二,若是你再胡言乱语,为父定不会轻饶你!” “父王……” 看着怒形于色的父亲,郑聪被吓了一跳,但他仍然倔强的看着郑成功说道。 “父王,纵是今个孩儿担不孝之名,亦不能见父王酿大错!” 说着,郑聪便跪了下去,叩头说道。 “孩儿请父王,念在大明江山万万不能与姑丈兴兵,到那时,父王纵是胜了,亦是天下之罪人……” “你……” 怒视着跪在地上的郑聪,郑成功打量着不过只有十四岁的儿子,好一会才颓然坐下,看着他问道。 “你这张报纸是从哪里弄来的?” “从外面带回来的。” 从外面带来的? 盯着郑聪,郑成功的眼睛眯成一条缝,似乎是想要看出他话中的真假,难道是他的老师想借其口游说自己? 这些日子,那些人可是没少游说他,劝说他万事以大局为重,万万不可轻启战端,酿成亲者痛、仇者快之事,可他们难道就不知道,朱明忠他又干了什么吗?他把皇上与朝廷握于已手,又阵重兵于江北,对江南虎视眈眈! 难道就因为他朱明忠派了几万人往河南,这挑内讧的罪名就落到自己的身上?现在那些人见在自己这没什么进展,居然连忙郑聪这样的孩童也利用上了,如此实是可恶至极! 想到这,郑成功的心里顿时一怒,厉声问道。 “从外面带回来的,好一个从外面,你不好好于府中读书,却往外游耍,如此顽劣,又岂能轻饶,来人,把他拖下去,重打五十军棍!” 父王的勃然大怒,让郑聪顿时被吓了一跳,连忙急声说道。 “父王息怒,父王息怒,孩儿是往大兄府上时,看到这份报纸,听大兄忧心父王会于两位将军领兵回来时,遣兵江北,心急天下和父王的名声,才,才如此……” 不过只是稍微一威胁,郑聪便把报纸从什么地方来的,一一招了出来。 是经儿! 居然是他! 他为何会让聪儿……原本似有些不解的郑成功,看着被自己吓的不敢言语的儿子,突然明白了原因,他这个儿子之所以会“忧心天下”,并不是因为关心他郑成功的“名声”,而是担心将来他这个世子的位置,他是害怕郑聪将来抢了世子之位!所以才会“煽动”郑聪来这里进言,从而激怒自己,一但自己怒上心头的话,不定会做出什么错事,就像方才一样,如果不是因为聪儿胆怯招了出来,这五十军棍可就落到身上了。 想到自己这个儿子,居然把自己还有弟弟都算计进去,对于生性耿直的郑成功来说,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儿子居然会如此“诡计多端”,想到自己差点着了他的道,便忍不住勃然大怒起,猛的把报纸摔到地上,拍案怒喝道。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来人,把郑经给孤喊过来!” 正文 第101章 决断(第一更,求支持) 河口这是一个黄河岸边的一个市镇,在市镇外面就是君子津。滚滚黄河在这个地方掉头南下进入晋陕峡谷。 关外无城,同样也无市。可是这河口却是一个极为罕见的市集,如果不是这里的百余户百姓穿着蒙古人的衣袍,说着蒙话,谁能相信,蒙古人居然不放牧,反倒是于这里生起了买卖。这君子津渡口是通往鄂尔多斯草地的必经之路,这些百姓与寻常的牧民以放牧为生不同,他们世代于此摆渡为生。 这天将放明的时候,数千穿着盔甲的大队骑兵便出现在这里,那些操着满语的骑兵一来到君子津,就立即拿来渡口的百户,命其备好船只。 “主子,船比咱们想的多一些,足足有十六条的木船,每船可坐十人或者两骑四人,除了木船之外,还有几十个羊皮筏,每个羊皮筏能坐几十个人,这河口的百户说,若是能给他几天的时间,还能再制至少,几十个羊皮筏来……” 那领兵的都统听着下属的报告后,眉头紧锁着对一旁的信差吩咐道。 “立即把信带送回去!” 几个时辰后,从河口君子津送出的信,就被送到福临的面前,昨个还是满面笑容的福临,这会脸色阴沉沉的。 “几十个羊皮筏子,这才能坐多少人?” 他之所以会如此气恼,并不仅仅只是因为从君子津传来的消息,而是昨天晚上另一个人送来的消息。就在昨天他下旨褒奖阿布奈的时候,察哈尔亲王福晋马喀塔派亲信心腹送来了一封信——接到马喀塔的信后,福临被吓的大惊失色,那阿布奈那里是“恭顺”,分明就是包藏祸心。 “一次过去几十人,想把人都送过去,怕不得几个月,恐怕不等阿布奈打过来,咱们就饿死在黄河两岸了!” 福临之所以会说阿布奈打过来,是因为有马喀塔的信中提到,阿布奈已经点集旗下的兵丁到了鄂尔多斯草地,只待妇孺过河后,就会于路上拦杀旗中的妇孺。 对于马喀塔送来的信,福临并没有生出丝毫的怀疑,因为马喀塔不仅仅是察哈尔亲王福晋,按辈份马喀塔还是他的姑姑,他是太宗皇帝的第二女,天聪九年许配给察哈尔部蒙古林丹汗之子额哲,额哲去世后,于顺治二年依照蒙古夫兄弟婚的习俗复嫁给额哲的弟弟阿布奈,对于永宁长公主冒死差人送来的密信,福临当然不会有所怀疑。 可即便是再不怀疑,这边阿布奈想要趁其过河以加以阻拦的问题,却没有得到解决。 “皇上,为今之计,是要趁阿布奈以我等上当时,把尽可能多的兵马送到对岸去,非如此。” “皇上,那阿布奈不过只是想要趁火打劫,若是我等能趁其不备之时,把兵马送至对岸,其必定不敢袭扰大军……” 遏必隆等人的话语落在福临的耳中,只让他的眉头紧锁着,这个道理他未尝不知道,可是问题是,现在怎么把大军运过岸去。那边从君子津传来的消息,已经再清楚不过,每次不过只能运过去数百人而已。 正在心烦意乱的时候,福临突然看到跪着的宁完我全是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似乎压根就不曾担心过河的问题。 “宁完我,你可有何良策?” 原本气定神闲的宁完我,听着皇上的问题,只是睁开那半眯着的眼睛,然后笑眯眯的看着福临说道。 “皇上可知道君子津是由何而来?” 相比于他人的烦燥不安,宁完我却显得很是淡定,他非但没有回答皇上的问题,反倒是在那里说起了故事来。 “皇上,这君子津恐怕是黄河最老的渡口之一了,按《资治通鉴》上的记载:东汉桓帝刘志到西部榆中去巡视,而后又转向东行到代地,也就是今张恒一带。随行队伍中有一名来自洛阳的商人,因为迷了路,就投奔君子津渡口,津长于是安排他住宿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津长推门叫他起来赶路的时候,他已经直挺挺地死在了床上了。没有办法,津长只好将他就地掩埋。后来,这个人的儿子从洛阳赶到这里寻找父亲,得知父亲去世,便决定运遗骸回乡,打开棺木后发现他父亲带的金银货物原封不动,没有丝毫损失。因为这津长不取分文的君子之行。于是桓帝将这个地方命名为君子津。” 讲着这个故事的时候,宁完我完全没有理会皇上的不满,皆是一副我行我素的模样。瞧着他那副模样,虽说心里不快,但福临仍然只能忍着,毕竟宁完我是朝中难得的老臣了,他虽说是汉人,可于大清国也是忠心耿耿,能以花甲之的一路追随朝廷到现在,实在也是难得。 “再往后来呢,这两汉衰败,云中郡渐无,至唐宋之后,此时便不见汉人,但却千年渡口仍存,只是汉人离开此地后,于此北地各族皆不长擅造船,而鄂尔多斯自古皆是肥美牧地,自然不容弃之,这北地各族欲于此放牧,就得过黄河,可却又不擅长造船,这样一来,为了过河他们倒也给逼出了一个法子来……” 绕了一大圈,又绕了回来的宁完这会才看着皇上说道。 “就是那羊皮筏,其制法也很简单,就是编圆木棍为排,下栓数个、数十个皮囊即成。使用时皮囊在下,木排在上。可乘人,可载货。而皮囊多用山羊皮制成。皮囊的制作方法是,将羊宰杀后,先去头,然后从颈口处取出肉、骨、内脏,剩下一张完整的皮子。将其放入水中浸泡数日,捞出曝晒一日,将毛刮净,灌入适量食盐、水和植物油,再次曝晒至外皮呈红褐即可。组筏时用口吹充气,扎好口便成。皇上……” 再次叩头,宁完我看着皇上笑道。 “按奴才询问蒙人,那羊皮筏小筏可坐数十人,大筏可坐近百人之多,这阿布奈为偷袭我等,非但不曾告知他人,而且又特意送来数万活羊,若是皇上下令将那些活羊宰杀制成皮囊,可得数百皮筏,如此,又何需为过河烦恼?” 宁完我的这番话说完后,再次叩头表示谢恩,尽管没有什么恩,可按满人的规矩,主子让奴才说话,就是恩典,自然需要叩头谢恩。 “宁完我!” 原本满面愁容的福临听着宁完我的这番话后,那里还有丝毫烦燥,他更是激动的说道, “此次我大清上下能顺利过河,全凭宁完我你所献良策……” 双眼盯着的宁完我,至少有那么一瞬间,福临甚至动了封其为侯的念头,可这个念头刚一浮现,那边又立即打消这个念头。 “奴才惶恐。” 宁完我再次叩头后,视线看着周围笑道。 “其实,奴才也就是多看了两本杂书,这大清国将来还得全凭诸位,全凭皇上,奴才顶多也就是于旁边吆喝着,给皇上您摇旗呐喊,这行军打仗的军国大事,还得靠其它人……” 宁完我之所以会这么谨慎,是因为他明白自己的身份,他虽说是汉军旗,可毕竟也只是奴才,而且在很多旗人看来,如果不是汉人不可靠,大清国也不至于如此,所以由不得他不小心。唯恐激怒了其它人,到时候不明所以的丢了脑袋,这一路上,稀里糊涂丢掉性命的汉官,可不止一个人。 “你这奴才,也就是这张嘴!” 笑骂了一句,福临当然知道宁完我为何会这般小心,不过他也没有点破,身为皇上的他所喜欢的就是这样的奴才,若是奴才不知道自己个的身份,那这奴才肯定是长久不了,就像洪承畴那狗奴才一般。 “宁大人客气了。” 宁完我这么客气,这朝中的满臣对他自然也会客气一些,遏必隆于一旁言道着其客气时,又问道。 “宁大人既然知道这皮船过河,想必,对大军如何过河,早成竹在胸了吧!” 遏必隆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这过河自然也有过河的讲究,毕竟,半渡而击可是千百年来的教训,更何况大家都已经知道,在对岸那阿布奈就虎视眈眈的等着他们过河,等着趁他们过河的时候,给他们来个半渡而击,如此一来,自然需要更加小心了。 “其实,这件事倒也不难……” 沉吟片刻,在众人的视线都投在自己身上之后,宁完我才缓声说道。 “他阿布奈不过是想趁我兵民分散于两岸时,打我军一个措手不及,想破他这法子,再简单不过,皇上只需要……” 宁完成的话声不大,不过听在福临等人的耳中,他们无不是纷纷点头称是。 “……如此一来,纵是其欲加以袭扰,恐怕也是有此心也无此胆,毕竟其麾下不过只有两万人马,如此又岂敢袭扰我等?” 宁完我的话声落下之后,一直沉思不语的福临,先是思索片刻,然后才看着众人问道。 “嗯,大家可还有其它的什么意见吗?” 正文 第108章 选择(第二更,求支持) 渤海湾的与黄海相连的海面上,数十艘船排成长达十数里的纵队,调整航向往渤海湾驶去的同时,船上的水手同时调整着桅上的硬帆。 这些船的造形与传统的船身有所不同,那形状类似于西洋船,可是船帆却是中国式的硬帆,很多时候,在海上,人们正是通过这种硬帆去分辨船只的身份,只不过,现在因为江北大量使用洋船,使得这一行之有效的办法,现在已经不太顶用了,而且这些船的船身又都是西洋船形,这身份自然不好辩别。 不过那桅杆顶端飘扬着的“海”字旗,却又在向人表明他的身份,这是“真海龙王”郑芝龙的船旗,这面船旗就是身份的证明,曾几何时,各国商船于东亚海面航行时,都需要在这面旗船的庇护下。 只是,现在,早已经时过境迁了,现在,主宰东亚海面的并不是郑家的船队,而是忠义军的水师。 几乎是在这只由数十艘船只组成的船队驶过台湾海峡的时候,就已经引起了忠义军的注意,甚至全程都有一艘12门炮的单桅帆船“护送”。 “听说忠义军水师的主力在旅顺,你说,他们应该不会在这里阻拦咱们吧!” 靳文博盯着远处的那艘小小的单桅船,在过去的一个多月的航行中,他甚至已经记住了船上的忠义军舰长的模样,甚至都能叫得出一些人的名字。 而他最担心的,就是忠义军水师的拦截,在经过海州海域的时候,他曾担心过,现在,在即将进入渤海的时候,同样也有这方面的担心。 担心,怎么能不担心呢? 毕竟,忠义军水师的规模非常庞大,那是海上的巨无霸。而更令人震惊的是,他们还拥有两艘史无前例的巨舰——装备有上百门大炮的海上霸主。 如果碰到了他们,那还是乖乖投降的好。 “三公子,你就放心,他们绝不会拦截的!” 接过靳文博话的不是别人,而是郑聪! 作为郑家的二公子,在见到郑芝龙后,结果是极为失望的,尽管郑芝龙,他的祖父看起来极为亲近,但在亲近之余,郑聪同样也看到了野心——对于郑芝龙来说,这个送上门来的孙子,甚至可以做为工具。作为他将来从南京夺权的工具。所以在郑聪想要离开福州时,他发现自己的行动受到了限制。郑芝龙并不愿意放他离开,迫不得已,郑聪不得不求助他在福州唯一的“朋友”。 对于郑聪的求助,靳文博倒也没有拒绝,甚至还主动帮其计划如何离开福州,原本,按照最初的计划,在上船后郑聪可以于宁波下船,然后从宁波返回南京。可没曾想,郑聪却在半路上提出,希望跟着船队去北方。 “父王在世的时候,曾说过姑父是真君子,所以,他绝不会主动攻击郑家的船队!” 与郑经对姑父的极为轻蔑不同,郑聪反倒是非常崇拜那只有数面的姑父,无论是他的军功或者行事之道,都是他崇拜的理由。 “二公子,这权力总会改变一个人,若是淮王仍然赤子之心,又岂需要我等运粮往京师去?” 相比于郑聪,商人出身的靳文博更实际一些,在他看来,所谓的“赤子之心”不过只是掩饰罢了。 “不会的,你不了解淮王,他绝对是当世难得的真君子,至于这粮食,若是姑父狠的话,大可不必于京外沿途设立粥厂,救济京城百姓。” “不过就是为了吸纳流民于关东,现在关东无人丁,以靳某看来,恐怕他断楚藩的粮道,一来是为了打击楚藩军心,二来恐怕也是为了吸引人丁,充实关东的人口。” 如果朱明忠在这的话,一定会对靳文博大加称赞一番,其实,这正是“禁运”的目的。 “以粮为器,以平民为质,非君子所为!” 这句话不过刚落,郑聪却反问道。 “古往今来,但凡围城者,纵是饿死百姓百万,又有何人言其不仁?” 作为郑成功的儿子,与好诗书的兄长不同,郑聪的性格更类似于郑成功,他喜好武功,自然不觉得这么干有什么大不了的。甚至于他看来,行军打仗,平民百姓的伤亡总是再所难免的事情。 其实,这也不怪他,一将功成万骨枯,古往今来,又有多少将军会记得“万骨枯”,即便是于史书上,也不过只记下“万骨枯”三字而已。至于其它往往只是夸耀将军的武功。 “所谓以“仁”,不过只是“妇人之仁”!” 这一句“妇人之仁”,只把靳文博所有的话都憋了回去,最终他只是叹了口气,然后无奈的摇头。 瞧着他这副模样,郑聪却笑着拍着他的肩膀安慰道。 “其实,何必于淮王如此挑剔,淮王断粮,却不阻挡他人运粮于京,如此,就已经是仁至义尽了,至于李楚……不过就是三姓家奴也,他屡屡以卑劣手段勾陷淮王,总有一天,淮藩雷霆之怒一下,且看他又如何挡之……” 盯着靳文博,郑聪摇头叹道。 “你们几家人啊……哎,总是一错再错!” 总是一错再错! 郑聪的话落进靳文博的耳中,让他整个人都变得沉默不语,一错再错…… “二公子,您不明白……” “不!” 郑聪盯着靳文博说道。 “是你不明白,靳兄,你和几家里的其它人不同,你要好好想想将来,至于什么……” 盯着桅杆上的那面“海”字旗,郑聪冷笑道。 “内患重重,又岂是长久之计?” 尽管年少,但是郑家内部的隐患并没有逃出郑聪的双眼,甚至他这次去福州,也是为了证明他的判断,最终,郑芝龙的选择让他相信,这个“祖父”是绝不会念及亲情的,一但时机成熟,他必定会想办法从兄长手中夺得大权。甚至就是靳文博此次京师之行,不过也只是为了交好楚藩,以便将来得到楚藩的帮助。 权力! 总是会迷惑人的心神! 在权力的面前,所谓的亲情薄如一张纸。 也正因为有这样的顾虑,郑聪选择了离开,他是郑家的二公子不假,可是于郑家,他没有任何发言权,甚至他相信一但说错什么,他的那个兄长绝不会给他再次犯错的机会。 “所以,二公子,你才想要来北方?想要投庇于淮王门下?” 靳文博盯着郑聪反问道。 “侄儿投奔姑丈,天经地义!” 一句“天经地义”让靳文博的心头猛然一堵,他立即变得沉闷起来,瞧着身边的郑聪,他可以有这样那样的选择,但是自己呢? “其实,靳兄,你也可以选择的……” 笑看着靳文博,郑聪的笑容显得有些神秘。见其似有不解,他又说道。 “待到了京师之后,如果你愿意做出选择的话,到时候,自然会有人联系你,只是,到时候靳兄你愿意吗?” 你愿意吗? 不是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机会! 至少在此之前,靳文博从不曾知道,他有什么选择的机会。不说其它各家,就是单说靳家,已经是一错再错了,先是投清助纣为虐,现在又是投郑,试图火中取粟。 一错再错之下,还有选择的余地吗? 靳文博并不清楚,甚至对于郑聪的这句话,也是不甚愿意相信,毕竟,于他看来,郑聪同样也是自身难保,他只是郑家的二公子,虽说是什么“辅国将军”,可那也只是一个名衔罢了,除此之外,甚至都比不上他靳文博。 “二公子,待到了塘沽之后,你准备去什么地方?是随靳某先去京城,还是往山海关去?” 去京城就是到李子渊的地盘,往山海关就是去淮藩,去投奔他的姑丈。尽管靳文博知道他会选择后者,但仍然忍不住问道。 “靳兄,小弟去那里不重要,到京城,他李子渊会待之以礼,去沈阳,姑丈亦会以亲待之,只是靳兄您呢?” 郑聪依然是一副,现在不要考虑我,先考虑好你自己再说吧! 见靳文博仍然一副沉默不语的模样,郑聪又继续说道。 “靳兄是聪明人,自然应该知道,这天下局势已经与过去大不相同,即便是皇上还朝……” 提及皇上还朝的时候,郑聪的面上带着冷笑,甚至眉宇间也带着嘲讽的味道,有些人啊,即便是到现在,都看不穿一些事情。 “又能改变得了什么?有人欲借刀杀人,可姑丈又岂会甘为鱼肉?” 摇头冷笑,郑聪盯着靳文博反问道。 “靳兄是聪明人,现在这个时候到底应该如何选择?靳兄心里应该很清楚。” 郑聪忙一番劝说之后又突然把话锋一转,对靳文博说的。 “不过,无论如何,今日于李楚来说,靳兄你可是立下了大功,只要这粮食一到塘沽,靳兄他日必得李楚所喜,只是靳兄……” 话声略微一顿,郑聪并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看着靳文博不再说话了。有时候人总是会面对各种选择,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抓住机会。 正文 第111章 选择(第一更,求月票) 兴国侯的印信! 宫女的禀报,让高夫人和李来亨两人皆是一愣,他们互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惊讶。 兴国侯,那是隆武帝册封给李过的爵位。李过病殁之后,那印信就已经被李来亨与其同葬于墓中。 “送这印信来的是近处的人吗?” 心知那印信早就随葬了,所以高夫人便不露声色的询问道。 现在怎么会有人拿着兴国侯的印信前来?难道是有人掘了义父的陵墓? 接过那印信仔细一看,正欲暴发的李来亨反倒是平静下来,这并不是义父的印信。 宫女摇头说。 “不是近处的人,看样子像是远路来的。” 高夫人的眉头略微一锁。 “远路来的?” 宫女点头说道。 “是的,那人穿的倒是极为体面,看起来不像是寻常人,身边还有一个随众,送他们为什么来这倒是没有说,只是要拜见太后娘娘,说把这印信送来来,太后自然会见他。” 这印信是假的,为何要见他? 高夫人又问道。 “他一定要见我吗?” 宫女回答道。 “他说一定要见见太后,说太后看见他就会认识的。” 宫女的话,让高夫人更加奇怪,对李来亨说道。 “国公,你先退避一下,我让他进来见一见。” 李来亨立刻站起来,告辞退出。几名女兵们带着宝剑,站到高夫人两边。片刻后,一个华衣青年躬身走了进来。他竟然没有行揖,而是扑下去向高夫人行了三跪九叩大礼,之后伏在地上呜咽哭泣。 瞧见这青年伏地痛哭的模样,高夫人奇怪道。 “你从哪里来?” 伏在地上的青年呜咽着说道。 “奶奶,您,您不记得雀儿了。” 一声“雀儿”,让高夫人猛然一惊,她的脑海中立即浮现出当年那个七八岁的尚留着总角的少年。 “你、你,快,快些抬起头来,让我看一看。” 青年仰起头来,眼泪满面的他依然是一副院呜咽不止的模样。高夫人看着创,相貌似乎面熟,再仔细看看,虽然相隔近十几年,可是这的眼睛、鼻子还是雀儿的样子,只是长大了许多,相貌和当年不同了,可这相貌却与李过极为相似。特别是那眉目,更像是一个模子刻下来的。 这可不就是雀儿嘛! 高夫人不觉潸然泪下,然后哭了起来,哽咽着说: “雀儿,你真的是是雀儿吗?” 雀儿是李过的独子,当年为了取信明朝,李过把只有九岁的儿子送到朝中,随驾皇帝,早些年还有消息,再后来便失去了联络,高夫人等人甚至以为他早就已经死了。未曾想到他居然还活着。 “是的,奶奶,我就是雀儿啊。” 李贞臣哭泣道。 “我不是做梦吧?” “我确实是雀儿,奉大王之命,特来进山寻找奶奶的。” 奉大王之命? 高夫人心中又一动,忙问道。 “你这些年在什么地方?” 李贞臣哭着说道。 “奶奶,说来话长,容我慢慢奏来吧。” 说罢伏地痛哭,一时间几乎是哽咽得不能出声。 瞧见他这模样,高夫人也是跟着流着眼泪说道。 “你等一等,等一等。忠娘娘也天天挂心着你。我叫她来同你见面,一起听一听吧。” 随即命一个宫女,赶快去请忠娘娘前来。 李贞臣抬起头来问。 “婶婶还在?” 忠娘娘是闯王养子的夫人,年少时身为晚辈的李贞臣与忠娘娘最为亲近,一听说她还在世,李贞臣自然是非常欢喜。 相比于高夫人没能识出李卢臣,刚一进屋,忠娘娘就一把拉住他,来不及仔细打量他的面孔,不觉痛哭失声。而李卢臣也是痛哭失声。高夫人和宫女们见此情景,无不是低头落泪,哭了一阵。李贞臣刚刚坐下,李来亨听说了,不等传呼,也一起赶了来。 “雀儿、雀儿,你可知道,义父临终前一直念叨着你的名字……” 看见李贞臣后,李来亨也是忍不住流出泪来,当年离开里,他不过只九岁,而现在却已经是二十几岁了,听着李来亨提及李过,大家又一阵伤心。稍微平静一点后,高夫人吩咐道。 “你们都坐下吧。同雀儿不见面已经十几年了,他这些年可从没有忘记咱们,咱们也一直记挂着他。没想到,他居然会来一路找到了这里,我真是做梦也没有想到!雀儿,你说说,你这是怎么找到这的?” 李贞臣连忙说道。 “到这里倒也不算困难,虽说孙儿摸不着路,可是我身上带有银子。有一些猎户和砍柴的、采药的,我给他们一些银子,他们就带我走了进来,虽说山路不好走,可总归还是找到地方。” 高夫人点头说道。 “难得呀,雀儿,你能找到这里,可真不容易。现在且不说别的事情,你坐下去,把这些年来你如何过活的,给我们好好说一说。你这次来为的何事?” “请奶奶听我启奏……” 李贞臣随后便慢声细语的说道。 “……孙儿在继承父亲的爵位之后,这些年一直随驾皇上,当年的局势,奶奶、大哥你们都知道,当年清虏势大,局势险恶之下,圣驾只能避入缅怀,孙儿也是那时候随驾避入缅甸,在到达缅甸后,那缅王屡次背信弃义,置皇帝与朝廷于险地之中,若非是淮王相救,恐怕早就随皇帝一同死于缅人之后,后来淮王救驾之后,孙儿又随驾入万年,这才算是安定下来,数月前,孙儿才乘船返回大陆。” 在李贞臣向他们讲述着这些年他的经历时,高夫人、忠娘娘以及李来亨等人,无不是神情肃然的听他把话说下去,看着不过二十几岁的李贞臣,他这些年过得不容易啊,从几岁的时候就随驾颠沛流离十几年,这些年可从未过过什么安生日子。 “雀儿,这些年,可是苦了你了!” 高夫人瞧着已经长大的李贞臣说道,当年把他送入朝廷的时候,就是送去作人质的,这些年到底吃过多少苦,他却压根没有说,可即便是没说,也能猜得出来。 “孙儿不苦,奶奶、大哥你们才是辛苦,于这荒野之中,抗击清虏十余年,苦中的辛苦,又岂是孙儿所能比?” 望着高夫人、李来亨等人,李贞臣终于道出了他的来意。 “其实,这次孙儿之所以来这,是奉了淮王之命。” 淮王! 高夫人不解的看着的李贞臣,而李来亨的眉头微微一锁。似乎因为他的这句话略感不快。于他看来,兴国侯也好、淮王也罢,都是大明的臣子,他淮王又怎么能差遣兴国侯呢? “不知淮王差你过来,可是有何吩咐?” 一直没有说话的李来亨不露声色的问道。 “淮王,之所以差遣小弟过来,是因为淮王以为,避于山中于忠贞营来说,并非是长久之计!” 尽管随驾十几年,但是早在缅甸为忠义军救下之后,李贞臣就已经“投靠”了淮王,只不过一直都是在朝中作为淮王耳目,这次因为朝廷即将启驾还朝,淮王为自保不得不做些准备,如此才有了李贞臣此次来忠贞营一行。 “哦!” 李来亨的眉头一扬,不是长久之计,他自然是知道的。只不过,他一直在犹豫着到底应该如何选择,毕竟,早在李子渊夺取武昌后,就曾派人联络,希望忠贞营出山,助其扫荡清虏,换句话来说,就是希望忠贞营能为其驱使。对此李来亨选择了拒绝,现在淮藩又来了,而且还派来了李贞臣前来游说。 “不知淮王有差遣于我等?” 从李来亨的话中,李贞臣能听到其对淮王的排斥,于是便说道。 “其实淮王只是让小弟问兄长一句话!” “嗯?” 盯着李贞臣,李来亨的目中尽是不解,高夫人同样也是诧异的看着他。 一句话? “淮王想问什么?” “淮王想问兄长是大明的临国公,还是大顺的“小闯王”!” 李贞臣的问题,让所有人无不是猛然一惊,大明的临国公,大顺的“小闯王”,这个问题其实再简单不过,就是问他李来亨到底是明臣,还是贼逆! “临国公如何?小闯王又如何?” 李来亨依然是不露声色问道,从李臣臣的话中,他知道,自己的这个弟弟,必定是大明的兴国侯。 “若是临国公,自然是大明之臣,或是小闯王,必是大明之逆!” 当那句“大明之逆”从李贞臣的口中说出时,让忠娘娘的脸色一变,只听她厉声说道, “雀儿,别忘了你爹是谁!” 面对忠娘娘的反问,李贞臣肃然站立,正色答道。 “姨娘,孩儿自然不敢忘记父亲,家父是大明兴国侯,蒙绍宗皇帝赐名讳赤心……” 李贞臣的话音落下时,所有人都是一愣,他们惊讶的看着神情肃然的李贞臣,为他的回答惊讶时,又听他继续说道。 “孩儿是大明兴国侯不假,只是兄长,您是何人?到底是愿为临国公,还是甘为小闯王,这全在兄长一念之间!还请兄长为天下计,早做决择……” 正文 第25章 钦定(第一更,求支持) (今天三更,求支持) 既然不是开恩科,施恩天下。 那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当然是一扫天下腥膻,对于这大明来说,这才是重要的,相比之下,开恩科,反倒是退居其次了。 “至、至于三……” 言道着社学时兴时衰的原因,王夫之颇有些苦涩的回答道。 “在世人皆以科举晋身仕途前提下,百姓送子弟识字读书就是想走一条简单快捷的科举入仕之路.在这方面,一些有科村熟家熟的教师就要优于社师,所以人们更愿意送子弟到村塾家熟中去读书,而不是只教读写算礼仪的社学。而且于民间不少贫民子弟既无财力更无迫切需要去社学就读。而这正是社学衰落的根本原因。” 王夫之的回答,让朱明忠颇以为然的点点头,听着教室中孩童们朗读声,他笑着说道。 “确实如此,这社学之中,既不教八股,也不教经书,教的是礼射书数之法“一习书,依名人发帖,日五百字以上,一数,务在精通《九章》之法”,这样的地方,自然教不出举人进士,自然也就不受百姓欢迎了!” 于私熟、村熟之中以经学、八股为重不同,早在洪武时期就已经规定的了社学学习的内容,读写算是基础,再就是习礼、知法,前者尚不足为其,毕竟学校的目的千百年来都有“习礼”一说,但是“知法”却是明的社学教育内容的最大的特点,学习政府颁布的法令,知晓法律章程。这种普法教育甚至领先于21世纪的中国——因为这种习法,是从儿童时期开始的,社学中的法律教育内容不只限于《大诰》,还包括明朝所有的律令。而他们之所以“兼读律令”,并不是为了培养朝廷的顺民,因为知法的百姓不可能是顺民,知法的百姓对于官府来说是麻烦,他们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这也是后世基层干部口中所说的“百姓知法维权意识强,工作不好干”的原因。 百姓知法,而官府不敢违法,百姓不知法,官府才能无所顾忌的鱼肉百姓。明朝社学教育中“兼读律令”培养出来的是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百姓,而不是顺民。这也是明代多“民变”的原因,因为百姓会在官府违法时用法律保护自己,当然他们往往选择以“民变”的方式表示自己的意愿,这种“民变”带来的结果往往是以百姓胜利而告终,当然到了满清,面对衙门前散步的“民变”,他们直截了当的选择了屠刀。 现在,随着大明的中兴,这种领先于时代的普法教育,当然被朱明忠沿用了下来。现在的社学之中,同样也要“兼读律令”。 除非了识字、习礼、知法之外,还有就是伦理道德、诗歌、礼乐的学习,当然再就是算术,通晓《九章算术》,按照朱明忠对明朝社学的了解,读了七年的社学之后,那些学业优秀的学生,教育程度应该相当于初中阶段的学生。当然,他们没有学习地理、化学、物理,可即便是如此,在17世纪,或者说14-17世纪之间,大明上下拥有千百万等同于初中教育阶段的学生,本身就是一个教育奇迹。 而现在,朱明忠所希望的就是复制这个奇迹。 毕竟,相比于专注于八股、经书的士子,这些熟读经书,能作诗、作文,算是“粗通文墨”,粗通《九章算术》的学生,才是朱明忠所需要的“大明人”,这些人更容易受“实学”的影响,更容易接受现代科学。 当然,没有人知道,朱明忠真正的想法,对于外界来说,“欲扫尽天下腥膻,非得大兴社会不可,大兴社学为今日之要。”,但是并没有人知道,这社学的背后,是朱明忠“蓄谋已久的阴谋”。甚至可以说是和欧洲的“宗教改革”相类似的一个阴谋,只不过,这个阴谋被掩于一个看似无懈可击的借口之中。 不过在推行社学的过程中,朱明忠同样也看到社学的不足,比如它像私熟一样,不分班,所有的学生混居一堂共同学习,这一点就不符合教育的基本原则。之所以如此,当然是与社师数量有限有根本的联系,更重要的是资金。 想要改进社学,就必须要投入更多的资金,而投入更多的资金,意味着将不得不面对来自士林的反弹,而这种反弹随之而来的,还有要求恢复科举的呼声。 现在不仅民间有要求恢复科举的呼声,朝廷内部同样也是如此。但是朱明忠本人,并没有恢复科举制的意愿,之所以建立书院以及专门学校,并建立毕业后考试录用制,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为了科举制。 “现在,在朝中,很多人不能理解,为何朕会愿意投资巨资兴办社学,但在科考一事上,却是斤斤计较。” 见陛下终于提到了“科考”,王夫之立即全神贯注的倾听着。 “因为决定我大明将来的,绝不会是区区万余士子,想我大明立国近三百年,一共取了多少进士?不过区区两万四千余人,而我大明又有多少人?这些人中,又有多人有机会参加乡试成为秀才?有多少人有机会进入府学、进入太学?可谓是寥寥无几,可是……” 指着一旁的教室,朱明忠颇为感慨的说道。 “可于大明,将来每个人都会进入社学之中,于社学内学习读写算,学习礼乐、学习律令,这大明,就像个水桶,而山,决定水桶容量的,从来不是最高的那块木板,而是最短的那块,而社学就是我大明最短的那块木板,它的高度,直接决定了大明的未来,所以,于朕看来这社学才是最重要的……” 不过一旁的王夫之依然为陛下的这番话震惊不已,甚至听得惊讶万分,他自然知道这社学之中收的都是14岁以下孩童。学的只是些启蒙的知识,甚至可以说这里根本就是“只教学问,不做学问”的地方,这里只是教人读写算,这,这社学,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置身于这间不起眼的社学院中,看着那青瓦灰墙,院子里显得很是简陋,但偌大的庭院中却很整洁,院子里被打扫得极为干净。宿舍的窗框上更是一尘不染。王夫之探头朝里望去发现宿舍里十分整洁。校舍中里同样也很简陋,几张长木板铺垫于砖块上,作为书桌,书桌上有习字的沙盘。 “不过,现在的社学教程的设定还有些问题。” 见王夫之的神情变得严肃,朱明忠便开口说道。 “千字文、三字经再加上经书,这是大江南江社学内所学的课程,至于九章算术,能精通的社师也不多,所以,在社学教材上,必须要加以改进……” 陛下的话,让王夫之突然开口问道。 “陛下是想要钦定书本?” 钦定书本,这并不是什么新鲜的,毕竟,就连朱元璋也删改过孟圣的文章,现在,他的子孙想这么干,自然也不让人觉得意外。 “不是钦定,而是制定适合儿童的书本,千字文、三字经,可以用于以习作,但却不能以其为教材,这社学要有专门的语文、算术的教材,当然还要有地理、自然等方面的教材,只有如此,才能开拓学生的视野,而不仅仅只是局限于数百年前的些许启蒙文章,毕竟,这天下早已不再是昨日的天下了!” 陛下的话落在王夫之的耳中,让他的心里,几乎立即意识到编修社学教材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编修者可以把籍此推广自己的学问。 “当然,这些学问,并不是局限于一本一年,而是分以年级,就像清河书院一样,一年级以识字、识数为主,如此年年递进,由简而难……” 一边讲述着自己的构思,朱明忠一边说道。 “社学之中所学的,其实就是最基础的实学,就是一般日用的实际学问。他们可以写信记帐,会用算盘、会算术等等。不过,这社学的学制可以缩短一些的,缩短成六年,六年后通过一定的考试学童便可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总有一天大明必将做到“邑无不学之户,家无不学之人。”” 陛下的一席话让王夫之微微一愣,他根本没有去想到将来支付社学学童的开支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虽说有每年四百余万石的漕粮作为支持,可是如果这些漕粮都用于社学,那么将来的县学、府学……陛下说,他们还要进入县学、府学,难道…… 突然,王夫之想到了现在的清河书院,想到了清河书院早已经不学八股,至于儒家的经文,也是有选择性的学习,而更多的时间都是用于学习“实用学问”,至于社学推行的同样也是“实用学问”,那么县学、府学…… 这一瞬间,王夫之突然有一种觉悟,他似乎明白了陛下的想法,曾几何时,他还曾想问陛下,何时重开科考,可是在这一瞬间,他明白了,陛下从未想想过恢复科考! 神情晃惚间,突然,王夫之开口说道。 “陛下,难,难道真的不开科考了吗?如此,如此,这,这天下士子可怎么办?” 正文 第26章 公平(第二更,求支持) 兴乾三年,四月。 这一年,从出了正月,就有大江南北的士子在京城聚集着,在过去的两年之中,这些士子们一直在等待着大明开恩科的日子。 习得文武艺,卖于帝王家。 自从隋朝开科举之后,这就是士子们的选择。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这样的人生变化,只有科考才能够给予他们,原本,他们都曾幻想着通过科考改变命运,但是现在,大明两年不开恩科的现实,却让他们心情沉郁起来。 朝廷在想什么? 皇上又在想什么? 如果是在大清那会,也许他们绝不会来到京师。因为他们畏惧满人的刀斧,但是现在,面对自身的未来,他们来到了京师,试图在这里往那些于朝中为官的同乡请愿,希望他们能够替天下的士子发声,请陛下下旨开恩科,让他们能够报效朝廷,报效皇上。 那些京官,无论官职大小,面对同乡士子的呈文,自然是一番安慰,纷纷表示为替他们说话,而且他们也确实把折子递到了内阁,递给了陛下,可是所有的折子却都被留中了。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大明又一次文官考试却悄无声息的开始了,和过去的文官考试一样——要求有书院毕业证明,这意味着,天下大多数士子都被排斥在这一考试之外。 他们不通算术、不通地理、不通天文、不通航海、不通商业、不通税务……总之就是一句话,不通实务。 这个理由,激怒了于中都的士子,这些原本寄希望予同乡身上的士子们,盛怒之下选择了另一种方式,一种颇为大明的方式。 这一天,国子监的门前,风雨如磐。 现在的国子监内,正在进行着文官录用考试,参与考试的是全国十三家书院中的3576名毕业生,尽管他们只需要竞争2000多个职位,竞争率并不高,可即便是考上不也没有关系——许多商号、企业同样也在等待着他们。 可在他们考试的时候,在国子监外,却有数百个来自全国各地的士子,他们跪立于国子监前,风刮着他们的儒冠,飘带飞扬着,雨打着他们的身体,好像打在雕像身上一般。 站于前排的赵明复可以看到,来自山西的孔德望手捧着至圣先师的牌位,他们就这么跪立于那里,他们已经这么跪立了两日,同样也绝食两日了。 雨,落在他们的身上,带走他们身上的热量,让他们倍觉春雨的湿寒,可是所有人都是纹丝不动的站着。 旁边有一个临时搭起的席棚,几口的铁锅下,柴火熊熊燃烧着。锅灶旁有一方台,上面是大碗的粥以及各种点心。 长跪的举子们面前,身为提督学政的王夫之朝着他们不时的喊着。 “此次会试,俱乃实学命题,法政,医政,农政,工学,船政,这些你们没学过,怎么试呀?即便是朝廷特指,准你们参加,也是试不过啊!陛下已经有旨意,只要你等愿意,自然可以考入书院、学校学习实学,待到两年后,自然可以参加考试,到时候朝廷自然可以量才录用,这是陛下的旨意,也是陛下对你们的关怀,非是我礼部为难你们!” 雨伞护着盘子里的粥点,被随众端着,王夫之端起一碗粥,送到一位年迈的老举子面前说道。 “我说您老,您就吃点吧!绝食总不是什么办法!” “学政。” 发须皆白的老举子一动不动的跪着,他声嘶力竭地喊道。 “我等并非反对实学,只是可我大明不能废了八股取士啊!这可是高皇帝旨意,难道今上要乱了祖宗的规矩不成!” 面对老举子的话,王夫之知道,今天能到这里的举子,必定都是不曾仕清的举子,他们在地方上都是颇有名望,甚至得到朝廷嘉奖的忠义之士。 “没人说要废八股嘛!” 陛下好像也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尽管有这样的的心思。 但那老举子看了一眼王夫之,然后说道。 “确实没有人说,可是今上好以实学,皆以实学取士,可我大明又岂是处处皆可学以实学,虽说书院许天下人赴考,可是寒门子弟又岂能不远数千里于书院就读?” 老举子的话,让周围的人无不是纷纷点头称是,大明虽说没有开科举,可是仍然以考试取官,只不过不再以八股取士,只要进入书院,学习“经世之学”后,就可以参加文官考试。但在很多人看来,这恰恰就是最大的不公之处——因为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进入书院,不是所有人都有钱负担书院的学费、生活费。 “当年高皇帝为何专以八股取士,正因为不以八股取士,天下寒门子弟根本出头无望,如此,高皇帝方以八股取士,以为天下公平,无论是江南富家子或是西南寒门子,于八股定制面前皆是公平无二……” 面对老士子的话语,知道其说的是事实的王夫之只得劝说道。 “我说尔等为何倔强如此?我,我学政向你们保证,陛下不会就这么扔下你们不管!将来,将来,必定是会有后旨的!” 说着,王夫之又一次他朝前举起那个大碗。 “你们就吃一口吧!我求求你们啦!” …… 雨打窗户上,好像在哗哗地流泪。 听着这两日越来越多的士子在国子监聚集,朱明忠只是坐在龙椅上,神情庄重地端坐着。 “陛下,士子皆言,以书院取士,非是公平之道,高皇帝取之以八股,虽有失偏颇,但却亦不失为公平之道……” 对于王夫之的这一说法,朱明忠并不反对,这是事实,也是大明开国诸贤与朱元璋选择八股的原因——公平。 其实在古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人才的选拔,其考试形式必须要符合中国这样地域辽阔,自然、经济、文化等条件差异较大的现象。因为在古代通信技术的限制,科举考试的内容和形式若一经修改,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传遍全国,所以科举考试的形式就尽量不会去调整,内容需长期固定甚至一成不变。 除此之外,朝廷还需要考虑的一项重要因素就是穷富差异,倘若科举的形式与内容出现了“多元化”的发展,那么许许多多的寒门子弟根本出头无望。 既然科举考试是全国性的,那么当局者就必定会顾及全局,尽量维护公平和正义。首先,八股文考试的内容均出自于四书五经,这些书籍在当时已经很普及了,而且价格也让大众都能接受。这样无论是京城的学子,还是远在万里之外的边疆学子,都有统一的教材。大家就能在同一起跑线上展开角逐,让寒门学子有了“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机会。否则,如果考试的内容五花八门,那在当时书籍还不普及的情况下,势必就会产生教育不公平的现象。富人家可以买大量书籍供孩子学习,而穷人家不仅买不起书,而且在很多地方甚至都买不到书。这样就等于关闭了寒门学子登上天梯的机会。 但是这样的公平,却带来了另一个结果——学生专门研究八股而不问其它,最终导致其只知八股,而不知实务,以八股取士,取出来的又是什么士? “公平……” 抬起头,看着王夫之,朱明忠沉吟道。 “如果公平的代价是要一群,不知兵、不知政、不知税、不知农、不知世事的官吏,这样的公平取之何用?” 公平! 这两个字,看似很重要,可是若是为了公平,陪上了国家的未来,这样的公平又有什么意义? 冷冷一笑,朱明忠又反问道。 “况且,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没有所谓的公平,即便是以八股取士,富家子弟也可以请名师、看名文,如此自然是事半功倍,而寒门子,他们又有什么?况且,书院的条件高吗?他们只要能写文章,知时务、明实务,懂算术,就能考入书院、学校,即便是不能通过文官考试,也可以进入商号,如此这般,岂不比过去穷尽一生钻营八股更好?” 穷尽一生钻营八股! 古往今来,不知多少人如此,若是出了爷孙同进士,更是引为美谈,可是那样的爷爷辈的进士于国家来说又有何用? “至于学费,如果朕没有记错的话,清河书院,一年的学费才多少?不过区区数两,每月生活费也不过一两,而且不少专门学校也是免费就读,如此,又岂是朕不曾照料寒门子弟?” 对于来自后世的朱明忠来说,他从不曾反对过公平,但是这种公平绝不能牺牲国家的将来,他不会为了公平选择看似要极为公平的八股,他会通过免除学费的方式去创造另一种公平,让寒门子弟有公平竞争的机会。 “陛下,难道、难道,真,真的任由,任由他们如此下去吗?” 于心不忍的王夫之看着决心已定的陛下问道。 朝着窗外看了一眼,朱明忠先是沉默片刻,然后说道。 “若是换成满清,他们会怎么做?朕如此任由他们这般放肆,已经是法外开恩了!” 正文 第27章 非我族类(第三更,求支持) 国子监的门前,天色微微放明,春雨绵绵虽说已经过了一夜,可是这雨依然在下着。 那边的棚子里的铁锅中,那粥饭还在“咕嘟”着,周围尽是饭香,而在桌上已经盛好的粥和点心仍然放在原处。 这几日已经聚集了足了近千人的队伍中,已经有一些人倒下了。春雨正在带着他们中许多人最后一点精力。 一个跪坐于地上的面留长须的士子费尽力气才把身旁倒下的好友扶起来,不过是刚一换手,那刚被扶起来的士子就倒了下去,直直的倒了下去。 他死了。 死人了! 那发须花白的士子,看着死去的好友,他的双手高高地举起,随即从他的嗓间发出一声撕裂肝肠的呐喊声。 “苍天啊,难道你就要眼睁睁看我等皆死于此地吗?” 雨水打在他的脸上,不知是泪还是雨。 在老士子的呐喊声中,那些还能活动的士子们渐渐站了起来,身体虚弱的他们摇晃着身体站起来,那虚弱状大有一副随时会倒下的模样。 王夫之见状,一挥手,立即有人抬着担架,冲了过去,把倒下不起的士子放到担架上。 那些士子推开这些兵士,然后四人一抬,奋力将担架抬上肩。然后朝前走去。 朝着皇宫的方向走去。 眼前他们走去的方向,王夫之的脸色猛的一变,在后面喊着。 “你们、你们这是到哪里去呀? 去面圣,要去陛下! 不知是谁说出了他们的去处,只可惜,陛下并不在皇宫之中。 陛下在那? 当来自各地的士子们在皇宫前绝食的时候,作为大明皇帝的朱明忠,非但没有理会他们,反倒是选择了出行,当然出行的地方并不算远,就是位于城西的清河书院,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在的清河书院不仅是全国最大的书院,拥有数千在校学生,而且还是城西的中心,那书院之中更是绿树成荫,尤其是校内外的梅林,每到冰天雪地时,那梅花盛开时,更是极为赏心悦目。 尽管此时梅花早已凋零。但是,这书院内的春景依然是赏心悦目,每每不知吸引多少游人于此,尤其是那书院内的湖畔更是不知留下多少诗作,而于湖畔一侧,正是书院教授、先生们的住所,朱之瑜的住所同样也在此地。 “朕是来此图一时的清闲。” 坐在老师的书宅之中,朱明忠苦笑道。 “这几天,于那些士子的眼中,朕可是十恶不赦的昏君了!” 昏君! 对于这个名词,朱明忠倒是不觉得有陌生,甚至他也不怎么介意,毕竟,清楚知道未来的他,明白自己的责任,他必须要不惜代价的推动变革,这种变革不仅仅只是几台蒸气机、几台织布机或者几艘军舰、几门大炮,而是一场不亚于欧洲宗教改革的变革。 而这场“宗教改革”最大的阻力来自那里? 就是那些保守的士子,每一个时代都有其保守派。面面对保守派只有一个选择,就是坚持下去,不能做任何让步。 “陛下若是昏君,那么恐怕这世间便再无明君了!” 作为朱明忠的老师,朱之瑜对陛下自然极为了解,在他看来,与古至今的明君相比,陛下绝的堪称明君。 “明君?” 摇摇头,朱明忠回答道。 “朕,从不想为明君!” 面对朱之瑜的不解,朱明忠继续说道。 “古往今来,天下的百姓皆盼望青天,可是越是盼望青天,越说明天下何等黑暗,若是天日诏诏,又何需青天?若是世为盛世,又何需有明君?所谓之明君,不过是祖不贤、后不孝,如此才彰显出了的明君,于朕看来,所谓的明君现,必定是以王朝衰为前提……” 陛下的回答,让朱之瑜微觉诧异,不过却不以为奇,毕竟,他知道,陛下的不同之处,同样也知道对于陛下来说,他一直寄希望于通过制度是完善大明,让大明在没有明君,甚至有昏君时,仍然可处于盛世之中,只是,这,可能吗? 随后,两个人又在那里简单的聊了几句,然后朱之瑜才慢慢的谈到那些绝食的士子身上,尽管他一直主张实学,但是对于那些士子却同样也是心怀同情。 “其实,自成化后,朝廷皆以八股取士,实属无奈之举,毕竟让读书人熟读四书五经,进而以书中内容为背景进行出题,实是公平之举。而相对优秀的人才,不管是面对什么样的题目,哪怕以八股文的形式,也一样才考取一个较好的名次。事实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证明,我朝的那么多能人志士都是考了八股科举选拔出来的。” 看着陛下,朱之瑜颇为委婉的说道。 “科举就像如今的各书院的入学考试一样,它只是人才选拔的一个机制:通过考试把天下的人才挑选出来,如此公平取士,才是科举的本意。所以,臣以为,这八股也不是全无一用,至于“实学”……” 沉吟片刻,朱之瑜颇有些无奈的说道。 “实学皆是经世实用的学问,岁岁有新,纵是于清河书院之中,亦很难时时跟随新学,更何况偏远地方?那里的学生们自然学不到实学。如此,那些地方的士子自然有其优虑,毕竟,现在书院入学考试实学内容已经从过去的一成不到,变成了现在两成,未来会进一步增加,地方的士子自然知道这一事实,所以才会忧虑如此,所以才希望朝廷能够考虑到各地,仍以科举取士为正途。” 尽管做为实学的传播者,但是需要考虑到天下绝大多数寒门子弟的利益。许多寒门子弟并没有能力每个月都会买上几本有关实学的书。他们说居住的地方甚至都不会有最新的实学学问传播过去。 就像算术一样,当贵州的士子他们以为天下只有《九章算术》的时候。在清河这里的士子却可以学习到最新的算术知识,还有从西洋传来的知识。 当他们以为天下只有《大明律》的时候,事实上大明又岂止一个明律? 正是这种差距使得他们知道,如果不能维护以十三经出题的八股取士,那么绝大多数寒门子弟在未来会被排斥与文官考试之外。因为他们没有渠道,也没有财力去学习那些新学。 所以他们才会把一切希望放在八股取士身上。毕竟那是最公平的。即便是最穷的寒门子弟也能买得起那几本经书,也能够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最终晋身官场改变自己的命运。 这正是他们坚持的根本原因。他们之所以坚持,并不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有文官考试。而是因为他们知道越来越倾向于实学的文官考试在未来必定会把大多数没钱买书,没钱进书院的寒门子弟排斥在外。 “科举取士……” 沉吟片刻,朱明忠沉声道。 “非是朕不愿以科举取士,而不能!” 如此肯定的回答之后,没有理会朱之瑜的不解,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老师可知道,朕为何在设计官制时,特意分立文武?” 这…… 朱之瑜看着陛下,并没有回答,之所以没有回答,是因为早在三年前,对于大明朝现在“文武殊途”的局面,士林就有着他们的猜测,而最让人信服的猜测就是孝烈皇帝的遭遇,使得陛下不信任文官,不愿文官插手军务。 当然,也有一个原因就是江北的旧制,本身就是“文武殊途”,现在大明只是沿用旧制,沿用着陛下登基之前的旧制。 现在陛下这么说,他自然显得有些好奇。 “其实,朕每每读史书时,总会去想,为何于战国汉唐时,我中原历代名臣,既可为相亦可为将,上马可平天下,下马可治天下?观史书所载名臣,无不是文武皆能的当世大贤,那个时候没有谁去抨击武将,顶多也就是说一个人,而不是一个群体。可为何,自唐代之后,局面却发生了变化,所谓的文武全才越来越稀少,尤至宋朝,全才者几乎不见于史书。而且在这个时候,史书之中又多了一个词“文武之争”,而在宋代之前,朝中的官员往往行以“党争”,在挡针的时候,无论是文官也好,武将也罢,都有可能是对方攻击的目标。但绝对不会因为对方的身份是武将而遭到攻击。所以不见文武相争。所以,朕每每看史书时,总会反思这一问题。” 陛下的反问,让朱之瑜不禁有些诧异,整个人都显得极为专注,他还真的没有认真的考虑过这个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过去朱明忠自己也没有考虑过。但是在作为帝国的皇帝之后,他必须要认真的考虑这个问题。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在汉唐时朝廷以党争为主,而在宋朝之后,朝廷既有党争,也有文武相争?” 反问之余,朱明忠端起茶杯,这茶是刚从福建送来的新茶,虽着茶香扑面而来,但是对于茶的好坏,他一直都尝不出来。 “而且宋朝之后,虽朝中党争不断,但党争之中却又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每每面对武官时,无论党争何等激烈,众人皆能一致对外——就是对武官打压时,便能放弃成见,联手打压,压制武官。如此,又是为何?” 喝了一口茶,朱明忠在反问之余,他朝着窗外看了一眼,他的神情显得有些凝重,甚至有些沉重。以至于在看着远处的时候,那双眼睛中说流露出来的目光也变得越来越发的沉重。 在过去的几年间,因为娱乐活动有限,他每每只能靠看书打发时间,而看得最多的就是史书,毕竟,从历史之中,他可以学会很多,同样也会得到很多答案。读史,同样也让他反思了很多,反思了许多过去他忽视的细节,所忽视的,没有注意过的细节。也正是在那些细节之中,他感觉自己似乎找到了答案。找到了中国宋代之后一直积弱的原因。 只不过这个答案显得有些沉重,以至于让很多人都无法接受。甚至就连他自己在得到这个答案之后,也曾犹豫过。也曾有过很多疑问。他甚至不能够理解,为什么会导致这种局面。为什么一个看似非常好的出发点,居然导致了中国的衰败。 “陛下,唐末藩镇之祸,五代天下纷乱,亿兆百姓死难,如此才有了宋代抑武扬文之事,皆是因赵宋唯恐兵将夺以天下,如此才会以文官打压武将。” 同样熟读史书的朱之瑜,自然知道原因,他几乎是本能的把所有的责任都归于宋代,毕竟,明人对宋朝两亡天下的反思中“抑武扬文”,就是其中的一项。 现在陛下这么一问,他自然想到了过去,于那些文官的眼中视武将为草寇,既然早就有了反思,为什么会又是如此?这不是犯了同样的错误了吗? 陛下这么一说,他整个人也变得疑惑了起来。甚至根本就找不到原因。那双眉头也立即皱紧了。在给出这个答案之后,他也显得有些疑惑。 “那么,既然如此,为何到了大明,文官同样会打压武将?宋朝两亡天下的教训还不够吗?为何文官仍然以打压武将为已任?为何文官仍然视武将为草寇?” 面对朱之瑜的回答,朱明忠再次反问道。其实,最初他也很好奇,也很想知道答案,只不过,没有任何人能给他答案,几乎所有人的答案都是一样的,不是说武将专横跋扈,就是说武将暴虐,要么就是说他们如何坑民害民。反正一句话,就是不给武将一点颜色,他们就不知天高地厚,必定会继续坑民害民。 朱之瑜的回答,同样也没有任何新意,对于他的回答,朱明忠只是微微一笑,最后却看着他说道。 “武将专横跋扈,或许,武将暴虐,可能,可……以朕看来,文官打压武将,不过只是一个原因……” 话声稍顿,他的口中吐出了四个字来。 “非我族类!” 正文 第28章 文与武(第一更,求支持) 非我族类! 这四个字从朱明忠的口中道出之后,他的脸上尽是讽刺的味道。 “自宋代两亡天下以来,不知多少人皆以为宋代武将地位底下,完全是因为文官打压,而这种打压源自赵宋得天下不正,如此才会扬文抑武,其目的是为了防止武将篡权夺位。可全不知,即便是没有赵宋对文官的支持,文官仍然会倾力全力打压武官,只不过是结果有所不同而已,究其原因不过就是非我族类罢了!” 又一次,朱明忠再次和“非我族类”去形容文武之间的关系。 “陛下,何为非我族类?” 朱之瑜显得有些无法接受这种观点,在他看来,这样的形容似乎有些太过了,毕竟文官武官皆是同朝为臣,又怎么可能会有“非我族类之心”。 他们怎么可能会这么想呢? 这不可能! 他们顶多也就是觉得武将粗鄙,耻于其为伍,仅此而已。 “老师是不是觉得,大家都是同朝为臣不可能会有非我族类的想法?可是老师,文官视武将如草芥,岂不是事实?” 这么反问之余,朱明忠看着似乎不愿意相信这一切的朱之瑜继续说道。 “虽说洪武、永乐两朝因军功勋臣功勋极大,所以武将地位颇高,甚至于朝中地位高于文官,语文观相比,他们不仅是朝廷的官,而且还是我大明的开国勋臣,他们自然不敢说三道四,自然不敢有任何轻视之心,而且勋臣之间同样也是亲朋故旧。关系盘根错节。文官也不敢轻易得罪他们,更不会招惹他们。双方的关系可以用相敬如宾来形容。如此文武平衡,方才是国之幸事。可是土木堡一役,朝中勋臣遭受重创,其影响力大为下降,新袭位勋贵非但不能与文官平衡朝政,甚至不得不依靠文官助其袭爵,毕竟当时大多数勋臣自己战死沙场,就连他们的嫡子有很多也都跟着他们一起战死沙场。留在京城里的是什么呢?不过就是一群过去没有任何继承权的次子。他们之间为了争夺突然空出来的爵位,一个个无不是投效于朝中大臣。他们靠着那些文官继承了爵位,自然在那些人面前就没有了任何地位。他们甚至担心害怕如果自己不够听话的话。那些文官会挑个由头假借皇命把他们的爵位给夺了,毕竟。还有其他的兄弟们在那里等着,看着。从此之后我大明的勋臣也就成了一群摆设。至于兵权也就全归文官把持。就此武将统兵,文臣为帅,军权便向文官靠拢,如此文官既左右朝政,又统领军权,至于武将地位逐渐丧失,而且他们为了把持军权队,对武将也是百般打压。。” 朱明忠并没有提“土木堡之变”背后的阴谋,是否有阴谋尚不可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也正是从那时起,大明的文武平衡被彻底打破了,文官完全左右了朝政,至于勋贵集团,完全成为了摆设。 “陛下……” 觉察到陛下对文官的偏见,朱之瑜立即开口辩解道。 “为何只有宋朝与我朝才有此事?在汉唐难道就无文官打压的事情?” 朱之瑜这样的反问,实际是在提醒着陛下,在汉唐也有文臣武将,也有文官打压的事情。 “确实有!” 朱明忠点头之余,又摇头说道。 “不过那个时候,不是文官打压,而是党同伐异,当时朝中虽有文武官员,但朝中官员往往是文武双全,既可为将,亦可为相,其纷争不过只是党争,而非文武身份之争,毕竟,那时的官员,大都是士族出身,其所争者往往为家族,而非个人身份。” 陛下的话让朱之瑜微微一愣,他的眉头紧锁,神情似乎有些不太自然。而朱明忠则继续说道。 “即便是到了唐代,士家大族仍然占据朝中主要话语权,不过当时庶族士子凭借数百年的科举制已经在朝中占据高位,与此之前完全依附士族截然不同,到唐朝后期的牛李党争,本质上就是士族官僚与庶族官僚之争。这个时期的争执只不过是党争,至于文官、武将,其身份是士庶之别,而不是文武之别,这才是他们党同伐异的根本。他们不会因为你是文官而对你高抬贵手,同样也不会因为你是武将对你落井下石。但是一定会因为你的出身对你落井下石。” 深吸一口气,端着茶杯,看茶杯升腾的热气,朱明忠的语气变得沉重起来。 “唐末,朱温篡位,门阀士族出身的的朝官,被庶民出身的李振假朱温的屠刀,一次杀了个干净。一夜间变成了“浊流”,再经历五代十国的军阀混战,地方士族同样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自此之后,士族于中国便成为绝唱,而此后,从士族政治进入平民政治。以血缘为纽带的门阀被以共同利益为纽带的党朋取代。” “此,国之幸甚!” 朱之瑜几乎本能的用这么一句话表达了他的观点,毕竟在史书那些士族的名声确实不怎么样。 “若非是如此,寒门子弟又如何出有头地?” 又一次,他提到了寒门子弟,毕竟他也是寒门子弟出身。甚至在过去的时候,在他看来,所谓的勋贵,不过就是浪费钱粮的一群人罢了。 “当真是国之幸甚吗?” 看着似乎在为天下寒门子弟发声的老师,朱明忠反问道。 “自然如此,自此之后,以科举取士,终为正途,家族荫官不过只是异类。” 确实站在寒门子弟的立场上,从魏晋以来绵延了六百多年的士族门阀被朱温彻底消灭之后,中国确实进入了寒门子弟的时代,如此才有了“书生自有黄金层、书中自有颜如玉”。 “自此之后,文武殊途,自此之后,世人皆言文,而不言武,如此才有了两宋的积弱!” 冷冷一笑,朱明忠看着正欲辩解的朱之瑜反问道。 “牛李党争,起于科考,庶民为主的牛党主张以进士科取士,而士族为主的李党对科举制不满,要求改革科举制度,主张诸科合并,在取之以全才,而不能取才以偏……” “陛下,牛党主张以进士科取士,那是因为门阀士族家学传承,远非寒门子弟所能相比,若是行诸科合并,只恐朝廷开科尽士皆为士族所得,如此,又何需设立科举?” 朱之瑜的反驳,又回到了最初——公平。其实这也是牛李党之争的根本原因,世家大族因长于经学,就主张科举应注重经世之学,进士们仗着他们及第的学科诗文,就主张科举应注重诗文,更由对科举的见解不同,无论是世家大族与及第的进士,都要求官,而官的名额又不能容纳所有人,势必发生竞争,竞争时个人力量有限,需要结纳志同道合的人彼此相助,自然要结合。党争自然也就无可避免。这才是当时引起党争的根本原因。 “设立科举的目的,确实是更加公平的为国取才。可自此之后,文武殊途,两者终成另类。朝中武将虽然是利益共同体,但除了开国初或是由于袍泽纽带,或是由于提拔之恩,大家关系较为亲近,但随着时间推移,这种关系也就淡了,很难将力量集合起来。反观文官,却可以因师生情谊、同窗友谊、提拔举荐之恩、同僚之谊等等,大家关系极为密切,更容易形成集团,而且这种集团,不会因为时间而消失。而于这个集团的眼中,武将就是异类,于他们看来,武将不读书,没有十年寒窗,其却官居一品,或许他们可以有军功,可是如果没有他们在后方筹集钱粮,运筹帷幄。又怎么可能会有那些人的军功?那些人不过就是一群粗人。他们之所以能够打赢。完全是因为他们这些文官在后方给他们打点好了一切。这样的一群粗人,何德何能能于他们同朝为官?如此,自然对武将全力打压!党同伐异,唐时庶民出身的牛党伐的是士族,而宋代以及我朝,文官伐的异就只剩下武将了!” 这样的话从朱明忠的口中说出来之后,他的神情显得有些无奈甚至有些愤怒。因为这样的轻视即便是在21世纪,同样也存在于中国。 “怎、怎么会……” 朱之瑜的反驳显得有些苍白。 “怎么不会,不问其它,就以牛李党争为例,李党力主削弱藩镇势力,恢复中央权威,而牛党则反对用兵藩镇,主张采取妥协;李党主张精简国家机构,而牛党却极力反对。从这里不难看到党争的不讲原则性。精简国家机构,利国利民,有何不可?牛党明知是正确的,但这主张是李党所提,不管有无可取之处,一概否定。” 又一次提及牛李党争时,朱明忠的脸上带着苦笑。应该代表着进步的——小地主、寒门利益的牛党为了保证手中的权力,往往不惜牺牲国家的利益。而代表着落后保守的士族,反倒尽心维系国家的利益。这可能也是为什么李党被打击后,唐朝很快就被猪瘟篡位的原因。 “为何牛党会如此为一已私利,不惜歪曲国事?” 反问之余,朱明忠用异常肯定的语气说道。 “因为士族利益在某种程度与国家是一致的,他们依附于朝廷和国家,正是凭借着其家族地位,使得他们可以荫官入仕,即便是家中旁系子弟,亦能凭借家学以科举入仕,所以,他们会千方百计维持朝廷,也是维持他们权力的根本。而以地方豪强、寒士想于朝中获得地位,就必须依靠科举,为获得权力,他们可以全无任何原则,这正是他们的天然劣势,因为他们费尽心机,数十年苦拼方才有入朝为官的机会,任何阻挡他们获得权力的人,都是生死之敌!为了获得权力,即便是姑息养奸又能如何?即便是朝廷不支,也可另投他人!对于他们来说,他们所需要的不过只是官位。至于谁给他们的官位并不重要。” 提及那些为个人权力全无丝毫原则的文官时,朱明忠自然想到了另一个时空的灯塔国的民主党人,他们为了争取选票,不断的特赦非法移民,并向其提供巨额补助,以巩固票仓。这个时代的“士大夫投敌”也有着异曲同工的地方。毕竟,两者的出发点是相同的——为了获得权力不惜一切! “难道,陛下真以为科举所取之才,尽是陛下口中的钻营之徒吗?” 朱之瑜的语气中尽是不满,甚至面上还带着怒容,他显然无法接受陛下的这一观点。在这个时候,作为老师的他甚至想要大声训斥眼前的学生。他无法理解自己的这个学生到底是怎么了,怎么把书读成了这副模样。 “当然不是!” 朱明忠摇头说道。 “千年来科考所取贤才,又岂止千百人,所谓败类,不过只是其中少数,而且科考取士,可让天下之人,皆有入朝为官的机会,而荫官入朝,其中无能之辈又岂止一人?朕自然不能够以偏概全。正因如此,朕才会分立文武,既然科举之下,文武已为异途,两者便不能同朝为官,所以才有我朝的“文不入武英,武不入文华。”” “武英殿”、“文华殿”是朱明忠接见文武官员时两个宫殿,文武分立的一个好处就是,两者都是他的臂膀,就像左右两只手臂一样,分立两侧,互不打扰,自然也就不存在互相攻伐了。不过因为文官很容易形成集团,这种集团的面前,武将反倒是成了一个劣势群体,所以朱明忠才会埋下一个暗棋,就是以兵部尚书作为制约文官集团坐大的暗棋。 “陛下是准备要重开科考?” 似乎感觉到陛下言语中的松,朱之瑜立即喜声问道。 “重开?为何重开,既然已经有了文官考试,为何另设科考?” 面对陛下的回答,朱之瑜又立即反问道。 “那他们呢?那些绝食的士子呢?” 正文 第29章 (第二更,求支持) (难受!痛心!!!!) 什么是铁石心肠? 在兴乾三年四月,人们似乎见证了铁石心肠。 面对上千个士子的以绝食要求朝廷恢复科举,恢复进士科的要求。 在事件持续了六天之后,面对多人饿死的结果,皇帝终于对恢复科举的折子作出了批复,回答是极为简单的——朝廷已有文官录用考试,无须再设科举取以进士。 这一句话,等于宣判了千年科举制的死刑。 这样的回答即便是在朝廷中也引起了轩然大波,朝中文官在得知陛下旨意后,纷纷于文华殿外伏身痛哭,大有一副如丧考妣的模样,在宫中的朱明忠听到宫外的哭声震天,便命宫廷侍卫传谕大臣们退朝,但群臣直到中午仍伏地不起,企图迫使皇帝屈服。 内阁辅臣王忠孝等人更是撼门大哭,“声震阙庭”。天子震怒,令侍卫逮捕为首者六人。此举令其他人更为激动,冲至宫门前擂门大哭,陛下再下令将五品以下官员一百六十八人下狱拷讯,四品以上官员八十六人停职待罪。二品官以上,除王忠孝年迈特赦外,为首其它五人举族流黑水都督府(远东滨海地区)。 兴乾三年这一场风波,尽管没有大明常见的“廷杖”,但是为首五人举族流放的事实,让反对废除科举的官员们纷纷缄口,在建元三年之后,在科举的问题上,终于以朱明忠获胜告终。不过,为了安抚天下士子,朝廷将在未来五年内从内库中拿出了巨款,用于在全国各府县建立图书馆,供天下百姓免费借阅,并且每年由朝廷划拨专款,用于图书馆添制书籍。府学、县学开设实学课程,而县学入学考试仍以经学为主,实学为辅。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寒士来说,仍然是公平的,当然,这种公平是以14岁为限,他们必要在14岁之前考入县学,就读四年后,优秀者考入府学,两年后可考入书院。县学、府学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这个时代的中学,至于书院则成为了大学。 这种变革与妥协,到底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无人知晓,就像是世人不知道兴乾三年,对于大明来说意味着什么一样。 在变革没有显现其力量之前,谁都不知道,这场变革会把大明带往何处,但是对于当事人的朱明忠来说,他相信这场变革是有益于大明的。 其实,也正是因为坚信这一点,他才会一如既往的坚持着,面对任何压力,也不作丝毫妥协。 铁石心肠,或许。 但铁石心肠却是为君者的必须。 不过,身为父亲,朱明忠却有着自己的柔情的一面,就像此时,面对身边只有不足四岁的儿子时,朱明忠的脸上所显露出来的却是柔情,看着似小大人似的端坐于那里的儿子,他知道必定是他娘教他一定要稳重,毕竟,他是大明的皇储,是大明的太子。 今天这是家宴,参加者,不仅仅只有自己的儿子,还有一个客人。 “桂王,你我按辈份本是兄弟,今日既是家宴你我便以兄弟相称吧!” 将视线投在朱慈煊的身上,感觉到他的拘谨,朱明忠笑说道。 “臣弟遵旨。” 尽管知道这不过只是为帝者的客气,但朱慈煊仍然选择了遵从,毕竟,他根本就没有其它的选择。 作为孝匡皇帝的儿子,他原本也是大明的皇储,就像……用余光看了一眼端坐于陛下身边的太子,他也曾像这样坐于父皇的身边,只是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现在大明的皇位已经归还正统。 “皇弟,朕听说你在北京守制时,曾日夜研读经书?” 看着神情拘谨的朱慈煊,朱明忠尝试着缓和眼下的气氛,这是他们两人第一次见面,曾几何时,朱慈煊也是大明的皇太子,只是现在皇帝变成了自己。至于皇太子则是自己的儿子,他朱慈煊,只是大明的桂王。 “回皇兄,臣弟也是闲来无事,才专心圣人文章,以为修身养性。” 朱慈煊每一个都是斟酌之后才会说出来,唯恐说错了话,毕竟他人身份让他不能说错那怕一个字。 “圣人文章,嗯,修身养性研究一下既可,至于什么“半部论语治下天下”的妄言狂语,是万万不可的!” 尽管陛下的话,让朱慈煊一愣,但他注意到坐在陛下一旁的太子,这时已经放下手中的筷子,端坐于那里,似乎是在听着父皇的教导,尽管不是对他。 “臣弟不知。” 朱慈煊急忙摆出一副受教的模样。 “所谓“半部论语可治天下”,不过只是尽以儒家之言治以天下,若以儒家之言治天下,那么这天下是姓朱,还是姓孔?” 这样的反问,让朱慈煊的心头猛然一紧,他几乎是立即联想到最近的风波,他来京的时候正好赶上了那些士子绝食,也让他见识到了陛下的铁石心肠。现在陛下会这么说,倒也不出他意料。 “皇弟可记得,于刘邦记载之中曾言“沛公不好儒,诸客冠儒冠来者,沛公辄解其冠,溲溺其中。”一说?” 至于这番小兵与郦食其的私下对话是否属实,朱明忠并不知道,但是并不妨碍他这个时候,拿这件事教育朱慈煊,当然也是在教育自己的儿子。 “臣弟亦曾于书中看到。” 朱慈煊如实的回答道,但是他的目光中,尽是不解。 “其实,这所谓的儒学,于修身养性,作为为人的道德规范倒无不可,若是用它来治国,不过只是拿来一用罢了,就像当年汉高祖拿儒冠溲溺其中一般,于皇帝而言,无论是所谓“外儒内法”,不过只是说辞,无论是儒也好、法也罢,不过只是治国的工具,就似那儒冠一般,内急时可以拿来一用,仅此而已,用时拿来一用,不用时既可弃之一旁,如此,方才是根本,至于治国,凭是是实,是因实而行,实践方才是根本,至于所谓儒、法百家,不过只是为手中工具罢了。” 只差没有用夜壶去比喻儒家的朱明忠,并不知道他的这番离经叛道的言语,给朱慈煊带来了多么大的影响,他甚至瞠目结舌的看着陛下,完全忘记了进宫之前老师以及幕客等人的叮嘱,只是眼巴巴的看着陛下,完全不能理解这番话。 “就像这饭桌上的筷子、汤匙等物一般,这百姓道德,自然是要讲究儒家的忠孝仁义,可若是规范百姓行为,自然是要靠法令,若是兴水利、筑工程、造兵械,自然要兴以工科,因事不同选择既有不同,若是仅以儒家治国,何人兴修水利,实施工种,制造兵器?” 陛下的话似雷鸣一般在朱慈煊的脑海中回响着,他似乎明白了为什么父皇虽有名份依然失去天下,而皇兄却能够起于草芥。不说其它,单就是这份见识上,就远非父皇所能相比。 “这所谓的“圣门学问”,明辩是非可,修身养性可,可若是为其所蛊惑,痴迷其中,以其为治国方略,那么两宋两亡天下,我大明亦险些亡以天下,就是前车之鉴。” 陛下的言语传入朱慈煊的耳中,只让他顿时变得心神不定起来,他甚至变得越来越惶恐不安,因为这些话,不应该是他听的,他,他只是宗室亲藩,只是桂王,对于他来说,唯一的选择,就是当一个安乐大王,至于其它,他不敢想,也没有想过,可陛下现在对他说这些话,又是什么意思? 难道是说……突然,朱慈煊的心里升出一种危机感,看着一旁眨着眼睛听着陛下教导的皇太子,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身份——他是孝匡皇帝的儿子,也曾是大明的太子,而现在,天下士林之中不知多少人因为陛下废除科举,对陛下怀恨在心。而现在陛下诏见他,又与他说这些话,难道,难道…… 脸色瞬间变得煞白,朱慈煊只觉得后背一凉,浑身不断的颤抖起来,他意识到也许自己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陛下随都有可能为排除隐患,杀掉他! “陛、陛下,臣、臣弟,只,只是偶、偶尔一读,儒,儒家经书荒唐,实,实非治国所,所能用……” 听着朱慈煊结结巴巴的言语,朱明忠看着他满头的冷汗,联系到现在的局势,便知道他一定是误会了自己的意思。 “皇弟。” 摇摇头,朱明忠看着他说道。 “朕之所以对你说这些话,并非是试探之言,这次诏你进京,也非是有意加害于你,宗室虽有远近,可是亲亲之情又焉能做假,经流寇、清虏屠戮,我皇明宗室可谓是百不存一,如此朕又岂忍心加害宗室?” 看着惶恐不安的朱慈煊,看着这不过只有十几岁的少年,想到在另一个时空中,他惨死天吴三桂的弓下,朱明忠在心里叹了口气,然后说道。 “可皇弟若是他日为人所蛊惑,朕又能如何?” 就在这一句“又能如何”把朱慈煊吓得三魂不在时,又听见陛下说道。 “将皇弟圈于凤阳,形成囚徒,朕又于心何忍?所以,朕想……将你封国于海外,不知皇弟以为如何?” 封国于海外! 这句话传入耳中的瞬间,朱慈煊的脑海中首先想的是汉王朱高煦,至少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想像朱高煦一样,喊出一句话。 “我有何罪,要被赶到万里之外。” 可是话到嘴边,朱慈煊还是想到了汉王后来的遭遇,于是说道。 “臣弟遵旨。” 正文 第30章 兴乾三年,对于大明来说,这一年有着太多的大事发生,任何史官都能从其笔下记载的文字中,看出这一年对于大明而言是极为寻常的一年。 三年! 尽管建元尚不足三年,但所有人都觉察到对于已经坐稳天下的皇帝陛下来说,现在正是锐意进取的时候,事实也是如此。 废科举、兴实学,一桩桩足以载入史册大事,都是在这一年发生,甚至于相比之下,今年刚刚实施的“摊丁入亩”,反倒成了不值一提的小事,尽管这桩小事让大明多出了数百万人丁。 但是在这些大事发生的同时,所有人都知道,大明尚存有内患,估且不说士林之中对于废科举,兴实学总有抵触,广州、重庆的两位手握重兵的藩王,对于大明来说,就是隐患。 尽管在过去的两年间,对于这两位出身闯贼、西贼的藩王所取得的功绩朝野上下早有定论,但对于他们的防范,却从未曾减少过,为了削弱他们的力量,朝廷可谓是费尽了苦心,从地方官委任到税收等等限制的同时,许多官员更是主张调两王西伐,其目的自然是再简单不过——借刀杀人。 借刀杀人是再简单不过的计谋,对于两藩来说,无论他们是拒绝或者服从,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的,等待他们的无非就是两种结果,一种是麾下兵马为清虏所灭,一种是他们拒绝,朝廷派出大军讨逆。 除此之外,难道就没有其它的选择? “晋藩虽有大功于国,可终究是西贼出身,至于李来亨,其更是闯贼侄子李锦义子,孝烈皇帝为贼所逼,自杀殉国,此子若是位于朝廷中枢,陛下如何为人子?” 作为兄长的朱大勇,只是默默的听着朱大咸在那里说道着两藩,无论是晋藩亦或是临国公,对于大明来说,都是一个极为敏感的存在,尤其是后者。 “如果为兄所料不差的话,陛下必定不愿夺他们两人性命吧,否则这两年,随便寻个借口,恐怕也就将两人收拾了。” 朱大勇笑着反问道,因为只有兄弟两人的关系,所以,倒可以无所顾忌的畅谈,虽说他们兄弟两人之间,曾经心存芥蒂,但是现在所有的芥蒂都已经消失不见了。 “陛下仁义,事事以国为先,对他们可谓是极尽恩宠,只是,他们为自保,不愿交出兵权,总归不是什么长久之计。” 朱大咸摇头轻叹口气。 “恐怕不是他们不愿,而不能,毕竟他们要考虑的不仅仅只是一人富贵,还要考虑其麾下将来,或许,陛下仁义不杀他们,可昔日旧怨,又岂能轻了?这朝中恨不得食其骨的官员,可是为数不少,不知多少官宦家眷亲族皆死于闯贼、西贼之手,纵是不能杀两贼,若能杀其下属,亦也能告慰亲族了。” 作为报社主编的朱大勇,对于朝政,有他的了解,古往今来,不知多少名臣名将身死于朝政,死于政敌勾陷之中,有这些前车之鉴,那些人自然不敢轻易入朝,即使是蜀王已经入朝安享富贵的前提下,也不愿轻易放弃权力。 “可不正是如此,无论是他日政敌勾陷、亦或是其它原因,总之入朝之后,必定势若危卵,如此,他们又岂会轻易入朝为朝臣?” 朱大咸摇摇头,然后长叹道。 “我担心,最后即便是陛下百般不愿,恐怕也只有兴兵讨伐两地了!” “其实,也不尽然……” 瞧着朱大咸那副忧心忡忡的模样,朱大勇笑道。 “哦?难道大哥有何良策不成?” “良策倒也谈不上,其实办法眼前就有一个,我以为只要陛下愿意采纳,想来他们势必愿意遵从朝廷。” “哦?” 朱大咸诧异看着兄长,这几年虽说父亲尚未原谅他,但是他们兄弟两人却已经冰释前嫌,也正因如此,自然知道朱大勇腹中亦是颇有才学,陛下以其为报社主编,可以说是大才小用了。 “大哥不妨说来听听。” “我听说,陛下有意封桂王于海外?” 尽管封桂王于海外的消息,是朝中机密,但是作为报社主编的朱大勇自然有他的渠道获知这个消息,而且关于桂王就藩一事,现在朝野之间也是偶有各种消息传出,其中封藩海外,就是有些朝臣的建议。 “嗯……” 点点头,朱大咸倒也没有隐瞒他,而是直接答道。 “确定如此,原本陛下有意将占城为其封地,毕竟孝匡皇帝曾言能于占城安乐亦是人生乐事,所以陛下有意以占城为“安乐州”,将桂王封藩于安乐州。可正好从南天门传来消息,巴达维亚已经由荷兰人献纳,所以陛下又临时起意,将巴达维亚易名“宣南州”,以宣南为桂王封地,令其“宣大明天威于南藩”。” 作为阁臣的朱大咸当然知道桂王封藩一事,也知道屡次更改的原因,之所以,将其封至比南天门更为偏远的“宣南州”,并不是为了“宣大明天威于南藩”,而是因为那里距离大明足够远。 “宣大明天威于南藩……” 默默的点点头,朱大勇可以想象得到,将桂王封藩于宣南,陛下也是仁至义尽了,如此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既然可以置桂王于宣南,为何不能置晋藩于海外?” 朱大勇的建议一出,朱大咸立即反驳道。 “此事断无可能,异姓不封王,这是祖训,将其封藩于海外,令其领藩卫,不过只是易广州为海外罢了,如此朝野自然难平。” 作为阁臣,朱大咸当然知道,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因为朝廷不可能接受一个异姓藩王领有数万府卫于卧榻之侧。那怕那卧榻之侧是距离中国甚远的海外。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摇头轻笑着,朱大勇不无讽刺的说道。 “赵宋如此,今时亦是如此,可却不知道,若是卧榻之侧无人相争,这榻上之人恐怕就会就此酣睡,指不定,便会于睡梦中为猛兽所噬。” 不无讽刺的说出这句话后,还没等朱大咸反应过来,却听朱大勇又继续说道。 “过去几年间,为兄一直观读西洋史书,西洋所处之欧罗巴,有如旧时战国,诸国纷争不断,各国为了图谋国强,练兵、重商、航海,并引入各国人才,某国稍有进步,他国立即加以效仿,如此一来,学问之法自然是百家争鸣,全无丝毫停滞之说,而反观我中国,自秦汉以来,虽说分久必和,可偶尔总是停滞不前,如此也是不足为怪——这是因为我中国达到高峰之后,往往无法取得进一步突破,而之所以无法取得突破,正是因为内部竞争有限,在内部竞争无法寻求突破时,就需要在外部找到的推动力,就如同春秋战国时列国纷争一般,若一国停滞不前,那么势必为他国所吞并,而反观春秋战国时,那时只有列国纷争,灭国之战,可反观始皇帝大一统之后,王朝往往覆灭于内患,即便是代代盛世,亦不过只是重复旧时老路,长久以往,再加上数百年酣睡,自不能与诸国纷争、日夜奋进的西洋诸国相比……” 朱大勇并没有注意到,他的这番话只让朱大咸变得目瞪口呆起来,这也难怪,相比于朱大咸,作为报社主编的朱大勇的视野更为广泛,当朱大咸在那里操心国政的时候,他则沉迷于同言馆翻译西洋各国书籍之中,与其它人专注于科学不同,他同样会翻看西洋各国的史书,在惊叹于西洋文明不逊于华夏文明的同时,同样也有了许多的反思。这种视野上的差别,使得朱大咸甚至完全没有完全明白他所说的话。 看了一眼朱大咸,朱大勇稍顿了一下,然后又解释道。 “大咸,如果当年天下各宗藩皆领有强兵,逢清虏入寇之时,又会如何?” “各藩自会领兵抗虏!” 没有任何疑问,朱大咸几乎立即肯定的回答道。其实在过去的几年间,朝野对于满清入寇也曾有所反思,而其中一个反思,就是为何诸藩全无用处,而各藩无用的根本原因,就是各藩手中无兵无权。 “可,你别忘了,若是许藩王领兵,谁知道,会不会再有削藩,再有靖难?” 朱大咸的反问换来的却是朱大勇的讽刺。 “所以,才有了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的说法,这种说法归根到底,还是不够自信!至于所谓削藩,同样也是源于不自信,朝廷领有天下兵马,尚不能放心一地之藩王,若是卧榻之侧,无人鼾睡,自然也就自己酣睡不醒了,到时候,吃肉噬骨的可就不是亲藩了!一边是对亲藩防范,一边又是亲亲之情不容有伤,糜费天下钱粮,养的不过就是一群待宰的……朱,家子孙罢了!” 这些话过去朱大勇只是在心里想,他无法和任何人说的。因为这些话着实大逆不道。 “大哥!” 朱大咸的眉头猛皱,厉声说道。 “别忘了,晋藩是出于西贼!” 面对小弟提醒,朱大勇反问道。 “可,桂王是亲藩啊!既然能封桂王于宣南,为何不能封晋藩为其随臣?” 正文 第31章 黄河(第二更,求支持) “藩无罪何故流万里。” 甚至还不等桂王封藩于宣南的旨意于廷中发出,那边消息灵通的报社就将这一新闻发出,一时间各种争论不止,而一句“藩无罪何故流万里。”就似乎大有一副皇家苛刻宗藩的意思,不过这总归是皇家内部的事务,虽有争论,但影响倒也不大。 正当报纸上争论着“藩无罪何故流万里。”的时候,身为皇帝的朱明忠却已经离开京师,沿黄河开始的河务巡视,毕竟现在中都就在黄河边,所以新朝对河务极为重视,因为黄河年久失修,所以此时的黄河岸畔,尤其是北岸,总能看到正在忙碌着整修大坝的民夫。 在经过其中的一段河道,得知河务总督潘明礼就在工地上,于是朱明忠便命人传他到船上来。 得知陛下巡视河务,身为河务总督的潘明礼立即从他的船上下来,来到到皇帝坐着的多桨船上求见。尽管是命人传他过来,但在他上船时,朱明忠还在埋头批阅着文书,见他进来,也只是抬了一下头说。 “不要行礼了,坐吧。” 便又继续写下去。 只是在圆凳上坐了半个屁股,然后潘明礼便一直等陛下写完了,才小心谨慎地说。 “臣不知圣驾巡视河工,未能接驾,还请陛下恕罪。” 看了一眼潘明礼,朱明忠说道。 “身为河务总督,自然是河务第一,至于迎来送往的琐事,无需分神!” 潘明礼的曾祖父是明代著名的水利专家潘季训,四次出任总理河道,主持治理黄河和运河。潘季训在治河中,总结了前人对于黄河水沙关系的认识,提出了束水攻沙的治河方针,对后代治黄有重要影响,而潘家在治河上也是家学渊源,正因如此在河务总督的人选上,最终朱明忠选择他作为河务总督。 “现在北河道修建的怎么样了?” 朱明忠提到的“北河道”,指的是利用北直隶境内的北宋黄河故道让黄河改道北流。 将黄河改道北流,这是治黄治淮的关键。自从南宋时黄河夺淮,河道由北改南,再到潘季驯治河以后,黄河南岸的河堤加固,断绝了黄河向南决口的危险,从而使黄河的河道变得比较稳固。但这并不符合现在大明需要,所以两年前,朝廷才决定利用北宋黄河故道,让黄河改道北流。 “陛下,北直隶黄河故道,虽说已经荒废数百年,大多数河段只剩一堆沙泥,虽然经人工挖掘后既可恢复如故,可如此一来工程量极大,预计至少需要十年时间,方可完成河道挖掘。” 十年! 默默的点点头,朱明忠说道。 “十年……用十年时间的换取一劳永逸,倒也值得。一但黄河改回北宋故道,自荥阳北流入海,那么淮河的压力就可以减轻。” 之所以治理黄河,是为了解决淮河的问题,现在淮河位于京畿道内,关系着京师的安危,自然不能像明代治理黄河一样只想着“保漕”、“保运”,现在对于大明来说,最关键的是恢复淮河河系, “黄河的夺淮夺泗入海,淤塞了淮河下游入海通道,造成淮河两岸洪水排泄不畅,四处泛滥,这也是淮河两岸旱涝不断的根本原因。黄河侵占了淮河的入海河道,使得原本成形的淮河水系出现紊乱,从而导致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或涝或旱。现在虽说淮河下游部分河床已经被抬高,令先祖当年“蓄清刷浑”,淮河含沙量较少,水清,为了加强冲沙力量,令先祖又加高、加厚高家堰大堤,将淮水拦蓄于洪泽湖,提高洪泽湖水位,使清水可以顺利入河,借清水之力,冲刷浑浊的黄水。认为,这样清口以下的河道,便会更为通畅。不过这一工程效果不大,因为淮河水少,不敌黄河,清水很难顺利入河,可一但黄河北归故道,没有了黄河河水补充,“蓄清刷浑”自然也能起到效果,久而久之,相机放水冲刷河道,淮河河道应该能够恢复旧时模样,如此淮河流域自然可以恢复……” 听着陛下的话,尽管对于陛下这种“黄淮各复其道”的治河理论早已经研究过无数次,但潘明礼仍然会惊讶于陛下的治河方略。其实说白了,这个治河理论,就是采用一定的人工干预,进面借助自然的力量,恢复黄淮两条河道的旧貌。 “淮河为害的根本原因是入海口为黄河所夺,只要恢复其入海口,问题自然也就迎刃而解,至于黄河……” 沉吟片刻,朱明忠颇有些无奈的说道。 “问题的根本在于河沙,而黄河上绝大多数所有的河沙,都来自于陕北,自从秦汉于陕北地区垦殖,伐尽山林,变草原为耕地之后,黄河就不可逆转的成为一条泥河,所以,治黄的根本还是治少,而治沙的根就是陕北。那里本就贫瘠不适合耕种,待陕西收复之后,朕计划将陕北各府县裁撤,百姓迁移至东北或者四川等地,陕北完全封禁,二十年内,若是陕北地区无人伐木、种植,其当地的树木就会生长起来,耕地也会变成草地,只要没有人去破坏,那里的环境,必定会在几十年内恢复如初。” 封起来就长草了,这是二十一世纪一位环保专家的“以自然之力恢复自然”的理论,生态系统也如生物有机体一样,存在适应环境和自我修复的各种能力。利用自然力进行生态修复的过程可以简单理解为“围封”,就是在保证土壤不损失的前提下,促使自然分布的各类繁殖体(种子、孢子、果实、萌生根和萌生苗等)能够“安家落户”并得以自然繁衍。 类似的试验不仅在北方的治理沙化土地的过程中取得成效,在南方治理荒山时,同样取得极为显著的成果。只要大部分生态退化没有超过生态阈值的地方,均可借助自然力恢复,人工恢复应为辅助措施。自然力恢复尤其适合广阔的沙地草地、草原、荒漠、南方山地、北方山地之阴坡等。因为那些区域土壤保存较好,且具备植物生长所必需的水、热、光、养分等有利条件。在地广人稀的区域,更应提倡自然力恢复。 或许在二十一世纪无法做到将陕北地区的人口迁移,然后封区育林育草,但是在这个时代,经过几十年的天灾人祸之后,陕北地区的人口不过只有区区几十万,加之无论是四川或者东北,都需要移民补充,迁民封地恢复环境,自然也就没有问题。 只不过,到底需要多少年才能完全恢复陕北黄土高原地区的生态环境,朱明忠并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在自然之力下时间会修复一切。 “淮黄先治沙,治沙先治根。” 默默的念着这几个字,潘明礼发现几乎每一次见到陛下时,都能学到很多颇为新鲜的学问,沙的根在陕北?虽说好奇,但他并没有发问,将来等到陕西收复之后,他肯定会过去仔细调查一番。 “陛下,臣有一事,不知当说不当说。” 在与陛下谈论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河务之后,潘明礼犹豫片刻后,说道。 “尽管直言。” “陛下,臣以为北宋故道,应该修以北派,而不应是更省时的东派。” 潘明礼的建议让朱明忠一愣,北宋时的黄河入海口并非只有一处,而是“两股河”,北宋庆历八年,黄河决口河水泛滥后分为两脉:黄河从澶州横陇埽决口,冲出一条新河道,称为横陇河,从沧州南入海。庆历八年河决澶州胡埽,从现在的天津卫入海。这就是宋代两股河的北派。而这次挖掘废河道,之所以选择东河道,是因为东河道更短。 “哦,说说你的想法。” 朱明忠已经预感到潘明礼要说的话,肯定有他的用意,便示意他说下去。 “陛下,虽说东派、北派河口相隔不过数百里,而河道距离也不过数百里,可是北派河道却横穿整个北直隶,自从黄河夺淮之后,北直隶旱灾不断、土地贫瘠,也与黄河南移有很大关系,如果黄河沿北派河道北移,黄河沿线必可多少千百万亩的水浇良田,如此,北直隶地方必定可复为北宋时的米粮之乡,如此,北方边地再无粮饷之忧。” 潘明礼的建议,让朱明忠微微一愣,当初选择东线,是因为东线相比北线短了几百里,可以节省时间、工费,可现在他的建议,却又让朱明忠看到了另一种可能借助黄河恢复北方农业。在这个时代区分土地良劣的就是水,水浇地就是最好的良田,有了水,北直隶的农业就能再次发展起来,那些亩产百斤甚至几十斤的田地,可以变成亩产二百斤良田,相比于长远的回报,增加的开支和工期似乎并非不可以接受。 尽管心里倾向于潘明礼的建议,但朱明忠并没有马上表态,只是略微点头说道。 “此事,你回头上个折子,交给内阁讨论,这船舱里有些闷?走,到外边透透风吧。” 站在的船头上,看着这浑浊的黄河,朱明忠不由得心潮起伏。黄河水清而圣人出,也许再过个三四十年,这黄河水便不复今天的浑浊了,也许到那时,这黄河也就是名不副实了…… 正文 第32章 青年(第一更,求支持) “十年之后,恐怕就是舟船不能入开封了!” 在船抵达开封码头的时候,看着热闹非常的码头上那些扛活的力夫,朱明忠暗自想到,也许,他们并不知道在几年后,他们就会失业,毕竟,一但黄河改从荥阳北入回归宋时故道,新河堤截断黄河之后,没有河水的补充,荥阳以下的大多数河道就会荒废,如开封等地已经地表齐平的河道,也许会成为良田,有些地方则会变成小湖。 对于黄河北岸的中都而言,并没有太多的影响,不过只是河名的变化,淮河会沿着故道入海,没有河沙冲积,郁州岛不会大陆相连。海州港也不复淤积的威胁,甚至就连同苏北海岸的淤积沙岸也会迅速塌陷,慢慢的恢复旧时的海岸线。 当然,对于开封来说,这是一场灾难,没有了便利的黄河水运,这座河南府城的未来又会如何发展? 不过,这并不是朱明忠需要考虑的,离开了船后,朱明忠就扮做客商,几名侍卫等人则装扮成随从。悄悄地的进了城。 微服私访,在后世,这往往只存在于影视剧之中,而现在身为大明皇帝的朱明忠却很喜欢微服出访。身为皇帝总要接点地气。虽说现在的报纸可以让他不至于像过去的皇帝一样消息闭塞,只能告奏折了解外界,但他却更喜欢通过微服出巡,亲自去了解一些事情。 作为府城的开封,自然是热闹非常,不过对于逛街,他倒也没有什么兴致,于开封城内逛了一圈后,朱明忠便对身边的罗恩成说道。 “玉辅,太阳已经下山,也该打尖吃饭了,今天晚上住的地方准备好了吗?” “公子,您看是住在城内,还是住城外,城内倒有几家不错的客栈,不过若是论起环境的的话,还是大梁书院的环境更好一些。” “大梁书院?” 朱明忠微微愣了下。 “公子,大梁书院是两百年前天顺五年提学副使刘昌创建,建成后,即便是开封城内最好的书院,崇祯十五年,闯贼兵围开封,为破城挖开黄河,水淹开封,书院被毁,当年忠义军收复开封后,王府划拨了5万两专款,再加上河南本地士民捐赠,书院才得已重建,其非但学风类似清河书院,就是书院也与清河书院相似,书院内外景致极佳,住宿的话,在那里倒是再好不过。” 作为陛下的侍从官,罗恩成在来开封之前,自然做了一些文章。 朱明忠笑着说道。 “行,那就到书院借宿吧。” 所谓的借宿,其实倒也谈不上借,因为书院内就有对外营业的客栈,一行人住下之后,和过去的习惯一样,朱明忠在吃完饭之后,便来到了书院的校园中散布,与旧时的书院不同,现在的大梁书院整体风格类似于后世的大学,占地有两千余亩的书院,除了校舍外,自然少不了公园、操场,景致倒是颇为不错,行走于校园中,虽说天色已晚,那路灯里的油灯只是照亮附近丈许远的距离,虽说光线昏暗,但却也让这书院之中,不至于完全陷入黑暗之中,昏暗的灯光下,总能看到有三五成群的学生,在那里或是闲聊,或是讨论着时事。 “既然藩无罪,那今上何故将其流于万里之外?” 传入耳中的话,让朱明忠的眉头一锁,尽管宗室分封是皇家的家事,可听着这句话后,仍然觉得极为刺耳。他们又岂知道朕的苦心! “今日藩无罪,可是十年后呢?” 原本离开的的朱明忠,听到那边学生的辩解,不由止住了脚。 “大家别忘了桂王可是孝匡皇帝的太子,若是任其于中原,将来难免有投机之徒之其身边蛊惑,若是为奸人所煽动,到时候,可就不是罪不罪那么简单了,所以与其如此,还不如封藩于万里之外,远离中原,自然无须再为此担心了。” 这人倒也有几分见识。 “依你这么说来,今上是爱护桂藩了?” “别忘记了高皇帝将陈理与归义侯明升一起迁居高丽之举,若非是高皇帝担心他们会受到小人的欺骗诱惑,将其迁居高丽,又岂能颐养天年?” 叶适之的话让亭中的诸人无不是一阵沉默,对于投诚将领的后代,一般都手握重兵,留在中原便会对政权的巩固产生威胁,更得防止将领与将领之间交往过密,造成起兵谋反的不利现象,在国内起兵平反,一则会倾其国力,二则会让国内经济倒退。然而这些人又杀不得,杀了会造成人心不稳,更容易造成别的将领因担心自己的结果而起兵造反,或者百姓不服政权,而揭竿为旗。所以最好的办法是把这些人发布边疆,封个有权无实的爵位,在海外颐养天年,让时光淡然个人对皇权的影响。这些人之中最有地位的便是元末定都在重庆的大夏国皇帝明升,他在高丽受封为王,娶了高丽大臣的女子做家眷。现在陛下对桂王如此,未尝不是因为爱护。 总算还是有人知道朕的本意! 朱明忠略点下头,原本难看的脸色也稍微发生些变化,甚至就连双腿也不由自主的朝着他们走去。 “再则,今上之所以不愿分封诸藩于国内,完全是爱护天下百姓之举,旧时不说其它地方,我河南有多少藩王宗亲?为奉养宗室,天下糜费又岂止百万……” “难道现在就不花钱了?现在是朝廷发俸禄、禄米给他们,这花费也少不了多少。” “所以,才要将他们的封藩于海外!” 朱明忠不待那人为自己辩解,便主动走过去说道。 “我大明诸藩分封不过只是徒于形式,正所谓“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也就是说宗室是不准干活的,完全是由国家养活。我大明为奉养宗室每年禄米开支不下一百五十万石,非但是朝廷负担,更是天下百姓的负担。此等负担自然不是朝廷所能负担得起的,即便是现在,朝廷发给俸禄,于朝廷来说,仍然是笔不小的开支。” 这既是事实,同样也是辩解毕竟,现在活下的宗室并不多,而且明朝的宗室待遇,也是存在严重的两极分化的。郡王以上,过得是富可敌国的生活。至于郡王以下,跟老百姓相比较,也只能算是差强人意。 至于现在,每年万两、万石,看似不少,可是能够得到这等俸禄的不过只有区区几人罢了。 “难道封于海外就不需负担宗室俸禄?” “分封而不锡土,这是我皇明旧例,而现在朝廷欲封桂王于宣南,赐当地田产十万余顷,如此,朝廷自然无须负担其俸禄。” 其实将桂王封于宣南的时候,朱明忠就已经打好了算盘。他的算盘非常简单,就是把东印度公司的公司财产——种植园、水田以及奴隶,一并交给桂王,而相应的,朝廷从此之后,就再也不需要负担桂藩的俸禄。 “赐田十万余倾?这岂不等于锡土分封?” “不过就是赐些庄田罢了,又岂有锡土分封一说?” “其实,锡土分封也未尝不可。” 叶适之朝瞥见来的这人听到他这么说时,目中还有疑惑之色。便笑说道。 “当年高皇帝分封诸子,之所以会定下“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的规矩,不过是因为避免汉代八王之乱。可现在封桂王于海外,距离中国岂止万里之遥,“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的规矩反倒显得有些不符今时之需了,毕竟,桂王以亲藩出镇海外,若是列爵而不临民,朝廷岂不是在再派官员往宣南任职?如此相隔重洋,岂不是要事事请教朝廷?如此,还不行令桂藩属宣南事,如此与朝廷、桂王而言皆是件好事……” 好事? 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跳,然后看着眼前这年青的学子,目光中略带着些许疑惑。 “如此,这岂就是封国于宣南?” 封国与封藩不同,虽然明朝也施行分封制,但是明朝的分封制与先秦时代的分封制、汉朝的郡国并行制与晋朝的分封制有很大不同。明朝诸侯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甚至不能够从事士农工商,世袭罔替。换句话来说,明朝的藩王是没有实权的,所以明朝的分封不过只是徒有虚名,顶多也就是有藩名,而无封国。而现在这人所说的许藩王临民治事,无异于先秦时期的分封制。 “封国?又有何不可。” 不顾众人的惊讶,叶适之反问道。 “正所谓鞭长莫及,设宣南州,虽是开疆拓土,可将来治理地方却是麻烦事,弄不好又是一个交趾之乱,当年我大明为何于交趾经营二十年,却无功而返?因为良吏无人愿意去那里为官,纵有人去了,天高皇帝远为非作歹,自然是寻常之事,若非如此,当年朝廷又岂会撤出交趾。现在南天门、占城、平南朝廷尚还可以择派良吏,可如果设立几十上百个州县,朝廷有那有那么多好官可以派?” 叶适之的反问让周围的人无不是一愣,但凡为官的,自然不愿意被派到万里之外的异域,去那种地方的自然不是什么贤吏,当年交趾之所以糜烂,不正是因为一群贪官污吏毁了大明二十年的苦心经营。 “与其派过去一群贪官污吏,最后让朝廷几十年经营毁于一旦,还不如把那里封给藩王,至少,他们不是一任就走的贪官污吏,至少不会祸害自家的东西!” 不会祸害自家的东西! 这不正是正常人的常理嘛! 叶适之的话落在李从业的耳中,却让他的脑中灵光一现――便在这一瞬间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念头来。 “去年,曾有人言,朝廷设府县于南洋屯军、流民,每年糜费不下百余万,如此,绝非长久之计,若是再有贪官污吏,毁朝廷拓殖大业,令数十年之功前功尽弃,既然如此……” 李从业看着叶适之说道。 “不若恢复分封呢?” 众人一时间都没有明白李从业所谓的“分封”是什么,但片刻后,所有的人都反应过来。 无不是一副惊愕状! 在众人的惊愕中,叶适之注意到那个刚才走来的公子,虽然看似惊讶,但他的眼神却与其他人截然不同――他似乎并不吃惊。 “自古以来,就有朝廷将鞭长不及的地方分封诸侯为国家藩篱之惯例,不说其它,就是云南,若是没有沐国公世代坐镇,那云南又岂会并入我大明……” “妙哉!妙哉!” 叶适之也跟着称赞道。 “古往今来,除周朝、汉朝以及晋朝之外,再无分封之说,皆是因为诸臣认为分封容易引割据内乱,致使手足相残,伤及国家之根本。若分封于化外之地则无此虑,……” 称赞之余,叶适之看着着众人说道。“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筚路蓝蒌以处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王事” 这是《史记.楚世家》楚国的记载,然后说道。 “若是没有周王封楚熊于江南,又岂会有今天湖广江南的繁华?” “明达说得不错。” 李从业是绝不会让其它人来抢他的风头的。 “如果当年成祖下西洋时,能够分藩王于南洋,甲申天变之时,各藩自会兴王师入中原,扶我大明帝室,如此……” “尔等所想不过只是异想天开罢了!” 吴从龙没料到他话音刚落,那边就有人把头一盆凉水当头给他浇了下来,浇这盆凉水的不是其它人,正是朱明忠,从他们谈论着所谓的“分封”时,他知道他们会说什么,于是立即反驳道。 “此议断不可行,藩何罪而流万里,单就是一个桂王,尔等尚有些议,若是将我大明宗藩皆遣于南洋那种瘴疠之地,今上苛刻宗藩之名恐怕也就坐实了,如此,罪君之事,谁人敢言?” 正文 第33章 心动 (第二更,求支持) (12点还有一更。) 尽管口中加以驳斥,但是当离开了书院,回到了客栈之后,朱明忠的内心,却像是有把火焰在那里燃烧着一般。 一直以来,对于如何处理宗藩的问题上,朝野可以说是争论不止。 朱元璋在建立明王朝的同时,正式确立了封藩制。所谓封藩制,即将自己的诸子和个别宗室封为藩工,让他们率领精兵分驻全国要塞,建立起由皇权直接控制的军事中心。一方面,用以巩固边防,另一方面,用以削弱诸功臣将领的军权,监视各地的文武官吏,运用强大亲藩为屏卫,确保朱氏皇统的巩固。但是从建文帝开始,历代明朝皇帝为了确保大权独揽,就不断地削藩。一再加强对宗藩的监视、约束和限制,逐渐形成了“藩禁”制度,并且愈演愈严,愈演愈密,旨在从各方面加以裁抑和箝制。明代的“藩禁”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朝历代中是最严酷最苛刻的。那些“天潢贵冑”、“龙子凤孙”的皇族们,实际上成了一些被圈养在一城之中的未定罪囚犯。 而最后换来的又是什么呢? 不过就是几十个徒有虚名的,坐糜厚禄的藩王。到了流寇横行、清虏入寇时,那些像犯人一样被禁于王府中藩王们,就像杀猪似的被杀、被执,根本没有任何用处,更谈不上“夹辅皇室”。 当然,也不是没有丝毫用处,相比于宋朝皇室孤立,宗室不振的弊端,尽管在明朝的藩王却不断成为抗清力量的旗帜,至少还有那么一点用处。不至于像宋朝一样被人连根拔起。 也正因如此,在朝野之中,顾炎武、黄宗羲、吕留良、人都曾支持过分封制,甚至主张藩王领兵、属民,毕竟清虏的入寇,亿兆人惨遭杀戮的现实,让他们清楚的意识到,如果甲申年藩王仍似明初时那样领兵,或许不能“夹辅皇室”,但至少可以让天下生灵免遭涂炭。 对于他们的这些建议,主张“大一统”的朱明忠自然曾毫不客气的加以抵制,甚至开始借鉴满清对亲王封爵,试图把宗室都安置于南京以及北京。 但在这一问题上,朱明忠仍然显得极为犹豫。 毕竟一边是宋朝皇室孤立,宗室不振的弊端。一边是宗藩林立使得大明可以有以藩王为抵抗异族的旗帜。而在心底,当然还想到了辛亥年,面对革命时满清宗室的无可奈何。 究竟,应该如何处置那些藩王? 当然,朱明忠考虑的不仅仅是桂王,鲁王等宗藩,那些宗藩不过只是名义上的“亲人”,他要考虑的是自己的儿子们,现在他已经有了五个儿子,在将来,还会有更多的儿子,是像明朝一样行“藩禁”,像囚徒一样被囚于王府?或者像满清一般,让其于朝中为臣。再或者,像现在这样,将其分于南北两京,只是作为一个特殊的食禄群体存在?当然,他们的子孙不会永远是食禄一族,毕竟考封是按世系依次降等,以至降为不入等级的“闲散宗室”,除了可以在公学中接受教育外,治罪需要交由宗人府,其它与老百姓并没有什么差别。 但是,无论是唐宋也好、元清也罢,他们在面临危局的时候,皇室羸弱,究其原因是关键时刻无人翊卫皇室,靠大臣?朱温?还是像自己这样的“皇子”。想要长久保持天下必须依靠宗亲力量,才能达到拱卫中央的目的。 至少在这一点上,朱元璋的选择并不能说是错误的,唯一的错误是什么?恐怕就是分封的地点! 当然,还有分封的形式! 无论是先秦时期的分封,或是汉代的分封,亦或是晋代分封,都有其自身不足,即使是明朝在汲取历代分封得失上弄出的“惟列爵而不临民,分藩而不赐土”分封制,也有其弊端。在朱元璋死后,朱允文为加强中央权威,也只能选择削藩,靠着靖难起家的朱棣,也选择了削藩。 那么现在怎么办? 尽管那几个青年学子的谈论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是却让朱明忠看到了另一种可能。尽管表面上加以驳斥,但是朱明忠一回到客栈,就叫罗恩成找来一张南洋的地图,这地图在京师好找,可是在开封却不好找,最后罗思成费了一番周白,才从书院找到,而且是一副足在两寻宽的大幅地图。然后朱明忠就将地图铺在地上认真的研究起来。 尽管这副地图上标写着《南洋疆域图》,但其实属于大明的地方并不多,除了占城献国设占城布政使司之外,也就是南天门以及废缅甸后设立的平南布政使司两地,虽说两年前通过谈判,从真腊王手中购买了湄公河口数万平方里的土地,设立了广南总督,但除此之外,也就只有几座位于平南半岛(马来半岛)的港口据点。 也就是说实际上,大明在南洋的领地并不多。不过既便如此,为了促进移民,在过去的三年间,通过报纸传播通俗连载小说的方式,刊载了一批殖民探险类的小说,其套路非常简单,无非就是寒门子弟为了寻找生计,滔海讨生,然后在海外如何披荆斩棘,成就一翻事业,最后功成名就。 这种小说的甚至还是朱明忠授意人编写的,无非就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在大明之外还有更为富庶的存在,只要他们愿意,可以在那里开辟万亩庄园,获得巨额财富。 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一定,但海外定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不靠谱,但海外定有黄山海。 也正是因为这些小说的鼓动,有一小部分的明人主动的投身到海外殖民的行列中,当然更多的明人知道在大明之外,还有一个更为广阔的天下。他们或许并不知道海外到底有多么广阔,但是却知道那里并不像他们想象中的那么贫瘠,甚至还更为富庶。那些教人冒险、发财小说的固然俗不可奈,但是它的功劳却是显著的,它将许多知识通过一种特殊的渠道普及给了天下人。 这才是最重要的。 也正因如此,在图书馆中才会挂上这么一副差不多有三寻宽、两寻高的大地图,目的就是告诉世人,南洋有多少岛屿,有多少番国,有多少未知之地。而每一个未知之地,都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机会。 尽管摆在朱明忠面前的这张南洋地图,与后世相比根本称不上准确,更谈不上完美,但是却基本描绘了南洋的形态,地图上注明的大小岛屿已经多达数百个,标注的港口也有上百个。 当然,这副地图还有其不准确的地方,就是现在巴达维亚已经变成了大明的地盘,那里是大明的宣南州,朱明忠早就打定注意,要将桂王封藩在那里,之所以选择那里作他的封地,除了够远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桂王信天主教,而天主教又是当地土著信奉宗教的天然敌人,无论如何,他都不会再改信他教的。所以,没有人比他更适合去那里。 除了巴达维亚,还有什么地方适合作为封地? “陛下。” 趴在地图上的朱明忠,正全神贯注的研究着地图他只应了一声,然后手指着苏门达腊岛似自言自语的说道。 “我记得是海军情报处提到荷兰人和英格兰人都在这里设立有据点,在北部还有亚齐人。英格兰人还在苏门答腊的亚齐、占卑建立了商馆……就是这里……” 指着地图上的苏门达腊,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这里倒也合适,嗯,还有这里……” 手指在婆罗洲一带点了点,这里现在还是一片处女地,除了文莱、马辰等少数土邦之外,倒也没有其它的势力,顶多也就是有英格兰或者荷兰的商业据点,就像是这几座小港口。 “陛下……” 又一次,罗思成喊了第二声,朱明忠才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却见他正欲言又止的望着自己,朱明忠不由问道。 “有什么事情吗?” 罗思成点点头,迟疑了一会后,才小声说道。 “陛下,河南巡抚吕留良知道您在开封,来这里求见陛下。” “哦?” 朱明忠一愣,然后反问道。 “吕留良是怎么知道朕在这里。” “这个……” 罗思成斟酌了一下用辞。然后解释道。 “陛下,此事都怪臣考虑不周,之前在为陛下找寻地图的时候,因为只有图书馆中,所以,才不得不借用官府,才借来了这份地图。” “哦,是这样啊。” 朱明忠不以为然的把目光又投回到地图上,在这个时间于开封找到南洋地图,没有官府的出面,图书馆是绝不会开门的,这个点想找地图,确实非得官府出面不可,难怪这地图会这么大,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地图甚至有可能是全开封仅有的一份南洋地图,看来,这地理知识普及,还是任重而道远啊。 “既然已经知道朕来了,就让吕巡抚进来吧,正好,朕也有些事情,想与他谈上一谈。” 正文 第34章 (第三更,求支持) 机遇! 有时候,人们并不清楚,自己会面对什么样的机遇,对于叶适之和李从业来说,他们不过只是两年前考入大梁书院的学生,原本他们的人生道路应该是在书院毕业后,然后尽力通过文官考试。 虽说现在大明已经废除科举,可是大家都知道,书院毕业相当于成为“举人”,也就是具备了作官的资格。毕业者可以通过文官考试,进入官场。除了没有状元、榜眼之类的称号,不能夸马游街之外,倒与科考的结果没有什么区别。 通过考试,进入官场。古往今来从来都是如此。 这是叶适之和李从业他们以及行多同窗初考入书院的初衷,当然,他们中的不少在进入书院后,会沉迷于实学之中,进而改变了初衷。不过,无论是叶适之也好,李从业也罢,他们两人都是初衷不改,专心仕途。 只不过,他们并不知道,现在,在他们进入山长公室的瞬间,他们的命运已经发生了变化。在进入公室的时候,他们便看到了巡抚吕抚台,而在吕抚台身旁站着一个比他们稍大几岁的青年。 他是……昨天晚上见过的那个人?他是谁? 尽管好奇,他们仍然先行揖道。 “学生见过抚台。” “免礼。” 在受礼时,吕留良还是朝着陛下看了眼,虽说陛下穿的是便装,可他毕竟是臣。但之前陛下已经有了叮嘱,昨天与陛下的秉烛夜谈着实让他受益良多,所以在陛下说要见一见这两个学生时,他自然不会拒绝。 “这位是京里来的客人,今天本官请你们两位过来,正是受这位公子之请,想和两位聊上一聊。” 受公子之请? 叶适之和李从业两人都好奇的看着那位公子,对他的身份更是好奇起来。就在两人好奇之余,只到吕留良问道。 “本官听说,昨日你们两位皆有高论,言道,平安、占城等新纳之土,不宜实施州县制,可是如此?” 抚台的反问,让叶适之、李从业两人无不是心头一紧,乱议朝政……嗯,似乎大明朝还没有人因为议论朝政被处刑罚的,法无禁止既是合法。 “这,学生……” 犹豫间,面对巡抚投来的目光,余光看着笑而不言的青年,心知已经躲不过去的叶适之便说道。 “这确实是学生所言。” “哦?” 眉头一抬,打量了一眼这个穿着一身儒袍的叶适之,吕留良便说道。 “那说与本官听听缘由?” “回抚台,学生以为如平南、占城等新纳之地,行州县制,非但会适得其反不能令其归附为我大明行省州县,甚至还令我朝苦心经营毁于一旦。” 吕留良并没有打断他,而是示意他说下去,至少朱明忠则只是端着茶杯,坐在那里,看着这两个年青人。 有时候,年青人的畅谈,总能开拓人们的视野。 “永乐五年,安南黎氏篡权,成祖乃起兵南下征讨,将之消灭,朝廷遍求陈氏子孙,欲立为国王,安南官吏耆老说已被胡季犛所“灭尽,无可继承陈后”,并向明廷提出“安南国本交州,愿复古郡县,与民更新”,永乐六年,成祖颁下《平安南诏》,应安南官吏耆老的请求,将当地改名“交址”,进行直接统治,设立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等“三司”,建立起府、州、县与内地行省别无二致。可以说,我大明收之安南,可谓是顺应民意,按理来说,既然民心在我,交址应该永归我大明。可为何区区二十年后,却无功而返,面对交趾军民反抗,朝廷只得撤离安南?” “失交趾早有定论,严从简论及安南之失时曾言,我大明失去安南,第一在于不让张辅在安南镇守,当年成祖以张辅为帅,其先后四次交阯平叛,并建置郡邑。所以交阯人最怕张辅。因此,后来张辅调回中枢,黎利又起兵造反。宣德年间,柳升再次兵败交阯,宣宗召集大臣廷议,打算放弃交阯,张辅力争也无法改变。;第二在于驻守安南的官员贪暴,致使安南动荡不安;第三在于时臣只会小门小户算计,而不看见保有安南的远利。当然,宣宗是自幼深受理学在德不在险教诲的,谨记高皇帝的不征之国祖训,一直有放弃交趾的打算,正值明军刚受到挫败,自然也就顺水推舟了。” 吕留良不假思索的回答道,昨天与陛下秉烛夜谈之后,原本一夜未睡的他想去了图书馆翻阅了史书,以查找对安南的资料,但因为时间已晚,不愿意打扰的他,现在只是凭着以前的一些阅览书籍时的此许记忆回答罢了。 “抚台所言甚是,只不过,以学生看来,其一、其三,皆不过是言之勉强,安南人惧怕张辅是真,可难道朝廷必须以张辅永镇安南不成?所谓张离黎反,不过只是假词而已,即使是张辅于交趾时,亦偶有土官起事。至于其三,即便是宣宗谨记高皇帝的不征之国祖训,若无官军于交趾屡屡兵败,朝廷又岂会顺水推舟?” 见叶适之毫不客气的撕碎了大明撤离交趾的两块遮羞布,朱明忠点头称赞道。 “确实如此!张辅不可能永镇安南,而且,若无屡屡兵败,即例是宣宗有意撤军,亦不敢轻弃祖宗新拓之地。” “公子所言甚是,交趾虽是化外,可也是祖宗开疆新土,谁人敢轻易言弃?若是如此,那可真是不孝……” 不待叶适之把话说完,吕留良便厉声斥道。 “大胆!尔是何人,居然敢以下言上……” “吕抚台言重了,以今言古,以下言上,不过是言以事,而非言以人,无妨。” 朱明忠微笑着示意叶适之说下去,而被吕留良这般训斥,又见这位公子轻描淡写三言两语,就让巡抚不再言语,对他的身份无疑更加好奇了。而一直立于一旁的李从业,在注意到巡抚的恭敬时,再联系着这位“公子”的年岁,心头顿时一紧,难道是……是那位。 不过,叶适之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被巡抚一通训斥,意识到自己失言的他,连忙回到话题。 “成祖初设交趾时,以黄福为交趾布政使司,他曾上奏朝廷“‘交趾赋税繁重不一,请酌定,务从轻省’……”,如此待民以宽才有了交趾归附之初的安稳。而到了永乐九年,交趾左参政刘本,向朝廷奏日:“交趾僻居海隅,其民初附,未知朝廷礼教,冀宽以抚之,若骤拘,法度加以繁役,未有不激变者。……如将一切不急之务,姑皆停止,仍降恩旨,安抚人心,庶几蛮民绝贼之念。”这些话等于是在说我大明官员在交趾骤拘罪人,繁役不断,急功近利,盘剥百姓,是交趾百姓反抗的根本原因。尤其是在黄福北归之后,倍受盘剥的交趾人更是无处申诉,官逼民反的形势完成,于是叛变纷起,遍地烽火,如此交趾自然不保。” “为何偏偏交趾如此,而那些官员于内地却不敢如此?” 深以为然的点头之余,吕留良好奇的问道。 “抚台,而安南自秦汉起直至唐朝,皆是中国疆土。成祖复其改交趾省,方令故地重归中国。可是,如此仍不改交趾为初纳新地的事实,因交趾省地处偏远,内地官员视交趾畏途,其地方官大多数来自邻近的广西、广东、云南三省,且只不过略识文字,他们冒险深入蛮荒,所为者不过就是发财,且因为交趾初附,即使是其盘剥致使民反,也可言称“土民思旧作乱”以掩盖其盘剥。若有桀黠者加以鼓煽,自然也就是叛乱四起了。” “依你这么说来,皆是恶吏坏我交趾之事了?若是一味待民以宽,又如何能让土民畏法?让其甘为顺民,受我中国教化。” 吕留良冷笑道。 “所以,才需要恩威并施,顺者受我中国教化,逆者杀之,可若是官逼民反,自然就是二十年经营,附之东流了。” “那么,照你这么说,在占城、平南施行州县,不过只是下策,绝无施行的道理了?” 问出这个问题时,吕留良特意朝陛下看了一眼,这两个地方,可是陛下为大明打下的疆域。 “非是绝无,而是不妥!” 叶适之直接了当的回答道。 “当年官员视交趾为畏途,今日学生亦听闻朝中官员皆视占城市、平南为畏途,视于两地上任,不异流放。而吏部择人时,往往以不称职官员往两地,作为惩罚,如此,长久以往,两地尽是劣吏之时,就是两地叛乱四起之日。” “所以……” 吕留良看着叶适之,然后沉声说道。 “你才以分封为解决之法?” 在提及分封时,吕留良的内头还是猛然一动,毕竟,他是分封的支持者,而且是宗室领兵分封的支持者,在这一点上,朝中许多官员与其立场一致,毕竟清虏入寇的教训,让他们不得不引以为戒。 只是一直以来,他们都无法说服陛下,但是现在,陛下,似乎有些意动了。 “封建西南,有何不可?” 迎着吕留良的目光,叶适之回答道。 “与其让朝廷数十年之功于贪官污吏手中毁于一旦,还不如裂土宗室为诸侯,让他们为大明拓土守边!” 正文 第35章 三代之盛(第一更,求支持) (今天三更!求支持!) 裂土宗室为诸侯! 当真是胆大包天。 在这一瞬间,吕留良甚至有一种想要站在起来大声训斥叶适之的念头。 毕竟,自从秦朝以来“大一统”思想,早就渗透到了国人的骨子里,虽然汉晋皆有分封,但那并不是真正的裂土。而现在叶适之的建议却是“裂土”。 此时,吕留良甚至有一种感觉,他甚至怀疑自己最初的选择是对还是错。 清虏入寇,宗室不振,大权旁落,以至于天下迅速为虏占据! 正是这样的教训,使得吕留良与顾炎武等人一样,都是分封的支持者,当然,他们的主张各异,但是大抵上都是遵从明初的分封原则,也说是“惟列爵而不临民,分藩而不赐土”,藩王只领兵驻扎要桉屏卫中央,不过为了防止削藩和藩王作乱,却也对进行了一些改进,他们甚至借鉴了满清的“满城”,只不过,他们构想中的“满城”,是藩城,藩城内有王府三卫驻防。 可无论如何,这种封藩卫国的弊端都是无法掩饰的。 一边是削藩与靖难的历史,一边是清虏入寇,宗藩无力卫国的现实。 也正因如此,在分封一事上,朝廷争论了三年,都没有得出一个所以然,而现在,叶适之的这个裂土宗室为诸侯的建议,在让吕留良震怒的同时,却又让他在冷静之余,看到了副一种可能。 自古以来封土列侯都是一把双刃剑,那怕封的是自家的宗室,也是如此。支持的人觉得它可以藩屏中央,有封藩卫国的作用。而反对的人则认为其导致分裂和战乱。藩王可以藩屏中央,可是他们的力量有多强,那么他们危险就有多大!若非如此,又岂会有成祖的靖难? 在这点上吕留良以及所有支持分封的人都看得非常清楚。 三代行分封建之制是不得已而为之,毕竟那个时候,不过只是洪荒之世,声教未通,各君其君,各子其子。实施分封制,自然是再适合不过。 所以既便是千年来的“大一统”思想,使得他抵触裂土宗室为诸侯,可是他的心里不得不承认这一办法确实是上佳策——封于海外的藩王,即便是有兵,也无力割据。因为他们内部还有更多的挑战——当地土民,他们必须要教化土民,才能安稳内部。 他甚至想到了云南的黔国公,若是没有黔国公封藩云南,那云南又岂会成为大明一行省,只可惜,最后黔国公和其它藩王一般,都被收走了兵权,可即便如此,黔国公对三宣六慰诸夷的影响力,也远非朝廷所能相比。 “秦始皇统合六国,制天下以郡县,自汉以来,遂为定制。此中国裂郡县行分封,自然易起动乱,可若是将宗室分封于占城、平南等地,他们所列之民,皆是新纳夷民,如何安地抚民,才是当务之急。如此内患重重之中,分封宗亲必定会竭尽可能与朝廷加强联系,以寻求朝廷在人力、物力上的支持。即使是等到他们有能力割据地方,至少也要二三百年,至于想挑战朝廷没有四五百年是绝不可能,就如同周天子行分封一般,至少四五百年的时间内,大明都可将坐享其利而不受其害。” 昨天在回到宿舍之后,叶适之与李从业又谈了许多,初时的突发其想,在他们的谈论中,慢慢的越发成熟起来。 “封藩王于夷地建国,以宗室教化夷民,如此,非但可取藩王屏卫中央之利,又无割据地方之害。如此才是我大明分封之上策。” 叶适之说出这句话之后,吕留良的脸色变得极为严肃,而朱明忠面上的微笑,同样也谈去了。 “还有一个好处,你没有说。” 过了好一会,朱明忠终于开口说道。 “那就是若以此封邦建国的话,大概这天下的人才,也就多了不知多少去处,就像我大明,因弘扬实学,所以经学、八股尽废,如果行封建之制,这天下的人才,就如春秋战国时一般,此所不容,可往他所,在此国混不下去了,可以到别国去。你们说是不是,到时候,可就不仅仅是君择臣了,臣同样可以择君嘛。” “什么?” 原本还只是夷地封邦建国好处叶适之顿时惊呆了,吕留良、李从来也惊呆了。无论是叶适之说什么都不会让他们更加吃惊了。 “君可择臣,臣亦可择君……” 此时的李从业显然已经忘记了这位的身份,他喃喃自语着,尽管神情呆滞,但是目光却显得有些狂热。 “哈哈,臣亦可择君……” 李从业忽然站起身来大笑着,他甚至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如此,如此……我大明必将再,再现三代之世,再现三代之世!哈哈……” 何为三代之世? 不正是分封之始吗? 但凡是任何一个读书人的心中,都有一个“三代”的梦想,在他们心中,三代无疑是古往今来最完美的时代,也正因如此,当李从业笑喊出这句话后,所有人都看着他, “哈哈……三代之世!” 李从业忽然睁开眼睛望着那位公子纵声大笑着。 朱明忠却只是冷冷的望着李从业并不说话,他的姆指在杯边轻轻的划动着,整个人都在那里沉思着。 思索着什么? 思索的自然是某种程度上的竞争。 君可择臣,臣亦可择君! 春秋战国时为何学说纷云?正是因为人才以及学术的流动,欧洲在近世,为何崛起,也正是因为相比于的中国的大一统,分裂的欧洲人才的流动是积极的,学术以及科学上的竞争是激烈的,而这一切,恰恰是大一统的王朝所不能提供。 大一统的王朝固然阻止了分裂与混乱,但是同样也带来了学术上的自负与停滞,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兴儒学罢百家,就是某种学术上的大一统,而这一种大一统的原因是什么呢? 是因为对于统治者而言,百花争鸣的学术思想,同样也是危险的,为了便于统治,古人总想找到一个捷径。所以,他们选择了罢百家,大帝国的统治者,不仅需要大一统的天下,同样也需要大一统的受他控制的学术。 这是好事吗? 对于统治来说,是好事,因为学术和思想是受他控制的。但是对于文明发展来说,这是好事吗? 作为皇帝,朱明忠当然不能仅仅只考虑文明,实际上,作为皇帝,他甚至变得更加自私了,过去,在反清的过程中,他考虑更多的是文明的延续,甚至考虑到在海外延续中华文明。但是现在,作为皇帝,首先想到的是如何让他的帝国千秋万代。 自私是人的本性。 也正是这种本性告诉他人,封国建邦是天下混乱的开始。统一不容易,不能设立不利于统一的封建制度,统治如此幅员广大的帝国必须保证中央集权,绝不可分权。 可另一方面,另一个声音同样也在告诉他,于夷地封国建邦,并不是坏事,至少可以像周天子分封天下时一样,让中华文明借着分封再一次扩散,南洋以至于整个世界,都将会受到汉文明的洗礼。 就文明的发展来说,这种扩散无疑是符合汉文明利益的。同样也是符合国家利益的,毕竟,自此之后,大明都不需要再负担宗室的开支,而且可以获得“藩屏中央”好处。 可是,这真的最好的选择呢? “为避免藩王割据,可以设立“藩禁”,两藩王就封后不经朝宫奏准,不许叙会相见,藩王就封后,不经特许不得还京入朝……” 这边因为“三代之世”激动不已经的李从业话,更是适当的补充了叶适之之前的不足之处。 “全无必要!” 叶适之摇着头,然后继续说道。 “既然已经封邦建国,何需再设藩禁,若是如此,岂就是于共藩国为王府,将其禁于藩国之中,与其如此,反倒不如干脆一些,不加限制,况且他们于夷地身处蛮夷之中,必定是以国人领野人,若是野人反抗,必然兴兵讨伐,如若一国野人势大,其藩王自然可请求就近的宗亲兴兵来援,嗯,也就是“尊王攘夷”,如此又岂需要设立藩禁?” 尊王攘夷。 在他们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言道着,心情无法平静的吕留良,不时的看着陛下,他看到陛下的神情肃穆,并没有因为两人的言语显露出丝毫的怒气,同样也没有因为表示出欢喜之意,而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似乎就是一副任由他们说下去的样子。 不过吕留良能够看得出来,似乎陛下真的在思考着这件事的可能。 陛下会如何选择? 封邦建国! 将宗室分封于海外,似乎,并非不可能。至于苛待宗室,如果仅仅只是将他们的王府设立于海外夷地,倒也难免有这一说法,可如果是让他们于夷地建国,这又怎么会是苛待呢? 只是陛下? 就在这时,吕留良听到一直沉默不语的陛下的说道。 “你们可知我大明有多少宗亲?” 正文 第37章 世间人(第三更,求支持) 军正司。 直到兴乾三年,对于外界来说,军正司仍然是一个负责军法维持的机构,那些穿戴军装,袖上戴有“军正”袖章的军正,对于军人来说,依然是种威慑。但凡是有镇守驻军的地方,都有巡逻的军正,负责处置军人违律,毕竟按照大明的律令巡检无权逮捕军人,这也使得街头的巡捕对于军人没有任何制约能力,只能依靠军正维持。 不过,军正司还有一个职能,就是守卫与情报,它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大明旧时的锦衣卫,不仅负责皇宫以及京中要害部门的守卫,同样也负责收集、分析情报。 不过因为这一事务本身就极为隐密,所以对于外人来说,根本就不知道军正司有着这一职能,当然,对于曾经身在其中的官员来说,自然知道军正司的这一职责,也正因如此,张峰扬每一次在街头看到巡逻的军正时,都会去想,他们中的一些优秀者,会不会在将来进入二部。 二部,就是军正司情报处,也是大明最重要的情报机构,也就只有海军才有自己的情报处,但是军正司的情报简报却可以直接递到陛下的面前。 但是,这一切对于张峰扬来说,都已经成为了过去,他现在只是一名巡检,在中都分成了十三个区,每个区都有一名巡检使,每名巡检使麾下都有15-20名巡检,每个巡检负担一队巡捕,而他并非是负责街,而是侦缉队巡检,负责侦破案件,这份工作很繁琐,但在他看来,却与过去的工作有着它们的共通之处。 同样需要大量的情报、分析,然后进行判断,不过,在很多时候,有些案件最终都会成为无头案,最近他正在忙活的这个案件,就让他没有丝毫头绪,所以才会又一次来到的案发现场,坐在这茶摊上趁着喝茶的功夫,理顺一下线索。 “张巡检。” 突然,一个陌生人坐到了他的面前,这人二十几岁的模样,相貌堂堂一身读书人打扮。 “你是?” 有着过人记忆力的张峰扬,相信自己没有见过他,便微笑道。 “你是?” “张巡检可记得阿瓦的故友?” 阿瓦的故友! 对方的提醒,让张峰扬的眉头猛然一挑,然后沉声说道。 “哦?故友?是何故友?” 对于张峰扬来说,曾经的一切都已经过去了,现在他只是七品的巡检,这还是因为这里是中都,如果是其它府城的巡检,可能只有八品,若是县城,不过只是九品。 “当年张巡检可以对那位许下过诺言的,不知巡检可记得当日之诺?” 来人又一次提醒着张峰扬。 是什么承诺? 张峰扬自然记得那个承诺,但,那又何意义呢?毕竟早已经物是人非了。而且眼前的这个人是谁? “在下是桂王府家臣潘仁远,不知巡检可否记得桂王?” 谁又会忘记桂王,即使是桂王自行“藩禁”,自从入京之后,除非有旨,否则就绝不会主动离开王府,在京师也没有几个人会忘记他,毕竟,他的身份太过于特殊,太过于特别。 当然对于一般人来说,他们自然不会过问桂王,可但凡是会记得这位的,地位都绝不是寻常人。 “无论是京师也好,广西也罢,于朝廷来说,都不是安置桂藩的长久之地,所以才需要釜底抽薪来个一劳永逸。” “釜底抽薪?” 顾言武望着朱大咸,然后说道。 “你是指宣南?” 朱大咸缓缓点头站起身来抽出藏在袖中的一份折子,双手捧着亲自递到顾言武案前。 “不仅仅只是封藩宣南!” 顾言武疑惑的接过折子,打开后看到上面的字,便惊讶抬头望望朱大咸。 “封国建邦于夷地?” “正是!” 朱大咸点头说道。 “这是河南巡抚吕留良的折子。” 顾言武并没有说话,他又看了一眼折子,然后抬头看看朱大咸——朱大咸只是低头喝着茶根本不去看顾言武。 这并不是什么秘密,其实,在过去的一段时间中,就已经有传言,此次封藩宣南与旧时的封藩可能大不同,不过陛下似乎并没有表态。 对于支持封建的顾言武来说,对于折子里的内容,他自然能够知道其中的内容是什么,而且,吕留良也曾在私信中告诉他,陛下于河南之行的经过,自然也知道陛下恐怕真的动了封国建邦的念头了,只是尚还在犹豫之中。 于是便缓缓将折子放到案上,低头沉默良久后才终于抬头望着朱大咸说道。 “封国建邦于夷的好处你我都已经知道了。可是,以我看来,仅凭借这几个好处,想让陛下同意将宗封国建邦于夷地?恐怕还没有那么容易。” 朱大咸连忙欠身抱拳道。 “正要宁人赐教。” 顾言武又瞥了一眼折子,然后说道。 “为难之处恐怕并不是宗室之中人心惶惶,毕竟,现在与那些宗室不过只有区区三十六人,且大抵上都是血脉偏远,他们于陛下面前哭诉,只恐怕会遭陛下斥责,可是别忘了,陛下亦有五子,且宫中妃子亦又有三人怀有身孕,陛下后宫妃子不下十余人,将来子嗣必定不少,若是将宗室分封于夷地,就等于要将天璜贵胄们全部赶到南洋等海外之地,甚至更为偏远之的,往好里说那是封国建邦,令其自立为王,拓以宗业,可若往坏处说,那可是形同流放。其它的宗室不说,诸皇子怎么办?难道也要封建于海外?” 顾言武这么一说朱大咸便点点头说道。 “宁人所言诚然有理。不过,如果能于海外夷地封国建邦,诸皇子可拓以宗业,岂不比做个闲散大王要好?” “道理是这个道理,可世间又有几人舍得孩子远离?况且……” 沉吟片刻,顾炎武又说道。 “如此远流宗室,还牵涉到一个问题,就是皇室存继,虽说太上正值壮年,太子亦是康安,可观我大明两百余年,这血脉如何存继,若是他日有君上如武宗般暴死无后,何人继统,如若宗室皆封建于异域,皇上、朝廷不了争各宗,如何选择新君?” “不错,这确实是个问题,当年清虏入寇,我大明之所以一年而丧江南,正是因为继统之争,从弘光到隆武再到永历,其间可谓是纷争不断,“父死子继,兄终弟及”,说的虽好,可实际上却是漏洞百出,若非如此,又岂会有我大明内乱,让清虏捡了便宜?” 提及从甲申年之后,因为皇位继统之争,引发的大明内部的混乱,两人皆是一阵感叹,良久之后,顾言武才说道。 “所以,这些都是问题,如果不能将这些问题解决,即使是陛下愿意将诸子封于夷地,恐怕也不会轻易大动干戈,诸藩确实可屏卫皇室,可若是没有章法,恐怕双将现当年鲁王监王,唐王继位的纷争。” ““父死子继,兄终弟及”这是皇明祖训。” 朱大咸点点头。然后说道。 “又岂是你我所能轻言,况且,除此之外,又怎么可能还有其它的什么办法?” 父死子继,兄死弟及,天下之通义也。 “不是要找其它的办法,而且要明确一些事情,我大明是嫡长者继位为君,可若是只有嫡长留于京中,那么万一有意外,嫡长无后,谁人为君?这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皇上的子嗣都已经封到海外夷地去了,也许往返需要一年。国不可一日无君。 “难不成,要像戏文里说的那样,先封诸子,然后再来个先到者为君?” 当然,这是戏言,所谓的“先到者为君”,不过只是戏文里世宗继位的戏言罢了。 “嗯。” 沉吟片刻,朱大咸说道。 “既然陛下可以太子封府北京,令其守北,那么亦可以二皇子设府南京,待太子有子嗣后,二皇子再就国夷地,如此宁人以为如何?” 如果朱明忠听到这番的话,脑海中的第一个反应,恐怕就是这个二皇子是“备胎”。不过对于顾炎武而言,朱大咸的这个建议,虽说有其不足,但是却也有它的可取之处。在诸子远封夷的情况下,本土确实需要留一个“备胎”。 “既便如此也还有一桩难处——就是将宗室远封夷地的情况下。单单是护送眼下三十六宗室就国这笔开支恐怕绝非小数,况且,不可能让宗室赤膊上阵吧,朝廷恐怕还需要复各藩藩卫,而且还要助其建城,甚至助其讨伐……如此倾国力封建诸藩,其之土地、赋税却皆非大明所有。这笔开支要如何向天下交待?” 大明每每有藩王就国,耗银又岂止数十万两,这一下让三十六个宗亲就国,上千万两的开支,虽说朝廷现在能负担得起,可是终归需要向天下人交待。 “按我大明定制,亲王禄,一年万两万石,即便是花上几十万两,也不过就是其亲王数十年之俸禄,更何况其子女郡王、将军皆有俸禄,朝廷暂时是出了一笔银钱,可是却也是一劳永逸,自此之后,再无须负担宗室俸禄,这样,也算是给天下人一个交待不是?” 这么解释之余,朱大咸又说道。 “其实,令藩王就国,最关键的恐怕是人,而非国!” 正文 第30章 兴乾三年,对于大明来说,这一年有着太多的大事发生,任何史官都能从其笔下记载的文字中,看出这一年对于大明而言是极为寻常的一年。 三年! 尽管建元尚不足三年,但所有人都觉察到对于已经坐稳天下的皇帝陛下来说,现在正是锐意进取的时候,事实也是如此。 废科举、兴实学,一桩桩足以载入史册大事,都是在这一年发生,甚至于相比之下,今年刚刚实施的“摊丁入亩”,反倒成了不值一提的小事,尽管这桩小事让大明多出了数百万人丁。 但是在这些大事发生的同时,所有人都知道,大明尚存有内患,估且不说士林之中对于废科举,兴实学总有抵触,广州、重庆的两位手握重兵的藩王,对于大明来说,就是隐患。 尽管在过去的两年间,对于这两位出身闯贼、西贼的藩王所取得的功绩朝野上下早有定论,但对于他们的防范,却从未曾减少过,为了削弱他们的力量,朝廷可谓是费尽了苦心,从地方官委任到税收等等限制的同时,许多官员更是主张调两王西伐,其目的自然是再简单不过——借刀杀人。 借刀杀人是再简单不过的计谋,对于两藩来说,无论他们是拒绝或者服从,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的,等待他们的无非就是两种结果,一种是麾下兵马为清虏所灭,一种是他们拒绝,朝廷派出大军讨逆。 除此之外,难道就没有其它的选择? “晋藩虽有大功于国,可终究是西贼出身,至于李来亨,其更是闯贼侄子李锦义子,孝烈皇帝为贼所逼,自杀殉国,此子若是位于朝廷中枢,陛下如何为人子?” 作为兄长的朱大勇,只是默默的听着朱大咸在那里说道着两藩,无论是晋藩亦或是临国公,对于大明来说,都是一个极为敏感的存在,尤其是后者。 “如果为兄所料不差的话,陛下必定不愿夺他们两人性命吧,否则这两年,随便寻个借口,恐怕也就将两人收拾了。” 朱大勇笑着反问道,因为只有兄弟两人的关系,所以,倒可以无所顾忌的畅谈,虽说他们兄弟两人之间,曾经心存芥蒂,但是现在所有的芥蒂都已经消失不见了。 “陛下仁义,事事以国为先,对他们可谓是极尽恩宠,只是,他们为自保,不愿交出兵权,总归不是什么长久之计。” 朱大咸摇头轻叹口气。 “恐怕不是他们不愿,而不能,毕竟他们要考虑的不仅仅只是一人富贵,还要考虑其麾下将来,或许,陛下仁义不杀他们,可昔日旧怨,又岂能轻了?这朝中恨不得食其骨的官员,可是为数不少,不知多少官宦家眷亲族皆死于闯贼、西贼之手,纵是不能杀两贼,若能杀其下属,亦也能告慰亲族了。” 作为报社主编的朱大勇,对于朝政,有他的了解,古往今来,不知多少名臣名将身死于朝政,死于政敌勾陷之中,有这些前车之鉴,那些人自然不敢轻易入朝,即使是蜀王已经入朝安享富贵的前提下,也不愿轻易放弃权力。 “可不正是如此,无论是他日政敌勾陷、亦或是其它原因,总之入朝之后,必定势若危卵,如此,他们又岂会轻易入朝为朝臣?” 朱大咸摇摇头,然后长叹道。 “我担心,最后即便是陛下百般不愿,恐怕也只有兴兵讨伐两地了!” “其实,也不尽然……” 瞧着朱大咸那副忧心忡忡的模样,朱大勇笑道。 “哦?难道大哥有何良策不成?” “良策倒也谈不上,其实办法眼前就有一个,我以为只要陛下愿意采纳,想来他们势必愿意遵从朝廷。” “哦?” 朱大咸诧异看着兄长,这几年虽说父亲尚未原谅他,但是他们兄弟两人却已经冰释前嫌,也正因如此,自然知道朱大勇腹中亦是颇有才学,陛下以其为报社主编,可以说是大才小用了。 “大哥不妨说来听听。” “我听说,陛下有意封桂王于海外?” 尽管封桂王于海外的消息,是朝中机密,但是作为报社主编的朱大勇自然有他的渠道获知这个消息,而且关于桂王就藩一事,现在朝野之间也是偶有各种消息传出,其中封藩海外,就是有些朝臣的建议。 “嗯……” 点点头,朱大咸倒也没有隐瞒他,而是直接答道。 “确定如此,原本陛下有意将占城为其封地,毕竟孝匡皇帝曾言能于占城安乐亦是人生乐事,所以陛下有意以占城为“安乐州”,将桂王封藩于安乐州。可正好从南天门传来消息,巴达维亚已经由荷兰人献纳,所以陛下又临时起意,将巴达维亚易名“宣南州”,以宣南为桂王封地,令其“宣大明天威于南藩”。” 作为阁臣的朱大咸当然知道桂王封藩一事,也知道屡次更改的原因,之所以,将其封至比南天门更为偏远的“宣南州”,并不是为了“宣大明天威于南藩”,而是因为那里距离大明足够远。 “宣大明天威于南藩……” 默默的点点头,朱大勇可以想象得到,将桂王封藩于宣南,陛下也是仁至义尽了,如此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既然可以置桂王于宣南,为何不能置晋藩于海外?” 朱大勇的建议一出,朱大咸立即反驳道。 “此事断无可能,异姓不封王,这是祖训,将其封藩于海外,令其领藩卫,不过只是易广州为海外罢了,如此朝野自然难平。” 作为阁臣,朱大咸当然知道,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因为朝廷不可能接受一个异姓藩王领有数万府卫于卧榻之侧。那怕那卧榻之侧是距离中国甚远的海外。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摇头轻笑着,朱大勇不无讽刺的说道。 “赵宋如此,今时亦是如此,可却不知道,若是卧榻之侧无人相争,这榻上之人恐怕就会就此酣睡,指不定,便会于睡梦中为猛兽所噬。” 不无讽刺的说出这句话后,还没等朱大咸反应过来,却听朱大勇又继续说道。 “过去几年间,为兄一直观读西洋史书,西洋所处之欧罗巴,有如旧时战国,诸国纷争不断,各国为了图谋国强,练兵、重商、航海,并引入各国人才,某国稍有进步,他国立即加以效仿,如此一来,学问之法自然是百家争鸣,全无丝毫停滞之说,而反观我中国,自秦汉以来,虽说分久必和,可偶尔总是停滞不前,如此也是不足为怪——这是因为我中国达到高峰之后,往往无法取得进一步突破,而之所以无法取得突破,正是因为内部竞争有限,在内部竞争无法寻求突破时,就需要在外部找到的推动力,就如同春秋战国时列国纷争一般,若一国停滞不前,那么势必为他国所吞并,而反观春秋战国时,那时只有列国纷争,灭国之战,可反观始皇帝大一统之后,王朝往往覆灭于内患,即便是代代盛世,亦不过只是重复旧时老路,长久以往,再加上数百年酣睡,自不能与诸国纷争、日夜奋进的西洋诸国相比……” 朱大勇并没有注意到,他的这番话只让朱大咸变得目瞪口呆起来,这也难怪,相比于朱大咸,作为报社主编的朱大勇的视野更为广泛,当朱大咸在那里操心国政的时候,他则沉迷于同言馆翻译西洋各国书籍之中,与其它人专注于科学不同,他同样会翻看西洋各国的史书,在惊叹于西洋文明不逊于华夏文明的同时,同样也有了许多的反思。这种视野上的差别,使得朱大咸甚至完全没有完全明白他所说的话。 看了一眼朱大咸,朱大勇稍顿了一下,然后又解释道。 “大咸,如果当年天下各宗藩皆领有强兵,逢清虏入寇之时,又会如何?” “各藩自会领兵抗虏!” 没有任何疑问,朱大咸几乎立即肯定的回答道。其实在过去的几年间,朝野对于满清入寇也曾有所反思,而其中一个反思,就是为何诸藩全无用处,而各藩无用的根本原因,就是各藩手中无兵无权。 “可,你别忘了,若是许藩王领兵,谁知道,会不会再有削藩,再有靖难?” 朱大咸的反问换来的却是朱大勇的讽刺。 “所以,才有了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的说法,这种说法归根到底,还是不够自信!至于所谓削藩,同样也是源于不自信,朝廷领有天下兵马,尚不能放心一地之藩王,若是卧榻之侧,无人鼾睡,自然也就自己酣睡不醒了,到时候,吃肉噬骨的可就不是亲藩了!一边是对亲藩防范,一边又是亲亲之情不容有伤,糜费天下钱粮,养的不过就是一群待宰的……朱,家子孙罢了!” 这些话过去朱大勇只是在心里想,他无法和任何人说的。因为这些话着实大逆不道。 “大哥!” 朱大咸的眉头猛皱,厉声说道。 “别忘了,晋藩是出于西贼!” 面对小弟提醒,朱大勇反问道。 “可,桂王是亲藩啊!既然能封桂王于宣南,为何不能封晋藩为其随臣?” 正文 第32章 青年(第一更,求支持) “十年之后,恐怕就是舟船不能入开封了!” 在船抵达开封码头的时候,看着热闹非常的码头上那些扛活的力夫,朱明忠暗自想到,也许,他们并不知道在几年后,他们就会失业,毕竟,一但黄河改从荥阳北入回归宋时故道,新河堤截断黄河之后,没有河水的补充,荥阳以下的大多数河道就会荒废,如开封等地已经地表齐平的河道,也许会成为良田,有些地方则会变成小湖。 对于黄河北岸的中都而言,并没有太多的影响,不过只是河名的变化,淮河会沿着故道入海,没有河沙冲积,郁州岛不会大陆相连。海州港也不复淤积的威胁,甚至就连同苏北海岸的淤积沙岸也会迅速塌陷,慢慢的恢复旧时的海岸线。 当然,对于开封来说,这是一场灾难,没有了便利的黄河水运,这座河南府城的未来又会如何发展? 不过,这并不是朱明忠需要考虑的,离开了船后,朱明忠就扮做客商,几名侍卫等人则装扮成随从。悄悄地的进了城。 微服私访,在后世,这往往只存在于影视剧之中,而现在身为大明皇帝的朱明忠却很喜欢微服出访。身为皇帝总要接点地气。虽说现在的报纸可以让他不至于像过去的皇帝一样消息闭塞,只能告奏折了解外界,但他却更喜欢通过微服出巡,亲自去了解一些事情。 作为府城的开封,自然是热闹非常,不过对于逛街,他倒也没有什么兴致,于开封城内逛了一圈后,朱明忠便对身边的罗恩成说道。 “玉辅,太阳已经下山,也该打尖吃饭了,今天晚上住的地方准备好了吗?” “公子,您看是住在城内,还是住城外,城内倒有几家不错的客栈,不过若是论起环境的的话,还是大梁书院的环境更好一些。” “大梁书院?” 朱明忠微微愣了下。 “公子,大梁书院是两百年前天顺五年提学副使刘昌创建,建成后,即便是开封城内最好的书院,崇祯十五年,闯贼兵围开封,为破城挖开黄河,水淹开封,书院被毁,当年忠义军收复开封后,王府划拨了5万两专款,再加上河南本地士民捐赠,书院才得已重建,其非但学风类似清河书院,就是书院也与清河书院相似,书院内外景致极佳,住宿的话,在那里倒是再好不过。” 作为陛下的侍从官,罗恩成在来开封之前,自然做了一些文章。 朱明忠笑着说道。 “行,那就到书院借宿吧。” 所谓的借宿,其实倒也谈不上借,因为书院内就有对外营业的客栈,一行人住下之后,和过去的习惯一样,朱明忠在吃完饭之后,便来到了书院的校园中散布,与旧时的书院不同,现在的大梁书院整体风格类似于后世的大学,占地有两千余亩的书院,除了校舍外,自然少不了公园、操场,景致倒是颇为不错,行走于校园中,虽说天色已晚,那路灯里的油灯只是照亮附近丈许远的距离,虽说光线昏暗,但却也让这书院之中,不至于完全陷入黑暗之中,昏暗的灯光下,总能看到有三五成群的学生,在那里或是闲聊,或是讨论着时事。 “既然藩无罪,那今上何故将其流于万里之外?” 传入耳中的话,让朱明忠的眉头一锁,尽管宗室分封是皇家的家事,可听着这句话后,仍然觉得极为刺耳。他们又岂知道朕的苦心! “今日藩无罪,可是十年后呢?” 原本离开的的朱明忠,听到那边学生的辩解,不由止住了脚。 “大家别忘了桂王可是孝匡皇帝的太子,若是任其于中原,将来难免有投机之徒之其身边蛊惑,若是为奸人所煽动,到时候,可就不是罪不罪那么简单了,所以与其如此,还不如封藩于万里之外,远离中原,自然无须再为此担心了。” 这人倒也有几分见识。 “依你这么说来,今上是爱护桂藩了?” “别忘记了高皇帝将陈理与归义侯明升一起迁居高丽之举,若非是高皇帝担心他们会受到小人的欺骗诱惑,将其迁居高丽,又岂能颐养天年?” 叶适之的话让亭中的诸人无不是一阵沉默,对于投诚将领的后代,一般都手握重兵,留在中原便会对政权的巩固产生威胁,更得防止将领与将领之间交往过密,造成起兵谋反的不利现象,在国内起兵平反,一则会倾其国力,二则会让国内经济倒退。然而这些人又杀不得,杀了会造成人心不稳,更容易造成别的将领因担心自己的结果而起兵造反,或者百姓不服政权,而揭竿为旗。所以最好的办法是把这些人发布边疆,封个有权无实的爵位,在海外颐养天年,让时光淡然个人对皇权的影响。这些人之中最有地位的便是元末定都在重庆的大夏国皇帝明升,他在高丽受封为王,娶了高丽大臣的女子做家眷。现在陛下对桂王如此,未尝不是因为爱护。 总算还是有人知道朕的本意! 朱明忠略点下头,原本难看的脸色也稍微发生些变化,甚至就连双腿也不由自主的朝着他们走去。 “再则,今上之所以不愿分封诸藩于国内,完全是爱护天下百姓之举,旧时不说其它地方,我河南有多少藩王宗亲?为奉养宗室,天下糜费又岂止百万……” “难道现在就不花钱了?现在是朝廷发俸禄、禄米给他们,这花费也少不了多少。” “所以,才要将他们的封藩于海外!” 朱明忠不待那人为自己辩解,便主动走过去说道。 “我大明诸藩分封不过只是徒于形式,正所谓“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也就是说宗室是不准干活的,完全是由国家养活。我大明为奉养宗室每年禄米开支不下一百五十万石,非但是朝廷负担,更是天下百姓的负担。此等负担自然不是朝廷所能负担得起的,即便是现在,朝廷发给俸禄,于朝廷来说,仍然是笔不小的开支。” 这既是事实,同样也是辩解毕竟,现在活下的宗室并不多,而且明朝的宗室待遇,也是存在严重的两极分化的。郡王以上,过得是富可敌国的生活。至于郡王以下,跟老百姓相比较,也只能算是差强人意。 至于现在,每年万两、万石,看似不少,可是能够得到这等俸禄的不过只有区区几人罢了。 “难道封于海外就不需负担宗室俸禄?” “分封而不锡土,这是我皇明旧例,而现在朝廷欲封桂王于宣南,赐当地田产十万余顷,如此,朝廷自然无须负担其俸禄。” 其实将桂王封于宣南的时候,朱明忠就已经打好了算盘。他的算盘非常简单,就是把东印度公司的公司财产——种植园、水田以及奴隶,一并交给桂王,而相应的,朝廷从此之后,就再也不需要负担桂藩的俸禄。 “赐田十万余倾?这岂不等于锡土分封?” “不过就是赐些庄田罢了,又岂有锡土分封一说?” “其实,锡土分封也未尝不可。” 叶适之朝瞥见来的这人听到他这么说时,目中还有疑惑之色。便笑说道。 “当年高皇帝分封诸子,之所以会定下“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的规矩,不过是因为避免汉代八王之乱。可现在封桂王于海外,距离中国岂止万里之遥,“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的规矩反倒显得有些不符今时之需了,毕竟,桂王以亲藩出镇海外,若是列爵而不临民,朝廷岂不是在再派官员往宣南任职?如此相隔重洋,岂不是要事事请教朝廷?如此,还不行令桂藩属宣南事,如此与朝廷、桂王而言皆是件好事……” 好事? 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跳,然后看着眼前这年青的学子,目光中略带着些许疑惑。 “如此,这岂就是封国于宣南?” 封国与封藩不同,虽然明朝也施行分封制,但是明朝的分封制与先秦时代的分封制、汉朝的郡国并行制与晋朝的分封制有很大不同。明朝诸侯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甚至不能够从事士农工商,世袭罔替。换句话来说,明朝的藩王是没有实权的,所以明朝的分封不过只是徒有虚名,顶多也就是有藩名,而无封国。而现在这人所说的许藩王临民治事,无异于先秦时期的分封制。 “封国?又有何不可。” 不顾众人的惊讶,叶适之反问道。 “正所谓鞭长莫及,设宣南州,虽是开疆拓土,可将来治理地方却是麻烦事,弄不好又是一个交趾之乱,当年我大明为何于交趾经营二十年,却无功而返?因为良吏无人愿意去那里为官,纵有人去了,天高皇帝远为非作歹,自然是寻常之事,若非如此,当年朝廷又岂会撤出交趾。现在南天门、占城、平南朝廷尚还可以择派良吏,可如果设立几十上百个州县,朝廷有那有那么多好官可以派?” 叶适之的反问让周围的人无不是一愣,但凡为官的,自然不愿意被派到万里之外的异域,去那种地方的自然不是什么贤吏,当年交趾之所以糜烂,不正是因为一群贪官污吏毁了大明二十年的苦心经营。 “与其派过去一群贪官污吏,最后让朝廷几十年经营毁于一旦,还不如把那里封给藩王,至少,他们不是一任就走的贪官污吏,至少不会祸害自家的东西!” 不会祸害自家的东西! 这不正是正常人的常理嘛! 叶适之的话落在李从业的耳中,却让他的脑中灵光一现――便在这一瞬间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念头来。 “去年,曾有人言,朝廷设府县于南洋屯军、流民,每年糜费不下百余万,如此,绝非长久之计,若是再有贪官污吏,毁朝廷拓殖大业,令数十年之功前功尽弃,既然如此……” 李从业看着叶适之说道。 “不若恢复分封呢?” 众人一时间都没有明白李从业所谓的“分封”是什么,但片刻后,所有的人都反应过来。 无不是一副惊愕状! 在众人的惊愕中,叶适之注意到那个刚才走来的公子,虽然看似惊讶,但他的眼神却与其他人截然不同――他似乎并不吃惊。 “自古以来,就有朝廷将鞭长不及的地方分封诸侯为国家藩篱之惯例,不说其它,就是云南,若是没有沐国公世代坐镇,那云南又岂会并入我大明……” “妙哉!妙哉!” 叶适之也跟着称赞道。 “古往今来,除周朝、汉朝以及晋朝之外,再无分封之说,皆是因为诸臣认为分封容易引割据内乱,致使手足相残,伤及国家之根本。若分封于化外之地则无此虑,……” 称赞之余,叶适之看着着众人说道。“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筚路蓝蒌以处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王事” 这是《史记.楚世家》楚国的记载,然后说道。 “若是没有周王封楚熊于江南,又岂会有今天湖广江南的繁华?” “明达说得不错。” 李从业是绝不会让其它人来抢他的风头的。 “如果当年成祖下西洋时,能够分藩王于南洋,甲申天变之时,各藩自会兴王师入中原,扶我大明帝室,如此……” “尔等所想不过只是异想天开罢了!” 吴从龙没料到他话音刚落,那边就有人把头一盆凉水当头给他浇了下来,浇这盆凉水的不是其它人,正是朱明忠,从他们谈论着所谓的“分封”时,他知道他们会说什么,于是立即反驳道。 “此议断不可行,藩何罪而流万里,单就是一个桂王,尔等尚有些议,若是将我大明宗藩皆遣于南洋那种瘴疠之地,今上苛刻宗藩之名恐怕也就坐实了,如此,罪君之事,谁人敢言?” 正文 第33章 心动 (第二更,求支持) (12点还有一更。) 尽管口中加以驳斥,但是当离开了书院,回到了客栈之后,朱明忠的内心,却像是有把火焰在那里燃烧着一般。 一直以来,对于如何处理宗藩的问题上,朝野可以说是争论不止。 朱元璋在建立明王朝的同时,正式确立了封藩制。所谓封藩制,即将自己的诸子和个别宗室封为藩工,让他们率领精兵分驻全国要塞,建立起由皇权直接控制的军事中心。一方面,用以巩固边防,另一方面,用以削弱诸功臣将领的军权,监视各地的文武官吏,运用强大亲藩为屏卫,确保朱氏皇统的巩固。但是从建文帝开始,历代明朝皇帝为了确保大权独揽,就不断地削藩。一再加强对宗藩的监视、约束和限制,逐渐形成了“藩禁”制度,并且愈演愈严,愈演愈密,旨在从各方面加以裁抑和箝制。明代的“藩禁”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朝历代中是最严酷最苛刻的。那些“天潢贵冑”、“龙子凤孙”的皇族们,实际上成了一些被圈养在一城之中的未定罪囚犯。 而最后换来的又是什么呢? 不过就是几十个徒有虚名的,坐糜厚禄的藩王。到了流寇横行、清虏入寇时,那些像犯人一样被禁于王府中藩王们,就像杀猪似的被杀、被执,根本没有任何用处,更谈不上“夹辅皇室”。 当然,也不是没有丝毫用处,相比于宋朝皇室孤立,宗室不振的弊端,尽管在明朝的藩王却不断成为抗清力量的旗帜,至少还有那么一点用处。不至于像宋朝一样被人连根拔起。 也正因如此,在朝野之中,顾炎武、黄宗羲、吕留良、人都曾支持过分封制,甚至主张藩王领兵、属民,毕竟清虏的入寇,亿兆人惨遭杀戮的现实,让他们清楚的意识到,如果甲申年藩王仍似明初时那样领兵,或许不能“夹辅皇室”,但至少可以让天下生灵免遭涂炭。 对于他们的这些建议,主张“大一统”的朱明忠自然曾毫不客气的加以抵制,甚至开始借鉴满清对亲王封爵,试图把宗室都安置于南京以及北京。 但在这一问题上,朱明忠仍然显得极为犹豫。 毕竟一边是宋朝皇室孤立,宗室不振的弊端。一边是宗藩林立使得大明可以有以藩王为抵抗异族的旗帜。而在心底,当然还想到了辛亥年,面对革命时满清宗室的无可奈何。 究竟,应该如何处置那些藩王? 当然,朱明忠考虑的不仅仅是桂王,鲁王等宗藩,那些宗藩不过只是名义上的“亲人”,他要考虑的是自己的儿子们,现在他已经有了五个儿子,在将来,还会有更多的儿子,是像明朝一样行“藩禁”,像囚徒一样被囚于王府?或者像满清一般,让其于朝中为臣。再或者,像现在这样,将其分于南北两京,只是作为一个特殊的食禄群体存在?当然,他们的子孙不会永远是食禄一族,毕竟考封是按世系依次降等,以至降为不入等级的“闲散宗室”,除了可以在公学中接受教育外,治罪需要交由宗人府,其它与老百姓并没有什么差别。 但是,无论是唐宋也好、元清也罢,他们在面临危局的时候,皇室羸弱,究其原因是关键时刻无人翊卫皇室,靠大臣?朱温?还是像自己这样的“皇子”。想要长久保持天下必须依靠宗亲力量,才能达到拱卫中央的目的。 至少在这一点上,朱元璋的选择并不能说是错误的,唯一的错误是什么?恐怕就是分封的地点! 当然,还有分封的形式! 无论是先秦时期的分封,或是汉代的分封,亦或是晋代分封,都有其自身不足,即使是明朝在汲取历代分封得失上弄出的“惟列爵而不临民,分藩而不赐土”分封制,也有其弊端。在朱元璋死后,朱允文为加强中央权威,也只能选择削藩,靠着靖难起家的朱棣,也选择了削藩。 那么现在怎么办? 尽管那几个青年学子的谈论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是却让朱明忠看到了另一种可能。尽管表面上加以驳斥,但是朱明忠一回到客栈,就叫罗恩成找来一张南洋的地图,这地图在京师好找,可是在开封却不好找,最后罗思成费了一番周白,才从书院找到,而且是一副足在两寻宽的大幅地图。然后朱明忠就将地图铺在地上认真的研究起来。 尽管这副地图上标写着《南洋疆域图》,但其实属于大明的地方并不多,除了占城献国设占城布政使司之外,也就是南天门以及废缅甸后设立的平南布政使司两地,虽说两年前通过谈判,从真腊王手中购买了湄公河口数万平方里的土地,设立了广南总督,但除此之外,也就只有几座位于平南半岛(马来半岛)的港口据点。 也就是说实际上,大明在南洋的领地并不多。不过既便如此,为了促进移民,在过去的三年间,通过报纸传播通俗连载小说的方式,刊载了一批殖民探险类的小说,其套路非常简单,无非就是寒门子弟为了寻找生计,滔海讨生,然后在海外如何披荆斩棘,成就一翻事业,最后功成名就。 这种小说的甚至还是朱明忠授意人编写的,无非就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在大明之外还有更为富庶的存在,只要他们愿意,可以在那里开辟万亩庄园,获得巨额财富。 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一定,但海外定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不靠谱,但海外定有黄山海。 也正是因为这些小说的鼓动,有一小部分的明人主动的投身到海外殖民的行列中,当然更多的明人知道在大明之外,还有一个更为广阔的天下。他们或许并不知道海外到底有多么广阔,但是却知道那里并不像他们想象中的那么贫瘠,甚至还更为富庶。那些教人冒险、发财小说的固然俗不可奈,但是它的功劳却是显著的,它将许多知识通过一种特殊的渠道普及给了天下人。 这才是最重要的。 也正因如此,在图书馆中才会挂上这么一副差不多有三寻宽、两寻高的大地图,目的就是告诉世人,南洋有多少岛屿,有多少番国,有多少未知之地。而每一个未知之地,都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机会。 尽管摆在朱明忠面前的这张南洋地图,与后世相比根本称不上准确,更谈不上完美,但是却基本描绘了南洋的形态,地图上注明的大小岛屿已经多达数百个,标注的港口也有上百个。 当然,这副地图还有其不准确的地方,就是现在巴达维亚已经变成了大明的地盘,那里是大明的宣南州,朱明忠早就打定注意,要将桂王封藩在那里,之所以选择那里作他的封地,除了够远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桂王信天主教,而天主教又是当地土著信奉宗教的天然敌人,无论如何,他都不会再改信他教的。所以,没有人比他更适合去那里。 除了巴达维亚,还有什么地方适合作为封地? “陛下。” 趴在地图上的朱明忠,正全神贯注的研究着地图他只应了一声,然后手指着苏门达腊岛似自言自语的说道。 “我记得是海军情报处提到荷兰人和英格兰人都在这里设立有据点,在北部还有亚齐人。英格兰人还在苏门答腊的亚齐、占卑建立了商馆……就是这里……” 指着地图上的苏门达腊,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这里倒也合适,嗯,还有这里……” 手指在婆罗洲一带点了点,这里现在还是一片处女地,除了文莱、马辰等少数土邦之外,倒也没有其它的势力,顶多也就是有英格兰或者荷兰的商业据点,就像是这几座小港口。 “陛下……” 又一次,罗思成喊了第二声,朱明忠才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却见他正欲言又止的望着自己,朱明忠不由问道。 “有什么事情吗?” 罗思成点点头,迟疑了一会后,才小声说道。 “陛下,河南巡抚吕留良知道您在开封,来这里求见陛下。” “哦?” 朱明忠一愣,然后反问道。 “吕留良是怎么知道朕在这里。” “这个……” 罗思成斟酌了一下用辞。然后解释道。 “陛下,此事都怪臣考虑不周,之前在为陛下找寻地图的时候,因为只有图书馆中,所以,才不得不借用官府,才借来了这份地图。” “哦,是这样啊。” 朱明忠不以为然的把目光又投回到地图上,在这个时间于开封找到南洋地图,没有官府的出面,图书馆是绝不会开门的,这个点想找地图,确实非得官府出面不可,难怪这地图会这么大,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地图甚至有可能是全开封仅有的一份南洋地图,看来,这地理知识普及,还是任重而道远啊。 “既然已经知道朕来了,就让吕巡抚进来吧,正好,朕也有些事情,想与他谈上一谈。” 正文 第34章 (第三更,求支持) 机遇! 有时候,人们并不清楚,自己会面对什么样的机遇,对于叶适之和李从业来说,他们不过只是两年前考入大梁书院的学生,原本他们的人生道路应该是在书院毕业后,然后尽力通过文官考试。 虽说现在大明已经废除科举,可是大家都知道,书院毕业相当于成为“举人”,也就是具备了作官的资格。毕业者可以通过文官考试,进入官场。除了没有状元、榜眼之类的称号,不能夸马游街之外,倒与科考的结果没有什么区别。 通过考试,进入官场。古往今来从来都是如此。 这是叶适之和李从业他们以及行多同窗初考入书院的初衷,当然,他们中的不少在进入书院后,会沉迷于实学之中,进而改变了初衷。不过,无论是叶适之也好,李从业也罢,他们两人都是初衷不改,专心仕途。 只不过,他们并不知道,现在,在他们进入山长公室的瞬间,他们的命运已经发生了变化。在进入公室的时候,他们便看到了巡抚吕抚台,而在吕抚台身旁站着一个比他们稍大几岁的青年。 他是……昨天晚上见过的那个人?他是谁? 尽管好奇,他们仍然先行揖道。 “学生见过抚台。” “免礼。” 在受礼时,吕留良还是朝着陛下看了眼,虽说陛下穿的是便装,可他毕竟是臣。但之前陛下已经有了叮嘱,昨天与陛下的秉烛夜谈着实让他受益良多,所以在陛下说要见一见这两个学生时,他自然不会拒绝。 “这位是京里来的客人,今天本官请你们两位过来,正是受这位公子之请,想和两位聊上一聊。” 受公子之请? 叶适之和李从业两人都好奇的看着那位公子,对他的身份更是好奇起来。就在两人好奇之余,只到吕留良问道。 “本官听说,昨日你们两位皆有高论,言道,平安、占城等新纳之土,不宜实施州县制,可是如此?” 抚台的反问,让叶适之、李从业两人无不是心头一紧,乱议朝政……嗯,似乎大明朝还没有人因为议论朝政被处刑罚的,法无禁止既是合法。 “这,学生……” 犹豫间,面对巡抚投来的目光,余光看着笑而不言的青年,心知已经躲不过去的叶适之便说道。 “这确实是学生所言。” “哦?” 眉头一抬,打量了一眼这个穿着一身儒袍的叶适之,吕留良便说道。 “那说与本官听听缘由?” “回抚台,学生以为如平南、占城等新纳之地,行州县制,非但会适得其反不能令其归附为我大明行省州县,甚至还令我朝苦心经营毁于一旦。” 吕留良并没有打断他,而是示意他说下去,至少朱明忠则只是端着茶杯,坐在那里,看着这两个年青人。 有时候,年青人的畅谈,总能开拓人们的视野。 “永乐五年,安南黎氏篡权,成祖乃起兵南下征讨,将之消灭,朝廷遍求陈氏子孙,欲立为国王,安南官吏耆老说已被胡季犛所“灭尽,无可继承陈后”,并向明廷提出“安南国本交州,愿复古郡县,与民更新”,永乐六年,成祖颁下《平安南诏》,应安南官吏耆老的请求,将当地改名“交址”,进行直接统治,设立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等“三司”,建立起府、州、县与内地行省别无二致。可以说,我大明收之安南,可谓是顺应民意,按理来说,既然民心在我,交址应该永归我大明。可为何区区二十年后,却无功而返,面对交趾军民反抗,朝廷只得撤离安南?” “失交趾早有定论,严从简论及安南之失时曾言,我大明失去安南,第一在于不让张辅在安南镇守,当年成祖以张辅为帅,其先后四次交阯平叛,并建置郡邑。所以交阯人最怕张辅。因此,后来张辅调回中枢,黎利又起兵造反。宣德年间,柳升再次兵败交阯,宣宗召集大臣廷议,打算放弃交阯,张辅力争也无法改变。;第二在于驻守安南的官员贪暴,致使安南动荡不安;第三在于时臣只会小门小户算计,而不看见保有安南的远利。当然,宣宗是自幼深受理学在德不在险教诲的,谨记高皇帝的不征之国祖训,一直有放弃交趾的打算,正值明军刚受到挫败,自然也就顺水推舟了。” 吕留良不假思索的回答道,昨天与陛下秉烛夜谈之后,原本一夜未睡的他想去了图书馆翻阅了史书,以查找对安南的资料,但因为时间已晚,不愿意打扰的他,现在只是凭着以前的一些阅览书籍时的此许记忆回答罢了。 “抚台所言甚是,只不过,以学生看来,其一、其三,皆不过是言之勉强,安南人惧怕张辅是真,可难道朝廷必须以张辅永镇安南不成?所谓张离黎反,不过只是假词而已,即使是张辅于交趾时,亦偶有土官起事。至于其三,即便是宣宗谨记高皇帝的不征之国祖训,若无官军于交趾屡屡兵败,朝廷又岂会顺水推舟?” 见叶适之毫不客气的撕碎了大明撤离交趾的两块遮羞布,朱明忠点头称赞道。 “确实如此!张辅不可能永镇安南,而且,若无屡屡兵败,即例是宣宗有意撤军,亦不敢轻弃祖宗新拓之地。” “公子所言甚是,交趾虽是化外,可也是祖宗开疆新土,谁人敢轻易言弃?若是如此,那可真是不孝……” 不待叶适之把话说完,吕留良便厉声斥道。 “大胆!尔是何人,居然敢以下言上……” “吕抚台言重了,以今言古,以下言上,不过是言以事,而非言以人,无妨。” 朱明忠微笑着示意叶适之说下去,而被吕留良这般训斥,又见这位公子轻描淡写三言两语,就让巡抚不再言语,对他的身份无疑更加好奇了。而一直立于一旁的李从业,在注意到巡抚的恭敬时,再联系着这位“公子”的年岁,心头顿时一紧,难道是……是那位。 不过,叶适之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被巡抚一通训斥,意识到自己失言的他,连忙回到话题。 “成祖初设交趾时,以黄福为交趾布政使司,他曾上奏朝廷“‘交趾赋税繁重不一,请酌定,务从轻省’……”,如此待民以宽才有了交趾归附之初的安稳。而到了永乐九年,交趾左参政刘本,向朝廷奏日:“交趾僻居海隅,其民初附,未知朝廷礼教,冀宽以抚之,若骤拘,法度加以繁役,未有不激变者。……如将一切不急之务,姑皆停止,仍降恩旨,安抚人心,庶几蛮民绝贼之念。”这些话等于是在说我大明官员在交趾骤拘罪人,繁役不断,急功近利,盘剥百姓,是交趾百姓反抗的根本原因。尤其是在黄福北归之后,倍受盘剥的交趾人更是无处申诉,官逼民反的形势完成,于是叛变纷起,遍地烽火,如此交趾自然不保。” “为何偏偏交趾如此,而那些官员于内地却不敢如此?” 深以为然的点头之余,吕留良好奇的问道。 “抚台,而安南自秦汉起直至唐朝,皆是中国疆土。成祖复其改交趾省,方令故地重归中国。可是,如此仍不改交趾为初纳新地的事实,因交趾省地处偏远,内地官员视交趾畏途,其地方官大多数来自邻近的广西、广东、云南三省,且只不过略识文字,他们冒险深入蛮荒,所为者不过就是发财,且因为交趾初附,即使是其盘剥致使民反,也可言称“土民思旧作乱”以掩盖其盘剥。若有桀黠者加以鼓煽,自然也就是叛乱四起了。” “依你这么说来,皆是恶吏坏我交趾之事了?若是一味待民以宽,又如何能让土民畏法?让其甘为顺民,受我中国教化。” 吕留良冷笑道。 “所以,才需要恩威并施,顺者受我中国教化,逆者杀之,可若是官逼民反,自然就是二十年经营,附之东流了。” “那么,照你这么说,在占城、平南施行州县,不过只是下策,绝无施行的道理了?” 问出这个问题时,吕留良特意朝陛下看了一眼,这两个地方,可是陛下为大明打下的疆域。 “非是绝无,而是不妥!” 叶适之直接了当的回答道。 “当年官员视交趾为畏途,今日学生亦听闻朝中官员皆视占城市、平南为畏途,视于两地上任,不异流放。而吏部择人时,往往以不称职官员往两地,作为惩罚,如此,长久以往,两地尽是劣吏之时,就是两地叛乱四起之日。” “所以……” 吕留良看着叶适之,然后沉声说道。 “你才以分封为解决之法?” 在提及分封时,吕留良的内头还是猛然一动,毕竟,他是分封的支持者,而且是宗室领兵分封的支持者,在这一点上,朝中许多官员与其立场一致,毕竟清虏入寇的教训,让他们不得不引以为戒。 只是一直以来,他们都无法说服陛下,但是现在,陛下,似乎有些意动了。 “封建西南,有何不可?” 迎着吕留良的目光,叶适之回答道。 “与其让朝廷数十年之功于贪官污吏手中毁于一旦,还不如裂土宗室为诸侯,让他们为大明拓土守边!” 正文 第35章 三代之盛(第一更,求支持) (今天三更!求支持!) 裂土宗室为诸侯! 当真是胆大包天。 在这一瞬间,吕留良甚至有一种想要站在起来大声训斥叶适之的念头。 毕竟,自从秦朝以来“大一统”思想,早就渗透到了国人的骨子里,虽然汉晋皆有分封,但那并不是真正的裂土。而现在叶适之的建议却是“裂土”。 此时,吕留良甚至有一种感觉,他甚至怀疑自己最初的选择是对还是错。 清虏入寇,宗室不振,大权旁落,以至于天下迅速为虏占据! 正是这样的教训,使得吕留良与顾炎武等人一样,都是分封的支持者,当然,他们的主张各异,但是大抵上都是遵从明初的分封原则,也说是“惟列爵而不临民,分藩而不赐土”,藩王只领兵驻扎要桉屏卫中央,不过为了防止削藩和藩王作乱,却也对进行了一些改进,他们甚至借鉴了满清的“满城”,只不过,他们构想中的“满城”,是藩城,藩城内有王府三卫驻防。 可无论如何,这种封藩卫国的弊端都是无法掩饰的。 一边是削藩与靖难的历史,一边是清虏入寇,宗藩无力卫国的现实。 也正因如此,在分封一事上,朝廷争论了三年,都没有得出一个所以然,而现在,叶适之的这个裂土宗室为诸侯的建议,在让吕留良震怒的同时,却又让他在冷静之余,看到了副一种可能。 自古以来封土列侯都是一把双刃剑,那怕封的是自家的宗室,也是如此。支持的人觉得它可以藩屏中央,有封藩卫国的作用。而反对的人则认为其导致分裂和战乱。藩王可以藩屏中央,可是他们的力量有多强,那么他们危险就有多大!若非如此,又岂会有成祖的靖难? 在这点上吕留良以及所有支持分封的人都看得非常清楚。 三代行分封建之制是不得已而为之,毕竟那个时候,不过只是洪荒之世,声教未通,各君其君,各子其子。实施分封制,自然是再适合不过。 所以既便是千年来的“大一统”思想,使得他抵触裂土宗室为诸侯,可是他的心里不得不承认这一办法确实是上佳策——封于海外的藩王,即便是有兵,也无力割据。因为他们内部还有更多的挑战——当地土民,他们必须要教化土民,才能安稳内部。 他甚至想到了云南的黔国公,若是没有黔国公封藩云南,那云南又岂会成为大明一行省,只可惜,最后黔国公和其它藩王一般,都被收走了兵权,可即便如此,黔国公对三宣六慰诸夷的影响力,也远非朝廷所能相比。 “秦始皇统合六国,制天下以郡县,自汉以来,遂为定制。此中国裂郡县行分封,自然易起动乱,可若是将宗室分封于占城、平南等地,他们所列之民,皆是新纳夷民,如何安地抚民,才是当务之急。如此内患重重之中,分封宗亲必定会竭尽可能与朝廷加强联系,以寻求朝廷在人力、物力上的支持。即使是等到他们有能力割据地方,至少也要二三百年,至于想挑战朝廷没有四五百年是绝不可能,就如同周天子行分封一般,至少四五百年的时间内,大明都可将坐享其利而不受其害。” 昨天在回到宿舍之后,叶适之与李从业又谈了许多,初时的突发其想,在他们的谈论中,慢慢的越发成熟起来。 “封藩王于夷地建国,以宗室教化夷民,如此,非但可取藩王屏卫中央之利,又无割据地方之害。如此才是我大明分封之上策。” 叶适之说出这句话之后,吕留良的脸色变得极为严肃,而朱明忠面上的微笑,同样也谈去了。 “还有一个好处,你没有说。” 过了好一会,朱明忠终于开口说道。 “那就是若以此封邦建国的话,大概这天下的人才,也就多了不知多少去处,就像我大明,因弘扬实学,所以经学、八股尽废,如果行封建之制,这天下的人才,就如春秋战国时一般,此所不容,可往他所,在此国混不下去了,可以到别国去。你们说是不是,到时候,可就不仅仅是君择臣了,臣同样可以择君嘛。” “什么?” 原本还只是夷地封邦建国好处叶适之顿时惊呆了,吕留良、李从来也惊呆了。无论是叶适之说什么都不会让他们更加吃惊了。 “君可择臣,臣亦可择君……” 此时的李从业显然已经忘记了这位的身份,他喃喃自语着,尽管神情呆滞,但是目光却显得有些狂热。 “哈哈,臣亦可择君……” 李从业忽然站起身来大笑着,他甚至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如此,如此……我大明必将再,再现三代之世,再现三代之世!哈哈……” 何为三代之世? 不正是分封之始吗? 但凡是任何一个读书人的心中,都有一个“三代”的梦想,在他们心中,三代无疑是古往今来最完美的时代,也正因如此,当李从业笑喊出这句话后,所有人都看着他, “哈哈……三代之世!” 李从业忽然睁开眼睛望着那位公子纵声大笑着。 朱明忠却只是冷冷的望着李从业并不说话,他的姆指在杯边轻轻的划动着,整个人都在那里沉思着。 思索着什么? 思索的自然是某种程度上的竞争。 君可择臣,臣亦可择君! 春秋战国时为何学说纷云?正是因为人才以及学术的流动,欧洲在近世,为何崛起,也正是因为相比于的中国的大一统,分裂的欧洲人才的流动是积极的,学术以及科学上的竞争是激烈的,而这一切,恰恰是大一统的王朝所不能提供。 大一统的王朝固然阻止了分裂与混乱,但是同样也带来了学术上的自负与停滞,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兴儒学罢百家,就是某种学术上的大一统,而这一种大一统的原因是什么呢? 是因为对于统治者而言,百花争鸣的学术思想,同样也是危险的,为了便于统治,古人总想找到一个捷径。所以,他们选择了罢百家,大帝国的统治者,不仅需要大一统的天下,同样也需要大一统的受他控制的学术。 这是好事吗? 对于统治来说,是好事,因为学术和思想是受他控制的。但是对于文明发展来说,这是好事吗? 作为皇帝,朱明忠当然不能仅仅只考虑文明,实际上,作为皇帝,他甚至变得更加自私了,过去,在反清的过程中,他考虑更多的是文明的延续,甚至考虑到在海外延续中华文明。但是现在,作为皇帝,首先想到的是如何让他的帝国千秋万代。 自私是人的本性。 也正是这种本性告诉他人,封国建邦是天下混乱的开始。统一不容易,不能设立不利于统一的封建制度,统治如此幅员广大的帝国必须保证中央集权,绝不可分权。 可另一方面,另一个声音同样也在告诉他,于夷地封国建邦,并不是坏事,至少可以像周天子分封天下时一样,让中华文明借着分封再一次扩散,南洋以至于整个世界,都将会受到汉文明的洗礼。 就文明的发展来说,这种扩散无疑是符合汉文明利益的。同样也是符合国家利益的,毕竟,自此之后,大明都不需要再负担宗室的开支,而且可以获得“藩屏中央”好处。 可是,这真的最好的选择呢? “为避免藩王割据,可以设立“藩禁”,两藩王就封后不经朝宫奏准,不许叙会相见,藩王就封后,不经特许不得还京入朝……” 这边因为“三代之世”激动不已经的李从业话,更是适当的补充了叶适之之前的不足之处。 “全无必要!” 叶适之摇着头,然后继续说道。 “既然已经封邦建国,何需再设藩禁,若是如此,岂就是于共藩国为王府,将其禁于藩国之中,与其如此,反倒不如干脆一些,不加限制,况且他们于夷地身处蛮夷之中,必定是以国人领野人,若是野人反抗,必然兴兵讨伐,如若一国野人势大,其藩王自然可请求就近的宗亲兴兵来援,嗯,也就是“尊王攘夷”,如此又岂需要设立藩禁?” 尊王攘夷。 在他们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言道着,心情无法平静的吕留良,不时的看着陛下,他看到陛下的神情肃穆,并没有因为两人的言语显露出丝毫的怒气,同样也没有因为表示出欢喜之意,而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似乎就是一副任由他们说下去的样子。 不过吕留良能够看得出来,似乎陛下真的在思考着这件事的可能。 陛下会如何选择? 封邦建国! 将宗室分封于海外,似乎,并非不可能。至于苛待宗室,如果仅仅只是将他们的王府设立于海外夷地,倒也难免有这一说法,可如果是让他们于夷地建国,这又怎么会是苛待呢? 只是陛下? 就在这时,吕留良听到一直沉默不语的陛下的说道。 “你们可知我大明有多少宗亲?” 正文 第36章 藩王(第二更,求支持) (9点还有一更,求支持) 大明有多少宗室? 至明朝末年有宗室十三万。当然,这些宗室不可能都是亲王。至于这些宗室待遇,同样也是存在严重的两极分化的。郡王以上,过得是富可敌国的生活。郡王以下,跟老百姓相比,也只是勉强生活罢了。 实际上大明将近三百年的历史,有封号的亲王一共有八十三位。其中,实封亲王六十三位,追封亲王二十位。截止到崇祯继位时,还剩下二十九位有封地的亲王。加上崇祯封的两名亲王,有亲王封号的人一共是三十一位。 在明末流寇起事的过程中,分封于各地宗室更是首当其中遭到了屠杀。张献忠陷了武昌府,楚王朱华奎全族2000多人杀的干干净净。流窜到四川之后,又将蜀王朱常浩全族屠杀。与其相比李自成也不逊色。在河南境内,洛阳的福王全族被其屠杀,开封的周王亦是如此,只有少数嫡系血脉成员生逃。在山西境内,代王、晋王两大藩王全族4000多人也被杀的只剩下了几个幸存者。 到了满清入寇之后,那些投降的宗室中,血脉偏远者或许还能留一条命,那些血脉与皇族接近的人基本上都被清军杀掉。 现在,大明还有多少宗室? 不过区区三十六人,其中既有得郑成功庇护的,也有随永历朝一同颠沛流离的,还有张煌言、李子渊找回的散落民间的宗室,即使是现还有一些幸存者在某些角落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以至于各地官府总是不断发现“散落”的明朝宗室。 但现在,真正袭爵的,只有三十六人。在对待散落民间宗室的问题上,朱明忠并没有顾及亲亲之谊,除非是各藩近支外,其它血脉偏远者,往往都是发银百两、官田数百亩让其生活,除了名字之外,他们与普通百姓没有任何区别。 甚至就是对待自己的名义上的“弟弟”,朱明忠也显得有些犹豫,毕竟,按照他的想法,除了随明军逃离有封爵的宗室,其它宗室的死活他压根就没有丝毫兴趣。 可,不行,至少在名义上,他是朱由检的儿子。继承了皇家的名份,自然经继承皇室的责任。 养育宗亲,自然就是他的责任,银百两、地百亩,其实就是为了让那些偏远宗室能够自食其力。可另外三十六个有爵位的呢? 他们怎么办? 自然是朝廷按亲王、郡王俸禄发俸银、禄米了。而在这些亲王郡王之中,谁的地位最为尊贵? 是已经由王士元改名回朱慈焕大明浙王?虽说他与皇帝一样,都是孝烈皇帝的血脉,可也是血脉相近。真正最为尊贵的,恐怕还是桂王朱慈煊,毕竟他是孝匡皇帝的儿子,曾经是大明皇位的继承人。 也正因如此,在所有的宗室之中,他是唯一一位在中都有王府的亲王,当然,这亲王府自然不比旧时的桂王府,甚至也比不上南京的那些宛若宫室的王府。不过对于朱慈煊来说,他压根就不会考虑这些,于他而言,即便是直到现在,他仍然记得,那天离开皇宫时是何等的惊恐,记得内衣被冷汗浸透的恐惧感。 “如,如若陛下杀孤,孤该怎么办?” 又一次,朱慈煊看着潘仁远,有些惶恐不安的问道。 作为的藩王,朱慈煊或许才是真正的孤家寡人,三年前,离开万年前往京师为父皇守制时,他曾以为自己必死,所以遣散了愿意追随他的老臣,他不愿意耽误他们的前程和将来,只有几名太监和宫女随行。 尽管朱慈煊曾忧心过自己的生死,虽然他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但是当一切到来的时候,他还是显得极为惶恐。他甚至不知道应该对谁说,也就只有潘仁远了,毕竟,潘仁远欠他一个情。 因为正因为他以藩王的名义出具了一纸凭文往刑部,以潘仁远为家臣,使得他不必再前往东北定居,这是藩王的特权,当然是有限额的,亲王可以赦免四人的流罪,不过即便如此,也必须待到对方服完流刑。 机缘巧合下,在途中与潘仁远结识后,自以为时日无多的朱慈煊便想帮他一帮,所以才会以其为家臣,免得他再返回东北。现在,作为他唯一的“家臣”,自然也就求助于潘仁远了。 “陛下昨日不杀大王,今日也断无杀大王的道理,况且,既然陛下已经许诺封大王于宣南,大王自然无须如此这般顾虑重重。” 提及“宣南”时,潘仁远的心里不由的一阵苦涩,难道这就是命吗?原本得到大王“赦提”的他,以为作为桂王的家臣,他至少可以呆在南京,或者北京,而不需要携妻前往东北,可是谁曾想陛下却将大王封藩于“宣南”,这无疑于等于再次流放他于南洋,那地方离开本土更远,作为桂王家臣的他,当然要随其一同过去。 不过,对此潘仁远倒是没有丝毫怨言,毕竟,桂王当初是要帮他免遭流放之苦,可是谁又能想到居然会有这样的变故,谁能想到,陛下居然会把桂王流……分封到宣南,那样的天涯海角之地。 有时候,很多事情并不是他们所能左右的。无论是对于桂王还是潘仁远来说,他们不过只是命运的棋子,任由他人摆布。 “宣南、宣南,那种地方,孤听说当地土人皆是蛮夷,信奉蛮教,孤到了那里……万一要是碰到了土人作乱,孤只怕是性命难保啊!” 桂王喃喃自语着,那神情中尽是惶恐状,他隐约觉得,陛下必定是想要借刀杀人。或者说是他的那个“皇兄”想借刀杀人。 “大王是担心……借刀杀人?” 即便是在桂王府中,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潘仁远还是朝着左右看去,唯恐被人听到他与桂王的对话,毕竟,朱家当年可是有锦衣卫的,虽然现在没有了锦衣卫,可谁知道有没有类似的机构? 指不定在这王府之中就藏有那位的探子,万一要是把两人的话传到那位耳中,单就是这番话,恐怕都能治他个死罪,但是为人臣,必须要忠君之事。他是桂王的家臣,就必须要尽忠职守。 “土人性情顽劣,当年孤随先皇流离缅甸时,既有土人作乱,若不是陛下派人营救只恐怕早已落入土人之手,性命未尝可知,这土人……不能不妨啊。” 生于帝王家的朱慈煊非常清楚,什么样的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现在表面上看起来他提的是土人,可是最后的几个字才是关键。 陛下有没有可能借刀杀人? 当然有这种可能。 况且曾经的遭遇告诉朱慈煊,那些土人皆不可信。 “这……” 潘仁远沉默着,一时间却说不出话来。 大明的藩王看起来尊贵,可实际上,却不过只是一群被圈禁于王府之中的囚犯,尚未垄爵时还能出府,可一但成为藩王,便不能出府半步,尽管现在大明已经取消了“藩禁”,可那是因为藩王没有就国,一但就国的话,势必会再有藩禁。有了“藩禁”,那么困守王府中的大王,恐怕就是形同囚徒,如果是在大明,自然无需忧心安全,可是身在宣南那种化外之地,若是有土人作乱,岂不就是必死无疑? 沉思良久之后,潘仁远看着朱慈煊说道。 “大王,若是如此,恐怕大王还真得想办法不了,以臣之见,不妨给仪正卫配上火器,如此,想来即使是有土人作乱,凭王府坚墙,应该也能抵挡一段时间。” 潘仁远口中的仪正卫是藩王身边唯一的“武力”,不过往往都是负责打仪仗以及保护王府,仪兵数不过仅只有千人,这些人打仗或许不可以,但用来看家护院,倒也勉强堪用。 “火器?” 朱慈煊立即说道, “若是给仪正卫配上火器,朝廷中到时候会不会有人弹劾?” 这藩王之所以沦落到形同囚犯,与那些个大臣为了投皇上所喜,纷纷弹劾藩王有很大的关系,也正是在他们的弹劾中,藩王成了高墙中的囚徒。 配火器,万一要是有人说他有不臣之心,这岂不等于送刀给陛下? “大王别忘了,这火铳是可以自由发卖的,而且臣在东北时,虽是服流徒之刑,可也需要按照规定自配火铳、刀剑,以防止土人袭击。无论是在东北,还是南洋,都有规定每个成年男人都必须拥有一支火铳、一把刀剑、两斤火药和十斤子弹。百姓尚是如此,藩王难道配上几支火铳,就是作乱?” 无论是东北也好,南洋也罢,治理当地都遵循一个原则,就是尽可能把最多的自由汉人武装起来、并随时能应召作战,所以才会要求他们配备武器,以备在土人袭击时,迅速集结动员,抵挡敌人的入侵。 “能,能行吗?” 看着潘仁远,朱慈煊说道,到了南洋之后,最让人担心的恐怕就是“借刀杀人”,如果能凭借仪正卫保全自己,他当然愿意。 “关键要看这仪正卫的人选,不知大王可有合适的人选?” 正文 第38章 时值盛夏,葱茏的绿树掩映着京师中央的皇宫,经过几年的整建,现在的皇宫已经初显其雏形。皇宫之中那经过精心修剪的园林,到处都蝶舞蜂喧,尽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宫内的园林,在那绿叶成荫花园石径上,作为皇帝的朱明忠正于其中慢步踱着。他的身上穿着宽大的衣裳,尽管他看似平静,可是却也显得有些心绪烦乱,甚至因为天气闷热,所以那心情也越发地躁动起来。 已经三年了! 三年前,他登基成为大明的皇帝,年号兴乾。 这个年号虽然喻意颇佳,天命中兴。可是在他登基之后,所面对的又是什么样的情况呢? 所面对的是一个疮痍满目的国家,近二十年的战争,让这个国家损失了80%的人口,而且在国家的内部,也是存在着种种问题。 作为一个后来者,他一直在试图用自己的方式,去改变这个国家。 废科举、兴实学,他试图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改写未来。当然,更为重要的是社学的小学化,县学的中学化,再加上府学的高中化,书院的大学化,朱明忠用一套特有的方式建立了17世纪的教育体制,这个体制将会开出什么样的果实,现在尚难预料,但可以肯定的是,未来势必会与他熟知的未来有大不同的发展。 而为了这个“大不同”,他甚至选择了休养生息,而不是且将余勇追穷寇,当然,之所以未追穷寇,是因为对于穷寇他有另外的打算。 稳定与发展,然后再积累力量,一拳将对方彻底打倒! 这才是朱明忠的选择,也是现实的需要,是最好的选择。 可是,现在大明内部稳定了吗? 表面上的稳定,实际上却是暗潮涌动。 废除科举给天下带来的冲击,不会在短时间内散去。而且,李定国至今还没有进入中枢,这意味着国家仍然处于分裂状态。而朱明忠所希望的“富国强兵、民富国强”的最终目标仍然遥遥无期。 而在另一方面,对南洋以及东北的开发,非但没有带来预想的经济收益,海外的拓殖反而像一座深不见底的潭穴,正在吮吸着本土的资源。毕竟,经过流寇以及清虏的反复屠杀之后,现在的大明人口不过只有区区三千八百余万人,即便是“摊丁入亩”后,各地的隐丁纷纷涌出,人口也不过四千余万。稀少的人口相比于国内充足的土地,使得百姓自主移民的动力极为轻微。 也正因如此,动辄流放就是大明律令的核心,其目的就是为了促使百姓移居海外。甚至现在禁止乞讨,将乞丐流放于东北、南洋,也是为了基于这一理由。 至于现在被人称为之“弊政之首”的“官山海”,将天下的山林川泽皆收于官,百姓私垦、私伐者流万里,同样也是了人为的造成“耕地紧张”,进而促使百姓移民海外或者东北。 但是,作为这一弊政的倡导者,朱明忠很清楚,从废除科举的那天起,在大明,在大明的各个府县、乡村之中,对于他的不满,就像是像随风而起的烟雾,充斥大明的各个角落。 那些对朝廷废除科举、八股心怀不满的士子,天下何其之多?恐怕不下十数万人,他们会借口“官山海”煽动天下百姓的不满,毕竟,在“盛世滋丁”的思想主导下,不能随意开垦土地的百姓,面对官府控制的荒地、山泽,必定会心怀不满,私垦、私伐带来的流放,必定会激起民众的怒火。 到时候,该怎么办? 这时,一个人影又浮现在他眼前,每当朱明忠在碰到难题的时候,这个人影便会浮现出来。他就是于煤山上吊殉国的崇祯皇帝。 崇祯不能算得上是昏君,可为何最后只能吊死于煤山? 每到这个时候,朱明忠都会想起他,想起这个名义上的父亲,之所以会想起他,是因为他知道,那是对他的警告,崇祯的遭遇警告着他,一但失败意味着什么,不仅仅只是国家的未来,同样他个人也有可能会重蹈覆辙。 也正因如,他在做每一件事时,都会反复斟酌,以确实是对百姓有益的,不过即便是如此,“官山海”的弊政,仍然被他坚定的推行着,因为他需要用这一“弊政”逼迫百姓主动的离开故土,前往东北、南洋。 如果不这样的话,那么未来必定会面对中国地广人密的问题,短时间不易解决这个问题。而且在民间一直有人对“官山海”说三道四,指责这是弊政。 “有时候,真该让他们尝尝文字狱的滋味。” 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文字狱,尽管推翻满清的奴役,就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让文字狱不再摧残中国文化,令中国走向保守、愚昧,但是并不妨碍朱明忠羡慕满清皇帝通过文字狱去驯服那些所谓的士子,让他们只敢言鱼虫、考据,而不敢轻言其它。 当然,即使是再羡慕,他也不会这么做,毕竟,他知道文字狱会带来什么样的灾难,会给这个民族带来什么样的重创,它会让这个民族走向保守愚昧。 一阵轻轻的脚步声从身后传来。他转身看去,是皇后。 “臣妾参见陛下。” 穿着一身淡色儒裙的郑灵毕恭毕敬的请着礼,她并没有穿着华丽的宫装,只有是儒裙上的凤纹,提醒着人们,她是后宫之首。 “免礼。” 朱明忠笑了笑,将烦乱的心情收了起来。他几乎从来不会把心情带到后宫,对于他来说,后宫就是他的家,回到家中,就要抛开一切,但是,说起来容易,坐起来难啊。 “陛下,又为了何事烦心?” 作为皇后的郑灵很少过问宫外的事情,即便是郑家的事情——去年有官员弹劾少闽王郑克臧是郑经与乳母私通生子,尽管当时引起了一场风波,最终陛下下旨废除郑克臧的王位,由大哥的次子郑聪袭爵,郑灵也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后宫不得干政,这是大明的祖训。 “不会又为了那些蠢书生的胡言乱语吧。” 郑灵宛然一笑,她口中的的蠢书生,自然是那些所谓的“士子”,所谓的胡言乱语,自然是他们在报纸上偶尔发表的一些文章。 “若是如此的话,干脆,把他们都流放到南洋或者东北得了,臣妾听说在黑水总督府那边有一个地方叫苦也岛,必定就是苦也、苦也的意思是,想来更是苦寒远甚于东北,陛下不妨将他们流于那里算了。” 黑水总督府就是后世俄罗斯滨海地区,至于“苦也岛”,实际上就是库叶岛。朱明忠听着皇后这么说,先是哈哈一笑,然后说道。 “皇后,这话可不能乱说,朕这几年可是千方百计想要把人往那些地方送,你这一一句“苦也”,不等于拆朕的台嘛。况且,那里是叫“苦兀岛”,而不是苦也岛。是因为岛上住有苦兀夷,才被称为苦兀岛。” “那便让他们去那里陪苦兀夷去!” 郑灵哼了一声,然后说道。 “等到了地方,再让他们看看,是那八股文章有用,还是实学文章有用。” “只怕他们是不愿意去的,这几年,天下的监狱可早就被腾空了,除非死罪,一率流刑,若非如此,恐怕苦兀岛上都不见国人。” 朱明忠摇了摇头,即使是腾空天下的监狱,又能流放多少人? “那也由不得他们愿不愿意,宗室都能去海外就国,他们凭什么就不去?” 郑灵的话让朱明忠回头看着她,然后认真的说道。 “你都听说了?” “嗯,应该不止一个桂王吧。” 朱明忠点了点头,然后颇为无奈的说道。 “只是桂王,如何能令天下信服,到时候……” 就是自己的儿子,恐怕也要“分封夷地”,当然,朱明忠不会说什么化外之地,了解世界气候环境的他很清楚,世界上有很多适合殖民的地区,那里要远比中原更为富庶,将子孙分封到那里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儿孙自有儿孙福,藩王就国,是皇明祖训,陛下亦不可违。” 出人意料的,郑灵并没有反对就藩夷地,不仅仅没有反对,反而还表示了理解,当然这也因为令藩王就国,对于她来说最为有利,因为她的儿子大明的皇太子。 “其实……” 张张嘴,朱明忠原本想说,他压根就不在乎祖制,但是在内心深处,一个声音却告诉他,也许,这就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很多事情宜疏不宜堵,分封诸藩令其于夷地建邦,或许就是一种疏导,毕竟,并不是所有的藩王都主张实学,如果他们就国时有一批士子追随的话,自然可以减轻这边的压力。 可是,这么做的代价是什么呢? 朱明忠眉头微微皱,封国建邦的代价就是分裂,那怕是把他们分封到中国之外,也意味着未来的殖民帝国,实际是分裂的。 难道是要以一个分裂的帝国作为代价吗? 正文 第38章 时值盛夏,葱茏的绿树掩映着京师中央的皇宫,经过几年的整建,现在的皇宫已经初显其雏形。皇宫之中那经过精心修剪的园林,到处都蝶舞蜂喧,尽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宫内的园林,在那绿叶成荫花园石径上,作为皇帝的朱明忠正于其中慢步踱着。他的身上穿着宽大的衣裳,尽管他看似平静,可是却也显得有些心绪烦乱,甚至因为天气闷热,所以那心情也越发地躁动起来。 已经三年了! 三年前,他登基成为大明的皇帝,年号兴乾。 这个年号虽然喻意颇佳,天命中兴。可是在他登基之后,所面对的又是什么样的情况呢? 所面对的是一个疮痍满目的国家,近二十年的战争,让这个国家损失了80%的人口,而且在国家的内部,也是存在着种种问题。 作为一个后来者,他一直在试图用自己的方式,去改变这个国家。 废科举、兴实学,他试图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改写未来。当然,更为重要的是社学的小学化,县学的中学化,再加上府学的高中化,书院的大学化,朱明忠用一套特有的方式建立了17世纪的教育体制,这个体制将会开出什么样的果实,现在尚难预料,但可以肯定的是,未来势必会与他熟知的未来有大不同的发展。 而为了这个“大不同”,他甚至选择了休养生息,而不是且将余勇追穷寇,当然,之所以未追穷寇,是因为对于穷寇他有另外的打算。 稳定与发展,然后再积累力量,一拳将对方彻底打倒! 这才是朱明忠的选择,也是现实的需要,是最好的选择。 可是,现在大明内部稳定了吗? 表面上的稳定,实际上却是暗潮涌动。 废除科举给天下带来的冲击,不会在短时间内散去。而且,李定国至今还没有进入中枢,这意味着国家仍然处于分裂状态。而朱明忠所希望的“富国强兵、民富国强”的最终目标仍然遥遥无期。 而在另一方面,对南洋以及东北的开发,非但没有带来预想的经济收益,海外的拓殖反而像一座深不见底的潭穴,正在吮吸着本土的资源。毕竟,经过流寇以及清虏的反复屠杀之后,现在的大明人口不过只有区区三千八百余万人,即便是“摊丁入亩”后,各地的隐丁纷纷涌出,人口也不过四千余万。稀少的人口相比于国内充足的土地,使得百姓自主移民的动力极为轻微。 也正因如此,动辄流放就是大明律令的核心,其目的就是为了促使百姓移居海外。甚至现在禁止乞讨,将乞丐流放于东北、南洋,也是为了基于这一理由。 至于现在被人称为之“弊政之首”的“官山海”,将天下的山林川泽皆收于官,百姓私垦、私伐者流万里,同样也是了人为的造成“耕地紧张”,进而促使百姓移民海外或者东北。 但是,作为这一弊政的倡导者,朱明忠很清楚,从废除科举的那天起,在大明,在大明的各个府县、乡村之中,对于他的不满,就像是像随风而起的烟雾,充斥大明的各个角落。 那些对朝廷废除科举、八股心怀不满的士子,天下何其之多?恐怕不下十数万人,他们会借口“官山海”煽动天下百姓的不满,毕竟,在“盛世滋丁”的思想主导下,不能随意开垦土地的百姓,面对官府控制的荒地、山泽,必定会心怀不满,私垦、私伐带来的流放,必定会激起民众的怒火。 到时候,该怎么办? 这时,一个人影又浮现在他眼前,每当朱明忠在碰到难题的时候,这个人影便会浮现出来。他就是于煤山上吊殉国的崇祯皇帝。 崇祯不能算得上是昏君,可为何最后只能吊死于煤山? 每到这个时候,朱明忠都会想起他,想起这个名义上的父亲,之所以会想起他,是因为他知道,那是对他的警告,崇祯的遭遇警告着他,一但失败意味着什么,不仅仅只是国家的未来,同样他个人也有可能会重蹈覆辙。 也正因如,他在做每一件事时,都会反复斟酌,以确实是对百姓有益的,不过即便是如此,“官山海”的弊政,仍然被他坚定的推行着,因为他需要用这一“弊政”逼迫百姓主动的离开故土,前往东北、南洋。 如果不这样的话,那么未来必定会面对中国地广人密的问题,短时间不易解决这个问题。而且在民间一直有人对“官山海”说三道四,指责这是弊政。 “有时候,真该让他们尝尝文字狱的滋味。” 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文字狱,尽管推翻满清的奴役,就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让文字狱不再摧残中国文化,令中国走向保守、愚昧,但是并不妨碍朱明忠羡慕满清皇帝通过文字狱去驯服那些所谓的士子,让他们只敢言鱼虫、考据,而不敢轻言其它。 当然,即使是再羡慕,他也不会这么做,毕竟,他知道文字狱会带来什么样的灾难,会给这个民族带来什么样的重创,它会让这个民族走向保守愚昧。 一阵轻轻的脚步声从身后传来。他转身看去,是皇后。 “臣妾参见陛下。” 穿着一身淡色儒裙的郑灵毕恭毕敬的请着礼,她并没有穿着华丽的宫装,只有是儒裙上的凤纹,提醒着人们,她是后宫之首。 “免礼。” 朱明忠笑了笑,将烦乱的心情收了起来。他几乎从来不会把心情带到后宫,对于他来说,后宫就是他的家,回到家中,就要抛开一切,但是,说起来容易,坐起来难啊。 “陛下,又为了何事烦心?” 作为皇后的郑灵很少过问宫外的事情,即便是郑家的事情——去年有官员弹劾少闽王郑克臧是郑经与乳母私通生子,尽管当时引起了一场风波,最终陛下下旨废除郑克臧的王位,由大哥的次子郑聪袭爵,郑灵也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后宫不得干政,这是大明的祖训。 “不会又为了那些蠢书生的胡言乱语吧。” 郑灵宛然一笑,她口中的的蠢书生,自然是那些所谓的“士子”,所谓的胡言乱语,自然是他们在报纸上偶尔发表的一些文章。 “若是如此的话,干脆,把他们都流放到南洋或者东北得了,臣妾听说在黑水总督府那边有一个地方叫苦也岛,必定就是苦也、苦也的意思是,想来更是苦寒远甚于东北,陛下不妨将他们流于那里算了。” 黑水总督府就是后世俄罗斯滨海地区,至于“苦也岛”,实际上就是库叶岛。朱明忠听着皇后这么说,先是哈哈一笑,然后说道。 “皇后,这话可不能乱说,朕这几年可是千方百计想要把人往那些地方送,你这一一句“苦也”,不等于拆朕的台嘛。况且,那里是叫“苦兀岛”,而不是苦也岛。是因为岛上住有苦兀夷,才被称为苦兀岛。” “那便让他们去那里陪苦兀夷去!” 郑灵哼了一声,然后说道。 “等到了地方,再让他们看看,是那八股文章有用,还是实学文章有用。” “只怕他们是不愿意去的,这几年,天下的监狱可早就被腾空了,除非死罪,一率流刑,若非如此,恐怕苦兀岛上都不见国人。” 朱明忠摇了摇头,即使是腾空天下的监狱,又能流放多少人? “那也由不得他们愿不愿意,宗室都能去海外就国,他们凭什么就不去?” 郑灵的话让朱明忠回头看着她,然后认真的说道。 “你都听说了?” “嗯,应该不止一个桂王吧。” 朱明忠点了点头,然后颇为无奈的说道。 “只是桂王,如何能令天下信服,到时候……” 就是自己的儿子,恐怕也要“分封夷地”,当然,朱明忠不会说什么化外之地,了解世界气候环境的他很清楚,世界上有很多适合殖民的地区,那里要远比中原更为富庶,将子孙分封到那里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儿孙自有儿孙福,藩王就国,是皇明祖训,陛下亦不可违。” 出人意料的,郑灵并没有反对就藩夷地,不仅仅没有反对,反而还表示了理解,当然这也因为令藩王就国,对于她来说最为有利,因为她的儿子大明的皇太子。 “其实……” 张张嘴,朱明忠原本想说,他压根就不在乎祖制,但是在内心深处,一个声音却告诉他,也许,这就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很多事情宜疏不宜堵,分封诸藩令其于夷地建邦,或许就是一种疏导,毕竟,并不是所有的藩王都主张实学,如果他们就国时有一批士子追随的话,自然可以减轻这边的压力。 可是,这么做的代价是什么呢? 朱明忠眉头微微皱,封国建邦的代价就是分裂,那怕是把他们分封到中国之外,也意味着未来的殖民帝国,实际是分裂的。 难道是要以一个分裂的帝国作为代价吗? 正文 第39章 藩入京(第二更,求支持) “众建藩辅,可使天下坚如磐石,大封土疆。可增近亲亲之谊,此乃古今通谊之法,亦为皇明祖训,朕理应用之……” 兴乾三年夏,这样一道谕旨传至广州之后,让这座城市的气氛为之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众建藩辅的同时,广州的这位晋王恐怕就要回京了。虽说他贵为晋王,可却是异姓。或许陛下会众建藩辅,但绝不包括异姓王。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一道从京师传来的谕旨下达到广州,广州知府范铉超调任四川巡抚。这道圣命,使范铉超转眼之间连升两级,由从四品的知府变为从三品的一地巡抚,这是朝中少有的一次破格简拔。 范铉超奉到这道谕旨,真有喜从天降之感。朋友们的祝贺,同僚的羡慕,故旧的恭喜,家人的欢欣,这一切都让他感受到了皇恩浩荡。他是荫官出身,他的父亲是崇祯朝的阁臣范景文,崇祯十七年闯贼破宣府,烽火逼京师,众臣请帝南幸,身为阁臣的范景文劝帝“固结人心,坚守待援”,不久贼破京师崇祯自缢。范景文留下遗书曰:“身为大臣,不能灭贼雪耻,死有余恨。”后赴双塔寺旁的古井自杀。 尽管范景文是唯一殉国的阁臣,可一句“固结人心,坚守待援”,却又置使皇帝自缢。也正因如此,在大明荫任殉国官员子弟时,在范铉超的委任上显得有些犹豫,最后,还是陛下亲点了范铉超,他才得已出仕。其实之所有钦点范铉超,是因为早在崇祯朝时,他就已经出任县令,而且官声极佳,清虏入寇后他就弃印返乡,不曾出仕满清。 被皇帝钦点后,范铉超便出任广州知府一职,刚一上任,就任一省府城知府,这种皇恩浩荡,自然让范铉超感激涕零,甚至在上任之前,特意于宫门前遥拜陛下,然后才往广州赴任。 任上三年,范铉超非但是尽忠职守,而且屡屡能全力贯彻朝廷的想法——约束晋王,收回钱粮税赋等权责,这也是朝廷派他来广州的原因,因为他绝不可能被李定国收买。 现在,随着大局初定,基本上已经完成任务范铉超,在即将离开广州之前,广东巡抚除向他表示祝贺外,并郑重其事地告诉他,应该在离开前去晋王府走一趟。 社是一个很重要的提醒:是的,谁那都可以不去,晋王府是非去不可的。 他想起三年前,初来广州时,为了收回盐税、税关等事务,屡次三番顶撞晋王,而每一次晋王都是默不作声的选择了忍耐,是时候去拜见晋王了,至于能否冰释前嫌,范铉超并不知道,但是他知道,现在于他们前一条前途无量却又有诸多风险的道路。 就在即将离开广州前天晚上,范铉超独自一人踏进晋王府。 “大王富贵尊荣,应有尽有,微臣虽然做了三年的地方官,可除俸禄之外,不敢收取分文,虽不至两袖清风,却无法给大王送上一件的礼物。本官今夜什么都没带,只带上一颗对朝廷的忠心:今生将为皇上,为大明竭尽全力,鞠躬尽瘁。” 范铉超这番极为诚恳的话,倒是让李定国为之动容。李定国从来不是贪财好货的人,他并不很希望别人给他送礼。起于草芥的他,自然知道清官难得,而范铉超却是清官。 看着面前的范铉超,李定国莞尔一笑,说到。 “抚台如此方不负令尊“二不尚书”之名,“不受嘱,不受馈,心底无私可放手”,“勤为国,勤为民,衙前有鼓便知情”。若是天下官员,皆如你范家父子,当年我等又岂会起事?只望抚台能牢记今日之言,不负范家家声。” 这般感叹之余,李定国在心里叹了口气。在过去的三年间,范铉超没少给他添麻烦,可是对于这个麻烦,他却完全无力应对。那时,不知有多少人建议杀了他,可谁不知道范铉超是报着必死之心来广州的,他是想以死报效皇上,杀了他,只不过是让皇上有了理由。 范铉超忙说道。 “大王的话,微臣将一辈子铭记在心。” “这就好,这就好。” 李定国顺手从茶几上拿起茶杯来,然后喝了口茶。 借着喝茶的空,李定国心里寻思着眼前这个即将担当大任的范铉超,心知他之所有上门拜访,恐怕还是想要化解两人恩怨。 “三年前,足下方来广州时,孤曾命人宴请足下,而足下称“此番南来,忠君之事,不敢私交藩王”,此事过后,足下为朝廷出力甚多,虽于本王有诸多误会。而本王亦言,足下任广州知府,事事为公,从不曾徇私分毫,若不超擢,不仅使足下心冷,只怕朝廷也会失去大才。陛下恩泽,果然便有此罕见之举。孤为足下贺喜。” 范铉超明白李定国这番话的用意,也是在化解两人之间的误会,是在告诉他,他知道,他做事只是为公,如此自然也就没有任何怨气,忙离座拱手。 “大王大恩大德,臣没齿不忘!” “坐下,坐下!” 李定国对此甚是满意,在范铉超重新坐下后,面带微笑地说道。 “足下应该是这几次就赴京,然后再往四川任上,你先早走几日,待到了京师之后,孤再宴请足下,为足下践行。” 李定国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宛如雷鸣一般在范铉超的耳边炸响,他的脑子里已想了很多。他首先想到的是,李定国居然说他要进京,难道说,他,他已经决定了。 进京! 晋藩进京,这岂不意味着他会交出兵权?如此一来,这天下可就平定了。 范铉超毫不犹豫地说道。 “大王始此深明大义,实是我大明之福,他日待大王到达京师时,臣必定出城十里相迎。” 其实那里轮得到他去迎接, “好,到时候,你我再把酒言欢,没准,再过几年,你就会有地方入中枢,你我二人必定能时常见面,料理本职事务之余,还可以时常为朝廷拾遗补阙。” 李定国压根就不管自己的话,给范铉超带来什么样的冲击,只因为他知道,他已经没有其它的选择了,这事件,已经不能再拖下去了。 与晋王又聊了一会,范铉超才起身向李定国深深一揖。 “臣这就告辞了。” “好,我送足下两步。” 李定国也起身。 “不敢。大王如此,则臣担当不起。” 范铉超忙又一揖。 李定国笑了笑。 “孤也要走动一下,活动身子骨。” 范铉超只得跟着李定国走出小客厅,跟在他身边落后半步的样子。说话间,二人来到王府庭院,范铉超再次请大王止步。李定国才点头说道。 “如此,孤就不送了,待到他日于京城时,你我再相见!” 看着范铉超离开王府的背景,李定国默默的站在那里。 “大王已经决定了?” 李定国刚挪动的脚步又停了下来,他回头看着不知什么时候走过来的金维新,略点了下头。 “咱们边走边说吧!” 李定国边走边说道。 “孤还有其它的选择吗?” 显然,李定国早就知道自己没有其它的选择了。 “如果孤不往京师,恐怕陛下是绝不会同意“封邦建国”的。” 尽管身处广州,但李定国在朝廷之中,同样也有眼线,自然也知道,现在陛下在“封邦建国”问题上,正在犹豫不决。 “封邦建国,说起来简单,可实则并不简单。” 李定国一边走,对金维新说道。 “封邦建国,必定恢复藩王三卫,可是如此的话,朝廷势必要派遣分散大军于诸王……一到时候一切开销全要由朝廷负担,自然是不成的。” “大王,陛下真的会同意此议吗?” 金维新反问道,作为大王最亲信的幕僚,他不能不担心,这不过只是朝廷的权术,为得是要把大王“请”进京师。 “封邦建国,等于让藩王自领一地为王,如此,大王身为晋藩,岂不……” 不等他说完,李定国便摇说道。 “此事是断无可能的,孤是晋王不假,可却是异姓王,朝廷意以宗室封邦建国,又岂会以异姓为屏?孤之所以要进京,就是为了让陛下同意此事,如此,才能让你们……” 回头看着金维新,李定国长叹道。 “有栖身之地,各藩出镇夷地,势必需臣属、需王卫,这些,都不是朝廷所能给的,到时候,必定不会拒绝你们,如此,你们也能有个落脚的地方。” 尽管现在公开的消息是封藩就国,但李定国依然还是从他的渠道知道,陛下似乎有意“封邦建国”,令各藩出镇夷地,这也让他看到了机会,安置晋王府麾下将领文臣的机会。 金维新一听,立即说道。 “大王,如此,那你怎么办?” 他们是离开了,到了夷地,各藩势必需要仰仗他们,可是晋王呢? 金维新的反问让李定国哈哈一笑,然后说道。 “孤是大明晋王,自然是在京师了!” 半个月后,随着在千余人仪仗和两千护军的护送下,晋王李定国终于离开了广州,沿着官道,一路北上…… 正文 第40章 宗室(第三更,求支持) 晋王进京。 即便是晋王尚未进京,当这个消息传出来之后,对于南京以及北京的几十位宗室来说,却是有如雷鸣般的消息。 其实,在过去的三年间,这些颠沛流离、提心吊胆多年的宗室似乎已经对自己的命运早就有了打算,尽管皇上登基后,从未曾提过就国一事,可是他们却仍然享受着眼下的日子。 毕竟,相比于旧时的“藩禁”,他们是自由的,无论是在南京或者北京,他们都可以随时出府,与寻常显贵并没有什么区别。而不像过去那样,形同囚徒,只能于王府之中行走。 在大明但凡对皇家稍了解些的,都知道两京的宗室们是一个极为物殊的群体。他们身份显贵坐享厚禄,在普通的百姓看来他们高不可攀,但也不乏富商巨室们以其为结亲的对象,至于朝中官员往往对他们敬而远之。 不过总得来说,相比于旧时每每总有官员弹劾宗室,现在这些虎口余生的宗室们,往往都颇为安份守已,虽说两京的巡检不敢招惹宗室,但是也从未听说过有宗室欺侮百姓的事情。 现如今天大明的宗室们大都能做到安分守己,毕竟,他们都知道。朝廷给他们俸禄,让他们安然享受的同时,也随时可以夺走这一切。 皇家薄情,这位皇帝可不会顾忌什么亲亲之谊,单就是那些散落民间的宗室,不过只是百两银、百亩田,虽说准其再入宗籍,可是却也只是闲散宗室,甚至连宗人府都不会过问那些人。 这些曾在闽王、晋王以及李贼等人那里仰人鼻吸的宗室,自然知道他们不过也就是只有血脉,除此之外,别无一物,对于兴乾朝廷来说,他们更是一群“废物”。 毕竟,有那位皇帝帮衬着,所有的宗室,自然都是一群废物。 废物们自然知道自己身份,所以他们在享受着安定的生活时,同样也会把更多的时间用于作学问上,当然经世济国的学问要尽量避免,至于求仙问道练丹之术,也要避免,皇上不好那口,奉南郡王朱和睦不过只是想要求仙问道,就被削爵废为庶人,赐百两银、百亩田,自食其力。 所以现在两京的宗室子弟,往往都是钻研各种杂学,最常见的就是医术、书画等物,当然他们对航海、营造等学问,也是兴趣十足,甚至也与书院交往甚密,毕竟,有着大把时间和金钱的他们,有足够的资本去研究这些。而在这些宗室中宁靖王朱术桂,则是其中的异类,对于航海兴趣的十足的他,非但不满足于南京王府之中研究航海,甚至还在请旨之后,于两年前进入清河书院,一心研究航海。 在清河书院之中,所有人都知道这位宁靖王,当然,年近五十的他并没有取得什么学术上的成就,但并不妨碍他资助其它人的研究。 不过,这样尽管作为宁靖王,每年有五千两银、五千石米的俸禄,超出旧时宗室俸禄数倍,但是用于资助研究,却总有不足,以至于他与书院的书院教授、学生,在那里计划着明年资助远航的同时,他的五个妃子却不得不做着女红,以补贴家用。对此,朱术桂倒是全然不觉有什么不适,而是依然专心于航海。 “……大帆船每年6月乘西南季风自马尼拉启航北上,至北纬45°~42°水域,顺北太平洋上的“黑潮”东行,抵达阿卡普尔科港,行程万余海里,历时约6个月。回程系顺洋流直航,仅需3个月。” 在航海系的礼堂之中,穿着一身稍显破旧的青衫,朱术桂的神情显得颇为兴奋。 “目前,这是太平洋中唯一的航线,但是却为西班牙所垄断,我曾听人说,北美有沃野万里,如果能够开辟往北美新航线,那么他日朝廷势必可于北美拓殖……” 指着挂在板上的地图,朱术桂继续解释着他的构想。 “……这条暖流,就是“黑水流”,也就是西人口中的“黑潮”,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黑水流从天竺海孟加拉湾出来,受热带太阳光线的直射,极为温暖,横过马六甲海峡,过南天门,过南大明,然后海岸前进,入太平洋北部作环弯形,如果我们于基隆港派出船只,往东航行进入黑水流,然后既可打断西班牙人对航线的垄断……” “去的问题解决了,那么回程怎么办?” 朱术桂的话声刚落,就有人出言说道。西班牙人之所以垄断太平洋航线,正是因为他们占据着从吕宋的马尼拉到墨西哥的阿卡普尔两地,这才使得他们的商船可以顺着洋流,抵达合适的港口。这种天然优势,是大明以及其它国家所不具备的。 “回程在经过关岛之后,菲律宾一带海域有很多小岛可以用来调整航向,从苏禄一带返回广州。” 为了向书院的山长等人证明这一路线的可行性,朱术桂又特意强调道。 “这条航线是行的,而且,现在我已经得到了一份海图!” 朱术桂的话声一落,那边立即响起一阵交头结耳声。 “你有太平洋航线的海图?” 在大航海时期为了垄断航线,欧洲各国往往都是互相封锁航线,互相隐瞒航海发现,不透露资料和海图。也正因如此,现在太平洋航线一直都被西班牙人所垄断。 “是的,三年前,仙台藩藩士支仓太郎为逃避刑罚,携带妻、子搭乘我大明商船偷渡来海州,他是支仓常长的长孙,早在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支仓常长率领使节团先到墨西哥后又转往欧洲,之后回到日本,虽然“圣约翰洗礼者号”是日本建造的西班牙大帆船,且其船长是西班牙人路易斯·索提洛,但是在航行之中,支仓常长以及随行的仙台藩士却绘制了航海地图,不过,经过90多天的航海,船队成功横渡太平洋,到达当时西班牙的领地、墨西哥阿卡布尔科港。随后,他们又经过古巴、哈瓦那、到达了西班牙的首都马德里,并谒见了当时的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三世。但是在他从西班牙经墨西哥于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到达菲律宾的马尼拉。但这时德川幕府已经锁国,常长只得孤身返回日本,其海图也全都荒废,不过现支仓太郎却将这些海图,以及其祖父旅欧期间所记载的资料都带了过来,我们完全可以凭此,开辟往北美航线。” 去年机缘巧合下朱术桂买下了支仓的海图和资料,而这些资料正是他研究太平洋航线的基础,相比于一片空白,有了海图作为依据,他自然信心十足。不过,尽管作为宗室,他可以资助航海,但是却不能亲自航行,不过对他来说,即使是如此,也就足够了。 “山长,我已经想好,等到明年朝廷的俸禄发下来之后,就助书院买上一条船,然后书院可以和北洋商号一共招募水手,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明年岁末我们就能听到他们的好消息……” 面对信心十足的朱术桂,朱之瑜沉吟片刻,然后才轻声说道。 “郡王,其实,现在你更应该考虑一下自己,明年……明年也许你就已经就国了。” 朱之瑜的话,让朱术桂一愣,他的嘴唇微张,好一会才说道。 “我,只是郡王。” 虽说他的兄长辽王朱术雅已死于广州,但是作为辽王嫡二子,他至今未能袭封,因为朱术雅降于广州,按陛下当年定下的规矩“王降而国除”,现在他能领郡王俸都已经法外开恩了。 “应该是不需要就藩的,况且,就藩所费极多,想来像我等郡王应该不至于分封的。” 朱术桂认真的回答道,其实,他不是没有考虑过就国的事,不过因为大哥朱术雅降于广州,虽说投降后被孔有德杀死,陛下登基后以其降敌为由废除辽国,自然也就不存在就国的事情了。 也正因如此,他才不会对封藩一事有任何想法,对于他来说,唯一的愿望,恐怕就是能够专心航海,当然,之所以如此,也是因为他怀有自己的私心,毕竟,按照大明的祖制,除嫡长子袭爵外,其余儿子逐代降一等,一直到最低等的奉国中尉不再递降,不过,那是祖制,现奉国中尉之后,就会降为庶人。 也正因如此,朱术桂才会选择航海,他希望通过开辟新航线,为子孙谋一条生计,无论是将来经营商号,或是移居海外,都是一条生路。这或许是他最为精明的地方,因为他看出陛下对海外的重视,同样当年的颠沛流离也让他觉得,若是能开支散叶于海外,至少能在将来乱世时保全性命。 当然,这个念头他从未告诉其它人,一直埋藏在他的心底。 “其实……” 看着朱术桂,朱之瑜微笑道。 “陛下于宗室之中,对郡王可是一直是颇为欣赏,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此次必定不会忽视郡王的。” 正文 第41章 (第一更,求支持) 文不入武英,武不入文华。 在大明这是一个铁打的规矩,这个规矩是为了在文武殊途,为了避免双方互相倾轧,有损国事。也正因如此,才以皇极殿左右的武英殿、文华殿,区别文武官员。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比如兵部尚书就是武官,但是他却参与内阁,而且有些军事部署上,内阁同样也要参与,这个时候就与这一规矩发生了冲突。 于是两殿旁的文昭阁、武成阁就成了两者见面的地方。按定制如果是讨论政事,往文昭,兵事往武成,虽然看似繁琐,但这也没有办法的办法,毕竟,文官视武官为异类,必定视其敌寇。 久而久之,现在的大明虽说已经习惯了这种规矩,但是即便是作为规矩的制定者,有时候,朱明忠自己也会打破这个规矩,就像现在,在与五军都督府的武将们讨论完兵务之后,在张煌言、顾炎武、王忠孝三人求见时,原本应该在文昭阁接见他们,可他还是继续在武成阁接见他们。 他们三人过来,除了例行的觐见,禀报朝中事务之外,还有有汇报晋藩的行程,晋藩北上的速度不快,不慢,现在不过才刚到湖南,对此,朱明忠只是轻声了一声,并没有作任何表态。 倒是王忠孝在政务之后,再一次上了奏折,又一次请求致仕。 一般致仕的年龄为七十岁,有疾患则提前。而王忠孝已经七十有三,按理早应该致仕,但是在过去三年,他却一直是闽王系于朝中的象征,自然几次致仕,都没有同意。 甚至就连上一次。他带头违抗圣命,对于别人是流放,对于他的惩罚,不过只是罚了几个月的俸禄罢了, 对此,王忠孝当然也明白,陛下不肯放他还乡,并非不体贴,而是朝廷需要稳定。思量着,王忠孝便说道。 “陛下治国用人审慎大胆,臣心里佩服之至。臣如今已经七十有三,陛下雄才大略,臣老迈,虽有心追随陛下朝夕办差,可却已经力不从心,还请陛下念臣离乡多年,同意臣返乡故里,以他日葬于乡梓……” 面对这样“乞骸骨”之言,看着早已老迈的王忠孝,看着他立在那时瘦削的模样,朱明忠长叹道。 “三年前,朕登基袭位,三年来,虽勉强也算是励精图治、不敢有丝毫懈怠,总算是国事稍安,可实则,今时天下未端,虽内藩割据渐解,可其实还是乱世,毕竟,清虏据以西北,西南等地亦有匪患,即是用人,虽是人才济济,但其中难免有侥幸求恩之徒混杂其间,虽是乱世,可却又不似早年那样易于识别。虽可从容择善而用,但却又时不待我,过去三年,全赖诸卿倾力,方才使国事稍靖,如今长儒以七十有三高龄乞致仕,于我大明可谓有鞠躬尽瘁,若朕仍不同意,岂不通情理?” 陛下长篇大论的一番话落进王忠孝的耳中,让他再次长揖道。 “臣崇祯三年蒙孝烈皇帝恩典为进士,授户部主事,后蒙思文皇帝恩典,授光禄寺少卿,再至孝匡皇帝授兵部右侍郎兼太常寺卿。又得陛下抬举入阁为辅臣,受大明皇恩不可不谓之不重,若非是行将就木,臣又岂会乞骸骨还乡,臣此生所憾者不得亲睹我大明极盛之世了。” 此时王忠孝尽是副老泪纵横的模样。 “也许你看得见,也许看不见。” 朱明忠目光炯炯的望着远处,然后继续说道。 “可是朕却希望你看得见。你们那一代有你们那一代的功业,子曰‘逝者如斯’指的是河川,当年清虏入寇,江年倾刻皆降,若非是尔等忠臣义士力揽狂澜于将倾,朕也恐怕只能于心中暗伤而已。” 站起身来,朱明忠缓缓的在武成阁内踱着步子,好象要把思绪拉回来似的,沉默片刻,微微一笑,他又说道。 “现在晋藩入朝,虽说地方偶有匪患,可却不过只是贼人聚啸。但清虏据以西北。妄图再入中原,还有就是南洋有西班牙、荷兰、英国等欧夷越洋而来,今日若不能将其尽逐天竺海,他日必将为患我大明,朕必要根绝了这些乱源,非如此,不能安天下。现在关紧的是内地政治还不修明,许多事不从这个根上去作,就会事倍功半。” 已经得陛下同意致仕的王忠孝这才说道。 “陛下是不是为当前内地诸事忧虑?” 朱明忠摇头说道。 “方今诸事不是源,当年流落民间时,朕与师傅游走天下,所闻所见,每每总让朕昼夜眠。我大明险亡于流寇,而非贼虏,流寇纷起,虽因天灾,可流寇成势为祸全国,却源于地土兼并、差役不均、田主佃户势同水火,富的越富,穷的愈穷。人穷极了什么事做不出?西贼起于灾荒,可势成于中原,中原百姓从贼虽为其裹胁,但凭的是不纳粮、掠富户,以此收买了人心,令百姓甘愿从贼,这才是我大明天下崩乱的根本……” 作为皇帝,朱明忠自然要考虑很多问题,他所说的这些话,看似是自己的反思,实际上却也是这个时代以及后世人们的对明亡的总结。 “民有三息: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若是如此,天下必将大乱,想要避免这一切,非得饥得食,寒得衣,劳得息,如此,即便是偶有贼人聚啸可却没有作乱的根基——去年那几份丁银的折子你们还记得吧?” “臣记得了。” 在三人应声时,身为首辅的张煌言急忙答道。 “这丁银是清虏于永历十一年编定《赋役全书》,其中所载各项赋税原额均以万历旧额为准,略加订正。其用意旨在用万历四十年天下亿兆人丁,征今时之税,全不顾天下户口于流寇、清虏屠戮中,已经是十不存一。如此自然是“鬼名累累,空缺纷纷”,可朝廷税额却不能短少,于是各地州县只能拿在籍人丁开刀,虚增人丁应纳之银只能由在籍之丁包赔,在籍人丁不堪重负,只有逃亡,于是跑了的人的丁银又要加到没跑人的身上。包赔引起逃亡,逃亡导致更多包赔,如此恶性循环,在籍之丁日少,丁徭日重。如河南者而有的地方竟然叠加到6-7两之多。如此,河南巡抚吕留良方才建议“摊丁入亩”,陛下于今年下令推行,天下百姓无不感念陛下皇恩浩荡。” 尽管看似是在夸着皇帝,可张煌言的神情却显得颇为得意,毕竟,吕留良出自他的幕府,而“摊丁入亩”也全凭他倾力支持才于全国推行。当然,尽管“摊丁入亩”导致丁银锐减,但是另一方面,朝廷却在今年增加了盐税收入,因为早在江北时期就已经推行“废除包商、就场征税”,场税的增加,使得朝廷非但没有减少收入,反而额外增加了两百余万两的税收。 盐是变相的人头税,毕竟天下人,都离不开盐。 “皇恩浩荡不假,可大乱之后,必有大治,“盛世滋丁”之下,他日人丁日多,土地日少,又该怎么办?况且土地兼并每每总是愈演愈烈,人丁日多,土地日少。天下又如何能安稳?” 王忠孝则于一旁答道。 “陛下,土地兼并自始皇以来,无论哪一朝哪一代都有,太平久了这种事就难免,只能因势而行。况且,现在朝廷掌握天下十之四五之田地,待人丁之多之时,亦可由官府发卖于百姓,从而缓和田亩不足之变……” 一直沉默不语的顾炎武直接说道。 “若是官府发卖,恐怕最后只会落到富户手中,贫民又有几人能买得起田?若是官府发卖,富户必定与官府勾结,如此,岂不正顺了富户的心意?” 王忠孝立即反驳道。 “恐怕不能一概而论,富人里有乐善好施的,有为富不仁的;贫民里有勤劳拙朴的,自然也有刁顽无赖的。比起来,贫民里还是不遵法度的人多,毕竟无恒产者无恒心。只要朝廷制定好法度,自然可以公平发卖官田。” 思量了一阵子,张煌言摇头说道。 “既便是发卖官田,若是碰着子孙后代刁顽懒惰,他日势必会卖掉祖产,如此土地兼并自然不可避免,朝廷今日可以出官田,他日又岂有源源不断的官田让出?” “那……” 沉默片刻,顾炎武抬头看着陛下说道。 “那若是移民海外呢?盛世滋丁,他日中国必定是人稠地窄,可海外之地却是人稀地广,若是能将闲丁移民海外,即使是偶有土地兼并,想必也不足为虑,毕竟,田再多,总需要人去种,若是百姓因为无地少地纷纷迁往海外,没有足够的劳力种田,富户自然也就不愿意买地了,毕竟,他们买回来的田,没有佃户去种,最后反倒白白负担朝廷的赋税。这土地兼并自然可以迎刃而解。” 顾炎武这么一说,让王忠孝与张煌言的眼前皆是一亮,他们虽说知道海外移民的好处,却不曾知道它有抑制土地兼并的好处。 “确实如此。” 朱明忠知道,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一种市场经济循环。 “而且佃户越少,其索价就越高,最后种田反倒就不划算了,自然也就没有愿意兼并土地了,不过……怎么才能让百姓愿意移民呢?” 正文 第42章 文正(第二更,求支持) 如何才能让百姓愿意移民,而且是还是移民到满地蛮夷的海外? 千百年来,对于习惯了中国中心论的国人来说,于他们的眼中,只有中国才是最为富庶的,其它地方都是蛮夷之地,都是不适合生存的地方。像南洋那种地方更是遍以瘴疾的恶地,非到万不得已,谁愿意过去? 到那样的地方,甚至比流放更为可怜。也正因如此,一直以来,朱明忠才会选择以流放为主要的移民方式,可是这种方法显然长久不了。 所以,如何才能让百姓愿意移民过去,才是最重要的问题。 “古往今来,主动移民者,莫过于战乱,晋时五胡乱华,天下大乱,中原士族相随南逃,衣冠南渡;再到靖康之乱,建炎南渡,皆是人们避乱南方并落地生根,衣冠南渡多崩奔,若非是为避乱,百姓又岂愿意离乡?况且,现在天下已经承平,朝廷欲令百姓迁移海外,恐怕纵是有良法,亦不能令其离乡。” 随后王忠孝又是一声长叹,如非万不得已,没有人愿意离开这里。 ““人离乡贱,物离乡贵”。非是迫不得已,谁人愿意离乡?” 这一句“人离乡贱,物离乡贵”,让阁内君臣四人都陷入沉默,他们只是站在那里,谁都没有说话,毕竟这是事实,离开故乡之后,于异地无亲无故,失去了依靠,必定遭人轻视。 “如陛下欲以海外移民,以缓和中原地窄之忧,臣请陛下封宗室建国于夷地!” 在良久的沉默之后,顾炎武面对陛下长揖道。 “如此,天下人自然可迁移夷地。” 封宗室建国于夷地! 又一次这个建议在朱明忠的耳边响起。又一次他听到了阁臣的这个建议。对此他并不觉得奇怪。 因为顾炎武本身就是封国建邦的支持者,至于张煌言等人人也不反对。经历了甲申天变之后的大明精英,大都是封国建邦的赞同者,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相信如果当年诸王“藩屏中央”不变,就不可能会有流寇作乱,也不可能会有清虏入寇,甚至不可能有建奴崛起一说。这当然是对过去的一种反思。他们一直在反思。毕竟经历了那种天下大变的乱局之后。他们总是要反思反思为什么?是什么导致了这一切? 当然,最重要的是如何避免将来这一切再一次上演。 “这是为何?” 朱明忠看着顾火武反问道。他的神情显得有些好奇。 “陛下,若封宗室建国于夷地,为保宗室于不失,必将复建三卫,三卫者万人之众,一丁一家,如此一藩既有万户迁于海外,加上臣属,姻亲,每藩少则万户,多则数万户,令其于夷地建王城,待王城筑成,城周必定皆尽垦为熟地,待兵户定迁之后,亲朋相传,势必有人甘愿滔海,长此以往,待到百姓皆不以为夷地为恶地,不以移居为流徒,自然也就甘愿移民夷地了。” 顾炎武道出了这些话后,朱明忠并没有表露任何态度,封藩于夷地,借府卫移民,这确实是一个促进移民的办法。在没有战乱的影响下,军事移民是最为稳妥的移民。毕竟,移民过去的并不仅仅只是士兵一个人。 就像几百年之后的新疆建设兵团一样。他们过去的并不仅仅只是自己而是有他们的家人,他们的妻子,最终,他们在那里落地生根,在那里繁衍生息。 也正是那些人把边域变成了内地。在现在同样也可以使用这个办法。 为了能够保障移民,他反复想过多少办法,都觉得不甚妥当。顾炎武的“封藩移民”确实还算是温和适中的措施,而且相比于流放这个办法更为合适。更容易让人接受。 思索片刻后,朱明忠便说道。 “这确实也是个法子,可你想过没有,藩有兵,必行乱,若是封其于夷地,其是否会为祸朝廷?导致天下纷乱?” 封建是天下混乱的开始。设立不利于统一的封建制度,必定会导致战乱,统治如此幅员广大的帝国必须保证中央集权,是绝不可以分权的。 但是在另一方面,面对封建的诱惑。却又是让人忍不住想要动那个念头。 “陛下,那里皆是夷地,当地土人多,而国人寡,藩王就国之后,势必要率领军民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抚有蛮夷,如此方才能令其属以华夏,土人尚未归化,藩王又岂敢弃以朝廷。” 顾炎武的话让张煌言颇以为然的点头赞同道。 “陛下,黔国公镇守云南,抚有蛮夷近三百余年,直到弘光元年沙普之乱,武定土司吾必奎仍声言“既无朱皇帝,何来沐国公。”,西南苗蛮,虽抚揽千余年,至今仍有生熟之分,如此可见,抚有蛮夷,非四五百年而不能见其效,以客领土,以汉制夷,以少抚多,本就不易,以臣看来,至少四五百年内,各藩必定紧随朝廷不敢有丝毫不敬之心。” 土人! 这正是封宗室于藩地最大的优势,无论是汉代的七国之乱或者晋的八王之乱,亦或是永乐的靖难,他们之所以起兵,最根本的原因是其分封的地区,都是已经开发的富庶地区,那里的百姓都是他们的子民,那里的财物都是他们可以取得的。他们即便是起兵,也没有内患之忧,不需要担心后方有人作乱。 但是在夷地不同,宗室所要面对的是遍地的生蛮土人,他们必须要通过持续不断的镇抚,才能维持自己的统治,如此非但耗费了他们大多数精力,也使得他们必须加强与朝廷的联系,以获得朝廷的支持。哪怕是他们有作乱的心思,也没有那个胆量。因为他们比谁都清楚一旦他们领兵离开了封地,到时候就很有可能土人作乱,没有任何人会去冒这个风险。 “如此,各藩自然不敢心怀异志,毕竟,以客领主,以少领多,本就易遭土人反抗,各藩需要朝廷的种种支持,尤其是人丁,各藩需要国内迁去的国人,以维持其统治,毕竟国人愈多,统治就愈为稳固。” 王忠孝点点头,本就是福建人的他,自然能从在福建老家时,所遭遇的土客之争中,理解其中的关键,其中的关键就是平衡。 “如两广、福建,既有土著,亦有客家,土客混居其中,往往为争田土、水源以至于些许财物,土客纷争时有发生,彼此之间甚至更是撕杀不断,可土客无论何方势大势小,于官府都是毕恭毕敬,唯恐官府偏坦一方,而于夷地来说,我大明朝廷就是官府,藩王是客、土著为是土,朝廷只需要持以公允,既可让双方都离不开朝廷……” 王忠孝的话,让朱明忠的眼前一亮,他隐约的似乎看到了一种可能,就在他思索的时候,王忠孝继续说道。 “不过,即使是如此,汉代的七国之乱,晋代的八王之乱,可为水鉴。分封超过一定的规制、限度,马上就会生出祸来。所以,即便是分封夷地,也要限制其规制。臣以为可以效法日本的“一国一城令”,以限制各藩。” “一国一城。” 猛然听到这个词的时候,朱明忠还是忍不住有些诧异。诧异为何王忠孝也知道这个名词。 片刻后才反应过来,现在的朝廷官员并不像满清那个时候的官员,对于世界是一无所知。 他们同样渴望了解着外部的世界。当然也包括日本,而且在另一方面,因为福建与日本的贸易联系很多。所以他知道这个词倒也不奇怪。 想到那个已经自锁国门的邻居用“一国一城令”把大名的实力削弱大半,这确实可以加以借鉴,不过也不能完全借鉴。朱明忠笑说道。 “日本德川家康的这个办法,倒也不错,可以限制藩王的实力。不过,这一国一城,虽说不错,可却不一定完全适合南洋,毕竟,南洋既有熟地,也有生地,可熟地有土,生地有蛮,抚土招蛮,各有不同,自然要因地制宜……” 一句“因地制宜”实际上已经向他们三人表明了态度——陛下不反对封宗室于夷地。 陛下的松动让顾炎武的心头一阵激动,于是便试探着问道。 “那,以陛下看,这,若是分封,是行我皇明旧制,亦或是周制,或是汉制……” “既然是夷地,那就不能再用只领兵,而不治民的旧制,毕竟,他们要抚招土民,令其归属华夏。” 沉吟片刻,眉头紧锁间,朱明忠已经在心里作出了一个决定。 “也不能用汉制,若是用汉代的郡国制势必需要向各藩派遣官员,这必定会引发朝藩权争。中央官员与藩王争端一起,必定有一方谋权,一方削藩之故,自然会重蹈封国起乱的覆辙,而且派遣官员会加大朝廷的开支。” 为什么官员们会主张削藩?就是因为他们是夹在皇上与藩王之间,做起事情来自然是束手束脚,感觉备受牵制,尤其是受到藩王的牵制,而且与藩王之间也会因为权力的分配而不断发生矛盾。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自然主张削藩。 说白了,也就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权利。为了从藩王的手中把权利得到自己的手里。这正是汉代郡国制最大的不足。 在犹豫之间,朱明忠断然说道。 “朝廷除了向诸藩派遣史官掌邦国之志以外,不在诸藩派遣任何官员。其国不能自主,封建又有何意?” 其国不能自主,封建又有何意! 这句传到三人的耳中,只让他们三人无不是心头一惊,尽管张煌言、顾炎武、王忠孝他们三人都不同程度上支持分封制,但是他们的观点却不同,张煌言主张的是恢复开国初的大明祖制,也就是“惟列爵而不临民,分藩而不赐土”的。有别于周、汉的分封制。而顾炎武则主张汉制。至于王忠孝则倾向于日本的“一城一国令”,藩王可以领兵,甚至可以理政,但只有一城之地、一城之兵,一城之税,自然也就不可能再对中央造成任何威胁。如此既可以达到屏卫中央的目的,又能令他们的力量都在控制之中。 而现在,陛下的决定,显然是完全出乎了他们的意料。 因为陛下决定行周制! “陛下,行周制……” “行周制,我大明,同样也是天下共主!” 已经做出决定的朱明忠继续说到。 “天下只有一个天子,就是大明的天子,是天下的共主,至于各藩,就是我大明的藩属,但绝对不是诸侯国!” 绝不是诸侯国! 陛下的这句话,让张煌言、顾炎武三人皆是一愣,他们很难理解,什么是藩属,什么是诸侯国。 “这藩属可以内政自治,也可以制定自己的法令,也有自己的军队,但只有大明才有宣战……” 之前王忠孝提及土客冲突官府扮演的角色时,朱明忠首先想的就是英国建立的殖民帝国中,英国在那些自治领中所扮演的角色,相比于几乎完全自主的诸侯国,一个改良的自治领的模式,反倒更适合“大一统”的分封。 “陛下,是想以此来阻止诸侯纷争吧。” 王忠孝立即道出了陛下的想法,就在他想要继续说话时,突然觉得一阵心慌耳鸣。朱明忠早看见了,连忙问道。 “长儒,你脸色有些不对,是不是不舒服。” 王忠孝勉强笑道, “老了就容易添病,不妨事的。” 可是那脸色,却依然极为难看,朱明忠连忙吩咐侍从请太医,同时劝止他,让他好好休息。君臣之间的对话自然也就结果了,当天晚上,正批阅折子的朱明忠得到侍从的禀报——次辅王忠孝去世…… 在知道这个消息之后,朱明忠在很长时间内都说不出话来,他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在这一瞬间,他想了很多。想到了当初为何会以他为内阁阁臣,也许是为了平衡。但在另一方面,他的保守同样也在牵制着自己的激进。 沉思片刻之后。朱明忠拿起了笔,然后于纸上写道。 “文正。” 正文 第43章 出航(第一更,求支持) (第三更,求月初保底月票!) 从兴乾二年腊月的时候,悄无声息间一支舰队在郁州岛聚集着,这是一支中等规模的分舰队,是从辽东的旅顺口驶来的舰队,在过去的两年间,这支舰队曾经多次驶过对马海峡,进入鲸海,他们在虾夷建起了要塞,在海参崴设立了港口,与北方的土人明确了大明的统治权。 与其说,这是一只舰队,倒不如说,这是一个探险队,他们驶入的许多地方都是从未曾有深入的海域。也正因为他们的探险,才使得黑水总督府得已建成,使得大明掌握了从另一个方向进入外东北的通道。 而现在,在这只舰队返回郁州的两个月后,它再一次开始启程,这一次,他的航程更远——他们将要航向欧洲,那是从未曾有中国船只抵达的海域。 由于海船航行主要依靠风力,夏季偏南的季风不利于船舶由大陆南下,即便是明朝舰船的帆形可以顶风航行,但在冬季偏北季风的指引下船只可以更为顺利的抵达南洋诸岛。 四月十三,正是北季风期的末期,也是南下的最佳时机。一旦错过这个时期,大海就会进入南季风期。船队远行南下会碰到很多问题,尽管海军曾一次又一次的逆风航行,但在这个依靠季风和洋流的导航的时间,逆风航行会碰到更多的危险,而且此后也是台风频发时节。 根据计划,在舰队抵达南洋后,将会会和南洋舰队的部分舰船,然后组成一支规模稍大的远航船队,然后他们在马六甲等待南季风。再借着东南信风,船队便能轻而易举地穿越马六甲海峡进入天竺海。 在过去的几年间,无论是商船队,或者舰队,都积累了太多的航行经验,而现在,他们所需要的,就是驶向欧洲,完成大明与欧洲真正意义上的交流。 不过,因为这第一次远航欧洲,所以内阁觉得这样起程太过仓促。帝国海军的首次出访,自然要讲究一些排场。 “不能为西洋所轻!” 所以绝不能草草了事。不过对此,身为皇帝的朱明忠却显得颇不以为然。尽管向向欧洲人耀武扬威,展现天朝实力的,同样也是航行的目标之一。但是,在另一方面,他同样也希望通过这次航行,真正了解欧洲。了解这个时代的欧洲。 不过,他当然清楚,舰队访问很有可能会会给此次欧洲之行带来麻烦。而且欧洲与大明对于彼此的实际情况都谈上了解。之前仅仅是在通过传教士、商人进行交流,双方的政府可以说从未有过真正意义上的交流。而他本人对欧洲的了解也仅来自后世的书本或媒体。他本人对于17世纪的欧洲,除了历史书上的些许内容之外,就再无其它了解。 也正因如此,相比于武力上的威慑,一次刺探性质的考察,也许更适合这个时代。但是在另一方面,已经夺取巴达维亚的现实,也要告诉他,舰队的规模不能太小,否则必定会引起荷兰人的窥探。 17世纪的欧洲是什么模样? 这是无从得知的,但也正是从这一时期,原落后的欧洲文明超越其他古文明,如此自然就有它的过人之处。怀着一颗谦虚的、学习的心态,去观察欧洲,自然可以取长补短。 如果说,这个时代的士人相比于19世纪的士人最让朱明忠的欣慰的是什么,恐怕就是他们虽然以天朝自居,但是却从不曾意淫“天朝上邦”心态来看待世界。 他们并不像满清的官员士人一样,时常以“天朝上国、地大物博”意淫着一切,以这种莫名自信建立起某种优越感,直接拒绝向各种先进事物学习的机会。即便在工业革命之后,生产力开始迅速提高的西方各国迅速赶超后,“天朝上国”依旧不以为然。 在面对欧洲传来的科学技术时,他们更不会言道“奇技淫巧,坏人心术”,反倒是对其好奇不已,通过种种渠道认真学习,全不顾这些科学理论是“蛮夷传习”。 而这种开放性的心态,恰恰是两百年后,国人所没有,也是朱明忠为之欣喜的,否则那就算大明现在拥有了超越时代的科技与文明,最终还是他们口中的“蛮夷”给赶超的。由他带来的些许科技不过是延缓了这一进程罢了。因此当士人们能以一颗平常的心态来看待欧洲,能够用学习的心态学习西学的时候,这一切都让的朱明忠极为欣慰。 尤其是当远航欧洲的决定作出之后,面对未知的“荒蛮之地”,在鸿胪寺中都没有人愿意出任赴欧正使——因为在舰队返航时,正使需要留于欧洲。中都的书院之中,仍然有上百位学子以及少数一些官员主动表示,希望能够随舰队一同访问欧洲,他们无一例外的希望能够同欧洲的学者直接交流,而不再是翻阅着同文馆的翻译的书本。 对于他们的这一要求,朝廷自然没有拒绝,甚至还持以鼓励的态度,毕竟,现在欧洲在许多自然科学上已经远远领先于大明,这种直接交流,有益于大明的学术进步。 至少海外的扩张,尽管未来朝廷的主要精力依旧还是要放在本土上的,对南洋也将是分封加蚕食的政策。而且在未来的很长时间里,对外扩张的基本策略还是逐步蚕食为主。 而这种蚕食策略主要是通过控制海岸,以点带面的发展殖民地。早在大航海时代之初,欧洲人就已经用同样的方式征服了美洲,并将触角伸入到了南洋,甚至大明。 17世纪的欧洲是混乱的,欧洲殖民者的步伐真正展开是在18世纪,甚至要等到18世纪下半期,而现在大明所需要的就是向欧洲派出使节,利用欧洲各国之间的矛盾,为自己在新大陆以及其它地区捞取好处。 对于欧洲人来说,大明太过遥远,在比奥斯曼更为遥远的东方,遥远的距离不会让他们心生提防。就像是欧洲各国都试图通过结交奥斯曼,为自己在外交上谋求利益一般,现在,大明所需要的,仅仅只是向他们展示自己的力量,让他们明白,大明是一个值得交往的、有利用价值的大国。 然后,就是渔翁取利的时候了。 四月十八,这一天皇历宜出行,经过长时间的准备,这一天的早晨,早就聚集在郁州岛的乘客们踏上了开往欧洲的船舶。依照这次朝廷的安排此次出使欧洲的使团由七艘军舰组成,在南天门,还会再编入九艘军舰,这十六艘军舰上的官兵,无一例外的都是早就习惯了远航的海军官兵,至于随行的官员学者足足有两百人之多,其中除了正使已经与几名文官先行前往南天门外,随船队出行的是副使及随行16名文官,另有还有四名耶酥会的传教士一同随行,他们将负责向欧洲各国引荐大明使团。而舰队提督则由建宁郡王郑明出任——他是大明最年青的舰队提督,不过二十岁的他之所以成为舰队提督,并不是因为他是郑成功的三子,而是因为他16岁就已经上船出海,从三年前起就一直在北方探索新航线。从舰长到提督,他虽然只用两年的时间,但是却开辟出了北方大半的航线。去年,正是他的远行确定苦兀岛并不与大陆相连,在苦兀岛与大陆之间有一个海峡,往北数千里沿岸航行时,亦曾发现野人部落。 或许,郑明是海军最年青的提督,但却是大明远航经验最丰富的军官。当然,早在厦门时,他就已经同红夷有过来往,并且对自然科学也有一定的涉猎。知道欧洲绝不是未开化的蛮荒之地,甚至对于此次航行,他同样也像其它的学者一样,满怀期待。 置身于军港内,朱明忠凝视着即将远航的舰队,如果是十年之后,他一定会让儿子随行,让他去见识一下欧洲,但是现在他的儿子不过只有四岁。 将来也是可以去的。 在舰队即将完成出航的准备后,郑明与副使陈梦雷一前一后的赶了过来。尚有数步时郑明、熊赐履两人分别行的。 “末将、臣参见陛下。” “免礼!” “陛下,舰队已经准备完毕,随时可以出发。” 郑明的回答,让朱明忠应了声。 “哦,这就好,熊副使,使团是否也已经准备好了?” 看着身为副使的熊赐履,朱明忠只是微微一笑。谁能想到当年满清的翰林,在弃官来到清河后,居然会学习西语,不过即便他是鸿胪寺中少有几次对欧洲极为了解的官员,但却仍然不愿任正使,只愿意做为副使,游历欧洲。 “回陛下,使团上下均已准备完毕。” 熊赐履恭敬的回复道。 朱明忠点头嘱咐道。 “熊副使,此次出行,你虽不是正使,但正使抵达欧洲后,就会择机于欧洲开设使馆,随后之行,将皆由你率领,此次出使欧洲之行就拜托你了。” “陛下放心,臣必定尽忠职守,不负所托。” 熊赐履揖身领命道。作为使团的副使,他早就同欧洲人打过多年交道。不但熟悉欧洲各国间的关系,还通晓拉丁语、荷兰语、西班牙语、法语等多种西洋语言。当然任命他为副使,并不是因为他能充当“通译”。而是另有极其重要的任务需要他来完成,毕竟,这一次访问欧洲,作为副使的他,可以更方便的访问各国。而且在与葡萄牙人、西班牙人打交道的过程中,他已经充分显现出了自身的才华,他清楚该如何同那些红毛夷打交道。也知道在从大明到欧洲的一路上要做些什么,知道应该要联合那些国家,知道如何抓住机会。 而这,正是李龙那个毛遂自荐的年青人所欠缺的。至于李龙的正使……在更多的时候,是给欧洲人看的,在一定程度上,在未来的几年,甚至十年间,对于欧洲的宫廷来说,李龙是大明皇帝的代表,仅此而已。 但真正牵涉到利益,却需要熊赐履这样久经官场,同样也了解西洋的人去争取利益。时代,总有着时代的无奈,毕竟,在这个时代,除了一些渴望功名的年青人,并没有谁愿意长使欧洲。 不过朱明忠并不会让李龙长驻欧洲,几年后,就会召他回来,然后通过一系列的嘉奖告诉全下人,做外交官同样也是晋身之道,同样可以超拔使用,当然,这是为了促使更多的人愿意主动前往欧洲,前往其它地区出任外交官。 毕竟,在这个时代,学术上的交流,更多的时候,需要通过外交官去了解,由年青人去充当外交官,固然有其不足,但是他们年青,他们可以更为坦然的接受西洋的自然科学,并把其引入大明,弥补大明在自然科学上的短板。 熊赐履的从容模样,让朱明忠颇为满意。在点头微笑之余,他又回头向郑明开口说道。 “建宁,朕这次可是把一支大舰队交给你了,两艘一级舰,四艘二级舰,即使是在欧洲,也是规模颇为惊人的大舰队了。” 提及“建宁”时,朱明忠会不由自主的想到某部里的“建宁”,不过郑明的“建宁”却是福建的地名,也是郡王封号的由来。 “末将谢陛下栽培。末将一定会将使团安全地送到欧洲,再毫发不损地送回大明。” 郑明极为自信的保证道,对于此次远航,他并不觉得有什么危险的地方,所有的危险都在他的意料之中。 “你先别忙着打保票。这天竺海和大西洋可不比咱们家门口,在家门口,有舰队为你撑腰,而且咱们是地头蛇,可到了欧洲,就不一样了,那他们才是地头蛇啊。”面含微笑,朱明忠试探道。 “陛下放心,末将以为不是猛龙不过江!既然末将领兵过去,那么不管他是地头蛇,还是别的什么玩意,只要敢上来,末将必定会用他们成就我大明赫赫武功!” 郑明立即沉声保证道。 “好!朕要的就是你这种气势!” 称赞之余,朱明忠看着郑明又意味深长地,但却带晚辈关爱的语气说道。 “明儿,如果你此次能顺利完成任务,朕便赐你国姓,袭爵延平如何?” 正文 第44章 好望角(第二更,求支持) (晚上12点还有一更,月初求保底月票!) 17世纪的航线,不同于19世纪,尽管同样依靠风力,但是航线却截然不同。相比于19世纪从中国驶向欧洲时,帆船往往选择从爪哇岛与苏门答腊岛之间的巽他海峡那条狭窄水道直驶好望角不同,在17世纪,因为在海上不能测量经度,无法准确定位,所以,各国商船都是选择非洲、印度之间的海岸航行,从而保证安全,也正因如此,在这个时代,沿岸海上港口据的重要性,远远超出世人的想象,几乎每一个试图走向大海的国家,都会在非洲与亚洲之间的海岸设立据点,只不过对于一个刚刚走向大海的国家来说,大明并没有什么海外据点,甚至就连同在印度洋上唯一的据点——锡兰西南角的加勒城堡以及附近的区域,也是在夺取巴达维亚之后,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手中夺取的。 在舰队离开了天涯城(加勒)之后,便一头闯进了天竺海,在舰队驶离天涯城之后,海上很快又刮起了风暴,也让舰队见识到了大海的力量。在大海中航行了一个月后,舰队终于驶近了好望角。 虽说达·伽马早在1486年航行时就已经发现了好望角,但直到1649年年荷兰人才在这里建立起第一个港口据点开普敦。即便是好望角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港口,现在1666年的开普敦,也还只是一座简陋的航海据点城市罢了。与众多类似的商站港口一样,这里只是一个不起眼的海滨小镇。 尽管荷兰人虽经营开普敦不过十几年时间,但是人口不过千人,仅只有三百多名白人的海滨小镇,却显得极为热闹。这里不仅是连接亚欧大陆的重要据点。同样也是大航海时代另一项暴利贸易——黑奴贸易的源头之一。只不过因为现在往美洲的黑奴贸易并未开展,所以荷兰人捕获的黑奴,除了少数自用之外,被出口到阿拉伯地区,规模远不能同后世相比。 这天清晨,在大海上航行一个月的舰队,终于看到了好望角,作为舰队提督的郑明,非常清楚,这里是荷兰人的地盘,也知道,就在几个月前,南洋水师刚刚虎口夺食,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手中夺取了巴达维亚以及锡兰的加勒两地。不过,这并不妨碍他选择这座港口休整。 “郡王,如果荷兰人拒绝我们进入的话,你会怎么样?” 站于郑明的身边,年岁稍长几岁的李龙,有些好奇的问道,作为使团正使的他,尽管了解这个时代的“从林法则”,但是,他仍然在学习之中。 “打下来!” 郑明直接了当的回答道,拿着望远镜的他,随后命令道。 “舰队做作战准备!” 随着一声令下,十六艘军舰、两艘商船组成的舰队,排成一字线列,打开的炮窗,伸出炮窗的大炮直直的指向开普敦,指向这座只有数百白人的小城。不过只过了了半个小时,已经陷入一片混乱中的开普顿城,就派出了一艘小舢板,举着白旗抵达了舰队。随后他们带回了大明帝国的最后通牒。 或战、或和。 战,就是大明军夺下这座港口,和,就是他们交出城市。 “郡王,既然我们将要去访问欧洲,为何非要去招惹荷兰人,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现在荷兰人的海上力量,在欧洲是极为可观的。” 李龙的眉头紧皱,直到现在,他都无法理解海军的这一通乱拳。 “培深,” 穿着身从五品官袍的熊赐履,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他的身后。 “其实,答案非常简单,现在荷兰人与英格兰人之间的战火正酣,我们所需要的就是选择一个合适的盟友。” “您的意思是,我们选择英格兰作为盟友?” 李龙当然不会因为自己是正使,而小瞧熊赐履,毕竟,他可是经常与西洋人打交道,如果不是因为他们不愿意常驻欧洲,又怎么可能会有他的事情。 “不!” 摇摇头,熊赐履回答道。 “我们选择的是失败者!” “失败者?为何直接断定英格兰是失败者?” 走到舷边,站在李龙的身边熊赐履笑着说道。 “荷兰与英国开战,这已经是第二次两国战争了,上一次是以英国胜利而告终。这一次,荷兰卧薪尝胆、枕戈待旦多年,直到今年才主动对英国宣战,如果不是十足的把握,他们又岂会如此?” 在熊赐履的话声落下时,郑明则点头说道。 “确实如此,根据海军情报处掌握的情报来看,英国此战必败。5年前英国人迎回了查理二世,被他立为国王后,就任命他的弟弟詹姆士·约克公爵为最高指挥官。在海外向荷兰殖民地展开了新的攻势。然而此时的英国海军实力已今非昔比了:克伦威尔军事独裁时期对内镇压反对势力,对外远征爱尔兰、苏格兰,并与西班牙进行战争,使得国家背负200万镑的债务。而且由于政界和军界的腐败,欠外债高达100万镑。全年海军拨款仅及海军预算的2/3,造成船只破旧失修,兵士匮薪,士气低落,海军战斗力被严重削弱。相比之下,荷兰在第一次英荷战争战败后,对于《航海条例》如芒在背,卧薪尝胆一直寻求着重夺制海权的时机。多年的卧薪尝胆,使得的荷兰海军已拥有103艘大型战舰,火炮4869门,官兵21631人。再加上米歇尔·阿德里安松·德·勒伊特海军上将的励精图治,以及荷兰又先后同法国、丹麦结成反英同盟。法、丹两国开始向荷兰提供各种援助。可以说,就目前来看英国人绝没有击败荷兰的希望,所以,我们才会选择英格兰。” 尽管东方与西方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官方接触,但是相比于欧洲,从三年前设立海军情报处之后,海军就通过种种渠道了解欧洲的潜在对手,甚至早在两年前,就派出了情报员以商人的身份搭乘欧洲商船前往欧洲,这使得相比于欧洲各国对大明的几乎一无所知,大明对欧洲各国的已经有了基本的了解。再加上基于对历史的了解,朱明忠最终选择了英格兰。 “为什么我们要选择失败者?” 面对李龙的不解,熊赐履就像是在教导晚辈一样说道。 “因为,上一次战争的失败者……愿意为了赢得胜利而不惜一切!否则,他们会失去更多!” 什么! 瞬间,李龙整个人都惊呆了,直到这一瞬间,他终于知道了对荷兰人下手的真正意图,甚至也知道接下来英格兰在这场冲突中所扮演的角色。 “英格兰,不过只是一个刚刚崛起的航海国家,他们在未来或许比荷兰更具前途,但是,现在,荷兰人的手上却有我们所需要的东西,巴达维亚、加勒、好望角,这些都是属于荷兰人的,如果我们想要走向在大海,就必须夺取这些地区,作为我们的海上据点。” 熊赐履的语气不紧不慢,他一边说,一看着数里外的海滨小镇。 “如果我们选择与荷兰人结盟,荷兰人可能仅仅因为结盟,就把这些地区割让给我们吗?当然不会!” 这根本就不可能,荷兰人需要东南亚的香料,如果让他们割让巴达维亚,这几乎等于挖他们的肉。 “所以,我们需要换一种方法,就是与英格兰人合作,其实,早在去年,荷兰对英国宣战之后,我们就已经与英格兰方面,有了一定的接触,英国人已经同意出让几处苏门达腊以及印度的据点给我们,作为我们向荷兰开战的回报,当然,现在荷兰本土应该还不知道这一消息,等他们知道这个消息后,” 熊赐履看着若有所思的李龙,反问道。 “这个时候,他们会做什么反应?” “他们会发现,局势正在滑向对他们不利的一边,他们必须要考虑是不是需要分兵对付我们,尤其是在我们占领好望角的情况下,如果我们能够再威胁到他们在西非的据点,那么,荷兰人就不得不正视我们所带来的威胁了。” 作为军人,郑明比身旁的这两名文官更清楚,此行的目的,此行的目的是进入欧洲的那个舞台,欧洲人不会因为大明的到来而表现出狂热的欢迎,他们或许欢迎大明的商品,但绝不会欢迎大明的商船。所以,大明必须要向他们展示自己的力量,而在这场战争中,适当的表现,无疑是有利于接下来的访问。 “正视威胁……” 沉吟片刻,李龙把目光投向身边的郑明,他的目光中带着疑惑,难道此行的目的并不仅仅只是访问? “访问!” 似乎看懂了李龙目光中的疑问,郑明沉声回答道。 “如果没有展现出重要性,那么对于欧洲各国而言,我们只是一群来自东方的客人,就像当年日本人长仓抵达欧洲一样,引起了轰动,但,也就仅此而已!而我们需要的是,让欧洲知道有一个大国,想要,并且已经进入了欧洲的舞台,无论他们是否愿意!他们来了!” 郑明看着港口中使出的舢板,他的唇角微微一扬,脸上闪动出一丝异样的神采。陛下曾经的许诺,又一次于他的脑海中闪动着…… 此次能顺利完成任务,朕便赐你国姓,袭爵延平! 正文 第45章 大同之世(第三更,求支持) (第三更,求月初保底月票!)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好望角应该已经夺下了吧!” 又一次,站在那副虽然非常大,但却有些“失真”的世界地图前,朱明忠特意拿着笔在非洲的最南端点上了一个点。 那里就是好望角。 在日渐虚弱的荷兰人身上咬下几口肉,是中国走向大海的必然。毕竟,在亚洲以至于天竺海,最大的威胁不是西班牙人,不是葡萄牙人,更不是英国人,而是荷兰人。 17世纪中叶的世界不同于19世纪,19世纪是维多利亚的,是不列颠的世纪,任何试图崛起的国家,都必须要仰仗不列颠的“照应”。而在17世纪,却是列国纷争的世纪,没有真正的强者,强者都在崛起的道路上。 荷兰之所以是大明的威胁,是因为相比于葡萄牙人偏重压榨、西班牙偏重传教,荷兰人却是一群商人,从南大明海到天竺海,荷兰的商船占到了半数,他们几乎垄断着欧洲与亚洲之间的香料贸易,南洋到大明、南洋与印度之间的贸易航线更是充斥着他们的身影,这正是荷兰人的威胁。 一个不了解海洋的国家,是不可能从航海上获得利益的。对于有着两千年大陆传统的中国来说,想要去了解海洋,只有通过海上的贸易,而不是像法兰西一样,国王可以耗尽国库建立庞大的舰队,但是最终,因为无法从海洋获取足够的利益,导致其海军力量总是一次次的走向衰败。 没有海洋利益作为支持的海军,是无法长久的。一个不了解海洋国家,是不会选择海洋的。想要了解海洋,就必须要让人们知道,大海可以给他们带来什么。 可以带来财富!源源不断的财富! 而这需要用贸易航线作为支撑,需要成百上千艘商船在航线上航行,从事种种贸易,最终,那些船长、水手们带回的新鲜玩意和故事,会让人们慢慢的了解海洋,让他们知道海洋的重要性,让他们渴望着在航行、渴望着新世界的财富。 这个时候,海洋的意识才会在这个国家生成,直到此时,国王的舰队才会变成国家的舰队,推动舰队以及航海技术发展的不再是国王,而是整个国家自下而上的推动。 历史早就证明了这一切,浩浩荡荡的郑和水师,失去了皇帝的支持后,让数百年后的中国人遗恨。而现在,朱明忠所需要的,就是用利益去唤醒这个国家走向大海的野心。 利益! 才是驱动一切的所有动力,就像南洋! “将宗室封于南洋,当然,未来还包括所有的夷地,就是为了借他们之手,将我华夏文明开枝散叶于夷地,南洋、非洲、美洲,还有……” 凝视着地图南方那片没有绘制出的海域,在那里,还有一个大陆,一个还未被各国发现的大陆,不对,其实早就被发现了。 早在1605年,荷兰航海家从印尼的爪畦岛出发沿着新几内亚南部海岸线航行,横渡托雷斯海峡,在澳大利亚卡奔塔利亚湾登陆。他们将这地方命名为新荷兰,并称自己是历史上第一批发现澳大利亚的人。1642--1644年,荷兰的东印度公司又先后派人对澳大利亚进行两次大规模的考察,发现了后世的新西兰和塔斯马尼亚岛屿,并向西到达了澳大利亚西岸中部的威廉斯河口,发现卡奔塔利亚不是海峡而是海湾,从而断定澳大利亚是个大岛。而西班牙人同样也发现了澳大利亚,甚至就是现在,位于新几内亚与澳大利亚之间的那条海峡早已被西班牙人查探清楚了。 只不远无论是荷兰人或者西班牙人把这一发现加以保密,不准外传。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暂时都没有力量占领澳大利亚。保密,是大航海时代的最好选择。当然,这也和他们到达的是澳大利亚相对贫瘠的南海岸和西海岸才是不愿意殖民的根本原因。 “南方大陆!也就是荷兰人秘密档案中的“新荷兰”。” 手点着地图上的南方海域,朱明忠的唇角一扬。 “荷兰人交出巴达维亚之后,我们获得了巴达维亚的秘密档案,如此才知道他们在南方大陆的种种发现。荷兰人的探险队共查明长约7000里的海岸线,从而证明,所谓“新荷兰”,是一个极为广阔的大陆,这里未来也可以成为大明的封土。” 大明的封土! 并不是是大明的殖民地,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在作出封土之前,朱明忠还曾不止一次的思索着未来的殖民帝国的统治,但是现在,他反倒是放下了这个问题。 大明是不可能占领全世界的! 即使是占领了,也不可能统治全世界。而且庞大的殖民帝国也是不可能持久的,西班牙、英国以及法兰西都曾证明了这一点。但是华夏文明却可以扩散到全世界,至少可以扩散到所谓的“蛮荒之地”。 “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抚有蛮夷,以属华夏。” 于唇边默默的念着这十六个字,大明只是一个时代,华夏才是中华! “陛下,史载周朝“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七十一国先贤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方才有今日华夏之大一统,今时陛下意分封宗室,虽看似不能直接纳殖民地为我大明所有,但却可让华夏再次开枝散叶于天下,虽是一时分封,可臣以为千年之后,诸国必定再次一统,届时,天下方才必将为之大同。” 大同! 这正是华夏文明的追求,与其它文明奴役、屠杀土著不同,华夏文明的扩张是“教化”,是通过教化,变夷为夏。 “确实如此,先秦之时,天地蛮荒,天子分封天下,就是要以诸夏文化影响中原地区以外的僻远部族,令其归化为夏,变夷为夏,这正是我华夏使命所在,只可异自始皇帝起,历朝历代却忘记我华夏之使命,坐守先秦教化之地,令我华夏频频毁于内耗,甚至数度为夷所乘毁以文明,如今,朕所行分封,所为、所图者,非是朱家一已之天下,而是为了我华夏文明之天命,为天下大同,为化狄为夏,以诸宗为诸夏,教化天下,令天下大同!” 在这一瞬间,别说是其它人,甚至就连朱明忠自己,都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使命感,甚至他的胸膛中更是升涌出了一股热血,甚至那热血也随之沸腾了起来。 “陛下,若,若此愿能成……臣唯愿为陛下驱使,以实现此天下大同之愿!” 顾炎武同样被“大同”这个大大的汤圆给惊呆了,在这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为什么陛下会在于全国上下改文庙为圣殿,为何圣殿的主殿叫“大同殿”。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默默背诵着《礼记·礼运》,这一百个字,正是儒家追求的“最高境界”。过去,对于朱明忠来说,他所做的不过只是为了让虚化儒学,让其成为哲学,成为神,然后让人们敬而远之,毕竟,古往今来国人从来都不是一个虔诚的民族,他们会拜佛祖、菩萨,也会拜天父、阿拉,至于山神、土地、河神、狐仙的,更是数不胜数,但无论拜什么从来都谈不上什么虔诚。 正所谓“见佛就拜,礼多不怪”,绝大多数国人对宗教的心理,都是需要时拿来拜一拜,保命时更是恨不得把所知道的神佛都拜上一遍,至于虔诚……可以在佛前吃肉,道前念佛的人,虔诚和他们是贴不上边的。 也正因为了解国人的这个恨不得和耶稣聊阿拉,和阿拉谈谈吃肉的性格,朱明忠才会大胆的“教化”,无非就是为了弱化他的影响。 但是现在,朱明忠却发现,似乎没有比“大同”更好的工具了。试想一下,我们来到非洲,不是为了奴役非洲人民,而是为了给他们带去发达的文明,为了改善他们的生活,为了让他们从蒙昧中解救出来。是为了促进天下大同。 “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又一次重复着这一句话,朱明忠突然发现,“大同”似乎是无懈可击的,欧洲人的传教是为了奴役,是为了殖民,而我们诸夏到达世界各地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实现这样的“大同之世”,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有可能发生一些“不愉快”,但……这是进步的代价,总有一些愚昧的保守的“封建势力”在顽抗,他们仍然试图用蒙昧落后而野蛮的思想去奴役同胞,而我们——诸夏却给他们带去了文明!让他们沐浴在大同的光辉之下! 正文 第46章 天命昭昭(第一更,求支持) (今天三更,求月初保底月票) 在长达十几分钟的时间中,文昭阁内都是静悄悄的,甚至是落针可闻,无论是朱明忠也好,顾炎武也罢,此时都沉浸于这种天下士人所追求最高境界之中。 天下大同! 这是何等令人激动的名词,这正是天道所在,亦是天命所在! 谁敢质疑! 看着背对自己的的陛下,顾炎武似乎已经看到了,看到当朝廷意以分封促天下大同时,那些自许圣门子弟的士子们,如何弹冠相庆了,看到他们将会如何欣喜若狂的跳上藩王的船,为藩王门出谋划策,以教化四方,实现天下大同,这个圣人以及天下士人的毕生所愿。 沉浸于这个愿景之中的顾炎武,似乎看到了天下大同的那一天,当然,他并没有完全迷失于其中,而是于一旁补充道。 “陛下,分封各国、以促大同,可若要将来天下大同,虽我华夏早已书同文,可还须语同音,否则,将来天下之人又如何交流?就像于两广任官,若是不会两广方言,必不能与百姓交流,今日分封各国于夷地,夷地夷语岂止千万,当年蒙元入寇,尚不足百年,即已令汉人雅音于长江以北失正,清虏入寇不过区区十数年,既令京师汉音失正,各国分封夷地,若无语同音,他日必定正音入夷,若是如此,又谈什么化夷为夏,反倒是变夏为夷了,所以,以臣看来,各国必须读同音,如此才将来的天下大同!” 顾炎武的建议,让朱明忠不觉一愣,他几乎本能的想到了现在于清河书院以及官场中必讲以洪武正韵为基础的官话。实际上,原本在明代以唐宋音韵基础,参考中原雅音制定的《洪武正韵》,在明代并不像满清文人污蔑的那样“不大通行”,事实上《洪武正韵》在明朝屡次翻刻,影响很大,早就成为了明朝的官话即读书音普通话,也正是明朝近三百年的努力,才使得蒙古元的那种“这店里卖毛施布的高丽客人李舍有么?”;“黄杏未有里,大水杏半黄半生的有”似胡而非胡、似汉又非汉的“汉儿言语”,是到了明朝中期,才完全绝迹的,从而形成以《洪武正韵》为基础的口语。而在满清入关后,大明遗民对《洪武正韵》代表的明代“正音”的推崇,对于并不标准的口语方言,反倒是倍加抵触。 也正因如此,甚至就连朱明忠自己,在过去的几年间,也极为认真的学着《洪武正韵》,不过即便是如此,有时候仍然会有些差错,不过对此,人们似乎也能理解,毕竟,在他“流落”民间的时候,为了避免暴露身份,只能说方言。 顾炎武的提醒,让朱明忠随即想到了后世的英语,因为英国在世界范围内拥有庞大殖民地缘故,所以英语有许多变体。主要有美国和加拿大英语,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英语,印—巴英语以及非洲英语。 “语音是基础之基础。没有正确的语音,标准优雅的语调就无从谈起,正音亦不能受夷音影响,确实有这个必要。” 对于既成的事实,朱明忠自然不会反对,只不过是再次以一道圣旨加强《洪武正韵》的地位,但是方言不可避免的仍然会存在,除非等到某一天,广播、电视的传播,才会一点点的让方言消亡。 “不过,《洪武正韵》的读音标注上,仍然有所不足,以朕之见,可以……” 想到后世的汉语拼音,朱明忠便开口说道。 “可不可以借鉴一下西洋字母,制定正韵拼音,用这个拼音,可以拼出每一个字,将来还可以编写一本字典,对每一个汉字注音,这样,或学或读都更加方便,而是发音更加标准。” 借鉴着幼时学过的拼音,朱明忠甚至还临时编写了几个相似的汉字读音,当然,后世那套以北京话为基础混杂江淮官话的普通话拼音,显然并不适合标注《洪武正韵》,不过,对此,朱明忠倒不着急。 “这,陛下的意思是以西洋文字,标注诸夏之字?” 原本还为“分封诸夏、教化四方、成以大同”而激动的顾炎武,见陛下突发其想,要以西洋字母标注《洪武正韵》,自然有些抵触。 “这毕竟是西洋夷文!” 顾炎武的提醒,让朱明忠哈哈一笑,心知这个时代的大明人或许不排斥外来文明,但是仍然有高度自信的他们,自然不屑于用拉丁字母标注汉语,于是便笑说道。 “今日是西洋夷,可谁又知道,数百年之后,他们会不会变成诸夏呢?” 这一点谁能保证? 也许一百多年后,到了他孙子辈的时候,大明的分封已经到了欧洲,而那个时候,整个欧洲已经完全臣服于诸夏的教化之中,英语、德语、法语以及俄语和其它所有的语言,都不再是什么优雅的语言,而只是一种趋于消失的土著语言,甚至那里的人们,也会说着一种以汉语为基础的方言。也许,他们那时说着的会是一口流利的大明官话。 “诸夏之所以能成就今日的华夏文明,正是因为我们擅长学习,擅长发现学习周围部族的长处,然后兼收并蓄,如此,才有了今天的华夏。” 虽然这么说有些强词夺理,但是定形的思绪,让朱明忠更倾向于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汉语拼音。 “当然,更重要的是教育,现在的社学必须要进一步加强,因为在未来,那些社学中走出来的子弟,他们同样肩负着责任,肩负着把文明传播到全天下的责任,有了这么一套拼音,社学里的书本就可地标注,读音就能够统一,这样将来他们迁往海外的时候,就能够把最为优雅的我们汉人的雅言带到全世界!” “雅言,正言也。” 至于这个“雅言”,到底是不是千年前的唐时的“雅言”,重要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语言的统一可以带来天下的统一,就像后世的印度人之所以感激英国人,就是感激英国人给他们带去的英语一样,英语让印度的统一成为了现实。 想到后世的印度,将印度放大至全世界,朱明忠看着顾炎武时,目光中闪露出欣赏,能够被历史记住的学者,果然有其过人之处,他能够极为敏锐的看到其中的关键。 语言! 是统一的基础。 如果没有周朝制定的雅言通行于春秋战国各国贵族士人之间,即便是有秦始皇书同文,也无法改变人们在语言上的分裂,分裂仍然是不可避免的。 “语言不仅是表达意思、传达思想的,而且还是联结社会的纽带,统一的语言,能够培育出统一的思想,而帝国的分裂,往往就是从语言上首先分裂,就像欧洲各国,在贵族们开始在日常生活中,说着本地的语言时,一个统一的欧洲,就不可能出现于世界上。” 为什么欧洲无法统一? 究其原因,恐怕就是语言上的不统一,尽管拉丁语是贵族的语言,是宗教的语言,但是拉丁语从来没有传播到普通百姓的口中。 而秦汉以来,为什么中国能够保持统一,正是因为语言。而这恰恰正是周朝分封诸侯之后,各国最为重要的恰恰也是雅言的教授与传播。 “陛下,现在想来,古之先贤,早就已经申明这些如《礼记·学记》的“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说的就是分封各地的诸侯,必须以教学为重,而“君子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后人总理解为如果要教化人民,造成良好的风俗习惯,一定要从教育着手。可实际上,也许所谓“化民”,指的是国人在教化城外的野民,必须要从教育着手。而不能一味施以讨伐……” 顾炎武对圣贤经书的重新理解,让朱明忠的眼前一亮,在这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为所谓的圣贤经书中,有一些文字是互相抵触的,因为面对的环境不同。周朝分封有国人、野人之分,对待他们自然是各不相同。 就像是殖民统治时,西方殖民者在对待本国人和土著人就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待遇一样,西方各国当时所谓的“人道”,指的是对自己的“人道”,而对于野蛮人呢?自然不能用文明国家的方式对待。 而“圣贤经书”中的那些对待民众截然相反,甚至彼此冲突的文字,不也是这种冲突吗? “陛下……” 而顾炎武本人也在这一瞬间意识到了,两千多年来士人的误区——他们错误的理解错了《周礼》、《仪礼》和《礼记》的本意。 “似,似乎是,是我们都理解错了周制的根本,所谓周制者,今日看来,应该以礼治夏,以力制夷,教夷以礼。而礼不下庶人,这庶人者,应为城外之野民。应先以力制之,再授其以礼,化之为夏,而不能以力制之,下其以礼……” 在顾炎武的这番话传入耳中时,意识到自己也读错书的朱明忠突然有种想哭的冲突,么么逼的,国人居然读书读错了二千多年,这,这个锅他么的……谁也没有想到! “宁人,朕……似乎也读了假书啊!” 正文 第47章 读错书(第二更,求支持) 读错了书! 有谁能想到,两千多年来,国人居然读错了书!不是读错了,而是理解错了。 “周天子分封诸侯之后,有国人,野人之人,国人就是居住于城中的,而野人就是城外土著,国人实行“畦田”,而野人则被安置在城市之外的平坦之处,实行“井田”。国人有参与国政,有进入军队服役的权力,而野人则没有,野人形如奴隶,为国人耕种、甚至育子,可双方依然是泾渭分明。随后几百年间,野人慢慢被教化,就像熟苗一般,与汉人无二。而国与国之间的争霸,更让各国纷纷以野人为兵,给其地位与国人。随着争霸战争的延续,国人资格被不断扩大,到了战国时,也就国野不分了……” 眉头紧锁,朱明忠的语气显得有些沉重,他不得不佩服先秦时期的智慧,能够在短短三四百年内,就将野人教化的与国人无异。最终让其成为诸夏的一部分。 “不分国野,却分贵庶,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周礼才发生了混乱,是以礼治庶,还是以力制庶,此时于周礼的理解,就发生了问题,而后人,往往不能理解,周制的核心,就是以夏驭夷,化夷为夏,反倒是以为周礼皆礼。而不知周礼所下的对象绝不是贵庶之别,而是国野之分。” 想通了一切的朱明忠,这会甚至有一种冲动,重新翻翻儒家的十三经,仔细研究一下,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两千多年来,无数智者居然都读错了书。 “确实如此,《孟子·滕文公·3章》中说:“夫滕,壤地褊小,将为君子焉,将为野人焉。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这所谓的君子所指应为国人,至于野人,则是化外野民,以治君子之法,自然不能治野人,而野人其“共性”则是“在野性”,这也是,不能以治野人之法治庶民的原因,而观我华夏,战国后无国野之分,只分庶贵,浑然忘记野人之野在野性,与周围蛮夷交往,只知礼,而不知力,即使偶尔力服,也不知驭野为夏,如此,方才有数千年虏患夷变。” 读错了书! 在顾炎武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的脸色变得的越发的复杂起来,在此之前,他根本就没有想到,自己完全理解错了几十年所读的书,不仅仅只是他读错了,可以说,从圣人开始,所有人都读错了。 这,这怎么可能呢?怎么可能两千年来,所有人都读错了。同样朱明忠也在思考这个问题,怎么可能所有人都理解错了呢? 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没有看出这一点? 不,肯定有人看了出来! 蹙着眉头,朱明忠试图在他所了解的历史中,去寻找一些蛛丝马迹。突然,他猛的一拍巴掌,然后说道。 “朕知道了,不是没有人看到,而且因为忌讳!是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没错,没错,谁,谁会说自家的祖宗是怎么当奴隶主的?就是老朱家,那也不会说……” 原本想说朱元璋如何杀功臣来着,可话到语边,朱明忠意识到这确实是不能说,他不能说,其它人更不能说。不管是真是假,大家都不能说。 “都国野一体了,要是再说什么以礼治国、以力制野,自然就不合时宜了,再加上不断的通婚,国野不分,这些揭人痛处的话,就更不能说了。久而久之,大家都是有意无意的选择性遗忘,即便是偶有智者从书中推出其中关键,为长者讳,自然也不会光明正大的说出来,就像,就像……” 激动不已的朱明忠,想到了后世欧洲各国。他们崛起的过程,与周朝也有那么点相像,他们凭借着先进去奴役亚非拉的各族人民,让其为他们耕种、开矿,自己过上好舒服的好日子。 虽说对殖民统治那是残酷至极,可自己却在那里吃着火锅唱着哥,几百年的滋润日子一过,甚至都有些忘乎所以了,甚至开始同情起殖民的百姓了,寻思着,要不然请他们一起吃火锅。尤其是那些打小起就围在火锅边,吃着火锅唱着歌的傻白甜们,个个都像傻笔似天天唱着“兼爱非攻”,谁都不愿意提当年祖宗们做的那点事,一个尽的高唱着“爱心”。甚至发展到最后,一群傻白甜排成队的义务帮难民们解决生理需求,这要是让塞西尔·罗得斯那一群人看到了,不定连棺材板都给踢破了。 原来不仅仅是中国读错了书,欧洲也读错了……不对,不一样,中国没读错,因为诸夏化夷为夏,达到了“天下大同”的目的,既然化夷为夏,那么自然也就没有国人与野人之分了,反观欧洲呢? 他们有没有化蛮不知道,反正在另一个时空中,自己反倒是快变成了斯坦国了。大家伙都理解错了祖宗的意思,拿歪了书,念错了经。只不过中国人那书拿歪的更早。而且拿歪的时间更长,这才几次险些彻底玩完,如果不是凭着祖宗留下来的那点还没被念歪东西,不定会走到什么地方。 “反正,为长者讳,有些东西不能说,时间一常,大家也就是将错就错,即使是偶尔有人看出来了,也会觉得有自己错了,毕竟全天下人都是这么理解的。” 感叹间,朱明忠想到了后世欧美的那些圣母婊们,如果身边的圣母婊多了,正确的人也会以为自己错了。 “陛下,那,那将来,我们、我们,还有封国……” 既便是身为次辅,顾炎武这会也显得有些结巴,以至于那话说的也是不清不楚的,完全让人摸不着头脑。 “能怎么样?”朱明忠突然睁大眼睛,怒气冲冲的说道。 “即便是知道了周礼的本意,朕能怎么样?朕难道去说,你们过去,就是役使土人的,就是要把土人当奴隶的,就是要国野分明,就是要掠人妻,为已生子,就是为了让他们知母而不知父……” 道德的制高点!在嚷嚷着这些话语的时候,朱明忠知道为什么圣母婊们会成为所谓的“主流”,因既他们抓住的是道德的制高点,他们用的是缥缈虚无的所谓的“爱心”、“*权”去保卫自己的观点,面对道德话题,除了某些人能坦然自若的说出“杀光卡非尔”之话,其它人,大都会加以掩饰,毕竟,大家都是文明人。当然,文明是相对于野蛮。 “野人粗略,自然需要教化,所谓教化者,行以力,教以礼,不知礼,施以力,力致而礼成!” 突然朱明忠还是道出了他的想法。 道德! 现在这个时代的道德准绳是什么?是强者为尊!即便是在中国,教化四方、以促大同,又有什么错?不过就是一群蛮夷!和他们讲究“兼爱非攻”,不是对牛弹琴嘛!原本被陛下之前的怒形于色吓了一跳的顾炎武,听到陛下的这番话后,立即长揖道。 “陛下圣明!” 圣明! 这确实是圣明。 “王霸相辅,才是王道,这一点,每个封藩的宗室,都要学明白,他们要是不明白这个道理,到时候别说是化夷为夏,令诸夷归夏了,恐怕自己怎么稀里糊涂的变得夷都不知道!”想到后世欧洲的教训,朱明忠又强调道。 “先建个学校,别人可以不明白,但是他们是要出藩为王的,这些道理,必须要明白,别一个个傻了八几的,让人卖了都不知道!” “陛下圣明,如此,必定可让诸夏知晓国野之别,知晓圣人所言本意。”顾炎武再一次长揖行礼。 “好了,好了,有些事情,可以说,但不能说,这分封一事,事关我华夏未来千年的命数,不能不谨慎从事。” 伸手打断了顾炎武拍马屁的意图,朱明忠在那张大地图前盯踱着步子,一边走思索,然后他走到地图边说道。 “这次封国因为地点不同,所以封国的大小也各有不同,像安南那种地方,各府人口众多,如果分封过大,自然起不到教化土民的作用,而且还会导致藩王作大,像这样的地方,一府一王,再合适不过,嗯,这些地方可以安置郡王……” “陛下,现在安南已非我大明国属。”听到陛下要在安南分封藩王,顾炎武连忙提醒道。虽说自此至满清入寇,安南始终是作为明朝版图内一个行政自治单位的地位存在的。可后来永历为了争取安南的支持,才恢复了黎朝安南国王的头衔。这也意味着,在名义上安南已经不再是大明的领土,只是大明的藩属国。 “现在不是没关系,早晚都会是。至于借口,占据北部的郑氏几年就已经派使赴清朝贡,清廷册封黎氏君主为“安南国王”。郑氏背主事虏,如果不追究这个责任,又怎么能让天下诸藩信服?” 盯着地图上交趾的位置,朱明忠冷笑道。 “时机成熟的时候,自然要灭其国,取其地,分封各藩!” 正文 第48章 莫氏(第三更,求支持) 进了十月,虽说在东北大地这会已经开始落了雪花,北方已经感觉到了些许冬寒,可是在南洋半岛上却依旧阳光明媚,骄阳似火。而那路边金黄的稻田与远处绿油油的山岭似风景画一般的怡人。 也正是在这样的好天气里,作为理藩院驻高平置丞的金存一和置丞馆内吏员,闲来无事干脆便一同邀朋唤友出了城,在城外摆开了宴席,然后便在那里欣赏着周围的风景。 理藩院,故名思意,就是负责总理藩邦事务的最高权力机构,而所谓置丞,相当于大明驻藩国的使节,而这所谓的置丞,就是天使,于藩邦权力甚至大过土王,不过,即便是如此,对于南存一来说,这并不是他的愿望,他的祖父金之俊曾有投献之功,如果不是致仕还乡。他又岂会被“发配”到这种地方。 “景致虽美,可总好不过江南啊!” 皱着眉头,金存一抱怨道。 “也不知,何时才能再次返回江南,也不知道秦淮河畔孙娘子,此时是否已经从良了。” 想着秦淮河畔那些娇美小娘子的美艳多情,金存一不禁有些感叹。 “是啊,高平不过是藩邦偏地,自然不能与天朝相比,与更不能与江南比,纵是天朝的穷乡僻壤,那也胜过高平许多。” 坐在金存一身旁的莫敬宇,他虽说自称是“莫朝”皇帝,是所谓“莫朝”的继承人,可实际上于大明来说不过只是归化将军,是安南都统使,所辖不过只是高平一地。隆庆四年“后黎朝”郑松攻破北朝首都升龙(即河内),斩莫朝君主莫茂洽,“后黎朝”迁回升龙以作国都,北方莫朝终结。其后,郑松扫荡莫氏残余势力,只有莫敬恭占据高平,并由于明朝干涉,“后黎朝”唯有让莫氏保有高平。天启五年郑梉率兵攻陷高平,擒杀所谓的“太上皇”莫敬恭以及“皇太子”等,莫敬宽与次子莫敬完遁入大明,同年遣人向“后黎朝”上降表。在大明的干涉下,”后黎朝”封之为太尉、通国公,准许他回到高平。从此以后,“莫朝”的军事实力更加衰弱,并且向”后黎朝”进贡。 而在四年前,趁郑柞率军南下,莫敬宇聚集军队于谅山七泉,企图恢复被其夺取的土地,仍然被郑柞轻易打败。不过,也正因如此,唯恐郑柞报复的莫敬宇在理藩院派出置丞的时候,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同意。 来的不仅仅只有一个置丞和随吏,还有一个小队的护兵。如此莫敬宇才算是睡踏实了,自然的对置丞也是极为恭敬。听说置丞要出游,他自然是亲自陪同。之所以如此,那也是有所图,毕竟,现在郑柞正率领大军随时准备杀进高平,对于莫敬宇来说,唯一的依靠,恐怕就是大明了。 “只怕往后几年,本丞是离不开此的,谁让那郑柞与将军不合……” 这么一声感叹之后,金存一似无奈的摇头。 “置丞,非是卑将去惹他郑柞,实在是他郑柞欺人太甚,隆庆年间,他郑家夺我莫家河山,若不是天朝主持公道,只恐莫家上下早已为其所杀,现在又于高平外聚兵,大有一副随时欲夺高平的势头,卑将即便是再百般忍耐,也经不住这样念暴的背义之徒。” 莫敬宇刻意加重了“背义”两字,似乎是在告诉金存一,那郑柞是蛇鼠两端之辈,是汉奸,因为他接受了满清的册封,这也许就是莫敬宇最庆幸的地方,实际上,原本他也有机会接受满清的册封,不过因为当时满清自顾不暇,才没有顾得上他这里。 不过,金存一本人对此却显得并不在意,他知道,这些土邦有他们的生存之道。却见他云淡风清的开口道。 “诸位,不要因为几只恼人的苍蝇而错过如此良辰美景啊。苍蝇总归是苍蝇,顶多也就是嗡嗡叫上两声。” “是,是,置丞说得是。郑柞不过只是过梁小丑,焉能与天朝相比。” 莫敬宇连忙奉承道。 在接受大明派遣的置丞时,他是南洋是第一个接到圣旨,也是第一个答应设立置丞的国家。与其他的土王不同,在这件事上他并没有多少忧虑。是因为他确实需要借大明的名头自保,是因为没有大明的保护,莫家非但保不住高平,甚至连性命都难以保全。 而且他还注意观察着位于南方的占城,占城国,原本不过是黎朝掠夺的对象,黎利自立后,以占城“不修职贡”为借口,灭占城,不过,黎利尚未彻底灭亡占城。占婆的残余势力在剩下的五分之二国土上建立了占城、南蟠、华英三个小国,作为京族政权的附属国仍在苟延残喘。。 莫朝被赶到越北高平一隅之后,号称“中兴”的后黎朝却再次南北一分为二,北方的权臣郑松“挟天子以令诸侯”,阮潢则在南方与之相埒,自称大越国阮主,南阮、北郑对峙后,历代阮主无不致力于向南扩张,阮主阮主又南下伐占城,迫使占王将潘郎江以北之地全割让予阮主,占城的国土仅余潘陀浪地区,几乎达到亡国的地步。 而这种情况直到大明进入占城之后,才得以有较大的改观,大明进入占城后,不但迫使阮主归还了部分土地,还在占城驻军,提供保护。而受尽阮主欺辱的占城王最后甚至直接献土,虽说从土王变为大明的封归化侯,可于占城人来说不管怎样他们从此总算不用再受人欺凌了。而不是象从前那般任阮主其凌,被阮主的使臣喝赶着进贡。作为归化侯的占城王,或许不再像过去那样“唯我独尊”,可毕竟也是大明的安乐侯。 占城的变化,对于莫敬宇来说,自然也一一落在眼里。也正因如此,他才愿意扯着虎皮当大旗,借大明的名头自保, “如今郑柞携兵想犯我高平,实则是冒犯天朝,以卑将之见,置丞大可修书一封,加以斥责,想来郑柞必定不敢冒犯置丞。” 莫敬宇的话,让金存一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见其想借大明的名声自保,他的心里一笑,大明的旗号,可不是那么好借的。 “这样吧,待他日,本丞若是往升龙去的话,再顺道同他们谈谈吧。那大越虽是蛮横,终究不过是我大明的藩属而已。” 金存一话锋一转说罢后,便浅浅的品了一口本地的米酒,酒入口中的感觉,就似这高平的女子一般温婉。 莫敬宇与其臣下置丞这么一说,顿时变得激动起来。他们无不是按自己的想法理解着金存一口中“谈谈”,这一谈,指不定就能像大明向广南的阮主索要占城故地一般,没准,还能索回莫朝的故地。 那莫敬宇立即高声称赞道。 “大明不愧为天朝上国。有天朝为我莫氏做主,卑将也就放心了。” 所谓的“卑将”不过只是在金存一面前自称,就像大越的黎家,广南的阮家,一个个都是自称皇帝,对此,金存一自然非常清楚,不过那是过去,现在,有置丞驻于其城内,他们自然不敢再像过去那样逾越。 恰在这时,突然有传令兵骑着快马奔来,带来的消息瞬间便打破了这边的歌舞升平。 “大王,郑柞率郑根、郑栋、丁文左等部大举北犯……” 虽然那传统兵说的是土语,可金存一仍然听得懂,对于莫敬宇自称土王,他只是故作不懂,听着郑柞北犯,看着面色难看的莫敬宇,金存一故作模样的问道。 “将军为何脸色如此难看?可是有什么难事?” “置丞,郑,郑柞领兵十万犯我高平,卑将、卑将请置丞为我莫家作主,我莫家于大明可是忠心耿耿,而那郑氏却曾受满清鞑虏册封,委实是汉奸啊!还请置丞发兵救我高平免陷汉奸之手。” 朝着莫敬宇长揖祈求的模样,金存一却为难的说道。 “这,本丞虽是置丞,只是文官,这若是兴兵,就非得朝廷同意不可,而天朝有以越南为不征之国的祖训,是万万不会发兵的,不过……” 沉吟片刻,金存一又叹道。 “若是将军自觉无力抵抗,大可与本丞一同撤入大明,本丞自然可保将军安全!” 听到金存一不愿意帮助自己,而且还拿皇明祖训作挡箭牌,犹豫片刻,心知这次郑主北上,必定志在夺取高平,彻底灭掉莫家的莫敬宇“扑通”一声跪在金存一的面前,然后叩头说道。 “天朝皇帝圣明仁德,卑将愿向天朝献上交趾土地、丁户!” 什么! 面对突如其来的献国,在场的众人顿时无不是为之一惊,那些莫家的大臣在惊讶之后,无不是长松了口气,甚至暗自庆幸着大王的选择。而金存一更是片刻的惊讶之后,心底暗自窃喜,如果能把高平收归大明,这岂不也是一大功。于是他连忙上前扶起了莫敬宇说道。 “这可万万使不得,将军快快请起。这高平是将军先祖传承下来的,将军何以如此轻易的许人啊。” 这当然只是客气,刚被金存一扶回位置的莫敬宇又恭敬的行礼道。 “置丞,无论是高平或是大越、广南本就是华夏的故土,如今卑将不过是完璧归赵。如今天朝正通人和,君主英明,交趾百姓于天朝必能从此安康。因此,恳请上国接纳卑将献土,复设交趾。” 正文 第49章 吞并(第一更,求支持) 莫敬宇向驻高平的置丞献出国土的奏折,仅仅只是用了两天的时间,就从高平一直传到了中都,消息传递的如此之快,完全得益于一个跨时代的发明——电报。 其实,朱明忠凭借着曾经看过的书籍发明的电报,仍然显得极为原始,尽管已经前后用了数年的时间铺设,但远还没有形成的一个网络,并且没有铺设到全国各地。 限制大明电报发展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技术,有线电报的技术远还没有达到成熟。加之相对较高的成本,使得每年新修的电报线路总归有限。不过尽管如此,朱明忠仍然坚定不移的推动着电报线路的铺设,因为他深知对国土辽阔的中国来说,“现代国家的政治组织的技术”还须以技术性地克服国土的空间距离为前提。如果中国试图从传统帝国向现代国家转型同时免蹈欧洲基督教大帝国解体时分裂为多个民族国家的命运,那就要尽快克服国土的空间距离,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跨越式地”利用最先进的通讯和交通技术及科学管理方法——这就要求有一个中央集权政府。 也正因如此,在过去的三年间,朱明忠一直在不断的因时制宜的打造着他的集权式的政府,而与此同时,利用百姓的徭役所带来的免费劳力,对全国的官道进行整修。官道的拓宽以及取直,再加上路面因地制宜的使用碎石、石块、砂礓等原料进行硬化,就是在构建交通体系。至于从开封至潼关的铁路,在未来一但马拉列车变成蒸气列车,就意味着先进的交通技术。 当然,相比于还没有多少进展的列车,最先进的通讯——电报,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投入使用,不过至今不过只是铺设了几条重要的线路。南宁至长沙的电报线路就是其中之一,也正因如此,高平莫敬宇献土的奏折,正是通过快马送至南宁,然后又从那里发电报至长沙,从长沙经武昌至少安庆,又转至中都。两天的时间,其实大都是耽误在高平至南宁的这一段路上。 在这封奏折由理藩院报至内阁之后,自然又由内阁上奏陛下,然后在文昭阁就此事进行讨论。 “陛下,莫氏献土,虽说是受郑氏所逼,可如此一来,我大明也就有了发兵安南的借口……” 完全没有任何异议,几乎所有人都赞同吞并安南,之所以赞同,并不是为了扩张,而是为了天朝的颜面。 三年前,大明成立理藩院,只有所谓的安南拒绝了设置置丞的要求,加上他们又接受了满清的册封,虽然后来遣使谢罪,请求大明册封,但却被陛下拒绝了。 天朝的颜面非常重要。 那怕就是在清虏仍然盘据陕西的时候,也要保全天朝的颜面,否则,天朝必定会为藩国轻视。尤其是在高平早就为大明册封的前提下,郑氏对高平用兵,无疑就是在挑战大明的尊严,如果不加以教训,肯定会影响到大明的声威。 “借口!” 此时朱明忠沉吟片刻,然后开口说道。 “朕如欲发后一地,又岂需要什么借口?千百年来,不知多少古之圣君,仅仅只是把目光局限于我华夏九州之地,却不知道,这个世界如此之大,于华夏九州之外尚有更为广阔的天地,而我华夏九州若是没有先秦诸夏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抚有蛮夷,又岂有后来的九州之地?可自周天子之后,我华夏便再无分封,诸夏纷争,天下生灵涂炭,后虽一统,可诸朝贤君却止步于九州,视九州之外皆为蛮夷之地,是瘴疾横行的恶地,如此划地为牢,自困九州。以至于全忘记诸夏初时,我华夏九州又有几处不是居有蛮夷,不是瘴疾横行。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抚有蛮夷,以属华夏。非诸夏先贤如此,自然无今日之华夏,朕身为大明天子,正是要重寻我华夏之天命,“抚有蛮夷,以属华夏”,这正是我华夏之天命,我华夏与被赋予此天命,正百为了让天下蛮夷,受教于华夏,归属于华夏,如此才有天下大同之时。或许这些地方在诸位爱卿眼中只是瘴疾横行之地。但是于朕看来,将我大明教化施于蛮夷之地,正是我大明之天命!当然在吾等这一代还并不能亲见天下大同之日,但却可以重新找回我华夏之天命,令吾等的子孙后代不至于遗忘此等天命。朕需要诸位爱卿同朕一起携手去实现我华夏之天命!” 天命昭昭! 在过去的一个月中,大明上下,几乎所有士绅官员都在谈论着“昭昭天命”,对于这个使命的讨论,甚至盖过的“分封宗室于夷地变夷诸夏”的讨论,对于许多士子文人来说,这一天命所带来的冲击,甚至让他们不知如何应对,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为之沸腾。 历史上,千年来,所有的士人都有一个最高梦想——“天下大同”。当然,天下大同只是一个愿景。相比于此,“恢复周制”无疑才是他们愿望。 而现在在朱明忠的策划下,通过清河书院内的学者,他成功的把天命、周制、大同,与扩张联系在一起,而核心的正是天命! 周制与大同,不过只是为了实现天命。 什么是华夏的天命——“抚有蛮夷,以属华夏”。 就是为了教化四方! 先秦诸夏,不正是通过抚有蛮夷,才令其属于华夏,才奠定了今日的华夏吗? “天命昭昭”于大明境内所引起的轰动是极为剧烈的,不仅仅是因为这篇文章完全颠覆了人们的认识,同样也让无数失意的士子看到了另一个希望——“分封宗室于夷地变夷诸夏”,意味着诸宗室必定需要大量的官员,而对于因科举废除失去晋身之道的士子文人来说。他们看到了晋身的机会,尽管这与他们想象的有所不同,但是即使是为官,也有可能被派至广西、云南等地,如此相比,南洋夷地,似乎并不怎么远。 当然,这也契和了儒者的精神——教化四方!这不也是圣人所教吗? 一时间,在短短一个月中,无数的士子文人纷纷在报纸上发表文章,不仅仅再局限于《明报》,许多地方报纸上同样也是都是讨论着“华夏天命”的文章。士子文人在那里引经据典的讨论着,而官方更是直接列出夷地资料,告诉他们那里有人丁、有田地,并不是他们想象的蛮荒之地,也正是在这种讨论之中,“昭昭天命”的意识迅速烈火燎原的散布开。 而这种意识的沸腾,带来了另一个好处——曾经因为科举被废除对皇帝满腹怨言的文人士子,纷纷转移了目光,他们把目光投向了两京的宗室,这也让不满的情绪得到了化解。 虽然大家都知道,这“天命昭昭”实际上就是变相的扩张。但从陛下那番慷慨激昂的说辞中,他们仍然体会到那股于内心升腾出来的“天命”,甚至也为之变得有些激动。只见众臣齐声拱手道。 “臣等誓死追随陛下为我华夏创万事之基业!” 这个时候,人们已经不再用“大明”,而是用“华夏”,因为大明只是一个时代,而“华夏”却是这个民族,而那一天命,正是华夏的天命,而不仅仅只是大明的天命。 “诸位爱卿,想实现这一天命,并非仅仅只是把宗室分封到各地,势必需要招讨当地蛮夷,而且这必定一场旷日持久的征,容不得半点儿急燥。虽说现在还未到我朝向西北全面进军,驱逐清虏、收复陕西的时候,不过夺取安南的时机倒是早就成熟了。” 对于越南从来没有丝毫好感的朱明忠说到这儿,双眼突然闪过了一丝寒光。却见他把目光投向李定国,然后问道。 “晋王,如若以晋藩之兵,夺取安南,你看怎么样?” 啊! 被问到的李定国,睁大眼睛看着陛下,刚刚回到朝中,已经就任兵部尚书的他,瞬间呆住了,他的心底甚至本能的想到了四个字“借刀杀人”。 是应该接受,还是拒绝? “回陛下,晋藩之兵,亦是大明之兵。陛下如有差遣,晋藩上下又岂敢不从?” 片刻的呆滞之后,李定国回答道。 “臣身为兵部尚书,虽议兵,但用兵之事,必须经由五军都督府谋划。” 李定国的回答,可以说是是无懈可击的,朱明忠听罢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又向理藩院尚书李仙根问道。 “李尚书,此次用兵安南,势必会引起各邦恐慌,理藩院可有应对之法?” 大明吞并安南! 必定会在南洋引起恐慌,尤其在缅甸已经为大明吞并的情况下。现在大明如果直接用兵安南,在南洋引起恐慌之后,会不会影响到大明在南洋的计划? “回陛下,臣以为,南洋土王多有不臣,两年前,理藩院于各邦设置丞院派置丞的圣旨均已发出,但各国鲜少回应朝廷。” 正文 第50章 以晋为兵(第二更,求支持) 所谓的“鲜少回应”,实际上就是拒绝! 这个道理,大家自然都懂。 而对于作为理藩院尚书的李仙根来说,他自然更清楚,只不过,在过去的三年中,大家都在那里装着哑巴。 似乎,谁都不觉得的这个设立置丞有什么大不了的。 其实三年前成为理藩院尚书的李仙根原本以为凭着天朝上国的一道圣旨就能让这些弹丸小国,乖乖地同意让各邦设置丞院派置丞。可谁知圣旨都发出三年了,除了高平还有南洋半岛上的柔佛、霹雳、亚齐等几个苏丹国之外,像暹罗、真腊,都没有给出积极的回应。当然,除了朝鲜,朝鲜于大明是恭顺至极,对于设立置丞馆,当然没有任何抵触。 可对于李仙根而言,这却是一个心病,毕竟,他是理藩院尚书。他必须要有证明自己的才干,尤其是……他的身上还有污点! 当年在四川家乡时,他曾参加过甲午年的乡试,并且中举。也曾做到清军的幕僚,甚至还到了京城准备参加辛丑会试,如果不是因为当时不少官员弃印南逃,恐怕他还真会参加辛丑会试。后来虽说到了清河,然后一步步做到了理藩院尚书,可身上总还是有那么一些污点。尤其是曾经入四川总督幕府的经历,更是让他每每想起时,都会羞愧万分。 也正因如此,被陛下点为理藩院尚书之后,他一直试图证明自己的能力,但是在理藩院这种地方,想要有所表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就是高平“献国”,总算是让他扬眉吐气了一番,可现在提及设立置丞馆的时候,那脸色自然变得有些难看。 “陛下,也可能是暹罗、真腊等土王,不知设立置丞馆到底何意,所以方不敢轻易答应。” 顾炎武适时的解释道。 为何设立置丞馆? 其实置丞馆,相当于领事馆,就是为了保护明国侨民、商人的利益。毕竟,现在大明的侨民、商人有很多于南洋生活经商。朱明忠自然会下令理藩院设立置丞馆,以保护侨民。 当然,也是为了了解驻在地,为将来的吞并作好准备。但是那些土王,却根本就不买大明的帐。 不过朱明忠本人对此却显得十分平静,仿佛这样的情况早就在他的意料之中似的,当初设置丞馆,也只是一种试探。是为了试探那些土王的反应。 只见他冷笑一声,然后命令道。 “暂且先别去管那些土王,一切照原计划实行。我大明想要教训不臣,是任何人都不可能阻止的!而且,这正好可以杀鸡给猴看!” 杀鸡给猴看! 安南就是那只鸡! 至于猴,自然是暹罗、真腊以及亚齐、文莱、柔佛、霹雳、万丹、日惹、吉打、雪兰莪、苏禄和登嘉楼等土邦。当然,对于这些土国,朱明忠并不会大举兴兵讨伐。毕竟,相比于曾经在数百年间属于中国的越南所拥有的成熟的政权体制,那些土邦,与其说是国。倒不如说是土邦酋长,不过只是有一座王城罢了。这些土邦并不值得大明挥师讨伐,反倒适合用于练兵——让藩王们在那里练兵,毕竟朝廷是不可能为他们打天下的。 “李卿,理藩院要抓住这个机会,告诉那些土酋,让他们接受我们设立置丞馆,设立置丞馆之后,我们的目标是什么呢?自然是保护侨商!” 朱明忠看着李仙根,又一次强调着设立置丞馆的目的。 尽管在名义上,南洋各个土国都是大明的藩属国,但这种宗主国与藩属国的关系仅仅是建立在朝贡体系上的。宗主国即无权干涉藩属国的内政,也无权在藩属国驻军。当然,也不会这干。而这种朝贡关系早在明朝嘉靖年间,就已经形同虚设了。而到后来清虏入寇,更是让形同虚设的宗主权,变得几乎不复存在。 而与此同时,早在两百多年前,不大的南洋半岛便早已陷入了混战之中。在这近两百年的时间里,半岛上的各方大势力互相攻伐。缅甸与暹罗之间的战争,更是持续百年,直到缅甸被大明灭国后,暹罗才算是消停下来,而在越南,北方安南的郑氏与广南的阮氏彼此争夺“天下”百年,至于真腊、占城,则是任人欺负的角色。 不过虽说南洋的土国一直忙于内斗,但在过去的几年间,他们还是感受到了变化,感受到宗主国的变化。他们发现在他们的港口里已经停满了来自天朝上国的大船,他们的集市上充满了来自天朝的各色货物。除此之外,大街上的明人也是日渐增多起来。 也正因如此,为了保护明商的利益,才会设立置丞馆。尽管实际上,现在南洋经商的明商而与过去的明商截然不同,现在去南洋经商的商贩,往往都是以西洋商会为依托。商会会直接出面与土王谈判,同西洋商人一样在重要的港口建立起架有大炮的“商馆”,并且设立私人卫队。面对那些火铳以及大炮,当地的土王们自然是不敢再像从前那样肆意欺凌明商。 可那只是商人的行为,还需要国家层面的保护!当然,置丞馆的目的,并不仅仅只是保护,同样还有另一个更为重要的目的。 “海外的拓殖是需要一个过程的,从最初的开埠通商,然后下一步就是向他们租借土地……” 走到那张大地图前,将这副世界地图放到文昭阁,这是朱明忠在用特有的方式,去提醒着人们,中国并不是“中央之国”,也不是世界上唯一的文明。 “我们可以在南洋的海岸线,向他们租借一块又一块土地,然后,在那里筑城,分封宗室,首先需要的是一个立足点,有了那个立足点之后,才能一点点的将那里变成诸夏,当然,在此之前,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向那些土王申明我大明的宗主权,我们要的不是口中上的“天朝上国”,口头上的宗主国,我们要凭借着宗主国的头衔不断地向他们索要各种特权来,而这些特权,就是我们抚以蛮夷的必须。也是置丞所需要完成的任务!” 熟知西洋人那一套殖民手段的朱明忠,压根就没有打算派大军去进攻南洋的那些土国,按他的计划,是用一种成本最低的方式——外交上的迫使那些国家让出一部分土地。 当然在那些土王看来这样的要求是极其无理的。可他们的实力却又让他们没有这个胆量对大明说个“不”字。而安南就是一个警告,警告所有人,如果他们拒绝会发生什么! 无非就是一个立即死,一个早晚死的结果。朱明忠相信,他们会毫无例外的选择晚死。而且,南洋的很多土王,根本就没有国土概念,他们并不介意租借甚至割让土地给大明,就像真腊将湄公河三角洲一带割让予大明一般,甚至都没有讹诈,只是因为真腊借大明抵御暹罗的入侵,再则湄公河三角洲,现在也只是一片沼泽,并不是后世的越南的粮仓,实际上,湄公河三角洲之所以成为粮仓,也是明人劳作的结果——郑克爽投降后,陈上川等人率领的不愿降敌的明军,于开垦了那片土地,让其成为越南的粮仓。 随后一众君臣又就出兵安南的事宜进行了一些讨论,包括张煌言在内的所有人都不觉得的出兵安南会有什么阻力,甚至偶尔的他们会把目光投向李定国。 借刀杀人。 作为兵部尚书的李定国,并没有显露出丝毫的异样,不过眉宇间却带着些忧色,而且他很少发表任何言论,反倒是一直保持着沉默,对此,朱明忠自然看在了起里,在内阁初步达成出兵安南的决定后,所有的大臣退下时,他留下了李定国。 “晋王,” 走到李定国的面前,看着这个坚持抗清,矢志不渝的晋王,想着他在历史上的遭遇,于心底可惜之余,朱明忠神情严肃的说道。 “你一定担心朕此兴是想要借刀杀人吧!” “臣不敢!” 李定国连忙揖礼道,他可以想,但绝对不能说出来。 “没有什么不敢的,你有这样的顾虑,朕也能理解,不过,晋王,朕之所以会以晋藩兵马用兵安南,自然有朕的考虑,嗯……” 沉吟片刻,朱明忠走到阁门前,看着门外的天空,沉声说道。 “晋王与诸将,虽出身西贼,可却也是我大明功臣,于我大明亦可谓是忠心耿耿,可朝中亦难免有人对晋王以及诸侯颇有微词,甚至是怀恨在心,这几年,朕的案上,与晋藩上下的折子,可是不少啊。” 陛下的话让李定国的心头一紧,连忙开口辩解道。 “陛下……” 不等他开口,朱明忠就打断他的话,然后说道。 “晋王,还记得你初入中都时,朕出城十里相迎,那日朕便向你许诺,必定会妥善安置晋藩上下,绝不让你有丝毫顾虑,今日,朕之所以如此,并不是因为晋藩兵卒熟悉南洋,更重要的是,朕有意将他们安置于那里,为宗亲府卫,不知晋王以为如何?” 正文 第51章 解忧(第一更,求支持) 兴乾三年的大明,倒也算是国泰民安,虽说偶尔有些地方发生旱涝,可绝大多数地区也是风调雨顺,也正因如此,人们才会越发的觉得战乱已经远去,现在天下承平,盛世将至。 盛世是否将至,估且不知,但至少在这天下承平的时候,这秦淮河倒是越发的热闹起来,不过只是短短几年功夫,便恢复了昨日的辉煌。而那么十里秦淮正是南京繁华所在,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弥漫着的脂粉香,总会吸引着来自各地的士子。 战乱的阴影似乎已经彻底从这里淡去,顶多也就是酒楼茶馆里的说书先生,偶尔的还会在那里言道着定王潜龙练军打靼子的本子,曾几何时,这些说书本子大街小巷中传得沸沸扬扬了。于说书先生的口中,夺江阴、克南京、复江北、歼达素一场场血战,无不是惊险万分,那定王更是英勇不凡,其中当然少不了定王阵前斩清将的精彩章节,说书的每每总是说的是唾沫飞溅仿佛是亲眼所见,而听书的则听得津津有味仿佛已经看见了那金戈铁马的战场。 不过,现在这一切,似乎都已经淡去了,也就只有在说书先生的口中,人们还能闻得见那金戈铁马,至于绝大多数寻常百姓,似乎都已经忘记清虏入关的暴行,忘记了战争带来的创伤。 人们总是习惯用忘记来掩盖内心的伤痛,寻常百姓如此,皇亲国戚同样也是如此。就像作为大明现在仅的有几位大王中的益王朱慈烛,在绝大多数时候,都是饮酒作乐,若不是因为有法令在,恐怕他会终日厮混于秦淮河畔的脂粉香间。不过即使是如此,他这益王府中,也总会有歌妓出入,为其跳舞吟唱,这一派歌舞升平,可不正是盛世模样。 时至深夜,待到的歌妓退去了,醉眼迷离的朱慈烛正欲起身时,看到方仕东摇头叹息状,便笑道。 “长吏何至如此?” 方仕东是他的长吏,已经追随他十余年,无论是当年颠沛流离,餐风宿露,都是不离不弃,反倒是现在安定下来之后,已经先后数次请辞了。 “老方。” 摇晃着有些飘浮的脚步到了他身边,朱慈烛笑道。 “当年你我二人餐风宿露、食不果腹的时候,本王就于你说过,他日若是能得以安定,本王必与你老方共富贵,” “大王,此非臣所图。” 方仕东摇摇头。 “当年本王流落江湖的时候,可谓是身无长物,也就是你老方抛妻弃子,帮扶本王一路到现在,本王又岂是忘恩负义之人?” 阻止欲言又止的方仕东,朱慈烛又说道。 “本王知道老方你有出仕之心,为府中长吏是委屈了你,可,那官场沆瀣一气,又岂适合老方你?” “大王,臣,臣……” 猛然一咬牙,方仕东说道。 “臣以为,既然现在朝廷已经有意分封各国于夷地,以抚蛮夷,令其归属华夏,既是如此,大王整日饮酒作乐与歌妓为伴,如此,又岂能、岂能成事?他日若是朝廷意封大王于夷地,大王难道还像现在这般沉迷酒色之中吗?到那时,只恐大王非得身死于蛮夷之手不可。” 方仕东盯着大王,毫不客气的反问道。 如果不是因为两人十余年互相扶持至今,明为君臣实为挚友恐怕方仕东是不会说出这种的话的。 方仕东的质问,让朱慈烛只是略微一愣,随后又笑了笑。然后,坐在那里,先是朝着远处看了一眼,然后又叹气道。 “孤何罪,被逐于万里之外?” 念叨着这句话,朱慈烛叹道。 “当年汉王最初被封为高阳郡王,后随成祖起兵靖难,累立战功。成祖即位后,封为汉王,藩国云南。他却一直留居南京,不肯就藩,多次谋取太子之位,纵使私兵劫掠,僣用乘舆器物。后来更是造反,结果……” 摇头长叹间,提及这皇家旧事之余,朱慈烛又感叹道。 “若是当年汉王就藩云南,又岂会为宣宗活活炙死在铜缸内,甚至就连子嗣也未留一人?” 躺靠于长椅上,朱慈烛端起了一只酒杯,那酒杯边沿还带着些红唇印,似乎还留有歌妓的唇香,他眯着眼睛,似是在品味着那唇香,然后慢吞吞的说道。 “孤与其它人不同,你看这府中,看似我益王府,可又有多少他人的眼线,别人不知,老方,你又岂不知道?” 大王的反问,让朱慈烛不由一愣,他诧异看着大王,似乎明白大王为何如此了。 益王府里头,确实不怎么平静,这所谓的“他人”,其实就是皇帝。 “大王,您是?” 难道大王是想籍此来打消皇上的戒心? “大王许是多虑了,毕竟,当年先王所创之洪门,不过只是收集清虏情报,况且,早就,早就已经交还陛下了。” 创建洪门! 这是朱由梿也是朱慈烛的父亲创建,他只是于一旁协助,后来朱由梿去世后,他则接续其父具体完善洪门组织,为大明搜集情报,刺杀清虏官员、将领。 十几年间,也算是屡立奇功。 过去也曾因此得到先帝的嘉奖,可此一时彼一时。现在既然已经天下承平,自然也就不需要什么贤王了。 贤王…… 对于大明的藩王来说,有贤王之名并不见得是个好事。毕竟,有当年靖难的前车之鉴,几百年来,因为害怕藩王夺权,一个个大明的皇帝,都恨不得把藩王当成囚犯给禁囚于王府之中。 “大王您是担心陛下会因此拒封大王?” 方仕东朝着门外看了一眼,确定门外站的侍卫是自家人之后,才算放下心来,或许这府中有陛下的眼线,可是与其它的藩王不同,创办洪门的益王府中,同样也有自己人,是当年于创办洪门时网罗的忠贞之士。 拒封大王…… 朱慈烛笑了笑,并没有立即说话,只是闭着眼睛在那里喝着酒,好一会之后,他才说道。 “听说陛下嗜好烈酒?” 突然岔开的话题,让方仕东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 “听闻陛下确实有此嗜好,不过陛下似乎也爱西洋酒,就像这夏天时,就喜欢喝习于西洋的啤酒,似乎对葡萄酒也有偏爱。” 其实,在中原文人墨客往往不喜欢烈酒,只有北方的贩夫走卒,喜好烈酒,而烈酒又是士大夫向来不喜的。相比于烈酒,他们更喜欢黄酒、米酒。 “那是因为今上不屑于与他人为伍。” 微微一笑,朱慈烛的唇角一扬,冷嘲道。 “至少不愿与寻常士大夫为伍,咱们这个陛下,与大明十几代皇上之中,可以说是上是个异数,他虽是皇家血脉,可却与高皇帝一般,起于草莽,行事似高皇帝一般果决,又似武宗一般任意而为,从其登极以来,废宦官、废科举、定新制,又到现在的分封夷地,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能想到的,于这样特异独行的陛下面前……” 长叹口气,朱慈烛摇头叹道。 “本王宁愿做一个逍遥王,也不愿变成另一个汉王。” 朱慈烛是一个聪明人,甚至可以说得上是极为聪明,也正因如此,他才觉得自己已经猜透了陛下的心思。 分封夷地,以为诸夏,抚以蛮夷,归属华夏。 这十六个字看似让人热血沸腾,看似让所有的宗藩无不是为之欢呼、为之雀跃,可是他们那里看得出,今上可不会满足于一个形同虚设的“天子”,有了周天子之后,是不需要再有一个明天子了,即便是需要,那也是普天之下的天子! “大王的意思是,今上是想籍此……” 籍此什么? 消藩? 开什么玩笑,现在的各藩还有什么可削的? 这些个宗室,若是没有陛下发的俸禄,甚至就是连生计都不能维持,至于那些被削国的宗室,百亩田、百两银,如此便轻而易举的打发了,顶多也就是让他们衣食无忧。 什么亲亲之谊,也不过就是高皇帝在那里说说。 成祖若是顾忌这么多,又岂会夺了建文的天下?宣宗若是顾得了这些,又岂会诛汉王全家。 于皇权面前,什么亲亲之宜,不过只是笑话罢了。 算起来,今上……倒也还算仁义。 看到方仕东不说话,似乎不知应该说什么,品了一口酒,入口的烈酒,有一种烧灼的感觉,这让朱慈烛怎么也想不明白,陛下为何喜欢喝烈酒,难道要的就是这样的感觉? “分封夷地,以为诸夏,” 念叨完这一句之后,朱慈烛又继续说道。 “抚以蛮夷,归属华夏。” 分成两段说出这十六个字,让原本似有些迷惑不解的方仕东瞬间像是想通了什么似的,他睁大眼睛看着大王,好一会才开口说道。 “大王,您是说,是说……” “这天下人啊,只看到了以为诸夏,可是又有几个人看到了归属华夏啊!” 这么一声感叹之后,朱慈烛站起身来,摇摇晃晃的走到了门外,不顾身后方仕东惊愕模样,他只是手担着酒壶,醉意正酣的喃道。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正文 第52章 奇货(第二更,求支持)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正如曹操当年所言,许是这世上,就只有杜康,才能解忧了。但,那也只是麻痹一时罢了。 命运总是沉浮不定,谁也不知道将来如何。就像对于晋商来说,在晚明时节,社会动荡的关头,晋商以其特有的灵敏嗅觉,使他们看到了满清的崛起和统一天下的野心,于是在正常贸易之外,暗中为清军输送军需物资,提供关内各种情报,搞起政治买卖。 清军入关后,顺治没忘为己入主中原建立过赫赫功业的八大家,在紫禁城便殿设宴,亲自召见了他们,并赐给服饰。宴上,顺治要给他们封官赏爵,八大家受宠若惊,竭力推辞。于是,顺治便将他们封为“皇商”。 虽说不是勋贵,也是所谓世袭皇商,与国同休。 可最后,仍然逃不过家国兴衰,尽管他们曾千方百计的想要避免,但是最后在福州,八大家亲族几乎全都死于万礼的刀下,甚至连个坟头都未落得——万礼命人将八家的尸体全都装于旧船上,拖至海外沉入海中喂鱼。 当然这只是八大家,对于晋地的商人来说,真正的打击是唐贼李子渊入晋时,借口清奸为名,尽抄晋商家业,不知多少晋商世代积累的家产为其抄没,不知多人人惨死于其刀下。 一夜之间,晋地无富户! 虽说这有些夸张,可却不过是稍显夸张罢了。 不过尽管如此,在天下承平之后,晋地仍然在缓慢的复苏着。他们或是远走蒙地从事羊毛、皮革贸易,或是往东北,包地为商。总之,晋人以其特有的方式,恢复着往日的辉煌。 就像此次开封至潼关的“铁路”工程一样的,因为按施工的地域被划分成了二十个标段公开向民间发包招标,消息一经发布自然是引得各方跃跃欲试。此次前来应标的,除了清河以及河南本地的商贾缙绅之外,也有些开国的勋贵——或许,新朝不鼓励土地兼并,而且通过官田的方式,推高地价,使得勋贵们没有财力土地兼并土地,但是他们却积极投身于工商业,一时间,甚至有着“商者皆勋”的说法,那些开国的勋臣们自然不会错过这个发财的机会。相比之下来来自山西的商贾明显就看着寒酸多了。 然而面对实力雄厚的竞争对手,晋商却丝毫没有怯懦之心。反倒是在各方势力间四处游走起来,他们更是以低到令人发指的价格,一举拿下了三个标段。 薄利多销,同样被他们用在了工程投标上。 当然,没有任何人敢偷工减料,毕竟,这铁路工程与道路一样,都是“勒名为记”,负责百年的,如果偷工减料,不但到时候要退赔全款,人还会被流放海外。 无论如何,晋商又一次回到了众人的视线之中,却总归是事实,甚至相比于其它地方,晋商还开设了华北地区的第一个家地方银行,在此之前,即使是江南的缙绅,也没有开设银行。到了兴乾三年,晋人开设的富达银行不但分号开到了北方的大城市,就连同中都、南京,也有银行分号。 “二哥,咱们真的要去找桂王吗?” 大街上一个尚带些许稚气的年轻人脚步匆匆的跟着一个身材魁梧中年男子追问道。 “子涛,你记住,我们不是找桂王,而是谈生意。” 中年男子皱眉说道。此人便是山西祁县的祁子英,三年前,正是他拿着从二十几家人手中凑出来的10万两银子,开办了富达银行,也是大明江淮银行、清河银行之后的第三家银行,现在经过三年的发展,这家银行已经拥有了超过百万两的资本,存款更是多达千万之多。 被他教导的则是他的幼弟祁子涛。祁子涛却毫不介意哥哥的训责,只是于一旁抹嚷嚷道。 “哥,谈生意,也是和桂王谈呗,哥,你是想把钱借给桂王吧。” 眼看着祁子涛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毫不避讳的大谈贷款的事,哭笑不得的祁子英二话不说,一把扯住了这个弟弟的胳膊将他拽进了一旁的茶馆里。在找了一处僻静的位置坐定之后,祁子英立刻板起了脸呵斥道。 “不是让你待在客栈准备应考之事嘛。你跑出来干什么?” 原本他带祁子涛过来,就是为了让他考清河书院,以帝师为山长,以帝友为师,他日好晋身官场的,可这小子却偏偏跟着他一同跑了出来。 “可是,大哥,反正这考试,小弟瞧过了,今年实学占三成,四书十三经里的,至多只有五成,再加了两成时事,小弟即便是再看,今年定是没有希望了,所以就寻思着,今年先在书院里的预科班读上一年,明年再重新来过。听说大哥要找桂王,肯定是为了借钱于桂王,咱们富达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存款多,而借款少,长此以往,必定不能长久,所以,大哥才会另辟蹊径,想在藩王身上有所图。小弟自然想要跟着。” 祁子涛头头是道的分析道。 看着面前的弟弟,祁子英则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 “生意上事有大哥自会有办法解决。你只要好好念书就行了,将来取了功名,好为我们祁家扬名。” “大哥,您没有看到了,如今这世道生意才最重要的,别说是商贾,就是朝中勋臣,又有几人不经商?甚至就是陛下,不也有人为其操持皇产吗?有时间读书出仕,还不如跟哥你学着,然后多长些阅历经验呢。” 祁子涛不服气的埋怨道。 “你胡说什么呢!小弟你要安心读书,将来考取功名为祖上争光。万万不可丧志之念。商贾之道,总归不是正途!你若不想让大哥失望,就趁早绝了这念头!”祁子英怒斥道。耕、读、商是明朝山西商人家庭的传统。而祁子涛从小聪颖,记忆尤其过人。年幼时与他一起念私塾,更是屡屡得先生夸奖,往往只需读上一遍,许多文章祁子涛就已熟记,甚至可以背诵如流了。正因为见小弟资质不凡,祁子英才会放弃学业,离家经商以资助小弟读书。可那里想到他现在却说出如此“没有出息”的话来。 祁子涛本来还想反驳,想说皇帝不经商。可见到大哥怒气冲冲的模样,他那里还敢反驳,长兄如父,这个道理他又岂不懂得,连忙拱手告罪道。 “大哥,小弟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会说这话了。” 见祁子涛认了错,祁子英也不想再多责怪于他。毕竟现今天下的风气是“不耻言利”,小弟年纪尚幼才会入此歧途。想到这儿,祁子英不禁语重心长的向小弟告戒道。 “子涛,大哥知道你在为银行着想。可你是否想过,这朝中勋贵为何能够于商界横行,总归还不是沾了一个“官”字嘛。此次铁路发包,我们晋商看似得了三段路工,可靠的是低价,而大半都为北洋商号、南洋商号承包,而两家商号的股东是谁?不正是当朝勋贵。所以读书出仕,为的不仅仅是你,也是为了我祁家!” 给祁子英这么一说,祁子涛同样感到肩负的重任,不过他低头思略了一番后,还是开口道。 “大哥,小弟答应你不过问你去桂王府的事。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另一件事?” “另一件事?”祁子英的眉头一挑诧异道。 “小弟没猜错的话,你这几日到处打听桂王,必定是因为朝廷有意分封诸国于夷地,可朝廷能给藩王多少银钱?如果银钱不够,地方又没有赋税的情况下,他们从何处筹款?所以你才想借款予藩王,这样一来,咱们银行的款子就放了出去,对吧。” 被小弟点破了心思,祈子英只好如实回答道。 “确实是如此,这商有地域之见,自然银行也有,咱们银行为什么能够吸纳千万存款,正因为咱们是晋人的银行,所以往各地的晋商都愿意存款于富达,可是在放款的时候,却有了问题,毕竟,那些勋贵本身有许多就是银行的股东,他们的商号,自然不会用咱们银子。所以,咱们才会存一千,借出的只有不过区区数百万两。” 祁子英有些无奈说道。 “所以,为兄才会把心思动到藩王的头上,不过你放心,为兄知道那些宗室并没有多少可以抵押的东西,所以,为兄才会让他们以盐税、关税作为抵押,如此,将来必定能收回本钱的。你就回去等我的好消息吧。” 祁子英说罢,就起身想要离开茶馆,而就在他刚起身的时候,只听到弟弟在那里说道。 “大哥的谨慎,小弟自然知道,可是大哥……” 看着大哥,祁子涛说道。 “大哥是否记得当年的八大皇商?” 小弟的反问,让祁子英一愣,他不解的看着小弟说道。 “八大皇商皆是汉奸,非但害我天下百姓,更祸我晋省,若非是他们认贼作父,我晋人又岂会有现今恶名?” “不是!” 摇着头,祁子涛低声说道。 “大哥可知道,当年八大皇商,为何为皇商?大哥,可知道什么是奇货可居?” 正文 第53章 当世奇货(第一更,求支持) (第一更,今天三更,月初求月票。) 奇货可居! 直到进入桂王府的时候,祁子英的脑海中,仍然反复浮现小弟说的那句话。 奇货可居同样也是生意。 可,可这样的生意,总归需要冒险的。 一个商人找上门来? 当潘仕远看见祁子英出现在厅里的时候,也着实纳闷了许久。他实在想不通眼前这个开银行的商人怎么会想到找桂王,难道他就不知道,桂王是节俭之人吗?况且,宗室又有什么可以抵押的? 有道是,来者即是客。 不会对其有丝毫怠慢的潘仕远,一边命人将此事通报了大王。然后他便自己先来到了祁子英面前。 “祁东家,让您久等了。鄙人桂王府长吏潘仁远。” “小民见过长吏。” 祁子英恭敬地作了个揖,王府长吏也是官员,他以见官的礼节见其并没有错。 简单的客气之后,潘仁远在打量了一番自己面前站着的富达银行的东家之后,先请其坐下,然后便面无表情的开口问道。 “祁东家应该知道,桂王府人丁稀少,每月所出不过数百两,且朝廷发放俸禄皆存于大明银行之中,且桂王不事工商,自然是没有银行贷款的必要了。” 一开口,潘仁远便直接了当的点出了桂王不需要向银行借款,与其它的宗室不同,皇上待桂王颇为仁厚,除了万两万石的亲王俸之外,还会从御府中拿出相应的银粮作为赏赐。这御府不同于内侍府的内库,内库的银钱说的皇上的,但实际上却带着半官方的意思,比如说这天下官田,就是由地方官府代管,却归属于皇家内府,官田的收益是按照五五之数,一半归官府,一半入内库,朝廷如有需要,可以申请内府付给,而皇家的支出也都是由内府支出,内府虽说属于皇家,有皇上任务的内侍大臣主持,但是开支仍然受朝廷监管。而御府则是皇上的私产,也就是陛下的投资所得,皇上无论如何花费御府的银款,都与朝廷无碍,由皇家的家臣掌握。也正因如此,皇上的赏赐也有了区别,如果是从内府出赏,那就是府赏,从御府赏赐,就是家赏。以至于现在大明有着“府赏轻,家赏重”的说法。所以很多人宁愿要十两的家赏,不愿要千两的府赏。而从御府中给桂王的银粮,就是家赏,是君赐的家赏。 “那是当然,陛下于桂藩之情,单就是这月月家赏,就不知让天下多少人羡慕。”祁子英点头说道。 “既然如此,你以为大王可需要贷款,” 潘仁远,喝了口茶,然后问道。 “大王有陛下的赏赐不假,现在是够用,可是将来呢?” 祁子英反问道。 “将来?” 潘仁远诧异道。 “分封夷地,以为诸夏,抚以蛮夷,归属华夏。” 吐出这十六个字后,祁子英反问道。 “大王将来出镇夷地之后,领府卫万余,于夷地建城抚夷,启以山林之时,王臣饷俸从何而来?仅靠大王家业区区数十万两,又岂够万余府兵、王家文官武将之用?” 因为这天下早就知道“分封诸王”,而且报纸上对此也是讨论不断,所以祁子英提及此事时,潘仁远并没有丝毫反应,可当他提到将来“桂国”的支出时,让他不由暗自心惊。 最近一段时间,前来投靠大王,以图将来的仕子确实不少,可是谁都没有想到将来到了夷地会如何。似乎于他们看来,于夷地同中原并没有什么区别。 可他们却忘了,宗室是出镇夷地,是抚以蛮夷。 如何抚? 不是招抚,而是镇抚! 到那时桂国兵马的饷俸从何而来? 桂国文官武将的俸禄从何而来,甚至就连往夷地的开支,要是有所不足,到时候又该怎么办? “嗯,祁东家所言甚是。” 不露声色的点点头,潘仁远试探着问道。 “那么若是大王有所需,贵行能借出多少?” “五百万两。” 祁子英眼睛都没眨一下就报出了心中所想的数目。 “哦,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 潘仁远的脸上立即展露出了笑意。 五百万两! 相当年孝烈皇帝那会,朝廷岁入也不过也就两千余万。五百万两,这可真不是一笔小数。 “当然,这五百万两,并不是一次给出,第一笔借款可以是一百万两,然后可以分成数笔,在三至五年内贷出,以为大王节省利息。但如果大王有所需,即使是一次给成两三百万两,也无不可。” “嗯,确实如此,” 点头之余,潘仁远又反问道。 “那么大王又要以什么做为抵押呢?” 盐税、关税甚至于田赋土地…… 至少有那么一瞬间,祁子英想要按最初的想法去办,这么做无疑是最为稳妥的,当然也是最为恰当的。 但是……奇货可居! 小弟的那番话,又一次在他的脑海中浮现出来,终于,他猛然一咬牙说道。 “不需要抵押。” “不需要抵押?你就不怕大王不认账吗?” “怕,当然怕,可是,大王是一国开邦之贤王,又岂不认这区区数百万两?” “五百万两!即便是祁家的全部家当,也没有这么多,如此孤注一掷,您凭什么有此把握?” 作为府中的长吏,潘仁远对于富达底细虽谈不上一清二楚,倒也有所了解。 “凭诚信。” “诚信?” “没错,大王不但是一国开邦之贤王,他日于夷地如欲兴邦,必定会于大明招揽人才,若是王无信,贪图些许银钱,天下志士又岂会投奔,甚至就是平民百姓又岂会到无信之邦为民?所以,小民才不需要任何抵押。” 祁子英自信的答道。 果然祁子英的回答让潘仁远的双眼在一瞬间敛了起来,这祁子英说的是实话,如果身为大王却欠债不还的话,自然招揽不到人才,即使是寻常百姓,恐怕也不愿往那样的地方,人无信不立,王同样亦然。 借着喝茶的空,潘仁远思索片刻,然后问道。 “这天下银行何其之多,大王为何要选择贵行?” 确实,三年前,天下只有三家银行,可是现在,大明上下银行不下一百家,这么多银行,自然选择也就多了。 “人脉!” “人脉?” 潘仁远看着对方,示意他说下去。 “正是人脉,长吏,我富达银行确实是小银行,股本不过百万,可是我富达的股东却有千人之多,而这些人既有地方士绅、也有各地商人,他们分散于华北各地,他们的人脉,或许不能通权达贵,可却能接触到许多寻常百姓,是其它银行所无不能相比的,于大王来说,银钱易得,可是人却难得。尤其是大王开国于异邦,又岂能全靠兵卒,而无百姓?若是银行股东,每人为大王带来十户移民,大王便可民万户,如此,又岂是其它银行所能相比?” 祁子英的回答让潘仁远的心头不由一惊,就目前来说,大王如果分封夷地,必定需要百姓,可是百姓从那里来? 这国家靠什么? 靠人! 熟读史书的潘仁远知道,在战国时,各国的国力,靠的就是人,有了足够的人,才能行耕战,才能掠夺夷民,才能化夷为汉。 或许将来大王能够讨伐周围千里,可如果没有百姓,没有百姓去耕种、去驯化夷民,这样的讨伐又有何用? 可是百姓从那里来?仅仅只是靠朝廷是不够的,毕竟,朝廷需要考虑众多的海外领地,还有几十个诸侯国,这样分配给桂国的资源就显然不足了。 而这一点却恰恰就是富达银行的一大优势,富达的股东,并不是身家百万的富户,尽管当年晋商富贾天下,可是被李子渊一番洗劫之后,那些富商或是身死,或是家产被夺,总之,三年前,晋地的商贾士绅大户几乎已经不复存在,也就是这几年,山西商人就凭借着地理上的优势,审时度势的投身蒙地,在广袤的蒙古大地开启了一条条贸易路线,如此才又积累了一些财产,这也使得他们的股本都不大,少则数百两,多则数千两,可正因如此,他们才能接触到许多贫民百姓,自然可以游说那些贫民百姓往夷地移民。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那些晋商也能得到好处,因为他们可以凭此插手到南洋的海上贸易,现在,南洋的海上贸易完全为南洋商号和江南、广东以及福建的商人所把持,晋商即便是想插手也没有机会,可如果桂国在开国时能够得到他们的帮助,将来自然会对他们另看一眼,加之国内百姓又有许多晋人,如此一来,他们自然可以从容插手海上贸易。 至于银行呢? 无论是大王或是百姓,都离不开银行,都需要银行,富达自然而然的就把生意做到了南洋,而且还有了一个大客户——以一国为客户,有比这个更大的客户吗? 这晋人当真是精明非常啊! 在心底反复权衡之后,潘仁远哈哈大笑道。 “祁东家真是好魄力!你这么一说,看来大王是必定会与你合作了。” 正文 第54章 廷宴(第二更,求支持) 当祁子英在桂王府游说着桂王的长吏,试图能够把钱借给桂王的时候,于中都中央的皇城之中的武英殿内,却是热闹非常,欢快的乐声时而从殿中传出,而于宫殿中央,更有舞女于殿中的舞动着优美的身姿。 与21世纪人们的想象不同,在明朝,蒙元时的驾头杂剧是受到禁止的,而其它民间的演剧、歌舞则不受限制。在明朝的宫廷之中亦有宫廷舞。昔日蒙元入寇后,汉人经济、文化在很大程度上被破坏,许多汉人风俗遭禁,节庆歌舞被限制。直到明朝之后,汉人的舞乐才得到了复兴,并再次兴盛起来,重见了汉唐舞乐。 而每到宴时,无论是宫廷或是官绅家中,往往都有舞者助兴,甚至即使是在风雨飘摇的晚明,也照样是管弦不辍,歌舞犹酣。而在兴乾三年的大明,这曾遭到满清禁止的歌舞再一次得到恢复,此时的武英殿内,十几位侍女展臂扬袖、飘飘欲仙的舞姿让人情不自禁的着迷其中,这《惊鸿舞》正是大明宫廷舞最为寻常的舞蹈。 在侍女随着乐声展臂扬袖时,穿着红色将官礼服的武将们正坐宫殿两侧的餐桌旁等待着陛下的驾临,如李定国、有张金声、于树杰、张孝武、万礼、杨朝栋、林凤、陈泽、马信、张孝文、赵明兴等皆是军中的将领。他们无不是大明的勋贵,既然是大明中兴的功臣,也是兴乾朝的缔造者,更是朱明忠有着生死之交的亲密战友。 如今天下已定,这些功臣们也都得到了与他们功绩相匹配的地位与财富。可以说是功成名。虽说不过只有区区二十三人封侯,三十九人封伯,也就是他们构成了大明的功臣集团,但是他们于朝中享有的地位,却绝非文官所能相比。 尤其是现在,这些勋臣之间,更是通过姻亲等方式加以联系,虽说不过只是三年,在朱明忠的刻意安排下大明的勋臣集团,已经结成了一个稳定的利益集团,当然,在勋臣集团之外,还有一个“勋士集团”,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是“功勋之士”,也就是获得“翊麾勋章”以上的功勋的军中官兵,凭翊麾勋章就可以让他们得到关内百亩或者关外五百亩的免税勋田,相比于普通的在乡军人,这些往往有少则数百亩,多则千亩的田地的军功地主,当然他们都是“大地主”。 数十勋臣与上万勋士再加上十数万有百亩田产的军功地主,形成了大明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不同于明初的兵户,也不同于唐代的府兵,而是某种意义上与国同休的贵族,与依靠文官考试为官的文臣不同,他们是凭借军功入仕。 也正因如此,与文官不同的是,他们渴望着战争,渴望着在战争中得到军功,因为他们都很清楚,军功可以为他们带来什么。 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参加宴席的一干人等,这会之所以满面欢笑,正是因为朝廷要对安南用兵,安南或许只是小国,只需几万大军就可以平定,可是有仗打,总好过没有仗打。 此刻在勋臣之中,爵位最高的李定国虽也满脸堆笑着同四周的同僚客气的寒暄着,但他的心里却远没有他的表情来得那么的平静,自从那陛下留下他开导一番后,李定国反倒是松下了一口气,一切正像他意料的那样。 他将会留在京城之中,而他的下属将会作为宗室的府卫,被安置于安南各地,一但安南克复之后,陛下就会大封宗室于安南,一城一郡国,郡国设卫。从此之后,那些追随他多年部将兵士,也能就此安定下来。 想到这里,李定国的心情又开始随之又复杂起来,难道从此之后,他就像是摆设一般,身处于大明朝中吗?终生食着万两万石的俸禄,哦,额外还有一份兵部尚书的俸禄。嗯,还有太原的五千亩王田,这是陛下特旨赏赐。即便是桂王,也没有这样的恩给,当然桂王将来是要就藩的。 “如此也罢,只要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本王于朝中作为太平之臣,又有何妨……” 想到这些,李定国下意识地偷偷瞥了一眼一旁真在低头交谈着的张金生与王明德。他们二人都是当年随皇帝陛下一起从江阴起家的老部下了,也是少有的几位后劲营中的将领。论战功、论资格,自然不是其他人可以比拟的。 此时他们两人谈笑风生的表情背后,恐怕是在他们的据理力争下,陛下同意派出四个团,配合晋军,晋军是晋王属军,此役之后,就不复存在了,除了他的一卫亲兵。 而张金生他们之所以力争投入四个团,为的是什么? 就是为了给下属谋取军功,这朝中的勋贵,谁没有几个老部下,谁不想让部下多得军功,毕竟,现如今想要得到土地,只有两个渠道,要么是主动移民关外或者南洋,要么就是通过军功获得赏赐勋田。 相比于其它,勋田才是留给子孙后代的祖业啊。 也许,是时候考虑一下,那一卫亲兵的将来了。想到张金生等人,为了给部将争取军功时,在五军都督府中争执不下的模样,李定国暗自想到。 “陛下驾到!” 恰在这时,武英殿外内侍的一声高声通报,打断了李定国的胡思乱想。而那内侍的话音尚未消失,殿内的众臣便齐刷刷地起身,纷纷揖礼迎驾道: “臣等恭迎陛下圣驾。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众卿平身吧。朕说过多少次了,诸位卿家都是军人出身,见到朕只要行军礼就行了,不必行此揖礼。” 同样换了一身红色戎装的朱明忠笑道。早在三年前,大明就已经颁布了《大明礼制》参照先春秋战国时期的礼制,规定文官在面圣时仅行揖礼,而武官则行军礼。只有在祭天时,才行跪礼。 此外还特旨允许内阁、尚书以及上将军以上的武官于御前可以端坐。而这一看似有违君臣之道的举动,也被解释成了效法春秋古法,当然,与其说是在复古,倒不如说是在借复古之名的名义,在礼制上进行革新。 “谢陛下。” 此刻的众臣眼见一身戎装打扮的陛下,那种莫名的亲近感自然油然而生。 虽说在场勋贵之中,不少都是随陛下多年的老将,可是却也有很多出身于闽藩或者江西甚至于晋藩。而这种出身上的不同,至少现在被军装给弥和了。而君臣关系之下,君是君,臣是臣是不假,可也有远近,而此时,陛下身着军装入席,却无疑是在告诉他们,他们都是相同的,他们同属于一个团体。 也许是体会到了陛下的心意,因此所有人都怀揣着受宠若惊的心情入席了。 虽然开始的时候,场面显得有些局促,好在作为皇帝的朱明忠本人对君臣之别原本就不放在心上。加上他与在场的不少将领都曾一同征战过沙场。只要几杯酒下肚,再历数一番过往,现场气氛顿时热闹了起来。 在歌舞之中,朱明忠举起酒杯向众人开口说道。 “没想到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从当年清虏入寇,窃居中原,天下汉人但凡有血性者皆不甘为奴,若是没有的诸位在沙场上的出生入。就没有我大明今日的中兴。来!朕在这里再敬诸位一杯!” 又一次端起了酒杯,朱明忠语重心长的说道。 “陛下言重,当年若非是陛下于南京力揽狂澜,血战通济门,使我北伐大军夺取南京。后来更是领兵北上江北,为我江南屏障,如此才奠定我大明中兴之势,如果没有陛下,又岂有今日。” 万礼同样举起了酒杯,恭敬的说道。出身于闽王府的他对于自己的的身份自然非常清楚,他知道作为大臣,应该把功劳夫于陛下,更何况,现在想想,陛下确实于天下有大功,现在每每回想起来,如果当年不是陛下夺下了南京,不定北伐大军会在南京城下遭到什么变故,也许北伐很有可能会失败,那对大明中兴来说,无疑将是一场灾难。 “是啊。如果没有陛下,国姓必定会为清虏所惑,中其缓兵之计,若是如此指不定北伐就会失败,若是那样,也许我大明又谈何中兴。” 马信的紧跟着举杯附和道,他也是郑成功的麾下,自然知道,当年郑成功是怎么中的他人的缓兵之计。当然也知道,陛下当年一举打下南京城,对于大明的重要性,只不过,那个时候,又有几个人会在意陛下的功劳呢? 那个时候,陛下是人微言轻,或许人们会传道着陛下的武勇,忠义,但是人们看到的更多的是国姓是如何取得了北伐的成功,至于陛下,直到他崛起江北之前,谁又会在乎他呢? 可是现在却不一样,只要抓住机会,没有任何人会错过拍马屁的机会,就像现在。 有他们开了头,接下来众人自然是你一言我一语的在那恭维着陛下。 正文 第55章 人性(第三更,求支持) “可不正是如此,若是没有陛下力挽狂澜拯救,恐怕这天下数千万百姓至今还在受那鞑子的欺辱呢。” “总之就一句话。没有陛下就没有我大明的今天,我汉人也势必再为鞑虏之奴。这杯酒应该是臣等敬陛下才是。” 一时间,这宫殿之中,尽是众人的恭维声。面对这样的恭维和马屁,朱明忠只是略微一笑,为君者必须要给别人拍马屁的机会,这同样也是为君之道,而且他并不介意“突显”出自己大明中兴中的功劳。 眼见众人都举杯回敬,朱明忠微微一笑,然后举杯说道。 “那里,当年朕不过只是一人,大明能够中兴完全是靠诸位的鼎立相助。这杯酒还是由朕先干为尽吧。” 朱明忠说罢便一口将杯中的烈酒饮尽。在群臣见状也随着饮尽了杯中的酒的时候,他笑说道。 “此次宴请诸位,一来是你我君臣已经多日没有像今日这般齐聚,至于这二来,是因为朝廷不日将用兵安南,朕想借诸位告诉天下人,只有官兵奋勇,朕就绝不吝惜赏赐!” 朕就绝不吝惜赏赐! 这才是朱明忠宴请他们的根本用意,他正是想要通过这场宴会,向世人表明——书中或许有颜如玉,黄金屋,但是于大明,欲封侯,只有凭借军功才有可能。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徐徐秋风拂面而来,在宴会结束之后的第二,从宿醉中醒来的朱明忠,仍然略带些许醉意,他甚至已经忘记了他是如何于殿中用这首诗告诉大家,大明的勋臣是如何获得,甚至还信誓旦旦的与大明的勋贵们击掌为誓——非军功不封侯。 皇帝一言九鼎,出口成宪! 而这也意味着,从此之后,想要成为大明的贵族,就只有一种可能,就是通过军功,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其它的渠道了。 忍受着宿醉的痛苦,朱明忠仍然来到御书房,在他喝着浓茶,试图缓解宿醉的痛苦时,便听到阎尔梅于一旁说道。 “陛下,这非军功不封,着实会让天下文臣为之心寒的,以臣看来,此言绝不应外传。” 阎尔梅当然不是在抱怨,而只是在讲述一个事实。毕竟文臣也有为公侯的梦想,所以才希望这句话不至于成为大明的祖训。 “心寒?” 揉着太阳穴,朱明忠皱眉说道。 “文臣不是没有封侯,隆武、永历两朝,封了多少公侯伯?其中不乏文臣,即便是现在,我大明袭爵的文臣之后,又有多少?” 崇祯末期朝廷封了不少爵位,而到了弘光、隆武、永历三朝,朝廷更是只能靠一纸圣旨去收买人心,那些封爵之中既有武将也的文臣,可以说是泛滥非常,虽说他们中的不少人都先后降了满清,让朱明忠明正言顺的去了他们的封号,可是其中却还有不少为大明付出生命的忠贞之士,对于他们不能不给予褒奖,而准其后人袭封。别说是这三朝,甚至就连鲁王监国封爵,朱明忠也加以承认。 “甚至如兴国公的爵位,朕还特意准其外宗袭位,以免绝嗣。” 朱明忠提到是“兴国公”是王之仁,他是鲁王监国册封。鲁王兵败时,他派人把家属近百人所乘大船在海上凿沉,尽溺而死殉国。然后,他自乘一条旗鼓鲜明的大船,身穿明朝官服,大摇大摆驶向松江。之所以如此,并不是为了投降,在洪承畴劝降,要王之仁剃发降清。而王之仁才侃侃而言道出了他之所以前来的原因。 “我乃前朝贵官,国亡应殉,我怕死于波涛之中,后人以为我逃亡躲避。现在,我自投网罗,只求死个明白!” 临刑,王之仁也是神色自若,对左右观刑百姓讲道。 “活见人,死见尸,我不愧大明朝,青史有证,终不做负国叛贼!” 满清入寇后像全家阖门殉国而死的忠臣确实不少,但是像王之仁那样几乎死绝却少之又少,所以在朱明忠登极后,为了表彰忠烈,才会命当地官府搜寻其亲族,准王家亲族一人袭封,以免其绝嗣。 “所谓非军功不封,这是必须的,就是获得封爵的文臣,他们的子嗣将来想要袭封,也必须要去服役,那些只会舞文弄墨的勋贵,非朕之所以取……” 喝了一杯浓茶之后,朱明忠沉吟片刻,然后又说道。 “勋贵皆是与国同休之臣,不同于寻常文臣,所以为了大明而战斗,在危机时刻贡献力量,不仅是他们的职责,同样也是他们的义务,否则国家要勋贵又有何用?” 在提及勋贵的责任时,朱明忠想到了在另一个时空中看过的资料,相比于中国历史上的勋臣贵族的后代逃避战争不同,欧洲的贵族向来有尚武精神和骑士传统,骑马打仗是他们的血液,立了战功才能受到封赏,得到可以世代相传的土地、财富、地位和权势。在整个一战中,入伍的英国贵族及贵族子弟五分之一死在战场上,与之相比,在参加一战的所有士兵中(包括贵族),八分之一没有生还。当时英国著名贵族学校伊顿公学的参战贵族子弟伤亡率,则高达45%。 “陛下,勋臣确实是与国一体,荣辱与共,理应为国效命。可人总归是自私的,如果勋臣长子嗣必须服役才能袭爵,他们甚至要冒着战死的风险才能继承爵位,可是反观其它诸子,若是长子于军中阵亡,他们岂不就可以凭空继承爵位?如此,对长子,岂不是不公?况且,各家难免为了保护自家子嗣,不至于阵亡于军中,于暗中循私,以保其安全,如此,岂不与陛下的愿望有违。” 阎尔梅的话说的非常极为委婉,甚至有些隐晦,可却也在告诉朱明忠一个事实——确实会有人暗中循私以保护家人安全的。 “传统、荣誉!” 阎尔梅提醒,让朱明忠思索片刻,然后说道。 “所以,朝廷才有会设立勋臣子弟学校,旨在教育勋臣子弟,令其知晓勋贵的传统与荣誉,通过的这种灌输,将忠诚、勇毅、尊严、荣誉等品性于他们的心中养成,当然这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一个代代承继,才有可能将这种精神内化到他们的骨子里,让他们以逃避责任为耻,让他们愿意为维护荣誉而牺牲,包括自己的生命。” 培养贵族需要至少三代人的时间,而培养一个有荣誉感的勋贵群体需要多长时间? 时间,也许,并没有那么多时间,去培养出这样的群体。 见陛下在那里凝眉思索,阎尔梅便说道。 “若能如此,那自然是再好不过,只是……既然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几代人才能做到,那在此之前呢?难道我大明接下来百年间,必定是天下承天,再无边患?若有边患,万一勋贵循私,只为保全家人,如此恐怕绝非国之幸事。” 阎尔梅的提醒,让朱明忠的眉头皱的更紧了,他的提醒似乎是在告诉朱明忠,以勋贵领兵的错误,人性……人性都是自私的。 谁能没有儿子,谁又不是父亲? 父亲为儿子,自然可以付出一切。自然愿意为其争取利益。 突然,朱明忠想到了另一件事,于是便反问道。 “阎卿,知道为何五军都督府反对以晋军讨伐安南吗?” 陛下的反问,让阎尔梅一阵诧异,不过作为朝臣,他自然知道这件事的原因。 “是因类都督府内左右两督,皆不愿看到伐越军功尽归晋军,所以,他们才希望派遣官军,这也是为了对军中官兵有所交待,毕竟,但凡军人无不渴望军功,利益驱使之下,自然不会坐视让晋军尽得伐越的军功。” 军功在大明意味着土地,意味着财富。 “既然如此,那如果说军功……” 沉吟片刻,一个想法隐约的于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出来。 “在直接利益的驱使下,无论是将军或者士兵都渴望得到军功,因为军功可以带来土地,要知道,在大明,尤其是关内土地是非常稀罕的,几乎很少有人出售土地,因为禁止官地出售、禁止百姓垦荒,这也导致现在地价上涨,可是官田同样也会流入市场,比如军功赏田,就是现在获得官地的捷径,假如……” 皱眉思索着,仍然有些宿醉的朱明忠,他想到了那些勋臣,同样也有面积不菲的勋田。 “陛下,朝中勋臣,皆是大户,少则有数千亩田产,多则万余亩,区区数百亩军功田,不少人势必不愿意为这么几百亩田地就让儿子冒生命危险。” 阎尔梅于一旁的提醒,让朱明忠先是思索片刻,然后又摇头说道。 “不愿?如果要是有个好办法的,那么他们不但不反对儿子们去争取军功,就连同他们自己,也会拼命夺取军功的!” 话声略身一顿,朱明忠的唇角微扬,看着阎尔梅说道。 “人性趋利,当年他们是为了什么奋勇杀敌,忠君爱国之心有之,可汗马劳丰厚的回报,未尝不是原因。” 正文 第56章 汗马劳(第一更,求支持) 勋贵,这词有别于皇室贵族,勋贵指的是勋臣贵族,也就是异姓贵族,勋臣主要是因为“汗马劳”,也就是军功获封公侯的,在中国的历史上,每个皇朝的建立,新皇帝必然建立他自己的新贵集团,取代前朝的贵族集团。与他们分享这份大产业,并依靠他们维护这份大产业。 贫者富之,贱者贵之。赐予土地、赐予人户,通读与他们身份相称的封建特权。明朝历代封侯都划拨庄田予勋贵,而兴乾朝的勋臣集团同样也不例外。大明的爵位只有公侯伯三等,而这三等爵位的庄田面积分别是10000亩、6000亩、4000亩。 也正因如此,兴乾朝的勋臣实际上都是一群军功大地主。少则拥有数千亩,多则上万亩的大地主。这也使得他们根本就看不上现在的“功田”,毕竟,现在的功田分赏,于关内是要打折的。可以得到千亩功田的军功打折之后,不过只剩下一百多亩。除非他们愿意到关外定居,可谁又愿意抛弃关内的产业? 也正因如此,现在土地反倒是对勋臣没有丝毫吸引力。这也是他们积极参与工商业的原因,因为在土地官有的情况下,市场上可以流通的土地少之又少,而且价格昂贵。 “我朝军功封赏可谓是颇为丰厚,绝不逊于历朝历代,所以勋臣得封赏极厚,也正因如此,其才会感谢皇家恩赐。” 在提及那些勋臣们当年因为“汗马劳”的而获得丰厚的回报时,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可是将来呢?子孙后代又岂会感激天下的赏赐,记得祖宗的当年功勋?” 陛下的反问,让阎尔梅的心头一惊,甚至感觉有些惶恐,毕竟,这样的话,传出去,心寒的可就不仅仅是文臣了。 不顾阎尔梅的惊诧,朱明忠继续说道。 “其实这也是必然。自从汉时汉武帝为了巩固中央削弱诸侯王而颁布推恩令,要求诸侯王将自己的封地分给自己的子弟之后,这天下无论官民财物,皆是诸子平分,虽说一直实行的都是嫡长子继承制,但是它的本质是嫡长子继承王位,爵位,也就是身份上的继承,并不是财产的继承。财产是每个儿子成年分家后都可以获得自己理应继承的那一份,一般请族内有名望的长者来主持,以示公平。这种“析产制”固然有利于香火的传承。父母的操持,为子女成家立业,固然是好的,但是就国家来说,却并不一定是好的。” “陛下的意思是说军田不可分?” 阎尔梅立即想到的官兵授军业田的原则——“军田不可分”,就是兵士授田,不能分级长子之外的其它次子。 “没错,军田为何不可分?就是因为一旦分之后,兵户之家就会富不过三代。依照我大明的兵制,退役后士兵可以得三十至四十亩地作为功田,如果这功田可分的话,若是有三四个儿子,不过一代人的功夫,兵户之家,靠这军田就只能勉强糊口。而且充役的儿子所得与其它人相比,也没有什么分别,他的兄弟不必服役,却可分长子的田产,如此自然不符合我大明兵制的需要,所以,朕才会定下“功田不可分”。” 尽管大明的兵制已经不见了旧时的军户,并且户籍也没有军民之民,但是大明还是有一个特殊的存在——兵户,兵户并不是一种纯粹的户籍,而是指退役之后的在乡军人,他们在退役时得到了国家的军田,与普通百姓一样,种地织布自己养活自己,而且也需要向国家交税。 军田需要缴税,是因为军田不同于勋田,作为在乡军人的他们得到的军田之后,虽然已经退役,但也在随时响应征召,而且每年都必须要在农闲时集训半个月。并且他们儿子在成年之后,作为军田的继承者也要服役。 也正因如此,发给普通士兵的军田,才会与普通的勋田不同,由官府给印照,永执为业。每年按百姓田亩缴纳田赋,但是因为他们每年需要集训半个月,所以不负担徭役。而另一方面军田等同于勋田,不得私自典卖,甚至为防止私卖,还定下私买者罚三倍于售卖者。 “军田不可分,是因为其余收入需要供养兵户家用。一代为兵,世代服役,当然若是不想服役,也可以退还军田。既然军田不可分,那么勋田也不可分,皇恩难分,既然长子继承了父亲的爵位与责任,那么理所当然,也应该继承者财产,勋田只是其一,还包括其它的财产。” 陛下道出的“长子继承”让的阎尔梅的心头一惊,“军田不可分”之所以没有受到官员们的抵触,是因为于他们看来,这是有益于大明的兵制。与勋贵官员们却没有任何影响。 可如果陛下实施长子继承,以勋臣长子继承其家业,其它幼子没有继承权。尽管勋贵的家产,尤其是地产会被更有效地保存下来,长子处于极有利的地位。这看似与普通家族没有关系,但最终还是会被逐渐普及,并成为一种习惯。 “陛下,若是如此,又置其它幼子于何处?如此岂不是妄顾人伦?” 阎尔梅本能的反驳,是因为他同样也有幼子,如果家业皆归长子,那几个幼子怎么办?作为官员的他很清楚,一但勋贵的继承制约定成法,那么现在的“析产制”必定会被长子继承取代。 “勋贵是国家的柱石之一,而这个柱石的首要条件是稳定性。采用长子继承制,即由长子承袭所有家产,别的孩子没份。这是因为勋贵的爵位是没法分的,父亲是公假,不可能十个儿子个个是公侯,所以爵位只能给一个儿子。有了爵位,就要有与之相配套的土地和财产,所以勋贵家的土地不能像老百姓家那样,一分十份,一人一份。儿子们都要争,怎么办?那么就法定下来,只给长子。其它诸子嘛……” 朱明忠先是强调着勋贵的特殊性,然后话锋一转。 “我们看一下史书,在不考虑政治、战乱等原因,在承平之世,往往有富不过三代的说法,也就是三代分家后的大家变小家,军田不可分是如此,勋田不可也是如此,如果分田析产的话,历代公侯就会沉迷于金钱利禄之中,因为他们知道,那些家业分给少则几个、多则十几儿子们之后,大家也就化小了,为了不至于让家族没落,所有以就有必要尽可能多的置办家业,以分给诸子,然后确保家族不至于没落,所以他们不惜以种种方式甚至巧取豪夺获得银钱。” 这恰恰是中国历代勋贵最大的问题所在,他们的巧取豪夺,并不是为了自己,更多的是为了家族的传承,而之所以如此,完全是因为推恩令下的诸子“析产”带来的家族衰败。 而在欧洲有一个观点,在长子继承制下,贵族们不必为衣食甚至功名烦忧,他们才开始追求更高境界的东西,在这种追求中体现出人之为人的高贵之处。甚至有人认为,只有贵族社会才能产生伟大的统治者和廉洁的政府,才能保护艺术,发展科技,因为贵族阶级不再贪图财富而且深明礼仪,所以他们才能使艺术家有闲暇来从事创作,使公众有文化修养来欣赏艺术。使科学家获得资助,有资金用于研究,使国家的科技水平得到提高。 在生产力低下的时代,当人们终日为果腹奔波的时候,自然不能谈艺术、科学以及理想,甚至就是在二十一世纪,面对高房价理想往往也会让步于现实。除此之外,历史上英国的工商企业建立工厂所需要的土地和资金也得靠大贵族的支持才能顺利进行。 “可长子继承爵位和地产以及家族绝大多数财产的时候,主家的财力就不会受到削弱,历代公侯们自然不需要巧取豪夺,以维持家声,也就不必为衣食甚至功名烦忧,他们才开始追求更高境界的东西,荣誉,自然也是其中之一,毕竟,当他们不再为财产和功名烦恼的时候,每一代公侯都要担负着光耀门楣的重任,荣誉,到时候将会超过其它的一切。” 强调着长子继承的好处,朱明忠又立即分析起了“析产制”的不足之处。 “反面析产制,由于兄弟人人有份,大家也就有所期待,巩固了家族意识,我汉人的家族宗族观念也正产生于此,可这也带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人人窝在家里等着分财产,甚至诸子恭孝往往也有功利心,希望将来能够为了多分几两银子,而这种等着分财产,又造成了下一代人往往缺乏进取心,他们所追求安稳的生活,不敢冒险,这个保守求稳的心态,正与这种有所期待,有所得的“析产制”有很大的关系。” 陛下的回答,让阎尔梅变得沉默不语起来,阎家本身就是大户人家,他自然知道于大户之中,绝大多数人都在那里等着分家,而不是自己成就什么事业,可是,这样尽归长子,那么幼子怎么办? “陛下,幼子怎么办?难道就不闻不问了吗?血浓于此,又岂能如此妄顾人伦?” 正文 第57章 长幼(第二更,求支持) 妄顾人伦! 这样的话,无疑就是指责。 对此,朱明忠倒是不以为意的微微一笑,他知道长子继承,会对阎尔梅,甚至许多朝中众臣造成什么样的冲击。 实际上,国人对于长子确实是偏爱,就像朱之瑜为大明游走奔波的时候,就将家业全交给长子,带着幼子四处奔波,作为次子的朱大勇十余年来随他颠沛流离不说,甚至几次险些丧命。 也正因如此,他们自然不愿意看到幼子一无所得。 “长子多肩负着传宗接代、传承爵位的重任,而幼子排除在家产的继承人名单之外,所以,他们就更需要教育,就像许多大户人家之中,其下一代除在务农经商之外,业儒也是一个主要出路。这里既有利益上的考虑,又有家族传统的因素。既然百姓人家可以如此,那么勋贵为何不能如此呢?与普通的百姓于社学就读不同,勋臣的子弟有勋贵学校教育,即使是普通的勋士,也设立有专门的学校教育他们子弟,这些阶层充沛的家业使得他们能给子女提供代代相传的、不间断的、高质量的教育,这是许多平民之家难以相比的。” 贵族最大的优势是什么? 并不是爵位,而是教育,特殊的地位,使得他们可以聘请到最好的老师教授子弟。而那些学校既重视文事,也重视武备,既训练人的外在行为规范,也陶冶人的内在精神情操。 对阎尔梅的指责,朱明忠并没有反驳,而是用现实加以驳斥。 “那些接受了良好教育的幼子,难道就因为没有继承权,就一事无成了?他们可以参加文官考试,可以考入军校,正由于幼子们没有继承权,所以他们才不得不独立开创新生活,他们会从事各行各业,而且朕相信,他们会在各个领域内取得相应的成就,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却恰恰又起到了另一个作用——文化的传播者,他们把勋贵之家优质的教育传递到了民间。” 不仅仅如此,突然朱明忠的眼前一亮,他的神情甚至变得有些激动。 “现在,天下皆知朕将分封宗室于夷地,令其教化夷地,如果说是我大明仍然实施“析产制”那么必定是人人窝在家里等着分财产,非但没有创业之心,同样也没有冒险精神,可如果幼子们失去继承权,为了生活,他们不仅需要创业,而且也会纷纷投奔宗室,于异域开枝散叶,这岂不比过去一家一族固守一地要好?” 长子继承法,带来的最大的优势是什么? 除了长子之外,幼子们会因为没有继承权而纷纷离家自谋生路。那么这些幼子们都去了哪里了呢?出路无非也就几条,要么去经商,要么去考取文官,要么从军。正是因为这些幼子们的分散流落,不再依靠家族生存,自然而然的,就不会像中国一样动辄形成数十数百,甚至数千人口的大家族,宗族的势力,也会在这种长子继承中被迅速瓦解。 如果全天下都是这种“长子继承制”,那么,势必会造成另一种结果——大量的幼子因为没有继承权,他们必定会涌入城市,但是城市中并没有那么多就业机会,他们为了谋生,不得不做出另一个选择——离开本土,前往殖民地或者海外的诸侯国,在那里开拓自己生活。 而在这个过程中,接受良好教育的贵族幼子,给诸侯国带去了文化,而平民幼子给诸侯国带去了人口。如此一来,海外扩张最基本的两点也就得到了解决——文明与人口。 而中国呢? 国内有人口也会因此被限制在一个合适的范围内——激增的人口因为继承权的问题的会主动的流向海外,而不再是被动因为天灾或者流放不得不远处海外。 在这一瞬间,朱明忠似乎知道了为何西方能够建立大会量的殖民地,不仅仅是因为君主们推崇向外扩张的文化,实际上是“长子继承制”制的必然结果,因为殖民地可以让无路可走的幼子们得到到安置。 而对于千年来皆言“人离乡贱”的国人来说,“长子继承制”可以逼迫他们离开本土,逼迫他们去冒险,去创业。 当然,贵族的数量也会一直被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不会出现以家族为纽带大贵族,没有继承权幼子们,必定会为了生活离开家族的庇护,自谋生路。 于异域开枝散叶,这岂不比过去一家一族固守一地要好。 陛下的话让阎尔梅甚至无法反驳,毕竟,在皇家子弟都要分封夷地的情况下,谁也不敢说这不好,既然皇家都能为了“天下大同”去“妄顾人伦”,那么勋贵和百姓,难道不应该与君父同? 知道不能再用妄顾人伦去辩解的阎尔梅,略加深思,然后说道。 “陛下,若是实施长子继承,那么幼子们离家后迫于生计,必定会分散流落,居无定所,如此一来,就带来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纵是勋贵也要面临着长子或是因病早殁,或是因意外早殁,或是死于战争的可能,即使地位很高的勋贵也无力逃脱这些,而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她家庭成员依序递补,没有继承人的话可依据其遗嘱经由陛下恩准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地封号。过去其家人齐聚于一地,自然没有什么,可幼子们离家后迫于生计,很有可能不知去向,况且他们分散于各地,一但主家长子早殁,到时候应该由谁来继承爵位?这势必会引起继承混乱。别说是普通勋贵之家,就是皇家,将来恐怕亦难免俗,当年武宗无后,世宗袭位就是前车之鉴!” 阎尔梅的提醒,让朱明忠一愣。 武宗无后,世宗袭位! 当年为何会立世宗?世宗真的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吗? 第一顺位继承人,想到这个词朱明忠笑说道。 “这个简单,爱卿这么一提醒,朕反倒是忽视了我大明的皇位传承,朕明日就会下旨宗人府与内侍府共同拟定《皇位继承法》,这个原则就是根据嫡长子继承的原因,即是从……” 原本想要说朕的后代,可话到嘴边,朱明忠便还是改口说道。 “以朕的嫡长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然后按照长幼继承王位成为继承人,这个顺序先是朕的儿子,然后再是我大明宗室按照宗枝远近排列。这个顺位继承,每年都要进行更新,一但制定成宪,自此之后,我大明皇位继承,就必须以此法为准,如此,当年鲁王监国与隆武冲突的旧事,也就可以从此避免。” 相比于英国在18世纪制定的《皇位继承法》,皇明祖训中的“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实在是太过粗略,也正是这种粗略带来了众多的问题,尤其是清虏入寇后,江南文武更是争相立君。只有用法令的形式确定继承权,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文臣武将“立君劝进”的心思。 原本朱明忠是想局限于自己的子嗣后代,但是想到自己名义是崇祯的儿子,不能那么干脆利落的把宗室完全撇开,而且将来他们分藩海外,还需要靠着海外各藩也有权继承大明皇位,来加强与诸侯国之间的联系,就像后世的英国,由于欧洲各国王室通婚的结果。很多欧洲国家的君主和王族也有权继承英国王位,而且超过900人都有资格继承王位。 有众多的继承人这倒也不是什么坏事,如果加以操作的话,还有够加强与与诸侯国之间的关系。这个继承权权让他们明白自己不仅仅是诸侯国的大王,同时还是大明的皇位继承人。 “至于勋贵嘛,可以《皇位继承法》的顺序继承为原则,勋臣家自行编定家谱,顺序继承为原则,编定顺序继承人,而幼子们在离家之后,他们的责任就是要书信告知主家自己的位置,子女生育情况,以便列入的家谱,供主家编定顺序继承人。”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操作的时候,必定会面对一些问题,可是朱明忠有制度总好过没有制定,相对严格的顺序继承,可以确保勋贵家族传承,最终他们会成为大明的贵族团体。 “当然,朕相信,那些幼子如果离开了主家的庇护,前往殖民地的话,他们很有可能会创造出不逊于祖先的功业,他们中的许多人,可以成为……” 想到现在正在似定的诸侯国的章制,朱明忠笑看着阎尔梅说道。 “当然,诸侯国虽是自理内政,却不能擅自封公侯,这些都要请示中央朝廷,不过虽不能封公侯,但是可以封君的,君的封号于诸侯国内不比封侯低,也不在、朝廷限制之内。封君、封士,也是都是诸侯新贵,用卿。” 颇为亲近的喊着阎尔梅的字,朱明忠笑说道。 “朕没记错的话,用卿你除了长子于军中服役外,尚有幼子数人,若是他日其往诸侯国闯荡,不定亦可于那里得大王封君。如此岂不更好?” 正文 第58章 理想(第一更求支持) 许多传统不是一朝一夕中可以改变的。 不过当《大明皇位继承法》拟定的消息传出之后,还是在天下引起了一番不大不少的波澜。此时谁都不知道因此,几个月后,也就是兴乾四年初成立的勋贵联合会以及制定的《勋贵袭位法》对于大明的影响,但是后世却将与列位对大明影响最大的法令。 兴乾四年的人们并不知道,尽管那些勋贵家族的“幼子们”被迫流落在外,自谋生活,看似窘迫,但事实上他们从小所受的远远超过普通人的高等教育,且没有继承权后他们为了生存,培养出的进取精神和冒险精神,为他们在社会环境剧变的兴乾年间,各自在社会上扮演了不同的分工,有的开办工厂,有的成为了殖民者和冒险家,更有许多人成为诸侯国的君士。 而在此之间长子出资本,幼子出人或者技术的分工体系也自然也就形成了,而不会再像过去一样,长子防范幼子谋夺家产,毕竟,法律已经杜绝了幼子继承的可能,幼子只是亲密的雇员而不再是威胁。 而反观自汉代以来的中国历朝历代,推恩令延伸的析产继承制度反而拖了后腿,大资本不断分割成小资本,所以富不过三代。资本完成不了积累,经济负重难行。而且,正是由于除了嫡长子之外,所有子嗣都可以获得一份财产,导致了很多幼子不学无术,贪图享受,缺乏进取性,这也是与欧洲拉开了差距的原因。 不过,对于兴乾三年的人们而言,他们并不知道从皇家开始的,从勋贵到勋士再到兵户最后又扩散至官员士绅百姓的长子继承制,会在未来的几十年内,给予这个国家带来什么样的剧变,但是至少对于一些敏锐人来说,他们仍然感受到了天下的变化。尤其是对于那些以国之栋梁的士子来说,他们总能率先感受到天下的变化。 位于清凉山的崇正书院于南京众多书院之中,也算是颇为名气,不仅仅是因为南京第一个状元就是在这里进修考中状元,而是因为这里同样也是大明实学的发源地之一,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李贽就曾与此讲学,并奠定了崇正书院虚就实的风气。 当然年李贽与些讲学时,针对“儒者高谈性命,清论玄微,把天下百姓痛痒置之不问,反以说及理财为浊”的理学伦理财富观,明确地提出了“不言理财者,决不能平治天下”。 “理财”是治理天下的根本,因此就应该鼓励“治生产业”,“勤俭致富”,而这种不耻言利对于崇正书院的影响,或许在天启、崇祯朝其间,并没有带来太多的影响,但是于兴乾年间,崇正书院隐隐已经成为江南最为知名的实学大本营,各种经世实用学问,于书院中传播着。 也正因如此,这里才会吸引着来自各地的学子于此就读。因为近江的关系,所以书院在去年开辟了航海科,不过因为航海科入仕困难,不为士子所喜,所以这航海科只吸引了少数学生选择。 而徐允贤选择航海科的原因非常简单——不收学费,航海科的学费是商会赞助的,商会希望通过这种赞助培养出一批了解航海的船长,以便能够涉足海上贸易。 不耻言利、人皆逐利,是兴乾年间的特点。甚至就是徐允贤选择航海科,所看中的,除了学费之外,同样也是因为船长丰厚的薪酬。 正当徐允贤在那里翻看着同文馆今年刚翻译的西洋航海书籍,按照大明的法令,西洋各国商船首次驶入大明的港口时,必须“上贡”不少于百册书籍,而西洋传教士如果想要进入大明,需要“上贡”200册书籍,至于想要修建教堂,还要再翻上十倍。而且这些书籍的种类也有相应的规定。 也正得益于此,现在同文馆已经翻译了数万册西学书本,甚至有些书不过只比欧洲晚上一年,而每每同文馆翻译出版的西学著作都会经由皇家图书馆,向各书院以及府县图书馆捐赠,如此也使得西学于大明的传播速度,甚至快过其著作本身于欧洲本国的传播。 而在所有的西学之中,航海学又是大明最薄弱的环节,毕竟,此时西洋经过近两年世纪的航海探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们已经掌握了球范围内的季风、洋流以及籍此产生的一系列导航技术。也正因如此,徐允贤和他的同学一样,所用的教材往往都是翻译自西洋。 当徐允贤在那里翻看着书本的时候,身边的同学杨成则在那里看着报纸,也许是因为两人的出身相似,所以两人倒也算是知已。 “西人早于百年前,既已环球航行,并探得美洲至吕宋航线,西人言美洲自有沃土地千里……” 杨成随手展开报纸,看到其中的一篇文章,然后便轻轻地念了起来。 “今宁靖王欲为我大明开辟往北美之航行,特捐资资助本次航行……” 杨成读着读着,不觉眉头皱了起来,嘴里嘀咕道。 “这哪里是沿西人的航线航行,分明就是自寻一条新线!” 然后他继续轻声读道。 “北美有沃土千里,只闻散居有蛮夷,而不闻国邦,正是我大明开疆之地……” “宁靖王是想要助我大明开疆拓土吗?” 杨成轻声说道。然后把报纸递给了徐允贤。 “知进,你看看这篇文章/” 徐允遇跳过文章的开头不读,然后拿眼睛扫了几行,便说道。 “这是好事啊!” “好事?” 瞧着徐允贤,杨成说道。 “什么好事,开辟新航线,可是要死人的,他这么招贤,即便是谁疯了,也不一定会同意冒这个风险。” 作为航海科的学生,杨成非常清楚,每一条航线的背后是什么,是死亡,是无数条商船沉没于大海,是无数船员葬身海上,也正因如此,他们才更愿意沿着西洋人已经开辟的航线航行。 “你也看到了,这条航线是西班牙人垄断的,如果我们想要进入美洲,就非得与他们发生冲突,而垄断这条航线的西班牙人,又岂会拱手相让,所以,为了我们想要进去,就必须开辟一条新航线,至少这条航线需要与西班牙人的航线有所不同。” 徐允贤一边说,一边用手指在桌上画出了一条太平洋的航线,然后在那里分析着目前航线的利弊。 “……总之,如果不能有所不同的话,到时候,我们归程时去的是吕宋,去时到的是墨西哥,在平时也许没有问题,可是一但两国发生冲突,那么,他们自然可以在附近以逸待劳,到时候,可就胜负难料了,宁靖王此兴若是能成,可真是功在国家!利在千秋!” 对宁靖王这般恭维之后,徐允贤看着报纸,眉头紧锁着,良久才长叹道。 “不过,愿意冒这个险的船长恐怕不好找,谁愿意为了一个虚名,滔海数万里,冒着九死一生的风险去开辟这条航线。” “虚名……你愿意吗?” 突然,杨成看着好友问道。 “我……” 徐允贤诧异的看着好友。 “你就从来没想过,恢复徐家往日的风光?” 杨成的脸上带着微笑,原本还有些不解的徐允贤,听他这么说,突然笑道。 “三年前,陛下下旨恢复你们杨家彰武伯的爵位,你父亲为何拒封?” 好友还没有回答,徐允贤便正色说道。 “杨家世受国恩,身为勋贵贼至而不能敌,虽自缢尽节,但臣节有亏又焉敢图陛下复爵?令尊尚是如此,更何况我们徐家?” 苦笑着,徐允贤摇头叹道。 “北京的那边降了贼,南京的这边降了虏,如此贼来降贼,虏来降虏,没有流万里,就已经是陛下开恩了。” 徐允贤出身于一门两国公的徐家,不过徐家虽说是世受国恩,可表现着实让人汗颜,成祖封的定国公一脉在北京降了贼,被杀。而在南京这边的魏国公一系,清来降清之后,同样也没有逃过一死。 其实大明的勋贵后代,又有几人逃过一死? 什么是与国同休,国存已存,国亡已灭。当年的勋贵大抵上都死于李闯之手,只有南京的几位,死于清虏,而尽节的又有几人? 不过尽节的那几位,总算是得到了回报。就像尽节彰武伯,其爵位就被陛下恢复,不过又被其退回,也许是因为杨家人经历了天下的纷乱之中,对功名利禄看淡了许多。 相比于杨家,一门两国公的徐家,却是丢尽了勋贵的脸面。徐允贤自然不敢说什么恢复往日的风光。 “昔日……哎,徐家祖上若是知道,两脉都是如此,指不定……” 叹息之余,徐允贤看着报纸上的文章,长叹道。 “不过,若是能开辟此航线,也算立功于大明,如此,也许能弥补一二。” 弥补的自然是徐家的罪过。就在徐允贤心思浮动间,那边宿舍的房门外便传来了同窗有些激动的话声。 “定下了,定下了,朝廷颁布封建的圣旨了。” 更新速度最快赶紧来阅读!.. 正文 第59章 静待(第二更,求支持) “好茶,好茶。” 书舍之中的朱术桂深吸口气,嗅着杯中的茶香。茶香沁人心扉,与窗外飘入的那浓烈的桂花香一起,使人不禁沉迷其中了。 “这茶是皇家的贡品,也就是今上开恩,我等凡夫俗子才能品得如此好茶。” 一边收拾着棋盘,张国东一边笑着说道。 “今上宽厚。” 朱术桂缀了口香茗,然后说道。 “今上如此,也是为了节省皇家用度,旧时每每往皇家进贡,朝廷所费颇多。今日陛下准许商人用“贡品”之名,对其加以认证,并由其专供皇家,非但不费国库一分一毫,而且又令商人趋之若鹜。不以为累,如此可以说是各取所需吧。” “何止是各取所需,皇家贡品可不是谁想贡便贡的,需要经过申请、注册、认证,每年还有上交内府百两甚至千两不等的认证费……” 张国东的面上带着笑,倒是没有任何讽刺的意思,毕竟在很多士人看来,皇上如此也是为了减轻百姓的负担。 旧时历朝历代的贡品,都是地方孝敬,由地方官府征集土特产,再进贡皇家。而兴乾朝却不同,旧时为了保障皇家的衣食住行,往往内侍府会挑选出最好的商人,然后向其采购商品。而现在,内侍府却成为了认证衙门,专门认证贡品资格。正式授予商人以皇家认证委任标志。 而市场上的商业竞争异常激烈,商人为了得到皇家的支持,自然愿意让自家的商品得到贡品的头衔以及皇家认证委任标志。获得皇室嘉奖的商人正式被授予皇家认证,且明文规定皇家认证不可自行转交给别的商人。 皇家的贡品认证代表了卓越的品质,是至高荣誉。申请的供应商至少需提供该用品给某位皇室成员至少五年时间才会被考虑授予认证,最久则需要七年的时间。而皇室成员也必须亲自使用该供应商的产品或商品长达五年,确认品质没有问题才能考虑授予认证。 可即便是如引,仍然让天下的商人趋之若鹜,谁人不愿意自家的商品挂上“贡品”的头衔,然后抬高身份。即使是贡品,那么自然是商人们自愿进贡的,皇室当然就不需要付钱了,这样一来,也就减少了皇家的开支。 对此民间可谓是褒贬不一,各有各的说法,但官员士绅们却又不得不承认,他们也从中得到了好处——众多品质优良的贡品得已进入寻常百姓家中,他们只需要稍微付出一些金钱就可以享受用皇家的待遇。 不能不说,这是一个世人皆从中受益的好生意。 “前阵子,一个布商找到了我,说是每年向王府提供千匹布,然后让我推荐他的布匹能够获得认证的机会,我那府中,每年所需要不过区区几十匹布,后来那些布都折价了,宗室于此之中,倒是受益颇多啊。” 朱术桂随后又自嘲道, “未曾想我等宗室子弟,最后居然要籍此谋利。” “君子不耻言利,此事本就是世人皆便的好事,大王无须介怀。” 打量着宁靖王这间简陋的书舍,这或许是他身为郡王于书院中受到的唯一的照料——给其一间单独的宿舍。虽说书舍简陋,但在主人的精心装点之下却也颇为精致,屋内如今只剩下了朱术桂与张国东两人,临窗的几上摆着副棋盘,一旁的茶炉上正煮着壶茶水。 “这个道理,我又岂曾不知,况且又岂不知陛下如此,也是为了减轻百姓负担,也是为我宗室子弟能多得一个进项。” 朱术桂看了一眼左右。 “可最后,我等宗室却还是不得不离开,其实于我来说,能够得此两间栖身之所已经是心满意足了,白日里于图书馆中看书,与他人讨论学问,晚上于此处环境清净的地方,这样才是我想要的生活啊。” 淡然的一笑,朱术桂自嘲道。 “他人皆以为,为宗室者皆愿分封,为一地诸位国君,可,又有谁知道,本王所图,不过只是清静罢了。” “大王自有所想,可朝廷也有法度,况且,陛下亦是籍施恩于宗室啊。” 张国东说罢提起了茶壶又泡了一壶茶,然后继续说道。 “原本只以为只封亲王,可未曾想此次规程议出之后,非但亲王有封国,郡王亦有封国,甚至就连镇国将军,也有镇守之地。” “是啊。封国承周制方千里曰王畿,其外五百里曰郡服,又其外两百里曰镇国。也” 朱术桂抚着长须,然后感叹道。 “我虽是的郡王,但却也有几分自知,这五百里郡服虽好,可……哎,非我所愿啊。” 面对朱术桂黯然神伤的话语,张国东则开口说道。 “大王,我大明自高皇帝逐蒙元于漠北,宗室受天下奉养,于清虏入寇之时,往往无所功成,只能随波浮沉,今日陛下特旨,以宗室镇蛮抚夷,令其归属华夏,大王理应谢陛下鸿恩,主动前往边地,报效陛下才是,又焉能因个人之愿,而不愿前往?” 面对张国东的一番言语,朱术桂的脸色立刻就变得尴尬起来。可未等他开口解释,张国东又将话锋一转说道。 “其实,大王所顾忌者,在下也能了解一二,大王所顾忌的,必定是因为担心,这分封之后,他日为子孙徒惹祸端吧!” 张国东的话让朱术桂的眼帘一垂,尽管他并没有说话,但这也正是他的顾虑。出身于宗室的他又岂不知道,什么是宗室的生存之道,两百多年来,宗室早就被皇上驯服了,现在猛的把他们都丢出去,让他们去镇蛮抚夷,尽管经过的十几年的颠沛流离,对兵事也算是有所了解,可他必须要考虑到镇蛮抚夷之后。 镇蛮抚夷之后是什么? 是归属华夏! 这意味着,将来朝廷于王地必定是有所图谋的!而这种谋图的代价往往就是各家子孙后代的性命。 “其实,大王完全无须考虑那么多,大王有所想,陛下与朝中众臣又岂无所思?” 张国东看着朱术桂,继续说道。 “这所谓的周制“方千里曰王畿,其外五百里曰郡服,又其外两百里曰镇国。”其实,就是陛下与朝中众臣所思,千里的王畿、五百里的郡服,若是于中原,自然是不下一省一府之地,人丁不下数百万,可,现在宗室是要往夷地镇蛮抚夷,当地即便是有数百万蛮夷,诸王自然会为蛮夷牵绊,非数百年之功,又岂能镇蛮抚夷,令其归属华夏?” 见朱术桂又欲开口,张国东又反问道。 “当年高皇帝又岂能想到三百年后之事?今日得陛下恩典,王能得五百里之郡,王只需披荆斩棘,启以山林,镇蛮抚夷既可,至于三百年之后的事情,又岂需要考虑那么多?” 三百年之后…… 朱术桂依然还是没有说话,只是默默不语的坐在那里,偶尔的端起茶杯喝着茶,良久之后,他才开口说道。 “其实,孤所想,无非就是做一安乐郡王!” 这一次,非常难得的,朱术桂用“孤”自称,在过去的三年间,他已经习惯于用“我”,而不是“孤”,这种习惯是源自于他的最初想法——只图安乐,而不闻其它。顶多也就是考虑一下子孙。 可是现在,陛下的一旨圣旨,却让他不得不去面对现实。他必须要以郡出镇夷地。 镇蛮抚夷! 为一国之君! 虽说只是五百里的郡国,可是于郡国内,他却形同皇帝,一言九鼎、出口成宪,如此,又岂是藩禁中的囚徒所能想比,至于现在,安乐是安乐了,可那种安乐无非就是无所事事罢了。 对于经历了崇祯后天下动乱的朱术桂来说,他同样也怀揣着有朝一日能够为国出力,能够抚以百姓的梦想,只不过宗室的身份,让他顶多也就是想想,甚至即便是想想,也不敢表露出来。 可是现在,为一国之君的机会摆在他的面前,他却显得有些惶恐了,甚至有些害怕。 镇蛮抚夷! 这是需要用兵的,需要领兵讨伐的。 陛下不是让他们到夷地做安乐王,而是要去那里把令蛮夷归夏,如何才能归夏,自然是毁其宗庙、灭其文、灭其史、易其俗、变其语,如此方才为华夏。 而这都要兴兵,都要讨伐,都要用杀伐来实现。 “可现如今,陛下裂国于我等宗室,如此大恩,孤又岂能不知,但孤唯恐不能办好此事,不能镇蛮抚夷。为宗室蒙羞,如此又有何面目面对陛下?面对祖宗?” 裂土分封! 这是当年高皇帝于诸子也没有过的恩泽,对于这样的大恩,朱术桂自然是感激,可是感激之外,未尝没有惶恐。没有不安。成功了固然是好,可万一失败了呢? “大王……” 见大王这番感叹,知道其已经面对现实后,张国东又继续劝说道。 “现在,大王无须考虑这么多,大王只需静待朝中旨意,至于他日就国之后,如何镇蛮抚夷,就像那三百年之后的事情一般,不过只是杞人忧天罢了。” 正文 第60章 置国(第一更,求支持) 三百年之后的事情。 对于许多人来说,别说是三百年,就是百年之后,那也是杞人忧天。 但是对于朱明忠而言,他却不得不考虑三百年之后的事情。 三百年之后的天下会是什么模样? 置身于地图前,朱明忠看着已经列出的几个图点。 那几个图点是大明未来的封国,是方千里的王国,将他们安置在什么地方,这就涉及到很多问题。 亲王封地的王国,表面上方千里。实际上远不止千里,当然,也许他们只能控制王城附近数十里的区域,剩下的地区还需要他们去讨伐,去征服,去占领。 即便是爪哇也有多个素丹国,他们甚至都还没有向荷兰人臣服,将来桂王到了巴达维亚,想要扩张领土地,就必须灭掉周围的素丹国,才能得到其土地和人口。其它地方大抵上也是如此。 因为亲王封国面积较大,所以,朱明忠更倾向于将他们封在南洋群岛,这样就避免了王国威胁大陆,而且爪哇、苏门达腊这样的岛屿上,也会有多个封国,这样的一来,他们在将来,可以互相制约。 至于方五百里的郡国,他们的分布就灵活很多,无论群岛或者半岛,都可以安置。未来他们会像芝麻粒一样,散布在南洋各地。 到最后,只剩下一个,就是镇国将军! 相比于所剩不多亲王、郡王,现在大明的宗室之中,还剩下近百位镇国将军以及上百位辅国将军。之所以把他们也纳入分封的序列之中,并不仅仅只是为了节约钱粮。而是因为朱明忠需要这些宗室子弟去帮他镇边。 “当年成祖破安南,设交趾布政使司其下设十五府、三十六州、一百八十余县,后虽属加以并改,下辖17府、47州、157县,如今郑氏大越、阮氏广南其治民应在三百万至四百万之间,也许更多一些……” 双眼盯着地图上的交趾,背对着张煌言,朱明忠沉声说道。 “当地经两千里垦殖,早已经是沃野千里,如果将此地封给亲王、郡王,必定会如同郑阮等人,最后极有可能会尾大不掉,所以,朕才会意以一府之地封镇国将军镇守,一州之地封辅国,不但安南如此,平南、老挝以及暹罗也是如此,当然,可以因地置宜,在这三地适当放大一些。” “陛下,如此南边既可平定,且其只有一府一州之地,他日朝廷若是有意收回各地,只需下一旨圣旨既可,数十位镇国、辅国,纵是合纵,亦不至于敢抗拒朝廷的旨意。” 对于陛下的这种封法,张煌言是赞同的。与其说是分封,倒不如说是“镇守”,而且他们即便是成功的将当地的蛮夷招抚为夏,其实力也总归非常有限,顶多也就是等同于西南的土司。 “一国至多十万军民,这样的地方,是绝不至于生出乱子的!” 摇头常叹一声,朱明忠的唇角微扬,这样的封国,是国吗?也就是一个稍大点的镇长罢了。如果说一个镇子,都能够威胁到大明的江山社稷,都能够篡夺权,那么这个大明,恐怕都沦不到他们来夺权,就已经灭亡了。 其实,别说是这样的小镇,即便是那些王国,朱明忠也不担心,就像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压根就不需要考虑东南亚小国给自身带来的威胁,反倒是那些小国会千方百计的维持与大国的关系。 至于他们彼此间的争霸……他们能用三百年的时间,让南洋的土著全部归化为汉人,恐怕就已经耗尽了他们彼此间的精力了。内忧未除的时候,谁又岂去争霸,更何况,那边还有一个天子。 而且天子在他们附近还有几根打狗棍——驻扎南洋的舰队随时可以收拾他们。这样的霸主谁会去争?有争霸主的时间和精力,还不如寻思着如何化夷为汉,如何让他们的封国变成自己的国家,而不至于担心夷人作乱。 “唯一能让朕感到忧虑的,恐怕还是他们的力量能不能镇抚蛮夷,毕竟,无论那一国,如果为蛮夷灭国,都会给将来的镇蛮抚夷一事带来难以想象的影响。” 听到陛下的忧虑,张煌言只是笑说道。 “陛下,不是已经决定复建藩王三卫,三卫少则万人、多则万五千人,即便是郡王,也会令其复建一卫,至于镇国将军,虽说只有一个大队的人马,可也有千人之多,这千多人马似乎不多,可实上,却足以镇抚蛮地,况且,宗室之间血脉相连如果一地起乱,周围诸国也必定不会坐视,春秋时诸夏尚知道“尊王攘夷”,今时诸宗为于夷地立足,也必定知道什么是同气连枝,知道“尊王攘夷”。” 张煌言的话,让朱明忠颇以为然的点了点头,然后盯着南洋半岛的,未来那里将会分封数百个大小不等的郡国、公国。 “齐桓公二十三年山戎攻打燕国,燕向齐求救,齐桓公救燕。二十五年,山戎攻打邢国,“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齐桓公再次发兵攻打山戎以救邢国。” 言道着“尊王攘夷”一词的典故,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尊周室,攘夷狄,禁篡弑,抑兼并”……说白了,就是一致对外,一致对外掠夺蛮夷的土地,如果这样的话……” 看着地图,尤其是平定与老挝等地,朱明忠思索片刻然后说道。 “这里太过细碎了,也不符合镇蛮抚夷的需要,可以在这里安插几个郡国,一来郡国兵力、财力数倍于镇国,如果镇国的蛮夷势大,他们可直接兴兵助其攘夷,而且……” “而且有郡国近在咫尺,会令诸镇国更加亲近大明,毕竟,相比于朝廷,郡国近在咫尺,才会让人心怀顾忌。” 张煌言一语道破了陛下的想法。 朱明忠微微一笑,然后说道。 “不仅如此,有郡国在,只会那些镇国不至于安守城邦,而不知抚夷。” 郡国就是一条鲶鱼,鲶鱼在搅动小鱼生存环境的同时,也会激活了小鱼的求生能力。郡国的存在会刺激一些原本没有雄心壮志的镇国活跃起来,然后投入到镇蛮抚夷的之中,积极到邦国的竞争中。 “确实如此,他们要么是积极镇蛮抚夷、发展自身,要么就是他日为郡国吞并,陛下,如果有郡国吞并的话,朝廷到时候,应该如何应对?” 分封诸夏,最大的隐患是什么?就是各诸侯在镇蛮抚夷的过程中,不断的扩大自身的力量,他们非但会镇蛮抚夷,同样也会兼并弱小。 “尊明室,攘夷狄,禁篡弑,抑兼并。” 道出这十二个字之后。朱明忠神情凝重的说道。 “说起来简单,具体操作起来,却有些困难,不过,至少在百年之内,都不需要考虑这个问题,说实话……” 将目光从地图上收回,转身面对张煌言,朱明忠颇为无奈的笑道。 “把这么多宗室往那里一丢,他们的财力能否自理,都是个问题,毕竟,那些地方远谈不上什么鱼米之乡,如果不能财政自理的话,指不定,到时候,会有一群破产的小邦,等着朝廷去救济,这才是最让人操心的,到时候,如果朝廷救援的话,就等于朝廷背负上一笔负担,如果朝廷不救援,连最基本的财政都无法自立,那么其灭国也就是早晚的事情。” 陛下的忧虑让张煌言颇以为然的点点头,当年在江西时,他就曾受困于粮饷不足,如果不是陛下于江北协饷,恐怕他根本无法在江西立足,他在江西如此,那些宗室于南洋未必如此。 “陛下,臣听说,最近有一家富达银行在南京倒是极为活跃。” 看着满面忧色的陛下,张煌言笑说道。 “活跃?怎么个活跃法?” 朱明忠倒是有些好奇了,张煌言怎么会提到银行。 “臣听闻,富达银行的东家,祁子英一直在游说各藩,接受其贷款,多则数百万,少则数十万,大有一副,愿意倾尽财力助各国建邦。” 愿意倾尽财力! 张煌言的话音一落,那边朱明忠像是恍然大悟道。 “这祁子英倒是知道,什么是奇货可居,于我大明来说,各国是负担,可如果操持得法的话,各国就会变成下金蛋的鸡,将来他收回贷款必定没有什么问题,而且可以趁机把业务作到各藩,现在其它银行,应该还没有这个动作吧!” 即便是偶尔有几家收不上来贷款,又有何妨?只要能收回利息就行!后世的那些小国,又有几个不是负债累累? “富达银行……” 沉吟片刻,朱明忠问道。 “朕没有记错的话,是晋人办的银行吧,他们倒了会算计……” 在另一个时空中,那些会算计的晋商,让蒙古欠下了他们几亿两银子,即便是不吃不喝,恐怕也是还不清的。 “他们愿意借钱给各国,是好事,不过……” 沉吟片刻,朱明忠朝着外面看了一眼,然后慢悠悠的说道。 “想要趁火打劫,恐怕朕是决不会让他们如愿的!” 正文 第61章 商人(第二更,求支持) 在大航海时代,每一个从“旧世界”闯入“新世界”的国家,在面对“新世界”的时候,难免的都会带有各自的特色,如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他们是殖民者是军事化的。每到一处击败原住民之后,他们就要建设据点,然后传播宗教,至于金银矿,则是这一过程中的附属物。 至于荷兰人与英国人他们则会选择沿海或岛屿的优良港口,巧取豪夺建立自己的据点设立港口炮台。然后一边与土著人进行贸易,一边积累力量发展自己,最后会逐步的向内陆扩张,最终建立以据点为依托的殖民地。 而与他们不同的是,相比于陌生人的他们,南洋各国对于大明是熟悉的,甚至是许多国家的宗主国,而且大明也屡屡向土邦重申了宗主权。大明的殖民方式就是借助宗主权在南洋进行扩张,除了通过租借、购买等方式获得的沿海据点以及附近的移民之外。一个最重要的经营方式,就是移民们经营的殖民农场。 那些农场是如何建立起来? 在过去的几年间,有不少有被流放到南洋,他们置身于异域,许多人一开始都是抱以悲观的态度,等待着局势的变化。尤其是那些出仕满清的官员家眷,更是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重新回到中原。 不过这些士绅出身的官员亲族,在目睹了流放地的荒芜以及土地的肥沃之后,其中总有一些人,开始尝试着在南洋购买土地并建立农庄。开始的时候,规模并不大,甚至购地的银钱,往往也都是他们在京师出仕满清的亲人寄来的。即便是战争也没有阻止双方在经济上的联系。 虽然最终,他们没有看到大清国的中兴,还是要继续呆在南洋,永远回不了江南。然而在失望之余,他们却发现当初投资的农庄,已经不再是当初的荒凉,而是一个个与江南并没有太多区别的田园。 其中一些人心知回乡无望,纷纷加大投资,大量购买土地。开始时往往都是以种植水稻为主,到后又开始种植甘蔗等经济作物。而于农庄中劳作的农民大都是当地土人。 南洋的气候的地理适合水稻的生长,加之他们带去了先进的种植技术,使得一片蛮荒的占城、河口等地,开始成为新的粮仓,产出的粮食、蔗糖远销至少江南等地。丰厚的效益都是当初一心想要回江南的人们不曾想到的。 与农业发展相对应的是是劳动力的紧缺。毕竟无地的本地土民不足以满足农庄的需求。而从中原来的流放犯数量也极为有限,普通百姓更不鲜少有人愿意来这里做牛做马的。 几乎没有任何疑问,他们无不是入乡随俗的选择了当地盛行的奴隶,劳动力缺口就被从南洋各地获得的奴隶给填补了。奴隶甚至成为了农庄经济的主力。而奴隶贸易,甚至也是各个据点的贸易支柱。 毕竟按《大明律》贩卖人口、蓄养奴隶是违法的。可是法律没规定不能在国土以外的地方进行奴隶交易,而那些地方本就存在有奴隶,而且也有种种奴隶法典保护奴隶主的利益,而大明现在不过只是入乡随俗。 但是现在,对于南洋的商人以及农庄主来说,他们的好日子却面临着挑战,也正因如此,作为商人的吕安才会赶到中都,试图弄清楚朝廷的意思。不过来到中都之后,他就发现,当年因为出了状元而名扬江南的吕家,现在,早已经被人遗忘了。 吕安的叔叔是顺治四年的状元吕宫,家在常州的吕家,自然不可避免的被流放到了海外,先是被流放到台湾,后来又分流至南天门。多年的颠沛流离,并没有让吕家沉寂,甚至他还凭着叔叔从京城秘汇的2000两银子,于四年前买下了一条船,然后从苏禄国购买奴隶,再运往南天门等地发卖。 短短四年间,便积累了十数万的家业,并河仙买下了大片的土地,建起了吕家的庄园,有良田数万亩、奴隶数百人的大庄园,现在吕家早已恢复了当年的兴盛,只是在江南以及中都,又有谁还记得常州吕家?甚至就连他的那个状元叔叔,两年前就已经身死于东北,他是被流放到东北的。 不过几经辗转之后,吕安还是找到了昔日的同窗赵玉铭,他现在就在礼部任职,虽说只是六品的主事,但是还是通过他得到了一些消息。 “这么说,朝廷是必定要封藩于南洋了?” 面对好友带来的消息,吕安的心里咯噔一响。 “不是南洋,而是夷地,这南洋只是开始,将来,我大明宗室必定是兴盛非常。只是一个南洋,又怎么够皇家封国的?” 作为礼部官员的赵玉铭,对此自然很清楚,就是今年,陛下又新纳了三个妃子,又有三子、两女出世。算起来陛下可是已经有十个皇子了,将来岂不是要封九国? “自是如此,自是如此,陛下千古一帝,上天自是偏爱,自然是子嗣众多。” 真情也好,假意也罢,即便是在南洋,吕安也知道,大明皇家到了陛下这里,才算是再次人丁兴旺起来。先前大明将近三百年的历史,有封号的亲王一共有八十三位。其中,实封亲王六十三位,到崇祯继位时,也不过过还剩下二十九位有封地的亲王。这可是十几代皇帝封出来的,相比之下,高皇帝一个人就封了二十五个儿子为藩王。 “那,那这些封国,是,是不是也用《明律》?” 这才是吕安最关心的事情,大明皇家将来会封多少个亲王,陛下有多少个儿子,他不在乎,他唯一在乎的是什么?是那里会不会行《明律》。 “吕兄是担心如果实施《明律》的话,吕家的生意,便做不下去了吧!” 虽然身在中都,可赵玉铭这几天,也通过理藩部的殖民地司对吕家进行了一些了解,谁能想到当年被抄家流放的吕家现在于南洋又一次成为知名的大族。不过,吕家做的生意着实不上了台面,甚至让人鄙夷。 “上德,为兄当初也是迫于生计,才不得不出此下策,再则,现在南洋虽是庄园林立,可是移民甚少,若是没有奴隶为我等耕种,又岂有现在的米粮产出?” 贩运奴隶总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在南洋或许可以光明正大,可那是当地的风俗,在大明士人往往以此为耻,自然也就不上台面。面对好友的时候,吕安也觉得低人一等。 “因地制宜,各地各地的风俗,如果吕兄于夷地,仍然恪守我汉地的规矩,反倒是落了下乘,朝廷对此早有定论,入乡随俗嘛,毕竟,我大明于那里是客,自然是客随主便。” 与绝大多数士大夫一样,赵玉铭从来都不是死板之人,而且也是颇为变通,汉人为奴是不可接受的,可是以土人为奴,自然无需介怀,更何况那些奴隶本就存在,现在只是加以役使罢了。 “那将来,各国会不会……” 这一次吕安倒是直截了当的道出了他的问题。 “会不会行《明律》,令我等放还庄中奴隶,并且禁止我等继续于各地贩运。” 其实在来的时候,吕安已经想通了,如果各藩实施《明律》,他只能听之任之,可他会尽可能的保全庄园里的奴隶,毕竟,没有那些奴隶,那几万亩良田谁去耕种?庄园才是吕家的根本,至于贩运……还可以再作其它的生意。 “各国虽是自立,可却也是我大明的封其邦建其国,自然应该行《明律》!” 赵玉铭回答让吕安的心头再次一紧,难道就没有希望了?就在他心情紧崩的时候,那边又赵玉铭说道。 “不过,当年入南洋的时候,陛下就已经有旨,要入乡随俗,不能苛求汉礼,以汉法治汉,土法治土,归化之道,不能强求,如此才有了现在大明于南洋各地的长治久安,想来,即便是封国于夷地,各国对于当地的风俗,也不会大加改动!” 赵玉铭的这番话让吕安颇以为然的点头赞同道。 “陛下实是我大明之圣君,若非是这十六字,又岂有今日的南洋。” 这绝不是口头上的恭维,身处南洋吕安自然知道,南洋有当地特殊的风俗,奴隶只是其一,还有其它种种与大明有违的风俗,如果擅自令其改易汉俗,只会在当地引发混乱,所以陛下对此才会刻意要求各地长官,不要轻易动易风俗,只可加以引导、教化,如此反倒是汉土两便。 “不过,为兄是担心,担心……” 盯着赵士铭,吕安长叹道。 “这宗室出镇夷地,就是为了镇蛮抚夷,就是为了令他们归属华夏,受我华夏教化,万一,万一他们强行推行教化,只怕会引起乱子,到时候,吕家的些许家业是小,我大明教化诸蛮以为诸夏大业毁于一旦,才是大啊!” 这番语重心长的一番话说出来之后,赵士铭只是微微笑道。 “所以,朝廷这边不重要,重要的还是诸国才是啊!吕兄,你不觉得,你现在找错地方了吗?” 正文 第299章 野心勃勃(求月票,求支持)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无语会一直努力的!欢迎大家加入小说讨论群,一起讨论故事情节。) 降了! 湖广右路总兵刘芳名降了,且大开城门负荆请罪! 八月二十三,封闭多日的武昌城门大开,那城头上飘扬着的“清”字三角旗,不知何时被降了下来,换上了久违的“明”字旗。在城北的武胜门处一队明兵骑马驶来,另一队明军官兵列队站立,他们无一例外的皆戴“朱漆勇字盔”,若是有了解明军的会发现,这些明军头上所戴的“朱漆勇字盔”的式样与旧时的式样有所不同,这是因为李子渊出身于忠义军的关系,所以这“朱漆勇字盔”用的自然是忠义军的式样,而与后世的托尼式钢盔有些类似,只不过其帽檐相对比较宽大,而且其材质也从钢质变成了竹篾,不过只是涂有一层大漆。不过他们并不知道,现在江北的忠义军,这种头盔的材质又换成了铁质,以增强其防御能力。但是在这里却是因陋就简的仍然用着只能遮阳而不无抵挡箭矢等物的竹篾盔。 不过虽是如此,此时此刻这些头戴“朱漆勇字盔”的兵卒看起来倒也是极为威武,他们一个个脸上无不是带着得意的笑容。 不攻而克! 武昌重镇,居然就这么不费一兵一卒的轻易拿下,他们又怎么能不得意?当然更重要的是,他们再也不需为自己的性命担心,毕竟现在武昌的清军已经投降了,他们不需要再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攻下城昌坚城。 兵卒们得意非常,将领们同样也是得意洋洋对于他们来说,武昌的不战而克,同样也象征着他们的功业,在他们的功绩薄上又添上了浓浓的一笔。尤其是对于西讨军统帅的李子渊来说,更是如此,他相信这一刻,他已经挤身于当世名将的行列了。 在队伍的正中一面红旗大明旗迎风招展,红色的旗帜下方。骑在马上的李子渊面带微笑,左手执辔,右手持鞭坐在马上,左右二人拉马侍立。在他的身后一幡,上一个“九江总兵官”五个大字,这是他的官阶,他是九江总兵官,是张煌下麾下的所谓的“五虎上将之一”,而这五虎上将正是其麾下的五位总兵,只不过论其麾下的兵力来说,毕不如李子渊,毕竟其麾下皆是精锐。 在李子渊身后的另一边有一面旗上书写着“李”字,三排十余名侍卫骑马而立,他们皆穿着江北式的盔甲。在李子渊的身前一侍卫横刀,四人分二列举刀站立。而在他的面前数十人解了那金钱鼠尾,任由那指精的头发披散于脑后,然后就是这般跪伏于地,领头的正是满清的湖广右路总兵刘芳名,他的背后背着一些荆条,双手捧降表作递呈状,其它的武昌文武官员无不是低头双手伏地。 投降了! 不费一兵一卒。 这刘芳名便献城投降了! 尽管看着刘芳名跪在那里,但是所有人却仍然有些无法相信,毕竟这一切来的太过突然了,来的太过轻易,原本他们甚至准备付出上万人的代价拿下武昌,可是现在,却不费一枪一弹,武昌城就拿了下来。 “……实在是罪孽深重,不敢求大帅饶恕,但宁夏镇和湖广右路诸将,他日所行皆是受命于罪人,所有罪责,罪人愿一已承受,还请大帅开恩……” 在刘芳名跪伏于地,喘着粗气表述着自己的罪过,并愿意伏法的时候,李子渊甚至都没有看他一眼,而只是抬头看着前方的武胜门, 武胜门的门楼清晰可见,那门楼上飘扬着“明”字旗,而在城门洞后方,可以看到跪伏于地的百姓,城千上万的百姓就那么跪伏于城门后的道路两侧。 武昌克复了! 从今以后,这武昌就姓李了! 心下得意非常的李子渊看着跪伏于地刘芳名,他之前说什么?李子渊并没有留意,他甚至都记不起这人说了什么,他压根就没有听,只顾得得意了。 好吧! 他是来投降的,既然是来投降的,那就要好生宽待。想到这,李子渊便跳下马,展颜一笑,亲自扶起刘芳名说道。 “刘军门何需如此,今日刘军门能识得大下大势,重归我大明,实为我大明之功臣!” 是不是大明的功臣,李子渊不知道,但眼前这人绝对是他李子渊的功臣。 现在刘芳名这么一降,非但武昌尽入他手,就连同其麾下的近三万兵卒也成了他李子渊的部下,这意味着他李子渊的麾下有了将近十万大军! 有了这十万大军,他又岂需要顾忌南昌? 想到这,李子渊对刘芳名自然是态度大好,不但亲自扶起了刘芳名,取下他身上的荆条,更是亲自扶起了跪伏于地其它将领,那态度更是显得极为亲切,语气也透着亲近的意思。众人见李子渊如此亲切,原本惶恐不安的众人不由的松下一口气。 不过就在众人松下一口气的时候,李子渊却又看着降表,看着降表上的名字,他的唇角微微一扬。 “那松里、鄂勒山……” 一个个名字从李子渊的口中迸出的时候,原本刚松下口气的刘芳名不觉一愣,听到这些名字的时候,他瞬间便想到昨日孔超勤的那番话来,眼帘一垂并没有说话。 “点到名字的诸位,自己站出来吧!” 收起降表,李子渊的脸上还带着笑,看着那十一个神色惶恐不安的旗人,李子渊的面色一厉,沉声道。 “来人,把这些建奴拉出去都砍了!” 没有任何犹豫不决,李子渊做出了一个很简单决定——杀死刘芳名军中的旗人。在一阵求饶声中,十一个脑袋就那么被砍了下来,一时间那武胜门前便是一片血腥,在十一个脑袋被丢到面前的查验时,李子渊又一次展露出了笑容,对刘芳名等降将进行一番安抚之后才骑着马在侍卫的护送下进了城,此时的他神情中尽是一副得意洋洋的模样。 “军门,这人是杀了,下一步军门准备怎么办?” 在城中的衙署内,姚启圣看着李子渊出言询问道。这杀人立威,是他拿的主意,收降必须要杀人,不杀人不能立威,但是杀谁?这是一个问题,刘芳名和其亲信自然不能杀,杀了他们,很容易激起他们的反弹,现在要慢慢的消化宁夏镇,让这支清军精锐为他所用。 选来选去只有让其军中的那些正宗的旗人去当那只“鸡”了。 当然姚启圣并不知道,在刘芳名投降之前,就有人对其说出了李子渊必定会“杀鸡给猴看”,所以才会劝其留下那些旗人,以便给李子渊当成“鸡”。其实大家都知道要杀人,只不过是杀谁以及杀多少的问题。 所以这些人才会被留了下来,就是留给李子渊立威的,只不过,无论是李子渊也好,姚启圣也罢,根本就不知道,这脑袋根本就是留给他们的。而只是在这里继续着他们的谋划。 面对姚启圣的询问,李子渊直接说道: “既然李某身为湖广总兵官,自然是要用兵湖广,把武昌周围诸府县一一攻克,只有如此,才能于武昌站住脚,然后以此为根本,仿效江北于此地推行“甲兵制”,练二十万精兵,待他日好北伐中原,恢复我大明。” 此时的李子渊甚至没有注意到在他说话的时候,那气势也和过去截然不同了,过去他是寄人篱下,而现在,他却已经有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地盘,尽管他仍然是张煌言的下属,但是他已经下定决心自立,至少要像江北的朱明忠一样,把这湖广变成他李子渊的一亩三分地。 可以说,一直以来,李子渊都是把朱明忠视为效仿的榜样,他希望能够像朱明忠控制江北一样,掌控湖广,甚至他同样还打定主意要在这里推行“甲兵制”,然后练二十万精兵。 当然,北伐只是一个说法,真正的目的是要“拥兵自重”,朱明忠为何能在江北立足,不正是他于江北“拥兵自重”吗? 想要“拥兵自重”,就必须要先有兵,这降兵是兵,将来的“甲兵”同样也是兵!只要他李子渊有二十万大军在手,另说是张苍水,就是郑延平也要对他客客气气的。到那时,这天下就不是什么三足鼎立了,而是四大金刚拱卫大明了。 到时候,他有二十万大军在的和,想干什么不行?即便是朱明忠,对他也要客客气气的。 军门的回答,让姚启圣点点头说道: “军门说的不错,值此乱事,大丈夫欲立于世,非得手掌兵权不可,军门欲立足武昌,非得平定武昌,目前收降清虏后,军门麾下官兵近十万之众,若是把持湖广到时候,军门必定可成就一番事业,于我大明百利而无一害,不过在下担心,少司马那边,到时候会插手湖广,到那时,不知军门准备如何应对?” 眼睛盯着李子渊,姚启圣直截了当的道出了他的担心,早就猜出了李子渊心思的他,自然知道李子渊不甘于人下,既然现在有了机会,他自然不会就此错过,他绝不会把湖广拱手相让于他人。 而现在,他所需要的就是借助这个机会,达成他的目标,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野心,而对于姚启圣来说,当年投靠满清是为了晋身,是为了飞黄腾达,现在同样也是,他会抓住任何机会,只要能够飞黄腾达,而李子渊正是他在大明这边的机会,当然,他想要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把李子渊推到一定的高度,只有如此,才能够在他的帮助下,实现个人的野心。 “少司马……” 沉吟片刻,李子渊看着姚启圣,拱手说道。 “还请熙止教我!” 面对利益攸关的之事,李子渊自然是一副不耻下问的样子,之所以会求教姚启圣,是因为他知道,姚启圣既然这么说,肯定就有解决问题的法子。这姚启圣确实颇有才学,更重要的是,像其这样一心为他的幕僚不多,毕竟其它的幕僚大都心里怀揣着“大明”,可姚启圣不同,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就是李子渊!就是助他李子渊挤身郑、张、朱之列。对于这样的人才,李子渊自然会大用,甚至他都已经打定注意了,待他于武昌仿效张、朱两人设立幕府之后,姚启圣就是他的头号幕僚。 不过面对李子渊的询问,姚启圣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轻声说道。 “军门,就大义上来说,少司马是军门之主帅,军门此番西征,更是奉少司马之命,若是少司马欲插手武昌,恐怕军门绝无理由加以拒绝……” “他朱明忠为何能行?” 姚启圣的实话实说让李子渊的心底顿时涌起一阵不满,他几乎是立即开口提到了江北。 江北可以游离于郑成功之后,为何湖广就不行?那郑成功可比张煌言还要小气,他都能容忍朱明忠于江北形同独立,为何他李子渊就不能与湖广效法他? “为何他能稳坐江北,而李某却不能把持湖广?” 听到朱明忠的名字,姚启圣的眉头猛然一跳,想到当初死里逃生的一幕,想到那黄河岸边被砍掉的一个个脑袋,想到那些生死不知,累死累活的降卒,他的后背还是不禁为之一寒,还好他逃了出来,要不然,没准他也会被丢到什么海外万里的蛮夷之地。 还好,还好,现在自己是李子渊的幕僚,再怎么样,也不需要担心被砍了脑袋或者被流徒万里。 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之后,姚启圣轻声解释道。 “军门可记得当初朱经略过江时,延平等人不过是想借刀杀人,自然也就无意插手江北了……” 提及朱明忠过江时,李子渊的眉头微扬,甚至就连那拳头也猛的握紧了,他想到了在通济门,那朱明忠是怎么样只身出城,怎么样让忠义军的弟兄们随其一同去过江。 那些人怎么能够心甘情愿的跟随他一同赴死? 直到现在,李子渊也想不通,不过尽管想不通,他仍然仿效着朱明忠的作法,操练着他的军队。可是有一天,他们会心甘情愿与他一同赴死吗? “再到后来朱经略击败达素十万大军,其把持江北已经成为了事实,延平等人在这个时候,即便再心不甘情不愿也只能面对这一事实,加之其又意以其为屏拱护江南,自然不愿与其交恶,如此一来,朱经略于江北自立就成了既成之事,可今日军门又岂有当初朱经略的机遇?既无朱经略当初之机遇,又为何与其相比?毕竟,对于少司马来说,这湖广可是其北伐的根本,如此一来,少司马又怎么能容你把持湖广。” 姚启圣在说话的时候,语气完一不带有丝毫客气,听他这么说,李子渊的心底只是一阵气恼,但他知道姚启圣说的是事实,少司马与其它人不同,他之所以想要打下湖广,是为了北伐,是为了增强自己的实力,为北伐积累力量,同时湖广又是其北伐必须经之地,如此一来,少司马自然不可能接受他控制江北。 朱明忠! 当真是运气极佳啊! 当时所有人都认为江北是死路,而现在,所有人都知道湖广是财丁重地,是少司马北伐的根本,少司马自然不会容忍他控制湖广,若是他意欲控制湖广,少司马这关就必须要过去啊! 李子渊盯着姚启圣,看着他那副瘦削的脸颊,好一会长叹口气,然后反问道。 “那以熙止看来,如果我欲把持湖广,应该怎么做?” 李子渊并没有注意到他说出这番话时,对自己的自称出变成了“我”,显然是不再以“军门”自居,而是以求助于姚启圣,对于他的这个心态变化,姚启圣自然是看在眼里,自然明白,从现在开始,两人已经从主从的关系,变成了友人,这正是姚启对一直以为所谋求,这是他实现自身野心之前的必须要达成的一个基本前提。 意识到距离那个目标越来越近,心下颇为得意的他,故意拿捏了片刻,在李子渊流露出一副急不可待的模样时,才开口说道。 “军门,相比当实朱经略谋定江北,咱们的非但实力单薄,而且不像朱经略一般有着败达素十万大军的赫赫威名,再者也没有身为江南屏障的需求,所以,自然不能效仿朱经略当初于江北的做法……” 姚启圣先是拿李子渊现在的情况与当初朱明忠平定江北时的情况进行一番比较之后,然后才继续说道。 “不过军门若是想要把持湖广,免得少司马插手也不是不可能,关键是看接下来怎么做!” 说完这句话后,姚启圣并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略略顿了一顿,随手端起了面前的茶杯,但并没有喝。 见他不说话了,李子渊顿时心急起来,在其露出一副心急难耐的模样时,姚启圣端起茶杯轻轻啜饮,却是瞧他瞧得分神,在心下略微得意着。不过他还是没有说话,而是继续喝着茶,直到喝了几口茶,润了嗓子之后,他才继续说道。 “军门,既然现在这武昌已经拿了下来,自然需要上报少司马,您说是不是?” 出人意料的是,姚启圣一开口说,就提到了一个最简单的常识。毕竟李子渊总归是张煌言的下属,是其麾下的五虎上将之一。 “这是当然!” 李子渊点点头,就是当初朱明忠也在攻取淮安府之后,命人上报郑延平,被逼走江北的朱明忠尚是如此,更何况是他。表示赞同之后,李子渊又是一副恭听姚启圣出谋划策的模样。 但是等了好一会儿,却没有听到他说话,姚启圣什么话都没有说,整间书房安安静静的,只有屋外庭园传来些许竹子被风吹动时发出的声响。 相比于李子渊的急切,姚启圣倒是也不着急,他又倒了一杯茶,然后端着杯子,凑在鼻间一闻,一股浓而不腻的蜜香随即扑鼻而来。先是闻香、而后又是轻尝。嗯,这的茶叶确实不错,恐怕寻常人,拿磁卡银子也不一定能买得着,想来没准这茶味是贡品也不一定,若不是现在兵荒马乱的,这样的贡茶又岂会流落至此? 就像是朱家的皇子皇孙一样,曾几何时是何等的自在,而现在呢?落地凤凰不如鸡啊! 感叹着这茶叶与皇子皇孙们的遭遇之余,他又感叹起了个人的命运无常,若非是这乱世,他又岂会落得今天这步田地? 姚启圣又在心底一阵自嘲,未免也太过感伤了。 “军门。” 终于,沉默良久之后,姚启圣开口了。 “熙止。” 放下茶杯,李子渊有些焦切的看着他。 “既然需要将武昌克复的消息上报少司马,为何不上报郑延平?目下郑王爷受朝廷之命主持江南,你身为九江总兵,克复武昌,自然需要上报郑王爷。” 姚启圣的建议传入耳中,李子渊猛地里眼前一亮,他心念一动,立即明白了姚启圣这个建议的用意。 “熙止,你是说,借郑王爷之手谋取自立?” 可不是嘛,现在江南三分,郑成功、张煌言,还有朱明忠,看似都是大明臣子,或却都是各为其主,若是这个时候,他倒向郑成功的话,自然可以让其势力大增,如此一来……这湖广岂不就成了郑成功的地盘? “可是,熙止,若是上报郑王爷”, 想到其中的隐忧,李子渊又忧心仲忡地说道。 “万一郑王爷那边也要插手湖广,到时候该怎么办?” 姚启圣不以为然地笑道。 “军门以为郑王爷会不知您上报于他的心思?” “自然瞒不过郑王爷。” 李子渊点头说道。郑成功不是蠢人,他不会蠢到以为自己是卖身相投,他非常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想要是湖广,不容张煌言插手,又怎么可能容他郑成功插手? “既然郑王爷知道你的想法,他自然乐意助你于湖广自立,要知道……” 姚启圣微微一笑,看着李子渊,缓缓的说道: “这湖广在你手中,总好过在少司马手中不是?” 正文 第63章 求贤(第二更,求支持) 出北京往北,有一座由西至东连绵不绝的山脉。它从西向东延伸,直至消失在山海关旁的渤海湾,这就是燕山。 自古以来,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无数悲壮的故事在这里发生。而自周天子封燕国以来,燕山就是华夏文明的无声见证者,见证着华夏的兴衰。 长城自燕山间蜿蜒穿过,将中原和塞外划开成两个世界。一边是富庶的关内,一边是富庶的关外。而在长城中更是有无数的关口,只不过那些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关口,并未能挡住清虏的入寇。 坐在马车的朱伦圻,沿着北京通往塞外的古道,经过两天的摇晃颠簸,于午后到了喜峰口。虽说已经在北京住了三年,可他还从没有到过这里来。他环顾一眼四周,果然地势险要。 “难怪当年以此地为关口,这地方,可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不过……” 置身于关口,朱伦圻却发现关口内只有几名巡检,仅仅只靠这么几个人又岂能守得住关口? 朱伦圻并不知道与过去的被动防御不同,在兴乾朝后,大明便开始积极向关外扩张,并不仅仅只是军事上的扩张,当然还有移民扩张。 三年前,对立功将士的封赏,使得东北云集着大明70%的功勋兵士以及50%的在乡兵户。当然这些被报纸上称为“军功地主”的在乡军人,并非集中于一地,而是散布在东北各处。在长城一带,同样也散布着不少在乡军人的农庄。如果有鞑虏作乱,那些在乡军人会在第一时间集结起来。 由于山高路窄,行人稀少,使得山路上显得格外的安静幽深。刚过午后不久,太阳便被山脊给挡住看不见了,一切都罩上一层灰色。山是灰色的,树木是灰暗的,甚至就连同山上的冰雪同样也是灰色的。 几经辗转之后,朱伦圻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峡谷中同样的冰天雪地,穿谷而过的小溪同样也冻结了。在峡谷的腹地有一片房屋,那就是李明和的家。 当年随军行动,路过喜峰口的时候,李明和就看中了这个地方。他喜欢这里的苍莽群山、喜欢这里的峡谷。当然,他更喜欢的是峡谷之中的千余亩田地。 也许是命中注定,一发不知从那里飞来的流弹击中了他的左臂,失去了半截手臂的他,只能退役,那时候,他面临三个选择,一个是去台湾——他曾驻扎于台湾,所以可以选择在安置于台湾,还有就是在东北。再就是返乡授田。 最终,他选择了这里,选择了距离长城的喜峰口不过只有数里的峡谷,于这里安家落户。在过去的三年中,通过招募长工的方式,把他的五百亩勋田全都开垦了出来,现在曾经荒凉的峡谷,已经不复了往日的荒凉。 “难怪这人不愿意出山,守着这样的几百亩庄园,自然不需要刀口讨活。” 正当朱伦圻站在路边伫足神思的时候,有一个人已走到他的身旁,笑着向他打招呼。 “这位先生是从那里来?可是过了留宿的时间了,来者是客,若是先生不嫌弃的话,今天便于寒舍住下吧!” 朱伦圻回头一望,看到不知什么时候,一长一少,看模样像是父子两人站到他的身边,那个三十几岁模样的男子左臂衣袖里空荡荡的。 “您就是李队长吧!” 朱伦圻高兴地说道。 “李队长,这是大明的周王!” 内侍连忙于一旁介绍着主人的身份,而李明和只是看了一眼,然后只手行礼道。 “见过周王,不知周王前来,有何吩咐?” 只是寻常的见礼,远不上恭敬,对此朱伦圻倒是不以为意,只是笑说道。 “李队长,孤之所以来此拜见李队长,还请李队长万万不要给孤一个闭门羹啊!” “大王有心了。” 李明和说着,一边将手中提着的兔子和肩膀上背着的火铳递给儿子,然后转过脸来对朱伦圻说道。 “若是大王不嫌弃的话,就到家里去吧,就在前面。” 朱伦圻便跟着李明和,来到一座宅院门前。一道石筑的围墙,围出一个宽敞干净的四合院来。 李明和指着大门说道。 “请进吧,这就是寒舍。” 朱伦圻迈进门槛。正面四间是坐北朝南大瓦房,两厢六间侧房均为高梁秸盖顶,庭院里有一大块被雪盖着的菜地里种着大白菜,一群鸡鹅在菜地边嬉戏。四合院里洋溢着浓郁的农家气息,不过他也注意到,那高七尺的院墙内侧有供人行走的突台,就连墙上也有火铳射孔,这些都显示着这里与寻常农家不同。 “下雪了,地里没活,几个长工都回乡了,家里现在没有。” 李明和边说,边将朱伦圻带至正房边,指着右侧的一间房说。 “这是我的书房,我们就在这里说话吧!” 书房! 一个出身行伍的人,居然有书房! 进入书房后,朱伦圻就看到书房左边墙壁边摆着一长条书架,上面整齐地放着百余册书籍。比起王府的书房来,他的书大概不及百分之一。 除了想象中的兵书、地理以及农事等实学书籍之外,朱伦圻还意外的看到了四书十三经,而且都有反复翻阅的模样,而与之相比颇为唐突的是墙上挂着的火铳, 面对这书房里的书以及墙上的火铳,沉吟良久,朱伦圻心里想到。 “看来,这关外军伍之家,确实有其不同之处。” 他回过头来问道。 “听说像李队长,这样的勋士之家的子弟,要进学校读书是吗?这学校与社学又有何不同?” “学校其实与社学相比,倒也没有什么区别,这关外不比关内,村落少,人丁稀各家子弟先在家自学,十岁后入学校读书,寄宿于学校内,与普通的社学相比,这些学校偏重兵事,毕竟,将来他们总是在服役的,这是为臣子的本份,我等受陛下封赏授田,自然应该为我大明守土。” 朱伦圻看到李明和提及此事时,神情非常平静,按照《大明军律》,军人入役三年后,如无战事就可以退役,但是退役后,直到其子嗣入役前,都是在乡军人,需要随时响应征召。 授兵以田,领田之家,世代为兵。 这一点看似与高皇帝没什么区别,可实际上区别却大了。现在大明并没有军户,所有的兵户,不过只是一个说辞,他们只需要于军中服役三至五年,然后退役为在乡军人,而作为服役和在乡侯命的回报,他们得到一块只能传给长子的军业田。 就是这块军业田区别着兵户与普通百姓——他们的长子在接受军业田的代价同样是服役三年,直到其子再次入役,才从在乡名册中除名。 如此往复循环,大明得到的是千百万世代服役的兵卒。看起来与军户没有区别,可是从军业田的分赏继承,再到从军考核等等,都有极为繁琐的规定。也使得大明无需为兵源发愁,而且可以通过层层选拔得到优质兵源。 “所以,保命的家什,总是要多学一些。” “这是当然,这是当然。” 朱伦圻点头之余,指着书架上的书说道。 “不过李队长,家里放这么多书,必定是希望将来领公子能够考取军校吧。” 对于普通的军人世家来说,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通过考取军校成为军官。 “书总是要多读一些的。” 李明和回答道。 “无论是将来能不能成为军官,多读些书,总是没错的。将来,无论干什么,总离不开这些,作为军人,也要识字,只有识字,读书,才能明辨是非,才知道军人应该担负什么样的责任。” 与部队中的很多人不同,李明和过去曾读过书,自然不需要像军中的弟兄那样在军中学识字,这也是他和其它人的不同之处。甚至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成为大队长。 朱伦圻看着李明和说道。 “你说得对,过去我大明的军人,往往就是因为不识字,不能明是非,才使得军中不是贪生怕死之辈,就是见利忘义之徒。孤也不绕圈子了,开门见山说吧,这次孤之所以来这,就是想次敦请你出山,随孤一同去封国,你曾在于军中多年,也曾深入蛮地,自然知道如何镇蛮抚夷,怎么样,李队长,可愿意出山助我?” 然后他的话声一扬,指着书架上的书说道。 “李队长,即便是令公子读书数载,考取军校时,也要经过一番苦功才有可能,可若是李队长愿助本王,他日队长必定为周国勋臣,虽不能为王侯,但却可为君士,与国同休,又何需为后人忧心?” 朱伦圻倒也直接,一上来就是直接诱之与利,他甚至都没有拿出见面礼,而是换了另一个见面礼。诱惑,有时候,可以换另外一种诱惑,其实所谓的诱惑非常简单,无非就是财色功名利禄。 “只要李队长愿意助本王,本王便以府卫指挥使一职相侯,不知李队长以为如何?” 正文 第64章 本心(第二更,求支持) 府卫指挥使。 现在是指挥使,他日就是周国的五军都督! 这等于把周国的兵权全都交给了李明和,从一个小队长到指挥使,这跳了多少级? 这岂不就是飞黄腾达。 如果换成其它人,指不定早就立即点头答应了,但是李明和却选择了沉默,他先是思索片刻,而后又朝着书架上的书看了一眼。 端起茶杯,慢慢地喝了一口,李明和依然没有直接回应,而是绕开他邀请,反问道。 “前些日子,我在报纸看到以宗室镇抚蛮夷,我只有一个问题问大王,他日大王准备如何镇抚蛮夷?” “噢!这倒是简单,自然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逆我者镇之,顺我者抚之。” 朱伦圻的回答倒是极为标准,千里年来对于蛮夷向来都是如此。 “软硬兼施,如此,蛮夷必定可抚!” “史书上确实是这么说的,” 李明和放下茶杯,看着眼前的这位周王说道。 “可是,在下想问大王,不问其它,就是西南诸夷,至今已经镇抚数百年,为何每每总有夷乱?” “这……” 朱伦圻不由一愣。 “你看,这不正是因为孤是纸上谈上,所以才会请你出山嘛。” 朱伦圻的语气极为诚恳,其实,在北京有比李明和更为出名的“文武全才”,但是朱伦圻却知道,那些人不过只是“纸上谈兵”,别的不说,忠义军军中将领又有几个人是当年乡间闻名的“文武全才”,陛下为何能练出忠义军?靠的可不是主将的“文武全才”,靠的是练兵。 他当然知道,陛下是不可能为他练兵,但是那些曾经追随陛下多年的部下,却可以为周国练兵。不仅能练兵,还能为他镇蛮抚夷。而这正是其它人的不具备的优点。 况且,朱伦圻也知道,他现在没有资本招揽名将,至于愿意找上门的,又有几个有真才实学? “李队长,请你务必帮帮我的忙。” “在下又能帮你做些什么呢?” 李明和面色凝重地反问道。 “这……若是您舍不得这里,你可以在王府里住着,帮我出出主意,当当参谋。不管你选择哪种身分,我都按指挥使的薪银发你双俸,保证你一家老小无衣食之虞。” 只以为李明和是不想离开这里的朱伦圻退居其次,想让李明和当他的参谋,当然这个参谋也要帮他练兵。 李明和笑了笑后说道。 “在并没有和大王一起办过一件事,平时所说的,都只是嘴上功夫。常言说得好,说的容易做的难,你凭什么就这样相信我?” 朱伦圻认真地说道。 “凭你曾于军中多年,凭陛下曾亲自给你嘉奖,当然,也凭你在台湾镇蛮时屡立功劳。” 这才是朱伦圻选择他的原因。 听了这句话后,李明和的心中倒是颇为感叹。人家是身为藩王,能够亲自上门邀请,士为知己者死,就凭着这番真诚的相知,就值得出去帮帮他。 不过…… 端起茶碗来不做声,李明和慢慢地喝了几口茶,放下茶碗后,从从容容地开口说道。 “此次,陛下分封诸国,令大王往夷地,镇蛮抚夷,归属华夏,到底是何用意,在下只是军人,自然不知如何解释,可是凭在下于台湾的经验来看,想要镇蛮抚夷,其实倒也不困难,关键是在大王!” “在孤?” 朱伦圻诧异的反问道。 “怎么会在孤的身上?” “大王,若是大王抵达封国之后,有一个移民外出时,为蛮夷所杀,大王会如何处理此事?” “杀人者死,自然是令蛮夷酋首交出杀人者,杀之!” 朱伦圻的回答,让李明和笑了笑,然后说道。 “如此又岂能以儆效犹?” “杀人者死,这是汉人之法,可于蛮夷,蛮夷既然不通礼法,又岂能与他们讲究礼法?” 看着似乎不明所以的周王,李明和继续说了下去。 “蛮夷,之所以为蛮夷,皆是因为其不知礼法,与蛮夷住镇抚,往往是我少而夷,夷杀我一人,我杀夷一人,吃亏的还是我们。所以,在这个时候,往往只能诛其首,累其族,如此才能以儆效犹,如若不然,蛮夷又岂能畏惧?又岂能甘心受我大明教化?” 听说桑李明和这么一说,朱伦圻不由一愣,他甚至越发感到此去就国非要将他请去不可。 “但是一味如此,也不无行,毕竟,夷民不事劳作,生活贫苦,所以要教他们如何耕地种田。” 喝了口茶,然后李明和又继续说下去。 “那时候,刚到基隆,土人往往与我为敌,而我等为图自保,不得不征伐土民,土民无不是流离失所,为此,只有将他们安置于平原,令其开垦田野,归化为民,而土民旧时往往不事生产,不知如何劳作,兵卒移民只能以皮鞭教其劳作,沿途所闻莫不是呻吟哭泣怨声载道,可若不是如此,又岂能让他们归化为民?” 虽说只是三言两语,可朱伦圻还是从他的话中,体会到了其中的一些意思,知道他所说的“教化”,远远不像他说的那么简单,于是他便在李家的书房里来回踱着步。 “大王,若是到时候,有人上书大王,说李某滥杀土民,甚至掠其为奴为婢,大王又会如何处置在下?” 这…… 朱伦圻原本想问,你们在台湾是怎么处置的,可话到嘴边,他想到当时,天下人又有几个知道台湾,而且台湾那些地方那时候除了军人,就是流放犯,又有几个普通百姓?自然也就不会有人问这个问题了。 思索片刻,朱伦圻苦笑着道。 “到时候,必定会有人如此指责你,毕竟,毕竟大家都是读圣贤书,己所不欲而勿施于人啊!” “所以,在下才会说,在你,而不在于在下。” 李明和眨了眨眼睛,然后笑着说道。 “若是到时候,他人一说,大王就要施以仁德,在下又如何能平定蛮夷?” “明和此言差矣!” 朱伦圻正色说道。 “土人不知礼义,如此才需要我等往夷地教之以礼,如此方才能归以华夏。我朱伦圻身为大明周藩,又岂能不施以仁德?孤今日幸得陛下器重,封邦于夷地,自此之后,周藩世代教化一方土民,令其归属华夏,若是不能施以仁,那又与虏寇有何区别?明和,实话对你说,孤此去夷地,是为教化当地百姓,纵是累死,也心甘情愿,决不后悔!” “好,大王志气可嘉!” 李明和击掌称赞道,然后又说道。 “大王所言,确实是我大明宗室应说之言,可是大王是否想过,若是土民不服教化又应如何?若土民犯国,难道大王准备以德报怨,擦干净脖子让他们砍不成?” 李明和的反问,让朱伦圻心头一沉,甚至都说不出话来的,只能暂时选择了沉默。 过了好长时间,李明和才开口说道。 “当然初到台湾时,在下曾听长官说过“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这生死皆在一念之间,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生者活在世上,嘴上可以说仁义道德,但是该做的事也还得要去做!有时候,这仁义道德,要看是对谁!如果在下没有说错的话,似乎,前阵子,有人于报纸上刊载文章称,天下人几千看来等理解错了圣人书中所言的本意,因为周制之中,既有国人,也有野人,对国人要施以法、行以仁,但是对待野人,就要区别对待。” 即便是身在关外,李明和也能从报纸上得知关内的一些变化,包括学术相的某些争论。 “不过只是一家之言。” 朱伦圻无可奈何地应了一句。 “可,可能也是在告诉我们,既行周制,就要分国野吧……” 说出这句话之后,朱伦圻的脸色显得有些难看。 国人、野人……难道,如此这才是周制? 周制到底是什么,谁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但是现在经历了一番讨论之后,谁都知道,周制并不仅仅只是“礼”,所谓的“礼”的背后又是什么呢? 若是只言“礼”,又岂会有国人与野人分别? 沉思良久之后,朱伦圻才说道。 “管子说“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这话是极有道理的,化外野民不知礼节,皆是因为衣食不足,而孤将来到封国之后,自然要让百姓足衣足食。其实,如此才是顺应民心,只要使百姓有吃有穿,他们自然会知礼,在此之前,确实不能一味空谈……” 空谈什么? 是仁义,还是礼? 朱伦圻在这个时候,不禁有些茫然了,原本对于就藩满怀期待的他,甚至有些迷惑,尽管他知道,自己将要面对很多问题,但是有些问题,是自己愿意面对的吗? “大王既然知道,不能一味空谈,其实,在下去与不去,并不重要,重要的大王,是否能够坚持本心!” 就在这时,突如其来的话,让朱伦圻不由一愣,他的目光中略带着一丝疑惑。 本心? 什么是本心? 正文 第62章 人不同(第一更,求支持) (漏发了,补更,晚上还要两更!谢谢大家的支持。) 将宗室置于两京。 这或许是兴乾朝最大特点,而不是令各藩归藩。尽管在“王降国除,嫡消国灭”的旨意,除了几位随永历、或郑成功等人仍然维持有身份的宗室被列入宗室,至于其流落民间的宗室,往往因为宗室的谱牒和印信遗失,而不能再入宗室。所以,现在宗室并没有多少人。可即便是如此,朝廷也未令他们归藩,而是将他们安置于两京,之所以选择两京,只是因为两京闲置的公侯府邸极多,不用再大兴土木为他们兴建府邸。 有时候,皇家也知道省钱。 也正因如此,鲁王世子朱弘桓才会被安置于南京的鲁王府中,不过,对于只有三岁的朱弘桓而言,他并不知道经兴乾三年岁末的风起云涌,也不知道大明的宗室,正面临的变革,只是孩童的他全不知外间世事。 但是对于朱弘桓的母妃陈氏来说,作为一个妇道人家,却不得不面对这种变局,三年前,当年先王去世时,怀有身孕的她产下鲁王朱以海的遗腹子,也是现在的鲁王世子。母凭子贵下,现在鲁王府中陈氏便实际上的主人。往日里领着亲王俸禄,这鲁王府倒也算清静,那时候,对于陈氏来说,她唯一的愿望就是把儿子抚育到十岁,然后上书朝廷,请朝廷册封。让鲁王的血脉能够一代代留传下去,也就能安心的去见鲁王了。 可是朝廷的一旨圣旨,却让原本安静的鲁王府内安静不在,若许对于许多宗室来说,能够往夷地去,从此之后为王为公,一言九鼎,自然是再好不过。 但是对于只有孤儿寡母的鲁王府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好事。 “长吏,钱侍郎于信中怎么说?” 陈妃看着叶安问道。叶安是鲁王的心腹,也是府里的长史,这大小事往往都是由叶安作主,陈妃口中的问道的钱侍郎,是吏部侍郎钱肃遴,他是故鲁王朱以海心腹大臣钱肃乐的弟弟,钱氏一门忠烈,除了钱肃乐外,钱氏家族还有十余人以不同形式投入了抗清之中,现在数人于朝中也是颇有地位。 钱肃遴作为钱肃乐的弟弟后,当年随钱肃乐转战东南各地,永历五年兵败后回家,后又奔赴海岛大陆间联络义军。永历十三年,随郑成功北伐。现在于朝中任吏部侍郎,也算是功成名就。 也正因如此,陈妃才会向钱肃遴求助。试图通过钱肃遴上书朝廷,以免去就藩之苦。 “回王妃,钱侍郎回信称,此事万万不能拒绝,世子虽幼,可却也是先王血脉,现在年幼自然不能就国,他日成年后,方才会就国,既是如此,自然没有必要上书朝廷,惹陛下不喜,待世子成年后,此时夷地封国岂止数十,这封国是兴是衰,自然也就再清楚不过,到时候,再做商量也不迟。” 叶安的回答让陈妃思索片刻,作为妇人的她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既然钱侍郎,这么说,自然有他的道理,其它的还有什么叮嘱吗?” “侍郎吩咐在下,务必抓紧时间为世子选好老师,毕竟,将来世子成年后,若是就国于夷地,势必需要领兵伐夷,拓以基业,不习武、不领兵,又如何能开国?高皇帝与今上起于是草莽,又岂只是气数?所以,世子务必要打好基础,习得武艺、兵法,他日才能创鲁国百年基业,让先王于九泉瞑目!” 提及先王时,叶安不由想到,如果先王还活着,在得到这个圣旨的时候,会不会欣喜若狂,又岂会郁郁寡欢多年? 当年“唐鲁之争”,大王在不得已之下宣布退位归藩,可是内心却未曾甘心于此,一直在寻求机会东山再起,甚至还曾一度遣人往江北,试图通过朱之瑜游说尚于江北潜邸的陛下,以图谋他的支持。 可最后呢? 所有的一切不过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罢了。最后于南京的王府之中郁郁而终。 但是在叶安看来,大王与其它人不同,他曾亲身经历了国破家亡,颠沛流离的患难生活,使得他他对清廷的怀有刻骨的仇恨,始终如一的坚守宗室气节,在强敌压境之时毅然肩负起抗清的旗帜,甚至数次亲临前线犒师,这在宗室之中是难能可贵的。 只是,时运不济罢了! 若是大王活着,出镇蛮夷,兴许也一定能成为一代贤君。 只可惜…… 于心底长叹间,叶安收敛起有些纷乱的心神又说道。 “所以钱侍郎才要为世子请一位先生,授大王武艺,以备将来。” “哎,总是让钱侍郎费心了,若是……” 陈妃叹了口气,然后便吩咐道。 “长吏,这事便劳烦你们了。” 对于一个妇道人家来说,虽有王妃之尊,但陈妃所能依靠的也就只有先王留下的这几个近几人,除此之外,又能靠谁呢? 以宗室镇蛮抚夷。 自从这兴乾三年的《宗藩条例》出来之后,大明的上百位宗室自然是有人欢喜有人忧,而在欢喜的人中,甚至也有欢呼雀跃,只盼着早日飞出这府邸,往封国一殿鸿图的。 10月中旬的北京,虽说已经下了雪,可是在周王府内的一间厅堂内,却依然是一副热火朝天的模样,几位少年正在武师的督促下练习着武艺。 虽说已经年过四十,可是朱伦圻却仍然是精神抖擞的穿着单衣于一旁看着儿子们习武,并不时的大声训斥着儿子们。 “敷铫,你这般不专心,将来到了夷地,拿什么镇抚蛮夷!” “敷铄,别婆婆妈妈的,别想着他是你的兄长,要把他当成杀父仇人……” 在训斥着儿子时,朱伦圻又不时的让武师不要有顾忌。 看着正在习武的儿子们,朱伦圻的目光中隐约带着些期待,他本来是永远不可能成为周王,虽说周王朱恭枵是他的爷爷,世子是他的父亲,但是他上面有兄长,而且兄长朱伦奎在弘光元年就已经袭封周王了,后来朱伦奎在隆武二年十二月被清兵杀死,世子不知所终,这才轮到他嗣封周国。 不过,这个周王,却不过只是虚名,过去托庇于郑成功,虽说后来大明中兴了,总算是能过上安生日子,但是开封却是回不去了,被皇上安置于北京,对于这样的太平日子,他倒也还算满意。 不过,随着以宗室镇蛮抚夷消息的传出,原本看似沉寂的心,立即变得激动起来,从那时起,他便开始有了自己的打算。其实一直以来,他都有自己打算,早在金门的时候,他就请来了武师,让其教授三个儿子武艺,毕竟,多年的颠沛流离使得他知道,在这乱世之中,相比于诗书金银,武艺才是保命的根本。 而现在皇上的命令,尽管看似把宗室一脚踢到了南洋,踢到了那种瘴疫横生的恶地,但是在朱伦圻的心里,却不曾这么想过,当年李自成掘黄河毁开封,城中周王府淹没于滚滚波涛之下,好不容易逃出开封的他便随着爷爷、父亲,从此之后就是十几年的颠沛流离,使得他深知,这天下从来没有什么鱼米之乡。 即便是曾经的富庶之地,流寇一过也成了人烟皆无之处,就是江南的鱼米之乡,往汉唐时,不也是恶疾横生?只要有百姓加以垦殖,不出数十年,所谓的蛮地也能变成鱼米之乡。 也正因为知道其中道理,所以他才会期待着就国的一天,在让儿子习武的同时,他还不忘记招揽人才,现在朝廷已经许宗室开府募贤,甚至还额外发给了一年的俸禄,作为他们开设幕府的用度的。在北京想要招募贤才容易,毕竟这里曾是京师,士子贤才岂止千百人?但是镇蛮抚夷的时候,百无一用的恐怕就是书生,真正有用的是什么人? 手端着茶杯,朱伦圻的眉头又一次皱紧了,他又一次想到了住在燕山那边的一个小财主,那人是忠义军中退役的老兵,虽说只是个小队长,可他却打听过,那人去过台湾,在台湾镇抚过蛮夷! 这样的人才的自然要招入府中,不过,那人似乎对此并没有什么兴趣,恰在这时,便有内侍通报道。 “大王,那个李明和又命把大王送的礼物退回来了。” 什么! 又送回来了! 原本一听,脸色显得有些不快的朱伦圻,在心生不满时,却又说道。 “再加五百两银子,孤还就不信,这一千两银子,还能说不动他……” 与其它诸王不同,当年周王慷慨解囊使得守军守住了开封,同样也买到了开封军民人心,即使到了洪水滔天、人人自危的紧急时刻,开封军民也没有忘了这个周王,用大船把他和全家老小平安转移。 吸取了爷爷的经验,所以他才会不在乎银钱,现在一听自己送的礼又被退了回来,他想的自然是再番上一倍。 一千两! 够多了吧! 就在内侍将要出去的时候,朱伦圻突然止住他说道。 “备好礼物,这趟本王亲自过去见他!” 正文 第65章 路上(第二更,求支持) 这些年,冬天长,而且来的早,九月底先是一场小雪过了燕山,进了十月,就已经是岁入寒冬了,纷纷扬扬的大雪便开始在大江南北铺天盖地的落下了。 这雪,给山河大地披上一层银装,瑞雪兆丰年不假,可这几年,这雪来的太多,太急,即便是一场大雪之后,来年的夏天也有可能接连几个月无雨,旧时节的节气,似乎已经不顶用了。 不过这两年,年景似乎一年年的转好,当然,主要是地广人稀,除非是颗粒绝收,否则,总能有些糊口的粮食,况且,现如今,这天下的百姓都知道入冬后,便改吃土豆,总能省下许多主粮来。 土豆那玩意管饱,而且产量高,亩产二三千斤实属再正常不过,甚至有人说着在中都皇帝的园子里头,都能亩产万斤开外,种上几亩,自然也就不愁吃喝了。也正因如此,往年最难挨的冬天,反倒更容易过活了,毕竟有了足够的口粮。 但即便是如此,村里的老百姓,每到天寒地冻的时节,便一个个都钻到屋子里,猫在屋里头,没个什么事,谁也不愿意出来。过去猫冬省粮,现在主要是避寒,毕竟,这天太冷了一些。 天寒地冻的寒冬时节,虽说不大有人出来,可是这官道上,却依然有支马队,沿着冰封的官道,朝着南方行进着。 与寻常的车队不同,这其中的两辆马车是由一小队骑手护卫着,这马上的骑手们身上的服色不一,既有黑色也有灰色,全无一例个的都是呢绒大衣。瞧他们那副虎背熊腰的身板,让人一看就知道,他们必定是那家府中的护卫。在护卫的中间一匹高头大马上坐着的是个青年人。约莫三十来岁的模样,穿着件呢绒大衣,披着呢绒斗篷。瘦削的脸上一双眼睛警惕的观察着四周。而马鞍旁边还挂着火铳,火铳就装在皮套内。 偶尔的他会仰望着渐渐黑下来的天色,眉头紧皱着,唯恐晚了住宿的钟点。不过更多的时候,他总会把大衣的毛领竖起来,毕竟,这冬天骑马委实太冷了,他身边的弟兄大抵上也都是如此,个个都恨不得那皮帽子和皮领是连成一体的。 相比于寒风刺骨的外面,这车厢里却是温暖如春,座位下方的火炉,更是让人感觉有几分燥热,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将熊皮大衣挂在车门上。 伸手擦了下玻璃窗,朱明忠看了一眼窗外,然后转身对石昭说道。 “天黑的时候,差不多就能到江口了。” 许是怕石昭不知道,他又特意补充一句。 “过了江口,就是南京了。” “哦。” 听说要到南京了,石昭的心情显得有些纷乱,要到南京了,这次随陛下去南京,是为了……为了。 “石妃,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与朕一同见一见他。” 看着默默不语的石昭,朱明忠便主动说道。 “毕竟,当年你尚年幼,他肯定认不得你的。” 朱明忠口中的他,是他名义上的弟弟——朱慈焕,现在朱慈焕已经认祖归宗了,不再是曾经的那个“王士元”,而是大明的秦王,而这也是在告诉外界,从兴乾起,大明的宗室也将重新分封,毕竟,历代明朝皇帝封予儿子的国号,都因种种原因已经废除。 作为朱明忠封的第一个藩王,朱慈焕得到了“秦”,这极为尊贵的封号。毕竟,至少在名义上,朱慈焕是他的弟弟。 可事实上呢? 看着面色有些哀伤的石昭,朱明忠长叹了口气。自己这个“朱慈炯”的身份,不过只是冒名顶替罢了,不过是为了皇位。 如果非要是说与朱由检有什么关系,那也是他的女婿——石昭是他的女儿昭仁公主。她和朱慈焕才是真正的皇家血脉,至于自己……一个2016年的人,又怎么可能与朱由检有一点关系? “还是不见了。” 摇摇头,石昭朝着窗外看去,看着那窗外的风雪,只是低声说道。 “臣妾谢谢陛下。” “什么?” 石昭的道谢让朱明忠不由一愣,随即握着她的手说道。 “小昭,你知道,朕……是永远不会……” 她的谢是什么呢? 恐怕就是朱慈焕活着,对于他来说是个威胁,毕竟,他才是真正的皇子,而他朱明忠又是什么人? 但,这又有什么大不了的,老子之所以继承了大明的皇统,只是为了方便,为了尽快夺天下,让天下人少点纷乱罢了。 即便是几百年后,有了DNA鉴定,也没办法改变这个事实,老子要不是为了天下人着想,又岂会冒名什么朱慈炯。 “不,” 摇摇头,打断陛下的话,石昭展颜笑道。 “臣妾是想谢谢你,在这个时候,还能念着臣妾,带臣妾往南京,给兄长送行,其实……” 眼帘略微一垂,石昭低声说道。 “过去种种,臣妾早已经忘记了,只记得石昭,至于过去……臣妾宁愿全都忘记。” 很多时候,忘记也是个好事。毕竟,当年不过几岁的孩童差点死于父亲的剑下,对于任何人而言心理上的打击都是极为沉重的,即便是两人婚后,朱明忠发现她有时总会于梦中惊醒,也就是最近几年,才不做恶梦。 注意到石昭的神情有些低落,朱明忠便岔开话题说道。 “小昭,这次孤给秦王选的封国是爪哇岛的三宝垄,与巴达维亚一样,都是沿海的港口城市,虽说三宝垄的明人不像巴达维亚有数万人之多,可是它位于爪哇岛的中央,虽朕并未给他们划好了边界,但只要秦国努力拓殖,必定可控制岛上大半,至于桂国会被限制在爪哇的西北部,三宝垄在中央,可以从容向东西两个方向拓地……” 不给分封的诸位国固定的边界,既是为了鼓励他们扩张,当然也是为了将来朝廷介入,协调他们划分边界,只有如此,才能再次加强朝廷的作用,而不仅仅是封到那里就不闻不问。 将桂王与秦王分封到爪哇岛,当然也有朱明忠的私心。因为爪哇岛是东南亚最富庶的地区,因为火山灰周期性地对土地加肥,所以爪哇的土壤非常肥沃。而另一个原因,则是因为在爪哇岛上除了荷兰人,还有一个马打蓝苏丹国,尽管统治那里的素丹阿芒·古拉特一世因为统治暴虐,而且对非教徒征收苛捐杂税,所以国势衰弱,但无论是桂王或者秦王想要控制那里,就必须要击败马打蓝苏丹国。毕竟,荷兰人也只是控制巴达维亚附近百里,至于三宝垄也是南天门总督一番巧取豪夺,从马打蓝苏丹国手中要来的。而这种“要”,在未来将是大明分封宗室的一种特殊的方式,就是向南洋土国索要一个港口,然后再将宗室分封到那里。 将来大明的宗室,将会像周朝所分封之贵族及其所率领的公社农民一样,进驻新占领的区域后,首先是建立一个军事据点,这样的据点就是“国”。而“国”之外广大区域称之为“野”。他们将会向周朝的诸夏一样,在那里教化那里的百姓,让他们接受大明的教化,最终归属为大明的一部分。 “陛下有心了,即便是父……父亲也会感激陛下的良苦用心。” 尽管嘴上说早已经忘记了过去的种种,但是对于唯一的亲人,石昭仍然非常关心,在知道秦王的封地也在爪哇岛之后,她特意向宫中的女官询问过,在知道爪哇岛是南洋最富庶的地方之后,对陛下当然是感激非常。 只不过,单纯的石昭,甚至就是外界,永远都不知道,将他们两人封到爪哇岛,有朱明忠自己的用意,只有他知道,他们在那里将要面对的会是什么。 或许,他们可以轻易的击败当地的素丹国,将爪哇岛一分为二,但是他们所面对的又是什么样的百姓呢?不过,还好,现在阿拉教传入爪哇岛不过只有两百年多年,直到一百多年前,才击败了岛上的印度教、佛教,至于在全岛推行教法,也不过是三十年前的事,他们还有机会改变。就像葡萄牙在东蒂汶一样,只要注意加强工作,自然有机会改变当地的信仰。 不过这是一个极为漫长的过程,或许他们将拥有南洋最富庶、人口最多的区域,但是内部的问题同样也是最多的,他们需要时间去化解,而且也势必将要面对众多的问题,这会进一步限制他们将来的发展。 但凡是人,皆有私心,朱明忠同样也不例外,甚至于,他还有更为阴暗的一些想法,只不过那些想法,永远都不可能显露出来。 “朕能做的,也仅只有如此了!” 这么一声长叹之后,朱明忠朝着窗外看了一眼,然后默默的想到。 烈皇帝,虽说朕是冒名顶替的,可是对你的儿子确实不薄啊! 虽说王不是皇,可却也是一方诸侯。如此,也算是让你香火不绝了,后继有人了! 正文 第66章 访客(第三更,求支持) 夜色中,一阵冷风吹过树梢头,一片风啸之声,便于耳边响起。 无论是这刺骨的寒风或是漫天的飞雪,都是南洋所没有的,对于已经习惯了南洋的四季如春的吕安来说,南京的冬天,每一都是如此的难熬。 如果办不成,大不了就回南洋罢了! 尽管嘴上这么说着,但是反复思忖间,想来想去,吕安却怎么也不敢下这个决心。其实,现在吕家在河口也是有数万亩良田,这么多的田,便是在大明也是少见的很,在江南更是闻所未闻,即便是藩王之家,也不过如此。 甚至有时候,吕安都寻思着,实在不行,大不了生意不做了,吕家子弟专心耕读就是了。 可是这样一来,吕家除了那四万亩水田,还有什么呢? 他自己数载滔海才于家中积下的地位,恐怕也将付之东流。重振家声,那也是人家的,毕竟吕家不仅仅只有一个吕安,总之,一切的一切,于他而言全都得化成泡影! 到那时,吕家……吕家还是那个吕家,有四万亩一年三产的吕家! 可是挣下这份家业的吕安呢? 谁能记得? 不行,不能这样算了。必须要想个万全之策来。 吕安坐在马车里,正愁眉苦脸正在无计可施之时,突然看到前面一座府邸门前亮着一排路灯。那玻璃灯映着的府门上明明白白写着三个大字:“秦王府”。 门前的灯下,还站着六个身着红呢的卫兵,手中持铳、腰间佩剑,威风凛凛地守在门口。看着那秦王府,吕安立即一搓手,然后暗叫一声。 “天意,天意呀!居然到了秦王府了!当真是天不绝我啊!” 他在车里把脚一跺,然后对车夫吩咐道。 秦王是谁? 那可是陛下的亲弟弟!如果能得到秦王的帮忙的话!那件事可就成了! “停车!” 吕安催促车夫紧走几步,来到秦王府的门前,向守门的卫士递过自己的名帖。那卫士一看,知道是这位是个商人。便说道。 “这位先生,按理说,您来拜见大王,在下是一定要替您通禀的。可是,这已经过了八点了,大王早就有话,入了夜就概不见客,所以……” 他的话还没说完,那边那卫兵看到有一队车队停在府门前,卫兵看清楚领头的护卫时,双睁猛然睁大,就在刚准备开口时,刚从马上跳下来的护卫就问道。 “秦王在府里吗?” “在,在的……” 然后,他突然说不出话了,他看到从马车走下的人时,这上士就说不出话来了,当年在山海关的时候,他曾见过这个人。 “不要通传了!” 下了马车,见卫兵愣在那,朱明忠便直接吩咐道。然后抬腿便朝秦王府里进着。就在他刚要进府时,只听到一旁有人嚷道。 “秦王不是夜不见客吗?怎么他能进?我却不能进?” 夜不见客? 朱明忠回头看到这人,再看着那正要开口的卫兵。 有点意思。 便展颜一笑,对那人说道。 “来者是客,那就一起进去吧” 这人是谁? 随那人进了王府里,吕安才这意识到自己太过冒失了,于是连忙跟于一旁抱歉道。 “这位公子,方才在下失礼之处,还请海涵,实在是心急所至,方才如此失礼。” “哦,你找秦王有事?” 朱明忠看了一眼访客。 “实话不瞒公子,在下是南洋过来的海商,来见秦王是有要事商量,可秦王府规森严,方才才会失礼。” 南洋来的? 有要事? 消息挺灵通的。 这么一来,朱明忠反倒是想要于一旁听听他说的要事。于是便对内侍使了个眼色,让他去通传秦王。 走出书房的青年愣愣的看着那满天的星斗,雪停了。 他就那么愣愣的看着夜空。 看着看着一丝莫名其妙的疑虑、惆怅都一起袭上了心头,他“唉”地一声,然后无叹的摇头长叹道。 “父皇,若是您在世的话,儿臣,儿臣,何,何至如此啊!” 朱慈焕在心中默默的长叹一声。 多年的颠沛流离、苟且偷生,使得朱慈炯甚至并不愿意做这个“秦王”。 奈何生于帝王家! 父皇当时又是什么样的心情,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若是有可能,他更愿意当“王士元”,虽说日子过的贫寒,可既然没有了满清,自然不需要再忧心性命了,但是现在,他的那位皇兄,大明的皇帝,却把他的这个念头彻底打消了。 令他重新认祖归宗,封他秦王。 陛下为何会如此大张旗鼓,仅仅只是兄弟之情? 帝王心术又何止这么简单,陛下之所以如此,恐怕还是为了告诉世人,先帝的子嗣不仅只有他一个人,还有其它人活着,如此一来,便能彻底打消他人的疑虑,让他们不再纠结于为何只有一个定王活了下来。 一个人活着那是巧了,可若是两个人呢? 恰在这时,猛然一阵凉风吹在身上,只使得朱慈炯猛然一下又清醒了过来。不能再胡思乱想了,再想下去,可就是大逆不道了。我若是敢有丝毫盲动,岂不是飞蛾投火,自取灭亡。 经历了太多磨难的朱慈炯十分清楚,作为大明的秦王,他应该干什么。也不应该干什么,想什么。 唉! 他顺手抓住一把雪,然后将雪球扔进了雪地里,又颓然的站在那里。恰在这时,急匆匆走来的内侍告诉他皇上来府上了,这更是让原本心神纷乱的他心头一慌,连忙问道。 “皇上可说有什么事情?” 没从内侍那里问出所以然的他,连忙整整衣冠走了出去,在内侍提醒下,他才又换上了便装。 “在下河口吕安,未请教公子尊姓大名。” 在等着秦王的时候,吕安打探着身边这人的身份,瞧这人的身份,倒也不是寻常人,而且还能随意进出王府,这样的人若是能结交一二,必定是件好事。 “姓黄!” 河口? 湄公河那边的,从真腊索要了湄公河下游以及三角州的土地后,在地名上朱明忠并没有命名为“西贡”,而是起了一个非常简单的名字——河口。虽说殖民地已经设立几年了,但还是第一次见到“河口人”。 “那公子与秦王是?” “旧时的布衣之交。” 布衣之交,难怪可以随意进出王府。没准,与秦王还是多年的好友。结交他总比结交秦王更容易些,就在吕安刚欲与面前这人套些近乎的时候,那边朱慈焕已经走了过来,见陛下与访客聊的正欢,知道陛下是微服来访的他连忙笑道。 “黄兄,小弟不知黄兄来访,有失远迎,还请黄兄勿怪。” “那里那里,王弟客气。” 瞧见两人这般的亲近,尤其是那一句王弟,更是坐实了之前的“布衣之前”,众所周知,秦王流落民间是时化名“王士元”,说来也有意思,陛下化名“朱明忠”,这意思再明显不过,就是事明于忠,不敢忘明的意思,至于秦王却化名“原是王”,一副要把过去种种抛去的模样。或许,也正因如此,最终陛下起于草莽,重新夺回了大明的天下,至于秦王,或不是机缘巧合,为陛下发现行踪,恐怕到死也就是个私熟先生。 不过,这些于吕安的心底只是一闪而过,无论是黄兄,还是王弟,在吕安看来,都意味着机会。以至于瞧着那位黄公子的眼光也越发的灼热起来,对于远在河口与大明这边早就没有太多联系的他来说,自然希望能够结交几个权贵,藩王是要分封夷地的,自然不在他人结交范围内,他需要的是和藩王做买卖。 除了藩王之外,大明还有什么权贵呢? 勋臣、官员,也就是他们可以称得上权贵了! 虽说还不知道眼前这位黄公子的身份,可从他身边的护卫来看,这人的身份必定不低,否则不会有十几个护卫,而且还能和秦王布衣相称。 与陛下稍作客气之后,朱慈焕才看着吕安问道。 “这位是?” “小民吕安,参见大王!” 双手抱拳深揖过腰,功名早就被革除的吕安,自然是毕恭毕敬的。 朱慈焕看了一眼陛下,知道这并不是他带来的人后,便笑道。 “免礼,” “谢大王。” 三人落坐之后,看到朱慈焕似乎有些拘束,朱明忠便说道。 “王弟,这位吕公子远来是客,不妨先从他那开始吧,回头你我私下再聊。” 其实朱明忠倒是挺好奇的,好奇这个从河口来的吕安,为什么来见秦王,当然,他并不担心他们之间有什么勾结,对于已经将藩王“流万里之外”的他来说,连让藩王领兵都不担心,更何况其它? “吕安,你找本王不知所为何事?” 见陛下一副兴趣十足的模样,朱慈焕又岂有不配合的道理,在这一瞬间,他甚至回忆起了,少时于宫的时候,他们兄弟几人一起戏耍老师的情景。 “这……” 见那位黄公子主动给自己搭了话,吕安稍显得有些犹豫,一时间,甚至不知道如何应对了,片刻后才说道。 “大王,在下来自南洋河口,于南洋行商多年,今日前来拜访大王,是想送大王一个千秋基业!” 正文 第67章 千秋基业(第一更,求支持) (祝大家光棍节快乐!今天三更,求支持!) 送大王一个千秋基业! 这样的话,可是大逆不道之言。 仅凭这句话,搁过去甚至就可以治罪了。 如果不是因为陛下在这里的话,恐怕朱慈焕已经大声训斥了,为人谨慎的他自然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就在他欲命人将此人轰出去的时候,只听到陛下于一旁说道。 “读《左传》、《战国策》等书可见纵横家如何危言耸听,如何动以利害、如何巧辞服人的说服术。今天能再见先秦纵横家的风采,倒也是黄某之幸!” 朱明忠的面上带着笑,语中带着些嘲弄的意思。之所以如此,就是想要提醒朱慈焕,这人是在“巧辞服人”,先听他说。 “黄公子,在下所言非是危言耸听,亦非是动以利害、更非是巧辞服人!而是就事论事!” 吕安直截了当的反驳道,随后转向大王。 “大王,小民于南洋行商数载,深知南洋之事,南洋蛮夷之地,各有不同,此番回国后,听闻大王被分封于三宝垄,不知大王就国之后,意欲如何治国?如何拓业?如何抚夷?” 吕安的反问,让朱慈焕不由一愣,他可还真没有考虑过这个事情,其实,在他的内心深处,是抵触就国的,他更愿意留在南京。 “自然是以大明祖制为度。” 朱慈焕的回答,让朱明忠在心里叹了口气,那地方又不是大明,还以祖制为度,你当真是想要拖累朕吗? “大王是大明宗室,自当以大明祖制为度,可是大王可知道,朝廷索取的三宝垄,不过是附近百里之地,百里之外,就是土人的马打蓝国,其国主苏丹有兵上万,奴隶数万,而且岛上蛮夷甚多,若是尽是祖制为度,不知大王如何以《明律》镇蛮抚夷?况且……” 看着朱慈焕,吕安危言耸听的说道。 “虽说陛下已经准许大王领兵,准大王复建三卫,这三卫之兵,确实有陛下给予补足,可是大王三卫不下万人,每月饷粮岂止数万,就国前有朝廷补充,但就国之后,大王又那来的银饷补充?” 朝左右看去,吕安摇头说道。 “这王府是陛下的,若是没有陛下发放的俸禄,大王恐怕连生计都成问题,又那里来的余钱发放饷俸,若是官兵无俸无饷,大王如何能就国镇蛮?” 接连的反问,让本就对于就国后要面对什么,没有多少准备的朱慈焕,变得更加惶恐不安起来。他甚至想到了父皇,不也是因为发不出俸饷,最后才落得那步田地吗? 相比于朱慈焕的慌乱,朱明忠反倒是煞有兴趣的看了一眼吕安,然后懒洋洋的说道。 “想来吕公子久在南洋,不知道,今时我大明银行业发达,自然有银行愿意贷款给各王,供他们发放俸饷,讨伐蛮夷的。” 像是给朱慈焕打吃,朱明忠冲他微微一笑。 “江淮银行肯定会愿意给你贷款的!” 朱明忠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皇家是江淮银行最大的股东,这么说的目的是为了让朱慈焕不至于慌乱。被他这么一提醒,朱慈焕才反应过来,对,陛下肯定会照顾他的,他是陛下的兄弟。 恰在这个时候,吕安于一旁笑道。 “银行的钱总归是要还的,而且利息甚至多,借款百万两一年的利息近十万,大王可知道,以三宝垄一地每年所得也不过区区数十万,不过只是勉强够付利息,到最后,大王是秦国大王不假,可银行却是秦国的债主,稍之不慎,那银行却能把秦国敲骨吸髓,榨个干净,到时候,大王以为如何?” 盯着吕安,尽管明知道他是在危言耸听,但是朱明忠仍然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有那么几分道理,毕竟在20世纪,西方发达国家就是通过银行贷款去掠夺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对那些国家自然也是“敲骨吸髓”。而那些背负着沉重债务的国家,往往只是任由外国银行家敲诈。 被吕安的危言耸听吓了一跳的朱慈焕有些紧张的看着陛下,他看到陛下问道/ “哦,既然如此,那么想必吕公子必定胸有成竹,腹有良策吧,不妨说出来听听。” 笑看着这个三十几岁的吕安,朱明忠倒是想知道,这个“南洋人”有什么良策。 “黄公子可知道西班牙?” 发现在很多时候,秦王总会把目光投向这位黄公子,像是在征求他的意思,只以为他对秦王极有影响力的吕安,便把游说对象转移到了黄公子的身上。 “西班牙,你说的是盘据在吕宋马尼拉的西班牙人。” “正是他们,那么公子是否知道,除了吕宋之外,西班牙于美洲尚有数倍于大明的殖民地!” 曾几何时,第一次知道西班牙居然有倍于大明的殖民地,吕安更是被吓了一跳,以至于接下来的几天中,都沉浸于这个消息中,不过让他意外的是,这位黄公子却完全不受影响。 “嗯,你说。” 朱明忠只是微微点头。 “看来公子对西班牙亦有所了解,那么公子可知道,西人是如何以区区千余人,以少统多,占据不下于我大明一行省之地?” 吕安深吸一口气,见秦王与那位黄公子都没有说话,才颇为得意的继续说道。 “西班牙人前往美洲,与我大明相似,都是率领有军队进入,也正因如此西班牙人的殖民也是军事化的。每到一处并击败原住民之后,他们就要建设据点,然后以据点为城。一旦据点或城镇建成,西班牙国王就会把周围的土地划给这支军队的将军以示奖励。这些土地的边缘部分则会被将军进一步划分给自己的士兵,其中骑兵能比步兵得到更多的土地。这是早期西班牙人的划地方式,在美洲如此,在马尼拉同样也是如此。” 略点下头,朱明忠并没有说话,对于西班牙人的这种殖民方式,他自然有一定的了解。到了后来,随着西班牙所占领的土地越来越多,他们根本来不及也没必要修建更多的城镇了。那些远离城镇的土地,就由殖民地的官兵们前去瓜分。于是便形成了一种更直接的划地方式:我看得到的地方都是我的,我看不到的地方,只要有用,那也是我的。这条河两岸是我的,那条路两侧也是我的。 由此,西班牙地主们的土地就有了一个特点:面积大。其中,最大的私人领地面积可达数百英亩。这些面积最大的私人领地,有一部分被用作农业,成为了超大型的农场。其它的则成了矿场或工厂,以开发新西班牙地区所出产的各种金属矿产。 见朱慈焕要开口,朱明忠便摇了摇头,然后说道。 “所以呢?” “所以,小民以为,大王完全可以借鉴西班牙人的方法,将土地分配于官员、将领,就如同陛下的分封宗室一般。” 然后吕安又把话锋一转,目光转向秦王。 “陛下分封宗室为诸侯,而必须服从朝廷的命令,诸侯有为我大明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觐的义务,治理诸侯国,保卫国家。既然如此,那为何大王不能效仿周法,在自己的封疆内,又对士大夫以及兵士实行再次分封,将土地和土民分赐给他们。士大夫和士的土地、百姓皆取自于大王,自然要向大王承担服役、纳税、作战等义务。如此一来,大王非但不需要负担朝中官员和兵士的俸禄、军饷,而且他们也会主动为大王镇守土地,教化土民,毕竟,土地是他们的土地,而土民亦是他们的子民。” 吕安压根就没有提到吕家的生意,完全是一副为秦王出谋划策的模样,似乎大有一副毛遂自荐的样子,可他的话中却藏着他的目的——分赐土地和土民,赐的是什么土民?土民为什么要为士大兵和士兵种田? “这……” 朱慈焕朝着陛下看了一眼。 “这个办法,似乎于我朝赐赏士兵军业田相像。” 他的话声一落,朱明忠例摇头说道。 “完全不同,我朝赏的是田,而吕公子所说的是田与民,这无主之田可赏,可这民,又如何赏赐?” 在朱明忠的心里,实际上已经知道了答案,他几乎可以断定吕安为什么会来找秦王,完全是因为南洋的农庄之中,可没有什么农夫,都是奴隶!当然,这也是当地的特点,那里很多地方实际上仍然处到半原始半封建社会,这也使得那里的自由民少,奴隶多。 “黄公子,可知道在南洋各国皆行奴隶,荷兰人于巴达维亚种植园中,奴隶不下数万人,甚至还利用当地的“盗人制”,大量贩卖奴隶,而在三宝垄,奴隶也不下数万,南洋各素丹国更是掠奴贩奴,并皆以此为业,在马打蓝,更是将所有异教百姓,全部掠为奴隶,以供其役使。” 解释着南洋与国内的不同时,吕安又特意强调道。 “况且,将土民分属于士大夫和士兵,如此,更有利于大王施以教化,不出数载,他们必定会改从汉礼、言汉语,数代之后,自然可以化夷为夏。黄公子以为可是如此?” 正文 第68章 竞争(第二更,求支持) 这天晚上,吕安说了很多,但是朱明忠仍然一条条的反驳着他,而在反驳之中,朱明忠偶尔也会点着头,直到夜深之后,已经完全了解了吕安的想法之后,朱明忠才示意朱慈焕送客。 “好,吕公子的建议,确实不失有可取之后,本王自会考虑一二,即便是他日不能尽数采用,也可为我秦国拾遗补阙,若是如此,到时候,必定需要向吕公子征询,到时候,还请吕公子切勿推辞。” “谢大王!” 从大王的话语中,吕安知道自己需要告辞了,便是起身向朱慈焕再行行揖。 “小民这就告辞了。” 然后又向朱明忠行揖道, “黄公子,你我改日再见。” “我送吕公子两步。” 朱明忠也起身。 “不敢。黄公子如此,实在是让小弟不安。” 吕安忙又一次长揖。 “无妨。” 朱明忠笑着说道。 “坐了这么长时间,我也要走动一下,活动一下身子骨。” “如此便多谢黄公子了。” 吕安又一次揖礼道。 “边走边说!” 像入府时跟在他身后一样,吕安仍然跟在他的身后。 “不知黄公子送在何处?” “暂时就住在王府内。” 说话间,二人来到王府前院,吕安再次请朱明忠留步。朱明忠这才点头说道。 “好吧,地我就不送了,你就静候佳音吧!” 这一声静候佳音让吕安的心情猛然一动,他甚至急忙转让身长揖道。 “黄公子,若是此事能成,在下必定有重谢!” 重谢…… 朕需要的那里是什么重谢啊! 看着吕安离去的背影,朱明忠于心底默默自语道,先前吕安的那番话,确实在他的心里掀起了一阵波浪,也正因如此,他才会亲自送这个人出府。因为的他的那番话,给他带来的启示。 从古至今,这各国自然有各国的法度和选择,有的国兴盛了,有的国衰败了,有的国为人吞并,有的强大了。冥冥之中,似乎有神明相助,其实全都是他们自己选择的事情。 对于将来各国会选择什么,朱明忠原本并不介意,子孙自有子孙福,自己的儿子,他都问不了那么多,更何况是那些宗室,之所以将他们分封出去。与其说是为了“镇蛮抚夷”,不如说是借着分封,让他们去传播华夏文明,让华夏文明在各地开枝散叶,这才是朱明忠的本意。 至于所谓的“球长”,朱明忠连想都没想过,一来是当不了“球长”,至于这二嘛,就是相比于实现的希望为零的“球长”,他更愿意建立一个全新的东方式的世界体系,这个体系不仅仅只是旧时的朝贡体系,而是建立在分封制上的朝贡,而大明的册封,是那些诸侯的合法性来源,为了换取这种合法性,他们则用朝贡的方式去表明对大服的臣服。 当然,在另一方面,这种册封的必然结果就是,国人会随着宗室的分封于世界各地,作为士卿、兵士以及平民前往各个分封地区,在那里建立起华夏文明的分枝,那些文明会自我发展,然后慢慢的具有部分自我特色,但是文明的核心,依然是华夏文明。 相比于秦国大一统一之后,那个故步自封的华夏文明。在这种几十个、上百个诸夏文明的竞争之中,华夏文明才会永无止境的发展下去。 西方文明为什么会在文艺复兴之后,在短短的几百年间,后来成为世界文明的主流,甚至重新标注了“文明”的含义,让世人遵从于他们的法则,遵守着他们制定的游戏规则。有人说是因为科技发展,而这种科技上的发达恰恰来源于竞争,来源于欧洲各国争霸所带来的文明进步的必然,但是本质上的欧洲文明,又发源于那里呢? 古希腊文明以及古罗马文明。这是欧洲文明的核心,只不过,最终他们在英国、法国、德国、荷兰、俄罗斯等等数十个欧洲国家之中,发展出了截然不同的文明,正是这些文明的互相撞击、角逐、影响,最终创造出了所谓的“现代文明”。 而朱明忠之所以选择分封,并不是为了“领土扩张”。因为那种蛮力的领土扩张,势必会带来很多问题,以大汉之强收不了西域,以大唐之盛吞不了高句丽,以大明之威亦难压安南。历史已经证明了,鞭长莫及的异域征服往往是很难持久的,几个贪官,就会让吞并毁于一旦。在朝廷发现的时候,恐怕就是为时已晚了。 既然如此,那就退居其次——封邦建国! 封邦建国,或许是会带来分裂——殖民地与本土的分裂,本土无法像控制殖民地一样,任命总督、官员,但是除此之外,又有什么区别呢?那些诸侯国为了自己的发展和生存,会千方百计的吸引移民,会发展经济与本土贸易。 即便是相隔重洋的,竞争也会在各个诸侯国之间上演着,在未来的一百年、两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尊皇室,攘夷狄,禁篡弑,抑兼并”都会是各国的基本信条。他们会齐心协力的“攘夷狄”,当然,这个“攘”是扩张、是吞并。 强者日强,弱者日弱。 华夏文明也会因此进入新的“竞争时期”,文明的碰撞与竞争,会促进文明的发展,而相对应的,也会有诸侯会竭尽所能的招揽人材,他们会像春秋战国时的君王一样,选择对国家最为有利的学说,他们会推行变法、改革,这甚至会让大明感受到压力,来自诸侯的压力。 那将是一个此邦不留可往彼邦的时代。 当今之世,非徒君择臣,臣亦择君! 三国时郭嘉所言,让朱明忠的唇角微微一扬,从此之后“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时代将会结束,一个全新的时代将会开启。那个时代是自由的,当然,也是让人期待的。 只有在这种竞争的环境下,才会重现“百家争鸣”。而对于华夏文明而言,这种内部的竞争,势必将会带来一个更为璀璨的华夏文明。是由诸夏共同创造的文明。 甚至在这个过程之中,士的精神也会被重铸,在科举制中被扭曲的士的精神,也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他们不会再那里疾呼“不拘一格降人才”,而会为实现自我价值,奔走与各国。 当然,那时不再有什么“华夷之别”。因为诸侯既是诸夏,诸夏既是华夏。他们会不会再一次重现古籍中春秋战国时士的风采呢? 对此,未尝可知,甚至他都不知道,诸夏在未来会创造出什么样的华夏文明。 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至少,从此之后,朱明忠再不必担心人亡政息了,他不需要担心有朝一日,他的继承人或者朝中的士大夫,会改变开海通商的决策,因为诸侯国与大明的联系是紧密的,不仅仅是贸易上的联系,还将是血脉上的联系。这种血脉上的联系,不仅是皇室与宗室,同样也是士民之间的血脉联系。 这种联系是不可能切断,也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止的! 不过,在此之前,必须要成功! 分封的诸位国必须要成功的立足于南洋!否则,又怎么可能会有诸夏呢? 对于立足,朱明忠并不担心,无论是王国、郡国或者镇国都备有兵马,完全可以击败所面对的土邦土酋。 唯一需要考虑的是,他们是否能够“化夷为夏”,如果不能归以华夏,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殖民,而不是西周时抚以蛮夷,以归华夏了。如果那样的话,无疑是失败的,毕竟,美国或者加拿大可以视为另一种不列颠文明的延伸,可印度以及很多英国的殖民地从来都不是! 一夜未曾安睡的朱明忠,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天亮的,当他听到有侍卫禀报秦王前来请安的时候,他才抬头看了一眼窗外。 天亮了。 而他面前的是什么? 是厚厚一叠,足有数十页之多的纸,纸上密麻麻的写着他昨天用了一夜,做出的那个粗略的构想。而这个构思确实是受到了吕安的启示。 “臣参见陛下。” 毕恭毕敬的行礼后,待陛下说“免礼”之后,朱慈焕这才注意到,陛下似乎一夜未睡。 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腰身,朱明忠朝着窗外看了一眼,然后问道。 “皇弟,昨晚睡的可好?” “回陛下,臣昨夜尚能安睡。” 朱慈焕自然不敢有丝毫的隐瞒,他昨天晚上确实睡着了,但不能与过去相比,毕竟他也想了大半夜,想着陛下为什么来了南京,到了他的王府中。 “安睡是福,安睡是福啊!” 这么感叹着,随后朱明忠神情凝重的看着窗外,放松着眼睛的同时,沉声说道。 “可,朕却是一夜未睡,因为睡不着啊!” 陛下的话,让站于陛下身后的朱慈焕连忙请罪道。 “臣有罪!” 皇上睡不好,自己却睡好了,这不是大罪吗?当然在请罪的时候,朱慈焕并没有忘记请罪。 “请陛下恕罪!” 正文 第69章 永远熄灭(第三更,求支持) 请陛下恕罪! 看着深揖过腰,在那里请罪的朱慈焕,尽管明知道他的请罪,不过只是一种为臣子的自保之道,但还是让朱明忠长叹口气。 作为皇帝弟弟的朱慈焕于皇权的面前都是如此的小心翼翼,更何况是其它人? 始皇帝一统天下之后的中国历史是一个什么历史? 就是皇权不断膨胀,就是皇权对士人风骨的不断打压,而曾几何时春秋战国是于那不卑不亢士人风度,为何甘愿为皇权打压,最终彻底为其所驱使? 是因为他们没有选择! 除了皇权之外,他们没有其它任何选择! 当今之世,非徒君择臣,臣亦择君! 在那个时代,士人有选择,相比之下,为了得到天下贤才,国君无不是礼贤下士。正因这种选择,才有了士人的风骨。 士人如此,贵族未尝不是如此,在士人被驯化同时,贵族同样也被驯服了。最后,士人消失了,贵族也消失了,只剩下了在皇权面前卑躬曲屈的士大夫,只剩下了为了获得权力不惜放弃一切的政客。 于心底长叹口气,看着朱慈焕,心情极为复杂的朱明忠说道。 “你我兄弟,自不必如此,朕之所以睡不好,是因为,要封你们去夷地,镇蛮抚夷,若是你们不能立国于那里,不能于异地开以宗庙、建以社稷,反倒身于夷手,为夷所欺,将来朕有可面目去见祖宗?” 看着朱慈焕,这个他名义上的弟弟,朱明忠的语气显得极为凝重,他所担心的并不是什么不能见祖宗。 现在,即便是去见朱元璋,他也可以光明正大的、毫无愧意的去见他,因为他驱逐的清虏,恢复了汉人的江山,甚至他们还要感激他,因为他继承了大明的宗庙,而不是改朝换代。 “臣无能,让陛下如此费心,实在是万死!” 又一次长鞠,又一次展现了驯服,又一次心底的长叹,又一次让朱明忠坚持了最初的想法——分封诸夏。只有如此,才能让那被驯服的人重新找回自由,让膨胀的皇权知道,自己从来不是唯一,让怀才不遇从此成为过去。 深吸一口气,不愿意在这个问题个纠缠下去朱明忠说道。 “直到昨天,朕才知道,有时候,朕太过一厢情愿,也许是因为了我们文明太久了,都忘记野蛮的模样了!” 是的! 文明的太久了,都忘记野蛮的模样了! 也许是因为国人文明的太久,或者说,进入文明的太早,已经至于都忘记了野蛮。忘记了这个世界奉行的是丛林法则,即便是你去制定规则,也必须要用丛林法则的方式去征服、去奴役之后,才能制定规则,而且这个规则不是对所有人都有效的。 “西周时期行国野制,当时的诸夏大多是首都以及几个稍大的城池控制一片区域,国民也限于城市附近的国人。后来经过几百年的教化同化之后,随着争霸战争的延续,国民资格被不断扩大,散处在偏远地区的人也渐渐被纳入国民范畴,国人就是居于国中之民,他们与统治贵族是同族,有较为疏远的血缘关系。周代之宗法制推行,由于按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一顺序分封,最后总有人沦为平民。这样的平民就是称之国人。国人既与统治者同族,自然享有较多的政治权力。他们就是国野制里的“国”。” 面对着朱慈焕,一夜未睡的朱明一边踱着步子,一边说道。 “而野人,即居于野之人,亦可称为庶人。与诸夏并没有直接血缘关系,他们的来源是被征服的民人。对一般被征服的部族和小国,则称之为“庶邦”庶人与“国人”之不同,在于前者是外族,后者是本族。他们的地位差别,表现非常明显的。国人与野人的地位自然也大不相同,前者是统治者,后者是被统治者。” 正因为文明太久了,即便是意识到这个问题,朱明忠仍然用美好的词汇去描述“国野制”,仍然试图以文明世界的方式去定意这种制度,最后见朱慈焕似乎还没有明白,他便直白的说道。 “失利一方的俘虏就会成为胜利方的奴隶或说奴婢,而这些奴婢被带到胜利方的统治范围内进行无偿劳作,即被称为“野人”,而胜利方的公民就是“国人”。野人和国人的区别。明白了吗?” 明白了吗? 面对陛下的问题,朱慈焕睁大眼睛,有些茫然的点着头。 “臣、臣明白了。” 明白了吗? 朱慈焕不明白,看着他的那副模样,朱明忠在心里长叹口气,然后对他说道。 “朕分封诸宗为诸侯,行的是周制,而你们到了封地,就要行周法,至于周法如何……” 思索片刻,朱明忠的手指轻点着那几十页书稿,这些书稿,正是他凭着回忆,回忆着史书中的国野制,以其为核心制定的“周法”,当然,所谓的周法,就是国野之别。 当然,这种国野之别,并没有彻底阻断“庶人”成为国人的渠道,他们同样拥有晋升渠道,晋升为国人的渠道。教育、军功等等,都可以让他们成为国人,这也是“抚以蛮夷,以属华夏”的本质,绝不同于西方的殖民。 天下大同……它的背后也是征服啊! “你们可以去慢慢摸索,史书上有类似的记载,但只能给予些许皮毛,最后还要你们在实践中掌握,至于将来到了夷地,如何统治……” 沉思片刻,朱明忠想到吕安,便说道。 “可以吕安为臣,他有所图不假,可他了解南洋,知道何为国,何为野!” 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了,即便是从国内招募的所谓的“贤达”,也不一定知道如何处置那些问题,毕竟,国人已经几千年没有面对这样的问题了。 文明的太久,已经忘记了野蛮! 也正因如此,才会有历史上的数次野蛮对文明的奴役、摧残。可即便是如此,文明依然会忘记野蛮。相比之下,欧洲人却没有忘记野蛮是什么,也正因如此,他们轻易的殖民了半个世界。 也许,这就是命运,当欧洲从黑暗的中世纪的蒙昧中走出来之后,他们的文明仍然带有野蛮的气息,看似文明的他们,仍然用着野蛮的方法去处理着一切,他们的文明仅局限于自身。就像春秋时的文明仅局限于诸夏,对于诸夏之外,自然行以野蛮。 是了! 这就是文明与野蛮! 先秦诸夏时的文明与野蛮,在某种程度上,与欧洲后来标榜的文明世界以及野蛮人,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只不过诸夏的区别是为了令他们归属华夏,至于欧洲人他们更为野蛮——是为了奴役、为了役使。这才是两者本质上的区别! 而这也是为什么,当欧洲人进入文明之后,殖民地纷纷独立,而诸夏却成为华夏的原因。 最后拍了下朱慈焕的肩膀,朱明忠语重心长的说道。 “你我兄弟,朕只希望他日你能于南洋开以国邦,建千秋基业,如此,方可告慰父皇!” 语重心长的话语从朱明忠的话中道出之后,那言语中尽是对朱慈焕的期待,而感觉到陛下语中的关切与期待,让朱慈焕激动的说道。 “请,请皇兄放心,臣弟必定不会有辱父皇英名,不会让父皇让皇兄失望的!” “朕知道,朕知道!” 点着头,朱明忠拍着朱慈焕的肩膀说道。 “朕到时候,必定会派一员大将助你拓业,助你在南洋站住脚的,朕能做的只有这么多,剩下的路,怎么走,最终还是要靠你,靠你的子孙后代,明白吗?” 又一次朱慈焕在那里感激涕零的感谢着陛下的恩泽,只不过相比于之前,还为他的驯服感觉到有几分不快,现在,面对他的感激时,朱明忠却已经对未来充满了期待,不仅仅是期待着他们在那里开邦立国,同样也是对华夏文明的期待。 甚至于这个时候,朱明忠已经意识到也许很快将迎来人生中重要的时刻,甚至这一刻超过了登极成为皇帝的一刻。因为那个人的,顶多是大明的。 多年来一直以振兴华夏为己任的朱明忠,终于找到了自己所期待的那一瞬间——华夏文明将因此进行一个前所未有良性循环的时刻。 这种良性循环不仅仅只是文明内部的竞争,在文明于内部竞争的同时,在未来的一两百年间,亿兆明人……不,华夏人将会在前往诸夏,在诸夏开创新的纪元,这是属于华夏的新纪元。 对于欧洲人来说,这个大航海时代是什么? 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对于他们来说,从大明走向大海的那一瞬间,属于欧洲人的大航海时代就已经结束了! 于华夏而言这个大航海时代将会是华夏历史上最波澜壮阔的时刻!就像是周天子分封诸侯,最终奠定了九州、奠定了今天的华夏,而这一次分封,也必定要重新定义诸夏,奠定未来的华夏。 在这一瞬间,朱明忠想到的却是世界另一端,想到了那一句话。 “全欧洲的灯火都在熄灭。我们这一辈子是看不到它再亮起来了。” 在脑海中浮现这句话的时候,朱明忠心底自语道。 “永远不会再看到它能亮起来……” 正文 第70章 猪圈般的欧洲(第一更,求支持) 位于位于西班牙瓜达尔基维尔河下游谷地的塞维利亚,是一座因为港口而兴盛的城市,同样也是西方世界最为知名的大城市之一,是欧洲通往美洲的门户。这座城市的富饶,依靠的是海上贸易和金银财富,同时也归功于共同生活与此的海内外人口——基督徒、皈依基督教的犹太人、受过洗礼的摩尔人、奴隶、获得自由的奴隶、流浪汉、盗贼、妓女、贵族、平民,他们在这里共同生法着。也使得这里可以称得上是17世纪,最为国际化的欧洲城市。 这一天,由两艘军舰护卫下的两艘商船出现在塞维利亚的外海时,仍然在这座城市之中引起了轰动——中国人来了! 三个月前,从巴达维亚撤回欧洲的荷兰人带来了一个震惊欧洲的消息——明国,也就是传说中的中国,占领了巴达维亚,并且他们很快就会向荷兰派出使节讨论两国之间的冲突。 当然,这种冲突尽管是因为荷兰人偷袭明国的商船引发,一开始,这个消息被英荷战争的消息掩盖着,但是很快,加勒(锡兰)以及好望角相继被占领的消息,提醒着欧洲人,明国人已经到来了。 正当欧洲人开始在茶余饭后讨论着荷兰人的“狂妄”,去得罪一个比奥斯曼更为强大的东方帝国时,出现在塞维利亚的外海的中国军舰以及商船,在这座城市引起了轰动。 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西班牙并不是大明的敌人,至少现在并不是,当然这种不是,是因为大明需要西班牙输入的白银。当然在未来同样也需要其占领下的吕宋,但是现在,双方仍然是……朋友。 第一次驶入欧洲的船队,并没有莽撞的闯进港口,而是在塞维利亚的外海降帆,而在降帆的同时,赵风扬便遣派副官李一林登岸去见拜见塞维利亚市长,通知他关于舰队到访的事情,这是一种正常的访问礼节,旨在告诉对方,他们并不是怀有敌意。在李一林回来时“梁国”号二等战舰向岸上发了13响的礼炮,对方也立即答礼。 李一林一同回到船上的不只是他自己,还有一名塞维利亚的港口官员也来了,他偕同几名最显要的贵族,登舰向李龙这位大明帝国的特使致敬,并邀请特使登陆。所有的一切都是遵循着西方的礼节。 作为特使特的李龙穿着一身品红官袍,他接受了邀请,与此同时,他又命令全舰人员整饰服装,穿上了白色的水兵制服,准备帆衍整队。所谓的“帆衍整队”,是一种海军特殊的礼节,只有在隆重的节日或对待极显要的人物时才举行的仪式。非但很特别的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极具欣赏性,当然也是对舰上人员的考验。 在这个舰上人员都穿上他们最好的水兵制服,水兵们笔直地立正在帆杆的两端,所有人都尽可能地靠拢,手紧握着手,两臂张开,横系着绳索,防止他们跌落下去。在这种奇特的样子下,所有帆衍都挤满了人,一直到大桅楼。海员们用这个 姿势站着直到特使在岛上登陆为止。 在这个场合下,炮手们则全副武装列队在后甲板的左舷,水兵在右舷,甲板两边都排着队伍直到登陆梯口。当李龙从船舱经过时,全队向他行礼,并且奏军乐,到他离船才停止。 身为正使和副使的李龙与熊赐履两人同坐一只驳船,其他随员另外坐一只。于是“郑国”号上发了15响礼炮,岸上的炮台鸣炮同数相答。此时一切互相致敬的礼节都做到了。 塞维利亚的市长偕同当地的显要人士已在港口上准备欢迎物使驾临此地。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显得极为兴奋,因为这是他们第一次见到中国人,第一次有中国人造访这座城市。 “快看,他们来了!” 个头并不算高的马尔科斯甚至不由自主的掂起了脚尖,他看着那越来越近的驳船即将靠近码头的时候,立即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 “怀斯,真的是中国人!” “似乎和印第安人的模样还是有些区别的。” “他们的皮肤好像更白一些。” “他们的衣服似乎有点像是摩尔人。” “比摩尔人的衣服要漂亮很多!” “我的天啊,那位特使可真年轻!” 在人们好奇的注视中,李龙与熊赐履终于登上了塞维利亚的土地,在这一瞬间,他们的心情是激动的,在经历了半年多的航行之后,他们终于抵达了欧洲。 “欢迎您的到来,特使阁下!” 马尔科斯向前一步,在他欢迎的同时,一旁的乐队已经开始演奏着乐曲,表示对特使一行到来的欢迎。 “谢谢你的款待,市长阁下。” 尽管穿着大明的品红官袍,但李龙却遵守着欧洲人的礼节,入乡随俗嘛。 而此时,整个塞维利亚这座见惯了世面的城市,都随着大明使团的到来,而沸腾了起来。人们争相恐后地挤在从码头前往市政厅的路上,想要一睹这个来自己遥远东方的中国使团的风采。 在市长的邀请下,与市长一同坐上马车的李龙充分感受到了他们的热情,热情的市民更是将道路围了各水泄不通。甚至还有许多少女不时的将鲜花扔到马车上,而此起彼伏的赞美声,更是此起彼伏。眼见这些西洋人如此隆重地迎接自己,使团的文武官员们无不是得意起来,更是用喜始不形于色来展现他们的天朝威严。 对于中国人,欧洲人是好奇的,即便是在塞维利亚这个充斥着来自全世界的各色人种的城市之中的人们,同样也是好奇的。对于明国,他们并不了解,而对于中国,几乎每一个人,都能说出想象中的中国的模样。 而过去,对于中国他们是想象的,但是现在,他们看到了一群截然不同的中国人,头上戴着精致的乌纱帽,穿着类似摩尔人的长袍。但即便是普通人,也能一眼看出来那长袍是用最上好的丝绸缝制的,胸前的绣着的动物也是极其精美的。 也就是在这一天,在蒙古人、在鞑靼人之后,塞维利亚的人们知道了在东方,除了野蛮的鞑靼人,还有一个文明的族群——汉人。他们所向往的东方文明,正是汉人创造的。 至于野蛮的鞑靼人,他们只会破坏! 塞维利亚人的热情不仅仅是对特使,在特使与市长在港口见面之后,塞维利亚的军事指挥官同意特使的船队进港,准许船上的水兵分批上岸休整,而这也使得城市中的人们,能够直接的接触到明国人,尽管只是军人,同样也让船上的水兵能够接触到欧洲。 “你们要注意,我们是作为客人来到这里,要避免冲突,但也绝不能任人欺负……” 在上岸之前,尽管水手长在那里大声交待着注意事项,但是经历了几个月的航行之后,对陆地早就充满渴望的水兵们,无不是满面期待的望着这座城市,他们更是不时的摸着军装下,裤腰间系扣着的钱袋——他们的钱袋中装着这个时代最流通的硬通货西班牙双柱银元。 美酒、美女,我们来了! 漫长的航行,使得每一个水兵都渴望着片刻的放纵,无论是任何时代的水手都是如此,这也是疾病被传播至世界的主要原因。 “你们要注意,一定要注意,必须要注意检查妓女的身体,么的,如果你们染上了花柳病,到时候,吃亏的可是你们自己,不要下面一硬,啥都忘净,明白吗?” 又一次,水手长在那里训斥着,可是他的训斥又有什么用呢? 看着那些水兵们朝着港口看去时,那一个个如狼似虎的模样,他知道,如果再说下去,指不定这些已经憋了几个月的水兵,就会把他扔进海里。 “好了,弟兄们……祝你们玩得开心!” 几乎是在水手长放行的瞬间,站在舷边的赵老六甚至都没有从舷梯上走下去,而是直接从船舷边跳了出去,顺着舷边的攀网直接下到驳船上。然后又踩着驳船往码头的走去,而这时他的弟兄们,甚至还在那里争先恐后的在那里挤攘着。 “老六,老六,等等我……” 随着老六后面跳下来的王二鹏,跟在他身后攘道。恰在这时,他看到几个恨不得露出那如西瓜般大小的胸脯的红毛夷向他招着手,就在他的魂被那白晃晃的胸脯吸引的时候,赵老六一把拉住他说道。 “别急,码头上的货色,有病的多,往城里找找……” 作为老兵的赵老六,对于某些东西自然极为精通,他或许心急,但绝不会为此陪上身体。 “他们怎么看我们像是看猴子似的。” 感受着人们好奇的目光,被围观的王二鹏显得有些不太自然。 “一样,咱们过去看红毛夷的时候,也是这样,习惯了就……” 就在赵老六话未说完的时候,脚下的稀软让他立即骂道。 “踩到屎了……怎么这么臭……” 恰在这时,风向的改变,送来的却是让人作呕的臭味,朝着前方看去,这路上随处可以看到猪狗马牛的屎便,甚至还有几头猪在道路间的泥洼中觅食…… 正文 第71章 碰撞(第二更,求支持) 1667年的春天,一群远渡重洋来的东方访客在欧洲上刮起了一股风暴! 其实有关大明使团即将到访的消息,早在几个月前,就已经在欧洲各地传开了。这是被释放的荷兰殖民地官员以及商人们带来的消息。 虽然这个消息的可靠性让人怀疑,毕竟,谁会一边占领着别人的殖民地,一边派使团过来呢?似乎奥斯曼人就是如此。他们入侵着维也纳的同时,并不妨碍他们的使节是欧洲各国宫廷里最尊贵的客人。 尽管并不知道明国特使会在什么时候到来,但是绝大多数欧洲人都怀着极大的热情期待着特使的到来。因为他们来自黄金国度!来自于马可波罗笔下黄金国度。 不仅仅是黄金国度,同样也是一个完美的国度。 在此时的欧洲人的眼中,中国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国度。对大明有着极高的评价,在他们的眼中,中国的政治是清明的,是值得他们学习的。对中国几乎所有的一切都是完全持推崇态度。 事实上,欧洲人对东方的向往已经持续了千年。当恺撒身着丝袍出现在元老院时,欧洲人就已经知道在东方的“丝人国”。三百多年前,随着蒙古人横扫欧亚大陆,他们第一次体会到了蒙古人的野蛮,随后他们又从马可·波罗的口中得知了东方。马可·波罗的游记,向欧洲人展示了一个遍地黄金,充满财富的梦幻国度。从卓此之后,这个黄金国度开始激励着无数欧洲冒险家扬帆远航去东方。 可以说,正是因为对于黄金国度的向往,使得欧洲拉开了大航海时代的序幕。 经过百年的努力,欧洲冒险家,终于找到了马可·波罗笔下的那个天堂——中国。不过,此时的汉人早已摆脱了鞑靼人的统治。大明帝国取代了那个传说中大可汗。而那些从大明回来的传教士们的记述,也让中国在欧洲人的眼中真实起来,不再像过去一样,充满了梦幻的色彩。 不过即便是如此,在他们的眼中,大明仍然是他们心目的天堂——在葡萄牙传教士的眼中,大明的每个小镇都像城市一样壮丽。即便广州的郊区都是幅员可跟里斯本相比。普通百姓的家居装修,都到了“令人惊羡”的程度,家家都是清雅的家居布置,房屋十分清洁,家具非常精致。每到夜晚时,河边更常有“文艺青年”吟诗奏乐。 至于西班牙使者则在福建的城镇里,看到了明朝城市里宽到“15骑可以并行”的街道,还有绿树成荫的城市。城市不但卫生清洁特别好,而且还有叫西班牙人连呼不可思议的“养济院”,可以收留乞丐和残障人士,还有“充足的大米供应”。市面上鱼肉的价格都很便宜,花一点钱就可以吃到丰盛的宴席。如此国度,简直是“全世界最富饶的国家”。 而无一例个的是,他们眼里的明朝人,更是非常健康:“男男女女都有很好的体质,匀称而且是漂亮的人”。生活更是考究,尤其注重公共卫生:“他们第一是极其整洁,不止在房屋里,也在街上。”明朝整个看起来就是个大花园,并有无可形容的宁静与安详,这样的明朝给欧洲人给欧洲人带来的感叹:“中国人的智识与能力,真是太高太大了。” 历史上这种近乎疯狂的崇拜,到了1793年马嘎尔尼的英国使团便嘎然而止了,但这个“大花园”到了清代,又变成什么模样呢?曾出使中国的英国使团成员巴罗描述道:康乾盛世时代的中国农村,简直是“极端的贫穷,无助的困苦”。尤其让他印象深刻的是,路边常见到遗弃的死婴,北京城周围每年就有九千多弃婴,场面令人震惊。所谓的“盛世”让英国人看到的是一个堕落停滞的腐朽帝国。 47年后的鸦片战争,英国人用军舰与大炮砸开了“天朝”的门户。中国从文明楷模变成了被人耻笑的对象。 而现在历史已经在岔路上偏离了它先前的轨迹。所谓的“大清”在西北苟延残喘,甚至就连康熙也改了年号,更不可能所谓的“康乾盛世”。1667年的大明仍旧是欧洲人心目中的天堂之国。远道而来的李龙一行人在这个时候,自然也是欧洲各国宫廷之中最为尊贵的客人。 但是在绝大多数时候,就像此时,来到西班牙的首都马德里,坐在马车中的李龙,总是能够感受到来自周围异样的目光。他皱了皱眉头,忍不住嘟囔道。 “熊副使,你有没有感觉怪怪的,似乎从咱们到了这,这一路上就像是在给人当猴看。” “特使不要介意。西洋人就是这么热情的。其实咱们初见到欧洲人时也是如此。” 熊赐履笑着耸耸肩道,第一次见到西洋传教士的时候,他也是好奇的很。 “确实,” 鲁日满笑着说道,作为传教士的他,1658年七月抵达澳门,然后在杭州停留一年,继而辗转至苏州,并一度于此处效力于城防。在苏州他发展了一批天主教徒。后来他也是第一批进入清河书院任教的西洋教士。现在他做为大明使团的向导,引导着大明特使进入西班牙宫廷,并以此为契机引领他们进入罗马。 对于他个人而言,更是将此次大明使团的访问,视为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刻,并不仅仅只是传教,而是把大明带到欧洲。 “西班牙与我们一样,他们也是刚刚驱逐占领西班牙的异族人,曾几何时,他们也是遭受异族人的奴役,在这一点上,我们两国的遭遇是相似的。” 熊赐履意味深长地介绍道。在他的心目中任何一个于异族的奴役下争取到自由的国家都是值得尊敬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 “熊副使说得没错,当年伊温裕家亚半岛被摩尔人占领了长达近七百年的时间,在那七百年间,上帝的子民被异教徒奴役着,甚至在不断的迫害之中不得不改信异端,正因为他们对基督徒的迫害日益严重,所以才会进而激发起来北方基督教王国的宗教狂热与复仇情绪。他们不断的收得失去,直到1469年,卡斯蒂利亚公主伊莎贝拉与阿拉贡王子斐迪南成婚。他们两人并称“天主教双王”,两国亦趋于统一,并诞生了西班牙王国。1482年,格拉纳达发生内乱,新生的西班牙王国立刻南进,最终完成统一大业。十年之后,异教徒的势力被逐出伊温裕家亚。也是在那一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现在,在西班牙已经再也看不到异教徒,就像在大明已经看不到旗人一样。” 鲁日满神甫自豪的接口道。他口中的异教徒,也就旧摩尔人留下来的不管真假,都皈依了基督教。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他们被允许继续呆在西班牙,但他们和所谓旧基督教社区之间的关系总是不很融洽。其中假皈依的后来又被宗教裁判所筛洗了一下。 对对鲁日满“再也看不旗人”的说法,李龙和熊赐履只是微微一笑,他们知道,满清还盘据在西北,不过,他们相信,很快,他们就会被驱逐出去。 “你们是如何让那些异端改信天主的?” 对于西班牙人口中的宗教,或许熊赐履并不感兴趣,但是李龙却是兴趣十足,因为他注意到,摩尔人所信奉的宗教与爪哇等地的宗教相同,所以,他希望能够对那个宗教加以了解。 “非常简单,他们只有两个选择改宗或流放,绝大多数异教徒在现世和来世之间选择了现世,改宗基督教。” 鲁日满的回答,让熊赐履暗自警觉地问道。 “如果他们的改宗是虚假的怎么办?” “那么自然会有宗教裁判所去强力镇压他们。” 鲁日满这么一番口无遮拦的话语,自然是让李龙和熊赐履两个人都暗自警惕起来。也许是因为注意到他们的变化,鲁日满又与一旁补充道。 “这已经是很好的选择了,如果是他们……” 指着马车外穿着长袍的摩尔人,他们无一例外的在脖间悬挂着十字架,以表明已经改宗。 “他们来到这里时候,对待基督徒如果不改宗信奉异端的话,等待他们的将会是人头落地,因为杀死异教徒是他们主给予他们的使命……” 面对鲁日满的回答,无论是李龙也好,熊赐履也罢,他们两个都选择了沉默,他们理智的选择了不再询问这两个宗教之间的互相撕杀,这一切与他们并没有太多的关系。 只要对大明没有影响就好。至于已经产生的影响,这并没有什么问题,未来总会消失的。 “也许,南洋的封国应该认真的考虑一下这个问题。” 正当李龙在心里这么盘算着的时候,马车突然停住了,庄严而又不失华丽的皇宫就展现在了众人的面前,而在皇宫的前方,西班牙的卫兵们正昂首挺胸的迎接着来自东方的客人。 在即将踏入欧洲的宫廷时,李龙显得有些紧张,而熊赐履则与他的身边轻声提醒道。 “没有什么,记住,你是来自天朝!” 正文 第63章 求贤(第二更,求支持) 出北京往北,有一座由西至东连绵不绝的山脉。它从西向东延伸,直至消失在山海关旁的渤海湾,这就是燕山。 自古以来,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无数悲壮的故事在这里发生。而自周天子封燕国以来,燕山就是华夏文明的无声见证者,见证着华夏的兴衰。 长城自燕山间蜿蜒穿过,将中原和塞外划开成两个世界。一边是富庶的关内,一边是富庶的关外。而在长城中更是有无数的关口,只不过那些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关口,并未能挡住清虏的入寇。 坐在马车的朱伦圻,沿着北京通往塞外的古道,经过两天的摇晃颠簸,于午后到了喜峰口。虽说已经在北京住了三年,可他还从没有到过这里来。他环顾一眼四周,果然地势险要。 “难怪当年以此地为关口,这地方,可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不过……” 置身于关口,朱伦圻却发现关口内只有几名巡检,仅仅只靠这么几个人又岂能守得住关口? 朱伦圻并不知道与过去的被动防御不同,在兴乾朝后,大明便开始积极向关外扩张,并不仅仅只是军事上的扩张,当然还有移民扩张。 三年前,对立功将士的封赏,使得东北云集着大明70%的功勋兵士以及50%的在乡兵户。当然这些被报纸上称为“军功地主”的在乡军人,并非集中于一地,而是散布在东北各处。在长城一带,同样也散布着不少在乡军人的农庄。如果有鞑虏作乱,那些在乡军人会在第一时间集结起来。 由于山高路窄,行人稀少,使得山路上显得格外的安静幽深。刚过午后不久,太阳便被山脊给挡住看不见了,一切都罩上一层灰色。山是灰色的,树木是灰暗的,甚至就连同山上的冰雪同样也是灰色的。 几经辗转之后,朱伦圻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峡谷中同样的冰天雪地,穿谷而过的小溪同样也冻结了。在峡谷的腹地有一片房屋,那就是李明和的家。 当年随军行动,路过喜峰口的时候,李明和就看中了这个地方。他喜欢这里的苍莽群山、喜欢这里的峡谷。当然,他更喜欢的是峡谷之中的千余亩田地。 也许是命中注定,一发不知从那里飞来的流弹击中了他的左臂,失去了半截手臂的他,只能退役,那时候,他面临三个选择,一个是去台湾——他曾驻扎于台湾,所以可以选择在安置于台湾,还有就是在东北。再就是返乡授田。 最终,他选择了这里,选择了距离长城的喜峰口不过只有数里的峡谷,于这里安家落户。在过去的三年中,通过招募长工的方式,把他的五百亩勋田全都开垦了出来,现在曾经荒凉的峡谷,已经不复了往日的荒凉。 “难怪这人不愿意出山,守着这样的几百亩庄园,自然不需要刀口讨活。” 正当朱伦圻站在路边伫足神思的时候,有一个人已走到他的身旁,笑着向他打招呼。 “这位先生是从那里来?可是过了留宿的时间了,来者是客,若是先生不嫌弃的话,今天便于寒舍住下吧!” 朱伦圻回头一望,看到不知什么时候,一长一少,看模样像是父子两人站到他的身边,那个三十几岁模样的男子左臂衣袖里空荡荡的。 “您就是李队长吧!” 朱伦圻高兴地说道。 “李队长,这是大明的周王!” 内侍连忙于一旁介绍着主人的身份,而李明和只是看了一眼,然后只手行礼道。 “见过周王,不知周王前来,有何吩咐?” 只是寻常的见礼,远不上恭敬,对此朱伦圻倒是不以为意,只是笑说道。 “李队长,孤之所以来此拜见李队长,还请李队长万万不要给孤一个闭门羹啊!” “大王有心了。” 李明和说着,一边将手中提着的兔子和肩膀上背着的火铳递给儿子,然后转过脸来对朱伦圻说道。 “若是大王不嫌弃的话,就到家里去吧,就在前面。” 朱伦圻便跟着李明和,来到一座宅院门前。一道石筑的围墙,围出一个宽敞干净的四合院来。 李明和指着大门说道。 “请进吧,这就是寒舍。” 朱伦圻迈进门槛。正面四间是坐北朝南大瓦房,两厢六间侧房均为高梁秸盖顶,庭院里有一大块被雪盖着的菜地里种着大白菜,一群鸡鹅在菜地边嬉戏。四合院里洋溢着浓郁的农家气息,不过他也注意到,那高七尺的院墙内侧有供人行走的突台,就连墙上也有火铳射孔,这些都显示着这里与寻常农家不同。 “下雪了,地里没活,几个长工都回乡了,家里现在没有。” 李明和边说,边将朱伦圻带至正房边,指着右侧的一间房说。 “这是我的书房,我们就在这里说话吧!” 书房! 一个出身行伍的人,居然有书房! 进入书房后,朱伦圻就看到书房左边墙壁边摆着一长条书架,上面整齐地放着百余册书籍。比起王府的书房来,他的书大概不及百分之一。 除了想象中的兵书、地理以及农事等实学书籍之外,朱伦圻还意外的看到了四书十三经,而且都有反复翻阅的模样,而与之相比颇为唐突的是墙上挂着的火铳, 面对这书房里的书以及墙上的火铳,沉吟良久,朱伦圻心里想到。 “看来,这关外军伍之家,确实有其不同之处。” 他回过头来问道。 “听说像李队长,这样的勋士之家的子弟,要进学校读书是吗?这学校与社学又有何不同?” “学校其实与社学相比,倒也没有什么区别,这关外不比关内,村落少,人丁稀各家子弟先在家自学,十岁后入学校读书,寄宿于学校内,与普通的社学相比,这些学校偏重兵事,毕竟,将来他们总是在服役的,这是为臣子的本份,我等受陛下封赏授田,自然应该为我大明守土。” 朱伦圻看到李明和提及此事时,神情非常平静,按照《大明军律》,军人入役三年后,如无战事就可以退役,但是退役后,直到其子嗣入役前,都是在乡军人,需要随时响应征召。 授兵以田,领田之家,世代为兵。 这一点看似与高皇帝没什么区别,可实际上区别却大了。现在大明并没有军户,所有的兵户,不过只是一个说辞,他们只需要于军中服役三至五年,然后退役为在乡军人,而作为服役和在乡侯命的回报,他们得到一块只能传给长子的军业田。 就是这块军业田区别着兵户与普通百姓——他们的长子在接受军业田的代价同样是服役三年,直到其子再次入役,才从在乡名册中除名。 如此往复循环,大明得到的是千百万世代服役的兵卒。看起来与军户没有区别,可是从军业田的分赏继承,再到从军考核等等,都有极为繁琐的规定。也使得大明无需为兵源发愁,而且可以通过层层选拔得到优质兵源。 “所以,保命的家什,总是要多学一些。” “这是当然,这是当然。” 朱伦圻点头之余,指着书架上的书说道。 “不过李队长,家里放这么多书,必定是希望将来领公子能够考取军校吧。” 对于普通的军人世家来说,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通过考取军校成为军官。 “书总是要多读一些的。” 李明和回答道。 “无论是将来能不能成为军官,多读些书,总是没错的。将来,无论干什么,总离不开这些,作为军人,也要识字,只有识字,读书,才能明辨是非,才知道军人应该担负什么样的责任。” 与部队中的很多人不同,李明和过去曾读过书,自然不需要像军中的弟兄那样在军中学识字,这也是他和其它人的不同之处。甚至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成为大队长。 朱伦圻看着李明和说道。 “你说得对,过去我大明的军人,往往就是因为不识字,不能明是非,才使得军中不是贪生怕死之辈,就是见利忘义之徒。孤也不绕圈子了,开门见山说吧,这次孤之所以来这,就是想次敦请你出山,随孤一同去封国,你曾在于军中多年,也曾深入蛮地,自然知道如何镇蛮抚夷,怎么样,李队长,可愿意出山助我?” 然后他的话声一扬,指着书架上的书说道。 “李队长,即便是令公子读书数载,考取军校时,也要经过一番苦功才有可能,可若是李队长愿助本王,他日队长必定为周国勋臣,虽不能为王侯,但却可为君士,与国同休,又何需为后人忧心?” 朱伦圻倒也直接,一上来就是直接诱之与利,他甚至都没有拿出见面礼,而是换了另一个见面礼。诱惑,有时候,可以换另外一种诱惑,其实所谓的诱惑非常简单,无非就是财色功名利禄。 “只要李队长愿意助本王,本王便以府卫指挥使一职相侯,不知李队长以为如何?” 正文 第64章 本心(第二更,求支持) 府卫指挥使。 现在是指挥使,他日就是周国的五军都督! 这等于把周国的兵权全都交给了李明和,从一个小队长到指挥使,这跳了多少级? 这岂不就是飞黄腾达。 如果换成其它人,指不定早就立即点头答应了,但是李明和却选择了沉默,他先是思索片刻,而后又朝着书架上的书看了一眼。 端起茶杯,慢慢地喝了一口,李明和依然没有直接回应,而是绕开他邀请,反问道。 “前些日子,我在报纸看到以宗室镇抚蛮夷,我只有一个问题问大王,他日大王准备如何镇抚蛮夷?” “噢!这倒是简单,自然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逆我者镇之,顺我者抚之。” 朱伦圻的回答倒是极为标准,千里年来对于蛮夷向来都是如此。 “软硬兼施,如此,蛮夷必定可抚!” “史书上确实是这么说的,” 李明和放下茶杯,看着眼前的这位周王说道。 “可是,在下想问大王,不问其它,就是西南诸夷,至今已经镇抚数百年,为何每每总有夷乱?” “这……” 朱伦圻不由一愣。 “你看,这不正是因为孤是纸上谈上,所以才会请你出山嘛。” 朱伦圻的语气极为诚恳,其实,在北京有比李明和更为出名的“文武全才”,但是朱伦圻却知道,那些人不过只是“纸上谈兵”,别的不说,忠义军军中将领又有几个人是当年乡间闻名的“文武全才”,陛下为何能练出忠义军?靠的可不是主将的“文武全才”,靠的是练兵。 他当然知道,陛下是不可能为他练兵,但是那些曾经追随陛下多年的部下,却可以为周国练兵。不仅能练兵,还能为他镇蛮抚夷。而这正是其它人的不具备的优点。 况且,朱伦圻也知道,他现在没有资本招揽名将,至于愿意找上门的,又有几个有真才实学? “李队长,请你务必帮帮我的忙。” “在下又能帮你做些什么呢?” 李明和面色凝重地反问道。 “这……若是您舍不得这里,你可以在王府里住着,帮我出出主意,当当参谋。不管你选择哪种身分,我都按指挥使的薪银发你双俸,保证你一家老小无衣食之虞。” 只以为李明和是不想离开这里的朱伦圻退居其次,想让李明和当他的参谋,当然这个参谋也要帮他练兵。 李明和笑了笑后说道。 “在并没有和大王一起办过一件事,平时所说的,都只是嘴上功夫。常言说得好,说的容易做的难,你凭什么就这样相信我?” 朱伦圻认真地说道。 “凭你曾于军中多年,凭陛下曾亲自给你嘉奖,当然,也凭你在台湾镇蛮时屡立功劳。” 这才是朱伦圻选择他的原因。 听了这句话后,李明和的心中倒是颇为感叹。人家是身为藩王,能够亲自上门邀请,士为知己者死,就凭着这番真诚的相知,就值得出去帮帮他。 不过…… 端起茶碗来不做声,李明和慢慢地喝了几口茶,放下茶碗后,从从容容地开口说道。 “此次,陛下分封诸国,令大王往夷地,镇蛮抚夷,归属华夏,到底是何用意,在下只是军人,自然不知如何解释,可是凭在下于台湾的经验来看,想要镇蛮抚夷,其实倒也不困难,关键是在大王!” “在孤?” 朱伦圻诧异的反问道。 “怎么会在孤的身上?” “大王,若是大王抵达封国之后,有一个移民外出时,为蛮夷所杀,大王会如何处理此事?” “杀人者死,自然是令蛮夷酋首交出杀人者,杀之!” 朱伦圻的回答,让李明和笑了笑,然后说道。 “如此又岂能以儆效犹?” “杀人者死,这是汉人之法,可于蛮夷,蛮夷既然不通礼法,又岂能与他们讲究礼法?” 看着似乎不明所以的周王,李明和继续说了下去。 “蛮夷,之所以为蛮夷,皆是因为其不知礼法,与蛮夷住镇抚,往往是我少而夷,夷杀我一人,我杀夷一人,吃亏的还是我们。所以,在这个时候,往往只能诛其首,累其族,如此才能以儆效犹,如若不然,蛮夷又岂能畏惧?又岂能甘心受我大明教化?” 听说桑李明和这么一说,朱伦圻不由一愣,他甚至越发感到此去就国非要将他请去不可。 “但是一味如此,也不无行,毕竟,夷民不事劳作,生活贫苦,所以要教他们如何耕地种田。” 喝了口茶,然后李明和又继续说下去。 “那时候,刚到基隆,土人往往与我为敌,而我等为图自保,不得不征伐土民,土民无不是流离失所,为此,只有将他们安置于平原,令其开垦田野,归化为民,而土民旧时往往不事生产,不知如何劳作,兵卒移民只能以皮鞭教其劳作,沿途所闻莫不是呻吟哭泣怨声载道,可若不是如此,又岂能让他们归化为民?” 虽说只是三言两语,可朱伦圻还是从他的话中,体会到了其中的一些意思,知道他所说的“教化”,远远不像他说的那么简单,于是他便在李家的书房里来回踱着步。 “大王,若是到时候,有人上书大王,说李某滥杀土民,甚至掠其为奴为婢,大王又会如何处置在下?” 这…… 朱伦圻原本想问,你们在台湾是怎么处置的,可话到嘴边,他想到当时,天下人又有几个知道台湾,而且台湾那些地方那时候除了军人,就是流放犯,又有几个普通百姓?自然也就不会有人问这个问题了。 思索片刻,朱伦圻苦笑着道。 “到时候,必定会有人如此指责你,毕竟,毕竟大家都是读圣贤书,己所不欲而勿施于人啊!” “所以,在下才会说,在你,而不在于在下。” 李明和眨了眨眼睛,然后笑着说道。 “若是到时候,他人一说,大王就要施以仁德,在下又如何能平定蛮夷?” “明和此言差矣!” 朱伦圻正色说道。 “土人不知礼义,如此才需要我等往夷地教之以礼,如此方才能归以华夏。我朱伦圻身为大明周藩,又岂能不施以仁德?孤今日幸得陛下器重,封邦于夷地,自此之后,周藩世代教化一方土民,令其归属华夏,若是不能施以仁,那又与虏寇有何区别?明和,实话对你说,孤此去夷地,是为教化当地百姓,纵是累死,也心甘情愿,决不后悔!” “好,大王志气可嘉!” 李明和击掌称赞道,然后又说道。 “大王所言,确实是我大明宗室应说之言,可是大王是否想过,若是土民不服教化又应如何?若土民犯国,难道大王准备以德报怨,擦干净脖子让他们砍不成?” 李明和的反问,让朱伦圻心头一沉,甚至都说不出话来的,只能暂时选择了沉默。 过了好长时间,李明和才开口说道。 “当然初到台湾时,在下曾听长官说过“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这生死皆在一念之间,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生者活在世上,嘴上可以说仁义道德,但是该做的事也还得要去做!有时候,这仁义道德,要看是对谁!如果在下没有说错的话,似乎,前阵子,有人于报纸上刊载文章称,天下人几千看来等理解错了圣人书中所言的本意,因为周制之中,既有国人,也有野人,对国人要施以法、行以仁,但是对待野人,就要区别对待。” 即便是身在关外,李明和也能从报纸上得知关内的一些变化,包括学术相的某些争论。 “不过只是一家之言。” 朱伦圻无可奈何地应了一句。 “可,可能也是在告诉我们,既行周制,就要分国野吧……” 说出这句话之后,朱伦圻的脸色显得有些难看。 国人、野人……难道,如此这才是周制? 周制到底是什么,谁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但是现在经历了一番讨论之后,谁都知道,周制并不仅仅只是“礼”,所谓的“礼”的背后又是什么呢? 若是只言“礼”,又岂会有国人与野人分别? 沉思良久之后,朱伦圻才说道。 “管子说“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这话是极有道理的,化外野民不知礼节,皆是因为衣食不足,而孤将来到封国之后,自然要让百姓足衣足食。其实,如此才是顺应民心,只要使百姓有吃有穿,他们自然会知礼,在此之前,确实不能一味空谈……” 空谈什么? 是仁义,还是礼? 朱伦圻在这个时候,不禁有些茫然了,原本对于就藩满怀期待的他,甚至有些迷惑,尽管他知道,自己将要面对很多问题,但是有些问题,是自己愿意面对的吗? “大王既然知道,不能一味空谈,其实,在下去与不去,并不重要,重要的大王,是否能够坚持本心!” 就在这时,突如其来的话,让朱伦圻不由一愣,他的目光中略带着一丝疑惑。 本心? 什么是本心? 正文 第62章 人不同(第一更,求支持) (漏发了,补更,晚上还要两更!谢谢大家的支持。) 将宗室置于两京。 这或许是兴乾朝最大特点,而不是令各藩归藩。尽管在“王降国除,嫡消国灭”的旨意,除了几位随永历、或郑成功等人仍然维持有身份的宗室被列入宗室,至于其流落民间的宗室,往往因为宗室的谱牒和印信遗失,而不能再入宗室。所以,现在宗室并没有多少人。可即便是如此,朝廷也未令他们归藩,而是将他们安置于两京,之所以选择两京,只是因为两京闲置的公侯府邸极多,不用再大兴土木为他们兴建府邸。 有时候,皇家也知道省钱。 也正因如此,鲁王世子朱弘桓才会被安置于南京的鲁王府中,不过,对于只有三岁的朱弘桓而言,他并不知道经兴乾三年岁末的风起云涌,也不知道大明的宗室,正面临的变革,只是孩童的他全不知外间世事。 但是对于朱弘桓的母妃陈氏来说,作为一个妇道人家,却不得不面对这种变局,三年前,当年先王去世时,怀有身孕的她产下鲁王朱以海的遗腹子,也是现在的鲁王世子。母凭子贵下,现在鲁王府中陈氏便实际上的主人。往日里领着亲王俸禄,这鲁王府倒也算清静,那时候,对于陈氏来说,她唯一的愿望就是把儿子抚育到十岁,然后上书朝廷,请朝廷册封。让鲁王的血脉能够一代代留传下去,也就能安心的去见鲁王了。 可是朝廷的一旨圣旨,却让原本安静的鲁王府内安静不在,若许对于许多宗室来说,能够往夷地去,从此之后为王为公,一言九鼎,自然是再好不过。 但是对于只有孤儿寡母的鲁王府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好事。 “长吏,钱侍郎于信中怎么说?” 陈妃看着叶安问道。叶安是鲁王的心腹,也是府里的长史,这大小事往往都是由叶安作主,陈妃口中的问道的钱侍郎,是吏部侍郎钱肃遴,他是故鲁王朱以海心腹大臣钱肃乐的弟弟,钱氏一门忠烈,除了钱肃乐外,钱氏家族还有十余人以不同形式投入了抗清之中,现在数人于朝中也是颇有地位。 钱肃遴作为钱肃乐的弟弟后,当年随钱肃乐转战东南各地,永历五年兵败后回家,后又奔赴海岛大陆间联络义军。永历十三年,随郑成功北伐。现在于朝中任吏部侍郎,也算是功成名就。 也正因如此,陈妃才会向钱肃遴求助。试图通过钱肃遴上书朝廷,以免去就藩之苦。 “回王妃,钱侍郎回信称,此事万万不能拒绝,世子虽幼,可却也是先王血脉,现在年幼自然不能就国,他日成年后,方才会就国,既是如此,自然没有必要上书朝廷,惹陛下不喜,待世子成年后,此时夷地封国岂止数十,这封国是兴是衰,自然也就再清楚不过,到时候,再做商量也不迟。” 叶安的回答让陈妃思索片刻,作为妇人的她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既然钱侍郎,这么说,自然有他的道理,其它的还有什么叮嘱吗?” “侍郎吩咐在下,务必抓紧时间为世子选好老师,毕竟,将来世子成年后,若是就国于夷地,势必需要领兵伐夷,拓以基业,不习武、不领兵,又如何能开国?高皇帝与今上起于是草莽,又岂只是气数?所以,世子务必要打好基础,习得武艺、兵法,他日才能创鲁国百年基业,让先王于九泉瞑目!” 提及先王时,叶安不由想到,如果先王还活着,在得到这个圣旨的时候,会不会欣喜若狂,又岂会郁郁寡欢多年? 当年“唐鲁之争”,大王在不得已之下宣布退位归藩,可是内心却未曾甘心于此,一直在寻求机会东山再起,甚至还曾一度遣人往江北,试图通过朱之瑜游说尚于江北潜邸的陛下,以图谋他的支持。 可最后呢? 所有的一切不过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罢了。最后于南京的王府之中郁郁而终。 但是在叶安看来,大王与其它人不同,他曾亲身经历了国破家亡,颠沛流离的患难生活,使得他他对清廷的怀有刻骨的仇恨,始终如一的坚守宗室气节,在强敌压境之时毅然肩负起抗清的旗帜,甚至数次亲临前线犒师,这在宗室之中是难能可贵的。 只是,时运不济罢了! 若是大王活着,出镇蛮夷,兴许也一定能成为一代贤君。 只可惜…… 于心底长叹间,叶安收敛起有些纷乱的心神又说道。 “所以钱侍郎才要为世子请一位先生,授大王武艺,以备将来。” “哎,总是让钱侍郎费心了,若是……” 陈妃叹了口气,然后便吩咐道。 “长吏,这事便劳烦你们了。” 对于一个妇道人家来说,虽有王妃之尊,但陈妃所能依靠的也就只有先王留下的这几个近几人,除此之外,又能靠谁呢? 以宗室镇蛮抚夷。 自从这兴乾三年的《宗藩条例》出来之后,大明的上百位宗室自然是有人欢喜有人忧,而在欢喜的人中,甚至也有欢呼雀跃,只盼着早日飞出这府邸,往封国一殿鸿图的。 10月中旬的北京,虽说已经下了雪,可是在周王府内的一间厅堂内,却依然是一副热火朝天的模样,几位少年正在武师的督促下练习着武艺。 虽说已经年过四十,可是朱伦圻却仍然是精神抖擞的穿着单衣于一旁看着儿子们习武,并不时的大声训斥着儿子们。 “敷铫,你这般不专心,将来到了夷地,拿什么镇抚蛮夷!” “敷铄,别婆婆妈妈的,别想着他是你的兄长,要把他当成杀父仇人……” 在训斥着儿子时,朱伦圻又不时的让武师不要有顾忌。 看着正在习武的儿子们,朱伦圻的目光中隐约带着些期待,他本来是永远不可能成为周王,虽说周王朱恭枵是他的爷爷,世子是他的父亲,但是他上面有兄长,而且兄长朱伦奎在弘光元年就已经袭封周王了,后来朱伦奎在隆武二年十二月被清兵杀死,世子不知所终,这才轮到他嗣封周国。 不过,这个周王,却不过只是虚名,过去托庇于郑成功,虽说后来大明中兴了,总算是能过上安生日子,但是开封却是回不去了,被皇上安置于北京,对于这样的太平日子,他倒也还算满意。 不过,随着以宗室镇蛮抚夷消息的传出,原本看似沉寂的心,立即变得激动起来,从那时起,他便开始有了自己的打算。其实一直以来,他都有自己打算,早在金门的时候,他就请来了武师,让其教授三个儿子武艺,毕竟,多年的颠沛流离使得他知道,在这乱世之中,相比于诗书金银,武艺才是保命的根本。 而现在皇上的命令,尽管看似把宗室一脚踢到了南洋,踢到了那种瘴疫横生的恶地,但是在朱伦圻的心里,却不曾这么想过,当年李自成掘黄河毁开封,城中周王府淹没于滚滚波涛之下,好不容易逃出开封的他便随着爷爷、父亲,从此之后就是十几年的颠沛流离,使得他深知,这天下从来没有什么鱼米之乡。 即便是曾经的富庶之地,流寇一过也成了人烟皆无之处,就是江南的鱼米之乡,往汉唐时,不也是恶疾横生?只要有百姓加以垦殖,不出数十年,所谓的蛮地也能变成鱼米之乡。 也正因为知道其中道理,所以他才会期待着就国的一天,在让儿子习武的同时,他还不忘记招揽人才,现在朝廷已经许宗室开府募贤,甚至还额外发给了一年的俸禄,作为他们开设幕府的用度的。在北京想要招募贤才容易,毕竟这里曾是京师,士子贤才岂止千百人?但是镇蛮抚夷的时候,百无一用的恐怕就是书生,真正有用的是什么人? 手端着茶杯,朱伦圻的眉头又一次皱紧了,他又一次想到了住在燕山那边的一个小财主,那人是忠义军中退役的老兵,虽说只是个小队长,可他却打听过,那人去过台湾,在台湾镇抚过蛮夷! 这样的人才的自然要招入府中,不过,那人似乎对此并没有什么兴趣,恰在这时,便有内侍通报道。 “大王,那个李明和又命把大王送的礼物退回来了。” 什么! 又送回来了! 原本一听,脸色显得有些不快的朱伦圻,在心生不满时,却又说道。 “再加五百两银子,孤还就不信,这一千两银子,还能说不动他……” 与其它诸王不同,当年周王慷慨解囊使得守军守住了开封,同样也买到了开封军民人心,即使到了洪水滔天、人人自危的紧急时刻,开封军民也没有忘了这个周王,用大船把他和全家老小平安转移。 吸取了爷爷的经验,所以他才会不在乎银钱,现在一听自己送的礼又被退了回来,他想的自然是再番上一倍。 一千两! 够多了吧! 就在内侍将要出去的时候,朱伦圻突然止住他说道。 “备好礼物,这趟本王亲自过去见他!” 正文 第65章 路上(第二更,求支持) 这些年,冬天长,而且来的早,九月底先是一场小雪过了燕山,进了十月,就已经是岁入寒冬了,纷纷扬扬的大雪便开始在大江南北铺天盖地的落下了。 这雪,给山河大地披上一层银装,瑞雪兆丰年不假,可这几年,这雪来的太多,太急,即便是一场大雪之后,来年的夏天也有可能接连几个月无雨,旧时节的节气,似乎已经不顶用了。 不过这两年,年景似乎一年年的转好,当然,主要是地广人稀,除非是颗粒绝收,否则,总能有些糊口的粮食,况且,现如今,这天下的百姓都知道入冬后,便改吃土豆,总能省下许多主粮来。 土豆那玩意管饱,而且产量高,亩产二三千斤实属再正常不过,甚至有人说着在中都皇帝的园子里头,都能亩产万斤开外,种上几亩,自然也就不愁吃喝了。也正因如此,往年最难挨的冬天,反倒更容易过活了,毕竟有了足够的口粮。 但即便是如此,村里的老百姓,每到天寒地冻的时节,便一个个都钻到屋子里,猫在屋里头,没个什么事,谁也不愿意出来。过去猫冬省粮,现在主要是避寒,毕竟,这天太冷了一些。 天寒地冻的寒冬时节,虽说不大有人出来,可是这官道上,却依然有支马队,沿着冰封的官道,朝着南方行进着。 与寻常的车队不同,这其中的两辆马车是由一小队骑手护卫着,这马上的骑手们身上的服色不一,既有黑色也有灰色,全无一例个的都是呢绒大衣。瞧他们那副虎背熊腰的身板,让人一看就知道,他们必定是那家府中的护卫。在护卫的中间一匹高头大马上坐着的是个青年人。约莫三十来岁的模样,穿着件呢绒大衣,披着呢绒斗篷。瘦削的脸上一双眼睛警惕的观察着四周。而马鞍旁边还挂着火铳,火铳就装在皮套内。 偶尔的他会仰望着渐渐黑下来的天色,眉头紧皱着,唯恐晚了住宿的钟点。不过更多的时候,他总会把大衣的毛领竖起来,毕竟,这冬天骑马委实太冷了,他身边的弟兄大抵上也都是如此,个个都恨不得那皮帽子和皮领是连成一体的。 相比于寒风刺骨的外面,这车厢里却是温暖如春,座位下方的火炉,更是让人感觉有几分燥热,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将熊皮大衣挂在车门上。 伸手擦了下玻璃窗,朱明忠看了一眼窗外,然后转身对石昭说道。 “天黑的时候,差不多就能到江口了。” 许是怕石昭不知道,他又特意补充一句。 “过了江口,就是南京了。” “哦。” 听说要到南京了,石昭的心情显得有些纷乱,要到南京了,这次随陛下去南京,是为了……为了。 “石妃,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与朕一同见一见他。” 看着默默不语的石昭,朱明忠便主动说道。 “毕竟,当年你尚年幼,他肯定认不得你的。” 朱明忠口中的他,是他名义上的弟弟——朱慈焕,现在朱慈焕已经认祖归宗了,不再是曾经的那个“王士元”,而是大明的秦王,而这也是在告诉外界,从兴乾起,大明的宗室也将重新分封,毕竟,历代明朝皇帝封予儿子的国号,都因种种原因已经废除。 作为朱明忠封的第一个藩王,朱慈焕得到了“秦”,这极为尊贵的封号。毕竟,至少在名义上,朱慈焕是他的弟弟。 可事实上呢? 看着面色有些哀伤的石昭,朱明忠长叹了口气。自己这个“朱慈炯”的身份,不过只是冒名顶替罢了,不过是为了皇位。 如果非要是说与朱由检有什么关系,那也是他的女婿——石昭是他的女儿昭仁公主。她和朱慈焕才是真正的皇家血脉,至于自己……一个2016年的人,又怎么可能与朱由检有一点关系? “还是不见了。” 摇摇头,石昭朝着窗外看去,看着那窗外的风雪,只是低声说道。 “臣妾谢谢陛下。” “什么?” 石昭的道谢让朱明忠不由一愣,随即握着她的手说道。 “小昭,你知道,朕……是永远不会……” 她的谢是什么呢? 恐怕就是朱慈焕活着,对于他来说是个威胁,毕竟,他才是真正的皇子,而他朱明忠又是什么人? 但,这又有什么大不了的,老子之所以继承了大明的皇统,只是为了方便,为了尽快夺天下,让天下人少点纷乱罢了。 即便是几百年后,有了dna鉴定,也没办法改变这个事实,老子要不是为了天下人着想,又岂会冒名什么朱慈炯。 “不,” 摇摇头,打断陛下的话,石昭展颜笑道。 “臣妾是想谢谢你,在这个时候,还能念着臣妾,带臣妾往南京,给兄长送行,其实……” 眼帘略微一垂,石昭低声说道。 “过去种种,臣妾早已经忘记了,只记得石昭,至于过去……臣妾宁愿全都忘记。” 很多时候,忘记也是个好事。毕竟,当年不过几岁的孩童差点死于父亲的剑下,对于任何人而言心理上的打击都是极为沉重的,即便是两人婚后,朱明忠发现她有时总会于梦中惊醒,也就是最近几年,才不做恶梦。 注意到石昭的神情有些低落,朱明忠便岔开话题说道。 “小昭,这次孤给秦王选的封国是爪哇岛的三宝垄,与巴达维亚一样,都是沿海的港口城市,虽说三宝垄的明人不像巴达维亚有数万人之多,可是它位于爪哇岛的中央,虽朕并未给他们划好了边界,但只要秦国努力拓殖,必定可控制岛上大半,至于桂国会被限制在爪哇的西北部,三宝垄在中央,可以从容向东西两个方向拓地……” 不给分封的诸位国固定的边界,既是为了鼓励他们扩张,当然也是为了将来朝廷介入,协调他们划分边界,只有如此,才能再次加强朝廷的作用,而不仅仅是封到那里就不闻不问。 将桂王与秦王分封到爪哇岛,当然也有朱明忠的私心。因为爪哇岛是东南亚最富庶的地区,因为火山灰周期性地对土地加肥,所以爪哇的土壤非常肥沃。而另一个原因,则是因为在爪哇岛上除了荷兰人,还有一个马打蓝苏丹国,尽管统治那里的素丹阿芒·古拉特一世因为统治暴虐,而且对非教徒征收苛捐杂税,所以国势衰弱,但无论是桂王或者秦王想要控制那里,就必须要击败马打蓝苏丹国。毕竟,荷兰人也只是控制巴达维亚附近百里,至于三宝垄也是南天门总督一番巧取豪夺,从马打蓝苏丹国手中要来的。而这种“要”,在未来将是大明分封宗室的一种特殊的方式,就是向南洋土国索要一个港口,然后再将宗室分封到那里。 将来大明的宗室,将会像周朝所分封之贵族及其所率领的公社农民一样,进驻新占领的区域后,首先是建立一个军事据点,这样的据点就是“国”。而“国”之外广大区域称之为“野”。他们将会向周朝的诸夏一样,在那里教化那里的百姓,让他们接受大明的教化,最终归属为大明的一部分。 “陛下有心了,即便是父……父亲也会感激陛下的良苦用心。” 尽管嘴上说早已经忘记了过去的种种,但是对于唯一的亲人,石昭仍然非常关心,在知道秦王的封地也在爪哇岛之后,她特意向宫中的女官询问过,在知道爪哇岛是南洋最富庶的地方之后,对陛下当然是感激非常。 只不过,单纯的石昭,甚至就是外界,永远都不知道,将他们两人封到爪哇岛,有朱明忠自己的用意,只有他知道,他们在那里将要面对的会是什么。 或许,他们可以轻易的击败当地的素丹国,将爪哇岛一分为二,但是他们所面对的又是什么样的百姓呢?不过,还好,现在阿拉教传入爪哇岛不过只有两百年多年,直到一百多年前,才击败了岛上的印度教、佛教,至于在全岛推行教法,也不过是三十年前的事,他们还有机会改变。就像葡萄牙在东蒂汶一样,只要注意加强工作,自然有机会改变当地的信仰。 不过这是一个极为漫长的过程,或许他们将拥有南洋最富庶、人口最多的区域,但是内部的问题同样也是最多的,他们需要时间去化解,而且也势必将要面对众多的问题,这会进一步限制他们将来的发展。 但凡是人,皆有私心,朱明忠同样也不例外,甚至于,他还有更为阴暗的一些想法,只不过那些想法,永远都不可能显露出来。 “朕能做的,也仅只有如此了!” 这么一声长叹之后,朱明忠朝着窗外看了一眼,然后默默的想到。 烈皇帝,虽说朕是冒名顶替的,可是对你的儿子确实不薄啊! 虽说王不是皇,可却也是一方诸侯。如此,也算是让你香火不绝了,后继有人了! 正文 第66章 访客(第三更,求支持) 夜色中,一阵冷风吹过树梢头,一片风啸之声,便于耳边响起。 无论是这刺骨的寒风或是漫天的飞雪,都是南洋所没有的,对于已经习惯了南洋的四季如春的吕安来说,南京的冬天,每一都是如此的难熬。 如果办不成,大不了就回南洋罢了! 尽管嘴上这么说着,但是反复思忖间,想来想去,吕安却怎么也不敢下这个决心。其实,现在吕家在河口也是有数万亩良田,这么多的田,便是在大明也是少见的很,在江南更是闻所未闻,即便是藩王之家,也不过如此。 甚至有时候,吕安都寻思着,实在不行,大不了生意不做了,吕家子弟专心耕读就是了。 可是这样一来,吕家除了那四万亩水田,还有什么呢? 他自己数载滔海才于家中积下的地位,恐怕也将付之东流。重振家声,那也是人家的,毕竟吕家不仅仅只有一个吕安,总之,一切的一切,于他而言全都得化成泡影! 到那时,吕家……吕家还是那个吕家,有四万亩一年三产的吕家! 可是挣下这份家业的吕安呢? 谁能记得? 不行,不能这样算了。必须要想个万全之策来。 吕安坐在马车里,正愁眉苦脸正在无计可施之时,突然看到前面一座府邸门前亮着一排路灯。那玻璃灯映着的府门上明明白白写着三个大字:“秦王府”。 门前的灯下,还站着六个身着红呢的卫兵,手中持铳、腰间佩剑,威风凛凛地守在门口。看着那秦王府,吕安立即一搓手,然后暗叫一声。 “天意,天意呀!居然到了秦王府了!当真是天不绝我啊!” 他在车里把脚一跺,然后对车夫吩咐道。 秦王是谁? 那可是陛下的亲弟弟!如果能得到秦王的帮忙的话!那件事可就成了! “停车!” 吕安催促车夫紧走几步,来到秦王府的门前,向守门的卫士递过自己的名帖。那卫士一看,知道是这位是个商人。便说道。 “这位先生,按理说,您来拜见大王,在下是一定要替您通禀的。可是,这已经过了八点了,大王早就有话,入了夜就概不见客,所以……” 他的话还没说完,那边那卫兵看到有一队车队停在府门前,卫兵看清楚领头的护卫时,双睁猛然睁大,就在刚准备开口时,刚从马上跳下来的护卫就问道。 “秦王在府里吗?” “在,在的……” 然后,他突然说不出话了,他看到从马车走下的人时,这上士就说不出话来了,当年在山海关的时候,他曾见过这个人。 “不要通传了!” 下了马车,见卫兵愣在那,朱明忠便直接吩咐道。然后抬腿便朝秦王府里进着。就在他刚要进府时,只听到一旁有人嚷道。 “秦王不是夜不见客吗?怎么他能进?我却不能进?” 夜不见客? 朱明忠回头看到这人,再看着那正要开口的卫兵。 有点意思。 便展颜一笑,对那人说道。 “来者是客,那就一起进去吧” 这人是谁? 随那人进了王府里,吕安才这意识到自己太过冒失了,于是连忙跟于一旁抱歉道。 “这位公子,方才在下失礼之处,还请海涵,实在是心急所至,方才如此失礼。” “哦,你找秦王有事?” 朱明忠看了一眼访客。 “实话不瞒公子,在下是南洋过来的海商,来见秦王是有要事商量,可秦王府规森严,方才才会失礼。” 南洋来的? 有要事? 消息挺灵通的。 这么一来,朱明忠反倒是想要于一旁听听他说的要事。于是便对内侍使了个眼色,让他去通传秦王。 走出书房的青年愣愣的看着那满天的星斗,雪停了。 他就那么愣愣的看着夜空。 看着看着一丝莫名其妙的疑虑、惆怅都一起袭上了心头,他“唉”地一声,然后无叹的摇头长叹道。 “父皇,若是您在世的话,儿臣,儿臣,何,何至如此啊!” 朱慈焕在心中默默的长叹一声。 多年的颠沛流离、苟且偷生,使得朱慈炯甚至并不愿意做这个“秦王”。 奈何生于帝王家! 父皇当时又是什么样的心情,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若是有可能,他更愿意当“王士元”,虽说日子过的贫寒,可既然没有了满清,自然不需要再忧心性命了,但是现在,他的那位皇兄,大明的皇帝,却把他的这个念头彻底打消了。 令他重新认祖归宗,封他秦王。 陛下为何会如此大张旗鼓,仅仅只是兄弟之情? 帝王心术又何止这么简单,陛下之所以如此,恐怕还是为了告诉世人,先帝的子嗣不仅只有他一个人,还有其它人活着,如此一来,便能彻底打消他人的疑虑,让他们不再纠结于为何只有一个定王活了下来。 一个人活着那是巧了,可若是两个人呢? 恰在这时,猛然一阵凉风吹在身上,只使得朱慈炯猛然一下又清醒了过来。不能再胡思乱想了,再想下去,可就是大逆不道了。我若是敢有丝毫盲动,岂不是飞蛾投火,自取灭亡。 经历了太多磨难的朱慈炯十分清楚,作为大明的秦王,他应该干什么。也不应该干什么,想什么。 唉! 他顺手抓住一把雪,然后将雪球扔进了雪地里,又颓然的站在那里。恰在这时,急匆匆走来的内侍告诉他皇上来府上了,这更是让原本心神纷乱的他心头一慌,连忙问道。 “皇上可说有什么事情?” 没从内侍那里问出所以然的他,连忙整整衣冠走了出去,在内侍提醒下,他才又换上了便装。 “在下河口吕安,未请教公子尊姓大名。” 在等着秦王的时候,吕安打探着身边这人的身份,瞧这人的身份,倒也不是寻常人,而且还能随意进出王府,这样的人若是能结交一二,必定是件好事。 “姓黄!” 河口? 湄公河那边的,从真腊索要了湄公河下游以及三角州的土地后,在地名上朱明忠并没有命名为“西贡”,而是起了一个非常简单的名字——河口。虽说殖民地已经设立几年了,但还是第一次见到“河口人”。 “那公子与秦王是?” “旧时的布衣之交。” 布衣之交,难怪可以随意进出王府。没准,与秦王还是多年的好友。结交他总比结交秦王更容易些,就在吕安刚欲与面前这人套些近乎的时候,那边朱慈焕已经走了过来,见陛下与访客聊的正欢,知道陛下是微服来访的他连忙笑道。 “黄兄,小弟不知黄兄来访,有失远迎,还请黄兄勿怪。” “那里那里,王弟客气。” 瞧见两人这般的亲近,尤其是那一句王弟,更是坐实了之前的“布衣之前”,众所周知,秦王流落民间是时化名“王士元”,说来也有意思,陛下化名“朱明忠”,这意思再明显不过,就是事明于忠,不敢忘明的意思,至于秦王却化名“原是王”,一副要把过去种种抛去的模样。或许,也正因如此,最终陛下起于草莽,重新夺回了大明的天下,至于秦王,或不是机缘巧合,为陛下发现行踪,恐怕到死也就是个私熟先生。 不过,这些于吕安的心底只是一闪而过,无论是黄兄,还是王弟,在吕安看来,都意味着机会。以至于瞧着那位黄公子的眼光也越发的灼热起来,对于远在河口与大明这边早就没有太多联系的他来说,自然希望能够结交几个权贵,藩王是要分封夷地的,自然不在他人结交范围内,他需要的是和藩王做买卖。 除了藩王之外,大明还有什么权贵呢? 勋臣、官员,也就是他们可以称得上权贵了! 虽说还不知道眼前这位黄公子的身份,可从他身边的护卫来看,这人的身份必定不低,否则不会有十几个护卫,而且还能和秦王布衣相称。 与陛下稍作客气之后,朱慈焕才看着吕安问道。 “这位是?” “小民吕安,参见大王!” 双手抱拳深揖过腰,功名早就被革除的吕安,自然是毕恭毕敬的。 朱慈焕看了一眼陛下,知道这并不是他带来的人后,便笑道。 “免礼,” “谢大王。” 三人落坐之后,看到朱慈焕似乎有些拘束,朱明忠便说道。 “王弟,这位吕公子远来是客,不妨先从他那开始吧,回头你我私下再聊。” 其实朱明忠倒是挺好奇的,好奇这个从河口来的吕安,为什么来见秦王,当然,他并不担心他们之间有什么勾结,对于已经将藩王“流万里之外”的他来说,连让藩王领兵都不担心,更何况其它? “吕安,你找本王不知所为何事?” 见陛下一副兴趣十足的模样,朱慈焕又岂有不配合的道理,在这一瞬间,他甚至回忆起了,少时于宫的时候,他们兄弟几人一起戏耍老师的情景。 “这……” 见那位黄公子主动给自己搭了话,吕安稍显得有些犹豫,一时间,甚至不知道如何应对了,片刻后才说道。 “大王,在下来自南洋河口,于南洋行商多年,今日前来拜访大王,是想送大王一个千秋基业!” 正文 第67章 千秋基业(第一更,求支持) (祝大家光棍节快乐!今天三更,求支持!) 送大王一个千秋基业! 这样的话,可是大逆不道之言。 仅凭这句话,搁过去甚至就可以治罪了。 如果不是因为陛下在这里的话,恐怕朱慈焕已经大声训斥了,为人谨慎的他自然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就在他欲命人将此人轰出去的时候,只听到陛下于一旁说道。 “读《左传》、《战国策》等书可见纵横家如何危言耸听,如何动以利害、如何巧辞服人的说服术。今天能再见先秦纵横家的风采,倒也是黄某之幸!” 朱明忠的面上带着笑,语中带着些嘲弄的意思。之所以如此,就是想要提醒朱慈焕,这人是在“巧辞服人”,先听他说。 “黄公子,在下所言非是危言耸听,亦非是动以利害、更非是巧辞服人!而是就事论事!” 吕安直截了当的反驳道,随后转向大王。 “大王,小民于南洋行商数载,深知南洋之事,南洋蛮夷之地,各有不同,此番回国后,听闻大王被分封于三宝垄,不知大王就国之后,意欲如何治国?如何拓业?如何抚夷?” 吕安的反问,让朱慈焕不由一愣,他可还真没有考虑过这个事情,其实,在他的内心深处,是抵触就国的,他更愿意留在南京。 “自然是以大明祖制为度。” 朱慈焕的回答,让朱明忠在心里叹了口气,那地方又不是大明,还以祖制为度,你当真是想要拖累朕吗? “大王是大明宗室,自当以大明祖制为度,可是大王可知道,朝廷索取的三宝垄,不过是附近百里之地,百里之外,就是土人的马打蓝国,其国主苏丹有兵上万,奴隶数万,而且岛上蛮夷甚多,若是尽是祖制为度,不知大王如何以《明律》镇蛮抚夷?况且……” 看着朱慈焕,吕安危言耸听的说道。 “虽说陛下已经准许大王领兵,准大王复建三卫,这三卫之兵,确实有陛下给予补足,可是大王三卫不下万人,每月饷粮岂止数万,就国前有朝廷补充,但就国之后,大王又那来的银饷补充?” 朝左右看去,吕安摇头说道。 “这王府是陛下的,若是没有陛下发放的俸禄,大王恐怕连生计都成问题,又那里来的余钱发放饷俸,若是官兵无俸无饷,大王如何能就国镇蛮?” 接连的反问,让本就对于就国后要面对什么,没有多少准备的朱慈焕,变得更加惶恐不安起来。他甚至想到了父皇,不也是因为发不出俸饷,最后才落得那步田地吗? 相比于朱慈焕的慌乱,朱明忠反倒是煞有兴趣的看了一眼吕安,然后懒洋洋的说道。 “想来吕公子久在南洋,不知道,今时我大明银行业发达,自然有银行愿意贷款给各王,供他们发放俸饷,讨伐蛮夷的。” 像是给朱慈焕打吃,朱明忠冲他微微一笑。 “江淮银行肯定会愿意给你贷款的!” 朱明忠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皇家是江淮银行最大的股东,这么说的目的是为了让朱慈焕不至于慌乱。被他这么一提醒,朱慈焕才反应过来,对,陛下肯定会照顾他的,他是陛下的兄弟。 恰在这个时候,吕安于一旁笑道。 “银行的钱总归是要还的,而且利息甚至多,借款百万两一年的利息近十万,大王可知道,以三宝垄一地每年所得也不过区区数十万,不过只是勉强够付利息,到最后,大王是秦国大王不假,可银行却是秦国的债主,稍之不慎,那银行却能把秦国敲骨吸髓,榨个干净,到时候,大王以为如何?” 盯着吕安,尽管明知道他是在危言耸听,但是朱明忠仍然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有那么几分道理,毕竟在20世纪,西方发达国家就是通过银行贷款去掠夺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对那些国家自然也是“敲骨吸髓”。而那些背负着沉重债务的国家,往往只是任由外国银行家敲诈。 被吕安的危言耸听吓了一跳的朱慈焕有些紧张的看着陛下,他看到陛下问道/ “哦,既然如此,那么想必吕公子必定胸有成竹,腹有良策吧,不妨说出来听听。” 笑看着这个三十几岁的吕安,朱明忠倒是想知道,这个“南洋人”有什么良策。 “黄公子可知道西班牙?” 发现在很多时候,秦王总会把目光投向这位黄公子,像是在征求他的意思,只以为他对秦王极有影响力的吕安,便把游说对象转移到了黄公子的身上。 “西班牙,你说的是盘据在吕宋马尼拉的西班牙人。” “正是他们,那么公子是否知道,除了吕宋之外,西班牙于美洲尚有数倍于大明的殖民地!” 曾几何时,第一次知道西班牙居然有倍于大明的殖民地,吕安更是被吓了一跳,以至于接下来的几天中,都沉浸于这个消息中,不过让他意外的是,这位黄公子却完全不受影响。 “嗯,你说。” 朱明忠只是微微点头。 “看来公子对西班牙亦有所了解,那么公子可知道,西人是如何以区区千余人,以少统多,占据不下于我大明一行省之地?” 吕安深吸一口气,见秦王与那位黄公子都没有说话,才颇为得意的继续说道。 “西班牙人前往美洲,与我大明相似,都是率领有军队进入,也正因如此西班牙人的殖民也是军事化的。每到一处并击败原住民之后,他们就要建设据点,然后以据点为城。一旦据点或城镇建成,西班牙国王就会把周围的土地划给这支军队的将军以示奖励。这些土地的边缘部分则会被将军进一步划分给自己的士兵,其中骑兵能比步兵得到更多的土地。这是早期西班牙人的划地方式,在美洲如此,在马尼拉同样也是如此。” 略点下头,朱明忠并没有说话,对于西班牙人的这种殖民方式,他自然有一定的了解。到了后来,随着西班牙所占领的土地越来越多,他们根本来不及也没必要修建更多的城镇了。那些远离城镇的土地,就由殖民地的官兵们前去瓜分。于是便形成了一种更直接的划地方式:我看得到的地方都是我的,我看不到的地方,只要有用,那也是我的。这条河两岸是我的,那条路两侧也是我的。 由此,西班牙地主们的土地就有了一个特点:面积大。其中,最大的私人领地面积可达数百英亩。这些面积最大的私人领地,有一部分被用作农业,成为了超大型的农场。其它的则成了矿场或工厂,以开发新西班牙地区所出产的各种金属矿产。 见朱慈焕要开口,朱明忠便摇了摇头,然后说道。 “所以呢?” “所以,小民以为,大王完全可以借鉴西班牙人的方法,将土地分配于官员、将领,就如同陛下的分封宗室一般。” 然后吕安又把话锋一转,目光转向秦王。 “陛下分封宗室为诸侯,而必须服从朝廷的命令,诸侯有为我大明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觐的义务,治理诸侯国,保卫国家。既然如此,那为何大王不能效仿周法,在自己的封疆内,又对士大夫以及兵士实行再次分封,将土地和土民分赐给他们。士大夫和士的土地、百姓皆取自于大王,自然要向大王承担服役、纳税、作战等义务。如此一来,大王非但不需要负担朝中官员和兵士的俸禄、军饷,而且他们也会主动为大王镇守土地,教化土民,毕竟,土地是他们的土地,而土民亦是他们的子民。” 吕安压根就没有提到吕家的生意,完全是一副为秦王出谋划策的模样,似乎大有一副毛遂自荐的样子,可他的话中却藏着他的目的——分赐土地和土民,赐的是什么土民?土民为什么要为士大兵和士兵种田? “这……” 朱慈焕朝着陛下看了一眼。 “这个办法,似乎于我朝赐赏士兵军业田相像。” 他的话声一落,朱明忠例摇头说道。 “完全不同,我朝赏的是田,而吕公子所说的是田与民,这无主之田可赏,可这民,又如何赏赐?” 在朱明忠的心里,实际上已经知道了答案,他几乎可以断定吕安为什么会来找秦王,完全是因为南洋的农庄之中,可没有什么农夫,都是奴隶!当然,这也是当地的特点,那里很多地方实际上仍然处到半原始半封建社会,这也使得那里的自由民少,奴隶多。 “黄公子,可知道在南洋各国皆行奴隶,荷兰人于巴达维亚种植园中,奴隶不下数万人,甚至还利用当地的“盗人制”,大量贩卖奴隶,而在三宝垄,奴隶也不下数万,南洋各素丹国更是掠奴贩奴,并皆以此为业,在马打蓝,更是将所有异教百姓,全部掠为奴隶,以供其役使。” 解释着南洋与国内的不同时,吕安又特意强调道。 “况且,将土民分属于士大夫和士兵,如此,更有利于大王施以教化,不出数载,他们必定会改从汉礼、言汉语,数代之后,自然可以化夷为夏。黄公子以为可是如此?” 正文 第68章 竞争(第二更,求支持) 这天晚上,吕安说了很多,但是朱明忠仍然一条条的反驳着他,而在反驳之中,朱明忠偶尔也会点着头,直到夜深之后,已经完全了解了吕安的想法之后,朱明忠才示意朱慈焕送客。 “好,吕公子的建议,确实不失有可取之后,本王自会考虑一二,即便是他日不能尽数采用,也可为我秦国拾遗补阙,若是如此,到时候,必定需要向吕公子征询,到时候,还请吕公子切勿推辞。” “谢大王!” 从大王的话语中,吕安知道自己需要告辞了,便是起身向朱慈焕再行行揖。 “小民这就告辞了。” 然后又向朱明忠行揖道, “黄公子,你我改日再见。” “我送吕公子两步。” 朱明忠也起身。 “不敢。黄公子如此,实在是让小弟不安。” 吕安忙又一次长揖。 “无妨。” 朱明忠笑着说道。 “坐了这么长时间,我也要走动一下,活动一下身子骨。” “如此便多谢黄公子了。” 吕安又一次揖礼道。 “边走边说!” 像入府时跟在他身后一样,吕安仍然跟在他的身后。 “不知黄公子送在何处?” “暂时就住在王府内。” 说话间,二人来到王府前院,吕安再次请朱明忠留步。朱明忠这才点头说道。 “好吧,地我就不送了,你就静候佳音吧!” 这一声静候佳音让吕安的心情猛然一动,他甚至急忙转让身长揖道。 “黄公子,若是此事能成,在下必定有重谢!” 重谢…… 朕需要的那里是什么重谢啊! 看着吕安离去的背影,朱明忠于心底默默自语道,先前吕安的那番话,确实在他的心里掀起了一阵波浪,也正因如此,他才会亲自送这个人出府。因为的他的那番话,给他带来的启示。 从古至今,这各国自然有各国的法度和选择,有的国兴盛了,有的国衰败了,有的国为人吞并,有的强大了。冥冥之中,似乎有神明相助,其实全都是他们自己选择的事情。 对于将来各国会选择什么,朱明忠原本并不介意,子孙自有子孙福,自己的儿子,他都问不了那么多,更何况是那些宗室,之所以将他们分封出去。与其说是为了“镇蛮抚夷”,不如说是借着分封,让他们去传播华夏文明,让华夏文明在各地开枝散叶,这才是朱明忠的本意。 至于所谓的“球长”,朱明忠连想都没想过,一来是当不了“球长”,至于这二嘛,就是相比于实现的希望为零的“球长”,他更愿意建立一个全新的东方式的世界体系,这个体系不仅仅只是旧时的朝贡体系,而是建立在分封制上的朝贡,而大明的册封,是那些诸侯的合法性来源,为了换取这种合法性,他们则用朝贡的方式去表明对大服的臣服。 当然,在另一方面,这种册封的必然结果就是,国人会随着宗室的分封于世界各地,作为士卿、兵士以及平民前往各个分封地区,在那里建立起华夏文明的分枝,那些文明会自我发展,然后慢慢的具有部分自我特色,但是文明的核心,依然是华夏文明。 相比于秦国大一统一之后,那个故步自封的华夏文明。在这种几十个、上百个诸夏文明的竞争之中,华夏文明才会永无止境的发展下去。 西方文明为什么会在文艺复兴之后,在短短的几百年间,后来成为世界文明的主流,甚至重新标注了“文明”的含义,让世人遵从于他们的法则,遵守着他们制定的游戏规则。有人说是因为科技发展,而这种科技上的发达恰恰来源于竞争,来源于欧洲各国争霸所带来的文明进步的必然,但是本质上的欧洲文明,又发源于那里呢? 古希腊文明以及古罗马文明。这是欧洲文明的核心,只不过,最终他们在英国、法国、德国、荷兰、俄罗斯等等数十个欧洲国家之中,发展出了截然不同的文明,正是这些文明的互相撞击、角逐、影响,最终创造出了所谓的“现代文明”。 而朱明忠之所以选择分封,并不是为了“领土扩张”。因为那种蛮力的领土扩张,势必会带来很多问题,以大汉之强收不了西域,以大唐之盛吞不了高句丽,以大明之威亦难压安南。历史已经证明了,鞭长莫及的异域征服往往是很难持久的,几个贪官,就会让吞并毁于一旦。在朝廷发现的时候,恐怕就是为时已晚了。 既然如此,那就退居其次——封邦建国! 封邦建国,或许是会带来分裂——殖民地与本土的分裂,本土无法像控制殖民地一样,任命总督、官员,但是除此之外,又有什么区别呢?那些诸侯国为了自己的发展和生存,会千方百计的吸引移民,会发展经济与本土贸易。 即便是相隔重洋的,竞争也会在各个诸侯国之间上演着,在未来的一百年、两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尊皇室,攘夷狄,禁篡弑,抑兼并”都会是各国的基本信条。他们会齐心协力的“攘夷狄”,当然,这个“攘”是扩张、是吞并。 强者日强,弱者日弱。 华夏文明也会因此进入新的“竞争时期”,文明的碰撞与竞争,会促进文明的发展,而相对应的,也会有诸侯会竭尽所能的招揽人材,他们会像春秋战国时的君王一样,选择对国家最为有利的学说,他们会推行变法、改革,这甚至会让大明感受到压力,来自诸侯的压力。 那将是一个此邦不留可往彼邦的时代。 当今之世,非徒君择臣,臣亦择君! 三国时郭嘉所言,让朱明忠的唇角微微一扬,从此之后“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时代将会结束,一个全新的时代将会开启。那个时代是自由的,当然,也是让人期待的。 只有在这种竞争的环境下,才会重现“百家争鸣”。而对于华夏文明而言,这种内部的竞争,势必将会带来一个更为璀璨的华夏文明。是由诸夏共同创造的文明。 甚至在这个过程之中,士的精神也会被重铸,在科举制中被扭曲的士的精神,也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他们不会再那里疾呼“不拘一格降人才”,而会为实现自我价值,奔走与各国。 当然,那时不再有什么“华夷之别”。因为诸侯既是诸夏,诸夏既是华夏。他们会不会再一次重现古籍中春秋战国时士的风采呢? 对此,未尝可知,甚至他都不知道,诸夏在未来会创造出什么样的华夏文明。 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至少,从此之后,朱明忠再不必担心人亡政息了,他不需要担心有朝一日,他的继承人或者朝中的士大夫,会改变开海通商的决策,因为诸侯国与大明的联系是紧密的,不仅仅是贸易上的联系,还将是血脉上的联系。这种血脉上的联系,不仅是皇室与宗室,同样也是士民之间的血脉联系。 这种联系是不可能切断,也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止的! 不过,在此之前,必须要成功! 分封的诸位国必须要成功的立足于南洋!否则,又怎么可能会有诸夏呢? 对于立足,朱明忠并不担心,无论是王国、郡国或者镇国都备有兵马,完全可以击败所面对的土邦土酋。 唯一需要考虑的是,他们是否能够“化夷为夏”,如果不能归以华夏,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殖民,而不是西周时抚以蛮夷,以归华夏了。如果那样的话,无疑是失败的,毕竟,美国或者加拿大可以视为另一种不列颠文明的延伸,可印度以及很多英国的殖民地从来都不是! 一夜未曾安睡的朱明忠,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天亮的,当他听到有侍卫禀报秦王前来请安的时候,他才抬头看了一眼窗外。 天亮了。 而他面前的是什么? 是厚厚一叠,足有数十页之多的纸,纸上密麻麻的写着他昨天用了一夜,做出的那个粗略的构想。而这个构思确实是受到了吕安的启示。 “臣参见陛下。” 毕恭毕敬的行礼后,待陛下说“免礼”之后,朱慈焕这才注意到,陛下似乎一夜未睡。 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腰身,朱明忠朝着窗外看了一眼,然后问道。 “皇弟,昨晚睡的可好?” “回陛下,臣昨夜尚能安睡。” 朱慈焕自然不敢有丝毫的隐瞒,他昨天晚上确实睡着了,但不能与过去相比,毕竟他也想了大半夜,想着陛下为什么来了南京,到了他的王府中。 “安睡是福,安睡是福啊!” 这么感叹着,随后朱明忠神情凝重的看着窗外,放松着眼睛的同时,沉声说道。 “可,朕却是一夜未睡,因为睡不着啊!” 陛下的话,让站于陛下身后的朱慈焕连忙请罪道。 “臣有罪!” 皇上睡不好,自己却睡好了,这不是大罪吗?当然在请罪的时候,朱慈焕并没有忘记请罪。 “请陛下恕罪!” 正文 第69章 永远熄灭(第三更,求支持) 请陛下恕罪! 看着深揖过腰,在那里请罪的朱慈焕,尽管明知道他的请罪,不过只是一种为臣子的自保之道,但还是让朱明忠长叹口气。 作为皇帝弟弟的朱慈焕于皇权的面前都是如此的小心翼翼,更何况是其它人? 始皇帝一统天下之后的中国历史是一个什么历史? 就是皇权不断膨胀,就是皇权对士人风骨的不断打压,而曾几何时春秋战国是于那不卑不亢士人风度,为何甘愿为皇权打压,最终彻底为其所驱使? 是因为他们没有选择! 除了皇权之外,他们没有其它任何选择! 当今之世,非徒君择臣,臣亦择君! 在那个时代,士人有选择,相比之下,为了得到天下贤才,国君无不是礼贤下士。正因这种选择,才有了士人的风骨。 士人如此,贵族未尝不是如此,在士人被驯化同时,贵族同样也被驯服了。最后,士人消失了,贵族也消失了,只剩下了在皇权面前卑躬曲屈的士大夫,只剩下了为了获得权力不惜放弃一切的政客。 于心底长叹口气,看着朱慈焕,心情极为复杂的朱明忠说道。 “你我兄弟,自不必如此,朕之所以睡不好,是因为,要封你们去夷地,镇蛮抚夷,若是你们不能立国于那里,不能于异地开以宗庙、建以社稷,反倒身于夷手,为夷所欺,将来朕有可面目去见祖宗?” 看着朱慈焕,这个他名义上的弟弟,朱明忠的语气显得极为凝重,他所担心的并不是什么不能见祖宗。 现在,即便是去见朱元璋,他也可以光明正大的、毫无愧意的去见他,因为他驱逐的清虏,恢复了汉人的江山,甚至他们还要感激他,因为他继承了大明的宗庙,而不是改朝换代。 “臣无能,让陛下如此费心,实在是万死!” 又一次长鞠,又一次展现了驯服,又一次心底的长叹,又一次让朱明忠坚持了最初的想法——分封诸夏。只有如此,才能让那被驯服的人重新找回自由,让膨胀的皇权知道,自己从来不是唯一,让怀才不遇从此成为过去。 深吸一口气,不愿意在这个问题个纠缠下去朱明忠说道。 “直到昨天,朕才知道,有时候,朕太过一厢情愿,也许是因为了我们文明太久了,都忘记野蛮的模样了!” 是的! 文明的太久了,都忘记野蛮的模样了! 也许是因为国人文明的太久,或者说,进入文明的太早,已经至于都忘记了野蛮。忘记了这个世界奉行的是丛林法则,即便是你去制定规则,也必须要用丛林法则的方式去征服、去奴役之后,才能制定规则,而且这个规则不是对所有人都有效的。 “西周时期行国野制,当时的诸夏大多是首都以及几个稍大的城池控制一片区域,国民也限于城市附近的国人。后来经过几百年的教化同化之后,随着争霸战争的延续,国民资格被不断扩大,散处在偏远地区的人也渐渐被纳入国民范畴,国人就是居于国中之民,他们与统治贵族是同族,有较为疏远的血缘关系。周代之宗法制推行,由于按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一顺序分封,最后总有人沦为平民。这样的平民就是称之国人。国人既与统治者同族,自然享有较多的政治权力。他们就是国野制里的“国”。” 面对着朱慈焕,一夜未睡的朱明一边踱着步子,一边说道。 “而野人,即居于野之人,亦可称为庶人。与诸夏并没有直接血缘关系,他们的来源是被征服的民人。对一般被征服的部族和小国,则称之为“庶邦”庶人与“国人”之不同,在于前者是外族,后者是本族。他们的地位差别,表现非常明显的。国人与野人的地位自然也大不相同,前者是统治者,后者是被统治者。” 正因为文明太久了,即便是意识到这个问题,朱明忠仍然用美好的词汇去描述“国野制”,仍然试图以文明世界的方式去定意这种制度,最后见朱慈焕似乎还没有明白,他便直白的说道。 “失利一方的俘虏就会成为胜利方的奴隶或说奴婢,而这些奴婢被带到胜利方的统治范围内进行无偿劳作,即被称为“野人”,而胜利方的公民就是“国人”。野人和国人的区别。明白了吗?” 明白了吗? 面对陛下的问题,朱慈焕睁大眼睛,有些茫然的点着头。 “臣、臣明白了。” 明白了吗? 朱慈焕不明白,看着他的那副模样,朱明忠在心里长叹口气,然后对他说道。 “朕分封诸宗为诸侯,行的是周制,而你们到了封地,就要行周法,至于周法如何……” 思索片刻,朱明忠的手指轻点着那几十页书稿,这些书稿,正是他凭着回忆,回忆着史书中的国野制,以其为核心制定的“周法”,当然,所谓的周法,就是国野之别。 当然,这种国野之别,并没有彻底阻断“庶人”成为国人的渠道,他们同样拥有晋升渠道,晋升为国人的渠道。教育、军功等等,都可以让他们成为国人,这也是“抚以蛮夷,以属华夏”的本质,绝不同于西方的殖民。 天下大同……它的背后也是征服啊! “你们可以去慢慢摸索,史书上有类似的记载,但只能给予些许皮毛,最后还要你们在实践中掌握,至于将来到了夷地,如何统治……” 沉思片刻,朱明忠想到吕安,便说道。 “可以吕安为臣,他有所图不假,可他了解南洋,知道何为国,何为野!” 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了,即便是从国内招募的所谓的“贤达”,也不一定知道如何处置那些问题,毕竟,国人已经几千年没有面对这样的问题了。 文明的太久,已经忘记了野蛮! 也正因如此,才会有历史上的数次野蛮对文明的奴役、摧残。可即便是如此,文明依然会忘记野蛮。相比之下,欧洲人却没有忘记野蛮是什么,也正因如此,他们轻易的殖民了半个世界。 也许,这就是命运,当欧洲从黑暗的中世纪的蒙昧中走出来之后,他们的文明仍然带有野蛮的气息,看似文明的他们,仍然用着野蛮的方法去处理着一切,他们的文明仅局限于自身。就像春秋时的文明仅局限于诸夏,对于诸夏之外,自然行以野蛮。 是了! 这就是文明与野蛮! 先秦诸夏时的文明与野蛮,在某种程度上,与欧洲后来标榜的文明世界以及野蛮人,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只不过诸夏的区别是为了令他们归属华夏,至于欧洲人他们更为野蛮——是为了奴役、为了役使。这才是两者本质上的区别! 而这也是为什么,当欧洲人进入文明之后,殖民地纷纷独立,而诸夏却成为华夏的原因。 最后拍了下朱慈焕的肩膀,朱明忠语重心长的说道。 “你我兄弟,朕只希望他日你能于南洋开以国邦,建千秋基业,如此,方可告慰父皇!” 语重心长的话语从朱明忠的话中道出之后,那言语中尽是对朱慈焕的期待,而感觉到陛下语中的关切与期待,让朱慈焕激动的说道。 “请,请皇兄放心,臣弟必定不会有辱父皇英名,不会让父皇让皇兄失望的!” “朕知道,朕知道!” 点着头,朱明忠拍着朱慈焕的肩膀说道。 “朕到时候,必定会派一员大将助你拓业,助你在南洋站住脚的,朕能做的只有这么多,剩下的路,怎么走,最终还是要靠你,靠你的子孙后代,明白吗?” 又一次朱慈焕在那里感激涕零的感谢着陛下的恩泽,只不过相比于之前,还为他的驯服感觉到有几分不快,现在,面对他的感激时,朱明忠却已经对未来充满了期待,不仅仅是期待着他们在那里开邦立国,同样也是对华夏文明的期待。 甚至于这个时候,朱明忠已经意识到也许很快将迎来人生中重要的时刻,甚至这一刻超过了登极成为皇帝的一刻。因为那个人的,顶多是大明的。 多年来一直以振兴华夏为己任的朱明忠,终于找到了自己所期待的那一瞬间——华夏文明将因此进行一个前所未有良性循环的时刻。 这种良性循环不仅仅只是文明内部的竞争,在文明于内部竞争的同时,在未来的一两百年间,亿兆明人……不,华夏人将会在前往诸夏,在诸夏开创新的纪元,这是属于华夏的新纪元。 对于欧洲人来说,这个大航海时代是什么? 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对于他们来说,从大明走向大海的那一瞬间,属于欧洲人的大航海时代就已经结束了! 于华夏而言这个大航海时代将会是华夏历史上最波澜壮阔的时刻!就像是周天子分封诸侯,最终奠定了九州、奠定了今天的华夏,而这一次分封,也必定要重新定义诸夏,奠定未来的华夏。 在这一瞬间,朱明忠想到的却是世界另一端,想到了那一句话。 “全欧洲的灯火都在熄灭。我们这一辈子是看不到它再亮起来了。” 在脑海中浮现这句话的时候,朱明忠心底自语道。 “永远不会再看到它能亮起来……” 正文 第70章 猪圈般的欧洲(第一更,求支持) 位于位于西班牙瓜达尔基维尔河下游谷地的塞维利亚,是一座因为港口而兴盛的城市,同样也是西方世界最为知名的大城市之一,是欧洲通往美洲的门户。这座城市的富饶,依靠的是海上贸易和金银财富,同时也归功于共同生活与此的海内外人口——基督徒、皈依基督教的犹太人、受过洗礼的摩尔人、奴隶、获得自由的奴隶、流浪汉、盗贼、妓女、贵族、平民,他们在这里共同生法着。也使得这里可以称得上是17世纪,最为国际化的欧洲城市。 这一天,由两艘军舰护卫下的两艘商船出现在塞维利亚的外海时,仍然在这座城市之中引起了轰动——中国人来了! 三个月前,从巴达维亚撤回欧洲的荷兰人带来了一个震惊欧洲的消息——明国,也就是传说中的中国,占领了巴达维亚,并且他们很快就会向荷兰派出使节讨论两国之间的冲突。 当然,这种冲突尽管是因为荷兰人偷袭明国的商船引发,一开始,这个消息被英荷战争的消息掩盖着,但是很快,加勒(锡兰)以及好望角相继被占领的消息,提醒着欧洲人,明国人已经到来了。 正当欧洲人开始在茶余饭后讨论着荷兰人的“狂妄”,去得罪一个比奥斯曼更为强大的东方帝国时,出现在塞维利亚的外海的中国军舰以及商船,在这座城市引起了轰动。 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西班牙并不是大明的敌人,至少现在并不是,当然这种不是,是因为大明需要西班牙输入的白银。当然在未来同样也需要其占领下的吕宋,但是现在,双方仍然是……朋友。 第一次驶入欧洲的船队,并没有莽撞的闯进港口,而是在塞维利亚的外海降帆,而在降帆的同时,赵风扬便遣派副官李一林登岸去见拜见塞维利亚市长,通知他关于舰队到访的事情,这是一种正常的访问礼节,旨在告诉对方,他们并不是怀有敌意。在李一林回来时“梁国”号二等战舰向岸上发了13响的礼炮,对方也立即答礼。 李一林一同回到船上的不只是他自己,还有一名塞维利亚的港口官员也来了,他偕同几名最显要的贵族,登舰向李龙这位大明帝国的特使致敬,并邀请特使登陆。所有的一切都是遵循着西方的礼节。 作为特使特的李龙穿着一身品红官袍,他接受了邀请,与此同时,他又命令全舰人员整饰服装,穿上了白色的水兵制服,准备帆衍整队。所谓的“帆衍整队”,是一种海军特殊的礼节,只有在隆重的节日或对待极显要的人物时才举行的仪式。非但很特别的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极具欣赏性,当然也是对舰上人员的考验。 在这个舰上人员都穿上他们最好的水兵制服,水兵们笔直地立正在帆杆的两端,所有人都尽可能地靠拢,手紧握着手,两臂张开,横系着绳索,防止他们跌落下去。在这种奇特的样子下,所有帆衍都挤满了人,一直到大桅楼。海员们用这个 姿势站着直到特使在岛上登陆为止。 在这个场合下,炮手们则全副武装列队在后甲板的左舷,水兵在右舷,甲板两边都排着队伍直到登陆梯口。当李龙从船舱经过时,全队向他行礼,并且奏军乐,到他离船才停止。 身为正使和副使的李龙与熊赐履两人同坐一只驳船,其他随员另外坐一只。于是“郑国”号上发了15响礼炮,岸上的炮台鸣炮同数相答。此时一切互相致敬的礼节都做到了。 塞维利亚的市长偕同当地的显要人士已在港口上准备欢迎物使驾临此地。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显得极为兴奋,因为这是他们第一次见到中国人,第一次有中国人造访这座城市。 “快看,他们来了!” 个头并不算高的马尔科斯甚至不由自主的掂起了脚尖,他看着那越来越近的驳船即将靠近码头的时候,立即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 “怀斯,真的是中国人!” “似乎和印第安人的模样还是有些区别的。” “他们的皮肤好像更白一些。” “他们的衣服似乎有点像是摩尔人。” “比摩尔人的衣服要漂亮很多!” “我的天啊,那位特使可真年轻!” 在人们好奇的注视中,李龙与熊赐履终于登上了塞维利亚的土地,在这一瞬间,他们的心情是激动的,在经历了半年多的航行之后,他们终于抵达了欧洲。 “欢迎您的到来,特使阁下!” 马尔科斯向前一步,在他欢迎的同时,一旁的乐队已经开始演奏着乐曲,表示对特使一行到来的欢迎。 “谢谢你的款待,市长阁下。” 尽管穿着大明的品红官袍,但李龙却遵守着欧洲人的礼节,入乡随俗嘛。 而此时,整个塞维利亚这座见惯了世面的城市,都随着大明使团的到来,而沸腾了起来。人们争相恐后地挤在从码头前往市政厅的路上,想要一睹这个来自己遥远东方的中国使团的风采。 在市长的邀请下,与市长一同坐上马车的李龙充分感受到了他们的热情,热情的市民更是将道路围了各水泄不通。甚至还有许多少女不时的将鲜花扔到马车上,而此起彼伏的赞美声,更是此起彼伏。眼见这些西洋人如此隆重地迎接自己,使团的文武官员们无不是得意起来,更是用喜始不形于色来展现他们的天朝威严。 对于中国人,欧洲人是好奇的,即便是在塞维利亚这个充斥着来自全世界的各色人种的城市之中的人们,同样也是好奇的。对于明国,他们并不了解,而对于中国,几乎每一个人,都能说出想象中的中国的模样。 而过去,对于中国他们是想象的,但是现在,他们看到了一群截然不同的中国人,头上戴着精致的乌纱帽,穿着类似摩尔人的长袍。但即便是普通人,也能一眼看出来那长袍是用最上好的丝绸缝制的,胸前的绣着的动物也是极其精美的。 也就是在这一天,在蒙古人、在鞑靼人之后,塞维利亚的人们知道了在东方,除了野蛮的鞑靼人,还有一个文明的族群——汉人。他们所向往的东方文明,正是汉人创造的。 至于野蛮的鞑靼人,他们只会破坏! 塞维利亚人的热情不仅仅是对特使,在特使与市长在港口见面之后,塞维利亚的军事指挥官同意特使的船队进港,准许船上的水兵分批上岸休整,而这也使得城市中的人们,能够直接的接触到明国人,尽管只是军人,同样也让船上的水兵能够接触到欧洲。 “你们要注意,我们是作为客人来到这里,要避免冲突,但也绝不能任人欺负……” 在上岸之前,尽管水手长在那里大声交待着注意事项,但是经历了几个月的航行之后,对陆地早就充满渴望的水兵们,无不是满面期待的望着这座城市,他们更是不时的摸着军装下,裤腰间系扣着的钱袋——他们的钱袋中装着这个时代最流通的硬通货西班牙双柱银元。 美酒、美女,我们来了! 漫长的航行,使得每一个水兵都渴望着片刻的放纵,无论是任何时代的水手都是如此,这也是疾病被传播至世界的主要原因。 “你们要注意,一定要注意,必须要注意检查妓女的身体,么的,如果你们染上了花柳病,到时候,吃亏的可是你们自己,不要下面一硬,啥都忘净,明白吗?” 又一次,水手长在那里训斥着,可是他的训斥又有什么用呢? 看着那些水兵们朝着港口看去时,那一个个如狼似虎的模样,他知道,如果再说下去,指不定这些已经憋了几个月的水兵,就会把他扔进海里。 “好了,弟兄们……祝你们玩得开心!” 几乎是在水手长放行的瞬间,站在舷边的赵老六甚至都没有从舷梯上走下去,而是直接从船舷边跳了出去,顺着舷边的攀网直接下到驳船上。然后又踩着驳船往码头的走去,而这时他的弟兄们,甚至还在那里争先恐后的在那里挤攘着。 “老六,老六,等等我……” 随着老六后面跳下来的王二鹏,跟在他身后攘道。恰在这时,他看到几个恨不得露出那如西瓜般大小的胸脯的红毛夷向他招着手,就在他的魂被那白晃晃的胸脯吸引的时候,赵老六一把拉住他说道。 “别急,码头上的货色,有病的多,往城里找找……” 作为老兵的赵老六,对于某些东西自然极为精通,他或许心急,但绝不会为此陪上身体。 “他们怎么看我们像是看猴子似的。” 感受着人们好奇的目光,被围观的王二鹏显得有些不太自然。 “一样,咱们过去看红毛夷的时候,也是这样,习惯了就……” 就在赵老六话未说完的时候,脚下的稀软让他立即骂道。 “踩到屎了……怎么这么臭……” 恰在这时,风向的改变,送来的却是让人作呕的臭味,朝着前方看去,这路上随处可以看到猪狗马牛的屎便,甚至还有几头猪在道路间的泥洼中觅食…… 正文 第72章 南蛮(第一更,求支持) 来自天朝! 如果来自天朝的是使节,那么所引起的必定是轰动,无论是在任何地方。 但如果来的是天朝的大军呢? 兴乾四年的年将过,不过只是将出正月,一只庞大的船队就悄无声息的从广州驶出途径海口,直指红河口。甚至都没有经过什么激烈的战斗,陆战队就夺取了河口越南人的要塞,然后舰队就逆流而上,直指升龙府,也就是几百年后河内,郑氏安南的京城。 当安南人面对这支来自天朝的大军时,瞬间就被明军气势所震慑了,三十余艘多桨炮船于红河中航行,而在红河两岸,近两万明军沿着河岸在舰队的护卫下,沿河推进。一时间,红河两岸的气氛好不紧张。然而明军却像是如入无人之境似的,完无视于越南人的“严防死守”,大摇大摆地进行着自己的武装游行此时,郑主郑柞正率领其大部分兵马进入高平,再加上少量的人马部署在南方,用于防备阮氏的进攻,现在升龙府完是无兵驻守,也正因如此,明军所过之处的安南地方官,无不是纷纷开城投降。 投降! 对于安南的官员来说,这并没有任何心理压力,毕竟,至少在名义上,他们是安南的官员,同样也是大明的臣子,安南毕竟是接受大明的册封,向天朝大军敞开城门,这又有何罪。 “现在郑柞在什么地方?” 坐于舰上的白文选,又一次出言询问道,在他的面前是高平来的莫敬宽,他是莫敬宇的弟弟,也是他们此次出兵安南的向导。 “大王,那逆臣郑柞目前正率郑根、郑栋、丁文左等部于边境,试图阻挡天朝大军,可却不知道,侯爷用兵如神,会从海路直取升龙,待到升龙府一降,那逆臣郑柞必定如丧家之犬一般!” 从去年郑柞率领号称十万的安南大军攻打高平,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夺下了高平。尽管已经献出国土,莫敬宇只能弃城遁往云南的镇安州避难,等待着大明主持公正。而在此期间,郑柞先后多次派出使节,都被赶了去。面对大明不断增派的兵力,郑柞只得从南方再次调兵北上,以防备明军的进攻。同时千方百计的想要与大明与得联系。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经过长时间的等待之后,在升龙府一带兵力空虚时,作为此次入越的总兵,白文选出兵了,这一路上自然是锐不可当。 当然,这并不是白文选的计划,而是五军都督府参谋部制定的作战方案,从意识到海洋的重要性之后,尤其是在经历过缅甸以及辽东之战,海上取胜的经验之后。对于大明来说,战争的模式已经发生了变化,战争是立体的。舰队在任意时间,把陆军送到任何一条海岸线上,或是沿海岸进攻,或是沿河进攻,而许多城市,往往都是沿河而建,这也为他们的进攻提供了便利。 “丧家之犬” 冷笑一声,白文选冷哼道。 “越是如此,他就越会往升龙赶,通过中军,把速度放慢些,让姓郑的有时候赶来!” 作为久经行伍的老将,白文选非常清楚,对于这样丧家之犬,他们最害怕的是什么,是失去自己的根基,而升龙府,就是郑家的根基。 “大王,为何不直取升龙府?大王,现在安南虽是郑主主政,可升龙府中却有黎主黎维祺,此人形同傀儡,天朝大军如果兵抵升龙,他必定会投降天朝,然后大王就可以命其下旨各地,命各地投降天朝,这样自然可以兵不血刃夺取安南。” 所谓的“黎主”其实就是后黎朝的“皇帝”,这关起门来称的“永寿皇帝”,虽说于大明来说,不过只是个笑话,甚至就是在安南,这个“皇帝”也被权臣郑家挟持近七十年,黎皇只负责临朝听政及接见使节,也就是“黎氏为皇,郑氏执政”,可即便是如此,对于在这里,这个皇帝也是一个颇有用处的象征。 象征! 仅仅只是象征! “你不懂,不丢根骨头给郑柞,他又怎么会拼命赶过来,要是没有了这根骨头,没准,他就会领兵藏于深山之中,形同贼寇,如此,将来岂不让我军疲于奔命,整日奔走于山林,以平定贼寇?” 骨头 提及骨头的时候,身为大明巩昌郡王的白文选所想到的并不是郑柞,而是自己,此战之后,他麾下的人马,就会被打散分予大明诸王补充其府卫,而他这个巩昌郡王的将来,又在那呢? 于一国为臣,这就是他的归宿,这个归宿对于他来说,未偿不是大明给他的骨头。其实,白文选并非没有其它的选择,只不过相比于交出兵马,前往京师,他更愿意往藩国之中,至少于那里,作国家中流砥柱的他,不需要担心为他人谋害,况且他是为桂王的大臣。 就是一根骨头啊! 这根骨头不仅让他愿意叼咬他,就连李来亨听说也接受了,甚至还自请去除了王号,无非就是为了生存罢了! 现在,白文选只是把另一根骨头丢给了郑柞,剩下的只要让他追着就行 正像白文选计划中的一般,几乎是在得知明军没有从云南或者广西打进来,而是改从红河口攻入大越的消息,身处高平的郑柞就立即命令侄子郑栋率领三万人马赶升龙府,随后又亲自率领大军南下,完不顾刚刚夺取的高平。 “明人狡猾!” 在往升龙府赶的中处,郑柞愤恨不平的说道。 “我屡屡派的使节求见黔国公,可是皆被黔国公驱赶,他们根本无意与我大越安好!现在明人更是趁我等领兵于高平时,意图攻取升龙,灭我根本,实要是可恨至极!” 如果现在有选择的话,郑柞恐怕连肠子都悔青了,毕竟,当初他之所以选择出兵高平,一来是为了惩戒莫家,夺取高平统一越北,至于这二来,就是想借此与大明取得联系,自从接受了满清的册封之后,于大明的眼中,大越就是乱臣贼子。尽管他屡次派出贡使,但是贡使屡屡于被赶了来。 以小事大,总是要百般谨慎,当初他也没有想到,满清会败亡的那么快,如果不是因为满清入主中国,他又怎么可能有会接受满清的册封?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选择出兵高平,就是想要通过攻打被大明册封的高平,然后与明朝取得联系,那时候他的算盘打的很好,只要一打高平,莫敬宇必定会向大明求救,到时候,明朝就会派遣使节过来,正好顺势请求进贡,请求大明的册封。当然,他压根就没有想过趁机取代黎家,从他的高祖自任“都元帅总国政尚父平安王”,就掌握大越官吏任免、征税、抽丁、治民等权,地位世袭,人称“郑主”,到他这里已经传了第五代,与大越皇帝又有何区别? “父亲,当时,为何北朝不愿纳我为臣?难道仅仅只是因为父亲曾接受清人的册封?” 跟在父亲的身边,骑在马上的郑根有些不解的问道,他很难理解明朝的举动,于他的口明朝,变成了北朝,即便是国力弱小,也不妨碍他自称南朝,就像他们对待老挝真腊等地“蛮夷”自称为“汉”一般。 “现在北朝皇帝,不同于历代北朝皇帝,他虽说出于皇家,可却也是起于草莽,此次出兵我大越,难道” 难道是想效仿永乐?想要夺我大越国土? “不会啊,现在他们还没有解决清虏,为何会如此狂妄,居然意图吞并我南朝?” 尽管非常清楚大越不过只相当于大明一省,但是仍不妨碍郑柞自称“南朝”,自从交趾于唐朝分离中国之中,同样传习儒学的他们就于南方继承了中国的华夷之辩,以华夏自居,更是对真腊等国建立了他的“朝贡体系”。这也是他们自称“汉”以及“南朝”的原因。 当然,因为曾被大明狠狠的收拾过一顿,也就是关起门来在自家称王称霸罢了,对于明朝来说,仍然只是明朝委任的土官,不过只是在几年前,黎氏才被永历册封为安南王。 “父亲,此次北朝发兵数万犯沿河北上,意图直取升龙府,如果让他们夺了升龙府,到时候其必定会以永寿帝为傀儡,令我大越各城太守投降,所以孩儿以为,不如” 压低话声,郑根悄声说道。 “斩草除根,趁升龙还在我们郑家之后,诛尽黎家之人,如此,自然可绝后患!否则,万一要是黎维祺与北朝勾结,只恐怕必将为我郑家之患!” 过去,没有人干涉的时候,世代黎皇为了保命,只能听由郑家的摆布,现在明军来了,黎家的人还会那么老实吗? 儿子的建议让郑柞犹豫片刻,弑君,对于郑柞来说,并没有任何心理负担,毕竟在接过平安王的王位时,父亲就曾经有过交待,时机成熟时可以取尔代之。 现在的时机或许不成熟,但如果黎家与明朝勾结,那郑家可就完了! “嗯” 沉吟一声,郑柞并没有反对可也没有赞同,而是对儿子吩咐道。 “传令下去加快行军速度,我们要赶在他们之前返升龙,万万不能让皇帝落入明人手中!” 正文 第74章 入夷(第一更,求支持) 皇帝驾崩了! 对于兴乾四年或者说所谓的永寿7年的越南人来说,这似乎并不是件让人觉得惊讶的事情。所有人都能猜到发生了什么。 一朝郑王一朝黎皇。 从郑家专权以来,这大越的黎皇就与郑家的郑王互相交替着,每每郑王继位前,都会或杀黎皇或逼黎皇退位,然后以幼子为帝,这样才能够继续挟天子号令大越。 这一次,尽管郑王尚未年迈,可是天朝大军前来讨逆,仍然让郑王感受到了危机,唯恐黎皇投奔天朝的郑家,自然选择了一个最简单的办法。 让皇帝驾崩。 尽管所有人都知道,也都清楚,但是这并不妨碍一路急行赶到升龙城下的郑柞恸哭并命人为永寿帝发丧,全军将士穿白衣,然后发誓为皇帝报仇,于升龙城外迎战明军。 这一天天色晴朗,一望无际的天空中没有一丝的云彩。在升龙城附近的一处高地上平阳侯靳统武正率领几个军官用望远镜观察着地形,升龙城位于红河南岸,红河两岸是一片平原,平原上尽是连绵的水稻田。由于前些日子刚刚下过雨,此时艳阳照耀下的水田,就似一片片镜子似的。站在土丘上的靳统武甚至感觉到那镜子反射的阳光。 “既然是江南,恐怕也不过如此吧!” 看着连绵百里的水稻田,本身就是农夫出身的靳统武忍不住称赞道。虽说他是陕西人,可这些年在南方,却也知道,像这般肥沃的水田,即便是在大明,也是不多见的。 “侯爷,此战之后,咱们可就被陛下流放到这里了!” 胡顺都的语气中多少带着些许不满,广州的花花世界又岂是这样的蛮荒之地所能相比。 “顺都不要胡言乱语!” 靳统武轻声斥道。 “今上令你我为宗室卫,是爱护你我,若是不愿,你大可交出兵权,回家做你的安乐侯,如此可好?” 被靳统武这般一通训斥,胡顺都便不再言语了,看着身边的几名马思良、王道亨等人皆是一副不甘的模样,靳统武便继续说道。 “你们不要忘了,今日我等能于此地,全是大王向朝廷力争的,若非是大王不惜已身,难道各位真准备螳臂当车,与朝廷数十万大军抗衡吗?” 他这么一说,原本还面带不甘的众人,无不是面露苦笑,他们确实不敢与朝廷抗衡。 不是不敢,而不愿! 这几年,他们早就沉迷于广州的花花世界中了,与朝宫廷抗衡?代价是什么?无非就是身死族灭。他们这几年积攒下的家业以及家中的妻妾又该如何?谁人又能舍得? 甚至,他们中的不少人,原本都已经打定主意,如果晋王一意孤行。若是朝廷打来的话,他们是不介意投降朝廷以保住自家的荣华富贵。 原本晋王上了京,他们以为一切都结束了,可谁曾想,朝廷却有意把他们安置在安南,而且还让他们自己领兵打下来,如果他们不打,或是打败了,会怎么样? 到时候,天子的雷霆之怒,又岂是他们所能抗拒得了的? 很多时候,他们都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他们只是随波逐流。 哎……罢,全当这里就是江南吧! 至少,将来,能为一国的开国之臣,如此,岂不比在大明提心吊胆的好些,至于广州的花花世界,那里虽好,可万一要是没了性命,又如何能享受? 就在他们心情复杂的站在这片土地上的时候,在他们的身侧不远处一群炮兵正忙碌地安置十二门九斤炮。沉重的野战炮在草地上压翻了草皮,留下了一道道清楚的车辙印。在尽是水田的红河平原上想找一处这样适合部署大炮地方,在这个时候,也显得有些颇不容易。 至于步兵——一队队穿着红色军装的明军,现在即便是晋军,他们也是明军的组成,就像曾经的忠义军一样,都是明军,自然需要穿上明军的红色军装,不过在这里,他们穿的却是一层薄布缝成的军装,在骄阳下,官兵们立着的红色方队,竞争是于水稻田间。 似乎,这里并不是一个适合进行线阵作战的地方。 而在远处一小股一小股的明军骑兵正在四处搜寻着,相比于旧时矮小的军马,经过两代改良之后的战马,体形虽说仍显矮小,但是已经显然超过过去许多,让那引起骑兵,显得极为威武。 而在他们搜索警戒着侧翼的时候,忽然间他们发现了骑着马的越军骑兵,明军骑兵立飞似地冲了过去,远处的树林中隐约窜动着几个身影,然后闪动几下后便想幽灵般又消失在了林子里。 那是越军的斥候。 相比于明军的红色的军装,越军的斥候往往穿着绿布或者黑布衣服,可以轻易的隐藏于林子里,这一路上,明军已经多次遭遇了越军的斥候,自然熟悉他们的那一套。于是他们立即兵分两路,杀进了那片树林。 尽管正式的战斗还未打响。但双方的斥候已经开始暗中撕杀起来了,几天来双方的撕杀是互有胜负,凭着对地形的了解,明军的斥候并没有站到便宜,反而吃了几次亏。 不过,所有人都知道,最终决定胜负的不是斥候间的冲突,而是双方当面锣对面鼓的撕杀。 同样的土坡上的军官们,虽然是在那里谈着与战争不相关的事情,但是他们的眼睛向四周观望,但心中却不断的盘算着那边越军的动态。他们不停地注视地平线上出现的黑点,看着越军在远处调整的队形。 “居然有六十多头战象。” 忽然靳统武放下了望远镜,冲着周围的弟兄笑说道。 “六十多头战像,这郑王可是下了血本了!” 战象是南蛮各土邦最大的特点,曾几何时,李定国也曾用战象一次又一次的击败清军,甚至他们的战象,就来自安南,当年册封安南王的代价,就是安南进贡三十头战象和象奴。 不过现在,战象已经从晋军中淘汰了,当初的广州之战,尚可喜的战象就没有起到什么用处。而且事实也证明,在火铳的铅子下,原本看似无敌的战象,虽说披有重甲也是不堪一击的,更何况还有大炮。 不过,尽管如此,靳统武仍然显得极为谨慎,心知此战关系着晋军上下五万弟兄将来的他,不能不谨慎,只见他指着铺在马背上的简易地图向一旁的几个军官指派道。 “马思良,诸位待会儿一旦我军主力同越军主力交火之后。你便乘机带领人马直取越军的左翼,孙营长你们炮兵营在到时候,务必解决对方的大炮。然后骑兵截断敌人的退路,如果他们往东边逃,就趁势追击将其歼灭。” 靳统武的部署可以说是中归中距,甚至是稳扎稳打,在过去的几年间,晋军同样也在学习着忠义军的打法,不断的火器化,使得他们必须要适应火器时代的战术,在这一点上,晋军距离明军精锐颇有差距,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显得极为谨慎。 实际上,在五军都督府的战斗力排序上,晋军的战斗力只能排到中下,甚至不及收编的闽军,因为晋军出身于流寇,这也决定了他们在纪律性上,无法同正规军相比,甚至按他们的战斗力,顶多也就是以为只能给明军的主力——以忠义军为基础的主力部队在战场上打打下手。 可是谁也不曾想到,现在他们成了主力,不过用来攻打安南,倒也足够了。 “诸位兄弟,废话我就不多说了,这一次不仅仅关系到大明,更关系了五万弟兄的将来,将来弟兄们能不能于这里安居乐业、繁衍生息,可全看今天了!” 只见周围诸将立即自信的向靳统武保证道。 “侯爷放心,我等今天必定将安南夷杀个片甲不留。绝不会在这城方丢了咱晋王的脸!不就是一群安南夷嘛,弟兄们随老子杀蛮夷去!” “杀蛮夷,杀蛮夷!” 马思良的话语引来了身后士兵们一阵欢呼。 虽说晋军之中有不少都是出身于西南夷以及平南夷,可是他们现在他们大都会说汉话,早就把自己当成了明人,提及“杀夷”时,他们的眼中非但没有丝毫的犹豫,甚至还闪烁着期待的目光。 他们期待着能够在战场上证明自己,然后用安南蛮夷的脑袋,向身边的汉人弟兄证明,他们也是明人,当然也是汉人。 山蛮为夷,出山为汉! 他们早就已经是汉人的一部分了! 对于他们的这种心态,靳统武并不知道,他看着这些士气高昂的这些兵士,不禁也被感染了,心潮澎湃的他微微一笑,举起手中的马鞭指着远方的越军中军的旗杆大声喊道。 “今天我等于此并非是于此地杀蛮,而是为诛尽天下乱臣贼子,那郑贼既弑主之乱贼,安南百姓苦郑久矣!我等天朝天军来此,是为了还安南百姓以朗朗乾坤,为是为了杀乱臣贼子!” 正文 第75章 镇守(第二更,求支持) 不以百姓为敌,只诛乱臣贼子! 这当然只是……借口! 就像当年陈朝被权臣黎季犛(胡季犛)所篡,建立胡朝。成祖闻之后,既然发兵南下征讨,将之消灭。当然,然后就是遍求陈氏子孙,欲立为国王,安南官吏耆老说已被胡季犛所“灭尽,无可继承陈后”,并向明廷提出“安南国本交州,愿复古郡县,与民更新”。 有借口,总比没有借口要好。 也正是这个理由,使得明军的士气顿时为之一涨。与此同时,明军的鼓点响起了,一队队明军排着线阵,踩着鼓点朝着越军的阵列前进。 “明军来了!” 郑柞的眼睛盯着稻田间行进的明军,看着那红色的线阵,他的神情显得颇为难看,领兵几十年的他,一眼就看出来相比于御林军(郑军)那乱哄哄的阵营,明军的阵形整齐不说,而且行进时也不见丝毫混乱,单就是这一点,就是御林军拍马难及的。 “父王,可以先发炮试探了!” 越人接触火炮的历史,甚至不比明朝晚,从弗郎机到长蛇炮,越人都曾经大量生产,在升龙府就有铸炮厂,郑阮几十年的战争中,双方同样也是大量使用火器,郑根的建议当然是基于过去的作战经验。 在距离超过两里的距离上,越军的火炮突然发话了。虽然炮声隆隆响声但是因为距离的关系,作用却非常有限。这样的炮火并不能阻止明军前进的步伐。而此时明军的鼓声变得相对急促一些,士兵们的步伐也在加快,随着这节奏分明的鼓声一队队明军迈着整齐的步伐开始向越军的阵地挺进。 与此同时明军的野战炮也开始压制起对面阵地上的土炮。刹时震耳欲聋的隆隆声几乎掩盖了鼓点的声音。当双方的距离拉近至500寻(米)时,鼓声再一次随着军官的口令停止了。明显有些凌乱的明军再一次在士官们手中横置的长枪阻挡下,排好了队列。 然而在整个过程中,越军除了最初放的那几十炮之外,并没有采取其他什么措施迎战。他们依然在前列着里地之外排列着所谓的阵形——一个个凌乱的方阵,而且大都是手持刀枪,火铳的数量有限,显然,他们似乎并不擅长使用火铳。 土坡上的靳统武从望远镜中看着的越军的情形不由的皱起眉头来。照理来说这个时候,越军军应该有所行动才对啊。 怎么到现在还是傻站在那里动都不动。 难道有什么计谋不成? 不但步兵没动,就连战象以及骑兵也没有动,对于南蛮的作战方式,靳统武并不陌生,按道理来说,他们现在应该已经开始出动步兵,在战象的掩护下冲击明军的阵形,然后他们少量的骑兵会在侧翼伺机攻击。 尽管没有同安南蛮打过,但是靳统武曾数次与缅蛮打过,他们的打法可以用“笨拙”来形容,完全没有任何章法,很多时候,甚至就是一窝蜂的冲过来。 其实,如果换成其它的对手,郑柞没准早就已经命令大军出击了,可是树是影,人是名,毕竟面对的是北朝大军,与其它的诸蛮不同,北朝曾无数次的侵入“南朝”,对于北朝的畏惧,实际上一直都隐藏在所有安南人的心底,也正因如此,郑柞才会谨慎,再谨慎。 已经从4里开外,将指挥的位置前置至少不到2里的靳统武看着眼前纹丝不动的越军。尽管并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什么策略,但是他并没有继续与越军玩下去的心思。 于是他放下手中望远镜,向身后向传令官命令道。 “命令炮兵攻击越军火炮,给他们提个醒!” 已经两次转移阵地的炮兵,在得到这个命令后,那些已经甩了一身泥的炮长们,立即连忙发出口令道。 “炮手们各就各位!” 在之前转移火炮时弄的早就像泥猴似的炮手们,也迅速的跑到指定位置,像过去的训练时一样,为火炮装上炮弹。 “放!” 随着炮兵队长的口令声接连数十团烟雾笼罩了炮兵阵地,数十枚炮弹“嗖”的一声朝着越军的炮兵阵地飞去,他们首先从明军官兵的头上掠过,发出一阵尖锐的呼啸声,然后又掠过越军的头顶,就在越军步兵松下一口气的时候。炮弹落在了越军火炮附近,圆形的炮弹并没有立即爆炸,而是喷吐着白烟,片刻后在那些越军尚不知所以的时候,突然剧烈的爆炸扬起一团团烟云,滚滚硝烟瞬间吞噬了越军的炮兵阵地。尽管巨大的爆炸声和滚滚的硝烟看起来着实壮观,但是实际上造成的杀伤非常有限,因为定时的引信并不会在第一时间爆炸,再加上滑膛炮的精度,所以越军的炮手大都避开了这轮炮击。 不过尽管如此,郑柞还是被那滚滚的硝烟吓了一跳,这时候,他才想起来“北朝火器犀利,堪称天下第一”的说法,再看那边被硝烟吞噬的大炮,在本能的感觉到一丝恐惧的同时,同样也意识到,这样守下去,并不是好办法。 “父王,再这么守下去的,他们就是用大炮轰,也能把咱们的人轰没了!” 世子郑根的话立即引得周围将领的赞同,他们还没有同明军打过仗,自然担心明军下一轮炮弹要是落在阵形中,肯定会轰散队形。 “大王,如果御林军的队形一乱,到时候,极有可能让敌有机可乘,以末将之见,当立即冲杀过去,杀北军个措手不及。” 丁文左的话声刚落,那边又立即有其它将领纷纷言道。 “大王,北朝兵已经数年不知战事,而我大越兵卒无不是久经沙场的宿将,一但近身,必可以一当十!” 能不能以一当十估且不说,但确实,这郑阮之争持续数十年,这安南兵确实打了几十的仗,确实也能谈得上是久经沙场。 但是他们显然也忘记了,明军同样也是久经沙场,而且靳统武等人无不是纵横驰骋数十年,自然没有一个轻与之辈,但很多时候,人们总会一厢情愿的被自己的优势蒙蔽双眼。 不过在郑柞被众将游说的时候,宣光镇镇守武公悳的神色却变幻不定,武家世代出任宣光镇的守将。传至武公悳,称少傅宗郡公,原本地郑柞看来“他“恃其山川险远,阴蓄不臣之心,僭称王爵,伪立朝班”,又跟后黎朝的死敌莫朝余党“屡有交书往复”。”对其自然不甚至放心,不过虽然武公悳虽有这些罪状,但后朝朝廷仍顾念其先世曾参与后黎朝的中兴事业是“勋臣之后”,所以“未忍问罪”。这次北伐莫氏,自然是抽点武家精兵,可谁曾想到,却被郑柞裹胁着,一路南下到升龙。 因为并不是郑家的心腹,所以武家军被放置在前方,这原本就让武公悳心生不满,现在见众人又鼓动着大军出击,知道一冲锋,自己必定首当其冲的武公悳便于一旁说道。 “大王,大越各军虽是久经沙场,可是宣光镇兵却已经数十年不闻兵事,实在是不堪重任。” 什么是不堪重任? 冷笑着郑柞自然知道武公悳的心思,像他这样的外臣,所思所想,皆是如何保全实力,这样的人最是可恨!但现在正是用人之时,郑柞倒也不愿意显露出对武家的不满。于是就好言说道。 “此事,本王自然知晓,一会以丁将军所部为前锋,武将军所领宣光镇负责右翼,武将军以为如何?” 郑柞的安排,让武公悳一直也说不出其它的反对意见来,只是点头说道。 “全听大王吩咐。” 他这边的话声一落,又朝着那边几个与武公悳相同,都是地方镇守的将领看去,然后冷声问道。 “尔等可还有何要求说!” 尽管看似在询问,可是谁都听出来他的语气中带着不快,他们可没有武家的勋臣之功,那里还敢有丝毫意见或者要求。 “既然没有要求,那便各自率领麾下官兵,准备与北朝军决战,诸位需要知道,北朝千年来,一直欺凌我大越,如若此战我等不尽力,那么我大越三百万百姓、千里江山势必将再次为北朝奴役吞并,为我大越三百万百姓,本王望各位能与本王一同,誓死杀敌,护我大越!” 郑柞的这般动员立即让周围的将领无不是跟着表示决心,似乎对于他们来,这一刻又一次成为了极为荣誉的一刻,如果能够击败明军,那么他们就会成为大越的英雄,从此之后永载史册。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这么想,至少对于武公悳来说,尽管郑柞看似开了恩,免去了他的前锋,可他仍然感觉到郑柞的不满。 “父亲,以孩儿看来,此战必定是凶多吉少啊!” 武公悳返回军中的时候,他的儿子武公俊一见着他就悄声说道。 “我等以小犯大,本就是大罪,即便是这一次侥幸得胜,他日如果北朝大军压境,又该如何?” 正文 第76章 战阵(第一更,求支持) “安南蛮上来了!准备!” 尽管说的是一口并不流利的官话,但是并不妨碍刘汉称安南人为“蛮”,其实,几年前,他也是“蛮”,只不过,他早就“归化”为汉人,当年晋王在缅甸的时候,他就已经从军了,三年前甚至还给自己起了一个汉人的名字——张汉,姓刘名汉,刘是汉朝的国姓,汉就是汉人。 实际上,在军中很多人都选择了姓刘、姓李或者姓赵,这些姓基本上都是汉人的大姓,而且都对应着汉人的王朝,如果不是因为朱是国姓,非赐姓不能轻易易姓,恐怕他们更愿姓朱。 即便朱姓是国姓,也不妨碍有些精明人,在自己的名字或者父亲以及拐弯抹角的亲戚间找到一个与“朱”发音相近的音调,然后说那是他的姓,如此也就顺理成的姓上了国姓。 瞧见横队中有人没有站起,刘汉立即大声吼喊道。 “朱臣,站好了!” 朱臣也是缅北深山部落的“山蛮”,其实,晋军之中,最多的时候有足足两万多从各土司征发的山蛮,后来,他们大都定居于广东,即便是现在,也有四五千从山蛮归化的汉人。 尽管他们给自己起了汉名,可是性格上与汉人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就像此刻身处最前沿队列的朱臣,他的心中就不断的敲着鼓。他是小队中四个班长中的一个,虽然当年他是被晋军拉的壮丁,可是现在,他却早就把自己当成了汉人,当成天朝人,对蛮夷可以说是打骨子里瞧不起,原本的得知要打安南的时候,他还寻思着怎么样向周围的弟兄证明,他是汉人,不是山蛮。 云南外边土司治下的历来民风彪悍。就算是普通老百姓也大多自幼于山林中穿行,刀耕火种,与野兽撕杀,所以性情也算是“颇为野蛮”。因此他早就打定主意,要多杀几个安南兵。 但是不知为什么,这一次拿着火铳上战场的时候,却突然变得有些紧张。眼看着对面的越军已经冲杀过来了,他甚至不由自主的向前走了半步,这才挨了训斥。 为什么会紧张? 难道是害怕了? 当然不是,就连过去在山里的时候碰到老虎的时候,他也不知道害怕,更何况是这些不堪一击的安南蛮? “瞧他们,冲过来的时候,乱的就像是一群猪。” 恰在这时,他身边的一个老兵嘲笑道。 “诶,他们那是山林里的野猴子,早就习惯了这样的打法。真以为手上拿着刀就是兵了,弟兄们,一会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是兵!” 什么是兵? 什么是军人? 纪律,按照明军的规矩,那怕就是在枪林弹雨下,也要做到不动如松,即便是面前万箭穿心,也要随着鼓点前进,绝不能有丝毫的犹豫。 深吸一口气,好不容易回过来魂的朱臣,看到一旁的几个新兵似乎有些紧张,立即提醒道。 “你们都别害怕,无非就是放铳、拼刺而已,要是敢往后逃,小心督战队的鬼头刀!” 被许臣一提醒,那两个新兵才想起了身后还有督战队,即便是忠义军,也有督战队,毕竟,有时候,畏惧军法甚于死亡,必须要用死亡加以威胁,但是相比于明军以军正为督战队不同,晋军一直都有专职的督战队。 “杀,杀上去!” 率领着前锋的丁文左手中提着长刀,他的身上穿着西洋胸铠,双眼盯着明军的线列,目中迸发出来的是毫不怯弱的火焰。 他并不害怕北朝兵,甚至还渴望着与北朝撕杀一番,在他看来,现在的北朝已经不复昨天的强大了,连清虏都能差点夺取他们的天下,如果这一战能击败他们,没准就可以说服大王北上“讨伐北朝”。 没准,到时候,大越甚至可以把两广据为已有,与北朝两分天下!就像宋朝时的金国与宋朝一样,大越与北朝并立为兄弟之国。 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幻想,当丁文左的心里这般幻想的时候,他完全没有考虑到对面的明军。 “杀上去,明军用的都是火铳,最多只能开三铳!冲上去,杀光北寇!” 尽管早就接触过火器,但无论是丁文左或者其它的越军将领,都排斥火铳,在他们看来,那些下雨时就不能使用的火铳,根本就是废物。 或许今天是晴天,但是……火铳的射速很慢,根本就比不上弓箭! 上万越军,乱哄哄的嚎叫着朝着明军的队列发起了冲锋,在他们的冲锋的同时,数十头战象位于队伍的中部靠后的位置,战象是宝贵的,虽说可以用于冲锋陷阵,但也要讲究一个时机,而在战象的前方,是数千名手持弓箭的弓手。他们会在接近到30丈左右的距离放箭,在他们的箭雨落下之后,他们前方的步兵就会冲进明军的队伍中一通砍杀,一但明军的战线发生混乱,这时候,战象就可以投入进去。 过去的几百年间,安南人都是如此打仗。 只不过,那个时候,他们的对手往往都是南洋的“蛮夷”。而现在他们面对的和两百六十年前面对的对手一样——是明军。 “准备!” 面对越来越近的越军,张汉又一次发出准备的命令,他的右手持握指挥刀,刀背靠在肩膀上,对于一窝蜂似冲过来的越军,他根本就不担心。 不过只是送人头罢了! 在越军进入150寻的距离时,张汉听到了中队长的命令。 “铳上肩!” 随着小队长的命令,朱臣在重复命令的同时,和身边战友们一起举起了火铳,将火铳的枪托抵在肩膀上。在500寻的距离上,第一次整队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完成了装填。 “准备!” 又一次,小队长的吼声传入耳中的时候,朱臣的右手大拇指压着火石击锤用力后扳,然后开始瞄准冲上来的敌人。 滑膛铳与线膛铳不同,线膛铳有表尺,而射程尽的滑膛铳没有,只有一个准星和后方照门,三点一线瞄准敌人就可以射击,百寻之外,能不能打中,全凭运气。 此时对面的越军已经叫嚷着越冲越近了。朱臣甚至已经能够清楚的看见那些安南蛮兵的脸,他们的脸上可能涂着锅灰之类的东西,黑糊糊的,瞧那模样,也许能吓到人,可瘦小的身体却让人怀疑,他们能不能冲锋陷阵。 隐约间,朱臣只感觉像是一群狮子冲了过来。 不过就是一群蛮兵! 就在此时随着队长手中的指挥刀猛的指向前方,他的口发出了口令道。 “开火!” 没有丝毫的犹豫,已经瞄准敌人的朱臣在眯上了眼睛的同时扣动了扳机,这是为了避免药池里飞出来的火药烟雾伤到眼睛。 瞬间,随着一阵阵沉闷的铳声,他们的前方被白色的火药烟雾遮挡了,呛人的烟雾让他们甚至都睁不开眼睛,在第一排射击之后,第二排也随之射击,然后是第三排…… 硝烟瞬间弥漫了整个战场。 从腰间的弹壳中取出纸包子弹,咬破纸包的一端,将少量的火药装入药池,盖上药池盖,再将火药倒入铳管,连纸和弹丸一同塞进铳管,再用通条压实…… 装弹的过程谈不上快,但却比鸟铳快了很多,在完成装弹之后,再一次将枪举起的时候,此时硝烟已经散去些许,透过烟雾,朱臣可以看到百步开外的空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不少越兵。 那些原本嚎叫着冲过来来的安南兵,这会有的已经死去,有些则受伤倒在了水田中,不断的放声呻吟着,水田里的血甚至都被染成了红色。而那群猴子,这会全然没了刚才那副势不可当的架势了。 不但普通的安南兵被这一通弹雨打蒙了,就连同丁文左也被打蒙了,那一阵烟雾喷涌出来的时候,他还不觉得有什么威胁,可是当胸前像是重锤似的被狠狠的击中后,他才体会到火铳的可怕。 低头看着胸前,那价值百两的西洋甲上居然打出了一个深坑,差点没被撞倒的他,这时才感觉到死亡的威胁,如果不是有西洋甲挡住了子弹,指不定,现在已经丢掉了性命。 在战场上,生与死,往往只是一瞬间的事情,甚至于许多人,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丢掉了性命。 在前方成百上千个安南兵倒下的时候,更多的安南兵仍然朝着前方冲去,他们甚至根本就不知道前方发生了什么,只是依靠着本能向前冲锋,当冲在前方的安南兵看到地上的尸体时,还没想停下脚步,后方冲来的人已经挤堆着他们继续向冲去,而这时,明军的火铳又一次欢唱起来…… 从铳管中喷吐出来的烟雾,在战场上连续成一片白色的硝烟,笼罩着整个战场,让明军的线阵笼罩于其中,尽管如此,从那烟雾中喷吐出来的子弹,却像仍然在不断的夺去越军的性命,可是那些越南兵,仍然不顾一切的嚎叫着向前冲锋着,毕竟,在战场上死亡从来都是不可避免的。 正文 第78章 灭越(第一更,求支持) “完了!” 几乎是在明军开始反攻的瞬间,武公悳的心里就冒出这样的念头。 败了! 郑家这次肯定没办法赢了! 非但郑家赢不了,就是大越…… 已经没有大越了! 大越以小国犯大国,本就有违天理,天朝又怎么可能再容得下大越? 武家作为镇守地方的世袭镇守,自然有自己的生存之道,当武公悳神情紧张的看着败退下来的御林军时,他听到儿子武公俊说道。 “父亲,现在御林军败了,咱们武家可不能和郑家一起赔在这啊!” 御林军的惨败,让武公悳父子两人感觉到了危机,这种危机是地方军阀对于生存的直觉,正是这种生存的直觉,让他们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做出准确的选择。 父子两人的眼睛,几乎都相向了远处的御林军中军,那里可以看到郑家的王旗,在王旗附近还有数头战象。 “公俊,可知道,为何我们武家可以数代不倒?” 父亲的反问让武公俊微觉诧异,然后想到武家旧事的他立即回答道。 “因为武家识时务!” 所谓的识时务是什么?无非就是与胜利者为伍。现在谁是胜利者呢? “那现在,若是你,你会怎么做?” 现在会怎么做? 武公俊盯着郑柞的王旗,然后试探着说道。 “杀过去?” 现在似乎除了这个办法之外,已经没有其它更好的选择了,如果不杀过去的话,没准他们会被明军一拼给解决了。 “杀过去?” 看了一眼儿子,武公悳反问道。 “用我们的几千人马,去和郑家的一万多中军硬碰硬?” 这当然不可能。 武公悳的手往后方一指,然后说道。 “现在最要紧的是保存实力,既然他们撤了,我们也撤,先撤下去再说。” 没有任何征兆,既然御林军已经败了,而且往后撤了,武公悳自然不可能把自己的家底都赔在这里,几乎是在御林军后撤的同时,他就命令部队后撤,这一下,等于完全把越军的右翼给空了出来。 “武公悳!” 望着在御林军溃败的时候,仓皇向后逃去的武公悳,郑柞的怒视着武家的部队,若是现在武公悳在他的面前的话,他必定会让人把他的脑袋给砍了,只是这个时候,他根本就顾不了那么多。 “郑根,你立即率领中军顶上去,务必挡住北朝军。” 用兵多年的郑柞知道这个时候不能乱,他急匆匆的调配的部队,以便重新挽回战局,似乎还有挽回的余地,毕竟现在还没有伤筋动骨。 “么的,什么玩意,就这货色居然也敢犯我大明!” 瞧着撒开丫子逃窜的越军,那些原本准备上刺刀冲锋的士兵在出口中讽刺的时候,不忘记往铳中装着子弹。 他们知道,他们会继续进攻,现在敌军的攻势已经崩溃了,轮到他们进攻了。 不过即便是在进攻,他们的队形也没有瓦解,而是继续随着鼓点向前进攻,而在他们的前方,尽是仓皇而逃的越军。不过在两百寻开外的时候,可以看到越军在那里已经重新整起了队列,那些越南人似乎还在那里吼叫着什么。 也许是在喊着冲击中军者斩吧。 就在朱臣这么想的的时候,突然从右边的上穿来了一阵猛烈的爆炸声。原来是从红河上的舰队在向越军进攻,原本舰队一直在大部队的后方河道之后,现在在他们投入的正是时候,相比于九斤野战炮,舰炮的威力更大,他们直接炮击了越军的炮兵阵地,几十斤的炮弹瞬间的便将越军的炮兵阵地笼罩于一片烟雾之中,也许是爆炸引燃了火药,以至于他们的阵地上发生了更为剧烈的爆炸。 滚滚的硝烟下越军的那十几门火炮在剧烈的爆炸中变成了一堆废铜烂铁,正面的进攻和侧翼舰队的打击,让越军最有的一丝希望破灭了,尽管郑家的御林军还没有发生混乱,但是像武公悳那样的地方镇守们,却无不是纷纷为自己考虑起来。心知没有了军队什么都不是的他们,几乎是第一时间选择了保存实力,尤其是在目睹了武公悳的出逃之后,那些分布于郑军中的几位地方镇守,立即命令部队后撤,而他们一撤,立即和附近的御林军发生了冲突,而冲突瞬间又变成了哗变,这样一样,原本看似巩固的中军,几乎立即就被哗变的地方兵冲乱了了。 在越军的阵形发生混乱,内部发生哗变的时候,早就等待多时间的骑兵,就立即在明军火炮的支援下,从越军的左翼包抄了上去,尽管骑兵的规模非常有限,按道理来说,如果这个时候,越军用自己的骑兵迎战上去,能不能挡住他们尚且不说,但至少可以保住中军,但是在混乱之中,越军的骑兵根本就没有发挥任何作用,而因为自身哗变已经完全失去士气的越军步兵,哪里还有什么心思恋战,几几乎是在在明军骑兵冲杀过来的时候,就陷入一片混乱之中,而骑兵的几次来回冲击之后,更是立刻便做了鸟兽散。 但是战斗的天平并没有就此完全倒向明军,一队越军骑兵还是身明军的骑兵发起了反冲锋。原来那是越军事先埋伏的一支奇兵。本想在步兵明军的防线撕碎,再乘机偷袭明军中军的郑山,可没想到书面竟会是这样,作为郑家的次子,他并没有象其它人那样溃散逃开,而是不惜一切的扑向了明军的骑兵,他试图用这种试挽救中军,让父亲有机会重新聚拢部队。 可惜,让他没有想到的时候,当中军在地方镇守兵哗变,明军骑兵杀进中军的时候,已经逃到后方的武公悳同样注意到了战场上的变化,他几乎是立即命令部队调转方向,直插郑柞的中军。 战场上这一切都没逃过靳统武的眼睛,在看到武公悳反戈一击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一仗已经没有任何悬念了。 郑家这一次,甚至连逃的机会都没有了! 正像靳统武猜测的一样,这是他最后一次看到那面绣着“郑”字的大旗。这面在安南大地上飘扬了数十年的大旗,终于在这一刻,成为了昨日的印迹。 随着武公悳的反戈一击,大局已定了,越军不仅仅只是的溃败,而是陷入重围之中,当意识到连逃的希望都没有之后,越军纷纷丢下了兵器,而也意味着此时入战之战已经正式接近了尾声。 夕阳下数以万计的安南兵,神情惶恐的看着周围的明军,他们已经丢下了手中的兵器,那些破铜烂铁,明军甚至连看都没看上一眼,只是驱赶着安南兵俘虏聚集在一起。 同时也是在这一刻,在红河上的一艘大型多桨船上,白文选看着武公悳父子,他们都自摘头盔,披散着头发,跪在甲板上,至于甲板上,还有几个脑袋。 郑柞、郑根这些郑家人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在了武公悳的手下,甚至武公悳都没有给他们活着的机会,因为他不敢保证投降之后,大明会怎么对待郑家,万一要是留郑家一条活路,那么等待武家的会是什么? 所以,还是杀了的干脆。 人是杀了,但是现在,武公悳跪在地上,心情却是忐忑不安,他知道,自己的性命与武家的将来,全都在这位北朝王爷的身上。 “……卑将居然为郑贼胁迫,忘了春秋大义,冒犯天朝天威,实是罪该万死!” 白文选看着跪在地上的武家父子,还有其中的十几人,对于这些地方镇守,其实朝廷早就已经有了决定——杀! 这些人不能活着! 在为他们是地方镇守,他们世代镇守地方,他们的存在对于未来的封国来说,无疑就是最大的威胁,郑家的人是要杀,这些人也必须死。 “尔等确实是罪该万死!” 白文选深吸一口气,看着因为他这句话吓的不由瑟缩身体的武家父子和其它十几位地方镇守,然后继续说道。 “尔等助纣为虐,不惜与郑贼为伍,以下犯上,不知君臣,犯我天朝,此等逆贼若是不杀,如何能令天下藩邦服我大明天威?来人,把他拖下去砍了!” 什么? 武公悳简单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而武公俊等人也是睁大眼睛,这是怎么回事? 按照他们的想法,先是请罪,然后这位王爷会好言安慰他们一番,然后再告诉他们,让他们安心镇守地方,做好大明的臣子,如此种种,大家自然是皆大欢喜,可是,现在居然要杀他们。 “大王,大王,小人等冤啊,小人等已经愧过,小人是绝不会与大明为敌的……” 就在武公悳哭喊着的想要求饶时,白文选冷声说道。 “尔等若是早日来降,我大明必定以侯位相待,可是尔等却行以投机,待郑家败时方才反戈一击,如此蛇鼠两端,又岂能饶你?砍了!” 简单的两个字,十几个脑袋被砍掉之后,靳统武看着站在那的白文选,不以为意的笑问道。 “那,那些俘虏怎么办?” “杀官留卒,以俘为奴” 简单的八个字之后,白文选朝着北方看了一眼,然后又说道。 “可以禀报皇上,黎家之人皆为郑氏灭尽,我等遍寻不得……” 正文 第79章 民生(第二更,求支持) “……郑氏篡位谋权,诛尽黎氏子孙……王师于安南遍求黎氏子孙,欲立为国王,安南官吏耆老言“灭尽,无可继承黎”,向朝廷提出“安南国本天朝交趾,愿复郡县,与民更新”,兴乾四年三月初一,陛下颁下《平安南诏》,虽有安南官吏耆老之请,理当复交趾郡县,与民更新,但交趾庶几蛮民需假以教化,故遣宗室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孙奉国将军四十一人封于交趾立国四十一,抚交趾庶几蛮民,令其归以华夏……” 当泸溪郡府将军等一行四十一名宗室被册封列国的那天,在湖南新化县的葫芦口 温裕家下了煤矿,这几年湖南的煤矿接连兴起,尤其是在新化,更是有大大小小数十万煤矿,矿工不下数万人,每年发出上千艘毛板船装载煤炭,将煤炭远运至长沙、武昌等地。这是因为新化产出的是上好的无烟煤,最适合城中百姓生火做饭。 对于城中百姓来说,蜂窝煤球和陶制的煤球炉是生活的必须,而对于像温裕家这样的许多当地百姓来说,煤却是生计。过完年刚满十五岁的温裕家,是被父亲叫醒的。温老六的方法很管用,就是喊上一声,如果没有应声的话,他就会直接对着脸上拍一巴掌,不重不轻,恰到好处。所以,每次挨了一巴掌之后,温裕家都会立即睁开眼睛,然后一个激灵坐了起来。 “天放明了。” 温老六说了一句,转身离开了房间。 今天和很多十几岁的少年一样,温裕家要开始他的职业生涯,成为一名学徒,一个矿上的矿工,新化的煤矿历史悠久,据说早在宋朝的时候,就已经有人采矿了,不过这几年矿越来越多,而且采矿的办法也越来越新安,听说在书院里头,就有专门研究采矿的先生。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在矿上还有十来岁,甚至更小的小孩,不过,从几年前皇帝让办社学之后,温裕家才和很多人一样,被官府勒令着进入社学读书识字,以明法知礼。 当然,到了十五岁的时候,他就可以出社学了,尽管实际上,他并没有从社学结业,但是十五岁,是时候去干活了。 村子里和他大小差不多的,这几年都是在他这个岁数开始的下矿井。他希望自己像个矿工,因为有人在上工的第一天在井下被吓的哭了出来,为此到现在大家还在笑话着他,温裕家不想让人笑话。 一个月有四两银子! 这是煤矿里的工钱,普通人家在地里的刨食的话,怎么也挣不到几十两银子。四两银子,足够买三石精米,其实,温家六口人,一个月顶多只一石半,即便是吃些肉菜,什么的时候,月月还能剩下不少,况且家里还有几亩水田,有了这份工钱,一家人才能过上好日子。 可实际上这个工钱并不多,毕竟,一斤煤就要一文钱,他们每个人,每天至少要挖出上千斤煤。可对于寻常百姓来说,这却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清晨时分,窗外的光亮透过小窗糊着的窗纸照射进屋里,温裕家看了看躺在自己旁边的弟弟,这会弟弟已经醒了,他的眼睛是睁着的。每次温裕家起床他都醒着。 “再睡会,等哥领了工钱,给你买糖吃,就是那一吃满口香的牛奶糖!” 牛奶糖! 这是这两年,随着煤矿的兴隆从外地传过来的,据说是最早的时候是从东北那边传来的,味道很香,很甜,但是价格也不便宜,只有少数人能吃得起。 温裕家下了床,只穿着棉织的衬裤,天冷的时候他穿衬衫睡觉,时下虽说天气已经转暖了,但是晚上依然有点冷。 换上了一身全衣的蓝色的工作服后,温裕家感觉自己有点像是矿工了,这种工作服类似于军装,相比于平常的衣裳,穿在身上干活更简便,而且还省布。这种衣服的裤子是用厚实的棉布做的,这种厚斜纹布,象征是进入男人世界的象征,在穿上裤子之后,他戴上厚厚的皮带,穿上皮靴,这些都是父亲给他买的,之所以要穿皮靴,是因为在矿井里头,穿布鞋容易被砸伤脚。 穿戴整齐后,温裕家才走出房门。一出房门,他就能看见那座煤山,那是从矿里运出来的煤,那些煤被会装上马车,然后运到码头,再运到千家万户,不过因为家里靠近煤山,所以有时候一阵风吹来,就会将细小的黑色煤灰吹到家里来。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们家也是在院子里吃饭。 “起来了。” 温老六看了儿子一眼,然后指着桌上的饭说道。 “快点吃,一会还要去上工。” 他现在吃的饭与过去吃的不一样——昨天早上的时候,他也就只有一碗米粉,不过今天的碗更大了,而且里面还有一个鸡蛋。娘看着温裕家,对他说道。 “你要到井里干活了,要多吃点才有力气。” 过去,这是他爹才有的待遇,现在他也有这样的待遇了。 看了儿子一眼,温老六埋头吃着饭,然后说道。 “他娘,今天的味有点淡了,再往碗里再撒点盐,在井底下你会出更多的汗。” 这些都是常年下井积下的经验,盐不便宜,在新化一斤盐在40文钱,比粮食还贵。不过幸好,盐这东西吃不多,一年到头也就是十几斤盐。 “别显得那么紧张,” 温老六头也不抬的说道。 “我十九岁的时候就下井了,那个时候的矿井,都没有木梁,从早上天刚一擦亮一直干到晚上,算起来,差不多有十年都没怎么见过太阳。” 温老六是这里资格最老的“矿工”,他下井的时间最长,不过那个时候工钱少,如果不是因为家里穷,他也不至于如此,只有到了农忙的时候,才会从井里出来,忙完田里的活之后,他就会返回矿井,继续干活。 “我没紧张。” 温裕家说道。但这显然不是真话,他实际上已经害怕得全身僵硬了。 其实,他并不想下井,因为他听说过,有煤矿塌方的事情,煤矿一塌,人也就埋在里面了,十死无生。这下井挖煤可以说就是“石夹肉”,拿性命去换银子。相比于下井,他更希望能够像报纸上连载的那些小说里写的那样,当兵出去看世界,虽说有些风险,可再怎么着也比困在这里的要强。 “你听听这个。” 温老六的面前放着一张报纸,他从来不买报纸,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有时会把别人看过的报纸带回家,然后凭着少时在私熟里识过的字,在那里看着报。 “这上面说,只要愿意当宗室府兵的,就给水田两百亩,还给奴婢五人,这天底下那有这样的好事,又给田,又给奴婢的,其实不还是为了让人去给他们卖命,至于这田、这奴婢,肯定都是抢人家的,就和早年间的“驱苗夺业”一个样,无非就是抢蛮夷的田,然后再掠蛮夷为奴为婢。” 作为湖南人的温裕家知道,这里因为苗民众多,自然知道什么是“驱苗夺业”,就是万历年间那会将苗民赶到更远的深山中,夺取他们的田产家业,当然,这都是在官府的主导下进行的,过去那是因为田少人多,才需要“开拓边地、驱苗夺业”,现在自然不需要了,而且官府也不会再这么做。 “是报纸上写的?” 相比于“驱苗夺业”,温裕家反倒是被报纸上的内容给吸引了。 “当真有两百亩水田,还有奴婢?” 要是有200亩水田,再有几个奴婢帮忙种地,那里还需要下井挖煤。温裕家的话音刚落,换来的就是父亲的训斥。 “不是乱动脑筋,都是什么样的人,才会去南洋,都是犯了法的,你以为宗室过去是干什么的?就是镇蛮,去当府兵,指不定这边刚到那赶时髦,就被蛮夷给砍死了,驱苗夺业的时候,夺来的业,最后当兵的又落得了多少?死了的,又有谁问?” 一通训斥之后,温老六看着儿子又说道。 “别寻思着什么当兵分田,那田都是军业田,传子传孙也只能传一个,咱们家是只有十来亩田,可别忘了,咱们这有煤,现在城里用煤的越来越多,只要山里有煤,这一辈子就吃喝不尽,与其去冒那些个险,还不如在家里挖煤哪,一个月四两银子的工钱……” 又一次,温老六在那里说道着“四两银子的工钱”,这个工钱确实不少,可是对于温裕家来说,吸引他的并不是那银子,而是一个全新的生活。 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模样? 扛着工具朝着矿上走去的时候,温裕家的脑海中所想的仍然是外面的世界,尽管在书本上,他知道世界上不仅只有一个大明,还有很多国家,知道外面有更为广阔的天地。 可是这又能怎么样呢? 在即将走进矿井的时候,看着那黑洞洞的矿井,温裕家的脑海中只剩下了一下念头。 难道这一辈子就这样在不见天日的矿井之中度过吗? 正文 第80章 传统(求支持) 往往出身确实可以决定命运! 尽管并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但是面对事实的时候,人们总是无法回避这一切,很多时候,有一些人,他们刚一出生,他们的身份就已经被决定了。 就像现在的清河学堂,也是报纸上所谓的“贵胄学堂”,就云集着大明的勋贵的子孙,或许他们之中的很多人并不是刚一生下来就得到了,现在的地位,但是,父辈的功勋却让他们可以拥有普通人难以企及的地位。其实在这所学堂之中,不仅仅只有大明的勋贵子弟,同样也有来自藩国的贵族子弟。比如作为大明的亲藩朝鲜,按照新制定的宗藩制度,朝鲜的世子、王子以及两班贵族的嫡长子,都会在12岁的时候,离开朝鲜,进入这所“贵胄学堂”学校,在天朝接受符合其身份的教育。 当然这并不是古代的“质子”,而是一种教育,他们可以在六年后学业合格后回国,也可以继续在大明就读。实际上,对于朝鲜的大明上下的感情是颇为复杂的,一方面,固然将其视为“亲藩”,而且朝鲜对大明也是恭顺至极。但在另一方面,在是否吞并朝鲜的问题上,朝堂中也发生过后争执,最终,还是皇帝做出了决定,重新册封李棩为朝鲜王,不将其纳为行省,但朝鲜的王族以及贵族都要送到大明接受教育,以免他们再作出了“弃华之举”。对此,朝鲜王族以及贵族非但没有丝毫的抵触,甚至还激动万分的将自家的子弟送到天朝,接受天朝的教化,在他们看来,这完全就是天朝对他们三百年“赤诚事大”的格外恩赏。 当然,他们并不知道,这与朝鲜各城设立的“天恩门”——感激天朝之恩,都是为了将来的吞并,不是现在,也不是未来十几二十年,而是更为久远的未来,最终朝鲜会主动的成为在大明的行省。 而推动这一切的,正是与这所学校中就读的朝鲜贵族。他们将会在未来成为朝鲜最坚定的事大派。他们同样也会成为主张朝鲜并入大明的一群人。 只有十三岁的李龙新是朝鲜的王族,也是第一批来这里就读朝鲜人,与其它的同学一样,在过去的两年间,他们曾经用长达一年的时间去适应着这所学校。现在非但他们早就适应了这里,而且在他们看来自己已经完全融入了天朝,而且以此为荣。 当又一批从朝鲜过来的学生,他们穿着明式的儒袍进入学校时候,原本对于天朝充满着各种憧憬的他们。压根儿就没有想到迎接他们的第一课,就是来自学长们的训斥。 “把这些绫罗绸缎制成衣服全都脱掉……” 被学长们围成一团的新生,无不是有些不安的看着这个人。 “我,我来自荣州郑家,家父是……” 不等郑则林把话说话,那边就有人主动介绍道。 “李学长的父亲是麟坪大君,可是在这里,也只是学生,这是最普通的学生。” “记住,在这里,没有王族,也没有两班士大夫的儿子,只有一个身份,就是学生。” 瞧见那边的那一群朝鲜学生,在那里于自己人面前显摆着威风,张万祺只是微微一笑,并不言语,无论朝鲜学生在朝鲜的身份有多贵,在这里也是不值一提,因为在这里,别说是像他这样的忠义伯的儿子,就是侯爷的儿子又岂止一人,而且也不乏宗室子弟。 但是在这里,他们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学生。没有任何人会去在意他们的身份,其实。他们的身份也不够看。 毕竟清河学校的校长石磊,既是陛下的近臣,同样也是外戚,于他的面前,即便是大明自己的宗室、公侯伯都不够看,更何况是朝鲜两班贵族? 不过,对于这样的下马威,张万祺并不反对,因为接下来的下马威会更厉害。其实,尽管这里名义上是皇家设立的用于教育勋贵子弟的“贵胄学堂”,但是这所学堂却截然不同于中国古代任何一所皇家书院。 这所学堂是一所军事化的学堂,与旧时的学堂所谓的“培养圣门子弟”不同,这所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从道德、体魄和智力方面全面培养学生成为有男子气概的大明勋贵。学校里的教育同样也是推崇科学、德行、运动以及军事,当然,理要的是军事化的严格管理,甚至这里的生活也是“苦修”,实际上就是“斯巴达式”的。每个男孩都住在1.8寻宽3寻(米)的小卧室里,里面只有一张床,一张书桌和一把椅子,学生们的每个房间的配置都一样的,房间里没有衣柜,取而代之的是钉在窗子上的衣钩,每个人的房间都没有门,而由一个门帘代替。甚至就连同他们盖着的毛毯,也是最粗糙的粗羊毛毛毯,目的就是为了让他们睡不舒服。 在学校里学生们每夭清晨6点起床,然后在操场里跑步,每天6里路,如果下雨就改成室内的运动,然后再进入公共浴室洗冷水澡,即便是在外面滴水成冰,他们也只能用冷水擦身。早餐过后,是清晨省身,就是上午的三堂课,一切都进行得分秒不差。午餐是一天当中的正餐,午餐过后是下午的两堂文化课,然后是体育课。运动过后,学生们要再洗个冷水澡,然后吃晚晚。晚餐时要求所有学生着校服,晚餐过后是晚上的省身,接着是自修。 虽然在这里的学生之中,有不少人从小是锦衣玉食,便是却能很好的适应这里严格的管束。但所谓的锦衣玉食,往往指的是朝鲜人,实际上,现在大明的绝大多数勋贵他们的小时候,都不是锦衣玉食,甚至可以说是“吃过苦”,即便是张万祺,也曾因为父亲反清,与母亲颠沛流离受尽苦楚。 也正因如此,相比于朝鲜人的“娇情”,大明的勋贵子弟反倒能适应这里的生活,当然,他们中的不少人,因为出身贫寒,所以在学识上总有些欠缺,只能在这里拼命学习,以争取“不丢大明的脸”。 但是这对张万祺并没有任何影响,或许他父亲不在身边,但是出身书香门第的母亲仍然可以辅导他的学业,所以在这里,他只需要专注于其它不曾学过的课业,尽管,他每隔一周都会给父亲里写一封信,但却从来没有在信里抱怨过什么。除了没法适应洗冷水澡外,他用另一种心态来取代了被严格管束的生活。在他看来,这所学校无疑是完美的,尤其是从春天到秋天接连不断的足球赛,总能让他为之兴奋不已,即便他不是球员,也会为球员欢呼。到了冬天,溜冰和滑雪等比赛又取代团体运动,而到了春天就将开始划艇、还有游泳。即便是到了夏天,对于大多数男孩们来说,也是件非常兴奋的事,就像水手即将起航。 他们会前往海州岛上过署假,在那儿,他们可以在尽情地玩闹——那里是皇家的私人别业,正在建设中的园林是向他们开放的。而且他们还会向水兵一样驾驶着一艘小帆船畅游大海,在风浪中学会勇敢与坚毅。 当然,相比于的清河书院,清河学校里的课程安排很正统,儒家的经学和实学课程都需要学,课程讲授也很细心严谨。作为帝师的朱之瑜会亲自教授所有的经学课程。 不过,作为这所学校的创始人,朱明忠很清楚,即使是这种斯巴达式的困乏环境,也很难不惯坏孩子,并不足以保证作为统治阶层支柱的勋贵阶层的素质,所以除了在对其一生性格影响最重要的中学阶段以斯巴达式的教育磨砺其心性,强调性格养成和道德教育让他们的性格定型之外,甚至还制定了他们的零用——每人每周的零花钱是30文,其中10文钱必须捐给圣庙,用于救济贫民,用作于慈善。 也正因如此,才使得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对新生的到来如此的期待,因为无论是大明的勋贵或者朝鲜的两班贵族,他们的子弟到来时,往往都会携带大量的金钱——少则数百两、多则数千两。 对于已经过惯了“苦日子”的他们来说,自然不会错过这个“发横财”的机会,按照不成文的规矩,新生身上多余的钱款,除了留下一年的零用钱之外,其它的钱都会被捐给圣庙,用于城中济贫院、养济院,不过,学长们却可以得到15%的“回扣”,这笔钱将会由学长们统一安排使用,至于如何使用,自然是存进银行,等到夏天的时候,这笔钱就会成为他们的小金库,供他们挥霍一空。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把这些新生当成一个个“移动的小金库”。 “哎呀,张学长,真的是太可惜了,今年只有五十六个新生,有四十个都是从朝鲜来的,一共只弄到了四万六千多两,才这么一点钱,当真是小邦下国!” 拿着厚厚一叠钞票的李龙新在提及“小邦下国”的时候,完全没有丝毫不适,似乎就像他不是朝鲜人似的,确实,来到这里两年之后,他早就把自己当成了大明人。 甚至在很多时候他都想象着如果有可能的话,他更愿意留在天朝而不是回到朝鲜。毕竟,朝鲜远没有天朝这般繁华。 想要留在大明并不容易,尤其是对于他这样的王族来说。当然也不是说没有机会,比如眼前的这位就可以给他一定的帮助。毕竟他的父亲是当朝的首辅大臣。只要他愿意说一句话。那么留在大明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几千两确实不多,再等等吧,等再过几年,到时候,那些个侯爷家里的公子们都长大了,到时候,那来的可就是一群肥羊!” 可不是,现在这学校里的朝鲜学生最多,毕竟,人家的王族、贵族已经传了几百年,相比之下,几经劫难之后,大明的勋贵却是少之又少。现在大明的那些勋贵子弟大都年幼,很多人根本不过只是刚刚开蒙,至少还要再过几年他们才会进入这所学校。 “再过几年?肥羊。” 手中拿着钞票的李龙新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皇太子殿下,今年已经五岁了吧,要是等到他来这里上学的时候,是搜还是不搜?” “搜!” 吐出一个字后,张万祺不无期待的说道。 “当然要搜,只可惜再过两年我就毕业了,要是能等上几年,没准还能搜搜太子的口袋,不行,要定下规矩,将来皇太子来了,必须要搜身,谁也不能例外……” 没有任何人能够例外。哪怕就是皇太子。 “而且你要知道,这天底下最富的莫过于皇家,这可不是因为什么天下是皇帝陛下的。而是因为咱们的这位皇帝陛下特别会置办产业。以皇家的富裕。将来皇太子来学校的时候,恐怕,身上最少会待个几万甚至十几万两银子,要是咱们能敲上一笔。” 话不过刚到嘴边,张万祺就有些懊恼地说道, “只可惜你我没有这个机会了,等皇太子来咱们学校的时候,到时候咱们恐怕已经都毕业了。” 想到自己错过这样发财的机会。张万祺就是一阵懊恼。他旁边又有人说道。 “我估计这事儿有点悬。你们没听说吗?皇帝陛下对皇太子可是管教极为严格的。听说皇太子的零花钱也不比咱们多多少,想从他身上刮出银子来。指不定就是痴人说梦。” 其实,尽管他们都是勋贵子弟,但是对于皇太子,他们仍然是陌生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皇太子的年龄太小,所以他们并没有什么接触。对于黄家的事情有很多,他们不过只是道听途说罢了。 “管他是不是做梦,反正到时候这皇太子的身一定要搜,一定要想办法从他身上捞点银子,要不然将来如何能让后来的晚辈信服。” 对于张万祺而言,现在他所关心的反倒不是银子了,而是,如何树立这所学校的传统。而这种传统又必须要杀鸡给猴看…… 正文 第78章 灭越(第一更,求支持) “完了!” 几乎是在明军开始反攻的瞬间,武公悳的心里就冒出这样的念头。 败了! 郑家这次肯定没办法赢了! 非但郑家赢不了,就是大越…… 已经没有大越了! 大越以小国犯大国,本就有违天理,天朝又怎么可能再容得下大越? 武家作为镇守地方的世袭镇守,自然有自己的生存之道,当武公悳神情紧张的看着败退下来的御林军时,他听到儿子武公俊说道。 “父亲,现在御林军败了,咱们武家可不能和郑家一起赔在这啊!” 御林军的惨败,让武公悳父子两人感觉到了危机,这种危机是地方军阀对于生存的直觉,正是这种生存的直觉,让他们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做出准确的选择。 父子两人的眼睛,几乎都相向了远处的御林军中军,那里可以看到郑家的王旗,在王旗附近还有数头战象。 “公俊,可知道,为何我们武家可以数代不倒?” 父亲的反问让武公俊微觉诧异,然后想到武家旧事的他立即回答道。 “因为武家识时务!” 所谓的识时务是什么?无非就是与胜利者为伍。现在谁是胜利者呢? “那现在,若是你,你会怎么做?” 现在会怎么做? 武公俊盯着郑柞的王旗,然后试探着说道。 “杀过去?” 现在似乎除了这个办法之外,已经没有其它更好的选择了,如果不杀过去的话,没准他们会被明军一拼给解决了。 “杀过去?” 看了一眼儿子,武公悳反问道。 “用我们的几千人马,去和郑家的一万多中军硬碰硬?” 这当然不可能。 武公悳的手往后方一指,然后说道。 “现在最要紧的是保存实力,既然他们撤了,我们也撤,先撤下去再说。” 没有任何征兆,既然御林军已经败了,而且往后撤了,武公悳自然不可能把自己的家底都赔在这里,几乎是在御林军后撤的同时,他就命令部队后撤,这一下,等于完全把越军的右翼给空了出来。 “武公悳!” 望着在御林军溃败的时候,仓皇向后逃去的武公悳,郑柞的怒视着武家的部队,若是现在武公悳在他的面前的话,他必定会让人把他的脑袋给砍了,只是这个时候,他根本就顾不了那么多。 “郑根,你立即率领中军顶上去,务必挡住北朝军。” 用兵多年的郑柞知道这个时候不能乱,他急匆匆的调配的部队,以便重新挽回战局,似乎还有挽回的余地,毕竟现在还没有伤筋动骨。 “么的,什么玩意,就这货色居然也敢犯我大明!” 瞧着撒开丫子逃窜的越军,那些原本准备上刺刀冲锋的士兵在出口中讽刺的时候,不忘记往铳中装着子弹。 他们知道,他们会继续进攻,现在敌军的攻势已经崩溃了,轮到他们进攻了。 不过即便是在进攻,他们的队形也没有瓦解,而是继续随着鼓点向前进攻,而在他们的前方,尽是仓皇而逃的越军。不过在两百寻开外的时候,可以看到越军在那里已经重新整起了队列,那些越南人似乎还在那里吼叫着什么。 也许是在喊着冲击中军者斩吧。 就在朱臣这么想的的时候,突然从右边的上穿来了一阵猛烈的爆炸声。原来是从红河上的舰队在向越军进攻,原本舰队一直在大部队的后方河道之后,现在在他们投入的正是时候,相比于九斤野战炮,舰炮的威力更大,他们直接炮击了越军的炮兵阵地,几十斤的炮弹瞬间的便将越军的炮兵阵地笼罩于一片烟雾之中,也许是爆炸引燃了火药,以至于他们的阵地上发生了更为剧烈的爆炸。 滚滚的硝烟下越军的那十几门火炮在剧烈的爆炸中变成了一堆废铜烂铁,正面的进攻和侧翼舰队的打击,让越军最有的一丝希望破灭了,尽管郑家的御林军还没有发生混乱,但是像武公悳那样的地方镇守们,却无不是纷纷为自己考虑起来。心知没有了军队什么都不是的他们,几乎是第一时间选择了保存实力,尤其是在目睹了武公悳的出逃之后,那些分布于郑军中的几位地方镇守,立即命令部队后撤,而他们一撤,立即和附近的御林军发生了冲突,而冲突瞬间又变成了哗变,这样一样,原本看似巩固的中军,几乎立即就被哗变的地方兵冲乱了了。 在越军的阵形发生混乱,内部发生哗变的时候,早就等待多时间的骑兵,就立即在明军火炮的支援下,从越军的左翼包抄了上去,尽管骑兵的规模非常有限,按道理来说,如果这个时候,越军用自己的骑兵迎战上去,能不能挡住他们尚且不说,但至少可以保住中军,但是在混乱之中,越军的骑兵根本就没有发挥任何作用,而因为自身哗变已经完全失去士气的越军步兵,哪里还有什么心思恋战,几几乎是在在明军骑兵冲杀过来的时候,就陷入一片混乱之中,而骑兵的几次来回冲击之后,更是立刻便做了鸟兽散。 但是战斗的天平并没有就此完全倒向明军,一队越军骑兵还是身明军的骑兵发起了反冲锋。原来那是越军事先埋伏的一支奇兵。本想在步兵明军的防线撕碎,再乘机偷袭明军中军的郑山,可没想到书面竟会是这样,作为郑家的次子,他并没有象其它人那样溃散逃开,而是不惜一切的扑向了明军的骑兵,他试图用这种试挽救中军,让父亲有机会重新聚拢部队。 可惜,让他没有想到的时候,当中军在地方镇守兵哗变,明军骑兵杀进中军的时候,已经逃到后方的武公悳同样注意到了战场上的变化,他几乎是立即命令部队调转方向,直插郑柞的中军。 战场上这一切都没逃过靳统武的眼睛,在看到武公悳反戈一击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一仗已经没有任何悬念了。 郑家这一次,甚至连逃的机会都没有了! 正像靳统武猜测的一样,这是他最后一次看到那面绣着“郑”字的大旗。这面在安南大地上飘扬了数十年的大旗,终于在这一刻,成为了昨日的印迹。 随着武公悳的反戈一击,大局已定了,越军不仅仅只是的溃败,而是陷入重围之中,当意识到连逃的希望都没有之后,越军纷纷丢下了兵器,而也意味着此时入战之战已经正式接近了尾声。 夕阳下数以万计的安南兵,神情惶恐的看着周围的明军,他们已经丢下了手中的兵器,那些破铜烂铁,明军甚至连看都没看上一眼,只是驱赶着安南兵俘虏聚集在一起。 同时也是在这一刻,在红河上的一艘大型多桨船上,白文选看着武公悳父子,他们都自摘头盔,披散着头发,跪在甲板上,至于甲板上,还有几个脑袋。 郑柞、郑根这些郑家人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在了武公悳的手下,甚至武公悳都没有给他们活着的机会,因为他不敢保证投降之后,大明会怎么对待郑家,万一要是留郑家一条活路,那么等待武家的会是什么? 所以,还是杀了的干脆。 人是杀了,但是现在,武公悳跪在地上,心情却是忐忑不安,他知道,自己的性命与武家的将来,全都在这位北朝王爷的身上。 “……卑将居然为郑贼胁迫,忘了春秋大义,冒犯天朝天威,实是罪该万死!” 白文选看着跪在地上的武家父子,还有其中的十几人,对于这些地方镇守,其实朝廷早就已经有了决定——杀! 这些人不能活着! 在为他们是地方镇守,他们世代镇守地方,他们的存在对于未来的封国来说,无疑就是最大的威胁,郑家的人是要杀,这些人也必须死。 “尔等确实是罪该万死!” 白文选深吸一口气,看着因为他这句话吓的不由瑟缩身体的武家父子和其它十几位地方镇守,然后继续说道。 “尔等助纣为虐,不惜与郑贼为伍,以下犯上,不知君臣,犯我天朝,此等逆贼若是不杀,如何能令天下藩邦服我大明天威?来人,把他拖下去砍了!” 什么? 武公悳简单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而武公俊等人也是睁大眼睛,这是怎么回事? 按照他们的想法,先是请罪,然后这位王爷会好言安慰他们一番,然后再告诉他们,让他们安心镇守地方,做好大明的臣子,如此种种,大家自然是皆大欢喜,可是,现在居然要杀他们。 “大王,大王,小人等冤啊,小人等已经愧过,小人是绝不会与大明为敌的……” 就在武公悳哭喊着的想要求饶时,白文选冷声说道。 “尔等若是早日来降,我大明必定以侯位相待,可是尔等却行以投机,待郑家败时方才反戈一击,如此蛇鼠两端,又岂能饶你?砍了!” 简单的两个字,十几个脑袋被砍掉之后,靳统武看着站在那的白文选,不以为意的笑问道。 “那,那些俘虏怎么办?” “杀官留卒,以俘为奴” 简单的八个字之后,白文选朝着北方看了一眼,然后又说道。 “可以禀报皇上,黎家之人皆为郑氏灭尽,我等遍寻不得……” 正文 第82章 主奴(第二更,求支持) “一场春雨一场暖,一场秋雨一场寒”,这春天的雨是越下越暖,尤其是进了四月之后,这北方的官民就开始盼着雨,因为春雨可以决定秋天的收成。也正因如此,当四月里接连几场雨之后,这北方大地的百姓,总算是长松了口气,有了这几场雨,除非入夏后老天爷不开眼,不给一滴水,否则这地里的收成便不会差了。 正午时分,天空云色变得愈发浓重,云低的像要压到房顶的歇山翘上似的,雨很快就下了下来了,雨下的很大,已经不是春天的绵绵细雨了,而是一场大雨。 这样的天气自然没有生意的。已经出摊的商贩们又纷纷收拾家伙往回赶,只有路边的商铺还有开着门,不过伙计、掌柜的都很清闲。 一场春雨,让人们看到了来年的希望。 今天应该是个好年景。 骑在马上,身上裹着洋呢披风挡雨,在那雨水落在身上的时候,索额图看着那雨,然后便在心里这么寻思着,对于只有陕西一地的大清国来说,或是今年碰着天灾,那可就是大不妙了,不过这几年,也算是老天保佑,虽说偶尔有些州县有个天灾,但大体上陕西地界上还算是风调雨顺,这倒也让在陕西的二十几万旗人和三十万奴婢能吃上粮食,当然,这也和陕西军屯有很大的关系——估且不说这几年杀民掠女顺便从那些教民那里掠来几百万亩熟田,就是在西安城外,渭河两岸就有八旗的军屯不下200万亩,毕竟这陕西经过流寇几十年横行,再加上当年大军入关平定陕西流寇时的杀戮,陕西可以说是百里不闻人声,四境荒芜,这么大的陕西,人口不过区区两百多万。如果不是推行汉时的军屯,又岂会现在的粮用不愁。 “那王化行,确实是个人才。” 想到当初主张军屯的人,索额图的嘴角一扬。 “皇上倒也会用人,几年前,就结交了这么个布衣。” 提及皇上的时候,索额图的神情显得有些得意,因为皇上是他的女婿,就在两个月前,他的二女儿嫁给了皇上,而他也就是国丈了,当然,现在他仍然是皇上身边的侍卫,可将来成为朝中重臣,那也是早晚的事情。 只是父亲的身体……想到父亲愈发病重的身体,索额图脸上的笑容渐渐的收敛起来,万一要是父亲的身体撑不下去了…… 还好,皇上已经亲政了。 按世宗皇帝的规矩,大婚既可亲政,两个月前,在皇上大婚后,身为辅政大臣的索尼就上折子,请皇上亲政,对此,无论是苏克萨哈或者遏必隆都没有反对,甚至在过去的几年间,他们也不敢有丝毫的异动,毕竟鳌拜的死提醒着他们,什么是君臣之道。 尽管,谁都不知道鳌拜究竟是不是皇上杀的,可谁知道呢? 怎么就死的那么巧? 下手可真是快准狠,那个时候鳌拜虽说是辅政大臣,可是却还没来得急培养亲信党羽,若是再晚上几年的话,谁知道那鳌拜会不是篡位? 当然这些想法于索额图的脑海中,不过只是一闪而过,随后便压于心底了。 主子就是主子,无论做什么都是主子! 从宫门到主子的殿前,不过只有几百步,因为这旧时的衙门总是太小了些,索额图来到御书房的时候,身上的披风已经湿透了。宫里的总管太监顾问行见他进来,满面堆笑迎过来打千儿,一边主动接过索额图的披风,笑说道。 “好我的爷哩!奴婢正要去传旨,雨下大了,主子说索额图就不必进来了。既然已经来了,奴才这就回报主子……” 说着猫手猫脚踏着脚跑了进去。 “有劳、有劳……” 索额图可不敢因为顾问行的客气,而有丝毫慢怠,作为侍卫的他自然知道,这顾问行是皇上的亲信,顾问行曾是顺治朝的太监,而且文化水平较高,为人谨慎,处事圆滑。于皇上而言,几乎等同可以为他指点迷津、化解难题的睿智长辈,所以皇上才会将其视为心腹,而且皇上常称之为“顾太监”,很少直呼其名,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皇上对顾问行的敬重,这样的待遇在宫中的太监中也是绝无仅有的。有时候,索额图甚至觉得,当年对鳌拜下手,很有可能出自顾问行的建议。毕竟,那时候,皇上身边可真没有几个人。 瞧见几个侍卫直挺挺站着,正要答讪寒暄几句,顾问行已走了过来,边走边呵笑道。 “索爷,主子叫进呢!” 索额图只略向两个侍卫点头致意,忙着跟了进来,随着顾问行往书房走去,刚到门口便听里头玄烨的声气: “索额图么?进来吧!” “喳!” 索额图忙高声答应了一声,然后一步跨进去,趋步进了御书房,伏地叩头道。 “奴才叩见主子……给主子请安!” 虽说他的女儿嫁给了皇上不假,可他仍然是皇上的奴才,说罢,索额图才抬起头来,只见玄烨坐龙椅上,面前的桌上堆得都是奏折,旁边还放着朱砂笔砚。 而刚从青海回来的图海则坐在一旁,两年前,图海领兵进哈密,一战平哈密,也算是打出了大清国的气势,当然,最重要的是打通了往西域的通道,也让他成为了大清国的名将。 “索额图起来,挨着图海坐下吧。” 玄烨看也没看索额图,而是看着窗外出了神,好一会才转过脸,问图海道。 “这么说,现在准葛尔与叶尔羌之间的冲突不断是吗?” 此时玄烨正和索额图打照面,索额图细看时,皇上的面带倦容,眼圈周围发暗,显然这几天肯定是没有睡好,毕竟,现在大清国所有的担子都压在他的身上,搁谁身上都轻松不下来。不过索额图只看了一眼便忙低下头去,一旁的图海说道是。 “是!自从两年前奴才领兵夺下哈密之后,便于西域广布了眼线为侦讯,两年前叶尔羌汗阿不杜拉朝觐归途中死在异域。阿不杜拉的长子尧勒瓦斯继承汗位,年初,尧勒瓦斯被谋杀。其弟司马依继位。而过去两年间,叶尔羌汗国的统治范围急剧缩小。塔什干、费尔干等地先后脱离了叶尔羌汗国。而且准葛尔对其也是虎视眈眈……眼下知道的也就是这些。” 玄烨“嗯”了一声,片刻后,又听他问道。 “那以你之见,我大清是应该联合叶尔羌汗,还是准葛尔?” “臣以为,可联合叶尔羌汗,毕竟,现在准葛尔对其虎视眈眈,他们更能感觉到危机,必定愿意于我大清合作,而且其看似实力受损,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至于准葛尔,目下其只是卫特拉一部,在卫特拉尚有和硕特部、杜尔伯特部、辉特部三部。三部之中准葛尔虽强,可若不能控制了卫拉特全境,必定不会南侵,以臣之见,准葛尔欲灭叶尔羌,没有二十年,是万万不行的,即便是有我大清于一旁相助,至少也要数年时间,可如果我大清与叶尔羌联手,只需要灭准葛尔,就可以控制了卫拉特全境!” 在过去的两年中,图海一直领兵在哈密,对于西域也越来越了解,同样朝中的满汉大臣们,也越来越了解西域,索额图同样也不例外。 “索额图,你怎么看?” 皇上的问题,让索额图一愣,他不过就是一个侍卫啊,不过皇上既然问了,他就必须要说。 “图将军,这与叶尔羌联手,恐怕有些不妥吧,两年前之所以用兵哈密,不就是因为河湟乱民逃到了哈密,哈密王以河湟乱民皆是同教,加以庇护,又指责我大清滥杀无辜,咱们才趁机打下了哈密,这两年,咱们和叶尔羌的关系可不怎么样?” 何止是不怎么样,简直就是势同水火,毕竟,无论是在陕西或者哈密,大清国可是没少杀人,因为担心大明报复,杀的人可都是色目教民,杀其丁掠其妻女为奴,分着奴婢的八旗上下的军心是安稳了,可是与叶尔羌之间却多次发生冲突。 “正因为势同水火,所以,我与其联手,才不会为准葛尔相信,如此一来,自然可以攻其不备,况且……” 图海的话声压低,然后说道。 “叶尔羌汗国内分成白山派与黑山派,两派之间矛盾不断,相比于我大清,无论是叶尔羌或是准葛尔,兵力都极为有限,所领之兵不过三、五万人,若是叶尔羌与我会盟后北上讨伐准葛尔时,皇上可以直接派遣一路偏师,趁其后方空虚之时,与白山派合作直取叶尔羌,如此,西域自然可以平定。” 图海的建议,让玄烨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若能如此,倒也不失为良策,只是这叶尔羌目下与我矛盾不断,又岂会愿意与我大明会盟?共同讨伐准葛尔?” 玄烨的反问,让图海嘿嘿一笑,然后颇为神秘的取出了一个东西,然后对皇上说道。 “陛下,若用此物,必可让叶尔羌甘愿为我所用!” 正文 第83章 (第一更,求支持) 图海退出御书房之后,看着图海的背影消息,玄烨坐在那里思索着,似乎是在思索着先前图海所说的话。 良久之后,玄烨才笑道。 “议着用兵西域的的事情,结果跑出来个信经来。算是题外插话吧!这个经嘴上说说是可以,可是信是万万不能的,若是信了那种身怀邪术蛊动民心的,将来大清可就要国之不国了,那教民只知有教而不知有国,当年李贼进京的时候,就是他们先开的城门,所以对他们要一剿到底,断无姑息之理!” 索额图接着玄烨的话音说道。 “皇上所言甚上,那些人动辄言经、言教,却不知有国,于臣看来,这圣人的经书可读,因为教的是做人的道理,也是治国安邦的道理,可方才图海拿的那经,却是万万不能信的。” “他也不是让朕信。” 玄烨笑着摇头说道。 “他是想让朕假信,这样的一来,就可以说服叶尔羌,让叶尔羌汗以为朕与他一样,大清也与其相同,如此一来,大家就可以一同讨伐准葛尔了,待到平定了准葛尔之后,自然也就不信了,看这件事还是可以做上一做的,也就是如此了,若是真信?那是万万不能的,以朕看这件事,也就是这样。目下朝廷这边的情况汇报虽然说是愈来愈好,要钱有钱要粮有粮,几百万亩军屯足够八旗上下所需,可是关东(潼关以东)那边的明朝,却仍然视为我贼寇,这几件,他们之所以不用兵陕西又是为了什么?” 皇上这么一问,索额图便说道。 “必定是为了休养生息,养精蓄锐,待到时机成熟时,明朝必定会犯我大明的。” “不仅仅是如此,以朕看来,明朝皇帝是想借我大清的手,让陕西百姓知道,当年他们从贼的后果,他以为朕是暴君,会不顾民生,对百姓横征暴敛,所以才不愿意对陕西动兵,这个应该也是原因。” 索额图一听,心里忍不住想,皇帝果然也还是十几岁的小孩,皇帝又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心思?总惦着当年陕西人从贼?满心想的是报复?这必定不是皇帝所为,明朝皇帝,若是如此的话,那又岂会夺得天下。 “你一定是想着朕是小孩心性,才会这么说吧”。 被玄烨这一说,索额图顿时脸一红,连忙说道。 “奴才不敢!奴才是万万不敢这么想的,奴才就是想着,若是这样的话,那陕西百姓,岂不会恨死朱家皇帝!” “敢与不敢,不当紧,朕也就是这么想想!” 玄烨呵呵一笑,然后在书房中散起步来,他一边踱步,一边说道。 “其实,我倒是希望他是这么想的,如果真的这么想的话,那么咱们肯定就还有几年时间,可万一不是这么想的,咱们大清恐怕就没有什么时间了!” 这么长叹口气,玄烨又继续说道。 “当初朕之所以会让图海出兵哈密,之所以会这么关心西域,就是因为朕知道,这陕西,只要明朝在,就必定不会让我们长处此地的,所以不得不为咱们大清国找一条退路,这也是父皇当年的想法。” 玄烨轻咳一声,然后又接着说道。 “朕希望他能再给大清几年时间,毕竟,现在咱们大清国无论如何也不是明朝的对手。这不是丧气话,如果连这个事实都看不到,那么朕就不佩当这个皇帝!” 他说着,走到了桌子边上,张着眼在一叠奏章中抽出两份递给索额图,笑着说道。 “你看,这是步兵衙门递来的折子,这才四个月,咱们旗下就生出了2万多旗丁,这几年,咱们旗人新生的男丁的有多少?单就是满八旗就不下8万人,再上蒙旗的4万多,汉军旗的6万多,照此下去,不过二十年,我大清就能有不下四十万兵丁可用,到时候,自然也就不惧明朝了。” 此时玄烨已是一片唏嘘感叹了。 索额图接过来看时,是步兵衙门的折子,上面的朱批清楚的写道。 “奏情均悉。理如此办理,所奏是也。满旗每丁配三婢女,蒙旗每丁配两婢女,汉军旗每丁若有余婢,可以军功排列发一婢女,如此可为定制,往后每月旗下所出人丁,可专折奏进朕看。钦此!” 索额图小心翼翼将折子放于桌子上,然后感叹道。 “若是当年入关的时候,咱们大清就实行这个法子,不定现在人丁已经不下数百万了,又岂会落得今天?皇上真不愧是我大清贤君,行用此法之后,我大清国必定有东山再起之时。” 可当年没有人献这个法子啊,一个个都只寻思着弄些包衣,圈些土地,谁曾想过在屠城的时候尽掠汉女为旗人之婢为旗人之妾,让其为旗人生儿育女,壮大旗人,若是一个旗人能纳十个汉女为妾,有十几年时间,不定旗人现在已经有千万之多了,又岂还会惧怕汉人造反。 可惜,当年王化行年纪尚幼,若不然他于朝中献计,朝廷若加以采纳,这大清国……可就不一定再有汉人了。 “唔?” 玄烨听索额图这么说,莞尔一笑,转而沉思,然后说道。 “这也是迫不得已,掠人妻女为婢,为我旗人生儿育女,如此皆是因为旗下妻女皆为蒙贼所掳,非是如此,我大清又岂会如此?可若不能如此,不出数十年,恐怕就会世无我大清了!” “可不是!” 索额图正襟危坐,一拱手从容说道。 “自皇上登极以来,我大清已经是日盛一日,虽说不比当年入关之盛,可却也远胜于先帝之时,但凡有二十年时间生育,我大清国必定可以再次兵强马壮,与明朝一夺天下。” 玄烨仰着脸仔细听着,咀嚼着索额图的话,良久,他才苦笑说道。 “与明朝一夺天下?这是万万不可能的了,估且不说其它,现在明朝天子虽说偶有不足之处,可却也是贤君在位,其可谓是颇有洪武之气,只要他在位一天,我大清国,是万万不可能再入中原的。况且,我大清是在休养生息,明朝同样也在休养生息,我大清人口不过区区数十万,即便是将来不断掠人妻女为奴为婢,为我旗人生儿育女,壮大八旗,可终究还是比不是过明朝,其坐拥数千万人丁,又岂是大清所能相比,而且明朝皇帝又册封藩室入夷地,抚化蛮夷,数十年后,亦可招夷人为兵,以其驱使,如此几十年后,我大清是强了,可明朝只会更强啊!” 他长篇大论说了这番话,不胜郁闷地透了一口气,伸手去取茶杯,一旁的顾问行看到茶是已经凉了,忙抢前一步将一杯热茶塞在玄烨手中。 “皇上,当年明朝是何等之强?又岂能奈何得了我大清?” 坐在板凳上的索额图一躬身,然后继续说道。 “皇上,那明朝皇帝是贤君,又岂会是世代皆是贤君,我大清即便是退守西域,有数十年休养生息,可以玉门关为凭,时而犯边,让明朝为此疲于奔命,正如当年辽东一般,其粮饷皆需调自内地,一石粮数两银,一年尚能支撑,若是持续数十年,这明朝的血自然也就流尽了!为了筹措军需自然要横征暴敛,待到其国内再起流寇的时候,就是我大清重新夺回天下之时了。” 坐在那里的索额图,挖空心思也想为大清国出谋划策,听着他这么说,玄烨一笑已将茶杯放下。 “道理是这个道理,可是现如今哪,咱们却不能这么想,现如今,对于咱们大清国来说,是要先争取时间,可惜明朝皇帝不愿见咱们的使节,每每派去的使节都被他们砍了脑袋,若不然的话……” 沉默片刻,玄烨又对索额图说道。 “即便是将来,把陕西交还予他,只要明朝愿意我大明向其称臣,愿意我大清坐拥有西域,如此,于我大清而言,也是合适的,毕竟,这陕西是汉人的地方啊……” 这么一声感叹之后,玄烨的脸色显得有些郁闷,从他继位之后,就渴望着与明朝建立联系。然后向明朝称臣,并且能遣使入贡。为此,他甚至表示愿意去掉帝号,愿意交出陕西,可是,明朝皇帝却连面都不给使者见,就直接命人砍了使者的脑袋,然后直接吊在潼关外。 当然,玄烨的示弱,并不是说,他真的想要称臣,而是为了争取时间,即便是交出陕西,他也会争取几年的时间,至少要等打下了西域,等旗下的妇孺全都迁往西域之后,才能撤出陕西,将陕西交还给大明。 然后,大清就可以在西域休养生息,在西域还有一片更为广阔的天地,待大清打下那片天地之后,二十年、三十年后,就会有一个不逊于明朝的大清出现在西域,他或者他的儿子、孙子,就能再次入主中原。 “罢了,不谈此事,索额图,朕已经安排好了,你到吏部是当差,这吏部是用人的地方,你要用好人,不要让百姓反了,这陕西,现在是大清的根本,可千万不能出什么乱子——跪安吧!” 正文 第84章 逃难(第二更,求支持) 一道秦岭横亘于中原大地上,它不仅隔开了南北,同样也隔开了中原与关中。在大明一统天下之后,这秦岭的山谷隘口,顶多也就是设有税关用于征税,军事上再也没有了丝毫用途。 但在满清撤往陕西之后,那些曾荒废的关口成了满清占据陕西的根本,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派重兵驻守以防止明军进攻。尽管关隘被重兵把手,可是在秦岭之中,仍然有数不尽的山岭可供人们翻越。甚至,翻越山岭隘口现在还演变成了一门生意,而商机,正是清虏治下的百姓提供的。 茂密的山林之间,一行几十来个人正艰难的跋涉着,他们都是拖家带口的百姓,衣衫破旧,瞧起来与其说是民,倒不如说是深藏大山的流民。不过这些人似乎像是故意选择了深山密林来避开官道。 而这些人的神情尽管看起来都是一副疲倦不堪的模样,但是目中却满是恐惧还夹杂着几分希望。 春时雨气多,山里更重,所以这些人身上大都是湿漉漉的,偶尔的会人因为湿气,发出咳嗽声,而更多人则是在那里忍受着山林里的湿气。一个身材瘦削的青年男子将被树枝划破的衣摆卷到腰间,当他看到一旁抱着小孩的妇人已经累的气喘吁吁的时候,便接过了小孩的,将小孩背在身上,妇人这才得空休息一下。 “谢谢三叔。” “嫂子,这是小弟应该做的。” 略带些书卷气的青年,他擦了擦脸上的雾水,然后朝身边另的男子问道。 “思故,这里离过大散关还有多远啊?” 面膛黝黑的男子停下步伐看了看周围,然后说道。 “应该快到了,我听他们说从官道去大散关,也多也就是有五六天的功夫。” “可是思故,我们都走了快半个月了。现在还在山里转着,翻过一座山,还有一座山,再这么下去,不等咱们的粮食吃完,估计人就得先累垮了,这成天风餐露宿的,男人能受得了,女人和孩子可受不了。” 满面书卷气的男子证据显得很是担心。 他不能不担心,毕竟,他赵功乾是赵家唯一的成年男丁,他大哥和二哥因为私传明朝的报纸,被官府抓拿,按清虏的律令,这是要诛杀满门的。眼前的这个面膛黝黑的男子,是他的同窗田逸峰,正是他连夜从城中带到赵家这个消息,然后他才得已带着嫂子,侄子,往河南逃去。 话说这几年,清虏治下的陕西虽然也谈得上是“国泰民安”,可是在清虏的横征暴敛下,总有百姓潜逃出陕西,毕竟,现在的陕西是按万历年间的户薄征丁税,现在天下纷乱几十年,人丁早就是十不存一,可即便如此,死人的丁税也要有人效,不知多少百姓因为负担不起每年几两的人头税,纷纷潜逃,而百姓逃的越多,这人丁税就越要由留在陕西的百姓负担,包赔,税也就越来越重。 虽说这几年陕西也算是风调雨顺,而且战乱之后地多人少,百姓又在入冬前种上土豆,让冬天有了糊口的口粮,可却总有贫户负担不起捐税,只能选择潜逃。这一路上,总能碰到想逃到大明去的百姓。 人们的想法不错,大明既无苛捐也无杂税,甚至几年前兴乾皇帝就下旨“盛世滋丁、永不加赋”,将丁税摊分到地亩之中。可是往关东去的路并不好走,因为但这一路上清军控制着官道的关口。一旦发现有人逃往明朝往往是格杀匆论。官道自然是不能走的。所以人们只好改走人迹罕至的山路。赵功乾和田逸峰在漫无目标的于秦岭之中,问东问西的走了十几天后,才遇到眼前这些同样逃亡去明朝的老百姓。于是便与他们一起结伴出关,在半路上,又碰到宋老三,他是专门带人出关,不过带人不是白带,男人半两妇孺减半。 “怎么?赵公子该不是担心老汉把你们卖了吧。” 突然的话声在他们身后响起了。只见一个穿着一身短衫的老汉正笑呵呵的看着两人,他的手里拿烟袋,烟袋的铜烟窝里,还在冒着烟。 “宋老丈误会了。我同赵兄只是想尽快逃回我大明,好重新做人罢了。” 重新做人! 对于身处清虏治下的百姓来说,只有他们才知道,奴才和人之间的区别。当然田逸峰之所以会这么客气,是因为这老汉是他们出关的向导,如果没有他和他的儿子带路,外人进入大山,又怎么可能找得着路,即便是能避开清虏,估计也得饿死在这大山里,或者沦为山中猛虎的口中之食。 “两位公子放心吧。喏,过了前面的那座山就行了。这山上的林子,砍的人少,长得太密了咱们这里看不清。老汉已经让大栓他去前面把风了。运气好的话,今晚咱们就能在大明的济难营里过夜。” 宋老三指着前方的树林说道。虽然从这里望过去什么也看不见,这是因为现在人少进山伐木采薪的就少,所以才会如此,若是搁在几十年前……几十年人稠地满的,也不是什么好事。 但宋老三的一席话让在场的所的人的脸上都露出笑来,他们仿佛已经看见将来的好日子了。只要逃回了大明,总能过上好日子。 宋老三依坐在树根下面,从腰间摸出了装烟叶的布袋,趁着火,又填了些烟叶。然后狠狠的抽了口,重新继着烟后,宋老三就这么看着大山。每次在将客人带过界,他都会在这里歇上一会,当然,之所以要歇上一口气,不仅仅是因为,这一路山间跋涉早就耗尽了大家的气力,需要休息一会才能闯过关去,同样,越往最后就最危险。 毕竟,谁也不知道,会不会在最后关头,碰着清虏。一边盘算着接下来走那条路,宋老三一边抽着烟。尽管他知道,这一带的清军只有区区百多人,可是万一要是碰见了,这些人可就全都得赔上性命,他们赔上性命,而他老宋头也会赔上声誉,他过去只是在山间采路,也就是这两年,陕西的百姓为了避开清虏的横征暴敛,不惜舍家弃业的逃到大明。一开始只是给他们指路的宋老三,开始尝试着带他们出关,然后赚上一笔领路钱。这两年挣的银子,都足够他买上几十亩好田的了,这生意可不能停了。 不过现在想要逃到大明的人越来越多起来,除了富家大户之外,更多的是寻常的老百姓,这些人往往都是因为不堪清虏的压榨,才会舍家弃业,不到万不得已谁走啊? 不一会儿,一个身材魁梧、背上背着支火铳青年过来了,只见他走到宋老三身边说道。 “大,那边那里看上去没事,咱们现在就可以过去了,清虏估计过去有一会了。” 宋老三朝着山上看了一眼,然后点头说道。 “行,让大伙儿快点赶路。省得错过了点!。” “哎,好嘞。” 年轻人点了点头连忙跑去通知其他人了。 众人在山上又走了约莫半个时辰,又一次翻过一座山后,眼前一片豁然开朗。只见他们前面是一片绵延十数里的阔地,这是一片山谷,谷中看不到什么林子。 宋老三指着远处十数里外隐约可见的关城说道。 “瞧见没有,那里就是大散关。那里的清虏是瞧不见咱们,可是要是让巡逻的清虏碰到咱们,肯定就会马上放铳的。大家待会儿跑出林子之后,无论如何,脚下都不能停下,一停,命可能就没了。” 说罢他又指了指对面飘着明字旗的垒台说道。 “那里就是大明的铳台。你们只要跑到那里就行了,铳台上的人能看清楚你们,千万不要乱跑,要不然他们也会放铳,只管往铳台跑,铳台左边有个通道,进了那,你们就安全了!知道了吗?千万不要停!” 对于性命悠关的事情,他们自然不敢掉以轻心,纷纷点头称是,见大家伙已经差不多做好了准备。宋老三让儿子先到前面望了一风,直到看见儿子做了一个手势,他才扭头朝着众人一挥手喊道。 “跑啊!” 随着他这一声喊,这一行几十人,立即没命的冲出了林子,然后朝着对面飘着红旗的铳台跑去。而宋老三虽说上了年岁,可脚下却跑得飞快,甚至就连和那些抱着孩子的妇人也是拼命的跑着。 就在他们往明军的铳台那边跑的时候,身后很快就传来一阵叫喊声。紧接着又是并不算密集的铳声,那铳声让所有人的心头一紧,于是跑的更快了,唯恐一不小心丢了性命。 抱着侄子拼命奔跑的赵功乾此时甚至觉得已经喘不过气来了,可仍然拼命往前跑着,大口喘着气的他,只是眼巴巴的盯着前,盯着那铳台,隐约的,他甚至可以看到铳台上的明军了,就在这时,他看到铳台上喷吐出一团烟雾,随之而来的是一阵炮声…… 正文 第85章 初遇(第一更,求支持) 从陕西逃来的难民拼命往铳台的方向跑着,在铳台上的炮手朝着清虏鸣炮的时候,在铳台上一名身材魁梧的青年将正神色凝重的看着底下逃跑着的百姓,那道英气十足的剑眉此刻更是紧锁着。 “长官,百姓已经进入护墙是否继续炮击?” 下属的询问让阎复思索片刻,然后说道。 “停止炮击,上报……兴乾四年四月十六,下午四时……” 看着怀表,阎复道出了一个准确的时间。 “建奴试图攻击035铳台!为我军击退,虏伤亡不祥……” 这是谎报军情! 阎复自然知道,什么是谎报军情,甚至他可以肯定,如果军正司派人调查的话,即便是他的兄长是门下司侍中,他的父亲是通政使,也保不住他,五军都督府可不会因此网开一片。 但是军正司会查吗? 五军都督府会追究吗? 都不会,甚至这种“谎报军情”还是五军都督府暗示的,因为大家的目的是相同的——收复陕西! 所以,才需要谎报军情,需要告诉朝廷现在建奴依然在犯边,依然在威胁着大明,所以要尽快斩草除根,尽快清除隐患。 但是……似乎现在朝廷根本无意用兵陕西。 哎…… 长叹口气,阎复有些烦闷的冲着炮身上拍了一下,神情显得有些失落,难道,陛下就不知道陕西的百姓,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吗? 对于刚刚逃出虎口,来到大明治下的百姓来说,他们此时大都是好奇的看着这处位于铳台后方的营地,置身于营地中赵功乾小心翼翼的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地方,这是用于安置难民的营地。 木栅栏将营围了起来,栅栏间几个耸立的哨楼上上几名军爷偶尔会把目光投向着他们。更多的时候,他们则是看着外面,营地内一排排的简陋的木屋整齐的排列着,从不时进出的百姓那可以看出来,那些木屋就是他们暂时居住的地方。这里的老百姓大都穿得很干净的,甚至可能都是新衣裳。女人们晾晒着刚洗好的衣物。还有孩童在营地中嬉闹着。 这里就是他们接下来要住的地方? 如果不是因为老宋头之前提醒过他们,恐怕他们早就吓跑了——当赵功乾他们好不容易逃到那道土墙后面,以为逃过一劫的他们,压根就没有想到等待他们的会是荷枪实弹的军爷,那些军爷早就在那里恭候多时了。 尽管这些军爷只是例行公事的对他们进行核查,可是面对军爷时,所有人的心里地无不是紧张到极点,甚至有种“刚出虎穴又入狼窝”的感觉,毕竟,古往今来,那些个丘八可就没有落得好的。而赵功乾更是紧张到极点,他担心嫂子的安危,万一这些丘八要是见色起意,那该如何是好。 其实担心的又何止他一个人,其它的百姓大抵上也是如此,那些妇人看到军爷的时候,无不是面呈死灰状,可是他们哪儿敢反抗,甚至显露出不满,只是战战兢兢的在明军的指派下,随着明军一同朝着后方的营地走去,在路上,赵功乾甚至听到嫂子的抽泣声,他甚至看到嫂子已经把发簪握在了手里,万一要是……嫂子恐怕就会自尽了。 不过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那些军爷倒没有像他们想象的那样,或是抢人钱财或是强掠妇女,而是让他们先休息一会,让他们喝上些热茶,并且告诉他们,再过半个时辰,就可以开饭了。除此之外对他们也还算客气,完全没有丝毫刁难。 进入这个营地之后,赵功乾与田逸峰都注意到,这营地中的百姓似乎都很安详,营地中的孩子们甚至会和军人一起玩弄,在那里踢着球,那些军人和所谓的“丘八”完全不一样,非但没有任何刁难百姓的模样,反倒完全是一副与民同乐的样子。 而这座用于安置难民的营地正是朱明忠的杰作,由于这几年因为不堪清虏的横征暴敛,从陕西逃出来的难民越来越多。且这些人身份复杂且又有可能夹带各种疾病。为了安全起见,朱明忠才会下令军队设立难民营,用于安置难民,对于从陕西逃出的的难民进行救治,当然也包括审查。这些难民都被要求先在难民营里隔离一段时间后才会允许出营。这既是防止奸细混入,防止可能传染疾病扩散。当然,更是为了移民——这些难民最终都会被安置往东北等地。 这里与其说是一个难民安置点,倒不如说是一个移民聚集点。 “请问你的姓名,年龄,籍贯?” 长桌后的男子轻车熟路的询问着。 “赵功乾,27岁,陕西长安县人。” 赵功乾在回答这些问题时,他发现其它人此刻也在接受着盘问,包括他的嫂子。 “有无亲眷一同前来?” “有,嫂子赵李氏和侄子赵云鹏,还有同窗田逸峰。家兄是因为传播大明的报纸,被清虏抓拿……” …… 在一番盘问过后那男子看着赵功乾,然后问道。 “那你在这边有亲戚吗?” “没有,没有亲友可以投奔。” 赵功乾如实的回答道。 男子看了他一眼,然后拿出了几张纸,对他说道。 “没有亲友可以投奔的话,那可就不好办了,按照难民救济的规定,你们只能在难民营呆半个月,半个月后,就会发给良民证,你们有两个月的时间,到达某个地方定居,然后往巡检房登记,换上户籍证。但是要换证,就必须要有住房,如果没有亲友投奔,那么就只有租房,没有钱的话,恐怕很难维持生活……” 赵功乾忐忑不安的的看着对方,完全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想趁机勒索?这官府中人勒索的时候,有几个不是巧立名目? 咳,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看他怎么说吧! 这兵荒马乱的能捡条命就已经谢天谢地了。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只见对方将那几张纸递给他说道。 “你自己看一下吧,我的建议呢,如果没有亲友可以投奔,你可以选择移民东北或者诸侯国。毕竟,作为移民,接下来会有官府包你吃住,直到抵达目的地,都不需要担心生活,可如果你不选择移民,将来又没有钱维持生活,想要靠乞讨为生,那是万万不行,乞讨是违法的,会被作为流放犯流放,所以,还不如主动移民的好。” “是,是,多谢军爷指点。” 赵功乾看着那几张纸,脑子里早就乱成了一团。对于这一切,完全都不在他的意料之中。 在赵功乾起身要走的时候,那男子冲他微笑说道。 “你是读书人吧,其实,去诸侯国不错,现在正是诸侯就国创业之时,各国都是求贤若渴,到了那里不定能成一国勋贵,岂不比一生无所作为要好?” “多谢军爷指点。” 受了太多冲击的赵功乾只是笑了笑,然后便愣愣的看着那几张纸,那纸是什么? 除了第一张告诉他难民营的规定之外,其它的居然都是各国的“招贤榜”。 诸侯国! 招贤…… 恰在这里,田逸峰也拿着几张纸跑了过来说道。 “明勤,你看到这招贤贴了吗?” “是啊,那军爷塞给我十几张?” 赵功乾苦笑的点着手中的纸。 现在大明的一切,都让他感觉奇怪,且不说明军那怪模怪样的军服,就是这诸侯国还有招贤帖,无不让他感觉奇怪。以至于他甚至觉得自己到了另一个国家,而不是大明。 尽管对于大明,他并没有什么印象,可是,这里的一切总让他感觉陌生。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见自己的好友在那苦笑不已,田峰逸便笑说道。 “我已经想好了,往诸侯国去,习得文武艺,卖于帝王家,这诸侯也是国,不一定非得固守大明!我等已经错过大明中兴之机,又岂能再错过诸国创业的良机!” 看着对功名尽是向往的好友,赵功乾一时间居然说不出话来,他知道好友一直都有出仕为官的念头,试问这天下又有几个人没有这样的念头。 “你别笑我,” 见好友没有说话,田逸峰笑道。 “你没看报纸上说嘛,大明已经废除科举,只以文官考试取才,你我逃到此地,无亲无故,进书院读书?又如何维持生计?万一沦落街头,到时候,可是要被当成犯人流放到异域,与其如此,还不如自己主动投奔诸侯,指不定能得诸侯赏识,虽不一定能出将入相,但却也可以为官一地,造福一方!” 不知为什么,好友的这番话,让赵功乾的心情发生了些许的变化,他看着好友,知道也许,对于他们来说,这或许是最好的选择了。 “况且,我等读书,不也正是如此,为也正是为了“天下大同”吗?以宗藩之尊,尚可往夷地就国,抚以蛮夷,令其归属华夏,以为天下大同,更何况是你我?” 面对好友的这番话语,赵功乾沉默了,看着手中那张几纸,看着对将来满面憧憬的好友,他想到了远在中都的陛下,那位陛下到底是怎样的人物,居然能有如此魅力,封诸藩为诸侯,令其各领其国…… 。 正文 第86章 还都(第二更,求支持) 陛下到底是怎样的人物? 别说是对于普通人,即便是对于身为东北总督的方以智来说,已经四年不曾与陛下谋面的他,偶尔也会发出这样的疑问。 站在船头的他看着右岸的灯火,穿着一身便装的方以智,很难让人将他和东北总督联系在一起,在大明的文官之中,只有东北总督是最为特殊的——可领兵。以文统武,这几乎是兴乾之后,大明最的忌讳,可是在东北,这却又是必须的,毕竟,东北压根就谈不上太平。 其实,在过去的几年间,方以智在报纸上的名声并不算好,甚至有人称他“笑面虎”,因为他曾在说笑间,下令斩杀数千余生女真男丁,并将其女子典卖为奴。 而起因,不过只是因为一个汉人移民点被袭击,作为报复方园百里内所有的部落都被斩近。 “一人死,诛百里!” 这是方以智治理东北的特点,按道理来说,他的铁腕本不会有任何人说三道四,但是对于文明太久的国人来说,他的铁腕仍然吓了所有人一跳,毕竟,他不止一次“诛百里”,在东北,方以智的名字甚至可以止小儿啼。 而这也让他在关内的报纸上,得了“屠夫”之名,说他是“笑面虎”,其实也是针对有移民因为受恩于他将他称为“笑面菩萨”,又有几人记得他确实曾经出家为僧,因为不愿为奴。 而这一次,已经四年没有回到京的他,第一次来到中都,他之所以来这里,并不仅仅只是述职,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此时,置身于船头,看着北岸大堤上的灯光,方以智在心中暗自叹息道。 “但愿一切顺利吧……” “没想到,不过只是区区数年,这清河的夜色居然如此迷人,制台,难怪世人皆言中都号称不夜,今日所见,这码头便已经是灯火通明,想必城中必定已经是不夜城了。” 身后的声音打断了方以智的思绪。他不用转身便知道身后是谁,是他的同宗后辈方章钺,他是因为伪清“丁酉科场案”与父亲一同被流放到东北,尽管现在满清已经被驱逐至陕西,可是当年被流放到宁古塔的,大都仍然留于东北,而没能返回关内,因为……东北需要这些人。所以即便是方家父子是他的同宗亲戚,他也没有徇私,而是将他们父子安置于总督府内,初时为幕,后来为官,也算是于东北安家了。这一次南下,他便带上了方章钺,让他一起同行。 “是章钺啊。快到中都了,本官已经数年未曾来这了,当初北伐时,这里尚只是清河。” “听说,这几年中都大兴土木,如此不夜,自不负神京之名。世间繁华当真是不过江南啊。” 方章钺显得有些兴奋,对于多年未曾回到关内的他,总是渴望着回到这里,再睹江南的繁华。 注意到他言语中对江南的留恋,方以智瞥了方章钺一眼,然后冷冷的说道。 “章钺,江南虽好,也是先民筚路蓝缕所建,直到汉代,仍然是瘴疾横行的恶地。若没有世代汉人先民筚路蓝缕,又焉会有今日的江南,今日我辈于东北,正是欲将东北化为我关外之江南,若成此功业,又岂是于江南安乐所能相比?” 方以智的教导,让方章钺连忙低头说道。 “制台所言甚是,在下受教了。” 看着低头受教的方章钺,方以智突然又是微微一笑,然后说道。 “现在在黑龙江那边的农庄里,去年就已经有人试种了大米,论其品质甚至不逊于辽南米,这东北米口感远胜于江南米,长此以往,东北成为我大明的关外江南,倒也不是痴人说梦啊。” “这全都是制台属理地方之功。” 方章钺的恭维让方以智微微一笑,然后说道。 “这倒也不是本官的功劳,说到底,还是当年陛下于东北安置的退役官兵,若是没有那十几万退役官兵,自然也就没有今天东北的日益兴盛。” 当然,当年安置退役官兵,是因为收编了郑家军、江西明军之后,忠义军膨胀至多达近六十万,再加上近四十万降军,最后,在兴乾元年通过裁军去弱留强,将明军缩编为40万,二十余万退役官兵,被安置在东北以及四川等地,至于唐逆以及西南清军,都作为俘虏也被安置于两地,只不过相比于退役官兵的几百亩勋田,那些俘虏是作为移民安置的,他们甚至就被安置在退役官兵的勋田内,先当了两年的“佃户”,然后官府才分给他们几十亩田地。 不过,把水稻引入东北的,并不是他们,而是当年北伐时,朝鲜提供的十六万劳夫——他们不仅为忠义军运送军粮物资,而且在战争结束后,又被分派到退役官兵的家中,为其开垦土地,后来又纷纷成为退役官兵的“家仆”,归化成为了明人。 正是那些朝鲜人把水稻种植带到东北,他们同样在东北扎下了根,只不过,相比于那些得到田地的降兵,那些朝鲜移民往往都是作为退役官兵的“家仆”,更准确的来说是“家奴”。他们与普通的佃农不同,拥有自己的选择地主的自由,他们是不折不扣的家奴,他们为主人家耕种田地,甚至其女儿还是主家的通房丫头,当然,那些在乡军人对家仆倒不是任意打骂,而是对他们也是极为关照,甚至还有人还会为他们买来媳妇——那几年,于蒙地有许多旗人妇人发卖,价格极为廉价。不过更多的人都是买给自己做丫环使用,当然,并不仅仅只是丫环,那些丫环同样也是通房丫环,毕竟,绝大多数朝鲜民夫一但住下之后,往往很快就会拖儿带女来到主人家,男人为主人家耕地种田,女人侍奉主人家的日常起居。 也正因如此,现在的东北,形成了与其它地方截然不同的三个等级,一个是军功荣民团体,少则拥有数百亩、多则上千亩田产的他们是东北的富裕阶层,第二就是以俘虏为主、少量移民为辅的移民阶层,他们往往只有几十亩田地,平常衣食无忧,有些许余财。而第三层,就是以朝鲜移民为主的家奴阶层,当然还有那些从蒙地买来的满人妇女,他们没有自己的财产、田地,完全依赖于主人家,而主人们往往也是颇为大方,让他们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 至于那些个生女真……他们的数量总归是有限的,而且,他们也没有太多的选择,只有归化为民这一个选择。 正因为这几类人的存在,现在东北才会从当初的户不满万,到现在拥有超过两百万人口。许多府城市的繁华不逊于关内,而且若是论百姓富庶的话,即便是江南也无法与东北相比。毕竟东北田多、地多,无论是种稻种玉米或是养绵羊,都可以给百姓带来丰厚的收益。富裕的百姓,使得东北的商业日益繁华,沈阳现在更是已经成为了繁华不逊于内地省城的大城市。 只不过,在这繁华的背后,同样也有着隐患,尤其是现在,这个隐患正在显现出来,这也是方以智来中都的原因,他必须要在隐患危害到大明之前,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坐视着问题的继续扩大。 可是,他能说服皇上吗? 想到此行的目的,方以智的眉头再一次蹙紧了,甚至就连同眉宇之中,也带着些忧色,只有身处于东北,才能够体会到他的这种忧虑。 “制台,您说,此次,陛下会同意您的建议吗?” 总督神情中的忧虑自然全都落到了方章钺的眼中,知道总督为什么如此忧虑的他便开口说道。 “其实,与游说陛下,还不如游说内阁,毕竟内阁这边会更倾向于咱们。” 方章钺的话让方以智的眉头一挑,但却没有说话, 他知道方章钺说的是事实,内阁确实会全力支持东北,对此他并不怀疑。可是,如果他试图通过内阁去获得支持,而不能在此之前说服陛下的话,又会是什么后果呢? 惹陛下不喜? 对此方以智倒不怎么在意,毕竟,他本就不是好功名之人,当初之所以会应陛下之请出仕,是因为清虏未退,是因为东北。 没有什么比东北的安稳更重要。 “章钺,你可知道,当年我为何留在东北?” 看着越来越近的码头,方以智低声说道。 “谁不知东北的苦寒,谁不知道那里的偏远,我江南人又有几人愿意长住东北?可是,又有几人知道,东北一日不能尽归行省,我大明就一日不得安宁!” 一日不得安宁!何止是不得安宁,甚至可以说是永世难安。 “只要东北能设行省,有千万汉人居住东北,非但东北将再无女真,而且,自此之后,我大明就再无虑塞北,我大明只要愿意,随时可以从陕西、山西、北直隶以及东北,多路出击,横扫草原,让草原再也不能为患大明,如此,天下方可安定!” 在话声落下时,船已经缓缓的靠上了码头,靠上码头的瞬间,方以智微微一笑,又说道。 “所以,无论如保,方某必定要把东北变为我大明之行,化边域为内地!” 正文 第87章 灵丹妙药(第一更,求支持) 在方以智一行人搭乘的船只抵达中都的时候,作为皇帝的朱明忠倒并没有像外人想象的那样,彻夜批阅奏折。 其实即便是过去大明的体制,也不需要一个勤奋的皇帝,毕竟,从大明设立内阁,尤其是世宗皇帝将内阁提升至六部之上之后,大明的皇帝,也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自由——将权力下放给内阁,由那些专业的政务官员负责庶务,至于皇帝……就像是主管一样,只需要把握大方,不需要亲历亲为。 事实上,这个机制一直运行的极为不错,至少在崇祯亲历亲为想要亲自解决大明所有的事务之前,这个机制可以让大明的皇帝几十年不上朝,可以让皇帝沉迷于练丹、木匠等事务之中,而无需忧心国事。并不是因为他们昏庸,而是他们只需要掌握两点,一是用人,二是方向,只要用好人,把握好方向,大明这条巨轮就会稳定的航行。 作为皇帝,事事亲历亲为,并不一定是贤君。不仅没有那个精力,而且也很难做到面面具到。所以身为皇帝,要学会放权,当然这种放权要控制好度,要把握好平衡。 不过,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能够忙里偷闲,拥有自己的时间,可以微服出巡,数日不理朝政,甚至还在海州修建避暑皇村,用于躲避夏天的闷燥,当然,那个时候,朝中的大臣们也要随行——按朱明忠的规划,在夏天的几个月中,海州的皇村不仅仅是夏宫,也是大明的另一个行政中心。 但在更多的时候,内阁的存在,让朱明忠拥有时间做一些他感兴趣的事情,从凭着记忆编写各种物理化书籍,再到进行种种试验。即便现在,于皇宫之中,他也有一处属于自己的试验室。 “先将粉末冷浸……加入95的乙醇去除不溶解物,,” 在进行试验的时候,朱明忠会不断的作着记录,此时这间试验室内所弥漫着的是一股清新的药草味,不过同样也掺杂着有些刺鼻的味道,不过这种味道却让他感觉极为亲切。 这是汽油的味道! 对于任何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人们来说,这种味道都会让他感觉亲切,尽管在二十一世纪,这种味道是让人恶心的,意味着污染,意味着不健康,但在这个时代,这个味道却又如此的让人感觉亲切。 这里的汽油来的是甚至颇不容易,毕竟,首先是商船从中东用木桶运来的石油,然后经过提取之后,才得到了这些汽油,所以导致它的价格极为昂贵。在过去的试验之中,朱明忠已经用去了几桶汽油,价值高达数百两,如果非要计算价格的话,差不多等于一升油一两银。 不过即便是如此浪费,朱明忠仍然在继续着这个试验,毕竟,这个试验直接关系到“南洋抚蛮”大业。 “……减压浓缩为浸膏……” 能够得到结晶吗? 朱明忠的眼睛盯着玻璃皿里的液体,神情中略带着一丝期待,这已经是第几次试验了? 第316次! 可是每一次的试验结果都不理想,尽管得到了结晶,但是在药物试验时,却会碰到一些问题。 汽油浸取需要一个过程,在等待的时候,朱明忠又一次拿起一根青蒿,然后看着它自言自语道。 “最适合种植青蒿的地区是广西一带的,是因为在广西野生青蒿的青蒿素含量最高,贵州和湖北应该也还可以,再往北就不行了,那篇论文里提到的多少,似乎过了长江,就没有提取的价值了……” 自然界的植物分布就是如此的神奇,按照曾经看过的一篇论文,青蒿中青蒿素含量与经济和纬度有很很大的联系,也就是在中国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内生长的青蒿中青蒿素含量较高。 在南部低纬度地区青蒿素含量较高,而在北部高纬度地区青蒿中青蒿素含量较低,甚至很多地区低于01。而青蒿素含量较高的地区,恰好正是疟疾最为流行的区域。 “难不成,冥冥中一切都有因果?” 尽管嘴上这么说着,但是朱明忠可不相信什么所谓的“天意”,更不相信青蒿的分布,就是为了治疗疟疫,更不相信什么“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因为凭借这种方式获得的青蒿素是极为有限的,即便是因为野生青蒿中青蒿素含量非常有限,而且每个地区的含量也是千差万别,即便是碰巧取到的野生青蒿青蒿素含量较高,也不一定保证能够“绞尽青蒿素”,让其发生作用。 实际上,在过去的几年间,朱明忠也曾授意军队用东晋葛洪《肘后备急方》一书中记载:“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试验着去治疗疟疫,其中既有成功的例子,但更多的是失败。 也正因如此,现在疟疫仍然是不治之症,甚至就是朱明忠自己也不得不面对它的威胁,至于当初带来的那几片青蒿素片,早已经过期,也就是在感染疟疫后,可以勉强拿来一试。 至于金鸡纳树……那种树远在美洲,而且金鸡纳树的种类很多,因为种类的不同树皮中的奎宁含量也是千差万所,和想要弄清楚到底是那一种树奎宁含量高,不知道需要多少年时间。 也正因如此,相比于从美洲引进金鸡纳树,朱明忠选择了一个在他看来更为有效的办法——提取青蒿素。 其实提取青蒿素的工艺并不复杂,在所有的提取工艺中,以汽油回流提取法所得的收率和含量最高,这也是二十一世纪提取青蒿素的主要办法。其技术就是采用低沸点汽油为溶剂,反复浸提。与淬取植物碱的工艺比较,并没有什么复杂的地方,但是实际操作中却有很多的问题,甚至早在去年,在朱明忠指点下,清河书院的师生就利用进口的鸦片提取出了吗啡,虽说吗啡从制取到现在只用了一年人,但是吗啡作为镇痛药已经在军队中得到应用,并且应用到处科手术中。 可是相比于吗啡的提取,青蒿素的提取就碰到了一些问题,最关键的区别是,青蒿素是用汽油提取,淬取工艺的不同,直接决定了它的提取过程更加复杂,也更为困难,也正因如此,才会让他进行了几百次试验,而试验的结果也不太理想。 “多少总有一些进步,至少从现在获得的青蒿素结晶制备的药物上来看,成功率已经达到了一半了……” 翻看着桌上的另一份报告,那是清河医院的治疗试验结果,说起来也是笑话,从六年前朱明忠于书院设立医科,开始将后世的一些医疗尤其是外科技术通过医学院传播出去,与之相对应着的是书院后来成立了医院,而那所医院是慈善性的、免费的,学生们在那里拿病人作练习……这种学生拿病从练手,即便是到21世纪也是如此,只不过,21世纪收费,而现在不收费。 至少相比于19世纪的欧洲医学院的那些学生来说,清河医院里的师生们早已经掌握了人类用千万条生命才换来的许多经验,拿最简单的来说,书院里的学生们知道做手术之前,必须要用漂白水、肥皂洗手,而且所有的器械、绷带都必须要进行高温消毒。外科手术的术前消毒步骤已经是大明外科医生们掌握的最起码的常识。但是相比之下,现在的欧洲,甚至直到19世纪中期,欧洲的医生们说他们像是医生,不如说更像是屠夫,他们甚至还穿着屠夫式围裙,围裙上满是血污,器械上同样也是如此,而之所以如此,是为了让别人证明——他的经验非常丰富。 杀猪的经验! 相比于欧洲的同行们,现在大明无论是以中医为依托的内科或是被朱明忠开了金手指的外科,都远远领先于欧洲。但是,受限于时代,许多后世可以轻易治疗的疾病,在这个时代往往仍然还都是不治之症,比如疟疫就是其中之一。 而能否治疗疟疫,又直接关系到另一个关键——征服东南亚,其实欧洲对东南亚的全面征服,也是在19世纪之后,直到发现奎宁之后,人类才克服了疟疫,才使得白人得以击败分散于各个岛屿上的土国,并在战争中不受疟疫的影响。 在此之前,相比于直接征服,荷兰、西班牙,他们的统治并没有扩散到了整个东印度或者菲律宾,而只是局限于几座城市以及周围的地区。 只有解决的疾病的困扰,才能在那里站稳脚,更重要的是移民才能在那里落叶生根,而不是大量死于疾病。更重要的是一点是,青蒿素在未来很长时间内,都可以被用做加强大明与诸侯国之间的联系,甚至可以作为一种武器……就像茶叶与西藏、与蒙古一般。 当然,前提是必须要把青蒿素提取出来,让其效果更为显著。这也是现在朱明忠需要解决的问题。 夜色很深,而对于试验室中的朱明忠来说,这个夜晚不过只是刚刚开始…… 正文 第88章 君喜(第二更,求支持) “方爱卿。你可真是朕的福星,你这刚一回中都,那边就传来了这个消息,这简直就是本朝第一大喜讯!” 御书房中朱明忠兴奋的来回走着。 成功了。 终于成功了! 之前提取的青蒿素结晶,治疗疟疾的成功率已经大为提高,可以说,从现在开始,疟疾对于大明来说,将不再是任何威胁。哪个阻挡国人进入南洋的拦路虎,终于被征服了,国人不需要再用生命作为代价去征服南洋。 此时朱明忠甚至不知道此刻要如何的形容自己的心情。 庆祝,是的。 一定要好好的庆祝一下。想到这儿朱明忠提高了嗓门道。 “快,快通知御膳房,朕今天要与方爱卿畅饮……” 看着激动不已的陛下,方以智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他所了解的陛下吗? “不知是何喜事,会让陛下如此高兴?” 方以智笑着问道。 “就是这个!” 随手拿出一个小小的玻璃瓶,瓶中装着几粒药片,这个? 这是什么? 难道是吗啡片? 除了吗啡之外,方以智并不知道,还有什么是药是装进这样的玻璃瓶中的。 朱明忠看着似乎有些不明所以方以智说道。 “这是朕从青蒿中提取的青蒿素。这种药可以治好疟疾,也就是能治打摆子!” 对于“打摆子”,方以智并不陌生,毕竟他是江南人,况且在南方游走的时候,他也曾目睹过和他一样的避入山中的遗民因为患上打摆子而失去性命。人们一旦感染了这种疾病,就会突然发冷、打寒战,之后又发高烧、说胡话、神志不清,若不及时治疗,就会有生命危险,但凡是气候潮湿的地区很多人得这种病,那时候,人们对这种病毫无办法,往往坐以待毙。 “朕的师傅!” 又一次,朱明忠将一切归功于他的师傅。 “在多年行医的过程中,发现气候潮湿的地区很多人得这种病,而这种病每到夏天就会多发,而冬春却无发病的可能,因此推断可能是由蚊虫传播的一种急性传染病,所朕才会授意所有往台湾、南洋的部队,移民,都要配上蚊帐,加装窗纱,以免蚊子叮咬,可是这并不能解决问题!” 有一个真真假假的“师傅”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把一切都归功于他,从省去了许多麻烦。现在在台湾以及南洋的移民感染疟疾的发病率之所以控制在10以来,很大程度上,都与强制化的防蚊有很大的关系,就像美国修建巴拿马运河一样,通过蚊帐、窗纱以及杀虫剂,成功的控制了曾经把法国人逼走的黄热病,从而顺利的修建了巴拿马运河,也正因为对蚊子的防治,疟疾才会在南洋和台湾的移民、军队中一直保持在一个可以控制的范围内,而在19世纪,国人下南洋的时候,疟疾的发病率甚至超过70,死亡率更是达到30——尽管那个时候已经有了奎宁,可仍然还是数百万人死于疟疾。 “不过这并不能解决问题,毕竟蚊帐、窗纱、纱门都是死的,就像晋王在云南的时候,其之所以屡次元气大伤,就是因疟疾,甚至因此而失败,有时竟会是及至未战,士卒死者十已七八。” 其实在中国历史上和疟疾相关的战争,就没这么好运了。在没有有效药物的情况下,军队一旦遭遇疟疾,可以说是不战而败。几乎每一次往南方的作战都有“军中大疫”的记录,甚至早在春秋战国,在孙子兵法中就记载有:“军无大疫,是谓必胜”。 直到二战时期,疟疾仍然是军队最大的敌人。美日两军在东南亚热带雨林中的战斗可谓惨烈。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敌人——疟疾。美国的麦克阿瑟将军曾对此发过牢骚:“我的士兵 1 / 3 得了疟疾,1 / 3 在照顾疟疾患者,只有 1 / 3 能战斗。”事实上,麦克阿瑟能有 1 / 3 士兵作战就不错了,毕竟当时美军士兵还有奎宁等一些药物来治疗疟疾。 “他老人家后来从古方中得到灵感,然后用数年时间治出了治疗疟疾的秘药,只是朕学艺不精,却让他老人家的心血险些失传。这两年朕曾授意军队用东晋葛洪《肘后备急方》一书中记载的“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试验着去治疗疟疫,其中既有成功的例子,但失败的例子更多。后来朕才开始潜心研究师傅留下来的记录,以复制师傅所治的秘药……就是这个!” 指着方以智手中的小药瓶,朱明忠全是一副笑逐颜开的模样。 “有了这个药,我大明官民就再也无需要顾忌疟疾,南洋的恶疾之地,从此之后便可为坦途,可为我华夏的另一个一年三熟的鱼米之乡!甚至……” 唇角略微一扬,朱明忠用一种调侃而又无奈的语气笑说道, “朕的海军,水手,从此也不必再为梅毒伤害,这种病可是海军最大的敌人!” 在哥伦布发现美洲,征服了那个蛮荒的世界之后,美洲土著也给旧世界奉献了他们的礼物,这便是被称为“美洲大陆的复仇”的新疾病——梅毒。1492年,哥伦布的水手将梅毒病原体带回了西班牙,并很快在欧洲蔓延。梅毒穷凶极恶,短短几年内就造成了约1000万人死亡。自那以后,因为地理大发现,梅毒开始在全世界范围内传播。 在各国的水手之中梅毒已经是很常见的疾病,正是他们把这种传染病带到了全世界。水手、海军当然还包括军队直到20世纪,到青霉素发明之前,都是感染这一疾病的重灾区。 也许是因为在陛下身边呆时间长了,所以方以智对陛下也有一定的了解,对于他不耻于谈论这种疾病倒也不觉得的意外,更何况陛下本身就是游医出身。 “哦?难道,这种药也可以治梅毒?” 方以智看着手中的药病,目光中尽是诧异之色。 “若是如此,这药可真是灵丹秒药了!” “它治不好梅毒,但是它能治好疟疾!” 因为勉强也算是出身医生世家的关系,所以朱明忠倒也知道许多偏方,当然这个并不是什么偏方,毕竟,还有人因为这个发现获得了诺贝尔奖。 “当年师傅他老人家在行医的时候,也曾接触过梅毒,对这种病也是束手无策,可是后来,他老人家无意中发现,如果染有梅毒的病人感染疟疫,一但疟疫治好了,梅毒也就不治而愈,如此,他便想到了以毒攻毒的办法,用疟疫治梅毒,先让病人感染疟疫,然后再用他的秘药治好病人的疟疫,如此一来,病人也就能够痊愈了。” 其实这并不是疟疾杀死了梅毒,是因为疟疾发热,梅毒病毒不能耐受高温,达到了临床治愈,因为梅毒没有其他有效治疗方法,而疟疾已经有了治疗方法,所以才有了这种“以毒攻毒”的方法。而这种疟疾发热法治疗神经梅毒一直沿用到青霉素的诞生。 “令、令师可真是当世之贤,居然能想到如此鬼神手段治疗恶疫,若,若是当年大疫于中原横行时,令师若在,中原也不至于千里无人烟,无论军民皆为大疫所感,甚至就连神京,当年若有令师……又岂会落入闯贼之手?” 方以智之所以会如此感叹,是因为崇祯时期北方的鼠疫流行,实际上,明末从万历年间就不断爆发区域性鼠疫,只是没有大范围扩散罢了。单一地区发生的鼠疫很快随着流民、农民军和迁徙鼠群被传染转移至其他地区,疫情由此急剧扩大,最终彻底失控。到闯贼进入京城的时候,鼠疫流行下的京城已经是十室九空了。即便是幸存者,也因为鼠疫后遗症导致守军体质羸弱,已无心更无力抵御农民军的进攻。 “爱卿怎么知道,恩师他没有去?” 朱明忠反问之余,又感叹道。 “恩师行医,从不求虚名,只求救人,若非是恩师往疫区救治百姓,又岂会因缘际会碰到朕,然后将朕留于身边,教朕医术,教朕……” 说话的时候,朱明忠想到了在另一个时空几百后的家人,想到了少时与爷爷身边,爷爷总是会教授他一些医术,尽管大抵上都是民间的偏方,可却也让他受益无穷,如果不是爷爷,自己恐怕都不能于城市中立足,甚至就是在这个时代,如果不是因为会那么几手三脚猫的医术,又岂会有今天的成就? 只是,如今自己即便是身为一国之君,可却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家人,甚至不能够堂堂正正的祭奠爷爷,想到这,眼眶不禁微微一红,那泪水险些就要流出来了。 看着陛下整个人都陷入沉默之中,方以智知道陛下必定是在追怀恩师,看到陛下几欲流泪的模样,于是便开口说道。 “陛下先师可谓是当世之贤,行医多年活人岂止万千,更于陛下教导活命之命,以臣之见,陛下理当下旨为恩师修以贤祠,以彰其功……” 正文 第87章 灵丹妙药(第一更,求支持) 在方以智一行人搭乘的船只抵达中都的时候,作为皇帝的朱明忠倒并没有像外人想象的那样,彻夜批阅奏折。 其实即便是过去大明的体制,也不需要一个勤奋的皇帝,毕竟,从大明设立内阁,尤其是世宗皇帝将内阁提升至六部之上之后,大明的皇帝,也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自由——将权力下放给内阁,由那些专业的政务官员负责庶务,至于皇帝……就像是主管一样,只需要把握大方,不需要亲历亲为。 事实上,这个机制一直运行的极为不错,至少在崇祯亲历亲为想要亲自解决大明所有的事务之前,这个机制可以让大明的皇帝几十年不上朝,可以让皇帝沉迷于练丹、木匠等事务之中,而无需忧心国事。并不是因为他们昏庸,而是他们只需要掌握两点,一是用人,二是方向,只要用好人,把握好方向,大明这条巨轮就会稳定的航行。 作为皇帝,事事亲历亲为,并不一定是贤君。不仅没有那个精力,而且也很难做到面面具到。所以身为皇帝,要学会放权,当然这种放权要控制好度,要把握好平衡。 不过,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能够忙里偷闲,拥有自己的时间,可以微服出巡,数日不理朝政,甚至还在海州修建避暑皇村,用于躲避夏天的闷燥,当然,那个时候,朝中的大臣们也要随行——按朱明忠的规划,在夏天的几个月中,海州的皇村不仅仅是夏宫,也是大明的另一个行政中心。 但在更多的时候,内阁的存在,让朱明忠拥有时间做一些他感兴趣的事情,从凭着记忆编写各种物理化书籍,再到进行种种试验。即便现在,于皇宫之中,他也有一处属于自己的试验室。 “先将粉末冷浸……加入95%的乙醇去除不溶解物,,” 在进行试验的时候,朱明忠会不断的作着记录,此时这间试验室内所弥漫着的是一股清新的药草味,不过同样也掺杂着有些刺鼻的味道,不过这种味道却让他感觉极为亲切。 这是汽油的味道! 对于任何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人们来说,这种味道都会让他感觉亲切,尽管在二十一世纪,这种味道是让人恶心的,意味着污染,意味着不健康,但在这个时代,这个味道却又如此的让人感觉亲切。 这里的汽油来的是甚至颇不容易,毕竟,首先是商船从中东用木桶运来的石油,然后经过提取之后,才得到了这些汽油,所以导致它的价格极为昂贵。在过去的试验之中,朱明忠已经用去了几桶汽油,价值高达数百两,如果非要计算价格的话,差不多等于一升油一两银。 不过即便是如此浪费,朱明忠仍然在继续着这个试验,毕竟,这个试验直接关系到“南洋抚蛮”大业。 “……减压浓缩为浸膏……” 能够得到结晶吗? 朱明忠的眼睛盯着玻璃皿里的液体,神情中略带着一丝期待,这已经是第几次试验了? 第316次! 可是每一次的试验结果都不理想,尽管得到了结晶,但是在药物试验时,却会碰到一些问题。 汽油浸取需要一个过程,在等待的时候,朱明忠又一次拿起一根青蒿,然后看着它自言自语道。 “最适合种植青蒿的地区是广西一带的,是因为在广西野生青蒿的青蒿素含量最高,贵州和湖北应该也还可以,再往北就不行了,那篇论文里提到的多少,似乎过了长江,就没有提取的价值了……” 自然界的植物分布就是如此的神奇,按照曾经看过的一篇论文,青蒿中青蒿素含量与经济和纬度有很很大的联系,也就是在中国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内生长的青蒿中青蒿素含量较高。 在南部低纬度地区青蒿素含量较高,而在北部高纬度地区青蒿中青蒿素含量较低,甚至很多地区低于0.1%。而青蒿素含量较高的地区,恰好正是疟疾最为流行的区域。 “难不成,冥冥中一切都有因果?” 尽管嘴上这么说着,但是朱明忠可不相信什么所谓的“天意”,更不相信青蒿的分布,就是为了治疗疟疫,更不相信什么“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因为凭借这种方式获得的青蒿素是极为有限的,即便是因为野生青蒿中青蒿素含量非常有限,而且每个地区的含量也是千差万别,即便是碰巧取到的野生青蒿青蒿素含量较高,也不一定保证能够“绞尽青蒿素”,让其发生作用。 实际上,在过去的几年间,朱明忠也曾授意军队用东晋葛洪《肘后备急方》一书中记载:“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试验着去治疗疟疫,其中既有成功的例子,但更多的是失败。 也正因如此,现在疟疫仍然是不治之症,甚至就是朱明忠自己也不得不面对它的威胁,至于当初带来的那几片青蒿素片,早已经过期,也就是在感染疟疫后,可以勉强拿来一试。 至于金鸡纳树……那种树远在美洲,而且金鸡纳树的种类很多,因为种类的不同树皮中的奎宁含量也是千差万所,和想要弄清楚到底是那一种树奎宁含量高,不知道需要多少年时间。 也正因如此,相比于从美洲引进金鸡纳树,朱明忠选择了一个在他看来更为有效的办法——提取青蒿素。 其实提取青蒿素的工艺并不复杂,在所有的提取工艺中,以汽油回流提取法所得的收率和含量最高,这也是二十一世纪提取青蒿素的主要办法。其技术就是采用低沸点汽油为溶剂,反复浸提。与淬取植物碱的工艺比较,并没有什么复杂的地方,但是实际操作中却有很多的问题,甚至早在去年,在朱明忠指点下,清河书院的师生就利用进口的鸦片提取出了吗啡,虽说吗啡从制取到现在只用了一年人,但是吗啡作为镇痛药已经在军队中得到应用,并且应用到处科手术中。 可是相比于吗啡的提取,青蒿素的提取就碰到了一些问题,最关键的区别是,青蒿素是用汽油提取,淬取工艺的不同,直接决定了它的提取过程更加复杂,也更为困难,也正因如此,才会让他进行了几百次试验,而试验的结果也不太理想。 “多少总有一些进步,至少从现在获得的青蒿素结晶制备的药物上来看,成功率已经达到了一半了……” 翻看着桌上的另一份报告,那是清河医院的治疗试验结果,说起来也是笑话,从六年前朱明忠于书院设立医科,开始将后世的一些医疗尤其是外科技术通过医学院传播出去,与之相对应着的是书院后来成立了医院,而那所医院是慈善性的、免费的,学生们在那里拿病人作练习……这种学生拿病从练手,即便是到21世纪也是如此,只不过,21世纪收费,而现在不收费。 至少相比于19世纪的欧洲医学院的那些学生来说,清河医院里的师生们早已经掌握了人类用千万条生命才换来的许多经验,拿最简单的来说,书院里的学生们知道做手术之前,必须要用漂白水、肥皂洗手,而且所有的器械、绷带都必须要进行高温消毒。外科手术的术前消毒步骤已经是大明外科医生们掌握的最起码的常识。但是相比之下,现在的欧洲,甚至直到19世纪中期,欧洲的医生们说他们像是医生,不如说更像是屠夫,他们甚至还穿着屠夫式围裙,围裙上满是血污,器械上同样也是如此,而之所以如此,是为了让别人证明——他的经验非常丰富。 杀猪的经验! 相比于欧洲的同行们,现在大明无论是以中医为依托的内科或是被朱明忠开了金手指的外科,都远远领先于欧洲。但是,受限于时代,许多后世可以轻易治疗的疾病,在这个时代往往仍然还都是不治之症,比如疟疫就是其中之一。 而能否治疗疟疫,又直接关系到另一个关键——征服东南亚,其实欧洲对东南亚的全面征服,也是在19世纪之后,直到发现奎宁之后,人类才克服了疟疫,才使得白人得以击败分散于各个岛屿上的土国,并在战争中不受疟疫的影响。 在此之前,相比于直接征服,荷兰、西班牙,他们的统治并没有扩散到了整个东印度或者菲律宾,而只是局限于几座城市以及周围的地区。 只有解决的疾病的困扰,才能在那里站稳脚,更重要的是移民才能在那里落叶生根,而不是大量死于疾病。更重要的是一点是,青蒿素在未来很长时间内,都可以被用做加强大明与诸侯国之间的联系,甚至可以作为一种武器……就像茶叶与西藏、与蒙古一般。 当然,前提是必须要把青蒿素提取出来,让其效果更为显著。这也是现在朱明忠需要解决的问题。 夜色很深,而对于试验室中的朱明忠来说,这个夜晚不过只是刚刚开始…… 正文 第88章 君喜(第二更,求支持) “方爱卿。你可真是朕的福星,你这刚一回中都,那边就传来了这个消息,这简直就是本朝第一大喜讯!” 御书房中朱明忠兴奋的来回走着。 成功了。 终于成功了! 之前提取的青蒿素结晶,治疗疟疾的成功率已经大为提高,可以说,从现在开始,疟疾对于大明来说,将不再是任何威胁。哪个阻挡国人进入南洋的拦路虎,终于被征服了,国人不需要再用生命作为代价去征服南洋。 此时朱明忠甚至不知道此刻要如何的形容自己的心情。 庆祝,是的。 一定要好好的庆祝一下。想到这儿朱明忠提高了嗓门道。 “快,快通知御膳房,朕今天要与方爱卿畅饮……” 看着激动不已的陛下,方以智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他所了解的陛下吗? “不知是何喜事,会让陛下如此高兴?” 方以智笑着问道。 “就是这个!” 随手拿出一个小小的玻璃瓶,瓶中装着几粒药片,这个? 这是什么? 难道是吗啡片? 除了吗啡之外,方以智并不知道,还有什么是药是装进这样的玻璃瓶中的。 朱明忠看着似乎有些不明所以方以智说道。 “这是朕从青蒿中提取的青蒿素。这种药可以治好疟疾,也就是能治打摆子!” 对于“打摆子”,方以智并不陌生,毕竟他是江南人,况且在南方游走的时候,他也曾目睹过和他一样的避入山中的遗民因为患上打摆子而失去性命。人们一旦感染了这种疾病,就会突然发冷、打寒战,之后又发高烧、说胡话、神志不清,若不及时治疗,就会有生命危险,但凡是气候潮湿的地区很多人得这种病,那时候,人们对这种病毫无办法,往往坐以待毙。 “朕的师傅!” 又一次,朱明忠将一切归功于他的师傅。 “在多年行医的过程中,发现气候潮湿的地区很多人得这种病,而这种病每到夏天就会多发,而冬春却无发病的可能,因此推断可能是由蚊虫传播的一种急性传染病,所朕才会授意所有往台湾、南洋的部队,移民,都要配上蚊帐,加装窗纱,以免蚊子叮咬,可是这并不能解决问题!” 有一个真真假假的“师傅”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把一切都归功于他,从省去了许多麻烦。现在在台湾以及南洋的移民感染疟疾的发病率之所以控制在10%以来,很大程度上,都与强制化的防蚊有很大的关系,就像美国修建巴拿马运河一样,通过蚊帐、窗纱以及杀虫剂,成功的控制了曾经把法国人逼走的黄热病,从而顺利的修建了巴拿马运河,也正因为对蚊子的防治,疟疾才会在南洋和台湾的移民、军队中一直保持在一个可以控制的范围内,而在19世纪,国人下南洋的时候,疟疾的发病率甚至超过70%,死亡率更是达到30%——尽管那个时候已经有了奎宁,可仍然还是数百万人死于疟疾。 “不过这并不能解决问题,毕竟蚊帐、窗纱、纱门都是死的,就像晋王在云南的时候,其之所以屡次元气大伤,就是因疟疾,甚至因此而失败,有时竟会是及至未战,士卒死者十已七八。” 其实在中国历史上和疟疾相关的战争,就没这么好运了。在没有有效药物的情况下,军队一旦遭遇疟疾,可以说是不战而败。几乎每一次往南方的作战都有“军中大疫”的记录,甚至早在春秋战国,在孙子兵法中就记载有:“军无大疫,是谓必胜”。 直到二战时期,疟疾仍然是军队最大的敌人。美日两军在东南亚热带雨林中的战斗可谓惨烈。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敌人——疟疾。美国的麦克阿瑟将军曾对此发过牢骚:“我的士兵 1 / 3 得了疟疾,1 / 3 在照顾疟疾患者,只有 1 / 3 能战斗。”事实上,麦克阿瑟能有 1 / 3 士兵作战就不错了,毕竟当时美军士兵还有奎宁等一些药物来治疗疟疾。 “他老人家后来从古方中得到灵感,然后用数年时间治出了治疗疟疾的秘药,只是朕学艺不精,却让他老人家的心血险些失传。这两年朕曾授意军队用东晋葛洪《肘后备急方》一书中记载的“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试验着去治疗疟疫,其中既有成功的例子,但失败的例子更多。后来朕才开始潜心研究师傅留下来的记录,以复制师傅所治的秘药……就是这个!” 指着方以智手中的小药瓶,朱明忠全是一副笑逐颜开的模样。 “有了这个药,我大明官民就再也无需要顾忌疟疾,南洋的恶疾之地,从此之后便可为坦途,可为我华夏的另一个一年三熟的鱼米之乡!甚至……” 唇角略微一扬,朱明忠用一种调侃而又无奈的语气笑说道, “朕的海军,水手,从此也不必再为梅毒伤害,这种病可是海军最大的敌人!” 在哥伦布发现美洲,征服了那个蛮荒的世界之后,美洲土著也给旧世界奉献了他们的礼物,这便是被称为“美洲大陆的复仇”的新疾病——梅毒。1492年,哥伦布的水手将梅毒病原体带回了西班牙,并很快在欧洲蔓延。梅毒穷凶极恶,短短几年内就造成了约1000万人死亡。自那以后,因为地理大发现,梅毒开始在全世界范围内传播。 在各国的水手之中梅毒已经是很常见的疾病,正是他们把这种传染病带到了全世界。水手、海军当然还包括军队直到20世纪,到青霉素发明之前,都是感染这一疾病的重灾区。 也许是因为在陛下身边呆时间长了,所以方以智对陛下也有一定的了解,对于他不耻于谈论这种疾病倒也不觉得的意外,更何况陛下本身就是游医出身。 “哦?难道,这种药也可以治梅毒?” 方以智看着手中的药病,目光中尽是诧异之色。 “若是如此,这药可真是灵丹秒药了!” “它治不好梅毒,但是它能治好疟疾!” 因为勉强也算是出身医生世家的关系,所以朱明忠倒也知道许多偏方,当然这个并不是什么偏方,毕竟,还有人因为这个发现获得了诺贝尔奖。 “当年师傅他老人家在行医的时候,也曾接触过梅毒,对这种病也是束手无策,可是后来,他老人家无意中发现,如果染有梅毒的病人感染疟疫,一但疟疫治好了,梅毒也就不治而愈,如此,他便想到了以毒攻毒的办法,用疟疫治梅毒,先让病人感染疟疫,然后再用他的秘药治好病人的疟疫,如此一来,病人也就能够痊愈了。” 其实这并不是疟疾杀死了梅毒,是因为疟疾发热,梅毒病毒不能耐受高温,达到了临床治愈,因为梅毒没有其他有效治疗方法,而疟疾已经有了治疗方法,所以才有了这种“以毒攻毒”的方法。而这种疟疾发热法治疗神经梅毒一直沿用到青霉素的诞生。 “令、令师可真是当世之贤,居然能想到如此鬼神手段治疗恶疫,若,若是当年大疫于中原横行时,令师若在,中原也不至于千里无人烟,无论军民皆为大疫所感,甚至就连神京,当年若有令师……又岂会落入闯贼之手?” 方以智之所以会如此感叹,是因为崇祯时期北方的鼠疫流行,实际上,明末从万历年间就不断爆发区域性鼠疫,只是没有大范围扩散罢了。单一地区发生的鼠疫很快随着流民、农民军和迁徙鼠群被传染转移至其他地区,疫情由此急剧扩大,最终彻底失控。到闯贼进入京城的时候,鼠疫流行下的京城已经是十室九空了。即便是幸存者,也因为鼠疫后遗症导致守军体质羸弱,已无心更无力抵御农民军的进攻。 “爱卿怎么知道,恩师他没有去?” 朱明忠反问之余,又感叹道。 “恩师行医,从不求虚名,只求救人,若非是恩师往疫区救治百姓,又岂会因缘际会碰到朕,然后将朕留于身边,教朕医术,教朕……” 说话的时候,朱明忠想到了在另一个时空几百后的家人,想到了少时与爷爷身边,爷爷总是会教授他一些医术,尽管大抵上都是民间的偏方,可却也让他受益无穷,如果不是爷爷,自己恐怕都不能于城市中立足,甚至就是在这个时代,如果不是因为会那么几手三脚猫的医术,又岂会有今天的成就? 只是,如今自己即便是身为一国之君,可却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家人,甚至不能够堂堂正正的祭奠爷爷,想到这,眼眶不禁微微一红,那泪水险些就要流出来了。 看着陛下整个人都陷入沉默之中,方以智知道陛下必定是在追怀恩师,看到陛下几欲流泪的模样,于是便开口说道。 “陛下先师可谓是当世之贤,行医多年活人岂止万千,更于陛下教导活命之命,以臣之见,陛下理当下旨为恩师修以贤祠,以彰其功……” 正文 第89章 何忧(第一更,求支持) 修以贤祠,以彰其功。 不得不承认,方以智的建议,倒是让朱明忠颇为心动,如果这样的话,岂不就是可以正大光明的祭奠另一个时空的爷爷? 可是这个念头,朱明忠只是略微心动,便摇头说道。 “此议不好,非忠烈不配祠,从朕为始,大明只有战死的官兵和因公殉难的官员可进忠烈祠外,寻常人无论是富是贵,皆不能配祠。这个恶习不能由朕开,至于恩师,朕自会于宫中设恩师灵位,加以祭奠。” 不配祠,是因为在古代的中国动辄便为文臣武将配祠修庙。如此,也就让人少了几分敬畏,也让忠烈祠、昭忠祠显得不那么庄严。为此朱明忠才会早在几年前,就下旨禁祠。从而突显出官方修建的忠烈祠以及昭忠祠的地位。 陛下的回答,让方以智连忙接连请罪,随后他看着手中的药瓶,心底却是发出了一声长叹。 看来是不可能说服陛下了。 “爱卿,此次回中都,可是有事?如果有需要朕这边为你撑腰的,爱卿尽管直言,毕竟,东北不同于内地。” 看着欲言又止的方以智,朱明忠说道, “爱卿不要有什么顾虑,有什么尽管直言,朕自会为你作主的。” 朱明忠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方以智这几年在内地可是没少上报纸,而上报纸的原因就是——太过苛暴。 当真是文明太久了,忘记什么是野蛮了。 他们难道忘记当年满清入关时,是何等的残暴吗?即便是他在东北苛暴一点,又有何妨? “陛下,臣正想要向陛下禀报一件事。” 挺直腰板,方以智望了陛下一眼,看到陛下正在看着他,便把头微微一垂,然后说道。 “陛下,臣听说,陛下准各诸侯国往河南等难民营中招人,并许其于全国招揽才俊、百姓?” 朱明忠点点头,然后说道。 “现在各宗室已经开始就国,安南那边的公国都是熟地,宗室只需领兵镇抚既可,当然,也需要移民,但更重要的令当地百姓归化华夏。可是桂藩等王国却不同,他们要去的地方尽是生番蛮夷,不仅需要府卫镇抚,还需要百姓耕种,所朕才会许他们于各地招揽英贤百姓。” 为何不准许的,毕竟,本身那些诸侯国的设立,就是为了分流,为了把国内的剩余人口分流出去,尽管现在国内的人口并不多。 “那么东北怎么办?” 方以智直接反问道。 “如果所有的移民都去了南洋,那么东北怎么办?陛下,难道东北就不要了?” 天天盼望着内地的移民,对于身为东北总督的方以智来说,他更在乎的是东北,甚至这两年,他已经试探了内阁大臣们的想法,他们同样也是倾向于东北的,毕竟东北是内地,而诸侯国……只是诸侯。 打断方以智的话,朱明忠说道。 “现在东北的人口已经突破两百二十万了。” 四年! 东北的人口增加了几倍,这是因为安置在东北的退役军人和俘虏,都会把他们的家人带到东北,再加上大量的流放犯,直接导致东北人口大量激增,尽管以东北地区而言,相比于内地人口仍然稀少,但是就未来的发展来说,几年之后,东北的人口就会突破四百万。 人口之所以如此激增,是因为兴乾元年之后,天下的的承平,使得大明上下出现了“婴儿潮”,而在东北最为明显,因为无论是退役军人或是俘虏都是正值壮年,在多打三斗粮也想娶个小媳妇的心态下,他们纳旗女、朝女为妾更是屡见不鲜,在报纸上,朱明忠甚至看过一个新闻,说是东北的一个在乡军人,一下子从蒙地买了六个旗女,当年就为他生了六个子女。 显然,对于那些拥有数百亩田产的勋士阶层来说,在生活富足的前提下,在多子多福的传统思想下,在未来的十几年间,他们会大量的生育下一代,几十年后,东北的人口,甚至可能突破千万,到那时,东北就会成为与内地完全没有丝毫分别地方,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朝鲜也会被吸纳进来。 “我记得,今年上半年,东北的新增户籍是……” “大约27.5万人,其中21万是新生儿,6.5万是各地移民以及流放犯。” 作为东北总督的方以智,对这些数字记得自然非常清楚,他只得顺着陛下的话回答。 “那么今年破50万应该没有问题,也就是说,今年人口肯定能突破250万,那么明年呢?300万,后年350万……” 其实,朱明忠的头脑很清醒,他知道东北的问题,当然更清楚,东北的将来。 “在接下来的几年中,东北会新增加几百万人。” 对于东北的情况,朱明忠早已全部记在了他的心中。 “可以说,通过三十五万退役官兵和战俘移民,已经让东北的人口发展进入到了良性循环之中,这三十五万人,一年就可以繁衍五十万下一代,十八年后,他们长大之后,每年就会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人出生,最多五十年,东北的人口就会突破两千万,现在在移民的问题上东北已经和四年前有了本质上的不同。” 方以智听后没有做声,而是在心里在盘算着陛下的这番话:他确实忽视了这一点,只看到眼下的数字,而没有看到将来下一代的自然繁衍。正像陛下说的那样,这几年新生的一百多万儿童,在十八年后,就会在东北繁衍下一代,几十年后,东北的人口确实会突破数千万! 沉吟半晌后,想到另一个问题,方以智决定先听听陛下的意见。 “陛下,在东北,现在还有一问题就是,朝鲜移民大量涌入,毕竟朝鲜地窄而民贫,自当年陛下北伐大量使用朝鲜民夫之后,战后朝鲜民夫纷纷卖身于东北定居勋士之家为奴,无不是携基妻儿子女投奔主家,这几年又有大量朝鲜百姓越江投奔亲友,现在于东北的朝鲜人,几乎不下五十万,臣担心,他们将来会成为我大明的隐患……” 曾经在后世目睹过欧洲的“子宫征服”所带来的乱相的朱明忠,对于方以智的这个想法并不感到奇怪,甚至可以说,颇为佩服,毕竟,在这个时候,中国的政治家们就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而欧洲人……不等到吃不到猪肉的时候,都意识到不到这个问题,或者说,他们都会选择无视这个问题。 只不过关于朝鲜人的这件事,朱明忠早有自己的看法,实际上,很早之前,他就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了,心中对此也是早有打算了,于是便直接问道。 “方爱卿,你告诉过,那些朝鲜移民进入东北后,都干什么?” 方以知连忙回答道。 “回禀陛下,都是寄居于主家为家奴,因为我大明已经取消人头税,所以,倒也没有寄奴免税之说,而且家奴也需要服徭役,主家皆不敢藏私,毕竟一经发现,是要剥夺他们的产业的,他们自然不会藏奴。” “哦,原来都是给我们勋士家里当家奴啊。” 朱明忠感叹着,这样的朝鲜人才是好的朝鲜人啊,知道自己的身份。 “确实,这全赖陛下开恩,当年许朝鲜劳夫自卖入勋士家中为奴,若不然,恐怕那些勋士连自己的几百亩地都种不了!” 方以治立即恭维道。 “臣于天下游历,见过太多的人事,也曾遍读史书,但是像东北这样不过区区数年,便从一片荒凉,变成今天这般富庶的,可谓是仅此一例,尤其那些勋士之家,家往往有数百亩良田,又有家奴两三人,良田一半种粮,一半放羊、养牛,那些朝鲜家奴,男子为其下田种粮,女子伺候主人,孩子为其放羊,如此才有今天薄弱的富庶,这一切,可全都是当年陛下所赐。” “这话倒也不虚!” 朱明忠颇为受用的说道。 如果说,全天下,那里的人最感激他,恐怕就是天下的勋士了,尤其是东北,那些个地主,一个个小日子过去那是一个滋润。而之所以能如此,都是因为他赐予的。 “过去军中退役,往往愿意回关内,但是现在,他们却愿意去东北,知道为什么吗?” “白天骑马打猎,晚上朝鲜婢侍寝。” 朱明忠微微一笑,然后反问道。 “这样的日子,谁不愿意过?” 别说这样的日子对于普通的官兵充满了吸引力,就是对于许多官员,也是充满了诱惑,不少人之所以愿意到东北任官,是因为到东北任官可以得到“职田”,尽管那块职田要等到将来他们致仕之后才能派上用场,可是千亩良田确实对很多人有很大的吸引力,尤其是要关内限田的情况下,那些土地自然是诱惑十足。 不过,职田很快就会被取消,因为东北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是偏远之地,需要用职田去诱惑官员主动前往东北任职。 “既然朝鲜美婢尽入我怀,又何虑之有?” 正文 第90章 无忧(第二更,求支持) 既然朝鲜美婢尽入我怀,又何虑之有? 如此反问一句之后,朱明忠看着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方以智问道。 “朝鲜人于东北,皆为我勋士之家的家奴对不对?” “是。” 方以智连忙回答道。 “皆为我勋士之家奴,毕竟,土地官有,私垦者没其产,流其人。” “官山海”的法令最大的好处是什么?就是天下的土地杜绝了私垦,让官府掌握了大量的土地,当然也会带来一些弊端,比如百姓不无积极开垦,这样会造成田赋的减少,而大明则通过出租官田来弥补这方面的损失,相比于收取三成的田租,田赋几乎是不值一提的。 “所以,他们就是奴婢,是我汉人的奴婢,男人为我耕地,女子为我……暖床!” 提及暖床时,朱明忠的脸上带着些笑容。 “他们现在说的是汉话的,将来其子女说的也是汉话,作为奴婢的他们,渴望得到主人的赏识,对于他们来说,能够成为主人的通房丫头,都已经是天下的赏赐了,若是能嫁给主人,那更多是无上的荣耀,其子为奴,女为妾,几十年后,又何岂分你我?既然如此,又有何虑。” 根本就不需要有任何顾虑,因为对于那些为奴的朝鲜人来说,他们会主动的抛弃自己的朝鲜人的身份,一切向主子靠拢,就像满清的包衣奴才一样,不过只是短短几十年,便无不以身为奴才为荣,无不以能为主子暖床填房为荣。家奴与奴才相同,甚至就人身依附关系上来说,现在的东北已经做的非常不错了。 “所以,无论朝鲜移民来多少,都不需要担心,只需要把握好一点,就是不能让他们直接拥有土地,甚至不能让他们直接经商,让他们来到了中国,只能做为家奴寄居在主人家中,让他们世代为主人的家奴,为其种田,甚至为其生儿育女!” 有些懒洋洋的往后靠了一下,朱明忠又强调道。 “当然,也要保护他们,不能让主家任意伤害他们,毕竟,我们是文明人,没有了家奴,谁为他们耕地,侍候他们?况且,如果任意伤害他们的话,朝鲜人又岂会主动前来投奔我大明?” “陛下,朝鲜百姓地位低下,尤其是其贱民,更是几乎不能为人,即便是白丁,也是倍受歧视,所以他们才愿意来我大明甘愿为勋士家奴,虽名为家奴,实则为佃农、为家仆,于东北勋士之家,待家奴也是极为丰厚,男丁每月给粮三斗,女眷儿童给粮两斗半,而且每月还有赏钱百文,逢年过节的时候,另有恩赏,这样的待遇,别说是在朝鲜,就是在江南也是颇为丰厚的……” “我汉人素来都是待人以宽,卑劣之徒不过只是少数,不过要防微杜渐,毕竟,现在他们之所以待家奴好,是因为离不开他们,而且家奴数量有限,若是家奴多了,自然也就不值钱了,到时候,也就任意打骂了。不过,就暂时来说,这还不是什么问题,毕竟,未来十几年,退役官兵还是要往东北安置的,他们也是需要家奴的。” 随后,朱明忠又特意吩咐他,要让那些家奴子,也要到学识字。 “变夷为夏,关键就是教育,不要说家奴子,就永远是家奴,也要给他们上升的渠道,让他们知道,大明没有排斥他们,当然,也要让他们不能忘记主人家的提携。” 回忆着满清对包衣的使用,朱明忠的唇角略微一扬,现在就让那些勋士以朝鲜人为包衣吧,当然与满清不同,那些朝鲜人是自愿为奴的。 “陛下所言甚是,” 见陛下的心情不错,而且听说未来十几年退役官兵,还会继续往东北安置,这意味着未来十几年,还会有几十万退役军人安置到东北,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的方以智,又趁此机会抓紧请示道。 “陛下,还有一件事臣需要向陛下请示。” “什么事?” 朱明忠看着方以智问道, “黑龙江以北,虽然我们在那里设立了黑河总督区,可是往北却有俄罗斯人,往西也有俄罗斯人,现在,在对待他们的问题上,是把他们赶出去,还是任由他们占据北方之地?” 所谓的“北方之地”,其实就是西伯利亚,只不过现在大明笼统的称为“北方之地”,在未来才会重新命名。 “现在不着急打,因为北方之地的归属权并不在于我们能否与北方取得优势,而在于俄罗斯是否承认我们对北方的主权,想要迫使他们同意,就必须要通过战争以及外交上的努力,在北方用兵……” 摇摇头,来自后世的朱明忠自然知道,西伯利亚有多行的漫长,也知道,从西伯利亚往西一路打过去,只会对大明越来越不利,毕竟,那一路上看似攻城掠地,可是实际上距离本土却越来越远,反而对俄罗斯越来越有利,因为最终当大明打到亚欧分界线的时候,将不得不得面对于家门口作战的俄罗斯军队,而反观大明军队却是劳师远征,甚至连后勤都成为问题。 “可以就得得不偿失,北方之地未来解决不在北方,而在西北,在那里,我们早晚是要和俄罗斯交手的!” 战争打的就是后勤!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为什么拿破仑和海德先后饮恨俄罗斯,是因为俄罗斯太大,因为后勤供应难以跟上,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千方百计的想要避开这一切,所以他选择了西北作为突破点,因为征服西域同样也需要后勤,而后勤的保障最终会通过铁路加以解决,铁路是进军西域的必须。 相比于人烟稀少的西伯利亚,在西北修建铁路更符合经济上的利益,至于西伯利来的铁路……等到需要的时候,自然会修建,现在先集中国力修建好从清河通往潼关,再由潼关通往西域的铁路,才是最重要的。毕竟这条铁路关系着未来整个西域的谋略。 一但那条铁路筑通,源源不断的物资就会从中都运往西域,中都军工厂生产的武器,南洋各诸侯国的廉价米,江南的棉布、茶叶,当然还有就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兵马,铁路会成为进军西域的大动脉,在将来,也会有源源不断的移民移居西域,汉人的身影将再一次出现在那里,西域势必将会再次重归中国。 当然,在此之前,那些人会帮助大明把当地神教问题彻底的解决了,从目前掌握的情报来看,至少目前来说,西北的问题已经被解决了,男人被杀,女人被掠,甚至满清上下无不沉浸于那种掠女为奴为婢,壮大自身人口的“成功”之中,只不过,他们并不知道的是……在将来,在时机合适的时候,大明同样也会依葫芦画瓢。 当一切都结束的时候,这个世界也就安静了! 想到这里,朱明忠又补充一句。 “虽然不在那里与他们交手,但是必须要向他们表明我们的领土立场,告诉他们,包括西伯利亚汗国内的所有北方之地,都是大明的领土,因为……蒙古人曾接受我们的册封,所以,那里是大明的国土,让他们立即撤回去!” 那里真的曾接受过大明的册封吗? 有没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表明立场,表明这个立场,无非就是为了将来解决这个问题作铺垫,如果连抗议都不提,到最后也就只有默认了。有时候,抗议的作用就在于此。 所谓“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不过只是弱小的时候,用于表明立场,等到实力强大、时机成熟了,什么搁置争议,到那时候就只有一个选择,你不听话就往死里打你。 “臣明白了。” 明白了陛下的意思之后,方以智又接着说道。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朝鲜的问题,朝鲜虽是我国藩邦,且视我大明为“再造之恩”的“君父之国”,但无论如何总归是藩国,所以臣以为,可于东北府学之中,收朝鲜学生,令其尽归中国教化,如此,将来若收朝鲜为郡县,此人可为其内应。” 身为东北总督的方以智,自然不会忘记一江之隔的那个邻居,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现在的朝鲜对于大明而言,几乎不亚于亲儿子,当然,这种亲儿子更多的是他们对待大明的态度,他们以身为大明的“亲儿子”为荣,处处称大明为“君父之国”。可无论朝鲜如何恭敬,在方以智看来……不过就是干儿子罢了!对干儿子,自然要防一手。 “这样安排也好。” 朱明忠轻轻颔首。 “朝鲜的问题,虽然不一定能于朕的手上解决,现在收其世子、王族以及两班子弟于清河学校读书,就是为了将来于朝鲜设立郡县,嗯,东北与朝鲜是一江之隔,招收朝鲜学生更为方便一些,可以尽管放手招生,要让他们作为未来收朝鲜为郡县的基础,有他们在民间作为基础,再加上受我大明教育的两班大臣,想必五十年后,朝鲜必定可为我大明一行省。” 正文 第91章 背书(第一更,求支持) 用五十年的时间,去吞并朝鲜! 在提及这个时间的时候,朱明忠甚至觉得或许有史以来,没有任何一个君主能有他这样的耐心。 而耐心是需要时间的。 时间! 如果说在17世纪的大明,什么最充足,恐怕就是时间了,在这个时代,朱明忠可以慢慢的计划一切,而不需要只争朝夕,因为只要这个国家能够步上正常的轨道,就没有任何国家能够挑战大明,无论是现在,或是将来,至少在未来一百年内,作为一个庞然大物的大明,都可以击败任何挑战。当然,也没有任何国家敢来挑战大明,足够庞大的体量不仅可以让别人望而生畏,更让大明拥有可以击败任何挑战的底气。 当然,大明必须要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这个轨道不能再次被野蛮打断,只要大明能够正常的发展,甚至都不需要朱明忠引入任何金手指,这个帝国,都会在未来的几百年内,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让任何国家不敢轻视。 也正因为有充足的时间,所以朱明忠才会有足够的耐心去解决朝鲜的问题。甚至用耐心去面对清虏,用一招‘驱狼吞虎’借清虏之手,去解决西北以及西域的神教问题。 时间,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再投入足够的耐心,总能解决很多问题。而且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最后,朱明忠看着方以智,然后笑着说道。 “看来朕当初以你为东北总督,是没有选错人,这东北的问题,其实无非就是三个问题,一个是移民,一个是北方地,一个就是朝鲜,这三个问题,只要解决了,东北就没有什么问题,至于其它的都好商量。” “陛下谬赞,臣惶恐,臣于东北所做的一切,皆是遵从陛下的旨意。” 方以智连忙垂首恭维道。 “好吧,既然你这么说,朕就认下了,方爱卿,你放心,他人说你在东北杀戮甚重,朕却不以为然,朕不喜欢杀人,可有时候,却不能不杀,否则朕为什么灭喀尔喀部?灭朵颜部?” 灭喀尔喀部! 灭朵颜部! 就是因为他助纣为虐,就是为了要让所有的蒙古人都知道,与大明为敌,大明必定会灭其族,不但会灭其族,还会把他们的脑袋筑成京观,展示给那些人看来,其目的,无非就是为了警告。 当然,至少在四年前,灭这两部的时候,并没有引起任何风波,可方以智却不同,他动辄便是诛百里野民。杀戮到底有多重?朱明忠并不知道,也不在乎,他在乎的是现在,没有任何野民敢伤害大明的移民。 “所以,不要有什么顾忌,如果下次有人敢质问的话,你就告诉他,这件事,你是奉朕的中旨!” 头一扭,朱明忠对着不处处的珠屏说道。 “这句话,记下来,写在起居注上,将来若是有人因此问罪方爱卿,就让方爱卿拿着起居注去告诉他们,这是朕的旨意!” 起居注是古代记录帝王的言行录,朱明忠同样也不免俗,他的身边就有女官记录他的一言一行,负责修起居注的女官,会在他公开的各种活动中均随侍在旁,因此起居注记录的内容甚为广泛,包括除了皇帝宫中私生活外的种种言行。 “陛下,如此厚待臣,臣万死!” 又一次谢恩,方以智的心底尽是感激,他知道陛下这是大包大揽的把所有的责任都揽了回去,不仅仅是对待女真的问题上,甚至包括他在东北做的其它任何事情。 朱明忠点了点头,没有做声。良久之后,他才看着方以智说道。 “方爱卿,让你一个江南人在东北,确实是辛苦了些,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东北那边的事,说起来简单,可实际上,一丝一毫皆关系到将来数百年,朕不敢用其它人,也没有其它人可以用,今年是第四年了……朕今天给你个准信,十年!” 盯着方以智,朱明忠的语气变得低沉起来。 “十年内,朕会召你回来为阁臣,将来,所有的阁臣,都必须要有总督一地的经验,要不然,是不能为朕分忧的。今天就谈到这儿,若还有要说的,明天朝议上再说吧!” “蒙陛下如此恩典,臣唯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以报效陛下!” 面对这样的诺言,方以智除了这么说之外,已经不再能再说其它任何话了。能够入阁为阁臣,这是大明所有文官的梦想,可又有几个人,会得到陛下这样的承诺?恐怕除了他之外,就再也没有其它人了。 没有理会方以智的震惊,朱明忠朝着一边的女官问道。 “羊肉切好了吗?今天朕要与方爱卿,来个不醉不休!” 所谓的御膳却是烤肉,对于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朱明忠来说,这个时候正是吃龙虾、撸串喝啤酒的时候,只不过,现在龙虾还在美洲那边没有引进过来,不过撸串、喝啤酒倒是没有问题。 当然,除了烧烤之外,还有江南的名菜,毕竟方以智已经多年没有回过江南了,在御花园中的凉亭之中,朱明忠与方以智说笑着,谈古论今却绝口不再谈论政事,这一天,两个人都醉了,而方以智除了醉了之外,恐怕更多的还是感觉受宠惹惊,毕竟,在吃饭的时候,陛下甚至亲自为他烤了几串肉串。 当方以智走出了皇宫的时候,已经是夜色深沉了,看了一下时间,已经是晚上八点了,整整四个小时,他与陛下在御花园畅谈古今,如果不是因为皇后怕陛下喝多了派人来劝说的话,恐怕陛下还会继续喝下去。 坐到马车上的他,靠在车厢上,朝着窗外看去,每隔几步便有几盏路灯照着大路,虽说今天上也没有月亮星星,上下内外一片锅底似的黑暗。可是路上因为路灯,却不见漆黑。 陛下确实是真性情! 想着陛下醉酒后的模样,方以智的心底微微一笑,恰在这时一阵夜风吹来,他觉得浑身凉飕飕的。不知为何,在这一瞬间,这个在东北也算是杀伐果断的东北总督,尽然因为这个念头生出几分恐惧感来。 因为……这是大不敬! 失礼了,失礼了,下去万万不能如此! 在这一瞬间,方以智开始自责起来,他甚至在那里寻思着,是不是应该写一份请罪的折子,毕竟,今天他可不仅仅只是失礼。甚至有些大不敬,不是有些,是根本就是! 恰在这时,他见马车停了下来,正欲开口询问时,车窗外传来了侍从的禀报声。 “制台,首辅请您到他的车上去。” 首辅! 除了张煌言还能是谁?他怎么在这里? 诧异间,方以智连忙下了车,不过尽管那醉意醒了三分,可上车后,看着带有五分醉意的方以智,张煌言微微一笑。 “陪陛下喝酒哪?” 了解陛下的张煌言,用词很是微妙,因为他知道,能让方以智喝成这样,那么陛下必定是以“友人”的方式,与他畅饮,若不然以方以智的模样肯定不会如此失态。 “回辅相,这冰镇啤酒确实非方某所长。” 喝烤肉、喝啤酒,席地而坐,如果不是知道自己是身在大明的皇宫之中,至少有那么一瞬间,方以智甚至觉得自己到了草原上,当然草原上的烤肉,毕定没有宫里的烤肉香。 “无妨,多喝一下也就习惯了,现在中都每到踏青秋游时,都会带上炭炉烤些肉串,三五人一同饮酒作乐,倒也算自在,到了夏天时那啤酒再佐以冻镇,自然更佳……” 注意到方以智似乎有所不解,张煌言便笑道。 “没办法,上有所好!” 有时候,很多习惯都是宫里传出去的。 “方某知道了。” “怎么样,陛下那边怎么说?” 简单的客气之后,张煌言还是回归了正题,出言询问道。 “君心已定,非臣所能改!” 方以智的回答,让张煌言默默的点了下头,然后他朝着窗外看去,好一会才说道。 “你应该知道,内阁诸臣,大抵上都是支持分封的!” 对于分封不排斥,这是朝中大臣的共同特点。 “方某亦不反对,那些地方皆是化外之地,以宗室镇蛮抚夷,说实话,朝廷是占便宜的,毕竟,朝廷不用再负担宗室的开支,虽说看似有些花费,可却可得一地之力,至少三四百年内,朝廷但凡有需,都可以从诸侯调兵。甚至调饷,有他们拱卫中央,自然不再现甲申天变之事。” “是啊!” 张煌言点了点头,然后颇为感慨的说道。 “而且,也必定再无流民之忧,若是当年能有南洋发配流民,又怎么可能会流寇之患,只是……” 沉默片刻,张煌言却又感叹道。 “诸侯,总归是诸侯啊!” 这一声感叹之后,张煌言看着方以智,用称赞的语气说道。 “其实,你在东北,做的非常好,现在那里已经归化如内地,皆是你的功劳。若是……罢了!” 摇摇头,张煌言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出言安慰道。 “不要觉得今天与陛下一同饮酒做乐,有什么,千万不要有什么心理压力知道吗?” 如果张煌言不说,或许方以智还不会觉得有什么,他这么一说,他反倒更紧张了,恰在这时,又听到张煌言说。 “夏宫的主体已经修好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陛下必定会让你同行,到了那,指不定,还要再陪陛下一同饮酒作乐……” 什么? 正文 第92章 家人(第二更,求支持) 当方以智在接下来的几天中患得患失的时候,作为始作俑者的朱明忠,却已经乘船离开了中都——在入暑之前,皇家会前往位于海州的皇村,也是皇家的夏宫,在海边避开一年最热的几个月,在接下来的半个月中,朝中的大臣们,也会纷纷前往海州,那座耗费数百万两于海边修建的皇村,有足够的地方供他们居住,这或许,也是为官的福利。 这种避暑,对于大明来说还是第一次,毕竟,数百年来,大明的皇帝往往都是居于紫禁城中,从不曾外出,只有一个武宗下一次江南,还有一群小臣伏阙、上疏谏止。 不过自从那句“大明天下,唯我独尊”之后,大明朝野自然也知道兴乾皇帝与其它任何皇帝的不同,而那些文臣们也明白——朕意已决的背后是什么。 伏阙、上疏对于兴乾皇帝来说,完全没有任何意义,所以,他们也只能遵从皇帝的这一决定,当然,他们同样也不排斥在酷暑到来的时候,前往避暑之地避开伏暑。 对于这个时代的国人来说,避暑仍然是个新鲜的的概念,但是对于朱明忠而言,在这个没有空调、风扇的时代,如何度过夏天,是他不得不思考的事情,如果是在南京或者北京,他会选择在山上修建避暑宫殿,但是在清河,避暑的地方就只有一个选择,就是海边。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位于海州的夏宫,一座大型皇家宫苑,宫殿背山面海,与中都皇宫中式建筑风格不同,这座夏宫却是西洋式,整休风格类似于十几后才能建成的凡尔塞宫,不过它的规模要更大,相比于凡尔塞宫漫长的工期,这座夏宫只用了三年的时间,就基本上已经完工,今年这是第一次每到盛夏就来到这里避暑、听政,处理军政事务。 当然,完工的只是宫殿的主体,内部的装饰还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完工,不过于凡尔塞宫不同,在夏宫长达数里的海岸线上,还散布着近百座别墅,那些别墅面朝大海,隐于海边的园林之中,园林的树木花草的栽植别具匠心,景色优美恬静,令人心旷神怡。 站在走廊处前极目远眺,海面上波光粼粼,帆影点点,眼前的景致可谓是美不胜收。感受着海风的清凉,朱明忠的唇角微扬,他看了一下的温度计,不过只有三十度,到了晚上温度会低。 “比起中都,这里倒也算得上是凉爽了。” 确实,相比于都市的闷热,位于海边的皇村总是刮着海风,这也是朱明忠选择在海边建皇村的原因。 “就是海水有点浑浊……” 之所以会生出这样的感叹,是因为黄河的影响,不过随着黄河回归故道,淮河再次沿故道入海,这里的海水会越来越蓝,当然,两淮的自然环境也会得到根本的改变。 淮河两岸会再一次成为鱼米之乡。 “说凤阳,道凤阳,凤阳本是好地方,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 想到后世所谓的“花鼓戏”,其实,九年荒的岂止一个凤阳,而且与朱皇帝又有什么关系,两淮之所以十年倒有九年荒,就是因为黄河夺淮,只要解决了这个问题,两淮恶劣的生态环境必定可以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父皇,你可以带我和弟弟一起出海吗?” 突然,儿子的喊声,让朱明忠回过神来,他回头看着朱和嘉带着弟弟妹妹们,正满脸期待的看着他,而且他们甚至都已经换好了水兵服——大明的水兵服是朱明忠借鉴后世的水兵服设计的。 “和嘉、和域,妤馨、妤婷,你们都想去。” 看着孩子们,别说是他们几个拼命的点头,就连和垆、和奎他们几个不过两岁多的小屁孩,也是拼命的点着头,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大海。 这还是第一次来到海边,只是玩着沙子的他们,自然渴望着到海上去,仍然是在看到栈桥上靠着一艘小帆船的时候,在得知那是“自家”的船后,那里会有不想出海的想法。 “走,我们一起出海!” 尽管那艘十几寻长的风帆游艇是朱明忠的私人游艇,但并不会使帆的他,不得不依靠水兵,而这也让他萌生了想要与儿子一同学习操帆的念头,穿着装有软木的救生衣,与儿子在那里学习着操帆的时候,小小的游艇上总是扬溢着孩子们天真的笑容。 而朱明忠同样也是尽情的享受着这难得的美好时光,而在驶离了近海之后,那原本有些浑浊的海水也慢慢的变蓝了,看着那蓝色的似宝石一般的海水,朱明忠突然有了想要游泳的念头。 在这个念头浮现之后,脱掉了上衣的朱明忠,在儿子们还站在船舷边发呆的时候,他对和嘉他们说道。 “你们想游泳吗?想的话,就跳下去!” 甚至都不等朱和嘉回答,他就已经抱起了朱和嘉,将他扔到海里,然后是和域, 眼看着父皇把哥哥们都扔到了海里,底下的两个小家伙这才意识到究竟将要发生什么事。朱和垆头一个便扯着嗓子大哭起来。一旁的朱和奎瞅了瞅哥哥也跟着不明就已地哭了起来。 见此情形,已经跳到海里的陛下,郑灵看着他们不由蹲了下来,擦了擦孩子脸上挂着的泪珠,然后柔声问道。 “怎么了?” “父皇,把哥哥们都、都扔到海里,我,我不要下去。” 朱和奎指了指正在海中随着海浪起浮的哥哥们哽唁道。 “父皇是和他们一起玩哪,你也可以下去玩,在海里玩是很有好玩的事情。” 郑灵说罢,微笑着牵起了他的手迎着海风,望着远处一艘正在航行的军舰,看着那洁白的风帆,然后低头问道。 “喜欢海上的大船吗?” “喜欢。” 两个娃娃异口同声的说道。 郑灵听了,便笑着点了点头,像是回答孩子,又像是自言自语的说道。 “喜欢就好。记住总有一天,你们也要乘着大船,到海的另一边去,到时候,你们的封国,就在你们的船前,你们的脚下!” 作为母亲的郑灵,早就已经从朱明忠那里得知,将来他们的儿子,将会被分封的更远,他们将会被分封到南方大陆还有太平洋的对岸。 亲王十八岁就国! 这意味着十几年后,这些孩子们,就要前往他们的封国,用他的手中的刀与枪去开辟他们的国家、他们的疆土。 想到这,她的眼帘微垂,神情中尽是不舍的模样,而抱着女儿正看着海中的陛下与太子和儿子一同嬉戏的石昭,看到郑灵的模样,便悄悄的走到她的身边说道。 “姐姐这是怎么了?” 即便是直到现在,即使郑灵是皇后的情况下,她们两个人仍然以姐妹相称,无论宫中有多少妃子,后宫之中的主人却只有她们两个人,就像现在,能够与皇上一同出海的,也就只有她们。 “没什么,就是,看着他们父子玩的这么高兴,突然感觉……” 扭头看着石昭,看着她怀中的妤欣,郑灵忍不住捏了下她的脸蛋,然后笑说道。 “还是女儿好,至少……女儿总会在身边陪着你。” 可话刚一出口,郑灵便后悔了,至少,和嘉将来会一直在她的身边,当然,他也需要在18岁需要迁往京师。而和域长大了却要就国。 “妹妹……” 正想要开口解释的时候,石昭只是微微一笑,然后说道。 “姐姐,按皇家的规矩,和域要一直留在南京,封国会有国中的大臣为他打理,南京离中都反而更近些。” 皇家的嫡长子既然是太子,而次子……就是后备,即便是有封国,也只能由家臣代理,甚至也正因如此,与所有的皇子不同作为次子的和域,需要在12岁的时候,就要出宫开府,为将来家臣镇国作准备。只有等到皇太子的嫡长子出生,行开笔礼之后,才能亲自就国。换句话来说,作为二皇子的朱和域就是“保险”,皇位的保险。 “总归还是要就国的……” 石昭叹了口气,看着与儿子嬉戏的朱明忠说道。 “真没见过他这么狠心的,早先我说在南洋留些地方,即便是要把孩子们封出去,也不要封那么远,可是他……” 提及当时在这个问题与陛下的争执,郑灵的心里就带着气。 “却偏偏要把孩子们都封到数万里之外,还说什么,不能让世人以为皇家分封藏有私心……” 郑灵的埋怨,让石昭微微一笑,但笑容中难免总有些苦涩,抱着怀中的女儿时,看着于海中游戏的儿子,她又岂不知道,也许二十几年后,待到皇长孙行开笔冖后,和域就要远封域外,从此之后,也许再也见不到儿子。 作娘的又怎么能舍得。 可是……对他来说,那或许是再好不过的事情,毕竟,那个时候,他是一国之君,那怕只是亲王之国,也是国君,而不是人臣。就像她真正的哥哥一样,至少……在那里,他们都是国君! 父皇看到这一切,应该会瞑目的! 在她们的浮想中,孩子们天真的笑声在海面上回响着,对于这些孩子来说,也许,永远不会知道大人的烦恼…… 正文 第93章 人生(第一更,求支持) 作为大人,就有大人的烦恼。 尽管只有十六岁,但温裕家已经是个大人了。他每天都和父亲以及村里的大人一样,扛着工具往煤矿里干活,每天需要干满6个时辰。 进入矿洞之后,温裕家和往常一样把矿灯从腰带上解下来,然后他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用铁镐把它敲进支撑洞壁的木板,然后把矿灯挂在上面。 这下矿洞里亮多了。借着灯光,可以看到矿洞四周闪闪发亮的煤炭,凭借着从书本上学到的知识,他知道这种煤就是无烟煤,又叫白煤,其实它仍然还是黑的,只不过在太阳下面一照,发亮、发白,才会被叫做白煤,烟煤与它截然不同。 在大明,烟煤是用来炼焦、炼铁,只有少数地方才它生火作饭,城里头的煤球炉,都是用无烟煤制成的。不过无烟煤矿并不多,也正因如此,湖南的无烟煤才会成为湖广等地无烟煤的唯一来源。 而这里的煤,正是温裕家这样的矿工一点点的挖掘出来的。 和往常一样,温裕家与其它的工人一样,在矿洞里继续干着活。不一会儿他就感到胳膊和腿开始疼起来。他已经习惯了这一切,即便是酸痛,也不得不用铁铲将地上的煤块装进矿车中。 有可能干一辈子吗? 他的脚下面是碎煤,这是刚刚炸出来的煤,现在采煤都用火药,不过放炮那种活都是老矿工负责。只不过一会儿工夫,他已经清理了附近的区域,煤灰刚刚填满矿车,但是他已经感到精疲力竭了。 可即便是如此,他还要继续干下去,至少,他要完成今天的定量,否则的话,就会倒扣工钱。 装完脚下煤后,温裕家试图拉动矿车,省得自己带着铲起的煤灰走太远,向前移动着,他又继续装着煤,只不过这个时候,他开始放慢速度,掂量着自己的体力,以免过度劳累。 尽管温裕家一直注意着节约体力,但是由于作业面的关系,让他离矿车越来越远,这也让他变得更加疲惫了,因为需要走更多的路,干更多的活,不过尽管肌肉酸疼,他还是能够坚持下去。 在矿里的工作是按部就班的,单调而且重复,这样的荼让他的脑子便腾出空来,胡思乱想起来,这并不是什么好事情,人一想的多了,事情也就多了。 在干活的时候,温裕家开始寻思着着这条矿道在他面前还要延伸多长,当然他同样也想到了着头顶上的大山,现在大山的重量就靠着木梁支撑着,万一要是塌下来怎么办? 很自然的,温裕家想起了去年另一个煤矿的塌陷,想起死在那座矿井里的人。不过只有几个人活了下来。 这个念头,让温裕家开始感到害怕,觉得不该去想这些的事情。 “不能胡思乱想,想的越多,越容易出事……” 收回纷乱的心神之后,温裕家感觉到饿了,其实他很早之前就已经饿了,只不过,要忍着一些,毕竟要干6个时辰的活,吃完了再饿的话,就只能等到回家才能吃。 现在到吃饭的时候了吗? 没有怀表的温裕家当然不知道,但是已经感觉到饥肠辘辘的他觉得自己已经不能再忍了,还是把饭吃了再说吧。他朝挂矿灯的地方走去,然后在矿灯上面找到了他的铜饭盒。 虽说矿灯上面有放饭盒的地方,灯火多少总能带来一些热量,可是放置几个小时之后,饭盒里的饭这里早就已经凉了。不过即便是如此,温裕家还是靠墙坐下来,先喝一大口已经凉了的茶水。然后便开始吃着那说凉不凉,说温不温的饭菜,饭是米饭,菜里倒有几块肉。在矿里干活,就要多吃,而且还要吃肉,要不然根本就撑不下去,这里的活都是体力活。 那炒好的五花肉足有一指厚,三指宽,巴掌大,饭盒里有两块这样的肉片,虽说已经凉了,可却也是让人淌口水的美食,他几乎一口就能吃掉一块肉,然后大口的吃着米饭。 把最后一口饭和菜都扒进嘴里,温裕家便坐在那里又喝了些茶,然后就这么坐在那里,吃了东西之后,他觉得体力似乎已经恢复了过来,不过,他并没有立即干活,他还要再休息一会,毕竟,还有几个时辰的活要干。 其实,煤矿里的工人都是这样的,总有干不完的活,不时的,从矿洞的深处还会传来放炮声,现在,因为经验还有所欠缺,所以,温裕家并不能到最深处干活,他现在所在的这个地方,是相对安全些的地方。 就这样,他干一会儿就歇一会儿。在歇气的时候,他还需要检查矿灯,以免油耗尽了。对于矿工来说,矿灯几乎等于他们的性命,并不是因为它可以照亮,在矿洞内离开了它,就看不到其它任何东西,而是因为它的火苗大小、长短甚至颜色,都与他们的性命有关,而且每当他们下工的时候,管矿灯的人会清点数量,所以他们才会知道有人没有上来。 所以,对于矿工来说,矿灯是非常重要的,而作为新人的温裕家,他在下井的时候,按照规矩,就领到了一个新的矿灯,现在那个矿灯看起来,和其它人的矿灯并没有什么区别——肮脏且满是煤灰。 其实,温裕家同样也是如此,曾经干净的衣裳,现在也已经满是煤灰。 煤黑子……总是如此! 就这样,不知干了多长时间,当温裕家又一次觉得肚子饿的时候,他知道,已经快到下工的时候了。 一天六个时辰! 这就是他的工作,所有的矿工都是如此。而每每想到,自己一生都要这么度过,温裕家便开始感到害怕。让他感到不安的不仅仅是煤矿里的黑暗,而是因为这黑暗,让他看不到未来,看不到方向,他担心着自己的一生,只能与煤矿相伴,直到老死。 然后他就想起曾在小说中看到那句话。 “不出去,永远不知道世界有多大,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么精彩。” 外面的世界到底是什么模样? 是不是真的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到处充满机会?遍地的金银?甚至还有可能娶到土人的公主? 尽管明知道,这一切不过只是小说中的文字,是不真实的,但是温裕家也觉得那样的生活,比现在的生活好多了。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他听到了脚步声,抬起头,他看到了父亲,他的皮带上挂着矿灯,他的脸笼罩在阴影里。 “走了,下工了!” 然后从钉子上摘下矿灯,挂在温裕家的腰带上,然后就扭头沿着坑道往回走,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等温裕家。 借着矿灯的光线,温裕家看着父亲的背影,他看到的是什么呢?是一个让他害怕的未来,在他的心里一个念头再一次浮现出来了。 “我不想这样过一辈子。” 温裕家朝着父亲的背景张张嘴,但是却没有喊出来。 跟在父亲的身后,温裕家感到两腿累的有些酸疼,甚至他感觉自己随时都有可能摔倒,往日里他不会在意这些,因为他知道,这一班已经结束。很快他就可以回家,可以躺下睡觉了。 可是今天,每走一步,温裕家都感觉步伐越来越沉重。 跟一群黑脸的矿工坐进吊笼,温裕家看着周围的人,所有人都显得很疲惫,他知道,他们回到家后,会喝上几两酒,吃上几块肉,然后倒头就睡,第二天继续拼命干活! 这就是他们的生活! 一成不变的生活! 听着他们在那里谈论着附近酒家谁家的女人漂亮的时候,温裕家的心里,那个念头在那里翻滚着,他知道,这一切并不他想要的。 “今天晚上,你也和一起去喝两杯。” 温老三看了一眼儿子,然后说道。 “你都长大了,也能和我们一起上桌了。” 这,就是大人吗? 温裕家看着父亲,他又听到了其它人的话声,似乎都在说着,他已经长大了,大抵上都是这样的话。 “爹,我不想挖煤了!” 终于,温裕家说出了他一直想的说的话。 什么? 原本正在说的人们,都看着温裕家,而温老六脸上的笑意也消失了,显得有些不解,甚至有些恼火。 “不想挖煤,你想干什么?” 看着父亲,温裕家决定说出他的想法。 “我不想这样在井里呆一辈子,不想这么继续干下去,我……” 温裕家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 “家里的地不够,也许,我,我可以去海外,去其它地方,总之,我不想这样挖一辈的煤。” 温老六突然哈哈大笑,其他人也跟着笑了起来。他们的笑声在寂静中回响,似乎就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似的。 在哗啦作响的声响中,吊笼不断的升了起来,随着一声碰撞声,吊笼停了下来,温裕家抬头看着天,天上已经是满天的星斗了。 他已经半年没有见过太阳了! “爹,我不挖煤了!” 又一次,温裕家回头看着父亲,满面煤灰的他,神情坚毅。 “明天,我就走!” 正文 第94章 离开(第一更,求支持) 走! 大多数人随时都可以走,但是有的人,却连走都不知道往那里走。 或者说,很多时候,是无路可走。 至少对于魏象枢来说,就是如此。 对于隐居于乡间的魏象枢来说,相比于许多友人,他无疑是幸运的。在满清入关之前他只考上了举人,并未实际取得功名,并没有授予官职,因此,在所谓的朝代更替之际的士大夫气节问题,魏象枢要比很多人幸运得多,他没有他们那样从“逆臣”再到“贰臣”的经历和压力,基本上算是“兴朝”臣子。 而在另一方面,顺治十六年秋天,于京中任职由于陈名夏案牵连,又遭降职处分。处于人生低谷中的魏象枢乞休终养回乡。由此,也躲过了几年后明朝勒令仕清官辞隐否则皆为汉奸的两难。甚至也正因如此,他才能在大明中兴之后安稳的在乡间隐居。 但是,平静的日子却总会被打破。 从中都来的一封信,让魏象枢一个人坐在他的书房里所有的门窗都关得密不透风但他依然在浑身着抖。 这座宅子是陈家的祖宅,他其祖先曾任明远将军,其父曾在江西省新城任主薄六年。这座宅子多少年都未曾辉煌过,直到他,这座大宅才总算是见着昨日的辉煌。他十九岁成为秀才。崇祯十五年二十五岁时,既得中举人。甲申之变,明清易代,一心想要重振家声的他念念不忘求取功名。顺治三年中进士,被选任为翰林院庶吉士,从此开始仕途生涯。。 再然后呢? 面对无常的官场,他选择了辞职还乡。那年他悄悄的从京师启程返乡,似乎当初的那个选择还不错,几年后,天下的剧变,不知改变多少人人命运,甚至就连致交好友,也有数人或是因为汉奸罪被流放至海外,或是随清廷一路到了陕西,像他这样安于乡间的又有几人? 原本生活对于魏象枢来说是极为平静的,无非就是于家中读书,然后时而拜访各地的清流名士……当然享受着这种清闲生活的魏象枢无论如何都不到竟然这样的清闲生活也会有祸从天降的一天。 信是傅山寄来的,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傅山是他年轻时崇拜的偶象,但又是反清复明的志士。曾几何时,与这样的人交友确实风险太大,作为官场的人都会采取断交来保护自己 但魏象枢却用一个“真”字与傅山交往。顺治十五年,在他正处在人生低谷,傅山进京策划反清复明的行动,魏象枢自然就成了他争取的对象,他们两人有过一次谨慎的接触。 后来辞职返乡之后,两人最后一次联系,是几年前当时清廷尚据京师的时候,傅山写信请魏象枢南下,但是却被他拒绝了。或许他在甲申后没有从“逆臣”再到“贰臣”的经历和压力,但是对于出仕清廷的他来说,却有着这样的压力,况且,官场的变幻,让他更愿意隐于乡间。 可是傅山的信却打破了他的这个念头——京中有言官上奏,要求朝廷追究仕清致仕伪官的“心怀鞑虏”之罪,傅山的信中提到那言官在折子中方道“身为汉人,事以鞑虏。名为隐于乡间,实则心怀鞑虏,甘为建奴之遗民”。 这个消息对魏象枢来说实如同五雷轰顶。 但噩耗并非仅此而已,他从傅山的信中得到消息,提刑按察使司已经授意各地提刑使要暗查仕清致仕伪官的不法之事! 换句话来说,朝廷要追究他们的责任了。 转瞬间这个消息,就将毫无准备的魏象枢推到了绝境。 虽然说他确实有那么一点不愿为“贰臣”的压力,但是他却并不是心怀建奴,更不曾有为其遗民的念头,甚至在私下里,他也曾不止一次为大明中兴而高兴,发自内心的欢呼。 毕竟,只有身在朝中,才知道什么是满汉之别,才知道什么是满洲暴虐。 他不愿再出仕,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官场的变化多端,他实在不愿意再牵涉其中,所以更愿意专心做学问,可无论如何,他都没有想到晴天霹雳会一下落到了他的头上。 如果这封信是普通人写的,他自然会怀疑,可是傅山是谁?前任大明银行的总经理,现任户部尚书。他的消息又岂能不准?, 之所以会有言官这么做,是与分封宗室有关! 因为宗室就国也需要官员,需要人才,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往海外去,所以,才会有言官以追究仕清罪责为名,帮宗室解决官员不足的问题。对于言官来说,他们投陛下所好了,而对于宗室而言,他们得到了官员。 可对于他们,对于魏象枢而言,这的的确确是灭顶之灾。他何曾有过丝毫遗民之心? 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若是朝廷欲对他们下手,他魏象枢又岂能脱得了干系? 仅仅只是凭着一条“仕清”,就能定他一个汉奸的罪名! 魏象枢知道他逃不过这个罪名,而且人们也不会觉得他是不是罪有应得,他也不知道如果他的名字被刻在“汉奸碑”上,会对魏家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所有的这些他什么都不知道。 他能够知道的只是,许多人正在不遗余力的为宗室就国创造着条件——即使是他这样的,也会在这场风波中被殃及池鱼。 没有人会去分辨这些。 因为涉嫌汉奸的人和事都不会有好结果。 无论如何,一但朝廷开始追究他们的责任,那么下一刻,他的名字就会被刻在汉奸碑上,魏家举族就会被流放,到时候,蔚州乡人皆以他为耻! 魏象枢甚至可以猜到,魏家的祖坟甚至都有可能被平坟。 他对这些已不再关心…… 他知道一切都完了。什么重振魏家声望,所有的一切都完了,什么都与他没有关系了。因为已经没有办法补救了。 这一切就像是一个笑话,如果当年功名之心不那么重,即便是不像傅山那样为志士,也可隐于乡间做隐士,如此又岂会有现在的劫难,甚至当初傅山写信请他时,他能果断一些,又岂会落得今天这步田地? 可后悔又有什么用呢? 他也没有任何办法挽回这一切。人生仿佛便和他开了个玩笑。而这个玩笑却不是所有人都愿意看到的。 上一次,人生和他开玩笑,无非就是他进入官场开始仕途生涯,看似将一帆风顺时,却在顺治四年因事被坐,最后幸好受到从宽的降职处理。眼看着即将腾达之时,到顺治十一年却又因为陈名夏案牵连,又遭降职处分。顺治十六年(1659)他因官场无常,以养母为由,去官回乡。 也正因如此,魏象枢才不愿意再入官场,才甘愿隐于乡间,可是……现在,却连这一点都是奢望。 罢了、罢了! 兴许,这就是命吧! 命里有时,终是有啊! 命里无晨,终是无! 长叹一声,魏象枢望着桌子的那一大碗砒霜,这是他让家仆买来的,说是用来毒老鼠的,可却是自己喝的才对……他颤抖着双手捧起碗来。 这一碗毒药喝下去,性命可就没有了。 人死一了百了,这样,朝廷即便是追究,也找不到活人了。想必会放魏家一马吧! 死人……会放过吗? 自然的,魏象枢想到了侯方域,想到被流放于台湾、南洋各地的侯家举族,或许是因为侯方域外的罪过太重,所以才会在他死后也要被追究。 像他……不过只是一个小人物罢了。 朝廷应该不会如此吧! 可万一要是追究呢? 要是再治他一个“以死脱罪、死不悔改”的罪名呢? 一时间,端着这碗毒药的魏象枢,不禁有些犹豫了,他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 应该如何选择? 是生? 还是死? 生,要承受太多的羞辱。 而死,又能摆脱这一切吗? 摆脱不了的,魏家的名字会被刻在尉州城外外的“汉奸碑”上,勒石为记,警以世人。而尉州上下皆将会以魏家为耻,耻其为汉奸,甚至就连同祖坟也会被百姓趁夜夷平。 魏家最后会留下什么? 只是一个为汉奸的耻辱! 而魏家之中又是谁为汉奸? 是他魏象枢,是他魏象枢啊! 想到这,魏象枢看着碗中的毒药,是喝,还是…… “老爷……” 突然门外书僮的声音让魏象枢吓了一跳,以至于心慌失措下他的手差点一下几乎将碗中的毒药给洒了出来。 死是不行的! 他连忙将碗放回桌子上,最后又看了一眼碗中的毒药,然后定了定心神,又深吸一口气后,才问道。 “何事?” “有位吕姓的先生求见,听口音是江南人。” 姓吕?江南人? 魏象枢心里不觉得有些诧异,他所认识的江南人中,并没有姓吕的。这时便听门外又说道。 “他说有样东西令小的交给老爷,老爷便定会见他……” 故弄玄虚! 魏象枢摇了摇头,于心叹口气,正想命书僮把那人打发走的时候,转念一想,既然在国内呆不了多久了,见上一见又有什么呢? “是什么?” 正文 第95章 招贤(第一更,求支持) 一枚官印! 即便只是搭眼一撇,魏象枢也看了出来,书僮手里捧着的那块玉印。那是一方官印。 曾经为官多年的魏象枢一看便知这方印石是官印。 谁会把官印拿出来? 这不能不让他感觉到惊讶。毕竟遗失官印可是要丢官的,这样将官印送人,那可是杀头的罪达! 他看了一眼那方官印,犹豫间,他还是从书僮的中中接过官印,然后翻过官印一看,官印上篆体阳文顿时吸引了他的目光。 “秦国国相之印!” 秦国国相!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秦国是此次封国中的一个,而秦王正是今上的弟弟,若非是如此血亲,又岂会封国如此之重! 这……这方印是什么意思? 魏象枢的眼睛盯着这方印,脑海中无数个念头在那里翻滚着,犹豫半晌之后,他的喉咙里发出有些嘶哑的声音。 “叫他进来,我要见见这个人!” 这个人是谁? “魏大人。” 带着这方秦国国相之印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吕安,他一开口就与魏象枢套着近乎。 “魏大人别来无恙啊。” 别来无恙? 魏象枢微微一愣。 “恕在下眼拙,足下是?” “在下吕安!” 心知对方必定对自己没有什么印象的吕安便又一次介绍道。 “魏大人不认得在下,亦是理所当然。家叔吕宫,不知魏大人可有印象?” “吕宫……” 魏象枢惊讶的看着吕安,对于吕安那个顺治四年的状元,他自然有印象。 “你……你是吕子田的侄子?” 他再次细看面前之人,相貌似乎与吕宫确实有几分相像。 “他不是被流到了南洋吗?” “不错。” 吕安笑道。 “在下也是从南洋回来的。” “那……那你如何……” 看着那方官印,魏象枢的语气中带着些疑惑,而吕安望着魏象枢却没有回答。 魏象枢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官印,然后说道。 “如此说来,现在你已经入秦王府了?” “机缘巧合,因缘际会,所谓机遇便是如此。” 吕安一双眼睛盯望着,似乎有所不解的魏象枢,然后慢声说道。 “当夜若是魏先生能够出山助明,今日恐怕也是身于要职,又何至于如此?今日非但无官无位,甚至还免不得要受旧时牵累。” 旧时牵累? 当真是轻描淡写。 是在流徒万里的! “命该如此,凡人又能奈何?” 魏象枢几乎是心灰意冷的说道。 “不知吕公子今日来找在魏某又是为了何事?” “确实有些许事情。” 吕安望着魏象枢笑说道。 “大人可知道,这南洋在什么地方?” “南洋在两广之南,林木密布,土人众多,虽是沃野,可却是瘴疫横行的恶地。” 他这边话音刚落,那边吕安便哈哈大笑起来。 “这有何可笑?吕公子!” “恶地?” 吕安看着魏象枢,冷笑道。 “现在已经是兴乾四年,魏大人为当今名士,却依然视南洋为恶地,当真是坐井观天观天,又岂有丝毫名士之风!” “你……” 虽说已经看淡了一切,可是魏象枢仍然被吕安的话给激怒了。 “在下正是从南洋回来,知道南洋是什么地方,南洋林木甚多不假,可先生又岂知道,南洋土地肥沃,雨水丰富,最适合种植水稻,即便是不事农业的土人,随便洒些种子于田间,一年也可以收三熟,亩收数石米粮,如此肥美之地,于先生的口中,居然成了恶地,若是如此,这天下又岂有什么鱼米之乡?” 吕安指着自己,然后沉声说道。 “当年吕家被流放至南洋,不过区区数年,在下便于南洋置办数万亩水田,每岁所得米粮不下十数万石,如此家业,即便是在大明又有几人能够与之相比!” 吕安的回答,顿时将魏象枢给震住了。他与吕宫并无深交,顶多也就是认识,自然的对于吕安也没有任何例,但是眼前的吕安,却让他不由一惊。他隐隐感觉到这个人的身上有一种自己以及吕宫等人身上所没有的东西。 “吕公子大才,非常人所能比……” 魏象枢倒也没有生气,而是拱手道。 “短短数年便能创下如此家业,实非常人所能及!” 魏象枢望着面前的这个人,语气中略带几分恭维。 “非是吕某非常人能及,而是南洋之富庶非常人所知,只有到过那里,才知道那里才是真正的鱼米之乡。绝非人们常言的恶地,若是说瘴疾,难道江南没有?山西也没有吗?所谓瘴疫,不过只是他人危言耸听罢了!” 盯着魏象枢,趁着他被自己辩倒的时候,吕安直接道出了他的来意。 “今日来见先生非为他事。吾来此一则为秦王之大事亦是为了先生的前程……” “前程?嘿嘿……” 魏象枢望着眼前的这人苦笑道。 “我看你是找错人了,魏某又岂还有什么前程可言。在下不过只是一个居乡的闲人罢了。” 但吕安却并没有理会,只是平静的望着他说道。 “我听说有人已经建言朝廷清算事虏旧臣……只怕用不了多久,先生想要当个闲人也当得了。” 很快就要清算了! 魏象枢望了吕安一眼,你们吕家几年前就被清算了,现在轮到他们了,因为……陛下已经做稳了天下,所以可以清算所有人了。 至于什么宗亲,或许只是原因之一吧! 迎着魏象枢的目光,吕安却依旧只是不紧不慢的说道。 “先生应该知道,现在宗亲就国,为一国之诸侯,而秦王为今上之血脉之亲,受丰之厚,远非寻常宗室所能比,可虽是如此,秦王依然是求贤惹渴,虽说先生有意隐于乡下,但是如今之势不论先生愿不愿意,如果你继续隐于乡间,势必将会列入汉奸,免不了沦为流徒……” 免不了沦为流徒! 他的话让魏象枢的心头一紧,眉头顿时皱成了一团。 “所以,先生若是有意,不妨入秦王府,切不能自暴自弃……” 我自暴自弃过吗? 魏象枢的眉头一皱。 入秦王府……这,能躲得过他们吗? 但吕安只是瞥了他一眼,依然不紧不慢的说道。 “先生要知道,秦国官吏也是我华夏的官吏,既然先生为秦国官,那么自然就不可能再是汉奸,若是如此,自然有大王为先生张目。大王深知先生贤名,所以才命吾来见先生,一是邀先生往秦国共创大业,而对于先生来说,这既是转祸为福的良机,更能让先生一展所学,不知先生以为如何?” 这是邀请! 邀请他入秦国为官! “足下是奉秦王之命?” 魏象枢打量着吕安,目光中略带着些怀疑。 可是吕安的话,却像是有一种魔力似的,让魏象枢不得不去想着他的话,这确实是一个机会啊! 如果能够避过这次清算,倒,倒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去南洋!倒也没有什么!只要能保住魏家的名声产。 望着吕安,魏象枢半晌都没有说话。 “于先生而言,这可是前所未有的良机!” 吕安沉声说道。 “秦王乃是孝烈皇帝之子,与今上是同胸兄弟,其尊贵自不待言。今上封建宗室于夷地,令其教化诸夷,以归属华夏,而秦王为不负君命,自然是广招天下之贤才,可谓是求贤若渴,久闻先生之名,才命在下前来拜见,还请先生不要错过如此大好良机。” 见魏象枢似乎还在犹豫不决,吕安便继续说道。 “若是先生愿意去南洋,非但可让魏家免于旧事之害,而且以先生之才,若是于大王左右辅佐,又何愁不能建立一番事业,何愁后世之名?” 魏象枢仍然没有一口答应下来,他仍然在犹豫着,在思索着,他知道这是一个机会,但是 “确实,秦国远不如中土,且又有土人之弊,可是以先生之志,又岂在一地,先生他日出仕,不正在于治国平天下,若能于秦国一展所长,又岂不也是功在社稷?功在千秋!” 若是如此,确实不失为好的选择。 魏象枢的心里又生出了一线希望。况且他还能有什么好失去的呢?只要还有机会摆脱眼前的困境就行了! 是的,对于他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 即便是往南洋是绝境、死路又有何妨? “蒙大王如此看重,在下又岂不知恩,不知大王之意意以在下为何?” 魏象枢的语气立即变得的恭敬起来,当然他恭敬的是吕安身后的秦王。 “大王已经命在下将在先生之印带来,先生不是已经拿到了吗?” 什么? 国相! 秦王居然以国相之位相待! 这一瞬间,魏象枢的心底立即涌起了士为知己者死的念头,就在他激动时,只听吕安说道。 “相国,来时秦王曾有言于在下,如今秦国草创,事事皆需用人,相国于北方多有师友旧交,其中不乏隐居乡间之大才。若相国能设法为我秦国招揽这些人才,必定有助秦国大业……” “我明白了。” 魏象枢自然明白了招揽人才对于秦国的重要性,对于原本已经绝望的他来说,看着那方官印时,心里不禁冒出了天不亡我的念头! 然后他又郑重其事的对吕安说道。 “请转告大王,在下必定不辱王命,为我大秦广招贤才!” 正文 第96章 去海(第二更,求支持) 通海裕国! 这四个大字,看似再简单不过,但在隆武朝的时候,这四个字却关系到朝廷的用度,而在郑成功抗清时,其军需用度大抵上也都是依赖通海裕国,依赖海外贸易所得。也正因如此,兴乾之后的大明,对于通海裕国的意义自然是再了解不过,从北伐后的“通海裕国、以为军用”,再到现在的“通海裕国”,兴乾四年大明朝的海上贸易繁荣已经远超过往昔。 海外贸易的繁荣同样带动了了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以及海州、天津的发展,这些城市因为海外贸易而繁荣,而在众多港口之中,宁波港虽说并不算大,但得益于地理优势——江南的湖丝、茶叶可以直接从宁波装船运走,才使得这座港口在众多港口中脱颖而出。 每年到了十月之后,在天气转寒的时候,这港口相比于过去,却会更加的繁忙。这是一年之中最为繁忙的季节,因为季风的关系,九月之后更适合往南航行,这个时候往南去,船速最快,时间最短、运费也最便宜。往往大宗商品都会选择这个时候出海。 很多人初来些地时,常常会惊讶于港口的热闹,在港前数十平方里的海面上,停着上百艘大小不等的帆船,既有软帆也有硬帆,现在于大明,尽管软帆有着不少优点,但是在近海航行中,船商还是选择了硬帆,因为相比于纵帆它更适应大明沿海多变的风向。海面上那上百艘等待扬帆出海的船只,于远处看去场面上壮观的,在商船附近,一艘艘舢板上,水手与码头的力夫在那里挥汗如雨的装载着航行用的物资,而在码头上数不清,数不清的力夫正在装卸着货物,来自各地的货物,很快就会被这些商船带往全世界。 而在码头上,那些商人们则在那用各种各样的语言大声的喧嚷,他们偶尔会争吵,争吵着生意上的的纠纷。 但是在码头上,最为吸引人的恐怕还是那些穿着轻裘华服的富人,他们的身边簇拥着侍侯他们的家奴——实际上,禁止大明百姓自卖为奴,违者非但自卖者流放,买主同样流放,是国人仍然能从中找到空子——不知是谁发明契约工,用长达三十年甚至五十年的长工契约,得到了变相的家奴。 当然,现在大明正是盛世,自卖为奴的人总归是有限的,所以这些豪富们现在又有了一个新的渠道。尽管禁止百姓自卖为奴,但并不禁止家奴,所以他们纷纷购买海外奴,而在众多海外奴中,那些来自由北非海盗掠夺自欧洲地中海各国的白奴,往往最受欢迎,而且价格最高,甚至高达百两之多,正因为相比安南奴、真腊奴、高丽奴她的数量稀少,所以才显得珍贵。也就成了豪富们炫耀财力的一种体现。 就像现在,于这码头上的船东们,他们的身边无不是跟着少则五六人,多则十余个西洋奴婢,她们穿着汉家的衣裳,侍候着身前的主人,其实,相比于其它被海盗掠走的女子,她们无疑是幸运的。毕竟,如果她们留在北非,年轻女子往往会在众目睽睽下被人把玩调戏,被威逼利诱皈依异教。她们唯一的职能,就是为权贵和苏丹生育小奴隶。而在这里,她们往往会发现,自己压根就不是奴隶,甚至还有某种程度上的自由。 当然,无论她们如何感激天主,感激天主对她们的照顾,让她们过上现在的生活,而不是异教徒的奴隶。可实际上,她们也只是大明豪富的奴婢。 而在码头上,最可怜的一群人,莫过于那木栅栏后方挤站着的人了,他们大都衣衫褴褛,神情茫然的看着海上的帆船,他们的年岁各异,有老有少,他们唯一的相同之处就是,要么是罪犯,要么是乞丐,他们很快会被流放到南洋各地,作为流放犯在那里服刑,服完刑期后会定居于当地。 现在的大明,几乎已经没有了监狱,相比于监狱,海外或许才是真正的监狱。 不过在码头上还有一些准备背井离乡谋求生活的普通人,这些人或是因家境贫寒或是因对财富的渴望,无不是将希望寄托于海外,寄托于那小说中古怪离奇的财富之路上。这些人往往无力支付船费,只能通过跟船主商量着充当水手抵销路费。 不过现在,他们却很少这么做,他们会在码头上四处打听着,打听着各种消息,在这些人的脸上,看不到远离亲人和伤痛,只有一种渴望,那是对财富的渴望,当然还有就是义无反顾的决心。 在这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身着一身洗白的矿工工装的温裕家,显得有些茫然,他背着行李,尽管眼中带着少年人特有的闯劲,但是神情却是茫然的。望着眼前这异常忙碌与热闹的码头,他所感觉到的不是惊讶,而是惶恐,他不知道下一步应该往什么地方去。 其实温裕家的父亲并没有同意他出海,但是他还是在拿到工钱的当天,悄无声息的离开的了家,带着简单的行节,还有十两银子,一路的花销之后,现在他只剩下不到4两银子。 接下来怎么办? 在这里没有同乡,没有朋友,所有的一切都要靠自己。 可是怎么才能靠自己呢? “嗯,肯定有机会的,报纸上不是说了吗,现在那些诸侯在码头到处招人!” 尽管有些紧张,但是温裕家仍然不断的在心里跟自己这么说,不断的给自己打着气,可是眼前的码头却让他迷惑起来,因为他只能看到里面堆积如山的货物,却看不到任何所谓的“争相接人”的场面。 不过,尽管内心惶恐,但是他的眼睛,还有码头上许多和他一样,想要在海外闯荡的人们的目光都在情不自禁的投向了港口的另一端,相比于这片码头的繁忙,那一座栈桥显得有些冷清,只有一队身着绿色军装的军士持枪而立,将那座客栈以及附近的码头与这里繁忙隔绝开。 绿色的军装! 这样不是大明的军装颜色。 而在两百寻长的栈桥两侧的泊区,泊停着大大小小多达三十多艘各种帆船,其中甚至还有两艘三桅巡航舰,它们静静的停泊在泊区内。似乎外界的热闹与那里没有丝毫的联系。 不过看似冷清的码头上,实际上也很热闹,只不过更有条理,水手、力夫各守其职的将各种货物装上船,偶尔的,人们还可以看到那被木吊吊运上船的大炮——数门重达数吨的海防炮,是不需要装进木箱中的。 “小心些、小心些,那可是陛下特准的56斤炮,将来王城可就指往着它们呢!若是摔着了,就是砍了你们的脑袋,那也赔不了大王!” 不时的可以听到有人用官话大声嚷嚷着,那人虽说话里是小心翼翼的,可却又带着趾高气扬的模样,盛气凌人的在那里指手划脚,甚至不时的训斥着,而他们尖细的声音和面上无须的相貌,很容易的透露出了他们的身份——内侍太监。 虽说太监已经废除了,可是在京师,还有很多太监流落在外,而宗室就藩却让这些贫寒交迫的太监们找到了生计——那些个宗室在就国后,往往会带上少则几个太监,多则数十个太监,似乎对于他们来说,太监就是彰显其国君身份的一个符号,或许按大明律,不准再阉割太监,但并不妨碍他们使用那些被驱出宫的太监。 于是乎,原本这些被逐出宫的、饥寒交迫的太监们,顿时摇身一变,成了各路大王、国主的大内总管,为其操办起内府诸事,还别说,这些个太监,偶尔倒也能派上些用场。 当然,这太监也就只有一代了,除非他们愿意花大价钱从朝鲜等地购买太监,否则,按《大明律》万万不能阉割良人的。 “老弟,你也是想去投奔诸侯国的?” 就在温裕家有些不知所以然的站在那里的时候,一个二十来岁的汉子,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他的身边。 “不知兄长是……” 温裕家连忙行礼道。 “好你一样,也是想寻着诸侯投奔过去,你瞧……” 那人手指着码头上的人,然后说道, “这里但凡是不干活的,有小一半都是抱着这样的念头,大家谁他么的不想过好日子!” 过上好日子! 对于寻常的百姓来说,他们自然渴望着富贵的一天,只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有那样的机会,更不是所有人都能抓住机会。 “所以呢?大家伙都寻思着出海讨生活,可这个讨与讨可不同,兄弟,瞧着你最多也就18吧,哥哥我对你说啊,这诸侯国是要人,只要是个人,不残不废的,他们都会把你带过去,可关键是,你去了干啥?” 这二十几岁的汉子一边说,一边盯着那边的码头。 “兄弟,到了那地方,你是想当老爷,还是当平头百姓?” 温裕家诧异的看着这凑过来和他说话的人,似乎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问。 “你有银子吗?要是有银子,跟哥哥我一起去办件事,哥哥我保证,到时候,咱兄弟,吃香的喝辣的!” 正文 第99章 各取所需(第一更,求支持) 当秦国府上下在为即将的远航做着准备的时候,远在千里之外的中都,同样也有人在为即将的远行做着准备。 山一程,水一程, 身向榆关那畔行, 夜深千帐灯。 风一更,雪一更, 聒碎乡心梦不成, 故园无此声。 坐于屋中的潘仁远看着这首词时不禁笑着摇了摇头,心里反倒是觉得有些好笑,毕竟,谁都知道这首词的做者何人,是当年陛下往山海关的路上所作,结果却被这家人如此悬于中堂。而且瞧那字,不过只是一手寻常的正楷,实在难登大雅之堂。 当真只是商人! 就在潘仁远的心里突然生出这种感叹的时候,他听到了脚步声,只见此宅的主人已经走了出来,他的脸上虽是皱纹满布,但是气度却远比寻常老人所能相比。 “在下潘仁远,见过老会长!” 潘仁远趋前行礼道。 虽说身为王府长吏,可是潘仁远对此人却仍然极为恭敬,毕竟,这人是北洋商会前任会长,现任会长是他的儿子,而他甚至还是陛下的布衣之交。 打量着潘仁远,梁天佑笑说道。 “是潘长吏,不知长吏前来有何吩咐?” “啊!” 潘仁远再次揖道。 “老会长着实是惊煞在下,在下怎么有吩咐于老会长!” “长吏,不必多礼。” 趋前几步扶起潘仁远,梁天佑笑道。 “你是官,我是民,又岂有官下于民之礼?” 虽然对方看似客气,可潘仁远却知道,对方是在给他下马威啊,于是便默然微笑道。 “老会长虽未谋官身,可却也是我大明中兴之功臣,当年老会长领北洋商会,为我大明赚取军资岂止数百万,如此奇功,在下自然是佩服,这礼,实在是理所当然之礼。” 被潘仁远这么一恭维,果然便听梁天佑笑道。 “方才见你看这副字画可瞧出来是谁的墨宝?” 潘仁远心里便觉得好笑,这山海关雄关图,并不适合用作商人之人装典门面,但又装模作样地鉴赏了一番,因为上面并无印章,所以他便摇摇头回道。 “恕在下眼拙。” 对方的回答让梁天佑捋须哈哈大笑。 “你可看清楚了此画虽是凡家所作,可画上的诗乃是今上亲笔手书!” “啊?” 听说这竟是陛下的墨宝,潘仁远不由大吃一惊,脸色也是不由一变。心底也是暗自敲起鼓来。 这副字往这一摆,自然表示出主人家的身份来,陛下的字或许只是寻常,谈不上好字,可是陛下的身份却在那,字因人贵,陛下的墨宝可不是寻常人能求来的,甚至可以说,极少外流。 而现在居然这么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商人之家,这又如何不让潘仁远对这家的主人高看一眼,甚至怀疑起此行的目的能否达到了。 瞧着潘仁远变幻的脸色,梁天佑的心底只是得意的一笑,他端起茶杯喝茶时,也忍不住瞧着墙上的字画,这副字画是当年儿子往山海关时,恰好看到陛下刚题完,所以才机缘巧合求来了这副字。 从那时起,这副字便成了家的镇宅之宝,他倒也放心,直接悬挂于正堂,每到有陌生人来时,他都会介绍一番,其目的无非就是为了显示出自家的不同,当然也是在提醒着外人,他们与皇家那是有关系的,他自己也是陛下的布衣之交。 见潘仁远这副模样,梁天佑更是得意的笑说道。 “陛下的墨宝等闲人物难求一字、难求一字啊……” 难求一字! 字不难,难的是,相比于朝中的那些大臣们的堪称大家的好字,朱明忠的字,顶多也就是童生水平,尽管大家从未曾提及此事,可朱明忠自己却很清楚,唯恐将来几百年后被后人与网上嘲讽的他,极少拿出自己的“墨宝”送人,所以除非是机组巧合,他的墨宝一般是难以见人的。 一番感叹之后,梁天佑突然起问潘仁远的来意, “老朽只顾得感叹,却忘记问及长吏的来意了,不知长吏此来可是有事与老朽?” 潘仁远当然是有事而来,原本因为那副字对此事已经觉得的希望不大的他,他最终还是决定道出来意。 “在下此来确有一桩喜事。” “喜事?” 捋须望着潘仁远,梁天佑问道。 “这喜从何来?” 潘仁远笑道。 “在下知道老会长尚有有一女,才貌双全尚待字闺中,此番在下前来,却是想成就一桩好姻缘的。” “哦?” 瞧了潘仁远一眼,梁天佑淡淡的说道。 “不知却是谁家公子?” 他之所以会这么淡然,是因为女儿虽说已经二十岁,之所以未曾嫁人,是因为没有碰到合适的对象,寻常人家自然落不到他的眼,同样也进不了女儿的眼。 “回老会,这位公子却是天潢贵胄,说起来亦是我大明宗室,亦是潘某之主,当今桂国大王。” 潘仁远一口气说完后,便看着梁天佑,心里有些紧张。 对于这位老会长的女儿,他也曾有报耳闻,她是才貌双全不假,可眼光确实太高,一般人很难为其相中,所以才会至今未曾嫁人。 正像潘仁远意料中的那样,梁天佑只是挑了挑眉,然后轻应了一声。 “原来是桂王啊。” 尽管知道对方可能不会欣然答应,但是潘仁远却也没想到这人居然会这么平静,于是诧异道。 “难道老会长居然连桂王也看不上?” 瞥了一眼潘仁远,梁天佑说道。 “长吏可是以为,以桂王身份,老朽会欣然答应此桩姻缘?” 尽管对方言语中的轻视,让潘仁远心里一恼,但他顿时明白过来笑道。 “老会长莫非是不想女儿远嫁南洋?” 何止是南洋! 但是有些话却不能说,他只是应了一声。 “老朽不过只有三个女儿,自然不想女儿远嫁的!” 叹了口气,心知这并不是真正答应的潘仁远笑说道。 “老会长,若是令千金能嫁予我家大王,非但可为正妃,而且于老会长,于北洋商会,亦是大为有利!” 商人重利,所以在来之前,潘仁远就已经打定主意要诱之以利了,见对方似乎有所动,便继续说道。 “我大明有北洋商会,亦有西洋商会,两家商会因皆有特许权,所以皆以台湾为界各自垄断贸易,所以北洋不能染指南洋,更不能染指西洋。不知在下说的可对?” 对于这个问题,梁天佑只是随口说道。 “全天下,谁不知道此事,若是朝廷这两年不有所更改的话,待到几年后,特许权期满,两家划界就会结束。” 这是当年陛下划分的,虽说通过贸易特许权,北洋商会确实获得极为丰厚的利润,但是相比于广阔的西洋,北洋的发展已经到了瓶颈,也正因如此,现在北洋商会才会游说朝廷重新划界。而西洋商会自然是全力反对,所以双方才会于报纸上大打舆论仗,也把两家公司的特许权弄的世人皆知。 如果不是因为南洋准许私人船商进入,恐怕单就是特许权,就不知会激起什么样的风浪来,不过在很多人看来,将来朝廷极有可能取消特许权。可却很清楚,陛下是不会同意北方的特许权取消,因为陛下需要商会垄断对日本的贸易。 “划界是会结束,可到西洋商会与南洋经营多年,又岂是北洋所能相比,冒然进入南洋,北洋又凭什么与西洋商会竞争?” 看着梁天佑,潘仁远盯着他说道。 “桂国所以,正靠近马六甲,可谓南洋往西洋必经之中,若是令千金为桂国王妃,非但可尽得尊荣,桂国亦会成为北洋往南洋助力,如此岂不更好。况且,以家之家业,若是他日愿意往桂国,又何愁不能成桂国之豪门大族,这又岂是寻常之家所能比?” 赤裸裸的利益! 与商人之间,利益从来都是最重要的。潘仁远的话,让陷入沉思之中,身为一家之主他,自然知道,现在家已经到了一个瓶颈,富而不贵,终究不是长久之意,若是能与桂王结亲,倒也不失为良策,而且,陛下宅心仁厚,自有容人之量。 犹豫片刻,望着潘仁远说道。 “哎,长吏可知道这三女实是老朽之掌上明珠,若非如此,又岂会至今待字闺中……” “老会长尽可放心,我家大王亦是仁厚之人。” 见对方的语气居然松动了,潘仁远总算是长松一口气。 “令千金嫁入王家,非但自己一生富贵不说,子孙后代更皆是我桂国的凤子龙孙,他日亦将继续继承桂国大业,便是老公与大王结为亲家,以国戚身份也必定是公侯世代……” 反复思索片刻,在确定了于自己有百利而无一害之后,方点头笑道。 “我等不过只是百姓之家,又岂在意什么富贵?只盼着能为女儿找得好人家,如此才能下半生有着落,这才是为人父所想,若真是好姻缘老朽自然没有拒绝之理。” 潘仁远连忙笑答道。 “自然是好姻缘,自然是好姻缘。” 见对方同意了,潘仁远心里终于暗暗吁了一口气,他知道,大王的大事,终于成了,有了北洋商会作为支持,大王便可以择日就国了。 正文 第100章 关心(第二更,求支持) 有点意思! 别说是其它人,就是朱明忠本人,在从报纸上得知桂王朱慈煊居然娶商人之女为正妃后,也是忍不住啧啧称奇,毕竟虽说大明有着皇家宗室不结亲权贵的传统,可是像桂王这样的娶富家女的事情,还是第一个。 而对于梁家,朱明忠可以说是极为熟悉,毕竟当年他可是亲自上门请梁天佑出山,重新江北海路,也由此奠定了梁家在江北海商中的地位,当然更重要提梁天佑、梁赞他们父子两代人都是北洋商会会长。 中都不泛权贵,也不乏富人,梁家虽说是知名的海商,但是梁家有多少钱?朱明忠的心底大致有个估量,顶多不过一百多万两的资产,在中都算不上是什么豪富。可是相比于普通的豪富,梁家却有一个其它人所不及的优势——梁家是海商,北洋商会有数百艘商船! 这才是最重要的! “桂王到是挺会选人的啊!” 心里这么感叹着,朱明忠对为其出谋划策的人,反倒是产生了兴趣。 “这件事,倒是挺有意思的!” 几乎是不假思索的,朱明忠便立即命人给调查厅送了一个手喻,让他们查一下是谁从由说动了这桩姻缘。 调查厅,是几年前朱明忠成立的一个部门,与普通的朝廷衙门不同,调查厅尽管在名义上是朝廷的一个衙门,可他们却是直接听命于皇帝本人,而且他们的俸禄也是由内库支付,这也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他们等同于皇帝的家臣。只不过这个家臣的用途是监督百官,但他们与锦衣卫不同,他们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肃贪倡廉,为了惩治腐败。 古往今来,为了彻底根除官员贪婪的本性,历朝历代甚至不惜采用酷刑。而其中又以高皇帝明最为严酷。流民出身的他对贪官可谓是极为痛恨,对待官员贪腐的问题上常常法外用刑,其中的典型就是剥皮揎草,此刑罚在《大明律》中并无规定,但是,朱元璋创设了这一刑罚,适用范围仅只是贪腐官员,将剥下的人皮制成鼓或者填入稻草制成人皮稻草人立于衙门门口或者当地土地庙的门口,用以警告继任官员,切勿贪赃枉法。然而“剥皮揎草”依然没有杜绝贪污的发生。相反,明朝官员的贪污情况比之前任何一个朝代都要严重,当然无法与“我鞑清”相比。 后世对于贪污的争论告诉朱明忠,贪污往往是一种制度上的问题。靠杀鸡敬猴的人皮场,并没有起到作用,制度上的问题只能从通过改进制度来解决。所以在兴乾元年年中,朱明忠便悄然设立“调查厅”。调查厅并不隶属于内阁,也不受提刑按察使左右。它领内库俸直接对皇帝负责,拥有绝对的权威。调查厅对官员进行监督和调查,对一切涉及官员,不论地位高底,一概严惩不赦。为有效揭发、调查和打击贪污,调查厅获以下皇帝特旨赋予广泛调查权力,以打击贪污。特殊的权限让调查厅拥有着绝对的权威,能有效监督大明的各个机构。 正是因为调查厅的存在,让兴乾以来,大明的官场腐败都控制在一个极其有限的范围内,当然,这也与大明官员的高薪养廉有很大的关系,只不过大明的高薪养廉并没有借鉴满清的高薪养廉,而是借鉴了晚清海关的高薪养廉,高薪养廉制度使官员无后顾之忧,也不必去冒贪污中饱的巨大风险。 现在大明的高薪激励机制,让官员们“不想贪”;严厉的监督制度,让官员们“不能贪”;严明惩戒制度,让官员们“不敢贪”。这三者互为补充,不可分离。而其中,最重要的监督的作用最为重要,而调查厅就是朱明忠监督百官的工具。 当然,这个监督对象,并不仅仅只是百官,宗室侯门同样也是他们的监督对象。这也是朱明忠选择让调查厅处理此事的原因——这本身就是他们的职责,而且,他们的调查权并不仅仅只是对贪污行为。首先要有监督,然后才有调查。 不过的只是半天的时间,一份调查厅的报告就呈现在朱明忠的案前,看着这份报告朱明忠不时的轻轻点头。 “这么说,一切都是潘仁远策划的?” 朱明忠并没有抬头,而站在御案前的李志听到陛下的问题后,立即回答道。 “正是,他是桂王府长吏,是桂王回京途中所结识的布衣,因为桂王身边并没有亲信之人,所以桂王才以他为长使。” 作为陛下当年侍从官出身的李志,虽说于官场上名气颇大,但能够认出他的人,不超过五个人,这是因为,调查厅独立于官场体系。 独立于官府体系之外的调查厅,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人情——几千年来中国都是一个讲人情的国家,官场事务常常为人情关系所左右,错综复杂的人情关系,更使得有了“官字两张口”的说法。但调查厅作为独立于官场体系外的机构,自然避免了官场的人情,从而使得他可以有效的惩治腐败。 “这个人,确实有几分才能。” 朱明忠的语气中倒带着几分欣赏之意。 “能够一眼看出,现在与什么人结交对其最为有利,银行虽说能给桂王带来金银,可是梁家却能把北洋商会带给他,有了北洋商会,桂王就藩自然是事半功倍,这个亲家,他挑的好啊!”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傻人有傻服吗? 想到朱慈煊的一些经历,朱明忠暗自想到,也许这就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吧! “陛下,当年宋朝时,就有宗室与商贾通婚,现今他只是效仿宋朝旧事……” 李志直截的回答让朱明忠微笑道。 “效仿并不见得坏事,对桂国来说,与梁家结亲可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梁家……” 沉吟片刻,朱明忠感叹道。 “现在也是我大明豪门啊!” 梁家的钱或许算不上多,可是北洋商会股东却包括有大明的大半侯门以及许多官员,而梁家与这些人家的联系…… “陛下,臣以为,现在梁家尚未嫁女,不妨派人知会梁赞一声,让其绝了这个心思!” 李志很少会提这样的建议,当初选择他作为调查厅的负责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不多言。不多事。 今天李志之所以会多嘴,是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身份是皇帝的家臣,于调查厅就是阻止贪官污吏毁掉皇家的基业。所以他才会在桂王的事情上变得有些敏感。 “不需要!” 摇摇头,朱明忠说道。 “朕既然让桂王就国,这么点的容人之量还是有的,只是……” 沉吟片刻,朱明忠才叹了口气,然后感叹道。 “梁家两任北洋会长,于我大明来说,并不见得是件好事,今年商会的会长人选可以换人了,他们现在与桂王结亲,倒也是件好事,如此,将来梁家势必可为桂国的豪门。” 或许现在,身为皇帝的朱明忠很少有一言定生,一言定死的权力,但是他的一句话,却同样可以决定很多人和家族的将来。至少现在,梁家的将来已经被注定了。 梁家于朱明忠的眼中,是不值一提的,他所好奇的是潘仁远,好奇的是那些宗室在就国之后,他们的身边总是会浮现出一些“能人贤才”为其出谋划策,而且总有出人意料的地方,就后世的经验来说,那些谋划往往都有其过人之处,这才是朱明忠好奇的地方。 “看来,这分封倒是也显露出了许多人才。” 其实何止是分封让人才物尽其用,就是现在历史的改变,不知让多少本来为历史所埋没的人才,得已物尽其用,就像李志一样,原本在历史上是默默无闻的,但是现在,却是大明官场上最重要的一环。 “上次,你说计划于每个省设立一个办事处?” 处理完桂王的这个插曲之后,朱明忠自然的问到了调查厅的本职工作。早在几个月前,李志就已经透露出于地方设立办事处的意思。 “是的,陛下!” 李志回答道。 “陛下,现在调查厅都是以派出特别调查员的方式,在事发后前往某地进行调查,再就是派出巡察员,前往地方秘密巡视,虽然颇有成效,但是以臣看来,却不能形成长期监督的体系,陛下曾经说过,但凡是人只要没有人监督都可能贪腐,虽然,巡视制可以避免调查厅与地方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从而避免为人情牵绊,但是也带来了对地方不熟悉等弊端,所以臣以为,可以设立常驻机构,与巡察员互相配合。” 对于李志的建议,朱明忠稍作沉思后,反问道。 “那么如何避免调查专员和官员长期接触后的沆瀣一气?” 如何避免两者的沆瀣一气,早在设立调查厅之前,朱明忠就认真的考虑了这个问题,人情是张网,这张网可以把所有人都网络进去。一但设立常驻机构,其必定会有当地雇员,然后种种复杂的人情网,势必会对其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调查的公正。 “陛下,所以,臣才想着,能否与当地设立类似军正司情报站的机构!” 正文 第102章 百姓(第二更,求支持) 夏去秋来,到了秋天的时候,这田间慢慢的变了黄。秋日艳阳,秋风爽爽,那一眼看不到尽头的田野里尽是稻浪卷动的模样,田间全是行行有序、黄中掺青绿色的稻禾,即便是孩童也能够感受到这种丰收的喜悦,在田间地头嬉笑着。 这是一个难得的好年景! 不过,想要把这好年景变成谷子,谷子变成银子,还需要人下田去收,割下来的稻子往往都是直接摊在田里头,就这么晒个三五天后,稻穗干了,然后再打稻脱粒。 在一家之中,很多时候,割稻都是妇人活,男人还要干地上的力气活,其实这个活比男人的地上活累。人要弯着腰,左手不停的拢稻,右手不停的动镰刀,双手还要配合、到位,这样割下的稻才齐整。 尽管说是妇人的活,但往往都是一家齐上阵,尤其是那些半大的小子,他们学农活就是先从插秧开始,割稻也是必须学会的东西。尽管割稻并不轻松,可是林三鹏还是在田里头埋头割稻,不过他没割完一垅,就感到大腿肌肉发胀,而是他割的稻割的稻莞参差不齐,摆放得也乱七八糟的。 不过尽管如此,他也没有停下,他知道,这家里头是不会养闲人的,就在上个月,这村里头就已经传来了——王家店那个兄长告兄弟分家违律的案子判下来了——当兄弟要把田还给兄长,因为次子没有继承权,。 这个案子着实在附近引起了轰动,千百年来的大家早就习惯了弟兄几个平分家业,可谁曾想,居然随着朝廷的旨意,当兄弟的不能继承爹娘的家业了。 “君父、侯门尚只传长子,更何况我等百姓。” 上行下效,国家自有法度在,尽管官府没有强迫普通百姓必须这么做,可如果有当兄长的告上官府,那么官府就会按“长子继承”去判,做为次子的往往只能得到一处栖身之地。 “老二、老三,你们就放心吧,只要我和你大哥还活着,就不会赶你们出去!” 尽管嫂子说了这样的话,可是嫂子的话里还有着话——“这有官府在,这田官面上是不能分了,其实,都是一家人,也不用分的。”。 想着嫂子的话,林三鹏注视正在割稻的嫂子,她是干活的一把好手,干起活来不慌不忙的,左手拢稻,右手挥镰,割的稻莞很是整齐,顺势带回的稻子也摆成了一溜。 哎…… 心里叹了口气,林三鹏知道,或许大哥和嫂子不会赶他和二哥出门,但将来呢? 二哥去年就娶亲了,自从知道不能分家之后,二嫂成天都是以泪洗面,现在二哥只能去城里扛活,幸好这几年城里的活也越来越多。 可是自己呢? 自己将来该怎么办? 谁会嫁给一个没有田没有家的人? 心里头这么想着,林三鹏的手里干着的活,就慢了下来。 在伸腰喘口气的时候,林李氏觉察到老三似乎有些心不在焉,正想开口说话的时候,那这传来了旁人的喊声。 “老三、老三……” 林三鹏也听到了叫声。他看到甲长朝着这边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冲着他招手。 “老三,快过来,有事和你说。” “哎,旺子叔,俺这就过去。” 将镰刀放下,林三鹏一边应着,一边禅着身上稻叶屑,待到了地头,他才挤着笑脸问道。 “旺子叔,有啥事?” “走,上保里去!” 林大旺的手里提着烟袋,一边走,一边说道。 “走快点,别耽误了官府的公事,要不然官府肯定是要追究的,” 瞧着林大旺这副火急火燎的模样,林三鹏也连忙跟紧了。 耽误官府的公事! 虽说现在大明朝不像旧时满清一样为了征税、用役动辄杀人,可是大明朝讲法。就像那史书里的秦朝一样,规矩都写在法令里了,就像每年征兵役——一甲迟误流一甲,一保迟误,流一保。幸好,这几年征役是应而不征,只有通过体检的才能应役。 对老百姓来说,最常见的就是征税迟纳以及征发徭役迟误,如何处罚都写在法令里,耽误了,不单要罚一家,也是要连座。若是迟误时间长了,最后免不了流徒。 官府以连座罚人,就是为了让百姓畏法。 几年下来,百姓在知法后,反倒不畏法了,因为只在不违法,就是官府也拿他们没有办法。 皇粮国税徭役,都是天经地义的,谁都免不了,除非是当了兵或者当了官。 尽管脚下走快了,可林三鹏却有些好奇甲长为什么喊自己,便问道。 “旺子叔,找我有啥事?这时候,又不到上劳役的时候。” 劳役都是冬闲的时候才上,因为这样不耽误农时。当然,现在劳役除上修路、修渠之外,还有两周十二天(古代一周六天)的兵训,其实也就是学着军人的模样走走路,练练队列,然后期间再练习火铳,练火铳时,如果不是自带火铳的话,需要交百文钱的火药钱,也正因如此,这两年自己买火铳的人越来越多了,毕竟,打那么几铳,不过只需要花上几十文钱。甚至就连林三鹏也寻思着自己买上一杆。 “哦,还没和你说哪,老三,这河南那边的铁路工地要抢工期,官府来了官令,咱们江南也要抽丁用役,一个保里一个人,明天到县里集合……” 铁路工地? 那是什么? 而且还在河南那边,离家上千里哪。 “你小子,可是轮着了,这上铁路工地可是美差。保长说了官府的告示都下来了,一个丁算两个丁的役,到了工地上,官府每天还发三十文钱的补贴。而且在铁路工地上吃饭不交米,还不定量,要是若碰上要加班,额外还有有补贴,咱们一个保也就只有一个名额……” 听甲长这么一说,林三鹏不禁有些紧张,要是真有这样的好事能不你争我抢的吗? 其实这还真不是什么好事,至少对于大多数百姓来说,离开江南去河南服徭役,这一去千里,万一要是有个水土不服的,那还不得客死异乡了,自然的也就没有什么人愿意去应该这个活了,可这是官差,不能不应,之所以点着林三鹏原因倒也简单——在保里林家是小户,这差是硬按给林大旺,然后他选了林三鹏,这是因为他爹娘走的早,是大哥把他们哥两操持大,可现在……对于林家来说,他是可有可无的。即便是命赔在外面了,也不招人恨。 果然,随林大旺到了保里,保长陆平看着林三鹏,搭眼扫了他一眼,皮笑肉不笑地说。 “多大了?” “十七。” “是个大小子了,知道要去那吗?” “河南。” 林三鹏张张嘴,原本想问能不能不去的时候,想到一个丁顶两个役,这样一来大哥就不用再服差役,还是没有说出不去的话来。 “好吧,既然知道了,那陆某也不多说了,这个差事是皇差,天下府县都要通行的,到了地方,好好干,切莫丢了咱们桐城人的脸面,知道吗?” 这样就定下来了? 这是好事吗? 是不是好事,林三鹏不知道,他并没有吭声,只是茫然的面对着即将到来的命运,对于他来说,似乎一切都没有什么选择。 “好了,三鹏,你的名字落下了,” 陆平在官府发的单子填好之后,然后盖上了保里的大印对林三鹏说道。 “明天你进城,直接去衙门里办手续,衙门里收走另一半落档后,你再拿着单子,到银行里先借五两银票作盘缠,然后再和县里的其它人一起去铁路工地。” 这单子居然能借银子? 林三鹏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着手中的单子,只不过,他并不知道,从银行借银子需要付利息,以后会直接从他们的补贴里扣除。 “谢谢保长。” 陆平点点头,然后把手一挥,说道。 “我这边还有事,大旺,你们先回去吧。” 没有多少废话,也谈不上客气,毕竟,人家不仅是保长,还是有秀才功名,虽说那秀才的功名早就被革除了。 “老三,怎么样,叔没骗你吧,这是好事吧!你瞧瞧,不但有工钱,而且还没过去,就能先发你几两银子。” 一路上,林大旺不断的向林三鹏邀着功,告诉他,他是费了多大的功夫,才帮他争取到这样的好事,而林三鹏也是满头雾水的应着声。 这是好事吗? 他还真不说不明白,瞧着像是好事,可如果是好事的话,又怎么可能轮得到他呢? 不明所的林三鹏回到村里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经过地里时,哥和嫂子侄子侄女们都已经回家了,刚一回到家就看到大哥,林大鹏一看到老三回来了,便立即问道。 “老三,大旺叔让你去保里有什么事?” “哥,说是要到铁路工地用役,一个丁顶两个役,我要是去了,你就不用上劳役了……” 看着大哥担心的模样,林三鹏笑了笑。想想刚才路上听到的话,又说道着它的好处来。 “到了工地上,官府每天还发三十文钱的补贴。而且在铁路工地上吃饭不交米,还不定量,要是若碰上要加班,额外还有有补贴,咱们一个保也就只有一个名额……” 正文 第103章 浮想(求支持) 一切为了西北! 至少在表面了,修建铁路是为了将来进攻陕西运输军粮以及其它的种种军需物资,不过这铁路的修建并不快。不仅仅需要测量勘探路线,而更为重要的是路轨的铸造需要大量的生铁,而这就涉及到生铁的冶炼、煤矿的开采,等等诸如此类的工厂。正因为这条铁路的筑建,才使得在过去的两年间,在更多的铁矿、煤矿陆续投入开采,而铁厂也越办越多。 为了便于将一些地区的煤炭运出,有的地方同样也修建起了铁路,使山里的煤能运出大山,经水运运往需要的地方。 现在铁路修了二年多,虽说路基基本上建成了,可是沿途还有路桥没有完工,而且大部分地方都还没有铺设铁轨,所以接下来的一年,将会以架通铁轨、先通车为兴乾五年的目标。 尽管这条铁路修建在河南的大地上,但是铁路上的劳工却是来自全国各地,这是为了避免劳工主要来自一地,可能造成的意外,这种意外有很多,最大的意外就是民工聚集容易为人鼓动发生叛乱,而造成这种叛乱往往都是以同村、同县、同乡为纽带,为了避免这一切,朝廷在用工的问题上,可谓是慎之又慎,最终选择了分区分片抽丁的方式,让劳工不至于都来自一个地方,即便是某一个地方的劳工聚集,也不过只有几百人,然后再对其分而治之。 如此种种精心的安排之后,尽管这工地上终日聚集着上万劳工,但却从没有出现过任何乱子,这倒是让最初以“民聚易乱”担心不已的官员,总算是稍微放了点心,其实,这也是兴乾后大兴土木的一种经验,无论是黄河故道整修,亦或是官道整修、水渠的整修以及铁路的筑建,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而在吸取蒙元修黄河聚集民工,诱发红巾军起事的经验上,对于用多少工如何用工,大明上下自然是慎之又慎。 在林三鹏与同县的一百多人来到工地上的时候,这边已经了天寒地冻了,幸好大家都有所准备,不单穿着厚棉袄,而且还带着厚被,民工住的地方非常简陋,不过只是几间窝棚,不过尽管如此,倒也能让他们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总算是有个落脚的地方。” 瞧着在窝棚里内木板床上的麦草,李明汉用手摸了一下,然后对林三鹏说道。 “明个看看再去弄些麦草来,草铺厚些,睡着暖和。” 这窝棚就和过路店的大通铺似的,条件非常简陋,这也是没有办法,毕竟,每隔一段时间,工地就要移动,所以只能因陋就简,住在最简单的窝棚里。 对于北方的天气,林三鹏也有些耳闻。 “要是有稻草就好了,比麦草暖和一些,这北方的天气可比江南冷多了。” 刚来到工地上的第一天,他们并不需要干活,所以一行人显得倒是挺轻松的,甚至在接下来的两天之中,他们都没有什么活,而是一边休息,一边适应着工地上的日子——领铺床的麦草、领吃饭的饭票。 对于林三鹏和从桐城来的一百多个同乡来说,尽管这里的天气很冷,但是他们却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不仅仅是因为每天米饭管饱——即便是在北方,他们也能天天吃到大米,着实出乎他们的意料。 只不过为每天都能吃到白米饭欢呼的他们并不知道,购自南洋的廉价米甚至比北方的小米更为便宜,而且按朝廷的计划,购买南洋米也是对就国宗藩的一种变相的支持,毕竟,大明与欧洲不同,大明几乎不需要南洋香料,相比于香料,大米反而更符合大明的需求。尤其是兴乾年后,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进口南洋米也是平抑粮价的一种措施。 “三鹏,你们几个听说了吗?” 躺在铺上的李明汉咬着烟袋嘴说道。 “听说,这铁路今年就能完工,咱们要是干得好,没准就让铁路上给看上了,对咱们来说倒是条出路。” 林三鹏疑惑地望着李明汉,然后说道。 “李大哥,这是真的?” 虽说不知道这铁路到底是什么东西,可林三鹏这一路上却见过官道两边的服务站,也就是过去的驿站,在那里头干活也不错,一个月有二两银子的工钱。 “可不是,这是河南的路,还能留咱们江南人?” 旁人插话的时候,李明汉看了一眼林三鹏,然后悄声说道。 “就凭你叫声大哥,我透点底给你。铁路修好肯定会留批人养护,就像官道上一样,官道那么平整咋回事,不还是人去养护的。我打听了,只要咱肯吃苦,只要干得不比别人差太多,到时候,肯定能留下来!” “还留下来呢?留下来吃什么?吃高梁小米不成……” 在旁人的笑声中,李明汉只是笑了笑,并没有说话。而本就没有什么着落与去处的林三鹏倒是应声说道。 “行!李大哥,都听你的。留下是好事,不过留不下来,也没啥,这一路上,出了家门才知道外面,这里留不下来,还有其它的地方不是。” 对于甚至都没有进过府城的林三鹏来说,他第一次见到了外面的世界,知道了在村外,除了种地,还有其它很多的机会,不仅仅只是到县城里当个店里的伙计。 其实千百年来,对于大多数困守家中的百姓来说,他们之所以非到万不得已都不曾出外,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畏惧,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对外面的世界有种恐惧感。但是通过这几年的劳工征发,却让这里的人们了解到了外界,让他们意识到,除了村子,外面的世界更广阔,而且机会更多。 当然,甚至就是作为当事人的劳工,自己也没有体会到思想上的变化,他们往往只是认命的把这一次劳役当成寻常的徭役,只不过比寻常的徭役时间更长,不过相比于徭役的无偿,甚至自带口粮,这里的徭役不仅管饭,而且还发饭票,一天三顿管够的伙食。 而林三鹏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他被分到了工程队,负责钉轨道道钉,这个活之所以幸运,是因为在工地上干的时间越长,就越可能留下来,而钉道钉,又是工程队中最后的一个工序,换句话来说,他们可以一直干到工程结束。 道钉队共有六个小组,分成二个小队由铁路的两端起,隔上两地里摆一个组,每干完一段就前进四里路钉,路钉都是指粗的铁钉,林三鹏和其它人一样,每天早上,天还没亮的时候出门,待到黑了天才摸黑回来,枕木一根接着一根,而他们就是要挨着枕木钉道钉,一根一根的钉,每天都是的这样。因为不断的挥着锤子,以至于胳膊成天都是酸痛酸痛的,相比于此,真正的折磨是吃饭。因为每天早出晚归的原因,所以一日三餐饭都是由人力手轧车送过来,大家都捧着个毛竹筒制成的饭盒,坐在枕木上吃。 大冬天的,即便是饭桶外面裹着棉花,棉盖子上面也压着石头,可等到饭送到工地上,饭菜就已经变温了,天睛还好,没风,有风的时候,饭还没吃完就冰凉的了。后来林三鹏他们宁愿饿着,也要把晚饭带回窝棚里头。在几个人凑钱买来的铁窝里,饭菜汇在一起,加上水,热热乎乎地吃一餐。而且还能凑着喝上两杯,如此一来倒也自在。 不过钉了十几里的道钉后,工程的进度慢了下来,因为得等枕木——大雪影响到了枕木的运输,从东北运来的枕木过去都是从水路运过来,现在只能靠铁路,而铁路并没有水运快。 所以工期自然而然的就被耽误了。不过这也让林三鹏等人得空能够休息一下,不过即便是如此,也不能在窝棚里等着,只能在工地上等,等车一到,大家伙还要把枕木都搬下来。 坐在工地上,在其它人挤在挡风的雪墙后面在那里推着牌九的时候,林三鹏则愣愣的坐在那里,他的眼前晃荡着几天前,在工地附近的教坊司的帐篷里无意中透过帐篷缝看到的女人的身体,赤条条的,着实引人。 队长见林三鹏在那发呆,只以为他是想家了。便问道。 “三鹏,想媳妇了?” “那,那有的事,我,我没媳妇。” 只以为心里的那点事被看穿的林三鹏立即红着脸说道。 “想媳妇有啥!不过在这地方想也是白想,你家是江南的,我家是湖南的,就是放上几天的假,除非长了飞毛腿,否则也别想回家。如果要是近了好,近了的话,枕木到不了,咱们得窝两天。三天,来回三天。就够回家一趟了……” 对于这些在河南的铁路工地上干活的民工而言,能够回到家人的身边,哪怕呆上一天,也是一直你来大家伙的一种愿望。 “队长,你说……” 被队长这么一说,似乎也有点想家的林三鹏,瞧着地上那钉在枕木上的铁轨,然后问道。 “要是将来这铁路能修到湖南,没准几天的功夫就能到湖南了。” 从第一次见到在铁轨上跑的马车时的惊讶,再到现在的习以为常,可林三鹏在看到那十几节长的马车时,还是会忍不住说上一番。 “可不是,那马车,不但拉的东西多,而且还快……” 队长说着,随后又摇头说道。 “可再快,几天功夫也到不了湖南!” 对于湖南人的他来说,也许更希望这马车能够在几天内把他带到湖南。这样的话他就能够在假期的时候回到家人的身边看上一看。 当然,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想法罢了。至少现在还没有那种日行千里的可能。 所有人对于队长的这种想法,不过只是哈哈一笑。然后大家伙就开始聊着其他的话题。 “好啦,咱们就别在这里做这种白日梦了,赵我说咱们哥儿几个的运气可还真不错。” 队长看着他们几个说道。 “你瞧见没有?咱们是订道钉的。这个活是修铁路的时候最后一个活。我听说最后铁路上总是要留人,你说会留什么人?当然是留咱们了。毕竟,到时候那些修路的指不定都已经回家了,咱们如果能够留在这里的话,到时肯定能留在铁路上。” “咱们真的能留在铁路上?” 队长的话立即引起众人的注意。如果是在过去,或许他们并不觉得留在铁路上会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他们在这次出来之后见了世面。也就知道在铁路上干活的收入很高。无论如何都比种地要强很多。更何况他们其中的不少人都是次子,到时候恐怕即便是想要种地都不一定能够种的上,顶多也就是当官府的佃户。 “要是能留在铁路上。到时候一个月可就有几两银子的工钱,这一辈子吃喝不尽不说,指不定儿子孙子将来都能在铁路上干活。” 在队长的话语中,大家伙都是你一言我一语的在那里讨论着将来,讨论着他们将来留在铁路上的可能。 到最后大家甚至在那里幻想着,自己留在铁路上过着的日子。 “瞧你说的。到时候总不能还让儿子们留在铁路上吧。俗话说得好,养儿不读书,不如养头猪。到时候咱肯定要让儿子们上学,让他们去读书。万一要是有个读书的苗子呢?到时候可就光宗耀祖啦。” 他这边话音不过只是刚落,周围边是一阵哄笑声。 “怎么着,你还想让你家的小子考上状元不成?” “听他在那里美吧,这年头儿可早就没有什么壮元了,” “哪怕就是有状元也不一定能轮着他呀,不是我说你,瞧瞧咱们这些人里头网上所三代人有没有一家是读书人啊?依我说,咱们命里头竟没有这一条。” 有的人信命可有的人却不信,是大家在那里拿着这话在那里说笑也不妨碍他在那里信心旦旦的说道。 “没有状元不打紧,等将来考上了书院。考上了清河书院,那也和状元差不多。” 当然,他的这一番话,换来的又是一阵笑声。不过笑声随着马蹄声的响起而落了下来。 枕头木送来了他们还要继续在这里干活…… 正文 第104章 展览(第一更,求支持) 大明的第一所大学是那? 毫无疑问,当然是清河书院,尽管最初清河书院只是用于推广实学,对它的扶持是为了用实学取代理学,但是以21世纪的眼光来看,直到现在,清河书院仍然以儒家的哲学体系和人文科学为主,甚至仍然处在中心位置。不过在进入兴乾之后,自然科学突飞猛进,实验与数学的结合成为基本的研究方法,作为观察和实验的手段,大量科学仪器相继出现并逐步完善。 在过去的四年间,通过提供高额的薪酬,近百位来自欧洲的学者,同样为大明的自然科学发展注入了新鲜的活力,而在这一过程中清河书院自然成为了大明自然科学的最高殿堂。 在这个过程中,清河书院也在发生着变化从最初培养学生的“科学修养”已经逐渐转向科学的、理论性的“专业教育”。而且,这也是随着社会实际需要而产生的变化,大学必然会通过科学研究与大学之外的企业和政府紧密联结。 这是社会的发展的必然,当然也是朱明忠在无意间推动的。 毕竟,在17世纪的大明,能够承提科研任务的,只有类似于后世大学的清河书院。 又一次,穿着便装的朱明忠来到清河书院格物馆的时候,天空正飘着雪。格物馆是朱明忠最常来的地方,因为这里所展示的是清河书院的师生们最新的研究成果,现在书院里的师生们的研究不仅仅只是局限于对《天工开物》中许多旧有发明的改良,而是会不时的推出许多新的发明,尽管这样的发明非常有限,但却是值得的,因为大明现在已经摆脱了千百年来中国经验积累似技术进步,正在将经验变成科学,而这也正是16世纪后西方自然科学开始超越中国的根本原因。 格物馆是一个展览馆,类似于后世的科学馆,当然也类似于研究成果展示会,每个到达这里的人目的都有所不同,商人们的注视焦点自然是那些发明可以带来金钱,而青年们往往专注这里的新鲜事物,对于朱明忠来说,他来到这里,只是为了带着和嘉、和域,妤馨、妤婷几个年龄大点的子女来这里培养一下他们对科学的兴致。他们对于这里的一切都很好奇,一进门就开始寻找起所谓的新奇玩意了。 至于朱明忠这会也和普通的父亲没有什么区别,根本就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存在,他只是一个在周末带着孩子们来这里游玩的父亲。 “……旧式的水力纺纱机纺出的纱粗而质地粗糙。而人力机纺出的纱细但牢度差。所以,为了实际上织出优质布来。就需要进一步进行改进。在过去的几年,我们一直同扬州纱厂合作改进纺纱机,它分别采用了两者的优点……” 就在孩子们在那里寻找着新鲜的玩意时,听着那边学生对围在一台纱机前的人们进行介绍时,朱明忠不由的一愣。 “居然已经发明出来了!” 作为水利纺纱机的发明者,朱明忠自然知道它的不足,线粗且松,这也是它一直不能取代手工纺纱机的原因,而手工纺纱机经过不断的改进,已经发展成为类似珍妮机的机器。 “……我们将水力机拉纱滚筒和手工机木制纱锭的主滑台地结合在一起,装成了一台新型的纺织机。这种纺织机的纱锭数最初为四百个,现在又进一步改进,已经增加到九百个……” 在一阵啧啧称奇声中,已经有商人询问着如何购买机器了,所有人都很清楂,有九百个纱锭的水利纱机的工作效率有多高,当然,如果他既能织粗纱也能织细纱,那就再好不过。 看着那边商人们热切的模样,朱明忠的唇角微扬,心底略带着一丝得意,这种大明的“骡机”并不是在他的指导下进行的,而是书院与工厂联合的结果,早在初抵江北的时候,为了促进技术发展和扩散朱明忠就已经建立了简单的专利制度,而现在书院里的师生——这些时代精英们之所以愿意投入智慧用于发明,不仅仅是因为新发明可以给他们带来声望,更可以带来财富。 就像两年前,清河书院的一个学生在借鉴权贵富人高档马车上的减震弹簧片的基础上,对减震弹簧片进行改良,降低成本后使得减震弹簧片取代皮带摩擦减震成为了可能,获得专利后,这一专利被厂商以一万两的高价收购,从而向世人证明了“书中自有黄金屋”的道理,当然,也有不少工匠通过他们的发展获得了丰厚的回报,发明,在大明已经成为了一种“高回报”行业。 而现在,置身于格物馆之中,从眼前琳琅满目的展品来看,书院这几年的工作确实是卓有成效的。别说是其它参观者会流露出惊讶新奇的表情,并不时发出赞叹中声,就是朱明忠自己,偶尔也会对于一些发明感觉新奇,能够深切的感受到变化。 “这个发明可发明的够晚的……” 在如此众多的展品中,看着一座新型窑的模型时,朱明忠忍不住感叹着17世纪技术扩散的落后,因为这座新型窑明显借鉴了轮窑——在夺取江北后,朱明忠就设计了轮窑用于烧砖,但是直到现在才开始应用于瓷器的烧制。 不过,这也属于正常——不少商人都很保守,在江南许多窑场的场主,直到两年前,还一直使用着柴火,直到这两年才开始使用煤。这倒也不让人意外,毕竟,在另一个时空中,直到20年代,苏南等地的窑场仍然以木材为主,最后这个市场甚至还成就了煤炭大王刘鸿生。 不过,现在,在新技术等于财富思想的驱使下,商人们正在改变他们对新技术的态度,从最初的排斥到现在的接受,甚至其中的一些人主动从事研究。当然他们的观点仍然在一点点的改变,最终,会让所有人都意识到这一点。 “轴承!” 突然,在众多的展品之中,朱明忠看到了一个出乎意料的商品。 是轴承! 尽管只略微扫视了一眼,朱明忠还是认了出来,这个青铜制成的轴承是滚子轴承,可以清楚的看到其中有几个圆柱型的滚子。 尽管现在大明的马车技术看似先进,但是,车轮使用的仍然是原始的金属轴瓦,而不是后世的滚珠轴承,之所以如此是受限于技术与成本,所以仍然使用金属轴瓦。 看到有人在观察着自己的发明,戴梓连忙迎过去问道。 “这位先生对它有兴趣?” “这是用在马车上的?和轴瓦的功用差不多?” 抬起头,看着着面前应该不到二十岁的少年,朱明忠开口问道。 “没错,实话不瞒先生,您是第一个一眼看出它功用的,” 指着展台上的轴承时,戴梓的语气显得有些无奈,他之所以无奈,是因为他的这个发明,并不被人看好——它的成本远远高过承瓦。 “你可以说一下它的优点吗?” “先生,这种圆轴轴承与轴瓦不同,它是就是通过保持架将四个圆轴固定,轴承是置于两个平面之间,如此一来可以将面与面的滑动摩擦转化为点与面的滚动摩擦,如此一来可以让车轮转的更快,更活,挽马拉乘时也更为省力,通过之前的试验,使用这种圆轴轴承的马车,可以节省30%的马力,速度提高15%左右。” “既然有这么多好处,那么厂家购买专利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对于只有十八岁的戴梓来说,改良马车车轴和承瓦,设计这种新式轴承,是他进入书院后的第一个发明,采用它货运马车可以提高载重量。只不过,他的这个改良所带来的益处,似乎并没有被人们注意。 “好像,大家都不觉得有改良马车的必要。” 戴梓的语气显得有些无奈。 “为什么大家愿意花一万两买一种新型的片簧,却不愿意买这种轴承?” “因为片簧已经使用的,只不过因为成本问题,使用者都是权贵富人,李炳义的发明不仅仅是片簧,而是它的生产工艺,成本降低了一半,大家自然乐意购买,你的这个发明……成本应该不低吧!” 戴梓点头说道。 “成本确实不低,四个圆轴的制造成本在那摆着,不过它的优点也很多。” 作为学生的戴梓显然并不是一个合适的推销员,在他强调着优点的时候,朱明忠又有些好奇的问道。 “这是你自己的发明的?” “嗯,是,应该是吧!” 犹豫片刻,戴梓又说道。 “我借鉴了“简仪”里的圆轴,为了降低摩擦,“简仪”在“百刻环”和“赤道环”之间加入了四个“圆轴”,所以我想,应该可以用在马车上,所以才会会有了这个设计,只是,似乎大家都不需要。” 年青人的回答,让朱明忠颇为欣赏的点点头,然后说道。 “在前人的基础上加以改良,也是发明的途径,而有时候,发明就是这样,在刚刚发明出来的时候,不一定会被人欣赏,嗯……” 沉吟片刻,朱明忠反问道。 “如果你要售出这个专利的话,大概开价多少?,” 正文 第105章 小玩意(第二更,求支持) 开价多少! 尽管自己可以设计出更好的滚珠轴承,但是现在朱明忠更愿意买下这个仍显得有些原始的滚子轴承的专利,因为它代表着大明的技术进步。是在没有他介入的情况下的发明创造,对于这样的创造自然应该加以鼓励。 而且,朱明忠知道这种滚子轴承会给马车带来什么样的变化,他能够意识到了它的价值。滚子轴承的问世无疑会让给大明的交通业带来质的变化,马车的速度将变得更快、装载量更大,当然铁路也将从中受益,同样的挽力下,一列“列车”的组成更多,而且载重量更大。 此时朱明忠仿佛已经看到了新式的马车驰骋于大江南北的模样,看到了新式的列车一路通往西域的场景。而它将会给商人们带来数不尽的财富,同样也会给他带来财富,更重要的会将会给传统交通带来一次不大不小的革命。 “你,你要买它?” 戴梓惊讶的看着眼前的这个人, “你确定?” “当然,一万……一万五千两,如何?” 什么! “一万五千两!” 戴梓惊讶的大声喊道。 “你要花一万五千两买它?” 他压根就没有想到自己的发明会值这么多钱,对他而言,原本只要能卖出去就可以了,可眼前的这个人却愿意用一万五千两买下这个轴承。 “没错,就是一万五千两!” “就这个小玩意?” 那边朱明忠的话音刚落,已经被戴梓的喊声吸引来的商人,无不是惊讶的看着那个铜制的轴承,怎么也不敢相信它值这么多银子。 “一万五千两,乖乖,什么东西这么值钱!” “马车上用的!” “马车上用的?都够上几百辆马车的了! “可不是,花这么大的价钱买下来,得卖多少马车才回本?” 众人的你一言我一语的话让载梓面红耳赤的说道。 “先,先生,这,这不值这么多?” “怎么不值?” 朱明忠摇摇头,看着戴梓主动为他解释道。 “有了这个轴承,原本两挽的马车可以变成单挽,而且速度不降、载重量不减,只要换上几个轴承,少则少下一匹马,多则省下几匹马,这样的好东西,又怎么不值这个价?” 朱明忠并没有说它的用处,只是直接告诉众家,用它可以减少马的使用,如此,也就够了,毕竟养马的成本不低。少用一匹,省下的银子可不是小数。 “这位先生,你是说,这玩意,能省下几匹马……” 就在一个商人感兴趣的时候,朱明忠已经拿起了那个轴承,然后轻轻的一转,在它发出的转动的声响,于他的手中旋转的时候,朱明忠笑着说道。 “轴瓦可以转的这么轻松吗?” 当然不能! 即便是刚滴过油的轴瓦也不能像它这样转。如果说先前还有些不太明白的话,现在一些商人已经意识到它蕴藏着的财富,几乎是立即就有人于一旁试探着问道。 “这位公子,这是您的发明吧,刚才那位先生出价是一万五千两,我出价一万六千两……” “我出一万七千两!” 居然有人加价了! 瞬间,这格物馆里就变得热闹起来,附近的人都被引了过来。意识到这个书本大小的轴承之中所蕴藏着的财富之后,人们纷纷开始加起价格,毕竟大明上下有几万辆的马车,一年可就是十几甚至几十万个轴承的生意,加价……有何不可? “两万!” 在众人的加价声中,已经被这些的热情给冲击的不知所以的戴梓看到先前的那位先生,只是面含微笑的站于一旁,想到正是他慧眼识才,才让众人轴承。 “诸位,诸位听、听我说,这,这我,我已经将专利转让给这位先生了,若,若是诸位有意,不妨与这位先生商量。” 直接推掉了五千两的巨款。 心痛吗?即便是对于出门官宦之家的戴梓来说,也着实让他心痛了一阵,可他却不后悔,甚至一想到自己马上就有大笔的银子入帐,可以继续从事研究,此刻的他就变得红光满面起来。 对于他来说,这笔钱只是用于研究的。 戴梓的拒绝让众人失望之余,又纷纷称赞起他的人品来,毕竟,能够见利择义的人总会让人佩服,而佩服之余众人甚至已经开始各自动起了心思,有的寻思着是不是要花高价从这人的手中买过来,有的则寻思着是不是可以改进这种轴承,毕竟专利法也是有漏洞的。 正当大人们在那边心中各自盘算着的时候,和嘉、和域,妤馨、妤婷他姐弟四人仍然在格物馆中游耍着的,现在的大明倒不需要担心有拍花党掠贩儿童,因为对此有酷法制裁,只要抓住,就是轻者斩首,重者是凌迟,三族流放。即便是对于买家,也是从重处罚,非但买家全家流刑十年,甚至还诛连三族流放。也正因如此,掠人子女在大明成为了一个得不偿失的高危行业,偶尔有案发往往都是买家的亲邻为避免连座主动举报。 这种连座看似粗暴,但却非常有效。几乎是从兴乾二年开始,就不见掠人子女的案件。当然,和嘉、和域,妤馨、妤婷他们倒不需要担心这个,毕竟,在他们左瞅瞅,右摸摸的时候,一直都有人跟在他们的身后不远处。 对于这几个孩子来说,似乎这里的每个东西都很有意思,但是往往却又不怎么好玩,毕竟,这里并没有什么可供孩子们玩的东西,就在他们觉得的无聊的时候。忽然朱和嘉看到了一个东西。就是一个鸡蛋大小的灰白色的圆球,在征得别人的同意后,他拿起那球觉球硬邦邦的,可是如果用力一捏,也能感觉到它的弹性。 “是乒乓球?” 朱和域也好奇的盯着那个球说道。乒乓球是朱明忠带到这个时代的娱乐活动,只不过它的球是用软木制成。 “乒乓球是软木做的。这个可不是软木。” 对这个小皮球有些好奇的朱和嘉突发奇想的把手中的小球往地上一丢,小皮球在着地的瞬间,猛的一下弹飞了数米。 “它弹的可真高!” 这下子几个孩子可算是找着乐子了。可惜这里的东西,当然不是让他们玩的,就在他们奔跑着把弹飞的皮球找回来的时候,那边守着玻璃柜的学生却笑着要把球收回来。 “这个多少钱?” 对于这个能弹出几寻高的小皮球,朱和嘉自然是动起了据为已有的心思,于是立即动起了据为已有的意思。 “是的,是的,多少钱一个,这里有好几个哪,都卖给我们呢?我算算……” 就有朱和域算着有几个兄弟姐妹可以玩这个皮球的时候,那边的学生却不加犹豫的拒绝了。 “小公子说笑了,这里的东西是展品,不是用来出售的,这些展品都是从各国搜集而来的……” 就在这时,那边刚刚办好手续的朱明忠已经走了过来,孩子们看到他来到之后,立即喊道。 “爹、爹,你快来看看,这里的小皮球可有意思的,一下能弹几丈高!” 在孩子们的拉扯中,来到玻璃柜边,看到柜里的皮球,便笑问道。 “这是从美洲弄来的吧!” 尽管它的外表与想象的橡胶中不同,但朱明忠还是认出了它来,是橡胶,除非了橡胶,没有什么东西能有这样的弹性。 “这位先生可真是见多识广,这是学校里的阿方索先生从美洲带过来的,它的弹性非常好,当地的土人踢球游戏就是使用它做的皮球,而且他们还会把一些白色浓稠的液体涂在衣服上,雨天穿这种衣服不透雨,我们发现发现这种物料能很有效地擦去铅笔留下的痕迹……” 听着学生这么一解释,朱和嘉兄弟更是兴致十足的说道。 “爹,你和师祖说说,把这几个皮球送给我们吧。” 师祖,自然就是清河书院的山长朱之瑜,孩子们的话,让那个学生诧异的看着面前的这人,他是山长的学生?不过即便是山长的学生,恐怕山长也不见得会把这些皮球送给他们,毕竟它们太珍贵。 “这是……” 突然,朱明忠的注意力集中到皮球一旁的一个玻璃盒内,那个盒子里装着十几个鹌鹑蛋大小的种籽,从上面的花纹可以认出来,这是橡胶的种子。 “这是它的种子!” 此时朱明忠的语气显得有些焦切,在航海协会开始着手往美洲的航行时,他就已经授意他们要搜集当地的物种,尤其是金鸡纳树以及橡胶树的种子,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见到橡胶树种。 “是的,先生,这都是书院里的阿方索先生采集过来的,他曾经在美洲传教多年,作为植物学家的他,在美洲期间搜集了很多种子,不过,这种树并不适合在清河种……” 当然不适合,这可是热带作物! “只有这十几个种子吗?还有吗?” 朱明立即问道。 “阿方索教授那里可能还有一些。” 学生的心中的疑惑这下可就更大了,这个人,怎么对这个玩意如此感兴趣? 正文 第107章 新时代(第一更,求支持) 这那里是什么小玩意,分明就是液体黄金啊! 对于来自21世纪的朱明忠来说,他自然知道橡胶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财富!意味着革命。 这是一场方方面面的革命。 有了橡胶,不但可以制造出雨衣,让军队在雨天行军时再也没有任可顾虑,同时还可以制出胶鞋,让不适合途步行军的硬底军靴成为过去,当然,更为重要的是马车,有了橡胶就可以制造出橡胶车轮,充气胶轮的性能远远好过木铁车轮,不但减轻了对道路的压力,还能够加快速度。 橡胶! 这个不起眼的小东西,曾改变了世界。曾几何时,在朱明忠的规划中,未来南洋诸侯国未来的产业规划之中除了传统的香料、大米、蔗糖之外,橡胶也将是未来南洋诸侯国的支柱产业。 至少在未来的两三百年内,以种植为主的农业都将是南洋的支柱产业,他们将会给大明各种各样的农产品,南洋的诸侯国不仅仅将是华夏文明的分支,同样也将会是大明的种植园。 就在朱明忠看着那些橡胶种子,想象着南洋在未来的几十年内会发展成为大明的种植园,为大明提供各种各样的农产品时,听说了有人花一万余两高价购买了轴承专利的黄宗羲在看到那个印鉴上的名字时,在疑惑之余,还是走了过来。 “陛……” 是陛下! 尽管私印上是“朱明忠”,可谁不知道那是陛下潜邸时的名字,虽说有重名的可能,但当黄宗羲来到这里的时候,立即知道陛下又微服出行了,这是陛下的习惯。 走到朱明忠的身边,黄宗羲并没有点破他的身份,而是看着他手中的橡胶籽说道。 “朱公子对这有兴致?” “哦,是犁洲啊,不错,这玩意要是用好了的话,用途会非常广泛,犁洲改天可以让人询问阿方索那里是否还有树种,如果有的话,可以在种植园里进行育苗试验。” 在清河书院有一所热带植物园,是一座玻璃温室,那座足有两千平方的玻璃温室不仅仅是供师生们了解热带作物,同样也是中都热带水果的供应地,当然,除了学生之外,也就只有皇家能够享用得了那里产出的热带水果。虽然数量不多,但总也能让孩子们吃个新鲜,毕竟在这个时候,香蕉、菠萝、榴莲等热带水果是不可能从南洋运到中都的。每到冬天,只有温室能够提供新鲜的蔬菜。 “哦?它的用途很广泛” 黄宗羲有些不解的问道,虽说在书院中他也算是颇为博学的学者,可是对于植物他并不怎么了解,尤其是这种异域的植物。甚至有些好奇这究竟有什么作用。 “光凭这样的……橡胶,用途当然不大,但是如果采用特殊的秘方,它的用途就会变得极为广泛。” 朱明忠故作神秘的说道。其实所谓的秘方非常简单,就是将橡胶与硫磺,按比例均匀混合,然后就可以得到所需要的橡胶。 “陛下知道这个配方?” 惊讶的看着陛下,黄宗羲的目光中尽是不解,就他所知,这里展示的可都是异域的植物,陛下怎么会了解这些呢? “犁洲,今天怎么会在这?” 看着有些难以置信的黄宗羲,意识到失言的朱明忠立即岔开了话题问道。 “朱公子若是有兴趣的话,不妨也过去看看,这书院里的几名个学生制出了一台抽水机,就是矿井上的抽水机,今天,几家煤矿的矿主前来观摩,这种抽水机,不但比普通的抽水机抽水多且快,而且它他有一个鬼斧神工的地方……” “哦?鬼斧神工?” 这会朱明忠倒是好奇了,是什么东西,能用鬼斧神工来形容。 被黄宗羲挑起好奇心的朱明忠,便随着他一同去了另一间展览厅,在一进入展览厅的时候,他就看到这里已经挤了半屋子人,既然有学生也有商人,当然,还有书院的教授,而在房屋的中间有一台铁制的物体,它的体积不大,看起来更像是模型。 “诸位,这便是蒸汽抽水机。” 什么! 蒸汽抽水机! 刚一进入房间内,听着那边传来的话声,朱明忠的心脏猛然跳动起来,他甚至不由自主的掂起了脚尖。 蒸汽抽水机! 不就是蒸汽机吗? 或者说是相对原始的蒸汽机! 一直以来,尽管朱明忠早就绘制出了蒸汽机的简易图纸,但是受限于种种原因并没有制造出来,而今天,出乎意料的是,书院里的学生却制造出了蒸汽机,尽管只是一台抽水机。 “蒸汽抽水机?那是什么机器吗?” 一个商人好奇的问道。 “蒸汽抽水机,就是是将蒸汽的能量转换为机械功的动力机械。相比于过去的抽水机,它最大的特点是既不需要像畜力抽水机一样靠畜力,也不像水力抽水机一般,需要建在河边,只要有煤或者柴火,有水就足以让他以超过水力抽水机数倍的速度,源源不断的从矿井内抽水。” 站在抽水机模型的旁的孙中岳面上带着骄色,这是他最为骄傲的发明,他需要用这个发明告诉别人,他不是凭借东北总督侄子的身份或者忠烈子嗣受恩进入书陆军的,而是凭借着自己的才学。 尽管并不知道这台蒸汽抽水机到究竟有多么重要,但是对于身为工程师的孙中岳知道,这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在人力、畜力、水力以及风力之外,获得一种人造的力量。这种力量之强,远远超过世人的想象。 这是一台蒸汽机! 没错! 绝对是一台蒸汽机,来到前方,不顾那些书院的教授们看到自己时的惊讶,朱明忠惊讶的看着这台蒸汽机的模型,在一旁还有一个高压锅……就是高压锅,那是朱明忠的发明,在历史上,他应该是在十几年后,由法国人丹尼斯·巴本发明,只不过在几年前,为了解决手术器材消毒问题,朱明忠发明了压力锅,从此之后,压力锅便一直用于手术器材消毒,而且还被海军广泛使用——因为它锅煮肉,不仅省时间,而且就连坚硬的骨头,也能煮得松软。煮饭的时间更短,压力锅的存在,使得海军舰船在航行时节约了一半以上的燃料,甚至节约了淡水——因为蒸汽不会外泄,意味着可以节约淡水。尽管数量有限,但对于海军而言,无论是燃料或者淡水的节约,都是极为重要的,他们可以将节约的吨位装载更多的食物、淡水。 难道说,他是借鉴了压力锅发明的抽水机? “这旁边的应该是元年式船用压力锅吧,它是干什么的?” 与普通的商人不同,朱明忠认出了那个压力锅的型号。与历史上的纽可门机不同,这抬抽水机的锅炉是独立的,所谓的锅炉就是舰用大压力锅,顶多是进行了一些改进。 被人这么一问,原本正准备解释蒸汽抽水机构造的孙中岳便解释道。 “是的,这位先生好眼力,这台蒸汽抽水机的动力正是由大压力锅产生的蒸汽提供,其实,也正是它在减压释放的高压蒸汽,给了我启示,既然蒸汽的力量甚至可以炸开铁制的压力锅,那么如果将蒸汽的力量释放出来,能不能变成力……” 孙中岳口中提到的压力锅爆炸,是压力锅最大的不足,尽管朱明忠设计了安全阀,当压力锅里的压力太大时,安全阀会顶开,这样锅里的压力就不会超过某个阈值,锅就不会爆炸。可是因为某些人为的原因,压力锅还是发生了多次爆炸事故。 听到他是因为爆炸获得的启示,朱明忠心底不禁苦笑着,他可没有想到,爆炸居然会有这样的效果。 “所以它的设计就是将原本可能引起爆炸的蒸汽,释放至活塞中,蒸汽推动活塞向上运动。当活塞上升到顶部时,残余的蒸汽最后就会释放,而受滑阀控制蒸汽是交替地进入活塞……嗯,我个人更愿意称其为汽缸。” 在孙中岳解释着他的设计时,那边的压力锅已经完成了加压,于是他便对众人说道。 “口说无凭,现在大家可以看一下它的运作。” 只见孙中岳走到抽水机一旁,在他的手扳动一只扳手的瞬间,房间内立即响起了一阵机械的轰鸣声! 伴随着机械的轰鸣声,朱明忠可以看到那台抽水机的汽缸处喷吐出来的残余蒸汽,在那一阵阵的“噗嗤……”声中,大量的残余蒸汽被释放出来,尽管从此就能看出它有多么的原因,但是朱明忠还是被耳中听到的机械轰鸣声给震撼了。 在蒸汽抽水机的运行中,在场的人们无不是被引入了一个新奇的世界之中,尽管人们惊讶于这才机器,但是他们却无法意识到,这轰鸣的机械声,对于大明、对于世界而言意味着什么。 可作为过来人的朱明忠却很清楚,蒸汽机的发明对于这个世界意味着什么,它足以用尽一切世间的华美的辞藻去赞美它,去称赞它,因为它的出现将会改变一切! 正文 第108章 伟大(第二更,求支持) 最伟大的发明! 蒸汽机是工业革命中最伟大的发明! 一切都是从这个蒸汽机开始,催动了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兴起,蒸汽机使传统的手工工场转变为机械工厂,火车、轮船先后开始出现,一个现代社会的雏形开始呈现在世人的面前。 是蒸汽机使我们人类渐渐走出了那个旧世界,向现代社会进了一大步。从此这个世界开始变小了,人类的交流开始方便了,工作和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起来。 在蒸汽机发明之后的一百年,世界被改变了! 而现在,这台原始的蒸汽机,就这样呈现在朱明忠的面前,出现在1667年的大明,而不是半个世纪后的英格兰。从现在开始,有了这台蒸汽机,大明的学者、工程师以及能工巧匠们会倾力改进它,让其变得更加实用,就像瓦特改良了蒸汽机一样,蒸汽它结束了人类对畜力、风力和水力的由来已久的依赖。这时,一个巨大的新能源将为人类所获得。 而无论是新型的棉纺机和蒸汽机以及将来的铁路,都需要铁、钢和煤的供应量增加——这一需要通过采矿和冶金术方面的一系列改进得到满足。纺织工业、采矿工业和冶金工业的发展势必会推动大明的技术变革。 从今天起,大明已经全面拉开了工业革命的序幕,这场革命首先将会从大明开始,然后它势必将会改变整个世界。 是的,世界将会被改变! 在蒸汽机的轰鸣声中,朱明忠默默的计算着它的转速。 “每分钟大概是40转左右……” 虽说这个转速很低,可是朱明忠的心情仍然是雀跃的,曾几何时,他以为制造蒸汽机的技术尚还不够成熟,还需要时间,可谁能想到,现在一台原始的蒸汽机,就在他的眼前。 即便是眼前的这台转速不快的有些原始的蒸汽机,也让朱明忠看到了改进的空间,只需要稍加改进,就可以用在铁路上——火车! 有了火车,西域即便是有五千里,又能有多远? 有了火车之后,距离,将不会再是距离,甚至火车以及将来的轮船的出现,也将会带来一个新的改变——南洋的诸侯国将不可能再真正的独立,他们将会作为华夏的一员,被铁路和轮船紧紧的环抱在大明之中。 一切都会被改变! 就在朱明忠的激动的想象着那个“蒸汽世界”的时候,想象着蒸汽机给大明、给世界带来的改变时,那些原本被蒸汽机的轰鸣声和它的运转给惊呆的商人们立即问到了他们最关心的问题。 “公子,这蒸汽抽水机真的可以抽水吗?” “当然可以。这种蒸汽机不但不需要依赖水力、畜力,而且它的功率可以根据你的需要进行的调整,不但可以轻易的从几十寻深的矿井中汲水。而且还可以带动风机,往矿洞里送风,有了它,煤矿、铁矿就可以挖的更深,而不用再像过去那样,因为矿洞内的空气不足,导致煤矿不能挖深。” 对于蒸汽机的作用,孙中岳可以说是胸有成竹,从一开始的时候,他就瞄准了两个市场,一个是矿井的抽水,一个是矿井的通风。 因为修建铁路以及兴建纱厂等用途,尤其是前者需要数万吨铁,所以现在大明对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多,这就需要开采更多的铁矿石,铁矿需要挖的更深,而煤的广泛使用,同样也导致了煤矿的激增,市场的需求刺激着矿业的需求。而随着煤矿挖深,尤其是湖南、广东等南方的煤矿、铁矿的开采,这些煤矿或多或少都面临着排除井下水的问题。 一开始的时候,人们是用人力的压水箱解决问题,可是它很快就不能满足使用,然后畜力、水力抽水机纷纷登场,可单靠人力、畜力难以满足排除矿井地下水的要求,而水力又不是每一个矿场都有那样的条件,所以,随着煤炭以及铁矿的需求量的增加,各地的矿场主们都需要新型的抽水机。而现在蒸汽抽水机可以满足他们的要求,而且在煤矿内就有取之不尽的煤。 而且它不仅可以用于抽水,也可以用于通风,通风更好的煤矿意味着可以挖的更深,挖出更多的煤。这些都是矿场主们所需要的,也正是孙中岳的蒸汽机所提供的。 “我看,这蒸汽抽水机,不但能抽水、通风,应该还能纺纱、织布,你看那轮子转的那么快,要是弄一个连杆,把它和纱厂的水车地轴、天轴连上,岂不就可以纺纱、织布了……” 商人的嗅觉是敏锐的,几乎是在有人看到这种可能的时候,立即就有人建议道。 “是不是可以这么改进一下呢?毕竟,现在每到冬天,就是天寒地冻的,河上结了冻,要是再没有风,或者风不够快,那纱厂可就停工了!” 用在纺纱上! 这让孙中岳不由一愣,他还真的没有考虑过此事,因为他最初就没有往这方面去想,但是那些商人们几乎都意识到了这台蒸汽机对纱厂的作用,一直以来在大明都有纱厂不过江的说法,之所以不过江,是因为北方天冷,每天冬天就能冰封半年,而且河道水流慢,所以在北方办纱厂往往只能开工几个月。 就连官府当年在清河办的纱厂,也不得不迁往扬州等地,甚至就连中都的兵工厂,听说也有意南迁到扬州,与扬州兵工厂合并。 之所以迁移,就是因为水!因为黄河会结冰,因为每年有几个月的冻封期。 现在有了蒸汽机。 这一切都会被改变! “不但可以用的纱厂,还可以用在任何一个工厂取代水力……” 听着陛下的自言自语,黄宗羲有些诧异的问道。 “真,真的有这么多用途?” “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尽管这么说有些夸张,但朱明忠知道,这种只是稍微夸张了一点罢了,毕竟也有蒸汽飞机,蒸汽地铁。 从最初的震惊中回过神来后,朱明忠扭头对黄宗羲嘱咐道。 “恩,过一会,让他留下来给我做一个详尽的报告吧。” 既然蒸汽机已经被发明了出来,那么现在所需要的就是对它进行改进,而这恰恰是朱明忠所擅长的,本身就是工科生的他,对于蒸汽机虽然陌生,但对它的原理并不陌生,对眼前的这台原始的蒸汽机的不足,自然也是一眼就看出来了。 进一步改进,也许一两年后,成熟的蒸汽机,就会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到时候,大明就能够进入蒸汽时代,甚至就连同一直制约着大明电报线路的电力问题,也可以得到解决。 蒸汽动力的发电机、甚至电灯…… 在这一瞬间,朱明忠对未来不禁充满了期望,他期待着这一切,或许,这一切太过超前了,但是谁知道呢? “是。” 黄宗羲看着台上的孙中岳,特意轻声提醒道。 “陛下,此生是东北总督方以智的侄子,他的母亲是方以智的妹妹,其父是监军副使孙临。孙临与清军战死,其母几度投水、绝食不死,于是便抱子行万里归家,守志养育遗孤,前几年,陛下曾赏其诰命。” “哦?是孙文定的儿子,没想到居然是忠良之后。” 其实对于孙临这个隆武朝的官员,朱明忠并不熟悉,只是知道他是方以智的妹夫,于杨文骢一同守浙闽间的仙霞关,后来与与杨文骢全家同日殉难于浦城。甚至隆武朝都没有来得急给他谥号,至于永历朝也把他给遗忘了,直到方以智呈请之后,四年前,朱明忠才追谥谥号“文定”,固然其中有方以智的关系,但同期追谥的文官武将不下千人,可能记住的不过区区数人,现在他们都奉祀于忠烈祠。 “其父是我大明的忠良,他又能取得了这样的成果,很好!很好……” 看着在那里侃侃而谈的孙中岳,朱明忠又对黄宗羲说道。 “实在值得嘉奖!” 确实是值得嘉奖! 只不过,这个时候并没有人注意到朱明忠,除了少数几个面带惊色的教授认出了陛下之外,大多数人都不曾见过他,而且他们现在的注意也都在蒸汽机上,而其中不少人更是热情地于对孙中岳说道。 “孙公子的蒸汽机当真是巧夺天工,当真可谓是神器。他日此器若是能制成,吾等必当踊跃购置,若是孙公子能将此蒸汽机用于纺纱机上,相信世人皆将尽得蒸汽机之便……” 看着被商人们簇拥着的孙中岳,朱明忠的心情顿时变得更加舒畅起来,从那些商人的表现可以看出来,他们对于蒸汽机充满了兴趣,不仅仅只是兴趣,他们看到了蒸汽机中所蕴藏着的力量,他们非但没有排斥这种机器,甚至还主动的提出希望蒸汽机尽快投入使用,并且扩大使用的范围,这表明,这些商人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商人,他们将会是新技术的推动者。 颔首微笑着,朱明忠看着那台蒸汽机的模样时,脸上的笑容越发的灿烂起来,这一刻,他看到了未来,未来是属于中国的,至于英格兰……让他见鬼去吧! 正文 第109章 密使(第一更,求支持) 1667年的英国,无疑正处于一片风雨飘摇之中。不仅仅是他们与荷兰人之间的战争处于劣势,而是接连不断的打击一直像是挥之不去的阴影似的,笼罩着英格兰,去年伦敦爆发大规模的黑死病,英王查理二世连忙带同家人和宫廷逃到牛津郡避难。当时伦敦市面上的绝大多数商业活动陷入瘫痪状态,因为富商们和各行各业的职人都已经纷纷撤离;只有少数品格高尚的牧师、医生和药剂师愿意留下来,在疫症肆虐的整个夏天里协助其他民众生活。 就在黑死病的疫情与伦敦趋于好转的时候,去年9月2日的伦敦大火摧毁了伦敦市中心的大部分地方,持续了4日4夜的漫天大火连伦敦地标圣保罗大教堂也烧掉。 一场大火之后,鼠疫疫情亦告彻底消失。但付出的代价却是惨重的——大火造成了大约1000万英镑的经济损失。当时伦敦市的年收入是12000英镑,理论上说,灾难损失需要800年才能弥补。 火灾后,超过1万人无家可归。许多难民临时居住到穆尔菲尔德的棚屋中,或在他们烧毁的房屋旁建造个简陋小屋。 瘟疫、大火以及军事上的失利,使得英格兰已经无力再战,所以从1667年1月开始,不断与荷兰方面取得联系,希望进行和平谈判。而荷兰方面的和谈欲求并未如英格兰那样强烈,国内对于“霍尔姆斯篝火”事件的复仇情绪依旧高涨,和谈根本无从谈起。 也正因如此,当明国与荷兰发生冲突,并占领了荷属东印度以及好望角等荷兰殖民地的消息传到英格兰后,立即让风雨飘摇中的英格兰看到了一线希望,甚至在伦敦、在英格兰的许多报纸上,都信誓旦旦的说道着英格兰正在与大明谈判,大明将会派出他们的舰队前来增援,诸如此类的消息与大明使节抵达欧洲的消息互相印证着,当大明的使团出现在西班牙以及法兰西的宫廷中的时候,所有的英格兰人都相信——大明的使团很快就会来到伦敦,然后两国会就一些问题达成共识,接下来庞大的大明舰队就会从好望角驶往英格兰,然后他们会向荷兰发起进攻。 荷兰人与大明相比就像是婴儿一般的弱小! 对于绝大多数英国人来说,这或许是连串的坏消息之中,难得的好消息了,只是这个消息,似乎直到现在都没有得到印证,现在,大明的使团仍然在法兰西的宫廷之中,向路易十四和法兰西介绍着大明,像欧洲展示着那个宛如天堂般的国度,相比于大明的气定神闲,英格兰驻法兰西的使节却显得有些焦切,他们甚至多次私下与大明的特使进行接触,更是多次邀请其访问英格兰。 也正是在这一情况下,作为副使的熊赐履秘密的乘船越过英吉利海峡,来到了伦敦。 1667年的伦敦是什么模样? 对于曾经的伦敦是什么模样,熊赐履并不清楚,但是现在呈现在他眼前的却是一片废墟,在废墟之中到处都是临时搭建的木棚,垃圾遍地,城市里到处都是粪便的气息,臭气熏天。作为第一个抵达伦敦的大明官方使节,熊赐履能够第一次近距离的观察着这座城市。 “伦敦的人口据说已经达到了五十万,实际上应该在四十万左右。家庭数约为十万。这里的道路没有一条可以与中都相比,甚至无法与大明普通的府城相比,街道是十分狭窄。这种道路还是原始的状态从不修缮所以坑坑洼洼的行走困难……” “往来之人与巴黎人一样不爱整洁,和传闻中一样,在无论是在巴黎人或是伦敦人他们都在路上随处大小便,臭气熏天。不过他们都已经习以为常了并不怎么当回事情。小便到处流可以到河里,或者倒到水池里。走路一不小心的话就会踩到……地板就是他们的厕所,拉完以后用铲子往墙角一铲,就算了事。况且他们平时都被体臭味给熏惯了,自然对近在咫尺的粪便尿水觉得无所谓。” “虽然他们看上去衣冠齐整、快乐,但他们非常无礼和粗鲁。在他们离开时,所有的地方,烟囱里、书房里、卧室里、地窖里,到处都是粪便。” 作为副使的熊赐履如实的记录着他所看到的一切,每天晚上,他会用笔记下白天看到的一切,在回国之后,他的笔记也许会公开,会成为国人了解欧洲的第一手资料,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尽量记录下一切。 “这些欧洲人甚至比南洋的土人还要更加不讲卫生,就连皇宫和贵族府邸里也没有厕所,最多弄一个木头马桶——于是,大家便在壁炉、门后、墙上和阳台上随地大小便。宫中甬道的每块石头上、宏伟的迎宾台阶上到处是大小便……欧洲的城市,大多数确实都是这样很脏很臭,所以人们总是喜欢边走边拿一束薰衣草……” 放下手中的笔,呼吸着鼻间隐约可闻的尿骚味,熊赐履的眉头紧皱着。 “难道这就是陛下口中的另一个文明世界?” 文明世界?这个文明世界曾经让熊赐履与使团中的大多数官员共同感觉到畏惧——在进入巴黎的时候,使团上下也是在城门口就被臭气熏得久久驻足,最后才捏着鼻子老大不情愿地进了城。 现在他们已经知道了,任何一个欧洲城市铁定会处处散发着恶臭,脏得令人毛骨悚然,事实上,在进城之后,你不仅要当心踩在上的粪便,更要注意高空坠物欧洲城市居民都喜欢直接从窗口倾倒粪尿。 “副使,我突然有些同情李正使了。” 身为军人的郑明一随行来到伦敦,是为了近距离观察了解英国军事力量,现在,在来到伦敦之后,他已经完全被欧洲给惊呆了。准确的来说,是被这里呈现出的脏乱给震惊了,他甚至不知道这里的人是如何生存下来的,更怀疑在这样脏乱的环境之中,他们甚至都不能生存下去。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同情李龙,因为李龙等人需要常驻欧洲,这那里是人呆的地方,不要说是外面的街道,即便是在这所谓的宫殿之中,也到处都是一股尿骚味,所谓的宫殿也不过就是一座大茅房。 “别说是官升三级,即便是部队中的兵卒也觉得,欧洲根本就不是人呆的地方。城市里堆着满街粪便没人管,直到被鞋子、马蹄和车辆碾压成新的路面为止……我也总算是明白这里为啥会臭了吧!街道居然都是用阵年大便铺的!” 这么一声感叹之后,郑明一的语气显得有些夸张。不过他的同情却是真的,毕竟,在他看来,这些地方,真的不是人呆的地方,他也总算是知道了,为何没有人愿意来欧洲,这里那里是什么城市,分明就是一个巨大的茅房,不对,根本就是一座粪坑! “我手下的弟兄也算是久经沙场了,结果才刚进巴黎就被臭气熏昏,你说李特使居然要常驻欧洲,要是能在这种地方过得很习惯,那么他的鼻子绝对可以扛得住一切。” 郑明一的抱怨让熊赐履哈哈大笑起来。对于欧洲城市的脏乱,同样也超出他的意料,不过相比于郑明一,他并没有被表面上的脏乱所迷惑。 “岂止如此,你进入宫廷的时候,没有看到那些文质彬彬的法兰西贵族和淑女,其实不过就是一群充满污垢、头发里爬满虱子的邋遢鬼,全仗着香水来解决问题。要是把衣服都脱了,我敢说,我大明的不少乞丐都绝对比他们干净!” 熊赐履的言语倒不是夸张,此时的欧洲人对洗澡是畏惧的,如果没有医生的吩咐,最爱干净的法国贵妇人每年也仅洗两次澡,平时主要用干毛巾擦身。相比之下,过去大明的乞丐还未被流放的时候,他们也经常洗澡。至于普通的百姓,即便是在冬天,也会经常洗澡,如果是夏天,更是天天洗澡。 “可不是,我在法国的时候,听说就是法王路易十四本人也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谨慎地沐浴,在过去的几年间没有洗过一次澡。副使,当时你们的在宫廷中怎么能呛得住那种味道!几十年不洗澡,那味道估计不比腐肉强多少,” “臭气熏天!” 说出这四个字后,熊赐履认真的说道。 “欧洲人并不喜欢洗澡,他们的国王和普通人身上的都是一样的臭气熏天。现在你知道,为什么我大明的香水在这里销量如此之好了吧……因为大家都不洗澡,他们需要用香水掩盖身上的臭味!” 相比于现在的大明,欧洲的香水工艺可以说很落后,也正因如此,现在香水同样也是大明重要的出口商品,在欧洲颇受上层社会欢迎。 “所以,这次来伦敦,我们送给英王的礼物之中,就包括香水,他们身上的臭气熏天,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一个庞大的市场!” 正文 第110章 人才(第二更,求支持) 一方面是臭气熏天的体味,一方面是香水市场! 对于这样的自相矛盾,郑明一显得有些无法理解,而在无法理解的同时,也让他的心中对欧洲大失所望。毕竟,曾几何时,对于欧洲,身为海军军官的他,都有着良好的幻想,毕竟海军的航海术、炮术几乎都学习于欧洲。 也正是因为这种憧憬,才使郑明一无论是在马德里或者巴黎,都曾充满好奇的踩着肮脏的粪便和泥水,提防着随时都有可能从头顶泼下的屎尿,闻着堪比茅房的恐怖臭气,终于提心吊胆地的在城市里转悠了一圈,然后从心底里给这鬼地方贴上了肮脏、愚昧、落后、人间地狱等等恶心的标签。 到最后连看木偶戏或者听教堂圣歌的心思也没有了,只想着赶快离开。离开这个鬼地方。 “副使,我真的很难相信,这样的一群欧洲人,居然也能佩得上称之为文明?说实话,即便是大明最脏乱的城市,也比他们这里要干净几百倍,即便是清虏奴役的时候,也比他们要好上几十倍。” 不得不承认,脏乱与恶臭,让郑明一对欧洲的幻想全都被打破了,与舰队中的所有人一样,他们终于知道了,为什么大明可以称之为天朝。单就是环境来说,大明就堪称天朝,欧洲人口中的“天堂”也不过如此,而相比之下,欧洲的城市甚至就是地狱! “或许,在城市的环境上,欧洲人与大明相距甚远,但是,郑少校,你要知道,他们同样也有许多可取之处,欧洲人的科学、建筑以及其它各方面,都有许多独倒之处,而我们不要被眼前看到的这些给遮挡住了眼睛,你不觉得,他们以如此野蛮的状态,却创造出了其文明独到之处,本身就是一件极为惊人的事情吗?” 说出这番话时,熊赐履指着窗外河道上隐约可见的舰船说道。 “我们的火铳、火炮以及战舰,都在不同程度上汲取了他们的经验,所以,我们可不能因为……” 因为……话声略微一顿,然后熊赐履稍作停顿后,才说道。 “因为这种表相,而忽视了他们的优势,忽视了我们在许多方面,确实需要向他们学习,而……” 推开窗户,那窗外的晚风送来了熏天的臭气时,熊赐履笑着说道。 “这次我们过来,并不是来这里风花雪月,而是为了我们的任务。” “副使,我觉得,至少现在,英国人不一定会同意我们的条件,似乎,他们还没有到那种地步,如果他们拒绝的话,那么我们此次来英国的目的不就泡汤了吗?” 郑明一的疑问,让熊赐履微微一笑,朝着窗外看去,注视着远处的点点的桅灯,现在的英格兰确实还有一战之力,在这种情况下,英国人肯定不会同意大明的条件,可将来,谁知道呢? “机会!” 熊赐履注视着远处说道。 “荷兰人应该会给我们创造机会的,现在荷兰人已经占尽上风,我们所需要的就是等待,等待荷兰人给我们创造的这个机会!现在,我们的任务就是等待!” 任务。 使团中的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任务,如果说对于熊以履来说,他的任务就是要在伦敦完成秘密外交,在最大的范围内为大明争取利益的话,那么对于李平风而言,他的任务就显得的简单的一些,他的任务就是为大明招揽学者。 招揽欧洲学者令其前往大明! 相比于其它,对于大明来说,这才是真正最重要的任务。而为了完成这个任务,他甚至早在使团在西班牙的时候,就已经乘船来到了英格兰。 尽管17世纪的大明对于欧洲的科学学习是主动的,但是这种学习同样也是被动的,因为两者之间并没有主动的交流,虽说来自欧洲的传教士为了熟悉大明士人的支持,他们将大量的欧洲科学书籍带到大明,并翻译为汉语,但是这种学习同样也是被动的,而不是主动的交流。 也正是为了弥漫这种被动的交流带来的迟滞,早在四年前,朱明忠就通过回过传教士向欧洲学者发出邀请——向他们支付高额的酬劳,邀请他们前往大明,不过因为这个时代航海所贮藏着的风险,所以前往大明的学者并不多。四年间不过只有区区数百人在高额酬劳的鼓励下,乘船前往大明。 而这一次,既然向欧洲派出了使团,朱明忠自然不会放过邀请欧洲学者的机会,甚至还特意罗列了一个名单,而在这个名单之首的,就是艾萨克·牛顿。 或许,李平风并不知道艾萨克·牛顿在近代物理学的地位,但是作为一个“人才打捞者”,只不过是稍加搜集,他就发现想要把艾萨克·牛顿带回大明,可以说是一个极端困难的事情。 “……早在两年前,也就是1665年,牛顿就已经获得了学位,而去年大学为了预防伦敦大瘟疫而关闭了。从去年直到现在,牛顿在家中继续从事着他的研究。” 尽管在开口说话的时候,汤姆口的恶臭实在是让人难以忍受,但是李平风仍然强迫自己忍受着他的口气,只是尽量让自己不去看那一口黑黄的牙齿。 眼前的这个人或许只是一个街道的黑帮头目,但是他的消息却非常灵通,名单上的十几位学者——除了牛顿等少数几个人是陛下给的名字外,其它的都是他在抵达伦敦后收集的学者名单。都是各个领域中极为出色的学者。为了能把这些学者带回大明,李平风需要他们的情报,而这些情报都是由汤姆提供的。 对于汤姆这样的人来说,他们的眼中从来就没有国家,只有金钱,只要有足够的金钱,他们甚至可以把灵魂出卖给上帝,同样也可以不择手段。而这样的人,正是李平风所需要的。 “先生,根据我们现在掌握的情况来看,牛顿这个人对财富并没有太多的渴望,而且对于女人也没有任何兴趣,就我们的了解,他只有过一个女人,就是前往剑桥大学求学前,与药剂师的继女安妮·斯托勒订婚。之后因为牛顿专注于他的研究而使得爱情冷却,斯托勒小姐嫁给了别人。此后便再也没有其他的女人,他甚至都不需要妓女,我的上帝,真的很难理解像他这样的人。” 汤姆夸张的言语,让李平风的眉头一挑。 “钱财打不不了他,美色也不行……” 想要招揽这样的人,还有其它的办法吗?并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毕竟,从来到英国之后,他都是靠金钱与美色去“游说”那些人前往大明。 相比于他们在英格兰所能得到的酬劳,大明给予的酬劳是极为丰厚的,甚至足够让任何人为之疯狂,可是,对于一个对钱财没有过多的渴望的人,钱财又有什么用呢? “先生,他的母亲有一笔债务,如果我们可以加以利用的话,也许可以让他同意您的条件。” 听着汤姆的建议,李平风摇头说道。 “你之前的情报已经透露出,他对他的母亲有所不满,仅仅只是靠着那笔不到500英镑的债务,并不能让他同意离开英格兰,这笔钱,凭他现在的名气,完全可以借得到。” 现在的牛顿虽说还没有功成名就,可却也在英国颇有一些知名度,这样的人想要借到500英镑并不困难。 当然,如果是5000英镑的话,那又是另外一种结果,就像那个因为发表的《显微制图》一书在英格兰甚至欧洲引起轰动的罗伯特胡克,尽管他已经是知名的学者,但是李平风还是成功通过设定一个骗局,让他的妻子欠下了5000英镑的巨款。 正是那笔巨额的欠债,让胡克接受了李平风的邀请——和妻子一同前往大明。作为回报,大明将会为他偿还5000英镑的债务,当然,5年后,只要他愿意,随时都可以离开大明,而且每年还能得到1000英镑的酬劳。 不过,在李平风看来,任何一个欧洲人只要到了天朝,只要他们习惯了天朝的生活,就不会再愿意回到一个有如粪坑一般的欧洲,他们绝不会再去忍受这种臭不可闻的“城市里的味道”,况且,在大明,还有更好的科研条件。所以,所谓的五年合约,不过只是一个诱饵,一个引诱他们前往大明去的诱饵。 但是同样的办法,在牛顿的身上并不合适,因为他对他的母亲,并没有多少好感,设计欠款,并不一定能让答应去天朝。 “先生,如果,您愿意付一定费用的话,我们可以把他送到您的船上。” 汤姆看着面前的这位来自东方的老爷,言语中完全没有丝毫的不适,他所看重的是自己所能得到的回报。 “你是说绑架?” 李平风的眉头一挑,然后摇头说道。 “我需要的是他心甘情愿的上船,而不是……” 必要的情况下,绑架不是不可以接受的,当然,如果有其他选择的话,他是不会这么干的。 “不过,倒是可以换个角度来看……” 正文 第111章 大牛(第一更,求支持) 伍尔索普村是英格兰林肯郡的一个小村落,这个村子在英格兰众多的村子中,都不怎么显眼,只有一个没落的庄园主留下来的没落的庄园和几十户农家。一条小河威沙姆河缓缓的流过村旁,这是村子里唯一的水耕牛,举目望去,河岸两边到处都是随风摇曳的花草树木。 在距离河岸不远的山坡上,有一栋并不怎么显眼的房屋,石质的房屋显得有些破败,不过尽管这里座房屋很是破旧,但伍尔索普村的人都知道,那儿的主人是一位剑桥大学的“学者”,不过作为学者的家,这里也未免也太破旧了一点。 光线昏暗的房间里,坐在窗边书桌上的牛顿,正在继续着他书写着他的最新发现,尽管这个房间的光线昏暗,但视野却非常宽阔,可以俯视远近的景物。不过要是以学者的标准来看,这里的条件之差,简直是不能容忍的。固然,这里是牛顿自幼生长的地方,但是他已经习惯了剑桥。习惯了作为“学者”的生活, 其实刚刚进入剑桥的时候,牛顿并不是真正的学者,而是是“减费生”,因此他要为比他小一到两岁的同学准备用餐,打扫学院的庭院,清洁厕所、教室,这些都是“减费生”城要干的的活。虽然有些辛苦,但牛顿对此并没有放在心上,他更关心的是自己是否有机会获得更多的学习时间。后来他又院长的帮助下获得了“役仆生”的资格,“役仆生”同样需要通过劳动来换取减免学费和免费就餐的资格,只不过是作为教授的仆人,而牛顿非常幸运,他的导师每年只有五周的时间住在剑桥,这样他就有了更多的时间供自己支配,可以把更多的精力用于学习。 三年前,牛顿终于获得了摘到“役仆生”的机会,通过规定的学术考试,成为剑桥大学的一名“学者”,不仅可以在学校里享受免费的饭食,而且还有固定的薪水,可以自由自在的学习了。 尽管他没能得到三一学院的研究金,但他却被英国颇有影响的数学家巴罗选为助手,成为一名研究员,当选之后,他不仅可以享受学院提供的,每年有十三先令四便士的车马费和同等数额的薪金,更为重要的是他有了四年的保证,可以不受约束的进行研究,直到他取得硕士学位,他可以全身心的投入自己发现的研究领域。 不过正当牛顿全心投入学术研究中的时候,伦敦突然爆发了一场大瘟疫。剑桥大学内几乎生活着英国全部的精英,为了保护师生的安全,剑桥大学决定遣散学生,让他们回乡下避难。 无奈之下,尽管百般的不愿牛顿仍然只好回到伍尔索普村,并在那里继续进行着科学研究。而随后的短短一年半的时间里,牛顿完全靠一己之力开创了三门新的学科:微积分、力学和光谱学。 此时,牛顿并不知道他所开创的这家三门学科会对学术界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他刚刚收到了一封信——剑桥大学重新开学了,他又可以返回了他所钟爱的大学,继续进行着研究,并向世人展示他的学术成果。 又一次仔细的审视之后,牛顿朝着窗外看了一眼,看着窗外的景致,他的神情中没有丝毫的留恋,相比于这个破落的村落,他更希望返回剑桥。在这一年半之中,他一直闭门苦读,潜心研究,很少出门,偶尔也只是到附近的布斯比去散散心,他还回过剑桥一次,是去年的春天,目的只是因为他需要一些资料。 “应该在走之前去拜访一下她。” 又一次,牛顿想到了凯瑟琳,想到了斯托克小姐。她曾是他的未婚妻,只是现在她却已经嫁给他人,成为了文森特夫人,很有钱、吃穿不愁,不过听说日子过的不怎么好,经常发生矛盾。 是应该拜访一下。 可合适吗? 尽管有些犹豫不决,但最终,牛顿还是做出了拜访凯瑟琳的决定,毕竟,从他前往剑桥之后,他们两个人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终于,几天后,牛顿坐上了马车,踏上了返回剑桥的旅程,不过他在换乘驿马车之前,他还是决定去拜访一下凯瑟琳,毕竟,他们是朋友。这一路上,牛顿的思绪万千,迸发出各种各样的想法,但最后还是慢慢的平静下来。 “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是的,从最初与凯瑟琳订婚,再到冷落了她导致她嫁结给其它人,到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从此之后他只需要专心于研究,不需要再考虑其它任何事情。 在凯瑟琳的家门口,牛顿犹豫了一小会,他看着这栋漂亮的房屋,想到其中的女主人,时间仿佛又倒转让回到了几年前,回到了他寄居在斯托克家中,与凯瑟琳的那段时光,现在,她已经嫁给了其它人。 当他抬手敲门时,不禁百感交集,在这一瞬间,他不禁想到,曾经给他无尽温情的凯瑟琳是否依然记得他。 正在这时,一个妇人从外面回业了,她看着眼前的男人,过了好一会,她才激动的说道。 “艾萨克,艾萨克,是你吗?” 接着她紧紧的攥住牛顿的手,由于过于激动,她甚至说不出话来。 “你从剑桥回来了?我听说过,你早就回来了,怎么现在才过来?” 凯瑟琳依然充满了热情,这种热情曾经让牛顿为之迷恋,现在同样也是如此,可是当看到她手上的戒指时,牛顿才意识到,她已经嫁人了。 “我要返回剑桥了,所以……想,想在走之前,来见一见你。” 牛顿的回答让凯瑟琳惊讶的说道。 “你要走了?是今天吗?” 看着牛顿神情中的落寂,凯瑟琳连忙说道, “那……我们一起走走吧。” 凯瑟琳并没有邀请年顿进屋,因为她了解牛顿,相比于进屋,他更愿意在外面散步。 于是两个人便在乡间的小路上行走着,赶着马车的车夫则与他们保持着一百码的距离,在两人散步的时候,他们聊了很多,每当凯瑟琳发出欢笑声的时候,牛顿总会看着她,看着这个曾经让他迷恋的女人。一时控制不住内心感情的牛顿,还是不禁握住了她的手。 在手被握住的时候,凯瑟琳感受着身边投来的目光,感觉有几分异样的她不禁低声说道。 “对不起,艾萨克,如果……” 就在凯瑟琳道歉的话声传入牛顿的时候,让他微微一愣,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礼,她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 “对不起,凯瑟琳,我,我想我应该告辞了。” 就在牛顿的话声落下的时候,那边的树林中却传出了求救声。 “救命……” 是一个女人的喊声,与此同时一个女人从林中跑了出来,人不过是刚跑到林边,牛顿和凯瑟琳就看到跟在她身后的几个人用剑刺死了她。 “啊……上帝,有人在杀人!” 凯瑟琳的惊声尖叫,让那几个强盗看到了他们,其中一个人立即朝着他们冲了过来。 “不要放过他们。” 或许,作为学者,牛顿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学者,但是面对暴力的时候,他却完全没有任何办法,甚至只是眼睁睁的看着那几个人冲到他的面前,就在剑即将砍来的时候,他还是用手杖挡了过去,一边抵抗一边对凯瑟琳喊道。 “凯瑟琳,快跑。” 不过他的抵抗根本没有任何意义,甚至不过只是刚举起手杖,就被人一拳打倒在地,而刚跑出几英尺的凯瑟琳也被抓住了。 “杀了他们!” 就在牛顿听到这句话后,心底生出一阵绝望的情绪时,那边突然有人喊道。 “那边有辆马车,这个女人很漂亮,可以把他们送上船卖到北非去……” 什么? 卖到北非? 还不等牛顿尖叫出声,他就感觉自己被人重重的打了一下脑袋,眼前一黑便失去了意识。 当牛顿再次醒来的时候,尽管后脑很痛,但是四周的黑暗却提醒着他,他被人绑架了。与此同时,他又闻到了一股香水味,隐约的还有女人的抽泣声。想要大声喊人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嘴被堵上了,他的挣扎引起了身边女人的注意,然后他感觉到女人的手在他的脸上摸索着,接着嘴里的破布被女人拿开了。 “凯瑟琳,是你吗?” 对方并没有立即回答,就在这时他感觉到女人有脸颊靠在他的脸上,磨蹭着他的脸,她的嘴也被用布堵住了,好不容易用牙齿咬开她口中以布团后,在女人粗重的喘息中,牛顿听到她说。 “艾萨克,你醒了。” 黑暗中凯瑟琳的声音虽然紧张,但语气却显得极为关心。在黑暗之中,能够听到艾萨克的声音,让原本惊恐不已的她,总算能够放松一些了。 “我们是在什么地方?” 似乎并不是在马车上,听不到马蹄声,也感受不到马车的颠簸。这里是什么地方? 正文 第112章 奴隶(第二更,求支持) “我也不知道,当时他们不知给我喝了什么,在我昏迷前只看到他们把我们扔在一个大酒桶里,醒来之后,就一直在这里。” 凯瑟琳的身体不由自主的紧紧的靠着牛顿,在黑暗中只有身边的这个人能够给她一丝安慰。而她的靠近,让牛顿也放松了许多,尽管他被捆住了手,但是他仍然试图给凯瑟琳些许安慰。 “凯瑟琳不要害怕,也许,很快,我们就会获救的,如果有人的话,我们就可以大声的喊救命,到时候就会获救,相信我……” 尽管在口中安慰着凯瑟琳,但是牛顿却同样紧张万分,他的脑海中无数个念头在那里翻滚着。 难道,他们真的要被卖到北非,成为那些异教徒的奴隶吗? 他们现在是在什么地方? 并不是在马车上,即便是身于酒桶之中,牛顿也能够感受到起伏。难道,是在船上? “凯瑟琳,我们现在应该是在船上,应该是北海的走私船。” 说出这个推测后,牛顿感觉到怀中的凯瑟琳似乎更紧张了,便出言安慰道。 “这样反而是好事,毕竟,现在我们在同荷兰人打仗,也许,我们的舰队就在大海上,很有可能会发现走私船,相信我,我们一定会获救的……” 当被困于酒桶中的牛顿对凯瑟琳这样保证的时候,他感觉到酒桶动了,桶外传来了外国人的说话声,似乎有法国人的声音。于是他立即大声用法语求救,可是他的求救声却根本就没有人理会,在摇晃中大酒桶被吊到了另一艘船上。 “知道怎么做吗?” 看着那个摇晃着的酒桶,李平风问道身边的张立强。 “我知道,先把他们和其它的白奴一起带到摩洛哥的白奴市场,然后,再与我们购买的白奴一起运到好望角。” 一身摩尔人打扮的张立强,看起来和摩尔人似乎并没有什么区别,作为海军军官的他,在西班牙就与大部队分开直接去了摩洛哥,在摩洛哥他和当地的海盗谈了一笔生意——购买2000个白奴。 海军为什么要购买白奴? 自然有海军的用途,因为生意是同海盗们商谈的,所以价格比在奴隶市场便宜一些,甚至张立强还扮成摩尔人,与巴巴里海盗一同出航劫掠白奴。 现在正是巴巴里海盗劫掠大西洋的高峰期,这些人类似于欧洲国家的私掠海盗。他们不仅袭击地中海沿岸各国,同样也骚扰不列颠。最严重的掳掠发生在1631年:爱尔兰科克郡巴尔的摩的所有人口,被巴巴里海盗带走。在这期间,有一些英国以及法国等欧洲国家的私掠船长甚至主动加入巴巴利海盗。就像这艘船的船长,就是法国人。 他们之前正在计划前往不列颠劫掠白奴,在接到李平风的信后,自然的配合了一下,配合他们把两个特殊的奴隶带走。 “安德烈,其实,如果你们愿意的话,我们可以直接在岛上交易,我甚至可以把他们都送到你们的港口中。” 在那个东方人下船之后,里斯走到张立强的身边,喊着他的名声说道。 “这样的话,你们可以节省下至少五百英镑,” 这个叫“安德烈”的东方人,是所有巴巴里海盗最喜欢的客人——他出手大方,而且对于白奴的要求不高,只人年青、身体健康就行,当然这并不是他希望直接交易的原因,他希望直接交易是为了省去向苏丹缴纳20%的战利品,就像这艘船上的270多个奴隶,如果回到摩洛哥,就要先由苏丹挑选20%的奴隶,然后剩下的才能自由出售。 如果可以直接交易,不仅可以避免向苏丹缴纳贡金,而且还能够获得额外的利润——在奴隶市场上进行交易,需要向市场官交10%的交易税。 “里斯船长,我们需要的是长期的交易,明年我们还会继续购买奴隶,在未来的几年,同样也是如此,如果我们避开了苏丹,或许可以省下不少钱,但是问题在于,如果苏丹得知这个消息,拒绝了与我们之间的贸易,那该怎么办呢?” 张立强的回答,让里斯船长一愣,他好奇的看着这个东方人, “可以告诉我,你们为什么需要这些奴隶吗?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在好望角有很多黑人,你们完全不需要这么花费这么大的代价,从如此远的地方购买奴隶。” “市场!” 尽管并不清楚,海军购买奴隶的原因,但张立强也知道现在在国内,白奴是非常值钱的“货物”,也许,这是一些军官们的私人生意,谁知道呢? 只要这些白奴被运到南天门,就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因为,市场上的白奴卖的价格更高,利润更大,就像在摩洛哥,在北非,那些苏丹完全可以从沙漠南方掠夺更多的奴隶,可是为什么他们还要从欧洲掠夺奴隶?” 张立强的反问,让里斯笑着回答道。 “因为他们是白人啊。女人可以为主人生育更多的奴隶,而男人奴隶的用处更大,那些拥有特殊技能的人走到哪里都不会被立即处死。医生,枪炮工匠,铁匠,木匠,文书,纺织工,工程师,职业军人,雇佣军等,会被挑选出来标高价。所以苏丹利用这些俘虏和工匠,以田宅,薪水为诱饵,引诱有专业技术的俘虏叛教,组建了一队由欧洲叛教者组成的欧洲式的军队。” 扭头看着张立强,里斯的目中带着些好奇,难道他们也是想和苏丹一样,需要那些有一技之长的奴隶为他们服务?就像刚刚用酒桶装上船的那两个人。 “所以,在抵达港口之后,这些奴隶都会有人询问他们会干什么。擅长干什么。如果对苏丹有用的话,就会被苏丹要走。” “他们是我的私人奴隶!” 张立强立即回答道。 “不在你的战利品之内,这一点,你必须要明白。” “当然,先生,这一点我会向税务官申明的,而且税务官也会承认他们是你的私人奴隶,绝对不会有任何人可以得到他们,除了你之外。” 里斯的回答,让张立强点了点头,然后问道。 “那么那些没有一技之长的呢?” “至于那些没有一技之长,和那些不愿意改宗的白奴,就只能等待被集体批发,沦为苦工的命运了,而且……” 突然,里斯的笑容变得有些淫秽。 “知道,男人白奴最大的用途是什么吗?是干活,当然,这并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作为生育机器,在奴隶营中,白奴们除了要不分昼夜地劳动很久之外,奴隶主还会检查生殖器的大小与健康状况,以便让他们与其他女奴隶配种——那些女奴隶都是从沙漠以南掠夺的黑奴。让白奴与黑奴繁殖出的小混血奴隶,这样就能给奴隶主增加更多的劳动力。这些混血小奴隶和素未谋面的父亲一样,将会承担修建堤坝,要塞,城堡的苦工。我们船上的炮手,鲁伊斯……” 手指着正在打开酒桶的一个海盗,里斯笑着说道。 “他就曾是一名白奴,他说过他的摩尔主人大约有15-16个摩尔与黑人女奴,并总是指派白奴与她们配种。轮到他“工作的那天”,主人就会让四个女奴与他同处一间房里,给他们留下了一瓶陈年白兰地和食物。一个黑人太监在门外哼唱低俗小曲,敲小鼓,监督他们在接下来6天里的造人劳动。据他的说法,他现在至少有60个子女……” 里斯的话让张立强惊讶的看着那个水手,这……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而里斯的回答解释了他的疑惑。 “知道为什么摩尔主人用白奴去配种吗?因为混血小奴隶的肤色会变淡,如果混血小奴隶继续与白奴交配,那么他的下一代,就会变得更白,虽然与白人还有些差别,但与普通的摩尔人却很相像,这才是白奴最大的用途,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就在他的话声落下的时候,木桶被打开了,看着木桶中瑟瑟发抖的一男一女,里斯突然开口说道。 “安德烈,这个男人虽然瘦弱点,可是的个头很高,而女人的身体也很丰腴,相信我,到了摩洛哥,他们会是奴隶主最喜欢的人,他们的身体最适合配种!” 什么! 尽管周围的环境很吵,但是懂得法语的牛顿还是听到了那个摩尔人的话。 配种?他们适合配种? “先生,先生,请让我给家人写封信,我可以找人赎回我……” 在牛顿大声喊着要“赎回”自己的时候,周围的摩尔海盗却已经哄笑着把他们赶进了船舱之中,在船舱中,牛顿看到里面挤满了人,他们无不是神情惶恐的挤在那里,他们都是被海盗掠夺的奴隶。 “天啊!艾萨克,我,我们怎么办?” 紧紧的抱着牛顿,凯瑟琳惊恐的哭喊着。 怎么办? 抱着怀中的凯瑟琳,听着她的哭声,牛顿的目中尽是忧色,他同样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是坐在这里,茫然而不知所措的等待着命运的降临,顶多只是在那里小声安慰着凯瑟琳。 “凯瑟琳,也许,也许英格兰的海军会搭救我们的……” 正文 第113章 谈判(第一更,求支持) 与二十一世纪不同,在16世纪的英国,并没有职业外交官,即使是派驻某国的宫廷的使节,往往也只是国王的近臣——被国王信任的大臣。 塞缪尔·佩皮斯就是这样的人,而他之所以获得国王的信任,是因为在伦敦发生鼠疫和大火的时候,在许多大臣纷纷离开伦敦避难的时候,他选择了坚守岗位,从而赢得了国王查理二世的信任。 也正因如此,在大明的秘使抵达伦敦之后,他才会负责与大明的使节打交道,从安置他们休息,再到与他们进行谈判,佩皮斯几乎可以是国王的权代表,不过谈判似乎并不顺利,而且在最初的接触中,双方都有有涉及到实质性的问题,只是就《航海条例》进行了一些商谈,同意让出部分商贸利益给大明。 “如果大明可以与我们进行更为广泛的合作的话,” 面对眼前的这个穿着红色长袍的明国秘使,佩皮斯意味深长地说道。 “比如,大明派出舰队,与英国合作,那么,我们也许可以一共分割荷兰人的利益。当然,大明可以获得最多的利益……” “我们现在已经控制了巴达维亚,包括荷兰人控制的锡兰、好望角,都在我们的控制之中,除了非洲和美洲的部分地区,我不知道,他们还有什么。” 熊赐履直接了解的回答道,这是他在今天的谈判开始后,所说的第一句话。 对方的回答,让佩皮斯借着笑容掩饰了他的尴尬,然后张开嘴笑着说道。 “利益,荷兰人的利益,并不仅仅只有海外,还有欧洲,包括荷兰本土,现在我们如果要确定它们自己的利益范围,按照国王陛下的意思,” 他说出“国王”两个字时加重了语气。 “我们可以在更为广泛的区域展开合作。当然我们听听大明如何打算的,你们愿意来的话,也许并不仅仅只是好望角。” 佩皮斯微微凑近一下交谈的对方说,接着是长时间的停顿。可是,看来这个明国官员并不想张开他的嘴唇。 大明人难道都是这样? 感觉有些无奈的佩皮斯又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才意味深长地加重了语气,继续说下去。 “大明现在只是止步于好望角,我们认为大明既然想要前往欧洲,那么如果在欧洲获得一个据点,那么对于大明将是……” “是哪个据点?” 一直沉默不语的熊赐履这才出人意外地打断了佩皮斯的话,语调里带着些许兴趣。 对方的表现让佩皮斯总算是松下一口气,至少他猜对了,大明对于欧洲同样兴趣。 “荷兰!” 佩皮斯吐出这两个字后,他看到熊赐履的脸上露出了嘲讽的笑容。 “你的意思是,我们一同打下荷兰是吗?这样的话,恐怕我们需要付出超出人们意料的开支,这样对英格兰更为有利,对大明反而是不利的,毕竟,我们来到欧洲是为了贸易,并不是为了在欧洲获得土地。如果我们与英格兰共同瓜分荷兰的话,那么,作为异教徒的我们,势必将是整个欧洲的敌人!这就是英格兰的计划吗?” 熊赐履的反问让佩皮斯不由得发起窘来,他很想提醒一下,除非是如此,否则,大明是不可能得到他们想要的——在欧洲获得据点。但是,他知道,不管如何,最好还是立即反驳这个问题。于是他打了个含糊的手势,开始絮絮叨叨地大谈着欧洲的局势变化,无非就是想告诉熊赐履,瓜分荷兰不会引起欧洲的各国的反弹。 “我相信,” 佩皮斯看着熊赐履说道。 “占领荷兰,我们两国都可以得到了好处。今后我们与大明之间的合作,也会给我们带来利益,至于异教徒,现在已经是17世纪了,不是十字东征的时代了!谁还会再去计较这此些呢?” 说出这些话时候,佩皮斯想起了在维也纳的抵抗,那是对异教徒的抵抗,可是这又有什么意义呢?毕竟维也纳太远了,而且对于佩皮斯来说,他需要的大明的舰队以及财政上的支持,除此之外,至于将来……也许英格兰会和法兰西等国一同去驱逐异教徒。 毕竟,异教徒永远都是异端! 但是现在,两者是存在着合作的空间的。 想着这一点又笑了笑,望望熊赐履笑着说道。 “所以,我们是可以合作的。” “合作,什么层度上的合作?” 熊赐履直接了当的反问道。 “是大明派出自己的舰队吗?” “当然!’ 佩皮斯点头回答道。 “当然,我们也会派出自己的舰队,与你们一起合作。” 话声略微一顿,他又继续说道。 “我认为,我们两个国家携手的话,荷兰人是无法抵抗我们的进攻的,一但我们在海上击败了荷兰人的舰队,那么在对荷兰本土地进攻中,英格兰也会派出自己的陆军,而到时候大明就能够为自己取得很大的好处。” “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熊赐履直接追问道。 “我们只需要派出舰队,而不需要派出陆军,英格兰的陆军负责占领荷兰是吗?然后你们会把荷兰打下来给我们。” 佩皮斯瞠目结舌的看着熊赐履,他想要大声反驳对方,就在他竭力想要反驳时,他注意到这个人的脸上还是保持着平静而捉摸不透的表情。 “这个东方人是不是存心想戏弄我?” 佩皮斯这么想道,他根本就不知道为什么对方会说出这样的话,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不过只是谈判桌上的技巧罢了。 “现在应该如何回答,怎么样回答,才能够不会激怒大明,而且还让他们同意派出自己的舰队……” 佩皮斯又在头脑里重复着国王给他的命令,至少让大明派出他们的舰队,英格兰需要大明的海上力量去击败荷兰。 就在这时熊赐履自言自语的说道。 “我认为,这是不可以。第一次,估且不说其它,现在的英格兰,无论是瘟疫或者伦敦大火……对于英国的打击都是灾难性的。特别是大火之后,现在,对于你们来说,你们所寻求的是在对自己有利的条件下进行和谈,而不是进攻荷兰。” 佩皮斯一刹那间窘住了,就像是所有的底牌都被熊赐履看到似的,好象对方凭着这些证据,就已经猜到了他们的想法。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佩皮斯稍微提高一点声音,假装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说道。 “荷兰人,他们想要的是什么?是我们放弃《航海条例》,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我们是不可能放弃这一法案的。” 这一次他的语气非常认真。 “是的,你们是不会放弃的,但是《航海条例》却是可以谈判的,就像之前我们的谈判一样!” 熊赐履的回答,就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似的,抽的佩皮斯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他的心里甚至大声的喊道。 “完了,完了,他们都知道了……” 知道了什么? 自然是知道了英格兰的打算,对于英格兰来说,他们所需要不过只是把大明拉到自己这一边,借助这个新盟友,去告诉荷兰人,现在他们有强大的盟友,如果你们不谈判的话,那么对于荷兰来说,就是灾难性。 当然,如果荷兰拒绝的话,那么英格兰也会把大明拉上贼船,大家一起去打荷兰,可是现在熊赐履的回答,却让佩皮斯意识到,对方已经完掌握了英格兰的想法,于是立即警觉地望望交谈的对方,心里想道。 “他说这些话的目的是什么?难道对于英国的真实意图。他们已经掌握了一些消息了吗?不,这是不可能的。他们不可能知道,他们是第一次来欧洲,谁会提供情报给他们呢?” 确实不会有任何人提供情报,因为他们对于英格兰是陌生的! 想通了这一点之后,佩皮斯脸上浮着微笑,很有礼貌地郑重其事地对熊赐履说道。 “秘使阁下,我能够理解你们的谨慎,但是这种谨慎是完没有必要的,因为在英格兰看来,为了避免与荷兰人的下一次战争,现在,通过占领荷兰来结束未来的冲突,无疑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这番话,恐怕只有鬼才会相信! 熊赐履当然不会相信,也正因如此对于佩皮斯的话,他压根就没有任何反应。只是静静地倾听着,然后很难觉察到地点了点头,最后他看着佩皮斯说道。 “我们也许,可以派出舰队,也许,可以提供一笔不菲的贷款用于支持英格兰将这场战争进行下去,但是……” 看着因为他的话似乎有些激动佩皮斯,熊赐履的唇角一扬,然后说道。 “对于分割荷兰,我们认为,这是不现实,而且不恰当的,所以,我们需要额外的保证,如果贵国能够把大西洋上的圣赫勒那岛以及北美的新阿姆斯特丹,当然也包括詹姆斯敦殖民地在内的地区割让给我们的话,那么无疑是可恰当的,当然,在詹姆斯敦殖民地的问题上,我们可以提供适当的补偿。” 正文 第114章 维特的烦恼(第二更,求支持) 从辽东返回,既有海路,也有陆路,而若是说快的话,海路却比不上陆路。先从旅顺至滨州,然后再乘车往济南,随后再由济南转入运河,坐上多浆快船,顺运河南下,不过只需要数日功夫,便能抵达清河。 一路顺风顺水,不过只用了两天半便能抵达清河,在舟船抵达清河后,早就得知消息顾炎武、朱大咸等人于码头亲迎张煌言,为其接风洗尘,第二次张煌言便带着一班随员解缆南下。顾炎武、朱大咸等大小官绅,一齐到清河城外码头送行,场面好不热闹,和上一次途经此地时相比,是截然不同。 面对一众送行者,张煌言站在甲板上,满脸堆笑,谦容可掬,一再长揖举手,向送行者频频致意,现在的张煌言已经找到了他的位置,他不再是大明永历朝的朝臣,而是定王的臣属,至于淮王……已经是过去了。甚至就在昨天深夜,他与顾炎武、朱大咸等人谈及此事时,他们同样也是甚为惊讶,当然,在惊讶之余更多的却是惊喜。 他日天下平定时,他们都是从龙功臣!对于任何人来说,“从龙功臣”这四个字都可以说是颇为诱人。过去或许受限于各种因素,从来不曾光明正大的往那个方面去想,但是现在这个消息反而让他们不仅没有了个方面的顾忌,甚至还让他们长松了一口气。毕竟他们过去都已大明的忠臣自居,将来他们还是大明的忠臣,因为大王是烈皇帝的儿子!是大明皇位最正统的继承人。 沿运河一路南下,清河城渐离渐远。河风吹拂船上的旗帜,波浪拍打船头,浆手们喝着号子划船船桨,多浆船快速于运河上航行着。看着运河两岸的天地,尽管大地已经完为冬雪所覆盖,但是此时张煌言却只觉得通体舒适,瑞雪兆丰年,说的必定就是此景了。 想及这几年似乎风调雨顺的,尽管作为读书人的张煌言坚持着“子不语怪力乱神”的信条,但是却在不经意间,还是把这一切都归于“天下正统得复”,如此才有了现在的风调雨顺,那么待到新皇登基之后,必定也就是国泰民安了。 对于未来,既便是士大夫也有他们各自己的向往。 一路顺风,五日后,张煌言的坐船驶到了南京,不过让他失望的是,尽管他要见闽王的请求被回绝了。 闽王不在南京。 尽管这个消息让他有些失望,但是他仍然选择在南京等下去,见不到闽王,可以见一见闽王的属臣,张煌言一头扎进了、官场应酬后,从私交到国事,从朝廷到地方,接连两天的时间,张煌言先后拜见了十数位故交好友。在离开沈阳前往南京的途中,对于此事南京之行,他早已经是成竹在胸了。 此行不仅要说服闽王,更要说服闽王属臣,只有如此,才能达到此行的目的。所以,他才会积极行动,不过在游说众臣的时候,张煌言却总感觉,似乎有人在隐瞒着什么。 尽管没有人说,但张煌言仍然从他们欲言又止的模样中,感觉到或许闽王不在南京,本身就透着古怪。 望仙楼是长江边一个酒楼,与码头不过只数丈,而在码头不远处,郑家的水师就驻扎在那里,于望仙楼上,可以清楚的看到那些战船高耸的桅杆,能够看到一艘挨着一艘的战船。 “想当年,国姓领兵北伐时,这江上战船可谓是遮江蔽日!” 感叹着往昔,张煌言将视线投向王忠孝,似感叹的说道。 “长儒,当年北伐之时,你我可曾想到,不过区区数载,天下局势便会如此大变,我大明中兴之日,又是如此指日可待!” 张煌言以充满感情的声调说。听得出,即便是直到现在,对于这一切,张煌言仍然是很是感叹。 “只可惜国姓却不能看到这一切……” 注视着远处的战船,张煌言动情地说道。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国姓未见今日,倒也不是坏事!” 终于,打破沉默的王忠孝喝了一口闷酒,然后说道。 “今日这天下,说是中兴,可大明何在?皇上暴病身亡,李氏急欲自立为帝,天下离乱不过只是刚刚开始,便是南京……” 停一会,王忠孝忽然苦笑道。 “即便是南京,亦有自立之声,若是国姓尚在,焉能不为之痛心?” 国姓若在,又岂有人敢言自立之事? 不过张煌言并没有这么说,而是看着王忠孝问道。 “莫非闽王不意见张某,就是因为此事?” “非也!” 摇摇头,犹豫片刻,王忠孝才说道。 “非是不愿见,而不能见?” “不能见?” 张煌言的眉头一挑,诧异的问道。 “为何不能见?” 张煌言的反问,又一次让王忠孝陷放了沉思之中,他当然知道大王为何不能见张煌言,只是,若是张煌言知道此事,又会如何? “可这件事,又能瞒得了多久?” 王忠孝心想道,瞒上两三日或许有可能,但是想一直瞒下去,自然没有任何可能,即便是自己不说,回头肯定也会有其它人说。 “大王前日突然病倒,这两日病情不断加重!” 什么! 惊声站起身来,张煌言急声问道。 “怎么会这样?是什么病?” 正要开口问郑经病情的时候,突然有王家的仆人闯进来,趴在王忠孝耳边说道。 “大王召老爷立即入府,有事相商!” 看着抱歉后匆忙离开的王忠孝,张煌言心里却是翻江倒海似的,无数个念头翻滚着。 闽王前天病重! 是什么病? 该,该不会是……想到皇上的突然暴病,张煌言的心头顿时一紧,他几乎是立即摇头说道。 “不会的,不会的……” 就在张煌言惊慌失措的喃喃自语时,那边赶到王府的王忠孝,在进入房间的时候,就闻到了一阵浓浓的药草味,这两日,江南的名医已经被寻遍了,各种药方不知试了多少,可大王的病情还是在一点点的加重。 “大王的情况怎么样?” 看到黄昭等人都已经到了,王忠孝便走近去,悄声问道。他们只是微微摇头,谁都没有说话。 “臣参见大王!” 在王忠孝行礼时,郑经已经命人扶他坐了起来,即便是只是坐起身,对于他来说都已经成为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了。 “咳咳……” 坐起身的郑经不时发出咳嗽声,尽管他大口的喘气,但却总觉喘不过气来,不过在看到王忠孝来时,仍然勉强挤出笑容, “长、长儒先生来了……” 随后,郑经又问道。 “五叔来了吗?” 郑经口中的五叔,就是郑袭。 “应该快到了。” 内官回话后,郑经点点头,然后又吩咐道。 “拿给长儒先生看看。” 内官的双手捧着一个折子递到了王忠孝的面前,黄昭等人都看着那个折子,那折子里写的是什么? 接过折子,看清其中的内容后,虽说心头暗自惊讶,但他仍然从众人的目光中猜出来,其它人或许并不知道。 “先生……以为……如此安排,可否?” 虽说只是说一句话,但气闷非常的郑经仍然像喘着粗气,就像耗尽了部力气似的。 “可!” 王忠孝吐出一个字,然后便沉默了,看着面色蜡黄的郑经时,心里却是一阵苦叹。 难道,这就是命吗? 郑袭走了进来。 “臣参见大王!” 依然如过去一般,郑袭仍然恪守着上下礼数。 “五叔,你是长辈,无需如此多礼,五叔请坐……” 因为气闷的关系,每说一个字,郑经都像是费了很大气力似的,在他请郑袭坐下时,已经有两名内官抬椅子走了进来。椅子就放侧对郑经的床前不远处, “谢大王赐座。” 在郑袭坐下后,郑经那惨白而没有丝毫血色脸上挤出一丝笑容。 “五叔,你是自家人,不,不用多礼,将,将来,郑家的事,还,还要靠五叔……” 气喘吁吁的郑经话说的断断续续的,不过众人似乎能从他的话中,听到其对将来的打算,几位于郑袭交好的府中属臣更是因为郑经的话而闪过一丝喜色。 因为郑经的话而有受宠若惊的郑袭,连忙起身诚惶诚恐道。 “郑家之事,自有大王作主,臣又岂赶……” 就在郑袭诚惶诚恐言道时,郑经出言说道。 “五叔,何需如此,为,为孤扶起五叔。” 原本一直站在郑经身边侍从闻言,便走过去用手托扶着长揖的郑袭,同时亲近的说道。 “五爷无须如此多礼。” “谢大王……” 就在郑袭被扶起来瞬间,那侍从的右手中却突然多出一柄匕首,都不等郑袭反应过来,匕首便猛的一下刺穿了郑袭的咽喉,锋利的匕首轻易的刺穿了他的咽喉后方的血管,在匕首被抽出的瞬间,那侍从的手并没有停止,而且不断的将匕首反复刺入他的脖颈。 鲜红的血瞬间迸飞出来,在此时已经软软的倒在地上的郑袭只是捂着咽喉,目中尽是不信之色。他至死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更不明白这人为何会突然痛下杀手。... 正文 第116章 英国(第二更,求支持) 1667年6月22日,伦敦。 仍然如同废墟一般的伦敦,偶尔的可以听到远处的炮声,那是从泰晤士河传来的炮声,那是荷兰人的军舰在炮击,在英国的腹地进行炮击,在过去的几天中,闯进泰晤士河,闯进英格兰心脏的荷兰舰队正在攻击着英国,荷兰人的火炮齐鸣,烟雾弥漫。 而英格兰……几乎无力抗衡! 六月的伦敦,是一年之中气候最好的时候,天空万里无云,阳光明媚,这个时候,对于那些伦敦的权贵们来说,他们往往会选择在郊外踱过这个夏天,因为夏天意味着臭气薰天,意味着城中将会为恶臭所笼罩,意味着横行的苍蝇、蚊子。 避暑,本来应该是所有人的选择,但是在1667年的这个夏天,伦敦的权贵们却反其道而行之,他们中的不少人都纷纷回到了伦敦,忍受着这里的恶臭、蚊蝇,并不仅仅是因为国会的争论,而是因为这个时候,伦敦才是最安全的。 至少在伦敦,会有大量的陆军保护。 上万英国军队在伦敦集结! 即便是在城市之中,郑明一也能够看到手持长矛以及火绳的英国兵,他们甚至在有的地方筑起了堡垒,他们在防备荷兰人的进攻。 “他们被吓坏了!” 在城里漫步的时候,看到那些英国人的时候,郑明一暗自这么寻思着。甚至,当他发觉自己走到了王宫时,不禁心中一惊。在王宫不时有人出出进进,而在王宫内——不为英王所信任的陆军,同样也在那里筑起了堡垒,驾设了大炮。 英国人被吓坏了。 站在路旁,看着进出王宫的人们,郑明一的心里再一次冒出这样的念头,路边的卖报人在那时一边走一边大声嚷嚷道。 “看,快看荷兰人突袭梅德韦港,海军8艘军舰毁于大火……” 卖报人的喊声,让郑明一望着进入王宫的人们,尤其是当他看到带有阿尔比马尔公爵徽章的马车进入王宫的时候,他的心里不禁冒出了一个念头——现在,乔治·蒙克那位英格兰海军的统帅将要如何向查理二世交待呢? 如果是在大明,这样的惨败之后,也许等待统帅的只有一个——自杀或者被杀。 整整半个小时,在长达半个小时的时间内,坐在椅子上的查理二世,这位父亲查理一世被克伦威尔处死,曾被迫流亡外国,7年前,在国会遂声明由君主制复辟后,于多佛登陆,回到伦敦即位的英国国王。即位之初他就与强势的议会妥协,谨慎地行使其有限王权。 此时,这位英国的国王审视年看着乔治·蒙克,好像要用自己的眼睛得到答案似的,良久之后,他才说道。 “你怎么能让他们打到了这里,而且还把你的旗舰——“皇家查理”号缴获了!”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表面上看心冷静的查理二世的心里却压抑着怒火,这场战争并浊他想要的,战争的爆发是出于海军和商业的竞争议会向国王施加压力要他对荷兰开战,但是他本人却没有多大的兴趣。 虽然克伦威尔时期的海军强大,但是由于英国的瘟疫、伦敦大火以及议会的吝啬,现在荷兰人突袭英国腹地,令海军损失惨重的现实,只会让英国民众对国王感到失望。 “怎么能这样呢?” 查理二世看着乔治·蒙克。 “为什么沉默?” 乔治·蒙克仍然沉默着,他的脸色极为难看,他根本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 “为什么?你不能拦住他们,那怕是在阻挡他们的进攻时,损失几艘军舰,也没有任何问题。被敌人白白的烧毁和在海战时损失几艘,这样的差别很大,难道不是这样吗?” 乔治·蒙克依然沉默着,他的神情显得极为痛苦,他几乎失去了所有的军舰——都被荷兰人的纵火船烧毁了。 相比于他的痛苦,查理二世这位国王恐怕就是愤怒了。 “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居然会让他们一路闯进了泰晤士河,甚至还炮击了伦敦,我的上帝,难道,要让他们占领伦敦吗?” “陛下这是不可能的。” 乔治·蒙克勉强开了口。 “他们也不可能闯进泰晤士河!告诉我,他们是怎么进来的?” 面对国王的愤怒,乔治·蒙克理智的选择了沉默。 “告诉我,我们现在应该拿什么去阻挡荷兰人!” “我不知道。” “不知道,那么我现在告诉你!” 愤怒不已经的查理二世大声说道, “没有任何办法,他们只要愿意,甚至可以闯进伦敦来,然后抢光这里的一切,如果这里还有值得他们下手的东西的话!” 国王的愤怒即便是在门外,也能够感受得到,身为首席大臣的海德听到国王的愤怒之后,他走进了屋中,看着坐在桌旁的阿尔比马尔公爵,走向前对着怒形于色的陛下行礼道。 “陛下,我们还有一个选择。” 在伦敦郊区的一座宫殿之中,作为秘使的熊赐履在走路的时候都显得有些飘然,原因无他——英国人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 或许,现在没有任何英国官员与他进行接触,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很快,看似破裂的谈判,将会重新开始,而英国人将不得不做出让步。 “……荷兰舰队攻占希尔内斯炮台,并缴获了包括火药、木材、桅杆、沥青在内的大量军用物资。大梦初醒的英国人慌忙阻止防御,但很快荷兰舰队就粉碎了乔治·蒙克指挥的抵抗……” 这两天一直在外界收集信息的郑明一,如实的向熊赐履汇报着他所掌握的情报,尽管这些情报都是在报纸上刊载的,现在在英国,又有谁不知道这些事情呢? “英国人为什么甚至都没有反应?” 熊赐履好奇的反问道。 “首先,英国人在舰船驶入梅德韦河口和查塔姆之间,设有一根长达800码、重14.5吨的横江大铁链,有了这条铁链,英国人以为,就可以万一失,另外,任何人也未曾设想到,荷兰舰队竟敢深入敌腹,将战火引至英国的家门。都说战争是一场豪赌,可以肯定的说,这次荷兰人的偷袭无疑就是一场真正的豪赌。” 深为然的点头赞同之余,熊赐履请郑明一继续说下去。 “为了阻挡荷兰舰队的继续深入,6月22日,英国在梅德韦河狭窄处凿沉了7艘舰船,英军希望用这种办法为己方的反击争取准备时间。但英军的沉船措施并未奏效,德·勒伊特很快便率舰队绕过了沉船区,在这个过程中,荷军还用火攻船摧毁了英军设在梅德韦河上的拦阻锁链。” 听着郑明一的汇报,熊赐履则有些激动的说道。 “看来,这个勒伊特,看来确实堪称是欧洲的海军名将,胆大不说,而且心细,看似运气,恐怕实际上绝非是这么简单。” “情报非重要,从勒伊特进入泰晤士后,他就没有犯任何错误,反倒是英国人自己不断的犯错,如果在下所料不差的话,荷兰人应该安插了大量的间谍,所以才能掌握足够的情报,保证舰队进入秦晤士河后的行动顺利。” 郑明一的语气非常肯定,作为海军军官的他,知道情报的重要性,这是每一名海军军官都必须要上的一堂课,甚至那些海军少年生的第一堂不是学习航海,而是学习情报。 “昨天清晨,荷兰舰队进抵英国海军的查塔姆基地,随即与英军厄普诺尔炮台展开了炮战。由于升平日久,英军炮台上的火炮大都年久失修,威力有限。更要命的是,英军在匆忙间运到炮台上的炮弹大都与火炮的口径不符,战备水平低下的英军岸防炮兵自然不是荷军的对手,很快荷兰舰队便压制住了英军炮台的火力。” 摇头感叹着英国岸防炮兵的无能,郑明一似乎也明白了,为什么五军都督府会要求岸防炮兵每年必须进行多次操练,还要不定期进行防偷袭演习,恐怕就是为了这种升平日久导致的军心懈怠。 “在打哑了英军的炮台后,德·勒伊特随即指挥舰队对泊于港内的英舰展开了攻击。一时间查塔姆基地内顿时浓烟四起,火光冲天,庞大的英军战舰成了完成成了荷军砧板上的羔羊,很快8艘英军战舰便葬身于荷舰的炮口和纵火船之下。不仅如此,荷兰舰队还将其英国海军统帅乔治·蒙克的旗舰“皇家查理”号当作战利品拖回了荷兰……” 荷兰人赢了! 英格兰惨败! 没有任何疑问,在郑明一汇报完毕之后,熊赐履只是默默的踱着步子,他慢慢的向前走着,偶尔的他会把目光投向远处,投向远处的英国士兵。 “现在,整个伦敦都是人心惶惶,即便是荷兰舰队已经离开了,恐惧仍然在每个人的心头盘旋着。” “这不是件坏事!至少对于我们而言……” 熊赐履肯定的说道,他的脸上带着一丝笑容。 “准备谈判吧!现在他们已经没有选择了!” 正文 第115章 入侵(第一更,求支持) 谁才是战争的胜利者? 在1667年,对于欧洲各国而言,他们都在不同程度上关注着英格兰与荷兰之间的战争,这场已经进行了两年的战争,谁才是胜利者呢? 尽管在战争爆发之初,准备多年的荷兰人看似做足了功夫,可是在罗斯托夫海战V?gen之战;四日海战;圣詹姆斯日之战;霍尔姆斯篝火等接连的战役之中,两国可以说是胜负参半。 而从开战以来的海战过程来看,英国表现还比荷兰强点,但在财政这块就不行了,荷兰虽然因“霍尔姆斯篝火”财政崩溃再加上“圣詹姆斯日”之战的打击,军事上一度处于下风,但荷兰的舰队主力尚存,而且国内复仇情绪高涨。相比之下英国仍然还没有从克伦威尔留下的财政问题中完全缓过来,最后上帝甚至都没有站在英国的一连——大鼠疫以及伦敦大火,使英国财政进一步恶化。 也正因为财政的进一步恶化,导致英国希望能够通过谈判结束战争,而对于荷兰人而言,面对英国人的橄榄枝,他们为了获得谈判桌上的优势,就必须要再次重创英国人。 而随着大明的介入,局势变得更加微妙,现实迫使荷兰必要在英国人与大明结盟之前,结束这场战争,让英国人接受他们的条件。 最终,所有的一切都压在了勒伊特的身上,这位荷兰海军的统帅,出生在西南省一位老水手家庭。11岁就跟随父亲在船上当实习水手。后来凭着足智多谋的本事,被逐级提升。在英西战争中,曾多次同海盗船、私掠船作战。第一次英荷战争期间,作为海军上将马顿·特罗普手下的一员猛将,多次在海上与英国海军交锋,屡建战功。1665年第二次英荷战争爆发后,作为特罗普继任者的勒伊特,担任了荷兰海军的新统帅,被授予海军上将军衔。 也正是他在出任荷兰海军舰队司令后,总结几十年的海战经验,认为单凭护航是不能打败英国人的,必须首先集中海军主力打败英国海军舰队,才能赢得这场战争。为此,他利用冬季来临暂时休战的时机,励精图治,训练水兵,重建舰队,使荷兰海军又重新迅速崛起。 而在去年的“四日海战”,勒伊特统率经过整顿的荷兰舰队大败英国舰队,使包括“太子”号在内的 17艘英舰沉人海底,多达 8000名官兵阵亡或被俘,勒伊特因此成了荷兰人的英雄。 作为整个欧洲最负盛名的海军将领,勒伊特当然很清楚,现在荷兰已经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时刻。 “我们必要要这里击败他们!” 几个月前,面对议长的要求,为了给英国以更沉重的打击,勒伊特悉心拟定了偷袭泰晤士河的作战计划。其实这个计划他很早之前,就已经开始制定了。 尽管荷兰海军在“圣·詹姆斯日”战役中失利,但舰队主力依旧健在,并未受到致命性的打击。也正是通过这场在英国本土附近作战的实践,勒伊特认识到了夜间偷袭的可能性。随后,他便并利用间谍用了几个月的时间获取了泰晤士河的潮汐、水位、航线等情况以及伦敦地区的军事河经济情报,还对荷兰的水兵进行了夜间战斗的训练。 只不过,这个计划的实施需要得到议长的同意,“万事具备,只欠东风”,面对来自英国即将与大明结盟,战争可能会无限期持续下去的情况,维特最终还是同意了他的计划。得到了维特的授权之后,勒伊特立即开始着手实施的这项大胆罕见的作战计划。 就像最初的计划一样,率领由59艘各类战舰组成的荷兰舰队离港起航,勒伊特先率领舰队在特塞尔岛外紧急集合待命,然后便在一直着等待着时机。 “米歇尔,我们怎么能保证英国人的舰队就一定在查塔姆?” 即便是在计划已经到了最后的阶段,仍然有人反对此次奇袭作战的风险系数很高,但由于事前的情报侦察工作做得很到位,勒伊特对英方的情况已经了然于胸,故对此战的成功可谓是信心十足。 “除了查塔姆,他们没有其它的选择!其实,我们应该感谢上帝!” 勒伊特笑着说道。 “早在去年的秋季来临之时,英国就面临一个如何为今年的海军筹措款项的问题,可是英国国会已明显不能胜任这一任务,他们曾寄希望于向伦敦商人和银行家借贷,但一切都在伦敦的大火灾中化为了泡影。海军的资金还得由国会筹集,而国会却没有多余的金钱支持海军,至于那些债主们,也对海军的偿还能力持怀疑态度,没有了钱,英国海军就只能呆在查塔姆。” 战争就是烧钱的玩意! 无论是在东方或者西方,从来都是如此,甚至上一次战争,荷兰之所以战败,正是因为财政的崩溃,而这一次,尽管荷兰的财政紧张,但英国却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所以,我们只要进入泰晤士河,然后沿着梅德韦河溯流而上,直达英国舰队的战舰船坞查塔姆,然后再将英国战舰击沉或焚毁,当然,焚毁的机会更大,毕竟,我们有额外的筹码!” 勒伊特神秘的一笑,然后便不再言语了。 站在舰桥上的他,感受着徐徐的海风,双眼盯视着前方,能不能顺利的结束战争,就看这一次冒险了! 尽管是冒险,但是已经做好万全准备的勒伊特仍然是显得信心十足。 6月19日深夜,这一天,由24艘战列舰、20艘小型船、15艘纵火船组成的荷兰舰队趁黑夜涨潮的时机,悄无声息的来到了泰晤士河口,从河口外海,看着泰晤士河,勒伊特的神情显得的很是严肃,他只是静静的看着远方。 “将军,先导舰已经驶入了河口!” 尽管这个消息,让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甚至脸上都露出了笑容,毕竟,真正的危险就在这里——在泰晤士河口和梅德韦河就多沙洲浅滩,只有涨潮且顺风才能通过,稍一疏忽,错过潮位或是风向不顺、风力不够,则军舰就有搁浅的可能。 也正因如此,先导舰顺利驶入,意味着他们的航线是正确的,而且风向、风力也适合他们的进攻,前期准确的情报为行动的成功提供了充分的保障。也正是为了这个时机,他们才会等待数天才实施今夜的这次奇袭。 “这只是刚刚开始!” 放下手中的望远镜,勒伊特轻声说道,这只是刚刚开始,真正的考验还在后面,这个计划之所以谓之“大胆”主要因为这一计划有着极大的风险:姑且不论沿途有英国的各种防御设施。 最后,还需要面对另一个问题——英国海军的全部战舰未必都已进港不能作战。 在先遣舰队顺潮流溯入泰晤士河,他们并没有炮击,而是继续航行,在先遣舰队的前方,是数十艘舢板划艇,划艇上的荷兰士兵带着长枪、刀剑,死死的盯着,前方的希尔内斯炮台,他们的任务是夺取这座炮台。 “小声点!” 在浆手划动的船桨声音稍大点的时候,维斯立即轻声喊道,浆手们立即变得轻手轻脚起来,在舢板抵达岸边后,这些士兵纷纷跳下船,涉水上岸后,他们立即趴在河边,维斯的眼睛盯着炮台,借着月光以及炮台上的火把,他甚至隐约的可以看到在炮台上来回巡逻的英国士兵。 仔细观察片刻,见他们并没有注意到这边,他才再次挥手,数百名手持刀剑的荷兰士兵,立即猫着腰轻手轻脚的朝着炮台的方向冲去。在他们刚一抵达到炮台下方,不过是身体刚刚贴在炮台石墙,那边就传来了巡逻队的脚步声,冲在最前面的维斯立即挥剑杀了过去,巡逻的英国士兵压根就没有想到荷兰人会出现在这里,甚至只到剑刺入他们的脖颈、身体的时候,都没有意识到,荷兰人已经兵临城下。 不过只是几分钟的时间,率领士兵突袭炮台的维斯就扫除了炮台外面的哨兵,两名荷兰士兵随即在炮台一角冲着摇曳着火炮,在他们施放信号的时候,更多的荷兰士兵则是用铁钉钉死火炮的引火孔,即便是他们的无法顺利占领炮台,英国人也不可能再使用火炮攻击舰队。 不过相比于袭击者的谨慎,被袭击者压根就不曾想到荷兰人会突然杀到他们的家门口,更不曾想到,荷兰人会违背“海战传统”,他们甚至都没有炮击,而是选择了派陆战队偷袭的方式占领炮台,甚至直到荷兰士兵杀进炮台内部的时候,直到炮台内接连响起火枪声的时候,守卫炮台的英国士兵才反应过来,可这个时候,已经晚了。 “真不敢想象!” 从希尔内斯炮台上发出的信号,让荷兰舰队上的所有官兵,无不是兴奋的差点发出一声欢叫,他们谁都没有想到,居然会这么的顺利。而等待多时的勒伊特,看到炮台上的信号大声命令道。 “快,这次我们要狠狠的教训一下英国佬!” 正文 第117章 重启(第一更,求支持) 第二天,就像意料中的一样,英国人来了!来的不仅仅有佩皮斯,还有首席大臣海德,谈判又一次开始了。 在会谈刚一开始的时候,海德就首先告诉熊赐履英国在荷兰的偷袭中虽然有所损失,但是损失不大,英国还有力量战斗下去。 对于他的这种欲盖弥彰,熊赐履并没有揭穿他,反倒是泰然自若,并且颇为自信的坐在那里,偶尔他会喝口茶,茶叶是从船上带来的,这个时候的英国人以及欧洲人还没有喝茶的习惯。 相比于他的镇定,英国人反倒显得有些急切,他们所关心的仍然是舰队。他们关心着大明的舰队什么时候才能抵达英格兰——假如他们愿意就一些问题做出让步的话。 他们需要答复。 可熊赐履却不能够给他们任何肯定的答案。 “……我想舰队,大明的舰队将是我们进行谈判的基础!否则……” 海德又一次重申了英国的条件——必须要等到大明的舰队抵达之后,才能进行真正的谈判,现在英国需要大明的舰队。 “既便是现在,我将这里谈判的结果通过快船发出,再到本土作出决定,恐怕都需要一年的时间,” 相比于英国人的焦急,熊赐履反而非常平静,他打断海德的话头, “特别是在好望角同样需要我们的舰队,毕竟,荷兰离开好望角并不怎么远……” 比英国近多了…… 海德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难道他是在提醒着自己,荷兰的威胁近在眼前吗? “如果我们作为盟友的话,那么大明必须要表示出你们的诚意!” “诚意?” 熊赐履打断他的话头。 “一年以后我们的舰队会抵达英国,这算是诚意吗?” 一直坐于一旁的佩皮斯突然插嘴了。他的脸上露出开朗的的微笑来。他说道。 “当然,我们可以考虑到大明与英格兰之间的距离。归根到底,现在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是,大明会不会派出你们的舰队,如果你们的舰队在一年后派出的话,那么,这个问题就不再是问题了,因为我们也就需要你们的帮忙了…… 不需要! 因为那个时候,与荷兰人的谈判已经结束了。 海德站起来,他看着熊赐履,用尽可能平静的口气说道。 “是的,如果是一年之后,恐怕战争已经结束了,我们没有必要为了一场必然的结局,把所有的一切都押上去……” “并不是所有的一切……” 熊赐履从容不迫地端起了茶不,用杯盖划去了杯面上飘浮的茶叶,他的动作显得非常优雅,在这一瞬间,所以参与谈判的英国人,看着那边的明国官员时,看着他们整洁的模样,都自惭形秽起来,相比于明国人,他们就像是一群野蛮人一样。 喝了一口茶,熊赐履不慌不忙地说道: “瓜分荷兰的问题,我们认为……是不实际的。大明还有另外一些首先感到关切的问题。那些之前我就已经列举过了。虽然我们今天还投有得到对这些问题的令人满意的答复,可是我们还想就这个问题进行商讨。” 放下手中的茶杯,熊赐履直视着海德,直视着这位地位等同于首辅大臣的首席大臣,用另外一种严厉的不容质疑的声调说道。 “让我们直截了当地说吧:大家都知道,无论是新阿姆斯特丹或者是圣赫勒那岛,都是英国从荷兰人的手中夺取的,圣赫勒那岛是一个极为荒凉的小岛,至于新阿姆斯特丹,也不过只是北美一个不值一提的殖民据点,詹姆斯顿,同样也是如此。我们一再就这个问题纠缠下去,完全没有任何意义,这些地方,对于英国有意义吗?或许圣赫勒那岛是欧洲与东印度群岛海上航线的停靠港,但是相信我,如果我们愿意,从此之后,英国的船只不可能再越过好望角,我是说绝不可能,如果这一切真的发生的话,对于英国那里还有什么意义。” 熊赐履的话让海德脸上显露出满腔愤怒,同样也让其它人也是满面怒色,可是他们都知道,这是事实——大明已经把荷兰赶出了亚洲,如果没有大明的许可,欧洲与亚洲的贸易,极有可能被打断。 但是大明无意垄断贸易,在之前的谈判中,他们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希望能够进一步展开与欧洲各国的贸易。 “我不理解,” 海德开始说道。 “既然如此,那么你们为什么还需要……” 熊赐履还是直接打断了他的话头。 “对不起,首席大臣,我的话还没有说完!” 他还是用带有教训的口气继续说道。 “根据大明朝廷授予我的权力,我必须要宣布,我们坚持这些要求。” “什么?” 海德立即愤怒了,他差点要从自己的座位上跳了起来。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谈判吗?所谓的谈判就是这样的没有任何让步的吗?什么是你们的坚持,那么我们的利益呢?如果这样的话,我们应该去和荷兰人谈判!” 他甚至又特意强调道。 “我们已经开始与荷兰人进行谈判了,战争很快就会结束。” 会场再一次沉默了。 熊赐履望着海德,片刻后才说道: “你们确实可以同荷兰人进行谈判,荷兰人的条件,也许并不比我们更为苛刻,但是将来呢?……” “将来?难道是说,在将来,大明愿意派出你们的舰队,与我们一同解决问题吗?” 海德匆忙地打断了他。 “这并不是没有可能。” 熊赐履答道。 “我想在没有圣赫勒那岛作为停泊点的话,我们的舰队是不可能派到欧洲的。” 这是一个诱饵,并不是具体的承诺,但是却足以让所有的英国人都为之心动。 海德的眉头猛然跳了下。他匆匆忙忙地考虑了一下目前形成的局势。对英国来说,现在的结果已经很明显了,大明的舰队太远了,即便是现在大明同意派出他们的舰队,又有什么意义呢? 一年之后……战争持续不到那个时候。 这是事实! 可是熊赐履刚才提出的条件,却又让他感到头痛。 这几个地方,确实是不值一提的! 至少对于英国来说,不过,詹姆斯顿殖民地不是,那里现在已经生活着近万英国移民了。 “詹姆斯顿那里生活着大量的英国移民。” 在得到海德的暗示后,佩皮斯微笑着说道。 “我们不可能把生活着本国公民的地区割让给外国人,” 他甚至还特意强调道。 “这是我们和荷兰人的区别,英国不会放弃对自己臣民的责任,我相信大明同样也是如此。” 说出这番话之后,佩皮斯的脸上仍旧保持着微笑。当他看到大明的官员在那里交头结耳的,他的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一定要学习汉语,否则,又怎么可能知道他们说什么,知道他们的底线在那里呢? 在随员们进行沟通的时候,熊赐履仍然默不作声的坐着,只是看着佩皮斯。并没有给予任何回应。 “现在,如果可以的话。” 佩皮斯开口说道。 “我想知道,你们向我们索要了这些地方,那么,你们会给予我们什么呢?仅仅只是一年之后的承诺,秘使阁下,相信我,这样的承诺是不值一钱的……” 确实是不值一钱! 熊赐履点了点头,看着佩皮斯反问道。 “那么,你们需要什么呢?” “不列颠!” 佩皮斯看着熊赐履说道。 “在这场战争之中不列颠,并不处于劣势,如果它举起剑来,那么它必定可以击败他人的敌人,只是,现在碰到了一些困难,所以它需要朋友伸出友谊之手来,而我们今天就是为了与朋友握手言欢……” 都是废话! 就在熊赐履的心底冒出这样的念头时,他看到佩皮斯他拿出一张折成四叠的纸来。 直到这个时候,熊赐履才显露出了一些好奇心。他盯着佩皮斯拿在手里晃来晃去的那张纸,甚至身体都有点向前倾了。 如果不出意料的话,现在这张纸里写着英国人的条件。 “现在……” 佩皮斯的一只手里还是抓着那张纸,他的眼睛盯着熊赐履。 “我想对大明提出一项要求,我们的要求……” 要求? 什么样的要求? “我们要求……”里宾特洛甫慢吞吞地继续说下去,把每一个字眼都说得清清楚楚,“大明与不列颠签署一项条件,这个条约从这一分钟起,就是两个国家的约定。根据条约的约定,我们两国在下一场,针对荷兰的的战争中,共同对荷兰宣战……” 对方的提议,让熊赐履微微抬一抬肩膀,他又一次端起了茶杯,开始慢慢的喝着茶,同时眯缝着他那双眼睛…… “我们认为,这是英国接受你们所开出条件的一个前提,” 佩皮斯随后又继续说道。 “当然,我们可以就条约的条款,进行进一步的商讨,直到讨论出一个我们双方都满意的条款。当然,有些条款是秘密的,是不会告知外界的。而除此之外呢?……” 佩皮斯停顿了一下,又补充说。 “大明需要向不列颠提供一笔贷款……” 微微向后倾靠着椅背,熊赐履稍微眯缝了眼睛。 “干脆,我们修改一下之前的提议吧!” 正文 第118章 向东(第二更,求支持) 当熊赐履在伦敦向海德提出另一个条件下时候,对于曾经寄希望予英国海军解救的牛顿,来说,他却经历了从地狱到天堂的变化。尽管在被罪犯当做奴隶卖给了摩尔之后,但是无论是船上或者是在摩洛哥受到的待遇,并没有像他当初担心的那么可怕。 不过只要想到自己的境况从一个学者一下子变成了可怜的奴隶,牛顿就会悲伤不已。尤其是在奴隶市场被人检查的时候,更让他倍觉羞愤,不过幸运的是,很快他就被买走了——被东方人买走了,甚至那个东方人还在他的祈求下,连同凯瑟琳一共买走了。 到了那艘船上,牛顿才发现,在船上居然有他认识的人,如胡克等人,虽然谈不上朋友,但他们都是学者,这时他才知道,自己被买来居然是作为仆人,服侍胡克等人,不过得益于胡克的介绍,牛顿的身份发生了变化,他不再是仆人,重新成为了学者。 当然,他是不可能回英国的,因为这艘船会按计划返回大明,他只能随船一同前往大明,对于刚刚离开地狱的牛顿来说,他几乎是不假思索的答应下来,这总好过作为奴隶,而且,更让他窃喜的是——凯瑟琳也将和他一同前往大明。 当然重新享受到自由的牛顿,与船上的学者们进行着学术上的讨论,并时而为这艘船上的藏书丰厚而惊讶的时候,作为始作俑者的张立强却正站在“菲尔利斯号”的这艘法国商船的甲板上沐浴着明媚的阳光。偶尔的,他会把目光投向牛顿,在所有的学者之中,只有他是用特殊的手段得到。 但愿物有所值的吧! 而对于同样在享受着大西洋上明媚阳光的牛顿而言,他并不知道有人在质疑着他的价值,此时,置身于船艏的他,正的那里与凯瑟琳聊着天。 “艾萨克,也许,我们是可以的离开的,我询问过路易斯船长,他告诉我,在船抵达好望角之后,船上的乘客就会换乘大明的船,他们会返回法国,我们可以跟着他们一起离开。” 凯瑟琳看着牛顿,小声说道。对于作为妇人的她而言,航海并不是美好的体验。 “哦,我也听说了,可,可是你知道的” 牛顿慢吞吞地,甚至有些不情愿地说道。 “可是我不能够离开,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你怎么会不能够呢?到时候,我们可以直接乘他们的船,回到英国,你可以重新回到剑桥。” “不,你难道不知道吗?我、我还有你,甚至还是他们的奴隶,现在他们善待我们,并,并不等于我们拥有了上,我想,我想也许到了大明,我也许可以得薪金,然后赎回我们的自由,我想,这,这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牛顿的话有些结巴,甚至就连忙语气也有些飘浮不定,因为他知道,早在得知他是学者之后,那位张先生就已经向他表示,他已经自由了,因为皇帝陛下绝不会让一名学者作为奴隶,当然,这需要在大明履行一些手续。 可是,出于私心,他并没有告诉凯瑟琳,或许在英国,她已经嫁为人妻,可是在大明,也许……她可以成为他的,至少是情人。 “什么?为什么这样呢?” 凯瑟琳被吓了一跳。 “不,我不想做奴隶,天啊,在那里我看到他们甚至会让女人脱光衣服,就像是牲口一样检查女人的身体,他们会不会也这么做!” “凯瑟琳,相信我,这一切都不会发生的!” 牛顿看着惊恐不已的凯瑟琳说道。 “我对于他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学者,所以,他们是绝不会伤害你的,我,我告诉他们,你、你是我的未婚妻。” “什么!” 凯瑟琳惊讶的看着牛顿。 “你为什么这么说,你应该知道,知道……” 凯瑟琳的语气显得有些急促,却又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她只是看着对方,声音显得有些不定。 “你知道我一直想着你,从来没有忘记你……” 面对凯瑟琳,这个唯一让他心动的女人,牛顿极为难得的展露了他的心声。 “可,可是我……” 尽管想说自己已经结婚了,但是最近一段时间的共患难,却让凯瑟琳对这个男人心动了,面对他透露出的情感,她有些犹豫,同样也有些期待。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说出这些话,但是……” 牛顿看着凯瑟琳,认真的说道。 “如果我不说的话,也许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不,艾萨克,将来,将来还有机会……” 将来的机会在那? 尽管牛顿还没弄明白,但是凯瑟琳满面羞红的模样,让他立即意识到凯瑟琳已经不再坚持离开了。 也许,去大明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去大明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尤其是当他们来到好望角之后,在去年这里被大明占领的时候,这座易名为“西平”的港口小镇不过只有几百人,而现在却已经是一座拥有差不多万人的港口城市,现在的西平甚至是大明发展最快的殖民地。 相比于南洋,西平的气候更适合国人,更合适开展农业,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这座城市周围便被开垦出了数十万亩农田以及大片的牧场,来自各地的流放犯,迅速的在这里扎根落户,而西平城也与国内的城市并没有多少区别,相比于欧洲城市中臭气薰天,这里的一切都是整洁的、空气中甚至弥漫着淡淡的花香,甚至在他们看来,这里与其说是城市,倒不如说是一所花园。 在牛顿、胡克等人震惊于西平城的环境优美时,同样也对大明那个被欧洲学者称之为“圣人之国”的地方充满了期待。在天涯城休息数日之后,满怀期待的他们换乘上一艘大明的商船,前往的大明,相比于欧洲商船的缓慢,这种快速帆船的速度极快,可即便是如此,船上的乘客们仍然期望着能快点儿到达大明,好让他们能早日一睹那个“圣人之国”的风采。 或许是感受到了船上欧洲学者们的期待,昊天也对这些远来的客人照顾至极。从船驶离西平港进入印度洋后,就未曾遭遇风浪,一路平安的抵达了天涯城,也就是荷兰人位于锡兰的殖民地加勒。在加勒稍加补给之后,便一帆风顺的地进入了马六甲海峡,也正是从这里进入了大明的天地。 在商船于海峡中航行的时候,张立强望着岸边的郁郁葱葱的雨林,脸上不由露出了笑容,望着那海岸线时,双目中更是流露出游子对回家的渴望。 其实不只是他,当远处的港口在地平线上变得越来越清晰之时,船上的水手们无不是在为回家而欢呼着,一些年青的水手,甚至冲到船艏前桁,发出激动的呼喊。水手们的呼喊声惊动了舱内原本正在讨论着学术的欧洲学者。这一路上一直在学习汉语的他们,听出了他们的喊声。 “到大明了!” 这些本来就对天朝充满期待的学者们纷纷从船舱内涌上了甲板,同那些水手一起见证着这一时刻。 “张先生,这前方就是南天门了吧?” 望着前方白帆点点的港口,牛顿开口问道,他的脸庞因为激动而显得的有些潮红。 “是啊,牛顿先生,我们终于回到大明的南天门了。你瞧,那里就是大明的南海关灯塔,这里是我们来到大明的第一座城市!” 张立强的语气显得非常平静,可平静中又有些激动。南海关,是大明最大的海关,对于许多远航的人来说,南海关的那座灯塔就是一种标志,一个回到家乡的标志。 “哦,这么说我们现在已经到大明了?” 站在一旁的胡克用生硬的汉语问道。其实,从那些水手的欢呼声中,就能够猜出来了,更何况,通过这一路上的学习胡克也已经可以用简单的汉语对话,自然也听得出,他们为什么激动。 “恩,胡克先生,你看,南天门是南洋宣慰司的府治所在,也是大明的行省所在。离开这里之后,商船可以直接往北航行,然后进入黄河直接抵达中都。从这里往北沿途所经过的所有海域以及海域附近的国土,皆是我大明之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指的就是这片土地……” 张立强直接选择性的忽视了菲律宾的西班牙人,在他看来,南天门就是大明的南天门,过了南天门,就是大明了,至于南洋的那些宗室诸侯国,当然也是大明的国土。他笑着转过身,身船上的欧洲人郑重其事的说道。 “诸位先生,欢迎你们来到大明!” 终于来到大明了! 尽管并不知道,再往北还有多远才能到达大明的首都,但是牛顿和所有人一样,都对接下来的行程充满了期待,他们甚至比船上的水手更渴望着抵达中都,抵达大明。抵达那个传说中的“圣人之国”。 “凯瑟琳,我们很快就能到达大明了!” 回头看着凯瑟琳,牛顿不无期待的说道。 “他们都称大明是“天国”,你猜天国会是什么样子?” 正文 第119章 天朝(第一更,求支持) “兴乾五年(西元1668年)一月二十七,对于从地球另一端来到大明的牛顿、胡克等人而言,他们并不知道前途会是何种模样,他们会在这片陌生的土地开创什么样的成就,但在当时即便是随团的儿童,也能够感受到这是一次值得载入史册一刻——这一刻,东方与西方文明自凯撒穿上丝绸出现在元老院的那天起,第一次真正的汇集在一起,对于世界文明而言,这必将是永载史册的一天。” 《西洋》 对于在大海上迎来了1668年,却在港口中上度过了大明的新年的牛顿、胡克一行人来说,从商船靠上厦门,在那里度过了大明的新年之后,大明的繁华与华夏文明的发达,便不断地冲击着这群来自欧洲的学者。事实上,在商船按惯停靠于厦门的那天,在水手们为新年的到来而欢喜,在整个城市,到处都是鞭炮与烟花的时候,这些船上的学者们甚至觉得自己到达了另一个星球——当然,他们并没有这种科幻的概念。 但对他们的冲击,却不亚于身处外星般的冲击。虽然早在西平城他们就已经接触到了大明,在南天门就已经感受到东方。甚至也正在是那时起,一些在语言方面稍有天赋的学者,甚至还在船上学会了一些汉语。 可直到在厦门,他们才第一次真正接触了汉人——汉人的学者,厦门的思明书院的山长在得知在“飞翔号”上有一群来自欧洲的学者后,立即主动发出了邀请,也就是在思明书院,东方与西方的文明第一次主动进行了交流。 尽管思明书院并不以实习擅长,但是书院中那些擅长实学的教授,依然热情的与这些欧洲客人进行着学术上的交流,尽管他们在数学、物理学以及化学方面的造诣远不能与牛顿、胡克、尼古拉·伯努利等人相比,可他们的学术成就依然让欧洲的客人们为之惊讶,毕竟这里是……帝国的边域!在得知在大明,像思明书院这样的书院,有多达数百所的时候,所有人都被惊呆了。也正是从这一天起,在亚洲人之中的汉人,在这些欧洲学者眼中就成了为了文明的象征。 “这个国家的男女都有很好的体质,匀称而且是漂亮的人,身材略高,这里的人们举止潇洒、对人彬彬有礼,他们的学者无不是睿智冷静、气质优雅……相当的富裕繁荣,在各方面都令人赞叹……当欧洲遍地都是惊人的贫困,都是衣衫褴褛的人们,人们为裹腹甚至不得不争抢着垃圾时,这里就如同天堂一般……最让人惊讶的是,在这个国家的每一个村落,都有一所学校,教授孩子们各种知识……当我们的孩子用迷茫的双眼看待世界的时候,他们的孩子已经了解了世界……” 从未曾有过的冲击,极大的震惊了这艘船上的客人们,无论他们是英国人,还是法国人或者是意大利人,他们在为厦门的首次接受而震惊。而在震惊之余大明以及汉人还是给他们留下了美好印象。而这种印象使他们很快就将东方人分成了两种,一种是野蛮未开化的鞑靼人,一种是高贵而文明的汉人。他们再也不会将两者混为一谈,同样他们也清楚,是这些高贵而文明的汉人创造了世界上最为璀璨夺目的东方文明。 而在随后的航行中,他们也了解到了二十四年前的“甲申天变”,他们无不是被所了解到的野蛮对文明的摧残与屠杀而震惊了。亿万人惨死于异族的屠刀之下,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这个国家的人们曾遭受着野蛮人的奴役。直到十年前,正是从思明州,从这里,国姓爷发起了北伐,挽救了这个国家,最终实现了大明的中兴。 亿兆人惨遭杀戮! 在新年时候,看着无数的人群就像潮水一般在街头涌动的模样,让所有的欧洲人都大为震惊,们很难想象,假如没满清的屠杀,这个国家会有多少人口。当然,也正因此,这些欧洲人真正的了解到了东方,他们发现无论是汉人或者欧洲都对鞑靼人的残暴野蛮的痛恨,所谓的“黄祸”,并非是汉人,而是对于鞑靼人的形容,只不过,欧洲人已经几百年未曾体验过“黄祸”,但是大明却不过只是在数年前刚刚从“黄祸”中挣脱出来。毫无疑问,“黄祸”并非是指汉人。 只有高度文明,才是属于汉人的,当然,他们自然也随之对满清那些鞑靼人充满了敌意,因为他们曾经摧残了文明。同时他们又暗自庆幸——文明并没有再次被野蛮征服! 对于世界,这无疑是幸运的。 虽然后来在船上,张立强也曾向他们坦言,在大明的西北满清还占领着那里,大明还尚未收复陕西,大明的中兴尚且很高。这样的解释反倒是减轻了一些冲击。毕竟,从他们来到大明的那天起,就感受到了这里的一切都是完美的,就像是“天堂”,至少现在,这表明,天堂并非是完美的。 顶多,也就是天朝……而已。 面对来自大明的冲击,船上的这些欧洲客甚至不由自主的像大明人一样,开始用“天朝”去称呼这个国家,他们甚至对自己的将来产生了忧虑,他们担心自己来大明是否能找到工作。 不过还未等这群欧洲客适应厦门这座“边域小城”给他们带来的冲击,船队便已打算向大明的北方驶去,只不过,与计划中的不同,他们将要驶往扬州——为了避开江北沿海地区的暗沙,所以船队将会进入长江,从扬州经陆路前往大明的都城所在——中都。 大明有三座都城! 尽管很惊讶,但是似乎对此他们反倒更容易接受,至少在他们中的很多人看来,大明的辽阔使得他们必须要拥有几个首都,否则他们很难想象,这么大的国家将如何治理。 由于一路顺风,船队只花了十天,就便抵达了长江口,然后进入了吴淞港。航行至此,他们才发现大明的疆域辽阔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想象,尤其是得知往北千里也尽是大明的国土时,更是所有的都为之咋舌。 在“飞翔号”从吴淞口进入长江逆流而上直达扬州的一路上,大明最为繁华的所在——江南,便直截了当的呈现在了欧洲客的面前。 正月里的长江,显得有几分萧瑟,毕竟,在这个寒冬之中,长江两岸的触手——无数条自然或人工河流都已经冻结,冬天,是内河运输的淡季,可是即便如此,他们还是看到了一艘艘快速的多浆船在江中航行,目睹了长江两岸的繁华。 当然,更让欧洲客们惊讶的恐怕还是长江两岸密集的水车——那些水车为两岸的工厂提供了动力,在得知那些水车带动着工厂的机器、纱厂的纱机、布厂的织布机后,所有的学者都对此充满了兴趣,他们恨不得立即到岸上去,去观赏汉人如何用水力纺纱织布。 他们的这个愿望,直到到了扬州之后,才得已实现,在那里他们为自己看到一幕咋舌不已——在一座巨大的厂区之中,数台大型水车带来的动力,通过地轴被传送至各个工房中,每一个工房内都有数百台机器和数百个女工在那里操作机械。 “这一座工厂一年生产的纱线,甚至相当整个英国的产量!” 随行的几名经通经济学学的学者无不是信誓旦旦的如此表示着他们的震惊,在他们得知这样的纱厂在大明几十间时,甚至感觉到有些晕眩,这里的一切都是如此让人惊讶。 而这样的冲击,对于这些欧洲客而言,却是如影相随的,甚至即便是到了扬州的“休园”,那座曾属于郑家,现在是陛下的私人别业时,尽管正是寒冬,这些欧洲客仍然为这里的景致所吸引,这些经过漫长的海上航行之后,终于真正踏上陆地的客人们,无不是沉浸于东方式的园林之中。 尽管休园内的湖泊已经结上了一层厚冰,可是那楼台水榭,石桥曲径,还是让这些人不禁沉迷其中,对于牛顿来说,他甚至已经完全忘记了英国,此时的他,正沉浸在一种欢喜之中——凯瑟琳怀孕了! 在这里,他见识到了大明医生鬼神般的手段,仅仅只凭借号脉,就断定凯瑟琳怀孕,毫无疑问是他的孩子。 “凯瑟琳,亲爱的,我们会生活在这里,相信我,我们会非常幸福的……” 与凯瑟琳一同欣赏着这座皇家园林的时候,牛顿信誓旦旦的向她保证道, “我已经从张先生那里得到了保证,如果我能够向清河书院的教授们展示自己的学识,并且得到他们的认可,我就可以成为那里的学者,不但每年有1200两,也就是300多英镑的收入,而且还可以获得研究经费,相信我,我们会在这里过上比在英国更为富足的生活!” “真的吗?” 凯瑟琳同样惊讶于这份收入的丰厚,甚至不敢相信的问道。 “这是真的吗?” “当然!” 牛顿用力的点着头,看着那湖中的假山说道。 “这里可是与天堂一样的天朝,我们和我们的孩子一定会幸福的……” 正文 第120章 大人物(第二更,求支持) 当牛顿等人对未来满怀着各种各样的憧憬,在那里期待着未来的生活的时候。十余辆满载的马车却沿着满是积雪的道路将货物运进了的中都,这些货物都是从欧洲带回来的,其中不少都是所谓的新鲜玩意。 其实,对于兴乾五年的大明来说,现在早就过了最初对西洋的那些新鲜玩意的喜好了,在过去的几年间,随着一批西方工匠或者技术人员被引进大明,现在大明可以制造从天文望远镜到显微镜,不但可以制造,而且性能更为优良,毕竟,大明拥有这个时代世界上唯一的光学玻璃生产技术。 至于那些充满异国情调的绘画、雕塑以及工艺品,这些东西在大明士绅的眼中同样也算不上什么新鲜玩意,甚至在清河书院都有洋师教授西洋绘画,总之,兴乾五年的大明是开放的,主动的向西洋学习着他们的长处,取长补短而没有丝毫的顾忌。 不过即便是如此,当这满载的二十三辆马车驶入皇宫之后,仍然让那些见多识广的官员们为之称奇,不仅仅是因为大量的相对新鲜的科学仪器,当然也不是那些让人眼花缭乱欧洲特产。 而是一个朱明忠特意叮嘱过的一项重要任务。此时,在皇宫的御书房内,足足摆放几十个箱子,而打的箱子里,无一例外的摆放着大量的书籍。对于这种场面,众人无不是暗之略微有些吃惊,但是想到在过去的四年间,大明海关特殊的入关条件——各国船只进入必须上缴几本本国的书籍,正是利益于此,大明的皇家图书馆中,才会拥有数万册来自各国的书籍,而其中不少书籍都被同文馆翻译成了汉文,少则印制万册,多而数万册,除了于书坊出售之外,还会送至各地图书馆,供百姓借阅。 正是随着那些西学著作于大明的流通,使得原本在满清奴役下趋于消亡的西学再一次于大明流行,与朝廷对实学的重视相辅相成,使得不但偏于实学的西学日益受到读书人和书院的重视,甚至就连同西方的哲学也在影响着大明。开拓了人们视野的同时,又为儒家哲学注入了一种新的活力。 “这些皆是下官奉陛下之命特意从欧洲收集来的书籍。其中六成的书籍购自于法国、英国等国图书馆,四成购于私人书商或者学者,而这些书籍的内容涉及西洋政治、哲学、法律、艺术、建筑、经济、物理、化学、植物学、地理学等等诸多方面,共计十三万六千余册。请陛下过目。” 陈志坚手持笏拱手行礼道,他的神情显得颇为得意在,不过三十几岁的他,此次出访欧洲的目的就是为了购书,而出乎意料之外的是,这些书获取的极为顺利——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任何所需要的书。 “这……这些书,都是西洋图馆的藏书?” 朱大咸微微一楞道,目中尽是不可置信的模样,毕竟,大明的图书馆是不可能随意售出藏书的。 “确实,次辅,当时下官初抵欧洲时,还曾以为西洋人或许不愿售书于我,可谁曾想,不过只是稍加试探,西洋人便立即同意售出,当然,只要我们能够提供足够的银子,于西洋人看来,只要有钱,便绝无不会出售的道理。” 陈志坚的回答,让朱明忠笑着说道。 “嗯,不错。西洋人性格如此,其贪财好利,绝不会不愿出售这些书籍的。” 看着这些书,朱明忠满意的点头道。 “这些并不是全部吧,毕竟有十几万册!” 足够开设一个图书馆了! 当然,现在中都同样也有一座大明皇家图书馆,其规模极为庞大——藏书不下百万册,没有经过满清禁毁的中国书籍之多,远远超过朱明忠的想象,而且其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许多私人藏书者,纷纷献出了他们的藏书,当然,除非是他们表示捐出,否则书籍会在翻印后还给其主人。 而私人藏书者之所以愿意献书,正是因为其所献的书籍被翻印后,会在书页上印下“省府县义献此书”。因为这些书会被发放到全国各地的皇家图书馆,如此一来,献书者自然也就可以名扬天下了。 这种几乎不费一文一钱,就可得到名声的好事,自然会让天下人趋之若鹜,让他们纷纷拿出家中藏书,当然也让朱明忠见识到了民间藏书的丰富,和华夏文明数千年的积蓄有何等之惊人。 不过,相比于那些藏书,这些来自欧洲的书籍,无疑更显珍贵,毕竟,这些书籍中所贮藏着的是来自西方的科学知识以及与儒家思想截然不同的西方哲学,对于华夏文明而言,是一个更为有力的补充。 “陛下,我天朝文化虽是博大精深,可却不曾想到,西洋亦是如此,使团往欧洲不过只是匆匆数月,便带来回了十几万册书籍,若是待到使团归来时,只恐怕这皇家图书馆内,将会存入不下数十万册书籍,如此来看,我等过去确实夜郎自大之嫌!” 这些年没有少接触西洋学问的顾炎武道出的这句话时,语气中全是发自肺腑的赞叹。 数千年来的优越感,让华夏的士大夫们一直认为天朝就是万夷来朝的天朝上国,是世界的中心。即便是士大夫、学者们对于西洋的学术传入兴趣十足,没有丝毫的抵触,可是难免在他们心中,仍然有“天朝上国”之外皆是藩邦蛮夷的想法,既便是其实学擅长,但也不过只是左道罢了,可谁曾想,现在不过只是短短数月,便从欧洲带来各种书籍不十余万册,这如何不让人惊讶。 这才是真正的汉人士大夫! 看着那些为西方文明而赞叹的大臣,朱明忠自然想到了晚清的那些“士大夫”,窃据中国的满清选择了更有利于其统治的理学,而本就已经式微的理学在他们的推崇下再次发扬光大,而在异族的文字狱下,士人只能选择考据学,不敢再问其它,最终造成了一个极端保守的士人氛围,这种保守甚至排斥变化,变革。而更何笑的是,后世的人们,居然认为这种保守、排斥外来文明的就是儒家,就是古代士大夫的形象,他们完全无视了明末长达百年的“西学东渐”,完全无视了在长达百年的时间里,西学著作在大明的流行,无视了士大夫以谈论西洋学问为乐的事实。 “我汉人为何能够居于世间数千年而文明傲立于世?” 朱明忠微微扬起下巴,神色傲然的看着众人说道。 “正是因为,自先秦起,我汉人便不断的向外人学习,取长而补短,如此方才有汉人文明领先诸夷的现实。自大,夜郎自大……从不是我汉人之弊!唯有学习,方才能令我华夏文明,能够傲立于世!古时如此,今时亦然!” “陛下英明,有道是学海无涯。春秋尚有“胡服骑射”,纵是藩邦蛮夷,也有其可取之处,更何况是同是文明几不逊于我华夏的欧洲呢。” 有了皇帝定下基调,又有阁辅于一旁赞同,而周围其他的大臣无不是跟着点头起来。他们当然并不是唯唯诺诺地点头称是,而是打心底认同这一点,因为,他们都很清楚,大明能够有今天的中兴,离不开实学,离不开西方的学问,而且西方学问确实也有其可取之处。 这几年,大明的士大夫同样也在学习着西方,甚至就连最骄傲的治国之术上,同样也不介意借鉴欧洲,当然他们绝不会承认,在这方面西方领先于大明,顶多只是有限的学习。 当然,这确实也是事实,毕竟,至少在满清用“三跪九叩头礼”取代了汉人“九拜礼”,把奴役化华夏,把华夏推入黑暗的深渊之前,欧洲在很多方面远远落后于华夏。 众人的赞同,让朱明忠当即将话锋一转说道。 “但是正所谓南桔北枳,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我们所谓之学习,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例如此次带来的书籍当中就有欧洲各国的民法,我大明可以加借鉴填补于在民商法等方面的缺失,毕竟,这几年咱们在商法上确实碰到一些问题。” 即便是不愿意承认,与推崇重商主义的欧洲相比,大明的商法不过只是刚刚起步在这种情况下,借鉴和吸取欧洲的商法,促进本国商法发展,规范商法,就成了一个捷径。 陛下的吩咐,让在场的文武大臣听着也觉得有道理,他们对大明在商法,甚至于民法上的缺失更是感触颇深。于是顾炎武当即便出列持笏拱手道。 “陛下圣明,法部会尽快组织人员与同文馆翻译研究西方的律法。” “嗯,除此之外,这次我们还从欧洲请来了不少的人才,其中也有法律方面的的人才,朕相信有他们亦会对我大明完善商法也会有一定帮助。” 在提及那些人才的时候,朱明忠自然想到了其中的的一个人——牛顿,在数百年后,伽利略、牛顿以及爱因斯坦被犯视为以来人类最伟大的科学家。现在他已经来到了大明,在未来他会创造出什么样的伟业呢? 想到这,朱明忠甚至暗自期待着他的到来了…… 正文 第121章 在天朝(第一更,求支持) 冬日的暖阳,总让人感觉到极为亲切,不过只是上午,虽说天气有些清冷,可是在向阳的街头巷尾,就能看到于向阳的地方晒着暖的老人,他们笑呵呵的聊着天,或是看着于路边嬉戏的孩子们。 所有的一切都是如此的安详,如此的平静。 置身于阳台上的胡克,简直就不敢相信他所目睹的这一切。 相比于欧洲的城市,大明的城市给他以及所有的欧洲客们都带来了截然不同的感觉。相比之下,在欧洲的城市中绝不可能看到这样的安祥与平定,城市中的贫民随时都有可能发骚乱,那些衣衫褴缕的市民看似贫穷,可并不妨碍他们随时摇身一变变成暴徒。 而在这里,却很难看到衣衫褴缕的市民,所看到的人们,即便并不是衣衫华丽,但至少也是干净整洁,与欧洲许多普通市民的衣衫褴褛截然不同,那怕上身的衣服有补丁,也会洗的非常干净。 “我的上帝,这里一定是天堂……” 就在胡克于内心感受着这个国家的安静时,一旁传来了拉伊尔的赞叹声。 “你看这里的人们,他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平静,祥和,男男女女都有很好的体质,身体匀称而且漂亮,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他们称这里为“天朝”了。” 作为一名数学家,拉伊尔一路上并不仅仅只是与儿子一同造访当地的书院,他甚至还兴趣十足的去了养济院等福利机构。 “是啊,这里每一个人,都可以得到照顾,即便是那些乞丐和残障,都可以得到照顾,在养济院衣食无忧的生活。” “别忘了,他们是禁止乞丐乞讨的!” 一旁传来的反驳,让胡克与拉伊尔两人,只是微微一笑,是牛顿。 “这里没有乞丐,是因为他们把乞丐都流放了出去。” 牛顿直接“揭露”了一个真相。 “这是因为在这个国家中懒人受憎恶,被人嫌弃的,而这种懒人就是有劳动能力的人,牛顿。” 胡克的反驳,让牛顿只是随意耸了下肩膀,然后说道。 “我说的也是不容反驳的事实。” 其实,在过去的几天中,这些欧洲客总会因为自己所目睹的一切进行争执,最初争执的是几名学者,后来所有人都卷入进去了。也正是在这种辩论之中,学者们分裂成了两个群体。 与胡克、拉伊尔等人认为相比于大明,欧洲更像是一个蒙昧的野蛮人不同,牛顿更愿意相信,欧洲并不逊于大明,有了沿途的种种对比之后,就算是最固执的欧洲人,也早就放弃了再与大明较劲的想法。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用“阴暗面”去证明,大明的繁荣安定的景像,有着其自身的阴暗面。 不愿意卷入这场辩论中的拉伊尔,看到路边上有人正在将积雪铲到路边,并将其堆放到树边的时候,立即岔开话题说道。 “你看,他们的生活更是考究,尤其注重公共卫生,即便是一场大雪之后,他们也会把地上的积雪堆放到路边,而不任由积雪堆在路上,不知道你们觉得怎么样,可是在我看来,这里的人们无一例外都是极其整洁的,不止是在他们的家里,也在街上,现在,我可以是对这里的春天充满了期待,听说他们的乡下整个看来象一座大花园,并有无可形容的宁静与安详。” 拉伊尔的话,立即引起了胡克的向往,他立即想到了鲁本斯教士对清河书院的描述。 “我听说每到夜晚时,在清河书院的湖边总有人在那里吟诗奏乐,我想那样的场景,总是让人心驰神往。” 对于这些学者们来说,自从来到了大明,他们就像个乡巴佬似的,好奇的东张西望着,每每都会为自己所目睹的景色而感叹不已。 当然,其中的一些建筑师们,尽管也曾为东方式的建筑所展现出来的庄严与美感,而新奇不已,但是,对于习惯了哥特式的高大和巴罗克式奢华的他们来说,东方式的建筑的似乎少了几分那种让人心驰神往的奢华。 当然,让他们最为感叹的,恐怕还是从阳台处看去的时候,城市中那一排排整齐排列连接着的房屋,或许欧洲的宫殿是奢华的,教堂是高耸入云的,但是欧洲的普通城市平民,往往都居住在一片混乱而破旧的贫民窟之中,远远无法同大明相比。 对于这一切只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但是无论如何,在所人的眼中,尽管正是寒冬天,可是当他们搭乘着客运马车在官道上行驶,在沿途经过的那些被大雪覆盖的田野时,在经过城市时,看着那矗立着的城墙,看着那繁华而热闹的市集,看着这里生活的人们时,他们在为这里的宛如风景画般的异域风光所吸引的同时,更多的却是沉浸其中。无论他们是持以什么样的立场,但是他们每一个人都会认同,相比于欧洲,这里更多适合生活,甚至更适合从事学术上的研究。 对于学者而言,当他们为这里宽松的学术气氛而欢呼,为这里的安静祥和而心驰神往的时候,对于格里特·德奥这个来自荷兰的画家来说,他从不曾参与于到任何辩论之中。而只是用手中的画笔将这一路的所见所闻都描绘在了画纸之上。 作为伦勃朗在莱顿的第一位学徒,由于风格太过于酷似伦勃朗,所以名声未盖过老师。但是却仍然以绘画技巧和题材的创新而闻名。与他的老师伦勃朗不同的是,伦勃朗以一种广阔、流畅和具有强烈表现力的方法来作画,而德奥发明了一种名为“精细画”的技巧。这种绘画要求用非常精细而准确的笔触来刻画近距离的场景。 每当他们进入沿途的城市中住宿的时候,格里特都会用画笔描绘他所看到的沿长途的市井风光来,而最好的位置往往就是从城墙上俯视,来到了高邮之后,同样也不例外,他立即到了城墙上展开画架,描绘着这座城市,而每每总会引起他人的赞叹,今天同样也是如此。引得一旁的一个少年不由上前驻足赞叹道。 “先生,你画的画可真逼真啊!” 这是的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衣冠楚楚,相貌白净,尽管知道,在大明不像欧洲一样,可以凭借衣着的整洁区别一个人是贫或富,或者是否有教养,但是作为画家的格里特,还是找到了自己的方法,看牙齿——富人的牙齿非常整洁,在大明同样也是如此,至少可以说明他是一个有教养的人,于是他便扭头冲着少年展微笑道。 “你好,” 出人意料的回答,让王云不由一愣,他没想到,这个西洋人居然会说汉语,尽管很生硬,尽管惊讶但良好的教养让王云赶忙行礼道。 “先生好。” 无论在哪儿一个国家,良好的礼节,仍然会给人留下好印象。尽管格里特·德奥知道,这里的人们都是彬彬有礼的,可并不妨碍对眼前的少年生出良好的印象。于是很自然的和这个少年聊了起来。在得知这个少年,也喜欢绘画之后,立即惊喜的问道。 “你也喜欢画画?” 在尽管书院之中,格里特·德奥也曾接触过大明的绘画,可是他却有些失望的发现,他的绘画风格似乎并不受大明的学者欣赏,在发现大明的绘画风格与西方截然不同之后,他甚至有些担心将来自己是否会失业。 “是的,先生。学生已经习画多年。” 不过只有十几岁的王云,看着画架上那副画作时,偶尔他会抬头看着高邮城时,整个城市栩栩如生跃然于纸上,这样的画技让他佩服之余,更生出了心驰神往之意。 注意到这个少年看着画时的模样,格里特·德奥也来了精神,他立即说道。 “我是一名是接受你们的皇帝聘请,来到这里的画家,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做我的学徒。” 像是为了表明自己的重要性,格里特·德奥把头一扬,满面骄色的说道。 “我的老师是整个欧洲最出色的画家伦勃朗先生,而我也是他最出色的学生!” 当然,这也是自卖自夸,但是对于格里特·德奥而言,他并不介意籍此抬高自己的身份,而究其原因是,他迫切需要一个“学生”,一个本地的学生,只有如此,他才能够借助这个学生,去了解这里。 “而且,我会前往大明最出色的书院……” 看着面前的这个少年一副意动的模样,格里特·德奥甚至庆幸着自己当初从上船的那一刻起,就开始学习汉语,凭借着在语言上的天赋,虽然语调有些生硬,但却已经可以和大明人进行简单的沟通。 “最出色的书院?” 外夷的画师的话,让王云的心头一动,他几乎是立即问道。 “是清河书院吗?” 如果是清河书院的话,王云当然不会拒绝,毕竟,进入了那所书院,也许就意味着人生从此就会发生改变…… 正文 第122章 东北(第二更,求支持) 松花江是黑龙江最大的支流,从黑龙江省横穿而过,松花江两岸,同样也是黑龙江省最繁茂的地区,这里集中着全省绝大多数农庄。 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农庄在松花江畔星星点点的散布着,这些农庄的规模各异,少则一两千亩多,多则万亩,而农庄大都是以退役的勋士为中心,再配上几户庄户,便形成了一个只有几户口人家的农庄。 李二根家的院子在村子的中央。牲口圈的两扇小门朝着一条连接着松花江的小河,下去就是河岸,那条河与其说是河,倒不如说是鱼塘——一网下去便能打着几十斤甚至上百斤鱼。 六年前,退役的李二根并没有回到淮南的盐场,而是留在这里。他用退役金从市集上上买回了两匹马、三头牛,还带回了一个女人,一个穿着旗袍的娇小女人,听说是什么一个奉恩将军的女儿。她的眼睛里总是带着些忧郁与哀怨。不过,对于李二根来说,他一个苦哈哈的盐丁,能娶着一房媳妇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更何况,这婆娘还识字。 从沈阳来到了松花江后,李二根很快就安排好了家业——在一个朝鲜力夫、两个西南降兵的帮助下,给他盖起了房子,虽说是土坯房,可却也有了家,然后自己围起了养牲口的院子,从那之后,他就算是在那里安家落户了。 在随后的两年中,王明松、赵老三他们俩个西南降兵和李松那个朝鲜力夫便跟在他的后面,一点点的开垦出了二百亩田,剩下的一百二十亩田,被李二根当成了牧场,他坐船从滨江城里买回了十几只绵羊。 再后来,王明松、赵老三他们两个便在旁边安了家,李松就成了李家的家奴,随后的几年里,他们都把家人接了过来,这里从此也就有了三户人家,李松当然不算单独的人家,他和他的媳女一样,都是他李二根的家奴。 在过去的几年间,李二根的日子过的越来越好,就连那个眼睛里总是带着些忧郁与哀怨女人,也为他生下了两个儿子、两个女儿,甚至就连李松的妹子,也为他生了一儿一女。他李二根也算是儿女满堂了,两百亩田,每年能收一百多石大米和近三百石玉米,粮食要只是自家吃可以说是绰绰有余,即便是养马、养牛、养羊要吃掉全部的玉米,可每年都能卖上几匹马和几头牛,还有上百斤羊毛。这日子过的倒是颇为富庶。 可李二根,这两年却总是睡不踏实,甚至有些心神不定,每到闲下的时候,他都会一个人坐到在村头,那几个为家里放牛、放牛的孩子们总能看见,他会背朝树子,一个人坐在一根树桩上,旁边放着一支火铳,然后久久地向远方眺望着,一直眺望到天完全黑下来之后,才拎着打来野物回到家中。 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可李二根自己却知道,他在想什么,这几年的安稳日子,确实是他不曾想过的,也甘愿过这样的日子,可是他瞧着儿子的时候,却怎么也睡不踏实。 去年秋天,金家庄的金少校死了。那天他和几个附近庄子里的弟兄,一同骑马带着猎狗去林子里打猎,结果马不知为何受了惊吓,从马上摔了下来,然后人摔断了脖子,当然就死了。 按照官府的规定,上报了金少校的死讯之后,金少校的那个正在军队服役的大儿子继承的农庄,随后他写了一封信给管家——他的三个弟弟、两个妹妹都被赶出了家,那是金少校的女真、朝鲜小妾为他生的弟弟和妹妹。 按照“长子继承法”的规定,长子主家后将妾室以及次子赶出家门,是合法的,当然,他们需要为其寻得一个住处,并负担到其成年。这当然不是问题,每个月几石米粮,每年几两银子,仅此而已。至于住的地方,不过只是几间土坯房。 尽管并不是每个人都会这么绝情,但是,金国明做的事情,还是在附近几百里的庄子里悄悄地传开了,有人说他太狠毒,当然也有人说,他会这么坐,是因为在他小时候那个女真小妾和朝鲜小妾一起期负过他。 对于大多数来说,这并不是寻常的闲言碎语,而是与他们的利益直接相关,毕竟,对于他们而言,他们同样也必须要去考虑自己身后的事情,考虑到儿子们的将来,毕竟,他们不仅仅只有一个长子。 去年腊月的时候,他们曾开了个会,然后来到总兵长官的家里。 那天丁树涛总兵,走到府前的台阶上来,向大家行礼。 “诸位弟兄,你们有什么事光临舍下啊?” 人群默默地站在台阶前,谁都没有说话。最后,还是一个喝醉了的老兵,凭着几分酒劲,首先大声喊道。 “这田,是我们弟兄们凭着血汗挣下来的,我们想留给谁,就留给谁!官府凭什么不让分,又不是分给外人,分给自己的儿子,怎么了?” “就是,怎么了!” “凭什么不能分!” “这不是陛下赐给我们的吗?” “赐给我们的,就是我们的,凭什么不能分!” “我们想分给谁,就分给谁,要是分了田,不能再免田赋,那该缴的皇粮国税,将来一文钱也不少朝廷的!” 面对群情汹涌的众,丁树涛则站在台上大声劝说道。 “别吵,别吵,这没有什么可吵的!……这长子继承家业,是国法,皇上都是如此,咱们做臣民的,自然也要应该如何,否则如何报效君上之恩!再说了,这田若是分了,将来儿子们的日子,就再也阔不起来了,顶多三代人一分家,非但过不好,甚至还可能饿肚子,到时候会饿死人的!” “将来的重孙子会饿死,现在饿死的儿子,自己儿子都顾不上了,还问什么孙子……” 人们在台阶前边叫喊道,也许是因为群情激愤,甚至与总兵的家奴发生了冲突,最后一声铳响,打破了的人们的喧嚣。赶过来的巡捕直接抓住了几个弟兄,虽说在总兵的求情下,他们没有被夺勋,可是仍然因为冲聚众骚乱被罚了五十军棍,罚银百两。 随后官府的布告张贴于各庄,明确的告诉所有人——长子继承,为大明国法,上至皇家,下到庶民百姓,必须遵从法度,但凡敢析产分家者,收析家之产归还长子,次子流放…… 从此之后,原本已经有了笑容的玉儿变得目光呆滞,她的怀里抱着是尚未断奶的三小子,很多时候,她会以泪洗面。 甚至她看着老大的时候,眼光里也带着一些的怨言。 再过一个月,老大就要和其它同龄的孩子们一样,到圣庙的大同殿里受了开笔礼了。然后,他就会得一个名字,李二根已经在奉祀起的几个名字中,选中了一个——李志。再过了十二年,他就会长大成年,到时候,他就会进入军中,那个时候,他李二根就可以解除军役。 可是他的弟弟们呢? 想到这,李二根又一次长叹口气,尽管他知道,老大是不会把弟弟们赶出家的,可是当爹的总要为儿子们的将来去操心,他们将来娶谁家女儿做媳妇,将来怎么过活? 将来怎么办? 除非他能够再次被征召从军,或者有土人作乱,然后凭借军功在黑龙江北得到几十亩或者百亩的功田,然后他可以把那块功田送给次子,否则,另外两个儿子是绝不可能得到田产的。 天色暗了,又一次,提着两只野兔、三只野鸡,李二根垂着脑袋朝着家里走去,当初的土坯房已经变成了红砖大瓦房,可是这心情却怎么也轻松不下来。 到了老大开笔礼的日子,这一个重要的日子,家里人都穿上一身新衣裳,由李松赶着马车,坐着马车到十几里外的市上的圣庙,通过圣庙的路只是一个车马过多了压出来的路,在半路上,李二根碰到了王栋,他们是在部队里的弟兄,他是被邀请着参加儿子的开笔礼,因为他的媳妇就要生了,所以他只带着两个儿子,让儿子坐在马鞍前后。 “李老哥,听说了吗?” 骑在马上的王栋,跟在马车旁,瞧着李二根说道。 “王长官的小儿子,考上沈阳书院了。” “书院?” 李二根有些疑惑的看着王栋, “对,咱们东北最好的书院,在中都,还有清河书院,京师有京师书院,听王长官说,只要能考上书院,毕业了,即便是不能当官,也可以做个学者,将来有一技之后傍身。” 去书院! 王栋的话让李二根的眼前一亮,他几乎是立即下意识的想到了自己的几个儿子,为什么非要让他们种地,种地之外,不也有很多其它的选择吗?上书院,读书,将来一样可以有饭吃。 “你不知道,我听说,在南洋,在那些诸侯国里,只要是书院里的学生,到了那里,就不愁饭吃,我寻思着,将来,要是婆娘肚子里的是个带把的,要不是读书的料,就让他到南洋当兵,到了那,不一样能当老爷主子嘛……”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这天底下这么大,又有什么好愁的! 突然这一瞬间,李二根似乎想明白了,瞧着那几个年幼的儿子,心里顿时轻松了起来,再也没有了先前的烦恼…… 毕竟天下有那么大,总有落脚的地方…… 正文 第123章 丈量(求月票,求支持) 世界很大! 可是世界有多大? 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欧洲人知道这个答案。至少他们曾经用他们的船只去丈量过世界,尽管以后世的眼光来说,他们的丈量是不准确的,但是就时代的标准来说,他们确实知道世界的大小。 至于大明,也仅仅只是通过欧洲人的地图、著作,对于世界才有一定的了解。这只是借助外人才去了解了这个世界。 我们要去了解世界!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这个声音就在大明的上下回荡着。在很多人的心头浮动着。 尽管得益于明末的“西学东渐”和兴乾元年以来西学在国内的传统,尤其是在每一所社学都可以看到“坤舆万国全图”,再加上麦哲伦环球航行的事迹,使得大明的百姓不再怀疑地球是个球体,以及大明在地球上的位置和面积大小。 但在另一方面,随着了解的加深,使得大明的士人们却都不能接受欧洲人给各个大陆的取的名字,比如欧洲人“亚洲”这一称呼,他们更愿意称“神洲”,而不愿意用欧洲人的命名。 当然,这个神洲在他们看来,应该只局限于大明,而不是整个亚洲,毕竟在他们看来,除了神洲之外,其它的地方都不过只是蛮夷之地。这种思想,甚至并不仅仅只局限于学者,而甚至就连出版商也用“神洲”称呼“亚洲”,当然是亚洲的一部分,至于其他的地方,不能称之为神州。而这种欧洲人的命名,对于满怀着华夏文明的优越感的大明士人来说,不曾了解其重要性的时候,自然是无所谓,可是在了解之后,即便是“亚细亚”,意为太阳升起的地方,至于欧洲是太阳落下的地方,也让他们无法释然。 尽管抵触亚洲,自称大明为“神洲”,可是内心的骄傲,使得他们不会固执自行命名他人“发现”的土地,就像大明依然将非洲称为非洲,称美洲为“亚美利加”一样。骨子里的骄傲让大明的士人一方面不愿意像有些小国寡民似的,将别人的发现纳为已有,通过杜撰、歪曲去向别人炫耀什么。他们坦然的接受了欧洲人对于世界的命名。 但是在内心深处,大明士人的骄傲固然让他们不会把别人的发现据为已手,不会像后世的棒子那么无耻,通过歪曲捏造。千方百计的要把别人的东西纳为己有。可是内心的骄傲,却让他们同样羡慕着亚美利哥·维斯普西,羡慕着这个对南美洲东北部沿岸作了详细考察,并编制了最新地图。通过《海上旅行故事集》一书向世界宣布了新大陆的概念,一下子冲垮了中世纪西方地理学的绝对权威普多列米制定的地球结构体系。而法国几个学者便以此修改和补充了普多列米的名著《宇宙学》,并以亚美利哥的名字为新大陆命名,以表彰他对人类认识世界所做的杰出贡献。新《宇宙学》一书出版后,根据书中的材料,在地图上也加上了新大陆——亚美利哥洲。 大明也需要自己的亚美利哥。大明更需要在这个地理大发现的时代做出属于自己的发现。就像在过去的千百年间一样,华夏在各个方面全都领先于同时代的欧洲国家,现在同样也是如此。 现在欧洲人的超越,不过只是暂时的。我们还有机会,毕竟世界那么大,总有着辽阔的天地,让我们去发现。 尽管官方还没有努力,可是类似讨论早已经在民间讨论不已,从书院到民间,再到工商界,几乎所有人都在讨论着地图大发现,讨论如何在这个地理大发现的时代,在世界上留下华夏人的印迹。向世界去证明华夏文明的伟大之处,华夏文明绝对比欧洲文明更为璀璨。 对于这种令人欣喜的变化,无论是朝廷或者朱明忠本人当然是举双手赞成的。为此甚至还特地设立了一个“皇家地理奖”用于嘉奖那些勇敢的探险家们,甚至还计划成立皇家地理学会,用于支持探险家们的探险。当然,这一切都在一步步的推行,最终的实施总需要一些机会,把苗助长,并不见得是件好事。 尽管民间士人们在学校、在报纸上的讨论声甚为热切,但是,似乎并没有什么人主动迈出第一步,顶多只是有几个士人深入到南洋的雨林深处,对当地的土著进行一定的了解。 大明似乎并不是一个会出现探险家的国度。尤其是驶向大海驶向未知的远方,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几乎所有人都相信,一旦失败,他们丢掉的可能就是自己的生命。 但凡是人总是爱惜自己的性命,不愿意轻易去冒险。 这倒也不尽然! 至少,对于方中履来说,他的血管里就有探险家的血液,他是东北总督方以智少子。幼年随父于方外,随父亲于各地颠簸流离,也正因如此,使得他骨子里有着寻常士人所没有冒险精神。 尽管他曾经渴望着安逸的生活,但是安逸的生活总是乏味而又无趣的。他的骨子里定不想过这种安逸的生活,他渴望着冒险。 尽管在安庆的书院之中,精通经史礼乐法度以及历象算法声韵医药、实学的他,可以说是江南省颇为知名的学者,但是,在兴乾四年,得知宁靖王因为出洋就国不得不放弃对太平洋对岸的远航探险后,他主动站起来资助这一航行,当然他并不仅仅只是资助,他同样也会随船航行。 对于他来说,这正是他所渴望的一种探险。 “我们为什么选择基隆?” 在基隆的码头上,方中履对身边的徐允贤说道,他知道,自己聘请的这个船长出身于一门两国公的徐家,当然也知道,他只有几个月的航行经历。可除了他之外,他没有更好的选择,因为只徐允贤和杨成他们可以不要薪水,换成其它船长,就必须要支付至少500两的薪水。这笔钱方中履拿不出来,为了这次远航,他不仅预支了四年的薪水,还向父亲借了五千两,最后,如果不是书院和安庆当地的银行资助了五千两,恐怕,还真不一定能够成行。 “因为这里的有船队,有经验丰富的职业水手,而且,那些水手的薪水不高,甚至,万年府台都已经同意,如果流放犯同意上船的话,返航后就会赦免他们。” 徐允贤的话音刚落,一旁的杨成又补充道。 “还有就是这里的船便宜。桧木或许不适合造军舰,但用来造商船却也可以满足要求,基隆有咱们大明最好的船厂,造船的水平是一流的,而且一年四季都可以造船,船价比青泥洼(大连)要便宜一成有余,” 因为资金不足,所以才会选择基隆,而且万年官府对此事也极为重视——兴乾年后,随着局势的稳定,万年已经不再作为未来的大方后,再加之流放犯的流放以东北以及南洋为主,万年渐渐的被边缘化,也正因如此,在得知此次远航探险新航线,尤其是随着得知未来基隆很有可能成为主要的出发中转港之后,万年官府对此次航行自然是极为热情,非但提供一切方便,而且还提供了一千两的资助,甚至还主动招集万年府的木材商人、工匠、出售船用杂化的商人、粮商,按最合理的价格,向方中履提供所需要的一切物资。 甚至此次远行中的“安平号”和“福安号”这两艘纵帆船既是属于万年府,而且都是船龄不到五年的新船,现在因为流放犯的减少,万年府已经不需要再保持一支船队,所以才被折价出售给了船队。 而这两艘船也是方中履在众多的侯选船只中最喜欢的船只,因为他们无一例外的的结构牢固、非常耐航抗波,他们都是使用栎木船肋,尽管其桧木船板的硬度只及栎木的三分之二,因此并不适合造军舰,但是其耐腐朽的特点,却极适合造商船。再加上纵帆船所需的船员较少,所以对于此次远航来说,这两艘船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为什么要去?” 一行人来到码头,方中履斥看到在码头处一群水手、力夫都挤在那里,其中传出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 “因为我们必须要去,现在,只有西洋人航行到那里,还没有一个大明的船只抵达那里,那里拥有世界上最为富饶的土地,我们应该航行到那赶时髦去,去传播华夏的文明,去成为那片土地的主人……” 站在木箱上的管天放,他本来是颖州府一名书生,在从报纸上得知此次远航,知道正在招募海员时,他不但主动跑到了安庆去找方中履,参加此次航行,而且还积极主动地广泛宣传远航的意义,协助方中履等人在宁波港等地招募新海员。他反复鼓励人们应该航行到那里去,在那里一定会得到更多的土地,财富。在他的鼓动下,很多人加入到远航的行列中,甚至有一半的水手都是在他的鼓动下,参与进来的。 “这个管志程……” 看着一身水手打扮的管天放在那里用财富、用荣誉去鼓动着人们,方中履在感叹之余,又说道。 “若是此次航行的人,都像他一样,我敢说,此次航行必定成功!” 航海是勇敢者的事业,同样也是志愿者的事业,只有愿意投身大海的人才会获得成功,尽管根据万年府的官令,与船队签订了应募合同的人,即便是流放犯,也可以因参加了船队而免于流徒,而且在水手之中,确实有看几名原先的流放犯。官府还同意,在他们回国后,就可以免去流刑。 但是,对于方中履而言,他所需要的是一些积极而主动的水手,他们不是被迫参与的,而是在荣耀和财富的希望激发下,他们满怀激情的投身于这份事业之中。也正因如此,对于管天放的“煽动”,方中履一直非常欣赏,他甚至考虑让他作为舵手,当然,这还需要学习,在船上,舵手的位置仅次于船长,负责指挥全船船员,还负责领航和推算船舶的位置,并将每日的船舶位置和行进路程记录在海图上。尽管管天放刚刚开始学习航海,但是方中履相信,通过这次远航的考验,将来他一定能够胜任这个职务。 正在鼓动着水手们参加探险队的管天放看到方中履的时候,那已经晒得黝黑的脸上露出了笑容,然后转向那些水手,继续鼓动到。 “你们问我,可以给你们什么保证,金钱,当然,应得的酬劳这是最起码的,除此之外呢?” 管天放刻意的停顿一下,然后说道。 “更重要的是荣誉!你们或许可以是水手,但是有那一次航行能够让你们的名字,印刷在报纸的头条上?弟兄们,相信我!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功名利禄对于每一个男人来说都充满着诱惑。而现在他们所需要的就是通过自己的言语告诉所有人,这场冒险,他们可以得到什么,他们可以得到其他人所无法得到的荣誉。 这种荣誉是是任何人都无法忽视的,尤其是对于那些原本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来说,他们同样渴望着功成名就的那一天。 毕竟所有人都渴望着有朝一日能够光宗耀祖。对他们而言。过去或许他们没有这样的机会,但是现在。机会就在他们的眼前。他们所需要的仅仅只是抓住这个机会。 当然,对于这次旅行的组织者来说。这正是他们所需要的,他们需要这些水手。 管天放继续用他的言语去说服了这些人,游说者他们和他一起踏上这次远航。毕竟,现在最缺的就是看着管天放在哪里游说水手,方中履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在这一刻他的心里甚至浮现出一个想法,如果所有人都和他一样的话,也许这次远航就没有任何问题,一定能成功! 。 正文 第124章 去远方(第一更,求支持) 兴乾四年九月初九,宜嫁娶、远行。 这一天,清晨辰时刚过,在基隆港的码头,一队士兵列队于码头上,万年府知府赵国安冲着方中履长揖道。 “本官祝方兄一路平安!” 没有太多的祝福,也没有太多的言语,只有一种期待,那是对新世界的期待。 “请赵知府放心,我等必定不负众望!” 简单的辞行后,方中履走上了旗舰“安平号”的甲板,他先是把目光看着甲板上的水手,然后又看了一眼码头上的本地官员、商绅,然后对水手说道。 “启航!” 发出开航的命令后,在水手们欢呼声中,水手转动着锚盘,吱嘎嘎的收起铁锚。这一天天气极好,虽然风不大,但对于航行并没有什么影响。出了基隆两个时辰后,由两艘船组成的船队碰上了一股强劲的海风,海风使得船队只好朝正东航行,船的速度很快就超出5节。几个时辰之后,台湾的便在水手的视线中消失了。就在这时,风向稍有逆转,身为船长的徐允贤立即命令调整风帆,以便朝东北方向行驶。 按照方中履的计划是先航行到琉球——这条航线是早就成熟的航线,然后再往东北向航行到达黑潮,然后再随着黑潮的航行,按照方中履的推算,六个月后,就可以抵达亚美利加。 起锚第一天的整个白天和黑夜风力并不算弱,只是风向不定,由于船队载物较多,负荷过重,所以影响了船队的行进速度,航速平均每小时小于4海里。两天以后,风向顺畅,船速才开始加快。 十天后,在驶离了硫球那霸港,第四天的夜幕降临时,所有陆地的影像都已消失,船队进入了他们一无所知的茫茫大洋中。 在这次远航的全过程中,船队的航向在绝大部分时间里都是简单明了的——向东! 自古以来,船只在海上航行始终奉行一套严格的规矩,舵轮的替换必须按一定的方式,交班接班必须按一定的程序。观测太阳和星辰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等等。在船上全体水手,包括见习水手、工匠和新参加的水手,被分成两班,每班值4个小时。每班由一名高等水手为领班。乘船航海,船只在海上可能要走一个月甚至几个月,固定的值班时间和交接班方式显然是合理的,这样,每个海员就可隔一晚才值一次那个令人讨厌的午夜班。 在海上,规则就是生命,也正因如此,在海上船长拥有百分百的权威。即便是身为总指挥,在航行期间,方中履也需要服从船长徐允贤的命令,当然他唯一的特权,恐怕就不需要值班。 这一天,海上风平浪静,天空清朗无云。一阵轻微的东风吹皱了洋面。站在舰桥上,即便是不用望远镜也可以望得很远。 可是船上的人们望不见什么。望不见暗礁,望不见小岛。陆地早就消失不见了,能看到的只是一片汪洋。 方中履带了他的六分仪,这是大明特有的航海设备,在航海上常用来测量太阳和水平线之间的夹角,以便迅速得知海船所在的纬度,这种六分仪的原理是由皇帝陛下提出设计的,它的最大优点是船的运动不影响观测的结果。他等待了几分钟,让太阳跟地平线相齐。当他观察的时候,他紧紧的握着六分仪,也保持着绝对平稳。 “我们现在的位置是正确的,” 放下六分仪,徐允贤说道。 “方先生,按照现在的航向和航速,我们应该会在今天或者明天进入黑潮,然后我们就可以沿着黑潮航行。” 然后徐允贤又对方中履说道。 “五个月,我们的船速比西班牙人的大帆船快,最多五个月,我们就能抵达亚美利加……” 在徐允贤的话中,方中履的眼光盯着摆在舰桥折叠平台上的平面大地图,这并不是地图,而是一张空白的纸,他们将会在这次航行中绘制海图,唯一的可以作为参照的海图,是几十年前日本人远航绘制的并不规范的海图。 将那张并不规范的海图与新绘制的海图叠在一起,方中履对管天放说道。 “我们应该会在这个位置进入黑潮。” “黑潮?” 一直在学习着航海的管天放,有些诧道。 “什么是黑潮?” “所谓的海洋,看似是大海,其它它跟大陆一样,也有自己的“江河”。这些“江河”其实就是特殊的水流,从它们的温度、它们的颜色,可以辨认出来,其中最显著的就是“暖流”。正是这些水流路线把世界连起来,成为一片大海。在大海上,我们所借助的,就是季风和这些“江河”去航行,靠着他们把我们送到合适的地方!” 徐允贤指着地图开始介绍道。 “所谓的黑潮,就是“黑水流”,黑水流从天竺海的孟加拉湾出来,受热带太阳光线的直射,海水极为温暖,它横过马六甲海峡,沿着神洲海岸继续前进,一直进入太平洋北部作环弯形,直到墨西哥,它的颜色跟大洋的水流显然分开,嗯,深蓝色,近乎于黑色,我们要走的就是这条水流,西班牙人走的也是这里!” 管天放的两眼盯着地图,在这一瞬间的,他似乎看到在太平洋这无边无际中一片汪洋之中,存在着一条“江河”,而这条江河,将会把他们送到目的地。 第二天,清晨时分,一个蹲在船艏前桁下方大便的水手,突然看到脚下的大海颜色变了,从蓝色变成了黑色,黑与蓝在他的下方交汇着,他立即大声喊道。 “我们到了,我们到了!是黑潮!是黑潮!” 在他的喊声中,所有的水手都朝着海上看运河,他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周围的海水,呈现出两个颜色,现在都可以清楚地看见这两个颜色的不同。 一边是蓝色的大海,蓝得通透,而另一边则黑色的,黑的闪亮,让人很难相信,这会是同一片大海,在过去他们很少利用洋流航行,所很难看到这样的景色。 在这一刻,看着那一直沿伸到天际的蓝与黑,所有人都变得有些心醉神迷了,他们眼巴巴的看着这一切的,静静的站在那里,注视着大海。谁都没有去打破这由于眼前怪异的景致所所引起的沉寂。 良久之后,方中履才说道。 “现在,我们可以记录下这一时刻了!” 这一时刻是非常重要的,这是他们第一次进入黑潮,随后他们将会沿着黑潮,一路航行,直到亚美利加。 “是的,是的!” 徐允贤不停的点着头,他甚至忘记了他的职责了,只是看着这黑潮,他所感受到的是一种不可抗拒的诱惑。 “接下来,我们就会在这里不断的航行,好了,弟兄们,降帆,现在,我们的命运,全都交给大海了!” 降帆,这个时候当然要全降,在所有的帆都降下来之后,船好像是不动了,这是因为没有风的缘故。可是,片刻后,船上的人们可以感觉到,船的航向在调整,朝着北方自动的调整着,这是黑潮的作用,在黑潮的作用下,船身完成调后,船再一次恢复了航行,船头分开海面,从两侧划出的水纹线,在人们眼前向后掠过。 借助洋流的船速并不快,当然,尽管借助洋流,并不等于把船完全交给大海,他们仍然会保持几个帆面,以提高航速,但不能太快,必须要航速不能克服洋流,在让船随着洋流的方向航行。 在接下来的航程中,航行变得有些泛味,就像是过去的任何一次航行一样,每天早班交班前,值班海员必须用水捅打来海水,将甲板洗刷干净。到了休息时,每个人都随便找一块不太硬的木板躺下。 尽管有吊床,但是对于王杰来说,他还是愿意睡在木板上,在这次航行之前他并不是水手,他是一个流放犯,一次年青人的斗殴中,失手将对方打成重伤,尽管赔偿了对方一笔银子,但是按照朝廷的律令,他还是被流放到了万年,为了避免像其它的流放犯一样,或是于平原开垦水田,或是在山中伐木,他选择了这样的一条路,尽管他自己都不知道,等待他的会是什么,但至少,在船上不需要担心时时都有可能夺去人命的痢疾、疟疾等疾病。 “今天,“东学号”的航向似乎已经发生了变化,从向北偏东,改为向东航行,向东,就是此行的目的地……” 只读过三年社学的王杰和过去一样,一直有着记笔记的习惯,在大海上,这是与看书一样是可以打发时间,而不会影响他人的活动,记完笔记之后,他又一次拿起了书——《鲁德安漂流记》。 这是一本讲述航海的小说,这两年在大明很流行,讲得是一个水手一次在航海的途中遇到风暴,只身漂流到一个无人的荒岛上,凭着强韧的意志与不懈的努力,在荒岛上顽强地生存下来,并最终回到家乡的故事,故事很精彩。当然,对于王杰和许多人来说,吸引他们的往往故事中贮藏着财富与机遇,就像他选择了这次航行一样…… 正文 第125章 海上(第二更,求支持) 对财富的渴望,使得人们走向了充满未知与风险的大海。 尽管海上的航行充满了风险,但是对于每一个水手来说,真正的危险,并不是莫测的大海,而是漫长而又枯燥的航行对于意志的折磨。 船上的生活是枯燥的,甚至也是单调的,与之相对应的是船上的伙食也非常简单,每顿饭就是一块压缩饼干,还有一点咸菜、两粒奶糖,再加上一杯柿叶茶——含有大量维生素的柿叶茶,是让大明船员避免坏血病的独家法宝,也正因为这看似不起眼的柿叶茶,使得船上水手可以避免这个时代海上梦魇“坏血病”。它是数百年来,所有远洋航行水手们不可逃脱的噩梦。事实上,坏血病的治疗非常简单,只要适当补充维生素C,多吃蔬菜水果就能治愈。但由于蔬菜水果腐烂非常快,因此当时欧洲船队配载的食物主要是面包和腌肉。这种不均衡的饮食正是坏血病的病因,只不过当时的人们迟迟未能发现。 但是含有大量维生素的柿叶茶,在朱明忠的推动下,成为了大明海船航行的必须品,也正因如此,才使使得大明的海船上从来无一人因坏血病倒下,当然,这也因与大明的航线大都是沿岸航行,可以补充新鲜食物有关。但现在,在这次探险中,柿叶茶可以最大的避免船员得坏血病。 当然为了避免这些精力旺盛的水手们在吃饭喝足了之后,惹出什么麻烦,所以在船上,身为船长的徐允贤会用清洗甲板的方式,去挥霍水手们的体力,让他们没有精力闹事。 作为总指挥的方中履,每天都会用文字记录下航行的经历,在更多的时候,他会和水手们聊天,从那些水手们的口中,了解他们去过的港口,然后记录下那些港口,对于他而言,这是了解世界的一种方式。 在船只传向东方偏北之后,天气越来越冷,甚至有时候会飘起雪,海面上的雪会很快融化,因为水手们没有统一的制服,所以穿的冬衣也是各种各样的,那些老水手们穿着外衣是一件带头兜的帆布衣,里面穿着一件呢绒大衣,头上戴的是狗皮帽,至于,像王杰那样的新水手来说,他们穿的都是普通的棉衣,因为普通的棉衣无法抗拒海风,所以总会千方百计的搜集旧帆布,自己缝上一件带头兜的帆布衣,靠着厚实的帆布挡风保暖。 为了节省燃料,水手们每天只吃一顿热饭,也就在这个时候,才能喝到热茶,不过,作为船长,徐允贤随时都可以喝到茶,在很多时间里,他都会站在甲板上,环视周围的海平线,或者与舵手交谈,此时的他显然已彻底醉自于美妙的航行中。 “今天的天气不错,风向也很有利,升半帆航行!” 尽管是在黑潮中随波逐流,可是总有可以利用合适的风向,加快航速。 “升半帆!” 在水手长的命令声中,水手们升起了半帆,到了下午,白天要做的工作,如擦洗甲板、捻接绳索、用绳子捆绑东西、修理船具等,到此时都已基本上都干完了。 如果顺风而行无须操纵索具的话,水手们就会坐下来清理鱼网,如果船上积的雪可以做出一个雪团的话,他们就会用雪团擦身,这总比洗海水澡更舒服一点。 尽管信风和海洋在推动着帆船航行,船只随着海浪有规律的起伏和摆动,但是枯燥而漫长的航行,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种考验。面对枯燥航行,水手们的情绪不免开始波动起来,而徐允贤大部分时间都是用来宽慰海员。 可是这种安慰,随着时间的加剧正慢慢的失去效果。 三十天、五十天、六十天、九十天、一百天、…… 在长达四个多月的航行中,水手们除了自己的船,和船队中的另两艘船,什么都看不见。浩瀚的洋面上空无一物,天边一只船也没有,甚至看不到飞鸟,整个大海都是一种十分好看的近乎于黑色的深蓝色,这表明他们还在黑潮之中。 现在,除了海上狂风巨浪,能够让水手们为之激动一下,否则在绝大多数时候,船上的人们,都是一副死气沉沉的模样。 曾几何时海洋的美丽景色,在方中履的眼中早就枯燥而无味了,他的心情也变得极为烦燥,甚至就连写字也静不下心来。 我想跳下去,跳下去…… 不知多少次,看着那黑色的大海,他甚至产一种幻觉,幻想着其中涌出一只巨兽,把他拖入大海中,他甚至想要主动跳下去。 我不行了,再这么下去,我就疯了! 长达一百五十多天的航行,置身于这个长不到六十寻的船上,已经让方中履到了尽乎于崩溃的边缘,无聊且烦燥。他甚至无法安心读书,因为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一个尽头。 两天前,海上突然出现了幻象。在日落的时候,有一个水手突然跑到了船尾甲板上,高兴地大喊大叫着。 “陆地,陆地!” 两艘船上的水手们纷纷攀上帆缆,每个人都声称他们看到了陆地,位置就在船队的东北方。 作为船长的徐允贤立即命令船队改向东北方向航行。航行了一天,陆地仍然没有见到,不甘心的他沿着同一航向继续行驶直至下午,才沮丧地断定众人看见的陆地不过只是幻象。幻觉中的陆地是海上的一种常见现象。比如夕阳西下的海平线上的一块云团,由于外表看上去很像陆地,所以常被误认为是陆地,尤其是在水手们十分渴望找到陆地时,是极易受暗示影响的。只要一个人看见了,所有的人都会看见。 在黑潮中犯下这样的错误是极为可怕的,一但离开了黑潮,他们很有可能就只能凭借着纬度借助风力航行,到时候,风会把他们带到什么地方,谁都不知道。 每一个人都在渴望着陆地,渴望着航行的结束。 就在方中履在那里产生幻觉的时候,徐允贤出来了。但是他并没有去看方中履,而只是和过去一样,继续开始做他的一连串测量,在测量完纬度之后,他的眼光注视着洋面。 作为船长的他,可以感受到水手们的心情已经到了极点,大陆退退未到,内心的抱怨在长期的压制之后,很可能转变为一种反叛情绪,在大海上,大多数叛乱,都是这种情绪引起的。 作为船长的徐允贤或许很年青,但是他能够意识到这种危险,水手们脸上的平静不可能保持很久,他们面目中的烦燥以及偶尔的流露出的惶色,以及用斜眼看人的凶恶神态,都表明了这一点,而且他们相互之间也很容易发生冲突。 “他们绝不敢叛乱!” 用余光看着那些水手,徐允贤暗自寻思着,他曾明确告诉水手们,如果他们发动叛乱,可以杀死他,他没有什么反抗能力的,但这样做,对所有人都不会有好处,一旦他们返航时没有了他,官府会追究他们的责任,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沦为海盗。 当然,恫吓并不是最好的选择,最好的选择是好言的安慰。当水手们的忧虑增加时,身为船长的他必须要显出有信心的神态。 “方先生,如果我没有算错的话,最多再过25到30天,我们应该就能看到陆地,我听说,在西班牙人抵达美洲的时候,他曾经让土人拿出一屋子白银和一屋子黄金来赎他们的酋长,方先生,要是咱们也碰到那样的土人,你就咱们是不是也应该这么做!让土人拿银子来的赎人!” 徐允贤的声音非常大,他需要用财富和航行成功后他们将得到赏赐等等去鼓励水手,让他们知道,继续航行下去,他们可以得到什么。 “黄金?白银……” 原本正沉浸于幻想中的方中履回过神来,先是一阵迷茫,可是他并没有意识到徐允贤为什么会这么说,不过有些恍惚的他,仍然说道。 “在亚美利亚有很多黄金,我们用的白银,都是墨西哥人从亚美利加开采的!那里的土人手里肯定有很多金子……” “船长,到时候,咱们能抢他们的女人吗?” 原本面带愠色的水手们,立即被船长口中的金子给吸引了,不过其中的一个水手,显然有其它的渴望。 “女人?你小子眼里就只有女人!” “你他么的没有,昨天晚上,手撸个毛……” 随着水手们的哄笑声,原本看似紧张的气氛,再一次恢复了平静。 在接下来的五天中,航速开始加快。这段时间里水手们仍然不时的埋怨着,漫长的航行早就磨光了他们的耐性,他们都不愿意掩饰内心的不满。甚至就连黄金和女人,都无法再引起他们的兴趣。 就在这个时候,一群群海燕和别的海鸟飞来,在船队上方盘旋,这一现象给水们们燃起了新的希望,所有人都知道这是快到陆地的迹象! 正文 第126章 新大陆(第一更,求支持) 兴乾五年二月初二,日落时分,船队当天已经航行了差不多一百海里。可是陆地仍然没有出现,原本看到希望的人们,心情再一次烦燥起来,因为他们已经看过了太多的陆地的迹象。 难道又是空欢喜一场? 最终所有的压力都压在徐允贤的身上,他站在舰桥上,凝视着大海,神情凝重,而一旁的方中履只是看着他,并没有说话。 就在船上的气氛越来越紧张的时候,手扶着舷边的徐允贤突然大声喊道。 “调整航向……” 在他的命令声中,舵手将航向改为东北方。 “船长?” 方中履有些诧异看着徐允贤,有些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做——往东北航行,很有可能会驶离黑潮。 “你们看……那里!” 徐允贤的手指着远处,只见空中黑压压的一片乌云朝着东北方向飞行着,那不是乌云,而且一个巨大的鸟群。 “跟着它们航行!” 在世界航海史上,鸟群曾无数次充当过向导,葡萄牙人因为留意鸟儿飞行的方向,而发现亚速尔群岛,哥伦布也因为鸟群发现了美洲。 而接下来的事实证明,徐允贤的这个判断是正确的,因为这些北美洲的鸟儿正忙着作春季迁徙,成群结队的它们正在往北方飞行,往后世的阿拉斯加等地飞行。 徐允贤的直接告诉他,应该跟着这些鸟航行,而不能再按照他手里那张错误百出的日本人绘制的海图航行。他并不知道这个决定对于此次航行意味着什么,但实际上这却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决定,因为当他决定按照海鸟飞行的方向航行时,正是黑潮转向南方的时刻,如果他们继续航行下去,将会在半个月后,抵达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墨西哥。 这样的结果肯定不是此次远航所追求的,也不是大明所需要的。往往许多时候,就是如此,一些偶然因素会决定未来。 第二天,船队驶出了黑潮,也正是从这个时候,海上刮起了狂风,一整天刮着强劲的大风,但海浪比此次航行的任何时候都要大,船在大海上剧烈摇晃看。这一天船队一共航行了一百海里。陆地的迹象也在增加,出现得极为频繁,致使每个水手都变得越来越兴奋。 除了枯树之外,真正让人兴奋的是嫩树枝以及野花的出现,甚至还有一根明显有经过加工痕迹的小木棍,这些东西只有在近海才会出现,尤其是前者。这些东西的出现终止了人们的抱怨,使船队的每个人都相信——他们即将抵达陆地。 “我们到了!” 手中拿着那朵还没有枯萎的野花,徐允贤对方中履说道。 “最多两天内,我们就能抵达陆地!” 二月初四,为保证安全,徐允贤的命令所有人都必须特别细心地值班,严密搜寻陆地,以防因疏忽大意而错过陆地。 二月初四的黄昏至次日的早晨的这段时间,很可能是大明航海史上最重要的时间之一,这一天很多水手整个晚上都没有睡觉,徐允贤则始终站在甲板上观察前方及周围的一切。 二月初五,寅时,船队在加速前进,“安平号”处于领先的位置,它的帆在月光下反映着月光。站在“安平”号前甲板上的了望台上的王杰在月光下依稀看见西边地平线上露出了悬岩似的东西,接着又看见了一个。不过他并没有确定,渐渐地,他还发现连接着息岩的是一条陆地的黑线。 “陆地!陆地!” 确定了自己的发现之后,王杰激动的大声喊道,这次是真的看见陆地了。按照他的计算,此刻船队离陆地大约最多还有六海里。 船队正笔直的朝着陆地的下风海岸行驶。徐允贤明智地命令每条船上除主帆以外其余的风帆全都落下。随看主帆衍急剧转动和船的左舷吃风,整支船队便时而离岸,时而近岸地缓缓行驶,一直航行到天亮。 “我们到了,我们到了!” 船上的水手们激动的叫喊着,作为航行资助人的方中履也显得极为激动,他的两个学生,更是激动的冲着陆地吼喊着。 我们到了! 在众人的激动欢呼声中,方中履摸出了一根雪茄递给徐允贤说道。 “来一根雪茄,” “你不是不吸烟吗?” 雪茄也是烟,不过大明并不产雪茄,而是产自美洲,被称为“cigar”。不过陛下对此似乎有些偏好,甚至还为其起了一个专用名“雪茄”——cigar之燃灰白如雪,cigar之烟草卷如茄,名雪茄! 见徐允贤有些诧异,方中履说道。 “这雪茄是陛下得知此次远行后,命人送来的,说待我等到达美洲时,可以于其产地吞云吐雾……” 说话间,徐允贤点着了雪茄,他的眼睛盯着大陆的,他知道,这一刻,一切都会改变。 当船队已经快要接近陆地时,徐允贤又要求整支船队掉转方向,与海岸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漂流,以避免对海岸不熟悉,导致船只触礁受损,这是任何一个船长都必须要掌握的基本知识。 “你说,这里有没有西洋人曾经来过!” 凝视着眼前的这片海岸,吐出一口烟雾,徐允贤问道。 面对他的问题,方中履只是微微一笑,然后凝视着海岸说道。 “不管这里是什么地方,我们都要以大明的名义占领它!” 他们并不知道所看到的美洲第一片陆地,在另一个时空中被称之为温哥华岛,位于太平洋沿岸,是北美大陆西海岸最大的岛屿,它与北美大陆隔海相望。它变幻多端,气候和植被每隔数里就有所不同。而在岛的周围布满了危险的暗礁,如果不是因为徐允贤的谨慎,也许船就会撞上海岸处的暗礁。 二月初四辰时,天已大亮,可是船队仍依着海岸漂流,漂流到该岛西南角附近时,发现了宽阔的海峡,船队才重新升帆,开始驶入海峡。在进入海峡后,船队的速度并不快,又航行了几个时辰,进入了一个避风的海湾,这个地方在另一个时空的名称叫“维多利亚”,是温哥华的首府。 在这片宽阔根本就看不到任何礁石的天然良港内,船队找到了一个水深超过十寻的锚地。 “就在这里停船!” 就在徐允贤下达这个命令的时候,突然,了望手大声喊道。 “有人!” 他的这一声喊叫,让船上的水手们纷纷拿起了武器,他们不仅拿起了火铳,甚至还冲到了大炮旁,操作起大炮。 在海岸上,人们看到几个土人,他们穿着皮毛制成的袍服,这表明这个岛是有人居住的地方。 有人! 难道这里是西班牙人的殖民地? “现在怎么办?” 徐允贤看着方中履,尽管他是船长,但是方中履才是这次航行的总指挥,现在需要征求他的意见。 “上岸!” 没有丝毫的迟疑,方中履盯着海滩上的那几个野人说道。 “我们到岸上去!是不是别人的地盘,不重要,重要的是弄清楚这里是什么地方!” 只有弄清楚这里是什么地方,才能够确定如何对待这一地区。 于是,方中履带着几名海员,乘看飘扬看大明旗帜的武装小艇开始登陆,而管天放就作为卫兵跟着他。作为船长的徐允贤和杨成也乘各自的小艇上岸。他们的小艇上都插有大明的旗帜,水手们甚至穿上了在大明早就淘汰的盔甲——对于土人来说,盔甲不来于天顶星人的武器,可以抵挡土人的武器。 完全没有任何文明的痕迹! 在进入岛上之后,那几个土人消失了,可谁都知道,他们并没有消失。 “他们就藏在森林里,大家小心一点!” 管天放的左手提着刀鞘,眼睛盯着还有积雪的森林,他相信那些土人在盯着他们。 “如果那些土人出来了怎么办?” 手中握着火铳,王杰立即想到了在台湾见过的猎头土人,他立即紧张的说道。 “放铳,杀,杀了他们!” 为了自保,首先动手,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万一这些土人也和那些猎头土人一样,都是食人的生番,以猎头为乐呢? “他们不动手,我们也不需要动手!” 方中履摇头否决了水手的提议。 “不仅不能这么做,而且还要尽量和他们和平相处,至少现在要和平相处!好了徐船长、杨船长,我相信,这里应该是无主之地,我们举行议式吧!” 所谓的仪式,就是通过一场象征性的仪式,去宣布这片无主之地,从此之后为大明所有。至于土人……没有人会认为他们是土地的主人。 当他们举行仪式的时候,森林中躲避的当地土著人,开始便围拢上来,这五个土人年龄各异,他们的身上穿得是简陋的皮草,看到他们走过来,没有命令,谁都没有动。 管天放打量着围来过来的土人,发现他们手中只是拿着扎有石片的木棍,他们同样显得非常谨慎,在这五个土人小心的走过来的时候,管天放冲着一个人挤出笑容,像魔术似的拿出一个玻璃球,对其中一个土人示意道。 “你好……” 在这一刻,他并不知道,自己是第一个与北美土著人接触的大明人,就像正宣布着自己是第一个抵达亚美利亚的方中履并不知道,其实,在大陆的另一端,那里早已经升起了大明的旗帜…… 正文 第127章 敌与友(第二更,求支持) 谈判,从一开始谈,到最后双方达成共识,总是需要一定的时间,需要大家付出一定的精力。就像英国人与荷兰人在布雷达进行的秘密谈判一样,已经持续几个月,但是双方的分歧太多,所以直到现在1667年的7月都没有任何进展。 其实,在历史上,到了这个时候,双方应该基本上已经达成了共识,毕竟,6月19日德·奈特率领的荷兰舰队航行到泰晤士河口,突袭了查塔姆船坞,成功摧毁了英国人十二艘千吨级军舰,荷兰舰队在泰晤士河横行了三天,最后全部安全返航。现在,德·奈特一直封锁着泰晤士河口。 对于英国而言,这并不仅仅是奇耻大辱,是他们完全没有还手之力,按道理来说,英国人应该在谈判中做出让步,但是英国人却在坚持着,因为他们还有一个筹码。 这个筹码就是大明! 或许荷兰人在与英国的战争中,占据着优势,但是在面对大明的时候,却只能被动的挨打,这并不仅仅是因为荷兰人在亚洲、在好望角以东的海域海上力量薄弱,更重要的是,大明的海上力量实在太过于惊人。甚至有人宣称,大明的海上力量相当于整个欧洲的总和。 是真是假,没有人知道,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大明可以在各个方面给予英国帮助,正是因为拥有这个筹码,所以布雷达的谈判才会屡屡陷入僵局。 这一天,和过去一样,为了能够尽快达成协议,佩皮斯又一次来到了熊赐履所住的宫殿,也许是因为接触的时间长了,佩皮斯已经学会了大明的礼节,按照大明的礼节向着熊赐履作揖,见礼。 然后在刚一坐下来的时候,就主动说道。 “我们从西非的商船,带来了一个好消息,听说你们的舰队在西非与荷兰舰队遭遇,然后击败了他们的舰队……” 对于佩皮斯,甚至英国来说这当然是一个令人欣慰的好消息。诚然现在大明无法给予英国所需要的帮助——击败泰晤士河口的荷兰舰队,但是他们在海上与荷兰人之间的冲突,却可以牵制荷兰的力量,至少在未来的几年间,大明与荷兰之间的冲突,都将无法避免,荷兰国会已经明确表示,他们一定会收复荷属东印度、好望角等被大明占领的殖民地。 大明与荷兰之间的战争,对不列颠而言是个好事。 听佩皮斯提及发生在西非海岸的冲突,同样得知这个消息的熊赐履,以一种颇为复杂的口吻说道。 “谈不上是舰队,只是沿非洲海岸航行的两艘小型军舰与荷兰军舰之间的一次意外的遭遇。真是遗憾啊,只击沉了一艘荷兰军舰,让另一艘逃窜了。如果不是两艘小型军舰,而是两艘巡航舰的话,荷兰人根本就没有机会逃窜,不过,这并没有什么,等到南洋的舰队抵达好望角后,我们在大西洋上的力量,就会得到加强,至少荷兰人不可能再占据什么优势。” 熊赐履的话,让佩皮斯的心里颇为无奈的叹了口气,大明调动一支舰队,就足以威慑荷兰,但是英国呢?想到被摧毁的几艘军舰,甚至还有被拖走的“皇家查理”号,他的心底不禁一阵刺痛。这些军舰都是不列颠花费巨资建造的,而现在在战火中幸存的不列颠舰队,甚至无法驶出泰晤士河,因为河口被荷兰人占据着。此刻听闻想到英国的舰队在港口中被荷兰人轻易摧毁。佩皮斯自然是心痛不已。不过心痛归心痛,现在最重要的是为了未来。 “这是肯定的,大明所拥有的力量,绝不是荷兰所能相比的。” 这也正是英国所要借重的,尤其是在经历了大鼠疫、大火以及德·奈特的偷袭之后,英国所剩下的筹码并不多了。 在此之前,尽管大明提出了他们的条件,可是国王,尤其是国会,并没有立即答应下来,但是面对荷兰人的步步进逼,最终,国会还是决定做出让步。 “不列颠重新恢复自身力量的日子也不会再远了吧。” 熊赐履跟着说道,不过他的语气显得有些玩味,毕竟,谁都知道,现在的不列颠,根本就拿不出足够的资金用于恢复其海军。 虽说是知道不列颠的情况,但是佩皮斯却也还是附和着回应道。 “是的,很快,或许战争摧毁了我们的舰队,但是我们很快就会恢复我们的力量,这是一定的。” “如此说来,英国已经决定重新组建自己的舰队了?嗯,我相信英国肯定会在未来的几年内做到这一点。” 熊赐履连忙转口奉承。 对方的奉承,让佩皮斯感觉总算是舒服一些,不过他并没有显露出丝毫的得意,而是沉稳的说道。 “阁下,或许英国可以在未来的几年内重建一支海军,但是现在我们正面对着前所未有的财政压力,伦敦的大火,摧毁了这里的一切,伦敦的金融界正在千方百计的筹集资金用于伦敦的重建,至于国会,已经无力再投入更多的资金,而且也很难再筹集到资金用于建立海军。” 与大明的户部根据军事预算提供军费不同,在英国采取截然不同的方式筹集军费,克伦威尔以短期债券的方式筹措军费,固然短时间能够募到一大笔钱,但一同迸发的还款压力让共和国财政破产。王政复辟时期采用长、短期债券并用的方式筹措军费,短期债券用于例如:战争支出这样的暂时开支,长期债券用在素日的舰队维持,然后以税收渐渐摊还,由于素日的舰队维持才是最大宗的军费支出。透过这种杠杆均衡,固然王政复辟时期也有财政紧张,但不会呈现破产。 但是伦敦的大火以及荷兰人的偷袭改变了一切,在伦敦大火中遭受重创的英国金融界,将大部分的资金用于重建,已经无法再提供资金购买债券,而遭受严重损失的海军需要重建。 “所以,我们需要贵国的支持!” 之前的谈判中,正是熊赐履表示,可以由大明向英国提供一笔巨款,用于购买他们的殖民地,当时主持谈判的海德,并没有立即答应下来,毕竟,出售殖民地的行为,需要国会的同意。 而现在佩尔斯并没有隐瞒这一点,他很清楚,这是无法隐瞒的,因为就在一周前,国会已经否决了海军的预算,因为国会无法提供资金,而且伦敦的金融业也无法提供这笔巨款,面对这种情况,国王陛下只能自己做出选择。 “阁下,你应该知道,大明的帮助,并非是无偿的。” 熊赐履说到这里,又看着佩尔斯说道。 “但是我相信,我们的条件是最优厚的,相信我,这是事实。” 这当然是事实! 佩皮斯非常清楚,在目标的欧洲,没有任何国家,可以像大明那样,开出如此丰厚的条件。可是对于不列颠来说,这些条件,仍然有商讨的空间。 “我们觉得,在出售殖民地的问题,想到获得国会的支持,几乎是没有任何可能的,而且也会引起争议。” 佩皮斯半真半假地说道。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也许,我们可以换一种方式。” “哦?换一种方式?” 熊赐履到是有些好奇了,这一次访问英国的目的,就是想要趁着英国战败的机会,从他的身上捞一把,当然,陛下本人也对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充满了兴趣,尤其是那个已经易名为“纽约”的新阿姆斯特丹,陛下似乎希望有意将那里作为未来大明的殖民地。 不过,移民北美对于大明来说,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而这也是大明需要英国一并出售大西洋上的圣赫勒那岛,那里不仅仅是大明进入欧洲的跳板,同样也是大明往北美移民的跳板,毕竟,未来大明的移民很有可能需要从太平洋进入北美,而不一定是浩瀚的太平洋。 “比如,租借,相比于出售,租借的方式,更容易为国会所接受,当然,大明付款的方式,也随之调整为借款。” “租借……” 熊赐履沉吟片刻,作为大明的士人他当然知道所谓的“租借”与“出售”,其实不过就只是文字游戏罢了。 面子这种东西,并不仅仅是东方的特色,在欧洲同样也是如此,出售,对于很多人来说,是无法接受的,带着被迫的意思,但是租借,至少可以让英格兰在未来有机会收回那些地方。 只是对于大明来说,这似乎是个亏本生意。 不过在心中权衡片刻后,熊赐履还是点头说道。 “租借……并没有任何问题,不过,如果是租借的话,我想,对应的一些条款,就需要进行重新的商讨,你觉得呢?” 而佩皮斯则同样礼貌地点头答道。 “那是当然。条件当然需要重新商讨,比如借款的额度以及利息,还有其它一系列的问题,比如租借期间,不列颠的移民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进行讨论。但我相信,我们可以达成共识,你觉得的呢?毕竟,我们有着共同的敌人。” “确实如此。” 熊赐履轻轻啜了口茶微笑着答道,可是他的心底却带着冷笑……共同的敌人? 这不过只是暂时的! 对于大明来说,至少现在,在欧洲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敌人。大明在欧洲的政策非常简单,就是利用欧洲各国之间的矛盾尽可能的为大明获得利益。至于什么所谓的朋友或者敌人根本就不在大明的考虑范围之内。 或许,对于已经习惯了东方市的朝贡体制的大明来说,对于外交,他们是陌生的。但是在《战国策》之中,在中国春秋战国的史书里。合纵连横的纵横术却屡见不鲜。大明的士人在历史书中学到了很多外交上技巧以及理论。现在所需要的仅仅只是把那些在过去没有办法去施展的外交技巧。应用在欧洲人的身上。 现在的欧洲就像是春秋战国时代的中国。国与国之间矛盾冲突不断。国与国之间更没有什么所谓的友谊,只有利益。也正因如此。才让大名有了进一步活动的空间,有了利用他们自身的矛盾,为自己争取利益的空间。 当然,即便是现在做违背谋略的一方,英国人同样也是心怀鬼胎。可以说,正是因为双方都是各有心思,才使得谈判变得更加顺利。 因为他们都想从彼此的身上得到一些东西,只不过都不想付出更多。 谈判的结果极为顺利,英国人得到了他们所需要的的财政上的支持,当然还有一个口头上的没有任何约束性的未来的同盟。 而对于大明来说,则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地方,当然大明得到并不是没有任何代价的。只不过是付出了一些金钱,这无疑是可以接受的。 当谈判结束之后,对于谈判的结果双方都觉得非常满意,他们都觉得自己才是胜利的那一方,至于谁才是真正的胜利者,恐怕只有历史才会知道。 但是至少在表面上看来似乎大明真的吃亏了。 “我们这次可能真的亏大了。” 在宴会结束之后,坐在车上,面对下属的自言自语,作为谈判负责人的熊赐履,只是微微一笑,然后笑着说道, “我们吃亏了吗?” 随后他又反问道, “我怎么不知道我们吃亏了?” “我们套出来的那笔钱都够买下那个地方了。那你根本就是一片不毛之地,我们却花了那么多钱,只不过是得到一个租借权,几十年后,英国人随时都能够从我们的手里把那块地方要回去,到时候,我们可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道理确实是这么个道理。” 熊赐履倒是没有反对这种可能。 “但是有时候肉要先吃到嘴里,才有可能下肚。要是你连肉放到嘴边你都放不过去,你又怎么能吃得下这块肉?” 话音落下的时候,熊赐履又说到。 “而且这里只不过是开始,咱们还要和其他人继续去谈,在这边眼下没吃到肉,指不定在另一边就能把肉吃到嘴里。” 正文 第128章 荷兰人(第一更,求支持) 没有永远的朋友,仅有永远的利益! 在17世纪,尽管距离十九世纪英国首相帕麦斯顿说出这句话,还有两个多世纪,但是在17世纪的大明,这句话却是大明外交的立国之本,尤其是在同欧洲人打交道的时候更是如此。 当佩皮斯与熊赐履在伦敦进行着秘密的会谈,双方就借款、利息、抵押,租借等问题在那里进行商谈的时候,同样的,另一场秘密外交,则在法国的一处庄园之中进行着。 作为大明皇帝特使的李龙正在接待一名荷兰的客人。只不过这名荷兰客人并非代表荷兰,而是代表荷兰议长的约翰·德·维特的议员包维尔特。 “包维尔特议员,想不到在这个敏感的时期,我们能够在法国见面。” 穿着大明官袍的李龙拉长了音调向着对面的包维尔特说道。 “在此我祝贺贵国在英国取得的胜利,这场胜利毫无疑问,是世界海战史上最为辉煌的一次胜利。” 面对这位大明特使的祝贺,包维尔特不由一愣,他并没有因为对方的称赞表现出什么异样,可是在心里,却仍然有些不解,毕竟,现在荷兰与大明是敌对的关系,大明夺走了太多属于荷兰的殖民地。 “我们在欧洲的胜利,并没有改变东印度被贵国占领的现实,特使阁下,难道大明真的以为,在这个特殊的时刻,荷兰就没有力量夺回属于我们的东西吗?” 包维尔特的语气中带着不满,甚至有些敌意,或许,荷兰赢得了这场与英国人之间的战争,但是荷兰却失去了很多,甚至失去了对于荷兰最重要的香料。 “阁下可别那么说,东印度在你们的口中是东印度,可是对于大明而言,那里却是大明的藩国,那里早在几百年前,就已经天朝的领地,我们作为那里真正的主人,只是在腾开手后,把那里拿回来罢了。” “腾开手后?那么,你们是否考虑过,荷兰也有腾开手后的一天呢?您瞧,我们的舰队已经封锁了泰晤士河,很快,伦敦就会在谈判桌上做出让步,那时候,我们的德·奈特海军上将,就能够抽开身,把目标投向另一个方向,毕竟,英国已经没有力量再威胁到荷兰,他们的舰队已经被重创了,至少在未来的几年内!荷兰都不需要考虑到他们的威胁!” 包维尔特的话语中带着警告的意思,从德·奈特奇袭英国后,这位海军上将就是荷兰的英雄,整个欧洲最为知名的海军将领,自然的,也就成了他的筹码,当然,还有荷兰的舰队。 “哦,我的朋友,确实,到时候德·奈特上将可以抽开身,就是不知道在随后的时间里,荷兰能够坚持多久呢?” 李龙随口反问道,他的反问让包维尔特眉头一皱,或许英荷战争结束之后,德·奈特可以抽开身,荷兰的舰队也可以,但是荷兰已经没有力量再进行一场战争,尤其是一场需要远航到亚洲的战争。 “而且,英国未必现在就会同意停战!” 面对李龙的直接,包维尔特倒也不再拐弯抹角了。却听他颇为直白地向对方开口道。 “无论是贵国对东印度的占领或者是对英国的支持,已经严重伤害到了荷兰的利益,这无助于我们两国之间的未来。” “未来?如果阁下想要谈论未来的话,那么我们可以从现在开始讨论这个问题,但是在东印度等地区的归属问题上,大明是不会做出任何让步的。” 李龙摆出了一副咄咄逼人的姿态说道。 “阁下,您可能是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来并不是想和你讨论东印度等地区的归属。我们需要考虑到未来,你说呢?” 包维尔特说到这里随即意味深长地补充道。 “就像您们之所以派人到伦敦去,不也是为了这样的目的,不是吗?” 什么样的目的? 这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荷兰需要胜利!荷兰需要这场战争的胜利。 所以,为了战争的胜利,可以付出一些代价。而这种代价是什么样的代价呢? 作为荷兰的议长,约翰·德·维特非常清楚,荷兰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我们现在根本就没有办法继续这场战争,英国人无力进行这场战争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的财政崩溃了,我们的情况也不比他们好多少,甚至战争如果再持续几个月的话,我们的财政也会崩溃,也会在这场战争中失去一切,而英国人……” 看着高乃依,约翰·德·维特无奈的说道。 “他们已经找到了一个盟友,明国人,不仅仅会向他们提供巨额的经济援助,同样也可能派出他们的舰队,这正是英国人在谈判桌上不愿意做出让步的原因,如果战争继续进下去,每拖延一个月,我们的困难就会越多,所以,现在我们唯一的选择,就是要和明国人进行谈判。” “可是,明国占领了东印度,占领了好望角以东几乎所有的荷兰殖民地,即使是我们进行谈判,失去了东印度,失去了香料贸易,那么荷兰在这场战争中又得到了什么呢?” 高乃依·德·维特作为约翰的弟弟,他自然是站在哥哥的一边,可是在他看来,这种谈判是极为冒险的,毕竟,荷兰很难通过谈判得到什么,他的话声落后下的时候,约翰立即回答道。 “时间!” 吐出这两个字后,约翰继续说道, “我们可以得到时间,战争或许停止了,但是战争同样也会继续,只是这一次我们无法得到自己所需要的,但是在停战之后,我们可以和西班牙人联合在一起,建立新的同盟,我的弟弟,现在英国人已经建立了他们的同盟,如果我们不能够说服大明退出这个同盟的话,那么这一切,最终将会演变成一场灾难性。” 约翰的话声落下时,高乃依则继续说道。 “可是谈判的话,对于我们而言,也将会是一场灾难,毕竟,一但我们与明国进行谈判,而不能够收回东印度的话,那么,奥治兰派的议员,就会把我们赶下去!” 高乃依提到的奥治兰派,是支持奥治兰亲王的一派,他们主张建立荷兰王国,而在这场战争中,奥治兰派的心态是复杂的,他们希望荷兰获得胜利,但是同样也希望失利,如果失利的话,他们可以乘机推翻议会,而奥治兰亲王就可以重新成为荷兰的执政,荷兰会再一次成为王国。高乃依不得不去考虑这方面的因素,毕竟对于奥治兰派他非常了解。 “他们当然会这么做的,我的弟弟,可是,对于荷兰而言,我们还有其它更多选择吗?” 摇摇头,约翰有些无奈的说道。 “我们必须要看到的是,现在对于荷兰而言,没有更多,更好的选择,如果我们不能够在现在结束战争,那么,战争会对荷兰变得越来越不利,如果战争拖延半年,明国的舰队也许就会抵达英国,到那时,我们甚至没有资金继续进行这场战争,我们将不得不像英国人一样,甚至不得不通过割让殖民地的方式,去换取与明国人之间的和平。” 在伦敦的间谍,已经将英国与明国之间的谈判,甚至谈判的条件传到了荷兰,约翰已经得知,英国人为了得到明国的支持,已经决定做出巨大的让步,在殖民地问题上,他们将会答应明国的条件, “难道现在,我们就不割让土地吗?” 高乃依反问道。 “如果我们像英国人一样割地的话,那么奥治兰派会立即推翻这一切!他们是绝不会同意将东印度割让给明国人,没有了香料群岛,就不会再有荷兰!” “没有了香料,就没有了贸易!而不是东印度,割让……” 摇摇头,约翰反驳弟弟的观点时,又继续说道。 “是不可能,我绝不会割让荷兰的土地,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另一种方式,与明国人进行谈判,让他们接受我们的条件,我们的条件是什么呢?” 话声稍顿,约翰看着高乃依说道。 “贸易,现在我们需要和明国人对贸易问题是进行谈判,我们需要恢复贸易,只有如此,才能够恢复荷兰的经济,然后,我们才能有足够的财力去进行下一场战争,但是我们的谈判,只局限在贸易上,而不会就有东印度的地位进行谈判,但是,我们需要制造一种假相,这种假相,就是要让明国人认识到,我们愿意在东印度的问题上做出让步,当然,不是现在!要让他们知道,我们之所以不愿意,仅仅是因为局势,但是我们可以承认某种事实,比如他们占领的事实,我们可以默许这一切,但是这必须要让他们做出一个承诺!” 盯着高乃依,约翰用极为严肃的语气说道。 “他们必须要承诺,绝不会派出舰队支援英国,甚至还有借款的问题,也必须做出一些灵活的调整!” 正文 第129章 新约克(第二更,求支持) 1602 年荷兰派遣亨利·哈德逊前往北美洲找寻新乐土,1609年抵达纽约湾并沿着河流北上,隔年哈德逊带着北美洲的土产和毛皮回到荷兰,许多荷兰商人便开始并定居于这片拥有丰富资源的土地此,并以“新尼德兰”命名。1625年,阿姆斯特在曼哈顿岛上开始兴建,后称作“新阿姆斯特丹”。1626年,荷兰殖民总督彼得·米纽特从当地勒纳佩人手中,以价值60盾的玻璃珠买下曼哈顿岛。建立贸易站,并按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的名字,将这个地方命名为“新阿姆斯特丹”,荷兰人在此建立家园落地生根。 1664年,英国舰队开到这里,荷兰人自知无力与之抗争,新尼德兰总督彼得·斯特伊维桑特投降,将新阿姆斯特丹拱手相让。英国国王查理二世将这片地方交给他的弟弟管辖,于是,国王的约克公爵便将此地名改为“纽约”,即“新约克”。 尽管英国人占领这里已经有三年,但是这里的居民仍然以荷兰人为主,事实上,这里的英国人,除了少数的移民之外,也就是总督府的总督以及几位官员顶多再加上十几名英国士兵。 不过即便如此,这里的荷兰人对于英国人的统治倒也还算满意,造成这种结果的是因为英国委派的总督理查德·尼克尔斯在修订纽约的法律制度时,并没有直接套用英国的法律。而是一步一步地修改,这样做法非常有效,结果,不仅英格兰人对他推崇备至,荷兰人也很爱戴他。 不过只是短短三年,这里的人们,似乎已经适应了英国人的统治。即便是在欧洲本土英国与荷兰之间的大战,也没有使这里的气氛有丝毫的紧张,这里依然是平静的。 只不过,这种平静的生活,在1667年的10月27日,这一天随着一艘商船的抵达,而彻底被打破了。尽管纽约作为约克公爵的管辖地,拥有代表约克公爵意志的总督,但是这里仍然享有一定的自治权,这是英国在北美殖民地的特点。 也正因如此,在得到国王以及约克公爵的信件之后,身为纽约总督的理查德·尼克尔斯,在惊讶之余,还是召集了市议会的成员,向他们传达这一命令。当然,还有战争结束的消息。 战争结束,对于纽约的人们来说,这是一个好消息,尤其是对于那些荷兰人而言,当他们得知荷兰获得胜利的时候,心底总算是长松了一口气,或许他们甘为顺民,可是并不意味着他们不关心荷兰的命运。 就在那些荷兰人在为荷兰的胜利于心底欢呼的时候,接下来的消息,却震惊了所有人。 “什么?国王竟然将纽约租借给了大明!” 在理查德·尼克尔斯总督宣读完来自国王的命令之后,这间显得有些狭小的议事厅内顿时就炸开了锅。这里不仅坐着总督、法官、神父以及市民议员,尽管五名议员中的四个人都是荷兰人,可是英王的决定还是超出了他们的想象,让所有人都呆若木鸡的看着总督,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切。 “大明在那里?” 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大明,甚至就连理查德·尼克尔斯本人,如果不是约克公爵的信中在告诉他,大明就是传说中的“黄金国度”的话,丝绸、瓷器都出产于那个国家,他也许根本就不知道“大明”是那个国家。 在理查德·尼克尔斯的解释中,人们终于知道了“大明”是那个国家,而在得知“大明”并不是欧洲国家后,那几名市民议员顿时都是一副如丧考妣的模样,尽管现在是英国人统治着这里,但至少还都是“文明人”,可是大明呢? 谁知道他们是什么人? “我的上帝!那些亚洲人和印第安人一样,他们都有同样肤色。” 神父立即惊呼道。他的话,更是让所有人的脸色都了模样,即便是在纽约,与土人的冲突也是时而发生的,尽管像四十多年前那样,在一次袭击中被杀死了殖民地四分之一人口的惨案已经不再发生。可是印第安人的袭击却从未停止过。 “我的上帝,如果他们像印第安人一样野蛮的话,那我们可就全完了!” 立即有一个荷兰商人,用生硬的英语在那里激动的说道。 “没错,他们还都是一群彻彻底底的异教徒。我敢打赌让他们一定会像野蛮人一样对待我们的。” 另一个市民议员有些激动说道。 但是他们的这种说法,立即被从伦敦过来的国王代表给否决了。 “先生们,你们不需要因此而恐慌,大明只是暂时租借纽约,在名义上,这里还是属于英国,这里仍然会沿用英国的法律,而且,你们要知道,大明同样也是文明人,而且,他们无一例外的都非常的富有,我们用的瓷器,就来自于大明,先生们,我想至少以后我们使用的瓷器价格可以便宜一些,毕竟没有了关税。” 国王的代表试图用玩笑来缓和气氛的尝试,并没有成功,所有的市民议员都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毕竟,他们和总督不同,总督和英国的官员会随着大明官员的到达,而结束他们的任职,他们会离开这里,也许会前往弗吉尼亚殖民地,他们不需要面对大明人,可是他们不同,他们离不开这里。 大明的官员会是什么样子?他们会在这里实施什么样的统治,这不能不让他们担心,为自己的未来担心。 “总督阁下,我可不在乎什么瓷器的价格。我只想知道他们会怎么对待我们。先生们,你们有谁知道大明是如何统治他们的国家的吗?他们又会如何统治这里?有谁了解这些吗?” 在最初的惊恐之后,作为商人的威廉还是问到了点子上。他是荷兰人,可他更是商人,英国人来到这里的时候,他和城里的人都没有想到离开,因为他们的统治并不会发生什么变化。 但是大明? 恐怕只有上帝才了解他们……不,恐怕就是上帝也不解他们。 “这恐怕只有上帝才知道,他们去就占领了东印度、好望角,我想我们这里可能是他们在美洲的第一个殖民地。” 理查德·尼克尔斯颇为无奈的苦笑着说道。 “请大家放心,国王陛下并不会因此放弃对臣民的责任,国王陛下仍然会继续履行对你们保护的义务,当然如果你们愿意离开的话,弗吉尼亚殖民地会非常欢迎你们的到来。” 坐在总督身边的国王代表郑重其事的说道。 “如果你们不愿意离开,将来大明的官员对你们造成了非法的侵害,你们仍然有向国王陛下申诉的权力,国王一定会保护他的臣民……” 尽管这样的话,尽管说的是信誓旦旦,可是实际上,谁都知道,不过只是查理二世的托辞罢了,毕竟,在这里绝大多数居民都是荷兰人,国王绝不会为了荷兰人去得罪英国金主。 毕竟,国王得到了一百万英镑! 一百万英镑! 恐怕只有上帝才能一次拿出如此一笔巨款。可是大明的却轻易拿了出来,就在之前,这笔巨款还曾引起他们的惊叹。作为商人的他们,又怎么可能不了解这一切,谁会去得罪自己的债主呢? 就在众人的神情各异不时变化的时候,安德烈神父站起身来问道。 “总督阁下,我只有一个问题。我们都是上帝的子民,纽约是属于上帝的,我想知道,异教徒统治这里的时候,他们是否会禁止我们的信仰!” 神父的话立即让原本乱哄哄的房间内顿时一片寂静,每一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一副虔诚的表情,他们都是教徒,现在神父的话,让他们不得不担心未来。 “是啊,万一他们要是像摩尔人一样让我们改信异端怎么办?” 毕竟,西班牙人把摩尔人赶出欧洲不到两百年,奥斯曼人仍然在不断的入侵着中欧,异教徒是如何统治天主教徒的,他们而言并不陌生。 “是的,总督阁下,这正是我们所关心的——那些异教徒。他们将如何对待我们的信仰,如何对待我们!” 神父的反问让理查德·尼克尔斯的脸色微微一变,而一旁的国王代表神情也变得的尴尬起来,确实,相比于其它的问题,宗教问题才是最重要的,如果在大明的统治下,那些异教徒像奥斯曼一样,威胁利诱迫使他们改变信仰,甚至拆毁他们的教堂,那么这样的统治,无论如何他们都无法接受。 尤其是对于其中一些本身就是因为宗教远离英国的清教徒而言,这更是不可能接受的,他们之所以来到新大陆,正是为了他们的信仰。 面对众人的质问,理查德·尼克尔斯只能站起身来向众人宣布道。 “诸位,请大家放心,国王陛下一定会保护大家的信仰。而且来自大明的特使会在未来的几天内抵达纽约,我们将热情的迎接特使的到来。但也会静观这些异教徒对上帝的态度。当然,如果你们如果不放心,也许可以在大明人抵达这里之前,前往詹姆斯敦,毕竟,那里是英国的殖民地。” 正文 第130章 迎接(第一更,求支持) 当新约克的荷兰人、英国人在那里为他们的未来担心不已的时候,在大西洋上,一艘大明海军的巡航舰正在全速往新约克航行。此时非但“梅州号”上的官兵对于“新约克”感觉格外的好奇,甚至就连即将出任临时总督的彭鹏,对于那里同样是极为好奇。 对于已经三十几十岁的彭鹏来说,他原本只是将此次出访视为机会,期待着回国后的晋升,毕竟,作为武昌降官的他,出身不正,自然晋升的可能性极小,可他没想到,机缘巧合下,居然被副使点为新约克的总督。 不过,对于这个“美差”,他的心里可是暗自叫苦连天。 “怎么就被点到了那种化外之地?” 虽然心里这么叫着苦,可是彭鹏却不敢抗拒这个命令,毕竟,他是降官。 “新约克,就是荷兰人的新尼德兰,荷兰在北美洲东部设立的殖民地,面积不下于大明一省之地,其位于哈得逊河和下特拉华河流域。行政中心纽约,旧时名称为新阿姆斯特丹。” 与彭鹏不同,作为军人的聂平对于他的任命并没有任何抵触,其实,这正是军人与普通文官的区别,而且聂平还是军正,所以他在接受任命后,就立即通过各种方式收集着当地的资料。 如果此时朱明忠收到了他们的报告,也许会知道,所谓的“新约克”并非仅仅局于曼哈顿,其地域大致包括后来美国的纽约州、康涅狄格州、新泽西州和特拉华州部分地区。是一块面积极为广阔的殖民地,当然,对于大明来说,它只是一块99年租期的租借地。 但是彭鹏和聂平却很清楚,在英国国王签署了条约之后,兴奋不已的熊赐履一回到住处,就曾兴奋的吼道“这就是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新约克是大明的了。”。 “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都知道……” 彭鹏的手中端着茶杯,在海上,按照海上的规矩只能喝柿叶茶,这是海军以及商船队唯一的“饮品”,作为总督的彭鹏也不例外。 “我怎么可能不了解这,副使谈判的时候,本官可是列席的,可是,你不知道,不知道啊,……” 长叹口气,喝口味道谈不上好的柿叶茶,彭鹏又说道。 “你知不知道,在离纽约不远还有一块英国人的殖民地,叫弗吉尼亚?” “嗯。” 点点头,聂平并不知道为何总督会提到这个地方。 “殖民亚美利加,于欧洲各国而言,就是先到先得,英国人去的晚,所以,好地方都被别人占走了,英国人去的是岩砾遍地、遍布沼泽、被群山包围的东海岸地区,当地是人烟稀少的荒原,食物稀少,还经常闹旱灾;当地的印第安人虽然不多,但是非常彪悍,根本没有西班牙人在印加遇到的抓住个土王,就全体臣服那回事。” 嘲弄的一笑,彭鹏继续重复着他在谈判桌上从英国人那里得知的“血泪史”。 “60年前,英国人把首批105名殖民者送到那里,也就是现在弗吉尼亚的首府詹姆斯敦,那些人当年险些饿死,即便是后来勉强支撑了两年,可又出现了大饥荒。他们杀光了马、猫和狗,之后不得不捕捉老鼠充饥。一些人把皮鞋和皮带都给煮了吃了。一名男子饿得杀了自己怀孕的妻子,并将其腌起来以供整个冬天吃。最后该男子被处以绞刑,而他的肉八成也变成了别人的食物。因为在那一年,他们吃掉了所有能吃的东西,连已经被下葬的尸体都被刨出来吃掉了。” 对于经历过甲申天变的彭鹏而言,对于吃人,他并不觉得的陌生,但是那片土地让他感觉到畏惧。 “再后来,即便是他们好不容易挨过了饥荒,勉强立足下来,可是当地土著人的袭击却时有发生,45年前,印第安人发动了针对詹姆斯河沿岸的英国农场的袭击,杀死了1240名英国人中的347人,那里当时只有那么多人,而且袭击从来没有停止过。随着越来越多的英国人来到这里,印第安人的袭击也就越频繁,对于英国人来说,与印第安人交战死了很多白人,但是因病死亡的白人更多。从1607年到1624年,共有14000名英国人来到弗吉尼亚,但到1624年,还有1132人存活,死亡率超过90%!弗吉尼亚的高死亡率此后一直持续,按英国人的说法,在弗吉尼亚生活就是与死亡一起生活,你说,这样的地方算是好地方吗?” 彭鹏的反问,让聂平一愣,然后他便摇头说道。 “现在弗吉尼亚有20000白人生活,还有差不多一万黑奴,当时的种植业已经非常发达……” 不等他说完,彭鹏就立即反驳道, “那是因为英国人不断的用人去填,他们在60年里头,前后填进去了差不多六万人,才有了现在的弗吉尼亚。新约克!” 朝着舱壁上挂着的地图,彭鹏无奈的苦笑道。 “那里有个屁!不过只区区两千多白人,那个地方,我敢说,就相当于四十年前的弗吉尼亚,我们有每年一千条人命往里面去填吗?” 这么一番感叹之后,彭鹏又继续说道。 “非是本官不愿,而是我们去纽约,不过只是为他人做嫁衣,按我们和英国人达成的协议,英国人还可以继续往新约克移民,将来英国人每年可以移民上千人,而我们呢?我们能不能从本土移民一千人过来?如果人不够的话,长此以往,你觉得,这里是大明的,还是英国的?” 彭鹏的反问让聂平一愣,他还真没想到这么多。 “不是有流放犯吗?” “犯人才多少?天下再美不过天朝,除了犯人,谁愿意往海外来,南洋、天涯城再加上西平,这么多殖民地,就像撒豆子似的,分开了,能分到我们这里的又有多少?” 这般感叹之余,彭鹏无奈的说道。 “现在,咱们能做的,恐怕也就是尽人事了!” 这样的感叹之后,聂平也随陷入沉思之中,对于新约克的未来,也随之产生了一丝怀疑,毕竟,殖民地之所以为殖民地,在于人,没有了人,或是都是别的人,最终也不过只是为他人做嫁衣! “梅州号”这艘四十二门炮的三桅巡航舰又于大海上航行了五天,终于靠近了新约克的首府纽约。与为了躲避西班牙人的袭击,沿着詹姆斯河深入内陆约32英里的詹姆斯敦不同,纽约就位于曼哈顿岛的一角。11月3日,在一场大雪袭击新约克当天,“梅州号”驶进了纽约。 几乎是在这艘与英国军舰有着截然不同风格的军舰出现人们的视线中时,随着一声“他们来了”,这个人口不到千人的城市,立即陷入沸腾起来,在过去的几天之中,所有人都知道了新约克已经被租借给大明的消息,人们一直忐忑不安的等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在教堂的礼拜中,神父也曾要教徒警惕这些异教徒。但是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这里的人们还是自发的前往码头迎接新约克的新主人,作为商人的荷兰人是务实的,他们希望能够给新主人留下好的印象。 当人们从城市的各个角落涌向码头的时候,“梅州”号仍然在缓缓的靠港。码头上的人们在那里好奇的张望着, “这是艘很强大的军舰!” 这是大明的军舰给威廉留下的印象,本身就是造船商人的他,一眼就看出这艘军舰与欧洲军舰的不同。 所有人都显得极为谨慎,城内的士绅们与总督站在那里,只是谨慎的站在那里,谁都不知道,这里的新主人会有什么样的姿态驾临,因为陌生,所以他们才显得有些谨慎。 他们如此谨慎,后面的普通市民同样也是,他们中不少人的脸上甚至显露出一丝恐惧之色,他们的脑海中甚至想到了野蛮人的形象,比如像印第安人那样剥头皮的野蛮人的形象。 船越来越近了。 终于,他们看到了大明的军人,那些人头戴帽子穿着黑色的呢绒大衣,排列整齐的站在舷侧。尽管距离并不算近,但是人们还是感觉到这些军人与他们所习惯的欧洲军人的不同,他们看起来似乎更加的威武一些。 而那些穿着撑裙的妇人们,已经开始打量着码头上的英国士兵,拿他们与船上的大明士兵对比起来,她们口中更是不时的讨论着两者的不同,相比于男人,女人更容易被表象所吸引。甚至一些女人从他们的站姿中猜到,其中必定会有很多相貌英俊的军官,也许有机会的话可以和他们欢娱一番。 相比于女人们那些不该存在的念头,男人们这会无一例年都是忐忑不安的模样,身为新约克总督理查德·尼克尔斯的脸上却始终挂着笑容,不过笑容中却有些失落,大明人的到来,意味着他将要离开这里,抛弃这里的人们。甚至并不在意这些,但他还是有些忧心这些人的将来 “哦,我的上帝!你们看,他们是白人!” 正文 第131章 对比(第二更,求支持) “我的上帝!!你们看,他们是白人!” 港口上的这一声惊呼,可以说充满了戏剧性。 毕竟,自从得知新约克租借给大明之后,有关“异教徒”、“野蛮人”之类的言语,就在人们的口中传播着,但最让人恐惧的恐怕还是,他们所猜测的大明与印第安人相近的肤色。 可是在“梅州号”进港后,看清了那些军人的相貌后,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 在这一瞬间,所有人无不是立即的伸长着脑袋,想要看个究竟。果然。下一刻映入他们眼帘并不是他们想象中那些野蛮的鞑靼人,也不是与印第安人相似的野蛮人。而是一群皮肤白皙相貌与他们有所区别的人。尽管他们与欧洲人有所区别,但与印第安人的肤色截然不同,即便是其中有些人的肤色稍深,也被他们选择性的无视了。 其实,早在大明与欧洲人的第一次接触之中,欧洲的传教士就注意到大明人与东南亚土人的不同,他们认为中国人与欧洲人一样是白人,只是在热带的广州附近,他们的肤色稍微有点褐色,特别大陆附近岛屿居民亦是如此,除了广东省的中国人有点褐色皮肤以外,其余省份的人都是白色,和欧洲人的白色没有什么两样,而且越是往北走,中国人的皮肤就越白。 几乎所有的人传教士的记述中也都是如此认为,他们认为大明人是一群皮肤白皙、高大俊美,令人羡慕的,当然,这种认同在朱明忠看到,恐怕也是文明上的优势,使得欧洲人更倾向将大明人视为与其稍有不同的与南欧等地的“白人”肤色相似的“白人”。 而现在,纽约的这些人之所以会有这种印象,一来是因为距离稍远,二是因为官兵们身上的黑色大衣衬托下,显得皮肤更白了一些。而更重要是心理上的错觉,让他们宁愿相信大明人是白人。 至少,这可以让他们稍觉一丝安慰,稍觉有些安全感。 “发现”大明人居然是“白人”之后,原本忐忑不安的人们,总算是长松了一口气,直到船靠港,在大明的军人随着口令下船的时候,看着那些面色红润,身材挺拔的大明官兵,这码头上的不少人,甚至有种自惭形秽的感觉。 因为相比于大明军人整洁的衣装,他们中只有少数人穿着还算整洁,大多数人的衣服都很破旧,而且因为他们与欧洲老家的人一样,一样的不洗澡,所以肤色显得极为难看,蓬头垢面的宛如一群乞丐般。也难怪这些蓬头垢面的乞丐,会觉得大明人是“白人”。 因为早就已经了有了准备,但是在下船之后,彭鹏虽然被纽约那臭味给呛得差点咳出声,可是相比于伦敦夏天时臭气熏天。冬天的纽约,一场大雪之后,臭味已经减少很多给呛得,这也使得他能够保持彬彬有礼的风度。 在彭鹏与新约克的总督见面时,那些列队站于一旁的士兵们,可以感受到周围投来的火辣辣的目光,现在,他们对此已经免疫了,如果不是因为远航的禁欲需要放纵,也许他们会因为在欧洲的经历,对女人失去兴趣——他们无不是在欧洲经历过严重的心理创伤——当他们满怀期待的找到一个女人时,感受到的是那些女人身上气味就像一只老山羊似的,四季如此,好不容易忍住了想要呕吐的念头,对方讨好似的咧嘴一笑,却当即露出满口参差不齐、或黑或黄的坏牙,从红唇中喷出宛如粪坑的吐息…… 就像是场恶梦! 不知道多少人,因此险些失去对女人的兴趣。只不过,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目不斜视,在女人们的眼中,反倒成为了普通人所没有的绅士风度,远不是那些“英格兰的土老帽”所能相比的,再加上他们身上整洁的衣服,同样也引来一片惊慕的目光。 在所有人的眼中,几天前还担心不已的“野蛮人”,这会摇身一变成了“文明人”,看着那位总督迈着自信步伐在总督大人的陪同下,从木制的栈桥朝着码头走来的时候,人人们那脆弱的神经,总算是得了一些安慰。 至少,这一瞬间,他们不需要再像过去那样,担心未来的命运了。 似乎,看起来,他们是一群真正的文明人! 几乎所有人都生出了这样的念头,先敬衣冠后敬人,古往今来,即便是欧洲人同样也是如此,当他们看到那些穿着整洁的大明士兵时,看着他们衣冠,与蓬头垢面的宛如乞丐般英国士兵对比一下,自然觉得前者是文明人,而后者不过只是一群粗鄙的平民。 几乎是在这一瞬间,那抵触情绪开始变得松动。 “尊敬的总督阁下,欢迎您来到新约克。” 面对举止优雅、衣着华贵的大人物,本身就是约克公爵家仆出身的理查德·尼克尔斯立即恢复到在英国的那种状态,一个再卑微不过的仆人。在过去的几年间,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优越感,在这一瞬间全都土崩瓦解。 他甚至下意识的谄媚的说道。 “哦,大人您这一路辛苦了,是否需要先休息下?” “现在还不需要,我需要和这里的人们说一些话。” 对于理查德·尼克尔斯的谄媚,彭鹏全是一副视若无睹的模样,他甚至主动撇开这位前总督,向前走数步,先行平揖,随后正色说道。 “新约克的民众,本官既是新约克总督,代我大明陛下治理此地!” 因为荷兰语中,并没有“代天牧民”这个词,所以他只能换了一个词。 “请诸位放心,于我大明统治下,诸位生活绝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而且,我大明与欧洲诸国不同,绝不会干涉诸位的宗教信仰,无论你们是天主教徒、新教徒或者是清教徒,于本官眼中,皆是我大明治下之民,官府绝不会迫使各位改信其他宗教……” 或许是谁都没想到彭鹏会在码头上,直接对着百姓进行演讲,其实,在大明,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在地方官员上任的时候,地方的士绅总会于城门外迎接,而就任官员则需要在城门外,向那些士绅表示,他是代天牧民,如此种种一番大道理,至于他将来到底会干什么,恐怕只有天知道。 但是,这一切,对于这里的人们来说,却是陌生的,以至于在他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整个码头顿时一片寂静。数百双眼睛中尽是惊讶的眼神,而更多的是疑惑。 在此之前,他们最担心的就是生活会因为大明的统治发生改变,最大的改变就是宗教,可是现在,这位总督大人却承诺,绝不会迫使他们改变信仰。 “阁下,您的意思是,我们可以继续公开的在教堂中进行礼拜?” 站在前排的安德烈神父,主动的询问道。 “只要你们不在教堂内从事非法的活动。” 什么是非法的活动,这当然有法律上的解释,不过即便是这样的回答,已经让安德烈感到极为满意了。 “还有其它的疑问吗?” 面对这些相貌迥然不同的百姓,彭鹏笑问道。 也许是因为这位总督阁下表现出来亲民,让威廉感觉到几分亲近,几乎是不假思索的问出了他最关心的问题。 “阁下,那么你们会不会增加税收?” 突如其来的问题,让现场的原本正为信仰不会被改变而欢喜的人们顿时一惊,他们无不是看着这位总督。 信仰是重要的,可金钱是更重要的。 而且,就他们的了解,奥斯曼人每占领一个地方,就是用屠刀杀死抵抗者,然后用重税迫使天主教徒改信异端。 “当然不会,而且就本官目前的了解,即便是考虑到殖民地的现实,这些的一些税收是不合理的,本官将会在未来对此加以调整,但本官可以保证,绝不会加税。” 一句绝不会加税,就像是定心丸似的,让众人忐忑不安的心情,顿时轻松下来,而这时又有人于一旁问道。 “那会不会因为我们信奉基督,而加重我们的税收呢?” 这是奥斯曼人的一贯伎俩,而他得到的回答也是肯定的。 “请大家放心,大明绝不会因为信仰的不同对你们加税!无论是在殖民地或是大明本土。” 他的话声落下的瞬间,码头上立即爆响起了雷鸣一般的鼓掌声。显然这些民众都被这位总督的友善与亲民的举动给感动了。过去的几天间所积聚起来的敌意、排斥,在一瞬间,随着总督大人的解释而烟消云散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阵阵友好的欢迎声,在人们的欢迎声中,彭鹏依然颇为优雅揖礼回礼。 远远的看着这一幕,作为未来殖民地护卫队队长的聂平知道,眼下最为棘手的一关已经算是通过了,他轻吐了一口气,然后自言自语的说道。 “好了,我们现在基本上算是在这里落脚了,这里是我们的地方了。” 站在他一旁的舰长,则不动声色的点头说道。 “哦,这只是暂时的,想要在这里站住脚,非得有咱们的人过来,问题是,国内什么时候,会把移民派过来!也许,现在国内甚至都不知道,我们在亚美利加获得了一块殖民地。” 正文 第132章 (第一更,求支持)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虽说这些年冬天长,待到了二月底的时候,这江南各地也是柳树返青,春暖花开了,这诗倒也算是应景。 冬去春来,于此春光明媚的时候,这江南的士人,自然会借着便利的水运往返江南各地,友人相聚,终日舞文弄墨,饮酒作乐,这日子倒也是好不自在。 每到春时,这南京城总会云集着来自各地的士人,他们于秦淮河上的画舫游走,于歌伎的歌舞间吟风弄月,纵是白日时,亦也是三两好友相约,于南京城内外的那些景致迷人的人园子间游玩。 许是因为当年清虏为守城一把火烧掉了南京的外城,短短数年间外城虽说没有恢复旧时的繁荣,可从兴乾元年起,这外城便修起了几座公园,至于那秦淮河畔更是变成了一片景致迷人所在。每到春暖花开时,总会吸引不知多少游人。 杨柳依依的秦淮河畔,步道石栏曲曲折折沿着岸边绵延,而岸边一排溜儿合抱粗的杨柳下摆着石桌石椅。来自各地的士人往往会于此闲聚,此时也不例外十几个青年士人正在其间说笑。 清风掠过,柳丝婆娑,这边的士子们只觉得这清风爽目清心时,那边河上的画舫中却有女子轻声吟着唱道: “……庭院深深深几许?云窗雾阁常扃。柳梢梅萼渐分明。春归秣陵树,人老建康城……” 朱耷徐徐踱着步到柳树下,隔水听着河中的歌伎所唱的《临江仙·庭院深深深几许》。这似咏、似欢、似郁、似畅的歌声,仿佛透穿了人心,只让人浑身发须皆畅。一时间纵是多年间心平如静的他也听呆了。 “哦,道郎,可也是入迷了了。” 吴明业入迷地听着直到一曲终了,袅袅余音已尽,才回过神来,转脸笑道。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道朗在南昌,听不到这高丽伎所唱的小曲吧。” 便见吴明业往河上的画舫看去,然后颇为感叹的说道。 “入兴乾朝廷禁止百姓自卖,自卖者、卖人者皆流,再加上娼门贱户已除,所以,现如今,这秦淮河上的歌伎青倌大多是高丽婢……” 朝着船上看了一眼,随后从石几上拿起酒壶喝了一口,对面坐的是王树仁跟着笑说道。 “高丽婢虽是俏丽可人,可是以小弟看来,若是说艳丽恐怕还是泰西婢当数艳丽无双!” 虽说南昌位于内陆,朱耷倒也知道王树仁口中所指的“泰西”,就是欧洲,最近这几年,大明开始用自己的称谓去命名世界,而不是完全用欧洲人的说法,泰西就是汉时对欧洲的称呼。当然也有人试图用什么所谓的东胜神洲、西牛贺洲、北俱芦洲、南儋部州去为各个大陆命名。 而这种“命名潮”也是现在大明通海的结果,正因为通海,才使得大明了解到了世界,知道神洲不过只是世界的一部分,知道了大明在世界上的位置。当然,作为通海的附产品——高丽婢以及泰西婢,尤其是后者,通过各种渠道涌入大明,这既是开海通商的必然,当然也是因为朝廷的法度,以刑罚禁止百姓自卖。这直接导致大明出现了奴婢不足的局面,奴婢不足尚可以雇佣仆人,可娼妓不足怎么办?早先还有教坊司,可后来教坊司里的官妓也被发配于海外移民,令其归良了。 既然有需求,就会有人钻营。大明律禁止的是大明百姓自卖为奴,可却没有禁止从海外买奴婢,五年前,第一船高丽婢在南京卖到高价之后,从高丽婢开始,再到泰西婢以及天方等地的色目婢,纷纷被各国商人带到大明,现在泰西婢、色目婢甚至成了英、荷、西、葡等国的支柱产业。 虽说那些色目婢不通汉语官话,可只需要在青楼里稍经几年调教,便能说出一口流利的官话,那异域风情尤其是婀娜的身形,总是会引起男人的兴致。即便是于南昌,这两年色目婢也越发受到追捧。 见朱耷笑而不语,王树仁又继续说道。 “其实,我等今日能左拥高丽婢、怀坐色目女,全是托今上的福,若是没有今上通商世界,我等又岂能享尽此等人间艳,你看这青楼之中,那色目婢于其中习歌练舞,我等俗人正好饱以私欲,全是凑趣罢了。” “哈哈,你这俗人,终日留连青楼,教色目婢练习歌舞,还说是什么凑趣?” 吴明业哈哈笑道。 “如何不是凑趣,我等不过只是托今上之福,以小弟看来,我等可真得感以皇恩浩荡不可。” 周围的人顿时一阵哄笑。有的说。 “哈哈,可不正是如此。” 有的则跟着说道。 就在众人说笑的时候,朱耷的眉头紧皱道。 “诸位仁兄不觉得如此言语,实为不敬吗?” 朱耷的语气中带着不满,一位留着老鼠髭须的士人也跟着站起来,笑道。 “王贤弟今天说破了这个,也就是图个高兴,我们就为取个乐……” 说着他又看了一眼朱耷,然后说道。 “再说,这也是肯定今上之功业,若是没有今上开海通商,只恐怕于我大明,是真的见不着那色目婢的婀娜多姿,你想那腰身……” 老鼠须又学起色目婢的模样:他先是忸怩作态地摇了一下腰身,那是天方色目婢最擅长的“肚皮舞”,现在于青楼之中最为盛行。 “吴兄,小弟这肚皮舞学得可像?” 正在喝茶的吴伟业,被他逗得“噗”的一声把口中的茶全都喷了出来,连连笑说道。 “像,像、就是这模样……” 在众人哈哈大笑明,吴伟业又瞟了一眼朱耷,他注意到朱耷的脸色已经带着一丝怒容,想到朱耷的另一重身份,立即说道。 “好了,好了,别开这等玩笑了,毕竟,涉及君上,如此实为大不敬。” “大不敬?那也得是看谁?今上嘛?” 王树仁摇头说道。 “有道是君视臣如草芥,臣视君如寇仇,今上视我等士人如草芥,我等未视其为寇仇,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王树仁之所以会这般说,完全是因为个人原因,他父亲是大清王永吉是明天启间进士,官至蓟辽总督。顺治二年,以顺天巡抚宋权荐,授大理寺卿。此后于满清官场可谓是一帆风顺,十六年卒于京师。顺治以王永吉勤劳素著,命予优恤,赠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书,照一品例给予祭葬、立碑,荫一子,而荫的正是王树仁。 再然后……就没有了然后,王家被定为汉奸,虽说免于流放,可父坟被平,列名汉奸碑,对于王树仁造成的打击,即使是直到现在,也难以消弥其心头之恨。此时他说的“草芥”,指的是兴乾朝以来士人不受重用。 “可不正是如此,今上虽有大功于我中国,可却为奸臣所惑,废千年之科举,尽弃我士人,百般借口夺我士人之功名,如此,实非仁君所为!” 吴伟业的话显得极为谨慎,他的父亲是吴梅村,当年曾受国姓派往江北巡察盐税,可谁曾想后来却因事被送回南京,途中不明不白死于船上,难免的对于陛下,也是颇有怨言。 “我等士人优抚倒是其次,如今天下百姓倍受官府盘剥,却无人直言,才是我等理应关心之事!” 那鼠须士人的话音一落,王树仁立即付声说道, “可不正是如此,自古以来,天下仁君,无不是鼓励百姓垦荒,如此,百姓可得其食,官府可得赋利,而今朝却反其道而行之,天下河田山林皆为官有,私垦者流,百姓纵是无地,亦不能私自垦荒,否则就是流途数千里,如果苦民,又岂是仁君所为。” 他这边话声一落,那边立即有人跟着附和道。 “不过只是官府为得地利罢了,这百姓若是无地,只能租种官田,每岁取地租三成,如此,又岂是区区田赋所能相比,你没看年初户部言称,去年田赋不过区一千六百余万两,而官田地租却高达三千四百余万两,足足两倍于田赋。” “以地租代以田赋,也算是我兴乾朝的创举了!” 似夸又似嘲的话语落下时,周围的人们,纷纷点头称是,在称是之余又有人跟着附和道。 “可不正是我兴乾朝的创举,而且,你们没看吗?所谓长子继承,其实,无非就是为天下官田寻找佃农而已。” “哦?盛德兄何出止言?” 被众人一问,那鼠须士子颇为得意的说道。 “你们想啊,百姓家的田都归了长子,那次子想要活命,就只能去种官田,如此一来,官府就会代代皆有佃农为其种田,三千万两多吗?若是天下人皆为官府的佃农,朝廷岁入一年又岂止亿万?” 他的这番话,只让原本看似抱怨的众人无不是一惊,他们可从没有朝这么方面去想,听他这么一说确实有几分道理。 王树仁眸子中波光一闪,笑了笑,然后问道。 “只可惜,天下士人只言今上之功业,何曾心怀天下百姓?又有谁愿意为天下百姓鸣不平!” 正文 第133章 不平(第二更,求支持) 为天下百姓鸣不平! 这不正是他们身为士子的责任吗? 可是,又有谁愿意? “当年今上于京师入紫禁城曾言——大明天下,唯我独尊!陛下一意废科举时,百官反对,又是什么结果?” “可不是,现今朝中,又有几人可为我士人风骨?” “我大明士人的风骨,恐怕早都不在了!” “可不正是如此,动辄举族流途海外,虽无宫杖,可这流徒海外,却让流徒之士,再不闻中国,为免牵连族人,士人风骨早就是荡然无存了,即便是有,往往也被连根拔除,被流于海外了。” 对此感触颇深的王树仁沉吟了一下劝慰道。 “好了,我等也不必如此耿耿于怀。若是朝中诸人风骨不存,那么,我等不若于报上为百姓张目,为百姓鸣不平,我等身为士子,于报上议论政事,不正是我等之责任吗?” 给王树仁这么一说,吴伟业等人不觉眼前一亮。心想这倒是个不错的法子。将朝廷的一些弊政在报纸上公布,固然会引起官府的不满,可是纵是官府有所不满,又能奈何?毕竟,兴乾以来,报纸每每都是众人发表清议的地方。 “往日里,没有人写吗?” 从始至终,一直沉默不语的钱荪爱,这位钱谦益的大公子,终于打破了沉默。 “自今上于江北创办报纸以来,这报纸的清议之言,又岂止一二?可又有什么作用?” 钱荪爱的反问,让众人无不是一愣,他们也曾经不止一次在报纸上投稿,发表“清议”,可是那些“清议”总归只是“清议”,因为对于朝廷决定完全无用。 若说是兴乾朝有什么最让人欣慰,恐怕就数这报纸了,或许,因为烈皇为群臣所误,让陛下对天下士人大失所望,甚至曾出言用“士大夫投敌争先恐后,小女子守节矢志不渝”嘲讽天下士人。而这也可能是最后陛下非但废除八股举士,甚至直接废除科举,改以文官考试的原因之一。 这正是兴乾皇帝最大的不同之处,他压根就不会与人辩解,既然这个碗已经破了,那他就直接另立一个,根本就不曾考虑过修补,对于天下的士人而言,最大的打击,并不是实学带来的不公。而是科举被废除之后,导致的座师、门生以及同年这一系列关系网的毁灭。 文官考试不仅没有座师、门生、同年,而且还设有分科,法务、财务、政务等等科门的不同,使得文官已经不再像科举时代那样,用一张虚无缥缈的网构成了一个足以同皇权对抗的文官体系。 当然,这一点很多士人都看到了,但是谁也不敢说出来,毕竟,这个网是大逆之网,他们甚至连想都不能去想。不过在官场受到重创的同时,士人们又看到了另一个战场——报纸!报纸的存在,让士人们可以在报上发表清议,直言朝政,为百姓鸣不平。或许,对于他们来说,这是最后的安慰了。 ““清议”为何总归只是“清议”?” 钱荪爱放下手中的茶杯,反问之余,自问自答道。 “因为,我们所有人,都会于报纸上发表清议,每每直言朝政时,这些朝政大事本就复杂,又岂是三言两语就能辩明的。而且我等士人之间也是互有分歧,而报社为增加销量,往往于同版刊登多篇观点相左的文章,如此报纸上自然观点众多,舌战不断,最后天下的百姓自然是看得云里雾里,完全不明所以,如此,以清议而言朝政又有何用?” 钱荪爱的话声刚落,那边吴伟业便惊声说道。 “我明白了,我明白了,非是报纸令销量如此,而是天下报纸皆学自于《明报》,《明报》如此绝不是为了销量,而是为了混淆视听!” “没错,正是如此!正是如此!只有如此混淆视听,才能让天下百姓不知所以然,自然也就可以让政令通行无阻!而我等全不知我等于报上发表清议,不过只是他人之计罢了!” 说到这里即便对陛下颇有成见的王树仁,这时也不禁感叹陛下不愧是起于草莽,确实有一手。 “可不正是如此,我等每每发表清议时,便有人于报纸上驳斥我等,而我等只是一意于报上于其争论,又岂知道,越是如此,百姓越是不知所以然,混淆视听之下,朝令依然通行无阻,而我等也是力不能阻!” 举一反三,似乎在这一瞬间,所有人都想通了一切,甚至就连原本因为他们对陛下的不敬,而心生不快的朱耷,也不禁对报纸上的争论产生了怀疑。 难道,这真的是皇上的本意? 尽管内心持怀疑,但是对于是高皇帝第十七子朱权的九世孙,本是皇家世孙的他来说,非但不觉得有什么,反倒是越发佩服起那位力揽狂澜,再次中兴大明的陛下了。 大明历代皇帝之中,又有几个人,能像今上一样,将天下士如玩物般的把玩于手中,令其无法脱离其掌握?即便是高皇帝在世,想来也不过如此了! “哎,看来,这所谓的“报纸”,不过只是陛下让我等有个地方发牢骚罢了,而我等却全不自知,只以为其能左右朝政!” 这样的一声叹息之后,意识到自己这些年慷慨陈词,不过只是一场把戏的众人,那里还有什么心思,再在那里谈论时政朝局,这种打击对于这些自以为精明的士人而言,不可不谓之不大,直接从他们最引以为傲的智商上,加以打击,让他们甚至怀疑起了自己,怀疑起自己的才能。 接下来的几天之中,原本还整日里吟风弄月的他们,无不是落寞的于屋中独处,那里还有一丝的慷慨激昂,欲为天下百姓鸣不平的气势。想来也是,不知不觉间尽然被人像是玩物似的玩了数年,不仅不知反而还沾沾自喜,在得知直相之后,一时间自然很难从这种打击中恢复过来。 “钱兄,可是早已知晓此事?” 在钱家于南京的别业中,吴伟业看着他钱荪爱,试探着问道。 “其实,如果不是王树仁的提醒,为兄恐怕一时间,也无法看穿些间深意啊!” 对于钱荪爱的回答,众人自然是抱以半信半疑的态度,他的妹妹是宫中的妃子,也许他是无意中从其妹妹那里得知此事的,毕竟,钱荪爱也喜欢在报上发表文章。 但他们显然是“冤枉”了钱荪爱,毕竟,钱荪蕊是钱谦益与柳如是的女儿,与他根本就谈不什么亲近。 “哎,如此看来,这所谓报纸,也不过就是他人之玩物罢了,我等居然还不自知,实在是……” 友人的感叹声中,王树仁冷笑道。 “其实,也不尽然,若是能操作好了,这报纸倒也不是没有用处!” “王兄是何义?” “你们想,这天下的报纸,六成皆是官报,四成民报,虽有民报,可是这民报,对于如何办报,如何发表文章,都是学以江北,自然也是学其混淆视听之法而不自知,若是我们挑明此事……” “王兄所言甚是,不如就干脆把事给挑明了。到时候,看谁还会去混淆视听。” “依然会有人这么做!大家要看的是精彩,报纸上的辩解越是精彩,大家就越是喜欢看!” 市井小民喜欢看什么?喜欢看的就是报纸上的辩论,喜欢的就是看那些先生在那争个面红脖子粗的样子。 “实在不行,我们就自己办份报纸!” “对,我们自己办份报纸,不在自己的报纸上和别人打擂台,咱们在报纸上和别人打擂台!” 正当众人纷纷点头之际,却听堂外传来了一个娇媚的声音道。 “哟,什么事让几位先生,如此激动,还要打擂台。这擂台上舞刀弄棍的,可不是先生们该去的地方。” 吴伟业等人一抬头,就看到门外有一个相貌娇艳的女子正笑吟吟地站在门口,是钱荪爱去年新纳的小妾云氏——从秦淮河上赎买的色目婢。 “快喝些冰糖梨茶,这是奴家刚于厨房新熬的。” 虽说是官话说的还有些别扭,可是瞧着衣着打扮,除了相貌与大明人迥然不同外,这云氏倒也和大明的妾婢没有什么区别。云氏一边说着话,一边亲自己把侍女盘中端着糖水给他们端去。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我们是在那说办报纸的事。” 钱荪爱随口敷衍道,他确实喜欢云氏惹人的身材,可是却又不喜欢她总会抛头露面,倒不是说他排斥这一点,而是他觉得云氏色目婢的身份,会让他也为人所轻,毕竟,他是天朝的士人,以色目婢为妾,着实让人不耻啊。 “原来是报纸啊。奴家虽说不识多少汉字,但也时常听人说起这个。尤其是坊间的百姓们,都说报纸是专门为百姓做主的“青天眼”呢。” 青天眼?云氏的一句无心之语,却让钱荪爱的心头猛然一动,而王树仁等人同样也从这三个字中,看到了机会,几乎同时说道。 “多谢嫂夫人,如此甚好,如此甚好!” 激动之余,王树仁又站起身,对钱荪爱说道。 “钱兄,我等也办一家报纸可好?” 正文 第134章 大新闻(求支持,求月票) 青天! 千百年来,在中国一直代表着百姓的美好向往,百姓们视为民作主的官员为青天,将其与朗朗乾坤并称,具体是从那个朝代起,开始有这个说法,已经无从考证了。但是现实的残酷就在于,在数千年的历史上,堪称“青天”的官员,却是少之又少。 现实中所谓的“青天”,往往都颇有讽刺意义——几乎每一任地方官员,都会被治地百姓称之为“青天”,所谓“青天”不过只是与戏台上的戏子,与那离任时的“万民伞”一般,不过只是一种买好官员的工具罢了。 所谓的“青天”往往不过只是百姓们一相情愿的臆想而已,甚至是一种讽刺,即便是贪官污吏,也可能为“青天”,也能有“万民伞”。 不过,在兴乾朝这一切,似乎正在发生变化,这倒不是因为兴乾朝以大理院掌刑狱案件审理,以提刑使掌起诉,地方衙门监督的新式的司法体系,打破了过去知县、知府独揽刑狱审理大权,使得冤狱发生的机率大为减少。 而是因为在这些“两张口”的官府衙门之外,还有一个“青天”,但这个“青天”并不皇帝派遣的,而是民意凝聚而成的舆论,尽管旧时也有士林的舆论,也曾一次又次让官府灰头灰脸的“不堪其扰”,但现在民意聚集的舆论不过只是几张薄薄的报纸,而这价值不过几文的报纸,往往会进入千家万户。 其实报纸对于大明而言,倒也不是什么稀罕物。在唐朝就有了只行于官府的“邸报”,到了宋代时又有了行于民间的“小报”。是一种以刊载新闻和时事政治材料为主的不定期的非官方,没有固定的报头和名称。“小报”是当时的一种习惯称呼。其起始于北宋盛行于南宋。小报主要报道朝廷动态,皇帝诏谕等。不同于官报,小报的发行速度快,时效性强,而且为了迎合了读者,其所发表的大多是中枢部门未公开的朝廷机密事件,因触论朝庭言禁受到查禁。虽是如此,小报仍然受到士林以及在野的官僚的欢迎。 然而因为“小报”的影响力太大,严重冲击了“朝报”的效果,尤其是其时不时会报道一些假新闻乃至谣言,所以宋代也曾全面禁止“小报”发行,规定凡是私下看“小报”者流放500里,告发别人看“小报”者赏钱200贯。但由于“小报”确实很受市民喜爱,甚至许多政府公务员也以看“小报”为乐,所以虽然明令禁止,“小报”仍畅销不衰。 在大明也曾有过兴盛一时的民报办报房,其更是从非法,变为合法行业。尽管在崇祯时期禁止民报抄传边事,但民报依然分布于大江南北,其生意也是颇为兴隆,这一切随着满清入关被彻底摧毁,满清甚至以酷刑禁止百姓私传小报。 不过,即便是对报产房征税的明朝,即便对于传抄官府邸报的报纸,官府的态度也是加以抵制。但是这种态度到了兴乾年后,被彻底改变了,早在兴乾皇帝于江北潜邸时,为了传播抗清思想,在舆论上打击满清,不仅由官府直接出资创办了面向普罗大众发行的《明报》,而且随后又资助开办了多家报纸。即便是在登极之后,仍然支持报纸的创办和发行,而且还制造专门的法律管理、规范报纸的发展。 因为有法可依,所以报纸在兴乾朝公开的发行之余,报上的文章也不仅仅只是传播朝廷的官令以及人事调动,早在反清期间,士人们就以笔为武器,在舆论上一点点的夺回失去的“山河”,用文字攻伐以维持大明的正统。在战争时期,士人的手中的笔是利剑、是长枪,而到兴乾之后,随着大规模战事的结束,士人们手中的笔,也发生了变化,他们在报纸上指点河山,在报道国政的同时,又点评国政得失,以其犀利的文字维护着蝼蚁小民们的利益,为其发声。 千百年来,第一次,有人真正的为蝼蚁小民发声,尽管只是声音,但是当报纸成为舆论,以文字为百姓发声、鸣不平、申正义,并且屡屡让贪官污吏受到应有的惩罚时,这让天下久盼青天而不得的百姓,在报纸上看到了“青天”的影子,并视为“青天”,视为其青天的一双眼睛。 兴乾五年二月,在应天府衙,一个看似简单的报社易主悄无声息的进行着——按朝廷的法度,申请办报是极为烦恼的一件事,而且地方官府为了避免“麻烦”,尤其是在发现报纸对于他们来说就相当于盯着他们的一双眼睛之后。对于报纸的态度也就越发的暧昧起来。从兴乾三年后,往往都不再发放新牌照,所以想要办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购买现有的旧报房,然后再改头换面。 “哎,当年国姓爷,恐怕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这《洪报》,居然会易为他名!” 主事的官员,瞧着登计证上的“朱成功”名字,不禁发出一声感叹。 《洪报》是当年国姓爷创办的,是为了与《明报》一同争取天下舆论,可谁能想到,不过只是几年,这曾经发行于江南各地的《洪报》,就已经销声匿迹了。究其原因倒也不是因为其它,而是因为《洪报》的官府色彩,而这种官方色彩却随着闽王府的式微,导致了报纸发行范围和发行量越来越少,最终变成一个不入流的报纸。 而现在,《洪报》更是已经停办长达半年——再停六个月,官府就会直接取消其发行刊号。而这也是钱荪爱等人能以1800两的低价买下《洪报》的原因。现在的郑家人压根儿就没有半包的念头,或者想法。对于绝大多数郑家人来说,他们所想的不过只是做一个富家公罢了,而且凭着郑家的家产,他们完全可以做到几代人不愁吃用,更何况他们还是大明的王侯。 这样一来,现在的郑家人往往都是小心翼翼的,唯恐引起朝廷的不满,打破了这清闲而富贵的日子。这也是他们愿意卖掉报纸的原因。 “几位先生,这《洪报》易主后,可需要变更报名?” 对于官员的询问,早有准备的钱荪爱直接开口说道。 “嗯,就叫《公议报》。” 兴乾五年二月初九,这一天,对于大明百言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一天,可是对于大明舆论界而言,却是极为重要的一天,这一天在短短数年后,其发行量、发生范围不逊于〈明报〉的《公议报》,在这一天正式创办。只不过这个时候,谁都不知道未来。 “几位先生,办报除了必须遵守朝廷相应法度之外,还要记住,如果两年内每期发行量不超过300份,官府就会要求停办,一年内每期连续发行量少于500份,亦是如此……” 此时,这般叮嘱着的官员,压根就不知道,一个周后,《公议报》的创刊号就发行了超过5000份——其购买者大都是南京以及江南士林士子,尽管“士子”这个群体,随着八股取士的废除而渐渐成为过去,可是他们在民间依然有着很大的影响力。 而官员这些例行公事的叮嘱,不过只是在过去的几年里,官府和报纸之间的角力中,官府学会的一些技巧。既然他们用法律来保护自己,那么官服就学会了用规则来保护自己。通过设立一些规则,将一些小报纸排挤出市场。对于天下的官员来说,他们甚至想把发行量的限制再扩大十倍,然后好把天下所有私人的报纸通通都停办了。 权利从来都是一个好东西。对于掌握权力的人来说,他们绝不愿意被人监督,更不愿意被无数双眼睛盯着,哪怕是那双眼睛,不过只是一双非常普通的,甚至没有任何力量的眼睛。 对于他们而言,那双眼睛总让人坐立不安。只不过,他们并不知道,现在他们顶多只是感觉到不自在。而在以后,他们就被那双眼睛看的浑身不舒服了。 《公议报》从刚一发行,就以“不重复官报”为办报宗旨,并且集中报道百姓所关心地方时事,公议地方官府得失。而在地方上出现有争议的判决刑罚,或者官民纠纷时,《公议报》就会向当地派出人员采访报道,并向民间公布事件,对时间的前因后果加以分析,儿子绝大多数他们的立场都是站在百姓的一边,对官府的一些不当的举措加以指责。如果是碰到司法判决的问题,他们更是会大声疾呼,为百姓伸张冤情。 不过只是短短十数期,就让老百姓看到了《公议报》与寻常报纸的不同,无不是以为《公议报》是为民做主的报纸,其发行量更是迅速激增。 于是《公议报》的表现,也让江南等地的报社眼前为之一亮。他们这才发现原来报纸不仅仅只是充满清议的角色,偶尔还可以真的成为“青天”。为百姓鸣不平,尽管也有报纸屡屡为其发声,可是与寻常报纸一方面为百姓发声,一方面为官府辩白不同,《公议报》的立场倾向于百姓,每每对官府是屡加抨击。从来不会站在官府的立场上为官府辩解。 而随着《公议报》屡屡站在官府的对立面,为寻常百姓发声,所以每每总会收到百姓寄来的书信,与信中言道自己的“冤情”。甚至有时候,还有能吸引来报社喊冤的百姓。 而对于官府来说,《公议报》就成了一个麻烦。成了官府的眼中钉,让所有人都变得不自在起来。可是他们却没有任何办法。因为这一群人总是可以很巧妙的把握后文字的尺度,让官府无从抓到他们的把柄。 这恐怕也是《公议报》里那一群失意士人最擅长的事情。他们本身就极为擅长完了文字,知道如何用文字来对付官府,同时又能保护自己。毕竟,他们曾经经历过满清的文字狱,所以早就学会了保护自己,尤其是在大明事事讲究法律的时候,更是学会了用法律保护自己。 这一日,王树仁又像往常一般早早地来报社上班了,作为报社的创办人之一,他同样也在报社中任有职务,在很多时候,他都要负责审阅一些敏感的文章,以免出了差错,让官府抓住了把柄。 马车刚一停在报社外头。他就看到在报社的大门边,坐着一个衣衫倒还算整洁的男子,现在大明见不到衣衫褴褛的乞丐——因为乞丐会被流放于边域或者海外。所以,即便是再懒再穷的人,也会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 瞧见有人坐在报社门外,王树仁立即想到,或许,这是来申冤的百姓,对于这样的百姓,他倒也见过不少,可是往往一番调查后,所谓的“冤情”往往是靠不住的。 而这也是他不得不佩服今上的地方,现在大明的吏治可以说是自古以来最好的时候。可越是如此,就越需要“再接再厉”。 “难不成,又是一个不靠谱的?” 微微皱起了眉头,王树仁心想现在报纸发行量虽说过万,已经在江南有了些许名声,可是想要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却几乎没有什么可能,毕竟,〈公议报〉靠的是公议,靠的是“冤情”,没有了“大事件”,怎么可能会有名声呢? 当然,也没有人敢编造新闻,这是要付出代价的,以报纸传播谣言、编造新闻,所有股东,都会被抄没家产,并被流放海外。官府对此可从不手软,怕给人落个口实的报社,如此才会不敢编造新闻。 没有大新闻,也不能编新闻,所以最近王树仁倒是颇有些郁闷。 那里有大新闻? 莫非又是一个不值一提的小事? 想到这儿,王树仁下车后,那脸上立即露出亲近的笑容说道。 “这位老哥在这坐着干啥?可是有事找报社?鄙人王树仁,正是于这报社中做事!” “真的?” 那人站起来,看着王树仁说道。 “先生,俺上来这伸冤的。” “伸冤?你有何冤?而且,这里也不是官府,伸冤应该到官府才对啊?” “官府没人敢接俺的状子,俺是要告皇帝!” 正文 第135章 告皇帝(第一更,求支持) 告皇帝! 这三个字传入耳中的瞬间,只让王树仁惊得有如五雷轰顶一般,他惊愕的看着对方,甚至不知如何回答,只是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个中年汉子。 他说什么? 告皇帝? 真、真亏、亏他能想得起来…… 就在王树仁瞠目结舌的看着这人时,却见那汉子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满面泪水的哭求道。 “青天大老爷,俺要见《公议报》的主笔,俺实在是没有法子了,俺要见报社里的青天大老爷,请他为俺作主!” 眼见对方突然间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跪在自己的面前,仍然还没能从惊愕中恢复过来的王树仁,好一会才从瞠目结舌的状态中恢复了过来。意识到事情不简单的他,先是深吸一口气,然后才上前扶起那汉人,宽声询问道。 “你要到报社告什么皇帝啊?” 告皇帝? 还真亏他能想得出来! “俺…俺就是要告皇帝!大伙都说《公议报》一直都是为百姓做主,为百姓伸冤,所…所以俺要找你们为俺做主!” 汉子把脸一抹,坚定的说道。 告皇帝? 先是震惊,而后又是疑问。 最后王树仁又意识到,这不正是他期待已久的大新闻吗? 告皇帝! 说出去,又有几人相信? 王树仁只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不过心知这个大新闻很有可能是大麻烦的他,立即反问道。 “你到底为啥要告皇帝?难不成,你还真去过官府?” 到官府里去告皇帝? 虽说大明朝待民以宽,全不像满清那般暴虐,可是王树仁仍然相信,如果这人敢去告的话,必定会治他一个“大不敬”。 “俺刚开始的时候,要告的是官府,可官府说不是他们能受的,他们也是奉朝廷的法度,知府、巡抚都是这么说,都说是奉朝廷的法度,是皇上的旨意行事。所以俺就来告皇帝。” 中年汉子一字一句的解释了起来。可他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倒是让王树仁的心跳的更快了,他突然发觉自己手里拿着的不仅仅是一个大,同样也有可能是一个大麻烦!。 虽然意识到极有可能是个烫手的山芋,甚至是个大麻烦,可是对于大新闻的渴望王树仁最终还是决定把眼前的这个大麻烦请进门。 告皇上! 有比这更大的新闻吗? 甚至王树仁已经想好了,无论事件真假,他都会报道这个新闻,当然到时候报道的立场会有所不同,至于“大不敬”,那是眼前这个要告皇帝的人,而不是他,也不是报社。 况且他本人对此时也有着浓厚的兴趣,是什么样的冤情,才需要人去告皇帝。于是他便将那请进了报社,然后吩咐人给他倒了杯茶后,才细声慢语的问道。 “你来说说,你为何要告皇帝?” 在经过一番仔细询问后,王树仁差不多有了些了解。 眼前这个中年汉子,自称名叫赵鸣功,是山东濮州人。严格格的来说应该是一个移民江南扬州的山东濮州人。而在流落到扬州之前,赵家是濮州大户,家中良田不下三千亩。当年北方榆园军席卷直、鲁、豫、苏4省,占据徐州等地,甚至因为山东位置直接威胁京师,同时也能截断运河漕运,让清军南北不能相连。 为镇压榆园军,清虏正副总指挥汉奸张存仁和张胆为,先是焚烧百里林区,但依然没能镇压抗清起义军主力。这时侯方域主动来到了张存仁面前,献了一个毒计:扒开荆隆口黄河大堤,将起义军活动区域变成无人区。 扒开黄河大堤之后,直隶、山东、河南许多地区化为无人区,杀人数百万,一举镇压了榆园军起义。可以说,侯方域的毒计,直接帮助清朝度过了初期最大的危机。扒开黄河大堤,历史上有几人敢做?这也是侯家九族皆流的原因。 而赵家也在这一过程中,损失惨重,曾经人丁兴旺的赵家只有十三岁的赵鸣功活下来,几经辗转流落到了扬州。然后就于扬州落户,后来娶妻生子,日子倒也还算安定。 因为只有他一个劳力的关系,所以他开垦的土地非常有限,所以家中不过只有十几亩,再后来江北的荒田收归官有,赵鸣功自然不能再像过去一样垦荒开地。 虽说后来田地不够,可也能租种官田,但是相比于只交不到一钱田赋的私田,官田要交三成的收成作为地租。如果仅仅只是如此对于此百姓们倒也还能接受,毕竟这地是朝廷的,就当是给官府做佃户也成,毕竟,给谁种地不是种田。 可实际上,却完全不是这样。如果说给地主做佃户缴不上足够的粮,还可以同东家商量一下,适当地降点或是暂时先欠着,顶多也就是收点利息。即便是再不济,还可以把地退给东家,另谋生路。 但如果东家换成了官府,非但没有一丁点商量的余地,上缴的粮食少一升不成、晚一天不可,有差色同样也不有。去同官府争论,那自然是不可能的,自苦以来都有“民不与官斗”的古训。如果有百姓觉得官田缴租严苛难以承受,要把地退还给官府,想要外出另谋生路。可也会遭到了官府的拒绝。官府的理由是这地是朝廷租给百姓的,既然已经签定了合同,就不能说撂挑子不干。 当然,也不是不能,他们还有一个选择——移民海外或者东北。可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离开,不到迫不得已,他们自然不愿意租官田。赵铭功就是如此,不过因为年幼时曾读过书,所以心思比其它人多了点。 既不想去海外,又需要更多田地养家的他,所想的并不是租官田,而是想办法把官田变归已有,所以他把眼睛盯到了当年山东濮州老家的地。 “那些地是赵家祖上留下来的地,怎么就成了无主荒地了呢?赵家还有活人哪!官府怎么说收,就把地收走了?” 这是一笔狗肉帐…… 尽管并不知道具体的细节,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笔谁都说不清楚的狗肉帐,毕竟,这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当年被黄河水一冲,两岸千里皆为无人区,后来那些地变成了无主的荒地,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满清也是如此处理,只不过满清那会,地方官府为了吸纳流民,纷纷鼓励开荒,以便编户纳税,可大明却完全不同,大明的荒地是官府的,是禁止私自垦荒的,私垦者流! 这是一个原则! 也是荒田归公的根本,毕竟许多荒田都是无主熟荒,如果旧主都找了回来……那可是会出乱子的。 “此事,已经过去数十年,恐怕已经很难追究了,况且,那黄河水一冲,田亩界限已经不复存在,所以,以王某看来,此事已无追究的可能了……” 不待王树仁的话声落下,赵铭功就连声说道。 “为何旧时勋贵的爵位能恢复、且还能赐还庄田,寻常百姓的就不行了?难不成大明的勋贵田产是产,普通百姓的田产就是不是产吗?” 听王树仁这么一说,王树仁不由深深地倒抽了一口冷气。所谓的勋贵重赐庄田,是按国史记载,恢复当年皇帝赐勋时一并赐给的庄田。而且,仅难局限于未降或殉国的勋贵。 可他这么一说确实也是如此,勋贵的田产可以重赐,为何百姓就不能要回自己的田产? 这是一个大新闻! 想到这儿,王树仁不由瞥了一眼赵铭功,心想此人能想到“告皇帝”,若是能在这个新闻上做些文章,必定能在全国引起轰动,到时候《公议报》也必定能得到百姓的追捧。 而且,如果能迫使官府归还赵铭功的家产,必定能重创现在的荒田归官。让天下百姓能够从中受益。 想通过这一点后,王树仁便出言问道。 “赵兄弟,你先别恼火。我再问你几个问题。你可得如实回答。” “先生您尽管问吧。” 赵铭功连连点头说道,眼前这人是不是青天大老爷,他不知道,可他知道,这《公议报》是个专门为百姓鸣不平的地方,这也是他到了南京,而不是中都的原因。 “你之前到过濮州吗?” 王树仁紧锁着眉头问道。 “那边是怎么答复的?” “回先生,俺去过濮州县衙,可是衙门里说,这事已经过去二十年,无从追起,而且当年的鱼鳞册散失,已经没有了凭证。让俺回扬州去,好生生活。” 赵铭功如实回答道。 “哦,濮州那边的回答倒也还算公允……” 王树仁略点下头,然后问道。 赵铭功可不这么想,听他这么一说,立即不服气的说道。 “这是什么公允,俺特意打听过,当年的鱼鳞册官府里有,朝廷也有,不是官府不能给俺找,是官府不想给俺找,是官府想要吞没我们赵家的家业!既然这天底下的官府都不给个说法,都说那是皇帝的皇命,现在荒地都是皇上的家业,那俺就来求皇帝给个说法,问问皇帝,这天底下可有这样夺人家业的道理!” 正文 第136章 臣子怒(第二更,求支持) “岂有此理!朗朗乾坤之下竟会发生如此这般令人发指的事!” 清晨,通政使司官房内,突然响起一声厉斥,只见一个不过四十几许官员猛然一拍桌子豁然起身唱喝道。 “如此刁民,理应行的极刑!” 李极臣之所以会如此恼怒,全是因为这《公议报》上“告皇帝”的言语,尤其是那番“自古未闻皇帝掠小民之产”的话语,更是让李极臣如,难以遏制的怒火又似反噬的烈炎一般直冲到他的脑门。 却见他涨红着脸在房里来回渡了几步过后,心急火燎地决定道。 “明博,咱们这就去新闻司询问此事。这《公议报》行径居然如此卑劣,为销量居然如此编造新闻,甚至不惜以大不敬之言,损陛下之英名,若是不严加惩办,如何能正法典,平民愤。非得让新闻司查封了他们不可。” 李极臣的反映如此强烈,自然也让一旁的宋域明不禁也被感染了。可就在他想点头答应之时,门外忽然传来了一声略显苍老而又沉稳的声音道。 “什么事让你们如此恼火啊?” 宋域明与李极臣连忙抬头寻声望去,这才发现通政使阎尔梅正笑吟吟的站在门口。却见官衔低微的赶忙上前揖礼道。 “下官见过通政使。” “呦,我来看看,《公议报》,“为世人发以公议”,这报名提的好啊。” 阎尔梅回礼道后,直接拿起了报纸,身为通政使的他,身份是极为特殊的,通政使司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凡四方陈情建言、申诉冤滞、或告不法等事,于底簿内誊写诉告缘由,呈状以闻。其官有使、左右通政、左右参议等。 其功用等同于陛下的耳目,也正因如此,每天阎尔梅都会用很长时间,在报纸翻阅报纸,对于那篇新闻自然也是已经看过。虽说他同样也很生气,但是在生气之余,他却也看到了现在官田发租的问题,尽管这些问题早就已经显现,可是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如此赤裸裸的写于报纸上。 原本阎尔梅还准备一会去见陛下,可却不想才刚到门口就听见李极臣在里头怒气冲冲地叫嚷要“新闻司查封”。 “下官知道,冒然查封,实在是唐突的很,而且此也非是通政使司之权,可是既然《公议报》如此以大不敬之言,辱陛下之英明,若是官府不有所反应,百姓又会有何想?下官以为,必须得先查封,其它诸事,待查封后再一一查验。” 李极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道。 “此事,若是不严加追究,只恐将来有损的绝非是陛下之英明。” “哎呀,这么说来,这事确实十万火急了。” 略点了下头,阎尔梅又说道。 “那以你看,如果新闻司直接上门去查封报纸,若是对方要大理院书令,新闻司又该如何?” 新闻司确实有权力查封报纸,可查封却需要南京大理院院丞的书令,没有大理院院丞的书令,就是违法行径。 “这……?” 宋域明一听也跟着一愣,他立即说道。 “通政使,此事事关重大,可行以破例……” 神情凝重的阎尔梅看着他们两人,然后沉声说道。 “此次破例之后,那么今后是否也可以破例?” 如此反问之后,阎尔梅继续道。 “你们要知道,我大明昨日为何天下离乱,皆因有法不遵,官员任意行以破例,而不顾国法,官不遵法,民又焉能守法?如此天下自然大乱,况且陛下之清名,又岂是一纸文章所能污损,再则此事,自有朝廷法度处之,又何需我通政使司官员插手?” 这样的一番训练之后,李极臣和宋域明两人才意识到自己的失误,连忙纷纷长揖,言道着受教。 阎尔梅看了一眼李极臣,只是在心底叹了口气,这李极臣是以外戚应袭武清侯爵,当时正值国变家道中落,与其夫人一同安贫潜隐,直到方以智入府之后,在方以智的推荐下,李极臣才入江北为官。不过,以他的才能,能做到通政,已经是极限了,虽说已经年过四十六,可却依然好冲动。有时候,阎尔梅甚至都怀疑,如查不是因为他是方以智的妹夫,恐怕陛下也不会对其青睐有加。 即便是在兴乾朝,这官府之中各种关系也是错综复杂,仅只是桐城方家,出仕且地位显赫的又岂止数人? 想到这,阎尔梅自然又想到自家,阎家出仕的也有十余人之多,究其原因,朝廷任用他们绝非仅凭才学,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在大量的士人或是降清,或是赴满清试,他们之中不少人或是被流放,或是被废除功名,兴乾朝用人也就有了局限性——忠臣往往绝不是一人,而是一家一族皆是忠臣,作为某种回报,他们自然在兴乾朝受到了重用。朝廷如此,除了需要用人之外,恐怕也有希望让天下人知道,朝廷必定不会忘记忠臣义士的,即便是身死之后,也会褒奖其家人。 正当阎尔梅将心中的想法摇散,想要将此事秉告陛下的时候,已经看过报纸的朱明忠也在自己的书房接见了调查厅专员陈明复,三十三岁的陈明复是陈子龙的长子,入清后他不曾出仕满清,南京克复后,在其父亲旧友的推荐下,入闽王幕,再后来又随闽王入朝,不过,他并没有选择往地方为官,而是在调查厅成立后,进入了调查厅,因为他相信,只要能保持官员的清廉,甲申天变就不会发生,大明就不会有流寇为祸天下的局面发生,亿兆百姓更不会惨死于虏手。 只不过,在过去的一年中,陈明复的调查并不是仅仅只局限于官员自身,他的调查是极为广泛的,涉及到大明的方方面面,也正因如此,即便是直到现在,那份调查报告仍然没有给出来。 但是这并不妨碍朱明忠喊他过来询问,他一接到陛下的旨意就立即入宫来报告了。 虽说只是初步的调查报告,但是,窥一斑而知全豹,一份并不详细的报告,也能让他对此有一定的了解的。 面无表情地翻阅起陈明复的报告,与过去看到报告时的欢喜不同,这次尚未看到了一半,朱明忠就脸色铁青地合上了报告,然后沉声问道。 “真的有这么严重吗?” “回陛下,此事千真万确,臣所察绝无虚言。” 陈明复跨步上前揖礼道。 “那么说,这几年,官田租放,不仅没有让老百姓受益,反倒是让老百姓受害了?”朱明忠抬头看着陈明复询问道。在这一瞬间,他甚至感觉有些脸红,毕竟,“官山海”的法律是他制定的,荒地皆归官有,禁止百姓私垦。以官田放租百姓,收以官租,是他一直以来最骄傲的事情。 不加征百姓一文一厘,朝廷每岁可得数千万两! 这样的成就,古往今来又有几人能够做到?其实,实现这一切的原因非常简单——变天下百姓为佃农,用地租取代田赋,过去佃农的交租对象是地主,而现在则是官府。之所以会有这种变化,是因为官府才是大明最大的地主。 流寇的横行以及清虏和入寇,使得天下人丁十不存一,如此也导致大量土地成为荒地。官山海的法律在全国推行之后,相比于万历年间现在全国田亩只有四成仍属于百姓,其它六成因为是“无主荒地”而成为官田,随着人口的增加,百姓为了种更多的地,只有租种官田,官府自然是获利颇丰——不过获得了熟田,而且还收到了高额的地租。 “回陛下,这些情况是臣亲眼所见,各地皆是如此,只是程度不同罢了。” 陈明复老实的回答道。 “噢,你亲眼所见?” 朱明忠面色不善地反问道。 “回陛下,臣以为,官田收租,最大的问题,一是收租的时间短,各地官府往往限定一个月,为督促百姓主动交租,每延误一天,罚粮半成。二是收租的粮色,虽说朝廷限定官田租为三成,可却没有限定粮色,而地方官府往往为表现其功,纷纷要求百姓交上等足色粮,如此一来,为补粮亏,百姓少则需要交租四成,多则甚至可以达到六成,百姓可以说是不堪其负……” 陈明复不紧不慢的报告道。 “陛下,这以粮色勒索百姓,甚至是地方官吏从中渔利的手段,其以粮色欺压百姓,令其多缴地租,然后再将多出的粮食转卖,从中渔利,如此贪腐,早就令百姓不堪其累。臣恳请陛下下令对此事彻查,除以天下恶吏,也好给各地官员一个警告,让他们不敢再坑害百姓。” 面对陈明复的建议,朱明忠微微一皱眉,然后神情凝重的问道。 “你是说,此事极为普遍?” 陈明复再次揖礼道。 “陛下,此事非但极为普遍,甚至可以说,天下诸县皆是如此,若是不严加惩治,如何能令天下百官以为此警?” 正文 第137章 以为警(第一更,求支持) 如何能令天下百官以为此警? 面对陈明复的建议,朱明忠却选择了沉默。 在沉默之余,他却觉得有些面红耳赤,因为这一切的源头在他的身上,因为这一切正是他一手造成的。 沉默良久之后,朱明忠又问道。 “是所有的官员,都籍此中饱私囊吗?” “回陛下,就目前的调查来看,以粮色增加官租,往往并非是官员中饱私囊,而是用于地方官衙门开支,虽说我朝官员的俸禄颇高,且又有养廉银,可是官府吏员开支,以及官府其它开支,仅只是依靠地方门市杂税,极难维持,比如巡捕房养马所费,还有就是社学虽有朝廷补贴,可为了鼓励入学,地方每每会嘉奖优生,这些银钱,都需要官府支出,所以,地方官员便在官田田租的粮色做起文章来……” 在陈明复的解释中,朱明忠自然想到了旧时的“火耗银”,旧时明清官员低微,正常的俸禄收入难以应付日常开支所需,幕友师爷、门房仆役,都需官员自己出钱聘雇,因此为了解决这笔额外的开支,他们就把脑筋动到了火耗上。火耗银又称耗羡,是明清于正规税粮或税金之外的一种一种附加税。“火耗”一词原本指零碎白银,经火镕铸成银锭或元宝过程中所生的损耗。各行省转交至户部中央税款者,必须以五十两银元宝为一单位,因此行省衙门从百姓收集来的散银必须镕铸成合乎规格的五十两元宝,才能上缴。在镕铸过程中所损耗的银两,则称为火耗,通常这些火耗损失,全部需附加在原纳税人,且于缴纳之前附加于税款。 明朝中期,火耗银为正税的20%-30%。康熙后期各省征收的火耗银一般达到了正税的三四成,最高的达到七八成。政府收取的火耗银,一般用于大小官员的职务消费、津补贴的发放。有的官员看出其中的破绽,从中大捞好处,大肆敛财。火耗银既加重了百姓的负担,又滋生了政府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 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在江北通过发行银圆,直接废除了火耗银,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没有了火耗银,那些人却把脑筋动到了“粮色”上。 “……原本收取的粮色折粮,一般用于地方官府的正常发开支。可是有的官员看出其中的破绽,从中大捞好处,大肆敛财。粮色折粮自然也就加重了百姓的负担,令百姓不堪其苦,而且也滋生了官员的贪腐行为。” 堵上一个漏洞,在另一个地方就会产生另一个漏洞,现在朱明忠甚至不得不佩服起那些人的“脑子灵活”,他们居然如此之快的看到了其中渔利的机会,这些人人啊…… 在朱明忠深思的时候,陈明复再一次揖礼道。 “陛下,臣以为此事不能就此了之。仅凭臣等手中的证据,就目前来说,就可以以贪污起诉不下百名官员。但臣可以以人头向陛下保证,我大明以官田从中渔利的官员远不止这些人,而且即便是以粮色贴补官府开支,同样也是违反大明律。臣以为,若不严惩恶吏贪官,这天下必定为其所害!” 陈明复义正严辞的进谏并没有引起朱明忠的共鸣。虽说私下里他同样痛恨贪官污吏,深知正是那些人毁掉了大明的根基,可是他同样也知道,如果扩大化的话,同样也会重创大明的根基,对于陈明复彻察的建议,他甚至认为这并不是一种恰当的处理方法。 毕竟,涉及到所有的地方官府,即便是身为皇帝,朱明忠也不能把所有的知县都砍了脑袋或者流放到海外。 有时候……法,真的不责众啊! 无奈的摇着头,朱明忠说道。 “这件事,从表面上看是地方官府以粮色苦民,但却也是事出有因,毕竟地方官府用度不足,而且开支繁多,也是事实。不过部分地方官吏看到其中机会,从中渔利,对于这些人,自然要严加惩处,可在未查清事实真相之前,若贸言严惩,只会让整个事件更为复杂化。因此,此事目下的当务之急,绝非是如何惩处,而是如何杜绝!” 如果是在几年前,或许朱明忠会眉头一皱,下令彻察此事,可是现在,他却不得不变得“成熟”起来,作为皇帝的他,必须要考虑到国家的稳定,而不仅仅只是个人的一时快意。 “陛下,如果因为严惩会导致事件复杂化,而投鼠忌器,那么将来类似事件又该如何?难道皆是投鼠忌器不成?以臣看来地方上发生这种事情就该一察到底,绝对不能姑息养奸。如果因为牵连甚广,而投鼠忌器的话,只会导致办事束手束脚,如此,又岂需要设立调查厅?” 陈明复的神色一拧,直接反驳道,完全没有因为面对的是陛下,而有丝毫退让的的意思。 “再则,于调查厅的职责,是查处贪官,以清洁官场。至于从根本上杜绝此事,那是朝中诸官的事情,与调查厅无关!” 陈明复的回答,让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皱,眉宇之中立即有些不快。 面对他的毫不退让,心知其所言也极为在理的朱明忠,只好放缓了口气,然后颇为无奈的解释道。 “此事必须要查处,但必须要有所区别,若是从中渔利者,必须严加惩处,可是如果不加分辨,对所有涉及粮色问题的官员,都以贪腐论处则是很不妥当……” 不等陈明复把话说完,朱明忠便伸手制止他道。 “陈专员,别忘了,调查厅只有调查权,是否起诉最终会有提刑司决定!” 对于以粮色坑民祸民的举动,朱明忠在心中早就有自己的一番见解。在感情上他对现在所发生的事情自然是深恶痛绝,毕竟那些人毁掉的是他的名声。但心中的理性告诉他此事还是应该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在陈明复退下之后,又一次,朱明看了一眼报纸,如果不是因为“起诉皇帝”,这个新闻,或许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即便是知道恐怕也要等到几年之后。 报纸……并不是坏事,尤其是《公议报》这样,时时与朝廷唱对台戏的报纸,至少有它的存在,可以时而给自己一些警告。 “陛下,《公议报》此文,尽是大不敬之言,以臣看来,除查封此报外,还必须交由提刑使对其人严加惩处。” 或许阎尔梅会告诉司内官员,要谨从法律,但在陛下的面前,他仍然会提出他人建议——严惩! 沉吟片刻,面对这个建议,朱明忠则开口说道。 “严惩,……确实应该如此,可如此大不敬……也有一定的道理。” 告他朱明忠“劫夺百姓之产”,这可真是欲加之罪,什么时候,有人敢用这样的言语去指责皇帝? 面对这样的指责,朱明忠甚至不知道,是应该欣慰,还是应该愤怒,一方面,一直以来,他都希望中国的士人能够恢复几分骨气,而另一方面,他又不能不恼怒,因为根本就是无中生有。 可恼怒的同时,朱明忠却也能够理解赵铭功,毕竟,对于百姓来说,地就是他的命根子,他想要从官府中要回土地的心情也可以理解。 “朕看这样吧,此事先由大理院审理,如果他有证据表明其是旧田主,理应归还,毕竟,我大明不是满清,不能掠民之产,但这一点,必须要有证据。至于所谓的要“起诉”朕……这件事,是否为“大不敬”,要先看看大明律中可有规定,如果没有……就引以为戒吧。至于报社那边,还是交由新闻司处理,待朕再做定夺,不过以朕看来,这件事,应该说是律令的失误,涉及到皇家的新闻,如何处理?这个给我们提了一个醒!” 听陛下的话,尽管表面上看似交给了司法,但阎尔梅还是听出了,陛下在为那些人开脱,现在,赵家土地将来的归属已经不再是问题了,真正最大的赢家是谁?肯定是《公议报》了,凭此一个新闻,《公议报》可以说是出尽了风头,更重要的是,他们几乎不需要承担任何后果,因为陛下已经为他们开脱了大多数的责任,顶多,也就是罚点银子。 不过既然陛下已经有了决定,自然也不好再多做言语了。只好暗自在心中盘算着,如何让新闻司,编好新闻律令以防止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待阎尔梅离开之后,朱明忠仍然在御书房中处置着公事,按照过去的习惯,他会一直工作到午夜时分时才去休息,虽说内阁可以处理大多数事务,可是最终,还是会有一些专折被送到他的面前,这些专折都需要他做出决定。 在更多的时候,朱明忠之所以如此,是为了应对最近几个月以来的失眠,最近几个月,往往是眼睛还没合多久天就又蒙蒙亮了起来。久而久之,现在也渐渐养成了半夜工作到深夜,白天再补上一觉的习惯。 临近中午时,和往日一样,朱明忠直接在御书房内睡下,然后又和过去一样,一直忙碌到凌晨…… 正文 第138章 难得清净 (第二更,求支持) 最近半年来,朱明忠不知为什么突然患上了失眠。每天都要到很晚才会躺下睡觉,总是会很早就起床了。也正因如此,最近一段时间,他往往是一个人休息。 清晨,又一次于书房中醒来之后,然后便开始跑步,并在跑步中思考,这种晨练的习惯,现在已经从皇宫传播到了民间,不仅书院的学生会时晨练,就连同许多官员也是如此。 在围着御花园内的小湖跑了几圈之后,差不多跑了十几里路的朱明忠又去洗了个澡,然后才再次回到书房。很快就有女官给他端进来当天的早餐。尽管是皇宫里的早餐,可是早餐仍然是极为简单的,与人们想象中的奢侈完全不同——一杯牛奶或者一碗稀粥,两碟炒菜,再加上一笼素菜包子,一个清水鸡蛋。 在吃的方面,如同明朝历代的皇帝一样,堪称“不讲究”,早餐吃的很快,吃完早餐之后,朱明忠就开始自己一天的工作,是翻阅汇总咨讯然后是朝廷的重要公文。 不知道为什么,在最的一段时间中,朱明忠发现自己的内心深处实在忍受不了这件工作。只要一想到这件工作是避兔不了的,心情就变得有些烦燥,如果可以的话,他更愿意呆在试验室中。 几乎每天,朱明忠都是怀着这种情绪走进办公室——也就是御书房,这是一间很大的房间,两侧是顶到天花板的书柜,地板上铺着丰厚松软的地毯,房间里有一张又宽又长的写字桌,或者说是御案,离开御案不远的一只置放在黑色木架上的大地球仪。 每一天,都重复着相同的工作,这才是最让人乏味的地方,而在长时间的工作中,朱明忠发现自己似乎有一种特异功能——可以清楚的记住文件和情报的内容,并且还能逐字逐句记住它们,这是穿越后才拥有的能力。 如果在穿越前就这个能力,也许早就已经考上名校。 然而,尽管拥有这种能力,但是朱明忠还是发现自己现在似乎已经开始痛恨公文了,因为,这里的一切都是如此的乏味,在17世纪,所有的一切都是无趣的,甚至有时候,朱明忠总是会怀念着另一个时空,怀念着那个时代的繁华,那一切,都是这个世界所没有的。 “等到……到时候,就向万历学一下也未尝不可。” 嘴里这么嘀咕着,朱明忠甚至有一种想要当“昏君”的念头。 甚至,他也一直这么“努力”着,比如,他取消了对于皇帝和百官都等同于折磨的早朝,更不会他的“父皇”一样,在露天的云台诏见大臣,弄什么“云台诏对”。或许,他摆脱了这些俗物,但是作为皇帝,他仍然需要阅读大量的奏折。而这份工作却是最为枯燥的,甚至只不过翻阅一下这些枯燥乏味的奏折,对朱明忠来说,就是一种折磨。总之,他现在越来越不喜欢这份“工作”。 尽管朱明忠相信即便是不需要他去亲历亲为,只需要把握好方向,大明也可以在未来的几十年内,成为地球上的另一个日不落帝国,占据着世界上最为广泛的土地。而且已经进入工业革命黎明的大明,即便是其惯性也会让整个国家继续发展下去,并领先于世界各国。 可是,似乎还是有那么一些不太放心,毕竟在未来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或许,也正是因为这种担心,才是导致朱明忠失眠的根本原因。 尽管批阅奏折的工作,显得有些枯燥,但是这份工作仍然需要继续进行下去,那怕是这份工作是让人不开心的。 案上的奏折涉及到方方面面,但是对于身为皇帝的朱明忠来说,每天回复的奏折中,往往都是三个字大字。 “知道了。” 不仅仅是因为内阁已经在奏折上给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更重要的是许多奏折,其实是非常无趣的。尽管内阁和通政使机构已经过滤了很多很水的奏折了,但是身为皇帝的朱明忠依然能看见一些很令他无奈的奏折。 比如说现在,闽浙总督送来的奏折,就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折子,百多个字的奏折,没有丝毫的营养,只是在说一件事——台湾引种亚美利加水果,名为“菠萝”,献予陛下。 “知道了,去年台湾已有菠萝罐头运销中都,以后不在再送了!” 批示完这一份,再一瞧旁边的,还有一堆请安折。什么是请安折?就是一句话“陛下安好否?”而作为皇帝的朱明忠,回复的就是两字“朕安”。 瞧着这些乏味的奏折,朱明忠只有一个念头——当个甩手掌柜,把这种东西都打发给别人去问。 “朕安、安,……他么的就不能让朕安静几天吗?” 烦恼的在折子上写下“朕安”两字,朱明忠在这个时候甚至怀疑,如果这个时候有微信的话,估计自己一天24个小时都要在手机上回复一些这样无聊的问候。 而这也就是他最不愉快的根源了。 其实朱明忠也不想回复,可有些是人情,甚至就连身为东北总督的方以智,也是有事没事的递个请安折,折子里就几个字。 “陛下安否?” 作为皇帝的朱明忠即便再不想也要敷衍一下,否则伤了大臣的心,毕竟,对于身处边地的封疆大吏来说,这种请安折子,既是让陛下不要忘记自己,同样也是在告诉陛下,当地风调雨顺、百姓安居乐业,无需担心。 所以即便是明明非常不喜欢这些折子,往往朱明忠也要耐着性子装装糊涂,郑重其事的回复两字“朕安”,然后,有电报的用电报回复,没通电报的先发往就近的电报站,然后通过邮驿传出。 “就这两个字,至少一两银子邮费啊!” 感叹着邮费的浪费,朱明忠也只能耐着性子,加以批示,作为皇帝,也有身为皇帝的无奈。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奏折都是如此“乏味”的,相比于官员们的奏折,朱明忠更喜欢的看的是书院递交的报告。 “……为解决海上经度测定问题,早在百年前,西班牙国王菲利浦二世为解决经度问题的学者,提出了一笔赏金。差不多与此同时,荷兰国会为解决经度问题提供了一笔高达3 万弗洛林的奖金,据称,葡萄牙和威尼斯也提供过数量不等的经度奖,此风于欧洲盛行一时……然而,随着大明海上贸易越来越频繁,确定海上船舶位置的经度变得更为迫切了,为促进大明航海事业和拓殖事业的发展,建议由皇室效仿欧洲各国采用悬赏来寻求解决办法……以用于鼓励学者从事这一研究。” 看着这一份来自中都天文台的奏折,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挑。 经度! 终于有人提出这个问题了! 其实,早在初定江北的时候,朱明忠就曾经认真的考虑过经度的问题,在另一个时空中,时间法和月距法是一百多年后,解决经度问题的两个办法。因为时间法需要构造精密的航海钟,所以朱明忠选择了自己更为了解的月距法。相比于一个价格昂贵的航海钟,一架高质量的六分仪,外加一本《月距表》,价格是极为低廉的,从实用的角度讲,“月距法”无疑有着巨大的优势。 月距法的另一大支柱——月球的运动轨迹,在历史上是由德国人迈耶完成的。迈耶在1755年制作了一份《月球表》,准确地描述了月球在任意时刻的位置,他参考了瑞士数学家欧拉对月球轨道所做的计算。欧拉是一个天才的数学家,他用一组优美的方程式描述了地球、太阳和月亮之间的相对运动,解决了那个令牛顿感到头疼的数学问题。 而早在几年前,朱明忠就凭借着回忆写出了那组复杂而优美的方程式,从而完成了对月球轨道所做的计算。 “可以先让天文台制作一份《月球表》。” 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位于清河书院的天文台,三年前,在天文台台长薛凤祚等人领导之下重新绘制的大明地图,那也是大明第一份准确的地图。现在的天文台里云集着大明最优秀的天文学家、数学家,他们完全可以完成这个任务。 “先编写《月球表》,然后再以清河书院数学系的学生去计算出了整年的月距数据。这样的话,应该可以编写出《航海年鉴和天文星历》……” 回忆着另一个时空,马斯卡林解决“月距法”计算难的问题所采用的办法,朱明忠的唇角一扬,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确实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想到这句名言,朱明忠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已经在清河书院任职的牛顿,现在他已经归化为大明人,成了清河书院的“牛教授”。 “牛教授……” 念叨着这位牛教授,朱明忠的唇角微微一扬,自然又想到了天文台,当然还有后世鼎鼎大名的格林威治时间以及零度线。 “将来,地球上的零度线,肯定是“清河零度线”了……” 正文 第139章 潜入(第一更,求支持) “汉制中朝官五日一下里舍休沐”。 也就是每上五天班就休一天。六天一周,周而复始,而每周的第六天,也就是到周末,这一天,许多人都会前往大同殿参加省会,反省自身的德行。而这同样也是友人之间的聚会。 与其它人不同的是,在参加完省会之后,费之刚,就会来到黄河边,他会一个人沿着紧挨着河边那条野草丛生的小路走着。 现在的黄河已经不再是黄河了,就在去年,黄河已经在郑县北改归故道,淮河重新归还故道,不过河水依然浑浊,这里因为每到河水充沛的时候,河道衙门都会铁铧松动河底积沙,与水力冲刷一同加深河道,以便让淮河河道恢复旧貌,按照水事科的记录,在过去的一年间,河道已经加深了不下五寸,长此以往,最多十年,淮河河道就可以恢复如初。 不过,即便是现在,因为黄河回归故道,没有了“黄强淮弱”的阻挡,淮河水可以顺利从旧河道入海,淮河两岸第一次在去年的夏涝时,没有发生大面积的水灾,也许数年之后,淮河两岸就可以复见昨日富饶,与江南一同成为鱼米之乡。 “当真是天佑明朝啊!” 费之刚看着,对岸伸展着一片浴着阳光的水稻田,看着那稻浪起伏的壮观模样,心里忍不住这样的赞叹道。 不过在这样赞叹的时候,他的脸上并没有丝毫的喜色,反倒尽是一副忧心如焚的模样,他知道,天佑大明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大清的末日! 费之刚并不是大明人,他实际上满洲正白旗人,内大臣、三等伯鄂硕之子,顺治帝的孝献皇后之弟。他本名费扬古,十四岁的时候就承袭了父亲,只不过,他并没有感上好时候,刚一成年,还没轮着他享清福,就因为西迁一路奔波,所谓的家业全都留在了京师,到最后便宜了大明,可他依然是大清的三等伯,依然是大清国、是皇上的奴才。 三年前,费扬古化名费之刚以难民的身份逃到了大明,不过他之所以逃到大明,并不是为了其它,而是为了学习“实学”,即便是在西安,也知道大明中兴全凭实学。 实学是什么? 是“经世致用”之学。 尽管他最初想要考的是皇家武备学堂,可是最终,因为身份的关系,他未能如愿考进武备学堂,但即便是如此,经过一年的预科学习之后,他也考进了大明最好的书院——清河书院,在书院中学习机械。 现在再过几个月,费之刚就要结束他的学业,这也意味着他的“留学”生涯也将随之结束。 接下来怎么办? 费之刚的心里暗自思索着,那眉头时而紧皱。 “清怀,” 身后传来的喊声,让费之刚扭头看去。 是佟国东,与费之刚不同,他并不是大清国的勋贵,但却是也是旗人,而且还是上三旗的奴才,他是大清入关的那年生在盛京的。他们两人之所以不计身份悬殊成为好友,不仅仅是因为两人住的宿舍在同一个院子,也是因为佟国东的学业极好,所以才会让费之刚佩服,两人由此才成为好友。 因为是好友,所以费之刚才了解他,了解他的出身和家世。有一次,佟国东曾和他说过,他出世的情形。那时大清国还没有入关,他额娘在屋子里头嚷了半宿,然后才生出来他来。产婆从小屋里走出来,告诉他那个正准备出征的阿玛,生下来的不是别的,是个儿子,做父亲的重又问了遍。 “男孩?” 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做阿玛用无可奈何的口吻说着。 “第四个了,主子又多了一个奴才,将来能为主子效命,打明人了……” 说完之后,他就套上了盔甲,上阵了。 然后,大清国进了关,入主了中原。再然后,他阿玛和他的三个哥哥都死了,也正因如此,他额娘才希望他读书,原本是想做官的,可谁曾想却被皇上派到了关东,派到了大明。 若是被抓住,那可是要杀头的。 是啊。 要是在这里被抓住,那可是要被杀头的!所以,这也是把脑袋别在裤腰里干活。 又一次,在心里冒出这个念头后,费之刚看着佟国东笑道。 “安之,今天怎么有空了?你原本不是要去拜访牛教授吗?” 费之刚口中的牛教授,是现在清河书院里最知名的西洋教授——牛顿,三年前,他来到了大明,他刚一抵达清河书院,就向书院里的教授们展示了他所“创造”的三门学科——微积分、力学和光谱学。 只不过,让他失望的是,在清河书院,他发现自己所研究的微积分都缺乏清晰的、严谨的逻辑基础,而在清河书院这一学科已经相对成熟,而与他采用的以古典的几何论证方式论述不同,清河书院则从几何问题出发,运用分析学方法引进微积分概念、得出运算法则,其数学的严密性与系统性,是牛顿所不及的。 而造成这种分歧的原因,在欧洲学者看来几乎是非常自然的:希腊平面几何的成功给予欧洲数学非常深远的影响:一般认为唯有几何的论证方法才是严谨、真正的数学,代数不过是辅助的工具而已。直到笛卡儿及费马倡导以代数的方法研究几何的问题,这种态度才渐有转变。可是一方面几何思维方式深植人心,而另一方面代数方法仍然未臻成熟,实数系统迟迟未能建立。这也是造成两者差距的原因。 当然,牛顿并不知道,清河书院的微积分完全是朱明忠凭着大学里学习引入的,是经过无数数学数百年的努力后,在积累了大量成果的基础上的,虽然只是大学初阶段所授的微积分课程,距离其迈向更高深的解析学仍然有一段距离,可仍然足够让这个时代的学者为之赞叹。 而且清河书院领先于欧洲的,并不仅仅只有数学,在物理、化学、生物学等诸多学科,也有其领先欧洲同行的地方,虽说其中不乏朱明忠起到的“金手指”的作用,但现在大明在这些学科所取得的成就,仍然足以让欧洲的学者们不敢轻视。 也正因,才让牛顿、胡克等人纷纷收起内心的骄傲,一边作为学生向大明的学者学习,一面在大明传播着他们的学识,并继续着各自的研究。 而牛顿到达清河书院所开创的力学、光谱学,仍然令其声名远扬,甚至还曾数次受到陛下的邀请,前往皇宫与陛下讨论数学问题。现在的牛顿,已经是清河书院的终身教授——终身教授制,顾名思义,就是一经聘任后,聘期可以延续终身,不受学校各种阶段性教学、科研工作量的考核,而且没有被解聘的压力,同时他们还享受学校颁发的终身教授津贴。当然,牛顿现在已经归化为明人。 而牛顿作为清河书院最知名的教授,只有最出色的学生,才能成为他的学生,而佟国东就是其中之一,而他主要从事的研究是力学。 “牛教授去了南京的国子监,所以……” 无奈的笑了笑,佟国东朝着远处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等到牛教授回校之后,我也就毕业了。” “你应该继续读研究生,” 费之刚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劝说道,可话刚一出口,他就知道,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家里,催我们回家了。” 所谓的“回家”,就是回陕西,回“大清”,助大清国练兵造械,以备大明的进攻。 走到河边,佟国东看着眼前这条已经“变成”为淮河的“黄河”,然后低声说道。 “当年,我们过来,是为了学大明的练兵造械,学不了练兵,那就学造械,可学了造械才知道,这造械并非仅仅只是造械,还有其它各种知识要学,从采矿到冶金,再到机械制造,如此种种,又岂只是照着葫芦画瓢那么简单,可是……” 回头看着费之扬,佟国东苦笑道。 “待到回家之后,以我所学又如何造兵,如何造械强兵?” 所学的并不是造兵之术,自然不为朝廷所喜,到时候,自然不会受到朝廷的重用。甚至还有可能为朝廷所怪罪。 这也正是佟国东的无奈,尽管无奈,但他却不敢留在这里。按照大明的法律,他们在这里的行为就是敌国的间谍,这可是杀头的大罪,所以,在过去的几年间,最担心的事情,也就是有朝一日身份外泄。 “其实,即便是咱们回去了,又有什么用呢?” 手指着面前的淮河,佟国东的感叹道。 “你看,明人可以变黄为淮,可以让淮河两岸再为鱼米之乡,咱们能干什么?” 这么样的一番感叹之后,佟国东的神情变得有些落寞,最后他又在那里低声说道。 “咱们……既便是咱们在这里苦学,将来回到了家里,以家里的情况,又岂能追得上大明?” “那你想如何?” 费之刚盯着佟国东问道。 “难不成,你想投奔大明不成?” 正文 第140章 盟友(第二更,求支持) 戌时,是宫门上锁的时候,太监手提着灯笼,满院的巡视,边走边在西安城内这并不大的宫城里头吆呼着。 “小心灯火哟……” 尽管西安城里,也学着大明设立起了路灯,可是这皇宫里头,却并没有设立路灯,这究是是什么原因,谁也说不清楚,反正,现在这宫城里头,依然是靠太监提灯照路。 虽说宫门上了锁,可这个时候,倒也不妨碍王化行和索额图递牌子来见皇上,不但玄烨惊异,连在上书房值夜的明珠也不知出了什么事,急忙提了一盏灯笼赶往来见皇帝。 作为大清国皇帝的玄烨论到勤政的话,确实比大明的皇帝更为辛勤一些,在几案上,炕上,来自各地的文书、战报、各地的奏折堆得一堆一堆的,就像几座小山东一般。 几乎每天,玄烨都会批阅奏折到深夜,若是论勤政,他确实胜过大明的皇帝,可是论国势,依然与大明相差甚远。 明珠、索额图和王化行三人依次进来了。 看着三位心腹大臣,玄烨笑着问道。 “这个时候递牌子,朕想不出有什么要紧事。莫不是奏事匣子没递进来,怕朕责罚?” 王化行先将方才与索额图、多济商议的沿着兰州张嘉峪关等地沿路屯田驻屯的办法,一一奏明之后才缓缓奏道。 “臣等惊动圣驾,倒不为这些事。而是为了派人往明朝学习一事,请皇上圣裁!”随后王化行便将事情一五一十,详细奏明了皇上。 “……陛下,这几年,明朝为何越来越强,其强就在于实学盛行,而我大清想要不惧明朝,就非得造火器不可,而造火器离不开实学,可明朝的实学又岂止火器一样?其强又岂仅只是因为火器?” 玄烨一直紧蹙眉头听着,听他这么说后,立即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说。 “其实。这件事朕想着应分两层儿来瞧:一层,朝廷眼下无力去问其它事情,这几年,咱们为了练兵,不但用俄国人帮咱们练兵,还秘雇佣汉人帮咱们造火器,咱们眼下,最重要的是什么?是要先能挡得住明朝的兵,而不是其它。至于这二层,实学看似包罗万象,可是其中却有许多都是无用的学问,就像那个什么星相算术,此等学问又有何用?” 明珠立即于一旁赔笑说道。 “主子说的极是。咱们学汉人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现在学明朝的实学,当然也是如此,臣听说,那明朝有一个什么牛教授,现在在那研究什么,苹果为什么会掉在地上,如此荒唐之事,居然可以登堂入室,以奴才看来,这明朝的气数也就是如此了……” 王化行听了这话,心里对明珠的这番话自然很不以为然,涨红了脸冷笑一声道。 “陛下,奴才以为,或许研究这苹果为何落地,是不成体统,难登大雅的学问,可奴才所知,这实学实是包罗万象,我大清,若是只学一样造兵制械,总归是要吃亏的!” 因为与明珠是朋友的关系,所以王化行并没有说的那么直接,并没有直接出言讽刺,而只是提醒着皇上,只学一样肯定是不行的。 明珠在皇上眼前一向是打顺风旗的,揣测出皇上的心思后,便笑着奏道。 “王大人,现如今明朝之所以盛行实学,皆是其上所好,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就像那所谓星轨学问,还有那什么苹果为什么落下,而不飘于空中,之所以会有人研究,皆是因为其上所喜,以奴才之见,那明朝皇帝,当真是朱家皇帝的血脉,历代朱家皇帝,勤政者不过区区数人,修道、炼丹、深迷工匠之事,现在明朝皇帝又沉迷于这等无用之学,这不正是天佑我大明吗?” 索额图看了明珠一眼,便于一旁说道。 “皇上能以慧眼识得实学之中,何物可重,实是慧眼独道。” 索额图自然是站在皇上的一边,更何况这皇上还是他的女婿。而且在他看来,那些明朝的学问,也太过匪夷所思,苹果为什么落在地上?不落在地上,难不成要飘到天上才是正常? 不过,对大清国来说,那朱家皇帝玩物丧志倒也是好事。 皇上和索额图以及明珠的态度,让王化行无奈的于心底苦笑一声,他知道,很难说服他们像明朝一样接受实学,对此他也没有坚持,但随后,他又提到了那些留学归来的人。 “……奴才以为,应该让他们再于明朝再呆上一两年,于工场之中学会造械之后,再回大清,总比他们一经书院毕业,就回大清更有用处。” 玄烨想了一会,然后说道。 “现在正是用人的时候,能回来一个总归对朝廷来说是有好处的,朕听说,我大清的火药力不及明朝的八成,这事非得那些人回来解决不可,如果不然,我大清将来与明朝打仗,肯定是要吃亏的。” 他这边的话音一落,明珠那边立即说道。 “皇上圣明。” 正事说完之后,君臣四人又谈了一些其它的事情,从青海谈到了西域,当然还有就是迁往西域的事情,面对来自大明的压力,即便是对方还没有越过潼关,也没有谁敢掉以轻心。 毕竟,对于身处西安的满清上下来说,他们早就已经被大明给打丧了胆,从离开了京师之后,对于他们而言,逃,似乎就是他们的本能选择。毕竟,所有人都很清楚,现在大清与明朝的实力差距太大。 “西域,是我大清的根本,虽说,这几年,明朝皇帝没有用兵西北的意思,可是朕总感觉,离他用兵西北的日子已经不远了,如果咱们不能在他们用兵之前,夺下西域,到时候,一但他们攻过来,只恐怕……凶多吉少啊。” 作为皇帝的玄烨,本不应该说这样的话,可是在说出这句话后,阴沉着脸,望着外头的夜幕,良久都不曾言语。因为他是皇帝,所以才知道大清现在虽说已经恢复了一些实力,可却远不是明朝的对手。 “皇上圣明。” 一如之前的马屁之后,王化行沉吟了一会,说道。 “主子,奴才,前几日,曾听说过一件事,不知当说不当说。” 玄烨扭头看着王化行说道。 “什么事?说来听听。” “不知主子还记不记得吴三桂。” 见王化行提到这个名字,索额图和明珠无不是吓了一跳,忙说道。 “那个奸贼叛我大清,谁人会忘了他!莫不成他还活着?” 尽管索额图和明珠都是一副义正辞严的模样,可玄烨却看着王化行,让他继续说下去。 “主子,当年吴三桂率领十万大军入了山林,我等只以为他已经死于蛮地山林之中,可是前些日子,奴才与友人聊天时,从友人那里得知,似乎吴三桂还活着。” 索额图立即大吃一惊道。 “吴三桂还活着?” “是的,他不但还活着,听说他还在天竺那里当起了土王。” 索额图和明珠无不是浑身一震,抬起头来看玄烨时,他脸上同样也是震惊状,惊骇了半晌后,玄烨才说道。 “天竺?你是说吴三桂到了天竺,而且还称了王!这个消息可否属实?” “奴才听说,这是明朝的商船,从天竺带来的消息,听说当年吴三桂离开云南后,就直接翻山越岭去了天竺,凭着其麾下十万大军,在天竺打下了一片基业,且于当地自称“周王”……” 谁都没有想到,吴三桂不但逃出生天,而且还称了王,索额图顿时气得脸色苍白。“这个乱臣贼子,居然敢称王,他难道还想称皇吗?” 相比于他,玄烨却没有丝毫的恼怒状,而只是问道。 “此事可是真的?” 玄烨忽然变了口气,对此似乎很感兴趣。 “明朝那边难道就不知道吗?” “明朝怎么可能有不知道,奴才听说,吴三桂那里还开港与明朝做生意。不过似乎明朝那边对此也是装作不知,完全不问其商人与吴三桂做生意!” “看来,那明朝似乎完全不拿他当成回事啊。” 玄烨的脸上露出了笑容,然后沉吟片刻。 “这件事若是真的,对我大清来说,或许不是一件坏事。” 沉吟片刻,玄烨继续说道。 “虽说看起来,明朝是不问吴三桂了,可是,明朝又岂会忘记当年吴三桂领我大清入关的事情?” 冷笑一声,玄烨继续说道。 “明朝是必定不会忘记的……” “主子的意思是?” 明珠看着皇上,只看到皇上冷笑道。 “过去,咱们以为,天下就只有咱们一个是明朝的眼中钉,可是没想到,除了咱们,还有一个吴三桂,他活着,对咱们大清国就是一件好事,现在,之前想不明白的事情,也能想明白了,这明朝为什么装作不知道,究其原因是因为他们怕咱们知道,因为,他们的心里头,咱们是敌人,吴三桂同样也是!” 玄烨沉默片刻,然后低头说道。 “天竺在什么地方?这不重要,可如果咱们能和吴三桂一起合兵一处的话,大清国必定有机会恢复昨日的天下!” 正文 第141章 阿萨姆的关宁军(第一更,求支持) 阿萨姆,对于绝大多数大明人而言,是一个极为陌生的名词。 阿胡姆人是蒙古人的一支,13世纪从上缅甸移居到阿萨姆。由于比阿萨姆土著居民更勇敢和更好战,他们很快就成功地确立了他们在这个国家的统治。 作为一个国家它在莫卧儿帝国东北角,与大明的云南接壤,这个地区受到大自然的很好保护:茂密而难以通过的森林、树木葱葱的山峦和岩石纵横的山谷将其环抱,使侵略军很难进入内地。因此,长期以来,这个阿萨姆王国没有受到莫卧尔的实际影响。 在沙贾汉统治时期,莫卧儿人不得不与阿胡姆人长期作战,阿胡姆人醉心于骚扰卡姆拉普的莫卧儿边境。十年前他们更是趁着奥朗则布与兄弟争夺皇位的王位继承战争期间,利用其东部边境没有设防的状态,袭击莫卧尔的领地,夺取了卡姆拉普的一部分。 不过,因为与大明的平南府之间有大片的无人区相隔,所以,他们从不曾对大明造成威胁。也正因如此过去除了平南府的官员之外,几乎没有多少人听说过这个地方。但是在过去的几年间,这个名词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出现在平南府的官员奏折中,出现在军正司军正们上报的情报中。 阿萨姆这个位于平南府北方的土酋国,之所以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并不是因为他有多么强大,他不过就是一个土邦小国,远谈不上强大,之所以会引起大明的注意,是因为一个人——六年前,那个人率领一支军队军队翻山越岭进入了阿萨姆王国,这个人就是吴三桂。 当时率领着十万大军翻山越岭逃到阿萨姆的吴三桂,并不知道,他来的正是时候——此时的阿萨姆王国正处于亡国的边缘。而吴三桂的到来改变了一切,将阿萨姆从亡国的边缘拯救了过来。 “应熊,你是否还记得当年,咱们刚来这里时的惨状?” 在阿萨姆城内那座曾属于阿萨姆王的王宫之中,尽管已经来到这里快六年了,但是吴三桂还是无法适应这种印度式的宫殿,不过,这也提醒着他,当年是何等的仓皇。 “孩儿自然记得,十万大军离开云南,一路翻山越岭,万人沦为饿殍死于荒岭,两万人死于恶疾,即便是活者亦几如骷髅一般,其惨状,可谓是惨不忍睹!” 吴应熊回答父亲的问题时,他知道,父亲必定是又想起当年了。当年西逃的路上,他甚至也曾后悔过,后悔为何没有随朝廷西逃。 十五年前,由皇太后主婚,他与建宁公主成婚。由于多尔衮对吴三桂存有戒心,因此吴应熊只能以额驸的身份留居京师,实为朝廷人质。六年前朝廷西逃时,吴应熊趁乱带着妻儿一路逃到了云南,可是在云南还没过上两天的安稳日子,再次随军西逃,那一路上的凄惨,即便是现在回忆起来,也让人心悸不已。 “确实是惨不忍睹啊!” 吴三桂点了点头,然后慢声说道。 “虽说当年,咱们逃出来的时候,可谓凄惨至极,可来到这里的时候,却也是正是时候,当年莫卧尔的皇帝奥朗则布命令米尔·朱木拉收复被阿萨姆夺去失去的领土,侵入阿萨姆……” 回忆着当年,吴三桂沉默了下来。 7年前,米尔·朱木拉从达卡出发,率领一支1万2千骑兵和3万步兵组成的军队,以及在这些地区作战所必需的大炮、围城设备和船只。不到一个月,先抵达库奇比哈尔。库奇比哈尔王已经逃亡不丹,他儿子投降臣服。库奇比哈尔王国被莫卧尔吞并,停留半个月后,米尔·朱木拉离开库奇比哈尔,前去惩罚阿萨姆人。次年的三月达到了阿胡姆首府。守军被轻而易举打败,更重要的阿胡姆要塞被莫卧尔士兵占领和换防。国王拉贾·贾雅德瓦吉逃亡,将阿萨姆留给了莫卧尔人。 “当时拉贾·贾雅德瓦吉可以说是已经穷途末路,如果不是父王领兵相助,他们肯定会被米尔·朱木拉俘虏、杀死。” 儿子的话,让吴三桂微微一笑,他摇头说道。 “事实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米尔·朱木拉或许占领了阿萨姆,可是子随着雨季临近,莫卧尔军队不得已进入临时宿营地,在那里忍受着恶劣天气和缺乏食物之苦。当时咱们进攻的时候,莫卧儿营地里就已经流行各种疾病了,发烧和腹泻每天都会夺取几百人的性命。即便是没有咱们,拉贾·贾雅德瓦吉地重新聚集力量,然后恢复进攻。反观莫卧儿军队中的不满情绪却在增加,拔营离开只是早晚的事情。只不过……” 话声微微一顿,吴三桂说道。 “我们来的正是时候,拉贾·贾雅德瓦吉当时刚逃出都城,还没有来得急聚集力量,而且莫卧尔人正在追击,所以,他才会在走投无路下,以我为援军,以图自保。如果咱们再晚到几个月的话,结果就会截然不同,到时候,我等非但不能与此立足,更会成为阿萨姆人的敌人,到处提防他们的袭击,若是如此,只恐怕,咱们连第一年都撑不下去。” 运气! 很多时候,运气总会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即便是直到现在,吴三桂也暗叫着侥幸,侥幸逃出了大明之后,似乎运气一直都很不错,逃到阿萨姆时,慌不择路的拉贾·贾雅德瓦吉立即向他求援,而不是视他为敌。被封为将军的吴三桂由此才能于阿萨姆立足。甚至就是驱逐莫卧尔人的过程中,也是极为顺利,原本兵力就占优势的他,轻易的击败了莫卧尔人,不但将他们赶出了阿萨姆,同时还夺取了库奇比哈尔,甚至还有攻进了孟加拉,不仅让米尔·朱木拉身死于战场上,更是逼使莫卧尔签署条约,占领孟加拉边境附近肥沃地区的一些城堡和城镇。 当初仓皇逃到阿萨姆的吴三桂也因此得已立足,不过,他并没有留在阿萨姆,而是在逼使莫卧尔签署条约后,留在了库奇比哈尔,像莫卧尔人一样,和当地酋长签署协议,让他们效忠于他,从而得已立足于此。 在过去的六年间,为了统治这里,他就像满清一样,建立了他的“八旗”,当然,他并没有分出八旗,而是以库奇比哈尔土著为奴,将这里的土地以及百姓分配给将领、士兵。 而现在现在,吴三桂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是因为就在三天前,周军刚刚夺下阿姆萨,至于那位曾经帮且他立足于印度的拉贾·贾雅德瓦吉,三天前就已经被处决。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吴应熊的脸上带着笑。 “当年父王离开云南时,许是老天就已经料定今日,想我大周现在披甲七万,如今夺取阿萨姆兵,治下百姓不下两百万,正可谓是兵强马壮,以孩儿看来,现在完全可以派兵攻入莫卧尔,以孩儿看来,那莫卧尔,看似兵强马壮,可实则不堪一击,其地方土邦心思各异,将军亦是各有心思,若是战事顺利,尚还算是一心,如果一但稍有不顺,其必定是各有心思,各有图谋,当年在阿萨姆,米尔·朱木拉麾下诸将,就曾经私人下在协商之后决定拔营,抛弃米尔·朱木拉让其自找出路,当年如此,现在同样也是如此。” 儿子的建议,让吴三桂沉默片刻,他知道儿子说的是事实,莫卧尔人远没有想象的那么强大,看似一个庞然大物,可实则却是不堪一击。究其原因再简单不过,就是地方总督、将军的各有心思。 “大王,世子所言极是,虽说那奥朗则布号称拥兵数十万,可以臣看来,其能调派的兵力,最多只有五万,若是……” 不等夏国相把话说完,吴三桂便摇头说道。 “现在阿萨姆初占,此地百姓虽说肤色与我等相同,可却也是土化已久,我等以外人主地,以少治多,必定会引起此地百姓不满,所以,此地尚需要大军弹压,才有可能有维持。现在莫卧尔那边……” 沉吟片刻,吴三桂说道。 “暂时还是与他们维持好目下的关系最好。” “可是,大王,即便是我等不攻,奥朗则布一但于北方用兵结束,势必也会将目标转向我大周,到时候该怎么办?” 夏国相是吴三桂女婿。可谓是文武双全,擅长谋划,也是吴三桂阵营中实际上的二号人物,与其它人主张交好莫卧尔不同,他一直主张主动进攻,趁奥朗则布没有腾出手的时候,主动打过去。 “现在,于我大周而言,最好的选择,就是趁其无力东顾,派兵攻城掠地,壮大自身实力,待到其抽身之后,只恐不利于我大周。” 面对夏国相的劝说,吴三桂摇头说道。 “我等绝非是奥朗则布的眼中钉……” 看一眼这座印度式的宫殿,吴三桂说道。 “咱们与奥朗则布一样,都是以外族入印度,自然是统治不稳,于他来说,真正的敌人是其它人,至于咱们……” 又一次,看着宫殿,吴三桂笑了笑。 “只要加深他的这个印象就行了,把这里统统拆了!” 正文 第142章 莫卧儿(第二更,求支持) 作为亚洲除了大明之外最大的“大国”印度,在某种程度上,与中国的命运是相似的,两个国家都曾拥有灿烂的文明,都被异族征服,在短暂的光辉之后都陷入了长久的没落。 只不过,与大明不同的是,印度……早已经习惯了被外来者的统治。从雅利安人入侵,他们就已经习惯于被异族征服。 此时统治着印度的莫卧儿王朝,并非是印度人,而是突厥化的蒙古人帖木儿的后裔巴布尔在印度建立的王朝。尽管是异族,但是他们却仍然以极少数的人口统治着这片土地。 通往德里的道路上,一只马队浩浩荡荡的朝着德里的方向行驶着,坐在马车的谢四新偶尔会把目光投向路旁的田地,田地中可以看到许多正在忙碌着的印度人。 “……现在的印度,和当年满清入关的情况差不多,也是以异族统治国族,以少役多,只不过,绝大多数印度人都甘心为其所统治。”, 谢四新指着窗外的印度人,对身边的吴应麒笑着说道。 “其实,若是说运气,那莫卧尔的开国之君巴布尔,当真可谓是运气极佳之人。早年,巴布尔将其从父亲那里继承的费尔干纳小公国丧失怠尽后,便带着一干手下在草原上四处奔波,而按他本人的说法,就如同“象棋盘上的王在格子之间移来移去”的流浪生活。直到一百六十多年前,方才否极泰来,其后就是运气惊人,他先是率领300名衣衫槛褛的部下攻占了喀布尔。也是从那里,在喀布尔站住脚后巴布尔才将目光投向南面的印度。大约20年后,时来运转的他。在由奥斯曼土耳其人操纵的火绳枪和火炮的支援下,他竟然奇迹般地以12000人的小部队打败了印度的10万大军。随后乘胜占领德里,作为他的新首都,莫卧儿王朝就此建立。” 感叹着巴布尔的气运,谢四新继续说道。 “虽说巴布尔在攻占德里四年后便去世了。但他的儿孙显然比他更有做君王的天赋。特别是在他的孙子阿克巴统治期间,莫卧儿帝国就此臻于鼎盛,其疆域从喀布尔和克什米尔扩大到了印度中部,现在我大明以西最强者就是莫卧儿帝国以及与其并肩的奥斯曼帝国,两国皆是信仰天方教,不过与奥斯曼帝国大不相同,莫卧儿帝国虽说是以天方教为其统治者,但百姓却是印度教的。故而莫卧儿帝国疆土虽大,却没有像大明或者我大明那般实行郡县制。而是采松散的军事采邑制和土酋世袭占有制。” 在谢四新说话的时候,吴应麒只是专心的听着他的解释,谢四新是父王最信任的幕僚,在过去的几年间,吴应麒一直跟在他的身边学习,不仅仅他在学习,谢四新同样也在学习,在向是莫卧尔人学习。 “也正因如此,莫卧儿将征服的印度国土统称为“哈利萨”,意为国家直属地,由皇帝直属,税赋入国库。除了直属皇帝的领地外,其他大部分土地都按战功分封给贵族作为军事采邑,叫做“扎吉尔”,其占有人称为“扎吉达尔”,以其领主军事服役为条件。另外在印度,还有不少不受帝国直接统治,但却臣属帝国的土著部落酋长和印度教王公,以及帝国直接统治地区中的包税地主,称为“柴明达尔”,意为“土地持有者”。他们不仅向所辖地区的农民征收实物地租,而且强制农民在其庄园中服劳役……” 提及莫卧尔在印度的统治时,谢四新又回到了“周国”。 “公子,我大周眼下的统治倒莫卧尔有些相似,但也有所不同,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无论爵位、官职高低,虽然有采邑、有奴婢,可是采邑内并不领兵,所谓的采邑,其实和满洲人的旗庄相似,只是收租的地方,仅此而已……” 作为大周国制的制定者中的一员,谢四新知道,当初选择那种类似八旗的主子、奴才这一制度的原因——是为了激发兵丁的动力,让他们乐得为国征战,因为征战可以带来奴婢、土地。 而这种制度也带来了一种必然——汉人对土人的奴役,在大周同样也有跑马圈地,与满清的跑马圈地相同,圈占的土地被分给了将领、士兵,土地上的百姓,也成为了他们的家奴。 “谢先生,我觉得,现在我大周的圈地纳奴总归不是长久之计,毕竟,若不是满清暴虐,又怎么会丢掉江山?” 作为吴三桂的小儿子,尽管吴应麒并没有继承权,但要朝中也是地位显赫,他曾率马宝等将领转战各地,三年前,更是为大周从阿拉干打下了出海口,使得大周能够开辟港口,与各国通商。也让他们再一次用上了久违的天朝物件。 但是在治国上,吴应麒有着他自己的看法,他并不赞同现在对本地人的奴役,多次在朝中主张应该缓和与土人的关系,而不是圈人土地、掠人为奴。 “毕竟,我等于以外役土、以少役多,如此实在是不能长久,就像那满清一般,到最后,不还是被我汉人赶走了?” “公子着实是高看这些印度人了!” 谢四新哈哈冷笑道。 “公子你看,这些印度人,千百年来,早已经习惯为异族统治,就像其种姓,所谓高种者,不过只是肤白的外来者,低种姓者,大都肤黑如墨,高种姓对低种姓,如此百般压榨,他们尚可接受,更何况是我等?就像莫卧尔人,他们以区区万多余人,既可统治千万印度人,即便是南方有土邦反叛,可其国内大抵上却是安稳非常……” “那是因为宗教,谢先生,莫卧尔人当年是不过区区万余人,可在印度天方教徒恐怕不下千万,他们是以天方教役使本土教徒。并不是以当年巴布尔率领的万余人统治印度。” 直接打断谢四新的话,吴应麒毫不客气的指出了一个被忽视的事实。 “借助宗教的力量进行统治,莫卧尔人是这样,印度人自己也是如此,前者为什么对异教徒客税,就是为了迫使本地人改宗信仰天方教,而这也是导致本地人时而发动暴乱的原因。” 谢四新在赞同的同时,又继续说道。 “所以,以谢某人看来,这看似号称拥兵百万的莫卧尔,才是不堪一击,估且不说其各地领兵的领主、将军心思各异,就是其内部的不稳定,也是有利于我大周,此次我们之所以来德里,就是为了一探这里的虚实。” 或许,这个拥有号称拥兵百万,且装备也颇为精良的帝国,让人不敢小窥。但是在周国上下,却压根就瞧不上这个对手,所谓的“阿拉姆吉尔”(意为世界的征服者)奥朗则布,这个强大的帝国,不过只是建立在沙滩上帝国,其基础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强大。 现在大周已经在这里站稳脚跟,那么,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仔细观察,在时机合适的时候,彻底解决莫卧尔,这才是大周的将来。 尽管表面上,大周似乎在交好莫卧尔,可是实际上,对于这个看似强大的对手,大周却是虎视眈眈的,对此谢四新知道,吴应麒同样也很清楚,又一次看着道路两边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田地,吴应麒有些犹豫的说道。 “可是……谢先生,在德里有大明的使节,我担心,即便是将来,我大周想要吞并莫卧尔,大明又岂会坐视我大周占据印度?” 几年前,就在吴三桂等人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又有一群来自大明的冒险家,从另一个方面进入了印度——他们出现在印度的南方,在海德拉巴、马拉塔王国等地与土邦国王签署协议,租借他们的沿海荒地的,就像欧洲人一样,一点点的蚕食着那些国家的土地,在沿海建立了港口城市。 而且他们也没有忘记这里最强大的国家,他们向德里派出了使节。此次周国的使团出现在德里,势必需要面对来自大明的使团,尽管在过去的几年间,周国通过商人与大明接触过多次,可是真正的官方接触还从不曾发生过。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大周也在避免着与大明的接触。 或许,莫卧尔帝国是虚弱的,是外强中干的,但是大明……没有任何人会觉得大明是外强中干的。 “这……确实是个问题啊!” 谢四新长叹口气,大家都以为只要逃出了大明,就没有问题了,可是谁知道,即便是他们逃到了印度,在印度也必须要面对大明的存在,甚至就在印度的南方,还有大明从荷兰人手中抢去的“天涯城”。 大明…… 无论如何都是避不开的一个问题。于心底再次长叹一声,谢四新朝着远处的德里城看去,然后说道。 “大明,既然咱们没有办法避开他们,那总有一天需要和他们接触,这一次……应该也是一个机会吧!” 正文 第143章 使馆(第一更,求支持) 1635年,莫卧儿皇帝沙·贾汗在亚穆那河的西南岸建造了庄严的红堡和贾玛清真寺。这块中心地带以他所钟爱的女儿的名字而命名为handni hwk,成为了一个商业中心,而整座城市则叫做沙贾汗阿巴德,也是历史上的第七个德里。 在沙·贾汗与奥朗则布两代皇帝的经营之下,此时的德里成为了世界最富有、最恢宏的首都之一。在天方教世界里,她可以媲美奥斯曼帝国的伊斯坦布尔、萨法维王朝的伊斯法罕;同时也不逊色于伦敦、巴黎等西方城市。 对于任何一个来到这座城市的外国人来说,他们都会注意到,德里实际上是一个多核心城市,有多个商业中心,同时其建筑参差不齐。这可能是因为历史上德里的变迁太过频繁。她正好坐落在东部的喜马拉雅山和西部塔尔沙漠之间的走廊上,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也正因如此,德里被无数次地摧毁过和重建过。 一次次的摧毁一次次的重建,直接导致这座城市拥有多个商业中心,不过现在,真正的中心是沙贾汗阿巴德,而大明驻莫卧尔的公使馆,就位于这里,这里是大明第一个驻外使馆,与藩属国的置丞不同,设立公使馆,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两者是对等的,尽管在大明的眼中,这里仍然只是蛮夷之地。 即便是自以为“天方最强大的君主”,对于大明设立公使馆的事情,奥朗则布仍然极为重视,他非但同意了与大明之间互相派出使节的要求,同意按照大明的外交原则保护公使,确定公使所拥有的些许特权外,正对着皇宫的红堡的一处毫宅赐给了大明。 每天清晨,只要严我斯走到阳台上,就可从公使馆天方式的花园中看向红堡,尽管它看起来颇为宏伟,可是却完全没有京师的紫禁城或者中都皇宫那种不怒而威的高贵气派。 相反,它更像是一座监狱。 “楚白,你看这红堡是不是更像监狱?” 严我斯看着红堡的时候,神情中略带着些许嘲讽。 再美不过天朝。 这化外之地,是远远不如天朝的,可是作为外交官,他必须接受朝廷的委任。 与过去不同,现在大明正在用自己的方式去开创新的外交,如果他国同意与大明签署外交条约,大明既会派出外交官。 派出外交官的目的是什么? 一是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尤其是侨民的利益。至于二嘛,就非常简单了,就是为了打探驻在国的情报,就像王楚柏,他就是军正司的军正,不过表面上,他却是大明驻德里公使馆的参赞。 “其实,于帝王来说,皇宫未尝不是某种监狱。” 王楚柏喝了口茶,然后放下茶杯,透过纱窗向外看去。即便是在阳台上,也装有纱窗,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毕竟,德里的蚊虫太多,为了避免使馆人员感染疾病,安装纱窗就是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办法。 “这也倒是……” 略点下头,严我斯又一次朝着红堡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今天谢四新就要进宫了,到底该如何接触,还真是一个问题。” 谢四新,是吴三桂的丞相,这次吴三桂派谢四新到德里的目的,可没有那么简单。 “进贡!” 冷笑着,严我斯的眉头一锁。 “吴三桂派人来进贡,这可真是一个笑话,或许,对于奥朗则布来说,“伪周”的进贡表示他们的臣服,可是就李某人所了解,所谓的进贡,不过只是为了暂时交好奥朗则布罢了,一但其消化了阿萨姆,到时候,自然就轮到奥朗则布了。” 在华夏的历史上,有着太多的例子,弱小时向强者臣服,强大时再反噬强者,即便是往前数几十年,满清不也是如此吗? “若是那样的话,到时候,只恐怕吴三桂可真就尾大不掉了!” 端着茶杯,王楚柏并没有说话,他只是静静的看着远方,看着那座红堡,然后慢吞吞的说道。 “现在,我们还没有力量插手印度,但是奥朗则布的扩张,是不符合大明利益的,一个统一的印度,并不符合我们的利益,这也是的朝廷能够容忍吴三桂的原因。” 或许,对于国人来说,吴三桂在五年前建立的“周国”,是一个秘密,但是对于大明朝廷而言,并不是什么秘密,只不过,朝廷一直装作看不见,究其原因是因为需要吴三桂去搅动印度的局势。 “比扎普尔、德干、维查耶纳伽尔、海德拉巴、高尔康达再加上马拉地,嗯,还有一个吴三桂的伪周,这印度也是群雄争霸,但是他们的实力远不如莫卧尔,而且奥朗则布本人也倾向于向南扩张,最终,他会在未来几十年内占领这些苏丹国,当然,是在我们不插手的情况下,可是我们眼下又没有多余的力量用于这里,所以,朝廷倾向于借吴三桂的手,让他们自相残杀。” “可,如果吴三桂打败了奥朗则布,万一占领了德里怎么办?到时候,我们岂不是要面对一个更强大的敌人?” 盯着王楚柏,严我斯反问道。 “当然巴布尔占领德里的时候,领兵不过一万多人,而吴三桂,其麾下可是有将近七万汉军,而且听说他已经按满清的作法,招募了数万土兵为仆从。” 千百年来,汉人的心里对于本族人都有一种下意识的防范,毕竟,在他们的看来,化外蛮夷,根本就谈不上什么威胁,能够威胁到汉人的只有汉人自己。也正因如此,严我斯才会对吴三桂可能的扩张,倍加警惕。 “时间!” 王楚柏微微一笑,指着远处的红堡说道。 “至少在未来十几年内,奥朗则布依然是吴三桂无法挑战的巨人,而奥朗则布依然会沉迷于对南方的征服,吴三桂会不断壮大自身,等到吴三桂能够挑战他的时候,我们也已经能够有力量投入与印度,而奥朗则布在南方的扩张,也将有利于我们在南方的扩张,那些南方的苏丹,会为了击败奥朗则布,接受我们的条件,我们会一点点的渗透到印度,待到吴三桂有力量挑战奥朗则布的时候,谁知道呢?也许,那时候,我们在这里的力量会更强大,况且,即便是吴三桂占领这里,在短期内,也无法对我们构成威胁,因为……” “宗教。” 严我斯知道王楚柏的意思, “莫卧尔之所以能够占领印度,不仅仅是靠一万多兵力,还有宗教的力量,他通过是天方教去统治,用天方教徒去统治印度本地教徒,而吴三桂却完全不同,对于天方教徒来说,他们是异教徒,对于印度本地教徒来说,他们也是异教徒,所以他们最终都会反对他的统治。” 沉吟片刻,严我斯似乎明白了,为什么朝廷为什么根本就不担心吴三桂在印度坐大。只有身在异域,才知道在在这些地方宗教对于土人的影响力,也只有身处于此地,才知道传教的意义。 “听说,在南洋的桂国、秦国,那里就像奥朗则布“革除异教,增强天方教”一般,他们在那里对异教徒征收人头税,拆除了异教寺庙,修建圣庙或者教堂,现在奥朗则布的做法,已经激起本地土著的反抗,南洋那边会不会也有反抗?” 尽管知道传教的作用与意义,但是严我斯仍然有些担心南洋,尤其是桂国与秦国的局势,毕竟,那里有很多人都是不能容纳异端的天方教徒。 “这在那里不是问题,他们之所以会用高压政策,尽管也是因为当地土著在人口中对绝对多数,但是与奥朗则布将自己视为主的奴仆,其目的不过只是为了扩张宗教不同,无论是桂国推行天主教或是秦国推行儒教,其目的都是为了教化,是为了变夷为夏,至于宗教,不过只是一个融合、教化土著的工具……” 接着,王楚柏又笑说道。 “就像桂国国王一般,如果他真是天主教徒,按道理,理应由主教代所谓的天主加冕,可是他是由陛下下旨册封的,而且,在桂国主教,也是由国王指定,所谓的“天主教”,不过也就是一个名词罢了。” 唇角微扬,王楚柏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当初在皇宫的时候,无意中听陛下与大臣们之说的那个笑话——“汉人会把所有的宗教都玩坏的,因为汉人永远不可能虔诚的信徒。所谓的神,不过就是擦桌布,需要时拿来一用罢了。” “这倒也是……” 严我斯略点下头,随后又一次向外看了一眼,突然有些警惕的说道。 “可,万一要是吴三桂受洗信了天方教,或者信了印度教又该如何?” 严我斯的反问,让王楚柏一愣,他的目中也带着一丝疑惑,确实,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万一他要是信了教那该怎么办? “这……这个……” 沉吟片刻,王楚柏有些不大肯定的说道。 “他们应该不至于这么无耻吧……” 正文 第144章 有何不可(第二更,求支持) 天方寺的周围则是德里最为脏乱差的地方了,那些教徒们住的是棚户,在苍蝇到处飞、垃圾随处放、路面坑坑洼洼的地方卖鸡肉和羊肉,与上层婆罗门不吃肉不同,天方教徒是吃肉的。 坐在马车上,吴世麒的目光,偶尔会投在那些懒洋洋的坐躺在那里的土人,他们任由苍蝇趴在鸡肉和羊肉上,对此完全是不闻不问。 懒惰! 如果说,对于本地的土著有什么印象的话,那么懒惰就是最深刻,也是最直接的印象。 “谢相,您看,如果是在天朝,像这样的懒人,恐怕不等别人动手,就已经被他亲爹打死了。” 公子的话,让谢四新笑道。 “他们懒是一方面,天气也是一方面,这里与天朝不同,天气热且潮湿,湿热的天气会让让民众变得怠惰,同样也让各种害虫猖獗、疾病流行,我想,这恐怕也是他们信仰宗教的原因。” 谢四新看着路边的那些天方教徒,缓声说道。 “你看这些人,无一例外的都很虔诚,整个印度都是如此,无论天方教,还是印度教,他们都把信仰放在首要的位置上,大多数人对自己的生活却没有这么高的要求。一开始的时候,我也想不通,可后来,看到农庄里总有人染上疾病死去,即便是种田的时候,也会经常被眼镜蛇咬到,死于非命,所以,这样时时面临生死,恐怕能安慰他们的,也就只有宗教了。若是没有那么点信仰,在这样的地方活下来,可还真不容易,况且……” 谢四新压低声音说道。 “这对我们来说,也是好事,正因为他们对宗教的虔诚,才让他们甘愿为奴为婢,为我大周官员、兵士耕种田地,这宗教嘛……” 恰在这时候,随着礼拜钟声音响起,可以看到路边那些原本懒洋洋的路人纷纷放下他们手头中的活,跑去天方寺。听着从寺中传出来诵经声,谢四新压低声音说道。 “可如果像他们这般狂热,就会不利于我们的统治。所以,这印度教可以推行,但是这嘛……” 瞧着寺上的月亮,谢四新并没有说话,不过从他的微微收敛的目光中,吴世麒能够体谅到他的意思,于是便不无恼怒的说道。 “既然如此,那谢相为何还让我到德里来信天方教。” 这次吴世麒来德里,就是为了信教——成为天方教的信徒。 “因为奥朗则布喜欢啊……” 谢四新指着这座城市说道。 “你看,对于他来说,世间的一切,都应该是天方的,在他看来只有天方教徒才是可信的,对于奥朗则布而言,大王是一个异端,世子也是,而公子您……” 话声压低,谢四新的目光投向远处那个宏大的寺院,轻声说道。 “就是另一个可能——将来有可能会以你为大周的国王……不,应该说是苏丹,只有如此,才能让他暂时忽视我们,把注意力投到南方。” 无奈的苦笑着,吴世麒只是点了下头,所谓的信教,不过只是为了讨好奥朗则布罢了。至于这个什么教,也不过只是工具,仅此而已。 “像我这样的,将来肯定是要有神罚的。” 似嘲似讽的说了一句,吴世麒不愿意再讨论这个问题,而是仔细的观察着这座充满了天方与波斯风格的城市,尽管在过去的多年间,崇尚威严的莫卧儿统治者,不断地大兴土木,然而在他看来却是严重缺乏整体意识。 “谢相,您看从远处看,德里看起来倒是十分壮观且具有美感,因为有高楼和各式的塔楼点缀着这里,可进来之后,这里却是另一副样子,道路蜿蜒狭窄,完全谈不上威严,即便是天朝的寻常府县,也比这里强。” 天朝! 又一次,在提及天朝的时候,无论是吴世麒或是谢四新,都充满了对天朝的回忆,或许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重新勘定大周的都城,按照天朝的模样,在那里规划建设一个天朝式的都城。 无论是天方的、波斯的,或者印度的,在他们看来,都不如天朝的。 即便是在城市中那引起统治者在意的地方,虽说道路平整,环境优美,但是,在他们看来,仍然比不上天朝,因为这样的地方总归是少数地方。民众居住的地方则脏乱无比,又怎么能比得上天朝呢? 天朝才是最好的! 尽管如此,但是在进入奥朗则布的宫殿时,无论是谢四新或者是吴世麒仍然为其宫殿的奢华给惊呆了,或许天朝的一切都是雍容华贵的,但是天方的、波斯的、印度的,都是奢华的,那种用黄金、宝石装饰的皇宫带着不加掩饰的奢华,直截了当的让进入宫殿中的人们,感受到其中的土豪气息。 当然,尽管惊讶于皇宫的奢华,但是内心却也是鄙夷非常。 不过就是一群化外蛮夷罢了! 如此奢华,那里有一丝皇宫应有的庄严,完全就是一副暴发户的模样。 不过即便是内心如此鄙夷,谢四新和吴世麒仍然谨慎的站在下方。在他们的前方一群打扮各异的莫卧尔官员们正恭敬地等候在外,等候着奥朗则布的接见,他们身上无一例外的穿着丝绸制的服装,而且身上都带着尺寸极为夸张的黄金首饰,而且镶嵌着各种宝石,一个个就像是行走着的金银珠宝一般。 对此这些人的这副打扮,即便是直到现在,谢四新他们仍然还没有适应这种“土豪”作派。 等待总是让人感觉有焦急,望着外头火辣辣的太阳,耳边更是不时传来苍蝇的嗡嗡声,在室内乱窜的苍蝇甚至会趴到人们的身上,几乎每一个人的脸上都露出的疲倦的神情,可却没有一个人显露出不满。 毕竟,他们既将面对的皇帝是奥朗则布,即便是他的儿子,在接到他的信时,也是战战兢兢的。更何况是见到他本人。 这群人可不是什么普通的访问者。他们都是来自地方的总督,官员,如果是在帝国的各个行省,他们所享有的权威不逊于奥朗则布,甚至当地人畏惧他们要远比他们畏惧奥朗则布。但此刻的他们却只能老老实实地等在这里,别说是出言抱怨,甚至都不敢流露出丝毫不满的神色。因为他们知道,流露出不满,意味幸存什么。为了手中的权力和性命,没有什么是不能忍受的。 在这一群行走的“金银珠宝”中,来自周国的谢四新和吴世麒两人,他们的穿着却显得太过寒酸了,他们的身上既没有带着尺寸夸张的金子,腰带上也没有镶嵌宝石。看起来似乎与普通的平民没有什么分别。 也正因为这身寒酸至极的打扮,让他们两人成为这里最为扎眼的人,再加上他们的相貌,所以总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不过,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的身份——周国的使节。 对于周国,他们并不觉得有陌生,因为几年前,这些从大山的另一边翻山越岭逃到阿萨姆的华夏人,不仅让莫卧尔对阿萨姆国的吞并毁于一旦,更是让皇帝最信任的将军死于战场,不仅没能收复之前被阿萨姆占领的土地,甚至就连同孟加拉省也失去部分土地。 也正因如此,这些总督官员们,才会对他们感到好奇,毕竟,周国曾经迫使皇帝对他们做出让步。尽管他们都很想进一步了解周国的使节,但是只可惜除了那公式化的笑容之外,这些总督官员们从这两个周国人身上却没的得到任何信息。 他们都善于隐藏自己内心的想法! 自然而然的,这些总督想到他们接触过的大明外交官,现在看起来,他们不仅相貌相似,就连笑容也很像。 这些总督、官员们在打量着他们的时候,谢四新和吴世麒同样也在观察着这些地方总督,从他们的神情举止,可以猜出他们心中所想,那是难以掩饰的好奇。 现在不是与他们接触的时候,将来……有机会! 正当谢四新在那里盘算着将来如何与这些总督官员们接触,从内部一点点的瓦解莫卧尔的时候。却听一旁突然有人悄声说道。 “大明的公使来了!” 大明公使来了! 看似简单的一句话,让谢四新和吴世麒都纷纷朝着走廊看去,他们看到在太监的引领下,两名身穿红色大明官袍的官员,正傲然的迈着四平八稳的步伐,朝着这里走来。 已经多年没有看到这种汉官威仪了! 尽管穿着相似的官服,但至少有那么一瞬间,谢四新却有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 他们才是真正的汉官啊! 就在他的心里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谢四新看到那两名大明的官员,朝着他看了一眼,眼睛中没有丝毫的惊讶,甚至还有些鄙夷,显然,他们已经知道他的身份。 面对那鄙夷的眼神,原本还有意想要上去结识一番的谢四新尴尬的一笑,神情变得也极不自然,他知道,此行真正的阻力,也许就是他们! 就是这些明国的官员! 正文 第145章 外交(第一更,求支持) 对于外交,大明是陌生的,毕竟千百年来,华夏都是建立在朝贡体制下的中外交往,以礼仪上的君臣尊卑关系为主要表征,与基于条约体制的近代西方外交有所不同。而“外交”的出现,则是基于与西方沟通的直接产物,并与大明对外态度转型密切相关。 而这种外交在某种程度上,借鉴了欧洲的经验,尤其是在驻外使节的派驻上。从1455年米兰公爵派往热那亚的常驻使节为开端,意大利的诸共和国也先后派遣使节分驻各国首都。到15世纪末期,常驻使节已经成为惯例。1614年瑞典与荷兰签订的条约,规定了两国间互派使节。 而大明正是在借鉴欧洲的基础上,依照朱明忠对近代外交的一些了解,开始尝试在藩属国之外设立驻外使领馆。 驻外使节的职责是什么? 常驻使节的任务除了研究驻在国的政治生活、搜集情报等任务外,维护大明利益,保护大明侨民,这才是大明开创现代外交的根本原因。 而核心是什么? 自然是维护大明的利益。 也正因如此,作为驻德里公使的严我斯一见到奥朗则布,就立即表示了抗议。 “尊贵的皇帝陛下,大明与德里之间的友谊现在正在受到破坏,作为大明驻德里公使,我必须提醒皇帝陛下注意,吴三桂是我大明叛逆,而贵国与他发生直接的官方往来,无疑是会影响到我们两国的关系,为大明和德里之间的友谊,我希望皇帝陛下,能够拒绝接见他们!” 严我斯说的是波斯语,尽管莫卧儿王室起源自中亚突厥化的蒙古人,他们自称是帖木儿与成吉思汗的后裔。和察合台汗国王室是亲戚。而且“莫卧儿”一词即蒙古的意思。不过,莫卧儿王室虽然祖先是蒙古人或突厥人,但是已经深度波斯化,帝国的官方语言既不是蒙古语、突厥语,也不是南亚次大陆本地的某种语言,而是波斯语。而波斯语同样也是莫卧儿宫廷、公众事务、外交、文学和上流社会的语言。甚至,他之所会被派驻德里,正因为他能够熟练的掌握波斯语。 奥朗则布看着眼前这位用波斯语表示抗议的大明公使,脸上没有丝毫表情,他当然不会因为对方的肤色,对他有任何轻视,或许德里与大明之间隔着雪山,雨林,但是奥朗则布却也知道大明的强大。 莫卧儿就是蒙古,或许的他的相貌与波斯人没有区别,但是奥朗则布仍然自称是帖木儿与成吉思汗的后裔,当然也知道,蒙古是如何被大明击败的,了解那个东方的大国。 也正因为了解,奥朗则布才会同意签署条约,两国互相派出使节,当然,这种派出现在是单向的——没有德里的贵族或者官员愿意到大明出任没有油水的外交官,而大明的外交官却早已经常驻德里。 对于奥朗则布而言,他之所以同意大明的外交官出现在德里,是为了向波斯、向奥斯曼表明莫卧尔的强大,是为了表明德里的不同。就像是……嗯,宫廷戏子一般,也正因如此当然对方郑重其事的向他表示抗议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是——诧异! 怎么会这样? 作为皇帝的奥朗则布很难理解,为什么这个大明人,居然会如此气势汹汹的向他表示抗议,甚至还不等他反应过来,就立即有宫廷的宠臣于一旁大声训斥道, “大胆,你不过只是区区一个使节,居然敢如此狂妄,难道你不知道,你所面对面是谁吗?是“阿拉姆吉尔”!” 宫廷宠臣的驳斥,在严我斯的眼中是何等的可笑且又愚蠢。但是,对于莫卧尔贵族来说却是天经地义的。正如大明自称“天朝”,欧洲人以“文明中心”自居一样。莫卧尔人同样也有他们自己的世界观。而且这种世界观的影响力取决于文明的强盛程度。 17世纪的莫卧尔以及天方世界,确实有傲视全球的实力。因为欧洲基督世界刚刚经历文艺复兴,刚从黑暗的中世纪走出来不到两百年,即便是在这个地理大发现的时代,他们面对原住民以“文明世界”自居时,在天方教世界却没有这个底气,相比于刚刚觉醒的基督世界,天方教统治着半个世界。 自君士坦丁堡陷落,东罗马帝国灭亡,天方世界对欧洲的压力,更是整个欧洲的恶梦。通过数百年的扩张,他们早就发展成为占据地域最广的一个文明。而且在那之后,它还在继续大力地向外扩张。 当基督教世界在向海洋扩张的时候,奥斯曼土耳其人已经闯入了中欧,维也纳更是一次次的被包围。与此同时,在印度,莫卧儿帝国也正在稳步地向南扩张着,他们几乎整个半岛的主人。 相比于刚刚觉醒的欧洲,天方教拥有他们最引以为傲的“三大帝国”——奥斯曼帝国、波斯帝国和莫卧儿帝国。此时这三大帝国无一例外的正于鼎盛时期,他们的强大,同样也意味着天方教的强大。 他们在经济上、军事上以及领土上都足以傲视欧洲的基督世界,甚至刚刚从灭亡的边缘重振旗鼓的华夏,在他们的眼中也是不值一提的。 基督教是异端,华夏同样也是异端。 在许多莫卧尔贵族的眼中,奥朗则布同意大明设立使馆,已经是对大明的“恩赐”了,他们现在居然狂妄的指责奥朗则布,简单是罪无可恕。 严我斯看着奥朗则布,看着那些愤愤不平的莫卧尔贵族以及宠臣,在这个时候,他自然的想到“阿拉姆吉尔”的含意。 世界的征服者…… 这是何等的可笑。又是何等的狂妄! 尽管对他们的狂妄觉得有些可笑,但是严我斯很清楚,这种狂妄与自负,同样也是源自于国力。披甲百万、国土辽阔不逊于大明,这正是他们的底气。 “皇帝陛下,本官是大明皇帝的派遣的公使,于印度斯坦所代表的是大明帝国!” 微微抬起下巴,严我斯平静的回答道,甚至都没有正眼去瞧那几个宫廷宠臣。 或许,奥朗则布是一个狂热的教徒,甚至他也曾因为桂国、秦国对教徒的“迫害”,向大明表示过抗议,可也就局限于此了,他并不会狂妄的将大明与欧洲的那些在奥斯曼的旗帜下瑟瑟发抖的国家相提并论,这是一个非常强大,而且与莫卧尔距离很近的国家。 “或许,吴三桂是你们的叛逆,但是你们却没能阻止他逃离明国,而且,现在他来到了印度,并在这里建立了自己的国家,所以,我并不认为,接见他们的官员有什么问题,如果因为他们是你们的敌人,让我拒绝接见他们的话,那么,明国是不是也应该从印度的南方,把你们的使节撤出去呢?他们同样也是印度斯坦的敌人!” 奥朗则布的语气很平静,他口中的南方,指的是南方的那些国家,既有印度教国家,也有苏丹国,从继承皇位以来,他都渴望着统一印度大陆。不过现在那里不仅仅有欧洲人,也有大明人。而这些都是他统一的阻力。 “尊贵的陛下,那些国家,都是主权独立国家,而吴三桂……” 原本想说吴三桂是从大明流窜到印度的严我斯,话到嘴边时,自然想到了莫卧尔王室的来源,他们同样是外人,甚至他们对南方的征服,也是依靠从阿富汗招募的雇佣兵。 当然,现在因为他们对阿富汗的入侵,已经不能再像过去一样,能雇佣阿富汗人作战了。可他们,总归是外人。在这一点上,他们与吴三桂是极其相似的。 “他们是异教徒,陛下,我想,对于贵国来说,这无疑是一件极不妥当的事情。” 好吧,也许,只有这个理由了。 “严公使,也许,明天上午,你可以到寺庙去观礼,我大周公子将在寺中受礼信天方教……” 什么? 尽管之前还觉得的吴家的人没有那么无耻,可是当从谢四新的口中听说什么受礼信天方教的时候,严我斯还是被惊呆了,他压根就没有想到人居然可以无耻到主地步。 “他,他们怎么能这般无耻!” 又一次,在返回公使馆的路上,严我斯的语气依然显得有些愤愤不平,即便是直到现在,他都无法相信自己所听到的。 吴家的人居然直接信了天方教。 “无耻至极!” 尽管严我斯很清楚,即便是他们改信了天方教,对于德里来说,同样也是异端,迟早他们之间还是会发生冲突,可他的心底之所以会如此担心,完全是因为吴家人的表现。 他们的公子可以信天方教,世子就可以信印度教,如果他们信了印度教,那么对于印度人来说,他们就不是什么外人,如果他们籍此亲近印度土著,通过与婆罗门联姻等方式,巩固他们在印度的统治,到时候,大明应该怎么阻止这一切? 正文 第146章 态度(第二更,求支持) 其实,对于兴乾五年的大明来说,印度斯坦无论发生什么,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不仅仅是因为国人对于“印度斯坦”的“无知”,而是因为,那里距离大明实在太过遥远,除了知道唐僧取经的地方之外,恐怕对那就再也没有其它的兴趣了。 甚至即便是对于朱明忠本人而言,发生在“印度斯坦”的事情,顶多也就是帝国事物中的一个插曲,不值一提的插曲。 “……吴三桂如何在印度如何兴风作浪,就现阶段来说,都是有利于大明的,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混乱的印度,而不是一个统一的印度。” 一个统一的印度并不符合大明的利益! “不仅仅是因为,印度是与大明相邻的大国,一个统一的印度可能会给大明带来威胁,更重要的原因是,一个分裂的印度,势必将有益于我们在印度的谋略。” 为什么在另一个时空中英国人成立的动印度公司能统治着整个印度,原因当然有很多,最主要的当然还是当时印度太分散,权力不集中,各个分裂的小国各怀鬼胎,才让英国人有机可乘。 “一个四分五裂的印度,必将会出现许多国家,他们都有着自己内部的矛盾,要么争夺王位,要么是争夺权势,这就会给我们未来在印度的谋略提供了大量机会。不用说这些印度的王公肯定也不团结,在内斗时势必还会想着借助我们的力量来巩固自己的实力,如此一来我们就可以顺水推舟,打着帮助他们的名义去达成自己的目的,而在这个过程中,就能把印度进一步分裂,然后再慢慢的收拾他们。” “陛下英明。” 顾炎武只是随意的拍了个马屁,对于身为大明首辅的他来说,印度委实太过遥远了,那里无论发生什么,于大明都没有任何影响。 当然更重要的是自信,他相信,如果那里有风吹草动,大明的舰队以及平南军——以汉军为官,土兵为主的平南军,随时可以讨伐印度,大明甚至都不需要支付军费,凭借讨伐后缴获和分赏,就可以维持战争开支。 相比于印度,南洋无疑更为重要一些,毕竟南洋直接关系到将来大明的宗室分封,只要宗室分封不断,那么宗室非但不可能成为大明的累赘,而且还会为大明解决很多问题。想到南洋,顾炎武自然想到了刚刚接到的电报。 “陛下,上个月,秦国希望能够从平南再雇佣5000平南军,以用于防备马打蓝的进攻,现在他们与马打蓝的关系极其紧张,所以内阁已经同意了秦王的请求。” 在提及此事时,顾炎武特意看了一眼陛下,尽管对于分封诸夏,表明面上大明不派遣官员,不插手其国政,可是并不意味幸存大明会不闻不问,毕竟,那些国主都是大明的宗室。 “平南军……” 沉吟片刻,朱明忠略点下头,然后说道。 “平南军是当年征缅时,为了西南战局,迫不得已创建,以南夷为兵,汉兵为官,他们后来虽说大都归化为汉,可是缅甸……” 话声略微一顿,朱明忠的眉头微锁。 “缅甸的将来到底是分封或是设立行省,都在两可之间,以平南军抽其丁壮为兵,然后调发诸夏为用,虽然是朝廷制定的策略,也是平南兵归化的条件,可是要控制比例,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去年年底,秦国就已经雇佣了4000平南兵,再加上这2000,可就是6000人了,秦国的汉兵才多少?不过区区一万两千人,这个比例是危险的,或许他们已经归属华夏,可是仅仅只是汉名、汉姓,又有何用?他们骨子里,现在还是蛮夷,别忘了侯景之乱!” 提及“侯景之乱”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挑。 “侯景本为东魏叛将,被梁武帝萧衍收留,又因对梁朝与东魏通好不满,遂于以清君侧之名在寿阳起兵叛乱,后攻占建康,把梁武帝活活饿死,从而掌控了梁朝军政大权。看似似有前因,可以朕看来,侯景之乱实是因为其身为羯人,形成禽兽,心怀异心,不知恩义所至。侯景之乱给三吴地区带来了难以想象的灾难,百姓流离失所,苦不堪言,我汉人文明几乎惨为其屠戮而就此成为绝唱,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用不容质疑的语气说出这句话后,朱明忠的眉头头微蹙,然后长叹道。 “令诸蛮归属华夏固然是我等之宏愿,亦是我华夏之责任,可是,无论什么都,都不能忘本,这教化诸蛮又岂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什么事情总是需要一个过程,至于平南军……” 平南军,在大明是一个另类的存在,当年征发土司土兵为兵,是为了牵制西南清军,可是兴乾后,如何安置平南军就成了一个问题,他们一方面并不是汉人,而另一方面,他们却曾经于军中任职。如果任由他们归返土司,就等于壮大各土司的实力。 所以十万平南军如何安置,一直是令朝廷头痛的事情。 尽管后来通过的退役安置,将平南军安置于平南府各地,看似他们是大明统治平南府的基础,可土兵总归是土兵,土人总归是土人。尽管他们可以用生硬的汉语说话,但是在土地人居多的环境中,最终他们还是土人,顶多也就是成为“熟番”。 直到实施分封之后,面对分封诸国的土蛮,在兵力不足情况下,半汉变蛮的平南军就成了朝廷手中的器物。 平南军接受各国的雇佣,前往各国为兵,在镇夷抚蛮的过程中,冲锋在前,为诸国立足也算是立下了汗马功劳,而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平南军离开了缅甸之后,置身于新的环境之中,离开了熟悉的土番环境,那些身处异地的土兵只能通过不断的汉化,亲近作为统治者的汉人,而不像在平南那样,说土语从土俗。 一边是平南土人的数量减少,另一边是诸国“半汉”增加。于朝廷看来是对大明与诸国都是各取其利,但是这种大规模的征发土兵,在朱明宗看来,对于诸国来说,这同样也是不稳定因素。 尽管效仿英国建立“殖民地兵团”是朱明忠的“创举”,在另一个时空中,英国人就曾经通过印度殖民地兵团去统治东南亚,只不过现在“平南军”这个殖民地兵团,需要的是汉化,需要的是成为诸夏的一部分。而不仅仅是借助他们进行统治,目的不同,自然也就导致了对待方式的不同。 只是借助英印军团的印度兵统治东南亚的英国人,不需要考虑英印比例的问题,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印度兵只是他们用于弹压东南亚土著的工具,可是南洋诸夏需要的是把平南军同化成为“汉兵”,最终,他们的后代会被同化成为“汉人”。 “同化!对于平南军,我们的目的是同化,将他们同化成汉兵,然后再同化为“汉人”,如果比例过多的话,那么是谁同化谁呢?所以,这个比例一定要控制好,而且要确保一个原则,就是三代之内,不能出现土人中队长,小队长,就是他们的最高军衔,不论他们用什么理由和借口,这个原则必须要坚持。” 随后朱明忠看了一眼顾炎武,郑重其事的说道。 “嗯,这一点,可以以朕的口喻发过去,还有,朝廷对于诸国的态度,也要改变一下,我们要尽量避免插手诸国的事情,毕竟,诸国之所以为诸国,而不是诸省,正在于其国政的独立,如果朝廷过多的插手,不仅会导致诸国的反感,而且也会导致将来官员分不清两者的关系,处处以母国自居,对其国政指手划脚,那么将来,决裂甚至发生冲突,都是不可避免。” 分清两者的关系,作为皇帝的朱明忠可以分清大明与诸夏的关系,但是朝廷中的许多官员,一时间还分不清两者的关系,尤其是在他们对大明还有所求、有所图的时候。 也正因如此,秦国的“求助”,朝廷的同意,在朱明忠看来就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陛下,“平南军”是朝廷的,若无朝廷同意征召,各国总不能自己往土司处征召土兵吧。” 顾炎武直接了当的道出了他的借口,当然与陛下不同,在看来,分封固然是分封,但分封之后,不等于不闻不问。 有限的插手,可以让大明与诸国之间联系的更为紧密。 “未尝不可。” 朱明忠笑着说道。 “就他们可以到内地招揽移民一样,也可以到平南去征召兵丁嘛,雇佣兵,不见得,非要通过朝廷,而且这样也可以减少土司对朝廷的不满,毕竟,征发的人是他们的人,而且最终,他们也不会再返回土司所。与其由朝廷出面,不如让各国对土司们诱之以利,让他们心甘情愿的给出子民为兵。如此,一个愿挨,一个愿打,岂不更有利于我?” 陛下这么一解释,顾炎武稍作思索后,便点头头说道。 “这样确实比朝廷直接征发更为有利,那若是如此秦国,雇兵一事,又该如何处理?” 正文 第147章 马打蓝的野望(第一更,求支持) 爪哇国。 不知什么时候起,这三个字,在大明被用于形容犹如天边的遥远。 可是实际上,世间并没有爪哇国这个国家,至少现在没有,在爪哇岛上最强大的国家要数马打蓝国,这马打蓝素丹国,与爪哇岛上的其它素丹国一样,他们都是出自于巴章国,在这几个素丹国中,数马打蓝最为强大。 尽管此时的马打蓝因为素丹阿芒·古拉特一世的统治暴虐,对莫天方教徒推行暴政苛税,国势日渐衰落,可其仍然是爪哇岛上最为强大的国家。 即便是在桂国、秦国先后就藩的情况下,马打蓝依然有着傲视两国的实力——早四十年前,对于志在统一爪哇的马打蓝,荷兰人占据的巴达维亚就成为了在背芒刺。这个爪哇霸主曾经动用了高达万的人力围攻巴达维亚。尽管他们没能攻下巴达维亚,但却也让的荷兰人认识到他们的力量。 不过,也正是从那个时候,荷兰成为了爪哇岛的另一个“小强”,到巴达维亚以大明占领为标志,标志着大明的力量再一次出现在爪哇之后,面对大明这个巨无霸,即便是以“霸主”自居的马打蓝,面对大明的闯入,也是立即小心翼翼的侍奉着这个真正的大国,毕竟,他们很清楚,“得位不正”的他们,当年是如何先凭着“传教”,再凭借着教徒的暴乱,推翻了当地印度教国王,建立了素丹国。 他们都以为,大明会像几百年前一样,来到这里,然后离开,甚至一度马打蓝还曾幻想着,如何先借大明之手解决荷兰人、然后再得到大明的册封,以此压制那些时而作乱的异教徒,然后在大明离开的时候,他们也就顺理成章的统一了整个爪哇。 可马打蓝的君臣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他把三宝垄让给了大明之后,大明阴影立即笼罩在整个爪哇,并且将马打蓝笼罩其中。 巴达维亚变成了“南衡州”,三宝垄变成了“新安”,桂国以及秦国出现在两地,上万军户,数万汉人出现两地,从此之后,无论是“南衡州”的桂国,或者“新安城”的秦国,于马打蓝素丹的眼中,就成了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 尤其是两国在就国之后,既派兵向城外扩张,以分赏土地给官员士兵,更是直接导致了与马打蓝的冲突,激化了两者的矛盾,但一直以来,马打蓝却畏惧于明国,而不敢有所异动。 不过今天,随着一张报纸从新安城传到了马打蓝的都城巴刹格德,传至素丹王宫之中,这位以素丹·阿贡也就是即最高素丹自称的阿芒·古拉特一世,立即激动的叫嚷道。 “从此之后,我们再也不用惧怕大明了,什么大明如何,大明如何,秦国只是他们的宗室,他们的死活,与大明有什么关系,就像是马辰素丹和其它的素丹一样,他们都是素丹,或许他们臣服于我马打蓝,但我才是最高素丹,除此之外,我们又需要为他们承担什么责任呢?” 作为“最高素丹”的阿芒·古拉特一世,之所以会这么激动,完全是因为《南秦报》这份秦国人的报纸上,有士人用惶恐不安的言语表达着对朝廷拒绝了他们雇佣“平南兵”要求的恐惧,甚至进一步担心,没有大明的庇护,秦国恐怕很难维持国势。 而也正是这份报纸,让阿芒·古拉特一直以来担心化为乌有,过去,他们为什么会对桂国、秦国百般的忍让,不就是因为惧怕大明的威胁吗?现在,既然大明都表示“与我无干”了,那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素丹,臣以为大明此次拒绝,并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或许表面上是籍此告诉各国,大明无意干涉各国国政,令其国政自主,可臣以为,如果我们欲灭其国的话,大明势必会有所不满!” 身为首相的阿罕,无不谨慎的说道,当初正是他主张谨慎应对大明,甚至三宝垄也是他割让的,只不过,那个时候,荷兰人刚刚被赶出巴达维亚,明人还打着“防备荷兰人”的名义。谁又能想到他们会反客为主,把三宝垄封给了自己的宗室。 “有所不满,哼哼,阿罕首相果然为为那些异教徒找借口,当时如果不是你在那里主张对大明要谨慎应对,又岂会有现在的异教徒入侵?” 阿罕的担忧还没有说完,一旁的天方教长老玉树普,就冷笑着反驳道。 “长老所方极是,现在无论是巴达维亚或是三宝垄,我们的教寺被拆毁,人民被掠为他们的奴婢,甚至被迫改信异端,即便是荷兰人也没有迫使人们改信异端,可是他们却一直在这么做。素丹陛下,现在珍柱的子民,正在等待着您的拯救。” 作为国家的马打蓝有着自己的统治方式,他们在地方上推行的是帕提制,也就是类似太守为地方长官的行省制,素丹直接派太守统治国家的中心地区,所征服的半自治性质领地由素丹领有,向素丹朝廷称臣纳贡。这也是“素丹·阿贡”这个最高素丹的一名的由来,最高素丹具有最高的政治、军事和司法权力。而在最高素丹之下,由天方教长老、首相、枢密顾问3人组成咨询会议,决定国家的政治、军事、司法、宗教等重大问题。 在马打蓝素丹国的基础正是宗教。其实,由爪哇土著人建立的在室利佛逝王国和满者伯夷王国统治时,其土著居民大多信奉印度教和佛教。直到500年前,大批阿拉伯的商人由海路到苏门答腊的一些地区,先是经商,而后通过传教,在当地建立天方教素丹城邦。 而真正导致那些天方教素丹城邦强大,并最终取代佛国的,并不其它人,而是两百多年前以代表着大明下西洋的郑和,正是他假借大明大军,诱使满剌加国王改宗,并派出传教师以大明的名义,在满者伯夷传教,以大明的大军强服其土民,使其改拜天方教。而这一切,都是在朝廷不知的情况下进行。 正因为各素丹国无论大小,其宗教都是国家建立的根本,所以宗教一直在素丹国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这也是阿芒·古拉特在几十年前推行宗教法典,并改用教历,并且掠夺异教徒为奴,并对异教徒征收苛税原因。 也正因如此,当然天方教长老反对之后,地位仅次于首相阿罕的枢密顾问苏南立即站到了长老的一边,毕竟,长老的影响力,在很多时候甚至超过的素丹。 “素丹陛下,现在,我们必须要发动一场,对明国人的圣战,他们已经不再是当年“教师”率领的助我传教的朋友了,而是异端,是异教徒!” 玉树普看着素丹,不无激动的说道。 “长老,不要忘了,大明!” 又一次,阿罕提醒着这个试图发动“圣战”的长老。 “大明远远比我们更为强大,即便是荷兰人也不敢挑战他们!” 阿罕的提醒,让玉树普冷笑道。 “我们有神的保佑!而且这是神的旨意!” 相比于神的旨意,实际上玉树普更在意的是南衡州以及新安城的繁华,在意的是其中的财富。 “而且,无论是南衡州或者新安城里的明人,都有着数之不尽的财富,他们穿着丝绸,住在砖砌的房屋中,他们每一个人都有奴婢为他们耕地,为他们穿衣,如果夺下那里,我们不仅可以向异教徒传播神的福音,而且从素丹到士兵,都可以得到极为丰厚的回报。” “但是却会激怒大明!” 阿罕并没有因为宗教或者财富失去冷静,他能够看到两者实力上的差距,同样也有看到大明,绝不会抛弃他的封国。 “万一大明因此报复我们,到时候,我们该怎么办?毕竟,无论桂国或者秦国,都是大明皇帝的兄弟。” “首相阁下,其实,你们根本就不需要考虑这个问题,” 就在这时,突然,有一个人插话说道。 “或许,那些国主是皇帝的兄弟,但是那些国主之中,未必没有大明的皇帝陛下恨不得其立即身死之人!” 在他的话声落下的时候,所有人都看着这个穿着满清式长袍的汉人,与普通的汉人不同,他不仅穿着满清式的淡青色长袍,甚至还剃着金钱鼠尾。他是素丹的汉语教师洪任九,也是他的亲信,尽管他是汉人,可是阿芒·古拉特对他极为信任,因为他一直都是以清人自据,而不是明人, “哦?这是为什么?” 看着洪任九,阿芒·古拉特有些不解的问道。 “因为有些人,是那个皇帝想杀而不得的人!” 见素丹、首相以及长老、枢密的目光都落在自己的身上,洪任九冷笑道。 “如果有人能够帮助那个皇帝解决掉那个人,明朝非但不会因此恨上素丹,甚至还会因此心生感激,毕竟,素丹帮明朝皇帝解决了一个麻烦!” 正文 第148章 到访(第二更,求支持) 南衡州,对于西方人来说,这座城市或许是陌生的,但是提及“巴达维亚”时,却欧洲却是久负盛名,荷兰人的东方商业殖民帝国就是以巴达维亚城为中心。 50年前,野心勃勃的燕·彼德尔斯逊·昆开始担任荷兰东印度公司第三任总督,正是他为荷兰东方商业殖民帝国奠定了牢固的基础。巴达维亚城正是在他的率领下袭击和驱赶了万丹军队后建立起来的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总部,是荷兰统治爪哇以至整个东印度群岛殖民地的政治基础。 但是燕·彼德尔斯逊·昆恐怕做梦都没有想到,当他们用近半个世纪经营的的城市,有朝一日会易手为他国所占据,甚至成为一个国家的都城。 从兴乾四年六月起,每一艘进入南衡州的船,首先看到的是灯塔,而在看到灯搭的时候,同样也会看到那面蓝色的“芙蓉旗”,所谓“芙蓉旗”,就是桂国的国旗,蓝色的旗底上嵌着一个五瓣的金色芙蓉花。 “芙蓉花于湖南最是常见,桂藩虽身于海外,可却也是故土难忘啊!” 看着港口的“芙蓉旗”,徐孚远不禁如此感叹道,作为嘉靖时首辅徐阶徐家的后人,他是受桂国国主的邀请来此地授教。 其实,他并不是徐阶的后代。徐阶的曾孙徐念祖在清军攻陷松江时全家七人都自尽。同时死义的有八世孙徐涑、徐开祚、徐绶。而他是徐阶小弟徐陟的后人,年轻时与夏允彝、陈子龙倡为几社,名动海内。夏允彝、陈子龙身死时,他曾赴福建厦门、浙江舟山等地参与南明抗清活动,为筹军饷,到过交趾,国姓北伐时,他亦曾随军。三年前以礼部侍郎致仕归乡。 “其实,父亲大人大不必来此。” 看着父亲瘦削的身形,徐开平有些心痛的说道,毕竟,父亲子七十余岁,而且这几年身体也是欠佳。 “开平,你不懂得。” 看着愈来愈近的新衡州,徐孚远看着那充满异彩风情的城市,对儿子说道。 “此次陛下分封数十藩,其本意实为复周礼旧制,为父身为礼部侍郎,虽不能再于朝中报效,可却也可以此残躯为我大明传播教化于四海,令桂国生蛮能够受天朝教化,他日可归以华夏。” 话音落下的时候,徐孚远的目光投向了甲板上站在乘客,数百名滔海万里的明人,眼巴巴的看着这座城市,他们双眼中的神彩各异,既然充满了渴望,同样也怀揣着对未知的畏惧,尽管他们的身份各异,但是复杂的眼神却是相似的。 “你们瞧,那是什么?” 在船即将进码头的时候,突然,有人指着码头大声嚷嚷道。 “居然扎着花牌坊,莫不是迎接咱们的?” 此时,新衡州的码头摆开了异乎寻常的仪仗。码头上不但是彩旗飘舞,而且是鼓乐齐备,临时扎起的花牌坊一座接一座,手执刀枪、盔甲鲜明的卫队一排挨一排,或许,盔甲在大明已经淘汰了,但是在南洋却又派上的用场,毕竟,在短兵相接中,盔甲是抵挡刀剑以及弓箭最好的选择。 最为起眼的是从岸边棱堡上伸出的重型海岸巨炮,炮口指着海面。港口中除了一些各国船只之外,还有数艘桂国战舰泊于港区,在码头上,还可以看到一面王旗,那是桂国国主的王旗。 桂国国主在这里! 这样的仪仗,当然不是迎接普通的移民,而是桂国国主朱慈煊用来迎接徐孚远的仪仗。 船进港之后,船上的人们这才知道,那个看起来不起眼的老人,居然是曾经的礼部侍郎,在人们的惊诧与羡慕中,徐孚远踏上跳板。 “复斋公一路安好?” 在徐孚远尚未下船的时候,身为国主的朱慈煊便主动上前挽扶道。 “小民参见大王。” 不露痕迹的向后退了一步,徐孚远依礼行揖。 “这一路舟船奔营,小王每每想起公以此高龄,仍不远万里来小邦教化邦民,便是心存惶恐,却又窃喜不已,此后能日日与公身边受之教诲,实是小王之幸。” 朱慈煊的激动倒也不是做假,毕竟,这是他就国以来,桂国“招来”的第一个当世大儒,或许徐孚远还谈不上是“当世大儒”,可是他于江南士林却也是颇有清名。 如果能留他于桂国,自然有助于桂国招贤。也正因如此,朱慈煊才会表现的极为热情。人的心态总是会因为环境不同发生变化,过去,在大明的时候,他终日诚惶诚恐,时而担心自己的性命。 可在就国之后,身为一国之君的他,慢慢的不再像过去那样小心翼翼,所思所想也不仅仅只是“保命”,他也曾不止一次思索过桂国的将来。 或许,他不能给子孙后代留下什么,但至少要给后世留下一国,让祖宗的的牌位有地方祭祀。 身处海外,除了需要招揽百姓充实人口之外,招揽贤才同样也很重要,毕竟,人才是立国的根本。也正因如此,但凡是稍有名气的士人前来桂国,朱慈煊都会亲自相迎,邀请其留于桂国。 其实,这也不算是什么“礼贤下士”,因为桂国人口不过十万,即便是包括奴婢在内,人口也不过只有三十余万,算起来,也就是相当于大明的一府之地,知府亲迎名士,对名士以礼相待,那是官员的本份。即便是过去,大明的藩王对名士也是以礼相待。 在轰鸣的礼炮声中,朱慈煊亲自扶着徐孚远登上马车,甚至还与其共乘一车,如此礼遇,倒也让徐孚远颇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虽说他是一副宠辱不惊的模样,可是对于徐开平来说,却显得有些惶恐,毕竟,一国之君如此礼遇,着实让人感动,在感动之余,当然也觉得的惶恐。也许正因如此,才显得有些语无伦次。 “国主如此恩待家父,实是徐家之幸,徐家之荣啊。” 本意是想表示感激的徐开平,显然忽视了徐孚远是致仕礼部侍郎的身份,他这么一说,倒让陪同其同坐一车的潘仁远连忙笑道。 “徐部郎深得陛下信任,今日不远万里来小邦,我小邦上至国主,下至庶民无不为之幸焉,国主亲迎,亦是礼所当然。” 嘴上这么说着,潘仁远心下感叹着,徐家当真是后继无人了,想及此,心里不禁一阵感叹,当年松江徐家是何等风光,而今日却已经后继无人。 经潘仁远提醒的徐开平,这才意识到自己失言,感觉有些尴尬的他,看到路边的屋宇时,便笑着问道。 “在下看这新衡州之中,屋宇房屋,皆与我大明不同,全是一副欧人模样,为何会是如此?” 徐开平也只是想籍此化解尴尬,对于他的想法,潘仁远又岂会不知,便笑着说道。 “新衡州虽是桂国国都,但过去却是荷兰人筑建的“巴达维亚”。当然荷兰人初来时,该地非但是人口稀少,周边地区是荒凉的沼泽地,罕见村庄人烟,雨季洪水泛滥成灾,而且缺乏粮食供应,没有木材建造船舶和房屋,更有老虎、野猪、犀牛等出没,同时四周也面临当地土著的敌视和威胁。为此荷兰人不惜从印度科罗曼德尔海岸的石场运来巨石,从东爪哇的扎巴拉砍得柚木,从当地采集珊瑚石,才筑建了此城。” 作为这座城市新的主人,潘仁远并没有否认荷兰的功绩。 “看来荷兰人,虽是以蛮夷窃居此地,对此地也算是颇有贡献。” “公子所言极是,不过,在潘某看来,若非是我明人,恐怕荷人也建不成此城,要知道,当年得昨亏荷兰人从大明招募来大批可靠又吃苦耐劳的工匠,才在这片沼泽上建立起此城的雏形……” 话声稍顿,潘仁远指着这座就如同水城一般城市继续说道。 “此城的主要建设工程,如城内的运河与排水道的挖掘、房屋和港湾的建造、城墙及防护要塞的修筑大多由由我们明人承包兴建。大明工匠熟谙制砖和砌砖工艺,令荷兰人甚为称道。今日此城归于我桂国,也算是归其原主。毕竟,这里过去也是我大明藩属,也曾受我大明的册封,只可惜,土人无力自保,为他人窃居,我大明将其驱逐,封宗室于此保护此地生口,实是皇恩浩荡啊!” 虽然他这么说有些强词夺理,可徐开平只是笑了笑,古往今来这种“鸠占鹊巢”可谓是数不胜数,大家不都是找着各种理由,在那里说的堂堂正正吗?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这都是借口,无论说的如何冠冕堂皇,借口总归是借口,可有时候,有借口,总好过没有借口。 而潘仁远口中道出的这些借口,就是桂国统治的合法性的来源——这里是大明故地,桂国以宗藩领旧地,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现在,或许本地的土蛮或许不懂,但是几十、上百年之后,他们就会自然而然的认同这种合法性,从而心甘情愿的接受华夏的教化,归属为华夏。 正文 第149章 诸夏(求支持,求月票) “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 从没有任何一个文明,把礼仪看得如此之重,对于其他文明来说。礼仪往往仅仅只是礼节,仅此而已。 但是在华夏文明之中,其核心正是礼,当然,这个“礼”,并非仅仅只是建立所谓的“礼节”上的,同样也是血统上的,就像吕氏春秋提到的周朝时封国四百、服国八百的程度。那么,这四百个国家就是血统意义上的“华”,而八百个服国就是血统上属于四夷,但政治上向周王室纳贡的国家或部落。 几年前武王灭商,大封诸侯,把三大姑七大姨的亲戚们,外加上识时务的前朝遗老都派出去当地主。 说是地主,其实地还不是你的,都还攥在外族人手里呢。这就像周天子开的是一张空头支票,您想变现?成啊,您去抢不就行了! 当然,要抢的话,周天子还是会赞助兵器粮草、马仔小弟的,这些诸侯倒也争气,纷纷在当地站稳脚跟,初步奠定了中国的版图。周王室和这些诸侯封国,就统称诸夏。诸夏在血统上当然是高人一等,不过,诸夏为了壮大自身,自然需要通过种种手段“抚有蛮夷、以属诸夏”,而其中除了拳头教训之外,教化就是最重要的手段。 几千年前的的周朝如此,现在兴乾年间,同样也是如此,尽管相比于周朝分封时的随口指一块地方的空头支票,大明的封国,多少还给一座城。 不过,他们面对的敌人也更为强大。不再是野蛮而蒙昧的山蛮,而是有着宗教信仰的次级文明,如何征服并同化他们,一直都是各国发展的重中之重。 “所谓同化,无他,恩威并施尔,施以教化。” 说起来简单,可做起来并不容易。其实,说起来倒也没有什么难的,无非就是开办书院,加以教化,当然人家不会心甘情愿的接受教化,那又是另当别论了。 可无论如何,举办社学、书院作为教化的基础,仍然被各诸侯国所采纳,也正因如此,尽管各诸侯国或许都是基业草创,其国兵终日需要防备周围充满敌意的土著,创办社学以及书院,仍然是各国的重中之重。 桂国同样也不例外,只不过,相比于秦国的都城,南衡州却有着各国无法比似的优良条件,二十几年前,在安东尼范迪门任总督期间,巴达维亚建立起了荷兰式运河、城堡以及市政厅、基督教堂,当然拉丁语学校同样也在其建设的范围之内,现在,这所由教会兴办的拉丁语学校,就是桂国的太学所在。不过这所名义上的太学,倒更像是是大明有府学——学生大都是十一二岁的少年,他们的父兄往往都是国兵,甚至不少学生的亲人或是死于征战,或是疾病。不过,这也使得他们与国内的同龄人似乎有所不同。 对于身在书院之中的徐孚远来说,从他进入这所书院,就感受到这里的气氛与国内不同,在学校的操场上,可以看到穿戴着盔甲护具的少年在那里练习着拼刺。 在国内的书院之中,这一幕是根本就看不到的。尽管在国内的书院里那些学生同要需要学习武艺剑术。但却不像这里,完全就像一座军营,大家都在那里拼着命。 尽管他们穿着同样的衣服,说着同样的话语,写着同样的文字,但是,任何人都可以感觉到这里和大明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杀” 伴随着一阵震耳欲聋的喝吼声,徐孚远立即感受到一阵从场中传来的异样的气氛。在大明,每每有百姓到军营观礼的时候,最爱看的恐怕就是兵卒在场上练习刺杀了。 每一次的刺杀训练,都能让围观的百姓看得如痴如醉,因为特别刺激。 尽管大明全用火器,可是任何与明军打过仗的都知道,大明军队的战法非常简单——无非就是炮弹砸,接着就是火铳对射,在对面士气低落,刺刀冲锋解决战斗。 而最重要的就是刺刀冲锋,甚至可以说,看似不起眼的刺刀,最终决定了战争的胜负。 即便是自以为骁勇的清军八旗,在面对排队拿着刺刀冲锋的明军时,他们甚至连抵抗的勇气都没有,就被冲垮了。 也正因如此,刺刀从忠义军到明军,都被赋予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而刺杀训练,也在明军的训练中,也占据极为重要的位置,甚至与队列训练不相上下。 以至于有人说,明军的训练除了队列就是刺杀。相比于前者的枯燥,刺杀对抗从来都是最刺激的,也是最震撼人心的。 曾任礼部侍郎的徐孚远,甚至曾被兵卒的刺杀对抗训练吓的心惊肉跳,在国内,只有军中才能看到这样的对抗,可他压根就没有想到,在桂国的府学之中居然看到了这样的场面。这些人甚至就像彼此之间有生死大仇一样,在那里以性命相搏。 “怎么会这样?” 他的神情中带着一丝不解。他不能够理解这些人所展露出的那种神态。不能够理解他们为何即便是在训练场上也要以性命相搏的气势在那里进行训练。 在操场的中央,两名学生正面对面进行着的搏杀训练,两人的身上都穿着特制的护具——钢与皮革制成护胸,头戴有着铁质护网的头盔,虽然看不清他们的相貌,虽说他们的个头不高,看起来可能只有十二三岁,只是一群少年而已,可是手持特制木铳的他们,却像是从画卷中走出来的戎装武士一般,显得极为威武。 “杀!” 尽管从护面中喊出来的话声仍显得有些稚嫩,可是迸发出来的吼声却声势逼人,两人的木铳在空中撞击,一方进攻,一方防御。双方的动作极为流畅,没有一丝拖泥带水的痕迹,显然都已经是老手了。 刺铳术看起来极为简单,不过只是突刺,刺左,刺右,刺下,防左刺,防右刺和欺骗刺。看似简单的对抗,可是对抗却极为激烈,在枪身撞击的瞬间,对方趁势反攻,已方的杀声未落,对方的杀声又起,一时间,这场上只是一阵龙腾虎跃,杀声如雷鸣的对抗,不过只持续几秒,顶多是十几秒,不知是谁第一枪刺中对方,一枪中的,裁判立即大声喊停, “红方胜!” 刺杀的规矩就是这么简单,第一枪此种对方胸部为胜。 激烈的对抗瞬间结束,在徐孚远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持铳的两人摘下护面,互行揖礼。在这一瞬间,原本的生死之敌,现在又重新变成了朋友,他们还主动对对方露出笑容,胜利者得眉目中并没有一丝得意,甚至还用笑容来宽慰着对方,宽慰着自己的朋友。 “你们记住!” 在徐孚远仍然处于震惊中的时候,场中响起的喊声,打断了他的思绪,只见一个穿着军衣的汉子,在那里大声喊道。 “在战场上就是这样,比得就是硬碰硬,没有一点讨巧的地方,就是比谁硬,然后,一下就把对方捅死了,没有后悔的地方。要么你杀死敌人,要么你被别人杀死” 如此赤裸裸的言语传到徐孚远的耳中,让他诧异时,心中又尽是疑问。于一旁陪同他的邹忠倚,这位满清顺治九年的状元,现在秦国的礼部判书,其相当于大明的礼部尚书,同样也是太学大提学,显然已经注意到她的诧异。便于一旁轻声解释道。 “哎,公有所不知,这诸国受封于海外,这海外实是虎狼环伺,土著蛮夷于一旁虎视眈眈,稍有不逊,既会反噬于我,所以,为图生存,国中男丁,必须配上火铳刀剑,以保护家人,说到底,这里终究是蛮夷之地啊” 尽管邹忠倚现在身为礼部判书,可他的心里,对自己的遭遇多少总有些不甘,毕竟他虽说曾事清,可却也曾弃职返乡,谁曾想,后来朝廷还是要追究他们的事虏为奸的罪责,不得已,只能仓皇逃到诸国。 虽说受到重用,可对他来说,这样的虎狼之地,又怎么比得上中原,比得上江南。也正因如此,他的心里总是感觉有那么一些憋屈。 想当年他也是堂堂状元郎。那个时候的她是何等的风光,何等的意气风发。但是现在,他不过只是这么一个边陲小国的国中小吏。 只有老天才知道他。甚至就连夜里做梦的时候都会梦到家乡,梦到江南的山水。可是家乡的那一切不过只是存在于梦想之中。 从他们来到这里的时候,就和大明的一切的一切都已经告别了,画上了一个句号。可即便是如此,他的话语之中难免还是会流露出一些不甘的心态。 “如此看来,诸夏倒也有几分先秦之势。” 没有理会对方话语中的不甘。徐孚远直接了当的说道。 “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御,五曰六书,六曰九数。” 引用着周礼保氏的六艺,徐孚远继续说道。 “此六艺实为先秦诸夏立国之本,而后人惭愧入唐宋后,科举日益兴盛,布衣迫于家贫弃射、御。而只习礼、乐、书、数。如此才致使我汉人羸弱,不复汉时武功,今日诸夏重拾六艺,实为我汉人之幸。” 尽管徐孚远并不赞同陛下对“士人羸弱”的贬低,可对于曾遭遇过甲申天变的他而言,对当年士人虽有心却无力挽狂澜的教训,可谓是记忆犹新,也正因如此,在礼部期间,他才会倾力支持于陛下于社学中推行刀术等武艺教学。 只因为有了惨痛的教训,人们才会思考改变,甲申天变,华夏陆沉的教训,让大明的士人学会了改变,而对于诸国来说,虎狼环伺的现实,也迫使他们只能选择用全民皆兵的方式,以图在这片土地上站稳脚。 时局,环境的不同,让大明与诸夏,做出了看起来相似,却又截然不同的选择。相比于大明,这些封国的环境更为残酷。 他能够理解这些地方的人们为了在这里生存下去,把自己变得越发的残酷。当然让他欣慰的是他们并没有抛弃身为华夏的“礼”。 如果失去了“礼”,那么华夏就不再是华夏了。而也和禽兽没有了什么区别?人之所以为人,禽兽之所以为禽兽,它们的区别就在于这里。 之前那些少年在生死搏杀之后所展示出来的彬彬有礼,让他看到了诸夏的未来,他们未来仍然是华夏。他们并没有因为自己身处于野蛮之地就把华夏的精髓给抛弃了。 “公所言极是,正因我汉人他日只言文治,而不论武功,方才有后来虏寇犯邦之苦,今日重拾武功,文治武功合为一体,必可重现诸夏之盛,公这边请,国中士子对公可谓是倾慕已久,此番公能亲临小邦,为我等士子讲学,实是小邦士子之幸” 意识到失言的邹忠倚连忙转移了话题,跟在徐孚远的身边,引着他进入了太学中最大的一间讲堂,这间讲堂里已经坐满来自“全国”的士子——不过只有区区百余人,对于户不过万余启,丁万余的桂国来说,能有这么多士子已经极为难得了。 看着这些年岁各异的士子纷纷起身行礼时,站于讲台上的徐孚远先是还礼,而后便开始讲学,就如同在松江的书院中讲学一般,并没有任何分别。 “夏,中国之人也” 就在他的话声落下时,突然,急促的钟声打断了他的话声,原本正专心听讲的士子,纷纷站起身朝着窗外看去。 钟声是东面,还有南面、西面,从各个方向传来的钟声,让所有人的脸色无不是为之一变。 看到他们的神情的变化,徐孚远有些不解。她不知道为什么大家的神情会在这个时候变得这么紧张。 这个时候有一个学生在他的身边说到, “先生,出大事了。” 正文 第150章 (第一更,求支持) 火! 通红的火焰映亮了半边的天空,在烈焰中,土兵的狞笑声回荡着,就像是场狂欢似的,他们任意的在聚居的村落中屠杀。 一座座竹楼被土著兵扔出的火把点燃,一时间浓烟滚滚。 数万有如魑魅的土著兵,猛的一下从雨林中穿了出来,出现在南衡州城外的村落边,对一个个定居点发起了进攻。 作为殖民者的桂国军民的殖民是军事化的。抵达了南衡州后,桂国国王就把周围的土地划给其国中官员将领以及一万两千多府卫以示奖励。不过因为耕地的数量不足,第一批只能分配给官员、将领,为了分配给士兵土地,只能向外扩张,其间势必与土著发生冲突,而且新夺回的土地,都位于南衡州的外围边缘,都是远离城镇的土地,在马打蓝土兵的进攻中,这些地方自然是首当其冲。 不过,也幸亏他们中的大多数一直保持着警惕,在马打蓝土兵从雨林中杀出来的时候,那些定居点的军民,压根就没有作任何抵抗,就朝着南衡州的方向逃去。 遭到土人的进攻,首先要逃命! 对于定居点中的军民来,他们深知为什么要逃命,因一个定居点往往只有几户人家,几个男丁,几杆火铳,显然不可能是成群结队的土人的对手。 逃命。 逃到城里之后,再作打算。 相比于毛竹建成的竹楼,对于像桂国这样的分封诸国来说,汉人的性命才是重要的。在定点居中的百姓逃命时,土人来袭的消息也传来了,警报声在各个方向响了起来。 东南西,除非临海的北方外,所有地区的钟楼都响起了钟声,钟声在天际间回荡着。成千上万的百姓在急促的钟声中,抛弃他们家产拼命朝着南衡州撤退。 上万难民的到来,更是让城内的官员忙了个手忙脚乱,这些难民在进城的时候,大部分都是身无长物,为了保命,他们只是带着火铳、刀剑,甚至都没来得急带上口粮。 一万八千难民! 短短一天之中,一万八千难民从各个方向涌入城中,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栖身之处,不得不借助在城中百姓的家中、寺院以及教堂中。 太学同样也成了安置难民的地方,而在今天之前,徐孚远还不知道,自己在有生之年,又一次面对这样的惨状,许多难民是带着伤进来的,尽管伤口经过简单的包扎,可是衣裳上的血污依然清楚可见。不少人神情悲凉,目中尽是哀色。 “这是怎么回事?” 徐孚远抓住一个男孩问道。 只有十二岁的男孩的手中提着火铳,腰间别着短刀,他的身上还带着血,看似坚毅,可神情却显得有些茫然,他被吓坏了。 “是马打蓝人,他们突然杀了出来,足足有几千人,我爹,我爹死了,娘,娘也死了……” 男孩的话声落下的时候,突然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手中的火铳也跌落在地上,只是坐在地上抱头痛哭着。 “大富,拿着你火铳!” 就在这时,又有一个少年从地上拾起火铳塞到男孩的怀里,然后扳着他的肩膀说道。 “他们来了,他们来了,你要杀他们,为你爹娘报仇,知道吗?别哭哭啼啼的像个娘们!” 少年吼声让男孩平静了下来,尽管他依然是满面悲色,可却重新拿起了火铳。 都是孩子! 看着那些故作坚强的少年,徐远孚注意到,他们都是孩子,活下来的都是孩子,无非就是大点的孩子和年幼的孩子。其中顶多掺杂少数一些妇人。 “怎么都是孩子,他们,他们的家人呢?” “是马打蓝人。” 提学李吉玉对徐孚远解释道。 “他们突然打过来了,和过去土人进犯不一样,这次是马打蓝国素丹领兵打过来,东南西北,除了对海的北边,没有他们之外,到处都是他们的人马,足足有几万人,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事情,过去,顶多也就是一些土人袭击一两个村子,还没见过这样四面楚歌的,听说,到处都是人……” 瞧着那些被年岁稍大的孩子们嚷吼着重新拿起火铳的男孩,李吉玉的眼眶一热。 “他们多少还有人活着逃了出来,其他地方的情况比这还要糟糕,距离新衡州最远的地方,听说只有一半人活了下来,不知多少人,甚至还没睡梦,就死在马打蓝人的刀下,那些人对于汉人,从来不留俘虏,马打蓝人即便是掠奴,也只要汉人家里的土奴,至于汉人……那只能用来练刀。” 看着那些少年拿着与身高并不相衬的火铳,李吉玉继续解释道。 “咱们汉人碰着什么事,都先想尽办法保住孩子,他们的爹娘……估计……” 一声长叹后,李吉玉又说道。 “也许,也许还有人活下来,他们,他们应该在路上就已经集合了,应该正在抵挡马打蓝人。” 确实,正像李吉玉说的那样,在马打蓝人的袭击发生后,除了在睡梦中被砍杀的移民,大多数人都在得到消息后,都是一边带着妻儿撤退,一边集结,在通往城市的几个小据点上,很快就聚焦了少则上千人的队伍。可就在他们拿着火铳,准备反击的时候,从各个方向传来的警报声,让所有人都惊呆了。 这不是一次孤立的袭击,而是全面的进攻。 突如其来的进攻,不仅让普通人惊诧非常,就连朱慈煊本人,也是惊讶的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这是怎么回事?你告诉过孤,马打蓝国聚集的大军,是因为与亚齐的冲突,怎么现在突然出现在咱们这了!” 朱慈煊之所以恼怒,是因为一个月前,他就曾得到警报,马打蓝国聚集了十五万大军。但是潘仁远却告诉他,不需要担心。 “臣,臣……万死!” 再一次长揖,自许精明的潘仁远,一时间根本不知道应该如何解释。或者说,无法解释。 一直以来,在潘仁远看来,马打蓝绝不敢侵犯桂国,在大明的威望庇护下,有那个土王会大胆妄为,他们难道就不怕大明雷霆之怒,灭其国吗? 显然,有大明的庇护,压根就不需要担心马打蓝,相比于这个“披甲十万”的国,真正让人担心的是土人,是在对外蚕食时遭遇的土人的抵抗,他们绝不甘心土地被掠夺,所以他们会时时偷袭。 而就国以来的所遭遇的反抗,也证明了潘仁远的“推测”,其实,这也不愿是推测,毕竟,在流放东北的时候,他也曾遭遇过类似的事情,那些土人酋首往往害怕大明的雷霆之怒,但是寻常土人却会冲动行事,不计后果。 所以,潘仁远才制定了“对外蚕食、步步扩张”的策略,策略的核心就是维持与马打蓝的关系,借大明威望压制马打蓝,逐步蚕食,至于土人作乱,则可以趁机掠其为奴,并进一步蚕食。在防御上,也是每隔数里设立一个市集为小据点,用于防备土人作乱。 至少从就国以来,凭借着这几招,尤其是乱时撤入据点,集结后立即弹压的策略,在短短两年间,桂国的国土已经扩大了六倍。 可也正因如此,才会导致潘仁远的大意——他不相信马打蓝国会冒大下之大不讳打过来。即便是得到了警报,也没有引起他的警惕。 “大王,现在,不是问罪的时候,既然马打蓝能以十余万人马四下攻我国,那马打蓝素丹,势必是想要灭我桂国,以臣之见,现在一方面除了尽发举国之兵以外,还要派出快船,上报南天门,请求母国派出救兵,否则,以我国万余人马,必定不敌十余万敌夷。” 以国舅的身份位列朝堂的梁赞,并不是无能之辈,当年他能出任北洋商会会长多年,既可见一般,与朱慈煊的慌张和潘仁远的懊恼不同,他在第一时间给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他这么一提醒,让原本惶惶不安的朱慈煊立即点头说道。 “南安君所言极是。” 因为梁家把女儿嫁给他,结果却丢掉了北洋商会的关系,为了安抚梁家,在梁赞领梁家举族来投的时候,他立即册封梁赞为南安君,甚至还封地百里,食邑万户,当然这都是口头上的,想要获得这些封地,他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是等着桂国大军打下来,要么是自己领兵去打。 表示赞同的同时,朱慈煊扭头看着张峰扬,这位桂国的上将军,不无焦虑的问道, “张将军,这,这咱们能挡得住马夷吗?” 十几万人马,这,这也太吓人了。整个桂国才多少人?男女老少妇孺也不过才四万出头!差不多是四五个打一个,朱慈煊又怎么可能不害怕。 “挡,是肯定能挡住他们,当年马打蓝16万大军围攻巴城,荷兰人不过只有区区千余人,尚且能令其久攻不下。只是……” 眉头微微一皱,张峰扬看着国主说道。 “现在的问题是,国中无粮,必然不能像荷兰人一样,长期据城坚守。所以,非得向南天门求援不可,还有,就是立即通知外围的据点能撤回来的尽量都撤到主城。” 正文 第151章 (第二更,求支持) “平时散居各地,乱时避入市集,化集为堡……” 一道看似不起眼的“平蛮策”,奠定了桂国的根基,在通往南衡洲的几条主要通道上,在过去的二年间,先后建成了十个市集,这十个市集又是通往桂国都城南衡都的必经之路。 安平集。 尽管名义上这是一个堡垒,可实际上不过只有一道厚约一尺六寸高六尺的砖墙,与其说是堡垒,倒不如说是一个市集大院,院子里有一座圣庙以及十几座房屋,对于安平集以及附近的人们来说,他们无疑是幸运的,至少从安平集建集,就没有遭到土人的袭击。 甚至于,有时候,他们甚至会觉得,所谓的土人袭击不过只是谣言,可是在兴乾五年六月初三,安平集的平静被打破了。先是数百个虎口余生的百姓从周围的乡间逃入市里,然后成千上万个马打蓝土著兵从四面八方涌向这座市集。 当马打蓝的土著兵往安平集云集着的时候,市集上的人们,同样也在为敌人的到来,作着准备。堡垒的角落里,四门8斤炮直指远处,这是每个堡垒所必备的武器。尽管老旧,但在对付土人时,倒也极为有效。 当市集里的男丁们在那里做着准备的时候,女人们、孩子们则都在拥挤着从不远处的码头登上那几艘小舢板。 “缝好了,你来试试。” 在上船之前,秋娘终于将衣裳缝好了,这是一件薄布短打,也是她为李凉东所做的第一件衣裳,看着他穿上这件衣裳时,她显得很是高兴,甚至都忘记了过去一段时间,十根手指上被针扎了无数次的教训。 “嗯,还是这短衫穿着利索,就是现在再穿这新衣裳有些可惜了,俺先收起来了,瞧你把手扎的。非赶着做啥衣裳……” 李凉东嘴上发着唠叨,可面上却是满脸的笑容,这是媳妇给他缝的第一件衣裳。 其实,叶秋娘是他的媳妇,她甚至都不是汉人,而是满清旗人,当年满人败退的时候,她才九岁就和娘一同被蒙古人掠去了。 后来在蒙古人的人市上,和她娘一同被卖到了东北,今年开春的时候,她嫁给了他,其实也算不上嫁,毕竟他花60两银元。 “从我们成亲,没,没给你做过衣裳……” 叶秋娘轻咬着嘴唇,原本想说什么的她,话到嘴边还是吞了回去,他对她非常好。知道她想吃面,特意拿米到都城的换面给她吃,也正因如此,她才想送给李凉东一件东西,思来想去,就是给他做件衣裳了,可谁也没想到,这边衣裳还没做好,那边那些“土夷”,就打了过来。 “放心吧,虽说我没有上过战场,也没有跟马打蓝人打过,可这仗好打,只要躲在墙后面放铳就行了,秋娘,你到城里后,就住到孙叔家,他和我是同乡……” 李凉东一边叮嘱着,一边脱着衣裳,在衣裳脱下来的瞬间趁着秋娘不注意,在她脸蛋上狠狠地亲了一口,秋娘被他的突然袭击弄的只觉得脸膛一热,赶紧看看四周,周围都是人,但却没有人注意到他们。 所有人都沉浸在离开的感伤之中。 “好了,好了,别哭了,你这娘们,怎么这么不省事……” 瞧着自家婆娘哭哭啼啼的样子,张大元忍不住训斥道,嘴上这么说着,脸上却也是一副舍不得的模样。四十岁的张大元还真的娶到了一个贤惠的女人,模样好看不说,而且还会做家务。不过她是个土人,不到迫不得已,没有谁愿娶土人,可张大远倒也没有觉得什么,对这个皮肤黑黑的媳妇也是宠爱有加。 “到时候,你就跟着东子家的,知道吗?你这模样,一出去,就知道你是土人,可别被当成奸细了……” 张大元是明军的老兵,他曾跟过国姓爷,也正因如此,他知道女人的模样,搁城里头可能会惹出祸来,打仗的时候,别人可不问那么多,他和李凉东两家住的很近,走动得也多,而且秋娘时常去找善美学着怎么用本地的瓜果做饭,两家人的关系很亲近,这个时候,能依靠的,也就只有她了。 “吾记倒,记倒,泥要活活的霍着……” 善美用生硬的国语叮嘱着自己的男人,她一直都觉得自己很幸运,去年桂国兵打进村子的时候,很多同龄的姐妹都成了桂国兵的奴婢,而张大元却娶了她。其实,她更想拉着张大元一起逃出去,她知道怎么在雨林里活下去,可她也知道,男人是不会离开的。 没有一个男人会离开。 既是不愿,更是不能,国法不容。 当女人和妇孺们在不远处的小码头乘船离开的时候,站在护墙后方木制的步道上的李成坤的神情显得颇为凝重,与其它的士兵穿着绿色的军装不同,他穿着一身红色的军装,那是明军的军装。即便是直到现在,他都无法忘记自己是明军。 或者说曾经是。 “队长,其实,咱们是可以离开的。” 孙老茂叼着烟袋,吐了口烟,看着河上的十几条朝着都城方向驶去舢板,那些船上,除了摇桨的,没有一个男人,即便是拿着火铳的,也是女人。 “这么马夷围过来,即便是咱们撤了,也没有会说什么。” “是没人会说什么。” 李成坤摇着头。 “可咱们不能撤啊,衢江就从咱们眼前过,如果咱们撤了,马夷就能沿江长驱直下,一直打到新衡州,谁都能撤,咱们不能,只要咱们守在这,他们就必须要走陆路,而且还要从其它地方绕过去。” “只有四十里而已。” “那也要多走一天啊!” “可能,一天后,咱们都死了。” 老茂的话,让李成坤沉默片刻,然后挤出了一句话。 “大丈夫死则死耳!” 说罢,他便跳下两尺高的木台,来到了院子里,除了在院墙上警戒的士兵,其他人都在院子里,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是一副平民打扮,并没有穿军装,其实,桂国是没有平民的。无论他们是被皇帝差遣给桂王的府卫,或是移民,现在都是桂国国的国人,也是国兵。 “好了,弟兄们,废话我就不说了。” 李成坤看着院子里的弟兄们,语气严肃且认真。 “弟兄们应该知道了,马打蓝人打过来了,成千上万的马打蓝人,他们很快,就会打到这里,弟兄们肯定会说,那么多人,咱们在这里守着,肯定是必死无疑,可是,弟兄们,从安平集到都城,有40里,只要咱们守上一天,大王就多一天的时间作准备……” 在李成坤的声音落下时,所有人都没有说话,院子里静悄悄的,大家伙只是握着火铳,就在气氛变得压抑时,那边背着手,握着烟袋的孙老茂咧嘴笑道。 “队长,不就是几只蚂蚁嘛,瞧把你给紧张的,依我看,咱弟兄们,只管放铳就成,估计等大王的援军来了,咱弟兄们到时候,你捆一个,我绑一个的,就把那些孙子都绑回家给咱爷们种地去了!” 孙老茂这么一说,原本看似有些压抑的气氛立即随之一变,周围顿时就是一阵附和声。 “可不是,我可是瞧着梁子家的那两个蛮奴眼红的狠,这次要是抓住了,到时候,老子种田的时候,也能轻闲一点。” “可不是,来的人越多越好,到时候,省得大家伙分不均。” 在众人你一方我一语的说道着的时候,瞧见士气已经振作起来的李成坤又笑着说道。 “可不就是这样,过去咱们成天寻思着,那些个土夷什么时候打过来,甚至寻思着他们怎么还没来,只有千日做贼的,哪里有千日防贼的,现在马打蓝人打过来了,这可不就是件好事,要是再不来,将来咱们还得翻山越岭的去打他们,他们现在来了,正好了,咱们给他们来个一锅端。到时候,弟兄们,见人都分个十个八个俘虏,咱们也他么的做个老爷……” 相比于大道理,没有什么比现实的利益更诱人,可所有人都知道,这些所谓的“利益”不过就是自欺欺人,谁都清楚,马打蓝人围上来之后,他们必定将是九死一生。 大丈夫死则死而! 有什么大不了的! 没有多少惧怕,也没有什么犹豫,这时平时居乡为农,战时为兵的战士们,纷纷提着火铳站到了墙边,并将成箱的弹药抬到木制的走廊上。 他们的眼睛盯着远方,两年前,当他们刚来到这里的时候,这里还是一片河边的沼泽,正是在他们的努力下,曾经的沼泽变成了良田,现在他们并不是为国王而战,而是为自己! 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 “快看,他们来了。” 突然,有人大喊一声,手指着远方,在水田的尽头,一队队衣色各异,大都是打着赤膊的土著人提刀带枪的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其中甚至还有数头高大的战象…… 正文 第152章 关门打狗(第一更,求支持) 对于安平集里的人们来说,当马打蓝人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的时候,所有人都感觉到了压力,之前的豪言壮志,瞬间消失于无形。 望着眼前黑压压地一片马打蓝人,所有人的脸色都变得有些苍白,甚至,有的人握在手里的火铳,也忍不住轻轻颤抖着。 集外黑压压的马打蓝人,足足有几万人之多,那些马打蓝人大都只是穿着短裤,打着赤膊,虽说手中只有一柄两尺多长的短刀,可却依然狂妄至极。 “弟兄们,一会只管像训练时一样放铳就成!” 就在李成坤的话音落下的功夫,那边的马打蓝人却从他们的队伍中拉出了几十个人来,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他们要干什么?!” 正在给备用的火铳装着铳子的孙大程,瞧见这一幕,愣了愣,纳闷道。 其它人也是纳闷不已。 “不知道?” 李成坤也被马打蓝人的举动弄得满头雾水,他皱着眉头,低声寻思着。 “他们这是想干什么?难不成……” 话刚说了一半,他突然顿了顿,眼睛瞬间瞪得滚圆。 所有人都看到了,那些皮肤黝黑的马打蓝人举起了摩卡刀——那一头头大尾细弯柄的钢刀,这种刀虽然不如马来克利士剑锋利,而且看起来极为粗糙,但是却是用来斩首最好的武器,尽管马打蓝看似是个国家,但是许多地区仍然留有许多原始社会的野蛮习俗,如“猎头”,他们随意斩杀别的部落或者陌生人的头颅,作为炫耀武力或者迷信供奉祭品。而此时,他们扬起摩卡刀后,毫不犹豫的直接将各自面前的百姓给砍成两段! “啊——!” 站在墙后的孙大程上看得清清楚楚,那一瞬间,他只觉得汗毛猛然炸起,寒气从后背冒出来钻入心底。 汗毛坚起的瞬间,一股的火焰,瞬间将心底寒意灼散了,那股火焰他的心里猛然冲了出来,只顶脑门。 这一瞬间,一种无名的怒火在他的心中弥漫着! 而马打蓝人还是没有住停手,他们举起荷兰式的长矛,挑着被砍掉的脑袋,就那么举着,并不时的摇着。在他们的摇动间,人们甚至可以看到被挑起的脑袋的相貌。 “是王大业!” “还有宋狗子……” 每认出一个人的时候,瞠目结舌的众人睁大眼睛,死死的盯着那些马打蓝人。 “你们这些桂国人听着……” 用长矛挑着个不肯瞑目的头颅的马打蓝人,在距离集墙百余寻(米)左右的距离上,耀武扬威道。 “苏丹命令你们一个小时之内,出城投降。否则……” 他狞笑了一声,奋力将头颅甩向围墙边。 “就杀光你们这些卡飞尔!” “杀光卡飞尔!” 马打蓝人在叫阵,他们都是在用马打蓝土语叫阵。 “我要杀他,我要杀光他们……” 猛然间,就在那个脑袋被甩出去,被摔在地上的瞬间,立即有人大声吼喊着。 “杀出去,他们全都杀光,通通杀光……” “冷静,你们要是出去了,正中了他们的计!报不了仇,还赔上的性命!” 虽然弟兄们看起来是战意旺盛,可是李成坤知道,现在他们需要的是守。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不能还击。 “李凉东,把那个龟孙子打死!” 队长还没下令的时候,李凉东就和其它人一样,用火铳瞄准了敌人,他的铳法在附近十几里都是出名的。 李凉东瞄准着那个马打蓝人,平缓呼吸,原本那个正耀武扬威的马打蓝人似乎感觉到了危险临近,调过马头向后逃去。 “砰!” 线膛铳的铳声与普通的火铳不同,他的声音更闷,更沉,铳响的同时,那个正往远处逃去的马打蓝人,一下子就从马背上推下来,摔在了地上。 “开炮!瞄准了打!” 李成坤咬着牙,大声吼道。 操作火炮的炮手,立即点燃了引火管,在猛的炮声中,两团巨大的烟雾吞噬了墙角的两座小炮台。 铸铁制成的炮弹呼啸着飞入马打蓝人队伍中,瞬间便夺去了数人的性命,也让那原本就是乱七八糟的队伍,变得更加散乱了。 “土酋就是土酋!” 看着不过只是两炮就被轰散的马打蓝人,洪奕沔忍不住轻声嘲讽道,现在他甚至有些后悔了。 靠这些土酋根本就成不了大事! “这群土酋,就不知道,越是这样,越会让城里的人同仇敌忾吗?” 朝着那座简陋到不堪一击的市集看了一眼,洪奕沔的目光变得有些复杂,照理来说,集里的人是他的同胞,可是他却在帮助马打蓝人。 “要怪就怪你们的朱皇帝背信弃义!” 用这个借口将所有良知掩去的洪奕沔对身边的素丹说道。 “素丹,我以为可以调集所有的大炮,专攻其集墙,这安平集不过只是一个小市集,墙矮不说,而且单薄非常,以在下看来,最多十炮,就能轰垮市墙,到时候,再派大军杀进去也不迟。” 说完这番话后,洪奕沔朝着安平集看了一眼,面上露出了冷笑,这一次,非得杀光这些汉人,报我洪家的家仇。 洪奕沔是洪承畴的孙子,当年大清国那会,他洪奕沔也是身份极为显赫的大人物,他和镶蓝旗固山贝子谷尔麻哄的儿子——辅国公凹山的女儿成了亲,做了额驸也就是郡驸马。 如果大明没有中兴,现在他洪奕沔又岂会落得这步田地。 其实,原本在父亲大义灭亲杀了祖父投降的时候,洪奕沔还曾心存一丝幻想,至少洪家还能保住富贵。但是最终,所有的一切,都随着父亲的座船遇风沉入江中而消失了。 心知那是朱皇帝借口杀人的洪奕沔立即携妻带子逃到了广东,又从广州逃到了南洋,最后到了马打蓝国,成为马打蓝素丹的幕僚。 尽管对于他来说,能够活命,就是最大的愿望,但是他的心里所渴望的是什么? 是报洪家的仇! 当然,洪奕沔做梦也不会去想着杀什么朱皇帝,可是近在咫尺的桂国国主朱慈煊,就成了他报仇的对象,因为他是永历的儿子。 如果永历稍微识点时务,大清早就一统天下了,洪家又岂会落得今天这步田地? 有了这样的念头,洪奕沔自然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到了朱慈煊的身上。当然,除此之外,他还有其它的想法。 洪奕沔还想借马打蓝人成就一番大事。 至少什么同胞,从来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更何况,那些人是汉人,他洪奕沔是旗人! 没错,我这是为大清国报仇! 其实,并不需要洪奕沔的提醒,马打蓝人也知道用火炮攻城,毕竟,他们曾经与荷兰人发生过多次冲突,甚至他们比大明更早接触到欧式的火炮。相比于只有四门八斤炮的守军,他们足足有三十门各种大炮,既有自铸的,也有从欧洲人那里买来的欧洲铸造炮的高级货。 安平集的围墙用于防备寻常土人的袭击,确实可以发挥作用,大家只需要躲在墙后放铳就能击退土人。可面对火炮的攻击,却是不堪一击,几乎是在马打蓝人拉出火炮的瞬间,李成坤就已经知道了结果,他并没有让弟兄们硬碰硬,而是让弟兄们从墙上撤下来。 就在大家从墙上撤下来的时候,随着一阵炮声,在剧烈的撞击声中,原本看似坚固的一尺半厚的砖墙立即变得摇摇欲坠起来,终于,在几轮炮击之后,随着一阵崩裂的响声,围墙被打出了一个足有半丈宽门洞。 “瞄准缺口,上刺刀!” 把刺刀旋插到铳管上,李成坤的眼睛死死的盯着那个尘土飞扬的缺口,然后他扭头看到孙老茂带着一个弟兄,扛着一箱子手榴弹过来了。 “队长,只要咱们守住这地方,那些土人一时半会就打不上来,不过,咱们得把他们放进来,这样,他们才不会在其它地方动脑筋……” “老茂,你的意思是?” 虽说李成坤是队长,可他和孙老茂不同,孙老茂是打过十几年仗的老兵,论经验自然远胜过他。 “队长,你瞧,咱们这墙,挡挡几个土酋没事,可碰着有炮的,根本就是不堪一击,守在墙上不行,现在盯住轰开的缺口子,即便是挡住了他们,可万一他们要是从其它地方再轰开一个口子,到时候,咱们可就顾头不顾腚了,所以,与其这样,不如放他们进来,咱们就藏在集里头,等他们进来了,直接手榴弹轰他娘的,杀他个措手不及,再刺刀招呼……” 孙老茂一边说,一边在地上用压砖摆出了安平集的形状,然后用手指比划着他的想法。 “我看行!” 孙老茂的建议,让李成坤的眼前一亮,这确实是个办法。 “反正,就是一句话,先放他们进来,然后再……关门放狗。” “老孙头,你才是狗哪,” 孙老茂的话的顿时让周围的弟兄不大乐意了。 “得,瞧我这嘴,这叫关门打狗,咱们只要这一下把狗打痛了,我敢说,那些马打蓝人,指定不敢再轻易和咱们硬拼!” 正文 第153章 投名状(第二更,求支持) 几乎是在看到院墙被轰碎的瞬间,马打蓝的勇士们就兴奋的咆哮起来,他们那双狂热的眼睛中,流露出来的更多的是贪婪。 尽管这只是一座规模不大的市集,但是在他们看来,也是一处极为繁华的地方,那里面所有的东西,对于他们而言,都是极为少见,甚至珍贵的。 听着将士们发出的咆哮声,阿芒·古拉特知道士气已经没有问题了,就连那些一开始害怕的桂国人的从其它地方征发的士兵也一样,谁又不渴望得到财富呢? “杀进去,抢光他们的钱财、女人!” 赤裸裸的,直白的言语从阿芒·古拉特的口中吐出之后,在阿不拉将军的率领下,上千个马打蓝人咆哮着、呼喊着朝着安平集杀去的。尽管看似野蛮,马打蓝人并不是一拥而上的,毕竟,这只是一个不大的市集,根本容纳不下多少人。即便是阿不拉率领的七八百人,也显得有些太多了。 现在相比城里的守军,马打蓝人拥有绝对的优势,他们根本就没有把安平集里的人看在眼里。 躲在路边的钟楼的楼顶上,李凉东端着那支从国内带来的线膛枪,这并不是军队配发的线膛铳,而是南京的平虏记出的高级货,值二十两银子,也就是靠着这杆线膛铳,他在军中打出了名声,当然,也得到了不少好处。 比如早先打死的那只老虎,虎皮、虎骨卖了足足十两银子,即便是如此,那虎肉还被他用盐渍了起来,原本是想等将来补身子的,可谁曾想,那些马打蓝夷却打了过来,这下好了,全他么便宜这帮孙子了。 “就是吃到嘴里头,也得给老子吐出来!” 李凉东心里这么寻思着,他瞄准着一个马打蓝人里的大人物。 虽然他不像其它人那样,要端着刺刀冲杀在一线,但李成坤却也没让他闲着,而是给了李凉东一个任务——领着一队有线膛铳的弟兄,专门趴在房顶上打冷枪。“要打,就专马打蓝人的那些头头!” 这是李凉东给弟兄们的叮嘱,至于其它的,他教不了,也不知道应该如何教,可“擒贼先擒王”的道路,他还是懂的。 那些马打蓝人,越来越近了,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没有火铳,只有各种各样的刀剑,看起来大都很简陋,曾经和这些人交过手的李凉东知道,在这里土人看似凶悍的背后,实际上,却大都是欺软怕硬,过去和他们打交道的时候,只要灭了一个村落,周围十几里内的的土人,都会变得温顺的像绵羊一般。 只不过,现在看来,这些看似绵羊的东西,也就是表面上是绵羊。 这一次,非得把他们杀怕了不可! 当李凉东在那里寻思着的时候,李成坤、孙老茂他们,一个个的都躲在屋子里,隐藏于角落中,他们在等待着敌人进入市集。 关门打狗! 要先等狗进来才行! 狗不进来,一切都是白搭。 提着刀带着枪的土兵,在阿不让的率领下,距离那个被轰开的缺口越来越近了,看着那轰开的围墙,阿不让并没有冒然的闯进去。 “克福拉,你带人先进去。” 主人的命令,让克福拉毫不犹豫的领着几十个人先进了院子。 院子里静悄悄的,没有丝毫动静,就像是这里的人已经走了似的。 可所有人都知道,这里的人还没有走,至少这里还有人。 可是人到那去了? 一队人进入了,那些桂国人并没有出现,就像是消失了似的。 从克福拉那里得到安全的信号后,阿不让还是没有立即进去,而是谨慎的,小心翼翼的命令另一队人进去。 阿不让会这么小心,是因为他知道,那些桂国人都是奸诈的人,他们打仗从来都不是光明正大的,他们会使用各种诡计。 依然没有任何动静。 难道说,他们走了? 阿不让疑惑的看着没有动静的市集,终于,他装起了胆子走进了市集,可是他并不知道,在他进入市集的时候,一只火铳已经瞄准了他。 擒贼先擒王! 谁是王? 对于闯入市集里的几百个马打蓝人来说,阿不让就是王,自然也就是李凉东的目标。 在李凉东瞄准了阿不让的时候,藏于角落中的李成坤等人,都纷纷取出了手榴弹,等待着敌人都进入城内。 “遭了!” 看到那些马打蓝人顺利的进入安平集,洪奕沔的心里顿时一紧,心底暗叫着不妙。 “不好,肯定不会这么简单!” 还不等洪奕沔反应过来,那边的安平集就传出一声铳响,几乎是在扣动扳机,子弹飞出铳管的瞬间,李凉东就收起了火铳,他甚至都没有去看那个提着马来克士剑的土人。 他敢肯定,那个人肯定死了,这么近的距离,别说是打胸口,就是瞄准左眼打,也不会打到他的右眼的。 他肯定已经死了,之所以选择那个人,并不是因为他穿着盔甲,也不是因为他手中的马来克士剑,而是因为他之前指挥着土人分成三批进城,那个肯定就是这群土人里的“王”。 这个时候李凉东的铳声就是命令,因为他居高临下,可以清楚的看到马打蓝人的动静,就在他打出第一铳的瞬间,其它躲在房顶上的线膛铳手,纷纷朝着目标扣动了扳机。 区别头目与普通人的方法非常简单,只需要通过他们的打扮就能将他们区别开来,因为马打蓝人大都懒惰不事生产的关系,所以他们中的普通人大都要着赤膊,只有“大人物”才会穿衣裳,现在这彰显身份的衣裳让他们成了靶子,在一个个穿衣裳的头目被打倒的同时,一阵手榴弹已经甩了出去。 在手榴弹甩出去的瞬间,李成坤等人又端起手中的火铳,对着街上拥挤的马打兰人一通铳击。因为距离太近,以至于根本就不需要瞄准,上百发灼热的子弹,直接穿透了那些马打蓝人的躯体,子弹飞出时拖着血肉于人群中扬起一团团血雾。 突如其来的打击把那些马打蓝打蒙了,他们甚至都没有注意到脚下冒着烟的铁疙瘩。 手榴弹的延时大约有四至五秒,为了防止扔出去后被敌人捡拾扔了回来,早在忠义军时期,就习惯先数两个数再扔。不过即便是如此,马打兰人仍然有两三秒的反应时间。 不过得益于那一阵铳击,那些马打蓝人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他们甚至只是愣头愣脑的站在那里,任由铳弹穿透他们的躯体,更不要提有没有注意到脚下的东西。 当然,这也是因为那些头目被线膛枪手铳杀后,他们失去了指挥,就是这短暂手足无措,让他们陷入了绝境。 就在马打蓝人在最初手足无措之后,在他们叫嚷着杀过去的时候,他们脚下的手榴弹在经过短暂的延时之后,爆炸了,爆炸的烟云瞬间笼罩了整个市集,不但街上完全被硝烟吞噬,就连躲在街道两侧房间角落中的战士们,也感受到了爆炸的冲击。 对于那些马打蓝人来说,他们从不曾经历过这样的打击,在爆炸的硝烟中,数以百计的马打蓝人被炸死了,更多的人受伤了,原本好不容易鼓起的士气,在这一瞬间完全消失不见了。 就在他们惊魂未定的时候,端着刺刀的战士们从四周涌上过去,锋利的刺刀瞬间刺穿了他们的胸膛,一时间,市集上尽是一片喊杀声,面对这群如狼似虎般的汉人,这些本就是色厉内荏欺软怕硬的马打蓝人,完全放弃了抵抗,在一些人身外逃去的时候,更多的人却高举着双手跪在地上投降。他们不断的用土语求饶,其中也有人用生硬的汉语求饶。 不过对于杀红了眼的众人来说,在他们求饶的时候,往往等待他们的是猛然刺入他们胸膛、脖颈的刺刀,可是面对这样的杀戮,那些马打蓝人却只是跪在那里,不断的叩着头。 “大爷饶命、饶命……” 就在张大元想用刺刀结果这个跪在地上一边叩头一边用生硬的汉语求饶的敌人时,那边队长却制止了他。 “不要杀会说汉语的,咱们来这里,不是为了杀人,既然他会就汉语,对咱们就有用,这种会说汉语的人对我们来说是有用的,留着他,让他去杀其它的马打蓝人,我们在这里是以少役多,就是要靠这些会说汉语的马打蓝人,靠他们去帮我们杀人!” 李成坤在说话的时候,用的是家乡方言,他与张大元是同乡,所以也不担心这个土人能听懂。 “我明白,就是要留着他当汉奸……不,是当马奸!” 张大元立即反应了过来。 “就和绿营里的走狗一样,汉奸比清虏人更该杀!可留着他们,他们万一反水怎么办?” 会说汉话的没有一百也有八十,留着是个祸害啊。尤其是在战场上留下这些俘虏,万一反水了,大家可都活不了。 “那还不简单!让他们纳投名状!” 李成坤看着跪在那里求饶的马打蓝人说道。 “你想活命吗?” 话音落下的时候,他将一柄破刀扔在他的面前。 正文 第154章 尊王攘夷(第一更,求支持) 投名状。 什么是投名状? 其实苏哈图并不知道什么是投名状,他会说汉话不假,可是他的汉话不过只是在明人来到这里的,建了桂国后和商贩们学的,只会说上简单的几句。 华夏语言的勃大精深入就岂是他所能理解? 愣愣的瞧着地上的刀,他有些不明所以,就在这里时候,只听到那个汉人用他能听得懂的言语说道。 “你想活命,就把他们杀了!杀了他们,你就能活命!” 他们是谁? 自然就是那引起不会说汉话的土人。 “他们要干什么?” 尽管阿不让的进攻失败了,可是在土人的眼中,失败似乎是在意料之中的,根本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就在他们想要再次重整旗鼓的时候,就看到一群土人被绳索捆绑着赶出了安平集。 在那些土人们不解桂国人的用意时,就像是之前的重演似的,那些被捆着双手的土人都跪了下去,他们惶恐不安的看着前方,已经意识到危险的他们不断的用土语求饶。 “杀了他们,你们就能活命!” 李成坤的话刚说完,就看到苏哈图冲了过去,冲着跪在那里的土人脖颈就是一刀,只听一声惨叫,那个人的脑袋就被砍掉了。其它的人无不是如法泡制的纷纷冲过去,扬起手中的刀剑,砍杀着那些投降的土人。 就在他们动手的时候,那边李成坤用生硬的土语大声喊道。 “尔等番蛮都给老子听好了,炎黄子孙又岂是尔等鼠辈所能相比,今日你杀我一人,我必杀你百人作为偿命,如违此誓,天打雷劈!” 之所以喊出这句话,是李成坤想要告诉那些土人,他并不是无故杀人,同时也提醒着他们,汉人并不是滥杀的人,即便是现在杀人,也是迫不得已,以避免接下来的战斗中,那些土人会拼命抵抗,可是他并不知道,他所说的话,会在未来的百年间于南洋封诸国掀起什么样的风波,但所有人都知道,从今以后,在南洋,汉人将会彻底抛弃温文尔雅的一面,对待土人的抵抗,他们会用最直接,最干脆的方式加报复。 顺我者为奴,逆我者骸骨。 现在,对于刚刚立足于此的诸国,他们还不能够如此狂妄的说出这句话,毕竟,有些话,只有经历过剧变之后,才会说出来,现在这些诸侯国,难免仍然受往过去于大明时的习惯处理问题,远还未能适应环境的转变。 就像当桂国国王派遣的使者来到秦国都城新安,在那座明式的宫殿中求援的时候,几乎所有人的第一个反应,都是相同的。 “桂使无需惊慌,既是马打蓝蛮夷进犯桂国,想必待贵国使者抵达南天门后,母邦必定会发兵求援的,桂使切勿如此失措。” 身为秦国国王的朱慈焕,可以说是分封诸国之中,最为尊贵的国主,他是今上兴乾皇帝的同父血亲,在他就国时,陛下不仅亲自往海州送行,甚至还特意精心为其选派府卫、官吏,不过,尽管如此,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朱慈焕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国王,他在就国之后,整日里却依然沉迷于文章书画的之中,完全没有开国之君的自觉。 这一切,别说是其它人,甚至就连同身为国相的吕安,都看不下去,吕家现在是秦国的“勋贵”,因为吕安当初做出的正确的选择,不仅让他度过了最初的危机,甚至还让他摇身一变,成为秦国的临平君。 从商人到封君的变化,对于吕安来说,可谓是翻天覆地般的变化,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放弃旧时的生意,专心国政,这完全有违他的初衷,可他却乐得如此,毕竟,他看到了让吕家再次飞黄腾达的机会,或许在江南吕家已经没落了,但是在秦国,吕家却可成为一国柱石。 为了亲近王家,吕安更是游说父亲把十五岁的妹妹嫁给国王,正是这种姻亲使得吕家在秦国的地位颇为显赫,再加上他封君的身份,至少在未来的几十年内,吕家都堪称是秦国第一世家。 尽管如此,他仍然有些不满意,而唯一让他不满意的,不是其它人,就是眼前国主,这位大明皇帝的弟弟。有时候在夜阑人静的时候,吕安甚至会去想,为什么明明是一母同胞为何兴乾皇帝可以成就一番伟业,而大王却甘愿沉迷于诗书文章甚至女色之中。 甚至,在秦国有人私下来称国主为“小后主”,就是那个精书法、工绘画、通音律,诗文均有一定造诣,尤以词的成就最高的南唐后主李煜。若是换成其它人,或许会因此恼怒,可让吕安意想不到的是,大王居然不以不耻,反以为荣,甚至还刻了一个私印,自称“莲峰居士”,好嘛,这是甘愿当李煜。 大王乐得如此,身为国相的吕安却不能,所以自从大王就国以来,秦国大小事务,往往都是由他操持,一番苦心精营后,这秦国的国势也算是日益兴隆。唯一让吕安心安的,就是大王对他是百分百的信任,这也算是一种安慰了。 当然,吕安知道,无论是大明或是诸国,至少在未来一二百年里,都不会有大臣敢谋权篡位,因为无论是大明或是宗室诸国,都不会容忍有大臣这么做,当然大臣们也敢这么做,他们必须要考虑到大明以及诸国的压力。 正因为大家都知道,有大臣谋权篡必定会遭受各国的打压,所以国主们才敢于放权,如此一来,西汉初年陆贾那句“天下安,注意相,天安危,注意将”在兴乾之后,成为了历史。 因为有诸国,所以母邦不需要担心出现逆臣,因为诸国会拱卫母邦,有母邦诸国臣子就不敢为逆,因为有母邦庇护。对于诸国来说,母邦的庇护无疑是最重要的,让那些国主们敢于放权的,甚至有持恐的就是诸国以及大明的态度。尤其是后者的态度,在很多时候,他们更愿意事事听从大明。现在,在桂国面临着亡国的危险时,国王想的是大明,身为大臣的吕安,想的也是大明。当然,他顶多也就是寻思着,怎么趁大明的援军抵达后,趁着大明天军给马打蓝教训时,扩大秦国的国土。 这正是吕安于国主的不同,当然,面对桂国的求援,他想和也和大王一样——求助母邦。而身为国相的魏象枢同样也表示了赞同,两个大人物的赞同,让朝堂中的局势立即倾向于不出兵。 “大王,母邦虽为我等诸国之共主,可南天门大军调动,非得有皇命不可,待到皇命抵达时,我桂国只恐怕已经国之不存了,桂国与秦国唇寒齿亡,若是桂国国除,那么秦国势必将为马打蓝所犯……” 身为使节的张友光,这个时候,才真正可以去想象春秋战国时纵横家的风姿,也深切体会到外交使节的作用,直接关系到一国的存亡,或许桂国于大明的标准来看,不过只是一县之地,但是现在,他的肩膀上却肩负着一国的兴衰。 “秦国与我桂国本是兄弟之国,位于一岛,本应互相搀扶才是,此次马打蓝兴兵攻击桂国,若秦国坐壁上观,非但只会令亲者痛,而仇者快,他日母邦天朝得知之后,想来必定会加以训斥……” 尽管来秦国求助的时候,张友光曾经反复研究过春秋战国的纵横术,可真到了需要的时候,他却仍然有些茫然,完全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甚至抬出了母邦作为尚方宝剑。 尽管这个尚方宝剑,看似让朱慈焕的心头一紧,可就在这时,吕安却于一旁说道。“秦桂虽是兄弟之国,可却也是母邦之臣,若无母邦之命,我秦国兵,亦不敢轻入桂国,更不敢轻言私为盟信,此为人臣忌。” 吕安的拒绝,让张友光微微一愣,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忍不住感叹着徐孚年的远见,大王派出使者求救时,于朝中列席的徐孚年就曾经说过。各国必定不会派兵——因为自有尊卑长幼。 分封诸国虽然明为诸侯,自为国政,可却也都是大明的臣子,于大明来说,几个个封国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如此几十个诸侯勾结在一起,那大明可就不一定乐意了。 一国逆乱于大明而言不是危胁,可若是几十国一起谋乱呢?尽管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可是那些国主以及国朝大臣,为了自身的封国和富贵,又怎么可能愿意冒险? 现在,吕安和魏象枢的先后拒绝,实际上在告诉张友光——不是秦国不派兵,而是秦国不能派兵。因为这是朝廷,是大明的忌讳,大家都是做臣子的,必须要知道,于朝廷而言,朝廷的底线在什么地方。 “相国所言极是,可是……” 正因为想到了徐孚年曾经的叮嘱,原本不知如何应对的张友光总算是想到了应该如何游说秦国出兵。 “相国和临平君却忘了,当初陛下分封诸国,希望诸国于南洋教化蛮夷,令其归属华夏,今日蛮夷作乱,不正是各国齐心协力,镇蛮抚夷的时候吗?难道相国忘了我华夏还有“尊王攘夷”之古训吗?” 正文 第155章 根本(第二更,求支持) 尊王攘夷! 这看似简单的四个字,在华夏的历史上,却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尽管看似其中隐带有“不臣”,可正是其确保了华夏文明的延续。 两千多年前周朝自平王东迁以后,周天子权威大大减弱,诸侯国内的篡权政变和各国之间的兼并战争不断发生。与此同时边境族群趁机入侵,华夏文明面临空前的危机。 春秋时期的齐桓公在管仲的辅佐下,经过了内政、经济、军事等多方面改革,有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和军事实力,适时打出了“尊王攘夷”的旗帜,以诸侯长的身份,挟天子以伐不服。尊崇周天子,并数次发动帮助诸侯国攘斥夷狄战争而大获赞赏,其事迹被后世称为“尊王攘夷”。 而此时,作为使者的张友光,又一次提出了这四个字,只不过与春秋时一些诸侯以尊王的名义互相讨伐争战,称霸称雄的“尊王”不同,这一次他是要把其回归其根本——“攘夷”。 “大王,桓公二十三年,山戎攻打燕国,燕向齐求救,齐桓公救燕。桓公二十五年,山戎攻打邢国,管仲提出“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齐随后,桓公采纳管仲“请救邢”的建议,打退了毁邢都城的狄兵,并在夷仪为邢国建立了新都。次年,狄人大举攻卫,卫懿公被杀。齐桓公率诸侯国替卫国在楚丘另建新都。正因为恒公之“尊王攘夷”,方才奠定我华夏今日之基业,圣人云“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朱文公亦称其“尊周室,攘夷狄,皆所以正天下也。”,今日陛下以宗室分封南洋,以为教化,令其归属华夏,夷犯桂国,桂国与秦国实为宗亲,自是亲昵而不可弃,大王近在咫尺,不理应效法恒公,派援军助桂,卫我诸夏吗?” 张友光并没有提及恒公以“尊王”为名的称霸,他不会提,也不能提,但他必须要用华夏的历史,去提醒朱慈焕,让他知道派出援兵的必要性。 “诸夏为藩,屏卫中央,诸夏为邻,互爱互护,这才是陛下分封宗室的本意,而大王只以臣无君命而不意派出援军,如此岂不是本末倒置,令陛下分封之策尽失其本意,如此岂不更令陛下不满?” 张友光这么说着的时候,朱慈焕看了一眼他,尽管知道他说的在理,可是他的心里却暗自嘀咕道。 “道理是这个道理,可是你家大王的身份和其它人不同啊。” 这天下谁不知道,桂王是永历的太子,这个身份摆在那里,即便是有千百个理由派出援军,可这一个理由,就可以让其它各国顾虑重重了。毕竟,身份在那里摆着,甚至国内不也有人说嘛,之所以分封宗室,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桂王,是为了让桂王远离中原。 当然,这也就是私下里一想,没有人敢说出来,说出来那可是“大不敬”,或许,现在大明不像过去那样,皇上可以一言杀人,而是要遵守法度,可是一个“大不敬”的罪名扣下来,那可是重则杀头抄家流九族,轻则流徒黑河的。 就在吕安想要开口为大王拒绝时,统帅秦国一万五千国兵的大将军李云杰,手持笏板出列说道。 “大王,臣以为桂使所言甚是,我秦国与桂国近在咫尺,可谓是唇亡齿寒,今日桂国遭此劫难,若是我秦国不发兵救援,非但会令桂国军民大失所望,诸国以及天人又会如何看待我等,桂国亲呢为我诸夏,今日遭夷寇围城,欲灭其国,我秦国理应发举国之兵救援,以卫我诸夏社稷于不失……” 李云杰的建议让朱慈焕的心头忍不住一惊,他诧异的看着这位平素不参与政事的大将军。在秦国的国朝中,他的身份最为特殊,因为他曾是陛下的侍从,是侍从队长,现在他是秦国的大将军,主掌秦国兵马大权。 见所有人的目光投在自己的身上,李云杰把眼帘微垂,并没有继续说下去,他之所以做出这个决定,并不仅仅是因为如果秦国坐视桂国国灭,非但会给朝廷带来麻烦,而是也会有损陛下的声誉。更重要的是,出兵,符合秦国的利益。 见众人似乎还难以决断,李云杰又一次行揖道。 “大王,臣以为,马打蓝为诸岛夷中最强者,一直为我国之腹患,而此次正是我国彻底解决隐患的最好时机,此次为攻打桂国马打蓝发兵16万人,可谓是尽举国内男丁,其国内兵力空虚,只余些许老弱妇孺,若是我秦国发兵其都城,必可围魏救赵,解桂国之围,且一但马打蓝国都失守,阿芒·古拉特麾下诸城城主必定会纷纷撤回其国兵,如此敌军必定可不败自溃,然后再发王命,令各城不得收留阿芒·古拉特,否则必灭其城,诛其国,纵是番夷流亡于荒野,也必将是死路一条……” 作为军人的李云杰,并不是被派到秦国监视秦王,他本身就是明军的高层将领,陛下在为秦国选择将领时,考虑良久,才选择了他,因为信任,陛下相信他能够稳定秦国的局势。 “朕那个弟弟,便是做守成之君已经是有些勉强,至于拓业之君,哎,朕只能靠爱卿了……” 陛下当年的叮嘱再一次于李云杰的耳边响起,他再次行揖道。 ““尊王攘夷”实是诸夏立国之根本,请大王发兵救援桂国!” 又一次,面对李云杰的请求,朱慈焕立即点头说道。 “大将军所言极是,只是……” 朱慈焕犹豫的原因是因为桂国国王的身份,就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原本倾向于支持吕安的魏象枢,这位秦国国相,立即出言说道。 “大王,臣以为大将军此议甚好!若此事能成,非但可以趁此机会除马打蓝之患,更可将马打蓝诸城吞并归属我国,令其不至再起祸乱。” 身为国相的魏象枢,自从随秦王就国以来,也是兢兢业业,从不敢有丝毫懈怠,尽管国主是个守成之君,但这个“成”,也要有才行,而魏象枢就是要建成这个“成”。 之前,他支持吕安,是因为吕安的建议最稳妥,对秦国最有利,而且不会引起朝廷不满,但是现在李云杰的建议,让魏象枢看到了机会,看到了秦国扩张的机会,身为国相的魏象枢,自然不甘心于一城之相,他要做一国之相,这才是他远走南洋之后的愿望。 马打蓝国人丁不下百万,如果此战之后,秦国能吞并马打蓝,必定可摇身一变,成为诸夏中的百万大国,到那时,他魏象枢之名,也能够重新传入大明士林,为大明士子仰慕。 当然,更重要的是,在秦国众所周知,李云杰的身份特殊,他是陛下钦点的秦国大将军,这出兵救援的意见是他拿出来的,既然是将来陛下有所不满,那也是李云杰的问题。 大王、朝臣都已经表示反对过了,现在陛下的无名“钦差”作了决定,他们自然不会,也不能反对不是。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算盘,至于原本不主张发兵的吕安,同样也看到了机会,不仅仅是秦国扩张的机会,也是吕安扩大生意的机会,或许,名义上吕安将生意交予家中,可实际上,他仍然遥控着生意。 “大王,臣以为,这发兵之后,必须予马打蓝土酋以严惩,除酋首当诛之外。各城城市,必需将其所发之兵之半交予国朝,入官为奴,如此,既可用于奖励有功将士,又可削弱各城实力,如果有机会的话,亦可趁机灭掉几城,弱野强国,方才是诸夏立国之道。” 吕安永远都是一个生意人,这一点,他永远都不会改变。即便是在这场战争中,他仍然看到了机会——奴婢,数以万计的奴婢,这正是秦国所需要,当然也是吕家的生意所需要,而且他也没有忘记桂国。 “况且,桂国国遭此劫难之后,亦需要补偿,非如此,不能让令其引以为戒!” 如果说之前张友光还在那里担心着秦国会不会出兵,但是现在三位重臣的表态,已经让他长松了口气,根本就不需要担心出兵一事了,只不过相比应的又多了一重担心——秦国要趁机吞并马打蓝,这件事,对于桂国来说,并不是好事,但眼下,也顾不得这么多了。 眼下最重要的是,先把目前的这一关闯过去再说,桂国若是被马打蓝人灭了,说其它的就没有意思,至于将来,即便是不能往马打蓝扩张,桂国也可以往其它地方扩张。毕竟南洋这么大,还没有封国的地方又岂止一地,此地不行,还可以往其它地方去。 “临平君念我桂国,我桂国主臣无不感激,只是兵贵神速,还请秦国早日发兵相助,我桂国上下必定感激国主再生之德!” 在嘴上表示着感激的同时,张友光突然又有些担心了,因为他突然意识到,此战之后,秦国必定会成为诸夏第一大国,而与其彼邻的桂国呢? 将来又该如何? 正文 第156章 援军(第一更,求支持) 对于随同秦国国王一同就国来到爪哇,来到新安的移民来说,土人是无所不在的,尽管大明早在两百多年前,就曾让南洋的土人体会到大明的强大,但是对于他们来说,现在的秦国仍然是冒然闯入此时的入侵者。 从他们在三宝垄附近修筑新安城,从秦王按照官职高底向秦国军民分配土地的那天开始,与土人的冲突就变得不可避免了,尽管无率是苏丹或是最高苏丹,都因畏惧大明,而不敢袭扰秦国,但是仍然有许多土人自发性的袭击秦国军民,特别是对于边远地区的那些拓荒者来说,土人就是最大的威胁。 与桂国以市集为据点不同的,秦国的村落往往就是一个简易的“山寨”,围着寨子除了用木墙树起一道围墙之外,还会挖出简易的护城河将寨子围绕起来。每当土人袭击的的时候,他们每进攻一个村落就必须要像攻城一样进攻。除了增加了他们的进攻难度外,村子里的钟楼还会发出警报,附近的村子在接到警报后,就会立即集合他们的兵丁,集结增援遭到袭击的村落。 或许秦国的国主是守成之君,但是凭借着这种看似保守的“守成”,却也让秦国成了一个土人咬上一口都会崩掉牙的铜碗豆。而这个铜碗豆最引以为傲,恐怕就是其国兵的动员速度。 秦国的动员体制是李云杰建立的,是一套通过钟声的节奏发出的命令,村与村之间的距离,也是以钟声的传播距离为限。 当钟声响起的时候,温家裕还正在田里干活的,尽管当初在宁波码头,他被骗了,他机缘巧合下,他还是被国相留了下来,成为了秦国兵卒,和其它的兵卒一样,抵达秦国后,他分到了100亩水田,只不过,这水田说是水田,实际上就是一片只多不少的土地,这块土地需要他去开垦。 和许多人一样,温家裕一直希望能拥有更多的奴婢,然后驱赶着奴婢为他种地,只不过,奴婢的价格不便宜,所谓的“封田赐奴”,其实,也就是说说罢了。田是荒地,奴,要么用军功去换,要么就是自己去抢。 他有一个奴婢,但并不是军功换来的,而是和战友们进入附近的雨林抢来的“野人”,那次虽然只抢来了三十几个“野人”,可温家裕还是分到了一个奴婢——一个只有十一岁小孩。 “主人,钟,钟响了。” 听着钟声的温五急忙对温家裕禀报道。温五就是他的奴婢,但并不是当初掠来的那个,而是在人市上换来的,年龄更小只有九岁,可却极为驯服,完全没有丝毫野性。 “温五,这阵子,家里就交给我了,可不要偷懒,要不然,等我回来了,可不会轻饶你!” 尽管为自家的奴婢起了一个温五的名字,但是温家裕的语气仍然显得极为严厉,这是在长官们告诉他的,对待这些人要先让他们畏惧,然后才能略施恩惠,要是一味施以恩惠,只会让他们反噬。 “主人,放心,温五绝不会让主人失望的。” 在温家裕离开了田里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看到温五在田里继续干着活,在心里叹了口气,然后便提着火铳,朝家跑去,他需要回家换上盔甲,盔甲可以抵挡在野人的大多数兵器,每次他们闯入雨林里捕抓野人时,正因为身上穿上盔甲,所以每次的死伤才会被忽略不计。 在温家裕跑回村子里的时候,村里的其它六个弟兄,已经穿戴好了。 “就等你了,盔甲已经给你拿出来了,赶紧换上,快点走。你听这钟敲的,肯定是出大事了。” 等到一行七人来到集市上的时候,他们终于知道为什么集结了,不是因为野人袭击,而是因为马打蓝想要灭桂国,他们要趁机攻取马打蓝。 “我的个乖乖,你说,这次咱们要是把马打蓝打下来,那一个人得分多少?一个,两个?我估计再怎么样,也得分个三五个吧。” “三五个?多了,其实,我不想要其它的,要个夷女就行。” 对于野人,他们从不曾害怕过,这会一听到要去灭人家的国,已经集合的弟兄们非但没有害怕,反倒在那里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道着,这场仗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处,毕竟,他们早就已经习惯了与野人之间的互相袭击。 或许马打蓝是个国,但对于他们来说,仍然是掠夺的对象,当然,之所以会有这种心态,完全得益于那位临平君,因为他的主张,才使得兵卒私下掠奴变得合法。相比于桂国等国靠军功分配奴婢,秦国兵在乡期间,可以自发的集结队伍,捕获野人为奴,既可以自用,也可以拿到市场上交换。而他们往往选择后者,因为后者换回去的,往往都是驯服好的奴婢,回到家可以安心使用,而不用担心他们的反抗。 也正因如此,对野人他们更是轻蔑到骨子里,那里会有任何担心地方,甚至觉得那些人,不过只是一群奴婢罢了。 “长官,这次集兵,是国朝集兵,那算不算役期?” 相比于野人的抵抗,对他们来说,他们反倒更关心役期,按照秦国的役制,国兵每两年服役半年,其他一年半在乡为兵,半年的役期虽然很短,可往往无力照顾田里的收成,所以,才会这么问,毕竟,谁都知道,这次出兵,恐怕不是十天半个月就个结束的,没准可能需要一两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役期和征召无关,不过大家放心,此战结束之后,大王必定会有重赏于大家,到时候,功田番倍是小,没准弟兄们,见人都能分到几个奴婢。” 无论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或者是军人的本能,当温家裕与弟兄们一同踏上朝几十里外的都城集结的旅途时,在新安城内,李云杰的眼睛盯着地图,这是一份爪哇岛的地图,地图上清楚的标注着秦国、桂国以及马打蓝的位置、当然这会他盯着的是马打蓝的都城巴刹格德。 “巴刹格德!” 指着地图上马打蓝都城,李云杰对大王说道。 “与新安临海相同,巴刹格德也是临海城市,只不过他所临的是天竺海,当年马打蓝土王选择此地,不仅仅是因为这里是沿海平原,而土地肥沃,而是因为朝拜更为方便,不需要陆路颠簸,如果我们从陆路进攻,那么势必需要穿越数百里雨林、山路,一路上不知会遭遇多少困难,而且沿途还会有土人袭击,所以,臣以为,应该以水路,以水路直取巴刹格德!” 李云杰之所以会做出这个决定,不仅仅是因为出身于大明官军的他已经习惯了这种陆海一体的作战方式,更重要的是因为秦国拥有一支颇有规模的海军——两艘巡航舰以及数艘14炮巡罗炮舰,使得其海军在南洋可以算是上极具力量的存在,也正因如此,他才决定从海路发起进攻。 “从海路……” 魏象枢思索片刻,在军事上他或许不能给予太多的建议,但是他也知道海路的优点。 “这样的话,粮草运输就不会有任何问题,只是……” 抬头看着李云杰,魏象枢反问道。 “我国船只不过只有二十余艘,即便是全部用来运兵,也不过只有运数千人,而巴刹格德城内军民不下万户,以数千人攻城,会不会太过托大了?” “万户?” 冷笑着,李云杰不无讽刺的说道。 “用五千人攻城,已经是瞧得起他们了,如果不是因为要进攻其它诸城,恐怕五千都是多的,土人往往欺砍怕硬,战斗力低劣非常,且不知如何作战,在野战时,我汉军虽不能说得上是以一敌人,但是以一敌数人完没有任何问题,只要有这五千兵卒,本将必定可以让其国土尽为赤地!” 李云杰压根就不是去打仗的! “国相,此次出征,旨在解桂国之围,若有机会则借机灭马打蓝,令其不能再为患秦桂两国,所以,必须尽可能削弱其实力,我的想法是,毁其城、掠其民,如此才能迫使的马打蓝人撤军,而在其撤军时,我军再以偏师,配合桂国大军,直取其主力,若我所料不差的话,只要有两万人马,马打蓝即便是有二十万大军,也不足为惧,如此两路夹击,此役之后,既然是未能灭其国,也可令其至少在未来二十年内不能再次为患。” 听着李云杰的解释,魏象枢又一次看了眼地图上,那个临天竺海的巴刹格德,想到接下来这座城市所要面临的命令,他的心里忍不住轻叹口气,在心里的那丝同情涌现的时候,他又一次摇摇头,他知道,对于这些番夷是不能有丝毫同情的,非铁腕不能治夷! “好吧,既然大将军已经成竹在胸,那本相自然是倾力支持,本相就在新安等大将军的好消息了!待大将军凯旋之日,再为将军贺!” 正文 第157章 毁灭(第二更,求支持) 一阵又一阵巨大的爆炸声,那是舰队的短管重炮发射的斗大榴弹造成的破坏,整个天空弥漫着乌黑浓密的烟雾,曾经看似雄伟的建筑在猛烈的炮击中,被夷为平地。 又一阵震天动地的爆炸声,巴刹格德城内最大寺院穹顶被炸碎了,那月牙儿在爆炸中和砖石一同被炸飞上了天。 几个小时前,由五艘军舰以及十二艘武装商船组成的秦国远征舰队抵达了巴刹格德城外海,身为秦国大将军的李云杰以不容置喙的口吻命令马打蓝国留守素丹太子,立即交出城市,停止抵抗。在规定的答复时间耗尽,却没有得到有效回复后,双方进入了战争状态。 面对最后通牒,巴刹格德留守的苏丹太子拒绝了,但是拒绝铁代价是惨重的,秦军并没有在第一时间登陆,而是依旧自身强大的火力,对着用泥砖和土木建构的巴刹格德,在短短的一天之中倾泄了超过三万发炮弹。 对于一座南洋的土著小城来说,这是近乎于毁灭性的火力。对于此,李云杰并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根据明军的经验,以舰队进攻城市的时候,要尽可能的使用爆炸弹攻击,用有如雨点的炮弹,彻底摧毁抵抗者的意志。 或许对于只是不断重复着动作,将一发又一发炮弹倾倒到巴刹格德的秦军海军炮手来说,他们只是麻木的重复着动作,就像是训练时一样,只是抓住这个机会进行训练而已,至于马打蓝人炮台上的反击,更是微弱到不值一提,甚至在第一轮炮击中,他们的炮台就被摧毁了。 但是对于城内的人们来说,却就像是置身于地狱之中,城内内的英格兰商馆在第二轮炮击中,就落了多发炮弹,侥幸活下来查理·德里曼躲在地窖中惊恐的感受着秦军的炮击,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向上帝祈祷着一切尽快结束。甚至他还用颤抖的手在纸上写下了一日记:秦国国人的炮弹如下冰雹般激烈地落下,也许,整个城市都被夷为了平地。 第二天清晨,当查理从商馆的地窖走出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商馆,和全城绝大多数建筑一样沦为了一片废墟,港口里漂浮着燃烧的马打蓝帆船的残骸。作为一座城市巴刹格德,已经被夷为了平地,共有数千个马打蓝土兵和土人丧生,伤者不计其数。 在一边倒的战斗中,秦国人仅仅付出了不到百人阵亡的代价。看到昔日繁华的城镇沦为一堆堆瓦砾,傲气全无的素丹太子并没有向秦军献城军,而是选择了逃窜,当然,海上的秦军并不知道这个消息。 第二天,天将放明,就在巴刹格德的人们于炮弹的惊涛骇浪中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时候,穿着盔甲的秦国兵划着船开始登陆了,整个登陆行动可以说是极为顺利的,顺利到让人难以相信——没有抵抗。 因为马打蓝人的炮台已经被摧毁了,甚至就连抵抗的意志也被摧毁了。 可是没有抵抗,并不意味着没有战斗。 按照最后通牒中的警告,战斗从登陆的那一刻就开始。 温裕家和他的弟兄在登陆后,就列着队在城市中扫荡着,密集的铳声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回响着的,数以千计的如无头苍蝇般的土人,甚至都来不及扬起手中简陋的武器中,就被排铳击葬于街道。 短短几个小时后,随着一面秦国旗帜在城市的废墟上升起,这座马打蓝的国都易手了。 不过只用了几个小时,这座南洋第一“强国”的都城就陷落了。 如此顺利的战斗,让李云杰简直不敢相信,甚至他还有有点失望,对马打蓝土人人那种的蔑视感,在这个时候,变得更浓了。 “不过就是一群野人,也焉敢称国!” 如果是新安被围困的话,李云杰会和他的战士们一同战斗到最后,他们会与都城同存共亡的,他们会魂归忠烈祠,誓死不会降敌。 但是,那些马打蓝人却轻易的放弃了! “既然是野人,那理应受华夏的教化。” 想到这里,李云杰挺起胸脯,左手下意识地摸了摸军刀的握柄。这柄军刀并不是秦王赐予的,而是陛下赐予的,握着那包裹着鲨鱼皮的刀柄,他突然有一种冲动,想在跳下马,像普通的兵卒一样,在战场上撕杀一般。 这个时候,胯下的那匹天方商人带来阿拉伯马或许感受到了他的想法,有些焦燥的嘶鸣了几声,口里喷出有些燥动的热气,似乎,它也感受到了主人求战的念头,它也渴望着在城中奔腾。 不过,让这匹马失望的,它的主人只是骑着它,像是检阅似的,在城中的街道中穿过。 街道两旁尽是一片废墟,在废墟里堆满了丢弃的刀剑铳械,当然,更多的是尸体。尸体在南洋的烈日的照耀下,虽然只过了一夜,但却已经腐烂不堪,发臭的内脏裸露着,深陷的只剩下骨架的脸盘上眼球鼓胀得随时都要破裂,无数的蛆在尸体堆里蠕动忙碌着,好像是它们永不消散的宴席,黑压压的苍蝇在尸体的周围盘旋着,嗡嗡地叫个不停…… 塌陷的房屋、倾倒的墙壁、冒着烟的废墟举目皆是。在经过一天一夜的炮火洗礼之后,爆炸结束了,但是城市仍然燃烧。空气中飘荡着一股令人晕眩的烟味,这股烟味,掩盖了空气中的尸臭。 这就是战场的味道,就是杀场的味道! 偶尔的,李云杰会把目光投向路边那些土人,他们无不是伏首跪在那里,甚至连大声喘息的勇气也没有,只需要看去一眼,就能吓的他们浑身颤抖不已。 这就是被征服者对征服者的恐惧。 没有血腥的屠杀,仅仅只是用扑天盖地的炮火,就足以让他们为之臣服,他们已彻底臣服在力量的面前了。 其实,土人就是如此。 他们的秉性就是欺软怕硬,只要表现的足够强硬,他们就会心甘情愿的接受一切,善待他们往往会得到适得其反的回报,农夫与蛇……土人就是那条蛇,随时准备咬上农夫一口的蛇。 只是,秦国不可能成为那个农夫,现在这个农夫会把蛇头给斩下来。 终于,来到了城中素丹的皇宫,看着已经成了一片断垣残壁的皇宫,在皇宫的前方伏跪着数百个素丹的妃子以及宫女,当然还有一些太监。 看到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他们,李云杰冷笑道。 “太监全都杀了!” 对于太监,李云杰并没有什么好感,之所以要杀死这些太监,是因为他担心大王会把这些太监引入秦国的宫廷,为了避免秦国宫廷内出现更多的太监,有那么几十个满清时遗留的太监就已经足够了。 得到命令之后,那些太监就被驱赶着在断壁前排成一排,然后随着军官的口令,在一阵铳响声中,那些太监被打死了,看到这一幕的马打蓝王宫里的妃子和宫女更是惊恐的瑟缩着身体,唯恐被杀死,至于那些大臣们更是吓的连大气都不敢出,他们都在那里等待着未知的命运。 不过,李云杰似乎并没有心情去处置这些人,至少暂时还没有,他只是欣赏着周围的景致,尽管城市已经被夷为平地,但是仍然有不少天方特色的建筑。 “应该派人去把那里都炸平,在那里修建一个佛寺或者圣庙也不错……” 他的心里这么盘算着的时候,一名传令兵骑着一匹缴获来的马,跑过报告道。 “报告大将军,有一大批马打蓝土兵,约在城外西北五里外地方,他们准备投降。” “有多少人?” “还不知道,长官。” “告诉宋营长,小心前进,以防有诈。” “是,长官!” 那个传令兵勒转马身,然后骑着马迅速消失在街道上。 马打蓝人就这么败了! 弯腰将沾满血污的刺刀在尸体的衣裳上擦了一下,直到刺刀擦干净之后,温家裕才从子弹盒中取也一根卷烟,那是自己用纸卷的烟卷,叼着烟卷的温家裕,打量着周围的那些土人,跪在地上的土人,并不敢和他有目光接触,无论贫富,都温顺的跪在那里。 “瞧见没有,对付他们,只要把拳头打过,原本看似桀骜不驯的东西,一个个变得比孙子还听话……” 这倒是没有想到! 长官的话,让温家裕思忖道,按道理来说,他们应该会满怀仇恨才对啊啊,可是谁想到,现在杀的越厉害,他们就越温顺。 “可真他么的欠收拾……” 心里头这么寻思着,温家裕的眼睛却又瞧到了其它的地方,那里,更多的土人被弟兄们押解着,朝着另一个地方走去,那些惊魂未定的土人,脸上全都是一副恐惧的模样,脸上都是对死亡的恐惧。 可,谁会杀了他们呢? 他们以为所以人都像他们一样野蛮吗? 重重的吸了一口烟,温家裕打量着仍然跪在地上的土人,他甚至已经想好了以后如何告诉儿子这场战斗。 “爹与众弟兄奋勇杀夷,夷不能敌,跪降。爹得赏奴数人……” 正文 第158章 灭国(第一更,求支持) 巴刹格德陷落了,可是战斗并没有因此而停止。 战斗仍然在继续,尽管巴刹格德城陷落的消息震惊了整个马打蓝,但必须要狠狠的教训那些土人,在马打蓝还有许多城市,腊帕亚克、马打蓝、巴章和葛都,泅水、马都拉和井里汶 这些城市有的由马打蓝素丹任命的官员镇守,有的是由本地素丹自治,但是作为他们必要为阿芒古拉特的愚蠢付出代价。尤其是对于收留阿芒古拉特儿子以及其统领的土兵的城市,必须要给予深刻的教训。 必须要让他们知道,什么是“大汉天威”。 就这样,温家裕和他的大队一路扫荡着马打蓝的市集、村落,将那些竹楼焚毁,追击着马打蓝土兵,并消灭他们,将一座座城市夷为平地,而与此同时,数以百计的商人同样出现在他们的身后,数以万计的土人被商人带走。 战争,对于有些人来说,意味着机会。 当然,对于有些人而言,却意味着毁灭! 毁灭! 对于小阿芒古拉特,这位在另一个时空中,本应该在几年后成为阿芒古拉特二世的素凡太子,此时正处于被毁灭的边缘,就在几天前,他还在王宫中与妃子享受着人间的富贵,而现在,他却像条丧家之犬似的在荒野中奔逃着,他身边那支曾经有三千人的卫队,现在只剩下不到千人。 “王子,巴章留守拒绝我们进城的要求,他说,如果我们进城的话,秦人肯定会紧随其后攻打巴章,我们可以一走了之,可是他们却要承受秦人的怒火,所有的官员、讲经都会被杀死,然后,所有人无论男妇老少都会成为秦人的奴隶,所以,为了保护巴里的子民,他只能拒绝我们的要求” 瓦西德的话让小阿芒古拉特立即怒吼道。 “他难道忘记了,三年前,正是我保住了他的性命,让他在素丹的怒火中活了下来吗?现在他居然敢拒绝我” 片刻的愤怒之后,小阿芒古拉特又说道。 “那粮食呢?他同意给我们粮食了吗?” 答案,当然也是否定的。 按秦军的通牒,任何敢支持阿芒古拉特的人和地方都将受到的严惩,这种支持当然也包括向他们提供兵员、粮食。 暴力会让人恐惧,尤其是那种连座的暴力,更是会让绝大多数人不敢生出抵抗之心。 “大军一到,玉石俱焚!” 或许土人无法理解汉家文字的智慧,但是他们却可以从秦军摧毁城市,将城内外的百姓全部捕为奴隶的举动中,去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没有人愿意惹怒秦军,尤其是本地壮丁都被最高素丹征发,远征桂国的时候,他们更没有力量去抵抗秦军的进攻。 就这样,在秦军的威胁下小阿芒古拉特被抛弃了。 “我们还有机会,素丹还统领着十八万大军,只要我们到了那里,就能在素丹的统帅下反攻,秦国人的兵马很少,我们肯定能赢的” 小阿芒古拉特信誓旦旦的说道。 与桂国、秦国的情报不同,阿芒古拉特一共征召了18万土兵,这几乎是把马打蓝举国的男丁征召一空,而这也是秦国兵如入无人之境的原因——其国内根本就没有军队可以抵挡秦军的进攻,现在小阿芒古拉特率领的这一千多人,是其国内最后的一支成规模的土兵。 “可是” 瓦希德看着小阿芒古拉特,说道。 “我们等不到那时候了!” 在话音落下的时候,瓦希德抽出了他的马来力士剑,蛇形的剑身直接刺入了小阿芒古拉特的胸膛。 “为,为什么” 小阿芒古拉特睁大眼睛,双手抓住瓦希德的衣服,他的目中尽是不甘状,为什么瓦希德会被叛他? “我必须要保住瓦希德家族,秦国大将军承诺,只要我改信佛教,易汉名,行圣礼,我的家族就能继续存在下去” 看着已经慢慢失去生机的小阿芒古拉特,瓦希德的语气显得很平静,他并没有因为改宗易名,而有任何不适,他反倒觉得这是一个机会,因为他相信,秦国人同样也需要他们来统治这片土地,就像素丹需要他们一样。 为了获得权势,他们改信天方教,起了天方教名,现在,只不过是换了一个主人而已,秦国人,其实就是大明人,相比于天方,大明更强大。 遵从强者。 这是再自然不过的选择。 当瓦希德把小阿芒古拉特脑袋割了下来,命人用盐腌了给秦国的大将军送去的时候。温家裕和他所在的大队,同样接受了一批土兵的投降——凭着一路上遭遇来来,土兵与其说是兵,倒不如说是一群手拿木棒的野人。 当然,他们手中的并不只是木棒,也有刀剑长枪之类的武器,但是他们完全没有经过任何训练,只是一群拿着刀剑的普通人罢,完全不堪一击。 一路上,唯一遭到的抵抗,是马打蓝故都马打蓝城,这里是素丹的家乡,不过即便是所谓的抵抗也不过只是无畏的抗争——几千土兵抵抗,在野战炮的榴霰弹和密集的铳击下立即崩溃了。 随后温家裕和战友们一起继续往前冲去。没有几分钟,他就看见了那一幕。 在一棵大树上飘扬着一面白旗,大概有床单那么大。 他们是从哪里弄到这么大块白布的? 要知道,土人的日子过的极其贫穷,绝大多数土人只有一条短裤,无论男女都是赤裸着上身,女人们顶多就是在胸前裹一块布而已。 可是现在,他们却弄来了一大块白布。 温家裕甚至可以想象惊恐不安的土人,是如何惶恐不安在百姓家翻箱倒柜找这么一块白布。 “可真够为难他们的” 摇摇头,温家裕得意地笑了。 尤其是在当他们抵达这些土兵的面前时,这些土兵都纷纷跪拜下去,会说汉语的在那里叩头求饶,用生硬的汉语说着他们愿意投降。 这一瞬间,所有人都笑了起来。 因为他们一共只有十三个人,而对方——足足有一千二三百人。 一千二三百个土兵,面对他们十三个人甚至连抵抗的勇气都没有,就这样直接投降了。 一比一百的悬殊,可是投降的却又是如此的干脆。 “你叫什么名字?” 温家裕指着一个会说汉语,也就是国语的土人,冷着脸问道。 “小、小人阿热。” 骨瘦如柴的阿热连忙鞠着腰身答道。 “小,小人会说国语,小人有用,有用” 唯恐对方杀了自己的阿热,不断的表示着自己有用,当然他确实有用,至少可以当个“马奸”。 “让他们都站起来。” 即便是勉强能听得懂也会说几句土语,但温家裕却不屑于说土语,就像是人不会去学狗叫一样。 阿热连忙冲着那些土人说了一句土语。 已经投降的土兵们几乎同时站立起来,黑压压一片,数量多的令人有些悚然,甚至让温家裕和弟兄们都有些害怕,害怕对方会反水,一千多人,就是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把他们给淹死了。 不过片刻的悚然之后,他们的心里更是涌起一阵阵得意,这些土人都是一副衣衫褴褛的模样,他们早已解除了武装,脸上与眼睛里充满了希望与恐惧相混合的神色。 “都排好队,排好队” 在温家裕和战友们的指挥下,这些土兵战俘都排成若干纵队,每个纵队打着一面白旗,由一位会说国语的土人在那里招呼着,而这些土人就像是邀功似的,为了在新主人面前表现自己的能力,更是不时的用不知从那里弄来的小藤条抽打着动作慢的土人。 那些土人,尽管尽管被抽的发出一声惨叫,而且被抽打的地方更是皮开肉绽,可也只是惨叫一声,然后低着头温顺的向前走着,完全没有反抗的勇气。 这些俘虏就这么被十几分钟前还是他们自己兄弟的人,用藤条抽打着,排着队,沿着土路行进,他们不时地相互耳语着什么。偶尔的他们会把目光投向两边,两边压阵的是上了刺刀的火铳。 可以肯定的是,只要有一个人敢于反抗的话,温家裕他们就会立即扣动扳机,但是然后呢? 可是,出人意料的是,这些人根本就不敢反抗。即便是看一眼温家裕他们,在发现他们发现后,也会惶恐不安的低下头,唯恐引火烧身。 驯服! 就像是一群温顺的绵羊似的,驯服到让人不可思议的地步。 看着那些在“马奸”的藤条抽打下,被打的皮开肉绽也不敢有怨言,反而是用充满羡慕的眼神看着那些“马奸”的土人,温家裕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就是这么一群家伙,居然还幻想着什么要去灭掉桂国 就这样押解着一千三百多名俘虏,回到了马打蓝,此时的马打蓝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而在城外不远的一块空地上,那里看押着更多的土人,而在空地的外围,商人正在与军需官在那里讨价还价着 至于那些土人,只是在那里茫然不知所措的等待着未知的命运 在这些土人被押到空地上,看着他们得知自己将要被卖掉,而不会被砍头时的欣喜,温家裕甚至同情起了那位什么最高素丹了,他居然想靠这样的一群绵羊去占领桂国,可真敢想 正文 第159章 小国的野心(第一更,求支持) 小国寡民也有自己的野心与想往。 对身为马打蓝素丹的阿芒·古拉特而言,他的野心与想往是如此的简单,无非就是一统瓜哇岛。曾经他距离这个梦是如此之近——但是最后却因为荷兰的出现,在巴达维亚化为泡影。当大明出现在南洋的时候,他以为这是珍珠保佑,可接下来让他不曾想到的是——大明甚至比荷兰人更为贪婪。 “他们占领我们的土地,与我们抢夺奴隶,如果不能把明人赶出去,那么将来,他们甚至会吞并马打蓝,早晚有一天,他们一定会这么做!” 作为素丹的阿芒·古拉特确实有他的过人之处,至少,他看到了封国于瓜哇的秦国、桂国势必会扩张,他们将会和南洋的诸夏一样,在南洋不断的扩张,至于南洋的土国,势必将会成为了他们进攻、讨伐的对象,因为那些国主无论是封千里之国或者百里之土,对他们而言,扩张是发展的必须,弱肉强食,要么他们吞并南洋土国,要么他们为南洋土国所欺凌,对于占据着武力优势的他们来说,自然会选择前者,而非后者。 “素丹,可是大明南洋宣慰司派来的王典官已经明确表示,桂国是大明宗亲,大明是绝不会坐视他国欺凌桂国的。” “桂国是大明的,那么是不是整个爪哇也都是大明的?他们就是一群强盗,一群土匪!” 又一次阿芒·古拉特咆哮道,他之所以会这么愤怒,是因为那位所谓的典官,甚至只给了他一句话,命令他撤军。 没错,是命令他撤军! 他是最高素丹,是珍珠的忠仆,什么时候轮到,轮到明人来命令他。 “待我打下巴达维亚之后,本素丹还要再打到明国的都城,让那些异教徒为他们的所做所为付出代价。” 狂妄到了极点! 洪奕沔的心里冒出这个念头,他的心底甚至冷道,阿芒·古拉特根本就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他不知道,对于南洋宣慰司来说,他们的狂妄来自于大明的实力,大明是他们狂妄的本钱,至于,他阿芒·古拉特又岂有那个狂妄的本钱? 别说是打到大明了,甚至就连一个小小的安平集,也是屡攻不克,最后损兵折将上千人之后,不得不绕开那里,至于眼下,尽管十八万大军包围了新衡州,可是接连攻打六天,损兵折将万人,非但没有攻下城,反倒是让城内的守军几次偷袭。 论到行军打仗,这南洋土蛮与天朝差之甚远啊! “素丹,桂国人所依仗者,一是火器,一是坚城,只要我等坚持围城,桂国人最后必定会献城投降!” 十八万人! 就是桂国上下,包括奴隶在内的人口也没有这么多,可问题是,荷兰人修建的城堡、运河对于马打蓝人而言,却又成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障碍。 “围城是没有问题,现在正是旱季,不需要考虑大雨、疾病,可是明人奸诈,而且桂国还派人往秦国等国求援,万一他们要是有援军打过来,我们不得不防啊。” 阿芒·古拉特冷笑道。 “他们即便是有援军又能如何?难道我们马打蓝人还怕他们吗?我们有十八万大军,他们有吗?” 十八万大军! 又一次,阿芒·古拉特提到了这个数字,曾几何时,他自以为,这十八万大军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淹死桂国人,可是现在,却被荷兰人在巴达维亚周围的修建的运河与城堡挡住了。 “艾格先生,如果桂国的火枪队出城的话,你的火枪队可以击败他们吧?” 阿芒·古拉特对一名欧洲人道。 “伟大的素丹,我和人的朋友们,永远都是你手中的利剑,愿意为您击败所有的敌人!” 艾格是一个英格兰人,他原本是只是水手,几年前,他来到了马打蓝,在财富的诱惑下,他和他的朋友一同为阿芒·古拉特训练火枪队以及炮兵,尽管他嘴上说着可以击败所有的敌人。但是,他自己心里也没有底。毕竟,他已经见识了桂国人的火枪队,甚至见到了缴获的火枪,相比于他们使用的火绳枪,桂国人的燧发枪性能极为优良,再加上他们都有良好的训练,艾格更愿意相信,如果桂国的国王胆量稍大一点的话,也许凭借守城的部队,就能在野战中重创这些土人。 当然,艾格自己已经为自己找好了退路,他甚至有一匹花高价买来的阿拉伯马,或许在平常,那匹马是他彰显身份的坐骑,但是如果失败的话,他会立即骑马离开,逃到雨林中或者某一个村落里,等到战争结束后,他就可以从桂国或者秦国的港口离开,去南天门,那里有各国的船只,他可以从那里离开。 艾格的想法阿芒·古拉特当然不知道,他朝着新衡州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再次攻城!从今天开始,不要给桂国人喘息的时间!” 又一次,战鼓敲响了,新衡州城外的马打蓝土兵叫嚷着聚集着,他们之中的一些来自雨林的蛮人,脖颈间甚至带着用指骨串成的项链,白森森的指骨被黝黑的胸膛衬的极为骇人,他们敲响了牛皮鼓、吹响了牛角号,沉闷的鼓声与号声,在新衡州的周围回响着的。 在鼓声与号声中,土兵们带着五花八门的武器,叫嚷着、嚎叫着在那里聚集着。 尽管十几万人的队伍聚集,看起来是声势浩大,可是对于新衡州的守军而言,却没有感觉到丝毫的恐惧,甚至他们还觉得有些可笑。 相比于中原的军队,马打蓝土兵非但没有颜色相同的军衣,更没有什么阵型可言。甚至还比不上十几年前李贼的流寇。 只不过,尽管乱哄哄的像是赶集的人潮,但是却没有任何人能笑出来,十几万人的场面可谓是人山人海,站在城墙上的张峰扬对这支大军,不禁又一次蹙紧了眉头,从第一次看到这支军队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犯错了。 马打蓝之所以以会是群岛第一强国,凭借的就是这支乱七八糟的军队,尽管乱哄哄的宛如流寇,可打进京城的正是那些流寇。在过去的百年间马打蓝国的疆域不断扩张,消灭了一个又一个土邦,所凭借的不就是这些土兵吗? 绝对的数量优势,可以压倒一切,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如此。 而张峰扬却轻敌了,一来他认为,有大明的威望在那里罩着,土国绝不敢轻易冒犯他们,二来,他觉得土人的兵卒不足为惧,即便是有数量上的优势,也全无任何意义。 但是,当十几万土兵出现在新衡州城外的时候,张峰扬就知道自己犯下了什么样的错误! “天下虽安,忘战必危!” 桂国身处番邦,四周尽是蛮夷,居然忘战,自己是何等的愚蠢啊! 但是后悔有什么用呢? “直到今日,方才知道,先秦之时,我华夏先辈是何等之艰难!” 徐孚远看着城外的那黑压压的人潮,不禁感叹道。 过去,对于他来说,“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抚有蛮夷,以属华夏。”不过只是史书中的区区十六个字,但是现在,他却总算知道,这背后意味着什么,也总算知道了,为何会有数位楚王死于蛮夷之手,知道诸夏皆有国都为蛮夷攻破,大王或是被杀或是为其分食的记载。 华夏扩张的背后是什么? 是血淋淋的牺牲! 是华夏先民用鲜血与生命,才开创了今天的华夏,而不知多少不屑子孙却忘记了华夏先民拓业艰难,甚至忘记了周礼本意,说道着什么“内王外圣”,对华夏子民百般压榨同,对外蛮番夷极尽友好。 如此,百姓焉能不反? 在这一瞬间,徐孚远似乎明白了,为什么陛下命人重新解读周礼,重读儒家经学,而且要“不忌先人讳”。因为书读错了两千年,完全不知“周礼”所实施的环境不同。 对于国人自然是要行以礼,可对于像城外的那些未受教化的蛮夷,又岂能一味行礼? 徐孚远长叹口气,那花白的胡须随风飘荡着,他的眼睛盯着城外的,然后对身边的儿子说道。 “平儿,待此次桂国击败蛮夷之后,为父便长留此地,陛下分封诸夏于南洋,实是为我华夏未来千年之气数,我等身为夏人,又焉能坐困于故地,而全无先祖进取之心?” 徐开平看着父亲,目光中尽是惊骇状,他没有想到父亲会在这个时候,做出这样的决定,但是作为儿子的他,所能选择的只有服从。 “孩儿知道了,待蛮夷退兵之后,孩儿就会书信与妻,令其携子来此,长侍父亲左右。” 徐开平不知道自己的选择,对于徐家来说意味着什么,但是数千年前,周王分封诸夏的时候,正是这样一家一支随着诸夏分散于各国各地,最终才形成了今天的华夏。 徐开平的话声刚落,那边立即有人跟着欢喜。 “哈哈,若是大王知道,徐公愿意迁往我桂国,必定甚是欢喜,徐公请放心,今日我等必定尽歼马夷,让徐公能安心于此教化我等……” 正文 第160章 骑兵(第一更,求支持) 当马打蓝人的水牛皮鼓的鼓声和牛角号的号声在天地间回响的时候,当十几万马打蓝人手拿着各种简陋的兵器,在那里用土语叫嚷着要攻进新衡州,屠尽城中的汉人时,他们并不知道,在两天前,就有一支援军,从海峡的另一边赶来了。 这支援军的规模不大,不过只有千人,但是这千人的部队,却是封国于苏门达腊岛的周国最精锐的部队。 在诸国之中,周国谈不上强,甚至也谈不上富,周王朱伦圻既不像秦王那样有个好兄长,也不像桂国那样有个好岳父,但是相比于他们,朱伦圻更像是拓业之君,就藩周国后,面对强势的亚齐,他并没有主动进攻,而是千方百计结交对方——为他的三个儿子娶纳了亚齐妃子,即便是在亚齐由女苏丹统治,内战频繁,中央政权严重削弱的情况下,他也没有主动扩张,而是通过联姻的方式,结交亚齐内部的各方,让周国成为他们的盟友,而不是敌人。 而在这一过程中,周国的国土也在不断的扩大——那些人为了获得周国的支持,纷纷愿意割让土地予周国,而周国所凭借的就是这支千人的精锐骑兵! 骑兵! 有谁能想到,立国于南洋的周国,居然会以骑兵为主力,而究其原因,正是因为南洋各国皆无骑兵,在很多时候这支骑兵都可以在战场上横冲直撞,在与亚齐女素丹大军的战斗中,更是多次重创亚齐军,进一步削弱了亚齐的力量,扩大了周国。 而现在,这只骑兵却出现在桂国,十天前,当桂国的使者出现在周国的宫廷后,周王朱伦圻毫不犹豫的做出了派兵的决定,当然,这兵并不白派的,作为回报,在未来的几年内,桂国每年要向周国提供五万石米。 “五万石……” 想着父王的出价,作为骑兵营统领的朱敷铫唇角一挑,然后冷笑道。 “真亏父王能想出来,周国再穷,也不差这么点米。” “世子,五万石米,十年就是五十万石,有这五十万石米,我大周在未来十年,就能安置十万户移民,有十万户移民,我大周便能成为诸夏之大国……” 穿着一身盔甲的赵明复,浑身已看不到丝毫书生的文弱,两年前在周王的邀请下,他与许多北直隶的士子一样,来到了周国,尽管他是书生,可是面对周围尽是虎视眈眈野人的现实,他不得不拿起剑,然后又穿起了盔甲。 人总是会变,周国的环境改变了他,让他变成了一个武人,尽管,他仍然以文人自居,可是为了自己的封地,赵明复并不介意,用刀剑去镇蛮抚夷,去宣讲教化。 “十万户……” 朱敷铫的目光微微一敛,并没有显露出丝毫的情绪,从去年17岁第一次上阵,第一次杀敌之后,他就学会了隐藏自己的情绪。 十万户! 这是父王与朝臣制定的目标。 十万户,每年可生子十万,五十年后,大周将是户丁百万的大国,到那时,大周就可一统苏岛,将苏岛蛮夷尽数教化为汉。 “到那时,也许,就不需要再像现在这样,每每亲自领兵了!” 朱敷铫的心里这么想着,想到刚出世的儿子时,他的唇角一扬,暗自想着,也许,等到他长大的时候,就不需要再像他一样领兵出征了。 “报统领,马夷开始集结了!” 在斥侯的报告之后,一直藏身于树林里的骑兵,开始缓缓的移动了,周国骑兵骑乘的马匹,是平南府用缅甸马与阿拉伯马杂交的品种,相比于蒙古马,更适合南洋多雨的环境。 终于,他们来到了雨林的边缘,朱敷铫冷眼看着马打蓝乱哄哄的在新衡州城外的聚集着,看着那十几头战象,他只是冷冷一笑,完全不看在眼里,对付战象,他们有自己的办法。 在雨林的边,还躺着几具土兵的尸体。这是土人的哨兵,或许土人看似野蛮,可并不意味着他们是白痴,他们也知道在侧翼放置哨兵。只不过,在与亚齐人的战斗中,周队已经学会了如何对付土人,在这支骑兵中,还有几十个归化土夷,他们是世代生活在雨林中,他们最擅长的就是在雨林中悄无声息的接近敌人,然后刺杀对方的哨兵,从而为骑兵的进攻铺平道。 也正因如此,马打蓝人甚至没有意识到,他们已经被人盯上了。盯着那些完全没有防备的马打蓝人,相比于朱敷铫的冷笑,骑兵营中的那些骑兵无不是变得心情激动起来,与南洋诸夏不同的是,周国的骑兵大都来自塞北,他们往往都是最为低贱的蒙古牧奴,周王在就国前,通过商人买来了六百个牧奴,正是这些成就于马背上的蒙古人,造就了周国的骑兵。 眼前的毫无防备的敌人激起这些人血管中嗜杀的一面,尽管他们说着并不甚流利的汉语,而且也起了汉名,可是他们的血管里仍然流淌着蛮夷的血。感觉到身后气息的变化,朱敷铫回转马身,环顾身后的千余骑兵,这些老骑兵都已经手持弓箭,相比于火铳,他们更喜欢弓箭,安静地等待厮杀。他们胯下的战马也发出些许不耐烦地轻声嘶气。 他们就这么静静的等待着,在马打蓝人开始攻城的时候,在战场上的炮声、铳声不断鸣响,在新衡州城外荷兰式的棱堡再一次为硝烟笼罩的时候,朱敷铫对身边的号兵比个冲锋的手势。 号兵点点头,立即吹起冲锋号! 铜号的号声与牛角号截然不同,当刺耳的铜号在雨林边缘响起的时候,瞬间就传到了里地之外。 作为苏丹麾下的将军苏哈,他曾到过亚齐,他也曾在目睹过亚齐军与周队的作战,曾经目睹过周国骑兵的冲锋,他不曾想到,在苏门答腊,居然可以使用骑兵,而且那些骑兵又是如此的锐不可当。那种千骑冲锋的场景以及他们发出的呐喊,曾是苏哈心底的梦餍,他甚至庆幸过,至少桂国没有骑兵,至少没有那么多的骑兵。 而现在,在听到那种特殊的号响的时候,苏哈甚至还以为自己在发白日梦。回头一看,竟然正是他周国的骑兵,千匹战马踩踏大地时发出的响声,有如雷鸣一般,在震耳欲聋的马蹄声中,他们就像鬼神似的从地狱中杀了出来,然后毫无顾忌地展开杀戮。 弓箭! 在相隔百寻的距离,他们开始不断的拉动弓弦,在弓弦的弹响之中,箭雨不断的落在打着赤膊的马打蓝土兵的身上,瞬间便扬起了一阵阵血花,许多人的胸脯甚至都被箭射穿了。 一阵箭雨之后,这些猛然闯入战场的骑兵,又从马鞍旁抽出了他们的骑刀,然后叫嚷着。 “攘夷!” 有如雷鸣的吼声在他们的嗓间发出,朱敷铫高举着手中的骑刀,一马当先领着一千骑兵向十几万马打蓝大军发起了冲锋,这简直是在自杀,可是那声势却是惊人的,大地在马蹄下震栗着,空气在他们的吼声中激荡着。 “攘夷!” 这是他们出兵的原因,“尊王攘夷”几千年前,正是凭借这一口号,华夏先民确立了华夏文明的基础,而今天,华夏人又一次发出这样的口号,又一次向四周的蛮夷展示了自己的力量,用力量去改变他们,去教化他们,最终让他们成为华夏的一员…… 面对突如其来的骑兵,那些马打蓝人被惊呆了,他们根本就不曾面对过骑兵的攻击,顶多也是偶尔会遭遇几个骑兵而已,什么时候曾经面对过这样么多的骑兵? 雷鸣般的马蹄声让大地在震颤着,骑兵们的吼声就像是死神的咆哮似的,震颤着每一个土人的心灵,就在他们为之惊恐的时候,冲在最前方的骑兵就已经冲到了他们的面前。 冲在前方的骑兵,甚至都没有看一眼那惶恐不安的土人,只是看似随意的将手中的马刀略微放低,刀锋横过那个土人的瞬间,在战马的冲击力下他的脖颈就被砍断了,血雾喷涌的时候,他看到一寻多外的土人时,把刀尖向前一指,在刀尖接触胸脯的瞬间,变指为划,那人的胸脯就被划出了尺长的伤口中。 而更多的土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骑兵们只是将马刀凭空向前一伸,他们的脑袋就与身躯就分了家。这些骑兵们就像是在大草原上狩猎似的,先放一阵弓箭,凭着弓箭打乱对方的防御,然后就挥舞着马刀纵马杀进了土兵那乱哄哄的阵列里,尽情的挥刀砍杀着。 迎面而来的土兵不是被砍倒,就是被马蹄踩踏成了肉泥。那些从未遭遇过骑兵攻击的土兵们瞬间就失去了迎战的勇气,纷纷没命地四周逃窜开来,可是他们逃的越快,他们就变得越来越混乱,人挤人,人踩人的夺路而逃却给了骑兵们继续攻击,并且不断扩大战果的机会。 正文 第161章 溃败(第二更,求支持) 人挤人、人踩人! 这支突然杀入战场的骑兵一番斩杀之后,让马打蓝土兵立即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之中,那些土兵甚至完全失去了战斗的勇气,只是盲目胡奔乱逃,在逃跑的时候,更是成为任人宰割的目标。 当混乱演变到一定的程度之后,就是营啸! 规模越大、纪律越差的军队,越容易发生营啸,当他们的后面骑兵们不断的用刀刀、弓箭收割着马打蓝人的生命时,那些夺路而逃的马打蓝人发现有人“阻挡”他们逃去的道路时,为了活命,他们会毫不犹豫的挥刀朝自己人砍去。 在战场上,恐惧是会传播是会扩散的,当对于死亡的恐惧从一角开始扩散后,瞬间,就传遍了整个战场。原本乱哄哄的马打蓝土兵,立即陷入前所未有的混乱之中,当那些划着小艇准备越过运河的土兵,看到岸上的混乱之后,更是毫不犹豫的划着船逃离了战场, 与此同时,棱堡内早就等待多时的桂国兵以及来自秦国的援军,立即打开城门,从正面发起了攻击,相比于近乎赤膊上阵的马打蓝土兵,无论是桂国兵或是秦国兵,堪称是武装到牙齿,穿戴着盔甲的他们,在列队放铳的同时,更是叫喊着“攘夷”的口号,发起了波浪式的刺刀冲锋。 成千上万人的刺刀冲锋,就像是洪水似的锐不可当,一时间,战场上尽是一片喊杀声。 那些没有经过训练的,完全凭借一点野蛮血勇的土人,在有如洪水似的刺刀冲锋下,立即崩溃了,十几万人的大军,居然被不过万余的三国联军轻易击溃了,原本看似气势汹汹的马打蓝人,就像是泄了气的气球似的,瞬间没有了丝毫气势。 非但普通的土兵没有了抵抗的勇气,就连那些穿戴着盔甲的将军,也失去了应战的勇气,他们跪在地上泣求饶命,可是还不等他求饶,一个冲过去的士兵直接用刺刀刺穿了他的胸膛。 越来越多的人在投降! 最后那些投降的人,甚至会主动跪到地上,给端着火铳冲锋的三国的战士让出一条通道。唯恐动作稍慢一些,就会被他们杀死,甚至更有一些土人,还抽出腰间的绳子,主动的把手系上,伏跪在地表示自己已经放弃的抵抗。 谁都没有想到,局势的变化会这么快。 在第一波部队出击后,看到马打蓝人已经陷入崩溃,张锋扬立即命令投入他的预备队——五千桂国兵和三千秦国兵,这八千人是他手头最后的力量。 这支预备队投入战场的时候,实际上早就陷入崩溃的马打蓝人已经无力再抵抗。至于远处的素丹,已经在大军崩溃的时候,在苏丹亲卫的拱卫下,迅速逃离了战场,相比于那些赤膊上阵的土兵,苏丹的亲卫却穿着天方式的袍子,他们中的不少人都有相对简陋盔甲,这才是马打蓝真的凭仗。 只要这支万余人的精锐在,马打蓝就还有机会再复国! 只不过,让阿芒·古拉特失望的是,从一开始朱敷铫就盯上了那支衣甲分明的精锐,在三国联军从城中杀出,这边的大局已定之后,他立即命令身边的号手再次吹响军号。 急促的军号指挥着骑兵向朱敷铫靠拢,那些盔甲上已经沾满血污的骑兵,在朱敷铫的引领下,立即朝着败退的马打蓝苏丹精锐发起追击,不过只是刻钟功夫,他们就追上了这支马打蓝人的精锐,然后立即毫不犹豫的发起了进攻。 冲在最前方的朱敷铫在一刀砍倒挡在身前的土兵后,又纵马直接将面前的土兵踏毙。然后再一次扬起手中的马刀,他身边的骑兵也是不断的重复着类似的动作,借助战马的冲击力用马力劈砍敌人时,尽管不需要使用什么力量,但是长时间的战斗,仍然让他们的觉得有些疲惫。 不过尽管疲惫不堪,但是战场上的血腥味却刺激的每一个人都变得狂热起来,他们并没有直接冲撞上阿芒·古拉特麾下的这支精锐,而是选择在周围围杀他们,就像是狩猎似的,骑兵们从两翼追上他们,用马刀、长枪以及弓箭驱赶着他们,把他们往中间驱赶。 与去年相比是狩猎,倒不如说像赶羊,只不过,他们用来赶羊的是手中的马刀、长枪、弓箭,最终这些绵羊被赶进这个“圈”中。陷入“圈”中的阿芒·古拉特试图指挥部队冲出“羊圈”,可是周国的骑兵们却总是用他们的手中的刀枪,再一次把他们赶回去,在刀枪驱赶的时候,外围的骑兵们已经改变了战术,他们用马身和马刀把敌人赶进这个圈里后,就会直接从马鞍的一侧掏出一枚手榴弹,然后仿佛不经意似地冲着人群扔去。 扔到人群中的手榴弹“轰”地一声爆炸了,在剧烈的爆炸中,一小撮土兵在硝烟中倒下了,一个个加重手榴弹被扔进“羊圈”的时候,里面的绵羊不断的消失,倒下。 而与此同时,更多的骑兵甚至开始了一场比赛,比赛着谁的杀人方式更有效,更省力,作为周国世子的朱敷铫同样也加入这场比赛之中,他在策马奔腾的时候,只手军着马刀,在经过一个土兵的身边时,那刀尖下指,手臂下伸,就像割韭菜似的,在几个土人的身上划过,崩出一片片血花。 完全没有任何悬念! 因为马打蓝人缺少长枪之类的长兵器的关系,骑兵的攻击几乎没有遭受什么抵抗,即便是偶尔有一些苏丹的亲卫手持荷兰式的长枪杀到了外围,试图用长枪之类的长兵撕开这个羊圈的时候,外围的骑兵总会用弓箭结束他们的性命。 或许,马打蓝的素丹曾是天方人,他们也曾用战马征服过这里的土人,但是他们早就忘记了这一切,而现在,他们却不得不面对这种陌生的战争手段,尽管这种战争手段在大陆已经被渐渐的淘汰。 可是在这里,这种弓骑却出人意料的发挥了出人意料的作用。正像当年李定国用数百骑兵大破缅甸人十万大军一样,现在周国的骑兵成了马打蓝人的催命符。 对于,这些从不曾与成建制的骑兵交过手的土人来说,来自大陆的骑兵,无疑于从地狱冲出来的魔鬼,他们就是魔鬼的化身。 “不,不,怎么会这样……” 阿芒·古拉特绝望的看着在他的周围飞驰的骑兵,曾经还要狂妄的打到大明,血洗明都的他,完全没有了主意,他只是不知所措的站在那里,茫然的看着那些骑兵把包围圈越压越小。 “素丹,快,快,上战象,骑着战象冲出去!” 一直紧跟的素丹身边的洪奕沔指着战象说道,他甚至拉着素丹往战象边那移动,经他这么一提醒,阿芒·古拉特才连连说道。 “快,快调战象冲开他们,” 只要冲开他们,逃回马打蓝就行了。 甚至直到这个时候,他还不知道,就在他陷入重围的时候,另一支军队正在肆虐着马打蓝国土,一座座城市被夷为平地,成千上万人变成了战俘,变成了奴隶。 “用猎象铳猎象!” 看到土人出动的战象,朱敷铫冷笑道。 在亚齐周国就接触过战象,而在就国之前,父王就曾询问过军中老将,如何对仗战象,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大口径的线膛猎象铳,在与亚齐人撕杀中,他们曾经一次打死了十几只战象。 现在即便是对方出动战象,又有何惧? 相比于普通的火铳,猎象铳的口径更大,而且其子弹也是尖头钢心弹,铅皮内包钢芯,随着一声令下,几十个猎象铳手,立即策马到了外围,从马鞍旁取出猎象铳,瞄准战象后纷纷扣动扳机。 随着一阵阵猛烈有如小炮炮鸣的铳响,那些原本气势汹汹想要冲破骑兵防线的庞然大物,猛然一下摔倒了,在摔倒的同时,也压死了附近的土兵。 “素丹死了!” 突然,不知道是谁大喊了一声,原本还在苦苦支撑的土兵,在听到这声喊叫之后,先是片刻的失神,然后纷纷放下了武器。 素丹都已经死了,他们自然也就没有再打下去的理由了。 投降了! 在马打蓝人放弃抵抗,纷纷投降之后,朱敷铫并没有下令杀俘,对于三国来说,这些战俘是最宝贵的资源——三国的土地需在奴婢去开垦、去种植,需要教化他们,让他们的融入华夏,无论他们是否愿意,最终,他们会被驯服,身上的野性也会消失。 一百年,也许两百年后,他们会成为汉人的一部分,这才是大明分封诸夏的目的,当然眼下,他们不过是宝贵的劳动力,仅此而已! 收起了马刀,朱敷铫看了一眼战场,他感觉很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累过,他摘下了头灰,吸了一口空气,空气中弥漫着硝烟和血腥味。 这就是战场的味道。 这个时候,部下带来了阿芒·古拉特尸体,他是从战象上摔下来,摔断了脖子摔死的。只是看了一眼这具尸体,朱敷铫便说道。 “尸体送到新衡城,交桂国国君处置,” 然后他看到一同押来的还有一个人,这是一个汉人,他的左手断了,尽管浑身泥土,可还能看到身上衣服和头顶的辫子,朱敷铫的眉头一皱。 汉奸! “将军,在下是……” 就在洪奕沔刚想要开口,想用其巧舌换取生机的时候,只听到朱敷铫说道。 “杀了!” 话音落下的瞬间,押着洪奕沔的士兵便一刀砍了他的脑袋,那个脑袋掉在地上,像皮球似的滚到了远处。 “世子,为什么不听他想说些什么?至少知道他的身份不是?” 赵明复有些不解的问道。 朱敷铫只是朝着远方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他是谁不重要,只不过就是一个汉奸罢了,这种汉奸,至今仍然留着辫子,可见其人必定不忠,如此败类,留着他,只会为害我汉人,与其听他废话,不如杀了了事!” 说话的时候,朱敷铫的右手用力一拉马缰,座下的战马立即抬起前蹄,在落下的瞬间,踩到了洪奕沔的脑袋上,他的头被马蹄踏过的时候,瞬间便崩出了一团红白物。 在这片战场上,谁也不会再去记较他的身份,谁也知道,他是洪承畴唯一的孙子,在这片战场上,他只是一具不值一提的尸体罢了。 “世子所言极是!” 赵明复连忙点头赞同道,他又一次朝着地上的无头尸体看了一眼,最后长叹一口气。他不知道,这个人为何会如此愚蠢,居然到了这个时候,都没有看清天下大势,一味的做满清的忠臣,现在却在异国他乡丢了性命,连个名字都没有留下来。 “好了,这里交给你了!” 话音落下之后,朱敷铫便领着卫兵骑马离开了,朝着新衡州的方向奔去。 在世子离开的时候,赵明复收了收有些纷乱的心神,然后命令号兵吹集合号。因为之前世子有过吩咐过绝对不准穷追土兵,所以在这些土兵投降后,那些已经疲惫不堪的骑兵们们,只是骑在马上在那里清点着俘虏,这些俘虏最终会成为他们的战利品,成为他们的家产。 每一个人都是喜气洋洋的,这是一场大胜仗。 看着眼前这上万俘虏,赵明复的脸上同样也带着一丝笑容,这些人将会让周国变得更富强——他们可以开垦更多的土地,种植更多的田地。 野蛮的杀戮,从来都不是汉人的传统,汉人的传统是教化,而这些蛮夷会在汉人的教导下,放弃嗜毛饮血的传统,将会学会农耕,放弃懒惰,变得勤劳非常,这一切,都需要教化! 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个好事! 当然,对于周国而言,一个更大的好处是,自此之后,亚齐将不敢再敢对周国有任何不敬,因为到时候他们所需要面对的不是一个周国,而是南洋的诸夏! 看着这片被血染成暗红色的土地,赵明复朝着北方看去,神情中再也没有了过去的思念…… 正文 第162章 反应(第一更,求支持) 五月初,大江南北隐约的似乎已经可以感觉到了夏日的闷燥,对位于淮河(黄河回归故道)畔的中都而言,却是一年之中最宜人的时候,再过些日子,进暑之后,廷就会与皇家一同往海州的夏宫避暑。 此时的皇宫内,郁郁葱葱的树林间尽是一片百花争艳的模样,行走于鹅卵石铺成的步道上,扑面而来的是宜人的花香和青草的芬芳。 所有的一切,都是如此的美好! 和以往的穿着不同,现在的朱明忠穿着极为随意,甚至可以说,显得有失体统——短袖珍、短裤,瞧那模样,与训练上的军卒似乎没有什么区别,实际上,这种T恤衫、短裤,就是军队中的夏季作训服,相比于其它服装,在夏天还是这样的衣服穿得更舒服。 朱明忠的脸上带着喜色。近侍的女官和宫女们看见了,也都感觉到了陛下的高兴,她们倒是不担心陛下对她们大发脾气,其实,在她们的眼中,陛下是一个没有脾气的人,当然,这也于国家的安定,时局的稳定有根本的联系。如果国家多事的话,皇上肯定就会变得多疑且又易怒。 可现在,大明除了陕西那边还算有事,天下可以说是“业已承平”,皇上的心情,自然也就不可能变差。 朱明忠今天的高兴有两个原因。首先是军正司进宫来向他密奏,说清虏已经进入西域,叶尔羌与卫拉特蒙古覆灭在既。 这个消息,对于朱明忠来说,是了一个再好不过的消息,恐怕只有天知道,对他而言,对陕西暂缓用兵的决定,让他承担了多少压力,不仅仅只是军队的不满,军队需要的只是军功,军功只是早晚的事情。 真正的压力,来自朝廷、来自民间,甚至还有各地的陕西难民!他们不断的施加着压力,要求用兵陕西,当然他们有充足的理由提出这一要求,陕西是大明的国土,陕西百姓是大明的子民。 “今日天下皆已为王师光复,仅陕西一地尚在奴手。” “陕西数百万黎民,无不是苦奴久矣,于王师是望眼欲穿!” 如此种种百官们每个月都会上奏折,他们的理由也都是这些理由,简单而直接,任何人都不会反驳。 陕西必须要收复! 对此,朱明忠当然不会反对,他也知道,不应该继续拖下去了。可是,他之所以一直在等待着,当然所谓的“待铁路筑通”只是一个借口,他需要的是借满清的手,解决掉大明西部的隐患。 事实证明,当初的决定是正确的,至少现在河州等地的事情,借着满清的手已经非常成功了,作为一个群体来说,那些隐患已经消失了,或者说,在“民族融和”中,被满清给融合了。当然,这种融化是在屠刀的作用下进行的。 男人被杀死了,化为白骨。女人被掠走了,成为生育机器。 而在这一过程中,满清的力量得到了壮大,得到了恢复。 当然,这并不是朱明忠所希望的。实际上,对于满清,他的用意非常明确“借刀杀人”。 就是借他们的手,解决问题。 “叶尔羌!” 念叨着这个名词,朱明忠的脸上又一次挤出了得意的笑容。 这种得意是因为叶尔羌西域最后的隐患了,只人满清继续像是对待那些色目人一样,那么,那里的问题就会得到解决,当然叶尔羌之外还有哈萨克等汗国。 不久之后,那些汗国,都必须要面对满清,面对他们的屠刀,毕竟,满清需要壮大自身的实力,需要通过掠夺哈萨克等地的人口尤其是女子,而在这个过程中,满清看似得到了壮大,但是西域的隐患也会得到清除。 而到了那个时候,通往西域的铁路就修建到玉门关,那时,大明就可以挥师进军西域。摧枯拉朽似的席卷西域,当然,在满清被彻底击败的时候,那些满清掠来的“女奴”以及她们的女儿们,会重新找到主人。 那时的西域将不再是绿色的,而是黄色的,那是小麦的颜色,是农耕民族和颜色。 铁路会将大量的中原移民带到那里,他们会改变西域的一切。 “差不多,可以动手了!” 心里这么自言自语着,朱明忠的眉头微扬。 在过去的五年间,他一直在忍耐着,忍耐着各种要求进攻陕西的要求,甚至还有人说什么“陛下欲为先帝报仇,非得西人死绝不可!”。 确实,在很多人看来,朝廷不用兵陕西,就是为了借满清的手役使陕西人,毕竟,当年他们曾逼死崇祯。 可是……关老子屁事! 原本大好的心情,在这一瞬间,突然变得有些恶劣,因为这种说法,在大明可以说是颇有市场,甚至还广为流传。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朕是为了大明占据西域的千秋大业!” 冷笑一声,朱明忠的语气中尽是轻蔑,他知道是什么人在传播那样的谣言,无非就是两种人,一种是失意士人,他们既不愿意远走南洋,又不甘心失去曾经的辉煌,所以才会大放厥词。还有一种人,他们的身份特殊,他们或许是陕西的难民,但却又是与普通的难民不同,他们的相貌与汉人迥然不同,既然是有些许相似,但也能看出是混血,他们就是在满清治下最为悲惨的一群人,男人被屠杀妇人被掠为奴的色目人。 可屠杀难免还有一些漏网之鱼,那些漏网之鱼逃到了大明之后,便纷纷哭诉着满清的残暴,哭诉着满清如何残杀百姓,而在哭诉之余,更是在那里将开始编造着什么“欲借虏奴之手尽杀西人以报父分”的说法。 “难道他们真以为朕不会杀人吗?” 冷笑一声,朱明忠并没有继续去考虑那些人,需要解决的时候,他会变得比满清更狠,会用更狠的办法去解决他们。但是现在,不过只是几只蝼蚁的哀鸣罢了。 或许,在宫中朱明忠可以穿的很随便,但是在接见大臣的时候,总还是要换上一身正装。 换好衣服之后,和过去一样,朱明忠在御书房里接见了顾炎武,作为大明的首辅在大多数时候,大明的政务都是由其负责,这也让朱明忠得以“偷懒”,当然这也只是相对的,毕竟很多事情,仍然需要他去做出决定。 “五月初三,马打蓝素丹兵败,为报复马打蓝作乱,震慑屑小,桂、秦、周三国对降俘以及土人丁壮采用抽十杀一法,杀丁数万,随后三国又尽掠其土民为奴……” 尽管顾炎武的话声看似平静,但是语气中难免有些激动,灭人之国、掠人为奴,他们还有什么事情干不出来? “他们干的不错嘛!” 不等顾炎武表示不满,朱明忠倒是主动称赞起来了。 “非如此不能震慑屑小,嗯,很好。” 注意到顾炎武似乎有所不满,朱明忠便笑着说道。 “顾卿,那里和大明不一样,那些土人皆是蛇鼠两端之人,若是不施以雷霆手段,又怎么可能能让他们畏惧汉人之威?甘心归于诸夏?” 阻止想要开口的顾炎武,朱明忠说道。 “至于其它他,这诸国虽是我大明宗藩,可却也已经分封建国了,至于朝廷这边,尽量少去过问一些。” 朱明忠的话语中带着敲打的意思,“削藩”是大明几百年的国策,也正因如此,几百年来,从地方官员到朝廷中枢,都以“削藩”为已任,他们会千方百计的找理由打压宗室,过去如此,现在亦然。 可问题是,他们不知道,对于朱明忠来说,他压根就不在乎什么宗藩的“威胁”,在他看来,宗藩根本无法构成威胁,至少在未来几百年内都不会。 “陛下,此次桂国遭袭,周、秦两国皆受其邀,以倾国之兵相助,虽说“尊王攘夷”各国互相为屏,实属朝廷分封之本意,但如此列国合纵,朝廷不能不妨,毕竟,长此以往,于朝廷而言,这并不见得是件好事。” 尽管主张分封,但是现在南洋诸国的表现,却完全出乎了顾炎武的意料,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在许多问题上,完全脱离了大明的传统理念,更重要的各国展现的进取之心,让他感觉到了害怕。 而更让他感到恐惧的是,“尊王攘夷”的背后,列国合纵,而列国合纵又极有可能危害到大明,甚至有可能让大明变成另一个周室。 “怎么能说不是一件好事呢?” 朱明忠摇头笑道,与大臣们因为“尊王攘夷”背后诸国合纵而生出的担忧不同,他反倒是乐见其成。 “这次最让朕欣慰的就是他们知道“尊王攘夷”,知道利用自身的力量在南洋站住脚,而不是事事依赖大明,如此,他们才能真正成长起来,至于列国合纵……顾卿,现在考虑这些,委实太早了点,此战之后,诸国于南洋就算是算稳了脚,咱们也能抽开手,着手考虑其它的地方,你说对不对……” 正文 第163章 石头记(第二更,求支持) 等到与顾炎武一番长谈,敲定了许多事务之后,已经是傍晚了,不过朱明忠并没有留顾炎武用膳,在顾炎武离开之后,他便离开了御书房。在回后宫的路上,他的脚步甚至显得有些轻浮。 “尊王攘夷。” 念着这个词,朱明忠只有一种想笑的冲动,毕竟这个词有着太多的含意,尤其是近代的海峡另一边。 想到闭关锁国的日本,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挑,对于日本这个国家,他的心态可以说得上有些复杂,一方面,他希望打进这个国家,彻底解决到这个未来的隐患,而另一方面,他又不想打扰这个已经闭关锁国的日本。 让他们就这么闭关锁国,不断的锁下去,倒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但是这样的锁国又能持续多长时间呢? 他们面对大明的剧变,又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毕竟,大明每年都要从日本进口数百万斤铜,要向日本出口大量的商品。日本的观风使总可以通过大明的船商,了解到大明以及世界的变化。 “哎,日本的事情有些难办啊!” 心里这么轻叹口气,不过随即又把日本放到了一边,毕竟,现在即便日本根本不在大明的考虑范围内。 现在,让朱明忠欣慰的是,在他的苦心经营下,大明的一切都已经步入正轨了,即便是陕西那边,在未来两年内就会解决,即使不能立即把他们歼灭,只要先把他们赶到西域,这国内的事情就基本上稳定了,大明也就不再是暂时转危为安,而是问题得到了解决,至于西域的问题,有未来五到十年甚至二十年的时间去解决,在这个过程中,大明元气应该已经恢复个差不多了。 “到时候,也可以真正轻松轻松了,没准,朕也能下个江南什么的……”。 提到下江南的时候,朱明忠自然想到了那些辫子戏里的皇上下江南的艳遇,不过,似乎这两年南京自己也常去,可也没什么艳遇啊。 “得了,先把自己宫里的女人先招呼好吧!” 心里这般寻思着,朱明忠决定去看看宜妃,似乎自己已经有段时间没有去她那了,也应该让她高兴高兴。 宜妃并不是其它人,正是柳如是的女儿钱荪蕊,而“宜”是通“毅”,从几年前留她在身边,再到化名入宫为妃,现在她已经为自己生下了一儿一女。来到宜妃所住的院子时,看到那个穿着淡色长儒于园中凉亭里看着书的钱荪蕊,隐约间朱明忠在她的身上,看到其母的痕迹,心里不禁一阵感叹。 她应该不会怪朕吧! “奴婢参见陛下。” 宫女的话声让正看着书的钱荪蕊扭过头去,看到了皇上站在那里看着自己,她的脸颊不禁微微一烫,连忙起身行礼。 “臣妾参见陛下。” “免礼。” 朱明忠笑着说道。 “宜妃在看什么书?看得这么入神?” “哪,吴梅村的遗作《石头记》……” 话到嘴边,钱荪蕊突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吴梅村的死,似乎与陛下有着谁也说不清的联系。甚至有谣言称,是陛下当年命人将其沉入江中,但是相比于这个谣言,她更愿意相信是国姓命人做的。 “哦?吴梅村的遗作?《石头记》?” 朱明忠的眉头猛的一跳,相比于当年初入江北时与吴梅村的那点矛盾,他反倒更在意这本《石头记》。 但凡是中国人,又有几个人不知道《石头记》,他的另一个名字就是《红楼梦》,被列为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一般认为是曹雪芹所著,可对此也是颇有争议。是不是曹雪芹所著,朱明忠并不清楚,但他一直在考虑是不是应该重写一本书《红楼梦》,他并不愿因为自己的关系,让这本传世佳作失传。 可却没想到,这《石头记》就在他的眼前。 “《石头记》是吴梅村写的?” 陛下的反问,让钱荪蕊的心头一紧,可既然已经说了出来,那就只能如此了。不过因为看出陛下今天的心情似乎不错,所以她也只能祈祷,陛下千万不要因为吴梅村,恨上这本书啊。 心里这么寻思着,钱荪蕊自然是对陛下百般讨好,看到陛下已经拿起那书看了起来,赶快吩咐宫女泡了一杯皇上最喜欢喝的茶。 看着《石头记》,朱明忠喝了一口,只是略微看了几句,他的眉头就皱紧了。 这本书尽管看似与《红楼梦》相仿,但内容却是似是而非,难道说《红楼梦》是曹雪芹在《石头记》的基础上批阅增删的? 心里有着这样的疑惑,朱明忠看了几十页后,又特意看了一下书页。 三十六万字。 看着这个字数,朱明忠叹了口气,与后世九十余万字的《红楼梦》相比,少了差不多三分之二,想到《红楼梦》可能失传,便颇为感叹的说道: “这本书确实是好书,只可惜写的太过泛泛,若是吴梅村有时间批阅增删,想来必定能成为一部传世之作……” 陛下的评价,让钱荪蕊连连点头说道。 “可不就是如此,不过,即便是如此,此书也堪称一部奇书,臣妾听说这《石头记》刚一出版,就卖得洛阳纸贵,书社印了整整五万套,待到臣妾买来的时候,这已经第二版了,这一次足足印了10万套。” 现在大明的出版业在朱明忠的指导下借鉴了后世的一些经验,当然,也仅仅只是些许经验罢了,更重要的是,在满清奴役下,完全被摧毁的出版业重新得到了恢复,尽管不比晚明,但却也恢复了许多,尤其是小说业日益发达。 在另一个时空中,四大名著有三本出自明朝,到了明末话本小说更是数不胜数,《金瓶梅》、《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封神演义》等,无一例外的都是针对普通小市民!如此众多的“低俗”小说出现,代表有大量的读书需求。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到,明朝普通人识字率很高,不然怎能看懂小说呢? 而现在,小说的重新流行以及出版业的繁荣,也是因为识字人数的增加。从这一细节上,朱明忠倒是觉得极为欣喜,毕竟,这意味着遭受重创的华夏文明,正在重新恢复昨日的生机。 “十五万套,大明目前尚不足千万户,差不多是五十户一套书……” 欣喜的点着头,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不过只是短短五年,便能恢复如此,已经让朕甚是欣喜了?” 相比于这部小说,现在朱明忠更高兴的是有那么多人看书,这正是文明与野蛮最大的区别。 见陛下似乎并不怎么在意这本书,钱荪蕊心里的石头总算是放了下来,于是便不露声色的把书放到一旁。不过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注意到了她的异样,尤其见她用另一本书盖住那本《石头记》后,便笑说道。 “怎么,宜妃,你是不是担心,因为这书是吴梅村的遗著,朕就会令人查禁此书是吗?” 见自己的那点小心思,被看穿了,钱荪蕊俏脸通红的笑道。 “臣妾怎会,怎会如此……” 瞧着她那副娇俏模样,朱明忠哈哈笑道。 “宜妃,大明自高皇帝开国以来,皆以恢复我中国旧日文明为初衷,纵观大明史书,可曾有过如清虏一般的文字狱?” 来到了这个时代之后,朱明忠才知道那部被满清用三代皇帝差不多近百年的时间编写的〈明史〉是何等的荒谬,难怪他们会在编写完明史之后,立即下令焚毁所有的明朝史料档案,就是为了不让后人知道,他们是如何篡改歪曲明朝的历史。 就像他们在明史中提及的文字狱,要么是子虚乌有要么移花接木,就像禁毁李贽的书籍,虽多次被焚毁,但是仍然通行不衰。因为,所谓禁毁不过只是下旨移出国子监、府学等官学的的尊经阁,也就是官方图书馆而已,换句话来说,就是老百姓你想看便看想印就印,但官府的图书馆里不能有,仅此而已。 至于朱元璋对“光”、“秃”等字眼十分忌讳,就连“僧”“贼”等字也不喜欢,所以有人在贺表里写了,就以其讽刺他当过和尚当过“贼”而下旨杀其,但史书上记载人那人,在“被杀”的第二年,居然还给人写过墓志铭,事实是,他平平安安地活到八十多岁,死于建文二年,在朱元璋去世之后。而在《大明御制皇陵碑》里,朱元璋本人也没有隐瞒自己出家和参加起义的旧事,倒是坦陈了这段在满清编写的《明史》里看来似乎很不堪的历史。如此堂而皇之的歪曲与污蔑,居然在后世,被许多人认为是信奉为“正史”,实在是可笑到极点。 “自,自然是没有……” 听着钱荪蕊似乎有些忐忑不安,朱明忠便笑着安慰说道。 “好了,宜妃,这书是好书,其实朕方才甚至还想,将来若是有时间,可以为其批阅增删一番,毕竟……” 心底长叹口气,朱明忠又一次拿起那书,然后说道。 “至少不令此书蒙尘吧!” “啊!陛下,臣妾错怪你了……” 钱荪蕊惊讶的看着陛下,她显然不知道朱明忠的感叹,是因为对〈红楼梦〉的回忆,只当是陛下似乎是因为吴梅村才会如此。 在她行礼赔罪的时候,朱明忠笑着说道。 “好了,你就不要,命人做饭吧,今晚,朕在你这留宿,想赔罪,待到了晚上再好好赔罪……” 说罢他便哈哈大笑起来,在他的笑声中,钱荪蕊的脸蛋变得更红了,可却又带着欢喜…… 正文 第164章 贡女(第一更,求支持) 纵之后,第二天起床之后,倒也是心清气爽。 不知道是不是穿越的后遗症,每每欢纵之后,第二天朱明忠非但不觉得疲惫,甚至还觉得精力更加充沛了,不过越是如此,他就往往会更加谨慎,完全不会因此放纵自己。 毕竟,纵欲往往是古代帝王寿命的第一杀手。对于一心想要看到大明傲立于世的那天的朱明忠来说,自然不会让纵欲毁掉自己的身体。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显得极为自控,甚至这种自控,在身为皇后的刘灵看来,都有些不可思议。 第二天中午,和以往一样,来到皇后的宫中,面对陛下,郑灵又一次提出了“帝室子嗣不旺,陛下理应纳妃”话语。 “陛下,臣妾从不是善妒之人,如今天下已经承平多时,陛下理应充实后宫,以使帝室子嗣兴旺,如此国家方才能安定。” 面对郑灵的劝说,朱明忠的心里只有一种感觉——古人可真他么的幸福,在21世纪,那些个所谓的的“田园女权”她们恨不得三宫六院七十二面首,但绝不准男人彩旗飘飘。 可在这个时代却不同,即便是皇后也会游说陛下多多纳妃,为帝室开枝散叶,不过,对于大明朝来说,似乎除了朱元璋之外,帝室就一直是子嗣不旺,甚至出现皇帝专宠皇后一人,不纳妃子事情。甚至就连同所谓“百万宗室”,也不过只是笑话,一个谣言罢了,即便是顶峰时也不过只有十几万人而已。而且所谓宗室不仅有包括他们的妻妾子女,甚至就是出嫁的女儿也在其列。 当然,无论过去如何,现在大明的宗室却显得有些的“枝叶凋零”,毕竟,随着大量的宗室被要求自立,少数得到承认的也纷纷被封往海外之后,大明在国内的宗室,实际上只剩下了帝室了。 尽管这几年朱明忠也还算是“勤垦”可在很多人看来,虽然陛下已经有七子六女,确实谈不上兴旺,加之现在大明已经确立了“宗室封建”的基本国策,所以无论朝野,都希望帝室的能够子嗣兴旺,毕竟,相比于分封远宗,分封帝室亲宗更让人放心一些。 朝野的这种想法,作为皇后的郑灵,自然也有些了解。加之本身就希望帝室能够枝繁叶茂,以后相互为屏的她,当然希望陛下能够多纳妃子,多生养子嗣。 “陛下,自从您为了避免宗室累及子民,我大明宗室皆封建海外,他日陛下子嗣亦势必需封建海外,而今,海外诸宗除秦藩、桂藩还算亲近,其它已经是血脉淡薄,长久以往,势必非国家之福,所以,臣妾以为,为国家长计久安,陛下非得纳新妃不可以。” 哟……我纳不纳妃,居然和国家的安稳联系在一起了。 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挑,心里暗自寻思道。 “难不成,我非得摇身成种马,才算是称职吗?这皇上当的可真是……居然在床上也要鞠躬尽瘁的……” 心里这么苦笑着,朱明忠并没有说话,只是看着郑灵,看着这个曾经救他一命的女孩。 或许,现在对郑家的宽容,与对郑成功的崇敬有很大的关系,但实际上,完全是因为郑灵。几年前,废除郑克臧的闽王位后,之所以其弟为闽王,在保全闽系郑家的同时,后来又封其郑克塽为公。完全是因为郑灵,无论是作为妻子或者皇后,郑灵都是称职的。 现在,她更是在这里游说自己纳妃……这个女人啊! “陛下,其实,宫中的女官众多,其中不乏天姿国色,或是陛下有意不妨纳女官为妃……” “女官?” 朱明忠当然知道,那些女官中不乏天姿国色,相貌很美的极多。倘在过去,或许他会同意,但是他还是摇头说道。 “使用太监,可以说是历代之弊政,而我大明更是屡有太监干政,朕废除太监,以女官、使女侍候宫内,若是朕纳女官为妃,往后女官声誉如何?” 对于那些相貌美丽的女官,朱明忠怎么可能没有想法,可是想法是想法,他总还有些顾虑。 “陛下,其实,您这是杞人忧天,即便是您不纳其为妃,于世人看来,女官亦需侍寝,即便是陛下不欲,世人亦如此以为,况且,其父兄将其送入宫中,未免没有此想法……” 喜攀龙附凤人之常情,见陛下似乎还有些犹豫,郑灵便说道: “陛下,可记得几个月前,叶尔羌使者进贡来的使女,臣妾前些日子曾见过,其相貌虽是与我汉人不同,却也堪称国色,陛下不妨先见上一见。” 叶尔羌使者? 朱明忠立即想到两个月前,接见的那几个叶尔羌使者,其实对于叶尔羌居然会派使者来访,已经超出了他的意料,而对方进贡“使女”,更出乎意料,毕竟,在过去这可是从未有过的事情。 不过,似乎也可以理解,从叶尔羌使者那里可以得知,他们希望借助大明去压制满清,达到平衡的目的,为此,他们甚至送来了几个使女。可他们那里知道,满清西进,正是朱明忠的计划。 只是自己连见都没见,她们一直在宫中,如果不是皇后提醒,恐怕都把那几个女子忘记了。 想到后世那些满是异域风情的新疆美女,朱明忠的心头不由一动,既然皇后都毫以说了,见一见又有何妨。 “好吧……” 尽管看似有些勉强,可朱明忠倒也有些期待,那几个新疆美女又会是什么模样? 当天,在书房批阅完奏折,处理完各种事物之后,朱明忠又坐了一阵,本想往石昭那里去的时候,忽又想起了郑灵的话,朱明忠想了想,便对女官吩咐道。 “到叶尔羌使女的院子。” 尽管皇宫里按照皇家的习惯,设有各宫,可是除了郑灵与石昭她们两人居宫之外,其它的妃子在宫中只有独立的小院,当然,这并不是歧视,而是一种习惯,对于朱明忠来说,相比于富丽堂皇的宫殿,他更喜欢后世的隐于林木之中的花园别墅,也正因为如此的,中都的皇宫整个体风格完全脱离紫禁城等传统宫殿式的建筑,充分借鉴了后世的园林,皇宫整体更像是一个园林,而宫殿则隐于园林之中,园内遍植名木古树,奇花异草,亭台水榭点缀着湖面。而在其中又分布着大大小小数十栋别墅式建筑,也正是在这些别墅中,朱明忠找到了家的感觉。 当朱明忠往其中的一栋别墅走去的时候,在湖边的一栋别墅内,艾米尔则坐在那里,眨动着双眼,看着不远处的湖面,只见那湖上时而有水鸟飞过,即使是已经来到这里两个月了,她仍然为这里的一切感到好奇。 相经于的气候干燥的叶尔羌,这里有些湿润的天气,让她有些不太适应,直到最近才算是适应这里的天气。 “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到明朝的皇帝。” 又一次,艾米尔在心里长叹口气,她本身是叶尔羌的贵族小姐,去年汗王点选了十二个美女,由贡使进贡予大明的皇帝,可是,让阿古伊利失望的是,尽管她们历尽千辛万苦,可却根本就没有机会见到皇帝。 “其实,见不到皇帝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哈妮克孜听到艾米尔的叹息,便于一旁坐下,然后说道。 “我们在这里,无非就是学学礼仪,然后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这样的日子,不也挺好的吗?” 虽说的哈妮克孜不过只是一个普通巴依的女儿,可身处异乡使得她们两人早就成了姐妹关系。 扭头看着哈妮克孜,艾米尔轻声叹了一口气,然后说道。 “哈妮克孜,这样的日子或自在,但是和笼子里的鸟有什么区别呢?况且我们来这,不就是为了讨好明朝的皇帝吗?可,那个皇帝却连面都给我们见。” 说到这里,艾米尔险些没有哭出来,在她勉强止住泪水的时候,又听到哈妮克孜小声安慰姐姐说: “姐姐,你这么漂亮,只要被皇上看到的话,他肯定会被你的美艳惊呆的,相信我,这是真的。” 哈妮克孜看着姐姐,然后又说道。 “我听那些明人的宫女说,皇上每日为国事废寝忘食。虽然三宫六院中各种各色的美人不少,可是他很少到别的宫中去。我想,他一定是太忙了,才会忘记我们的,……只要皇上看到你,肯定会对你另眼看待的……” 会吗? 哈妮克孜看着艾米尔两只泪眼望着自己,她又接着说道: “姐姐你的容貌长得很美,我想,以后,也许有机会的话,你应该多出去走走,这样万一要是让皇上见到你,他肯定会立即把你扑倒在床上的?” 哈妮克孜的话让艾米尔的脸孔通红,低下头去,不敢做声。她明白虽然这只是安慰,可却仍然让她极为受用,只是,即便是出去,就能见到陛下吗? 正在这时,忽听外边太监传呼: “陛下驾到!” 陛下来了! 正文 第165章 君王不早朝(第二更,求支持) 当阳光照在屋内,从湖面上吹来的微风吹动着窗纱的时候,朱明忠醒了过来。 他看着身边的两个女子。 居然感觉有些不太真实。瞧着那张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脸蛋,朱明忠只有一种错觉。 难道她也穿越了? 她叫艾米尔,不要热巴。 可是她们的相貌却极为相似,而且她的身材更好上几分,这倒也罢,另一个女子也是极为美丽,甚至在看到她的第一次,朱明忠就被她的长相迷住,即便是现在仍然忍不住感叹她美的有点不够真实,颜值比肩艾米尔,甚至还要美上几分。 看来这新疆出美女,是传统啊…… 心里这么感叹着,感觉到两只无尾熊似的女孩趴在自己的身上,感受着那温玉般的柔体,朱明忠又是一笑,心神不由一荡。 第一次,一直精力充沛的朱明忠感觉了有些疲惫。因为她们与汉家女儿于床上的保守不同,她们在床上是狂放的,加之有意奉诚,自然是主动加豪放。昨天一夜的战斗之后,虽说不至于感到力不从心,可却也颇为难得的感到了疲惫。 就在这时,艾米尔醒了,也许是想到了昨夜的疯狂,她的俏脸通红,压根就没有睁开眼睛,不过即便如此,朱明忠也感觉到她已经醒了,就在他想要去逗弄这个相貌像极了热巴的女孩时,一旁的哈妮克孜已经醒来了,在她醒来之后,见到自己拥抱着皇上,她立即欢喜得抱住朱明忠“叭”的亲了一口。 “一起床,就占朕的便宜,你就不怕朕连本带利收回来吗?” 朱明忠开着玩笑对哈妮克孜说道,她的主动是在其它女子身上很难体验到的。“奴家非但不怕,反而还想多占皇上一点便宜!” 即便是昨夜才从女孩变的女人,可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哈妮克孜,嘴里这么说着,遂又翻身上马,搂着朱明忠抵死缠绵。 原本装睡的艾米尔,听着一旁的声音,那脸顿时变得通红,而正欢快的骑马奔腾的哈妮克孜,注意到艾米尔的扭捏,便弯腰趴在朱明忠的身上,头趴在艾米尔的耳边说道。 “姐姐,你不是一直想念骑马的日子吗?快些与小妹一起来啊……” 又是一次君王不早朝…… 如果大明有早朝的话,姐妹两人的抵死缠绵,让原本感觉有皮疲惫的朱明忠,在享受了这种齐人之乐之后,直接趴在床上,一睡就是一半天。 尽管在离开的时候,谈上不腰酸腿软,更不可能是扶墙而出。 可在接下来的半天中,朱明忠却有些无精打采。毕竟敌军火力太强了。 不过不可能曲服于敌军的朱明忠,当天晚上又一次再接再厉,终于彻底击败了敌军,这一夜,他也睡了一个好觉…… 第二天,精神抖擞的朱明忠,又一次发起了进攻,尽管敌军拼命抵抗,但最终还是败下阵来,与昨天遭遇敌人后,因敌情不明导致损失惨重相比,今天的战斗,轻易的分出胜负,最终,在两人娇声求饶中,总算是扬眉吐气的朱明忠才是哈哈大笑着离开了这里。 与昨天的疲惫不同,今天朱明忠因为精力充沛的关系,在翻看了其中的一份报告后,立即吩咐侍从准备原料,他要在皇宫内作试验,作为皇帝,有时候,因为出宫太过麻烦,所以,一些试验朱明忠会在宫内进行,毕竟,宫内足够大。 差不多一个小时后,来到宫内花园的朱明忠看到桌子上摆放着几支火铳,那是忠义军的制式火铳,它的形制类似于另一个时空的长款褐贝斯。而与褐贝斯一样,这种定型五年前的燧发枪,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改进的过程,这种火枪最大的特点就是——轻,便宜,这阳是它全面占领了明军制式火铳的原因。 但是明军的第一种制式武器并不是十四式(永历十四年制)燧发铳,而是元年式,也就是兴乾元年定型的燧发铳。 与前者最大的区别是将核心的枪管长度由减了2寸。缩短枪管可以进一步降低成本和提高装填速度,其次铳机结构进一步减少了用料。但重量与长款相比却是不降反升,可见这次改进的目的之一也是为了令火铳更加厚实耐用。 短款使用起来比长款更加方便,性能也并没有降低太多,这也是它成为制式火铳的原因,而随后它一直进行改进,不过,仍然是元年铳的基本结构。 长铳、短铳,都摆放在桌上,而在远处,停放着一排盾车,那是仿造满清的盾车结构制造的。 “陛下,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情报,奴虏每每行军打仗时,都会使用这种盾车,放置于部队前方,以盾车为移墙,士兵与墙兵列队放铳,有盾车抵挡,十丈外,铳弹往往无法洞穿盾车……” 在张金生解释之余,朱明忠已经走到那几辆盾车前,看到盾车前方厚达到一尺半的盾牌,不等他说话,戴梓这位前工部尚书戴苍的儿子,六年前于清河书院皆业后,一直从事军械制造,在三年前出任大明的军械总监。 “陛下,你看奴虏的盾车前盾分为多层,第一层为数层竹管,然后中间夹铁板,然后又是数层竹管,后再加铁板,臣曾试验过,如此分为数层,十丈外铳弹打上去,即便是偶有穿透,也不会有太大损伤……” 在戴梓解释的时候,朱明忠的眉头一挑,这种结构他并不陌生,类似于后世的间隔装甲,第一层的竹管让弹丸扭曲变形,撞到夹层铁板上的时候。就已经是力度大损,接下来的竹管会让它进一步变形,等打到最后一层铁板的时候,往往也就没有力气了。 古人也是有智慧的嘛。 或许,他们并不知道其中的原理,但是朱明忠仍然有些好奇,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搞出了这样的“发明”,是经验,还是什么? “先打上几发试试。” 其实,都不需要看,朱明忠也能猜出来结果,果然,几声铳响之后,100寻开始,直到30寻,也就是差不多30米的时候,才能铳铳击穿盾板,然后再击穿后方的那块厚约一寸的松木板,在30寻外,往往要靠运气。 “陛下,如果能不击穿盾车,只恐怕对西用兵,收复陕西,势必会碰到麻烦。” 不等戴梓说完,张金生便直接说道。 “有什么好麻烦的?铳不行,上炮,他们能用盾车,咱们就用迫击炮,直接把炮弹扔到盾车后头去。而且迫击炮的射速还快,威力还大。” 除了较近的射程,没有一个人会不喜欢迫击炮,迫击炮可以轻易摧毁敌军的军阵,然后一阵齐射之后,就可以考虑刺刀冲锋了。甚至现在大明的战法,大抵上也是这种打法——先是迫击炮一阵炮击,与此同时抵达铳击,在敌人陷入炮火中的时候,果断刺刀冲锋。 “话不能这么说。” 李定国于一旁打断张金生的话说道。 “迫击炮是可以用,可是如果因为火铳不能击穿盾车,就取炮弃铳,那可就是舍本逐末了。” 李定国的反驳,倒没有让张金生恼火,他直接笑道。 “一通炮火之后,能打下去的还有多少?等他们回过神来的时候,咱们都已经杀过盾车了,况且,咱们可直接用野战炮轰开他们的盾车,这盾车再结实,也不过就是死物,他们总不能为其兵卒一人配一辆盾车吧,不过也就是想挡住铳子而已,可是战场上,铳子造成的伤亡才多少?顶破了天了一成,这一成,咱们直接用迫击炮补充就可以了。” 对于明军的战术,张金生自然更有发言,不过,在这件事上,朱明忠却站在李定国的一边。 “盾车虽说看似无用,可既然是清军的屏障,那就要想办法解决问题,用炮,固然不错,但就像他们不能为每个人配上盾车一样,我们不能为每个人都配上一门炮,所以,还是要在火铳上动脑筋。” 看着戴梓,这个在历史上让后世许多倍觉可惜的火器专家,现在是大明的军械总监,负责军械研发,至于在另一个时空中发明的“连珠铳”,实际上是复制了外国的发明,那种燧发连珠铳出现于十几年前的英格兰,根据军械司的试验,其在使用时问题很多,后来并没有进一步的试验,不过即便是如此,朱明忠仍然为他倍觉可惜,毕竟在另一个时空中,他也是有名的火器专家,可惜一身所学,却被完全被满清忽视。现在,于军械司倒也算是学以致用。 “短铳不行,那长铳呢?” “不过只是增加几寻而已。” 戴梓当然不知道,陛下之前在心里为他可惜了好一会。 “要想个办法。” 朝着西北看了一眼,朱明忠的话声略顿。 “这盾车,虽说于西征大局,没有什么影响,可是,总归是个隐患,要想办法解决它……” 提及西征,朱明忠自然想到的满清的西征,同样也想到了叶尔羌,现在那里又是什么情况…… 正文 第166章 叶尔羌(第一更,求支持) 这是初夏的一个阴雨天。 没有月亮,也没有星光,一片灰暗。 阴霸的天空中乌云翻滚,尽管江南已经是初夏,可是在这里朔风仍然狂暴的袭击着毫无遮挡的草原,草原上几株光秃秃的树木,在狂风上中摇晃着。 此时的叶尔羌城内,仍然弥漫着一股呛人的烟雾味,王化行在漫过人行道的泥水里吧卿吧卿地蹬着,脚下的泥泞的就像是河沟里似的又粘又滞。 这是血! 这是血把道路完全给浸透了才会变得又粘又稠。 血! 空气中的血腥味极为刺鼻,甚至有些呛人,即便是已经过去了一天,这地上的血还是没干,这空气中的血腥味,还是没有散去。 “什么人?” 突然传来了一声喝问,让王化行连忙停住了脚步。他知道,这个时候,稍有迟疑等待他的可能就了当头的一铳。 “自己人!” 王化行连忙大声回答道,并瞪大眼睛朝声音传来的那个方向里去。 夜色朦胧,街道对面建筑物的轮廓模糊难辨。灰暗的墙下似乎有几个黑影,正穿过圆石子铺的马路缓缓地朝他移来。 他等待着,动是不行的,也不能迎上去,大清国的规矩他当然是知道的,甚至这个规矩正是他制定的。他就这么站在那里,他只感觉自己的双脚站在一滩水中。 在离他还有十几步远的地方,先是火柴的亮点,然后火把亮了起来。刺眼的火光把王化行照亮了,借着火光,王化行才发现自己不是站在水上,而是站在血泊之中,在路边的一辆大车上堆放着一堆尸体,全都是叶尔羌人,大车的板缝里黑色的血滴落下来,发出轻微的滴答声。 火把的光亮照亮着街道,却也让周围显得越发黑暗起来,那几个巡逻兵走到王化行的跟前, “奴才参见大人!” 十几个人组成的巡逻队,一认清这个不是叶尔羌人后,立即跪下请安。只需要看脸,就知道这人绝不是冒充的。毕竟,叶尔羌人和他们的模样截然不同。而且这人还穿着从三品的官服。 盯着跪于血泊中请安的兵丁,王化笔立即厉声喝道。 “既然是巡逻,为何不点亮火把!” 大人的训斥,让头目连忙叩头道。 “回大人话,奴才们寻思着,这城内必定有人藏在夹墙内,肯定会乘夜逃出,所以才熄灭火把,引蛇出洞,大人我等今晚已经杀贼十余人,掠女子二十三人。” 头目邀功式的回答,让王化行的心头微颤抖,他看着这跪于地上的兵卒,尽管他们的肩膀上背着火铳,可是身上却都带着血,那火铳的铳刺也尽是血污,而且大都是衣冠不整的模样。 这一夜他们可是没少辛苦啊。 “嗯,如此,弟兄们辛苦了,你们可以走了!” “大人可需要奴才们护卫?”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王化行摇头说道。 “本官想一个人在这走走。” 话音落下后,王化行又沿着“泥泞”的待道走去。 五月的叶尔羌城在入了夜之后,干燥而寒冷,空气中的弥漫着刺鼻的血腥味,尽管已经是饥肠辘辘,可是他却不感觉到一丝的饥饿。 一片乌云将月亮遮挡在后面,将天地变得更黑了,而在这黑夜之中,女人发出的哭喊声,听起来是如此的令人不安。 从声音中可以听出来,这应该是趁夜想逃出城去的叶尔羌人,她们被抓住了,她们的父兄子弟会被杀死,至于她们会被军中的兵卒蹂躏,然后,最后又会被发赏给兵卒,为兵卒生儿育女。 这就是灭国之战! 在叶尔羌城内走着,王化行的心里感到有些沉重。然后他继续往前走着,然后走出了城,来到了城外,在城外的营垒之中,连绵不断的帐篷一帐挨着一帐,其中尽是点点灯火。 于营帐中行走的时候,总能听到女子的哭喊声,还有男人们放肆淫笑声,胜利者们在那些女子的身上宣泄着身为胜利者的权力,而女子只能任人蹂躏。 回到了帐篷中,睡在毯边的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子听到动静后,急忙站起来,她的睡眼惺松,穿着一件叶尔羌式的衣裙,一看清来的人后,急忙跪下去叩头,用生硬的汉话说道。 “路才叩叩见柱紫……” 在女孩的叩头中,那油灯发出的微弱的灯光随风摇曳。 “起来吧!阿古娜。” 王化行说道,然后他脱下披风递给女孩。 “你饿了吧?吃饭了吗?” 见女孩听不懂自己的话,王化行便改用叶尔羌话问了一遍。 他看到女孩瑟缩了一下,便叹了口气。这个女孩是大帅赏给他的,爹被杀了,至于她娘,早已被送到了后方,指不定这会不知被送到了什么地方,赏给了那个旗下的汉军。 “桌子上有饼,下次自己吃吧,吃过就自己睡觉吧!” 然后王化行走进后面的隔帐,先是把呢子的披风压到被子上,然后匆匆脱去衣服,熄了灯躺下。 虽说有帐篷、有棉被,可是这棉被里头可真冷,没有一点热气! “下会先让她在床上暖热……” 翻腾了一会,王化行在被窝里冷得直哆噱,过一会儿才感到似乎有了点热乎气儿。 不过,即便是如此,王化行还是睡不着,他只是看着帐篷的顶,脑海中,无数的个念头在那里翻滚着。 夜复一夜,日复一日,天天如此的心情沉重。但也并非毫无慰藉,至少,现在一切都是顺利的。可是内心深处,那个沉重的包袱压在身上,让人喘不过气来,甚至让他自己都对自己切齿痛恨。 不过,也许很快就可以把它甩掉了。这个时刻已为期不远。王化行相信这一点,因为他知道在叶尔羌。这一切已经结束了。 三年前,原本按照大清的计划,是要与叶尔羌联手攻打准噶尔,可谁曾想,叶尔羌内部却爆发内乱。黑山派和卓阿卜达拉赫率领全体生徒和大部分异密也离开叶尔羌前往阿克苏。阿克苏的异密同这一集团联合,随后,和田的异密也加入进来。为名正言顺,他们派人去瓦剌首领阿勒坦台吉那里要来伊斯梅尔,宣布为汗,并决定向叶尔羌进军。阿勒坦台吉也派瓦剌军队来支援。双方在离叶尔羌城不远的地方遭遇展开激战。尤勒巴尔斯战败,抢先退进城中。伊斯梅尔围攻不下,退回阿克苏。 也正因如此,领兵西域的征西大将军图海,才会改变策略,与黑山派联手,派出三万大军助阵,于半年前,再一次叶尔羌进军,凭借着征西大军的火炮,进军叶尔羌可谓是极为顺利,即便是叶尔羌城,在大军的火炮下,也是不堪一击,也就是在尤勒巴尔斯兵败,伊斯梅尔攻进叶尔羌城,甚至还不等他庆祝胜利,城外的原是其盟友的征西大军,摇身一变,成了他们的敌人。 三万养精蓄锐的征西大军如入无人之境般,轻易夺取了叶尔羌,至于伊斯梅尔甚至都没来得急进城,就在城外的大帐中,被斩杀于帐内。接着近三万叶尔羌降兵被斩杀。尽管叶尔羌城已经投降,可依如过去一般——屠城。 这也是王化行第一次目睹清军的屠城,在目睹着清军的屠城的那一刻,他的心情立即变得沉重甚至绝望起来,他的心紧缩着,在那一瞬间,他甚至感到一切都完了。 在过去的几天中,他曾亲眼看见房屋在燃燃,一个个房屋冒着浓烟,数百年来,这里的人们用的双手创造出来的一切,都在屠杀中化为灰烬。他还看见漫天的大火把黑夜照得如同白昼一般。当然也看到,那些绝望的人们是如何绝望的哭喊着,任由清军大兵拖到路边,然后被砍掉脑袋。 那些活下来的人被清军的残暴吓傻了,麻木了,她们失去了一切,她们心中也许只剩下一个念头——活下去。做为奴婢活下去。, 当然,他也曾看到的那些百姓是如何自不量力的发起反击,甚至看到一些村落里的百姓是怎样勇猛地、几乎是单枪匹马地冲向铳队,而等待他们的不过只是士兵火铳中发射的灼热的铅弹。 再然后,一切都结束了。 对于大清国来说,大清得到了这片土地,尽管这里很贫瘠,可至少有个立足的地方,这里有良田百万、还有数百万草场,足够数十万人吃用。至于那些兵卒,还得到了他们的战利品——女子,尽管不是每个人都有,但却足以慰济他们,驱使着他们再向另一个对手杀去。 还有谁? 还有瓦刺部的准噶尔,只要再把准噶尔灭掉,这西域就是大清的了,大清就能够安居于此了。 也许到那个时候,这一切都会结束。 这让人痛恨的,不齿的,会让每每会在噩梦中惊醒的一切,都会结束,也许,偶尔回忆起这一切的时候,仍然会痛恨自己,但很快就可以把它甩掉了。 这个时刻必定已经为期不远。 王化行相信这一点,因为他已有所感觉,并且正在等待。 一切很快都会结束,那个时候,他会…… 正文 第167章 君臣(第一更,求支持) 这里是天堂! 尽管不知道天堂是什么样子,但是对于哈巴古耶夫等俄罗斯人来说,当他们来到中都之后,他们的心中只剩下一个念头——天堂不过如此。 其实,对于任何一个从17世纪的欧洲来到大明的欧洲人来说,他们总是会用一种朝拜的心情来到这里,在他们的眼中,这里是“使人神驰的圣地”,而且也最文明、最请礼仪的国度,明朝人那是他们见过最有规矩的人,一举一动关乎礼,一言一行发自情。 许多西洋人来到明朝之后,总是会表露他们对明朝的神驰,对大明强大昌盛的倾慕,对大明高度文化的赞赏。 就像哈巴古耶夫一样,几乎是在他来到大明之后,就不断的处于震惊之中,在刚来到大明的时候,他还曾有一种身为“文明国家”的骄傲,而在进入张恒,进入大明的腹地之后,那种骄傲就已经荡然无存了。 千里的运河路,见识到了大明的辽阔,沿途的城市见识到大明的富饶。而现在中都更是让哈巴古耶夫,整个人彻底收起了轻视之心。能够让西欧各国的传教士为之叹服的天堂,对于这个东欧的“农夫”而言。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上帝的奇迹。也正因如此,于接待他的官员面前,哈巴古耶夫变得变得越发的谨慎起来,态度也越发的恭敬。拥有40万火枪兵!拥有数百艘战舰!拥有数千万国民……所有的一切,都让哈巴古耶夫为之震惊,在他看来,这是一个比奥斯曼土耳其更为可强大的国家,唯一让他庆幸的恐怕就是这个国家距离俄罗斯足够遥远,而且两者之间还隔着一个荒凉的西伯利亚,可是在另一方面,他却显得有些担心,因为从接待官员的会面中,他已经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大明同样把目光投向了西伯利亚。对于身在中都的哈巴古耶夫来说,在他抵达南京之后,在为这座城市的一切惊叹不已的时候,他同样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在与接待官员的会面过程中,他曾多次提出希望能够参见皇帝陛下。但是面对鸿胪寺官员提出是否失事国书时,哈巴古耶夫显然无法给出沙皇的国书,他只有一份伊尔库茨克总督给大明皇帝的信,如此,能有鸿胪寺卿接见已经超出了“规格”。不过即使是如此,哈巴古耶夫这个俄罗斯使节到来的消息,还是由鸿胪寺上奏至宫中,或许,这个时代的国人并不了解俄罗斯,但是朱明忠却清楚的知道,现在俄罗斯已经来到了什么地方。“……俄罗斯人斯捷潘诺夫的探险队,继续在黑龙江沿岸烧杀抢掠,而满清的宁古塔将军沙尔虎达应边民的请求,曾经调朝鲜弓兵、鸟铳兵对俄罗斯人的探险队进行打击。永历十二年,他在松花江口遭到满清的截击,被当场击毙,部下要么战死,要么逃走。这支横行东北8年之久,沾满边民鲜血的俄罗斯探险队,终于落得应有的下场!”退了朝的朱明忠便在御书房中,同自己的臣下们讨论着俄罗斯的问题。相比于满清,从设立东北总督区之后,他就特意命令军正司收集情报,同时命令的军队加强对北方地区尤其是黑龙江以北地区的控制。“斯捷潘诺夫的探险队被沙尔虎达全歼后,俄罗斯人从雅库茨克向南、向东的扩张暂时被阻止了。去年,在巴海投降后,朕已经命东北总督调派一个营的部队进入被雅克萨地区,那里在几年前,为俄罗斯人抛弃,并于那里建起一座新城,也就是北安,目前当地既有巴海的降兵和土地,亦有少量流放犯……”之所以接受巴海的投降,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父子没有沾汉人的血,而且他的父亲沙尔虎达曾经在松花江击败了俄罗斯人的探险队,也算是有功于国家吧。几乎是在朱明忠的话声刚刚落下,见礼部尚书的沈佺期立即高声称赞道。“陛下英名,若非是当日陛下所下旨意,我大明又焉能向北拓地千里,越外兴安岭,直抵阿尔丹河。”也许是因为沈佺期知道自己是闽郑吏部侍郎出身,所以在绝大多数时候,他都会保持与陛下的一致,其实,这也是现在大明官场的一种“风气”,“臣死谏”在很多时候,也只是说说。对于大明的官员来说,他们永远不会忘记两年前,在北京的紫禁城里头,当时尚未登基陛下,说的那句话“普天之下,唯我独尊,朕意已决,有何不可!”。这句话是在告诉所有人,陛下的底线是什么,他绝不可能任人摆布,更不可能为官员摆布,如果违背他的意愿,那么代价必定是惨重的。朱家薄情!这可不是说说。“陛下,就目前掌握的情报来看,俄罗斯于西伯利亚仅只有数万哥萨克,分散在上百座城垒之中,而雅库茨克俄人不过数百人,只不过是一座土木堡垒而已。之前建奴无能致使那些土地失陷于俄人,只要陛下同意发兵,我天朝的大军刹时就能象碾死只蚂蚁一般,让俄人永远于西伯利亚上消失。”身为兵部尚书的郑泰颇为傲然地说道。在他看来朝廷完全没有理由任由俄罗斯控制那里,相反应该立即出兵西伯利亚,好让那些蛮夷们明白他们在天朝面前,不过就是鸡蛋与石头的差距。与天朝作对是没有好下场的。而在另一方面,郑泰之所以会表明这种态度,其实也和他的处境有很大的关系,他是闽郑出身,是郑成功的堂兄,虽说当年在郑经的遗令下闽系归淮,如此才有了现在大明的天下,但是闽系官员的处境却很微妙,毕竟,他们都曾是郑家家臣,而郑泰的地位恰好又是闽系旧臣之中地位最高的。当然,这个兵部尚书,看似地位显贵,可实际上,他不过只是五军都督府的一个摆设,在朝中代表军方的利益罢了。作为聋子的耳朵,他不能只听,还要说,在很多时候,要为军方争取利益。就像现在,郑泰之所以鼓吹进攻俄罗斯在西伯利亚的据点,正是因为他知道军队想的是什么。军队需要战争,因为军官需要战争带来的功勋,然后凭此封侯,“非军功不封侯”,在这一原则下,成为与国同休的勋贵,军功是唯一的选择。而士兵们同样也需要军功,他们需要军功去获得更多的土地。也正因如此,军队才渴望着战争。作为兵部尚书的他,必须要表明这个声音,告诉五军都督府中的将领们,他这个兵部尚书没有忘记他们的职责。“郑将军可别小看了俄罗斯人,那些哥萨克能够用一百多年的时间,从欧洲来到亚洲,击败一个个蒙古汗国,以少役多,自然有他们的过人之处,这正是我们需要学习的,相比于大明,他们确实是实力虽不济,但西伯利亚却是白山黑水,地广人稀,若是大军出动,即便是能取一时之胜,也难以持久,现在,陛下定下与其接触,其实也是在为日后经略西伯利亚做准备。”一旁的朱大咸一针见血的分析道,作为群辅的他,自然知道陛下对于西伯利亚的态度。“怕就怕,俄罗斯人心不足蛇吞象。如果我们止步的话,他们会不会继续南下?即使是到时候我军可以随时击退他们,但是我们一旦止步,坐视他们占据西伯利亚,那么岂不就承认了他们对那里的统治。”居朝两年,郑泰已经摸准了自己的位置,同样也知道应该说什么,才能说到陛下的心里。“郑将军的顾虑确实也有些道理。不过我们现在的目标,不是西伯利亚,而是解决内部的问题。”尽管身为首辅的张煌言没有出声,但是次辅顾炎武的话,无疑就是等于定下的调子,而本意只是为了表明态度的郑泰,自然也不再坚持了,他只是一个传声筒。“顾阁相所言甚是。不过,当年建奴亦不过只是癣疥之患,若是任由俄人坐大,势必会威胁我大明,陛下,不知陛下于俄罗斯一事,又有何打算?”吏部尚书吴有才恭敬地向皇帝问道。作为人臣吴有才,自然知道无论是什么问题,最终都需要陛下来决定,至于大臣们之间的争执,不过只是提供一个看待问题的角度,提供一些建议罢了。这才是身为大臣的责任。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很知趣的摆正自己的位置,毕竟,他知道眼前的这位陛下与大明的很多皇帝不同,他更像是高皇帝,大臣对于他来说,只是幕僚,而不能左右朝政,如果任何人有这种念头,那么结果必然将是灾难性的。到时候,身死族灭都是最轻的,当年高皇帝的时候,不就是有人不知自己的身份,才会让丞相成为了历史吗? 对于这一点,吴友才自然是牢计于心。 正文 第168章 忧虑(第二更,求支持) “那你的意思是?” 皇上的问题让的王化行一愣,他不禁开始犹豫起来,是说,还是不说? 心里这么犹豫着,王化行陷入了沉默。 以他的聪明,又岂不知道皇上的心思,但是皇上的心思是皇上的心思,能猜透,但是不能说透,这是做臣子最起码的本分。 而且这个话不好说啊。 “潼关的兵太多了,撤下的话,那陕西怎么办?” 玄烨并没有放过王化行,而是继续追问着他。 “既然守不住,那为什么还要守!” 被皇上追问的王化行,直接了当的答道。 “大胆!” 听他这么一说,玄烨不觉怒火上升,扬起鞭子,就要往王化行的身上抽过去。在马鞭刚扬起来,就要落下来的时候,玄烨却停了下来,他盯着王化行,手中的鞭子却没有落下来。 王化行说的正是他心中所想,尽管这些话是他逼着王化行说出来的,但在听他这么说出来的时候,仍然让他有些恼怒,至少,他要做出一个恼怒的模样,毕竟,身为大清国的皇帝,面对这样“弃土”的言语,若是不发火,那又如何为君? “守不住,硬要死守的话,大清国丢掉的可就不仅仅只是陕西了!” 尽管感受到了皇上的不满,但是王化行仍然继续说了下去。 玄烨就是这么看着他,但是手中的皮鞭却没有落下,他们相识于草莽,对王化行的才能,玄烨自然是了解的,这也是他器重于其的原因,可是,这样的话,不能说啊……可,这不正是朕让他说的吗? 远处的侍卫一瞧见,纷纷按着腰刀跑了过来。他们一跑过来,正欲拿下王化行的时候,玄烨的脸上露出了怒容。 “滚!” 见侍卫围了过来,玄烨沉下脸来,然后大声怒斥一声, “放肆!都退下。把你们头上的花翎都要给拔了,谁让你们上来的!” 刚上来的侍卫顿时被皇上的怒气吓得出了一身冷汉,连忙跪下叩头请罪,摘下顶戴来,拔去上边的花翎。 “滚!” 又一次,玄烨冷哼一声,那些侍卫们见此情景,谁还敢说话,纷纷退了下去。看着一言不发的皇上,王化行知道,他说到了皇上的心里,所以皇上才会这么生气,才会这么恼怒。 “你不知道,就你今天的这些话传出去,在西安朕便能砍了你的头。” 即便是他不砍,也会有大臣要砍,到时候,为了平息民愤,恐怕他即便是再不愿意,也只能命人砍了他的脑袋。 “皇上砍臣的头,臣无话可说,可大清国若是当真死守陕西,那大清国迟早会完的,大清国和明朝拼不起……” 王化行的话让玄烨陷入了沉默,良久,他才说道。 “当年大清国得逢天佑,靠着机缘巧合入了关,若不然……知道,当年为什么太祖、太宗皇帝都是千方百计的想要和明朝议和吗?就是因为咱大清国耗不起,大明死上几万个人、十几万个人,既不伤筋更不动骨,可大清不一样,死伤个几万人,那是要元气大伤的,所以,才想要称臣,想要有口喘息之机,大明为什么不和咱们议和?就是因为他们知道,咱们耗不起,拖不起……” 玄烨站在那里,看着远方的夕阳,眉头紧皱。 “当年太祖皇帝,之所以能够奠定我大清的基业,就是借明朝的支持,先统一的女真,才有了后来我大清的今天,可是后来,明朝岁岁与我撕杀,即便是损伤再大,也是绝不议和,岁岁酣战,令我八旗上下,人丁日少,若非是机缘巧合,指不定我大清……” 玄烨没有继续说话,他只是看着远方,良久之后才说道。 “现在明朝还是不愿于我议和,那怕就是朕取消帝号,他们亦是不愿,其实,他们的目的,就是不给朕喘息之机。” 玄烨说出这句话后,王化行点头说道。 “确实如此,大国每每持大凌小,无往而无不利,正因为小国虽是强,但力总归有限,久而久之,最后吃亏总是小国,所以,明朝是万万不会与我议和的。” 玄烨点点头,眼帘微垂。 他怎能不知道,如果不是因为知道议和对大清国的好处,他又怎么可能不惜代价,甚至愿意自取帝号,甚至,他都已经考虑好了,只要明朝愿意接受,以向明朝称臣的方式,来换取一丝喘息之机,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当年太祖皇帝那会,不也向明朝称臣吗? “那么也就只有打了!” “皇上,陕西是守不住的。” 王化行的提醒,让玄烨陷入沉默,他只是盯着远处,盯着那那火红的夕阳,却是一言不发…… 夕阳西下,玄烨回过头来,对王化行吩咐道。 “今个暂时就先不回宫了,你我二人,今日无君臣之分,就在这烤上些野味,喝个不醉不归!” 虽说只是山脚下,可是天色暗了之后,山上却比城里显得清凉,侍卫们找来了柴火,很快就升起一堆火,然后在那里烤起了肉来。 “你们几个,再去引一堆火,离这里远点儿!” 玄烨对那些侍卫命令道。 “朕今天自己动手烤肉!” 坐在火红的篝火前,玄烨一边烤着肉,一边对王化行说道。 “朕听说,那个明朝皇帝,有时候就喜欢与宠臣一同烤肉,而且会一边吃烤肉,一边喝啤酒,那啤酒,朕也尝过,不好喝。” “确实不好喝。” 王经行有些惶恐的说道,先前他要动手,可却被皇止制止了,说是要像明朝皇帝一样,可谁都知道,明朝皇帝那是在玩。 可这边……可不是什么玩。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明朝皇帝到了夏天喜欢喝啤酒,现在明朝各地皆是如此,朕听说,酿啤酒比烈酒省粮食。” 看着面前的烤肉,玄烨突然开口说道。 “其实,咱们看到的这几年明朝境内是国泰民安,但国泰民安的背后,却也是天灾为民,就像从四年前开始,包括山东的西部,河南,河北,江南北部都都先后出现大面积干旱。第二年旱情持续发展,遍及整个山东省,并漫延到河南,河北,江南北部等地。那一年山东除胶东半岛麦收十分之二外,其它各地夏,秋绝产,可以说得上是“千里赤地”草木皆枯”。如果不是明朝赈济得当,恐怕就会出现“人相食”的惨景。” 提及三年前的大旱,玄烨又常叹道。 “搁过去,肯定会出现人相食,可是于明朝来说,却是机会,他们一边借着那场大旱往东北、四川移民不下百五十万,而在另一边,他们的货船沿着渤海、黄河、淮河以及大运河等河道,把源源不断的南洋米运到灾区,按明朝报纸上说,当时虽是大旱,可是粮价却低于丰年,而且他们还在当地按人头发米赈灾,如此一来,自然也就没有了“人相食”……” 皇上的话让王化行深以为然的说道。 “皇上,那次山东省等地的大旱史统计,范围之大,旱期之长,灾情的严重是前所罕见的,可谓“史无前例”,若非是明朝操持得当,恐怕已经出了乱子。” 尽管不知道,皇上为什么提及此事,但是肯定是意有所指。 “似乎,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明朝才会开始考虑封建南洋,也是从那时起,就传出了皇帝爱好啤酒的说法,有时候,咱们看明朝的一些举动,看似不能理解,可以朕看来,那位兴乾皇帝,做起事情来,可以算得上是极为谨密,所以……” 玄烨的话声一顿,朝着东方望着,望着夜幕中的东方,默默的说道。 “既然,他决定用兵陕西,以朕看来,陕西必定是守不住的,这几年,有些人以为明朝没打过来,是因为他们失去了进取之心,可朕知道,不是没有了进取之心,而是因为,他求的是稳,三年前的北方大旱,如果那个时候,他对西北用兵,朝廷就没有财力赈灾,所以,他忍了下来,一直忍到现在,他等的是什么?等得就是把家里收拾妥当了,然后再往这边开进,只要他的大军一压过来,这陕西肯定是守不住的。” 看似已经给明朝找到理解的玄烨又叹了口气,然后他扭头看着王化行说道。 “熙如,你瞧,朕其实也和你一样,也知道陕西是守不住的,可是,熙如,你说,如果朕明日于朝中说,陕西守不住,你们与朕一同西迁,你觉得,朝野的臣民会如何说?” 皇上的反问,让王化行一愣,于臣民来说,确实需要有个交待。 “所以,朕也是为难啊!” “皇上,有些事情,总是需要去做的,如果现在不去做,将来再做的话,可就晚了,就像当年先帝……” 话到嘴边,王化行顿了顿,没有再说下去。 “是啊,有些事,总是要去做的……” 喃喃着,玄烨往着东方,良久未出一言。他只是静静的看着那里,这时空气中肉烤焦的味道,让他笑说道。 “瞧这肉,朕只顾得说话,却忘了肉……啊!” 就在他刚一弯腰的时候,脚下一晃,人却就势从山坡上摔了下去…… 正文 第169章 发现(元旦快乐) 时进六月,朝廷又一次开始准备着往海州避暑,除了留守的官员之外,朝廷中枢全都会随皇家一同迁往海州。几年来,大明上下,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些,当然,随之相对应的是,每年的避暑,都会有大笔的开支——额外开支多达数十万。 这显然不是明君所为,对于一直以来主张“开源节流”的传统士人来说,这似乎又是一个证明,证明今上“昏庸”的明证,不过,民间的清议,并无法阻止朝廷每年往海州避暑的行为。往年如此,今年亦是如此。 其实,从进入六月开始,大明的中枢就已经开始着手前往海州避暑的准备了,或许他们偶尔会在言语上表示一下对每年避暑的开支浩大的不满,但是每到六月的时候,他们就会主动的收拾准备,以前往海州避开酷暑。 人嘛,总是说一套做一套,由奢入简难,习惯了享受之后,也就自然而然了。甚至他们早早的就把心思放到了海边,而作为一切的始作俑者的朱明忠,同样也对今年的避暑满怀着期待,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仍然不能表现的太过急切。上午处理完政务之后,他就按之前的计划,带着带着艾米尔和哈妮克孜两个人出了宫,直奔城中央的皇家公园。 所谓的皇家公园,并不仅仅只是“皇家的公园”,实际上,它是皇家送给国民的一座公园,占地不下百亩,在公园之中,还有供剧团演出的舞台,天天有各种戏曲、杂耍等演出。入门后,一片绿草茵茵的广场。广场上辟有极为少见的飞龙岛,岛内有龙形的木船数只,机器开动,龙船腾空飞旋,使游客像坐在神龙身上飞天翱翔。飞龙岛西边是诸葛亮八阵图,一排排挤得密密匝匝的树丛,布置成曲曲折折的小道,人们走了进去,迷了途就无法找到出路;只听得男女老少在迷阵中嬉笑狂叫,闹成一片。 而本就是少女的艾米尔和哈妮克孜两人,一踏进园门,就被这公园给吸引了,只见广场上已经有不少游客,男人无不是衣冠楚楚,女子则是身着色彩鲜艳的长裙,无不是打扮的花枝招展。他们的身份各异,既有商人、也有文人,当然也有夫人、小姐,免不了的还有些妓女,也有带着眷属的外地游客。 他们有的坐龙船作乐,有的进八阵图入迷,嬉戏,而对于艾米尔和哈妮克孜两个来自西域的女孩来说,这园中的热闹景像,立即让她们沉迷其中,不进的发出惊喜的尖叫,而游客们偶见这两个相貌与汉人迥然不同的女子,也会为她们的美艳所惊呆,她们压根就没有想到自己的相貌有多么的瞩目,只是欢喜的于园中游玩,而陪着她们一同的朱明忠,却感受到了周围投来的目光,此时一身普通文士打扮的他,能够感觉到从进入公园开始,在她们吸引别人的注意时,他同样也为别人所注意,似乎大家都在羡慕着他的艳福。 来到一处舞台,听着那节奏鲜明的奥斯曼式的乐曲,只见台上几名面带薄纱的阿拉伯舞者在那里的摆动腰身,正在那里表演着肚皮舞,随着她们腰身随节奏不断加快速度,那台下设的数十个圆桌旁的公子阔客们,无不是纷纷叫着好,他们一面喝茶,一面和身旁的妓女打情骂俏,有的勾肩搭背,有的嬉脸押笑。 对此,朱明忠只是微微一笑,他甚至有一种错觉,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盛世迹象”吧,或许,他无法阻止这种奢侈纵欲,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至少在乱世之中,这一切都是不存的。 “她们跳的没有我和而对于哈妮克孜跳得好,要是陛下想看的话,今天回到宫里,我和她一起跳给您看。” 注意到陛下似乎在盯着那几个舞者,艾米尔有些吃醋的说道。在她看来,那几个女子除了身材比她更丰满之外,其它的根本就无法与她相比。 “行,回宫后我要好好的欣赏一番!” 朱明忠说话时,甚至用满含的眼神在她们二人的身上扫视一圈,不得不承认,相比于汉家的女儿,她们更知道如何讨男人的喜欢,她们在床上可以“解锁”到极致。 也正因如此,也总是会让人忍不住沉迷其中,只可惜,现在叶尔羌已经成为了过去,从西安传来的情报显示,一个月前,清军就已经占领了叶尔羌,叶尔羌举国上下的男人,除少数纳降之外几乎被屠尽,至于女子往往被掠分予旗人为奴。 若不然的话,让他们再进贡一些倒也不错。 叶尔羌没有了,不还有哈萨克吗?甚至还有俄罗斯。 朱明忠的心里这么一想,似乎又为扩张找到了某种动力,当然这个念头随着女孩的娇笑而暂时打消了。 稍作休息后,他们又去了动物园。皇家公园既是中都最大的一座公园,同样也是一个动物园,其园中圈养着来自各地的动物,而且不管长颈鹿等来自异域的动物,至于虎、豹、豺、狼、熊、獐、狍、鹿之类的动物,更是再寻常不过,自从公园开园以来,这里就是中都最引人的地方,对大人小孩都极具吸引力,各种各样的动物更是时而引起她们两人的惊讶声,一时间,这入耳的尽是她们惊讶的欢笑声,听着那入耳的娇笑,朱明忠的心情也变得极为舒畅,看着她们婀娜的身姿,看着那儒裙摆动的飘逸,心情大好的他,便随两女一同在这园中游耍,于他来说,这也是许久没有享受过的欢快了。 终于,玩了整整一个下午。已经玩累了的三人又到园内的有一片碧水清澈、荷莲点缀的池塘边休息,尽管艾米尔和哈妮克孜已经很累了,但是当朱明忠坐下之后,她们仍然为他按摩着双腿,甚至艾米尔还跑去买来了水果,在哈妮克孜按摩的时候,于一旁喂着朱明忠,其中滋味自然让朱明忠甚是满意。至于周围的人,更是时而投来羡慕的眼神。 “舒服吗?” 哈妮克孜眨动着双眸看着陛下问道。 “嗯,舒服是舒服,不过回头之后,你们两个应该去学学按摩,这手法还有待进步。” 朱明忠倒是没有直接夸奖她们,听着哈妮克孜似乎有些不愉的哼声,他的心里微微一笑,一只手已经探上了她的腰间。 “别,陛下,这里有……你看,这,这池子里是怎么回事?” 感觉到陛下的手在腰间乱摸,哈妮克孜含羞带怯的说道,想要摆脱陛下的她,把目光投向池塘,这时她注意到池塘里的水变得有些浑浊。 朝池塘里一看,朱明忠同样也看到原本应该碧水清澈的池塘,这时已经变得浑浊不堪了。 “这水可真奇了怪了,方才还是一片碧水,现在却已经是这般模样。” “这有什么奇怪的,前几日,小弟所住村背井水上涌,并且井中发出声响,那声响可是如雷鸣一般……” 恰在这里,不远处几个书生的话语传入朱明忠的耳中,让他的眉头一皱,或许对于别人来说,这不过只是“天生异象”,但是他的心里却涌现出一阵不祥的预兆。 “井水上涌,声如雷鸣……” 嘴里念叨着这个异样,朱明忠的眉头越蹙越紧,那种不的预兆,也变得越来越深了。 地震! 突然,他想起来而伴随地震的发生,像这种地下水位的异常变化,是可以作为宏观前异常观象的,而有就是这池水的突然浑浊同样也是征兆。 难道是地震! 对于经历过08年在地震的朱明忠而言,一些地震常识或许有些模糊,但是却仍然让他记忆犹新,尤其是震后的惨状。 地震! 地震! 难道有地震要发生? 就在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突然朱明忠脸上笑容消失了,他甚至猛的一下站起身来,一个模糊的,甚至不太清楚的记忆浮现在他的脑海中。 地震! 没错! 在17世纪的山东,将会发生一场地震,尽管记不清楚是什么时候了,但朱明忠清楚的记得,这场地震是中国大陆有史以来最强烈的地震之一,方圆上千公里内都有震感。 这场地震发生在什么时候? 是康熙初年,到底是什么时间! 站起身来的朱明忠双眼盯着那池塘,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这场地震发生的时间了,毕竟那只是过去随意的浏览器而已,谁又能记清楚所有的一切呢? “怎么办?” 盯着浑浊的池塘,朱明忠的眉头越皱越紧,他的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就连同艾米尔和哈妮克孜也注意到陛下的脸色变化,不知道发生什么的她们,只是紧张的看着陛下,她们甚至变得有些不知所措。 现在该怎么办? 尽管此时的园中尽是一片葱郁,可是此时朱明忠所看到的却是一片肃杀的景象,面对这场随时有可能发生的毁灭性的地震,他突然变得有些不知所摸了。 现在怎么办? 。 正文 第170章 (第二更,元旦快乐,) “陛下,请让臣把话说完。臣……适才皇上说的对。可是……有时候,说得对,不一定做得的对!” 还不等钱磊把话说完,朱明忠已是勃然大怒。他“砰”地一拳重重地击在龙案上,案上放着的茶杯、甚至就连果盘也跟着跳起来,然后又跌在地下,顿时摔得粉碎。 “那你告诉我,朕该怎么办!” 怒视着钱磊,朱明忠大声怒问道。 殿外侍候着的女官宫女们听见动静,全都围了上来。可是,没有旨意,却谁也不敢进去。这些年,她们可是从来没有遇到陛下会发这么大火,若是搁以往,她们就赶快跑去内阁大臣们请来劝解。 可是,现在五位阁辅都在这里,还有谁能劝得动陛下,况且,谁不知道,不到了气极时候,陛下是绝不会这么生气的。 顾炎武看着陛下那气得发疯的样子,他自己也是十分无奈。他知道陛下的出发点是因为关爱大明的百姓,可是,万一要是没有事情发生的话,非但陛下会成为笑话,甚至就连同大明朝廷也是威信尽失。 思忖了片刻,顾炎武用平静的声调说。 “陛下,臣以为,此事固然牵涉到千万大明百姓的安危,但是陛下以为,若是由朝廷发出预警,令山东百姓暂时居于棚中,若是有地震发生,天下百姓自然感激陛下,可若是没有呢?到时候又有多少百姓会明白陛下的爱民之心?到那时,只恐怕不但陛下的威严尽失,恐怕就连忙朝廷也是威信扫地……” 顾炎武越说声音越大,他最后甚至激动的说道。 “陛下,或许陛下有通天之能,能勘知地震,但臣等以为,此事绝无通知百姓,令天下臣民,人心惶惶的必要,毕竟……朝廷的威信更重要!” “那就以朕的名义!” 朱明忠盯着顾炎武说道。 “朕以中旨令各地官府张贴告示,让百姓作好防震。” “陛下,此事万万不可!” 朱大咸也是刚一听到陛下的打算,就立即大声阻止道。刚才他没有说话,是因为想要靠其它人阻止陛下,可谁曾想,陛下却想要一意孤行。 “臣以为此事万万不可!” 吴有才也是跟着付议。五位阁辅,有四个已经出言反对了,他们反对的理由都很充分——朝廷的威信,当然还有就是害怕引起百姓的恐慌。 也就在这个时候,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在了杜立德的身上,与其它四人不同,黄机的出身谈不上光彩,他是崇祯时的进士。伪清顺治元年,以顺天巡抚宋权荐,授中书科中书。后来直至顺治十六年,加太子少保衔,不久因事被夺衔。同年擢升尚书。 按照这样的出身,是不可能做到阁辅,但是几年前,在要求事清官员弃暗投明时,在大明仅只占据江南的时候,已经官至尚书的杜立德,就弃官逃离京师,举族迁往江南,尽管当时无论郑成功或是朱明忠,都曾有意留他于幕中,但是他却选择了永历,他前往万年朝廷任职。 而杜立德入阁,是王忠孝去世前的推荐,王忠孝之所以推荐他,是为了稳定人心,毕竟,现在大明的朝廷之中,有至少五成官员身有污点,而杜立德入阁,在某种程度上,表示朝廷的继往不究。 也正因为明白这一点,所以杜立德虽说身为阁臣,但是却很少表态,他往往只是随大流,遵从主流决定。 可是现在,当其它四位阁臣和陛下的目光都投在他身上的时候,他知道,自己不可能再像之前那样随大流了。 “杜立德,你说,朕应该如何?难道,你也认为朕应该视若无睹吗?” “臣以为,以为……” 犹豫中,杜立德心里泛着苦,一边是皇帝,一边是阁臣,现在他该怎么办? 相着吱呒着说不出话业的杜立德,朱明忠在一旁说道: “杜立德,你是知道的。朕当年起于草莽,若是万事顾忌,恐怕早就当了满清的顺民,游走于江湖,凭着那点医术,想来倒也自在,可是,若是那样的话,又与行尸走肉有何区别,朕当年往江阴投兵,为的并不是恢复我朱家的天下,为的是我大明百姓,为的是我百姓作为人,而不是异族的奴隶……” 朱明忠说的是实话,其实当年,他并没有想到今天,当时他唯一的想法就是能抵抗到什么地步就抵抗到什么地步,甚至从一开始就定下了开拓台湾的计划,就是为了将来逃往台湾,甚至逃往菲律宾,为的是什么呢? 为得是给中华文明保留一丝希望,让中华文明不至于因为满清的奴役变得面目全非。当然,也是为了将来的反攻,即便是“三藩”的时候没有机会,等到“鸦片战争”之后,等到满清的统治已经无力维持的时候,也许,他的子孙后代,就有机会恢复华夏文明。 甚至在那个时候,他的心里最大的梦想就是恢复大明天下,永历或者别人也好,谁做皇帝都行,只要能恢复中国。当时他的想法就是这么简单,可却没想到,最后自己居然当了皇帝。 或许,现在朱明忠成了皇帝,或许他想到的是千方百计的维持朱家的统治,但并不意味着,他会放弃本心,就像现在,他无法坐视一切的发生。 郯城大地震! 凭借着记忆,朱明忠总算是想起了地震发生了什么地方,是山东的郯城!这次地震是中国大陆东部板块内部有史以来最强烈的一次地震,地震造成的损失难以想象。 或许在历史上不过只用了些许文字来描述,但是经历过汶川大地震的朱明忠不敢去想象,地震之后,那些地震会有多么凄惨。 无论是坐为皇帝,或者是做为普通人,他都不能够坐视这一切发生,而不去制止他。 尽管并不知道时间,但从表现出来的异相来看来,朱明忠相近地震会在近期发生,这也是他希望由朝廷发出警告的原因。可相比于他,阁臣们所想的却截然不同,一来是因为他们不相信,因为古往今来,没有人能预测地震,二来是因为他们觉得,此事对朝廷的威信有影响。如果地震没有发生,那么朝廷必然将威信扫地。 顾虑重重之下,自然会竭尽全力反对。 “当时,朕没有任何顾虑,所思所想者,无非就是天下百姓!好,既然你们都觉得的朝廷会威信尽失,那么,朕就以中旨令山东以及周边200里内的官府督促百姓暂时居于院中,旷野……” “陛下……” 不等顾炎武说话,朱明忠便怒道。 “怎么,难道朕连这道中旨也不能发吗?” 中旨是皇帝自宫廷发出亲笔命令或以诏令不能正常通过内阁同意,所以只能直接交付有关机构执行,这也是宫廷与朝廷发生冲突的表现,所以,一直以来,朱明忠几乎很少发出中旨,所发出的往往也只是与皇家或者宗室有关,而与朝廷很少有关系。 “陛下,此为乱旨!” 一直沉默不语的杜立德猛然咬牙说道,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只觉得的后背冒出了冷汗,尽管大明皇帝不像满清皇帝那样滥杀,但是这句话说出口之后,他仍然想到了无数种可能。 “陛下……” “好……很好!” 怒极反笑的朱明忠盯着杜立德,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就是这么一个从满清那边过来的,居然敢说这是乱旨。 “你们是不是都想说,这是乱命,尔等皆不奉诏是不是!” 五位阁臣被陛下这么一通训斥后,他们都是垂下脑袋,或许陛下可以发作了一顿,但是他们所想的确实如此——此乱命,臣不敢奉! 尽管没有人说话,但他们选择作沉默作了回答。 “臣等,请陛下收回成命!” 不等顾炎武把话说完,朱明忠便怒吼道。 “滚,都给朕滚!” 怒火中烧的朱明忠这时只想将他们赶出来,他的心里头这份窝囊就别禔了。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明明是皇帝,是不是对他们太过宽容了,居然一个个的都敢不奉诏了。 难道他们就不知道,这涉及到千百万百姓的性命吗? 瞧见陛下怒形于色的模样,顾炎武、朱大咸、钱磊、吴有才和杜立德心里也是一阵郁闷,陛下那么精明强干的一个人,为什么在这件事上不讲道理呢?难道陛下就不知道,他们是一心一意地为国家着想,也是为百姓着想,想要救百姓是好,可若是朝廷威信尽失,又如何能为万民造福。 作为陛下近侍女官,宁云婷同样也感受到陛下的怒火,当然也知道五位阁臣坚持的本意。他们之所以如此,也是为了朝廷,为了陛下,当然同样也是为了大明的百姓。 “云婷,给朕拟旨,令山东省巡抚……” 见陛下怒气冲冲的让自己拟旨,作为女官的宁云婷本来并不适合发言,但犹豫片刻后,她还是说道。 “陛下,方才几位阁臣所言不错,若是陛下令官府不许百姓居于家中,实为乱命,臣以为,若是不妨换个说词……” 正文 第171章 民官君(第一更,求支持) “得一官不荣丢一官不辱,勿云一官无用百姓全靠一官” 虽说现如今因为司法等权力被交给提刑官等专职官员,这知县的权力大不足从前,可是于百姓的心中,知县仍然是一地父母,于知县自己的看来,自己仍然是为天子牧民。 对于身为郯城知县的姚文灿来说,他同样也是有着这样的想法,所以在就任之后,他只用了不到一个月,就走遍了下辖的4乡45社,尽管现在知县已经不理司法,但作为亲民官的他,仍然可以提出一些建议,当然,这种走访是每一任知县必须要做的,必须要充分了解这本地,这是知县的职责。 其实,现在大明的亲民官们是“幸福”的,因为司法审判的权力被划走,且大多庶政都有衙门各房处理,所以身为亲民官的姚文灿,每日都有时间与本地的士子文谈论文章,甚至还有时间往学校里听取学生的期末考试。 这一日,和往日一样,身为知县的姚文灿穿着一身便装在县学的教室中,亲自参加考试。 县学是一县之中的最高学府,与旧时供生员读书不同,现在的县学里的学生都从全县各地社学中学业最优秀的学生,按朝廷的律令,大明子民无论男女八岁必须入社学就读,否则罚其父兄,五年的社学毕业后,学业优秀的如愿意继续就读,可以往县学就读。 与社学不同,设立于县城的县学,相当于后世的初中,县学的学生由官府提供伙食,但是需要缴纳学费,而为了保证寒门子弟能够进入县学就读,每年官府会以奖学金的形式资助部分学子就读。 因为名额只有每届学生人数的两成,所以奖学金的竞争倒也算激烈,也正因如此,每次考试,知县都会亲临,姚文灿自然也是不例外,当然,作为知县他并没有发言权,只是作为监督者旁观。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不能做出一些决定,如果他愿意,可以以知县个人的名义资助一名学生,当然,想要获得他的资助,必须要足够优秀。 口试回答的问题,并不仅仅只是国学,还有地理格物等,每一个参加考试的学生,都显得极为优秀,毕竟,即便是富家子弟也需要经过严格的考试才能进入县学,县学、府学就像是筛子一样,将他们筛选出来。 而与过去专注于笔试不同,现在笔试之外,口试也是极为关键的一个环节。 “嗯?” 在姚文灿于心里为上一个学生的回答评分的时候,下一名学生进入了考场,居然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子,看到有女子进入考场姚文灿不由一愣,只见她站在那里,满脸的泰然自若,没有一毫气沮胆怯的神气。穿着一身洗得干干净净的青衣站在那里,映衬得面容格外秀美。 “学生李紫婷见过三位师长,县尊。” 李紫婷先对面前的校长以及两位老师行礼后,才对知县行礼,毕竟这里是学校,校长、师长的地位高于知县。 “没想到,不过区区数年,大明现在居然有了女秀才……” 虽明知道,现如今的县学学生并不是过去的生员,但是姚文灿还是忍不住这样暗自寻思着。 现在的大明与过去截然不同,不同之处不仅仅只是那种“邑无不学之户,家无不学之人”的强制教育的作法,更为关键的是对教育方式的改变,旧时的教育是为国择才,而现在则是为百业培养人才,比如每一省的府学中都会法、医、工、文、理、农商等专业学校,俨然是17世纪的专门学校,成为各大书院的预备学校,为清河书院等书院输送了许多优秀的后备力量。 也正因如此,县学教育往往以升学为主,课程设置和教学要求都比较高,十分重视基础科学知识,设立有代数、几何、物理、化学等课程。对于身为知县的姚文灿来说,出身进士科的他对于这些并不怎么了解,所以只是起到“旁观”的作用,相比于女子流利的回答,他这时更惊讶会有“女秀才”。 就在他这么感叹的时候,那边却有衙中吏员匆匆送来一封知府的公文,接着那公文后,他的眉头猛然一跳,不满的说道。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 即便是回到了县衙之后,姚文灿仍然是心有不快。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朝中诸臣又在何处?难道就不知道劝阻陛下吗?” 这一瞬间,姚文灿的心里有无数个疑问,在他看来,陛下一直都是明君,可为什么会下出这样的中旨。而更让他恼火的是,朝中诸臣居然没有劝止陛下,居然任由陛下胡来。 “……这,这,这也太有失休统了吧……” 别说的是姚文灿如此以为,甚至就连同身为其佐官的县丞李定义个也是如此觉得。 “丰富百姓娱乐,各地宜于夏日时展开猜灯迷等娱乐活动,官府亦应组织戏班于晚间表演……” 李定义的眉头紧锁,所谓的“中旨”内容非常简单,就是让官府于夏日时,组织各种娱乐活动,猜灯迷、演戏等等诸如此类的活动。于中旨中提及这些,可谓是有史以来头一遭。 “陛下这么做,未免也太……” 不等他说完,姚文灿便气恼的说。 “难道于陛下看来,我大明非得“文嘻武恬”方才算得上是盛世之姿吗?以姚某看来,朝中必是有奸臣,方才有人如此蛊惑陛下滥下中旨……” 如果不是因为现在大明已经没有了宦官,恐怕姚文灿必定会将这个罪名归于那群只知道媚上祸国的太监身上,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仍然气恼的是,阁臣们居然没有阻止住皇上。 “内阁诸公又在干什么,他们怎么能就这么让陛下如此轻浮……” 确实,皇帝鼓励百姓于晚间欢娱,丰富“夜生活”,以17世纪的标准来说,确实是轻浮的表现,而更让地方官们恼火的是,中枢居然没能阻止皇帝。 当然,他们并不知道,内阁中枢已经尽力了,甚至就是这个“轻浮”到极致的,甚至可能会导致大明再一次陷入嘉靖之后社会风气由俭入奢的衰颓之变, “难道,陛下就忘了当年天下世人皆是追求纵欲与奢靡,于我大明引所的祸乱吗?” 姚文灿这般气恼时,李定义也是跟着摇头轻叹,大有一副为这“士风俭薄,民风奢侈”的倾向而忧心如焚的模样。 “县尊,那我县是奉此中旨,还是……” 看着面带忧色的县尊,就在李定义以为县尊必定会拒旨的时候,却又听县尊说道。 “此旨虽可致民风趋奢,但毕竟是陛下所发中旨,我等身为人臣,虽明知此旨不利于民,可若是抗旨,也就谈不上事君……” 说了一圈大道理,最后归根到底只有一句话——遵旨。其实,这恰恰就是官员们的特点,或许他们会反对某项宫中的旨意或者朝廷的政命,但是最终他们还会是选择接受,这既是出于自保,同样也有另一种心态——把事情闹大。只要闹大了,才会证明他们的先鉴之明。 从六月初九通过电报发出中旨开始,在短短的几天内,山东、北直隶、河南以及京畿、南直隶等地回馈的消息,让朱明忠总算是长松了一口气。 随着一道中旨各地的夜市迅速热闹了起来,官府为了让夜市尽可能的吸引百姓,纷纷通过请戏班等方式来吸引百姓。 “即便是乡间百姓,亦欢致亥时……” 特意从众多文书中抽出了郯城的公文,朱明忠的唇角微扬,他需要的就是入夜之后,百姓走出家门,而不是早早的睡觉。 郯城地震到底是在那一天的什么时间发生,他已经记不清了,但是凭借着对曾经看过文字的印象,可以断定应该是发生在晚上,而且应该是上半夜,毕竟遭遇地震的记载中有“对烛饮”之类的言语,这表明地震发生在上半夜,而且应该是刚入夜不久。 想办法,把百姓“赶”出门,让他们到街上去、到市集去,这样一来,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百姓的伤亡,这也算是一种妥协吧! “云婷,为什么你会说,他们肯定会千方百计的推波助澜,会在极短的时间内,用尽办法让城镇市集的夜晚变得热闹非常?” 朱明忠看着宁云婷反问道, “陛下,因为只有百姓皆沉迷于此,才能证明他们是正确的,一但天下的百姓皆是“厌厌夜饮,不醉无归”,他们便可籍此为由抨击“世风日下,人心趋奢”,这样便可以把一切责任皆归于陛下了。” 宁云婷的声音不大,清脆而温婉的话声中,难免带着些许嘲讽。似乎是在讽刺着那些官员在推波助澜的时候,并不曾知道,他们越是如此,陛下恐怕就会越是高兴。 “那你为何不担心,这中旨发出之后,“世风日下,人心趋奢”呢?” 反问时,朱明忠的脸上带着笑容,宁云婷帮他解决了一个大麻烦。 “臣只是女子,没有陛下的大智慧,即然陛下都不担心,那臣自然也就无须担心了……”宁云婷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拍了一个马屁,她的马屁让朱明忠哈哈一笑,而在笑声之后,他又说道。 “传旨五军都督府,令其各地清点上报各地军需物资……” 正文 第172章 地震(第二更,求支持) 永历十六年冬天,为了让清河冬日漆黑的夜晚明亮起来,当时尚只是主政江北的朱明忠发布命令,要求居民住宅临街的窗户外必须安装照明灯具,也正是从那时起,清河的街道上出现了许多路灯。随后还正式颁布了城市道路照明法令,最终这一法令在兴乾后通行全国。具某些报纸上的说法,正是因为这部法令的颁布,兴乾年间才被称为“光明时代”。 尽管无论是百姓悬于窗边的灯笼,或是官府的路灯,因为只是采用普通的蜡烛和各种植物油,所以光亮有限,但是每到夜晚的时候,大明的城市、市镇都是一片灯火通明。正是这灯光通明,使得大明的夜市得到了发展,尤其是最近,官府组织城内外的商家像元霄节时一般,在公园、街上悬起灯笼,请百姓猜起灯迷,加之又于公园中搭起了戏台,对于平素从没有丝毫娱乐的百姓来说,这个夏日似乎与往年不同,与其在家中忍受着闷热,倒不如于街边游玩。 一时间,这城中每天夜晚的时候,甚至显得比白天更为热闹,街头巷尾尽是人流熙攘的模样,不过,并非是所有的地方都是灯火通明,越往城外,那灯火就越发的稀少,今晚虽是十七,可月亮依然很圆,如银的的月光洒在街道上,那些几百年来不知被多少行人的步履磨平的青石板,宛如嵌于地上的铜镜似的,散发出淡淡的清辉。 街角的暗处站着一个少女,虽是光线昏暗,可她的身形依然被月光勾勒出婀娜的曲线,在黑暗中那身淡色的衣裙也甚是显眼。她的脸庞被阴影遮住,旁边不远处窗户上悬挂路灯散发的一点微弱的灯火照来,映出一张俏美的脸蛋。 只见她一个人孤零零站着角落里,似乎是在等着谁,偶尔的,她会有些焦急的看一下远处,只到隐约看到有人从巷子里走来的时,她那俏丽的面上才挤出一丝笑容。 “对不起,对不起,小婷,来晚了。” 王瘐一边抱歉,一边又说道。 “小婷,今天咱们去出云楼,听说那里挂着的灯迷,是梁进士为其出的,若是能连续猜中十个灯迷,可是有十文钱的奖金,到时候,咱们也能买些街上的……” “还是用来买纸笔吧!” 李紫婷笑着说道,他们两人身上的衣裳,虽然看起来干净整洁,但是几个补丁还是道出了他们的家境并不宽裕。 当他们来到城中心的时候,看着那热闹的市街和熙攘的人流时,不知为什么,王瘐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他在书馆中看过的一本书,似乎几十年前的大明也是这般模样。 “小婷,你说,像这样酒庐茶肆,异调新声,市间百姓终日嬉戏如此,靡奢如此,又岂是国家之福。” 虽是年少,可是王瘐却仍然有他的看法,相比于他对未来的担心,李紫婷却是兴致勃勃的看着这热闹的市街。 “你瞧,这晚上比白天还要热闹一些,你再看看这街边摊贩的生意,好像也比白天要好……” 尽管说是来猜灯迷,可慢的李紫婷却被眼前热闹的市集给吸引了。 “王瘐,你记得《消夏闲记摘抄》里,在松江府一位名叫陆楫的人曾认为人们享受奢靡的同时,所有与此种奢靡相关的生产服务,也都从中获利,得到了奢靡者之利,因此也便养活了许多小民,嗯,我想想……“有千万人之奢华,即有千万人之生理。若欲变千万人之奢华而返于淳,必将使千万人之生理几于绝,此天地间损益流通,不可转移之局也。”,过去,小妹还不知道陆楫为什么会这么说,你看这市场上不知多少小商小贩,因为夜市兴隆,才能维持生计,如此,岂不也算是好事?” 尽管李紫婷能够理解陆楫公开为奢侈消费辩护的理论,但却看不出消费市场的繁荣,对于经济的推动作用,甚至这也是推动社会变革的一种力量。 就在话音落下的时候,原本正看着灯笼的王瘐感觉那灯晃了,与此同时,他的脚下也晃了起来…… 六月十七,晚上8点刚过的时候,朱明忠同样也在享受着他的夜生活,不过与普通百姓的不同的是,他是在皇宫的花园中,或许是因为觉得有些无聊,也可能是想要找回曾经的感觉,他和几个妃子、孩子一同于草地上,就像几百年后的人们一样,在那里享受着烧烤、啤酒,冻镇的啤酒在夏天喝起来,确实是再舒爽不过,就在喝完了一杯,正准备伸手再去拿一杯的时候,朱明忠忽然感觉地面似乎摇了起来。 没错,在这一瞬间,在地给他的感觉就像是他突然到了船上似的,大地突然摇晃了起来。 紧接着,他明显感觉地面开始抖动,而且抖动越来越剧烈。 “地震!” 视野里,大树甚至开始晃动了起来。 “地震……” 意识到情况不对的朱明忠连忙站起来,他刚想提醒身边的郑灵,就被地面的摇晃给晃倒在地上。 地震来了! 尽管在另一个时空中,朱明忠曾经经历过地震,但是相隔千公里之外,也就只是那一瞬间只是大脑感觉到有种晕船的感觉,甚至很多人包括父母在内的所人都不相信他会有那种感觉。 毕竟距离太远了, 可是这一次不一个样,中都距离郯城太近了!不过只有区区几百里。尽管这里的震感无法与震中相比,但是当地震发生的时候,中都仍然受到了地震的影响,而在地震发生那一刻,以郯城为中心的方圆数百公里内的建筑都在集体摇晃,然后垮塌。 在地震发生的那一刻方园数百公里内的人们,都在地动山摇中跑到了街上,但不知多少人,却根本没有跑出房屋…… 这场8.5级的地震,其威力是毁灭性的,是另一个时空中,340年后的那场地震威力的数倍。从地震的中心郯城北至诸城,南至沂南,西至蒙阴、费县,城郭官民房舍尽坏,山崩地裂,平地水涌数尺。而北至潍坊、益都,南至邳县、沭阳,东至日照、胶县,西至兖州、邹县,毁坏官民房无算,同样也是地裂山崩,涌水出沙。即便是南京亦有房屋倒塌。 而因为距离震中较近,中都同样在地震中遭受了重创,尽管不少建筑在地震中震出了裂纹,不少民宅倒塌,但相比于震中,尽管在地震结束之后,宽敞的街道上出现了宽达尺余的裂缝,但百姓的死亡总归有限。 在地震发生后,身为大明首辅大臣的顾炎武,正在处置着公务,他的案前放着不少地方官员的公文,其中难免有对陛下推行夜市的抱怨,言语之中更带着对“民心入奢”的担忧。 “你们又岂知道顾某的心中之忧啊……” 想到那些陛下的雷霆大怒,顾炎武的心里同样是忧心不已,一来,他害怕地震发生,他并不怕因此为陛下所恼,他所害怕是什么?是陛下会不会因此再不纳谏,这才是他最担心的,至于这二来,他更害怕地震万一发生了,陛下会悟信鬼神之力,至于所谓的什么地震的征兆,在顾炎武看来,将来都有可能为人所利用。 至于什么“民心入奢”,他根本就不关心!至少眼下并不关心。 可怕什么,偏偏什么会来。 当地动山摇来临的时候,在顾炎武也是惊恐的跑到院子里的时候,在躲避地震时,看着院中那垮塌的亭子,他的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完了! 完了! 之所以会冒出这样的念头,是因为地震的发生,正是他最担心的事情,在地动山摇的时候,在顾炎武被家仆护着来到院中,置身于那空地之中躲避着地震时,谁都没有注意到,顾炎武的嘴唇轻颤着,他的嘴里更是喃喃着。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地震来了! 对于顾炎武而言,这场地震的伤害并不是仅仅只是给大明百姓的伤害,而是另一个层面上的伤害。 陛下的预没是准确的。 可是谁都高兴不起来,不是因为他们能竭尽全力阻止过陛下,而是因为,顾炎武知道,这样的鬼神之力正是大明所不需要的。这场地震对于大明朝廷而言,将会是一场前所未有的地震。 会带来什么样的改变,不是顾炎武所能猜测的, 地震之后,就在中都的百姓惶恐不安的时候,在官员们纷纷往皇宫的方向赶来的时候,就从宫中传出了消息,皇帝和皇家平安无事,与此同时,皇帝本人派出来的使者,直接去了五位阁臣的家中,一方面是询问他们以及家人是否平安,同时又请他们进宫,商议如何应对地震,而与此同时,信使还带来一个口喻。 “陛下有口喻,顾相此后不得再提及六月初八下午与陛下商谈之事,违者斩!” 传命的信使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语气森严,但是心底却有些好奇,六月初九,那天发生了什么? 在听到这道口喻时,原本面色煞白的顾炎武,先是一愣,随后立即说道。 “臣遵旨!” 正文 第173章 震后(第一更,求支持) 废墟! 当那一阵剧烈的地动山摇之后。 不过只是几分钟的时间,曾经还是热闹非常的城市,突然之间被从地图上抹去了。 整个郯城都化为了平地。 在地震之后,郯城已经看到不到任何仍然屹立着的建筑,甚至就连未倒塌的墙壁也是寥寥无几。就连同城墙就像松散的豆腐渣一样,在地震中完全坍塌了。 其实,在地震袭来的瞬间,在短短的几十秒内,郯城就被夷为了平地,留在房里的人,几乎都没有时间逃出来。 人在自然力量前是脆弱和渺小的! 在地震发生后,甚至在人们还惊恐的尖叫着的时候,坍塌的城墙和房屋扬起的烟尘,就把整个城市都给吞噬了,建筑的废墟下,几乎掩埋了一切生命迹象。 当一切都结束之后,在地震中被大地“摔”倒在地的李紫婷和王瘐站了起来,他们的身边都是劫后余生的人们,所有人都被吓坏了,就在分钟前,他们还在那里欢笑着,还在街头上行走着。 可是现在,片刻前繁华的夜市已经看不到灯火了,只有少数几个流动的摊位上,几个幸存的灯笼在那里摇晃着。 这怎么回事? “地龙翻身了!” 地龙翻身,这是这个时代的人们对于地震的概念,就在他们庆幸着自己活下来的时候,在烟尘开始散去,在人们看到路边的房屋已经完全的坍塌的时候,回过神来的人们哭喊着自己家人的名字,而在路边的废墟中,还能够听到人们的呻吟声、求救声。 “我娘,我娘她在家里……” “俺爹在家……” 尽管有很多人哭喊着朝着家的方向赶去,但是在街上,更多的人们却在那里自发的顺着呼救声从废墟中去拯救那些被压废墟里的人们。 再一次回到家里……应该说是城市的边缘,李紫婷和王瘐第一眼看到的只是一片废墟,甚至都没有看到什么活物。 相比于城里,城外的毁坏程度似乎更严格一些,那些土坯房往往都是化成了粉尘,那些遗留在家中的人们,甚至都没来得急尖叫,就已经被压倒在废墟中。 一个满面灰土的男人耷拉着头,从瓦砾堆里走来,慢慢地,经过两人面前,又走进废墟里,他的目光空洞,眼睛中没有一丝神采。 “死了、死了、都死了……” 他就是在那里喃喃着,没有痛哭、没有眼睛,只有绝望的喃语。 “娘!” 突然,李紫婷在自家的位置看到了一个身影,是娘,娘还活着。她哭喊着跑了过去。一把抱住了娘。 “小婷、小婷,你还活着,活着就好,活着就好……” 活着就好! 就在这时,余震又一次发生了,幸存的人们又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地动山摇、山崩地裂。 整整一夜,余震接连不断,幸存的人们,只在余震中,无不是惊恐的逃到了城外的旷野中。 当第二天,天明之后,站在城外的空地上,看着地南裂开的足以吞没一栋房子的缝隙,李紫婷的目之所及的范围内,只剩下一面废墟,除非了废墟,还是废墟。 雨水已经把原本久久不散的尘雾打了下去,大雨淋在身上,让她感觉到寒冷,她看着前,依稀可以看到郯城,但事实上,那里已经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一片废墟。 在大雨中,成千上万幸存的人们,他们的衣服全都被雨淋湿了,可是他们只是茫然不知所措的站在那里。 “大家伙别愣着,快去救人啊!那里头还埋着人哪……” 不知是谁喊了声,那些原本神情惶恐不安的人们,开始有人朝着城市的方向走去。 李紫婷和王瘐两人对视一眼,向前走。 在废墟中,他们看到的最多的是尸体,被压死在砖瓦下面的尸体,还有就是野狗于废墟之中奔走。在废墟间,还有人在那里顺着呼救声,在搜救着废墟里的幸存者。 看着眼前的惨状,泪水从李紫云的目中流了下来。, 全没了,没都没有了…… 一天之内,从山东等地传来的消息,由快马以八百里加急的方式传递至中都,尽管此时,中都同样遭受余震的威胁,但是一条一条的指令还是中枢发布出来。 即便是作为皇帝,为了安全朱明忠也只能在大雨中住于帐篷内,各地灾情比预想的严重得多。 “……震区内城廓、官民庐舍、庙宇等一时尽毁,郯城倒塌如平地,莒州百里无存屋,并伴有大规模的山崩地裂、地陷、涌水喷沙等现象,上喷高达二、三丈,地裂或缝宽不可越,或缝深不敢视,李家庄一镇数千家并陷;沂州人无完宇,平地水深丈余,井内涌水高数尺山崩地裂;莒州百里无存屋,马蓍山崩四散,五庐崮山劈裂一半,阎家崮、旋风朵、马齐山大山个裂一半,城内四乡遍地裂缝。震时如舟覆,如桔槔上下,崩为堑,漩为渊,沙涌井湮,地侧树偃,百谷陨箨。共压毙数万余人,死尸遍野,不能殓葬者甚多多,凡值村落之处,腥臭之气达于四处。暴雨烈日,瘟痢随作,人民流散……” 朝臣的话语,让朱明忠皱紧了眉头,震中周围的50多个州县遭受不同程度破坏,数万人死难,即便是把他们“赶”出了家门,仍然有大量的人员伤亡。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赈灾……” 沉吟片刻,朱明忠看着这些朝臣,他能够从顾炎武等阁辅的神情中看到一丝复杂的眼神。 这件事已经不能再提了! 鬼神之力不可信。 “灾情十万火急,现在最要紧的就是救人,就是赈济百姓。就是避免大灾之后的大疫!” 与2世纪不同,在7世纪,面对自然灾害,官府能做的并不多,他们不能大规模的派出军队救灾,因为距离的关系,等到他们到达那里的时候,埋在废墟里的人恐怕早死了。 “朕已经下令五军都督府调动附近驻军,前往震区,一是护送赈灾的粮食,二是维持当地秩序,三是收敛废墟间的尸体,避免震后大疫。其它的还有什么补充的?” 对此,没有任何人反对,其实,即便是在古代赈灾,调动军队也都是正确的处理方式,当然,调动军队并不是为了救灾,而是为了防止民变,所谓的“押解粮食”不过只是为了告诉居心叵测者——胆敢作乱朝廷有能力镇压他们。 “臣以为,震区需免除今处税租。” 这是灾后的正常处理流程,在顾炎武的话声落下后,朱明忠便点头同意道。 “确定受灾区域后,根据轻重不同,可免除三年、两年以及一年的田赋、地租,此事由户部处置,” 接下来的一切,都是按照正常的流程进程,无非就是调动钱款、粮食,而之前为西征准备的粮食就成了第一批调往灾区的粮食,甚至就连西征的军队,也转往灾区。 这场地震改变了一切。 而作为大明帝国的内阁首辅,顾炎武很清楚,这场地震改变了什么,或许,对于外界而言,那天臣君之间的争执将是永远的秘密,甚至就连“起居注”中也删除了那一段,但是却无法从他们的心中删除。 “陛下,臣……” 跟着陛下走出帐篷的顾炎武,看着陛下的背影,垂首说道。 “臣万死!” “何出此言?” 看着外面的雨,地震之后的大雨已经连绵数日,看着那雨水,朱明忠皱眉说道。 “那件事,朕已经忘了,你们也必须要忘记,天灾,谁人能料?” 当事情发生之后,朱明忠能够体谅他们为什么会坚决反对发出预警,皇帝有“通天之能”对于朝廷而言不是好事,对于国家同样也不是好事。 或许自己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向世人表明自己是“天命所归”,是“真命天子”, 可然后呢? 在某一件事遭到反对的时候,也许还会籍着对地震的预料来强迫大臣同意自己的观点,当然习惯了那种“唯我独尊”之后,不受制约的权力是很好,但是代价很大。 “天灾……” 顾炎武的心里略带着一丝苦楚,是天灾不假,可是…… “当初你们的苦心,朕又焉能不理解,今后,朕还要与你做一辈子的君臣,朕需要的是铮臣,而不是唯唯诺诺的奴才!好了……” 回头看着顾炎武,朱明忠神情严肃的说道。 “此事,今后切莫再提及,现在大明最需要就是救灾,毕竟现在灾区有数百万灾民嗷嗷待哺,等着朝廷的赈济,你是大明的首辅,这担子可全在你的身上啊!” 如此长叹一声后,朱明忠扭头回到了帐篷之中。即便是身为皇帝,对于灾民他能做的也不多,仅仅只是能让他们不至于挨饿,也就仅此而已了,上百万灾民的赈济,即便是对于现在的大明而言,也是不小的压力。 就在这时,地面又一次晃动起来,余震的又在提醒着朱明忠,地震带来的伤害,仍然在继续。 回到帐篷之中,看着散落在地上的书纸笔墨,朱明忠的神情中略带些许苦涩,然后他只能长叹一口气。 今年……运不在我啊! 正文 第174章 新贵(第二更,求支持) 即便是远在千里之外的西安,同样也感受到了地震,甚至城内外也有建筑倒塌,不过相比于潼关以东,这里的震动几乎是不值一提的。 可即便是如此,也把玄烨吓了个够呛,毕竟,在地震的时候,他直接从山坡上摔滚了下去。 在最初的惊恐之后,随着山东发生大地震的消息,从潼关东的河南传到西安,一时间,整个西安尽是一片欢呼雀跃状。 “老天保佑啊!” “可不是,天佑大清!” “怎么不震死那姓朱的!” 对于这几年,已经从各种渠道知道自家的妻女都沦为汉人奴婢的旗人来说,他们无不是把这场地震归于老天对明朝皇帝的惩罚,他们甚至信誓旦旦的说道着,什么老天爷当时是准备震清河的,谁知道老天爷打着盹,结果一下震偏了。 这样的话,在西安城内的大茶馆里最为常见,这种大茶馆是旗人来到之后,从京城里带来的习惯,虽说现在他们已经不能再像过去一样,拿着朝廷发的银子,每天在蹓够了画眉、黄鸟等之后,要到这里歇歇腿,喝喝茶,并使鸟儿表演歌唱。现在这种闲人已经不见了,毕竟,大清国已经养不起闲人了。 可有些习惯,却一时总是难免,就像这茶馆里,虽然见不过那么多的闲人,但总还是开了起来。这里卖茶,也卖简单的点心与菜饭。那些下了差的人们,在这里商议事情的,谈天说地,一碗茶也就是两文钱,来这地方喝碗茶,吃碗烂肉面。倒也算是自在。当然,这茶馆里总能听到最荒唐的传闻,过去那些传闻要么是与西域有关,要么就是与明朝有关。 什么西域的女子身上带着骚狐狸的味道,什么明朝不日就打过来了,诸如此类的传闻,即便反复证明是假的,可仍然有人在这传着,就像现如今,他们更是信誓旦旦的说着什么,地震把中都都给震平了。 “诸位是不知道,我听我大姑家的三舅子的二表叔说,那明朝皇帝如果当时不是在园子里头吃酒,估计一下就给震死了,知道他的金銮殿不?听说当时也是一下给震没了……” 听着那边传来的话声,正在喝茶的男子那眉头微微一挑,他知道这是谣言,他已经从皇上那里知道,中都的损失非常有限。 “明朝中都新房修建的极为坚固,几乎未见裂缝,只有少数旧宅倒塌。” 这些人啊,总是喜欢传播谣言。 可奇了怪了,他们还愿意相信,那怕明知道这是假的,他们也愿意信,也愿意传,有时候谣言总能给人看到一些希望,或许,对于这些人来说,那些谣言正是他们的希望。 就在这时,一个人坐到了他的面前,坐下的时候,那人又把腰刀放到了桌上。现在陕西,旗人出行必须携带兵器,汉人若是携带兵器以谋逆论。 “老哥刚从宫里出来?” 来的人,看了眼面前的男子,笑着问道。 “嗯,” 他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我给你谋了个差事,这次是皇上亲自抬得旗,包衣也是皇上亲点的,明个,你就过去,拿着我的信。” 他说说话的时候,便把信递给了这个男子。 “请老哥放心,小弟必定不会给您丢脸的!” “知道就好,跟了新主子,好好侍候着,将来少不了你的富贵。” 随后他喝了口茶,便起身离开了。 在茶馆里,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一幕,没有谁会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这年月,谁不去求人,谁不想有个好差事。可问题是很多时候,不是谁都能求着对的人。 这香要烧对! 要烧到最受宠的人那里。 现如今,这朝廷里谁最受宠,索额图、纳兰明珠……人们能说出一串名字来,可若是提到皇上的“布衣之交”,恐怕也就是王化行了,他的官职不显,当初也就是西征军的随吏,可谁都知道,他是皇上的布衣之交,他与皇帝相识于野,他从西域来的时候,皇上甚至特意与他一起在外游玩了一天。 皇上为何会那么信任他? 没有几个人知道,但是明珠却很清楚,毕竟,当年正是在他的引荐下,王化行才为皇上所结识,而皇上对王化行的信任,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因为皇上需要其出谋划策, 过去如此,现在同样也是如此。 又一次,玄烨穿上了便装来到了王化行的府上,所谓的府上并不算宽敞,不过只有三间正房和三间偏房,可即便是如此,在这西安城中,能有这么一处“大宅子”也是皇上格外的恩宠。 在阿古娜倒茶的时候,玄烨忍不住还是看了一眼,这满是异域风情的女子,不过也只是看了一眼而已,然后才对王化行说道。 “老天保佑啊!” 相比于过去,今天玄烨似乎心情非常不错。 “看样子,明朝今年是抽不开手,打过来了,从河南那边传来的消息,原本于河南的屯兵,有一半都调到郯城等地去了,粮草也大都调往那里,至少今年,明朝肯定无法再西进了。” 在王化行的面前,玄烨并没有隐瞒他内心的欢喜,原本他最担心的就是明朝会突然打过来。 “嗯……” 王化行略点下头,然后说道。 “确实是老天保佑,这一震,至少给了咱半年的时间,皇上,要趁早决定啊!” 所谓的决定,倒不是其它,而是要把西安的旗人,尽量往西迁移,毕竟,那里现在已经差不多腾空了。 “嗯,快定下来了,别人不说,至少旗下的奴才们是愿意过去的,毕竟那里有十几万西域女子在等着他们,他们肯定乐得过去。” 因为王化行并不是朝臣,所以不能参与决定军国大事,不过今天玄烨来他府上,倒也是不是为了其它,而是为了另一件事。 “熙如,这几年,你于朕帮助甚多,朕这次来,不为其它,是过来给你送礼的!朕差人从旗下给你选了二十名包衣,现在全都转送给你。” 说着,玄烨从明珠那里接过一张纸来。 “熙如,你已是汉军正红旗籍了,是朕亲自抬得旗,既然是旗人,又焉没有几个奴才?收下这张转赠文契,你便是他们的主子,操着他们的生杀大权。有这些人在下边做官也好,为将也罢,都是你的奴才!” “皇上……” 王化行听着皇上的话,不由为之一惊,他更是连忙跪下去。 “奴才谢过皇上!” 叩头谢思后,他用颤抖着双手接过这张纸,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这一份厚礼可说是万金难买。因为这些包衣旗人,哪怕将来入相出将,那怕就是封了侯,也仍然是他王化行的奴才! 一霎间,他的心里甚至升起一种,为皇上粉身碎骨的念头。 毕竟,现在旗里的奴才不多了,就是奴才前几年也都抬籍为旗人了,那点奴才,还是这几年刚纳的包衣…… “皇上大恩大德,奴才就是粉身碎骨亦是难报万一。” “起来吧,朕要的不是你粉身碎骨,要的是你为我大清尽忠办事。” 对于王化行的反应,玄烨倒也颇为满意,二十个包衣说多不多,说少不少,送给他正合适。听着皇上的话,王化行再次叩头,在起身后,平息一下心情,他看着皇上,仍然激动不已的他,好一会才说道。 “皇上,其实奴才这几日一直想要去见你。” “哦?可是有什么事情?” 玄烨看着王化行,知道他肯定是有话要说,而一旁的明珠也盯着王化行,他这个结拜兄弟现在是越来越受皇上的信任了。 “皇上,奴才上次在西域得了一个宝贝,一直寻思着,想把这个宝贝献给主子。” 过去,王化行都是称臣,而现在被抬了旗的他,立即改口称了主子,似乎对于这一切,他早就是心存期待了。 “宝贝?什么宝贝?” 玄烨有些诧异的问道,而明珠也有些诧异,就他所知,王化行并不是一个贪财的人。他在西域得到什么宝贝了? “皇上稍等,奴才回屋里取。” 片刻后,王化行从屋里取出一个卷轴,在皇上的注视中,他展开了卷轴,然后对皇上说道。 “皇上请看!” 地图? 一开始还以为是副画的玄烨,看到只是一份地图的时候,不由一愣,有些不解的看着王化行说道。 “熙如,这是什么?” 看着地图上那根本就看不懂的蝌蚪文,玄烨有些不解的问道。 “皇上,可知道,西域往西有多大?” 看着皇上,王化行指着地图说道。 “西域往西土地辽阔不下数里,罗刹就在这里……” 指着地图上的一个位置,然后王化行又继续说道。 “罗刹可谓是强国,带甲不十数十万,而西域与罗刹之间,还有哈萨克,还有……” 指着地图,王化行为玄烨上起了地理课来,而玄烨也慢慢的为其所吸引。 “……往南朝贡,需经过波斯,往南既是印度……” “熙如,你的意思是……” 玄烨抬起头看着王化行,然后说道。 “待占领西域后,我们继续往西、往南,然后……” 突然,看着那地图,玄烨似乎明白了,明白了王化行的意思,他的手在地图上一圈,然后激动的说道。 “如此一来,明朝既可为我大清环围……” 正文 第175章 失业(第一更,求支持) 在中都的玄武大街,有一所名为“大明陆军学校”的地方,这里曾是忠义军的讲武堂,忠义军的官佐大抵上都曾与此接受过学习,也是现在大明陆军的最高教育机构,大明陆军的军官都毕业于此,即便是许多收编的官佐也必须要到这里接受至少半年的培训。 这所学校的建立,是为了培养合格称职的武官。 尽管在地震后,基于安危的考虑,学校的师长学员都住在帐篷中,但是正常的教学仍然没有停下。 当然对于毕业班的学生来说,他们则在这里等待着最后的毕业典礼,因为地震的关系,典礼推迟了,而在典礼结束之后,他们就会各奔东西。 林东就那么躺在帐篷里的行军床上,心里盘算着如何起床。耀眼的阳光透过,帐篷的纱窗照到了帐篷内,也照在了他的脸上。 是起来,还是躺着? 林东的心里这么想着。也许是因为宿醉的关系,所以他的头很疼,但他并不觉得难受。他决定暂时不起床。继续躺着吧。 我要退役了。 林东的心里冒出了这样一个念头。 就在昨天毕业生的排名已经出来了,他排到了第317名,而陆军今年只会留用250名之前的毕业生,这意味着,250名之后的213人都不得不回家去当老百姓。作为补偿,每人发五百两的安置费。林东没能成为前250名,自然只能拿那笔安置费。 就在昨天,他干了一件蠢事,冲着教官说了一通蠢话。 “凭什么,我们就要遵守排名,而勋贵子弟就不需要排名,他们可以直接进入军队服役?” 尽管按照根据祖制,功臣驸马等要入太学习读军事。但是正统之后,功臣等人往往都以子幼拒绝学习军事。但是兴乾后制定的“爵位继承法”的规定,不进入军事学校学习军事,并且服役五年以上的勋臣子弟不得继续爵位。也正因如此,功臣子弟想经袭爵就必须要进入军校学习,并且服役,所以他们就在排名之外,不受排名的限制。 而林东这样的指责,无疑是在质疑国朝的法律,限制名额的原因是因为军队的规模并不需要更多的军官。也正是这种不公平,才会让林东愤愤不平。 想到这一切,林东的思维乱成了一团。 现在怎么办? 是的,或许学校不会追究自己的那通蠢话,但是毕业之后怎么办?尽管林东知道,自己还可以从事其它人的工作,但是,他更想留在军队之中,这是他的梦想。躺在床上的林东,盯着帐篷顶,他在脑子里不断的想着,回忆着当年为什么来考这所学校。 “怎么样啊,今天晚上一起去喝两杯吗” 两年前,也就是在与好友一同在省城的图书馆中,两个人顶着寒风离开图书馆的时候,在那个傍晚,朋友的这句让林东情不自禁的咽了下口水,即便是现在想起来也感到有点惭愧——他希望出去喝两坏。 并不是为酒,而是因为他已经有一个月没有吃肉了。 即便现在,林东仍然能记得当时的窘迫。 他是穷人! 是真正的寒门子弟,家中不过只有几亩薄田,这也是他曾寄希望予于科考的原因,但是科考被取消了,他想改变自己的命令,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考取书院。 和许多寒门子弟一样,他不想永远呆在乡间,这种意识随着他看的书越多而越来越强烈了。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科举被废除了,这让他甚至都还没有来得急去竞争生员的资格,就失去了竞争的机会了。 三年前,在从报纸上看到那篇报道的时候,在那个傍晚时分,林东走出了院子。 看着破落的乡村,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不甘! 难道,他的未来就要被束缚于这个乡村吗? 曾几何时,他也是充满了幻想,幻想着夸马游街,幻想着效力君王的一天。 可是现实却是残酷的,他失去了这种可能,甚至就连竞争的机会也没有了,兴乾皇帝直接废除了科举。 也就是在那天晚上,他决定离乡往省城学习,因为想要考取书院,需要看很多书,那些实学的书,或许他能买到一两册,但却买不起全部,而且他还需要学习实学知识。 第二天,林东带着七两银子,这是他的全部家当。然后他就去了省城,租住在省城附近的村子里,然后开始了他的求学生涯。 一边求学,一边务工。 好冷啊! 那天晚上,在离开图书馆的时候,他的身上依然穿着那件用满清式的长袍改成的简陋的棉衣,那是生员衫有样式,因为那是读书人的标志,可是衣服却是沉旧的,就连内衬已经相当的破了,补丁一个落一个。 没钱啊。 对此,任何人只要看一眼林东,也就知道了。 其实也不全是,钱还是有的。不管怎么说,他还是有三两银子的月工资,用二钱银子租一间房子,然后每月吃饱穿暖还是绰绰有余的。不过林东并不敢大手大手脚的花钱,他还要为今后的学费存些钱——书院是收学费的。除非他能获得奖学金。 也正因如此,林东的日子才会过的非常紧张,毕竟除了学费之外,他每隔两个月还要给弟弟寄一两银子和几本书,他希望在社学就读的弟弟,将来能够考进更好的书院。 也许,我是无法考进清河书院了,但是林西可以!他比我更聪明。 作为兄长的林东对于弟弟有着特别的期待,也正因如此,他才甘愿在省城忍受饥寒,那天好友是在图书馆外的路边摊请他吃的饭。 “……其实你不需要这么辛苦的。” 酒过三巡后,王鸣久看着林东说道。 “现在也是有公费的学校了,不但学费全部免除,而且还提供生活费,和师范学校一样连零用钱都有。” 在大明师范学校是免费的,可那并不是林东所愿考取的,他并不愿意做当学校里的教书先生,那怕是县学、府学里的那些每月能拿几十两银子的教书先生,也不是他所愿意的。 “哦?除了师范,还有这样的学校?在什么地方啊?” “当然是中都啊,全国最好的学校,都在那里。” “是什么学校啊” “大明陆军学校。” “这是什么学校?” “军人的学校!”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啊? 林东不解的看着王鸣九,对于这所学校,他是陌生的。其实,在兴乾之后,陆军学校的招生,并没有扩大,尽管第一期和第二期已经在校学习了,但是,因为当时收编的郑家军、江西明军、李定国晋军等地方武装的军官都需要在校培训,所以第一期、第二期学员的数量并不多,甚至还没来得及在全国公布,这个学校的第一二期前来应考的基本上都是南直隶以及周边的那些消息灵通的人。 而这次招生第三期的消息,是在官府的名义发布的,传到太原的时候,已经入冬了。 “其实……” 王鸣久看着林东说道。 “这也是个机会啊!新朝重军功,没准还是可以功成名就的。怎么样,有没有兴趣?” “过去根本没想过啊!” 林东轻声说道。到目前为止都是为了考入书院而在努力学习的。现在突然被问道想不想去当兵,叫他如何回答呢? 而且传统中,读书人是瞧不上武官的。 或许新朝重军功,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现在军队里,肯定充斥着大量的功臣以及他们的曾经的部下,或者部下的亲友,即便是他考上了,将来又会有什么样的发展前景呢? “肯定不好考吧!毕竟,功臣的亲朋故旧可不少啊。” “当然有不少,可是这是学校,是要考的,只要是大明人谁都可以去考,只要考试,就肯定很公平。” 如果说传统的科举,给了中国的读书人什么影响,那就是他们相信考试是公平的。 “我也可以吗?” “你也可以,我也可以,他也可以,谁都可以!” 王鸣九指着外面的路人说道。 “我说过,现在,既然已经没有了科举正途,那么,作为寒门子弟,想要读书院,就只有公费这条路可走,所以我才特地这样来告诉你的。贫困子弟首先要选的是“不要钱”的路来自救。喜欢还是不喜欢,不在考虑范围内。” 确实,寒门子弟没有选择权,即便是考书院,也是首选愿意提供奖学金的。 林东这样想到。 “想去的话,现在不马上赶到中都,去交考试申请书的的话就来不及了,哦,还有一件事,就是需要知县的推荐信。” 知县的推荐信很容易,只需要到县衙里去一趟,在没有犯法的提前下,知县会非常乐意为他开推荐信,毕竟,为国荐才也是他的责任,而且他也乐意如此。 其实,如果需要的话,他本人甚至都不需要前往县衙,只需要写一封信就可以了。 所有的一切,都是如此的顺利,在拿到知县的推荐信后,林东立即离开了太原,过黄河经河南,到了中都。 然后顺利的考上了陆军学校,现在毕业了。 可是将来呢? 正文 第176章 往他处(第二更,求支持) 将来呢? 躺在行军床上的林东默默的思索着。 作为寒门子弟的他,之所以考进陆军学校,并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这里是免费的,而且提供伙食,每个月都发放津贴。 当然,真正吸引他的又是什么呢? 是毕业后可以进入军队,在军队中获得晋升。 或许,作为武官并不是林东最初的计划,但是却足以改变他的命运。 寒门子弟没有选择权! 在有科举的时候没有,在兴乾之后,更没有,就像王鸣久一样,他同样也没有选择权,正因为没有选择,他才会进入专门学堂,在毕业后,进入商号,现在已经被商号派去了蒙古。 寒门子弟没有选择权! 在求学时没有,在求学之后同样也没有。 可是林东却不甘心,不甘心拿着五百两银子的补偿金,然后就此碌碌无为。 也许还有其它的选择。 林东暗自在心里盘算着。比方说他可以到南洋去,到的任何一个宗藩封国去,在那里,他可以继续于军队任职,他相信自己可以在那里的军队中获得任用。但真的要去那里吗? 那些宗藩封国与大明之间是一种宗主与封国的关系,他或许会在那里得到任用,但是却仍然是背井离乡到了海外。 南洋怎么样呢? 他的身子往后缩了一下。 太远了吧! 其实作为一个军人他也有可能被派到南洋,甚至也有可能被派到北方,派到冰天雪地的黑河总督区,没准,他将会在那里率领一支探险队,继续往北,往北极的冰天雪地探险,去拓展大明在北方的国土。 他会成为一名探险家,谁知道呢? 就像前两年毕业的学长一样,他们中就有人先后被派往北方,率领着探险队去探寻着未知的边镜,为大明拓土千里。尽管那里只是一片荒原,只有少数的野人和森林,除了冰天雪地之外再也没有其它。但他们仍然成为了英雄。 至于南洋! 那里或许是一个选择,而且林东知道,他的同学之中,将会有不少人选择那里,甚至南洋诸国的代表,最近也开始活动了起来,他们同样需要军官,他们与土人之间的战争,从未曾停止过,对于军官的需求,从未曾得到过满足过。 只要到南洋,他们就可以成为南洋诸夏的“士族”,获得自己的封地、奴隶,当然,他们的回报就是用手中的剑为大王们开疆拓土,为他们镇蛮抚夷,用手中的剑去教化蛮夷,让他们放弃野蛮。 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将会改变自己的命运,成为那个国家的功臣、士族,从此之后,他们的家族将会与国家捆绑在一起。 不过……他不想去南洋,不是说,林东看不到去那里的好外,或者说他觉得那里太远了,而是因为他觉得那种地方,是属于诸夏的,而不是大明的。 “在大明山西人的名声是不好的,那几家人毁掉了山西人的名声……” 这正是林东不愿意前往南洋的原因,他希望能够以“大明人”的身份获得声誉,当他载誉归来的时候,报纸上会提到他是“山西人”。 可是现在呢? 林东知道,自己已经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也许,以后会成为一名商人。 拿着那五百两银子去做生意吧。 也许可以去黑河,那里不也是需要军官吗?虽说不是正式的军官,可却也是民团长官,没准,他可以在那里加入一支探险队…… 终于,林东从床上爬起来,如果再不起床的话,就会错过午餐,到时候,就要自己掏钱到外面吃了,作为准毕业生,他们的生活是自由的,学校里对于他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洗漱之后,看着训练场上的帐篷,林东又叹了口气。 一切都结束了! 很快,我就要离开这里了。 林东的心里充满着各种滋味。 看着远处几名呼朋唤友出去的校友,他们是要去庆祝着能够留在部队中吧!看着他们,林东甚至充满酸涩地想到,也许,他们中会有人加入探险地,在极北方的冰天地雪中,在从未曾有人到过的地方,插上一面大明的旗帜,宣布大明对那里的统治。 他心里明白那种冒险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那是充满危险的。然而,同样也是充满荣誉的,在学校里面,就有一幅铅笔画,清楚的记录着那个的画面,那是一片明人从未曾走过的冰天雪地。一群军人在那里树里起了大明的界碑,标志着大明对那片陆地尽头的占领。 “都已经到达北方的冰海了,再往北,就是大海了,还有什么可以探索的呢?” 林东开始自我安慰道。 “反正都已经让别人给探索完了,即便是你过去了,也没有什么用不是?” 那种对于未知领域的探险是一种参谋旅行,这也是为什么学校会在过去的两年中组织毕业生去的原因,对于毕业生来说,既是考验他们的所学,同样也会面对一些危险,最终,他们会在探险的过程中成长起来。 “好吧,就这样了!” 深吸一口气。待心情平静下来之后,林东他又一次打开了报纸,在报纸上可以看到,人们用热情洋溢的文字,去描述着对亚美利加的远航。 废话连篇! 尽管用尽了美好的文字对那片沃土加以描写,但是,林东却觉得的都只是废话,只是核心的内容非常简单——那里是无主之地,生活着一群野蛮不受教化的土著人。 除此之外,再无其它了。 大明抵达那里之后,将会去建一块什么样的乐土? 谁知道呢? 也许就是连朝廷里的那些中枢阁辅们也不知道。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大明进入那里之后,就会面对一连串的问题,劳神费力的建设自然是不可避免的。 大明会在那里兴建起城市,开垦出田野。移民会进入亚美利加,会像西班牙人一样,在那里建立自己的统治。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还有其它不美好的事情会发生,那些原住民,那些土著人,他们会像恶魔一样袭击移民,他们的任务就是杀死移民,甚至会吃掉移民的肉,那些土人全家人会一口口的吃掉移民,然后把用移民的头骨做杯子。 这并不是虚幻的,在南洋既有猎头族,同样也有食人族。 移民的铳炮或许可以击退他们,但是想要建立稳固的统治,还需要时间。 在南洋,这一切会发生,在亚美利加,这一切同样也会发生。 坐在床边,林东的手边放了一杯微温的茶,他放下了手中的报纸,又一次,他坐在那里一言不发的做在那里。 “去亚美利加呢?” 突然,林东像是想到什么一样,他猛的一下站起身来。 “去亚美利加的,也许有……机会。” “去亚美利加。” 恰在这里,刚进帐篷的李平听到了林东的话,他一样也没能考进留在部队里的名次,他的计划是回到黑龙江的老家,也许会在那里进入官府,谁知道呢? “你准备去那里?” “没错!” 点了点头,林东有些激动的说道。 “那里总有需要军人的地方。” “可是那里现在什么都没有啊?” “就是因为什么都没有,所以才需要军人啊。” 林东已经重新坐下来,他深吸一口气,然后说道。 “我敢肯定,军队不可能过去多少人,当局肯定需要军官。” 看了李平一眼,林东又说道。 “要知道,在那里,可是有很多凶残的野蛮人。” 听他这么说,李平想了想,然后说道。 “你就那么肯定吗?” 林东瞅着好友,他的呼吸显得很平静,但平静中却又显得有些激动。 “虽然不敢肯定,但是,要知道,咱们对那里还是一无所知,也许,他们也会派出探险队的!” 没错,他们肯定会派出探险队深入到内陆,毕竟,大明不可能仅仅只满足于沿海。 “我们肯定会向亚美利加的腹地探险,所以,肯定有我们的用武之地。” “没错!” 就在林东的话声落下的时候,帐篷口传来了一个声音,顺着声音看去,林东看到了教官,他走了进来了。作为教官,他很年轻,面上带微笑,穿着一身白色的衬衫。 “您好,方教官。” 林东和李平纷纷站起身来立正敬礼。 “怎么?不发牢骚了?” 方子东虽然是教官,可他却也是勋臣,他当年曾与陛下一同打下江阴,现在,他则在军校任教。 “昨天学生孟浪了,请教官责罚。” 猛地挺起腰板,林东立正站在那里,大有一副等待惩罚的样子。 “有什么好罚的。” 方子东看着他说道。 “正如你知道的,我们现在刚刚把手伸到亚美利亚,在未来,我们肯定要深入到亚美利加,肯定要往那里大量移民,这就需要向内陆派出探险队,可是,现在国内的局势,国内目前没有多余的人手,所以……” 话声稍顿,方子东说道。 “你们可以自愿报名,自愿前往亚美利加,当然,是以军人的身份,你们愿意去吗?” 正文 第177章 高原上的青蛙(求支持) 尽管刚刚过去兴乾五年,对于大明而言,似乎带着些许不祥,从六月郯城地震之后,水灾、旱灾就先后在中原大地上接连出现,几百万百姓的赈济,不仅给大明的财政带来的压力,而随后的灾民安置等一系列的开支,都压的朝廷喘不过气来。可即便是如此,在这一年经过修改的《大明殖民法》还是以朝廷的名义被颁布了,也就在地震以及水旱灾发生后,从欧洲和北美接连传来了大明于美洲获得殖民地的消息。 这一消息无疑给处于自然灾害中的大明带来了些许安慰,毕竟对于这个时代的人们来说,国家能够开疆拓土,本身就意味着盛世的到来,尽管那些地方远在数万里之外。但是得到那些土地的代价却是极小。甚至可以说是不值一提的。尽管表面上看起来国人是不喜欢扩张的,但是对于这种近乎于无本生意的扩张,没有任何人会去拒绝。 也正因如此,朝廷的官员们迅速制定了《资助移民法》等一系列鼓励移民的法案。面对自然灾害,无论大明的官员是否愿意,他们第一次真正的把海外,视为解决问题的办法,终于第一次,往海外殖民地移民,成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当然,他们之所以会这么做,还出于另一种考虑。大明现在所实施的分封制,势必将会继续下去。未来那里的土地很有可能会被分封给皇子。所以势必有必要加强,尽可能的增加那里的移民,尽管那里对于大明来说无异于天涯海角。 没有人知道,这一年意味着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年必定将会被铭记在了历史上,让后人为之津津乐道。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大明开始了大规模的海外移民,仅仅半年之中,大明就向海外殖民地以及南洋诸夏,移民多达60万人,这甚至超过了过去数年的总和。 事实上,不仅是大明在各方百计的推动海外移民,南洋诸夏也在千方百计的引进移民,兴乾五年只是开始,而兴乾六年对于这个时代的许多人来说都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年头。 这一年,将出正月十五,从南到北一个个港口中,一艘艘商船纷纷驶向浩瀚无际的海洋,船上满载着来自各地的移民,他们对未来充满着憧憬,甚至在这些船中,还有数艘是驶往美洲的船只。几乎每一天都有无数的人们满怀希望地离开大明,前往那片未知的世界。 没有人知道,兴乾六年会掀开什么样的序幕,但可以肯定的是,从这一年开始一切都改变了! 当一艘艘商船满载移民驶离大明的时候,远在大明北方的另一端,在那片曾经给中原文明带来无数伤痛的蒙古草原上,大雪已经开始消融,枯萎的草原再一次长满了嫩绿的牧草。当然也开始迎来了来自各地的商人。 然而不同与往年的是,现在的草原上的那些蒙古人生活正在改变,尽管大多数牧民仍然在放牧,但是在草原上已经出现了几座城市,比如库伦城,就是草原上最大的城市,这里不仅仅是蒙古最大的城市,同样也是其活佛哲布尊丹巴的驻地,三年前,由大明皇帝出资在库伦为罗桑丹贝坚赞修建庆宁寺,此后,罗桑丹贝坚赞就常驻于此。按照理藩院与定盟,罗桑丹贝坚赞每年必须向清朝政府进贡八匹白马和一头白骆驼,称为“九白之贡”以彰显友谊象征。 当然,这种“友谊”也表明,蒙古并不是大明的臣属,他们仍然保持着很大的独立性,尽管此时,明军在蒙古草原上设立有相应的堡垒,可是,却仍然不能改变这一事实。不过似乎双方都没有意图,现在去改变这一点。 大明对于蒙古并没有实际上的统治,所谓的“商屯”,也不过只是商业性的堡垒,蒙古人之所以会容忍大明军队在草原上的存在,更多是的现实利益——草原需要大明的市场,需要向大明出口羊毛。现在大明和蒙古之间的关系与其说是朋友,倒不如说是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成为了朋友。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这种利益驱使下的友谊有时候也是极为稳固的。 每年到了春天的时候,这些商堡就会热闹起来,那些绵羊长了一个冬天的羊毛,开始剪下了,成千上万吨的羊毛从各个牧区往商堡里转移,那些接受大明册封的汗王、侯爷们,无不是指往着这笔收入,来维持新一年的生活——奢侈的酒池肉林式的生活,生活既是他们所向往的,同样也是大明刻意带给他们的,带给草原的。 相比与过去中原政权对于草原的百般限制,现在大明却是反其道而行之,不仅不会限制商品的输入,还会鼓励他们消费,鼓励他们过上奢靡的生活。还会主动地帮忙帮助他们拥有过上这种生活所需要的财富。 古人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只要他们愿意享受这种生活,只要他们沉迷于这种奢靡的生活之中,就不可能再重新回到过去,那种近乎于风餐露宿的野蛮状态里。维持这种状态,他们甚至愿意付出一定的代价。 在这个时候,并没有人能够理解这种温水煮青蛙的效果。但是效果最终还是慢慢的会体现出来。到了那个时候就没有任何人可以抗拒。抗拒大明对草原的改变。 现在这一切不过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春天,当商屯的商人们开始用白条收购羊毛的时候,内地的商队也会赶着大马车来到这里,他们会带来大明最时髦的奢侈品,最奢华的丝绸,所有的一切,都是王公们所渴望的,他们和他们的妃子们,早已经习惯了这种奢侈的生活,所需要的仅仅只是付出一点羊毛。 当然,他们必须要遵守盟约,只有在与大明的盟约下,他们才能得到所需要的一切,否则,等待他们的就将是战争。 不过,在大明对喀喇沁部以及科尔沁部等内蒙满清帮凶近乎毁灭性灭族之战的威慑下,至少直到现在,喀尔喀部仍然保持着“驯服”,当然,这种“驯服”更多的是受制于现实利益。 草原需要向大明出口羊毛,王公们需要来自大明的商品,需要享受现在这种奢侈的生活。至于在草原上享受最尊贵地位,已经隐隐成为外蒙古各部的政教领袖的罗桑丹贝坚赞,同样了也需要大明的支持。 十年前,罗桑丹贝坚赞回蒙古传法,经过十年的传法,现在他隐隐成为外蒙古各部的政教领袖,而此时,这位蒙古的政教领袖,面对大明派来的使节,尽管面上带着笑容,可是他的心里却有些忐忑不安。 “大喇嘛应该看到,今年虽然已经开始了春,可是草原上看上去似乎却比往年冷清了不少。这种情况不仅发生在偏远的商堡。就连一向热闹非凡的库伦城今年也是人流稀疏。各地草原市集上的门庭冷落,皆是因为汉商不敢来此贸易,长此以往,非但不利于大明,更不利于蒙古。” 去年从欧洲回国后,凭借着使欧的功绩,受到陛下的重用,成为理藩院侍郎的方中德看着罗桑丹贝坚赞这位皇帝陛下赐封的“大喇嘛”时,语气显得颇为尊崇,在大明,理藩院是一个极为微妙的衙门,既是大明用于“统治”蒙古、朝鲜等藩属国的最高权力机构,同样也是管理南洋各宗藩国的最高权力机构,但是对于藩属和宗藩却在保持两种截然不同的对待方式。 毕竟,现在大明还没有在蒙古建立真正的统治,即便是名义上的统治,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作为理藩部侍郎的他,之所以进入蒙古,是受札萨克图汗的请求,在陛下的授意下,来蒙古调停的,当然,他能做的也就是向大喇嘛表示一下,大明的“关切”。如此也就足够了。 “方侍郎,还请汉商无需担心安全,草原各汗王必定会保护商队的安全,而且札萨克图汗与土谢图汗之间的矛盾会很快得到化解,大皇帝完全无需担心草地,更不需要担心汉商的安全。” 罗桑丹贝坚赞心里之所以忐忑不安,是因为担心大明的大皇帝会不会趁着札萨克图汗与土谢图汗察发生冲突为借口,染指草原,或许这几年蒙古因为羊毛出口对于大明越来越依赖,但是对于未尝不对大明在蒙古草原上的存在感到忧虑。 或许在草原上只有区区数千汉军,这些汉人分布在几十个城堡之中,他们的作用几乎是不值一提的。可是那些人的存在,仍然让人感觉到不安,毕竟邻居手里拿着枪在你的家里住着,本身就容易让人产生警惕。也正因如此,他才不希望大明皇帝有理由进入蒙古。其实,非但他不希望,所有的蒙古王公都不希望,当然,他们更不希望与大明的关系变得紧张,毕竟,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经济上的依附,习惯了现在这种生活。习惯了在冬天里,在温暖如春的宫殿之中,享受着人间的荣华富贵,而不是在帐篷里忍受着冰天雪地的寒风刺骨。 但也仅仅只是如此,或许,他们可以默认明军驻在商站里,但是绝不意味着,他们会同意明朝借口调停蒙古内部的事物,直接插手其中,对于他们来说,或许他们已经适应了现在这种良好的生活状态,但并不意味着他们愿意为这种生活状态牺牲自己的权利,甚至自由。 “当然,皇帝陛下相信,在大喇嘛的保护下,汉商的安全必定会得到保证,但是皇帝陛下,希望大喇嘛能够出面两位汗王之间的矛盾……” 方中德非常直接的告诉罗桑丹贝坚赞这位哲布尊丹巴,告诉他,大明无意干涉蒙古的内政,直到他说出这句话之后,哲布尊丹巴才总算是长松了一口气。接下来的会面随着方中德的坦率,而变得的轻松起来,在会面结束之后,方中德当然再一次邀请哲布尊丹巴在适当的时候,前往京师给陛下讲法。 当然,这一切都仅仅是礼貌而已经,在离开了哲布尊丹巴的寺院之后,在往城外的商站去的路上方中德,看了一眼库伦,心底微微一笑,然后就闭上了眼睛。 “启先,我们明天启程回张恒。” “可是,不还没有调停好吗?怎么这么快就回去了?” 李林功有些不解的看着侍郎,如果他没有刻记错的话,他们之所以来到这里,不就是为了调停两位汗王之间的冲突,避免草原上再起战火吗? “侍郎,如果草原上再起战火该怎么办?” 面对李林功的担心,方中德笑着说道。 “让他们打去,与我何干啊!” 早在离开中都的时候,陛下就已经对他有过叮嘱,大明对于草原现在的政策是不直接插手,让他们自己打,大明只需要作为旁观者就行了。 “啊……” 睁大眼睛,李林功的目中尽是不可思意的模样。他没有想到,居然这是这么一个结果,大张旗鼓的来库伦,结果什么承诺,什么成果都没有取得,就回去了,甚至于,从一开始,侍郎就没有去想过调停。, “你是不是觉得,这样一来,于我大明的威望有伤,毕竟札萨克图汗是咱们大明册封的第一个喀尔喀汗王?” 看着李林功,方中德笑说道。 “可那又怎么样呢?我大明依然还是无法真正统治蒙古,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硬插手这里,徒惹人厌,与其如此,那就让他们自己先杀个痛快吧!” 等到最后他们两败俱伤的时候再收拾残局。 “可,我们需要草原上的羊毛,这里要是乱了……” 下属的担心,让方中德哈哈笑道。 “别忘了,除了蒙古,咱们还有东北哪!” 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这是最起码的常识,除了蒙古之外,大名还有另外一片国土,哪里远比远比蒙古更为富饶。 正文 第178章 边疆(求支持,求月票) 这是一个朝霞满天的清晨,一辆马车驶出了村镇。 朝阳下,那耸立在远方的山脉上依然白雪皑皑,映着金色的光芒,虽说大山的距离甚远,可在朝阳下却也是清晰可见。 这远处积雪尚未消融的山脉是如此的辽阔,绵延数百里,而在山脚下,则是一大片辽阔的一眼望不到尽头的草原,草原上半人高的野草被风吹伏着,掀起一道道起伏的波浪,在草地间,两个人驾着的马车沿着土路向前驶去,他们朝着那山脉的方向行驶,似乎那大山近在眼前,可实际上,距离仍然很远。 大山的山头上皑皑的白雪,还要再等一两个月才会完全融化,尽管山下这个时候已经是一处春光,可是山上的积雪,想要完全融化,还要很长时间,也正是从山上融化的积雪,让山下的这片辽阔的草场显得分外的肥沃,即便是在盛夏的时候,即便是没有雨水,那流淌的河道也会从山上带来取之不尽的雪水,融化的雪水滋润了大地,使得这里成为一片肥沃的土地。 尽管土地非常肥沃,可是放眼望去,极目所致,都是草地,根本就看不到多少耕地,偶尔的可以看到在草地中耸立着一栋房子,尽管看起来有些荒芜,但是在草地间隐约可见一个个白色的毛茸茸的动物,那是绵羊。 成千上万只绵羊,就这么懒洋洋的在这片水草肥美的草原上享用着春时的嫩草。而在这牧场间的道路上,这辆马车驶过一片耕地,这是一块只有二十几亩的耕地,临着一片泉水,显然,这里主人就是为了灌溉方便,才会在这里开垦出这块耕地,那块田里已经冒出了些许嫩苗,有玉米苗,也有麦苗。 “等到明年的时候,估计老孙家,就会把这块池子周围的地全都开了。” 瞧着那块地,李业对身边的兄弟说道。 “我听说,他从关里头把自家的几个堂兄弟都接了过来,帮他们家开地。” “哥,为啥,咱不多开点地?” “咱们就弟兄俩,开不了那么多,也不用开那么多地。” 哥的话落到李厚的耳中,让他立即沉默了下来,所能听到的只是他们乘坐的两轮马车行驶时的有节奏的咔嚓声,那是木头的车轴与木头的车轮相互摩擦的声音,而马蹄踏在土地上的声音几乎听不出来。 只有两个人根本就开不了那么多地,这或许就是弟兄们少的一个缺点。人越多,劳动力也就越多。自然的也就可以开垦更多的土地。 随着距离市集越来越近,那股草原上特有的淡淡的青草香味,现在也过去了,所闻到的只是市集周围的耕地里散发出来尘土气,以及地里头的积肥散发出来的味道,那是积了一个冬天的马粪、牛粪以及羊粪散发出来的味道。尽管它的味道并不是特别难闻,但是,仍然可以闻到它的味道,每年冬天结束的时候,土地里都会上满这样的肥料。至少在接下来的几天之中,人们的呼吸里都会充斥着这种味道。 这种味道,正是他们这些人从小时候起就熟悉的气味,而对于这里土人来说,这种味道却是陌生的,这是农耕的味道,当然也代表着文明的气息。 但是对于农耕民族来说,这种气味倒是叫他们觉得惬意,而且亲切,当然,现在李业和李厚兄弟两个人,对于这种气味却越来越陌生了,李业的500亩军功田,并没有用来种地,而是养了几百只绵羊,这次到集上,就是为了卖羊毛,相比于种田,虽说养羊的收入赶不上它,但是养羊却相对比较省事,至少在人力不多的情况下,养绵羊是最省人力且收入最多的。 来到市集上,相比于方园数里远只有四三户人家的定居点,市集却相对显得热闹一些,曾经木制的围墙,早已经改成碎石砌筑的围墙,在围墙里,来自各地的商贩在那里叫卖着种种从千里之外的地方运来的商品。 武昌的茶砖、江南的丝绸、景德镇的瓷器,诸如此类来自大江南北的商品,在这里聚集着,几年前,这里甚至还有山东的大红枣,现如今随着这里也种起了枣树,便没有商人再往这里贩运大红枣。 总之,只要有钱,临河集的市集,就和黑水总督区的任何一个市集一样,可以见到来自全大明的商品,只不过,最近两年,像棉布之类的商品,正在被东北货所取代,因为东北同样也建起了纱厂、布厂,尽管在这里,因为每年冬天河道会结冰,那些利用水力的工厂会因此而停产,但是工厂仍然被建立了起来。甚至现在就连黑水也建了毛呢厂,因为黑水的移民大都养绵羊,精明的商人便就近利用本地的羊毛积起了毛呢,只不过,在黑龙江北的黑水实在太冷,那水力织呢机一年只能开动四个来月,可即便是如此,因为运费的关系,本地的毛呢还是比从沈阳运来的毛呢便宜一些。 马车进了市集,瞧着热闹的市集,李业对兄弟说道。 “小弟,我去羊毛行里,你去那边的人市上,看看奴婢的价格。” 人市,或许在《大明律》中,禁止百姓自卖,禁止以本国百姓为奴,但是并不等于在大明没有人市,只不过现在这些人市所贩卖的,并不是本国的百姓,毕竟在“卖者杀、购者流、自卖者流千里为官奴”的酷法威慑下,人市上的奴婢往往都是来自朝鲜、广南、缅甸、直腊以及暹罗等藩邦小国,甚至还有来自阿拉伯以及欧洲等地,当然,相比于后者的稀少,南洋诸土邦的女子往往最为常见一些,也正是这些人支撑了大明的人市,让大明的百姓可以有限的金钱换取了奴婢。尽管这种市场看起来有违教化。可是人总是现实的,正是因为拥有市场的需求,人们才会建立这种市场。当然,相比于出卖自家人,现在这种以异族人为奴婢的贸易更容易让人接受一些,甚至在过去的几年之中,这已经发展成为了一种产业,尤其是在像黑水这种边疆,这一产业更是方兴未艾。 来到人市上的时候,李厚看到了不少南洋土女,尽管她们穿着一身明式的衣裙,可是略黑的肤色仍然暴露了她们的身份,她们的语言各异,但无一例外的是,对大明,对将来的生活充满了期待。当那些土女看到他的时候都会流露出一种期待的眼神,甚至还会有人冲他抛着媚眼。 毕竟,对于这些蕃邦土夷来说,大明不仅仅是天朝,同样也是天堂,现在,她们能够来到天堂,又怎么可能不让人期待呢?而在期待之余,他们自然希望自家的主人是一个年轻帅气的男人,而不是一个年长的男人。 不过,与其它人看到那些土女时流露出来的兴趣截然不同,对于这些人李厚却根本就没有什么兴致,因为她们的相貌大都很普通,这让他很失望。 “大哥需要的是一个为李家传宗接待的女人,不仅仅是一个奴婢!” 李厚在心里这么想着,尽管他和大哥的名字联在一起是“家业丰厚”,可是这个家其实是非常贫困的,要不然当年大哥就不会投军了,幸好当年张尚书不喜兵事,大哥虽说从军,却并没有上过战场,而几经辗转后退役时也分到了一块功田,因为位于黑龙江北更为偏远的黑水,功田甚至可以加倍。 不过置身于这么远的北地,想要娶妻生子并不容易,关内的女子又有谁愿意嫁到这么远的地方,娶妻不行,那就纳妾吧,按大明律买来的奴婢可以为妾,所以黑水的人市,表面上是买卖奴婢,其实却是买卖为他们生儿育女的妾室。 很多单身的移民,对于女人并没有什么要求,对他们来说,只要是个女人就行了,只要是个女人可以为他们传宗接待也就可以了。但是李厚却想为大哥找一个相貌好看的女人,即便是传宗接代也要有那么一点要求。 “这位小兄弟,你瞧瞧,瞧瞧我这,我这的女子和南洋女不同,虽说相貌与我汉人不同,可个个都是明眸流盼、朱唇皓齿,个顶个的都是十足的美人,而且价格不高,一个波斯婢至少要百两,我这里只要五十两……” 拦住李厚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汉子,这人一身锦衣,肥头大耳的一瞧就是身价不凡,不过他却这么主动的吆喝着生意,却出乎人的意料。像他这种富人很少有像他这样自己亲自出头露面的。 “你带来的是波斯婢?” 李厚诧异看着面前这人,天方婢、波斯婢在大明只有富人才能买得起,他是从那里弄来的波斯婢?一个只要五十两? 在黑水这种地方,像那样物美,但价不廉的奴婢,恐怕是很难卖掉的。毕竟在这里大家所讲究的是物美价廉。 “瞧这位小兄弟说的,若是波斯婢,在下还能在还到这卖,一早在广州就已经卖完了不是……” 来自波斯的奴婢,在现在的大名非常受欢迎,尽管他们的相貌迥异,但是对于大明的富人来说,相貌迥异的奴婢,往往更能体现出他们的身份。说话的时候,他神秘的笑说道。 “是天竺婢,知道天竺吗?就是唐僧取经的地方,那地方的女子模样与波斯婢差不多,就是,皮肤稍微黑点,但是他们比波斯奴婢更为温顺,更加听话……” 作为商人,在道出自家商品的不足之后,他的话头又赶紧转到了另一方面,在那里言道着天竺婢的好处来,但无论他怎么说,李厚仍然是一副不为所动的模样。 “要不小兄弟你看看?” 瞧着面前的这个公子,王时坤试探着说道。 “小兄弟,若是错过这个机会,将来您肯定会后悔的。” “太贵了!” 李厚摇摇头,手指着那边的南洋婢说道。 “那些南洋婢,最多二十两,五十两,都够买两个了,而且还得倒找头马来,两个奴婢,放羊都够放几百头,一个能干啥?” 李厚的拒绝让王时坤的心里顿时苦笑连连,这些人怎么一个比一个实际,张嘴放羊,闭嘴种田的。难道他就没有条件吗?这些奴婢的相貌瞧着比那些南洋奴婢的相貌更漂亮一些。 “小兄弟,你瞧,这些天竺奴逼它们的屁股又圆又翘,这样的女人才更容易生养,你要是有兴趣的话,我这可以便宜点,怎么样,四十两……” 王时坤的语气里带着试探,对于刚刚涉足这个生意的他来说,需要的是打开市场,若不是如此,也不会自己亲自沿着一路卖过来。 说话的时候,他几乎是半拉硬扯的把李厚请进了他的屋子,进了屋子,透过从窗户上照入屋中的阳光,李厚看到屋内尽是相貌与汉人与南洋婢截然不同的女子,尽管她们与南洋婢一样的肤色稍黑,但是那大眼睛勉强也算是明眸流盼。这些女子之中,相貌看起来还算是赏心悦目的倒也不少,单从是相貌上来说,瞧着确实比南洋奴婢更漂亮一些。 “四十两,还是太多了……” 李厚这边话音刚落,那边王时坤就诉起苦来。 “哎哟,瞧小兄弟说的,这多啥啊,我从天竺十万八千里的把人带到这,那你可是当年唐僧取经的地方离咱们这可是有十万八千里,我也不容易啊,四十两不能再低了,再低那可就真亏了……” 就在他的话还没说完,那边李厚就往外走了,四十两太贵了! “三十、三十两,小兄弟,怎么样?就当是交个朋友!”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完全是一副割肉的表情。不过,即便是如此,李厚仍然是一副不为所动的样子。他又一次瞧了一眼那些天竺奴婢,然后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 “再少二两银子,再少二两银子给我一个,怎么样?要是不成的话,我现在就走。” 像是被挖掉一块心头肉似的,王时坤心疼地说道。 “行,就当是交个朋友,咱们成交。” 正文 第180章 新忧(第二更,求支持) “滋生人丁,减除丁银” 兴乾二年,对于大明而言,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年份,也正是在这一年,大明朝廷免除了“丁赋”。兴乾朝立朝时仍然沿袭明朝制度,地税、丁银分征。之前虽然多次实行蠲免钱粮,但田赋蠲免不等于丁银减轻,而且相比于每亩至多不超过01两,甚至低至001两的田赋,丁男人均超过一两甚至六七两的丁银,才是朝廷收入的真正大头。 也正因如此,兴乾二年当兴乾帝决定“减除丁银”时,面对每年七百万两以上的财政收入减少,几乎是一片反对之声,在强烈的反对声中,最终还是被通过。 由此之后“滋生人丁,减除丁银”在当年便显现出效果,非但藏匿于民间的“隐丁”纷纷上报,而且人丁的增加也给为迅速。人口从兴乾二年的不足3500万人,激增至5400万,人口在短短三年内,便增加了近两千万,除了数百万隐丁隐妇之外,更多的正常的出生,甚至在兴乾五年,人口增长非但没有因为前两年的“婴儿潮”减慢,增长速度反倒进一步增加了。 “……陛下,上个月,刑部根据新录户籍统计,今年上半年,大明新出生人口超过两百六十万人,臣估计,今年大明人口将会超过,至少接近六千万,照此速度发展,即便是未来几年有所衰退,那么十年后,我大明人口就会突破一万万人!” 亦步亦趋的跟在陛下的身边,朱大咸的语气显得极为欣喜,人口增涨趋于增加,对于国家来说是件好事,而如此强劲的人口增长势头足以令人叹为观止,可以说是古之所没有。当然,这也与满清入寇后,在残酷的屠杀之中,幸存的大都是青壮年有关,现在非但当年的青壮年仍然可以生育,他们的孩子同样已经开始生育。 “由此看来,当年陛下决定免除丁银,实在是再好不过的旨意!非但百姓得到了实惠,朝廷同样得到了实惠,而且朝廷的收入实际上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这才是朱大咸最佩服陛下的地方,看似“亏本生意”,在陛下这里却完全颠倒了过来。 “当然免除人丁不仅仅是为了确实掌握人口数,也是为了滋生人丁,只要人口增加了,一切自然而然的就会增加,估且不说当时朝廷提高的盐价就已经基本补足了“损失”,多出来的人需要种田,需要穿衣,需要农具,市场扩大了,产品增加了,朝廷自然也能从中获利……” 提及“损失”时,朱明忠的唇角微扬,心里带着些嘲讽,无论是现在亦或是几百年来,于官府来说,减税往往是最痛苦的事情,不亚于割他的心头肉,即便是从这头减了,也会想办法从另一头收上来,换句话来说,于他们的眼中,百姓永远是群绵羊,这羊毛总是需要剪的,只是如何剪,怎么剪而已经,还要拔毛,还不能让他们叫唤,这才是税收的本质。 尽管这个时候,因为农村手工业的存在,让官府不能够像后世一样征收商税,但是人口的增加以及市场的繁荣,官府仍然通过征收流通税也就是所谓的“税关关税”来获得税收。 要想办法用工厂击败手工业啊! 想到五千多万人的市场,每年居然只能收到不过区区几百万两的商税,朱明忠就是一阵头痛。 “可即便是获利颇丰,但是,平臣,我们也要看到,现在,我们的商税还有进一步挖掘潜力的空间。” 扭头看着朱大咸,作为阁臣的他主要负责刑部,但是这并不妨碍朱明忠和他讨论这些问题,毕竟,最终还需要内阁同意。 “陛下的意思是加税?” 眉头微微一跳,朱大咸的语气变得不太自在了。 “陛下,现在国内的子口关税的税额是从3到15,已经不能再加征了,再加征,就会导致税重伤民,至于各地门市摊税,虽然征收相对颇丰,但这笔税根据朝廷的旨意,是留用于地方,再就是工厂与矿场,虽然工厂、矿场可以征收统税,但是工厂数量有限,至于矿场,除煤矿为最大宗,每年可征收税银三百余万两外,其他矿场税额相对有限……” 解释着商税的组成时,朱大咸又试探着说道。 “陛下,就流通的子口关税商税和门市摊税来说,我朝的商税已经极重了,再加重,只恐怕会激起商变。” “朕指的不是这一块!” 朱明忠直接了当的说道。 “朕指的是那些免税的!” “免税的!” 陛下的话,让朱大咸不由一愣,甚至有些反应不过来。除了工厂以及矿场的统税之外,商税中最重要的就是子口关税的征收,过去无论满清入关前或者入关后,于勋贵士人都有相应的减免。但是兴乾后,却屡次强调固关,按朝廷的“税律”除非是军需、赈灾所用,即便是朝廷解运官米,也要缴纳子口关税,至于其它逃税既会重惩。 “陛下,现在大明的子口关税几乎没免税一说,冒充军需或赈灾物资免税,非但要处以百倍罚金,超过100两的,斩为首,流全家,超过千两,流三族。谁还敢逃税?” 兴乾朝相信“税是庶政之本”,也正因如此,朝廷对于税收可谓是极端看重。也正因如此,甚至有勋贵因为逃税十余两,被废除爵位,更何况是其它人。现在又有谁敢以身犯法,朱大咸相信,没有谁愿意冒那么大的风险。 “朕指的不是逃税的那些人,而是寻常百姓!” 朝远处看了一眼,朱明忠用相对平缓的语气说道。 “朕没有记错的话,各税关对棉布的征税是12,对麻布是8,棉纱是8……” 道出这几个数字之后,朱明忠又说道。 “按照户部的统计,去年,全国纱厂的产量是两万三千余吨,但如何折成棉布的话,根据我们对棉布的征税,有70的棉纱下落不明!” 陛下的话,让朱大咸一愣,随后连忙说道。 “陛下,如此大宗绝不是有人刻意逃税,就臣所知,是因为机纱比土纱便宜,所以百姓乐意用机纱织布,然后……” 话突然一顿,朱大咸总算是明白了陛下指的是什么。 “陛下,您的意思是,对百姓自纺自织自销的土货征税?陛下,自古以来,就没有征收百姓自产自销土货的税收的道理,至少不出本地的话,是绝不能征税的……” 只以为陛下是想要征这笔税的,朱大咸连忙劝阻道。 “而且,现在朝廷也不差那点银子……” “那点银子可不少!” 朱明忠看了一眼朱大咸,然后说道。 “目前市场上的棉布70都是百姓于本地自产自销,只有30是场布或长途贩运的布匹,就是这30,每年征税就不下数十万两,如果这些土布被场布取代的话,平臣,你说会是多少银子?男耕女织……” 感叹着这个千年的传统,朱明忠又反问道。 “这种局面,总是要打破的,不对百姓自产自销征税,这也要分种类,这种自纺自销,于朝廷于工业发展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自产可以自产农副产品嘛。至于像棉布之类的土货,以朕看来,最好要像纺纱一样,用工业品取代它……” 对于来自21世纪的朱明忠来说,他深知这种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对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几乎不亚于其发展道路上的绊脚石。 “如果,我们不能用工业品取代它们,不能建立一批工业化的工厂或者工场,在这些工厂或工场之中,生产棉纱、棉布,那么,最终,我们将不得不面对另一场……暴乱!” 原本想用“革命”来形容的朱明忠,话到嘴边还是改成了这个时代的人们,更习惯的称谓。 “暴动?” 朱大咸的有些不解的看着陛下。 “请陛下明示。”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农业势必无法吸纳足够的人口,或许可以通过租放官田,像汉代时的“假民公田”一样,那些无地的流民可以被安置在国有土地上,使国家增加了收入,流民也暂时得到生产、生活的条件。但是,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人口在增加,而土地的增加是有限的,即便是数千万人迁往海外,也无法改变人口迅速增加的现实……” 人口的快速增加了面双刃剑,深知在未来的两百年内,中国人口会以什么样的速度增长的朱明忠,知道“滋生人丁”最后会带来什么——陷入饥饿与贫困中的数亿中国人。 “当农业无法吸纳足够的人口时,那么就会产生大量的流民,他们就有可能成为流寇,成为暴乱的根源!” “陛下,南洋诸夏以及将来陛下子嗣所封诸夏,可以吸纳亿万百姓。” 朱大咸显然忘记了分封诸夏,分散流民最早是谁提出的,作为这一理论的提出者,朱明忠又怎么可能不知道其中的不足。 “数量!” 看着朱大咸,朱明忠苦笑道。 “或许在未来的两百年内,会有一万万国人,甚至两万万国人迁移海外,但是,也许,那个时候,在大明会生活两万万人,到那时,大明又怎么可能提供足够的土地供他们耕种?到那时,怎么办?” 正文 第180章 新忧(第二更,求支持) “滋生人丁,减除丁银” 兴乾二年,对于大明而言,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年份,也正是在这一年,大明朝廷免除了“丁赋”。兴乾朝立朝时仍然沿袭明朝制度,地税、丁银分征。之前虽然多次实行蠲免钱粮,但田赋蠲免不等于丁银减轻,而且相比于每亩至多不超过0.1两,甚至低至0.01两的田赋,丁男人均超过一两甚至六七两的丁银,才是朝廷收入的真正大头。 也正因如此,兴乾二年当兴乾帝决定“减除丁银”时,面对每年七百万两以上的财政收入减少,几乎是一片反对之声,在强烈的反对声中,最终还是被通过。 由此之后“滋生人丁,减除丁银”在当年便显现出效果,非但藏匿于民间的“隐丁”纷纷上报,而且人丁的增加也给为迅速。人口从兴乾二年的不足3500万人,激增至5400万,人口在短短三年内,便增加了近两千万,除了数百万隐丁隐妇之外,更多的正常的出生,甚至在兴乾五年,人口增长非但没有因为前两年的“婴儿潮”减慢,增长速度反倒进一步增加了。 “……陛下,上个月,刑部根据新录户籍统计,今年上半年,大明新出生人口超过两百六十万人,臣估计,今年大明人口将会超过,至少接近六千万,照此速度发展,即便是未来几年有所衰退,那么十年后,我大明人口就会突破一万万人!” 亦步亦趋的跟在陛下的身边,朱大咸的语气显得极为欣喜,人口增涨趋于增加,对于国家来说是件好事,而如此强劲的人口增长势头足以令人叹为观止,可以说是古之所没有。当然,这也与满清入寇后,在残酷的屠杀之中,幸存的大都是青壮年有关,现在非但当年的青壮年仍然可以生育,他们的孩子同样已经开始生育。 “由此看来,当年陛下决定免除丁银,实在是再好不过的旨意!非但百姓得到了实惠,朝廷同样得到了实惠,而且朝廷的收入实际上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这才是朱大咸最佩服陛下的地方,看似“亏本生意”,在陛下这里却完全颠倒了过来。 “当然免除人丁不仅仅是为了确实掌握人口数,也是为了滋生人丁,只要人口增加了,一切自然而然的就会增加,估且不说当时朝廷提高的盐价就已经基本补足了“损失”,多出来的人需要种田,需要穿衣,需要农具,市场扩大了,产品增加了,朝廷自然也能从中获利……” 提及“损失”时,朱明忠的唇角微扬,心里带着些嘲讽,无论是现在亦或是几百年来,于官府来说,减税往往是最痛苦的事情,不亚于割他的心头肉,即便是从这头减了,也会想办法从另一头收上来,换句话来说,于他们的眼中,百姓永远是群绵羊,这羊毛总是需要剪的,只是如何剪,怎么剪而已经,还要拔毛,还不能让他们叫唤,这才是税收的本质。 尽管这个时候,因为农村手工业的存在,让官府不能够像后世一样征收商税,但是人口的增加以及市场的繁荣,官府仍然通过征收流通税也就是所谓的“税关关税”来获得税收。 要想办法用工厂击败手工业啊! 想到五千多万人的市场,每年居然只能收到不过区区几百万两的商税,朱明忠就是一阵头痛。 “可即便是获利颇丰,但是,平臣,我们也要看到,现在,我们的商税还有进一步挖掘潜力的空间。” 扭头看着朱大咸,作为阁臣的他主要负责刑部,但是这并不妨碍朱明忠和他讨论这些问题,毕竟,最终还需要内阁同意。 “陛下的意思是加税?” 眉头微微一跳,朱大咸的语气变得不太自在了。 “陛下,现在国内的子口关税的税额是从3%到15%,已经不能再加征了,再加征,就会导致税重伤民,至于各地门市摊税,虽然征收相对颇丰,但这笔税根据朝廷的旨意,是留用于地方,再就是工厂与矿场,虽然工厂、矿场可以征收统税,但是工厂数量有限,至于矿场,除煤矿为最大宗,每年可征收税银三百余万两外,其他矿场税额相对有限……” 解释着商税的组成时,朱大咸又试探着说道。 “陛下,就流通的子口关税商税和门市摊税来说,我朝的商税已经极重了,再加重,只恐怕会激起商变。” “朕指的不是这一块!” 朱明忠直接了当的说道。 “朕指的是那些免税的!” “免税的!” 陛下的话,让朱大咸不由一愣,甚至有些反应不过来。除了工厂以及矿场的统税之外,商税中最重要的就是子口关税的征收,过去无论满清入关前或者入关后,于勋贵士人都有相应的减免。但是兴乾后,却屡次强调固关,按朝廷的“税律”除非是军需、赈灾所用,即便是朝廷解运官米,也要缴纳子口关税,至于其它逃税既会重惩。 “陛下,现在大明的子口关税几乎没免税一说,冒充军需或赈灾物资免税,非但要处以百倍罚金,超过100两的,斩为首,流全家,超过千两,流三族。谁还敢逃税?” 兴乾朝相信“税是庶政之本”,也正因如此,朝廷对于税收可谓是极端看重。也正因如此,甚至有勋贵因为逃税十余两,被废除爵位,更何况是其它人。现在又有谁敢以身犯法,朱大咸相信,没有谁愿意冒那么大的风险。 “朕指的不是逃税的那些人,而是寻常百姓!” 朝远处看了一眼,朱明忠用相对平缓的语气说道。 “朕没有记错的话,各税关对棉布的征税是12%,对麻布是8%,棉纱是8%……” 道出这几个数字之后,朱明忠又说道。 “按照户部的统计,去年,全国纱厂的产量是两万三千余吨,但如何折成棉布的话,根据我们对棉布的征税,有70%的棉纱下落不明!” 陛下的话,让朱大咸一愣,随后连忙说道。 “陛下,如此大宗绝不是有人刻意逃税,就臣所知,是因为机纱比土纱便宜,所以百姓乐意用机纱织布,然后……” 话突然一顿,朱大咸总算是明白了陛下指的是什么。 “陛下,您的意思是,对百姓自纺自织自销的土货征税?陛下,自古以来,就没有征收百姓自产自销土货的税收的道理,至少不出本地的话,是绝不能征税的……” 只以为陛下是想要征这笔税的,朱大咸连忙劝阻道。 “而且,现在朝廷也不差那点银子……” “那点银子可不少!” 朱明忠看了一眼朱大咸,然后说道。 “目前市场上的棉布70%都是百姓于本地自产自销,只有30%是场布或长途贩运的布匹,就是这30%,每年征税就不下数十万两,如果这些土布被场布取代的话,平臣,你说会是多少银子?男耕女织……” 感叹着这个千年的传统,朱明忠又反问道。 “这种局面,总是要打破的,不对百姓自产自销征税,这也要分种类,这种自纺自销,于朝廷于工业发展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自产可以自产农副产品嘛。至于像棉布之类的土货,以朕看来,最好要像纺纱一样,用工业品取代它……” 对于来自21世纪的朱明忠来说,他深知这种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对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几乎不亚于其发展道路上的绊脚石。 “如果,我们不能用工业品取代它们,不能建立一批工业化的工厂或者工场,在这些工厂或工场之中,生产棉纱、棉布,那么,最终,我们将不得不面对另一场……暴乱!” 原本想用“革命”来形容的朱明忠,话到嘴边还是改成了这个时代的人们,更习惯的称谓。 “暴动?” 朱大咸的有些不解的看着陛下。 “请陛下明示。”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农业势必无法吸纳足够的人口,或许可以通过租放官田,像汉代时的“假民公田”一样,那些无地的流民可以被安置在国有土地上,使国家增加了收入,流民也暂时得到生产、生活的条件。但是,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人口在增加,而土地的增加是有限的,即便是数千万人迁往海外,也无法改变人口迅速增加的现实……” 人口的快速增加了面双刃剑,深知在未来的两百年内,中国人口会以什么样的速度增长的朱明忠,知道“滋生人丁”最后会带来什么——陷入饥饿与贫困中的数亿中国人。 “当农业无法吸纳足够的人口时,那么就会产生大量的流民,他们就有可能成为流寇,成为暴乱的根源!” “陛下,南洋诸夏以及将来陛下子嗣所封诸夏,可以吸纳亿万百姓。” 朱大咸显然忘记了分封诸夏,分散流民最早是谁提出的,作为这一理论的提出者,朱明忠又怎么可能不知道其中的不足。 “数量!” 看着朱大咸,朱明忠苦笑道。 “或许在未来的两百年内,会有一万万国人,甚至两万万国人迁移海外,但是,也许,那个时候,在大明会生活两万万人,到那时,大明又怎么可能提供足够的土地供他们耕种?到那时,怎么办?” 正文 第181章 未来(第一更,求支持) 怎么办? 对于1669年的大明百姓来说,他们当然不知道,也无法体谅的朱明忠的内心的忧患。 一方面,作为皇帝,他深知人口对于大明的意义,知道这个依靠着10%的生存率去开拓殖民地的时代,人口数量决定着华夏未来的边境。只要人口足够多,未来的“美利坚”将是由说着汉语的华夏人组成。 而在另一方面,高产的土豆带来的食物供应上的充足,将会给人口增长带来什么样的刺激作用?在另一个时空中,可以种植在山坡上的玉米以及墙角的南瓜,加上“一亩种数十石,胜谷二十倍”的红著,就像是兴奋剂一样,为中国的人口增涨注入了一道兴奋剂。 在短短两百年内,人口就从6 500万增升至4.3亿。在一个前工业社会里,如此强劲的人口增长势头足以令人叹为观止,且是就世界范围而言。据说此速度已与进入工业革命时期的英国年均人口增长率不相上下,同时期的欧洲则不在话下。 这样的一场人口增殖,来得迅捷、果断又不事招摇,亦因此久不被觉察,过程中虽有零星的前瞻性警示言论出现,却也顶多取得了惊世骇俗或耸人听闻的言语效果而已,并无补于实事。如若不是人口与土地资源的矛盾一点点得以突显并渐趋尖锐,以致最终严重失衡几乎影响到每个人的生计,并且导致了内乱的发生。 而这正是朱明忠所警惕的,也是他想要千方百计避免的,但同样也是自相茅盾的,一边是国家的未来需要更多的人口,一边是过多的人口会带来一系列的灾难。 或许,在未来分封海外,可以带走一半的人口,但是两亿人!对于大明而言,仍然是个天文数字。 “……人口不断地激增,耕地的增长却已力不从心的状况下,“肉食”可以转化为“素食”,“素食”亦可降格为“粗食”,那么也就似乎找不出理由,来阻止“粗食”向“不得食”的过渡。” 面对朱大咸,朱明忠的语气显得有些沉重,那种勉强维持温饱,会导致国人的身体素质迅速下降,最明显的就是身高,满清奴役的十八九年,就成功的将“普通比欧洲人略高”的明人降到了与欧洲人同一水平。 为了让大明人的身体素质尽快的恢复,早在八年前,朱明忠就通过荷兰商人从巴达维亚引进了55头荷斯坦奶牛,并且与本地的黄牛杂交,改良本地黄牛的产奶量,尽管现在长期的选育仍然在进行中,但是在全国已经繁育了十数万头奶牛。 现在,牛奶的饮用已经成为了大明很多人的习惯,而这种习惯,最初是从朱明忠本人、官厅官员然后再到遗族学堂,随着奶牛数量增加、牛奶产量的增加最终扩散到了民间。尽管直到现在,牛奶的消费仍然局限于大中城市中的优裕家庭,可是人们喝牛奶的习惯,正在随着奶牛养殖业的发展,正在迅速养成,而这完全是因为充足的土地让目前百姓普遍富足,使得他们愿意改善生活。 可是这种改变,势必会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而改变,,为使粮食总产再高出一块,人们亦一再减少素有“谷中贵族”之誉的稻米和小麦的播种面积,腾出土地来种植地瓜。在土地有限的条件下,在生产力亦有限的情况下,倘若还迫切需要获取更多的食粮,也就只有更多种植那些单位产量更高的作物。随着时间慢条斯理地前行,在日渐冷漠的太阳光下,或煮或蒸以致堪食的地瓜,也被中国农民越来越频繁地端上越来越无法保证体面的餐桌,而日益成为他们的主要口粮。 到那时,所谓的牛奶只会成为记忆或者富人食物,和另一个时空中,百姓终年不知肉味的肉食一样,于大多数百姓来说只是奢侈品。 “一但“百姓不得食”的时候,平臣,你告诉朕,会发生什么?暴乱、起义、战乱,然后天下的动荡……这就是必然……” 被陛下的话吓到了朱大咸,甚至不顾体统的打断了陛下的话语,然后长揖道。 “陛下,可以往海外迁移,分封诸夏,不正是为了分担国内的人口压力吗?南洋封完了,可以往亚美利亚封,还有天竺、还有非洲,世界如此之辽阔,难道百姓就甘愿于乡间挨饿不成?况且,如今有长子继承作为约束,既然土地不可再分,又焉会有百姓不得食,那些次子若想要得食,就必须离开本乡,到海外去,到诸夏去,到那里去获得他们的土地……” “如果有人不愿意去呢?如果,他们到了城市里呢?” 朱明忠笑着反问道。 “大明自有律法在,有力者不劳而不得食,乞讨者流!他们不去也得去!” 被陛下的假设给吓到的朱大咸,最后甚至恶狠狠的说道。 “去不去,可由不得他们!” 没错! 那怕就是不愿意去,硬赶也要把他们赶过去,赶到海外,赶到诸夏,这是为他们好!当然也是为了大明,如果当年没有流民,那些流民没有变成流寇,又岂会有后来的亿万百姓惨遭杀戮? 甚至私下里,在这一瞬间,朱大咸都冒出了一个念头——要想办法加快海外移民的速度! 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朱大咸突然意识到了问题。他抬起头看着陛下,然后说道。 “陛下,您是在危言耸听!” 原本朱大咸确实被吓到了,因为他曾经历过战乱,经历过生灵涂炭,也正因如此才会害怕,害怕自己的子孙后代会遭受同样的劫难。 “哦?” 唇角微扬,朱明忠反问道。 “为什么这么说?” “陛下,时至今日,南洋诸国迁走丁户不下50万,其子孙后代自然生长于诸夏,而非大明,未来两百年间,迁往诸夏者又岂止千百万,以臣看来,两百年后我大明顶多也就是与万历年间相仿,又何来陛下方才所言“不得食”,况且,今日东北亦移民百万,今日大明土地之辽阔,远超昨日,昨日百姓尚可得食,为何明日不能?” 面对朱大咸的反问,朱明忠使问道。 “那么四百年后呢?” 四百年后,粮食的产量会增加十倍,当然,这些话朱明忠并不会说。 “呃……这……” “四百年后人口继续这么增长呢?” 当然不可能,房价就是最好的避孕药,同样城市化也是上佳的避孕药。当然,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这……这……臣不知!” 朱大咸再次手笏行揖。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所以,朕以为,非得摧毁乡间的自给自足不可,非如此,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看着朱大咸,朱明忠又继续解释着他的想法。 “就像现在纺纱业重创了乡间的土纺生产一样,而随着土纱生产的锐减,纱厂的数量在增加,纱厂的工人也要增加,如果织布业也从千家万户进入工厂或者工场之中,那么这些工厂势必可以吸纳数以十万计的工人,而这些工人,他们定居在工厂附近,需要居住,需要生活,他们所有的生活物资,都需要购买,这会进一步刺激工商业的发展,无论是米商、菜贩、油贩以及布店,这些产业,都需要人去经营,他们彼此间的互相消费,就足以养活彼此,这些工厂、商铺会吸纳数以百万计的闲散劳动力,城市在扩大,人口在增加,他们就不会去挤占有限的土地资源,如此一来,国家才会长治久安。” 通过工业化带动城市化去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再以消费零售业吸纳城市剩余劳动力,这是国家发展的必然,也是唯一的途径,只不过,在这个时代,人们无法理解它的重要性。 凭借着来自后世的经验,朱明忠并不希望等到问题发生之后再去想办法,毕竟,在历史上,从18世纪后,欧洲的城市之所以经常发生暴动,就是因为富余人口太多,而工厂无法吸纳足够的劳动力,这也是欧洲大陆爆发革命的原因之一,当然,相比于他们,英国却可以在工业化的同时通过移民解决问题。 双管齐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只是朱大咸并不能去理解,这个在21世纪看似再简单不过的观点,迷惑不解的他,皱眉问道。 “臣愚钝,不知道陛下,到底有何打算?” 说白了,不是因为愚钝,而是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不知道陛下到底有什么打算,或者怎么样去“摧毁”百姓的自给自足。 “平臣看报纸了吗?” 见朱大咸这么“谦虚”,朱明忠笑着问道,报纸是现在他了解外界的渠道,不仅仅是不被官员蒙骗的渠道,同样也是了解社会变化的渠道,也正是在报纸上,朱明忠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臣不知道陛下所指的是那份报纸?” 朱大咸不解的看着陛下,陛下到底是什么意思? 难道报纸上有什么大新闻不成? 正文 第182章 恢复(第二更,求支持) “买不尽松江布,收不尽魏塘纱。” 这句民间的谚语道尽了松江的繁华,曾几何时,在这松江城内外,织户十数万家、织场千间,一艘艘乌篷船把数以百万计的松江布运往各地,甚至出口到欧洲以及美洲。 只不过,这一切都随着清军的屠杀嘎然而止,即便是战后幸存者试图恢复生产,但在满清的压制下,也再不见昨日的辉煌。 “……后来虽有时兴,可满清却要求织工互相作保,“五人连环互保,取结册报。一人犯事,四人同罪,日则做工,夜则关闭在坊,如有拐布盗逃、赌博、行奸斗殴、聚众插(歃)盟、停工科敛、闲闯花鼓、纠众不法者,坊长报明包头,会同甲长,填簿交坊总,申明拿究。如有徇隐发觉,互结保人,本坊坊长一体同罪。……”” 坐于船头,听着孙叶臣讲述那种名为“工”实为“囚”、为“奴”的用工方式,朱明忠点头赞同道。 “建奴之所以如此,究其原因,不过只是为了避免百姓聚集,聚二十人者为逆,这织场之中,名为“工”,实际上也不过就是比囚犯稍好,如此,但凡是良家子,又怎么可能愿意进工场,没有了工场,又怎么可能再现昨日的兴盛……” 想到后世居然有些汉人中的败类在那里否认什么明末的资本主义萌芽,还辩称不过只是自然发展,即便是没有满清入关,也会自然消亡,甚至说什么清初经过顺治时期的休养生息,康熙初年的重新整顿,在经济上已基本恢复至明末的水品,随着“康乾盛世”的到来,商品经济逐渐到达一定的高度。而所谓的“工场”虽然存在,但仍然无法发展成为现代工厂。可是他们显然忽视了一点,清代那些拥有数百张织机的工场内的工匠,从来都不是工人,而是“奴隶”是“囚犯”。 就像罗马时代的奴匠营永远不可能发展成为工厂一样。所谓的工厂主,其实不过就是奴隶主,他们所关心的并不是机械的改良、生产效率的提高,而是如何对“奴隶”极尽压榨,面对不堪忍受压榨“叫歇”罢工的织工时,他们的反应是与官府一同镇压,将罢工者视为“叛逆”砍头、诛连不说,满清皇帝更是以“上谕”要求对其“严惩”,地方官府也于各地树立《奉各宪永禁机匠叫歇碑》。 在这种官商一体的压榨与奴役下,工场永远不可能发展成为工厂,所谓的“工人”不过只是一群有一定人身自由的奴隶。 “这位先生所言极是,孝烈皇帝那会,大家都愿意到工场里干活,因为在工场里不仅能挣着钱,还能学着东西,等手艺学好了,自己就能单干了,东家若是想留你,还会给你加银子,可到了虏狗那会,除非是家里揭不开锅了,但凡是个人都不愿意过去,为啥?还不是因为进到工场里,就像进了牢房似的,一个不小心,挨板子是小,甚至都能丢了脑袋……” 摇桨的船夫在那里说道着那些工场的时候,朱明忠笑点着头,他的目光随之又转向了往来的船只,因为江南的河道并不宽敞,所以河中大都是乌篷船,甚至就是朱明忠自己,也是在吴淞口换乘的乌篷船,相比于大船,这些小船在江南的河道中更为灵活。 在那些驶过的敞船上可以看到捆绑成包的棉布,那些棉布将会在吴淞口被装上大船,或是经由江河运往各地,或是经海船远销至海外。 “……现如今,也是咱大明又中兴了,皇帝领兵打跑了那些狗日的,老百姓才重新过上好日子,这几年的功夫,咱们这松江布也跟着又回来了,虽说现如今咱松江还没有像孝烈皇帝那会有织机千张的工场,可有个四五百张织机的工场,那城外没有十家,也有七八家……” 船夫的话,让朱明忠的心里颇是一阵得意,不过只是几年的时间,大江南北在战乱中被清洗一空的经济就已经得到了恢复,资本主义萌芽再一次与大明出现,并且得到迅速的发展。 纺者踩着踏板,轮轴飞速滚动,纱锭欢快地唱起歌,洁白的棉条越来越小,棉纱卷却逐渐变得圆滚滚……这样家家纺纱、户户织布的场面,再一次成为江南一带城镇的盛景。当然,纺纱是不可能了,水力纱机的出现,使廉价的机纱取代了百姓自纺的土纱。 “船家,一会不要去直接去松江城的码头,在离松江城最近的市集,我们就下船。” 因为这次来松江,就是想要感受一下这个已经慢慢恢复昨日盛景的“布都”,所以,朱明忠并不想直接进城,城里并没有什么可看的,除了云集于松江的收购布匹的商号之外,工场、织户,都在城外。 “好嘞!” 约莫三个多小时后,朱明忠便来到了一处市集上,说是市集,可是繁华却不逊于北方的小城,置身于这座市集上,可以看到街道两侧,尽是布线庄,松江布正是通过这些布线庄销往各地。 “东家,你瞧这些布线庄,从庄号上,就能看出他们是那里的线庄,您看,那边那几家,肯定是广东那边的,还有……” 作为松江人的孙叶臣对松江的一切似乎都很熟悉,虽然已经离家数年,但这一切都刻在他的记忆中,毕竟,四年前,在他离开这里的时候,松江的一切都在慢慢的恢复。 “擎东,这次既然到了松江,你便回家看看吧。” 陛下的话,让孙叶臣一愣,他连忙摇头说道。 “在下不能和东家分开。” 孙叶臣是军人,同样也是侍从官,按传统再过几个月,他就会离开宫廷,前往部队,而宫廷侍卫的身份,将会有助于他未来的发展,不过,作为侍卫的他必须要和其它的同僚一同保护陛下的安全。 以学业优异的军校生为侍卫,是朱明忠制定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为了通过这些青年军官掌握军队,毕竟,每一批宫廷侍卫,都是学业最优秀的军官,他们之中有贵族有平民,而最终,他们都会成为军队的中高级军官。在他们年少时施加影响,可以确保他们未来的忠诚,几十年后,“皇家化”的军队中高层将会充斥着这些出身宫廷的将校官佐。 “没事,不碍事的,朗朗乾坤下,谁又能伤得了我,况且,这街上也有巡捕不是?” 对于早就习惯了微服出行的朱明忠来说,他从不曾担心过自己的安全,在这个时代,即便是所有人都知道他,可又有几个人见过他? “就是,擎山,即然东家有意,明天进城后,你就回家呆上一天就是了。” 一旁的姚胜笑说道,每一次出行的时候,都是像现在这样“一主两仆”,在市集上既不招摇,也能让屑小不敢生出恶意。 “到时候,再说吧。” 其实,孙叶臣也想过回家看一看,只是他必须要保护“东家”的安全。 在市集上闲逛着,偶尔朱明忠也会以客商的身份,进入那些布庄与他们谈上几句,虽说那些商人也能看得出他并不是什么商人,可也没有人敢慢怠他,这些久经商场的人一眼就瞧出来,这位绝不是什么寻常人。虽说没有人会往那方面想,但几乎所有人都觉得,这人肯定是个大人物,既然是大人物,那就得客气的恭维着。也正因如此,在街上逛了一个小时后,对于这里的情况也基本上有了些了解。就在他们走着的时候,却看到不远处的一个布线庄门口围着不少数人。 “那里怎么围那么多人?走,过去看看去?” 看到那边有热闹可看,朱明忠顿时来了兴致,说实话,每次微服出行的时候,他总希望能够像后世那些辫子戏里的那样,或是来个英雄救美,或是来个艳遇,惩治个恶霸什么的。可每一次的结果都让他极为失望,别说是救美了,就连热闹也见不到多。 到了那家布线庄的时候,见门外的路旁站的有人,朱明忠便问道。 “这里是怎么回事?” 那站在路边正在观望的青年二十出头年纪。看上去眉清目秀,一副精干状,听朱明忠这问,便叹了一口气说道。 “哎,是对一家母女俩,她们两人的手艺巧,一直都是承接线庄的活,今年接得和往年一样多,今年开春当娘的一下子病倒了,母女俩个人的活,都落到闺女的身上,一个人怎么干两个人的活?这不到了交货的时候,交不出货,就要倒赔线庄,这一倒赔,这几个月可就等于白干了,这不,正求着线庄的东家能开开恩哪……” 听人这么说,朱明忠并没有说话,而没是言声,径直朝线庄走去。孙叶臣、姚胜自然知道东家的心思,互相交换了一下眼色,稍快一步,在前面不露声色的推住前面的人,让东家不用别人推挤。 “实在不是我不开恩,这规矩,就是规矩,廖某人不能坏了规矩……” 正文 第183章 扶持(第二更,求支持) “……这规矩,就是规矩,廖某人不能坏了规矩!” 前脚刚进线庄,朱明忠就听着那人的话声,这布线庄里挤着不少人,说话是位看起来笑容可掬的商人,他身后是两个伙计,而围着的都早看热闹的人,而那商的对面站着两个人。 “廖东家,若不是开春时妾身病倒了,是决不会耽误交货的,这货交少了,妾身自然愿意认赔,可这一共只少了二十几匹,包赔的价,却都够买上十几匹布的了,这规矩,妾身实在不明白是为什么?” 听着那妇人条理分明的询问,朱明忠暗自点点头,这妇人倒也有些见识。 “这规矩是行规,廖某与鲁商约定交布1000匹,现在差的就是你这23匹,若是小号到期不能交出布匹,每晚一日都有罚银,而我要从其它线庄周转,自然要加价,如此一来,廖某只让你认赔那么点,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听着那商人的解释,朱明忠的眉头一皱,便便徐步踱了过去,也看清了妇人的相貌,四十岁上下年纪,年青的不过十六七岁模样,两人谈不上漂亮,但也算是端庄。 “他让你们赔多少钱?” “十三两。” 那妇人抬起头看了朱明忠一眼,然后叹了一口气,没再吱声。“甭听她乱说!” 不等朱明忠询问,那商人又说道。 “那是三个月前,当时她少交了二十六匹布,廖某按行规要收七两多银子,再加上要从其它地方周转布匹凑出数来,这多出来的银子,让她出6两。不算多吧,她当时又从线庄里借了十二两银子的纱线,加三分的利,不高吧?现在……你本该还我连本带息三十一两六钱!” 虽然那商人的手中没有算盘,可说话的时候他却好象在拨算盘珠子,说得倒是利索,最后又说道。 “王家大娘,你们王家世代纺布,知道这线庄的规矩,虽说你手艺好,可也不能持技压人不是?线庄有线庄的规矩,这三十一两,是万万不能少的,不能坏了规矩!” 一旁年青的女孩突然开口说道。 “廖东家,上头有天,下头有地!当年,这线庄也是我们家的生意,我爷因为资助义军逃难的时候,这线庄你是怎么变到自己的名下的?你原来还是我家的掌柜,不就是靠着勾结建奴的贪官污吏,吞没了我们王家家业发起来的?” 朱明忠听着了心里顿时一沉:原来这母女是个义士的后裔,被满清抄家败落下来的。尽管针对抗清义士家业被满清抄没曾多次要求地方官府发还,但因为种种原因,并不是所有义士的家业都被发还。 女孩这么一说,那位廖姓商人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 “廖东家,孩子家口没有遮拦,您别计较……实话实说,当年家父把这线庄给你,便是家父的决定……至于其它,当儿媳妇的自然不能怪他……只希望您能念着旧情,高抬贵手……” 话已经到了这份上了,可那廖姓商人却把眼帘一垂,然后说道。 “非是廖某不念旧情,是线庄有线庄的规矩,廖老六不能坏了规矩,除非……” 廖老六看一眼面前的女子。 “除王娘子您从今往后,便不再织布,那这笔银子,廖某便自己个认了。” “廖东家,你这不是欺负人吗?谁不知道王家织了几辈子的布,论织布的手艺,没人能和她们比,就那么点银子,至于这么逼人吗?” 事情已经明明白白了,不问这姓廖的当年是怎么得到的这线庄,但他肯定每次看到王家母女都很不舒服,因为她们的存在就是提醒着他是怎么得到的这份家业,所以才会这么逼人,逼她们离开这个行当。 听着这些话,朱明忠的眉头一皱!摸了摸口袋,直接从钱包中取出了一张五十两的银圆券说道。 “这钱我给了!” 一把把钱塞到那妇人的手中,不等对方说话,朱明忠转身就走了。根本就不理会后面的喊声。 一路上,朱明忠都没有说话,直到离开这个市集之后,在看到松江城墙的时候,他才开口问道。 “你们这一路上,看这里的情况怎么样啊?” 尽管无论是孙叶臣或者姚臣都是军人,但朱明忠却希望他们并不仅仅局限于仅从军事的角度看待问题,经常会主动与他们探讨问题。 “商业极其繁荣,江南繁华远非北方所能相比,即便是再过二十年,恐怕北方也赶不上江南。” 作为北方人的姚胜,自然羡慕南方的繁华,当然,也知道这几年北方恢复的速度同样也很惊人,但相比于江南,北方却仍然是先天不足。至于先前在集上发生的事情,已经被他选择性的无视了。 姚胜的话声落下的时候,孙叶臣则一旁说道。 “东家问的应该是松江的将来吧!” 朝着左右看到一眼,孙叶臣继续说道。 “眼下,松江虽说织户过万,松江布已隐隐重现昨天兴盛,可是就目前来说,其发展潜力有限,究其原因来说,应该……嗯……” 沉吟片刻,孙叶臣想到了之前在市集上碰到的事情。 “金融,虽然松江织布业发达,可是在这市集上,只见线布庄,而不见银行,若是有银行的话,那王家母女完全不至于沦落到这步田地……但是,银行也不一定会贷款给她们,毕竟……” “毕竟什么?” 朱明忠反问道。 “毕竟,她们是欠线庄的银子,银行不可能拿银子出来,让她拆东强补西墙吧。” “但是,银行可以拿银子出来,让她们扩大生产。” 看着远处的松江城,朱明忠缓声说道。 “其实,像她们那样擅长织布在乡间,何止千百家,可往往却只能局限于家庭作坊,而不能扩大,究其原因,就是资本不足。” 在农村的庄户家中,同样也存在着分工,并不是每个人都擅长纺纱或者织布,也不是每个人都能纺出好纱,织出好布,或者能够同时拥有纱车和织布机,所以往往是有人织,有人纺,在这种分工之中,有的人织出的布供不应求,有的人则只能自用或者在乡下市集上售给乡民。 “你们可记得《醒世恒言》里,写到的在苏州盛泽镇上,有个小户人家施复夫妇两口。他们有一张织机,养几筐蚕,缫丝织绸,生活过得还可以。他们织的绸,光彩润泽,在市场上,人们争相加价购买,施复夫妇赚了许多银子。几年之后,他们增买了三四张织机;不到十年,积累了几千金,又买了两所大房子和三四十张织机,雇人织绸。施复夫妇用十年终于发展成机户,可是这样的十年之中,又有多少织户,虽然技术好,但因为种种原因陷入破产的境地,就像方才那对母女一样。” 反问之余,朱明忠又自问自答道。 ““机户出资,机工出力”机户拥有大量资金和几台至几十台织机,开设“机房”,雇佣几个至几十个工人,进行生产。被雇佣的劳动者就是“机工”。他们计日向机户领取工资,维持生活的同时,还会学习更好的织技,有许多乡间的能工巧匠,就是在工场里学习的,所以百姓乐意去工场作工,然后他们会像施复夫妻一样,以一台织机起家,然后再用十年的时间积累……” 看着越来越近的松江城,朱明忠突然把话峰一转,然后说道。 “如果,能够把十年的时间压缩到了两年、三年呢?如果他们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话,借助银行的资本,实现工场的扩张呢?毕竟,很多时候技术就是资本!” 这正是朱明忠之所以来松江的原因,他希望了解松江这个依靠自身力量迅速复苏的城市,了解这里的工场,了解这个时代的资本,而现在,他同样也看到了另一个可能——把银行与实业结合在一起。 在另一个时空中,如果没有银行的力量,工商实业又怎么可能快速发展?而现在,大明的银行业虽然初具规模,但是他们的还是没能适应时代的变化,或许,他们通过向南洋的藩国贷款获得颇丰,但是,对于银行而言真正的市场又在那里? 就是工商实业市场! 如果大明的银行能够主动的向小企业提供贷款,那么大明有工场发展就会加速,而随着工场的发展,各种机械制造也会随之兴盛起来,就像是另一个时空中,英国的发展循环,最终,所有的力量叠加在一起,形成了工业革命。造成了世界的变化。 只是,如何“推波助澜”呢? 眉头紧锁朱明忠的心里一个念头在那里翻腾着,如何推动那个“无形之手”的发展,然后用工业革命那只“无形之手”去改变所有的一切。 提前一个多世纪发生的工业革命会给世界带来什么样的变化,朱明忠并不清楚,但是他很清楚,会给大明带来什么样的变化,那种变化是翻天覆地的…… 正文 第184章 冒险家(第二更,求支持) 兴乾六年六月,正是值伏夏。 在富达银行天津分行里,来了一个身穿灰衣的年青人,他一进银行,就要求与经理见面。 这个个头不高的男人大约在二十五六岁,虽然看起来年青,可是一双眼睛里透出来的神采却显得极为精明。 “请问,祁子涛祁先生在不在?” 他在说话的时候,更是不时的打量着这家银行,富达银行是北方最知名的银行,至少是其中之一。 “您是哪位?” 前台的小伙子看了这个人一眼,这个人找经理有什么事? “我是李昆山。” “那您带了名贴了吗?” “啊,名贴啊。” 听对方这么问,他才摸了一下口袋,然后取出了一张名贴。 李昆山,或许这个名字在大明并不怎么显眼,但是在天津却也是颇有名气,但是这个名气,可以说是毁誉参半。 三年前,他从清河书院毕业后,就在天津投资创办了北直隶第一家纱厂,结果因为海河每天冬天就会结冰,水力不能全年使用,即便是冬天改用风力,也因为风力时大时小影响生产,导致其纱厂自从投产以来,每年只能开工大半年,这也是纱厂亏损的原因。 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仍然没有把纱厂迁往江南的念头——现在纱厂大都集中于江南,那里的很多河流不会结冻,至少不会结厚冰。而这也直接导致,李昆山不得不举债维持工厂,在天津的银行业中,他是个名人,因为他欠了银行不少银子。 前台的人看着他名贴,然后就拿着名贴给他去通报了。不过,一会儿就走了出来,对他说道, “因为您没有预约,所以经理不能和您见面,而且经理马上就要出门了,非常抱怨,今天经理没有时间见您,不过经理吩咐,可以再约个时间!” 见自己被拒绝了,李昆山不禁有些失望,不过听说祁子涛马上要出门,于是又点燃了他心中的希望,要出门的话就可以那样做,他向前台的人问道。 “那么他会路过这里吗?” 一见这人想要在这里“堵”经理,前台的小伙子的目光中露出一丝不悦,但是他仍然点了点头。 “那就让我在这里等一会儿好了。” 李昆山说罢就直接坐在了一边的椅子上。翘起了腿,。 过了一会儿祁子涛在秘书的陪同下来到了走廊准备外出,在这里看见了李昆山不由的大吃了一惊。 “嗯?……李厂主,你还在这等着?莫不是有什么事情?” 祁子涛当然知道李昆山来这里的目的,肯定是为了贷款。在天津的银行界,都知道李昆山是个难对付的人,即便是在他欠着银行五万两银子的情况汇报下,仍然没有银行愿意逼债。因为李昆山曾说过“工厂破产了,到时候一分钱都收不回来了,最吃亏的还是银行”,话说的这么直接,甚至可以说有些威胁的味道。也正因如此,现在有几家银行,非但不会逼债,反而偶尔会向他提供一些贷款,供他度过难关,当然这些新债银行需要偿还保证。 也正因如此,对于祁子涛而言,这李昆山最好还是不见,要不然,他也不会让人回掉对方,但他怎么也没想到这家伙居然就坐在这里等着。 “你好,祈经理。” 祁子涛的诧异,正是李昆山要的效果。 祁子涛在天津的银行业号称是“小财神”。不仅仅是因为富达银行是现在北方最大的银行,更重要是其属理着南洋三个藩国的国库,每年数以千万的资金往来,足以让其傲视北方银界,甚至面对江南的四大行也不显气弱。 不过,现在众所周知,富达银行又一次陷入了发展的瓶颈期,或许他是北方最大的银行,但是资本的力量在于流通,随着南洋诸国财政的稳定,富达的日子也变得不好过了,毕竟,南洋诸国财政的稳定,就意味着他们不再需要大量的贷款,而这也直接导致富达在南洋业务的缩水。 而这也是祁子涛最近一直试图把手插入东北的原因,相比于其它银行,东北每年向新移民提供的数百万两的低息贷款,是有朝廷担保的“优质业务”,只不过,这个业务一直以为都为大明银行、江淮银行等江南银行所把持,这不,因为听说了东北总督的亲信幕僚来到了天津,他才特意想去拜访他,甚至他还准备了一份价值不菲的贺视。 或许兴乾朝对贪腐是零容忍,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面对无孔不入的调查厅专员商界早就弄出了如何规避律法的行贿手段。官商勾结,古来有之,即便是兴乾朝也是如此。 “祁经理,在下来找你,是有事情与你商量。” 李昆山显得极为直接,看到祁子涛似乎有些不耐烦,他又特意压低声音说道。 “给我半个小时,我保证你不会后悔,而且对贵行于东北的经营亦会有所帮助!” “哦?” 诧异的看着对方,祁子涛有些颇感兴趣的看着李昆山,东北,半个小时。犹豫半片刻,看了一下怀表,于是他说道, “那就给您半个小时的时间吧!” 祁子涛随后就命人就把李昆山引进了会客室,并不是他的办公室,在他们进入会客室后,便有人给他们倒了一壶茶。 相对而坐后,祁子涛立刻说道, “李厂主,你有半个小时!” 作为天津的“小财神”祁子涛有足够的地位这样说话。 “李厂主,如果是贷款的话,我还是重复以前说过的话,富达要为储户负责,是不会给你提供一文钱的贷款的,这一点,还请免开尊口。” 祁子涛重复着自己的观点。本来他就对李昆山这样“不务实”的人极为反感,加上他又用贷款捆绑银行,让几家小银行不得不一点点的为他输血,避免他的工厂破产,这种举动在他看来更是无耻至极,自然对他不可能有任何好感。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多次拒绝李昆山贷款的要求。 “祁经理是也是清河书院毕业的吧!” 李昆山并没有气恼,而是笑着说道。 “我也是的。” 其实李昆山的经历颇为戏剧性,他原本是天津本地的士子,当年他试图南下的时候,在河南“碰到了”李子渊的“唐逆”,然后就成了从军的书吏,再然后就到了京师。在京师的时候,他曾全力备战过李逆要开的科举,可谁曾想还没等考试,李唐就灭亡了,再接着李昆山便直接回家了。之后,他又一次南下,考入了清河书院,后来毕业后,他并没有参加文官考试,而是选择了办厂,为在北直隶建立像江南一样的工厂而奔走,不仅率先设立了工厂,而且对几乎所有的产业都很有兴趣。 只不过,北方的天气直接限制了他的野心。不仅让他创办的工厂收益甚微,甚至还陷入破产的境地。就连名声也变得极为不堪。 相比于他,作为祁家三少爷的祁子涛,无疑就是人中龙凤,从清河书院毕业后,他就进入自家的富达银行,然后主持天津分行,凭借着多次准确的投资,现在更被人们称为“小财神”。 一个成功、一个失败。 两个人都是清河书院毕业,尽管在书院时,他们并不认识。 “小弟比学长晚两届。” 其实祁子涛并不愿意谈到书院,毕竟,对方是他的学长,那怕没有见过,也是学长,他也要对对方加以尊敬,这是礼。 “哎呀,那今天学长就不拐弯抹角了!” 半小时的时间,并不是李昆山所需要的,他知道,半个小时并不能说服祁子涛,如果在半个小时内,不能够说服对方,而祁子涛还是坚持着他的观点,到最后恐怕也就是白来一趟了。 “嗯……请学长直言!” 见对方用学长的身份压自己,祁子涛的心里一阵反感,但却只能点头称是。 李昆山就像是没有看到对方的表情似的。 “你去过我办的工厂吗?” “去过!” “那在江南的时候,你去过江南的工厂吗?见过那里的工厂是如何生产的吗?” 他想说什么? 祁子涛点了点头。 “在亲眼看了江南的工厂以后,你觉得如果说,北直隶不能够创办类似的纱厂、布厂的话,我们还有未来吗?很快,再过几年,所有北方的农家用的都是江南的纱线,穿得都是江南的衣料,你以为我是危言耸听吗?现在不是过去,现在从江南经海路运一船纱线到天津运费才多少钱?现在天津的纱价是多少?土纱是多少?机纱是多少?……” 李昆山的心里的一直都有一个执拗的观点,他一直都是这样劝说别人。 “……长此以往,没有工厂的北方只会越来越穷,如果我们想法去改变,我们如何面对乡人?” 作为银行经理的祁子涛,自然对此都有一定的了解,但是他并不会因为李昆山的劝说下而动摇,因为他知道,北方有北方的不足。 “北方是不能办厂的!” 又一次祁子涛直接了解的说道。 “如果我说可以呢?而且冬天也可以生产!” 正文 第185章 新发明(第一更,求支持) “而且冬天也可以生产!” 在李昆山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祁子涛几乎本能的想要喊人“送客”。 北方不能办厂! 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常识,其实也不是不能,而是因为北方的冬天太冷,河面结冰会导致水车无法使用,导致工厂无法获得动力。每年长达四至六个月的河道冰封期导致的停产,足以让任何工厂陷入困境。 当年清河尽管有大量的工厂,虽然可以依赖风力勉强维持生产,但是最终受限于动力不足,清河的工厂还是迁往了扬州、常州等地。即便是少数一些工厂,每年到了冬天,也不得不选择停产或者半开工,也正因如此,“北方不能办厂”一直都是基本的常识。 当然,这个常识也不是绝对,比如可以在临海或者风大的地方办厂,借助风力提供动力,虽说风力赶不上水力,但却也勉强可以维持工厂的生产。可也就是这个“勉强维持”让李昆山的工厂屡屡陷入困境,因为他的工厂并不是官府的军工厂,官府的军工厂可以通过“冬季补贴”的方式,在冬季减产时维持工人不减薪。但是私人工厂即便是减薪,工厂冬天“入不敷出”也是常事。这也是李昆山的工厂处于半死不活的原因——半年挣钱,半年赔。 这种尴尬的局面,直接银行对待李昆山的态度变得的也是极其的尴尬,毕竟,他的工厂是在破产与维持经营的边缘游走,逼急了,反而会让他破产,如此一来完全就没有还钱的希望,至少现在……他还能还利息。 现在,当李昆山说着什么北方可以办厂的时候,祁子涛只有一个念头,把这家伙赶出去,他深吸一口气,然后说道, “李学长,非是小弟不愿与你长谈,只是因为那边约有一位重要的客人,所以……” 不等祁子涛说完,李昆山便说道。 “你的那个客人是东北总督府的长吏吧。我保证,我们谈过之后,对你去见他肯定会有所帮助!” 眉头猛一跳,祁子涛看着李昆山,目光微变。 “学长与他认识?” 如果他们认识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谈不上认识。” 李昆山微微一笑,在对方脸色骤变时,然后说道。 “可我说的这件事,他肯定会敢兴趣,如果学弟你拿着这个礼物去见他,我敢说,肯定比拿着银票更受欢迎。” “富达是从不曾行贿的!” 祁子涛哼了一声,断然否认道。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说的这个事情,对我有利,对东北更有利,问题在于,你愿不愿意听。” 点点头,原本准备送客的祁子涛再一次坐了下来。 “大家都说北方不能办厂,无非就是因为河道结冰,一到冬天,长江以北,无论大小河流都会结冰,甚至厚达尺余,这样那些用水力的设备就不能再使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前几年的时候,清河书院机械系曾经研究多种解决的办法,而且其中几种已经得到使用。” 解决冬天水力利用的问题,一直是清河书院的研究工作的重点,这几年也有不少研究成果得到了运用。 “你说的那些我知道,不过投资都不小,而且使用仍然有些限制……” 不等祁子涛把话说完,李昆山便说道, “我说的不是什么改用新型水车,我说的是一种新型的机器!” 盯着祁子涛,李昆山从衣袖拿出了一张纸,然后展示在他的面前说道。 “不知道祁学弟在清河的时候,可曾听说过蒸汽机!” 蒸汽机? 李昆山的问题让祁子涛一愣,蒸汽机他当然听说过。 “蒸汽机我听说过,它确实可以产生动力,也可以取代水力,但是就我所知,似乎这种机器使用起来并不怎么可靠,而且多次发生问题,这几年,书院一直都在改进。” 虽然蒸汽机已经研制多年了,而且在清河书院许多人也都知道这种使用“蒸汽产生动力”的机器,但是并不意味着这种机器是成熟的,事实上,直到现在,蒸汽机仍然在改进着,至少就祁子涛所知,蒸汽机一直在改进。当然,在改进的过程中,也发生了多次事故,毕竟,蒸汽机也会爆炸。也正是这个原因,直接导致原本很多对蒸汽机敢兴致的工厂主纷纷放弃了定购蒸汽机打算。 “现在改进已经很成功了,上个星期,我接到一个学弟的信,信里说,现在蒸汽机已经连续使用1000个小时,没有任何故障了,而且爆炸的可能性也被降低到了千分之一……” 随后,李昆山摊开那张纸,对祁子涛说道。 “我有一个想法,就是利用蒸汽机取代水车,作为纱厂的动力,它不仅可以在纱厂里用,也可以在任何一座工厂里取代水车,而且它的动力更强,且不需要依靠河流,只要有煤,有水,甚至有木材有水也可以,相比于必须要建在河边的水车,蒸汽更适合工厂使用,” 蒸汽机确实比水车更适合工厂,这是一个常识,甚至祁子涛在书院的时候,就曾不止一次听人提到过蒸汽机的未来,只要是曾见过蒸汽机的人,都会相信未来是属于蒸汽机的。 但蒸汽机必须是不会爆炸的! 毕竟,没有任何人愿意要一台会爆炸的机器! 可是,现在曾经让人充满期待的蒸汽机,却用又一次又一次的爆炸,让原本对其趋之若鹜的工厂主避之不及,甚至有很多人说什么,应该禁止蒸汽机,那玩意太危险了! 也正因如此,那怕就是在北方,那怕就是在冬天更长的东北,蒸汽机也没有得到使用,因为蒸汽机会爆炸。 “可还是会爆炸!” 祁子涛直接反驳道。 “水车也会出事故,没有什么区别,千分之一的概率,比水车碰到洪水的概率要小很多。” “那不一样……” “没有什么区别!” 李昆山压根就没有给对方说话的机会,他继续说道。 “机器的使用都有风险,一千个小时,相当于连续工作40多天,如果每天都进行检查,每天都停机检查的话,我敢保证,可能一年都不会出故障,至于爆炸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因为蒸汽机有水有煤就能生产,这一样,限制北方不能办厂的冬天也就不会对工厂造成任何影响,而且相比于江南,北方更适合办厂,因为江南的煤矿不足,而我大明的煤矿大都在北方,在东北,甚至还有可以露天开采的煤矿,祁学弟!” 盯着祁子涛,李昆山继续说道。 “你想想,如果北方的工厂都用蒸汽机的话,我们的工厂生产效率会超过江南,可以就近用本地的棉花生产——过去,我们的棉花都是要运到江南,让江南的工厂生产出来的纱线,然后再返销到北方,现在我们可以就近利用本地的原料进行生产,这样,北方的经济就会得到发展,而银行也可以从中获得更多的利润,当然,对于富达来说,这些并不重要,富达需要的是什么?需要的是进一步扩大市场……” 看着面前的祁子涛,李昆山继续抛出他的诱饵。 “比如东北,东北比我们这里更冷,他们比我们更需要蒸汽机,有了蒸汽机,东北的工厂就可以日以继夜的生产,而不需要像现在这样,很多货物只能从江南购买,对于官府来说,有了工厂可以征收更多的税收,东北总督肯定乐意看到这些,如果富达银行能够促成此事的话,祁学弟自然也就是东北总督的坐上宾,到时候,进入东北岂不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李昆山这么一说,让祁子涛一阵心动,可在心动的同时,他也知道,这种可能性之外的危险。 “蒸汽机会爆炸的!” “现在几乎不会爆炸!” “空口无凭!” “所以,我才找到了学弟,为兄愿意为老弟作这个证明!” 见对方终于跳进了自己的坑里,李昆山笑逐颜开的说道。 “怎么样?只要富达银行借给我一笔款子,为兄保证了最多三个月,就让你见到效率,等到年底的时候,你就可以直接拿着我的厂子去和东北总督商讨,不知老弟以为如何?” 李昆山来这里就是为了借钱,因为没有人愿意借给他钱,所以,他才会找到祁子涛,因为他知道富达现在野心勃勃的想要把手伸进东北,他们需要东北总督的帮助,而蒸汽机就是一个礼物。一个敲门砖。 当然,李昆山更需要蒸汽机,他需要蒸汽机让他的工厂一年到头,日夜不停的生产,他需要工厂的正常生产来获得利润,然后偿还贷款,挽回自己的名声,当然,他也需要从中获得属于他的利润。 面对李昆山的游说,祁子涛沉默了,他知道对方所谓的“敲门砖”实际上包含着很多风险,万一蒸汽机爆炸了,一切都化为了泡影。到时候,非但门敲不开,甚至就连他本人也会成为笑话。 可是银行……犹豫片刻,祁子涛心里做出了一个决定。 “你需要多少钱?” 正文 第186章 内因(第二更,求支持) 转眼之间,到了兴乾六年中秋。这一年来,尽管郯城的大地震,给北方的经济带来重创,而且让朝廷背负了数千万两的赈灾压力,加之大量的军需物资被用于赈灾,但是在兴乾六年,一度因为地震被中断的西征的计划,仍然在加紧进行,所有的计划也在一步步地实施着。 似乎,谁都没有注意到,已经沉寂多时的大明正在为战争进行着准备。 不过,在中秋过后,原本一直风平浪静的中都城里,突然传出来一股流言,不知道是谁传出了——皇明不日将会西征的消息。 没有任何疑问! 有人泄密了! 面对这一情况,朱明忠几乎是立即召了内阁大臣以及兵部、户部尚书,询问是如何泄密的,毕竟知道西征计划的人极少,同时又下令军正司彻查。 而军正司查了半天,才总算是查明白也原因。 “这么说起来,连日来这个谣言的之所以传出来,完全是因为有人算出来今天军队没有正常退役,所以才认定朝廷准备西征吗?” 即便是见惯了世面,顾炎武在知道这个消息后,仍然显得有些不敢相信。 “什么人能通过这个消息算出朝廷会用兵?” 钱磊也跟着反问道。 “是一个清河书院里的学生,他平时喜欢摘抄报纸上的新闻,他注意到从去年到今年各地的报纸都没有刊载勋民安置的新闻,加之今年有些府县征兵多过去年,所以他认定朝廷肯定是准备用兵西北了……” 从细节分析获得情报! 尽管朱明忠曾经在后世看到过类似的报道,但是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仍然显得极为惊讶,毕竟这是在17世纪的大明。居然有人能通过一些细枝末节推断出了朝廷的计划,又怎么能不让人震惊。 “为了西征的顺利,从去年开始,官军就暂缓了退役,再加上今年征兵增加四成,如果有心的话,只要稍微关注一下,就可以发现这些异常,他因为作出这样的判断,是可以理解的。” 任何人,只要把这些情况加以联系的话,就可以以此来证明,朝廷正在备战,整整两年没有老兵退役,而且征兵又增加了将近一半,再加上去年的征兵,现在大明的军队已经超过五十万,这一切都说明朝廷正在加紧准备,指不定哪一天就会突然发兵西北了。 现在,这个突然,却突然传出了出来,大家自然一阵的惊讶,不过这惊讶也只不过持续了几天罢了。 按照朱明忠的旨意,对于分析出朝廷用兵这个消息的那名学生,自然是要加以控制,但是是按照的朱明忠的想法,这个人如果可以有话,要利用其才能,招其进入军正司。当然,也要征求本人的意见,其实,根本就不需要征求,那个学生甚至都没有反对的能力。 这天下午,王文白这个几年前,朱明忠亲自指定的军正丞,进入书房后便低声奏道: “启禀陛下,臣按陛下的要求,已经召其入军正司,待其进行培训后,即会于军正司任职。。” 听着王文白的禀报,朱明忠笑着说道。 “不会是强迫他的吧。” “陛下,造谣已经违反朝廷律法,他入军正司可以避免遭到提诉。” 好吧! 还是威胁的,对此朱明忠却十分平静。 “军正司是朕的眼睛和耳朵,很多时候,你们要从一些细节中推断出来准确的情报,这一次,与其说是谣言,但是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我们必须要认真对待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 “回陛下!朝廷屡颁明旨,报纸不得擅自发布与军机相关新闻,报纸上应该知道,此次他们于报纸上发布这些新闻,按律来说,亦已经属于违法,臣以为,朝廷理应将此事交由提刑使提讼。” 这时站于一旁的宁云婷听到他这么说后,一惊之下,便忘了规矩,大声说道。 “陛下,此事万万不能这么办的!” 宁云婷的插话虽没有把朱明忠吓了一跳,但是女官不得擅议朝政的规矩还是让朱明忠的脸色一沉喝道。 “大胆,这是你说话的地方吗?滚出去!” 被陛下这么一通斥,宁云婷才立即意识到自己的失礼,于是连忙行礼道。 “臣万死,万死!” 尽管内心委屈非常,但是在离开的时候,宁云婷仍然看了陛下一眼,以提醒陛下不要犯错,然后才退了出去,在她到了殿门口的时候,听到陛下对王文白说道。 “提讼的事情,暂且就放下了吧!容朕考虑一下。” 陛下的回答,让宁云婷这才算松下一口气,过了一会,直到王文白离开之后,她才在朱明忠的要求下再次回到房内, “陛下,方才臣失言了,谢陛下开恩,臣知罪了。” “嗯,起来吧,以后小心当差。” “谢陛下恩典,臣记下了。” “嗯,你说说,这件事为什么不能这么办?” “陛下,臣以为,那些报纸上所报道的仅只是朝廷公开的新闻,老兵没有退役,这是地方官府公开的没有勋民安置的消失,至于征兵数额,也是各地官府公开的数字,报纸只是按以往报道官府的新闻,仅此而已,如果提讼的话,自然会引发争议,臣担心到时候官府会借口以此查封报纸,或者对报纸百般限制,如此,陛下将来如何能从报纸上得知民情,而不为官员所蒙骗?” 宁云婷的直接,让朱明忠深以为然的在心底点了下头,千百年来,看似臣服从于君,可实际上,千百年来,臣权与君权的抗衡却从未停止过,尽管在皇权的面前,臣权看似是不堪一击,可是实际上,除了满清那个已经驯服成奴才的时代,在汉人王朝中,看似至高无上的后君权总是受到大臣的制约,至于“欺上瞒下”那更是寻常的事情,皇上如何得知外界的信息? 每一个皇帝都有他们自己的选择,通过勋臣、外戚以及宦官是历代中原王朝皇帝的选择,至于满清则是通过奴才比如事无巨细,事事禀报的曹家。 在朱明忠这里,除了军正司、调查厅等机构之外,报纸还是朱明忠了解民间最直接的渠道,毕竟,在这个时代,并没有网络。 “嗯,好吧,朕知道了。” 略点下头,朱明忠说道。 “但是,这也不是你插口的理由知道吗?在官员的面前,你只能是……花瓶!摆设!” “臣遵旨!” 尽管这些话看似让人不舒服,但是这是身为女官的必须要遵守的原则,就像过去内官太监不能直接当着皇上、百官的面对朝政插手一样,尽管他们一直都是这么做的,但是在百官的面前,仍然会保持沉默,不给百官造成“宦官干政”的口实,虽然这是事实。 “好了,把今天的报纸拿过来吧。” 在宁云婷退出后,朱明忠便拿着报纸翻看了起来。为了能够准确的掌握民间的动态,除了各种报告之外,报纸是最重要的渠道,当然,现在他已经养成了,即便是看到让他勃然大怒的新闻,也会装作没有看到,甚至不会让人私下调查,毕竟,这个国家有更多的事情需要他去处理,至于什么冤情或者什么伸冤,真的不是帝王的责任。 帝王所需要的是掌握一切,让一切都是他的掌握之中,而不会偏离心中的轨道,让国家平稳的发展,这才是帝王的责任,至于伸冤,有官员、有派系,有那些人为了利益互相争斗去解决。 翻看着一份又一份报纸,突然一个不大不小的新闻,让朱明忠不由展开报纸,双眼盯着那个豆腐快大小的报纸,心里无数个念头在那里翻滚着。 “这……” 至少在长达数秒的时间里,朱明忠都没有说出话来,他的神情甚至变得的越来越激动,在激动之余,他甚至又一次看了一遍这个新闻。 这是一个不起眼的新闻,甚至会被很多人所忽视,但是对于来自21世纪的朱明忠来说,他却知道这篇新闻的意义——工业革命! 蒸汽机投入实用了! 新闻非常简单,只是提到天津的北兴纱厂改用蒸汽机取代水力。 这样的新闻,如果不是因为它是第一家采用蒸汽机的工厂,恐怕都不会登上报纸。尽管蒸汽机已经发明数年,但是在过去的几年间,技术人员一直在改进蒸汽机,以让它变得更加可靠,至少不会爆炸。 但是多次爆炸直接影响到了人们对蒸汽机的信心,甚至有多少次,朱明忠都想亲自己上阵,参与研究,然后通过自己的知识去解决蒸汽机的问题。可是他并不想拔苗助长,他希望这个时代的技术人员亲自去完善蒸汽机,最终让其自然而然的进入实用领域。 现在,在等待数年之后,随着这家工厂将蒸汽机应用于纺纱,朱明忠相信这场工业革命,已经在这个国家不可阻挡的发生了,这是资本在推动技术的发展,当资本吹响号角,它的力量是不可抵挡的! 想象着未来那个蒸汽机轰鸣的大明,激动不已的朱明忠甚至特意转身,在屏风上写下了几个小字。 “兴乾六年九月初七,蒸汽机” 正文 第187章 蒸汽时代(第一更,求支持) 不知从那一年起,这冬天来的越来越早,刚过中秋,这天气就一天比一天的凉起来,进了九月之后,这天气就由凉转寒,不过只是九月底,北直隶就先开始下起了雪,然后一路往南,不过几日的功夫,大雪便会落江到河南的地界。 几场大雪之后,北方再吹上几夜,别说是一般的小河,就是那改回故道的黄河,也会结上一层冰,河里的冰越结越厚,这雪也是越下越大。 突然汽笛声呜呜地响了起来,响彻云霄的汽笛声在大有一副要撕破天际的势头。这汽笛声,即便是隔着二里地都能听得到,这是北兴纱厂特有的汽笛声,也是全大明,以至于全世界,第一个机器纱厂所特有的声音。 听到汽笛声的时候,祁子涛特意把车窗打开,完全不顾灌进车里的寒风,然后扭头对身边的那位穿着厚实熊皮裘的中年官员说道。 “制台,您听,那就是纱厂的声音。” “嗯。” 方以智并没有的说话,只是朝着汽笛传来的方向看去,即便是相隔里许,他都能够看到高耸立的烟囱,还有那喷吐着的黑烟。 见其没有说话,祁子涛的心里显得有些忐忑不安,在得知东北总督会用假期来天津参观工厂的消息后,他就无法按耐心底的激动,这正是他期待已久的机会。 无论是进入东北,或者是得到方以智的赏识,尽管在关内世人皆知这位方制台在东北施政手段暴虐,甚至有滥杀之嫌,可他依然是圣眷不改,甚至很多人相信如果不是陛下当年与众臣相约“大明非军功不封爵”的承诺。恐怕方以智已经封爵了。 当然,这也只是大家的猜测,毕竟那句“非军功不封”的话后面还有一句“敢建言易制者斩,敢受请之君,废!”,这完全是汲取了大明旧时教训的经验,大明洪武、永乐等朝时,大都还是军功封爵,可是后来文官亦有封爵,因为所谓的“亲臣是不许藏兵器”,开国和靖难勋臣不可避免的文官化。最后,在文官团体的操纵下,大明的爵位甚至只封给太监内官,他们以此来打击勋臣,令皇帝失去臂膀。 或许勋臣相比文官高尚不到什么地方,但是对深谐平衡之道的朱明忠来说,他需要用勋臣去平衡势力会随着王朝建立,在同窗、座师、同年等关系下不断膨胀的文官群体。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立下这一誓言,甚至命人刻牌为记,树于皇极殿前,以此提醒文武百官。而且这也是大明唯一一个“以言杀人”的规矩,当然,这个誓言不仅约束大臣,同样约束未来大明的历代皇帝。 也正因如此,人们顶多也就是只是想想,但由此可见方以智的圣眷之盛。所以,祁子涛需要接近方以智,接受这个在未来几十年,也许会是大明最为显赫的文官。 “那蒸汽机,当真只用煤和水,就能产生动力?” 尽管对蒸汽机已经有了了解,但是方以智仍然显得有些不大敢相信,毕竟,这委实太过神奇! 神奇! 用煤烧水,然后以水气为力! 这等神奇的变化,即便是方以智这个平素总会翻看许多格物实学书籍的人,也感到极为神奇,当然,在神奇之余,他同样想到了东北,想到了东北那些生产受限于冬天的纱厂。 “回制台话,待到了纱厂后,制台不妨亲自看看,那蒸汽机只需要有煤烧,锅炉内有水,就会源源不断产生动力,以学生看来,那蒸汽机再适合东北不过,因为东北多煤,且煤价极其低廉。” 在他言道着这些好处的时候,若有所思的方以智只是略点下头,随着距离越来越近,现在他倒是更加期待了。 东北需要工厂! 尽管东北的官田、采参等收益,足以让东北官府成为大明最富庶的官府之一,但是东北的百姓需要工厂,需要工厂纺纱、织布,需要工厂制造机具,但是东北太冷了,越往北越冷,在黑水的出海口,一年甚至要冻上七个多月,那种地方,怎么能用水力? 有了工厂,城市的人口就会增加,官府的税收也会增加,更重要的是,东北的人口也会迅速增加,最终,东北会发展成为与内地相仿的行省,只要那里生活千百万汉人,就无需要担心什么土人,现在东北还有多少土人? 在方以智一行人来到工厂的时候,早就等待于此的李昆山对于方以智的到来,同样也是充满了期待,在他见礼后,方以智便问道。 “这蒸汽机,当真和水机一样?” “回制台话,相比水机,蒸汽机的生产速度更快,目前北兴纱厂同样的纱机,产量是使用水力的1.8倍,而且其速度均匀……” 介绍着蒸汽机的优点时,一行人即将进入轰鸣的机房时,卫士拦住了方以智。 “制台,卑职听说蒸汽机会爆炸!还请制台……” 不等他说完,李昆山便反驳道。 “制台,目前蒸汽机已经连续工作53天,从未发生过爆炸。” “我们进去看看。” 对于爆炸,方以智并不担心,曾经出家的他,甚至相信命运,如果爆炸的话,那一定是他命该如此! 进入蒸汽机车间,震耳欲聋的轰鸣声,让方以智甚至听不清别人在说什么,他只是惊讶的看着眼前那台蒸汽机,相比于外间的寒冷,这机房里却是火热火热的,炉前的铲煤工,不时的将煤块铲进火炉中,那边蒸汽机的飞轮飞速的旋转着,机械运转时发出的声响,甚至会让胆小的人感觉到恐惧。 在这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中,方以智来到炉前,他甚至弯腰看着那炉膛,尽管炉内的火焰灼的他睁不开眼睛,他仍然看了好一会才将视线转向汽缸,看着那不时喷出的余气,他的神情变得有些激动,如果说先前还有一些疑惑的话,那么现在,他已经不再怀疑了。 “制台,你看,这蒸汽机,只需要有煤,有水就能不停的运转下去,当然,还需要鲸油。” 李昆山看似玩笑的话,让方以智反问道。 “鲸油?” 对于鲸油,方以智并不陌生,毕竟,大明最大的捕鲸港就是海参崴,那里的捕鲸船在捕鲸后,就会直接在船上炼油,然后装桶运往内地,在中都和江南的不少富裕人家,鲸油都是极其受欢迎的灯油。 “是的,鲸油是最好的润滑油,与纱机等设备用猪油等油脂就可以润滑不同,蒸汽机最好使用鲸油。” 然后他又特意强调道。 “这是书院里的学者几年来试验得出的结果,而且马车以及纺织机械等设备,用鲸油也好过普通油脂。” “这个没有问题,别忘了,我大明九成的鲸油,都出自我东北!走,我们去纺纱厂房里看看。” 与17世纪的所有工厂一样,北兴纱厂的厂房里并没有电灯照明,因为今天的天色较暗,所以厂房顶上的棚窗打开了,从棚窗照进来的光亮和厂房两侧的纸窗透进来的光,让厂房里的女工可以正常的工作。 厂房中的工作很紧张,整个厂房所有的机器其实都是一根飞快的天轴带动,一根根的传动皮带,将动力传到纱机上,在那些纱机的前面,一个个女工,守在那里,她们的工作就是看管纱机,捻续继线,尽管看似轻松,可是实际上也是一个很辛苦的工厂。被天轴和纱机运转的机械声震惯了耳朵的女工们,根本就听不到那些人在说什么,但是他们都知道,那些人肯定是大人物。 她们只是和过去一样,认真的工作着,她们的手和眼睛一般地忙,根本就没有功夫分神。作为参观者的方以智一行人,有时轻轻说一两句,同样也没有注意这些女工。 这个时候,方以智所询问的往往都是一些生产上的问题,他甚至会拿起纱线,特意扯上一节,然后尝试着分析出这纱线与水力纱线的区别。完全没有任何区别,甚至在他看来,可能这些纱线还要更结实一些。 跟在方以智身边的李昆山、祁子涛等人已经看出来了,这位东北总督对这些非常感兴趣,在方以智兴致勃勃的查看着纱线的时候,李昆山便于一旁说道。 “制台,现在北兴纱厂所出的纱线,可以说是供不应求,目前的定单已经排到了明年二月,所以学生正在筹备扩建或者新建工厂,毕竟,北兴不少定单都是东北的,所以,学生也有计划在东北办厂。” “在东北办厂?” 在李昆山话声落下的真意,方以智便说道。 “要是去东北的话,本官随时欢迎,一定会吩咐地方上尽量给予配合。” 如果不是因为不能私赠官产,方以智甚至打算送地给李昆山,以吸引他去东北办厂,毕竟他是最了解蒸汽机的厂主。 “李厂主此话当真?若是李厂主愿意往东北办厂的话,我们富达银行,愿意以最优惠的条件提供一笔贷款用以建厂。” 听着他们两人的话,方以智当然知道他们的目的,但相比于他们的目的,方以智更在乎的是工厂,是东北……只要这蒸汽机到了东北,东北的一切就会从根本上改变…… 正文 第188章 鲸海(第二更,求支持) 鲸港,是黑龙岛(库页岛)上最大的港口,五年前,大明海军的军舰驶抵这座旧称苦兀的岛屿,将其纳入大明的治下,后来又被内入黑水都督府下,并易名为黑龙岛,而鲸港也正是那时兴建,因为鲸港为东向西,冬季受西风影响严重,虽有防波堤保护,但不时仍有巨浪涌港。 不过,即便是如此,鲸港依然是鲸海(日本海)最重要的港口之,尤其是在海参崴进入结冰期后,鲸港就成了大明的捕鲸船在鲸海的母港,尽管朝鲜对大明开放有多座港口,但是大明的捕鲸船还是更喜欢这座港口,因为鲸鱼群会从黑龙海峡驶过。 相比于大明的任何一个港口,鲸港的无疑是极为特殊的,在这里除了明人之外,还可以看到一些奇形怪状的人——苦兀人,苦兀人的外貌与汉人以至于本身相貌与汉人就有所不同的女真人也是截然不同的,他们眉毛突出,毛发稠密,眼圆而深陷,睫毛长而分歧,鼻垂直,脸和全身多毛,明显具有欧罗巴人种的特征。 相比于曾抵抗大明统治的生女真,这些苦兀人反倒是轻易的接受了大明的统治,接受了大明的器物,他们的服装,过去主要是用兽皮和鱼皮制作。现在也和明人一样,改穿棉衣。尽管大明没有禁止他们打猎捕鱼,要求他们从事农业活动。但是面对文明的冲击,他们中的不少人,依然开始尝试着融入大明。 在鲸港就可以看到不少苦兀人,相比于东北禁止女真保留自己传统的风俗和文化,禁止他们打猎捕鱼,要求他们从事农业或者伐木。主动融入大明的苦兀人受到了优待,在这里可以看见他们坐在街头聊天,尽管他们穿着大明的衣服,但却是地道的野人,他们的样子甚至会让初来乍到者惊讶不已。 在这些来自蛮荒之地的土著之外,有很多人都是大明的捕鲸船上所需要的捕鲸手。他们过去曾划着桦木制成小艇,在大海上捕鲸,他们无一例外的身强体壮,但却没见过任何世面。如今在利益的驱使下,他们离开自己的部落,加入捕鲸的行列,看准了捕鲸可以给他们带来财富。 毕竟,随着文明社会的商品涌入这个岛屿,在改变土人的同时,也让他们见识到了白银的力量,白银可以让他们的家人过上更体面的生活,而对他们而言,捕鲸是获得财富最好的选择。 在这里,分辨出普通水手与捕鲸手的区别很简单,尽管他们的腰间都有一根水手穿的腰带,还挂着一把带鞘的缆刀,但是他们穿的不一样,与普通的水手穿着海军式的呢绒大衣不同,那些捕鲸手要穿这样的衣服出海,真是笑话,一阵海浪打过来,湿透的衣裳就能把他们拖下海去,所以他们都是穿着皮裤皮衣,即便是海浪打在身上,也不会打湿衣服,那内里衬着毛皮的皮衣,即便是在鲸港的冬天,也能挡得住这里的严寒,当然外面还需要再罩上一件毛皮大衣。 如果没有捕鲸业,鲸港恐怕与这个荒僻的岛屿上的其它任何一处海岸一样,没有多少区别,同样的荒凉,同样的人烟稀少。可是现在这里却是一座拥有五六千人人的城市,这里所有的建筑与钱财,都是大海上捞来的,是捕鲸手用标枪从大海里戳上来的。 据说在大明,每十桶鲸油里,就有九桶出自于这里,关于鲸油,有很多说故事,但是所有人都相信,在皇帝的皇宫里头,那一个个油灯里通宵都点着鲸油灯。是真是假,无人知晓,但可以肯定的是,用鲸油正是从皇宫里传出来的习惯。 而鲸油,正是产自于鲸港,出自于那些捕鲸手的手中。 在鲸港的码头边,有个捕鲸者的酒馆,所有将要扬帆启航的和归来的捕鲸手们,都会到这里来,这里既有来自大明各地的捕鲸手,当然也有各地的女人,朝鲜的、女真的、广南的,甚至于还有来自欧洲的妓女,她们总是试验挣走这些捕鲸手身上的银子。 在这里,几乎每一个人都会喝得醉醺醺的、摇摇晃晃,他们大声的说着,吼着,大口的喝着酒,并不时的调戏着身边的女人,男人放肆的笑声和女人的尖叫声、笑声在这里回响着,突然房门被推开了,风雪灌了进来。 “出事了!” 闯进来的水手大声喊道。 “金元宝号在进港的时候,被海浪推着撞上防波堤了……” 突如其来的消息,让原本放肆的欢笑的男人们都愣住了,他们的手里还端着酒杯,他们的神情显得有些复杂。 这是一个充满风险的行业! 在大海上,也许鲸鱼一拍,就会把他们的小艇拍碎,他们甚至也有可能魂归大海。而且在海上航行的时候,也会充满风险,海雾起来的时候,会迷航,会撞到冰山。甚至就连返航的时候,在港口也会因为港口汹涌的海浪,被浪头冲上防波堤,船毁人亡。 风雪从敞开的房门涌入酒馆内,此时这里里面却是一片令人窒息的寂静。得知噩耗的人们沉浸在一种默然的哀伤之中,各人都有各人的心思,这些心思却笼罩在同样一种凄凉之中。 在这昏暗的酒馆里,油灯随着寒风摇曳着,屋子里的热气似乎都快要散去了。因为门敞开了,所以透进了一些亮光,那迎面的墙上,挂着一排各式各样的枪和矛。 它们并不是普通的枪和矛,它们充满了杀戮之气——这是几枝锈迹斑驳的捕鲸标枪,在大明的内地,一些探险中,经常会出现它们,传说中,捕鲸手正是合它们去捕获鲸鱼。 而中间的那一枝满是锈迹的捕鲸枪,据说它是“光明号”上捕鲸枪,那是这里最早的捕鲸船,它曾经一连捕获过十几只鲸鱼,最后,在回程的时候,陷入港口的风浪里,在港口外它将沉而未沉,几根光秃秃的桅杆还在水面上挣扎,最后,那艘船上,唯一剩下来的就是这支捕鲸枪。 还有一只捕鲸枪,是一次被人扎入一只大鲸鱼以后被它带进了海里,后来另一批捕鲸手打死了这只鲸,又找到了这枝枪。然后把它带了回来,可是那艘船已经深了。 这几只捕鲸枪都代表着沉下去的捕鲸船,而且无一例外,都是在港口沉没的,会有不少人活下来,可是他们却失去了财富,失去了在鲸海中奋斗一个多月的收获,对捕鲸手来说,这才是最可惜的。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有人大声喊道。 “喝酒!” “对喝酒!” 随后笑声再一次响了起来,欢快再一次取代了忧伤,大海上总是充满着各种风险,这有什么呢? 他们是水手,天生就是冒险的! 不知过了多久,房门再一次被推开了,进来的是一个捕鲸手,他的手里提着一支捕鲸枪。尽管他的身上的穿着厚实的皮毛大衣,可是他的头上却都是冰碴子。 他一言不发的走进来,在他走进来的时候,所有人都看着他,很多人都认出了他,他是“金元宝”上的捕鲸手王杰。 只见他一言不发的走到柜台前,然后拍掉头上的冰碴子、抖掉大衣上的雨雪,然后坐那里的一个座位上,同时将捕鲸枪往上面一放。 柜后的掌柜不由分说的,便给他倒了杯酒,谁都没有说话。 王杰喝着酒,他垂着头。 这里沉寂而凝重的气氛显然影响了所有人,他们都坐在那里,只是静静的坐着。 “我们带回来了397桶油!” 收获非常丰厚! 王杰开口后,所有人都自然的想到了这些油所代表的财富,可是又有什么用呢?又保住了多少? “现在,一桶都没有了,船也没有了!” 浪太大,船一撞上去,就会土崩瓦解,船上的油桶也会变得粉碎,人,能活下来就已经不错了。 “好了,别想那么多了,人活着就好。” “一船人,只活下了六个人!” 再一次,酒馆里的气氛发生了变化,死的人太多了。 那些死去的人们的遭遇可以肯定是,每一个捕鲸人都无可避免的,只要他们出了海,随时都有那样的危险。所以这些捕鲸人都知道,这一切都是不可避免的,他们或许会选择忘记,但现在面对这样的事情,却无不感觉到忧伤。 郁积在心中的忧伤幻化成沉重的无声的叹息,使每一个面对未来的死亡的人,这时都因为这次海难陷入无休无止的忧伤之中! “其实,原来,这一切都是可以避免的!” 王杰一边喝着酒,一边摸着那个捕鲸枪,然后他坐在那里,又一次重复道。 “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坐在他身边的人们脸上有一种犹疑的神色,好奇心被引了起来。 “怎么避免?” 有人开口问道。 “你们听,那浪声,这么大,这里本来就不适合冬天过来。” “可是,不到这里,还能到那,难不成去朝鲜吗?” “除了朝鲜,还有其它地方啊!为什么不去那里?” 正文 第189章 箱馆的选择(第一更,求支持) “陆地!” 随着从了望台上发出的喊声,船上顿时热闹了起来。 甲板上响起了一大阵脚步的奔跑声,即便是还没有走出船,但是王杰仍然能够听见人们跌跌撞撞地从水手舱里跑出来,他也和其它人一样,从舱中走了出来,他的速度不快,直接站到了前桅帆的下面,从那里,他可以看到船长赵金多和医生一道冲到了露天的船首。 终于到了! 所有的人员都聚集在那里。他们的双眼盯着前方,海上的雾带已渐渐散去了。在他们的西南方,他们看到了一座低矮的小山,小山的下方,就是一个海湾,那里正是他们的目的地。 盯着那个海湾,王杰的呼吸显得有些急促,他看着周围的人的时候,仿佛还有一种在梦中的感觉,因为直到现在他还没从那天在酒馆里的震惊中缓过神来。 这是真的吗? 那天,因为朋友的死去,灰心丧气的他在酒馆里说了那番话。 “除了朝鲜,还有其它地方啊!为什么不去那里?” “还有什么地方?” 大家都这么问他。然后他说出了这个地方,所有人都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并不是大明的地方,而是日本的地方。日本的港口能进去吗? 然后我听到赵金多船长发布命令的声音。“老猎手号”和“大鹏号”以及“金鸡号”组成的船队眼下正沿着距离目标不到三里的航线行驶着。 “喂,弟兄们!” 作为船长的赵金多看着船上的水手们说道,这时所有的帆脚索都已扣紧。 “你们中有谁曾经见过前面的这块陆地?” “我见过。” “我见过!” “我也见过……” “可以说,几乎所有人都见过这里!” 赵金多有些激动的说道。 “几乎所有的捕鲸人都知道了这个地方,鲸鱼群每年都会从这里经过,我们也曾无数次从这里驶过,湾东部有山,山前为港,湾内水深,是天然良港,而且是终年不冻……” 这里就是箱馆,早在两三百年前,就是本州被废贵族、罪犯的流放地。当时津轻豪族河野政通在当时被土人称为“乌斯克斯”的渔村兴建宅邸,因建筑的外观像箱子,故以“箱馆”作为地名。在几十年前,这里开始有日本移民定居,从事渔业和农业。 可是人数极少,不过只百余人。 “但是,你们告诉我,即便是我们经常经过这里,可是谁曾到那里?你们告诉我,谁曾到过这个岛上,到过这个湾里?到过那座山上?” 接连的问题从赵金多的口中道出,然后他又说道。 “我这里有一个名单!” 赵金多拿出了一张纸。 “纸上写着的是这些年,在鲸港因为风浪在归航的时候,撞在防波堤上的船,你们看看,看看是不是能找到你们知道的那些船,也许,你们的朋友、伙计就死在那些船上。” 当高个子赵大,那个改汉姓的土人接过这张纸上时,他的眼睛在眼眶子里朦了起来,他看到了自己弟弟的那艘船了。然后,纸被一个接一个的传了过了,很多人都找到了自己熟悉的船名,那些船上有着他们的朋友甚至亲人,他们中的很多人都已经死去了。死在了鲸湾的狂风巨浪之中。 在接过那张纸的时候,王杰只觉得的胸膛里的心脏在剧烈跳动着,他的呼吸变得急促,他找到了他的那艘船,他似乎看到了自己的朋友,弟兄,只是他们现在已经死去了。 在这一瞬间,王杰的心里只有一个冲动,他想冲进这个风平浪静的港口,然后……从此之后,他们就再也不需要在冬天时忍受鲸港的狂风巨浪了。 “现在大家都知道了,这些年,我们的在鲸湾忍受的是什么,是弟兄们的死,是一次又一次死亡的威胁,这种日子,你们过够了吗?” “过够了!” “还想再过下去吗?” “不想!” “好,不想,可是在鲸港,咱们就必须要过那种日子,现在有一个地方,可以让咱们不再过那种日子,就是这里!” 赵金多指着前方的港湾说道。 “就是这里,这里不但比鲸港暖和,终年不冻,而且还有两个半岛阻挡西北的季风,再加上海湾本身挡住了海上的浪头,那怕就是个面狂风巨浪,湾内也是风平如镜,没有比这里更多好的地方了,至于对于咱们这些捕鲸人来说!” 看着众人,赵金多说道。 “也许,你们会说,这里不是咱们的地方,就凭咱们,咱们就是一群渔夫,怎么个就痴心妄想想要打下这里,这不是老虎嘴里拔牙……找死吗?万一要是日本官军打来怎么办?怎么办?到时候,有朝廷在,朝廷还能不管咱们?即便到时候,朝廷让咱们退出来,肯定也会占他们点便宜,至少,会让日本人把这个港给开了,到了冬天的时候,咱们可以进港修整一下,可以在这里度过冬天,而且不耽误咱们的收成……所以,这就是咱们这次来的目标。” “船长,别说了,弟兄们既然愿意来,都是自己个愿意的,是弟兄们抽的生死签过来的!弟兄们知道为啥来!” 都是自愿的,也都是抽生死签过来的! 因为所有的捕鲸手都知道,来这里是他们的机会,是他们将来返航后,能够安全回家的机会,没有退路,也没有选择。没有人想死,可没有人想每次航行的时候,看到家的时候,都要担心会不会被浪卷着撞上防波堤! “谢谢你,兄弟!” 赵金多点点头,然后说。 “我知道弟兄们是为啥来,可是我还是要问你们,谁不愿意上去,要是不愿意的话,你可以不上去,姓赵的决不强求。” “他么的,咱都是大海上的好汉,谁都不是缩头乌龟!” 可以肯定,有人这么一嚷,自然不会有任何人会选择退回去。甚至有的人已经开始拿起了火铳,当然,也有人开始操作着火炮,捕鲸船上也有防御海盗的火炮,虽然只有区区四门,可是即便是如此,仍然足以对付岛上的日本人。 “好!既然如此,咱们今天就打下这地方!” 说罢,赵金多,就转身对着舵手大喊道。 “走,弟兄们,杀进去!” 在船朝着海湾驶去时候,手握着火铳的王杰几乎不能遏制地颤抖起来,他的心跳在加速,他的呼吸变得越来越急促。 “啊,” 赵金多盯着海湾,然后说道。 “这地方可真不错,你瞧这个海湾,可真静……这里要是咱们大明的,那该多好啊,王杰,得亏你小子想到这,这一次,咱爷们,也要给大明开疆拓土了。什么时候,指不定史书上也得写上一笔来,一会,你当我的旗手,带上一面大明的旗子,你随身带上,咱爷们,要给大明开疆拓手了。” 说完他拍了拍王杰的肩膀,然后便走到船艉,在甲板上,然后与聚在后甲板上的几个人在那里谈着话。 “有船驶来了!” 尽管海湾里只有一艘单桅帆船,但是看到有一艘小船驶来的时候,王杰的脸色略微一变,但他很快控制住了自己。 “弟兄们,准备好家伙!” 王杰的声音很大。 “只要他们一动手,咱们就只管放铳,开炮,别忘了,死在鲸港的弟兄!” 所有人都拿起了火铳,炮手操作着火炮。 那艘日式的小舢板越来越近了,船上的人似乎对于这些明船的到来感到很诧异,尤其是当他们看到船上的明人,都拿着“铁炮”瞄着他们的时候,尽管他们谁都没流露出惊愕的表情,可是谁都能看到他们眼中闪过的惧色。 “你们是什么人?” 尽管恐惧,可是明一太郎也没提高嗓音,他说的是生硬的汉语。他曾在寺院里与僧人学过汉语。 “我们是明人!” 赵金多站在船舷边,对这个会说汉话的日本人说道。 “我有话要对你们官长说,想来,你们对我们也不陌生,我们经常从这里经过。我们也已经看上的这个地方了,正是我们所需要的,而且我们都知道,日本人是众所周知的、非常慷慨的,而且这个地方,也不一是日本的,不过,你们早来几年,我们也讲究个先来后道,所以,和你们打着招呼,这地方,我们要了……” 虽说只是一个普通的捕鲸船长,可是赵金多的语气却是气势十足。 “刚才我说的话,你回去告诉他,要是他不交,也成,我知道,他是地方官,守土人责,你放心,船上的每一个弟兄,都会让你们尽责的,从上到下你们所有人都尽到了你们的职责,到时候,刀枪有眼,生死有命!” 瞬间,明一太郎整个人都傻了眼,他甚至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这个明国人是什么意思? “对,你们不交出来,就让你们尽责!” 在明国水手的喊声中,明一太郎的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他们不介意让这里所有的日本人尽责……他们喊声,被赵金多平息下来后,然后又听他说道。 “怎么样?是打,还是交?” 正文 第190章 考虑(第二更,求支持) 尽管在兴乾六年的时候,大明的电报线路一共就那么几条,而且在使用的过程中,仍然有不少问题有待解决,但是电报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彻底改变了大明的地理空间,缩短了边疆与内地与首都的联系。 受限于技术,尤其是铜线的产量,即便是直到现在,大明不过只有以中都为中心向东北、西南以及东南、江南四个方向伸展的长途电报线路,而在这些电报线路中,建成最早的就是通往东北的线路,这条当年为北伐修建的电报线路,将东北与内地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即便是黑水都督府发生事件,中都也可以在数小时内获知。 就像此时,几乎是在几艘捕鲸船闯入箱馆的同时,随着鲸港官方派出的信使抵达海参崴,一封加急电报就飞似的通过数千公里的铜线朝着大明的腹地心脏中都飞去。 从黑水都督府获知这一消息,到电报被呈送到朱明忠的案前,只后只用了不到一个半小时,或许在二十一世纪这是不值一提的,但是在17世纪的大明,这却是奇迹,对于这一奇迹,大明的官方早已经习惯了,从最初的仅限于军用到现在的军政合用,官员们早就习惯了电报,习惯了它那“闪电般”的速度。 正因为电报的存在,才让大明朝廷中枢能够从容应对许多问题,而不至于小事变大事,大事变坏事。 现在,当这份报告被送至皇宫,送到朱明忠的面前之后,非但是众臣为这个消息惊诧非常,即便是朱明忠本人也是瞠目结舌的。 “陛下,这,这当真是岂有此理,朝廷绝不能让那些的肆意妄为,否则长此以往,只恐怕必定是祸乱不断!” 以工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的杜立德,因为渔业属工部负责,在得知这个消息时,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 历朝历代,可曾有过这样大逆不道的人,一群普通百姓居然自坐主张,去抢他之地,甚至还大言不惭的说什么“为大明开疆拓土”,当真是疯了!他们这么一疯不当紧,把朝廷至于什么何处? “陛下,臣以为,此事必须严惩,否则,将来但凡是我大明人,只要心有所想,是不是就可以自行掠他国之土?” 杜立德的心里现在甚至冒出一个念头——把捕鲸船上的炮都给收缴了。 “还有,为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必须严格控制民船上的火炮,至于捕鲸船,臣以为其基本上都是在鲸海,顶多也就是到济州岛与对马之间航行,这一地区自日本锁国之后,便不曾有海盗出没,捕鲸船绝无配备火炮之必须……” 看着激动不已的杜立德,朱明忠只是沉默不语,17世纪的捕鲸不同于19世纪,事实大规模的远洋捕鲸是在经度的问题解决之后,才迅速发展起来的,在此之前,都是近海捕鲸,因为在经济问题解决之前,没有船敢离开信风、洋流等固定航线去追寻鲸鱼,那不是冒险,而是去送死。 至于鲸海的捕鲸业发展,完全是因为位于大明、朝鲜以及日本之间的鲸海不仅是天然的渔场,每年都会有大规模的鲸群从那里经过,而且同样也生活着大量的鲸鱼,在19世纪那里就是个能创造丰富价值的捕鲸场。甚至是世界上最著名的捕鲸场之一。 也正因如此,在接到方以智的信后,在其信中提到“那里的鲸鱼多到可以踩着鲸背上岸。”建议将其命名为“鲸海”。朱明忠才会授意东北推动鲸海的捕鲸业,不仅仅是因为捕鲸业可以充实东北官府的用度,更重要的是鲸鱼以及其制品是无可替代的,鲸蜡堪称是史上最好的蜡烛。鲸蜡以及从鲸鱼的脂肪中提取的鲸油也用于润滑精密机器零件,从某种意义上讲,鲸鱼可以被视为“游动的油井”,当然与19世纪的捕鲸者们不同,大明的捕鲸船还会将将鲸肉带回港口,然后,数千吨鲸鱼肉会被制成咸肉或者罐头,被运往东北以及大明。这些来自大海上的肉食,丰富的大明百姓的餐桌,让他们可以享用到更多的肉食。 可是,捕鲸手们的举动,却完全超乎他的意料,应该说,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谁能想到,“温顺的国人”居然会如此果决的操炮提铳去占领别国的领土,而原因不过是因为,他们需要一个港口。 有比这更正当的理由吗? 没有! 可有比这更荒诞的理由吗? 当然也没有。 “现在,最重要的不是这些问题,而是如何保护他们的安全!” 身为首辅的顾炎武,一语道出了其中的关键。 “无论如何,他们总归是大明的百姓,即便是他们杀了日本人,夺了日本的领土,也无法改变这一事实,事实是,我们必须要保护他们的安全,不能让日本人伤害他们丝毫!” 这才是大国应有的气势,也是朱明忠过去一直强调的,保护国民是任何一个政府应尽的责任,那怕就是在外面欺负别人,也要偏袒自己人,至于别国的法律,那是其它国家的事情,与大明无关,大明的官员又不从他们国家拿俸禄,又何需考虑他国的法律?保护和偏袒自己人,才是大明官员的责任, 换句话来说就是“我儿子打你儿子,你活该,你想打我儿子,我就练你!”。身处这个丛林法则的时代,蛮横是生存法则之一,没有这种蛮横的保护,国民又怎么会堂而皇之的走出国门呢? “海军在釜山驻扎有分舰队,如果陛下同意,可以立即派出舰队,前往箱馆增援,而且海州亦可以派出军舰以及陆战队增援。” 在朝中身为兵部尚书的李定国话从来不多,他虽说贵为晋王,可却总能摆正自己的位置,甚至他之所以让出五军都督府都督一职,就是为了表明自己无意争权夺利。 “以臣看来,至多只需要一个大队的陆战队,就足以确保箱馆于不失了。” “陛下,若是派兵,只恐怕会成推波助澜之势,令后人纷纷效仿,此后如何收场,臣以为,应该立即电令黑水都督府,令其派人在事态尚可挽回之前,勒令百姓离开箱馆,然后再使节往长崎,沟通此事表示歉意……” 表示歉意! 杜立德的话朱明忠的眉头一挑,向日本人表示歉意,你吃错药了吗?整个人顿时变得不快了。 “向倭人表示歉意,那倭寇犯我大明扰我百姓时,他们可曾表示一丝歉意。今天不过就是我们的人去夺了他们一点化外之地罢了,况且,那是不是他们的,还尚属两可,不能说,他们说那里是他们的,就是他们的!” 尽管先前还有些犹豫,但杜立德的话,却让朱明忠极为反感,也立即做出了决定——北海道不是日本的!既然不是日本的,那就是大明的。 “至于什么表示歉意,此话休要再提,要表示歉意也应该是日本对我大明表示歉意。不过……” 在否定了杜立德建议的同时,朱明忠又说道。 “你的顾虑不是没有道理,此事虽然于我大明无害,若是将来他人纷纷效仿,必定会引起诸多问题,所以,嗯,现在电告黑水都督府,让他们联系上箱馆的那些人,告诉他们,朝廷理解他们的举动,但是现在朝廷不能直接表示支持,但是,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给予支持,让东北那边,自己想办法,民兵、火炮,都可给他们!但是现在不能纳土,等到时期合适的时候,再献土归国。” 这完全是借鉴另一个时空中,美国扩张的经验,美国吞并得克萨斯,不就是一群美国移民搞的事,几年后所谓的“共和国”并入了美国。这样成功的经验,自然应该加以借鉴。 “至于日本嘛……” 提到日本的时候,朱明忠的眉头一皱,相比于其它,他更担心日本的反应,毕竟,对于朱明忠来说,在日本的问题上,他并不准备直接吞并,至少现在不会,相比于敲开日本的国门,他更愿意日本关上自己的国门,然后就此沉沦,几十年后,甚至百年之后,两国会形成天地悬殊,到那时,甚至不需要皇帝主动要求,在资本扩张,在对市场的渴望下,大明就会主动的占领日本,然后把日本变成殖民地,至于眼下,越海吞并日本并不现实,日本早就已经统一不说,而且两国相隔重洋,运输的压力使得大明或许能击败他,但是想要吞并却并不容易。 先吃肉、后啃骨头,才是符合发展的策略。 但是现在,那群捕鲸手突然闯入了日本,朱明忠反倒有些担心,担心他们的举动会不会打乱自己的计划,会不会变成另一次“黑船来袭”,万一要是刺激了日本人,他们会不会提高醒悟过来? 如果这样的话,那计划是不是也应该加以修改? 片刻的沉默之后,朱明忠的眉头猛然一锁。 日本,将会做出什么反应? 正文 第191章 长崎(第一更,求支持) 对于日本,大明并不陌生,不陌生的原因是因为倭寇,曾几何时,倭寇曾经劫掠东南沿海,为患长达三百年之久。后来尽管倭寇被戚继光等明朝将领平息,加之日本战国时代的结束,由于丰臣秀吉发布八幡船禁止令,也就是海盗行为禁止的影响,倭寇才在大明的土地上消失。 而与此同时,大明与日本之间的贸易并没有停止,“往东一船丝返程一船银”的暴利贸易,成就了东南海商富豪,同样也成就了郑家,甚至就是江北,也曾依赖对日本贸易的巨额利润。即便是现在,大明同样严重依赖来自日本的铜。 不过,对日本的贸易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尤其在过去的三十余年间德川幕府共颁布了5道“锁国令”,大致内容是:禁止天主教在日本传播,禁止日本人出国,在国外的日本人也不准回国,除荷兰、大明外其它国家的人和商船一律不准来日本,荷兰、大明商船的活动范围也仅限长崎一地。 长崎是外界进入日本的唯一渠道,但是在过去的几年间,曾经不断有荷兰商船驶来的长崎港,再也见不到荷兰人的身影,只有明船的驶来。 又一次,当一艘商船驶入长崎港的时候,站在窗边的青山忠雄放下手中的望远镜,然后长叹道。 “又是明国船,已经三年了不见兰船了!” 身为丹波龟山藩藩主的青山忠雄,是轮值的长崎闻番役,自从他担任这一职务以来,就不曾见过荷兰商船。 宽永18年,随着幕府颁布锁国令日本完全锁国。幕府又规定:来日通商的巾,荷船只,在长崎入港时必须向幕府提交有关海外世界情况的报告书,并设立专门落构“风说定役”专门负责收集,整理这些报告书。这种情报,信息的书而呈递书,“风说书”,所谓的“风说”也就是传闻,传言,谣传之意,风说书的内容 是由“风说定役”这一专门机构负责统一收集,翻译,整理并交由长崎奉行转呈江户幕府的,风说役的最高长官即风说闻役,又称长崎闻番役,也就是长崎在番或者长崎在役,这一职务由幕府的关西十四藩轮流担任,并接受长崎奉行的领导,而长崎奉行则由关西四大藩即福冈,佐贺,熊本与长崎地方轮流担当。 身为现在现任的“长崎闻番役”青山忠雄,之所以会发出这样的感叹,是因为他已经从不见兰船的异常中,发现了日本之外的世界或许正在飞速变化着。 “是啊,兰船不来的,在过去简单不敢想像,当年为了垄断对日本的贸易,荷兰人可以积极响应我们,在将军决定锁国时,向幕府做出了保证,绝不在日本传教,也不支持任何传教活动,为取得幕府的信任,荷兰商人还对幕府镇压教徒起义的行动提供支持。可是,现在,在这里却已经看不到他们的商船了,就连荷兰商馆,也荒废了。” 吉雄太郎恭敬的站在青山忠雄的身后,轻声说道。 “以在下看来,荷兰人之所以不再驶往长崎,极有可能是明国人所为,几年前,他们就已经将荷兰人赶出了台湾,现在他们甚至有可能已经占领了巴达维亚,把荷兰人赶出了巴达维亚。” 与另一个时空中的鸦片战争前,满清的皇帝会问出“英吉利至回疆各部有无旱路可通”这样愚蠢的问题,官员会认为英人“浑身裹缠,腰腿僵硬,一仆不能复起”,因而无法下跪不同。 尽管日本锁国的严厉程度远甚于另一个时空的满清,可是他们却通过“风说役”编写的“风说书”对世界有着基本的了解,而风说役中就是“通词”旧文称,人数因时而异,通词是作为世袭职业而存在的,大的通词家放有40多个,其中吉雄,小西,马田,本木四家人才辈出,被誉为四大名门,而吉雄太郎正是出身于吉雄家。 “可是每一次我们与明人接触的时候,都无法从他们那里获得一丁点信息,吉雄,我觉得也许……” 盯着驶进港内的明国商船,青山忠雄说道。 “明国人或许是在刻意而为,也许,那些唐船上的明国人,甚至可能有明国的官员,他们刻意封锁消息,这样我们就无法获得外部世界的消息了。” 青山忠雄的话让吉雄深以为然的赞同道。 “确实有这种可能,但是下官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做,或者说,这么做对他们有什么好处,唐人有句话叫“无利不起早”,如果没有好处的话,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吉雄的反问让青山忠雄眉头紧锁,他同样不知道会有什么好处,但是他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吉雄,你应该知道,最近几年,唐船经常出现在北方,虾夷地和北虾夷地一带,到处都是明人的捕鲸船,当我们把大门关上,禁止日本人离开的时候,接触西洋人的时候,明人在复国后,却把他们船驶向了从不曾驶往地方,几十年前,虾夷地什么时候出现过明国船?北虾夷地什么时候,出现过明国人?可是,那里现在都已经是明国人的国土了,甚至他们还在那里设立了黑水都督府,在那里还有大量的移民,明国,早已经不是过去的那个明国了……” 尽管身处长崎,但是青山忠雄仍然可以通过一些渠道获得北方的消息,他口中的虾夷地就是另一个时空的“北海道”,至于“北虾夷地”就是库叶岛,尽管幕府下达了锁国令,但是日本仍然保持着与虾夷地夷人的联系,通过那些夷人可以了解到一些北方的消息。 “这艘船进港之后,吉雄……” 看着吉雄,青山忠雄说道。 “你亲自与他们联系,要尽可能的获得一些消息,至少,要弄清楚,荷兰人去了什么地方?还有就是明国可曾发生过什么变化。” “嗨!” 当青山忠雄向吉雄下达命令的同时,在刚刚驶入长崎港的商船上,王石平看着船上的水手说道。 “你们都明白自己的责任吧!” 船上的四十多名的水手,至少有一半都不是真正的水手,他们都是即将加入军正司的军正,而长崎正是他们的“考场”,他们必须要通过这个考试,才能真正成为军正。 “好,我再最后重复一遍,你们每个人所需要的,就是把你们在学校里学到的在这里活学活动,与你们打交道的人,都是世代收集情报的行家,他们知道如何在聊天中轻易获得所需要的情报,知道如何分辨情报的真假,所以,这里才会是你们的考场。” 以长崎为军正的考场,这是多年前在了解到了日本的“风说役”一职的功能后,当时军正丞石磊作出的决定,当然,一开始的时候,只是为了学习,学习他们如何搜集情报,而后来这种学习就变了味道,变成了战场,这些军正来到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向他们散布假消息,让日本人无法获得外部的信息,无法对世界作出判断。 甚至直到现在,日本人都不知道巴达维亚已经被大明占领,更不知道大明在南洋实施的封国,他们对于大明的了解,往往仍然局限于旧时的情报,当然还有就是大明有意散布的假消息。 “船长,您说放心吧,我们知道怎么办!不说是聊天吗?” 聊天是个技术活,尤其是在聊天的时候,散布一些混淆视听的,让对方深信不已的假消息,更堪称是一种过人的能力,而这也是军正们所必须掌握的,当然,每一次,每一批人来到这里所透露出的所有的消息,都是经过军正司精心准备的,不会出现任何漏洞的假消息。 对于这一切吉雄当然不知道,看着那越来越近的大船时,他仍然在不时的叮嘱着吉雄家的人,叮嘱他们如何获得消息,让他们尽可能的把话题往荷兰等的问题上引导。 终于,船在查验之后,进港了。在那艘唐船驶入长崎的时候,置身于观海楼上的青山忠雄的神情却显得有凝重,身为藩主大名的他,看着大海的时候,心里有着无数个疑问, “外面的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呢?” 在他的心里,这问题翻滚着,可是他却没有任何渠道可以了解这些消息。 “如果能够驶往明国的话,或许可以真正了解这一切,可是……” 眉头紧锁,尽管他的心里这么想,但是他同样知道,这有多么的不现实,因为锁国令是禁止日本船出海贸易和日本人与海外往来的,偷渡者要处以死刑,在锁国令的约束下,根本就不可能往外派出船只或者人员前往大明了解信息,唯一的渠道,就是通过长崎的“风说役”了,只是,明国人似乎对这一切已经了然于胸了,风说役获得的情报准确吗? “也许,应该说服将军同意,至少派出几个人去明国查探一下……” 正文 第192章 江户(第二更,求支持) 江户,最早是由豪族江户氏所统治,扇谷上杉氏家臣太田道灌筑城于此后,便一跃成为关东的战略要地。以后,随着扇谷上杉氏的衰落,此城被小田原城的北条氏夺得。天正十八年,讨伐北条的小田原之战后,德川家康入封关东,以江户为居城,江户城开始繁荣起来。庆长八年,德川家康在江户开设了德川幕府。从此,作为全国政治、经济中心,江户城得到很大的发展,城市的扩大是在德川家光时完成。 作为日本最大的城市和政治中心,江户是繁荣的,从庆长八年幕府开设,享受了六十六年和平的江户城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逐渐发展成为当时的中心城市。江户城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分化为两个特色区域,其一是平民区,又称“下町”,这里汇集了很多的小商小贩和手工艺匠人,他们主要从事隅田川的水上运输、江户港的物资集散以及种种商业活动。而另一个区域便是称为“山之手”的上流社会区,包括大名的住宅区和旗本的住宅区,那里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是江户城内的政治中心。 不过表面上的繁荣,并不能掩盖内部的忧患,在第三代将军德川家光去世后,发生浪人暴乱未遂事件,社会动荡不安,不过,第三代将军德川家纲在其叔父保科正之和大老酒井忠胜,老中松平信纲,阿部忠秋的辅佐,才化解了这个事件。此后他一直致力于将幕府机构整备的更加完善,下令禁止殉死,并将父亲德川家光的武力政治改为文治政治。 但是由于家纲天生身体虚弱,从宽文六年起,便时常卧病在床,造成大老酒井忠胜专制,幕府威势逐渐减弱。对此身为幕府将军的德川家纲自然知道,但是他却离不开酒井忠胜的辅助。 “松前藩藩主的信中提及,明国人驱离了了虾夷地的日本人,将虾夷地纳入他们的统治,其询问幕府,此事应该如何处理?目前明国来犯,是否会是元寇来袭的前奏?” 在老中稲叶正则的话声落下的时候,勉强撑着身子坐在那里的德川家纳,立即开口说道。 “明国来犯?元寇……” 所谓的“元寇”,就是蒙元时曾入侵日本的蒙元,蒙元曾两度入侵日本,但都因遭遇日军激烈抵抗与恶劣天气因素而惨败。尽管如此,这仍然是日本历史所遭遇的最危险的一次的外敌入侵,几乎导致日本亡国。 所以当稲叶正则提及“元寇”时,德川家纲才会如此紧张。 “可以确定是明国来犯吗?” 或许,曾两度击败蒙元,使得,日本对于大陆产生了某种优越感。但是从丰臣秀吉远征朝鲜,被明军击败之后,这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也就荡然无存了,甚至对大陆产生了某种畏惧心里。 或许,在满清入寇的时候,日本人曾经为“神州陆沉”而悲痛不已,但也仅局限于此,面对郑成功等人的祈师,他们从来都是坚决加以拒绝,毕竟,丰臣秀吉的教训在那摆着。 可是,后来大陆的局势变化超出了他们的意料,原本看似已经没有机会翻盘的明国又一次中兴了,而且变得更加强大,甚至在日本的周围明国的船只出现的也越来越频繁。 不过,这一切都与日本没有关系,日本已经锁国了。 可现在,“明国来袭”的消息,从松前藩传至江户之后,让原本铁了心“锁国过日子”的德川等人,无不是心头一惊。 “明寇”可不是“元寇”所能相比,当年丰臣的百战精锐为明人轻易击败,尽丧于朝鲜,要是明寇来袭,日本该如何应对? “据从箱馆逃回的武士所言,占领箱馆的明国人其似乎并非是明国官兵,但臣以为,主公必须对明国加以提防,万一,这是明国人的试探之举,该怎么办?” “可明国人为什么要试探?为了进攻日本吗?” 身为幕府大老的酒井忠胜一反问,就让稲叶正则变成了哑巴。 “现在,明国人还没有完全把清人消灭掉,他们又怎么可能侵入日本呢?我觉得与其是说是试探我们的实力,倒不如说,明国人是试探,我们对虾夷地的态度,主公。” 酒井忠胜把目光转向在德川,然后恭敬的说道。 “虾夷地尽管名义上早就认可松前藩拥有对虾夷地的支配权及贸易权,但是,主公,虾夷地于日本而言,只是食之无味的鸡肋,要是为这样的鸡肋之地,与明国发生冲突,实为不智啊!” “可是,难道我们就坐视明国占领虾夷地吗?那里可是日本的土地啊!” 稲叶正则有些激动的说道。 “那里不是日本的土地,不过就是松前藩的展拓地而已,那里甚至只有几个浪人在那里捕鱼,主公,臣以为此次虾夷地争端,不能够尽听松前藩所言,如果为松前藩与明国的关系僵化,那么对主公是极为不利的。” 为了提醒德川家纲和其它人,酒井忠胜特意强调道。 “现在,如果每年不能向明国出口六百万至八百万斤的铜,不能从明国进口生丝、白糖等商品,幕府的财政就很难维持下去。” 最近几年幕府的财政状况一直极为窘迫,不得不严重依赖与明国的贸易,而且对大明出口铜,也是日本为了避免白银外流的举措,毕竟,明国商船源源不断赴长崎贸易,或许带来了丰富的商品,但日本却没有足够吸引明国商人的商品以互相交换,不得不以白银结算,在贸易中大量的白银随着明国商船流入明国,尤其是最近几年,明国全面开海后,白银流出加快,为此铜被作为金银的替代物用于交换贸易商品。就在去年,幕府还作出决定,将每年对外出口的铜量增加至少九百万斤,以解决幕府的财政压力。 “况且,如果因为虾夷地引发与明国的战争,到那时,军费如何负担!别忘了,当年丰臣秀吉的教训!” 有时候,即便是作为幕府将军德川家纲也需要向酒井忠胜作出让步,那怕是不愿意,也必须要作出让步,而现在,酒井的提醒,让德川立即想到,当年他的曾祖父是如何夺取的天下,如何击败的丰臣秀吉,如果丰臣秀吉没有远征大陆的话,又怎么可能导致其精锐尽失,最后让德川家取代了丰臣家。 “但是,主公,如果不能为松前藩主持公道,只恐怕会激起地方大名的不满。” 稲叶正则的提醒让德川家纲的眉头紧锁,一边是德川家的利益,一边是地方大名可能的不满。 “不过就是化外之地罢了,主公,臣以为……” 酒井忠胜想到刚刚收到那份公文,便开口说道。 “三天前,轮流担任长崎戒备的长崎奉行福冈藩黑田光之来信提到,已经三年没有兰船驶入长崎,现在驶入长崎的商船只有明国船,风说役消息来源单一,且风说书内容已经重复,长此以往,势必对日本不利。所以,其来信询问,主公是否可以派遣家臣以及风说役,搭乘明国的船只前往明国,以搜集所需要的信息。” 原本酒井忠胜是准备把黑田光之的这份报告压下去,毕竟“锁国令”是初代家主的命令,完全没有必要理会黑田光之的担心。 “派使者前往明国!” 德川家纲诧异之余,稲叶正则立即说道。 “主公,臣以为此事万万不可,“锁国令”是幕府屡次重申,无例外之法,又岂能因小失大,若是今日派出使者,他日必定有地方大名要求重新开港,重造大船,到那时,只恐怕夷教会再次袭入日本,甚至会导致西南大名坐大……” 相比于酒井,稲叶正则一心想要维持的是幕府的利益,并不是所有的大名都赞同锁国,之所以严禁日本人出海,甚至不惜采取厉法,并不仅仅是为了禁止天主教的传入,最根本的原因是为了制止西南大名利用海外贸易增强实力的倾向,巩固了幕府在全国的统治地位。 “不过就是几个使者而已,而是是事出有因,主公。” 相比于稲叶正则的小心谨慎,唯恐因此引起地方的不满,独断专横惯了的酒井忠胜显得极为自信。 “即便是西南诸藩质疑,也可以用虾夷地反驳他们,此次派遣使者,并不是为了贸易,也不是为了其它,仅仅是为了处理虾夷地的问题,我们总不能坐等着明国使节上门吧,主公,即便是明国使者来到了日本,也不可能来到江户,所以派出几名使者是没有问题的。” “主公……” 不等稲叶正则说下去,德川家纲便制止了他,然后对酒井忠胜说道。 “好吧,既然如此,那就派出使者吧,况且,我也想知道,现在的明国是什么模样,毕竟,这些年对于明国,不过只是道听途说而已。而且,我们也应该对他们恢复河山表示我们的祝贺。就这样决定了!现在的明国……” 面色苍白的德川家纲目光投向远方,然后喃喃道。 “到底是什么模样啊……” 正文 第193章 荒年(第一更,求支持) 只下了雪的冬季才是合格的冬季。当雪花在遥远的天际优雅的飘落下,当雪花把世界变成一片洁白,呈现在人们面前,所有的快乐不分年龄和身份的。 甚至对于皇帝同样也是如此,早在数年前,就曾经有人于报纸上宣称,皇帝有失威仪,居然像孩童一样,与太子、皇子、皇女一同堆雪人、打雪仗,当然很多人觉得这是谣言。 可是当方以智回到中都,来到皇宫里,看着陛下身上的块状的雪迹时,他立即明白了,那些并不是谣言,陛下真得会像孩子一样,与妃子子女于雪地中欢蹦乱跳。 不过只看了一眼,方以智就把目光转向他处,皇宫的雪景很美,总是让人禁不住会沉沦其中。 注意到方以智在赏雪,朱明忠也笑眯眯的欣赏着皇宫里雪影,即便是已经来到这个时代十年,他仍然会因为一场大雪而欢喜,甚至会拉着孩子们一同在雪地里玩耍。 这似乎并不是皇帝应该做的事情,但是,谁说不准皇帝放松一下心情? “听说,东北现在已经建了一个纱厂,用的是蒸汽机?” 陛下的发问,让方以智连忙回答道。 “是的,陛下,纱厂还是官厅当年创办的旧纱厂,臣已经作价出售给了私人,由其改造使用蒸汽机,如此一来,即便是寒冬腊月,也可以正常生产。” 知道陛下一直非常关心新技术的方以智,回答的也很直接,完全不担心陛下会追究他把官产卖给私人的责任。虽然不担心,但是心中难免还是有些忐忑不安,他还是恭敬解释道。 “陛下,之所以把纱厂出售给私人,是因为他们比官员更适合办厂,更擅长管理,臣反为,除了兵工厂等涉及到军国大事的工厂,其它工厂,大可出售给私人,无需朝廷经营。” “方卿家不必紧张,把工厂出售给私人,朝廷不也这么做了,就朕也从朝廷那里买来了几家工厂,就是兵工厂,以朕看来,也是可以卖给私人的,当然,朝廷也要保留一两家,之所以卖给他们,是为了让他们互相竞争,只有如此,才能保证他们生产出来的兵器质量,如果完全为朝廷掌握,早晚会出现旧时兵器质量不佳,费为尽为主持官员贪没的局面,市场场化、市场竞争是必须要引入的,” 其实大明的武器制造业是开放的,除了有官办的兵工厂之外,民间还有大量的火铳作坊以及小型工厂,或许他们制造的火铳价格相对昂贵,但是其质量上佳,而且作工精美,绝不是兵工厂那些批量生产的火铳所能相比。民间火铳制造的兴盛,完全得益于大明不禁百姓持有火铳,当然,这里的百姓局限于汉人,向各地土人出售火铳,仍然属于违法,尽管如此,仍然有火铳流入土人,尤其是西南土人之手。甚至流入到满清的手中。当真应了那句话——不把武器卖给敌国的军火商不是好的军火商啊! 商人重利,这一切都是无法避免的。 “这几年,东北的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果。朕对此十分满意。” 眼见方以智有些紧张,朱明忠便直接道出了他的态度。和过去一样,一如既往的支持。 “谢陛下夸赞。臣等定当再接再厉,争取早日让东北变成与内地完全相同的行省。” 陛下的话让方以智感激的揖手道。 “以报效陛下知遇之恩!” “那好,朕就在这里等卿家的好消息了。” 朱明忠颔首微笑道。 方以智随后又说道。 “陛下,臣看那蒸汽机可以说是巧夺天工,甚至堪称今世之宝物。他日此宝通行天下的时候,必定可以让天下人从中受益,就臣所知,若是与纱机一同组成蒸汽纺纱机。这纱厂产量至少可以增加数倍,到时候,天下百姓就都能丰衣足食。这全是托陛下的福啊。” 方以智倒也不是完全的恭维,借此机会讨好一下皇帝,何乐而不为呢,更何况蒸汽机的用处确实远比他想象的更为有用。然而在他的话声落下的时候,却听朱大咸在那边小声嘀咕道。 “就怕到时候,有那么多机器没那么多棉花。” 这声音虽然轻得很,可还是传到了朱明忠的耳中,他的眉头一皱,便回头向朱大咸问道。 “怎么?现在市场上很缺棉花吗?” 面对陛下的询问,朱大咸便跟上前,落在陛下身后半身,然后回答道。 “回禀陛下,这两年市场上的棉花一直紧缺,连带着棉纱和棉布的价格也上涨了起来。” “哦?有这等事?” 朱明忠有些不解的询问道。 “都已经两年了,按道理说,百姓趋利,若是棉花价高,百姓自然乐意种植才是啊?” 说着,朱明忠又回头向方以智求证道。 “东北那边百姓种棉花吗?” “回禀陛下,东北并不是棉花种植区,百姓只是种植小块棉花,往往以自用为主,加之东北纱厂不兴,所以暂时还没有棉花紧缺的现象。不过,臣这次取道北直隶时,确实也听说过此事,有这样的情况存在。其实,以臣看来这主要是由于中原久经战火,产棉区尚未恢复种植。而南方各地的新型水力纱机方兴未艾。一时间产棉的速度跟不上纺纱的速度。所以才会出现棉荒、纱荒、布荒之类的情况。” “密之所言诧异,与产棉区尚未恢复种植没有丝毫关系,这两年市场上不仅仅有棉荒、纱荒、布荒,甚至还有肉荒。” 尽管每天都看报纸,但是朱明忠还真是第一次听说这几个词。 “肉荒?这又是怎么个荒法?” “陛下,可知道,现在市场上的肉价是多少?” 朱大咸自问自答道。 “自陛下驱逐鞑虏,天下承平之后,中都的物价堪称“甚贱”,就肉食来说。猪肉,每斤值钱不过十五六文,牛肉,每斤值钱7-8文,羊肉每斤值钱十五六文鱼、虾,每斤值钱10—15文,若是咸鱼肉不过七八文。” 与另一个时空中,牛肉是“肉中贵族”不同,这个时代的牛肉价格只相当于猪肉的一半,这也是军中多食牛肉、咸鱼肉的原因,主要就是便宜。 “可是这两年中都物价骤贵,猪肉,每斤值钱40余文;羊肉,每斤值钱40余文;牛肉,每斤值钱20余文;驴肉,每斤值钱20余文。江南各地大抵也是如此。” “涨的这么厉害?” 两年涨了不止两倍多,这样的涨法着实吓了朱明忠一跳, “怎么,在报纸上没见报道?” “因为很少人关注这些,相比于肉价,他们更关心的是能不能买得到!” 这下无论是朱明忠,亦或是方以智都惊呆了。与内地不同,在东北想填饱肚子根本就不算是什么太大的问题,只要稍微花点儿力气开点儿荒种地就有玉米面饼吃。玉米这种既耐寒又耐旱的高产作物一直是早期移民们餐桌上必不可少的食品。至于想吃肉的话也很好解决,东北地区的草原林地里有数不尽的飞禽走兽,野鹿、野羊、野鸡是成群结队,野鹅、野鸭等野物飞起来同样也是遮天蔽日,只要肯出门打猎就有数不尽的野物吃。哪怕是自己没工夫出去打猎、到集市上购买的价钱也非常便宜,甚至可以说是便宜得离谱。自然不可能有买不到的问题。 “怎么价格高了还买不到?” 方以智惊诧的问道。 “价格高是因为市场上的肉食供应不足,而供应不足,是因为百姓吃的多。” 百姓吃的多? 朱明忠诧异的睁大眼睛,百姓要吃多少,才会吃供应不上? “陛下,现在大明乡间百姓人均土地不下十数亩,仅依靠土地所出就可以衣食无忧,他们养猪、养羊除自食之外,往往都是卖往城镇,可依然满足不了城镇百姓的口腹之裕,就臣所知,兴乾元年,江南普通家庭每隔三日可食一次肉,而现即便是北方乡下,每隔两日也会吃上一次肉,若是碰着喜食肉食的家庭,每日吃上一顿肉可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百姓吃得多了,这百姓养猪养羊供应不上,自然也就出现了肉荒,就臣所知百姓趋利,乡间百姓已经纷纷养猪养羊,若是家里养上几头猪,所出肯定超过土地粮食的产量,甚至乡下还有以粮喂猪的事情,现在粮贱肉贵,百姓自然乐意如此,所以,以臣看来,肉荒是暂时情况,但是棉荒……” 朱大咸的话,让朱明忠不禁有些瞠目结舌,不过只是短短六年,天下的百姓就富庶如此了?想来也是,毕竟现在人少地多,自然而然也就是“盛世”了。 看着陛下,朱大咸摇头说道。 “这种棉采棉可以说极为辛苦,与其如此辛苦,还不如多养几头猪羊,所以,即便是现在棉价日高,百姓也不愿意种棉,实在是因为百姓见种棉无利可图,所以这棉荒以臣看来,非但一时半会解决不了,甚至可能会愈演愈烈,毕竟,现在百姓都不差那点钱置办新衣裳。” 正文 第194章 不差钱 (第二更,求支持) 不差钱! 兴乾六年的大明百姓是不差钱的,甚至可以用普遍富庶来形容,究其原因,固然有几十年战乱、屠杀之后的人少地多产生的直接效益,商业上的高度繁荣也使得城市市民阶层迅速恢复了元气,或者在江南等地类似晚明时的那种奢侈之风,还未显现,但是至少在生活上,已经恢复了旧日的富庶。 对于兴乾朝的诸臣来说,这正是他们最为欣喜的,即便是他们也未曾想到,天下会恢复的如此之快,其实这种恢复并不是一朝一夕的,尽管从郑氏北伐,再到清虏西逃,期间经历了几年的战乱,但是在天下人心思明的情况下,但凡伐清者无不是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横扫清虏窃据之地,如此也让百姓最大程度上免遭战火之苦。 也正因如此,社会稳定之后,尤其是没有了满清的横征暴敛,百姓的日子自然而然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之前的吃糠喝稀终年不知肉味,到现在的衣食无忧,甚至百姓生活趋奢。 不是亲眼目睹,谁能相信变化居然会如此之快? “陛下,当年臣游走天下时,非但山东、河南、山西、陕西诸处,人民皆是饥荒,水旱相仍,至剥树皮、掘草根、簸稗子以为食,即便是数十年不闻饥寒的江南,大抵也不过如此。老幼流移,颠踣道路,卖妻鬻子,以求苟活。民穷财匮如此,官无赈济不说,且徭役不休,征敛不息。如今,臣从北直隶一路南下,沿途所见,虽不比江南,但百姓却也是衣食无忧……” 说出这番话后,方以智又冲着陛下长揖道。 “天下百姓今日能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皆是陛下之功,若是没有陛下当年起兵于草莽,逐建奴于西域,又岂有今日天下百姓的好日子。” 这个马屁拍的很舒服,朱明忠也很受用,但是在受用之余,他却仍然神情严肃的说道。 “肉荒……这确实出乎意料,这件事必须要尽快想办法解决,我看来年可以和蒙古那边沟通一下,可以从蒙古把牛羊贩运到内地嘛,不要只是专注于的马匹……” 想到另一个时空中,因为每到冬天满清都要赏赐京旗上千万斤羊肉,那些晋商便从蒙古赶着羊群沿着张库大道,一路进京,每年少则也要贩运几十万只活羊,可即便是如此,仍然不能满足京师旗人的“消费”,到后来更是发展出了只运羊肉的冻羊肉运输。 相比于满清,大明现在与蒙古的贸易主要集中于马,每年贩运马最少有两万匹,最多时曾达到五万匹,而且半数是母马,这些母马主要用于改良军马,为了改良军马,早在江北初定的时候,朱明忠就授意商人从马尼拉引进了50多匹安达卢西亚马,后来又先后通过各国商人从中东地区的600多匹阿拉伯马种公马,这些种公马在各地的马场与从蒙古购进的雌马或者西南马杂交,按照计划在杂交至第五代再将其后代横交固定,即可产生与阿拉伯种相似的新型轻乘马。在东北、江北以及四川等地的军马场中,这样的杂交选育已经进行了第三代,其育成的军马体高、姿态都远超过蒙古马。不过,现在看来,对蒙古贸易似乎太偏重于“军用”了。 “朕听说,每年蒙古都会冻死上百万只牛羊,因为数量太多,所以牧民们只能把死去牲畜的皮毛给割了下来,然后肉随意的丢弃在草原上,以朕看来,咱们可以和他们进行贸易嘛,嗯,现在就可以……” 蒙古的冬天非常寒冷,最低温度甚至会达到零下三十到四十度。所以一到冬天,他们的生活就变的十分艰难,因为他们放养的牛羊常常会被冻死。在朱明忠看来,这正是商机。 “他们的牛羊会冻死,与其白白冻死,不如让咱们用茶砖布匹去换回来,虽然张库大道冬季沿路草少,而且有冰雪,赶运活羊往内地比较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直接贩运冻牛羊肉到京师,也可以从那里装上船,一路南下,卖到江南,毕竟现在是冬天,冬天的肉不会变质。” 回忆着在另一个时空中,晋商贩运冻羊肉的办法,朱明忠沉吟片刻,然后说道。 “这冻羊肉其实也很简单,就是先将羊宰杀后,剥皮,去头蹄五脏,仅剩两张肉板,剔去骨头,卷成肉卷,夜间把肉放在席子上,一夜冻好后,将肉放在“冰房”里。所谓“冰房”就是四周和顶子用木板搭起,房内的地上泼上冷水,放上冰块。运销时将肉从“冰房”取出包好,不让透风,以保持肉的鲜美。然后用车辆运到内地。对,就是这样……” 说完冻羊肉的制作之后,朱明忠看着似乎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朱大咸和方以智,便笑着对他们说道。 “怎么样,两位,有没有兴趣与朕一起合伙做这个买卖?现在可正是吃羊肉的时候,羊肉的价格这么高,利润肯定是极为可观的。” 拉着大臣做生意,也就只有朱明忠会这么做,而朱大咸、方以智他们早就已经适应了陛下“不耻言利”的作风,甚至他们本身也是一些生意的参与者,对此自然不会排斥,而他们之所以惊讶,完全是因为没想到可以从蒙古贩运羊肉。 “陛下,这从蒙古也能贩羊?” 朱大咸不无诧异的说道。 “怎么不行,宋朝的时候,开封半数的羊肉都是从辽国运来的,夏秋贩运活羊,冬天运冻羊肉,其实,即便是夏天,也可以运贩鲜肉的。” 转身年看着方以智,朱明忠说道。 “这一点,东北有优势,冬天可以直接在湖里、河上以及海边取冰,然后再把冰送到冰窖里储存,这些冰到了春天的时候可以直接装在船舱里,冷冻鱼肉、牛羊肉,然后再运往内地,这样内地就可以吃到新鲜的鲸肉了,而不像现在这样,只能腌制。” 相比于牛羊肉,或许鲸肉是一种价格更低廉的肉食,毕竟鲸海的鲸鱼数量极为丰富,想到这朱明忠便对方以智说道, “现在东北就可以尝试一下嘛,可以考虑一下鲸鱼肉,把新鲜的鲸鱼肉直接装船运到江南,运到中都,缓解一下百姓的肉食不足的困境。” “臣遵旨,” 对于陛下的旨意,方以智自然不会拒绝,而且对东北来说,这也是件好事。 “若是此法能成,非但可以缓解内地肉食不足的困境,也可以为东北开辟新财源,密之,你看中都这一趟,你可算是来对了,来一趟不当紧,陛下还给你指了几条财路,蒙古可以养牛羊,东北一样可以,而且还有鲸海的鲸鱼,这次东北可算是发达了。” 说罢朱大咸转向陛下笑说道。 “陛下如此心怀百姓,实在是天下百姓的福气,想来今年百姓是不需要为肉食犯愁了,这年节将至,有了这些肉,百姓也能过个好年。” 身为皇帝的朱明忠,总需要面对太多的恭维与马屁,对此早就适应的他,只是笑了笑。 “过去建奴入寇的时候,百姓是吃不起肉,而现在却是因为肉食不足导致欲食肉而不得。” 朱大咸随后又说道。 “不过陛下请放心,这只是暂时的情况。待到将来蒙古和东北的鲜肉运来之后,问题便会迎刃而解。倒是现在市面上的棉荒、纱荒以及布荒,眼下一时间还解决不了,甚至还有可能愈演愈烈,毕竟,中原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故而对布匹需求也在逐日猛增。加之百姓现在家用充足,买布添衣实在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所以,臣以为朝廷最好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曾几何时,朱明忠还曾考虑过布匹出口,甚至需要为其出口开辟新市场,但是谁能想到,现在的情况却是截然相反呢? “现在布荒的根源是纱荒,而纱荒又是因为棉荒所导致,而百姓又因为棉花种植费时费力,不愿意种棉,但想解决布荒,必须先解决棉荒。” “棉荒……” 朱明忠有难以置信的点着头,毕竟这实在是让人觉得有些匪夷所思,在历史上还有桑争稻田和棉争粮田,究其原因正是因为种植桑棉的收益超过种粮,而现在百姓之所以不愿意种棉,是因为种棉费事,种棉的收益,远不如养殖的收益。 “进口吧!” 沉吟片刻,朱明忠直接指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既然棉花等原料的短缺,造成纱荒、布荒,国内的产量既然满足不了百姓的需求,就从海外进口原料,印度棉,还有……我们不是从美洲引进了新棉种吗?现在的试种驯化正在进行中,它的产量比土棉的产量高,等将来也可以推广开,从海外进口棉花,就像进口粮食一样是为了解百姓的燃眉之急。” 凭着来自后世的经验,朱明忠直接作出了在他看来最合适的选择,就在他作出这个决定之后,那边有人禀报道。 “陛下,海州急电!” 正文 第195章 遣明使(第一更,求支持) 兴乾六年十月二十三,看起来这一天,似乎和过去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当从长崎驶入海州的“新福安号”驶入海州港的时候,立即在海州引起了轰动。 倭使来访! 尽管倭使来华,看似并不是什么大新闻,可是对于海州的那些从事对日本贸易的商人而言,他们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嗅到了一丝异样的味道。 日本锁国已经几十年了,按日本的锁国令日本船出海贸易和日本人与海外往来的都要处以死刑,所以,一直都只有大明船往日本贸易,而不见日本船来大明,尽管这次日本的使团是搭乘大明的商船来的海州,但是这些商人们仍然感觉到危机,他们担心对日本的贸易垄断会被打破。 而商人们的担心,尤其是以北洋商会的反应更为强烈, “这可如何是好!” 作为新任北洋商会会长汪明川神情显得有些不安。 其实能够成为北洋商会的会长,完全出乎他的意料,毕竟汪家的名声并不怎么好,其曾祖父早年徙居扬州,业盐两淮,行盐数十年,累资巨富。三传至此,为两淮大盐贾。当年的满清豫亲王多铎南征扬州,他的父亲汪文德和偕其弟汪文健将全部家财三十万两献与清军,乞求勿杀无辜。尽管看似为扬州百姓乞活,可是却也可以理解为捐银三十万两的“犒师”,毕竟,他的捐纳并没有保住扬州百姓,只是保住了汪家。 也正因如此,多年来,汪明川一直小心翼翼的,不敢越雷池半步,唯恐被朝廷追究,而这一次被选为商会会长,或许正是因为他这种不争的性格。 可是眼下,突如其来的日本使团,却让他不得不谨慎应对。 “万一日本开国,我商会到时候,应该如何应对?” 对日本贸易一直是北洋商会的主业,尽管在过去的几年间,北洋商会开辟了多条析航线,甚至把手伸到了南洋,但是,其利润往往来自于对日本贸易的垄断,所以,一但日本取消锁国,自然会对北洋商会造成严重的冲击。 “会长,现在这件事情,以在下看来,已经不是咱们能左右的了,不过,在在下看,即便是日本开海,一时半会的,他们也没办法恢复当年的海运兴盛,所以咱们应该有几年的时间,现在还来得急早做准备。” 梅文山看着会长说道,在他看来,倭国开海对北洋商会来说,并不见得是件坏事,毕竟,北洋商会不可能永远坐守对日本的贸易。 “准备是要做的,只是这一时半会怕是准备不过来啊……哎……” 摇头叹气之余,汪明川又开口问道。 “那几个倭人现在是什么情况?” “回会长,那几个倭人还算好。每日对我们点头哈腰客气异常。只是时常询问,何时能往中都去,总的来说他们的情绪都很稳定,只不过,他们似乎对一切都很好奇,其中有些使员,更是直接要求买书。” 身为商会协理的梅文山如实的报告道,现在接待日本使团的正是他。 “买书?四书五经可以给他们,至于其它的,都不能给他们,毕竟,这是朝廷的要求,好酒好菜的招待着,至于其它的,咱们就不要去考虑他们!” 对于日本使团,朝廷已经有了吩咐过来,当然,现在朝廷还在为如何接待使团的事情犹豫不决,但是却在要求商会出面接待的同时,又特意要求必须做好对日本人的监视,避免他们了解大明。 “这个不需要咱们担心,朝廷已经派专人负责此事了。” 因为北洋商会垄断着对日贸易的关系,所以梅文山自然知道,朝廷对日本的态度,而且每艘北洋商会驶往日本的商船上,都有军正司的军正,甚至就连北洋商会也会对自己的船长、水手进行培训,以配合军正司的工作。 “这也难怪,朝廷是不想让日本知道现在的世界变化之快,其实,这样对咱们也是有好处的,如果日本人知道,咱们大明已经开海如此,甚至和西洋人一样,满世界的寻找殖民地,那日本人又会有什么反应?他们到时候开国,和我们竞争也是也很正常,虽说他们的实力远不能与大明相比,可是有一个竞争对手总是不好的。尤其是在家门口,所以,咱们才要散布种种假消息,让他们无法知道世界的变化。” 轻蔑的一笑,汪明川的神情露出些讽刺。 这几年,大明可是把日本变成了聋子、瞎子,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外界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所知道的,都是大明需要让他们知道的,至于不想让他们知道的,自然不会知道。 那些日本人并不知道,现在的大明早不是过去的大明了,甚至就连世界也发生了剧烈的变化,而日本人仍然实施着锁国令。 或许,一开始的时候,商会还无法这种消息上的封锁,但在现今的北洋商会上下看来这么做却是理所当然之事,估且不说其它,至少日本的锁国,对于商会的贸易是极为有利的。 但是现在,日本却派出了使团。 “会长所言甚是,不过在下觉得,这种欺骗恐怕是无法长久的。您没有瞧见现在的那些倭人对大明的好奇,他们甚至恨不得,打扮成明人,在大明的街道到处走动一番,他们已经多次要求离开酒店,到街上逛逛了。而且,他们还不时的从酒店的伙计身上,甚至那些广南妓女的身上套取消息。” 梅文山不无担心的说道,在他看来,消息可以封锁一时,但不可能封锁一世,总有一天会漏线的。 他的这番话,立即引起了汪明川的警惕,他几乎是立即沉声警告道。 “居然会是这样?记住,对那些那倭国代表,千万不可因其唯喏有礼而放松警惕!一定不能让他们有接触真相的机会,要尽可能的让他们相信过去所得知的假消息,把那些广南婢换上商会里特意培养的那一批,他们想探听消息,咱们先在他们身上探听清楚再说。” 身为商会的会箍,汪明川可以从那些人来到大明之后,朝廷的反应中得知朝廷对于他们的态度,或许现在军正司接手了一些工作,可是如果因为他们影响到了朝廷的大计,万一朝廷怪罪下来,可就不是他能负担得起的了。 毕竟,汪家的名声在那,万一要是新帐旧帐一起算,汪家可就不是流万里那么简单了。无论是杞人忧天也好,鳃鳃过虑也罢,总不能等到事情发生的时候,再去处理。 其实,汪明川并不知道,当他在那里忧心如焚,担心着做不好“接待工作”的时候,身处中都皇宫中的朱明忠本人,也是眉头紧锁着。 “日本使团……” 提到这个词,朱明忠就是一阵头大,他没有想到,箱馆的几发炮弹,并没有轰到日本的军队,反倒是一下子轰开了日本的国门,把日本的使团给轰来了, “黑船来袭,变成了鲸船来袭?” 心底这么苦笑着,朱明忠现在更担心的让日本看到世界,就像日本人在另一个时空里,在其国门打开后,日本不得不与欧美国家打交道。由于缺少经验,幕府希望从中国身上学习有关知识。德川幕府意识到,必须与中国建立经济和外交关系,这既是抗衡欧美国家的政治需要,也是发展本国经济的需要。 于是,幕府决心组团访华。 然而,去中国需要排水量较大的桅船,日本没有,只得花34000银元向英国商人购买了一条商船,改名为“千岁丸”。1862年5月27日,这艘商船载着由官员、翻译、藩士、商人和学者组成的51人使团从长崎出海了。 初见上海时,日本人都惊呆了,“千岁丸”上海行使得日本人的中国观被彻底颠覆!正是那两个月的访问,让日本对中国和西方都有了新的认识。 如果说,在过去几千年里,日本人一直仰视中国的话,“千岁丸”来华以后,其内心里更多的则是对中国深深的失望和蔑视;虽然自己也是受害者,但是见到曾经辉煌繁盛的中华帝国被西方列强践踏到如此地步,向来崇拜强者的日本人开始对西方满怀敬畏之情。 这些认识上的变化坚定了日本“脱亚入欧”的决心,深刻影响到日本后来的政治选择。 在这个时代,日本人如果看到大明发生的剧变,他们又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 会不会就像另一相时空中那样,以“脱亚入欧”的决心,再一次派出“遣唐使”,再一次全面向中国学习? 这可不是朱明忠愿意看到的,之所以费尽苦心,向日本传递假消息,可就是为了让日本沉浸于锁国之中,或许他们不一定会像满清一样“妄自尊大”,当然他们也没有那个本钱。 但是却可以让他们不断落后于世界,为最终的解决铺平道路。 现在,怎么办? 这使团总不能不见吧…… “要不然,就让他们参观一下?” 正文 第196章 使团忧心(第二更,求支持) 向大明派出使团! 在三十六年前,幕府颁布第一道锁国令,其后又连下四道锁国令为开始,这还是三十六年来,日本人第一次出海。 对于日本来说,这一次使团的派出显得有些仓促,尽管仓促,但是效率极高,从作出决定,再到选派人员,再到成行,一共只用了不到三十天。 因为日本自己已经没有了适合航海的大船,所以只能搭乘大明商船,按照长崎奉行的建议,使团一行便搭乘“新福安”号,作为商船的“新福安”号,根本就不是一艘客船。尽管“新福安”作为一艘刚刚建成四年三桅帆船,在大明属于一般水平的船只。但是因为它并不是客船,所以其起居条件非常一般,除幕吏在船尾住上等舱外,医师、通词也就是翻译、会所官员都挤在右舷中段统舱,藩士们挤在中段原本堆放货物的统舱中,颇觉困窘,所谓“舟中杂沓,终日拮据,不逞喘息。”加之船上规章严格,众人登船后,长崎会所定役中村咸平即宣读规章,计14条,大略有饮水限制,按照规定每人每天只许用一升水、注意火事、禁止吸烟、船中勿点纸灯、勿戏谈争论、不能随便到别的房间探访等,甚至还特意强调道。“若有侵法者,则不许登陆。”,对此日本使团的诸乘员均感到不便。 不过真正的考验还是在大海上,就在他们驶离长崎的第三天,在大海上,他们遭遇一场暴风雪,原本平稳航行的大船,船身随浪剧烈颠簸,可即便是如此,船速仍然飞快,在船体倾侧动摇之间,船上物体也是不时跌落,至于这些使团成员无不是晕船呕吐。到了第二天,风雪越来越大,狂风甚至掀起数丈波涛,船几乎要颠覆似,狂风吹得风帆作响,几乎要把桅杆吹断。 接连忙两天的狂风浊浪,使乘员们身子像散了架,许多人都晕倒,但是这些藩士们豪情不减,出航的藩士们怀着“日本勇义胆”的心思,自比昔时遣唐使,以 朝衡、吉备真备那些遣唐使为榜样,颇有排除万难。勇往直前的气概。 不过海上的暴风雪只持续了两天,此后几日,风平波静,船行缓慢。因蓄水。日少,原定一人一天一升的定量被减少了一半。不过接下来一路风平浪静,船只顺利的在十月二十三午后驶入了海州港。 这一天,在“新福安号”驶抵海州的时候,天色阴沉。 午前,“新福安号”慢慢地来到了大明最繁华的海港海州港。数以千计的商船和军舰停泊在这里,仿佛填满了与郁洲岛之间的海峡。陆地上耸立着数不尽的商馆,建筑无一例年的宏伟庄严。这从未曾离开过日本的那些藩士在目睹海州的繁华之后,他们简直无法用言语纸笔描述眼前惊人的画面,只是不住的发出惊叹。 “船向西行船向西南行驶,江面宽窄不一。此时船已离港口不远。各国商馆相连,停泊的船只之多难以形容。南面连桔林立,一望无际。“新福安号”在明国船间行十里多抛锚。海面上几乎被船只覆盖。陆地房屋鳞次栉比,这是何等昌盛之景……” 面对着海州港的繁华,在惊讶之中,儒臣三宅尚斋特意写了一首汉诗。 “帆墙林立渺无边,终日来去多少船,请看街衢人不断,红尘四合与人连……” 这首汉诗描述着海州港的繁华,当然,这座繁华的港口在给他们带来震撼的同时,也让他们对大明之行,更加期待了。 不过等他们抵达海州港之后,立即感受到了更多的不自在。就像是在长崎他们对待明国人一样,在上岸之后,一行二十六人组成的使团,就被请进了“望海楼”这是海州最富丽堂皇的酒店,然后,就被客气的留于酒店之中,就像他们在长崎对待明国商人一样。 对此,即便是身为使团团长阿部正能,也是早有准备,毕竟,根据旧时的资料来看,明国过去对待贡使,确实是先将他们安置好,初时不准他们上街游历。 “大家不要心急,相信很快,明人就会准我们于海州游历的,他们在长崎的时候,我们可是都不准他们外出的。但是,明国人和我们不一样的,中华气度是大大的!” 阿部正能在夸奖着“中华气度”的时候,并不知道,其实从他们一行人抵达海州的时候,就被当成贼似加以提防着。 不过尽管如此,可连日来留宿望海楼里的日本使团上下却始终显得兴致昂然。尽管他们无法离开望海楼,但是因为望海楼位于半山腰,从其阳台上可以直接欣赏海州城景,似乎海州城里的每一样事物在他们眼中都是那么的令人激动。 而他们的到来,同样也在海州引起了轰动,甚至就在他们上岸的时候,就曾经与港口引起民众蜂拥围观,甚至一度造成“交通拥堵”。 为啥? 这些人梳着日本武士的传统发髻、穿着和服、腰间佩双刀。这有些另类的打扮,立即引起了海州本地绅民的打扮,在得知他们是日本来的“遣明使”时,这下海州本地的士人,无不是激动非常。他们几乎是立即想到了史书中的“遣唐使”,想到了那跨越大海的友谊,于是立即纷纷上书海州官府以及海关,希望能够与其会面。 尽管一开始官府表示拒绝,但是在他们反复请求之后,在理藩部的同意下,最终还是同意几名本地的士人在监控下,与日本使团接触。这一接触不当紧,国人立即见识到了日本有的浮夸,于那些日本人的眼中,似乎每一个与他们接触的上国士人,其才学都能让他们惊为天人。 而且为那些士人的才学惊叹不已,虚心求教的时候,他们会是会主动邀请那些士人到望海楼的观景台上向他们介绍海州,尽管足不出户,但是他们却对海州的许多建筑有些了基本了解,那些平素看起来只是有颇为威严的建筑,更是让日本动不动就惊叹不已,用极尽夸张的言称称赞着这些建筑,堪称“宇内第一”。而在夜晚,当海州城的路灯完全点亮,整个海州成为一座不夜城的时候,包括阿部正能在内的所有日本人,甚至都用一种想要跪下欣赏这“星河”的念头。 如此种种,日本人这种喜好夸张的性格,正迎合了国人的脾胃,他们的恭维更是让海州本地士人颇感受用,而这群来自东瀛的“矮冬瓜”因为其知书达理,而立即赢得了本地士人的好感。 如果不是因为屡屡有侍者打断他们之间的交流,恐怕这些对其好感倍增的士人,就会和他们聊起世界、报纸、大明诸如此类的话题了。 然而这些对其好感倍增的士人们,却不知晓在使团中这一张张谦卑的笑容背后,这些日本人内心怀揣着怎样复杂的心理。当他们在赞叹海州城的繁华时,他们的心态却是焦切的。 “八嘎!” 几乎是在回到房间,房门关上的瞬间,阿部正能就恼怒的失声骂道。 “这些明国人实在太狡猾了,每一次汪真君与我谈论时局时,都会被官方侍者打断,我今天差一点,就问出荷兰船了!” 尽管表面上是来大明就箱馆问题谈判的,但是他们却担负着收集情报的任务,也正因如此,在使团之中足足有一半都是长崎的风说役。他们可以在言语中不露声色的引导大明人说出他们想要得到的信息,可是出乎意料的是,每一次他们的引导都被会人为打断。 “阁下,下官以为,那些所谓的侍者,应该就是明国的“风说役”,甚至这座望海楼,也有可能就是长崎会所,至少与其功能相似。” 身为长崎会所定役的中村咸平,曾经多次与明国人打过交道,在望海楼的那些侍者身上,他感觉到几分熟悉的气息。 “那些士人只要稍加诱导,就会说出我们想要得到的信息,但是那些侍者,他们说话却是滴水不漏,他们很有可能一直都对我们加以防范,要不然,恐怕也不会如此。” “是啊……” 阿部正能走到窗边,他望着窗外的海州,尽管这座繁华远甚过江户的城市近在眼前,但是他却没有机会去看一看。 “也许,明国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啊。要是不能亲眼看一看明国,那此行的目的,可就全部泡汤了!” 阿部正能想到了离开江户时,主公以及大老酒井忠清的叮嘱,无论如何,都要查探好大明的虚实啊。 万一大明真的对日本怀有野心,那该怎么办啊! “阁下,其实,可以让小泽他们几人,今天晚上趁明人不备逃出望海楼,这样也许,可以查探明国的虚实……” 中村咸平的建议让阿部摇头说道。 “现在还没到时候,明国官员不是说了吗?这两天理藩部就会派官员过来,迎接我们去海州,我不相信,这一路上,他们像现在一样,把我们锁于路上?” 正文 第197章 参观学习(第一更,求支持) 当然不会把所有人都锁在路上,甚至与阿部正能所猜测的不同,从他们坐上马车,离开了海州之后,似乎他们就自由了。 只不过,这种自由是有限的。 “哎呀,真没有想到,这马车居然如此之宽敞,即便是房子,也不过如此吧,而且车里居然还有暖炉……” 即便是已经离开海州半个钟头,阿部正能仍然会惊讶于马车车厢的宽敞,同样也会依如过去一样,不时的出言称赞。 “那是,这马车可是理藩院礼宾队的马车,车宽五尺余,长六尺余,两马挽拉,别的不说,在大明,比它更宽的马车,恐怕还真没有几辆……” 随行的典官颇为受用的炫耀着,而他的炫耀让阿部正能的心里暗自寻思道。 “看样子,这种马车和那种高能大马,应该是极为罕见的。” 相到在望海楼看到那宛如巨物的巨马,阿部正能的心里这会仍然震惊不已,他从不曾想到,世上居然会有那么高大的马,当时使团里的所有人都被吓了一跳,那马太大了,站在它的面前,即便是身材高大的明国人,也宛如孩童般。 应该是明国皇帝特意吩咐的,在我们面前炫耀国力的宝物。 阿部正能如此这般猜测的时候,并不知道,那种引进自英格兰的夏尔马或许比较少见,但是却谈不上珍贵,毕竟,大明的马场已经开始大规模的繁育包括夏尔马在内的多种重挽马。 而这次为了制造某种假相,除了这辆马车用的两匹夏尔马外,另外几辆马车使用的挽马也是体型各有不同,如此一来自然而然的可以起到混淆视听作用。 甚至阿部正能并不知道,在他们驶入海州至中都的官道时,这条官路甚至以“雪大”为由暂时封闭了道路,他压根就没有想到,等待着他的将会是一场戏,一场由数千人一同上演的戏。 包括阿部正能在内的使团成员,都试图抓住这个机会了解到大明,他们渴望接触到大明的普通百姓,当然是在没有受到监视的情况下,而他们的愿望也得到了满足,在进入第一个服务区的时候,阿部正能一行人,终于看到了明国的百姓——服务区内停着十几辆马车,马车既有四轮的,也有双轮的,有车夫也有商人,还有读书人。 趁着于服务区中休息的功夫,中村咸平借着上茅房为由,离开了休息室,在室外稍微变动一下衣裳,头上又戴着个在海州请人买的皮帽,猛一看似乎和普通的汉人也没有什么区别。 来到另一间休息室内,看着其中正在休息的人,中村咸平直接走到一个读书人的身边,他看到这个人正在看着几张纸,便问道。 “这位兄台,在看什么?” “明报。” 正看着报纸的读书人,将手中的报纸一合,放到了桌上。 明报! 报纸! 中村咸平按下心头的激动情绪问道。 “这报纸上可有什么新闻?” 无论是在长崎亦或是海州,他都曾听人提到过报纸,现在大明的报纸与过去的邸报类似,上面记载着很多官府以及民间的新闻,通过报纸是了解大明最好的渠道。 “还能是什么?无非就是朝廷诸公在那里争论着,是否从南洋撤兵。” 读书人的唇角一扬,讽刺道。 “那钱阁部当真是不知这屯兵南洋每年糜费军资不下百万,若是这么多银钱用于赈济灾民,活人恐怕不下数十万,这当真是……” 摇头长叹着,读书人的语气间尽是愤愤不平状。 从南洋撤兵,内阁争执不下,赈灾。 “这么说来,钱阁部是不愿意撤兵了?那当初为何用兵南洋?那么远的地方。” 中村咸平知道南洋的位置,心下有了定计的他继续问了下去。 “兄台难道忘了?当年建奴窃据北直隶的时候,那红毛夷曾与其合作,不顾我大明反对卖给其铳炮,若非是他们欺人太甚,我大明又岂会发兵南洋,斩其魔爪,断其邪念……” 现在中村咸平终于知道了,为什么看不到荷兰船了——荷兰人被明人赶了出去,甚至巴达维亚也有可能为他们占领。这一点,也和他们之前掌握的情报是吻合的——几年前,郑氏就已经占领了大员。 中村咸平并不知道,他此时所试探的情报,都是精心策划的,有意让他知道的,真正无法辩别的情报,是真中有假,假中有真,混淆视听的情报,这些真真假假的情报,混杂在一起,对于信息来源单一的日本人来说,他们根本无从分辨其中的真假,只能被动的接受。 就像现在他所得到所谓的“南洋撤军”的信息,这个情报,正是大明需要他们知道的。也正是这个不起眼的情报,可以让日本作出判断——大明并没有多少变化。 至少可以让日本人知道,大明现在对于海外扩张,仍然没有丝毫兴趣,和过去一样,那怕就是打到了那里,最终还是要撤回来的。 “这几份报纸,一样给我一份。” 与读书人聊了一会后,中村咸平知道这“驿站”里卖的就有报纸时,立即兴致勃勃的见样买了一份,甚至在得知还有旧报纸的时候,同样也买了一堆旧报纸,然后还小心翼翼的把报纸装进行李中,唯恐被明国人发现了。 当然,他并不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实际上是在所有人的监视之中。 在接下来的一路上,中村咸平等人一直通过各种方式接触着明人,既有驿站的官员,也有普通的路人,通过与那些路人的聊天,去获得关系明国内部的情况,只是他并不知道,这些人都是“演员”,他们所知道的一些与“横征暴敛”有关的事情,无一例外的都是根据陕西难民的供述适当的缩水一些,就变成了大明的故事。 这也让阿部正能一行人,终于看到了大明背后的“阴影”。看到这些“阴影”的时候,他们总算是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大明,一个熟悉的邻居。 从最初的迷茫,到最后的长松口气,待他们抵达中都的礼宾馆后,置身于这宾馆之中,阿部正能的心里就像是落下一块石头似的说道。 “正如最初的猜测一样,荷兰人是被明国人赶了出去,因为他们曾帮助清国。” “明国与荷兰人的海战已经发生了数次,以下官看来,也许再过几年,荷兰船就有可能重新驶往长崎。” 中村咸平乐观的回答,让阿部正能摇头说道。 “所以,你还是不了解明国人,明国人肯定会从南洋撤军,也不会继续进攻巴达维亚,但是他们势必会迫使荷兰人同意他们的条件,也许,我们永远都不可能再见到荷兰人了。” 阿部正能的话,让中村一愣,诧异的问道。 “这是为什么?” “因为明国人是绝不会给荷兰人与我们、朝鲜人或者任何一个在辽东崛起的蛮族接触的机会,荷兰人与清国人的合作,就已经是个深刻的教训了,明国人是不会犯同样的错误的,就像他们在东北实施的减丁一样,他们为什么大量向东北移民,甚至把全国的犯人、乞丐、汉奸都流放到东北,甚至在北虾夷也充斥着明国人,与其说他们是为了扩张,倒不如说是因为害怕!” “害怕?” 阿部正能点点头,然后肯定的说道。 “他们是害怕女真人会再次崛起,所以,他们才会千方百计的把东北变成和内地一样的省份,顺从的他们的女真人被他们赶出了森林,变成了农夫,拒绝的女真人,被杀死了,至少在未来的几十年内,他们都不会停止对野蛮人的报复,他们必要防患未然,几千年来,中华确实的很不容易啊,北方的蛮族入侵,从来都不曾停止过……” 感叹着中华几千年来不断遭受蛮族入侵的遭遇,阿部正能突然又笑道。 “其实,这对于日本而言也是一件好事,如果没有蛮族的入侵,没有他们自己的战乱,谁知道,现在他们会把国土伸展到什么地方?在唐朝的时候,他们甚至都差点把手伸到了日本啊!” “是啊,说起来,我们似乎需要感谢一下元寇、清虏,若不然的话,日本恐怕真的会面对大陆的威胁了,这么看,眼下他们是不可能力量进攻日本了。” 阿部正能摇头说道。 “不是眼下,而是很长一段时间,可以肯定的是,女真人、蒙古人,在没有解决他们之前,明国人恐怕会食不甘味,夜不能寐。至于日本……” 朝远处看了一眼,阿部正能站起身来,他推开窗子,看着窗外的这礼宾馆的雪景,然后感叹道。 “只要不像荷兰人一样,选择与他们为敌的话,那么,日本势必永远都是明国的不征之国!” 很多时候,通过一些信息就可以分辨出一个国家的未来战略,至少对于阿部正能一行来说,似乎,他们已经获得了这一信息,只是他们并不知道,所有的这一切,不过只是大明需要他们知道的,仅此而已…… 正文 第198章 猎物(第二更,求支持) 一只鹿在雪地中寻觅着食物,它用前蹄扒开厚厚的积雪,啃食着雪下的枯草。突然,它就像是感觉到什么危险似的,抬起头朝左右观察着,然后它像是受到惊讶,撒腿想逃的时候,伴随着一声铳响,鹿倒地在了雪地上。 殷红的血染红的雪地,鹿在雪地中抽搐着,不一会伴随着一阵犬吠,成群的猎犬跑了过来,随时而来的还有一群骑士。 “陛下好铳法,一铳正中心窝。” 在侍从恭维着将那只鹿抬上马上的时候,朱明忠笑着为火铳装着子弹,尽管可以由侍从代为装弹,但他仍然习惯自己动手,给线膛铳装弹并不容易,一发子弹要装好一会。 在装弹的时候,朱明忠头也没抬,直接问道。 “德履,日本人那边的谈判进行的怎么样了?” 在确定日本人在自己的精心策划下,成功“参观”了大明之后,朱明忠反倒也就在意他们的,尽管还是小心翼翼的防止他们看到大明的真正一面,但是对于谈判,他倒不怎么担心。 “陛下,阿部正能倒也没有在虾夷地的问题上坚持太多,似乎他们也并没有坚持宣称那里是日本国土的想法,以臣看来,如果我们作出让步的话,最多25万两,就能够让他们同意让步虾夷地,而且,现在幕府正是财政困难的,相信25万两白银,对于他们的诱惑恐怕远超过贫乏无所出的虾夷地。” 二十五万两,确实不贵! 听到这个数字的时候,朱明忠看着眼前这片森林,甚至还没有这片林子贵。其实这片位于中都东北部的森林,是一片人造森林,是供他游玩、打猎的风景园林,占地达六百平方里,这片人造的园林,其实并没有投入多少银两,大概也就是皇家投入了一百多万两用于安置这里的百姓,然后又拿出了几十万两,引种了各种树木以及动物,不过只是短短几年时间,这里就已经变成了一处林木繁茂的森林,不过在其生长过程中,仍然少不了人为的干预,上千名工匠在这里根据朱明忠的设计图纸,种植着树木,人工干预着树林的种类和生长。 相比于此,用二十五万两,买下一个北海道……挺划算的,但是……太贵了! “十万两!” 朱明忠直接了当的说道。 “最多15万两,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现在日本“丁银”的含银量是64%,龙洋的含银量是90%,15万两……基本上等于给了他们二十万两,对于幕府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了。” “臣遵旨。” 骑在马上的方中德随后又试探着问道。 “那这笔银子是由内库出,还是由户部银库出……” 内库是皇家的,户部是国家的,看似皇上坐拥四海,可是想要动用国库银,却有诸多的制约,也正因如此,相比于国库,皇帝本人动手内库更简单,没有那么多制约,但众所周知,无论是国库亦或是内库,都没有皇家自身的的御府充实,那御府里的银子才是皇上自己的。 而方中德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在北美的支出,就是由内库支给。而这也带来了另一个北美殖民地,其所有权归属皇家,而不属于大明,现在大明的朝廷对于其中的弯弯绕绕可以说是再清楚不过。 “这个与顾炎武他们沟通一下,户部愿意出,就由户部,他们不愿意,就由内库,如果朕没猜错的话,他们肯定不愿意出银子的。” 语中带着嘲讽,朱明忠的心里冷笑着。 从兴乾元年直到现在,看似臣服于自己的朝廷实际上仍然保持着他的独立性,而双方最大的争执是什么?就是财权的争执,吸取了张居正借改革为名把内库的收益划归朝廷,导致皇家穷困莫名,而且朝廷每碰到事由,便请发内库,可却从不问内库的收益已经被挪走了一半的教训。 在兴乾朝的内库收益划分上,就绞尽脑汁防止朝廷吞噬,内库最大的进项是官田收益,这一块的收益是不解交户部的,是地方官厅直接交给银行,由银行属理,内库与户部各分五成,如果不是假手银行收这笔钱,若是交给户部经手,往深了说,就是自己的眼睛永远看不到耳朵,往好了说,他们也得截流至少一半。 去年为了解决地方官府用度不足的问题,根据官员的建议,将官田收益的一部分划归地方官厅,当时户部就像是被挖了心头肉似的,内阁纷纷言道朝廷开支繁多,希望朝廷的那一成由内库负担。 他们总是千方百计的想去控制财权,因为所有人都知道,真正的权力在什么地方,就是财政! 为什么朱明忠能够压制朝廷,不仅仅是他的强势,更因为他掌握着4200万两的内库收益。只要掌握着这笔钱,朝廷就会一直稳稳的在他的掌握之中。 “陛下,朝中百官如此,也是因为考虑,将来那些地方是要分封的,所以,希望可以节省开支,毕竟……” 方中德的解释,换来的是朱明忠的哈哈大笑。 “毕竟,一但分封的话,那些地方,就是宗国是吗?不是大明了。” 心知方中德说的也是事实的朱明忠,并没有揭穿另一个事实——朝廷可是眼红着内库,千方百计的想方设法的想要“掏空”内库,可他们那里知道,那些钱是花不完的。 这几年,很多看似“奢侈之举”,对朱明忠来说,不过只是对未来的投资,就像这位于京郊的园林,几百年后,这片地方的地价,那可真是价值连城啊,而且,这里明年还会再扩大一些。 “好了,你不用为他们解释,朝廷现在用银子的地方我,朕又岂能不知,这内外有别,是朝廷的法度,你告诉他们,既然虾夷地是朕掏银子买的,那将来,那里产出如何,可就与朝廷无关了!” 朱明忠当然不是说笑话,虾夷地不仅是北太平洋上最为优良的牧场,而且那里还将会是最重要的捕鲸基地。捕鲸业是大明必须发展的产业,不仅仅是因为鲸油利润,鲸油可点灯照明,但更重要的用途是用作机器润滑油,这也是工业革命后捕鲸业兴旺的主因,甚至直到五六十年代,鲸油作为高级润滑油都没有被取代。对于千百年来习惯于植物油照明的大明来说,鲸油将来的主要用途是用作机器润滑油。 而与历史上的欧美国家不同,鲸肉也可以成为重要的肉类蛋白,它成本低廉,是肉食的替代物。鲸体积巨大,且在海里自由生长,勿须放养成本;相反,农场牧养的猪牛羊周期长、体积小、费用大、人工成本巨大。鲸肉替代猪牛羊肉可以解决现在国内的肉食供应不足的问题。 当然鲸鱼身体其他部件亦有商业价值,鲸肠可加工成弓弦专为弹棉花之用,鲸皮可作皮革之用,鲸骨既可装饰,又可用作农业肥料。 再加上北海道那个天然牧场的产出,未来的虾夷地,可以称得上是一块宝地,只不过,朝廷诸公太过敌视了! “陛下,若是将来陛下有意投次虾夷地,下官一定会跟着投资的。” 方中德笑着说道,在大明没有任何人会怀疑陛下挣钱的本事,甚至在很多官员看来,只要跟着陛下投资,肯定可以获得丰厚的回报。 “你啊……走,随朕继续打猎,看看能不能猎到一头老虎!” 对方中德笑了笑,已经给火铳装好子弹的朱明忠,双腿一夹,靴跟的马刺轻刺马腹,胯下的阿拉伯马便朝着远处奔去,一时间,这林中尽是一片猎犬的吠叫声…… 这园中确实有老虎,并不是人工放养的,而是自然迁移的,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发现了老虎的踪迹,谁也说不清楚是从那里来的,但园子里有老虎、有狼等猛兽,倒也让朱明忠更想尝试一下捕猎老虎的感觉了。 毕竟,在后世,老虎那可是保护动物。 只不过让他失望的是,在园子里打了半天的猎,甚至连个老虎毛都没见着。瞧着陛下一副失望的模样,方中德便于一旁说道。 “陛下,若是陛下想要猎虎的话,将来有机会可以去东北,臣听家父于信中说,东北山林之中老虎众多,只要进山打猎,必定能碰到老虎。” 方中德的话,让朱明忠笑了笑,然后摇头说道。 “朕也就是一时所想而已,这打猎也要讲究不能伤天和,不能捕猎太多,即便是老虎之类的猛兽,也应该如此,若不然全给猎杀了,也见得会是好事,就像庐州一带时有野猪下山祸害土地,其就是猛兽猎杀太多,破坏的平衡,没有老虎、狼之类的野兽猎食,那野猪自然也就泛滥了……” 话音落下的时候,意识到现在和他们谈论这些似乎有些太过超前,朱明忠看了看天色,天色似乎有些阴了,于是便说道。 “走,赶紧回去,瞧这天似乎想要下雨了。” 正文 第199章 女子大学(第一更,求支持) 夏天的天气就像娃娃的脸,说变就变了。 虽说这林子投资不少,可是在林子里却没有修建别院,为了避雨一行人最后只能避到附近的女校。 所谓的女校,就是大明女子书院。也是大明少有的几所女校之一,尽管根据《大明律》社学是不分男女,而且女子也必须要在社学接受教育,但是到了书院一级,却无一例外的拒绝了女子。 尽管书院拒绝招收女子为学生,但是与传统上认为大明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不同,事实上,大明并不排斥女子教育,甚至早在嘉靖时期,“才女现象”就屡见不鲜,甚至可以说是自明朝所特有的文化现象。尽管所谓的礼教对女子的限制极其苛刻,但实际上从明朝中叶起,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女子的地位也在不断上升,婚姻自主、再嫁自由的观点也被普遍接受,甚至就连“惧内与妒妇”的现象更是寻常现象,在士大夫之间惧内之风盛行,看似迂腐的士大夫,更是开始反对女子守节,倡导寡妇再嫁。原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子,抛头露面更是寻常的事情。 而且明代的士大夫上流社会,多年如一为家中女眷聘请熟师,子女一同接受教育,也是极其自然。毕竟,一个德才兼备的女子,不仅能给父家带来名声,嫁为人妇后,也能为丈夫红袖添香夜伴读,并能在家亲自为子女授课。也正因如此,从明朝中叶,众多擅长诗词、通辨古今的“才女”便屡见不鲜。 而这一切,在满清的入寇之后,被打断了,原本从明朝中叶就已经越发式微的理学再一次占据了上风,“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又一次占据了舆论。不过,幸好,随着满清被击退,天下的恢复,社学复兴的同时,女子教育也再次兴盛起来,在大明又拥现出一批才女的同时,女子书院自然应运而生。 而这座位于中都城边的大明女子书院,其创办人并不是其它人,而是皇后郑灵,当然她是在朱明忠的授意下创办的,旨在为女子提供高等教育,未曾料想,在短短数年间,大明各地的士绅居然创办了五所女子书院。 即便是作为皇帝,甚至是这所学校的所有者,来这里避雨的时候,朱明忠一行也没有进入校内,而是在校门旁的校房内避雨,毕竟或许大明远比外界想象的更为开通。但是开明之中,难免仍然保留着些许理学残余“男女有别”就是其中之一,甚至朱明忠相信,如果不是因为那些理学学者在满清入寇时,因为作了汉奸,现在大都被流放到了海外,即便是没有流放到海外,也是夹着尾巴做人,恐怕社学兴办的时候,他们必定会加以阻挠,阻止男女合校。 为了避免外界说三道四,朱明忠还是选择了在校门的门房里避雨,不过他们一行人来女校避雨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校内,很快就有书院山长与几名女教员匆匆打着雨衣赶了过来。 而领头的书院山长,正是曾有着“关中第一才女”之称的邓太妙。当然,此时的年近五十的她已经不旧时的红颜,而且岁月在她的身上留下的痕迹似乎更浓一些。她过去几十年的经历正应了那句红颜薄命。像许多出身书香门第的女子一样,邓太妙自小便接受教育,成年后为关中名士文翔凤所迎娶。然而,很快丈夫便撒手人寰了。身逢乱世的她在乱世之中,并没有什么选择。先是在李闯的逼迫下不得已出任了伪顺的女太傅。在李闯逃出陕西后,她便选择出家做了女道士。 再后来,中原克复之后,与许多陕西人一样,她逃到了中原,原本她打算在中原的道观之中长伴青灯香烛,了却此生,但是一位访客的到来改变了。此人便是皇后派来的心腹女官,虽说女官的身份一般,但她带来的东西却让邓太妙不敢有丝毫的怠慢。那是来自皇后亲笔信。信中皇后极为诚恳的口吻邀请她来京城创办女校。原本准备隐于道观的邓太妙自然不曾想到自己还会受到皇后如此看重。 “昔者清虏入寇欲抑汉人,必以塞民智为第一要义,今日欲尽挽他日所塞,必以广民智为第一义……而欲开以民智,必先兴以女学。” 邓太妙至今还记得皇后在接见她时,用严肃且认真的表情说出这句话时,神情中的憧憬与期待。也正因为有了这句话,才会建起这样一所前无古人的女子书院,也正是这所书院,开启了女子高等教育的大门。 不过尽管女子书院开院数年,这还是陛下第一次亲临,尽管只是来这里避雨,但在得知消息后,邓太妙还是赶紧整了整仪装,带着数名女教员信步上前恭迎起圣驾来。 “小民邓太妙不知圣驾莅临,有失远迎还请陛下恕罪。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诸位平身吧。” 朱明忠并没有和往常一样亲自扶起邓太妙,而请其起身后,透过窗户,打量了一番面前的书院,然后才关切的嘱咐道。 “邓山长,朕听皇后说,现在京中大家未婚女子皆受教于此,女校能有今日之成绩,这几年真是辛苦你了。” 现在大明的勋贵、官员把未婚女儿送到女校接受教育,可谓是极其风行,对此朱明忠自然是乐见其成,毕竟只有女子接受教育,才能保证她们可以更好的教育她们的子女。这也是朱明忠要求女子也必须接受社学教育的原因。 至于高等教育,至少在这个时代,并不是平民所能接受的。 “小民不敢居功,女校能有今日,全是托陛下和皇后的洪福,若是没有皇后关怀,女校恐怕极难办成。” 邓太妙恭敬的回答道。 让未成年的女子接受社学教育是一回事,另外创办女子书院又是另一回事,当初不是没有人反对,但最后反对声趋于消失,完全是因为皇后的支持,如果没有皇后的支持,恐怕女子书院早就已经停办了。 显然,她并不知道,眼前的皇帝才是女校真正的支持者, 尽管郑太妙邀请皇帝进入校内参观,但是最后朱明忠还是以下雨为由婉拒了,不过最后还是在校门处,由郑太妙指着那边的书院向他作着介绍。 “嗯,看来,这几年学校的发展还不错,除了正常的课业以及家政等课业之外,可以考虑增加一些课业,比如舞乐之类课业,寓教于乐嘛。” 现在欧洲的舞蹈、音乐正在发展之中,远无法同后世相比,对于一心想要用“华夏文明”取代西洋文明的朱明忠来说,他自然希望在这个世界未来的音乐、舞蹈以及其它种种,都是由大明去定义,去规范,当然也是由大明去创造。 对于此,他相信只要稍加助力,就会产生变化,毕竟,现在随着西学流入融汇到汉学之中,一种类似于华尔兹的舞蹈已经传入了大明,尽管现在只是在某些欢场上流行,但是秦淮河的那些乐师以及舞师和名妓们,最终会以其为基础创造出大明的类似的舞乐。 “况且,舞乐也是修身养性所必须嘛,而且……” 朱明忠的神情随之变得严肃。 “有利于放足,若是女子没有良好的身体,将来子女就不可能有良好的身体,而放足是必须的,尤其是上层社会的女子,必须起到带头作用。” 尽管现在的大明旧只有裹足而没有缠足的习惯,可是朱明忠仍然主张用袜子取代起到与高根鞋以及袜子作用的裹足布,为此,他甚至还“发明”的高根鞋,用皮革和尖头去满意男人的审美观。 当然,随之产生的还有丝袜,为此甚至从欧洲引进了用于生产真丝丝袜的机器。这几年,丝袜、高跟鞋,甚至女式内衣已经从宫里扩散到民间,但到普遍接受仍然还需要时间。 “陛下所言甚是。” 郑太妙并没有反对放足,经历了战乱的她,知道天足对于女子的好处,当然她也知道,女子喜欢稍裹一下脚身只是为了约束它,避免它长宽,但即便对此陛下也是不接受的。 因为明白陛下的心思,她自然也就不会加以反对,甚至还主动的介绍着女子学校已经修建的舞室以及乐室,甚至还引入了多种西洋的乐器,甚至在学校中,还有来自西洋的女子作为教师。 “嗯,看来书院这两年确实进步挺大的,等下次有机会的话,朕会和皇后一起过来,到时候,朕也额外送些礼物给贵校。” 朱明忠的语气显得有些神秘,当然,这也是故作神秘,其实,那几件礼物,早在几年前,就已经着手命人制作了,只是需要一个适当的机会,把它们展示出来,也许,将来送给女校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随后朱明忠继续兴致盎然的听着郑太妙的介绍,时而点头称赞,看着已经发展起来的女校,原本以为女校在发展上会多多少少遇到点问题的朱明忠,反倒是觉得那点儿担忧似乎是多余了…… 正文 第200章 长沙(第二更,求支持) 回到阔别数年的长沙,章载就立即为江面上兴旺的内河航运业所吸引。相比于兴乾初,现在长江以及长江各个支流的航运业极为发达,成千上万艘大小不等的多浆船和数以万计的舢板,把大江南北的货物运往各地。 长沙的码头上人声鼎沸,装货的卸货的上船的登岸的,把个零乱的河岸闹得热火朝天。时序虽是冬日,可是那情景让人看得似要热出汗来。而远处的湘江边,成排的水车以及连绵的厂房,同样也在彰显着此地的富庶。 在书僮的陪同下章载在小西门码头上了岸,穿过下河街,从南正街进入闹市区,然后他便好奇的打量着模样与过去大不相同的长沙。 街市上各色各样的商馆、厂矿招牌晃得人眼花缭乱,商店里的货物也是琳琅满目。往年冬季长沙城里所缺乏的各种干货,现在也填满了市场。甚至就连平素稀罕的鱼翅、鲍鱼、鲸鱼肉、咸鱼肉等海味,也能在寻常海货店里见到。尤其是煤炭,以往每到冬时,长沙百姓与各地百姓一样,总会为取暖的燃料发愁,而现在煤炭普及,因为湖南本地盛产无烟烟,所数量既多且价格便宜。 在街上章载看到两家煤炭店,尽管没看到店里的有多少煤,可是那店门竖着黑漆大牌子,用白粉写着“煤球充足”四个大字,买煤的人也不拥挤。 在街上试着问了几家客栈,结果店家都摇头说客满。 “怎么到了都十一月了,还有这么多客人。” “公子有所不知,这现如今,咱们长沙什么时候不是客满?都是各地来长沙办厂的,谁让咱长沙靠着湘江,这冬天不冰不冻的,而且湘江水流不急不徐,自然是办好厂的好地方。” 因为办厂需要水力,而长沙临近湘江,又是湖南省府所在,自然也就吸引了各地商人来此办厂,这长沙更是日益兴盛起来。 看着这热闹的街市,章载感触极深地对王运说道。 “想不到不过只是区区数年,长沙便兴盛如此!” “这全都托皇上的福气,若是咱们这还在建奴汉奸占着,指不定能萧条成什么模样。” 作为少爷书僮的王运跟着说道。随后他们两人便到了巡抚衙门。那里曾是洪承畴的衙署,过去那里是严肃阴冷,老百姓宁肯绕道走,也不愿意通过衙门前那块空荡的大坪,惟恐遇到什么倒霉的事。而现在这里的行人却不少,而是行人的脸上并无惧色。高大仪门两旁的木栅栏上,挂上了四块五尺见方的大木牌,上面用红漆刷上四个宋体巨字“知耻立志”。而在门前大坪上还树着一个石碑。那石碑上面隐约的可以看到几个鸡蛋壳。 那里就是大名鼎鼎的“湘耻碑”。 早在中都的时候,章载就曾听人说过,这是湖南第一任巡抚特意命人立下的,那石碑上铭刻的都是湘籍汉奸的名字,原本这样的石碑应该立于城门,不料建城后,竟然被巡抚以隆重的规格移到巡抚衙门的前门。那衙门前的“知耻立志”四个大字犹如四把烈火,日日夜夜在长沙城内,提醒着湘人曾几何时,湖南出过不少汉奸,这四个大字与那“湘耻碑”一同如警钟般,早早晚晚在湖南官吏缙绅士农工商的心里长鸣不止,警告他们莫忘事虏之耻,立志雪耻。 这样的碑在全国各地都有,尽管大明有更多的忠义碑,那里铭刻着誓死不降敌,抗清到底忠臣义士的名字,而且还有很多或御赐、或恩荣、或圣旨的忠义牌坊。但相比于那些象征着荣誉的牌坊和忠义碑,这“耻碑”却像根刺似的刺的人抬不起来头,让人喘不过气。 不过,对于祖籍松江的章载来说,章家却有朝廷下旨兴建的恩荣牌坊,是为了表彰他父亲章旷以及大伯章简抗清兵败后殉国的义举。 在过去的几年间,朝廷一再通过御赐、或恩荣、或圣旨于各地兴建忠义牌坊。就是为了表彰那些在异族入寇时,抵抗到底以身殉国的忠贞义士。就是为了让他们与汉奸加以区别。进而重新树立百姓的荣辱观。 当然,并不仅仅只是为忠贞义士兴建牌坊,甚至兴乾朝还恢复了五等爵位,按《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而明朝祖制只有公、侯、伯三等,而没有子、男。为了表彰忠义之士的后人,朱明忠在兴乾二年下旨恢复子、男两等爵位。 当然,在大明的爵位制度下,子、男两等爵位都是不可世袭的终身贵族爵位,这两等爵位都得到因而得到朝廷赏赐田地,只是面积各有不同。其免税特权也只局限于受封者一代。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对忠烈遗族的一种补偿和照顾。而作为“一门两烈”的章家唯一的男丁,章载在四年前受封子爵。 而这次章载来长沙,正是受吏部的派遣,前往湖南出仕地方,不过在此之前,需要前往巡抚衙门报道,同时与巡抚见上一面,不过因为巡抚不在衙内,章载只得离开了衙门。 “少爷,既然酒店没有房间,不如就去书院吧,这几年没见您,老爷对你也是想念的很,” 离开衙门后,王运对少爷说道,尽管章载的父亲早已去世,但王运并不是章家的家仆,而是王家的,他是少爷在王家长大时的书僮。 “行,走,直接去书院,去拜见义父。” 位于岳麓山脚下的岳麓书院是湖南最负盛名的书院,其创办于北宋开宝年间,岳麓书院历经近七百年而弦歌不绝,学脉延绵,堪称举世无双。在国内众多书院之中,岳麓书院是最为特殊的一所,南宋末年元军攻破长沙,岳麓书院被付之一炬。岳麓书院几百学生参与战斗,城破后大多自杀殉国。二十几年前清军入寇,尽管早在崇祯十六年,张献忠进攻长沙时,书院既在混战中被毁,但在长沙陷落后,残留于长沙的书院学生大多自杀殉国。 兴乾元年,湖南巡抚下令重建岳麓书院,甚至书院规模远甚于旧时,作为当年王阳明讲学的重地,这里再一次复兴。而在这所刚刚重建的书院之中,王夫之则是最负盛名的教授。 坚持抗清多年,在另一个时空中,终其一生也没有剃发的王夫之,并没有出仕,而是选择了教书育人,他曾到清河书院讲学,而在讲学的同时,又研究清河流行的实学,最终他还是回到了岳麓书院,回到了湖南。 当章载来到书院的时候,王夫之刚刚下课,最近他过的并不怎么称心,因为他的主张限制君权的文章与报纸上刚一发表,就引起了轰动,而在轰动之余,更是引起了争议,立即遭受很多人的抨击。而抨击他的人中,不乏知交好友甚至学生。 想到今天与友人的争执,王夫之忍不又在心中感叹。 “难道,今时是圣天子在位,他朝世世代代皆有明君吗?” “倘若没有今上,我大明又岂会有今天的中兴?限制君权,若是今上无权,大明如何能中兴?” 想到与友人的争辩,王夫之长叹了口气。 “而农,你看,这天下,数年前,你可曾想到过,我大明会有圣天子力揽狂澜,挽天下于倾倒间,驱逐鞑虏于西北?又可曾想到,天下会有今日之盛,可曾想到,不过数年,百姓如以安康如此……” 接连的可曾想到从友人的口中道出时,王夫之可以看到友人的脸上流露着神往,对于所有心怀大明的士人来说,或许,他们对于陛下废除科举,以文官考试取代科举,以实学取代八股文章,但是,没有任何人可以否认,现在的大明已经中兴在既,甚至正处于盛世之中,再也不见了天启、崇祯两朝的衰败气象。 在欣喜之余,看着天下的百姓生活一天天的好转,王夫之却越来越担心,担心着将来。 “今上当年进京时,曾予百官言道“大明天下,唯我独尊”,从此那时起,天下百官不过只是今上手中提绳木偶,今日陛下为明君,他日太子亦可为明君,可数代之后呢?” “到那时,万一昏君在位,天下岂不再陷纷乱之中?” 曾几何时,对于陛下王夫之也和其它人一样,对于陛下他也是无限的景仰,但是在过去的几年间,看着朝权不断的向陛下的手中集中,对将来自然更加担心了。 “哎……” 长叹口气,想到最近一段时间,那些友人于报纸上对他的反驳,甚至有人不惜与自己绝交,王夫之的心情就越发的沉重。尽管他不担心朝廷的责难,但友人的指责,却让他难以接受。 难道他们就没有意识到,君权压制臣权,最终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吗? 也许他们真的不知道吧! 就在王夫之的心里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突然,一个熟悉的话声传入他的耳中。 “义父!” 正文 第201章 大逆(第一更,求支持) “孩儿叩见义父!” 即便是书院之中,已经年过三十的章载仍然毕恭毕敬的行着跪礼。 “有谟,你怎么来长沙了,你不是……” 看着跪于地上的章载的王夫之的语气中尽是惊喜,尽管的他有四个儿子,可是对于章载的感情却不亚于其它四个亲生儿子,崇祯十五年他与两位兄长同赴武昌乡试,那一年他以《春秋》第一,中湖广乡试第五名。长兄王介之也中举第40名,好友夏汝弼、郭凤跹、管嗣裘、李国相、包世美皆中举。也正是在这个时候王夫之结识了分考官沔州知州章旷,后来他参加章旷组织的抗清义军,失败后,章旷绝食自杀,临终时受其所托王夫之便将章载接回家中抚养。 二十年来,章载一直跟在他身边,直到王夫之从清河书院返回湖南时,当时已经从书院毕业的章载已经通过考试,出仕地方了。 而现在看到数年未见的养子,王夫之又怎么可能不激动? “回义父话,孩儿蒙陛下圣恩,点为七品知县,此次来湖南,正是往湘潭赴任。” 养子的话让王夫之激动道。 “好,好!有谟今日能出仕为国效力,属理一方,令尊在天之灵亦能瞑目了。” 尽管早在几年前,章载就已经通过文官考试,但那个时候,于传统士人的眼中,他是“吏”,而不是“官”,直到现在为亲民官之后,在王夫之看来,才算是真正拥有了官身。 “走,随义父回家,你娘若是知道你回来了,必定也会欢喜至极!” 养子的到来,让王夫之暂时忘记了先前有忧虑,扶起养子后,他便火急火燎的与其一同回家,甚至中间碰到学生,还吩咐学生跑回家,通知夫人一声。 这天晚上,王家自然是一片欢声笑语,而在欢笑之后,王夫之又把义子请到书房,先是询问这几年的经历,在其一一作答之后,慢慢的他才问道。 “有谟,你这次来湖南赴任,义父恐怕给你添麻烦了。” 王夫之长叹道。 “巡抚于义父,可谓是颇有怨言啊。于湖南,世人皆知你是义父养子,巡抚若是对你有所刁难……” 不等他说话,章载便摇头说道。 “若是有刻意刁难,孩儿自会上书吏部,请吏部主持,不过,在孩儿看来,义父应该是多虑了。” “哦?” 王夫之诧道。 “为什么这么说?” “义父,今日已非往日,我大明素无以言罪人的例子,况且……” 看着义父,章载笑道。 “义父您与陛下还是布衣之交,别说是一省巡抚,就是吏部侍郎,甚至当朝阁辅,恐怕也不敢因义父的文章,对义父加以刁难。” 章载说的是实话,当年王夫之在清河书院任教时,确实曾多次与陛下有过讨论,与陛下确实称得上是朋友,甚至现在,新年、中秋等节的时候,陛下都会亲笔手书贺卡,而无一例外的是,贺卡的留名都是“朱明忠”,而这也是“布衣之父”的证明。大明的天下这么大,能称得上是陛下“布衣之交”的也就那么几个人而已。 “虽然陛下待义父相交不问尊卑,但是……” 看着养子,王夫之稍作犹豫,然后说道。 “于义父看来,今上虽是明君,然却也是我大明他日祸乱之根本!甚至可以说,兴也是今上,衰也是因为今上!” 这话说的可是大不敬,幸亏他是对养子说的这番话,要不然传出去的话,仅仅只凭这句话,便能治他个大不敬,或许在大明不会以言罪,但是“于皇室大不敬”是大明律中少有的可以直接将人处于流徒以至本人死刑九族流放的罪名。而按王夫之的说辞,至少可以让他本人丢掉性命,也会导致王家九族被流放。 “义父……” 不等章载开口,王夫之便制止他说道。 “为父知道,这么说是大不敬,为父又岂不知道,只有天下人尊君、忠君,只有维系君臣、君臣的纲常,天下才能安定,国家才能久治,但是天子的权力如为庶人所窃取,就会庶人可凌乎天子,而盗贼起。君臣、君民的关系是上天所决定的,是绝对不能变易的,因为原于天之仁,则不可无父,原于天之义,则不可无君臣,如果人皆知有门户,而不知有天子,那么乱臣贼子就会肆无忌惮,就会危害国家。” 或许王夫之主张限制君权,但是限制君权要在尊君、忠君前提下, “我朝先前崩坏,归根到底,还是皇帝权力过大,皇帝一言九鼎,导致官员、皇族、中涓、外戚、勋旧等人人依仗皇帝权力,肆无忌惮的剥民、虐民,逼民不得不犯求生,” 看着面带愤色的养父,章载并没有说话,只是听他继续讲下去。 “观我朝,宗室藩王虽不裂土,但却以赏田、投献于掌握大量土地,而乡宦豪绅称霸一方,兼并土地地,转嫁赋税,横征暴敛。即便是烈皇帝,看似勤勉,可实则却是持权任势,刚愎自用,在位十七年,杀二十七个督抚大吏,弄得国事日非,廷臣人心涣散,若非如此,又岂会失以天下……” 养父的话让章载无奈的苦笑着,他知道尽管国朝对于烈皇,无论是为尊者讳,亦或是因烈皇殉国不忍多言,但是国朝上下对烈皇怜者有之,但也是多有微词。他刚愎自用不错,但却又犹豫不决,当年李自成、张献忠屡屡诈降,正是利用了朝廷的剿抚不定。如果当年烈皇能够坚毅一点,坚持进剿,又岂会失以天下,最终让清虏拾了便宜。 而在这一点上,今上就与烈皇截然不同,相比于烈皇的犹豫不决,今上行事素来果断,要是说刚愎自用的话,恐怕今上才是真正的刚愎自用,至于烈皇……恐怕用举棋不定更合适一些。 章载看着父亲,他可以理解养父的心情,流寇陷国、清虏入寇,神州险些陆沉,亿兆百姓惨死于寇虏之手,沉痛的教训让天下但凡稍有良知者无不是加以反思,在过去的六年之中,原本已经式微但因事清而再次兴起的理学,遭到毁灭性打击,甚至就连二程以及朱熹等人,也被迁出孔庙。而一度务虚的心学,也转向务实。至于实学的大兴,也和国朝上下对天启后天下纷乱的反思有着根本的联系。 所有人都在反思,只不过相比于很多人,王夫之走的可能更远了一些。 “……上狠下怨,成乎交逆,君愈疑,臣愈许多,治象愈饰,奸蔽愈滋,小节愈严,大贪愈纵,天子以综核御大臣,大臣以综核御有司,有司以综核御百姓,而弄法饰非者骄以玩,朴愿自保者罹于凶,民安得不饥寒而攘臂以起……” 接着在王夫之的话峰一转,看着章载说道。 “而究其原因,正因为君权毫无限制,基根本在于以天下私于一人,天下之权集中于天子一人之手,而勋旧、百官更借天子手中之权,纵欲而忘其民,忘其民而草芥之!” 养父的这番“大不敬”的言语落在章载的耳中,让他惊诧的同时,又反问道。 “那么以的父亲看来,应该如何才能解民怨?” “非公天下不可!” 看似简单的几个字,却似惊雷一般,在章载的耳边炸响,他惊诧的看着父亲。 “公天下?若是公天下,那置皇帝于何处?” 置皇帝于何处? 面对儿子的发问,王夫之答道。 “所谓“君权神授”不过只是董仲舒之汉之伪儒所杜撰,所谓天子不过只是欺民之言,但天之使人必有君,此是人之公也,但自秦汉以来帝国皆是富贵权力擅于一人,以天下为一姓之私,自然是有违大公。且正因为以天下私于一人,一姓,往往是因为上之自为正也无德,其导也无教,因上,对这种无大公之德的暴君、暗主,完全可禅、可继、可革,应由圣君、贤主替代,如宋时若是岳飞若是能灭金,因而篡宋,那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嗡”的一声,几乎是在听到“可禅、可继、可革”这六个字的时候,章载只觉得一阵目眩,他只觉得后背涌出一股冷汗,瞠目结舌的看着养父,他很难想象养父是怎么如此大胆,居然说出这样的话来。 随后他的话锋一转,看着章载说道。 “譬如今上,若今上并非是烈皇之后,且永历亦未遭李逆毒害,那么以今上驱逐鞑虏之功,即便是登极大宝,我等又焉会拒之?” “父、父亲……” 瞠目结舌的看着父亲,好一会才回过神来的章载看着他,好一会才开口说道。 “父亲,你可知道,这,这些话若是传出去的话,” 传出去的话,会引起什么样的麻烦?章载并不知道,但是他可以想象,这番话传出去,会在大明引起什么样的震动,甚至就连陛下,亦有可能会雷霆大怒。 “传出去?” 王夫之看着章载,然后用平静的语气说道。 “其实为父已经将文章寄予陛下了!” 正文 第202章 开明(第二更,求支持) 远在湖南长沙的王夫之并不知道,他的一封信在中都掀起了什么样的波澜,尽管是给陛下的私信,但是对于身为皇帝的朱明忠而言,在接到这封信的时候,仍然还是选择了把这封信公开于内阁。 “不管何姓、何人为天子,都必须从三个方面来限制他们的权力……” 宁云婷的温婉的话声在房间里回响着,尽管她的话声音不大,但是这些话语仍然似一道惊雷般,震得众人无不是瞠目结舌,简单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其一为公爵禄,天子不应有私授……天子不应该县爵禄以贸天下之归……爵赏者,人君驭下之柄,而非但以驭下也。即以正位而凝命也……人苟一于大伦之际有私爱而任私恩,则自天子以至于庶人,鲜不违道而开败国亡家之隙。治天下者要以天下之禄位公天下之贤者,要以公天下为心,扶进人才于君子之途为道……” 作为首辅的顾炎武在听到王夫之于于文中所说的时候,他的眼帘微垂,他与王夫之也曾有过交集,而且关系极深,在很多观点上,两人都是一至的,但是现在,这些话却是他不敢说的。 人总需要向现实妥协,作为大明的首辅,他知道这些言语是何等的大逆不道,身为人臣,他必须要维持大明的秩序,维持大明的体统,至于其它,都不在他考虑的范围内。 至少现在,他不会去考虑这一切,也许将来,等到致仕之后,他会发表类似的文章以及观点,但是现在,他不能说这些话,做这些事。 “……历代天子分封宗室、卿禄世袭,此为国之弊……唐宗室之英,相者、将者、牧方州守望郡者,臻臻并起,而耻以纵裤自居……如此大公行而私恩亦遂……天子私授爵赏,财后患无穷……汉封宗室,晋封同姓,结果是七国谋反,八王作乱……至我皇明,皇帝独揽大权,私授爵赏、官职,造成政治腐败不堪收拾,终致国破家亡……” “陛下!” 不等宁云婷继续说下去,杜立德便立即大声说道。 “此为妄议!请陛下下旨,治其“大不敬”!” “臣附议!” 大不敬! 罪无可赦! 只要中旨一出,王夫之就会陷入家破人亡的境地,甚至这个大不敬还是一个笼统的罪名,只要涉及到皇家,汲及到宗室,皆可制以“大不敬”,而且如何理解,那是下旨者自行理解,大明的司法系统只能选择服从。 这是大明司法体系中最大的漏洞,也是皇帝最大的权力,一言定生,一言定死,靠的就是这个“大不敬”,这是朱明忠给自己留的漏洞,也是符合时代精神的。 在内阁的请旨中,朱明忠却面无表情的说道。 “说下去!” 与其它人不同,对于来自21世纪的他来说,这些话谈不上什么大不敬,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经济发展的一种必然,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人们势必开始会产生这种心态,而在历史上,这进化过程却被野蛮人的入侵打破了。 现在,对于王夫之的这一观点,与其他人的惊怒不同,朱明忠更多的是惊讶,惊讶于王夫之观点的领先。 “臣遵旨。” 宁云婷继续念道。 “……凡贪恋爵禄者或钻营获得爵赏者,鲜有好下场,李斯,霍光或则身欲斧锥,或则殄灭子孙……天之生才也无择,则士有顽而农有秀,秀不能终屈于顽。而相乘以兴,又势所必激也……朝廷理应广泛吸收贤而秀者参政,俾才可长民者皆居民上,以尽其才而治民之纪……” 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朱明忠依然是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 “朝廷理应广泛吸收贤而秀者参政,俾才可长民者皆居民上,以尽其才而治民之纪。” 这句话说的不错! 本来,这应该就是开放型的官府所要做的事情。 “……其二既为公权力,分权臣下。天子要与百官分权,与大臣各行其权而各尽仁责,才能治理国家。如果天子专权,而使宰相、大臣无权,那么,天下就乱……” 其实也就是平衡! 朱明忠心里当然明白,平衡的重要性,大明就是因为失去平衡,才导致后来朝政的崩坏。 “宰相无权,则天下无纲,天下无纲而不乱者,未之或有,权者,天子之大用也。而提权以为天下重轻,则唯填于论相而进退之,相得其人,则宰相之权。即天子之权,絮大纲以振天下易矣。宰相无权,人才不由以进,国事不适为主。奚用宰相哉?……合刑赏之大权于一人者,天子也,兼进贤退不肖之道,以密赞于坐论者,大臣也……中央应与地方分权。皇帝与州牧剑吏、中央与地方应分层治理,才能治理得好。如果权力下移,就会出现动乱……上统之则乱,分统之则治勿,天子和各级地方官吏要分别负责政务……故天子之令不行千那,州牧刺吏之令不行于县。郡守之令不行于民……天子之令行于郡而郡乱,州牧刺史之令行于县、郡守之令行于民、而民乱……上仅焉而下移,则大乱之道也。……这是因为县令接近于民,可以知道民的甘苦而悉其情伪。郡守近于县令,可以察县令是否贪、嚷、敏、拙,而督促其成功:州牧刺吏近于那守。可以察郡守为政的宽猛,而节其行政。而天子在上,是不可能察民和川县官吏的甘苦、情伪贪赚、宽猛的。” “不过只是一家之言!” 在宁云婷缓口气的时候,钱磊的眉头微锁,冷哼道。 “居然狂妄至此,实是可恨!” “一家之言,亦有可取之处,读下去!” 朱明忠笑了笑。 “其三者,治国要因时因地制宜,不可以搞一切之法,……以治众大之法治寡小,则疏而不理,以治寡小之法治众大,则赎而不行,故周礼之制行之一邑而效,行之天下而未必效者多矣,故祖宗之法,行之一时而铲,行之数百年而未必效者多矣……亦不能以所谓祖宗之道,而拒以变。” “就是与时俱进嘛!” 这是朱明忠第一次出言打断了宁云婷的话,他看着内阁诸臣,神情严肃的说道。 “怎么样,尔等以为此言如何?” “陛下,此为妄言,请陛下治其以大不敬!” 又一次,坚定而不加思索的回答,从朱大咸的口中道出,或许王夫之与其亦是朋友,但现在在朱大咸看来,那王夫之根本就是目无君上,理应治罪。 “王夫之目无君上,实在罪无可恕。” 好吧! 对于这个时代来说,王夫之限制君权的思想实在是太过超前,超越时代一步是天才,超越两步就变成疯子。 对于这个时代而言,这一切太过超前了,这并不是一件好事,更何况,除了限制君权之外,诸如什么“天子不应有私产”什么“可禅、可替、可继”,也是某种程度上的谬论。至少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这种说辞无疑就是国家动乱的根源。 “罪无可恕,谈不上……” 摇摇头,朱明忠笑着说道。 “以朕看来,王夫之此文虽说只是一家之间,其中难免有荒谬之说,但是却也不乏可用之学,我大明不是清虏,清虏以言罪人,禁止教化,而我大明于学术上,却讲究一个兼容并蓄,所谓中庸者,正是我华夏文化兼容并蓄的一大特质……” 学习! 这是华夏文明之所以在长达数千年之间领先于世界的根本原因,而这种学习不仅仅向西洋学习,同样也包括向“异端学说”学习。 “即便异端,异端学说之中,未免也有可取之中,所以才需要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放下茶杯,朱明忠沉思片刻,然后拿起毛笔,思索片刻之后,提笔在纸上写道。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放下笔之后,又用私印盖上印鉴之后,朱明忠对宁云婷说道。 “把这八个字给王夫之寄过去!” 看着似乎仍然面带诧色的众人,朱明忠咧嘴笑道。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这上容,即便容纳,也是融合,若是一个民族,一个文明,对于异端的思想学说,没有了博大的胸怀,那么这个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既然我们能容得下西洋学说,那么自然也就能容得下,我们的同胞开创的学说,自汉武独尊儒术,虽说是外儒内法,可自此之后,我华夏文明百家尽丧,正可谓是万马齐喑,今日朕所欲者,实为再现百家争鸣之盛,非如此,不能兴我华夏,这学术上大可不必搞一家独大,大可不拘一格……” 听着陛下的叮嘱,原本对王夫之还主张惩治的众人神情不禁有些窘迫,不过在窘迫之余,却又长松了口气,他们发现似乎陛下的底线远比他们想象的更为深远一些。在众臣再次持笏揖道着“陛下圣明”时,朱明忠只是微微一笑,他之所以会这么说,与其说是提醒,倒不如说是希望表明一种态度,对于学术……皇家是开明的! 正文 第203章 学者(第一更,求支持) 对于学术,皇家并不仅仅只是开明,也会亲自参与其中。 就中国的传统而言,皇帝如果花费时间在处理国政之外的事务上浪费时间,那么无疑就是昏庸的表现。嘉靖的修炼、天启的木匠,这些都其昏庸的表现。也是有违传统明君标准的。 而在这一点上,欧洲社会对于国王的要求无疑更宽松一些,无论是英王亦或是法王,在17-18世纪在近两百年的时间之中,历代王国都痴迷于科学,除了对科学家给予资助之外,他们之中更是不乏亲自参与到研究之中。就像法国国王路易十六亲自参与了断头台刀片的改良设计。由于断头台斩首刀片很容易卷刃,路易十六将其改良为三角形。最后他自己被推上亲手设计的断头台——一个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黑色幽默。 在大明,当然没有欧洲那种宽松的环境,皇帝的“不务正业”仍然会受到抨击,但是众所周知,兴乾帝从来不会问及他人的看法,甚至在规划皇宫的时候,他就亲自设计一座“格物殿”,那是皇帝从事研究的地方。 尽管在过去的多年间,国家政务牵绊着朱明忠很多精力,但是他只要有时间仍然会在“格物殿”中进行研究,与过去不同的是,现在除非了几名助手之外,在更多的时候,他是自己亲自进行一些实验,随后再把试验过程送到清河书院,那里的学生和教授会复制他的试验,最终制成工业产品。 就像几年前朱明忠“研制”的雷汞一样,尽管是由他完成的试验室制取,但最终的工业化生产,就是由清河书院的学者们共同完成的,也正是在他们的努力下,把初时雷汞日产量不到十两提高到现在的十数斤,满足了生产迫击炮弹的需求。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正是迫击炮的需求促进了朱明忠去制取雷汞,毕竟迫击炮的瞬发撞击引领以及击发底火都得有雷汞。雷汞是起爆药,青铜野战炮的炮弹和手榴弹可以用定时引信凑合,但是想要提高迫击炮的效果就非得有雷汞不可, 在火工品中,雷汞的工艺不复杂,甚至可以说是极为简单的,只需要由汞与硝酸反应生成硝酸汞,再与酒精作用而制成。即可以用来制造起爆雷管,也是制造底火的必须。 在大明,汞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无论是中医或是炼丹都需要使用大量的水银,所以,水银的产量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在解决了工业化制取的安全性之后,雷汞的生产就步入正轨,以雷汞为原料制造的雷管不仅应用于迫击炮弹,同样也被广泛应用于手榴弹和炮弹之中,以提高其威力。早在兴乾五年,雷汞的月产量就突破了500斤,也正因雷汞生产的顺利,朱明忠才会决定进行现在的研究。 “陛下,兵工厂已经按照您的要求,制造了新火帽。” 几个月前,刚刚以武备学堂第六名毕业的邵武杰和其它前十名一样,成为了陛下的侍从官,作为侍从官,他在很多时候都是跑腿,就像现在从兵工厂取来陛下定制的火帽一样。 作为军校生的邵武杰对于火帽并不陌生,无论是迫击炮弹的撞击引信,亦或是它的底部发火管,都离开不火帽。但是这个火帽,和他曾见过的火帽有明显的区别。 打开铁盒,盒子里装满了铜质火帽,朱明忠随后拿起一个,与普通的火帽不同,它的周围多了一圈花边。 “陛下,这个火帽似乎与迫击炮上的火帽有所区别。” 邵武杰出声询问道。 “本质上没有区别,火帽里的装料与迫击炮底火一样,也就雷汞、氯酸钾制成的的引发药……” 解释着火帽的构造,朱明忠拿起了一支火铳,在他拿起那支火铳的时候,邵武杰才注意到,那支火铳和普通的火铳有所不同。它的铳尾看不到火药池盖,击锤上也没有燧石。 没有燧石怎么用?难道是……火帽? “陛下,它是用火帽引火?” 邵武杰的反应之快,超出了朱明忠的意料,他点头说道。 “这就是火帽需多出一圈花边的原因,把它扣在传火帽上,击发后有了这个突出的花边,可以很方便的扣下来。” 将直径超过6毫米的铜质火帽扣在传火头上,朱明忠兴致勃勃的端着起了手中的这支线膛铳。 线膛铳不算是什么新鲜的武器,早在忠义军时期,就有穿着绿色军装的猎兵,他们在战场上拿着燧发的线膛铳,猎杀高价值的目标,其运用有些类似于后世的狙击手,尽管很原始。与普通步兵的滑膛铳相比,线膛铳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他的射程更远,而且精度极高,比起有效射程不到百寻(米)的燧发滑膛铳,前装线膛铳在射击精度和射程方面已经超出了百步穿杨的概念,它甚至可以击中三百寻外的目标。 不过即便是如此,它仍然没能大规模普及,并不仅仅是因为相比于普通火铳线膛铳的制造工艺相对复杂,所以造价稍高,更重要的原因是它装弹困难。线膛铳的射程之所以远超过滑膛铳,而且精度高,就是因为子弹在膛内沿着膛线旋转,这就必须把子弹镶入膛线才行。所子弹必须在嵌入膛线,为此在装弹的时候,甚至需要用蛮力打击子弹使其变形才能嵌入膛线,为了能顺畅的装弹,甚至不得在子弹外粘上一层鹿皮,毕竟令膛线压迫鹿皮变形总比让铅弹本身契入膛线要容易些,可即便是如此它装弹依然要比滑膛铳慢上不少。所以直到现在,线膛铳仍然只是小规模的装备过猎兵,即便是在民间,其使用也不很广泛。 不过即便是如此,多年来兵工厂已经积累了大量生产线膛铳的经验,尤其是随着加工设备改变,铳管的口径已经可以保持一致性,这是大规模装备线膛铳的前提。而且现在随着蒸汽机开始在兵工厂内使用,动力以及生产设备的改良,也进一步降低了线膛铳成本,唯一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装弹速度。 “砰!” 在宫内的草地上,朱明忠拿着这支击发铳,打响了第一铳,不过这一铳并没有装火药,然后说道。 “相比于燧发铳,击发铳在阴雨天的时候,更为可靠,反观燧发铳在阴雨天,尤其是雨天时,几乎无法使用。所以,将来击发铳取代燧发铳必定是武器发展的必然……”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朱明忠取出了一发子弹,然后特意对邵武杰说道。 “你看这发子弹有什么不一样的?” 将子弹丢到邵武杰的手中,他接过子弹一看。 “它怎么是尖头的?” 铳弹不都是圆型吗? “过去,为了线膛铳能顺畅的装弹,我们甚至不得在子弹外面粘上一层鹿皮,毕竟令膛线压迫鹿皮变形总比让铅弹本身契入膛线要容易些,可即便是如此它装弹还是比滑膛铳慢上不少。线膛铳要想像滑膛铳一样能够流畅的进行装填,就要在子弹上做文章,几年前,戴梓曾他于设计了一种线膛铳,这种步兵铳的铳膛的药室内壁被加厚,使药室的内径小于口径,装弹时,使用略小于口径的弹丸装填,使弹丸顺畅的进入铳膛,当弹丸到达药室后会被内径更为狭窄的药室卡住而无法继续前进,这时用探条使劲冲打,铅制弹丸就会在药室内壁与探条的双重作用下变形从而与膛线契合。” 提及戴梓的那个发明时,朱明忠的心底依然会忍不住想要去称赞国人的聪明才智,类似的发明欧洲人要等到19世纪中前期才发明出来。而在火铳于大明完全普及后不到十年,戴梓就已经研制了类似的发。 “这个臣倒是听说过,不过似乎在应用的时候碰到了一些问题,在学校试用的时候,普遍反应没有普通的线膛铳精度高。” 因为许多武器最开始都是在武备学堂进行试验,所以邵武杰自然也听说过这种武器。 “没错,或许这种方法提高了射速,但是它有一个问题,虽然弹丸通过很打压的手段与膛线契合起来,但是它的形状却变得的略扁,影响了子弹的旋转与杀伤力,所以它的精度与射程自然赶不上普通的线膛铳。” 不过戴梓最让朱明忠欣赏的地方,就是他很快就开始对其进行了改进,而且改进的效果也还不错。 “不过,后来似乎也改进了,现在军队里已经开始装备这种线膛铳了,它使用的就是这种圆头子弹,不过与陛下的这个似乎不太一样。” 邵武杰拿着子弹说道。 “虽然两年前的试验并不怎么成功,但是后来戴主事又对自己的设计进行了改进,他设计了一种圆柱子弹,这种子弹在经药室内壁的挤压后变为标准的圆柱状,子弹的稳定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现在军队已经开始少量试用了,听说使用的效果还非常不错,很受猎兵的欢迎。” 正文 第204章 划时代的发明(第二更,求支持) 只有身处这个时代才知道,这个时代的国人是何等的聪明,就像戴梓一样,在另一个时空中,他的聪明才智,就被完全埋没了,或许所谓的发明“机枪”,只是的笑话。 但是他在线膛铳的改进上,速度之快远超过朱明忠的想象,两个发明前后只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类似的发明,欧洲人要到差不多两个世纪后才发明出来。原本朱明忠一直在等着,等着他的发明,但是现在,随着西征已经进攻倒计时,他等不下去了。 “嗯,确实如此。” 略点下头,装那发尖头的子弹塞入铳管,朱明忠笑说道。 “不过,他的那个发明虽然有一定的效果,但还是些不足!你看朕的这个子弹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看着手中的铅弹,邵武杰发现这发子弹与普通子弹最大的区别,并不仅仅是其外形。 “陛下,它的弹底似乎塞了一个木塞?这是干什么用的?” 不解的看着那个木塞,邵武杰并不知道这有什么用。 “戴梓的那个发明的核心是令子弹变形契合枪膛,但使子弹变形的方法太过简单粗暴,即使是柱状子弹也无法完全避免不规则变形带来的影响。所以对精度还是有一定的影响。” 微微一笑,朱明忠端着火铳看着两百寻外的那个靶子说道。 “而朕的这个发明与他完全不同,不过也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他的发明,同样使用略小于枪膛口径的次口径弹以便以装填,不过它的弹底存在一个圆锥形的空腔,空腔中加入凹陷的软木塞,射击时,火药气迫使空腔内的塞子进入空腔撑大子弹,如此一来子弹膨胀与膛线紧密咬合在一起,弹头在膛线的压迫下旋转飞出枪膛,精度大大提升。” 这就是米尼弹! 改变了历史的米尼弹,在历史上正是米尼弹的出现改变了前装线膛铳的命运。米尼弹的发明解决了前装线膛铳装弹困难,滑膛铳射程精度太低的问题。米尼步枪与滑膛枪一样易于装填,而它的射程却是旧式步枪的三倍以上,甚至达到并且超过了火炮,因弹丸的后端掏空重心前移,子弹弹道更为低伸,精度更为稳定,后坐力比传统线膛枪还要小,这是因为子弹在火药爆炸后才会填充枪膛,与膛线的作用的更加充分,在那个时代这是近乎完美的武器。成为19世纪中世战场上的决定性武器。 而在最早的米尼子弹中,内塞是必须的,直到后来更变了内腔形状才被舍弃。但是现在,朱明忠并没有精心设计其内腔形状,这一改进还是留给兵工厂的技术人员吧。 “这……这可能吗?” 几乎是在邵武杰话音落后的时候,朱明忠扣动了扳机,“砰”的一声巨响,铳身猛的向后冲,朱明忠的肩膀向后一退,相比于普通的线膛铳后座力确实低了不少。一股白色的硝烟从铳口散出。 铳响之后200寻外小湖对岸的,一个侍卫从不远处的沙袋墙上跑出来,看了下靶子,然后拿起了一面旗子,打了一个旗语。 “8环,偏左向上。” 看着对岸打来的旗语,在邵武杰诧异的时候,朱明忠则是颇为满意的点了点头,这个结果相当不错! 第一枪就非常接近靶心! “应该还有进一步调校的余地。” 尽管对于火铳的调校,朱明忠是个外行,但是并不妨碍他在接下的时间里,继续射击着靶子,与其说是在调校着武器,倒不如说是试验火帽,毕竟,今天的试验主角就火帽,至于米尼弹,在此之前,就已经在在燧发铳上进行了多次试验。 不过今天的运气着实不错,甚至可以说,朱明忠从来就没有打过这么好的成绩,几乎每一铳都落在靶上,那怕就是300寻(米)的远距离,也可以准确的击中靶子,至于更远的距离只能等到真正的靶场上进行试验了。 而邵武杰等人这会已经看得目瞪口呆了,他们都是军人,自然知道线膛铳的好处,也知道它最大的不足就是射速,而这支线膛铳的射速并不比燧发铳慢,甚至它的可靠性极高——陛下一连忙放了二十铳,没有一铳瞎火,对于燧发铳而言,这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而更让人惊讶的是它的精度极高,堪称是完美的杰作。 “你试试?” 在接连试放了数铳之后,邵武杰惊讶道。 “陛下,我敢说,这必定世界上最完美的火铳!臣估计它应该可以从五百寻外就能放铳,如此一来,那怕就是骑兵也不可能冲破步兵的阵线,他们根本就没有机会杀到步兵眼前。” 放下火铳的时候邵武杰的语气显得有些激动,作为军人,他当然知道,这种射速不逊于滑膛线的线膛铳所带来的改变,它甚至会改变战争。改变战争的形式。 在邵武杰提到骑兵的时候,朱明忠自然想到了另一个时空中,米尼弹一投入战争就改变了战争,当然也改变了骑兵战术。 “骑兵?” 唇角轻扬,朱明忠笑道。 “在它的面前,骑兵是不堪一击的!” 这种自信源自于对米尼枪的了解,手指轻轻的抚摸着这支外形与P1853极为相似的线膛枪,朱明忠颇为得意的说道。 “邵上尉,相信我,从现在开始,战争已经被它改变了!” 它会改变战争。 在兴乾六年岁末的时候,经过多次试验之后,在五军都督府的要求下,清河的兵工厂开始转产线膛铳,当然,线膛铳的生产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首先,其铳管与过去用熟铁制成不同,由于钢铁技术的进步与精钢产量的提升,在六年式火铳便开始彻头彻尾的采用钢材作为枪管加工的主要材料,尽管这种钢材依然只是软钢,但是相比于熟铁更难加工。钢制铳管所以变得比较容易生锈,因此火枪在发放部队之前通常会将枪管烤蓝处理,因此六年式火铳的铳管一般都发黑,而不是过去那种熟铁的亮澄澄的铳管。 材料上的变化倒是其次,而滑膛改线膛本身就不是一个小问题,这不单关系到加工硬件,包括车床在内的技术水平,更与技工有关,对于那些刚踏进军工厂的门就开始加工滑膛枪管的技工而言,给所有火枪刻上规范统一的膛线,本身就是一种考验,即便是有专注的膛线拉床,但是对于铳管、膛线的精度都有着其要求,兵工厂里的工人们在适应着新的工作条件,也必须要忍受不了监督人员越发苛刻的加工要求,结果直接导致生产无法维持稳定,线膛铳的供应完全无法满足军队的要求。 按照最初的计划,清河、本溪以及广州三家官营兵工厂,在兴乾六年十月完成设备改造,开始试产,从兴乾七年正月开始,每月生产一万五千支,然后开始解交各地明军,首先换装的将是明军的主力精锐部队——在六个月内,将会有十万支火铳装备明军。但实际上,三家兵工厂的产量,不过只有区区七千只,较低的产量直接影响到了军队的换装。甚至有不少部队,只有兴乾八年岁末才换上六年式火铳,而大明的兵工厂使出吃奶的力气也没能让陆军在兴乾八年全面列装线膛枪,至于完全完成换装,一直到兴乾九年才完全,而在这地过程中,饥不择食的陆海军甚至向民间兵工厂订购了15万支线膛铳,这也开启军队向民间企业大量购买武器的先河。 当然,对于兴乾六年的朱明忠而言,他当然不知道,线膛铳的生产会碰到那么多的问题,于他来说,他所看到的只是其性能上的优异。 身为穿越者的朱明忠,所掌握的不仅是数百年后的科技,更多还拥有未来的数百年来人类社会所凝聚起来的经验。在很多时候,往往这样的经验甚至比科技更能发挥出作用。 几乎是在他以皇帝的身份,要求大明的兵工厂开始转产这种可以改变战争形态的武器时,他同样还向兵工厂提供了一些建议,而这些建议大都与武器装备的研发有一定的联系,比如“可否将手榴弹拉火绳转用于火炮取代引火管”,这个建议看似不怎么起眼,但是却可以将过去火炮点火兵需等待半秒左右才能发炮的时间缩短到了瞬间,从而进一步提高了炮兵部队的战斗力。而这正是凭借着超越时间的经验。有时候,正是这些看似并不怎么起眼的建议,让大明在某些方面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 在进入兴乾六年腊月的时候,置身于“格物殿”中的朱明忠,他看着案前刚刚绘制完成的图纸,他的神情中带着一丝犹豫不决。 “会不会有点拔苗助长了?” 又一次,他这么嘀咕着,尽管今年,大明已经进入了蒸汽时代,在短短不到半年之中,就已经先后有数十台蒸汽投入使用,但是,这会不会太快? 尽管对蒸汽时代充满了期待,可是此时面对着图纸上的发明,朱明忠不禁有些犹豫了…… 正文 第205章 离家(第一更,求支持) 兴乾六年,和过去,并没有什么区别,如果非要说什么区别的话,恐怕就兴乾六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主动的前往海外了,至少主动离开本乡本土。主动离开的,不仅有寻常的庄户人家,甚至其中不乏大户人家的子弟,自春秋战国以来,华夏大地上,曾经被孝道等理由禁锢在乡土的人们,再一次流动起来。 雪,依然在下。 已经下了三天了。 瞧着天上的雪,乔安东的心里叹了口气。 明天,他就十八岁了。 进屋前,娘还悄声对他吩咐道。 “进去了,千万别大声说话,叫你跪就别起来,骂你你就在那听着,若还敢嘴硬,老夫人肯定会把你赶出去的!” 老夫人,是乔家的老夫人,也是乔家实际的主事人,乔安东的知道,自己将来上书院的钱,全都要靠老夫人,至于他的那个大哥,家里的事情他是不问的,老夫人怎么决定,那就怎么决定,所以尽管心里委屈,但却也只能听娘的话。进了屋,他就看到老夫人坐在那里,脚边放着取暖的火盆。 “跪下!” 在娘吩咐着跪下的时候,老夫正坐那里叼着烟袋吞云吐雾,她眯缝着眼,满是褶皱的眼帘甚至连抬都没抬一下,一句话都没有说。 那铜制的烟袋锅子里冒着烟,随着她的吞吐忽明忽暗的,烟味呛人。这烟闻起来就不是寻常的烟。 应该是云南烟吧。 天下最好的烟就是云南烟,一般人家吸不起这个,可乔家不是一般人家,乔家是大户人家。 跪了一会儿,乔安东膝盖就难受的不行了。就这么在又冰又硬的砖地上跪着,怎么可能不难受? 何况心里挺憋屈的,他只是和侄子争了两句话,他是长辈,那道侄子做错了,就不能讲吗?在这儿跪老夫人,可那怕你这么跪着,她还是跟没看见一样。 终于,老夫人把烟铳递给了身后一个丫鬟,然后缓缓坐起来。 “知道为什么喊你过来吗?” 老夫人的声音显得有些沙哑,可能是因为刚才抽的烟。 忍着内心的憋屈感,乔安东磕了个头,小声说道。 “回老夫人,我知错了,惹得老夫人难过,以后再也不敢了。” “哦,认错了……” 老夫人睁开眼睛,看着跪在那的乔安东说道。 “别啊,什么不敢了,你是当叔的,教训大哥的儿子,教训个晚辈是再正常不过的……” 嘴上这么说,可谁都看出来,她不高兴。不过,这会老夫人倒是一副公正模样,甚至还好言宽慰了他几句。 “老六啊,我记得你下个月就十八了吧!” 十八! 在老夫人说出这个年龄的时候,乔安东知道,该来的到底还是来了。 十八岁,搁过去,这个年龄没什么,可在兴乾年,这个年岁就意味着要离家了。意味着,乔家再也不需要养他了,等到他十八岁的时候,直接把他给赶出去就行了。 不析产! 不析产的不仅仅是达官显贵,寻常百姓同样也是,国有国法。家规……谁还会问呢?更何况对于乔家的人来说,老六是不是乔家的种都是两说。 “按朝廷的律法,既然满了十八,那就是要离家的,这不析产分家不是老太太我定的规矩,是朝廷的法律,我们乔家世代都是良民,自然不能违反了朝廷的法度,所以,下个月,老六,你就得离开乔家了!” “孩儿知道。” 乔安东的心里苦笑着,尽管在来的时候,他曾想过自己一定要忍住,可是他没有想到,还是被“赶出了家门”。 “赶”。 这是再准确不过的形容,尽管大明有法度在,可是很多家族仍然会以把本应该分出去的孩子留在家里,留在身边,毕竟,只要没有人举报,朝廷是不会强迫他们必须要把次子赶出家门。 但也有人会赶出去,就像乔安东,对于本就不喜欢他娘的大夫人来说,自然不愿意让他在家里碍眼。 “别说我们乔家没有情份,这该有你的,不会少你的,咱们这一处三间的宅子,也就是三十两,再加上一年的开支,寻思着你还想要读书,这么着吧,回头让帐房给200两银子,算起来,也够你买房子,读书,甚至娶房媳妇的了,好了,回吧!” 小心的退出来,膝盖麻的根本走不动路,他跪了将近一个小时。在乔安东出来的时候,他看到娘还等在门口,见他好模好样的出来,这对舒了口气。 “怎么样,怎么样?老人人怎么说?” “下个月,满十八出府。” 儿子的话,让她的脸瞬间变得惨白没有一丝血色。 然后她哭摸了一下儿子的脸,转眼却又叹了口气,又是哭的,她知道,一切已经无法挽回了。 雪还在下,天更冷了。 “娘,孩儿不孝,不能膝前尽孝,还请娘以后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的身子,待到孩儿将来有所成时,再接娘于身前尽孝……” 看着跪在地上的儿子,尽管丁氏的眼角嘴边流下些亮亮的泪水,可是她却不敢说什么,毕竟,她还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要养育,还要依靠乔家。 可即便是养大了,又能怎么样呢? 不还是等到十八岁的时候,出府自立吗?甚至就连媳妇……又有谁愿意把女儿嫁给次子,尤其像儿子这种,无家无业的,谁又愿意嫁给他呢? 这天,雪停了,太阳出来了,顶着太阳,乔安东离开了家,也离开了这个自幼生长的村子。 在县城的当铺里,乔安东只留下了几件缎子衣,其它的都当了,然后换上了普通的只布棉袍,看起来他真的成了寒门子弟,他是真正的寒门了,无家无产。 “去中都怎么走?” 在城门外的车马行里,乔安东坐了上马车。 尽管是坐着马车,可是却还是差点没把乔安东折腾个半死。 冬天里的马车,跑起来特别慢,还每个车站都停一停,通往开封的那一段路,足足走了十天的功夫,尽管官道很平整,可是因为大雪的关系,马车是走走停停,有时候马车干脆在半路停下,几个小时不动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真能急死人了。 一些实在撑不住了的乘客,干脆在半路下车了,可乔安东却没有下车。因为他并不知道,自己下了车还能往那里去。 去清河。 考清河书院,然后……实在不行,还可以去海外,去南洋,对于未来,乔安东并没有明确的计划,其实,在山西像他这样的人,有很多人去了东北,毕竟,在那里还能得到一份地。 可是,乔安东并没有想那么多,他在县学里读过书,他并不想去种地,即便是到了南洋,他也不想去种地。 往那里去? 将来要干什么? 乔安东并没有什么计划,怀揣着三百两银元券的他只是有些茫然的看着车外,忍受着旅途的折磨,这一切,直到到了开封之后,才总算是结束了。在开封的时候,他坐上了马车。 “啧、啧,乖乖,这就是铁路,瞧这路上车走的可真稳……” 在车厢里头,和乔安东一样啧啧称奇的并不止他一个人,其它不少乘客都和他一样,过去从来都没有见过这种铁路,坐在这车厢里头,总是会好奇的打量着这里的一切。 “嘿,一瞧就是没见过世面吧,你们不知道,这路可与平常的路不一样,这路是铁路,知道什么是铁路吗?就是把铁条铺在地上,然后马车轮子就卡在铁条上走,这车走起来,那是一个轻巧,像这样一个车厢,少说也能装个两万斤货……” 一旁的乘客在那里显摆着的时候,又有人在一旁说道。 “不单装货多,而且还跑起来还快,这一天下来,少说也是一两百里路,咱们坐在车上,只管扯着呼噜睡大觉,两眼一睁,指不定就到中都了……” 这人的话音一落,那边就有人便问道。 “那岂不就是日行千里?这车是什么拉的?” “还能是啥?是马。马拉来,你没瞧见,那马个顶个的跟座房子似的,就是骆驼也不一定比那马大!” “可马再大,也有力气用尽的时候啊。” 乔安东的话音刚落,那边就有人反驳道。 “我说你这人,马力用尽了,不知道换马嘛,进站的时候换马知道不,知道朝廷的八百里加急怎么送不?就是不停的换马……” 尽管那人的话是不客气,可乔安东听着,心里却在那里犯着嘀咕,那眉头更是时不时的皱着。似乎是对于这个答案并不怎么满意。 “要是这车,不用马拉就好了……” 乔安东的心里这般寻思着,可念头刚一浮现出来,心底却又自嘲道。 “要是车不用马拉,难不成换牛拉?” 除了牛之外,就没有其它的了吗? 乔安东的心里这般寻思着,他的眼睛却透过那车窗,朝着窗外看去,看着那漫天的飞雪,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让这车再快点吧,早一点到中都吧…… 正文 第206章 (第二更,求支持) 中都的冬天同样很冷,其实,17世纪中叶北半球的天气都很冷,不过这几年得益于取暖炉以及火坑、地坑甚至最先进的管道式供暖等取暖设施的使用,中都的室内倒是极为温暖。 但不是每一个人都能烧得起取暖炉,至少对于一些在中都求学的寒门子弟而言,他们就必须要在取暖和食物之间作出选择。往往他们都会选择裹腹的食物。只用用身体硬扛着冬天的寒意。 即便是对于身为北方人的乔安东而言,中都也是难熬的。尽管他有几件厚棉衣,但是在白天的时候,他还是会呆在图书馆内,至少在图书馆内有暖气,温暖如春的室内,让人根本感受不到冬天的寒冷。 其实,无论冬夏,图书馆中都会聚集着来自各地的寒门子弟,他们并不一定在包括清河书院在内的几十所书院或学校内就读,但是他们往往是在预备学校说读,在那里补习着实学知识,等待着来年的入学考试。毕竟,相比于中都,他们的家乡实学可能只局限于社学阶段。 在中都这里有全国最好的师资力量,那些预备学校里的教员,往往也都是清河书院里最优秀的毕业生,他们在那里可以学到最新的实学知识,并且得到考前辅导,从而可以考入心仪的学校。 与其它人一样,乔安东现在就在其中的一家预备学校就读,这间清河预备学校就是清河书院自办的,按照往年的升学率有35%的学生可以考进清河书院。 只要考进了那所书院,命运就会发生改变!对此,没有任何人会怀疑,但考入书院的前提是需要刻苦。需要更多的付出,毕竟乔安东现在的成绩在35%之外。 “蒸汽机是将蒸汽的能量转换为机械功的往复式动力机械……” 在笔记本上用铅笔作着记录,乔安东继续翻看着这本介绍蒸汽机的书籍,这是几个月前刚刚发行的,而蒸汽也是最新的发明,堪称奇迹式的发明。 “蒸汽在蒸汽机汽缸内的工作可以分成四个阶段:1、进汽;2、膨胀;3、排汽;4、压缩……” 看着文字下方的几张图片,在乔安东的脑海中,用于描绘四阶段动作的图片慢慢的动了起来,尽管他从未见过蒸汽机,但是他还是想象出了它运动的模样。甚至他有一种错觉,在耳边听到了蒸汽机的汽笛声。 “真是一个奇迹啊,只要有水、有煤,甚至木材,就可以源源不断的利用蒸汽提供动力……” 就在内心为蒸汽机这个发明赞叹不已的时候,突然,乔安东盯着图片上的连杆曲柄以及飞轮,然后他的眉头一扬。 “如果这样的话……” 唇边这么嘀咕着,乔安东就直接在笔记本上重新绘制了一个草图。 “这个飞轮……能不能调整一下呢?” 在笔记本不断的绘制着心中的想法,乔安东甚至没有感觉到饥饿,甚至忘记了口袋里装着的那两个菜包子,那原本是他的午餐。 从上午,直到傍晚,直到天色完全暗了下来,眼看着一个笔记本就要画完了的时候,终于在脑海中,将动作连贯成一体之后,乔安东才猛的站起来来激动的大叫道。 “对,没错,就是这样!” 他这么一叫,让原本正看着书的众人无不是不悦的看了他一眼,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尴尬的笑了笑,行揖道歉后,乔安东才重新坐了下来,然后拿着铅笔,盯着笔记本,自言自语道。 “现在,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 相比于之前的那个“发明”,这个问题无疑是最重要,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所谓的“发明”不过只是空谈。 “一台蒸汽机需要多少钱?什么地方生产蒸汽机?” 前一个问题或许图书馆不能够回答乔安东,但是后一个问题,他轻易的在书中找到了答案,清河的皇家兵工厂就制造蒸汽机。到了下午6点的时候,乔安东才在管理员的提醒下,有些恋恋不舍吹灭油灯离开图书馆,而在离开图书院的时候,他居然没有感觉到丝毫寒意,甚至就是回到租住的那间阁楼里的时候,他仍然是兴致勃勃的继续绘制着他的发明。 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乔安东特意去找了木匠,然后指导着木匠帮他制作模型,尽管花了他半两银子,但当那个刷了一层黑漆的模型制作完成后,他觉得一切都值得的。 “有了这个模型,应该就能说服他们了!” 说服谁? 当然是要说服投资银行的“财神爷”,泰昌投资银行是今年刚刚创办的一家银行,只有极少数的人知道,这家投资银行出资方是皇帝本人,与后世的投资银行的业务相同,其主要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当然,风险投资就是泰昌行的主营业务之一,它不仅资助某些商业项目,同样也资助发明,甚至新航线的探索,两个月前,泰昌行资助了一支船队对巴达维亚以东航线的探险,这种探险几乎不可能收回投资,但是却有益于国家对南洋的了解。 而这也是乔安东选择泰昌的原因,因为他觉得,只有泰昌会资助他的发明。因为出身大户人家的关系,所以在面对银行的客户经理的时候,他并没有感觉到丝毫的紧张,而是直接了当向其展示了自己的想法。 “……总的来说,就是将蒸汽机的力量转换到车轮上,如此一来,铁路就不需要挽马牵引,而使用蒸汽车牵引,非但不需要中途换马,而且速度更快,以我的估计,它的时速可以达到30-40里,甚至还可能更快,当然这需要看蒸汽机的功率有多少马力。” 翻看着手中的图纸,聂远鹏的神情中带着些许诧异,或许他是毕业于南京的会计学校,但他对蒸汽并不陌生,最近一段时间银行的投资方向非常明确——支持蒸汽工厂,支持工厂添置蒸汽机。 但是那些蒸汽机无一例外的都是取代水力作为工厂的动力,而现在眼前的这个人,却要把蒸汽机那样的大家伙用于牵引列车。 “你知道蒸汽机有多重吗?” 聂远鹏直接问道。那些蒸汽机无一例外的都很大,以他看来,那东西根本就不太可能用在车上。 “我在图书馆中查过资料,目前最小的蒸汽机重量大约11吨左右,功率大约为10马力,它的重量并不算重,而且功率足够,即然它可以带动几十台机器,那就能一定能拉动十几节车厢。更重要的是它的功率是稳定的,不像马匹一样,需要考虑到马匹的疲劳,也许在几十里内,它都不一定能赶得上马,但是距离越远,它的优势就越大……” 接着乔安东从一旁的手提箱中取出了他的模型,一个木制的黑色模型,他向聂远鹏展示着如何从蒸汽机的飞轮将动力传送到车轮上。 “您看,只要飞轮一转动,就可以通过曲柄将力量传递到车轮上,它就可以日夜不停的在铁路上行动……” 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发明! 只要搭眼一瞅,聂远鹏就发现这个发明实际上就等于把蒸汽机向地轴或者天轴上的传动,变成了车轮,把蒸汽机的固定平台从地上转移到车厢里,其它的安全没有什么新意。 “您也可以看出来,其实这个发明非常简单,都是非常成熟的技术,只要变通一下就可以了。” 不过,发明虽然简单,但是乔安东并不担心被他人剽窃,毕竟他已经申请了专利。 “为什么一定要在铁路上行驶?” 聂远鹏有些不解的问道。 “因为铁路可以承重,毕竟,蒸汽机的重量在那里,当然,未来如果有小型的蒸汽机,也可以考虑使用在马车上。但是眼下,还是铁路上使用更为方便一些,况且……” 看着仍然有些犹豫不决的聂远鹏,乔安东说道。 “现在铁路已经从中都铺到了洛阳,甚至一直到潼关城下,朝廷不惜巨资为什么修这条铁路?必定是为了将来的西征,是为了收复陕西,所以,只要蒸汽车被制造出来,那么朝廷必定会大辆购买,甚至可以会购买数百辆,到时候,银行一定能够得到丰厚的回报!” 当然,乔安东自己也可以得到丰厚的回报,不仅仅只是金钱上的回报,当然还有名声上的回报,这个发展甚至将有助于他进入清河书院。 “西征……” 尽管心里对这种蒸汽车仍然有一些怀疑,但是聂远鹏还是因为乔安东的这句话心动了。确实,如果蒸汽车真的可以使用的话,只要他能表现出与马匹相仿的性能,那怕是比马匹稍有不足,只要它能够日夜兼程的使用,必定会得到军队的定单,只要有了定单,就可以继续改进下去。 似乎,这是一个不错的投资,于是他看着面前这个不过只有十八岁的少年,露出一个职业性的笑容。 “你知道,对于投资我们是非常谨慎的,现在我给你解释一下我们行的一些规定吗?然后我们再商谈细节……” 正文 第207章 (第一更,求支持) 一个又一个高耸的烟囱直指云霄,喷吐着黑色的烟雾。 这里就是大明最大的兵工厂,清河兵工厂尽管它名义上叫皇家兵工厂,但人们依然会用另一个名字称呼它,毕竟那是工厂最早的名称,甚至现在它位于扬州,也不妨碍别人这么称呼它。当年因为黄河每到冬天就会冻结,所以兵工厂才会整体搬动扬州。 曾几何时,在扬州的江边,一个个高大的水车为兵工厂提供着动力。而此时这些水车已经被拆除了,只留下水车的基座,十数台蒸汽机为工厂提供了充足的动力。 最近一段时间,清河兵工厂的生产并不怎么顺利,因为全面改造线膛铳带来的诸多问题,直接影响到了兵工厂的生产,但这也仅仅局限于制造步兵铳的分厂,其它各厂的生产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尤其是生产蒸汽机的车间内,定单都已经积累到了兴乾八年。 毕竟,蒸汽机的优点,是世人无法忽视的,那些嗅觉灵敏的商人,几乎在第一时间看到了其中的财富,在他们纷纷将工厂改造为蒸汽工厂的时候,蒸汽机自然也就供不应求了。 作为大明最早生产蒸汽机的工厂,清河兵工厂的产品又是其中的名牌。自然受到商人的欢迎。 “不是我们不愿意生产,而是我们现在手头已经积压足足367台各种功率的蒸汽机,这么多机器,那怕到是到兴乾八年四月,都不一定能完成,即便是我们增加设备,提高产量,至少今年,是不可能排到你的机器,而且,你的这个机器,似乎还需要进行一些改进,很抱歉,至少今年不行,如果你愿意等的话,可以等到明年……” 等到明年? 乔安东当然不愿意也不可能等到明年,按照与泰昌达成的协议,他必须要在一年内制造出样车。 其实银行给他的条件非常优惠,只要解决生产问题,两个月内,就能够制造出样车。但问题是,谁来制造? 生产订单已经排到两年后的清河兵工厂拒绝了。 那么还有谁能生产? “去广州?或者去东北?” 就乔安东所知,目前能制造蒸汽机的也就是这么几家兵工厂,因为只有他们才有生产蒸汽机所需要的设备。比如膛汽缸的卧式膛床,只有兵工厂才有这样的设备,也只有他们具备加工大型金属部件的能力。 “你可以去海州试试,那里有海军的兵工厂。” 在愁眉不展的时候,聂远鹏的建议,让乔安东来到了海州,相比于陆军的兵工厂,海军的兵工厂并没有什么名气,这也难怪,毕竟它们的产品大都应用于海上。但是当乔安东来到海州的军工厂时,他才知道,相比于清河兵工厂,海军兵工厂最擅长的就是制造火炮,自然也更擅长制造汽缸等蒸汽机所需要的部件。 “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乔安东刚一挑明来意,他就被直接请到了海军兵工厂总办的办公室中,面对这少年,王亚山显得极为热情。 “一个月,只要你的图纸没有问题,一个月内,我保证可以制造出原型车,不过,我们还需要审核一下图纸。” 乔安东并不知道,自己来的正是时候,因为海军兵工厂同样眼红着陆军兵工厂制造蒸汽机获得的利润,毕竟,武器的利润是有限的。而蒸汽机的利润,甚至可以达到一倍。对于有心进入蒸汽机市场的王亚山自然对主动找上门来的客户,双手加以欢迎。 在随后的一个月中,乔安东一直吃住在海军兵工厂内,和那些兵工厂的技术人员一同完善着蒸汽车,甚至也正是在他们的提醒下,他才发现一些自己所忽视的问题。也正因如此,蒸汽车制造一直被推迟着,直到兴乾七年正月过完之后,工厂才开始生产蒸汽车。 蒸汽机尽管借鉴了清河兵工厂制造12马力蒸汽机,但是在海军兵工厂的员工努力下,他还是成功把功率提高到了15马力。车架是用栎木与铁梁制成的,至于车轮以及车轴是由兵工厂自行生产。 兴乾七年二月十九,当世界上第一辆蒸汽机车在海军兵工厂的车间中被建造出来的时候,车间内所有人都看着它,他们的神情是各异的,激动中带着一丝骄傲。 “它可真漂亮!” 其实,蒸汽机车的外观看起来,根本就谈不上漂亮,但是其中贮藏着的机械所特有的美感,却是任何人都无法忽视的。 “它……真的能在铁路上走吗?” 即便是作为工厂的总办,王亚山仍然有些怀疑,虽然在此之前,他曾看到模型是如何在轨道上行驶的,尽管那个模型是需要人用手去转动的,但这是蒸汽机,它……太重了。 “王总办,不管你们相不相信,我相信,它一定能开得起来,而且,它甚至会改变一切!” 它到底会改变什么? 没有人知道,至少在兴乾七年二月十九这天,没有任何人知道,唯一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因为海州并没有铁路,所以在蒸汽机车并不能在海州进行试车,所谓的试车也只是车身悬空,车轮不接触轨道的空转。 蒸汽机车想要上路进行试验,就必须要运到中都,只有那里才有铁路。在蒸汽机车被装上船,准备运往中都的时候,乔安东已经回到了清河,这时候他已经错过了今年的入学考试,不过对于他来说,最近根本就没有去考虑这些问题,他整个人都沉浸于蒸汽机车的试验中。 相比于制造蒸汽机车的几经周折,让蒸汽机上路是更为困难的,几乎是在他刚到铁路公司表明来意的时候,就被对方直接拒绝了,他根本就没有机会去见经理。 “麻烦您,可不可以通传一声,我的这个发明,真的非常重要!” 又一次,当乔安东来到铁路公司的时候,在求见公司经理的时候,被对方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我说,你这个人可真是的,经理没有时间见你,而且也不会见你!” 当乔安东试图说服对方给自己一个机会的时候,他最后甚至是被直接轰出了门来。 “为什么会这样?” 看着铁路公司那高达三层的楼宇,乔安东的目中尽是不解,他不知道为什么对方会这么果断的拒绝了他,甚至压根就不听他解释。 而是现在蒸汽机车已经运到了码头,还停放在仓库之中,每天都需要支付租金。眼见上路试验因为得到不批准,变得的遥遥无期,这边乔安东就越来越焦虑了,他完全就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甚至在此期间,他还通过银行方面去和对方接触,也被婉拒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 三月初的天气,尽管淮河上的冰面已经消融,但是天气依然有点冷,可乔安东仍然在铁路公司的门外等着,他在等着铁路公司下班,一直等到下午六点的时候,铁路公司的楼内才开始有职员陆续走出来,他们大部分都穿着厚实的大衣,他们之所以喜欢穿大衣,是因为室内有暖气,头戴帽子手拿皮包,大衣的颜色也大都是黑色、灰色或者蓝灰色。 在人群中看到那个“熟人”后,乔安东便悄悄的跟上去,一开始他并没有冒失的走过去,而是一直跟着,直到跟着那个人走了几个街口,在他和同事们告辞之后,他才主动跟过去。 “王科长。” 看着出现在身边的青年,王明之先是一愣,认出他之后,眉头微微紧皱。然后说道。 “是你啊,我不是和你说过了吗?经理最近一段时间很忙,是不可能有时间见你的。” 对于这个青年,王明之并不陌生,但也谈不上熟悉,因为是同学介绍的关系,所以他也曾为其引荐过一次,但是他的引荐并没有任何作用,经理根本就不愿意见他,甚至他还因此遭到训斥。 “我知道,不过,王科长,我想知道的是,经理是因为忙没有时间见我,还是因为他根本就不想见我?” 同样的不见,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原因,这也是乔安东想要知道的,尽管他只有十九岁,但是他也能猜出来,铁路公司这边对他的冷淡肯定是有原因的。 盯着面前的这个青年,王明之打量了一下他,然后好一会之后,才说道。 “如果我要是说,是因为不愿意见你呢?” 不知道为什么王明之并没有隐瞒他的意思,而是直接告诉他,经理是不愿意见他。 “那总有原因吧!” 尽管早就猜出了这个答案,但是乔安东还是有些不敢置信。 “怎么会这样?我又没有得罪过他,他为什么不愿意见我?” “你确定,你想知道原因吗?” 看来,肯定是有原因了,尽管王明之还没有说出原因,但是乔安东隐约能够猜得出来,这个原因肯定是蒸汽机车不能上路的关键所在。 “你知道,铁路公司是家什么公司吗?” 王明之并没有直接道出原因,而是直接问出了另一个问题。 “是朝廷的官办公司,所以,很多事情,不能用常理去推测,其实你这件事,最根本原因是……” 正文 第208章 权贵(第二更,求支持) 和往日一样,朱大咸会趁着周六的沐休日来到淮河边钓鱼,置身于淮河边,每每看着这淮河的时候,他都难免会心生感叹,甚至有些不敢置信。 “再有几年时间,估计这淮河就能再为鱼米之乡了!” 心底这般感叹着,朱大咸朝着淮河看去,心底依然会浮想联翩。 初春的淮河,是一年中河水最为浑浊的时候,因为在这个时候,清沙船就要开始用铁犁犁动河床,将沉积在河道里的泥沙犁松,然后借助水流的冲击冲深河床,在黄河回归故道之后,为了恢复淮河河道,朝廷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而这一切是值得的,就在去年,淮河与洪泽湖之间断开了,失去了淮河水补充的洪泽湖面积运去了许多,就连被淹没的州县也露了出来,而更重要的是,因为淮河能够顺畅出海,所以两淮的内涝从根本上得到了治理,已经两年不见内涝,也正因如此,今年朝廷加大了对治理淮河的投资,毕竟这里是京畿重地,不能不治。 虽然河道中部的水流浑浊,可提河边的浅水段,那河水却几如溪水一般清亮,水中水草游鱼历历可数,因为河道有船犁动河床,所以河中的鱼都被浑水逼到了岸边,而这个时候,正是钓鱼的好时候。这岸边随处可以看到正在垂钓的人。 在众多的钓鱼人中,穿着一身道袍的朱大咸并不怎么显眼,他望着眼中淮河,想到时下淮河两岸的这一片曾经旱涝不断的地方,现在数百万百姓安居乐业的土地,心中甚是宽慰。 临近中午时分,和往日一样,朱大咸直接在脚边的小炭炉上热起了饭食来,就在他热完了自己的饭食,正准备吃饭的时候,原本一直于他附近垂钓的青年,便拿着两个馒头说道。 “先生,可是借您的炭炉热一下饭吗?” 对于青年的请求,朱大咸自然没有拒绝,更何况在钓鱼的时候,他注意到这年青人总是会不时的看他。于是在对方热馒头的时候,他便笑着问道。 “还在读书?” “嗯,在清河书院读预备课。” 青年的回答让朱大咸应了一声,然后问道。 “那今年考的怎么样?成绩应该下来了吧。” “回先生话,今年小子没有参加入学考试。” “哦?是不是觉得还要再复习一下?其实,试一试也是不错的。” 听着对方主动询问自己,原本担心不已的乔安乐总算是放下心来。 要见朝中要员有多困难? 说难不难,如果有人推荐的话,只需要一张名贴就能见到阁臣。说容易也不容易,很多人甚至连门都进不了。所以,想要见朝廷大员,总要想一点办法。几经打听之后,在得知阁辅朱大咸喜欢到淮河边钓鱼后,他才特意借来鱼杆,借着热饭为名接近这位当朝阁辅。 “倒不是因为学业的关系,当时在下在海州海军兵工厂里忙着一些事情,所以耽误了考试,只能等明年了。” 乔安东所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反复斟酌的,唯恐说错了话。 “哦,你在兵工厂工作?” 打量了一下这个青年,似乎并不怎么像,不像工人,也不像技术人员。 “这倒也不是,当时在下设计的机器需要兵工厂帮忙制造出来,” “哦?你设计的机器?什么机器?” 朱大咸诧异的看着面前青年,像他这么年青的青年人设计机器设备本身就不常见,更何况还把机器造了出来,似乎也不像是什么富裕人家出身。 “蒸汽机车。” “蒸汽机车?” 朱大咸略有些不解的看着青年。 “就是一种用蒸汽机带动的车辆,有了它,铁路上的列车就不需要马匹牵引,只要有煤、有水就足够了。” “哦?你是说,这车是用蒸汽机带动的?就像工厂里的机器一样?” 现在,朱大咸倒是有兴致了。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这绝对是致理名言,因为陛下喜欢蒸汽机这种新式的动力机械,所以作为阁臣的朱大咸自然要对其加以了解,况且,朱家自己出投资有纱厂,也正在计划安装蒸汽机,甚至他还寻思着是是要借自己阁臣的身份,为自家的纱厂走一个后门,毕竟,现在清河兵工厂的蒸汽机是供不应求的。 现在听这个年青人说用蒸汽机可以牵引列车,自然引起了他的兴趣。他可以不感兴趣,但是他知道有一个人肯定感兴趣。 “是的,相比于过去的马拉,蒸汽机有许多马力无法比拟的优点,而且它可以日夜不停的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把列车牵引到千里之外,中途不需要换马,不需要考虑马匹的损耗,不需要节约马力,总之,它的优点很多。” 优点当然不少,正因为对蒸汽机只是稍有些了解,朱大咸自然觉得那蒸汽机在工厂中有那么多优点,在铁路上肯定也是一样。完全不像其它人那样,有这样那样的顾虑。 “那现在蒸汽机车呢?造出来了吗?” “嗯,一个月前,就已经造出来了,而且已经运到中都了。” “哦,那怎么没看报纸上报道?” 朱大咸好奇的问道,现在蒸汽机对于新闻界来说,还算是个新闻,有一家工厂改用蒸汽机后,还是会引起报道的,像这种蒸汽机车,自然会吸引报纸的注意。 “因为上不了路啊,上不了路,大家自然也就不知道了,记者们当然也不会报道。” “上不了路?” 注意到年青人神情中的无奈,朱大咸倒没有认为是蒸汽机车不能用,反倒是觉得其中肯定有什么别的问题。 “怎么?难道碰到什么麻烦事不成?” “因为铁路是铁路公司的,公司那边不准蒸汽机车上路,所以现在蒸汽机车只能放在码头仓库里……” 此时乔安东甚至忘记了一开始的说辞,什么心烦意乱,才到河边钓鱼之类的说法,现在,他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争取眼前这位阁辅的支持。 “哦?铁路公司好运边不同意?怎么会呢?这对于铁路公司是件好事啊!” 朱大咸有些疑惑的问道。 “怎么可能会是好事呢?你不知道,这蒸汽机车对铁路公司才不是什么好事,根本就是一件坏事,大坏事!” “什么!” 不解的看着年青人,朱大咸问道。 “怎么会这样?” “先生,你知道,如果蒸汽机车取代了马匹,对铁路公司的许多人而言,意味着什么吗?” “你是说车夫失业?” 朱大咸自然想到了那些车夫,蒸汽机车上路失业的肯定是马车车夫。 “公司又岂会在乎他们?” 看着满面不解的朱大咸,乔安东继续说道。 “那些人在乎的是自己的荷包,在乎的是自己失去了进项。” 即便是现在,提及这个原因的时候,乔安东仍然是一副愤愤不平的模样。 “哦?怎么说?” 朱大咸继续问道。 “先生知不知道,铁路公司有多少匹马?” “至少有几千匹。” 年青人这么一问,朱大咸就知道了原因,不过他并没有点破,而是继续听下去。 “几千匹,这只是账面上的,实际上每年铁路公司都会淘汰上千匹马,然后再买入更多的马,而淘汰的那些马匹,都是因为不堪重役被淘汰的。” “这也是很正常吗,毕竟,铁路上是的马都需要承担很大的工作量。” 当初在修建铁路的争论时,马匹的损耗就是其中之一。 “没错,这确实是事实,可是马匹的损耗量,马匹是否损耗,如何评定?这些都是铁路公司自行制定的,因为铁路上使用的都是大型重挽马,现在重挽马首先要保证军队和铁路需要,民间只能用劣等挽马,所以,那些所谓的损耗马都很受民间的欢迎,毕竟,所谓的损耗马,不过只是名义上的损耗罢了,一匹二十几两重挽马,最后被以几两银子的低价处理给几个指定的马商,然后马商再以三十两的高价卖给私人……” 无论如何,乔安东怎么都没有想到,那位铁路公司的经理,之所以不愿意见他,是因为利益上的关系。 “不仅仅是马匹,还有马粮,还一系列相应的开支,而且每年铁路公司的马匹都在增加,听说将来铁路公司会有上万匹马,未来只会越来越多,这可是每年几万万两的收益……所以,这蒸汽机车是断他们财路的东西,他们自然不会同意蒸汽机车上路试验。” “一群国蠹!败类!” 朱大咸几乎是立即愤声怒道。 “大明的事情就是毁在这群国蠹的身上!” 怒斥之余,朱大咸看着面前面带愤色的青年,便直接说道。 “你方才在钓鱼的时候,一直在看着本官,想来必定是知道本官的身份,所以才会特意来这里钓鱼吧!” “还请阁辅为在下主持公道!” 既然对方已经点破了自己的来意,乔安东也没有再去掩饰,而是直接长揖请求帮助。 “这个公道,本官主持不了,自然会有人去彻查这些,但是……” 话声略微一顿,朱大咸冷笑道。 “有个人必定可以给你帮助的!” 正文 第209章 无可阻挡(第一更,求支持) 静! 格物殿内静得落针可闻,明媚的阳光透过后玻璃窗映入室内,使得宫殿内明亮非常。 置身于这座宫殿之中,乔安东只觉得的掌心在冒着汗,他压根不曾想到,有一天自己会面圣,会见到皇帝。即便是直到现在,他仍然觉得有些头晕目眩。 “铁路公司的事情,自然会有人去查,这件事,朕已经安排有专人负责。” 国人确实非常聪明,铁路公司才运营几年,他们就从中找到漏洞,然后加以利用,从而获得巨额回报。 这不是朱明忠最为恼怒的,毕竟,这种事情即便是监管再严,也无法避免。真正让他恼怒的是,那些人为了利益直接阻止新技术的发展。 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利益集团为个人利益,不惜打压新技术发明”的17世纪版本吧! 在历史上,这样的事情是屡见不鲜的,也许在另一个时空之中,铁路的发明或许也有类似的遭遇,谁知道呢? 现在,真正让他感兴趣的是面前的这个年青人发明了火车! 这才是最重要的,尽管早在一个月前,他就已经将火车的基本原理写了出来,甚至绘制了草图,但一直在犹豫什么时候送到清河书院,可却不曾想到一个十九岁的青年,居然设计并且制造出了火车。 确实,无论是以未来或者现在的眼光来看,火车并不复杂,其原理也是很简单的,只不过在历史上,火车仍然用了几十年,才被发明出来。有时候,人们对于新技术的应用,并不见得有多么积极。 不过,这似乎不能用在大明的身上,似乎国人对于新技术的应用一直都持以欢迎态度。就像蒸汽机,不到一年的时间,大明的蒸汽机就已经从零增加到数百台,今年增加到一千台,完全没有问题。 可,谁能想到,刚刚发明出来列车居然差点被利益集团给扼杀了! “你是怎么想起来发明蒸汽机车的?” “回陛下,小民是在,在坐列车的时候,当时就想,是不是可以用其它的东西代替马,后来在图书馆接触到蒸汽机后,突发其想,觉得它可以应用在列车上,用以取代马匹。” 一开始的时候,乔安东说话时,还有些结巴,可慢慢的他越说越流利,然后一一解释着他的想法。 “……所以,小民最后才决定造出来,当然没有银行的支持,恐怕仅凭小民自己肯定造不出来。” 听着乔安东的解释,朱明忠只是微微点头,他并没有说什么,看着这个年青人的时候,在心底感叹着他居然如此之快,就会把蒸汽机联想到列车上,最后又把想法付之于现实。 或许,他并不知道,这个发明的意义吧! 有了火车,一切都会改变! 被改变的恐怕不仅仅只是交通,还有很多事务都会被改变,也许,这个时代的人们还无法理解这一切,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火车的发明……正是时候! “哦,这么说来,朕也算是有那么一点功劳的,泰昌是朕的产业!” 笑呵呵的说出这句话后,朱明忠稍作沉思,然后对乔安东说道。 “你回去吧,蒸汽机车试验这件事,朕会亲自命人去办,你只管回去等消息就行了。” 因为铁路公司的清理,还需要证据,所以朱明忠并没有提及这件事,只是告诉乔安东,蒸汽机车会尽快上路。 事实上,有了皇帝的介入之后,一切都变得很快,几乎是在乔安东忐忑不安的出宫之后,宫廷侍从官就直接去了铁路公司,几个小时后,乔安东就被接到了铁路公司,原本屡次拜访都不曾见面的铁路公司经理更是热情的亲自接待了他,并且商定会在未来的几天内安排列车试验。 兴乾七年三月二十二,这一天,看似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日子,天气晴朗,除此之外,倒也没有什么与过去不同的地方,不过在中都的车站上,却显得很是热闹,一辆蒸汽机车被安置在其中的一条轨道上,这个蒸汽机车叫“旅行者号”,具说是皇帝亲自起的名字。在那个蒸汽机车的后面,挂着一节用平板货车车厢改成的煤水车,还有20辆货车和4辆客车。客车编挂在列车中间,专供朝廷的官员以及铁路公司的官员乘坐,那20节车厢里满载着各种各样的货物,总重达160吨,即便是普通的马拉列车也装不了这么多货物。 对此,铁路公司的官员自然有他们的解释——既然是12马力的蒸汽机车,那理应按12匹马的挽力计算,他们说的看似极为合理,但作为蒸汽机车的发明人,深知其中利害的乔安东而言,他自然知道那些铁路公司官员在打着什么样的小算盘。 尽管知道他信的肮脏想法,但是乔安东却没有任何能力拒绝他们的安排,那怕是有皇帝的支持,毕竟皇帝也不可能插手每一件事。况且,他必须要用事实让所有人证明——蒸汽机车比马车更为优秀, 此时的车站内张灯结彩,锣鼓喧天,非但铁路公司的官员来了,朝廷的官员以及中都知名的商人都应邀来参加这场典礼。无一例外的,所有人都身穿礼服,昂首挺胸的在那里庆祝着这件大事。他们之所以纷纷赶到了这里,是因为他们听说陛下会亲自前来。 不过让他们失望的是,宫里临时通知,陛下不会亲临。这倒让不少人很是失望,毕竟,他们中的许多人都希望能够趁机一睹龙颜,不过在片刻的失望后,他们同样也对这号称“一日千里”的蒸汽机车充满了兴趣。 就在人们对蒸汽机车产生兴趣的时候,一身普通百姓打扮的朱明忠,却出现在了车站,当然他并没有进入贵宾行列,而只挤在看热闹的百姓人群中,他并不愿意喧宾夺主。相比于皇帝,也许今天的新闻更应该是蒸汽机车。 是火车! 当铁路公司的经理带领几名铁路公司的高管踏上客车厢时,他神情复杂的看了一眼乔安东,看着他身边的几名朝廷官员,尤其是那位阁辅朱大咸,肯定就是朱大咸把蒸汽机车上达天听,断了他们的财路。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尽管他们的内心有着种种不满,可是谁都不敢说出来,毕竟,他们面对的是当朝首辅。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们绞尽脑汁的为列车的运行添加障碍。 “阁辅,您看,百姓们这么热情,以在下看来,不妨再加挂一列客车厢于车尾,带着一车百姓,让他们也能一睹为快,不知阁辅以为如何?毕竟,这是蒸汽机车,力大无穷。” 面对这个建议,朱大咸只是把目光投向乔安东,看他如何应对。 面对朱大咸投来的目光,乔安东思索片刻,然后傲然的说道。 “今天,是蒸汽机车开动运行的大日子,确实如冯经理所言,蒸汽机车确实是力大无穷,而蒸汽机车也是普天下从来没有过的奇迹!理应让百姓分享这一奇迹,让他们感受日行千里的奇迹!” 既然乔安东没有拒绝,朱大咸当然也不会拒绝,很快又加挂了一节车厢,虽然车票的售价很贵,但是很快还是卖完了。朱明忠当然也买了一张,其实买票的并不是普通百姓,大都是记者,他们都被这“日行千里”的蒸汽机车所吸引,自然不介意花上一倍的价格,成为蒸汽机车的第一批乘客,毕竟只有少数记者受到邀请进行中部车厢。 “列车动了!” 就在车厢里的记者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蒸汽机车的时候,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几乎是在列车移动的同时,车站上汽笛狂鸣,把从未听到过这种怪声的人们无不是吓了一跳,尤其是月台上的那些男女老幼更是被吓得连连倒退。 连车厢里那些见过世面的记者们,也都被惊得心跳不止。接着,拖着23节客货车厢的蒸汽机车喷吐着浓烟,就像一条火龙似的,带着蒸汽机特有的轰鸣声开始驶出车厢,徐徐向前行驶着。 刚刚行驶的列车速度并不快,留在车站上的人们,无不是被这个神奇的机车所震慑,他们有的惊叹,有的赞羡,更多的是用一种惊奇的眼神看着驶出车站的蒸汽机车。 谁能想到,列车有一天会不需要马来牵引?只要有煤和水就能行驶了! 这根本就是奇迹! 当车厢里的记者们在那里惊讶不已经的讨论着蒸汽机车的时候,作为乘客的朱明忠的心情同样也是激动的,亲自做在这代表着蒸汽时代的交通工具,他自然的想到火车在未来给世界带来的改变。 它不仅仅可以缩短空间,让“千里江陵一日还”成为了现实,更为重要的是,蒸汽机车的出现,将会推动铁路的建设,进而推动大明的工业发展。 “所有的一切都被改变了……” 看着那些因为列车行驶速度的加快,而兴奋不已的记者,朱明忠相信明天,所有的报纸上,都会书写着下这个新闻,无论他们是否意识到铁路在未来发生什么样的作用,但可以肯定的是,大明将会像这列火车一般,永不停止的向前行进…… 正文 第210章 教化(第二更,求支持) 尽管,兴乾七年三月二十二的蒸汽机车试验取得了成功,虽然第二天所有的报纸都用热情洋溢的文字对蒸汽机车加以报道,甚至五军都督府更是派出了专人与铁路公司和发明人进行接洽,并协调各个工厂共同生产蒸汽机车,以解决未来的军需物资的运输。 但是蒸汽机车在南洋,并没有引起太多的波澜,相比于大明的商人尤其是北方的商人对于蒸汽机展现出来的热情,蒸汽机并没有在南洋诸国引起什么轰动,当然这也是与他们现在大都以农业立国有关。 而在农业之外,航海同样也是南洋诸国的立国之本。无一例外的是,南洋诸夏的国都都在海边,都兴建有港口,毕竟当年他们都是滔海而来,同样这也是国家发展的需要。 兴乾七年四月十八,这一天两艘船驶入了周国国都旧港,在旧港的引水员的看到船上升着的“使节旗”后,立即通知了岸上,与此同时,“泰西号”这艘过去的一年中一直在南洋以及好望角航线上航行的军舰,首先向岸上的守卫军鸣炮十三响,他们也立即以岸炮答了礼。 “特使,这里就是旧港,现在南洋各地,除了大吕宋之外,其它各地基本上已经悉数为我大明封建。” 作为“泰西号”的舰长,杜程过去就驻扎于南天门,对于这里的自然是再了解不过。 “旧港现在是周国国都,曾经也是我大明旧港宣慰司所在。” 看着眼前的旧港,华亦祥的神情显得有些复杂。对于南洋的变化他可以说是极为清楚的,在这里有他的诸多同年、同窗于此任职。人的命运总是会在不经意间发生许多改变,当年他考取探花的时候,原本正是春风得意时,可谁曾想却得知常州为“海寇”陷落,随后短短数年间,天下的变化超出了他的想象,看似不可一世的满清仓皇出逃,至于他这位曾经的翰林,早就失去了官身,而当年那些落榜的同乡,却因为投奔今上,成为从龙之臣。 如果不是他们的照顾提点,恐怕今天他也没有机会出任驻领特使,这可是四品的的官身,虽说一任三年,算上路上耗费的时间,差不多就是四年,可是用四年的光阴换四品的官职,也是值得的。 作为皇帝陛下的特使,华亦祥上岸自然要讲究一番礼节,在军舰驶入港后,首先是周国的宾典尚书上船,然后代表周国国王邀请华亦祥登陆作客,并且要确定登岸的时日。因此华亦祥决定第二天上午9时登岸。 到了预定时刻华亦祥在全休随从人员陪同下依照通常的仪式登了岸。华亦祥离舰不久,一位周国的官员和几位绅士和女士从岸上来到“泰西”号参观。康明德副官以接待贵宾之礼招待了这些贵宾,他们表示十分满意。在这宾客之中有一位很漂亮的妇人,这自然让船上那些刚从国内过来的随员们感觉到有些诧异,可是舰上的官兵却习以为常了,在南洋妇人抛头露面参与社交场合已经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当天下午,作为使团随员的李渭泽乘小艇登岸。他的任务是看管大使随从人员 的行李。先用小船驳运,然后用马车运往城内的王家旅馆大门前——那是旧港最好的旅店,平时居住在那里的大都是富庶的海商,随后李渭泽又监督着旅馆内的土人仆役把行李分送到各人的房间。 而特使和他的儿子则同住在王宫旁边的“朝宗馆”,所谓的“朝宗馆”也就是“朝觐宗主”的意思,每一个大明封建藩国都有类似的馆舍,专门用于接待“天使”。而随员们则住的旅馆之中,这也是上下有别。 当天中午,身为皇帝特使的华亦祥应周国国王的邀请到了国王的宫殿。在欢迎的宴会上会见了周国上层官员。周国的这次招待最后的程序为盛大的晚餐和舞会——舞会这种方式,或许在大明还没有时行,但是在南洋,却出人意料的受到了人们的欢迎,不仅官方会举办舞会,甚至就连同乡社也会举办舞会,也许是因为这里的天气太热,跳到深夜,人们更容易入睡。这盛大的欢迎宴会一直进行到午夜之后。 当然,作为随员的李渭泽并没有机会参加这场盛大的宴会,他只是最普通的随员,甚至无品无级,这也意味着他没有资格出席官方的宴会,当然,这也让闲来无事的他有机会去近距离的观察这个国家。 第二天清晨,李渭泽正在餐厅享用着早餐,南洋的早餐带着南洋的特点——有不少水果,香蕉、菠萝等各种水果,四季如夏的南洋有着数之不尽的水果,这里的饭菜自然也少不了这些。 “在大明可吃不到这么多水果……” 正当李渭泽在那里喃喃自语的时候,突然听到一种从未听见过听起来让人头皮发麻的尖叫声,那尖叫声音凄惨至极,就像是有人遭受可怕的酷刑似的。 “这是怎么回事?”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李渭泽匆匆用完早餐,然后到声音传来的方向查看一下,结果发现那凄惨至极的惨叫声,来自一个土人仆役,他被吊在一个木架上,一个土人壮汉站在他的身后,用藤条不停的抽打着他。 “这是怎么回事?” 李渭泽连忙问道。 “回大老爷的话,这个狗奴之前在干活的时候,居然把菜给上错了,要是不好好教训教训,长不了记性,所以小人的主人就下令对他予以处罚。” 受刑的是土人,行刑的也是土人,监督的同样也是土人,他们无一例外的在明人面前都是极为谦卑的。 而那个正挨着的藤条抽打土人,就那么被绳子捆着手站立在后院,受另一个奴仆用藤条不断的鞭打着,随着他们的抽打,他不断的发出凄惨的惨叫声,到最后他昏迷了,不过即便如此,刑罚仍然继续进行着,直到那个可怜人的背部和屁股以全都部抽的皮开肉绽的时候,旅馆主人才命令停止鞭打,然后又厉声厉色喝令着那个背臀被打烂了的罪人回去继续做他的工作,完全不顾刚刚受刑的他浑身的创伤。 看着地上滴满的鲜血,李渭泽被惊呆了,尽管他曾经听说过“打板子”,可是现在于大明是不能随意打板子的,即便是打板子也要在违法的前提下。而在这里就李渭泽没有想到自己目睹到如此残忍的处罚,尽管受罚的是他的仆役,但是仍然让李渭泽有些愤愤不平的问道。 “为什么要这么对他们?这几十鞭打下去,人都快打死了,就为了那么一点小事!值得吗?” 面对他的质问,那位旅馆的主人就像是已经习惯了似的,笑着答复道。 “老爷刚刚从国内过来,恐怕有所不知,这些土人奴仆个个都是奸滑之徒,看似温驯,可实际上却是可恶之极。如果不这样最坚决严厉的刑罚,警告屑小,让他们变得温驯,将来势必为为害我周人,况且土人不知教化,非如此不能教化。正所谓,棍棒底下出孝子嘛!” 面对旅馆主人的回答,一时间李渭泽居然无话可说,对于南洋诸夏,他有过太多的想象,他曾经幻想过那些土人是如何欢天喜地的迎接着天国派来的宗室,如何欢天喜地的摧毁野蛮愚昧的教寺,从此接受大明的教华,可谁曾想到,所谓的教化居然是这样的教化。 为什么会这样?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李渭泽一刻也得不到安宁,他的脑海中总是会浮现出那滴落在地上的鲜血,浮现出受刑后,用生硬的言语感谢着主人饶命的仆役。 而更让李渭泽无法接受的是,像这样的事并不止于此,同样严酷的刑罚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又一次继续在他的眼前出现,虽然性质有所不同,但是遭遇却是相同的。两个仆役为了搬开他早餐桌上的碗碟,一时不慎打破了一个盘子,这个盘子并不值钱,只值十几文钱。可是这个盘子究竟是被哪一个奴仆打破的,因为他们两个人互相推诿,让主人一时判断不出来, 于是两个人同时都遭到了鞭打,按照主人的命令他们各执一根藤鞭,然后相互抽打对方,由于另有两个仆役手持竹棍在一旁监督,他们两人相互间的鞭打不能放松,偶尔轻打一下,一旁的仆役就会用手中棍子对付他们。 “老爷,你瞧,这些个土人,一个个生性狡黠,如果不加以惩罚,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规矩,其实那盘子不值钱,即便是碎了,也就碎了,可让人恼火的不是盘子,而是他们互相推诿,这罚的是他们推诿,其实,这就是教化……” 旅馆的主人显然不觉得他做的这一切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他甚至得颇为得意的向李渭泽说道。 “你看,我这里有男女仆役一百多个,这才几年的功夫,他们就已经信儒教,说汉语,从汉俗,这可不就是教化嘛!” 正文 第211章 必须(第一更,求支持) 信儒教、从汉俗、言汉语、书汉字,如此方为教化! 无论手段如何,尽管内心对于那些刑罚并不认同,但是李渭泽却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这里的教化确实是成功的,至少在一定程度上。 尽管天气是非常炎热,李渭泽还是特意在旧港城内外到处走动着,旧港是南洋所有封建国中唯一一个国名未改新名的地方,这是因为这里曾是大明的旧港宣慰司,所以自然不需要改名。因为其位于赤道附近,所以气候相比于大明而言,甚至可以说是想象不到的炎热。 旧港城从外观上看起来,与国内普通的城市并没有什么分别,城池呈正方形。红砖城墙看起来极为坚固,约有一丈高,城墙外朝着四方开有四门,每个城门附近都有筑有炮垒,而城墙之间,每隔百寻设有一个突出的棱角马面,马面上亦架有火炮,周围挖有护城河,河上架吊桥,白天会把吊桥放下,夜间9点石成以后,会收起吊桥,除非有国王签字的命令,一率禁止通行,这一点看起来,似乎比国内更为严苛,或许这是因为分封诸夏一直以来,都面对着战争的威胁,即便是桂国、秦国也要面对土人的暴乱,军队四下出击镇压叛乱。 相比于国内的城市,旧港的街道极为宽阔,而且修得非常漂亮,石板铺得非常整齐,每条主要街道的两侧都种有树木,将来那睦树木会形成树冠,遮挡赤道附近灼烈的阳光。而街道两侧一般的房屋也有三层楼高,为了适应炎热的气候,每层楼都很修的很高,房屋的建筑形式看似与大明部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实际上,仍然可以看出两者的不同。不过毫无疑问的是,他们的外表看起来都是相当堂皇,第一层是石质的墙底,上层则用很好的红砖,窗户无一例外都非常宽大。这也许是为了通风的关系,而为了阻挡南洋的蚊虫,窗户上无一例外都有纱窗,正是纱窗以及纱门保护了南洋的移民,让他们免受疾病的困扰。 置身于城市中,让李渭泽最为欣赏的,恐怕还是道路两侧种着两行修建在椰子树下的宽度不到两米宽的草坪步道,它们的在为街道增色不少。在道路的不同地段筑起南方式的小凉亭,亭子的边缘有坐位,要是遭遇骤雨或阳光强烈的时候,行人可在在凉辛内歇脚。 这里看似与大明没有区别,但是在李渭泽看来,这里很多地方,都与大明有着明显的区别,甚至就连忙房屋也发生了些许变化,尽管变化并不大,但还是让李渭泽感觉,也许,某种内在的变化,正在慢慢的于诸夏显现着。 这种变化或许就是所谓的“百家争鸣”吧! 在这个与大明神似,但却又带着异域风情的城市之中,最引人注目的建筑物大概也有四五处:王宫、军械局、地方行政官署以及高大的“圣殿”。王宫在中心大街的尽头。与中都的皇宫或者王府高大的红砖墙不同,它的前院围上很漂亮的栏杆,门前有卫兵守着,透过栏杆可以看到王宫。而所谓的王宫与其说是宫殿,倒不如说是一座大型的楼宇,这座楼宇是用石块筑成,外表壮丽堂皇,与大明的宫殿似乎没有什么区别,可是他却足足有三层楼高,中央则有四层高,而中央大厦的左右两翼的建筑规模也很大,四周都有围廊。有一队兵经常驻守,士兵们无一例外的都是明人,应该说是周人。就李渭泽所谓,在南洋诸夏的军队之中,同样也有土人士兵,他们的指挥官是明人,但是士兵是土人。 在城市中参观的时候,李渭泽也遇到几个土人士兵,他们的服装和配备看起来与普通士兵没有任何区别,但是面色却比周人更黑,而且相貌也与周人有所不同,无一例外的是他们的休态看起来,都是比较瘦弱的,不像能胜任军职或其他职务的样子。 “这些土人似乎普遍的身体都显得很弱小。” 在城中参观了一圈之后,李渭泽有了这个发现,他发现相比于明人,土人的身材普遍的较为瘦小,尤其是当看到巡逻队的时候,在巡逻队中身材高大的无一例外的都是明人,矮小瘦弱的肯定都是土人。 “也许,这就是他们不能抵挡西洋人的原因。” 李渭泽暗自这么想到,这些土人过去曾被西洋人奴役过,是大明的到来解救了他们——几年前,这里曾是荷兰人的殖民地,荷兰人在这里实施着残酷的殖民统治,现在,大明的到来解救了他们,并将他们引向了教化,让他们最终成为诸夏的一部分。 离开了王宫之后,李渭泽又来了官署,官署的前院的正面是一片草地,草地正中有一通道,道旁有好几行树。草坪的左侧离王宫不远,就是军械局。军械局是周国最为重要的一个部门,那里制造着火铳、火炮以及火药,而在军械局的门前陈列着大量的火炮,还有数十尊装备完整的大炮,就那么半露天的展示着,而李渭泽毫不怀疑,只要有需要这些火炮会被随时拉上战场。 这个建筑物,重要的不在它的外表而在它的内部,他的内部的十分坚固,不但在地面上的仓库里,在地下的深窖之中,同样储存着无数的各种军械。 “老爷,你看,这就是军械局,这里的仓库藏着上万件军器。但是这并不是最大的的,真正的军械库在都城北的要塞里,那个要塞才是大周真正的军械库,除了几万件军械之外,其中有军官的住宅和可容上万名兵士的营房。但目前这些兵士都分散在周国各地以及与亚齐的边境堡垒之中,那些营房里都已不住人。军官们都迁到城外居住,部队也驻扎在郊区……” 旅店里派来的陪同李渭泽的仆役于一旁解释道,然后他又解释道。 “这城里头,除了城墙上的卫兵之外,还有一队兵是专职守卫王宫的,其他部队则分散驻扎在城四周的几个防御区。” “看样子,你对这里都很了解啊?” 李渭泽有些诧异的看着这个土人仆役,在中都即便是寻常的官员,也不一定了解中都的守备。 “回老爷的话,小人是自卫队的队员,自然知道周国防御。” 提及自卫队的身份时,那仆役立即挺着胸膛,一副颇为骄傲的模样,自卫队那是土人奴仆成为国人的一个台阶,只有进入自卫队,然后立下军功才够成为国人,获得自由,当然,他必须要能够熟练的说汉语,还要会写汉字,还要信儒教。就李渭泽所知,那些土人无不是以成为国人为荣。 离开了王宫之后,距离王宫不远的是城里最大的“圣庙”,那座圣庙是象征着儒家教化的中心所在,也是教化诸夷为夏的场所,圣庙的四周是墓地。与过去家族墓地不同,现在大明的墓地都设于圣庙周围。 圣庙是个宏大的大明式建筑,“大同殿”看起来极为壮观,而且里面装饰得也极为美观。在这个无尊卑之别的宫殿之中,不知见证了多少婚丧之事,不知多少儿童在这里进行“开笔礼”。无论是在大明亦或是诸夏这里都是一个极为神圣的场所,甚至在南洋,还有与大同殿有关的“神迹”,什么土人进攻乡社的时候,在大同殿外,突然停止的进攻,因为他们看到了圣人,是真是假,无人知晓,但可以肯定的是,现在在大明人的心中,大同殿是一个极为神圣的地方,也是南洋诸夏与大明最紧密的联系所在。 继续向前行走着,出了城之后,李渭泽与随行的仆役来到了城外的码头,码头附近筑有一座炮台,而周围放眼看去,到处都是货栈和商会。此外还有一个小造船厂,可以制造普通的帆船和几只不大的船只。 不过即便是像李渭泽这样毫无军事知识的人也能看出码头附近的防御,并不能阻止敌人从海上的进攻,像这样薄弱的防御力量,显然与国都的地位不相适应的,但是他并不知道,这是有意为之,毕竟,每一个封建国都必须要考虑到最坏的情况——国都被土人攻战,然后诸夏联军收复,所以他们的防御侧重于陆地,而不是对海上,毕竟联军到来的时候,需要从海上进攻城市。 在接下来的几天之中,李渭泽继续参观着这座城市,慢慢的他发现,似乎这里实施着严格的处罚是极为必要的,因为这地方的土人确实是野蛮强悍的,除非是经常性地加以最严厉处罚就不足以维持治安和秩序,而这种治安与秩序对文明人的安宁来说又是必不可少的。 尤其是当李渭泽在报纸看到了一个个有关土人袭击乡社的新闻报道时,看着上面提及的屠杀时,他似乎能够理解了这里的一切。 “也许,这一切不过就是教化的必需吧……” 正文 第212章 探险家(第二更,求支持) 几乎是在皇帝特使的座舰驶抵旧港的当天,两艘半新不旧的快速帆船就驶离了秦国的都城新安,这两艘武装商船驶离港口后,岸边的炮台立即给予了十三响礼炮礼节加以送行。 这是给予探险家们特有的待遇,在过去的几年间,随着海上贸易的发展,尤其是皇家地理学会成立之后,在现实利益以及名誉的鼓励下,海上探险事业也随之兴起。几乎每一个人都渴望着在这个探险事业中功成名就。 “我们将比任何一个航海家向南考察的更远……雄心驱使着我向着大海的尽头,向着更遥远的远方航行……” 在“奋进号”的船长室中,赵登科用铅笔在航海日志上如此书写着。 作为船长的赵登科出身是极为平常的,他原本是盐民出身,17岁的时候,他作出了一个决定——从军,也就是这个决定,改变了他的一生,其实,那个时候,很多两淮盐场的盐丁命运都在那时发生了改变,正是那些试图用军功换取自由身的盐丁,用他们的鲜血奠定了江北的初局,也为未来大明的中兴铺平了道路。 那就是在那一战中,作为士兵的赵登科失去了一条腿,如果在过去,失去一条腿的他,很难再好好的生活下去,但是在战斗致残的他得到了一块面积不小的勋田——足足有一百一十三亩,本来这块勋田,足够他一辈子吃喝不尽。 但是一年之后,赵玉名果断地做出了人生中第二个重要决定——他把勋田未来三十年的收成全都抵押给了银行,这是因为勋田不得出售,否则售卖双方都会客以巨额罚金,这种“抵押”,实际上就等于卖出了三十年的田皮。 随后,只有一条腿的他去了海州,然后他用抵押土地获得的银子买了一条船,只是一艘单桅纵帆船,船身长度仅仅只二十寻(米),仅有一根、偶尔有两根后倾安装的桅杆,上挂一到两面横帆和一副大型斜桁主帆,忠义军海军就是凭借这种灵活的快速帆船起家,随后他便雇佣了一个船长,去到大海上,成为一名见习水手。开始投身于贸易之中。 五年的见习水手生涯里,作为船东他在海上航行中学习到了代数、几何、三角函数、航海和天文学等知识,他甚至还曾在军队北伐的时候,加入了忠义军海军舰队,率领着自己的快速商船,参与了北伐,尽管在那一过程中,他的船甚至都没有开炮,但也正是从那个时候起,他便一直自称“少尉”——这是当年他的临时军衔。 尽管在多年的海上贸易中,赵登科挣了不少钱,可这一次,为了实现心中的梦想,他可以说是倾家荡产,即便是如此,还是在得到了银行以及皇家地理学会的资助后,才得已成行。 “……从这里驶出,然后再沿着……可以贴着海岸航行……最终科,我将会抵达“广阔而未知的南方大陆”…………” 在茫茫南太平洋中寻找某个“广阔而未知的南方大陆”正是赵登科此行的目的所在。 在这个全世界都在进行着海外殖民的年代,谁能发现更多的新地盘,都将意味着大批资源的攫取,以及国力的迅速提升。自从美洲大陆被发现后,无数航海家都疯狂地寻找可能的新大陆,某个神秘的南方大陆便是赵登科此行的目标。 而为了能够实现这个目标,赵登科可谓是倾家荡产,除了购买两艘船之外,他还向所有的船员预付了三年的薪水,甚至还为他们购买了一份保险,如果三年后还没有他们的消息,那么保险公司就会支付死亡赔偿金。 总之,赵登科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要么生!要么死! 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就是这里了……” 在海图的一片空白处画上一个圆圈,赵登科的神情变得越发凝重,他的眼神也变得越来越狂热。 南太平洋盛夏的烈日,照耀着浩瀚的大洋。兴乾七年九月初三,这一天万里晴空下,海岸边的海水如翡翠般清澈见底。不远处的洋面上,停泊着一艘悬挂大明日月旗的三桅帆船“奋进”号和“希望号”,这两艘快速纵帆船的吨位都仅只有不到500吨,是大明最为流行的远洋快速商船,而与其它的船只不同,这两船上搭载着一支远洋探险队,尽管四个月的漫长航行,让他们的三位同伴因为疾病永远地长眠在大海下,但在这个宛如世外桃源般的小岛上长达两周的韬光养晦,这些探险者们已经暂时把艰苦的征途抛在脑后。 从早上开始,整支探险队都在为即将开始的远航做着准备,所有人都显得极为兴奋,因为他们感觉自己应该是大明所有的船队之中,往南行驶最远的船队。 “过去,肯定没有来过这里!” 早在两周前,他们来到这片荒芜之地之后,就立即作出了这种判断,按照这个时代的规矩,他们在陆地上升起了大明的国旗,并且按照大明的规矩利用当地的石材制作为了十几块石碑,在石碑上刻下了“大明之土”以及刻碑的时间,当然还有赵登科以及两艘快速商船的船名,这既是在宣布所有权,同样也是在留下一个记号,如果他们迷失在大洋上,那么未来的航海家们发现这里的时候,至少知道他们曾经来过这里。 在七手八脚地为远航作着的人群后方,这支探险队的队长——赵登科清瘦而坚毅的脸上,却流露出一副心事重重的神情,他的双眼盯着远方,盯着这片土地,看似坚毅的神情中却带着一丝迷惑。 “这里究竟是大陆,还是一个岛屿?” 作为第一个向南方大陆发起挑战的探险家,赵登科在临行前,曾经在海军部见过一位军官,那位军官告诉他,在南方确实有一片陆地。 “根据我们在巴达维亚缴获的荷兰人的档案显示,帝汶海以南存在一片陆地,但是无法确定它是一座岛屿,还是大陆……如果可能的话,你们可以向南航行……” 此次探险航行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找“南方大陆”,只是传说中的“南方大陆”,会是这里吗? “船长,所有人都已经准备好了。” 在最后一艘小艇被吊上船后,大副的报告让赵登科点了点头,然后他便命令道。 “起锚,沿海岸行驶,注意观察水下情况,避免触礁。” 在下达这个命令的时候,赵登科的视线再一次投向了海岸上的石碑,那个石碑是表示着大明对此地所有权的证明,同样也是他们远航至此的证明。而在石碑上清楚的刻着两个字“朝天”,这是赵登科为这片陌生的土地起的名字,也就是取了“朝觐天朝”的意思。 当然,他并不知道,在另一个时空中,这个位置被称为“伦敦德里角”,位于澳大利亚北部,尽管西班牙人、荷兰人都曾发现过这里,但是他们都不曾登岸,而两周前,赵登科一行人的登陆,无疑是文明世界第一次对这片大陆第一次探索,尽管他们的探索止步了海岸附近的雨林。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奋进”号和“希望号”,一直沿着海岸航行,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除了在“朝天”一带生长着各种树木有还算茂密的雨林外,越往南航行,所看到的海岸就越来越荒凉。 其实到也谈不上荒凉,在海岸边还是分布着不少红树林,当赵登科拿着望远镜,寻找着合适的登陆点的时候,这时了望哨上的水手突然指着岸上大声喊道。 “岸上有人!” 有人! 这是两个月的航行中,第一次看到人,在赵登科以及船上的水手们纷纷将视线投向水手手指的水向时,在不远处的一座小岛后方,几艘独木舟在土人的划动下驶了过来,那些独木舟上无一例外的站着一些身材高材魁梧的土人,他们浑身近乎于,黑色的皮肤上布满了白色的漆身。 “—……—” 在那几艘独木舟靠近的时候,船上的人们甚至能够听到他们发出的古怪的叫喊声,因为看到他们的手中拿着长矛,弓箭的关系,所以水手们更是第一时间抽出了刀剑,当然更多的水手是拿起火铳。 “不要放铳!” 看到水手们为火铳装着铳子,赵登科立即大声喊叫道。 “都不要放铳!” 这是离开帝汶之后,沿着这个大岛航行时第一次见到土人,尽管在之前的登陆他们也曾发现了人类活动的痕迹,但是他们曾等待数天,都没有接触到土人,尽管他们一直感觉有人在周围窥探着、监视着他们,而现在这些土人的出现,无疑是一件好事。 盯着那些看似凶神恶煞宛如夜叉的土人,赵登科并没有丝毫的紧张,尽管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是他还是立即作出了一个决定。 “所有人都不许放铳,他们上不上来,拆开几瓶肉罐头,拿几个木桶过来,把罐头倒进去!” 正文 第213章 新大陆(第一更,求支持) 深蓝色的海水倒映着阳光,不是一色的蓝,是深蓝与波光的交叠。黄色的海岸线上,可以看到一片片斑驳的绿,这是一片看似荒芜,但却又颇为富饶的土地。 而在这风平浪静的海湾中,两艘帆船打着半帆缓缓的航行着,甲板上,水手们正在和往常一样,用砾石与海水擦洗着甲板,而在船尾的舰桥上,船长正与一个人聊着天,那个人的外貌与汉人截然不同,眉弓隆起,突颌厚唇,头发多呈波浪形,而且肤色也是近乎于黑色深棕色。 这是他们之前在与土著人的接触中一个被肉罐头吸引,自愿离开部落来到船上的土人。 “草地……” 手拿炭笔的欧卡一边说一边在纸上画着画。 “要走二十个月亮二十个太阳……” 尽管因为语言的关系,使他们之间并不能顺畅的沟通,但通过一个多月的互相学习,赵登科仍然学会了一些土语,这一阵子,他们就是半蒙半猜靠着那甚至比不上半岁蒙童的话语,在那里沟通着。 “也就是说,走出草地需要二十天,二十天对吗?” 赵登科看着欧卡问道,甚至特意指着纸上的太阳和月亮说道。 “二十个太阳、二十个月亮,二十天。” 在得到肯定的答案之后,赵登科的心头猛然急跳,他曾派探险队上岸对金湾的草地进行过勘探,或许那里的土地相对贫瘠,可是那片草地却颇为肥美,非常适合养马。 “二十天……沙子,很多傻子……” 欧卡用生硬的汉语说道。 “二十天后草地就消失了变成了沙漠。” 方财梁于一旁说道。 “东家,如果需要走二十天才能走到头的话,那岂不是,那是一片大草原吗?要是在那里养马的话,马匹就可以直接运到南洋各国……” 作为赵登科的“掌柜”,随着赵登科在海上经营多年的方财梁,一眼就看到了那片大草原的好处。其实他不,那片草场就是另一个时空中澳大利亚东北部金湾附近的金伯利高原,菲茨罗伊河两岸数百英里都是一片大草原,那里是澳大利亚最负盛名的肉牛饲养地区。适合养牛,当然也适合养马,其实在19世纪中后期至少20世纪早期,那里确实曾大量出口马匹。 “东家,现在南洋一匹马要36两,在这里养马然后再运到南洋,肯定比从东北运马更划算……” 在很多时候,赵登科更像是一个探险家,至于方财梁则更像是一个商人,他几乎是立即看到了其中的商机,相比之下,赵登科更在乎的是这个岛屿到底有多大。 “要走二十天,然后还有沙漠……” 看着那个沿着海岸线绘制的海图,赵登科忍不住用手按着地图,然后喃喃自语道。 “这个岛到底有多大?” 非常大! 在接下来的航行中,尽管他们已经沿着海岸行走了两个多月,但仍然还没看到海岸线的尽头,甚至就连方向也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只不过越往南,海岸线看起来的,越来越荒凉了,甚至在航行两半个月后,他们发现海岸上的绿色几乎全都消失了,放眼放着海岸线只是一片荒芜的红色,红色的陆地上只有一眼看不到边的沙砾。 “这里根本就是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 在水手们的抱怨声中,那荒凉的红色的大陆的海岸线的走向开始发生了变化,开始向西偏行,不过原本荒凉的海岸开始出现了一些绿色,从望远镜中,可以看到陆地上生产着繁茂的野草,甚至还能看到几株高大的树木,不过整体上来说,这个“岛屿”是荒凉的,稀落的树木清楚的表明了这一点,就这样沿着海岸线又行驶了十天之后,才再次转向南方。 “我们驶过南回归线了!” 在放下六分仪后,赵登科离开了甲板,他甚至没有去看那些在那里为驶过南回归线而欢呼的人群,他只是默默走回船舱,然后坐在椅上,从桌子里的取出了一个盒子,打开封存了半年之久的文件,这是在离开海军部的时候,那位海军军官交给他的。当然那名军官叮嘱他,在驶过南回归线后,才能打开。 在过去的半年之中,赵登科一直好奇着文件里的内容,而现在打开了文件,他看到这是一封信,而信上清晰的小字映入眼帘。 “你队现在应该继续向南航行,参照非洲以及南美洲南回归线附近气候,如果你们已经抵达“南方大陆”,那么其土地应该是荒凉的,继续向南行驶,随着降雨量的增加,其海岸线会越发富庶,希望你们能够尽可能的深入海岸,尤其是在发现河流时,应该派出船只和探险队进入河道,探索内陆地区是否适合种植,是否适合移民……祝顺利。” 看着信最后的落款,赵登科的眼睛瞬间睁大,无论如何,他都没有想到,信居然是……皇帝陛下本人的亲笔信。 “居然是陛下的御笔!” 看着这张纸,方财梁喃喃自语,尽是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甚至在看着赵登科的时候,那目光也发生了变化。 “东家,您这次可发达了,您的名字,那可是上达天听了……” 方财梁咽了口口水,语气也变得激动起来。 “若是咱们这次能顺利回国的话,我敢肯定,到时候,皇帝肯定会亲自诏见你,那是光宗耀祖的大好事啊……” 双手“端”着那张薄纸,方财梁小心翼翼的把信放到桌子上,然后摇头长叹道。 “这陛下当真是天子,他都没来这地方,就知道咱们现在越往南,这岸上的绿色就越来越多,你瞧,那岸上的树也多了……” 在方财梁指着窗外海岸上偶尔可见的树木感叹时,赵登科看着那封,然后对他说道。 “发现河了吗?要是发现了河流,一定得派人上去看看,这可是圣旨!” 很快,关于队长有圣旨的消息,就在探险队里传开了,这让原本每次探险都会担心自身安危的探险队员们的心态立即发生了变化,他们纷纷主动报名参加探险队,毕竟这是圣旨,寻常百姓一辈子能“领”到几次圣旨。 每一次上岸之后,也不再像过去那样局限于沿岸,而是骑马深入内地少则十数里,多则数十里,每一次他们的探险都会带来一些新鲜的植物,甚至从未曾见过的动物。当然在捕获那些动物之前,他们总会观察一下那些动物吃什么,而让他们惊讶的是,许多动物都是他们从不曾见过,甚至有些动物,更是颇费了一番功夫才捕到,不过在更多时候,他们往往只能抓住一些死物。 什么长的像老鼠,可体型却不比一头小牛小多少,肚子上有个袋子的东西,诸如此类的动物是屡见不鲜,而随船的医生,更是发挥自己擅长的绘画,随着探险队一同上岸,然后绘制那些动物,当然在更多时候,他则是把那些动物制成标本。 按照皇家地理学会的规定,如果发现新特种的话,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他们可以少量捕获,然后制成标本运回国,这既是远航的证明,同样也可以丰富皇家地理学会的馆藏,让国人能够更直接的了解到世界。 因为每一次上岸都要投入时间进行内陆探险的关系,所以航行的时间变得越来越漫长,而探险队也对这片土地越来越了解,这片土地非但辽阔的超出他们的想象,而且当地土著人数量稀少并处于原始的游牧状态“男女异形,不织不衣,以鸟羽掩身,食无烟火,惟有茹毛饮血,巢居穴处而已” 面对这些原始的土著人,尽管有所接触,探险队当然不会同意他们是土地的所有者。于是,他们在海岸石壁上刻下标记,宣布这里属于大明所有,理所当然的获得了这片土地的主权和使用权。 兴乾七年腊月初八,在船员们享用着用袋鼠肉制成的腊八粥的时候,作为探险队长的赵登科却神情凝重的望着陆地,他偶尔会拿着望远镜朝内陆看去,一个月前,他派出了探险队,而且还让他们带上了所有的十六匹马,开始对内陆进行考察。船队一直在这里等待着他们,但是今天已经到了约定的日子,他们怎么仍然没有回来? 15天! 骑马的话,足以走上千里路,之所以让他们深入内陆,就是为了获得有关内陆的信息,当然也为了完成陛下的旨意。 就在夕阳西下的时候,海岸线上出现了一些影子。 “探险队回来了!” 在了望手的喊声中,赵登科紧张的用望远镜看着返程的探险队。 一共十六骑! 一个不少! 不过,似乎多了几个土人。 那些土人的相貌与欧卡相似,都是黑色的皮肤,身上画白,在探险队返回到船上之后,探险队长孙克就兴奋的对船长叫嚷道。 “船长,不需要再走下去了,我敢说,这肯定是个大陆,我们走了差不多两千里,到处都是树木、草原,这里人可真少,我敢说,就是东北也比不上这地方,这里不下雪,四季如春,船长,只要咱们回去,皇上肯定会因为咱们发现这个好地方重赏咱们的……” 回家,重赏……船员的话传到赵登科的耳中,他的眼睛盯着这片大陆,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是回去,还是继续? 现在回去的话,会不会让陛下失望? 正文 第214章 商人(第二更,求支持) “嘟……” 一声汽笛在大地上鸣响着,“咣当、咣当”的声响由远而近,伴随着蒸汽机的轰鸣声传了过来,在蒸汽机喷吐着的黑色烟雾的后方,拖曳着十六节车厢,木质的车厢随着咣当声微微摇晃着,车厢里的乘客们好奇的张望着周围,看着那疾速掠过的树影。 一个月! 只用了一个月,曾经需要挽马挽拉的列车,就被蒸汽机车取代了挽马,数千匹重挽马被补充到了军队,用于挽运大炮、马车,而这条从海州直至潼关的铁路也立即高效运转起来的,尽管其时速只有30里,但是相比于马拉列车,蒸汽机车几乎可一天二十四小时日夜不停的运转。 这种高效的运输工具几乎刚一出现,就立即在大明引起了轰动,几乎每一天,在沿线的各个车站,都会云集着很多人去观望它,观望着这样喷吐着烟雾的列车,更有不少士绅去买张车票,到车上感受到一个什么是日行千里。 从中都到开封,原本走官道至少需要几天的时间,而现在尽管没有达到朝发夕至,日行千里的速度,可是不过只一天半的时间,就可以往返两地,这不能不让人为之惊叹。 火车咣当咣当地前行着,从敞开的窗户里吹进车厢里的风,尽管带着有些呛人的煤烟味,可是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他们的脸上总是一副惊诧的模样,即便是那些发须皆白的长者,也会忍不住把头伸出去,冒着吹一脸煤烟的后果,去感受一下“风驰电掣”的感觉。 车厢不仅只是“咣当、咣当”作响,甚至因为速度太快加之路轨太短,会不时的晃荡着,可虽是如此,这车厢里的乘客们依然显得很是兴奋。而在头等车厢内,十几位穿着华服的士人,更是在那里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道着对火车的惊奇。 “诸位仁兄,听小弟为火车赋诗一首……” 说话的士人站起身来,先往车外看去一眼,然后吟道。‘ “列子御风形有似,长房缩地事非诬;六轮自具千牛力,百乘何劳八骏驱?……” 他这边话声刚落,那边立即就有人咐和叫好,而吟诗的士子又继续作道。 “若使穆王知此法,定教车辙遍寰区。雲驰电掣疾于梭,十日邮程一刹那;回望远峰如退,近看村舍似流波;千重山岭穿腰去,百里川原瞥眼过;共说使星天上至,乘槎真欲泛银河……” 那士人赋诗之后,立即引起一片叫好声,而其它的士子也纷纷跟着作诗,用诗词去赞美这火车。当头等车厢里热闹非常的时候,在挤站行多普通乘客的三等车厢内,一个四十几许的中年人,眉头紧锁的盯着这火车,他的神情凝重,而在凝重中更多的是忧虑。 “一日千里,大明有了这可载人可载物的火车,将来……” 那商人打扮的中年人满面尽是的忧色,以至于直到中都的时候,他仍然还没有回过神来。 过去需要赶上十天路,现在不过只需要两天! 当离开车站的时候,中年人忍不住长叹了口气。那面上的愁容更浓了,不过在坐上公共马车的时候,他还是尽量让自己变得平静一些。 中年人乘着公共马车,直接去了码头。过去那里曾停泊着数以千百计的漕船,码头附近的百姓也大都是靠此为生的,往年现在正是南漕云集、漕米入仓的旺季,不过现在,随着“漕粮征实”虽说中都的码头见不现了数百年来的漕船,可是这里却云集着来自各地的船只,其中不泛大小各异的海船。那些海船既有来自国内各省的,也有来自南洋各国的,大明的船只往南洋进行贸易的时候,南洋的船同样也会把南洋的特产运到大明来销售,如此一来,这码头附近自然是茶坊酒肆、客店浴池,到处都是客满。 因为来的匆忙,一时间中年间居然没有找到下榻之处。最后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家旅馆,中年人这边昂首进去,那边伙计赶紧迎出来,他不等伙计开口,就先就吩咐道。 “给找一间清静的屋子。” 伙计陪着笑,立即招呼着给他安排房间,房间在三楼,窗户对里不对路,果然很是清静。不过这中年人让伙计把行李拿到屋内后,倒也没有歇脚,而是直接去了商街,那里云集着大明许多知名的商号。 来到商街之后,中年人就和许多普通的内地商人一样,他一家商号一家商号的走着,询问着各种物料的价格,有时候,也会不经意的问上一句,差不多用了一个时辰,在问明白价格后,他便在路边的饭馆里匆匆用了饭,随后才去了其中的一家商号。 “哟,这不是杜掌柜吗?您里头请!” 那商号的掌柜一见到来客,立即挤出了满面的笑容,显然都已经是老熟人了。 这边请客人进屋,那边又吩咐伙计上茶,随后自然就是关起门来谈生意。 在门关上的瞬间,张胖子便冲来人咧嘴笑道。 “您老怎么有空来这了?” “不能不来啊,” 杜掌柜看了一眼面前的张胖子,然后感叹道。 “这年月,有些事情,给其它人办,不放心。” “确实,确实让人不放心啊!” 张胖子点头说道。 “尤其是和您做生意,那可是得小心再小心,一不小心,指不定就赔上性命了。” “风险大,可利也不少,我方才打听过了,南洋过来的上等硫磺,一吨不过7两银子,张东家的手可真够黑的,居然敢收35两。” 他的话声一落,那边张胖子就叫起了冤来。 “哎哟喂,我的杜掌柜,瞧您说的,那7两银子是卖给人家,这三十五两是卖给您的,咱不说别的,这硫磺送过去,沿路总要打点吧,这银子能不加到里头嘛,况且这可是南洋的上等硫磺,一般人可买不到那么多……” 因为南洋等地,尤其是爪哇岛上火山活动频繁,造就了当地丰富的硫磺矿产资源,当地土人直接在火山口采集硫磺,那些硫磺的成色极高,所以在国内一直很受欢迎。一直以来都是桂国、秦国重要的出口物资。 “那是硫磺,又不是火药!” “问题是,别人弄不到那么多不是?” 无论是张胖子或者杜掌柜在做生意上都是很厉害的角色,关起门来谈生意,都不肯泄漏丝毫,见张胖子咬着牙口不愿让步,杜掌柜便转移话题说道。 “这价钱,先就这么说吧……” 随后他又说道。 “今天我之所以亲自来这里,是因为听说了一件事情,我听说现在清河兵工厂里头,已经不再造燧发铳了,所以想来问问张先生,现在他们造的是什么铳,你能不能给我们弄到一些!” 听杜掌柜的挑明了来意,张胖子倒也没有急着答这句话,只是问。 “你是听谁说的?” 杜掌柜笑了看着张胖子,然后说道。 “我们的眼睛又没瞎,那新铳的模样瞧着和燧发铳有点像,可是没有火石,没有火盖,搭眼一瞧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那么,你说,你们准备出多少银子?” 张胖子笑着头问道。 “那可是新玩意,没有大价钱,恐怕真的买不来” “价钱好说。” 杜掌柜看一眼张胖子,然后说道。 “一支比过去加三两,怎么样?这一番一正,一支火铳,你可就是十两的利了!” “话是这么说,” 张胖子放低了声音。 “可实际上,压根就没有这么多,到处打点银子,落到我手里头的顶多只有三两!你要的这种新东西,估计得花更多的银子!” 杜掌柜盯着张胖子说道。 “那你说个价。” “不是我说价不说价,是现在官府自己的都不够用,即便是我想办法拿过来,那也不知道要冒多大的风险,你说是不是。” 张胖子又看了一眼杜掌柜,然后说道。 “况且,这些东西,也不是说买就能买的,总需要找人从中周旋一下,这都得花银子,对了,你准备要多少?” “不少于一万支!” “一万?” 张胖子吃惊地看了杜掌柜一眼,然后说道。 “不成这太多,两万支,这么数别说弄不出来,就是弄出来了,到时候官军万一不够了,追究下来,那也是要掉脑袋的!你拍拍屁股一走了之,我姓张的家业可全都在这。” “一支十五两!” 瞧见张胖子拒绝了,胡掌柜懂得他的用意,便笑笑说道。 “一共十五万两,要是你觉得的风险大,我就去找别家去。” “不是这个意思,不是这个意思!” 张胖子又急忙改口说道。 “既然杜掌柜亲自来了,这无论如何,老张我都会给你足面子,就是再难,那也要想办法不是。你说,期限长短?” “两个月!” 胡掌柜瞧着张胖子说道。 “最多两个月半,你看怎么样?” “嗯……我看差不多。” 张胖子点了点头,然后自言自语道。 “有一个半月,东西差不多就能筹备集了,然后两天的功夫就能用火车运到地方……” 只张胖子提到火车,杜掌柜的眉头再次锁紧,心情再次沉重起来…… 正文 第215章 等过年(求支持) 最早筹备战争的是情报部门! 春江水暖鸭先知。作为大明最重要的情报机构,军正司的角色是多重的,不过现在军正司分别设有左军正丞和右军正丞,左丞负责军纪,右丞负责情报。两个衙门甚至都不在一个地方办公。 相比于那个位于中都城北玄武路旁的军正司,位于城外的军正司侦缉局却显得有些隐密,甚至于很少有人知道这个机关,往往人们会把他和玄武路上的军正司侦缉科混淆一体,实际上与后者负责军事犯罪侦破不同,军正司侦缉局负责的正是情报工作。 在过去的几年间,当五军都督府都有一副“马放南山”状的时候,在军正司侦缉局内,战争一直在进行着,隐秘战线上的战争并不仅仅局限于西安,这里同样也进行着战争。 从进入兴乾七年之后,随着倒计时的临近,军正司侦缉局变得更忙碌了,许多事情都必须要在最近一段时间完成,这是一场全新的战争,而现在这场战争正是关键时刻,所有人都在赶班加点的进行着各自的工作。 这天下午,李少白获得了个难得的休息机会,在连续工作十天之后,他终于可以回家休息几个小时,换换衣服、洗个澡,当然还可以和妻妾缠绵一番,对此,似乎局长也可以体谅他们连续工作的繁忙,甚至局长还专门交待让局里马车车夫用马车送他同事们回家,然后再在12个小时后去接他们回来。 十二个小时,这是他们休息的时间,在过去的十天之中,他们都是吃住在办公室,现在终于可以喘口气了。 “回家好好放松睡一会吧!” 眼睛熬得通红的王文白的声音不大,但是语气却很亲切,他关切地说道。 “这十二个小时收尾,在此后的接下来的几天内可能还需要你们连续工作,现在请你们都回家去休息――这是我现在唯一能为你们所做的。” 看着局长那张略显苍老的脸庞,李少白知道,在大明眼前的局长可以称得上是一个传奇,他凭借一人之力结交草原上的蒙古王公,成为他们的坐上宾,游说他们接受大明的册封,同样也探清楚了那些效忠满清蒙古诸部的虚实,可以说,现在蒙古的平定与他有着直接的关系。草原上的生活使得他变得比同龄人更为苍老,但此时那张略显苍老的脸上流露出的真切的关心,眼睛里也布满血丝的李少白和同僚们相互对视了一眼,默默无语地往会议室外走去。 走廊的两侧悬着吊灯,使得没有窗户照明的地下走廊不至于昏暗,离开了地下室后,来到军正司侦缉局的大厅。从玻璃窗透进来的阳光显得有些刺眼,这个间大厅里人来人往,各个机要部门的官员们急匆匆的走着,好像都跟后面有人在拿着鞭子抽打他们似的。 在走出大厅的时候,李少白和王明文他们俩个站住脚,他们先是抬头看了一眼初升的太阳,然后又扭头互相看了一眼,接着又默默的说道。 “行动应该已经开始了吧!” “应该吧!” 与此同时,在这个清晨,在中都城市内上百辆带有军正司徽章的马车在城市的各条道路上奔驰着,那些马车上无一例外的都坐着佩带长短铳以及佩刀的军正,他们无不是神情严肃的看着彼此。 上午,和往日一样,许临安来到了所在的商号,和往日一样,在他到达商号后,立即有年少的伙计为他端来茶,茶是提前泡好的,待他到达商号的时候,正好可以喝。 “昨天的那两笔单子结了吗?” 一边喝着茶,许临安一边询问着伙计,然后又继续部置着今天的事情,就在他说话时候,那边商号的门却被突然打开了。 大家的视线都朝着商号门口看去只见一个壮实的身躯走了进来,在他的身后,还跟着几个穿着黑色制服手拿火铳的……巡捕? 不对! 不是巡捕,因为他们戴的是帽子与巡捕的白帽截然不同,他的帽子是黑色的。 “你们是什么人?” 在伙计的质问声中,于众目睽睽之下,领头的那个人直接走到许临安的身边,然后双眼盯着他,这个时候,许临安早已经是浑身瘫软的坐在那里,他根本就站不出来,还有一个商号的二柜,做势就想要从二楼跳下去,可是他却看到那些人端起了手里的火铳。 在二柜吓的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有两个人冲到他身边抓住了他,在这个时候他还企图推开那两名兵士的胳膊。 “你,你们是谁……” 许临安盯着眼前的这个人,尽管他的双腿发软,但他还是强撑着给自己鼓劲,然后想要弄清楚对方的身份。 “你是许临安?盛和商号的东家?” 来的人面无表情的问道。 许临安点点头,这个时候,他的脸色已经变得苍白而没有丝毫的血色。 “你们是、是谁?” 他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他希望能够给家里带着信,赶紧想办法。 “军正司惩奸处……” 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许临安只觉得双腿一软,刚刚站起来的他,立即瘫坐下去,然后喃喃道。 “为,为什么……” 对于惩奸处,或许他们并没有接触过,但绝不陌生,因为惩奸处就是专门惩治汉奸的机构,不知多少事清的败类被其关入大牢,最后被送上流放船,被流放至海外。 “知道为什么抓你吗?” 来的人面无表情的问了一句,然后冷笑道。 “既然知道,当初又何必如此?” 何必如此? 许临安苦笑着,只是不住的摇着头。人谁没有糊涂的时候? 可现在,后悔已经晚了! 这一天,整个中都甚至于大明很多地方,军正司以及地方的巡捕都在进行着行动,而行动的目标就是那些参与向满清走私军火以及军需物资的商人。 当一个个商人以及潜伏的间谍被逮捕的时候,在军正司侦缉局的办公室中,一个秃顶的身材稍胖的中年人正站在那里,那一身黑色的军正军装穿在他的身上,显得有些可笑,不过他的神情却很严肃,倒是坐在那的王文白却是笑容可掬的看着他。 “怎么,张胖子,是不是有很多问题要问?” 放下手中的笔,王文白看了一眼张宫山,六年前,正是在他的命令下,张宫山以商人的身份出现在中都的生意场上。 “属下不敢!” 张宫山连忙摇摇头。 “你肯定想说,那些商人当初有不少是你勾下水的,如果想要阻止他们走私军火,又何必引他们下水?” 王文白的脸上依然带着笑。 “可别忘了,当他们发现对满清走私军火可以获得暴利之后,就立即主动参与其中,而且当初,正是因为发现有人向满清走私军火,才会让你渗透进去的,好了,现在解决问题了,这一下,基本上算是一网打劲了!” “可……为什么是现在?” 张宫山的语气中带着疑问。 “明明几年前我们就可以把他们一网打劲。” 这才是他最大的疑问,早在三年前,他就已经完全掌握了参与对满清走私的名单和证据,完全可以把他们一网打劲啊。 “那个时候,非但没有行动,甚至还刻意给他们制造方便,甚至还有一些人……” 也是在过去的三年中,受利益的驱使开始投入这种生意里的,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正是在他的引诱之下。才投身于这个行当。 对于那一些人,他难免会有一些愧疚。毕竟在很多时候他是拿他们当朋友。 也许这就是一种悲哀。身不由己的悲哀。 可是她又有什么办法呢?完全没有任何办法去阻止这一切。甚至只能够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朝献井里跳下去。 而更为可悲的是,这个陷阱是他亲手挖出来的。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或许这是唯一的安慰了。 “因为当时,时机还不成熟!” 王文白直接了当的回答道。 当然,他并没有说,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陛下需要让一些武器流落到满清的手中,毕竟,借刀杀人的时候,总需要提供一些弹药。如果没有大明的铳炮、火药,他们又怎么可能那么轻松的解决掉西北的问题。而且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即便是当时制止了一些人,也无法阻挡在暴利下,商贩把武器卖给满清。 过去贩私盐的一率杀头,可能挡得了几个人?那些人为了利益可以不惜一切。 这种人从古至今,从来不曾缺少过。 “当时,即便是抓了,能抓住几个人?能不能引起什么轰动?完全不能引起任何轰动,也不能够让人们以此为警!” 看着神情似乎有些恍惚的张宫山,王少白继续解释道。 “按大明律,百姓可以持铳,但必须是汉民,而铳商不得将火铳售予非汉民,否则一率重惩,可是在利益的驱使下,那些个铳商、铳匠,往往都是置国法于不顾,这几年西南山蛮高价买了多少铳弹?那些铳弹对朝廷、对汉民都是威胁,可卖铳弹给他们是谁?正是汉人奸商,这样的人,抓一个,还会再冒出十个来,那些山蛮愿意用二十两银子买一支火铳啊,足足几倍的利润,别说是商人,就是平头百姓未尝不为之心动!怎么办?” 盯着张宫山,王少白反问道。 “他们卖的铳弹越来越多,对朝廷就是威胁,将来怎么办?抓不完、关不尽,偶尔的抓住几个,他们难免还有侥幸心理,所以……” 王少白最后冷冷一笑。似乎是在讽刺的那些人的幼稚和天真。 家人并不知道他们所做的一切,实际上都尽在朝廷的掌握之中。或者说本身就在朝廷的计划之内。他们甚至还自以为聪明的去收买那些官员,只是为了让走私变得更加顺利。 他们并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在朝廷的纵容之下。现在那些人不但给了朝廷去制裁他们的借口,同样也给了朝廷去清算那些意志不坚的贪官污吏一个借口, 很多时候引蛇出洞是必须的,当然这个蛇必须在朝廷的控制内。 “需要杀鸡给猴看,这些人就是鸡,这一次抓捕名单上除了满清潜伏的间谍之外,商人一共有75人,他们大都是有头有脸的商人,这些人被抓住后,自然会引起轰动,本人杀头,家人流放,咱们需要拿他们去警告百姓,告诉他们,把铳弹卖给外人,是要付出代价的!所以……” 话声一顿,王文白说道。 “这个鸡,必须要等到现在才能杀!” 杀鸡给猴看,要分时机。如果不能抓住一个有力的时机,那么这个鸡也是白杀。 “属下明白了!” 张宫山连忙立正答道,随后又试探着说道。 “那那个人呢?” “那个……” 王文白往西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总得留一个人给主子报信不是,而且将来,你们还有合作的机会!” “将来?” 诧异的看着局长,张宫山的目中带着不解,更多的是疑惑。 “还有将来吗?” 难道将来还要继续与满清进行军火贸易? “在我大明于盐场实施就场征税之前,贩私盐者斩,可这天下的盐还是半出官,半出私,杀头的大罪也挡不住他们的趋利之心,再比如晋商,当年他们向满清走私物资时,又岂能顾忌那是杀头大罪?人心趋利,为暴利挺而走险的,古往今来又岂止一人?你不去卖,其它人会去卖,到时候,他们卖的可不仅仅是武器那么简单,他们会像晋商一样,甚至出卖军事情报,为清军领路,做向导。” 局长的回答让张宫山连连说道。 “怎么会,不,不会的……” 在他看来,这一切似乎有些不太可能,毕竟当年那些晋商的教训已经非常深刻了。他们怎么可能还会继续向那些晋商一样,为了银子不惜一切。 “怎么不会呢?” 王文白颇为感叹的说道。 “一开始的时候,晋商也只是想挣点钱,挣点暴利而已,可后来,是越陷越深啊,这就是人性,当他们从那里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时,他们就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了那些晋商,也不是一开始就认定要当汉奸,他们一开始的时候,不过只是想挣点钱,就像把火铳卖给西南蛮的小商小贩一样,他卖一支火铳可以挣十几两银子,卖了一支,等于干上几个月,他就会想着,若是卖上十支,岂不就发了?那时候。脑子里想的可就不是其他,而是银子。他挣到钱了,然后呢?十支、百支、千支,最后,为了获得更多的银子,他们会越来越大胆,越来越肆无忌惮,为了获取钱财,他们会想尽办法,他会想尽办法,同样对方也会想尽办法抢更多的东西。等到那时,恐怕又会出来一个“八大皇商”,他们会毫无底线,毫无下限的,最后他们所思所想无非就是自己,他们会为了那点银子不惜一切。” 局长的解释,让张宫山整个人都陷入沉默之中,作为军正司的军正,对于人性他当然了解,而且在生意场上闯荡这么多年,自然也知道贪心不足就是人性,在向满清走私军火的过程中,不知有多少小商小贩就是冲着那几倍的暴利,翻山越岭把铳弹卖给满清,如果不是因为他掌握着“大宗贸易”,那些小商小贩以及小商号或许早已经像局长说的那样,发展成了新的“八大皇商”。 在沉默良久之后,他看着局长有些不解的问道。 “那为什么,现在要对他们动手呢?毕竟,这是好不容易才建起来的网啊。” “你傻啊!要是再让他们发展下去,就是尾大不掉!你还真准备让他们变成新的“八大皇商”吗?” 有时候,不得不佩服陛下的地方就是在这里。陛下总是能够看到人性的最阴暗的地方。然后针对性的制定一些计划。把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引到陷阱之中。 在那些人自以为是,洋洋得意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一切不过都在计划之中。 有些不明所以的下属。王文白哈哈笑道。 “猪养肥了好过年,养成个妖精,可就不好杀了,下去吧!至于这批军火……” 养了这么多年的猪,现在到了杀猪的时候了。这也是当初的计划,方面是为了杀一儆百而另一方面就是为了杀猪。 毕竟猪养肥了就是留着杀的。 沉吟片刻,王文白说道。 “先发一部分过去,你呢?暂时先避避风头……” 之所以会这么叮嘱他是因为在将来还有更多的用处,毕竟陛下已经有了详细的计划,还要继续拿那些人当枪使。这也意味着这个计划可以继续实施。 养猪,就像割韭菜一样,一茬一茬的。割完了这一茬还有下一茬。现在到了收获的季节了。 所以这一茬不能留着,现在已经到了收获的时候。 现在已经是杀猪的时候了。毕竟要过年了。 。 正文 第218章 前奏(求支持,求月票) 兴乾七年。 王明恩时年二十四岁,虽说年青,可人们见着他都会尊称一声“伯爷”,他是兴乾元受封的“武宁伯”,其实,他并不是因为自己的军功受封,而是因为父亲的军功,在大明的勋贵中,他的父亲是一个小到不值一提的小人物,可就是这个小人物在《新明英烈传》中,却是屡次被提及。 “那王秀武一见万余铁盔铁甲清虏列队袭来,眼见两军相接忠义军受挫,他牙一咬,便跳上了火药车……” 当年南京城下在通济门血战时,如果没有王秀武点着火药车冲向敌阵,与清军同归于尽,谁胜谁负还未曾可知。虽然战后论功行赏,对王秀武的家人颇为恩待,但在兴乾元年,陛下南巡至南京的时候,于通济门凭吊故旧部时,看着通济门下那被亲铺的路石,自然想到了粉身碎骨的王秀武,随即下旨将其家人封伯。 而也正是从那时起,原本只是一介布衣的王明恩,摇身一变成为了大明的勋贵,获得了两万亩的勋田,从那时候起,他不用做任何事便可挣得巨额地租。当然仅仅只是靠地租赚不了什么钱,但是,在他的封地内恰好蕴藏有铁矿,通过开采铁矿,他顿时变得非常富有。 尽管在南都像他这样的勋贵有不少,可是像他这么富有的却没有几个,毕竟,相比于的种田,铁厂的利润更为可观。 显然即便是当年报着“报恩”的想法与敌人同归于尽的王秀武,也没有想到,他的举动不仅奠定了北伐成功的基础,同样也让王家的命运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不仅让后代过上了体面的生活,而且还让王家成为了大明的勋贵。 当然,对于大明的许多平民百姓,甚至许多士兵而言,武宁伯王家就是他们的偶尔,他们无不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像武宁伯一样,为子孙挣取一份荣华富贵,当然,还就是名声。 不过对于王明恩而言,他在享受着这一切的时候,同样也承担的责任,兴乾元年受封后,十七岁的他就进入陆军学校,学习军事,毕业后进入军队服役,在步兵团里待了三年,结束时获得陆军上尉的军衔。两年前,他放弃了全职军人生涯,退役转为预备役军官,成为南直隶的荣誉上校。不幸的是,这种荣誉上校只不过是贵族的荣誉而已,他永远也不能获得勋章。 从那时候起,王明恩和许多勋贵一样,一边将心思专注于经营家业,一边教育儿女,毕竟,他的儿子在未来需要袭爵,成为大明的武宁伯,而在那之前,他的儿子同样也需要进入军校,服役。至于另外几个儿子,他们只能在成年后离家,相比于长子,他们反面需要更多更多好的教育,毕竟,那时候,他们只能靠自己。 对于儿子们的将来,王明恩早就有了安排,长子接过了他的爵位,成为大明的勋贵。至于二儿子,有朝一日会成为国家的文官。至于老三,将来,他可以成为……也许,他可以像其它人一样,到海外诸夏,为自己挣一份功名。 谁知道呢? 谁都无法意料将来,就像他一样,当时正在社学里读着书的他,无论如何也不想想到,突然间他就从忠烈遗族变成了勋贵。 望着车窗外面,王明恩的神情中略带着丝许凝重,车窗外可以看到那些灰头土脸的矿工,进入铁矿之后,这里的一切都是灰蒙蒙的。 “应该再招些矿工,现在产量太少了……” 王明恩自言自语着,就在这时连绵不断的爆炸声打断了他的思绪,那是矿山在放炮采矿。相比于煤矿,铁矿的开采需要更多的火药,而且采矿时的动静更大。在爆炸之后,很快矿区的道路就被爆炸的烟云笼罩了。 王明恩的那辆马车就这么在烟尘中奔走着,很快,马车驶离了矿区的,尽管这是王家的铁矿,但是王明恩却很少来这里,即便是这里离南京不到百里,可是在绝大多数时候,他都不会呆在封地,毕竟相比于封地,南京更为繁华,而且绝大多数生意,都是在南京敲定的,至于这里,不过只是生产的地方。 这次他之所以来这里,是因为与铁厂总办有事情商量,所以才在铁厂呆了几天,现在是时候回南京了。 当天晚上,王明恩回到了位于南京外城的武宁伯府,在马车停下来的时候,他看到迎接他归来的仆人,同样看到在仆人中的索菲亚,透过玻璃窗里瞥见索菲娅的脸,有那一瞬间,王明恩感觉心脏好像漏跳了一拍。他被带回四年前在广州服役的时候,在那里他第一次见到这张漂亮得让人难以置信的脸蛋,被金色卷发环绕着,她的脸上带着傲色显得完全无法驯服。现在也是,她面色愠怒,倒让他感觉到一丝异样的诱惑力。 这是他最想要的女人! 当然,他可以要她,甚至她为他生了一个女儿,可是他能做的只是把她从家奴变成仆人,至于纳妾……不可能,平民或以纳异族女子为妾,大明的勋贵不能。所以,她现在依然是“仆人”,甚至就连他的女儿,也要由妾室代养。 除了不能给她身份,他可以给她任何她所需要的东西。 “老爷,你总算回来了。” 几乎是在王明恩下车的同时,在见礼之后,索菲亚就说道。 “出事情了,官府可能要统一采购铁料,所有的铁料必须卖给官府。” “什么?” 王明恩的一挑,他在工厂的时候还没听说这个消息, “这个消息准确吗?” “是刚刚送来的,我得到消息还不到两个小时,估计明天就会见报。” 索菲娅之所以得到王明恩的宠爱,并不仅仅是因为她长的漂亮,商人家庭出身的她或许被北非海盗掠为奴隶,可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她在很多时候都能给王明恩很多帮助。 “我去找巡抚问问,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看看有没有什么回旋的余地。” 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王明恩感觉有些紧张,毕竟,铁厂是王家的根本。两人一边走,一边说道。 “估计不太可能,我听说是朝廷的旨意。” “朝廷……这是想干什么?” 来到了后宅,王明恩掏出他的烟盒,然后点着一根纸烟。 “不要在这里抽烟。” 索菲娅并不喜欢烟草的味道,对此,王明恩倒也没有反对,他往门口走去,然后一边抽烟一边说道。 “朝廷要统购铁料,这可是从未有过的事情,怎么之前一点风声都没有?” 王明恩的语气中带着疑惑,在他看来,这几乎是很难想象的事情,什么风声都没有,就突然有旨意下来了。 “朝廷会不会把铁厂收走?” 索菲娅的问题,让王明恩一愣,然后他摇头说道。 “这不可能,朝廷是不会这么做的。” 对于朝廷,王明恩是深信不疑的,临出门的时候,他又停了一下,看着索菲娅说道。 “对了,下次这样的话不能乱说,知道吗?我是说你刚才说的话。” “我知道了。” 在大明生活了几年之后索菲娅已经知道,在大明有些话是不能够说的。 “嗯,虽然没有什么,但总要注意一些。” 然后,王明恩走了出去,他还要去夫人那里。 他沿着走廊走着,此时他有些心烦意乱,倒不是因为去见夫人,尽管那个出身大户人家的夫人,对他同样是助力颇多,至少这家里的事大都是由她操持的。 他之所以感觉心烦意岙,是因为从那个突如其来的消息中,他似乎感觉到几分不祥,为什么会这样的? 朝廷为什么会这样呢? 一时间他说不清,但是却总觉得有些不安。 在他来到书房的时候,一个仆人正在擦着窗户,和过去勋贵家庭蓄奴不同,兴乾朝是禁止蓄奴的,所有汉人家奴一率发还自由。因此各家各户只能雇佣仆人,当然,最近几年买卖海外奴婢也是极为流行的,但是相比于那些所谓的广南奴、色目婢,往往人们更愿意用本国的仆人,武宁伯府里也是这样,虽说有上百个广南奴、色目婢,甚至还有干力气活的昆仑奴女使,可是家中的仆人往往还都汉人,那怕是多花点钱也没有关系。王明恩认识这个仆人,虽说这个仆人很少来后宅,他曾看过他在镇子里参加过足球比赛——那是一种从军队传出来的运动,现在于大明非常流行,他的球踢的相当不错。 “李敢,” 想起了他的名字,王明恩对他吩咐道。 “你去叫管家来书房一趟,还有,把最近几天的报纸都找过来,能找多少,就找多少,尽量找。” 报纸!或许能从报纸的新闻里所透露出来的蛛丝马迹中找到一些信息吧!王明恩这么寻思着,因为曾经在军队服役的关系,所以他总感觉这件事里透着几分古怪,可一时间,他却又说不出,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他在那里翻着报纸,从报纸上找到一些信息的时候他并不知道,其实对铁进行统购,对于朝廷来说也是一个迫不得已的选择。 “铁的产量不够哇。” 作为皇帝的朱明忠看着手中的报纸。忍不住感叹道。 “今年咱们还要再修几百公里铁路。下来还要把铁路往陕西修,而且铁路只会越修越多。但是我们现在的铁产量却很有限。” 几乎是在蒸汽机车展现出他过人的潜力之后。修建铁路就成了朝廷里的一个共识。 反对修建铁路的人也被铁路所展现出来的惊人的运力给折服了。其实那一日千里的速度。更是让每个人都看到了铁路所蕴藏着的力量。 现在在朝廷之中已经有了声音要把铁路修到东北,修到蒙古去的声音。古往今来,边疆之说以不稳固。根本的原因就是运输,运输制约了中原王朝对边疆的控制。 正因如此,当铁路和火车结合在一起之后,他们所展现出来的力量。这些遭受过甲申天变之后十余年异族奴役的官员,然而然地想到了要中铁路去巩固边疆的统治。 在他们看来,只要铁路能够修到边疆,那么。就可以阻止任何一个异族的崛起。 这种想法非常现实,有了铁路,军队可以朝发夕自在,随时随地投入到遥远的边疆。物资也可以源源不断的运往前线。 但是,落后的工业生产制约了修建铁路的速度。尽管现在在那些人的规划之中,也许已经规划了几千公里的铁路。 但是大明现在并不能够提供足够的铁用来铺筑铁路。甚至就连迫在眉睫的铁路修建也要尽可能的集中全国的铁。 至少要把全国的铁都统一调度起来。又这样才能够保证在接一下来的几年中。有足够的铁去修建陕西的铁路。 “陛下既然如此,那就建新的铁厂就是了。” 看着面带愁容的陛下。郑灵笑着说道。 “大明这么大,各地的铁矿那么多,只要就需要天下人肯定会办更多的铁厂。厂多了自然也就不愁铁不够用了。” 听着皇后的这个句话。朱明忠只是笑了笑,然后说道。 “请没有你说的那么简单!现在自约生产的并不仅仅是工厂不够多,而是现在我们的炼铁炉技术落后。而且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们的铁矿产量限制了铁厂的产量,想要解决问题,必须要从根本上去解决,不仅仅只是多建几个工厂。” 要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就必须要设立新的效率更高的炼铁高炉,还有就是进一步增加铁矿石的产量。当然还需要提高煤矿的产量。相比之下,恐怕设计炼铁高炉是最简单的一件事了。 即便简单现在也来不及了,毕竟等下还有另一件事儿已经到了必须要解决的时候了。 想到这,朱明忠的神色变得有些凝重。他看了一眼皇后,然后对她说道。 “灵儿,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今年我们就能把建奴彻底赶出去了。” 正文 第216章 主与奴(求支持,求月票) “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都,意踌躇。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张养浩的《山坡羊·潼关怀古》一语道尽了天下兴衰,也道尽了天下兴衰中的百姓之苦。从古至今,于百姓而言,兴也好衰也罢,到最后总是要尝尽世间的苦楚,可若是有的选择的话,世间的百姓还是“宁为太平犬”。 即便是有时候,这“太平”也是自欺欺人的,不过就像在这潼关,于某种程度上而言,所谓的“太平”不过只是欺人之言,谁都知道,所谓的太平日子随时都有可能被打破,明军随时都有可能杀进潼关,杀入关中,对于陕西的百姓而言,这自然是他们盼望已久的,可是对于满清而言,无疑就是恶梦,所以,这潼关在过去的几年间,总是一副戒备森严的模样,一但有变,那城门上的千斤匣随时都会放下来。 虽然这潼关隔开了大明与满清,但是实际上这潼关却是“开放”的,商贩们仍然可以源源不断的携带着各种货物往返两地,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似乎比烈皇帝那会要宽松许多。 满清离不开大明的布匹以及茶叶还有其它的各种商品,甚至就连同硫磺等军需物资都需要从大明获得,当然与前者不同,后者都是通过各种小径被商贩走私到陕西。 而通过潼关进入陕西的往往是各种与民生有关的物资,不过因为潼关极为重要,所以每一个进入潼关的商队都要经过搜查,虽说了在过去的几年里,似乎人们都已经忘记了战争,只有那留着金钱鼠尾搜查货物的清兵,提醒着人们,这里是满清的地方。 守关的清兵总会趁着搜查的敲诈百姓,瞧前面的清兵作势就要用长铳上的刺刀刺布的动作,布贩无不是急忙掏出银子,陪着好话恭维着那些清兵,如此才保住了车上的布匹。 “叫天叫地叫祖宗,惟愿不逢鞑虏……” 听着前面商贩的摇头轻叹,中年人的心思一沉,瞧着那些清兵时候,脸色变得有些不太自然,随后却又长叹口气。 那声叹息里,更多的是无奈。 进了潼关后,那原本一副商人打扮的中年人,便直奔城外,在城外的驿站里凭着官凭要了一匹驿马之后,就快马加鞭的往西安赶去。 “若是有火车的话,又岂需要这么废事?” 骑着马的中年人想到关东的火车,想到那日行千里的疾速,尽管内心向往着,可是他的脸上更多的却是无奈。 赶了一天一夜的路后,终于回到了西安,风尘仆仆的中年甚至都没怎么休息,例换上了一身官袍然后直接进了宫。 “奴才叩见主子。” 作为内务府正白旗包衣第五参领第三旗鼓佐领下人的曹玺,就是皇帝的家奴,实际身份至为低微,但由于得到皇帝的信任,又因其对主子的忠诚和本身的才干而受到信任重用。所以地位自然不是一般奴才所能相比。 这次奉命入关的曹玺,一回到西安自然要先叩见主子,报告这次的关东之行。 “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还以为,至少还得再过半个月呢,” 玄烨头也不抬,也没有示意曹玺起身,只是让他跪在那里说道,他是皇家的奴才,那地位顶多也就是比太监稍高些。 “回主子话,奴才这次能回来这么全,全是因为明国的火车。” “火车?” 玄烨这才有些好奇的问道。 “什么火车?” “主子,火车就是早先明人报纸上提到的蒸汽机车,因为其用煤烧火出气,所以才被人称为火车。那火车非但力大无穷,而且可日行千里,完全不像马匹那样,需要草料、水食,而且不似马匹那行娇贵……” 听着曹玺的话,玄烨的眉头越皱越紧,他知道蒸汽机,也曾看过与蒸汽机有关的书籍,可是他却不曾想到,蒸汽机居然可以用到车上。 “主子,目下明人的铁路上已经不见挽马挽拉车辆,所有车辆都是用火车挽拉,一辆火车可拉二十节货车,足有160吨有奇,以臣看来,有火车相助,明人必定会向我大清用兵……” 一直以来明国何时西征,一直都是悬于大清心头的一柄利剑,而现在,再也不需要担心了——因为明国人很快就会打过来。 “有了火车,明人可以源源不断的将物资运往潼关,运入陕西,必定再无丝毫后顾之忧,如此,绝不是大清之福……” 面对曹玺的禀报,玄烨一直沉默着,现在他似乎感受到了当年父皇的那种无奈,那种陷入网中而无法拔的无奈,尽管百般挣扎,但却已经尽在汉从蛊中的现实,让人喘不过气来,曾几何时,他以为只打通了西域,那么大清国也就有了将来,可即便是打通了西域,又能如何? 一开始,在报纸上看到蒸汽机车的报道时。他以为报纸上都是夸张之词,可曹玺的话让他知道,恐怕报纸上对火车非但没有夸张,甚至可能还不知它的用途到底有多大。或许寻常的记者不知道,但是对于身为大清国皇帝的玄烨而言,他很清楚,当年洪承畴为何会献计让父皇去西域,因为西域距离大明太远。 从古至今用兵西域的只有汉唐两代,前者用兵西域几乎耗尽国力,至于后者则不过只是以一军破西域诸国,而大清若是占据了西域,以大清国十几万大军,大明要是不投入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大军,又怎么可能夺得下西域? “一但明国进攻受挫,他日必可与明国和议……” 劳师远征、耗尽国力。曾几何时,这是大清国唯一的希望。 劳师远征? 有了火车之后,汉人又怎么可能会惧怕劳师远征? 现在,甚至就连这一线希望都没有了。 面色变得极为难看的玄烨,甚至都没有在意曹玺接下来又说了什么,他只是在那里想象着大明一路把铁轨铺到西域的一幕,想象着大明通过那铁轨把成千上万的士兵和数之不尽的物资运往西域。 到那时大清国该如何抵御他们的进攻? 甚至不经意间,玄烨的双手在颤抖,他的后背都冒出了冷汗,他甚至可以想象得出一个画面,自己成为亡国之君的一幕。 难道自己要像崇祯一样吊死在煤山吗? 对了,西安是没有煤山的,甚至就连盛京——那是今年刚开始修建的新城,就位于天山脚下,那里将会是大清国的新都,规制和满洲的盛京一样,只不过地位变成了西域。 其实,老天爷对大清国还是恩泽有加的,前年,在大清国上下忧心着明国的进攻时,一场山东的大地震为了大清国争取了时间,让大清国能够击败拼招抚卫拉特蒙古铺平了道路,如果不然的话,大清国只能仓皇的逃入西域,而不像现在这样的,通过与实力稍弱的和硕特部鄂齐尔图汗联手,一同吞并了实力最强的准噶尔部,尽管现在看似和硕特部还保持着自立,但是迟早会把他纳入八旗。 通过几年的努力,现在大清国基本上已经在西域站住了脚,甚至就连西安的满城之中也有大半的丁壮迁往了西域。原本大清国已经做了一切,一但潼关失守的话,就会撤往西域,借助数千里远的地域,去抵挡明军的进攻,可谁曾想,明国人却偏偏弄出了一个什么火车。 “……主子,奴才这次在清河,与明国商人谈妥了所需购买的物资,未来一两个月内,那些物资就会运入我大清,到时候,我大清的军威势必可更上一层楼……” 跪在地上叩着头的曹玺并没有注意到主子脸色的变化,他只是在那不露声的邀着功,作为内务府奴才的他知道,在大清国曹家的实际地位并不美妙。一旦失去了皇帝的宠信,曹氏家族诸人作为汉人包衣的可悲处境就暴露无遗——他们的实际身份不仅低于满洲、蒙古、汉军等八旗军民,而且低于同为皇帝家奴的满蒙包衣。 也正因如此,其实曹玺一直希望能够摆脱包衣的身份,像其它各旗的包衣一样抬籍入旗,可是,他是皇家的包衣,没有皇命是入不是旗的。 “主子,这次奴才去明国,发现明国对我大清的防范日多,所以奴才斗胆多买了些东西,以防他日无法购得,奴才自作主张,还请主子责罚!” 说是请罪,可实际上是在邀功。 “曹玺,这趟差事,你办的好。朕知道了。” 回过神来的玄烨并没有心思去理会曹玺的“刻意邀功”,只是看了他一眼,然后说道。 “你下去吧!” 就在曹玺叩头领旨的时候,玄烨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对他吩咐道。 “曹玺,好好的为朕办差,朕自然是不会亏待自家人的。” 包衣是自家人,或许当年玄烨一旨圣旨让大多数包衣都抬了旗,可是内务府里的奴才却依然是皇帝的家奴,他需要这些奴才。 尽管在嘴上说着谢主隆恩。但是曹玺的心里头却是一阵五味杂陈。尽管作为主子的的奴才看是非常显要,而且也是深得主子的赏识。是在他的心里。难免还是会嫉妒那些被抬籍入旗的人。 相比于他们,曹家的地位就是在显赫。也不过就是奴才罢了。也正因如此,对于曹玺来说,心里一直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台籍入旗。不至于像现在这样,不过只是主子的奴才而已。 可是在另一方面,她的心里却又非常纠结,因为他知道曹家之所以有现在的地位,正是因为主子的信任,如果不是因为他是主子的奴才,主子又怎么可能用他呢? 这也是身为奴才的悲哀。没有了主子的信任他一文不值。而在另一方面这也是他希望能够抬籍入旗的原因。 只有像其他人那样抬籍入其他才有可能把曹家带到一个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完全依赖主子信任的位置。 在的曹家不过只是主子的奴才,主子手中的一枚棋子而已。不过就是可有可无的角色罢了。 只有抬籍入旗,只有成为朝廷命官,只有曹家人能够在朝廷中显示出来自己的重要性。 将来曹家才会是大清国的曹家,而不至于仅仅只是主子的奴才。或许在那个时候仍然是奴才,但是。和现在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地位。到时候曹家就是大清国的显赫之家。 到那时,甚至可以结交权贵和权贵联姻。甚至到时候还可以请主子赐姓,那时候就再也没有人会去说什么曹家了,只会用崇敬的语气说着他们家是大清国的权贵。 但是所有的这一切都需要一个前提,就是台籍入旗。 可是皇上这边的意思看来想要抬旗入旗,并没有那么简单。其他人都是直接就抬了旗入了籍。可是内务府的奴才却没有那么好的命。 出了宫,曹玺依然是有些心不在焉的。原本他以为凭借着这次进关的功劳应该能够让皇上吐口抬籍入旗。 可是让他有想到的是皇上压根儿就没有这方面的意思。尽管皇上看似吐了口。可实际上想要抬籍恐怕是遥遥无期的。 “到皇上就不知道奴才想要什么吗?” 曹玺当然知道皇上肯定知道他想要什么,但是皇上却不愿意给他。 因为对于皇家来说,皇家总是需要奴才的,尤其是需要像他这样能干的奴才。 想到眼下的处境。曹玺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在关内看到的那些人。那些人都是人。可是他呢? 想到这儿,曹玺忍不住长叹了口气,他知道这种念头,连想都不应该去想。要是想了,恐怕到最后会掉脑袋的。 可有时候他却忍不住要去想,只不过是想想而已,没准哪一天皇上心情高兴了就会让曹家抬旗,到那时候,他曹玺就能够把曹家大到一个让所有人高山仰止的地步。 可是,皇上什么时候才会大发慈悲呢? 想到这儿,曹玺朝着东方看去。最后只是长叹了一口气…… 正文 第215章 等过年(求支持) 最早筹备战争的是情报部门! 春江水暖鸭先知。作为大明最重要的情报机构,军正司的角色是多重的,不过现在军正司分别设有左军正丞和右军正丞,左丞负责军纪,右丞负责情报。两个衙门甚至都不在一个地方办公。 相比于那个位于中都城北玄武路旁的军正司,位于城外的军正司侦缉局却显得有些隐密,甚至于很少有人知道这个机关,往往人们会把他和玄武路上的军正司侦缉科混淆一体,实际上与后者负责军事犯罪侦破不同,军正司侦缉局负责的正是情报工作。 在过去的几年间,当五军都督府都有一副“马放南山”状的时候,在军正司侦缉局内,战争一直在进行着,隐秘战线上的战争并不仅仅局限于西安,这里同样也进行着战争。 从进入兴乾七年之后,随着倒计时的临近,军正司侦缉局变得更忙碌了,许多事情都必须要在最近一段时间完成,这是一场新的战争,而现在这场战争正是关键时刻,所有人都在赶班加点的进行着各自的工作。 这天下午,李少白获得了个难得的休息机会,在连续工作十天之后,他终于可以回家休息几个小时,换换衣服、洗个澡,当然还可以和妻妾缠绵一番,对此,似乎局长也可以体谅他们连续工作的繁忙,甚至局长还专门交待:让局里马车车夫用马车送他同事们回家,然后再在12个小时后去接他们回来。 十二个小时,这是他们休息的时间,在过去的十天之中,他们都是吃住在办公室,现在终于可以喘口气了。 “回家好好放松睡一会吧!” 眼睛熬得通红的王文白的声音不大,但是语气却很亲切,他关切地说道。 “这十二个小时收尾,在此后的接下来的几天内可能还需要你们连续工作,现在请你们都回家去休息――这是我现在唯一能为你们所做的。” 看着局长那张略显苍老的脸庞,李少白知道,在大明眼前的局长可以称得上是一个传奇,他凭借一人之力结交草原上的蒙古王公,成为他们的坐上宾,游说他们接受大明的册封,同样也探清楚了那些效忠满清蒙古诸部的虚实,可以说,现在蒙古的平定与他有着直接的关系。草原上的生活使得他变得比同龄人更为苍老,但此时那张略显苍老的脸上流露出的真切的关心,眼睛里也布满血丝的李少白和同僚们相互对视了一眼,默默无语地往会议室外走去。 走廊的两侧悬着吊灯,使得没有窗户照明的地下走廊不至于昏暗,离开了地下室后,来到军正司侦缉局的大厅。从玻璃窗透进来的阳光显得有些刺眼,这个间大厅里人来人往,各个机要部门的官员们急匆匆的走着,好像都跟后面有人在拿着鞭子抽打他们似的。 在走出大厅的时候,李少白和王明文他们俩个站住脚,他们先是抬头看了一眼初升的太阳,然后又扭头互相看了一眼,接着又默默的说道。 “行动应该已经开始了吧!” “应该吧!” 与此同时,在这个清晨,在中都城市内上百辆带有军正司徽章的马车在城市的各条道路上奔驰着,那些马车上无一例外的都坐着佩带长短铳以及佩刀的军正,他们无不是神情严肃的看着彼此。 上午,和往日一样,许临安来到了所在的商号,和往日一样,在他到达商号后,立即有年少的伙计为他端来茶,茶是提前泡好的,待他到达商号的时候,正好可以喝。 “昨天的那两笔单子结了吗?” 一边喝着茶,许临安一边询问着伙计,然后又继续部置着今天的事情,就在他说话时候,那边商号的门却被突然打开了。 大家的视线都朝着商号门口看去:只见一个壮实的身躯走了进来,在他的身后,还跟着几个穿着黑色制服手拿火铳的……巡捕? 不对! 不是巡捕,因为他们戴的是帽子与巡捕的白帽截然不同,他的帽子是黑色的。 “你们是什么人?” 在伙计的质问声中,于众目睽睽之下,领头的那个人直接走到许临安的身边,然后双眼盯着他,这个时候,许临安早已经是浑身瘫软的坐在那里,他根本就站不出来,还有一个商号的二柜,做势就想要从二楼跳下去,可是他却看到那些人端起了手里的火铳。 在二柜吓的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有两个人冲到他身边抓住了他,在这个时候他还企图推开那两名兵士的胳膊。 “你,你们是谁……” 许临安盯着眼前的这个人,尽管他的双腿发软,但他还是强撑着给自己鼓劲,然后想要弄清楚对方的身份。 “你是许临安?盛和商号的东家?” 来的人面无表情的问道。 许临安点点头,这个时候,他的脸色已经变得苍白而没有丝毫的血色。 “你们是、是谁?” 他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他希望能够给家里带着信,赶紧想办法。 “军正司惩奸处……” 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许临安只觉得双腿一软,刚刚站起来的他,立即瘫坐下去,然后喃喃道。 “为,为什么……” 对于惩奸处,或许他们并没有接触过,但绝不陌生,因为惩奸处就是专门惩治汉奸的机构,不知多少事清的败类被其关入大牢,最后被送上流放船,被流放至海外。 “知道为什么抓你吗?” 来的人面无表情的问了一句,然后冷笑道。 “既然知道,当初又何必如此?” 何必如此? 许临安苦笑着,只是不住的摇着头。人谁没有糊涂的时候? 可现在,后悔已经晚了! 这一天,整个中都甚至于大明很多地方,军正司以及地方的巡捕都在进行着行动,而行动的目标就是那些参与向满清走私军火以及军需物资的商人。 当一个个商人以及潜伏的间谍被逮捕的时候,在军正司侦缉局的办公室中,一个秃顶的身材稍胖的中年人正站在那里,那一身黑色的军正军装穿在他的身上,显得有些可笑,不过他的神情却很严肃,倒是坐在那的王文白却是笑容可掬的看着他。 “怎么,张胖子,是不是有很多问题要问?” 放下手中的笔,王文白看了一眼张宫山,六年前,正是在他的命令下,张宫山以商人的身份出现在中都的生意场上。 “属下不敢!” 张宫山连忙摇摇头。 “你肯定想说,那些商人当初有不少是你勾下水的,如果想要阻止他们走私军火,又何必引他们下水?” 王文白的脸上依然带着笑。 “可别忘了,当他们发现对满清走私军火可以获得暴利之后,就立即主动参与其中,而且当初,正是因为发现有人向满清走私军火,才会让你渗透进去的,好了,现在解决问题了,这一下,基本上算是一网打劲了!” “可……为什么是现在?” 张宫山的语气中带着疑问。 “明明几年前我们就可以把他们一网打劲。” 这才是他最大的疑问,早在三年前,他就已经完掌握了参与对满清走私的名单和证据,完可以把他们一网打劲啊。 “那个时候,非但没有行动,甚至还刻意给他们制造方便,甚至还有一些人……” 也是在过去的三年中,受利益的驱使开始投入这种生意里的,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正是在他的引诱之下。才投身于这个行当。 对于那一些人,他难免会有一些愧疚。毕竟在很多时候他是拿他们当朋友。 也许这就是一种悲哀。身不由己的悲哀。 可是她又有什么办法呢?完没有任何办法去阻止这一切。甚至只能够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朝献井里跳下去。 而更为可悲的是,这个陷阱是他亲手挖出来的。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或许这是唯一的安慰了。 “因为当时,时机还不成熟!” 王文白直接了当的回答道。 当然,他并没有说,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陛下需要让一些武器流落到满清的手中,毕竟,借刀杀人的时候,总需要提供一些弹药。如果没有大明的铳炮、火药,他们又怎么可能那么轻松的解决掉西北的问题。而且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即便是当时制止了一些人,也无法阻挡在暴利下,商贩把武器卖给满清。 过去贩私盐的一率杀头,可能挡得了几个人?那些人为了利益可以不惜一切。 这种人从古至今,从来不曾缺少过。 “当时,即便是抓了,能抓住几个人?能不能引起什么轰动?完不能引起任何轰动,也不能够让人们以此为警!” 看着神情似乎有些恍惚的张宫山,王少白继续解释道。 “按大明律,百姓可以持铳,但必须是汉民,而铳商不得将火铳售予非汉民,否则一率重惩,可是在利益的驱使下,那些个铳商、铳匠,往往都是置国法于不顾,这几年西南山蛮高价买了多少铳弹?那些铳弹对朝廷、对汉民都是威胁,可卖铳弹给他们是谁?正是汉人奸商,这样的人,抓一个,还会再冒出十个来,那些山蛮愿意用二十两银子买一支火铳啊,足足几倍的利润,别说是商人,就是平头百姓未尝不为之心动!怎么办?” 盯着张宫山,王少白反问道。 “他们卖的铳弹越来越多,对朝廷就是威胁,将来怎么办?抓不完、关不尽,偶尔的抓住几个,他们难免还有侥幸心理,所以……” 王少白最后冷冷一笑。似乎是在讽刺的那些人的幼稚和天真。 家人并不知道他们所做的一切,实际上都尽在朝廷的掌握之中。或者说本身就在朝廷的计划之内。他们甚至还自以为聪明的去收买那些官员,只是为了让走私变得更加顺利。 他们并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在朝廷的纵容之下。现在那些人不但给了朝廷去制裁他们的借口,同样也给了朝廷去清算那些意志不坚的贪官污吏一个借口, 很多时候引蛇出洞是必须的,当然这个蛇必须在朝廷的控制内。 “需要杀鸡给猴看,这些人就是鸡,这一次抓捕名单上除了满清潜伏的间谍之外,商人一共有75人,他们大都是有头有脸的商人,这些人被抓住后,自然会引起轰动,本人杀头,家人流放,咱们需要拿他们去警告百姓,告诉他们,把铳弹卖给外人,是要付出代价的!所以……” 话声一顿,王文白说道。 “这个鸡,必须要等到现在才能杀!” 杀鸡给猴看,要分时机。如果不能抓住一个有力的时机,那么这个鸡也是白杀。 “属下明白了!” 张宫山连忙立正答道,随后又试探着说道。 “那那个人呢?” “那个……” 王文白往西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总得留一个人给主子报信不是,而且将来,你们还有合作的机会!” “将来?” 诧异的看着局长,张宫山的目中带着不解,更多的是疑惑。 “还有将来吗?” 难道将来还要继续与满清进行军火贸易? “在我大明于盐场实施就场征税之前,贩私盐者斩,可这天下的盐还是半出官,半出私,杀头的大罪也挡不住他们的趋利之心,再比如晋商,当年他们向满清走私物资时,又岂能顾忌那是杀头大罪?人心趋利,为暴利挺而走险的,古往今来又岂止一人?你不去卖,其它人会去卖,到时候,他们卖的可不仅仅是武器那么简单,他们会像晋商一样,甚至出卖军事情报,为清军领路,做向导。” 局长的回答让张宫山连连说道。 “怎么会,不,不会的……” 在他看来,这一切似乎有些不太可能,毕竟当年那些晋商的教训已经非常深刻了。他们怎么可能还会继续向那些晋商一样,为了银子不惜一切。 “怎么不会呢?” 王文白颇为感叹的说道。 “一开始的时候,晋商也只是想挣点钱,挣点暴利而已,可后来,是越陷越深啊,这就是人性,当他们从那里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时,他们就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了那些晋商,也不是一开始就认定要当汉奸,他们一开始的时候,不过只是想挣点钱,就像把火铳卖给西南蛮的小商小贩一样,他卖一支火铳可以挣十几两银子,卖了一支,等于干上几个月,他就会想着,若是卖上十支,岂不就发了?那时候。脑子里想的可就不是其他,而是银子。他挣到钱了,然后呢?十支、百支、千支,最后,为了获得更多的银子,他们会越来越大胆,越来越肆无忌惮,为了获取钱财,他们会想尽办法,他会想尽办法,同样对方也会想尽办法抢更多的东西。等到那时,恐怕又会出来一个“八大皇商”,他们会毫无底线,毫无下限的,最后他们所思所想无非就是自己,他们会为了那点银子不惜一切。” 局长的解释,让张宫山整个人都陷入沉默之中,作为军正司的军正,对于人性他当然了解,而且在生意场上闯荡这么多年,自然也知道贪心不足就是人性,在向满清走私军火的过程中,不知有多少小商小贩就是冲着那几倍的暴利,翻山越岭把铳弹卖给满清,如果不是因为他掌握着“大宗贸易”,那些小商小贩以及小商号或许早已经像局长说的那样,发展成了新的“八大皇商”。 在沉默良久之后,他看着局长有些不解的问道。 “那为什么,现在要对他们动手呢?毕竟,这是好不容易才建起来的网啊。” “你傻啊!要是再让他们发展下去,就是尾大不掉!你还真准备让他们变成新的“八大皇商”吗?” 有时候,不得不佩服陛下的地方就是在这里。陛下总是能够看到人性的最阴暗的地方。然后针对性的制定一些计划。把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引到陷阱之中。 在那些人自以为是,洋洋得意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一切不过都在计划之中。 有些不明所以的下属。王文白哈哈笑道。 “猪养肥了好过年,养成个妖精,可就不好杀了,下去吧!至于这批军火……” 养了这么多年的猪,现在到了杀猪的时候了。这也是当初的计划,方面是为了杀一儆百而另一方面就是为了杀猪。 毕竟猪养肥了就是留着杀的。 沉吟片刻,王文白说道。 “先发一部分过去,你呢?暂时先避避风头……” 之所以会这么叮嘱他是因为在将来还有更多的用处,毕竟陛下已经有了详细的计划,还要继续拿那些人当枪使。这也意味着这个计划可以继续实施。 养猪,就像割韭菜一样,一茬一茬的。割完了这一茬还有下一茬。现在到了收获的季节了。 所以这一茬不能留着,现在已经到了收获的时候。 现在已经是杀猪的时候了。毕竟要过年了。 正文 第218章 前奏(求支持,求月票) 兴乾七年。 王明恩时年二十四岁,虽说年青,可人们见着他都会尊称一声“伯爷”,他是兴乾元受封的“武宁伯”,其实,他并不是因为自己的军功受封,而是因为父亲的军功,在大明的勋贵中,他的父亲是一个小到不值一提的小人物,可就是这个小人物在《新明英烈传》中,却是屡次被提及。 “那王秀武一见万余铁盔铁甲清虏列队袭来,眼见两军相接忠义军受挫,他牙一咬,便跳上了火药车……” 当年南京城下在通济门血战时,如果没有王秀武点着火药车冲向敌阵,与清军同归于尽,谁胜谁负还未曾可知。虽然战后论功行赏,对王秀武的家人颇为恩待,但在兴乾元年,陛下南巡至南京的时候,于通济门凭吊故旧部时,看着通济门下那被亲铺的路石,自然想到了粉身碎骨的王秀武,随即下旨将其家人封伯。 而也正是从那时起,原本只是一介布衣的王明恩,摇身一变成为了大明的勋贵,获得了两万亩的勋田,从那时候起,他不用做任何事便可挣得巨额地租。当然仅仅只是靠地租赚不了什么钱,但是,在他的封地内恰好蕴藏有铁矿,通过开采铁矿,他顿时变得非常富有。 尽管在南都像他这样的勋贵有不少,可是像他这么富有的却没有几个,毕竟,相比于的种田,铁厂的利润更为可观。 显然即便是当年报着“报恩”的想法与敌人同归于尽的王秀武,也没有想到,他的举动不仅奠定了北伐成功的基础,同样也让王家的命运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不仅让后代过上了体面的生活,而且还让王家成为了大明的勋贵。 当然,对于大明的许多平民百姓,甚至许多士兵而言,武宁伯王家就是他们的偶尔,他们无不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像武宁伯一样,为子孙挣取一份荣华富贵,当然,还就是名声。 不过对于王明恩而言,他在享受着这一切的时候,同样也承担的责任,兴乾元年受封后,十七岁的他就进入陆军学校,学习军事,毕业后进入军队服役,在步兵团里待了三年,结束时获得陆军上尉的军衔。两年前,他放弃了全职军人生涯,退役转为预备役军官,成为南直隶的荣誉上校。不幸的是,这种荣誉上校只不过是贵族的荣誉而已,他永远也不能获得勋章。 从那时候起,王明恩和许多勋贵一样,一边将心思专注于经营家业,一边教育儿女,毕竟,他的儿子在未来需要袭爵,成为大明的武宁伯,而在那之前,他的儿子同样也需要进入军校,服役。至于另外几个儿子,他们只能在成年后离家,相比于长子,他们反面需要更多更多好的教育,毕竟,那时候,他们只能靠自己。 对于儿子们的将来,王明恩早就有了安排,长子接过了他的爵位,成为大明的勋贵。至于二儿子,有朝一日会成为国家的文官。至于老三,将来,他可以成为……也许,他可以像其它人一样,到海外诸夏,为自己挣一份功名。 谁知道呢? 谁都无法意料将来,就像他一样,当时正在社学里读着书的他,无论如何也不想想到,突然间他就从忠烈遗族变成了勋贵。 望着车窗外面,王明恩的神情中略带着丝许凝重,车窗外可以看到那些灰头土脸的矿工,进入铁矿之后,这里的一切都是灰蒙蒙的。 “应该再招些矿工,现在产量太少了……” 王明恩自言自语着,就在这时连绵不断的爆炸声打断了他的思绪,那是矿山在放炮采矿。相比于煤矿,铁矿的开采需要更多的火药,而且采矿时的动静更大。在爆炸之后,很快矿区的道路就被爆炸的烟云笼罩了。 王明恩的那辆马车就这么在烟尘中奔走着,很快,马车驶离了矿区的,尽管这是王家的铁矿,但是王明恩却很少来这里,即便是这里离南京不到百里,可是在绝大多数时候,他都不会呆在封地,毕竟相比于封地,南京更为繁华,而且绝大多数生意,都是在南京敲定的,至于这里,不过只是生产的地方。 这次他之所以来这里,是因为与铁厂总办有事情商量,所以才在铁厂呆了几天,现在是时候回南京了。 当天晚上,王明恩回到了位于南京外城的武宁伯府,在马车停下来的时候,他看到迎接他归来的仆人,同样看到在仆人中的索菲亚,透过玻璃窗里瞥见索菲娅的脸,有那一瞬间,王明恩感觉心脏好像漏跳了一拍。他被带回四年前在广州服役的时候,在那里他第一次见到这张漂亮得让人难以置信的脸蛋,被金色卷发环绕着,她的脸上带着傲色显得完全无法驯服。现在也是,她面色愠怒,倒让他感觉到一丝异样的诱惑力。 这是他最想要的女人! 当然,他可以要她,甚至她为他生了一个女儿,可是他能做的只是把她从家奴变成仆人,至于纳妾……不可能,平民或以纳异族女子为妾,大明的勋贵不能。所以,她现在依然是“仆人”,甚至就连他的女儿,也要由妾室代养。 除了不能给她身份,他可以给她任何她所需要的东西。 “老爷,你总算回来了。” 几乎是在王明恩下车的同时,在见礼之后,索菲亚就说道。 “出事情了,官府可能要统一采购铁料,所有的铁料必须卖给官府。” “什么?” 王明恩的一挑,他在工厂的时候还没听说这个消息, “这个消息准确吗?” “是刚刚送来的,我得到消息还不到两个小时,估计明天就会见报。” 索菲娅之所以得到王明恩的宠爱,并不仅仅是因为她长的漂亮,商人家庭出身的她或许被北非海盗掠为奴隶,可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她在很多时候都能给王明恩很多帮助。 “我去找巡抚问问,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看看有没有什么回旋的余地。” 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王明恩感觉有些紧张,毕竟,铁厂是王家的根本。两人一边走,一边说道。 “估计不太可能,我听说是朝廷的旨意。” “朝廷……这是想干什么?” 来到了后宅,王明恩掏出他的烟盒,然后点着一根纸烟。 “不要在这里抽烟。” 索菲娅并不喜欢烟草的味道,对此,王明恩倒也没有反对,他往门口走去,然后一边抽烟一边说道。 “朝廷要统购铁料,这可是从未有过的事情,怎么之前一点风声都没有?” 王明恩的语气中带着疑惑,在他看来,这几乎是很难想象的事情,什么风声都没有,就突然有旨意下来了。 “朝廷会不会把铁厂收走?” 索菲娅的问题,让王明恩一愣,然后他摇头说道。 “这不可能,朝廷是不会这么做的。” 对于朝廷,王明恩是深信不疑的,临出门的时候,他又停了一下,看着索菲娅说道。 “对了,下次这样的话不能乱说,知道吗?我是说你刚才说的话。” “我知道了。” 在大明生活了几年之后索菲娅已经知道,在大明有些话是不能够说的。 “嗯,虽然没有什么,但总要注意一些。” 然后,王明恩走了出去,他还要去夫人那里。 他沿着走廊走着,此时他有些心烦意乱,倒不是因为去见夫人,尽管那个出身大户人家的夫人,对他同样是助力颇多,至少这家里的事大都是由她操持的。 他之所以感觉心烦意岙,是因为从那个突如其来的消息中,他似乎感觉到几分不祥,为什么会这样的? 朝廷为什么会这样呢? 一时间他说不清,但是却总觉得有些不安。 在他来到书房的时候,一个仆人正在擦着窗户,和过去勋贵家庭蓄奴不同,兴乾朝是禁止蓄奴的,所有汉人家奴一率发还自由。因此各家各户只能雇佣仆人,当然,最近几年买卖海外奴婢也是极为流行的,但是相比于那些所谓的广南奴、色目婢,往往人们更愿意用本国的仆人,武宁伯府里也是这样,虽说有上百个广南奴、色目婢,甚至还有干力气活的昆仑奴女使,可是家中的仆人往往还都汉人,那怕是多花点钱也没有关系。王明恩认识这个仆人,虽说这个仆人很少来后宅,他曾看过他在镇子里参加过足球比赛——那是一种从军队传出来的运动,现在于大明非常流行,他的球踢的相当不错。 “李敢,” 想起了他的名字,王明恩对他吩咐道。 “你去叫管家来书房一趟,还有,把最近几天的报纸都找过来,能找多少,就找多少,尽量找。” 报纸!或许能从报纸的新闻里所透露出来的蛛丝马迹中找到一些信息吧!王明恩这么寻思着,因为曾经在军队服役的关系,所以他总感觉这件事里透着几分古怪,可一时间,他却又说不出,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他在那里翻着报纸,从报纸上找到一些信息的时候他并不知道,其实对铁进行统购,对于朝廷来说也是一个迫不得已的选择。 “铁的产量不够哇。” 作为皇帝的朱明忠看着手中的报纸。忍不住感叹道。 “今年咱们还要再修几百公里铁路。下来还要把铁路往陕西修,而且铁路只会越修越多。但是我们现在的铁产量却很有限。” 几乎是在蒸汽机车展现出他过人的潜力之后。修建铁路就成了朝廷里的一个共识。 反对修建铁路的人也被铁路所展现出来的惊人的运力给折服了。其实那一日千里的速度。更是让每个人都看到了铁路所蕴藏着的力量。 现在在朝廷之中已经有了声音要把铁路修到东北,修到蒙古去的声音。古往今来,边疆之说以不稳固。根本的原因就是运输,运输制约了中原王朝对边疆的控制。 正因如此,当铁路和火车结合在一起之后,他们所展现出来的力量。这些遭受过甲申天变之后十余年异族奴役的官员,然而然地想到了要中铁路去巩固边疆的统治。 在他们看来,只要铁路能够修到边疆,那么。就可以阻止任何一个异族的崛起。 这种想法非常现实,有了铁路,军队可以朝发夕自在,随时随地投入到遥远的边疆。物资也可以源源不断的运往前线。 但是,落后的工业生产制约了修建铁路的速度。尽管现在在那些人的规划之中,也许已经规划了几千公里的铁路。 但是大明现在并不能够提供足够的铁用来铺筑铁路。甚至就连迫在眉睫的铁路修建也要尽可能的集中全国的铁。 至少要把全国的铁都统一调度起来。又这样才能够保证在接一下来的几年中。有足够的铁去修建陕西的铁路。 “陛下既然如此,那就建新的铁厂就是了。” 看着面带愁容的陛下。郑灵笑着说道。 “大明这么大,各地的铁矿那么多,只要就需要天下人肯定会办更多的铁厂。厂多了自然也就不愁铁不够用了。” 听着皇后的这个句话。朱明忠只是笑了笑,然后说道。 “请没有你说的那么简单!现在自约生产的并不仅仅是工厂不够多,而是现在我们的炼铁炉技术落后。而且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们的铁矿产量限制了铁厂的产量,想要解决问题,必须要从根本上去解决,不仅仅只是多建几个工厂。” 要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就必须要设立新的效率更高的炼铁高炉,还有就是进一步增加铁矿石的产量。当然还需要提高煤矿的产量。相比之下,恐怕设计炼铁高炉是最简单的一件事了。 即便简单现在也来不及了,毕竟等下还有另一件事儿已经到了必须要解决的时候了。 想到这,朱明忠的神色变得有些凝重。他看了一眼皇后,然后对她说道。 “灵儿,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今年我们就能把建奴彻底赶出去了。” 正文 第216章 主与奴(求支持,求月票) “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都,意踌躇。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张养浩的《山坡羊·潼关怀古》一语道尽了天下兴衰,也道尽了天下兴衰中的百姓之苦。从古至今,于百姓而言,兴也好衰也罢,到最后总是要尝尽世间的苦楚,可若是有的选择的话,世间的百姓还是“宁为太平犬”。 即便是有时候,这“太平”也是自欺欺人的,不过就像在这潼关,于某种程度上而言,所谓的“太平”不过只是欺人之言,谁都知道,所谓的太平日子随时都有可能被打破,明军随时都有可能杀进潼关,杀入关中,对于陕西的百姓而言,这自然是他们盼望已久的,可是对于满清而言,无疑就是恶梦,所以,这潼关在过去的几年间,总是一副戒备森严的模样,一但有变,那城门上的千斤匣随时都会放下来。 虽然这潼关隔开了大明与满清,但是实际上这潼关却是“开放”的,商贩们仍然可以源源不断的携带着各种货物往返两地,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似乎比烈皇帝那会要宽松许多。 满清离不开大明的布匹以及茶叶还有其它的各种商品,甚至就连同硫磺等军需物资都需要从大明获得,当然与前者不同,后者都是通过各种小径被商贩走私到陕西。 而通过潼关进入陕西的往往是各种与民生有关的物资,不过因为潼关极为重要,所以每一个进入潼关的商队都要经过搜查,虽说了在过去的几年里,似乎人们都已经忘记了战争,只有那留着金钱鼠尾搜查货物的清兵,提醒着人们,这里是满清的地方。 守关的清兵总会趁着搜查的敲诈百姓,瞧前面的清兵作势就要用长铳上的刺刀刺布的动作,布贩无不是急忙掏出银子,陪着好话恭维着那些清兵,如此才保住了车上的布匹。 “叫天叫地叫祖宗,惟愿不逢鞑虏……” 听着前面商贩的摇头轻叹,中年人的心思一沉,瞧着那些清兵时候,脸色变得有些不太自然,随后却又长叹口气。 那声叹息里,更多的是无奈。 进了潼关后,那原本一副商人打扮的中年人,便直奔城外,在城外的驿站里凭着官凭要了一匹驿马之后,就快马加鞭的往西安赶去。 “若是有火车的话,又岂需要这么废事?” 骑着马的中年人想到关东的火车,想到那日行千里的疾速,尽管内心向往着,可是他的脸上更多的却是无奈。 赶了一天一夜的路后,终于回到了西安,风尘仆仆的中年甚至都没怎么休息,例换上了一身官袍然后直接进了宫。 “奴才叩见主子。” 作为内务府正白旗包衣第五参领第三旗鼓佐领下人的曹玺,就是皇帝的家奴,实际身份至为低微,但由于得到皇帝的信任,又因其对主子的忠诚和本身的才干而受到信任重用。所以地位自然不是一般奴才所能相比。 这次奉命入关的曹玺,一回到西安自然要先叩见主子,报告这次的关东之行。 “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还以为,至少还得再过半个月呢,” 玄烨头也不抬,也没有示意曹玺起身,只是让他跪在那里说道,他是皇家的奴才,那地位顶多也就是比太监稍高些。 “回主子话,奴才这次能回来这么全,全是因为明国的火车。” “火车?” 玄烨这才有些好奇的问道。 “什么火车?” “主子,火车就是早先明人报纸上提到的蒸汽机车,因为其用煤烧火出气,所以才被人称为火车。那火车非但力大无穷,而且可日行千里,完全不像马匹那样,需要草料、水食,而且不似马匹那行娇贵……” 听着曹玺的话,玄烨的眉头越皱越紧,他知道蒸汽机,也曾看过与蒸汽机有关的书籍,可是他却不曾想到,蒸汽机居然可以用到车上。 “主子,目下明人的铁路上已经不见挽马挽拉车辆,所有车辆都是用火车挽拉,一辆火车可拉二十节货车,足有160吨有奇,以臣看来,有火车相助,明人必定会向我大清用兵……” 一直以来明国何时西征,一直都是悬于大清心头的一柄利剑,而现在,再也不需要担心了——因为明国人很快就会打过来。 “有了火车,明人可以源源不断的将物资运往潼关,运入陕西,必定再无丝毫后顾之忧,如此,绝不是大清之福……” 面对曹玺的禀报,玄烨一直沉默着,现在他似乎感受到了当年父皇的那种无奈,那种陷入网中而无法拔的无奈,尽管百般挣扎,但却已经尽在汉从蛊中的现实,让人喘不过气来,曾几何时,他以为只打通了西域,那么大清国也就有了将来,可即便是打通了西域,又能如何? 一开始,在报纸上看到蒸汽机车的报道时。他以为报纸上都是夸张之词,可曹玺的话让他知道,恐怕报纸上对火车非但没有夸张,甚至可能还不知它的用途到底有多大。或许寻常的记者不知道,但是对于身为大清国皇帝的玄烨而言,他很清楚,当年洪承畴为何会献计让父皇去西域,因为西域距离大明太远。 从古至今用兵西域的只有汉唐两代,前者用兵西域几乎耗尽国力,至于后者则不过只是以一军破西域诸国,而大清若是占据了西域,以大清国十几万大军,大明要是不投入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大军,又怎么可能夺得下西域? “一但明国进攻受挫,他日必可与明国和议……” 劳师远征、耗尽国力。曾几何时,这是大清国唯一的希望。 劳师远征? 有了火车之后,汉人又怎么可能会惧怕劳师远征? 现在,甚至就连这一线希望都没有了。 面色变得极为难看的玄烨,甚至都没有在意曹玺接下来又说了什么,他只是在那里想象着大明一路把铁轨铺到西域的一幕,想象着大明通过那铁轨把成千上万的士兵和数之不尽的物资运往西域。 到那时大清国该如何抵御他们的进攻? 甚至不经意间,玄烨的双手在颤抖,他的后背都冒出了冷汗,他甚至可以想象得出一个画面,自己成为亡国之君的一幕。 难道自己要像崇祯一样吊死在煤山吗? 对了,西安是没有煤山的,甚至就连盛京——那是今年刚开始修建的新城,就位于天山脚下,那里将会是大清国的新都,规制和满洲的盛京一样,只不过地位变成了西域。 其实,老天爷对大清国还是恩泽有加的,前年,在大清国上下忧心着明国的进攻时,一场山东的大地震为了大清国争取了时间,让大清国能够击败拼招抚卫拉特蒙古铺平了道路,如果不然的话,大清国只能仓皇的逃入西域,而不像现在这样的,通过与实力稍弱的和硕特部鄂齐尔图汗联手,一同吞并了实力最强的准噶尔部,尽管现在看似和硕特部还保持着自立,但是迟早会把他纳入八旗。 通过几年的努力,现在大清国基本上已经在西域站住了脚,甚至就连西安的满城之中也有大半的丁壮迁往了西域。原本大清国已经做了一切,一但潼关失守的话,就会撤往西域,借助数千里远的地域,去抵挡明军的进攻,可谁曾想,明国人却偏偏弄出了一个什么火车。 “……主子,奴才这次在清河,与明国商人谈妥了所需购买的物资,未来一两个月内,那些物资就会运入我大清,到时候,我大清的军威势必可更上一层楼……” 跪在地上叩着头的曹玺并没有注意到主子脸色的变化,他只是在那不露声的邀着功,作为内务府奴才的他知道,在大清国曹家的实际地位并不美妙。一旦失去了皇帝的宠信,曹氏家族诸人作为汉人包衣的可悲处境就暴露无遗——他们的实际身份不仅低于满洲、蒙古、汉军等八旗军民,而且低于同为皇帝家奴的满蒙包衣。 也正因如此,其实曹玺一直希望能够摆脱包衣的身份,像其它各旗的包衣一样抬籍入旗,可是,他是皇家的包衣,没有皇命是入不是旗的。 “主子,这次奴才去明国,发现明国对我大清的防范日多,所以奴才斗胆多买了些东西,以防他日无法购得,奴才自作主张,还请主子责罚!” 说是请罪,可实际上是在邀功。 “曹玺,这趟差事,你办的好。朕知道了。” 回过神来的玄烨并没有心思去理会曹玺的“刻意邀功”,只是看了他一眼,然后说道。 “你下去吧!” 就在曹玺叩头领旨的时候,玄烨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对他吩咐道。 “曹玺,好好的为朕办差,朕自然是不会亏待自家人的。” 包衣是自家人,或许当年玄烨一旨圣旨让大多数包衣都抬了旗,可是内务府里的奴才却依然是皇帝的家奴,他需要这些奴才。 尽管在嘴上说着谢主隆恩。但是曹玺的心里头却是一阵五味杂陈。尽管作为主子的的奴才看是非常显要,而且也是深得主子的赏识。是在他的心里。难免还是会嫉妒那些被抬籍入旗的人。 相比于他们,曹家的地位就是在显赫。也不过就是奴才罢了。也正因如此,对于曹玺来说,心里一直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台籍入旗。不至于像现在这样,不过只是主子的奴才而已。 可是在另一方面,她的心里却又非常纠结,因为他知道曹家之所以有现在的地位,正是因为主子的信任,如果不是因为他是主子的奴才,主子又怎么可能用他呢? 这也是身为奴才的悲哀。没有了主子的信任他一文不值。而在另一方面这也是他希望能够抬籍入旗的原因。 只有像其他人那样抬籍入其他才有可能把曹家带到一个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完全依赖主子信任的位置。 在的曹家不过只是主子的奴才,主子手中的一枚棋子而已。不过就是可有可无的角色罢了。 只有抬籍入旗,只有成为朝廷命官,只有曹家人能够在朝廷中显示出来自己的重要性。 将来曹家才会是大清国的曹家,而不至于仅仅只是主子的奴才。或许在那个时候仍然是奴才,但是。和现在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地位。到时候曹家就是大清国的显赫之家。 到那时,甚至可以结交权贵和权贵联姻。甚至到时候还可以请主子赐姓,那时候就再也没有人会去说什么曹家了,只会用崇敬的语气说着他们家是大清国的权贵。 但是所有的这一切都需要一个前提,就是台籍入旗。 可是皇上这边的意思看来想要抬旗入旗,并没有那么简单。其他人都是直接就抬了旗入了籍。可是内务府的奴才却没有那么好的命。 出了宫,曹玺依然是有些心不在焉的。原本他以为凭借着这次进关的功劳应该能够让皇上吐口抬籍入旗。 可是让他有想到的是皇上压根儿就没有这方面的意思。尽管皇上看似吐了口。可实际上想要抬籍恐怕是遥遥无期的。 “到皇上就不知道奴才想要什么吗?” 曹玺当然知道皇上肯定知道他想要什么,但是皇上却不愿意给他。 因为对于皇家来说,皇家总是需要奴才的,尤其是需要像他这样能干的奴才。 想到眼下的处境。曹玺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在关内看到的那些人。那些人都是人。可是他呢? 想到这儿,曹玺忍不住长叹了口气,他知道这种念头,连想都不应该去想。要是想了,恐怕到最后会掉脑袋的。 可有时候他却忍不住要去想,只不过是想想而已,没准哪一天皇上心情高兴了就会让曹家抬旗,到那时候,他曹玺就能够把曹家大到一个让所有人高山仰止的地步。 可是,皇上什么时候才会大发慈悲呢? 想到这儿,曹玺朝着东方看去。最后只是长叹了一口气…… 正文 第217章 铳炮局(第一更,求支持) 西安城西北的渭水边耸立着一排高大的水车,这里就是铳炮局所在,其实,最早的时候,铳炮局在城内,直到三年前,十几名化名在明国学习铳炮制造的旗人学成归来后,才仿造大明将工厂建在河边,以便就近利用水力。 不过,这座铳炮局从一开始兴建的时候,就屡受挫折,究其原因无非就是两个原因——设备不足,经验有限。 或许,那些旗人化名汉人在明国学习了机械以及铳炮的制造,但是,当他们回到西安开始着手办厂的时候,却发现事情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他们完全没有办法复制出大明的兵工厂,因为许多机械设备,不是凭空就能制造出来的。最终,这间铳炮局只是将过去的畜力变成了水力,并且某新了一些生产方式,提高了生产质量。 又一次来到铳炮局的时候,玄烨的心情显得有些郁闷,这铳炮局是他力排众议建的,甚至就连挑选旗下优秀子弟去明国学实学,也是他一力主张的,可让他失望的是,铳炮局,并没有发挥其应用的效用。 不过,今天他刚一来到铳炮局,就听说了个喜事, “主子,” 穿着三品的官袍,萨林哈跪在地上叩头道。 “您来的正好,奴才正准备去给您报喜呢。” “何喜之有?” 瞧着跪在地上萨林哈,他是六年前玄烨钦点的十二个去明国学实学的人之一,这铳炮局就是他一手创办,虽说铳炮局还比不上明国,可办事却也很是认真。 “回主子,从今个起,咱大清国的火铳,便再也不需要用人力卷管了,全都改用了卷板机,那卷板机可是用机器造出来的……” 萨林哈的语气显得很是得意。 “只要有了这个卷板机,三分厚的铁板不过一口气的功夫,就能被卷成铳管,然后,再将铳管烧红,用水力锤锤打一个时辰,这一根铳管的管坯就可制成,过去咱们是边卷边打,一个工匠一天最多造两根管坯,现在一天可以造不下五六根……” “主子,过去咱们造的火铳不够用,就是因为铳管供不上,铳管供不上,是因为造它太过耗时。而火铳中寿命最短的同样也是铳管,所咱们不得不从明国高价购买火铳。可如今却再也没有那个必要了,最多两个月后,咱们一天能出不下500根铳管……” 听说一天可以制造五百只铳管,玄烨立即激动的说道, “好,萨林哈,这下你可是为我大清立下了大功!” 被这个好消息暂时冲去了心中烦恼的玄烨,在观看了铳板如何卷成铳管,看着一根铳管被水力锤敲出来的时候,他又继续问道。 “这卷板机看着如此简单,怎么到现在才造出来?” 这会玄烨反倒是有些奇怪了,这机器看着倒也没有什么新鲜的地方。 “回主子话,这卷板机看似简单,可却完全是由机器制成,钢梁、钢身、钢齿,除非有机器,否则凭手工肯定是造不出来,这几年,铳炮局之所以所出有限,归根到底,还是因为机器不足……” 眼见主子似乎有些不解,萨林哈便解释道。 “主子,其实明国的工厂,一开始的时候,甚至还比不上咱们这,只不过他们用十年的时间不断的造机器,然后用机器造机器,如此一来,他们的机器自然是越来越好,造出的火器自然是越发精良,奴才听说,在明国的工厂之中,已经弃用了这种卷板造铳管的法子,改用钻膛,就像是造炮一样,直接用铁锤成管坯,然后用长钻钻出铳管,如此其寿命更高,能放数百出而不变形……” 感叹着明国造铳日益精良,萨林哈又说道。 “不过,只要有时间,假以时日奴才们必定也能造出同样的机器,到时候我大清国必定也是铳炮精良不逊明国。” 叩头表着决心的功夫,他又把目光投身边的伊里亚·佩尔菲利耶夫,笑问道, “伊里亚,你说是不是,现在咱大清国的铳炮应该不比罗刹国差吧!” 伊里亚·佩尔菲利耶夫听到萨林哈这么问,心里顿时苦涩非常,这位曾经的俄罗斯使者,当年随着满清一路撤到了西安,他甚至曾经帮助过清国人铸炮、造铳。可也就是在这一过程中,他发现俄罗斯的火绳枪已经成了破烂,在这里无论是清国也好,明国也罢用的都是更为先进的燧发枪。 可……俄罗斯现在有这么多的燧发枪吗? 不论是否有燧发枪,但伊里亚·佩尔菲利耶夫仍然会虚张声势的说道。 “大清国这几年铳炮制造日益精良,不过俄罗斯制造铳炮已经长达百年,论及精良,自然不逊于贵国。” 无论伊里亚·佩尔菲利耶夫说的是真是假,玄烨并不在意,他今天之所以来这里,是为了另一件事。 “萨林哈,咱们的蒸汽机现在造的怎么样了?” 造蒸汽机。 恐怕就是朱明忠自己也想不到,满清的反应居然会如此之快,在大明推广蒸汽机还不到一年的时间,一直以保守著称的满清就主动开始尝试制造蒸汽机。 其实,之所以反应这么快,也是迫于无奈,毕竟,有存亡的压力,由不得玄烨不去主动学习。 “回主子,这……” 见主子问蒸汽机,萨林哈的脸色就变得有些为难。 “这蒸汽机,实在……” 不等他说完,玄烨便直接说道。 “走,是在那里造的蒸汽机,现在就带朕过去。” 还没进入车间,玄烨就听到车间里有人喊道。 “不可能造出来,咱们要机器没机器,要什么没什么,怎么造,别的不说,就是这汽缸咱们膛出来的精度根本就不够,怎么造……” “主子……” 车间里的喊声让萨林哈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就在他刚想开口辩解的时候,又听车间里有人嚷嚷道。 “那些人一张嘴,就要咱们造蒸汽机,也不想想,明国用了十几年的时间,不知多少能工巧匠,才一点点造出了那么多种机器,然后一点点的造出了蒸汽机,咱们呢?现在连最起码的造铳炮的机器都造不出来,结果一上来,就造蒸汽机,这不是痴人说梦吗?” 这会非但萨林哈的脸色难看,玄烨的脸色更难看了,就在萨林哈刚想喊那人住口的时候,他瞪了萨林哈一眼,就那样站在门外,听着门内的嚷嚷。 “怎么痴人说梦了,那明国不是已经造出来好几年了嘛,所以咱们也得造啊。要不然……” “不能能怎么样?” 先前那个嚷嚷声又一次嚷道。 “你觉得蒸汽机是什么?那东西像铳炮一样,能造出成千上万台出来?我告诉你,不可能!” 近乎于武断的话语,让玄烨一愣,他有些不太明白这个人为什么这么说。 “一台蒸汽机多少?少则也有两万多斤,而且至少有一半是熟铁,不是生铁,生产一台蒸汽机要两万斤,那一百台要多少?那可就是几百万斤,这么多铁从那里来?” 车间中的反问,让玄烨在诧异之余,心底不禁点头赞同道。 就是啊! 几百万斤铁从那里来? “明国的铁厂很多。” “铁厂再多,又能有多少?你也要明国呆过,明国为了修一条铁路,几乎是耗尽了天下所有铁厂的铁,现在他们又造蒸汽机,这天底下那有那么多铁供他们这么用,蒸汽机要铁,铁路也要铁,这一里铁路可是要几万斤铁,而且铁路还有损耗,他们总不能把全天下所有的铁,都用来修铁路吧!” 然后玄烨听到车间里的人在那里说着什么,这也用铁,那也用铁,到最后归根于一点——明国的铁根本就不够用! “既然铁不够用,那为什么明国还在报纸上成天提什么蒸汽机?” 竖着耳朵,玄烨唯一错过一个字,明国为什么会提蒸汽机。 “哼哼,我问你,咱们造铳用的熟铁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突然的反问,让玄烨一愣,他就像是明白了什么似,几乎立即意识到,他上当了! “咱们造铳的熟铁是从大明运来的,大明的铁不够用,咱们的铁更不够用,咱们在这里用几万斤、几十万斤好铁去造蒸汽机,那造铳、铸炮的铁自然也就不够用,等到咱们造出了蒸汽机,估计就会有人说什么,这蒸汽机用着这么方便,咱们还可以造蒸汽车,到时候,也像大明一样的铺铁路,造机车,然后……” 然后就没有铁造兵器了! “……把铁路修到西域?可能吗?估计不说从西安到西域不下五千里,就是出了西安往天水那这去,一路翻山越岭,别说是铁路了,就是羊肠小道都路险难走,修铁路?有可能吗?” 原本还是忧心如焚的玄烨听着车间里传来的话声,那提到嗓子眼里的终于落了下来,他扭头对身边的萨林哈说道。 “说话的人是谁,让他明个到宫里来!朕要见见他!” 说罢,心情大好的玄烨转身便离开了,心情舒畅的他看着远处,心道着。 似乎,局势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坏! 正文 第219章 西征(第二更,求支持) 兴乾七年三月,当春风又绿江南岸,在淮河上的冰冻开始消融的时候,在淮河岸边的柳树枝条抽嫩时。当中都的妇人们在那里计划着周六沐休的时候,与家人到什么地方踏青的时候,谁都没有注意到,这个春天大事正在酝酿着。 三月十二,这一天五军都督府这座大明最高军事指挥部门和往日一样的戒备森严,一辆辆马车驶入都督府,如果有人注意的话,一定能够注意到都督府门外的哨兵,比往日多了一些,那些哨兵警戒的注视着路上过往的路人,而在都督府内的院落中,牵着军犬的哨兵更是来回巡逻,以防止有人进入。 尽管众所周知,五军都督府内外一直都是戒备森严,但是像这样如临大敌的模样,还是第一次。 外面是戒备森严,而在五军都督府内的那间大型的作战地图室周围,更是三步一哨,五步一岗,只有一些行色匆匆的将领面无表情的走进作战地图室,然后那最厚的隔音木门会随之再次紧闭。 这并不是李定国第一次来到五军都督府作战地图室,不过这却是他第一次看到如此大的巨型沙盘,当年交出兵权来到中都之后,李定国曾经为兵部那精美的沙盘而惊叹不已,尽管过去他也曾在广州市堆建了一个大型的地形沙盘,但是那些沙盘都无法与兵部的相比。 兵部的沙盘模型中不仅砌有高山、丘陵、城池等,并在模型中体现山体、水体、道路等物,而且比例标准,除了用颜色把道路、河流、村庄和树林表示出来,还会用瓷块和带标志的旗帜代表军队和武器,使观者能通过沙盘更宏观的了解地形事物。按照实战方式进行策略谋划。而这种“战争博弈”在军校中被称为的沙盘作业,也是明军最重要的一种推演。 而它的发明者,正是皇帝陛下,在皇宫里,陛下会用沙盘进行军事游戏。和皇子们利用沙盘进行战争游戏,据说陛下曾与太子、皇子们进行过数十万人规模的战役推演。 当然,并不仅仅只是皇家如此,实际上大明的勋贵家庭中,大都也会有几个沙盘,那些拥有军职的勋贵们会在沙盘上教授儿子们如何指挥,如何调度,如何作战。这也是为什么那些勋贵子弟在陆军学校里,大都学业出色的原因——当平民的子弟还在社学中学习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开始学习如何指挥部队作战,甚至会在家中通过训练仆人来掌握训练士兵的技巧。而他们的父亲往往都是经验丰富的军人,会将自己毕生的经验告诉他们,这种家学的传承是普通家庭难以岂及的。 想到这,李定国朝着一旁的那些领章上带有交叉铜质竹节的参谋看去,其中不少年青的参谋,都是某些勋贵子弟,都是所谓的公子哥。 现在他们无不是神情肃穆的站在那里,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不是因为皇帝在这里,而是因为在这里,没有任何人敢造次。 “……除了潼关有三万守军之外,西安奴虏的兵力不超过两万人,其它尚有三万人分散于陕西,尤其是各个隘口,而奴虏主力约十三万早在去年就已经随其家眷一同迁往西域,奴虏的防御兵力大至如此,而在各个隘口,尽管奴虏的兵力有限,但是其在过去几年间与隘口修筑有棱堡,加之地形易守难攻,所以,此次西征应以潼关为主战场……” 西征! 这正是这次作战会议讨论的中心,当于树杰这位大明陆军的参谋总长用木杆指着沙盘上的潼关时,朱明忠的眼睛则盯着通往陕西的其它隘口,从模样上可以看到那些隘口无一例外的都进行过改进——欧式的棱堡耸立于关口。 因为那些棱堡修建的位置本身就易守难守的,加之棱堡又是依山而建,即便是不亲临实地,朱明忠也能想象得出那些地区是何等的险要。 失策了,当初清军修建堡垒的时候,就应该相办法阻止他们。心里这么思索着,朱明忠又把目光盯在潼关,然后反问道。 “那么,计划如何攻取潼关?” “回陛下,攻取潼关,可以采取掘土攻城,根据过去几年掌握的情报,目前我们已经初步选择了三个位置,在进攻部队的配合下,工兵可以两周内掘进至城墙底部,然后再通过爆破摧毁城墙……” 爆炸陷城,对于明军而言,可谓是早就轻轻熟路了,甚至可以说是大明工兵的拿手好戏,尽管在北伐的时候,压根就没有爆破过几座城,但在工兵的训练中,掘进爆炸作业,是工兵的必修课,也正因如此,这才会成为参谋部的首选, 不过于树杰还是注意到陛下的眉头微锁,似乎对于爆破攻城有些不太满意,于是便拿出了备选方案。 “当然,采用掘进爆破的方式夺取潼关,至少需要半个月,所以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备选方案,就是使用大口径臼炮攻城,早在六年前,为攻取潼关,五军都督府就下令兵工厂研究大口径臼炮用于攻城,三年前,15寸臼炮研制成功,他可以在4里外将两百余斤重的炮弹砸在城墙上,根据我们的计算,集中48门15寸臼炮,可以在三天内摧毁潼关城墙……” “三天……” 抬起头看着于树杰,朱明忠反问道。 “既然这个时间更短,那为什么没有以这个办法为首选。” 一个是半个月,一个是三天,兵贵神速,这是最起码的道理。 “陛下,因为15寸臼炮太过于沉重,每门重量将近15吨重,而且现在那些臼炮又大都部署于海岸炮台,调动48门臼炮至少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所以,五军都督府更倾向于采用爆破作业。” 临了,于树杰又特意补充道。 “15寸臼炮是以海岸臼炮的名义研制的,所以在装备后是以海岸炮台为主,陆军只配备有12门……” 看似的解释,让朱明忠的心里颇为无奈的长叹口气,官僚主义是无处不在的,即便是在17世纪,也是不可避免的,明明立项的时候是为了攻城,可最后装备却给了海军,甚至还被送到不需要它的炮台上,至于需要它的陆军却无法得到数量充足的火炮。 即便是身为皇帝,即使是知道其中的种种问题,朱明忠也只能装糊涂,只是略点下头,然后说道。 “哦,那如果调动更多的10寸炮配合的话,可以在数量上加以弥补吗?”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大明拥有数量足够多的臼炮,尽管口径不同,但是并不仅仅只有15寸,还有10寸等其它口径的臼炮,这些火炮最初也是为了攻城研制的,当初在炮轰沈阳的时候,尽管迫击炮对于摧毁沈阳城内的建筑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真正把沈阳城内的敌虏抵抗意志炸的灰飞烟灭的,正是诸如十寸之类的重型臼炮。 可惜没有真正的攻城炮啊! 想到另一个时空中,日军在攻击旅顺时使用的280毫米海岸臼炮,那种线膛臼炮的威力极大,甚至能够穿透几尺厚的钢筋混凝土,而且精度颇高,在这个时代,同样的攻城,却只能用炮弹“砸”城墙。 不过,这应该也是最后一座坚城了,一但撕开潼关,整个关中平原就像大明敞开,十几万西征大军就可以长驱直入,沿着潼关一路杀向西安,然后继续往西…… 在随着的几个小时中,包括于树杰在内的将军们。不断的讲解着西征的具体细节,而朱明忠会不时的提出一些问题,也就是其中一些细节上的问题,看起来似乎都很简单,但是也是极为重要。 而都督府给予回答让朱明忠也颇为满意,毕竟,这是用了差不多七年时间一点点的完善的作战计划,为了完成这个计划在过去的六年中,数以百计军正在陕西收集着军事情报,而那些年青的参谋更是以个人身份进入陕西进行参谋旅行,实地考察各地的环境,为西征作着准备。 这是大明有史以为准备的最充分的一次战斗,而这种充分并不仅仅只是情报上,同样也包括人员以及物资。 “……在第一批次部队夺取西安后,第二批次部队同样也是7万人,会依次进入潼关,并在其夺取西安时,接替主攻任务,第一批次部队负责后卫,并进行休整,同时,在河南的预备队,会在第二批次部队离开西安时,进攻陕西,接替第一批部队,如此反复类推,每一批部队都可以得到充分的休整,从而避免因为官兵疲惫不堪导致战斗力下降……” 因为这个时代的作战,完全依赖人力畜力,所以必须要保证部队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整,这也是为什么尽管表面上西征投入了多达27万大军——几乎集中全国三分之二的部队,但实际上,用于进攻的部队只有7-8万人的原因。 随后在后勤保障问题上又进行了一番讲解之后,双眼盯视着沙盘,朱明忠沉吟片刻然后问道。 “进攻的时间定在什么时候?” 正文 第220章 骑兵(求支持,求月票) 骑兵。 对于作为农耕民族的汉族来说,似乎一直以来都与骑兵无缘。在古代汉族和游牧民族的战斗中多是以步兵为主对抗敌人的骑兵。似乎除了汉代、唐代的骑兵曾经显赫一时,其它时候,大都是以步克骑。而更多时候,似乎都是被游牧民族的骑兵压着打。 其实,只要拥有马匹,汉人王朝就可以轻易的发展出一支战斗力远超过北方游牧民族的骑兵。甚至在另一个时空中,起自皖北的捻军就曾创造了汉人骑兵最后辉煌——靠着收缴来的劣马,全歼满清最后的蒙古骑兵精锐。而这个例子也正证明了,只要有马,汉人可以轻易发展出一只强大的骑兵部队。 与另一个时空里的捻军相同,忠义军的军马除了缴获外,主要从民间收集。每到一地,便千方百计的收集民间骡马作为脚力。也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创建了自己的骑兵。 不过即便是在创建骑兵的过程中,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因为忠义军上下里没有一个人对骑兵的本质有所了解,对于他们来说,奇兵只是骑着马的兵。这也是很多人之所以想当然的想法,甚至当时朱明忠曾经这样评价过骑兵。 “对于我们来说,再没比这个东西更让我们觉得陌生的了,因为我们压根儿就不知道什么是骑兵。” 这同样也反应在讲武堂创建过程中,尽管朱明忠借鉴后世的经验创立了西式近代化的陆军,但没有设置骑兵科。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对骑兵不理解,同样也不了解。 步兵很简单,步兵说白了就是一群徒步的士兵拿着步枪,以一定的单位,列队共进共退,用步枪向敌人射击,冲锋接近,然后用刺刀肉搏,说起来非常简单,并不复杂。 炮兵也很好理解。就是开大炮的步兵。和步兵战术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那么骑兵是不是就是骑在马上的战士? 显然,骑兵没有这么简单,骑兵并不是骑着马奔赴战场的步兵。我这么理解的话,那么骑兵也仅仅只是骑着马的步兵 相比于不懂骑兵,制约忠义军骑兵发展,还有战马,毕竟南方的马并不多。在一开始在江阴的时候,忠义军的骑兵马匹的数量也就只有十六匹。 “十六匹啊!” 即便是在兴乾六年,在陆军学校的骑兵科,仍然会有教官嘟嚷着。大明的骑兵就是从这十六匹开始的,当然这并不包括骑着马的传令兵。 “16匹啊!只有16匹马。” 开封城外骑兵训练场上,骑在马上的李安听着营长的话后,便反问道。 “营长,那现在有几匹?” 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很难相信那个时代忠义军起兵的时候有多么困难。很多东西都是从零开始,有一些东西甚至没有办法去形容当初的困难。 现在谁都无法想象以火器见长的忠义军,当年的火铳,不过就是利用一批库存的缴获来的鸟铳改造而成。 那个时候的困难几乎无法想象,即便是现在,很多人回想起来也觉得这一切就像是一个奇迹。毕竟当年是一穷二白,几乎什么都没有。 甚至于当年忠义军之所以使用长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她不过只是一个铁制的枪尖和木质的枪身,使用它的原因是因为它便宜。 而这也恰恰增加了当年许多事情的传奇性,让人对当年所有的一切心驰神往。因为他的传奇。 “全军的话,不包括炮兵和辎重兵的挽马,差不多有五六万匹,骑兵的话应该有三万左右。当年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有一天16个骑兵会发展成现在这个规模。如果战时征发,还可以征发六万匹马,可是那些马,都不适合骑兵用,你看咱们的马……” 指着胯下的清河马,王怀之说道。 “这马是阿拉伯马和蒙古马的第三代混血,比蒙古马高了半尺多,而且体态优美,速度快,这种马在训练上更有优势,它的脾气很好、适应性强,即便是铳炮于耳边鸣放,也是不急不燥,只有这样的马,才适合作军马,至于蒙古马……” 摇摇头王怀之笑道。 “就是用来当挽马都不够格啊。” 蒙古马太矮太小,而且性能燥烈,也正因深知蒙古马的种种不足,早在江北的时候,就投入大量资金改良军马,并且又在全国建立了多个军马场,用于繁育改良马匹,现在改良工作不过只是初见成效。 而清河马正是育马的成果,现在这种马屁还没有定型,但是对于骑兵部队来说,这已经是一种非常不错的战马,当然。他们还渴望获得更好的战马。 不过这需要时间。毕竟育马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从一个马种的培育到收获成果,至少需要二三十年的时间。 不过即便如此,也好过那些顽劣粗糙的蒙古马。 盯着训练场上,那些正挥动着骑刀冲锋劈砍的部下,王怀之的眉头微微一皱,指着其中的一队骑兵说道。 “第三大队怎么回事?怎么不知道保持队列,队列在最初冲锋时非常重要,如果不能维持队列,很容易被敌人骑兵各个击破,去,告诉他,重新整队……” 身为骑兵营营长的王怀之,在更多的时候,都是在训练场的边缘指挥着部队,很少再像过去那样冲锋陷阵,而大明的骑兵在过去的几年间一直也在千方百计的提高骑兵的战斗力,不仅引入蒙古教官教授骑术,甚至还不惜重金从欧洲聘请骑兵教官,以期望能够各取所长,最终训练出一支素质足够优良的骑兵部队。。 当然,最后大明还是发展了适合自己的骑兵战术,大明骑兵真正的法宝是手中的火铳,而这一战术借鉴了欧洲“半回旋”骑兵战术,这是一种不需要直接接触步兵就可以将其阵型打散的。在欧洲这种“半回旋”是一种轻骑兵战法,由装备着手铳的轻骑兵通过不断持续的开火逐步瓦解步兵的阵型,之后再由使用骑兵长矛的重装骑兵对已经动摇的步兵阵型发动冲锋。在执行这种战术时,装备手铳的轻装骑兵会排成至少六排纵深、每列宽6-20人不等的阵型,以小步慢跑的速度向敌军的方向迈进。当最前排的骑兵距离敌方步兵到30米左右的距离时,将他们的马头向左调转,拔出手铳向敌军步兵开火;然后跑向队列的尾端重新装填弹药,由下一排骑兵继续射击,如此反复。这个开火过程会不断持续,取决于敌方步兵到底会崩溃还是继续坚守阵地;如果敌军步兵在“半回旋”的打击下出现了溃退的迹象,那么重装长矛骑兵就会立刻发动冲锋将其歼灭。 然而,这种战术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它实在是过于累赘和缓慢;在许多情况下骑兵一方的火力往往不足以对敌方步兵阵列产生足够的杀伤,相反步兵装备的火铳却拥有比骑兵的手铳远得多的射程,这种战术意味着把骑兵暴露在了敌方步兵凶猛的多的火力网中。 而这种在欧洲已经没落的“半回旋”战术,在大明被重新改进,并重新唤发的生机,这种生机的焕发于武器的革新,有着很大的关系。 在第三大队重新整队的时候,远处另一队骑兵则在冲锋的时候,不断鸣响手中的短铳,在连绵不绝铳声之中,前排的骑兵刚发射他们的火铳,就闪向了两翼,而后面跟进的骑兵继续放铳,而撤到两翼的骑兵又一次抽出了备用铳,再一次攻击,如此反复数轮铳击之后,此时后面跟进的持剑骑兵才冲向“敌军”。用骑刀劈砍着“目标”出就是一个个稻草人, “二大队注意协调,注意火力的衔接……” 置身于土丘上的王怀之不时的下达着命令,指挥着部队的训练,只有在训练场上,经过无数次的训练之后,才能确保在战场上不会出错。 在训练结束后的例行训话后,王怀之看到三大队的陈明心站那牵着马,似乎有话对他说。 “陈明心,你有事要说?” “报告营长,我想给营长看一样东西。” 陈明心的语气显得有些犹豫,虽然有些犹豫,可却又有些激动。 “什么东西?拿给我看看。” “营长,” 陈明心从马鞍旁取出了短铳,那是明军骑兵最普通的装备——双管线膛手铳,明军之所以选择改良半回旋战术,就是因为线膛手铳的射程完全不逊于滑膛长铳,从其问世以来,一直深受骑兵的欢迎。 “营长,你看这双管铳,咱们标配是两支,再加上一支双管长铳,在战斗的时候,先在百寻外放长铳,然后是短铳,六铳后,开始冲锋……” 一个骑兵营骑兵千人左右,每人六铳也就是六千发铳子,20%的命中率就足以让敌军阵营陷入混乱,只要敌人一陷入混乱无法形成稳定的空心方阵,那么等待他们的就是一场屠杀。 而这也是明军骑兵最大的特点,线膛火铳于马刀的结合。 “可是,六铳够吗?” 看着陈明心,王怀之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肯定不够,要不然,弟兄们又怎么会自己买上一支短铳,可即便是多配一支短铳,顶多也就是只能放8铳……” 陈明心看着营长,然后又说道。 “反正,按弟兄们的说法就是那怕再买两支短铳,也不嫌多……” 王怀之点了点头。 “确实不嫌多,铳子越多,越容易击溃敌人的防线,越容易让他们崩溃,冲锋的时候自然也就越容易,可是不是谁都有钱买那么多,基本上,咱们也就是多带一支,即便是多备一支,也都是在陷阵的时候,偶尔应急。” 不是谁都能买得起几支短铳,而且再多配几支,骑马冲锋陷阵时取放也不方便,所以为了平衡,三短一长,四支火铳是明军的标配。也正因如此,才有了“临阵八铳”的说法,而这个八铳,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就已经是极限了。 “营长,所以,我才寻思着,能不能多放几铳,所以……” 拿起那只双管短铳,陈明心扳动击锤然后说道。 “营长,你看过去咱们用的是燧发铳,现在用的是击发铳,这击发铳好,就是下雨的时候,也是照用不误,而且几乎不可能碰到“瞎火”,更好的是,它不像过去用燧发铳那样,要在铳尾的发火槽内装上一点火药,要不然就打不响,有时候在咱们冲锋的时候,那些火药很容易飞散,所以总会碰到瞎火的时候。现在只要把火帽扣上,一准就能打响。” 使用火帽的击发铳,现在明军的精锐部队已经开始换装,相比于燧发铳,他的优点是极为显著的。 击发铳显著提高了枪械的射击可靠性,并有较好的防水性能,“瞎火”故障大幅度减少。而使用燧发铳,平均每7 发子弹就会出现一次“瞎火”,采用击发铳大约发射200 发子弹才会出现一次“瞎火”现象。 也正是因为这种优点,才使得他刚一出线就立即受到了军队的欢迎。毕竟它的性能实在是优异到让人无法忽视。 而骑兵作为明军的精锐,自然在第一批换装的序列,不过因为骑兵过去就用线膛铳,现在用的击发铳只是将燧发机换成了击发机,这样一来,改造武器总比新生产武器更简单一些,所以骑兵是明军唯一一支全面使用击发线膛铳的部队,而且击发铳也克服了过去燧发铳发火率不高的毛病。 听陈明心在那里说道着击发铳的好处,王怀之只是笑而不语,听着他继续说下去。 “所以,几乎是刚一拿到这击发铳的时候,我就想到先前看过的一个东西,然后,就让人做了一个东西……” 就在陈明心从马鞍旁的袋子里拿出他想要给营长看的东西时,那边匆匆赶来的传令兵,已经骑马赶了过来。 “报告,都督府紧急军命!” 正文 第221章 体验(求支持,求月票) 军队在集结! 从三月初十开始,整个中原大地上,所有的官道上,都可以看到在行军的部队,尽管官道颇为宽敞,可仍然被行军的部队给占满了,一辆接一辆大马车在路中行驶,而在道路两侧,是扛着火铳行军的战士。 大模大样的军事集结,完全没有丝毫掩饰的意思。其实也是没有办法去掩饰的,毕竟那么多的军队人员物资的调动根本就不可能掩饰,所以也就是这样光明正大的进行军事调动。一支支部队在接到命令之后。立即从湖北、湖南、福建、江西、南直隶、山东、北直隶、向中原集结,数十万大军从四面八方涌入中原。 片片白云在风的吹动下向着东南移动着,太阳即便隐于云后,仍然能让人感受到春日的暖意,光秃的树梢上已经长满了嫩叶,在冬天里几乎绝迹的鸟鹊,又一次出现在大地上。 经过二十一个昼夜的行军,从战士们终于踏过了北直隶平原的黄土路,越过黄河来到了河南,中原大地也映入到这些东北赶过来的战士们的眼中,他们中的很多人,从没有来过这么远的地方。 对于他们之中绝大多数人来说,他们甚至在当兵之前连县城都没有出过。也许在那之前她们去的最远的地方不过只是县城而已,而现在,他们却要远赴千里之外。 也正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去过远方,所以对于远方的一切才会如此的好奇。 “这里就是河南?” 所有人的眼中都带着些好奇,对于这些来自北直隶的士兵来说,尽管与河南只是一河之隔,可是他们却从来都不曾离乡这么远,尽管这里看起来和她们的家乡并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每一个人仍然显得有些好奇,甚至显得有些兴奋。 毕竟在这个时代,每一次远行,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可以炫耀一生。所以他们才会眼巴巴的看着周围的一切,以便将来好友与其他人在一起聊天时的谈资。 当然,即便是后期他们也没有忘记身体的疲惫。 因为军靴的牛皮靴底太硬,张国东便脱下脚上的靴子,然后把它系在牛皮背包上去,又把袜子装在口袋里,然后就那样用光脚板行走,似乎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因为硬底军靴走路确实不舒服,不少的人也立即跟着仿效起来。到了后来到一个大队的大多数人,都这样做了。 大家之所以会这么做,是因为这样走路更舒服一些,当然也有一些战士他们会穿着一双布底鞋,相比于的硬底军靴,布底鞋更适合行军。只不过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这么丰富的经验,所以还有一些人干脆选择了赤脚。 就这样最后一个营的战士有一半赤着脚,一边穿着布鞋沿着官道继续往西行军,就在,太阳将要落山的时候,队伍正在前进的路上,突然有人在前面大声喊道。 “你们快看,看到那边没有?那里是啥?” 听着战友的喊声,战士们立即纷纷垫着脚伸着颈子,一齐朝前面张望着。不过他们似乎也没找到什么。 他们有些不解的看着战友,试图想从战友那里得到大家之所以这样做的原因。 “什么东西?没有看到!” 班长丁相守喊问道。不仅仅只是他一个人不知所以其他人同样也是有些不知所以。压根儿就不知道这是为什麽。 不过他的周围却有好几个人嚷叫道。 “那,那,就在那里,那是什么东西?” “从东到西横在地上!” “我的个乖乖,该不会是卧着条大乌龙吧!” “铁路!铁路!那就是报纸上说的铁路!” 不知是谁喊了一声,这些来自北直隶的战士们,终于弄明白,那是什么了。或许他们从来没有去过远方,但是在军营之中,他们要学习识字,要在那里看报纸,总是能够从报纸上学习到一二。至少知道现在铁路和火车是当下最时兴的话题。 当大家伙儿听到是火车的时候,他们都忍不住从那里看去,只不过让他们失望的是,仅仅只是看着一条从东向西延伸的铁路。 似乎铁路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没有一丁点儿让人觉得新奇的地方。不就是两条铺在地上的铁条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不过尽管如此,他们来到铁路边的时候看着铁路上面的粗大的铁轨。他们仍然忍不住为之惊讶地。说道 “这要多少铁才能修出来这样的路啊。” 确实,对于绝大多数第一次见到铁路的人来说,他们惊讶的往往就是这条铁路需要多少铁才能够修出来。 他们说惊讶的,不过仅仅只是一条铁路用多少铁,而不是这条铁路会带来什么。其实这恰恰是这个时代轻松事物出现之后,人们的正常反应而已。 而出乎意料的是,很快,他们就接到命令,离开官道,到铁路边等待火车。一听到要坐火车,所有人都显得很是兴奋,那疲惫不堪的身体立即变得精神十足起来,无不是纷纷快步朝着铁路跑去。 很快在铁路路基的两边便挤满了几千名战士,他们都在这里休息,等待着火车的到来。 在出发前刚刚晋升排长的张平,也和其它人一样,好奇的踩了踩脚下的碎石,甚至用铳托敲了下铁轨,战士们也都卸下背包,放到地上,过尽管如此,他们还是难免好奇地瞧着铁路。好些人都坐在铁路边,好奇望着面前的。铁路,朝着远处看着,似乎是想要看清楚,这铁路到底有多长。 “乖乖,这可是一眼看不到头,这铁路得有多长啊!” 张国东站在铁轨上看着远处一眼看不到头的铁路说道。 “这么长的铁路得用多少铁啊!” “可不是,我估计就是全天下的铁都拿过也不一定够!” “哎哟,你瞧这铁轨,可真粗。” “可不是,就跟胳膊似的!” 又一次,所有人都在那里惊讶地赞叹着眼前所看到的这一切,毕竟,这一切已经远远超过了他们所能理解的范围。 战士们在那里好奇的瞧着铁路,并不时的发出各自己的想法,也有人不时的踢踢铁路,然后又敲敲铁路,最后又望着一眼看不到尽头的铁路,甚至还会用手摸着铁轨,收着铁轨那冰凉之中的滑润。 “你在摸啥?咋跟摸大姑娘似的?” 瞧着张国东在那用手摸着铁轨,丁相守笑问道。 “哎呀,班长,你瞧,这铁路摸起来可滑溜了,就是镜子也不一定有这么滑,大姑娘……嘿嘿,估计就是大姑娘的肚皮也没这么滑。” 刚一开口,他话语就引起所有人的注意。毕竟在绝大多数的时候,男人的话题永远离不开女人。 听了他的话,好几个战友立即跟着起哄道。 “哟,瞧你说的,你摸过大姑娘肚皮?” “可不是,你顶多也就是摸摸自己的肚皮吧。” “嘿,瞧你说的,爷们怎么没摸过……” 很多时候,无论他们聊到什么,最终都会归咎于女人,就像现在这样,他们最后所有的话题还是落到女人的身上。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应该是一个永恒不变的话题。 就在张国东话声落下的时候,远处传来了火车的轰鸣声,远远的可以看到火车头喷吐着浓烟朝着这边驶来了。 “哎哟,那是啥玩意……” “该不是什么怪物吧!” “快躲远点。” 原本还在那里胡扯的弟兄们一瞧见火车,无不是纷纷朝着铁路两边跑去,他们脸上的好奇这个时候都变成了恐惧,是对未知事物的一种恐惧。 看到弟兄们都吓成这模样,丁相守虽说心里也有些害怕,可是仍然对着战士们大声喝令道。 “都回来!” 他班里的和别的班里的战士,都给他喊得呆呆地站住了,他们都站在离铁路五六寻的地方。 “咋了,刚才还要那里想做火车,怎么现在一个个都吓的躲那么远?一个个都是孬熊!” 丁相守瞪起眼睛,对着战士们还是大声吼叫地说。 排长张平走到战士们跟前,看着这些弟兄们,知道这些弟兄们被火车给吓到了,便对他们温和地说: “弟兄们,就是火车罢了,又不是什么吃人的东西,这铁路现在只有这么一条,估计再过几年,这铁路就能修到全国去,也能修到咱们家门口!就是烧煤的东西,一个大号的煤炉子,有啥好怕的……” 就在他的话声落下的时候,那边传来的汽笛还是把他吓了一跳,当然弟兄们大都也是如此,毕竟,对于从未见过的事物,人们总是有着各种好奇,而在好奇之余,难免的会有一些恐惧。 “咣铛、咣铛……” 在汽笛拉响之后,早已经减速的火车慢慢的滑行过来,即便是在它滑行的时候,那机械的轰鸣和喷吐的烟雾,仍然让路边站着的战士们,然后目瞪口呆的看着这列火车。 而在火车上,一名军官探出半个身子,大声吼道。 “所有的步兵先上车,炮兵等待下一列,炮兵等待下一列车……” 在火车即将停下来的时候,那名军官看到路边的一群军官时,立即跳了下来,然后对那群军官中的中校敬礼道。 “长官好,我是孙全福,是随车军官,根据五军府的命令,所有步兵先上车,炮兵等待。” 没有任何迟疑,在接到命令之后,张安涛立即命令各大队执行命令。 步兵上车,炮兵随后,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一个团的步兵可以挤在一列火车上。 接到上车的命令后,铁路两旁立即热闹了起来,战士们无不是纷纷跳上平板车,上车之后,他们又在那里好奇的左摸右看。 “让弟兄们再挤一些,一节车最少要上一百个人,尽量多挤一些……” 因为火车的运力有限,所以只能尽可能的多往火车上挤点,尽管核定的平板车只能装8吨货,但是实际上却可以装14吨左右,挤上一百多个人自然没有问题,只不过挤到最后,那只有两尺高挡板的平板车上,甚至连塞个针缝的空都没有了。 可即便是如此,车上的战士们还是好奇的瞧着这车,他们在那里不时的说道。 “你说,这车上挤着几千个兄弟,到时候怎么走啊?” “可不是,这几千个弟兄少说也得几十万斤吧,就是那火车是头铁牛,也不一定能拉得动吧!” “可不是,铁牛也拉不动这么多东西。” “那是火车,不是铁牛!” “就是,铁牛拉不动,火车能拉动就成……” 战士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在那里说着,而更多的人则是满怀期待的等待着火车的出发,更是不时的和路边的没上车上的炮兵打着趣,显摆着他们先上了车。就在这时,突然只听到一声刺耳的汽笛声从火车头的方向传了过来。 “乖乖,可真响……” “动了、动了……” 战士们在那里激动的喊着,尽管是在车上,可他们还是看到路边的战友、火炮、马匹都在向后移动,他们没有动,动的是火车! 火车动了起来! 咣铛、咣铛的声音再一次响起,伴随着铁轨压着铁轨接缝时发出的声响,原本满怀期待的战士们这会甚至显得有些恐惧,而孙全福甚至觉得有些口干舌燥,他甚至不由自主的把眼睛闭上了,不仅仅只有他是这样,不少战士都紧张的扶着战友,而在车厢边的弟兄,更是面色煞白的抓住两尺高的拦板,好些弟兄看似不声不响的,可是那颤抖的双腿却清楚的表明,他们在害怕。 火车的速度越来越快,在火车的速度加快的时候,战士们的心跳也是越来越快,原本嘈杂的列车上,这会却变得有些安静了,所有人都在那里适应着风,适应着列车奔驰时迎面而来的风与煤烟。 就这样,在战友们纷乱而略带些紧张的心情中,列车一路西行,走了好一段路之后,他们才慢慢的适应下来,然后开始和过去一样有说有笑的谈论着,当然话题从不曾离开过火车…… 正文 第222章 西安风雨(求支持,求月票) 虽说时间尚早,可却是伸手不见五指,那天空中翻滚着大块大块的乌云,乌云在空中聚集着,挤压着,翻滚着,对于陕西大地而言,这是久违的甘霖,毕竟,春雨再多也不嫌多。更何况这已经旱了有一阵子了,这场雨可谓是一场及时雨。 终于在乌云空中翻腾了几个时辰后,那乌云之中又发出了轰隆的雷鸣声。这阵阵春雷,撕裂了云层,撕裂了天幕,同样也撕开了大地,那一道道闪电更伴随着一阵阵的狂风,席卷着关中大地,肆虐地扫起地上的尘土,那风甚至又有想要掀开在屋顶上的砖瓦似。 即便这是一场久违的及时雨。可是,风雷这么的古怪,似乎又征兆着不祥。 不知多少人看着这空中的乌云和那狂风。心情总会显得有些紧张,那眉宇中隐隐的带着一些忧虑,忧虑与其说是对天气的忧虑,倒不如说是对未来的焦虑。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从关东传来的消息,总是让人心神不定,甚至让人惶恐不安,毕竟,无论如何战争对于老百姓而言总不是什么好事。 不过在这种惶恐不安之外,他们隐隐的又有一种期待。对于他们而言这同样也是他们所期待的,毕竟,同样不堪满清的奴役,不堪暴政的欺凌。 这种复杂的心态,尤其对于西安城内百姓最为明显,他们知道一旦战争爆发是在这座城市势必会发生激战,不知多少百姓因为对战争的恐惧而纷纷离开了西安城。躲到了乡下,以躲避即将到来的战乱,其实即便是他们也知道在战争之中,无论他们躲到什么地方,都无法躲避战争带来的伤害。 可即便是如此,仍然有很多人都离开了。毕竟相比于城内,城外或许更安全一些。至少他们躲在乡下不需要担心有朝一日被清兵赶上城头。替他们守城,甚至沦为两脚羊变成清军口中果腹的食物。 到底是留还是走?这是一个问题。同样也是一个选择。 走到门口高高卷起帘子,在犹豫良久之后,李大明看着这高深莫测的夜空,感慨地对王化行说道。 “老弟,你瞧这天……这天下的局势怕不也是和这天空一样吧,你瞧这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模样,哎,只恐怕这电闪雷鸣的,难关难过啊。” 作为生意人,对于时局的变化,无疑是敏感的。更何况他还能够从义弟那里得到其他人无法得知的消息。 “李兄,若是……不妨便于小弟一起去西域吧,你是生意人,到什么地方都少不了你的生意,” 王化行笑看着李大明,他们两人相交数人,这李大明从未求他办事,现在他倒是想主动帮他做些事情。 现在,离开对于李大明而言或许是件好事。而且到了那里会有更多的生意等着他。 “西域……” 李大明常叹口气,似乎是在感叹着那里的遥远。然后摇头说道。 “西出阳关无故人呐……况且故土难离啊!” 说完这句话后,李大明看着王化行说道, “到是你,你可得小心了,我听说现在大明那边正在调兵遣将,这往潼关的商队已经停了下来,估计大明是准备用兵陕西了,你是官……到时候,可是刀枪无眼,你自己得小心,千万别赔了性命。” 王化行点了点头,身为朝中重臣的他自然知道现在的局势到底有多么紧张。然后朝着外面看了一眼,略带些醉意的他便对李大明说道。 “既然老兄不愿意西去,小弟也不勉强,只是这几日老兄最好还是关上铺子,和其他人那样。躲到城外去,毕竟……乱兵不讲道理啊!” 然后他又说道, “不要因为舍不得这点家业,到时候赔上自己的性命,乱兵也好,暴民也罢,到时候,一旦要是乱了起来。你们这些做生意的总是首当其冲。” “嗯,我知道。” 李大明点了点头。 “为了这点家也赔上性命的事儿,为兄自然不会做的,等到时候,为兄自然会离开这地方,在城外我有一处宅子,不愁落脚的地方。” 对于一切,他早就已经安排好了,甚至早在几天前,他就已经让人把城内的布匹运到了城外。 当然,今天他还和曹婷做了一笔生意,趁着他们没败之前,先挣一笔银子再说。 “老兄,多多珍重吧!小弟就此告辞了!” 说完,王化行便钻进了幕色之中。 看着结拜义弟离去的背影,大明忍不住长叹了一口气。他知道两人这么一别,下一次见面不知是什么时候。 之后他看着王化行的背影,默默地在心中只言自语道。 “保重。” 除此之外,恐怕他再也说不出其他什么话来了。后他看着天空,都是忍不住长叹口气。 这一天,春雷,闪电,狂风,骤雨,铺天盖地的席卷着关中大地,震撼着西安这座西北重镇。 是的,在经过七年多的风平浪静之后,这看似已经马放南山的天下又一次激荡起来。一场准备多年的战役,就要开始了。或许,这并不是最后一战,但所有人都很清楚,大明是绝不会容忍满清继续占领陕西的。 战争的主动权一直在大明的手中,要怎样动手,在何时动手,全都在大明的掌握之中,而面对着大明的大军压境,即便是没有这风雨西安城内也是一副风雨飘摇的末日景象。 雨下了下来! 在下午六点的时候,豆大的雨滴哗啦一下,就像是老天倾倒了面盆似的,猛的一下落了下来。 这场大雨是陕西大地久违的甘霖,只要这场雨下透了,那么今年必定是个好年景,现在正是庄稼要雨水的时候。 “哎,你瞧这雨……” 即便是已经来西安快八年了,玄烨也没有在春天时见过像今天这样么大的雨,不仅来的急时,而且雨量不少。 “这场雨只要下个半个时辰,便能把地给下透了,有了这场雨,地里的庄稼就不缺水了,今年陕西肯定是好收成,只可惜……” 眼帘一垂,玄烨有些失落的说道。 “这陕西,咱们是呆不下去了。” 呆不下去了,所有人都知道。即便是想要装聋作哑也做不成了。 “皇上,潼关,不还没丢吗?” 皇后赫舍里氏看着皇上,目中尽是不解。 五年前11岁的赫舍里氏嫁给皇上,成为了大清国的皇后,做为顾命大臣索尼的孙女,这一联姻让玄烨得到了索尼的全力支持,为其亲政铺平了道路,尤其是在鳌拜被明人刺杀后,索尼的支持是大清朝政稳固的主要原因。 不过对于赫舍里氏,玄烨一直宠爱有加,两人的关系极为亲密,在很多时候,也只有在她的面前,他才会展露出自己软弱的一面。 “是现在还没丢,但早晚肯定会丢的!” 玄烨先是长叹口气,然后说道。 “明军最擅长的就是攻城,或是挖掘地道,放炮崩陷,或是万炮齐鸣,炮子破城,都是明军的拿手好戏,那潼关肯定是守不住的。” 这样的话,不会有多少人在朝廷上说出来,毕竟这种涨敌人威风,灭亡自己士气的话,说出来只会让人抓住辫子。 就像当年崇祯一样,如果他当年到了南京,又岂会有大清国的今天,但是,那些大臣们又怎么可能让他离开? “潼关一丢,明军就可以长驱直入,直取西安,即便是将士们用命,只恐怕也守不住西安,而且……” 话声略微一顿,玄烨长叹道。 “即便是守住了又能怎么样呢?不过只是坐守死城而已,就像当年的崇祯一样,他若是乘早离开京城,从天津乘海船取道山东撤到南京的话,即便是李自成夺了京城又能如何,而且那样的话,吴三桂无论如何都不会让出山海关的,即便是他让出了山海关,咱们入了关,有崇祯在江南,大明未尝不能偏安于江南……” 言道着明朝的教训,玄烨现在似乎已经能够体谅得到当年崇祯的难以抉择了,当年崇祯想走,可是大臣们却不同意他走,或者说,没有一个大臣敢站出来主动承担弃京的责任,而崇祯自己同样也是优柔寡断,未能急时做出选择。 现在,面对同样的选择,面对着这更为残酷的现实,玄烨似乎可以理解崇祯当年的为难,当然也能够理解父皇当年做出那个决定是何等的不易。 “皇上,既然如此……” 看着面色犹豫不决的皇上,皇后便说道。 “那便遵从先帝遗命,西狩西域吧!” 大清不是逃! 皇上同样也不是,当年先帝离开京师,是“西狩西安”,现在皇上离开西安,那也是奉先帝的遗命。 皇后的话让玄烨看着她,然后笑道。 “得皇后如此聪慧,实在是朕的福气啊!” 玄烨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皇后的一句话,让他打消了所有的顾忌——西狩西域,那是先帝的遗命,他离开西安,不过只是奉先帝的遗命,至于其它人若是敢阻拦的话,那就是大逆! 当然,也不会有任何人会阻拦。 对于现在大清国上下玄烨自然是非常了解,他知道那些人绝不愿意在西安与明军拼个鱼死网破,实际上,自从当年“西狩西安”之后,大清国上下就一个心思——好死不如赖活着。 只要能活着,就比什么都好,即便是对河州对用兵,对叶尔羌用兵,杀掠色目人,为的也是活下去,为的是能够掠来那些色目女子让八旗子弟能够传宗接代,让旗人能够活下去。 现在……让他们在西安与明军拼他个鱼死网破,玄烨甚至相信,不等鱼死恐怕网就破了,甚至那网还是被有些人主动弄破的。 还是趁着有一线生机的时候,先行离开吧! 尽管心里已经做出了这个决定,可是玄烨的心里还是些依依不舍,毕竟西安也是中原啊! “皇上,你在想什么?” 看着面色不定的皇上,皇后轻声问道。 “大清国用了几代人,不知付出多少代价才入了中原,可现在这一走,恐怕就再也回不来了!” 再也回不来了! 玄烨又一次在心里默默的念叨着。 “曾几何时,咱们入了关,便想尽一切办法想留在这里,为了能留在中原这花花世界,剃发易服,不知杀了多少汉人,当年为什么要这么做?无非就是想要杀尽有骨气的汉人,那么剩下来的自然也就是没有骨气的,即便是不是贪生怕死的,也是惜生之人,这样,咱们大清国就能坐住中原的江山,若是有人敢长出骨头来,那就继续杀,一直杀到他们全都变成无骨之辈,杀到他们对咱们大清国歌功颂德的时候,自然,也就不用再去担心他们了,这江山便可以世世代代为我大清国稳坐了,可是……” 玄烨苦笑道, “谁曾想到,还不到二十年的时间,咱们就被赶了出去,这中原咱们就呆不下去了,甚至就连忙盛京的祖宗陵墓,也被那明朝皇帝给扒了……” 提及盛京的祖宗陵墓被扒的时候,玄烨的语气中既看不出喜,也看不出来恼,似乎这一切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即便是挫骨扬灰,在他看来,也是应该的,毕竟杀了那么多汉人,汉人想要报复,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甚至于对此,玄烨早就做好了准备——父皇去世后之所以一直到现在都不下葬,就是为了避免入土下葬后,将来被明军扒了陵墓,然后像太祖、太宗皇帝那样,被明军挖了出来,然后被沉入海中。 “皇上,谁能想到那朱贼居然暴虐如此,当年先帝入关的时候,也不曾对其祖宗陵墓有损丝毫,他倒好,居然敢太祖、太宗之陵,他就不怕天下人耻笑吗?” 皇后气恼的话话,让玄烨无奈摇头说道。 “又不是他干的,报纸上不是写了吗?为盗墓贼所掘,骸骨全无,他只是把空墓犁为平地而已……” 冷笑着这种自欺欺人之言,玄烨的眼睛朝着东方看去,然后自言自语道。 “潼关,怕是保不住了……” 正文 第223章 破潼关(求支持,求月票) 战争总是会在出人意料的时候保罚。尽管对于这场战争的爆发,大家早就已经心里有数了。 可是当战争突然打响的时候,仍然让很多人极为惊讶,毕竟在他们看来,现在明军仍然在调动,即便是动手也应该等到大军完成集结之后再动手吧。 可是出乎他们意料的是,明军压根就没有等,之所以没有等待大军完成集结,更多的原因恐怕还是因为铁路。铁路的出现可以保证军队的调动。 从黎明到黄昏,潼关这座千年古关,从三月十六那天起,就陷入了炮火之后,成百上千门不停地朝着潼关城开炮,成千上万的炮弹在空中呼啸着拖着轰鸣声狠狠的砸在潼关城内外。 炮弹像雨点似的朝潼关城墙砸去,只是一天的功夫就把潼关的城墙砸得千疮百孔,尽管如此,城墙依然屹立在那里。不过谁都能看出来,距离破城补过只是时间问题,只要不断的炮击。 当然,不少炮弹总不至于那么巧可以直接落在城墙上,而落在城墙附近的房屋上,不过即便是如此,那重达数百斤的炮弹,每一次落在城墙上的时候都会引起一阵地动山摇,让人产生城墙不久就会完全塌下来的错觉。 有时候,除了实心弹之外,还会有爆炸弹打过去,爆炸爆炸的时候,一个烟柱接着一个烟柱,从地面上腾起,夹着着砖块、泥土,扬到半空中。 大炮的轰击,比人们想象的更为猛烈,甚至就是作为进攻方的明军,也没有想到炮击居然如此的猛烈。有时候,雨点般的炮弹象暴雨般地倾泻下来。一时间,不仅潼关的城墙在颤抖着,就连同城内外的房屋、树木,总之大地上所有的一切,都在颤抖着,摇晃着。 不过,即便是如此,那道城墙仍然耸立在那里,尽管已经有不少地方塌陷下来,不但露出了砖墙的包裹着的夯土,而且在炮弹的冲击下夯土已经倒塌下来,于城墙前方形成了一个缓坡,可是部队仍然没有进攻,仍然在远处观望着,等待着命令。 在距离潼关城墙不到200寻(米)远的田地间数道堑壕一直绵延至黄河边,而战士们就靠着堑壕的保护,与城上的清军隔空相对。他们也就是这样彼此看着对方,有时候甚至能够看到对方的模样。 苏炳放和班里的弟兄们一样,已经守备在堑壕里足足两天半了,在过去的两天半中,他们一铳没放,一个手榴弹也没甩过,而每个人的铳弹都补足了,足足六十发铳弹,足够用上半个月的了。可即便是如此,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机会放铳。 除去昨天上午,因为炮兵需要观察城墙的情况,然后停止了炮击,也就是借着这个功夫,在从黄河上吹来的风把的潼关显现在大家伙眼中的时候,班里的王有田觉得实在是憋得慌,然后他端起火铳,对着城墙上的一个黑景打了一铳而外,大家伙都是一样的一铳未发。 那一铳到底有没有打中,王有田自己也不知道,反正那一铳之后,原本想借着那个空当修补城墙的清军就没有了动静。 再然后,炮兵又继续实施炮击,他们就继续在这里等着。 “老子当了三年的兵,可是这样的仗?我还是头一回!” 斜躺在堑壕边的掩体内里秦国峰,不无气恼的地说道。 “得了吧,你这当了三年兵,这三年那里打仗了?” 一旁的弟兄立即就戳穿了他的想法,而旁边的弟兄则笑着说道。 “仗是没打,可咱出剿过匪不是?” 确实,如果剿匪也算打仗的话,他们确实也打过仗,毕竟他们曾在湖南剿过匪,每逢乱世的时候,总会乱兵溃勇躲入山中为匪,而对于这些土匪,早在兴乾元年,就设立了出山为民的期限,在期限内出山的,只要不是罪大恶极,就一率准其回家,可超过期限,那就再也没有招抚一说,甚至等待他们的往往只有死路一条,对待拒不放下武器的土匪,他们从不曾手软过。即便是俘虏,也会押到县城示众,然后全部斩首。 这样的手段不仅局限于土匪,同样也包括西南山蛮。相比于当年崇祯朝时对流寇的剿抚不定,兴乾朝的态度非常简单——杀! 之所以一杀了之,不仅仅因为他们超出了期限,更是为了威慑当地百姓,告诉他们为匪的下场。在过去的几年间,西南各地的剿匪作战,几乎从未曾停止过,在兴乾四年的时候,大明70%的军队在西南,在西南各地清剿匪患,当然也顺便威慑了西南土司。尽管暴力并不是万能的,但是在很多时候,暴力总是有作用。 不过那样的战斗几乎是压倒性,对于结果完全没有任何悬念,结局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 “这就是炮战!” 坐在他身边的王有田随口说道。 “过去,天底下打仗的时候。这攻城要么是用人命填,要么是用火药掀,现在咱们直接成各上万个炮弹砸过去,等到把城墙砸塌的时候,那城里头的守军,也就撑不住了。” “到时候,咱们才能轻而易举的攻城!” “可不是,指不定到时候咱们一枪不放都能打下这座城。” 拍拍手里的步兵铳,秦国峰不满的说道。 “扯这个干什么?咱们是干什么的?不就是冲锋陷阵的,躲在这里头等着炮兵放炮,他们把潼关城炸平了,到时候咱们又算什么?” 显然不是每一个人都觉得这是件好事,甚至还有人愤愤不平的说道。 “就是,到时候,论功行赏的时候,哎哟,步兵没上,都是咱们炮兵打下来的,得,军功全给炮兵了,咱们就光着脚丫子在那走路了!结果连根毛都没捞到……” 愤愤不平的言语从弟兄们的口中道出来的时候,苏炳放只是笑着,他知道弟兄们为什么会是这副模样,因为大家都希望获得军功,因为军功意味着退役时可以多得到勋田,军功是实实在在的利益。 毕竟,现如今,军功是唯一一个可以获得土地的渠道,没有军功,他们中的许多人在退役之后,甚至只能流落街头,因为他们中的很多是次子,按大明的法律,次子是没有继承权的。 对于他们来说,当兵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只要当兵,将来就不愁获得一份田地。田地的多与少,和地点,位置,都和他们的军功有着联系,如果没有军功,甚至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在退役的时候听从分配。 即便是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到时候会不会被分到什么鸟不拉屎的边地。 可如果有军功的话,那么到时候他们就有了选择的余地,至少可以在其他人被分配之前先挑选最好的地方。 对于军人来说,军功是实实在在的利益。可谁都知道,如果不打仗的话,根本就没有军功。 “不要急!不要急,那建奴可是有几十万呢,够咱们杀的,放心吧,到时候还怕你杀不够呢……” 手拿着刺刀,在石块上磨着三棱刺刀的刀尖,以便让刺刀变得更加锋利一些。 “子弹是笨蛋,刺刀是好汉。”,在很多时候,此刀甚至比子弹更有用。所以他才会这样磨刀,苏炳放嘿嘿一笑,然后对身边的弟兄说道。 “到时候,别手软就行。” 不是每一个人都敢杀人,在很多时候,大多数人往往无法鼓起勇气,倒不是因为他们胆小。而是因为他们不愿。不愿意让自己的手上沾上血。 “手软,乌龟王八蛋才会手软!” 睁大眼睛,王功对班长嘟嚷了一句,然后又望了望远处,最后又叹了一声。 “杀那帮龟儿子,杀再多也不解恨!要杀就统统杀了一个都不留,全杀光。” 感觉到觉得王功的情绪不好,苏炳放把他手里的刺刀,重新插进了刀鞘里,然后对他说道: “你就放心吧,有你杀的时候,咱们的火铳、刺刀,不会闲着没事干的!估计,等回到头,咱们都能杀个手软……” 能不能杀个手软,没有人知道,可是对于他们来说,现在这样等着炮兵把城墙给轰开,确实有些让人心急,即便是他们懒洋洋的想要睡着,可不时一发重达几百斤的炮弹打过去,剧烈的爆炸声不但会震得他们也是头晕脑胀的,甚至就连那掩体顶部的木条缝里,也会哗拉啦的掉着土。 “奶奶的,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王功往自己的耳朵里塞上了两团棉花,然后倒头就睡了下去,还是先休息好吧! 等到城破的时候,再杀个痛快! 城外的人等着要杀进城,而城内的人却像是在做噩梦,每一次,当炮弹呼啸着落下来的时候,听着那呼啸声,城内的人心都会捏成一团,然后惊恐的看着天空,看着那圆点越来越大,然后猛的一下砸在城墙上,砸得砖碎土飞,但这并不是最让人害怕的,那些猪头大小的实心弹,砸过来的时候,顶多也就是声势有些吓人,真正让人害怕的是开花弹。 “轰”的一声,一发开花弹在城墙上爆炸上,尽管相隔甚远,仍然可以感受到城墙在颤抖着,那砖土被炸的松松垮垮的,躲在城墙上的清军更是捂着耳朵,吓的面色银白,他们会惊恐的把身子死死的贴在在城墙上,两只手紧按住耳朵,然后在心里抱怨着。 “他娘的,什么时候是个头……” 谁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那炮弹的呼啸和偶尔的爆炸声,总是在不断的刺激着守军的神经,不但普通的士兵越发觉得的神经紧张,就连同在潼关城内的衙门之中,听着那呼啸声由远而近传来的时候,作为潼关守将的赖塔,脸色也变得极为难看,至少在那一瞬间,他甚至想要躲起来,尽管他知道,明军压根就没有炮轰城内的意思。他们一直是以城墙为目标,至于偶尔落到城内的炮弹,不过只是流弹而已。 “再这么下去,潼关城墙早晚会给轰塌的!” 赖塔一边走,一边喃喃着,置身于院子中,他能够看到城墙上升起的尘烟,那城墙还能再坚持多长时间? 十天?五天? 还是两天? 可以肯定的是,这座城墙已经撑不下去。 “要是城破了……就和明军在潼关拼他鱼死网破!” 作为太宗皇帝的前锋侍卫,赖塔是现在清军中少有的几员悍将,前年西征的时候,他就曾领先杀进了叶尔羌,也正因如此,才会被皇上钦点作为潼关的守将,原本的对于守住潼关,赖塔倒不觉得有什么困难的,可是现在,这两天两夜的炮击,完全颠覆了他的想法。 至少在此之前,他从不曾想过,大明的炮会如此多,而且可以日夜不停的往潼关城墙上倾倒炮弹。即便是再坚固的城墙也禁不住他们用炮弹这么打,过不了几天,这座城的城墙就会被他们给轰踏,到时候肯定守不住这里。 “不行,要立即给主子送信过去。不能再这么耗下去了,再这么耗下去的话,大清国可真就没指望了。” 想到现在朝廷还没有做出决定,赖塔又喃喃自语的。 “这是怎么回事?难不成他们就不知道当年崇祯的教训吗?还一个个儿的在西安城里待着,要等到什么时候才离开西安?” 赖塔之所以会显得这么急切,不仅仅是因为忧心着大清国的将来,同样也在考虑着他自己的将来,只有朝廷离开了西安,他才能够光明正大的离开潼关,而不是把性命陪在这里。 “要不然,就先把部队从城墙上撤下来,然后在城内……” 来回踱着步子,知道眼下最要紧的就是先守住潼关的赖塔盯着远处的城墙,那城墙肯定是守不住了,想到死守的结果,他立即动起了心思。 “与其等到城塌的时候,再撤下来,不如先把兵勇撤下来,然后再来个关门打狗!” 猛的用力一拍手掌,赖塔有些激动的说道。 “对,就这样!” 正文 第224章 巷战(求支持,求月票) 轰的一声, 随着一声剧烈的爆炸声,街道中的街垒后方升起一团烟雾,紧接着又是一章阵急促的铳声。 “龟孙子、龟孙子……” 铳子打在砖墙上,崩飞一片尘烟,在尘烟中,王功喘着粗气在那抱怨着,他的手中握着步兵铳,脸上全都是灰土,豆大的汗滴不住的从他的下巴滴落下来。 那脸色显得有些紧张,呼吸也很急促。他的眼睛盯着前方。穿了好一会儿出去之后才开始装子弹。 从牛皮弹药盒内抽出一发纸壳铳弹,咬掉尾部的纸,然后将火药倒入铳管,再把铳弹的弹头塞进铳管,利索的在铳口撕掉多余的纸管后。又拿着推弹杆将铳弹推到铳管的底部,反复压实后。重新把推弹杆装在铳管下方。 然后,他从墙角处露出半个脑袋,瞄准之后,前方的清军扣动了扳机。 在敌人倒下的时候,他的嘴里骂了一句。 “龟孙子!” 骂出这句话之后,他又再一次躲到了墙后。 昨天,山上的观察哨发现城墙上的守军撤到了城内,当然也注意到了城内街道上修建的街垒,这意味着清军放弃了在据城死守,他们选择依托城内的街垒。 这样的打法对进攻一方最为不利,因为进攻的一方需要不断的攻克那些街垒,而防守的一方却可以借助砖石堆彻的街垒,有条不紊的用火铳击退进攻的一方。 尽管明知道,赖塔准备了一个陷阱,作为指挥使的李定国仍然选择了跳进入这个陷阱,而王功所在的团是在今天破晓的时候,翻过半塌的城墙进入城中,正像意料之中的一样,在他们刚一进入城中,就遭到了顽强的抵抗。 在密集的铳弹、手榴弹,不过只过了半天,王功所在班,就只剩下九个人,在他们冲锋的时候,一枚从垒墙后面上甩过来手榴弹,直接夺去了三个弟兄的性命,王功的左手臂也打进去一个铁片。不过甚至都没有发觉自己受了伤,就跟着弟兄们杀进清军的街垒,夺取了那道街垒。 可是战斗并没有停止,在他们的前方,只有鬼才知道,还有多少这样三尺高的砖墙,在那些砖墙之间,清军随时会用盾车增加一道街垒。不过那种盾车根本就没有屁用,他们的铳弹总会击穿盾车前方的盾牌。 又一次在前进了一段之后,瞄准前方的敌人扣动扳机之后,王功躲在墙角,先是大口喘着气,平复心情。然后才忍着手臂的伤痛,从弹盒中摸出一发铳子,咬破纸包把火药从铳口倒入,然后将弹丸的塞进铳口,用通条压实子弹后,又把火帽扣在传火孔上之后,他才端着火铳瞄准,把铳口对准着敌人。 战场上进行这些动作本身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时候甚至会把子弹装反,就像之前的那一铳,就很有可能装反了。要不然那一枪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打空。 所以这一次,他在装铳弹的时候,特意注意了一下,毕竟现在这种子弹和过去那种圆形的子弹不一样。它是尖锥型的,装反了肯定打不准。 因为有了之前打空的经历,这一次他瞄准的时候,比之前更谨慎了一些。 虽说距离差不多有百步之遥,搁过去,这么远的距离即便是瞄得再准,往往也会打空,可是现在,新式的线膛击发铳,足以让他在两百步外准确的击中目标。 “就是你了!” 看着砖墙后露出半截身子的清军,他正在瞄准,已经瞄准了敌人的。王功毫不犹豫的扣动扳击,击锤击打火帽的瞬间,随着一声铳响,铳子飞出了铳管。 在后座撞击肩膀的瞬间,王功看得清楚,他打出的子弹,准确的钻进了那个清兵的腹胸,那个原本正准备放铳的清军,甚至都没来得急扣动扳机,便捂着腹部倒了下去。 这时候,王功整个人都变得更加清醒了,当然对自己的射击技术也更加自信了,充满以往所没有过的信心。 这种自信完全是建立在不断地击毙敌人的基础上的。 “又是一个!” 盯着那边敌人的街垒,王攻的心头涌起了一种杀敌的快感。就在这时候,他身边的战友也扣动了扳机,铳声和着硝烟笼罩了他。 透过白色的硝烟,可以看到街垒后方一个清军的脑袋,就像是摔到地上的西瓜似的,猛的一下碎开了,在碎开的那一瞬间,血喷的到处都是的。 在这种巷战的时候,没有任何人会排列着整齐的密集队形进攻,所有人都和王功一样,低着头,猫着腰,借助路边的障碍保护着自己,躬着身子小心翼翼的接近敌人,尽管巷战在他们的训练之中,并不占多少比重,可是他们仍然严格遵守巷战的各种规定,以达到杀伤敌人夺取胜利的目的。 当然,想要达到这个目的,首先必须要保护好自己。 “王大个子,你们两个,跟我上去!” 瞧着弟兄们与清军在那里互相放铳,尽管自己这边占据着上风,但苏炳放并不愿意在这里僵持着,他盯着路边的房子,麻利的踩一棵树直接跳到了房顶上。 “小心点!” 跳上房顶后,苏炳放一边叮嘱下属小心一些,一边踩着房顶朝着敌人的街垒逼近。从顶上向敌人逼近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存在。谁会想到他们会从房顶上杀过去呢。 在逼近了敌人的街垒,距离不到四十步远的时候,其步兵铳想要瞄准敌人的时候,他又放了下来,他摸出了一枚手榴弹,又对身边的战友说道。 “用手榴弹!听我的命令!” 盯着街垒后方正在装填着火铳的敌军,拉着手榴弹的苏炳放在甩出手榴弹的时候,大声命令道。 “扔!” 三枚手榴弹在空中划过弧线飞到了清军的街垒后方,街垒后面的清军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手榴弹爆炸的烟云便吞噬了街道上的清军。 “跟我冲!” 原本正准备放铳的王功瞧见街垒后面爆炸的硝烟,立即毫不犹豫的发起了冲锋,他身边的战友也纷纷跟着他冲了过去,在他们冲过去的时候,街垒后方的幸存的清军无不是倒在血泊里拖着残肢断臂惨叫着, 越过街垒的王功等人看到这些伤兵时,连眼都没眨一下,直接把刺刀刺入他们的胸膛。 “咱们就这么打!一班上房顶,二班放铳掩护,三班、四班准备冲锋……” 苏炳放从房顶上的进攻,让排长立即看到了其中的好处,他立刻下达命令调整进攻的步骤。 从房顶上接敌,再用手榴弹杀伤街垒后方敌军的战斗方式,立即显现出了效果,不过只一袋烟的功夫,他们就接连夺下了三道街垒,已方甚至没有一个人受伤,看到效果如此显著,排长立即派传令兵向队长报告。 当然,有时候街巷会把房顶给隔开,偶尔他们不得不跳下去,不过在这个时候,他们同样也不会强攻,而是会把两个班派到房顶上,居高临下瞄准射击,这样一来那三尺高的胸墙根本就是形同虚设,原本拼命抵抗的敌人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丢掉了自己的身体。。 蹲在房顶上,苏炳放看到胸墙的后方站着一名军官,在他面前一百五十寻(米)远的一道矮墙后面,不时地冒出头来,举着手里的腰刀,嘴里大声喊叫。 “弟兄们!顶住!绝不能让明狗占了潼关城……” 在他的喊声中,那些清军士兵依着胸墙瞄准前方放铳,甚至受伤的士兵也会靠着墙为火铳装填铳子。 在这个时候,每一个人都拼上了自己的性命,他们知道如果落到明军的手中,等待他们的很有可能也是死路一条。 即便是有些事情大家心照不宣,但是所有人都知道仇恨并没有化解。所以他们才会拼尽全力,以阻挡明军的进攻。 下面的弟兄冲进了几步,又伏下身子,将身体紧紧地靠在路边的墙垛上,以躲避着迎面射来的子弹,他们还不时地抬头着房顶,看看房上的弟兄什么时候才能的敲掉那道胸墙。 因为中间隔着一条大路,而且距离很远,不能像之前那样接敌的苏炳放蹲在房顶上,因不需要担心敌军的攻击,所以能够能够从容地观察敌人,从敌人群中选择他的射击目标。 “就是他了!” 在他瞄准那个军官的时候,对方又一次把身体露到矮墙上面来,他似乎正在那里给士兵鼓着劲,似乎相隔这么远,没有人觉得铳子还能打得中他。苏炳放没有让这个机会溜走,他扣了一下扳机,一发铳子就从义勇口飞了出去,他可以清楚看到那个清军的军官,晃了下身体,然后就倒了下去,在他倒下去的时候,他身边的亲军甚至还有些不明所以的站在那里。他们压根儿就不知道子弹是从哪里打过来的。 而与此同时,苏炳放身边的战友,也纷纷扣动扳机,接连有十几个清军被击倒后,那些原本还拼命抵抗的清军,到这时候才发现有人在房顶上朝他们射击。他们立即被吓的不敢再冒露到矮墙上面来了。原本依在墙边的战士们,猛的一下部了出去,他们就像是下山猛虎似的扑向了敌人。在接近敌人的时候,先甩上几枚手榴弹,在爆炸的硝烟中,被炸的晕头转向的清军,甚至还不急反应,进攻的部队就已经冲到那道矮墙下面,嚎叫着挺着刺刀跳过胸墙,用刺刀收割着敌人的生命。 这样凶猛而且连续的冲锋,对于这些战士们来说,是陌生的,是头一遭实施这样坚决的冲锋。对于这样的冲锋,战士们感到很痛快,也很新奇,当然更多的是兴奋。 “冲上去,冲上去,杀光他们……” 几乎所有弟兄的心里,都有这样的感觉。冲锋时的嚎叫让每个人都沉浸于胜利的亢奋中,同样也沉浸于杀敌人的快感之中,而这种兴奋完全压制了对于死亡的恐惧,他们只是不断用刺刀、用手榴弹杀伤着敌人。 高强度的接连不断冲锋,对于体力的要求极高,接连几次冲锋之后,苏炳放和他的战友们都已经精疲力尽了,在之前的战斗中,他们甚至需要强制打起精神才能坚持下去。 在后继的部队实施进攻的时候,在小队长的命令下,他们排在墙根底下休息,补充体力,有些发烫的步兵铳压在他的身上,虽然没有受伤,可是苏炳放的脸色显得有些苍白,他大口喘着粗气,口干舌燥的他,甚至不愿意拿出水壶喝上一口水,只是坐在那里大口喘着粗气。它的每一口呼吸都很重。甚至会让人怀疑他的呼吸是不是不够用。 刺鼻的硝烟窜入到他的鼻腔里,他靠着墙不停地大口呼吸着,对于这一切都是不闻不问的,他只想好好的休息一会。 “好好休息一会,别急,别心急,先喝一口水……” 同样喘着粗气,气喘吁吁的排长站那里笑说道。 “这一趟,咱们三排可是露了脸了,弟兄们,我敢说,就咱们用的那招,至少得救了上千个弟兄的性命!” 排长说话的时候,又走到苏炳放的身边,看着正在大口喘着气的他。拍着他的肩膀说道。 “老苏,这一次,你可是立下大功了!等战斗结束,我就上报,到时候,一个一等忠勇勋章肯定少不了你的!指不还能得到“翊麾勋章”!” 一听到“翊麾勋章”,原本累得气喘吁吁的弟兄们,在惊讶的同时,无不是用羡慕的眼神瞧着苏炳放,毕竟每一个都知道勋章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从此之后,苏炳放就是大明的“勋士”了。意味着从今之后他可就不是一般人了。 而这也正是他们大家伙当兵的原因。只不过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实现这个愿望,但是现在他们看到了自己的战友在战场上实现了这个愿望。 尽管这不过只是长官的一个口头上的言语。可仍然让很多人为之羡慕。 正文 第225章 渴望(求支持,求月票) 大家伙之所以会用这种羡慕的眼神看着他是,因为排长的那一句话。 大明的“勋士”。 几乎每一个当兵的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勋士不同于开国的勋臣。大明,这是一个极为特殊的群体。 如果说那些拥有爵位的贵族勋臣相当于大明的有品文官,那么军功勋士就相当于在野的地方士绅,他们以“功勋之士”的非官僚身份,在地方社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然获得“翊麾勋章”的“功勋之士”不仅仅身份等同从七品,同样也意味着财富,他们可得到关内百亩或者关外五百亩的免税勋田。少数地区还可以翻倍,甚至可以翻上几倍。而土地上的赏赐,同样也是保证其身份地位不逊于寻常士绅的关键。 当然,没有人知道这种“军功地主”阶层,是为了朝政权力平衡避免文官凭借数量压制勋臣,导致权力失衡的局面,特意树立起来的一个团体,他们与勋贵一样是朝政的另一个平衡点。当然“军功地主”的存在最大的作用就是避免了地方完全为“预备文官”——地方士绅垄断,千百年来,士绅以知识为资本,参与地方事务,他们与地方文官一同组成了中国的精英社会。而这也是为什么文官的地位不断膨胀的原因之一,因为他们就是精英的主流,他们不仅仅垄断资官府以及地方上的权力,同样也垄断着舆论。 而现在“军功地主”的出现,从根本上打破了这种垄断。在原本只有文官和预备文官的社会群体之中,多出了大批通过军功获得地位的地方士绅,他们的出现有利于分散地方的权利。打破那些人对于地方权力的垄断。 也正因为以获得“翊麾勋章”的“功勋之士”为主的“军功地主”在地方上,享有的财富以及声望,使得战士们无不渴望着成为其中之一,当然,这也是他们在战场上奋勇杀敌人原因之一。 毕竟,这世间没有谁能够拒绝来自名利的诱惑。 当周围的弟兄们用羡慕的眼神看着自己的时候,作为当事人的苏炳放听着排长的话时,那双疲惫不堪的眼睛中流露出一丝兴奋的神采。他甚至感觉不再像先前那么累了。 这可是好事。 苏家到时候,可就是“名门”了。到时候没有任何人敢小瞧苏家。 可……也得等打完仗,活下去再说。 “多谢长官栽培!” 原本连喘气的劲都没了的苏炳放,立即起身向排长敬礼,表示谢意,当然面对弟兄们的恭喜,他当然也是拍着胸膛保证等打完仗一定好好的请弟兄们喝酒。 尽管获得“翊麾勋章”只是“可能”,可就是这个“可能”足以调动起所有人战士的求战之心。 其他人无不是眼红着战友的“运气”,分在心里想着抓住最后的机会。在战场上立下更多的军功,然后得到属于他们的回报。 当然,他们还需要休息! 此时的潼关城内,有不少房屋正在燃烧,浓烟随着黄河上吹来的风吹拂过来。面对战友们的恭喜声,苏炳放尽管很高兴,但是他知道,能不能得到“翊麾勋章”到最后,还要看营长,不,应该看他的军功能不能得到这样的功勋。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成为勋士。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获得这样的军功。 “哎,但愿不是白欢喜一场吧……” 苏炳放的心里这么寻思着,他靠着墙。又喘了一会粗气,感觉到有些口渴的他这才摸着挂在腰间皮带上的水壶,想要喝一口水,可用力摇晃一下,竹筒制成的水壶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空了,再一看水早就已经喝完了。 “没有水了。” 苏炳放咽了口口水,他并没有问战友们要水,在战场上,弟兄们都要靠这桶水维持下去。他歪着头向左右两边望望,现在这一带已经没有什么动静,铳炮声都是从远处传来的,这里应该没有什么敌人了。 “也许可以去找一点水喝。” 看着那边巷边上横着一具清军士兵的尸体,苏炳放便走了过去,他想在敌人的尸体上找到水,可让他失望的是,敌人身上的水桶不知道去哪了。 “也许是被其他的弟兄拿走了。” 感觉有些口渴难耐的他。有观察了一会儿,最终他决定到百姓家里装一桶水。一个人在巷子里走着,没有看见任何危险,可是无论他怎么敲门,百姓家里的院门都慢紧闭着的,在这个时候,没有人敢开门,毕竟没有人敢拿自己的性命去冒险,万一要是有乱兵闯进家里,到时候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祸事。 “看样子,是装不到水了。” 苏炳放的心里暗自这么寻思着。 他又在巷口里走了一会,就在他想着是不是要回去的时候,突然前边有些动静,是有人在往这边跑,那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听着这脚步声,原本还一直找水的苏炳放,只觉得心脏立即提到了嗓子眼上,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干了一件蠢事——居然落单了! 在战场上,一个人落了单,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随时都有可能丢掉性命。 就在懊恼着自己的愚蠢时,苏炳放的眼前出现了一个敌人,这是一个清军的军官! 他的身上甚至还穿着泡钉绵甲,清军军官的手里握着一柄长刀,刀身上的甚至还滴着血。 “好家伙!居然有人在这堵着爷爷了!” 穿着盔甲的清军军官一看到有人挡住了自己,说话时候,他的眼睛也在发光,他的脸上带着血,话音落下的时候,这目中带着狠意的军官已经挥刀朝着苏炳放砍了过来。 面对突然杀过的清军军官,苏炳放迅速地把身子向旁边闪让一下,尽管巷子不宽敞,可是他还是避开了敌人的刀锋。他压根就没有想到,在这个时候的这个地方,居然会碰到落单的清军,而且还是穿着盔甲的。 尽管非常突然。但是苏炳放倒也没有不觉得的胆怯。避开敌人砍来的刀锋,他停顿了一下,抱住他的枪托,举起泛着寒光的刺刀,拼命吼道。 “杀!” 一个利落的突步刺,径直地朝着清军的胸口刺去,因为用力过犯,在那个清军用刀格挡刺刀的时候,抖动了一下,刺刀一下地插到后墙上,刀锋刺到墙上的瞬间,苏炳放只觉得的手臂崩得都有些痛,而那个清军军官见状直接一刀砍了过来的,苏炳放连忙抬起枪身,挡住对方的长刀。 这一刀自然又落空了。 “孙子!” 那个清军军官一边吼着一边挥刀不停的劈砍着,面对不断砍过来的长刀,苏炳放急得头上迸出了豆大的汗珠,不过尽管如此他的眼睛仍然死死的盯着对方,等待进行第二次刺杀的机会,就在那个清军再一次举刀的时候,他猛的再一次突步前刺。 “杀……” 这一次刺杀没有落空。锋利的三棱刺刀一下就刺中了敌人腹部的时候,穿透了盔甲险些没有把敌人刺个对穿。 原本还气势汹汹的清军军官,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对方。然后颓然地跪倒了,不过他的眼中带着不甘。 “孙子,爷,爷……正,正黄旗……爷爷……杀汉……” 不等对方把那狠话说守,苏炳放便拧动铳身,在这个时候,他孙子蒙够听到盔甲那铁片扭动的声音,同样也能看到这个清军吃痛的模样。刺刀在敌人的腹腔中旋转着,接后他吃力地把刺刀从敌人的肚子里拔了出来。为了抽出刀,他甚至不得不用靴子踩在那人的胸口上才拔出刺刀。 “爷爷……把你这龟孙子给杀了!” 说出这句话之后,苏炳放只觉得更累了,甚至感觉有些头晕,他的体力似乎已经完全消耗完了,整个人一下瘫倒地上,靠在墙上磊口喘息着,他的眼睛盯着那个清军的将领,嘴里嘟嚷道。 “正黄旗……也得让爷,让爷爷杀,杀个痛快……”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在战场上可没有人管你是将军还是小兵。到最后无非就是一个死字。哪怕你就是一个大人物又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还是让我一刀给捅了。 瞧着那人掉在地上的刀,苏炳放拿起那把刀,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说道。 “这刀不错,给,给俺儿子留着……你娘……正黄旗……我呸……” 在这个时候,只有胜利者才能发出这样的言语,作为胜利者的苏炳放有足够理由去炫耀着自己的胜利,不过,已经累到甚至连气都喘不过来的他,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爷,爷……” 倒是躺在血泊中敌人,却仍然在那里呻吟着,他的嘴里不断的喷着血沫,只是躲在那里喃喃着。 “……皇带子……爷爷……杀汉狗……杀……” 瞧着那人只剩下一口气的的模样,尽管累喘不过气来,但苏炳放还是忍不住出言讽刺。 “你他么……就、就也熊吧,命,命都没了,还他么想杀汉人……杀光你们这帮孙子才对……” 在苏炳放说话的时候,那边又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不过这次苏炳放倒不紧张,只要听着那铜钉踩着石板发出的声音,就知道肯定是自己人,毕竟,只有明军的军靴才会在靴底钉上铜质的防滑钉。 “班长,班长……” 跑过来丁相守瞧着班长靠在墙边,立即的冲过去,激动的喊道。 “你没事吧,受伤了没有?” “没,没事……” 苏炳放嘴上这么说着的时候,手指着地上的那个还剩一口气的清军将领说道。 “这个,这个家伙还有一口气,把他弄回去,他没有死!” 俘虏敌军的军官,这可也是一个功劳。 “留这种牲口干啥?” “可不是留着他们也是浪费粮食,长官那边可是都说过了这一仗咱们不留俘虏。” “就是不死,也快断气了!” 不等苏炳放说完,一旁的战友瞧着地上的那个穿着盔甲的敌人,作势就要用刺刀结果了他。 有人愿意留着这些人在那儿浪费粮食。杀了他们更简单,更何况这人已经是半死不活的了。 眼看着到手的军功要飞了,苏炳放立即制止道。 “把他扶起来,是个当官的,要活的!指不定能从他身上得到什么情报也不一定。” 直到这个时候,苏炳放才发现自己的手臂居然受了伤,被那个人给砍伤了,之前拼刺刀的时候甚至就没有注意到,已经精疲力尽的他攀着战友的肩膀,这样在战友的搀扶下重新走回到战友们的跟前。 尽管苏炳放想要抓住一个当官的俘虏,可是弟兄们扶着那个清军官佐过来的时候,在走了十多步以后,那个人就咽气。 “可惜了,瞧着应该是个不小的官,” 瞧着已经咽气的清军官佐,苏炳放小声嘀咕着。这会他甚至有些后悔当时为什么要拧一下刺刀了。 “要是当时不拧的话,指不定他还活着呢。” 然后心里有些后悔的苏炳放就靠在墙边下,他就那么靠坐在那里,看着空中的黑烟,听着入耳的铳炮声,似乎铳炮声没有先前那么密了。 难道战斗快结束了? 苏炳放突然想到一件事,万一要是战斗结束了,他的军功还不够怎么办? 不能,不能这么坐着。还要再多立一些军功,这样将来论功行赏的时候,他才有可能成为大明的勋士,从此之后光宗耀祖。 心里这么想着的时候,苏炳放连忙伸出右手,用手撑着墙,另一只手撑着步兵铳,然后双手同时用力,想要站起来,尽管他试图用尽全身的力气,想把沉重的身体向上撑起,但是,他还是没有能够如愿,不过只是刚起来一点,又一次跌倒下去,仍旧躺坐在墙根下。 就这么坐在墙根下,精疲力尽的苏炳放最终还是选择了放弃,他只是大口的喘着粗气,最后又颇为无奈的叹口气…… “哎,算了,什么都是命……可能,这也是命中注定吧……” 正文 第226章 义士 (新年大吉) (今年是猪年,要说己亥年……猪年大吉吧!) 三天前,李老三便听见头顶上传来的炮声,炮子划过天空时发出的沉闷的哨音,虽然有些发闷,但却压得人喘不过气来,若是炮子落在附近,伴随着爆炸声,接下来,必定就是一阵地动山摇。 听着一声接一声地爆炸着。李老三似乎已看见这潼关城内的房屋倒塌、房子着火的模样,甚至看到了到处都是尸体,因为他从飘荡在空中的气味就能闻出来。闻出来了血腥味。 八年前,自从李老三亲手送张益宗和郭明臣两个大义士上路之后,他就洗手封刀了,从那时候起,李家就不再出红差了!李家几百年积下来的一刀连的绝活,到他这一代,也算是失传了。 可是,他不后悔,因为这红差出得让人撑不住,让人心里难受。杀那些忠臣义士的红差,赏银再多,拿在手里,心里也舒坦不了。 封刀了,人也落得自在。 即便是已经过去快八年了,可是对于那股血腥味,他并不陌生,只要一呼吸,就能闻到空气中的血腥味,那是人血的味道。 人血的味道很特殊,这种血味的腥气不像羊血那么膻,不像牛血那么淡,也不像猪血那么腥,这是一种很特别的味道,只要闻过一次,一辈子都忘不了。 “这得死多少人啊!” 李老三的心里毫以寻思着,然后他转过脸来看看坐在身边的小女孩,这是他的孙女,她的身子在抖颤,涂满黑灰的脸上一双眼睛里充满了恐惧。 拿起孙女的手,李老三轻轻握在自己的手里。 又是一阵尖厉的呼啸,接着是震耳欲聋的爆炸,脚下的大地在剧烈地抖动着。不时有一片片的泥块从墙上掉下来! 这房子有点老了,回头应该再重新翻盖了……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听到了铳声,铳声是从远处传来的,那铳声传来,意味着明清大军开始撕杀了。 “难道明军进城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压抑多年的念头在他心里闪过。 “如果今天能从家里出去,杀上几个清兵,也算是没辱没李家啊。” 李老三的心里这么寻思着,他看着孙女,孙女也看着他,好一会孙女才说道。 “爷爷,是不是,只要明军打过来了,咱就是大明人了?” 孙女的问题,让李老三一愣,好一会之后,他才说道。 “乖孙女,你记住,不管在那,咱都是大明人,生是大明的人,死是大明的鬼!” 是了!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李老三突然明白了,他明白了为什么那个老秀才会欠然赴死,为什么那些书生,甘愿掉脑袋,为什么张益宗和郭明臣两位大老爷,会面南而死。 就因为这句话。 “生是大明的人,死是大明的鬼!” 念叨着这句话,李老三的手在那里微微的颤抖着,他的心里开始后悔了,后悔当年为什么眼睛一闭就剃了头。甚至还在那里助纣为虐,杀了那么多不愿剃头的义士。 “哎,你这该死的老东西,怎么到现在,才明白这个道理,那些鞑子,什么时候拿汉人当过人?” 嘴里这么念叨着,李老三松开孙女的手,然后来到了里屋,默默的拆开衣箱,在箱底,还留着一件衣裳,这衣裳是红色的,这是李家传了几代人的鸳鸯战袄,红色的罩甲,就这么躺在箱子底下。 “原本的,俺是准备等死的时候,放到棺材里的……” 嘴里喃喃着摸着这红色的罩甲,看着箱底的那件右衽的布衣,他一边说,一边换上了衣服,这身汉家的衣裳是他准备等死的时候,作寿衣的,这罩甲也是,而现在,他穿上这多年不曾穿过的衣裳和罩甲,然后,他又从箱子里取出一个木盒,打开盒子后,里面躺着一柄刀,这刀是李家传了几代人的刑刀,专门砍脑袋的,当年李家的老祖宗,正是扛着这刀站在将军的帐外,若是有敢犯军法,那一刀下去…… “那才是李家的本差啊!” 嘴里这么念叨着,李老三拿起了刀,然后嘟喃道。 “今天……咱又是大明人了!” “爷爷……” 小女孩看着披甲带刀的爷爷,那双眼中尽是疑惑,而家里的婆娘瞧着他,紧张的说道。 “他大,你,你要干啥?你,你傻了……” “你才是个傻婆娘!” 李老三看着自家的婆娘,然后嘟喃道。 “我们李家,本籍庐州,先祖随高皇帝起兵反元,洪武六年迁潼关,世代于此守关的……当年,李家先祖杀鞑子,今个到了我李老三这,却当了鞑子奴,这刀,不知杀了多少忠良义士,就是到了九泉之下,也没脸见先人……” 因为地太过激动,以至于李老三在说话的时候,他那花白的胡须都在不时震颤着,最后他把刀一扬,然后瞪大眼睛说道。 “今个非得杀两个鞑子不可,要不然,咱李家世代也别想抬起头来!” 那本还想要阻止男人的妇人,看着男人的模样,她似乎明白了什么,张张嘴却没有再说出话来,最后只是看着男人的背景默默的流着泪。 提着大刀走出家门的时候,闻着空气中的那股血腥味,李老三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抬头朝着巷子那边的街口看去,那边不时的有铳声响起,隐约的还能看到人影。 是鞑子兵! 就在李老三提刀朝着那边走去的时候,一旁的院门却打开了,走出来的人手提又尖钢叉,身上穿着灰布的衣裳,头上戴着顶旧明军的笠帽,他在看到李老三的时候,也是一愣。 “李老三,你要干啥去?” “你干啥?” 瞧着赵鹏飞,李老三反问道。 “老子是大明的兵,当然是要去杀鞑子!” 两人看着彼此嘿嘿一笑,然后点头说道。 “对,就是杀鞑子!” 两个人,两个发须皆是花白的老人,就这么提着刀扛叉朝着巷口走了过去。在走过去的时候,两人的嗓子里开始哼起了调来。 “风从龙,云从虎,功名利禄尘与土。望神州,百姓苦,千里沃土皆荒芜……” 当年,他们的祖先正是唱着这《烧饼歌》,从集庆一路北伐至大都,驱逐了蒙元,恢复了汉家的河山,或许,他们忘记了先祖曾拥有的光荣。他们曾沉沦过,曾向异族伏首过,但是这个时候,他们似乎又一次找回了先祖留于血脉中的勇气,千百年来,正是这早就刻到骨子里的烙印,让这个民族一直屹立于这片土地上。 “看天下,尽胡虏,天道残缺匹夫补。好男儿,别父母,只为苍生不为主……” 就在两人哼着这《烧饼歌》的时候,又有人跟着和了起来。还有其他人也走了出来,他们中的不少人身上都穿着有些破旧的大明军衣。 “手持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才罢手。我本堂堂男子汉,何为鞑虏作马牛。” 这时又有十几个人手提刀枪走出了家门,他们用秦腔喝着这早就陌生的曲调,尽管年岁各异,可是每一个人的神情却显得坚毅非常。在这一刻,他们似乎又找回了先祖身上的勇气。 “壮士饮尽碗中酒,千里征途不回头……” 已经走到巷口的李老三,看到那边街上躲在胸墙后面正放铳的清军,那双眼中带着狂喜,大声的怒吼道。 “杀鞑子啊……” 音未落他人已经冲了过去,那边的清兵甚至都没反应过来,即便是听到身后的动静时,也只是茫然的看着落下的刀,和刺过来的枪,手起刀落间,一个清军的脑袋被砍掉了。 “杀鞑子……” 挺着钢叉的赵鹏飞猛然将钢叉刺入清军的胸膛,在刺穿对方的胸膛时,他笑了,他咧开了嘴。 我杀了一个鞑子…… 铳声响起的瞬间,赵鹏飞只觉得的身体被什么撞到了似的,人软软的倒了下去,可是他的脸上带着笑。躺在地上的他笑看着天空,那神情中带着一丝坦然。但更多的是宁静,似乎这正是他想要的。 怎么回事? 另一边,正在进攻的明军被清军阵地后方的变故吓了一跳,以至于都没有反应过来。 那些人从那里杀过去的? 片刻的惊骇后,他们还是抓住机会立即冲了过去,在他们冲到胸墙边的时候,胸墙后方的战斗同样也趋近于尾声,手中提着大刀的李老三用力的扬起刀,猛的朝面前的清军砍去,那一刀却落空了,让对方挡住了,然后两根刺刀从左右刺到他的身体,可那些清军还来不急欢喜,就被冲上来的明军用铳弹打翻在地,跳过胸墙的明军立即挺着刺刀向清军杀去,不过只是一个照面,便将剩下的十几个清军刺翻在地。 看着杀过来的明军,看着他们叫嚷着杀向清军的时候,还拿着刀的李老三双腿一软,浑身的力气都已经消失的他,就这样跪了下去,他勉强用刀撑着身体,还没有直接倒在地上。然后看着身边的明军。他咧开了嘴,在露出笑容的时候,他的心终于平静了,多年来埋藏于心里的愧疚,在这一刻总算是淡去了。 这么多年,他的心中一直被那种愧疚所萦绕着。梦里头他总是会梦到那些死在他手中的忠臣义士,不知多少次他都在噩梦中惊醒。 现在,在生命慢慢消失的时候。他解脱了。内心也平静了下来,看着身边已经失去性命的邻居。他又一次唱了起来。 “手持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才罢手……我本……堂堂男子汉……何为鞑虏作马牛……” 嘴里喃喃着,李老三跪在那里,血从他的嘴唇间涌出,尽管他的声音已经变得嘶哑,可是他仍然强撑着身体,不让自己倒下。在那里哼唱着。 看着那个跪在那里,用刀撑着身体的老人,看着地上的尸体中,那十几具平民的尸体,苏炳放的目光中有些疑惑,他看着生命渐渐流逝的老人,听着他的喃语声,他便靠过去,想听清楚他在说什么。 “……万众吼……不破……黄龙……誓……不休……” 在唱完这首歌后,刀从他的手中脱落了,人也跟着倒下了,在倒下的时候,李老三看着身边的明军,脸上带着笑…… “我,我是大明人……” 我是大明人! 尽管他的声音不大,尽管传入耳中的话声有些沙哑,可是他还是听到了他在说什么。看着已经倒下去的老人。他的心中一种莫名的情感被触动着。 “我是大明人……” 默默的念着这句话,苏炳放在尸体的旁边,他的脑海中浮现出在社学里的时候,老师写在黑板上的那几个字。 “我是大明人。” 这是他在社学里的第一课,也就是在那时候,他知道了什么是国家。知道了自己是什么人。 但是,那一刻却远没有这个时候所看到的这个老人带给他的触动要大。 “全体都有,集合。” 在排长的命令中,苏炳放和弟兄们街道上集合列队。所有的有的弟兄都看着地上的尸体。 “弟兄们都已经看到了,他们可以说是我等的榜样。” 排长看着地上的尸体,感叹道。 “要是全天下的百姓都像他们一样,那些奴寇又怎么可能占我大明的江山。现在听我口令。” “立正!敬礼!” 随着排长的命令大家同时举起手中的步兵铳,对着地上义民的尸体致敬。 在这一刻,街道上显得寂静无比。他们只是静静的看着地上的尸体。 如果全天下的百姓都像他们一样,也许,那些鞑子早就被赶出大明了。像这样的忠臣义士又有多少呢? 良久之后,他们开了这片街道,离开的时候他们把地上那些尸体抬到路边。 然后在用笔写下了“大明潼关18义士”的字样,他们需要告诉别人,这样人是什么人,他们都是大明的义民。 在离开的时候,苏炳放一次回头看了一眼那些用布盖着的义士们尸体,随后又一次默默的行了一个军礼才随着弟兄们一同离开这里。 正文 第228章 行军(求支持,求月票) 渭河的水是黄色的,尽管不像黄河那么满是泥浆,让人分不出什么是水,什么是泥浆。可是河水却仍然发黄发浑,这是因为两岸全都是光秃秃的黄土,曾几何时,关中号称是天下最富庶的地方,而现在,这秦汉时还曾富庶天下的关中,早就成了贫瘠的象征,尽管勤快的关中百姓把可以开垦的每一分土地都加以开垦,可是干旱的土地收成却极差,而过度的开垦更是进一步恶化了环境,水土的进一步流失,带走了土地中少的可怜的肥料,让土地变得更加贫瘠,收成自然更差。 这里的许多土地,早已经不再适合发展农耕了,可是,这里的人们,千百年来仍然在这里辛勤的劳作着,从土地中获得那少得可怜的收成,也不过仅仅只是勉强可以果腹而已。 在过去的几年间,一些实在过不下的百姓对官府的压榨和产出有限的庄稼。只得含着眼泪和这片土地告别,他们逃到关东,逃到了中原,在中原、在东北开始了新生活! 而现在他们中的一些人回来了,他们回到这片土地,尽管对于这片土地的记忆是陌生的,可是在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张华山还是忍不住想要好好的体验一下这片土地,体验着家乡的气息。 五年前,不过只是十三岁的他,和父母兄弟一同离开了陕西,那时候,他们是逃出去的时候,走了两百多里,才离开陕西。再后来,他们就去了东北,在黑龙江安了家,尽管那里比陕西老家冷,可是那里的土地却比老家更肥沃,日子也过得更好。 他以为自己这一生都不会再回到陕西老家,但是却没有想到有一天愿意另一种身份回到了这里,回到了这片土地。 这一次,他回来了,回到了这片土地。对于这里的一切,尽管感觉极为陌生。但是他仍然感觉非常的亲切,而且心里总会生出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从昨天打下潼关之后,他就和弟兄们往西安赶路,已经连续地向西走了六十多里路了,可还是没有遭到大规模的抵抗。 “那些个建奴跑的可真快!” “可不是,听说这边还在潼关打的好好的,那个什么赖塔就领兵西逃了,跑的比兔子还快。” “他就是一姓赖的货……能不赖吗?” “别说是他了,就是那个怎么姓爱新觉罗的那逃的也像只兔子似的。” 弟兄们这么说着的时候,王林东却不愿意说一句话,他感到十分疲劳,他的火铳和手榴弹袋全都压在张华山的肩上,就这样,他还是走走歇歇,歇歇走走的,随时随地都想歇息下来。原本他是一个喜爱说话的人,一聊起天的时候,那嘴就合不住,可是,现在,在连续行军一天之后,他却成了全排沉默寡言的一个。 长途行军很累人! 对于负重着几十斤的战士们来说,长途行军最耗费体力的事情,可是作为步兵,又怎么可能不行军?怎么可能不走路。在陕西可没有铁路以及火车让他们乘坐。现在他们所能够依靠的仅仅只是自己的脚板而已。 至于马车,那些被重挽马挽拉的四轮大马车,满载着米粮、被服和弹药,部队的战斗力离不开这些东西。不仅如此,那些缴获的骡马也没有闲着,它们驮着扎成一拥一拥的火铳,那些火铳都是沿途缴获的,尽管他们没有碰到清军,但是却拾到了不少清军遗弃的武器,当然大多数遗弃的火铳都有不同程度的损毁,但只要稍加修理,肯定还能用。而且如果有随军商人的话还可以把个人的一些缴获卖给那些人。于是兵来说,有时候缴获的物资就是一笔飞来的横财。 当然,除了这些之外,还有征发的牛车——这些牛车是在行军的过程中,就地征发的,在那些牛车拉着的货物堆上,往往会有几个战士坐着或者躺着,其中的一个战士在上面沉沉打着呼噜,这些战士都是累得实在撑不住了,在长官的命令下,到牛车上休息一会,因为车上的位置有限,他们的两条腿悬挂车边上,随着牛车的颠簸而摇摆着,看样子随时都会从上面滚跌下来,可是他们却稳稳的坐在上面。而赶牛车的农民,无不是衣衫破旧,剃着光头,其实原本并不是光头,而是因为那辫子看着碍眼,被战士们给割了。这些赶大车的百姓,不时地把手里的鞭子甩响,嘴里吆喝着牲口加快脚步,以跟着部队行进的速度。 突然一辆牛车停在路上,而前面并没有什么洼沆啥的。赶车的百姓手里扬子的鞭子,虽然打得“格叭格叭”地响,可是靠左边的一头牛,却怎么也抬不起腿来,嘴里不住地流着白色的泡沫。 “你倒是使劲的抽它啊!” 坐在车上的战士对赶车的的百姓说。可百姓手里的鞭子只是在半空中虚扬向着,压根就不肯落到牛的身上。最后那个百姓他叹了一口气,然后低声地说道。 “军爷,实,实在对不住,它,它实在是累了!” 那车夫瞧着这些穿着红色军衣的军爷时,语气谦卑,甚至带着些惧色,生怕这人一怒之下,把牛给杀了,这可是他吃饭的本钱。对于许多庄户人家来说,牛就是他们的赖以为生的根本。 听他这么说。那车上的战士倒也没有发火,直接跳下车冲着弟兄们喊道。 “得了,哥几个,都下来,下车把车推到路边,别耽误了后面的兄弟……” 他这么一吆喝,车上的弟兄们纷纷跳下来,帮助车夫把车推到路边,然后那个战士又对车夫说道。 “你去,看看提桶水,再弄些草,我们等一会再走。” 如果是军队的马车,他们会背着自己的背包离开,可这毕竟是征发车,万一要是车夫逃了,车上的物资可就没有了。哪怕以后通过地方官府追回那个人,可是物资肯定已经没有了。万一要是影响了整个战役那种罪谁也担待不起。 车夫连忙应着声,提着水桶去提水喂牛了,原本坐在车上的战士,便直接在路边坐了下来,然后在那里歇息着,甚至还有些放松的躺在路边。 慢慢的行军的发生了变化,现在更多的是民夫,那些民夫抬着重伤员和重病员的担架随着部队行军,而在队伍之中,还有一些与部队失去联络的,受了轻伤的和掉队的战士,穿插在车辆、骡马的行列里走着。他们的速度有快有慢,反正就是跟着部队行军。 在前边的一个村口的一棵大树上,上面钉满了字条,那些字条是各个部队对他们本队人员联络地点的通告。毕竟在行军的途中总有人会掉队,所以需要这些通告通知后面掉队的人员,告诉他们集合点在什么地方。在大树上的前面,挤满了人,因为天已傍黑,火柴的火光在大树下闪来照去的,都是在那里寻找部队通告的弟兄。 张华山也掉队了,所以这个时候,他也得挤到人群里头,在那一张张纸条里面来去寻找着部队的通告,虽然只是一张纸,可是没有见到他所属的营和大队或者中队的联络通告。自然的也没有找到集合的地点。 “难不成,他们没发现咱们掉队了?” 坐在路边的一块砖头上,张华山从皮带的后腰处解下一根旱烟袋,然后坐在那里吸起烟来。 赵国忠和张昆也都丢下背包,坐到张华山旁边的地下,王林东的背包摆在张华山的面前,这会他已经累的连把背包朝旁边移一下的力气,也使不出来了。他一屁股坐到地上,背靠着墙壁,然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可累死老子了。” 长途行军很累,更何况他们期间还进行了两次战斗冲锋,每个人的体力都已经透支了,这个时候,他们最想的就是好好的睡上一觉,最好能吃上一些好吃的,虽然他们的背包里有饼干,可是现在更想喝口热汤。 可都知道,这不过也就是妄想,这村子早就空了,根本就没有一个人,村子里的百姓可能都躲起来了,这叫“躲兵灾”,他们多少总听长官们说过,每到过兵的时候,百姓们都会躲到荒郊野外,唯恐被部队拉了夫或者被当兵的糟蹋了女人。 可,他们是不会那么干的。 毕竟军法无情啊! 所以他们根本就不敢做那些事情。没有多少人敢以身犯法。 他们就这么坐在这黑洞洞的村子里,至少有半个时辰,先后有不知多少牛车和弟兄从他们的面前走了过去,甚至就连一些掉了队的大车,也已缓缓地跟了上来,可是他们却还是没有走,他们仍然坐在那里,他们当中没有一个站起来说声。 “走吧!” 在等待的时候,他们越发的觉得饥饿,张华山在背包里摸了摸,然后摸出了一块咸肉,这种肉是军队中最常吃的肉食,因为可以长期保存,所以,每个士兵在行军的时候都会携带一块。他对弟兄们说道。 “走,咱们也去烧火做饭吃吧?” 原本没有一丝力气王林东突然站起来大声说道: “烧饭吃去!可饿死老子了!” 尽管他们想要吃饭。可是烧饭吃并不容易。因为他们并没有锅,所以只能在村子里找着。但村子里这会儿已经空了。根本就没有什么村民。即便是那些百姓的家中空无一人,他们也没有擅自闯入没有主人的房屋中。 好不容易在村子里找到一户没有锁门的人家,原本都已经想要放弃的弟兄们借着月光看着这院子,院子里的鸡栏和猪栏全是空的,里面打扫得很洁净,所有的家畜、衣物和粮食,全都弄走了。 这家的主人显然把东西都拖走去躲兵灾了。 等到他们进去后,发现这房子的主人在家,不过只有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人,他瞧见这些闯进来的兵,立即跪下去叩头说道。 “军爷,家里人都走了!实在是没有啥值钱的东西,也没啥吃的,就只有几把老汉自己吃的小米……” 瞧着跪在上惶恐不安的的老汉,张华山连忙扶起他,然后说道。 “大爷,俺们不要你的东西,就跟你借个锅升火做饭,您别怕,俺是大明的兵,不抢百姓。” 嘴上这么说着,又在那里安慰道。 “俺们也就是到这里来借口锅来烧顿饭吃,大爷你吃了吗?要是没有吃我们一起吃。” 那边弟兄们就已经开始烧火做饭了,说是饭,其实也简单,无非就是烧开水,把咸肉煮熟,然后再倒进去米。可即便是这样的饭食,也比饼干好吃。 老汉有些不知所以的看着碗里的肉粥。那双眼睛中尽是不可思议的模样,他活了半辈子,见过各种各样的兵,可是却没有见过像他们这样的兵,不但不抢老百姓的东西,还把自己的饭分给老百姓。 瞧见这些人似乎真的不抢东西,而且带人还这么亲切。甚至最后还给了他两文钱的柴火钱,那老汉坐在张华山对面的小凳子上,向他试探着问道: “你也是陕西的?” 张华山点点头,他说话的口音里还带着陕西的口音。 “老家天水的,大爷,这村子里的人呢?” “都,都躲起来了!” “大爷,你去告诉他们,我们是明军,不拿百姓一针一线,也不会伤害百姓的……” 瞧着这群当兵的,似乎真的不太一样,那老汉依然有些惶恐不安的说: “是,是,军爷说的是,官军,官军不抢东西,不杀人……” 听着他这么说,周围的人都想哈哈大笑起来。可是谁都笑不出声来,毕竟他们都知道。老百姓到底怕什么。 看着那老汉。张华山长叹了口气。他很难把这些同乡和他所熟悉的百姓联系在一起。他不敢想象在满清的奴役之中,这些同乡们遭受了什么样的苦难,到底是什么样的苦难让她们变得如此的唯唯诺诺,甚至如此的麻木不仁。 最后他又长叹口气,看着远方说道。 “哎……这一切总算都结束了。” 正文 第229章 祸乱(求支持,求月票) 匪过如梳,兵过如篦! 千百年来,无数次的战争让天下的百姓深刻的理解到了到了这句话的含义,也令他们胆寒,当然面对侵害的时候,他们往往不敢有丝毫反抗。面对兵匪的刀斧时,百姓们能做的仅仅只是伏首跪在地上,任杀任取。 不过,这句千年不变的真理,在兴乾七年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别说是有军正用以及严格的军法维持军纪的明军,就是往日里蛮横惯了的清军,似乎也变得极为规矩。 即便是溃退的清军,也不敢打扰百姓。似乎在一夜之间大家都变得文明了起来。 完全没有了旧时的暴虐。有时候甚至会让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就不敢相信眼下的这一切。 一觉睡到天明,当庆阿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起了,在牛棚子里睡了一宿的庆阿连忙招呼着弟兄们。 “快点起来,快点……” 弟兄们在他的喊声中,似醒非醒地坐起来,瞧着天亮之后,他们无不是纷纷拿着火铳,急急的准备离开。即便是如此神情依然显得有些惶恐不安。 “这他么可真不是人呆的地方!” 在离开牛棚的时候,看着号衣上沾着的牛粪,闻着身上的牛粪味。李度随口骂了一句。 “其实,那房子里又没有人,咱们进去睡一晚上又有啥大不了的?” “你小子懂个屁!” 他这话音刚落,庆阿便立即大声嚷嚷道。 “万一要是家里有人藏着呢?到时候,他们等到明军来的时候,说咱们又抢人又放火的,腿脚跑慢了,让他们给抓了,几审几不审的要是谁他么的为了保住性命在那里乱招供,到时候,弟兄们都得掉脑袋!” 庆阿说话的时候,语气里带着惶恐不安,虽说已经几年没和明军打过交道了,可却也知道,现在的大明朝可是护短到极点,要是他们再像过去那样见着人就杀、就抢,到最后肯定保不住性命。 做事留三分,来日好相见。保住自己的性命,大家伙自然约束起了各自的动作。庆阿同样也不愿意把自己往死路上带。他是旗人不假,可他更爱惜自己的性命。 “大清国真的完了……” 庆阿的话,让李度这么寻思着,大清国什么时候这么多的忌讳,其实说来也是,这几年,他们在陕西对汉人是客客气气的,和过去完全不一样,只有对那些个色目人,才会露出豺狼的本性来。 为什么对汉人客气?不还是担心要是杀急了,惹恼了大明嘛! 大清国真的没救了! 在他的脑子里闪动了一下,但紧接着他又冒出了一个念头。 “要不然把火铳丢了,找个地方藏起来,过两年又是老百姓了,只要我自己不说,又有谁能知道我自己过去干过什么?……” 他的心里暗自地这么想,可也就是想想,他知道,因为虽说他是汉人不假,可是已经抬了旗了,是旗人了,对于旗人,朝廷可从来不曾手软过。大家伙为什么现在做事留三分,这一路上更是努力地约束自己,说到底,不还是害怕将来朝廷报复吗? 谁能想到,当年看似不可一世的大清国,居然说完就完了。 哎! 可真是的! 大清国怎么说完就完了呢?面试到现在仍然让人有些难以置信。 自己好不容易从包衣变成主子,还没等自己收几个包衣,结果谁曾想,大清国居然落到了今天这步田地,这世道,委实太怪了。 这历朝历代,谁家没有个百八十年的气数,可谁曾想,到了大清国这边,入主中原不过一二十年,这气数眼瞧着就要尽了…… 难不成这就是鞑子的气数? “还好,皇上是英明的主,但愿能帮大清国度过眼下这个难关吧!” 当李度在那心里喃喃着期待着“主子”能率领大清国度过难关的时候,他并不知道。在西安的皇宫里头,玄烨却是彻夜未眠,他睡不着啊,这是大清国在西安的最后一夜了,或许这西安城早就没落了,可这里毕竟是汉人的故都,秦朝、汉朝、隋朝、唐朝,这可是千年的故都,可现在……大清国要彻底的离开中原了! 这一夜,彻夜未眠的不仅仅只有玄烨一个人,这一夜,整个西安满城,能睡下的并没有几个人,夜幕中的满城是灯火通明,留于西安的数万旗人以及旗下的奴仆纷纷收拾着行李,尽管他们的眼中尽是不舍,可是谁都知道,必须要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兵荒马乱的世道,原本这西安城的上空应该回荡着百姓发出的凄惨哀嚎,那焚烧的烟云应该在城市的上空升腾着。可是相比于满城的热闹,这汉城却是静悄悄的,似乎没人注意到满城的一切。 也不是没有人注意到,其实早在前两天,衙役、官差和兵卒在城内,挨家挨户的强征大车牛马的时候,人们就已经猜出了,这大清国在陕西,那是兔子的尾巴长不了! 时候大家伙还在那里安置猜测着这些鞑子到底什么时候才会离开这里,这是谁又能想到他们离开的会这么快。 终于要走了! 在离开皇宫的时候,玄烨又一次看了一眼这皇宫,这皇宫说是皇宫,可委实太过寒酸了,可即便是再寒酸,那也是中原的皇宫啊,这一走,若是再想回来,恐怕就难了! 大清国用了几代人好不容易才入主中原,到最后还是要灰溜溜的离开中原,不但连老家都回不去了,现在还要流落到异域他乡。 即便是如此,到了异域他乡,能不能在那里站稳脚还是未曾可知。更重要的是他们会让大清国在那里呆下去吗? 想到大清国当年入主中原的不可一世。想到现在离开这里时的仓皇。在感叹着世事变化之余,他同样也感叹着自己的命运。 大清国用几代人才打下来的江山到了他手中居然保不住了,尽管有所谓的“先帝遗命”,可是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江山是从他手中丢掉的现实。 “至少总给大清国打下了一片根基,让大清国不至于亡命天涯。” 这也算的上是个安慰吧。 这时贴身的太监来到皇上面前,低声说道。 “万岁爷,太后的意思,是让您尽快跟上来,千万别耽误了。” 与上一次离开京城时不同,这一次,首先离开西安的是妇孺,城内的妇孺在两天前,就在两万旗兵的拱卫下,一路朝着兰州撤去,而身为皇上的玄烨领兵在后面“垫后”,其实,谁都知道,这垫不了什么后,没有妇孺的拖累,一但有意外发生,他们逃的会更利索。 “嗯,朕知道了。”玄烨想了一下,然后说道: “记住了,千万不能放火焚城,放火焚城虽说可以泄愤,可是……” 也会惹起明军的怒火,万一他们要是穷追不舍怎么办?那时候大清国可就全完了。 “奴才知道,奴才这就命人下去知会一声。” 玄烨并没有坐马车,而是穿上了盔甲,在御前侍卫的拱卫下,骑着马离开了,同时离开的还有万余骑兵,在随着这些骑兵一同出了城门的时候。玄烨特意有回头望了一眼西安城,但见城里却升起了屡屡黑烟。 他的脸色立即一变,神情变得有些恐惧。 “这是怎么回事?” 他的语气中带着不安,甚至那双手忍不住紧紧的攥住马缰,那双眼睛中流露出来的尽是惶恐之色。 “主子,问不了那么多了,咱得赶紧走了!” 就在清军开始离城的时候,原本应该静寂无声的城内,却变得乱哄哄的,那些原本藏于家中的地痞流氓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得到了清军离开西安的消息。在确定程中已经没有了官府之后,他们纷纷走了出家门,闯入了百姓的家中,这一夜西安城内似乎没有了王法。 曾经于街头上的横行霸道的官差、衙役这会大都是躲在家里瑟瑟发抖的守护着家人,至于那衙门里头也是乱七八糟的,府尹已经随着朝廷一同离开了,至于这衙门里的官吏也不知道躲到了什么地方去了。 在这个亡国之夜,曾经那些耀武扬威的官吏们,无不是瑟瑟发抖的躲在那里,等待着改朝换代带来的混乱的结束。 曾几何时,那些原本对于官府。还有那么几分顾忌的地痞流氓纷纷走了出来,他们一开始还有些小心,可是慢慢的见无人制止,他们的担子也变大了,那些地痞流氓之外还有更多人在这混乱之中选择了趁火打劫。 很快失去了约束的暴徒们变得无法无天起来,他们闯入百姓的家中抢劫,以至于杀人,城市的上空,尽是一片凄惨的呼救声、求饶声。 可是,在这个时候,却没有人理会他们,暴徒们在那里猖狂的笑着,他们会挥舞着手中的匕首、菜刀朝着寻常百姓的身上砍去,在抢劫之后,还会放上一把火试图焚毁罪证,在浓军中还飘荡着一股血腥味,被杀的、被抢的大都是城中的寻常百姓,至于那些大户人家,往往因为有家丁家仆持刀守卫,反倒未受到什么劫扰。 只有那些寻常百姓在混乱中遭受了劫难,他们无不是一脸错愕的望着如狼似虎的地痞流氓,甚至于还有摇身一变成为暴徒的邻居。 这一夜,西安城注定不会平静,黑暗中的城市到处充满了各种杂乱的声响,无数的双眸赤红的暴徒冲入那破阳的房屋内,在哭喊声中,用刀斧夺去男人的性命,在女人们哭泣嘶喊声中,狂妄笑声不断响起。 在黑暗中,城内乱成了一片,到处都在上演着暴行,曾经那些还有些顾忌的暴徒们,此时却犹如打家劫舍般的土匪般,疯狂的闯入百姓的家中哄抢财物,奸**人,甚至有些富人也因为防备不急未能幸免于难。 当清晨的阳光照进了城中,当一夜的嘈杂渐渐趋于平静的时候,在路边那个被刀斧砍砸去侥幸逃过一劫的布庄铺门,悄悄的打开了一个缝隙,那双眼睛在望着街道的时候,尽管已经在意料之中,可是仍然被吓了一跳。 曾经繁华的城市刚刚经历过一场浩劫,街上到处都是杂物,还有房门大开的店铺,店铺前尽是种种杂货,甚至其中还有一些衣衫不整早已冰冷的妇人尸体,那些一夜狂欢的地痞流氓,仍然在街头上的行走着。 在这个时候,这些曾经在阴暗的角落中生存的地痞流氓,似乎成了城市的王法,成为了城市的主宰者。 真是一群败类! 看着眼前的这一幕,李明星在心里怒骂道。 他的手里握着一柄短铳,腰间还别着一柄腰刀,通红的方言警惕的看着街外,昨天晚上他整整一夜都没有睡。 原本他是准备到城外躲避这些纷乱的,可是没有想到还不等他收拾好一切,城里头就已经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 这一页她见到了太多的暴行,甚至在昨天晚上,如果不是因为他先后用火铳放了数铳,恐怕就会有暴徒冲进他的布庄之中,到时候能不能保住性命还是一说。 “哎!也不知道这些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官军才会进城去把那些暴徒绳之以法。” 现在对于这座城市里幸存的人们来说,他们唯一的希望也就是正在向西安靠近的官军了。只有等到他们进城的时候,这一切才会结束,城市才会恢复曾经的安宁。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其他的办法,也没有其他的选择了。 城市的上空依稀可见那一道道烟柱,那是这些地痞流氓放火焚烧罪证时燃烧的房屋发出的,有些烟柱已经淡了下来,可是还有许多地方仍然在燃烧着。 一夜之间,西安城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数以千百计的房屋被焚毁,数以千百计的百姓惨死于暴徒的刀下,当街头的地痞流氓开始散去的时候,城市的空气中仍然弥漫着一股令人心悸的恐惧,仍然弥漫着动荡的恐惧。 正文 第230章 情与法(求支持,求月票) 三月二十六, 在满清朝廷“西狩”的第三天,明军的先头骑兵终于赶到了西安。 骑着马进入西安的时候,尽管城市看起来似乎没有多少变化,可是王怀之仍然被眼前的混乱与暴行给惊呆了。 “那些天杀的贼子!” 尽管事先已经得到过斥候的预警,在看到横于街上的尸体时,还有偶尔可见的被焚毁的房屋时,尤其是看到那些在这场劫难之中侥幸存活下来的百姓时。王怀之仍然双眼通红,他低吼一声。 “告诉弟兄们,对趁火打劫的,一率不留活口,抓住了让他们互相指认,然后杀!” 尽管知道这么做是违背了军法,但是,除此之外,她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的方式可以告慰那些死难的同胞。 以暴易暴或许并不是法律所倡导的,但是在很多时候,这往往又是唯一能够平复伤痕的选择。 “杀!一个都不放过!” 周围的弟兄们无不是义愤填膺的大声嚷嚷着,谁都没有想到会是城内的地痞流氓居然比建奴还坏。 昨天晚上,一名百姓闯入了他们的宿营地,那个人是军正司潜伏于西安的军正,他一进入营地就请军队既刻进城维持秩序,以军法惩治趁火打劫的暴徒! 军队进城维持秩序! 这同样也是战时军队的责任,面对西安城内的混乱,原本王怀之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是眼前的惨状仍然超出他的意料。甚至让他无法接受在一切,即便是在明知道这么做会导致他自己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的情况下,他仍然做出了这个选择。 “杀光他们!” 没有任何的迟疑,上千名骑兵涌入了西安城,对于这些从第一天进入军队起,就被教导要爱护百姓,要维护军纪,要维护军旗荣耀的士兵们来说,他们或许已经习惯了满清的暴虐,但是他们却不能适应自己人的残暴,更无法接受那些暴徒的无法无天。无法接受自己人对自己人的这般凶残。 几乎每一个人都是怀揣着满腔的怒火进入城中,当他们看到抢劫的暴徒时,没有丝毫的犹豫,立即策马冲过去,直接扬起马刀像砍杀敌人一样,将暴徒砍翻在地,当暴徒逃串时,又会取出长铳瞄准射杀。这个时候对待那些暴徒,他们就像是对待敌人一样残酷。 一时间,整个城市的上空尽是一片铳声,而在铳声中,更掺杂着一阵阵的惨叫,曾经那些在几个时辰前还猖狂狞笑着的暴徒,面对冲杀过的骑兵时,无不是只剩下求饶的份,他们跪在地上哭求着,并不断的叩头试图换回自己的性命,可是等他们的往往只是一发铳子,或者当头的一刀。 不仅仅只是当场被抓住的暴徒,就连那些躲避于家中的暴徒,也在他们祈求的攀咬中,被从家中拉了出来。 在看到军人闯入家中的时候,那原本正吃着饭的男人那脸立即变得煞白,双腿一软便跪在地上,然后叩头求饶道。 “军爷,军爷,饶命,饶命,小的,小的就,就只拿了一匹布……就……” 看着跪在地上的男人,还有旁吓的不知所以的妇人和孩子,军人的脸色铁青。 “小,小人上有八十的老母,下有,下有……” “别人就没有爹娘子女!这个时候你有了,给我滚出来!” 其中一个气恼下直接用马鞭朝着这人身上抽去,那人立即吃痛的发出一声惨叫。 “滚出来!” 最后,苦苦哀求的男人被拉出了家门,他的妻女压根儿就不敢阻拦那些凶神恶杀的军爷。只是跟在后面哭哭啼啼的跟着,甚至就连七十多岁的老娘也哭喊着“儿啊、我的儿……”在后面跟着,一边跟着一边在那里哭喊着,并且拿出银镯子银两想要替儿子赎罪。 但是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接受着他们的贿赂。 那人被拉到街上,街上已经有几十个地痞流氓被捆在那,其中几个看到那人后,立即哈哈笑道。 “我们赖三,你小子哭什么哭啊,怎么哭的比前天晚上的睡的那个大闺女还惨,当时你睡的时候可没有像现在这么没出息。脑袋掉了碗大的疤,无非就是个死,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就是,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这几年,咱爷们先后睡了好几个大闺女,死了也他娘的值了……” 他们的叫嚷声换来的是周围百姓的痛骂,更有激动的百姓冲上用拳头朝他们的身上砸着,一边砸一边哭喊着,似乎是要喊出心里的的恨意似的。一时间那砖块、什么的,更是不断的朝那些人身上砸着,更有人不解恨的冲上去撕咬着他们。 “跪好,跪下去!” 手提着短铳的陈明心大声吼叫,一个人跪下去的时候,还在那里苦苦哀求着。 “军爷,饶命啊……” 不等他说完,陈明心就扣动了扳机,一声铳响后,那人的脑袋被轰碎了,这一声铳响换来的是旁边百姓的叫好声,还有一个妇人的哭喊声。 接着又是铳响,在铳弹打空后,他盯着那个地痞,然后厉声吼道。 “跪好了!” 说话的时候,他又抽出马刀,气势汹汹的嚷道。 “跪好……” “饶命,饶命……” 尽管他不住的求着饶,可是还是认命的跪在那里,甚至还伸着头,就在他哭喊着求饶的时候,陈明心扬起手中的马刀,对准那人的脖颈用力砍了下去。 手起刀落。 人头并没有砍掉,只砍掉了一半,那人痛苦的在血泊中哭喊着,因为脊椎被砍断的缘故,所以他动也不能动,那半断的脑袋与身体连接着,可因为气管没有砍断,却仍然可以发出让人惊悚不已的哭喊声。 这惊悸的一幕,吓坏了所有人,那些围观的百姓被吓的无不是纷纷倒退数步,就连一旁的战友也看不下去了,拿起火铳冲着血泊中的脑袋放了一铳,然后叮嘱道。 “下手利索点!” 可以肯定的是马刀并不适合斩首。不过用火铳,装弹又太过麻烦,可这也难不住他们,很快就有战士抬来了不知从那里弄来的铡刀,就像是切菜似,将几十个匪徒的脑袋铡了。 这一天,原本混乱的西安城,再一次恢复了宁静,而那曾几何时横行于街头的地痞流氓,消失了,彻底的消失了。 第十三骑兵营在西安到底杀了多少暴徒?是一千?还是两千?或者更多,没有人知道准确的数字。反正,从此之后,这座城市就再也没听说过有地痞流氓,那怕就是小孩一不听话,大人们都会说“再不听话,小心军爷把你的脑袋给铡了”。谁都知道,同样的事情不可能再上演,但是这一天,这一切却让所有人都是记忆深刻,那怕就是再过几十年,也忘不掉。 到了下午四点的时候,赶到的另一支部队的军正制止了这一切,从骑兵十三营的弟兄手中“救下”了剩下的几百暴徒,那些从刀口上被救下来的的暴徒,这时早就被吓傻了,他们中的许多人,更是被吓的屎尿全出,神情呆滞的求着饶。不少人更是不住的叩着头,苦苦哀求着,那怕就是头都叩破了,仍然继续用力叩头,唯恐这些恶鬼似的军爷再反悔。 “怎么能这样!” 在衙门中,赵雷盯着王怀之大声吼道。 “你不知道军法吗?杀了这么多人,到时候,肯定是要掉脑袋的!还有你……” 转脸指着李明奎,他怒吼道。 “你是军正,他王怀之不知道军法,你就不知道吗?入城维持秩序,是这么维持吗?” 赵雷之所以会如此生气,是因为他也被吓到了……被十三营的举动给吓到了,军入进城维持秩序,要必须的时候可以杀人,可以将趁火打劫的暴徒当场杀死,但局限于当场,至于将之前趁火打劫的暴徒,从家中拖到街上砍头,这就违反了军法。 “杀人……你们杀的是痛快,你们把军队、把朝廷置于何地,我们是大明的军人,不是满清鞑子!” “怎么就不能杀了!” 李明奎瞪大通红的双眼,怒吼道。 “就准那些暴徒杀老百姓,就不准我们给老百姓报仇了?你去看看,他们祸害了多少百姓,多少百姓被他们害死,老百姓手里捧着银子求他们不要祸害自己闺女,他们可曾心软过,这些败类,通通该杀!” 说完这番话后,李明奎怒吼道。 “杀光他们我也不后悔,大不了,就是个死字!只要能给老百姓出口气,就是敲了脑袋,我也认了!我认了!” 看着怒形于色的李明奎,赵雷被吓了一跳,他没想到对方会这么激动。 “死不死,暂时还不知道,但是你这身军装,指定是保不住了!毕竟有军法在!” 听他这么说,牛脾气上来的李明奎的一把军装上的领章撕了下来,然后说道。 “保不住就不保住!” “说什么哪!” 就在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王怀之站起身来,他看着赵雷说道。 “命令是我下的,我是主官,这个责任,我来背!” 作为部队的主官,他确实需要负责。 “你背得起吗?” 赵雷反问道。 “总得有人背,也总得有人给城里头被祸害的老百姓出口气,这口气,必须要出。” “有提刑……” “没用!” 王怀之摇摇头,然后朝外面看了一眼。 “暴徒太多,法不责众,这边顶多也就砍几个脑袋,也就是那么几个被当场抓获的会被砍掉脑袋。至于其他的人。绝大多数暴徒呢?他们烧杀抢掠过之后,又回家做他们的良民了,这样趁火打劫的人往往最可恨,要是不给他们留着教训,不让他们记到骨子里头,将来,不定还会干出什么事来,现在至少……” 眼帘微垂,王怀之笑了笑,然后说道。 “至少,这城里被祸害的老百姓出了口恶气,也让他们知道,对恶人应该用什么法子……” “可,你要知道,军法如山!他们……毕竟不是清虏,不审而杀……” 听着赵雷的话,王怀之戴上军帽,然后整了下衣衫,然后说道。 “走吧,这件事,肯定需要一个交待,就拿我的脑袋做个交待吧,他们,都是服从军令而已,军令如山嘛!” 说出这句话后,王怀之回头看着李明奎,冲他笑了笑。 “李军正,其实,今天你我都失职了,不过……” 然后他并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走了出去,最后他看了一眼天空, “你看这天,青天白日的岂能容他们猖狂……” 说罢,他又叹了口气,然后说道。 “我不会让五军都督府难做的……” 话音落下的时候,他已经抽出了短铳,抵在胸前。 “不要……” 周围的人话声还没有落下,那边一声铳响将院内树上的小鸟惊飞…… “他怎么这么傻?” 在接到下属的报告是李定国了双眼变得通红,他没有想到王怀之居然会那么干脆利索地选择了自杀。 “虽然是国有国法,军有军法,可是法不外乎人情,那些杂碎该杀。” 杀! 别说是王怀之,就是李定国他也认为那些人该杀。原本对于他来说他可以想出100个理由和借口去保住王怀之。 可是现在他什么意思,又怎么去保他呢? “他说不想给五军都督府添麻烦,不会让五军都督府难办……” “糊涂!” 李定国愤愤不平地说道。 “他怎么就这么糊涂?难道他就不知道自己的性命比那些暴徒的性命要珍贵得多?他就不知道我大明官军就是为了保护百姓,既然是为了保护百姓,又有什么事情不能做?况且他们进城的时候那些暴徒还在杀人还在抢劫。杀了他们又有何妨?” 当然,这个时候李定国并没有去说他们如何把那些逃到家中的暴徒拉出来,不经审讯直接处决的过程,甚至他压根儿就不在意到底是什么细节。他只在意一点……自己的下属。 “传令下去,告诉所有人。沉吟片刻后他又说道。 “王怀之是战死的,谁要是说三道四的,让他来找我!” 正文 第231章 (求支持,求月票) 什么是历史的真相? 有时候对于普通百姓来说,真相并不重要。甚至可以说在绝大做错时候,真相往往只是官府口中的几十个或者上百个字。 西安城里发生的事情,只是一个简单的几十字的通告,而通告上只是提及“维持秩序的过程中有扰民暴徒被决”。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了多余的言语。 区区几十字的通告,在大明并没有掀起什么风波,尽管西安事件留下了太多的遗问和迷团,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件事,最终会消失于历史长河之中。甚至除了当地人,再也不会有任何人会去提及此事。顶多也就是在一些历史书中,或许会用字言片语去描述发生在那里的事件。 除此之外,谁又会在意这一切呢? 在西安恢复了一如往日的平静,在街头的废墟被清理,街道上的血污被冲去的时候,城外清军遗留的兵营,随着部队的进驻又一次热闹了起来,周围的那些商贩们更是欢天喜地的迎接着这些军人的到来。他们发现明军比鞑子兵军更大方,花起钱来也是大手大脚的。余生一人来说,这样的顾客自然是再好不过的顾客。 不过对于进驻这里的官兵来说,他们并不怎么高兴,因为在进驻军营后,他们发现这座清军遗留的兵营肮脏到了极点,他们用了半天的时间从军营之中足足清理出了几百车粪便、垃圾。 可即便是如此,那营房的卫生条件也极为有限。所以,在军营附近又另外搭建了野战医院。在野战医院中,住着数千名伤员,得益于从忠义军时代传承下来的划时代的野战救治体系,使得大多数伤员都可以得到救治。 尽管没有几百年后的药物,可凭借着完备的手术消毒措施以及相应的外科技术,这些在另一个时空中用了几百年时间才积累出来的经验,在朱明忠的传授下,成为了大明军队对保命的根本。 很多原本应该因为恶劣的医疗条件而失去性命的战士,保住了性命。苏炳放就是其中之一,在潼关的争夺过程中,他并没有受重伤,可是在追击清军的时候,胸前却被流弹击中,当时他甚至以为自己会死掉,可谁曾想,军医官把铅子从肩膀上取出之后,先是昏迷了几天,然后他还是活了下来。 只能用半边身子虚躺在床上的苏炳放,斜躺在野战医院的病床上,捏着手指计算一下,从受伤到现在已经十六天了,虽说伤口已经愈合个差不多了,可是隐约的还是感觉有点痛。 随着医院迁到了西安城,这里的条件也好过之前的战地医院。在他的感觉里受伤就像是昨天刚刚发生的事情,炮声和铳声似乎还在他的耳边鸣响,当然,还有那被击中的瞬间,那种生命流逝的感觉,同样也让他情不自禁的冒出冷汗。 在惊恐之余,他瞧瞧房间,周围的弟兄都睡在床上,浓浓的酒精味以及药草味。都在提醒着他,这里是野战医院,不是在战场上。 “总算是捡了条命!” 想到这,苏炳放忍不住感叹了一声。直到六天前,他的伤势处于危险的关口,尽管铳子从肩胸之间被医生用钳子取出来以后,而且没有伤到肺,也没有伤到肩膀,可以说走运到极点,可是接着他却因为发高烧陷入昏迷之中,按照护士的说法,当时他的烧到了三十九度多,那到底有多高他不知道,反正护士说体温表的水银柱升到那么高,现在,不过只有三十六多点。 在发高烧的时候,护士能做的就是用酒精和凉毛巾为他降温,就这样,发了几天的高烧之后,在十天前高烧终于退了,可接下来的两天,仍然会时而发烧,只把他整个人都烧的晕头转向的,只有六天前,烧停下来之后,他才算恢复意识,慢慢的清醒过来。 不过在发烧的时候,尽管意识模糊,但是他却梦到了不少事情,不仅梦到了家人,同样也梦到了几个阵亡的弟兄,当然,他还梦到了自己的将来。 就在神智清醒的那天,营长来这里探望他的时候,告诉他一个好消息,他已经获得了“翊麾勋章”,最多再过半个月,正式命令就会下达。 这也意味着,在他退役后,不仅仅是以普通“荣誉士民”的身份退役,他还将是大明的“功勋之士”,从此之后,他将是“士”,而不是普通的“民”,不但可以得到一块面积不菲的勋田,而且还能挤身地方,参与地方事物。总之一句话,从此之后,他的身份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寻常的普通百姓。 “要是铳子,再偏一点的话……” 苏炳放转动身子,感到伤口隐隐发痛,这个伤口提醒着他差点死去了,同样也提醒着他,其实,他原本可以很快退役的。 如果铳子再往上偏一寸,他的肩膀就会被打碎,然后他就不得不退役。可是即便是退役又有什么呢? 我可是已经得到了“翊麾勋章”了。 想到这,又一次,苏炳放从枕头旁边他拿出一个纸,然后他看着纸上罗列的地方,那里既有北直隶的老家,也有辽宁,也有四川,当然,还有陕西,甚至还有黑龙江等地。 这些地方都是将来他可以选择的地方,他可以选择在这些地方落户,每一个地方都有其各自的好处,毫无疑问的一点是,这些地方都可以提供给他面积不等的的土地。 在所有的地方之中,给予土地最少的只是北直隶,也就是他的老家,不过只有区区百十亩,最多的是黑水,足有千亩之多,中间的悬殊如此之大,实在是让人难以选择。 “富贵不还乡有如锦衣夜行啊!” 心中念叨着这句话,他的心里一时间却不知道如何选择了,毕竟,一边是数量的土地,一边不过只是回家乡的名声,似乎,到底应该如何选择呢? 面对这样的选择,苏炳放不禁有些不知如何是好,看着写在纸上的那些字样,最终他还是叹了口气。 人在面临选择的时候,总显得很是困难。 又一次不知如何选择之后,苏炳放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然后把那张纸又塞回到枕头下,手指碰到一个冰凉的金属物时,他随后拿了出来的,这是一个扁园形的的铅子,铅子的边缘有着钳取时留下的痕迹,这是从他的肩膀上取下来的铳子,在取这铳子之前,他就提出了要求,希望把取出来的铳弹留着做纪念。对于他的这个要求,医院并没有拒绝,在前几天清醒之后,医生就把洗去了血迹的铳弹给了他。 这发变形的铳弹一拿到手,他就看了好一会,也摆弄了好一会。现在,他又把铳弹放在手里玩弄着,翻来覆去地把玩着。 “这玩意可差点要了老子的命啊!” 苏炳放对着它有些咬牙切齿地说。 “你就没事偷着乐吧,它都没打断你的骨头!” 离他的床位不远的一个弟兄说道。 “是呀!所以我才要把他留下来,当个纪念!” 苏炳放一面应着,一面还是拿着铳弹说道。 “纪念,纪念个屁,老子的腿都被打断了……” 断了一条腿骨的弟兄连声骂道,一发铳子打断了他的骨头,为了保住性命,军医直接锯掉了他的腿。 在野战医院,像这样的弟兄很多,如果不是因为伤残退役功田会适当的增加,恐怕,这些缺胳膊少腿的弟兄以后的日子会过去的非常困难,可是现在,即便是没有了腿脚,也不用为将来发愁,他们那怕就是把地租出去,也能让一家人衣食无忧。 大明朝对待兵士那是没得说的。他们这些当兵的自然知道朝廷对他们有多么的厚道。当然。完全是因为皇帝陛下对他们极为厚道,与朝廷反倒没有太多关系。 也正因如此,他们在很多时候都把自己当成皇帝的士兵,而不是朝廷的士兵。 将自己所得到的一切都归功于皇帝陛下,而不是朝廷。 苏炳放正在对着这铳弹出神的时候,一个护士走了过来,笑看着他说道。 “苏班长,你要好好休息!再过两天,你就要出院了!” 护士的口音是陕西口音,显然,她应该是野战医院就近聘用的护士。毕竟,因为伤员很多,所以需要就近聘请当地的护士,她们的任务就是照顾伤员。很多时候她们也是尽心尽力的照顾着伤员,甚至不少伤员正是在她们的努力下才得以生存。 她站在苏炳放面前,黑黑的眼睛看着他,苏炳放也看着这个女孩,她的肤色略黑,瘦瘦的,看起来并不怎么起眼,可是她笑起来的时候却很好看。他咧嘴笑着说道。 “我知道,我知道,我这伤都好个差不多了,自然不能再在这呆着了。” 那女孩微微地笑了笑。就是这个笑容,笑起来很好看,让人心里感觉非常舒服。 苏炳放看着她,他知道在发高烧的那几天,就是这个女孩一直在用酒精和凉水给他降温,是她救了他的命,不过对于她来说,似乎他只是一个病人,除此之外,和其他人并没有什么区别。在检查了另几个伤员的伤情后,她便出了病房的门。 她刚一出门,一旁的弟兄就挤着眉毛说道。 “这王护士的模样可真不错!” “可不是,那是一个水灵!” “也不知道,许配人家了没有。” 听着兄弟们在那里的“叽叽喳喳”的讨论,苏炳放听了以后,眉头皱了皱,他并不喜欢他们这么说她。于是便有些不满的的说道。 “好了,都别瞎扯了,人家才十五,还是小姑娘……” “听听,有人心疼了,十五,那也能嫁人了。” “可不是,如果不趁早,指不定就让别人抢了先!” 苏炳放的心里有些不悦,低声说道。 “这都是什么事……” 就这么抱怨着,苏炳放走出了帐篷,然后在院子里抽起了烟,这是战友来看他的时候,给他送来的纸烟。 就在这时,王护士从另一个帐篷走了出来,冲他微笑着打着招呼。 “苏班长,不是让你休息吗,怎么一个人站在这里?” “想透口气,帐篷里太闷了!” 苏炳放看着她说道。 “快出院了,等你一出院,到时候想休息,也休息不好,还是多休息一会吧!” 王护士的声音不大,她的脸上带着关切的神情。 “嗯,谢谢你……” 就在女孩将要离开的时候,苏炳放突然问道。 “那,那个王护士,你,你有婆家了没有?” 突如其来的问题,让王护士的脸颊瞬间变得通红,面红耳赤的她,显得很是慌张,好一会才说道。 “没,没……” “那嫁给俺吧。” 苏炳放看着王护士说道。 “俺今年20,虽说上面有个兄长,可是我得了“翊麾勋章”,嫁给俺保准不让你受苦……” 除了这一点之外,他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的优势。但是他相信就凭这一个优势也就足够。 护士看着眼前的这个士兵,洋酒都没有说出一个字来,她面红耳赤的看着他。 “你放心吧,只要你跟了就一定能过上好日子。” 又一次苏炳放看着面前的女孩儿说道。 她面红耳赤的看着苏炳放,一会儿才羞涩不已地说道。 “这事,这还要去问一下俺娘。” 在说出这句话之后,她整个人羞得已经不敢再去看面前的苏炳放,满面羞红的她甚至有些慌不择路地转身,便朝另一个方向跑去。 苏炳放看着女孩儿的背影,突然傻笑起来,他知道自己成功了。 毕竟,只要女孩儿没有拒绝他就意味着他已经成功了。至于女孩儿先前说的要家人同意,他相信只要媒人上了门肯定能够把这门亲事说成。 看着女孩儿已经消失的身影,苏炳放只是傻笑着,他的心里突然冒出这样一个念头来。 他开始庆幸着自己能够参与到这场战争之中。这场战争从根本上改变了他的命运。 正文 第232章 投向远方(求支持,求月票) 战争会改变很多人的命运,当大明的战争机器开始运转的时候,在后方数以千记的工厂、作坊都开始忙活起来,源源不断的军需物资从大明的各个地方经由水路运往中都,再由中都装上火车发往洛阳,最后再由马车送潼关前线。 而在洛阳通往潼关的官道旁,数以千计的工兵以及筑路工,正在那里赶班加点日夜不停的修建着铁路,这条铁路的筑建,不仅仅是洛阳至潼关,从西安那边也在往东西两个方向修建,甚至就连用地也是直接由军队征用,无论地主是否同意,只要需要,一纸征用通告,就将土地直接征用。 对于军队的这种“蛮横”,那些习惯了满清奴役的百姓,往往都是认命的份,即便是面对迁坟,即便是百般的不愿,最终也只是无奈的选择了同意,没有任何人愿意对抗军队的铳炮。或许者,在满清的奴役下,这些百姓已经被驯服了,至少在某种程度上。 “哎,虽然只是一河之隔,可陕西与山西确实是大不同啊!” 坐在路边的茶摊,看着不远处颇为繁忙的铁路工地,祁子英颇为感叹的说道。 “你看,就是那贴在墙上的一纸告示,百姓就拱手让出了祖宅、祖坟,完全不敢问及其它。” 他的话声刚落,祁子涛则笑着说道。 “大哥,那是因为,他们害怕啊,就像过去咱们也畏惧满清一样,这里刚刚光复,他们自然对官府极为畏惧,况且,这是征地的都是军队。他们没被祸害都已经感激老天了,又怎么可能招惹军队?” 一语道破的其中的关键之后,祁子涛看着大哥说道。 “在陕西征地修路现在是简单,可是在北直隶征地,恐怕没有那么容易,而且,现如今,北直隶那边黄河已经回复故道,沿着黄河的水路几乎能直抵天津,有水路横穿北直隶,铁路若是沿河修建,只恐怕于将来必定要与水路争抢货源,如此,绝不是什么好事!” 相比于的大哥,毕业于清河书院的祁子英,对于地理多少总有那么一些了解,这也是他不赞同在北直隶修建铁路的原因。 “大哥,修铁路,想要挣钱关键在什么地方?” 看着若有所思的大哥,祁子涛反问道。 “运货!” 祁子英点点头,示意小弟说下去。 “首先必须要有货源,有了货源,铁路才有货可运,若是无货可运,或者货很少,自然的也就挣不到银子,可若是铁路离河道近,那么商人首选的肯定是河道,因为河运更便宜。” “但时间长。” 祁子英直接说道。 “大多数货物,根本就不在乎时间。在乎时间的,就只有那几样货,只靠那几样货肯定挣不到钱。” 指着远处的铁路工地,祁子涛说道。 “大哥,你信不信,将来这条铁路,肯定是全大明,最挣钱的铁路之一!” 看着语气自信的兄弟,祁子英笑问道。 “为什么?” “因为没有河运啊!” 祁子涛指着远处的潼关,继续说道。 “看唐史的时候,里面经常有一句话,叫做“就食洛阳”,说的是长安的粮食不够了,唐朝的皇帝就要带着朝廷带着文武百官浩浩荡荡十几万人去洛阳,去干什么?去吃饭,甚至还有大臣在路上饿死,为什么要到洛阳去的?因为关中的粮食不够吃的,而外地的粮食只能通过漕运运到洛阳,然后就卡在潼关了,再往里运,只能用车马,成本太高,不划算,所以才有了“就食洛阳”。” “确实如此,所以才有长安不足以维天下的说法,根本上的原因就是隋唐时到洛阳“就食”的逐粮天子。” 祁子英点头说道。熟读史书的他当然知道,长安的粮食主要依靠关中平原,虽然关中平原被称为富庶之地,但毕竟狭小,容量有限,一旦人口膨胀超过了它的承载能力,或者遇到旱灾就会产生粮荒。这种粮荒,远在秦未统一时就曾出现过。 到了隋、唐的时代,由于历代的战争以及建都的开发,资源已经消耗待尽,所出不足以供给长安。再加上关中平原地方狭小,人口稠密,很难供养大批的官僚贵族。也正因为“逐粮天子”的出现,才使得在唐代之后,秦汉以来的古都长安最终才被废弃。 “粮食运不进来,根源在于漕运不进关中,而过了潼关,沿途只有陆路,而无水路,所以这条铁路无论是铺到什么地方,都必定不愁货源,如此一来,那利润自然可观。” “那你的意思是?” 看着祁子涛,祁子英问道。 “莫不是想要包下这条铁路?” 祁子英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几个月前,因为铁路公司贪腐案,尤其是其拒绝蒸汽机车的举动惹恼了陛下,在对铁路公司中高层官员进行惩治的同时,朝廷开始讨论商办铁路的事宜,一但同意商办铁路,那么也就意味着民间资本可以参与铁路修建,正因如此祁子英才会来陕西,来这里考察铁路筑建事宜。 毕竟,在很早之前,他们就已经涉足铁路筑建,只不过那时候,他们是作为铁路筑路工程的承包商,而现在,他想要直接修建铁路。 “呵呵,大哥,这个念头连想都不要想!” 祁子涛指着铁路工地说道。 “大哥,你看那里是什么人?是军队,是军队在修这条铁路,我敢说,除非有一天,清虏被彻底解决了,否则这条铁路,绝不可能包给商人,况且,清虏被解决了,还有青海的蒙古人,还有西藏,这些地方,无一不是远离内地,无一不需要军队不远数千里方才能抵达,如此一来,这条铁路的重要性,自然远非寻常铁路所能相比,在这种情况下,别说是朝廷不可能同意,就是朝廷同意了,五军都督府,也不可能同意把铁路交给商办的。” 祁子英看了一眼远的兵卒,然后默默的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茶,然后看着祁子涛说道。 “那以你的想法,如果咱们要修铁路的话,从那里修到那里?那条铁路能多挣些银子?” 商人言利,祁子英看重的是利润,他并不在乎其它,当然尽管他是晋人,可却不敢再像当年的晋人一样,为了利润甚至不惜出卖国家,毕竟,朝廷对晋商的清算,不知让多少晋商倾家荡产,不知多少人家被抄家流徒,当年大名鼎鼎的八大家,活下来的,不过只有区区几十人而已,八大家靠着卖国求荣挣取的家业,最后不过也是便宜了他人。 这种事情他不可能做,可是并不妨碍他去追求利润。 “北直隶的铁路,不说是眼下,就是未来十年,都没有必要去修,不仅仅是因为水运,同样也因为北直隶的产出有限,所以,眼下根本就不需要考虑在北直隶修铁路,在黄河北,最适合修铁路的,是咱们山西,如果修建一条从大同一路南下,直到风凌渡的铁路,那么,咱们就可以通过铁路,源源不断的把草原上的羊毛、牛羊肉运到内地,这条路没有水运争利,自然是商人运货的首选,除此之外,还有就是从武昌对岸的的汉口镇修一条直通河南的铁路。” 手指沾着茶水,祁子涛一一说道着那条铁路的好处,最后他的话声微顿,看着大哥说道。 “这两条铁路,最大的好处就是没有水运竞争,而且都会于腹地,将来不愁货物运输,所以,以小弟看来,要修的话,就要修这两条铁路,如此才能保证咱们的利益!” 看着祁子涛在桌上划出的两条线,祁子英沉默片刻,然后问道。 “那么咱们应该先修那一条呢?” 他能看出来,祁子涛肯定是认真了作了一番功课,要不然,也不会想出这么两条路线。 “南线!” 手指点着黄河,祁子涛说道。 “黄河,即便是咱们把铁路修到风凌度,也没办法把铁路修过黄河,到时候,货物势必需要从黄河转运,到了冬天的时候,运输又受制于天气,如此势必影响铁路的运行,所以,咱们应该修南线,武昌是南方货物聚集的地方,从汉口一路北上,只要避开汉江,但凡货物北上,势必首选铁路,而且铁路又能与京洛铁路相连,往北可通水运,东西可连铁路,如此一来,这条铁路也就活了,要修,就要先修这条铁路!” 面对祁子涛的建议,祁子英一副沉默不语的样子,他盯着桌上的那几条线,他几乎是立即想到了湖南、湖北等地的那些工厂,尽管现在已经有不少工厂改用蒸汽机,可是过去的水力工厂,却大都集中在那里,甚至就连这打仗的军需品,也有不少来自湖广,有了铁路,那里的商品就能源源不断的运往北方,但问题在于,现要修铁路并不容易,良久之后才说道。 “你应该知道,现在朝廷对铁厂实施统制,铁料铳购,咱们要是修铁路的话,这铁轨从那里来?” 想到朝廷之前下达的旨意,祁子英的眉头微微一锁。他能看到修建那条铁路的好处,毕竟,湖广是天下最富庶的地区之一,有了那条横穿中原的铁路,湖广与中原之间就能连成一体,即便是只需要稍加寻思,也能想到其中贮藏的利益,可问题是……铁从那里来! “统制的铁矿,铁场不过只是国内罢了。” 盯着大哥,祁子涛的视线投向远方。 “除了国内还有其他地方有铁。有铁矿。” “你是说南洋?” 祁子英看着兄弟说到。 “到现在为止,可都没有找到什么大的铁矿,即便是现在,他们也要从天朝进口很多铁,自己的都不够用,我们要是想从那里弄到铁恐怕没那么容易吧。” “除了南洋之外,还有其他地方。” 祁子涛看着大哥继续说道。 “天底下这么大可不仅仅只有一个南洋!” 那故作神秘的小弟,祁子英并没有立即追问儿,只是看着他,然后说道, “看样子你已经有了打算。” 对于自己的这个小弟。祁子英从来不会因为年龄的关系小瞧他。在兄弟几个人之中,也许他的眼光才是最长远的那个。 在过去的几年间,他所做的几次投资,都是银行成立以来最成功的投资。对于银行来说。铁路将会成为一个新的投资热点,甚至可以帮助富达成为全大明最成功的银行之一。 “是的,大哥。” 看着大哥,祁子涛笑嘻嘻的说。 “其实当年陛下在江北起兵的时候不也从国外进口过铁料吗?” 祁子涛话声一落,祁子英立即知道了他指的是什么地方。 “你是说朝鲜?” 当年,陛下在江北起兵的时候,为了铸炮和制造火铳,确实从朝鲜进口了大量的铁矿石。甚至可以说,正是因为有了优质的朝鲜铁矿石,才使得忠义军的战斗力得到了保证。 这一段历史,对于大明来说并不是什么秘密。现在祁子涛心思想到那里自然是再正常不过。 只是,在另一方面,祁子英也知道想要在那里新办铁厂,恐怕不是件容易的事。 “你要知道那里是朝鲜可不是东北。” 祁子英看着祁子涛说到。 “就是现在朝廷在那里,也不过仅仅只是购买一些铁矿石而已。那些朝鲜人可不怎么喜欢咱们在那里办厂。” 与现在的大明不同,朝鲜人并不重商,他们甚至对于商人极为反感。朝鲜商人的地位是低下的。 早在几年前,他们就已经拒绝了朝廷要在那里兴办铁厂的要求。其中一个最为关键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不愿意言利。更不愿意以官员的身份和商人打交道。所以只要稍加思索就可以想得到这件事有多么难办。 “更不喜欢咱们这些商人!想要办这件事恐怕不容易吧。” “这件事不难办。” 自信的看着大哥。祁子涛笑着说道。 “搁过去这件事不好办,可是现在这件事再好办不过了,毕竟朝廷那边……也需要铁啊!” 正文 第233章 未来(求支持,求月票) 春风抚过微山湖的湖面,那运河水缓缓流淌着,北方大地那封冻了好几个月的河流、湖泊,在两个月前就已经开始解冻,往年的这个时候,正是利国驿铁厂最为繁忙的时候。 开了春,河流解冻,那河岸边的水车会再次转动起来,在冬日里因河流冰冻陷入半沉寂的铁厂会次热闹起来。但是今年的这个冬天,铁厂并没有了像往年一样沉寂,甚至就连同那一个个高大的水车,也在冬天水枯时被拆除了,取而代之的是高耸的烟囱以及数台蒸汽机。 兴乾七年,这一年,对于大明而言是极为重要的一年,之所以重要,并不仅仅是这一年,明军越过了潼关,一步一步脚印的向西推进。而是因为在这一年,大明已经进入了蒸汽时代。而利国驿铁厂,自然也不例外。 置身于微山河湖的岸边,穿着黑色团龙曳撒的朱明忠,正带着几名官员在湖边散步。后面更是簇拥着大队的锦衣卫,作为大明的传统,早在几年前,锦衣卫已经重新复制,其与旧时相同,锦衣卫首先是皇帝的侍卫亲军和仪仗队,但同样,其也与其它天子亲军一样承担着战斗职能,只不过那飞鱼服,早已经变成了红色的军装,只有腰间铜质的皮带头上飞鱼纹显示着他们的身份,不过,现在锦衣卫仅仅只是侍卫亲军和仪仗而已。 即便是已经到了兴乾七年,这微山湖两岸的田地大都还荒芜着,且没有多少人烟。数十年前阡陌纵横,鸡犬相闻的富饶之地,现在几乎和塞外草原一样的荒凉,放眼望去,尽是一片青色,其中甚至长出了不少树木。 若是再有几年时间,这两岸曾经的熟地,势必会变成一片森林,草原。崇祯年间,清军的数次入塞都是沿大运河一路南侵,从那时起,北直隶直到山东千里运河的两岸百里之内,在清军的屠杀下几乎见不到任何人烟,即便现在,这里仍然没有恢复多少生机。 “陛下,臣计划从利国驿修建一条铁路,直通徐州,与徐州接上海京洛铁路,如此一来,利国驿铁厂产出的炮弹等物资,就可以直接用火车运往西北前线。” 跟在陛下的身边的张英,小心翼翼的保持着落后半步的距离,同时又不忘记道出他的计划。 作为铁路公司新任经理,原本只是工程师的张英一上任,所面对的就是廉政危机,大量的高层职业涉及贪腐,或是被处极刑,或是被流放,涉及资金更是多达数百万两,不可不谓之触目惊心。 在这种情况下,张英不但要让铁路公司正常运转,还必须要向朝廷证明铁路公司的价值。尽管现在从战前的运兵到现在,铁路一直在证明着自己的价值,但是,铁路公司却面临着生死考验,毕竟,朝廷已经同意了商办铁路。 所以,他才会精心的规划发展路线,以便证明铁路公司存在的价值,而这次面圣的机会,也是张英好不容易争取过来的。 在张英提及修建铁路支线的计划时,朱明忠偶尔会把目光投在他的身上,在另一个时空中,这张英可谓是颇有名气的一个名人,倒不仅仅是因为桐城的“六尺巷”,因为他的儿子张廷玉也是清代是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正是张廷玉完善了军机处制度,其堪称是建立满清专政的“功臣”。 而现在历史却被彻底改变了,张英不再是历史上满清的大学士,而是大明的第一批铁路专家,当然也是这个世界上的第一批铁路专家。在过去的几年间,他和他的同僚设计修建了世界上第一条铁路,并且研发了铁路上的设备。 历史被彻底的改变了,被改变的又岂止是一个张英的命运啊。 扭头朝着另一边看去,看着那喷吐着烟雾的大烟囱,尽管相隔甚远,但是朱明忠似乎听到了蒸汽机的轰鸣声。 兴乾七年,西元1670年,这一年,蒸汽机开始于大明的工业生产中得到全面普及! 当然,现在,唯一限制蒸汽机使用的,第一是煤矿的,第二自然就是铁,第三才是工厂的生产。 “……以臣的计算,只要铁轨等材料能够保证供应,最迟七月份,利国驿与徐州之间的铁路支线就可以筑成。” 张英小心翼翼的说道。 “如此,可以保证今年冬天军需运输不受运河封冻的限制。” 临了,他又特意强调道。 “这条支线修建不需要朝廷出款,臣计算过改用蒸汽机车后,铁路公司的利润直线上升,尤其是朝廷西征绝大多数的物资、兵员都是经由铁路转运,预计今年的利润将突破135万两,修建这条支线绰绰有余。” 看着沉默不语的陛下,张英的心里暗自叫着苦,前几年的时候,朝廷对铁路公司有大笔的投入,可是铁路公司的众人是如何回报朝廷的呢?是大规模的贪腐。这也是现在朝廷死死盯着铁路公司,恨不得每个月都要审计一番的原因。 “臣预计这条铁路支线开支在20万两左右,考虑到其它开支,臣准备岁末时向户部解交八十万两。” 八十万两! 这笔钱可真不了,尽管在掏出这笔钱的时候,张英也觉得有些肉痛,这笔钱他更愿意用来修建铁路。 “张英,这八十万两交给朝廷之后,想再要回来,可就困难了……” 凝视着远处的铁厂,朱明忠反问道, “你就不想多修上几百公里的铁路吗?” 陛下的话,让张英的双目微睁,有些不解的看着陛下。 “朕从来都不是因噎废食的人,在朝廷里有人觉得铁路公司贪腐严重,费了朝廷那么多银子,结果还阻挡了技术进步,所以,他们觉得与其官办,不如商办,所以决定放开铁路官办,转而支持商办,对此,朕并不反对!” 提及“阻挡技术进步”时朱明忠,突然有一种想笑的冲突,与另一个世界19世纪的国人面对铁路时的惊恐与保守不同,大明上下都被铁路给惊呆了。他们没有想到铁路与火车结合在一起之后,它的运力会如此之大,会如此之快,曾经深入漕粮运输、兵员调派、边疆军需等问题困扰的朝廷官员们,几乎立即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修铁路! 不仅要修铁路,而且在大修铁路,尤其是在西征前后,在短短几个月内,这条技术条件落后的铁路,居然运送了十数万军队以及十余万吨物资,完全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于是乎大修铁路就成为了朝廷的共识,几乎所有的官员以及士绅,都在那里谈论着修建铁路的好处,完全没有另一个时空中,被吓尿了的,觉得铁路会震动风水破坏龙脉的说法,而且兴致勃勃的在那里规划起了铁路线路。 一听到陛下提及并不反对商办铁路,张英的心里“咯噔”一声,心情顿时变得沉重起来,表情也不太自然。 “月初,朕在与内阁议事时,朱大咸曾拿出一张规划图,据说是商人规划出来的线路,他们想要在20年内,修建十万里铁路……” 十万里…… 这与另一个时空中孙大炮的十万英里是何等的相似,不过,还好,至少他们没有幻想过把铁路修过喜马拉雅山。 “陛下,臣也曾看过那张规划图,那规划图完全是凭空而为,根本就没有考虑到地形、环境等限制,臣以为商办铁路固然是好,但仅凭一腔热情是不够的,就拿进川铁路而言,目前四川人口不过区区百万,修铁路进川,不但要翻山越岭,而且耗费极多,况且技术亦难以满足,若是任由商办,只恐怕最后不仅铁路难通,甚至还可能半途而废……” 听着张英的解释,朱明忠略点了点头。 “是啊,这热情是好,可必须要考虑到实质,四川的铁路如此,广州到武昌的铁路,同样也是如此,技术,现在我们的筑路技术正在摸索之中,而且铁厂的产量也很有限,所以呢,暂时来说,大办铁路的时机还不成熟……” 手指着远处的铁厂,朱明忠继续说道。 “今明两年,这里会再添两座炼铁高炉,是新型高炉,现在清河书院正在对炉体进行改进,还有鼓风设备,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明年,利国驿铁厂的产量将会突破5万吨,但是,这也是利国驿的极限了,但南京的江南铁厂还有湖北新建的大冶铁厂,都会添置新设备,再加上全国其它地区的铁厂,明年大明的铁产量将会突破三十万吨,后年应该可以达到四十万吨,到那时,铁路的筑建就不会再受原料不足的制约。” 话音落下的时候,朱明忠转过身看着张英说道。 “但是,这一切,都必须要以铁路为前提,只有不断的修建铁路,才能促进我们的钢铁生产,所以,朕以为,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铁路公司都必须要发挥主导作用!由铁路公司去规划全国的铁路筑建,而不是完全凭借商人们一厢情愿筑建!” 盯着睁大眼睛,似乎有些不明所以张英,朱明忠笑问道。 “怎么样?到时候你准备先修那一条铁路?” “陛下,这,这……” 张英诧异的看着陛下,似乎还不明白陛下的意思。 “主导作用!” 笑看着张英,朱明忠继续说道。 “这么说吧,未来,大明的铁路筑建,应该是由官商合作的方式进行,公司制造规划,然后勘探线路,然后再公开线路,既可以由公司与商人共同出资,共同修建,也可以由于公司或者商人单独筑建,可以采用股份合作的方式嘛,并不一定非要拘泥于形式,毕竟……” 话声稍顿,朱明忠又说道。 “商人重利,有些路线,并不一定有利可图,他们自然就不愿意去修,这个时候就需要官府多负担一些,毕竟,有些路看似没有商利,但要是不修铁路,就与国大不利,所以,有时候,不能一味的只看到修路可以带来多少利润,还要看到潜在的影响……” 对于商办铁路,朱明忠一方是警惕,因为在另一个时空中,“我鞑清”就是毁于商办铁路带来的混乱,而另一方面则又深知商办铁路对铁路事业的推进作用,毕竟,大平洋对岸的美国,在短短几十年内修建十几万公里铁路的成就,足以让世人为之惊叹。可以说,正是依靠着修建铁路,使得美国成功的挤身世界列强,并最终成为世界第一强国, 铁路本身既是工业革命的产物,同时也是促进工业化的重要因素。因为铁路建设吸收了工业的大部分生产能力,并带动了各工业部门的加速运转。由铁路建设推动了钢铁、煤炭、机械制造、木材加工等一系列相关行业的发展。这种连锁效应对美国整个经济的全面增长作出了重大贡献。 而在这个时代,朱明忠当然希望铁路能够成为大明工业革命的龙头,至少与纺织业等工业一起,成为工业革命的龙头,刺激国家的经济发展。最终,让大明实现工业上的腾飞。 也正因如此,对于更肯活力的商办铁路,朱明忠才会怀有一种莫名的期待,期待着他们能够像在另一时空中的美国同等行一样,集中社会的闲散资本,在短期内筑建起属于大明的铁路网——一个横跨大明甚至连接东南亚、朝鲜以至于中亚的铁路网。 “陛下所言甚是,报上曾人有言“铁路延伸之处,既是我大明威仪所在”,有的地方固然因为山高路险,不宜修建铁路,但是,为了大明边疆安全,势必需要将铁路修建边地,甚至于即便是不惜工本,也在所不惜,但是……” 终于弄明白陛下想法的张英,总算是长松了一口气,在明白了铁路公司未来的位置之后,明白了铁路公司的主导作用之后,度过“生存危机”的他,又说道。 “但是臣以为,现在最重要的不在于眼下修建多少铁路,而在于培养多少与筑路相关的人才!” 正文 第234章 相信(求支持,求月票) 作为京畿所在的中都,除了清河书院之外,云集着十余家书院,除非了这些书院之外,还有国家设立的最高学府和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国子监,与旧时国学有南北两监不同,现如今大明除了有南北两监之外,还中都国子监,而此时,一都两京三所国子监内监生愈万五千人之多,盛况可谓是空前。加上各大书院,此时的大明,可以说得上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体系。 尽管这个高等教育体系与后世的大学仍然有一定的差距,但是经过十年如一日对实学的推崇,儒学教育在国子监以及各个书院之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小,更多的是实学,当然国子监以及书院里的国学系是个例外。那里的博士与学生仍然在那里学习、钻研着儒家著作,并试图在儒家典籍中找到“真儒”,以恢复儒家本貌。 当然更多的学生却是沉浸于实学之中,不过因为各地府学以及地方书院的实学教育水平参差不齐,所以每年都会有数以万计的读书人来到中都,进入这里的预科学校学习,以弥补实学上的差距。 在中都众多的预备学校中,志同学校并不出名,只是一所非常普通的预备学校,不过在中都,他应该是收费最便宜的学校,当然,这里的环境,也很一般。首先他距离中都皇家图书院差不多的有十里路,距离清河书院也有八里,这个距离意味着学生们想要到图书馆看书,就非得走上半个时辰不可。其次,与其它学校都是四人甚至两人的宿舍不同,志同学校的宿舍是12人的宿舍——这里曾是一座小兵营,后来被售出用于办学。所有的一切都是因陋就简,这也是学校收费低廉的原因。 低廉的费用使得这里吸引了很多寒门子弟,也正因如此,甚至只要往这里一站,就能看出他们的家境大抵上都非常一般,就像这教室里的学生,大都穿着洗的发白的生员衫一样。 尽管他们的家境一般,但是大抵上却都非常努力,即便是沐休日,往往也是钻研课业。 来中都整整一年了,摇了一下有些发酸发胀的脖颈,林伯钦看着周围的同学,他们仍然在忙着课业。 “怎么样,看好了没有?” 林伯钦对身边的同学们说道。 “一起去试试书院或者国子监考试吗?” “还不行吧……” 没人附和他。每个人的心里都清楚至少还要补习一年才有可能考上,毕竟,这两年竞争日益激烈,他们来到中都之后,才发现自己在实学方面,是何等的落后。 而且林伯钦本人是最危险的一个。他的算术成绩在同学里是最差的。而算术又是实学的基础。 “也就去适应下环境嘛。考不上也就考不上了。” 林伯钦还在到处游说着。对赵玉真是这样说的。 “我看你是去不了的吧,你最怕你大哥了。” “一点不怕!” 赵玉真反驳道。他之所以能够出来到读书,完全是在大哥资助的下,他大哥希望他能考入书院,毕竟赵家并没有什么家业,供他继承,尽管看似严格,但是对他也算还是相当宽容的。 书院的入学考试是在每年的十一月,次年二月入学,如果考上的话,就可以返乡过年了。 赵玉真回家就和大哥商量了这件事情。 “你有信心考上吗” 赵玉朴问道。作为军队的低级军官的他,一个基本的信条就是打不赢就别打。面对打不赢的对手时,至少也要下功夫想办法拖成平手,不然就别动手。 “试试吧!” “但凡想要去靠运气的家伙,最后都会吃大亏的。” 赵玉朴如此说道。 军人从来不讲究运气,赵玉朴不相信,但是他并没有反对。 “既然想去试试,那就去试试吧。” 对于赵玉真来说,他最烦恼的还是学费问题。进入大学成为学士需要相当大的一笔学费,全部靠大哥那点俸禄显然并不现实,而且他的那些工资还要养家,也不够全部付他的学费。 “我想去申请励志会的奖学金。” 赵玉真不止一次的这样想过,他想成为陛下的资助生。而“励志会”,正是皇帝陛下创办的资助寒门学生的基金会,每年会在全国范围内资助寒门学生,每年有都数千学子在皇帝的资助下进入书院就读,按县府分配名额。这也意味着他“中奖”的机会很大。 应该会有机会吧! 赵玉真也就是这么寻思着。不过更重要的问题通过书院的入学考试,才是一切的先决条件,他必须要埋头苦学。毕竟,如果不能取得好成绩的话,这一切不过是空谈罢了。 每年到了十月份,在都是学生们埋头苦读的时候,所有人都在准备十一月初的书院入学考试。 相比于很多同学,林伯钦的运气似乎非常不错,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去参加了书院的考试,居然轻松的考上了。 “还以为我数学太差考不上了呢,没想到我居然考上了!这可真是不错,从今天以后,我也算是挤身士林了!” 进入书院就意味着他成为“学士”,而这也是兴乾六年对“士林”的一种要求,其等同于旧时的“进士”。当然赵玉真也考上了。只不过他们考取的并不是清河书院,或者国子监。像林伯钦考取的是地理学堂,那所学校是由皇家地理学会出资创办的,旨在培养地理等方面的人才。而赵玉真考取的是交通学校,固名思议也就是学习交通的地方。 傍晚的时候,门外传来了靴子声,只要听到那靴声,就知道是赵玉朴回来了,他是永历十六年从军,几经晋升之后,现在止步在陆军士官长的职务上,而他之所以无法成为军官,正是因为他屡次都没有考取陆军学堂,这也是他心里的遗撼,也正因如此,他才希望弟弟能够考取书院,不至于像现在他这样因为自身学识的低下而影响到了将来。 听到兄长的靴声,赵玉真之刚忙跑门外,站好好后恭敬的揖礼道。 “大哥,您回来啦。” “考的怎么样啊。” 赵玉朴到底还是有点担心的。毕竟他自己就吃了学识不足的亏,对于这个弟弟自然是充满了期望。 “钦贡考上了。” 赵玉真先说起林伯钦,然后再向大哥报告了自己也考上了。 “交通学校……” 沉吟片刻,赵玉朴说道。 “这是三年前刚成立的学校,是研究道路筑建的,有不少教员都是军队过去的,那个学校毕业的学生将来的前途应该是不错的。” 在过去的几年间,随着社会的发展,在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下出现了许多专门学校,航海学校、交通学校都在这一时期先后涌现。非但涌现出这类的学校,甚至在一些书院之中出再现了应用化学科、以至于蚕丝科等超出过去读书人想象的学科。 作为军人,对于交通学校,他自然有些了解。毕竟,大明最初的交通工程都是在军校内开设的。或许他并不曾上过军校,但是他身边却有工兵科的军官。民间修路筑路的交通科总是在工兵科的基础上建立的。 其实这也是一种技术扩散。大明最初有很多技术都来源于军队,在对外的学习中军队往往更为主动。在战争的需要下,他们主动向西方学习测量学,地理学以及筑路工程等工程学科,并最终但除了属于自己的工程学。 而在过去的几年间,因为民间的需求,这些学科开始从军队向民间扩散,并在民间形成了一个个新的工程专业。 “玉真,去,让你嫂子买点菜,再打些酒来,今天我们两个来喝酒。” 赵玉朴脱掉牛皮军靴后说道。小弟考上了书院,这应该好好的庆祝一下,毕竟,从今以后,小弟就会有个好前程了。 林伯钦和赵玉真都不会喝酒,可是这一天,却都陪着赵玉朴喝了起来。 略带几分醉意之后,三个人的话都多了起来。 “赵大哥,这世上。” 林伯钦问道。 “你觉得谁最了不起啊?” “为什么要这样问?” 赵玉朴有些不明白的反问道。 “这叫我从何说起呢?” 赵大哥的反问,让林伯钦有点措手不及。他只不过是想找一个吃饭说话的话题。 “哦,只是随便说说而已。” 听他这么问,赵玉朴沉吟道。 “那是现在在世的人吗?” “还是在世的人比较好。活着的话,将来指不定还有机会去拜访一下。” “谁最了不起,我不知道,可能要是依我来看,当今世上最了不起的应该是皇帝陛下。” 放下筷子,赵玉朴正色说道。 “你们想想,皇帝陛下当年流落于民间,身无丝毫长物,随着师傅于江湖上游走,其间窘迫恐怕只比乞丐稍强一些……” 提到陛下的时候,他的语气显得极为恭敬,神情也变得很是严肃。显然这种尊敬是发自于骨子里的。 “高皇帝也是乞丐出身嘛!” 赵玉真于一旁插了一句。 “是啊,高皇帝起兵时,蒙元气势已衰。可是皇帝陛下起兵时,建奴气势正盛,当时永历朝廷甚至不得不远遁缅甸,更险遭遭缅人杀害,若非是今上,你们想想,你我现在岂不还为建奴奴役?” 赵玉朴的这个回答,倒是在赵玉真和林伯钦的意料之中,毕竟,身为军人他对于皇帝陛下的推崇可以说达到了极点,毕竟,他们都是从龙之臣,他们的命运都因为皇帝陛下而发生了改变。如此一来,他们又怎么可能不推崇陛下呢? “况且,古往今来,又有多少皇帝,能像陛下一样,关爱百姓,就像你们拿奖学金,那可都是皇帝陛下从自己内库中掏出来的银子,还有各地的图书院。” 而且赵玉朴对皇帝陛下的崇拜随着他的年龄的增长也越来越强烈,即便是到了晚年的时候,对于皇帝也是忠心耿耿,虽然作为陆军的士官,他一辈子都没能看到过陛下,那怕是远远的看上一眼陛下,但是那种忠心是矢志不渝的。 “好了,祝你们……” 看着他们两个人,赵玉朴端起酒杯说道。 “在学校里学业有成,前途无量!” 这天晚上他喝了很多酒,赵玉朴想高兴,因为他在弟弟的身上看到了将来看到了赵家的将来,从今以后赵家也算是读书人了。宾馆按照朝廷的法律,将来他的弟弟必定会离家自立。但无论如何赵家已经不再是过去的那个赵家。 “哎呀,真的没有想到啊。” 赵玉真走出家门的时候,看着路边的店铺。 “想到我们居然都考了进去,这可真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 有些醉意的他看着好友说道。 “要不然我们再去喝一杯吧?” “行,我们再去喝两杯。” 虽然街灯有些昏暗,可却能够照亮整片街道,夜色已晚,可街上的行人依然很多。路边的不少店铺仍然开着门,两人来到路边的一家摊子,然后要了两个菜,又让人温了一壶酒。 尽管他们过去并没有怎么喝过酒,但是心情不错的他们俩却在那里喝了起来。与先前在赵玉朴以前的拘谨不同,此时他们两个人完全放开了,他们在那里畅谈着自己的将来,讨论着到了学校之后,将会认识什么样的人,学到什么样的知识间来会从事什么样的行业。 对于此时的大明学子来说,他们都很清楚进入书院,叫过去鱼跃龙门,考中了进士一样,从此之后,即便是不能够飞黄腾达,至少可以衣食无忧。 对于很多寒门子弟来说,这往往是他们唯一改变命运的机会,也正因为怀揣着这样的愿望,他们才会在预科学校里头苦读,而现在它们的苦读终于得到了回报。 夜慢慢地深了,已经醉意十足的赵玉朴指着远处,然后扭头对身边的好友说道, “你看中都,这么多达官显贵我敢说将来在那些达官显贵住的地方,肯定会有你我的一席之地,只要咱们在学校里努力学习,我相信肯定就会有那么一天,你信吗?” 正文 第235章 新士林 (求支持,求月票) 兴乾七年四月,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和往常一样在皇家公园的小湖边,一群穿着生员衫的青年正高谈阔论些什么。这些青年并不仅仅只是清河书院的学生,他们胸前佩戴的景泰蓝校徽表明着他们的身份,他们席地而坐,或是饮酒、或是赋诗,总之一如旧时的士子文人一般,在这里园林之中享受着春光。 而在这些学生赋诗时,他们身边那引起衣着华丽的侍女会娇笑着为其喝彩,并为他们奉上一杯美酒,其实,她们的身份都是妓女,其中甚至不乏相貌与汉人迥然不同波斯婢,不过,这些身材惹眼的胡婢,总能吸引男人的兴致,对于这些学生 “书院的学士!” 只需要戴上那个校徽,在进入妓院的时候,就会受到善待。在那里他们理所当然的被当做是大明最优秀的士子,将来不是成为博士就是成为大臣的,是些不同寻常的年轻人。 当然,只有极少数的一群人会成为那样的人物。不过,这也不妨碍他们像旧时的新科进士一样,受到妓女的追捧,尽管此时无论是南京那曾经教坊名妓聚集之地的秦淮河,亦或是中都的花苑坊,只剩下了安南婢、朝鲜婢、暹罗婢、波斯婢等异域外妓女,可是却并不妨碍这些幼时被买来异域婢子被调教成色艺双绝的女子。这些女子正像当年秦淮河畔那些女子一般,追逐着年青的士子,以其才貌吸引他们的注意,最终获得自由身。 或许,即便是当年一心要把清河书院办成大学,一心想要用新式教育改变中国朱明忠,也没有想到,这些年青的学士就像当年南京的士子一般,同样也会沉迷于女色之中,似乎,对于正值青春的年青人来说,这是无法避免的。 不过,大学的学士在现如今,能够被社会普遍接受,并被认为是“与进士无异”的才子,似乎也是符合朱明忠最早的想法的。在过去的七年之间,为了通过教育改变中国,为了达成这一目标,他在这方面投入了数以千万计的金钱。废除千年的科举之后,作为妥协在全国修建了大量的图书馆,并且计划于京师、南京、武昌、成都、广州、福州以及昆明将来还会有西安,兴建了一批书院,那些书院与清河书院类似,类似于另一个时空的近代综合制大学。那些书院将会成为大明特色的大学,为大明培养出一大批优秀的大学生。当然,现阶段这一切都在计划之中, 现在对于大明而言,真正的重要的是数万所相当于小学的社学创办,以及相当于中学的县学、府学的教育,这才是最基础的国民教育,至于以书院为核心的高等教育,还需要时间去完善。不过即便如此,经过长达七年,或者从清河书院算起,长达十年的努力,大明已经基本构建了近代高等教育的框架。 仅仅只是框架,毕竟“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培养一名大学生所需要花费的时间,甚至比大明的中兴还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按照后世的教育流程,一个大学生至少需要读六年小学、三年初中、三年高中、三或四年的大学。需要整整个十六年才能培养出一名大学毕业生。 至于合格与否,还需要经过进一步的选择。 尽管如是这个时代的科学知识远不如数百年后的21世纪,从社学到书院的的课程也比较简单,这个过程还是无法缩短太多,六年的社学、两年县学、两年府学,两至三年的书院,这也需要12年或13年培养出一名大学生。 不过在废除科举后,一大批相当于中学教育的青年士子,在经过一年的预科学习,弥补了在算术等方面的不足后,使得大明在短时间内就培养出了大明的第一批大学生。 实际上清河书院培养的第一批大学生,是当年书院里的学生,许多的学生当年在国学之外都达不到中学生的水平。不过即便如此,经过最初的筛选之后,仍然有有超过数百人毕业。 那些年清河书院毕业的学生,前途是充满希望的,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志为了官员,一部分成为军人,当然,也有一部分人成为大明的第一批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家。 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原本只是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出人投地,出仕为官,可是却没有想到在短短的几年当中,这天下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也正是在过去的几年间,不断走出书院得到重用的那些学生,奠定了大明现在重视实学的基础。只不过,经过十年的努力,现在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大学生的数量正在趋于某种程度上的饱和。 不过,似乎谁都没有看到这些,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没有看到,当这些刚刚入学的学生们,在这里难得的借着踏青的名义放纵着的时候。 “就这样进了书院了。” 略带些许醉意的赵玉真,看着周围的同学们,却又一下子沉默了下来。他们都是上的同一个预备学校。 林伯钦等着他的下文,看他不说话就问道, “怎么这么说啊?什么就这样进了书院?” “没什么。我是说就算这样进了书院成为学士,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大明的书院,不是想办就办的,尽管谁都可以办书院,但是想要得到陛下赐予的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却并没有那么简单。学士在一定程度上,至少相当于过去的贡生吧。 尽管这个贡生是没有公家给以膳食,甚至还需要自己掏腰包负责食宿,可是这也不妨碍人们以学士为进士,毕竟,这是成为官员最重要的渠道。 “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我是这样想的。” 赵玉真看着周围已经带着些醉意的同学,然后对好友说道。 “我也和你一样,都想要通过在书院里的学习改变自己,毕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谁都一样。” 林伯钦回答道,古往今来,读书的不都是为了这个原因吗? 千年以来几乎每个读书人都是这么想的。那怕就是在兴乾年间,在科举废除了近十年之后,读书人当然也是抱有这个志向,不带一点怀疑不打一点折扣。无论如何来中都的时候是想要“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的人。 当然,最终他们是否会参加文官考试,又是另外一说了,实际上,尽管报考书院的学生70%都是怀揣着“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的心思。可是最终,在经过几年书院教育之后,他们往往还会作出其它的选择,甚至不惜远走海外。 “因为每年都有新的学士毕业啊。” 赵玉真有些忧虑的说道。 “那当然是越来越多的啊,永乐年间南京国子监有足足9600余监生,现在三京国子监才多少?不过万余人,再加上全国的书院,至少有3万学士,差不多,每年一万多吧!” 而且将来会更多! 从学校博士的那里,林伯钦知道将来书院的规模只会越来越大,而那些专门学校,也有可能被其它的书院兼并。 “只有在学士十分珍稀的时候,就像当年陛下起兵的时候,才有可能工学学士一毕业就被派去造桥,医科学士马上能做院长,以后这种时代将会一去不复返了。” 那个时代的清河书院的毕业生是幸运的,他们刚一毕业就会受到重用,学医的甚至可以直接成为医院的院长,而现在只是作为医生。 “的确如此,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林伯钦认真的点点头。 无论是任何时代,处于草创期的人们都是十分有利的,在过去的十年间,起自于江的变革是千百年来所未曾有过的剧变。尤其是以海上贸易以及纺织为核心的产业兴起,使得整个社会都迫切需要各种专门人才,同样也需要专门知识。 也正是在这个浪潮中,大量的西学被引入书院,也让大明的书院能够据此培养实用人才,并以此为基础,使得偏重实用的西学在大明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而那些专门人才,自然也受到上至官府,下至少普通企业的欢迎。学生即便是不为官,于企业之中,也可以获得丰厚的报酬,而这一切,正是以清河书院为首的实学书院以及专门学校兴起的原因。 但是现在,似乎局势正在发生变化。 “哎,我们出生的太晚了。” 林伯钦这样感叹。 “不过应该还是有机会的,毕竟现在尽管学士越来越多,但是社会上对各种人才的需求也是很多的,就像你学的铁路,这铁路将来肯定会需要很多人,而修铁路又需要大量的铁、炼铁需要煤、需要铁矿石,这都需要大量的人才去从勘探线路、炼铁、采矿……反正,我觉得吧,虽然我们错过了好时代,但是,这个学士,什么时候都会需要的。” 好友的回答,让赵玉真一愣,显然好友也曾在考虑这个问题,而且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 被他这么一说,茅塞顿开的赵玉真,点点头说道。 “希望如此吧……” 不过尽管看似茅塞顿开了,可是他的心里却在考虑着另一个问题,他之所以会考虑这个问题,完全是因为大哥的那句话“现在学士那么多,你要考虑好将来做什么”。 也正因如此,在上周学校里来了一名军官在新生中进行招募的时候,赵玉真就心动了。不仅仅是如果他签字的话,可以享受与军校的军官生同等的待遇,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只要成绩合格,毕业后就会被授予准尉军衔,从此之后,也就衣食无忧了,甚至在退役后,他也可以在土地以及退役金之间作出选择。 也许他的心里已经做出了决定,但是在表面上却一点不敢流露。总觉得要是告诉好友,会有些对不起他,毕竟他做出了另一个选择。 有时候,人的一生,总是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选择与机遇,而在这个时候,赵玉真做出了另一个选择,他看着那些与妓女调情的同学们,忍不住感叹着这种年少轻狂,当然,心里仍然在为那个选择而犹豫。 毕竟,这是关系一生的选择。 “喂,你们听说了没有啊,如果,我们愿意的话,可以到南洋诸国的朝天馆里,去申请资助,基本上,只要是书院的学生过去,一个月最少也有十两银子的补助金!” 突然,赵玉直听到同学这样说道。 南洋诸国同样也需要学士,他们尽管建立了书院,但是仍然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才,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从大明挖人,所以他们同样乐意资助书院学生就读,相比于皇家有鼓励金,他们的手笔更丰厚,每个月十两,还不包括学费,这样的付出当然需要回报,作为回报的是,他们在毕业后需要到资助国工作,至少工作十年。其实诸夏就是用资助换取这些青年学生移民诸夏。 “是啊,听说,清河书院的学生,可以开到30两!” 一时间,人们开始羡慕起清河书院的同学了,三十两,足够普通家庭过两年的了,而这只是他们一个月的收入。其实别说是三十两,就是十两银子,就足以让他们在中都过上颇为奢侈的生活。 “哎呀,太远了,诸夏虽是华夏,可毕竟太远了,这天下虽大,又有那里能比得上我大明啊……” 一旁的感叹声,让赵玉真的心里只是苦笑一下。 进入书院之后,才知道,他们可以面对那么多的选择,不仅仅是国内的选择,就像是春秋战国的士子一样,除了大明,还有其它的选择。 “其实,去南洋诸夏也不错。出人头地……这不是很多人想往的吗?” 林伯钦突然这样说道。 “就像过去考科举,到最后不也要到异地为官,广西、云南,都是有可能的,现在也要去黑水,去平南,既然可以去那么远的地方为官,南洋,又远什么呢?反正,只要能出人投地就行了……” 正文 第237章 乡间(求支持,求月票)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太阳下山了。只有西边的地平线上有一片正在消褪的晚霞,在那霞光之间,隐约的还能看到些许残阳,在残阳的映衬下,刚才远处的树影还清晰地可见的。 在夕阳落下的时候,在官田里放牛的大人们赶着牛朝着家中走着,尽管不少官田都租给了百姓,可是每一个村子附近,总有一些荒废的官田,虽说搁了荒,可对于百姓来说,却一点也不浪费,他们会把自家的牛牵到荒废的官田里,在那里放养着自家的牛,要是临河的官田,每到夕阳西下的时候,总会有不少下了学的孩子背着竹筐去打猪草,以回家喂猪,尽管这几年喂猪大都用红薯,可现在地窖里的红薯早就吃完了,正好扯猪草的时节。 随着夕阳西下,打猪草的孩子和牵牛的百姓都纷纷往家里赶着,而这个临河的村子,也慢慢的静了下来。夕阳笼罩着村庄的房屋、树木和道路。 此时的村子显得有些寂静,只有那烟囱里升出的炊烟会打破这静寂,不过偶尔的从桥上、街头和屋前,还是会发出轻微的和缓的语声。 一些刚忙活了一天男人,他们手里抱着壶茶,提着烟袋,尽管皮灰疲乏地躺看,坐看,但是却时不时的喝着茶,聊着天,聊的大都是在些新鲜事,或许他们中的许多人并没有看过报纸,但并不妨碍他们谈到只有报纸上才会提到的新闻。 什么西征。 什么战争。 什么建奴。 总之,这看似太平的年月中,战争看似没有给他们带来影响,可是人们的话语中却仍然会谈到战争,毕竟,他们村子里有人就参与这场战争——每个村子都有子弟在服兵役。 看似距离他们很远的战争,其实距离他们很近,甚至还有人言道着。 “梁家铺的梁老六儿子没了,听说是在天水那边,让铳子打中了顶门心……” 时不时的提着战争的伤害,人们脸上带着些可惜。 “梁老六,有四个儿子呢,死了一个,没啥……” 可惜的时候,难免的也会有人在一旁言道着其它的话语,大家伙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河那边有一群孩子在田边奔跑看,追赶看,嘻戏着,隐约的还能听到他们正在那里唱着小调。 战争,似乎对这里并没有什么影响。 这时桥对面走来两个人,那人还没过桥的时候,桥这边的村民就瞧出这两个人的身份不简单,虽说年长的与年青的都是普通人的打扮,可是他们却都骑着马,而且都是高头大马。 “老丈,请问王田谓住在那?” 年长的那位笑呵呵问道村头的村民。 “这位老爷,进村,过四栋房子,再往东……” 瞧着那一对相貌相似,明显是父子的贵人朝王家的方向走去,村口的沉默被打破了,所有人都显得很是好奇,好奇着,这两个人怎么想起去了王家。 在来到王家的时候,看着那几间青砖瓦房,透过敞开的院门,可以看到堂屋门口做着一个五十来岁的老汉,那老汉正在那里挑着麦籽,不时的将手中的麦籽丢到地上,围在他身边的小鸡,会立即把麦籽吃到肚里。 看到眼前的这一幕,阎焸的唇角一扬,然后便敲门说道。 “院中的可是王田谓,王老兄?” 正挑着麦种的王田谓听着声音,抬头朝门外看去,看着来人的时候,那双眼睛里有些疑惑。 他们是谁? 不过因为他们的打扮,尤其是牵着的大马,让王田谓倒也不敢怠慢,连忙起来迎接道。 “这位老爷了?” “哦,我是前王的王玉铭的朋友,从他那听说过你,所以特意前来拜访王兄。” “王玉铭……哎哟,王老爷?他可是大老爷,你……您快坐,快坐……” 一听王玉铭的名字,王田谓变得更加客气了,那可是方园十几里出得最大的大官,尽管不知道,那王老爷怎么知道的他,可听说是他的朋友,王田谓也更不敢怠慢了。 又是请坐,又是让家人烧茶,最后,王田谓变得越发的局促不安起来,毕竟眼前的这两个人,瞧着可不是什么平常人家出身。 “这位老爷……” “我姓阎,单名焸,王兄只管叫阎老弟就行了。” 说话的时候,阎焸伸手从那一旁的袋子里摸出一把麦子,然后说道。 “老兄是在挑种呢?” 问的时候,阎焸看了眼手里的种子,个个模样看起来都很周整,粒粒饱满,这是挑种子最基本的前提。 “嗯,闲着没事,瞎挑的。”, 王田谓的脸上依然是一副憨厚状,不过这个时候,他却不再挑种了。 “老兄,没事,您继续。” “那怕自己干活,让客人看着的道理,阎老爷是那里人啊?” 王田谓的回答,让一旁的阎坤心底偷偷一乐,他已经看出来了,这王田谓是不愿意透出他挑种子的法子。 这次他和爹之所以来这,就是为了王田谓挑种子的办法,按照县上的说,一样的一亩地,他种一亩小麦比其它人家多出三斗开外,虽然因为小麦不如高粱小米耐旱,所以在北方百姓种的不多,只有沿河或者灌溉方便不缺水的地方才会种植,不过即便是如此,这王田谓种的冬小麦一亩收一石四斗到一石五斗的产量,仍然引起了阎焸的兴趣。 “沛县人。” 王田谓一听是沛县人,便认真的打量着阎焸,好一会才问道。 “那您和沛县日月堂的阎老爷是啥关系?” 日月堂是阎家的堂号,王田谓这么一问,阎焸便笑说道。 “王老哥倒是见识广,沛县离这可有好几百里,您老居然听说过阎家的日月堂。” “咋能没听说过,日月堂阎老爷,那可是咱大明的大明忠臣,当年鞑子入关的时候,阎老爷散尽家财募义兵抗清,鞑子兵围南庄时妻妾尽节死,儿子也寄养于友人家。可即便是如此……” 听着王田谓提及阎家的旧事时,看似平静的阎焸,内心却是掀起一阵波涛,当身为阎家长子的他,就被寄养友父亲友人家中。十数年不知父亲与幼弟的下落,直到今上光复江北,父亲自北直隶回来后,方才与父亲重聚。 “咱们徐州地界上,说起忠臣义士,阎老爷一家,那可是数得着的,俺咋成不知道?那戏班子唱戏可都唱过阎老爷。” 这几年很多戏文说的都是清军入关后那些抗清的忠臣义士,戏班子爱唱,百姓爱听,写小说的士人也爱写,百姓也爱看,究其原因并不是其它,而是各地的“汉奸碑”对于地方的士绅百姓而言,无疑于西湖边的跪像,进城时必定能看着的“汉奸碑”让当地的百姓深以为耻,而为了抵销这种羞辱感,他们自然的要把本地的忠臣义士抬出来。也省得他人说他们那就是出汉奸的地方。于是乎一个个与本地忠臣义士有关的戏文、小说在过去的七年间先后涌现,在徐州如阎尔梅那样的对大明忠贞不渝的义士,自然也不例外,单就是戏文就是三四出,像阎尔梅的妻妾尽节的《南园泪》,闻者更是不不伤心落泪。 也正因如此,阎家忠义之家的名声至少在徐州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对于这样的风潮,朝廷自然是乐见其成,毕竟这是弘扬忠臣义士正气的好事,而在南园也有有皇帝下旨为阎尔梅的妻妾张氏樊氏修建的义节牌坊。 “……哎,这忠贞义士有好报啊,听说阎老爷一家两代都是当朝的大官,那也是应该的,要是忠臣义士不用,难不成要用汉奸走狗不成?依俺看,这皇上对那些汉奸,实在是太仁义了,就像黄庄的黄千颂,那可是当过汉奸的,居然啥事都没有……” 王田谓一边报怨,一边将那选好的种子收了起来,看似动作不经义,可是在阎家父子看来,这动作恐怕是刻意为之。心知此行必定没有结果的阎焸,又与王田谓聊了一会,然后便告辞了。不过因为天色已晚,他倒也没有走远,而是去了社学,在村里的社学向学师挑明身份后,便借宿于社学内。这几年大明的官员,若是于乡下,往往习惯借宿于社学,对此,社学的学师也早已经习惯了。 在吃饭的时候,与两个学师聊了一会社学的情况,又与两个学师交流一番文章之后,感觉有些疲惫的阎焸,并没有去休息,而是在学师的公房中,与儿子聊了起来。 “坤儿,你看,那人为什么不愿意把选种、种田的法子交给官府?” “敝帚自珍,这种心思实在是再正常不过。” 然后阎坤又说道。 “其实,父亲,以孩儿看来,咱们根本就没有必要来这一趟。” “哦?为什么?” “因为他种的是小麦,那小麦根本就不适合在北方种植。” 作为清河书院农作科的学生,阎坤对于麦作当然很了解,看着父亲继续解释道。 “父亲,按过去几年的试验,北直隶、山东大部分地区年均降水量在17寸至少23寸之间,而且年度变化大,季节分布也不平衡。秋冬春季降水稀少,其中冬季降水量一般占全年的5%,春季只占全年的10~15%。这种降水模式无法满足冬季作物的需要,所以每到冬天,北直隶、山东大部分地区的土地就会进入冬闲,以北直隶、山东两地为例,冬小麦从9月播种到4月生长期内,北直隶、山东大部分地区平均需水各有不同,京师附近需水约10寸、济南附近需水约15寸,而实际降水分别为3.2寸、4.3寸。从兴乾二年以来的统计来看,几乎没有一年降水可以满足小麦正常生长需要,加之春季温度上升迅速、土壤蒸发旺盛,经常形成十年九旱的严峻形势,很大地影响着小麦生产,所以除非是人灌溉的地方,否则都是抛荒冬闲。” 看着沉默不语的父亲,阎坤又继续说道。 “当地虽有凿井的传统,但多用于园圃,很少用于麦田灌溉。一方面是百姓习惯于靠天吃饭,另一方面,诸多客观因素也制约了井灌的普及。首先凿井技术落后,无论是土井还是砖井,均为手工挖掘深度有限,只能汲取浅表层地下水,一遇干旱,所凿之井不是无水就是不敷用,使井如同虚设。其次,汲水工具辘轳、桔槔等用于浇灌菜园还能凑合,若用来灌溉麦田,则效率太低,旱情严重时,虽终日汲引,“仍无救欲槁之苗”,所以,北方各地才会种更为耐旱的高粱、小米,至于小麦,尤其是冬小麦,过了淮河就靠不了天。” 儿子的话,让阎焸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种麦靠水不靠天,这个道理,为父又岂能不知道,没有水渠、没有水源,是种不了冬麦的,可是……” 阎焸看着儿子反问道。 “为父这次之所以来这,就因为他种的是麦,按道理来说,他种的小麦,许多人根本就种不了,没有水渠灌溉,怎么种?可即便如此,他看到咱们去的时候,仍然小心翼翼的唯恐别人知道如何挑选种子,唯恐教会了别人,饿死了自己,有这种心思的,这天底下,又岂止他一个人?” 父亲的反问,让阎坤不由一愣,他只看到耗水的小麦不适合大规模种植,却没有看到父亲来这里却是为了另一个原因。 “此次,陛下授意工部与礼部一同向“田秀才”征集农技,到底能征集多少有用的农技?目前尚未可知,但就眼下征集的情况来看,似乎不太理想啊……” 这么感叹一声之后,神情严肃的阎焸便在床上躺下了,然后对儿子说道。 “坤儿,早些睡吧,明天还要早起,临走时,别忘记了给钱,不能坏了规矩。” 阎焸口中的规矩,指的是借宿社学,必须要给银钱的规矩。尽管嘴上叮嘱着儿子早点休息,可他自己却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仍然在想着今天的遭遇,甚至就连那眉宇间隐隐带着些愁容…… 正文 第238章 名声 (求支持,求月票) (恭喜读者小兵新婚快乐!) 兴乾七年! 这一年,从三月起,整个国家都在战争的躁动中一天天度过。 在过去的两个月中,每天都有从前线发来的战报,战争的整体是顺利的,尽管在离开关中平原后,在西安以西的山区明军遭到了清军顽强的阻挡,但是那种阻挡却无法阻止大局。 这一年对大明而言,实在是刻骨铭心的一年,西征的最终目的是打垮满清,并让他们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尽管战争仍然在进行着,虽然满清仍然在顽抗,但是在报纸上,有关的如何处置满清的讨论已经进行了两个月了,在过去的两个月中,就像是清河书院的辩论比赛似的,正反双方在那里进行着辩论,他们有的人主张以牙还牙,有的主张以德报怨,尽管战争还没有结束,但报纸还是像往日一样混乱,有关如何处置满清的讨论却在报纸上争论着,在人们的心头翻腾着。 每一个人都有他们的观点,而每一个人都无法说服彼此,总之……争议太多。 当外界争论不休的时候,在皇宫的御花园内,在临湖的凉亭内,穿着一身道袍的朱明忠正在那下着棋,他的手中持黑,盯着棋盘,眉头不时紧皱着。在17世纪娱乐活动是有限的,尽管在过去的几年间,通过与与西方的交流,起源于“叶子戏”的扑克牌引入了大明,而且朱明忠还“创造”了鬼牌,并引入了后世的玩法,可最终,他还是迷上的围棋。只要有空闲时间,都会与妃子或者大臣对弈。 不过在绝大多数时候,对弈的时候,往往还是会与大臣谈论着政务。 “……阎焸这次于徐州等地前后接触了十余个有“田秀才”之称的种田能手,可是他们大都不愿意把其种田技巧外传,顾爱卿可知道,这是为何?” 尽管下着棋,可总归还是无法摆脱政务,工部给事中阎焸的一纸奏折,让朱明忠原本看似美好的计划,碰到了一些问题。 “陛下,向普天下的百姓征集农技,鼓励其革新农技,最关键是如何征集,如何鼓励,仅仅只是按惯例由地方官府给上几两银子肯定是不够的,毕竟但凡是农技有过人之处的百姓,其家业既便不是富足之家,也是小康之家,他们自然不在乎那几两银子。在臣看来,他们之所以不愿意献技,恐怕还是因为奖励少,还有就是几两,甚至十几两或者几十两银子,与他们来说,倒也算不得什么,所以臣以为,若是想要征集农技,不妨以两点入手。” 在顾炎武落子后,朱明忠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一个是提高征集农技的奖金,可以在5两、10两、15两这三个基础上,翻上一倍,当然,奖励只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名誉,相比于钱,那些人家最在意的反倒是名声,以臣看来,不妨给他们一个名声,比如“田博士”之类的头衔,反正那种头衔不值钱,不过只是一张纸而已。” 提及那种名声不值钱时,顾炎武想到陛下在修建皇家图书馆向天下征集书籍时,就曾针对书籍不足的局面,奖励百姓献书,对其献书除了于翻印的书册上印下献书者的姓名之外,还会给予奖励,当然奖励不过只是名声上的。可即便是如此,也使得民间藏书者无不是纷纷献书。 “但凡是人,总爱名声,一个家庭有个好名声,可以受益几代人,嗯……” 沉吟片刻,朱明忠点头赞同道。 “不过这个“田博士”有些过了,书院里一般是教授,只有少数教授称为博士,内阁看看拟个办法,制定奖励办法,只要他们愿意献出农技来,朕是不会吝惜一张纸的,而且,若是采纳的话,可以在书中提到献技百姓的名字。” 不吝惜纸……以荣誉作为奖励,这是最廉价的,但却也是最受人们欢迎的奖励,尤其是在这时代,相比于银钱,许多人反而更在意荣誉,尤其是对于不差钱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随后朱明忠又就如何鼓励百姓献农技的事情,与顾炎武深谈了一番,见陛下的心情似乎不错,顾炎武便借机提到了另一件事。 “陛下,现在朝野之中,在如何处置奴寇残余的声音中,一个主张斩草除根,一个主张以德报怨,而且不仅民间对此有争论,就连官员也卷入其中,东北总督方以智,昨天发电报至内阁,重申了除恶务尽、斩草除根的态度,不过他表示,丁壮非杀不可,但是女眷大可放过,毕竟那些女眷大抵都是奴寇于陕西掠走的色目人,对于她们可没入官发卖于地方为奴为婢……” 看着举棋不定的陛下,顾炎武轻声说道。 “看样子,方以智在东北那边,是习惯了掠奴为奴了。” 将棋子落在棋盘上,朱明忠说道。 “话不能这么说,东北那边什么时候掠过奴?不过只是从蒙古人手里买了些奴婢罢了,至于朝鲜人,他们甘愿自卖于我,这是两厢情愿的事情,若是不用他们为奴,难不成还要以我汉人为奴不成?” 这声反问中带着些许不快,先为东北辩解一番,随后朱明忠又说道。 “我汉人文明太久,忘记了野蛮,忘记了应该用什么手段去对待他人,倒是对自己人,对同胞极尽苛责,朕还是那句话,大明禁止蓄奴,禁止的是蓄本族之奴,有敢以本族同胞为奴的,家主与奴流徒,牙人杀,流三族!” 感受到陛下的不快,顾炎武这才意识到他又一次触犯了陛下的逆鳞,于朝野之中,都知道陛下对待蓄奴的态度,甚至早在兴乾元年,就下令士绅释放家奴。而这也从根本上平息了早在天启年间于江南此起彼伏的“奴变”。 大明自开国起富绅豪门就盛行蓄奴,一些仕宦富户,奴仆达数千人。这些奴仆都立有卖身契约﹐且累世为仆,但早在万历年间,江南奴仆要求解除仆籍的抗争愈演愈烈。而到了崇祯末年,天下实际上处在了失范的边缘,这也构成了江南奴变发生的原因。在松江,首事者向主人索要卖身契,顿时一呼百应,主人稍有迟疑,即受到责打、处死。在苏州,奴仆俞伯祥首倡民变,与苏州的仕宦达成协议,废除世代为奴,并树石刻碑记述其事。江苏嘉定等地的奴仆操戈索契(卖身契文)﹐踞坐索契者数万余人﹐声势浩大。 想到当年陛下随师傅于江湖游历时,想必肯定也曾经历过奴变,恐怕这也是陛下禁止百姓自卖为奴的原因,甚至即便是准许百姓买“胡奴”、“蛮婢”,也只准其买女子,禁止售卖男子,那怕是黄口小儿,也严禁典卖,违者非但杀无赦,还会没有买卖双方以及牙人家产,注放其家人。 非但如此,即便是买来的奴婢,其生育的子女,无论是不是主人后代,都可以获得自由。而这也是从根本上避免了世代为奴的可能,当然也从根本上消除了奴变的可能。 当然,对于豪门大户而言,却增加了不少开支——他们需要不断的购买的奴婢或者雇佣仆人,而对于朝廷而言这是好事,前者增加了朝廷的税收,后者让可以创造就业岗位。当然这是陛下说法,可以让失地、少地的百姓得到一份糊口的工作。 听着陛下为方以智的辩解,顾炎武的心里长叹口气,有没有“掠奴”,他的心里有数,但是陛下视而不见,作臣子的他自然也就不能再提了。 “陛下,那臣应该如何回复东北?” 顾炎武试探着问道。 “嗯……” 朱明忠思索片刻然后说道。 “留中吧!” 现在还不是处置这些问题的时候,既然不需要处置,那自然也就不需要回答。 话音落下的时候,他又落了一子,然后说道。 “现在,奴寇还没有投降,而且在短期内他们也未必会降,他们会撤到西域,然后于西域以逸待劳,若是我军劳师远征,势必会吃亏的。所以,西征现在看似顺利,但过了关中平原之后,再往西,只会越来越难,毕竟,道路条件在那里……” 或许现在西征不过只是刚刚开始,但是朱明忠却知道在另一个时空中,左宗棠西征的代价——数万大军,花费了五千万两白银!其中购械购械不过只花费了5%,其它95%是粮饷开支。 而现在,大明所要面对的并不是新疆的阿古柏,而是数十万满清精锐,战争会持续多久?需要投入多少军队,这些都需要考虑,相比十几二十万大军所需要的军需物资能不能准时到达,巨额的军费开支倒是其次。 “后勤,西征最重要是什么?是后勤!” 盯着棋盘上,朱明忠慢声细语的说道。 “后勤非常关键,目前从前线传来的消息来看,在军队离开西安向西追击之后,限制军队进攻速度的并不是清军在山区借助堡垒阻敌,而是后勤保障的速度,在潼关,我们可以投入15寸的臼炮,可是在离开西安之后,军队却只能使用迫击炮以及18斤臼炮,他们的威力都不足以摧毁堡垒。” 18斤臼炮是明军使用最为广泛的臼炮。这种臼炮口径为4.5寸,身管则仅只有只有13寸长,其结构极为简单,就是一个短粗的炮身固定在厚木板做成的底座上。炮管由青铜铸造而成,不含底座的话重量只有120多斤。 原本迫击炮正是受这种轻便的火炮启发研制的,可是现在在西北的山区,这两种轻型火炮,却成了明军攻坚的主力,顶多还加上一个36斤臼炮。 “15寸臼炮太重了。” 顾炎武曾目睹过15寸臼炮的试射,太大、太重了。 “其实,可是就连10寸臼炮也用运不上去啊!” 朱明忠摇头轻叹着。 10寸臼炮是借鉴南北战争时的M1861型海岸迫击炮的巨型臼炮。这种臼炮口径达到了创纪录的330毫米(13英寸),炮身重量高达7.83吨,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臼炮。因为其炮身过于沉重,因此运输和部署都十分困难,大部分这种臼炮都被部署于要塞炮台之中。 在19世纪都是如此,更何况是在17世纪,至于15寸臼炮,重量更是两倍于它,也就是在潼关,在借助铁路的帮助下,才把它运到前线,但是过了西安之后,别说是它了,就是10寸臼炮也无法通过马匹运输,甚至就连24磅野战炮之类的重型野战炮,在山路上也很难运输。 也正因为从前线传来的情报,让朱明忠知道了,为什么在另一个时空中,满清进攻准噶尔的时候,他们选择从蒙古进入新疆,而不从陕西,离开了关中平原,往西翻山越岭的确实不容易。 几万军队的后勤保障倒还算好,要是有个十几二十万大军,对于任何主帅而言,后勤保障都是一场恶梦,毕竟,山高路险,车行不易啊! “除非把铁路修过去,否则,不但重炮没有办法运输,就是后勤保障也有问题,天水一带的山路太过狭窄,四轮马车通过都有问题,甚至就连炮车通过也有限制,现在那边与其说是在打仗,还不如说是在修路,官道要修、铁路要修,只有路修通了,物资才能运上去,军队的战斗力才能得到保障……” 说出这句话后,朱明忠看着顾炎武反问道。 “在这种情况下,现在考虑如何处置奴寇的问题,是不是太早了点,至于其它……” “哒”把棋子下在棋盘上,朱明忠冷笑道。 “朕说过,此次西征不留俘!” 说出这句话之后,朱明忠神情变得极为严肃,他只是静静的看着棋盘,似乎无意再继续这个问题,而陛下的回答,让顾炎武的心头一紧,他已经知道了答案。 随后,顾炎武就没有继续再谈论这个话题,只是坐在那里,陪着陛下下着棋,只不过,他的心思却总是有意无意的飘到西北…… 正文 第239章 归化民(求支持,求月票) 从潼关到西安,从西安到兰州,从数十万明军西征以来,凭借着铳炮犀利之威,在战场上攻城掠地,所向披靡。陷潼关、克西安要地,将占领着陕西的满清往西赶去,十数万大军在关中平原上一路攻城掠地,朝着陕西西部压去。 这片汉人的故土,在这一刻,终于一块块地重新归属于它真正的主人,重新回到汉人的手中。一连串军事上的胜利,使得整个大明国内的气氛火热到极点。随着那面带有“日与月”以及十二金芒的大明旗在插上一座又一座的城池,整个大明都陷往一片疯狂之中,举国上下都在庆祝着,庆祝着国土的恢复,庆祝着鞑子被赶出中原的一刻,一块块春秋时开拓的土地,正在回归其真正的主人伯手中。 而与之相对应着的是,在另一方,那些以“旗人”自据的清兵,却处于一片风雨飘摇之中,他们心在颤抖,在恐惧,在害怕,在他们看来,在大明的面前,大清已经没了明天,大清国已经完全为阴云笼罩。 此时,正是盛夏,尽管夏天疾病众多,但是明军的进攻并没有停止,而对明军猛烈的进攻,守卫着天水的清军都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他们必须要面对正在不断向西进攻的明军,尽管山路艰难,但却无法阻挡明军的进攻。 出宝鸡往天水,这一路可谓是山高路难,山路傍渭水、越秦岭,其道路艰险甚至不比入川的蜀道容易,而在通往天水的必经的山道一侧,一座并不算高大的堡垒耸立于山上,这座依山而建立堡垒,宛如一座无法逾越的天险一般,切断了往西的道路。 这是一座欧洲式的棱堡,在过去的几年间,心知在野战中无法击败明军的清军并没有把宝押在关中平原以及潼关,而是在俄罗斯人的帮助下,利用宝鸡至兰州之间的复杂地形,修建了数十座大小不一的棱堡,以堡垒坚守隘口。以牵制明军的进攻脚步,而在明军开始进攻之后,面对山间隘口的堡垒,进攻确实一再受挫,宝鸡至天水之间不过300多里的山路,足足用了两个月都没能打到天水城下,究其原因,正是沿途的堡垒阻挡了明军的进攻脚步。 “天亮了,天亮了……” 天色刚一放亮,堡垒狭窄的通道内,就有穿着号衣的清军来回奔走着,一边跑一边喊着,把睡梦中的清军喊醒,这种小型棱堡内部昏暗,身处其中根本就分不清楚昼夜,每到天亮的时候,总需要人去喊床。 “他么的,吵吵个熊!” 嘴里骂着,李步亭吊着膀子提着火铳朝铳台上走去,他眯着眼睛往外头看去,隐约的可以看到山脚下不远处明军的营地,堡垒前方的土地上尽是弹坑,在过去的半个月里,明军发起了多次进攻,但他们的进攻无一例外的都被击退了。如果不是因为每一次明军都会把尸体收敛起来,也许现在这里已经是臭气薰天了。 “那些个明狗,可真不怕死!” 盯着前方隐约可见的红色身影,李步亭又嘟嚷了一句。 明军不怕死! 对于清军来说,他们印象最为深刻的恐怕就是这个了,明军不但不怕死,甚至还渴望着战死。 “明狗不是真不怕死,是真的想死!” 旁边的弟兄一句看似不经心的话,让所有人无不是陷入沉默中,他们亲眼目睹过明军是如何前扑后继的向堡垒发起冲锋,如何奋不顾身的冲锋,最后又是如何死在堡垒的前方。 “哎呀,这些个明狗,可真是,真是……真是疯了!” “可不就是疯了,一个个杀上来的时候,就像疯了似的,压根就没把自己的性命当成事儿……” 大家伙你一言我一语的谈论着那些明军,谈论着他们是如何的“傻”,如何的“愚蠢”,可在说出这些话的时候,他们的目光中往往带着一丝恐惧。那双眼睛更是不安的盯着远处,盯着那隐约可见的红色身影。 又是一个清晨,在吃完早餐集合的时候,李一郎有些紧张的握了握手中的火铳,他的双眼死死的盯着前方,尽管内心紧张,但是那双眼睛却显得有些兴奋。 “一郎,你不会害怕了吧!” 突然,班长的话传到他的耳中。 “瞧你,握着铳的手关节都攥白了。” “没,没有……” 相比于其它人李一郎的汉话生硬,谁都能听出来,他不是汉人。 “一郎,没什么可怕的,上了战场,只管听命令就行……” 班长林兴国继续安慰着他。 “是,是的班的,我的明白!” 鞠躬表示明白的同时,唯恐大家伙真的以为自己在害怕的李一郎又解释道。 “我的,真不是在害怕,我紧张,可,可也高兴,真的很高兴,能够为皇帝陛下效忠,要,要是能为皇帝陛下战死的话,那,那就是我的荣耀!” 李一郎在说话的时候,再一次向着东方鞠躬,那是中都的方向。 他是归化人,不过并不是平南等地的归化人,而是在大明非常少见的来自日本的归化人,十九年前,德川家光去世后,发生浪人暴乱未遂事件(庆安事件),社会随之动荡不安,尽管保科正之和大老酒井忠胜,老中松平信纲,阿部忠秋的辅佐下,幕府最终化解了这一事件。但是对于幕府而言,浪人仍然是隐患。 在战国时代末到幕府初期,剧烈的政治洗牌使得大量武士失去主家、沦为浪人。而五十五年前“元和偃武”,日本进入和平时代。各藩阶层已相对固定,对于武士的需求远不如战国时代。但浪人的数量并没有因为天下承平而减少,甚至还在不断的增加,这是因为幕府为打击大名,一反日本固有的养子继承传统,对养子继承严格限制,尤其禁止在大名病笃期之际匆忙认领养子,也就是“急养子”或“末期养子”。这样的规定,固然是出于担心大名病重之际不能对选择养子有足够的判断力,也有防止大名家臣玩弄权术、暗杀主人并推选有利于自己的新主人的用意,但最主要的目的还在于削弱大名的力量。 无嗣改易,就可以将大名的领地没收,最早以此理由被改易的是在关原之战中有功的冈山藩主小早川秀秋。小早川秀秋病死,因无嗣,其55万石领地被没收,小早川家就此灭亡。 在过去的几十年间,先后有数十家大名因无嗣绝家而改易。很多大名因无嗣而被改易,确实削弱了大名的势力。同时,由于大名被改易后,其家臣多成为无所依 靠的浪人,生活贫困,充斥街巷,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在过去的十年间,在与日本贸易过程,从最初秘密招揽“风说役”再到商人因为其廉价,私下招揽浪人,先后有数万浪人以及其家人先乘小船,于长崎外海登上大明的商船来到大明。 这些来到大明的浪人们在日本时生活凄苦压抑,来到大明后,尽管雇佣他们商人往往只给一两一石的佣金,但其生活水平仍然远高于旧时的生活,尤其是对于低等武士而言,这个佣金甚至超过了作为武士的收入。这些浪人对那些相对危险的工作也再所不辞,也是最好的雇佣兵,在南洋的拓殖中就有雇佣浪人的身影。甚至在南洋诸夏的拓殖民中,雇佣浪人是最好的先头部队。在大明,这种浪人雇佣兵甚至成为了一门生意,有多家商号就专门提供浪人雇佣兵,帮助南洋诸夏镇蛮抚夷。 不过,也有一些幸运儿,他们成为了归化人。尽管数量不过只有区区数千人,但是相比那些成为雇佣兵的同胞,他们无疑是幸运的。就像李一郎一样,或许现在因为他说着生硬的汉语,还会有人觉得他是归化人,但将来他的兄弟姐妹,以及他的后代都会成为与国人无异的大明人。 父亲是浪人的李一郎,是主动从军的,在他看来,能够为皇帝陛下效忠是李家的荣耀,尽管他实际上姓“木村”,可是并不妨碍他怀揣着一颗“大明心”,甘愿为陛下而死。 “在,在从军的时候,家母曾经叮嘱过在下,命我一定要奋勇杀敌,要以死报效陛下,我,我的明白,今天九死一生,所以才会这么激动,让班长见笑了!” 再一次鞠躬,李一郎对着班长和战友说道。 “给大家添麻烦了!” 看着深鞠躬的李一郎,林兴国一时间居然说不出话来,班里的弟兄也看着这个平素任劳任怨让大家像疲驴似的使唤着的李一郎。 “好样的!” 张明用力的拍了下李一郎的肩膀,然后对他说道。 “令慈当真是深明大义,过去俺还因为你是归化人瞧不起你,可今个,你小子这番话,让弟兄们开了眼,从今往后,你就是自家弟兄,就是咱大明人,谁他么的再敢说你就是个东洋子,哥哥我第一个不放过他!” 在这个时代,汉人是包容的,他们可敞开怀抱接纳任何一个愿意融入这个群体里的人,尽管这种仁慈在历史上曾一次次上演“农夫与蛇”的故事,可是他们就像永远不记得教训似的,总是会一再的敞开怀抱。 不过在这里,在许多人看来,李一郎得到的欢迎是他应得的。面对弟兄们的欢迎,李一郎再一次深鞠躬表示感谢,那双眼睛中更因为激动有点发红。他知道,自己在这一刻真正的被接纳了,被大明接纳了。 就在他激动的想要表示什么的时候,那边的哨声响了起来,与哨声响起的,还有鼓声,又一次,部队要集合了。 在部队开始集合的时候,整个营地内都是乱哄哄的,所有人都知道,今天将又是一次无攻而返,对此所有人都很清楚,也正因如此,绝大多数官兵的神情中多少总带着些无奈。 甚至当他们离开营地的时候,那些留在营地里的弟兄也只是默默的看着他们,然后轻声的叮嘱他们“保重”。 在战场上,又怎么会有保重呢? 一条条红线在从营地中走出,朝着半个月前攻占的山脚走去,在山脚下,一条半人深的战壕,是他们的第一道出击点,离开了这道战壕,往上300寻的距离,只山腰处还有一道弟兄们在火线下修建的胸墙可以提供保护。 山地、仰攻、堡垒。 进攻中最困难的几点都出现在他们的眼前。可无论再困难,对于他们来说,只有一个选择,进攻! 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其它的选择。 猫着腰进入山下战壕,隔着山间的林木,李一郎的双眼盯着山顶上的堡垒,那座星型的堡垒不过只有几门大炮和几百守军,可却把十几万大军堵在这边,要想从这里过去,就必须要打下这座堡垒。 “看到了吗?” 林兴国的手指着山上的石砌的堡垒,然后慢悠悠的说道。 “咱们的任务,就是夺下那座堡垒,那是棱堡,没有死角,等攻到城下的时候,腹背受敌,到时候,咱们需要的就是作好分配,一队人马进攻,一队人马掩护,掩护的要瞄准铳孔打……” 林兴国重复着队长的命令,在队长作这些讲解的时候,他曾对队长说过“嘴上说着简单,做起来不容易”,其实何止是不容易,靠这种打法打下这座棱堡,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班长,咱们今天恐怕都不一定有机会下山啊!” 张明朝山上看了一眼,然后嘟喃道。 “昨天四十六营三个大队攻上去,好好下来的,只有一个大队,今天咱们……想好模好样的下来,恐怕难了……” “难个毛,死了,死了就死了,就当,当是尽孝了!” 身边的弟兄随口接了一句,让张明苦笑着,然后用力的点点头。 “天杀的狗鞑子,今个咱爷们就死在这了,为国尽了忠,也为家尽了孝!” 然后他用力拍着李一郎的肩膀说道。 “一郎,你小子,今个可是如愿以偿了!” “是。是……” 紧张的咽了口唾沫,李一郎点头说道。 “能,能与大家一同战死在这,实,实在是我的荣幸!” 正文 第240章 爆破(求支持,求月票) 清晨,当阳光越过山脊照进山沟的时候,大地又一次沸腾起来。 炮声! 隆隆的炮声在山间回响着,野战炮尖锐的啸声和着臼炮沉闷的呼声,在天地间回响着。 大炮的轰鸣使得山谷中再一次沸腾起来,而在那一团团白色的火药烟雾中,红色的点线开始朝着山顶的堡垒进发。 当部队开始进攻的时候,作为前翼军指挥使的于树杰心底却翻腾着恼怒。他的神情更是显得有些焦灼。 四个小时前,在天色还没有放明的时候,于树杰就在行军床上醒来了,他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个感觉就是恼怒,而不是无奈。现在,当他透过晨曦,审视着山顶上那个小小的棱堡要塞的时候,恼怒的情绪变得更加剧烈了,他的呼吸也变得更为急促了。 “嗯……” 与明军的官兵一样,于树杰穿着一身笔挺的军服,当然,因为夏天的关系,所以他穿的并不是呢绒军装,而是一身耐磨的帆布军装,胸前挂着野战望远镜——这种不能伸缩的单筒望远镜,因为其坚固耐碰撞,而受到军队的欢迎,他的左手放在军刀的握柄上。 这柄军刀,是兴乾三年,于树杰晋升为将官时,皇帝陛下赐予的佩刀,尽管这柄佩刀并谈不上华丽,可却也是由名匠精心的打制而成。他就这么扶着军刀,站在山谷间的一块突起的坡地上,他的双眼死死的盯着前言。 太阳慢慢的越过山脊,一缕阳光斜照在他粗壮的身躯上,在阳光的沐浴下,他整个只感到有些闷热,握着军刀的左手不由自主的冒出了一些汗水。 “已经半个月了……” 嘴里面念叨着这句话,于树杰的呼吸变得有些急促,眼神也变得越来越凝重。 田力远中校就站在他左边半丈远的地方,他的双眼也在审视着那座堡垒,丁国明是他的勤务兵,就在他的身后,牵着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如果现在有什么记者在这里的,可以从不远处观察着他,然后用铅笔绘制出他的侧面相,登在《明报》、《大明新闻》、《天朝周刊》或者其他什么重要报刊、杂志上,然后再配上通栏标题《于将军剑指的六盘山》,当然,这样的一个新闻中,或许会对他用尽赞美之词,可是实际上于树杰的心里对自己却是极度的不满! 作为前翼军指挥使的于树杰知道,他所指挥的前翼军,尽管只有2万余人,不过只有6个营的步兵、2营骑兵和2营炮兵,这只是此次西征的大军中的一支前锋部队。现在战场上的局势已经非常明显,大明已经把绞索套在了满清的脖子上,就等着最后的扼杀了。 可是这沿途的堡垒,却让这最后的扼杀变得有困难重重。 半个月! 在一个堡垒面前耽误半个月,那么接下来还有多少座堡垒,难道战争就这么无限期的延长下去吗?要像现在这样蚂蚁啃骨头似的,一个接一个的啃下去吗? “今天应该能结束了……” 想到之前接到了报告,让于树杰感觉好多了,呼吸也顺畅了一些。 “将军。” 田力远转过脸对于树杰说道。 “工兵大队一旦完成对要塞堡垒的爆破,三十五营就开始进攻。” 于树杰点点头。 他选择了前翼军最精锐的三十五营来担任这个决定性的攻击。三十五营的营长孙逸程的个头不高,但却极为精干,他是在江阴便从龙的老兵,对于这个同乡,他是了解的,他相信孙逸程能够完成这个任务,而且三十五营的许多士兵都经受过从潼关以来一路大小战役的洗礼,他们是靠得住的。 只要工兵的爆破作业完成,三十五营肯定能把要塞打下来。 “如果不是山的话……” 想到在过去的半个月中,工兵们在坚硬的大山中挖掘出爆炸隧道,于树杰又感觉到恼怒一阵阵袭来。 正是山地特殊的地形耽误了进攻的速度。 “再过一个小时,可以实施爆破吧!” 在于树杰督促着工兵加快速度的时候,在距离山顶不到100寻(米)的一个简陋的土木工事内,油灯照亮了这个工事,在工事内部,一个半人高宽不过两尺山洞内不时的传出金属的撞击声,在过去的半个月中,数百名工兵日夜不断的用铁锤与钢钎在山腹中挖出了一条长达百寻的隧道。 在他们在山体中挖掘隧道的时候,进攻部队实际上就是佯攻部队,尽管看似进攻激烈,但实际上却是不停地用中队、大队等中小股力量实施进攻,以防止清军有可能发现和怀疑明军的施工企图,即便是在晚上,动不动也会对其轰炸一番,时不时又对其炮击一阵,清军军被弄得筋疲力尽,晕头转向、苦不堪言。在炮击、轰炸、佯攻的掩护下,清军的注意力被分散了解,但工程的进度也谈不上快,毕竟他们需要在大山中开凿出一条隧道。 相比于过去,经过十年的技术完善,现在明军的工兵部队已经掌握了极为先进的隧道开凿技术,准确的测量使得他们挖出的隧道不会发生偏差,而且爆破的装药也极为科学,既不会太多浪费火药,也不会太少导致威力不足,无法摧毁城墙或者堡垒。 尽管进入坑道作业,施工难度大增,一是工作面狭窄,二是不能直立操作,进度大幅降低。可是经过半个月的日夜不停的施工,隧道终于挖到了清军堡垒的下方,在测量了位置确定清军堡垒在隧道上方之后,随着一声令下,战士们立即开始将成箱的火药抬入隧道,很快多达5吨火药便被装进了坑道药室。 药室位于主堡的正下方,坑道九十度转向挖掘,开凿作业很粗糙,其实只要能装下炸药就行,炸药装填到位后,对雷管和引火线采取一些特殊固定和保护措施后,工兵们才开始退出坑道,然后又返身回填大量泥土,用多层麻袋垒砌夯实,将其连同坑道转向部分和坑道大部分严密封闭即可。 “角度定偏差,水平定高低……在坑道外面是个极其简单的事情,进入坑道后,就不是这回事了。施工人员并不好掌握……” 在工兵们为爆破作着最后的准备时在第二出击点等待出击的孙逸程听着工兵大队大队长解释着坑道爆破作业碰到一些问题。 为了说明这些事情,工兵大队大队长李一南蹲在地上,一边用树枝于地上划出几条线,一边将手掌上向孙逸程比划过两个图形。 一个是直角三角形,在画出这个图形之后,他又解释道。 “不管主峰的海拔高度如何,只要以两条坑道口的地面中心为“零高度”、“零角度”、“零距离”利用各种仪器测量或经过计算,就能很快算出主峰的相对高度,药室高度与坑道口的直线距离和方位……” 对于这些专业名词,孙逸程并不太了解,可并不妨碍他从图形上去理解其中的关键,现在他就像是一个学生似的,在那里认真的学习着这种爆破作业。 “这是个什么?” 他手指着另一个图形问道。 “这是爆破药室。” 拿着树枝指着地上药室示意图,李一南解释道。 “……一条直线到头,然后九十度转向,如“T”字形。这么做的用意是,药室若设在坑道中间的位置,必须九十度转向,否则爆炸的威力会沿坑道损耗不小。无论怎样密封都是纸糊似的,根本没什么用处。如果转向九十度后,就等于把百分之五十的纵向爆破力平均分给了横向,把转向和坑道大部分完全封闭,爆炸的瞬间,产生巨大的能量,像出膛的铳弹不会转弯一样。可将爆炸的威力发挥到极致,将上面的主堡彻底摧毁……” 李一南在解释着的时候,神情显得有些得意,他甚至特意说道。 “这种爆破作业方法,是我在陆军学校学习工兵时,与几名教员一同研究的。” 他这么一说,让孙逸程惊讶的看着他。 “是你发明的?怎么样,这次能一下解决掉这个棱堡吗?” 面对营长的询问,李一南自信的说道。 “请孙营长放心,每条坑道的负责人,都由我亲自挑选的人担任,所有的工兵也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每个带班的班长,要做到前进五寻无偏差,阶梯掘进,并以此距离为准,到时修一水平台阶,如楼梯间的平台,每上一级台阶又前进五米,以此类推。每个排长要保证前进十寻无失误。用已挖好的坑道为参照,经我检查确定后,继续往前向上推进。现在药室就位于堡垒的正下方,5吨火药,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根据土质、深度、爆炸范围大小、炸药当量等公式,我反复进行了计算,炸毁清军的堡垒共需火药2.5吨至3吨。” 看着孙逸程,李一南又补充道。 “比规定的标准整整增加了一倍,足以把整个堡垒夷为平地。” “要是这样的话,那岂不是说,一下子就能把堡垒炸没了,到时候弟兄们,根本就不需要强攻了?” “嗯……” 李一南顺嘴回答道。 “差不多,但难免还会有些漏网之鱼。” 在两人说话的时候,铳声不时的在战场上回响着,佯攻的部队仍然在掩护着工兵的作业。毕竟,在工兵完成最后准备之前,佯攻是不会停止的。 直到工兵完全坑道爆炸作业,开始撤离坑道的时候,佯攻部队才停止进攻,纷纷从爆破范围向后撤离,在近中午的时候,现已全部退到安全位置, “呼……” 躲到战壕内,李一郎的眼睛盯着清军的堡垒,他和战友们一样,都眼巴巴的望着清军的堡垒,他们已经从长官那里得知,他们之前的任务就是掩护工兵作业,现在工兵已经完成了爆破作业准备,只要一拉导火索,要不了多长时间,这座看似不可逾越的堡垒就会被夷为平地。 “他们退下去了!” 躲在射孔身后的李步亭瞧着退下去的明军,看着那些红色的身影退下去的模样,不知为什么,他的心里涌起一阵不祥的征兆。 “肯定有什么地方不对!” 尽管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李步亭的心里还是涌起一阵不安。 “今天明狗退的可够利索的。” “可不是!” “他们什么时候这么干脆的退过?” “别不是没安什么好心吧!” 当堡垒内的清军疑惑的盯着那些退去的明军时,在那里满腹疑惑的猜测着明军不同寻常的举动时。 于树杰的眼睛盯着那座石质的五星棱堡,他的唇角微微一扬,冷冰冰的命令道:“起爆!” 他的命令刚一下达,那边就有传令兵对着空中用信号筒打出一发信号弹,看到信号弹在空中拖出的火龙,孙逸程向前方下达了命令,坑道附近的工兵立即拉着导火索“滋”的一声,导火索燃烧了起来,在竹筒内朝着坑道的尽头燃烧着。 因为导火索长达十数米,所以等待是焦急的,在点火的工兵逃入战壕的时候,孙逸程焦急的盯着堡垒,等待着堡垒被夷为平地的一刻。 一分钟。 两分钟。 三分钟…… 足足等待了二十几分钟后,随着一声震人心魄的巨响,那看似坚固的山头就像发纸糊似的一个崩裂了,地动山摇中那座山头和山头上的堡垒,整个被掀了个底朝天。 那座山头以甚至整个的掀翻、夷平。那座棱堡完全消息了,棱堡中内清军侥幸活命者不过只有十几个人,不死也要被炸懵,震的发了疯。在爆炸的烟雾中,一根炮管和着被炸飞的巨石一同飞到了半里地外,落在山下甚至砸死了一匹马——这是对六盘山堡垒最后一战唯一的伤亡。 当地动山摇之后,在硝烟慢慢散去的时候,战壕里的战士们无不是神情惊愕的站起身来,他们的眼睛盯着那被夷平的山头,在唇边喃喃道。 “这,这……这还他么的打个屁啊……往后直接炸了他们就是了……” 正文 第240章 爆破(求支持,求月票) 清晨,当阳光越过山脊照进山沟的时候,大地又一次沸腾起来。 炮声! 隆隆的炮声在山间回响着,野战炮尖锐的啸声和着臼炮沉闷的呼声,在天地间回响着。 大炮的轰鸣使得山谷中再一次沸腾起来,而在那一团团白色的火药烟雾中,红色的点线开始朝着山顶的堡垒进发。 当部队开始进攻的时候,作为前翼军指挥使的于树杰心底却翻腾着恼怒。他的神情更是显得有些焦灼。 四个小时前,在天色还没有放明的时候,于树杰就在行军床上醒来了,他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个感觉就是恼怒,而不是无奈。现在,当他透过晨曦,审视着山顶上那个小小的棱堡要塞的时候,恼怒的情绪变得更加剧烈了,他的呼吸也变得更为急促了。 “嗯……” 与明军的官兵一样,于树杰穿着一身笔挺的军服,当然,因为夏天的关系,所以他穿的并不是呢绒军装,而是一身耐磨的帆布军装,胸前挂着野战望远镜——这种不能伸缩的单筒望远镜,因为其坚固耐碰撞,而受到军队的欢迎,他的左手放在军刀的握柄上。 这柄军刀,是兴乾三年,于树杰晋升为将官时,皇帝陛下赐予的佩刀,尽管这柄佩刀并谈不上华丽,可却也是由名匠精心的打制而成。他就这么扶着军刀,站在山谷间的一块突起的坡地上,他的双眼死死的盯着前言。 太阳慢慢的越过山脊,一缕阳光斜照在他粗壮的身躯上,在阳光的沐浴下,他整个只感到有些闷热,握着军刀的左手不由自主的冒出了一些汗水。 “已经半个月了……” 嘴里面念叨着这句话,于树杰的呼吸变得有些急促,眼神也变得越来越凝重。 田力远中校就站在他左边半丈远的地方,他的双眼也在审视着那座堡垒,丁国明是他的勤务兵,就在他的身后,牵着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如果现在有什么记者在这里的,可以从不远处观察着他,然后用铅笔绘制出他的侧面相,登在《明报》、《大明新闻》、《天朝周刊》或者其他什么重要报刊、杂志上,然后再配上通栏标题《于将军剑指的六盘山》,当然,这样的一个新闻中,或许会对他用尽赞美之词,可是实际上于树杰的心里对自己却是极度的不满! 作为前翼军指挥使的于树杰知道,他所指挥的前翼军,尽管只有2万余人,不过只有6个营的步兵、2营骑兵和2营炮兵,这只是此次西征的大军中的一支前锋部队。现在战场上的局势已经非常明显,大明已经把绞索套在了满清的脖子上,就等着最后的扼杀了。 可是这沿途的堡垒,却让这最后的扼杀变得有困难重重。 半个月! 在一个堡垒面前耽误半个月,那么接下来还有多少座堡垒,难道战争就这么无限期的延长下去吗?要像现在这样蚂蚁啃骨头似的,一个接一个的啃下去吗? “今天应该能结束了……” 想到之前接到了报告,让于树杰感觉好多了,呼吸也顺畅了一些。 “将军。” 田力远转过脸对于树杰说道。 “工兵大队一旦完成对要塞堡垒的爆破,三十五营就开始进攻。” 于树杰点点头。 他选择了前翼军最精锐的三十五营来担任这个决定性的攻击。三十五营的营长孙逸程的个头不高,但却极为精干,他是在江阴便从龙的老兵,对于这个同乡,他是了解的,他相信孙逸程能够完成这个任务,而且三十五营的许多士兵都经受过从潼关以来一路大小战役的洗礼,他们是靠得住的。 只要工兵的爆破作业完成,三十五营肯定能把要塞打下来。 “如果不是山的话……” 想到在过去的半个月中,工兵们在坚硬的大山中挖掘出爆炸隧道,于树杰又感觉到恼怒一阵阵袭来。 正是山地特殊的地形耽误了进攻的速度。 “再过一个小时,可以实施爆破吧!” 在于树杰督促着工兵加快速度的时候,在距离山顶不到100寻(米)的一个简陋的土木工事内,油灯照亮了这个工事,在工事内部,一个半人高宽不过两尺山洞内不时的传出金属的撞击声,在过去的半个月中,数百名工兵日夜不断的用铁锤与钢钎在山腹中挖出了一条长达百寻的隧道。 在他们在山体中挖掘隧道的时候,进攻部队实际上就是佯攻部队,尽管看似进攻激烈,但实际上却是不停地用中队、大队等中小股力量实施进攻,以防止清军有可能发现和怀疑明军的施工企图,即便是在晚上,动不动也会对其轰炸一番,时不时又对其炮击一阵,清军军被弄得筋疲力尽,晕头转向、苦不堪言。在炮击、轰炸、佯攻的掩护下,清军的注意力被分散了解,但工程的进度也谈不上快,毕竟他们需要在大山中开凿出一条隧道。 相比于过去,经过十年的技术完善,现在明军的工兵部队已经掌握了极为先进的隧道开凿技术,准确的测量使得他们挖出的隧道不会发生偏差,而且爆破的装药也极为科学,既不会太多浪费火药,也不会太少导致威力不足,无法摧毁城墙或者堡垒。 尽管进入坑道作业,施工难度大增,一是工作面狭窄,二是不能直立操作,进度大幅降低。可是经过半个月的日夜不停的施工,隧道终于挖到了清军堡垒的下方,在测量了位置确定清军堡垒在隧道上方之后,随着一声令下,战士们立即开始将成箱的火药抬入隧道,很快多达5吨火药便被装进了坑道药室。 药室位于主堡的正下方,坑道九十度转向挖掘,开凿作业很粗糙,其实只要能装下炸药就行,炸药装填到位后,对雷管和引火线采取一些特殊固定和保护措施后,工兵们才开始退出坑道,然后又返身回填大量泥土,用多层麻袋垒砌夯实,将其连同坑道转向部分和坑道大部分严密封闭即可。 “角度定偏差,水平定高低……在坑道外面是个极其简单的事情,进入坑道后,就不是这回事了。施工人员并不好掌握……” 在工兵们为爆破作着最后的准备时在第二出击点等待出击的孙逸程听着工兵大队大队长解释着坑道爆破作业碰到一些问题。 为了说明这些事情,工兵大队大队长李一南蹲在地上,一边用树枝于地上划出几条线,一边将手掌上向孙逸程比划过两个图形。 一个是直角三角形,在画出这个图形之后,他又解释道。 “不管主峰的海拔高度如何,只要以两条坑道口的地面中心为“零高度”、“零角度”、“零距离”利用各种仪器测量或经过计算,就能很快算出主峰的相对高度,药室高度与坑道口的直线距离和方位……” 对于这些专业名词,孙逸程并不太了解,可并不妨碍他从图形上去理解其中的关键,现在他就像是一个学生似的,在那里认真的学习着这种爆破作业。 “这是个什么?” 他手指着另一个图形问道。 “这是爆破药室。” 拿着树枝指着地上药室示意图,李一南解释道。 “……一条直线到头,然后九十度转向,如“T”字形。这么做的用意是,药室若设在坑道中间的位置,必须九十度转向,否则爆炸的威力会沿坑道损耗不小。无论怎样密封都是纸糊似的,根本没什么用处。如果转向九十度后,就等于把百分之五十的纵向爆破力平均分给了横向,把转向和坑道大部分完全封闭,爆炸的瞬间,产生巨大的能量,像出膛的铳弹不会转弯一样。可将爆炸的威力发挥到极致,将上面的主堡彻底摧毁……” 李一南在解释着的时候,神情显得有些得意,他甚至特意说道。 “这种爆破作业方法,是我在陆军学校学习工兵时,与几名教员一同研究的。” 他这么一说,让孙逸程惊讶的看着他。 “是你发明的?怎么样,这次能一下解决掉这个棱堡吗?” 面对营长的询问,李一南自信的说道。 “请孙营长放心,每条坑道的负责人,都由我亲自挑选的人担任,所有的工兵也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每个带班的班长,要做到前进五寻无偏差,阶梯掘进,并以此距离为准,到时修一水平台阶,如楼梯间的平台,每上一级台阶又前进五米,以此类推。每个排长要保证前进十寻无失误。用已挖好的坑道为参照,经我检查确定后,继续往前向上推进。现在药室就位于堡垒的正下方,5吨火药,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根据土质、深度、爆炸范围大小、炸药当量等公式,我反复进行了计算,炸毁清军的堡垒共需火药2.5吨至3吨。” 看着孙逸程,李一南又补充道。 “比规定的标准整整增加了一倍,足以把整个堡垒夷为平地。” “要是这样的话,那岂不是说,一下子就能把堡垒炸没了,到时候弟兄们,根本就不需要强攻了?” “嗯……” 李一南顺嘴回答道。 “差不多,但难免还会有些漏网之鱼。” 在两人说话的时候,铳声不时的在战场上回响着,佯攻的部队仍然在掩护着工兵的作业。毕竟,在工兵完成最后准备之前,佯攻是不会停止的。 直到工兵完全坑道爆炸作业,开始撤离坑道的时候,佯攻部队才停止进攻,纷纷从爆破范围向后撤离,在近中午的时候,现已全部退到安全位置, “呼……” 躲到战壕内,李一郎的眼睛盯着清军的堡垒,他和战友们一样,都眼巴巴的望着清军的堡垒,他们已经从长官那里得知,他们之前的任务就是掩护工兵作业,现在工兵已经完成了爆破作业准备,只要一拉导火索,要不了多长时间,这座看似不可逾越的堡垒就会被夷为平地。 “他们退下去了!” 躲在射孔身后的李步亭瞧着退下去的明军,看着那些红色的身影退下去的模样,不知为什么,他的心里涌起一阵不祥的征兆。 “肯定有什么地方不对!” 尽管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李步亭的心里还是涌起一阵不安。 “今天明狗退的可够利索的。” “可不是!” “他们什么时候这么干脆的退过?” “别不是没安什么好心吧!” 当堡垒内的清军疑惑的盯着那些退去的明军时,在那里满腹疑惑的猜测着明军不同寻常的举动时。 于树杰的眼睛盯着那座石质的五星棱堡,他的唇角微微一扬,冷冰冰的命令道:“起爆!” 他的命令刚一下达,那边就有传令兵对着空中用信号筒打出一发信号弹,看到信号弹在空中拖出的火龙,孙逸程向前方下达了命令,坑道附近的工兵立即拉着导火索“滋”的一声,导火索燃烧了起来,在竹筒内朝着坑道的尽头燃烧着。 因为导火索长达十数米,所以等待是焦急的,在点火的工兵逃入战壕的时候,孙逸程焦急的盯着堡垒,等待着堡垒被夷为平地的一刻。 一分钟。 两分钟。 三分钟…… 足足等待了二十几分钟后,随着一声震人心魄的巨响,那看似坚固的山头就像发纸糊似的一个崩裂了,地动山摇中那座山头和山头上的堡垒,整个被掀了个底朝天。 那座山头以甚至整个的掀翻、夷平。那座棱堡完全消息了,棱堡中内清军侥幸活命者不过只有十几个人,不死也要被炸懵,震的发了疯。在爆炸的烟雾中,一根炮管和着被炸飞的巨石一同飞到了半里地外,落在山下甚至砸死了一匹马——这是对六盘山堡垒最后一战唯一的伤亡。 当地动山摇之后,在硝烟慢慢散去的时候,战壕里的战士们无不是神情惊愕的站起身来,他们的眼睛盯着那被夷平的山头,在唇边喃喃道。 “这,这……这还他么的打个屁啊……往后直接炸了他们就是了……” 正文 第240章 爆破(求支持,求月票) 清晨,当阳光越过山脊照进山沟的时候,大地又一次沸腾起来。 炮声! 隆隆的炮声在山间回响着,野战炮尖锐的啸声和着臼炮沉闷的呼声,在天地间回响着。 大炮的轰鸣使得山谷中再一次沸腾起来,而在那一团团白色的火药烟雾中,红色的点线开始朝着山顶的堡垒进发。 当部队开始进攻的时候,作为前翼军指挥使的于树杰心底却翻腾着恼怒。他的神情更是显得有些焦灼。 四个小时前,在天色还没有放明的时候,于树杰就在行军床上醒来了,他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个感觉就是恼怒,而不是无奈。现在,当他透过晨曦,审视着山顶上那个小小的棱堡要塞的时候,恼怒的情绪变得更加剧烈了,他的呼吸也变得更为急促了。 “嗯……” 与明军的官兵一样,于树杰穿着一身笔挺的军服,当然,因为夏天的关系,所以他穿的并不是呢绒军装,而是一身耐磨的帆布军装,胸前挂着野战望远镜——这种不能伸缩的单筒望远镜,因为其坚固耐碰撞,而受到军队的欢迎,他的左手放在军刀的握柄上。 这柄军刀,是兴乾三年,于树杰晋升为将官时,皇帝陛下赐予的佩刀,尽管这柄佩刀并谈不上华丽,可却也是由名匠精心的打制而成。他就这么扶着军刀,站在山谷间的一块突起的坡地上,他的双眼死死的盯着前言。 太阳慢慢的越过山脊,一缕阳光斜照在他粗壮的身躯上,在阳光的沐浴下,他整个只感到有些闷热,握着军刀的左手不由自主的冒出了一些汗水。 “已经半个月了……” 嘴里面念叨着这句话,于树杰的呼吸变得有些急促,眼神也变得越来越凝重。 田力远中校就站在他左边半丈远的地方,他的双眼也在审视着那座堡垒,丁国明是他的勤务兵,就在他的身后,牵着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如果现在有什么记者在这里的,可以从不远处观察着他,然后用铅笔绘制出他的侧面相,登在《明报》、《大明新闻》、《天朝周刊》或者其他什么重要报刊、杂志上,然后再配上通栏标题《于将军剑指的六盘山》,当然,这样的一个新闻中,或许会对他用尽赞美之词,可是实际上于树杰的心里对自己却是极度的不满! 作为前翼军指挥使的于树杰知道,他所指挥的前翼军,尽管只有2万余人,不过只有6个营的步兵、2营骑兵和2营炮兵,这只是此次西征的大军中的一支前锋部队。现在战场上的局势已经非常明显,大明已经把绞索套在了满清的脖子上,就等着最后的扼杀了。 可是这沿途的堡垒,却让这最后的扼杀变得有困难重重。 半个月! 在一个堡垒面前耽误半个月,那么接下来还有多少座堡垒,难道战争就这么无限期的延长下去吗?要像现在这样蚂蚁啃骨头似的,一个接一个的啃下去吗? “今天应该能结束了……” 想到之前接到了报告,让于树杰感觉好多了,呼吸也顺畅了一些。 “将军。” 田力远转过脸对于树杰说道。 “工兵大队一旦完成对要塞堡垒的爆破,三十五营就开始进攻。” 于树杰点点头。 他选择了前翼军最精锐的三十五营来担任这个决定性的攻击。三十五营的营长孙逸程的个头不高,但却极为精干,他是在江阴便从龙的老兵,对于这个同乡,他是了解的,他相信孙逸程能够完成这个任务,而且三十五营的许多士兵都经受过从潼关以来一路大小战役的洗礼,他们是靠得住的。 只要工兵的爆破作业完成,三十五营肯定能把要塞打下来。 “如果不是山的话……” 想到在过去的半个月中,工兵们在坚硬的大山中挖掘出爆炸隧道,于树杰又感觉到恼怒一阵阵袭来。 正是山地特殊的地形耽误了进攻的速度。 “再过一个小时,可以实施爆破吧!” 在于树杰督促着工兵加快速度的时候,在距离山顶不到100寻(米)的一个简陋的土木工事内,油灯照亮了这个工事,在工事内部,一个半人高宽不过两尺山洞内不时的传出金属的撞击声,在过去的半个月中,数百名工兵日夜不断的用铁锤与钢钎在山腹中挖出了一条长达百寻的隧道。 在他们在山体中挖掘隧道的时候,进攻部队实际上就是佯攻部队,尽管看似进攻激烈,但实际上却是不停地用中队、大队等中小股力量实施进攻,以防止清军有可能发现和怀疑明军的施工企图,即便是在晚上,动不动也会对其轰炸一番,时不时又对其炮击一阵,清军军被弄得筋疲力尽,晕头转向、苦不堪言。在炮击、轰炸、佯攻的掩护下,清军的注意力被分散了解,但工程的进度也谈不上快,毕竟他们需要在大山中开凿出一条隧道。 相比于过去,经过十年的技术完善,现在明军的工兵部队已经掌握了极为先进的隧道开凿技术,准确的测量使得他们挖出的隧道不会发生偏差,而且爆破的装药也极为科学,既不会太多浪费火药,也不会太少导致威力不足,无法摧毁城墙或者堡垒。 尽管进入坑道作业,施工难度大增,一是工作面狭窄,二是不能直立操作,进度大幅降低。可是经过半个月的日夜不停的施工,隧道终于挖到了清军堡垒的下方,在测量了位置确定清军堡垒在隧道上方之后,随着一声令下,战士们立即开始将成箱的火药抬入隧道,很快多达5吨火药便被装进了坑道药室。 药室位于主堡的正下方,坑道九十度转向挖掘,开凿作业很粗糙,其实只要能装下炸药就行,炸药装填到位后,对雷管和引火线采取一些特殊固定和保护措施后,工兵们才开始退出坑道,然后又返身回填大量泥土,用多层麻袋垒砌夯实,将其连同坑道转向部分和坑道大部分严密封闭即可。 “角度定偏差,水平定高低……在坑道外面是个极其简单的事情,进入坑道后,就不是这回事了。施工人员并不好掌握……” 在工兵们为爆破作着最后的准备时在第二出击点等待出击的孙逸程听着工兵大队大队长解释着坑道爆破作业碰到一些问题。 为了说明这些事情,工兵大队大队长李一南蹲在地上,一边用树枝于地上划出几条线,一边将手掌上向孙逸程比划过两个图形。 一个是直角三角形,在画出这个图形之后,他又解释道。 “不管主峰的海拔高度如何,只要以两条坑道口的地面中心为“零高度”、“零角度”、“零距离”利用各种仪器测量或经过计算,就能很快算出主峰的相对高度,药室高度与坑道口的直线距离和方位……” 对于这些专业名词,孙逸程并不太了解,可并不妨碍他从图形上去理解其中的关键,现在他就像是一个学生似的,在那里认真的学习着这种爆破作业。 “这是个什么?” 他手指着另一个图形问道。 “这是爆破药室。” 拿着树枝指着地上药室示意图,李一南解释道。 “……一条直线到头,然后九十度转向,如“T”字形。这么做的用意是,药室若设在坑道中间的位置,必须九十度转向,否则爆炸的威力会沿坑道损耗不小。无论怎样密封都是纸糊似的,根本没什么用处。如果转向九十度后,就等于把百分之五十的纵向爆破力平均分给了横向,把转向和坑道大部分完全封闭,爆炸的瞬间,产生巨大的能量,像出膛的铳弹不会转弯一样。可将爆炸的威力发挥到极致,将上面的主堡彻底摧毁……” 李一南在解释着的时候,神情显得有些得意,他甚至特意说道。 “这种爆破作业方法,是我在陆军学校学习工兵时,与几名教员一同研究的。” 他这么一说,让孙逸程惊讶的看着他。 “是你发明的?怎么样,这次能一下解决掉这个棱堡吗?” 面对营长的询问,李一南自信的说道。 “请孙营长放心,每条坑道的负责人,都由我亲自挑选的人担任,所有的工兵也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每个带班的班长,要做到前进五寻无偏差,阶梯掘进,并以此距离为准,到时修一水平台阶,如楼梯间的平台,每上一级台阶又前进五米,以此类推。每个排长要保证前进十寻无失误。用已挖好的坑道为参照,经我检查确定后,继续往前向上推进。现在药室就位于堡垒的正下方,5吨火药,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根据土质、深度、爆炸范围大小、炸药当量等公式,我反复进行了计算,炸毁清军的堡垒共需火药2.5吨至3吨。” 看着孙逸程,李一南又补充道。 “比规定的标准整整增加了一倍,足以把整个堡垒夷为平地。” “要是这样的话,那岂不是说,一下子就能把堡垒炸没了,到时候弟兄们,根本就不需要强攻了?” “嗯……” 李一南顺嘴回答道。 “差不多,但难免还会有些漏网之鱼。” 在两人说话的时候,铳声不时的在战场上回响着,佯攻的部队仍然在掩护着工兵的作业。毕竟,在工兵完成最后准备之前,佯攻是不会停止的。 直到工兵完全坑道爆炸作业,开始撤离坑道的时候,佯攻部队才停止进攻,纷纷从爆破范围向后撤离,在近中午的时候,现已全部退到安全位置, “呼……” 躲到战壕内,李一郎的眼睛盯着清军的堡垒,他和战友们一样,都眼巴巴的望着清军的堡垒,他们已经从长官那里得知,他们之前的任务就是掩护工兵作业,现在工兵已经完成了爆破作业准备,只要一拉导火索,要不了多长时间,这座看似不可逾越的堡垒就会被夷为平地。 “他们退下去了!” 躲在射孔身后的李步亭瞧着退下去的明军,看着那些红色的身影退下去的模样,不知为什么,他的心里涌起一阵不祥的征兆。 “肯定有什么地方不对!” 尽管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李步亭的心里还是涌起一阵不安。 “今天明狗退的可够利索的。” “可不是!” “他们什么时候这么干脆的退过?” “别不是没安什么好心吧!” 当堡垒内的清军疑惑的盯着那些退去的明军时,在那里满腹疑惑的猜测着明军不同寻常的举动时。 于树杰的眼睛盯着那座石质的五星棱堡,他的唇角微微一扬,冷冰冰的命令道:“起爆!” 他的命令刚一下达,那边就有传令兵对着空中用信号筒打出一发信号弹,看到信号弹在空中拖出的火龙,孙逸程向前方下达了命令,坑道附近的工兵立即拉着导火索“滋”的一声,导火索燃烧了起来,在竹筒内朝着坑道的尽头燃烧着。 因为导火索长达十数米,所以等待是焦急的,在点火的工兵逃入战壕的时候,孙逸程焦急的盯着堡垒,等待着堡垒被夷为平地的一刻。 一分钟。 两分钟。 三分钟…… 足足等待了二十几分钟后,随着一声震人心魄的巨响,那看似坚固的山头就像发纸糊似的一个崩裂了,地动山摇中那座山头和山头上的堡垒,整个被掀了个底朝天。 那座山头以甚至整个的掀翻、夷平。那座棱堡完全消息了,棱堡中内清军侥幸活命者不过只有十几个人,不死也要被炸懵,震的发了疯。在爆炸的烟雾中,一根炮管和着被炸飞的巨石一同飞到了半里地外,落在山下甚至砸死了一匹马——这是对六盘山堡垒最后一战唯一的伤亡。 当地动山摇之后,在硝烟慢慢散去的时候,战壕里的战士们无不是神情惊愕的站起身来,他们的眼睛盯着那被夷平的山头,在唇边喃喃道。 “这,这……这还他么的打个屁啊……往后直接炸了他们就是了……” 正文 第241章 西征路(元宵节快乐!) 向西! 向西! 向西进军! 把鞑子赶出大明! 每当正在行军的士兵们都会为此感到兴奋。这一目标与过去是截然不同的,与攻克西安不同,与攻克任何一座城池,打下了任何地点不同,只要把鞑子赶出大明就意味着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到时候,他们就可以凯旋而归了。 只不过,此时没有人知道,这一目标的实现到底需要多长时间,反正他们正在一点点的实现这一目标。 当前翼军在秦岭的进攻受挫时,通过潼关后一路北上的右翼军,却如入无人之境似的,直取延安、庆阳以及平凉,从北路直指临洮,直指兰州,大有一副意欲切断清军西逃之路的态势。 不过原本一路如秋风卷落叶收复延安、庆阳的右翼军在进入平凉之后,却碰到了麻烦——平凉与宁夏以及镇虏卫一样,当地的百姓几乎被清军屠尽,除了少数汉人得已幸免之外,当地的色目人几乎被其屠尽。 放眼望去方园百里皆人烟、土地荒芜长满荒草,即便是偶尔看到几间破房,房中却也无人居住,顶多只能找到些许骷髅。通过这样的无人区,或许不会遭到抵抗,但一路上,无水无粮无补给的现状,却拖累了军队行军的速度。 在荒废多年的官道上,大队人马缓缓的朝着前方行进,在道路两边的草地中,还有骑兵在那里放养着军马,而在行军队列中,军马的数量正在渐渐减少了,而在陕西本地征发的劣马和黄牛的数量却在不断的增加,毕竟军马的损耗是无法避免的,在无法急时补充的时候,往往都只能就地征发牛马。 因此,随军的当地民夫的人数也在逐渐增加,从而形成一种特殊的场面,大量的民夫掺杂在军队中,帮助官军进攻。他们牵着黄牛的鼻环,穿着破旧的短打,打 着赤脚,就那么在土地上走着,而穿着夏季单军装的士兵们则和这些百姓并肩而行,有时候,一些士兵会用扛枪的胳臂肘碰碰民夫的肩膀,然后好奇的问道。 “老哥,听说那鞑子把色目女人都抢走了,那些色目女人漂亮不?” 无论是在任何地方,男人之间只要一提到女人,大家就有了共同话题,原本的这些民夫被征召的时候,尽管心不甘情不愿,而且脸上也带着一层淡淡的阴影,在最初的几天中,看似温顺的他们脸上总会浮现出惨淡的微笑,可是现在,在长时间的接触之后,他们无不感受到这些军爷并不像他们想象的那么凶神恶煞的,尤其是第一次领到工钱之后,他们更是不敢相信这一切,不过只是十天的功夫,就挣到了一两银元! 这时候,怀揣着银元的民夫们,早就已经和这些士兵们熟悉起来,也没有了最初的害怕,一提到女人,他们立即回答道: “可不是,那些色目女人长的模样瞧着与咱们不一样,可那也是一个水灵,尤其是那眼睛,大大的,像个狐狸似的,隔二里地都能勾走男人的心……” 这边他的话音一落,那边听着过瘾的战士立即点着头笑起来,情不自禁地喊道:“那到时候可得好好玩玩……” 他这话一出口,立刻觉察到这不是他应该说的话,可又说了出来,于是感到有些难堪,毕竟,对于他们而言,无论何时都必须要维持军纪,经维护军旗的荣耀,至少在他们参军的第一天起,他们就被灌输一个理念——他们是皇帝陛下的士兵,保持军纪,维护军旗荣耀,是他们的天职。 重复了无数遍之后,即便是在他们的心境最烦恼的时候,他们也能够保持基本的军纪,当然,在某些情况下,他们的内心深处仍然保持着一些本能,只不过这些本能往往只停留在嘴上。 一旁的百姓显然看出了他的为难,于是便在一旁笑呵呵的说道。 “军爷,等打败了鞑子兵,到时候鞑子抢来的那些女人一个个孤儿寡母的,她们去伺候军爷,军爷过去拾掇她们,那也没扶贫济困不是……” 这一句话从民夫的口中道出之后,立即引得周围一阵哄笑,可不就是这个道理,他这话说的是听者高兴,说者也乐呵。接下来的一路倒也自在,这些来自内地的官兵们便与本地的民夫一样,一边行军,一边言道着男人们都感兴趣的话题。 如此一来,原本枯燥的行军倒也变得不像先前那般乏味。 正当大队人马在这里行军的时候,在距离行军队伍数十里外的一片旷野上,十几个骑兵骑着马停在路边的草地上,他们身上穿着灰色的号衣,身背燧发骑兵短铳,领头的先是朝周围观察了一下,然后才跳下马。 “快点,动作快点!” 在领头的骑兵的招呼下,那其中的几名骑兵提着个木盒,他们便蹲在路上忙活了起来。 “王头,你说咱们要是能布他千八百个地雷,没准都不需要咱们打,这些个明狗就让咱们给轰没了!” 瞧着那些弟兄们在那挖着埋地雷的坑,赵良三颇有些可惜的说道。 “可不是,这一个地雷六斤多,一炸起来,那可是地动山摇的,那是一个厉害,可惜就是太少了……” 听着弟兄们的抱怨,王得利长叹道。 “哎,谁不知道太少了,你们不知道,这地雷可不是寻常的玩意,这铁壳、火药虽说都是咱们大清国自己造的,可那个引火头,那却都是过去从明国买来的,那些个贩子偷运过来的本身就不多,要不然,你以为咱们为啥不用击发铳,还不是因为没火帽嘛。” “火帽?火帽是什么东西?” “就是装在火铳上的,有了那玩意儿就不用火石了,就是下再大的雨,火铳也能打得响,这地雷为啥一踩就炸,还不是因为踩着火帽了,人一踩立马就炸了……” 王得利一边说,一边可惜道。 “可惜啊,当年咱们从大明偷买火铳的时候,办事的不知道那击发铳是什么玩意,贩子呢?也是一**商,结果买了火铳,却没买火帽,结果花大价钱买来的火铳,都他么的变成了烧火棍了……” 因为老主子是朝中重臣的关系,所以王得利多少总能知道些旁人不知道的朝中秘闻,而那击发铳在朝中更是传的沸沸扬扬的,花了几十万两银子买回一堆烧火棍,又怎么可能瞒得住世人。 “哎哟,王头您说的是内务府曹家办的差吧,听说皇上一恼可是把曹家给抄了……” 旁边的人显然也听说过这事,立即接腔说道。 “听说在曹家可是抄出了好几十万两银子。” “可不是,你瞧瞧,都是当主子奴才,你瞧人家混得……” “混得什么,到最后不还不如咱爷们嘛!” “可不是……” 在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话时,王得利长叹道。 “其实吧,说起来,曹家也冤枉啊,你想想,那击发铳,过去谁都没见过,谁又知道这个什么击发铳,居然是要靠火帽,没有了火帽,就像是燧发铳没了火石似的。姓曹的不知道,那明国的奸商也没提,结果,买了一堆烧火棍回来,丢舍不得丢,扔舍不得扔,不抄曹家的话,朝廷怎么给天下百官一个交待,你说曹家冤不冤。” 提到曹家的时候,王得利也忍不住为他们叫起冤来,毕竟,这事,归根结底并不全怪曹家,可最后曹家却被抄了家,甚至就连同妻女也被没了官。 “冤,这天底下冤枉的人海了去了,也不差他们一个曹家。” 埋了五个地雷之后,一队骑兵便迅速离开了,这些地雷能给明军造成多大的伤亡,没有人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地雷可以让明军行军的速度变慢,几十个地雷甚至能让其慢上一两天,毕竟,在地雷没有排除的情况下,没有人会命令部队继续在雷区内前进,尽管那所谓的雷区不过只有区区十几个甚至几个地雷。 “轰”的一声,随着一声剧烈的爆炸声,正在排雷的工兵在爆炸的烟云中,断臂残肢被炸飞上了天了,断腿更是被炸飞到数丈外,甚至于说连同路边的树上还挂着一截肠子。 如此惨烈的一幕,让正在扫雷的工兵无不是愣住了,他们愣愣的看着道路中央被炸出的土坑,看着那满地的尸体碎块。 “他么的、他么的狗鞑子……” 嘴里头这么骂着,宋杰瞧着身边被炸的脸色煞白的弟兄,然后说道。 “都小心一些,千万不要吊以轻心,知道吗?” 嘴里这么嚷着,他又一次拿着探雷针在地上刺探着,尽管他知道也许接下来的几十里地可能只有这么一个地雷,可他却不敢大意,毕竟,大意的代价是性命,他的或是弟兄们的性命。 当工兵们用探雷针刺探着土地查找着清军埋下的地雷,并用小旗标记出安全的道路时,跟在工兵后方的步兵们,则进入了修整之中,虽说对于士兵来说,这是难得的休整时间,但是对于军官而言,却是心不甘情不愿。毕竟,相比于士兵,这些军官更渴望尽快打到兰州,然后切断敌人西逃的道路。 “他么的!” 心里生着闷气,张振武猛的用马鞭抽打着路边的大树,那双眼睛中带着怒火。 “要是让老子查出来,是那个龟孙子把地雷卖给了建奴,老子非杀他全家!” 地雷,尤其是那种使用压发引信的地雷,只有一个来源,就是来自大明,离开了雷汞火帽,根本就造不出这种压发地雷,而雷汞火帽天底下只有大明才有,甚至于连民间现在都很难弄到。想要得到火帽,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从官营的兵工厂中高价购买。所以张振武才会骂骂咧咧的把这一切与内地的奸商联系在一起。 “长官,应该是开战前流入陕西的,报纸上不是说了吗?当时不少奸商卖武器给建奴,肯定是那时候流入的,一箱火帽足有几万个,随便往那一藏都能藏得住。” 赵玉朴听到长官的抱怨,立即于一旁说道,作为老军士的他尽管并不是军官,但是在部队中依然颇受人尊敬。 “我知道,狗日的奸商,为了银子连性命都不要了!听说一盒火帽能卖10两银子,差不多一两银子十个,别说的是奸商了,就是弟兄们要是能找着门路,指不定也愿意卖上一些……” 张振武无奈的长叹道。 “毕竟,银子动人心啊!” 军队采购火帽一盒多少钱不知道,但是清军却愿意用十两银子买上一盒,而一盒火帽只有120个,这样的暴利,别说是商人,恐怕就是在战场上打仗的战士,恐怕都难免会动心。 “长官,你说这建奴是不是傻了,花这样的大价钱买火帽。” “傻了?” 张振武冷笑道。 “他们可比谁都精明,别的不说,就是这地雷往地里一埋,就把咱们给拖住了,这地雷离不开火帽,几十两银子,几千斤火药,就能拖上个十个半个月的,你说他们傻没傻?” 作为指挥官的张振武自然不会像赵玉朴那样,只看到火帽的天价,火帽或许贵可是若是用对了对方,那可真不是银子能买来的。 “即便是他们放个几营兵在这,也不见得能挡咱们这么久,现在,你瞧,不过就是几个地雷,就把咱们逼得只能暂时宿营休整,这兵贵神速……” 无奈的苦笑着,张振武朝着兰州的方向看去,然后又说道。 “现在,他们这么用地雷一拖,咱们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从容不迫的离开这,所以说建奴是可恨,可那些个汉奸更可恨,若是没有汉奸,当年建奴就入不了关,没有汉奸,他们就占不了中原,现在肯定也造不出地雷……” 话声略微一顿,张振武冷声说道。 “依我看,咱们对付那些汉奸太心慈手软了,要不然又岂会有那么多人当汉奸,即便是现在还是有汉奸与建奴勾结,害得咱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建奴一路西逃……” 正文 第242章 西出阳关(求支持,求月票) 时间! 大清国需要时间,对于大清国上下而言,他们甚至希望能够再等上一阵子,至少再过几天,这夏粮就收了,没准还能再收一次粮,再收一次税捐,可这不过只是痴人说梦罢了。 对于身处兰州上下的满清官吏来说,他们所有人都很清楚楚动,他们已经没有时间了! 当右翼军越过将靖虏卫(靖远县)一分为二的祖厉河向着兰州城逼近的时候,兰州城内这会同样乱哄哄的,一个半月前抵达兰州,在这些修整的朝廷,再一次踏上了征程。 其实原本的按照计划,朝廷在这里休整一段时间后,就要一路向古浪所、向凉州卫,一路朝着嘉裕关西撤,可是谁曾想,因为有遥言称明军出现在大松山一带,威胁到了镇浪卫,而镇浪卫又朝廷西撤必经之地,在没有弄清楚情况之前,仓促离开万一被明军半路劫了道,那大清国可就完了,所以朝廷才一直拖延到现在才从兰州离开。 “终于要走了!” 骑在马上的汤斌在家仆收拾行李的时候,忍不住感叹道。更是在心底暗自祈祷道。 “老天保佑大清,保佑皇上……” 在这么为朝廷祈祷着的时候,汤斌的脸上尽是感动。当初在明军出现在大松山的消息传来的时候,面对因于兰州的现况,朝廷中的大多数官员都主张皇上领兵先绕道从西宁卫撤离开,尽管那一路的需要翻越大雪山才能抵达凉州卫,可相比于坐困兰州,确实是再好不过的选择。可这么一来,意味着大多数汉官都要滞留在兰州,因为皇上是领兵离开,而随朝廷西撤的汉官大都是文官,暂时自然只能呆在兰州。 就在汉官们惶恐不安的以为自己要被抛弃的时候,皇上却没有同意,而是派出侦骑查探大小松山,在反复确认安之后,仍然选择按计划离开兰州,这也让如汤斌等汉官能够与其一同离开兰州,不需要再担心自己被朝廷抛弃。 其实,一个月前,汤斌就让仆人买来了几匹马,他甚至已经想好了,在皇上离开后,他就骑着马化妆成普通百姓往镇浪卫一路西去,大队人马会被明军拦截,可明军又怎么可能注意到他们主仆几人呢? “孔伯兄……” 骑着马夹杂在西撤的大队人马中,李伯亭看着身边的汤斌,轻声说道。 “西出阳关无故人,此次西行之后,那西域只恐再无故人了!” 好友的感叹让汤斌笑道。 “怎么没有故人?你仁礼老弟,还有明达,奎然不都是故友嘛!” 尽管嘴中这么说,汤斌还是忍不住朝着东方看去,虽然早就知道已经不可能再回到河南老家,可是他的心里仍然对老家有些牵挂,即便是在家乡他汤斌已经名列奸臣碑,为乡人所不耻的情况下,他仍然会在梦中念及家乡。 “孔伯兄……” 见汤斌望着东方沉默不语,李伯亭便轻声问道。 “若是能再来一次的话,你还会这么做吗?……” 李伯亭的话声不大,充其量也就是他们两人能够听到,即便是汤斌自己听着也有些费力。再加上这车马喧嚣的,除了汤斌之外,倒也没有人能听到两人的对话。 “?” 汤斌先是一愣,随后反问道。 “仁礼老弟是想问,为兄是否后悔?” 后悔? 这个词还真是第一次在汤斌的心里浮现,他先是沉吟片刻,然后摇头说道。 “仁礼老弟,朝廷对为兄有知遇之恩,若是没有先帝,没有朝廷,为兄又焉能有今天,这后悔是万万不会的,为兄心中只有一念,报效朝廷,报答先帝,纵是粉身碎骨,亦在所不辞!” 这么一番信誓旦旦的话语从汤斌的口中说出的时候,没有怀疑他说的是真话,看着义正词严的汤斌,内心早就悔恨不已的李伯亭只是在心里长叹着,他现在是悔之晚矣,反倒是汤斌却从不曾后悔过。 相比于悔之晚矣的李伯亭,汤斌凝视着东方,凝视着家乡的方向,良久之后才长叹道。 “如此大好河山,居然尽数丧于贼寇之手,天下黎民何辜,居然为贼寇所使!实是我等无能啊!对不起皇上,对不起天下的百姓啊……” 这样的一番感叹之后,汤斌扭过头来,双腿一夹马腹,便随着大军一路往西,那神情坚毅,再没有丝毫的留恋…… 或许汤斌这个喜欢穿破旧官服上演清官秀的‘大清官’对于中原没有丝毫的留恋,只是一门心思的臣事异族,甘为走狗、奴隶,可是对于曾经以“中原天子”自居的玄烨来说,他却舍不得中原,那怕是在离开的时候,也是三步一回头,五步一垂首,这一路走的很是艰难,至少对于玄烨而言,当他看着道路两侧的山岭越来越荒凉,望着那荒凉的不见树木的荒山秃岭,呼吸着那扑面而来的尘土,玄烨的神情显得有些低落。 因为注意到皇上的心情低落,所以没有任何人上去触眉头,只是让皇上自己在那里骑着马向前走着。 因为没有人打扰,所以玄烨才能细细的打量着周围,尽管在离开西安后,他就发现这越往西这山就越荒凉,离开了兰州之后,所看到的就是只长着些荒草的荒地秃岭时,他的心情变得更加沉闷了。 尽管对于西域的贫瘠他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可是却没有想到,会这么的贫瘠。这连草木都无法生长的荒山秃岭地方,又会是什么模样? 难道将来的大清国就要在这样荒凉的地方立国吗? 正因如此,离开了兰州的这一路上,玄烨的心情变得越发的沉闷起来,郁郁寡欢的他几次都有一种不愿意再往西去的想法,可是这个念头不过只是一闪而逝。 不往西域去,还能去那呢? 难道就在这里等死吗? 不要说是皇帝,就是旗下普通的兵卒也不愿意在这地方等死,现在唯一支撑着他们的就是,至少他们的家人已经平安到达了盛京——那是位于天山脚下的新城,是大清国的新京,那地方的土地肥沃,他们只要到了那,就能过上安生日子…… 在诸如此类的念头的支撑下,数万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一路向西走去。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中,这支浩浩荡荡的队伍,先是通过镇浪卫,然后又过凉州卫,接着又是山丹卫、甘州五卫,在陕西行都司所在修整了几天后,又往甘台所赶去,最终到达最西北的肃州卫。 “此地春秋时为西戎地。秦为月支国地。汉武帝元狩二年,骠骑将军霍去病破浑邪王,其众归附。太初元年,置酒泉郡……南北朝后魏亦为酒泉郡。隋开皇废郡。仁寿中,置肃州。……唐武德二年,析甘州之福禄、瓜州之玉门,复置肃州酒泉郡,领县三,日酒泉、福禄、金门,寻陷于吐蕃。宣宗时,张义潮以州归,置归义军,以义潮为归义节度使,寻又没于吐蕃。宋初,为回鹘所据。真宗初,契丹破肃州,俘其民而去。仁宗时,李元吴侵回鹘,取之。理宗时,蒙古铁木真伐夏,并有其地。元至元七年,置肃州路,隶甘(州)[肃]行中书省。明洪武五年,宋国公冯胜平定是地。二十八年,开设肃州卫指挥使司,领左、右、中、前、后、中右、中中七千户,隶陕西行都司……” 置身于肃州卫城之中,玄烨看着那嘉裕关,这关外就是西域,而关内就是汉地,尽管这块汉地曾离开汉家王朝数百年,直到洪武年间才再次为汉人复置,可总归是汉人之地,汉人之土。 离开了这里之后,再往西去就再不是汉地了! 终于还是要走了! 玄烨长叹口气,然后闭上眼睛,若是这个时候有人往他的脸上看去的话,甚至可以看到他的眼中流露的泪水,能看到那满面的不舍。 “西出阳关无故人……走吧,走吧……” 摆摆手,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玄烨的身体甚至都有些摇晃,从此之后,他就再不是什么中原天子了,他这个大清国的皇帝,只是酋首胡皇而已…… 所有的一切不过只是一场梦啊…… 尽管内心痛苦非常,但玄烨还是下达了出关的旨意。 大明兴乾七年(大清天承七年)六月初九,随着一道旨意的下达,数万满清官民从嘉裕关出关,一路往西域赶去。 这同样也标志着,满清被彻底的赶出了大明! 在发出既刻出发的旨意,在数万军民开始移营的时候,坐在在大车之中的玄烨整个人却都陷入了沉思,有些失魂落魄的他,这一次并不愿意骑马,也许是因为不愿意见到关西荒凉,不愿意目睹离开时的忧伤。 可即便是如此,他却不得不去思索一些事情。在下旨离开肃州卫之前,他曾连下几道密旨,要各地的清军依次离开驻地,力撤往嘉裕关,然后再撤往西域,同时又不准擅自撤离,以免损害朝廷的大计。 只是,这几万人马能够安离开这里吗? 玄烨随后又想到了对他们的安置,在沿途为他们准备了一千辆粮车,这些粮食足够垫后的三万大军的吃用,可是万一要是明军切断了他们的退路,这些粮食岂不就等于资敌了? 粮食! 在西域粮食最重要,这里没有多余的粮食供给军需,如果明军想要进军西域,就必须要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只用车马从关中、从中原往西域运粮,万里运粮,运一石粮食在路上都要消耗十几石粮食,甚至几十石粮食,即便是富如大明恐怕也支撑不起十几万大军的军需。 可万一他们要是得到这些粮食,趁机一路打过嘉裕关,再打下那个嘉靖年间就丢掉的关西七卫呢? “关西七卫”是明朝在嘉峪关以西设立的7个羁縻卫所,因七卫首领皆为蒙古贵族又称“西北七卫”和“蒙古七卫”,或许这“蒙古七卫”在嘉靖以后完被土鲁番汗国吞并。 可大明即便把奴儿干都司的都纳为本部行省,为什么就不能收复“蒙古七卫”? 想到这里,他不禁打了个寒战。忽然,帐外传来了一阵呜呜咽咽的风声。那风声让玄烨的心中一紧。 “难不成还要把这地方也让他们不成……” 玄烨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着,一边信步走向帐外。贴身的太监和几个随从,连忙给他披上一个斗篷,跟了出来。他就这么在营地中漫步着,他一边走,一边皱眉思索着,已离开了汉地的他,即便是直到现在,仍然无法适应这西域的荒凉。 就在这时,隐约的他听到一阵萧声,在惨淡的星月下,荒漠的草滩上,他看到一个人站在那里正在吹萧。玄烨便走到面前。 “哦,是明珠啊,曲子不错,只是太过凄凉了一些,但却应了景。” 原本正在吹萧的明珠被身后的话声一声,连忙回身,见到来的人居然是皇上,连忙跪下叩头请罪道。 “奴才惊动圣听,实在是罪该万死……” 见他跪在地上请罪,玄烨摇头说道。 “哎,这又有什么呢?现在我等宿于荒野,无聊之时,吹吹萧,也是人之常情嘛,况且这萧声也应了现在的景,起来吧!” “奴才遵旨。” 明珠随后又叩了个头,然后才战战兢兢地站起身来,在他起身后玄烨打量了一下明珠,只见他瘦得皮包骨头,非但胡须乱作一团,就连本应该剃光的头上这长着寸长的短发,大抵上现在现在大抵上都是这副模样吧! 想到这,玄烨的心情不禁变得有些难过。唉,当年入主中原的大清国,居然落到如此下场,难不成这就是气数? 当年元顺帝逃入草原的时候,恐怕也是这般的仓皇吧! 想到这,玄烨便说道。 “明珠,这些天一路鞍马操劳,想来你受了不少罪吧。” 被主子这么一关心,明珠的心头顿时一热,眼泪流了下来,连忙又跪下答道。 “主子,奴才在主子身边拱卫主子安危,受点苦不算什么。只是奴才瞧着主子成日里郁郁寡欢的模样,着实是心痛非常,奴才以为此次我大清西迁至西域,能够保如此已经是老天保佑了。奴才斗胆说一句,只要皇上振作起来,我大清国必定能再次崛起于西域。” 这句话,正碰到玄烨心中忧虑之事,他看着明珠说道。 “这件事,怕是没有那么容易啊!咱们现在是离开了汉地,可当年元顺帝不也逃到了草原上吗?但是朱洪武又岂曾放过他,不还是不断的派兵攻伐草原。” 听着皇帝忧心忡忡的话语,明珠连忙答道。 “主子,奴才以为,这西域不同于草原,明朝大军可以进草原,却不能进西域,就像我等出关十日以来,沿途若不是设有驿站,早早备有粮草,不说其它,怕就是连喝水都不一定能喝得上,这西域,绝不是谁想来便来的,出嘉裕关往盛京,足有数千里,其中尽是戈壁、沙漠,即便是明军想要打,又岂是那么容易的?主子,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嗯,你说下去。” 玄烨点了点头。 “是。请主子想想,明朝或许是兵强马壮,可是往西域来,却不是几千、几万人便能成的,咱们大清披甲不下十五万,若是明军想要攻伐西域,至少也得15万大军,这十五万大军一天需要多少粮?这几千里荒野运那么多粮,又得耗费多少粮草?;所以,以奴才看来,现在于咱们大清来说,最要紧的不是其它,而是人,现在咱们有十五万披甲,明朝就得用十五万人,若是再等十五年,等到这小字辈的长大了,可就有三四十万披甲,甚至有五六十万披甲,到时候,明军即便是能调集天下兵马,又能如何?数十万大军,万里之征,粮草皆需从万里之外运输,即便是他们来了,也不过是另一次萨尔浒之战罢了,不过只是给咱们大清国送人头而已……所以奴才请主子保重身体!” 明珠哽哽咽咽地说完,一个头叩下去,趴在地上,再也不抬头了。 此刻,玄烨的心潮起伏不定。明珠的话是不无道理的,确实,西域太远了,也太荒凉了,这地方荒凉到就是马匹吃的草都要从千里之外运来,荒凉到哪些水井一堵,就能把大军给渴死。 这地方,确实不适合大军征伐。 只要有几十万兵丁,就足以让大明不敢轻易来犯! 这不正是当初王化行对他说的话语吗?甚至他的心中也已经有了打算,只是明珠现在又一次在他的面前提及此事了,想到这阵子只是一味的忧伤,他便轻轻地叹了口气说。 “唉,明珠啊,你说的对啊,朕这阵子是着相了……只要朕锐意进取,又岂需惧怕大明?” 说完,玄烨径自转身去了。等明珠回过神来,抬头看时,皇上已离开了,满天的星斗之下,茫茫草原上只有他孤零零地跪在那里…… /0_ 。书阅屋 正文 第243章 御笔(求支持,求月票) 兰州克复! 肃州克复…… 建奴不战而逃,出嘉裕关远遁数千里! 随着一个又一个消息传来,随着明军在遥远的西北战场上不断的奏响凯歌,尤其是当“肃州克复”这个消息传来之后,整个大明上下都立即地沸腾起来。 肃州克复! 肃州! 那是大明最西北的城市,肃州的克复也意味着满清鞑子被彻底的赶出了大明! 从此以后,大明的土地上再也看不到满清鞑子了! 从皇宫到内阁、到五军都督府乃至地方官府,直到普通百姓,整个大明从南到北,从最北方的黑水都督府,再到南天门,到平南。处处都沉浸在一片欢呼声,人们在那里欢庆着,欢庆着肃州的克复,庆祝着这个胜利。 而大明的报纸,无论是官办的亦或是民办的,在接下来的每天之中,都在不断的重复着一个声音——皇帝万岁!明军万岁! 皇帝是圣明的!所以才能中兴大明,把鞑子赶出中国。 至于明军,那时骁勇善战的,正是因为他们舍身忘我的战斗,才把鞑子赶了出去。 在这种胜利之中,人们的热血沸腾了起来,一种对军人的推崇之情,也随之浮了上来,浮在大明的上空,在整个大明上下弥漫着。 这个夏天,大明沸腾的,一种失去了数百年的尚武之魂,随着战争的快速胜利刺激得天底下的大明人无不是热血沸腾起来,他们看着军人的时候,不再把他们视为丘八,而把他们视为骄傲。 这种风潮反应在报纸上,在报纸上一篇篇推崇军人、将领的文章之中,身为皇帝的朱明忠,同样注意到这种异样的思潮。对于这种思潮的出现,他自然非常高兴,对于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他来说,自然很清楚,这种推崇军人的氛围对于重建汉人人的尚武之风是何等的重要。 “朕应该写篇文章!” 放下报纸之后,朱明忠同样显得有些激动,他在思索片刻后,拿起了桌上的毛笔,挥笔写了起来。 不过只用了十几分钟,一篇文章一气呵成,写完文章之后,朱明忠便对一旁的宁云婷说道。 “宁司记,把这篇文章寄给报社……” 思索片刻,朱明忠挥笔在文章的属名写下了三个字。随后他又对宁云婷吩咐道。 “嗯……再抄写一份,给《公议报》也寄一份。从皇宫邮局寄出去。” 话到嘴边,朱明忠还是又改口说道。 “朕自己抄吧!既然要寄,就寄亲笔!” 在抄完这篇文章之后,朱明忠的心里禁不住冒出一个念头,这篇文章一但与《明报》和《公议报》上刊载,到时候会引起什么样的轰动呢? 无论是《明报》亦或是《公议报》,他们都是大明最具影响力的报纸,即便是这篇文章还没有刊载,他相信仅仅只凭着这篇文章的作者,就足以引起轰动,更何况,这篇文章本身就会引起轰动,而且还有可能会引起争议。 想到可能的争议,朱明忠的唇角微扬,自言自语道。 “就让风暴来的更猛烈些吧!” 争议! 对于争议,朱明忠并不害怕,甚至在他看来,只有有争议,才会让这场风暴刮的更加的猛烈,让人们心头的那份尚武之心变得更加灼热,也只有如此,才能可能从根本上扭转国人重文轻武的心思! “应该寄特快专递的……” 想到文章刊载后的轰动,朱明忠不禁有些期待,同时又后悔了,因为他忘记叮嘱宁云婷,让她寄特快专递了,而只是寄了一份五文钱的平邮。即便是本地邮件,邮局寄出去,恐怕也要两天的时间。 邮局,这是兴乾元年设立的机构,千百年来,中原王朝一直设立有驿站,驿站负责提供交通工具和人员食宿,传递公文另有人负责。在江北时期,便将其合二为一,驿站从间接为传递公文服务,变成直接办理通信事务的机构。并且开始涉足承担民间传递信件。开始于江南等地民信局竞争,并以盈利为目的,其业务除了传递往来信件外,还涉及寄送包裹、汇兑、现金押运,甚至运输报纸。在兴乾元年后,江北的官信局接管了全国的驿站,在官道整修、驿站改革的过程中,朱明忠借鉴后世的经验设立了的邮政局,并发行邮票,邮政局作为盈利机构,自然非常注重商业信誉,服务周到、手续简单、运作灵活,现在邮政局在大明已经取代民信号成为民间通信寄物的主要机构。 和任何一家报社一样,在报社的门口就设有信盒,甚至设有专人负责负责信件——在《明报》的报社当学徒工的王松除了给记者们打下车之外,他的一个职责就是负责信件的整理,甚至他都不会等门房拉响铜铃提醒着,他会从的窗户前看本区邮递员来没来。若老远看见邮递员的绿制服——因为在街上穿绿色衣服的人并不多,所以,绿色很远就能看见——他就会急急忙忙冲下楼,飞一般跑到门口,在邮递员送信的时候,第一时间接过信,然后再拿到楼上把信分好,再送给报社里的记者、编辑,每天都是如此。 一直以来,报社都是邮局的大客户,因为每天这里都会接到数百封,甚至更多的读者来信,所以它的信都是第一时间派送。和过去一样,在看到邮递员后,王松立即冲下去,从邮递员的手中接过邮包。 然后,王松重新回到二楼,在二楼拐角处那张简易的桌前整齐着信件,他的任务很简单,就是把信分开。 “李传明、张度之……” 将一个个有名有姓的信件分好的同时,又将寄给报社的信一一分开,如果是投稿的往往会写“《明报》呈编辑”的字样,如果是读者会写“敬呈《明报》”,反正大抵上都是如此,大家都会用一些敬语,这是礼数,也是礼节。 “咦?这是……” 就在将信分类的时候,看到其中的一封信王松却不由一愣,那信是普通的信封,上面贴着一张五文的邮票,没有什么新鲜的地方,只不过那信封上写的是“《明报》收”。 “没有用敬语?这人可真无礼,连最起码的礼数都没有……” 嘴里这么嘀咕着,王松直接把信撕开了,他需要看一下内容,然后才能决定这封信递给谁,这正是他的职责。 撕开信封后,王松立即为信中的内容所吸引,内容是推崇军人的文字,文章不长。 “连最起码的礼数都不知道,居然还想投稿……” 这么嘀咕一句,最后王松看到信末的属名时,他愣了愣。 “朱慈炯……这个名字怎么听着有些耳熟……” “小松,你在念叨着什么,什么朱慈炯……” 离他不远的另一张桌前坐着的陈玉仁听到他的话后,初时也只是觉得有些耳熟,于是才出言问道。 不过,这名字确实很耳熟。 “朱慈炯,陈先生,你听过这个名字吗?这个人寄来一篇文章……” “好像有些耳熟,好像是……啊……” 突然,陈玉仁就像什么扎到似的,猛的站起身来,睁大眼睛盯着王松说道。 “你,你说什么……朱,朱……” 接下来陈玉仁甚至都不敢再说那个名字,他又急声问道。 “信在那里?” 接过信后,看到信末的署名,陈玉仁便相信这篇文章很有可能是陛下的御笔,毕竟,天底下没有任何人敢于陛下同名,或者冒用“朱慈炯”一名,这可是大不敬。 “信封在那?” 再拿起信封,看清楚上面的邮戳后,陈玉仁便不再有任何怀疑了。他看着文章唇角轻颤道。 “这,这是陛下的御笔,快,快,总编呢?总编呢?……” 不过只是一会的功夫,陛下的御笔亲书的文章寄到报社的消息,就在《明报》报社内在那里为此惊诧不已的时候,在《公议报》的报社内,人们同样也惊诧于这邮差送来的信。 这一天,收到从皇宫邮局寄出信件的《明报》、〈公议报〉都是大明境内影响力最为广泛的报纸,尽管他们的立场不同,而与〈明报〉相同的是,在接到这份从宫内寄出的信时,他们同样也为文章中的文字惊诧不已。 “对丘八推崇如此,如何让天下人信服!” 吴伟业看着那皇帝的御笔,声音显得有些激动,尽管他永远都不能再去追究父亲的死因,但是并不妨碍他对皇帝本人的敌意。这种敌意尽管现在已经淡去许多,可是下意识的抵触,让他对皇帝的许多行为都看不顺眼。 “可不是,不过只是一群蛮夫而已,可值得这般推崇,居然比之长江,比之泰岳……” 钱荪爱也忍不住言道着对文章的不满。 “我等士林中人尚不敢自称中流砥柱,不敢比之江河,比之泰岳,现在今上居然将那些寻常丘八以此相比,实在是,实在是……荒谬至极!” 相比于吴伟业的表现出来的抵触,钱荪爱所表现出来的更多的是不满,是对陛下重武轻文的不满。当然,现在所有的不满,都是因为这篇文章中对军人推崇到了极致。 这总让以文人自据的钱荪爱无法接受,当然无法接受的并不仅仅只有他一个人,甚至于相比于无法接受,他们更是为陛下的“厚此薄彼”恼火不已,毕竟,这些年曾经的士林在陛下的打压下已经变得肢离破碎。不知多少士林英杰被迫远走南洋,不知多少士林英贤隐于乡间,所谓的士林已经成了过去,现在那些书院士子已经隐隐取代了旧时士林,无不是以“学士”自据,自以为得意。 “重实抑文”的现实,本身就让他们颇为不满,而现在就连他们最瞧不起的丘八们也骑到他们的头上,他们自然变得的些愤愤不平。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古往今来只有以马上夺天下的,又岂曾有过以马上制天下的,陛下将丘八士卒比之江河泰岳、孤松寒月,如此,又岂能让天下人信服!” 王树仁的语气同样是愤愤不平的。 什么样的人能称得上是江河泰岳、孤松寒月……古往今来有多少贤达能佩得上这几个字,没有几人,可现在于陛下的口中,那些蛮夫却佩得上,这如何不让他人恼火。 “我等士人数十年寒窗却比不上那蛮夫,陛下如此推崇武夫,难道就不怕天下人心寒吗?” “怕?陛下怕过什么?” 王树仁冷冷一笑,然后说道。 “从陛下登基至今,所行之事,又有几件怕过他人?又有几件顾忌过他人?” 王树仁的这句话,让众人无不是一愣,他们立即想到了那句在大明广为流传的话语“大明天下,唯我独尊!”。 这句话是陛下给天下臣民的言语,也是在告诉他们,这大明天下,事事皆由其主宰,至于其它人……就像当年废除科举一样,这天下底反对之声是何等的沸腾,他又岂曾顾忌一丝一毫的民意? 民意! 对于陛下来说,根本就不在其考虑的范围内,甚至于,论操弄民意,陛下更远胜过他人,当年他创办报纸不就是为了操持民意为已用吗? 甚至就连这些年办社学等等,恐怕也是为了操持民意——百姓识字就可以读报,读报就可以知道官府政令的本意,如此一来,民意就不可能为地方士绅所把持,即便是现在地方士绅也办起了报纸,就像他们这些清流士人也办了《公议报》监督官府,可是论报纸的声望,又有几家能比得上《明报》。 “过去不曾顾忌,现在正好!” 突然,王树仁看着那封陛下手书的文章,冷笑道。 “越是没有顾忌,行事才会如此的狂妄,现在陛下对那些个丘八蛮夫如此推崇,可是再好不过,过去,咱们人微言轻,现在,天下读书人岂止千百万,陛下这般不顾忌读书人的感受,岂不是正好!” 手指在桌面上轻点着,王树仁的双眼一眯,冷笑道。 “这次,咱们要把这篇文章发至全国,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陛下是何等的“崇文抑武”,让天下人看看,如何以马背治天下……” 。 正文 第244章 反应(求支持,求月票) 兴乾七年六月初七,这一天天色尚未放明,中都的《明报》以及《公议报》等报社门前,送报的马车便排成一列,报纸被送上车后,车夫便赶着马车朝着各个坊区赶去,成叠的报纸被送到报摊,而在百姓生活的坊区有早早的就有八九岁的儿童等在那里,他们会把报纸拆开,然后送到定报人的信箱里,送报纸对于他们来说,是挣钱的机会。清晨送报并不会妨碍他们的学习,无论是中都亦或是大明的其它地方,大抵上清晨的时候,会有成千上万的儿童在走街窜巷的把报纸以及牛奶送到千家万户的家门前,今天同样也不例外。 清晨七时许,和往日一样丁莫村起床后就直接来到门前,在打开报纸之前,他先把门旁挂着的门牌擦了一下,尽管上面没有灰,可这也是一种习惯。那木制的门牌上除了有门牌号之外,还写有“丁府”的字样。 这门牌是丁家的门脸。 把报纸胳膊下面一夹,丁莫村又一旁的牛奶盒中取出一瓶牛奶,这是给儿女们喝的,给小孩喝牛奶,这是从皇宫里传出来的习惯,尽管丁莫村自己不习惯牛奶的味道,可并不妨碍他尽可能给儿女们定上一瓶牛奶。 “喝牛奶,也不知道是不是真能让人变壮实……” 尽管嘴里带着怀疑,可丁莫村却从不曾心痛过这一年要一两五钱银子的牛奶钱,在他看来,连皇太子那样的龙子龙孙都喝的东西,自然是好东西。 “至少,这是贡品……” 心里这么安慰着自己的时候,丁莫村特意看了一眼牛奶商标上的“皇家认证”徽章,只不过,他并不知道“益生乳业”最大的股东正是皇家,皇家推广饮用牛奶,或许也有那么几分利益相关。 儿女们喝牛奶,作为成年人的丁莫村自然是喝粥吃馒头,在他坐在桌前准备用餐的时候,另一只手已经展开了报纸,那报纸不过刚一展开,他整个人差点没被刚到嘴里的小米粥噎到。 “这……,这是陛下的御笔!” 惊愕之中,他的双眼死死的盯着报纸上的这篇文章,仅只是那报道的名称,就足以让他为之心惊——《军人之尊贵》 “长江大河一泻千里者,军人之胸臆也;泰岳严严雄奇峭拔者,军人之思想也;孤松寒月清傲皎洁者,军人之节操也。是故军人者,知有国不知有家;知有国不知有身;知有死不知有生;知有进取不知有退守;知有精神不知有意气;知有服从不知有抵抗;知有命令知有军纪,不知有妻孥,不知有敌国。其胆大,其心细,其气魄沉雄,其品行高尚,其眼光锐敏,其手段辛辣,其动作壮快,其言语真挚。练其身于冰天雪窖之中,纳其心于微尘荞子之内;萄萄美酒,战友之腥血也;御厨珍羞,强敌之弹丸也。生为国家万里之长城,死作国民亿兆之护法。雷霆雳耳而不惊;鼎镬锻骨而不惧。忍人所不能忍;断人所不能断,其笑也,妇孺可亲;其怒也,狮龙可饭二一举足而河山异色;一发令而全球屏息。其能力之伟大如是,其性质之坚忍若是,其身份之高洁若是,其头脑之纯摔若是……” 一口气看完这篇文章之后,顾炎武只觉得呼吸有些急促,他的手指捏着这张报纸,一只手却不断地于桌面上敲击着,两只眼睛更是一直停留在那薄薄的报纸上,仿佛在凝神欣赏状元公龙飞凤舞的书法。 其实,这不过只是最普通的宋体字,那有什么书法,不过只是刻版印刷体而已,可是这并不妨碍他看下去。但了解他的人肯定能看出来,他现在的状态可不是在欣赏。 就在他思索的时候,幕僚徐枋轻轻地走到他的案前,弯下腰,恭恭敬敬地对着他的说: “首辅,今天报纸您看了吗?” 尽管徐枋的语气看似平静,可顾炎武仍然听到了其语气中的紧张。徐枋是苏州名士,尊其父“不得入仕清朝”的遗嘱隐居至死。先后的数任满清官使为了故作风雅,数至其门而均为其拒见。 原本苏州与常州相邻,以徐枋的才学,当年陛下起兵后,若是能投奔陛下,指不定现在亦是朝中重臣,只可惜他却错过这个机会,直到陛下北伐前,才在顾炎武的邀请下来入其府中为幕。 在过去的几年间,顾炎武屡次向陛下推荐徐枋,但是却一直没有合适的位置,毕竟,外放一个知府对他来说有些屈才,但外放巡抚、布政使等职却又难以服众,也正因如此,才会一直耽搁至今,因为此事,顾炎武可以说是颇为头痛,一直在犹豫着应该推荐他到什么位置。 “嗯,这篇文章必定会引起轩然大波的。” “确实。” 答应了一声,徐枋看着首辅说道。 “陛下如此推崇军人,只恐怕不一定是我大明之福!” 顾炎武并没有立即说话,他又一次拿起报纸来,然后大声读道。 “长江大河一泻千里者,军人之胸臆也;泰岳严严雄奇峭拔者,军人之思想也;孤松寒月清傲皎洁者,军人之节操也。” 他将打头一段读过之后,然后才说道。 “将军人之比江河、泰岳、孤松、寒月,如此这般,确实是史无前例!” “何止是史无前例,甚至可以说是闻所未闻,即便是春秋战国,将军可为柱石的时,也未曾见有人如此推崇军人,古往今来所推崇者,无非就是将军,至于兵卒即便是秦汉时,亦不过只是粗鄙蛮夫而已……” 能够成为首辅的幕僚必定是饱学之士,而在隐居家中的时候,徐枋更是尽阅史书,说出这句话自然有其出处。 “《汉书·儒林传》“孝惠、高后时,公卿皆武力功臣”这就说明,在高祖、孝惠、吕后、文帝之时,上至公卿。下至地方的普通官员,大部分都曾经拥有军功。国家各级政权掌握在大小军功地主手中。据几年前推算,汉初约有60万将士因踢爵而获得田宅,军爵的受益面可达300万人,约占当时人口的20%。总体来说,秦汉虽然推行军功爵制度,但其制度在逐渐轻滥,其一是军爵与民爵的问题不断冲突,比如文景二帝曾先后无条件地普遍“赐民爵一级”及“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凡十次,再有就是实行了输粟买爵制和徙边赐爵制。如此种种,军爵渐轻不为百姓所重,自武帝时,军爵已经不为人所重……” 提及汉时旧事时,徐枋的话如奏稿一般立论有根有据。 “于秦汉时,虽有军爵者,可往往是重将轻卒,爵位泛滥,世人皆爵,自然不为人所重。” 就事论事,徐枋说的是实话,甚至于到后来,即便是反对封赏军士的人之所以不反对,无非也就是因为历史的经验。 “今上自兴乾元年起,大封兵士,虽没有推行军功赏爵,但是兴乾元年后却给大批裁撤的“军吏卒”封勋臣、赐勋士,并且通过的封赏土地,扶植一大批地方士绅。如兴乾元年陛下就曾规定:凡曾参与郑王北伐的兵士皆封“勋士”,赏田百亩,对于自江阴起追随且没有过错而又未获得勋章的“兵卒”,皆赐赏“一等勋士”,赐田两百亩,“赐爵各一级”,对于参与北伐的兵卒,赐赏“二等勋士”,赐田一百五十亩,至于张煌言等部以及义军在永历十七年前从军者,皆凡获得“三等勋士”,赏田百亩。即便是兴乾前从军者虽没有封士,但却也得到50亩功田。这就使全国不下百万兵卒人人皆取得了“食邑”或给予田宅等经济利益,成为有免役特权的新士绅……” 对于这种大规模的封赏,最初的朝廷自然很不满意,但是因为天下初定,地阔人稀,这种封赏实际上并不耗费什么成本,只是一块荒地而已,相比于安置退役军人的费用,赏赐田地反而是最廉价的一种安置。 而在另一方面,最终大家不反对的正是因为知道在历史上,秦汉军功赏爵轻滥之后,不为人所重的历史,所以他们才乐意看到勋士泛滥。只有勋士泛滥成灾了,才会变得越发不值钱,才会不人所重视。 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都已经打好了如意算盘,在这次西征之后,还会上奏折请求陛下大封有勋兵士,让勋士进一步泛滥,不过,现在除了当年从龙旧卒之外,想成为勋士却需要严格的军功。至于普通的士兵退役后只会得到一块田地,而且那田也是要纳税的。 大封勋士的时期已经结束了。 就在人们因为数十万勋士成为地方新士绅,这些武功士在地方上与耕读士绅共同参与地方事务,每每让后者为“与武夫共处一堂”而心有不甘,在那里自以为尊贵的时候。谁曾想到,现在陛下却突然亲笔写下这篇文章。 一篇《军人之尊贵》,让世人再也不敢有人再称军人为“蛮夫”,陛下金口玉言,谁人再敢用“蛮夫”之类的粗言形容军人,那就是欺君。 陛下这次捷足先登,用那些往往只用于形容文士尊贵的词汇形容军人,打了天下所有文人一个措手不及,即便是如顾炎武、如徐枋等人,也觉得陛下这一次有些“言过其实”了。 “我大明能有今天,确实多赖士卒用命,可是陛下今日之言……” 又一次,顾炎武看着手中的报纸。 “是故军人者,知有国不知有家;知有国不知有身;知有死不知有生;知有进取不知有退守;知有精神不知有意气;知有服从不知有抵抗;知有命令知有军纪,不知有妻孥,不知有敌国。其胆大,其心细,其气魄沉雄,其品行高尚,其眼光锐敏,其手段辛辣,其动作壮快,其言语真挚……这,古往今来,又有多少军人配上这样的言语?” 文章做得再好,也无法掩饰一个事实——过兵如过匪的现实,在历史上兵等于匪,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生为国家万里之长城,死作国民亿兆之护法……如吴三桂者,如孔有德者,如尚可喜,如那降虏的一个个将军,如那些意杀尽蛮子的兵卒武夫,又岂配得上这样的言语?” 或许,顾炎武不反对推崇军人,但是他却并不喜欢这种无限拔高的言语。但听徐枋这么说,他便摇头说道。 “陛下口中所指的是我大明的军人……是其麾下之兵卒,而非旧时之兵。” 顾炎武向来不喜欢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更不喜欢附和他人的观点,身为首辅的他自然也不会因为他人混淆观点,而跟着附和。 “但会有人这么说!” 徐枋看着首辅说道。 “非是在下混淆是非,而是天下人看到这篇文章后,必定会有人混淆是非,必定会有人将两者混为一谈,如此,陛下意欲为军人张显尊贵的打算,恐怕就要功亏一篑了!” 徐枋一语道出了其中的关键——世人会混淆是非。 “陛下之所以意欲为军人张显尊贵,无非是想趁此天下皆言军人功劳的时候,进一步提高军人地位,毕竟,自宋以降,文强武弱的局面可谓是积重数百年,若非是如此,又怎么可能会有建虏入关的教训,所以陛下才想提升军人地位,而这样的拔高,却有拔苗助长之嫌!” 徐枋的话,让顾炎武深以为然的点点头,他同样也这么认为。 “陛下曾经言道,无论文武,都应该保持平衡,武强文弱国必乱,文强武弱国必亡,世事失之以平衡,肯定是要出乱子的……这次,陛下为武人张目,实在是……” 摇头轻叹一声,顾炎武皱眉说道。 “有失考虑啊!” 口中这么说着,顾炎武又一看着报纸,思索片刻后,他拿起笔来,然后又放了下来,然后继续拿起陛下的文章研究起来。 此时,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此事,如何收场! 正文 第245章 合流(求支持,求月票) 一篇《军人之尊贵》就像是夏日的惊雷似的搅得普天之下一时无法安静,莫说是寻常读书人,就是些退役的勋士也被这篇文章惊呆了,他们甚至为此而兴奋了几天后,毕竟,或许他们凭借着“武功士绅”的身份参与地方事务,但是在面对“耕读士绅”时,难免有些底气不足,毕竟,相比之下,武夫远比不上读书人尊贵,读书人那可都是天上的文曲星。 可是现在陛下的一篇文章,却也将他们比之江河星辰,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在读书人面前,他们这些“武功士绅”也不会矮那些人一头! 当普天下的“武功士绅”为之兴奋不已的时候,对于天下底的读书人,尤其是那些旧士林中人的心头,却因为这篇文章使得他们的心头冒出一股冷意来他们从未来曾想到,有朝一日兴乾朝会对军人推崇到这种地步。 作为泰州书院音律教授的袁于令,在过去的一段时间中,一直在研究着钢琴——这是一种借鉴西洋的克拉维卡琴以及庆巴罗古琴,以其为原型,制作出一架被称为具有“强弱音变化的钢琴”,在钢琴上采用了以弦槌击弦发音的机械装置,代替了过去克拉维卡琴和庆巴罗古琴用动物羽管波动琴弦发音的机械装置。从而使琴声更富有表现力,音响层次更丰富,并能通过手指触键来直接控制声音的变化。 对于精通音律而且已经绝决士途的袁于令来说,尽管他会兴致勃勃的研究西洋乐器以及国内乐师们借鉴西洋乐器研制出的新型乐器,但并不意味着他会忽视时事,和许多人一样,在看到报纸上的那篇文章时,他同样被惊诧瞠目结舌,半晌都回不过神来。 身为崇祯诸生的他,自许满腹的四书五经,自从如果不是因为恋一妓女,为革去学籍。也许现在早就已经出仕为官,其实,他也曾出仕,当年清虏南下,他受苏州士绅之托作降表,得任荆州知府,后来被弹劾落职,先是侨居会稽,直到数年前,才受友之邀于书院教授音律,当然对于精通音律的他来说,更吸引他的恐怕还是兴乾后涌入大明的各种西洋乐器以及西洋曲乐,这些来自异域的曲乐、乐器,总能给人一些惊喜。 原本的袁于令已经绝决了功名之心,虽说在过去的几年间,西洋曲乐知识他增加了不少,在这方面非但可以作曲作乐,就是高论宏议也可以挥笔而就,但关于实学,关于西洋的诸多实学知识,他却是一窍不通。 而且对于那些,他也没有什么兴致。更何况相比于功名利禄,又怎能比得上让人心情舒畅的曲乐。可是这一篇《军人之尊贵》却让他好不容易平静下的心情变得激动,几年来的沉静荡然无存了,代之而起的是满腹优郁。 而且也无心曲乐了,整整一天,袁于令都在那里翻看着那篇文章,到了傍晚时分,方文来访。还没等袁于令诉苦,方文便把相同的苦恼和盘托了出来。在两人忧心如焚的讨论着文章的时候,隔壁悠扬的琴声却不停地传进来,这愈加使得他们更为烦恼了。 “不知顾宁人他们想过这件事没有?” 方止皱着眉头问道。 “难道,他就不知道,这篇文章之后,势必会引起天下震动吗?” 同样为崇祯诸生的方文与袁于令不同,他在清虏窃据时,不曾出仕,隐居南京期间更以气节著名,其诗名远播,名流无不与其交往,于袁于令相交更多的时候,也是谈论诗乐。 “他哪里腾得出心思想这些,现在大军西征,清虏逃窜万里之遥!” 袁于令指了指西北的方向说道。 “这愈往西道路就愈是艰难,我在书院里听说,过了西安之后,就是几千里的山路,大军西征势必困难重重,现在是继续西征,直讨西域,还是暂停,朝廷尚还没有定议,这个时候,他身为首辅,又那里还问得了这么多,况且,咱们那位陛下,谁又能劝得动呢?” 今年六十多岁的袁于令,在话音落下的时候,忍不住长叹口气。 “即便是他劝了,又有什么用呢?” “其实也用不着他去做什么,只要在陛下一意孤行的时候,出面拦上一拦也就了了……” 方文苦笑了一下,望着袁于令说道。 “劝不动,也得劝啊!今上是明君,可明君,也有犯错的时候啊,从兴乾元年至今陛下七年如一日打压士林,今日又推崇军人如此,久而久之又岂是国家之福?” 和几乎所有士林中人一样,方文同样也认为陛下对士林一直心存敌意,从废除科举到书院学士,再到现在为军人张目,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他对士林的不满。 袁于令并没有说话,他只是背着手在屋子里踱步。 陛下对士林心怀敌意! “诸臣误朕也,国君死社稷,二百七十七年之天下,一旦弃之,皆为奸臣所误,以至于此。” 扭头看着方文,袁于令道出这样一句话来,这是孝烈皇帝的遗言。 “从孝烈皇帝于煤山殉国之后,陛下的心中,对我等士林中人,便是敌意难消了……” 停下步子,袁于令苦笑着说道。 “奸臣……于陛下心底,士林中有太多的奸臣,所以,他才会打压士林,甚至不惜釜底抽薪,通过废除科举,彻底摧毁了士林的根本,尔止,你说今日我等尚以士林自称,再过二十年、三十年以至四十年后,待到我等皆身埋黄土的时候,这天下底可还有士林?” “不还有书院吗……” “书院?我等有授业恩师一人,又有座师,有同窗、有同年,有门生,如此才有了士林,而今日书院教授,一人授数班,学生读书数年有师数人甚至十数人,如此,又可能会像旧时的关系那么紧密?顶多也就是同窗之间互相扶持罢了,至于座师?” 摇头苦笑着的,袁于令看着方文反问道。 “旧时座师可以提携弟子于官场,今日我等于书院之中,对学生又有多少帮助?废除科举是釜底抽薪?” 摇着头,袁于令最后又长叹道。 “真正的釜底抽薪是天下英贤皆出于书院,如此千年来自牛李党争起,我等读书人以科举为门,以师徒、同窗、门生形成士林关系,就此肢离破碎,自此之后,便再无士林了……” 只有身处于书院之中,才知道兴乾年后,士林是怎么走向“末路”,作为见证者的袁于令,提及士林的末路时,语气难免显得有些失落。 或许,他在过去的数年间,依然如过去一样,与友人相聚,谈论诗书文章曲乐,但另一方面,他却早已经看到了士林的末日,而这个末日与其说是陛下造成的,其实归根到底还是士林自作孽罢了,陛下不过只是推波助澜而已。 “这……” 眉头紧锁,面对这么一个不愿意面对的事实,方文突然说不出话来了。确实正像袁可令说的那样,士林已经走向了末路,而在这末路之中,他们即便是争,又能得来什么? “读书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难道,我等就坐视……” 不待方文说完,袁可令长叹道。 “即便是咱们争,又争得来什么?十年、二十年,几十年后,这士林便不复存在了,如此,尔止,待到你我这一代人故去之后,你说这世间可还有士林?为往圣继绝学?别忘了,从陛下重释我儒家经典时,这你我口中的士林便不复存在了,我等不过只是一群行将就木之老朽而已,还谈什么为往圣继绝学?” 只是一群行将就木之老朽而已,还谈什么为往圣继绝学? 这样的一声长叹,只震得方文一阵目眩,这正是他与许多人不愿意去面对的现实,在过去的多年间,他们之所以醉心于山水,痴迷于的书画文章,不正是想要去回避这个现实吗? 绝大多数时候,人们并不愿意面对一些现实,即便是对于像方文这样的人来说,他同样也不愿意面对自己已经“老朽”已经行将就木的现实,可是现在袁可令却直接的告诉他这个事实。 “争?” 摇着头,袁可令反问道。 “我们用什么去争?即便是如顾宁人等人,他们又岂不知道,他们虽是士林中人,可却也知道,今日士林不过只是垂暮而已,即便是争,争来争去也只是争个空罢了,况且,这说出去的话,又岂能收得回来?陛下这篇文章,如今天下人谁人不知?收是收不回来了,再去争,还能争个什么?争恼了陛下,陛下又岂会让步?” 尽管在刚看到文章的时候,袁可令同样也是惊诧非常,可是在想了一天之后,他反倒是平静的接受了现实,毕竟,醉心于曲乐的他很清楚,士林已经不复存在了,在这种情况下。什么“武功士绅”与“耕读士绅”也自然失去了争持了意义。 “可是,难道我们就眼睁睁的看着陛下在“崇武抑文”这条斜路上一直走下去吗?如此,又岂是大明之福,“崇武抑文”到最后遭殃的是老百姓,是我大明的天下!” 方文有些激动的低吼道。 “如今天下未靖,清虏虽然败退至西域,可若是我大明一味的“崇武抑文”,他日失之衡,武人崛起,国家势必陷入动乱,到那时,万一清虏再次入寇,天下百姓苦矣!大明危矣!” 经历过甲申天变的方文之所以会如此激动,正因为他知道异族入寇的代价。 “可陛下推崇军人,未尝不是因为蛮夷威胁,自宋以降,我汉人先败于蒙元,后又败于满清,如此惨痛之教训,陛下又怎么无视,宋代之所以“崇文抑武”是因唐末直至五代十国军阀混乱,天下生灵涂炭,可别忘了,即便是生灵涂炭,这天下,总归是我汉人之天下,文明总归是我华夏之文明,况且,即便是生灵涂炭,又岂比得上蒙元屠杀、满清屠戮?而且他们非但意杀尽我汉人,更毁我文明,令我文明倒退,变我衣冠、变我语音,甚至变夏为夷,“崇文抑武”之途……” 袁可令的眼帘微垂,他走到钢琴边,手指在琴键上敲击一声。 “无论如何,陛下都不会再取了……” 袁可令的这番话并没有让方文感到奇怪,其实从清虏入关但凡稍有良知者都在反思,而到兴乾之后,对宋亡于蒙古以及大明险亡于清虏更是进行了极为深刻的反思,尽管有这样那样的原因,但无论如何“崇文抑武”却怎么也脱不开关系。也正因如此,大家才能在某种程度上接受陛下之前对军人的推崇,但却在感情上无法接受“崇武抑文”的现实。 “可一味的“崇武抑文”总归会出乱子,陛下是明君尚可制约军中诸将,可将来呢?万一要是有狼子野心之辈……” 方文的语气显得有些不失落,这种失落或许正是因为他看到了士林的末路,同样也看到了“崇武抑文”的必然,在这个时候,他甚至能够理解了为什么在宋时,那些显赫一时的将军,会甘愿做个足谷翁,因为他们看清了现实。 在皇帝已经确定了“崇武抑文”这一决心的时候,任何人都不可能再去改变陛下的心思,陛下不是为他自己“崇武抑文”,甚至他这么选择是把朱家的江山放在了第二位,他是想籍此保住华夏文明。 就像五代十国那会一样,无论乱臣贼子如何篡夺权,可最终江山还是汉人的,华夏文明不曾丧于异族之手,这或许也是一种无奈吧! “总得想个法子吧,毕竟,这不是最好的选择。” 方文的话让袁可令无奈的一笑,然后说道。 “实在没有法子想,只有一个馊主意,你别笑话。” “说吧,馊主意总比没主意强。” 方文立即出言催促道。 “说出来,咱们一起商量商量,指不定,真能商量出一个主意来……” 正文 第246章 合流(下)(求支持,求月票) 玻璃油灯内的石棉火头燃着橘色火亮,灯罩口的些许薰黑隐隐约约的散发出些鱼腥味,这股鱼腥味很淡,几乎是微不可闻。这油灯是用的是鲸油,因为烟少且相比其它灯油它更亮,而受到富足人家的欢迎。 在方文探身求教的时候,他的身体前倾,甚至都不顾面前的油灯灯口处升腾的黑烟。 “嗯……” 袁可令沉吟片刻,然后说道。 “其实“崇武抑文”亦或是“崇文抑武”,归根结底都有其功利,崇武者不意研读文章,研读文章废脑,废时,那像习武,往往只需蛮力既可,而崇文者为求功名,往往一味埋头苦读,窗外事尚是不闻,自然也没有习武的心思了。而往先秦时来看,我汉人讲究的是“出将入相”,其实,也就是文武双修,这亦是今上现在的主张。” 这番话说得方文直点头,因为既是实话,也是事实。 “文武双修谈何容易,“穷文富武”,家贫者研读诗书已是不易,习武?又岂有习武的家财?” “所以,自隋唐科举兴,凡寒门子弟科举进身者,无不主张以文取士,弃武修文,专心经书,到了宋朝时,选官皆出自科举,这正是天下寒门子弟所求,即便是如此,尚是不觉公平,因为寒门子弟家学传承有限,自然无法于豪门大家相比,所以到了我朝,才有了八股取士,只从四书五经中取题,如此即便是再贫寒的寒门子弟,只要买来四书五经就有了求取功名的可能,如此可谓是再公平不过……” 提及这个公平时,袁可令忍不住摇头轻叹,正是这种“公平”毁掉了科举,当初陛下废除科举也是以此为借口。 “看似公平了,可却尽毁天下之人,正如顾宁人所言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才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取之才往往皆是碌碌无能之辈!实是无助于国家。” 方文的语气很是肯定,之所以肯定,倒不是因为过去几年的反思,而是因为早在几十年前,大明士林上下就已经开始反思八股取士的不足,并酝酿着废除八股取士。 “所以,陛下才会废“空疏无用,实于政事无涉”的八股文,专门取才于实学。我士林归根结底还是兴于科举,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科举一废,士林自然也是无根之萍,至于所谓的“新士林”却又不似旧士林那般联系紧密,所以从科举被废的那天起,于士林而言,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改良,顺应潮流,二是自暴自弃,任由其走向末路,” “哦,我懂了。” 方文也是个聪明人,一点就明白了。 “你是说现在士林到了改良的时候了?这主意很好,我也这样想过,只是这个改良如何改良?邀请书院里的学士参与我等聚会?这各地都是如此,可就眼下来看,似乎成效不大,毕竟,他们中的许多人,往往醉心于课业研究。” 因为书院里的学业繁重,不像过去只需要读四书五经,所以书院里的学生自然不可能像过去士林的学子一样,有充足的时间交流,与友人谈论诗书文章。 “改良士林,绝不仅仅只是将学士引入士林,这旧瓶装新酒,显然是不太现实,况且也不为陛下所喜。” 重新坐下来的袁可令,端起了茶碗。 “当年士林坐大,最终能够与皇家共天下,究其根源还是因为有皇家的支持,没有皇家的支持,即便是改良,也不过是痴人说梦!” “老兄,皇家怎么可能再支持士林,别忘了,当年从孝烈皇帝落得那个地步,我士林亦有几分责任,支持士林,陛下恐怕万万不会这么做的。” 于世人看来,要是没有当年士林的党争,没有他们的空谈误国,恐怕大明也不至于沦陷到那步田地,在这种情况下,方文自然不相信皇上会支持士林。 “旧士林是永远不可能得到皇帝支持的!” 袁可令冷冷地说道 “陛下对士林的不满,可谓是根深蒂固,自然不可能再支持士林,而今天陛下崇武抑文,亦是因为这个原因,固然可能会导致国家动乱,但是却不能否认,国家若是武力不彰,必定会导致国家衰败,百姓沦为异族之奴。” 方文摸着茶碗盖,想了一会儿说道。 “崇文抑武,国家兵弱必遭国难,崇武抑文,阀乱而民劫,如此……皆是失之以衡的表现。” “正是失之以衡。” 袁可令看着他说道。 “所以,最关键的就是平衡,只有文武平衡了,才会民富国强……” “嗯……文武平衡,如何平衡呢?” 略停片刻,袁可令答道。 “古人不早就说过了吗——文武双全。” “文武双全……” 方文的眉头微皱,然后说道。 “这恐怕有些不太现实,毕竟,寒门子弟很难在研文时有余力习武。” “你看,这又回到了公平与否上的了……” 袁可令看着方文说道。 “若是每每总这么想的话,最终,问题还是无法解决的。” “可天下寒门总是大多数。” “自宋代起,天下文风大兴,科举取士岂止十万,这十万人中,真正一贫如洗的寒门子弟又有多少?所谓寒门大抵上也是小康之家,若当真是一贫如洗,莫说是十年寒窗了,恐怕就连识字也是不得,所谓寒门,往往不过只是托辞罢了……” 这句话说的再裸不过,一下子就是数百年来支持科举取士寒门的那张遮羞布给撕了下来。 “即便是只以八股取士,进士者大抵上也都是耕读之家,力夫耕作农家所进的屈指可数,纵观我朝名士,又有几人确系是寒门,大抵上最差的,也是小康之家,所谓之寒门,不过为了勉励后学末进而已。” 尽管他的这番话有失偏颇,但方文还是无奈的苦笑一声。这么多年结识的士林中人岂止百人,他们中真正的一贫如洗者又有几人,大抵上所谓的“寒门”往往也是小康之家,真正的贫苦百姓连饭都吃不上,更何况是供人读书习字? “这一点,陛下很清楚,所以他在推行新学时,有人籍此为寒门张目时,陛下的反击很简单,他们说寒门子弟买不起书,所以便大兴图书馆,其实,游走民间多年的陛下又岂不知道,真正的寒门子弟大抵上是不会读书的,他们顶多只是学识字罢了,先谋求温饱,待晋身小康之后,才会寄希望予下一代。所谓“废八股取士,闭寒门晋身之道”,不过只是夸张之词。” 文人最擅长的是什么?就是极尽夸张,就是春秋笔法的“危言耸听”。对此方止又岂不知道,甚至在当年有人以寒门为由反对废除科举的时候,陛下还特意让反对者统计出历年中举者家庭出身,然后用事实去反驳对方。而不是一两个例子。 寒门贵子、鱼跃龙门……往往不过只是美好的愿望罢了。 “就寒门来说,现在陛下广兴实学,反倒有利于寒门,即便是一贫如洗之家,其子女聪明,亦可入社学学习实用之学,将来可以做伙计、学徒,一步步改变自己的生活,而不像旧时科举那样,其只有科举一条路可走……其实,说这些并没有什么用处,” 话峰一转,袁可令看着方文说道。 “现在,于你我所忧心的,无非就是“崇文抑武”、“崇武抑文”,可两者都失了平衡,无论选择那一个,于大明而言都是大不利,眼下看似没有什么问题,可是百年、两百年之后呢?当年,专以八股取士时,也没想到会有后来的祸害吧?其实,归根结底,都是因为想省事,才导致了这种局面的发生。” “想省事?” 方文一愣,有些诧异的看着对方。 “就是投机取巧,但凡世人大都爱投机取巧者,可是这世事又岂有投机取巧的可能?学文如此,学武同样也是如此,所谓投机取巧者,不过就是弃文就武,或者就文弃武,如此先有了投机取巧的心思,才有了现在“崇文抑武”、“崇武抑文”,所以,最关键的还是要回归正途——” “正途?” “文武双全、文武兼修,出将入相的全才,才是真正的人才,否则,无论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士,亦或是只知武勇的壮士,不过只是跛足之人,可笑的是,数百年来来,无论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亦或是只知武勇的壮士,皆大言不惭自以为“士”,却全不知,自己不过只介残废之人罢了……” 方文瞬间便被袁可令的这番话给惊呆了,他这一句残废,说的可不是一个人,说的是历朝历代的文臣武将,说的是历代的贤达英才。在他的口中,这些人不过都是“残废”。 “令昭兄,你,你……” “这不过只是为兄妄言而已……” 袁可令笑着答道,这几年间醉心音律的他,反倒是看淡了许多事情,同样也看透了诸多事物,许多想不通的,慢慢的也想通了,正因如此,他才会有这番感慨。 “妄言……” 方文摇头长叹道。 “文武如士之双足,缺一既是跛足,数百年间,或是弃文,或是弃武,如此与自废一足有何区别?令昭兄是明白人,只是这世间又有几个明白人?” “所以了,你看,陛下这番《军人之尊贵》,却引得你我感叹不已,其实,不过就是残废久了,心也残了,自然看不出其尊贵的地方了……” 这么说着,袁可令的话峰一转,正色说道。 “军人之所以尊贵,是因为军人对国家、对民众的情感表现最为直接,是通过无私的自我牺牲,如此之情感,又岂比我等文人逊色,如此又焉不能称之为尊贵?” 他的反问,让方文陷入沉默中,片刻后才摇头说道。 “兄知道小弟的本意绝非争论军人是否尊贵,而是忧心国家的将来。” “自隋唐以科举以来,尤其是宋后专重于文,从此之后文武殊途。今日陛下意重振我汉人尚武之风,若是士林再一味偏颇于“崇文抑武”必定会为陛下不喜,为大势所淘汰,所以,今日我士林的将来,就在于回归正源,我士林中人若是意欲重获陛下青睐,必须推崇文武兼修,如此,方才是士之正源,亦是士大之道!” 士之正源! 士大之道! 这八个字传入方文的耳中,只让他的浑身一颤,惊诧的看着袁可令问道。 “令昭兄,你的意思是……” “文武兼修啊!” 袁可令笑着说道。 “今天地方上总是分什么“武功士绅”,“耕读士绅”,后者不屑前者,以为前者粗鄙,而前者却有陛下推崇,久而久之,势必是武重文轻,与其排斥,不能将其纳入融汇,我儒家之所以能有今日之盛,不正是融汇百家所长吗?况且,你我能看到“崇武抑文”的不足,以陛下之英明又岂会看不到?只是我士林中人一味反对,陛下即便是有心,也只能“崇武抑文”了,那怕代价是朱家的江山……” 说话的时候,袁可令的面上尽是崇敬之色。 “经甲申天变之后,于陛下而言,这江山是我汉人、是我华夏的江山,而非是一家一姓的江山,所以甘愿冒以风险,而不像赵宋一般,为一家一姓之利,不惜废我汉家武功……” 这当然有些夸张,可这样的话,却是大义凛然,让人不得不感叹着陛下的“仁义”,可接着袁可令又说道。 “可,但凡是人皆有私心,陛下封建诸藩于南洋,重行封建之事,想保的也是一家一姓,可若是我等能够把“崇武抑文”的不足尽除,陛下又岂会拒绝?” “归根到底,还是要文武兼修啊!” 方文有些不解的问道。 “文武兼修,陛下也有主张,这与我士林又有何关系?” “没有关系,我们可以主动的去拉关系,陛下要文武兼修,那我们就要把这个文武兼修如何兼修给拿出来……” 看着方文,袁可令反问道。 “到时候,陛下自然不会反对,而且文武一体,武读合家,这士林又岂会消失?” 正文 第247章 想家(求支持,求月票) 世间的纷争太多,当一篇《军人之尊贵》引得天下哗然时,在所谓的“士林”中在那里纷争不已,在那里讨论着军人尊贵与否,讨论着士人与武人之间的将来以及界限的时候,远在数千里外的战场上,随着一声令下,刚刚越过疏勒河的大军在北山下停止了进攻。 战争在这一刻终于落下了序幕。再往西,有要塞坚守的峡谷、隘口阻挡了明军的进攻脚步,而从西安到疏勒河数千里之遥的征途,同样也是明军后勤的极限,年久失修的道路,使得物资运输变得极为困难。 大规模的进攻在疏勒河停了下来,瓜州,这座古丝绸之路的重镇,又一次回到了主人的怀抱之中,想必千年前,汉代的张骞、唐代的玄奘前往西域,也一定在这里留下过脚印。 现在这里是大明最西端的领土,在这座没有几个汉人居住的古镇中,到处都是风蚀的夯土堆,也许是汉唐时的遗迹,就像千里丰碑一样,告诉着世人,这里真正的主人是谁。 无论世间的风云如何变幻,它们永远屹立于此,等待着主人的回归。现在它的主人终于归来了。也让这里重新焕发生机,作为前线的最西端唯一的“城市”,这座古镇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一直弥漫着一股怪异的气氛。 伤兵! 从前线撤下来的伤兵,都被撤到了这里的野战医院中接受治疗,尽管有着领先时代的野战救治体系,但是医疗水平却是有限,药物同样也是原始。因为没有止痛药,所以伤员只能用意识对抗伤痛,实在受不了的时候,才会发出一声惨叫。再受不了的时候,他们不过刚一挣扎,伴着一声惨嚎,血就从包裹着伤口的纱布下方涌出,血染红了他们的绷带,甚至床单。 还有一些伤员,因为发烧,使得他们的意识模糊,在呻、吟声中发出一些模糊的话语,这些意识模糊的伤员往往是在那里喃喃着“娘”、“媳妇”之类的话语,往往都是对家人的思念,有时候,一些战士会在对家人的思念中慢慢的失去生命。 当然,还有一些战士会在睡梦中喊着“陛下万岁”之类的突击词,甚至像是犯了癔症似的在梦中喊叫着杀光鞑子…… 战争不仅仅只给战士们带来身体上的创伤,同样还有心理上的创伤。 在野战医院里找了一圈,都没有找到战友的张国东,终于在阵亡名单上找到排长张平的名字时,神情显得有些黯淡。 排长死了! 班长丁相守也死了, 还有…… 一个个战友都战死了,不知为什么,他甚至想不起有些战友的模样,不过才几个月而已。怎么能就忘了呢? 就在神情失落的张国东想要返回营地的时候,从一旁边的帐篷里传来一阵呻吟声音,接着的又是一个极其微弱的声音。 “长……长官,劳、劳驾给倒我一杯水……” 扭头朝敞开的帐篷看去,看到一个腿被炸断的伤兵躺床上呻吟着,他的双腿都被炸断了,甚至连大腿都不见了,下半身包裹着绷带,绷带处渗着些血。 也许是被地雷炸断的,清军在在战场上埋下了不少地雷,不过他们的地雷威力很大,人一踩上去,往往代价就是粉身碎骨。其实,这倒也是一件好事,要是腿被炸断了,人活着,可人世间就多了个残废,即便是有功田又能怎么样呢?一辈子还是个残废。 其实,话说回来,活着总好过死了。 死了,就再也见不着了。心底有些感伤的张国东,看着伤后,便取出了自己的水壶,然后弯下腰去,扶着那个伤兵喝水,伤兵的脸上带着些感激。他喝的很急,就像是很渴似的。 “慢点、慢点!别喝这么急!” 叮嘱着伤兵时,张国东又问道。 “怎么渴这么厉害,护士呢?下次渴了就喊护士知道吗?” “嗯……” 喝了半壶水的伤兵,闭着眼睛,就像是很舒服似的,然后他睁开眼睛,看着张国东说道。 “谢谢!” 就在张国东想要说不用谢时,他看到伤兵不知道从那弄来了一把刺刀。 他想干什么? “娘啊……” 伤兵哭喊着的同时,握着刺刀猛的一下从喉咙刺了下去。 “不……” 在张国东的喊声中,伤兵捂着喷血的脖颈倒下了,他的脸上带着解脱,在身体的抽搐中,双眼慢慢的失去了神采 “不要……” 嘴里喊着,惊恐的看着自杀的弟兄,他往腰后面一摸,这时张国东才发现,那刺刀是伤兵趁他喂水的时候,偷的他的刺刀。 张国东愣愣的站在那里,看着医生和护士跑过来,看着医生在那摇头叹息,在军医把刺刀递给他的时候,那军医看着站在的张国东,“好了,人总是要死的!” 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说道。 “死了,对他也许也是个解脱!” “哦。” 点了点头,张国东看着死去的战士,然后问道。 “他的伤很重吗?” “双腿炸没了,就连下面的也没了……活着……” 摇摇头,医生叹息道。 “走了,反倒轻松了。” 是啊! 走了,也许就轻松了! 只是他的家人呢? “长官,他……到时候会怎么报告?” 张国东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战场上战死或者战场上自杀,与在医院自杀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谁都知道,前者是战死,至于后者。 军医看了看张国东,打量了他一眼,然后问道。 “你们是战友?” “不是,就是想问问,毕竟,毕竟……” 朝周围的那些的伤兵看了看,军医压低声音说道。 “放心吧,肯定不会写自杀的……” 然后军医的声音变得有些低沉。 “毕竟,当兵的不容易啊……” 当兵的不容易啊…… 离开野战医院后,张国东的脸色一直不太自然,伤兵的模样一直在他的眼前浮现着,他的模样,尤其是最后解脱似的笑容,更让他感觉后背发凉,到最后伤兵的相貌发生了变化,在他的脑海中变来变去,变成了阵亡的战友,变成了身边的战友,甚至到最后又变成了自己。 “我有宝刀真利市,快活沙场死。短衣匹马出都门,喇叭铜鼓声。战地临大敌,战袍滴滴胡儿血。自问生平博容名,头颇一掷轻?……” 在这静夜之中,虽然歌声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但仍然听的很清楚。 “阿娘牵衣向儿语,吾今不恋汝。爱妻结发劝夫行,慷慨送一程。斩杀敌军将,战死容名出人上。军不凯旋归何颜,偷生要几年……” 借着些许星光,张国东可以看到几名已经喝醉了的战士,在那里放声唱着这歌,最后,听着这首不知谁从报上学来的《祈战死》,他只觉得的眼眶一热,微微倾着头,硬是不让那泪水流下来。 朝着远处看去,另一边,一堆篝火燃的正旺。走近了之后,张国东才发现,这里是临时的火化场,就是把一具具尸体上堆在干柴上,然后把战士们的尸体烧成骨灰。 马革裹尸还,从来都只是诗人的想象,古往今来绝大多数战士都是埋骨荒山野岭,甚至落个暴尸荒野的下场。也就是陛下仁义,命令必须要把阵亡将士的骸骨运回,运回尸体是不可能了,所以只能在战场上火化,然后把骨灰运回交给其家人。 在火化的时候,随军僧穿着一身黄色的僧袍,站在火堆的前面,手捻着的佛珠,口诵着经文, 几名野战医院的士兵,一起坐在火边,他们吸着烟,不时向火里投块木柴,他们要整夜在这里守着火堆,直到把这些尸体焚化。 漆黑的夜,漆黑的荒野之中,没有一点灯火,只有几处焚烧尸体的大火吐着红色的火焰,只让人感到所有的一切都是阴森森,冷梭梭的。 也许是心理作用吧,站在这片荒野上,看着那火堆,张国东只觉得一阵寒风盖过一阵,风寒刺骨,让他忍不住缩往了肩膀。 “老哥,到这里躲会风。” 正加着木柴的战士,瞧着张国东说道。 “这西北的风,像刀子一样,别瞧已经是夏天了,这风一吹,指不定就能让你去半条命。” 这时,张国东才注意到,他们的身后用毛毯扎了个挡风墙,他们就躲在风墙的一面,面对着火堆。 “哎,” 坐到风墙后面,张国东把胳膊架在膝盖上,然后呆呆地望着火,他的心里又一次想到那个自杀的弟兄。 也许,他就在这火堆里吧。 这么想着,他的心思就变得纷乱起来。想到了自杀的弟兄,自然又想到了排长、班长,还有其它战死的弟兄,想到他们在这里被烧成灰。 就这么胡思乱想的时候,他意识到要坏事,心里难受得要发疯。就在这时候,一根纸烟被递到他的面前。 “来,老哥抽一只。” “哟,纸烟……这可不便宜。” 张国东接过纸烟说道,纸烟不便宜,肯定比烟叶贵,弟兄们很少有人抽这个,往往只有军官才抽这个。 “都是从帐篷里拿的,你知道的,你们给他们送去,可总有人走,人走了,东西留在帐篷里,也就糟蹋了,所以,也就便宜我们哥几个了。” 对此,张国东能够理解,当然不会说什么,只是点着那根烟,然后默默的吸着。然后又和他们一起聊着天,他们聊了很多,自然也聊到了这里正烧着的尸体,聊着他们在战场上的表现,是勇敢,还是懦弱。 没有太多的敬意,但是更多的却是惋惜,对于他们失去生命的惋惜。聊着聊着,张国东聊到了自己的战友,聊到身边的弟兄。 “在我们排里头,俺是第一个吓的连铳子都装不上的,真的,不怕你们笑话,平时我说话的时候,嗓门比谁都大,可是到了战场上,双腿打软,手抖的都装不进去铳子……” 他突然大声说道。 “到最后,是排长接连几个大嘴巴,才把俺给抽醒了,然后才装了铳子,那嘴巴抽的,那是一个响,到现在俺都记得……嘿嘿。” 对谁讲的呢? 是对身这的这几个弟兄?还是对火堆中的尸体,或者是战友的灵魂, 鬼知道,张国东也不知道,他压根也就没有去想什么。 其实他心里也知道答案,与其说是对围坐在火边的弟兄们讲的,倒不如说是对着坑中被烈火焚烧的死人讲的。 他的心里很明白,尽管心里不想说,可却又控制不住自己,甚至忍不住吹起了牛来。 “鞑子,他么的,你瞧着一个比一个软蛋,可是他们都他么的会耍奸,会装死,当时我是第一个冲上去的……原本的我以为是死人那,可谁知道了,那地上的死人动了,我一刀就捅了过去……还有几个越来越近,近得都能碰到我的铳口了……投降?鞑子兵降个屁,我一扣扳机,就给他们三个穿了糖葫芦…… 最前边的一个,鼻子冒着血,倒下去了……还有一个居然对我说什么,我是汉人,他么的,现在知道自己是汉人了,早他么的干什么去了……还有人说什么,他是旗人,比咱们汉人尊贵,太他么的狂了,我就用枪托对着他脑袋,拼命砸着,一直砸碎了,砸的他娘都认不出来才停下来……我告诉你,我杀过十几个人,还有一个是我活活掐死的……那天我看见他的时候……那小子,还想要反手,我掐着他的脖子,往死了掐……最后活生生的掐死了!” 嘴里叼着烟,张国东也分不清自己的话是真还是假了,他只是在那里说着,可能是他的,也可能是别的人故事,反正是说着,说给身边的这些人听,说给这些火堆里的尸体听,到最后,实在受不了的他,站起身,然后骂了一句。 “他么的,都是混蛋……为什么他么的都死了,都他么的给我站起来,起来啊……” 骂着,骂着,他腾地站起来,然后离开火堆,朝着远处跑去,最后消失在远处的黑暗里。群星在天空中闪烁,夜空如昼,已经擦去眼泪的张国东叉开腿,一边小便,一边吧嗒吧嗒地掉着眼泪。 那股难受劲的这会终于过去了,心里慢慢地好受一些了。他只感到有些筋疲力竭,他抬头看着天空,最后喃喃着…… “好想家啊……” 正文 第248章 命(求支持,求月票) 家! 回家的路是漫长的。 三匹马沿着官道在高粱地中间穿着,前面的两匹马的马鞍上坐着的是两名军人,一名军官一名士兵,军官看起来年龄不大,顶多也就是三十岁的模样,那士兵倒是年青的出奇,看起来最多只有十六七岁,也许是个虚报年龄从军的少年。 少年骑兵的马鞍后面牵着一匹马,马鞍上放着一个架子,托架上又盖着的黑布用绳扎绑整齐,谁也看不清,拖架上装的是什么。 这两个名军人在高梁地里穿行的时候,谁都没有说话,气氛显得有些奇怪,尤其是那名军官,尽管他挺着脊梁,可是却垂着头,一副无精打彩的模样。 偶尔的,军官会抬头朝远处看去,似乎是想要看看还有多远才到达目的地,尽管他看起来有些心急,但却压根就没有催促战马加快速度的意思。 而士兵也是一言不发的跟在他的身后,有时候,他会朝周围看去,可是这人高的高梁地,却挡住了他的视线,让他根本就看不到远方有什么。 两人就这么走着,一言不一发的走着。 但凡是大明的官道,必定有收费站。 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道理,这官道上的收费站征收的过路费,都是用来修葺道路的,可实际上,恐怕只有天知道每年征的那么多银子是不是真被用来修路了。 不过收费站却也安置了不少人,比如旧时的驿卒,除了在官道两侧的服务站中干活外,还有就是在收费站中收费。 “这是什么车,都十尺九寸了,还十尺的车……” “十尺九寸也得按十一尺的车交,谁让你少一寸了……” 诸如此类的嚷嚷声在收费站上回响着,税吏、站员与商贩们总是会打嘴仗,天下的收费站都是如此,税吏、站员想按律征费,那些商贩自然不想缴费,千方百计的想少缴,于是,双方的争吵总是在所难免。 就在众人的吵嚷声中,已经那商贩吵了半天,早就火冒三仗的站员,瞧见那两个穿着红色军装的官兵过来时,便扯着嚷子大声喊道。 “你们,你们俩,说你那,等会,到后面排队去……” 可马背上的军官只是看了他一眼,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而是骑着马直接朝收费站一旁的通道走去。 他们这么一走,周围的百姓立即嚷嚷道。 “哎哟,这下见识了吧,这些穿灰衣裳的,也就是欺负一下咱们!” “可不是,有种去拦他们啊!” “当兵的就是横……” “可不是,现在好了,碰到当兵的,一个个都装起孙子了……” 都不用周围的商贩用激将法,李得亮便径直走到那边拦住了想要过去的这两个人。 “让你们等等,没听见吗?” 他这么话声一落,那边后面的少年兵就毫不客气的怼上过去。 “等个屁,这牌子写的是什么,军人优先通行,你眼瞎了是不是!” 少年兵手指着一旁的牌子,那牌子上除了公布各种尺寸的车辆征收过路费的费额之外,还有就是清楚的写着“军人优先通行”的字样。 “军人优先,那也得分时候,你没瞧见那边正忙着嘛,” 被少年骑兵这么一怼,知道自己理亏的站员又嚷嚷道。 “交钱,交钱,三个马,一共……” 不等他说完,那边的田程却突然跑了过来,冲他就是一脚。 “他么的,你眼瞎吗?” 然后田程立即对马背上的军官赔礼道。 “长官,对不住,他不知道规矩……” 规矩,什么规矩? 挨了一脚的李得亮,正想问来着,一抬眼才注意到后面那匹马的马鞍托架上蒙着黑布。 那脸色瞬间变得煞白,双腿甚至一软,人就跪了下去。 “对、对不住……” 一边赔着礼,一边叩着头。 这会原本喧嚣的收费站已经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看着那三骑,看着那马背托上的黑布。 “这是啥……” 一个商贩话刚出口,那边就被人拉着衣袖。 “别嚷嚷,是护送队。” 护送队。 对于护送队,大多数人都很陌生,这是最近几个月才出现在报纸上的字眼,这些护送队的任务,就是把阵亡官兵的骨灰送到他们的家中。而护送队都是各部队留守的官兵组成,往往都是这样一名军官和一名士兵组成。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在大江南北,这样的护送队总会出现在官道上,把一个个阵亡官兵的骨灰送回到他们的家人手中。自然的也出现在报纸上,有些人从报纸上了解到护送队,有的人根本就是一无所知。 就像李得亮那样,尽管他不知道,可他却知道,自己犯了大错。所以才会跪下去赔礼。而周围的商贩们,也不敢大声说话,唯恐惊扰了亡灵,这是最起码的礼,更何况,这些人都是为他们而死的。 马背上的军官,那脸色依然没有任何变化,他几乎没有任何反应,只是朝前看了一眼,然后淡然的说道。 “放闸吧。” 从始至终,军官都没有看李得亮一眼。 他很累! 这半个月,他已经送了九个战友回家,这是最后一个,一个驼架最多可以装十二个骨灰盒。送九个战友回家的经历,对于他而言,是一种折磨,每一次,都要面对战友们泪流满面的家人。 他受不了。 在第一次送战友回家之后,他甚至坐在河边大吼了一声,他宁可上前线,那怕被地雷炸成碎片,也不想再送战友的骨灰回家了。 这种滋味太难受。 “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也是在这个时候,他知道了,为什么陛下坚持要让本部军官送阵亡官兵的骨灰回家,只有如此,才知道,这一盒盒骨灰从来不是数字,而是一个个家庭,骨灰盒中装着的是父母的儿子、女人的妻子、孩子们的父亲。只有如此,才知道,战争的残酷,才知道在指挥战斗时,必须慎之又慎,而不是为了个人的荣誉,让弟兄们白白送死。 每一个弟兄的死去,就意味着一个家庭的破碎。 送完这一个,就可以回去了…… 军官长叹口气,离开了收费站后,他和下属继续前行,一个小时后,已经离开官道的他们来到了一个市集,在镇口的桥头处,还有一群孩子在那里玩耍。孩子们看到有官兵过来时,便停止嘻闹,其中的几个孩子甚至满怀期待看着马背上的人,期待着看到自己的父亲或者兄长。 “小伍,是不是你哥回来了,你哥不是骑大马的吗?” “他那马又不能骑回家,那是官军的马。” 孩子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道着的时候,骑马来到桥头处的军官从马背上跳了下来,然后和下属互相整理仪容,甚至还取出布巾,从水袋里倒水洗了下脸,如此收拾干净之后,才牵着马往镇子里走去。 这两个官军的举指,引起了张坤礼的注意,作为秀才的他,隐约的感觉到,这两个官军来这里肯定是有事要办。他们刚一过桥,他便迎了过去。 “在下张坤礼,是张集本地的秀才,不知长官来此有何贵干?” “请问,张一鸣张老爷住在什么地方?” “你是说张老爷啊……” 一听是找张一鸣,张秀才的客气便敛去两分,那张家在镇上也就是一般的殷实人家罢了,也就是老大有点出息,听说在官军里当了个什么排长,也就是个武夫罢了。 “小伍,是找你们……” 突然张秀才的眼睛一睁,看着最后面的那匹马,他的双目睁大,轻声说道。 “张,张兄走了?” “嗯!” 王玉之点点头,然后对张秀才说道。 “村里的保长呢?请他一同过去吧!” 镇上的人都看到了,人们看到那匹马马鞍架子上黑布蒙着的盒子。在保长来之前,就有人跑到张家去通风报信了,所以当王玉之一行来到张家门前的时候,门前已经站了很多人,一个老妇哭喊着“我的儿”,尽管有人搀扶着,可却仍然瘫坐在地上,一个年长的头发雪白老人,也是满面泪水,如果不是有人搀扶着,恐怕也会瘫坐于地,他眼巴巴的看着那两名官兵走过来。眼巴巴的看着他们从马背上取下用白布扎着的骨灰盒。 双手端着骨灰盒,孙强尽可能的让自己的表情变得肃穆,他跟在长官的身后,踏着正步走向阵亡战友父亲的面前。 “请问是张一鸣张老爷吗?我是第57营上尉王玉之,非常抱歉的通知您,令公子张平上士在前线阵亡了……” 站在张一鸣的面前,王玉之公式话的说道。然后从孙强的手中接过骨灰盒,毕恭毕敬的递送出去。 “我的儿、我的儿……” 接过骨灰盒的张一鸣,再也无法控制自己,他立即放声大哭着,满脸的老泪纵横。而原本跟着过来的小伍,似乎也明白,也知道了,嚎淘大哭的时候,更是用脚踢着王玉之。 “你还我哥,还我哥,还我哥,把我哥还给我……” 王玉之只是站在那里任由他踢打,最后哭喊着的小伍被旁边的人拉开了。然后他也没有整理仪容,而是从口袋中取出一个信封,然后说道。 “这是令公子抚恤金,一共一百二十六两,另外,本地官府会在三个月内,在本县将张平上士的功田划给他的继承人,遗族子弟就读县学、府学,也会得到的优免……” 一百二十六两,这是张平一年的军饷,其实,并不算多。对于阵亡官兵的家人来说,真正的抚恤是免税的功田,根据军衔不同,其田亩数也有不同。像张平是上士,可以得到两百亩功田,在妻子去世、子女成年之前,都可以享受免税特权,如果是父母继承的话,免税权也是一直到其父母去世。 两百亩地,足够让他的家人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只是,这往往并不是他们所需要的。他们需要是自己的家人。 “我们不要钱,我要我哥,你把我哥还给我……” 小伍仍然在那里哭喊着,周围的人也是眼眶里挂着泪,一些妇人也跟着哭了起来。 谁愿意要这个钱呢? 张一鸣看着那被送到手中的信封,脸色变得越发的凄然,他的嘴唇颤抖着。 “这钱,这钱,你,你让我咋花啊……” 拿着那装着钱的信封,张一鸣喃喃道。 “这,这老大的命啊……” 这那里是钱! 这是命! 他养了二十三年的儿子用命换来的钱啊,这钱烫的他的手都拿不住,他看了看信封,又看了看面前的军官,然后他哭着说道。 “这钱,你带回去,给,给弟兄们买,买烟抽……” “张老爷,我不能,这钱是令公子的抚恤金,如果您不收,我就没有完成任务,就不能和上级交待。” 王玉之连连摇头说道。他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变故,他又扭头对保长说道。 “实在不由,就先由你代收,等……” “不用,” 张一鸣大声吼道。 “保长,劳烦您拿这钱去买烟,买酒,都买最好的,你带回去,给弟兄们抽,就,就说是,是张平请弟兄们的……” 说话的时候,张一鸣又哭了起来。 “张老爷,这,这是张平的抚恤金,不能这样,不能这样……” 原本想说糟蹋的王玉之还是没能说出口, “这钱,是我儿的命啊,你让我咋花,让我咋花,你告诉我,我咋花……” 张一鸣大声嚎吼着,那不是钱!那是命!是他儿子的命。 “我不能……” 眼睛通红的王玉之刚想拒绝,就听到张一鸣吼道。 “你不能,你把他背回来的,就把它背回去……” 最终,钱还是变成了烟,是北直隶最好纸烟,一包要五十文,足足几百条烟被堆在驼架上,看那被装在驼架上的烟,多日来一直在克制自己感情的王玉之,突然放声大哭起来,他再也受不了的。 “啊……” 放声大哭的王玉之,只是坐那里,坐在路边,孙强早就哭成了一个泪人,他甚至都不敢去看那些烟。那是战友的命啊…… (抚恤金,香烟,是一个真实的事情。5毛一的团结烟,500块钱的抚恤金。) 正文 第249章 新学问(求支持,求月票) 时值盛夏,有如泥浆似的黄河水缓缓于河道中流淌着。这黄河河道,并不是黄河夺淮后的河道,而是宋代的故道。 实际上,所谓的宋代故道,早已荒废多年,尽管数百年不曾修整过的河堤早已坍塌,而且曾经的河道里也是散布着大小的水塘,其中不少土地已经开垦成良田。可在经过三年多的修整之后,这荒废数百年的黄河河道,被重新挖深并在数年前随着河堤上的一声巨响,在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中,夺淮数百年的黄河重新回复故道。 河水缓缓的沿着整治一新的河道流向渤海湾。 有了这次整治之后,这黄河,至少可以安稳400年,甚至更久,而在将来,等到水泥的成本下降之后,更为坚实的大坝将取代这夯土坝。 置身于黄河南岸,身穿一袭淡色衣裳的朱济世,正在河边散后,他的身边跟着十几名文武官员模样的人。后面更是簇拥着大队的御林军。黄河两岸的田地里长着大小不一的树木以及半人深的杂草,偶尔的可以看到成群的鸟儿于河草丛树木间飞过。黄河两岸5里内的土地都荒芜着,在五里之外,还有一道河坝,那是第二道河坝,尽管它的高度宽度远不及第一道河坝,但却最大限度的避免了决堤后,再一次夺淮的可能。 也正因如此的,才使得往昔富饶的田野现在变得极为荒凉,只有些许树木以及鸟儿、野物。可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这是朱明忠在黄河回归故道之后,第一次来到黄河边,现在这条河终于不再为害中原了。 之所以来到北直隶,是为了诏见一名阵亡的士兵家属。 “这钱,是我儿的命啊!” 又一次,老人绝望的哭嚎声,在朱明忠的耳边响起, 几天前,一篇报道在大明上下引起了轰动,谁能想到,一个阵亡战士的父亲,伤痛欲绝的话语,会引起那么大的轰动。 “这钱,是我儿的命啊!” 一句再简单,再直白不过的话语,触动了所有人的心灵,让人们感受到了他的痛心,同样也感受到了军人的牺牲,让那些享受着太平盛世的人们,看到了盛世的代价! 这就是太平盛世的代价! 为了维持这个盛世,总有太多的军人在默默无闻的付出,在牺牲,是他们的牺牲成就了这一切,成就了这个太平盛世。 尽管现在陕西之战已经告一段落,虽然后世的新疆等地还没有收复,甚至就连青海、西藏也不过只是表示臣服,还不是大明的领土。但是云集的在陕西的部队,已经开始进行调整了,兰州至瓜洲之间原本云集的近五万西征大军已经开始陆续撤退了,撤往西安。 他们将在西安就在修整,甚至许多军人将会就地退役,他们将会在那里领到属于他们的功田,然后成为在乡军人,为国家戍边……至少在这个时代,陕西是边境。 至于陕西本地的绝大多数百姓,将会在未来的几年内迁出陕西。 这既是为了给军人“腾地”,同样也是治理黄河的需要。毕竟,千年来陕西的开垦已经超过土地承裁的极限了,需退耕还荒——只要封禁那里的土地,大自然会帮助那里的植被恢复。 至于新疆、青海以及西藏,明军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等待着时机的成熟,然后就能收复这些地盘,把那里彻底纳为大明的行省。 现在置身于河坝上,脑海中却总是会浮现出那个悲痛欲绝的父亲。在这场战争中,有多少父亲失去了自己的儿子? 只有区区数千人! 相比于历史上的任何一场战争,这场战争的牺牲极为有限,战争的代价是微乎其微的。 “哎,至少,可以让世人知道,军人的牺牲!” 长叹口气,朱明忠把过多的情绪从心底甩了出去,身为皇帝,他不应该被这样的情绪左右,即便是同情,但……这种牺牲是值得的,对于国家而言,他们的牺牲是有价值的。 从黄河大坝上往河边走去,一里地,走了好一会才到地方,站在河边,朱明忠看了一眼河水,然后说道。 “一个碗或者茶杯。” 随后,朱明忠没有假任何人的手,而是自己站在河边,弯着腰取了一杯水。 “你们看这水……” 举着玻璃杯,朱明忠回头看着身后的朱大咸、钱磊以及几名工部、户部的官员,然后说道, “这水像是什么?” “回陛下,水似泥浆。” “陛下,自古以来,皆言黄河水一碗水,半碗泥,” “那这泥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看着朱大咸、钱磊,朱明忠反问道。面对这两个问题,他们两人顿时变成了哑巴。 “回陛下,这黄河的泥沙,大抵上都来自陕西,陕西北部土地荒芜,雨水侵蚀使得水土流失混入河中,最后汇入黄河,” 站出来主动解释的是工部屯田员外郎朱章培,在历史上,他应该在数年前死于“哭庙案”。不过,因为郑成功的北伐成功,让历史上的“哭庙案”消失于历史中。 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哭庙案”,实际上,在兴乾三年废除科举时,同样也有“哭庙案”。 “哭庙”是苏州一带流传已久的习俗。当地经济发达,人文荟萃,来自殷实之家、读书人成为一股重要的社会监察力量,当官府有不法之事不当之举,士子们每每聚集文庙,作《卷堂文》,向祖师爷孔圣人哭诉后,更召集民众向上级官府申告,在明朝,人多势众的“哭庙”申告往往能令官府不敢小视而采纳。但是在新朝老皇历撞了南墙。在朝廷诏示天下废除科举时,苏州同样也上百名秀才“哭庙”,不过与另一个顺治十八年的“哭庙案”导致包括十八名举人、秀才在内的一百二十一人被杀不同。这一百九十多名秀才,被以“聚众闹事”为由革除功名,流放海外。 对于此,人们或许惊讶于兴乾朝的“严苛”,但是相比满清的暴虐,已经让他们长松了一口气,毕竟,当初包括已经出仕的朱章培都以为,那些人至少带头的会被斩首。 不过,也正是从那个时候,朝廷明确的告诉天下的读书人,他们可以在报纸上发表文章表明意见,也可以通过正规渠道递交请愿书,但是想用“哭庙”申告的方式要胁官府,那是绝不可能接受的。即便是有理,也要先追究其违法行为之后,再处置其它事物。 老皇历在新朝是行不能的! 这一点,对于早在南京就已经重归明廷的朱章培而言,自然很清楚,这同样也是他以半百之龄,重新学习实学的原因,至少这“水土流失”就是一门新学问。不过,对于这门学问,显然钱磊、朱大咸都是外行。 “朱章培,你继续说……” “臣遵旨。” 得到陛下的许可后,朱章培继续说道。 “陛下,这“水土流失”是门新学,不过,虽是新学,也是古来有之……先秦时称之为“平治水土”……古之先贤对森林可以保持水土的认识很早就有这种观念。……“知林,大君之宜。吉”;“禁林。贞吉”;“甘林。无枚林利;既忧之,无咎。”把禁止砍伐森林看作是“吉”的表现,把肆意破坏森林看成是“凶”的行为。可见,古代先民们早就认识到森林植被具有调节小气候、保持水土、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功能……” 朱章培的回答,让朱明忠深以为然的点着头。虽然是穿越者,但是朱明忠却不是那种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全才。在科学上当然有领先时代几百年的知识,不过在一些学术上,他只能给予一些启示,至于后继的发展,还需要依赖这个时代的人们自己发展。就像“水土流失”一样,自己提出一个理念,然后自然有这个时代的智者去证明,去研究,最终得出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 “这陕西离此时岂止千里,况且这河里泥沙如此之多,又怎么可能是从陕西带来的,此言实在是荒谬!” 钱磊有些不敢置信的说道。 “中游地区的土地利用形式以及植被覆盖状况,仍然是导致黄河下游河道淤积乃至决溢改道的重要因素之一,并不能因为否定其直接触发作用而稍加忽视。” 面对阁辅的反驳,朱章培毫不客气的回答道。 “况且,这并非是猜测之言,而是有清河书院的研究证明!” “哦?那陕西不过刚刚收复,书院又是如何证明的?” 对于他们争论,朱明忠并没有说什么,毕竟他知道朱章培说的是事实,毕竟后世的科学研究已经证明了这一切。不过,对于书院如何证明的这一切,他同样有些好奇。 “回钱阁辅,不知阁辅对从崇祯三年起大旱是否有印象?” 崇祯三年起大旱! 怎么可能没有印象! 但凡是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又怎么可能没有印象,崇祯大旱。这是中国近五百年以来,持续时间最长、范围最广、灾情最重的一次旱灾,赤地千里,江河断流,井泉涸竭,野绝青草,禾尽枯,饿殍遍野,人相食。 他们之所以能记住那一切,并不是因为陕西持续几年的无雨导致的人相食,也不是因为那里的饿殍遍野,而是因为李自成,因为西匪,因为“甲申天变”,因为陕西出来的百万流寇。 正是那百万流寇,让先皇丢了性命,就连汉人的江山也险些丢给了满清,让满清拾了便宜。甚至,就连他们的家人,友人,也是或直接或间接的因为西匪而死,如果没有西匪,满清怎么可能入得了关?他们的家人、朋友又怎么可能死于满清的屠刀之下。 很多时候,人们总是能够记住悲惨的事情。即便是现在想起来,他们也是心有感伤,这是许多人的痛脚,而现在却让人直接这么问,那神情自然变得不太自然。 见钱磊面色冰冷的点点头,朱章培继续说道。 “可能是当时大家都只看到旱灾,却没有看到黄河水当年清了不少,按漕运衙门以及沿河官府的地志记载,河中泥沙骤减。而对应陕西的等地的气候来看,是因类陕西接连数年皆是干旱少雨雪的情况,而按史志记载,若是河中泥沙增加,数月前,陕西各地必定连降暴雨……” 随后朱章培继续在那里解释着什么是“水土保持”,什么是“植被对土壤的涵养能力”,诸如此类的科学名词,对于钱磊等人来说是新鲜的,甚至对于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人来说,也是新鲜的,毕竟,这是一个新兴学科。甚至于,到最后朱章培还拿起水作了一个试验,一盆水倒在没有植被的土上,那水冲着土到了河里,若是有植被,水却被吸到地里。 截然不同的两个结果,着实让钱磊、朱大咸看呆了眼,良久,朱大咸才说道。 “哦,臣好像想起来了,在清河书院,好像有一个试验室,就是专门进行这个试验的,好像……” 看着陛下,朱大咸恭维道。 “那个试验室,就是陛下资助的,如此弄清楚了这黄河河中的泥沙从那里来的,将来,只需要在陕西大种树木,岂不就可以保持水土,这黄河水岂不就变清了?” 黄河水清,圣人出! 突然,朱大咸似乎明白为什么,陛下会设立这个试验室,也明白了,为什么陛下对于陕西移民的事情,那么的固执了。 归根结底,这对于陛下而言是百利而无一害!所以陛下才会坚持到现在。没有做出任何让步。 “种树?水清?” 摇摇头,朱明忠看着黄河,先是沉默片刻,然后说道。 “先秦时,渭河北尽是原始森林、草原,而今尽是耕地,当地水土流失严重,土地贫瘠非常,来北直隶前,你们不是与朕一同在陕西看过呢?那里现在是什么情况,你们就没有看到吗?” 正文 第250章 远忧(求支持,求月票) “那里现在是什么情况,你们就没有看到吗?” 这一声反问,让钱磊、朱大咸等人皆是一哑,他们知道那里是什么情况。 那里的情况,与中原各地截然不同。 见他们没有回答自己,朱明忠便朝着陕西的方向看去,然后忍不住摇头感叹着。当时他想到民间微服走访,想着体察一下民情,视察一下陕西的民情,可是却只见到了一片贫苦。脑子里又一次浮现出,在陕西看到那些的村落的场面。如果要去形容陕西的乡村的话,那么一个字就行了——就是一个“穷”字! 实在太穷了! 甚至穷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 那里的百姓吃的是什么? 不过只是一碗小米粥,锅里头煮的也不知道是什么菜,反正,在那里见到的每一个老百姓都是一副骨瘦如柴、营养不良的模样,大多数百姓的脸上有的只是麻木,他们身上的衣服也都是补丁落着补丁,一身衣服早就烂得不象话了。甚至有的人家穷到了几个人穿一条裤子的地步。 和陕西相比,河南北直隶以及山西等地的穷人,就好像是活在天堂中似的,而之所以穷,就是因为土地的产出有限。当然,也因为满清的压榨,但在朱明忠看来,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出在土地上。 “陕西土地贫瘠,一亩不过斗粮,为了尽可能的多打粮食,他们只能开垦更多的土地,但凡是可以种的地方,都种上了粮食,现在人少地方尚是如此,更何况将来?长久下去恐怕真要出问题的…… 在河边缓缓而行的朱明忠,若有所思的看着黄河。 “一边是不断的开垦,导致陕西环境的不断恶化,而另一边呢?百姓日益贫苦的生活,所以啊……那里的百姓必须要迁出去,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了!” “陛下,现在陕西省巡抚,已经开始组织移民了,许多一贫如洗,且土地稀少的百姓,会尽快迁出去的。” “不够啊!” 摇摇头,朱明忠长叹道,那神情中尽是烦恼状。 “陛下,您是在为陕西移民一事烦恼吗?” 朱大咸试探着问道。 凝视着陕西的方向,朱明忠语气低沉的说道。 “朕不是为一个陕西而烦恼,大明现在有六七千万人,至于陕西不过只是一地,即便是当真……” 当真饿死几万几十万又有什么呢?甚至他们都激不起民变,不是因为他们现在还能吃上饭,而是因为朱明忠根本就不怕。 “当真出现民变,朕也不需要担心……满清朕的大军都能击败,示这就是一群百姓作乱,还不是随时都能镇压下去……” 不担心民变,是因为绝对的武力优势,相对于民众,官军有绝对的武力优势,而且与旧时的明军不同,现在的明军正值气势最盛的时期,可是将来呢? “朕所担心的是将来,是几十年,几百年之后的事情,现在大明有六七千万百姓,再有几十年生聚,人口必定会倍增,达到万万之多,到那时,势必又会显现出已人多地少的困境,现在陕西遍地贫民是因为土地产出不够,可将来待到天下人稠地满的时候,势必又将是饥民遍野。待到这些万万百姓再有百年的太平盛世,繁衍成三万万、四万万之后。到时候,朕的子孙后代和你们的子孙后代可就要伤透脑筋了。”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拥有超过这个时代的见识的朱明忠,清楚的知道,在另一个时空,一百三十年后,这个国家的人口就突破了四万万。那个时候,可真是遍地惊人的贫困啊! “不至于那样多。” 朱大咸的胸色也变得不太自然。 “陛下分封海外诸藩,不就是为了带走多余的人丁吗?陛下现在有九子,而且现在陛下正是春秋鼎胜,他日必定如高皇帝一般多子,有数十子分封海外,按每子万余王卫,即便是只像高皇帝那样只有三十余子,既可带走50万青壮再加上他们的妻女,便可带走百万人之多。” “朱阁辅所言甚是,陛下分封诸藩就是为了让我汉人在南洋、在普天之下开枝散叶,如此,这国内人口势必不像陛下所言那般多……” 钱磊的连忙于一旁附和道。 “你们不懂啊!” 摇摇头,朱明忠看着黄河,缓声说道。 “不说其它,这几年接受牛痘试验,已经极为成功,接下来会在全天下进行普及,再加这几年如接生等医疗技术的改良,也会使得人口进一步增加,这天底的人只会越来越多……” 医疗水平的提高,尤其是那些看似不起眼的一些朱明忠带入这个时代的医学技术,对于医学的推动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一个牛痘不知救活了多少人,至于产钳的发明,更是进一步推动了人口的增加。 “以关内的土地来说,养活一万万人,可以让这些百姓过上衣食无忧且颇为富裕的日,一万万五千万就已经极限了,要再多的话……” 摇摇头,回忆着另一个时空中,外国人口中满清那遍地惊人的贫因,朱明忠继续说道。 “或许不会饿死,但也只是勉强糊口,就像现在陕西的百姓那样,等到土地的承载能力达到了极限,产出也会越来越少,因为土地的肥力在不断的下降,就像陕西一样,所以那里的老百姓尽管比任何地方的百姓都努力,都辛苦,可是辛苦一年,却依然是食不裹腹,他们会穷下去,而且以后也会一直这样穷下去!甚至越来越穷!” 除非等到工业革命的发展,等到化学肥料、深层机井等设备的出现,才有可能够改变这一切。可是那种改变也是有限的。 凝视着远方,朱明忠先是沉默片刻,然后又说道。 “现在大明,有朕在,自然没有什么担心的。可是将来呢?朕要是不在了,朕担心,到时候,会出第二个李自成啊!” 一百年?两百年? 即便是不出洪秀全,到时候,万一再出现一个李秀全,甚至于……谁知道呢?一两百年后的世界是什么模样要,现在朱明忠也看不到,毕竟,现在世界已经改变了,现在工业革命已经在大明开始了。 可是这场革命,却无法改变大明地少人多的现实。 “臣等死罪……” 这个时候,除了垂首表示死罪之外,无论是钱磊,还是朱大咸只能一头雾水地看着陛下,他们的心里真是不大明白陛下又在想什么。 操心两百年后的事情? 或许,每一个皇帝都希望自家的江山千秋万代,可是谁又能料想到几百年后? 陛下的心思越来越难捉摸了。 其实,从来都没有人能猜到陛下的心思。 永远不会有人知道,朱明忠来自未来,或许别人看到不两百年后的世界,但是他不但可以,甚至还可以看到三百五十年后的世界!所以,他才会有这么多的忧虑,每每面对那些问题时,不能像他们那样,用一句“船到桥头自然直”去应对一切。 作为大明,应该说是新明帝国的奠基人,朱明忠希望自己能够建立的是一个千年帝国,而不是一个三百年轮回的帝国,或者说,是另一个满清,在两三百年后,被另一个王朝取代。 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愿望,朱明忠的愿望非常简单,他既希望建立一个属于他的千年帝国,同样也希望华夏文明能够千秋万代的延续下去,甚至对于他来说,后者远比前者更为重要,在制定有些政策的时候,他甚至会向后者妥协,那怕代价是牺牲朱家的江山! 即便延续华夏文明的代价是自己一手打下的江山,他也在所不惜。毕竟,从另一个时空来到这个时代的他,深切的感受到了文明被摧毁后,对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带来了什么样的灾难。 一家一姓的天下,总归是一家一姓。 即便是再自私,他必须要首先考虑到文明的持续! 呼了一口气,似乎想要把胸中的那点郁闷之气给吐出来的朱明忠,突然感觉自己似乎有些太过伟大了。 但是,有些问题,他必须要去考虑! 尽管这么自嘲着,朱明忠眼神中依然还带着一些忧色。 “有人说,朕用长子继承制,实在太过残忍,让天下兄弟离散,让父母不能与子孙相聚,实在是有违人伦。可是他们却不知道,自秦汉以来的,我汉人就是三百年的循环,大治、大乱,乱世、盛世,如此循环之中,文明被摧毁,亿万人死于兵祸,实行析产制,兄弟共分家业,看似照顾了所有人,可是富不过三代,即便是豪富之家,家业分上三代后,也就变成了小康之家,而小康之家抗风险能力几乎为零,每逢灾荒疫病,为了活命典房卖地就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所以,土地兼并就会自然发生,如果不为了活命,谁人愿意抛售家业?兄弟分家的析产分的是什么?分的是越分越穷,到最后,看似人丁兴旺,可不过只是一群穷光蛋罢了,每逢灾荒,为活命纷纷把祖业典于富人,自己租田维生,如此土地也愈发集中,而且随着人口越来越多,到最后天下半数之人皆是身无立锥之地,天下自然不能能长治久安?然后乱民四起,民变不断,然后亿兆百姓死于改朝换代之变,天下黎民何罪,尽管每隔两三百年,便遭此浩劫?” 这样的一声反问,让钱磊、朱大咸的额头不禁都冒出汗来,而朱章培这个在过去几年间,一直旗帜鲜明反对“长子继承制”的人,更是惊骇的睁大眼睛看着陛下,那目光尽是不敢置信的模样,甚至就连那嘴唇也轻颤,他压根就不敢相信,所谓的“土地兼并”的根子,居然在这个地方。 但是随后,他想到过去几十年,于乡间目睹的家族兴衰,不知多少显赫之家,在几代分家之后,就变成了小康之家,若是碰到灾荒劫祸,往往只能典售祖业维生。寻常百姓家确实没有抗风险能力,只有那些富足人家才有相应的度过灾荒的能力,可是这富足人家若是再经两代分有,那恐怕就连小康也算不上了。 看着陛下,朱章培似乎明白了,明白了为什么陛下会固执的强令推行“长子继承法”,是为了让百姓自愿往关东、往南洋异域移民?这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为了让天下百姓不再像过去一样,不断陷入大乱大治的循环之中。 只是,这天下人又有几个人能体谅陛下的苦心呢? “这长子继承或许可以解决些许问题,但是……只能交给时间去证明了。” 沉思中,朱明忠想到同样实施长子继承的欧洲,出现在城市贫民,他们在街上游荡着,每每成为暴动的根源,到最后,是工业革命改变了一切——工厂吸收了剩余劳动力。 但愿大明的工业发展,也可以吸收足够多的剩余劳动力吧! 心里这么寻思着,朱明忠朝着陕西看去。 “现在,陕西,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环境不断恶化导致了这一切,毕竟,从秦代直至唐代,陕西都是天下最富庶的地方,但是地少人多带来的过度开垦,摧毁了当地的自然环境,才让现在的百姓日子越发贫困,想要改变这一切,只有一个办法!” 移民! 只有移民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陛下,臣会督促陕西方面加快移民的速度,将无地、少地的百姓尽数迁移往异地,” “不够!” 朱大咸的话音刚落,朱明忠就摇头说道。 “仅仅只是这些人,还不够,现在陕西的问题是地贫,即便是迁移出去几十万人,也是于大局无补,过度的开垦只会导致其环境的不断恶化,所以,想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切,就必须尽可能把当地人迁移出去!” 看着朱大咸,朱明忠沉声说道。 “朕的想法是,尽可能的多迁,迁走当地70以上的人口,尤其是渭河以北,尽可能的迁往东北、四川!非如此,不能改变当地的环境,不能改变当地百姓的生活!” 正文 第251章 边域(求支持,求月票) 东北,在大明的行政地图上,东北具有别样的意义。不仅仅是因为这里广阔的土地可以用来安置退役官兵,也不是因为上百万内地少地无地的百姓可以移民于此。 而是因为对于大明来说,辽东与东北曾一度意味着屈辱,这里曾是大明的国土,但却在女真崛起后为女真所窃据,女真崛起于此,并从这里入主中原,甚至还堂而皇之的将大明的土地称为什么“大清龙兴之地”将辽东与的奴儿干都司称宣作什么“满洲”,似乎那里从不曾属于大明,就好像是他女真的祖业一样。 在辽东克复之后,而对这片广阔的土地,一批头脑清醒热心国事的高级官员,直接上疏要求朝宫廷移民实边,满清入关后的亿兆百姓死于其屠刀的惨痛教训,使得几乎每一个人记忆犹新,让他们不敢对这片土地掉以轻心。 移民实边、化边域为内地,驯化蛮夷…… 不过,惨痛的记忆总会淡去,人们总会再一次在那里夸夸其谈着“仁义”,开始觉得东北实施的“教化”似乎有违“王道”,对那些个性能暴戾的鞑子谈起“仁政”来。这种声音先是出现在民间,接着朝中的一些官员也纷纷上奏言道着东北的不是,指责着东北的一些举动有违王道。 就在人们在那里言道着“以德报怨”,说道着应该用“仁义感化”诸如鱼皮鞑子等生女真的时候,宫内传出消息——陛下看了这些奏折后没有动怒,只是命人将所的奏折全都丢弃于的垃圾桶中。然后又命侍卫传旨意与那些人。 “尔等言必称圣人“施以仁”,却不知“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亦是圣人之言,尔等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既然诸如于教化蛮鞑如此有心得,便全都送往东北、西南教化土蛮……” 简单的一道口喻,数百官员被流放到东北、西南,也正是从那个时候,人们知道陛下的底线——仁政那是施以百姓的。至于蛮鞑,在他们没有尽数汉化之前,没有“归属华夏”之前,仁政自然与他们无关。 当然,还有一些人从那些人被流放的教训中总结出了一个经验,那就是陛下对于东北总督方以智的“宠信”是寻常大臣无法相比的,毕竟,随后陛下亲自下旨荫其孙子辈为官,用行动告诉所有人,他支持方以智在东北的举措。 在沈阳城内中东北总督衙门里,坐在东北总督位置上已经七年多的方以智。也从不曾辜负皇帝的信任,兢兢业业的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尽自己的努力把东北化为内地。 在过去的七年里,当内地的巡抚们在那里的一点点的适应着兴乾后的变革,而不知所措的时候,在东北这片一究二白的土地上,他率先在天津设立巡捕局,尔后又开办巡捕学堂,培养大批巡检,将巡检制度推行到东北各地,可以说,这几年东北的稳定,尤其是诸如鱼皮鞑子等蛮鞑之所以无法变得越发驯服,也与之有一定的联系。 对于大明而言,人口不多、情况特殊的东北就像是一块试验田,兴乾后整饬吏治就是在此进行试验,因为东北是偏地,为保证官员不至心生怨气进而鱼肉百姓,在俸禄之外又发“炭补”,对此外界皆以“养廉银”称呼“炭补”,毕竟这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保持官员们的清廉。后来又提出开官智的口号,开办东北法政学堂,聘请教授给官员们讲授各种法律知识。而“养廉银”这特殊的形式,先于东北,随后又于平南、南天门、云南、广西、贵州等边远地区推行,“养廉银”确保了边远地区官吏的素质,使得一批出色的官员愿意往边远地区任职。即便是“养廉银”推行全国之后,边远地区的“养廉银”也远高于内地诸省的。当然,在官方的口中“养廉银”正式名称为“地方津贴”,根据地域不同分有数等。 在东北作为吏治的试验田,在总结历朝历代的得失,以及朱明忠个人的见解经验上进行吏治改良试验的同时。身为东北总督的方以智,除了大力提倡引进移民之外,同样也是工商实业的支持者。 早在兴乾元年就在沈阳设立工艺总局,创办了一系列企业。尽管东北受制于天气,漫长的冬天制约了水力机械的推广,但是他仍然尽可能的推动的工商实业发展,在蒸汽机得到应用后,解决了动力来源的东北实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不仅出现了纺织厂等企业,还出现了用于制造蒸汽机等设备的机器制造公司,至于煤矿公司、铁矿公司,自来水公司等企业,更是早在多年前就已经成立。 在内地的铁路出现后,方以智第一时间设立铁路局,并且从内地招募总工程师,亲自督修从沈阳至天津的关内外铁路,并且规划着东北的铁路网。 就这样,在过去的几年间,作为边地的东北成了大明的模范省,而东北总督方以智本人甚至也被称为“天下第一督”,因为东北有辽宁、吉林、黑龙江、黑水四省,尽管人口不过只有区区两百余万,可是论及治域辽阔却堪称天下第一,自然是倍受到陛下的格外器重。然而,所有这些都还不是方以智最突出的政绩。他倾全力专注的是东北的移民安置。 经历过甲申天变的方以智,对于移民实边的重要性有着极为的深刻认识,而身为东北总督的他,对于蛮鞑子的秉性了解,也不是内地同僚所能相比的。他从多年的施政中得到了更深一层地领悟——移民实边不仅仅是稳定东北的唯一选择,也是把东北化为内地的唯一选择。 也正因如此,在过去的七年间,方以智一直以千方百计的招揽移民,而在引进移民的同时,对本地尤其是对黑水都督府以及黑龙江两地生女真“抚治”同样关系到东北的稳定,在抚蛮过程中他采用了区别对待,对冥顽不翻的生女真坚决剿办,以起到震慑以徽效尤的作用。在兴乾三年前“生女真联合反叛,概被剿灭”的文字更是屡见不鲜。而另一方面对于真心归降的生女真则安抚有加,将他们招出山林,安置于林场等地,令其归化为民。在过去的几年间,先后有五万生女真被招抚为民,抛弃了原始的生活,或是在林场内伐木、或是在捕鲸船上做工。 尽管生女真开始走向文明,但是对此,身为东北总督的方以智,却依然不怎么满意,对于移民,他还有更远的目标。 “渭河以北!” 指着陕西地图上的渭河以北区域,方以智的眼神显得有些狂热。 “延安府、庆阳府……” 手指着地图上一个个地名,方以智握头对方膏茂说道。 “敦四,这些地方的百姓,在接下来的几年中,都要迁到东北,东四省要作好安置200万移民的准备!” 200万移民! 从总督的口中听到这句话后,方膏茂惊诧的说。 “200万移民!这,这岂不是要把陕西移空?” 方膏茂之所以会如此诧异,是因为就他所知陕西人口最多不过三百万,几十年的战乱,再加上清虏在过去的几年间,杀尽陕西色目,尽掳其女子为婢,现在陕西顶多只有三百万人,迁走两百万之后,陕西还剩下多少人? “265万!这是目前陕西的人口数量。” 看着方膏茂,这位同宗的晚辈,方以智道出了一个数字,然后继续说道。 “之所以要迁出6成的百姓,尤其是陕西北部的百姓,是因为那里的土地经过数千年耕种早就贫瘠非常,即便是风调雨顺,一亩所得不过一两斗,当年陕西百姓之所以铤而走险,除了天灾之外,这土地产出微薄,恐怕也是其中原因之一。” 然后方以智又说道。 “当年甲申天变后,本官被迫于各地游历,亦曾入陕西,以了解当地百姓为何铤而走险,纷纷成匪成寇,除去持续多年的天灾之外,最让本官感叹的是恐怕还是关中土地贫寒,远超出时人想象,秦汉时关中富庶关东难及,即便是到唐代,关中亦还算富庶,可千年间其土地却是日益贫瘠,即便是百姓努力积肥,亦不足满足生产,其土地产量也是日益减少,同样的一块地,于秦汉时,一亩所出可达一石,而到现在却只两三斗,少者甚至只有一两斗,即便是风调雨顺,其产量仍然像数十年前一样,未见增加。明天还是照样。一年到头总是如此。百姓守着那些贫瘠土地的生活真是算苦到家了。若是再遭天灾,那种地方是万万不适合百姓生存的,我想这种的现状并不只限于当年我考察的一处。大半在陕西各地都是如此,所以,陛下才意于根本上解决问题——尽迁陕西之民!只有将他们从那里迁到东北,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的生活,让他们过上好日子。” 方以智并不知道,这种“异地搬迁”的“扶贫”措施,是朱明忠借鉴后世的经验,只不过与后世把百姓从不适合生存深山迁出不同,这个时代得益于土地的辽阔,所以他可以用更为激进的移民,把整个区域内的百姓迁往土地更为肥沃的地区。 “久耕而地贫,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即便是在江南,嘉靖年间一亩尚可收一石,到了现今,一亩不过五六斗而已,难道因此就要把江南百姓尽迁于异地?” 看着总督,方膏茂的语气变得有些激动, “将有些地方的百姓迁出没问题,迁出一部分百姓也没有问题,但像这样尽迁当地百姓,岂不会令当地为之一空?那延安往北就是蒙地,这汉民空出此地,势必会令蒙鞑南下,到那时,这陕西岂不就成了另一个东北?” 对于2 岁中举人的方膏茂来说,如果不是因为受五弟方章钺丁酉江南科场案的牵累,他不会被流放宁古塔,当然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在方以智这位同宗长辈的照料下进入官场。不过对方以智心怀感激,但并不意味着他是唯命是从的人,在很多时候,他都有自己的主张,这也是方以智对其颇为重用的原因之一。 “还请制台上奏陛下,陕西移民万万不可如此一旨尽迁,以下官之见,若欲迁移民陕西百姓,令其一改贫苦生活,不妨效仿国朝洪武所制的徙民条例,按“四口之家留一;六口之家留二;八口之家留三”的比例迁徙,如此,方才不至于令渭河以北尽空,到时候为蒙鞑所乘……” “鞑子……” 冷冷一笑,方以智看着方膏茂说道。 “他们还没有那个胆量,况且,将那里的百姓迁出,并不是要把当地尽数都空出来,对此,陛下在几年前,就已经有了定计,此次西征,荣立军功者甚多,所以陛下有意以陕西土地封赏有功官兵,这么说吧……” 指着墙上的地图,方以智说道。 “从陕西迁走200万人,差不多也就是40万-50万户于东北,到时候,四省每省十万户,如此四省人口既可六百万之多,再有十年之功,东四省人口将不下千万,如此,东北可定,至于陕西,将会安置十万在乡军人。有这十万军户在陕西,谁都夺不走那里,鞑子又怎么可能进得去?” 安置十万在乡军人,对于那些军人的作用,方膏茂自然非常清楚,东北正因为有那些退役的在乡军人,才让东北平静如此,现在除了地多人少之外,与内地各省倒也没有什么区别,但是他未免没有另一方面的顾虑。 “可是,即然那里的土地贫瘠,每亩所出不过两三斗,将土地分予有功官兵,只恐怕他们的生活亦会相对艰难,如此,岂不会令其心生怨言?” “这个嘛……” 方以智沉吟片刻,然后说道。 “想来,陛下必定已有良策解释了。” 正文 第251章 边域(求支持,求月票) 东北,在大明的行政地图上,东北具有别样的意义。不仅仅是因为这里广阔的土地可以用来安置退役官兵,也不是因为上百万内地少地无地的百姓可以移民于此。 而是因为对于大明来说,辽东与东北曾一度意味着屈辱,这里曾是大明的国土,但却在女真崛起后为女真所窃据,女真崛起于此,并从这里入主中原,甚至还堂而皇之的将大明的土地称为什么“大清龙兴之地”将辽东与的奴儿干都司称宣作什么“满洲”,似乎那里从不曾属于大明,就好像是他女真的祖业一样。 在辽东克复之后,而对这片广阔的土地,一批头脑清醒热心国事的高级官员,直接上疏要求朝宫廷移民实边,满清入关后的亿兆百姓死于其屠刀的惨痛教训,使得几乎每一个人记忆犹新,让他们不敢对这片土地掉以轻心。 移民实边、化边域为内地,驯化蛮夷…… 不过,惨痛的记忆总会淡去,人们总会再一次在那里夸夸其谈着“仁义”,开始觉得东北实施的“教化”似乎有违“王道”,对那些个性能暴戾的鞑子谈起“仁政”来。这种声音先是出现在民间,接着朝中的一些官员也纷纷上奏言道着东北的不是,指责着东北的一些举动有违王道。 就在人们在那里言道着“以德报怨”,说道着应该用“仁义感化”诸如鱼皮鞑子等生女真的时候,宫内传出消息——陛下看了这些奏折后没有动怒,只是命人将所的奏折全都丢弃于的垃圾桶中。然后又命侍卫传旨意与那些人。 “尔等言必称圣人“施以仁”,却不知“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亦是圣人之言,尔等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既然诸如于教化蛮鞑如此有心得,便全都送往东北、西南教化土蛮……” 简单的一道口喻,数百官员被流放到东北、西南,也正是从那个时候,人们知道陛下的底线——仁政那是施以百姓的。至于蛮鞑,在他们没有尽数汉化之前,没有“归属华夏”之前,仁政自然与他们无关。 当然,还有一些人从那些人被流放的教训中总结出了一个经验,那就是陛下对于东北总督方以智的“宠信”是寻常大臣无法相比的,毕竟,随后陛下亲自下旨荫其孙子辈为官,用行动告诉所有人,他支持方以智在东北的举措。 在沈阳城内中东北总督衙门里,坐在东北总督位置上已经七年多的方以智。也从不曾辜负皇帝的信任,兢兢业业的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尽自己的努力把东北化为内地。 在过去的七年里,当内地的巡抚们在那里的一点点的适应着兴乾后的变革,而不知所措的时候,在东北这片一究二白的土地上,他率先在天津设立巡捕局,尔后又开办巡捕学堂,培养大批巡检,将巡检制度推行到东北各地,可以说,这几年东北的稳定,尤其是诸如鱼皮鞑子等蛮鞑之所以无法变得越发驯服,也与之有一定的联系。 对于大明而言,人口不多、情况特殊的东北就像是一块试验田,兴乾后整饬吏治就是在此进行试验,因为东北是偏地,为保证官员不至心生怨气进而鱼肉百姓,在俸禄之外又发“炭补”,对此外界皆以“养廉银”称呼“炭补”,毕竟这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保持官员们的清廉。后来又提出开官智的口号,开办东北法政学堂,聘请教授给官员们讲授各种法律知识。而“养廉银”这特殊的形式,先于东北,随后又于平南、南天门、云南、广西、贵州等边远地区推行,“养廉银”确保了边远地区官吏的素质,使得一批出色的官员愿意往边远地区任职。即便是“养廉银”推行全国之后,边远地区的“养廉银”也远高于内地诸省的。当然,在官方的口中“养廉银”正式名称为“地方津贴”,根据地域不同分有数等。 在东北作为吏治的试验田,在总结历朝历代的得失,以及朱明忠个人的见解经验上进行吏治改良试验的同时。身为东北总督的方以智,除了大力提倡引进移民之外,同样也是工商实业的支持者。 早在兴乾元年就在沈阳设立工艺总局,创办了一系列企业。尽管东北受制于天气,漫长的冬天制约了水力机械的推广,但是他仍然尽可能的推动的工商实业发展,在蒸汽机得到应用后,解决了动力来源的东北实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不仅出现了纺织厂等企业,还出现了用于制造蒸汽机等设备的机器制造公司,至于煤矿公司、铁矿公司,自来水公司等企业,更是早在多年前就已经成立。 在内地的铁路出现后,方以智第一时间设立铁路局,并且从内地招募总工程师,亲自督修从沈阳至天津的关内外铁路,并且规划着东北的铁路网。 就这样,在过去的几年间,作为边地的东北成了大明的模范省,而东北总督方以智本人甚至也被称为“天下第一督”,因为东北有辽宁、吉林、黑龙江、黑水四省,尽管人口不过只有区区两百余万,可是论及治域辽阔却堪称天下第一,自然是倍受到陛下的格外器重。然而,所有这些都还不是方以智最突出的政绩。他倾全力专注的是东北的移民安置。 经历过甲申天变的方以智,对于移民实边的重要性有着极为的深刻认识,而身为东北总督的他,对于蛮鞑子的秉性了解,也不是内地同僚所能相比的。他从多年的施政中得到了更深一层地领悟——移民实边不仅仅是稳定东北的唯一选择,也是把东北化为内地的唯一选择。 也正因如此,在过去的七年间,方以智一直以千方百计的招揽移民,而在引进移民的同时,对本地尤其是对黑水都督府以及黑龙江两地生女真“抚治”同样关系到东北的稳定,在抚蛮过程中他采用了区别对待,对冥顽不翻的生女真坚决剿办,以起到震慑以徽效尤的作用。在兴乾三年前“生女真联合反叛,概被剿灭”的文字更是屡见不鲜。而另一方面对于真心归降的生女真则安抚有加,将他们招出山林,安置于林场等地,令其归化为民。在过去的几年间,先后有五万生女真被招抚为民,抛弃了原始的生活,或是在林场内伐木、或是在捕鲸船上做工。 尽管生女真开始走向文明,但是对此,身为东北总督的方以智,却依然不怎么满意,对于移民,他还有更远的目标。 “渭河以北!” 指着陕西地图上的渭河以北区域,方以智的眼神显得有些狂热。 “延安府、庆阳府……” 手指着地图上一个个地名,方以智握头对方膏茂说道。 “敦四,这些地方的百姓,在接下来的几年中,都要迁到东北,东四省要作好安置200万移民的准备!” 200万移民! 从总督的口中听到这句话后,方膏茂惊诧的说。 “200万移民!这,这岂不是要把陕西移空?” 方膏茂之所以会如此诧异,是因为就他所知陕西人口最多不过三百万,几十年的战乱,再加上清虏在过去的几年间,杀尽陕西色目,尽掳其女子为婢,现在陕西顶多只有三百万人,迁走两百万之后,陕西还剩下多少人? “265万!这是目前陕西的人口数量。” 看着方膏茂,这位同宗的晚辈,方以智道出了一个数字,然后继续说道。 “之所以要迁出6成的百姓,尤其是陕西北部的百姓,是因为那里的土地经过数千年耕种早就贫瘠非常,即便是风调雨顺,一亩所得不过一两斗,当年陕西百姓之所以铤而走险,除了天灾之外,这土地产出微薄,恐怕也是其中原因之一。” 然后方以智又说道。 “当年甲申天变后,本官被迫于各地游历,亦曾入陕西,以了解当地百姓为何铤而走险,纷纷成匪成寇,除去持续多年的天灾之外,最让本官感叹的是恐怕还是关中土地贫寒,远超出时人想象,秦汉时关中富庶关东难及,即便是到唐代,关中亦还算富庶,可千年间其土地却是日益贫瘠,即便是百姓努力积肥,亦不足满足生产,其土地产量也是日益减少,同样的一块地,于秦汉时,一亩所出可达一石,而到现在却只两三斗,少者甚至只有一两斗,即便是风调雨顺,其产量仍然像数十年前一样,未见增加。明天还是照样。一年到头总是如此。百姓守着那些贫瘠土地的生活真是算苦到家了。若是再遭天灾,那种地方是万万不适合百姓生存的,我想这种的现状并不只限于当年我考察的一处。大半在陕西各地都是如此,所以,陛下才意于根本上解决问题——尽迁陕西之民!只有将他们从那里迁到东北,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的生活,让他们过上好日子。” 方以智并不知道,这种“异地搬迁”的“扶贫”措施,是朱明忠借鉴后世的经验,只不过与后世把百姓从不适合生存深山迁出不同,这个时代得益于土地的辽阔,所以他可以用更为激进的移民,把整个区域内的百姓迁往土地更为肥沃的地区。 “久耕而地贫,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即便是在江南,嘉靖年间一亩尚可收一石,到了现今,一亩不过五六斗而已,难道因此就要把江南百姓尽迁于异地?” 看着总督,方膏茂的语气变得有些激动, “将有些地方的百姓迁出没问题,迁出一部分百姓也没有问题,但像这样尽迁当地百姓,岂不会令当地为之一空?那延安往北就是蒙地,这汉民空出此地,势必会令蒙鞑南下,到那时,这陕西岂不就成了另一个东北?” 对于2 岁中举人的方膏茂来说,如果不是因为受五弟方章钺丁酉江南科场案的牵累,他不会被流放宁古塔,当然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在方以智这位同宗长辈的照料下进入官场。不过对方以智心怀感激,但并不意味着他是唯命是从的人,在很多时候,他都有自己的主张,这也是方以智对其颇为重用的原因之一。 “还请制台上奏陛下,陕西移民万万不可如此一旨尽迁,以下官之见,若欲迁移民陕西百姓,令其一改贫苦生活,不妨效仿国朝洪武所制的徙民条例,按“四口之家留一;六口之家留二;八口之家留三”的比例迁徙,如此,方才不至于令渭河以北尽空,到时候为蒙鞑所乘……” “鞑子……” 冷冷一笑,方以智看着方膏茂说道。 “他们还没有那个胆量,况且,将那里的百姓迁出,并不是要把当地尽数都空出来,对此,陛下在几年前,就已经有了定计,此次西征,荣立军功者甚多,所以陛下有意以陕西土地封赏有功官兵,这么说吧……” 指着墙上的地图,方以智说道。 “从陕西迁走200万人,差不多也就是40万-50万户于东北,到时候,四省每省十万户,如此四省人口既可六百万之多,再有十年之功,东四省人口将不下千万,如此,东北可定,至于陕西,将会安置十万在乡军人。有这十万军户在陕西,谁都夺不走那里,鞑子又怎么可能进得去?” 安置十万在乡军人,对于那些军人的作用,方膏茂自然非常清楚,东北正因为有那些退役的在乡军人,才让东北平静如此,现在除了地多人少之外,与内地各省倒也没有什么区别,但是他未免没有另一方面的顾虑。 “可是,即然那里的土地贫瘠,每亩所出不过两三斗,将土地分予有功官兵,只恐怕他们的生活亦会相对艰难,如此,岂不会令其心生怨言?” “这个嘛……” 方以智沉吟片刻,然后说道。 “想来,陛下必定已有良策解释了。” 正文 第252章 学习(求支持,求月票) 进入初秋之后,西安和过去一样,成为了一个巨大的兵站,这里聚集着从西线撤下来的大军,毕竟维持大军在数千里外的作战,委实太过耗费,因为潼关至西安的铁路已经修建通车,自然的西安就成最合适的集结地。 不仅如此,从各条战线送来的战士们骨灰盒,也是临时在西安安置,被放置在大慈恩寺,几乎每天,这座一千多年前,也就是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太子李治为了追念母亲文德皇后长孙氏创建的大慈恩寺,都会迎来许多前来拜祭战友的官兵,而寺中的和尚也是为这些将士连开十五天的法会。 暂时于这里安置,等待运回的骨灰盒,超过一万个,他们之中,战死者不过只有区区数千人,而更多的战士则是死于疾病,盛夏从来都是传染疾病横行的季节,即便是在数百年后,传染病都是军队最大的敌人。 盛大的法会超度着战士们的忠魂,而各个部队的随军僧也会参与法会,直到骨灰盒被悉数运走之前,法会会持续下去,而对于普通的战士而言,这或许也是一种安慰,至少,他们知道,战友们逝后并没有被遗忘。 半个月后,随着最后一批骨灰盒被送上火车,大慈恩寺恢复了往昔的平静,而战战士们也不再像过去一次去寺中拜祭,当然对于他们来说,这个时候,有更让人欢喜的事情——邮局送来了大批邮件和慰问袋,这些邮件既有他们的家人寄来的,也有来自己大明各地的寻常百姓寄来的信件,大都是鼓励他们在战场上奋勇杀敌,感激他们的牺牲与付出,至于慰问袋,大都是后方的荣民协会以及学生们寄来的,慰问袋里装着的东西很简单,往往是一双袜子,一包香烟和一封简短的信件,东西不值钱,但却让他们感受到了一种温暖。 更更让人惊讶的是,战士们会惊喜的发现,寄出慰问袋的并不仅仅只有普通人,还有大明的勋臣夫人和他们的子女,当然还有来自皇后以及皇子、皇女们寄来的慰问袋,其实,正是因为皇家以身作责,勋臣家眷和子女才会纷纷效仿。 尽管这些邮件、慰问袋鼓舞了士气,但在某种程度上,却也是对运力的浪费,几乎每天马车满载邮件和慰问袋送往驻扎在西安周围的各个部队,邮政马车的车夫、邮递员都是从各地邮政局招募的员工,他们这一批来了一千多人,相对应的工资都增加了八成,毕竟,这里是战区。他们就像军人一样,打着绑腿,腰上挎着倭刀,背后背着燧发火铳,每到一站,就会卸下一批邮件。当然,他们还会夹带着私货——战士们所需要的各种生活用品。当然,这些东西并不是无偿的,甚至是高价的,一块肥皂可以比外面贵上一倍,至于一把剃须刀更是可以卖到一两银子的高价,尽管价格很高,但这些趁火打劫的“奸商们”并不担心没有人买,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天天进城,但是他们却天天会来这里。 当然,有军人的地方,就会出现商贩,只不过这些本地的商贩显然还没有弄清楚明军的消费需求,而且更重要的是,寻常商贩不能进入军营,所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商在那里从“最可爱的人”身上大赚特挣。 将车上带着的货售卖一空后,邮政马车穿过晨霭笼罩的旷野,摇摇晃晃地向前奔驰,这片大地仍然是一片荒凉——这里曾经生活着数万色目,但现在那些色目人和陕西的色目人一样,已经完全消失在这片土地上,男人被杀、女人被虏,他们的土地,也成了旗田。而现在,这曾经的旗田变成了官田,因为无人耕种荒废了下来,呈现一片荒凉的死寂。 而在这片荒凉的土地上,停放着一排排的炮车,一门门青铜野战炮整齐的排列,军马在荒原上自由自在的吃着草,而那些拖着长尾巴露着白肚子的喜鹊,在空中飞来飞去。 所有的一切都是如此的安详。不过在这片祥和之中,却仍然有不祥和的存在。 “奸商!” 手里拿着一块肥皂,张国东对身身边的战友愤愤不平的说道。 “他么的,一块肥皂居然敢卖十文钱,他么的,足足贵了一倍出去,要不是……老子非得好好收拾他!” 要不是什么? 谁也说不清楚,对于那些奸商的“盘剥”,弟兄们都是敢怒不敢言,毕竟,还指着人家带信过来,而且要是想买什么,还要告诉他们过来时给捎过来,加上一倍的价格,已经是不错了。 “哎,无商不奸啊!” 躺在草地上,李得胜嘴里叼着根草枝,然后慢吞吞的说道。 “我说班长,您就是太实诚,非买个什么肥皂,这洗衣裳的时候,问这个借来用一个,问那个借来用一下,可不就成了……” “就你小子会出馊主意!” 像是反应过来似的,张国东又训斥道。 “好啊,弄了半天,你小子一张嘴就是肥皂用完了,弄半天,不是用完了,是你小子压根就没有动买的心思啊!” “班长,你别冤枉我!” 被班长一训,李得胜立即辩解道。 “我这是为你好,你想想,这么一块肥皂,你得用到啥时候,万一部队要是开拔了,估计到时候,你肥皂还没用完,就这么背着,也费事不是……” “你小子,就一张嘴了……” 张国东笑骂了一句,然后朝远处的帐篷看了眼。 “开拔的事就别去想了,估计就地驻扎的面更大些,你没瞧见,那边成天有人给弟兄们上课吗?” 远处的大帐篷就是部队的随营教堂,只不过与过去在部队里学识字不同,现在随营教堂里是教如何种地。 “唉,我说班长,咱们祖祖辈辈都是种地的,这种地还要他们教……” 李得胜哼了一声,瞧着那边的大帐篷,那脸上全是一副瞧不起的模样。 “读书人能把地种好了?这不是说白丁考状元嘛……” 随后他又嚷嚷道。 “而且也不是每个人都要去,班长,你没瞧见,去的都是那些立功的嘛……” 然后他又刻意压低声音说道。 “听说,是要给他们分勋田了!” 一听到到分勋田,张国东的眼睛微微一睁,然后默默的说道。 “嗯,应该是,你看吧,要不了多长时间,肯定就能轮着咱们。” 正像张国东猜的那样,很快就轮到他和战友们了,在接到去上课的通知时,张国东注意到即便是先前毫不在乎的李得胜,也是拿着本事,带着铅笔,显然大家伙都了准备,那本子和铅笔肯定也都是最近刚买的,一个个都显得很是认真,毕竟,这可是关系到他们的生计将来。 在军队中他们多少都听说过军队勋田分赐的一些规矩,其中的一个规矩就是种植、养殖要按官府的安排,就是不能够擅自改变种植的作物,至于为什么,他们当然不知道,但是反正听说这些人但凡是分田的官兵,都是遵守着这样的规矩,而且他们的日子大都过得很不错。 手中拿着笔,李得胜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唯恐自己漏了什么,他是家中的老三,当上兵对他而言,是命运改变的机会,可以得到属于自己的土地,那怕就是没军功,有一块面积不大的土地,总好过没有土地不是? “在坐的,有多少人是庄户人家出身?” 穿着军装的教员话声一落,下面黑压压的兴起一片手,绝大多数士兵都是庄户人家出身。 “既然都种过地,我就问一下,大家知道这好地、孬地的区别在什么地方?” “就是水,靠水的地就是好地,离水远的就是孬地……” “还得有肥,有的地就是不上肥,那地也能收上几斗粮食,有的地上一辆肥,也就是一两斗……” 大家你一方我一语的说话时,教员只是笑而不语,最后他在黑板上写个“水”、“肥”两个字,最后又写下了“地力”,然后才说道。 “其实,归根结底,还是地力。在先秦的时候,为了养地力,避免耗尽地力,所以实施轮作……“不易之地,岁种之,地美,故家百亩;一易之地,休一岁乃复种,故家二百亩;再易之地,休二岁乃复种,故家三百亩”。这里的“易”作更换、轮换讲,即在耕地与休耕地间进行轮换。休耕期越长表明土地质量越差,“地美”则不需休耕……” 在介绍着先秦的轮作后,他又继续说道。 “后来地少人多,便不再实施轮作,从轮荒制到连种制,在土地连种制下,休耕被废弃,土地连种制度是为“尽地力”,以最大限度提高粮食产出。为保证土地能为作物连作提供足够的支持,大家会积极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养地,“粪田”就是最普遍的做法。用粪施肥的作用是“变薄田为良田,化硗土为肥土也”……” 教官在上面讲解,大家在下面认真的记着笔记,过去,他们只是知道种地就是这么种,但却不知道为什么这么种,很多都是祖辈传来的规矩,而现在教官则告诉他们这一切的原因。 尽管看似枯燥,可他们却也学到了许多东西,什么“三圃制”,什么种苜蓿、大豆等作物养地,诸如此类的闻所未闻的东西,一一通过教官的讲解告诉他们,让他们知道这些耕作方式的好与坏。 当然还学习了如何选种、育种等一系列的知识,至于亩产数千斤的红芋,也让他们觉得有些新鲜,红芋不像土豆,红芋可以晒干,可以用来喂猪,猪肉卖的更贵…… 过去,许多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才会扩散的农作物和耕种方式,在这个课堂上被散播出去,而到了最后,教官却又反问道。 “想必,大家肯定都好奇,为什么这营外的上百万亩田地,就这么任由他荒着吧?” 陕西的千万旗田,现在都变民了荒地,这确实让人有些惊讶,尤其是这些士兵,按过去的办法,估计早就组织官兵开垦荒地,然后再把地分赐给官兵了。 “其实,陕西等地自己唐朝之后,一直在不断的荒地,许多曾经的山林、草原都被开垦成了农田,可是结果怎么样呢?不过就是越穷越垦,越垦越穷!” 教官看着那些有些迷惑不解的战士。 “之所以如此,其实,还是因为地力……” 转身在“地力”两字上重重的划了一圈,然后他又说道。 “有一句话叫因地制宜,这陕西,尤其是陕西北部的土地,本身就不适合耕种,其土地肥力差,即便是开垦成农田,不过一两年,地力也就耗尽了,即便是上上几车的肥料,收成也很差,所以才会陷入越穷越垦,越垦越穷的怪圈。” 听着台上教官的讲解,张国东有些迷惑,他看着记在本子上的文字,许多知识都是他过去不曾知道的,但是和陕西有什么关系呢? “……所以,相比于农业,更适合陕西的是牧业,也就是广泛种植牧草,然后饲养绵羊,这也是将来你们如果分配到的勋田在陕西的话,所需要从事的行业,其实,相比于种地,饲养绵羊无疑更为轻松一些,而且收益更高,一亩苜蓿地可以养两只绵羊,而一百亩就可以养两百只,两百只绵羊每年可以剪毛10斤上下,两百只产毛不下两千斤,至于收入嘛……” 在听到每年能有上百两的收入时,大家伙无不是惊讶的睁大眼睛,在教官又向大家介绍着绵羊的时候,在他们的眼睛,绵羊立即变成了一个个银羊,浑身都是银子的羊。 不过,在想象着将来在自家的勋田上放羊时,张国东自然而然的想到了那些本地的百姓,或许,他们可以有一百亩、两百亩的勋田,可以靠养绵羊为生,但是这些一家只有二三十亩地的本地百姓呢?他们怎么办? 正文 第253章 强迁(求支持,求月票) “米脂婆姨绥德汉”,但凡是陕西人,大都知道这么一句话,按《米脂县志》记载:三国时的天下美人貂蝉是米脂人。不过真正让米脂闻名天下的,恐怕还是崇祯年间的李闯。 对于大明,李自成是一个绕不开的人物,正是他入了京师,逼得烈皇帝殉国,他也应要对满清入关负责,为亿万同胞的惨死负责。 兴乾七年四月初九,一队骑兵闯入了米脂县,在县城城门外,县丞和当地的士绅跪迎着来这些骑兵,这也意味着米脂重归了大明。 几天后,吏部派遣的县令和衙暑官员抵达了米脂,米脂的百姓总算是松了一口气,至少,没有他们想象中的报复。不过就在他们松下一口气的时候,官府下达了一个官命。 本着由皇帝陛下钦定的移民法规第一步,是首先移出的陕西境内的外乡人。尽管陕西经历了崇祯大旱,经历过几年不雨的灾荒,上百万人成了流寇,数百万人死于灾荒,但是,这十几年,这里还算是风调雨顺,地广人稀,倒也吸引了不少从山西等地过来的百姓,这些外地人少说也有数万人。这些人,有的虽然已在此安门落户,娶妻生子,他们经过的十几年艰辛,省吃俭用的,也许置办了少许田产,过上了还算凑和的日子。但也有一些外乡人仍然过着居无定所,不得不沿街乞讨为生,当然这些叫花子中,还有不少本地人。 当地方官府张贴出《迁民告示》后,那些已经落户的百姓,或许对这里还有些留恋,有些难以割舍,但是后者却显得欢喜欢非常,尤其是当他们弄清楚朝廷是要赏地给他们,让他们到异地种田过日子后,从此可以好生过日子时,倒也没有什么犹豫,毕竟,对他们来说,去那都是去。 而且,官府还在告示上许诺,每个人都还可以领取到一些盘缠,如此何乐而不为?所以,这部分也费不了多少口舌,说走便走了。至于后一部分叫花子们,那简直就是天上掉绣球的大好事,尽管他们中一些人过惯了不劳而获的日子,可官命难违,对于这些人他们不愿意走的,都是由巡捕、兵卒直接拿下,然后送上移民的队伍。 自打移民告示贴出后,这陕西各地县衙的衙门前就设了两张案桌,委派了四五名衙役,专门为这些人办理移民事宜。按朝廷移民法规:每丁可领银元券十元。这些钱足够他们在路上的开支,还可以置办些新衣服新被褥,当然还有路上的食宿舍开支,其实,这块的开支并不大,毕竟,对于移民,官府已经有了计划,在沿途会向他们提供食物,等到了潼关,会让他们坐上火车,然后再上船前往东北。 当然,除了这些外乡人、乞丐之外,还有无地、少地的百姓也在这一行列中,只不过与前者必须迁移不同,后者是本着自愿的原则。从迁民告示贴那一天起,各地官府,每天都有人去办理移民事宜。 在米脂也是同样,不过人数并不多,这几天,每天也不过只有十几二人,其中不少都是扶老携幼,拖儿带女的,挑着挑子带着行李,三五成群地来到县衙门前,他们大都是副贫穷潦倒的样子。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本就是逃难到了这,现只是换个地逃难而已,更何况官府还说过,到地方不但有田,而且有牛。 见一个衣衫满是补丁的汉子走过来,案后的吏员便问道。 “你是何方人氏?” 这汉子连忙唯唯喏喏答道。 “回官爷话:小人是山西运城人,二十几年前为躲避战乱,逃到这里来。” 下一个,可能就是河南人。至于到底是不是官府也没有追究,当年李闯在河南、山西裹胁了几十万百姓为兵,其中不少人都散落在陕西各地,如果不是官府的布告,他们会在这里的娶妻生子、落地生根,最终,他们子孙后代会成为陕西人。 只不过,现在,他们的命运发生了变化。 吏员看了他一眼,在问清了他家几口人后,便在花名册上将对方的姓名、是男是女、年龄生辰、家乡籍贯,一一记个上,并且在姓名下面按个手押,然后说道。 “拿,这是你的移民券,即刻动身返回,不得有误,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潼关,然后到了那,会有官府统一安置,等到了移居地,官府会指给你土地,发放农具,没了这个移民券,出了潼关,就会被当成乞丐,被流放到海外服苦役,知道吗?” 这边的汉子赶紧答道。 “知道,知道,草民知道了!” 即便如此,还没有结束,还要在他们手背上盖上一枚蓝色的印戳,上有一个“移”字,他们接下来沿途吃饭,都要凭这个印,打完印之后,才可以到第二张案桌前领取银元券。 这一切办完之后,这些人就可以扶老携地上路了,不到两个月,陕西各地,就打发了足足十八万四千多口外乡人和乞丐,他们到底是怎么来的陕西,到底是当年从的匪,还真的是逃得难?没有人去追究,他们大多是来自河南、山东以及湖广,甚至还有南直隶等地。 没有人在意他们的出身,反正对于官府来说,这些百姓的迁出,意味着东北就多了近二十万百姓,至于这些欢喜着离开陕西的百姓来说,他们并不知道自己要去东北,他们甚至还以为朝廷会把他们安置中原,甚至想象着回到家乡。 官府没有太多的解释,百姓们也有这样的误会,但是于大局无妨,即便是等到他们反应过来,恐怕也是为时已晚了。 而对于本地的百姓来说,一下打发了这么多外地人“返回原籍”,这陕西各地的百姓倒挺高兴的,毕竟外地人占的地可都是他们的地,这些外地人走了,那他们留下的来的地,可不就是本地人的了? 而对于本地的百姓来说,他们压根就不知道,这移民的序幕不过只是刚刚拉来,但是刚回到大明治下的他们,仍然如实的配合着官府重新登记户籍,而每每登记户籍的时候,巡捕都会提醒他们,现在大明已经不征丁银,所以没有必须藏匿人丁!为了让他们放心,甚至还让村里识字的秀才,把当年关内张贴的皇榜重新贴出来告知百姓,让他们放心的登计户口。 到了七月,就在百姓们已经适应了大明的统治,重新蓄发并且开始在那里对来年充满憧憬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所谓的“登计”法这只是为了进一步移民作准备罢报。 七月末,一纸公文从西安下到了各县,米脂县同样也不例外, 官府的告示一贴出来,往日曾是那么热闹繁华的洪洞大街上,一下子变得冷冷清清,百姓们都躲到了家中,他们的脸上尽是不可思议的模样。 这是怎么了? 不是说只移外地人,还有无地和地少的人吗? 怎么现在,所有人都在要迁出去? 百姓们试图用关门来躲避这一样,但是那些个巡捕们却敲锣打鼓,走街串巷,挨门挨户地督促着。 “朝廷有旨,陕西土地经过千年开垦,地力已经耗尽,即便是丰年,所收也不过勉强糊口,皇帝陛下开恩……迁陕西百姓于异地,分赏土地、发给农具、耕牛,每人发银元券十元,三年不纳田赋,既利国又利民……” 可是任巡捕衙役们怎么吆喝,就是没人理会,不到迫不得已,谁又愿意背井离乡。着实之下,那些留用的衙役立即急了,只好搬出移民法规。 “按照朝廷移民法规,移民不绝人嗣,两丁之家留其一,两口以上,无论多少,只留一丁!该迁的一个不饶,想躲也躲不过,想逃也逃不了。有不从者,流徒千里!” 随着衙役们敲锣打鼓的吆喊声的到来,人们赶紧关门闭户,一家老小都躲藏起来,大街小巷里霎时间变得空无一人,似乎他们觉得,这样关起门来的,就能够躲过这一切。 “没事!” 听到巡检队长的报告后,孙玉民这位刚上任几个月的米脂知县,只是继续和县提刑使下着棋。 “继续通告各乡,通告五天之后,再拉上各村的地保,带上户口册子,一户户的通知。” “县尊已经想好了?” 提刑使下了一子后问道。 “有时候,即便是你我再不愿意,也只能这么做,这移民事关是朝廷的百年大计,不迁,难免,将来又出一个李闯……” 对于朝廷而言,迁民的一个出发点就是为了避免李闯的再次出现,把百姓从“地狭人少”的地方迁到“地广人稀”的地方,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饥荒暴发的可能,从而避免再出一个李闯。 “要是百姓反抗怎么办?” “调兵!现在陕西可是有十几万大军在这!” 一切都在计划之中,在接下来的几天之中,衙役们毫无办法,只好拉上各村的地保,带着刚刚登计的户口册子,挨家挨户地敲门。 “喂,开门开门!” “快开门,再不开就砸了!” 敲了半天,好容易才有人把门打开。 “啥事呀?” 衙役从地保手里抢过户口册子,哗啦啦一阵乱翻。 “你家几口人?” 那人立即嚷嚷道。 “那上面不是写着嘛,六口。” 衙役便大声说道。 “奉大明皇帝的圣旨,你家要迁五口,留一口。” 那人一听就把门猛的一关,然后隔着门嚷训道。 “要迁你迁去,孙子才迁哪!” “这是朝廷的王法!” “说迁就迁,这是那门子王法,这自古以为,都是皇帝不杀顺民,凭啥让俺们迁!” “就是,不迁!” 隔壁的院子里传来了一阵喊声。 “不迁,就是死也不迁,要死,也死在咱们米脂!” 瞧见似乎犯了众怒。衙役就嚷嚷道。 “这些我可管不了那么多!皇帝有旨意,该迁的必须要迁,想躲也躲不过,想逃也逃不了!现在好说好讲的,不迁,等到朝廷派兵来了,可就不像我们乡里乡亲的这么好说话了!” “派兵,你让他们派啊!当年逼出一个李闯,指不定又逼出一个张闯、赵闯的……” 衙役被门后的人这么一怼,立即变成了哑巴,就在这个时候,他看到两名巡捕走了过来。 “刚才是谁说的,要出张闯、赵闯的……” “李爷、李爷,没,没……” 被那人用眼睛一瞪,衙役便指着门说道。 “是这家。” 那巡捕又去敲了下这家的门,然后说道。 “开门!我是县里的巡捕!” 怎么叫也叫不开,那巡捕倒也不客气,直接拿着户口册说道。 “张田丰,你煽动抵触朝廷移民令,现根据相应法令,全家三族内率强行迁移!” “官爷,俺没、没有……” 那门后的话音还没落,巡捕就冷着脸说道。 “撞开!” 甚至都不等的衙役找来木梁撞门,那门就已经被门后的百姓打开了,院子跪了一地的百姓,领头的更是连连磕头道。 “官爷,官爷,俺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作乱啊,俺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实在是不能迁啊……” 一边说,一边磕头道。 “官爷开恩,官爷开恩啊……” 那巡捕面无表情的盯着他,然后冷声说道。 “给我站起来,你现在有一个时辰的时间收拾行李,一个时辰后,这房子……扒了!” 一声“扒了”,让张田丰的脸色猛然一变,面色煞白的他,喃喃道。 “咋,咋能这样,咋能这样……” 在他的喃语声中,院子里的妇孺哭成了一片,他们都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不过只是说了一句话,换来的就是这样的结果。 “还有左右邻居,一并全迁了,给他们一个时辰的时间收拾行李,要是有人敢不从!” 脸色冰冷的巡捕瞧着这一院子的百姓,然后冷冷的说道。 “直接绑了,他们移也得移,不移也得移!墨墨迹迹的,这样要办到什么时候!” 正文 第254章 竞赛(求支持,求月票) 在陕西到底发生了什么,没有人会在意。 毕竟,那里现在还是战区,况且那里刚刚收复,发生一些乱子,总在人们料想的范围内,当然这也和兴乾朝废除了“言官”有着直接的联系。 尽管朱元璋创建明朝后废除了丞相,加强了皇帝的集权,但深知权力集中于一人之害的朱元璋,不但在地方上设立布政使,按察使分属民政和刑名。设立了一整套从地方到中央的权力制约机制,而在大明朝的历史上,时时刻刻掣肘皇权,这就是“言官”制度,甚至可以说达到了却作茧自缚的地步。 言官又称“谏官”“谏臣”,以向皇帝“风闻言事”“直言规劝“为主要工作内容,职业就是反映问题,说对了有赏,说错了也没关系,不必承担“妄议”责任。 可到了明朝,言官才算是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明朝言官,不仅职业化,还越来越规模化。其成员主要由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组成,品级不大,权力不小,上至国家大事小到市井传闻,大到皇帝小到草民,看不惯就上朝奏报。言官只负责上书,对与错由皇帝自己判断,错了也不用负责任。 到了明朝中叶,言官的耿直勇敢已经成为一种精神,甚至不惜一死以获直名。皇帝的廷杖,算计,威逼,利诱对许多言官失去了威慑力,言官逐渐成为约束皇权的一股强大力量。 言官成为一大害,始于党争。始于言官的“风闻奏事”,始于其为博名不惜“捏造歪曲”。而究其原因是其不需要为自己的说的话负责,而正是这种不负责任,让言官可以毫无顾忌的“捏造歪曲”,甚至用歪曲是非的方式激怒皇帝,换取廷杖,进而谋图个人名扬天下。毕竟,在大明,言官挨了廷杖,那可就能换来的直名,可是名扬天下的好事。最终,言官成了一害,言官参与党争,将严肃的政治生活演化成一场场闹剧,甚至要为甲申天变负有很大一部分责任。 这也是朱明忠废除“言官”的原因,当然废除的并不是他们上书言事的权力,而是废除了“风闻奏事”的权力,过去他们不需要为自己说的话负责,但是现在他们却要为自己说的话负责。 大明是个讲究法律的国家,世事不过于法,诽谤……是要流放的! 所以,只负责上书而不问后果,甚至以此打击政敌的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们,第一次开始为自己的话负责,比如兴乾元年,有给事中弹劾钱磊事清时曾助纣为虐杀数百忠良,不足以为阁辅。在廷议时,朱大皇帝只问了一句。 “证据呢?” 给事中丁克已一句“此事世人皆知何需证据,陛下若欲得其证,自可派人查勘”,如果换成崇祯朝,估计又是一场动荡,而朱大皇帝淡淡的说了一句。 “既无证据,既是污告,钱爱卿,有人无证诽谤,你是否追究他的责任?” 而本就是师爷出身的钱阁辅岂不明白,一下朝就往中都检法院提诉, 这完全不是按套路出牌的打法,让大明官场无不是看傻了眼,而检法院审理后确定了丁克已“诽谤罪名成立,流五千里”,换句话来说,一下子就把他流到了天涯海角,终生不可能再回大明。 结果一出,所有人都惊呆了,就是负责最高检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的大理寺卿在询问皇帝时,朱大皇帝也只是还半闭着眼睛说道。 “大明自有法度在。” 一句自有法度在,就是告诉全天下,大明是有法律的,一个个不要觉得你们乱说话,就没有办法治你。 从始至终,皇帝没有插手,更没有廷杖。 丁克已更没有以直名而名扬天下,只是以倒霉蛋的名声名扬天下,两年前客死在南天门。 从此之后,言官“风闻奏事”就成了一个摆设。但凡是人都爱惜性命,过去之所以不惜性命是因为他们有所依仗,有所追求和理想,而现在,残酷的现实告诉他们,所有的辉煌不过都是过去的幻影,现在的大明不是过去的大明。 是新明! 也正因如此,发生在陕西的事情,压根就没有任何一个给事中去上书直言,言道着什么扰民害民,言道地方酷吏苦民,谁都知道,几百万人的迁移,本身就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本身就会出事许多不和谐的声音。 况且……那些人是李贼的乡人。 一句话,天下士绅皆苦于李贼! 自然的,在这种心理的影响下。陕西就被有意无事的忽视了。甚至于还有一些人觉得这样做是对的,至少要让那些人知道一些教训。 当然在官方的口中,移民事宜是顺利的,移民是为了天下的长治久安,更是为了百姓着想。 每丁最少授田五十亩,连续耕种十年后,官田归私,这可是前所未有的大好事啊! 要知道在内地,那些田地永远都是官府的,哪怕你租上十年,20年还是官府了。现在官府那么大方对他们这么厚待,自然是挑的灯笼也找不到的好事。 当然报纸上,偶尔的也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他们当然会去指责陕西当局的罔顾民意。但总体上还算平稳,移民仍然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移民,从潼关坐上火车,然后直抵海州,在海州登上前往东北的移民船。 那些移民船会把他们带往营口、海参崴、鲸港(库页岛)或者厢馆,在未来的几年间,超过两百万陕西移民会在东北定居,在那里繁衍生息,落地生根,最终那里将会变成像内地一样的行省。 至于两千年来过度垦殖的陕西,将会真正意义上得到休养生息。作为汉人最基本的地盘,那里即便是签出大部分百姓仍然不会改变土地未来的归属。 相比之下,东北地区更需要大量的汉人移民过去。只有如此,他们才能够改变那里的蛮荒。将那里变成大明的基本盘。最终成为于内地各行省没有任何区别的地方。 而在这个过程中,当然需要付出一些代价。这种代价是不可避免的。 而作为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朱明忠最近却显得极为轻松,最近一段时间,他很少在皇宫里呆着,而是一头扎根于书院之中。在过去的几年间,尽管偶尔的他会和牛顿牛博士讨论万有引力,但更多的时候,是邀请牛博士和他的妻子以及子女进宫,有时候也会和胡克胡博士研究光学仪器。 有时候,他们也会在一起讨论数学问题,不过,正如在另一个时空一样,牛博士和胡博士两个人依然不对付,只不过在这个时空中,牛博士永远不可能成为大明皇家科学院的院长——尽管科学院还没有成立,但成立这一机构的讨论已经在学术界展开数年。所以也无法把胡克从历史中泯灭。 不过,这也直接导致牛顿选择去了南京国子监,和胡克来了个眼不见心不烦,当然,如果有选择的话,他更希望留在清河,但是因为皇家天文台需要胡克解决诸多光学上的问题,导致牛顿只能前往南京国子临。不过在那里,凭借着个人的学识,牛顿还是迅速成为了南直隶早具名气的博士,甚至于就连秦淮河上画舫中一些女子,也欣赏其才学了。 相比于日子颇为自在的牛顿,胡克在过去的几年里,反倒是不怎么轻松,并不仅仅是因为皇家天文台的天文望远镜的制造,更为重要的是,整个清河书院都在进行着一个前所未有的研究——经度! 早在数年前,朱明忠就将瑞士数学家欧拉对月球轨道所做的方程式丢给了清河书院数学系的。欧拉是一个天才的数学家,他用一组优美的方程式描述了地球、太阳和月亮之间的相对运动,解决了那个在另一个时空中令牛顿也感到头疼的数学问题。 而书院数学系与天文台合作,用了长了五年的时间,终于在这一方程式的基础上掌握了月球的运动轨迹,在另一个时空中,这则是由德国人迈耶完成的。迈耶在1755年制作了一份《月球表》,准确地描述了月球在任意时刻的位置,同样是在欧拉研究的基础上。 尽管如此,月距法,这个破解海上航行经度定的法宝,仍然没有得到立即得到解决,因为在过去的几年间,大明只绘制出了北半球的星表——早在兴乾二年,刚刚成立两年皇家天文台,就出版了《皇明星表》,但是这只是北半球的星表,南半球的星表仍然是一半空白。尽管早在夺取好望角后,绘制南半球的星表,就已经列入了计划之中,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完成,而最根据的原因是好望角没有天文台。直到后来皇家天文台副台长王锡阐专程前往位于非洲的西平,也就是好望角,在那里住了长四年,最终完成了对南方天空的观察记录。从而回族除了南半球的星表。 如此,也标志着月距法的两大支柱也就是第一需要精确预测月亮将会跑到那里,第二需要有完善的背景星图,用来当月亮的背景参照物。现在这些问题都得到了解决。 至此,理论障碍一一破除。一架高质量的六分仪,外加一本《月距表》,不过只是几十两银子。那些船长们,就可以测量到经度,与纬度对应之后,就可以掌握自己的位置。 似乎,所有的问题都得到了解决。 但是剩下的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了。 “……“月距法”也有自己的问题。首先,月亮每个月会有6天的时间距离太阳过近,无法观测。这还不是最致命的,“月距法”需要对观测结果做大量的校正运算,这就要求观测员具有相当高的数学技巧。即使如此,算一次经度至少也需要耗费4~5个小时的时间,稍微算错一点儿都会给结果带来致命的偏差……” 在清河书院内,梅文鼎这位皇家天文台的台长,面对有些心急的陛下,直接道出了“月距法”。其实,这也是月距法最大的不足。 最根本的不足,并不是每个月有六天的时间,无法进行准确的测量。而是没有足够的人才! “而且,为关键的是,我们的许多船长,并没有足够的数学知识,进行这样复杂的计划。” 这才是问题最关键的地方,大明的远洋航海事业不过只重新开展数年,那些船长并没有掌握足够的数学知识,进行这样的计算,即便是那些航海学校毕业的船长,也不见得能够进行准确的计算。 “就是这个问题?” 朱明明看着梅文鼎问道。 在过去的几天中,他之所以会成天呆在清河书院,就是为了见证“月距法”的成功,他比谁都知道对于航海而言“经度”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大航海时代的终结! 谁能够想到,作为大航海时代最负盛名的库克船长,就是大航海时代的终结者,因为凭借着航海钟和星表,他征服了大海,曾经看似充满未知的大海,在人类掌握经度,在海上可以准确定位自己的位置后,就变成了坦途,曾经象征着意识、勇气与牺牲的大航海时代,也因此被终结了。从此之后,大海对于人们敞开了它神秘的怀抱。在经度与纬度的结合下,人类可以准确的掌握自己在地球上的任何位置。迷航也就成了过去。曾经那些依赖季风和洋流的航线被迅速淘汰,更为便利的航线,被不断地开辟。 也就是到了那个时候,人类才真正征服了大海,让大海变得不再像过去那样危机四伏。 而对于大明而言,掌握经度,实现在大洋上的准确定位,意味着大明的飞剪船可以摆脱黑潮,可以毫无顾忌的驶向大洋,驶向大洋的彼岸,将原本长达半年的航线,缩短到短短几十天,只有如此大量的移民才能够在短期内抵达北美。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在海上航行长达半年时间。 北美,非洲,大洋洲……从此之后,这些地方都将会像大明敞开自己的怀抱。 大明将来迎来属于自己的移民时代! 这将是大明未来领先于欧洲的根本。也只有如此大明才能够把自己的足迹踏遍全世界。 “陛下,这个问题制约了“月距法”的使用,除非为每个船上配上一名精通数学的二副或者三副,否则,还是没有办法解决海上测量经度的问题。” 梅文鼎的语气显得有些无奈,眼下的这种局面远远出乎他的意料,朝廷和陛下投入那么多资金,可最后却得了一个食之无味、弃之可惜鸡肋。 当然,这个鸡肋是暂时的,只要那些船长能够掌握足够的数学知识。他们最终可以在海上完成这些计算。从而掌握自己身处的位置。 “这不是问题!” 朱明忠的唇角一扬,拿着星表以及各地测量的数据,或许这个《皇明星表》的精度无法与另一个时空的《不列颠星表》相比,但是相比欧洲同类星表,这份星表仍然是极为精确的,所测定经度的误差,同样也在50里以内,而在海上航行中,这一误差是可以接受的。毕竟在另一个时空之中,英国提出的要求是30海里的误差。在大海上,这一距离是可以满足基本定位需求的。 “船长们算不出来,我们可以在这里……” 手指着清河书院,朱明忠笑着说道。 “我们可以在这里帮他们提前算出来!” “什么?提前算出来?” 无论是梅文鼎或者胡克,都被惊呆了,他们压根就没有想到这个办法。 “没错,要想“月距法”得到应用,就必须解决“月距法”计算难的问题。” 朱明忠看着清河书院里的学生,他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另一个时空中,马斯卡林是如何用“月距法”打败“钟表法”的。 “我们可以直接在雇佣了书院里学生进行计算,让他们在陆地上,提前计算出明年一整年的月距数据。然后,再印制一本书《航海年鉴和天文星历》,然后把未来一整年的月距和经度的关系列举了出来。海员只要有这本年鉴,就可以轻松的计算出经度。” 这正是马斯卡林的办法,也是格林威治天文台成为经度0度线的原因所在——因为大家都离不开那本《航海年鉴和天文星历》。 也正因如此,英国最终征服了大海,结束了大航海时代。没有航海钟的时代。这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而现在大名所需要的就是效仿那个时代的英国人,在清河学院集中所有的力量,提前做好的计算。从而让那些船长们可以藉此简化他们的工作。 有了这些,大明将会在未来的几年内完成对大海的征服。曾经神秘的大海将会向大明敞开怀抱。 更为重要的是那些欧洲国家将会彻底输掉这场竞赛! 正文 第255章 变革(求支持,求月票) 我们将会征服大海! 最终将来征服世界! 在乘着马车返回皇宫的时候,看着车窗外朱明忠默默的想到,此时,窗外,细碎的雪花正在下着,冬天已经来了。 1670年的大明,冬天依然来的很早。 尽管天气有点冷,但是朱明忠的心情却很舒畅,看着窗外的雪花,他甚至打开车窗伸出手去感受了一下那雪花。 雪花落在手中略带着一丝冰凉,感受着寒风,听着马蹄铁踏在沥青碎石路上发出的响声,朱明忠不禁想到了汽车。 也许,可以考虑研究一下内燃机,然后再造汽车…… 这个念头在他的脑海中一闪而过,并不是因为不现实,毕竟,作为一名工科生,对于内燃机的原理与结构早就熟读于心,甚至这是中学教材的内容,只要投入一定的精力、人力以及财力,朱明忠相信在十年内就可以取得突破。 但是现在,在兴乾七年的大明相比于汽车,改良火车与铁路,无疑更为重要。毕竟,火车的运力远不是汽车所能相比。 尽管现在大明的铁路已经修建了上千里,但是大明的铁路却是原因,原始的蒸汽机、原本的轨道,所有的一切,都必须要进行改良,现在也应该投入更多的精力,改良火车。 “陛下,江南铁厂,最近与南京国子监一共同研究了一种设备,可以直接轧制铁轨,通过轧机轧出的熟铁铁轨,每根长达5寻(米),这种铁轨具有接头少,韧性好,在重压下不易断裂的优点,而相比之下,即便是利国驿铁厂的铸造的铁轨,最长也只有2寻……” 朱明忠的脑海中想到了先前在书院与铁路公司的张英见面时,张英的请示,他希望能够在从新乡至长春的关内外铁路上用性能更为优良的熟铁铁轨,而不是铸铁轨。当然,相比之下,前者的成本要高出许多。毕竟熟铁的价格远高于铸铁。 “如果用钢轨呢?” 想到了钢,朱明忠自然想到了另一个时空中贝塞麦发明的转炉炼钢,相比于现在大明的铁厂普遍使用的坩锅炼钢法,这种贝塞麦发明的酸性底吹转炉炼钢法,该方法首次解决了大规模生产液态钢的问题,奠定了近代炼钢工艺方法的基础。 由于空气与铁水直接作用,贝塞麦炼钢方法因而具有很快的冶炼速度,成为当时主要的炼钢方法。但是,贝塞麦工艺采用的酸性炉衬,不能造碱性炉渣,因而不能进行脱磷和脱硫。直到二十几年后托马斯发明了碱性空气底吹转炉炼钢法,才成功地解决了冶炼高磷生铁的问题。 “似乎这个技术并没有什么难度,应该可以考虑一下。” 朱明忠自言自语道,毕竟,铁轨的寿命短,而钢轨的寿命更长,而且,现在钢价太高,一吨钢可以买十吨铁,足足有十倍的价格悬殊。 “嗯,确实有尝试的余地,不过可以考虑在先设立一个钢铁研究所,专门从事冶金技术的研究。” 尽管作为穿越者,而且本身就是学习工科的朱明忠,对于工业机械知识的了解,远超过这个时代的任何人,但是他同样也不是那种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全才。或许在科学上有领先时代几百年的知识,但是很多知识也就是只知道皮毛。 也正因为深知自己的局限性,所以,他才希望把自己所知道的皮毛告诉这个时代的人们,毕竟,这个时代也有很多极为聪明的优秀人才,就像张英,在历史上他是理学大师,可是现在他的聪明才智却从理学转移到了铁路,转移到了工程机械学上,再有十几年的时间,朱明忠相信,对张英以及这个时代的许多人,在机械学的造诣上将来超过自己。 毕竟,但凡是能够在历史上留名的那些人,那怕就是看似平庸保守的士人,他们一但把自己的才智投入到科学上,所取得的成就必定是惊人的,有时候,智商确实是硬伤。 所以,现在相比于亲历亲为,朱明忠往往更愿意充当“引路人”,指出一条路,让这个时代的智者们去研究,那怕慢一点、那怕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也没有任何关系。 对于1670年的大明而言,最不缺的就是时间。大明有足够的时间的去发展科技,有足够的时间去进行这场工业革命。 毕竟,相比于另一个时空中的英国,大明的工业革命整整提前了一百年! 也许就像是提醒朱明忠似的,在这个念头于心底浮现出来的,那边突然传来了一声汽笛声,然后便可以听到列车“咣铛”作响的声音由远而近的传来了。 顺着声音看去,可以看到一辆看起来有些原始,与后世的蒸汽机车相比,与其说是机车倒不如说像是玩具的蒸汽机车,拖曳着十几节车厢,正由远而近的驶来。 在火车驶来的时候,可以看到车厢里许多乘客不顾外面下着的雪,打开窗户探出脑袋看着窗外。 他们在感受着抚面而来的风,感受着这速度,当然,朱明忠更相信,他们是在避免晕车! 朱明忠坐过几百年后的火车,也坐过这个时代的火车,以后世的标准来看,大明的火车根本谈不上舒适,毕竟最长的轨道也就是两米多,要是小铁厂铸造的短轨,甚至只有一米,接口多自然颠簸。不少第一次搭上火车的人,都受不了一路的摇摇晃晃,所以在铁路开通不久,就开始有药铺、药贩开始推出了各种各样的止晕药,专门卖给火车乘客。 不得不佩服这个时代人们的商业眼光,新鲜事物刚一出现,他们就从中看到赚钱的机会。不过,这个时代的大明百姓对火车接受的速度很快,与另一个时空中,满清视铁路火车为洪水猛兽不同,他们不但立即接受了火车。甚至发现了铁路的优点——速度快。朝发夕至,这让铁路旅行甚至成为新的时尚,只需要几天,中原腹地的人,就可以抵达海州,在那里看到大海,看到远行的帆船。然后还不耽误他们在中都的“御膳坊”吃上一顿。 “快看,爹,你看,是御林军。” 在“咣铛”作响的车厢里,不过只有七八岁的少年,手指着窗外官道上的一队骑兵,有些激动的嚷嚷道。 “蒲篪,要稳重!” 正看着书的蒲松龄,皱眉训斥道,不过,他也把目光投向了车外的官道上。其实,车厢里的人大抵都是如此,他们知道这里已经是中都的地界,但却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看到御林军。 在官道的中央,前后数十乘骑兵拱卫着一辆马车,正在往与他们相反的方向,也就是中都的方向赶去。看起来倒是与普通的车马队没有什么区别。 “小公子,你是怎么知道官道上的骑兵是御林军。” 尽管御林军同样穿着红色的军装,但是他们的帽盔、旗帜却不同于普通的士兵,甚至就连他们的军服颜色都更为鲜艳一些,也正因如此,蒲篪才能将两者分出来。 “他们打的旗是红底龙旗,那是皇家旗帜,还有……” 蒲篪一一解释着,到最后又忍不住说道。 “指不定,那马车上坐的就是皇帝!” 这一句话,立即在车厢里引得一阵哄笑。 “我说小公子,你可真会说,那皇帝出宫的话,肯定是大内侍卫层层保护,那会像现在这样,不过只是几十个人跟着,不是瞎扯吗?” “就是,依我看,可能是那个达官显贵……” “那是,皇帝什么人?真龙天子,皇帝出行,肯定得有全套的仪仗,至少也得有几千个人吧……” 反正没有一个人相信蒲篪的话,似乎在他们看来,皇帝出行,别的不说,首先肯定得有排场,要不然,又怎么能称得上了皇帝。 听着周围的乘客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道着皇帝家的金锄头,蒲松龄只是微微一笑,倒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又往车外看了一眼。 “兄台以为那马车中坐的是陛下?” 坐在他面前一个商人打扮的青年,看到蒲松龄的有些不屑的笑容,便试着问道。 “大家都说不是。” 蒲松龄倒也没有回答他的问题的。 “他们都觉得皇帝出行的排场要大些,这样不是皇帝的排场。” 钱武志回答道。 “而且,确实也太小了点,过去就是知县出行,也有衙役在前面打着“回避”的牌子,也有一套仪仗。” “今上盛民,倡行不扰民,所以非大典之时,百官皆不得擅自仪仗出行,今上也是以身作则,出宫非大典,皆是以简行,像这样几十骑护卫,恐怕都是迫不得已,报上不是说过,今上曾多次微服出巡各地,而且,除了陛下,又岂会还有谁需要这么多的御林军护卫?” 蒲松龄放下书,一一说着他所了解的兴乾朝的不同。 “哎呀,瞧我这记性,这些可都是报纸上写过,这,这可怎么是个好,刚才咱们应该下去,磕着头,沾点皇气,也能保佑咱们平安发财不是……” 听蒲松龄这么一说,钱武志猛的一拍脑袋,那里后悔起来了,他之所以如此,倒也能理解,毕竟,寻常百姓也许一辈子都不可能离皇帝这么近,沾沾皇气,那可是能吹上一辈子。 蒲篪看着那懊恼不已的钱武志,笑道。 “哎,叔叔,瞧您说的,这火车可不是马车,说停便停,不到站,那肯定是不会停的!” “可不是,可不是,就是太可惜了,太可惜了……” 钱武志依然大叫着可惜,不过片刻后,他也就恢复正常了,看着面前的蒲松龄,又看了眼蒲篪,然后试探着问道。 “令公子这岁数应该正是上学的时候?这个时候出行会不会耽误学业?” 知道对方是在搭话的蒲松龄笑着答道。 “在下受友人相邀去秦国,所以便带上幼子,毕竟,家中尚有长子,幼子年少,将来在秦国也能谋个出身。” 父爱如山,如果不是因为想到儿子的将来,蒲松龄无论如何也不会远赴南洋,接受友人的邀请。所谋不过只是为了给儿子在秦国谋一块立足之地。 “哎呀,说起来,在下倒是羡慕小公子了。” 钱武志看着蒲松龄感叹道。 “在下上有兄长,这不,五年前,我便离家了,当时就拿着三间陋室的房契和五十两银子,所幸这几年东奔西走的,勉强倒也能糊口……” 钱武志的感叹,让旁边的一个年青也是点头说道。 “大哥也是家中次子?” “家中兄弟六人,我排行老五。你也是上有兄长?” “谁不是呢?” 田亮叹了口气,眼睛朝左右看去,这车中不少乘客都很年青。 “您瞧这车里头,我敢说,有一半的人都和咱们一样。” 看着车厢里的人,田亮继续说道。 “这不,我估计,都是想到海州谋个生计,也有可能是去南洋,毕竟,南洋的机会多点,到了那里,即便是再不济,也能分到一块,然后娶一房媳妇,那像在这,这次子想说亲,都没那么容易。” 又有那家的父母愿意把女儿嫁给只有一处房屋和几十两银子的次子,即便是他们有了房、有点银子,又能干什么呢?若是不能找到一个维持生计的工作,女儿嫁过去,肯定要跟着遭罪。也正如此,除非找到工作,往往那些离家的次子想要娶亲都会碰到一些问题。 其实,这也没有什么,毕竟,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能够在两年内安定下来,只是晚两年成亲罢了。 “哎,兴乾朝那点都好,就是这点不好……” 一旁的一个汉子在那垂着头喃喃道。 “我家老三,三年前出了海,到现在,还是生死不知,估计这辈子是见不着,我娘成日里都能梦着他,您是读书人,您说说,说说,这从古至今那有这样的道理,那有这样不顾亲情……” 那汉子的话,让蒲松龄陷入了沉默。这或许就是兴乾朝最让人觉得不堪的地方吧…… 正文 第256章 英雄(求支持,求月票) 当蒲松龄父子乘着火车抵达海州,住在旅馆中等待着往秦国去的快船出港日期的到来时,在郁洲岛海军码头,一艘从数万里之外返回本的纵帆船,在海军炮台的的礼炮声中驶进了码头,而停泊在港中的海军舰船无不是纷纷向其鸣响礼炮。 这场面是前所未有的,以至于让“奋进号”号上的所有人无不是感动不已,这些差不多一个月多前驶离秦国国都新安的海上游子们,在经历了一年多的海个探险之后,终于回到了帝国的本土。 其实,从兴乾三年起,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类似的探险队的三桅帆船乘风破浪着驶进海州,在过去的几个年间,无论是皇家地理学会,或者北洋商会、南洋商会都资助了大量的海上探险活动。 面对早在近两百年前,就已经驶放大海的欧洲人,面对海图上的一片片空白,似乎大明的官员和商人们想要在短期内就把欧洲人用一个半世纪才探索出来的航线都摸个清楚,所以,一支又一支的探险队从海州、从宁波、从厦门、从广州等港口驶入。 船上的人们或是为名,或是为利,在大海上顺着洋流、季风探索着新航道。 “滔海者十有余,归者少六七。” 探索新航道,把空白的海图填满,在任何时代都是一种冒险,而西洋各国为了垄断航线,欧洲各国纷纷互相保密,至于对大明,同样也是严守秘密。闯入大海的大明,只能像欧洲各国早期航海家一样用意志、勇气以及牺牲去探索航道。 一张张海图不断的出现在商会,出现在海军衙门,曾经的空白被不断填满。但是对于这一切,大明的官员、学者仍然感到不满意,因为在这个地理大发现的时代,世界没有留下大明的脚印——世界已经被欧洲人探索完毕,至少在某种程度上。 他们发现了欧洲至亚洲的新航线,发现了美洲新大陆,他们建立起了属于他们的日不落帝国。 但是大明呢? 大明不过只是刚刚进入大海,甚至就连海图的绘制,都还没有完成,如此,又怎么能称得上是天朝! 这个时代的大明是骄傲的,同样也是谦虚的,正因为谦虚,他们才会承认西洋人的领先,然后奋起直追,但是内心的骄傲,让大明的士绅百姓不甘于这种落后。 大明必须要有自己的发现! 大明必须要无愧于天朝之名! 大明绝不会把门关上,在那里沉浸于“天朝上国”的美梦中,即便是被人打上门来,也在那里念叨着不过就是“孙子打爷爷”。 大明将会很快追上西洋人的脚步。 大明的探险船队,将会用另一个伟大的地理发现,去向世人证明——大明才是世界的中心,是名符其实的“天朝上国”。 寻找新大陆,无关财富、土地,只关乎名誉,是大明的名誉,同样也是个人的荣誉,甚至可以说,这是大明航海发现的皇冠,只是谁能戴上这个皇冠? 在过去的几年间,尽管有人想去尝试,但是面对那一片空白的大海,不知多少人选择了退却,不知多少人望洋兴叹,。 生命可贵,谁愿意为未知的空白牺牲性命呢? 尤其是在已经有人尝试,但却失败了的前提下,谁愿意尝试? 大明在等待着! 所有人都在期待着!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就在一个月前,一个惊雷似的消息从南洋传至大明,在整个大明掀起了一阵前所未有的浪潮。 ““奋进号”发现了新大陆!” 发现了新大陆! 这不正是大明一直以来自觉不如欧洲人的地方吗? 新大陆在什么地方? 是南方大陆! 南方大陆有什么? 毫无疑问从这个消息经由快速邮船送抵在大明时,大明上下就在期待着“奋进号”的返航,而中都但凡是有些名气的报纸,都向海州派出了记者,他们相信“奋进号”肯定会驶进海州港,而不是直驶向中都,因为天气寒冷,现在淮河还没有结冰,可万一要是半路上冻上了呢? 所以,按照多年来的习惯,到了十月底,海船就不进淮河了,而且淮河的内河船,也会在这个时候开始拖上岸,一来是避冬,二来是进行维护。而这些报社的记者们,都到了海州等待着“奋进号”的到来。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蒲松龄父子在到达海州后发现这里的房价很贵、而且旅馆往往都住满了,除了记者之外,还有许多好新鲜的人来到了这里,试图在第一时间看到“奋进号”,看到他带来新鲜玩意。 其实,这几年,在中都的皇家动物园中,他们着实见到了许多新鲜的动物,像什么来自非洲的“麒麟”,其实也就是长颈鹿,还有斑马、猩猩、河马等动物,但是最受人欢迎的,还是从四川来的“猫熊”,那憨态可鞠的模样,永远是人们的最爱。 至于植物园温室里的热带植物,同样也会吸引人们的好奇心,尽管每每让他们流着口水的都是那些价值不菲的热带水果。不过,人总归是好奇的,尤其是在这个娱乐活动匮乏的时代。几只从天竺运来时都能够引得万人空巷,更何况是“奋进号”从新大陆带来的新玩意。 不过除了好奇的人们之外,海军用盛大的典礼表示的欢迎,着实让人们开了眼,这一刻,海峡上空尽是炮声,这是海军在用自己的方式表示对游子们的欢迎。 “没想到,我赵登科居然有今天!” 站在船艉,手扶着舷栏的赵登科激动的喃语着,在返航的船队抵达秦国的时候,他也曾受到秦国上下的欢迎,秦国大王还表示,等到皇帝陛下嘉奖之后,秦国也会对他另行嘉奖,上下有别,自分尊卑。秦国的大王或许是王,但也是大明皇帝的臣,他不能逾越礼制,在皇帝没有嘉奖时,就嘉奖赵登科。可是一场盛大的庆功宴是少不了的。 “船长,咱,咱们发达了……” 方财梁有些激动的对赵登科说道,不单是他,所有人都相信——自己发达了! 不是因为陛下给予的奖励,而是因为名声,他们都是远航探险队的一员,这次远航足够他们说上一辈子,甚至他们的名字也会被计入地方志。 “哎呀,咱们为什么到海州啊!” 突然,有一个水手大声抱怨了起来。 “海州咋了,从这里去都城,不是最近吗?” “不,不,你们想想,要是咱哥们去了南京,那该有多好,南京,不一样能来中都吗?” “南京怎么了?镇江那段没有纤夫是过不去的,谁没事找这个麻烦。” 作为水手的他们,自然知道镇江往南京那一段受限于航道的地形,帆船需要纤夫接纤,非常不方便,所以长江的海船现在往往只驶到吴淞口,再往上游去,那都是多桨内河船的天下。 “我知道,我知道,可你们想想,南京有什么?” “南京有什么?” “有秦淮河啊!” “秦淮河?你是说里头的姑娘!” “可不是,那些个姑娘,你要是和她们说说新大陆的事,指不定过夜的嫖资就不收你的了!” “可不,谁不愿意听新鲜的事啊!” “到时候,可不得用尽浑身解数来伺候咱们,就为了让咱们说说那新大陆有什么新鲜的东西,你要是再拿个什么玩意的,指不定人家就赖着你不走了……” 突然,大家伙都开始后悔起来了,他们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一出呢? 听着水手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言道着在秦淮河如何如何,赵登科只是咧嘴笑着,他不在乎这些,他甚至已经想好了,到时候自己掏腰包,让弟兄们去中都的青楼里好好的玩玩。 很快,“奋进”号和“希望号”便靠岸了,不过,让那些记者们失望的是,他们并没有采访到船长,作为船长的赵登科以及探险队三副以上的船员,都要进京面圣。不过他们倒是采访到了船员。 其实打从船只靠岸的头一刻起,船上的带来的东西,就让所有人惊奇不已,那些面色黝黑的土人倒也没有什么新鲜的,虽说大明禁止土人入境,可这些年人们对土人早就不陌生了,甚至早在几十年前,军中就已有将领用“夜叉”等黑人家奴。 船上不断卸下来的货物,吸引了人们的注意,而那些货物无一例外的都是动物——从新大陆带回来的动物。 几乎每一种动物都能引得人们的一阵阵惊叹。“哎呀,你瞧,你瞧。那笼子里关的是啥东西啊?咋和人一样用两条腿站着?” “可不是,你瞧那模样,就像,就像……” “就像只大耗子……” “我的天,这耗子咋就这么大……” “乖乖,这样一只大耗子,还不得把望而庄稼给吃没了……” “哎哟哟……你瞧,快瞧……那大耗子的肚皮里头又冒出了一个头……” “这是啥怪物,咋有两个头……” “该不是什么妖精吧!” 就在人们惊叹着的时候,那边就有人用厚棉帘把笼子给罩上了,唯恐冻着这些来自己新大陆的新鲜东西,毕竟,这些小东西,那可都是献给皇帝的…… 当然,到最后,这些东西都会出现在皇家动物园,与民同乐嘛! 甚至早早的就已经有来自皇家动物园的人与探险队进行了对接,详细询问着这些动物吃什么,有什么喜好。与早年间什么以为熊猫是“食铁兽”吃铁不同,经过几年的动物普及,尤其是许多地方先后建起了动物园,天下的百姓早就不再把这些动物当成什么“祥瑞”,更不会认为是什么番邦进贡了。 现在,大明已经分封天下数载,大明的百姓的天下观已经发生了变化,不会因为所谓的“进贡”而沾沾自喜,“进贡”是假,生意才是真。 “这位宾使,咱们接下来怎么走?” 作为船长的赵登科,面对着这一切,即便是见惯了风浪,也变得有些紧张了,他看着面前的迎宾使,鞠躬问道。 “做火车,下午就能到中都,到了中都,你们先在宾馆内好好歇上一夜,明天上午面圣……” 火车? 火车是什么玩意? 对于离开了大明已经一年多的赵登科来说,他压根就不知道什么是火车,连听都没听过。 他如此,其它人也都是如此。 所以当然他们来到码头的火车站,看着那铁路的时候,目光中往往都带着些疑惑。 “这不就是铁路吗?” “是啊,这就是铁路,怎么成了火车了?” “等一会你们就知道了!” 火车站站台上的职员,显然已经是习惯了这些“土老帽”,咧嘴一笑,又调笑道。 “你们要不要买点儿“晕车丹”,防止一会晕车?” “晕车丹?” 这些船员一听,无不是恼火的说道。 “瞧好了,老子身上穿的是什么!是水手服,老子大风大浪都见过了,还晕车,晕什么车……” 大风大浪见识过的水手们,当然不会晕车,可是当火车发出一声轰鸣缓缓驶离车站的时候,这些见惯了风浪的人们,仍然被惊呆了。 “这车不用马拉!” “这是咋动的?” 在他们的惊讶中,列车驶离了火车站,“咣铛”作响的朝着中都驶去,而车厢也随着铁轨的接缝在那里不时的摇晃着,车厢里的人们都显得很是好奇,他们东摸摸,西看看。 有时候,他们还会把车窗打开,根本就不管那煤烟涌入车厢中,他们怎么也不敢相信,这车居然跑的这么快,甚至这些水手们,无不是发挥自己的专常,在那里测起了火车的速度。 “最少四十里!” 尽管没有工具,可是很快,他们还是测出了车速,并在那里惊叹道。 “难怪那人说,下午就能到中都,照这个速度,若是不停的话,开上一天,估计都能到西安去……” 而在他们为这火车好奇不已的时候,赵登科的神情却仍然显得有些激动。 明天就在面圣了,面圣的时候,应该说什么呢? 正文 第257章 (求支持,求月票) 这一夜,赵登科压根就没有睡! 和其它人的兴奋不同,赵登科更多的是紧张,那怕就是当年打仗的时候,他都不觉得的有这么紧张。 尽管火车站的欢迎仪式让他的心里一种自豪之感油然而生,可是并不意识着他不紧张,毕竟,接下来要去面圣,要去参见皇帝陛下。 万一说错了一句话,怎么办呢? 到时候,万一皇帝要是一怒之下,会不会把他的头砍了? 诸如此类的念头在他的心里浮现着。而且,他知道,自己之所以能够发现南方大陆,而且有这么多的发现,与皇帝的那封密信有很大的关系。 按道理来说,这一切荣耀应该属于陛下。 而不应该是我的! 赵登科的心里突然浮现出这样的一个念头来,他甚至有些沮丧,因为他突然意识到,如果不是因为皇帝陛下,他不可能坚持下去,并最终确认那是大陆,而不是大岛。 好吧! 直到现在,赵登科仍然清晰的记得皇帝陛下的那封信,正是那封信,像是圣旨一样,让他和他的水手们坚持了下来,因为他们知道,这是皇帝陛下的旨意,他们只是遵从圣旨而已。 现在航海探险已经结束,他们终于回到了大明。 他们已经享受到了荣誉,那么荣耀应该是属于皇帝陛下的! 直到天色大亮的时候,彻夜未眠的赵登科终于想通了,荣耀是属于皇帝的! 怀揣着这样的念头,赵登科反倒是平静了下来,他不再像之前那样,在那里考虑着自己可能得到的优厚封赏,甚至在那里患得患失着,现在,他想通了,他自己不过只是一个执行者,无论皇帝的赏赐是否丰厚,都没有任何关系。 毕竟,新大陆已经发现了! 这是属于大明的发现! 在思想境界得到升家的时候,曾经忐忑不安的心情,平静了下来,即便是与船上的高级水手一起踏上了皇宫的那传说中铺着金砖的“金銮殿”时,他特意瞧了一下这地下的砖……怎么就不是金砖呢?怎么就是普通的砖头啊。 “草民……不,是臣,臣赵登科参见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一进到这戏文里头的“金銮殿”,即便是曾经上过战场上、进过风流,但赵登科仍然紧张得颤声不知说什么好,差点还用了过词,他是当过兵的臣,服过皇差就不是“草民”,而是“臣”。 越是紧张,赵登科的双软就越是发软,这会他甚至想跪下去,可大明的规矩是不跪的啊?所以赵登科的腰越来越弯,甚至都要弯成了九十度,就在他的腰越来越弯的时候,只听大殿是上方传来了一声威严而不失亲切的话声。 “赵少尉,免礼。” “臣,臣谢主龙恩。” 赵登科说罢便直起了身,可却始终低着头不敢注视龙椅上的皇帝。生怕看了就是大不敬。 他是如此,其它的高级船员,大抵上也都是这副模样。 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的说,见皇帝,那是值得大书特书光宗耀祖的事情,可越是如此,他们就越是紧张,唯恐自己失礼了,可实际上,他们早就失礼了,只不过没有人在意罢了。 “赵船长是南直隶人士吧?” 朱明忠和蔼可亲的问道。 “回皇上,臣是南直隶扬州人。祖上世代……世代世代盐丁……” 赵登科低着头唯唯诺诺地回答道。 “当,当年陛下往盐场征兵,臣,臣便从了军,后来在战场上丢了条腿,便,便退役了……” “嗯,你是我大明的功臣!朕记得,若是没有当年诸位盐丁弟兄拼命死战,击败达素十万精兵,我大明又焉能有今天,来人,赐座!” 朱明忠感叹道。 “当年那一役,诸位弟兄可是劳苦功高啊!” “臣,臣不敢居功……” 赵登科再次垂首,他现在都记不清,当年有没有杀敌了,反正稀里糊涂的上了战场,随着弟兄们一起冲,然后稀里糊涂的丢了条腿,人也晕过去了,醒来的时候,仗就打完了。 他是真不敢居功。 “恩,忠烈祠内皆忠烈,他们才是我大明的中兴的第一功臣!” 感叹之后,朱明忠才说道。 “朕听说赵船长在爪哇岛以南发现了一片新大陆,还从那里带来的不少奇珍异兽,可有此事啊?” 坐在龙椅上的朱明忠故作不知的问道。 其实从最初他们进行探险,朱明忠就已经全程参与了进去,在他们回程后,更是第一时间得到了禀报,依照从秦国来的奏折,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赵登科他们发现的正是澳洲大陆。 之所以可以肯定的原因是,探险队随行的画家绘制出来的动物,让朱明忠相信赵登科他们发现的就是澳大利亚,毕竟,袋鼠是澳大利亚特产,除了那地方有,其它地方,根本就不可能存在。 “回陛下,臣确实找到了陛下您所说的那个南方大陆。不仅如此,臣还按皇家地理学会的要求,带来了当特有的动物特产呈交陛下。” 赵登科压根就没有提自己发现南方大陆经历了什么,其实他也知道,在这个朝堂之上,绝对不能喋喋不休,曾经身为军人的他,自然知道说什么话都要分场合,而这个场合,是不能够说路上的遭遇的。 况且在宾馆的时候,就有人往他房间里递去了数十张名贴,无一例外的希望采访他,希望能够出版他的探险经历,在朝堂上说这些不合适,回头出成书了,陛下自然可以通过看书了解到自己远航的经历,要是有什么想要知道的,到时候自然会下圣旨见自己的。 赵登科是平头百姓不假,可是他也有自己的智慧,有自己聪明的地方。 不一会儿,就有几个侍卫将几个大小不一大者足有一人高的铁笼子搬上了金銮殿,那铁笼子外面罩着棉被,显然是怕里面的动物冻到,除了几个铁笼子之外,还有几个标本。 尽管只是标本,可在看到那标本时,在场的文武官员,仍然兴致勃勃的看着这些标本。 尽管这些年海商和舰队从海外带来的大量异域动物,在大明各地的动物园中,各种来自海外的动物亦是屡见不鲜,甚至就连白老虎都有十几头之多,这也使人们不再像过去那样,见到没见过的模样奇特的动物就口呼“瑞兽”、“祥瑞”了。 不过即便是如此,人们仍然对异域的动物充满好奇心,毕竟,他们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去海外,但是通过的这些与中原动物截然不同的动物,他们却可以告慰一下自己的好奇之心,况且,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 这是考拉! 从龙椅上走下来的朱明忠,看着那个考拉的标本,看着它那萌萌的模样,心里不由长叹口气。 居然只是一个标本。 “陛下,这是南方大陆特有的动物,外形像熊,但腹中却有一个袋子,所以臣等称他为“袋熊”,性情温顺,体态憨厚。当地土人称为“克瓦勒”,意思也是“不喝水”,本想与袋鼠一同运来中原献予皇上的。可这袋熊在船上不肯饮水,也不肯吃东西,最后死在途中……” 赵登科的语气中略带懊悔。 他的话让朱明忠笑道。 “既然当地土人称为“克瓦勒”,意思也是“不喝水”,那他肯定就不饮水的,如果朕所料不差的话,他肯定是从他们取食的食物中获得所需水分……” 树袋熊从他们取食的桉树叶中获得所需的90%的水分,只在生病和干旱的时候喝水,他不吃东西,肯定是因为船上没有桉树叶。 想到另一个时空中,那些欧洲的探险家往往只打猎,制作标本,想来也有他们的无奈——最重要的是不了解动物们的习性。而探险活动却让他们必须要有实物作为证据,所以制作标本就成为最简便的办法。也正因如此,西方的标本制作技术才会迅速得到发展。 就在这时,突然从那被子下现传出一阵“隆隆”的叫声,那巨大的叫声让殿中的众人无不是一愣。 听着那有些熟悉的叫着,朱明忠立即知道了,是“鸸鹋”。过去在动物园中,他曾看过到“鸸鹋”。气管结构在繁殖期可发出巨大的隆隆声。 “好了,把这被子打开了,让朕和诸臣工,一起看个新鲜。” 那盖在笼子上的棉罩一打开,大家都被笼子里的东西给怔住了。 这东西差不多有一人高,脑袋长的居然有点像是老鼠,可那肚子上怎么也伸出来了一个脑袋,这有两个的动物还真是把眼前的大家唬住了。 见此情景,赵登科那张被海风吹黑的脸膛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这正是他想要看到的效果。 “这是袋鼠!” 朱明忠兴致勃勃地欣赏了一下,别说是大家伙,就是他自己,也是第一次看到活物,然后欣慰地点头道。 “把这东西运来,确实不容易啊,瞧他的体形,应该是一种挺凶猛的动物吧!” 尽管袋鼠看起来又萌又可爱,可朱明忠总不会忘记老板的动物世界中,袋鼠打拳击的画面,这玩意可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无害。有些成年的袋鼠,全身都是恐怖的肌肉。平常的业余爱好就是喜欢追着人类满地跑,抓到就是一顿暴揍。 “陛下英明。臣等人在用陷阱抓住此物之后,一直都不知该给它取什么名字好。现在陛下亲自为它赐名“袋鼠”,真是再恰当不过了。它肚子上长的那个皮囊袋,就是将幼子置于其中的地方……” 赵登科当然不会说什么,他们一直都喊这玩意为“袋鼠,”在当地捕获它们时也已经从当地土人口中得知它的名字。现在这个名字,可是陛下命的名。 给赵登科这么一提醒,大家这才发现原来那个小脑袋不是长在异兽肚子的,而是皮囊中揣着的袋鼠的幼崽。 “陛下,不过这袋鼠也有大小,您看,像这就是小的……” 赵登科又指着一个小笼子。只见其中装着几只看起来短尾矮袋鼠。瞧着那几只短尾矮袋鼠,看着它们那肥嘟嘟的脸上仿佛永远带着微笑,朱明忠立即乐了。 “你瞧,这东西笑的可真开心!” 陛下一笑,众臣也跟着立即笑了,大家都被它的萌样给逗乐了。 然后,赵登科又说道。 “南方大陆上的动物,大抵上腹中都有这么一个皮囊,与我中原的动物大不相同。” “一地有一地的风土,自然也有一地的动物,那南方大陆,孤悬于大洋,上面的动物必定不同于其它大陆,” 朱明忠点点头,然后指着那些动物说道。 “这些动物,就在皇家动物园,向百姓们作展览,让大家都瞧个新鲜,能够一饱眼福!” 和过去一样,在得到珍贵的异域动物之后,朱明忠就会命人送到皇家动物园,让普通百姓也可以看到那些动物,他相信,这些动物一定能在大明引起转动,毕竟此刻世界上除了澳洲的土著外,他们将是第一批观赏有袋动物的幸运儿了。 而之所以如此,是希望借这些动物,向世人传递一些地理知识,让他们知道,海外并不是一片蛮荒,只有通过这种潜移默化的改变,人们的思想才会发生改变!最终,他们才会愿意前往海外,而不是视海外为畏途,非到迫不得已,绝不考虑海外。 改变人们的思想,必须要从点滴做起。 众臣一听到陛下的安排,那歌功颂德之声自然是不绝于耳。与民同乐对于过去历朝历代的皇帝来说,顶多也就是说说,可是在大明朝,这却是事实,就各地皇家动物园,可都是皇家出银子修建,出银子维持。 也正是在那些动物园中,许多孩子知道了天下到底有多大,知道地球上的各个大陆。 “这次赵船长能够发现南方大陆,可谓是劳苦功高,为我大明立下了汗马功劳!” 在歌功颂德之后,朱明忠看着赵登科说道。 “朕代表大明感谢你和所有船队英勇的举动,赵登科听封……” 正文 第258章 家人(求支持,求月票) 雪纷纷洒洒的下着。 兴乾七年的岁末,人们似乎已经忘记了几个月前的战争,人们的茶余饭后,谈论的都是“奋进号”发现在新大陆,赵登科摇身一变成“勋士”的传奇。 “非军功不封爵,违者废!” 兴乾皇帝定下的规矩,没有人敢去违背,而朱明忠自然会以身作则,不封爵并不意味着没有其它的办法。“勋士”就是其中之一,尽管“非军功勋士”的封田没有免税特权,虽说只是一代人的“士位”,可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仍然是光宗耀祖的好事,让人羡慕的。 在兴乾七年的岁末,赵登科获封一等勋士,并赏给南直隶1000亩封田,而在新大陆——“新夏”,他得到多达百万亩的封地。随行的船员,也得到了不等的赏赐,可以说,一夜之间,上至船长,下至船员,都摇身一变实现了人生的巨变。这一消息,传遍了大明的大江南北。 勋士、封田、海外封地与海外的珍奇异兽一起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议资,人们口中谈论得最多的话题,永远都是“新夏”是如何的沃野千里,对于土地以及财富的渴望,永远在诱惑着所有人。 尤其是当一本《新夏发现记》经书坊印刷后,于各刊载之后,立即畅销天下。这是第一次,大明上下,几乎所有人都在那里谈论着一个自话题——“新夏”,从市井小民到朝中士大夫,从田间农夫到市间商贩,从书院士子再到那些鼓动着“文武合体”的士人,似乎都难逃“新夏”的诱惑。 “新夏”是澳洲的名字,与已经开始少量移民的北美不同,“新夏”这片新大陆是大明发现的新大陆,每每提到那片土地时,人们的心里总会升涌起一阵从未曾有过的骄傲。 夏之土! 这是“新夏”一名的由来,尽管当日在朝堂之上,朝中枢臣们对于如何命名新大陆引经据点的争持了一番,但最后,在陛下吐出三个字之后,再也没有了任何争执。 夏之土! 那是我华夏人发现的夏之土,正像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一样“尧之都,舜之壤,禹之封。”,那里将是另一片“夏之土”,华夏文明将会在那里得到传承。没有任何疑问了。 新夏! 这个名字,简单而直接,就是在告诉世人,那里将会是新夏,新的华夏之地! 当然,在“新夏”闯入人们的视线的中,人们在那里讨论着当时沃野千里如何肥沃,四季如春如何美丽时,有关“新夏”将会成为何人封地的争论,更是在城市以及乡间广为流传。 大明已经无藩可封了! 其实,大家都知道,不是无藩可封,而是陛下对于宗藩、勋臣失望到了极点,所以才会制定严苛的继承办法,但凡降敌者、弃爵者一应废止,唯一的照料,就是他们可以向朝廷申请一块自立之地。只有那些一直坚持抗争的大明宗室、勋臣才能继承爵位。几年前,那些宗室已经分封南洋,像交趾就分封有三十余位镇国将军,在平南亦分封有多位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与秦、桂、周等国不同,这些国不过都是公侯国,国小而地窄。 真的无藩可封吗? 当然不是,在皇宫中,就有十位尚未成年的皇子,除了皇长子之外,其它诸子成年之后,就在纷纷就藩海外。 亲王,十六岁封王开府,十八岁备藩,二十岁就国。 这是朱明忠制定亲王就国的规矩。 只是,现在即便是年岁最大的皇太子,也不过只有八岁。无论是开府也好,备藩也罢,总归都是很遥远的事情。 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皇帝不急,太监急,至少亲戚们总显得有些心急! “陛下,臣以为,就亲王备藩,用四年的时间移民、修建王城,实在是太过苍促,以臣之见,既然现在新夏已经发现,陛下不若在地图上划出若干区别,然后再每区各建一城,作为未来诸皇子的就国之地……” 郑聪的面上带着笑,语气中带着试探的味道,他是郑王,也是大明少有的几位异姓王,异姓王没有封地。 晋王如此,郑王同样也是如此。 不过,郑家与晋王毕竟还是有所不同,当年如果没有国姓北伐,大明能否中兴都是未知数,而且当今国母也是郑家出身,李家是臣,而郑家则是亲戚,现在郑聪就是站在亲戚的立场上去说这件事。 他这也是在为自己的那小表弟们着想,毕竟,新夏虽说是夏之土,可那里除了一些野人之外,就再也没有其它生灵,仅仅只带着三卫兵卒就藩,肯定比不过南洋诸国。 “闽王,你应该知道,南洋诸国就国时,除了国兵之外,朝廷可是没有给他们任何帮助。” 放下手中的笔,朱明忠看着郑聪说道。郑聪是郑成功的儿子,当年郑家诸子之中,只有他跑到了东北,这也是选择他继承闽王位的原因。 “陛下,地点不同,在桂、秦、周等南洋诸夏,他们去的地方,生活着千百万土人,他们带兵过去,可以讨伐土人,将其教化为夏,而反观新夏,当地土人数量极少,且肤色、相貌全不同于我汉人,将来诸皇子就国后,就国的地方,必定也是人烟稀少,以臣看来,那新夏势必如北美一般,只有少数土人,应该尽量以移民为主,所以,朝廷应该早做打算……” 看着站在那,说的头头是道的郑聪,朱明忠突然反问道。 “郑聪,我记得从你袭王位以来,似乎你成天就是在秦淮河里泡着,怎么今天想起来问这事了?” 朱明忠的面上带着笑,郑聪是他聪明人,他知道闽郑在大明的影响力,所以在继承王位后,便终日作乐,流连于青楼之中,当然,郑家的家业足够他挥霍,按几年前申报的家业看来,郑家单在南京的房产,就值银不下六千万两,每年仅只是房租都收入数百万两。那些地方都是当年北伐后抄没的,现在都成了郑家的产业,对此,朱明忠并没有追究。 正像他从来没有追究过八大皇商被灭族后,其亿万两家业的去处一样,很多时候,有些事情并不需要深究。 他们现在做足谷翁,也不错。 况且,他们现在大都将多余资金投资于工商实业,对于大明而言这是有利的。 “臣死罪,自从陛下攀极以来,我大明国朝太平无事,臣方才得以沉迷于酒色之中,臣每每念及,陛下终日忙于国事,而臣却是安于享受,实在是惭愧至极……” 先是鞠躬请罪,郑聪随后又说道。 “罪臣食君之禄,理当为君为忧,这诸王就国,实在是事关国朝百年安定与否大事,因此,臣不能不说……” 尽管明知道,肯定是灵儿授意他询问的,可朱明忠并没有点破,每个当娘的都心痛孩,这些年每年都有数十万百姓移民海外,自然知道,海外并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是一片蛮荒,可也不见得是天堂,尽管青蒿素的提取,让疟疾得到了治疗,但是,南洋依然不是一个什么好地方。 就在这些当娘的在那里每每看着地图,想到儿子们要到那些地方就国的时候。“新夏”却突然闯入了他们的视线之中,这又如何不让她们心动。 其实,最早的时候,恐怕北美他们都考虑过,朱明忠可是在昭妃床上看到过《美洲记事》,如果不是因为儿子的关系,她们是不会对那么远的地方产生兴趣的,但是那里太远了,要横渡大洋,一路上风险太大,更何况,往来需要一年的时间。 但新夏不一样,那里离南洋很近,现在,大家已经习惯于把南洋视为大明的“花园”,从秦国到广州也不过只要十几天的时间,甚至于,将来大明的铁路,还有可能从中都,一路修到南天门。到那时,南洋又与本土何异? 当然,南洋那里的气候不太好,蚊虫多、多瘴气,若是没有选择的话,她们更愿意选择南洋,指不定等到铁路修通的时候,十几天的时间,那些孩子们就能从南洋乘火车抵达中都。 可现在“新夏”却猛的一下出现在她们的视线中,那里四季如春,不冷不热,沃野千里,而且没有蚊虫、瘴气等恶疾,那里简直就是一片鱼米之乡啊! 所以,从皇后到妃子,她们都动起了心思,只是比南洋略微的远了那么一点,若是将来想见儿子,顶多也就是一个月的功夫,便能见到儿子或者孙子,这岂不比北美要好? 当娘的心思,朱明忠当然能够理解,最近一段时间,先是在报纸上,有人鼓吹朝廷应该尽快向新夏移民,已经确保那里不为“西洋人”占据,甚至还担心南洋诸夏与朝廷争地。然后又是朝中的大臣纷纷上折子,希望能够推行移民计划,甚至已经拿出了方案——将原定移民东北的陕西移民中的50%,移民到新夏。按他们的这个计划,十年内“新夏”的移民将会突破一百五十万人。在那里将会出现几十个齐备的郡县。 不过,他们并没有提大王就国的事情,毕竟,南洋诸夏就国可没有这样的好事,朝廷只是给他们抢了个地方而已,至于人丁什么的,都是他们自己想办法。尽管大家都不说,可谁都知道,那里肯定是诸皇子就国的地方。 大臣们不说,并不代表其它人不可以说,就像现在郑聪就以家人的身份提及这件事,他的身份既然是臣也是家人。 “嗯……” 点点头,朱明忠看着郑聪笑道。 “知道出来为朕分忧了?” 盯着郑聪,朱明忠思索片刻,然后说道。 “这些年,你在秦淮河上流连忘返,不过只是为了自污,其实,你不用那么小心翼翼的,朕从来都不是一个心窄之人……” “臣死罪!” 陛下这么一说,郑聪连忙请罪。 “不要说什么死罪,你的心思朕明白。” 看着惶恐不已的郑聪,朱明忠笑道。 “这“新夏”移民确实应该展开,不过,至于封国嘛,暂时不需要着急,毕竟,他们都还年幼,至于将来封国如何,朕自有考虑!不过,既然你已经决定出来帮朕分忧了,朕又岂能让你心冷,怎么样,到新夏先出任总督如何?” “啊!” 郑聪的眼睛睁大,目中尽是诧异状。 “陛下,陛下,臣,臣无能,实在是不,不堪重任啊……” 去新夏,去那鸟不拉屎的地方! 当总督! 就在郑聪惶恐的拒绝时,朱明忠摆手说道。 “既然让你去,就肯定信得过你,不要说什么不堪重任,新夏那里将来是诸王的封地,你过去给你的表弟们打个前站,这也是你当兄长应该做的,这件事就这么决定了!” 没想到自己就这么被坑进去的郑聪,那脸色已经变得不太正常了,知道已经无法改变事实的他苦笑道。 “臣遵旨。” 看着满面苦笑的郑聪,朱明忠只是哈哈一笑,他正愁着让人去负责新夏的事物,毕竟,朝中的大臣在都知道那里必定分封的情况下,肯定不会专心经营,所以这个人选着实让人头痛。没想到郑聪自己站了出来,有时候,家人总好用一些。 “郑聪,你过来!” 让郑聪站到书桌旁,朱明忠指着桌上的图纸说道。 “你看这是什么?” “这是?” 疑惑的看着图纸,郑聪尽是不解,这图纸他压根看不懂。 “那呢?” 又拿起另一张图纸,朱明忠又一次问道。 “这……有点像是蒸汽机,但似乎还有所不同。” “这是水管锅炉和三胀式蒸汽机!” 指着桌上的图纸,朱明忠对郑聪说道。 “有了这两样东西,蒸汽机的效率会更高,燃煤消耗会进一步下降,到时候,蒸汽机就能够应用在船上,等他们装到船上的时候,从新夏到海州,最多只需要二十天左右,其实,算起来那里与大明的本土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蒸汽机能装到船上?” 郑聪惊讶的看着陛下,反问道。 “为什么不能?蒸汽机既然能在火车上用,为什么不能在船上用呢?” 正文 第259章 蒸汽(求支持,求月票) 兴乾二年,四月初六,雨过天晴,风和日暖。 这一天,上海县临河路的一座门市前,车马盈门,宾客络绎,来者有上海县地方官员,有本地的豪绅富商,当然也少不了报社记者。 在一阵热闹的爆竹声和祝贺声中,朱铭坤在众人的簇拥下,将一块刻看“黄埔船局”的招牌高高悬挂在门前。 对于大明而言,这是极为普通的一天,而对于上海县而言,这一幕标志着,上海县终于出现了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航运企业。 五年后,黄埔船局已经发展成为一家拥有二十六艘帆船的中等船运企业,先后开辟了多少南洋航线,对于大明而言,像这样的船运企业足有上百家。他根本就排不上号。 如果不是机缘巧和的话,恐怕都不会有人注意到黄埔船局。 兴乾七年,刚进初夏,湛蓝的天空中没有一丝云彩,城外朱家的大门前一株老树无抽着嫩叶,树下的大黑狗趴在那里吐着舌头,生客走它面前过,都懒得抬头看一眼。 这个客人来自南京,是本地徐家的子弟,不过是远门旁枝,不过虽是如此,因为徐家是本地的旺门,其家中有多少在朝中为官,来的人叫徐子越,他身穿着生员衫,神情恭敬的坐在那里。反观朱铭坤,则手摇一把纸扇,像个去喝茶赴饭局的清闲客。 这几年在朱铭坤的精心经营下,黄埔船局的船一天比一天多,生意也一天比一天好,对于眼下的局面,他倒也还算满意,只不过令他困惑的是,这徐子越找他有什么事? 这徐子越是南京国子监的学生,按道理来说,现在他应该在南京读书才是啊。 难道是缺银子了? 不会啊,徐家即便是旁枝,那日子过的也还凑和,不会没银子读书啊,即便是没银子了,他们徐家人又岂会求到他? 朱铭坤的心里尽是疑惑,不过即便是不明白对方的来意,他也亲自见了这个年青人。 其实,他朱铭坤或许有钱,但是在上海,他什么都不是,若是徐家的那几位大人物回来了,他有幸能见着他们,他也会屁颠屁颠赶过去,至于徐家的子侄,眼前的这位,可也是将来的学士。 将来指不定也是大人物。 “不知徐公子此事上门,可是有什么事情?若是有事需要小老儿帮忙的,公子尽管直言。” 朱铭坤笑呵呵的说道。 他心里已经打算好了,要是眼前这徐子越差钱的话,他会拿一百两银子资助他,是资助,而不是借,当然,如果他要是借,那可以借更多。资助……这是乡谊! “其实,这次在下来拜见朱老爷,确实是有事相求!” “哦,不何是何事?” 应该不会有什么为难的吧! “其实这件事,说起来,与朱老爷到也有关。” 徐子越看着朱铭坤说道。 “不知朱老爷听没听过说火车。” “火车,当然听说过。” 朱铭坤点头说道。 “不就是蒸汽机带的车吗?我听说,咱们南直隶不也要修铁路吗?” 从事船运的朱铭坤自然知道火车,甚至他还把火车视为最大的竞争对手——他有一半船是在长江里跑着的多浆船! “朱老爷可知道,其实,那蒸汽机也能装在船上!” “蒸汽机也能装在船上?” 朱铭坤惊诧道。 “怎么不能装在船上呢?既然能用在火车上,肯定就能装在船上!” 徐子越随后又继续说道。 “这次在下来拜访朱老爷,就是希望朱老爷的黄埔船局能资助在下建造天底下第一艘蒸汽船!” 建造大明第一艘蒸汽船,那将会青史留名的。 几乎下意识的,朱铭坤就意识到了其中的好处,可是让他困惑不解的是,为什么会找到他,毕竟,大明的船商可不止他一个。 “因为在下是上海人啊!” 这个回答,倒让朱铭坤并不也感到意外。这年月,大家总看重乡情。 不过,朱铭坤仍然有些奇怪的问道。 “可是那蒸汽船和普通的船,又有什么区别呢?” “可日行千里,而且不需要人划浆!” 够了! 只需要这一个理解就足够了。 “黄埔船局有一半的生意是在长江,而在长江中航行往往依赖多浆船,多浆船需要大量的浆手,如果能改用蒸汽机,必定可以降低江河航行的成本,而且有蒸汽机更可以让船在江河上日行千里。” 徐子越特意强调着蒸汽船的好处,在他看来,商人更倾向于利益,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他们必定会愿意建造蒸汽船。当然,这不过只是一个试验,可万事总是从实验开始的。 没有迟疑,朱明坤思索片刻,然后看着徐子越反问道。 “那么造一艘蒸汽船需要多长时间,需要多少钱?” 相比于时间,朱明坤更关心的是后者,很快他就敲定了支持徐子越建造蒸汽船,并且愿意拿出5000元。 5000元! 这笔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但建造一艘35寻长的双桅纵帆船,不包括火炮的话,也就是1000元左右,如果是在台湾或者南洋用普通木材建造的,可能只需600元(两)左右,长江航行的多桨船价格也与其相仿。 这5000元包括定造和改进蒸汽机,当然,也包括重新研究商船的结构,毕竟蒸汽机的震动,很有可能会对船舶的结构造成损害,所以使用蒸汽机的船舶自身结构必须要足够坚固。 也正因如此,看似一笔巨款的5000元,在不到三个月内,就花了个干净。甚至在花完的时候,连半艘船也没造出来。而对于此,朱明坤当然是极为不满,但是在徐子越的劝说下,又投入了3000元,继续进行研究。 其实在投入这3000元时,朱明坤自己也知道,他上了贼船——上去容易,下去难。甚至就连这3000元,也不过只是开始,最终在第四次追回了1800元的投资后,蒸汽船的建造才列入计划,而这个时候,他已经投资了超过一万元。 兴乾八年正月十五刚过,成千上万的南京百姓就聚集到了长江岸边,聚集在下关码头,他们大都在那里交头结耳的谈论着,谈论着蒸汽船。在过去的几天中,报纸上关于蒸汽船的报道极为密集,几乎每一家报纸都会有大量的篇幅去报道这个新闻。 有关蒸汽船的设想,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物,甚至在蒸汽机应该于铁路上之手,就有人讨论着蒸汽机应用于船舶的可能性。这当然是可行的,只不过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蒸汽机、锅炉都是其次,问题是怎么把这个蒸汽机的动能应用到轮船上,这个问题也很好解决,车船就给了人们灵感。车船是用古代用人力驱动运转的明轮船,也称为车轮船。车船是在桨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和设计的,桨用手力,而车船使用脚力,车船有双轮,用人力“蹈之”,使船前进。 其实在长江中,除了多浆船外也能见到“车轮舸”,那些船与多桨船一同,在大明的江河中航行,只不过与多浆船适应性较强不同,它不能在浅水航行,而且不能入海,只能大江大湖中使用。 而在设计蒸汽船的动力系统时,徐子越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车轮舸的车轮,在其基础上进行了改进。 “怎么样,没问题吧。” 在小码头上,朱明坤的看着这么25寻长的蒸汽船时,心底尽是一片五味杂阵。 花了一万多两银子,就造了这么一艘船。最让他心痛的是,这艘船只能带千多石货。 完全得不偿失。 但也不能这么说,至少这一次,天下都知道蒸汽船是黄埔船局造的,甚至朱明坤都有一种想法,如果这艘蒸汽船成功的话,他会把黄埔船局改名为“黄埔轮船局”,因为这蒸汽船就是轮船。 “朱先生,你就放心吧,之前已经试验过好几次了!” 徐子越指着船旁的明轮解释道。 “蒸汽机也检查过,没有任何问题,这明轮也检查过,其实,它和车轮舸没有太大的区别,只不过车轮舸是靠人力驱动的,靠人在船上踩动车轮轴上的踏脚,转动在划轮的推动下车轮舸的行驶,而它就是把人力改为蒸汽机,和火车上一样,靠传动轴转动明轮……” 说的这么简单,都花了我一万一千多两银子! 想到这笔钱可以造十几艘,朱明坤的心里顿时一阵肉痛。甚至在离开时,看着那艘舷侧带着大形铁木车轮的蒸汽船,心里头暗自寻思道。 “实在不行,就搁在镇江作拖船,总能回过来本吧……” 在朱明坤乘马车离开了小码头的时候,置身于甲板上的徐子越与船上的机工、船长等人在为这次公开航行,作着最后的检查。此时的徐子越,神情显得有些激动,在过去的几年间,大明的产生了大量的新发明。从蒸汽机车,到蒸汽船,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在过去的一年中,许多人都在努力着,甚至一些人也在进行实验。 这是一场发明竞赛,所有人都希望抢在其它人之前发明蒸汽船。而现在,徐子越相信,自己已经赢得了这场竞赛。 就他所知,即便是清河书院的蒸汽船设计组,仍然没有造出蒸汽船,这艘“千里船号”是大明,也是这个世界上的第一艘蒸汽船。 “锅炉升火!” 随着一声令下,锅炉内的引火物被点燃了,在木柴燃烧的同时,铲煤的水手开始往锅炉里铲着煤炭,船身中央铁质的烟囱开始吐出黑烟,很快锅炉内的炉温升高,蒸汽压力在不断的提高。 半个小时后,在达到可以带动蒸汽机的炉压后,舰舯舵楼的船长看着徐子越问道。 “徐学士,可以启航了。” “启航!” 徐子越的语气显得有些激动,他甚至走到舵楼的边舷,以例让岸上的人们可以看到他。 在蒸汽机的轰鸣下,“千里船号”轮船的轮浆划着着江面,缓缓的顺江而下,行驶的速度在不断的加快。 “来了,来了!” 聚集在长江岸边的人们,看到江上驶来的那艘无帆的快船时,纷纷指着那艘船大声喊叫道。 即便是相隔数里,他们也能看到那艘轮船,不是因为它没有帆,没有浆,而是因为船身特有的形态,船中高起的地方有一个烟囱正在喷吐着煤烟,除了蒸汽船,还有什么船会冒烟呢? 观礼台上的南直隶官员、勋臣以及士绅们,看着那越来越近的蒸汽船时,无不是纷纷站起身来,他们的目中尽是惊讶之色,惊讶中带着好奇。 “这船真快啊!” “可不是,我看比多浆船划的还快。” “蜈蚣船造的人划,人的力气有用尽的时候,这船用的是蒸汽机,只要有煤有水,就能日夜兼程的航行,肯定能够日行千里……” 在人们交头结耳的讨论着的时候,作为这艘“千里船”号的船东,朱明坤的神情显得自豪非常,不时的对身边的人说道。 “你看,那船上有我黄埔船局的局旗……” 如果说之前,朱明坤,还因为这艘蒸汽船的开支有些肉痛的话,那么现在他的心里只剩下得意了。 毕竟,大明第一艘蒸汽船是他黄埔船局的! 甚至他朱明坤的名字都能进入皇帝陛下的视线,当然还有黄埔船局,不对,是轮船局,从今以后要叫轮船局。 也许,我也有可能“封士”。 封士! 从来都是大明的官员士绅梦寐以求的,与军人封“勋士”不同,官员士绅都有机会获封“公士”,这是借鉴汉代的爵位,一般授予对社会事业有贡献之人士,这是一种荣誉称号。尽管不能世袭,但却让天下的士绅无不是趋之若鹜,想要获封“公士”头衔,但是每年的名额非常有限,全大明不过区区百人而已。只有对社会事业有特殊贡献的人,才有可能成为获封。 “这应该算是特殊贡献了吧……” 在朱明坤的心底充满期待时,徐子越则怀着无比自豪的心情,置身于蒸汽船上,驶过了下关码头。 “千里船”号在没有扬帆的情况下以每小时20里的航速驶入南京城区,而两岸的群众无不为这个科学奇迹欢呼不已。 兴乾八年正月,在一定程度上而言。大明真正进入了蒸汽时代。 正文 第261章 案件 (求支持,求月票) 虽然已经出了三伏,可是南京的天气依然闷热难当。尤其是像碰着现在这样的天气,云层笼罩在南京上空,整个城市场都笼罩在下雨前的闷燥之中,直到上午九点多的时候,细雨才从江上开始下起来,一路下到南京城内,从雨中望去,那钟山上一片雾气迷蒙,水天交织成灰色的一片。 因为天空下着雨,道路上的路人并不多,偶尔能见到一些打着雨伞行色匆匆的路人,或是在路边等待公共马车的人们。这个天气,很少有人骑马,但是对于巡捕来说,他们并没有什么选择。 骑在马上的马辉,尽管穿着雨衣,但仍然感觉到小腿已经湿透了,作为应天府巡检署凶案处的侦探,这样的天气,他也想呆在办公室里,在那喝着茶,看着报纸,与同事们聊聊天、谈谈人生。 可是现在,他却不得不骑着马,往城外赶着路。 “这鬼天气……” 嘴里骂了一句,马辉将身上的骑兵雨披尽量的展开,以便让马也跟着少淋些雨,尽管现在这样高头大马,已经不再像十年前那么贵了,可心痛马,这是骑兵天生的本能。 在雨中骑着马,往钟山赶去的时候,这路上,马辉觉得自己回到了8年前,仿佛正骑在马背上,指挥他的骑兵小队,在夜雨中悄悄逼近青海的蒙古叛军,然后发起突然的冲锋。 那一仗,打的很过瘾。 “等过有时间的时候,也许应该去西安看看战友了……” 看了看怀表。刚过9点。 在前面路旁还停着两辆马车。两辆马车的车夫穿着雨衣坐在那里,那两辆马车的挽马都是东北挽马。也是全大明最好的挽马,其实,大明最好的马一直都出自于东北。 因为本地的骡马,体形与力量远远不及洋马,而武器的进步,对马匹同样提出了新的要求,火炮的挽拉需要提高马匹的力量,而骑兵的训练也需要优良的军马。早在十几年,马匹的不良就是大明军队面对的最大问题。在内地如此,在收复东北吞并科尔沁大草原同样也是如此,在那里军队居然仍然找不到堪骑之马。 最终引进自西洋的马匹,彻底坚定了大明改良军马的决心。当时进口的西洋马有马高16掌、高速耐走的阿拉伯马,能让骑兵尽情发挥威猛的机动力;有雄健粗壮的中型、重型挽马,能让炮兵能健步如飞。在收复西北战争中,因为军队动员征用了大量的蒙古马,那些蒙古马在崎岖地形步履蹒跚,只能眼巴巴地看着那引起骑着二代改良马奔驰于山岭陡坡之间。而炮兵更是难堪,在一段急陡山路的,使用中型挽马的炮兵只用了四匹马,就将整个火炮连炮车轻松拖出山口,同样的山路,使用蒙古马的炮兵前后用了八匹马,还要加上一堆士兵连推带拉,才能勉强通过。 西北战役的表现,让大明下了改良马种的狠心。几乎是在战事尚未结束的时候,工部就制定了“马政十年计划”,大量引进阿拉伯马等牡马(公马)为种马,在种马场杂交一两代后分发下乡,与本土的牝马(母马)全面杂交。为了确保计划能以最快速度完成,官府制定《去势法》,全面阉割蒙古马、西南等本土公马,从而从根本上改变马匹落后的局面。 而在这一改良计划中,东北无疑是重中之重,那里拥有全大明最为广阔的草原,以及数量最多的蒙古马,以阿拉伯马与蒙古马杂交,培育出新式的“阿蒙”乘用马,就是东北马改良的第一步。 马种改良是靠时间磨出来的,在《马政十年计划》刚开始的兴乾七年,大明全国马匹有92%是本土马,而十年后,纯种本土马只剩下50%,新一代的平均体高正式突破15掌大关的东北马、西南马以及江北马已经成为大明马匹的主力。 现在,除了西南、西北以及蒙古等地还能见到矮小的本土马,在内地已经很难再看到他们的身影,马辉甚至都想不起来蒙古马的模样了,反倒是一眼就能认出那些挽马是东北挽马。那是一种性能极为优良的小型重挽马,因为良料比大型重挽马少许多,而且挽力大,而受到人们的欢迎,在南京至少有一半的挽马都是东北挽马。而巡检署的挽马更是清一色的东北挽马。 将马系在路边,马辉便四下寻找着本地的巡捕,最后发现他们聚集在下面的湖边,蹲在柳树旁边。旁边一个长椅上坐着个年轻人,从他穿着的衣服可以看出来,他应该是附近学校里的学士。这个人看起来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 “肯定是他发现的尸体。” 马辉狠吸了最后一口烟,然后把烟头扔在地上。烟头掉在地上很快便熄灭了。 朝湖边走去时,马辉又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这里很安静,方园半里左右都没有什么人烟,附近,只有几所书院,显然这座公园应该很少人来,毕竟,现在不是兴乾元年,那会全南京就两个公园。 看到有侦探过来的,一个巡捕站了起来。 “是今天早上7点左右发现的尸体。” 马辉只是点了点头,径直穿过湖边的草地,走到现场的时候,一双靴子上已经沾满了泥。 这是一个中年男人的尸体。 身体略微肥胖,肤色雪白。尸体上有一些污泥,背部朝下,上半身搁浅在岸上,双臂张开,尸体的脖颈处明显有一道绳索绞勒的痕迹。 “现场有进行保护吗?” 眼睛没离开尸体,马辉对旁边向他敬礼的那个巡捕问道。他的声音中带着不满,这些巡捕那怕就是培训三年,也想不起来要保护现场。 “我们来的时候,现场有不少人,所以当时也没有特别注意。” 巡捕的衣领上一边是“1036”的铜制号码,一边是他的军衔——下士,差不多等于军队的下士。他的年龄差不多三十五岁左右,对于这种人,马辉非常了解,他至少两次申请转为侦探,但肯定都被拒绝,现在自己也放弃了希望,家中有一个相夫教子的老婆,为他生上几个孩子,一个月有15两的收入,如果他是南京本地人的话,也许会有两处房子,一处自住,一处出租,每个月额外会有10两上下的收入,这种情况下,有的人甚至会考虑买一个南洋婢或者色目婢。白天操持家务侍候夫人,晚上床上侍候老爷。 典型的小吏员,日子过得轻松自在,但却不可能大富大贵。 当然,眼光长远的人,会把儿子送到最好的学校里,接受最好的教育,以改变他们的命运…… 马辉就是这样的人,为此,他每个月45两的薪俸中,有20两都用在四个儿子以及两个女儿的教育中,当然,两个女儿是在普通的社学中读书,要不然会花更多的银子。 “好吧。” 马辉点点,算了,他们还在习惯和适应。 “确定死者的身份了吗?” “暂时还没有,他的身上没有携带证件,所以无法确定他的身份,但凭猜他的穿着打扮,他应该是在附近的书院或者工厂中工作,而且是工厂的中层或者技术人人员。” “谁发现了他?” 巡捕指了指后面的那个年轻人。 那个学生模样的年轻人站了起来。他最多不超过20岁。由于淋着雨,他衣服已经快淋透了。他注意到这孩子小心的避开尸体不去看它。 “怎么不给他拿件雨衣?” 马辉特意说道,以拉近两人的距离。在另一个巡捕拿来一把雨伞后,他才递给他说道。 “你叫什么名字?” “张,张度,长官” 他的话音带着陕西口音,不过陕西口音也可能是东北人,东北有上百万陕西人,整个人畏畏缩缩的,显然他被吓到了。 “江宁工程学校的学生。” 马辉知道这座学校,就在不远的钟山脚下,离孝陵不远,是一所私立的学校,但学生毕业后就业很容易,到处都需要工程人才。 “我每天早上跑步都经过这里。当时,吓了我一跳。” 年轻人有些紧张的看了一眼那边的尸体,脸色又是一变。显然对他来说,这是很让人恐惧的事情。 一旁的巡捕一脸不屑的表情。马辉知道他在想什么。 一个男子汉居然会怕尸体? 难怪都十年了,朝廷里还是没有决定是否进攻西域。 现在那群猪尾巴,甚至已经征服了哈萨克,按报纸上的说法,最多再过五年,他们就能与吴三桂会师,尽管这不太可能,因为他们中间还隔着莫卧尔帝国! 可谁知道呢? 吴三桂可是已经吞并了孟加拉、比哈尔等地,现在“吴周”,可是也是人口达到千万之多的天竺大国。 万一他们要是联起手里! 西南、西北恐怕就永无宁日了! “当时你看见别人了吗?” 马辉用尽可能温柔的口气问道,听上去像是他的亲人,而不是侦探。 “没有人,我发现尸体后,就跑到了大路上,差不多跑了三里路,才碰到有巡捕出现,然后便和他们一起到了这里。” 这孩子,虽说年青,但却很尽责。 马辉又看了看尸体。 “把它从水里拽出来吧。” 马辉看着尸体,眉头皱成了一团,现场已经被破坏了。而且又下着雨,很难判断尸体到底是被丢在这里,还是被丢到河中,飘到的这里。 雨下大了,湖面上雾蒙蒙的,这江南的烟雨,不知出现在多少文人墨客的,变成诗篇、画作。不知让多少流放到南洋江南人为之心碎,可对于马辉来说,他连想看一眼的愿望都没有。 雨水在亭子周围形成一道道珠帘,马辉就这么站在亭子中,他观察着周围的环境,然后他又站到雨衣里,任由雨水淋湿头发,那些雨水顺着头皮流进了脖子。他都没有注意到。对他来说,每个案子,不论结局如何,开始的时候,总会让他很兴奋。 “尸体是在这里被抛尸的吗?” 在亭边走着,马辉仔细的观察着周围,显然,这里也是一个合适的抛尸地点,只是这个亭子,万一要是亭子中有人呢? 想到这,他又一次来到了尸体,仔细观察着尸体。 死者很重,如果这里是抛尸的地点,地上没有拖痕,那么凶手就是扛着他过来的,那么脚印应该很深,可即然选择了这里,为什么不把尸体丢进水里,而是一半要水里,一半在…… 观察着周围,突然,远处的石块引起了他的注意,马辉走了过去,他看到石块有移动的痕迹。 抛尸的过程被张度给打断了! 可惜他没看到凶手,这说明什么? 凶手很老练! “把尸体送到巡检署,在附近询问一下有没有人失踪!” 和巡捕交待几句后,马辉走上路肩,解开马缰,然后站在路边,打量着这条路。 这里确定是个抛尸的好地方! 周围根本就没有住户,根本就不会有人发现,当然,这也意味着对方必须要有马车! 马车! 侦查的范围一下缩小了很多的马辉唇角一扬,跳上了马,然后便离开了现场,在路上,他不时观察着路边,直到看到一个早餐摊的时候,他才过去询问他们有没有看到有马车经过。 “有一辆马车过来,这里平常很少有马车过来,家里有马车的不会住这么远,住在这的,也不用租马车,车来的少,自然也就能记住了。” “那马车是什么模样的?” 马辉一边说,一边拿出一个记事本,在纸上画了起来。 看早点摊的老人一边说,一边比划道。 “对,就是这样的,对了,那车窗再大点……” 用了十几分钟,画好马车的外形后,马辉基本上已经可以确定是那种马车了,于是便离开了这里,接下来整整一天,他都在南京城的各个马车行里转着,在回到巡检署的时候,已经快到傍晚了,刚一进办公室,就有同事告诉他。 “你那个案子的死者身份确定了,是江宁兵工厂的工程师。” 正文 第262章 爆炸(求支持,求月票) 午夜的巡检署内很是安静,办公室内也是寂静无声,昏暗的油灯灯光照亮了这间并不算宽敞的办公室。 “兵工厂的工程师?” 看着死者的资料,伏身于办公桌前的马辉点着了又一支香烟。他翻看着手中的资料,仔细的向下望去。。 从资料上看不出来有什么值得让人怀疑的地方。 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谁杀了他? 是意外? 还是蓄谋已久? 总要有个理由啊。 尽管并不熟悉这个人,但是至少从档案上看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地方值得怀疑的。 他的背景很清白,是一个再干净不过的普通人。 “兴乾元年从清河书院的化学系毕业,七月,进入清河兵工厂。兴乾五年调往南京,任化工组组长……” 这是一个背景非常干净的学者。 按照正常的思路来看,肯定不会有人会杀他。 “队长,你看看他,他每个月的收入了480两,加上奖金的话,去年的收入足足6300两,乖乖,他一个月就顶咱们一年了,将来有儿子,无论如何都要上个好书院,现在花小钱,将来挣大钱啊!” 对面的李飞一边翻看着死者收入资料,一边感叹着对方的收入居然如此高。 确实很高! 任何一个有经验的工程师,都可以拿到几百两的报酬,即便是书院刚毕业的工程师,也可以拿到接近百两的报酬,这也是马辉把儿子送进最好的学校的原因,只有如此,他们才会有一个更好的将来。 “咦?” 突然,李飞看着那些资料说道。 “队长,你看,有些不对啊!” “怎么了?” “他的钱太多了!” “嗯?” 将资料放下去,马辉问道。 “怎么多了?” “队长,你看这家伙,在中都居然有三处房产,在南京也有四处,而且都是内城,那地方,可都是寸土寸金,像这样的房子,一处没有上万两肯定拿不下来!” 李飞的话让马辉的眉头一挑,他看了一下,好家伙,可不就是中都和南京最好的地方,中都不知道,南京这样的宅子,死者一辈子能买上一处,就不错了,更何况他还买了四处! “肯定有问题!他是寻常人家出身,查,查查他是不是有什么投资!” 第二天查了一圈之后,马辉已经可以确定,死者的并没有想象中的清白。在短短不到六年的时间内,先后花54000余两置下了七处房产,除此之外还买了十余万两铁路债券的人,有可能清白吗? 这些银子,他一辈子也挣不到! 当天晚上,临近下班的时候,马辉终于查到了一个让人很怀疑的地方。 死者在城外租了一处房子! 他在南京有那么多房产,还需要租房子? “走,去商埠地看看!” 所谓的商埠地,就是以火车站为中心建立的商埠,这里是现在南京最热闹的地方,同样也是鱼龙混杂的地方,而死者租的房子在商埠地附近的贫民区,那里更是鱼龙混杂的地方,不知多少离乡讨生活的人聚集在那里。 一进入这片贫民区,马辉所感受到的就是混乱,耳边充斥着各地的方言,路边一个个小桌边,挤坐着很多打着赤膊的青年男子,他们往往都是因为不能继承家业,只能出外讨生活的次子。 尽管按照《大明律》,他们的父兄应该为他们娶妻,并给予其一处房产,供其分家后居住,可是他们的家乡往往没有工作机会,为了讨生活,很多人把自己的房子卖掉,怀揣着几十两银子来到像南京这样的大城市讨生活。 南京居大不易。 即使是这样的贫民区里,一处两间正房、两间厢的小院,没有五六百两也买不下来,要是换个环境好点的,就需要七八百两。所以,他们往往只能栖身于些,一家人挤在一间窄小的房间里,即便是如此,每个月也需要付上二两的房租。 死者为什么会在这样的地方租房子? 就在马辉和李飞以及两名本地的巡捕到了那人租住的小院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从院子里面蹿出一团火来,伴随着剧烈的爆炸声,门被炸开了,冲击波瞬间就吞噬了他们四个人。 还没等马辉喊出出声来,他就被冲击波炸倒向后言,而门边的巡警更是直接被炸飞了。 在爆炸之后,整个大街上变得很静,所有人都茫然的站在那里,所有人都是一副不知所措的模样。 发生了什么事? 他们发呆的时间不过几秒钟,然后哭喊声、惨叫声就在这里的回响着。恢复一些神智的马辉用眼角的余光,看到地上有一截断臂。 此刻,有一种直觉告诉他,这个案子没有那么简单。 巨大的爆炸声之后,数间房屋被炸塌了,燃烧的火焰涌向了周围的房屋…… 贫民区里到处都是人们的哭喊声,那些原本还在那里喝着酒、说着笑话的人们,无不是惶恐的尖叫着,幸存者在那里哭喊着家人的名字,而更多的人像是疯了似的寻找自己的家人。 已经从爆炸的冲击中回过神来的马辉,立即大声的呼喊着,指挥着人们灭火,贫民区里的很多房子都是木质,万一要是火势蔓延下去,会出大问题的。 相比于木质的房屋,更容易燃烧的是房顶上的油毡,一见火就着了起来,而且很难熄灭,那火势越烧越旺,到至于到最后,完全失去了控制,即便是马辉等人不断的用成桶的水浇上去,也很难阻挡火势的蔓延。 直到消房局的消防队赶着马车来到之后,才凭借着路边消防栓里的高压水流,把火势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但却仍然无法扑灭大火,只是借助水枪控制火势,通过拆毁附近的房屋设立隔离带。 等到第二天,应天府尹乘着马车赶到事故现场的时候,大火已经熄灭了,消防队在废墟中搜寻着幸存者或者死者的骸骨,方圆里许的贫民区化为了灰烬,不知道多少人死于这场大火之中。 下车后,穿着一身红袍的应天府尹于成龙,他的脸色冰冷,他刚刚来南京上任,结果就碰到了这样的事件,如何能不让他心恼。 在往火场的走去的时候,他看见了一个满脸灰土小女孩也正前走来。她的体型和脸都很稚嫩,看起来只有七八,不知为什么,她一直仰着头往前走,看起来像是在寻找着什么东西。 “小姑娘,你在找什么?” 于成龙走过去,那小女孩抬起头看着这个当官的,便说道。 “我,我在找我爸和我妈,昨天他们就在家里,我家怎么没有了……” 女孩说着哭了起来,求着眼前的这个人帮她找父母,最后抱起哭泣的女孩,于成龙的脸色变得越发的冰冷…… “是纵火吗?” 作为应天府巡检署署长的李光宗也到了现场,他直接问到当时在场的马辉。 “不,现在还说不准。” “你不是报告说,有爆炸吗?” 李光宗抽动了一下鼻子,他的脸色同样很难看。 “是啊,是有爆炸,是爆炸,就不是纵火,火是爆炸引起来的,这没错,但问题在于,爆炸是怎么发生的!” 马辉看着在废墟中搜寻着死者的消防队员和百姓,然后又一次沉默了。 “为什么会这样?是不是有火药铺爆炸了?还是谁家里藏了火药?” “不知道,你看看那里!” 手指着滚到路边的深坑,马辉苦笑道。 “那么大的坑,几斤火药炸不来的……” “谁疯了,会在家里放上几十斤火药?” 李光宗摇着头说道。 “要不然会是什么呢?” “租这个房子的那个被害者是什么人?'' “兵工厂的工程师。” 之后马辉又生硬地补充道。 “他不干净,收入和财产对不上,差距很大,十几万两的差距离!” “嗯?” 李光宗睁大眼睛,然后自言自语道。 “要是这样的话,那他肯定有问题。” 然后他盯着远处,沉声说道。 “马侦探,这个案子是你追的,给我一追到底,必须得把这个事情弄的水落石出……” 就在李光宗这么说的时候,马辉看着远处过来的人,然后苦笑说道。 “署长,我估计,这个案子,咱们问不了了。” “嗯?怎么回事?” “军正司的人来了!” “哼哼,军正司,那些家伙只能查与军队有关人员,死者只是个工程师,不是军人!你直管查下去!” 丢下这句话,转身的时候,李光宗便冲着那些人走了过去。 “我是应天府巡检署署长,请问你们来这里干什么?” 盯着领头的军正,李光宗毫不示弱的问道,当初在军队的时候,他就没怕过这些军正。 “你好,李署长,我是军正司侦缉队驻南京办事处的……” 不等来者说完,李光宗立即拒绝道。 “据我所知,死者里没有军人,而且这里也不是军事管辖区,所以,这个案子是我们巡检署的,与军正司没有任何关系。” 管辖权! 对于兴乾十七年的大明而言,这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尤其是当一些事情发生冲突时,这种争执总是不可避免的。 尤其是地方与军队,更是泾渭分明的两条界限,谁都不能逾越,而且在南京这个有驻军的地方,巡检与军正之间,早就是势成水火,即便是那些军人出身的巡捕,也会对军正横眉冷对,毕竟双方的接触,更多的时候是冲突。 “谁知道呢?但是昨天晚上有士兵夜未回营!” 看着面前的这个署长,赵武认真的说道。 “他们中难免有人来这里拜访同乡,所以,我觉得这里的死者之中,也许会有军人,所以,我们有权进行调查。” 其实,如果不是因为上级的命令,赵武是不会来这里调查的,尽管昨天的大火很惊人,可这是地方事务,能不插手就不插手,除非对方主动要求,可既然有了命令,他就不能不来。 “你说有就有了!” 李光宗睁大眼睛,盯着面前的军正,大声质问道。 “你也没有证据证明没有不是?” 军人蛮横且跋扈,对此,李光宗可谓是早就深有体会,但是他没有想到,对方居然会这么的直接,一句话呛的他甚至有一种想要给对方一鞭的冲动。 可他知道,这一鞭抽上去的代价会是什么,军人蛮横且跋扈,前提是只要不违法,军队都非常护短! 深吸一口气,李光宗盯着对方说道。 “你们可以进入现场,但是必须要有我们的人跟着!” 这是李光宗能做的最大的让步了,现在,他只有一个念头,就是离这些人远远的,他们不就是仗着自己的名头前面带着个“皇家”吗? 等将来,巡检也能加上个“皇家”,到那时候,看谁能横过谁。 李光宗的心里想什么,赵武压根就不在乎,他在意的是能在现场发现什么。 兵工厂工程师! 巨额财产! 所有的一切都集中到了一个问题上——钱是怎么来的,只要解决这个问题,一切都会迎刃而解,只不过,相比于解决死者是被谁杀的问题。赵武更在意的是在死者之前做过什么,他做了些什么,才得到的那些银子! 至于什么凶手……只不过是调查的附属而已,这正军正司侦缉处与巡检的不同,巡检需要的是真凶,需要伸张正义,而侦缉处需要的不过只是查出这个人干了什么,他是不是干过对国家不利的事情。 在起火处的现场,也就是最初爆炸的地方,巡检和军正们一共在那里查找着蛛丝马迹,以找到导致爆炸的原因。 火药! 肯定是火药! 只是这需要多少火药才有这么大的威力? 置身于爆炸的中心,看着被掀倒地墙壁,院子,赵武甚至有一种错觉,这里至少有上百斤火药,只有十几斤的火药的话,它们的威力绝对不可能造成这么大的破坏。 “他为什么要在这里放那么多火药?” 置身于弹坑前,赵武的眉头紧锁着,就在这时,他看到地上有一截断肢,在废墟之中,有不少尸体的碎块,显然在爆炸时,这个院子里是有人的,而且不止一个人。 正文 第263章 余波(求支持,求月票) 兴乾十七年七月二十六的爆炸,震惊了整个大明。毕竟,这是第一次,在城区内发生爆炸,尽管爆炸的威力造成的破坏远不能同天启年间的王恭厂大爆炸相比。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是十七年来,第一次发生这样的爆炸事件。毕竟,在所有的火药工厂中,都有严格的安全生产规范,顶多只是偶尔有蒸汽机爆炸的新闻而已。 一时间,大明的报纸上充斥着与爆炸有关的新闻。人们都在追问着事由,追问着事件发生的原因,更有人担心起了各地的兵工厂,担心着其中的火药。 而在爆炸事件发生后不到两个小时,电报就已经送至内阁中,第二天上午,八点刚过的,内阁的决定就已经到了朱明忠的案前。 “迁出火药局?” 看着内阁的决定,朱明忠的神情有些诧异。 “是的,陛下,我大明目前一共有四大兵工厂,分别是中都、沈阳、南京以及广州,另外还有西安、汉阳两家中等规模兵工厂,现在各厂每年生产火药不下万吨,因为火药用途广泛,采矿、筑路每年需求不下数万吨,民间亦有十数家工厂生产火药,其质量也是各有优劣,但是这些火药厂,大都位于城边靠近民宅,尽管有安全生产条例,可一但发生爆炸,后果不敢想象,因此,臣等以为,火药厂必须迁出,至少要从城中或者城边迁出,必须确保其周围两里内没有人烟,只有如此,才能避免爆炸伤民!” 尽管还不知道百姓们的反应,但是顾炎武又岂不知道,这场死了三十几人的爆炸,肯定会在大明上下引起轰动,与其等到百姓们在那里议论纷纷,人心不安,还不如早做决定。 “而且,将来随着矿山、铁路等方面对火药的需求不断增加,火药的产量必定会增加,以臣看来,迁出火药厂是防患于未然所必须。” “既然内阁已经决定,那就如此办理吧!” 想到将火药厂放到居民区附近,确实不合适,朱明忠便点头同意了,然后又问道。 “爆炸的原因可以确定吗?确定是火药爆炸?” “陛下,确实是火药爆炸,但是,有一点让南京方面有些费解。” “哦?如何费解的?” “负责本案的巡检,实在不清楚,死者为什么在租住的院子里,放置那么多的炸药,根据现场的爆炸威力来看,至少要有300斤优质火药,才能造成类似的损害,所以,他们实在想不通,他为什么会于那里存放那么多火药。” 方以智持笏答道,五年前他从东北返回南京进内阁为辅臣,作为阁辅已经长达五年。 “是啊,毕竟,火药不是违禁物,随时都可以购买,虽然大宗购买有限制,可想买,也没什么难度,只要注册一家企业,写明用途就可以直接定购了……” 在大明买火药、火铳,甚至比买奴婢还容易,买奴婢还需要到官府进行登计,而火药、火铳,凭户籍就可以购买,当然,唯一的限制就是必须要是汉人,其实,这个限制也就是一个摆设,毕竟,官府从来都无法掌握,那些人买过之后,是否会把火药、火铳转卖给他人。只不过是数量的问题。 “嗯,这确实挺让人费解的。” 翻看着从南京连夜送到内阁的报告,在看到死者的职业和巨额收入来源不明的时候,朱明忠的眉头一扬,然后反问道。 “这个汪卫杰是南京兵工厂的工程师,如果朕没有记错的话,南京兵工厂是除了清河之外,唯一生产火帽的企业吧!” 之所以会想到火帽,是因为直到现在,火帽的生产制造仍然是绝秘,甚至于即便是现在大明的民间每年都会购买数十万支火铳,但那引起火铳仍然是燧发的,只有军队才有击发铳,也只有军队才能得到火帽。正是火帽制约了大明的敌人和潜在的敌人,无法拥有与大明性能相同的武器。 就像满清一样,他们或许可以通过走私蒸汽机、机床等方式,在盛京建起了兵工厂,在那里仿制各种火铳、火炮,但是因为没有火帽,他们只能用燧发铳,只有少部分精锐,才用击发铳,至于火帽只能依靠走私。 不过他们的线膛铳少的可怜,因为他们制造的铳管口径无法满足发射米涅弹的要求,尽管他们通过种种渠道买到了机器,但是深孔钻床以及相应的钻头,都是皇家兵工厂特有的技术,尤其是后者,用石墨钳锅炼出的优质工具钢制成的钻头,保证了击发铳的口径都是0.46寸,这是使用米尼弹的前提条件,但是满清获得的设备,却无法保证铳管的精度。 工业技术上的领先,使得大明可以在军事技术上,对敌人形成压倒性的优势,只是有些工业技术需要保密,比如制造火帽的雷汞、氯酸钾等原料的制造。 正因为知道对于满清,火帽是何等的重要,所以朱明忠才会立即从死者身份和收入联想到了另一种可能。 “陛下,您的意思是,这个汪卫杰把火帽的配方卖给了满清?” 一听火帽的配方被卖,众人无不是一阵惊讶。他们可都知道那东西对大明的重要性。 “卖配方?如果是这样的话,他是不会死的,我估计,那个地方应该是他制造火帽的地方,他应该是在那里制造火帽,然后再卖给满清,爆炸有可能是制造过程中的意外,所以爆炸自然也就不是普通火药的爆炸……” 雷汞,它的威力可远远超过普通的烈性炸药啊! “陛下,您这么一说,一切都想通了,这个人很有可能是满清的间谍所杀,有可能是他们发现了对方掌握有制造火帽药的配方所以……” 话还没说守,顾炎武就激动的大声说道。 “陛下,必须让南京不惜代价破案,否则一但火帽配方流出,于我大明必将是大不利!” 危险无处不在啊! 朱明忠感叹了一声,然后点头道。 “嗯,拟旨给南京和兵部,令军正司与当地巡检配合,必须要不惜一切代价,查获此案,如果朕没有估计错的话,也许,他们可能已经得到配方了!” 即便是他们得到了配方又能如何! 朱明忠冷笑着,来自于21世纪的他知道,雷汞这个秘密根本就不保不了多长时间,现在能保住十年,是因为满清自身没有几个化学专家,尽管在早几年,满清曾派人渗透进大明的书院中,但是随着几名化入潜入书院学习的间谍主动投诚,早在十年前,就已经彻底斩断了满清派间谍在大明学习实学的可能。 科学上的落后,导致退居西域十年的满清,对大明根本无法构成危胁,当然,他们内部自身也排斥科学——满人自身在排斥,对于进步他们是排斥的,尤其是在他们不断的在西域攻城掠地,获得一次又一次胜利的前提下。 只不过,他们并没有放弃窃取有助于他们军力提升的东西,用处广泛的雷汞就是其中之一。 “陛下,要是他们已经得到了配方,就必须电令陕西全省严查,没有户籍凭证的,先抓起来审,每一个嫌疑对象,都要严格核对身份,宁可抓借,也不能放过!” 没有任何迟疑,在得知雷汞的配方可能已经为满清窃取的情况汇报下,内阁诸臣立即作出了决定,尽管这个决定极为扰民,但在他们看来国宝被窃,必须严格查处。 “还有南京,也要严加盘查!” 看着几位阁辅化身为巡检在那里讨论着如何盘查、如何确保配方不被送出去,朱明忠并没有说话,没什么大不了的。 满清可以得到雷汞,但他们造不出线膛铳,即便是他们造出了线膛铳,大明还会造后装铳,甚至制造出金属弹壳。满清即便是想在后面追,恐怕也追不上,因为技术上达不到。 而且随着大明工业革命的技术,大明对满清的优势,不仅仅只是武器上,而是系统上的优势,反观满清有什么呢?看似兵强马壮,其实不过就是一个中亚的土耳其罢了! “不过就是一群树林里钻出来的野鞑子罢了,即便是再给他们三十年、一百年的时间,顶破天了也就是土耳其……” 心里这么嘀咕着,朱明忠不禁想到了那个让中欧笼罩于恐惧中的土耳其,想到了埃及,想到了苏伊士。 既然现在蒸汽船已经开始在内河普及,而且沿海也有了蒸汽船,也许可以考虑开开挖苏伊士运河了! 现在满清在朱明忠的眼中,根本就谈不上什么重要。只要铁路修到了嘉裕关,修到了瓜州,大明的军队随时都可以长驱直入,直接把西域收归已有,至于满清……他们根本就不是大明的对手! 不过,确实需要感谢一下满清,他们早就习惯了屠杀,在他们征服西域的过程中,不仅通过屠杀确保了在当地的统治,汲取了当年教训的满清,通过杀死男人、抢走女人的方式去斩草除根。 对于大明而言这个一个好事,至少在他们的屠刀下,那里由绿转黄了——满清信藏传佛教,佛教又一次传入了西域,在被绿绿用屠刀抹去的数百年后。 要是赶着他们一路向西,到阿拉伯半岛吃沙子,不知道效果会怎么样? 心里这个念头闪动的时候,顾炎武的声音让朱明忠回过神来。 “此事,就按诸卿的安排办理吧!” 话音落下后,朱明忠又强调道。 “找回配方重要,安抚当地的百姓同样重要,他们都是朕的子民,一定要作好安抚善后事宜!” 尽管有圣旨,可是对于南京而言,在他们意识到什么东西丢失之后,找回配方、抓拿间谍就成为了重中之重,至于善后工作,只不过是正常的善后安抚而已。 一时间,整个南京到处都是巡捕的身影,他们在路口盘查路人,甚至就连同军正也在城内外配合巡捕的搜查。 在南京的百姓看来,这样的搜查、盘查,不过只是为了抓出爆炸案的真凶而已,至少对外界是这个说法,只有当事者,才知道如此戒备森严是因为什么。 “么的,不知道要在这牢房里熬到什么时候……” 在南京城内的一间地下室内,一个中年汉子忍不住抱怨着,这间地下室内,充斥着屎尿的骚臭味,混杂着烟草的味道,只让人感觉有些作呕,也许是因为呆时间长了,这屋中的人反倒是适应了这里的异味。 “哎,别提了,只要外面一天不放行,咱们就一天不能走出去!” 另一个人出言说道。 “你说咱们倒了多大的霉,好不容易把配方弄到了手,结果那边一炸,把咱们都堵在这了,依然说,咱们当时就应该这边拿到走,那边就走人……” “可不是,要是咱们当时就走了,估计这会都火车都到河南了,这南京再炸,与咱们何关?” “好了,你们几个,就不要抱怨了!” 那显然是领头人模样的汉子看着他们说道。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只要咱们把配方拿回去,到时候主子的赏赐还能少了吗?除了大把的银子,包衣奴也少不了你们的,你们一个个到时候,就等着享福吧!” 他这么一说,屋中的另外三个人,才停下抱怨,然后纷纷幻想着,回到盛京之后的好日子,但凡是人都有幻想,对于他们而言,最大的梦想就是摇身一变当上主子。 “哎呀,终于要回去了,他么的,在这成天提心吊胆的,担心着性命,等回到盛京,总能睡个踏实了……” 就在这时,那边地下室的门打开了,一个中年人走了进来,他的脸色冰冷,完全不受地下室内的恶臭影响,他一进来,就冷着脸说。 “这下事大了,现在巡捕和军正正在挨家挨户的搜查,要是不出意外的话,这两天就能查到咱们这! 众人一听,无不是露出一副惶惶模样,原本还在那里憧憬着摇身一变成主子的美梦的他们,更是惊恐不已的说道。 “这可怎么办?咱们怎么出去?” 正文 第264章 私心(求支持,求月票) 第264章 在中都的城中央有一座绿岛,这是一个面积达15平方里的园林,于繁华的都市中是一片罕见的静谧之地。但与中都的公园不同,这里是不会向外界开放的,这里是大明的皇宫所在。 这座占地面积庞大的园林式皇宫,拥有绿色的草地、树木郁郁的小森林、林间庭院,而且还有可以泛舟水面的湖泊。早年移栽的树木早已经长得枝繁叶茂,当年的小树也变成大树,也正因如此,皇宫才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皇宫中的御苑,倒不如说是御苑中的皇宫。 阳光支离破碎地穿过一棵棵大树组成的天然屏障,洒在在御苑中的步道上,穿着一身道袍的朱明忠就在这林荫下散着步,即便是已经在这里住了十几年,他还是没能走完这条路——御苑中有总长199.9里的步行道,9999棵各种树木。 作为皇宫,它的面积谈不上大,可是作为家……这里太大了,所以在皇宫中,朱明忠最喜欢的还是在御湖边的那座面积不大的园子,那里更像是家,而不像宫殿里那样空荡荡的。 尽管御苑中的步道,可以供马车行驶,但是在大多数时候,朱明忠还是会选择步行,在他看来古代帝王之所以短寿,和他们很少锻炼身体有着直接的联系,所以穿越到这个时空的二十几年来,他从未曾停止过锻炼身体,跑步或者划艇是日常的锻炼,而步行则是一种习惯。 只不过与普通人的步行不同,步行时身后十几丈外,却跟着一辆轻便马车,还有几名女官。 如果不是甲申天变后奔波于各地,习惯了步行,方以智恐怕很难跟上陛下的步子,陛下走路很快,当年在东北的时候,他不知道为什么京官大都喜欢在公园里跑步,后来陪陛下在宫中逛过一次之后,他就知道了原因——他们害怕跟不上陛下的脚步。 总不能让陛下停下来等他们吧! 所以,京官便自发性的锻炼身体,十几年来,跑步、步行早就成为一种从上至下的风气,当然还有其它的运动,甚至有些地方,开始出现了竞技性的比赛。 “……陛下,现在南京方面正在进行拉网式的搜查,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最迟明天,就能够搜遍全城……” 在方以智说话时,朱明忠的眼睛却朝着另一个方向看去,打量着周围的景致,嗯,这里的景色不错,可以考虑在这附近建一座园子…… 作为这个大院子的主人,这几年朱明忠更习惯于整治自己的院子,毕竟,内阁的存在可以处理国家的绝大多数事务,这是大明的一个传统。 明朝中晚期的政治体制和思想道德是在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中非常特殊的,国家的治理已经逐渐由文官阶层来完成,皇帝在行政管理上的权责越来越少,逐渐的成为一个大臣用来争取的工具和道德象征,通俗的说就是,当大臣们意见一致的时候,皇帝就可以丢到一边去了,大家这个时候最不喜欢皇帝出来干预任何事,否则有成为暴君的危险;而当大臣们有意见分歧的时候,皇帝就被拿来做最后的裁决人,大家这个时候最希望皇帝出来为他们撑腰。否则有被骂为懒惰的昏君的危险。同时,大家还要求皇帝要做道德的典范,孝,仁,礼,信,勤,义缺一不可,否则也有被骂为昏君或者暴君的危险。在某种程度上,大明皇帝实现了古人所理想的“圣天子垂拱而治”。当然,这也是最后大明陷入党争,最终导致亡国的原因。 “三百年间,国事皆操之于大臣,大臣重党而轻国,至天子独断而晚矣。” 这是甲申天变之后,人们对大明的反思,也正因如此,当朱明忠以一句“大明天下,唯我独尊”表明天子的独断之权时,完全没有任何阻力。当然做一个事必躬亲的皇帝,真的很累,也很辛苦。所以在过去的多年间,朱明忠一直在寻找一个平衡。 也就是在前几年,他才找到一个平衡。在大多数时候,他都不去干预内阁大臣们做事情,因为他知道,那里面比自己强的人多多了。 大明就像一艘海上的巨轮,作为船长,他只需要掌握好大方向,然后有内阁掌舵,有高级船员指挥水手操帆、用炮,从而保证船只的安全航行。至于船长,他可以船长室在看书、看海图、睡觉。甲板上的粗活、重活是其它人做的。 作为皇帝的他,只需要作好船长就行。但是,船长必须要有足够的权威,就是必须时常提醒大臣们一个事实——天子独断! 所谓的“圣天子垂拱而治”,不过只是天子想偷个懒而已。就像船长一样,船上的任何动静都瞒不过他的眼睛,而且他总会主动站出来,用行动去证明船长的权威。 这种权威是绝对服从的! 而反观明朝,往往都是大臣千方百计的去逼迫皇帝,令其“幡然醒悟,回头是岸。”,看似虚心纳谏,可实际上却是皇帝权威的尽失。所以,作为皇帝,朱明忠会听取意见,但如果有人敢质疑陛下,那么等待他的就是雷霆雨露皆君恩了。 这也是朱明忠准备让太子在合适的时间,去海军服役,出任船长的原因,船长负责一船难包括自己的生死,他的每一个决定都决定着自己和整船人的命运,这一点与皇帝相同。 现在已经拿捏好放权尺度的朱明忠,很少过问内阁的事务,而是放权给他们。 “注意别太过扰民就行了。” 随口说了句话,朱明忠又手指着远处的小湖,然后说道, “方卿家,朕准备在那修个亭子,卿以为如何?” 这显然是在打岔,朱明忠并不想让自己被那些事务牵绊着。 “臣……” 知道陛下心思的方以智,脸色微变,然后说道。 “晋王在南京!臣担心间谍会不会铤而走险,以晋王为目标,制造混乱,然后趁乱出逃……” “嗯!” 眉头猛挑,然后又是一扬,原本还关心着自家园子的朱明忠,脸色猛然的一变。 “卿所言甚是,立即电告南京镇守府,命其派一队兵过去保护晋王。” 晋王是他的次子朱和域,年前刚刚奉命就国,两年前,十六岁的皇太子朱和嘉奉命监国京师,以皇太子的身份为天子守边,而去做为皇次子的晋王朱和嘉,也就国南京,作为皇位的顺位继承人,他需要等到皇太子完婚并育有儿子之后,才能就国晋国——晋国位于新夏西北部,国都新田位于金湾内。 尽管那是一块新殖民地,但是经过十年的长期移民之后,那里已经是一个拥有了超过105万移民,而且拥有6座主要城市,位于金湾的新田、郢城(珀斯)、阳翟(阿德莱德)、营丘(墨尔本)、平城(布里斯班)、晋阳(达尔文)。 而这六座城市所对应该分别是晋、楚、韩、齐、魏、赵六国,而六国的封地,也是朱明忠精心划分的,借鉴了后世澳大利亚的分划,只是将西澳大利亚以南纬25度分为晋国、楚国。每一个地区都有自己的优势,无论是现在或者将来,就像晋国,金湾一带拥有澳大利亚最好的牧场,那里出产的马匹是南洋等地的抢手货,百年之后,那里的铁矿同样也会成为国家的经济支柱,其它各国大底上也都是如此,将“新夏”分为六国,再加上几年前刚发现的新西兰作为吴国,正好构成了南方七国,这既是一种巧合,同样也是朱明忠的期待,他期待着将来这七国能够在那里创造一个新的华夏。 当然,并不仅仅只有澳大利亚,还有北美,甚至还有南美的部分地区,在未来都将成为大明的封藩所在,只是这种封藩能够持续多长时间? “臣已经电令南京巡检署派人过去了,陛下若不放心,可命令驻城外的府卫进城。” 朱明忠看了一眼方以智,面上有些不悦。 “朕知道你想说什么,大明军队是皇家之军,非国事不能调,和域既然已经开府,那么自然应该由其府卫负责他的安危。” 看着方以智,朱明忠长叹道。 “朕现在一共有二十五个儿子,若是这次李妃所生的是个儿子的话,那么就有二十六个儿子,可现在皇太子和嘉替父守边,于京师常驻,和嘉去年也去了南京,其它的几个都在公学中读书,等到他们十六岁就在按祖制封王,要开府自立,二十岁就国,即便是朕有二十六子,这二十六子就国之后,只恐怕今天生再难相见了!” 摇着着,这个时候,朱明忠的身份是父亲,而不是皇帝。 对于在另一个时空中,“享受”了甲申天变的后果的朱明忠而言,他甚至比这个时代顾炎武等主张分封以化解“风险”的人,更希望通过分封来实现华夏文明的第二次扩张。 在未来的十年中,华夏文明将会通过分封,实现在全世界各地的扩张,甚至在宗人府的规划中,就连同印度,也在未来的分封范围内,一代、两代,也许百年之后,普天之下诸夏将会超过百国,而那个时候百家争鸣的华夏文明又会得到什么样的发展呢? 这一点,朱明忠并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南洋各国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开始涌现出有别于母国的文化,这是一咱必然,在文明教化蛮夷的同时,蛮夷同样也会影响到文明。至少在服装上,端庄典雅的服装开始发生变化,尽管整体还是趋于保守,可是微露出锁骨之类的衣裙在南洋已经开始成为女子服装的主流。 服装的变化,就是一定程度上文明的变化。 当然,这也是南洋的天气造成的。 而这一切,正是朱明忠所渴望的,沉寂而没有竞争的华夏文明,需要注入竞争的活力,只是代价是什么呢? 至少对于他个人来说,代价是显而易见的。 “陛下……” 伸手止住方以智的话语,朱明忠苦笑道。 “谁不是父亲?为父者,谁不愿意将来子孙绕膝,谁又愿意看到子女远赴海外,甚至今生再无相见之日?” 摇头苦笑一声,朱明忠的神情显得有些感伤。 “可是,为了华夏的将来,朕,只能如此了!但是,至少在他们抵达封国之前,朕总能给他们做些什么吧,至于别人……” 冷笑一声,朱明忠反问道。 “朕这算是徇私吗?即便是又有何妨,朕是天子,即便是天子,那么必定可以独断的!” 面对陛下的回答,方以智只是能苦笑连连。 作为大臣的他,早就习惯了这一切,在这个时候,作为大臣所需要的是服从,而不是质疑。 “臣遵旨。” 他能够理解陛下的心情,他就有一个儿子在七年去了北美,去了新亳(西雅图),那是大明在北美西海岸的第一块殖民地,经过十年的努力,大明已经在那里站住了脚,新亳的移民更是超过六万人,至于东海岸的纽约租借地,不过只有两万余罢了。 作为父亲的方以智,又怎能不想儿子? 但也只是想想罢了,即便是现在飞剪船横穿太平洋只需要一个多月,但随着年岁的渐长,父子两人都很难再横度大洋了。 想着自己的儿子,看着一言不发的陛下,方以智能理解这种身为父亲的心情。 “陛下,其实,真腊、暹罗等地亦可作为封建之地,陛下可以留几个儿子在身边,去年中南铁路已经筑通至逐平城,铁路完全可以一路向南,修至西贡,并转向真腊、暹罗,甚至将来可以修至南天门,如此一来,若是陛下思子的话,诸子可以直接乘火车来中都。甚至就是想见新夏七王,也可以令其乘蒸汽快船,往南天门,再乘火车回中都……” 作为大臣的方以智立即为陛下出谋划策,以化解那种“父子恐今生不能再相见”的痛苦。 当然,他也有自己的私心。 正文 第265章 有关未来(求支持,求月票) 中南铁路! 随着津浦铁路、关内外铁路、陇海铁路、京汉铁路、粤汉铁路以及湘桂铁路的筑通,铁路与江河水运一同构成了大明的陆地交通网络,而铁路带来的经济利益更是为世人所惊讶,铁路沿线的城镇均大大受惠于铁路,沿线城镇更是进一步繁荣。就像长沙,五年前,铁路修建到长沙时,生猪收购行有6家,将邻县生猪集中收购并主要通过铁路销往武昌,到去年发展到26家,年营业额达到800万银圆。 而且铁路还作为工业革命的引擎,推动着大明的工业发展。十年间,铁路修建了不到一万五千公里,但是大明的经济总量却翻了四番。铁产量从兴乾7年的26万吨,增加到现在的160万吨,煤产量从680万吨增加到现在的3400余万吨。工厂蒸汽机的数量在去年突破了5000部。 尽管这场以蒸汽机为核心的工业革命不过只开始十年,却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大明,让大明上下无不是受益其中。当然,其中也有一些问题,比如在铁路的修建上,大明现在既有民营铁路,也有官营铁路,而民营铁路往往集中于回报率高的路线,官营则反之。 就像中南铁路,尽管早在十年前,身为铁路公司经理的张英就倡议修通“腹省干线”,即修一条铁路北起黑龙江南至南天门,这等于把广袤的国土南北最北端和最南端连接起来,而且经过大明的腹地,其经济、军事价值不言而喻。 当时许多人批评张英好大喜功,因为这个规划实在太超前了。 而张英却用十年的时间默默的做着这件事,在支持民间银行团修建京汉铁路的同时,铁路公司投入巨资金修建了粤汉铁路,随后又引入民间资本合资修建湘桂铁路,接着又把铁路修过镇南关,直抵中南藩属。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修建中南铁路的呼声便此起彼伏,只不过,活跃的民间资本却出人意料的选择了避之不及,因为湘桂铁路的回报预期,远小于当初的估计,甚至利润不能够维持运营。换句话来说湘桂铁路是亏本的。 现在甚至有人主张朝廷应该收购湘桂铁路,至于中南铁路……那是政府的事情。 相比于民间,朝廷现在对中南铁路却是兴致勃勃,一直延伸到广南诸藩(越南北部)的湘桂铁路,让他们看到了另一个机会。 变藩为国的机会。 对于朝廷众人的这种心思,朱明忠自然很清楚,微微一笑,他并没有点破这点小心思,反而顺着方以智的话说道。 “中南铁路肯定是要修的,但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而是为了……” 站起身来,走到案前右前方的那个地球仪边,朱明忠转动着地球仪,然后说道。 “自从粤汉铁路、湘桂铁路先后筑通起,每年往南洋的移民从最初的不到二十万,增加到现在的五十万,广东、湖南、广西等地山区百姓纷纷乘火车前往广州,从广州乘海船往南洋,比过去出深山入湘江过洞庭,再走长江入海近了许多,而且成本也下降很多,而湄公河流域,包括真腊、暹罗都是地广人稀,像真腊人口甚至不到百万、至于暹罗人口也不过三百余万,那些地方都是适合垦殖的地区,” 在朱明忠的潜意识中,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真腊或者暹罗,只要他愿意,随时都会废除土王,毕竟,他们都是接受大明册封的,现在之所以没有废除,是因为暂时还不需要。 如果沿线移民的话,是否废除王位不一定,但最少会封他们大明的爵位,然后将他们迁入中都,然后于当地改土归流。 “无论铁路修到那里,可以肯定的是,大明扩张的脚步就会到达那里,移民就会深入到那里,不仅仅只局限于沿海,而是内陆,我们的移民会源源不断的抵达那些地区,而在时机合适的时候,那里就会成为大明的国土。” 国土? 方以智一愣,有些诧异的看着陛下,然后诧异的反问道。 “陛下,难道有意在中南设立行省?” “不是没有可能啊!” 朱明忠笑着说道。 “但是广南诸国怎么办?” 广南那边可是有几十个封国啊! “朕知道,所以当初封建广南的时候,就已经考虑到了将来!” 回忆着在中南的封建,方以智这才发现,在那里封建的无不是郡王、将军,按照相应的封建制度,除了根据国级不同限定了“一国一城”之外,还规定了不经朝廷准许,不能修缮新城,这一点,与周、桂、秦等国截然不同,毕竟,他们现在无不是拥有数城的“大国”。 而那些郡王、将军,他们的封国只不过是一座面积大小不一的小城,甚至王兵少则区区数百人,多则千余人。那些小国,就如同春秋战国时的小国一般……突然方以智的眼前一亮,然后试探着问道。 “陛下,您的意思是不是,中南地区,既可如内地一般,设立行省郡县,也可如西南一样,设立土司,而广南诸夏既可以参考土司所,令其“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统其兵、世袭其职、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 明朝平定云南后,自洪武至正统年间,采取各种措施乃至战争手段,使西南边疆版图得到极大拓展。明朝版图最盛时几乎包括了缅甸全境,传统的边疆政区体制已不能满足此时的边疆控制需要,西南地区独特的自然环境与地理特征,塑造了一批批桀骜不驯山民,从而使得唯有通过土司、头人这些土官,才能够勉强驯服这片蛮荒之地。 尽管现在兴乾朝的土司制度截然不同于旧时,没有“内边区”与“外边区”的分层管理的政区体制,可是在云南、贵州、广西、平南以及老挝等地,土司制度仍然是大明统治那里的基础。 至于改土归流……时机还未成熟。 “既然可以让那些土司“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统其兵、世袭其职、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为什么,我大明的宗亲,就不能在那里“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统其兵、世袭其职、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呢?况且,有他们在那里教化当地土民,总好过土司去教化吧!” 眉头微微挑,朱明忠甚至想到了另一个时空中的印度土邦,那些王公仅名义上保持统治,对外无权与其他土邦或外国发生联系,对内享有很大的自治权。是邦内人民的专制统治者。 这不也是一个封建的方式呢? “陛下,如此确实有利于我们在中南建立统治,在适合设立郡县的地区,设立郡县,不适合的地方,直接封建,交给宗室就国教化,而且这些王公势必将会是大明统治中南的支柱,而且不会对大明构成威胁……” 后者才是最重要的,按“一国一城”的封建制度,广南各郡国往往只有一城,顶多也就是再加上几个小城寨,人口多则十几万,少则数万人。国小地窄,生不出什么乱子。而且因为当地土人众多,各国往往都依赖大明的威风去弹压土人。 “可如果将来,朝中有人要“改土归流”怎么办?” 方以智的反问,让朱明忠一愣,从“削藩”到“改土归流”,再到印度土邦归并,这个过程几乎是必然的,一切不过只是时间问题。 “一百、两百年……” 沉吟片刻,朱明忠摇头说道。 “一两百年后的事情,谁又能预料呢?况且,完成了土民的归化之后,以十几万人口,养上几百人、上千人的军队,可不怎么容易,也许到时候,他们自己就主动放弃了军队,甚至放弃政权,当然,在保证他们经济利益的前提下,他们不见得会反对放弃自治。” 陛下的回答,让方以智点头赞同时,又反问道。 “那这样以来,朝廷岂不是又背上了宗室的包袱?” 问题又回到了原地,封建的目的既是为了扩张,同样也是为了甩包袱。可一旦“改土归流”,一切的问题又回来了。 “嗯……” 默默的向前走着,走到湖边的时候,朱明忠才指着皇宫的对面与皇宫隔河相对街区说道。 “方卿家是否知道,皇宫后苑对面的街区地主是谁?” 陛下的反问,让方以智不禁有些诧异。 “就是朕,是皇家,如果朕没有记错的话,在中都城中,皇家的房产超过四万处,而出城之后还有一片皇家猎场,嗯,当然,各种工厂企业以及煤矿、铁矿、港口、商埠地都有大量的投资,这些投资可以保证皇家在未来的拥有足够的收益,皇家拥有皇产,王侯理应也应该拥有王产,“改土归流”可以,但是要保证王产归属,甚至这些产业理应享有一部分特权,作为他们把王邦交给朝廷的代价,比如王邦境内的固定资产享有免税权,嗯,这些,到时候我相信他们会研究出来一个让双方都满意,而且能够确保双方利益的方案。” 与过去的皇帝喜欢置办皇庄不同,作为皇帝的朱明忠更喜欢置办皇产,喜欢投资实业,皇家名下仅全资银行就多达四家,其它各种企业更是数不胜数,本着不把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的法则,在那些行业中都至少同时拥有两家企业。至于在地产上的投资,同样也是惊人的数量,毕竟相比于实业投资,地产投资的回报几乎没有任何风险。 十七年前,皇家拥有多少产业,朱明忠说不清楚,现在拥有多少产业,他同样也说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作为皇家私库的御府的收益绝不逊于户部。而且随着铁路的修建,御府的收益只会越来越多——由火车站带动起来的城外商埠地,一直都是皇家地产投资的热点。 陛下的话,让方以智一阵沉默,甚至在心里苦笑连连,在赚钱这个本领上,全天下没人比得上陛下。他自己更是差之甚远,他从东北总督任上卸任,来中都上任后,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京中无宅,尽管按朝廷的制度有阁辅官邸,可已经决定于中都定居的他,总需要一处宅子,最后买来买去,买的居然是陛下的宅子。 “陛下擅长投资之道,实非他人所能及,臣出仕十数年的积蓄可是尽入陛下御府啊!” “哈哈!” 方以智的话,让朱明忠哈哈大笑道。 “当初中都堪定时,朕就提醒过你,让你在中都置产,“东北未靖、岂敢为家”……好了,你那处宅子,可是朕半卖半送的,毕竟,朕也得养家,所以钱还是要赚点的。” “陛下恩典,臣焉能不知?” 方以智再持鞠躬谢恩。 “好了,没有什么恩泽不恩泽的,你那些年在东北的辛苦,朕岂能不知?文臣不同于武将,按朝廷的法度,“非军功不封”,但凡有大臣建言,大臣流徒万里,永不赦,若是帝允,废其位!虽然有失偏颇,但为了大局,至少两百年内,只能如此,可按卿家的功劳,理应封侯……” “陛下,臣不敢居功。” 方以智再次鞠躬,在东北,身为总督的他,同样也领兵,可他是文官。所以不能封。 沉默片刻,想给方以智一些补偿的朱明忠看着远处说道。 “在城外的猎园里有一处园子,面积虽说不大,可景色却也不错,等将来卿致仕了,可以到那里长住,与朕做个邻居,我们也可以喝茶、钓鱼、打猎。卿以为如何?” “臣谢主隆恩!” 方以智尽是一副感激涕零状,他知道这是陛下在给他的补偿。 继续往前走着,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方卿家,当年你在东北的时候,朕许诺你阁辅之位,现在朕已经兑现了诺言,可是有一个诺言,朕还欠着天下啊!” 陛下的这一声叹息,让方以智连忙收起心神,试探着问道。 “陛下指的是西域?” 正文 第266章 边域(求支持,求月票) 天承十六年,位于亚伊克河口(乌拉尔河)的阿特劳,下了一场雨。 三年前,正是在这里,俄罗斯人和乌拉尔绊的哥萨克们,第一次见到了那些“留着辫子的魔鬼”——这是哈萨克人对清军的称呼。 十年前,虽然许多准噶尔贵族会到哈萨克汗国打秋风,但是却不足以对哈萨克汗国带来什么彻底的威胁。准噶尔人对于哈萨克汗国都只是皮癣之扰。尽管准噶尔人在不断的崛起。而在与布哈拉汗国之间漫长的争霸之后,哈萨克汗国已经早早的显露出了疲态。可是准噶尔人还无法构成实质性的威胁。 也就是在十年前,看似桀骜不驯的准噶尔人降服了另一群人——清国。也正是从那时起,“留着辫子的清国人”开始成为了哈萨克人眼中的魔鬼。几乎是在满清朝廷“迁都”天山脚下的盛京之后,对哈萨克汗国的进攻就从最初的“打秋风”变成了入侵。 而此时的哈萨克却是一团混乱,早在满清闯入西域的十多年前,准噶尔人的脚步就扩张至中亚草原地带。而在准噶尔人的进攻之下,哈萨克汗国一路溃败。最后撒勒哈穆?江格尔汗对准噶尔人提出决斗,结果被一位年轻的准噶尔武士杀死。所幸的是,在很长世间里,准噶尔人的扩张方向主要是向东和向南,因此并没有对哈萨克汗国造成进一步的破坏。 在清军入侵时,群龙无首的哈萨克汗国的苏丹们根本无法阻挡清军的进攻。尽管满清是如丧家之犬似的一路仓皇的逃到西域,可是拥有大量火器的他们,在哈萨克人面前却拥有着绝对的优势。就像当年闯入这里的蒙古人一样,清军在草原上的大肆屠杀、劫掠。 不过只是短短数年,那些曾经为夺取哈萨克汗而勾心斗角心怀鬼胎的苏丹们,除了少数几个逃到了俄罗斯,作为一个国家的哈萨克从消失了。甚至就连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也消失了。 阿特劳,这里与俄罗斯帝国只有一河之隔,也是小玉兹汗乌斯克逃往俄罗斯的最后一站,也是正是在这里,河对岸的哥萨克们见识到了什么是真正的野蛮——在亚伊克河边,近五万哈萨克人被屠杀,清军驱赶着他们在河边砍掉了他们的脑袋,无论老少。尸体被直接抛入河中,顺着河水飘至大海。 即便是残暴的哥萨克们,也被惊呆了。而在阿特劳以北百里外的萨莱楚克,那座差不多百年前就被哥萨克夺取的哈萨克城市,哥萨克们在城外与清军发生了冲突,清军的火铳、炮队重创了哥萨克。 在燧发枪的面前,俄罗斯人所依靠的火绳枪就像烧火棍一样。根本不是清军的对手。一场冲突之后,让俄罗斯意识到他们与清军的差距。 也正是从那时起,俄罗斯真正意识到,这个新邻居与旧邻居是截然不同的。为了避免激怒这个邻居,沙皇开始约束起哥萨克,命令他们不能再像过去一样,向哈萨克渗透。 而清军显然也无意再向西扩张,实际上真正的原因是无力。 阿特劳成了为了“大清国”广阔疆域的最西端,而为了阻止来自西方的威胁,阿特克曾经的土制城墙被垒得更加厚实,而且依造西洋铳城的筑法,增加了棱角、铳台。 这里是大清国的最西端! 也是大清国的鱼米之乡,亚伊克河的河水浇灌着河东岸的土地,那些所谓的清军中,有许多人曾经只是北直隶的农民,在清军跑马圈地时被掠为包衣,现在他们在这里重新拾起了旧业,开荒种田。 相比于北直隶,亚伊克河畔的土地是肥沃的,河边巨大的水车把河水引入灌渠,灌溉着渠边的田地,不过只是短短三年,这里就成为满清最大的粮仓,甚至被人称为西域江南。 即便是在西域,即便是现在,满清朝廷上下,仍然怀念着中原的美好,怀念着江南的富庶,或许,哈萨克广阔的大草地可以放牧、河边湖边的田地可以耕种,但总是比不上江南。 即使是在亚伊克河边,这个号称西域江南的地方,在寒冬时,风就像刀子似的刮在人们身上,割在人们的脸上,提醒着他们,这里不过只是西域,这里远不如江南的。 不过,到了夏天时,置身于城墙上放眼望去,视线所及方园百里都是一片绿色,到处都是庄稼,无处不是鱼米,仿佛真的就像江南似的。只让人们的心情也愉悦许多。 至少对于王明松的来说,这或许就是父亲口中的江南。 江南,到底是什么模样?王明松不知道,尽管离开京师的时候,他已经十二岁了,可他六岁的时候,就已经离开了江南,江南对于他来说,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记忆,此时他的眼睛里,所看到这一切,或许就是江南了。 王明松的祖籍是苏州人,他的父亲当年从龙西狩时于户部当差,是一个不值一提的部堂官,可却也随着朝廷西狩。从京师到西安,从西安到盛京。也是在这个过程中,从汉人变成了旗人。 其实,谁都知道,这个旗人,不过就是一个名义,满八旗、蒙八旗、汉军旗,然后还有色目旗,在旗人之中,汉军的旗的地位,也就是比色目旗稍高一点罢了。 而所谓的色目旗,是那些投降大清的哈萨克人,虽然只有几万人,可也多少总让汉军旗稍微心宽一些,毕竟还有人的地位不如他们。 不过,对于这一切,王明松并不在乎,他是佐领,官职不低不高,在军中即便是上三旗的人,对他也要客客气气的,或许谈不上态度谦卑,可却也还算客气,但这种客气,到底是因为他的官职,还是父亲的官职,恐怕只有老天才知道。 到是那些色目人,在他的面前倒是态度谦卑,甚至为了讨好上官,不少色目旗的旗人都改信了喇嘛教,对此,王明松却是满腹的鄙夷,不过想想也释然了,他们为了讨好上官,甚至都能把妻女献上官,更何况只是改宗信佛呢? 想到那些色目旗人的举指,王明松心底只剩下的轻蔑,那些人除了迎奉拍马之外,什么都不会。 “佐领大人,统领大人请您过去。” 来到了统领府,进入府中时,看着地上的毛毯,王明松的眉头一挑,或许旗人瞧不起色目人,但是色目风格的毛毯看起来确实很奢华,但作为汉人,他却并不喜欢这种风格,进入厅中看到一旁坐着的两个俄罗斯人时,他心底的一丝轻蔑恰到好处的掩饰成为诧异。 “卑职叩见统领大人!” 双腿下跪,叩头,见礼,即便是他是统领,这礼数也不能废,更何况统领大人还是上三旗的。 “王佐领免礼。” 放下手中的茶杯,素丹都没有搭眼去看的王明松,而是直接命令道。 “这是罗刹国皇帝的使节鲍里斯·戈利岑,他带有罗刹国皇帝的信件,王佐领你负责他们送到盛京。” 从阿特劳到盛京,一路数千里,距离并不是问题,真正的问题是,在浩瀚的哈萨克大草原上,还有一些漏网之鱼,随时可以伏击清军,尽管有吸取入关后仍然让汉人反扑成功的教训上,为了能吃得香睡得好,所以自从进入西域以来“尽行剪灭,永绝根株”就是满清的政策。 在过去的三年间,清军按皇上的命令随水草扫荡草原,可仍然难免有少数漏网之鱼,那些人出没深山中,遇禽食禽,遇兽食兽,遇人即食人,不时截杀清兵并劫掠军资、牲畜。 一路上,王明松显得有小心翼翼的,总是会不时的派出游骑侦察。 鲍里斯·戈利岑这位摄政王索菲娅宠臣瓦西里·戈利岑的弟弟,看到王明松小心翼翼的模样,故意说道。 “将军阁下,看来这里的强盗确实不少啊!” “没有办法,草原上沃野千里,却人烟稀少,难免有些鸡鸣狗盗之徒。” 王明松的回答,让鲍里斯·戈利岑的心里掌握了一个信息——清国人口稀少。 其实在过去的多年间,俄罗斯一直在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满清,但是所了解到的信息非常有限。只是知道他们曾经居住在远东一带,后来他们进入了中原,击败了明国,然后被明国人赶到了中亚。除此之外,对于满清的了解,恐怕也就仅仅局限于这是一群“魔鬼”。 而这一次,之所以派出以鲍里斯·戈利岑为首的使团,就是为了了解满清,以便同他们共同对抗明国——十几年来,俄罗斯在远东与明国人打了太多的交道。那些汉人在取代了清国在远东的统治后,就开始于远东屯田移民,很快,源源不断的移民开始出现在远东各地,随着移民出现的还有大队的明军。 早在十几年前黑龙江流域站住脚的明清军,迅速扫荡雅克萨的外围据点。精奇里江流域和黑龙江下游的俄军先后覆灭。最后只剩雅克萨一座孤城,但就是这座孤城,在十三年前,就被明军拔除了。 可是明军向西进军的脚步并没有停止,他们像当年俄罗斯人进入西伯利亚一样,一步步的向西进军,现在,他们的身影甚至出现在贝加尔湖一带。那些曾经归顺了俄罗斯的鞑靼人,很快就归顺了明军,就在今天春天,莫斯科得到了从西伯利亚传来的消息,雅库茨克被当地的鞑靼人攻克,那些鞑靼人归顺了明国,接受明国的统治。 明国在西伯利亚咄咄逼人的攻势,让莫斯科上下,无不是忧心如焚,在西伯利亚的多次交手,让他们认识到明军的实力,认识到两国之间实力差距。本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策略,才有了现在鲍里斯·戈利岑率领使团访问的举动。 访问的同时,尽可能的探取清国的情报,同样也是鲍里斯·戈利岑的任务。毕竟,在莫斯科还有一个声音——明国或许阻止了俄罗斯在西伯利亚的脚步,但是清国却很有可能是另一个蒙古。 清军在哈萨克的杀戮震惊了俄罗斯上下,同样也唤醒了他们沉痛的记忆,让他们记忆起了当年蒙古人是如何杀戮俄罗斯人。所以,对于俄罗斯而言,清军同样也是他们的威胁,这甚至也是俄罗斯在与清军接壤的地区修建要塞的原因。 “阁下,如果抓住那些强盗会怎么办呢?” “对于那些强盗,自然不能存有姑息之心,必须尽行剿戮。所余的妻女,可以酌情分别赏给官兵为奴……” 提及大清对付强盗的法子时,王明松没有丝毫不适,甚至就是他自己,还有四个哈萨克奴婢。再加上之前赏赐的色目婢,她们为他生下七个孩子。 不过,现在那些奴婢却有了新的去处——从哈萨克草原上掠来的女子,可以卖到蒙古,一个女子可卖十几两银子,那些蒙古人买来奴婢后干什么?没有人在意,在过去的几年间,这甚至成了大清国的经济支柱,甚至向南方的扩张与其说是扩张,倒不如说是为了掠夺女子为奴。巨额的利润,使得大清国上至皇上,下到普通的旗人,无不是参与到这种奴隶贸易之中。 不过,这一切,与王明松没有任何关系,因为驻地的原因他没有办法参与其中,这也是他希望能够碰到强盗的原因,希望不至于空着手抵达盛京。 “也许,这一次回到盛京之后,应该想办法让父亲看看能不能托人把我调到南方去……” 想到在阿特劳没有一丝油水的日子,王明松的心里更加期待着能够去南方,心有所思的他,压根就没有想到,鲍里斯·戈利岑这个看起来并不怎么起眼的罗刹人,在不断的试探着他。 “杀了他们?那为什么不能招抚他们呢?他们也是很好的战士,完全可以为你们的皇帝征战啊?” “就因为如此,所以才是个麻烦啊!” 王明松摇头说道。 “想要睡踏实,就必须消除隐患,要不然……西域往西可就没有西域了!” 正文 第267章 (求支持,求月票) 西域往西可就没有西域了! 每一个撤到西域的旗人都知道,西域,或许是他们的最后一站了,也正因如此,他们不敢有丝毫的懈怠,甚至不敢招抚太多的哈萨克人,谁知道那些人将来会不会谋逆? 到那时,大清国还往那里撤? 鲍里斯·戈利岑当然不知道这句话中的含意,也不知道对于满清而言,西域可能是他们最后落脚的地方,为了能够睡得踏实一些,为了不再像当年被汉人赶出中原一样,再一次变成丧家之犬,他们选择将这片土地上原本生活着的人们彻底的抹去。 在接下来的一路上,鲍里斯·戈利岑不断在王明松的身上试探着,很快,他就得到了许多过去不曾掌握的信息。比如清军在南方的与布瓦汗国、波斯、布拉哈汗国以及浩罕汗国的冲突从不曾停止过。 “看来,至少在短时间内,清国的的注意力,应该是在南方。上帝保佑,让这些异教徒们自相残杀吧,等到他们杀得筋疲力尽的时候,俄罗斯将会取代他们在这里的统治……” 鲍里斯·戈利岑的祈祷中,使团一行终于来到了盛京,也就在即将抵达盛京的时候,随着一声汽笛声,远处一个喷吐着烟雾怪物轰鸣着驶来的时候,只让鲍里斯·戈利岑和所有的使团成员无不是惊恐的睁大眼睛,看着那轰鸣着的怪物。 “魔鬼!一定是鞑靼人从地狱请来的魔鬼……” 使团的神父,甚至惊恐的拿出十字架,他大声的诅咒着那个怪物,在他的眼中,这个喷吐着黑烟,发出巨大轰鸣声,甚至还喷火焰的东西,肯定是鞑靼人从地狱请来的魔鬼。 尤其是当它驶过时,看着它拖曳着数节车厢,咣铛作响的在远处经过时的,神父更是吓的直接坐到地上,嘴唇间喃喃着。 “魔鬼、魔鬼……” 看到这一幕,王明松等人无不是心情舒畅的哈哈大笑起来,甚至在嘴里嘲笑道。 “丫就是一群没见识的乡巴佬!” “可不就是一群乡巴佬嘛!” …… 在众人的哄堂大笑中,鲍里斯·戈利岑的双眼盯着远去的火车,目光中尽是狂热,尽管他被这怪物给吓了一跳,但是他几乎立即认了出来——这就是火车! “阁下,这,这是火车吧!” 即便是火车已经远去,可是鲍里斯·戈利岑仍然激动的看着它驶去的方向,神情中尽是向往,他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看到火车。 作为俄罗斯的贵族,通过接触到的荷兰、法国以及英格兰书籍,他知道在明国有一种不需要马拉,只需要有煤,有水,利用蒸汽作为动力的火车以及船舶。火车、轮船在欧洲早就引起了轰动,只不过,对于火车和轮船,欧洲人的了解是极为有限的,甚至只有西班牙人有幸见到过轮船——现在欧洲的商船只能抵达南天门,只占据着菲律宾的西班牙人,曾近距离目睹过轮船。 火车是什么模样? 没有人知道,但欧洲的学者们,无不是为之神往,甚至有不少欧洲学者,之所以离开欧洲,并不仅仅因为在一部部著作之中,明国是如何的接近“地上天堂”的描述,不是因为相比于富饶宁静的明国,欧洲就像是的一座粪坑,而是因为蒸汽机,因为火车,因为轮船,当然还有开放的学术氛围,让欧洲的学者们甘愿抛弃自己的国家,不远万里前往明国。 “嘿,终于碰到一个有见识的,这就是火轮车,知道不,一辆车的力气能顶一百头牛!” 对于王明松的炫耀,鲍里斯·戈利岑压根就不在乎。他只是眼巴巴的看着这火车,在这一瞬间,他作出了一个决定,无论如何都要近距离的观察那个火车。 “我的上帝,这可真是一个奇迹。这么说,你们也有蒸汽机了?” 鲍里斯·戈利岑得到了肯定的答案,甚至在看到盛京的城墙时,王明松指着城外的一个有几个大烟筒,那烟筒里正在喷吐着烟雾的地方说道。 “你瞧,那里头就有蒸汽机,告诉你,爷们的火铳就是用蒸汽造出来的。” “我的上帝,真的吗?那里有蒸汽机?而且还有十几台!” 看着鲍里斯·戈利岑那副如同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模样,王明松和他身边的兵丁无不是涌起一阵得意感,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着实让他们舒坦至极。而在接下来的几天之中,鲍里斯·戈利岑更是让整个大清国上下,无不是感受到了什么是“天朝上国”的感觉,所有人都飘飘然然的。 来到盛京之后,似乎盛京城里的每一样事物在鲍里斯·戈利岑以及俄罗斯使团成员的眼中,都是新鲜的而令人惊奇的,每一个与他们接触的清国人都能从他们的身上,感受到身为大清国人的骄傲。 至于鲍里斯·戈利岑更是动不动就惊叹“我的天,这是上帝的神迹,粉末居然能像石头一样坚硬”、“我的上帝啊,蒸汽居然可以推动钢铁”…… 不过只是短短几天,鲍里斯·戈利岑就已经赢得了大清国君臣的好感,西洋人的那种夸张,正好迎合了清国人的脾胃。让这些丧家之人总算是感受到了一丝“上国”的体面。 来自俄罗斯的“色目人”俨然成了大清国君臣眼中的知书达礼的客人。然而这些人并不知道,在夸张的背后,鲍里斯·戈利岑是如何用费尽心机的试图窃知蒸汽机的秘密。 “这么说来,那鲍里斯·戈利岑对火车很感兴趣了?” 在宫中的玄烨在得知鲍里斯·戈利岑又一次去了火车站时,他放下毛笔问道。 “是的,主子,那鲍里斯·戈利岑成日里都在打量着火车,臣觉得,若是那火车若是个女人的话,估计他就会娶回家了。” 明珠笑着答道,然后他又说道。 “真不知道,不就是一个火车吗?这鲍里斯·戈利岑怎么就这么着迷。” “西洋人就好这个。” 若有所思的玄烨随口说道。 “就像那钟表什么的,西洋人总喜欢这样的玩意儿,与我们全然不同。” 思索片刻,玄烨看着明珠问道。 “明珠,你说要是朕把这火车送给罗刹国皇上怎么样?” 玄烨之所以会冒出这个念头,是因为鲍里斯·戈利岑对火车的着迷,让他看到另一个可能,利用火车交好俄罗斯沙皇的可能。 “主子?这可是份大礼啊!” 明珠看着皇上说道。 “虽说铁路这玩意儿,咱们确实不需要它,可再怎么着,这30里的铁路,也是咱们花十几万两银子才建成的,就这么送给罗刹国,会不会太可惜了?” 这条铁路修的确实不容易,不说花的银子,就是那蒸汽机,那铁轨无不是盛京兵工厂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造出来的,就那,其中的不少东西,还是从大明走私过来的。前前后后费了四年的时间才修成,半年前才开始使用,其实所谓的使用,也就是偶尔在铁轨上跑上一趟,把煤从矿上接到城外。 “反正,朝中不也争了有阵子了吗?这铁路于我大清国来说,非但是无用的废物,而且,万一要是明军打过来,这铁路只会为明军所用,所以这铁路是万万修不得的,以免将来资敌……” 其实,修建铁路,说到底,还是和明朝学的。可等到修成之后,这朝中就是争论不断,不是因为那火车头爱出故障,而是因为在所有人看来,火车对于大清只有害处,没有好处。 对此,玄烨也是深以为然,铁路于大清国来说,确实没用鸟用。甚至于他都有些后悔修这几十里的铁路,现在大清国弄点银子可不容易,也就是靠着向明国走私点羊毛,向蒙古卖点奴婢弄点银子,一下花了十几万两,怎么能不心痛。有这么些银子,还不如从明国走私几千支线膛铳。 不过鲍里斯·戈利岑的出现,倒是让本来有意下旨折掉那火车的玄烨,眼前灵光一闪。 “明珠,你说,要是罗刹国的国君,也像是那个什么鲍里斯一样,喜欢火车那样的玩意儿,朕籍此和罗刹国亲近一二,能不能说服他们与朕联手,将来与明国为敌?” 主子的问题,让明珠立即明白主子为什么要送这份大礼,他连忙叩头说道。 “主子圣明,奴才觉得得,现在罗刹国与明朝肯定也不对付,奴才先前从鲍里斯那知道,这几年罗刹国让明朝逼的往西退了上千里,这罗刹国派使团过来,罗刹国这时候派鲍里斯过来,肯定是他们在西伯利亚那边让明国挤兑的撑不住了,方才派人来向大清国求援…” “嗯,确实如此,” 点点头,玄烨继续说道。 “所以,朕寻思着,把火车送给罗刹国,想来他们也没见过这样的稀罕东西,要不然,那鲍里斯也不会成日往车站里穿。” “主子圣明,奴才听说那罗刹国国君不过就是一黄口小儿,想来其正是好玩,这火车送过去,势必会让其沉迷于其中,待到将来我大清重新入主中原,主子再用兵罗刹,如此天下既可尽归我大清!” 作为奴才的总能找到理由去拍主子的马屁,明珠的话让玄烨听着很是舒服,不过他却摇摇头说道。 “天下尽归我大清,如此大可不必,这天下何处比得了中原?就像这西域,荒凉如此,实在不是及中原,若是那罗刹国能派兵与朕合兵一处,共讨明国的话,莫说是一辆火车了,难于是把这西域都让予罗刹国又有何妨!” 即便是已经离开中原十年了,玄烨仍然无法忘记中原,无法忘记京师,忘记那里的一草一木。 至于这西域,在他眼中根本就是不值一提的地方,只要能重新回到中原,这西域大可随时放弃。 “主子所言甚是,这西域确实难及中原万一,也就是那明朝的朱皇帝,才会把异域当成宝,早年间,他可是强迁百多万陕西百姓往满洲,往黑龙江那边,奴才觉得,也就是到那时候,陕西百姓才知道,那明国的朱皇帝肯定比不得主子,心里肯定恨不得随着主子一共撤到西域……” 明珠的这番对比,让玄烨的心头一乐,然后他摇头说道。 “明珠,这就是你不懂了,明朝之所以移民,为的是实边,当年满洲有多少生女真?可现在还有多少?他是害怕将来生女真,再一次变成腹患,所以,才要移民,满洲的汉人越多,生女真的日子就越不好过,人也会越来越少,几十年,一百年后,那里就会与内地无二。” 说话的时候,玄烨又站起身来,他走到一旁的地图架上,那架上贴有一副大副的地图,从地图上可以看到南洋,天竺,这是大明绘制的地图。 “明珠,你看现如今,在南洋单是大明的封国就不下三十国,即便是将来,咱们再次入主中原,想要彻底解决明朝,就非得一国一国的打,这得多少年啊……” 盯着地图,玄烨的语气显得有些沉重,尽管奴才的话听着顺耳,可是大清与明朝之间实力上的差距,他又岂没有自知之明,更何况即便是打下了明朝,往南还有几十个“小明国”。 “主子,那些明国封藩,不过就是癣疥之痒,只要我大清重新入主中原,想要解决他们,不过只是轻而易兴之事罢了……” 对于明珠的话,玄烨倒也没有反驳,而是微微点下头,解决南洋诸国,并没有什么问题,但前提是必须要先把明朝给解决了,可问题是,大清国现在有这个能力吗? 对于自身的处境,玄烨又怎么可能不清楚,现在大清国不过就是在西域苟延残喘罢了。可玄烨并不甘心,不甘心像现在这样苟且偷生。 “明珠,你看,这是罗刹,这是我大清,而这里……” 手着着地图南方面的一个位置,玄烨看着那里说道。 “如果再加上吴三桂的话,大清国、罗刹、吴三桂……我大清就中兴有望了!” 正文 第268章 故地 (求支持,求月票) “他们就如同豺狼一样,闯入了这片土地,即便是过去最凶狠的野兽在面对他们时,也不敢大声喘息……” 十七年前,当那群穿着盔甲、手拿兵器的军人翻山越岭来到天竺时,谁也不曾想到,这群丧家之犬会给这片土地带来什么样的改变。可是十七年后的现在,曾经对于他们一无所知的当地土人,终于认识到——他们是一群比莫卧尔皇帝麾下最骁勇的部队更为善战的军队。 十几年前,这支形同乞丐的军队,甚至需要百般讨好莫卧尔皇帝,而现在,他们却可以直接挑战莫卧尔王朝,挑战那位号称“世界征服者”的奥朗则布皇帝。 尽管在奥朗则布十几年持续不断的征服下,莫卧尔帝国的版图西起波斯,东至孟加拉,北达克什米尔,南至科佛里河。南亚次大陆及阿富汗几乎全部统一在莫卧儿帝国政权之下。 可是,谁都知道,在大陆的东北,那个书写着方块字的“周国”却像条毒蛇似的盯着那位“世界征服者”。 其实,不仅仅是它,五年前,另一群书写着方块字的人也闯入了这片土地,在德干高原上的一个个苏丹、王国被奥朗则布征服的威胁,当地的苏丹、土王纷纷求助于大明——当年仅控制着天涯城(锡兰加勒)一带的大明,已经完成了对整个锡兰的征服,并且在天涯城为首府建立了“海峡殖民地”,并开始尝试着在海峡对岸建立殖民据点。 面对来自大陆的求援,海峡殖民地的两任总督都没有拒绝,并趁机闯入了大陆,成为大陆游戏的另一个参与者。这个参与者并没有引起奥朗则布的警惕,在他看来,这个参与者不过只是像荷兰、葡萄牙以及英格兰人一样,只是为了获得商业利益的一群人罢了,在刚完成了对海德拉巴征服的奥朗则布来说,真正的威胁是另一群与他们说着相同语言的人——五年前,他们从奥朗则布的身上挖下了一块肉,夺走了孟加拉。 临海城,每一个来到这里的汉人,都会感觉极为亲近——城市中随处可见明式的建筑,街上也可以看到大明的方块字。只有那街上的路人,黝黑的皮肤与汉人迥然不同的相貌,在提醒着人们,这里并不是大明。 这里是周国,当然也不是南洋的那个周国,尽管在大明官方从不曾承认这个国家,但是在大明商人、水手口中这里被称为“吴周”,当年在西南无路可逃的吴三桂及其部属逃至天竺后,击败当地土王建立的国家。 尽管这个国家,在大明官方口中是不予承认的,但是商人们为了利益,早在十几年前,就开通了往临海城的航线——这座港口是十几年前吴三桂从葡萄牙人手中夺取的,曾经也是吴周最大的港口。每天都有来自大明的船舶驶入这里。 尽管官方不曾与吴周有过任何联系,甚至也不支持这些联系,但是作为和尚的妙澄法师却仍然带着十几名徒弟来到了这里。 “在佛祖的祖地重振佛教!” 八年前,来自吴周的摩诃斯法师开始在大明讲法,也正是在他的鼓动下,数以百计僧侣来到了吴周,来到孟加拉这片几乎早就见不到佛教踪迹的地方。 尽管数百年前,这里的佛教相当兴盛,单是首都一地,已有二百位比丘及三十座精舍。可是过去四百年间,可说是孟加拉佛教的“黑暗时代”,佛寺被摧毁、教徒被屠杀,曾经信仰佛教的人们纷纷改信天方教,而在吴周夺取孟加拉后,在吴三桂的支持下摩诃斯法师推动着孟家拉的佛教复兴,重组孟加拉僧团,再加上过去几年间,大量来自明国的僧侣加入,佛教才重新在才慢慢地重燃生机。 作为曾经进入皇宫为皇帝讲法的妙澄法师刚一来到临海城,就立即引起了吴周官方的关注,从临海到吴周首府绥德沿途数百里,妙澄法师一行沿途不断讲法,宣扬佛教,尽管在绝大多数当地民众的眼中,他们信奉的是异端,可讲法仍然极为顺利,因为佛教是吴周官方支持教派,在过去的五年间,已经有超过百万孟加拉人改信佛教。 又一次,离开了一座与大明的寺院无异的寺院之后,妙澄法师不无疑惑的问道身边的明德法师。 “明德法师,这里是阿底峡尊者的故乡,风土人情与我大明截然不同,为何这寺院都是明式的寺院?” 因为在南洋各地曾见过与大明迥然不同的佛教建筑,所以妙澄法师才会对此感觉有些好奇。 “法师,这吴周不同其它地方,这里的寺院早在几百年前就被天方教徒摧毁,当年周王夺占孟加拉时,本地佛教信徒不过万余人皆藏于深山密林之中,本地人大都信仰天方教……现在吴周的寺院,无不是在大王的资助下建成,毕竟,与大明不同,当年这里的信徒非常少,没有官府的资助,肯定是建不了寺院的,不过现在随着吴周的佛教徒越来越多,这里的佛教寺院也会越来越多的……” 明德法师这位法号与国内法师没有丝毫区别,但是相貌却与汉人迥然不同,他是孟加拉人,但是却曾在大明的寺院中学习过近十年佛法。 “现在我吴周佛法能有今日之盛,多亏了大王当年的弘扬佛法决心,若不然,又岂会有教徒百万的盛景,再几十年时间,想来我吴周必定人人皆信佛法……” “弘扬佛法,吴王功德无量。” 妙澄法师点头赞同道,即便是吴三桂在国内的名声极臭,但是却也不得不承认,在吴三桂的推动下,与天竺几近消失的佛教,再一次兴盛起来。就像在这路上传法时,他就曾在一处天方寺的废墟中讲法,那天方寺院是被当地的佛教徒摧毁的,因为他们需要地点和砖石修建佛教寺。 只不过妙澄法师并不知道的是,吴三桂推崇佛法也是迫不得已,作为一个外来人,在这个宗教氛围浓厚的地方,他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本地的印度教,一个是受莫卧尔王朝支持的天方教,尽管他曾试图通过让儿子信教的方式,立足于天竺。但是最终,他还是确定了抛弃天方教联合本地印度教的基本策略。 作出这一选择原因,是印度教在天竺根深蒂固的影响力,而于此同时,在朝中大臣的建议下,开始推动了佛教的传教,确定传播佛教,对抗天方教以及印度教的基本策略。 为推动佛教的传播,早在五年,吴周开始效仿奥朗则布传教的方式,加重天方教商人的关税,两年前谕令摧毁首都等大城市的天方寺庙和学校,征收天方教徒人头税。 而这也是与吴周与莫卧尔帝国矛盾激化的原因,毕竟奥朗则布是个虔诚的教徒,吴周这么干,简直就是触犯了其逆鳞,可却赢得了莫卧尔帝国境内印度教徒的欢心。 这是一个看起来极为精明的算计。对于熟读史书的吴三桂等人来说,他们深知如何去争取大多数天竺人,诱使他们把对奥朗则布不满,转移到对莫卧尔王朝的不满,进而煽动他们的敌对情绪,于此同时壮大自己。 “法师,待你到了绥德,大王将会亲自听您讲法。” 作为吴周国都的绥德,曾是孟加拉的首府,这座城市是70多年前由莫卧儿帝国孟加拉总督苏贝达·***汗所建,城市中建筑大都是波斯风格的建筑,五年前孟加拉被吴三桂占领后,随即对这座城市进行了改造。城内的许多波斯式的宫殿在战争中被摧毁,被夷为平地,原始上建成了汉式的宫殿。 “达卡是莫卧尔人的,绥德是大周的,这里生活的人们可以不说汉话,但是城市必须是汉式的……” 这句话到底是谁说的? 即便是到现在,也没有人知道到底是不是吴三桂说的,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现在的绥德看似与大明的城市,并没有多少区别,甚至这座城曾经因城内到处都是天方寺,而号称天方寺之城的地方,已经看不到了天方寺。 一座座佛寺院和其中的讼经声,在城市中回响着,这个地方正在发生变化,尽管吴周并不像大明封建的南洋诸国那样,从封建之日就有教化土民的义务,但是它却在亦步亦趋的学习着南洋诸国教化着本地的土民。 无论是曾经消失于此的佛教,还是作为外来语言的汉语,都在某种程度上改变着绥德。或许这里的人们曾经抗拒着这一切,但是现实生活却迫使他们不得不选择接受。 “五十年,也许一百年后,这里的人们应该大都会说汉话了……” 马车在绥德的街道上奔驰着的时候,谢四新看着窗外的那些相貌与自己迥然不同的本地土人,在心里默默的说道。 作为吴周的丞相,在过去的五年间,谢四新最关心的事情,第一个是传教,第二就是汉语学校,两者都是为了巩固周国的统治,前者为了让土人不因为宗教排斥他们这些外来者,而后者同样也为了统治的需要,当然后者是向大明学习的,大明的封建诸国就国之后,第一件事就是设立太学,建立学校,教授土人汉语,不过短短十年时间,就成功的把许多土人教化成“熟番”,再有几十年的时间,他们势必就会归化成为汉人。 在目睹了南洋诸夏的成功之后,周国夺取了孟加拉后,教授汉语的学堂如雨后春笋一般在孟加拉遍地开花,他们不需要教授四书五经,只需要教授他们汉语,顺带着学习一些简明版的四书五经——这同样也是学习于诸夏,毕竟土人不需要参加科举,只需要通过简明教材掌握基本的儒家知识就行。 当然在孟加拉全面推广汉语,目的并不是为了能让那些语言不同孟加拉人可以自由地交流,而是希望培育一小批精通汉语的精英,协助周国朝廷管理孟加拉的两千万不懂汉语的普通百姓,具体的做法就是把大量的金钱财用在汉语的普及和推广上,并优先录用会汉语的人到政府机构工作,同时禁止佛经之外的梵文著作。那些能说“汉语”的孟加拉人虽然血液和肤色是与汉人不同,但品味、言论观点,道德意识和举止言谈,在持续的教育下,最终无不打上华夏的烙印。 这一切需要时间,五年的时间远远不够,还需要十年、二十年,甚至一百年…… “看来兴乾皇帝对这一切,早就是成腹于胸了……” 想到海峡殖民地在天竺南部创办的上百家汉语学校,谢四新又一次暗自佩服起那位陛下来,而在佩服之余,他又向着窗外看去,看着那些肤色黝黑的土人,默默的思索着。 很快,谢四新的马车来到了绥德城内最大的寺院——大报恩寺,它的名称与南京的大报恩寺相同,至于报的是何人之恩,自然是众说纷云,不过谢四新知道,大王曾说过,这报得是烈皇帝的知遇之恩。 可是,这又岂能掩盖得了当年的过错? 进入寺院之后,谢四新和往常一样,先在大雄宝殿礼佛,然后才到寺院后院,吴周的官员都是信佛之人,谢四新也不例外。在小和尚领着他进入主持的禅房后,两人先是见礼,然后便在那里谈起了佛法,依如过去一般,在夜幕慢慢的降临之后,谢四新看着面前的主持,然后轻声说道。 “吴三桂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肯定撑不过今年。” “哦?” 慈眉善目的主持应了一声,然后问道。 “那会是谁继位?” “自然是吴应熊,他是世子。” “嗯……” 主持点点头,然后说道。 “吴应熊必须要死,不能由他继承周王位,要不然其必定会与满清合流,家里已经决定了……” 对于这个安排,谢四新并没有说什么。吴应熊倾向于满清,这个人留不得!包括他的儿子。 “除此之外,家里还有什么指示吗?” 正文 第269章 袭击(求支持,求月票) 来到绥德的第十天,妙澄法师带着一本佛经走进了王府。世子吴应熊让他先于书房外的小会客厅稍待,然后进去向父亲禀报。 妙澄法师将这间小客厅打量了一下:这是一间典雅的士大夫家的会客室,一色的红木明式家具,茶几上摆着矮松、云竹等盆景,四壁挂着名人字画,小小的会客厅里充溢着一派高雅敦厚的气氛。 在来到绥德之后,对于这里妙澄法师早就前了一定的了解,若是说绥德或者说吴周有什么特殊的地方,恐怕就是“无处不汉风”。 城市是汉式的、宫殿是汉式的,建筑同样也是,至于官员的府邸亦是汉式…… 或许,这正是飘零于外的他们,唯一的精神寄托。 只有远离故土,才知道故土的可贵,正像他们不改的乡音一般/ “法师,十年不见了,你一向可好!” 妙澄法师正在打量之际,门口传来一句洪亮的具有浓厚辽东口音的问讯。是吴三桂来了。 妙澄法师与吴三桂是老熟人,当年在云南的时候,吴三桂就曾拜访过妙澄法师,今天穿着一身淡色道袍,在妙澄法师看来,吴三桂的气色比二十年前两人相见时在差了很多,年月不饶人啊。 忙起身双手合什道: “妙澄见过吴将军!” 这一声“吴将军”让吴三桂一愣,旋即他明白了,自己这个“王”在明人的眼中,根本不是什么王。 “这是在我家里,不必拘礼。” 尽管年岁不饶人,但吴三桂的步伐仍然很有力,他用手指了指椅子。 “请坐!” 跟在后面的吴应熊附和着说:“法师,你请坐。” 三人落座后,有穿着纱丽的宫女进来献茶。 在宫女离开后,妙澄法师说道。 “十七年前,将军离开云南时,世人只以为将军与摩下部将必定葬身于荒蛮之中,可却未曾想,将军却于天竺创下如此功业,实是让人赞叹,而将军又于此大兴佛法,让佛法再现天竺,将军功德无。” 说罢,妙澄法师又站起来行了一礼。 “哪有什么功德!” 吴三桂乐呵呵地笑道。 “十七年前,吴某人离开云南时,也未曾想到会有今日,当日吴某人离开云南,实在是迫不得已,毕竟,大明之大,绝无吴某容身之地,当年法师亦曾如此告知吴某,吴某与麾下将领几经磨难,方才于此立足。这天竺是佛祖诞生之地,当年佛法是何等之盛?只可惜后来异教入侵,佛寺被毁,信徒或是被杀,或迫于无奈改信异教,天竺更是久不闻佛法,如今吴某既然于此地立足,就要大兴佛法,要弘扬佛法……急需像法师这样的大贤,如今天弘扬佛法缺乏得力之法师,现在法师来了,正好借此施展一番。” 吴三桂说话倒也是直言快语。话说得很诚恳,其实,他之所以大兴佛法,还是为了自身能够于这里长久统治下去,与什么佛光重现天竺压根没有关系。 “佛光重现天竺、将军功德无量!” 吴三桂摸了摸八字胡,关切地问道: “法师于此地的生活还过得惯吗?寺里的事接手了吗?” 妙澄法师答。 “贫僧多年来四海为家,随便在哪里都能习惯,只是不习此地语言,讲法总有限制。” “不要急,慢慢来。” 吴三桂端起茶杯,对妙澄法师说道。 “喝茶吧,这茶可是从天朝来的。” 妙澄法师没有说法,端起茶碗来喝了一口。茶的味道相当醇厚。妙澄法师放下茶碗,突然看到吴三桂的神情似乎有些走神。片刻后,他才回过神来。 “法师,听说你曾于中都见过陛下?” 吴三桂放下茶杯,转了一个话题。 “贫僧三年前于中都时,曾有幸得见龙颜。” 妙澄法师如实的回答道。 “陛下是天人之资,当年流落民间,十数年卧薪尝胆,方才中兴大明,先皇帝在天之灵看到大明中兴,亦能暝目了……” 妙澄法师听吴三桂这么一说,便说道。 “今日大明能够中兴,全是陛下之功,如今大明已经是盛世,百姓更是安居乐业,实是数十年未曾有之盛景。” “嗯。” 吴三桂略为点点头,说道。 “虽说我身在天竺,可却时常关注大明,大明今日盛景,实在是让人神往,陛下是明君,得此明君,实在是大明百姓的福气。” 妙澄法师万没想到,吴三桂居然会说也这番话来。 显然,这超出了他对吴三桂的认知。 “我知道这天下人一直记恨着我,恨我当年引清军入关,可是,法师,当年吴某之所以引清军入关,确实是为了报君父之仇,谁曾想那满清却鸠占鹊巢,如此……我今天把实情告诉你,他日若是法师有幸再见龙颜,可告诉陛下,吴某人从不曾敢忘先帝之恩,吴某虽酿下天祸,但却一日不敢忘记自己是汉人,是明臣,只待时机成熟,既会重新起事,归复大明。” 会客厅里的气氛骤然凝重起来。两人初次见面,吴三桂居然会跟自己谈这样的往事,这是妙澄法师始料不及的。关于甲申年吴三桂引清军入关一事,在国内早就已经有了定夺——他是汉奸。 这一点,是铁的事实,是没有办法扭转的。尽管一些人为其辩解什么,吴三桂不像其他汉奸那样甘心为满清走狗,动辄为其屠城。但是如果没有吴三桂引清军入关,又岂会有后来的屠杀? 吴三桂自己是没有动手屠杀,可间接死在他手中的百姓岂止亿兆! 妙澄法师对于这一切,也有他自己的认知,他当然也知道,吴三桂在内心深处未必曾甘心臣服于满清,但他同样知道,吴三桂是一个极为现实的人,他的臣服更多的是为了个人利益,即便是将来反叛同样也是。 “当年人们都认为吴某人引清军入关时,就已经与清军勾结。其实,我是受了天大的冤枉。” 吴三桂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大口,然后将杯子重重一放,继续说。 “真相是这样的。那年先帝命吴某入关勤王,天下各路大军听旨不动,唯我领兵弃守宁远,率领军民撤入关内勤王,只是因为十数万眷民随军,所以动作迟缓……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李贼占了京城,先帝殉国。当时我应该怎么办?我受皇上大恩,理应效忠皇上。可陛下已经殉国,我该如何办?事情来得这样突然,我一时不知如何应对。于是说,我吴家世受大明大恩,陛下殉国,吴某人必须要报君之仇,而那李贼领兵十数年正欲讨伐吴某,吴某兵力单薄,这时多尔衮派人来访,称愿意出兵助我,当时,吴某人就如同病急乱投医的病人一般,虽明知是穿肠毒药,却也只能吃下这药。当时那多尔衮更是允诺,只待助我夺回京城后,待太子登基,只要许其和约,大明与其约为兄弟之国,除此之外,别无他图……谁曾想,吴某却中了他的奸计……后来吴某人与心腹商量良久,苦无好办法,当时只有一个选择,要么与多尔衮决裂,可当时吴某的麾下兵力薄弱,如何能与其决裂,所以只能暂时忍辱负重,一面追击李贼,一面寻找机会,再后来,天可怜见,陛下于江南起兵,不过数年,便中兴大明,赶走了满鞑。只是吴某罪孽深重,实在不敢乞求世人原谅,只能远逃天竺了……” 妙澄法师仔细地听着,心里却能听出来,吴三桂在为自己开脱,如果他真的忠心大明,为什么后来要往云南拼死进攻晋王?逼得永历帝只能远逃至缅甸? 当然,这个念头他并不会说,毕竟,对于吴三桂,天下早就有公论,他是汉奸,这一点,无从可辩。 尽管明知道吴三桂有意为自己开脱,但既然他主动谈起此事,何不趁此机会核实一下,这是一桩必将载之于史册的大案子,弄清楚是非常有意义的。 妙澄法师说道: “刚才听将军说起那桩旧事,尽管贫僧身在五行外,但此事却也是我大明之一段公案,后世人必定想要弄个明白。依大人所说,当时,大人之所以引清军入关,并非是你一主而为,而是受蓟辽总督王永吉之命?” “法师,确实如此。” 吴三桂断然说道,然后又长叹道。 “蓟辽总督王永吉派吴某的副将向清国借兵,要求他们从喜峰口长城一线由北向南与自西向东的关宁铁骑两线作战打击闯贼,但当时吴某求战心切,一心想要报君父之仇,所以改为自山海关出兵联合进攻,如此……却中了多尔衮的奸计。” 妙澄法师想,吴三桂说的可能不是假话,蓟辽总督王永吉借兵,确实也是事实,他们都没有想到,后来多尔衮会“背信弃义”。倘若不是他们借兵,说不定李自成早己登上大顺皇帝的宝座,君临天下了。 可李自成总好过满清吧! 至少没有剃发易服,没有异族的奴役! “法师,他日若是有缘,请你转告陛下,臣所犯之罪,实在是罪孽深重,从不敢乞求陛下原谅,只是臣所领关宁军,当年曾为我大明卫边数十载,只请他日陛下发兵天竺时,放过他们一条生路!” 吴三桂这几句话,说得妙澄法师只是一阵惊诧。 是的,谁都知道,大明迟早会用兵天竺! 这吴周还有多少年的国运? 三十年?五十年? 或者更短的时间? “父王!” 吴应熊惊诧的看着父王,他没想到父王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但吴三桂并没有理会他,而是看着妙澄法师说道。 “法师,我可以说句心里话吗?当年若不是王永吉之命,我是绝不敢主张求助清军的,但大错已铸,我就是大明的罪臣。可是,数万关宁军却不是,今日我等于异域看似安稳,可却无时不牵挂着大明,牵挂着辽东老家,这常言道,落叶归根,吴某是归不了了,只是希望将来……朝廷能放过关宁军……” 妙澄法师发现吴三桂那双眼睛里流露出的是真诚的目光,他觉得吴三桂的这番话是心里话。 沉默片刻,妙澄法师说道: “待到将来,想来朝廷自会有决定,若是他日有幸得见龙颜,贫僧定会把这番话告知陛下。” 随后,吴三桂又与妙澄法师在那里聊了很长时间,聊的既有佛法,也有大明,一时间倒也是宾主尽欢。 直到把妙澄法师送走之后,吴应熊才说道。 “父王,难道,你,你刚才说的是,是真的吗?” 听儿子这么一说,吴三桂只是笑着说道。 “应熊,你觉得明朝会用兵天竺吗?。” “嗯……” 沉吟片刻,吴应熊说道。 “也许会,毕竟,海峡殖民地近在咫尺,再加上平南,父王,你的意思是,若是明朝用兵,我们就举国而降吗?” 吴三桂先是沉默片刻,然后脸上的神情凝重道。 “即使是孤举国而降,那明朝皇帝,又怎么可能容得了孤?容得下我大周?” 转脸吴三桂看着儿子说道, “兴乾皇帝是永远都不会忘记孤的,所以孤是不可能举国而降的,可是……” 吴三桂沉默片刻,然后说道。 “可是,现在他是抽不开身来的,大明忘不了孤,同样忘不了满清,现在满清已经到了西域,甚至与波斯多次交战,满清在西域蹦的越欢,他们的日子就越短,大明肯定是会用兵西域的!” “父王,您的意思是我们与满清联手?” 吴应熊试探着问道。 “哼,上次与其联手,得到的又是什么?” 说到这,吴三桂略带伤感地说。 “当年,多尔衮若是不背信弃义,为王又岂会落得今天这步田地?若是借兵成功,我们吴家就是再造大明的功臣啊!” 客厅里一阵短暂的宁寂,很快吴三桂便恢复了常态,对儿子说道。 “总之,你记住一句话,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相信那些鞑子,鞑子实是虎狼之辈,毫无信义可言,明白吗?永远都不能相信他们!” 正文 第270章 第n滴血(求支持,求月票) 绥德,位于恒河三角洲布里甘加河北岸,既是吴周的国都也是吴周最大的城市,这里四季如春……当然在更多的时候是热,除到雨季时那暴涨的河水会让城市陷入内涝,在绝大多数时候,这座城市都是繁华热闹的模样。 布里甘加河……不,按照吴周的说法应该是“平蛮河”,就如同恒河被称为“新河”一样,吴周治下的孟加拉,在官府的强治不仅在退去旧时的绿色,就连地名也在发生变化。 抚夷归夏。 在南洋各国最常见的就是将地名改为具有华夏特色的名称,当然,这只是“抚夷归夏”的一部分,从南洋诸夏就国之后,各国就一直通过不同方式推行“抚化政策”,诸如禁止使用土语、学习儒学等,通过诸多形式达到“抚夷归夏”的目的。同样是以少统多的吴周,充分借鉴了南洋诸夏的“抚化政策”,在占领孟加拉后,面对一千多万孟加拉人,人口只极其百分之一的吴周为进一步加快对土民的归化,措施之一就是要求土人改像汉人一样名字。也就是南洋的“创氏改名”。所谓创氏就是起一个“氏”,改名就是改姓氏之外的名字。 只不过,在南洋,“改名”是一种荣耀,只有获得国君恩赐嘉奖的族群才能够改为汉姓。但是在吴周,所有人都可以任意改为汉式名字,并可以获得一定的回报——降低人头税。这也使得现在的孟加拉,汉人的姓氏越来越多,不过即便如此,从其姓名中也能区分出来。 就像孟加拉的婆罗门中的卡纳塔克往往改姓“卡”,泰朗嘎斯改姓“泰”、马哈拉什拉卡改姓“马”,当然也有一些姓氏是由吴周国主赐姓,比如那些卑贱的非阿什拉夫,就被赐姓“释”,这些卑贱的非阿什拉夫被赐姓“释”,正因类释迦牟尼的“众生平等”。而这也是佛教现在于孟加拉大受欢迎的原因——平等。与绿教表面上的平等不同,佛教是“众生平等”的。 四年前,身为王子的吴应麒曾带领了60万贱民(非阿什拉夫)同时改教、皈依三宝。那些贱民文化程度不高。逻辑很简单,他们信印度教,把你当神,可是你不把我们当人。那么,我们改信平等宗教。 有时候,宗教的再次复兴很简单,即便是印度教早已经把释迦牟尼佛曲解为其毗湿奴大神的九种化身之一。佛教,因此至多不过是印度教某种附庸而已。可是至少在孟加拉,在数以千百计来来自大明、南洋的僧人努力下,佛教正在回归其本源。 无处不汉风、无处不寺庙。 这是绥德的特点。处处皆能听到佛经声,即便是行走在绥德城内的凡德街——这里居住着许多汉人权贵。其实,即便是信奉佛教“从生平等”的表面下,随同吴三桂一同进入天竺的汉人将领、兵卒,也是毫无芥蒂的融入到了孟加拉式的阴姓种族制度之中,当然其位置等同于婆罗门。 尽管为了表现平等,他们没有在绥德以及其它地区修建“汉城”,但是街坊的划分,却仍然把汉人与土人加以分隔。不过,总体上而言,那些非阿什拉夫对于吴周仍然是心怀感激——类似科举制考试制度的引入为非阿什拉夫提供了上升渠道,而且无论是婆罗门或者贱民,在学习汉语、儒学上,基本上都是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而且主持考试往往都是信奉“唯才是兴”的汉人,这也使得一些贱民实现了命运的转变,摇身成为吴周的巡捕、税吏等低级官吏。 凡德街上,一名皮肤黝黑的巡捕在巡逻时,虽然是昂首挺胸,但是当看到一位“老爷”经过时,他仍然会谦卑的鞠首,偶尔的,某个老爷向他点头时,他都会显得很是激动。 “肯定是个非阿什拉夫。” 感受到巡捕的激动,注意到其衣袖上系着的象征信奉佛教的黄色纹线,青年人暗自嘀咕道。 在所有的土人眼中,汉人都是高贵的——他们的皮肤像黄金一样耀眼。所以,每当有“老爷”向他们表示善意时,总会换来他们的激动。 当然,青年人知道,这种激动的前提是——暴力,没有几年前杀入这片三角洲时,用鲜血染红这里的河流,就不会有现在他们的驯服。 佛教,不过只是萝卜,大棒是汉人手中的刀枪。 就在青年人这么想着的时候,一个土人报童抱着大叠的报纸沿街叫卖。 “卖报卖报,《佛音》最新报道,昨日十万百姓皈依三宝……” “老爷,老爷要报纸吗?” 那土人报童看到青年人时,立即迎上去,用生硬的汉说道。 “这可是大新闻,是二王子为他们的主持的皈依典礼!” 显然,这个年青人并没有什么兴趣。 就在那报童离开没几步,就有一位生员打扮的土人男子迎面拦住报童,说着生硬的汉语问道。 “今天的《佛音》?” “是的,老爷,刚从报房拿出来的,不信您看。” 报童点了点报头下方的日期——兴乾十七年七月二十三。在吴周,同样使用大明的《皇明大统历》。吴三桂或许自称周王,但却不敢自立年号,南洋诸夏也都是如此,而每年南洋诸夏以及暹罗、苏碌等国进贡,朝廷颁赐的物品中内必有含有《大统历》,这其中有着藩属国奉中国正朔之意。而自定历法,往往意味着“叛逆”。吴三桂自然没有那么大胆。 “给我来一份。” 那一身汉式的生员衫,但却是一副土人相貌有士人递给报童两个铜钱,那铜钱除了一枚兴乾通宝之外,还有一枚大周通宝,典型的方孔钱,现在这种华夏式的方孔钱与大明的银元券一样,是南洋一带的硬通货,与银元等值。 接过报纸,那人边看边往凡德街的方向走去。一路上,他就这么边走边看,似乎与普通的生员没有什么区别,在绥德,这种土人生员将来往往会充当低级官吏,当然其中的一些人也会成为高级官吏,尽管机会非常渺小。 “……真是一群该死的家伙。” 那生员看着将报纸,嘴里抱怨着,抱怨之余,他的眼睛朝着对面看去,对面的建筑就是世子府。世子府外站着几名卫兵,那些卫兵的相貌与汉人相似,但却又有些不同,那些人是阿萨姆人,他们早在十几年前就被吴周汉人征服,有十数万阿萨姆人在吴周军中服役,为其东征西讨,他们早已经汉化。许多年青的阿萨姆人更是说着一口流利的汉语。 “尤努斯,你怎么……这身打扮?” 突然,一个土人看到路边的这个生员,有些诧异的说道。 “你改宗了?” 那人压低了声音。 “看报纸吗?米尔扎。” 尤努斯说话时,眼睛看着北方,盯着世子府。 “我不像您,我还没到不翻字典就能看懂汉文报纸的程度。” 尤努斯有些无奈的说道。 “你也可以的,只要你认真的学就行。” “不是每个人都像你这么聪明,而且,现在汉语学校都在异教徒的佛寺中,想要入学就要改宗,不像你,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学会说汉语了,也许你应该办一所汉语学校。” 尤努斯的语气中带着期待,米扎尔可是早在周军占据孟加拉之前,就已经会说汉语了。 “也许吧,等将来有机会再说吧!” 看到世子府的府门打开了,米扎尔对尤努斯说了一句,然后便朝对面走去。 “米扎尔……” 见米扎尔就这么走了尤努斯显得有些疑惑,看到对面的世子府,他立即愤怒的说道。 “这个叛徒!” 这个叛徒肯定是信了异端! 有很多人为了荣华富贵当了叛徒,显然,米扎尔也是这种人!难怪他穿着汉人的生员衫,难怪他看着汉文的报纸,他早就背叛了信仰。 走出府门的时候,吴应熊习惯性的往左右看去,在看到一个一身生员打扮的土人向自己走来时,便挤出一个微笑。 就在他刚挤出笑容时,他的眼睛突然眯成一条细缝,他看到那人从报纸中抽出一柄短铳。 “砰、砰……” 在铳声传入耳中时,胸前似乎被锤子猛烈撞击的吴应熊,在倒地时似乎听到了耳中传来那人怒吼声。 “……胡阿克巴……” 在铳声中,米扎尔的吼声在街道上回响着,手拿转轮铳的他,接连放了四铳,才被反应过来的侍卫用短铳打倒在地,即便是在倒地时,他的那双眼睛中也尽狂热。 “……拉……胡……阿……克巴……” 铳声响起时,整个凡德街都惊呆了,人们无不瞠目结舌的看着那土人,看着土人用转轮铳将世子打倒在地。 直到那个土人被侍卫击毙,直到一群侍卫蜂拥出世子府的时候,人们的脑海中仍然充满了疑问。 这是怎么回事? 半个小时后,世子遇害的消息便传入了王宫,在得知世子已经不治时,吴三桂的眼睛睁大,喃喃道。 “这,这怎么可能?怎么,怎么会这样?” “王上,那刺客手持转轮铳行刺,相隔数丈远,护卫的侍从也不曾想到……” “是明朝干的吗?” 吴三桂睁大眼睛怒吼道。 转轮铳! 那是大明特有的武器,具说是十年前西征时一个明军骑兵发明的,与普通的双管火铳只能打两铳不同,它能连打六铳,只不过转轮铳需要火帽,而火帽又是军器,禁止售往民间,所以转轮铳往往只有明军才有。 是明朝干的! 可明朝为什么要刺杀吴应熊? 对此,吴三桂怎么也想不明白,他只是本能的想到这个敌人,除了明朝还能有谁呢? “不一定,毕竟,转轮铳虽然是军国利器,可是在明国船上,总有船员通过各种渠道弄到它,在绥德的码头上,只要花上100两,准能买到一只转轮铳。” 因为转轮铳可以连放六铳,所以但凡是水手,都希望得到这种武器,毕竟在海上行船时,要是能有十几支转轮,即便是碰到一群海盗,也可以凭借其强大的火力,在接舷战时重创海盗,保住自己的姓命。 “而且,凶手似乎是个天方教徒,他在行刺的时候,曾经喊着……” 谢四新的话,让吴三桂陷入沉默中,从他们进入孟加拉以来,天方教作乱不是一次两次,刺杀官员也不是第一次,只不过,这次死的是他的儿子。他的目光中闪过一道厉色,狠声说道。 “难道他们真以为,本王的刀不利,不敢杀人吗?传旨下去,把所有的天方寺全部夷为平地,还有……” 吴三桂最后又厉声道。 “这一次,非得让那些混帐东西,知道什么天子之怒……” 天子之怒,浮尸百万,流血千里。 “王上,若是如此,德里方面肯定会有所行动,毕竟……” “他敢如何?难道当直以为我大周二十万披甲不敢与其一战吗?他若敢来,孤必定亲征德里!一统天竺!” 说到“一统天竺”时,吴三桂的语气变得有些激动,或许,他畏惧大明的国力,但并不意味着他没有自己的理想,对于吴三桂来说,他也曾不止一次的幻想过,有朝一日“一统天竺”,像蒙古人帖木儿的后裔巴布尔开创莫卧儿朝一样,开创属于吴家的“大周朝”。 对于此,谢四新只是长揖遵旨,现在世子死了,必须要有人为世子的死付出代价,况且,这也是最初的计划。 借某些人的手达成一些目标,无论是米扎尔亦或是吴三桂,不过都只是一个棋子,仅此而已。 毫无疑问,正如最初的计划一样,米扎尔是凶手,行刺世子的原因再简单不过,是不满吴周的统治。 数股烟柱在港口附近的街坊中升起,街坊中尽是横冲直撞的军人,到处都是哭喊着平民,炮声更是不断的在街坊中回响着,辉煌的建筑被夷为平地,抵抗者被杀死…… 置身于港口船上的商人,看着陷入混乱中的城市,只是默默的言语道。 “吴三桂已经不足为患了……” 正文 第271章 南京事(求支持,求月票) 发生在“伪周”的混乱,与大明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甚至这样的新闻都不会出现在报纸上,因为对于大明来说,“伪周”是不存的。顶多只存在于朝廷官员的奏折中,或者军正司的公函中。 更何,兴乾十七年七月的大明,朝野依然回响着南京的爆炸。 这一场爆炸改变了许多事情,大明从南至北的火药厂纷纷迁往远郊,没有任何人敢去承担火药厂爆炸后果。 当然,对于大明来说,南京火车站商埠地的爆炸,只是一个很快就会于报纸上消失的新闻。当新闻再一次出现,必定是以其案件告破收场。 而作为巡检署负责爆炸案的侦探,马辉在过去的几天中,可谓是不眠不休,几乎每天都在琢磨着案件。 全城搜查仍然在继续,无论是普通百姓亦或是王公勋贵,没有任何人能躲得过大搜查。也就是在搜查的时候,又发生了几起火灾,若是在平常,这几起火灾是很正常的,毕竟城内外有许多建筑都是木制建筑。 但是在仔细翻看着案件的通报之后,马辉隐约觉得的其中的一起火灾,很有可能与爆炸案有联系。 “这一定是在灭口!” 看到其中一起火灾中,有数人遇害的报告,马辉立即作出了这个判断。 之所以做出这个判断,是因为案情已经明朗了,现场的死者是附近的工人,他们是在那里做工,没有人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但是那里的报酬不低。 甚至军正司已经推测出了爆炸的原因,并不是人为的破坏,而是因为监工——湖边的死者被杀后,工坊内的工人和过去一样继续制造火帽,却不曾想导致了雷汞的意外爆炸。 而且现场发现的十几万个铜帽,也证明了这一推测。 也正因如此,现在案件的侦破改由军正司主导,而也正因如此,马辉也见识到了军正司的力量——短短两天内,超达三千名军正从中都、浙江、湖北等聚集到南京,天罗地网式的搜查展开时,他们不断的将一个个线索汇集在一起。 可……还是没有发现那群间谍,尽管军正司查获了两伙间谍,但却都和火帽无关。 尽管是军正司主导,但并不意味着马辉会放弃案件,其实,署也不会让他放弃,竞争仍然在私下进行着。 “李飞,这个火灾有问题,你过去查查,这几个死者,死的太蹊跷!” 在命令手下的侦探去调查火灾后,马辉却在去火灾现场的路上,直接去了火车站。 火车站,是南京最热闹的地方,其实,现在但凡是修有火车站的地方,都会形成一片热闹的商埠地,那些商埠地往往都是城中最热闹的所在。南京自然也不例外外。 夜幕笼罩下的南京火车站,灯火通明,人头攒动,即便是在军警的盘查,仍然依如过去一般热闹,顶多也就是百姓们在军警盘查时,在心里微微报怨上几句,但是他们却无一例外的选择配合。 那场剧烈爆炸夺走了数十人的性命,以及随之而来的冲天火光和蔽日浓烟,无可避免地在百万以上南京市民的心头留下了恐惧的阴影,所以,对此他们自然是配合的。 配合之外,当然难免有埋怨。毕竟在爆炸案之后,南京城内都集结有为数可观的军队以维持秩序,并且进行搜查,而且车站附近还备有全副武装的骑兵队,那些使用六响转轮铳的骑兵队,在这里本身就是一种威慑,不是他们的六响转轮铳,而是高头大马和腰间的马刀。 在过去的几天中,尽管没有抓住与爆炸案有关的凶犯,但是一些地痞流氓却得到了惩治——尽管其中一些人与巡捕有联系,但是在军队的面前,巡捕显然不会暴露他们之间的联系,在过去的几天中,已经有上千地痞流氓被关进了监狱,等待流放,一时间,南京顿时成了首善之区。 面对军事暴力机关的强力,南京的地痞流氓无不是销声匿迹,而在城内巡逻的军人们往往只能无所事事地巡逻,一巡逻就是一整天。 在马辉来到火车站的时候,赵武同样也来到了火车站,只不过与马辉穿着制服不同,赵武穿着便装过来的,他甚至特意化妆成了一个普通的商贩,他的眼睛不时打量着过往的乘客。 在看到马辉的时候,赵武明显一愣,他没想到在这会碰到他,而马辉也是一样,但两人都没有说话,甚至没有看对方一眼,可却仍然默契的配合着。穿着巡捕制服的马辉偶尔的会盘查一下,他这一盘查,会把人无意中往赵武那里赶过去。而赵武只需要注意到观察那些人的举动是否有异常就行。 突然,有一个人引起了他的注意,那个人在发现在前方有人盘查的时候,看似不经意的往赵武这边走来了,但赵武仍然注意到,他的不经意显然是刻意而为。 “可能是这个人!” 赵武压低草帽迎着路人便走了过去。 “来瞧瞧,全德楼书坊的春宫,名师手绘……” 这边小声叫卖的功夫,他不经意的间了那人一下,肩上挂着的袋子里的书,顿时散了一地。 “丫怎么走得路,没长眼睛……” 赵武一开口就是满嘴的京旗腔调。 “你丫……” 那人顺口刚接腔,脸色就一变,就在他刚想要改口的时候,手臂一阵剧痛传来的同时,下盘一起人便被直接撩倒在地上。还没反应过来,镣铐就把他给反铐上了。 “是他吗?” 已经跑过来的马辉连忙问道。 “没错,这小子用话一引,一嘴的旗人腔就出来了……” “还是你有法子……” 嘴上这个恭维着,马辉又说道。 “这下抓住了正主,咱们也能轻松轻松了。” “轻松不了,回去后还得给这小子上大刑,不把东西给弄回来,谁都轻松不了……” 一把拉住那认了栽的间谍,赵武朝着城里的方向看了眼,然后说道。 “不过,估计这城里头的兵总能撤下来一些,现在委实太有些扰民了。” 扰民,确实有那么点扰民,其实何止是有点,简直就是非常扰民,尤其是宫城一带,数条道路直接封禁,直接禁止普通百姓通过。之所以戒备如此森严,倒不是因为这是宫城,而是因为晋王行在就在宫城旁。几乎是在爆炸的当天上午,南京城内的晋王府,就是立即出现了大队的官兵,附近的街坊也是直接戒严。 尽管戒备给附近的百姓造成了不便,但对于那位不过刚十七岁的晋王而言,却压根没有任何反应,依如往常一样,每天都有南京国子监的博士、教授为他授课,当然那些博士、教授也不会告诉他,在来的时候,经过多少道盘查。 对于身为晋王的朱和域而言,他每天除了听博士、教授授课之外,还有恐怕就希望他们能够推荐的一些人才。身为晋国国君,除了一万三千国兵军户之外,必须要尽可能的笼络人才,只有如此,国家才能够有所发展。 “其实大王若是有意招揽人才,大可不必让我等推荐。” 梅文鼐笑看着大王说道。 “梅博士,若是没有你们推荐,孤又该去何处网罗人才?” 尽管去年到南京之后,才第一次见到梅文鼐,但因为少时其兄长梅文鼎曾当过他老师的关系,所以对其倒也算亲近。 “陛下有没有想过,到国子监或者南京的书院中读书?” 梅文鼐反问道。 “去书院读书?” 梅文鼐的建议让朱和域眼前一亮,在12岁的时候,他曾经去过皇家学堂就读,在那里读了四年的书,那四年,在他的记忆中应该是最开心的四年,在学堂中,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年,没有任何身份上的悬殊。 去年获封就国后,最让他郁闷的,恐怕就是必须要离开皇家学堂。但他也知道,在那里就读以及结交的朋友,对他并不会有太多的帮助,那里的学生都是勋贵的长子,他们要继承父亲的爵位,永远不可能随他一同去新夏,去晋国。 但是,若是普通的书院呢? “梅博士是让我到书院中,自己去结交朋友吗?” 看着跃跃欲试的二皇子,晋国的国君,梅文鼐微笑道, “结交朋友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陛下要学会笼络人才,毕竟,陛下或许可以赐土封建大王,但是将来晋国是否强盛,却全赖大王能否善用人才,而这人才并非只是国吏,同样也各行各业的人才,以大王之见,如若没有我大明书院兴盛,又岂有今日大明之兴盛?” 梅文鼐的话让朱和域深以为然的赞同道。 “博士所言甚是,在孤年幼时,父皇就曾说道“科学是第一生产力”,同样也是强国之本,亦是百姓安居乐业的基础,这国吏自有父皇、朝廷为孤挑选,可创办书院、传播科学,却要靠孤自己去做……” 对于普通人而言,无论是进入国子监或者书院,都需要经过一番严格的考试,但是对于身为亲王的朱和域来说,不过只是派府吏往其国子监送上一封信,几天之后,一名叫石嘉的清河书院转学生,就进入了南京国子监,这座南都最大的书院。 不过一个月后,不仅国子监的学生大都认识了石晋,就连同附近的几所书院里的学生,大抵上也都听说过他的名字,倒不是因为他出手阔绰,而是因为他在微积分学上的造诣甚至不逊色大名鼎鼎的牛顿博士。 也正因如此,石晋几乎立即收到了校内的数学、物理、化学、机械等学会的邀请,这些学会都是学生团体,在其中很容易结交一些人才,对于学会的邀请,朱和域当然不会拒绝,而在同他们通过学术研究打成一片的同时,他惊讶的发现一个事实——他的许多知识,远远领先于身边的同学,甚至普通的博士、教授。 “怎么会这样?” 又一次,看着他们在那里争论着数学上的问题时,朱和域的眉头紧锁,他们讨论的问题,在父皇的课堂上,早就已经有了答案,但是在这里,甚至还只是一个假设。 尽管对于这一切有些不明所以,但是最后朱和域还是把原因归于——父皇可以接触到大明第一流的学者,通过与那些学者的交流,父皇可以掌握普通学者难以掌握的学识,并将其融会贯通。 总之,作为儿子的自然可以为父亲寻找到足够的理由,而超过普通学者许多的学识,也让朱和域在国子监里如鱼得水,很快就结识了不少朋友,也正是通过那些协会,在他的小笔记本中,已经多出了上百个名字,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是国子监内极为出色的学生,而他们身份往往也都是家中的次子,换句话来说,就是有希望愿意去晋国的人。 而朱和域本身也享受着在国子监中自由自在的感觉,在这里没有任何人把他当成皇子、大王,他只是石晋,一个来自北直隶的普通青年。 “当初真应该早点来书院……” 行走在国子监内,朱和域的心里这么嘀咕着,尽管在皇家学堂也很自在,但是在那里,皇子的身份使得其他在他面前永远保持足够的敬畏,而不像现在这样,最近一段时间里,这里的一切给他的是一种截然不同的感觉,而这种感觉让他有些为之着迷,毕竟,这是他从不曾有过的感觉。 “等回头,应该给父皇写封信,皇子更应该去普通的书院,而不应该只是皇家学校。” 尽管皇家学校在某种程度上与书院没有太多的区别,但是学生在那里需要学习陆军、学习海军,他们甚至还需要根据选择进攻陆海军学校再次进修——贵族是需要服兵役的。 但是在朱和域看来,相比于皇家学校普通的书院更适合皇子。 “至少在这里,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封国招揽一些人才。” 正当他的心里这么想着的时候,那边一个抱着东西正在赶路青年见到他,便大声说道。 “石晋,走,一起去学会,今天轮到我的展示了!” 正文 第272章 轮船 (求支持,求月票) 第272章 学会。 大明第一个学会诞生于什么时候? 没有确切的说法,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清河书院之前,大明只有学派,而没有学会。兴乾后随着天下书院大兴,书院内的学生人数的增多,学生在校外、校内组织了一些团体。最早的是兴乾元年在清河书院成立的清河体育会。从次年起,又有学生在京师、南京等地的书院又纷纷按省籍组织同乡会,如湖广同乡会、山西同乡会、浙江同乡会等,除互助、交流学习经验、组织活动外,还出版会刊。 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南京国子监在兴乾四年,创建的大明科学社,这是大明第一个民间综合性科学团体,汇聚了各门学科的精英,也是一个不以地域同乡为基础的学会,他们在交流学习的同时,又创办了《科学》杂志,以传播世界最新科学为宗旨。很快这种“学会”就取代了旧时的同乡会,到了兴乾八年时,几乎每一个书院都有不止一个学会。 南京国子监机械学会,只是国子监众多学会中的一个,尽管只是其中之一,可是因为有校外企业以及毕业会员的资助,在国子监内他也拥有一栋属于学会的三层会馆。 每个周末的下午,在机械学会的会馆内,都会有一场研讨会,而研讨的话题也是机械,是各种各样的发明、改良,在过去的十几年间,大明的工业之所以得到飞速的发展,也正得益这种开放式的讨论。 与另一个时空中,西洋人为避免发明为他人抢注专利,而在发明过程中千方百计的保密不同,大明的学者们却在这一过程中持以开放的态度,他们乐意将自己的创新公开,并积极征求他人的意见,进而完善自己的发明。而这种心理上的开放,正是受传统士人思维的影响,尤其是对声誉的看重使得他们不屑于抢夺他人的发明,并乐意为他人指点,这恰恰正是千年来士人交流中那种亦师亦友的传统影响。 而这也无形之中,彻底覆复了科学创新在东方的发展步骤,欧洲从珍妮机为起点的工业革命,直到爱迪生之前,欧洲的科学创新往往都是个人成果——一个个发明家改变了历史。但个人的力量总归是有限的,许多科学家的发明往往因为精力有限,只停留在精力阶段。 最终爱迪生改变了一切,他率领研究团队进行试验,而不是一个人的单打独斗。在某种意义上,爱迪生发明了“发明”本身。建立通用电气公司之后,工业实验室被推广到每一家工厂,生产与研究紧密结合。也正因如此,才有了19世纪后期的科技大爆发。 而在兴乾十七年的大明,尽管那种把工业化大量生产的模式应用于“发明”本身。在工业实验室中“发明”像一件工业制品,可以被拆分为各个环节,放在“流水线”上由各个领域专家分别钻研,最终被组装成有效的专利的“产研”结合的体制还没有建成。但另一种“群智”模式却改变了发明家本人的单打独斗。 类似于旧时士子们拿出各自的文章、诗词请人点评、指点迷津的方式,被应用于发明创造之中,在学会中,每一个人都可以拿出他的设想,与众人探讨,往往总能获得一些收获。 置身于机械学会的大厅中,朱和域看着发言人在那里展示着他们的发明,有些发明偶尔也会让他眼前一亮。即便是年青,他也能意识到有些发明确实很有“前途”。 “这个混棉机的构想不错,将各种不同成分的原棉混和均匀,进而棉花降低成本……” 朱和域一边点头,一边寻思着是不是可地考虑投资这个发明,在那个人讲解着他的发明时,就有人在一旁提供意见,几乎每一个提供建议的人,都是从自己擅长的某个方面,而在这个过程中,那个人似乎也有不少收获。 “下面请机械工程系十六级的李义上台。” “到你了云台。” 朱和域扭头对朋友说道。 “加油!” 就像是父亲的鼓励一样,朱和域右手握拳对朋友作着鼓励的手势,尽管对于这个手势李义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他还是感受到朋友的鼓励,深吸一口气,他便捧着一个轮船的模型走到了台上。 “见过诸位仁兄。” 行揖见礼后,李义深吸一口气,看着众人说道。 “从所周知,自从兴乾六年蒸改良了蒸汽机之后,蒸汽机就得到大规模应用。从织布到火车,第二年就从陆地来到了水上,于是轮船就发明了。” 指着桌上的的轮船模型,李义继续介绍起了轮船。 “……轮船的“明轮”类似水车,“明轮”大部分露出水面上,由机器带动明轮,蹼板划水。正面产生很高的压力,背面产生漩涡造成低压,正面和背面的压力差产生推力就把船舶推走了……不过明轮的结构复杂,受风浪的影响大,如果船遇到风浪的话,就会左摇右摆,空气和水密度相差800倍,庞大的明轮在其中进进出出,很容易损坏。” 在李义的讲解中,朱和域和其它人一样,同样听的极为认真。轮船有它方便的地方,但确实有它的不足。 “这也是轮船的使用一直受到限制的原因,尤其是海上航行中,尽管现在已经出现了海轮,但是因为海上风浪大,所以海轮在海上的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目前只有近海航线才会使用明轮……” 那是因为蒸汽机的效率好吧! 听着台上的李力将轮船应用受限归于明轮,朱和域的心里暗自嘀咕道。作为皇子的他很清楚,海军一直在试验蒸汽轮船,蒸汽机耗煤量是蒸汽轮船应用受到限制的根本原因,目前海军正探索降低蒸汽机耗煤量的方法,至少在这个问题解决之前,在轮船运输的成本对帆船运输成本没有形成优势前,都不可能在远洋得到大规模应用。而沿海航线和内河航线之所以使用蒸汽机,是因为他们需要频繁进出港口,可以很方便的补充煤炭,并且在内河受限于风力和逆流等原因,轮船自然有其优势。 绝不是什么明轮的原因。 不过对于这一结论,民间自然无从得知,尽管他们也在千方百计的降低蒸汽机耗煤量。 “所以,我就想能不能把明轮换成另一种机械,以驱动轮船。” 显然,李义的这个构思吸引了众人的注意,没有人打断他,在众人的注视中,李义又拿出了另一个模型。 “……古希腊的数学家和物理学家阿基米德,为了解决尼罗河水灌溉的问题,发明了一种圆筒状的螺旋扬水器。在旋转轴上安上多个叶片,每个叶片都有一定的迎角产生升力,转轴一旋转,就把水送出去了。这种螺旋扬水器能用来输水,根据牛顿博士提出的反作用力原理,能运水的东西也能推着船走,这种螺旋扬水器的尺寸较小,所能够在水下的连续推进,不需要明轮那样在水面上进进出出,其效率自然会提高很多……” 李义的话声刚落,那边就有人说道。 “云台,你的这个想法很好,但是这种装置需要安装在水下,也就有可能需要在船身上打洞,海水无孔不入,我想但凡是船长都不会赞同在船身上开孔的。” “可以考虑安装在船舷两侧啊,就像是小型的明轮一样的,只不过它是在水线下的……” “在两侧,还是需要在水线下的钻孔,毕竟,传动轴还是要横穿船身,一边是水流的冲击,一边是自身的震动,就是密封的再严实,最后传动孔肯定也会变型,也会渗水……” 在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表述着各自的看法时,李义却将那艘轮船模型上的明轮取下,然后将一个螺旋扬水器安装到了船尾。 “这是……” 李义的动作让众人一愣,而朱和域看着那个模型,眼前顿时就是一亮,他甚至主动走向前去,眼睛盯着那个没有明轮的模型。 “侧在舷侧,自然要承受水流的冲击,船身的密封难度会更大,可如果放到船尾呢?就像这样……” 指着船尾后多出来的两螺距的螺旋桨,它看起来与阿基米德螺旋泵差不多,不过只有两螺距。李义笑着解释道。 “这样至少,就不会正面的水流冲击,传动轴密封的难度也会成倍的降低,通过恰当的设计,我相信完全可以实现传动轴的密封,满足航行的需要。” “根据阿基米德螺旋泵的原理,螺距越多效率会更高,但是在船上应用时,螺距太多,制造难度就会成倍的增加,所以我现在的构想采用的是两螺距的螺旋,当然,如果需要的话,将来还可以进一步增加螺旋的数量。” 当然,学会中的人们并没有因为李义的讲解,而放过他,反倒是根据各自的专长,提出了螺旋桨用作船舶推进可能面对的问题,如在蒸汽机在船上应用时的振动问题,在水线下的螺旋桨轴轴承磨损,桨轴密封,推力轴承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在提出的时候,他们也会从自己所擅长的领域中,给出一些建议。 在众人的讨论中,朱和域的眼睛却盯着那艘没有了明轮的轮船,他曾经随父皇参加过一次海军的会议,在海军的会议中的海军有一份报告就指出,轮船应用于海军的技术限制,露在外面的明轮是敌人攻击的最好目标,如果使用明轮战舰,那么敌人就可重点攻击这些明轮战舰的明轮,一但明轮被摧毁,其损失必定极为惨重。相比之下明轮最大的缺点——效率低,反倒是其次。 海军战舰首先需要考虑的就是防护。不过即便是如此,海军还是研制了明轮战舰,毕竟,轮船有着帆船难以岂及的优势,尤其是在近海,只不过海军的明轮军舰露出水面部分是用钢板加以保护,而且其结构更加坚固。 “其实,是可以用螺旋桨的!” 尽管当时父皇的话声非常小,但朱和域还是记得父亲说的那句话中有“螺旋桨”。 什么是“螺旋桨”? 朱和域不知道,他也曾好奇的问过,但父皇只是微笑道。 “等将来会有人发明出来的。” 虽然只是父子两人间的谈话,甚至在他的记忆中,早就淡去了,但是现在李义的这个发明,却让朱和域又一次想起了父亲当时的话语。 难道,这就是父亲口中提过的“螺旋桨”? 也许,我可以建造两艘“螺旋桨战舰”! 想到晋国海军至今还没有属于自己的军舰,朱和域几乎本能的选择了蒸汽动力,毕竟,他曾听父皇提及使用蒸汽机的战舰,最终必定会淘汰帆船,甚至铁壳船也会淘汰木壳船。 尽管现在还没有铁壳船,但是因为木材供应的原因,海军已经尝试用钢铁制造船肋,以取代旧时的木肋,用木材建造的军舰,最难获取的是肋骨等关键部位所需要的木料,军舰的龙骨线性都是弯曲的,无法直接用直木进行加工,必须挑选型线相近的天生曲木。这种木料不仅价格高昂,而且量少,甚至经常出现有价无木的现象,直接影响到海军的造船。与这些木料相比较而言,钢铁就显得廉价了许多,而且钢铁的可塑性强,可以任意锻造成形。所以海军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尝试用铁肋,而且试验非常成功,在过去的几年中,新建的军舰往往都采用铁肋。 也许可以考虑一下铁壳!以钢铁作为铠甲,可以加强战舰的防御能力。 铁肋、铁壳,如果再加上蒸汽机、螺旋桨,可以建成什么样的军舰呢? 对于拿着父皇给的500万两银子,压根就不知道什么是差钱的朱和域来说,在李义拿着模型下来的时候,便笑着对他说道。 “云台,你有没有兴趣造一艘用螺旋桨推动的轮船试验一下?” 正文 第273章 皇储(求支持,求月票) 兴乾十七年八月,大明皇家海军大沽港,每年的这个时候,海军都会迎来一批刚刚上任的年青军官,每年的六月都是皇家陆海军军校的毕业季,毕业后的,那些青年军官会迎来一个假期——长达两个月的假期,然后他们要在八月三十之前抵达各陆海军折冲府报道。 而所谓“折冲”就是使敌人的战车后撤。即制敌取胜的意思。 折冲府类似于后世的军区,其实建立健立折冲府是既借鉴了后世的军区制,不过更多是借鉴了古代的府兵制。各地陆海军折冲府主要负责所辖区域的防备,所属部队的指挥、补给、出发准备,兵员的征募、训练,施政的运作、监管等。 与陆军折冲府与一省为单位不同,海军折冲府则是以港口为单位,从北至南大明一共设立了旅顺、海州、香港、南天门四大折冲府,但其港口并不局限于这四个地区,就像旅顺折冲府,其就下辖有旅顺、大沽、仁川、镇海、厢馆、海参崴等多个港口,只不过其主力集中于旅顺罢了。 其实,旅顺镇守府的海上力量是大明海军最为薄弱的,毕竟,这里是帝国的腹地,根本就不需要保留强大的海军舰队,即便是在旅顺,也不过只有数艘40-50门炮的巡防舰,其它各港大都是只有数艘双桅纵帆船,船上不过只有10-14门10斤炮——简单弱小到可怜的地步,可即便是如此,在北中国,这仍然是一支极为强大的海上力量。 这天,大沽基地外的路边停了一辆马车,马车是很普通的四轮马车,看起来,压根就不怎么显眼,马车中一个相貌娇美的女孩,正眼巴巴的看着身边穿着海军制服的中尉军官。 “殿下,海上风高浪急,你一定要注意安全,如果浪大的话,千万不要出海啊……” 女孩叮嘱着军官,娇美的脸蛋上流露出的尽是担心。 “好了,你就放心吧,两年后,我就会回家了,家里这两年可就全交给你的了,对了……” 像是想起什么似,青年军官朝着女孩的小腹看去,然后笑道。 “等儿子出生的时候,我肯定会回家。” 车门开了,在女孩的不舍中,朱和嘉已经有些迫不及待地跳下车,呼吸着海边的吹来的略带些许海腥味的新鲜空气,好奇地观察这一切——他即将在这里服役两年。 事实上,他已经在北直隶折冲府服役了一年,只不过,那是陆军折冲府,作为陆军中尉的他,甚至曾随军出张恒,在大草原上参与秋操,铳炮的轰鸣声震撼着大地,同样也在震撼着那些已经被驯服的蒙古人——那些曾经在数百年间都对大明构成威胁的蒙古鞑子,现在已经完全被驯服了,驯服他们的不是火铳、火炮,而是绵羊。 在过去的十七年间,天气的寒冷使得毛呢、毛线在大明越来越受到百姓的欢迎,尽管东北、陕西等地都提供大量的羊毛,但蒙古草原仍然是最重要的产地,羊毛给草原带来了巨额的财富,草原上一个个奢华的王府中,那些蒙古王公沉迷于奢华的生活中,他们离不开已经羊毛带来的财富和美好的生活,甘愿沉迷其中。 不作为“替父守边”的皇太子,朱和嘉很清楚,羊毛带来的财富只是其次,喇嘛教是另一个利器,现在喇嘛教在大明皇家的支持下,已经成为蒙古唯一的信仰,底层民众将希望寄托与虚无缥缈的来世,王公贵族则是倾其所有以换取来世幸福,僧侣不事劳作、不交赋税,使得青年男子都向往成为喇嘛,致使人口急剧减少。 当年以避免草原冲突划定的牧区,也是另一道枷锁。总之,在过去的十七年间,父皇以羊毛为诱饵用数道枷锁完成了对草原上鞑子们的驯服,让其正在变成绵羊。 当然,这也让朱和域有些失望,毕竟,行宫设于京师的他,还曾渴望着像父亲一样跃马扬鞭……但最终,这一切不过只存在于他的幻想之中,北国无战线,百姓最安宁。 而现在,大海已经向他敞开的怀抱。 这是一场新的探险,在皇家中,他是第一个走向大海的,相到这里提着行李的朱和嘉便更加迫不及待了。 在太子妃依依不舍目光中,朱和嘉走到基地的大门前,敬礼,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我是皇家海军中尉朱燚,奉海军都督府命令前来报道!” 一切都和过去没有任何区别,门前的卫兵检查证件之后,朱和域走进了基地,随后他转多冲着站在马车边的太子妃挥了挥手。 就在太子妃依依不舍的离开基地返程的时候,一份电报从天津拍出,很快电报就被送进了皇宫。 “终于要出海了!” 放下电报的时候,朱明忠的语气中有些不舍,尽管八年前第一部《航海天文历》出版之后,大明海军的舰长凭借一本《航海天文历》和六分仪就能够完成经度的测量,再用六分仪测量纬度,从而完成海上的准确定单,但是航海仍然充满着各种危险,海难仍然时有发生。 所以,在接到儿子到海军基地报告的电报时,朱明忠的心里未免会有些担心。 “陛下,是在担心太子殿下?” 听到陛下的长叹,宁云婷看着陛下问道。 “嗯。” 朱明忠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毕竟,海上总还是有很多风险的。” 虽然是渤海,虽然是海军。 “可让太子殿下去海上,不也是陛下的计划吗?” 宁云婷婉声宽慰道。 “况且太子殿下十岁的时候,就曾驾船出海,陛下也是知道的,这次进入海军,想必也是如龙入大海一般。” “确实,他啊,和朕一样,喜欢大海!” 朱明忠笑了说道。 或许,这就是每年到海边避暑的好处,皇家的子女都很喜欢大海,甚至包括勋贵大臣的子女也是如此。 对于海洋的意识正是在玩耍中,在他们少年时就已经形成了,在他们看来,大海不仅只是海,是大明的疆域,是大明的财富,是未来。而不像传统的国人那样,觉得大海只是一片咸水罢了。 在宁云婷刻意引导下,朱明忠和她聊了很多事情,当然也有今年避暑时孩子们的一些趣事,聊着聊着,自然聊到了在避暑结束,准备返回中都前的那场舞会,与另一个时空中,舞会盛行于西洋不同,在过去的十几年间,随着汉人舞蹈的复兴,与欧洲的宫廷舞在经过改良后,同样出现在大明的宫廷之中。宫廷舞已成为奢华庆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也是一个重要的交际场合,尤其是对于那些未婚的男女而言。 对于主张勋贵之间通婚的兴乾朝来说,宫廷舞会从来都是最受未婚男女欢迎的娱乐活动。 “云婷,那天舞会上,恐怕你才是最受欢迎的女主角……” 聊到那场舞会的原因,是因为朱明忠注意到在舞会上有好几位勋贵高官向宁云婷发出了邀请,而且大都是鳏夫。其用意自然再明显不过,秉笔女官——虽然只是五品官,但作为皇帝身边人,身份足够显赫。 提到这里,心里难免有些吃味,守了十六年没碰的大白菜,难道就这么便宜别人? 抬头看着宁云婷,看着那张俏美的脸蛋,朱明忠不由有些失神。已经三十二岁的她,身材仍似少女般纤细且不失丰腴,看起来着实诱人。 十六年! 从她进宫至今,十六年对于身边的她,朱明忠一直报着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态度,但不知为何,今天他却有一种不想再克制自己的想法。 “陛下,” 感觉到陛下的目光,宁云婷的脸颊微热,微微垂首。 过去的十几年间,她已经习惯了陛下看着自己时的目光,从怀春的少女,到现在徐娘半老……她早已经习惯了,只是看一眼而已,已经看了十七年了。 “臣觉得……” 就在她像过去一样出方安慰着陛下的时候,手却被陛下握住了,然后她便感受到一阵火辣辣的目光。 看着宁云婷那俏美的容颜,朱明忠沉默片刻,然后说道。 “云婷,朕不想后悔!” 说出这句话的同时,朱明忠的手一用力,便把满面羞红的她拉到自己的怀中,片刻后在衣帛松解声中,在这间御书房内,又响起了一阵阵女子的娇吟…… 数天后,宫中传出了旨意,秉笔女官宁云婷入宫为贵人,尽管,这只是皇家的事情,可是还是引起了外界,倒不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宁贵人等了十六年才从女官熬到贵人,而是看到了秉笔女官的空缺,一时间,中都城中暗流涌动,谁都知道秉笔女官的意识着什么。 能否得到皇帝的青睐,入宫为妃倒是其次,最重要的是,那是皇帝的身边人,但凡是只要有女儿亲戚在宫中为女官的官员、商绅,无不是纷纷活动起来,纷纷通过各种渠道,试图为自己的亲戚女儿争取这个位置。 不过,这一切很快就消停了下来,对于下一任的秉笔女官,其实也就是与“秉笔太监”类似,朱明忠早就有了人选,应该说是宁云婷已经推荐了合适的人选。这当然是她的权力。 “为什么选她呢?” 在御书房中,看着宁云婷给出的女官人选,朱明忠不由一愣。 “因为她是选侍啊。” 宁云婷笑着说道。 所谓的“选侍”就是选入宫中而未有名封的侍女为选侍。这些侍女与女官不同,女官是宫女,是侍女,而选侍是等待着皇帝临幸的女子。不过与旧时那些选侍要在宫中等待一辈子不同。按皇家的规矩,选侍十四岁进宫,六年后若是没有陛下临幸,皇后就会赏赐其钱物让其出宫,此后婚嫁自由。 “在宫里和她一样的选侍,有五十六人,说是选侍,其实平日里做的事情,与女官倒没有多少区别,只是自由的时间更多一些,这个李选侍,已经入宫五年了,相貌娇美可人,若是陛下见了她,必定会喜欢她的。” 宁云婷的语气中带着一丝幽怨,她可是等了十六年,从豆蔻之年一直等到现在的徐娘半老。 “云婷,看来,你不是为朕选女官,而是为朕选侍妃啊!” 说话时,朱明忠的左手便朝着她的臀部拍打一下,感受着那丰腴的弹性。 “陛下。” 尽管已经从女官成为侍妃,陛下的举动仍然让宁云婷的俏脸微红。 “你知道,作为你的秉笔女官,最大的问题是什么吗?” “嗯?” 眉头微挑,朱明忠反问道。 “是什么?” “就是,但凡是外官都会想结交臣妾,希望能够从臣妾这里得知陛下的心思。” “嗯……” 略点下头,朱明忠眉头说道。 “揣摩上意,这是官场千年不变的陋习,你是朕的秉笔女官,必定有人千方百计的结交,试图得到朕的想法。” 看着宁云婷,朱明忠开玩笑似的问道。 “那么,云婷,你告诉朕,是否有人贿赂过你?” “若是臣妾说有的话,陛下会不会很生气?而且希望知道是谁?” 在陛下身边呆这么多年,宁云婷自然能听出陛下语气中的玩笑。 “不需要知道,官场积鄙,不是朝夕能改的事情,况且,官场亦有人情,水至清则无水啊。” 这样的感叹,更多的是一种无奈,或许通过调查局的调查,可以保证官员不敢贪污受贿,不敢为了蝇头小利,牺牲自己的致仕后的俸禄以及年金,但是很多隐性的积鄙,即便是身为皇帝,也只能装作视若无睹。 “陛下,银子臣妾从来不敢收,而且臣妾不差钱,宁家也不差钱。至于人情……” 宁云婷微微垂首道。是最早从事南洋米贸易的宁家确实很有钱,家资不下百万。“至于那些人情,若是陛下不愿意给,臣妾也是不敢给的。” 宁云婷的回答很巧妙,将一切都归于朱明忠,然后她看着朱明忠说道。 “所以,臣妾才希望由李选侍接任,作为陛下的身边人,远侍算是陛下的家人。” 略点下头,朱明忠便同意了她的推荐。然后笑眯眯的看着她,那只手又有些不太老实的放到她的翘臀上,片刻后这御书房中又是一片春光…… 正文 第274章 帝王的无奈(求支持,求月票) 蜡台上的白蜡散发着柔和的光亮,尽管在御书房中点着数十支蜡烛,但是相比于电灯,它的光亮同样是有限的。 “哎,真应该弄个电灯……” 揉着因为视线不良导致有些发酸的眼睛,朱明忠又一次长叹道。 看着那些蜡烛,他倒是希望能够现在就弄出电灯,取而代之。 尽管已经来到这个时代二十多年了,朱明忠仍然会不时的怀念另一个时空的生活,至少怀念那个时代的生活上的便利,也正因为怀念这种生活上的便利,他不断的推出各种“发明”,诸如弹簧床垫等种种发明,至少改善了他以及许多百姓的生活。 不过,直到现在,他还是没有发明对生活更为便利的电灯。倒不是制造不出来,毕竟无论是玻璃或者抽真空亦或竹炭灯丝,对于大明而言都没有难度。但是,在是否发明电灯的问题上,他却一直有些犹豫不决。 电灯之后是什么?是以电力为核心的第二次工业革命,而现在大明不过只是刚刚步入蒸汽时代。 不过,相比于历一个时空中的英国,大明的蒸汽机的推广以及使用却是惊人的,尽管偶尔还会的蒸汽机爆炸的新闻,但是在过去的十年间,蒸汽机迅速在大明得到普及,究其原因恐怕还是因为天气原因——受小冰川期的影响,现大明的冬天是漫长的,长江北部甚至江南部分地区的河流,会有长达三至六个月的的冰封期,这直接影响了水利设备的使用。 而蒸汽机的出现改变改变了这一切,从北方开始,在短短的十年间,不受天气限制的蒸汽机就在全国迅速得到普及,即便是蒸汽机产生一马力的成本,直到现在仍然高于水力产生一马力的成本,但是在天气的影响下大明的制造业仍然大量使用蒸汽机。 而在欧洲,则要等到瓦特改良之后将近一世纪,蒸汽机才比水力有成本上的优势。因为之前之前的蒸汽机压力不够,要燃耗过多的煤,才能产生所需的推动力。1850年之后改良出新式涡炉,能提供高压动力,降低煤的消耗,提升马力效率,蒸汽机在产业界才具有竞争力。但是在大明小冰河期的寒冷改变了一切。 兴乾六年,大明拥有蒸汽机301台、4712匹马力,而到兴乾十六年就猛增到15743台,376850马力。 在惊讶于这个时代的人们对新技术接纳之快的同时,更让朱明忠惊讶的是,他们的发明创新。除了工厂用于动力,矿山用于抽水、通风等用途之外,蒸汽机车、轮船……一系列与蒸汽机有关的发明创造,不断的在大明被发明出来, 现在的大明,正在全面步入蒸汽时代,甚至朱明忠隐约觉得,最多再过二十年,大明的学者很有可能就会自己步入电力时代,毕竟,电报的出现,早就让一些学者把目光投向了电力,投向了那个看不见、摸不着的神秘力量。 “哎,罢了,再等等吧……” 长叹口气,朱明忠颇为可惜的摇着头,只有老天才知道,他的内心非常渴望“发明”电灯,不说其它,至少可以改善自己的生活。 休息了一会眼睛,朱明忠继续翻阅着桌上的奏折,尽管现在在很多时候,政务在内阁的处理下,他早就习惯了做甩手掌柜,可是难免还是要处置一些政务。 “嗯?” 翻着其中的一份奏折,朱明忠的眉头一跳,是礼部主事的奏折。看着那份奏折,朱明忠的心情不禁变得有些沉闷,就连脸色也变得有些难看。 一旁的李玉蕊这位刚刚接任宁云婷在的职位的选侍,看到陛下紧锁的眉头,便试探着问道。 “陛下是为什么事烦心?” “家事啊!” 朱明忠摇头长叹口气,然后感叹道。 “朕今日终知道什么是离别苦了……”, 礼部的折子简单,三皇子朱和垆与四皇子朱和奎还差数月就满十六岁了,按《皇明宗例》他们需要出宫开府自立,换句话来说,又有两个儿子要离开自己了。 皇帝不急太监急。 摇头长叹口气,朱明忠颇为无奈的叹道。 “他们这是在报复朕啊!” 那些在《长子继承法》的逼迫下,不得不与儿子们分别的人们,开始报复了…… “陛下,不是还要再过几个月才满十六吗?” “他们可是等十几年了……” 苦笑着,朱明忠将奏折一丢,然后起身说道说道。 “今晚去坤宁宫。” 按大明后宫的制度只皇后以及皇贵妃的住宅称“宫”,其它贵妃、昭仪、婕妤、美人、才人,住的地方称为“居”,其实也就是一个个风格各异的庭院。而坤宁宫就是皇后寝宫。 坤宁宫掩隐在浓密的林木间,作为后宫之主的宫殿,这座宫殿富丽而不失庄严,周围的风景别致,即便是现在有妃子数十人,但朱明忠每隔数日都会来这里,这同样也证明了,皇后从不曾失宠。 现在正是初秋,天气已渐凉爽。先把睡着了的小女儿安顿好睡下之后,郑灵虽然面带倦色,却好象都还有话要说。 “你先说。” 朱明忠侧身躺着,手指拢着女儿的长发,这是郑灵给他生的第七个孩子。对于一个拥有三十九个子女的父亲,朱明忠依然会抽出时间来陪他们。依然很是宠爱孩子们。 对于郑灵的了解,朱明忠知道她今天也有话对自己说。 郑灵抱歉般地低了低头,尽量压低声音说道。 “原本,我是准备请人去请陛下的……” 听到“陛下”两字,朱明忠咧嘴笑道。 “跟你说过几遍了,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就跟普通人一样说话好了。” 什么“朕”啦、“臣妾”啦,“陛下”、“皇后”在朱明忠看来,都不应该出现在家里。 “嗯……我是想让人去喊你过来的,今天上午,燚儿那里来了封电报……” 郑灵看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 “佩儿有身孕了。” 佩儿是和嘉的妻子,也是在大明有太子妃,是武威伯甘辉的女儿,而甘辉是郑家旧将出身,对于郑灵为儿女们的婚嫁往往选择郑家旧将的勋贵,朱明忠不从曾干涉过,就像田昭为儿女们选择南直隶出身的勋贵一般。对此他可以理解,而且也不反对。他并不担心出现什么外戚集团,因为时代在改变。而且皇家本身就应该靠近勋贵,他们是天然的盟友。而平民……就立场上来说,实际上是皇家和勋贵的对立面,一类是个人奋斗,一类生而富贵,两者的阶级立场不同啊。 “哦!” 朱明忠睁大眼睛, “这么说,我要做爷爷了?” 惊喜的看着郑灵,朱明忠又说道。 “这是好事啊,这可是我的第一个孙子,当然,孙女我也喜欢!” 看着满面喜色的朱明忠,郑灵又说道。 “所以,我想,我想接佩儿回中都,也好照顾他,还有,就是燚儿,我想让燚儿调到海州,这样他们夫妻也好经常相聚……” 点了点妻子的小嘴,朱明忠笑道。 “接佩儿过来没有问题,但是燚儿……” 看着郑灵,朱明忠摇头说道。 “你应该知道,他驻在京师是替朕守边……” 提到这个“守边”时,朱明忠忍不住咧咧嘴,心想着,那朱棣倒是挺会坑子孙的,南京睡得不踏实,就不踏实呗,非弄个什么“天子守国门”结果把子孙给坑的,更要命的是漕运更是拖累了大明几百年。 他们守了二百多年的国门,也没见得消灭北方的边患。相比之下,我不守,不还是把北方的边患给收拾了,把蒙古人驯成了绵羊,把生女真变成了伐木工,拓土几数千里,甚至就连贝加尔湖东岸也修建起了堡垒。想到这里,朱明忠不禁拥有一阵小小的满足感。 “治隆唐宋”、“远迈汉唐”,无论从任何角度来说,现在朕的大明,绝对当得起这八个字。 “我……我理解你想让燚儿进海军锻炼的苦心,而且燚儿也很喜欢大海,一定会抓住机会磨练自己,将来必定能成为优秀的皇太子的……” 作为皇太子的朱和嘉,必须要学会很多事情,之所以让他去海上,去军舰上,就是为了让他提前知道身为船长的责任。他的任何决定,都直接关系全船人的生死,大海不会容忍他犯错,这一点与身为皇帝的是相似的,历史不会容忍皇帝犯错,那怕在他的身上没有得到应验,也会在未来得到应验。 “所以,才不能徇私啊。” 爱怜的握着郑灵的手,朱明忠看着她说道。 “灵儿,有件事情一定要告诉你。” 尽管明知道郑灵想让孩子回来,是因为想念儿子了,但朱明忠还是要和她说一些事情。 一句徇私,让郑灵有些不知所措地,又有些不安地看着朱明忠,唯恐他会生气。 “我决定封建和垆楚国,和奎韩国,他们已经快到十六了,是时候封土建国,将来赴国领土了。” 这句话如同摄人魂魄的咒语似,瞬间吸尽了郑灵的全部精神,她愣愣的侧躺在那里,漂亮的眸子牢牢地聚焦在看不见的远方,足足持续了一分钟,甚至更长时间。 尽管对于这一天早就有了准备,可是她却没想到居然会这么快,她养了十六年的儿子,就要封建海外了,而且是数万里之外的新夏! “灵儿?灵儿?你还好吧?” 朱明忠虽然明知妻子会有这样的反应,却还是担心她承受不了,看到她一动不动了那么久,还是不得不伸手去推她。 连推了好几下,郑灵才猛然从失神状中醒过神来,紧盯着朱明忠看了许久,眼中不禁掉下泪来。 “臣妾知道了,这是家训,臣妾知道了……” 作为娘,她不希望儿子远去异域,可是同样也希望他们拥有自己的国家,这总好过像大明旧时的藩王那样,一生困于王府之中,不过只是囚徒罢了。 朱明忠知道她舍不得,忙为她拭泪: “这也是朝臣们的意思,况且,楚国那地方确实不错,土地肥沃,气候于中原相似,即无南方的瘴气,也没有北方的酷寒,说实话,若是有时间,我都相过去看看。” “臣妾没有别的意思,请皇上不必放在心上……” 话是这么说,眼泪还是宛如掉了线的串珠般落个不停。 “好了好了,别哭了,不需要为这种事哭,毕竟,儿子们有自己的国家,能够成就一番功业,我们做父母的应该高兴才对啊,况且,你想啊,将来这普天之下,到处都是你我子孙的邦国,这可是好事啊!” 与其说是在劝郑灵,朱明忠倒不如说是在劝自己,毕竟,他同样也舍不得,他有几十个儿子又怎么样呢?随着他们一个又一个的长大,然后就像是老三、老四一样,接连封建于海外,到澳大利亚、到北美,也许,这一生都见不到他们,如此…… “臣妾,只是想,想着再见不着他们,心里难受……” 头埋在丈夫的怀中,郑灵又一次流出了泪来。 “不难受,灵儿,你放心,我会命人造出大船,用钢铁造的大船,就像一座海上的城市那么大,到时候,咱们就可以直接坐船去各国去看他们……” 还犹豫什么,就是为了自己去看儿子们,这技术也要进一步推动。在这一瞬间,朱明忠暗自在心里做出了这个决定。 “真的?” 郑灵有些不敢相信看着朱明忠。 “到时候,国事怎么办?” “不是有燚儿嘛,还有内阁,当年这神宗皇帝都能几十年不朝,我大明依然在,有燚儿监国,朕出巡诸夏,扬我汉威于海外,又有何不可?” “真,真的可以吗?” “朕是皇帝,无所不能……” 见郑灵依然有些不太相信,朱明忠知道这种时候,需要男方当机立断,女人是不需要也不可能讲道理的。脑海中闪过这句话的朱明忠准备以行动代替语言时。那边就有内侍女官通传道。 “陛下,顾首辅送进宫的急折” 这个时候送来的折子? 接过折子,朱明忠看了一眼,脸色微微一变…… 正文 第275章 江山代有人才出(求支持,求月票) 中都,府邸街,有一座青瓦红墙的大宅,那大宅的院门上方镶金木匾上醒然两个大字“阁邸”。 这里就是内阁首辅大人的官邸所在,因为中都房价昂贵,所以朝臣大都可以申请廉价的公房官邸。而内阁大臣则享受额外的待遇,拥有专门的官邸,而“阁邸”就是首辅大臣的官邸。 与平素不同的是,今天这官邸大门下悬着的灯变成了白色的丧灯,院门大开,门边站着人也是披麻戴孝,门前的路上停着许多马车。 内阁首辅大臣家有人故去了。很快中都就传来了,顾首辅的夫人昨夜去世了。 上午九时许,先是从一队军警来到首辅官邸,如临大敌似的在官邸内外戒备,又过了半个小时,数辆外表极普通的轻便马车在一小队骑兵的护卫下驶来了,马车上带有皇室的徽章。 这是皇家的马车,不用问,人们也知道这马车上坐着的是什么人,必定是陛下了,来的不仅仅只有陛下,还有皇后郑灵、皇贵妃石昭等人,毕竟她们与顾夫人是相识多年,这个时候,自然要过来拜祭。 在朱明忠从马车上下来的时候,顾炎武在儿子的搀扶下,已经走出了大门。胡须雪白的他看起来极为憔悴,“臣参见陛下、皇后、皇贵妃……” 在得知陛下与皇后前来时,着实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宁人……” 看着顾炎武像是一夜老去数岁的模样,朱明忠扶着他,只是拍了下他的手,然后便不再言语了,这个时候,言语的安慰并没有丝毫意义。 穿堂过院,来到灵堂中,入耳的是和尚念的经文声,朱明忠的脚步沉重,心有所思的他,看着灵堂中的牌位,尽管朱明忠无法体会夫人去世后,顾炎武的悲痛,但是他却想到在另一个时空中,顾炎武的几度欲绝。他在妻子的灵位前痛哭祭拜,作诗云“贞姑马鬣在江村,送汝黄泉六岁孙。地下相逢告父姥,遗民犹有一人存。”…… 接过线香,想着那尽是遗民泪的首诗,朱明忠默默的念道。 “顾夫人一路安走,地下告知先人,我大明已经中兴……” 拜祭过顾夫人之后,在顾炎武儿子顾衍生的引领下往后宅走去,路上顾衍生轻声说道。 “陛下,昨夜家母去世,家父实在是悲痛难忍,方才要上折请致仕还乡,还请陛下恕罪……” 顾炎武一生无子,顾衍生是他的嗣子,现在于刑部任职,除了这个嗣子之外,还有一个插曲就是多年前顾炎武最小的弟弟顾纾的儿子顾洪慎,生养了两个儿子,分别取名世枢、世棠,顾纾考虑再三,决定将世枢作为顾炎武早殇的儿子顾诒谷嗣子,让他伴随嗣祖母也就是昨晚去世的王氏,无子而立孙,这也是顾炎武那首诗中的六岁孙的来历。 “嗯,朕知道!” 朱明忠略点了下头,昨天晚上那个奏折确实让他吓了一跳,顾炎武居然要致仕还乡,可以想象这事对他的打击。 但问题是,现在朱明忠是不可能放他致仕还乡的。内阁现在还离不开顾炎武。现在的内阁是首辅是顾炎武,另外有五个阁臣,他们是方以智,张煌言,朱大咸和钱磊,还新增加的周培公。 说来但凡是人才,总会显露出来,就像周培公,当顾炎武举荐他为江西巡抚时,朱明忠甚至都不知道,这个人已经在大明为官多年,没曾想他在自己这边也能够引起内阁的注意,最后在权衡再三后,去年朱明忠才拟选他入阁,这人确实可堪大用,而且他还是清河书院毕业。当然还有姚启圣,只不过姚启圣当年在李子渊覆灭后,倾省而降确实有功于大明。 其实在过去的几年间,许多因为辫子戏而熟悉的人物,纷纷进入朝中,这不能不让朱明忠感叹着是金子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能发光,就像朱明忠从不曾想到,接任辽宁巡抚的居然会是李光地一样。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面对内阁阁臣们的老去,自然会有新一代的官员接替他们,而按朱明忠的计划,顾炎武与方以智,他们年岁相仿,能力不分上下,无论是谁去世,其中一人都可为首辅,而朱大咸、钱磊的能力就差了点很多,所以,他们之后,应该由张煌言接任首辅,而在这个过程中,会引入像周培公之样的年青阁臣,这样一代代的传承,才能保证内阁的稳定。 可现在顾炎武还不能走,因为朱明忠暂时还不想让方以智接任首辅,那怕他已经69岁了。 一边是有心留,可另一边是有心走,在书房中不过只聊了一会,顾炎武就再一次提出了致仕。 “陛下,昨夜内子去世,臣痛哭流涕之余,思及近年来时常觉得两目昏聩,略一操劳就身热晕眩、心摇手颤,“七十悬车、古今通义”,臣虚龄已经七十岁了,恳请陛下允臣归隐林下,舞鹤于升平之世,歌诗于泉亭之间,不也是盛世美谈?” 面对顾炎武的请求,朱明忠笑着说道。 “朕今日过来,是因为私谊,你倒说起这个来!宁人,你为我大明可谓是辛劳一生,甲申天变后,你怀遗民之志十数载,如此忠贞不渝,朕岂能不知?再后你身为辅臣,操劳国事十数载,于我大明辅臣之中,也是异数了。虽说非军功不封爵,自开国以来,可朕心里有数,去年朕曾对太子说道,他日朕若去世,你是配享太庙的功臣,哪有入祀元勋归田养老的?” 说罢朱明忠挥手说道。 “此事不要再提了。” 按国朝历代的规矩,当朝君主过世后,继任君主的在位其间,应当在进入太庙的先朝君主旁边指定功臣配享。在历史上许多正值壮年的皇帝,为了表示对大臣的宠信,往往会提前指下某位大臣将来配享太庙,这是对大臣的恩泽。 “陛下皇恩浩荡,臣焉能不知?” 偷瞟了陛下一眼,见陛下神色如何,顾炎武语气坚定的说道。 “宋朝和我朝配享太庙的臣子也有乞休得允的。” “不然。” 看了顾炎武一眼,朱明忠笑着说道。 “若是七十岁一定悬车致仕,为何还有八十杖朝之典?况且还有武侯“鞠躬尽瘁,死而后己”又为了什么呢?” 本来,君臣之间的答对到了这个地步,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再说下去了,这个时候,作为臣子的只需要谢恩就行了。而去意已决的顾炎武,听到陛下把自己比了孔明,顿时觉得不敢承受,遂起身揖礼道。 “陛下,武侯受任于军旅,臣有幸优游于太平盛世,二者似乎不可同日而语。” 认真看着顾炎武,朱明忠摇头说道。 “不对,这天下何时太平过?那建奴还占着西域,正枕戈待旦国准备再犯我大明!况且既然身任天下之重,又岂能以“太平”借口自逃安逸?况且朕舍不得你去,你难道就忍心辞朕而去?” 说罢朱明忠直视顾炎武不言语。 君恩深似海! 换成其它人,这个时候无论如何都必要谢恩,可顾炎武却摇头苦叹道。 “陛下,非是臣不知报效君恩,只是,臣去意已决了!” 顾炎武的回答,让朱明忠一愣,他没要想到对方居然这么固执,尽管有些不悦,可看着顾炎武已尽为白色的发须,这些年,他确实是太过操劳了。 “朕实在是舍不得你走!” 偏着头想了想,朱明忠点头说道。 “可,既然你去意已决,朕若是再一意强留,却显得朕的不是了,罢了,罢了。” 看着顾炎武,朱明忠常叹口气,然后说道。 “不过,你既然要走,朕的这阁臣里就少了一人,在走之前,可有合适的人选,推荐一位入阁?” 荐人入阁,这是阁臣的责任,对此,顾炎武也没有拒绝,早就已经考虑好人选的他,先思索片刻,而后才说道。 “刑部尚书李因笃、礼部尚书朱彝尊、东北总督姚启圣,都可以作为入阁的人选。” 见陛下沉默不语,顾炎武又说道。 “不过姚启圣曾事清,事逆,虽有才,却不宜出任阁臣,嗯,李因笃、朱彝尊两人皆可入阁,不过臣倾向于李因笃入阁。” “哦?” 朱明忠看着顾炎武,笑了笑, “为何是他?” “陛下,臣之所以推荐李因笃入阁,并非是因为臣与其是故交,而是因为他的祖籍和现籍。” 甲申时李因笃不过才13岁,深感亡国之痛,立志反清复明。18岁时,他告别故里,出外游学时与顾炎武、傅青主、屈大钧等人结为至交,后来以布衣官至刑部尚书,也是因为他不曾考取过功名——甲申时尚幼,再后来,就没有科举了。“自有名士以来,以布衣耸动四方,未有如公之盛也”。说得就是他李因笃。 “说来听听!” “李因笃的先世是山西洪洞人,后迁移关中,定居富平东乡,他祖籍山西,现籍陕西,而我朝中,已经多年不见山陕重臣了!” 顾炎武的这番话,让朱明忠略点下头,他能听出其话中的意思。 “朕对山陕之人绝无偏见!” 清算晋商、陕西移民,很多人都觉得身为皇帝的他对山陕有偏见,可实际上从来没有。 “臣知道,可是天下人不知道!” 想了想,朱明忠点头说道。 “那李因笃入阁后,刑部尚书,应该由谁负责?” 陛下这边刚问,那边顾炎武便笑道。 “这个人选,应该由新任的首辅拟选,然后同经内阁票选后交给陛下!” 已经决定致仕的顾炎武,自然知道,自己应该在什么地方点到为止,他可以推荐阁臣,但是部臣,还是交给下一任首辅吧。如此才能不若人嫌。 朱明忠自然明白他的意思,于是便笑道。 “你这是让方以智施恩于人啊。” 顾炎武忙说道。 “所施之恩,皆出于上!” 对于陛下提到方以智的时候,他同样也不觉得意外,甚至他之所以决心致仕,正是因为知道方以智可以做好这一切。 略点点头,朱明忠又说道。 “既然你已经决心致仕还乡,那朕便不再挽留了,不过要再等一阵子,你老家的家宅破旧,需要重新修葺,这银子户部不方便出。你有大功于我大明,所以这银子应该由朕出……” 看了眼感激涕零的顾炎武,朱明忠说道。 “这些年你确实是辛苦了,等到房子修好了再回去。至于阁臣的位置,就叫李因笃补上。这个事情,你先告诉他,待到回头,朕再下旨。” 看见陛下已经去远,而顾炎武仍然长揖不起,方以智双手挽起他说道。 “陛下于贤弟恩泽,实非凡臣所能比啊。” 顾炎武并没说什么,只用手拍了拍他手背,片刻后才说道。 “密之,我已经向陛下致仕了!” “啊!” 惊讶的看着顾炎武,方以智的目中尽是不敢相信。 “你这是……” “将来,国事就拜托密之了……” 送走了方以智等人,已经疲惫不堪的顾炎武在儿子搀扶下坐在椅上,不胜疲累地长长叹息一声,抚着前额上稀疏的白发,他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异常苍老深沉。 “这些年,东奔西走三十余载,现在,终于可以歇了一歇了……” 顾衍生没想到父亲会说出这句话。思量片刻,尽管对于父亲致仕有些不能理解,但是想到父亲这些个的奔波与操劳,他便问道。 “陛下同意了?” “嗯,” 嗯了声,顾炎武却没有再说话,眯缝着眼望着房顶,良久,只粗重地透了一口气。此时天已黄昏,天色晦暗树影萧索,一楼冷风透门而入,掀得墙上字画不时作响,更显得这屋中寂寞难耐。看着这空荡荡的屋子,顾炎武长叹口气,他在心里默默的说道。 “好了,这下轻松了,待回老家后,为夫便好好陪你了……” 说出这番话时,泪水又一次从他的目中流出…… 正文 第271章 南京事(求支持,求月票) 发生在“伪周”的混乱,与大明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甚至这样的新闻都不会出现在报纸上,因为对于大明来说,“伪周”是不存的。顶多只存在于朝廷官员的奏折中,或者军正司的公函中。 更何,兴乾十七年七月的大明,朝野依然回响着南京的爆炸。 这一场爆炸改变了许多事情,大明从南至北的火药厂纷纷迁往远郊,没有任何人敢去承担火药厂爆炸后果。 当然,对于大明来说,南京火车站商埠地的爆炸,只是一个很快就会于报纸上消失的新闻。当新闻再一次出现,必定是以其案件告破收场。 而作为巡检署负责爆炸案的侦探,马辉在过去的几天中,可谓是不眠不休,几乎每天都在琢磨着案件。 全城搜查仍然在继续,无论是普通百姓亦或是王公勋贵,没有任何人能躲得过大搜查。也就是在搜查的时候,又发生了几起火灾,若是在平常,这几起火灾是很正常的,毕竟城内外有许多建筑都是木制建筑。 但是在仔细翻看着案件的通报之后,马辉隐约觉得的其中的一起火灾,很有可能与爆炸案有联系。 “这一定是在灭口!” 看到其中一起火灾中,有数人遇害的报告,马辉立即作出了这个判断。 之所以做出这个判断,是因为案情已经明朗了,现场的死者是附近的工人,他们是在那里做工,没有人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但是那里的报酬不低。 甚至军正司已经推测出了爆炸的原因,并不是人为的破坏,而是因为监工——湖边的死者被杀后,工坊内的工人和过去一样继续制造火帽,却不曾想导致了雷汞的意外爆炸。 而且现场发现的十几万个铜帽,也证明了这一推测。 也正因如此,现在案件的侦破改由军正司主导,而也正因如此,马辉也见识到了军正司的力量——短短两天内,超达三千名军正从中都、浙江、湖北等聚集到南京,天罗地网式的搜查展开时,他们不断的将一个个线索汇集在一起。 可……还是没有发现那群间谍,尽管军正司查获了两伙间谍,但却都和火帽无关。 尽管是军正司主导,但并不意味着马辉会放弃案件,其实,署也不会让他放弃,竞争仍然在私下进行着。 “李飞,这个火灾有问题,你过去查查,这几个死者,死的太蹊跷!” 在命令手下的侦探去调查火灾后,马辉却在去火灾现场的路上,直接去了火车站。 火车站,是南京最热闹的地方,其实,现在但凡是修有火车站的地方,都会形成一片热闹的商埠地,那些商埠地往往都是城中最热闹的所在。南京自然也不例外外。 夜幕笼罩下的南京火车站,灯火通明,人头攒动,即便是在军警的盘查,仍然依如过去一般热闹,顶多也就是百姓们在军警盘查时,在心里微微报怨上几句,但是他们却无一例外的选择配合。 那场剧烈爆炸夺走了数十人的性命,以及随之而来的冲天火光和蔽日浓烟,无可避免地在百万以上南京市民的心头留下了恐惧的阴影,所以,对此他们自然是配合的。 配合之外,当然难免有埋怨。毕竟在爆炸案之后,南京城内都集结有为数可观的军队以维持秩序,并且进行搜查,而且车站附近还备有全副武装的骑兵队,那些使用六响转轮铳的骑兵队,在这里本身就是一种威慑,不是他们的六响转轮铳,而是高头大马和腰间的马刀。 在过去的几天中,尽管没有抓住与爆炸案有关的凶犯,但是一些地痞流氓却得到了惩治——尽管其中一些人与巡捕有联系,但是在军队的面前,巡捕显然不会暴露他们之间的联系,在过去的几天中,已经有上千地痞流氓被关进了监狱,等待流放,一时间,南京顿时成了首善之区。 面对军事暴力机关的强力,南京的地痞流氓无不是销声匿迹,而在城内巡逻的军人们往往只能无所事事地巡逻,一巡逻就是一整天。 在马辉来到火车站的时候,赵武同样也来到了火车站,只不过与马辉穿着制服不同,赵武穿着便装过来的,他甚至特意化妆成了一个普通的商贩,他的眼睛不时打量着过往的乘客。 在看到马辉的时候,赵武明显一愣,他没想到在这会碰到他,而马辉也是一样,但两人都没有说话,甚至没有看对方一眼,可却仍然默契的配合着。穿着巡捕制服的马辉偶尔的会盘查一下,他这一盘查,会把人无意中往赵武那里赶过去。而赵武只需要注意到观察那些人的举动是否有异常就行。 突然,有一个人引起了他的注意,那个人在发现在前方有人盘查的时候,看似不经意的往赵武这边走来了,但赵武仍然注意到,他的不经意显然是刻意而为。 “可能是这个人!” 赵武压低草帽迎着路人便走了过去。 “来瞧瞧,全德楼书坊的春宫,名师手绘……” 这边小声叫卖的功夫,他不经意的间了那人一下,肩上挂着的袋子里的书,顿时散了一地。 “丫怎么走得路,没长眼睛……” 赵武一开口就是满嘴的京旗腔调。 “你丫……” 那人顺口刚接腔,脸色就一变,就在他刚想要改口的时候,手臂一阵剧痛传来的同时,下盘一起人便被直接撩倒在地上。还没反应过来,镣铐就把他给反铐上了。 “是他吗?” 已经跑过来的马辉连忙问道。 “没错,这小子用话一引,一嘴的旗人腔就出来了……” “还是你有法子……” 嘴上这个恭维着,马辉又说道。 “这下抓住了正主,咱们也能轻松轻松了。” “轻松不了,回去后还得给这小子上大刑,不把东西给弄回来,谁都轻松不了……” 一把拉住那认了栽的间谍,赵武朝着城里的方向看了眼,然后说道。 “不过,估计这城里头的兵总能撤下来一些,现在委实太有些扰民了。” 扰民,确实有那么点扰民,其实何止是有点,简直就是非常扰民,尤其是宫城一带,数条道路直接封禁,直接禁止普通百姓通过。之所以戒备如此森严,倒不是因为这是宫城,而是因为晋王行在就在宫城旁。几乎是在爆炸的当天上午,南京城内的晋王府,就是立即出现了大队的官兵,附近的街坊也是直接戒严。 尽管戒备给附近的百姓造成了不便,但对于那位不过刚十七岁的晋王而言,却压根没有任何反应,依如往常一样,每天都有南京国子监的博士、教授为他授课,当然那些博士、教授也不会告诉他,在来的时候,经过多少道盘查。 对于身为晋王的朱和域而言,他每天除了听博士、教授授课之外,还有恐怕就希望他们能够推荐的一些人才。身为晋国国君,除了一万三千国兵军户之外,必须要尽可能的笼络人才,只有如此,国家才能够有所发展。 “其实大王若是有意招揽人才,大可不必让我等推荐。” 梅文鼐笑看着大王说道。 “梅博士,若是没有你们推荐,孤又该去何处网罗人才?” 尽管去年到南京之后,才第一次见到梅文鼐,但因为少时其兄长梅文鼎曾当过他老师的关系,所以对其倒也算亲近。 “陛下有没有想过,到国子监或者南京的书院中读书?” 梅文鼐反问道。 “去书院读书?” 梅文鼐的建议让朱和域眼前一亮,在12岁的时候,他曾经去过皇家学堂就读,在那里读了四年的书,那四年,在他的记忆中应该是最开心的四年,在学堂中,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年,没有任何身份上的悬殊。 去年获封就国后,最让他郁闷的,恐怕就是必须要离开皇家学堂。但他也知道,在那里就读以及结交的朋友,对他并不会有太多的帮助,那里的学生都是勋贵的长子,他们要继承父亲的爵位,永远不可能随他一同去新夏,去晋国。 但是,若是普通的书院呢? “梅博士是让我到书院中,自己去结交朋友吗?” 看着跃跃欲试的二皇子,晋国的国君,梅文鼐微笑道, “结交朋友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陛下要学会笼络人才,毕竟,陛下或许可以赐土封建大王,但是将来晋国是否强盛,却全赖大王能否善用人才,而这人才并非只是国吏,同样也各行各业的人才,以大王之见,如若没有我大明书院兴盛,又岂有今日大明之兴盛?” 梅文鼐的话让朱和域深以为然的赞同道。 “博士所言甚是,在孤年幼时,父皇就曾说道“科学是第一生产力”,同样也是强国之本,亦是百姓安居乐业的基础,这国吏自有父皇、朝廷为孤挑选,可创办书院、传播科学,却要靠孤自己去做……” 对于普通人而言,无论是进入国子监或者书院,都需要经过一番严格的考试,但是对于身为亲王的朱和嘉来说,不过只是派府吏往其国子监送上一封信,几天之后,一名叫石嘉的清河书院转学生,就进入了南京国子监,这座南都最大的书院。 不过一个月后,不仅国子监的学生大都认识了石晋,就连同附近的几所书院里的学生,大抵上也都听说过他的名字,倒不是因为他出手阔绰,而是因为他在微积分学上的造诣甚至不逊色大名鼎鼎的牛顿博士。 也正因如此,石晋几乎立即收到了校内的数学、物理、化学、机械等学会的邀请,这些学会都是学生团体,在其中很容易结交一些人才,对于学会的邀请,朱和嘉当然不会拒绝,而在同他们通过学术研究打成一片的同时,他惊讶的发现一个事实——他的许多知识,远远领先于身边的同学,甚至普通的博士、教授。 “怎么会这样?” 又一次,看着他们在那里争论着数学上的问题时,朱和嘉的眉头紧锁,他们讨论的问题,在父皇的课堂上,早就已经有了答案,但是在这里,甚至还只是一个假设。 尽管对于这一切有些不明所以,但是最后朱和域还是把原因归于——父皇可以接触到大明第一流的学者,通过与那些学者的交流,父皇可以掌握普通学者难以掌握的学识,并将其融会贯通。 总之,作为儿子的自然可以为父亲寻找到足够的理由,而超过普通学者许多的学识,也让朱和域在国子监里如鱼得水,很快就结识了不少朋友,也正是通过那些协会,在他的小笔记本中,已经多出了上百个名字,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是国子监内极为出色的学生,而他们身份往往也都是家中的次子,换句话来说,就是有希望愿意去晋国的人。 而朱和域本身也享受着在国子监中自由自在的感觉,在这里没有任何人把他当成皇子、大王,他只是石嘉,一个来自北直隶的普通青年。 “当初真应该早点来书院……” 行走在国子监内,朱和域的心里这么嘀咕着,尽管在皇家学堂也很自在,但是在那里,皇子的身份使得其他在他面前永远保持足够的敬畏,而不像现在这样,最近一段时间里,这里的一切给他的是一种截然不同的感觉,而这种感觉让他有些为之着迷,毕竟,这是他从不曾有过的感觉。 “等回头,应该给父皇写封信,皇子更应该去普通的书院,而不应该只是皇家学校。” 尽管皇家学校在某种程度上与书院没有太多的区别,但是学生在那里需要学习陆军、学习海军,他们甚至还需要根据选择进攻陆海军学校再次进修——贵族是需要服兵役的。 但是在朱和域看来,相比于皇家学校普通的书院更适合皇子。 “至少在这里,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封国招揽一些人才。” 正当他的心里这么想着的时候,那边一个抱着东西正在赶路青年见到他,便大声说道。 “石晋,走,一起去学会,今天轮到我的展示了!” 正文 第272章 轮船 (求支持,求月票) 第272章 学会。 大明第一个学会诞生于什么时候? 没有确切的说法,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清河书院之前,大明只有学派,而没有学会。兴乾后随着天下书院大兴,书院内的学生人数的增多,学生在校外、校内组织了一些团体。最早的是兴乾元年在清河书院成立的清河体育会。从次年起,又有学生在京师、南京等地的书院又纷纷按省籍组织同乡会,如湖广同乡会、山西同乡会、浙江同乡会等,除互助、交流学习经验、组织活动外,还出版会刊。 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南京国子监在兴乾四年,创建的大明科学社,这是大明第一个民间综合性科学团体,汇聚了各门学科的精英,也是一个不以地域同乡为基础的学会,他们在交流学习的同时,又创办了《科学》杂志,以传播世界最新科学为宗旨。很快这种“学会”就取代了旧时的同乡会,到了兴乾八年时,几乎每一个书院都有不止一个学会。 南京国子监机械学会,只是国子监众多学会中的一个,尽管只是其中之一,可是因为有校外企业以及毕业会员的资助,在国子监内他也拥有一栋属于学会的三层会馆。 每个周末的下午,在机械学会的会馆内,都会有一场研讨会,而研讨的话题也是机械,是各种各样的发明、改良,在过去的十几年间,大明的工业之所以得到飞速的发展,也正得益这种开放式的讨论。 与另一个时空中,西洋人为避免发明为他人抢注专利,而在发明过程中千方百计的保密不同,大明的学者们却在这一过程中持以开放的态度,他们乐意将自己的创新公开,并积极征求他人的意见,进而完善自己的发明。而这种心理上的开放,正是受传统士人思维的影响,尤其是对声誉的看重使得他们不屑于抢夺他人的发明,并乐意为他人指点,这恰恰正是千年来士人交流中那种亦师亦友的传统影响。 而这也无形之中,彻底覆复了科学创新在东方的发展步骤,欧洲从珍妮机为起点的工业革命,直到爱迪生之前,欧洲的科学创新往往都是个人成果——一个个发明家改变了历史。但个人的力量总归是有限的,许多科学家的发明往往因为精力有限,只停留在精力阶段。 最终爱迪生改变了一切,他率领研究团队进行试验,而不是一个人的单打独斗。在某种意义上,爱迪生发明了“发明”本身。建立通用电气公司之后,工业实验室被推广到每一家工厂,生产与研究紧密结合。也正因如此,才有了19世纪后期的科技大爆发。 而在兴乾十七年的大明,尽管那种把工业化大量生产的模式应用于“发明”本身。在工业实验室中“发明”像一件工业制品,可以被拆分为各个环节,放在“流水线”上由各个领域专家分别钻研,最终被组装成有效的专利的“产研”结合的体制还没有建成。但另一种“群智”模式却改变了发明家本人的单打独斗。 类似于旧时士子们拿出各自的文章、诗词请人点评、指点迷津的方式,被应用于发明创造之中,在学会中,每一个人都可以拿出他的设想,与众人探讨,往往总能获得一些收获。 置身于机械学会的大厅中,朱和域看着发言人在那里展示着他们的发明,有些发明偶尔也会让他眼前一亮。即便是年青,他也能意识到有些发明确实很有“前途”。 “这个混棉机的构想不错,将各种不同成分的原棉混和均匀,进而棉花降低成本……” 朱和域一边点头,一边寻思着是不是可地考虑投资这个发明,在那个人讲解着他的发明时,就有人在一旁提供意见,几乎每一个提供建议的人,都是从自己擅长的某个方面,而在这个过程中,那个人似乎也有不少收获。 “下面请机械工程系十六级的李义上台。” “到你了云台。” 朱和域扭头对朋友说道。 “加油!” 就像是父亲的鼓励一样,朱和域右手握拳对朋友作着鼓励的手势,尽管对于这个手势李义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他还是感受到朋友的鼓励,深吸一口气,他便捧着一个轮船的模型走到了台上。 “见过诸位仁兄。” 行揖见礼后,李义深吸一口气,看着众人说道。 “从所周知,自从兴乾六年蒸改良了蒸汽机之后,蒸汽机就得到大规模应用。从织布到火车,第二年就从陆地来到了水上,于是轮船就发明了。” 指着桌上的的轮船模型,李义继续介绍起了轮船。 “……轮船的“明轮”类似水车,“明轮”大部分露出水面上,由机器带动明轮,蹼板划水。正面产生很高的压力,背面产生漩涡造成低压,正面和背面的压力差产生推力就把船舶推走了……不过明轮的结构复杂,受风浪的影响大,如果船遇到风浪的话,就会左摇右摆,空气和水密度相差800倍,庞大的明轮在其中进进出出,很容易损坏。” 在李义的讲解中,朱和域和其它人一样,同样听的极为认真。轮船有它方便的地方,但确实有它的不足。 “这也是轮船的使用一直受到限制的原因,尤其是海上航行中,尽管现在已经出现了海轮,但是因为海上风浪大,所以海轮在海上的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目前只有近海航线才会使用明轮……” 那是因为蒸汽机的效率好吧! 听着台上的李力将轮船应用受限归于明轮,朱和域的心里暗自嘀咕道。作为皇子的他很清楚,海军一直在试验蒸汽轮船,蒸汽机耗煤量是蒸汽轮船应用受到限制的根本原因,目前海军正探索降低蒸汽机耗煤量的方法,至少在这个问题解决之前,在轮船运输的成本对帆船运输成本没有形成优势前,都不可能在远洋得到大规模应用。而沿海航线和内河航线之所以使用蒸汽机,是因为他们需要频繁进出港口,可以很方便的补充煤炭,并且在内河受限于风力和逆流等原因,轮船自然有其优势。 绝不是什么明轮的原因。 不过对于这一结论,民间自然无从得知,尽管他们也在千方百计的降低蒸汽机耗煤量。 “所以,我就想能不能把明轮换成另一种机械,以驱动轮船。” 显然,李义的这个构思吸引了众人的注意,没有人打断他,在众人的注视中,李义又拿出了另一个模型。 “……古希腊的数学家和物理学家阿基米德,为了解决尼罗河水灌溉的问题,发明了一种圆筒状的螺旋扬水器。在旋转轴上安上多个叶片,每个叶片都有一定的迎角产生升力,转轴一旋转,就把水送出去了。这种螺旋扬水器能用来输水,根据牛顿博士提出的反作用力原理,能运水的东西也能推着船走,这种螺旋扬水器的尺寸较小,所能够在水下的连续推进,不需要明轮那样在水面上进进出出,其效率自然会提高很多……” 李义的话声刚落,那边就有人说道。 “云台,你的这个想法很好,但是这种装置需要安装在水下,也就有可能需要在船身上打洞,海水无孔不入,我想但凡是船长都不会赞同在船身上开孔的。” “可以考虑安装在船舷两侧啊,就像是小型的明轮一样的,只不过它是在水线下的……” “在两侧,还是需要在水线下的钻孔,毕竟,传动轴还是要横穿船身,一边是水流的冲击,一边是自身的震动,就是密封的再严实,最后传动孔肯定也会变型,也会渗水……” 在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表述着各自的看法时,李义却将那艘轮船模型上的明轮取下,然后将一个螺旋扬水器安装到了船尾。 “这是……” 李义的动作让众人一愣,而朱和域看着那个模型,眼前顿时就是一亮,他甚至主动走向前去,眼睛盯着那个没有明轮的模型。 “侧在舷侧,自然要承受水流的冲击,船身的密封难度会更大,可如果放到船尾呢?就像这样……” 指着船尾后多出来的两螺距的螺旋桨,它看起来与阿基米德螺旋泵差不多,不过只有两螺距。李义笑着解释道。 “这样至少,就不会正面的水流冲击,传动轴密封的难度也会成倍的降低,通过恰当的设计,我相信完全可以实现传动轴的密封,满足航行的需要。” “根据阿基米德螺旋泵的原理,螺距越多效率会更高,但是在船上应用时,螺距太多,制造难度就会成倍的增加,所以我现在的构想采用的是两螺距的螺旋,当然,如果需要的话,将来还可以进一步增加螺旋的数量。” 当然,学会中的人们并没有因为李义的讲解,而放过他,反倒是根据各自的专长,提出了螺旋桨用作船舶推进可能面对的问题,如在蒸汽机在船上应用时的振动问题,在水线下的螺旋桨轴轴承磨损,桨轴密封,推力轴承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在提出的时候,他们也会从自己所擅长的领域中,给出一些建议。 在众人的讨论中,朱和域的眼睛却盯着那艘没有了明轮的轮船,他曾经随父皇参加过一次海军的会议,在海军的会议中的海军有一份报告就指出,轮船应用于海军的技术限制,露在外面的明轮是敌人攻击的最好目标,如果使用明轮战舰,那么敌人就可重点攻击这些明轮战舰的明轮,一但明轮被摧毁,其损失必定极为惨重。相比之下明轮最大的缺点——效率低,反倒是其次。 海军战舰首先需要考虑的就是防护。不过即便是如此,海军还是研制了明轮战舰,毕竟,轮船有着帆船难以岂及的优势,尤其是在近海,只不过海军的明轮军舰露出水面部分是用钢板加以保护,而且其结构更加坚固。 “其实,是可以用螺旋桨的!” 尽管当时父皇的话声非常小,但朱和域还是记得父亲说的那句话中有“螺旋桨”。 什么是“螺旋桨”? 朱和域不知道,他也曾好奇的问过,但父皇只是微笑道。 “等将来会有人发明出来的。” 虽然只是父子两人间的谈话,甚至在他的记忆中,早就淡去了,但是现在李义的这个发明,却让朱和域又一次想起了父亲当时的话语。 难道,这就是父亲口中提过的“螺旋桨”? 也许,我可以建造两艘“螺旋桨战舰”! 想到晋国海军至今还没有属于自己的军舰,朱和域几乎本能的选择了蒸汽动力,毕竟,他曾听父皇提及使用蒸汽机的战舰,最终必定会淘汰帆船,甚至铁壳船也会淘汰木壳船。 尽管现在还没有铁壳船,但是因为木材供应的原因,海军已经尝试用钢铁制造船肋,以取代旧时的木肋,用木材建造的军舰,最难获取的是肋骨等关键部位所需要的木料,军舰的龙骨线性都是弯曲的,无法直接用直木进行加工,必须挑选型线相近的天生曲木。这种木料不仅价格高昂,而且量少,甚至经常出现有价无木的现象,直接影响到海军的造船。与这些木料相比较而言,钢铁就显得廉价了许多,而且钢铁的可塑性强,可以任意锻造成形。所以海军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尝试用铁肋,而且试验非常成功,在过去的几年中,新建的军舰往往都采用铁肋。 也许可以考虑一下铁壳!以钢铁作为铠甲,可以加强战舰的防御能力。 铁肋、铁壳,如果再加上蒸汽机、螺旋桨,可以建成什么样的军舰呢? 对于拿着父皇给的500万两银子,压根就不知道什么是差钱的朱和域来说,在李义拿着模型下来的时候,便笑着对他说道。 “云台,你有没有兴趣造一艘用螺旋桨推动的轮船试验一下?” 正文 第273章 皇储(求支持,求月票) 兴乾十七年八月,大明皇家海军大沽港,每年的这个时候,海军都会迎来一批刚刚上任的年青军官,每年的六月都是皇家陆海军军校的毕业季,毕业后的,那些青年军官会迎来一个假期——长达两个月的假期,然后他们要在八月三十之前抵达各陆海军折冲府报道。 而所谓“折冲”就是使敌人的战车后撤。即制敌取胜的意思。 折冲府类似于后世的军区,其实建立健立折冲府是既借鉴了后世的军区制,不过更多是借鉴了古代的府兵制。各地陆海军折冲府主要负责所辖区域的防备,所属部队的指挥、补给、出发准备,兵员的征募、训练,施政的运作、监管等。 与陆军折冲府与一省为单位不同,海军折冲府则是以港口为单位,从北至南大明一共设立了旅顺、海州、香港、南天门四大折冲府,但其港口并不局限于这四个地区,就像旅顺折冲府,其就下辖有旅顺、大沽、仁川、镇海、厢馆、海参崴等多个港口,只不过其主力集中于旅顺罢了。 其实,旅顺镇守府的海上力量是大明海军最为薄弱的,毕竟,这里是帝国的腹地,根本就不需要保留强大的海军舰队,即便是在旅顺,也不过只有数艘40-50门炮的巡防舰,其它各港大都是只有数艘双桅纵帆船,船上不过只有10-14门10斤炮——简单弱小到可怜的地步,可即便是如此,在北中国,这仍然是一支极为强大的海上力量。 这天,大沽基地外的路边停了一辆马车,马车是很普通的四轮马车,看起来,压根就不怎么显眼,马车中一个相貌娇美的女孩,正眼巴巴的看着身边穿着海军制服的中尉军官。 “殿下,海上风高浪急,你一定要注意安全,如果浪大的话,千万不要出海啊……” 女孩叮嘱着军官,娇美的脸蛋上流露出的尽是担心。 “好了,你就放心吧,两年后,我就会回家了,家里这两年可就全交给你的了,对了……” 像是想起什么似,青年军官朝着女孩的小腹看去,然后笑道。 “等儿子出生的时候,我肯定会回家。” 车门开了,在女孩的不舍中,朱和嘉已经有些迫不及待地跳下车,呼吸着海边的吹来的略带些许海腥味的新鲜空气,好奇地观察这一切——他即将在这里服役两年。 事实上,他已经在北直隶折冲府服役了一年,只不过,那是陆军折冲府,作为陆军中尉的他,甚至曾随军出张恒,在大草原上参与秋操,铳炮的轰鸣声震撼着大地,同样也在震撼着那些已经被驯服的蒙古人——那些曾经在数百年间都对大明构成威胁的蒙古鞑子,现在已经完全被驯服了,驯服他们的不是火铳、火炮,而是绵羊。 在过去的十七年间,天气的寒冷使得毛呢、毛线在大明越来越受到百姓的欢迎,尽管东北、陕西等地都提供大量的羊毛,但蒙古草原仍然是最重要的产地,羊毛给草原带来了巨额的财富,草原上一个个奢华的王府中,那些蒙古王公沉迷于奢华的生活中,他们离不开已经羊毛带来的财富和美好的生活,甘愿沉迷其中。 不作为“替父守边”的皇太子,朱和嘉很清楚,羊毛带来的财富只是其次,喇嘛教是另一个利器,现在喇嘛教在大明皇家的支持下,已经成为蒙古唯一的信仰,底层民众将希望寄托与虚无缥缈的来世,王公贵族则是倾其所有以换取来世幸福,僧侣不事劳作、不交赋税,使得青年男子都向往成为喇嘛,致使人口急剧减少。 当年以避免草原冲突划定的牧区,也是另一道枷锁。总之,在过去的十七年间,父皇以羊毛为诱饵用数道枷锁完成了对草原上鞑子们的驯服,让其正在变成绵羊。 当然,这也让朱和域有些失望,毕竟,行宫设于京师的他,还曾渴望着像父亲一样跃马扬鞭……但最终,这一切不过只存在于他的幻想之中,北国无战线,百姓最安宁。 而现在,大海已经向他敞开的怀抱。 这是一场新的探险,在皇家中,他是第一个走向大海的,相到这里提着行李的朱和嘉便更加迫不及待了。 在太子妃依依不舍目光中,朱和嘉走到基地的大门前,敬礼,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我是皇家海军中尉朱燚,奉海军都督府命令前来报道!” 一切都和过去没有任何区别,门前的卫兵检查证件之后,朱和域走进了基地,随后他转多冲着站在马车边的太子妃挥了挥手。 就在太子妃依依不舍的离开基地返程的时候,一份电报从天津拍出,很快电报就被送进了皇宫。 “终于要出海了!” 放下电报的时候,朱明忠的语气中有些不舍,尽管八年前第一部《航海天文历》出版之后,大明海军的舰长凭借一本《航海天文历》和六分仪就能够完成经度的测量,再用六分仪测量纬度,从而完成海上的准确定单,但是航海仍然充满着各种危险,海难仍然时有发生。 所以,在接到儿子到海军基地报告的电报时,朱明忠的心里未免会有些担心。 “陛下,是在担心太子殿下?” 听到陛下的长叹,宁云婷看着陛下问道。 “嗯。” 朱明忠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毕竟,海上总还是有很多风险的。” 虽然是渤海,虽然是海军。 “可让太子殿下去海上,不也是陛下的计划吗?” 宁云婷婉声宽慰道。 “况且太子殿下十岁的时候,就曾驾船出海,陛下也是知道的,这次进入海军,想必也是如龙入大海一般。” “确实,他啊,和朕一样,喜欢大海!” 朱明忠笑了说道。 或许,这就是每年到海边避暑的好处,皇家的子女都很喜欢大海,甚至包括勋贵大臣的子女也是如此。 对于海洋的意识正是在玩耍中,在他们少年时就已经形成了,在他们看来,大海不仅只是海,是大明的疆域,是大明的财富,是未来。而不像传统的国人那样,觉得大海只是一片咸水罢了。 在宁云婷刻意引导下,朱明忠和她聊了很多事情,当然也有今年避暑时孩子们的一些趣事,聊着聊着,自然聊到了在避暑结束,准备返回中都前的那场舞会,与另一个时空中,舞会盛行于西洋不同,在过去的十几年间,随着汉人舞蹈的复兴,与欧洲的宫廷舞在经过改良后,同样出现在大明的宫廷之中。宫廷舞已成为奢华庆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也是一个重要的交际场合,尤其是对于那些未婚的男女而言。 对于主张勋贵之间通婚的兴乾朝来说,宫廷舞会从来都是最受未婚男女欢迎的娱乐活动。 “云婷,那天舞会上,恐怕你才是最受欢迎的女主角……” 聊到那场舞会的原因,是因为朱明忠注意到在舞会上有好几位勋贵高官向宁云婷发出了邀请,而且大都是鳏夫。其用意自然再明显不过,秉笔女官——虽然只是五品官,但作为皇帝身边人,身份足够显赫。 提到这里,心里难免有些吃味,守了十六年没碰的大白菜,难道就这么便宜别人? 抬头看着宁云婷,看着那张俏美的脸蛋,朱明忠不由有些失神。已经三十二岁的她,身材仍似少女般纤细且不失丰腴,看起来着实诱人。 十六年! 从她进宫至今,十六年对于身边的她,朱明忠一直报着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态度,但不知为何,今天他却有一种不想再克制自己的想法。 “陛下,” 感觉到陛下的目光,宁云婷的脸颊微热,微微垂首。 过去的十几年间,她已经习惯了陛下看着自己时的目光,从怀春的少女,到现在徐娘半老……她早已经习惯了,只是看一眼而已,已经看了十七年了。 “臣觉得……” 就在她像过去一样出方安慰着陛下的时候,手却被陛下握住了,然后她便感受到一阵火辣辣的目光。 看着宁云婷那俏美的容颜,朱明忠沉默片刻,然后说道。 “云婷,朕不想后悔!” 说出这句话的同时,朱明忠的手一用力,便把满面羞红的她拉到自己的怀中,片刻后在衣帛松解声中,在这间御书房内,又响起了一阵阵女子的娇吟…… 数天后,宫中传出了旨意,秉笔女官宁云婷入宫为贵人,尽管,这只是皇家的事情,可是还是引起了外界,倒不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宁贵人等了十六年才从女官熬到贵人,而是看到了秉笔女官的空缺,一时间,中都城中暗流涌动,谁都知道秉笔女官的意识着什么。 能否得到皇帝的青睐,入宫为妃倒是其次,最重要的是,那是皇帝的身边人,但凡是只要有女儿亲戚在宫中为女官的官员、商绅,无不是纷纷活动起来,纷纷通过各种渠道,试图为自己的亲戚女儿争取这个位置。 不过,这一切很快就消停了下来,对于下一任的秉笔女官,其实也就是与“秉笔太监”类似,朱明忠早就有了人选,应该说是宁云婷已经推荐了合适的人选。这当然是她的权力。 “为什么选她呢?” 在御书房中,看着宁云婷给出的女官人选,朱明忠不由一愣。 “因为她是选侍啊。” 宁云婷笑着说道。 所谓的“选侍”就是选入宫中而未有名封的侍女为选侍。这些侍女与女官不同,女官是宫女,是侍女,而选侍是等待着皇帝临幸的女子。不过与旧时那些选侍要在宫中等待一辈子不同。按皇家的规矩,选侍十四岁进宫,六年后若是没有陛下临幸,皇后就会赏赐其钱物让其出宫,此后婚嫁自由。 “在宫里和她一样的选侍,有五十六人,说是选侍,其实平日里做的事情,与女官倒没有多少区别,只是自由的时间更多一些,这个李选侍,已经入宫五年了,相貌娇美可人,若是陛下见了她,必定会喜欢她的。” 宁云婷的语气中带着一丝幽怨,她可是等了十六年,从豆蔻之年一直等到现在的徐娘半老。 “云婷,看来,你不是为朕选女官,而是为朕选侍妃啊!” 说话时,朱明忠的左手便朝着她的臀部拍打一下,感受着那丰腴的弹性。 “陛下。” 尽管已经从女官成为侍妃,陛下的举动仍然让宁云婷的俏脸微红。 “你知道,作为你的秉笔女官,最大的问题是什么吗?” “嗯?” 眉头微挑,朱明忠反问道。 “是什么?” “就是,但凡是外官都会想结交臣妾,希望能够从臣妾这里得知陛下的心思。” “嗯……” 略点下头,朱明忠眉头说道。 “揣摩上意,这是官场千年不变的陋习,你是朕的秉笔女官,必定有人千方百计的结交,试图得到朕的想法。” 看着宁云婷,朱明忠开玩笑似的问道。 “那么,云婷,你告诉朕,是否有人贿赂过你?” “若是臣妾说有的话,陛下会不会很生气?而且希望知道是谁?” 在陛下身边呆这么多年,宁云婷自然能听出陛下语气中的玩笑。 “不需要知道,官场积鄙,不是朝夕能改的事情,况且,官场亦有人情,水至清则无水啊。” 这样的感叹,更多的是一种无奈,或许通过调查局的调查,可以保证官员不敢贪污受贿,不敢为了蝇头小利,牺牲自己的致仕后的俸禄以及年金,但是很多隐性的积鄙,即便是身为皇帝,也只能装作视若无睹。 “陛下,银子臣妾从来不敢收,而且臣妾不差钱,宁家也不差钱。至于人情……” 宁云婷微微垂首道。是最早从事南洋米贸易的宁家确实很有钱,家资不下百万。“至于那些人情,若是陛下不愿意给,臣妾也是不敢给的。” 宁云婷的回答很巧妙,将一切都归于朱明忠,然后她看着朱明忠说道。 “所以,臣妾才希望由李选侍接任,作为陛下的身边人,远侍算是陛下的家人。” 略点下头,朱明忠便同意了她的推荐。然后笑眯眯的看着她,那只手又有些不太老实的放到她的翘臀上,片刻后这御书房中又是一片春光…… 正文 第274章 帝王的无奈(求支持,求月票) 蜡台上的白蜡散发着柔和的光亮,尽管在御书房中点着数十支蜡烛,但是相比于电灯,它的光亮同样是有限的。 “哎,真应该弄个电灯……” 揉着因为视线不良导致有些发酸的眼睛,朱明忠又一次长叹道。 看着那些蜡烛,他倒是希望能够现在就弄出电灯,取而代之。 尽管已经来到这个时代二十多年了,朱明忠仍然会不时的怀念另一个时空的生活,至少怀念那个时代的生活上的便利,也正因为怀念这种生活上的便利,他不断的推出各种“发明”,诸如弹簧床垫等种种发明,至少改善了他以及许多百姓的生活。 不过,直到现在,他还是没有发明对生活更为便利的电灯。倒不是制造不出来,毕竟无论是玻璃或者抽真空亦或竹炭灯丝,对于大明而言都没有难度。但是,在是否发明电灯的问题上,他却一直有些犹豫不决。 电灯之后是什么?是以电力为核心的第二次工业革命,而现在大明不过只是刚刚步入蒸汽时代。 不过,相比于历一个时空中的英国,大明的蒸汽机的推广以及使用却是惊人的,尽管偶尔还会的蒸汽机爆炸的新闻,但是在过去的十年间,蒸汽机迅速在大明得到普及,究其原因恐怕还是因为天气原因——受小冰川期的影响,现大明的冬天是漫长的,长江北部甚至江南部分地区的河流,会有长达三至六个月的的冰封期,这直接影响了水利设备的使用。 而蒸汽机的出现改变改变了这一切,从北方开始,在短短的十年间,不受天气限制的蒸汽机就在全国迅速得到普及,即便是蒸汽机产生一马力的成本,直到现在仍然高于水力产生一马力的成本,但是在天气的影响下大明的制造业仍然大量使用蒸汽机。 而在欧洲,则要等到瓦特改良之后将近一世纪,蒸汽机才比水力有成本上的优势。因为之前之前的蒸汽机压力不够,要燃耗过多的煤,才能产生所需的推动力。1850年之后改良出新式涡炉,能提供高压动力,降低煤的消耗,提升马力效率,蒸汽机在产业界才具有竞争力。但是在大明小冰河期的寒冷改变了一切。 兴乾六年,大明拥有蒸汽机301台、4712匹马力,而到兴乾十六年就猛增到15743台,376850马力。 在惊讶于这个时代的人们对新技术接纳之快的同时,更让朱明忠惊讶的是,他们的发明创新。除了工厂用于动力,矿山用于抽水、通风等用途之外,蒸汽机车、轮船……一系列与蒸汽机有关的发明创造,不断的在大明被发明出来, 现在的大明,正在全面步入蒸汽时代,甚至朱明忠隐约觉得,最多再过二十年,大明的学者很有可能就会自己步入电力时代,毕竟,电报的出现,早就让一些学者把目光投向了电力,投向了那个看不见、摸不着的神秘力量。 “哎,罢了,再等等吧……” 长叹口气,朱明忠颇为可惜的摇着头,只有老天才知道,他的内心非常渴望“发明”电灯,不说其它,至少可以改善自己的生活。 休息了一会眼睛,朱明忠继续翻阅着桌上的奏折,尽管现在在很多时候,政务在内阁的处理下,他早就习惯了做甩手掌柜,可是难免还是要处置一些政务。 “嗯?” 翻着其中的一份奏折,朱明忠的眉头一跳,是礼部主事的奏折。看着那份奏折,朱明忠的心情不禁变得有些沉闷,就连脸色也变得有些难看。 一旁的李玉蕊这位刚刚接任宁云婷在的职位的选侍,看到陛下紧锁的眉头,便试探着问道。 “陛下是为什么事烦心?” “家事啊!” 朱明忠摇头长叹口气,然后感叹道。 “朕今日终知道什么是离别苦了……”, 礼部的折子简单,三皇子朱和垆与四皇子朱和奎还差数月就满十六岁了,按《皇明宗例》他们需要出宫开府自立,换句话来说,又有两个儿子要离开自己了。 皇帝不急太监急。 摇头长叹口气,朱明忠颇为无奈的叹道。 “他们这是在报复朕啊!” 那些在《长子继承法》的逼迫下,不得不与儿子们分别的人们,开始报复了…… “陛下,不是还要再过几个月才满十六吗?” “他们可是等十几年了……” 苦笑着,朱明忠将奏折一丢,然后起身说道说道。 “今晚去坤宁宫。” 按大明后宫的制度只皇后以及皇贵妃的住宅称“宫”,其它贵妃、昭仪、婕妤、美人、才人,住的地方称为“居”,其实也就是一个个风格各异的庭院。而坤宁宫就是皇后寝宫。 坤宁宫掩隐在浓密的林木间,作为后宫之主的宫殿,这座宫殿富丽而不失庄严,周围的风景别致,即便是现在有妃子数十人,但朱明忠每隔数日都会来这里,这同样也证明了,皇后从不曾失宠。 现在正是初秋,天气已渐凉爽。先把睡着了的小女儿安顿好睡下之后,郑灵虽然面带倦色,却好象都还有话要说。 “你先说。” 朱明忠侧身躺着,手指拢着女儿的长发,这是郑灵给他生的第七个孩子。对于一个拥有三十九个子女的父亲,朱明忠依然会抽出时间来陪他们。依然很是宠爱孩子们。 对于郑灵的了解,朱明忠知道她今天也有话对自己说。 郑灵抱歉般地低了低头,尽量压低声音说道。 “原本,我是准备请人去请陛下的……” 听到“陛下”两字,朱明忠咧嘴笑道。 “跟你说过几遍了,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就跟普通人一样说话好了。” 什么“朕”啦、“臣妾”啦,“陛下”、“皇后”在朱明忠看来,都不应该出现在家里。 “嗯……我是想让人去喊你过来的,今天上午,燚儿那里来了封电报……” 郑灵看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 “佩儿有身孕了。” 佩儿是和嘉的妻子,也是在大明有太子妃,是武威伯甘辉的女儿,而甘辉是郑家旧将出身,对于郑灵为儿女们的婚嫁往往选择郑家旧将的勋贵,朱明忠不从曾干涉过,就像田昭为儿女们选择南直隶出身的勋贵一般。对此他可以理解,而且也不反对。他并不担心出现什么外戚集团,因为时代在改变。而且皇家本身就应该靠近勋贵,他们是天然的盟友。而平民……就立场上来说,实际上是皇家和勋贵的对立面,一类是个人奋斗,一类生而富贵,两者的阶级立场不同啊。 “哦!” 朱明忠睁大眼睛, “这么说,我要做爷爷了?” 惊喜的看着郑灵,朱明忠又说道。 “这是好事啊,这可是我的第一个孙子,当然,孙女我也喜欢!” 看着满面喜色的朱明忠,郑灵又说道。 “所以,我想,我想接佩儿回中都,也好照顾他,还有,就是燚儿,我想让燚儿调到海州,这样他们夫妻也好经常相聚……” 点了点妻子的小嘴,朱明忠笑道。 “接佩儿过来没有问题,但是燚儿……” 看着郑灵,朱明忠摇头说道。 “你应该知道,他驻在京师是替朕守边……” 提到这个“守边”时,朱明忠忍不住咧咧嘴,心想着,那朱棣倒是挺会坑子孙的,南京睡得不踏实,就不踏实呗,非弄个什么“天子守国门”结果把子孙给坑的,更要命的是漕运更是拖累了大明几百年。 他们守了二百多年的国门,也没见得消灭北方的边患。相比之下,我不守,不还是把北方的边患给收拾了,把蒙古人驯成了绵羊,把生女真变成了伐木工,拓土几数千里,甚至就连贝加尔湖东岸也修建起了堡垒。想到这里,朱明忠不禁拥有一阵小小的满足感。 “治隆唐宋”、“远迈汉唐”,无论从任何角度来说,现在朕的大明,绝对当得起这八个字。 “我……我理解你想让燚儿进海军锻炼的苦心,而且燚儿也很喜欢大海,一定会抓住机会磨练自己,将来必定能成为优秀的皇太子的……” 作为皇太子的朱和嘉,必须要学会很多事情,之所以让他去海上,去军舰上,就是为了让他提前知道身为船长的责任。他的任何决定,都直接关系全船人的生死,大海不会容忍他犯错,这一点与身为皇帝的是相似的,历史不会容忍皇帝犯错,那怕在他的身上没有得到应验,也会在未来得到应验。 “所以,才不能徇私啊。” 爱怜的握着郑灵的手,朱明忠看着她说道。 “灵儿,有件事情一定要告诉你。” 尽管明知道郑灵想让孩子回来,是因为想念儿子了,但朱明忠还是要和她说一些事情。 一句徇私,让郑灵有些不知所措地,又有些不安地看着朱明忠,唯恐他会生气。 “我决定封建和垆楚国,和奎韩国,他们已经快到十六了,是时候封土建国,将来赴国领土了。” 这句话如同摄人魂魄的咒语似,瞬间吸尽了郑灵的全部精神,她愣愣的侧躺在那里,漂亮的眸子牢牢地聚焦在看不见的远方,足足持续了一分钟,甚至更长时间。 尽管对于这一天早就有了准备,可是她却没想到居然会这么快,她养了十六年的儿子,就要封建海外了,而且是数万里之外的新夏! “灵儿?灵儿?你还好吧?” 朱明忠虽然明知妻子会有这样的反应,却还是担心她承受不了,看到她一动不动了那么久,还是不得不伸手去推她。 连推了好几下,郑灵才猛然从失神状中醒过神来,紧盯着朱明忠看了许久,眼中不禁掉下泪来。 “臣妾知道了,这是家训,臣妾知道了……” 作为娘,她不希望儿子远去异域,可是同样也希望他们拥有自己的国家,这总好过像大明旧时的藩王那样,一生困于王府之中,不过只是囚徒罢了。 朱明忠知道她舍不得,忙为她拭泪: “这也是朝臣们的意思,况且,楚国那地方确实不错,土地肥沃,气候于中原相似,即无南方的瘴气,也没有北方的酷寒,说实话,若是有时间,我都相过去看看。” “臣妾没有别的意思,请皇上不必放在心上……” 话是这么说,眼泪还是宛如掉了线的串珠般落个不停。 “好了好了,别哭了,不需要为这种事哭,毕竟,儿子们有自己的国家,能够成就一番功业,我们做父母的应该高兴才对啊,况且,你想啊,将来这普天之下,到处都是你我子孙的邦国,这可是好事啊!” 与其说是在劝郑灵,朱明忠倒不如说是在劝自己,毕竟,他同样也舍不得,他有几十个儿子又怎么样呢?随着他们一个又一个的长大,然后就像是老三、老四一样,接连封建于海外,到澳大利亚、到北美,也许,这一生都见不到他们,如此…… “臣妾,只是想,想着再见不着他们,心里难受……” 头埋在丈夫的怀中,郑灵又一次流出了泪来。 “不难受,灵儿,你放心,我会命人造出大船,用钢铁造的大船,就像一座海上的城市那么大,到时候,咱们就可以直接坐船去各国去看他们……” 还犹豫什么,就是为了自己去看儿子们,这技术也要进一步推动。在这一瞬间,朱明忠暗自在心里做出了这个决定。 “真的?” 郑灵有些不敢相信看着朱明忠。 “到时候,国事怎么办?” “不是有燚儿嘛,还有内阁,当年这神宗皇帝都能几十年不朝,我大明依然在,有燚儿监国,朕出巡诸夏,扬我汉威于海外,又有何不可?” “真,真的可以吗?” “朕是皇帝,无所不能……” 见郑灵依然有些不太相信,朱明忠知道这种时候,需要男方当机立断,女人是不需要也不可能讲道理的。脑海中闪过这句话的朱明忠准备以行动代替语言时。那边就有内侍女官通传道。 “陛下,顾首辅送进宫的急折” 这个时候送来的折子? 接过折子,朱明忠看了一眼,脸色微微一变…… 正文 第275章 江山代有人才出(求支持,求月票) 中都,府邸街,有一座青瓦红墙的大宅,那大宅的院门上方镶金木匾上醒然两个大字“阁邸”。 这里就是内阁首辅大人的官邸所在,因为中都房价昂贵,所以朝臣大都可以申请廉价的公房官邸。而内阁大臣则享受额外的待遇,拥有专门的官邸,而“阁邸”就是首辅大臣的官邸。 与平素不同的是,今天这官邸大门下悬着的灯变成了白色的丧灯,院门大开,门边站着人也是披麻戴孝,门前的路上停着许多马车。 内阁首辅大臣家有人故去了。很快中都就传来了,顾首辅的夫人昨夜去世了。 上午九时许,先是从一队军警来到首辅官邸,如临大敌似的在官邸内外戒备,又过了半个小时,数辆外表极普通的轻便马车在一小队骑兵的护卫下驶来了,马车上带有皇室的徽章。 这是皇家的马车,不用问,人们也知道这马车上坐着的是什么人,必定是陛下了,来的不仅仅只有陛下,还有皇后郑灵、皇贵妃石昭等人,毕竟她们与顾夫人是相识多年,这个时候,自然要过来拜祭。 在朱明忠从马车上下来的时候,顾炎武在儿子的搀扶下,已经走出了大门。胡须雪白的他看起来极为憔悴,“臣参见陛下、皇后、皇贵妃……” 在得知陛下与皇后前来时,着实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宁人……” 看着顾炎武像是一夜老去数岁的模样,朱明忠扶着他,只是拍了下他的手,然后便不再言语了,这个时候,言语的安慰并没有丝毫意义。 穿堂过院,来到灵堂中,入耳的是和尚念的经文声,朱明忠的脚步沉重,心有所思的他,看着灵堂中的牌位,尽管朱明忠无法体会夫人去世后,顾炎武的悲痛,但是他却想到在另一个时空中,顾炎武的几度欲绝。他在妻子的灵位前痛哭祭拜,作诗云“贞姑马鬣在江村,送汝黄泉六岁孙。地下相逢告父姥,遗民犹有一人存。”…… 接过线香,想着那尽是遗民泪的首诗,朱明忠默默的念道。 “顾夫人一路安走,地下告知先人,我大明已经中兴……” 拜祭过顾夫人之后,在顾炎武儿子顾衍生的引领下往后宅走去,路上顾衍生轻声说道。 “陛下,昨夜家母去世,家父实在是悲痛难忍,方才要上折请致仕还乡,还请陛下恕罪……” 顾炎武一生无子,顾衍生是他的嗣子,现在于刑部任职,除了这个嗣子之外,还有一个插曲就是多年前顾炎武最小的弟弟顾纾的儿子顾洪慎,生养了两个儿子,分别取名世枢、世棠,顾纾考虑再三,决定将世枢作为顾炎武早殇的儿子顾诒谷嗣子,让他伴随嗣祖母也就是昨晚去世的王氏,无子而立孙,这也是顾炎武那首诗中的六岁孙的来历。 “嗯,朕知道!” 朱明忠略点了下头,昨天晚上那个奏折确实让他吓了一跳,顾炎武居然要致仕还乡,可以想象这事对他的打击。 但问题是,现在朱明忠是不可能放他致仕还乡的。内阁现在还离不开顾炎武。现在的内阁是首辅是顾炎武,另外有五个阁臣,他们是方以智,张煌言,朱大咸和钱磊,还新增加的周培公。 说来但凡是人才,总会显露出来,就像周培公,当顾炎武举荐他为江西巡抚时,朱明忠甚至都不知道,这个人已经在大明为官多年,没曾想他在自己这边也能够引起内阁的注意,最后在权衡再三后,去年朱明忠才拟选他入阁,这人确实可堪大用,而且他还是清河书院毕业。当然还有姚启圣,只不过姚启圣当年在李子渊覆灭后,倾省而降确实有功于大明。 其实在过去的几年间,许多因为辫子戏而熟悉的人物,纷纷进入朝中,这不能不让朱明忠感叹着是金子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能发光,就像朱明忠从不曾想到,接任辽宁巡抚的居然会是李光地一样。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面对内阁阁臣们的老去,自然会有新一代的官员接替他们,而按朱明忠的计划,顾炎武与方以智,他们年岁相仿,能力不分上下,无论是谁去世,其中一人都可为首辅,而朱大咸、钱磊的能力就差了点很多,所以,他们之后,应该由张煌言接任首辅,而在这个过程中,会引入像周培公之样的年青阁臣,这样一代代的传承,才能保证内阁的稳定。 可现在顾炎武还不能走,因为朱明忠暂时还不想让方以智接任首辅,那怕他已经69岁了。 一边是有心留,可另一边是有心走,在书房中不过只聊了一会,顾炎武就再一次提出了致仕。 “陛下,昨夜内子去世,臣痛哭流涕之余,思及近年来时常觉得两目昏聩,略一操劳就身热晕眩、心摇手颤,“七十悬车、古今通义”,臣虚龄已经七十岁了,恳请陛下允臣归隐林下,舞鹤于升平之世,歌诗于泉亭之间,不也是盛世美谈?” 面对顾炎武的请求,朱明忠笑着说道。 “朕今日过来,是因为私谊,你倒说起这个来!宁人,你为我大明可谓是辛劳一生,甲申天变后,你怀遗民之志十数载,如此忠贞不渝,朕岂能不知?再后你身为辅臣,操劳国事十数载,于我大明辅臣之中,也是异数了。虽说非军功不封爵,自开国以来,可朕心里有数,去年朕曾对太子说道,他日朕若去世,你是配享太庙的功臣,哪有入祀元勋归田养老的?” 说罢朱明忠挥手说道。 “此事不要再提了。” 按国朝历代的规矩,当朝君主过世后,继任君主的在位其间,应当在进入太庙的先朝君主旁边指定功臣配享。在历史上许多正值壮年的皇帝,为了表示对大臣的宠信,往往会提前指下某位大臣将来配享太庙,这是对大臣的恩泽。 “陛下皇恩浩荡,臣焉能不知?” 偷瞟了陛下一眼,见陛下神色如何,顾炎武语气坚定的说道。 “宋朝和我朝配享太庙的臣子也有乞休得允的。” “不然。” 看了顾炎武一眼,朱明忠笑着说道。 “若是七十岁一定悬车致仕,为何还有八十杖朝之典?况且还有武侯“鞠躬尽瘁,死而后己”又为了什么呢?” 本来,君臣之间的答对到了这个地步,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再说下去了,这个时候,作为臣子的只需要谢恩就行了。而去意已决的顾炎武,听到陛下把自己比了孔明,顿时觉得不敢承受,遂起身揖礼道。 “陛下,武侯受任于军旅,臣有幸优游于太平盛世,二者似乎不可同日而语。” 认真看着顾炎武,朱明忠摇头说道。 “不对,这天下何时太平过?那建奴还占着西域,正枕戈待旦国准备再犯我大明!况且既然身任天下之重,又岂能以“太平”借口自逃安逸?况且朕舍不得你去,你难道就忍心辞朕而去?” 说罢朱明忠直视顾炎武不言语。 君恩深似海! 换成其它人,这个时候无论如何都必要谢恩,可顾炎武却摇头苦叹道。 “陛下,非是臣不知报效君恩,只是,臣去意已决了!” 顾炎武的回答,让朱明忠一愣,他没要想到对方居然这么固执,尽管有些不悦,可看着顾炎武已尽为白色的发须,这些年,他确实是太过操劳了。 “朕实在是舍不得你走!” 偏着头想了想,朱明忠点头说道。 “可,既然你去意已决,朕若是再一意强留,却显得朕的不是了,罢了,罢了。” 看着顾炎武,朱明忠常叹口气,然后说道。 “不过,你既然要走,朕的这阁臣里就少了一人,在走之前,可有合适的人选,推荐一位入阁?” 荐人入阁,这是阁臣的责任,对此,顾炎武也没有拒绝,早就已经考虑好人选的他,先思索片刻,而后才说道。 “刑部尚书李因笃、礼部尚书朱彝尊、东北总督姚启圣,都可以作为入阁的人选。” 见陛下沉默不语,顾炎武又说道。 “不过姚启圣曾事清,事逆,虽有才,却不宜出任阁臣,嗯,李因笃、朱彝尊两人皆可入阁,不过臣倾向于李因笃入阁。” “哦?” 朱明忠看着顾炎武,笑了笑, “为何是他?” “陛下,臣之所以推荐李因笃入阁,并非是因为臣与其是故交,而是因为他的祖籍和现籍。” 甲申时李因笃不过才13岁,深感亡国之痛,立志反清复明。18岁时,他告别故里,出外游学时与顾炎武、傅青主、屈大钧等人结为至交,后来以布衣官至刑部尚书,也是因为他不曾考取过功名——甲申时尚幼,再后来,就没有科举了。“自有名士以来,以布衣耸动四方,未有如公之盛也”。说得就是他李因笃。 “说来听听!” “李因笃的先世是山西洪洞人,后迁移关中,定居富平东乡,他祖籍山西,现籍陕西,而我朝中,已经多年不见山陕重臣了!” 顾炎武的这番话,让朱明忠略点下头,他能听出其话中的意思。 “朕对山陕之人绝无偏见!” 清算晋商、陕西移民,很多人都觉得身为皇帝的他对山陕有偏见,可实际上从来没有。 “臣知道,可是天下人不知道!” 想了想,朱明忠点头说道。 “那李因笃入阁后,刑部尚书,应该由谁负责?” 陛下这边刚问,那边顾炎武便笑道。 “这个人选,应该由新任的首辅拟选,然后同经内阁票选后交给陛下!” 已经决定致仕的顾炎武,自然知道,自己应该在什么地方点到为止,他可以推荐阁臣,但是部臣,还是交给下一任首辅吧。如此才能不若人嫌。 朱明忠自然明白他的意思,于是便笑道。 “你这是让方以智施恩于人啊。” 顾炎武忙说道。 “所施之恩,皆出于上!” 对于陛下提到方以智的时候,他同样也不觉得意外,甚至他之所以决心致仕,正是因为知道方以智可以做好这一切。 略点点头,朱明忠又说道。 “既然你已经决心致仕还乡,那朕便不再挽留了,不过要再等一阵子,你老家的家宅破旧,需要重新修葺,这银子户部不方便出。你有大功于我大明,所以这银子应该由朕出……” 看了眼感激涕零的顾炎武,朱明忠说道。 “这些年你确实是辛苦了,等到房子修好了再回去。至于阁臣的位置,就叫李因笃补上。这个事情,你先告诉他,待到回头,朕再下旨。” 看见陛下已经去远,而顾炎武仍然长揖不起,方以智双手挽起他说道。 “陛下于贤弟恩泽,实非凡臣所能比啊。” 顾炎武并没说什么,只用手拍了拍他手背,片刻后才说道。 “密之,我已经向陛下致仕了!” “啊!” 惊讶的看着顾炎武,方以智的目中尽是不敢相信。 “你这是……” “将来,国事就拜托密之了……” 送走了方以智等人,已经疲惫不堪的顾炎武在儿子搀扶下坐在椅上,不胜疲累地长长叹息一声,抚着前额上稀疏的白发,他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异常苍老深沉。 “这些年,东奔西走三十余载,现在,终于可以歇了一歇了……” 顾衍生没想到父亲会说出这句话。思量片刻,尽管对于父亲致仕有些不能理解,但是想到父亲这些个的奔波与操劳,他便问道。 “陛下同意了?” “嗯,” 嗯了声,顾炎武却没有再说话,眯缝着眼望着房顶,良久,只粗重地透了一口气。此时天已黄昏,天色晦暗树影萧索,一楼冷风透门而入,掀得墙上字画不时作响,更显得这屋中寂寞难耐。看着这空荡荡的屋子,顾炎武长叹口气,他在心里默默的说道。 “好了,这下轻松了,待回老家后,为夫便好好陪你了……” 说出这番话时,泪水又一次从他的目中流出…… 正文 第276章 盛世危言(求支持,求月票) 入夜时分一辆黑色的马车穿过了繁华热闹的街道,在中都的富民街一处略现僻静的园子前停了下来。这是一座庄严而不失典雅的建筑。这间门篇上书写着“竹园”两字的院子,正是首辅方以智的府邸——这座竹园,其最初的主人就是皇帝陛下,是方以智花了四万余两高价购得,即便是如此,这园子也是半买半送的。 而从马车上缓缓走下的一人,尽管穿着便装,可是无论是谁搭眼一看,也知道其身份必定不是寻常人。 刚刚入阁的李因笃最近一段时间很不轻松,究其原因再简单不过,过去主持一部的时候,他只需要过问部中的事务,身为阁臣之后,却面临着许多过去不曾参与的问题,比如殖民地扩张,过去一直不能理解的为什么容忍西班牙占据吕宋的原因,也终于弄了个清楚,固然是因为北美殖民地与西班牙接壤,相比于经营超过百年的西班牙人,大明在北美的力量还很薄弱,吕宋的冲突很有可能会导致两国在北美爆发战争……这是众所周知的理由,至少在北美的力量没有对墨西哥形成优势之前,大明都会容忍西班牙人占领吕宋。 但是这个众所周知的理由之外呢? 还有一个理由是极为荒唐的——因为白银,因为大明需要从吕宋输入大明的白银……这个理由很扯淡,也很荒唐,但却是事实,烈皇在位时,白银输入的减少,给大明带来的影响是灾难性的。 对于不产白银却又以白银为货币的大明而言,白银输入的减少必然会产生白银匮乏,导致物价飞涨,进而会导致经济崩溃。尽管现在大明实际流通的白银不过三万万两,而银元券早就超过五万万元,可即便是如此,朝廷也不愿意见到与西班牙爆发战争后,白银输入的骤减。 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个道理李因笃自然很清楚,但过去身为部臣时,他不需要考虑全局,现在却必须要考虑全局,所以,在更多的时候,他都会把自己摆放到学生的位置上。 毕竟,阁臣看待问题的角度必须要总揽全局。而这也让他比其它人更辛苦一些,直到下午六时许,才处理完衙门的公务,然后才赶回家换上了便服赶到了首辅的宅邸。在来到方家时候,白日里积压的事务带来的烦闷,自然随之烟消云散了。 来到方家后府风景别致的花园中,借着亭中的灯光,李因笃看到方以智正与人说笑,待走进后,见到来客是屈大钧时,便笑着说道。 “见过首辅、介子兄。” 青年时,李因笃就与屈大钧相交,两人关系极为亲近,只是他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他。 “坐!” 方以智指着一旁的石凳,然后说道。 “今日请你们两位过来,不为其它,只是来府中赏月,如此良辰美景,吟诗作赋岂不也是人生乐事?” 尽管方以智这么说,但是谁都知道,有两位阁臣、一位侍郎在这,就绝不可能仅仅只是作饮酒赏月。 方家的菜倒也简单,不过只有三荤三素,一份汤,之所以简单,是因为大家怕“逾越”,毕竟谁都知道,陛下与皇后两人一起用餐时,最多也就是六菜一汤,所以为官者两三私聚,往往也会控制在这个范围内。 上行下效,这是古往今来最寻常的道理,只不过,官场上如此,民间却不同,现在民间风气日趋重现万历年间的奢侈,也是众所周知的。甚至三人谈着谈着,就谈到了民间风气趋奢上。 “你看,这石榴……” 时近中秋,正是吃石榴的时候,拿起陕西来的临潼石榴,方以智说道。 “这临潼石榴色泽艳丽,果大皮薄,汁多味甜,历代是皇帝的贡品,现如今得益于铁路之便,却早就进入了寻常百姓家,在中都,像这样的一个大石榴,不过区区十数钱。” 在吃下石榴籽的时候,方以智又感道。 “中都百姓现如今吃石榴皆以临潼石榴为上,即便是府里的家仆都是如此以为。” “能如此,也全是铁路火车的功劳,从西安过来的火车,一天半的功夫就能中都,现如今,也就是因为火车的便利。” 李因笃的话声一落,旁的屈大钧便感叹道。 “可不正是如此,今年新年,若非是因为火车,我又岂能一路从中都回广东老家,陪家人过年,若是说便利,恐怕这铁路与轮船、与电报一般,皆是天下最便利的东西。” 作为番禺的屈大钧不止一次的体会到火车的便利,曾经的远在天涯,现如今只需区区数日。 “确实如此,前天,闲来无事,我便到街上逛了一圈,你们猜,在街上,我看到什么?” 以石榴切入话题的方以智,看着两人问道。 “哦?首辅可是看到什么新鲜事?” “新鲜事倒是谈不上,只是看到了街上有商贩叫卖从南洋来的水果。” “菠萝?” 对于南洋的水果,无论是屈大钧或是李因笃都本能的觉得应该是这种水果,尽管它的原产地并不是南洋,而是从美洲引来的水果,但却是大家最熟悉的南洋水果,因为它可以制成罐头。 摇摇头,方以智说道。 “是香蕉。” 李因笃不由有些诧异,对于香蕉他并不陌生,在皇家的热带植物园中就有,不过其中的热带水果往往都是皇家专享,在没入阁的时候,他倒是有幸得过皇后赏赐的果篮——区区一篮水果,但却都是市场上罕见异域水果,虽然不多,但却也是皇恩浩荡。 倒是屈大钧于一旁说道。 “哦?原来是这个,这种水果不单南洋有,广东也有,以下官看来,中都即便是有人贩卖,应该也是从广东过来的,毕竟,南洋那边仍然太远,广东嘛……嗯,倒也还可以,不过香蕉容易熟透变坏,所以广东的可能性更大。” 屈大钧的解释,让方以智只是略点下头,然后说道。 “一支香蕉四十至五十文,而中都的肉价几何?每斤不过十几文,这香蕉的价格是肉价的数倍,不过因为是长途贩运,而且容易变坏,倒也能理解,只是,不知两位可知道,目下百姓皆以食用这些异地新鲜之物为趣?” 方以智看着两人反问道。 “十数年前,这天下百姓不过只求温饱,而今日却又是人心竞奢,纵使贩夫走卒亦是皆着绸衣,你们以为天下民风如此,是否是我大明之幸?” 首辅的反问,让他们两人一阵沉默,片刻后,屈大钧说道。 “陛下治世十七载,天下已重现神宗旧日风貌,百姓能富庶如此,实是圣天子在位,方才让我等得见盛世。” 对于旧时的繁华,天下人大都是怀念的,在他们的记忆中,在天启之前,天下十分繁荣的,在正史的记载中也是一片繁华绮靡,国泰民安的景象。尤其是以万历年间为最,每每人们看到《金瓶梅》时,就会心驰神往临清的热闹繁华,当年那里是商贾往来,船只汇集地方,因为人多,商人多,更重要的是商人都有钱,商人们无论是在谈生意中或是做成生意之后,往往都会揣着银子去找点乐子。 于是,临清之地就有三十二条花街柳巷,七十二座青楼妓院!西门庆的女婿陈敬济开的酒楼,楼上楼下竟然有好几十间阁。一个阁摆一张桌子,就可以好几十桌同时开席,这种规模的酒楼,在十几年前,即便是在中都,也不过只有区区十几家而已。 昨日的繁华与辉煌,都因为满清的入关变成了文字中的回忆,尽管现在天下再次繁华,仍然无法与那时相比。 “神宗时,天下风气趋奢,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百姓富足,今日天下百姓亦是如此,论其富足远甚于那时,而民风趋奢,更是愈演愈烈,长久下去,恐怕绝不是我大明之福!” 首辅的话,让李因笃反驳道。 “首辅此言诧异,若是没有今日天下繁荣、藏富于民,又岂有今日我大明国入亿万之多?当年烈皇在位时,即便是能有数千万的税赋,那闯贼、建奴又岂不能平定?” 在这个观点上,李因笃显然是站在陛下的观点上——消费刺激经济。 “况且,陛下早在十数年前,就曾于朝中言道,只有消费才能刺激经济,于是要求各地官府必须修建路灯,必须要让夜晚亮起来,除非是有匪盗威胁的地区,城门不需紧闭,让百姓于夜市中安享太平,如此,各地每到夜晚,尽是一片不夜天,官府得税、商贩得市、百姓得工,无论是官府、商贩、百姓都从中获利颇多。” 见首辅微微皱眉,李因笃又特意补充道。 “侈靡之风盛行,消费增加,提供人民更多就业机会,尤其商品的贸易质与量的增加,更促进商品经济的发达,官府亦从中得到税赋。如此官、民皆从中得利,岂不正有利于我大明吗?” 而屈大钧也于一旁说道。 “确实如此,今日与旧时不同,这天下商品经济的繁荣,官府可从中征收巨额税收,商品于路上需要过路费、关税,抵达目的地后,又要交纳落地税,去年除田赋、官田地租之外,其它杂税收入已超过三千六百万两,以在下看来,十年后,各种杂税收入将占我大明财入的六七成以上……” 看着首辅,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屈大钧又说道。 “当然,社会风气侈靡,日甚一日,百姓失之以淳厚,僭礼犯分之风流行,尤其侈靡之风,刺激人们欲望,为求满足私欲,皆言之以利,于国而言,实在是有害而无益,长久以往,天下人皆重利而轻义,势必重现当年恬不知耻之境,如此,亦非是大明之福。” 微微点头,方以智看着他们二人说道。 “贫者亦槌牛击鲜,合享群祀,与富者斗豪华,至倒囊不计焉。若赋役济,则毫厘动心。里中无老少,辄习浮薄,见敦厚俭朴者,窘且笑之。逐末营利,填衢溢巷。” 眉头紧锁的方以智不无忧虑的说道。 “自世宗皇帝之后,天下人在竞奢的同时,却不肯承担分内的赋役与社会的救助。如此,才有了后来,北方大旱之时,老幼流移,卖妻鬻子,以求苟活,而江南各地,仍然竞奢无为,完全不顾北方各地难民易子相食之窘境,若非是如此,我大明又岂会险亡于甲申,险沦为异族之奴?” 方以智看着李因笃反问道。 “子德以为我是因为民风趋奢,而意图加以挽回,可这种风气趋奢,又岂是否我等所能阻拦?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百姓手中有钱!因为有钱,贩鬻厮隶走卒,亦多缨帽缃鞋,纱裙细裤。因为有钱,酒庐茶肆,浸淫其间。所以,即便是朝廷以官命令其节俭,恐怕也不过只是废纸一张,我所忧虑的事情,倒不是百姓奢迷,而是一边百姓竞奢,另一边是于税赋救济,则毫厘动心,以至于人心意奢,却冷漠非常!这才是我大明之患啊!” 方以智又一次拿起那个石榴说道。 “一般寻常百姓家,买上几个石榴,宁可坏掉了,百十文钱打了水漂,却不愿意拿出几十文钱,于圣庙捐出,救济贫弱,如此人心冷漠,绝不是大明之福,所谓 “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可问题是,现在天下百姓,达则不能兼济天下,穷则却不能独善其身……”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感叹,是因为无论是在过去流亡期间,亦或是在东北任上,方以智都曾接触过很多普通百姓,即便是现在,他也会时常往民间与寻常百姓接触,以了解百姓的疾苦心思。而越了解,心里的忧虑就越重,过去他是次辅,有些事情不方便说,但现在,他是首辅,有些事情必须要去做了。 “那首辅的意思是?” 看着满面忧色的首辅,李因笃不禁有些汗颜,他确实没有考虑到这么多。 看着两人,方以智神情凝重的说道。 “达者必须济天下,穷亦不能独善其身……” 正文 第277章 诱之以名(求支持,求月票) 在中都的皇宫之中,方以智、张煌言、朱大咸、钱磊、周培公以及李因笃六名阁臣都站在御书房,等待着陛下的御批。 “臣以为,给予热心公善之事的士民以名誉上的赏赐是必须的,如此可以鼓励他们热衷慈善。” 作为首辅的方以智话声不大,但语气却很坚定,完全没有因为之前在内阁的争吵,而有丝毫的顾忌。 “臣以为,若是如此,势必开朝廷滥赏之先河,一但爵位滥赏,势必会让天下勋臣寒心,况且,臣以为如果捐银万两或者米万石,就可以得赏赐爵位,如此一来,与买官鬻爵又有什么分别?” 张煌言的立场同样极为坚定,作为内阁中唯一的勋贵,他的根本立场就是必须维持爵位的体面,一但爵位泛滥,那怕是低等爵位的泛滥,也会导致整个勋臣体系的地下下降,这是他绝不愿意看到的。他是文官不假,但他同样是大明的忠义公。随后他又强调道。 “况且,我大明爵位自有封赏定制,非军功不得封,单凭此议,臣就可请旨诛贼!” 非军功不封爵! 这是当年朱明忠为了避免爵位滥封制定的规则,而为了维持这一规则,违背这一制度的皇帝可废,进言的大臣可诛。所以张煌言的话绝不仅仅只是威胁。 “张阁辅说笑了,礼部尚书屈大钧所言的赏给士爵,指的当然不是大明的公伯候男子这样的爵位,而是类似的公士的封号。” 李因笃的话音刚落,那边的朱大咸就不紧不慢的说道。 “那就直接赏赐公士吧,反正无外就是名誉嘛。” “公士是为表彰有卓越贡献的社会贤达之人,焉能轻易许之?” 周培公这边刚说完,那边钱磊则笑道。 “热心慈善事业的士民,难道不是社会贤达?” 看着他们六人你一言我一语的争论,作为皇帝的朱明忠仍然保持着沉默,今天的这一幕,完全在他的意料之中。这也是他重设内阁时刻意安置的。 内阁制是大明权力机构最大的特点。宣宗即位后,给予了内阁票拟权,给予了司礼监批红权,从而确保内阁与司礼监双轨辅政,使其互相制约。票拟权是指对各部及地方奏疏进行草拟批复,由内阁大学士将处理意见写在纸上,贴在奏折上交给皇上决策。批红就是对内阁的草拟意见进行同意或反对。当然最终决策权依旧掌握在皇帝手中。这么做仅仅是为了减轻皇帝的负担,保持朝政高效率的运行。 皇帝除了上朝很少再与其他大臣商议国事,往往内阁大学士提出了票拟意见,皇上同意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各部和地方都应当遵从执行。在随后的一百多年间,内阁在武宗、世宗、神宗等时期,早就证明其可以独立承担国家一切事务,内阁大学士管理国家,皇帝控制内阁大学士,这就等于皇帝间接地控制了国家。 如果说儒家的“君逸臣劳”要找一种理想模式的话,那么内阁票拟便是这种模式。兴乾朝废除了太监,自然也就没有了司礼监。不过只是将批红大权改由皇帝本人罢了。 不过鉴于从神宗时党争的激烈,甚至到了弘光、永历时仍有党争,最终导致朝政崩溃的旧事。在将阁臣的任命,朱明忠恢复了永乐时的皇帝特旨,而不是廷推,更不是因为党争激烈导致廷推不成,只通过通过吏部推荐候选名单,然后由皇帝抓阄决定的枚卜。 不过,即便是特旨,往往也是由内阁推荐候选名单,再则朱明忠下特旨,而这就需要内阁先投票决定推荐候选人,这也是兴乾时内阁运行的原则——投票,少数服从多数。因为只有六名阁臣,所以有时候,内阁的票拟会因为三比三而无法通过,这时就需要内皇帝的御批,换句话来说,皇帝就是第七票。 这种集体领导制,即是明朝内阁制的沿袭,同样也是朱明忠借鉴后世的集体领导制。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尽管内阁中时有争执,但少数服从多数一直被很好的运行着。 在朱明忠看来,只要选择好阁臣,在这种机制下就绝不会再出现党争导致朝政崩乱的局面。关键就是在选择阁臣,他们六人中,方以智、周培公和李因笃,他们三个人是真正的文官,而张煌言、朱大咸以及钱磊三人,前者是忠义公,至于后两人他们早已经与勋贵结亲,也算是半个体系内的人。 无论是阁臣的投票,亦或是选择,经过经心的设置之后,内阁就一直按朱明忠意料的那样运行着,在大多数时候,它的运行都是顺利的,只有极少数的时候,会需要他的这张“票”。比如现在。 而导致分歧的原因,正是因为涉及到文官、勋臣两个体系的利益冲突。 “陛下,现在民风趋奢,但百姓只逐私利,全无公利之心,长久以往,势必会重现旧时的人心冷漠,所以臣以为只有通过对热心慈善事业的士民加以荣誉上的表彰,才能让世人形成“达者必须济天下,穷亦不能独善其身”的想法,进而防止民风趋奢下的逐利之心,令其逐公利,而非单纯私利……” 听着周培公在那里说了一大堆理由之后,身为皇帝的朱明忠又怎么可能不明白,他们双方的观点,一句话——他们都在互相推,都试图把“买官鬻爵”的那群人往对方阵营中推。 尽管那些人是通过慈善捐款获得荣誉称号的,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仍然等同的“买官鬻爵”,如此一来,无论是勋臣,亦或是文官,都不希望对方进入自己的序列,尤其是后者,后者之所以在“公士”的推选上极为苛刻,其实就是为了弄出“文贵”,就是为了通过那种苛刻让尽可能少的人获得那一封号,从而确保“公士”的含金量,毕竟,这是绝大多数文官唯一成为“国士”的机会——晋升为从一品官员由皇帝赏赐获得“公士”封号,四品以上或者入朝为官三十年的官员致仕时也可恩赐“公士”。 “封侯非我愿……” 心里念着这句话,看着六名寸步不让,坚决捍卫身自己或者群体利益的阁臣,朱明忠突然发现,这句话不过就是扯淡,所谓的高风亮节,恐怕更多还是对爵位的渴望吧。 不过只是借高风亮节告诉世人……我本应封侯! 如此而已! “觅得万户侯恐怕才是你们心中所愿吧!” 心里这么暗自寻思着,心知双方利益无法调和朱明忠已经打定主意和稀泥了,有时候,即便是身为皇帝,也只能如此。 “既然如此,那赐于热心公益者旌表牌坊吧。” 决定和起稀泥的朱明忠笑着说道。 “前些年朝廷赐了不少忠义牌坊,也赐过好义牌坊,我看可以用旌表牌坊,御赐、或恩荣、或圣旨,因事而宜嘛!” 在朱明忠看来,这样应该满意了吧,毕竟旌表牌坊与爵位、与公士没有任何联系,如此一来,你们应该满意了。可那曾想他的话声一落,方以智便大声说道。 “陛下,臣不敢奉旨!” 手持笏板,方以智行揖道。 “估且不说其它,这旌表牌坊即便是廉价者,亦需银不下二三百两,高者甚至不下数千两,如此糜费虽为表彰,却难免浪费之嫌!况且,牌坊不过只死物,远不及称号,如爵位,可称于名贴上某公、某伯、某侯。如勋士、公士,亦可称为“士”,何曾有人于名帖上上书“急公好义”?” “臣附议!” 即便是作为反对者,朱大咸仍于一旁赞同道。 “称号之所以为仕民所乐道,正在于其是“称”,只有拿得出去的“称”,才能被人“呼”,如此方才有荣誉感,至于牌坊,虽然看似尊贵,可不过就是无用之死物……” 瞧见先前势成水火,这会又立场一致的他们,朱明忠一阵气结。 好吧! 算你们会找理由。 虽然心里这么嘀咕,可朱明忠也知道,他们说的是实话,牌坊那东西,没有谁会在名片上印上一个“**牌坊”,要是到了外地,没有人在一旁捧着,恐怕谁也不知道。 可相比之下,欧洲的那个什么爵士,不过就是一个名声,但是却能印在名片后面,被视为身份象征。即便是在香港,那样的殖民地中,也有太平绅士…… 想到香港的太平绅士,朱明忠的眼睛一亮,在香港获委任为太平绅士的人可在其名字后加上“JP”字样,作为个人正式衔头之一部份。香港一般人视成为太平绅士为一种身份象征,因此有不少社区人士皆踊跃捐款或担任公职,以期获委任为太平绅士。 他们争论半天,争得不就是这个名吗? 牌坊不稀罕,那就直接再造一个称号就是了! 想到这,朱明忠唇角一扬,看着众人说道。 “诸卿操心国事,朕岂能不知,这热心公益人士必须加以表彰,非如此不能彰显其付出,不能激励百姓效仿,即便是牌坊不合适,这爵位是非军功不授,这一点,亦是原则,至于公士……嗯,亦不宜扩大授予范围,这热衷地方公益者,往往是地方士绅,那就授予他们“太平绅士”的头衔吧!” “太平绅士?” 他们六人一听,无不是微微诧异。 懒得在这件事上再费什么脑子,也不想这件事影响了内阁“安定团结”的朱明忠说道。 “对,就是“太平绅士”,就是我大明这个太平盛世里的热心士绅,这个太平绅士呢不仅是个体面的荣誉称号。也可以用以维持社区安宁、防止非法刑罚、巡视指定机构。嗯,关于太平绅士应该有什么权责,可以再协调,可以借鉴一年勋贵、公士的权责……” 和稀泥的朱明忠直接了当的拍了板,作出了最后的决定。 原本还争执不下的双方,在思索片刻后,发现对自己这边没有任何损害,方以智最先恭维道。 “陛下圣明!” “陛下英明!” 一时间,马屁声响成一片,可朱明忠却知道,这所谓的“英明”也好“圣明也罢”,不过都是利益得到了调和,若不然的话…… “陛下,这太平绅士一出,天下士绅必定变得热衷于公益,以求获得朝宫廷赏封的称号。” 在内阁诸臣离开之后,李玉蕊于一旁轻声恭维道。 “不过就是一个称号,和公士没有太多的区别。” “陛下,区别大了。” “哦?” 抬眼看着李玉蕊,朱明忠示意她说下去。 “陛下,可知道,古往今来为官者往往都不愿意致辞仕,可今天官员却不排斥致仕,年到六十,往往就会请求致仕?” 李玉蕊的问题,让朱明忠思索片刻。 “退休金?” 其实古往今来朝廷一般是不给发退休金的,像有功劳的人才会有的或者如果家里特别困难的时候,你也可以申请每个月提供一定的粮食一直到终身。这也是官员贪污的原因之一。 而现在大明的官员是有退休金的,而且非常丰厚——尽管薪水微薄,但养廉银却按在职时的50%发放。除此之外,还有在任时扣除的30%的养廉银,也是致仕后一次性发放,当然,如果贪腐事发,这笔银子就会被没收。 “陛下,官员所在意者,非是退休金,而是返乡后,地方官员如何待他。尽管朝廷往往会晋升名衔,以免其为地方所轻,可即便是如此,仍难免有人致仕后为地方所轻,甚至不乏因任时得罪旧人出任地方,而遭其欺凌的事情,可是有“公士”头衔,却让致仕官员可以行使“提察地方”,如此地方官厅自然对其所有顾忌,其回乡后地位超然,自然乐意回乡。” 勋贵、公士提察地方,不过就是为朝廷监督地方官员施政,为地方官的权力装上一个笼子而已。 “玉蕊,这都是你入宫前见到的?” 朱明忠看着李玉蕊问道,她是六年前入宫的,自然见过那些地方上的“公士”。 “陛下,臣是武昌人,武昌亦有不少公士,其身份超然,是臣妾幼时亲眼所见。过去常人欲求公士而不得,今日陛下特意赐“太平绅士”,士绅岂能不趋之若鹜?” “嗯……” 点点头,朱明忠说道。 “有得就有失,他们想要成为太平绅士,就不能吝惜银子,即便他们热心公益,那么朕也不会吝惜一张纸的!” 或许,对于普通人来说“太平绅士”象征着荣誉,身份以及地位,他们愿意通过各种活动换取这一称号,但是对于朱明忠来说,这不过就是一张纸。 而且这张纸,对于朝廷而言,百利而无一害,因为这张纸的背后是对官员的监督,是对权力的一种约束。 “陛下不吝惜一张纸,可却必须要让他们知道,这张纸是金贵的,若无论什么人,随便拿出个几万两银子做个善事,就能成为太平绅士,到时候,非但朝廷的纸不值钱了,就连陛下的旨意,恐怕也为人所轻了!” 李玉蕊于一旁轻声提醒道,她的提醒,让朱明忠先是一愣,他或许可以不吝惜于一张纸,但绝不能因为这种不吝惜,把皇家的身价降低。对于李玉蕊的这个提醒,朱明忠倒觉得的提醒的很及时,要不然,这“太平绅士”没准会成为官员结交地方士绅的筹码,然后任意上书请求朝廷封赐。 要让它变得金贵! 想通这一点后,朱明忠随后才点头应道。 “确实如此,这太平绅士也不能泛滥,无论是什么东西,一泛滥,就成灾,成了灾,自然也就不金贵,玉蕊,一会批红时,告诉内阁让他们控制名额,嗯,可以按每十万……” 原本想说十万人一名的朱明忠,想到现在的交通条件和各府县的人口,还是临时改了主意。尽管朱明忠废除了司礼监,但女官却一直协助他处置各种事务,在某种程序上,现在他身边的秉笔女官,等同于旧时的秉笔太监。 “每万人一名太平绅士,先确定总额,然后每年封赐的名额,以总额除十五或二十年期限,这样每年也就两三百人,待到总额名满后,再统计新增加人口,再定总额,总休原则就是额满后,非特旨不赐……” 东西越少才越值钱,万人一个太平绅士,全县顶多也就几十位,突然,朱明忠就像想通什么似的,他想到了废除科举后,地方士绅与皇家的脱离,将士绅从传统官僚队伍中剥离出来,旧时科举制是联系地方士绅与皇家的一道纽带,而这个纽带现在却早被斩断了。 “也许,可以通过赏赐地方士绅为“太平绅士”重新建立起这根纽带。” 心里这么寻思着,朱明忠默默的点着头,确实,应该通过某种形式去建立地方士绅与皇家的联系,重新建立两者的联系,重建建立士绅管理体系。对于统治者而言,无疑是有利的。 “看来,确实需要弥补一下裂痕啊……” 正文 第278章 无用(求支持,求月票) 时近中秋,按照千百年来士林的习惯,士林中人纷纷举行各种聚会,一时间诗词新作更是层出不穷,尽管传统的士林正在趋于没落,但是在过去的十年间,一种新士林出现在大明——旧士林为了传承不仅接纳了书院大学的“学士”,甚至还主动通过联姻等方式实现了所谓的文武合流。 曾经为士林轻视的勋贵、勋士也主动的研修文章,当然,他们并没有抛弃“武”,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一种倡导忠君、信义、廉耻、尚武、名誉的士林精神,取代了旧时的士林精神。 在这个过程中,与其说传统士林改变了勋士,倒不如说是时代改变了传统士林,让他们从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士,变成了手持刀剑的随时舍生取义的士人,春秋战国时传统士人价值观再一次出现在这片大地上。 在这个过程中,旧时逞一时嘴利的“嘴炮”消失了,这种消失则是因为武人的习惯——面对他言语上对个人荣誉的污辱时,他们会直接选择用决斗来解决问题。 为荣誉而决斗,不惜性命! 这是新士林与旧士林最大的区别,也正因如此,过去以一句“匹夫之勇”轻蔑他人,任意逞口舌之利的嘴炮,在短短两三年间就彻底消失了,匹夫之怒,流血五步。嘴炮们在新的荣誉观面前,迎来了他们的末日。 有时候看似落后的东西,往往可以起到出人意料的作用。 不过,传统的士林仍然有着他们自己的影响力,比如士人的聚会时文人骚客把酒言欢,互赠诗词,都是旧士林的习惯,现在大明的士林仍然沿袭着这一切,并没有因为他们的腰间挎上了刀剑,而发生任何变化。 中秋前后,但凡是公园、宅园会有无数的诗会,即使是平时以穿军装为荣的勋臣、勋士,也会纷纷脱下军服,换上团领衫,一如寻常士人似的那里吟风弄月。 “又是一次无聊的聚会,为什么读书人总喜欢做这种事情呢?” 扶着烂醉如泥的朋友爬上马车的时候,望着天上那皎洁的月亮,年青人暗暗叹了一口气,一边不住的笑着和那些从身边走过的半醉的书生们说着“告辞”。与其它人不同,这个青年人尽管穿着团领衫,可举手投足间却带着军人特有的气质。 “实学、诗书、武功……文恬武嬉……” 许是醉了,他坐在车上在那里胡思乱想着,这些天的交游结识的那些书生,只让他感到一阵迷惘,他所读的报纸中、书籍上,都说现在的士大夫气节远盛于过往任何时代,即便是文士亦是刚烈非常。 “不是说但凡文士亦威武不屈,匹夫不可夺志吗?为什么我看到的却一幅文恬武嬉的景象吗?” 一边看了一眼在身边酣睡的朋友,他轻声对马车夫说道。 “慢点走。” 显然年青人对于自己所看到的一切,似乎不太满意,在最近一段时间,他结交了读书人,也结交了不少勋士,但是他却觉得有些失望。 尽管文人佩上了刀剑,勋士穿上了儒衣,两者看似融合在一起,可是他仍然觉得双方似乎都太刻意,那种刻意,甚至让他觉得有一种文恬武嬉的错觉。 武与文,在兴乾十七年的大明,以一种特殊的方式结合着,互相溶汇、互相融合着。而在这个过程中自然有其唐突的地方,以至于让人觉得的不舒服。 恰在这时,青年听到友人酒醉的轻喃。 “……个书生万户侯。” 显是即便是在梦中,他仍然在向往着那万户侯的风光。 非军功不封爵! 大明重军功、实学,轻文治,这是天下众所周知的事情。 “难道将来大明的文治武功就是这么不伦不类的吗?” 有些失望的摇了摇头,年青人又一次自言自语。最后他的眼睛朝着远处看去,低声轻喃道。 “勋士如此,那些勋贵又是什么模样呢?” 青年自然而然的想到了那些号称的是“帝国擎柱”的勋贵,与过去任何时代不同,兴乾朝对于勋贵是极为看重、推崇的,在军中许多勋贵出任要职,尽管勋贵大都以军职为主,可也有不少十几年退役的勋贵在地方任职,而且声誉颇佳。不过,对于青年人来说,因为没有渠道接触勋贵,自然不了解那些人。他更担心那些凭借当年的军功摇身一变为“军功侯”的勋贵们,会不会如史书上的勋贵那样,其初代尚有用,但是子孙后代却沉迷于祖宗的军功中,多数都是纨绔子弟。若是这样的话,那么大明的将来怎么办? 想到这里,青年自然想到烈皇之前的大明,现在的大明与过去一样都是由勋臣出任高级军职,以达到拱卫皇室的作用,但在世袭制度的保护下,勋臣的培养收效甚微,最后往往不过纨绔子弟。勋臣任职不但不能发挥应有的职能,而是加剧了军政的废弛与腐败。 这又岂是大明之福? 正因为年青,所以,他有着自己的顾虑,或许,在他的记忆中,没有经历过的剃发易服的惨痛教训,甚至对于那一切的记忆都很模糊,但是从书册中看到的那字字泣血的过往,却让他永远无法释怀。 “应该去中都,去那里看看,也许,在那里还可以接触一些勋贵……” 在大明,勋臣最多的地方,一个是南直隶,一个是江西,还有就是福建,究其原因,因为当年闽王北伐所领将佐大都是福建人,而陛下起兵于江阴,奠基业于江北,麾下将领自然多是南直隶人,而张煌言则以江西为根本,其麾下自然以江西人为众。 兴乾元年,刚登基的皇帝论功行赏,忠义军、郑家军、以张煌言为主的各地明军其将领大都获封公伯侯,还有许多军官获封勋士,而随后明军的裁减使得数千军中官佐退役返乡,他们摇身一变成为地方的名流,作为介于官方和民间之间的社会阶层,将政府与社会联系起来。与官府互相配合,共同管理社会。 作为平乡侯爵的张义,与许多大多数没有公职的勋臣一样,早在十几年前裁军后,去除军职后就回到了家乡,在家乡重修了张家大宅。当年张煌言入江西时,他曾率千余同乡子弟前去投奔,最后那些人大都也是功成名就——即便是被裁撤也得到了应有的勋田,尽管他们不得不迁往四川等地。可即便是如此,也让他在家乡,在萍乡拥有极为特殊的地位。这个地位,并不是因为他的财富在江西能够排得上首位。而是因为,他为家乡子弟谋得很多福利。 作为平乡侯的张义不用做任何事便可挣得巨额收入。他在江西和湖北有上万亩的土地——那是他的勋田,不过田地赚不了什么钱,那怕是他的勋田是免赋的,每年不过区区几千两的收益而已。真正让他成为富豪的,是萍乡地下蕴藏着的煤炭,通过投资煤矿,他变得非常富有。 凭借着煤矿每年数十万两的收益,张义成了江西首富,但是他觉得自己仍然少了点什么。 他的父亲——烈皇时的举地——完全是另一种人。当年清军入关,兵犯江西时,他与友人起兵,兵败后自尽。是老仆把他的尸体背回家,再后来,张苍水领兵进入江西,二十六岁的张义率领乡人投奔,一千二百同乡,还者不过六百。 一半人功成名就的同时,另一半人却死去了。 也正因如此,在过去的几年间,张义才会每年拿出数万两银子资助江西遗族子弟读书,尽管他们实际上并不需要——他们都继承有父辈用性命换回的功田。 但张义仍然希望自己做点什么。 “也许,我可以去做更多的事情……” 看着镜中,鬓角的斑白,张义自言自语道。 “也许应该为普通的百姓做些什么,是不是应该在咨议院里提一下?” 咨议院是兴乾十二年,经皇帝特旨兴建的咨议机构,尽管千百年来士绅作为介于官方和民间之间的社会阶层,将政府与社会联系起来。与官府互相配合,共同管理社会。但是实际上,他们的参与却没有任何合法性。 兴乾十年,陛下夜读史书时,看到汉代的乡三老、县三老可以向朝廷反映地方官的政绩、替朝廷监督地方官员的典故时,想到了士绅与官府的合作,就想把民间舆论通过制度化的、合法化的、代议制的方式纳入到制度中来。随后便与阁臣探讨如何在大明建立类似的制度。经过两年的研究,大明于各地设立咨议院、咨议局,咨议员都是选择公正明达士绅。 也正是从那个时候起,张义就作为省咨议院的议员,作为勋贵的他不需要经过府咨议院的选举,就可以直接进入省咨议院为咨议员。也正是在咨议院,张义找到了存在的价值。他可以在院中议论本省事务——预算、决算、公债、工程等,也可以监督地方官员政绩得失,甚至如果通过的话,可以直接以咨议院的名义上书内阁建议处置官员。 现在咨议员的风光,绝不逊于史书中的三老。遗憾的是,除非省巡抚特定召集议员,否则省咨议院每年不过只召开三次会议。 在绝大多数时候,张义的生活都是平淡无奇的。 不过,他也有一些值得骄傲的事情,当列车呼呼冒着蒸汽穿过这里的山谷时,他都会为之骄傲——那条铁路正是他力主创建的,尽管初衷是为了煤炭,但是铁路却把萍乡与整个大明联系在一起,在过去的多年间,铁路早已经改变了这里的人们的生活,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 “还是穿军服吧!” 看着镜中的自己,在思索良久之后,张义选择了穿上军装。两个星期前,他接到了以陛下发来的电报。陛下将会召见他,并且希望他带上次子一同进京,表示希望了解年轻人的想法。现在,他正准备去中都,他必须为这次诏见提前做好一切准备。 不过,他到不需要带着次子,因为他的第二个儿子,就在中都的书院就读,至于长子,则远在好望角——作为海军军官的长子,是张家走的最远的人。 望着车窗外面,日益繁华的家乡,张义可以看到人们的生活方式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就在张义踏上火车的时候,两个年青人也从湖南长沙拥挤的车站月台上登上了前往武昌的火车。 “哎呀,总算是舒服一点了!” 进入二等车厢后,在先前的拥挤中,挤的满头是汗的楚明,有些好奇的打量着这车厢,相比于拥挤的三等车厢,二等车厢里的人倒不多,车厢里的乘客,凭身上的衣裳也能看出来,大抵上都是士绅。毕竟,二等车厢的票价倍于三等车厢,一般人是不会选择这么贵的二等车厢。 “哎呀,明常,你说等我们到了武昌之后,是坐轮船,还是坐火车?其实,如果不是因为好奇这火车到底是什么模样,咱们其实大可以坐轮船去中都的……” 楚明扭头看着朋友,却看到朋友的眼睛盯着车窗外,只是一言不发的做的在那里。 “明常、明常?” 有些走神的左子明听着好友的在喊自己,回头看着好友。 “砚生,有什么事吗?” “你啊……” 见左子明那副迷茫的模样,楚明笑道。 “怎么最近老是这么容易走神,若不是我知道你是号称我湘阴第一才子,还道你成日心智迷失呢。” “休再提什么湘阴第一才子,这天下最不需要的就是才子。” 见好友又提及在县学中老师的戏言,左子明有些不快的说道。 “哦?” 诧异的看着好友,楚明反问道。 “明常为什么这么说?” “甲申天变,天下才子何其之多,可又有何为?” 左子明凝视着远处,语气显得有些沉重。 “这与国最是无用的,恐怕就是所谓才子的诗书文章了,至多也就只能陶冶情操吧……” 正文 第279章 君臣子(求支持,求月票) 尽管对热心公众慈善事业的人士授予“太平绅士”的消息,还没有完全传出。即便是号称“无秘密”的报纸上,顶多也就是有那么一点有关“表彰”的消息,在许多人看来,无非也就是什么树立牌坊之类的表彰,什么急公好义、什么古道热肠,总之,大抵上也就是如此。 可就在外界波澜不惊的时候,一场看不见硝烟的角逐,却已经在内阁中展开了。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有资本、有利益的地方就有冲突。 即便不过只是兴乾十七年,可是大明内部的各方同样也是盘根错节,文官大抵如此的,勋贵亦是如此,而过去的十几年间,文武全体的表面下,暗潮同样涌动着,毕竟,文臣的目的是为了用妥协换取主导,正如同在历史上,他们一次次的适应着变化,最终仍然主导着一切一样。而军功侯们自然不愿意沦为文官的走狗,看似融合的表面下,实际上明争暗斗从不曾停止过。 几乎是从内阁开始制定“太平绅士”的授予条令以及其权责的时候,在消息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传出时,各方的电报便云集于内阁之中,公函、私件不断。 每当身为首辅的方以智走到文华殿附近,他就自然而然的感到一种沉重的负担。这是一种负担更多的是责任。 作为内阁首辅,最早希望通过对热心人士加以表彰的方式,挽回民心趋奢下的私欲横行。但是现在的局面却让他感觉有些疲惫。 刚进入内阁公房所在的文渊阁。方以智看到有侍卫领着张煌言往宫内走去,看到这一幕,他的眉头微微一皱,只感觉肩膀上的压力更重了。 “首辅,方才陛下命张阁辅进宫了!” 一见到首辅,周培公便轻声提醒道,然后又拿出一封信说道。 “这是东北总督寄来的私信……” 好吧! 甚至都不用看,方以智都知道,这封信的内容是什么——无非还是一个问题,太平绅士如何授予。 与军功授爵、文官士绅授公士不同,太平绅士是个全新的体系,表面上似乎不如爵位、公士,但实际上在享有的权责,与两者并没有多大的差别,甚至于将来,还会成为进入省咨议院的前提——必须是勋士、公士或太平绅士方能进入省咨议院。 换句话来说,太平绅士将会成为地方士绅参与地方事务的前提,直接关系到士绅在地方的影响力。尽管现在民间还不清楚,但是各省巡抚、总督,已经得到了草案的密本,几乎每一个人都不反对通过授予热心公从事业的地方士绅“太平绅士”这一荣誉称号,但是,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打算。 “首辅可准备去见陛下?” 周培公又一次提醒道。 在周培公看来,陛下之所以诏见张煌言,必定是其所请,他肯定是去争取陛下的支持。 “你还是不懂咱们的陛下啊!” 朝着宫内望了眼,方以智反倒是变得淡定了,对于肩负着国家重任的他来说,唯一能做的就是认真工作“以报君恩”了。 在侍卫的引领下,张煌言进到御花园,不过这个御花园并不在后宫,按皇宫的宫禁,侍卫不能进入后宫,后宫是皇妃的住所,其中自有女官、使女以及女兵拱卫。而朝官非旨意也不能进入宫内,而这御花园位于宫内。 随侍卫来到御花园,看到陛下正在那里垂钓,而一旁还坐着十三、十四皇子,他们都在那里垂钓,他连忙持笏行揖。 “臣参见陛下、十三、十四皇子!” “免礼,赐座。” 正在钓着鱼的朱明忠话声不大,在张煌言坐下之后。 朱明忠看着鱼浮轻声说道。 “忠义公,你有事禀报?” 从忠义伯到忠义公,张煌言是大明勋贵中,除了闽王、晋王之外最尊贵的公爵。与过去不同,兴乾朝的公爵是超品,但只加美号,不加国号、邑。 “陛下,其实,这件事臣本不打算打扰陛下,只是……” 苦笑着,张煌言无奈说道。 “最近一段时间,各地知道陛下意欲授予百姓“太平绅士”这一荣誉头衔之后,地方上人心浮动,但凡士绅无不不纷纷试图得此头衔,而地方官员更是纷纷上书内阁……” 在张煌言提到地方上的反应时,朱明忠只是略点下头,尽管他现在很少过问内阁事务,但是并不意味着他是瞎子,军正司、调查局都是他的眼线,作为皇帝必须要眼观六路。 “……现在朝野勋臣,大抵也对此事看重他们以为陛下单授“太平绅士”,未免有失公允。” “哦?为什么这么说?” 将视线转到张煌言的身上,朱明忠反问道。 “陛下,这“太平绅士”非是有热心公益且特殊贡献之人士,如此,岂不把寻常在乡军人排除在外?毕竟,他们的资本不过只是小康,远不能传统地方士绅相比,若是是仅以热心公益的贡献比对,恐怕最终还是要看捐了多少钱,做了多少事,如此来,最后只恐怕这太平绅士,只会落到地方士绅之手。” 张煌言提及这些话时,神情中多少带着些无奈,毕竟,他同样也是出身于地方士绅,张家本身就是浙江鄞县大户,但是随着他成为兴乾朝少有几位受封爵位的文官,他也自然成了勋臣中的一员,而不仅仅是文官,他首先是勋臣,其次才是文官。 “军队系统不是有勋士嘛,他们想多了!” 朱明忠摇摇头。 “都十七年了,到现在,他们还是看不清楚自己的位置啊!” 这声音感叹与其说是感叹,倒不如说是失望,让他失望的是不但普通的勋臣没有弄清楚自己的位置,就是张煌言也没有弄清楚。 “可文官也有公士,现在又多了太平绅士。而且他们考虑的是将来,战时授予的勋士,本身就有比例的限制,平时的比例更小,每年授予的不过只有数十人。如若这太平绅士再尽由地方士绅垄断,只恐长久下去,士重勋轻的局面,势必不可避免。” 尽管张煌言的话语似乎带着对未来的担忧,但朱明忠并没有回答他,而是反问道。 “忠义公,那么他们是不是觉得,在乡军人作一件善事,就相当于普通士绅做十件善事?” “当然不是,陛下,他们希望至少能一定的比例……” “道理不还是一样吗?” 摇摇头,朱明忠说道。 “如果给他们比例上的照顾,那就是对绝大多数人的不同,军也好,民也罢,都是朕的子民,朕是一率平等对待,这“太平绅士”本身就是为了表彰热心公益事业的士绅百姓,又岂能因为身份不同,而区别对待?” 看到儿子的鱼浮动了下,朱明忠便笑着对儿子说道。 “和圻,你那鱼上钩了。” 在看着朱和圻把鱼拉上岸放入网中的时候,朱明忠又对张煌言说道。 “况且,苍水,你告诉朕,这热衷于公益善事的往往都是什么人?是寻常百姓?还是小康之家?” “陛下,大抵上也是地方士绅之家,寻常百姓即便是有心,往往而力不足。” 如此回答陛下的同时,他又补充道。 “但圣人亦言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寻常百姓往往亦是积小善而为大善。” “确实如此,但是归根结底,普通小康之家,每到周末去圣庙的时候,捐出几文钱,就已经足够,所图者为心安,而士绅于乡间修桥、铺路、助学,所图的一是为了自己便利,至于这二嘛,也就是为了名。而所谓“太平绅士”归根结底,也就是名,是头衔,其为人所珍惜、看重,不在于权责,而在于不易得到,越是不容易得到的,往往大家就会越发珍惜。但是,还有一个因素,就是要公平,如果不公,势必会引起人们的反感,最后所谓的“头衔”就会成无用的废物,到时候,损伤的可不仅仅是士绅的热情了……况且,这“太平绅士”还是重建建立士绅与皇家联系的一个纽带!” 什么? 不解的看着陛下,张煌言显然没有想到这一点。 “当年朕废除科举之后,这士绅与皇家的联系也在某种程度了被割裂了,士绅作为地方精英,一直是官府管理地方的助力,现在尽管设立了咨议局,把这种助力正式化,但是咨议局却有可能导致地方势力,导致地方离心,这都是有可能的,如何加强士绅与朝廷,与皇家的联系呢?” 陛下的反问,让张煌言陷入沉默,当年废除科举之后,何止是割断了士绅与朝廷的联系,根本就是让很多人离心离德,尤其是废除科举后,许多不知将来如何的士绅,更是迷茫至极,尽管现在他们中的许多人纷纷转入商场,而且随着学校的兴办,他们中的不少人转入教育,可那种割断的是生硬的。 “而太平绅士则提供了一个纽带,因为它的册封是以朕的名义册封的,尽管不像过去科举晋身有俸禄,但毕竟是头衔,是荣誉,我想这应该能让一部分人满意,而且无论如何,朝廷都能够坐享其利,毕竟,无论是他们助学、修桥、筑路亦或是资助孤寡,官府都能坐享其利,而且也有助于民风向善,这是好事!” “陛下苦心,臣方才得知,实在是臣愚钝。” 恰在张煌言请罪的时候,鱼上钩了,在收线时朱明忠继续和张煌言聊了一些其它事情,最后又语重心常的说道。 “忠义公,你是我大明的勋臣,是世袭罔替、与国同休的,咱们兴乾朝的军功侯,大抵上都只是略通文墨,很多事情他们看不清楚,你要告诉他们,不要把眼睛盯着这些事情,他们是大明的勋贵,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是天下官民的榜样,勋贵……” 沉吟片刻,朱明忠看着湖面说道。 “他们现在只是勋,但不是贵,什么是贵……可不仅仅只是有钱那么简单!好了,等到今年的勋贵会议的时候,朕自会有话对他们说的!” 在张煌言告辞之后,朱明忠看着湖面,然后看着身边的和圻,他已经十二岁了,再过四年就要就国了。 “和圻,你告诉父皇,谁才是皇家之友?” 正钓着鱼的朱和圻思索片刻,然后答道。 “皇家替天牧民,民受制于皇家,所以民非皇家之友,大臣不过是食君之禄,与君分忧,不过名利驱使,所以其亦非皇家之友。” 儿子的回答,让朱明忠略点下头,尽管没有人告诉过他什么是“帝王术”,但是生活在二十一世纪那个资讯大爆炸的时代,让他学会了很多东西。 如果说,欧洲皇室与中国皇室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就是前者很清楚自己的朋友是谁,至于后者,却总在这个问题上徘徊反复。 每一个群体都有自己的基本盘,皇帝的基本盘从来都不是普通百姓,对于普通百姓而言,他们只需要知道皇帝是天子,皇帝是替天牧民的就可了,这才是统治者的本质。 至于大臣,无论是“食君之禄,与君分忧”或是“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都道出了大臣的本质——有更好的待遇,多数大臣会立即跳槽,所以才有了“士大夫投敌争先恐后”的说法。 不在于忠诚于否,而在于本质,就像后世的人才于企业间流动跳槽一样,公司只是他们拿工资的地方。 让那些拿薪水的人与公司共存亡呢?现实吗? 如果说来自21世纪的朱明忠,在未来学到了什么,除了领先于时代的科学知识之外,最重要的恐怕就是明白,要求天下所有的大臣都要“事君以忠”,都要“身许君王”,其实不过只是奢望。 人生自古谁无死? 可愿意留取丹心照汗青的,不过也只有那么一些人罢了,绝大多数所谓“忠心耿耿”的大臣,实际上,与后世的许多公司职员一样,他们能够在面对诱惑时抗拒诱惑,在公司面对危机时,不倒向敌营,出卖公司利益,就已经算是“忠心耿耿”了,至于苛求他们与公司共存亡…… “千里来当官,只为吃喝穿……” 回头看着儿子,语间略带着丝许嘲讽,朱明忠又问道。 “那谁才是皇家之友呢?” 正文 第280章 皇家的基本盘(求支持,求月票) “那谁才是皇家之友呢?” 面对父皇的问题,朱和圻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盯着鱼浮看了一会,然后才认真的说道。 “父皇,千里来当官,只为吃喝穿,或许说的是事实,那些大臣受命于皇家,于朝中为官,自然要给其俸禄,但是这样的话,外人可以说,官员可以一笑了之,父皇可以用于教导皇儿,但话却绝不能予外人说。” 儿子的认真的回答,让朱明忠笑应道。 “哦?这是为何?” “父皇,国家面对外敌存亡时,大臣投敌,有负君恩,国家安定时,大臣贪腐,亦是有负君恩,皇儿以为,古往今来,但凡是皇家都于大臣说着这“君恩”,无非就是希望其能够“以死报君恩”……” 看着父皇,朱和圻又说道。 “所以“千里来当官,只为吃喝穿”这样的话,若是让他们知道是从皇家口中说出,势必会让其心冷。毕竟,于皇家而言,那怕是表面上的忠心耿耿,也是有利的,即便是钱……” 原本想说钱谦益的朱和圻立即想到宫里的那位长辈是他的女儿,便改口说道。 “便是甲申天变时,亦有大臣虽是胆怯,但也曾有投河的举动,尽管没有下去,但千百年来的道德上的约束,却仍然使得许多人不敢尽心尽力为异族效力,皇儿以为,这吃穿固然是本意,可却要不断的告诉他们报君恩,给予忠臣名誉上的奖励,将共写入史册,永为后世楷模,只有如此,才能让更多的人忠于国事。” 儿子的话让朱明忠颇为满意的略点下头,但随后又摇头说道。 “这确实是皇家用人的道理,非如此不能笼络人心,圣人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古往今来,忠臣义士为何前扑后继?一是人心自有忠义,至于这二,正是为报君恩,三,则是先贤楷模可为前车……” 对儿子的观点表示赞同时,朱明忠又反问道。 “但是,作为皇帝,国君,首先必是一个实用主义者,必须要看到的是,大臣受恩于上,方才报君恩,于大多数大臣而言,其一生所求,无外名与利,有重名节的忠义之士,可为后世楷模。亦有洪承畴这等重利者,甘为异族驱使。在这个时候,作为统治者的皇家,就必须要谨慎的选择朋友,那么谁才是皇家之友呢?显然,应该是前者那样的忠义之士,但是如洪承畴者,当初亦也是表面上忠心耿耿,而且在大多数时期,比如在太平盛世时,大臣至少在表面上都是忠心耿耿的,在这种情况下,谁才是皇家之友呢?” 父皇的反问让朱和圻思索片刻,然后语气坚定的说道。 “父皇,大臣本就不是帝友,民、臣、贵三者之中,只有勋贵才是皇家之友。” 儿子的回答,让朱明忠的唇角一扬,反问道。 “这又是为何?” “父皇,因为勋贵与大臣不同,大臣所凭借的是个才学,正如当今的人才,无论是于大明,亦或许是于诸夏以至于诸国,都可获得重用,但仅局限于他个人,与其子女无关,其子女将来的地位,依然需要依靠个人的才学。但是勋贵却不然,他们离开大明之后,于异国不过只是普通百姓,所谓勋贵者,一代皆是“军功侯”二代之后,全都是凭其血统,他们所有的地位、财富,完全建立在皇家赐予的爵位上,没有了皇家,他们什么都不是!所以,相比于大多数大臣,勋贵更亲近皇家,更希望邀宠于皇家……” 在儿子的解释中,朱明忠只是笑而不语。 这个观点正确吗? 以大臣以及平民百姓的眼光,这个观点无疑是大错特错的。 因为这违背了最起码的政治认知。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这却又是最基本的政治认真——巩固统治基础。 对于皇权而言,它的统治基础是什么? 是亿万平头百姓?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古训或许让人引以为戒,但是这句话与历史一再的告诉统治者——民众会推翻他们的统治。 一次次的起义,尽管有着天灾人祸、贪官污吏等诸多原因,但可以肯定的是,百姓对于皇家有忠诚是有限的,在绝大多数时候,于百姓的心中,皇家只是交皇粮、纳苛捐的对象。 顺民会变成暴民,义民会变成贼寇。 而朝廷制定法律,一方面固然是为了保持社会的最基本秩序,而另一方面,则是威慑大多数百姓——约束其为顺民。这也是法家的核心——制民、愚民。 至于大臣……他们来自于民众,替皇家统治百姓。按照阶级论而言,当民为官时,为统治者服务的他们往往会背叛自己的阶级——百姓。对旧阶级的背叛,让他们得到了权力、地位,屁股决定了脑袋。如果背叛可以得到更高的地位、更多的权力,这些本质上的背叛者中的想当一部分,会选择背叛。 民与官,与皇家,从来都不是同一阶层的,尽管官看似是“统治阶层”。 皇帝的基本盘是什么人? 随时准备推翻他们的百姓? 还是随时准备着谋权的官员? 都不是! 是世袭罔替、与国同休的勋贵! 与被统治的百姓不同,与凭才学进入“统治阶层”的官员不同,勋贵与皇家相似,他们“生而统治”,他们凭借血统,就可以挤身高位。这也是为什么古往今来,勋贵是文官的天然对立面的原因。 “而且勋贵生而尊贵,往往二三十岁,但可位居高位,而为官者却需十年寒窗,从小吏一步步晋升,其数十年辛苦,却不如勋贵继承人的门楣之贵,如此,他们心理自然难以平衡,所以于朝中,文官与勋贵无疑是对立的。而这种对立……” 看了父皇一眼,朱和圻说道。 “于皇家是有利的,皇家只需要平衡好两者的关系,既可保持政局的稳定。” 尽管儿子的回答,让朱明忠感觉颇为满意,但是他的回答还是没有涉及到关键的核心——皇帝同样也是文官的对立面! 因为皇帝,也是生而尊贵! 这恰恰是皇家与勋贵最大的共通之处,也正因如此,他们才是天然的盟友。勋贵的利益早就捆绑在国家的身上,完全依附于皇权。明智的君主应该想办法确保勋贵后代的培养育才,而不是将其视为皇权的威胁,加以打压。而且他们还是平衡大臣的筹码,因为他们随时可取而代之。 就像英国一样,一战后的贵族内阁,在战争结束后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恢复帝国的荣耀,那怕代价是那些在大陆前线的泥泞中挣扎、牺牲了数年的士兵们,退役后需要忍受疾病、贫穷,也在所不惜。对于贵族高层而言,相比于百姓眼前的福祉,他们在意的是帝国的利益。 而二战后把丘吉尔赶下台的文官内阁,他们所考虑的从来不是帝国的利益,永远都是——选票! 他们为了选票,可以放弃一切! 在战争即将结束的时候,他们在那里喊着“我们的责任,是确保我们的朋友、家人、邻居,英国的劳动人民,不会再遭到当权者的背叛……全民医保、全民住宅、从生到死,全面的福利”。 然后,为了达到这一切,英国人放弃了全部,印度、非洲……他们把大舰队送进船厂拆除,变成了建材,把武器扔进熔炉,变成了玩具。不过只是短短几年,曾经显赫一时的大英帝国,就走向了没路。 而在几十年前的另一场战争结束的时候,那些贵族出身的当权者们在干着什么?当士兵们拖着泥泞的双足回到英国,希望回到曾许诺给他们的“英雄之乡”时,在伦敦的密室中,那些贵族政客们,他们坐在壁炉前,手拿威士忌、叼着雪茄烟,在那里谈论着如何巩固他们的殖民,恢复在战争中受到重创的大英帝国的威信,那怕此时,整个岛屿都面临着饥饿、疾病。 短期的代价之后,殖民地的资源源源不断的进入本土,殖民地庞大的市场刺激了英国的经济恢复。大英帝国很快再一次重新恢复了他们的领导地位,即便是在经济危机中,凭借着庞大的殖民地,英国、法国很快走出了萧条,反观美国,如果没有二战的拯救,他们会陷入长期的大萧条之中。 站在民众的立场上,工党或许最好的,但是国家呢? 作为统治者的朱明忠,很清楚自己的立场在什么地方,同样也很清楚,没有制约的文官会干出什么。当然,也很清楚勋贵们会干什么。 “勋贵固然是皇家之友,但是勋贵之中也是良莠不齐,当年清军南下,勋贵皆降,国家养其三百年,又有何用?所幸,满清暴虐,即便是勋贵投降,其又是什么下场?投降的文官或可为满清重用,但是勋贵投降后,不是被种种借口杀害,就是被夺走家业,驱为平民,与国同休……” 冷笑一声,朱明忠在内心深处,倒是挺感谢满清。 “确实不是一句空话,他们以为投降,就可以换来新主的青睐吗?当然不可能,王朝的兴替,就是新勋贵代替旧勋贵的过程,官员换个主子可以继续为官,但是勋贵不行!所以,朕才会在皇家学校中,让他们去记住那些人投降后的下场,臣可降,君不可降,勋亦不可降!” 回头看了眼儿子,朱明忠语重心常的说道。 “圻儿,将来你就国之后,亦要治国领民,这些事情必须牢记于心,贵、臣、民,三者之中,民心是可以收买,但必须要由皇帝去收买。大臣往往皆有其才,可为驱使,但绝不能让其施国恩于民,笼络民心。至于勋贵难免亦良莠不齐,要注重养才,万万不能让其沦为世代食禄的废物,需要让他们知道,勋贵不过只是称号而已,想在显赫门楣,还要靠自身的才学,为君者要不吝惜于给他们这个机会。” 回忆着古往今来,皇家对勋贵的防范,朱明忠自然也知道其中的道理。 “但绝不能给他们专权的机会!无论是文官也好,勋贵也罢,专权既独,君权既会旁落……” 沉吟片刻,朱明忠又补充道。 “双驾马车,缺一不可,作为皇帝,不要试图用谁去取代谁,也不要用谁去打击谁,而是要告诉他们,他们都是皇家的左膀右臂,但左是官右勋,分出轻重就行了,保持平衡,永远不要偏听偏信,尤其是不要相信,他们说的“为民如何”的话语,因为,除了皇家之外,无论是文官,亦或是勋贵,他们压根就不在意百姓,只是以百姓为由,去为自己争取利益,当他们以百姓为名的时候,皇帝就必须要加以警惕。” 鱼上钩了。 对于儿子如此教导之后,朱明忠把鱼钓上的时候,似乎是对儿子,又像是对自己说道。 “身为皇帝,必须要爱百姓,但是这种爱,应该是慈父式的爱,而不是一味的溺爱,那样的话,毁掉的会是整个家……” 一声长叹之后,朱明忠又说道。 “让他们去争,至于这为君,给予百姓一点恩泽,让百姓感激皇家的恩德就行了。” 看似轻飘飘的一句话,更多的是一种无奈,只有为君者才知道为君者的孤独。 皇帝是没有朋友的! 所谓的“皇家之友”,不过只是戏谑之言,只是为了笼络人心的言语罢了。 就像半个月后,那场不可不谓之盛大的典礼上,超过一百三十六名平民百姓被授予了“太平绅士”的头衔,而且是由皇帝本人亲自的授予,每一个被授予的百姓,无不是感激涕零,无论是面君,亦或是授衔,都足以让他们为之炫耀一生,让他们一辈子都心甘情愿的作为皇家的忠臣。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有时候,作为皇帝的,只需要让百姓感激涕零皇家的恩德就行了,至于什么加税之类的……那是朝廷的官员们的祸,皇帝不背。 当然,也不会有人在意,兴乾七年授予的“太平绅士”中,有15%的人是勋贵的子嗣,他们同样需要用一些善举,为次子们换取某些回报。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名誉的背后永远是利益…… 正文 第281章 发明家(求支持,求月票) 江南铁厂坐落在南京的西郊的长江边,有一条铁路与几十里外的南京城相连接在一起。 一根根烟囱和厂房覆盖了长江南岸边的大片地区,每天都有船舶驶到这里,将淮南的煤炭运到铁厂,将铁厂生产的钢铁运往各地。作为江南最大的铁厂,年产十几万吨钢铁江南铁厂,一直都是最为重要的铁轨供应商之一。 很多工人就住在工厂附近的,尽管有不少人都是住在宿舍中,但是更多的工人都在工厂附近买了房子,慢慢的工厂附近形成了几个集镇,这种依托工厂形成市镇,与普通的市镇不同的,其居民大都是在铁厂工作。不过慢慢的也有很多外人出现在这里,开始是一些商贩,然后是商贩的家人,慢慢的,一个万人的小城出现在这里。 雷涛并不算是在铁厂里的人,他是十年前来到这里的,那时候,这个小镇还显得有极为混乱,没有排水的阴沟,没有自来水,只是一片各种各样的房子,有高有低,在木屋有砖房。 九年前,这里变了个模样,当初乱七八糟的房子,统统都被推倒了,一个规划整齐的市镇出现在江边了,他知道,这并不是工厂的主人武宁伯自己愿意做的,而是因为九年前,陛下曾经来铁厂参观,看到乱七八糟的市集后,踩了一脚泥的陛下对武宁伯王明恩说道。“一个正直的厂主,会在计划兴建厂房的同时加以考虑职工的住宅,当然,还有学校。” 在陛下离开之后,王明恩立即拿出了十几万两银子,请人规划重修了市镇,这铁厂旁边工人终于搬进了亮堂堂的房间,道路也都铺有整齐的石板。不过一年之后,江南铁厂旁边的“铁厂镇”就成了闻名大明的上等镇。当然,工人并不是白白搬进去的,他们都欠下武宁伯少则十几两,多则数十两的银钱——他们需要从武宁伯的手中买房子,不过作为铁厂的工人,武宁伯大方的准许他们按月偿还,从工资中直接扣除借款,当然,需要付出一点利息。 但铁厂镇只有一个,迅速兴起的工业,尽管吸纳了数百万离家的次子和他们的妻子们,但却也让千百万人无处安身——来到城市中的他们,大都租住于居民家中,而在工厂附近,则只是勉强找到一块栖身之处。不少人住的离工厂很远,需要走上半个钟头才能到工厂。 在铁厂镇,工人家的窗户上装着玻璃窗,家里通着自来水,甚至还装有抽水马桶,可是,在不少地方,很多工人只是和他们的家人挤住在一个并不算宽敞的房间里,买房子,至少要等上两三年的时间。 “早晚有一天,我也能住进那样的房子里。” 穿行在街道上,雷鸣涛看着路边的房子,暗自给自己打着气——他就是那种租房子住的人。 在过去的几年中,他住过的木板房,住过宿舍,无论是什么地方,到了冬天,屋子里都很冷,窗户关得紧紧的,四周的缝隙塞着破布抵挡寒风,屋里的气味十分重。 他现在也能从想象中闻到那股气息,冬天时,屋子里就是那种味道。 但,很快,我就能搬出那里,搬到新房子里。 不过,很多人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作出了另一个选择,他们离开了大明,前往南洋或者新夏,甚至更为遥远的美洲,到那里去寻找新的生活了。 就像三年前,雷鸣涛的弟弟,雷鸣江在南京的移民处中,在确定了到了北美殖民地,殖民地官府会为他提供100亩田地之后。他选择了去纽约——在大海的另一边。 那天,鸣江回到家里的时候,整个人都很兴奋,也很激动。他想立刻动身,早就等不及了。随着离开的日子越来越近,鸣江就也越来越渴望自己站在甲板上,可同样也很伤心,因为他知道,当他离开的时候,他的家人、朋友以及这里所有的一切都会从他生命中永远消失。 临行前的那个晚上,大哥也从颖州老家乘火车赶了过来,他兄弟三人就在工厂附近的饭馆里聚了一次。 那天晚上,他们兄弟三个人都醉倒在地了,三个人最后哭的很厉害,因为他们知道,老三这一走,这辈子都不能再见到了。 一切都结束了。 第二天,老三带着媳妇离开了,在南京坐上了轮船,然后从上海坐上了远航的帆船。直到半年后,雷鸣涛接到了弟弟的信,他平安抵达了纽约,也分到了土地,总之,一切安好。 “好什么啊!这一走,这辈子都见不着了……” 雷鸣涛在心里抱怨着,抱怨着的时候,他来到了工厂,他并不是铁厂的工厂,但是他这次来,是为了另一件事。 半个小时后,在江南铁厂经理办公室,雷鸣涛站在那里,而李存玉这位工厂经理,则打量着他,尽管雷鸣涛身上的衣服很干净,但还是看出来他的情况很窘迫。 “你说有一个发明要卖给铁厂?来,说给我听听。” 作为工厂经理的李存玉,并没有因为雷鸣涛没有上过书院,而没有给他机会,反倒是兴致勃勃的等着欣赏他的发明。 深吸一口气,雷鸣恩说道。 “是的,我的这个发明是蒸汽锤。” “蒸汽锤?” 李存玉立即来了兴致。 “经理,我曾在铁厂里工作过,铁厂锤锻铁器,用的是水力锤,这也是铁厂修在江边的原因……” 水力锤,从陛下在清河发明以来,直到现在仍然是最重要的锤锻设备,从几十公斤,到几百公斤的水力锤,在机械生产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而雷鸣涛变曾在锤锻车间工作。 “……尽管水力锤锻看似性能出色,但是在使用却有各种限制,除了受水流影响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其它锤锻并不均匀,因为它就是一个借助水力的锤击的大锤,杠杆作用下的锤锻,这是不可避免的……” 一一说道着水力锤锻的不足,雷鸣涛拿出了他的图纸,然后说道。 “经理,你看,这是我设计的蒸汽锤,它的原理是靠水蒸汽推动的机器锤,锤头和汽缸的活塞杆装置能上下活动,锤制锻件,相比于旧式的水力锤,蒸汽锤能锻造大型锻件……” 在雷鸣涛解释着蒸汽锤的运行原理时,尽管对于机械并不是特别精通,但毕业于书院学习冶金的李存玉,还是立即看出对方设计的蒸汽锤在原理上是可行的,而且确实比水力锤有更多的发展空间。 不过李存玉,并没有立即同意买下他的发明,而是作出了另一个决定。 “你的这个发明,现在只有图纸是吗?” “是的,还有一个模型。” “这样的话,仅只是凭借这份图纸,你的这个发明,很难让人相信的……” “可是经理,我……” “听我说完。” 看着面前有些急切的雷鸣涛,李存玉笑着说道。 “如果,我给你一份工作,比如,铁厂的工程师,专门负责研制这个蒸汽锤,你可以得到你所需要的一切原料和帮助,当然,未来,这份蒸汽锤的专利将会由工厂获得,你觉得的怎么样?” 显然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提议,尽管也许掌握专利将来可以获得更多的回报,但雷鸣涛很清楚,他没有钱把图纸变成实物,也就意味着,除非得到投资,否则他的发明很难被制造出来。 而李存玉的建议,则解决了所有的问题,工厂的工程师,每个月的收入高达几百两,他几乎可是立即买到一处非常不错宅子,让一家人立即过上很好的生活,从此之后,他的生活就会改变。 但是,应该这么做吗? “经理,我……” 就在准备同意的时候,雷鸣涛说道。 “我可以考虑两天吗?” 回到家中,面对妻子的期待的眼神,雷鸣涛并没有说出工厂的邀请,只是说今天有见到经理,有时候,一些事情,并不需要告诉女人。 临睡前,雷鸣涛里查看了一下他放着图纸的柜子,那是他绘制了一年的图纸,在过去的一年中,他一直在完善自己的设计,尽管他今天向经理展示了自己的发明,但是最关键的部分并没有告诉地方。 在过去的三年中,为了这个发明,他一直呆在蒸汽机前,做着那份收入并算高的工作,为的就是弄明白一些事情,尽管他曾在县学里读过书,但是对于蒸汽机的了解,也就是挂图上的图样罢了。 “没事,今天没见着,明天再去见他,经理管那么大的厂子,肯定是个大忙人。”妻子颇能体谅他,尽管过去的三年中,他的收入不高,但妻子一直都能体谅他,理解他,当然没有她的支持,或许他早就放弃了。 “也许,我应该答应他。” 这一天,躺在床上的雷鸣涛一直无法入睡,他的耳边听着火车驶过时发出的轰鸣,之所以会住在这里,因为这里的房租很便宜,但是却靠近铁路,这意味着会很吵,他甚至看到女儿在睡梦中动弹了一下。 要不然就答应他吧!毕竟,只要这边一答应,那边就能搬到新家,李经理在他离开时,曾告诉他厂里几所房子,如果他愿意的话,随时都可以搬过去。而且工厂会按照工程师的待遇给他租用一辆马车,供他上班。 这个待遇真的是再好不过了,对于一个没有读过书院的人来说,能够成为工程师,无异于考中了进士,鱼跃龙门了! 可是,为什么心不甘呢? 琢磨着将来蒸汽锤可能带来的收益,雷鸣涛不知道,自己到时候可以挣到多少钱,但可以肯定的是,肯定会比现在多。他甚至可以自己开办工厂,然后把老四接过来,然后再写给给老三…… 似乎,那样日子会很好,至少兄弟们都在一起。 可是,那一切都很虚无,谁也不知道将来,可答应经理的话,从明天起,他的生活就会得到改变,不需要再像现在这样,成日为生活担心。 这不正是他所期待的吗? 如果答应的话,就解脱了,就不需要考虑那么多了。 跟往常一样,尽管一夜未睡,但是雷涛鸣还是在早晨六点钟就醒了。 醒来之后,他和过去一样,洗脸、刷牙,然后就在他吃完饭的时候,就去了工厂,他所在的工厂是一家生产火车车轮的工厂,尽管位于江南铁厂旁边,但是却并不是铁厂创办的,而是其它人创办的企业,像这样依托江南铁厂生产各种铁器的工厂,在铁厂镇有十几家,而雷鸣涛选择在这家工厂工作,是因为当时这是唯一一分可以在蒸汽机旁工作的地方。 尽管工资并不多,但是也就在这里,雷鸣涛成为蒸汽机学徒,学习如何维护、操作蒸汽机,也正是在这里,他一点点的完善着自己的想法——如何用蒸汽的力量锤击钢铁。 再好的构思,总需要实际经验,作为工厂学徒的他或许收入不高,但是作为回报,去年前,他甚至有机会去南京的书院中学习了半年,这也是他最后成为厂中仅有的两个可以维修蒸汽机的工人。 不过,即便是如此,他每个月的收入,也只有六两银子,看起来似乎不少,可实际上,就在一年前,他的工钱只有三两四钱——学徒工的收入。不过到明年的话,他就可以拿到八两银子,到时候,他就会成为铁厂镇,收入很高的工人。可以买得起房子,甚至,现在他也可以买自己的房子,只要他愿意付上15两,再从厂里借上30两,然后厂里会在未来的五年中,每个月从他的工资中扣除一两银子。 不过,他并不甘于这样的生活,他希望拥有更好的生活。 来到了工厂之后,和往常一样,换上了一身帆布工装的他,直接进入了蒸汽机车间,现在因为锅炉还没有点着,所以车间里很安静,可是等到锅炉点火后,这里的声音就是震耳欲聋的。 正当他首先检查着蒸汽机的时候,一个学徒工跑到他身边说道。 “师傅,厂主让咱们把车间收拾干净些,今天有人过来参观……” 正文 第282章 投资(求支持,求月票) 即便是直到现在,直到兴乾十七年,许多人仍然会觉得的蒸汽机很新鲜,可以新鲜到什么地步呢? 总会有人到工厂中参观,那怕就是为此掏上几十文钱,在他们看来也是值得的。毕竟,那可是普天下最新鲜的东西。 好奇心人皆有之。 只不过,有些人,并不仅仅是因为好奇,才会花上一百文钱,来个“铁厂一日游”——这种工业旅游,也许算是这个时代的特色了。 只需要花上一百文钱,就可以从南京来到江南铁厂,然后在这里参观一圈,不但包往返车费,还包中午一顿简餐,简直就是旅游界的良心。 穿着一身淡色生员衫的郑克臧是这一小拨参观铁厂的游客中的一个,作为曾经的闽王世子,差点继承了闽王王位的他,对于闽王郑氏而言,几乎等同于耻辱,作为郑经的庶出长子,他系郑经之妾昭娘所生,而昭娘却是郑经弟弟的乳母。这也是后来也是郑经去世后,由其兄弟郑聪袭位,而不是郑经袭位的主要原因。 尽管郑经暴病身亡后,昭娘“自缢”,而作为曾经的世子,郑克臧一直深藏于南京远郊郑家别业之中,与那位在皇家学校中就读的弟弟郑克塽不同,除了少数郑家人之外,几乎没有人知道他的存在。 直到去年,在闽王府故臣工部尚书陈永华的干涉下,郑克臧才算是从那种半软禁中走出来,随后考入了南京的钟山书院,也就是在今年年初,经现任闽王郑聪的同意,郑克臧继承了郊外的别业和一笔银钱,由此也算是某种补偿。 继承了那笔相比于郑家不过只是九牛一毛,相对普通人却是一笔巨款的郑克臧,并没有坐吃山空,而是一直在考虑应该进行什么样的投资。思来想去,他还是来了江南铁厂——这是整个南直隶最大的工厂,铁矿以及铁厂雇佣了三万多工人,有男有女,还有不少15、6岁的学徒工。 之所以选择参观铁厂,是因为在郑克臧看来,铁厂是最值得投资的企业,毕竟,无论论是铁路或者蒸汽机以及其它的各种机器,都离不开铁厂生产的钢铁。 不过受限于资本,郑克臧知道自己并没有创办铁厂的资本,所以,他便考虑创办一家依托铁厂的小工厂。而在江南铁厂周围,这样的小工厂足足有几十家,就像现在参观的这家李记车轮厂,就是一家依托铁厂专门生产火车车轮的工厂。 因为只要作好检查,蒸汽机就可以正常工作,所以雷鸣涛每天的工作也很清楚,这也让他多了一项任务,就是带游客参观工厂,不仅仅是蒸汽机车间,还负责加工机车车轮的车间。 因为雷鸣涛一心想着自己的事情,所以路上的讲解也很枯燥。在进入铸造部的时候,车间监察员宁程正在那里监督着工人铸造。他是个有执照的工程师,身材又高又瘦,介绍车间工作的活,当然不是他工程师的工作,他只是看了一眼雷鸣涛和身后的游客,然后就继续自己的工作了。 “大家注意一下,不要靠近地上用黄漆隔开的区域,那里是工作区,我想大家都不想发生意外。” 看到游客中的一个青年人探头想要走进工作区参观。雷鸣涛连忙阻止道。从这个人的衣着上就能看出这人一定是个有钱人。他穿得像个读书人,一身绸子的生员衫,头上戴了方巾,也许天下的读书人都是这种穿戴打扮。他与普通游客的好心不同,他更专注于生产。 “你们这里,一天能生产多少车轮?” 郑克臧兴致勃勃的问道。 “我们这里每周能生产700个车轮,平均的话,每天就是130个左右。” “这可真了不起。” 郑克臧忍不住说道。 “如果加班的话,一天可以生产一百五十个左右。” 雷鸣涛又补充道。 “我们是不是要参观生产过程?在什么地方看?” 郑克臧乐呵呵地说,流利的官话里带着很重的闽南口音。在南京,这种口音很平常,因为有很多闽王旧部就住在南京,他们的家人、仆人往往都说着带有闽南口音的官话。 “很快,那边有专门的演示参观的地方。” 在演示参观的区域。工人里把钢锭放入料斗,往炉子里填好煤,很快金属就开始熔化。十几个参观者,都挤在制轮车间门边的参观区,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眼巴巴的看着融铁炉,对于他们来说,除了蒸汽机之外,这恐怕是这座工厂最吸引人的地方了。 站在参观区内的雷鸣涛开始作着讲解,他朝李全点点头,后者与他年龄相仿,是制轮车间的三等工。在铁锭化成铁水之后,李全打开模具。然后,他跟一个学徒工两个人抬起一个抛光的木质火车车轮模型。干这个活需要娴熟技巧,轮辐的结果很复杂,这种车轮是为蒸汽机车准备的,模型并不多有一个人高。 “现在他们开始用木制模型制模……” 在向导的介绍中,郑克臧看到他们把模型压入装满潮湿沙质混合物的深槽里。他们把轮面和凸缘压实,最后是模型的顶部。 对于这个过程,郑克臧并不陌生,毕竟,他在钟山书院就是学习机械,而铸造学又是必学的科目。看着工人们把沙箱的组件打开,其中一个工人检查着那个用模板塑出来的孔。整个沙模看上去一切正常。随后工人又用喷壶向里面喷了些油,然后再次合拢沙箱。 “现在请大家往后站。” 雷鸣涛对观众们说道。 李全已经经把料斗的喷嘴移到模具的上方。然后,另一个工人里拉动杠杆,让料斗倾斜下来。 火红的钢水缓缓倒入模具。潮湿的沙模咝咝的响着,从小孔里不断的喷出蒸汽。凭着以往的经典,工人们知道何时提起料斗停止浇注。 “下一步是对车轮整形,” 雷鸣涛继续说道。 “因为铁水需要很长时间冷却,我在这里放了一个预先冷却好的车轮。” 轮子已经放在车床上,那是由蒸汽机带动的车床,由悬在半空中的天轴带动蒸汽机,雷鸣涛朝车床工点点头,车床工立即推动车床的离合器,在连接着天轴的传动皮带的带动下,让轮子快速转动起来,然后开始用锉刀整形。 “请大家与车床保持适当距离。” 雷鸣涛对参观者说,提高嗓门以盖过金属车削时发出的噪音。 “如果一不小心的话,即便是再轻,也要丢掉一根手指,甚至丢掉一只手掌。” 工厂的工作是危险的,经常发生一些工伤事故,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其实不用他说,那些参观者,也会主动保持一定的距离,毕竟从不断切下的金属碎屑中,他们能够明白其中的危险。 车削加工的过程很快,在车床工停下车床的时候,雷鸣涛走到车床边。 “下面,是用卡尺测量车轮的尺寸。” 他举起需要使用的工具。 “火车轮子大小必须完全一致。直径变化如果超过0.5分(1.6毫米),也就是铅笔芯那么粗,车轮就必须要回炉重造。” 参观的游戏们这个时候,都开始问了各自的问题。 “你们工作几个小时?” “从早上六点至晚上七点,从周一到周五。周六的话,可以休息一天,但如果工厂的活多,至少要加半天的班……” 雷鸣涛注意到那个读书人,正兴致勃勃的看着那个车轮,嘴里头似乎在那里念叨着什么。 “火车车轮都是这样的制造出来,为什么马车车轮不能像火车车轮一样,按照统一的尺寸、规矩制造呢?” 与火车的车轮不同,马车的车轮往往都是各个马车行就近在本地铁厂定制,车轮的尺寸各异,只有轴长是一致的。 “也许,可以考虑办个专门生产马车车轮的工厂,如果建在南京的话,应该会有一定的市场,毕竟大宗生产的成本会更低……” 他要办工厂? 雷鸣涛惊讶的看着这个年青人,也正是在这一瞬间,他的心里冒出了另一个念头,如果能够说服他投资蒸汽锤呢? 访客们陆续离开了,他们还要去参观铁厂。在游客们要离开的时候,担心错过眼下的机会,雷鸣涛看着那个年青人,便壮着胆子碰了碰年青人的。那个人只是转过身来,礼貌地笑了笑。 “公子,刚才我听您说,似乎想要办工厂?” 雷鸣涛有些紧张的问道,这么问,会不会太失礼了? “不错,我确实有这个打算。” 郑克臧并没有隐瞒自己的想法。 “看样子你是这里的熟练工,我也准备办个车轮厂,你有什么建议吗?” “怎么说呢?现在车轮厂,有好几家,我们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加班了。” “如果是生产马车的车轮呢?你觉得的怎么样?像生产火车车轮一样,制造标准的马车车轮。” “这个我并不清楚,但是如果你想要办工厂的话,也许我可以给你一个建议。” “哦,什么建议?” 郑克臧并没有因为面前的是一个普通的工人,而小瞧对方,实际上,从小到大只有仆人陪伴的他,对待下人的态度一直都极为友好,出府后,对待普通人也是这种态度。 “公子,马车的车轮,有很多人制造,如果你想要办厂的话,最好制造别人都没有制造过的新产品。” 雷鸣涛想了一下,然后说道。 “公子,就像这间车轮厂一样,现在大明一共有六家生产火车轮的企业,他们每天可以生产上千个车轮,生意自然有好有差,可如果只有一家呢?他的生意肯定会很好?” “是的,” 郑克臧笑着说道。 “所以,我才想生产马车的车轮,像生产火车车轮一样,毕竟,还没有人这么做,也许可以试一下。” “但是有很多马车行在制造啊。” 雷鸣涛看着面前这个态度平易近人的公子,试探着说道。 “如果你想要办厂的话,也许,可以生产蒸汽锤。” “蒸汽锤?这是什么东西?” 学习机械的郑克臧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这个工人的话,立即引起了他的兴趣。 “难道是最新的发明吗?是那个工厂发明的?” “是我的发明,公子,如果你有兴趣的话,也许……” 看到另一边的监察员在看着自己,雷鸣涛说道。 “等到晚上下班之后,我们可以找个地方谈一下。你看怎么样?” 满怀期待的看着对方,雷鸣涛感觉自己的心脏都跳到了嗓子眼里,这个富家公子会答应自己吗? “嗯……” 看着目中尽是期待的工人,郑克臧犹豫片刻后,点了点头说道。 “行,等晚上我们见面再谈,那个,我就住在……” 想到下火车时看到那家旅馆,郑克臧说道。 “就在铁路饭店里住,等你下班后,直接去那里找我就行了,我姓郑。” 不过只是多呆一个晚上而已,在离开车轮厂的时候,郑克臧暗自想到,之所以愿意多呆一天,是因为“蒸汽锤”确实引起了他的兴趣。 很快,几个小时,在火车站附近的铁路饭店中,面对雷鸣涛展示的蒸汽锤的简易图纸,郑克臧立即确信自己的等待是值得的。 “用蒸汽的力量驱动锤头,这个构思可真不错,就像蒸汽机汽缸里的活塞一样,只不过这个活塞是锤子,它的力量可以达到几吨?” 抬头看着雷鸣涛,郑克臧摇头说道。 “我看不仅仅只是几吨,如果进一步改良的话,也许可以达到几十吨,甚至上百吨,有了它,钢铁变得就像是面团似的,而且它的行程是可以控制的……” 作为机械工程专业的学生,郑克臧以机械工程师的敏锐看到了蒸汽锤的未来,当然也看出对方设计的可行,作为年青人的他,压根就没有丝毫犹豫,而是直接说道。 “你有完善的图纸吗?如果有的话,而且确定可行,我想我们可以合作的……” 正文 第283章 跨越时代(求支持,求月票) 兴乾二年九月初六,蒸汽机的原型诞生于清河书院。 三年,发明分离式冷凝器。 四年,南京国子监机械工程系发明了一种称为“太阳与行星”的曲柄齿轮传动系统,并以国子监的名义成功申请了专利。同年,技术人员发明了平行四连杆机构。 五年,发明了离心式调速器。发明了蒸汽机气缸示工器。 兴乾十二年,清河兵工厂发明高压蒸汽机,尽管最初只有5马力,但它的体积只有传统蒸汽机的1/25,这是难以想象的…… 从兴乾二年,直到兴乾十七年,在长达十五年间,无数工程师、书院以及工厂对蒸汽机的改进不仅在于结构和制造工艺上的完善,同时还完成了许多蒸汽机的控制装置的设计,使蒸汽机更加的趋于稳定工作。使得纺织业、采矿业、冶金业、造纸业等工业部门,都先后采用蒸汽机做为动力。 蒸汽船、蒸汽机车,最终这一系列的发明,把大明带到了蒸汽时代,而这个时代的脚步并没有停止,在持续不断的改进中,蒸汽机的效率不断的得到提高,它的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也正因如此,才会有许多人与企业投入大量的精力财力改进蒸汽机,提高其效率。 位于天津的新能蒸汽机厂,是大明数十家蒸汽机制造厂中的一个,天津,是最早应用蒸汽机的地方,从最初的底压蒸汽机,再到现在效率更高的高压蒸汽机,因为天气寒冷的原因,在北方,蒸汽机一直受到企业的欢迎,不过在最初的使用中,因为蒸汽机时而发生故障,所以总需要维修,大厂往往会有专门的工程师为其维修蒸汽机,但小厂却只能聘请外人,加之有些部件需要自行制造,从维修作坊到工厂,许多小型的蒸汽机厂,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 而新能蒸汽机厂也不例外,作为工厂主的李东山,尽管只是中学毕业,但却很快掌握了蒸汽机的维修,开始时只是帮人检修蒸汽机,从配制零件,再到生产蒸汽机,四年前,他们仿制了通用机械厂的小型高压蒸汽机。尽管很多特殊的零部件是李东山和工厂里的两个钳工手工制造出来的。但是这台高压蒸汽机,仍然为新能蒸汽机厂打开了市场,在蒸汽机市场上站住了脚。 现在的蒸汽机是卖方市场——只要能生产出来,都能够卖得掉,不过即便是如此,李东山并没有满足仿制高压蒸汽机,他还想要设计出更好的蒸汽机,与其它的工厂不同的是,在新能站住脚之后,他就高薪聘请了多名工程师,为工厂设计新型的蒸汽机。 从新式锅炉到新型蒸汽机,在过去的几年间,尽管新能的规模并没有扩大,每年不过只制造几十部蒸汽机、几十台锅炉,但是其蒸汽机以及锅炉的性能却不断得到提高。 “在现在的蒸汽机中,高温蒸汽会被注入汽缸,同时推动活塞向上运动;当活塞运行至汽缸顶端时,活塞的上下移动均由蒸汽推动,不过蒸汽机的效率依旧上不去。它的效率仍然太低。我觉得的问题就出在那些流入冷凝器的蒸汽上。” 周鸿达看着李东山继续说道。 “我们设想一下,把蒸汽机的冷凝器去掉,让膨胀过的蒸汽直接排入大气,那我们会看到什么样的画面呢?” 其实,这个画面并不难想象。 甚至可以说,他们都曾目睹过,因为蒸汽机车并没有冷凝器;从汽缸中流出的蒸汽会直接朝车体两侧喷射。因此,大家在火车站或者铁路边都曾看到过一个画面,一个巨大的车头呼啸而来,一边轰隆轰隆地冲过铁轨,一边呼哧呼哧地喷着蒸汽,车头两边拖着两道冲出去老远的白雾。 “没有冷凝器的蒸汽机车在蒸汽作功后,会排放出来,但显然,在经过了一次蒸汽机之后,蒸汽的能量还没有被完全榨干,而在蒸汽机上这些能量随着冲出汽缸的蒸汽一起流进了冷凝器,也就是说,跑掉了;而这部分跑掉的能量,本来可以继续推动引擎……” 李东山被周鸿达的话勾起了兴趣,说了这么多,他总算是说到点子上了。 “那你是什么想法?” “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再增加一到两个汽缸。” “增加汽缸?” 李东山一愣,在过去的几年中,他一直相信提高蒸汽机的压力是增加蒸汽机功率的根本,压根就没有想到再增加汽缸。但是周鸿达的建议还是引起了他的兴趣。 “没错,既然汽缸中排出的蒸汽中依然含有能量,那么,我们自然可以用这股蒸汽继续推动引擎,流经一个汽缸、两个汽缸,甚至三个汽缸,总之,就是尽可能的把蒸汽的力量全都压榨出来,这样,蒸汽机的功率自然也就提高到了极限。” 毕业于海河机械专科学校的周鸿达,虽然不是名校毕业,但是在过去的几年间,多次参与蒸汽机的仿制与改进。其技术水平提高的很快,在蒸汽机的研制方面也有了很多经验。正因为了解蒸汽机的原理,他才会产生这个想法。 “厂长,我的想法是这样的……” 指着一张简易的草图,周鸿达解释道。 “与普通的蒸汽机不同,我叫它多涨机,意思就是蒸汽经达多次膨胀,由多个直径不断增大的单动汽缸组成,假设两至三个汽缸组成。从锅炉出来的高压蒸汽首先推动第一个和最小的一个活塞,蒸汽首先在高压气缸做功。当这个活塞开始回退时一部分扩张的蒸气通过管道排入第二个汽缸推动它的活塞,高压缸排出的蒸汽或许不能推动高压缸,但是应该可以推动中压气缸,让其继续做功,这样继续使用在第一个汽缸膨胀的蒸汽。第三个汽缸则使用在第二个汽缸中膨胀的蒸汽,中压缸排出的蒸汽可以在低压气缸继续做功。这些分级做功的方式可以更加有效的利用蒸汽的能量……” 在周鸿达的解释中,李东山的眼睛盯着面前的这张简易图纸,在脑海中想象着它的工作过程,很快,他就指出了问题的关键。 “把蒸汽依次排入高压、中压以及低压三个汽缸没有问题,但是,问题是怎么样先后把活塞作用产生的力量传递给传动轴呢?现在是一个汽缸,当然没有问题,可是再增加一个,高压汽缸与、中压汽缸再加上低压汽缸,三个汽缸它们产生的力也有所区别,而且还有蒸汽传递的前后区别,怎么把三个汽缸产生的力量集中到一根传动轴上?” 厂长的询问,让周鸿达笑着说道。 “这个问题简单,改进传动轴。把直轴改进成曲轴!” 一个伟大的发明,有时候会因为灵光一现的灵感,就像周鸿达所想象出来的多胀蒸汽机和曲轴一样,即便是他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发明会带来什么样的改变。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多胀机的发明,从根本上改变了蒸汽机,推进了蒸汽时代的发展。 几个月后的兴乾十八年,当新能制造的第一台三胀式蒸汽机,在运行时达到惊人的500马力时,立即在蒸汽机行业引起了轰动,毕竟,在此之前,即便是效率最高的蒸汽机,在同样体积大小下,其功率最多只有200马力,而且耗煤量远高于这台多胀机。 几乎是在新能有多胀机接到十余台定单的同时,他的工厂中来了一个客人,这个客人倒不怎么显眼,似乎与普通的客户并没有多少区别,他只是在那里一一询问与多胀式蒸汽机相关的技术问题。 很快,来客就作出了他的决定。 “你们可以建造更大的三胀机吗?” 随后他又给出了一个具体的尺寸大小。看着顾客给予的尺寸大小,李东山就有些疑惑的说道。 “是用在船上的?” 只有船上的蒸汽机才会这么大,而且限制高度。 “是的。” 朱和域并没有隐瞒自己的想法。 “我想把它装到船上,因为它的功率很高,你知道的,功率越大,船的速度就越快!而且,这种蒸汽机还有进一步改进余地,如果加以改进的话,肯定更适合海上航行!” 看着李东山,朱和域指着模型说道。 “你看,从低压活塞中排出来的蒸汽,在做功的过程中不断减压后可以重新进入锅炉加热,这一点,尤其对海上的轮船非常重要。海上的轮船必须节约用水,因为它可能很长时间无法补充水,而陆上的蒸汽机则可以不断加水。所以,我希望,你们可以改进一下,考虑到把排出的蒸汽重新引回锅炉,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减少水的消耗,而且还可以进一步降低煤耗。” 尽管只是一个提醒,但是却让李东山的眼前一亮,甚至就连呼吸也随之停顿了一下,不仅仅是因为顾客的建议是一个价值千金的建议,更重要的是,顾客的话,让他意识到,他完全可以去开拓另一个市场——船用蒸汽机! 蒸汽船只会越来越多,如果现在凭借三胀式蒸汽机进入船用蒸汽机市场,那么他将有机会凭借这种先进的蒸汽机,实现新能厂的扩张。 “公子,你应该知道,你的这个建议,对于新能而言,是一个极具价值的建议。” 李东山看着面前这位年青的公子说道,仔细打量着对方,这才发现他年青的出奇,最多只有十六七岁的模样,如果不是因为对方拿出了皇家银行的本票,他甚至不敢和这个公子谈这个生意。 “嗯,所以,我希望能够和你展开进一步的合作。” “进一步合作?” 李东山诧异的看着这个青年人,没明白他的意识。 “在来天津之前,我就已经翻看了新能的资料,这两年你添加了不少设备,但是呢,规模仍然很有限,过去每年的产能大概是60台蒸汽机,其中有部分关键部件还需要外包,现在生产三胀机,因为结构更复杂,所以最多只能生产40台,但是考虑到蒸汽机功率的增加,利润率会增加两倍以上,不过,即便是如此……” 看着李东山,朱和域笑道。 “银行界愿意向你提供贷款,但是贷款却不会超过你的资本,他们更愿意提供投资,但是条件却非常苛刻,我说的对吗?” 对于十三岁就开始利用假期,在自家的银行里旁观经理人投资的朱和域来说,他深知银行家们投资的特点——利润,他们会尽可能的压低企业的股本,从而增加自身的股本。即便是像新能这样掌握着新技术的企业,也不例外。 “实话不瞒公子,我并没有打算接受银行的投资。” 李东山的拒绝,让朱和域笑着说道。 “因为他们的开的条件不好,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们的投资应该是50万元,但却要求50%左右的资本,嗯……也许会是70万元,毕竟,你的工厂需要进一步扩大,这样你的股本最多只有40%,也可能会更少一点,而且将来,他们还会进一步追加投资,对吗?” “公子高明!” 李东山苦笑道。在过去的一段时间,确实有很多银行表示愿意投资新能,但条件都太苛刻,甚至比眼前的这位公子说的更为苛刻。 “高明谈不上,只是过去在银行里做过几个月,银行家,无利不起早的……” 面带微笑,朱和域看着李东山说道。 “我可以给你70万元的投资,只需要49%的股份,而且绝不会干扰新能的运营,只是每年会派一个代表过来,核算应得的回报,换句话来说,工厂一切都由你作主,我只是坐取其利。” 惊讶的睁大眼睛,李东山没有想到对方会开出这么优厚的条件。 “真、真的吗?” 面对李东山的诧异,朱和域只是微笑一笑。 “我们可以写进合同里,不过,我额外还有一个要求,就是在时机成熟里,我需新能在我指定的地区投资兴建一家分厂,建设分厂所需要的资金完全由我提供,新能提供技术,怎么样?” 正文 第284章 兄弟(求支持,求月票) 兴乾十八年二月底的一个上午,狂风呼啸,寒风刺骨,即便是到了二月,这天空中仍然飘扬着雪花。 北方的冬天总是如此的漫长。 可即便是在这温度表定在了零下十几底的低温的时候,却仍然有两位穿着藏青色呢绒大衣的男子沿着大沽码头的防波堤走了过来。尽管他们身上的大呢样式相同,但是他们头上的帽子却有不同,一个戴着海军的军帽,而另一位则皮草帽。因为他们的相貌秀像,所以对这两个青年的关系,大家一眼就瞧了出来。 他们是兄弟。 只不过,没有多少人知道,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大沽码头的防波堤在过去的十几年间,一直都是这个样子,对于许多人来说,这座防波堤是新鲜的,毕竟,这是十年前才出现的新事物,十几年前,海军出钱修建了防波堤,使得这里成为海军的一座备港,一座小型的港口基地。 不过,民间的船只也会进入这里,尽管在很多时候,民间的船只往往都是直接驶入海河,直抵天津,但到了冬天,那些海船就能呆在大沽港。而且如果海船没有蒸汽机的话,也只能进入大沽港。 也正因如此,大沽港尽管是海军兴建的港口,但是现在却是军民两用港,只不过,这里的民船永远多过军舰,不过即便是如此,这座港口仍然为官府带来了巨额的收益,毕竟,大沽港是北直隶唯一的也是最重要的港口。 因为只是备港,所以港内的军舰很少,只有几艘小型巡逻舰,如果不是岸上的堡垒要塞,很难让人觉得它是军港。不过从防波堤上看去,仍然可以看到要塞处的炮垒。 兄弟两人来到了防波堤的尽头,他们站在灯塔下方,凝视着远方,看着远处的大海,看着海上的帆船,谁也没有有主动开口,只是站在那里,任由海风吹来,人只管向大海望去。 “下个月,佩儿就生了。” 良久的沉默之后,朱和嘉看着远处说道。 “嗯,我知道,所以我才会来这里,我想,在临走之前,和大哥见上一面。” 朱和域的脸上带着笑,佩儿是太子妃,如果她生出的是儿子,那么他这个二皇子就要往海外就国了。 所有的一切都有〈皇明皇位继承法〉在,任何人都不能违背这一法律。当然,即便是如此,在宗人府今年排排出的皇位继承排位上,他朱和域仍然是大明皇位的第三继承人。 为了避免发生诸如英宗、世宗等皇位更迭时可能发生的变故,父皇特意命人制定了〈皇明皇位继承法〉,每当有新的宗室子弟出世之后,宗人府都会重新编写继承顺序,并将其告知天下,任何人都可以查阅。 这种以法律的方式确定的皇位继承顺序,直接了当的阻止了像“土木堡之变”后,大臣以“免主少国疑”为由劝服太后,立郕王朱祁钰为帝,进而导致了皇位动荡的局面,所谓的“主少国疑”,不过只是大臣们为了获得拥立之功的借口。毕竟,“疑”的不过只是大臣,百姓不会怀疑,天下也不怀疑,所谓怀疑者,正是那些大臣,他们只是借此谋取权力罢了。 而继承排序的出现,则从根本上排除了“拥立”的可能,毕竟,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敢建言逆序者以从逆罪诛九族,换句话来说,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大明都将严格的遵守这一继承顺序。而朱和域,这位曾经的第二继承人,也将因为皇太孙的出世,成为第三顺位继承人。 不过,对于那个皇位,他从不曾渴望过,毕竟,相比于几十后才能继承的皇位,对于皇子而言,就国后为一国之君的诱惑更大。 而且,与旧时所谓的“天家无情”不同,朱和嘉与朱和域的感情极为亲近,毕竟,他们的母后母妃本身就是好友,而且在父皇的刻意引导下,他们虽然是同父异母,但是因为自幼生活在一起,感情却远胜过亲兄弟。 “晋国离这里很远……” 朱和嘉看着身边的弟弟,语气显得有些不舍。 “你我此次分别之后,也许……” 眼帘微垂,朱和嘉强忍着内心的不舍。 “今生再无相见之日了。”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目中微红,险些流出泪来,尽管对于这一切早就有了准备,但是想到从今以后,再也见不到弟弟,心里自然难受到极点。 “不是还要再等两年嘛。” 朱和域咧嘴笑道。 “十六岁封国,二十就国,我才十八,还要再准备两年,大哥,你可不要怪我到处拉人啊,我那里最缺的就是人……” 看似在开玩笑的同时,朱和域最后语气又变得有些低落。 “哎,说实话,真的挺舍不得这里的。尤其是……唉,大哥,你说将来我的侄子会记得我吗?在他的眼里,我会不会只是晋国王君?而不是他的叔叔?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印象啊……” 想到侄子可能不记得自己,朱和域的心里一阵五味杂阵。 “怎么会不记得你,我会告诉他的,而且,将来,也许,他可以做船去晋国,毕竟,身为皇家子弟,巡视诸夏,也是理所当然的。” 三年前,身为皇太子的朱和域就曾代表父皇前往南天门,巡视帝国最南端的国土,顺便访问了秦国、周国、桂国等诸夏。将来他的儿子也将会履行同样的责任。他将会去更远的地方。 “嗯,那样的话,我要尽快把我的铁船造出来,” “铁船?” 诧异的看着弟弟,朱和嘉的语气有些不解。 “嗯,我定造了一艘铁船,而且会用新式的三胀蒸汽机,还有有螺旋桨,我估计,它的航速可能超过14节,最重要的是,他它是用铁板造出来的。” 说完这番话,朱和域眨着眼睛说道。 “也许,我这一艘船,就可以击败一只舰队,毕竟,它的船板是铁造的!” “那你准备击败谁的舰队?” 看着弟弟,朱和嘉笑着反问道。 “新夏那边,可没有舰队让你去击败,相比于舰队,你现在需要的是移民船,大型的移民船,把尽可能多的移民送到晋国,才是正理,至于海上力量……” 摇摇头,朱和嘉指着港湾中的几艘小型的巡逻队,然后说道。 “皇家海军,有几十艘封存的巡航舰,虽是十几年的旧舰,可是用于海上巡航,却没有任何问题,而且价格便宜,至少在晋国的人口突破100万之前,都不需要考虑海上的力量,毕竟,晋国并没有扩张的必要性,与其建立海上力量,不如尽可能的扩充船队,把尽可能多的移民送到晋国……” 作为海军军官的朱和嘉,自然知道海军舰队的用处,海军是进攻性的。 “和域,你记得父皇曾说过,海军进攻性的,立足于防御性的海军,是没有前途的,而大明想要在这个时代获得更多的土地,就必须要建立一支强大的海军,我们的海军规模是欧洲各国海军的总和,这意味着,皇家海军的舰队可以为所有的封国提供保护,你们只需要提供港口就可以了,在这种情况下,诸夏发展海军,无疑是一种浪费,就像秦国、周国他们,顶多就是有几艘武装商船,其实也就是以防万一,万一土人作乱,他们可以乘船离开,仅此而已……” 想到在南洋各封国,了解到其海军舰队的职责,朱和嘉忍不住摇头轻叹。 “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们的舰队在土人的面前,也是极为强大的,是不可战胜的力量。” “大哥,我可是花了大钱的!” 意识到自己的舰队无用,朱和域有些郁闷的说道。 “其实,我对舰队并没有兴趣,只是喜欢而已。” 就是因为喜欢,所以才愿意花大笔银子去打造舰队,即便是他压根就没有想过打造舰队。 “我只是想造一艘玩玩,毕竟,蒸汽机、铁甲、螺旋桨,这些真的很有意思。” 了解弟弟性格的朱和嘉知道,他只是对那些技术感兴趣,至于军舰?不过只是喜欢罢了。笑着说道。 “可你现在需要的是移民船,这样吧,你把这件事告诉父皇,让父皇出钱收购就是了,没准还能挣上一笔。” “大哥,你这么可不地道,要是让父皇知道,你这么算计,肯定会不高兴的。” 朱和域笑说道。 “在商言商,你既然造出了铁甲舰,如果性能确实非常优良的话,那么,你就应该卖个高价,海军想买,也必须要掏银子,这是最基本的准则。也是父皇所希望的。” 多年来,在朱明忠的教导下,朱和嘉并不像过去的皇子那样,会有“皇帝坐有四海”的想法,更不为因为喜好,要求百姓或者地方无尝的进贡,即便是那些商人愿意进贡,那也是经过仔细认证的,是用“皇家御用”的名衔换取商人的进贡,这种利益交换,商人们从中获利更多。 “而且,我相信,海军也肯定愿意掏高价,毕竟,海军也希望籍此推动人们研究新技术在海军舰船上的应用。” 一直以来,军队在新技术的应用上,都是有为积极的,毕竟,新技术意味着他们可以对敌人形成压倒性的优势,在目睹了燧发铳、击发铳对敌人的一系列压倒性优势之后,海军同样也希望能够获得一些绝对的技术优势。 “蒸汽机,螺旋桨,总比明轮更好一些,如果你去和海军谈的话,可以趁机低价索要几艘巡航舰,毕竟,如果出现了铁甲蒸汽舰,木壳的风帆巡航舰就会被淘汰,海军肯定很乐意淘汰一批军舰的。” 他们向前走了几步,然后朱和嘉才说道: “和域,到了晋国之后,你准备怎么做?” “嗯,我也不太清楚,但是那里的环境,很适合发展牧业,应该是以养马为主,毕竟,南洋很多地方都需要马匹,暂时应该是这样。” “确实应该因地制宜,不要因为百姓擅长耕种,就非要耕种,有些地方是不适合耕种的,米粮不足,可以直接从南洋购买,南洋各封国的米粮产量很高,出口马匹,换回米粮,应该是划算的。” 两人一边走,一边聊着,相比于中原,晋国除了一座城,还有十几万移民之外,可以说是一片空白,也正因如此,对于弟弟的将来,朱和嘉总想了解的更多。 “夏天,巡航经过海州时,我曾见过父皇,和父皇讨论过你的封国。” “哦,那么你们谈了些什么?” “父皇认为,新夏的封国,将来会各有所长,让我不需要为你们担心,而且相信你们将来必定会在那里开创不逊色于大明的文化,这也是分封诸夏的用意,是为了文明的竞争。” “晋国怎么能够与大明竞争呢?” 朱和域笑道。 “大明何等辽阔,人口何等之多。” “现在不行,一百年、两百年后,或许也不行,但是父皇说,这种竞争,不在于国力上的竞争,而在于文化上的竞争,这种文化上的竞争,不仅会让华夏文明再现百家争鸣的辉煌,而且还会有利于科学上的创新,激烈的竞争,会让我们不至于失去前进的动力。” 沉吟片刻,朱和嘉朝着大海看了眼,然后说道。 “父皇说过,倘若有一天,大明击败了所有的国家,即便是一统世界,那么,势必会带来一个结果,就是失去了进步的动力,就像秦朝一统之后那样,秦汉之后,我们面对的只是周边蛮夷,文明的发展,就陷入了某种停滞,因为没有了国与国之间的技术竞争,而在战国时,这种竞争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所以……” 朱和嘉边走边朝他望了一眼,然后又把头扭向一边。 “内部的竞争也是竞争。” “我知道,” 朱和域有意停顿一下。 “其实,父皇的意思,肯定并不仅仅是内部竞争,而是两三百年之后,诸夏之间势必会有吞并,会有征服,尽管我们的血缘相同,但是……当年周天子分封天下时,很多封国也是姓姬的。” 说出这句话后,朱和域朝着远方看去,然后说道。 “父皇是担心将来有人建议你削藩是吗?” 正文 第285章 利益至上(求支持,求月票) 削藩! 当这个看似简单的名词,从朱和域的口中道出时,朱和嘉沉默着,他并没有立即给予回答,只是静静的看着远方。 片刻后,他才说道。 “建文削藩……” 念叨着这个词,朱和嘉反问道。 “到底是大臣蛊惑,还是势之必然?成祖之后,百年间历代皇帝无不以削藩为已任,假名种种行削藩之实,到最后,宗藩变成了什么?” 摇头苦笑着,朱和嘉又说道。 “甲申天变,天下诸藩,上不能卫社稷江山,下不能抵御外夷,若非是如此,我大明又怎么可能几近亡国?” 几乎亡国的教训、亿兆百姓死难的悲剧,给大明带来了极为深刻的改变,除了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北方的边患消除之外,另一个改变,就是封建。而南洋以及海外领地的拓殖,为大明提供了封建的机会。 “封建即是为了避免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保险,同样也是为了拱卫中央,他日无论是朝中有奸臣,意图窃居国权,亦或是有异族入侵,或是百姓起事,诸夏既可起兵拱卫中央……” 凝视着海外,朱和嘉沉吟道。 “父皇担心的是,百年后,会有朝臣借口对诸夏不利,毕竟百年后,诸夏亦有可能是人口亿万的大国。” “应该是累加吧,几十国加在一起,人口亿万,又怎么能比得了大明呢?到时候,有人这么想,以小弟看来,他们肯定是为了个人的权柄。” 朱和域冷笑道。 “古往今来,即便是所谓之贤臣,亦受名利所累,更何况大多数凡夫俗子,他们总会借口种种,图谋个人名利,当年齐泰、黄子澄等人不顾祖宗成法,一味削藩,以至于逼死宗亲,如此种种,看似为国,实则不过只是为了个人之名,其想为朝廷砥柱,便以削藩起事非,试图借削藩成就个人之名……” 受父皇的影响,朱和域对齐泰、黄子澄等人从来没有丝毫好感,在他看来,正是因为他们图谋个人名声、权柄,才导致了靖难。 “只有制造矛盾才能从中渔利,如果没有矛盾,又怎么能突显出他们的重要?于大臣而言,无论是藩王亦或是勋贵,如果与皇家一团和气,大臣权柄就会受到重重制约,只有制造出矛盾,让皇家对藩王、勋贵生出不信任,产生危机感,皇家才会依靠大臣,只要借此打倒两者,皇家唯一所能依靠的,就只有一个选择,就是大臣……” 朱和嘉看着二弟说道。 “这个道理,父皇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曾告诉过我们,我大明到最后,表面上是亡于党争,可党争起因实则是亡于文官权力过大,就像内阁大学士,设立之初是高祖、成祖时是由皇帝点选大学士,往往都是由幸臣充任。英宗九岁即位,无法正常的处理朝廷事务,因此政事的决策权基本上全都落在了内阁的肩上。内阁大学士们基本摆脱皇权的约束和控制,利用自己的意志处理政务,保障文官集团的利益。这在内阁发展史上极为重要,这是内阁独立处理国家事务的开端。此后,阁臣入阁便由皇帝钦点幸臣变成为阁臣推荐,再由皇帝任命。到万历二十二年开始,以国本案为始,党争开始,各党会同东林党明争暗斗,抢夺内阁及六部席位,到最后,因为党争激烈,内阁大学士只能收各方推荐,靠皇帝抓阄决定,说到底,是大臣权力膨胀到已经对皇权产生威胁,而大臣权力膨胀,与其不受制约有很大的关系。” 凝视着大海,朱和嘉又继续说道。 “土木堡之前,大臣受勋臣制约,皇权尚能平衡,而到熹宗时,皇帝却只能依靠阉人与大臣争权夺利,而阉党者良莠不齐,不堪为用,到孝烈皇帝即位后,忌惮阉党权势过大,于是召起东林党的残余,打倒魏忠贤,并对阉党人员一网打尽。东林党重新当权后,但东林党又威胁皇权,于是又开始打压东林党,譬如温体仁等投机分子走向前台,但最终孝烈皇帝怀疑温体仁结党,也将内阁首辅温体仁驱逐出了朝廷。你记得陛下提及烈皇旧事时是怎么说的吗?” 大哥的反问让朱和域点头说道。 “父皇说,归根结底,是他们皆无人可用,神宗避朝,是因为朝臣权力过大,即便皇权亦只能退避,至熹宗只能借阉人打击臣权,而无论是所谓阉党亦或温体仁等人,他们归根到底,还是大臣,无非就是打倒一方,另一方继承权力,但是继承权力的那一派,仍然会对皇权产生威胁,嗯,应该说,臣权依然对皇权形成优势,而相比于臣权,皇权就显得势单力薄,以一人对满朝,况且皇帝还必须要依赖他们治国,无论是耿直之臣,亦或是投机之徒,权力集中于他们身上,对皇家总归是不利的。” 听着弟弟的回答,朱和嘉默默的向着海岸的方向走着,雪花不时的飘荡到他的肩膀上。 “臣权的扩张,归根结底,还是有一个过程的,而这个过程,就是打击异已,制造矛盾,一点点的剔除异已,最终导致皇帝无人可用,便是到孝烈皇帝那会,尽管看似天子独断,但无论是打击阉党亦或是东林,或者温体仁,最终受损的总归还是国家……” 回头看着弟弟,朱和嘉说道。 “尽管现在,看似臣权受制于君权,勋臣可为君权的助力,但是几十年后,百年之后,依然会有大臣借口种种打击勋贵,而勋贵若不能自重,必定为其所打击,至于削藩……” 向着大海看去,朱和嘉似嘲似讽的说道。 “现在都有声音要求朝廷迫使日本开国,因为国内的纱线棉布产量日益增加,商人需要更大的市场,也许,建文继位时的,诸臣是以江山社稷的千秋万代为由,建言削藩,但是百年之后,也许,他们会变成以“统一市场”为由,他们会以民众的呼吁,会要求诸夏废除关税,实现诸夏的统一市场,如此种种,反正,他们会找到理由的,而且在利益的驱使下,即便是勋贵也很有可能有会倒向他们……” 听着皇兄的话,朱和域并没有说话,现在国内确实已经开始出现了要求日本开国的声音,不过现在这个声音并不是主流,毕竟,相比于用战争换取日本开国,然后对其输出商品,印度已经敞开的市场对他们的吸引力更大,而且朝中的大臣们,也无意去为商人开疆拓土。 但是,现在大臣们或许会觉得为商人进行战争,总让人所不耻,但几十年后,如果大臣们本身就是商人,甚至勋贵也为利益驱使,他们会不会达成一致呢? 日本,也许只是一个开始。 确实,像大哥说的那样,在利益的驱使下,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沉默片刻,朱和嘉苦笑道。 “这正是父皇所担心的!” 但是父皇最担心的是什么? 凝视着大海,朱和域突然开口说道。 “记得父皇说过,他害怕的从来都不是什么乱臣贼子,因为乱臣贼子,可时随时诛之,他最害怕的是忠臣!” 朱和域用的语气中带着些许嘲讽, “因为忠臣永远会摆出一副大公无私、事事为国的模样,他会站在道德的致高点上,他会用人民的名义去索求一切,如果统治者拒绝,那么统治者就是暴君、独夫,而忠臣永远都是慷他人之慨!” “虚伪的道德最可怕,虚伪的崇高最无耻……” 苦笑着,朱和嘉长叹道。 “就像旧时党争,个个皆君子,看似为国计,可实则各怀鬼胎,东林君子如此,小人亦是,阉党小人如此,君子亦是如此,无论君子小人,他们的眼中只有权力,至于所谓百姓……不过只是他们争权夺利的借口罢了。” “所以,古往今来百姓才是最可怜的,世人皆假名百姓,而百姓又有谁人在乎,所谓在乎,不过就是示恩于百姓罢了。” 摇着头,朱和域凝视着远方说道, “在将来削藩一事中,他们同样也会假借民意,并以此驱使朝廷为其所用,即便是那些勋贵也有可能倒向他们,因为利益。”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朱和域又继续说道。 “利益……统一无关税的市场,对于那些勋贵而言,是有利的,毕竟,他们一直都是工商业最重要的投资者。” 与任何时代不同,大明的勋贵们并没有把资金用于土地,当然这既是因为国法的限制,同样也是因为土地的收益不多,相比于土地,工商业可以带来更为丰厚的回报,甚至有勋贵投资纱厂,一年获得数十万的例子,一年所得便相当于过去累世所得,正是在投资工商业的高额回报下,他们才会纷纷投资工商业,即便是外行,也会购买企业的股票。而不是把金钱凝固在土地之中。 “是啊,对此父皇是鼓励的,相比于让勋贵们把剩余的资金投资土地,让历代土地兼并即便于大明上演,并且愈演愈烈,父皇更希望他们把资金投资于工商业,按照父皇的说法,就是无工不强,无商不富。他们每创办一家工厂、一家企业,不仅可以让国家富强,国家可以从中课税,而且还可以吸纳大量的百姓进入工厂,如果不是因为工商业的发达,也许,现在中都以及大明的任何一个城市,都会像欧洲一样,遍地的乞丐、流浪者。” 朱和嘉略点下头,然后感叹道。 “国家承平十七年,人口迅猛增长,而长子继承未能更是令千百万次子不得不离开家乡,没有工厂吸纳这些剩余人口,这些人除了一部分移民南洋之外,更多的人会变成流民聚集在中都、南京这样的大城市周围,在官地上会形成规模巨大的贫民窟。这些人口大都是无所事事。他们就会成为暴动的隐患,就像现在的欧洲,欧洲的城市为什么时而发生城市暴动,就是因为贫民窟聚集着大量的无所事事的平民!” “所以,工商业是吸纳剩余劳动力最好的途径,现在我大明的人口已经超过一万万人,若是再加上南洋诸夏以各殖民的人口,早已经超过一万万一千万人。没有工商界吸纳剩余劳动力,国家肯定会陷入动荡不安!所以,无论在任何时候,大明都必须要发展工商业。” 没有丝毫的犹豫,朱和嘉又看着弟弟说道。 “移民,当然也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实际上,现在那些迁入城市的人口中,尽管有一部分被工商业吸纳成为工业化的劳动力,可他们即使是成为了工人,可是因为工厂主的盘剥削,往往也只能住在贫民窟中,也不过只是能温饱罢了,就像在湖广,工人的工资往往不超过四两左右,即便是南京,也不过五六两上下……” 大多数工厂的工资并不高,即便是这几年民风趋奢的情况下,普通工人的工资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高,除非是那些技术工人,否则普通工人也就只是糊口罢了。 “确实不高啊,如果不是因为天下十几年承平,再加上有廉价的南洋米,米价现在每石只需半两银子,比过去跌了足足一半,估计,那些百姓又要负担房租,又要吃饭,恐怕日子过去的只会更艰难啊!” 朱和域的感叹让朱和嘉点头道。 “所以,父皇才希望尽可能的多的往海外移民,当年南洋诸夏初封时,南洋汉人不过区区数十万,而现在却有多达七百万之众,其中的60%都是过去十年移民过去的,现在诸夏各国,汉人越来越多,土人不断教化,可即便是如此,仍然不够,还是应该尽量的移民。” 随后他的话峰一转,指着港湾中的一艘移民船说道。 “所以,我才希望的你尽量建造更多的移民船,飞剪船,蒸汽船,人口不仅是未来晋国发展的根本,同样也可以帮助大明减轻危机,毕竟,能否把国内剩余的人口迁往海外,直接关系到大明的将来!” 正文 第286章 移民(求支持,求月票) “兴乾是什么样的时代? 在三百年后的当代人看来,兴乾意味新生、意味着开始。 但是在兴乾时期,政府推行的一系列政策损害了百姓利益,导致大量百姓因为“长子继承法”不能继承父辈的土地,而“荒地官有”更让失地的次子们即便租种到官田,也无法获得土地所有权,同时还要承受高额地税的重压,生活日益困窘。与此同时,人口出生率急剧上升,新兴的工商业经济无法消化、吸收大量“过剩人口”,农民和失业城市民众成为社会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为此,从兴乾之初政府就出台政策鼓励民众向海外迁移,即所谓“海外华夏”。 ……分封诸夏,这一改变了今天世界格局的决策,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海外华夏”的延续。” 《皇明史记》 从兴乾前,拓殖台湾,再到兴乾元年后拓殖南洋,直到分封诸夏,每年迁移海外的人口,都在不断的增加着。 从兴乾元年当年海外移民为23165人,其中6成为流放犯。而到兴乾五年,当年移民海外人数就超过十万,至兴乾十年,更是突破二十万大关,随后,每年都以20%的速度激增。 毕竟,相比于在国内工厂做工,或者租用官田,移民海外,他们可以立即得到足够的田地。只需要连续耕种数年,就可以无偿获得那块田地。 对于绝大多数百姓而言,移民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兴乾十七年,当年移民海外的人数突破了六十万。 在过去的十几年间,南洋诸夏一直在不遗余力的通过各种渠道吸纳移民。而大明同样也在不遗余力的推进这一事业。尤其是随着“新夏”以及北美殖民地的创建之后,大明官府开始撤出也南洋移民,将南洋移民事业完全交给诸夏,毕竟,经过十年的发展,诸夏已经拥有足够的财力、物力继续进行这一事业。 而此时大明所面对的是,如何把众多的移民快速、安全地输送到遥远的“新夏”以及美洲殖民地,这是官府必须认真考虑的重大问题。 最早期前往大洋洲的以及北美的移民是乘坐快速商船前往目的地的,相比于移民北美,移民“新夏”或许更容易一些,毕竟,沿途可以在南洋诸国靠港,而移民北美无论是通往西海岸的“黑潮航线”,亦或是从南洋到好望角,再从好望角到纽约,都需要长达半年以上的航行。 尽管航行的时间长、航程远,但是在最初的几年,大明海军的运输商船,仍然在这两条航线上输送了大量移民。截止到兴乾十年,共有超过25000名明人抵达北美西海岸的新城以及纽约。 兴乾十年六月初九,海州船厂建造的“飞鱼”号下水,该船拥有极为特殊的空心船首,虽然其长宽比为5,其航速尚未达到以后飞剪船所能达到的惊人的航速。但是仍然在航运界引起轰动,后来她的设计特色为许多船舶设计家所仿效。 这类船有小的干舷,较少的上层建筑,不仅改善了船舶稳性,而且可以充分发挥帆的作用。船几乎贴着水面航行,长宽比一般大于6:1,其水下形状设计成最小阻力休,以提高航速,但保持一定的横向阻力剖面,导致水线特别优美,甚至在首部水线面有内凹,长长而尖削的曲线剪刀型首柱呈一种适合于赛跑的态势,在海上能劈浪前进以减小波浪阻力,故而被称为“飞剪”。 这种“飞剪船”相比于过去的快速帆船,它的速度更快,甚至两倍于普通帆船,尤其是当年第一部《航海天文历》印发于海军之后,使得海上航行船只实现了在海上的准确定位,从而摆脱了季风、洋流的制约,在浩瀚的大洋上抢风航行,把过去长达半年的航程,缩短到了三个月以内。 飞剪船的出现改变了一切,从“飞鱼”号满载着500余名移民在驶离广州的136天后,再次返回广州,一艘艘飞剪船投入了美洲航线。 进入兴乾十八年,刚刚建成的2483吨的“纽约号”则成为“广州至纽约”航线上最大的一艘商船。 广州是大明最重要的一个港口,也是千百万移民离开大明的必经之地,在汉粤铁路筑通之后,不知多少百姓,乘火车抵达广州。 大明与美洲相距遥远,艰辛的旅途上充满着不确定性。每当移民登船出海时,喜悦与别离的悲伤往往交织在一起,使得每一艘移民船的起航气氛异样凝重。对于远赴美洲的移民而言,那是另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几乎每一个移民,只要想到即将前往的从未想过和见过的异域!,都会引起他们的不安。于是,和其它的移民一样,携妻带女的李明典又一次想起了家乡的山水,想起家乡衰败的房屋,还有那尚在积雪覆盖下生长着整齐麦苗的几亩麦田。 当然,这一切,都与他没有关系了,作为家中的老四,他成年离家的时候,除了父亲为他置办的一处房子,还有承租的30亩官田,也就是父亲为他说好的亲事了。 三十亩官田,即便是付了三成的地租,收成也够一家人吃用的,他和媳妇在那片田地上劳作了七年,从女儿出世,再到两个儿子先后出世,日子过得也还算自在,但是他仍然选择了离开。 “不能让将来儿子和自己一样租一辈子的田!” 和大多数选择移民的人一样,李明典之所以选择移民,是冲着到了那里可以得到500亩地,那500亩地世代都属于他,只要他连续耕种十年。当然,在这十年里,他还需要偿还一家人的移民费,毕竟移民费用是官府垫付的。 其实,尽管早在江北潜邸时,就开始向海外移民,但是那个时候的移民却是混乱的,官府很多时候是把移民交给各家船局,随着移民人数的逐年增长,经营移民业务成为一项有利可图的生意,涌现出许多移民公司。但移民公司良莠不齐,与航运公司相互勾结,谎称客舱已满,向急于出国的移民收取额外费用,降低伙食和卫生标准等。兴乾二年,停泊在广州港的移民船“新舟号”发生了流放犯跳海逃亡事件,揭开了移民尤其是流放犯在旅途中遭遇残酷虐待的黑幕,震惊了大明朝野,也引起了政府对移民输送的重视。经过反复讨论之后,最终朝廷决定全盘接管了移民事业,包括移民的遴选、培训、输送、安置和保护等,并成立了国策性质的移民公司———海外兴业公司,并对移居海外的百姓提供全额旅费和手续费补助。当然,补助是需要偿还的。 正是国策性的移民,在短时间内改变了南洋的人口比例。对北美的移民,同样也是国策移民的一部分,只是相比于“新夏”,每年前往美洲的移民仍然不多。毕竟,移民的成本高昂的。 港搭船出海的移民们一般会在港口附近的“移民旅社”滞留 7 天左右,办理移民手续和卫生检疫,并准备好相应的航海物品。这些“移民旅社”一般是由各省海外移民协会指定的旅馆,为 2—3 层的木制建筑。移民在海港滞留期间,需要办理护照、购买船票、体检及接种天花疫苗,还要进行行李的消毒检查等。对于大多出身农家的移民来说,这些都是从未遇到的难题,使他们的身心备受煎熬。此外,滞留期间的花费也是他们难以负担的。 广州港移民收容所为 5 层木制建筑,其中设置了 50 间收容室,每室定员 12 人。最初收容所能容纳 600 余人。这个人数与北美的移民船所载的船客数量基本一致,其室内的装饰与移民船的船舱为模版,以便使移民尽快适应船上生活。 和其它的移民一样,在进入这座内部有些像船的“移民旅社”后,第一步就是要排队登计,带着妻儿排了半天的队,在移民官员接过李明典的移民表格时,头也不抬的对他说道。 “到纽约的船票票价100两,航海手续费是25两,港口滞留费,每天是2钱,按十天计,就是2两,检疫消毒以及天花接种费1两三钱,驳船费和行李搬运费一钱,合计126两4钱,女子和小孩的船费半价,手续遇免除,一共是……” 划动着算盘,算出了总数的官员看李明典说道。 “一共是352两,这笔钱是官府以无息贷款的方式提供的,只要签字画押就行。” 看着那张纸,李明典知道,只要画押之后,他就欠下了大明官府352两银子! 在老家种地的时候,一石麦,也就只能卖4钱银子,三十亩地最多也就是三十石麦。所以,如果没有国家和其他方面的补助,移民是难以承担高额的旅行费用的。 即便是有官府的补助,352两对于移民而言,也是天价,以至于在签字的时候,他犹豫了很久。 “别犹豫了,到了纽约之后,你能分到600亩地!十年的时间,肯定能还得上这笔钱的!” 六百亩地! 这是移民北美的百姓所能得到的地块大小。只不过,没有人知道,那块土地往往只是一块荒地,他们需要用数年的时间去刀耕火种,才能把荒地变成良田。 “签在这。” 在移民官指点下,李明典在纸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在安排房间之后,那移民官又对他说道。 “一会,你拿着这张表,到枪行里凭表去买火铳,记住了,要买六响转轮铳知道吗?四口人,最少要买五支,再加上两支长铳……” “先生,为啥要买火铳?” 李明典有些不明所以的问道。他确实还有一百多两银子,但那些银子都是他准备到了纽约之后,在那买马,买农具的,买火铳?或许有必要,但需要买那么多吗? “就是,还一下买那么多?” 旁边的人也跟着问道。 “怎么?怕钱不够,你们放心,这六响转轮铳,可都是按军队采购价卖给你们,你们可是占了大便宜了,搁外面一支六响铳至少要五六十两银子,要不是因为北美那边的土人太多,官府也不会操这个心,不过你们买了铳弹之后,暂时不能用它们,武器会直接送到移民船上,抵达纽约后凭票领取……” 尽管移民旅社的职员没有告诉他们,在纽约殖民地附近有很多土人生番,他们时常与移民发生冲突,移民与原住民之间的战争更是时有发生,但从让职员的话中,他们仍然感受到了,那里并不是一个太平的地方。 “他爹,你说,咱们为啥要去那么远的地方?” 进入房间后,在女儿和儿子们欢喜的跳到床上的时候,女人看着李明典问道。 “其实,去南洋也不错,那里还近,虽说地少了点,可,没听说那里要动刀动枪的……” 媳妇的话,让李明典一愣,然后说道。 “纽约那边地多,而且,天气还和南阳老家差不多,一年四季分明,南洋那边是热带,一年四季只有夏天,而且蚊虫疾病多,况且种的是水田,咱们习惯了种旱田,所以,还是去那里好些……” 在社学里读了几年书的李明典,虽然只读过几年的书,可却也知道北美与南洋气候的不同,而十几年来,教育的普及,也让这个时代明人不不规则像过去那样,视海外为蛮荒之地,毕竟早在他们少年时,就通过世界地图和教学挂图知道了世界,知道大明只是世界的一部分,在海外有许多地方,那里的土地比大明的土地更为肥沃,只是需要人去耕种罢了。 “全德、全仁,你们看,这里就是美洲,这里就是大明,咱们在就在广州府,等再过几个,咱们就从这乘大船一路朝这里过去,你们看……” 趴在床上的女儿指着书上简易的地图对弟弟们说着,讲述着那里的美好。 “等咱们到了那,家里就会有种不完的地,等将来你们长的时候,也能过上好日子……” 正文 第287章 来与去(求支持,求月票) 一艘大型的飞剪船泊于珠江江中,这就是“纽约号”,这次航行是纽约号的处女航。它也是纽约殖民地建造的吨位最大的商船。 相比于只有辽东才有的栎木的本土,在纽约殖民地,遍地都是百年的橡木,正因如此,早在纽约殖民地开拓之初,殖民地政府就建立了造船厂,早期的移民也是以伐木造船为主业。丰富且廉价的木材,使得纽约殖民地的船只价格远低于本土,这也是其建造的船只受欢迎的原因。 在过去的十几年间,纽约殖民地不仅建造的数百艘商船,甚至还建造了十数艘军舰,现在这些商船被广泛应用于非洲以及天竺海等地的贸易,甚至就连好望角西平殖民地的海军舰队,半数的军舰也都是由纽约殖民地建造。 置身于“纽约号”商船上,约翰·莱弗里特的神情显得有些失落。 “怎么样?收到回信了吗?” 朋友的询问,让约翰·莱弗里特摇摇头, 再过两天“纽约号”就要离港了。 “实在不行,你就直接到书院问问去,这样,成与不成,总会死心不是?” 李乾一说道。 “我和你不一样,你是明人,我是……” 约翰·莱弗里特的话音停顿,然后才说道。 “我是殖民地人,如果我是土人的话,甚至都没有资格进入大明的本土。” 现在的大明是开放的,他对全世界的学者和他们的家人都敞开了怀抱,同样也是保守的,外国的船泊只能驶往位于马六甲海峡的南天门,继续往南大明海航行一率视为海盗。 同时,大明的本土还禁止学者和他们家人之外的外人进入,那怕就是殖民地或者诸夏的土人,也被禁止进入。 天朝不是谁想来就来的! 但是对于任何一个来过天朝外人而言,他们都会为天朝而着迷。 他们着迷于这里的平静、祥和且美好的生活。 “我不知道天堂是什么样子,但是天朝,也许是距离天堂最近的地方!” 十年前,在哈佛学院,毕业于哈佛校友在信中如此描述天朝,他和家早已经迁往天朝。 在他的信中,天朝的一切都是完美的,是最靠近天堂的地方。在欧洲人的游记中,天朝永远与天堂联系在一起。 只是现在,这个天堂却对欧洲人关上了大门。 当然,作为学者的约翰·莱弗里特,他之所以渴望来到天朝,并不是因为这里距离天堂最近,而是因为他渴望在这时学到最新的科学知识。 毕业于哈佛的约翰·莱弗里特,在纽约殖民地与殖民地的大明学者交流时,尽管总能从他们的身上学习不少知识,但是纽约殖民地的学者很少,而且大都不是知名的学者。 其实,殖民地是落后的。纽约殖民地除了一些造船工程师外,学术上远远落后于大明本土。那里甚至都没有蒸汽机。也正因如此,在三年前,约翰·莱弗里特作出了一个决定——前往大明本土求学。 他的这个决定,得到了哈佛学院的支持,他们甚至以学院的名义向大明的纽约殖民地总督请愿——当年根据条约租借给大明的只有纽约,由马萨诸塞湾、纽黑文、康涅狄格、普利茅斯联合而成的新英格兰同盟地区以及新泽西、罗德岛等地,仍然属于英国。他们的请愿,理所当愿遭到了拒绝。 不过约翰·莱弗里特并没的放弃,本身是哈佛学院教授的他,先是研究了纽约殖民地法律,他先辞职迁入纽约,在当地住满两年后,在殖民地归化。然后,他得到了总督的推荐信——根据殖民地的教育令,任何通过书院考试的人,都可以获得总督的推荐信,前往本土求学。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的求学之路一帆风顺。他还需要有书院同意录取他。尽管他现在有一个汉名“李杰”,可是在面试时,他仍然能够感觉到,教授们异样的眼神。 他是归化人。 而且不是本土的归化人,是纽约殖民地的归化人。 “殖民地人,也是明人。而且你已经归化了,至于什么其它的……” 李乾一朝远处看一眼,然后说道。 “其它的,不要去考虑那么多,现在,也许还有什么纽约和新英格兰,但是也许将来,纽约和新英格兰,就会合并为一个殖民地,谁知道呢?” 李乾一的话,让约翰·莱弗里特一阵沉默,在纽约殖民地生活的两年间,他认识了很多朋友,那些看似温文尔雅的朋友们,一直都对殖民地的租借耿耿于怀,对新英格兰也是虎视眈眈。 “也许有一天,我们的军队会占领新英格兰。” 即便是最友善的明人,也相信存在着这个可能。也正因如此,约翰·莱弗里特的内心才总是会纠结,现在他已经归化为明人,按道理来说,应该站在大明的这一边,但是在内心深处,他知道自己更倾向于那里。甚至他之所以选择来大明求学,也是希望学成之后,把这里的科学引入美洲,带到哈佛。 “也许吧。” 约翰·莱弗里特无奈的耸耸肩膀,他的目中带着些忧虑。 只有来到大明,才会知道大明有多么的强大。 在来到广州,登上广州码头之时,尽管对于将要目睹的一切,早就有了准备,便是在这一瞬间他仍然被震动了。他从不曾见过如此繁华的城市,码头上,到处都慢人,街道上同样也是人头攒动,像潮水似的。而在欧洲人眼中,这些东方人不分男女老少都拥有着相似的容貌。如此多的人拥挤在一起所造成的壮观景象,让码头上的约翰·莱弗里特大为惊骇。 这一瞬间,他甚至感受到一种恐惧,对于天朝人力的恐惧。毫无疑问,此时的世界上只有在大明才能见到这么多的人群。如此庞大的人力资源,足以让这个时代的任何一个欧洲国家为之胆战心惊。 在说出也许的时候,约翰·莱弗里特的内心深处一个声音告诉他——这一切甚至是不可能避免的! 因为源源不断的移民,正在不断的进入北美殖民地。凝视着远处的移民旅社,他的心里不禁冒出一个念头——也许,这一天会很快。 正当他幻想着源源不断的移民是怎么改变北美的殖民地时,一艘小舢板划到了舷边,船上一名邮差大声喊道。 “李杰、李杰,“纽约号”的李杰,有你的信!” 信是从书院寄来的,心情紧张到极点的约翰·莱弗里特,不,现在他应该叫李杰,撕开信封后,看了一眼信中的内容,然后就激动的喊道。 “我被录取了,我被禺山书院录取了……” 在“纽约号”的甲板上,看着信李杰激动的大声喊叫着,他扬着手中的录取通知,在接受别人的祝贺之余,他的视线不时的撇向移民旅社,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管他哪,过一天是一天,也许等到他毕业的时候,殖民地真的成为了一体,谁知道呢? 在李杰告别了“纽约号”,搭乘舢板前往广州的时候,在“移民旅社”中,移民们还在进行着简单的体检,防止在船上爆发流行性疾病,毕竟,在狭窄的船舱中,传染性疾病是致命的。 不严格的体检会导致移民船上发生流行性疾病。十几年前,移民收容所送出的第一批移民在移民船上发生了霍乱,造成十几人死亡。为此,官府加强了对移民所的监督,移民所也进一步规范移民体检程序。卫生防疫成为移民收容所最重要的工作。 食堂位于收容所的一楼,里面布局,同样参考船舱,排列着 8 人座的饭桌,为移民提供简单饭食,尽管简单,但是伙食还算不错。除此之外,移民收容所还设有商店、浴室、图书室、儿童游戏室、娱乐室、理发室、教室等。这里还具有相应的教育机能,开设了包括社交礼仪、移居地介绍、卫生常识、宗教等课程。此外,还开设儿童学校,带孩子们参观动物园。对于李明典的儿女们来说,参观动物园的时候,无疑是最开心的时候,毕竟,他们从不曾去过动物园。 除此之外官府专门编印了《北美航路指南》,告知移民们在航海旅途中必须携带的物品,包括衣服生活用品以及易于携带的农具和木工工具,毕竟,在殖民地,这样的农具价格,远远高于本土。 终于,在经过长达七天的等待之外,李明典一家人接到了登船通知,而在登船之前,移民们要将全部行李送到移民所的院子里让办事员检查。 “大家注意了,除了农具、工具和随身的衣物之外,像成匹的棉布、丝绸等等,都需要交关税,大家千万不要因小失大,知道吗?” 尽管有办事员的通知,但是在“舱室”中,李明典仍然对媳妇说道。 “把这件绸子裹紧了,缠在腰上,多缠一点……” 和所有的移民一样,李明典也是心存逃税念头,移民们会把丝绸缠在腰上。 在殖民地,丝绸、棉布都能卖上高价,尤其是前者。对于这些移民来说,几匹丝绸也许可以让他们在异域的生活变得更轻松一些。 也许办事员们也能体谅他们的心情,所以检查并不算严格,别说是搜身,甚至就连行李,也只是简单的查看一下,在捆扎好的行李上系上姓名卡片,寄存到船上的仓库,只有在船到赤道附近时,才可以取出单衣替换。 兴乾八年,三月初六,这一天,移民旅馆里的移民们,一直忙乱到傍晚时分。在收拾好一切之后,启程前,按照一直以来的习惯,移民们集中前往港口旁的圣庙中参拜,祈祷航行安全和在异国他乡取得成功。 尽管,按照贩海人的习惯,本身应该拜妈祖的,但是移民们往往更习惯于往圣庙中参拜,毕竟,过去的几十年间,圣庙早就渗到他们的方方面面。 五月初七的清晨,李明典一家和移民们用完简单早餐后,在礼堂集合。收容所发放航轮床位号码牌,并向大家介绍随船同行的移民公司的输送监察及其助手。最后,移民收容所所长走上讲台,勉励移民们要有开发海外的“宏图大志”,最后台上的所长高呼道。 “渡航海外的移民们,让我们一起向北揖拜,感激皇帝陛下恩德!” 在所长的带领下,移民们集体向北揖拜。 这个过程充满着仪式感,其实这也是官方移民特意制定的仪式,是为了让移民们感激皇家,让他们牢记自己的新生活,都是受益于皇家。 集体揖拜之后,身着盛装的移民们列成队列从收容所出发,沿收容所门前的道路,向港口步行。与初代的移民不同,现在的移民大都上过社学,在社学中学过队列,他们列着队离开时,总会往左右看去,双眼中尽是留恋。 “二子,你记住,记住啊,这里广州,是大明……” 和所有人一样,李明典抱着年幼小儿子,想让他记住眼前的一切,他们知道,离开了广州之后,他们永远都不会再回到大明,回到本土。 本来绝大多数移民都是走投无路、失意落魄的次子们,他们中的一些人的内心甚至充满了怨恨,但是真到了远别大明的那一天,人们心里仍不免五味杂陈,不少人都忍不住流出了眼泪。看着周围的一切,目光中尽是不舍。 在移民们进入码头的时候,附近学校的乐队奏起激昂的进行曲,他们是专门来为移民们送行的。除了乐队之外,还有附近几所社学里的学生,也来到了码头,为他们送行。在乐队的伴奏下,那些不过八九岁的孩子们,一边挥动着日月旗,一 边和着乐队的节拍演唱《移民之歌》。 “前进!同胞们,跨越大洋,向着南国,向着新夏……向着那未曾开拓的富饶土地,成为英雄的开拓者,让那异域沐浴华夏文明的光辉……” 正文 第288章 百姓苦(求支持,求月票) 在商船靠港的时候,《移民之歌》的曲乐声,远远的从港边传来,那艘远航的飞剪船的甲板上,站满了移居异域的人们。此时,他们站在甲板上,看着即将远去的故土,在那里大声呼喊着,许多人都跪了下去,冲着家乡的方向哭喊着,叩着头。 这一幕,总是如此的撕心裂肺,总让人如此的难过。在移民们的哭喊声中,移民船被蒸汽拖船拖出了港湾,它将被拖至外海,然后乘风破浪,把移民们送到移居地。 隆隆的礼炮声响起了,湾内船舶都在用礼炮为他们送行,为这些开拓者们。 “前进!同胞们,跨越大洋,向着南国,向着新夏……” 于唇边轻轻的吟唱着这首《移民之歌》,朱和域的眼睛微红,泪水几度险些落下。 他同样也是移民,再过几年,他同样也要离开大明,前往异域。 拜别爹娘,祖坟,前往异域他乡谋生。 尽管《移民之歌》的歌词看似豪迈,什么开拓者、什么文明传播者,什么英雄,不过都是掩饰罢了。 “父皇啊,当年你在写这首歌的时候,是否想到有一天,他们也会唱着这首歌,送儿臣离开啊……” 凝视着港口中那些离开的学生,朱和域默默的想到。 最后又是摇头长叹,说是英雄,可不是迫不得已,谁又愿意离开家乡? 即便是皇子,归根到底,也与普通人没有任何区别。 很快,朱和域便下了船,登上了前往火车站的马车。然后乘火车前往中都。 晋王的到来,在中都并没有引起任何波澜。甚至都没有大臣知道此事,实际上,这只不过是孩子回家而已。 而皇帝与皇子在一起时,是不是应该恪守君臣之礼? 首先应该是父子。 当朱和域在南京的途中,“经过”中都时,除了田昭这个当娘的欢喜的差点流出汗来,作为父亲的朱明忠同样也很是欢喜。 父子两人应该一起去做什么呢? 最终两人选择了在皇家林场狩猎,骑在马上,驰骋于森林间,在猎犬狂吠中,铳声时而响起,更多的则是父子两人的欢笑声。 从清晨,直到中午,整整半天时间,就像朱和域小时候一样,父子两人在猎场中狩猎,只不过今天,没有其它的皇子参与罢了。 这样的机会很难得,尤其是当父皇亲自烤起刚捕获的猎物时,看着父皇,朱和域把那天与皇兄谈过的话题,一一说给了父皇。当然也提到了他与皇兄的忧虑。 “……我和大哥,都担心将来,大臣和与勋贵,是否会因为商业利益,而结成利益的共同体,这样一来,是否会对皇家构成危险。” 看着父皇,朱和域并没有因为自己是晋王,而小心翼翼的不去谈论大明的将来,毕竟大明的将来,同样也与他有关,他是晋国的晋王,但是却受封于大明,即便是将来,他的儿子、孙子,也将受封于大明,只有得到大明的册封,才会成为晋国的正统。 “那么,你们是怎么想的呢?” 朱明忠笑问道。 “你们兄弟两个在天津呆了半个月,应该有些自己的想法吧。” “父皇,皇兄觉得,仅仅只是依靠大臣制约勋臣,勋臣制约大臣的平衡,并不能保证平衡,我也这么认为,所以有必要再引入另一股力量,对两者加以制约。” 见父皇似乎很有兴趣,朱和域又继续说道。 “比如咨议局,给予他们更多的权力,通过咨议局,借助百姓的力量去制约他们。” 在天津,他和皇兄讨论了十几天,到最后得出的一个结论,就是引入新的力量,借助新的力量去制约两者,平衡两者。 “嗯,应该说是大臣、勋贵以及咨议局的三重互相平衡,互相制约。” 在儿子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朱明忠甚至有些诧异的看着他,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他很清楚,儿子的这个建议是什么意思,等同于开设议会! 在过去的十八年中,朱明忠一直在借鉴着后世的经验对大明的政体进行改良,十八年来,一方面是工业革命的在改变着大明,而另一方面,充分借鉴二十一世纪的政权结构,已经出现在大明,并且被普遍接受,当然,其中许多机构都是以复古的名义设立的,比如咨议局,就借鉴了汉代的“三老”。 尽管惊讶于儿子化咨议局为议会的建议,但是是朱明忠却也深知议会的不足。 “大臣不可靠,勋贵亦不可靠,究其原因,在于利益!” 看着火中正滴着油的鹿肉,朱明忠显得有些失望,现在这片占地面积不菲的皇家林场,已经引来了像老虎、豹子、狼之类的猛兽,但可惜的是他还没有猎到那样的猛兽。 尽管对于没有打到老虎感觉有些失望,但朱明忠还是没有忘记与儿子的聊天。 “既然他们会因为利益变得不可靠,那么百姓就不会如此吗?” 转动着烤架上的鹿肉,朱明忠继续说道。 “父皇,儿臣以觉得,现在地方咨议局,可以用于制约官员,也可以用于约束勋贵,只要皇家给予他们足够的支持。” 见儿子提及咨议局,朱明忠心底只是一阵无奈,设立咨议局的作用,是为了监督官府施政,一定程度上是继承汉代的“三老制度”。但如果按照和域的说法,这咨议就会变成议会,而这恰恰是朱明忠所不愿意看到的。 不过尽管如此,他仍然示意和域说下去。 “儿臣以为,现在咨议局既然可以监督地方官府,向吏部提交任免建议。那为何不能将官员考核等事由交给咨议局呢?如此官员上受制于朝廷,下受制造于咨议局,其自然不敢越雷池半步。” “和域,你的想法很好,但是,” 听着儿子的讲述,朱明忠反问道。 “如此一来,官员应该向谁负责呢?如果是向朝廷,那他就必须达成朝廷下达的各项指令,如果是向咨议局,那咨议局议员提出不合理要求,比如某地咨议局要求减少教育附加,以减轻百姓负担,教育经费,应该由官府承担,官员若是拒绝,他们考核官员为不称职,又该如何?若是官员为图称职、为谋晋升,百般讨好咨议局,又该如何?” “父皇,您不是说过,朝廷负担教育开支是理所当然吗?” 朱和域有些不解的问道。 “一开始是教育,然后是施药局,然后济贫抚困,然后,嗯,从摇篮到坟墓,会愿意给予百姓一切所需要的,只要有利于他们获得权力!相信我,一旦那些官员发现,他们只需要讨好咨议局,就可以升官,那么为了获得咨议局的支持,他们绝不会介意损公肥私。” “父皇,咨议局中皆是士绅,他们绝不会如此的……急百姓之所急的。” 受父皇的影响,对于所谓的“士绅”。朱和域同样持以警惕的态度。 “确实,他们现在确实不会,非但不会,他们还会通过法律的方式,去千方百计的压榨百姓!去损公肥私。” 受限于时代,朱明忠便从另一方面说道。 “比如,为了邀好掌握着他们仕途的士绅,官员们会纷纷支持“官田发卖”,现在,就有很多官员支持发卖官田,他们的理由是“朝廷握有天下土地之半,实不利于百姓,坊间不知多少百姓无地可种,只得于城中乞食”,看似是赤子之心皆为百姓,可假如现在朝廷发卖官田,和域,你觉得会有多少百姓能得到土地?” 父皇的反问,让朱和域一阵诧异,思索片刻,他摇头说道。 “现在地价昂贵,寻常百姓自然买不起,到最后从中受益的恐怕还是地方豪门大户。” 稍作思索,朱和域又说道。 “可以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限制,比如只准少地无地的百姓购地,而且……” 话未说完,朱和域有些郁闷的说道。 “恐怕,到最后,还是禁止不了百姓把土地卖给大户,古往今来,每逢灾荒豪门大户总会行以土地兼并。” “是啊,发卖的结果,最后还是落到豪门大户的手中,而现在,官员就可以以此邀好于豪门大户,损公肥私,施恩于民,你说如果让咨议局来考核官员,甚至任免官员,会不会导致这一切?” 见儿子在那里沉思着,朱明忠又说道。 “而且,未来在咨议员的任命上,也会随着时间的变化发生变化,现在是官员点派地方知名士绅担任,而到了省、府两级咨议局,就是各府县咨议局选举代表,那么,将来会不会由百姓选举县咨议局呢?” 反问之余,朱明忠笑说道。 “百姓的心里有杆秤,他们在选择人选的时候,往往会因为谁的许诺更为诱人,而作出选择,久而久之,为了得到选票,那些咨议员就会急民之所急,为百姓发声,为其争取权益,这个权益合理了,对于国家是件好事,可如果不合理,就会拖垮整个国家。” 想到穿越来到明朝之前,欧美那些曾经显赫一时的发达国家陷入的死循环,朱明忠的心里暗自长叹,那些左翼党派靠着对百姓许诺建立“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获得政权,为了获得选票他们推出的福利更是几乎到了“无微不至”的地步,可是代价是国家背负沉重的负担,只能不断的降低军费、教育、科研等各个方面的开支的。即便是有些国家失去政权的右翼力量上台,也是积重难返,因为民选政府降福利就是结束政治生涯,顺便给继任者提供提高威望的工具,所以欧美各国面临的死循环。 而现在谈论这种死循环对于大明来说,还为时太早,毕竟,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现在的大明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占主导的人数比例较大。 可是朱明忠的内心是排斥“黄左”的,甚至排斥所谓的“兼爱”或者“博爱”,毕竟,在他看来,一个帝国是不需要“兼爱”的。 “父皇,他们真的会这么做吗?” 朱和域有些不解的反问道。 “当年闯贼兵临京师城下,有人建议南迁,而烈皇本人也希望南迁,当年那种内忧外患的形势下,朝廷迁都南京、再筹复兴应该是最好的抉择。要知道强盛如唐,首都长安也曾被安史叛军和吐蕃相继攻占,最终唐廷避往蜀地才得以平定叛乱;北宋末年皇九子赵构退往临安甚至一度避敌海上,虽是偏安,但却也得以继续享国祚百年。可是为什么,没能南迁?” 朱和域立即答道。 “当年尽管烈皇自身极度渴望迁往南京、躲避敌锋,自崇祯十六年春便与时任首辅周延儒商议南迁之事。但是在后来的多次商议之中,烈皇都未曾明确表态支持南迁,仅有少数品阶较低的官员提出南迁方案,但因得不到大臣的支持最终只能作罢。后人常言烈皇不主动提出南迁而指责其不能承担责任,不愿意背负丢弃国都、宗室陵寝的骂名,实则大臣亦也是如此,烈皇不愿负其骂名,大臣大抵也是不愿背负骂名。” 提及当年的旧事,朱和域的眉头一锁,然后说道。 “父皇我明白了,当年面临亡国的危险,尽管烈皇固然不愿背负骂名,但为人臣者,理应为君分忧,可诸臣仍然只考虑个人名声,而不顾天下,他们既然能如此,那么将来,他们事必会为个人利益,施恩于百姓,全不顾国家利益。” “所以啊……” 向烤肉上撒了一把孜然,朱明忠笑道。 “勋贵、百官、百姓,其实,说到底,本质上都会为利益驱使,而作为皇帝的,就是要平衡各方的利益,不能让任何一方失衡,也不能让任何一方与另一方结成巩固的盟友,至于其它……” 原本朱明忠想说顺其自然,但沉思片刻,朱明忠说道。 “不过,你刚才的那个建议很好,确实应该建立国家的咨议局,但不是大明的……应该是……帝国的!” 正文 第289章 朕之忧(求支持,求月票) 帝国的! 这是第一次,朱明忠提及帝国。 对于这个时代的人们而言,帝国无疑是一种陌生的概念。 但是对于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朱明忠来说,帝国却是一种熟悉而又陌生的概念。 帝国。 在他的心中,并不是因为拥有皇帝就是帝国。 帝国在狭义上用来形容由君主统治的强大国家,广义上用来形容国力强大的国家,而不限于君主制国家。 比如从所周知的苏维埃帝国。比如新罗马帝国的美利坚帝国。 它们是帝国吗? 当然是! 在后世国际政治范畴内,帝国指在一个较大地理区域内、涵盖较多人口,建立有鲜明特征的政治、经济、社会、军事体系,人文价值观的国家,并在国家之间推广、维护这种体系,并形成一定范围的国际政治体系。 而这种帝国体系,恰恰就是朱明忠所希望建立的,不是简单的因为大明拥有皇帝,就是帝国。 大明现在只是天朝。仅此而已。 大明还不是帝国! 什么时候大明可以成为一个帝国呢? 等到有一天,大明在世界范围内推广、维护大明的价值观、体系的时候,大明就会成为真正的帝国。 对于那一天的到来,朱明忠并不怀疑,毕竟,大明已经开始了工业革命,而且在掀开这场工业革命序幕的时候,通过大明凭借着技术上的领先,已经结束了大航时代,在欧洲人还在海上迷航的时候,大明的航海家们,在《航海天文历》的帮助下,已经征服了大海。新大陆以及整个地球都已经向大明敞开了怀抱。 未来,自己的儿子们,将会被分封到世界各地。欧洲各国只能拾到一些残羹剩饭。到那时,大明帝国……不,新华夏帝国,就会自然而然的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大明征服了世界? 不,大明不需要征服世界,只需要让世界臣服于华夏! 在华夏的治下享受和平。仅此而已! 而在那时,这个新华夏帝国确定需要一个机构。 一个什么样的机构? 宗人府? 不! 如果不是因为儿子的建议,朱明忠恐怕都没有去往这边思考过,但是现在,他现在自己的思绪已经落伍了,他忽视了帝国的未来。 “帝国的?” 诧异的看着父皇,朱和域有些不解的问道。 “对,就是帝国议会!” 提及会议时,朱明忠都忘记了已经烤好的肉,而是颇为激动的说道。 “这个帝国议会的参与者是诸夏各封国,每国根据大小级别,在帝国议会中享有各自的席位,然后,帝国议会的成员们共同制定一些法律,当然,也可以否定一些法律,大家遵循着一个共同的纲领……” 帝国议会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 后世类似的机构有那些? 联合国?不行,那就是一个专门扯皮的地方。 欧洲议会?更不行,那是个白左集中营。 殖民地会议? 帝国会议? 想到另一个时空中大英帝国成立的帝国会议。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扬,似乎,大英帝国是个不错的学习对象。 帝国会议是什么来着? 英国与自治领之关系为“在大英帝国内的自主自治体,地位不分上下完全平等,然因对英王的共同忠诚而联合,而结盟成为英联邦……” 所谓的“上下平等”? 可真的平等吗? 朱明忠皱眉思索片刻,然后在心里否决了这个想法。 英联邦并不是最好的效仿对象。 帝国议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呢? “未来,大明帝国,不仅仅只是大明本土,还包括有诸夏,甚至包括藩属国的,大家都在帝国议会中享受有席位,尽管各国应该是独立的,但是帝国议会却可以对各国的事物加在干涉,比如当一国发生动乱时,如果他们没有能力阻止动乱扩大,或者动乱有颠覆其政权的可能,帝国议会可以通过投票决定,是否派出军队干涉,当然,这应该是一个形式,毕竟,大明对诸夏有天然的保护义务……” 借鉴着后世的一些国际机构的理念,朱明忠先是从大明帝国的内部安全,再到战争等各个方面谈及,慢慢的谈到了另一种可能,就是对大臣以及勋贵的制约。 “就像,你刚才所担心的,大臣与勋贵会不会因为工商资本利益结盟,假借自由贸易或者统一市场等理由,名义上是商业,实际上是推动削藩,这个提案即便是在大明的朝廷得到了批准,在帝国议会,也可以加以否决!” “否决?谁去否决呢?” 朱和域有些不解的反问道。 “难道帝国议会中没有大臣和勋贵?他们会不会沆瀣一气?” 儿子的反问让朱和域笑道。 “所以,帝国议会必须具有排它性——所有的议员,必须是皇室或者王室子弟,直接受皇帝、国君的指派,他们的职责就是传达皇帝或国君的意志,不受朝野的左右!它的主要任务是协调帝国之中各个国家间事务,制定帝国的法律和法规。” 既然是帝国,应该存在一个帝国的机构。 “父皇,既然如此,那么是否需要帝国的宰相?而在这个帝国之中,诸夏又是什么样位置呢?” 朱和域反问道。 作为晋国的国君,唯一支持他远去的理由只有一点——他人是国君,在晋国他是至高无上的存在,等同于皇帝。 大明皇帝是大明的天子,但晋王是晋国的国君。 “你是担心有人假借帝国议会夺走诸夏的自主权是吗?” 笑看着儿子,朱明忠说道。 “这个,你不用担心,大明帝国……” 沉吟片刻,朱明忠说道。 “帝国议会内诸夏与大明一样,都是自主自治体,地位不分上下完全平等,然因对大明皇帝的共同忠诚而联合,而结盟成为大明帝国!” 笑看着儿子,朱明忠反问道。 “怎么样,这样满意吗?” “父皇,儿臣……” 朱和域有些不安的看着父皇,感受到儿子的不安,朱明忠说道。 “和域,在我们的家中,从来没有什么天家无情,你是我的儿子,是和嘉的弟弟,和嘉将会继承大明的皇位,至于你,虽然封国远在海外,可到了那里,却也是一国之君,身为晋国国君,就要维护晋国的利益,这是没有错的,面对父皇应该如此,将来有一天,和嘉继位之后,同样也应该如此……” 安慰着儿子的同时,朱明忠看着远方说道。 “当然,帝国的利益同样需要考虑到,在有些问题上帝国上下必须保持一致,比如将来,大明对某国宣战,诸夏必须第一时间站到大明的一方,帝国一致性,这是保持强大的根本,毕竟,大明不可能拥有整个世界!” 大明不可能拥有世界! 但是却可以掌握世界! “父皇,你担心未来会有其它国家与大明为敌?” 朱和域有些诧异的问道。 “你觉得的不会吗?” “父皇,现在的大明国力之盛,远胜于任何朝代,而且工业革命,又让大明远远领先于世界各国,儿臣听说,欧洲人无不以大明为天朝,为蒸汽机而惊叹,而大明又禁止蒸汽机和机器出口,所以儿臣以为,大明会把各国远远的甩在身后。” 在朱和域提及禁止蒸汽机和机器出口时,朱明忠颇为无奈的笑叹口气。尽管在这个时空中,蒸汽机诞生于中国,但在技术保密上,大明与英国的选择是一致的。早在多年前,为了实现技术上的垄断,大明就颁布禁令,禁止蒸汽机和机器出口,违者重以重刑。但是,与另一个时空中的英国一样,英国的蒸汽机禁令,也没有禁止得了蒸汽机的传播。他们禁止机械出口,但却无法阻挡懂得机械制造的人才出口,他们禁止蒸汽机车的出口,欧洲各国就把英国的工程师聘请出国,所谓的机器禁令,在历史书中甚至成了一个笑话。 相比之下,大明的机器禁令虽然发挥了一些作用,但是就长远而言,同样没有任何意义。 “和域,既然我们禁止蒸汽机出口,为什么在满清,他们可以得到蒸汽机?” 朱明忠反问道。 “因为早年间他们就派出间谍渗透进入大明的书院之中,通过学习掌握了蒸汽机等机械制造技术,而且他们还走私了大量的机械部件。” 几乎每年都有涉及到机器以及书籍走私的案件,对此朱和域并不陌生。 “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现在,我们关注的重点是对满清的走私行为,那么满清之外呢?机器部件、机器书籍,这些东西在大明都可以购买,我们禁止向外国输出蒸汽机,但是诸夏官方的定购却不禁止,至于书籍,每年向诸夏以及海外出口的书籍不下数十万册,那些书中若是掺杂着一些机械原理、制造的书籍,也是很难发现的。” 感叹着技术封锁的漏洞,朱明忠想到了后世,在机械时代,技术封锁几乎是不可能的。 很多时候,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总是无法回避技术外泄的可能。蒸汽机,看似非常神秘,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神秘的地方,原理简单,一个擅长机械制的工程师,凭借图书馆的图样,就能掌握它的原理。只要有加工火炮的水力卧式膛床,就能解决汽缸的加工精度。 “技术封锁,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除非,我们禁止出版与蒸汽机与机器有关的书籍,禁止书院教授这些学问,否则,知识总会传播出去。” “父皇,儿臣听说,满清对于机械,似乎并没有太多的兴趣,他们的书院之中,压根就没有传播蒸汽机和机械知识,他们自己修的铁路,甚至都已经拆除了,理由是担心我们打过去后,铁路为我军所用。” 朱和域的话,让朱明忠哈哈大笑道。 “那些个鞑子,他们也就是对如何奴役他人的知识感兴趣罢了,至于科学,他们没有任何兴趣!” 大笑变成了冷笑,朱明忠想到了另一个时空中的康熙,几乎所有的外国传教士都赞扬过他的博学,可是,他却禁止西学的传播,原本明朝已经势微的理学,在他的主导下被发扬光大,究其原因只是因为理学更有利的统治。在他和他的孙子用燧发枪打猎的时候,甚至都不准汉人使用火绳枪,在明朝的民间只是寻常物鸟铳,在满清的统治下,成了八旗独有的神器,禁止百姓持有。 想到满清对思想的钳制,到最后,那些曾经开放、积极学习的汉人,在满清的思想钳制下变得保守,只是专心于理学、专心于考据学,因为涉及其它,可能就会面临杀头的危险! 思想上的钳制毁掉了一切! “那些人,即便是咱们把击发铳、把线膛炮交给他们,也没有任何意义,那些人根本就是一群废物!” 对此,朱明忠有足够的自信,在另一个时空中,他的子孙后代就诠释了这点,即便是他们花费了亿万两白银购买了最好的机器,又有什么意义?生产出来的不过就是一堆无用的废物。 至于他们训练的军队? 想到现在满清居然还在那里用着盾车,朱明忠的嘴角一扬。 “满清……不足为患!” 摇摇头,朱明忠朝着西方看去,然后对朱和域说道。 “朕,从不曾担心过满清,其实,即便是现在,只要朕愿意,随时都可以把他们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抹去,但是朕现在不会这么坐,因为朕需要他们这把刀!” 扭头看着儿子,朱明忠神情严肃的说道。 “西域与南洋不同,那里只有少部分的土地适合耕种,大多数土地都不适合耕种,但是当地已经是和稠地满,如果没有大量的移民,如何稳定西域?所以朕需要借他们的刀,让他们把那里清理掉,只如此,才能……” 想到当年为李自成打开城门的那些人,作为一个群体,他们基本上已经在大明消失了,朱明忠冷冷一笑,然后说道。 “他们不足为患,待到将来的时机成熟时,朕自然会把他们从世界上抹去,真正让朕担心的是……” 眉头紧蹙,凝礼着西方,朱明忠说道。 “是欧洲!那里,才是朕最担心的地方!” 正文 第290章 伦敦的烟(求支持,求月票) 17世纪的欧洲是什么模样? 遍地的贫困、普遍的饥饿! 在英国,伴随着圈地运动,大量英国农民失去土地,这些人变成流民聚集在伦敦,形成规模巨大的贫民窟。这些人口中,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被工商业吸纳成为工业化的劳动力,但还有大量剩余人口无所事事。即使是成为了工人,由于剥削加剧,往往也只能住在贫民窟中。 到了十七世纪八零年代,首都伦敦聚集了超过六十万人口,相当于全国人口的十分之一。伦敦成为欧洲第一大城市,并以肮脏、贫穷、犯罪而臭名远扬。 伦敦的贫民窟宛如人间地狱一般,大小便和垃圾就堆在大街上,或者直接排在泰晤士河里,而这条河还是伦敦最重要的水源…… 即便是已经来到这里多年,张敬德仍然很难适应这里恶劣的环境。 “整个城市就像是粪坑!” 而每一次,穿着一身欧洲式的服装,在贫民窟中行走的时候,张敬德都会握着手帕,将其放在鼻间以阻止自己被这股恶臭薰晕。每走一步都是小心翼翼的。 “在伦敦的上层社会沙龙中,所有人都会吹嘘自己曾经穿过贫民窟,以此为谈资,算起来,我这是第几次来了?” 行走于贫民窟中,感受着周围投来的目光,张敬德暗自想到。 那些目光中充满着贪婪,但是更多的却是敬畏,八年前,张敬德第一次来到贫民窟,就像每一个衣冠得体的富人来到这里一样,他被一群小乞丐包围了,然后就是那些拿着匕首试图抢劫的匪徒,而张敬德立即抽出了倭刀,狠狠的教训了那些人。 从那之后,伦敦的贫民窟中都知道,有一个杀人不眨眼的东方人,他比最厉害的恶霸还要厉害上百倍——他一次杀死了上百个出名的恶霸。 只有上帝才知道,那天他只杀了九个人而已。 而且是出于自卫的需要! 但是,恶名昭著的他,从此之后,无论何时来到贫民窟,所感受到的都是敬畏,即便是他没有带携带那柄象征着身份的倭刀,也没有关系,没有人会怀疑即便是没有刀,他也能把人斩为两截,让人在血泊着挣扎着试图把被砍断的身体重新连接在一起。 今天,和往日一样,张敬德的左手仍然握着倭刀,感受着周围投来的敬畏的眼神,他完全没有任何反应。 他需要这样的敬畏! 贫民窟很拥挤,除了两边的破破烂烂的房屋里挤满了来自各地的贫民之外,在道路两边,也扎满了破布的帐篷,那些用破布搭建的帐篷,只是勉强能住人,潮湿、阴暗,那些饥肠辘辘的人们挤在那里,满面污垢的他们,神情呆滞的看着这个体面人,老鼠在人们中间奔走着,当老鼠试图偷走变质的食物时,会引起人们的叫喊声,即便是一块变质的、发臭的面包,在这里,也是人们口中的美食。 突然,一个瘦小的身影跑到张敬德的面前,在他左手的大拇指将要弹开刀时,他又默默的收回了手指。 “先生,可怜可怜我吧……” 是一个满面污垢的小孩,她很瘦小,又黑又瘦,那头金发也没有丝毫光泽,干巴巴的,就像是枯萎的茄子似的。但出人意料的是,她有一双漂亮的眼睛,蓝色的,就像是宝石一般。 “你多大了?” 张敬德问道。 “九岁。” 看起来最多只有五六岁。尽管小孩很瘦弱,但张敬德知道,只要给她足够的食物,再打扮一下,每天都洗澡的话,最多半年,她就会变成一个美人坯子。 “你有父母吗?” 张敬德摸出了一个银币。 “我妈妈在那里。” 女孩手指着远处,在路边的角落里,一个剃着光头的女子,蜷缩着身体躺在角落里,她躺在那里,即便是相隔很远,张敬德也能看到,她的眼睛乌黑,口中流淌着口水。 她眼巴巴的盯着旁边的人,那个人躺在那里,手拿烟枪,正在那里抽着鸦片。 鸦片! 八年前,鸦片第一次出现在欧洲,当然它并不曾受到上流社会的欢迎,而是泛滥于贫民窟,它刚一出现,就立即风靡于伦敦的贫民窟,对于这些贫民来说,鸦片就像是《圣经》里的“忘忧药”,可以让他们忘记人世间所有的烦恼。可以给他们带来精神上的愉悦。 它不仅驱散了人们心中的烦恼,甚至还是一种良药,因为饮用着不洁的泰晤士河河水的贫民们一直被腹泻困扰,但是鸦片却是治疗腹泻的良药,而且还是镇痛的良药。 这种廉价的良药,迅速在伦敦得到了普及,对于这些饥肠辘辘的贫民来说,吸食鸦片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可以抵抗饥饿。 “又是一个鸦片鬼……” 用官话抱怨着,张敬德走到她的面前,看着她正贪婪的吸吮着别人吐出来的鸦片烟,并为之沉迷时,他便说道。 “这是你的女儿吗?” 那个剃着光头,也许是把头发卖了的女人,睁来迷离的眼睛,看着面前的这个绅士,然后又看着自己的女儿,立即笑逐颜开道。 “老爷,你喜欢她是吗?只要1几尼,她还是处、女,你一定会满意的……” 女人见张敬德没有说话,又说道。 “老爷,你觉得的贵吗?半镑可以吗?只要半镑就可以了……” 在女人的口中,她的女儿就像是挣钱的工具似的,她完全把眼前的这个绅士当成了那些有着变态嗜好的老爷,一味的推销着自己的女儿,完全没有看到她的女儿的眼睛中流露出来的绝望。 女孩的眼神中充满绝望,她紧张的看着这个高大的老爷,尽管她还年幼,但是对于这一切,早就有了了解,在这里,不知多少女孩最终都会沦落到这一步。甚至她的一些朋友,早早的就已经怀孕了。 “这是2几尼,把她卖给我,我是说卖给我!” 张敬德手里拿出两块金币,周围的人们无一例外的流露出贪婪的眼神。 两几尼,对于贫民窟中的人们来说,绝对等同于天文数字,只有卖掉女儿们才有可能有那么多钱。 “老爷,她还是处、女。” 女人试图讨价还价,但是换来的却是张敬德嘲讽的冷笑。 “这是你唯一的机会,我转身离开的话,也许有一天你会把她卖上半镑,但是从此之后,她最多只值几个先令,也许很快就会染上梅毒,然后失去性命……” 晃动着那两枚金币,张敬德指着不远处的烟馆,然后对女人说道。 “两个几尼,足够你吸一个月的鸦片,你只要把钱存进去,接下来的一个月,你就再也不需要像现在这样……” 烟馆,在贫民窟中随处可以看到烟馆,这些饥肠辘辘的贫民,在那里吸食着廉价的鸦片,沉浸于鸦片带来的快感和幻境之中。 十几分钟后,张敬德拉着女孩的手离开了,他看着神情惶恐不安的女孩说道。 “不要害怕,我不会欺负你,从今以后,你都不会挨饿的,而且可以穿上新衣服……” 张敬德对女孩挤出了笑容,女孩紧张的点点头。 随后他带着女孩来到了贫民窟中的一间仓库,那间仓库的周围,随处可以看到带有刀剑、火铳的卫士,在进入仓库的时候,他对守门人说道。 “让她先在这里呆着,我进去一下。” 进入仓库后,张敬德只是冲着那几个英国人点下头,然后便来到了办公室中,随后就有一个犹太会计走进来,恭敬的说道。 “先生,这是昨天的进账,一共售出了1786磅鸦片,利润是……” 在福里克报着账的时候,张敬德并没有说话,他只是默默的翻看着账本,他是英国最大的鸦片商——八年前,就是他把鸦片带到了英国,甚至手把手教会了那些英国人吸食大烟。 “我听说……” 突然,张敬德抬头看着福里克用冷冰冰的语气说道。 “有人抬高了鸦片烟的售价是吗?” 被老板的双眼注视着,福里克立即紧张的说道。 “先生,好运是因为上个月,有人抢走了安德鲁先生的货,所以安德鲁先生才会适当的提高了售价……” “告诉安德鲁,他被取消了零售权!” 没有丝毫的迟疑,张敬德就作出了决定。 “先生,安德鲁先生是最大的销售商,这样的话,很有可能会影响到你的生意。”“在伦敦,任何人都愿意销售鸦片,这是未来最挣钱的产业,福里克,你记住不仅仅只有犹太人才可以经营鸦片!” 张敬德冷笑道, 他不知道为什么局里喜欢和犹太人合作,也许是因为这些犹太人为了金钱,可以和魔鬼合作,也许是因为他们没有国家,所以无所谓忠诚。 这些犹太人会不惜一切开拓市场,当然,也会毫无负担的帮助他进行一些特殊的生意。可是与他们合作了八年他,很清楚,这些犹太人永远都不值得相信,他们无所谓忠诚,他们的眼中从来只有利益。 所以,他总需要用自己的方式提醒他们,谁才是老板。 “是,是的先生……” 老板的话,让福里克紧张的回应道。确实,在伦敦,有很多人随时可以取代犹太人。 “贪婪,从来不是罪过,但是过度的贪婪,总会让人附出代价!” 又一次,张敬德开始说道着自己的生意经。 “在我这里,一磅鸦片只需要半英镑,经过零售商的加价,到烟民的手中,一个烟丸仍然是极为廉价的,一两个便士就可以了。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吸得起鸦片,而不是竭泽而渔,任何加价的行为,都是不可以接受的!” 局里为什么会派他来英国? 就是为了在英国推广鸦片,为得就是让那些绝望的英国人迷上这种“忘忧神药”,如果价格太高的话,这些英国人又怎么能吸得起? “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 道出这句话之后,看着满面茫然的福克里,张敬德无奈的摇头轻叹着,这些人根本就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哎,就是一群蛮夷! 心底嘲讽着英国人的野蛮与粗鲁,张敬德又询问与生意有关的事情,当然,大都是鸦片的推广问题,这些当然是由那些犹太人去负责,由他们去推广。 仔细询问之后,张敬德略点下头,然后说道。 “福克里,你觉得在这些人之中,有谁可以成为我的合作伙伴吗?” 老板的话让福克里诧异的反问道。 “合作伙伴?” 张敬德点点头。 “是的,就是合作伙伴,毕竟,我总会离开英国的,离开伦敦,这里,根本就是地狱,还是大明好啊……” 回忆着大明的美好,张敬德的眼睛中带着对故国的留恋,然后他又说道。 “所以,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到时候,我会把这里的生意交给一个可以信赖的伙伴,我需要他能够继续这个生意,当然,他是作为我的代理人,在伦敦进行这个生意,而我和我的伙伴们,会继续供应他鸦片……” 尽管并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回国,但是张敬德已经又一次向国内寄去了信,他希望能够回国,回到中都,那怕不是中都,就是陕西也行,只要能回国就成,无论到那,都比伦敦更好。 对于一个离开大明八年的人来说,他几乎每天都会梦到大明,梦到那里的一切。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希望能够提前作好安排,之所以需要一个犹太人合作伙伴,是因为,从国内收到信中,已经隐隐的告诉他,将来大明人不会直接涉足到这个生意,这个生意可以交给犹太人,或者其它任何人。对于鸦片所带来的利润,局里根本就不关心,局里需要的是什么呢? 只是一个遍地鸦片鬼的英国……不,也许是欧洲! “先生,如果这个消息传出去的话,也许,每一个人都渴望成为这个伙伴。” 福克里看着张敬德,试图想看出他的话是否真诚。 “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成为,而且我需要的是一个可以让这个生意长久进行下去的伙伴!” 正文 第291章 英国物事(求支持,求月票) 伦敦总是那么热闹,那么洁净,那么漂亮,伦敦的人们总是如此的优雅,城中有着浓荫满地的公园,有宽阔的铺着马牙路石的街道……当然如果排除了路上随处可见的马粪,排除街道上随时冲出来的乞丐、小偷,排除那些饥肠辘辘的贫民,还有城市周围的贫民区的话,伦敦无疑是美好的。 至少在一部分英国人的眼中,伦敦是美好的,尽管在更多的时候,那些贵族和富人们更愿意呆在自己的庄园之中。 在伦敦城内的王家公园里上,这座公园或许是不是世界上第一个公园,但却是欧洲第一座公园,十几年前,当一些学者从天朝回到欧洲时,曾经用粪坑去比喻欧洲的城市,他们向欧洲人介绍着天朝的不同之处,而城市公园的概念就是那个时候引入了欧洲,由国王出资兴建的王家公园则成为欧洲第一座公园。尽管表面上是城市公园,是向公众开放的,可实际上,只有衣冠楚楚的上等人才能进入公园,普通人还是会被拒之门外。 对于伦敦的许多中产阶层而言,公园自建成以为都是他们悠闲娱乐的场所,甚至是他们的骄傲。和往日一样,在周末的时候,汤姆逊来到了公园,然后坐在小湖国的长椅上。 不一会,有一个中年人走到汤姆逊的跟前,邀请与他下棋,两人在下棋的时候,一边下棋一边聊着天。他们的神情看似极为专注,专注着棋局。可两个人却说着普通人根本听不懂的话语,对于几乎所有欧洲人而言,这都是一种陌生的语言。 “我已经安排好了,你下个月进入白金汉公爵府邸。” 然后他又补充道。 “您意下如何?作为他的侄子。” 感受着柔和的阳光,汤姆逊看着棋盘,然后轻声答道。 “为什么不去呢?” “不知为什么我觉得您会拒绝。” 汤姆逊又看了看面前的中年人,片刻后才说道。 “从接受训练的那天起,这就是我的任务。” 深思片刻,他又说道。 “总的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毕竟,作为贵族的亲戚,将来更有利于我的任务。” 说话时,他朝着远处看去。 尽管已经过去十二年了,但是他仍然清晰地记得那个细雨蒙蒙的日子,那天饥肠辘辘的他,正苦苦忍受着春雨的冰冷,然后雨突然停下了,一个人撑着雨伞站在他的身边,对他说。 “走吧,孩子,你应该过上更好的生活。” 半年后,他到了大明,那个人们眼中的天堂所在,在那里,他再也不用忍受饥饿与寒冷,他真正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两年前,他回到了伦敦,不再是那个流浪儿,而是一个彬彬有礼接受过良好教训的青年。 “白金汉公爵没有子嗣,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你将是与他血缘最亲近的亲人……” “也就是说,我有可能继承他的爵位是吗?” 放下棋子,汤姆逊用浙北方言说道。 “谁能想到,一个伦敦的流浪儿会成为贵族呢?” 从长椅上站起来,他笑着说道。 “这真的很奇妙!” 人生的际遇总是如此的奇妙,至少对于许多人来说,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命运会在什么时候发生改变,对于他如此,对于许多人而言,同样也是如此。 六月,一场夏天袭击了伦敦,虽然大雨已经停上了,可是却仍然飘着些小雨,路上马车缓缓的行走着,躲在雨伞下的人们小心翼翼的避开路上的水洼,只有那些乞丐才会蜷缩着身体,任由雨点落在身上。伦敦的街头,永远都是乞丐的天下,街上有着太多的乞丐。 不过在某些街区,却很少见到乞丐,巡警会用警棍把那些人赶出去。毕竟,城市的上等人,总需要一些干净的街道,让他们信步闲游。 威廉漫无目的地在街道上散着步,他的眉头时而紧皱,报纸上的文章让他无法集中精力,他一直在考虑着这个问题。因此,当他发觉自己走到了市中心时,不禁心中一惊。 街上到处都是乞丐,也许是那些乞丐看到他正在思索问题,所以没有人去打扰他,谁知道呢? 恰在这时,耳边传来了卖报人的嘶喊声。 “新闻、新闻,最新式的蒸汽机,英格兰制造的蒸汽机,天朝后悔了!” “新闻……别怕,英国实力即将超越天朝……” 听着卖报人的嘶喊声,威廉的唇角一扬,脸上露出嘲讽,这种“天朝后悔”、“天朝害怕”的新闻,是伦敦的报人最喜欢的标题,尽管诸如此类的文章远离真相,经不起一点推敲,可是却受到社会公众的欢迎。他们甚至真的以为,现在英国已经超过的了天朝。 公众喜欢看,报人就喜欢出。 “这样也不错,至少可以麻醉他们的心灵,让他们真的自以为天下无敌……” 在威廉冷笑之余,一辆马车停在了他的面前。 “威廉,亲爱的,你也是去看蒸汽机的吗?” 车刚一停下,就传出一个女孩娇滴滴的话语,女孩一头漂亮的金发的在阳光上泛着耀眼的光亮。 “威斯敏斯特小姐。” 威廉的话音刚落,女孩就不乐意的说道。 “叫我雪莉。” “雪莉小姐,你也是去那里吗?也许,我们可以一起乘车过去。” 威廉的主动,让雪莉的脸上立即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她立即欣然接受了他的建议。 女孩的反应看在威廉的眼中,只让他在心里暗自冷笑着,这些贵族小姐总是千方百计的想要嫁个“好人家”,无非就是因为她们没有继承权,在英国父亲去世之后,财产必须要男子来继承,所以母亲还有所有姐妹都无法继续住在原本的房子里,而且他们会失去所有收入。 普通人如此,贵族更是如此,所以这位威斯敏斯特公爵的女儿,所思所想的无非就是嫁给他——白金汉公爵的侄子,他唯一的近亲继承人。 “威廉,我听说蒸汽机只需要有煤和水,就能够发出超过一百匹马的力量,我的上帝,这可真神奇。” 雪莉眨动着漂亮的蓝眼睛,看着身边的男人,如果能够嫁给他,那么她就是公爵夫人,身份地位将远超过身边的姐妹们。 知道这些男人们喜欢谈论什么话题的她,尝试着与威廉讨论着他喜欢的话题。 “确实,蒸汽机是一种非常神奇的力量,是天朝发明了它。早在十几年前。” “又是天朝,威廉,你说,难道天朝真得像很多人说的那样,是最接近天堂的地方,那里的人,也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吗?” 雪莉的眼睛中流露出的尽是迷茫,她不能够理解许多事情,也无法理解,所有的这些疑问,不仅是她的疑问,同样也是所有英国人,甚至欧洲人的疑问。 “也许吧,谁知道呢?” 威廉心情颇好的说道。 “在过去的一千多年中,天朝一直领先于欧洲,欧洲,罗马帝国崩溃后,整个欧洲陷入了数百年的黑暗,而反观天朝,即使也曾有蛮族的入侵与奴役,可是在他们重新夺回自己的国家后,仍然很快的崛起,然后重新领先世界,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最聪明的人,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一定非常聪明。” 说着天朝的时候,威廉的心底又一次涌起了对天朝的思念,只有上帝才知道,他是多么怀念那里的一切,那里的一切都是如此的美好,他宁愿在天朝作一个平民,也不愿意做英国的公爵。 “如果,那里那么好的话,为什么布莱克会从天朝回来呢?” 雪莉有些不解的反问道。 她口中的布莱克是一个从天朝回来的学者,正是他从天朝带来了蒸汽机,将天朝最先进的技术带到了英国。 “我想,这只有布莱克自己才知道。” 谁又愿意回到这个粪坑之中? 威廉同样也非常好奇。 “……在我身在天朝的时候,几乎每一天,我都在怀念着这里,或许英格兰远远不及天朝,伦敦甚至都比不上一座普通的小城,更无法与中都相提并论,但是这里是我的家乡。” 站在大型的蒸汽机前,布莱克的话未说完,围观者就纷纷鼓掌,为他的爱国之情。 “但是,我却不能轻易的离开,因为我知道,几乎每一天,天朝都在超过我们,在天朝拥有超过一万部蒸汽机的时候,英国人仍然是道听途说的看着结构不祥的蒸汽机构造图,当天朝的轮船在大海上航行的时候,英国人甚至根本就不知道,蒸汽是如何运转的,甚至就是现在……” 回头指着身后那台巨大的蒸汽机,布莱克的神情变得凝重。 “你们看,这是英国以至于欧洲的第一台蒸汽机,但是在天朝,他们却有几万台这样的蒸汽机,先生们,时代已经改变了,现在天朝已经进入了蒸汽时代,如果我们不奋起直追,那么很快,我们将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来自己天朝的威胁!” 置身于蒸汽机前,布莱克神情严肃的说道。 “有人会说,天朝从不曾给欧洲带来威胁,他们不是土耳其人,他们不会强迫上帝的信徒改信异端,也不会掠走我们的孩子,把我们的孩子变成他们的战士,然后屠杀我们,可是,先生们,不要忘记,有一天,当天朝的铁路从中都一路铺到巴黎的时候,他们扩张脚步就会随着铁路一直扩张到欧洲,在天朝的话语中,有华夷之分,而我们,就是夷,就是他们眼中的野蛮人……” 这个该死的家伙,在煽动人们对天朝的敌意,威廉立即恼怒的大声问道。 “布莱克先生,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英国人,欧洲人愿意去天朝,他们甚至觉得那里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那里不仅有天朝的圣庙,也有崇拜上帝的教堂,这又作何解释呢?” 威廉的反问让布莱克笑着说道。 “这位先生,你一定没有去过天朝,只有你身在天朝的时候,感受着天朝的强大,感受着英国的落后,你才会意识到,如果我们不奋起直追的话,有一天,我们就是美洲的印第安人,而天朝人就是新大的欧洲人,先生们,我们必须要正视他们的威胁……” 当然,布莱克的鼓动并没有引起所有人的共鸣,在几乎所有人看来,这种夸大其词的说法,不过只是为了炫耀他自己的功劳罢了。 接下来,布莱克自然夸张的描述着他如何九死一生的与海关斗智斗勇,如何在他们的监视下,把蒸汽机的图纸以及许多机械类书籍伪装起来,在一路上,是如何隐藏这一切,总之,所有人都不怀疑,天朝人甚至派出了舰队去拦截他,当然,也被一位聪明的荷兰船长甩掉了。 这一切都是骗鬼的! 威廉暗自想到,可这却是人们喜闻乐见的,没有人会去在意,海关搜查的违禁品仅仅局限于未报关的商品,至于随身携带的书籍,海关根本就不关心,而且他还是从秦国离开的,上帝可以作证,诸夏之间有文化交流从不曾停止过,对于海关而言,他们只是把他当成了到秦国讲学的学者,只是他在秦国踏上荷兰人的商船。 尽管知道这都是吹嘘之词,但不可否认,人们喜欢听,而且也彰显了他的爱国之心。 相比于布莱克这个人,威廉更关心的是他带回来的书籍,看着桌上展示的几本书籍,他随手拿起一本,他甚至看到一张国语扉页,《蒸汽机原理》这是清河书院编写的教材,也是最基础的知识,虽然基础,可凭借这本书,欧洲的任何一个学者以及工程师都可以制造出新的蒸汽机。 真是一个该死的家伙! 看着在人群中享受着人们的恭维,享受着人们的吹捧的布莱克,威廉暗自骂了一声。 “怎么了,威廉。” 觉察到威廉的不悦,雪莉轻声问道。 “没什么,我只是觉得,布莱克这样是不对的,天朝人是我们真正的朋友……” 威廉耸耸肩膀,然后说道。 “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就是一个白痴!” 正文 第292章 烈火情人(求支持,求月票) 伦敦每一天的开始都是同样的景致。 当大多数人还在梦乡里酣睡时,一轮朝阳跃出远方的地平线,将笼罩着这座城市的厚厚云层镀上金辉的时候。 和往常一样,谢尔新系紧跑鞋的鞋带——没有比这种橡胶底的鞋子更适合跑步的了,新大陆带来了太多的新鲜物,而橡胶也是其中之一,在过去的数年间,橡胶正在一点点的改变人们的生活,雨衣、胶鞋等等,至少这些东西改变了大明百姓的生活。也许还有南洋诸夏——一个个橡胶种植园在诸夏的国土上先后出现。 当然,对于这一切,谢尔新并不在意,他只是每天按部就班的进行着锻炼,一如在广州的黄埔学校中的一样。 每天他会随着东升西落的太阳,像钟表走时一样跑步,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伦敦。这是他的习惯。 从使馆跑出之后,谢尔新一边大步跑着,一边思索着,思索着他的工作,很快他就跑到了泰晤士河边,这里总会弥漫着水雾,不3的过,相比于城市,河边的空气却是清新,至少这里看不到多少马牲口的粪便,当然也没有污水横行的街道。 “这个国家就像粪坑一样……” 想到伦敦城内恶劣的环境,谢尔新的眉头紧皱,在这里呆上几年,也许会折寿的。 可有什么办法呢? “你们是大明的第一道防线!” 这是黄埔学校老师的口头禅。 位于黄埔岛上的那所学校,是军正司设立特种学校,专门培训情报人员,许多军正,尤其是外派军正,都毕业于那种学校。他们毕业后,会被派往各地,不过往往都是在诸夏“练习”两年,然后再派往其它地区。谢尔新是三年前,作为使馆人员来到英国的。 来到伦敦后,他发现,这里根本就是一片蓝海——英国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保密,也不知道什么间谍,更不知道如何反间谍,大量的情报源源不断到了谢尔新的手中。尽管与大明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谢尔新知道,他所需要建立的是一个情报网。 “任何一个驻外情报人员,必须首先建立情报网,而在所有的情报网中,相比于金钱收买的,渗透进内部的间谍更为可靠……” 踩着轻快的节奏,噔噔地跑在河边上。谢尔新又一次在脑海中将自己的工作理顺。 潜水计划正在实施,一些人员已经就位了。 还有…… 运动了一个小时后,浑身汗如雨下的谢尔新回到了使馆,所谓的使馆,是一座位于伦敦南郊的庄园,面积足有30英亩,其实,在这里跑步就行了,只不过,谢尔新更喜欢在河边跑步,这是他在黄埔的习惯。 回到了使馆,简单的洗个澡。用过简单的早餐之后,谢尔新又一次精神抖擞的来到了他的办公室,进入办公室后,先倒了杯茶,然后就从保险柜中取出了资料,一一翻看着刚刚获得的情报。 “看来,伦敦的政局正在发生变化。” 对情报一一加以分析,谢尔新做出了这个判断,不过对此,他并没有什么兴趣,相比于伦敦的政局,他更关心西班牙的那位卡洛斯二世会在什么时候死去——这位国王5岁断奶,由于跛足到10岁才学会走路。身患多种遗传病以及智障和癫痫,体质虚弱得随时可能死亡。 不仅谢尔新关注卡洛斯二世什么时候会死,整个欧洲都关注着他的死讯,因为他很早就被诊断为不育,不可能有子嗣,那么谁来继承西班牙殖民帝国就成为西班牙乃至全欧洲的重要问题。有权继承西班牙王位的有两位王子,分别是巴伐利亚的约瑟夫·斐迪南亲王(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利奥波德一世外孙)和奥地利的卡尔大公(利奥波德一世次子)。他们的继承权都是建立在与西班牙国王腓力三世的关系上的。 这三个王子谁会继承西班牙的王权,尚不可知,但可以肯定的是,继承权势必会引发冲突,而陷入冲突中的西班牙将无力顾及其它,到那时,也许,大明就会趁西班牙自顾不暇时,夺取吕宋等地。 未来,谁都不清楚。 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几乎每一个国家,都希望在卡洛斯二世死后,在西班牙获得一定的利益。即便是远在东方的大明,同样也是如此。 “也许,应该考虑提前进行一些部署。” 自言自语中,谢尔新从保险柜中取出了一份档案,这些档案里有几十个人,这些人无一例外的都是欧洲人的相貌,他们都是自幼被带到大明的流浪儿,他们都曾接受过各种训练,现在,回到英国的他们,正根据给他们安排的身份,在伦敦等地生活着,他们最终会通过种种渠道渗透进英国政府,也许有一天,他们甚至可以左右英国的政局,谁知道呢? 对于谢尔新而言,现在所需要的,仅仅只是帮助他们伪造身份,提从资金上的支持。 回忆着那两个继承人的年龄,谢尔新的眉头微锁,最后失望的发现,他的手头并没有合适的人远。 “难道,还要再等几年?” 可等几年之后,还是他谢尔新计划的“谋略”吗? “坐!” 指着办公桌前的一张扶手椅,谢尔新瞅着张敬德,他是少有的几个直接派驻在伦敦的国人,只不过,他的身份是一个生意人。 “怎么样,一切都顺利吗?” “还好,一切都还算顺利。” 张敬德回答道。 “最近有发现合适的人选吗?把你所掌握的人员情况都告诉我。” “是。” 随后张敬德便取出了一些纸,纸上都是一些小孩子的素描画像,这些人都是他在街头买来的流浪儿。 翻看着那些素描人像,突然,一个小女孩吸引了谢尔新的注意,只让他的眼前一亮,看着画像上的女孩说道。 “她是谁?” “她叫安妮,她的母亲是个妓女烟鬼。” “她的头发是什么颜色,还有眼睛。” 一一询问之后,谢尔新发现这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对象,至少就眼下来说没有谁比他更合适呢了,于是便说道。 “对于她,你有什么计划吗?” “和过去一样,送回国进行培训,十年后再送回来,到时候也许会成为某个贵族或者富翁的女儿,然后一切都会按计划进行。” “现在,这个计划调整一下,我有另一个想法。” 面对张敬德,谢尔新道出了他的想法,他的目光显得有些狂热,最后,盯着对方说道。 “怎么样,想不想尝试一下,也许,我们可以创造出一个王后。”, 很多时候,伟大的事业,往往始于一个毫不起眼的开始,至少在1681年的伦敦,在这个房间之中,参于者们并不知道,他们的计划会给欧洲带来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确实是一个极为诱人的计划。 当然更重要的是他们看到的是其中所蕴藏着的机会。对于情报人员来说,他们从来不愿意错过任何一个可以达成任务的机会。 “天啊,她可真美!” 在打开门的瞬间,安妮感觉自己像是看到天使似的,一个漂亮的女子就站在门前,她的金发在阳光的映照下眨着金光。 她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 “你是天使吗?” 安妮失神的说道。 女孩的话,让马格丽特开心的笑了起来。 她确实是个绝色女子,整个巴黎都知道。 她的身材不仅丰满,而且修长苗条,她还有一种非凡的气质,这种气质使得任何见过她的人,都不会忘记她。任何男人都愿意为臣服在她的裙下,只愿意做她的裙下之臣,而不想其它。事实上,整个巴黎,没有男人能够拒绝她的魅力,甚至就是国王也是如此。 而且她的头发很美,就像是黄金一般的闪亮,不知是天然的还是事梳理成的,像波浪一样地卷曲着。她的脸蛋长得小巧玲珑,在造物主造就她的时候,显然对她进行了一番精心雕琢。 在这张流露着难以描绘其风韵的鹅蛋脸上,嵌着两只碧蓝的大眼睛同,纯净的宛如大海一般,上面两道弯弯细长的眉毛,眼睛上盖着浓密的睫毛,细巧而挺直的鼻子透出股灵气。一张端正的小嘴轮廓分明,柔唇微启,露出一口洁白如奶的牙齿;皮肤细腻的就像牛奶一般。 这张美丽的脸蛋,总会吸引人们的注意。 即便是对于年幼的安妮来说,她同样也会沉迷于玛格丽特的美貌之中。 安妮看着玛格丽特,她同样也在打量着安妮,这确实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儿。他相信只要假以时间,很快这个女孩儿就会成为男人们眼里的尤物,十年之后,所有的男人都会为她而疯狂。但是现在她还太过于稚嫩了。 那个男人总是能够发现女孩儿的美丽。想到那个多年不见的男人就在这间屋子里。玛格丽特那小巧的唇角微微上扬,最后优雅的伸出手,对安妮说道。 “安妮,我是玛格丽特,很高兴见到你!” 这是安妮第一次见到玛格丽特,她很高兴,也很喜欢她,因为这个女人很漂亮,而且浑身散发着让人愿意亲近的气质。 他就站在她的面前。看到他的时候玛格丽特的脸上带着笑容。这么多年没有见到他,他依然还是和过去一样的英俊。而他也看着她,他依然美丽如故。似乎岁月并没有在她的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他们肯定认识。 安妮在心里这么想着。 然后,安妮看到玛格丽特朝着主人走了过去,他们看着彼此,在有一瞬间,她产生了某种错觉,他们也许是恋人。 “好久不见。” 张敬德看着面前的女人,在离开那艘船后,这还是他第一次再见到她,在来欧洲的船上,他不知道自己是她“练习”的对象,还是别的什么,但那一段时间,确实是他最开心的时候。 “是啊,好久不见了。” 尽管已经年过三十,而且早就嫁为人妻,但是她的脸上却仍然呈现出处子般的神态,甚至还带着些许稚气。 “好像从我们分开之后,你从来没有写过信给我。” 玛格丽特的语气与其说是埋怨,倒不如说是在调侃。 “你知道的,如果没有任务联系,我们是不能私下里联系的。” 在张敬德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玛格丽特已经贴在他的耳边吐气如兰的说道。 “那么现在呢?” 玛格丽特那双蓝色的眸子中散发出充满情欲的光彩,她的呼吸甚至触到了他的耳垂。 异样的情感,让张敬德的心头涌起一阵异样的感觉。 这个女人是个妖精! 张敬德的心里冒出了这个念头。其实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冒出这样的念头,早在几年前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这个女人给他的感觉就是这种感觉。 而现在这种感觉更加强烈了。 “爸爸……” 贴在他的耳边,玛格丽特笑着说道。 “现在,我是安妮的妈妈,你觉得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这么长时间都没有见面?” 在她的手指于张敬德的掌心划动时,张敬德笑着,然后握着她的手说道。 “不要那么心急,我们还有一些工作需要完成。” 提到工作,原本看似情欲高涨的玛格丽特立即冷静了下来,那双原本充满情欲的眸子变得纯净而没有丝毫的杂念。似乎对于她来说,情绪的切换,就是如此的轻松。 在内心赞叹着玛格丽特的情绪调整的迅速,张敬德请她进入了书房。 “玛格丽特,其实,如果你有女儿的话,根本就不需要这样大费周折。” 当年玛格丽特在巴黎嫁给了一位公爵,只是直到现在她都没有生育。 “这个事情可不怪我,” 玛格丽特看着张敬德笑着说道。 “要是你经常来巴黎的话,也许,我们早就有孩子了,也许,这几天我们可以努力一下,给安妮要一个弟弟或者妹妹。” 面对曾经的恋人玛格丽特,更多的是在调侃着他。 玛格丽特的挑逗,让张敬德无奈摇头说道。 “我在和你谈论正事。” “我也是在说正事。” 玛格丽特看着张敬德,然后说道。 “想要让安妮冒充贵族小姐,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想要让她嫁给王子,却没有任何可能,即便是我是公爵夫人,即便他承认她,也没有任何意义,安妮的角色应该是贵族的养女,而不是未来的王后。毕竟,各国对王后的血统审查极其严格,即便是我们做的再好,也肯定会有漏洞。” 盯着张敬德,玛格丽特认真的说道。 “作为贵族的养女,她可以在未来接触到王后,作为王后与外界联系人,作为王后的上线,所以,这个计划的核心——安妮,并不是很好的选择,尽管她很漂亮,但欧洲不同于天朝,天朝不注重血统,可欧洲却注重血统!要不然你以为为什么卡尔斯二世会绝后,而且疾病缠身,就是因为过于看重血统,所以世代不断近亲结婚导致的。” 从接触到那个计划的第一时间,玛格丽特就发现计划中的漏洞太多,她甚至有些怀疑,这个计划是不是张敬德制定的,或者说,他被这几年的顺利蒙蔽了眼睛,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贵族继承或许严格,但是却仍然有许多潜在的规则存在,毕竟,并不是所有人都希望家族绝嗣。 可是国王不同! 盯着国王血统的不仅有本国的贵族,还有一大堆拥有继承权的外国王室。他们会盯着王室的血统。然后为自己争取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过去的办法根本就没有成功的可能。 “你的意思是,像吕不讳那样……不行,如果她不在天朝长大,又怎么可能心在天朝呢?” 就在张敬德反对时,玛格丽特却已经把双手搭在他的肩膀上,看着他说道。 “如果她的父亲是天朝人,而且陪伴她长大的话,相信我,她会和我一样热爱天朝,包括天朝的人……” 在玛格丽特的记忆之中,天朝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毕竟对于从街头走出来的她而言,只有到了天朝之后的生活,才是人的生活。至于曾经在法国的生活不过只是像野狗一样的苟延残喘。 即便是现在。作为公爵夫人的她仍然会怀念天朝的一切。就像她总是会想起眼前的这个男人一样。 或许他并不是她的第一个恋人,但却是他记忆之中最后一个爱过的男人。重要的是他是天朝人。 也许这就是爱屋及乌吧。 话音落下的时候,她便吻住了这个阔别已久的男人…… “给我一个孩子好吗?” 就像是怕他拒绝似的,玛格丽特趴在她的耳边轻声说道。 “亲爱的,你要知道这是为了我们的任务。” 面对玛格丽特的热情,张敬德是无从拒绝的。而且他也不愿意拒绝,毕竟对于他来说他也无数次的想起这个女人。 干柴烈火,总会在一瞬间点燃而他们心甘情愿的在烈焰中燃烧着。 正文 第293章 生意(求支持,求月票) 一线阳光照在安妮的脸上,她还没有醒来,嘴微微张着,一头枯黄的金发,清洗之后,已经变得光亮非常,躺在床上的她就象一个安睡的天使似的。 张敬德默默的站在门边看着她,最后又长叹口气。玛格丽特离开了,安妮留了下来,不过即便是如此,有关她的未来,仍然已经注定了。 “啊,老爷” 从睡梦中醒来的安妮,看到门外站着的张敬德时,连忙起床,行礼。 已经到了这里一个星期了,她从来没有像过去的一个星期里那样幸福,在她的记忆中,她是第一次穿上了干净的衣服,第一次吃到新鲜美味的食物,所有的这一切,是如此的奇妙。 曾经她还惶恐不安的害怕老爷会干什么,但是现在,发现老爷只是让她做个仆人的时候,她却有些失落了。 “快点起来吧,安妮,等一会吃过饭,到我的书房。” 随后,张敬德便离开了,很快,吃完饭的安妮便端着茶来到了书房,在她放下茶壶后,张敬德让她坐下来,然后看着她说道。 “安妮,有一件事,我要告诉你,你要离开这个地方了!” 离开! 安妮惶恐的看着老爷,紧张的说道。 “老爷,你不要我了吗?我会很听话的,以后会乖乖的,每天都会早早的起床的……” “安妮,你听我说,之所以要让你离开,不是因为你不听话,而是因为……” 看着面前的这个小女孩,张敬德神情严肃的说道。 “因为,你值得拥有更好的生活,而不仅仅只是一个女仆,知道吗?” 安妮不解的看着张敬德说道。 “老爷,可是我愿意做你的仆人啊,我愿意呆在你的身边。” 直到现在,安妮都觉得老爷就像是上帝派来救世主似的,把她从地狱中救了出来,让她每每都觉得自己像是置身于梦境之中,所以她并不愿意离开,甚至在内心深处,她都幻想过,也许再过几年,她就会用自己的方式报答老爷。 可是,谁知道,现在老爷的却让她离开。 “但,这不应该是你的一生。” 张敬德看着她说道。 “有一天,我会伦敦,回到天朝,如果你呆在我的身边,那么,到时候,你只能作为奴婢随我一起回天朝,或者自己留在这里……” “我愿意,我愿意做你的奴婢。” 安妮急急的说道,唯恐张敬德把她赶出去。 “你听我说完,安妮。” 看着安妮,张敬德继续说道。 “但是,除此之外,你还有一个更好的选择,就是去纽约,去纽约殖民地,你可以到那里去,这个月,会有一艘船过去,船长是我的朋友,我会给船长一笔钱,你到那里之后,可以进入一所学校,几年后,也许,你会嫁给一个年龄与你相近的男孩,到时候,你可以快乐的渡过一生。” “可是那不是我想要的啊!” 安妮紧张的说道。 “老爷,我愿意在你的身边,真的,上帝知道,这是我唯一的愿望。” 安妮看着老爷,整个人都很紧张。她害怕老爷不相信自己。 “或许,我只有九岁,老爷,可是我知道,您是一个善良、仁慈的好人,我知道,真的。老爷,不要赶走我好吗?让我留在你的身边,求求你了,老爷。” 女孩的祈求让张敬德叹了口气,良久之后,他才说道。 “好吧,不过,安妮你要知道,也许,你会错过对你而言最好的机会。” 安妮郑重地点了点头。 “我知道,我不会后悔的,老爷。” 只要能在你的身边就足够了! 安妮看着老爷,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老爷答应不把她送走了。 在安妮离开之后,听到推门的声音,张敬德回转头去。 “怎样了?” 进来的,是他的仆人、家奴,宋玉德。一个很普通的汉人的名字,可他是南洋归化民,相貌与汉人有一定的区别。在南洋诸夏,经过十几年的同化,归化民已经越来越常见了。 “主人,一切都安排好了,船会在三天后启程。” 宋玉德恭敬的说道,按照归化民的习惯,对于主人,他保持百分之百的敬畏,毕竟,他现在只是归化民,如果违背主人的命令,随时都会被剥夺归化民的身份,而他的子女,也会重新沦为奴婢。 “很好,还有其它的问题吗?” “主人,现在基本上已经处理好了,唯一伤脑筋的就是,这一次上船的只有不到400人,还有很多空船位,这么一点人的利润是很低的。” 作为家奴的宋玉德直接了当的回答着主人的问题,尽管他是家奴,但是也要考虑到主人的利益,要把主人的利益放到第一位。 “不到400人,嗯,这么一点人,利润确实很低……” 利润,每一个商人都需要追求利润,就像张敬德一样,他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商人,比如在从事“特殊货物”贸易的时候,他很少看重利润,而无论是鸦片,还是从现在这艘三天后出发的船上的近四百名年青的女人。 对于他来说,都是“特殊贸易”,是不需要考虑利润的。 尽管如此,他也必须要考虑到利润,考虑到贸易的长期进行。思索片刻后,张敬德又说道, “这个问题我来想办法解决,安排好一切,三天后启程就可以了。” 第二天,几乎是在张敬德让人在伦敦搜寻“合适的货物”时,有一个衣冠楚楚的中年人敲响了他的房门,来到了他的面前。 “沙逊先生,你有15分钟。” 面对眼前的这个商人,张敬德的语气中带着不悦。 三年前,就是这个大卫·沙逊——居住在巴格达的犹太人,出现在伦敦试图打破他对英国的鸦片垄断,作为奥斯曼人的他,可以更轻而易举的获得鸦片,所以,他的出现,曾对张敬德的生意造成了打击。 不过,最终,大卫·沙逊的鸦片贸易却只进行了不到一年,就被完全摧毁,当然摧毁它的,并不是张敬德,而是海军的太西洋分舰队,他们以打击地中海巴巴里海盗的名义在直布罗陀海峡,对商船进行拦截、搜索,一但发现船上有鸦片,就会击沉船只,没收鸦片。 那艘船会在海上消失,甚至就连同船上的人,也会消失。没有人知道他们在什么地方。持续一年之后,所有人都知道,沙逊是个被魔鬼诅咒的人,没有任何船主愿意再去运输他的货物,最终运输路线的中断,直接导致了他的破产。 而现在他却来到了张敬德的面前。 “尊贵的张先生。” 大卫·沙逊显得极为恭敬。 “请你相信,在过去的两年中,我一直后悔当初的选择,如果可以再有一次选择的话,我绝对不会再次侵犯您的利益。” 与三年前不同,现在的大卫·沙逊已经知道面前这个明人背后的力量,当然,更让他苦恼的是,他的儿子、侄子以及十几个亲人至今下落不明,和失踪的那些船一样。 没有人知道他们是生是死,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必定和眼前的这个人有很大的关系。 “哦,是吗?” “是的,先生。” “但是,一切都已经发生了。” “所以,我才希望可以弥补这一切。”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沙逊看着张敬德说道。 “我听朋友说,现在您正在筹备一些特殊的货物,先生,” 将一张纸递到张敬德的面前,沙逊恭敬的说道。 “我想,也许,这可以表明我的诚心。” 那张纸是罗列着上百个人名,上百个女人的名字。这是沙逊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通过他的朋友们,在伦敦以及其它的贫民窟搜刮来的。 “这里一共有103个女人,她们的年龄在14到24岁之间,正如您要求的,没有蛀牙,没有梅毒,没有疾病的健康女子,我完全是按照你的要求进行挑选的。” 是他! 现在,张敬德终于知道了最近是谁在与他争夺资源,又一次。 面对沉默不语的张敬德,沙逊有些紧张,三年前来到英国,两年前认识到眼前的这个人贮藏着什么样的力量,再到现在,他渴望与其化解矛盾,渴望着从他的生意中获得一点许可。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抢先一步,在其它地方的贫民窟中弄到那些年青的女子。这是他交好对方的唯一机会,甚至他已经决定为此付出代价。 经过一阵焦急的沉寂以后,沙逊听到张敬德说道: “你真的非常有心啊,沙逊先生!” 盯着沙逊,张敬德的语气显得有些不善,他的目光中带着冷意。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两年,你应该一直在关注我。” “上帝告诉我们,要亲近自己的朋友,更要亲近敌人,但是在亲近您的过程中,我觉得的,也许我们可以成为朋友!” 沙逊并没有隐瞒自己的最初想法,最初他确实是把张敬德当成敌人,但是现在,他更愿意和对方作朋友,因为他畏惧对方的力量。任何一个人,只要有过他的经历,只要对眼前的这个人有一定的了解,都会畏惧这一切。 “哦,是吗?” 张敬德冷笑道。 “成为朋友?你觉得你可以为我做什么呢?” 沙逊沉默片刻,然后只是静静的回答道。 “先生,至少我可以在这个生意上给您一定的帮助,只要您同意的话,我可以两年内建立一个覆盖整个英国、法国以及荷兰等地的贸易网,我保证每年可以向您提供超过三万五千名年青的女子,这个数字将远远超过目前的贸易量。” 在沙逊的口中,这只是一个生意,那怕这是一个人口生意。在他看来,张敬德参与的这个生意,就像巴巴里的海盗进行的白奴贸易一样,只不过,那些海盗是袭击法国、西班牙等地中海国家掠夺奴隶,而眼前的这个人却是通过购买的手段,以购买女仆的名义,把大量的欧洲的年青女子输出到异国他乡。 至于那些年青的欧洲女子在抵达异国他乡之后,是会成为奴隶,还是女仆,恐怕只有上帝才知道,到了那里,她们不会再有其它的任何选择,她们唯一的选择就是服从。 “哦,是吗?” 张敬德的眉头微微一跳,并没有说话,在过去的十几年间,这个生意一直在进行着,直到现在,这个生意依然没有停止,反而越来越大,殖民地、南洋的这个市场正在不断的扩大。 女仆…… 确实是一个不错的生意,现在所需要的就是需要把这个生意维持下去。 沉思片刻,张敬德又一次认真的打量着大卫·沙逊,然后冷笑道。 “你应该知道,对于敌人,我会采用什么样的手段!” “当然,先生,所以我才会渴望成为您的朋友,而不是敌人!” 沙逊深吸口气,他知道,对方现在正在考虑,考虑他的建议。 “那么,你应该知道,这个生意并不会让你得到进行另一个生意的许可。” 张敬德的提醒,让沙逊的心底有些失望,但是他并没有显露出来,而只是笑着说道。 “先生,请你放心,如果这个生意扩大的话,我相信它是前途无量的,将会拥有极为广阔的市场。” 这个市场将会有多大? 在过去的几个月中,沙逊曾经仔细研究过,最终他得出的结论是——市场的广阔的超出他的想象,因为大明有一亿人口,大明的百姓都很富裕,他们中的许多家庭都需要女仆。也许这将是一个涉及到几百万人的生意,当然,他相信,自己永远不可能把那么多的女人输送到大明,但至少可以从中获利。 “确实。” 略点下头,张敬德打量着眼前的沙逊,这个人或许贪婪,但是却同样也很大胆,这样的合作伙伴正是他所需要的,也许应该给他一个机会。 更重要的是,现在,也许需要先从这个市场上抽身,淡去明人的身影。 “沙逊先生,我需要你知道一点,就是,在我这里,永远不会允许有人犯错!” 盯着沙逊,张敬德冷冰冰的说道。 “任何一次错误,我都会结束这一切!还包括你!明白吗?” 正文 第294章 精神天朝人(求支持,求月票) 没有任何人喜欢失败! 沙逊并不喜欢,他害怕失败,害怕失去财富。 他渴望什么呢? 每一个犹太人最终的渴望,无非就是金钱,而沙逊是一个标准的犹太人,沙逊家族大抵也是如此。 当年摩尔人侵入西班牙的时候,沙逊家族就与摩尔人合作,作为他们的包税商,竭尽全力的压榨着当地人,协助摩尔人用苛捐杂税迫使当地人改变信仰。其实,在奥斯曼的每一个行省,犹太人都扮演着这样的角色。他们乐意与奥斯曼人合作,以获取财富,尽管有时候,他们也会沦为奥斯曼人掠夺的对象,可是相比于欧洲的同胞,在那里,他们还有机会混到高层。 可对于沙逊而言,在奥斯曼得到的财富总归是有限的,也正因如此,当他发现奥斯曼的鸦片在英国在欧洲开始流行的时候,就立即试图进入到这个生意之中,但结果是悲惨的,他的兄弟、儿子、侄子以及很多亲人,都在鸦片的运输中失踪了,他本人也承担着极为严重的损失。 是谁造成了这一切呢? 是张敬德,甚至即便是在见到张敬德的时候,他仍然会想到自己只有17岁的小儿子,他就失踪在海上,至今生死不知,沙逊更愿意相信他已经死了。 可即便是如此,他仍然压抑下内心的仇恨,渴望着与张敬德的合作,在他个看来,这是唯一的机会,让他自己重新发财的机会! “大卫,我们为什么要与他们做生意?” 维克多不解的看着大哥,直到现在,他仍然恼怒于自己失去了两个弟弟和两个儿子。 “因为,我们别无选择!” 沙逊看着弟弟说道。 “相信我,那个张敬德的身份非常不简单,他并不是简单的商人,你要知道,没有他的许可,我们永远不可能与天朝做生意,我们甚至都无法回到土耳其,即便是回到那里又能怎么样呢?债主们会把我们都送上绞架,现在,天朝人是我们唯一的救星,只有在他们的帮助下,我们才能重新获得财富……” 与弟弟不同,沙逊已经认识到了现实,他不再像过去那样试图挑战张敬德,只是希望在对方的帮助下,重新获得财富,然后,谁知道呢?也许有一天,他会成为伦敦最知名的富人。 “可是,这样的生意……” 不等维克多说完,沙逊就说道。 “维克多,你记住,我们从事的不是奴隶贸易,而是正常的生意,那些女子渴望去天朝,在那里开始新生活,我们只是帮助她们介绍一份工作而已!” 仅此而已,至于工作是什么,他并不关心,他现在唯一需要关心的就是,如何让更多的英国女人,欧洲女人自愿的与公司签订合同。 “维克多,你说,如果我聘请一个作家怎么样?” “作家?干什么?” “就是让他写一本小说,写那些女人到了天朝,如何飞黄腾达,从女仆成为贵族夫人的小说,你觉得的怎么样?” “你的意思是像报纸上的移民小说那样?” 维克多不解的看着大哥。 “是的,很多移民不就是因为相信新大陆到处都是黄金,他们才不惜一切,甚至以契约奴的方式前往新大陆的吗?也许我们可以试一试。” 显然,刚刚涉足到这个生意的沙逊,很快就找到了一个发展生意的办法,这个办法很简单,就是告诉别人一个幻想。 “嗯,小说……” 思索片刻,维克多摇头说道。 “认识字的人太少,也许,我可以让戏院排出这样的戏剧,谁知道呢?也许那些人也会去看戏的,小说,看的人很少。” 维克多的建议,让沙逊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尽管他并没有回答,但不过只是几天之后,伦敦几乎所有的廉价戏院里,都开始上演一部戏剧《公爵夫人》,这一部看似在描写贵族的戏剧,真正的主角却是一个女佣,是一个来自己伦敦贫民窟的女孩,如何前往天朝,成为一位天朝公爵的女佣,然后赢得对方的欢心,成为公爵夫人的事情。 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故事,可就是这么简单的,甚至让所有人都怀疑它真实性的故事,在伦敦引起了轰动,尤其是对于那引起中下阶层的女孩来说,她们第一次发现,梦想距离自己居然如此之近。 每个人都有梦想,对于女人来说,她们的梦想是什么呢? 当然是过上美好的日子,当然,因为人与人的不同,她们的渴望也有所不同。对于来自贫民窟的女孩来说,她的梦想也许只是一块面包,一杯牛奶,能够有一张温暖的房间,然后有干净的衣服,这就是幸福了。而对于出身商贩家庭的菲丝而言,她也有属于自己的梦想。 “我希望能够成为一名天朝绅士的女佣,先生。” 置身于英格兰女佣公司的办公室中,穿着得体的菲丝,看着周围那些衣裳破旧的女孩,她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来错的地方,但在那些女孩的眼中,她看到了渴望,对于那种目光,她再了解不过,她同样也有这样的目光。 “小姐,你要知道,每一个天朝人,都是绅士,也许你不相信,每个天朝人都在皇家学校里读过书,他们都是彬彬有礼的绅士,而且富有!” 费尔看着面前的女孩,笑着解释道。 “我知道,在天朝,每一个城市乡村,都有皇家学校,每一个天朝人都必须到那里接受教育,这正是我要去天朝的原因。” “你看过《公爵夫人》?” “当然!” 正是那部戏剧,让菲丝相信,她可以在天朝实现自己的梦想。 “正是那部戏剧改变了我。我觉得的天朝是全世界最美好的地方,和英国不同,在英国,像我这样的女孩,永远不可能嫁给贵族,甚至普通的绅士,我只是一个洗衣匠的女儿,先生。” 菲丝盯着面前的男子,认真的说道。 “尽管我很努力,可是,只有上帝知道,无论我如何努力,将来最多是嫁给面包师、屠夫、车夫,嫁给那些粗鲁的男人,我的孩子们,也是如此,他们永远都无法改变自己命运,永远都不会!” 菲丝的语气非常认真。 “可是在《公爵夫人》里,一个普通人的儿子却可以成为官员,这在英国,根本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希望我可以到一位绅士的家中,如果他是单身的话,我会嫁给他,如果他有妻子,也许我可以嫁给他的朋友,谁知道呢?” 看着面前的女孩,费尔沉默了,在过去的一年中,他见过太过的这样的女孩,这些女孩唯一的愿望,就是去天朝,那怕是天朝的殖民地,她们表面上是去做女佣,可是实际上,她们都怀揣着一个梦想——作女主人。 对于许多女孩来说,这是她们改变生活,改变命运的机会。 1682年4月15日,这一天,在南安普顿港,一间仓库之中,走出了几百个女孩,衣着得体的她们,无不是兴奋的看着远处的那条船,她们将会乘那艘船前往新大陆,在那里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置身于码头上的女孩们,总会好奇的张望着周围,她们谁都不知道,自己将要去的是什么地方,自己的雇主是什么模样。她们只是知道,在那里,她们的雇主已经支付的她们的旅费,并且额外支付她们5年的工钱——20镑,她们只需要工作5年,就可以获得自由,然后呢? 没有人知道然后。 当然,她们根本就没有考虑五年之后,她们压根就没想过要回国,回国后的日子是什么样子?是继续生活在贫民窟里,最终像一团烂肉似的烂死在那里。 所以她们中的许多人,都渴望着在这五年中抓住机会——嫁给她们的主人。 对,那里和英国不同,那里的主人是可能娶女仆的。她就可以成为那个家庭的女主人。那怕就是贵族,也可以娶平民! 上帝可以作证,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原本,她们都生活在贫民窟中,连饭都吃不饱,在英国,不会有任何家庭会雇佣她们这样的人作女仆,她们只有一个选择,成为妓女,然后生下一几个不知道父母的孩子,最后像一团烂肉似的死在贫民窟里,她们的孩子,依然如此,世代重复着这样悲惨的命运。 新的地方,总有新的机会,新的机遇。 和其它的女人不同,米琪从下马车后,就不时的拿着镜子打量着自己的脸蛋,以确保自己看起来确实很漂亮。招聘她们的公司除了负责她们横渡大西洋的旅费之外,还发给每人一个装着梳子、手绢及针线等日用品的小包,当然,还有两件干净的衣服,这些衣服是天朝式的——在现在的欧洲,天朝式的服装并不罕见,对于许多达官贵人来说,他们总会偶尔的穿着天朝式的衣服,显示自己是了解天朝的,尽管实际上,并没有什么人去过天朝。可是并不妨碍他们对天朝的向往。 “你看,他们,他们所有人,都在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我们,” 蜜雪儿指着远处那些满面污垢的女人,用得意洋洋的语气说道。 “我们要去天朝了,那里就像是天堂一样。” “是去天朝的殖民地。” 旁边有人提醒道。 “在新大陆。” “新大陆也好过英格兰,也好过这里,至少在那里,我不会再挨饿,不会再吃泛着臭味的食物,你知道吗?也许,我会在到达主人家里的第一天,就把他哄到我的床上,然后,很快,我就会成为女主人!” “哈哈,如果那样的话,也许你应该改个名字,不应该再雪利娜,毕竟,明国人的名字与我们不同。” 女孩们在那里叽叽喳喳的交谈着,无一例外的她们都有各自的梦想,她们都渴望着在新大陆实现梦想,当然不是嫁给英国北美殖民地中的那些粗鲁的、满嘴口臭的罪犯,而是嫁给那些风度翩翩的明国绅士。 即便是一个种田的明国人也没英国的贵族更有风度! 对此女孩们深信不疑。 明国是天朝,天朝就是天堂! 在这些女孩在那里兴奋的讨论着将来,甚至在那里交换着将来如何引诱自己的主人,在有不少女孩那里为那些话语而感觉到有些羞涩的时候,在码头外,不知多少衣衫破烂的女孩,满脸嫉妒的看着这些人,她们的口袋中甚至装着不知从什么地方弄来的盐,她们想在用盐刷去口中的恶臭,让自己变得更好变一些,然后有一天,她们也可以走进女佣公司,然后前往新大陆,非洲、东南亚,甚至天朝,成为某种天朝绅士的女佣。 “真是一群贱货!” 相比于女孩们的渴望,码头附近许多男人,看到那些为踏上旅程兴奋不已的女孩时,总会大声的咒骂着她们。 “她们就是一群臭婊子,只有上帝才知道,她们是想去勾结可恶的明国人!” “那些明国人都是黑头发、黑眼睛,都是魔鬼的子孙!” “魔鬼作证,我敢说,她们的船一定会沉在大海上,会碰到狂风!” 这些男人之所以会用尽所有言语去诅咒这些女孩们,是因为在过去的一年之中,太多的女孩离开了这里,她们离开了英国,躺到了明国男人的床上,似乎每一个明国男人都可以轻而易举的睡到她们,她们只要看到那些人,就会心甘情愿的躺到床上,脱光自己的衣服。 这些女人都是贱货! 男人们诅咒着她们,用尽所有恶毒的言语,可是这并不妨碍她们开心的上船,然后兴奋的看着船上的那些人,这些人的相貌与她们不同,都是明国人。 “快看,他的皮肤看起来居然有点像是黄金!” “我的天,他真的非常英俊,如果我将来的主人也和他一样就好了……” 女孩们用火辣辣的眼光,去打量着船上的水手们,她们的目光中充满着希望,憧憬,那是对未来的希望,对未来的憧憬…… 正文 第295章 移民(求支持,求月票) 大海上的航程是漫长且乏味的,对于“纽约号”上的近八百名年岁各异的移民而言,尽管他们不得不忍受着漫长的旅途,但他们并不知道,实际上他们是幸福的,飞剪船缩小了空间的距离,而航海天文历保证他们不至于在大海上迷航。海上的航行不再像过去那样危机四伏。 对于技术变革带来的改变,船上的人们是无知的,在漫长的旅途中,那些走向新大陆的开拓者们,从最初的兴奋、期待,到现在,更多的却是对家乡的怀念。不知多少人开始后悔了。 也许,可以再回去吧。 当这个念头在李明典的心里冒出来的时候,他的脸色变得有些神伤。 房子已经卖了,所有的家产都给了别人。在离乡时在自家的祖坟前献上微薄的供品,向已故的祖先告别了,只是带走了祖坟旁的一把土。 又一次,与大明生离死别的那一刻,在李明典的脑海中浮现出来,眼眶又一次变得有些湿润。 “怎么,又想家了?” 耳边的声音,让李明典点点头,满面歉意的说道。 “让您见笑了,陈队长。” 队长,这是一个移民船上的临时头衔,移民登船后,要将现金及贵重物品交给二副保管,且会收到移民公司发放的旅行手册,详细记录了航海旅途中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如体育锻炼、登岸注意事项、船上幼儿园及小学的开设、船上娱乐活动等等。 为了解移民情况,安抚移民情绪,早在移民收容所时候,就从移民中选拔工作人员,随同船员一起承担移民的管理安抚。 他们离开珠江的当天晚上召开户主会议,不过一些户主因晕船和感冒无法参加会议,213 个家庭派出了 153 名代表,随后随行的监督员便将移民们组织起来,成立了名为“后备村”的移民自治组织。将客舱划分为 8 个区,每区推选一名 区长兼村咨议员,年满 20岁的男子有选举权和被选举……随行监督赵明辉任村长并组成村会,对讨论的事项按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定。由 15 岁以上 30 岁以下的男子组成绥靖团——这是从东北移民时就形成的习惯,所谓的绥靖团就是安抚的意思,在移民区,绥靖团的男子就是不穿军装的士兵。 相比于十八年前的移民,这些成长于兴乾年间的年青人,大都在社学中学习过武艺、射击,所以,更容易编成民兵,防备土人的袭击。 而李德坤,就是绥靖团的队长。平时会在船舱中教他们如何使用武器——为六响转轮枪装填弹药,火帽,诸如此类的训练,都是船员先培训队长,再由队长培训移民。 “离开珠江口的时候,天空有雨,是细绵绵的雨。大海灰蒙蒙的,天色如同傍晚一样昏暗,也许是母邦的天地也不舍得我们离开吧……” 李德坤看着大海用感伤的语气说道。他的目光中也带着思念,但最后却又用坚定的语气说道。 “不过,即便是再不舍得,我们总是要出去的,我们要去新大陆为华夏开枝散叶,只有如此,才不负母邦……” 接着,他又凝视着远处说道。 “现在最艰难旅程已经结束了,等到了纳塔尔,再往北过了加勒比海,很快,我们就能到达纽约!” 由于航程远,航行时间长,中途难免需在上岸休息,从广州到纽约的航路,划分为 3 段航程:第一段为广州至南天门,对移民而言,主要是熟悉船上的设施,适应海上生活,克服晕船及别离的悲伤。第二段为南天门至好望角,虽有酷暑与疾病的威胁,但逐渐适应了航海生活的移民们这时已经开始享受旅行的快乐,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展示自己的才艺,并在旅程中结下深厚的友谊。第三段为好望角至贝伦或其他南美的港口,最后抵达纽约,而这是唯一一次驶入异国的港口,按照规定,需要在港中休息两天再启程,之所以会这么安排,是充分考虑到移民们的身体情况,让他们有更多的上岸时间休息。 “嗯、嗯,是的,等过了纳塔尔我们就到家了……” 在船员们的提醒下,在距离纳塔尔还有一天的行程时,移民们为在纳塔尔下船做准备,船上弥漫着紧张不安的气氛。毕竟,这是他们第一次踏上异国的土地,而之前,他们都是在大明的殖民地上休息。 “大家似乎都有些紧张。” 感受到移民们的心情有些紧张,船长便对赵明辉说道。 “谁让我们在南美没殖民地呢?” 赵明辉无奈的叹道。 “毕竟是外人的地方,他们难免会有些担心。” 由移民船从好望出港后,又航行了17天,“纽约号”便抵达拉美的第一个停靠港口———纳塔尔。这是座位于巴西东北部海港城市,1599年12月25日由葡萄牙人始建,取名纳塔尔,意为圣诞节。1611年设镇,是一个盛产甘蔗、棉花、海盐的贸易中心。 数年前开始,这座只有一千多人的城市,每隔几个月,都会迎来从来途经这里的移民船,移民船的泊停现在已经成为这座城市最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从上至下无不渴望着移民船的造访。也正因如此,几乎是在要塞了望手看到大明的移民船时,便立即鸣响礼炮,表示对他们的欢迎。 在以空炮回应岸上的礼炮时,移民们则开台为入境做准备,按照上港的要求移民们必须要衣着整洁,妇女特别是老年妇女要适当化妆,男士也应整齐仪容,在下船时要脸露微笑、精神饱满,给人以健康的印象。因此,经历了漫长旅途,从船上下来的大明移民,无不是身着整齐的汉服、干净卫生、彬彬有礼,与从欧洲过来的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移民形成了鲜明对比。也正因如此,被誉为“来自东方的绅士。”。 和过去一样,当李明典一行人,从船上下来时,岸上的当地居民,看到这些衣冠楚楚的明人时,无不是自惭形秽,即便是穿着盛装的市长,又一次感受到了与天朝之间的差距。 “哎呀,那个女人身上的衣服可真漂亮,是丝绸的吧!” “我的上帝,你们看,他们的皮肤,就像是黄金与白银混在一起,既不像我们的皮肤那么苍白,也不像印弟安人那么黑,可真漂亮……” “你们看,那个漂亮女士手中的扇子可真漂亮……” 在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交谈中,在人们羡慕的目光中,这些刚刚从船上下来的移民们,满面笑容的走进了广场,因为城中的旅馆数量有限,而且环境恶劣,所以他们将会在露天广场用餐,游戏,然后再返回船上休息。 两天过去的很快,对于每一个移民来说,这里的热带水果,还有热情洋溢的本地人,都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尤其是那些热情洋溢的本土女人,更是让他们印象深刻,甚至于当“纽约号”离开的时候,船上又多出了几名乘客——几名说着葡萄牙语的女孩,她们爱上了某一位乘客,心甘情愿的跟着他,那怕只是作为小妾跟随她。事实上,几乎每一次移民船靠港,都会发生这一情况,甚至还会导致当地的女人在九个月后会骤然生出一些孩子,往往都是移民船上水手们给当地的妇人留下的礼物。 即便是百般的不舍,在“纽约号”离港之后,又一次扬帆远航。 也就在当天,船上又一次恢复了正常,每天上午,移民们会在六时起床,然后人们开始甲板上做体操,活动筋骨、锻炼身体,两个小时后,轮流用早餐,上午九时船上的小学开课——艘是在船上,社学仍然没有停止教学,会从船员或者随行人员中,挑选出合适的人充当临时教员。十二时午餐。下午一时是英语或者印弟安土地语讲座——在纽约殖民地周围生少着许多英国人和土人,不需要与他们勾结,至少需要了解基本的对话。两个小时后,为增强移民的体质和丰富海上生活男人们开始练习拳术、刀术等以及训练使用武器。下午五时晚餐。而在这个时候,前甲板是供幼儿园使用,后甲板则是小学的教学场所。女人们同样也不会闲下来,女人们则在那里听取裁缝和卫生讲座。幼儿园附属于妇人会,选出 7 人担任保姆,负责照看幼儿的运动和游戏。 大海上的两个多月的航程,尽管是漫长的,但对于移民而言,却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作为开拓者的他们,不知道未来会面对什么,但官府却希望通过这些培训,让他们能够更好的适应在殖民地的生活。 殖民,往往用鲜活的生命换取殖民地的巩固。而大明选择将第一代移民用生命换来的经验,加以整理教授给其它的移民,让他们更好的适应着那里的生活,这也是大明移民事业得到迅速发展的原因。 相比于这个时代,欧洲的移民们被封闭在极其拥挤的船舶内,没有任何通风设 备,甚至连最基本的食品都无从提供,在狭窄的船中苦苦挣扎求生。尽管在移民输送过程中也发生了传染病并导致人员死亡的事件,但是现在大明的海外移民快捷且高效。不过只是短短十余年间,纽约殖民地就拥有了超过三万名大明移民。并且以每年数千人的速度不断增加着。 终于,在八月十五即将到来的时候,在测得在海上的位置后,船长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他们会在今天下午抵达纽约港。 “大家将会在新家过中秋节!” 尽管在过去的几十天中,他们都在那里谈论着纽约、谈论着他们的新家,但是当一切到来的时候,人们却显得有些紧张,李明典同样也不例外,他惶恐不安的看着远方,新家是什么模样?会不会有那些头插羽毛的土人作乱? 在气氛紧张,人心惶惶的时候,幼儿园与小学的毕业典礼还是前后举行了。作为校长的船长为孩子们颁发结业证书——一张带有“纽约号”印章的结业证。 “孩子们,你们记住,你们曾经搭乘一艘船来到纽约,来到这片新大陆,对于我们来说,你们永远都是纽约号上的孩子们……” 船长的语气平静且激动,他看着那些移民,他知道,他们都是“纽约号”的孩子,他们已经到达了新大陆的,很快就会在自己的土地上辛勤的劳作,“纽约号”是这213个家庭的经历,但这场经历,会把他们紧紧的联系在一起。最终,搭乘“纽约号”的来到这里的人们,会在这片土地上开枝散叶,改变这片陌生的大陆…… 而船长看着他们,心情却显得有些沉重,尽管他成功的完成了任务,但是航行中仍然有人死去了,仍然有两名移民因为身体虚弱,死在了海上,就在抵达纽约的前一天,他们还在船尾为病亡者举行隆重的水葬仪式。 再过几个小时,船就会抵达纽约,在港口办完相关手续后,移民会会前往移民住所。在那里逗留数日之后,然后就会前往拓殖地垦殖。他们将会在那里开辟新的市镇、村庄,最终,一个个移民点会大明进军北美的据点,从东向西,不断向内陆扩张。 在漫长的海上航程中,船上自治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实在历次移民中,都证明了这一点,这个后备村是完全的自治组织,在它的协调下,船上几乎从不曾发生纷争事件,移民们完全亲如一家,结下了深厚的友情。也正因如此,早在多年前,移民接收地往往都会根据他们的意愿,将一船移民安置在一个地区,这些曾素不识的人们,在异域互相照顾彼此。 终于,在兴乾十八年8月14这天,“纽约号”缓缓驶进了纽约港,甲板上站满了移民,他们满怀憧憬的看着这座陌生的城市,注视着越来越近的纽约。 正文 第296章 纽约(求支持,求月票) 当“纽约号”缓缓驶进了纽约港的时候,另一艘纵帆快船同样也在缓缓进港,甲板上数百个穿着汉家儒裙的女子,无不是满怀期待凝视着纽约城。 1681年的纽约,截然不同于另一个时空,此时的纽约,尽管名字未变,但是曼哈顿岛上的建筑却发生了变化——一座座明式的屋宇取代了街道两侧的欧洲建筑。不过与几百年后曼哈顿相同,此时的曼哈顿市政归化整齐,方格形的街区散于岛上,甚至后世中央公园的位置,也显现出了公园的雏形。 “这就是天朝之城吧!” 蜜雪儿看着那些充满异域风情的建筑,忍不住问道身边的人。 “这里就是天朝之城!” “天朝之城”,这是欧洲人对纽约的别称,因为这里到处都是异域风情的建筑,充分反映出他们对天朝的想象。 而对于这一称呼,纽约的明人欣然接受了,甚至也自称是“天朝之城”。 作为大明在北美的第一个殖民地,皇帝本人对这里倾注意了特别的热情——主动参与到城市的市政规划之中,曼哈顿的整体规划便出自兴乾皇帝本人的设计。对此,所有的纽约人都深以为荣耀。 “天朝之城”一定程度上也是属于他们,属于这座城市的荣耀。 身为纽约殖民总督的方中发,在迎接移民到来时,显得很是热情,甚至在新到移民中攀起了亲戚。 “哎呀,本官也是南直隶人,本官家在桐城,贤弟家在南直隶何处?” “回总督话,小民家在苏州。” “苏州是个好地方啊,天下再美不过江南,江南再美不过苏杭,说起来,本官可是已经多年不曾去过苏州了。” 何止是苏州,就是大明也已经五年不曾回去了。 “方总督是桐城人?” 看到那边总督与移民亲近的交谈,李明典便扭头问道正在登记的事务员。 “没错。” “那岂不是与当今首辅是同乡?” 正登记名册的事务员头也不抬的答道。 “何止是同乡,总督是方首辅的亲侄子,总督的父亲是首辅的亲弟弟……” 看似随意的回答,让李明典惊诧的看着那位正与移民谈笑风声的总督。 我的天,居然是首辅的亲侄子! 首辅的亲侄子居然会到这几万的域外殖民地。原本还为自己来这么远的地方,离开了祖地,而心有些许不满的李明典,这会只剩下了一个念头——既然首辅的侄子能来这里,我这平民百姓来这里自然也是应该的。 有时候,一些不经意的事情,会改变人的一生,对于方中发而言,至少在几年前,他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会来北美,向他的另一位堂兄一样,作为方其义唯一的儿子,尽管父亲在他九岁时去世,自伯父归返后,对他就是极尽照料,尽管不曾徇私,但可以肯定的是,原本他的人生都已经注定的应该如何。可是当他从书院毕业后,通过文官考试成为低品阶官员时,在他以伯父为楷模一步步的实现梦想时,堂兄探索新航路凯旋归来的消息,让他久久不能平静。 是成长于父辈的荣耀下,还是开创一番自己的事业? 每一个人都需要面对这样的现实,五年前,在伯父的家中,即将晋升到吏部文选司的他提出了希望到殖民地任职的要求。当时方以智甚至还有些不太能理解,直接加以拒绝,毕竟,他是其弟弟唯一的血脉。尽管方以智拒绝了,但方其义还是主动上书吏部,请求往殖民地任职。 殖民地的总督,看似位高权重,可从来不为官员所喜,毕竟,那里距离本土太远,身处蛮荒之地,谁知道会是什么结果? 非是不得已,没有谁愿意去殖民地。 一任五年,任满之后,但凡是殖民地官员,都会急急的返回本土,一天不想多呆。可在五年任满后,方中发却要求连任。本来作为大明最远的殖民地,纽约殖民地总督就没有合适的人选,于是,吏部自然顺水推舟同意他连任一任。 在过去的五年间,他错过的许多,错过了儿子从书院毕业,错过了儿子的婚事,错过了孙子的出世,可在另一方面他却见证了这座“天朝之城”的崛起,现在这里早已经整个北美东海岸最大的城市,也是最繁华的城市。 不过短短十几年间,汉人就像欧洲人证明了,在城市建设和市政管理上,他们远远领先于欧洲。 正当方中发亲近的与同乡聊天时,一名海关官员跑来轻声说道。 “总督,从英国来的“女儿船”来了。” 听到“女儿船”来了,方中发的面上带笑,对周围的移民说道。 “本官那里还有事情,便不打扰诸位了,待过些时日,等大家在新村安顿好了之后,本官必定会到新村与诸位畅饮。” 所谓的新村,就是移民的安置点,一个新村就是一座小城,一个聚居点。现在纽约殖民地有数十个这样的新村。 “女儿船上一共有多少人?” 往码头走去时,方中发问道。 “一共413人,途中有3人死于疾病。” “嗯,413名女子,还好,还好,明年这个时候,我纽约殖民地,就能再多出四百多幼儿,如此,久而久之,这北美必定尽是我华夏人。” 在往码头去时,途中可以看到不少穿着汉服的西洋女子,她们往往会拉着一个明显带着混血儿特征的孩子。而这些西洋女子往往都是乘女儿船来此的。 而所谓的“女儿船”,是纽约、南非等殖民地的特色,当时英国同意把纽约殖民地租借给大明时,整个纽约只有四五千人口,而明人不过只有一千多人,即使是到一年后,也不过只有两三千人,比起殖民地时的英国人、荷兰人人口严重不足。这两三千人大多是军人、商人和少量流放犯,几乎没有什么女性。女性多半是女仆或官员的家眷,人数少得可怜。那时陛下一心想让北美殖民地繁荣起来,因此对“嫁女”之事很积极。但是当时国内却鲜少有女子愿意嫁那么远的地方。 同样的问题不仅发生在纽约,在西平(南非)等非洲殖民地也是屡见不鲜,其中一些流放犯甚至不得不与当地土人成亲。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最终殖民地的官员们做出了另一个选择——从欧洲引入年青的女子。 相比于国内日益富足的生活,在欧洲的贫民窟中,千百万欧洲人在那里苦苦挣扎,忍受着饥饿、疾病,年青的女子甚至可以为了一片面包出卖自己的身体,她们中的许多人都愿意来到新大陆,在这里开始新生活,只是她们负担不起船票。 于是乎在殖民地官员们的策划下“女仆计划”出笼了,一个由殖民地总督府资助的雇佣欧洲各国女仆的方案开始在英国、法国以及西班牙等国实施。在短短的十二年间,超过7万欧洲各国的年青女人,作为女仆被大明的船只带到各个殖民地,成为无妻室的大明移民的女佣,但最后无一例外的都嫁给了她们的雇主。 这些异国的女儿们不负殖民地总督们的希望,养育了数十万儿女,在过去十几年间,这些殖民地的人口迅速增长,往往得异于此。这些飘洋过海来到大明殖民地的欧洲姑娘几乎全部出身贫苦,很多人在幼年丧父后,被无力抚养的母亲送到孤儿院,或许流放于街道。对她们来说,跨越大海来到大明的殖民地成为“女仆”是一个改善境遇、摆脱原来的生活的机会。而运送她们的船,则被称为“女儿船”。 “我的上帝,你看,那些的房子可真漂亮!” 上岸的女孩们,欢喜的打量着周围,当然,并不仅仅只是打量着周围的建筑,她们中的许多人,已经聪明的打量着码头上的那些明国人了,尽管语言不通,尽管相貌迥异,但是,她们仍然可以看出这些明国的男人们与英国男人的不同。 尽管码头上的男人们服色各异,但毫无疑问的一点时,他们看起来面色都很健康,身材魁梧,完全不像是伦敦等地的许多平民那样,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更重要的是,他们的相貌都很漂亮,而且即便是码头的工人,衣服也很干净。 “果然,他们都是一群绅士……” 有了这个发现之后,女孩们总算是长松了口气,毕竟,在此之前,她们都还担心着自己会碰到什么样的“主人”,现在看来,似乎,这些主人都还不错。 与其的女孩一样,在下船之后,菲丝立即从随身的提包中取出镜子——十年前,明国的廉价镜子大量涌入,玻璃镜已经从奢侈品变成为一种极为普通的商品,这也是为什么公司提供给女孩们的行李中,有便携镜子的原因。 拿着镜子的菲丝,并没有和别人说话,而是看着镜中的自己,梳妆打扮起来,相貌本身就很漂亮的她,知道如何让自己变得更加漂亮,况且,她知道,她的命运取决于自己的相貌。 正当菲丝精心打扮着自己时,方中发到了码头上,然后对女孩们说道。 “我是大明纽约殖民地的总督,欢迎你们的到来!” 当总督的口中出人意料的吐出英语时,这些来自英国的女孩无不是显得颇为惊讶,不过在惊讶之余,又听到方中发却又用国语说道。 “你们有多少人能听懂我现在说的话?” 举起手的只有不过区区数十人,不过即便是如此,方中发仍然满意的点点头,这些女孩能在路上学会一些国语很已经不容易了。 “小姐们,很快你们的雇主,就会把你们带回家,作为女仆,你们需要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而语言是你们之间沟通的前提,如果不能够掌握国语,那么又怎么让雇主了解你们,你们又怎么去了解他呢?” 来到纽约已经五年的方中发,当然知道这些欧洲女子不像大明的女子那么含蓄,她们更为直接,所以他也直接道出了她们的想法。 “我知道,你们中的许多人,并不仅仅只是希望作为女仆,当然我们欢迎你们成为新家庭的女主人,但是,一个真正的女主人,首先必须与她的丈夫进行沟通,所以,我希望你们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能够尽快学会汉语,当然,你们的邻居中,有很多女人都和你们一样,她们都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你们可以向她们学习国语……” 每一次,面对这些来自欧洲的女孩们,方中发都会向她们强调语言的重要性,语言、文字以及其文化,这是华夏文明的基础,尤其是在这片同样存在着许多欧洲移民的土地,大明的殖民地想到持续发展下去,国语必须要加以推广,只有如此,才能确保最终大明的移民会同化欧洲的移民,而不是被欧洲移民同化。 在欢迎女孩们的到来之后,方中发面含笑容的看着女孩们往仓库走去,她们将会在那里再进行一个月的培训,她们将要在那里学习简单的国语对话,学习如何烧制大明的饭菜,尽管现在的纽约殖民地,许多家庭同样吃面包,吃欧洲的饭菜,但是这些女人必须要学习如何成为大明人。 尽管实际上,那些单身已久的男人们,压根就不在意这些,毕竟他们所需要的只是一个妻子,其它的,他们并不在乎,可是总督府却很在意,毕竟,这关系到这片殖民地的将来,她们中的许多人在半年内与自己的雇主成婚。然后为他们的雇佣主生儿育女。 置身于码头上,偶尔可以看到于码头上奔跑的孩子们,每当看到他们的时候,方中发的心情显得很是愉悦。 也许,等到这一任期结束,离开纽约时,这座殖民地的人口将会突破十万,这里也会成为全大明,最富庶的一块殖民地。 也许,等到十几年或者几十年后,一条铁路会把日益繁荣的纽约与此新城联接在一起,东西海岸通过铁路结为一体…… 正文 第297章 西岸(求支持,求月票) 什么是文明?什么是野蛮? 后世的人们往往鄙夷自大航海时代起,列强们用“文明”以及“野蛮”去划分世界的作法,但是事实上,这种作法并不起源于烈,无论是春秋战国时的诸夏对诸夷,亦或古希腊对蛮人、罗马对蛮族,其实都是一种文明高高在上的体现,这种优越性和21世纪国人讽刺印度、蔑视越南等国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17世纪的世界是一个“丛林法则”的时代,一切都是如此的赤裸裸、如此的坦诚…… 在这个“丛林法则”的时代,所谓的野蛮往往分成两种,一是有国家意识但却实力孱弱的“野蛮国家”,二是没有国家概念的“野蛮人”。或者在所谓的“文明国家”之间,他们总是小心翼翼地维持着两国的关系,但是在对待野蛮国家尤其是野蛮人上,他们却没有丝毫谨小慎微的表现,他们恨不得一口把整个世界吞噬下来。尽管自许“文明”,但是在他们的眼中那些尚没有发展国家状态,仍然茹毛饮血的“野蛮人”只是某种程度上的“类人”,那么他们生活的土地,自然也就是无主之地。 因为无主,所以,几乎是从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之后,这片仍处于蒙昧的土地,就成了列强们的猎场。凭着先到先得的优势在西班牙与葡萄牙瓜分了南美洲之后。作为后来者的法国人在圣劳伦斯湾沿海地区建立了新法兰西。荷兰人则在哈德孙河流域建立起了新尼德兰殖民地。至于英国人也建立起了包括弗吉尼亚、马萨诸塞、马里兰、康涅狄格、罗得岛、南北卡罗来纳等等一系列殖民地。 而作为最晚抵达美洲的大明——这个时代最为强大的列强,相比于他们,在美洲的这头猎物上撕咬的利益,几乎是不值一提的,仅仅只是从英国人的手中取得了纽约,也就是他们从荷兰夺取的新尼德兰殖民地而已。 不过,相比北美沿海地图的群雄争夺,位于太平洋畔的西海岸则明显要宁静得多。在这里只有西班牙人的新西班牙。直到十几年前,随着方中履的探险队发现了兴乾岛(温哥华岛)作为起点,大明第一次涉足这片陌生的土地。随即在这里兴建了第一个殖民地——新城。 在随后的十几年间,那些飘洋过海、历经千辛万苦才抵达这片土地的大明移民们凭借着勤劳的双手,将这片荒蛮之地变成了富庶的农业区,而新城亦成为一座欣欣向荣的城市。而新城殖民地移民人口也从弘武七年时的两千多人上升到了一万五千多人,殖民地亦从兴乾岛向兴乾海陕对面的度瓦米许河河口扩张,并大有继续向内陆扩张的趋势。 可是,在扩张的同时,移民与土著人的冲突也日益激烈,那些因为面上漆着红色染料的而被移民们称为“红番”的土著人,对于定居点的袭击从不曾停止过。 和往年里一样,进了七月,这田间麦子一天一个颜色,看着那慢慢变成金色的麦田,看着那起伏的麦浪,梁清远的脸上都会露出笑容。 “这里的收成可真不错,这年景,可真好啊,风调雨顺的……” 又一次,坐在自家的走廊下,梁清远笑呵呵的自言自语道,已经年近耄耋之年的他,似乎最已经忘记了当年被流放时的痛苦,也忘记了当年对兴乾皇帝的诅咒。 “可不是,自从咱们到这,似乎就没有那年短过雨水,不涝不旱的,搁天朝,可也少见的很,” 李维赞说话时,叼着烟袋锅子,笑着说道。 “可不是,这里的地,一亩能收麦两石,搁北直隶老家,能收一石,就顶破天了……” 提到北直隶老家的时候,梁清远那双昏花的眼睛中,流露出对家乡的思念。 “梁公,又想家了?” 又一次,面对好友的问题,梁清远先是叹了口气,然后摆手说道。 “不想了,不想了,一切总归都是命吧……” 长叹后,梁清远便闭上了眼睛。 总归都是命! 他是顺治三年丙戌科二甲一名进士,曾官至知府……可他却做错了一件事,当年清虏败退,面对大明中兴的事实,他做出了另一个选择,他既没有当大清的忠臣,也没有献城归顺,而弃印返乡,归隐乡林。 原本的他以为,归隐乡林后也就一了百了,可是谁曾想到,那种平静不过只维持了区区几年,几年后随着朝廷的一纸旨意,作为事清伪吏的在年近七十时,仍然被流放至海外。 唯一能让他稍觉庆幸的,恐怕就是他的弃印返乡,使得没有牵涉三族,只涉及到本家,甚至还可以留下一个成年的孙子于家乡。这也算是不幸之中的万幸,至少梁家的祖坟尚有人祭祀。如果当年他选择为满清全忠尽节,被流放的可就是三族了。 大明,不会忘记国家的忠臣,同样也不会忘记背叛者! 刚流放到这里时,他不曾一次的诅咒过那位“杀顺民”的兴乾皇帝,甚至达到了解恨之入骨的地步,可即便是如此也改变不了身在异域的现实,慢慢的,他接受了命运,接受了这一切。 尤其是在看着儿孙们在这里开始了新的生活,看着梁家在这里繁衍生息、开枝散叶,他接受了所有的一切,只有屋中那个祖宗牌位提醒着他,梁家有祖根在北直隶正定。 “要是今上有朝一日特赦我等罪人,梁兄还会返家吗?” 放下烟袋,李维赞反问道。 沉默片刻,梁清远摇摇头。 “不了……” 随后又是一声长叹。 “这双腿脚迈不动了,还想那么多干啥。” 是啊,已经走不动了…… 闭上眼睛,梁清远低声说道。 “当年,刚来到这里的时候,我恨过今上,可是现在,却也想明白了,今上于我等,算是仁至义尽了,毕竟,当年,我等出仕满清,说是“五行循环”,自有命数,可那满清却是异族,正所谓华夷大防,春秋大义,纵是所谓“五行”,亦不过是于我汉人之中,与他满清何关?满清入寇,杀我汉人岂止千万,其以奴隶待我,而我等却甘愿为其驱使,甘愿助纣为虐,即便是后来弃印,所想亦不过“为报君恩”,如此行径与汉奸何异?可陛下却仍然念我等迷途知返,法外开恩,若是再不感激陛下恩泽,我等可就真是……” 长叹一声,梁清远凝视着远方说道。 “用了十几年的时间,才想通这一切,也难怪我等居然变蠢笨如此,曾身为汉奸而不自知,助纣为虐而不知其害啊……” “大丈夫行事,论是非,不论利害;论顺逆,不论成败;论万世,不论一世。” 沉思片刻,李维赞低头说道。 “何谓英雄?剑指苍穹,背负使命,这便是英雄。何谓英雄?行事磊落,形同日月,这又是英雄。何谓英雄?他们生而凡却又不甘于凡,所以他们生在世,活在时……” 低声背诵着黄宗羲的这句话,又感叹道。 “梨洲先生这句话说的好啊!” “是啊!想我等身为男儿,所亦远非英雄,亦非丈夫,居然身处迷途数十载,而不自知,岂不可笑至极?” 说是可笑,可更多的却是苦笑。 “功名利禄苦……” 这样一声看似自嘲,更多的却是无奈的感叹之后,李维赞站起身来,凝视着远处,似乎是想要发泄出内心无奈的他,双眼突然一睁,惊恐的喃道。 “红、红番……” 在黄色的麦浪映入视线时的,西雅图的双眼越发的狂热,而在他的身边那些骑在马背上的战士,无不是贪婪的注视着前方。 引发这种贪婪的并不是田里的小麦,那些东西与他们来说是无用的废物,他们贪婪的注视着麦田尽头的房屋,他们知道,在那引起房屋中有着他们所需的确一切——女人们所需要布匹的、丝绸,火枪、马车、铁器,当然更有他们所需要的酒水,总之,他们所需析一切,都可以在那里得到。 只是那些汉人绝不会轻易的把这些东西交出来,想要得到这些东西,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用毛皮交换,一个是偷盗或者掠夺,相比于用毛皮交换,他们更愿意通过后者去获得这一切。毕竟皮毛是有限的,而偷盗与抢劫却可以让他们得到更多,尤其是得到汉人永远不会出售的各种火铳。 想到定居点中所能得到的财富,西雅图的嗓间突然迸发出狂热的叫喊声,那种叫喊近乎于野蛮的咆哮,一时间整个森林都在回响着这种野蛮的叫喊声。在那尖锐的怪叫声中,上百匹马先后冲出了森林。在麦田中奔跑着,向着定居点冲去。 “红番鬼!” 麦田中的红番让李维赞惊恐的大喊道。 这时,红番的嚎叫声已经能传到他们的耳中了,所有人的脸上都浮现出惊恐之色。 红番! 对于移民们来说,这里残酷的天气从不是他们的敌人,他们很快就适应了这里的天气,只有红番,一直都是移民们的恶梦,尽管谦和的性格使得他们试图用博大的胸怀去包容土人,试图教化他们,可是红番的残暴仍然超出了他们的想象,冲突从不曾避免过。 “快,快进撤到市集上……” 长年的袭击,使得妇人们不再像刚来到这里时那么惊恐,她们立即为马车套上马,把家里的一些东西装到马车上,而与此同时,男人们已经拿起了火铳,瞄准进攻的土地扣动了扳机。 一时间密集的铳声在定居点回响着,不过,相比于近百人之多的土人,这个只有十几户人家的定居点的火力显然太过薄弱了,当男人们看到女人已经赶着马车逃出了村子时,立即纷纷跳上了马,保护着女人们往市集逃去,市集拥有厚实的围墙保护,那里甚至还有小型火炮,等同于一座要塞,土人永远不可能攻克一座要塞。 在人们往市集撤退时,那些骑在马上的土人不断的从四面八方袭击着他们,尽管在几十年前,这些土人还不知马匹是什么,但是从新西班牙传过来的马匹,却让土人迅速接受了这种四腿的怪物,掠夺马匹,也是他们袭击定居点的原因。 “嘞、呒嘞嘞……啊呒呒……” 在一阵阵怪叫声中,弓箭、战斧不断的从四面八方飞来,骑在马上的男人们,只能不断的用六响铳还击,在近距离,六响铳是近乎无敌的存在,当男人们的在抵抗的时候,马车上的女人也没有闲着,有一些女人,也是端着火铳,瞄准敌人射击。 在殖民地,面对四面八方涌来的土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他们都必须要学会使用武器来保护自己。 “惠儿,给你……” 坐在马车上梁清远为火铳上了铳子,递给了一旁的儿媳妇,平时看起起贤惠文静的儿媳就像是变了个人似的,在孙女赶着马车时,她蹲跪在马车中,瞄准着远处的土人。 一声铳响,梁清远能看到一个土人从马上摔了下去。 “咚……” 恰在这时,羽箭射中了马车时发出的声响,让梁清远吓了一跳。 “啊……” 在梁清远吓的脸色煞白时,正给火铳装着铳子的惠儿扭过头来,关切的问道。 “爹,你没事吧。” “没、没事……” 看着儿媳那副镇定自若的模样,梁清远不禁有些汗颜,环境可以改变所有人,但是他却依然不能像孩子们那样,在最初的惶恐之后,慢慢的变得在镇定自若。 “爹,若是您觉得的累了,就躺上一会,再过一会就到集上了。” 惠儿的话,让梁清远更加汗颜了,他看着身边的火铳,咬了咬牙,便端起了火铳。 就在他回忆着如何用火铳时,他看到远处的马背上有人摔了下来,是李维赞,立即将火铳一丢,扶着马车车箱急声大喊道。 “佳铭老弟……” 正文 第298章 这就是命吧! 从马背上摔下来的时候,感觉到浑身一阵剧痛的李维赞,心底暗自想到。 “爹……” 听着儿子的喊声,见儿子似乎是想要回来救自己,李维赞大声喊道。 “滚回去,快滚……” 大声喊骂的同时,他急忙抽出刀,横在了脖颈间,盯着儿子大吼道。 “快走!” 这个时候,如果儿子回来的话,他们爷俩都会死在这,在刚来到这里的时候,不知多少人因此丢掉了性命,若是儿子落了马,当爹的可以拿命去换,但是他……已经老了。 不值得儿子用命去换。所以他才想用这种方式逼儿子离开,他不是第一个这么做的人,曾经不止一个人用这个法子逼走想要救自己的儿子。 “爹……” 李益祉刚想调转马头,他就看到爹已经把刀横在了脖间,泪水瞬间便蒙了眼。 “快走,老三!” 旁边的梁成拉着他的马缰,用力抽打着马身。 “爹……” 在离开时,李益祉又朝着爹看了过去,爹还半跪在那里。 腿摔断了…… 挣扎着想要站起身,发现腿断了的李维赞无奈苦笑一声,看着越来越的土人,把刀横在脖颈间的他,终归还是没有勇气划下去。 做不到啊…… 就在这时,他看到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朝着自己飞来了,是一柄斧头。 “咚……” 战斧击中胸口时,在倒下时,李维赞低头看着砍在胸间的斧头,人缓缓的倒了下去。 突然,一匹马停在了他的身边,从马背上跳下来一个浑身漆成红色,头戴羽毛的土人,那个土人叫嚷着在他的身边蹲了下去,然后拿出匕首在他额前划过。 “兹……” 刀子划过头皮时,尽管意识模糊,但李维赞仍然能听到头皮被割掉时的声响。 在一阵剧痛中,李维赞感觉到自己的头像是被人扯掉似的,在一阵鬼嚎中,他隐约的看到那个人手中抓住一团血肉模糊的东西,在那里嚎叫着,而在胸口的战斧被取出的时候,他的意识终于消失了…… 几声炮响,逼近市集的土人被霰弹驱散了,他们嚎叫着带着从定居点掠走了战利品离开了市集,而在市集的围墙后面,那些手拿火铳的移民们,无不是愤怒的看着离开去的土人,在远处的地平线处,升腾起来的烟柱,提醒着他们,他们的家被焚毁了,他们又一次失去了家园,甚至失去了自己的亲人。 在大人们愤怒的注视着那些土人时,那些孩子们更多是用仇恨的目光盯视着远方,尽管身处社学中的他们,在大多数时候都不需要担心土人的袭击,但是每一次袭击,他们中总会有一些人失去自己的亲人。 “我们应该杀死他们!” 紧紧的握着火铳,不过只有十三岁的梁恩定,在吐出这句话时没有丝毫的犹豫。 “一个不留!” “对,杀光他们!” “杀死所有的红番鬼!” 孩子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与他们的父辈不同,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中,红番鬼给他们带来了太多痛苦的回忆,除了死亡之外,那些红番鬼似乎从不曾给他们带来过任何美好的回忆。 “哼哼,杀光他们,你们想的到好,你别忘了,在总督府里,那些迂腐的官员们不是说着什么,红番鬼与我们肤色相同,我们应该友善的对待他们,争取他们,只有与他们联手才能对抗西班牙人……” 年岁稍长的李义冷笑道。 一直以来,在新城殖民地总督府都有这样的声音,他们主张用其博大的胸怀和仁爱之心去同化土人,以弥补自身力量的不足,在他们看来野蛮人是可以教化的/ “他们是在扯淡,我只知道,杀死我娘的,不是西班牙人,是红番鬼!” “对,还有我爷爷!” “还有我爹……” 几乎每一个孩子,都有属于他们惨痛的回忆,几乎每一个家庭都有人死在红番鬼的手下。 孩子们的情感是直接的,也是纯粹的,他们不能够理解,什么是国家之间的冲突,也不能够理解,对新城最大的威胁是西班牙人的观点,在他们看来,西班牙人太远,而土人太近。 当孩子们在那里满怀仇恨的言道去报复土人的时候,作为镇长的赵诚看着远去的土人无奈的苦笑道。 “至少,他们没有放火焚烧麦田,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现在先统计一下伤亡吧……” 又一次,在确定了土人已经离开之后,又等了一天,一队骑兵来到了市集上,在骑兵们的保护下,失去家园的人们回到了家中,再一次重建家园。 “军爷,你们什么时候才去把那些土人杀光!” 面对百姓的询问,这些刚赶过来的士兵们选择了沉默,尽管他们的脸上带着怒火,可却只能强行抑住住内心的愤怒,毕竟……没有命运,他们不能擅自行动,除非他们碰巧的遭遇了正在袭击定居点的土人。 “如果他们敢来的话……” 士兵的回答,换来的是百姓的愤怒的骂声。 “去你么的!” 又一次,在总督府中,一声咆哮直震得屋外的人,无不是一愣。 “你他么的总是说西班牙人,西班牙人,他们没杀过我们一个人,我们至少十年、二十年内,都不会扩张到新西班牙,而且他们也认可我们对这里的占领,可是如果再这么下去,不等我们和他们发生冲突,就是土人,也能把我们杀个精光!” 怒视着张瑛,徐尔远愤怒嚷吼道。 “远期,你消消气,消消气,本官不是已经命令骑兵队追击了嘛,只要发现他们,绝对会让他们为这次袭击付出代价,他们是杀了咱们三个人,这次,他们若是不交十个脑袋,本官绝不会放过他们!” 张瑛腆着脸,堆着笑,试图平息徐尔远的怒火。然后又语重心长的说道。 “远期,你要明白大局,大局是什么呢?我们来北美来的很晚,而西班牙人已经来这里一百多年了,他们经营多年,人口百万之众,咱们为什么容忍菲律宾于卧榻之处,不就是因为一但进攻菲律宾,新西班牙总督府就会进攻新城吗?所以,我们必须要尽快增强自己的力量,而这个力量仅仅只靠我们是不行的,我们要像南洋诸夏那样去教化、抚慰生番,如果我们能把这些红番都招为我用,远期,到时候,咱们就能和新西班牙总督府对抗,到时候,朝廷就能把菲律宾夺下来,而不像现在这样,任由其于卧榻之处安睡……” 张瑛的语重心长似的话让,让徐尔远冷笑道。 “总督,下官不知道什么是大局,下官只知道,身为巡检长,若是连忙百姓的安危都保不了,这巡检就是失职,下官这次来,一是向你汇报此次伤亡,请总督府对红番的威胁于以正视,至于二嘛……” 冷冷一笑,徐尔远直接了当的说道。 “就是下官身为巡检将会不惜一切代价保护百姓的安危,不惜一切,不计代价!” “你,徐尔远,难道你想坏本官大事不成!” 张瑛的脸色骤然一变,将面上的笑容收起,冷声道。 “别忘了,本官是新城殖民地总督!” 见他张瑛拿出官威来威胁,徐尔远冷笑道。 “张总督,这里是大明的新城殖民地,不是当年钟祥县,你是总督不假,确实是总督军民,但是在下是治安巡检长,这巡捕受理于各市,巡检长有权依据治安情况组建巡捕队,” 两人盯着彼此,全都是一副互不相让的模样。 尽管身为总督,但张瑛也知道,他这个总督可以调动军队,但却无权调动各市集的治安巡捕,甚至巡检长也不能,可是他却可以组建巡捕队。 “好,很好!” 张瑛冷笑道, “无论你想干什么,但现在殖民地的经济一直不景气,所以,这巡检司的经费是不会增加的。” “经费,下官自然会想办法!” 丢下这句话之后,徐尔远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总督公房,这边刚一出去,就听到身后传出茶杯的碎裂声,还有就是张瑛愤怒的咆哮。 “巡检长,总督答应了吗??” 牵着巡检长的马,杜雷往总督府看了眼。 “他是答不答应,这件事咱们都要办!” 冷笑一声,徐尔远对杜雷说道。 “你按计划去张贴告示,每一个市集都要张贴,从现在现来,我们要成立巡……” 话音稍顿,徐尔远又说道。 “成立骑警队,每一个年满18岁,58岁以下的男子都可以报名参加。” “骑警队?” 徐允贤诧异的看着面前这个论辈份算是自己族叔长辈,不解的问道。 “什么是骑警队?” “就是骑马的警戒队。” 徐尔远回答道。 “警戒队?” 徐允贤的目中带着疑色。 “警戒队,顾名思意,就是警戒土人袭击的骑队,他们不困守于殖民地各市集,而是主动在殖民地外设立据点,主动防备土人的袭击。” 盯着徐尔远,徐允贤沉默片刻,然后问道。 “真的吗?” 面对徐允贤的问题,徐尔远沉默着,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认真的说道。 “从当年您发现这片殖民地,我等移民于此,作为外来者,从一开始就承受着土人的敌意,他们用残暴回应我们的善意,用杀戮回应我们的友好,现在,是时候向他们反击了!” 面对族叔的建议,徐允贤并没有说话,他只是默默不语的坐在那里,然后静静的端起茶杯,良久之后,才问道。 “那么,你需要我去做什么呢?” “在资金上给予我支持,毕竟总督府那里,是不会支持骑警队的。” 徐尔远把自己与总督的冲突一一道了出后,最后又说道。 “所以,骑警队需要你和殖民地士绅商人的支持,没有你们的资助,很难建立起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的骑警队。” “骑警队的会干什么?不用搪塞我。” 徐允贤盯着徐尔远问道。 “允贤,过去,我们在东北的时候,知道我们是如何对付生女真的吗?” 曾经在东北服役过的徐尔远反问道,徐允贤并没有回答,只是示意他往下说。 “那个时候,面对生女真的袭击,我们的办法非常简单,就是用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一个部族袭击我们,那么我们肯定会袭击他们,他们杀死我们的老人、妇孺,那么我们也会用同样的手段,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杀死我们一个人,我们会杀死他们一百个人,我们不会坐在家里等着他们的袭击,我们会派出骑兵主动出击,最后只剩下了两种人!” “两种人?” “对,就是两种人,一种是愿意按照我们的意愿,服从教化的,还有一种就是死去的,当然死去的人是不可能再对我们构成威胁的!” “哦。” 出人意料的是,徐允贤并没有表示反对,他甚至只是轻轻的应了一声,然后便说道。 “我每个月会资助你们一千元!商会每个月也会资助你们不少于两千元的经费,够了吗?” 出人意料的回答,让徐尔远半晌都没有回过神来,看着诧异的他,徐允贤笑着说道。 “其实,我一直在等着这一天。” “嗯?” 徐尔远不解的看着他,目光中尽是不解。 “从第一天起,我们就知道,与土人之间的和平也好,所谓的招抚也罢,永远不可能长久,因为他们是茹毛饮血的蛮人,这些人畏威而不怀德,一味的示好,在他们的眼中,就是软弱的表现,所以,有时候,或许我们并不愿意,但却不得不用一些办法去解决他们,彻底解决问题。” “啊!” 诧异的睁大眼睛,徐尔远不解的看着徐允贤反问道。 “那当初,为什么,为什么会……” 现在他的真迷茫了,原本的他设想过各种可能,设想通过各种方式去说服徐允贤支持他,可是对方出乎意料的态度,完全的颠覆了他的看法,似乎从一开始,徐允贤是支持抚慰土人的。 现在,他的态度怎么又这么干脆呢? 正文 第299章 文明与野蛮 (求支持,求月票) “为什么会支持张瑛是吗?” 徐允贤的笑容中带着嘲讽,似乎是在讽刺着他人,同样也是在讽刺自己。 当初做出这个选择也是迫于无奈的。那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有时候即便他不愿不愿意那么做,但是,并没有其他的选择。 有时候,人必须要学会残忍,对待敌人,对待自己,都是如此,尤其是在这里,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任何仁慈都会导致人们无法在这里立足。 尤其是做为后来者的他们,一味的仁慈,只会让土人觉得他们软弱可欺。 “其实,当初,既便是我不支持他,第一代移民,也会倾向于这种观点,你们在东北的时候,为什么会毫不曾心慈手软过?” 他的反问,让徐尔远沉默片刻,然后说道。 “因为满清残暴。” “可是土人没有杀过我们啊,你觉得的满清残暴,方首辅在东北行以铁腕时,朝中尚有人说三道四,仕民尚不能接受他的铁腕,在这里,百姓怎么可能接受类似的手段?” 徐允贤将手中的茶杯放到桌上,然后继续说道。 “不仅仅只有他,上一任总督也是如此,就连同移民也是这样,所有人都觉得那些人可以教化,都觉得他们的肤色与我相同,可以同化,可以教化。别忘了,蒙古人、满清,他们的肤色都与我相同,杀我汉人又岂曾因此手软过?所谓的肤色相同,就应加以扶持,不过就是自欺欺人罢了,若是肤色相同,便能好好相处,又岂会有五胡乱华?岂会有突厥犯边,岂有吐蕃掠奴!岂有蒙元、满清奴役?” 嘲讽着那些人的幼稚,最后徐允贤的话声变得冰冷。 “还是老祖宗说的对啊……夷狄,禽兽也,畏威而不怀德。若是不先杀服对方,把不服我们的杀掉,不把他们逆骨打断了,他们又岂会心甘情愿的受我教化,所以,该用铁腕,就绝不能手软。其实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还停留在野蛮阶段,他们根本就不会知道感恩,他们只会教你的视为软弱可欺。” “那为什么,您一开始会……” 不等徐尔远问完,徐允贤微微一笑, “因为一开始,没有任何人会赞同铁腕,就连百姓也不会赞同,他们会觉得土人的袭击是反抗,是因为我们太过暴虐,最后反倒会怪罪我们,怪我们没有怀柔,现在为什么百姓对土人恨之入骨,不正是因为我们怀柔吗?不正是因为怀柔时,他们依然袭击定居点,依然杀害百姓吗?所以,他们才想要报复,想要结束这一切,只有到了这个时候,他们才会赞同那句话——夷狄,禽兽也,畏威而不怀德。” 话声变得冰冷,然后徐允贤感叹道。 “吃一堑长一智,只有等到有了切肤之痛,他们才会明白先贤的话是真理,好了,现在教训已经足够深刻了,是时候结束这一切了。” 最后,徐允贤又特意说道。 “六叔,这骑警队我会百分之百的支持,如果你要问我,什么是底线,我会说,在这个世界只应该有两种土人,一种是臣服于我们的,一种是死了的,就我个人而言,我更倾向于后者。” “后者?” “对,就是后者。我们对待杀人的罪犯。就要派杀手去杀了他们。这是唯一的。一,能够让我们在这片土地上立足的办法。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任何选择。” 然后他又说道。 “抛开所有的一切虚情假意,所谓的仁慈。不过只是自欺欺人的言语。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你到别人家里,把别人的土地抢走了,把别人的房子给占有了。他们还在那里感激你。真的当他们是傻瓜,蠢货吗?难不成别人盗了你的家里,抢走你的房子,抢走你的土地,你还在那里感激戴德的。感激他们?” 有时候他真的没有办法去接受那些人的迂腐。那些人根本就去考虑那么多,他们觉得只要对那些人好,那些人就会欢天喜地地把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土地,自己的女人让给来自几万里以外的陌生人。 他们压根儿就不去考虑作为侵略者到了这个地方,是要用手中的刀子让对方驯服,就是让手中的刀子,让土人交出土地交出房子交出所有的一切。 就如此,才能够在这边土地上站住脚,只有如此才能够在这里生存下来。 不过在遭受苦痛之前,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是时候改变这一切了。时机已经成熟了。 在土人的屠杀下,人们会放弃曾经的仁慈,会放弃所有虚情假意。我们将会在敌人的屠刀下学会残忍。 很多时候人们就是这样,只有吃一亏才能长一智。 片刻后,徐尔远明白了,然后深以为然的说道。 “我明白了!” 不过只是短短半个月,新城骑警队便成立了,加入骑警队的大都是对土人有切肤之痛的第二代移民,他们的父母家人,总有人死在土人的手中,而第一批骑警的规模不大,不过只有126人,而这也是附近方园数百里内,最大的土人部落所能提供的兵力人数,除非,所有的土人结成联盟,否则,他们对土人部落就会形成压倒性的优势——人数上,当然还有武器上的优势。 与自卫军的军官都是由总督府任命不同,骑警队中小队长都是由大家选举,因为移民中总有一些人曾经有过与土人作战的经验的,甚至还有少数曾经参加军队的老兵,当然,也有几个人曾经主动袭击过土人,以报复他们对自己的伤害,总之,在这个时候,所有人都觉得如果大家并不喜欢和不信任一个老兵,要让一个老兵当头领也只会引起大家的不满。 “你们每一个人都要考虑好,所有的小队长,在未来下达的每一个命令,都有可能关系到你们的性命,都直接关系到你们的生死,所以,大家必须要选择一个合适的人。” 在巡检长的叮咛中,只有19岁的李义被选为了中队长,并不是因为他会说土人的语言,而是因为五天前,他从土人的地盘回来了,带回来了六个土人的头皮,他把那些土人的头皮钉了市集的墙上,然后告诉所有人。 “从现在开始,他们杀人,我们也杀人,他们剥我们的头皮,我们也剥他们的!” 没有任何疑问,加入骑警队的青年人都和他有一样的想法——为了报复,为了复仇! 除了他之外,米富也被远为中队长,他是个精明沉着的大个儿,尽管看似五大三粗的,但是在女人的面前也表现得彬彬有礼,而且脸上永远带着憨厚的笑容。当然,他被选为队长,并不是因为他是个和善的人,而是因为他是整个新城里最好的射手,拥有一杆真正的“神铳”,他能够在二十丈外击中一只松鼠的眼睛,而且也熟悉野外生活,会在雨地里生火,会捕捉野兽,会寻找水源,他是新城少有的几个皮毛猎人——他曾的深入到几百里外的森林中寻找猎物,猎取皮毛。大家都很尊重有本事的人,而且他的技能也是所有人都需要,所以让他当了中队长。 在这个骑警队里,大家并没有因为身份的关系而轻视那一个人。毕竟,他们的父兄都是移民,都是在这里耕种持家,自然也不会有那种势利眼。 从一开始,这个骑兵队就是从移民的子弟中招募警员,他们说是骑兵,可是他们每个人都需要自备马匹、武器、装备、制服,甚至于,他们的薪水也非常低,每个月只有3至5两的工资,这是非常低的工资,但却是除了自卫队之外的,第一支由百姓自己组成的常备武装力量,他们的身份各异,即有小农户,也有猎户,也有渔民,甚至有流放犯的子弟。 但是毫无疑问的一点是,他们满怀着对土人的仇恨。他们都渴望着杀死那些土人,为他们的家人、朋友报仇。 当然,除了仇恨作为支撑之外,他们中的少部分人也难免会有一些期待——希望通过杀戮获得一些财富,毕竟,土人的部落中有不少皮毛,在金钱这个微妙的问题上,总会有人各种各样的想法。 因为骑警队的队员身份各异,其中不少人只是普通人家出人,所以很少有人有多余的马匹。他们的家中往往只有一两匹马,那些马是用来耕作的,而且家人也需要骑,自然也没有富余的,可是骑警总需要马匹,但是凭借着那么一点钱,肯定是不够自备马匹的。在这种局面下,在徐允贤的号召下,整个新城殖民地的每个商人、农场主,都捐钱把骑警队完全装备起来,马匹自然是第一个需要解决的。这件事很快就得到了响应,不过只是几天的时间,他们就为骑警队捐出了超过两百匹马和一百五十支六响转轮铳以及上百支线膛铳。 “知道大家为什么都这么积极吗?” 把大家捐出来的东西送到营地时,徐允贤看着徐尔远笑问道。 “因为,他们都被土人的残暴给惊呆了……” 话声一顿,徐允贤又说道。 “三天前,有土人袭击了我们的一个定居点,女人被掠走,男人被杀死,被剥了头皮,甚至就连年幼的孩子也被杀死了,如果不是因为儿童在社学,也许会死更多的人,每一个人都知道,现在,要么是我们杀死他们,要么是他们杀死我们!” 刻意压低声音,徐允贤叮嘱道。 “不要着急去报复,先训练,然后再去解决问题!” “我知道,没有把握之前,绝不能主动出击!” 骑警队每天都会在营地附近进行操练,他们直接在田野上搞起了的骑兵进攻,马匹的奔腾搅起满天灰尘土,他们扯着嘶的嗓子叫喊着,挥舞着刚刚由铁匠打制好的军刀,在更多的时候,他们则是用六响铳瞄准着靶子射击。在那里比赛打靶。谁也用不着那一个人去教他打枪。因为大多数新城人生来就是玩枪的,作为第二代移民的他们,在很小的时候,就会提着火铳打猎,改善家人的伙食,获得珍贵的皮毛,这一切早就把他们全都练成了好射手。本来也是好猎手。这些猎手只需要稍加训练,会成为最好的军人。 而在另一边,他们同样也在焦急的等待着的出击,除了转轮铳之外,他们手中的武器是各种各样的,甚至有不少是用来打猎的小口径线膛铳,那是专门猎取皮毛的,铳长而口径小,适合打猎,而不适合战斗。所以,很快,这些武器就被换了下来的,新式线膛铳取代了猎铳。 这一天,结束操练时。到了傍晚,徐尔远出现在营地中,他喊来了李义与米富,然后下达了命令。 “我们今天去进攻度瓦米许部落!” 度瓦米许部落曾经生活的河口,在明人从岛上扩张到海岸对岸时,他们便撤到了内陆,他们曾多次袭击定居点。 “上一次袭击我们的不是度瓦米许啊。” 米富的话音落下时,李义便于一旁说道。 “他们袭击过我们!” “没错,这次进攻的目的,就是为了告诉那些土人,他们随意进攻、杀害我们的日子结束了,从现在开始,所有的土人,除非是接受我们指挥的,服从我们的,其它所有的土人,都是我们的敌人!” 临出发之前,徐尔远特意命人准备了足够一个月食用的食物,这一次出击,不仅仅只是一个度瓦米许。 两天的深夜,正像计划中的一样,骑警队抵达了度瓦米许部落的一个村落,面对着黑夜中的篝火,徐尔远只是坐在马上,然后双眼眯成了细缝,然后对李义说道。 “你率领二中队,从左翼者进攻,米富你的三中队,从右翼,把他们往河上赶,我从正面进攻!” “巡检长,这次咱们的任务是什么?” 米富突然开口问道。 “和他们一样。” 指着黑夜中的点点篝火,徐尔远沉声说道。 “他们是怎么对付我们的,我们就要怎么回应他们!” 所有人都没有说话,大家默默的点着头,然后纷纷抽出了短铳,黑夜之中,三支骑警队从三个方向向土人的村落逼近,黑夜中的帐篷中,隐约的还能听到土人们的呼噜,当那些土人还沉浸于梦中的时候,铳声响起了,一个从睡梦中醒来的土人,听到马蹄声时,立即还击了,下一瞬间,他就被击倒在地。 铳声、咆哮声,在夜空中回响着,被惊醒的土人,甚至都来不急反抗,就被一铳打倒在地,即便是那些平日里从不知恐惧为何的土人,面对突然袭击,也陷入惶恐之中。 夜里的袭击显得有些混乱,尽管骑警队不断的用短铳、马刀砍杀着土人,但难免还是有一些土人逃了出去,他们朝着小河的方向逃去,正当他们试图乘坐皮筏逃向对岸时,一群骑警从侧翼扑了过来,一阵劈砍之后,河水被血染红了。 几个小时后,在黎明时分,铳声停息了,撕杀了几个小时的骑警们,也显得有些疲惫,而他们面前的村落已经不复存在了,地上到处都是死尸,他们甚至都没有看上一眼,一些骑警反倒是轻松的笑了起来。 “巡检长,米富那里抓住了十几个女人。” 李义的报告,让徐尔远只是轻轻的应了一声,然后说道。 “谁有时间,送她们回去呢?” 这样的反问之后,他又说道。 “有需要回去治疗的伤员吗?如果有的话,就让他们押着她们到最近的市集,这些人是战俘,等我们回去后,再商量怎么处置这些女人吧。” 丢下这么一句话之后,徐尔远便来到了小河边,在河边堆放着几捆皮毛,他看着那些皮毛,自言自语道。 “你们为什么不愿意和我们进行正常的贸易呢?总是不断的挑战我们的底线……” 说出这句的时候,他又看了眼河边的尸体,那些一尸不挂的土人,甚至都没有来得急反抗,就变成了尸体。 到底是什么造成了这一切? 这已经不重要了! 这些人现在是死人了。我们再也不会去发表任何态度,将来这里的一切都属于外来者,都属于他们,他们会成为这片土地上的主人。 有时候尽管他并不愿意做,但这是唯一的选择。从来没有任何所谓的仁慈。 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好了,咱们继续赶路。” 在看着伤员带着了两名阵亡的骑警和缴获的物资划着木筏离开之后,徐尔远用马刺在大红马腰上狠狠踢下,立即策马往远处的森林奔去,骑警们跟着他在越过这片森林,他们所有人都知道,从今天起,一切都改变了…… 一切都改变了。 从今往后,如果有人想杀我们,我们就要派出自己的军警先把那些人杀掉。 当所有一切不安稳的人被杀死之后,这里也就安稳了。 正文 第300章 主仆(求支持,求月票) 17世纪的非洲,完全是一片蛮荒之地。这片大陆上,除去北非之外,几乎没有任何现代文明,更没有现代文明意识上的国家,雨林中、草原上只有一个个部落和所谓酋长国,这里的人们依然过着采集狩猎的生活,相比于百万年前的人类,他们生活并没有太多少改变。 其实,改变一直存在着,在大西洋沿岸,新兴的欧洲国家为了满足殖民地对劳动力的需求,从用火枪、布匹、玻璃珠等物向土人部落换取俘虏,运往美洲充当奴隶。而在印度洋上,由阿拉伯人主导的奴隶贸易,已经持续了超过十个世纪。相比于欧洲人,他们更加的残暴——他们会把奴隶加以阉割。 无论是对于欧洲人、阿拉伯的或者土耳其人而言,非洲只是一个提供奴隶的地方,难此而已。 十几年前,当大明取代了荷兰人在好望角开普顿地区的统治时,几乎所有人都觉得,这只是又来了一个游戏的参与者,仅此而已。但是出乎他们意料的是,从开普顿更名为“西平殖民地”的那天起,就禁止了奴隶贸易——禁止各国商人从开普顿输出奴隶。 而在此之前,开普顿殖民地是荷兰人最重要的黑奴贸易港,荷兰东印度公司拥有的数万黑奴,大都来自于这里,甚至他们还通过这里与阿拉伯人进行奴隶贸易,用黑奴换取马匹等商品。 现在,这一切都已经结束了。至少奴隶商人们,再也不可能从西平殖民地运走一个奴隶。 当北半球进入秋天的时候,位于南半球的西平正进去春天,春天来得很早,伴随来的是几场温暖的春雨,西平城几乎被蓝花楹——这种原产于巴西的蓝色花朵淹没,变成蓝紫色的童话世界,这样的景象能持续一个月。 在离开城市之后,粉红的桃花也会将路边的田野以及山冈装点起来。这个时候春耕已快要结束,那些滋润的黑土地在铁犁的耕耘下被耕出长长的笔直的犁沟。一条条引水的沟渠,将河水引入田间,以保证对耕地的灌溉,尽管有限的降雨量和水资源严重制约西平的农业的发展。但是经过十年如一日的整治,现在西平城的周围,仍然建成了大片的农田。 而更多的却是大片的牧场,这里是世界上最好的牧场,牧场上成千上万的绵羊,为移民们创造着大量的财富。在这片土地上,散布着一个个以畜牧业为主的农场,每一个农场中,都有着结构相似的房屋,屋前是一片翻耕过的田地,田边是缓缓流过的黄泥河水,而远处的空地是一片绵延数十里的牧场,牧场上,一只只绵羊如同云朵似的散布其中。 穿着短打的家奴微笑着袒露着胸膛骑在马上,沐浴着阳光。在马蹄声中,这些放牧的家奴们会发出一阵阵欢笑声。他们自由自在的享受着这里的生活。 当牧场上的家奴们,在那里放牧的时候,在那个大院子内的伙房中,几个黑人妇女正在准备着食物,等到中午的时候,会有人把饭送到牧场上,送给那些放牧的家奴食用。 就在负责运送食物的家仆把食物装上马车的时候,突然,一阵马蹄从马房中传出,几匹马从马房中奔出。 “少爷、少爷,你们慢一点……” 正打扫着院子的女仆大声喊道,在她的喊声中,三名少年就像出笼的猛虎似的冲出了大院,策马在天地间奔驰着。骑在马上他们愉悦的欢笑着,在牧场上放肆的奔腾着。 似乎这片天地就是他们的天地,那些放牧的家奴们看到小主人们从身边经过时,无不是关切的呼喊着让小主人们小心些,可小主人们显然没有理会他们。很快,他们便骑马冲过一条小河,在河的另一边,又奔跑了半个小时后,他们才勒住马,在他们的前方,是一个原始的土人部落。一个个半球型的土坯建筑散布其中,其中还可以看到一些黝黑的身影。 在距离土人的部落不到半里的地方,张南林勒住马,在一片一直延伸至天边的黄白相间的雏菊站住了。张南森和张南木跟着停下来,后面跟过来的一个黑小子也勒住马,停在离他们一丈开外的地方。三骑马觉得缰绳松了,便伸长脖子去啃柔嫩的春草,猎犬们重新在灰土中躺下。 “你觉得,咱们这次过去,大概能买回来几个家奴?” 张南林看着土人的部落说道。 “按过去的价格,一匹布可以换两个。” “听说前几天,他们和另一个部落刚刚打了一仗,现在过去的话,应该换三个,毕竟他们打赢了。” “你不觉得咱们可以和他们谈谈价吗?” “确实,毕竟,咱们是他们唯一的买主。” 兄弟三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在那里聊着天,后面的那个黑小子,只是笑呵呵的跟在后面,保护主人是他的使命。 尽管现在西平禁止奴隶贸易,但是另一方面,为了发展农牧业移民们同样需要大量的家奴——这是他们从大明带过来的传统,按照大明律,禁止大明人使用明人家奴,但是在西平以及其它的殖民地,土人自然就成了家奴的来源,诸夏中不少国家甚至准许奴隶贸易,但大明的殖民地却已经禁止奴隶贸易,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们通过“契约”的方式,获得大量的家奴。 在西平,但凡是个正常的家庭,都会有至少几个土人家奴。这也是西平殖民地在短短十年间,就成为“模范殖民地”的原因之一——数量充足的家奴,为农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 “我们不是唯一的。” 张南森望远处看了眼,然后说道。 “别忘了,在莫桑比克,葡萄牙人每年都会卖掉几万黑人,再往北,阿拉伯人还会不断的上岸掠夺奴隶。” 尽管这里距离莫桑比克很难,但是他们却可以从报纸上了解到,发生在北方沿海的奴隶贸易。 “是啊,我记得老师说去年他北方沿海时候,曾目睹过阿拉伯人掠夺奴隶的场景,当地集会时,大量当地人在集市上很热闹。但是第二天,突然来了一大批阿拉伯人,他们冲进集市,见人就杀,杀了集市上起码上万人,血流成河。他们这么做,主要目的是震慑当地人,迫使当地人顺服于他们,乖乖的被他们捉去当奴隶。根据老师的估计,他们每抓走一个奴隶,起码在当地要留下三四个人的尸体。” 学校的一些老师,会在假期的时候,随同贸易船沿非洲海岸考察,在过去的十年间,他们已经绘制了大量的地图,掌握了非洲沿岸的第一手资料,甚至许多贸易站和殖民据点的设立,也正是在他们的建议下设立的。 “那些奴隶贩子可真可恶,不知多少城市,都是被那样的奴隶贩子给摧毁的,很多人烟密集的地方,就因为他们的袭击变的人烟稀少……” 兄弟们的话语,让张南木笑道。 “确实是这样,所以,我们还是唯一的,因为我们是唯一以礼相待的,咱们的家奴,都是自愿卖身为奴的,他们在我们这里,既不会像欧洲人一样,当成会说过的牲口奴役,更不会像阿拉伯人那样,把他们阉割使用,我听说,北非的摩尔人每年都会派出驼队去掠夺奴隶,他们会把掠夺来的男人阉割成太监,你们猜,他们会把女人当成什么?” “当成什么?” 两兄弟好奇的看着大哥,已经十七岁的张南木比他们年长,自然见识也更多一些。 “当成生育工具。” “生育工具?” 张南森疑惑道。 “嗯,他们除了从南方掠夺黑奴,还会从欧洲掠夺白奴,你们知道的,陈家不就有几个从摩洛哥买来的白奴吗?那些人会让白奴与南方的女奴配种,为主人繁殖出的小混血奴隶,那些人的皮肤更白,据说,在那里奴隶主们有一套专门的配种的计划,经过三代混血之后,那些南方女奴的后代相貌就看不到黑人的模样……” 大哥的话,让张南林哈哈大笑道。 “照你这么说,他们根本就不拿这些人当人,根本就是一群牲口罢了。” “确实是这样,我去年随船去摩洛哥的时候,就听白奴说过,他的主人大约有15-16个摩尔与黑人女奴,并总是指派白奴与她们配种。轮到他“工作的那天”,主人让四个女奴与他同处一间房里,给他们留下了一瓶陈年白兰地和食物。一个黑人太监在门外哼唱低俗小曲,敲小鼓,监督他们在接下来6天里的造人劳动。就是为了给主人多生育几个奴隶……” 朝着远处凝视一眼,张南木又说道。 “对于他们来说,那些人,根本就不是人,只是和牲口一样的东西罢了。” “主人,我听说过那些人。” 突然他们身后黑小子,开口说道。 “在我很小的时候,老祖母们经常讲到一种全身穿着白袍,头上裹着布的人,他们会骑着马过来,然后杀死所有人,会把人们从家里抢走。” “张六,你家好像是在内陆吧,听谁说的这些?” 看着身后的张六,张南森好奇的问道。 “老祖母们也是听她们的祖母们说的,不过谁都没见过他们,反正,所有人都知道,他们非常残暴。” 已经来到张家十年的张六,说着一口流利的国语,如果不是皮肤与相貌,单凭这口带着些北直隶口音的官话,甚至会让人觉得他是北直隶人。 “当时主人们来的时候,老祖母们,甚至还害怕你们就是传统中的白魔鬼,不过你们穿的长袍,和他们不一样,而且头上不裹布。” “喂,张六,你怎么能拿你的主人和那些野蛮人相比呢?” 张南林故意板着脸说道。 “难道,你就不怕我的鞭子吗?” “小主人,请原谅我说错了话。” 不过张六倒没有感觉恐惧,他知道主人们都是非常善良的人。 “大哥,你们的船什么时候出发?这次是去欧洲,还是去什么地方?” 尽管是张家的长子,但是张南木并没有把事业困守在农场上,早在三年前,他就考进了航海学校,在过去的一年中,一直在船上,往返于各地。 “谁知道呢?不过我并不想去欧洲,这意味着我就不能到本土了。你记得妈妈说过的吗?大明才是天底下最好的地方。” 对于每一个在外的游子来说,他们回忆中的大明,从来都是最美好的,是人间的天堂,是让他们魂牵梦萦的地方。 “这个嘛,将来总有机会去的!对不对?不过,我敢打赌,大明的马肯定不如咱们的跑得快,他们的姑娘也不如咱们的漂亮,并且我十分清楚,在大明,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能用得家奴,可是在这里,即便是穷光蛋的家里,也有家奴去伺候他,所以我真得不像他们那样,觉得大明是天堂,西平就不是,我敢说,他们没有一个愿意抛开这里的一切实回去的。” 张南林的话,让兄弟三人哈哈大笑了一会。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尽管他们怀念着大明,甚至就连墓碑也是面朝大明,可是让他们抛弃一切回到大明,并没有几个人愿意,毕竟在这里,即便是最落魄的人,也过着国内许多财主都无法想象的美好生活。 “但是老师说过,在大明有全世界最好的书院,最好的文化、最好的音乐,那里还有非常丰富的自然风景。每一个人都喜欢大明。他们经常谈起大明,江南的富饶、江南女子的柔美……” “唔,你该知道徐老师家的是些什么样的人。他父亲可是举人出身,对这些天生就很喜爱。而且,他是南直隶人,自然觉得那里很好,就像爹一样,爹的眼中,北直隶也是最好的!” “因为那里是我们的祖地啊!” 张南森往东北方向望着,然后又摇头说道。 “好吧,我们不要再去想这些了,继续比赛吧,这次我肯定能赢!” 丢下这句话,张南森便再次策马奔驰起来…… 正文 第301章 向西(第一更,求月票) 走向大海! 走向大海! 从兴乾元年起,几乎每一天,几乎所有的声音都在如此告诉国人,在海外拥有广阔的天地,相比于的内陆贫瘠,海外的土地更为肥沃。 我们将在南国、在新夏、在美洲建立一个个新的鱼米之乡,那里是我们汉人的应许之地。 十八年,一代人的时间,许多事情都在发生着改变。 在海的另一端,许多人并不怀疑,他们可以在那里得到新生活,无论是北美的危机四伏,亦或是好望角的奴仆成群,都是海外生活的某种缩影,从最初的怀疑,到现在汉人搭乘移民船,就像数千年前的周天子分封诸夏时一般,分散于世界各地,他们筚路褴褛,在异域拼搏,改变着曾经的荒蛮。 当大明上下在“走向海洋、开拓海外”的声音中,在世界各地想要成就一番新时代的伟业时。大明并没有放松对陆地的渴望,毕竟,无论如何走向在大海,都无法改变大明骨子里仍然是个大陆国家,陆地的传统使得在大明不会忘记陆地,尤其是在陆地还存在着敌人的情况下。 战争,总是会在不经意的时候爆发,就在大明上下,都以为西域永远不可能爆发战争的时候。西域却突然爆发的战争,大明西路军终于突破了难关迎来了一个令人振奋的胜利。 兴乾十八年七月初六,于树杰亲自率领两镇近四万大军取道蒙古,乘骆驼越过大漠,突袭哈密城,守军空虚的哈密城当日告破,从而切断的星星峡要塞与西域之间的联系,使得一直盘据于进疆的必经之路上的星星峡要塞成为一座孤堡。 满清闻讯后随即调集沿边各部约五万人马由图海率领试图夺回哈密城,但是在其赶到哈密卫时,为时已晚——夺取哈密城,于树杰立即命令部队于哈密城外修建野战工事、要塞,尽管只是简易的野战工事,但仍然让清军碰的满头是血,一时无计可施的图海只得龟缩兵力,修建工事与哈密隔城相望。 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尽管是孤军深入,但是于树杰率领的两镇陆军仍然积极备战,以巩固对哈密的占领。而清军则不断的调兵遣将,试图夺回哈密,满清上下非常清楚哈密的重要性——哈密或许不重要,但却是前往星星峡的必经之路,如果哈密失陷,即便是星星峡有坚固的棱堡要塞,也无法阻挡明军的进攻,弹尽粮绝之后,星星峡的万余清军到时候只有一个选择——要么降,要么死。 而这也是身为西征军总指挥的李定国,选择哈密的原因——想要进攻西域,就必须通过星星峡,而想要占领拥有数个棱堡要塞的星星峡,要么用战士的性命去啃,要么就要另辟蹊径,最终,李定国选择了借道蒙古,夺取哈密,切断星星峡与后方的联系,孤立星星峡。 而其中的关键就是哈密。 单就这次行动来说,于树杰的奇袭无疑是成功的,几乎不费一兵一卒就夺取了哈密——毕竟,战事已经结束了十一年,而且又有星星峡的阻拦,谁都没有想到,明军会突然越过大漠杀进哈密。 “战争从来都没有停止,西征也从来都没有结束,所谓的结束,不过只是外人之言……” 又一次,于树杰想到了出发前李定国的言语。这次进攻,甚至都没有告知内阁,是由陛下直接部署的——三年前进行的部署,伺机进攻,用最小的代价,首先夺取星星峡! 现在哈密已经夺下了。 下一步,应该就是西域了! 想到这,于树杰的心头不由一震,那双眼睛中充满着对西域的渴望,当然,还有对军功的渴望,身为帝国勋贵隆平侯的他,同样渴望再次获得晋升,当然在内心深处,他还有一个私心,希望能够以军功荫一个次子,这是帝国勋贵的特权之一,尽管所得到的并不是世袭的爵位,但至少可以让他的小儿子不至于流落异地。 “报告将军,建奴派来信使送来了一封信。” 匆匆赶来的参谋军官打断了于树杰的思绪道。 “哦?清军的信使。” 回过神来的于树杰诧异道。 “是的,将军。” 参谋说罢,边打开了信封,高声念道。 “于指挥使树杰麾下。将军孤军深入哈密,守城一十五天,麾下将士之骁勇实是超出世人之想象,哈密血战更是惊天地而泣鬼神,今日,我大清十万大军已经齐聚哈密,不日即将发起全面之进攻,将军麾下将士虽是骁勇,然后战事持续,势必将有数万骁勇男儿葬身沙场……” “哦,打的惊天地泣鬼神,我怎么不知道呢。” 听着信中的内容,于树杰非但没有感觉到压力,心情反倒越发的轻松起来。他这么一笑,周围的人立即纷纷笑了起来,第十六镇总兵韩武听着总兵的话时,更是哈哈大笑道。 “要是我没记错的话,打从图海过来,咱们也就是前三天打了一仗。” “三天,也就让他们教训深刻了!” “继续念!” 在众人的哄笑声音中,于树杰示意参谋继续往下读。 “……本将实不忍见到将军麾下骁勇将士白白葬身于哈密,故向将军提议,或是将军答应撤出哈密,本将发誓绝不加以阻拦,更不发一铳一弹袭扰大军,礼送将军及麾下将士出境,以保全两国之谊。大清定南大将军王化行顿首。” “是王化行!” 听着这个名字时,即便是于树杰的脸色也是微微一变。王化行是清军名将,在五军都督府中,有关王化行的报告足足有半尺厚,无非都是提及他是多么的骁勇善战。 “王化行来了,看来,这十万大军所言不虚啊。” 于树杰冷笑道。 “看来军正司的情报还是不足,不是说,现在王化行正在进攻布哈拉汗国吗?怎么现在到了这里,咱们也没有接到任何情报?” “长官,布哈拉汗国的国都在去年就已经被清军占领,而且汗王阿布都拉·阿齐兹亦死于国都,现在布哈拉汗国境内只有不成气候的抵抗,所以王化行从布哈拉回到盛京,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说话的是李仁玉是军右军正,与左军正不同,他是负责情报,在这个时候,他自然站在军正司的角度上看待问题。 “没人在意王化行怎么来的!” 于树杰摇摇头,然后说道。 “我在意的是情报!” 盯着李仁玉,于树杰又继续说道。 “这件事表明我们对于西域的情报工作准备仍然很不完善,这是兵家大忌,没有充足的情报,军事行动就会受到各种限制,王化行是清军名将,我们尚不清楚他的去向,那么其它的情报呢?所以,军正司必须要加强对满清的情报工作。” 对于王化行是不是名将,于树杰根本就不担心,甚至他内心深处还希望对与对方一战,毕竟,击败敌军名将对任何人而言都充满着诱惑。 “这王化行也算是当世名将了,他以为这么一封信,就能让我把哈密拱手相让,也实在太小看我大明官军了!” 冷笑着,于树杰转身到桌边提笔写下几个字,然后塞进信封说道。 “把信给建奴信使送过去。” “将军,这……不太合适吧。” 韩武看到了信上的内容。 “他会不会恼羞成怒?” “我要的就是他恼羞成怒!” 却听他当即便果断的命令道。 “传令下去,命令各营坚守阵地,没有我的命令不得擅自出击。违令者军法处置!” “是,将军。” 随后于树杰又一一下达了命令,部署着各部的防御,作为沙场老将的于树杰知道,这一仗的关键不在于他能否击败清军,而在于他能否守住哈密,只要守住哈密,就立下了大功。 “指挥使,你觉得了王化行如果要进攻的话,他会首先进攻什么地方?” 韩武盯着沙盘,语气显得有些紧张。 人是名,树是影,王化行在清军中的名气甚至远超过图海等人,他尤其擅长的就是攻坚。 “他攻那里都不重要。” 于树杰看着沙盘,眉头微锁。 “现在哈密也不重要,即便是他有十万大军,咱们有四万三千人,再加上良备的工事,没有十五万人,他想攻下哈密,简直就是做梦,现在,我担心的不是这里!”将视线投到地图上,盯着地图上的星星峡,于树杰说道。 “最关键的还是星星峡,只要我军夺取必星星峡,那么整个西域就对我们敞开了大门,至于哈密的得失,反倒是不重要,为什么陛下早在三年前授意伺机夺取星星峡,打开西域的大门?” 于树杰看着韩武反问道。 “因为,毕竟从瓜州到哈密,还有千多里地哪。这一段铁路,没有一年的时间,是修不成的,所以总需要提前一些。” 随后于树杰又笑道。 “不过,咱们用了三年,才探出一条大军通过大漠的路,要不然,也不会拖到现在啊……总之,夺下了星星峡,然后,就是整个西域了!” 正文 第302章 星星峡(第二更,求支持) 星星峡并非是峡谷,而是隘口。它是由河西走廊入西域的必经之处。素有西域东大门“第一咽喉重镇”之称。星星峡是雄踞于丝绸古道上的险关要隘,四面峰峦叠嶂,一条S形的山路蜿蜒其间,两旁危岩峭壁,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也正因如此,清军在撤入西域之后,为阻挡明军的进攻,就在星星峡修建了要塞,使得这里成为阻挡明军进攻西域的第一道关隘。 风吹着哨子,永不停歇的在天际回旋。隘口两边的山峰,矗立着清军镇守隘口构筑的棱堡,这些棱堡看似并不怎么起眼,但是黑洞洞的炮口、枪孔正对着星星峡隘口,蓦然间透露出咄咄的杀气。 在过去的十一年间,这道隘口阻挡明军进军西域的脚步,尽管这里已经十一年不闻战火,甚至商队还会从这里通过,但所有人都知道,有一天,战争势必会在这里打响。 七月初十,也就是在哈密被明军奇兵夺占四天后的清晨,在星星峡前方,出现了明军大队人马的身影,长达十一年的“和平”在这个清晨被打破了。 “嗵!” 伴着炮栓关闭时有些沉闷的星响,西征军直属第一重炮营的14门180斤攻城炮的炮膛关闭,被摘掉了炮衣和伪装网的大炮将那短粗的炮管直指天际,这种兴乾18式攻城炮,是大明的最新技术产物,它的炮身不再是由铜铁铸造而成,则是用钢材锻打而成,炮身坚固耐用,尽管它的射程只有10里,但是仍然超过绝大多数火炮的射程。 更重要的是,它是后装炮线膛炮,以高仰角的射击,炮弹可以准确的击中目标,而尖锐的要塞破坏弹可以深入到要塞内部才会爆炸,这是大明的兵工厂历时数年才研制出来的秘密武器。 拉着拉火绳的炮手,将炮绳系缠在手上,紧张的盯着前方,而炮长们的眼睛都盯着那边小旗,等待着开炮的命令,在火炮的后方是来回踱着步的军官们,他们不时的打开怀表,最后一刻的空气太过凝重了,几乎让人窒息。 与此同时,距离星星峡不到十五里的一道临时铺设的铁路支线上,一门巨型的大炮横跨铁路线上,火车上一门巨大的火炮后方,炮手们正在那里努力着。 铁链吊索的哗啦声中,一枚重达600斤炮弹被吊至炮尾,炮手们立即推动着炮弹,将其塞进弹膛。 “咣!” 600斤重的炮弹,在战士们的推动下,被装进了炮膛,随之一个又一个发射药包,被战士们用推弹杆塞进弹膛,在火炮装填完成之后,站在指控台上的军官不断的下达着调整射角的命令, 完成装弹的巨炮,那根看短粗,但却仍然也有两丈多长的身管,开始缓缓的抬高,最后以45度射角直指向天际。 这是大明兵工厂在上个月刚刚造出的巨炮,原本这门巨炮是应该部署在海军要塞,但随着一纸命令被调西北,然后数千名工兵紧急铺设了一条野战铁路,以便将火炮运到前线。 在过去的十一年中,经过三万工程兵和六万民工的努力,铁路终于从西安修到了瓜州,半年前,当蒸汽机车呼啸着驶进瓜州的时候,所有人都知道,那蒸汽机车的汽笛声并不是火车的汽笛,而是进攻西域的号角。 而现在,那条付出了数千生命修建的铁路,把这门“巨炮”送到了前线,即便是最坚固的要塞,在它的面前,也像纸糊的一般,不堪一击。 黎明时分,突的一阵雷鸣席卷着大地,倾刻之间,数以千计的炮弹像雨点似的落在星星峡要塞上,狠狠的砸在了要塞内的清军头上,尽管早在数天前,他们就已经接到了预警,但是有如雨点般的炮弹,还是立即把他们打朦了。 这是从未曾有过的密集弹雨,而对于要塞而言,真正的威胁并不是迫击炮或者野战炮的炮弹,而是攻城炮以近乎垂直的角度落下的炮弹。 “嗡……” 发出沉闷呼啸声180斤炮弹在空中以抛物线飞向远处星星峡要塞,要塞中的清军士兵听着空中传来的破空声,压根就没有什么反应。 他们早就适应了明军的打法,针对明军大量使用的迫击炮,要塞的火炮像是舰炮似的,架设于内部,顶部有厚实的垒顶。足以抵挡垂直落下的迫击炮炮弹。 所以,堡垒中的清军,根本就没有感觉到丝毫的恐惧,而是叫嚷着装填着炮弹,准备回应明军的炮击! 可是出乎意料的是,这14门攻城炮打出的14发炮弹,都在第一时间打出了14发要塞破坏弹,这种炮弹是用特制的钢壳制成,这是为破坏要塞特意研制的破障坏弹,炮弹在命中要塞的瞬间,并没有立即爆炸,而是凭借其坚锐的锥形弹头,一直穿透了近三尺厚的要塞石质穹顶,才重重的落在堡垒室内,而此时,弹尾的延时引信还在冒着白烟。 “炮弹……” 堡垒内的清军在穹顶被炮弹穿透时,立即惊恐的喊叫着,他们中的许多人甚至疯狂的想要逃出堡垒,那喷吐着白烟的炮弹带着致命的威胁,但这时已经来不及了。 “轰……” 一阵剧烈的爆炸声在堡垒内部传出,那曾经喷吐着硝烟的射孔中立即喷出一团团火焰,封闭空间内的爆炸,将炮弹的威力发挥至最大,而更为致命的是堡垒中火药、炮弹也在爆炸中被引爆了。 在爆炸的瞬间,曾经坚固的要塞扭曲着被爆炸的烟云吞噬了,曾经看似不可摧毁的要塞,甚至都没有撑过第一轮炮击,那些在爆炸中幸存的清军官兵,无不是目瞪口呆的望着被炸塌的要塞,看着滚滚的硝烟中,被炸飞的炮管抛至半空中,然后在众目睽睽下狠狠的摔了下来。 没有任何人想到,看似坚不可摧的要塞,会在这个时候,被轻易摧毁,但是这会清军却已经顾不上了这一切,几乎是在要塞被摧毁了数截的现时,如同的雨点般的炮弹,就不断的落入要塞之中,猛烈的爆炸冲击波将要塞内的房屋、建筑炸成的废墟,泥土和烟尘伴着钢铁的破片在要塞内部的空地中肆虐着,钢铁的破片收割着清军的生命,冲击波撕碎他们的衣服,许多死去的人,不仅全身赤裸,甚至都看不到伤口,但却已经失去了生命,冲击波震碎了他们的内脏。 清凉的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火药味,呛人烟尘和着火药,只呛的那些幸存者在那里大声的咳嗽着,惊恐不已的他们,除了恐惧之外,压根就没有了其它的念头。 “是明狗打来了吗?” 头脑被剧烈的爆炸震的昏沉沉,那六大声喊问着,他身上凌乱的号衣已被尘土染成了灰黄色,一头一脸也都灰溜溜的。 他紧张的叫喊着,尽管嘴上说着明狗,可内心却是惊恐不安的。 要死了,要死了,这次肯定活不了啦…… 那六喃喃着。 “哎呀,我的个娘来,这下可活不成了,那些当官的就知道捞银子,这他么的什么堡垒,让人家一炮就给轰没了……” 不知道是谁在烟雾中哭嚷着。对于不知道攻城炮存在的他们而言,他们更愿意相信,要塞被摧毁,完全是因为当官的捞银子,然后偷工减料了。 “他么的,都是一群贪官……” 这个理由很充分,也不会让人怀疑,不过在诅咒着贪官污吏的时候,更多的清兵们早已经被眼前的猛烈的炮击给惊呆了,他们中的许多人抱着脑袋蜷缩在要塞的各个角落之中,动都不敢动动的爆炸的硝烟中颤抖着、咳嗽着、哭喊着,用劲力气嘶吼着。 而在他们放声哭喊着的时候,大地在剧烈的颤抖着,突然,一声沉闷的与众不同的呼啸声传了过来,下一瞬间,从未曾有过的剧烈爆炸震动着整个要塞,在大地的颤抖中,腾飞尘土中和着成千上万的碎石以及肢体的碎块,被炸飞至半空中,其中不少看似完整的身体也一同被炸飞至半空,然后像布娃娃似的狠狠的摔在地上。 “啊……” 眼前这一幕惊恐的画面,让他们发出惊恐的尖叫。 在猛烈的炮击之中,终于有一些人不堪重负,崩溃了,他们像是疯了似的,逃出了自己的藏身之地,在要塞中乱窜乱跑起来,可不过就是在他们奔跑的瞬间,他们的身体就被炸的粉碎。 那些肢体的碎片在爆炸中,被炸的四处飞散着,对于普通人来说,落在身上的血肉往往会让他们本就近乎于崩溃的意识瞬间崩溃,面对死亡的恐惧,他们根本就无法有太多的念头,这些被炮击惊吓坏的清军,惶恐不安的面对着这一切,有人崩溃了,也有人在坚持着,尽管他们同样也极为恐惧,但是,他们仍然尽量蜷缩着身体,以让自己的身体贴近地面,以躲避周围横飞的弹片,即便是偶尔有碎石或者血肉落在他们身上,他们也是一副不为所动的样子。 其中的一些人,更是紧张不安的盯着要塞的前方,他们知道,明军肯定已经开始进攻了…… 正文 第303章 (第一更,求月票) 炮弹的呼啸声划破了浓烟重雾,轰隆的爆炸声震撼了要塞,曾经看似坚不可摧的要塞,在持续五天的炮击中,已经完全变了模样,到处都是断垣残壁,那厚实石墙更是千疮百孔,很难让人相信,这一切是火炮造成的。 而对于要塞中的清军来说,他们却不得不忍受着火炮带来的杀伤,在过去的五天之中,他们一直在等待着,等待着明军的进攻,在爆炸的烟云中,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已经想要跳出去明军好好的打上一场,而不是呆在这里等死。 无论是甲堡或是乙堡,亦或是后方的丙堡丁堡,这四个原本互成犄角的堡垒,现在都变成了一片片废墟,守卫在这里,试图阻挡明军进攻的清军,在火炮的洗礼下,他们的勇气正在一点点的耗尽。 “又抓住了十几个逃兵!” 置身于堡垒的地下室中,听到下属的报告,蔡毓荣的眉头一挑,冷声道。 “砍了!” 头顶的爆炸声传来时,蔡毓荣又说道。 “把他们的头挨个传过去,告诉那些人,不尽心为朝廷效命的下场。” 作为星星峡要塞总兵官的蔡毓荣,之所以坚持,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无路可退,他是汉军旗,他是汉奸,即便是投降了,等待他的很有可能也是死路一条,所以他不会降的,他不会降,同样也不会容忍部下投降。甚至,这也是朝廷委任蔡毓荣为星星峡总兵的原因。因为朝廷知道他不会投降。在私下里,不知多少满清的达官显贵会感激大明,因为大明对汉奸的追究和零容忍,逼得那些大清国的汉人没有了退路,他们害怕自己被当成汉奸治罪。 很快,被砍掉的脑袋在要塞内传开了,那些于炮火中苦苦挣扎的清兵,无不是面露凄色,他们知道自己无路可走。到最后只是苦笑着安慰自己道。 “哎,别想着逃了,反正汉人是不会放过咱们的。” 尽管嘴上这么说着,可是仍然有不少人暗自嘀咕道。 “可,可我也是汉人哪……” “汉人,你也就是一汉奸……” 捂住耳朵趴在要塞内里的李国柱听着耳边不知是谁嘀咕一声,刚想要开口说话就有一阵呛人的烟尘冲进了他那大张着的嘴里,呛得他不住的咳嗽着,咳嗽的甚至就连同眼泪也流了出来。 现在他根本就听不清楚周围的人在说什么,只是能听到有些人近几乎疯狂的哭喊声。这种和着爆炸声音的哭喊声是凄惨的,而且也是可怕的。 “我是汉人啊,别杀我,别杀我……” 有一个人就像是疯了似的在那里哭喊着,一边哭喊一边叩头,鼻涕眼泪都流了出来,看着他那副可怜的模样,周围的人谁都没有去笑话他,只是看着他,目光中带着怜悯,就在这时,只见徐把总走了过来,他瞧着那人哼了声。 “没用的废物!” 说话的功夫,用刀鞘往那人后脑勺上一敲,那人便昏了过去,然后他又冲那人的脸上吐了痰,骂道。 “他么的,真是个没用的东西!” 然后徐把总又扭头看着周围的人说道。 “庆老四,把这狗东西拖下去,关起来,要是他么的再疯疯癫癫的,就他么直接砍了!” 就在徐把总的话音落下的时候,爆炸声打断了他的话语,他他回头一看,只看到一个个人影在蒙蒙的尘雾中奔跑。 “明狗——明狗来了!……” 终于,在五天的炮击之后,明军发起了进攻,李国柱和身边的人一样端起了手中火铳,就在他想要瞄准的的时候,进攻的明军同样也发现了他们,他们立即依着身边的障碍物,瞄准废墟中的清军,在烟雾中射击。 一阵铳声在爆炸的巨响中,很难引起旁的注意,同样也掩没了惊恐的叫喊声,李国柱看到那些明军与他们不同,他们总是会依托身边的断垣残壁,一步步的逼近,不快也不慢。 很快,当距离很近的时候,一个明军的士兵探出半截身子,用力的朝着他们甩来了手榴弹。 “手榴弹!” 徐把总惊恐的喊叫一声,人便朝着后方撤了过来,周围的人一看把总撤了,也纷纷往后撤去,那些明军看到这个机会自然没有放过,一阵铳响后,十几个人倒下了。恰在这时手榴弹爆炸的烟云挡住了他们的视线,李国柱连忙趁着这个机会往后方逃了过去。 就在这时,要塞的前方响起一阵阵喊声。李国柱看见那些明军已经冲锋了,他们冲进了要塞,然后在尘雾中挺着刺刀刺向那些还没来得急逃走的弟兄。 “别,别杀我,我是……” 不等那人喊出声来,喊声就嘎然而止了,在战场上,没有人会去顾忌谁是汉人,谁是旗人,对于交战的敌我而言,永远只有敌人。 不过即便是如此,在烟雾中,仍然有人不甘心的哭喊道。 “我是汉人——汉人啊!别杀我,我投降……” 他们的喊声显得有些绝望,就像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似的,许多人总是试图通过这样的喊声去保住自己的性命,但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样的喊声换来的却是刺刀。 在爆炸的尘雾之中,那些看不清身影的明军,拼命在挺着刺刀刺向最近的敌人,那些或是逃窜,或是抵抗的清军,有的在那里喊叫着,有的挺着刺刀抵抗着,当然更多的人却是逃似的向后方逃去,尽管他们知道,这么逃下去,要塞很快就会被明军占领,可是他们总觉得,这样逃下去,总会有活命的机会,如果抵抗的话,也许就是死路一条。 不过,也有一些人冷静了下来,朝着硝烟中的明军射击,相比于明军使用的线膛铳,使用燧发滑膛铳的清军准星显得很差,每一次,当李国柱回头射击的时候,都感觉就像是老天保佑明狗似的,子弹很难击中目标。反倒是明军打出的铳子就像是长了眼睛似的,总会不断的击中他身边的人,有时候甚至会嗖嗖地从他头上掠过。 “么的,又落空了……” 一铳打空后,李国柱连忙躲在墙根下,开始给火铳装着铳子火药。 就在这时,突然一团温热的江西飞溅到他的脸上,抬头一看,是庆老四他的脑袋像西瓜似的碎了一半,人倒在了地上,身体还不时的抽搐着。, “这孙子,死了他么的还拖累人……” 李国柱嘴里这么骂着,眼睛朝着左右看去,这时有人喊道。 “咱们跑吧!……” 有人推推他的肩膀,是王发。 “跑吧,老弟,再这么下去,咱们非得死在这!谁他么都活不了。” 活? 李国柱朝着左右看去,看着那一张张惶恐的脸,听着耳的爆炸声,气喘吁吁的他张开嘴巴不停地吞咽着弥漫的尘土。远处不时的传出了火铳排射声、喊声、手榴弹的爆炸声。 这个时候,就是跑又往那跑? “跑,你小子发梦那,你一露头出去,肯定就没命!” “对,肯定跑不了,咱们应该到地下室!” 穆田哈大声喊道。 “只要进了地下室!至少能先保住性命……” 李国柱模模糊糊意识到,不能在炮击下乱跑,而且也不能逃,现在已经没有逃跑的可能了,这会到处都是明军,那些明军可不管他们是不是逃兵,到时候,他们肯定是刺刀捅、铳子打,现在想要活命,唯一的机会就是逃到地下室里头。 “对,先往那里跑!” 这个念头冒出来之后,他立即猫着腰在废墟中朝着地下室的入口跑去,周围的硝烟掩护着他的动作,其它人也都跟着一起朝地下室逃了过去。 没有人想死,所有人都想活。 终于,在爆炸的烟云中,逃入了地下室之后,尽管背后不时传来的爆炸声音和铳声,但李国柱还是长松了口气,他知道,自己活了下来,至少现在不会死了。 进入地下室的时候,他意外的看到了徐把总,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已经躲到了这里,先前还是凶神恶煞的徐把总,这会尽是一副惶恐不安的模样,他靠着墙根,一句话也不说,周围的人大都也是这副模样。 “李国柱,你们进来的时候,外面的情况怎么样了?” “怎么样?到处都是明……明军,我估计顶到到晚上,咱们这里就会让明军占领,到时候,咱们啊……” 原本想说明狗的李国柱,话到嘴边还是改了口。 “哎呀,你说咱们也都是汉人,要是咱们投降的他话,他们会不会放咱们一条生路?” 把头向靠在墙根上的徐把总听着这话,只是嘟嚷了一句。 “命可能能保住,但到时候,肯定会把咱们流放到南洋去。” “就是,到了那,也是九死一生……” “可,也总好过有死无生吧……” 大家伙你一言我一语的话语,让李国柱沉默不语。他只是坐在墙根上,眼睛盯着地下的室的入口,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万一明军杀进来怎么办? 恰在这时,有什么东西顺着楼梯掉了下来,然后有人惊恐的喊道。 “手榴弹……” 正文 第304章(第二更,求支持) 七月二十的清晨,在经历了十天撕杀之后,昔日那扼守着星星峡的堡垒被接连攻克了,曾经完好的棱堡在攻城炮的轰击下,变得了一片片废墟,而在断垣残壁之间,一队队投降的清军低低地耷拉着脑袋,惶恐不安的沿着满是碎石道路行走着,在他们走出堡垒的时候。明军的马车正鱼贯成行,迎面开来,一队队的士兵正在通过星星峡。 一切都结束了。 李国柱的心里这么想着,他不知道等待自己的会是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现在他的性命在明军的手中。 所有的俘虏都被摘掉了帽子,露出了后脑勺后面那根老鼠尾巴似的辫子,此时这光秃秃的头,相比于过去的清凉,只让他感觉有些火辣辣的。他甚至都不敢抬起眼睛张望,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身份——他是汉人。 尽管被抬了旗,可依然是汉军旗,而这意味着他是一个汉奸。同样也意识着任何一个迎面走来的人都有权打他、骂他,甚至还可以一旁的路边把他杀了,就像是杀个畜生似的,根本不会有任何人在意。 这个身份带来的诅咒把死亡的阴影压在他的身上,压他有些窒息。他的眼睛早已暗淡无光,两手顺从地垂在两边,而驼着的背弯得更厉害了,每一秒钟都等候着殴打、推撞或者铳子。 现在他同其他成千上万的俘虏,都和他一样,认命似的等待着对他们的惩处,他们不知道,等待自己的会是生还是死,谁知道呢?如果他们要杀人的话,那就杀了我吧,可千万别折磨我,生的希望早就在他心中泯灭了。 这一切,什么时候会结束? 这时一匹马在他身旁停了下来,李国柱不用抬头,也能猜出来,这肯定是那些明军特有的高头大马,尽管猜了出来,但他却不敢抬头去印证自己的推测,毕竟,谁也不知道,抬头会不会引起对方的不满,因此他只是继续往前走去,一双破鞋继续在废墟中走自己的路。 也将会一路走向死亡。 “你,滚出来!” 突然的喊声,让李国柱的浑身猛颤,他抬起头,看到路边的明军指着自己,他的双腿一软,立即跪下去连连叩头道。 “军爷,军爷,别杀我,别杀我,我,我也是汉人,汉人啊……” 看着跪在地上哭哭啼啼的李国柱,周围的人无不是把头垂的更低了,他们害怕自己被那些明军选中了,害怕自己会被拉出去杀了。 只要死的不是自己的就行了。 “他么的,这个时候知道自己是汉人了。” 一个明军冲着李国柱的面前吐了口口水, “当初怎么不知道自己汉人?” “军,军爷,我,我当,当年也是被逼的……” “会讲建奴的话吗?” “会,会一点……” “过来,到这边。” 意识到已经没有了生命威胁,李国柱便顺的站起身,鞠着腰到了路边,随着那个士兵来到一片废墟中,在废墟里头,他看到一个将领模样地人被捆在那里,桀骜不驯的迎着周围的目光。嘴里嘟嚷着满洲话。 “他说什么?” 看到下属押了个战俘过来,王克明都没看他一眼,就直接问道。 “他说让军爷们杀了他。” “还有呢?” “他说,要是眨下眼都不是男人……还,还骂你们。” “哦,是个硬骨头?” 王子明随口应了声,然后说道。 “既然这样,就成全他吧,反正建奴都要杀了,这是军命,倒是你小子,你是汉人还是旗人?” “小人是汉人,是汉人……” 李国柱急声说道。 “小人老家是北直隶的,当年被被建奴掠走的,小人真的是汉人哪……” 就在这时,原本还在那咆哮着的官佐突然大声说道。 “我,我也是汉人,我是汉人,我虽说是舒明哈氏,可,汉姓姓李,是辽东的汉人哪……” 曾经桀骜不驯的汉子,突然哭哭啼啼的辩白着,显然,他是会汉话的,自然知道,这是他唯一的活命的机会,尽管没有抬头,可是李国柱用眼角可以断定,在舒明哈说话的时候,那个明军的官长的唇角露出了笑容,似乎很得意,显然他是故意这么说的。 “这人可真阴啊!” 李国柱心里这么想着。 王子明回头看着舒明哈,一言不发的冷笑着,而舒明哈瑟缩在角落里,甚至连头不敢抬。 “这会会说国语了?” “我,我怕怕你们杀汉奸……” 怕的又岂是舒明哈一个人,李国柱也罢啊。 “哼哼……” 王子明并没有说话,对于汉奸,他没有丝毫好感,杀与不杀,全凭长官的命令,当然,如果有弟兄在战场上杀了这些人,他也不会追究。 在战场上,私下的处刑,总是没有办法制止,当这边王子明把俘虏移交出去的时候,在废墟的一个角落里。几个战士驱赶着惶恐不安的清兵往前走着。 “往前走,往前走……” 在驱赶着的时候,其中的一个战士突然兴起火铳,冲着他们瞄准射击。那三个投降的清军被击倒在。 “怎么杀人了?” 不远处的班长大声问道。 “他们走的太慢了!” 说话的时候,那个战士用刺刀把仍然在血泊中挣扎着的敌人杀死了,没有丝毫的同情。 然后他们随意的坐在废墟上,取出了纸烟。吸着纸烟时,他看站那些俘虏说道。 “你说,他们该死吗?” 战友们没有明白他的意思,又听他自言自语道。 “该,你说他们都是什么玩意,咱们打上来的时候,非但不投降,还胆敢向我们还击,你说该死不该死……” 战士随口吐出了一口烟雾,然后得意的指着地上的尸体说道。 “照我说,往后咱们就得这样,咱们打仗的时候,那些个建奴,投降了,留他狗命,胆敢抵抗的,杀……” 他这边话还没说完,那边一旁的战友就说道。 “好了,好了,你以为你是指挥使哪,你就别在那吹了!” “我要是指挥使,会有他们的活路?” 其实,他并不知道,在俘虏的生与死的问题上,对于身为指挥使的李定国来说,同样也是一个两难的问题。 “于情于法,那些汉奸也好,建奴也罢,杀了他们,确实可以解民恨!” 身在兰州的李定国,在得知于星星峡俘虏了近7000俘虏后,就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 “为什么不杀他们呢?” 张孝武不解的看着指挥使,他是主张杀俘的。 “没有任何人,会觉得我们这么做不对,而且陛下,对汉奸的态度,你也是知道的,至于建奴,当年陛下可是在黄河边下筑过京观,就是现在,京观仍然还在那里……” 用敌人的脑袋筑京观,在史书上屡见不鲜,陛下也筑过京观,而且在京畿道还有纪念公园,就是为了告诉世人一个道理——以血还血。 “我知道,以血还血是好,可是……” 低头于黄河边踱着步,李定国有些无奈的说道。 “可是,我们也需要劳力啊,你想想,咱们这一路上往西域推进,靠什么?靠部队,更要靠铁路,没有铁路,咱们就是寸步难行,与其杀了他们,还不如拿他们当劳力使,况且,这些劳力又不需要工钱,只要让他们吃饱饭就行了。” 然后他又继续说道。 “而且,这样也有一个好处,就是告诉建奴,我们可以放他们一条生路,这样的话,他们就不会顽抗到底,毕竟,顽抗到底的话,最后我们的伤亡肯定会增加。” “只有死了的建奴,才是好的建奴。” 看着指挥使,张孝武道出了陛下多年前的叮嘱。 “放他们一条生路,确实可以尽快收复西域,可是,留下他们,于大明来说,却是隐患!” 与过去一味讲究仁义不同,对于经历过清虏杀戮的人们来说,他们更赞同“放虎归山,后患无穷”的说法,所以才要“斩草除根”。 “留下他们,不等于放虎归山。” 摇摇头,李定国沉声说道。 “修铁路同样也会死人,修完了铁路,可以让他们去挖煤,总之,就是拿他们当苦役使,一年、两年,十年,十几年后,能活下来的还有几个?” 但不是所有人都赞同他的这个想法,对于指挥使的解释,张孝武只是无奈的笑道。 “天下人对建奴,皆是除之后快,这样的软刀子,恐怕没有人会喜欢的!” 作为下属,张孝武只能如此提醒着他,至于其它,已经不是他所能干涉的了,毕竟指挥使已经决定了。 “我知道,” 无奈的苦笑道,李定国长叹道。 “这么多年,死了多少人?死的人太多了,即便是他们……他们或许是汉奸,可总归,哎,人越老,这就越优柔寡断吧!” 一声长叹后,李定国默默的沿着黄河走着,他偶尔的会弯腰从地上捡拾些石片,试图在河上打出几个水飘,但最后却没有打起任何水飘。 最后,李定国默默的坐在那里,凝视着面前的黄河…… 正文 第305章 (求支持,求月票) 事实上,对于大明帝国的民众来说,发生在西北的这场战事,甚至都没有掀起什么风浪来,尽管结果是是让人欢喜的。尽管在不到一个月内,就夺取了星星峡、哈密,迫使的清军十万大军北撤。 搁任何朝代,这都是一场辉煌的胜利。 可是在兴乾十八年这场战事,于大明并没有掀起多少波澜,至于如何处置俘虏等细节性的问题,也没有多少人关心。 似乎,人们已经忘记了满清给予他们带来的痛苦,很多时候,犹如噩梦一般的经历,人们会选择性的遗忘,有关异族入侵的惨痛记忆,是任何人都不愿意回忆的,毕竟那一切都意味着痛苦。 当然,并不仅仅是因为遗忘,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在几乎所有人的眼中,他们都相信,大明现在是不可战胜的。在西域连连大捷了,这是理所当然的,完全不出乎他们的意料,那些人原本就是天朝的手下败将,现在又败了,又有什么新鲜的。 于是乎,尽管各大报纸之上都陆续刊登了西域的战事新闻,但是民间对战士新闻的关注程度却远不比当年的西征,因为那个时候,收复的是国土,而现在……西域,不过只是一片荒凉的大漠。 甚至于还有人在那里质疑,甚至还有人公开宣称——进攻西域的是得不尝失的,那里除了沙子,还是沙子,根本就不值得朝廷大动干戈。 尤其是当人们知道,在西北每修建一里铁路,需要花费7500两银子,而且需要再修建不少于六千里铁路时,所有人都被庞大的开支给惊呆了。估且不说未来几年内亿万两的军费开支,几千万两银子修的铁路,就那么横卧在沙漠上,如此这样的“浪费”,自然不为百姓所喜,毕竟,在内地许多地方都还没有铁路,花费这么大的代价,进攻西域值得吗? 如此局势之下,从西域传来的大捷声自然也就不会再像从前那般吸引人眼球了。各种相关的质疑之声音也是随着大捷此起彼伏。 面对民间咄咄逼人的态度,五军都督府当然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这一日清晨,兵部尚书的马车照例在皇城的宫门前停了下来。随着车门被打开,一身戎装的张孝文缓缓地走下了马车。显然目前来自于民间那股无形的压力,让这位刚刚晋为兵部尚书的将军憔悴了不少。 他刚一下车,碰巧迎面就遇上了同样刚刚抵宫门五军都督府右督张金生。虽说张金生的表情向来没有什么变化,但是紧锁的眉头,却显示出他同样也很烦燥。 “见达右督。” 张孝文照例礼貌的招呼道。 “张尚书。” 张金生随口回应道。尽管他们两人看似平静,可实际上,他们两人之间却充斥着种种矛盾,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张孝文一直觉得张金生尸位素餐多年,两人在都督府时,因为人事等问题发生诸多冲突,最后甚至就连张孝文任兵部尚书,也是被“踢”出来的。 不过,共同的问题,现在倒让两人的关系缓和了一些。毕竟,他们知道,现在军方正面着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需要他们同心协力渡过难关,但一时间却又都不知该如何接下去。 就这样他们两人沉默着一同进入的皇城。直到快要接近武成阁的时候,张孝文才开口道。 “现在西征军的进展如何?是继续进攻,还是暂时止哈密?这次内地的事情不会影响到西征吧。” “西征是陛下当年制定的国策,我们与建奴,血海深仇,有我无他,不杀尽建奴,绝不还师。” 张金生用着官方式的回答道。 “咳,话虽如此。可谁知道,现在老百姓的眼里只盯着西征要花多少钱,他们总觉得的那么多铁路应该先修在内地,而不是鸟不拉屎的西域,全然不顾大局啊。”张孝文苦笑着摇头说道。 “最近,我收到不少信,都是指责我们擅挑边事,靡费粮饷……” “百姓如何看待战事,不是五军都督府所要考虑的事情。我们只须保证最后实现陛下的意愿就行,大明官军是皇家之军,百姓说三道四与我何干?我等守边卫民,百姓不知感激,反倒如此埋怨,待到建奴被全歼时,待我等凯旋时,百姓只需知道大明得胜就行了。” 张金生冷冰冰的说道。他的回答让,张孝文立即说道。 “话是这么说,可百姓的情绪总需要考虑的……” 正想继续说下去,却不想武成阁外内宫女官已然上前传令道。 “陛下有旨,宣张金生、张孝文两位将军觐见。” “臣参见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暖阁之中张金生与张孝文双双持笏行礼道。但两人眼角的余光都无一例外地扫向了在垂首站于阁中的熊赐履,两人的眉头无不是一皱。 熊赐履是鸿胪寺的鸿胪卿,专司外交,难道说陛下想要通过外交解决西域? 这个想法,让他们立即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是谁都没有出言询问。正当两人在心中暗自纳闷,甚至暗自警惕,思索着一会如何反驳陛下,把外交解决的想法从陛下的心头打消时之际,熊赐履倒是先向龙椅上的陛下揖礼道。 “陛下,那臣就先回去了。” “恩,相关事宜爱卿就视情况而定吧。” 朱明忠颔首嘱咐道。 眼看着熊赐履退出了武成阁,张孝文当即便向陛下直接询问道。 “陛下,难道鸿胪寺准确于外交渠道解决西域问题?” 因为不承认满清,所以自然也不会说什么“大清”或者“满清”,至于轻蔑的“奴” 也懒得使用,所以往往都是用“西域”作为代称。 “你的消息倒是挺灵通的啊。” 朱明忠哈哈笑道。 “鸿胪寺收到了一个消息,奴酋派来了秘使,希望与我们进行谈判,其表示为两国交好,他们可以让出西域。” “没想到那酋首倒是果断,咱们这边刚一进攻,他就已经看出来,自己不是咱们的对手了。不过,这次他们能搭上鸿胪寺这条线,倒出乎臣的意料。” 张孝文眉头一皱戏谑道。 在他看来这一次,鸿胪寺居然能绕开军方直接与满清取得联系,完全超出了军方的控制范围,这绝对不是什么好事。尽管鸿胪寺是负责外交的机构不假,而且鸿胪寺已经设立了不少领馆。 可是满清并不是国家,鸿胪寺不应该与他们直接联系,即便是联系也应该是在军方的主导下,所以他很不高兴。他不高兴,张金生更不高兴,毕竟有人把手伸过了界。 “陛下,鸿胪寺身为我大明外交机构,居然不顾朝廷各部权责,擅自与叛奴接洽,实在胆大包天,请陛下追究鸿胪寺责任!” 一开口,张金生就咬住了鸿胪寺的越权,鸿胪寺负责外交不假,可满清……是叛奴,轮不到鸿胪寺去过问这些问题。 “这次,也不能怪鸿胪寺。” 朱明忠摇头说道。 “这次鸿胪寺之所以插手此事,并不是满清派来了秘使,而是因为满清的秘使通过的其它渠道来到了中都,进了鸿胪寺!” “其它渠道?” 两人不解的看着陛下,有秘使来到中都没什么,但是通过其它渠道进入鸿胪寺,却有些稀罕。 “建奴的秘使是混在萨法维使团中的!” 随口解开了他们的疑惑,朱明忠又解释道。 “萨法维之所以会答应建奴,为其派出秘使提供方便,是因为建奴对布拉汗的占领,解除了他们北部的威胁,所以,当建奴提出以萨法维的名义派出使团来中都时,萨法维的苏莱曼一世就立即同意了。” 萨法维就是波斯,也就是伊朗,尽管满清一路打到了波斯,确实有些出乎意料,但却也在意料之中,毕竟,按照朱明忠的设想,他希望这把刀一路向南,杀到天方教的老家,最终解决天方教的问题。 只不过满清的秘使混在萨法维使团中,确实不在意料之中。而且满清表现出来的“诚意”,也几乎了意料。 “所以,他们的秘使才有机会接触鸿胪寺,等到发现时,鸿胪寺就不得不接下他们的秘信了。” “陛下,以臣看来,那满清即便是想要和谈,也不过只是缓兵之计,现在我军在西域进军顺利,最多三至五年,就可以解决西域问题。” 张金生立即表明了态度,他并没有说反对通过外交解决,但也没有说赞同,而只是强调着军事解决。 “陛下,臣以来,最多四年就可以解决问题,无须放虎归山!” 无论有再多的冲突,面对共同的问题,军方的利益是一致的,张孝文当然站在军方的立场上。 “陛下,即便我们不费一兵一卒得到了西域,但是也等于承认了建奴,放虎归山后患无穷。” 张孝文又提醒道。 “所以,臣以为,还是从根本上解决西域问题才符合大明的长久利益!” 正文 第306章 立场(求支持,求月票) 两名军方的高官所站的是什么立场? 可以肯定的是站在军方的立场上,正像文官会站在文官的立场上一样,屁股决定脑袋,阶级决定倾向。 军方为什么支持军事解决,深层的原因是什么? 军功! 只有战争才会带来的军功。 而军功对于军事将领而言,无疑是更具诱惑,尤其是那些距离封爵只差临门一脚的镇总兵。 五年前,大明的兵制进行了调整,改变了以营作为常备作战单位的体制,改为规模更大的镇作为常备单位,这一体制的改变是出于作战的需要,而许多“镇总兵”往往都是未获得封爵的将领,他们自然希望战事扩大。希望通过军功获得封爵。而他们中的一些人,往往就只差了那么一点。 而军方内部显然已经达成共识,在过去的三年间——也就是朱明忠授意西征军随时伺机夺取星星峡,掌握进入西域通道的那天起,一批镇总兵被调到西北,他们无一例外就是距离封爵只差临门一脚。 但凡是群体都有自己的私心,阶级都有自己的倾向。对此,作为皇帝的朱明忠,也只能保持沉默,即便是作为皇帝,作为独、裁者,对于这种刻意安排,他也只能视若无睹。 每一个群体都要给予他们一定的利益,而皇帝就是利益的分配者。 在过去的十几年间,一直谨慎的维持着文武平衡的朱明忠,尽管颇为无奈,但有时候也只能追波逐流。 “陛下,之所以不能够与建奴进行谈判,并不仅仅是为了大明的长治久安,而是为了让周边番蛮知道,犯我汉威者,虽远必诛,害我百姓者,纵是天涯海角,亦绝不放过!” 见陛下沉默不语,张金生强调着另一个观点。 “如此,才能让番蛮自此之后,再也不敢犯我大明!” 事实上,最初,这个观点是从陛下的那里传出的,但是时间会改变一切,在张金生看来,十八年,足以弥补民众的创伤,让他们忘记异族入侵的惨痛教训,十八年前,没有任何人敢明目张明的讨论和谈,可是现在,却有人在报纸上肆无忌惮的讨论,进军西域并不符合大明的利益,甚至指责军队的进军,更多的是因为军功的驱使。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声音? 因为整个社会正在发生变化,过去的十八年,大明日益富庶的同时,在海外的扩张从未曾停止过,相比于陆上的扩张,海外的扩张之快,远超过世人的想象,现大明的海外殖民地,其面积甚至不亚于大明本土,许多殖民地还可以进一步扩大,之所以不扩张,是受制于人口。 “进军西域需要花费超过三万万两白银,而只需要拿出一个零头,也就是五千万两,大明的舰队就可以打下整个世界!” 好吧,这同样离不开军方,可是……那只是海军,军方的基础是陆军。而这种思潮的涌现,更深层的原因,是因为海外的扩张更符合民间,或者说资本界的利益,海外的扩张意味着市场、土地,而这一切都是民间所需要的。 据张金生所知,而今世面上所流传的对陆军的诸多非议,很大程度上都是来自于“海权派”的鼓动。而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海权派”的核心,居然不是海军,而是鸿胪寺、是五年前成立的殖民地部、是民间的资本界,当然还有文官。 这或许是最大的笑话了。 按道理来说,千年来文官一直反对扩张,可是现在他们却主张推行海外扩张。那怕是在他们知道,最终许多殖民地会被分封,可是他们,至少一部分文官仍然在利益的驱使下,支持海外扩张。 因为海外的扩张成本低,回报高。更重要的是,十八年来,许多文官已经通过工厂、贸易等诸多原因,与海外利益捆绑在一起了。 惟利是图是商人的本性,而对市场以及原料的渴求,使得和他们一直倾向于海外的扩张,而不是把力量白白浪费在“只有一堆沙子,能多只能养几只羊”的西域。 “打下西域干什么?难道就是为了给陛下多增加一块牧场?” 在这种心思下,谁知道有一天他们会不会做出什么更为过激的举动来。而这也正是张金生一直担忧的事情。 “况且,陛下,现在对军方的指责,很多出自于海权派,而海权派所主张的扩张,至少暂时并不符合大明的利益,无论是与西班牙争夺吕宋、墨西哥,亦或是进军天竺,日本,他们所推行的主张,究其原因是为了商业利益,而不是大明的利益,夺取西域,或许不能带来丰厚的商业利益,但是,却可以让大明的边疆长治久安,让大明免除心腹之患,所以,臣以为,用兵西域,不尽歼满清举族,绝不能收兵的初心是不能改变的!” 听完张金生意味深长的告诫,朱明忠并没有说话。对于大明内部所谓“海权”与“陆权”争执,他自然有一定的了解。归根结底,所谓的争执,还都是因为利益。 “陆权派”为了自身利益的同时,更多的是为了边疆的安全,当然还有仇恨的驱使。“海权派”的原因显得太过复杂,但核心还是“商业利益”,墨西哥、印度、日本以及朝鲜,都是为了市场,为了白银。国家的利益反倒在其次,墨西哥确实可以带来贵金属,但是现在进攻墨西哥,无疑是以卵击石。毕竟西班牙人在美洲经营了百年,移民和土生白人超过百万,对土人也是初步驯服。现在进行这场战争的胜算并不高,也正因如些,在对待西班牙的问题上,朱明忠才会倾向与合作、协调,一步步的积聚力量,等到北美的力量对比发生改变时,再动手。 至于天竺,他们的主张,也是基于市场——那是一个拥有一亿人口的庞大市场。 “德干高原上千万亩棉花,亿万人的市场,每每想到,如此庞大的市场和原料产地,居然被野蛮的天方教徒占有,无名的心痛,总会让我彻夜难眠……” 赤裸裸的言语,直接了当的告诉世人,他们想要什么。 我的同胞们啊! 适应性居然如此之强! 想到后世国人对于帝国主义列强的厌恶的同时,又对其充满向往,充满渴望的复杂心情,朱明忠心情也显得颇为复杂。 一方面,他乐意看到这种扩张欲望,而另一方面,他又未尝不知道,不顾实力大兵压境式的扩张,对于国力的损耗。 低头沉吟了一下之后,朱明忠点头说道: “此事朕自会有分寸的。他们主张暂缓西域问题,无非是希望把西域的兵力调往各地,以争夺更多的殖民地,可是他们却没有考虑到另一点,这十几年,之所海外扩张成效颇高,是因为蚕食,而不是鲸吞,前者只需要投入很小的力量,逐步扩张,而后者,却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而且还容易激起对方的抵抗,软刀子割肉,心不痛。有时候他们本末倒置了。现在花钱少,是因为投入的力量少,力量投入多了,花钱自然会多,到最后,甚至可能得不偿失,这种事,就不要在此多加讨论了,朕自有决断。还是先来说说西北的战事吧。” 最终,朱明忠还是决定暂时把问题搁置,而是问起了西域的战事,毕竟,一直以来,对于满清他从不曾懈怠过,即便是等了十八年,也是因为另有目的。 “也就是说,最快需要三至四年,才能攻克西域是吗?” “陛下,西域的用兵,受制于交通,即便是现在收复了哈密,可是从哈密到盛京,仍然有不下1300里,而且在经营西域时,满清故意将哈密至盛京沿途城镇废弃,一千三百里无人区,大军过境时,别就是沿途粮草补给,就是水源都是问题,所以只能步步推行,就是以野战铁路为前导,铁路铺到那,部队推进到那……” 如此稳扎稳打,倒也在朱明忠的意料之中,就像对哈密的用兵,他们可以用三年的时间去筹划,宁可稳一点,也不能拿战争的胜负去冒险。固然保守,但却最大限度的确保了胜利。 “但这并不是问题,真正的问题是,即便是打到了盛京,一路西进,沿途除了少数耕地之外,大都是浩瀚的大草原,敌军在什么地方,什么位置,就像大海捞针似的,很难掌握,除非建奴与我军决战,如果他们回避决战,甚至化整为零的话,那么,战事就会长期持续下去……” “持续不了!” 相比于张金生的这个观点,朱明忠反倒持截然不同的看法。 “这些年,满清其实早就是惊弓之鸟,他们为什么会派人求和,甚至愿意让出西域,那怕是他们所指的西域是巴尔喀湖以东,按照他们的说法,他们愿意让出这些地方,以表示诚意。可是诚意的背后是什么?” 这满清割地是不是他么祖传的,想到这朱明忠冷冷一笑。 “是惶恐不安,是夜不能寐。所以,他们宁愿割地,以换取苟且偷生,可朕却不能答应!他们必须要付出代价!” 目光微敛,朱明忠极其自信的说道。 “我相信,只要一记重拳砸过去,他们势必会成为丧家之犬!” 正文 第308章 祖孙(第二更,求支持) 天承十七年,对于大清国来说,并不是什么好年份,尽管这一切,布哈拉汗国差不多已经平定的,可还不等大清国朝廷为自己的武功欢呼,欢呼着大清国已经彻底控制了西域。那边,哈密、星星峡先后陷落的消息,就让朝野上下,又一次直接感受到了来自大明的压力。 恶梦,再一次降临了。 面对咄咄逼人的明军,图海、王化行两人只能选择主动撤退,用空间换取时间。幸亏明军在哈密停住了脚,让大清国有了喘息之机。就在朝野讨论着应该如何应对明国的进犯,身为皇帝的玄烨头痛不已的时候。 太皇太后却突然得了重病。太皇太后老佛爷,在几十年里,辅佐太宗皇帝又亲把儿子顺治、孙子玄烨扶上皇位,他们又都是幼年登基。从顺治入关定鼎,再到丢掉江山后,逃至西安时,朝廷威望尽失时,玄烨在风雨飘摇中继承大统,太皇太后不知操了多少心,顶住了多少险风恶浪! 也正因如此,玄烨对太皇太后感情那是难以形容的。所以当太皇太后病重的消息传出之时,原本正于城外视察军事布防的玄烨,立即抛开一切,马不停蹄地赶回了盛京。进了皇宫后,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更换,便直往太皇太后的寝宫慈宁宫奔去。 进了宫,已经年近三十的玄烨一头就扑在太皇太后病榻之前,颤声说道。 “老佛爷,孙子赶回来了,在这儿给老佛爷嗑头请安呢。” 孛儿只斤这会正发着热,整个人昏昏沉沉地靠在病榻上。听见玄烨回来了,她的精神一振,立刻睁开了眼睛,伸出手来要拉玄烨,可发烧烧的她却一点力气也没有。 “皇上,你到底还是赶回来了……回来,回来得好。哀家……哀家真怕……” 玄烨明白老佛爷的心意,连忙起身,坐在床沿上,双手握住了太皇太后的手。 “老佛爷,你别这么说,孙子听了,心里头难过,怎么可能到那一步了呢?孙子早就请人给老佛爷算过命了,说老佛爷有一百二十岁的阳寿……” “这些我都知道,不过都是糊弄人的东西。佛祖要叫我,我能不去吗?人都有这一天,皇上别难过。有几句话,得趁我心里明白的时候,得跟你讲清楚……” 看着老迈的太皇太后,想到这些年她不知操了多少心,玄烨便颤声说道。 “老佛爷,您尽管说……孙子我听着呢,我一定句句照办。” 孛儿只斤粗重地喘了几口气,好一会才算把精气神集起来。 “皇上,当年先皇丢了江山,我大清国一路仓皇,好不容易才在这里落了脚,我们祖孙两人能有今天,我们大清的江山能有今天,实在是不易啊!你知道吗?” “是,孙儿明白。大清能有今日,全是老佛爷您的主持和保佑……” “唉!按理说,咱们到了这,那朱家皇帝,理应放过咱们祖孙,放过咱们大清国。可是,朱家皇帝却想斩草除根,不论咱们怎么做,他都不愿意放咱们一条生路,这不,现在又打了过来。他们是恨咱们,恨到骨子里去了啊,是不斩草除根,就是寝食难安啊,甚至就连咱爱新觉罗家的陵园,也让他们给挖了,将来我死了,我怕他们也挖了我的啊……” 听到这里,玄烨点点头,然后说道。 “汉人卑鄙,狼子野心,孙儿与他们不共戴天。” 听着皇上的话,孛儿只斤却看着玄烨说道。 “好孩子,有这个心就行了,现在汉人势大,咱们得记着这些,可千万不能表现出来,当年太祖皇帝,若不是能受胯下之辱,恐怕都没有咱们大清国了。” “老佛爷教训的是。” 玄烨点头时,孛儿只斤又说。 “叫他们全都出去,我有话对你说。” 玄烨冲着四周的宫女太监们一挥手,这些人知道,太皇太后有密旨要传给皇上,全都悄无声息的退了出去,侍卫站在离宫门远远的地方守着。 见人都退了出去,孛儿只斤喘息了一下,看着玄烨问道。 “你觉得索额图这人怎样?” “回老佛爷,这个人还算是能干,但有时候,却有些恃功自傲,若是不加敲打,恐怕早晚会成祸害,得敲打一务,才能让他收敛了一些……” “明珠呢?” “明珠也是有功之臣,而且颇有才能,这个人可用,但是他与王化行是结拜兄弟,一文一武,若是重用,恐怕于朝廷不利……” 此时,大皇太后不但神志清醒,而且思维也非常之快。她已经从玄烨这简短的答复之中,听出了弦外之音。盯着玄烨说道: “嗯,你心中有数,我也就放心了。可你知道,为什么我问他们,不问王化行吗?” “哦,孙儿知道,王化行是汉人,那怕入了旗,他也还是汉人,汉人总归是不可靠的。” “对,所以,得用旗人,这汉人就是入了旗,也是汉军旗,还是顶着个汉人,要是真个用了,指不定,将来第一个卖咱们的,就是汉人,皇上,你说,若是朱家皇帝派秘使过去,告诉王化行,许他富贵,你说他会不会卖了咱们?” 闻言玄烨大吃一惊。 “啊?老佛爷,您的意思是王化行不能用了?” 孙儿的反应,落在孛儿只斤的眼里,她摇摇头说道。 “不是不能用,而是要怎么用,这次,原本的,你用图海去哈密就好,可你又用了王化行,且不说图海心里头不舒坦,就是王化行,万一要是朱家皇帝派人联系他,你说,是不是个隐患,所以啊,你记住,往后行军打仗的事情,打缠回的时候,用王化行,他是汉人,与色目缠回没有纠葛,杀的再多,他也不觉得的有什么,可碰着汉人的时候,万一汉人要是许以富贵呢?” 老佛爷的叮嘱让玄烨深以为然的点头道。 “老佛爷教训的是,孙儿这就把他撤回来,” “不要着急撤,你把王化行封了大将军,不知多少人心里有怨言,你若是一撤,指不定就有人误会你的意思,弹劾他,这朝廷现在正是用人的时候,可不能冷了汉人的心。” 尽管已经看年迈,但是在很多问题上,孛儿只斤看得比自己这个孙子更深远一些,她知道孙子还欠些火候。 “那该怎么办?” “调他去南边,在南边挑些事端来,然后再把王化行调到南边,调他的时候,把图海也调走,这样,别人即便是弹劾也得弹劾两个人。” “孙子明白了。” 看着若有所思的玄烨,孛儿只斤又说道。 “皇上,有时候,你心急着国事,可总还欠些考虑,过去,咱们还可以商量。可是,我这一去,无论什么事,都得你自己拿主意了,要是有个闪失,叫我怎么在地下去见列祖列宗呢……” “孙儿不孝,让老佛爷您费心了。” 玄烨告罪时,孛儿只斤摇了摇头,然后说道。 “还有一件事,这些年,我一直在寻思着,那朱家皇帝,到底是怎么从绝境中反戈一击夺回天下的,寻思过来寻思过去,这朱家皇帝也太可怕了,你说他能隐忍这么多年在江湖上,即便是在郑成功手下的时候,也是隐忍多年,还有永历那边,若是没有这个忍性,一上来就说出自己的身份,你说,那明朝内部又岂会同心协力?” “老佛爷说的是,那朱家皇帝,确实能忍常人所不能忍!与其父截然不同。这一点,孙儿得向他学。” “这就好,这就好,不但得学他会忍,还得学他会用人,会借势,当年他就借李子渊北伐,然后又大张旗鼓打着北伐的旗号,迫得郑成功没法对他下手,朱家皇帝,你多学点,总是没错的……” 玄烨站起身来,想了好一会儿,才回身又替太皇太后盖好了被子,然后轻声安慰道。 “老佛爷,你身子不好,说多了要伤神的。这些孙子都知道,您老人家先安心歇着,等回头,孙子再办几件事,一定叫老佛爷看了高兴。” 说完,玄烨就趴在地下叩了头,回身又向外叫道。 “英克哈,进来!传我的旨意,老佛爷不过只是略感风寒罢了,没什么大事,叫宫内宫外人等,不必在跟前侍候。有问安的,一律在外边磕头就行。你给朕选几个懂规矩的老成宫女,分班在老佛爷跟前侍候,听明白了吗?” “扎!” 辞别了太皇太后,玄烨回到东暖阁,然后靠在躺椅上,默默地想着老佛爷说的那些话,那些话确实让他受益颇深。 朱明忠当年的局势,岂不比他现在更为困难,手中无一兵一卒,尚还能重新夺回天下,自己又有什么可怕的? 这些年光想着怎么与明朝议和了,反倒是忘了其它,这个想法得改,要不然岂不就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恰在这时,看到太监抱了个奏事匣子进来了,玄烨便问他。 “可有什么事吗?” “回主子,奴才刚从尚书房那里过来,那边还在那吵着,说是派谁去罗刹国来着。” 正文 第309章 为主分忧(第一更,求支持) 得了皇上的召见,明珠就急急的进了宫,同时在心里寻思着,皇上召见自己的意思。 养心殿西暖阁里,玄烨刚刚端起太监送来的参汤,就听外边有人通名请见: “奴才明珠请见圣驾。” “嗯,让明珠进来!” 太监一声传唤,明珠进来了。 纳兰家,本身就是皇亲,而明珠娶英亲王阿济格之女,论辈分成为玄烨的堂姑父。作为当朝大学士的明珠,这些年可以说是正是得意之时,深得皇上的信任,天承十一年改任兵部尚书时,他立即采用明法练兵,使得八旗精锐战斗力猛增,皇上因此非常赞赏他的才能。 天承十六年被授予武英殿大学士,不久后加封太子太师,可谓是权倾朝野。而明珠成为朝廷重臣后独揽朝纲,表面上为人谦和,实际利用康熙皇帝的信任结党营私,甚至贪污纳贿。 对于这一切,玄烨自然也是有所耳闻,不过,他一直都视若无睹,在用人上,他与朱家皇帝最大的不同就是,对于奴才,他从不曾苛责,他们贪污受贿没有问题,只要尽心办差就行。 听见皇上传唤,明珠不敢怠慢急忙地走进了暖阁里。一进门,对着皇帝就行了三跪九叩首的大礼。 “明珠,起来说话吧。” 然后玄烨又对一旁的太监吩咐道。 “取个凳子过来,免礼吧。赐座。” “奴才谢主隆恩,奴才不敢于主子面前落坐!” 明珠谢了座,仍然在跪在的那里。 “明珠。我说你啊,咱们是一家人,你这么跪着可不好,好了,坐吧。快些起来。” 玄烨这话,说得十分亲切,十分体贴。 明珠听了立即感动不已,连忙再次叩头谢恩。对此玄烨倒也没有表示什么,而只是与他聊着朝中的一些事情,他正在琢磨着怎么问明珠呢。 有时候,一些话,不能直接说,得慢慢来,圈子也得绕的大点。想到这儿,玄烨皇上开口了: “明珠,听说,这出访罗刹国的人选还没有定下来?” 从皇上召见起,明珠就觉得皇上肯定有事找自己。如今,又听皇上这么一问,立即回答道。 “皇上,这出访罗刹国,一去三五载,远离中枢自然没有人愿意去。” 明珠又忍不住说道。 “他们总觉罗刹国是化外之地,所以打心眼里不愿意过去。” “糊涂,那罗刹国是西方大国,带甲岂止百万,让他们过去,那是为了我大清的将来,居然如此不分轻重,明珠,这人选,你拟定下来,直接给朕,朕自己和他说,还就不信,有人敢逆旨!” 皇上的话让明珠连忙起身说道。 “皇上所言极是,罗刹国国土辽阔不逊大明,披甲不下百万之众,其麾下哥萨克更是一等一的精兵,或是我大清能得此强援,势必可与其联手攻伐明朝,如此,明朝就再不为我大清腹患。” 明珠接着又拍马屁道。 “皇上圣明,深谋远虑,做奴才的自然难以体谅皇上的良苦用心,这罗刹国作为强援,确实应该加以维持。” 明珠这么一说,玄烨抓住机会,于是他便试探着说道: “明珠,你觉得,罗刹国有可能派兵助我抵御明国入侵吗?” 见明珠没有立即说话,玄烨又说道。 “朕知道的,许多人嘴上说明国没有什么大不了,可这话却瞒不过朕,朕知道,单凭咱们,肯定挡不住明国,既然当年李渊都请过突厥兵,所以朕就想,也许,咱们大清国也可以请罗刹兵助我,照着李渊当年的办法,给他们土地、女子、金银就是了。” 皇上的话,让明珠陷入沉思,他并没有立即回答,了解皇上的他,知道皇上既然这么说,肯定不是随口说说,肯定是心里已经有了主意了,甚至可能这个主意,比他嘴里说的更让人难以接受。 土地、女子、金银…… 皇上话里的意思,肯定是优先考虑土地。 尽管一直以来,都有什么割地给罗刹,换取罗刹国派兵助大清夺回中原的说法,但是大家都知道,这不现实,毕竟,罗刹国不可能为了那么一点地,派出几十万大军,现在听皇上这么一说,他知道,皇帝的心里肯定有了些主意,与其说是在征求意见,倒不如说是告诉他这个主意,然后他好在朝中提出来。 “皇上,奴才以为,想要请罗刹国助师,这靠女子、金银恐怕不一定能成,奴才以为,非得割地给罗刹国不可,但奴才担心,即便是割地给他们,他们也不一定会派兵。毕竟罗刹人狼子野心,万一收了地,却不愿出力,到时候,咱们可就要亏大了!” 玄烨微微一笑说: “哦,你说的确实有道理,罗刹人不可轻信,这个道理朕是知道的,而且让罗刹国为我大清火中取粟,肯定也不现实。可是现在明国来犯,我国国力必定难以抵挡,以你之见,现在应该如何处理此事?难道,还像过去一样,一路西逃,然后再逃到南边吗?把这西域,把哈萨克全都拱手相让予明国?” 听了皇上的话,明珠更心底是吃惊。倒不是因为皇上的这句拱手相让,而是因为在此之后,皇上通过波斯人那边派出去的秘使,就是要把西域让出去,怎么现在突然又变卦了? 其实,明珠自己的心里也清楚,所谓的秘使能保住性命就不错了,明国那边根本就不可能谈和。明珠清楚,皇上、朝廷百官都很清楚,大家都知道,与明国的一战是避免不了的。 可现在皇上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作为奴才的,并不能从表面上去理解皇上的意思,要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 主子是明君! 无论任何时候,都要明白这点! 是了! 没错,皇上的意思那里是要把西域和哈萨克让给明国,即便是让给明国,明国保不齐打的更顺手了,到时候,大清国可真就是死无葬身之地了。 “主子,以奴才看来,即便是咱们把西域和哈萨克让给明国,也没办法保证明国他日背信弃义,再犯我大清,即便是主子有意意拿这些地方去弥和与明国之间的旧事,恐怕明国皇帝也不会识趣记得主子的好。所以奴才以为,这万万不能把西域和哈萨克让给明国,若是让给他们,早则十年,多则二十年,明国依然会背信弃义撕毁和约,这明国是万万信不得的。” 明珠当然不会说什么明国不会忘记仇恨,他只是就事论事的谈着这个事实。 他的分析让玄烨深以为然的说道。 “明珠所言甚是,这明国即便是今天愿意和谈,他日终归还是会背信弃义的,毕竟,那明国亡我大清之心不死啊!” 对于明珠的识趣和聪明,玄烨的心底暗自称赞着,这正是他离不开明珠的地方,明珠能够揣摩上意,能够想他所想,无论如何,有些许他这个当皇帝的是不能说的,但是先从大臣口里说出来,倒也没什么。 即便是将来再过个几百年,到时候,人们所能记住的也是明珠如何如何,而不是皇上如何如何。 看着明珠,玄烨并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看着他,等待他的回答。 “主子!” 从主子的目光中,明珠知道,主子是想从自己这里听到他的“相法”,心知无论如何都要为主子背祸的他暗自叹口气,然后说道。 “奴才以为,与其把西域和哈萨克让给明国,倒不如考虑一下罗刹。” “罗刹!明珠,你这是何意!” 玄烨故意板着脸质问道。 “之所以将西域让给明国,是为了消除两国之间的误会,你却把罗刹扯进来,又是何意?” “回主子,奴才此议是为了我大清国啊!” 脑海中盘算着皇上的想法,明珠的脑海中隐约浮现出了西域的地形,然后试探着说道。 “奴才以为,只要我大清国还与明国接壤,那么明国势必会犯我大清,所以,奴才才会提此议,那西域本就是荒凉之地,让给罗刹国,那罗刹国势必会拼死保全西域,不过因为西域与罗刹并不接壤,所以奴才才觉得可以把哈萨克天山以北地区,都割给罗刹国,如此一来,罗刹国便挡在了我们与明国之间,明国若是想要进犯我大清,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先攻罗刹,再犯我大清,要么是越过帕米尔的万年雪山犯我大清,这显然不可能,至于前者……” 明珠冷冷笑道。 “现在罗刹国原本就因为西伯利亚与明国矛盾连连,要是明国再犯西域,两国势必会在西域大打出手,到那时,就不再是我们去找罗刹国结盟,而是罗刹国反过头来,来找我们结盟,以应对明国。” 尽管明珠说的正是自己心里想得,但玄烨仍然沉吟道。 “道理是这个道理,可是,这我大明的国土又岂能轻易割让与他国?” “主子,不是割让,而是丢下一块肉,让罗刹鬼和明国人去咬去,等到他们咬得两败俱伤的时候,到最后,还不得便宜咱们大清国!” “可是,这盛京……” 玄烨看着明珠,沉声说道。 “总不能就这么丢了吧……” 正文 第311章 雷霆(第一更,求支持) “该杀!” 一声厉喝从房中传出时,茶杯也被丢到地上“咔”的一声碎成了碎片,茶叶和着茶水散落一地。 “这爱新觉罗一家该死!” 又一次,道出这句话时,朱明忠整个人都觉得内心的怒火被完全点燃了。 满清要把新疆割让给俄罗斯! 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也完全颠覆了他的认识。 曾几何时,他只知道满清在鸦片战争之后,喜欢割地赔款,那时候,他还觉得是势不及人,是迫于现实的无奈。 可是现在,满清直接把新疆以及哈萨克北部的大片土地直接割让给俄罗斯的决定,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 他们怎么能这么做! “陛下,根据我们掌握的情报,现在他们的使团应该已经抵达莫斯科了。” 王文白垂首说道,他的声音显得有些沉闷,不过相比于陛下的怒火,他却没有感觉到丝毫的不快。 毕竟,对于这个时代的人们来说,在他们看来,西域根本就不在中国的领土范围内,他们永远无法理解,在朱明忠的天下观之中,无论是新疆也好,还是通过册封等手段谋取的青海、西藏,都是帝国的本土。 毕竟,对于来自21世纪的朱明忠而言,中国的范围至少应该是一片海棠,这片海棠内,都是帝国的本土。 只不过,这个时代的人们是无法理解的。 王文白理解不了,身为首辅的方以智和次辅张煌言、辅臣朱大咸、钱磊以及周培公,他们都理解不了。 他们可以理解不了,但是却可以感受到皇帝的雷霆之怒。 面对皇帝的怒火,所有人都选择了沉默。 沉默! 大臣们沉默时,朱明忠的脑海中,反复浮现出近代以来,满清的无数次割地赔款,浮现出近代的屈辱。 最后,脑海中又一次浮现出了那位所谓的“宣统帝”溥仪的豪言壮语“我不管日本人在东北杀多少人,运走多少粮食和煤,只要不让我当大清的皇帝我就不会心甘。” 好嘛! 好一个不会心甘! 好一个不会心甘啊! 弄了半天,我以为是迫于形式。现在……我知道了,原本这他么是都是祖传的! “陛下,臣以为,若是满清将西域割让予俄罗斯,以目前我大明于西域的实力,不宜与俄罗斯大动干戈,臣以为可……” 不等钱磊话说完,朱明忠便怒斥道。 “不宜与俄罗斯大动干戈?难不成就那么坐视他们占我大明的国土?如此荒诞之说,尽然能从卿这样的阁臣口中道出,实在是让朕失望至极……” 朱明忠越说越恼,最后冷冰冰的说道。 “钱卿,上个月,你请仕还乡,朕原道你是从龙之臣,一意挽留,谁曾想今日卿居然胡言乱语如此,如此,朕便准你致仕……” 什么! 别说是钱磊本人惊呆了,就连方以智等人,也无不是瞠目结舌的看着陛下,他们没想到陛下居然会如此恼怒。 钱磊,可是从臣旧臣! 陛下怎么能如此对待旧臣? 钱磊同样也被陛下的决定给惊得说不出话来,尽管已经七十有五的他,早就希望致仕,可却没想到是以这种方式,这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现在他不是致仕,而是被赶出了内阁。 被陛下赶出了内阁。 不等方以智为钱磊挺身而出,周培公便立即站出来为说道。 “陛下息怒,臣以为陛下此旨不可……” 不等他说完,正在气头上的朱明忠便恼声道。 “怎么,难道,朕所下是乱命不成!” 盯着周培公,朱明忠的声音变得的冰冷。 但凡是人,都有逆鳞,而对于朱明忠而言,国土就是他的逆鳞,或许他可以非常大方的把南洋、把世界都分封给儿子们,但是归根结底,还是为了华夏的扩张,可是在此之外,他的内心对于国土的范围,仍然有他自己的想法。 现在有人把他的国土割走了,又岂能不恼。 眼见殿中的气氛紧崩至极,钱磊便巍颤颤的端持象牙笏板,长揖道。 “臣谢陛下隆恩!” 再一次长揖,随后他说道 “陛下,臣老朽方才口出胡言乱语,但臣以来,若是同时于西域与满清、俄罗斯两国交战,实为不智之举,而且满清此举,本就是为了借俄罗斯屏障其与我大明之间,令我大明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如此,其自然可以从容应于南方发展,如果我大明因为西域之地,与俄罗斯陷入战争,那么,岂不是正让满清如愿,所以臣以为,至少眼下绝不应该对俄罗斯以兵火相逼……” 反正已经被赶出了内阁,钱磊倒没了顾忌,直接把他内心中的想法一一道出。 “臣附议!” “臣附议!” …… 接连的赞同声,让朱明忠的眉头一锁,心底的怒火淡去后,尽管觉得方才太过苛责,怒火中烧时才会那么失态,可现在木已成舟。 “好一个不以兵火相逼,难不成还在重长计议不成?” 朱明忠冷冰冰的说道。 “钱卿,难道,朕就要坐视俄罗斯占我大明之土吗?” “陛下,西域尚不是大明之土!” 朱大咸的顶撞,让朱明忠不怒反乐。 “好一个尚不是,在你们的眼里不是,可在朕的眼里,西域早在千年多前,就已经是我大明的国土,西域汉唐时就已开拓设府,那里又岂不是我大明的国土?朕告诉诸卿一句——但凡是我汉人到过的地方,皆是我大明之土,别说是西域,就是波斯……将来,也不是不能纳入本土,那是在唐代时是波斯都督府。既然唐代就已经设府了,那么波斯就是我们的,至于什么萨菲,朕是不认的!” 陛下的观点刚一道出,众人就是一阵沉默。 这是强词夺理吗? 当然是,既然是对萨菲的,同样也是对众臣的。 面对陛下如此“强词夺理”,众人只是一阵苦笑,他们总算见识到了陛下这极为少见的一面。 而代价是什么呢? 当天晚上,钱府,方以智看着的钱磊,苦笑道。 “炳义,你便于京中再呆上几日,等到陛下气消了,我再向陛下请旨……” 方以智的态度极为诚恳,他是直心想要挽留钱磊。 “密之,我已是老朽,行将就木,这早就有心致仕,今天……” 话声微顿,钱磊笑道。 “反倒是好事,其实,这么多年,钱某人窃居高位,终日如履薄冰,现在好了,无官一身轻啊。” 此时,钱磊的神情中,没有丝毫的不满,整个人都显得很是轻松。 “说起来,当年我于江阴城中,降于陛下,不过只是迫于形式,而陛下本是天命,后中兴大明,论功行赏,我侥幸位列内阁,陛下于我的恩情,我又岂不知道,可终归是才能有限,这十几年来,全赖诸位帮衬,才未拖累国事。可这又岂是长久之计,今日……与其说是陛下气恼,倒不如说是陛下于我太过失望吧。” 一句失望之后,钱磊半上了眼睛,看似平静的他,心里确实极为难受。 “所以,密之还是不要再提此事,毕竟,咱们这位陛下啊……” 长叹口气,钱磊苦笑着,却没有再说什么,而方以智也没有说话,他们知道,有时候,即便是皇帝也需要杀鸡给猴看,也需要借此来敲打内阁。 钱磊的去职,与其说是激怒的陛下,倒不是说是陛下借此在告诉内阁,大明的皇帝才是大明真正的主人,至于内阁,不过只是受命于皇帝罢了。 多年来,看似放权的背后,是陛下对权力的牢牢掌握。 这一切身在其中的他们,自然再清楚不过。 “密之,现在,紧要的事情,并不是我在不在内阁,而是要劝说陛下,千万不能因为西域与俄罗斯发生冲突,至少在未来一两年内不能!” 片刻的沉默之后,钱磊盯着方以智说道。 “与俄罗斯发生冲突,军方是不会反对的,毕竟,俄罗斯国土辽阔,披甲不下百万,与这样的强国交战,自然是军功显著,可问题是,还有一个满清,满清之所以割地给俄罗斯,目的不就是为了引发我们与俄罗斯之间的冲突吗?所以,在这件事上,一定要让陛下谨慎应对,千万不能意气用事!” 一句意气用事后,钱磊苦笑道。 “陛下在大多数时候,都能听得了意见,但是在有些问题上,陛下却极为固执,这件事,便拜托密之了。” 钱磊的拜托,让方以智默默的点点头,然后说道。 “我知道,其实,今天陛下已经冷静下来了,这不是已经决定,向俄罗斯派出使者抗议了吗?如果不出所料的话,至少今年,即便是满清把西域割让给俄罗斯,陛下也不会立即用兵西域,阻止他们吞并西域,毕竟,在用兵上,陛下从来都是极其谨慎的”。 “谨慎是谨慎!” 摇摇头,钱磊看着方以智说道。 “可有些事情,不仅仅要谨慎,现在西域的局势大变,你们要想办法破局才是,至于其它,反倒在其次,好了,以后这国事,便拜托密之了……” 正文 第310章 忠臣(第二更,求支持) 位天山脚下的盛京,尽管与辽河畔黑土地上的那个盛京除了名字上相同之外,到也没有任何相同之处,方型的中国式城池,多出了许多尖棱,在城墙外围还有多座棱堡,究其原因,战场环境变化,使得满清也在努力的适应着新时代的新变化。 尽管盛京并不是那个盛京,可是坐为大清国的京师,盛京仍然带有别样的意义,也正因如此,当几个月前,皇上派出秘使与明朝谈和,并且愿意割让西域换取明朝承认大清国的消息时,不知道多少人为之心伤。甚至为之愤怒,而在这些情绪之外,他们当然也长松了口气。 至少,议和成功的话,对于大清国来说,总归是件好事,大家再也不需要像现在这样提心吊胆,成天寻思着明国什么时候打过来了。有时候,人们嘴上说着义正词严的话,但是心里往往想的却是另外一回事。 人总是现实的,总会屈从于现实,屈从于利益。 不过,对于有些人来说,他们总归还是有些底线的。 他们总有自己的坚持,就像身为太子太傅的汤斌,就有他自己的坚持,就像当年身为河南人的他,明朝收复河时,身为潼关道员的他,从不曾考虑过反正降明。即便他出身阀阅旧族,祖上汤宽是滁州来安县人,追随明太祖朱元璋起兵,以后世代为官,七世祖汤庠迁居睢州。汤斌也不曾考虑过反正,甚至在友人劝说时,言道“誓死报君恩”。所谓的“君恩”实际上就是满清为他报了“家仇”——当年李自成率军攻击汤斌的家乡,其母赵氏殉节而死。这正是报所谓的“君恩”,当然还有就是顺治九年考中进士的“恩”。 在其家乡,乡人往往以其为耻,毕竟,许多人都觉得如果当年汤斌反正,也许,满清早就已经被剿灭,可其不以为耻,反而因此自傲,认为正是他的“忠义”拯救了大清。 也正因这一功劳,使得他官致陕西巡抚——这是满清治下唯一的巡抚,然后一步步累升为工部尚书、太子太傅。可谓是深得满清皇帝的信任。 而作为太子太傅的他,一直以来一边悉心教导太子,一边专心国事。也算是忠心耿耿,不过因为与明珠等人不和,所以正慢慢的失去皇上的信任。 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也是忧心着国事,就像此时,在得知了朝廷有意与罗刹国谈判的消息之后,大惊失色的汤斌,立即进宫求见皇上。 “臣,之所以求见皇上,因为看到了、听到了一些传闻,说明朝威胁迫在眉睫,为缓冲关系,皇上准备把西域让给罗刹国,甚至有人说不但要把西域让给罗刹国,甚至就连同定西省也要交给罗刹,所以臣才进宫请见,要来劝谏皇上的……” 汤斌口中的定西省,指的哈萨克汗国伊犁河以北地区,一开始的时候,他只以为是谣言,可是如今,从皇上的话音,好像这些传闻是真的,他可就忍不住了: “皇上,请恕老臣直言。这罗刹国实为狼子野心之辈,即便是我们将西域、将定西都交给罗刹国,如此割地,又将置为我大清国拓土的将士于何地,臣以为,这即便是明国不愿意议和,我大清也不应该把国土拱手相让罗刹国,臣以为此议不妥。” 看着汤斌,玄烨仰天大笑道。 “哈……汤斌啊汤斌,你怎么这样古板呢。这罗刹国实为我大清国之友邦,我大清失去中原之后,于西域定国,必须结好各国,只有如此,才能够立足于西域,即便是现在,朝中有大臣称要把西域、定西交给罗刹国,所为的也是为了以重利诱使罗刹国与明朝发生冲突,那罗刹国披甲岂止百万,若是能得此强援,我大清,必定能够重新再回中原!汤斌,难道你就不想回河南老家吗?” 玄烨看着汤斌问道,当年汤斌父亲手书数信,他都以“忠孝不能两全”为名没有返乡,即便是其父亲去世后,仍然未曾丁忧,其实他是回不去的,毕竟,那时候河南重归明国了。可是他却是想回乡的,若是说他不想回河南老家,那是绝无可能的。 可汤斌的执拗劲儿上来了。 “谢皇上。老臣是想回河南老家,可是在臣看来,这国土是万万不可割予他的,若是割让给他人,那岂不就是丧权辱国?交给明国那是为了缓和两国关系,是为了交好明国,令其不再与我为敌,如此为大局,臣即便是反对,亦觉得可以接受,但是割让给罗刹国,臣以为,此事万万不可,即便是罗刹国有披甲百万,他又岂会为我大清火中取粟?老臣斗胆请问,明大人此议是否出自圣意?” 汤斌的追问让玄烨一阵心恼,玄烨看着汤斌问道。 “既然可割给明国,为何不能割予罗刹,罗刹可助我大清重新夺回天下,割给明国又能得到什么?” 决心办个大事的玄烨,又岂会容汤斌坏了这件事,冷笑道。 “说要与明国和谈,即便是割地,你们没有一个人说三道四的,反倒是给罗刹,一个个都说三道三四,皆言不可,汤斌,你告诉我,为何同样的割地,明国和罗刹你们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 反对割地的并不仅仅只有汤斌,还有不少大臣都是如此,他们往往都是以罗刹国狼子野心、毫无信义为借口加以反对。 “皇上,臣以为,罗刹国全无信义,其在西伯利亚时,蒙骗蒙人,窃其之国,且其性情暴虐,全无信义所言,所以臣以为,罗刹国是西洋生番不可信,而明国……” 不等汤斌说完,玄烨就冷笑道。 “好一个西洋生番不可信,恐怕这才是根本原因吧…” 皇上的冷笑,让汤斌浑身一冷,他立即意识到眼前的这个皇上不是汉人,这些话同样也会刺激到他。 “皇上,臣死罪,臣死罪,” 看着叩头请罪的的汤斌,玄烨冷笑道。 “跪安吧!此事朝中自有定议!” “皇上,臣、臣……” 吱呒着,汤斌见皇上心意已决,而且又说到了皇上的忌讳,只得泣拜跪安。 “这汤斌,当真是该死!” 玄烨怒气冲冲的喝道。 “我看他心里想的恐怕还是什么华夷之辩,什么罗刹人全无信义,归根结底,还不是因为他们不是明国人,他们为何对明国不说三道四。” “主子,因为明国是汉人,” 明珠于一旁附和道。原本就与汤斌不和的他,并不介意趁此机会告个状。 “他们也是汉人,割地给明国,归根到底还是有利于明国,可让地罗刹,虽有利于我大清,但却不利于明国,如此,他们自然不愿看到,自然百般反对。” 两个自然,句句诛心,随后明珠又说道。 “说到底,他们还是因为自己是汉人,才会这么说的!” “明珠所言极是!” 玄烨冷笑道, “这些人当真是该死,即便是入了旗,可骨子里仍然是汉人,若不是……” 冷冷一笑。 “他们说罗刹人暴虐,未偿不是指桑骂槐,朕不管罗刹人如何暴虐,凶残,只要他们能助我大清重新夺回天下,朕就是把极西之地,尽数让给罗刹人,又有何不可?” 接着,玄烨又说道。 “况且,这极西之地,皆是我大清取之于外人,割让又有何不可?莫说是这里,就是割让陕西,只要罗刹国愿意出兵,也不是不可以考虑……” 皇上的话,让明珠立即出言附和道。 “主子,这西域说到底,还是不毛之地,将此地让予罗刹,不但可以交好罗刹,还能让其横于我大清与明国之间,如此一来,我大清自然可以休养生息,而罗刹势必会与明国冲突不断,久而久之,待我大清休养生息后,自然可以趁机夺回西域,再取中原,这中原与罗刹的天下,最后总归还是要归我大清的,毕竟,我大清自有圣天子在……” 话到这时,明珠的话峰一转,又说道。 “只是汤斌等人却全不知朝廷此计于我大清之重要,尽谈罗刹之暴虐,并对此事横加阻拦,臣以为……” 不等明珠把话说完,玄烨就说道。 “汤斌……犯欺君之罪,按罪当诛,念其功在大清,就赐他自缢吧!” 两名御前侍卫端着一杯毒酒来到汤斌面前时,看着那毒酒,汤斌忍不住泪如雨下的喃喃道。 “皇上,臣、臣从无他念啊!” 这么一声感叹后,汤斌又说道。 “君让臣死,臣不敢不死,只是臣死之后,这大清国……” “汤大人,大清国自有圣天子在,轮不到你操这份心,还请快些上路吧,我们也好回去跟主子交待!” 御前侍卫冷笑着,打断了汤斌的话语,并把毒酒送到他的面前。 “汤大人,请吧!” 最终,汤斌还是流着泪,端着那杯酒,他的目光变得有些复杂,若是当年没有做出这个选择的话…… “皇上,雷霆雨路皆是君恩,臣先去了!” 一语毕了,毒酒被喝了下去…… 正文 第312章 君臣(第二更,求支持) 什么是世界上最孤独的职业? 皇帝! 看似九五之尊的皇帝可以说是最孤独的一份职业! 对此,身为皇帝的朱明忠,可谓是深有体会,在大多数时候,生活都充满了高度的礼制化和程式化。有的时候,在他看来,其中一些制度甚至是违反人性的,譬如在国家典礼的时候,皇帝要身着隆重而沉重的礼服。贵为天子一举一动也要依据礼制而行,不能越雷池半步,毕竟,皇帝是天下人的表率。 作为“朕”、“天子”、“九五之尊”的皇帝,在制度压抑的情况下,但凡是一个正常人,总是会寻找消解和派遣的方式。而对于身处十七世纪的朱明忠而言,他当然不可能像后世一样,通过电子娱乐、网络游戏排解压力。甚至于,就是对舞会也没有太多的兴趣,相比于这些,他更喜欢打猎。 策马奔腾于森林之中,猎杀野味,至少在这一天中,他可以完全放松自己。 不过,今天在这片猎场里,面对曾经的老臣,朱明忠的心底却有些无奈。 “炳义,老家的宅子修葺好了吗?” 首先打破沉默的朱明忠看着坐在布席上的钱磊,语声音中带着些歉意。 皇帝是世界上最孤独的职业,同样也是世界上最无奈的职业,就像在钱磊的问题上,并不仅仅只是因为他的一句话,而是因为需要……需要杀鸡给猴看。 为了确保大权在握,皇帝必须对大臣不时加以敲打,否则,臣权就膨胀,最后臣权变成权臣,从而威胁到皇家。 内阁,是大明政体运行的根本,也正因如此,才需要加以敲打,从当年王忠孝的罚俸,再到命钱磊致仕,都是基于权力,至于其它所有的一切,都不过只是理由和借口。 “回陛下,老家的宅子多年前就已经修葺一新,说来,臣还要感谢陛下,若不是当年陛下划拨御库的款子为臣修葺老宅,恐怕现在修还真来不及。” 钱磊适时的表示了自己的“怨气”,跟在陛下身边这么多年,了解陛下性格的他知道,若是不表现出些许怨气,陛下反倒会觉得不正常。 陛下最厌恶的就是那些“雷霆雨露皆是君恩”的伪君子,陛下宁可用真小人,也不愿意用伪君子,所以,在本朝修史时,对崇祯前的许多诤臣评价极低。不过也仅仅就是如此了。 而之所以用“臣”,是因为钱磊虽然没有官身,可却仍然是“公士”,入阁既为公士,既然是公士,自然还是臣,而不是民。 “炳义,你对朕有怨气啊!” 朱明忠笑道。 “这个怨气,朕是认的,今日朕罚酒三杯。” 说罢,朱明忠主动端起酒,向钱磊表示了歉意。 “臣惶恐。” 嘴上说着惶恐,钱磊却笑看着陛下自罚三杯。 三杯之后,一切结束。 君臣两人心中的蒂结随之消失,随后朱明忠与钱磊两人谈了很多,从当年两人初遇,一直聊到现在,谈及过往,朱明忠忍不住一阵感叹道。 “当年刚夺下江阴的时候,朕却不曾想到不过短短数年,就可以中兴大明,当时所思所想,只是为大明、为华夏延续一丝香火,实话不瞒炳义,当年朕甚至已经想过了,实在不行,就尽掠江浙百姓,撤往海外。” “臣当年也猜出了一二来,陛下当时一意垦殖台湾,恐怕也是为以防万一吧!” 当初自以为上了贼船的钱磊,自然关心这件事,他甚至也寻思着,实在不行便与陛下一同撤往海外,以免满清追究。 “台湾只是第一步!” 先是点头,尔后又摇头,随后朱明忠说道。 “先撤往台湾,在台湾休养生息后,再撤往吕宋,虽说要与西班牙人打一仗,可是吕宋的土地以及资源远胜于台湾,而且台湾于大陆近在咫尺,一但清虏坐稳中原,他们迟早会进攻台湾,但吕宋不同,千里海路其中风险极多,我大明应该可以以吕宋为基地,经百年卧薪偿胆、休养生息后,待到满清腐朽时,再挥师北伐,华夏亦可以恢复……” 当年朱明忠做了最坏的设想——逃往海外,那是因为历史上满清的“强大”让他不得不考虑后路,可后来满清的外强中干,反倒是颠覆了他的认识。 “陛下当年虽看似用兵行险,可却不失老成,相比之下,闽王、定王,却全无这种老成之念,若是他们有此老成之念,想来,天下百姓亦不会遭受十数年奴役。不过,这恐怕也是冥冥中自有天命,天命在于陛下,这天下自然是待陛下出……” 言语中的恭维,让朱明忠笑道。 “炳义,别说什么天命了,这天命最是虚幻,归根结底,所谓天命,其实,还是军事,只有军事上的胜利,才能成就所谓的天命,所谓天命,不过只是胜者王侯罢了!” 对于天命,朱明忠从来都不信,甚至他都不相信民心。 “还有民心,炳义,你做过满清的师爷,你告诉过,满清得民心吗?既然不得,那他们又是靠什么坐了十几的天下。” “靠刀子,杀光不服他们的人,剩下自然也就不敢再说三道四了,不过,如此也是民心尽失,所以……” 钱磊的话顿了顿,原本想说才失了天下的他,看到了陛下脸上的讽刺。 这可真是讽刺! 想到另一个时空中,满清稳做中国两百六十年的历史,朱明忠的心里暗自长叹一声,没有人知道那段历史,所以他们才不知道自己内心深处的痛苦。 “大抵上,当年他们已经基本上平定各路义军了,若不是闽王北伐,趁江南空虚,一战定江南,局势也不会发生如此逆转,若是……其实,最多十年,满清就能平定天下,再过几十年,只要他们不断推行文字狱,不断扼杀我汉人的思想,另说是百年,两百年的天下,他们也是能坐的,说到底……这百姓啊,当年于我朝动辄哭庙抗税,可于满清治下,他们不还是乖乖的交税,甚至还补足了历年的积欠?”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钱磊随口笑道。 “是啊,所以,满清把三饷列入正赋,他们不也是理所当然的接受了,哎!” 摇头长叹,朱明忠看着钱磊说道。 “所以,本朝这田赋是不会减的,其中三饷既然合并了,那就要继续征下去……” 皇上的怨气,听在钱磊的耳中,他当然能够理解,陛下这么多年于民间颠沛流离,且亲人大都惨死,心里难免会有些怨气。 两人又聊了一会,见陛下的心情似乎不错,钱磊便试探着说道。 “陛下,西域……是否准备用兵?” 钱磊的反问,让朱明忠沉默片刻,然后才说道。 “兵,肯定是会用的!” 陛下的回答,让钱磊的心里咯噔一声,稍作犹豫,他才看着陛下说道。 “陛下,按道理,臣已经是致仕,自然不应该再谈国事,不过臣是从龙之臣,这有些话,却不能不说。” “嗯,炳义,有事,你尽管直言。” 朱明忠点点头。 “陛下,满清将西域割让给俄罗斯,其目的就是为了挑起我大明与俄罗斯冲突,如果陛下一意用兵西域,恐怕会让满清如愿以偿。” “你不懂!” 摇摇头,朱明忠看着远方说道。 “朕又岂不知道清虏心中所想?如此雕虫小技,又岂能瞒得过朕,他们的那点心思朕自然是知道的,可是,即便是穿肠毒药,朕也只能吞下去。” “陛下?” 钱炳义不解的看着陛下。 “朕不能授人以柄!” 看着钱磊,朱明忠长叹道。 “清虏可以把西域割让给俄罗斯,可我大明却不能认同这一点,所以必须要主张那里是属于我大明的,而且要明确的告诉俄罗斯,他们接受那些土地,就是在与我大明为敌,就是侵犯我大明的国土,知道为什么朕在西伯利亚的问题,不与俄罗斯让步吗?就是因为,不能授人以柄,任何妥协让步,都会影响到将来那片土地的归属合法性。那些土地是大明的!这没有任何异议,所以,才不能在这个问题上有丝毫的暧昧。” 凝视着远方,朱明忠沉默片刻,然后继续说道。 “在国与国的交往之中,一切都可以用来交易,但唯有国土不能用来交易,更不能有丝毫的暧昧,不能因为眼前的利益,在国土问题上作出让步,这是一个最起码的原则,否则啊,总会给未来埋下隐患,所以,朕才要直接了解的告诉俄罗斯,那里是老子的,你敢要,老子就打你!” 粗鄙的话语让钱磊一愣,他反问道。 “若是俄罗斯依然固执己见呢?” “打过去,现在不打,将来时机成熟也要打过去,而且要狠狠的打过去!不但要把他们吃到嘴里的都夺回来,还让他们连本带利的都还回来!要不然,他们是不会吸取教训的!” 朱明忠语气坚定的说道。 “不过,此事,应该徐徐图之,清虏引狼入室,咱们也要有所应对,毕竟时代在改变,这天下,早就不是昨天的天下了……” 正文 第313章 使节(第一更,求支持) “17世纪是谁的世纪?” 在前往伊斯法罕的路上,李唯功问道身边的夏新淳,年龄不过三十来岁的他们,原本应该于国内的某个衙门里当差,可作为鸿胪寺典客的他们,却必须要前往异国他乡。 设立领事馆,开展外交工作。 从兴乾元年,直到现在,大明从不曾停止这一脚步,为何派出外交官进驻他国,从事外交活动? 归根结底是为了了解那些国家,也正是历代鸿胪寺外交官的努力下,现在大明上下,对于世界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 “肯定是他们!” 夏新淳指着那些在路边跪于地毯上参拜的萨菲人说道。 “别说是欧洲人,就是我们,在某种程度上,也远逊于他们,他们占据着世界范围最为广阔的区别。” 当然,夏新淳说的并不是萨菲人,而是天方教徒。 或许对于任何一个身处17世纪的现代人而言,他会惊讶的发现,在这个列强横行霸道,丛林法则横行的时代,所谓的“欧洲列强”根本不值一提,他们也就是期负一下美洲以及非洲等地的土人罢了。 事实上,无论是大明,亦或是欧洲各国,此时,都谈不上“列强”。出人意料的是,在这个时代傲视全球的是“天方世界”。 “天方教徒!” 李唯功点点头说道。 “如果从世界文明区域划分上来看,现在“天方世界”或许才世界的主宰。其实百多年前起,天方世界就已经是世界上占据地域最广的一个文明。从他诞生之日起,就不曾停止过扩张,现在同样也是如此。与基督教世界向海洋扩张不同,他们的扩张的方向是内陆。当奥斯曼土耳其占领了东罗马,把欧洲人逼向大海寻找前往东方的新航线,他们就已经闯入中欧,一次次的包围维也纳,整个西南欧以及中欧都处在奥斯曼的阴影下。与此同时,在印度,莫卧儿帝国也正在稳步地向南扩展自己的帝国,几乎占领了整个天竺……” “是啊,他们用是弯刀进行扩张,用弯刀传教,顺我者生,逆我者亡……” 不等夏新淳说完,李唯功就摇头说道。 “这并不重要,对于我们而言,我们必须要正视“三大帝国”——从欧洲直到亚洲,从奥斯曼帝国到萨菲帝国再到印度的莫卧儿帝国。这三大帝国横卧于广阔的大陆上,他们正臻于鼎盛,并且统治着天方的中心地带。在经济、人口、军事上等许多方面他们都有傲视欧洲基督教世界,甚至刚刚苏醒的华夏世界。对我们的威胁是不言而喻的,这也是我们要在伊斯法罕设立大使馆的原因。” “可是,萨非是他们之中最为弱小的。” 夏新淳有些不解的说道。 确实在三大帝国之中,最不容易引起外人注意的,不是那个一再威胁中欧,以至于整个欧洲的奥斯曼帝国,也不是那个占领印度的脚步,被一群越过雪山进攻印度的“叛徒”打断的莫卧儿。而是萨菲帝国,这个建立于古波斯土地上的帝国,并不像奥斯曼帝国那样,让欧洲人沉浸于恶梦之中,也不像莫卧儿帝国一样,以一群外来者,占据着世界上最为富庶的地方,让世人羡慕。 对于大明而言,几乎是个不存在的国家。 “是最弱小的的不假,可是别忘了,这个看似弱小的国家,无论是对于奥斯曼或者莫卧儿而言,萨菲帝国都是一个极为强大的对手。尤其是对于前者,两国对幼发拉底河流域的争夺已经持续了上百年,在高加索地区的争夺,持续了更久。” 李唯功手指着远处已经朝拜完的萨菲人说道。 “或许现在萨菲帝国已经从强大走向了衰败,尤其是在苏莱曼一世继位之后,这位酗酒且身体不佳的皇帝,对政事没有兴趣,宁愿留在后宫,政务落于首相及由后宫宦官组成的理事会手上,宦官的势力日益增大,贪污成风,军备松弛。曾经强大的国家,日益衰弱,不仅面对奥斯曼和莫卧尔的威胁,北方的威力也从未曾停止,哥萨克人不断侵袭沿岸地区。北方还有中亚游牧部落的威胁,可是……” 凝视着北方,李唯功冷笑道。 “现在,这里的局势正在发生变化。” “你是说满清?” 即便是从没有来过萨菲,可得益于商船和外交官多年的努力,夏新淳早在学校时,就对萨菲极为了解,现在自然也知道,满清成了萨菲帝国的邻居。 “明益,你记不纪得,咱们下船的时候,曾看到的那些建奴。” 在码头上,李唯功一行人见到了建奴——黄色的皮肤,留着辫子,穿着马褂,他们甚至还说着汉语。 “似乎萨菲人对建奴的印象颇好啊。” “你没听萨菲人说吗?过去在北方,他们要面对游牧部落的威胁,但是现在这一切却都消失了,因为来自中国的辫子军,在消灭中亚汗国的同时的,他们也解决游牧部落——女人被掠走,男人被杀死,那些游牧部落的威胁,自然也就消失了……” 在中亚诸汗国被满清消灭时,一个新晋崛起的对手出现在萨菲帝国的面前,只不过,对于萨菲帝国而言,这个对手却解除了他们北方的威胁,尽管身为异教徒的他们大量杀害教徒,但萨菲帝国仍然选择对其持以友好的态度,甚至把流亡到萨菲的汗国贵族交给满清。 也正因如此,夏新淳对于此行的结果并不怎么乐观。, “萨非王朝一直执行对满清友好政策,无论他们杀了多少教徒,也不会对其产生敌意,其中主要原因在于:萨非王朝不想陷于夹击两线作战的危险境界;满清的中心在中亚,征服和管理中亚是他们的中心任务,当然,他们还需要面对来自己大明的威胁,所以自然无力南顾。而萨非王朝的重心在西线,与奥斯曼帝国的矛盾是主要矛盾,是关系到国家存亡的生死攸关的问题上,他们与满清只没有根本利益冲突;如果双方维持友好关系,萨非王朝就没有后顾之忧,另外,某种程度上满清对游牧部落的征服,正在从根本上解除萨菲人的东北边患,为其遮风挡雨,这样它的东北边疆就免于游牧部落的骚扰和劫掠。” 夏新淳的分析非常现实,也是萨非之所以愿意与满清保持友好的原因。所以,他才对此行不甚乐观。 “所以,我觉得,在这个大前提下,我们在伊斯法罕的工作,不可能有太多的进展,毕竟,他们不大可能与满清决裂。” “我们需要的是了解他们!” 看着已经重新回到马队的萨非人。李唯功笑了笑, “我们需要在这里设立大使馆,了解萨非人,了解满清,也许现在他们之间没有问题,但是几年后呢?我们对满清的追击是不会停止的,你有没有发现……” 刻意压低声,李唯功的语气变得极为谨慎,唯恐怕人听到似的,不但声音很小,而且在说话时,还特意看着左右。 “我们对满清的追击,就像是撵狗一样,我们撵着这条狗,把他们赶到异域,然后借他们的手,清除了当地可能的反叛力量,那么,将来一但夺取这些地区后,这些地区就不会存在……” 看着那些萨菲人,李唯功冲着向导微笑后,又轻声说道。 “他们,在他们的眼里,除了信徒之外,其它的都是异教徒,你知道,在他们的经书中,有多少文字用来描述对付我们这些人吗?所以,他们的存在,总不是什么好事,现在好了,至少在很多地方,都没有他们的身影了。” 李唯功反问之余,冲着夏新淳展颜笑道。 “其实,也许,我们应该谢谢满清,至少,现在中亚,也就是过去的西域,又一重见佛光,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个好事。” 临了,他又对夏新淳说道。 “这话,只是你我之间的闲聊,到也没有什么意思,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件事,对于我们来说,是件好事。” “确实是好事。” 点点头,夏新淳往那些萨菲人看去,在学校时,他曾学到过萨菲人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波斯人,甚至所谓的“明教”也就是摩尼教就源自于波斯,可是现在,有关摩尼教的一切,在这里都见不到了,就像唐代时西域的佛国一样,那里也看不到任何的佛教的痕迹,所有的一切都随着天方教的扩张,在当地消失了,就像是不曾存在过一样。 是什么导致了这一切的发生? 在来萨菲的路上,对于这个古国曾经发生的一切,夏新淳都是好奇的,他好奇着这片土地上发生了什么,这里发生过什么样的故事,尽管他知道,这一切与他的本职工作,实际上并没有太多的联系。 “其实,我觉得,如果仅仅只是以进攻西域,解决满清的问题上来看,也许,我们应该去考虑一下奥斯曼人。” 将内心的想法抛到一旁,夏新淳把话题拉回到了自身的工作上。 “哦?这是为何?” “因为奥斯曼人自许天方教的守护者,他们肯定不介意与我们联手解决满清的问题……” 正文 第314章 (第二更,求支持) 奥斯曼! 这个名字从1453年以君士坦丁堡被奥斯曼土耳其人占领,就成为了欧洲的恶梦,从那时起,直到现在,长达两百年的时间里,这伙原先来自中亚的那个突厥小部落,就一直是欧洲人的梦魇,整个欧洲都在奥斯曼帝国的阴影下笼罩着。 作为一个横跨三大洲,拥有人口数千万的大国,对于欧洲各国而言,无疑是一个极为恐怖的存在。从君士坦丁堡陷落,东罗马帝国的消亡为标准,一个个欧洲国家沦为土耳其人的禁锢,欧洲文明的发源地希腊以及巴尔半岛为土耳其人占领,而土耳其人的脚步并没有停止,他们一直在不断的扩张。 而且,他们仍然窥视着欧洲,时时准备着要把绿旗插上整个欧洲。 1682年9月,经过漫长的旅途,大明的使节终于抵达了奥斯曼帝国在红海上重要的港口——苏伊士城。这并不是大明的使节第一次出现在这座城市,事实上,早在十三年前,大明就已向奥斯曼帝国派出了使团,并在其首都伊斯坦布尔设立了大使馆,尽管奥斯曼帝国对于欧洲是高高在上的,但是他们却也知道,大明是更为强大的存在。 强者与强者之间,“友谊”的存在总是极为简单的,强者往往只尊重彼此。 作为连接尼罗河和红海的运河航运终点存在的苏伊士城,尽管是奥斯曼土耳其在红海最重要的军港和商商,尽管城市依然繁华,但是在繁华之余,却仍然让初抵这里田经远一行人人们感叹着这里的衰败,港口之中,只有稀少的几十艘商船或者欧式的战舰,再就是一些小巧的阿拉伯式帆船,破败而衰落,在他们看来,这座联接着欧亚的重要港口,原本应该极为繁华的,但是现在,却破败的像是一个小渔村。 使团在苏伊士并没有停留,而是直接换乘马匹,往地中海的亚历山大港赶去,他们将在那里换乘船只前往奥斯曼帝国的首都伊斯坦布尔。而接下来的一路上的情景却震撼了每一个随行成员。对于刚刚从升平之世的大明来到这里的田经远一行人而言。呈现在他们眼前的埃及行省,所呈现出来的的残破萧条,远远超出他们的想象,这里到处都是面黄肌瘦的农民,到处都是乞丐,放眼望去,就像一副活生生的“饥民图”似的。 如此场景不禁让田经远等人想起了满清治下,发生在中原大地上的一幕幕。毕竟,不过三十来岁的他们,也曾经历了那一时期,经历过那种异族奴役的压榨。 坐在马车上的田经远,紧锁眉头叹息道。 “咳,饥民遍地、盗贼横行。这就是所谓的天下强邦吗?” 在大明的天下观中,奥斯曼算是“天下列强”之一,可是他们没有想到,这个曾欧洲各国颤抖不安的“列强”的百姓居然如此贫困。 “因为是异族的统治。” 突然,在他的话声落下时,一旁的向导,出人意料的用并不流利的汉语说道。 “你会说汉语?” 诧异的看着身旁的埃及向导,田经远的目中尽是不可思议的模样。 “是的,老爷,我叫安利,曾经作为商人去过周国,位于马六甲的周国。” 安利的解释,让田经远不解道。 “商人?海商?既然如此,那你为什么不继续从事贸易,而是成了向导呢?” “因为总督颁布了新的法令,所有的科普特人除非缴纳更高的税金,否则不得从事海外贸易,作为科普特人,因为负担不起沉重的税收,所以不得不低价出售了自己的商船。” 安利的语气中带着些无奈。 “科普特人?” 尽管对奥斯曼有一定的了解,但是显然他们并不了解科普特人。 “对,我们是科普特人,在埃及总督的眼里,我们这些人并不是埃及人,因为我们并不信仰天方教。可上帝可以作证,科普特人才是真正的埃及人,我们是法老王的后裔,几千年前,就生活在这里,我们曾被罗马人征服过,而基督教由圣马可传入埃及,我们选择皈依基督教,以示对信奉多神教的罗马统治者的抗拒。上帝可以作证,那个时候作为基督徒的我们受到罗马人的迫害尤其严重。尽管遭受着罗马人无以复加的迫害,但是我们依然坚强地坚守着自己的信仰。再后来,一千年前,阿拉伯人征服埃及,大量的阿拉伯人来到这里,带来了天方教,他们用尽各种方法迫使我们改变信仰,我们在自己的国家成了“齐米”也就是“被保护民”,我们被视为二等臣民,依据教法的规定要交纳人丁税,除了信仰的限制,就连生活也受到限制,如不能骑马与骆驼、不得在复活节等节日举行公开的活动、不能随便建新宗教场地、证词也不会被法官接受等……” 赶着马车的安利,看似平静的言语中,透露出了一种绝望。 “我的儿子,被一个埃及人杀了,可是我却不能成为证人,因为我是科普特人,而不是埃及人,上帝可以作证,科普特人才是真正的埃及人,而他们却是外来者,他们来的时候,用屠刀迫使我们改变信仰,而现在,正是用这种方式,迫使我们改变信仰。” 随后,安利又说道。 “上帝可以作证,我永远不会改变自己的信仰!我们用信仰去抵抗过罗马人,我们现在,仍然会用信仰去抵抗他们。” 看似平静的话语中,透露出了一个民族的悲哀。曾经遭受异族奴役的田经远与张国梁无不是感同身受,不过在同情之余,他们同样也有些好奇。 “他们都是科普特人?” 指着路边面黄肌瘦的百姓,张国梁问道。 “不,他们是埃及人。” “埃及人?那为什么他们会这样?” “是啊,既然他们是埃及人,为什么还会有异族的压榨?” 田经远与张国梁皆是一阵迷惑不解。 “因为他们埃及人是阿拉伯人,而埃及只是奥斯曼的一个行省,他们和埃及人只是信仰上相同,至于血统上,土耳其人并不是阿拉伯人。在奥斯曼,埃及人与赛尔维亚人、希腊人一样,同样信仰的当地人只是二等民,而信仰上帝的希腊人、赛尔维亚人以及科普特人都是当地二等人,但却是奥斯曼的三等人。” 安义的回答,让田经远与张国梁若有所思的陷了沉思之中,他们谁都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路边的人们,这个国家的复杂,似乎超出他们的想象。 “埃及……金字塔、法老王。谁能想到,却先后是罗马人、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的禁脔呢?” 望着那些在相貌上与安利并没有什么区别的埃及人,分不清楚什么是科普特人什么是埃及人的田经远于心底感叹道。 “如果,当年陛下没有起兵赶走满清,也许,我们就是满清治下的科普特人……” 突然,田经远的心里突然明白了,一开始的时候,他曾经以为在满清的治下,汉人是二等人,可是实际上,汉人不过只是三等人,甚至四等人,因为在汉人之上,还有所谓的蒙军旗,汉军旗,他们的地位远远高于普通的汉人,甚至汉人官员。 最后,也许几百年之后,中国就像现在的埃及一样,那些满人自称中国人,至于原本的主人——汉人,不过只是被奴役者。不配作为国家的象征,甚至满人阉割、篡改的文化也会被堂而皇之的视为“中华文明”,他们的服装会成为中国的服装,他们的语言会成为中国的语言,他们的传统会成为中国的传统,至少汉人服装、语言、传统,都会被遗忘,或者被篡改。 想到这,田经远在对科普特人升涌起同情的同时,他的内心深处更充满了恐惧,不仅仅是明白了为什么陛下对满清穷追不舍,更重要的是,对这里的那些信仰者的恐惧。 来到了开罗之后,相比于沿途那些城市,作为埃及行省首府的开罗无疑是繁华的,“这里有很多科普特人。” 张国梁看着路上的一些行人说道。依照天方教教法的规定,非天方教臣民不得骑马或携带武器,还必须穿独特的服装以和真正的信仰者区别开来。因此,在这里科普特人与埃及人是十分容易被区分开来的。 “是啊,绝大多数科普特人都集中在开罗、亚历山大等各地的城市中,因为按教法,科普特人是不能购买土地的,所以,迫于生活,我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改变信仰,要么迁往城市,在城市中经商。” 这一路上,安利对身边的这些前往伊斯坦布尔任职的外交使节们,有了一定的了解,甚至因为懂得汉语的关系,发现他们在窥探着埃及。作为科普特人同样也是一个商人的他,从中看到了机会。 毕竟早年行商的经历,使得他很清楚,明国的势力是不容小窥的,即便是强大的土耳其人,也无法与他们相比。 “如果……” 刻意的压低声音,安利用一种试探的语气对田经远说道。 “你们想要进入这里,也许,我们可以给予你们一定的帮助……” 正文 第315章 机会(第一更,求支持) 第315章 机会! 有时候,机会总是会在无意之中降临。 至少对于作为军正司派驻伊斯坦布尔的新任军正的田经远来说,安利的一句看似试探的话语,让他看到了机会。 “埃及作为地中海东部的大粮仓,周边势力一直在觊觎埃及肥沃的尼罗河三角洲和河谷,希望通过控制埃及来增强自己的实力,并以此作为西进利比亚直抵大西洋或是东进美索不达米亚的跳板,此外还可以向南控制红海通往印度洋的贸易,因此埃及一直都是兵家必争之地。” 在开罗的旅馆内,在新任的大使应邀前往总督府参加欢迎会时,田经远的语气显得有些激动,他盯着张国梁说道。 “也许,我们应该尝试一下,只要控制了这里,就等于控制了半个世界。” “尝试什么?” 张国梁反问道。 “占领埃及?明石兄,这样的话,肯定会引起一场与奥斯曼帝国之间的战争!别忘了,埃及号称是帝国的粮仓!” 张国梁的话,让田经远笑道。 “战争,怎么会呢?我们不需要直接出兵,甚至都不需要官方的介入!” “不需要官方的介入?你是什么意思?” “不是直接的介入!” 看着张国梁,田经远说道。 “你看从苏伊士城到地中海,不过只有400里,如果我们能够在这里修建一条运河,那么,从此之后,前往欧洲,就再也不需要绕道好望角!你想想,这样的话,可以为商船队节省多少时间和金钱?” 他的建议,让张国梁深以为然的说道。 “确实是这样,但是想要修运河,总要占领这里吧!你说不需要直接介入是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是……” 诧异的看着田经远,张国梁压低声音说道。 “你是说科普特人?” 联系到向导的那句话,张国梁的眉头紧皱道。 “科普特人……嗯,确实可以谋略一下。” “岂止是可以!根本就是可以直接谋略!” 田经远激动的说道。 “你也看到了,现在科普特人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只要有机会,他们肯定乐意发动起义,或许,他们的人口只占到埃及人口的不到四成,但是只要给予他们足够的支持,他们的起义肯定能够成功,毕竟,骑着马手持的弯刀、比拼着谁更野蛮,然后就能攻城掠地的时代已经结束了。” 对于田经远的观点,张国梁当然不怀疑,成长于火器时代的他,当然知道,在火器时代,个人的武勇或者野蛮对战争的作用已经被降低到了最低。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仍然诧异道。 “足够的支持?” 不解的看着田经远,张国梁反问道。 “这个足够的支持是什么意思?不派兵的话,怎么支持他们?” 张国梁的语气中带着浓浓的不解。 “不需要派兵,只需要给他们提供武器就行了,然后再对他们进行训练,顶多……” 朝着窗外看了一眼,田经远又继续说道。 “再弄几艘武装商船,帮助他们打下苏伊士运河,当然这些武装商船,是南洋诸夏的船,而且是个人的船。” 尽管只是刚刚冒出这个念头,但在田经远的内心,他却已经有了初步的方案。 “甚至,我们都不需要出钱,只要我们把运河的诱饵抛出来,相信我,会有无数闻到肉味的商行跑到过来,主动和我们合作,他们会主动的提供资金、武器、船只,甚至人员,相信我,那些商人绝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田经远的话,完全颠覆了张国梁对于战争的认知,他瞠目结舌的看着面前的同僚,很难相信,他所说的这一切。 “你的意思是,让那些商人去资助一场战争?” “不,” 摇摇头,田经远认真的说道, “不是战争,而是一场起义,我们需要用起义的烈焰去燃烧整个埃及,科普特人也许会把这里彻底燃烧起来,当一切结束的时候,大明就可以从科普特人的手中得到运河……或者说,修建运河的土地,如此,我们就可以在这里修建一条连接红海和地中海的运河!” “可是……” 面对神情狂热的田经远,张国梁反问道。 “可是科普特人会同意吗?” “他们……”, 笑看着同僚,田经远的笑容越来越灿烂。 “有选择吗?” 有选择吗? 在开罗城内少有的几座基督教堂内,在那间并不算宽敞的地下室中,几位科普特人正教主教,看着面前这个打扮与埃及人无异的明国人,对于明国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那是个远比奥斯曼帝国更为强大的国家。 “……我们也曾遭受过异族的入侵,奴役,所以我们能够理解他人的苦痛,能够理解你们的遭遇,能够理解身为真正的埃及人的你们,在自己的国家被排斥,被歧视的痛苦,凭什么作为入侵者的他们被称为“埃及人”,而真正的埃及人,却被称为科普特人,为什么科普特人要放弃自己的语言,只能选择入侵者的语言?为什么你们在自己的土地上,却只是这片土地上的二等人?甚至三等人?” 田经远的话,在几位主教当中引起了一阵共鸣。尽管他们一直主张忍耐,但是面对在“埃及人”的重压下,越来越多的科普特人不断改变信仰的现实,他们也暗自焦虑,作为信仰者的他们,非常清楚,长此以往,很快,在埃及就不会再有科普特人,就不会再有正教,所有人都是埃及人,没有任何人会再记得真正的埃及人——科普特人将会从世界上消失。 不过,虽说他们都讨厌阿拉伯人,都梦想着让埃及重新照耀在十字架的光辉下,让科普特人再一次夺回自己的土地、国家,但是,阿拉伯人的强大,却是他们不得不承认的。 “田先生,即便是不考虑奥斯曼帝国的力量,仅仅只是在埃及,阿拉伯人的力量就是极为强大的,每一个成年的阿拉伯人,都是战士,他们都有弯刀,都有战马,我们……” 拉西姆看着面前田经远,道出了他们最担心的地方——阿拉伯人的武力。 “我们既没有马匹,也没有武器,我们就像是一群绵羊一样,只能任由他们的宰杀!” “你们有大明——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作为后盾!” 田经远的语气显得很是骄傲,大明确实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 不过在场的主教们听到他的话后,却有些怀疑。亚历山大教区主教亚塔纳反问道。 “那么,这个国家将会给予我们什么样的帮助呢?你们会派兵过来到这里吗?如果说你们派兵的话,相信我,田先生,我们每一个科普特人都会向你们提供一切你们所需要的帮助,我们会派出向导,会向你们提供粮食,甚至会向你们提供军费,你们所需要的一切,我们都愿意提供,只要你们能够帮助我们赢得自由!” 自由只有失去之后,才会发现有多么的珍贵,而对于失去自由近千年的科普特人来说,他们做梦都想要得到自由,也正因如此,他们才愿意提供一切,以获得自由。 “自由是需要争取的!” 看着主教们,田经远说道。 “当异族入侵的时候,我们从不曾屈服过,没有任何人帮助我们,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击败了强大的敌人,然后把他们驱赶到几千里之外——实际上,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被我们杀死了!” 面对这些似乎并不愿意付出什么的主教们,田经远直接了当的打消了他们的这个念头。 “大明,至少现在,甚至在未来的几年内,都不会介入埃及的,因为现在时机并不成熟。” “不成熟?为什么?” “大明是一个爱好和平的国家,我们不会主动进攻其它的国家,如果我们主动插手埃及,会导致民众的反感。但是我相信,相似的命运,会让我们对你们充满同情,如果你们发动起义,我相信,民众会支持你们,到时候,朝廷才能派出军队,而在此之前,我们……” 微笑着,田经远用无奈的语气说道。 “只能向你们提供武器、经费,当然,还有就是可以帮助你们训练一支军队,一支属于科普特人的军队,相信我,最多只需要一年,只要你们可以提供足够的人员,我们就可以为你们训练一支全世界装备最精良、训练最有素的军队。” “你们真的愿意这样帮助我们?” 面对主教们的询问,田经远点头说道。 “上帝可以作证!” 尽管田经远并不是信徒,可当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主教们思索了片刻,拉西姆看着他问道。 “明朝为什么愿意帮助我们,不要说什么相似的遭遇,田先生,即便是欧洲的基督徒,也不曾愿意帮助我们,更何况你们……我们的信仰是不同的。” “我们的信仰确实不同,但是大明对一切信仰都是持欢迎态度。当然……” 话声稍顿,田经远看着主教们说道。 “我们的帮助并不是无偿的,我们同样也需要一点小小的回报……” 正文 第316章 谋略(第二更,求支持) “谋略乃被谋略国家自身之罪”。 四个多世纪之后,这句话为世人所熟知,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这句话贮藏着什么含意,而在17世纪晚期,即便是第一个说出这句话的人也不知道,这句话的背后又是什么含义。 一个鞑靼人! 在土耳其,鞑靼人很常见,在土耳其人的军队中,一向都离不开鞑靼人的轻骑兵,他们既为土耳其大军提供戒哨,同样也要为大军提供粮草——四处出击,就地取粮。也正因如此,在奥斯曼帝国,鞑靼人享有一定的地位。 不过,对于巴尔干地区的人们来说,在这里却很少见到鞑靼人。所以当一直肤色稍黑的鞑靼人出现在这里的时候,总会引起人们的注意。 不少人都警惕的看着他,看着这个来自异乡的鞑靼人。 不过,一个鞑靼人的出现,并没有引起当地基督徒的恐惧,甚至,一些好事者,还盯上了这个鞑靼人,不过,他们显然不敢轻举妄动,毕竟,在这个国家,任何一个天方教徒被杀,都会导致数十个基督徒被死。 残暴并不能解决问题,但却可以威慑所有人。让人们不敢轻举妄动,几乎每天,都有人迫于压力改变信仰。但更多的人却坚持着信仰。 看着路边那些人投来的目光,田经远只是默默的观察着他们,在过去的半年中,他一直在希腊、瓦拉几亚、摩尔达维亚等地游历,当然,并不是以大使馆人员的身份,而是冒充鞑靼人的身份,毕竟那些的鞑靼人——也就是当年留在欧洲的蒙古人,相貌与明人相近,至少欧洲人是分辨不出来的。 越是深入这个看似强大的国家,田经远的内心就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与渴望,他所看到并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一座火山! 一座随时有可能喷发的火山。 “干柴烈火,所欠缺的只是时机而已……” 正当田经远的心里这么思索着的时候,路边有人冲他喊道。 “鞑靼人,你过来一下。” 顺着声音看去,田经远看到一个衣着华丽的,穿着土耳其式长袍的人,从衣着打扮上来看,应该是一名本地的行政官员。 按照天方教徒的规矩行礼之后,田经远就邀请到路边的咖啡馆里喝咖啡,在喝着咖啡时,埃芬蒂一直在打量着眼前这个鞑靼人。 “鞑靼人,你来自什么地方?” “回老爷的话,我来自克里米亚。” 田经远用流利的土耳其语回答道。 克里米亚是奥斯曼的附属国,多年来一直向奥斯曼提供大量的骑兵。 “哦,克里米亚,我知道那里,在军队中的时候,我曾经认识几个和你一样来自克里米亚的朋友们,我曾听他们说过,你们除了打仗之外,就是前往东欧捕捉异教徒奴隶,你们把这称为“草原的收成”是吗?” “老爷,那只是主赐给我们的收成而已……” 一如所有的鞑靼人一样,田经远笑着回答道。 “如果没有那些奴隶,我们又怎么向皇帝进贡呢?我这里来,就是随同奴隶船过来的。” 从克里米亚汗国建国以来,其中一个收入来源是前往东欧捕捉斯拉夫人,特别是乌克兰人与瓦拉几亚人(罗马尼亚)奴隶,称为“草原民族的收成”。直到现在仍然保持着与奥斯曼帝国及中东庞大的奴隶贸易。卡法是其中最著名也最重要的奴隶市场,把奴隶从这里运输到各地贩卖是汗国重要的收入来源。许多鞑靼人甚至是以此为生。 “确实,这确实是主的恩赐。” 随后两个人聊了很多,等到中午的时候,埃芬蒂甚至邀请田经远在他的家中用餐,在用餐时更是煞有兴致的听他讲着游历时的经历,直到傍晚的时候,在礼貌的拒绝了埃芬蒂邀请后,田经远才离开了他的家。 骑在马上的田经远,离开了小镇后,就沿着山路继续前行,他并没有因为天色已晚,而选择留宿在镇上。 “他们跟过来了!” 从进入这个镇上的时候,田经远就感觉有人在跟踪自己,他之所以会在傍晚时离开,是因为在埃芬蒂那里,他得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在本地,有异教徒的抵抗。事实上,在巴尔干,基督徒的抵抗从不曾停止过。 “出来吧!” 从腰中抽出弯刀,田经远对着树林喊道。 只不过,这一次,他用的并不是土耳其语,而是塞尔维亚语,作为派驻奥斯曼的军正,他不仅会说土耳其语,还会说鞑靼语,至于塞尔维亚语,则是在过去的半年中学会的。 在他的话声落下时,十几个本地人提刀提剑的走了出来,他们盯着这个鞑靼人,从他进入城市后,他们就盯上了这个“异教徒”。 “我要见彼得.彼得洛维奇!” 面对这些塞尔维亚人,田经远直接了当的说道。 “鞑靼人,我们不知道宝彼得.彼得洛维奇是谁!” 当然没有人会说他们认识彼得.彼得洛维奇,因为他是一个抵抗者,他一直在山区中抵抗着奥斯曼人,当然,在奥斯曼人的眼中,他是一个强盗。 “你们可以带我找到他。” 说话时,田经远扔出了一个东西,那是贝尔格莱德主教给他的信物。 “有人告诉我,凭它可以找到彼得.彼得洛维奇。” 三天后,田经远来到了位于一座山谷,这里正是彼得.彼得洛维奇的营地,不过只是临时的营地,营地中有几百外强盗,在过去的几年间,他们不断的杀死土耳其人,不断的袭击市镇,在土耳其人的眼中,他们是一群强盗,可是在塞尔维亚人的眼中,他们却是一群英雄。 “我不知道你想要干什么,但是,你已经看到了,我这里,只有这么几百个人……” 彼得洛维奇回头指着营地中的那些人,然后对面前的这个明国人说道。 “很抱歉,我并不能给予你任何帮助,抵抗土耳其人,是每一个基督徒的责任,但正像土耳其人说的那样,我是一个强盗,杀死几个土耳其人,抢走他们的财产,也就如此了,如果要进攻他们的城市,很抱歉,那根本就是去送死,即便是他们与土耳其人之间怀有仇恨,也不会那么做的,毕竟,谁不愿意去送死。” 彼得洛维奇的拒绝,并没有让田经远感觉到气馁,他只是笑着说道。 “彼得,这个名字是基督徒的,你刚才说,抵抗土耳其人是基督徒的责任,因为你知道,土耳其人来到这里之后,他们就用免税、充当政府官员等诱惑,诱使很多塞尔维亚人改变信仰,当力量对比上,他们是弱势的时候,他们会用这种歧视性的方法诱使你们改变信仰,可等到他们的人数占据相对的优势时,他们又会干什么呢?他们就对异教徒的大规模打击,要么让其改变信仰,要么就全部杀掉。我想,这才是你们抵抗的原因。” 奥斯曼为什么是一堆干柴,正因为激烈的信仰矛盾,这也是田经远会坚定不移的推行“谋略”的原因。 “先生,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挡奥斯曼人,我们只是在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要么做为顺民,一百年后,我们的儿子女儿改变信仰,要么作为强盗,自由自在的在大山里奔走,也许有一天,我们会死去,但至少,我们死去的时候是自由人。” 彼得洛维奇的语气平静,对未来没有丝毫的恐惧。 “那么你们的子女呢?” 盯视着彼得洛维奇,田经远说道。 “现在你有机会改变这一切,相信我,或许欧洲人无法阻挡土耳其人,但是我们可以,在我们的帮助下,你们同样也可以……” 田经远的语气中带着诱惑,他一直在到处奔走,当然,他并不是为了这些基督徒的自由,他需要什么呢? 他需要点燃一堆烈焰,毕竟,只有当这里的烈焰熊熊燃烧的时候,奥斯曼才会自顾不暇,埃及才有可能获得独立,而大明才有可能有得到自己所需要的运河。 换句话来说,这些塞尔维亚人的将来,与他没有任何关系,他所需要的仅仅只是煽动他们发动起义,让这片地区燃烧起来,让奥斯曼人无力顾及发生在埃及的起义。 为了达到一个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可以牺牲一切! 而这些人,正是牺牲品。 当然,彼得洛维奇这些人并不知道,他们压根就不知道,从一开始,自己就注定被牺牲了。在田经远的劝说下,彼得洛维奇与山区里的那些强盗、匪徒一样,慢慢的倾向于起义,但最后,他又不无担心的说道。 “可是,先生,现在土耳其人在这里拥有很多军队,我们根本就不是他们的对手啊!” “他们很快就会被调离,现在土耳其人正准备进攻维也纳,他们会把这里的军队全部调往前线,而那时,就是你们的机会,是整个基督世界的机会!” 至少,这场起义,总有助于维也纳的基督教守军吧…… 当然,更有利于埃及的起义!有助于大明! 正文 第317章 (第一更,求支持) 士农工商。 管仲曾说“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后人貌似很喜欢这个说法,不过与管仲把“士农工商”这四民视为国家的基石不同,后世则是对这句话加以曲解,他们把最后一句“国之石民也”,直接给飘没了。而是借着这句话把天下的百姓从高到低分成四个等级,从国家的基础,变成了等待之分。而在这个等级之中,商人毫无疑问,就是最底级的,尤其是秦代之后,以商人奸滑不事生产为由,历朝历代皆以抑商为已任。 不过,在兴乾年之后,这种观点却被打破。不仅仅是因为对先人之言由官方主导进行重新的解读,“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再一次回归其本意,商人的地位重新得到承认。真正改变商人地位的,官方的承认是一方面,而另一方面,随着他们经济实力的增强,而得到不断的提高,而且许多商人更是因为热心公众事业,而被封为“太平绅士”。其地位的高涨远超过历朝历代。 商人的地位与其经济实力的增强有很大的关系,甚至官方对他们的承认,也是基于其庞大的财力。 金钱,在很多时候,总能发挥出乎人们意料的作用。 当田经远在奥斯曼的境内“游历”,在那里试图把所有的反对派都拧成一根绳,煽动着他们去造反,去反抗,去起义,去推翻土耳其人的统治时。在中都的某一家会馆之中,另一群人也在餐桌上交换着各自的利益。这是一群商人,与官员们还讲究一点掩饰不同,对于商人们来说,面对现实的利益,他们往往是不加掩饰,赤裸而直白。 今天做东的是清河商会的会长李义,清河商会是大明最大的商会,不过众所周知,这清河商会真正的主人是谁,是皇家,毕竟皇家也是大商人,至于李义尽管会长,而且也是中都知名的大商,可谁都知道,在商会中,还有一个副会长非常关键,只不过,因为她的身份特殊,所以不会参加商会的普通会议,毕竟她是宫里人。 此刻却见作会长的李义一身锦衣的他红光满面的站起身向在场的众人敬酒道:“今日能得诸位赏光赴宴,在下实感荣幸之至。” “李会长真是太客气了。李会长摆下如此盛大宴席招待我等。我等才该感谢李会长才是呢。” 宴席上一个老者搂着的胡须笑道。他是南直隶商会的会长,各省都有各省的商会,也都有各自的利益,这些年,各省商会之看,竞争多过合作,尤其是在工业发展起来之后,因为市场所引起的激烈的竞争不仅仅只局限于一地,而是扩散到一省以至于整个国家以及南洋各地。 这表面上看似和气的背后,暗地里的竞争从不曾停止过。甚至有时候,他们还会借助官方的力量,对竞争对手进行打压。这一切早就见怪不怪了。 “是啊,李会长设宴,我等岂有不赴的道理。” 另一个衣冠楚楚的中年人跟着附和道。 “那里,诸位真是过奖了。我等皆是商界同僚,理应互相交好,以能有无,所以故而才摆下这宴席让各位仁兄、贤弟一起坐坐。” 李义谦逊的说道。 “确实如此,我等商界同仁,确实应该多加沟通,如此,才能够互通有无,以利百姓嘛。” 操着广东口音的商贾笑说道。 南直隶、浙江、福建、广东、清河再加上北直隶,大明大半的商会今天都聚齐了,商会是一种极为特殊的存在,他们看似不是什么正式机构,所谓的会长不过只是商会会员选出,可他们对本地的影响力,甚至不亚于地方咨议局,毕竟,许多咨议局成员,本身就是商会的成员。 一开始的时候,众人聊的不过只是生意场上的事情,慢慢的他们开始聊起了市场,而且有意无意的聊到了已经趋于饱和的市场。 “现在,最关键的就是市场,过去,咱们总觉得只要织出了布,总有人买,可现在一看,却不是这个道理,现在的蒸汽纱厂、布厂,一厂可顶万人之功,各地的纱厂越办越多,布厂也是如此,这货自然也就多了,谷丰价廉,从去年到现在,这纱价足足跌了一成五,布价也跌了一成,归根结底,还是因为纱厂、布厂越来越多,产量越来越高,东西多了自然也就不值钱了……”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其实吧,这个市场不是没有,天竺的市场就很大,人口和大明差不多,要是把那片市场打开了,咱们可就吃喝不愁了。” “市场再大又如何?那总归不是咱们的……” “即便不是咱们的,想办法变成咱们的就是了。” “怎么变?难不成打过去?” 见此情形,李义只是笑眯眯的听着众的牢骚,从天竺到日本,从日本到朝鲜,几乎所有人,都觉得现在朝廷太过保守。 “就像那朝鲜一样,是我大明藩属不假,可这个藩属却至今都没有开放市场,如此,又岂是大明之藩?依我看来,朝廷应遣使令其如诸夏一般,放开市场,如此也好让其百姓能够享用于廉价的大明商品……” “哎呀,朝鲜毕竟不是诸夏嘛,不过这些都是为了朝鲜人嘛,朝廷确实应该考虑这些事情了,不是吗。” “刘公所言甚是。不过说起来想来朝廷这么做,自然有他们的理由,咱们作百姓的,自然要服从朝廷,谨从皇命才是,况且,现在纱价看似下跌,可相比于万历年间,还是高出不少,就是现在,纱布的利润至少也有四成,归根结底,下跌还是因为利润太高,要是市场真的饱和了,又岂会仍然不断有人投资纱厂?” 说话的正是来自北直隶的祁子涛,作为银行家的他,最近一直倾向于站在朝廷的立场上,当然所有人都知道原因,他是奔着“太平绅士”过去的,他的大哥一直地谋求“太平绅士”的封号,只不过,因为富达银行过去很少参与公共事业,所以总被排除在外。 “想要得到,就要先付出”,那些成日里的精打细算的山西老抠,在太平绅士的推选上,出现了问题,因为鲜少热心公众事业,资助慈善事业的富豪,最后唯一的太平绅士,还是一个捐资建立多所学校的地方士绅,商界没有出现一个太平绅士。 也正因如此,整个山西商界无不是以此为此,随后平日里精打细算的他们纷纷捐资修路、建学,修葺养济院,但越是这么的功利性,回报的可能就越渺茫。因为太平绅士的赏赐,并不是比谁的钱多。 到底怎么才能得到这个头衔? 祁家人很着急。 尤其是在北直隶本地出现数位太平绅士,而以北直隶为根基的祁家却没有这一头衔的情况汇报下,这种差距更是让他们变得越来越着急。 这种差距并不是指钱财或是个人实力上的强弱。而是声誉、地位上的差距,这甚至直接影响到祁家在北直隶的地位——一个连“头衔”都没有的人,又何德何能能主持商会? 太平绅士的头衔,看似只是一外荣誉称号,可是,对于商人而言,却有着特殊的意义,这是与勋士、公士相近的头衔,不仅仅是荣誉,还有很有实质上的利益,这是进入地方咨议局的前提。 祁家需要这个头衔,不过现在这个头衔越来越难得。即便是在祁家投资了燕京书院,创办了济民医所的情况下,仍然有些不足,而为此,在过去的多年间,祁家上下,一直都站在官府的一边,为官府张目,唯恐发表异议,导致功亏一篑。 “祁会长,话可不能这么说。人时候,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嘛。” 打破沉默的李义摇了摇头道。 “哦?莫非李会长也想这样的想法?” 祁子英在心里暗自寻思道,难道说,他们想煽动对朝鲜或者日本下手?要是这样,也许可以想办法参与其中,比如派也济民医所的医生去前线救治伤员,费用都由祁家负担。 这是个捞名誉的好办法。 “这市场嘛,总归是有限的,如果只是坐困于国内,那么早晚有一天,这市场总会饱和,所以这开拓海外市场,是极为必要的。” 或许是酒有点喝多了,有人毫不忌讳的说道。 “其实,海外的扩张,本身就是为了市场,我们应该鼓动朝廷进行扩张,如果他们不愿意,咱们可以像荷兰人那样,成立东印度公司,咱们自己来动手!” 而他的建议同样也是在场不少人共同的想法。在他们看来朝廷的保守,已经制约了商业的发展,为了商业的发展,有必要学习欧洲人,成立一家公司,然后那家公司替朝廷解决一些问题。 “不是咱们替朝廷动手,而为朝廷解决麻烦,毕竟,这用兵海外,开支浩大,咱们掏腰包,总能节省朝廷的开支不是……” 嘴上说着朝廷,可是实际上,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所图所想的,无非还是为了利益,为了市场,他们向往着欧洲的那些特许公司的权力,只有成立那种公司,他们才有可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争取海外市场。并且把阻挡贸易自由的国家打倒在地。 “哎呀,我说你们啊,一个个都想着什么呢?难不成,你们还要建立军队不成?那西洋人是西洋人,那些人不过是无君无父的蛮夷,我等又焉能效仿?” 轻飘飘的一句话,提醒着他们一个现实,这个现实再简单不过,大明,不可能允许商人拥有军队,即便是在海商拥有武装商船的前提下。 面对诸人哀叹,李义便笑着说道。 “看来诸位是对朝廷有所不满啊!但大家也要体谅朝廷。毕竟现在满清未靖,在未来的几年间,西北才是大明的重点,剿灭满清,平定西北才是朝廷的真正在意的事情,至于海外,只是暂时抽不开身罢了,其实,咱们要是有意的话,不妨换个法子。” “哦,李会何出此言?” 祁子英楞了一下问道。在场的其他人也一个个跟着竖起了耳朵。眼见众人如此反应,李义自然是颇为得意。 “咱们确实不能直接动手,可是不妨借其它人的手嘛!反正咱们需要的只是市场不是?” 看着众人,李义道出了邀请他们过来的用意。 “现在,就有一个机会,如果我们抓住这个机会,非但可以成立一家完全由我们作主的特许公司,而且我们还可以获得一个极其庞大的市场!” 商人素来看重利益,李义这么一说,与会的众人立即兴致勃勃的问道。 “哦?不知李会长指的机会是什么?” 面对众人的询问,李义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站起身来说道。 “嗯,今天借这个机会,我向诸位介绍一个朋友!” 说话时,他拍了个手掌,从另一个包厢里走出一个中年人,那人走进房间,看着迷惑不解的众人笑道。 “在下田成刚,见过诸位!” 田成刚,没有任何人认识他,而且在半个月前,李义同样也不认识这个什么田成刚,甚至于,有时候他都怀疑,这世间有没有田成刚这个人也不一定。 怀疑归怀疑,但有些东西是不需要怀疑的。 “不知,田先生在那里高就。” 祁子涛笑问道。 他注意到这个田成刚身上没有丝毫商人的气质,这个人恐怕不是商人,他会是什么人呢? “祁先生,其实,过去,咱们是打过交道的。” 田成刚看着祁子涛说道。 “当年你与令兄在西安考察铁路筑建时,在下就于一旁站着。” 田成刚的面上带着笑,提醒着祈子涛,他们是“熟人”,而他的提醒,让祁子英的眉头猛然一跳,然后说道。 “哦,原来……我知道了!” 他在旁边站着,当时旁边站的是谁?是军队的人! 这个人代表着军方! 有了这个认识后,祁子涛立即说道。 “李会长,不论你接下说什么,我都表示同意!” 正文 第101章 情报站(第一更,求支持) 情报站? 兴乾四年或许对于外界来说,军正司情报站是一个秘密,但是对侍从官出身的李志来说,这并不是什么秘密,毕竟当年他也是差点进入军正司。 设立于各地的情报站,可以说是江北的一道王牌,渗透到各地的情报人员,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获得的军政消息传递到江北,甚至很多时候,满清、闽郑等人下达的命令,还没有到达受命本人的手中,就已经称先到了朱明忠的案前。 情报上的单方面透明,是朱明忠击败其它对手的根本原因。只不过,随着清虏的败退和国内的地方势力的瓦解,当年的情报站纷纷撤销,只保留了少量几个机构。 李志的建议,让朱明忠不由一愣,在国内设立情报站?针对官员调查的情报站? “爱卿的意思是于国内潜伏调查?” 这会朱明忠倒是产生了兴趣,派间谍于国内潜伏,用于预防官员腐败,这个主意倒是挺新鲜的。 “正是如此,陛下,现在调查厅的调查,70%是通过巡视期间的秘密走访获得,而另外20%则是通过对报纸的翻阅,其它则是通过各种渠道获得。” 翻阅报纸! 谁能想到报纸也是打击腐败的一种工具,因为报纸有监督作用。尽管现在民间舆论监督的习惯也没有完全养成。但是千年来中国都有“公共舆论”的传统,这种公共舆论,过去只局限于士子之间,而现在则上升到报纸的层面,所以,自然形成了早期的舆论监督。 “根据过去几年的经验来看,每一个贪官都有一个共通性,就是在其贪腐恶化之前,地方舆论也就是当地士人也不会于报纸上加以讨论,但是风言风语,却已经在当地流行。所以往往待到事发时,都是事不得不发,才会引起我们的注意。虽说是亡羊补牢,犹未迟也。可以臣看来,长此以往,必定会给百姓带来恶感,认为无官不贪,更让官员懈怠甚至心存侥幸……” 李志的话让朱明忠深以为然的点着头,很多时候,正是如此,那些贪官的胆子一点点的变大的,也许一开始的时候,只是一顿吃请,几张礼券,然后慢慢的他们的欲望会随着那种侥幸心理而不断的放大。现在如此,数百年后同样也是如此。 “所以,对贪腐非但是零容忍,而且要防微杜渐,在其以贪图小利时,通过不间断的监督,先断其恶念,斩其贪欲,让其警钟常鸣,而这就必须要尽早了解官员任职情报,包括其官风、口碑等等,如此才能在其事发前防微杜渐,更让天下官员为之警醒。” 沉吟片刻,朱明忠反问道。 “说说你的计划?” 现在,朱明忠确实对此产生了兴趣,尽管后世他很少于官员接触,但是作为游医的他,之所以生存,正是在那个灰色地带中游走,自然知道那个灰色地带存在的原因。当然也知道,很多官员之所以腐败,正是从那一张不起眼的购物卡等小恩小惠,甚至从一包香烟开始的。只是,对于这种“小贪”,即便是二十一世纪,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可谁都知道,大贪必定从小贪开始的。 “臣的想法是至少在每个府,派出一名调查专员,设立一个调查点,可以借鉴情报站的方式,在当地搜集官吏的情报,一但发现其有贪腐行为,立即转交省城调查专员,由其立案……” 慢慢的在李志的解释中,朱明忠大致明白了他的想法,其实这个构思,并不复杂,不过与言官的“风闻奏事”相似,可只不过的,与言官们在京城风闻百官不同,李志的这个想法,是要把调查专员派到全国各地,他们就像是几百个“言官”一样,在地方上“风闻奏事”。 “他们和地方官场没有任何纠葛,没有任何人情往来,他们所需要的就是搜集地方官员、吏员的情报,获得他们贪污的证据,然后提交,再由提刑官起诉,在整个过程中,甚至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们的存在,毕竟他们的供词只是以书面的方式提交……” 换句话来说,就是卧底! 朱明忠的心里冒出了这么一个词,只不过,这个卧底与影视剧中的卧底仍然有所不同。 “一开始或许没有什么震慑作用,可如果有十个、上百个只是因为收了几张礼券,甚至一两银子就被开除职务吏员,有许多官员,只是因为接受了他人的吃请,或者浪费公款,就被开除甚至被流放,久而久之,他们自然会知道,天下有眼睛在盯着他们,容不得他们有丝毫懈怠,更不能有丝毫侥幸之心!” 老大哥在看着你! 突然,没有来由的,朱明忠想到了这句比较经典的词语。或许,在之中,每个角落都贴有一张海报,海报上是老大哥的画像,画上的眼睛无论你在哪,看起来总是盯着你,底下有一行大字:“老大哥在看着你。” 或许在中,这句话带着讽刺的意味,但是如果把这几个字应用于官员的身上呢? “老大哥在看着你。” 看着的是什么?看着的是公权,看着的是百姓的利益。 这……有何不可? 这种看着,其实就是监督,当然,这个监督不能滞后,否则,就无法起到监督的作用。 “既然是公器,那么有双眼睛盯着他们,倒也无不可!” 略点了下头,朱明忠用极为肯定的语气说道。 “公器,官员使之以公器,必须加以监督,而这种监督,不能因为恶小而放过!” 在说出这句话之后,朱明忠沉思片刻,然后说道, “至于调查点的设计上,嗯,可以在各地设立书店,嗯,这个书店不是普通的书店,它有书,但它不只是书店,它还有茶,但它不只是茶,还是一个让人讨论的地方……” 其实,相比于书店,也许茶馆、酒馆之类三教九流鱼龙混杂的地方,更适合充当情报站,但是朱明忠更倾向于书店,因为书店的老板,不会被书店的事务困扰,在从事调查工作时不会因为经营书店而耽误调查。 “书店?” 稍作思索,李志便赞同道。 “书店确实是个很好的掩护,而且店中事务不多,书店里的客人也是各个方面的都有,他们也会带来一些的消息,再加上报纸……嗯,陛下圣明!” 先是分析着书店的好处,然后李志又不失时机的拍了个马屁。 “嗯,李卿,现在这只是一个尝试,可以在几个偏远的省份尝试一下,而且还要考虑到调查专员的思想,毕竟,长期的潜伏会对人产生负面影响,这一点,必须要考虑到……” 其实,这个时候,朱明忠反倒是羡慕起后世的网络了,在后世的网络世界之中,有着太多的负面消息,如果能够有针对性的对那些消息进行分析,也许可以平息很多事态,甚至可以让人警钟长鸣,让人引以为戒。只不过有时候处理问题的办法,有很多种,就短期来说,删与禁就是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但是永远不能解决问题,甚至只会让问题不断的恶化。 “于我大明,大家皆相信“人之初,性本善”。可是朕更认同荀子的“人之初,性本恶”,而这也更适合于调查厅现在的工作。李爱卿记住一句话“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付败。任何一个拥有权力的人都有犯罪的可能。这其中也包括你们自己。” 注视着李志,朱明忠一字一顿的说道。 他十分清楚任何一种设计都会有弊端,调查厅同样也有可能腐败,也有可能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而且任何制度最终都不能离开人的主要因素。 对皇帝负责的调查厅首先要求其成员本身必须是廉洁公正的,否则这一制度就会落空,监督者付败又怎么可能解决付败的问题呢?现在调查厅是享有特别的权力,但是将来,他同样需要接受监督,接受谁的监督呢? “陛下英明!臣与调查厅上下洁身自好,严于律己,绝不敢有负圣恩。” 面对李志的回答,朱明忠脸上并未显露丝毫的欣慰,神情反面更加严肃了。 一直以来自己都享受着带有专、制色彩的强力机构所带来的便利。不可否认,就一直以来的从政经验,让朱明忠愈发觉得在专制的状态下,政令施行要更为高效快捷。皇权的唯我独尊是好,可以让自己的的想法在第一时间里变成现实。 尽管一直以来,朱明忠也一直以国家利益为理由一再地将权力牢牢紧握在手中,作事似乎也是以国家利益为上,但是屁股决定脑袋,这句话着实不假,现在在很多时候,他所思索的问题,往往会考虑到皇家,考虑到,如何让朱家的天下,千秋万代。 毕竟,人总是自私的,朱明忠同样也不例外! 在李志离开之后,坐于桌案后的朱明忠神情肃穆的凝视着远处,最终只是常叹口气……自己必然只是一个凡人。 正文 第179章 潜入(第一更,求支持) 这里是大明吗? 即便是已经跑遍了整个黑水总督区,再一次回到这个“盛产海参的崴子”时,王时坤的神情中仍然带着些许惊愕感。 海参崴是黑水总督区的首府所在,尽管这里同样为东北总督管辖,但却设有属理军政事务的总督,也意味着这里与其它地区的不同,正像其总督是由军人出任一样。 作为造访者的王时坤当然不会在意什么军人属理此地时,军队以及民兵对土人的弹压,他更多的是惊讶,毕竟,这里过去顶多也就是画在大明的地图上,是大明的羁糜地,就像建州女真一般,可是现在,这里与大明的腹地没有什么区别。 作为城市的海参崴并不大,但却显得非常繁华,因为这里盛产造船所需的栎木——在黑水总督区的海岸边、河道旁以及腹地,生产了千百万株百年甚至数百万年的栎木,它是最好的造船原料,就王时坤的了解,现在大明80%的军舰都是用黑水的栎木建造,还有30%的商船,毕竟,相比于军舰,商船的木料来源更为广泛而且要求相对较低。 木材贸易的兴隆不仅使城市变得极为繁华,而且也改变了本地土人的生活,成千上万生女真走出了大山林泽,他们在林场里以伐木为生,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当然也在迅速汉化,最终,他们会变得与明人无异,不过,谁都知道,他们中的许多人,并不是自愿走出林泽,结束渔猎的生活,但是他们并没有其它的选择。 满清用他们的暴行告诉大明,对于野蛮人怀揣仁慈之心会遭遇什么,也正因如此,大明才会迫使他们接受教化,迫使他们放弃原始的渔猎生活,在林场里伐木,在那里他们可以生活的更加幸福——衣食无忧,子女可以接受教育。在南洋诸夏教化蛮夷的时候,在东北,在这片冰天雪地中,同样也在推行着教化。 对于这一切,王时坤并不陌生,甚至直到现在,他的耳边有时候还会回响起林场附近的铳声。当然,他并不在乎,他所在乎的是——大明已经和过去截然不同了。 “这还是我知道的大明吗?” 又一次,王时坤看着街道两侧那些大明式的建筑,看着街头的路人,心底不由的发出了这么一声感叹。 这已经不再是他所熟悉的那个大明了! 无论是海参崴或者广州、厦门、宁波……从离开了海门——那是周国唯一的港口,这个周国不同南洋的那个“周国”,它并不是大明宗藩,而是一群逃离大明的人所创,这次王时坤之所以会乘船返回大明,就是奉大王的命令探听大明的虚实,毕竟,他们离开大明太久了。 为了尽可能的探听虚实,王时坤选择了天竺最好的商品——女婢,那些女婢都是德里与德干诸国的战争中掠夺的奴隶,价格极及低廉,而他不仅仅要探听大明的虚实,还要尽可能的开辟一条商路。毕竟,周国远谈不上富庶,尽管雨水充足,但是水稻的产量一般,加之百姓懒惰,所以,必须要开辟新的贸易,最终周国选择了奴隶。 而王时坤正是来这里开辟商路,为了开辟这条商路,他甚至需要冒名为南洋诸夏的商贩,可即便是如此,他仍然避开了海州,选择其它港口进行贸易,而出乎意料的是,通过这一路的观察,王时坤得到一个结论——大明已经不再是过去的那个大明。 “只要兴乾皇帝在,只要大明继续保持现在的这种态势,我敢说,即便是大王把德里打了下来,最后,也是为大明作嫁衣!” 回到了船上,面对儿子,王时坤不禁感叹万千起来。 “过去,为父只以为,这治国无非就是遵循祖宗之法,可现如今,为父才知道,这所谓的祖宗之法,其实不过只是秦汉之后的误传而已,我华夏能有今日,全凭当年周国分封诸夏,诸夏拓业四方,教化蛮夷。而拓业四方的时候,诸夏势必招走国内的兵丁和无地的子民,如此一来,自然也就不可能再出什么陈胜吴广之流了,如此才是真正的王道,若是秦汉以来,我华夏列朝不是只守着家里的那一亩三分地,对百姓极尽压榨,而是四面分封,教化诸夷,又岂会有晋时的五胡乱华,宋时的蒙元奴役以及二十几年前的满清的入寇。” 听着父亲的感叹,王必成略微点头说道。 “父亲所言甚是,这是孩儿于广州时买的《论语正义》,具说这《论语正义》是由明朝帝师朱之瑜与黄宗羲等今世大儒合著,其文可谓是完全颠覆两千年世人解读……” 王必成并不知道,他手中拿的《论语正义》是在朱明忠要求重修儒家经典,重释周礼的前提下,集中当世大儒,以不避讳先人为原则,明确国野人之别的情况下,对儒家经典、周礼进行了重新解释,其中自相矛盾的地方极多,而这种自相矛盾与过去的勉强解释不同,直接解释为“因人而施”,一句最简单的话语就是“礼施于国人,刑施于野人”,换句话来说,就是殖民者与被殖民者的区别对待。 其实,这种解释恰到好处的解释了儒学中的软肋——诸多自相矛盾言论,因此找到了平衡。当然,也为大明的殖民扩张找到了理由,当然,与西洋诸国不同,大明的扩张并不是为了殖民,而是为了教化,是为是让落后的、愚昧的土著能够在大明的教化下走向文明,并最终融入到诸夏,成为诸夏的一部分。就像春秋时的东夷、南蛮、山戎等等,他们最终都在诸夏的教化中,成为了华夏的一员。 “可不正是如此,春秋以后,战国时代虽然征伐不已,七强之间几乎已无复华夏蛮夷的区别。最后,秦统一天下,虽有扩张,但却停止分封,后人只知分封的弊端,只言分封导致春秋无义战,可却不闻,若无分封,便无今日华夏,而为避先人讳,却又不敢言国人野人的区别……” 朝着远方看了一眼,王时坤突然开口说道。 “其实,我周国也算是诸夏一员,我等于天竺,也是为教化蛮夷,今日周国上下娶纳阿萨姆等土人女子为妻妾,令其为我生育,受我教化,恰如同当年诸夏先人教化蛮夷一般。未曾想,两千年后,我华夏又行以此策,而阴差阳错间,你我亦置身其中却不自知。” 感叹之余,王时坤突然说道。 “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祷于尼丘得孔子……圣人尚是如此,只可惜,当年圣人为避先人讳,却不愿深究,其实,这纳野人女为妾,与野人女野合,可不正是教化之本,教化既是教育,教其礼义廉耻只是其一,而育,令其生儿育女,如此方才不失“抚夷”之本啊。” 说出了这一番话后,感叹良多的王时坤并不知道,自己的这番话会在儿子的心中掀起什么样的风波,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教育”正是华夏扩张所需要的,也正是在这种“教育”之中,东夷、南蛮、山戎以及西狄消失了,只剩下一个华夏。 这么感叹之后,王时坤走到了船舱外,他看着海参崴的港口,然后对身边的儿子说道。 “你看,这里曾只是一片蛮荒,生女真生活于山林之中,一旦其崛起便会为患我汉人,而今日生女真却只能于林场之中,为我明人伐木,受我华夏教化,恰如同春秋时的东夷、南蛮、山戎以及西狄,周王将诸夏封于夷地,或许诸王或是为夷杀,为蛮害,国都为戎破,百姓为狄杀,但最终,他们还是屈服于诸夏的武力之下,就像去年南洋秦、周两国助桂国攘夷,是役马打蓝国除,百万子民皆沦为奴婢,如此,他们又岂能为患华夏?” “诸夏为图以生存,绝不会坐视任何蛮夷坐大,春秋时,诸夏虽时时蛮夷侵害,可最终仍能令其尽归于夏,自秦一统之后,对匈奴转以守势,如此,反倒导致北方蛮胡做大,五胡、蒙古、满清之所以能为患中国,其初时不过只是小部落,数十年讨伐后,才有了南下侵扰的力量,若是秦汉一统之后能分诸侯于北地,于南洋,这些胡蛮自然没有机会坐大,如此一来,中原既可避免为胡蛮所扰,即便是是中原王朝更迭,或者他日诸夏再行统一“天下定于一”之后,新朝仍然可以继续华夏以外再次分封诸夏,今日,大明可以分封宗室于南洋,他日亦可分封宗室于……” 突然,王必成的话声一顿,他看着父亲似乎明白了父亲为什么说出先前的那句话。 “你看到了……” 儿子的停顿,让王时坤那张满是肥肉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 “你看,周王既便是现在打下了德里,打下了整个天竺,恐怕不足二十年,待到明朝皇帝的子嗣长大的时候,他们必定会领三卫万余军户封往天竺各地,到时候,周国于天竺,也不过只是诸皇子的口中之食罢了,大明盛世所滋之丁,也就有了去处……” 正文 第227章 选择(求支持,求月票) 军情似火! 从明军开始大规模的调动,再到潼关遭到进攻,一封封奏折就接连递到了西安的皇宫大内,那来自前线的战报,在西安更是惹得人心惶惶不可终日,尽管他们过去吹嘘着什么,若是明朝来犯,非得像砍瓜切菜似的把明军杀个痛快,可是他们更害怕自己被明军杀个痛快。 毕竟当年是怎么样仓皇逃出京城的经历,一直到现在还烙在他们心里,甚至有时候他们还会做到当年仓皇出逃的噩梦。 过去那些什么切砍瓜切菜的话语,不过只是自己给自己打气吧了。现在当明军真的杀过来的时候,第一个感到害怕的就是他们自己。 从朝廷到街头巷尾都已被从潼关发来的警报惊呆了。 明军挥师三十万! 各种大炮不下三千门! 至于什么那潼关城内日夜不断的落下的斗笠大小的炮弹,更是让人惊骇的一阵咋舌。 大明是火德,所以火器自然有助火德。 而大清呢?大清是水德,水克火不假,可也克火器啊! 在这个时候又怎么可能能够打的过火德的大明哪? 一时间,诸如此类的谣言在西安满城里传播着,相比于几年前,这满城里的旗人只剩下不到七万,就这还有四万多是妇孺,其它的几十万旗人和旗下的奴婢早早的都撤到了西域,不对,是往西域守备去了,距离西安最近的一支大军,还远在兰州,换句话说,大清国上下,其实早就做好了“西狩”的准备了,只差临门一脚了。 这边听着明军打来了,那边那些个大人、大爷们无不是纷纷招呼着家人——那些几年前掠自河州的色目女,现在这些色目女早就摘下了头巾,穿上了旗袍,就连吃食也变得与旗人无异,毕竟主子们的拳头、鞭子从来不讲理。她们听着主子们的吩咐立即开始忙活了起来,没有丝毫的不甘不愿的意思。 不过她们在收拾着行李的时候,难免会有一些异样的想法,想象着明军到来的时候,她们能不能获得自由,当然,在看到嗷嗷待哺的子女时,却又是一阵不舍,最终大多数人还是抹掉眼泪,长叹口气选择了认命 妇人们认命似的准备带着孩子和主子们一起西狩的时候,那些个“主子们”都在看着皇宫,等着宫里的“大主子”的决定,要不然,他们就是想走,也走不掉啊。 千斤的重担压在身上,压的玄烨喘不过气来,作为皇帝的他,比外界更了解潼关的形式,那里的形势逼人,一天比一天紧张。 这一天,终于把所有的奏折看完了。 丢下康亲王杰书领衔所奏,请求皇上下旨西狩的奏折,玄烨的脸色就变得极为难看,本身身体极为壮实的他,在看完那道折子之后,他就顺势伏在书案上喘着粗气,他的表情不时的变幻着,那双眼中迸发出来的是满面的怒容。左右的小太监都无动作,只紧张地注视着,怕“万岁爷”会发起火来,谁都知道这几天皇帝的心情非常不好,这时谁不能去碰他,要等到皇上心情平定之后,才能上前服侍,要不然,到时候恐怕会丢掉性命。 还不到十六岁的玄烨,作为大清国的皇帝,自从继位以来,可以说是勤勉有加,尤其是亲政以来,虽是年少可施政的手腕却极为老道,他也曾想象过能够成为一代名君,可是现在,明军的进攻,却打破了他的这种幻想,让他的从美梦中惊醒,让他不得不去面对一个现实——大清到了离开中原的时候了,无论他如何勤政,都无法摆脱丢土的罪名。 想到这里,玄烨只觉得头上涔涔冷汗,甚至就连胸前隐隐发痛,最难受的是,心里那种不知从什么地方升出来的怒火,那种无处发泄的怒火。 难道,大清国就这么灰溜溜的离开中原吗? 尽管内心满是不甘,尽管内心愤怒非常,但是,玄烨的思绪仍然是清晰敏锐的,最后所看那道奏折的内容,还能清清楚楚地默记得起。 什么“先帝遗命”? 不过只是一个借口,大家需要一个借口离开这里。 无非就是告诉他,“西狩”是“先帝遗命”,与他没有关系,换句话来说,他只是作儿子的服从“先帝遗命”,不要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地方。 即便是有人想要说三道四,恐怕也没有那个胆量,毕竟,那可是“先帝的遗命”。谁敢胡言乱语。 要是有人敢胡言乱语的话,那就直接送他过去和先帝去争论一番。 可是越这么想,玄烨就越觉双颊如火,烧得耳朵都发热了。 “先帝遗命”! 每一念及这几个字的时候,玄烨都有一种有愧于列祖列宗的想法,他会想象着当年太祖皇帝十三副铠甲起兵时的艰难,会想起太宗皇帝开创大清基业的坎坷,同样也会想到先帝入关时的气势,那个时候的大清国是兵强马壮。入关之后更是横冲直撞,不可一世。 而现在,这一切都没有了。 现在,作为大清国的皇帝,他如果想要活下去,想让大清继续存在于世上,就只有一条路可选,就是撤往西域,在天山脚下的那个盛京,做他的大清国的皇帝,而到了那里之后,将来如何,甚至仍然需要看大明的脸色。 或许,几百年来大明自开国以来对西域都没有丝毫兴趣,但是,现在呢?他们可以容忍西域的那些蒙古人,可以容忍西域的天方教,可是他们能容忍大清国吗? 如果他们要是容不下大清国,那该怎么办? 他们如果一路追击过来,难道,大清还要继续往西逃去吗? 再往西是什么? 哈萨克、罗刹…… 对于玄烨来说,现在他所希望的是什么呢? 是希望能够成为一代名君,太祖皇帝起兵创业,太宗皇帝创立大清,到了父亲手中亦曾入主中原,即便是后来西狩西安,却仍然居于中原,尽管这不过只是自欺欺人罢了,可这也是事实啊。 姐这个事说起来也不怪仙帝,不怪父皇,毕竟要不是当年多尔衮一门心思要入关,大清国恐怕也不至于落得今天的这步田地。那时候父皇不当家。 当然这一切不过只是为了给父皇开脱责任罢了。即便心里明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想,但是却又忍不住去想线下的困境。 现在,天下到了他的手中,不但要去西域避难,这中原也呆不住了,大清国四代帝王,这可是从未曾遭遇过的艰难处境,他相信换了任何一位皇帝,都会象他一样,头痛不已。 可是,即便是再头痛,又有什么办法呢? 必须要坚持下去! 尽管玄烨不知道如何才能坚持得下去,也唯有这样才能保住大清国,保住大清国的根本!保住爱新觉罗家的家业。 可是,到最后,所有的一切都需要他来承担。 就像杰书的奏折一样,尽管打着“先帝遗命”的旗号,可是归根结底呢?还是要他这个皇帝来决定啊! 如果不决定的话,又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想当年的崇祯一样,如果当年他们能够在果决一些,又怎么可能会在煤山上吊自杀。 心中的不甘渐渐平定了,他慢慢抬起身子,早有准备的小太监,敏捷有序地上前伺候,首先是一块软白的热手巾递到他手里,玄烨先擦了下头上的汗,然后又从太监的手中接过茶,然后喝了一口茶。 最后便靠在御座上慢慢平静着心情,如此过了好一会之后,玄烨才觉得舒服得多了。 可是,这种舒服却只是暂时的。该面对的事情总是要去面对的。 就在玄烨的心情慢慢平静的时候,从前线送来的八百里加急再一次送到了他的面前。 不料打开奏折一瞥那奏折中的“事由”,玄烨顿时大惊失色,良久都没有反应过来。 “……潼关城墙为明贼所破,奴才与城内三万将士,拼死报效主子……” 来自潼关的军情,让玄烨瞠目结舌的坐在那里。 潼关城破虽在意料之中,可是这么快就破了,仍然给了他极大的冲击。以至于在反应过来之后,玄烨只觉得眼前一暗,仿佛夕阳西坠,夜幕降临似的把整个宫殿都笼罩在阴暗中了。 潼关破了! 没有了潼关,西安是守不住了! 难道就是大清国前途的缩影吗? 神经震颤着,玄烨呆愣愣地默坐了好多时候,他的头脑中空空的,无悲、无怨、无忧、无怒,整个人好像进入了另一个无人无我的空空世界。 他只是坐在那里,在这一瞬间,他甚至有一种想法,如果就这么痴痴木木地生活下去也好,省却许多烦恼,然而一抬眼,看着面前的奏折,又一回到了存在无数烦恼的大千世界。 不想去面对的情况,仍然需要去面对,无论是悲,是怨,是忧,或是怒,又一次,这些情绪都回到了自己的身上,谁想像得到做皇帝的有这么多的忧愁苦恼! 头疼啊! 头疼! 怎么扭转目前的危险局势呢? 扭转局势是不可能的了! 熟读史书的玄烨知道,潼关一丢,西安就守不住了,现在最要紧的不是扭转局势,而是要为大清国的将来作打算啊! 首先必须要立即下旨西狩了,不能再耽搁了,可是万一要是引起乱子怎么办? 还会有什么乱子,反正大家伙早就想通了! “还有潼关那边,现在怎么办?” 玄烨思索片刻然后自言自语道。 “潼关那边,必须要坚守下去,否则恐怕就只能一路仓皇而逃了!” 在心下定下这个主意之后,玄烨立刻在殿中召见几位****和大臣,面对这样的局势,君臣之间也只是有相对叹息,幸好大家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尽管局势恶劣的速度超出他们的想象,但是他们仍然匆匆做了几项决定。 第一自然是遵从先帝的遗命,从即日起,“西狩西域”,然后又任命赖塔为钦差大臣,统率与潼关以西安等地的各路官军,抵挡明军入侵,同时下旨陕西各县加强戒备,以防明军犯境……当然,谁都知道,后面的这几句话,就是象征性的,到时候,那些个知府、知县们是降是逃,恐怕只有老天爷才知道。 做了这些应付眼前的决定后,玄烨默默沉思了一会,忽然看着大臣们问道: “现在,要是现在派人与大明和谈怎么样?” 又一次玄烨提到了和谈的念头。 “告诉他们,只要他们愿意既往不咎,我们愿意交出陕西,撤往西域,绝不为难陕西汉民丝毫!你们觉得,他们会同意吗?” 如果有可能的话,他当然希望能够和大明和谈,这样的话他就可以从容不迫的离开这里。 可是在另一方面,他自己也知道想要和大明和谈,不过只是痴心妄想罢了,毕竟对于大明来说,他们永远都不会何谈过去是,现在仍然也是。 刚来他们恐怕也不会再去改变这种态度,而想通这一点之后,他的心情越发的沉重起来。 毕竟,作为皇帝的玄烨知道,于大清国来说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休养生息。 需要十年甚至20年的时间休养生息。只有如此大清国才有将来,要不然早晚有一天,大明非得把大清给耗死。 “皇上,依奴才看来,明朝是万万没有和我们议和的想法。” “是啊,皇上,明朝人我是恨不得杀尽天下所有的旗人。他们又怎么可能会和我们议和呢?” 玄烨着边的话声刚落,那边立即有人在那反驳起来。谁都知道明朝对大清是什么样的态度。 大家的反对,让玄烨的心里长叹了口气。然后他摆了摆手说道, “就这样吧。一切按计划进行。都退下去吧。”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玄烨语气显得有些无力。甚至整个人都是无精打采的坐在龙椅上。 再大臣奴才们退出去之后,它眼巴巴的看着远方。最后几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问到身边的小太监。 “这西安还能再回来吗?” 正文 第236章 人才 (求支持,求月票) 作为大明高等教育的嫡造者,朱明忠自然不知道,现在大明的高等教育正面临着一个瓶颈期,对于一个人口不过六千万,却拥有超过十万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的国家来说,似乎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才委实太多了一些。 可实际上,这所谓的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才之中,有超过5万是朝廷的官员,尤其是兴乾之后,地方官厅上的许多不入流的吏员,同样也是经过专业培训的低级官员,无论是吏员的文官化,亦或是司法等权力的分立,其直接结果就是导致大明的官员体系迅速膨胀起来。 五万余名各级官员,这或以说是古往今来,从不曾有过的“天文数字”,当然官员们的俸禄都是要靠百姓供养。如果不是因为官府掌握有大量的官田,通过官田的出租获得巨额收入,再加上盐税、路税等渠道获得巨额税款,恐怕以传统的财政就连支付这些官员的俸禄都成问题。 而官员数量的膨胀是建立近代政府的一个必然,对于每年都在增加的官员数量,朱明忠并不在意,甚至就是眼下正在进行的西征,同样也没有让他投入太多的精力,毕竟,西征是没有任何悬念的。 想比于西征,每年春季开学之后,朱明忠都会等待着礼部对全国各级教育机构就读人数量的统计,在过去的七年间,传承千年的六部之制逐渐变化。礼部负责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对于礼部尚书来说,一年之中最重要的就是正月过后的开学季,后另一个时空不同,现在大明所有的学校开学都是2月中旬。 对礼部而言,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礼部需要在短时间内,将全国各府县的在校学生数量加以统计,然后还要汇报其它诸如学校数量、老师数量以及学科开设等事项,七年来,礼部上下早就已经养成了习惯,同样也知道,在汇报时,陛下会一一比对去年的数字,不仅会对照这个数字,同样也会对照刑部上报的数字,与过去户部掌握户籍不同,现在户籍归负责地方治安的巡检厅管理,所以刑部会将适学儿童的数量加以统计,上呈给陛下,这样的一对照,问题很容易对比出来。 “……按照适学儿童人数来看,现在男童的社学就读率只有78%,女童只70.5%……” 盯着沈佺期这位礼部堂书,朱明忠的语气显得有的有些不悦。 “也就是说,我大明还有三分之一的女童无法接受教育,沈佺期,这么下去,肯定是会出问题的!” 将视线从奏折转到沈佺期的身上,朱明忠的声音变得有些严厉。 “这么多女童不去就读,就意味着,十几年后,大明会有三分之一的儿童的母亲是文盲,是没有接受的教育的,她们不能够给子女基本的辅导,甚至于其中的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什么是正确的观点,诸如“女子无才便是德”等错误的观点,会继续向下一代灌输,如果礼部坐视这一切发生,那么无疑就是犯罪!是对整个华夏的犯罪!” 陛下的话让沈佺期的额头顿时冒出一阵冷汗,他立即的说道。 “回、回陛下,目前社学教育推广,经过前几年的推行之后,当下正处于瓶颈期,尽管多年来通过编写教材,加之对在乡士人培训,以未第士人为老师,勉强满足了对于老师的需求,但是,社学推广七年以来,已经大量寒门子弟毕业,可是他们毕业之后,又能干什么呢?几乎没有太多的变化,社学中的学习并没有改变他们的命运……” “怎么没有变化,他们识字、知礼,懂得算术,懂得基本的地理知识,他们中的许多人,到了城市中,也可以……” 突然,朱明忠的话音一顿,他的眉头猛然一皱。 是啊! 他们的命运并没有因为读书发生改变!至少在表面上没有,对于大多数目光短浅的人来说,他们没有看到第一代接受了完全社会教育的男女少年,相比于文盲的同龄人,他们拥有更多的机会,拥有更多的可能。 在过去的几年中,朱明忠都会将相当一部分的精力扑到“教育”这件事关国本的大事去,在如何建立健立“国民教育”这个问题上,他可谓是颇费了一番心思。来自21世纪的他,深信知识改变命运这个道理,被改变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命运,同样也有国家的命运。所以他才会对教育极其看重,在他看来,教育或许将是他留给这个大明最好的礼物,无论是是否能够引入近代化的教育,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一直致力于借鉴后世的基础上,建立适合这个时代的国民教育,一直试图建立一个普及所有大明百姓的义务教育,同时还有一个普通人也可以受益其中的精英教育体制,两者相结合也就构成了近代教育体系。 只有通过教育,未来的数百年间,中国才能长久屹立于世界之巅,才有可能让世界进入“大明治世”,教育是实现这一切的唯一之路。同样,教育也是大明实现华夏文明第二次扩张的唯一选择。 尽管迫切,可朱明忠也知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道理。教育不可能一下就改变一切,必须通过长期不断的教育才能达成目的,相比之下,无论是建立现在近代化的陆海军,亦或是比修建世界上第一条千铁路,以其其它方方面面的进步与变革,或许看起来进步非常,但实际上,却不过是朱明忠凭借着超越时代的学识强行带来的改变。上述的这些变革现在还可以通过朱明忠去改变,可是最终将这些划时代的知识与技术与这个时代融合在一起,就需要教育!教育是一切的基础,而教育不像其它的东西那样,不是短时间内投入大量金钱就能够见效的。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是朕心急了……” 意识到自己正在走入误区的朱明忠,止住了心里的不满,当然,他知道,有了今天的这番对话之后,沈佺期等人势必会进一步推动社学教育的普及。对此他并不反对,甚至乐见其成。 “……100%的社学开设算术、85%的开设地理……” 念着这些数字,一边比对着与进年的数字对比,朱明忠沉吟片刻又说道。 “以朕看社学会可以增加一些手工课,嗯,还有农技课,毕竟种田是门学问,不是每个百姓都会种田,通过社学可以推广新式农具和农技,这一点对百姓的生活是有用的,还有县学、府学中,实学科目中,可以增加商业等科目,这个礼部要组织专人去研究,要让他们可以学习致用……” 1670年的大明,尽管从欧洲引进了大量的西方科学成果并聘请了数以百计的西方学者,甚至就连牛顿那位大牛,都成了清河书院的“牛博士”和他的初恋情人在那里过上了幸福生活,并成为大明知名的学者。 但是在另一方面,这个时代是科学的蒙昧时代,世界科学发展也正是从这个时代开始奠定的,所以在教育上,尽管有着领先世界三个多世界的见识,可是朱明忠与这个时代的人们一样,仍然处于探索阶段。 毕竟,许多领先于时代的知识,对于这个时代而言,并没有太多的意义,在很多时候,在与这个时代的学者们交流的时候,朱明忠往往不过只是通过他们了解时代的学术水平,然后有针对性进行一些提示,而不是一味的将二十一世纪的知识传输到这个时代。 “社学是基础,通过开设手工课和农技课,可以让学生掌握一些手工技巧,掌握更先进的种地技术,如些会对他们的生产有帮助,至于县学、府学,他们需要接触一些工科、商科以及农科的知识,如此将来他们才能有人尝试着选育良种、改良农具……” 陛下的建议,让沈佺期深以为然的说道。 “陛下所言甚是,目下百姓皆言家中子女于社学所学用途极为有限,所以,若非是官府督促,有不少人不愿意让子女入社学学习,不过要是男子能于社学中,学会如何选种、如何耕种,如何施肥,女子能于其中学习织布、织线衣、织绸等的技术,把男子变成田间的种田能手,把女子变成纺纱织布的巧手,到时候,百姓自然乐意让子女进入社学。” 先是分析了一遍陛下建议的好处,然后沈佺期又恭维道。 “如些社学必定大兴。陛下英明!” 不过沈佺期的恭维让朱明忠的眉头一跳,他建立社学的目的,可不是为了固化“农耕女织”,兴办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很多年轻人通过读书得到新工作,脱离了土地的束缚,那些年轻人,未来会到城里的商号、工厂当学徒,当然也会前往分封诸夏。 不过,转念一想,在现代工业的冲击下,这种所谓的“实用技术”又能够持续多长时间呢?而在另一方面,通过社学传播先进农技,对于大明的农业生产将会产生很大的帮助。 “也不尽然如此,学习农技,是因为在农村有五成的农民,实际上并不会种田,他们尽管种了一辈子的田,但是却不知道如何选种,如何耕种、如何除草,所以,他们虽然同样的种田,投入同样甚至更多的劳力,但是土地的产量却很有限,相比之下,村中的“田秀才”……” 朱明忠特意强调道这个名词,过去他并不知道这个名词,但是早先却从报纸上知道了这个名词,知道“田秀才”厉害的地方。 “那些田秀才往往都擅长这些,他们在留种的知道,知道应该留下什么样的种子,知道什么样的种子产量高,知道何时施肥、灌溉……” 言道着那些田秀才的长处,最后朱明忠说道。 “这些田秀才往往就是凭借着这些寻常百姓所不懂的知识,让他们的土地产出更多,获得更多的利益,不能够再让他们像过去那样敝帚自珍,要想办法,把这些藏在田秀才的肚子里的农技都掏出来,然后汇编成籍,再传播开,沈佺期……” 看着沈佺期,朱明忠突然说道。 “如果朕没有记错的话,上海的徐家同样的种地,一亩地产出比周围的百姓多出一两斗开外,凭的是什么。凭得是徐家家传的种田巧技,如果把这些巧技推广到全大明,大明的田地增产又岂止千百万石?” 朱明忠所指的徐家,就是上海徐光启的后人,当年徐光启就擅长农技改良,古往今来,像那样的农政专家又岂止一人,只是受限于种种原因,那些技术的传播是极为缓慢的。这正是古代技术传播的限制性,可如果能够通过社学去推广,势必将会改变这一切。 “社学不仅可以推广这些的农技,而且也可以搜集农技,可以进行技术搜集,然后再由相工部负责整理,归纳。” 现在大明的工部类似于农工部,其同样也负责农业,这是兴乾后六部改良其中一点。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朱明忠的眼前突然一亮,他立即想到了在过去几年间书院的改良,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新增课程从以人文学科为主到以自然科学为主,这正是各国大学的发展必由之路。 欧洲最早的大学教的是宗教,后来增加了哲学之类的人文学科,而中国最早的大学教的是儒学。而欧洲由于远洋航行、掠夺殖民地、发展经济的需要,在大学中增设了自然科学的教席;近代科学的产生与发展,为欧洲在大学中增设自然科学的教席创造条件。 现在大明所走的道路,不也正是如此吗?无论是书院亦或是县学、府学其中的自然科学不都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一点点的增加吗?现在最重要的不是通过普及教育让国人都成为科学家,而是通过普及教育要让更多的少年儿童接受教育,识得几个文字,掌握一些数学、地理、历史、法律还有自然科学方面的基本知识,当然要是对他们的生产生活有帮助的话,那自然更好。 正文 第307章 盛京(第一更,求支持) 七月里,天山脚下的盛京,天气仍带着些暑热。可是突如其来的一阵寒流,却自南向北卷席着这座城市。 这股寒流不是从北方越过阿尔泰山卷席而来的寒风,而是战争的消息。 明朝占领哈密! 人心惶惶! 几乎是从这个消息传出的瞬间,整个盛京城内就处于一种风雨飘摇的境地,不到二十年间,两次仓皇出逃的惨痛教训,在他们的心中落下的阴影,至今都是挥之不去的,不知多少人会在恶梦中梦到明军杀来的一幕。 在旗人的梦中,没有满洲的沃土、没有科尔沁草原的羊群,只有那些如狼似虎杀来的明军,顶多的还有就是在泪水中追忆着家人——他们的妻女都沦为了汉人的婢妾。 “天杀的,我们都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了,怎么那朱皇帝,还不放过咱们。” 在盛京的茶馆里头,已经喝醉了的费勒达在那里哭嚷着,他的哭嚷声,换来的只是周围的一阵凄然。 “哎,照我说,怪只怪,当年咱们入关的时候,杀的太狠了,要不然,人家也不会记恨到现在。” 这边那穆的话音刚落,在附和声中,又有一阵反驳声。 “那穆,你小子是越活越回去了,依我看,是咱们杀的不够,你像现在,咱们哈萨克、在布哈拉、还有希瓦,杀过去,女人掠回家给咱们生儿育女,男的过车轮不留全都杀死,即便是留下,也充作家奴,不配妻女给他,这才几年的功夫,你瞧,哈萨克的草原上,你还能见着哈萨克人吗?” “扯淡不是,谁说没有哈萨克人了,你家那婆娘不就是哈萨克人……” 旁人的骂声立即换来众人的一阵轰堂大笑。甚至就连同店里的伙计——相貌与他们迥然不同的小伙计,也跟着笑了起来,这伙计早就忘记了一切,忘记了当年这些辫子兵杀来时,怎么杀死他的父亲,抢走他的母亲、姐妹,只是顺从的作为奴才,成日里伺候着主子们。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要是当年咱们也这么干了,又那里会有像现在这样,成天吃不好睡不香的。” “哎,说的容易,汉人也太多了,杀不完啊……” “一年杀不完,就照着十年的杀,那布哈拉人还往山里躲那,可结果怎么样?一个冬天,一场白毛雪,就冻死了几十万人,只要派大军跟着他们,像撵兔子似的撵着他们,最后不等咱们动刀,老天爷就把他们收了。” 言语之中,没有丝毫的同情,冷酷且残忍,可听得人却很开心,似乎他们都恨不得现在就跳上马,去撵那些布哈拉人,把他们往深山里撵,让他们在荒漠雪山里饿死、冻死。 “可不是,去年冬天的时候,你们没瞧见,我跟鄂佐领领兵进山的时候,追到山沟里头,一看乖乖,到处都是雪人,你们猜怎么着,那些雪人可都是人,足足几万人,就那么给冻死了,冻得跟冰棍似的……” “我的天,那瞧着是什么模样?” “什么模样,反正就是你看了,一辈子都忘不了。” 有些东西一辈子都忘不掉,也不会忘,当他们在那里说道着之前如何追杀那些布拉汉人,如何把成千上万的女人,像是牲口似的捆到马鞍上,然后拉到人市上卖掉的时候,坐在桌边的费勒达却一口品的喝着闷酒。 “……你不知道,那小娘们的眼睛,就像是猫似的,瞧着那是一个可怜,你猜怎么着,当时我差点心软了,心想着,要不然就留在家里吧,你猜,拉到人市上,人家出了多少银子?足足三两银子,你说我能不卖嘛!” “你小子,是害怕留在身边了,到时候,人家趁你做梦,把你一刀杀了吧。” “我看,是阉了才对。” “我看也是……” 听着那哄笑着,费勒达摇头苦笑着,到最后,看着他们心里头暗自嘀咕道。 “指不定,有一天,你家的媳妇、闺女还得给人家弄到人市上去。” 终于,费勒达醉了,在他醉薰薰的摇晃着身子回到家的时候,家里的媳妇——那是十几年前在河州掠来的色目媳妇,尽管已经过去了十几年,已经给他生了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可他还是能看到她眼中看到哀怨,毕竟,她爹、娘甚至丈夫、儿子,都死在旗人的刀下,甚至就连她的女儿,也不知道嫁给谁了。 “老爷,你回来了。” 与往常一样,小苹,那个八年前朝廷赏给的有双蓝眼睛的女人,也是家里的老三便温顺的过去搀扶着他。这丫头进来的时候,才十三,也就数她最听话。 “老二啊,我告诉过你,这衣裳,一直得穿旗人的旗袍,就是衣柜里头,也不能放旧衣裳……” 躺到床上,在老二端着茶水过来时,费勒达在那里叮嘱着,这个女人柜子里头还藏着件哈萨克的衣裳,只以为他不知道呢。 “老二,我告诉你,我看着了没关系,可若是别人知道了,那可不好,知道不,别不爱听我的话,我这是关心你……” 男人的话,让女人的目光变得有些复杂,最终,她还是没有说话,在男人睡着后,她就坐在院子里,摇着摇蓝,看着摇篮里的孩子,这是她和费勒达的孩子,曾经,她也有过丈夫和儿子,只是他们都死了。就死在她的眼前。 辫子来到了草原上,然后,一切都没有了,男人们被杀死了,女人们成了辫子军的女人,不知多少倔强的女人被活活打死。 想要活命,就要忘记这一切,就要学会伺候老爷。 这是大姐说的,可很多时候,她都能看到大姐独立一人默默流泪的模样。 忘记一切……真的能忘记吗? 谁又能忘记呢? “二姐,这几天,你出去过吗?” 身后的声音,让春喜回头看着老三。老三是个极漂亮的小媳妇,眉清目秀的,小长脸,尖尖的下颏象个白莲花瓣似的。她知道,这是旗人最喜欢的模样。不过,老三可没有表面上看起为那么乖巧。她喜欢出去,总借着送孩子到学堂或者买菜的名义,一出去就是半天,对此,老爷也从不过问。 “这不,老六还没断奶,那有功夫出去。况且,你知道,老爷不喜欢女人出去。” 旗人不是汉人,可有些规矩,比汉人还讲究,唯恐因为不讲究了,被人说成“蛮夷”,旗人最害怕的就是这个。甚至就连她们的名字,也起的都是汉人的名字,生怕用了蛮夷的名字,然后辱没了他们。 “老爷不喜欢的可多了,他还不喜欢汉人呢,可咱们邻居有几家不是汉人?” 小苹哼了声,完全没有先前有温顺。 “那些汉人,也是旗人。” “那些人啊,就是一群汉奸。” 小苹嘲讽道。 “二姐,你没看见,这些天,那些人成天都是惶恐不安的,甚至不少人都开始收拾行了。你知道为啥吗?” “为啥?” 春喜不解道。 “汉人要打过来了。” “汉人要打过来了?” 春喜的手一顿,然后说道。 “你是说,是,是汉地的汉人……” 原本正缝着衣服的大姐也愣住了,她都没注意到针扎到了手指头,只是愣愣的说道。 “老三,你是听谁说的?” “现在盛京城都传遍了,听说哈密都让汉人占领了,王化行、图海见势不妙,就领兵撤了回来,一路逃了千多里,直接撤到了盛京……” “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王家的老四,前个说她家老爷回来了,这么说,他们真的要败了?” 自从辫子军来到了这里,就没人不怕辫子军,可是大家都知道,辫子军更害怕汉人,他们做梦都能梦到汉人杀过来,甚至就是老爷也不只一次做过这种梦。甚至有一次,还差点失手把老大给杀了,因为老大长得像汉人。 “败不败不知道,反正现在盛京城里头,到处都是人心惶惶的,你瞧老爷不也是这个样子,昨个晚上,还把埋在地下的银子起了出来,兴许,过去几天,也会让咱们收拾行李。” 说着小苹又看着大姐问道。 “大姐,你是生在汉地,那些汉人到底是啥模样?他们该不会比这些还狠吧,要不然,他们怎么会那么害怕汉人……” “他们……” 手中拿着针线,她的脑海中浮现出那些汉人的模样,沉默了好一会,她才说道。 “他们和这些人不一样,汉人讲究道理,而且对人友善,从来都不持强凌弱,他们也瞧不起那样的人,他们甚至太过仁义了,也就因为这,才险些让旗人夺了天下,后来,汉人的皇帝又领兵把天下夺了回来,这些人被杀的没地方躲,最后一路逃到了这里……” “哎,你说,为什么汉人不把他们都给那啥了,要不然,咱们也不至于沦落到这步田地啊,” 春喜长叹了口气,语气中带着怨言。 “谁让他们跑的那么快,每次还没见着汉人,自己就先逃了,也就是跟咱们有些能耐……” “大姐,你说,” 突然,小苹看着大姐问道。 “他们这该不会又准备逃吧……” ------------------------------------------------------------------------- 在没有民族主义的思潮的影响,以及没有电影、电视的反复提醒,人们的记忆有多长时间?很短暂。目光也是短浅的。估且不说我国历史上的例子,二战前的欧洲,各国百姓是何等的健忘? 有时候人们真的是健忘的,而这种健忘不是说,他们不知道威胁,而是他们愿意相信,这样对他们的生活更有利…… 正文 第317章 (第一更,求支持) 士农工商。 管仲曾说“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后人貌似很喜欢这个说法,不过与管仲把“士农工商”这四民视为国家的基石不同,后世则是对这句话加以曲解,他们把最后一句“国之石民也”,直接给飘没了。而是借着这句话把天下的百姓从高到低分成四个等级,从国家的基础,变成了等待之分。而在这个等级之中,商人毫无疑问,就是最底级的,尤其是秦代之后,以商人奸滑不事生产为由,历朝历代皆以抑商为已任。 不过,在兴乾年之后,这种观点却被打破。不仅仅是因为对先人之言由官方主导进行重新的解读,“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再一次回归其本意,商人的地位重新得到承认。真正改变商人地位的,官方的承认是一方面,而另一方面,随着他们经济实力的增强,而得到不断的提高,而且许多商人更是因为热心公众事业,而被封为“太平绅士”。其地位的高涨远超过历朝历代。 商人的地位与其经济实力的增强有很大的关系,甚至官方对他们的承认,也是基于其庞大的财力。 金钱,在很多时候,总能发挥出乎人们意料的作用。 当田经远在奥斯曼的境内“游历”,在那里试图把所有的反对派都拧成一根绳,煽动着他们去造反,去反抗,去起义,去推翻土耳其人的统治时。在中都的某一家会馆之中,另一群人也在餐桌上交换着各自的利益。这是一群商人,与官员们还讲究一点掩饰不同,对于商人们来说,面对现实的利益,他们往往是不加掩饰,赤裸而直白。 今天做东的是清河商会的会长李义,清河商会是大明最大的商会,不过众所周知,这清河商会真正的主人是谁,是皇家,毕竟皇家也是大商人,至于李义尽管会长,而且也是中都知名的大商,可谁都知道,在商会中,还有一个副会长非常关键,只不过,因为她的身份特殊,所以不会参加商会的普通会议,毕竟她是宫里人。 此刻却见作会长的李义一身锦衣的他红光满面的站起身向在场的众人敬酒道:“今日能得诸位赏光赴宴,在下实感荣幸之至。” “李会长真是太客气了。李会长摆下如此盛大宴席招待我等。我等才该感谢李会长才是呢。” 宴席上一个老者搂着的胡须笑道。他是南直隶商会的会长,各省都有各省的商会,也都有各自的利益,这些年,各省商会之看,竞争多过合作,尤其是在工业发展起来之后,因为市场所引起的激烈的竞争不仅仅只局限于一地,而是扩散到一省以至于整个国家以及南洋各地。 这表面上看似和气的背后,暗地里的竞争从不曾停止过。甚至有时候,他们还会借助官方的力量,对竞争对手进行打压。这一切早就见怪不怪了。 “是啊,李会长设宴,我等岂有不赴的道理。” 另一个衣冠楚楚的中年人跟着附和道。 “那里,诸位真是过奖了。我等皆是商界同僚,理应互相交好,以能有无,所以故而才摆下这宴席让各位仁兄、贤弟一起坐坐。” 李义谦逊的说道。 “确实如此,我等商界同仁,确实应该多加沟通,如此,才能够互通有无,以利百姓嘛。” 操着广东口音的商贾笑说道。 南直隶、浙江、福建、广东、清河再加上北直隶,大明大半的商会今天都聚齐了,商会是一种极为特殊的存在,他们看似不是什么正式机构,所谓的会长不过只是商会会员选出,可他们对本地的影响力,甚至不亚于地方咨议局,毕竟,许多咨议局成员,本身就是商会的成员。 一开始的时候,众人聊的不过只是生意场上的事情,慢慢的他们开始聊起了市场,而且有意无意的聊到了已经趋于饱和的市场。 “现在,最关键的就是市场,过去,咱们总觉得只要织出了布,总有人买,可现在一看,却不是这个道理,现在的蒸汽纱厂、布厂,一厂可顶万人之功,各地的纱厂越办越多,布厂也是如此,这货自然也就多了,谷丰价廉,从去年到现在,这纱价足足跌了一成五,布价也跌了一成,归根结底,还是因为纱厂、布厂越来越多,产量越来越高,东西多了自然也就不值钱了……”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其实吧,这个市场不是没有,天竺的市场就很大,人口和大明差不多,要是把那片市场打开了,咱们可就吃喝不愁了。” “市场再大又如何?那总归不是咱们的……” “即便不是咱们的,想办法变成咱们的就是了。” “怎么变?难不成打过去?” 见此情形,李义只是笑眯眯的听着众的牢骚,从天竺到日本,从日本到朝鲜,几乎所有人,都觉得现在朝廷太过保守。 “就像那朝鲜一样,是我大明藩属不假,可这个藩属却至今都没有开放市场,如此,又岂是大明之藩?依我看来,朝廷应遣使令其如诸夏一般,放开市场,如此也好让其百姓能够享用于廉价的大明商品……” “哎呀,朝鲜毕竟不是诸夏嘛,不过这些都是为了朝鲜人嘛,朝廷确实应该考虑这些事情了,不是吗。” “刘公所言甚是。不过说起来想来朝廷这么做,自然有他们的理由,咱们作百姓的,自然要服从朝廷,谨从皇命才是,况且,现在纱价看似下跌,可相比于万历年间,还是高出不少,就是现在,纱布的利润至少也有四成,归根结底,下跌还是因为利润太高,要是市场真的饱和了,又岂会仍然不断有人投资纱厂?” 说话的正是来自北直隶的祁子涛,作为银行家的他,最近一直倾向于站在朝廷的立场上,当然所有人都知道原因,他是奔着“太平绅士”过去的,他的大哥一直地谋求“太平绅士”的封号,只不过,因为富达银行过去很少参与公共事业,所以总被排除在外。 “想要得到,就要先付出”,那些成日里的精打细算的山西老抠,在太平绅士的推选上,出现了问题,因为鲜少热心公众事业,资助慈善事业的富豪,最后唯一的太平绅士,还是一个捐资建立多所学校的地方士绅,商界没有出现一个太平绅士。 也正因如此,整个山西商界无不是以此为此,随后平日里精打细算的他们纷纷捐资修路、建学,修葺养济院,但越是这么的功利性,回报的可能就越渺茫。因为太平绅士的赏赐,并不是比谁的钱多。 到底怎么才能得到这个头衔? 祁家人很着急。 尤其是在北直隶本地出现数位太平绅士,而以北直隶为根基的祁家却没有这一头衔的情况汇报下,这种差距更是让他们变得越来越着急。 这种差距并不是指钱财或是个人实力上的强弱。而是声誉、地位上的差距,这甚至直接影响到祁家在北直隶的地位——一个连“头衔”都没有的人,又何德何能能主持商会? 太平绅士的头衔,看似只是一外荣誉称号,可是,对于商人而言,却有着特殊的意义,这是与勋士、公士相近的头衔,不仅仅是荣誉,还有很有实质上的利益,这是进入地方咨议局的前提。 祁家需要这个头衔,不过现在这个头衔越来越难得。即便是在祁家投资了燕京书院,创办了济民医所的情况下,仍然有些不足,而为此,在过去的多年间,祁家上下,一直都站在官府的一边,为官府张目,唯恐发表异议,导致功亏一篑。 “祁会长,话可不能这么说。人时候,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嘛。” 打破沉默的李义摇了摇头道。 “哦?莫非李会长也想这样的想法?” 祁子英在心里暗自寻思道,难道说,他们想煽动对朝鲜或者日本下手?要是这样,也许可以想办法参与其中,比如派也济民医所的医生去前线救治伤员,费用都由祁家负担。 这是个捞名誉的好办法。 “这市场嘛,总归是有限的,如果只是坐困于国内,那么早晚有一天,这市场总会饱和,所以这开拓海外市场,是极为必要的。” 或许是酒有点喝多了,有人毫不忌讳的说道。 “其实,海外的扩张,本身就是为了市场,我们应该鼓动朝廷进行扩张,如果他们不愿意,咱们可以像荷兰人那样,成立东印度公司,咱们自己来动手!” 而他的建议同样也是在场不少人共同的想法。在他们看来朝廷的保守,已经制约了商业的发展,为了商业的发展,有必要学习欧洲人,成立一家公司,然后那家公司替朝廷解决一些问题。 “不是咱们替朝廷动手,而为朝廷解决麻烦,毕竟,这用兵海外,开支浩大,咱们掏腰包,总能节省朝廷的开支不是……” 嘴上说着朝廷,可是实际上,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所图所想的,无非还是为了利益,为了市场,他们向往着欧洲的那些特许公司的权力,只有成立那种公司,他们才有可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争取海外市场。并且把阻挡贸易自由的国家打倒在地。 “哎呀,我说你们啊,一个个都想着什么呢?难不成,你们还要建立军队不成?那西洋人是西洋人,那些人不过是无君无父的蛮夷,我等又焉能效仿?” 轻飘飘的一句话,提醒着他们一个现实,这个现实再简单不过,大明,不可能允许商人拥有军队,即便是在海商拥有武装商船的前提下。 面对诸人哀叹,李义便笑着说道。 “看来诸位是对朝廷有所不满啊!但大家也要体谅朝廷。毕竟现在满清未靖,在未来的几年间,西北才是大明的重点,剿灭满清,平定西北才是朝廷的真正在意的事情,至于海外,只是暂时抽不开身罢了,其实,咱们要是有意的话,不妨换个法子。” “哦,李会何出此言?” 祁子英楞了一下问道。在场的其他人也一个个跟着竖起了耳朵。眼见众人如此反应,李义自然是颇为得意。 “咱们确实不能直接动手,可是不妨借其它人的手嘛!反正咱们需要的只是市场不是?” 看着众人,李义道出了邀请他们过来的用意。 “现在,就有一个机会,如果我们抓住这个机会,非但可以成立一家完全由我们作主的特许公司,而且我们还可以获得一个极其庞大的市场!” 商人素来看重利益,李义这么一说,与会的众人立即兴致勃勃的问道。 “哦?不知李会长指的机会是什么?” 面对众人的询问,李义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站起身来说道。 “嗯,今天借这个机会,我向诸位介绍一个朋友!” 说话时,他拍了个手掌,从另一个包厢里走出一个中年人,那人走进房间,看着迷惑不解的众人笑道。 “在下田成刚,见过诸位!” 田成刚,没有任何人认识他,而且在半个月前,李义同样也不认识这个什么田成刚,甚至于,有时候他都怀疑,这世间有没有田成刚这个人也不一定。 怀疑归怀疑,但有些东西是不需要怀疑的。 “不知,田先生在那里高就。” 祁子涛笑问道。 他注意到这个田成刚身上没有丝毫商人的气质,这个人恐怕不是商人,他会是什么人呢? “祁先生,其实,过去,咱们是打过交道的。” 田成刚看着祁子涛说道。 “当年你与令兄在西安考察铁路筑建时,在下就于一旁站着。” 田成刚的面上带着笑,提醒着祈子涛,他们是“熟人”,而他的提醒,让祁子英的眉头猛然一跳,然后说道。 “哦,原来……我知道了!” 他在旁边站着,当时旁边站的是谁?是军队的人! 这个人代表着军方! 有了这个认识后,祁子涛立即说道。 “李会长,不论你接下说什么,我都表示同意!” 正文 第318章 钉子(五一快乐) 一切都是如此难以想象。 至少在几年前,没有任何人能够想到,有朝一日,商人居然会去支持甚至煽动一场战争,尽管煽动战争的并不是他们,而是另一群人,可是商人却在其中发挥着难以想象的作用。 甚至可以说,如果没有这些商人的话,这场战争根本就不可能发生。当然,现在所有的一切,不过只是为战争进行准备罢了。 “各地商会拟首笔提供200万两的款子,用于资助科普特人,帮助他们购买武器、训练军队,同时还会为其雇佣一支武装商船队,用于运送军队,协助他们攻占沿海地区,一但他们发动起义之后,将会视情况向他们提供500万两左右的贷款,当然,这一时期,科普特人将坐把西奈半岛以及运河西侧三十里内的土地全部割让予苏伊士运河公司……” 站在陛下的面前,王文白并没有掩饰他的态度。他的态度是支持。甚至可以说现在这件事之所以进行得如此顺利,正是来自于他的支持。 否则,仅仅凭借一群商人,根本不可能策划这个么大的行动。 “而苏伊士运河公司将由各地商会共同占股组成,当然,待到时局稳定后,公司就会将运河区交给朝廷,朝廷可以不费一兵一卒,得到运河以及西奈半岛……” 身为军正司军正丞的王文白,在接到这个计划时,也曾惊讶于计划的“疯狂”,但是仔细分析之后,发现计划确实可行之后,他才开始从怀疑转向支持。 然后开始投入全部的力量支持这个行动,也正是因为他的支持,整个行动才会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大量的老旧武器被通过各种渠道收集起来。被运送到需要他们的地方。用来武装那些人。当然最后需要那些商人为这些武器买单。 其实那群商人在这件事中所扮演的角色就是资金的提供者。没有他们提供的资金。这件事想要进行下去,并没有那么容易。 “嗯……” 默默的点下头,朱明忠并没有说话,不过他的内心越是掀起了一阵阵波澜,这种波澜之中,更多的是震惊。 商人战争! 代理人战争! 在21世纪这种事情很寻常,但是17世纪,中国的商会却不知不觉的涉足其中,成为这个游戏的参与者。而与这个时代的欧洲同行顶多也就是在某些小国进行类似的游戏不同,中国的商会一上来就挑战奥斯曼帝国,它是这个时代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 可是这些人却胆大包天的想要去挑战这个国家,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去在这个国家内部先动起叛乱。从内部瓦解这个国家,进而在他们身上挖出一块肉。 这确实有着很大的风险,但不可否认的是回报同样也很大。 “有可能成功吗?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埃及的总督帕夏掌管埃及政治、经济、军事事务,可是他们并没有对埃及原行政制度进行更动,但中央政权官吏一律由土耳其人担任。整个埃及划分12个郡,郡主贝克仍由马穆鲁克人担任,对上承认奥斯曼帝国宗主权和总督的统治权,向国家缴纳年贡,而总督对地方事务没有真正控制力,马木各克人因此仍能够保持很大势力,各地官员独霸一方,在辖区内组织自己的军事力址维护权利和地方安全,任意处置政治经济事务。” 随着大明对世界越来越了解,朱明忠也可以通过军正司等机构了解到这个时代各国的情况,对于奥斯曼帝国的埃及行省当然也有一定的了解。 事实上,这种了解当然是基于一个前提,就是把它视为盘中餐,是为嘴中肉。在他看来大明和土耳其的决裂是必然的。不过在此之前,他并没有考虑在内部瓦解那个庞大的帝国。 现在似乎是个机会。 “陛下,这十二个郡与其说是十二个埃及行省下的郡,倒不如说是埃及行省的十二个军阀,自从埃及为阿拉伯帝国的夺据以来,尤其是在800年前科普特人起义之后,科普特人被没收了土地后,埃及经济就处于严重衰退中,水利设施年久失修,桥梁堤坝倒塌,农田荒芜,工商业萧条,城镇市景凄凉,各地疾病流行,旱涝灾害不断,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苦难深重。而作为三等人的科普特人,更是苦难深重,所以,得到我们的支持后,他们极度愿意发动起义。” “道理是这个道理!” 朱明忠点点头说道。对此她当然不反对,只有遭受过奴役的人才会知道自由的可贵。也正因如此,他相信那些人一定会不惜代价的,赢得自己的自由。但这仅仅只是个道理而已。在很多时候,即便咱们渴望自由,但是在残暴的统治下,也仅仅只是渴望罢了,或者最终只是完全沉沦下去。 “可别忘了马穆鲁克人是最好的骑兵,他们自幼就的接受严格的骑兵训练。而且这也是马穆鲁克人占据埃及统治阶层的原因。” 陛下的提醒,让王文白笑道。 “陛下,马穆鲁克人的骑兵确实非常优秀,但是,陛下,从去年,也就是西历1682年10月,奥斯曼帝国就已经开始大量调动埃及的马穆鲁克人,命令十二个郡的马穆鲁克人贵族,都必须集结他们的部队随同皇帝出征维也纳,根据我们掌握的情报来看,土耳其人在埃及征召了超过50000马穆鲁克人,他们之所以征召这么多的马穆鲁克人,本身就是为了借进攻维也纳削弱马穆鲁克人的实力,加强对埃及的统治,所以,现在埃及的军力是空虚的,而且根据推测,在早期,甚至阿拉伯贫民也会参加到起义之中,如果分给他们土地的话。” “分给土地?” “埃及土地除寺院土地外,名义上全部为国有土地,实际上三分之一为总督和土耳其官吏所有,三分之二归地方马穆鲁克所有,这样宗教法老、法官、总督、土耳其官吏和马穆鲁克地方官就成为拥有全部土地的地主阶层。那里的土地实行包税制,农民向封建地主缴纳实物地租、货币地租和其他捐税,地主向国家上缴固定数额的租税,总督向帝国素丹缴纳贡斌。因为是异族统治,所以土耳其统治者对埃及人民残酷剥削压榨,而对经济发展漠不关心。大小封建地主层层盘剥属民,征收大量名目繁多的捐税。” 看着陛下,王文白说道。 “所以,我们的计划就是,以分田地为由吸引部分无地且受高利贷盘剥的阿拉伯贫民参加到起义之中,从而保证起义的力量占绝对的优势。” 从去年开始谋划,到现在经过无数次计划之后,对于谋略埃及早就有了一整套的方案,现在只是需要按计划实施罢了。 “哦,也就是打土豪分田地了。” 略点下头,对于这个办法,朱明忠并没有表现出什么特别的态度。 “在起义之初,尽可能的争取绝大多数人的支持是应该的,但是,不要忘记一点,科普特人与埃及人之间,他们的分歧在于宗教信仰上的分歧,所以即便是合作那也是暂时的,我们必须要明白这一点,所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在奥斯曼人的统治被推翻之后,埃及内部仍然会发生大规模的冲突,这是信仰之间的冲突,要么是科普特人迫使埃及人改变信仰,要么是后者迫使前者改变,但是朕更倾向于前者去改变后者,而不是后者,毕竟,如果我们想要掌握苏伊士,永远的掌握那里,我们必须要接受并且推动这种改变。” 看着资料中有关科普特人的资料,朱明忠思索片刻,又说道。 “至于在巴尔干半岛发动起义,这一点很好……” 1683年! 维也纳战役! 或许王文白等人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朱明忠却很清楚,1683维也纳之战在欧洲的历史上,是极为关键的一次战役。堪称是欧洲近代历史的一个转折点,从此之后,欧洲文明对奥斯曼的恐惧开始消退…… 这场战役的结果,不仅仅是斩断了奥斯曼对欧洲的野心,同样,奥斯曼帝国的损兵折将,让这个内患重重的国家也陷入危机之中。 这确实是一个好机会。 如果错过这个机会的话,想要等到这个机会的重建,恐怕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 一个强大的奥斯曼帝国并不符合大明的利益。甚至可以说,任何一个强国的出现,都不符合大明的礼仪,所以对于大明而言,现在所需要的就是瓦解这个国家。 只有瓦解了奥斯曼帝国,大明才能够在他的身上挖下一块肉。这正是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弱肉强食。要么吞食别人强壮自己,要么自己沦为他人的盘中餐,口中肉。 “对于大明而言,我们可以接受英国、法国等其它欧洲国家的强大,因为他们的体量永远不可能给大明造成威胁,但是奥斯曼帝国……对于大明而言,却是一个潜在的威胁,或者说,每一个潜在的大国,于大明而言,都是潜在的威胁,既然是威胁,那么,我们就要彻底的消除威胁,而是坐视威胁的膨胀,尤其是……” 尤其是在西欧的发展很有可能因为大明的崛起,而发生改变的情况下,朱明忠是不可能冒险让一个扩张欲望如此强烈的国家崛起的。 不仅要斩断他扩张的可能,还要摧毁这个国家。从根本上摧毁他们,到底毁灭他们强大的可能。就如此才能够避免他对大明产生威胁。 有时候对于国家而言,任何威胁都要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才是最好的选择。 所有的姑息者都要为姑息纵容付出代价。大明已经犯过一次错,不可能再犯第二次错误。 “尤其是在,他很有可能直接对我们造成威胁的情况下,一但夺取西域、我们与他们之间,也就隔着个里海,几乎等同于邻国,在此之前,必须要让他们陷入内乱之中……” “臣明白,巴尔干的起义将有益于我们在埃及的行动。” 王文白的回答,让朱明忠笑了笑,片刻后,他才说道。 “不需要把巴尔干止步于埃及的独立,可以把目光看的更深远一些,在科普特人建立政权后,我们可以以埃及作为跳板,进一步支持希腊、巴尔干等地基督徒,给予他们以支持,让他们继续发动起义,也许,我们可以策动一场“圣战”,埃及仅仅只是奥斯曼的一块肉,我们所需要的就是把奥斯曼给彻底瓦解了,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够从中得到更多的利益。” 突然,朱明忠的话声一顿,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从不曾闪现过的想法,之前,他还有真没有考虑过。 “圣战。” 王文白不解的看着陛下,并没有理解这两个字的意思。 “没错,就是圣战。” 略点下头,朱明忠说道。 “你并不了解欧洲人还有土耳其人,那些信仰者相信“圣战”,也甘愿为之献身,也许,我们可以考虑一下通过另一种方式去解决奥斯曼帝国,甚至未来欧洲的威胁。就是通过一场圣战,从根本上瓦解奥斯曼帝国的统治,然后在那里……” 沉吟中,朱明忠并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在脑海中思索着的这个计划实施的可能性。 如果能够实施的话,也许,在华夏与欧洲之间,可以建立一个缓冲带,而这个缓冲带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当然是受大明控制的。或者说完全被大明掌控的一个国家。国家当然不会像奥斯曼帝国一样会有侵略性,但是它却可以成为大明在欧洲埋下了一根钉子。 可是有可能实现吗? 反复思索着种种可能,感觉有很大把握实现这一切的朱明忠,最后又一次看着王文白说道。 “有一件事情,你们现在就要去做,立即派人去办,这件事对于将来在那里的谋略是极为重要的……” 正文 第319章 建议(求支持,求月票) 17世纪的意大利是混乱的,甚至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意大利,一个个独立的城邦、共和国将亚平宁半岛分割成一个个碎块。而威尼斯共和国就半岛诸城邦中的一员。威尼斯以前是拜占庭帝国的一个附属国,于9世纪获得自治权。在中世纪盛期,威尼斯由于它控制了欧洲与黎凡特的贸易而变得非常富裕,并开始往亚得里亚海方向扩张。尽管在瓜分拜占庭帝国土地时,威尼斯获得爱琴海内的很多岛屿,包括克里特岛和埃维亚岛。 可是随着土耳其人的崛起,从拜占庭帝国灭亡之后,威尼斯就陷入了衰败之中,尽管在一百年前的“勒班陀战役”中,神圣联盟的军队击败了奥斯曼帝国海军,阻止了他们对西欧的进攻。虽然获胜的威尼斯共和国失去了塞浦路斯却能继续统治威尼斯地区、亚得里亚海沿岸地区和艾奥尼亚群岛,但是它已经衰落,活在它以前荣光的阴影之下。 威尼斯是衰落的! 对于刚刚抵达的威尼斯的张万祺,这位大明辅臣忠义公的长子而言,首先感受到的就是这座城市的衰败,尽管在港口中仍然可以看到大量的船只,在进入运河后,那座矗立在城市最显眼处的象征商业主权的海关,仍然屹立在那里。 但是放眼望去,每个人所感受到的都是衰退——即便是一个外人,也能够感受到这里的衰退。这种衰退是必然的,威尼斯的崛起是与贸易息息相关的,奥斯曼的崛起,不仅仅中断了威尼斯与东方的转口贸易,同样也将他们挤出了黑海,北非,贸易航线的消失,让这座曾经繁华无比的水城,陷入长期的衰退之中。 尽管在100年前,威尼斯和西班牙等国组成的神圣同盟,曾经在海上击败了奥斯曼帝国海军。成功的阻止了他们对西欧的威胁。 但是,却无法阻止自身的衰落。毕竟大航海时代的到来,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威尼斯过去作为东西方转港贸易中心的地位。而奥斯曼帝国对东方贸易的阻挡,也导致了他的进一步衰落。 所有的一切最终导致了这里的衰败。尽管表面上看来威尼斯的贸易是如此的繁忙,纵横的水道中小船刚朵拉有序地穿梭着。但是,市场上的萧条却是无法掩饰的,市场的萧条同样影响到了这里的百姓的生活,许多百姓都是衣衫褴褛,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 眼前的情景,倒让张万祺没有去思索太多,对于这里的一切早就在他的预料之中,他们的生活无论如何的落魄,对于他而言没有任何意义。毕竟这些人不过是威尼斯人,他们的生活和他有什么关系呢?而只是问道身边的张国梁。 “你确定巴列奥略家族,仍然在威尼斯吗?” 两个月前乘飞剪船离开广州,前往埃及的张万琪肩负着极为特殊的使命,不过这个任务,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复杂,甚至可以说是极为轻松的,在抵达伊斯坦布尔后,不过只用了几天的时间,就从一些渠道获得了巴列奥略家族有关的消息。然后就立即来到了威尼斯。 “公子,欧洲与华夏不同,在华夏,前朝的皇家往往都是隐姓埋名藏匿起来,唯恐被斩草除根,可在欧洲,他们却是光明正大的彰显自己的身份,巴列奥略家族或许失去了拜占庭帝国的已经两百多年,可是对于欧洲人而言,他们仍然是贵族,而且是极为尊贵的贵族,他们的家族幸存者——也就是拜占庭皇帝曼努埃尔二世的小儿子的后代,现在依然生活在威尼斯,作为贵族,当然,现在,他们除了贵族的头衔之外,就再没有了其它。尽管这里曾经是拜占庭帝国的属地。但是他们在这里也仅仅只是作为贵族生活在这里,仅此而已。” 张国梁对身边这位忠义公的世子解释着欧洲的不同。他并不明白,为什么这位世子会不远万里赶到这里,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既然来到这里,肯定有其特殊的用意。 “实际上他们的生活甚至不一定能够赶得上城市中的一些有钱人。他们的生活甚至可以用落魄来形容。只是比平民稍微好了那么一些罢了。” “这么说,他们现在已经是平民了?” 只剩下头衔? 张万琪的眉头微微一跳,他担心找到的是一些衣衫褴缕的人,那样的话,计划能不能顺利实施,恐怕都是一个问题。 “不,公子,他们是贵族,从来不曾是平民,那怕身无分文,也是贵族!即便是他们再落魄,也不可能落魄到像市区之中的那一些平民一样。。” 贵族可能会身无分文吗? 对于罗阿尼斯·巴列奥略而言,几乎每天,他都必须要面对越来越长的的账单,作为贵族,他必须要维持体面的生活,但是仅仅那么一点租金。是绝对不可能的。 “也许,我应该考虑一下他们的建议。” 又一次罗阿尼斯·巴列奥略想到了朋友的建议——出售这座庄园。 这座庄园是他祖先离开君士坦丁堡后,在威尼斯买下的,也是巴列奥略家族唯一的财产。也是他们几代人在威尼斯的生计来源。。 可卖掉庄园之后,巴列奥略家族的未来呢? 抬头看着那一副副油画上的祖先,毫无例外的,他们都穿着拜占庭式的服装,尽管他们从不曾考虑过恢复拜占庭帝国的统治,但却并不妨碍他们用拜占庭式的服装告诉世人,他们才是拜占庭帝国真正的继承人。 不过也就仅仅局限于此了。有任何人会相信他们有朝一日能够重新回到君士坦丁堡。就是他们自己也不会相信有朝一日拜占庭帝国会重新屹立在那里。 占庭帝国对于他们而言,不过只是卓著的记忆,仅此而已。 “我只有一个女儿,也许等到她嫁人之后,巴列奥略家族就会成为过去,谁还会遇到他们呢?也许,这座庄园可以作为她的嫁妆……” 可是,在威尼斯又有什么样的大人物,愿意娶她呢?毕竟,除了头衔……甚至就是所谓的头衔也是不值一提的,现在,在君士坦丁堡陷落200多年后,谁会在乎什么“拜占庭帝国的继承人”的头衔。 没有任何人还会在乎什么拜占庭帝国的继承人。就像没有人会去在乎拜占庭帝国一样。因为它早就消失了。 对于许多人而言。那个帝国只是书籍中的存在。谁会记得他呢?当然也不会有人在乎所谓的头衔。 也许可以找一个城里的富有商人。 他们或许在乎女儿的头衔。毕竟那些人,除了金钱之外他们一无所有。可是巴列奥略家族现在除了没有钱之外,还有他们所没有的头衔。 突然,一阵娇笑声打断了他的思绪,笑声中,一个少女闯了进来。 “爸爸,” 穿着一身白裙的安娜笑靥满面的看着父亲。 “今天我要和安琪儿一起去骑马,也许,中午会在安琪儿的家里用餐。” 看着女儿欢快的模样,原本正头痛着那些账单的罗阿尼斯·巴列奥略立即笑道。 “好的,我知道了,你骑马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一点。” 看着活蹦乱跳的女儿,当阳光照在她的脸颊上,那美丽的容颜,会让他想起自己的妻子,安娜就像妻子一样的美丽、善良。作为父亲,自己应该首先为她考虑才对。 也许真的应该为她找一个富有的商人,作为丈夫。这样,至少他和他的子孙后代不需要再为生活忧虑。 或许这是最好的选择了! 搭乘马车来到巴列奥略家族的庄园时,张万琪并没有碰到骑马离开庄园的安娜,一如普通人的拜访一样,在向佣人通报了姓名后,很快,他就见到了罗阿尼斯·巴列奥略,这位巴列奥略家族的继承人。 “你是明国人?” 罗阿尼斯·巴列奥略诧异的看着访客,这是他第一次看到明国人。现在欧洲对于明国并不陌生。 “是的,阁下。” 张万琪用有些生硬的拉丁语回答道。 “你会说拉丁语?” 罗阿尼斯立即改口用拉丁语,他并不知道,张万琪说拉丁语,是为了直接与他沟通,以避免秘密外泄。 “是的,我曾经和神父学过拉丁语,阁下。” 在简单的客气之后,张万琪直接说道。 “我想用拉丁语与阁下交流,是一种尊重,毕竟,巴列奥略是拜占庭帝国真正的继承人……” 目光朝着墙上的油画看去,看着那些画像上穿着拜占庭式服装人物,张万琪可以想像,在这些人的心中,依然存有对拜占庭帝国的回忆。 只是,眼前的罗阿尼斯有这样的回忆吗? “谢谢。” 对方的回答,让罗阿尼斯稍微有些失神,在绝大多数时候,他都会选择忽视这一点。但是有时候总会有一些人会提醒着他。提醒则属于巴列奥略家族的过去。 对于过去的回忆,总是让人无法忘记。 “拜占庭……对于现在的巴列奥略家族而言,只是一个遥远的梦罢了,你知道,现在奥斯曼强大到可以让欧洲为之颤抖,现在他们正在进攻维也纳,也许,那里沦陷之后,整个欧洲很快都会笼罩在奥斯曼的阴影之中。” 奥斯曼已经包围了维也纳,在张万琪一行人抵达威尼斯的时候,就已经听说了这个消息。 相比于欧洲各国,奥斯曼帝国实在是太过强大了,这个庞然大物可以让整个欧洲都在他的隐形下瑟瑟发抖。 正因为这个对手足够强大,所以他相信自己的建议对于巴列奥略家族有足够的诱惑。毕竟谁又有可能拒绝那个建议呢? “确实,所以,也正因如此,作为大明皇帝陛下的特使,我将向你提出一个建议。” 笑看着眼前的这个巴列奥略,张万琪的脸上带着笑容。 “建议?” 不解的看着这位来自明朝的贵族继承人,罗阿尼斯的目光中尽是不解。 “我们知道,你有一个女儿,安娜·巴列奥略小姐,她今年14岁,而大明皇帝陛下的九皇子,今年正好16岁,他们的年龄相仿,因此皇帝陛下特意派我前来向阁下提亲。” 这正是他不远万里来到欧洲的原因,在他自己刚接到这个任务的时候,也感觉极为诧异。谁又能相信皇帝陛下会为皇子不远万里来这里求亲。 什么! 罗阿尼斯惊讶的看着面前的这个人,他简单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怎么可能!” 他几乎是立即大声惊失色的说道。 “你们的皇帝,怎么可能会,会……” 会主动向自己——没落的拜占庭贵族提亲呢? 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至少有那么一瞬间,罗阿尼斯甚至都怀疑对方的身份。 “你真的是明国皇帝的使者?” “在罗马,有大明派驻的大使,现在他正在往威尼斯赶来,我的身份会在几天内得到证实,阁下。” 在张万琪前往这座巴列奥略家族的庄园时,张国梁已经去了罗马邀请大使来这里,证明他的身份。 “呃,这……” 罗阿尼斯点了点头,诧异道。 “你们的皇帝,是否知道,拜占庭帝国早已灭亡了,现在巴列奥略家族不过就只是一个没落的拜占庭贵族,仅此而已。” “如此也就足够了,” 张万琪的脸上带着笑容,他看着罗阿尼斯说道。 “皇帝陛下相信,大明皇族与拜占庭皇族的联姻将有助加深东方与西方之间的了解……” 看似一句话再普通不过的话语,却在罗阿尼斯的心里掀起了一阵波澜,他诧异的看着对方说道。 “拜占庭皇族……你们,” 罗阿尼斯的嗓子有些发涩,他甚至感觉到窒息,因为在对方的话中,他猜到了另一种可能,也许,也许……那个曾几何时,在他的祖先眼中看来,遥不可及的梦,似乎不再是痴心妄想了,因为,眼前的这个人带来的信息。 “我们觉得,伊斯坦布尔,也许应该恢复他曾经的名字。” 正文 第320章 皇冠(求支持,求月票) “我们觉得……伊斯坦布尔,也许应该恢复他曾经的名字。” 一句看似不经心的话,却对有些人充满着诱惑。很多人都无法分清什么是诱惑,什么是诱饵。 但是在绝大多数时候,人们面对诱惑的时候,总会向贪吃的鱼儿一样,心甘情愿的把诱饵吞下去。 整整一天,罗阿尼斯都沉浸在这句话之中,她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能力抗拒这句话带来的诱惑。 非但没有办法抗拒,他甚至会因为这句话而热血澎湃。激动之时,他甚至无数次的在心底浮现出君士坦丁堡,浮现出这个无数次在他和他的祖先心中永存的名字。 对于他而言,那里曾经只是遥远的异国他乡。 从土耳其人占领那里的那天起,他的祖先就意识到,永远不可能再回到那里,即使是有十字军的帮助。而且,从那时起,土耳其人就成了整个欧洲的恶梦,没人能阻挡土耳其人的进攻。 君士坦丁堡,对于巴列奥略家族而言,只是曾经的过去,仅此而已。到了他这一代君士坦丁堡,对于他们而言,不过只是异国他乡。根本不可能在他们的心底掀起任何波澜。 但是现在,这个明国人带来的信息,却让罗阿尼斯看到了一线希望。而且这一线希望不是他寻求了,是对方主动告诉他的。 “你们真的这么以为吗?” 罗阿尼斯有些紧张的问道。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语气,甚至有些颤抖。因为太过激动, “我知道了……” 突然,他看着张万琪说道。 “我知道了。我的女儿——安娜,她是巴列奥略家族唯一的继承人,也是拜占庭皇帝唯一的继承人!” 盯着张万琪,罗阿尼斯突然冷静了下来,他知道了对方为什么会上门提亲,因为他们需要巴列奥略家族,需要安娜的身份。 他们的目的根本不是帮助他回到君士坦丁堡,而是为了帮助他的女儿。 “确实,但是,九皇子,也是大明皇帝的儿子,他将会在成年后拥有自己的封国。其封国的面积,远远超过威尼斯。” 看着罗阿尼斯,张万琪并没有任何隐瞒。在这个时候,并没有任何隐瞒的必要。双方都是聪明人,与其遮遮掩掩,不如直接了当一些。这样反而可以建立更为直接的合作关系。而不会因为遮遮掩掩,导致双方的关系陷入互相怀疑之中。 当然更为重要的实力,除了大明可以给他这些承诺,其他的谁还能够给他这些承诺呢? “如果令女嫁给九皇子,也许,九皇子的军队,可以让巴列奥略家族重新回到君士坦丁堡,当然,那个时候,拜占庭将会由九皇子与安娜皇后两人共治。” 这一切并没有出乎罗阿尼斯的意料,正向他猜测的一样,来自异国他乡的帮助是需要回报的,他们所需要的回报并不仅仅是他的女儿,而是整个帝国,整个拜占庭帝国。尽管这个帝国早就不存在了。但是这位来自异国他乡的客人,所需要的仅仅只是拜占庭帝国的继承权。他沉默片刻,然后说道。 “我认为,拜占庭复国之后,皇位应该由安娜继承,而她的丈夫,可以作为共治皇帝。” 共治皇帝起源于罗马帝国后期四帝共治,整个罗马帝国分为东西两部分,各自有一个皇帝,好像正式称号为奥古斯都。此外又各有一个共治皇帝,作为奥古斯都的副手和接班人,称为凯撒。有时签署法令和发行货币时与奥古斯都一起署名。 后来这个共治皇帝的制度被东罗马帝国也就是拜占庭帝国所继承和发展,不过那时共治皇帝和皇帝基本上是父子关系。当然,也有一些权臣成为共治皇帝,与皇帝共同治理国家。 因为明白对方的企图,所以他才会提出这个建议,也许这个建议可以让她的女儿保存一些属于她的权力。 但是显然这并不符合大明的利益。对此,张万琪只是笑了着说道。 “我们认为,安娜才应该是共治皇帝。毕竟,未来的君士坦丁堡,将会是九皇子攻克的,而安娜只是他的妻子……” 尽管张万琪没有直接了当的指出事实,但却也是在告诉罗阿尼斯,除了血统,安娜什么都没有,巴列奥略家族不过只是一个头衔罢了。 没有来自大明的帮助,他们这个家族只会消失在历史长河之中,没有任何人会在意他们的未来。就像现在他们在威尼斯,不过只是一群微不足道的人罢了。 “巴列奥略家族或许已经没落了,或许安娜没有其它,但是,我的朋友……” 知道眼下的这场谈判将直接关系到女儿未来地位的罗阿尼斯笑着说道。 “但并不意味着巴列奥略家族一无所有!” 不是一无所有,他们还拥有什么? 在强调自己并不是一无所有之后,看着这位神情有些诧异的东方客人。罗阿尼斯用得意的口吻说道。 “许多人都知道,君士坦丁堡被占领之后,帝国的皇冠就下落不明,很多人都说是被皇家的仆人带走了。” 在欧洲皇冠是权力的象征之一,有关拜占庭帝国的传说之中,关于王冠的传说有着许多个不同的版本。而最广为传播的就是在拜占庭帝国灭亡的时候,被仆人拿走了然后被宝石被仆人取下,王冠被融化。现在罗阿尼斯话中流露出的信息,让张万琪微微一愣,王冠很有可能仍然存在,但他不露声色地说道。 “看来,并没有被仆人带走,这确实是件好事。可是,我们必要看到的一点是,拜占庭已经灭亡近两个半世纪,漫长的岁月,早就磨去人们对它的记忆,所谓的皇冠,不过仅仅只是历史的象征罢了,现在又有多少人会承认它所象征的权利呢?阁下,如果没有大明的帮助,没有九皇子的军队,也许,君士坦丁堡,永远都只是伊斯坦布尔!” 原本看似还想要去争取利益的罗阿尼斯,突然愣住了,这确实是无法回避的现实。没有来自大明的帮助。那个皇冠不过只是一堆破铜烂铁而已。 至于君士坦丁堡,也永远将是伊斯坦布尔。和现在相比不会有任何改变。 沉默片刻,他无奈的长叹道。 “我只有一个女儿,我希望给她争取尽可能多的利益,我爱她,所以并不希望她对于你们而言,只是一个巴列奥略家族的继承人。” 或许他自己永远都不会成为拜占庭帝国的皇帝,但是他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够得到幸福。得到属于她的权利,毕竟那些权力原本就应该属于她。 “她会是帝国的皇后!” 张万琪的语气平静。 “这一地位是尊贵的。她的子女,将会在未来继承帝国的皇位。” 对此,罗阿尼斯当然不会怀疑,毕竟,这正是明国的皇帝提亲的原因,而且这也是巴列奥略家族重新回到君士坦丁堡,重新登上皇位的唯一机会。 女儿的幸福。或许这就是女儿的未来吧。至少相比于现在那个时候的她也许会更为幸福。无论如何答应他们,女儿的刚来都会比现在拥有更多的机会。 或许是他这个父亲唯一能做的了。既然是希望,那就不应该错过这个希望。 “那么,你们真的会派兵进攻君士坦丁堡吗?” 罗阿尼斯的语气中带着一丝不确定,毕竟,现在奥斯曼帝国实在是太过强大了,在欧洲,人们顶多只是去考虑如何抵抗土耳其人的入侵,而不是从土耳其人的手中夺回君士坦丁堡。 “阁下,我想,在你的有生之间,你必定可以重新回到君士坦丁堡。” 当张万琪在威尼斯与罗阿尼斯商定了安娜的婚事时,远在万里之外的大明,朱明忠却是笑呵呵的看着石昭。老九是他和石昭的儿子。在几个皇子之中,之所以会选中老九作为未来的拜占庭帝国的皇帝,正是因为他是石昭的儿子。 在一定程度上,这是某种弥补。 “……首先,会是埃及,当埃及的起义之后,正教会在埃及得到恢复,然后是希腊,接着是巴尔干,然后是俄罗斯,这些地区都是正教的教区,而最终,他们都将受到君士坦丁堡的影响,所以,帮助拜占庭帝国复国,将是我们分割欧洲极为关键的一个环节。” 面对石昭,朱明忠并没有掩饰他的想法。这个想法之前于脑海中闪现之后,就再也没有消停下来。 大明不可能占领全世界。可并不意味着,不能通过其它的一些手段去控制世界,至少控制世界上的绝大部分国家。 欧洲除了天主教之外,还有东欧的正教,而正教正是发源于拜占庭,帮助拜占庭复国,并不仅是为儿子夺取拜占庭皇位,更重要的是通过拜占庭去影响正教,进而让正教以及东欧倾向于大明,作为大明的朋友,而不是敌人。 而在大明与欧洲之间,也将会出现在一个缓冲带,这是一个文明的缓冲带,未来的拜占庭帝国将会是一个受到华夏文明影响的正教帝国,而正教也将会受到华夏文明的影响。 这将是一个全新的国家……甚至文明。 “帮助拜占庭复国,重新建立的拜占庭帝国,必须是与大明有着直接联系的,而不应该是欧洲人的,所以,朕才会命人为老九提亲,那巴列奥略家族也算是皇族,倒也不会辱没老九的身份。” 这个时代的明人绝不会娶异族女子为正妻,往往都是以其为妾,老九是皇子,按道理应该娶当朝的勋贵女儿为妻,而不是一个西洋人,那怕那个西洋人是贵族。 “臣妾知道。” 默默的点点头,石昭并没有反对。甚至于她可以看到,对于老九而言,这是一个好事,将来他不仅仅只是大明的亲王,而是一个皇帝。 “夺取埃及之后,我们会策划在奥斯曼境内的起义,等到时机成熟时,朝廷会协助他夺取君士坦丁堡,也许,拜占庭帝国并不算强大,但是在大明的支持下,他将会屹立在那里,作为大明在西方的最前哨!”, 面对陛下的解释,石昭并没有说话,她只是默默的为陛下倒上一杯茶,然后静静的说道。 “对于这些国家大事,臣妾并不关心,既然陛下已经决定了,那就这么安排吧,不过……” 抬头看着面前的陛下,石昭的眼帘轻垂。 “其实,父皇看到今天的这一切,于九泉之下必定会瞑目的,陛下不需要刻意的去做一些事情。” 她知道为什么陛下会选择自己的儿子,也知道他的心里必定对父皇心存些许愧疚,毕竟他是“冒名顶替”的,但在她看来,这一切是没有必要的。 “若是没有陛下,现在大明不可能中兴,天下的汉人势必还会为鞑子奴役,相信父皇在天之灵也不愿意看到这一切,陛下恢复中华,功勋盖世不逊高皇,即便是陛下自立为帝又有何不可,但却甘愿为天下黎民的福祉,承继大明宗嗣,陛下不仅功在社稷,且有大恩于朱家,若是说到亏欠,反倒是朱家亏欠陛下甚多!” “朕知道,” 点点头,朱明忠正色说道。 “可是有些事情,总归是需要去做的……” 心知石昭并不愿意在这个问题上,再谈论下去的他又笑着说道。 “不过,有件事,回头要让老九去做一下,就是要受正教的洗礼,而洗礼后,只能娶一妻,到时候,不像像他的哥哥们那样妃子如云,可千万别怪朕啊。” “陛下,瞧你说的,他怎么可能会怪陛下,况且这也是好事,有得有失嘛。况且,这样对女子也是好事,至少不用于她人分享他了不是。” 在石昭轻笑时,她抬头看到陛下正直直的看着自己,双目流露出的目光,让她的脸颊微红。 “昭儿,最近,朕太冷落你了……” 话音落下时,朱明忠便把石昭拉入自己的怀中,周围的宫女一见,立即纷纷退出了房间,将房间留给他们两人…… 正文 第321章 十字军(第一更,求支持) 这一天是礼拜日。 在索科特拉岛滨海的沙滩上,数千名穿着土灰色军装的士兵,正在那里坐着礼拜,神父朗诵着经文。 “主啊,让我成为你的利剑;在仇恨之地,悍卫你的信仰,绝不给魔鬼留地步……主啊,请赐予我力量与智慧,让我能击败魔鬼、参透魔鬼的诡计……赏赐的是你,收取的也是你,在死亡里我们重生得到永远的生命。阿门。” 远处的祈祷声传入耳中的时候,看着那些信仰者,看着他们在那里祈祷,远处的那些教官们,仍然保持着沉默状。 对于眼前的这一幕,他们已经适应了,并且习惯了,甚至早在十年前,当大明用五万两白银从马赫里苏丹国买下这座远离陆地的岛屿时,他们也曾惊讶于岛上的那些天方教的信仰者——当然,许多信仰原始宗教的土人,总算是长松了一口气,他们不会再被强迫改变信仰。 十年间,这座岛上的那些从马赫里苏丹国迁来的人离开了岛屿,岛上也见不到了曾经的信仰者。对于大明而言,这座没有什么产出的,甚至有些荒凉岛屿是没有丝毫用途的,甚至这里的移民也极为有限,如果不是岛上有一个中队的驻军和几百名流放犯与土人妇女组成的家庭,恐怕这里很难让人想起这里是大明的殖民地。 不过,从去年开始,随着一艘艘船只抵达南岸,这座荒凉的岛屿突然热闹了起来,上万名埃及人来到这里,尽管他们说着阿拉伯语,可是却戴着十字架,甚至很快的,他们抛弃了阿拉伯语,用并不太流利的科普特语进行交流。 “800年来,这是第一次,第一次有可能夺回自己的家园!” 在礼拜之后,克里丁神父看着眼前的这些年青人,他们来自埃及的各个地方,都是各个教堂挑选来的人,他们的身份各异,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他们都曾受到埃及人,应该说是阿拉伯人的欺压。 “你们之中有的人妻女曾经被埃及人奸污,亲人曾被他们杀害,甚至就连同在法庭上,法官也不会采纳你们的证词,因为你是科普特人,因为你的证词是不是能用来批评他们的……” 随着克里丁神父的话语,所有的士兵都变得激动起,他们的神情中带着愤怒,更握紧了拳头。 “有人问我,为什么科普特人要夺回埃及,我想说的是,我们不是为了夺回埃及,而是为了夺回家园,是为了夺回身为人的尊严,我们并不是要去杀死埃及人,而是在告诉他们,谁才是那里的主人,谁才是真正的埃及人!” “我们是埃及人!” 在激动的喊声中,克里丁继续说道。 “告诉他们,谁才是那片土地的主人,告诉他们,我们——科普特人,才是真正的埃及人,至于他们,那引起阿拉伯人,不这只是异域的入侵者。从800年前,最后一次科普特人起义之后,我们,就成了那片土地上的奴隶,而今天,就是现在,就是此时,我,要去赢得属于我们的自由!” 自由,只有失去之后才知道自由是何等的珍贵,对于科普特人而言,自由无疑是珍贵的,是他们所不曾拥有的,至少在他们的记忆之中,他们从不曾拥有自由,他们只是埃及那片土地上的三等公民。 什么是自由? 对于阿扑杜拉来说,他从不曾知道什么是自由,他只是一个农夫,曾几何时,他和所有的埃及人一样,租种着地主的土地,尽管作为科普特人,但是他并不是一个虔诚的信仰者。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甚至想过,也许有一天,他可能会改变信仰。 也许有一天……谁知道呢?至少不需要像科普特人一样,在埃及遭受各种歧视,还要承担着繁重的人头锐。 谁让他是异教徒呢? 然后有一天,一个阿拉伯人看到了他的妻子,然后他的妻子被强、奸了,作为丈夫的他,尽管目睹了这一切,甚至都不能去殴打那个人——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他侵犯埃及人,那么他和他的家人就会失去保护,任何一个阿拉伯人都可以杀死他。 最后,一切结束了,法官拒绝了他的证词,甚至法官认为,他的妻子应该嫁给那个阿拉伯人。 谁让他是异教徒呢? 从那一天起,他不再相信阿拉伯人,不再相信一切,他终于知道了什么是奴隶。 他就是奴隶! 所有的科普特人都是奴隶。 为什么科普特人不反抗? 在教堂中,他曾如此询问过上帝,他甚至花高价买了一把刀,想去杀了那个埃及人,然后神父阻止了他,再然后,他和其它的科普人一样,来到了这里。 “爸爸,我们真的可以夺回埃及吗?” 大卫看着父亲,他的语气中带着疑问,只有十五岁的他,同样无法忘记仇恨。无法忘记母亲的泪水和妹妹们的哭泣。还有那些人猖狂的笑声。 “我们一定能!” 阿扑杜拉看着那边相貌与自己截然不同的明国人,那些人是他们的教官。这些日子以来,一直都是他们在这里训练他们,也正是在教官的训练下,他们学会了如何使用燧发铳,学会了如何操作火炮。 和所有人一样,在这座小岛上的训练营之中,阿扑杜拉父子的训练从不曾停止过,他们和其它人一样,伴随着朝阳在那里进行训练,训练直到深夜,每一个人极为刻苦,无关其它,只是因为仇恨。 而一天,当夜幕降临之后,在帐篷之间,在篝火中,所有人都会在那里谈论着他们过去的遭遇,在他们的谈论中,阿仆杜拉发现自己的遭遇并不是唯一的,甚至不是最悲惨的。 “……他把我的父亲杀死了,用小刀把他的头割了下来,一点点的割了下去,然后你们猜法官怎么说的吗?法官说,科普特人,你是不是够作证的,你的证词是不会被采纳的,没有任何人可以证明他杀了你的父亲,抢走你的财产……你们猜最后法官多么仁慈吗?他命令那个人赔了我两只羊,这就是我的父亲,我的父亲的生命,只值两只羊!” “这已经很好了,他至少没有让你赔偿他的损失——科普特人,你的血玷污了他们高贵的刀子,你们应该赔偿的!”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自己的遭遇或是听说的他人的遭遇,但是所有的一切,都不会离开一点,就是埃及人对他们的歧视。 而对于这一切,作为指挥官的田峰,看在眼里,却从不曾阻止过,他甚至还刻意的告诉那些神父,告诉他们,让他们去鼓动那些人,让他们更多的回忆自己的遭遇。 “只有仇恨,才能他们变得更加的勇敢,在战场上,才会毫不犹豫的杀死敌人!” 在营地中行走着,田峰边走边说道。 “仇恨,只有仇恨,能让他们记住埃及人做的一切,然后十倍、百倍的把他们所遭遇的一切奉还给他们。” 长官的话,让邵广志一愣,他诧异的看着长官,然后问道。 “长官,你的意思是……将来他们会报复埃及人?” “埃及人?” 田锋笑道。 “你知道什么才是世界上最可笑的笑话吗?” 对长官的反问有些不解的邵广志摇摇头。 “最可笑的笑话,就是科普特人才是那片土地真正的主人,他们才是真正的埃及人,但是现在呢?入侵者反倒成为了所谓的“埃及人”,这个笑话就像是当年要是满清占领了大明,最终他们成了中国人,而我们汉人,却成了那片土地上的二等人……” 在这个上,有很多笑话,但是田锋说的这个笑话却一点都不可笑,至少在邵广志看来,这个笑话让人感觉有些心寒,他甚至都不敢想像那一切,毕竟科普特人的遭遇同样也震惊了他。 “现在,根据目前我们掌握的情报看来,在埃及,阿拉伯人的人数是55%,而科普特人只有45%,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科普特人不大规模报复的话,即便是他们夺回了自己的国家,那么未来的埃及,也势必会陷入动荡,而且,对于科普特人而言,他们同样也没有选择,他们只有一个选择,要么成为那么土地的主人,要么作为奴隶,而奴隶想要成为主人,就必须要杀死主人!” 田锋的言语极为直白,而邵广志听到后,只感觉后背一凉,他甚至可以想象得到,当这支军队返回埃及的时候,会发生什么。 “怎么?是不是觉得那些人有些可怜?” 摇摇头,田锋沉声说道。 “一点都不需要可怜,你要知道,你要知道,当年,他们也正是用相同的方式对待科普特人,现在,应该说是将来,科普特人所坐的,只是把他们的千年前的遭遇回报到那些人的身上……” 话声微微一顿。田锋的语气变得低沉。 “只要有我们的帮助,他们就一定能够夺回自己的家园!至于他们在夺回家园时会做什么?广志,你觉得的这重要吗?” 正文 第322章 决定(第二更,求支持) 对于每一个身处这座岛屿上的科普特人来说,在他们看来大明就是救世主。是上帝派来的救世主。 只不过救世主们,总有他们的需求,这一切,对于普通的科普特人来说,是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但是对于科普特人上层人士而言,这却不是什么秘密。 问题是他们需要什么。 什么是科普特上层? 毫无疑问,就是教会,因为正是信仰把他们与阿拉伯人区别开来。 尽管阿拉伯人在埃及的统治已经持续了千年,但是在埃及仍然有科普特人的教会,他们仍然在阿拉伯人的打压下,顽强的生存着,五大教区的主教们,仍然顽固的坚持着,尽管他们的教堂会被焚毁,他们的信徒会被杀死,可是信仰仍然支撑着他们。 也正是五大教区的主教们,通过投票作出了一个选择——接受大明的援助,发动起义! 在神父们的支持下,数以万计的科普特人通过港口离开了埃及,搭乘大明的商船,在异域接受军事训练,在那些人进行训练的同时,在埃及国内,教会内部,同样也在为起义进行着准备。 “现在科普特人在举止、语言和精神上,从头到脚都成了阿拉伯人,尽管他们不知道怎么回事。” 在开罗的教堂地下室内,亚历山大与面前的主教说道。 “他们的许多习惯都和阿拉伯人很像。” “只是很像而已。这是因为阿拉伯人的强制同化,不要忘记了,但大部分所谓的阿拉伯人实际上是改宗的科普特人。千年来,在他们的强迫下,太多的人改变了信仰。” 拉西姆看着面前的亚历山大说道。 “你知道在阿拉伯的学者们眼中,他们是怎么看待科普特人的吗?” 作为主教的拉西姆反问道。 “我们是异教徒。” “并不仅仅只是如此!” 拉西姆朝着远方看了眼,然后说道。 “在开罗和伊斯坦布尔,有许多学者都曾断言我们——埃及的科普特人只不过是信奉基督教的阿拉伯人而已。因为只要仔细观察,不难发现他们有着不同于阿拉伯人的共同心理素质。” 拉西姆睿智的双眼中,流露出了一种无奈, “这才是真正的悲哀,因为在他们的眼中,我们,科普特人,从来都不曾拥有这里,在这里,我们反倒成为了外来者,甚至于就连血统也是,他们认为,我们的祖先背弃了信仰,选择了基督。” 主教的话,让亚历山大恼怒的说道。 “那些人可真是无耻的家伙!” “我们,科普特人以笃信基督为荣,我们的心理状态通过宗教信仰强烈地表现出来。公元二世纪中基督教经圣马可之手传入埃及,我们纷纷入教,以示对敬奉多神教的罗马统治者的抗拒。四世纪罗马帝国改奉基督教,主张基督神人二性并存。我们埃及基督徒反其道而行之,接受基督神人二性合而为一的教义,以便与罗马和拜占庭统治者抗衡。我们引用基督的圣谕:“你们须将凯撒的事交给凯撒,将上帝的事交给上帝”,来反对世俗政权干预教会事务,保持教会的独立性。451年卡尔西顿公会议将一性论斥为异端,埃及基督教会毅然和君士坦丁堡教会决裂。两个世纪后,阿拉伯人入侵,摧毁了一切,他们尽管容许“异教徒”存在,但对他们收取重税。付不起重税的“异教徒”不是被迫成为***,就是遭到杀害。在残酷的逼迫下,埃及的基督徒日渐减少。但仍有不少人在严酷的环境下坚守主的道,在神的保守下,科普特教会始终在埃及屹立。在长达千年的统治中,埃及绝大部分居民在长期的压制下都皈依异端,但是,科普特人仍然以自己的信仰为荣。许多的科普特人还在手腕上刺上十字架标记。凡此种种都表达了科普特人自豪、自尊、自卫的情愫。我们怎么会与他们相同吗?” 主教用事实加以反问之后,亚历山大说道。 “可是这并不能改变一个事实……” 看着主教,亚历山大说道。 “我们的语言——现在许多科普特人,都说阿拉伯语,甚至许多人根本就不会说科普特语。” 这正是亚历山大的担心。 “如果我们穿上同样的衣服,那么科普特人,与阿拉伯人是没有什么分别的,几乎没有谁能分辨出我们。” “那就教会他们!” 拉西姆毫不犹豫的说道, “教会他们,让他们说科普特语,这是建立我们国家的第一步,亚历山大,将来,即便是我们夺回了埃及,赶走了这里的异教徒,我们也必须要面对现实,在我们的周围,还有许多的阿拉伯人,他们的信仰与我们截然不同,在他们的眼中,我们是可以随意欺凌的异教徒,如果我们不能够从语言上加以区别,那么,这个埃及,与旧时的埃及又有什么区别呢?” 作为主教的拉西姆,当然知道语言的重要性,现在,在阿拉伯人人强制同化中,使用科普特语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在有的地方,甚至只有在教堂中才会使用,也正因如此,在亚历山大提到语言问题的时候,拉西姆就第一时间,指出了将来应该怎么做。 “主教,你相信他们吗?他们真的能帮助我们赢得自由吗?” 又一次,亚历山大看着主教,有些疑惑的问道。 “当然,你应该看到,大明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即便是在伊斯坦布尔,那里的奥斯曼皇帝,也畏惧他们的强大!” 十几年来,随着大明商船源源不断的来到世界各地,所以对于大明,拉西姆并不陌生,他知道那个国家在什么地方,当然,也知道,在伊斯坦布尔的皇帝与大维奇口中,那个国家是何等的强大。 “只要我们得到他们的支持,就一定能够得获得自由,重新夺回自己的家园!然后建立科普特人自己的国家。” “可是,主教大人,他们的帮助并不是无偿的!” 亚历山大看着主教,他的语气中带着疑问。 “他们确实是在帮助我们,但是,他们却并没有派出自己的军队,只是给予我们一定的帮助,仅此而已,然后,我们却需要把西奈半岛交给他们……” “对于我们而言,这是一个好事!” 看着神情不解的亚历山大,阿拉姆解释道。 “西奈半岛只是一片沙漠,当年,阿拉伯人正是从那里闯进了埃及,而我们获得独立后,势必有遭受奥斯曼人的入侵,而大明控制那里,却可以作为埃及的屏障,保护我们免遭阿拉伯人的入侵,当然……” 沉默片刻,阿拉姆说道。 “或许,大明可以保护我们免受阿拉伯人的再次入侵,但是,亚历山大……” 看着亚历山大,他并不是主教,但却是科普特人中知名的学者,阿拉姆反问道。 “你想过,未来的埃及是什么样子吗?” “一个科普特人的埃及。” “那么科普特人的埃及,又应该是什么模样的国家呢?” 面对主教的反问,亚历山大思索片刻,然后说道。 “一个自由的国家。” “可是,这个国家应该由谁来统治呢?是教会?还是别的什么?” 主教的问题,让亚历山大一愣。 ““你们须将凯撒的事交给凯撒,将上帝的事交给上帝”,科普特教会是不应该插手世俗的,可是未来的埃及需要一名国王,可我们的王在那里?” 凝视着亚历山大,拉西姆的目光中流露出智慧的神采。 “科普特人没有自己的王,如果我们不能拥有自己的王,那么未来这个国家就会陷入混乱,陷入军阀的混战之中,就像奥斯曼人来这里之前一样,那些马穆鲁克人就是常年混战,所以,科普特人需要一个国王,我的朋友,你觉得,我们的王在那里?” 面对主教的问题,亚历山大选择了沉默,良久之后,他才说道。 “如果,没有一名国王,那么,也许在起义之后,我们就会陷入混乱,每一个野心家,都会用阿拉伯人的方式去夺取王位,也许,科普特人的起义永远不会成功,就像八百年前,科普特人的起义一样,那次起义的失败,就因为几位将军都希望成为国王……” 历史的教训提醒着,如果没有自己的国王,会发生什么,拉西姆点头赞同道。 “是啊,如果有一位国王,那么,一切都可以避免,所以……” 直视着亚历山大,拉西姆主教说道。 “我希望你去大明。” “去大明?” 亚历山大不解的说道。 “对,去那里,为我们,为科普特人请回一位大明的王子,作为我们的国王!” “我的上帝,” 惊讶的看着主教,亚历山大诧异道。 “为什么?大明的王子,他可不是科普特人,我们为什么要让一个大明的王子作为我们的国王呢?” “因为,只有如此,将军们才不会反叛,他们不敢激怒明国,而且,我的朋友,信仰是科普特人的基础,” 凝视着远方,拉西姆主教郑重的说道。 “只要大明的王子与我们拥有相同的信仰,我认为,我们就可以拥戴一位明国王子作为我们的国王……” 正文 第179章 潜入(第一更,求支持) 这里是大明吗? 即便是已经跑遍了整个黑水总督区,再一次回到这个“盛产海参的崴子”时,王时坤的神情中仍然带着些许惊愕感。 海参崴是黑水总督区的首府所在,尽管这里同样为东北总督管辖,但却设有属理军政事务的总督,也意味着这里与其它地区的不同,正像其总督是由军人出任一样。 作为造访者的王时坤当然不会在意什么军人属理此地时,军队以及民兵对土人的弹压,他更多的是惊讶,毕竟,这里过去顶多也就是画在大明的地图上,是大明的羁糜地,就像建州女真一般,可是现在,这里与大明的腹地没有什么区别。 作为城市的海参崴并不大,但却显得非常繁华,因为这里盛产造船所需的栎木——在黑水总督区的海岸边、河道旁以及腹地,生产了千百万株百年甚至数百万年的栎木,它是最好的造船原料,就王时坤的了解,现在大明80%的军舰都是用黑水的栎木建造,还有30%的商船,毕竟,相比于军舰,商船的木料来源更为广泛而且要求相对较低。 木材贸易的兴隆不仅使城市变得极为繁华,而且也改变了本地土人的生活,成千上万生女真走出了大山林泽,他们在林场里以伐木为生,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当然也在迅速汉化,最终,他们会变得与明人无异,不过,谁都知道,他们中的许多人,并不是自愿走出林泽,结束渔猎的生活,但是他们并没有其它的选择。 满清用他们的暴行告诉大明,对于野蛮人怀揣仁慈之心会遭遇什么,也正因如此,大明才会迫使他们接受教化,迫使他们放弃原始的渔猎生活,在林场里伐木,在那里他们可以生活的更加幸福——衣食无忧,子女可以接受教育。在南洋诸夏教化蛮夷的时候,在东北,在这片冰天雪地中,同样也在推行着教化。 对于这一切,王时坤并不陌生,甚至直到现在,他的耳边有时候还会回响起林场附近的铳声。当然,他并不在乎,他所在乎的是——大明已经和过去截然不同了。 “这还是我知道的大明吗?” 又一次,王时坤看着街道两侧那些大明式的建筑,看着街头的路人,心底不由的发出了这么一声感叹。 这已经不再是他所熟悉的那个大明了! 无论是海参崴或者广州、厦门、宁波……从离开了海门——那是周国唯一的港口,这个周国不同南洋的那个“周国”,它并不是大明宗藩,而是一群逃离大明的人所创,这次王时坤之所以会乘船返回大明,就是奉大王的命令探听大明的虚实,毕竟,他们离开大明太久了。 为了尽可能的探听虚实,王时坤选择了天竺最好的商品——女婢,那些女婢都是德里与德干诸国的战争中掠夺的奴隶,价格极及低廉,而他不仅仅要探听大明的虚实,还要尽可能的开辟一条商路。毕竟,周国远谈不上富庶,尽管雨水充足,但是水稻的产量一般,加之百姓懒惰,所以,必须要开辟新的贸易,最终周国选择了奴隶。 而王时坤正是来这里开辟商路,为了开辟这条商路,他甚至需要冒名为南洋诸夏的商贩,可即便是如此,他仍然避开了海州,选择其它港口进行贸易,而出乎意料的是,通过这一路的观察,王时坤得到一个结论——大明已经不再是过去的那个大明。 “只要兴乾皇帝在,只要大明继续保持现在的这种态势,我敢说,即便是大王把德里打了下来,最后,也是为大明作嫁衣!” 回到了船上,面对儿子,王时坤不禁感叹万千起来。 “过去,为父只以为,这治国无非就是遵循祖宗之法,可现如今,为父才知道,这所谓的祖宗之法,其实不过只是秦汉之后的误传而已,我华夏能有今日,全凭当年周国分封诸夏,诸夏拓业四方,教化蛮夷。而拓业四方的时候,诸夏势必招走国内的兵丁和无地的子民,如此一来,自然也就不可能再出什么陈胜吴广之流了,如此才是真正的王道,若是秦汉以来,我华夏列朝不是只守着家里的那一亩三分地,对百姓极尽压榨,而是四面分封,教化诸夷,又岂会有晋时的五胡乱华,宋时的蒙元奴役以及二十几年前的满清的入寇。” 听着父亲的感叹,王必成略微点头说道。 “父亲所言甚是,这是孩儿于广州时买的《论语正义》,具说这《论语正义》是由明朝帝师朱之瑜与黄宗羲等今世大儒合著,其文可谓是完全颠覆两千年世人解读……” 王必成并不知道,他手中拿的《论语正义》是在朱明忠要求重修儒家经典,重释周礼的前提下,集中当世大儒,以不避讳先人为原则,明确国野人之别的情况下,对儒家经典、周礼进行了重新解释,其中自相矛盾的地方极多,而这种自相矛盾与过去的勉强解释不同,直接解释为“因人而施”,一句最简单的话语就是“礼施于国人,刑施于野人”,换句话来说,就是殖民者与被殖民者的区别对待。 其实,这种解释恰到好处的解释了儒学中的软肋——诸多自相矛盾言论,因此找到了平衡。当然,也为大明的殖民扩张找到了理由,当然,与西洋诸国不同,大明的扩张并不是为了殖民,而是为了教化,是为是让落后的、愚昧的土著能够在大明的教化下走向文明,并最终融入到诸夏,成为诸夏的一部分。就像春秋时的东夷、南蛮、山戎等等,他们最终都在诸夏的教化中,成为了华夏的一员。 “可不正是如此,春秋以后,战国时代虽然征伐不已,七强之间几乎已无复华夏蛮夷的区别。最后,秦统一天下,虽有扩张,但却停止分封,后人只知分封的弊端,只言分封导致春秋无义战,可却不闻,若无分封,便无今日华夏,而为避先人讳,却又不敢言国人野人的区别……” 朝着远方看了一眼,王时坤突然开口说道。 “其实,我周国也算是诸夏一员,我等于天竺,也是为教化蛮夷,今日周国上下娶纳阿萨姆等土人女子为妻妾,令其为我生育,受我教化,恰如同当年诸夏先人教化蛮夷一般。未曾想,两千年后,我华夏又行以此策,而阴差阳错间,你我亦置身其中却不自知。” 感叹之余,王时坤突然说道。 “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祷于尼丘得孔子……圣人尚是如此,只可惜,当年圣人为避先人讳,却不愿深究,其实,这纳野人女为妾,与野人女野合,可不正是教化之本,教化既是教育,教其礼义廉耻只是其一,而育,令其生儿育女,如此方才不失“抚夷”之本啊。” 说出了这一番话后,感叹良多的王时坤并不知道,自己的这番话会在儿子的心中掀起什么样的风波,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教育”正是华夏扩张所需要的,也正是在这种“教育”之中,东夷、南蛮、山戎以及西狄消失了,只剩下一个华夏。 这么感叹之后,王时坤走到了船舱外,他看着海参崴的港口,然后对身边的儿子说道。 “你看,这里曾只是一片蛮荒,生女真生活于山林之中,一旦其崛起便会为患我汉人,而今日生女真却只能于林场之中,为我明人伐木,受我华夏教化,恰如同春秋时的东夷、南蛮、山戎以及西狄,周王将诸夏封于夷地,或许诸王或是为夷杀,为蛮害,国都为戎破,百姓为狄杀,但最终,他们还是屈服于诸夏的武力之下,就像去年南洋秦、周两国助桂国攘夷,是役马打蓝国除,百万子民皆沦为奴婢,如此,他们又岂能为患华夏?” “诸夏为图以生存,绝不会坐视任何蛮夷坐大,春秋时,诸夏虽时时蛮夷侵害,可最终仍能令其尽归于夏,自秦一统之后,对匈奴转以守势,如此,反倒导致北方蛮胡做大,五胡、蒙古、满清之所以能为患中国,其初时不过只是小部落,数十年讨伐后,才有了南下侵扰的力量,若是秦汉一统之后能分诸侯于北地,于南洋,这些胡蛮自然没有机会坐大,如此一来,中原既可避免为胡蛮所扰,即便是是中原王朝更迭,或者他日诸夏再行统一“天下定于一”之后,新朝仍然可以继续华夏以外再次分封诸夏,今日,大明可以分封宗室于南洋,他日亦可分封宗室于……” 突然,王必成的话声一顿,他看着父亲似乎明白了父亲为什么说出先前的那句话。 “你看到了……” 儿子的停顿,让王时坤那张满是肥肉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 “你看,周王既便是现在打下了德里,打下了整个天竺,恐怕不足二十年,待到明朝皇帝的子嗣长大的时候,他们必定会领三卫万余军户封往天竺各地,到时候,周国于天竺,也不过只是诸皇子的口中之食罢了,大明盛世所滋之丁,也就有了去处……” 正文 第227章 选择(求支持,求月票) 军情似火! 从明军开始大规模的调动,再到潼关遭到进攻,一封封奏折就接连递到了西安的皇宫大内,那来自前线的战报,在西安更是惹得人心惶惶不可终日,尽管他们过去吹嘘着什么,若是明朝来犯,非得像砍瓜切菜似的把明军杀个痛快,可是他们更害怕自己被明军杀个痛快。 毕竟当年是怎么样仓皇逃出京城的经历,一直到现在还烙在他们心里,甚至有时候他们还会做到当年仓皇出逃的噩梦。 过去那些什么切砍瓜切菜的话语,不过只是自己给自己打气吧了。现在当明军真的杀过来的时候,第一个感到害怕的就是他们自己。 从朝廷到街头巷尾都已被从潼关发来的警报惊呆了。 明军挥师三十万! 各种大炮不下三千门! 至于什么那潼关城内日夜不断的落下的斗笠大小的炮弹,更是让人惊骇的一阵咋舌。 大明是火德,所以火器自然有助火德。 而大清呢?大清是水德,水克火不假,可也克火器啊! 在这个时候又怎么可能能够打的过火德的大明哪? 一时间,诸如此类的谣言在西安满城里传播着,相比于几年前,这满城里的旗人只剩下不到七万,就这还有四万多是妇孺,其它的几十万旗人和旗下的奴婢早早的都撤到了西域,不对,是往西域守备去了,距离西安最近的一支大军,还远在兰州,换句话说,大清国上下,其实早就做好了“西狩”的准备了,只差临门一脚了。 这边听着明军打来了,那边那些个大人、大爷们无不是纷纷招呼着家人——那些几年前掠自河州的色目女,现在这些色目女早就摘下了头巾,穿上了旗袍,就连吃食也变得与旗人无异,毕竟主子们的拳头、鞭子从来不讲理。她们听着主子们的吩咐立即开始忙活了起来,没有丝毫的不甘不愿的意思。 不过她们在收拾着行李的时候,难免会有一些异样的想法,想象着明军到来的时候,她们能不能获得自由,当然,在看到嗷嗷待哺的子女时,却又是一阵不舍,最终大多数人还是抹掉眼泪,长叹口气选择了认命 妇人们认命似的准备带着孩子和主子们一起西狩的时候,那些个“主子们”都在看着皇宫,等着宫里的“大主子”的决定,要不然,他们就是想走,也走不掉啊。 千斤的重担压在身上,压的玄烨喘不过气来,作为皇帝的他,比外界更了解潼关的形式,那里的形势逼人,一天比一天紧张。 这一天,终于把所有的奏折看完了。 丢下康亲王杰书领衔所奏,请求皇上下旨西狩的奏折,玄烨的脸色就变得极为难看,本身身体极为壮实的他,在看完那道折子之后,他就顺势伏在书案上喘着粗气,他的表情不时的变幻着,那双眼中迸发出来的是满面的怒容。左右的小太监都无动作,只紧张地注视着,怕“万岁爷”会发起火来,谁都知道这几天皇帝的心情非常不好,这时谁不能去碰他,要等到皇上心情平定之后,才能上前服侍,要不然,到时候恐怕会丢掉性命。 还不到十六岁的玄烨,作为大清国的皇帝,自从继位以来,可以说是勤勉有加,尤其是亲政以来,虽是年少可施政的手腕却极为老道,他也曾想象过能够成为一代名君,可是现在,明军的进攻,却打破了他的这种幻想,让他的从美梦中惊醒,让他不得不去面对一个现实——大清到了离开中原的时候了,无论他如何勤政,都无法摆脱丢土的罪名。 想到这里,玄烨只觉得头上涔涔冷汗,甚至就连胸前隐隐发痛,最难受的是,心里那种不知从什么地方升出来的怒火,那种无处发泄的怒火。 难道,大清国就这么灰溜溜的离开中原吗? 尽管内心满是不甘,尽管内心愤怒非常,但是,玄烨的思绪仍然是清晰敏锐的,最后所看那道奏折的内容,还能清清楚楚地默记得起。 什么“先帝遗命”? 不过只是一个借口,大家需要一个借口离开这里。 无非就是告诉他,“西狩”是“先帝遗命”,与他没有关系,换句话来说,他只是作儿子的服从“先帝遗命”,不要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地方。 即便是有人想要说三道四,恐怕也没有那个胆量,毕竟,那可是“先帝的遗命”。谁敢胡言乱语。 要是有人敢胡言乱语的话,那就直接送他过去和先帝去争论一番。 可是越这么想,玄烨就越觉双颊如火,烧得耳朵都发热了。 “先帝遗命”! 每一念及这几个字的时候,玄烨都有一种有愧于列祖列宗的想法,他会想象着当年太祖皇帝十三副铠甲起兵时的艰难,会想起太宗皇帝开创大清基业的坎坷,同样也会想到先帝入关时的气势,那个时候的大清国是兵强马壮。入关之后更是横冲直撞,不可一世。 而现在,这一切都没有了。 现在,作为大清国的皇帝,他如果想要活下去,想让大清继续存在于世上,就只有一条路可选,就是撤往西域,在天山脚下的那个盛京,做他的大清国的皇帝,而到了那里之后,将来如何,甚至仍然需要看大明的脸色。 或许,几百年来大明自开国以来对西域都没有丝毫兴趣,但是,现在呢?他们可以容忍西域的那些蒙古人,可以容忍西域的天方教,可是他们能容忍大清国吗? 如果他们要是容不下大清国,那该怎么办? 他们如果一路追击过来,难道,大清还要继续往西逃去吗? 再往西是什么? 哈萨克、罗刹…… 对于玄烨来说,现在他所希望的是什么呢? 是希望能够成为一代名君,太祖皇帝起兵创业,太宗皇帝创立大清,到了父亲手中亦曾入主中原,即便是后来西狩西安,却仍然居于中原,尽管这不过只是自欺欺人罢了,可这也是事实啊。 姐这个事说起来也不怪仙帝,不怪父皇,毕竟要不是当年多尔衮一门心思要入关,大清国恐怕也不至于落得今天的这步田地。那时候父皇不当家。 当然这一切不过只是为了给父皇开脱责任罢了。即便心里明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想,但是却又忍不住去想线下的困境。 现在,天下到了他的手中,不但要去西域避难,这中原也呆不住了,大清国四代帝王,这可是从未曾遭遇过的艰难处境,他相信换了任何一位皇帝,都会象他一样,头痛不已。 可是,即便是再头痛,又有什么办法呢? 必须要坚持下去! 尽管玄烨不知道如何才能坚持得下去,也唯有这样才能保住大清国,保住大清国的根本!保住爱新觉罗家的家业。 可是,到最后,所有的一切都需要他来承担。 就像杰书的奏折一样,尽管打着“先帝遗命”的旗号,可是归根结底呢?还是要他这个皇帝来决定啊! 如果不决定的话,又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想当年的崇祯一样,如果当年他们能够在果决一些,又怎么可能会在煤山上吊自杀。 心中的不甘渐渐平定了,他慢慢抬起身子,早有准备的小太监,敏捷有序地上前伺候,首先是一块软白的热手巾递到他手里,玄烨先擦了下头上的汗,然后又从太监的手中接过茶,然后喝了一口茶。 最后便靠在御座上慢慢平静着心情,如此过了好一会之后,玄烨才觉得舒服得多了。 可是,这种舒服却只是暂时的。该面对的事情总是要去面对的。 就在玄烨的心情慢慢平静的时候,从前线送来的八百里加急再一次送到了他的面前。 不料打开奏折一瞥那奏折中的“事由”,玄烨顿时大惊失色,良久都没有反应过来。 “……潼关城墙为明贼所破,奴才与城内三万将士,拼死报效主子……” 来自潼关的军情,让玄烨瞠目结舌的坐在那里。 潼关城破虽在意料之中,可是这么快就破了,仍然给了他极大的冲击。以至于在反应过来之后,玄烨只觉得眼前一暗,仿佛夕阳西坠,夜幕降临似的把整个宫殿都笼罩在阴暗中了。 潼关破了! 没有了潼关,西安是守不住了! 难道就是大清国前途的缩影吗? 神经震颤着,玄烨呆愣愣地默坐了好多时候,他的头脑中空空的,无悲、无怨、无忧、无怒,整个人好像进入了另一个无人无我的空空世界。 他只是坐在那里,在这一瞬间,他甚至有一种想法,如果就这么痴痴木木地生活下去也好,省却许多烦恼,然而一抬眼,看着面前的奏折,又一回到了存在无数烦恼的大千世界。 不想去面对的情况,仍然需要去面对,无论是悲,是怨,是忧,或是怒,又一次,这些情绪都回到了自己的身上,谁想像得到做皇帝的有这么多的忧愁苦恼! 头疼啊! 头疼! 怎么扭转目前的危险局势呢? 扭转局势是不可能的了! 熟读史书的玄烨知道,潼关一丢,西安就守不住了,现在最要紧的不是扭转局势,而是要为大清国的将来作打算啊! 首先必须要立即下旨西狩了,不能再耽搁了,可是万一要是引起乱子怎么办? 还会有什么乱子,反正大家伙早就想通了! “还有潼关那边,现在怎么办?” 玄烨思索片刻然后自言自语道。 “潼关那边,必须要坚守下去,否则恐怕就只能一路仓皇而逃了!” 在心下定下这个主意之后,玄烨立刻在殿中召见几位****和大臣,面对这样的局势,君臣之间也只是有相对叹息,幸好大家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尽管局势恶劣的速度超出他们的想象,但是他们仍然匆匆做了几项决定。 第一自然是遵从先帝的遗命,从即日起,“西狩西域”,然后又任命赖塔为钦差大臣,统率与潼关以西安等地的各路官军,抵挡明军入侵,同时下旨陕西各县加强戒备,以防明军犯境……当然,谁都知道,后面的这几句话,就是象征性的,到时候,那些个知府、知县们是降是逃,恐怕只有老天爷才知道。 做了这些应付眼前的决定后,玄烨默默沉思了一会,忽然看着大臣们问道: “现在,要是现在派人与大明和谈怎么样?” 又一次玄烨提到了和谈的念头。 “告诉他们,只要他们愿意既往不咎,我们愿意交出陕西,撤往西域,绝不为难陕西汉民丝毫!你们觉得,他们会同意吗?” 如果有可能的话,他当然希望能够和大明和谈,这样的话他就可以从容不迫的离开这里。 可是在另一方面,他自己也知道想要和大明和谈,不过只是痴心妄想罢了,毕竟对于大明来说,他们永远都不会何谈过去是,现在仍然也是。 刚来他们恐怕也不会再去改变这种态度,而想通这一点之后,他的心情越发的沉重起来。 毕竟,作为皇帝的玄烨知道,于大清国来说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休养生息。 需要十年甚至20年的时间休养生息。只有如此大清国才有将来,要不然早晚有一天,大明非得把大清给耗死。 “皇上,依奴才看来,明朝是万万没有和我们议和的想法。” “是啊,皇上,明朝人我是恨不得杀尽天下所有的旗人。他们又怎么可能会和我们议和呢?” 玄烨着边的话声刚落,那边立即有人在那反驳起来。谁都知道明朝对大清是什么样的态度。 大家的反对,让玄烨的心里长叹了口气。然后他摆了摆手说道, “就这样吧。一切按计划进行。都退下去吧。”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玄烨语气显得有些无力。甚至整个人都是无精打采的坐在龙椅上。 再大臣奴才们退出去之后,它眼巴巴的看着远方。最后几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问到身边的小太监。 “这西安还能再回来吗?” 正文 第236章 人才 (求支持,求月票) 作为大明高等教育的嫡造者,朱明忠自然不知道,现在大明的高等教育正面临着一个瓶颈期,对于一个人口不过六千万,却拥有超过十万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的国家来说,似乎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才委实太多了一些。 可实际上,这所谓的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才之中,有超过5万是朝廷的官员,尤其是兴乾之后,地方官厅上的许多不入流的吏员,同样也是经过专业培训的低级官员,无论是吏员的文官化,亦或是司法等权力的分立,其直接结果就是导致大明的官员体系迅速膨胀起来。 五万余名各级官员,这或以说是古往今来,从不曾有过的“天文数字”,当然官员们的俸禄都是要靠百姓供养。如果不是因为官府掌握有大量的官田,通过官田的出租获得巨额收入,再加上盐税、路税等渠道获得巨额税款,恐怕以传统的财政就连支付这些官员的俸禄都成问题。 而官员数量的膨胀是建立近代政府的一个必然,对于每年都在增加的官员数量,朱明忠并不在意,甚至就是眼下正在进行的西征,同样也没有让他投入太多的精力,毕竟,西征是没有任何悬念的。 想比于西征,每年春季开学之后,朱明忠都会等待着礼部对全国各级教育机构就读人数量的统计,在过去的七年间,传承千年的六部之制逐渐变化。礼部负责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对于礼部尚书来说,一年之中最重要的就是正月过后的开学季,后另一个时空不同,现在大明所有的学校开学都是2月中旬。 对礼部而言,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礼部需要在短时间内,将全国各府县的在校学生数量加以统计,然后还要汇报其它诸如学校数量、老师数量以及学科开设等事项,七年来,礼部上下早就已经养成了习惯,同样也知道,在汇报时,陛下会一一比对去年的数字,不仅会对照这个数字,同样也会对照刑部上报的数字,与过去户部掌握户籍不同,现在户籍归负责地方治安的巡检厅管理,所以刑部会将适学儿童的数量加以统计,上呈给陛下,这样的一对照,问题很容易对比出来。 “……按照适学儿童人数来看,现在男童的社学就读率只有78%,女童只70.5%……” 盯着沈佺期这位礼部堂书,朱明忠的语气显得有的有些不悦。 “也就是说,我大明还有三分之一的女童无法接受教育,沈佺期,这么下去,肯定是会出问题的!” 将视线从奏折转到沈佺期的身上,朱明忠的声音变得有些严厉。 “这么多女童不去就读,就意味着,十几年后,大明会有三分之一的儿童的母亲是文盲,是没有接受的教育的,她们不能够给子女基本的辅导,甚至于其中的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什么是正确的观点,诸如“女子无才便是德”等错误的观点,会继续向下一代灌输,如果礼部坐视这一切发生,那么无疑就是犯罪!是对整个华夏的犯罪!” 陛下的话让沈佺期的额头顿时冒出一阵冷汗,他立即的说道。 “回、回陛下,目前社学教育推广,经过前几年的推行之后,当下正处于瓶颈期,尽管多年来通过编写教材,加之对在乡士人培训,以未第士人为老师,勉强满足了对于老师的需求,但是,社学推广七年以来,已经大量寒门子弟毕业,可是他们毕业之后,又能干什么呢?几乎没有太多的变化,社学中的学习并没有改变他们的命运……” “怎么没有变化,他们识字、知礼,懂得算术,懂得基本的地理知识,他们中的许多人,到了城市中,也可以……” 突然,朱明忠的话音一顿,他的眉头猛然一皱。 是啊! 他们的命运并没有因为读书发生改变!至少在表面上没有,对于大多数目光短浅的人来说,他们没有看到第一代接受了完全社会教育的男女少年,相比于文盲的同龄人,他们拥有更多的机会,拥有更多的可能。 在过去的几年中,朱明忠都会将相当一部分的精力扑到“教育”这件事关国本的大事去,在如何建立健立“国民教育”这个问题上,他可谓是颇费了一番心思。来自21世纪的他,深信知识改变命运这个道理,被改变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命运,同样也有国家的命运。所以他才会对教育极其看重,在他看来,教育或许将是他留给这个大明最好的礼物,无论是是否能够引入近代化的教育,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一直致力于借鉴后世的基础上,建立适合这个时代的国民教育,一直试图建立一个普及所有大明百姓的义务教育,同时还有一个普通人也可以受益其中的精英教育体制,两者相结合也就构成了近代教育体系。 只有通过教育,未来的数百年间,中国才能长久屹立于世界之巅,才有可能让世界进入“大明治世”,教育是实现这一切的唯一之路。同样,教育也是大明实现华夏文明第二次扩张的唯一选择。 尽管迫切,可朱明忠也知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道理。教育不可能一下就改变一切,必须通过长期不断的教育才能达成目的,相比之下,无论是建立现在近代化的陆海军,亦或是比修建世界上第一条千铁路,以其其它方方面面的进步与变革,或许看起来进步非常,但实际上,却不过是朱明忠凭借着超越时代的学识强行带来的改变。上述的这些变革现在还可以通过朱明忠去改变,可是最终将这些划时代的知识与技术与这个时代融合在一起,就需要教育!教育是一切的基础,而教育不像其它的东西那样,不是短时间内投入大量金钱就能够见效的。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是朕心急了……” 意识到自己正在走入误区的朱明忠,止住了心里的不满,当然,他知道,有了今天的这番对话之后,沈佺期等人势必会进一步推动社学教育的普及。对此他并不反对,甚至乐见其成。 “……100%的社学开设算术、85%的开设地理……” 念着这些数字,一边比对着与进年的数字对比,朱明忠沉吟片刻又说道。 “以朕看社学会可以增加一些手工课,嗯,还有农技课,毕竟种田是门学问,不是每个百姓都会种田,通过社学可以推广新式农具和农技,这一点对百姓的生活是有用的,还有县学、府学中,实学科目中,可以增加商业等科目,这个礼部要组织专人去研究,要让他们可以学习致用……” 1670年的大明,尽管从欧洲引进了大量的西方科学成果并聘请了数以百计的西方学者,甚至就连牛顿那位大牛,都成了清河书院的“牛博士”和他的初恋情人在那里过上了幸福生活,并成为大明知名的学者。 但是在另一方面,这个时代是科学的蒙昧时代,世界科学发展也正是从这个时代开始奠定的,所以在教育上,尽管有着领先世界三个多世界的见识,可是朱明忠与这个时代的人们一样,仍然处于探索阶段。 毕竟,许多领先于时代的知识,对于这个时代而言,并没有太多的意义,在很多时候,在与这个时代的学者们交流的时候,朱明忠往往不过只是通过他们了解时代的学术水平,然后有针对性进行一些提示,而不是一味的将二十一世纪的知识传输到这个时代。 “社学是基础,通过开设手工课和农技课,可以让学生掌握一些手工技巧,掌握更先进的种地技术,如些会对他们的生产有帮助,至于县学、府学,他们需要接触一些工科、商科以及农科的知识,如此将来他们才能有人尝试着选育良种、改良农具……” 陛下的建议,让沈佺期深以为然的说道。 “陛下所言甚是,目下百姓皆言家中子女于社学所学用途极为有限,所以,若非是官府督促,有不少人不愿意让子女入社学学习,不过要是男子能于社学中,学会如何选种、如何耕种,如何施肥,女子能于其中学习织布、织线衣、织绸等的技术,把男子变成田间的种田能手,把女子变成纺纱织布的巧手,到时候,百姓自然乐意让子女进入社学。” 先是分析了一遍陛下建议的好处,然后沈佺期又恭维道。 “如些社学必定大兴。陛下英明!” 不过沈佺期的恭维让朱明忠的眉头一跳,他建立社学的目的,可不是为了固化“农耕女织”,兴办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很多年轻人通过读书得到新工作,脱离了土地的束缚,那些年轻人,未来会到城里的商号、工厂当学徒,当然也会前往分封诸夏。 不过,转念一想,在现代工业的冲击下,这种所谓的“实用技术”又能够持续多长时间呢?而在另一方面,通过社学传播先进农技,对于大明的农业生产将会产生很大的帮助。 “也不尽然如此,学习农技,是因为在农村有五成的农民,实际上并不会种田,他们尽管种了一辈子的田,但是却不知道如何选种,如何耕种、如何除草,所以,他们虽然同样的种田,投入同样甚至更多的劳力,但是土地的产量却很有限,相比之下,村中的“田秀才”……” 朱明忠特意强调道这个名词,过去他并不知道这个名词,但是早先却从报纸上知道了这个名词,知道“田秀才”厉害的地方。 “那些田秀才往往都擅长这些,他们在留种的知道,知道应该留下什么样的种子,知道什么样的种子产量高,知道何时施肥、灌溉……” 言道着那些田秀才的长处,最后朱明忠说道。 “这些田秀才往往就是凭借着这些寻常百姓所不懂的知识,让他们的土地产出更多,获得更多的利益,不能够再让他们像过去那样敝帚自珍,要想办法,把这些藏在田秀才的肚子里的农技都掏出来,然后汇编成籍,再传播开,沈佺期……” 看着沈佺期,朱明忠突然说道。 “如果朕没有记错的话,上海的徐家同样的种地,一亩地产出比周围的百姓多出一两斗开外,凭的是什么。凭得是徐家家传的种田巧技,如果把这些巧技推广到全大明,大明的田地增产又岂止千百万石?” 朱明忠所指的徐家,就是上海徐光启的后人,当年徐光启就擅长农技改良,古往今来,像那样的农政专家又岂止一人,只是受限于种种原因,那些技术的传播是极为缓慢的。这正是古代技术传播的限制性,可如果能够通过社学去推广,势必将会改变这一切。 “社学不仅可以推广这些的农技,而且也可以搜集农技,可以进行技术搜集,然后再由相工部负责整理,归纳。” 现在大明的工部类似于农工部,其同样也负责农业,这是兴乾后六部改良其中一点。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朱明忠的眼前突然一亮,他立即想到了在过去几年间书院的改良,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新增课程从以人文学科为主到以自然科学为主,这正是各国大学的发展必由之路。 欧洲最早的大学教的是宗教,后来增加了哲学之类的人文学科,而中国最早的大学教的是儒学。而欧洲由于远洋航行、掠夺殖民地、发展经济的需要,在大学中增设了自然科学的教席;近代科学的产生与发展,为欧洲在大学中增设自然科学的教席创造条件。 现在大明所走的道路,不也正是如此吗?无论是书院亦或是县学、府学其中的自然科学不都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一点点的增加吗?现在最重要的不是通过普及教育让国人都成为科学家,而是通过普及教育要让更多的少年儿童接受教育,识得几个文字,掌握一些数学、地理、历史、法律还有自然科学方面的基本知识,当然要是对他们的生产生活有帮助的话,那自然更好。 正文 第260章 蒸汽时代(求支持,求月票) 尽管三伏将过,可是天气依然还是闷热难当。 只有临江的地方,那从江上吹来的风才能吹去岸边的闷燥,这江边尽是跳入江中戏水的孩子。 那江水滚滚东去,几条舢板渔船在江上随波飘荡着,舢板上的桅杆也放下了,现在长江的渔船,已经很少再见到旧时的那种单薄的旧式舢板,大都是从海船等大船上淘汰下来的单桅救生艇,这种船的价格低廉,或许因为老旧被海船淘汰,但在长江上却仍然可以正常使用。甚至有许多学校,也买这种单桅或者双桅的救生艇,教孩子们掌握航行的技巧。 这些年,即便是对于远在大明腹地的人们,航海也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甚至就是在陕西都有学校教授航海。那些家中的次子们,有谁知道成年之后,会从事什么行业? 对于长江两岸的渔家而言,水上的航行早就成了他们身体的一部分,每年除了2月至5月的“禁渔”期外,他们每天都会在江上撒网捕渔,而与过去“是渔户不许出,非渔户不许入”耕,不准耕地的百姓添制网具随意下湖捕鱼的规矩不同,现在这个祖辈相传形成的那种不可侵犯的捕捞“界线”,早就被打破了。 只要有人愿意,他就可以申请捕渔证,从事渔业。而沿江城市中越来越多的人口,使得从事渔业渔夫,都能够获得不错的收益,当然要能捕到鱼。这也是在鱼类的繁殖产卵期设立“禁渔期”的原因,目的是保护鱼类的正常生长或繁殖。 禁渔期刚一结束,这江面上到处都是渔船,在一艘艘白色的渔船上,渔夫熟练的将渔网撒向了水面,然后再收网,将渔获拖入船上,尽管那渔网的网眼按官府的规定不能小于有一寸五见方,只能捕获一斤以上的大鱼,不过即便是如此,偶尔也会网到小鱼,这时候,渔夫们就要把那些小鱼捡拾出,重新丢到江中,上岸后,要是巡检发现渔获里有小鱼,会被课以重罚。 十几年来,强制性的规矩,早就变成了习惯,在清点着渔获的时候,相邻的渔船间,渔夫们就在那里聊了起来。 “丁二叔!听说当年,陛下夺江阴的时候,你老就在这江上打渔了?怎么当年您老没有从军呢?” 另一条渔船传来一个中年人的叹息。 “哎,这人的命,天注定,要是当年我从了军,你想想,我现在还会跟你们一样在这里打渔吗?” “这也难说,就你丁二哥的那胆量,即便是去从了军,估计通济门打一仗,也能把你吓回来,到时候你也还是在这里跟我们一起干活。” “哎,瞧你说的,我那不是怕死,是惜生,是因为家里有老娘,我是尽孝道,再说了,即便是从了龙,得有那命去享不是!” “可不是,当年陛下出常州的时候,那常州多少子弟随他出征,活着回来的,也就一多半罢了。” “哎,王家庄的王三哥,他儿子当年随陛下从了军,结果多少年都没回家,也没个音信,兴乾二年的时候,人家抱着一线希望,千里迢迢跑到军队里一找,嘿!别说了!犯了军法给砍头了,这军粮,可真不好吃啊……” “可不是这个理,军粮不好吃,可现在的年青人,却盼着吃军粮……” 渔夫们在那里聊了起来。 “嘿嘿,这不是因为吃军粮,退役了能分块田嘛,你家的二小子,再过两年,可不就十八了,按律该分家门户了,到时候验上兵,三年下来,至少得有一百亩。” 旁边立即有人不由插嘴说道。 “那也得看地方,要是搁陕西,至少得三百亩!” “那三百亩,不准耕田,只准种草养羊,你没瞧见报上说嘛,现在陕西就是什么来着……帝国牧场,说咱们穿的呢子衣裳,有一多半,都是陕西那边供的。” 这边的渔夫话音刚落,那边就有人喊道。 “阿成,你老家不是陕西的吗?那里真的像报纸上说的那样,漫山遍野都是那个什么绵羊!” 那原本正在捕着渔的渔夫听着喊着,大声回答道。 “那得看地方,渭河北差不多都是草原,都是兴乾七年西征军退役的荣民,他们只养羊不种地,卖羊毛买粮食吃,像我们本地土生土长,往往都是种田,不过,这些年学着他们改养羊的也不少,毕竟养羊划算一些……” 那渔夫一口的陕西话, “而且,养羊的话,可以到官田里养,撒上把苜蓿种子,然后放羊过去吃就行,不用交地租,可要是租官田种地,那可就得交官租。” “真要像你说的那样,那官府还能愿你意?你在官田里头养羊?那苜蓿草和野草还能一样?那官府能不追究?” “嘿嘿,法不责众,其实,官府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甚至还乐意我们改养羊,你们不知道,俺小时候,除了庄稼地,那山上也光秃秃的,现在山上都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树,原本的山上的地也都变成了草场,其实,瞧着和你们江南也没啥区别。” “嘿,瞧你说的,这天底下,那里能比得了江南,就是那一亩桑田,一年收的茧子,都够你们种几亩高粱的了。” 有人立马就不乐意了,见不得别人说江南个不字。 “哎呀,可别这么说,你没瞧见报纸上说嘛,在平南那边,还有南洋,那里养蚕一年能收十造,比咱们江南可是多了三四造,而且桑田也比咱们这边好!” “那顶啥,要论丝,天底下有那里抵得上湖丝……” 就在打渔的渔夫在那你一言我一语的聊着天,聊着天南地北的大小事时,远处传来一声刺耳的汽笛,无论是撒网的,还是点鱼的渔夫们都连忙停下了动作,将目光投向汽笛传来的方向。 只见天地交界处隐约可以看到一缕黑烟。没多久,一个黑影映入他们的视线中,朝着这边开了过来。 “是汽船!” 有眼尖的渔夫大叫着。在江中的渔夫们连忙收起网,划着船,以避开江中央的深水航道。 那是汽船的航道。 从上游驶来的汽船,按航行规定,要在江中的深水航道航行。这几年,江中的汽船一天比一天多,相比于多浆船、帆船,蒸汽船在江中航行,有着它天然的优势。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这江中原本数量最多的多浆船就慢慢的消失了。 由远而近驶来的这艘蒸汽船上,并没有桅杆,光秃秃的船舯高大的烟囱朝外吐泻着学浓浓的黑烟,船艏划破江水,激起朵朵洁白的浪花,而船舯的明轮转动着,把那江水搅得不得安宁。 “得嘞,这汽船一过,江给搅成这模样,得小半个钟头,都别想打鱼了!” 瞧着过去的汽船,渔夫们忍不住抱怨了起来,他们在这里打渔已经不是三年两年了,这些年每天都能看到不知多少蒸汽轮船从这里经过,可以说正因为见得多了,也知道,这些个蒸汽船从江上过去之后,会把江中的鱼群惊走,至少得半个钟头,鱼群才会重新回来,所以每每对蒸汽船,他们从来都没有什么好感。 这些渔夫一直在长江上讨生活,以前长江里根本没有蒸汽轮船,只有帆船、浆船在江里上下穿梭。那时候,打渔行船,两不耽误。有时候,他们甚至还围着过往的船只,卖上一些渔获。 可是自从兴乾八年起,这江上出现了第一艘冒着黑烟的蒸汽轮船之后,这江上的蒸汽船就一天多过一天,那些个蒸汽船的速度极快,一个不小心,就能撞沉渔船,刚开始的几年,这样的事情可没少发生,直到后来官府定了航道之后,这事才越来越少,也正是从那时候起,他们知道了蒸汽船,知道这种蒸汽船比这长江里头的其它船都跑的更快,那怕就是最快的多浆船也比不上它。 只不过,这些江上的渔民往往都不喜欢它,因为它在航行的时候动静太大,会搅得江上的鱼群不得安宁。当然更让人不喜欢的是那些蒸汽船太大、太快。 “这船可真快啊!” 又一次,就像是《红楼梦》里的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似的,蒸汽船甲板上几个显然没有见过世面的青年,在那里兴奋的叫嚷着。 尽管已经是兴乾十七年了,而且蒸汽船已经发明了十年,而且在过去的几年间,长江、淮河等内河上的蒸汽船已经增加到了数百艘,甚至就连沿海航线上也出蒸汽船的身影,但是仍然有许多人从未见过蒸汽船,或许那些身处内陆的人们可以从报纸上、书本上看到蒸汽船,但对于他们而言,往往只能想象,正像直到现在,远在四川、云南、贵州那些西南腹地的人们,仍然只能通过想象去幻想着火车一样。 也正因如此,像这样因为坐上一次蒸汽船而兴奋不已的人,总是屡见不鲜,大家早就见怪不怪了。 “其实,也就是6、7海里而已!” 不远处一个正在看书的青年有些不满的低声嘀咕道,显然,那些人的喊叫打扰了他看书。 “海里”是十几年应用于大明海上航行的距离单位,它等于地球椭圆子午线上纬度1分所对应的弧长。其实当时还讨论是否采用“公制”取代旧时的长度单位,但因为存在太多的争议,“公制”单位最终还是没能成功,加之“寻”基本上等于一公尺,所以一直搁置到现在。只有在海上因为涉及面少,所以海里得到了应用,并最终成为标准的海上距离单位。 “6、7节?这还慢吗?” 坐在那青年旁边的人瞧着这看模样不过十七八岁的青年说道。 “有比这更快的吗?” “现在都有15节的快船了!” 也许是因为甲板上露台上太过吵闹,青年把手中的书放到桌上,然后说道。 “再过几年,甚至还会出现20节的快船!” “20节!别开玩笑了,这怎么可能!” 那青年并没有解释,只是展颜一笑,然后反问道。 “为什么不可能呢?十年前的时候,谁能想得到,现如今,这陆地上有火车、水上有蒸汽船?” “这位公子说的极是,” 旁边立即有人赞同道。 “我记得十年前从北直隶来南京,最快也要二十天,那还是走水路,一路顺风顺水,现如今,若是坐火车的话,从津浦铁路一路到浦口,不过也就是三天的功夫,那是一个快啊!” 那人的语气中尽是赞叹,似乎就像是在说道着一个什么奇迹似的。 其实,对于这些人来说,即便是在过去的十年中,他们已经习惯了坐火轮车,已经习惯了它的日行千里,但是仍然会惊讶于这一切,毕竟,在过去的十年间,大明所经历的可以说是千古未逢的巨变,不知多少士绅贤达都为之惊叹,更何况寻常百姓。 “照我说,这都不算什么,最快的还是电报,就去年吧,我搁报纸上看着有个临清国还是什么国来着,早年间过去的士子,接着一封家里的电报,就三字“母病危”,乖乖“嗖”的功夫,人家就收到电报,然后那位也是大孝子,连忙坐上火车,出广南然后一路经广西过湖南入湖北,然后从汉口换车,直奔河南,人家到家的时候,不过才用了不到六天的时间!临了还不但见着老太太一面,还陪着老太太过了三天。搁过去,就是八百里加急过去,估计等信到了,那边老太太就断气了。” “哎呀,这还不是电报、火轮车的功劳嘛!” 旁边立即响了一阵感叹声,尽管掺杂着几句“三个字的电报,那也得三块大洋”以及“估计路费都够买处宅子”之类的话题,但更多的却是惊叹,毕竟,千里眼、顺风耳、飞毛腿,都是古往今来凡人的期盼,而现在这种简单的愿望,却如此轻易的得到实现。 “电报、火车、汽船……” 在人们的的赞叹声中,那青年凝视着远方,低声嘀咕道。 “这,就是所谓的“蒸汽时代”吧……” 正文 第307章 盛京(第一更,求支持) 七月里,天山脚下的盛京,天气仍带着些暑热。可是突如其来的一阵寒流,却自南向北卷席着这座城市。 这股寒流不是从北方越过阿尔泰山卷席而来的寒风,而是战争的消息。 明朝占领哈密! 人心惶惶! 几乎是从这个消息传出的瞬间,整个盛京城内就处于一种风雨飘摇的境地,不到二十年间,两次仓皇出逃的惨痛教训,在他们的心中落下的阴影,至今都是挥之不去的,不知多少人会在恶梦中梦到明军杀来的一幕。 在旗人的梦中,没有满洲的沃土、没有科尔沁草原的羊群,只有那些如狼似虎杀来的明军,顶多的还有就是在泪水中追忆着家人——他们的妻女都沦为了汉人的婢妾。 “天杀的,我们都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了,怎么那朱皇帝,还不放过咱们。” 在盛京的茶馆里头,已经喝醉了的费勒达在那里哭嚷着,他的哭嚷声,换来的只是周围的一阵凄然。 “哎,照我说,怪只怪,当年咱们入关的时候,杀的太狠了,要不然,人家也不会记恨到现在。” 这边那穆的话音刚落,在附和声中,又有一阵反驳声。 “那穆,你小子是越活越回去了,依我看,是咱们杀的不够,你像现在,咱们哈萨克、在布哈拉、还有希瓦,杀过去,女人掠回家给咱们生儿育女,男的过车轮不留全都杀死,即便是留下,也充作家奴,不配妻女给他,这才几年的功夫,你瞧,哈萨克的草原上,你还能见着哈萨克人吗?” “扯淡不是,谁说没有哈萨克人了,你家那婆娘不就是哈萨克人……” 旁人的骂声立即换来众人的一阵轰堂大笑。甚至就连同店里的伙计——相貌与他们迥然不同的小伙计,也跟着笑了起来,这伙计早就忘记了一切,忘记了当年这些辫子兵杀来时,怎么杀死他的父亲,抢走他的母亲、姐妹,只是顺从的作为奴才,成日里伺候着主子们。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要是当年咱们也这么干了,又那里会有像现在这样,成天吃不好睡不香的。” “哎,说的容易,汉人也太多了,杀不完啊……” “一年杀不完,就照着十年的杀,那布哈拉人还往山里躲那,可结果怎么样?一个冬天,一场白毛雪,就冻死了几十万人,只要派大军跟着他们,像撵兔子似的撵着他们,最后不等咱们动刀,老天爷就把他们收了。” 言语之中,没有丝毫的同情,冷酷且残忍,可听得人却很开心,似乎他们都恨不得现在就跳上马,去撵那些布哈拉人,把他们往深山里撵,让他们在荒漠雪山里饿死、冻死。 “可不是,去年冬天的时候,你们没瞧见,我跟鄂佐领领兵进山的时候,追到山沟里头,一看乖乖,到处都是雪人,你们猜怎么着,那些雪人可都是人,足足几万人,就那么给冻死了,冻得跟冰棍似的……” “我的天,那瞧着是什么模样?” “什么模样,反正就是你看了,一辈子都忘不了。” 有些东西一辈子都忘不掉,也不会忘,当他们在那里说道着之前如何追杀那些布拉汉人,如何把成千上万的女人,像是牲口似的捆到马鞍上,然后拉到人市上卖掉的时候,坐在桌边的费勒达却一口品的喝着闷酒。 “……你不知道,那小娘们的眼睛,就像是猫似的,瞧着那是一个可怜,你猜怎么着,当时我差点心软了,心想着,要不然就留在家里吧,你猜,拉到人市上,人家出了多少银子?足足三两银子,你说我能不卖嘛!” “你小子,是害怕留在身边了,到时候,人家趁你做梦,把你一刀杀了吧。” “我看,是阉了才对。” “我看也是……” 听着那哄笑着,费勒达摇头苦笑着,到最后,看着他们心里头暗自嘀咕道。 “指不定,有一天,你家的媳妇、闺女还得给人家弄到人市上去。” 终于,费勒达醉了,在他醉薰薰的摇晃着身子回到家的时候,家里的媳妇——那是十几年前在河州掠来的色目媳妇,尽管已经过去了十几年,已经给他生了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可他还是能看到她眼中看到哀怨,毕竟,她爹、娘甚至丈夫、儿子,都死在旗人的刀下,甚至就连她的女儿,也不知道嫁给谁了。 “老爷,你回来了。” 与往常一样,小苹,那个八年前朝廷赏给的有双蓝眼睛的女人,也是家里的老三便温顺的过去搀扶着他。这丫头进来的时候,才十三,也就数她最听话。 “老二啊,我告诉过你,这衣裳,一直得穿旗人的旗袍,就是衣柜里头,也不能放旧衣裳……” 躺到床上,在老二端着茶水过来时,费勒达在那里叮嘱着,这个女人柜子里头还藏着件哈萨克的衣裳,只以为他不知道呢。 “老二,我告诉你,我看着了没关系,可若是别人知道了,那可不好,知道不,别不爱听我的话,我这是关心你……” 男人的话,让女人的目光变得有些复杂,最终,她还是没有说话,在男人睡着后,她就坐在院子里,摇着摇蓝,看着摇篮里的孩子,这是她和费勒达的孩子,曾经,她也有过丈夫和儿子,只是他们都死了。就死在她的眼前。 辫子来到了草原上,然后,一切都没有了,男人们被杀死了,女人们成了辫子军的女人,不知多少倔强的女人被活活打死。 想要活命,就要忘记这一切,就要学会伺候老爷。 这是大姐说的,可很多时候,她都能看到大姐独立一人默默流泪的模样。 忘记一切……真的能忘记吗? 谁又能忘记呢? “二姐,这几天,你出去过吗?” 身后的声音,让春喜回头看着老三。老三是个极漂亮的小媳妇,眉清目秀的,小长脸,尖尖的下颏象个白莲花瓣似的。她知道,这是旗人最喜欢的模样。不过,老三可没有表面上看起为那么乖巧。她喜欢出去,总借着送孩子到学堂或者买菜的名义,一出去就是半天,对此,老爷也从不过问。 “这不,老六还没断奶,那有功夫出去。况且,你知道,老爷不喜欢女人出去。” 旗人不是汉人,可有些规矩,比汉人还讲究,唯恐因为不讲究了,被人说成“蛮夷”,旗人最害怕的就是这个。甚至就连她们的名字,也起的都是汉人的名字,生怕用了蛮夷的名字,然后辱没了他们。 “老爷不喜欢的可多了,他还不喜欢汉人呢,可咱们邻居有几家不是汉人?” 小苹哼了声,完全没有先前有温顺。 “那些汉人,也是旗人。” “那些人啊,就是一群汉奸。” 小苹嘲讽道。 “二姐,你没看见,这些天,那些人成天都是惶恐不安的,甚至不少人都开始收拾行了。你知道为啥吗?” “为啥?” 春喜不解道。 “汉人要打过来了。” “汉人要打过来了?” 春喜的手一顿,然后说道。 “你是说,是,是汉地的汉人……” 原本正缝着衣服的大姐也愣住了,她都没注意到针扎到了手指头,只是愣愣的说道。 “老三,你是听谁说的?” “现在盛京城都传遍了,听说哈密都让汉人占领了,王化行、图海见势不妙,就领兵撤了回来,一路逃了千多里,直接撤到了盛京……” “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王家的老四,前个说她家老爷回来了,这么说,他们真的要败了?” 自从辫子军来到了这里,就没人不怕辫子军,可是大家都知道,辫子军更害怕汉人,他们做梦都能梦到汉人杀过来,甚至就是老爷也不只一次做过这种梦。甚至有一次,还差点失手把老大给杀了,因为老大长得像汉人。 “败不败不知道,反正现在盛京城里头,到处都是人心惶惶的,你瞧老爷不也是这个样子,昨个晚上,还把埋在地下的银子起了出来,兴许,过去几天,也会让咱们收拾行李。” 说着小苹又看着大姐问道。 “大姐,你是生在汉地,那些汉人到底是啥模样?他们该不会比这些还狠吧,要不然,他们怎么会那么害怕汉人……” “他们……” 手中拿着针线,她的脑海中浮现出那些汉人的模样,沉默了好一会,她才说道。 “他们和这些人不一样,汉人讲究道理,而且对人友善,从来都不持强凌弱,他们也瞧不起那样的人,他们甚至太过仁义了,也就因为这,才险些让旗人夺了天下,后来,汉人的皇帝又领兵把天下夺了回来,这些人被杀的没地方躲,最后一路逃到了这里……” “哎,你说,为什么汉人不把他们都给那啥了,要不然,咱们也不至于沦落到这步田地啊,” 春喜长叹了口气,语气中带着怨言。 “谁让他们跑的那么快,每次还没见着汉人,自己就先逃了,也就是跟咱们有些能耐……” “大姐,你说,” 突然,小苹看着大姐问道。 “他们这该不会又准备逃吧……” ------------------------------------------------------------------------- 在没有民族主义的思潮的影响,以及没有电影、电视的反复提醒,人们的记忆有多长时间?很短暂。目光也是短浅的。估且不说我国历史上的例子,二战前的欧洲,各国百姓是何等的健忘? 有时候人们真的是健忘的,而这种健忘不是说,他们不知道威胁,而是他们愿意相信,这样对他们的生活更有利…… 正文 第323章 西巡(求支持,求月票) 远在万里之外的中都,即便是知道三个半世纪之后的世界,但是朱明忠,仍然想不到,在数万里之外的异国他乡已经有人“盯上”他的儿子,想要把一个国家的王冠送到儿子的头上。 在兴乾十九年的初秋,在汽笛声中,朱明忠搭乘奔驰的列车,一路向西,朝着嘉裕关,向着哈密驶去。 经过一年的紧张施工,铁路已经修进了哈密,修进了西域。几乎是在铁路筑通的第一时间,朱明忠就作出了西巡的决定。他必须要对西域有所表示。而能够传递他看中西遇的最直接信号,就是本人前往西域巡视。 相比正德下江南时,百官的反对,以及沿途官府的抵制。河南以及陕西各地对于皇帝的西巡是欢迎的,每当皇家列车从铁路上驶过时,总可以看到站在路边对着疾驰而过的火车长揖的百姓。 兴乾年以来绝大多数百姓对皇家的尊崇是发自内心的,尽管有着“长子继承”、“禁止乞讨”等“苛政”,而且这些影响到了天下几乎每一个人。但是兴乾年以来诸多德政仍然让百姓受益颇多,仍然让百姓们对皇家感恩戴德。尤其是在列车驶过潼关,进入陕西之后,因为沿途有大量的军功地主,那些受领勋田勋士以及荣民,更是携家人于铁路两侧迎接皇帝的造访。毕竟他们是皇帝政策的直接受益人。 即使只是远远的看上一眼,对于那些人们来说,也足以让他们为之炫耀一生。 粘了那么一点皇气,这确实是值得骄傲的。至少在这一些人看来,这本身就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 咣铛、咣铛…… 列车轰鸣着由远而近的驶来,身着无衔军装,胸前佩带着“翊麾勋章”的苏炳放,领着家人恭立于路基边。 “快点,你们几个,按个头站好,排好队……” 又一次,苏炳放对妻儿们盯嘱着,扭头时,看着身边的妻儿,他的脸上挤出了灿烂的笑容。 当年西征的时候,他是孤家寡人,只有自己一个人,那个时候他的所思所想,不过只是退役后能够分到一块田,然后安生的过自己的小日子。可是他自己也不曾想到,命运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西安的医院里认识了媳妇,退役后他就带着媳妇定居在这里,他分到了一大块田地。当年就抱了个大胖小子,后来又花钱买了两个色目婢,她们俩也为他生了九个儿女,再加上媳妇生的五个儿女,一家十七口人。也算是枝繁叶茂了! 这日子,过的确实舒坦。恐怕就是他爹做梦都没有想到过自己的儿子会有这么一天吧。 “老爷,你的衣领整整。” 苏王氏扭头为苏炳放整齐衣领,然后便和他一样站在那,看着越来越近的火车。 “皇帝真的在火轮车上?” 还抱着幼子的小伊,这个有着一双灰色眼睛的色目婢,眼巴巴的看着那列车,用生硬的汉话问道。 “对,就在车上,这次皇帝陛下到西域,就是为让那些个俄国佬知道,西域是大明的,他们那来的回那去!” 西域是大明的! 尽管这句话已经说了快一年了,但是谁都知道,现在西域在俄罗斯的控制中——去年九月十三,满清与俄罗斯签署了《莫斯科条约》将西域割让给了俄罗斯,一个月后,哥萨克的身影出现在天山脚下,而满清朝廷也是在那时开始了自己的西行之旅。 对于满清而言,西域的割让让他们享受到了久违的安全,帕米尔高原上万座雪山和俄罗斯控制下的西域,一同构成了他的屏障,尽管满清上下对此颇有微词,但谁都无法否认割让土地后所带来的安全感。 他们无不觉得这是一个极为划算的买卖,毕竟只是用一块地方就换到了这从不曾有过的安全。 有俄国人在中间挡着他们。那些汉人总傻眼了吧,我们总不能卖过俄国人再打过来吧。 确实正像他们最初猜测的那样。第三方势力的引入,直接导致了局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无论如何,大明都不可能绕过俄罗斯控制下的西域。直接进攻满清。 但是,对于大明而言,清虏将西域割让给俄罗斯人的决定,却激怒了大明,从内阁辅臣因此去职,再到加速修建铁路以及外交上的抗议,直到现在,大量军队集结于哈密等地待命,大明在用自己的方式告诉俄罗斯——大明是绝不会接受的他们对西域的占领。 甚至于在不同的场合,大名都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为了西域,他们不惜要和俄国人打上一仗。 而且在西伯利亚你们表现更加的咄咄逼人,不断的煽动当地的蒙古人,煽动着他们进行反抗俄国的起义。 “我们已经很清楚的表明了我们的态度,俄罗斯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和平,要么战争,前者,他们撤出西域,他们将赢得我们的友谊,至于后者,就是战争……” 恭坐于的陛下的面前,顾衍生谨慎的回答道。 去年,他曾作为皇帝特使前往俄罗斯,在莫斯科与俄罗斯人进行了谈判,但是谈判的结果是不欢而散,不过尽管如此,那次出访经历,却也让他得已进入通政司,而且一直深得皇帝的信任。 在中都,没有人怀疑有一天顾衍生会入阁。只是时间问题,毕竟,他的父亲顾炎武一直深得陛下的信任,自从顾炎武致仕后,陛下对顾衍生屡屡加以提携,而阁臣,除了才能之外,本身就是“幸臣”的待遇。 不过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更加得谨慎,毕竟他并不希望任何轻举妄动,导致自己在皇帝的面前失宠。这正是幸臣的无奈。有的一切都来自于皇帝陛下的宠幸。 “俄罗斯人,是不会仅仅因为我们的警告放弃西域的,不过放不放弃,也由不得他们。” 朱明忠从没有想过俄罗斯人会因为自己的警告放弃西域,就像俄罗斯人在西伯利亚问题上,至今都没有让步一样。 “你去年去俄罗斯时,那里是什么情况?” “陛下,去年臣抵达俄罗斯时,俄罗斯新沙皇刚刚登基,伊凡五世与其异母兄弟彼得一世并立为沙皇。由于彼得年幼、伊凡痴钝,所以目前俄罗斯由伊凡的姐姐索菲亚摄政。” 听到“彼得一世”这个名字时,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挑,彼得一世……再过十几年,可不就是历史上的那位彼得大帝。 想到这朱明忠略点了下头,然后说道。 “那么,现在时机上是成熟的,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最迟明年,西域就会重新回归故国了!” “陛下,已经决定了?” 默默的点下头,朱明忠平静的说道。 “早就决定了,这次朕往西域,就是为了最后一次给俄罗斯人警告,告诫他们,朕的意志是绝不会改变的,” 在皇帝的“九五之尊”前往哈密,为的是什么? 就是通过这次西巡告诉俄罗斯人,大明是不会放弃西域的,大明绝不会在西域的问题上作出让步。 “陛下,臣上次于莫斯科发现,在西域的问题上,俄罗斯贵族分成多派,尽管他们的意见不同,但是他们都知道清虏割让西域的用意,所以,在这一问题个,他们才会产生分歧,尽管他们的分歧很多,但是毫无疑问的一点是,他们绝不愿意因为西域与我国发生战争,而且他们也清楚的知道两国之间的实力差距。” 如果说现在有哪个欧洲国家最了解大明,恐怕也就是俄罗斯了。毕竟,他们和大明直接接壤。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大明。 “他们应该知道的!” 略点下头,朱明忠继续说道。 “毕竟,在西伯利亚,我们不止打过一次交道!” 中俄两国的角逐从兴乾元年开始,在西伯利亚就从未曾停止过,即便是现在,在那里,大明仍然通过对当地布里亚特人的支持,去驱逐俄罗斯在西伯利亚的势力。大量的燧发铳被提供给布里亚特人,他们不断的袭击俄罗斯人的城市、据点。无论最终结果是什么,对于大明而言都是的有利的。 毕竟,在冲突中布里亚特人会大量的死去,至于俄罗斯人,他们的势力被不断的削弱。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而大明就是那个渔翁。 在过去的一年中,大明进一步加大了对布里亚特人扶持的力度。不然,这并不仅仅是为了报复俄罗斯在西域上的失策。也是大明既定策略。 “他们清楚国力上的差距,但是俄罗斯人……” 冷笑着,朱明忠说道。 “他们不撞得头破血流,是不会服软的,既然如此,那就把他们打个头皮血流,反正在西伯利亚的问题上,早晚也要和他们大打出手!” 之所以修建这条铁路,除了是平定西域的需要,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为了解决西伯利亚,解决俄罗斯的威胁,无论如何,这一仗都是无法避免的。 “陛下,臣在莫斯科时,曾有俄罗斯上层贵族提议,希望在西域问题上与我们进行谈判,他们表示愿意在西域问题上让步,但是希望我们在西伯利亚的问题上让步……” 顾衍生在说话时,显得极为谨慎,他知道陛下对于领土的态度,不过作为大臣,这些话他必须要说出来。 “在领土问题上,我们是不可能进行谈判的!” 摇摇头,朱明忠看着顾衍生说道。 “衍生,你是老臣之后,朕对你自然是极为信任,但是你要清楚,我大明的核心利益是什么,在什么样的问题上,是不能够进行谈判的,当年先皇为什么宁可失国,也不愿与清虏谈判,换取喘息之机?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在国土的问题上,我们不可能谈判,不可能让步,这一点,必须要清楚,西伯利亚是霍去病封狼居胥的地方,我们汉人的铁骑抵达那里的时候,那些俄罗斯人还在树林里摘果子,在河边捕渔,他们说西伯利亚是他们的,朕要说……放屁!” 冷冰冰的丢下一句粗话,看着有些惶恐不安的顾衍生,朱明忠笑着说道。 “衍生,今天你这么说,是给朕提了个醒,看来俄罗斯人也知道,在西域的问题上,他们是在为清虏火中取粟,他们自然不愿意这么做,所以,他们在西域的问题上,不会太过坚持,甚至他们从一开始就作投机心理,毕竟,他们清楚两国的实力差距,所以,他们想用西域换西伯利亚,嗯……” 沉吟片刻,朱明忠笑道。 “这对我们而言是件好事,既然他们是想投机,也许心里压根就不想和咱们打,那咱们就做出大打的态势。” “陛下,您是说俄罗斯人是在虚张声势?” 顾衍生惊讶的看着陛下。 “没错,这些年,他们应该知道我们与清虏之间的血海深仇,别说中间就是隔着个俄罗斯,就是隔着大海,这血海深仇也是一定要报的,所以,他们十之八九是希望借西域换取我们在西伯利亚上让步,俄罗斯人啊……当真是狡猾至极!不过,这一次,恐怕他们是要失策了!” 俄罗斯人的性格本身就带有投机取巧的心理。不论是现在还是几百年后。他们总是怀揣着投机心理去处理问题,从而在其中获得一部分利益。 如果能吃到嘴里,那自然是再好不过,即便是吃不到嘴里,又会失去什么了。 面对俄罗斯,朱明忠有足够的自信,毕竟现在的俄罗斯说好听了是一个欧洲大国,说难听了除了土地大那么一点,他们根本就谈不上什么大国,更谈不上强国。也就是欺负一下那些未开化的布里亚特人。 别说面对欧洲各国,就是面对波兰,瑞典也只有被吊打的份。这个俄罗斯有可能敢为满清火中取栗吗? 即便是在给他们吃两个熊心豹子胆。估计他们也会掂量掂量。 “不过我们必须要向他们展示我们的力量和决心。毕竟,这些人本次不敲到他们的头上。他们都不一定知道痛。 …………………… 今天我是知道疼了。感冒发烧,高烧两天不退,浑身肌肉酸痛,关节酸痛…… 正文 第324章 哥萨克(第一更,求支持) 一汪碱泉子,标定的哥萨们的界线。 从去年哥萨克们来到吐鲁番,就得到明确的指示——不能越过那汪碱泉子,碱泉的另一边是明军。 明军并没有在这里修建要塞,只是修建了几座简易的营地,对于明军而言,他们拥有足够的自信,不去修建要塞,不去防御。 进攻! 夺取整个西域。 对于每一个哥萨克而言,这就是他们的恶梦,这些来自伏尔加河两岸的哥萨克们知道,明军是一群比“带辫子的魔鬼”更擅战的人,他们尽管没有那些人野蛮,但是发达的科技,却使得他们拥有着世界上最精良的武器。 而在过去的不到一年中,哥萨克们也见识到了什么是科学——就在两个月前,他们见到了轰鸣作响的蒸汽机车,那机车就像是从地狱中嘶吼着冲出的魔鬼似的,呼啸着喷吐着浓浓的烟雾,拖曳上万俄担的货物于铁路上疾驰而过。 “上帝可以作证,那一定是魔鬼的力量!” 直到现在,谢尔盖都会为自己没见过世面而感觉到脸红,他还记得当他看到蒸汽机车的时候,差点从马上摔下来的窘态。 其实,大家的情况都不怎么样,甚至就连哈瑞斯,那个贵族军官,也被惊呆了。 在那天之前,谁都没见过火车。 尽管在莫斯科,就已经有了一台蒸汽机车——还是清国送给沙皇的礼物,不过,对于俄罗斯人来说,那台蒸汽机实在太过高级,不到一年就已经损毁,而俄罗斯的工匠却无法制造出合适的零件维修列车,再后来,那辆变成废铁的火车被卖到了法国。 不过即便是如此,蒸汽机车也让俄罗斯人掌握了蒸汽机的原理,但也仅仅只是原理罢了,俄罗斯既生产不出制造蒸汽机的钢铁,更无法膛制汽缸,总之,对于蒸汽机,俄罗斯最终还是停留在纸面上了。 毕竟,这是一个连火枪都需要进口的国家。 对于这一切,谢尔盖当然没有什么感觉,他只是骑在马上,与队长一同前往哈密,在他们的身边,跟随着几名明国的骑兵。 “队长,你看他们的马刀,好像很精致。” “队长,他们的火枪也很精致……” 几乎每一次,谢尔盖都会说这些话,他的话让霍尔夫这个德意志人感觉有些难堪。 是啊,明国的刀剑很精美,他们火枪也是如此,相比之下,他们的武器却粗糙的就像是野蛮人的武器一般,甚至火枪的枪管上,还能看到锤锻的痕迹。 “好了,谢尔盖,如果你真的那么喜欢他们的东西,你干脆直接带着你的妻子去哈密算了。” 霍尔夫不满的抱怨道。 “队长大人,如果大家都愿意这么做的话,我也不反对,听说,明国的皇帝是非常仁慈的……” 作为哥萨克,或许谢尔盖曾宣誓效忠沙皇,但是对于哥萨克来说,他们是没有祖国的,他们的效忠也是迫于现实,毕竟十几年前,斯捷潘起义许多参与起义的哥萨克都被杀死了。 尽管谢尔盖很年青,并没有参加起义,但是他的哥哥却曾追随过斯捷潘,后来死在了战场上。 不过,并不是所有参加起义的哥萨克都被处死了,有一些人放下了武器,得到了沙皇的原谅,还有几百个哥萨克逃到了哈萨克,后来他们甚至成为了清国的旗人,为清国的皇帝作战。 哥萨克是自由的,可以效忠沙皇,同样也可以效忠明国皇帝。 “这些话,传到米罗斯拉夫斯基将军的耳中,他一定会杀了你的,” 霍尔夫的话,让谢尔盖笑着说道。 “上帝保佑,现在他根本就顾不我,他现在恐怕更担心明国皇帝,要不然,他又怎么可能会让我们带着进贡的礼物前往哈密呢?” 霍尔夫口中的米罗斯拉夫斯基将军是俄罗斯帝国东方总督区的总督,那位曾经镇压拉辛起义的将军,在来到这里的时候,他曾信誓旦旦的说着什么,俄罗斯绝不会在东方做出一俄里的让步,可上帝都知道,现在那位将军已经被吓的睡不着觉了。 “哈哈,也许,在我们去哈密的时候,他已经逃到阿斯特拉罕,离开了东方总督区……” “哈哈,他早就把自己的东西送到阿斯特拉罕……” “那个胆小鬼,即便是现在不走,只要一听说明国军队打来了,肯定会立即逃走的……” 一阵畅快的笑声从这些哥萨克的口中发出时,周围护送他们的明国士兵中有几个人眼前一亮,似乎他们能听得懂这些哥萨克在说什么。 其实,早在十几年前,军正司就有情报人员学会了俄语,在护送哥萨克的过程中,自然会派出会俄语的军正。至于这些哥萨克,根本就没有保密意识,他们在聊天的时候,在无意中说的事情,总包含着大量的情报。 阿斯特拉罕、逃走…… 哥萨克们口中流露出的信息,与军正司掌握的情报是一致的,这些情报在第一时间,就被送到了朱明忠的面前。 “看来,米罗斯拉夫斯基并不愿意坚守西域。” 说话时,朱明忠看着李定国问道。 “要是现在动手的话,有几分把握?” “九成,陛下,我们在哈密一带有六镇部队,再加上和田方向的一镇,我们实际可以投入的部队超过十五万,而俄罗斯在天山方向只有不到五千哥萨克,而叶儿羌方向仅只有千余人,如果要是动手的话,臣的建议是调动部队,以大军压境的态势,迫使他们撤军,而不是只调动少数部队。” “嗯,看来你是倾向于撵。” “陛下,臣以为,相比于作战,撵,更符合我们的利益,米罗斯拉夫斯基是俄罗斯米罗斯拉夫斯基家族成员,他们是沙皇伊凡的支持者,所以他更倾向于被十几万大军追击,然后逃回俄罗斯,到时候,他甚至可以宣称,自己是何等的机智,才逃脱十数万大军的追击,反倒是,如果我们只派出几千部队的话,米罗斯拉夫斯基反倒更难以选择。” 提到米罗斯拉夫斯基的时候,李定国的语气中带着些嘲讽。如果不是因为军正司的情报,他很难想像,在俄罗斯权臣甚至可以推举出两个沙皇,对于那些权臣家族而言,家族的利益从来都是第一位的。 “为了维护家族的声誉,他只有抵抗这一个选择,反倒是我们派出大量的部队,这反而为米罗斯拉夫斯基的撤退提供了借口,毕竟,任何人都知道,几千人对抗几十倍的敌军会是什么结果,他能够安全的率领部队撤回到俄罗斯,就已经是……嗯,上帝保佑,俄罗斯人信奉这个。” 李定国的话让朱明忠笑道。 “他们确实是信上帝,按你的意思是,现在,咱们只需要一次武装游行是吗?” 在来哈密之前,朱明忠已经决定投入两镇左右的部队,首先攻克所谓的“盛京”,然后再一路西征,收复整个新疆,可现在李定国的建议完全颠覆了他的想法。 “差不多,就是一次武装游行吧,大军浩浩荡荡的朝着盛京进攻就行了,至于俄罗斯人,他们肯定会撤退,无论是将军还是士兵,他们都很清楚,抵抗的代价是什么,更重要的是,俄罗斯人,根本就没有做好战争的准备,陛下。” “没有做好战争的准备?” “是的,陛下,现在,俄罗斯所谓的东方总督区,不过只有不到一万哥萨克,这一万哥萨克分布在如此辽阔的地区,随着清虏军民的撤离,这一地区根本就是一个千里不见人烟的地方,仅仅只是凭借几千哥萨克,又岂能阻挡大军的进攻?所以臣更倾向于,相比于为清虏火中取栗,他们更倾向于利用东方总督区换取我们在西伯利亚上的让步,如果我们铁了心要打,他们肯定会在第一时间抛弃东方总督区,毕竟,两国的实力差距实在太大,俄罗斯人并不是不了解两国的差距。” 随后,李定国看着陛下笑道。 “所以,在得知陛下您西巡至哈密后,他们就第一时间派人送来了贡品,臣觉得,他们还是倾向于谈判。” “贡品……” 冷笑下,朱明忠摇头说道。 “谈判是不可能的,我们不可能在领土问题上做出任何让步。” 在领土的问题上,朱明忠并不愿意进行谈判,而且,他的心底对未来大明的国土有着明确的底线——西伯利亚必须是大明的,当然,也包括中亚,毕竟,大明需要那里的石油。 “如果他们决心死守怎么办呢?” 沉思片刻,朱明忠反问道。毕竟在历史上,俄罗斯人在保卫脏物上,可从来都是极为坚定的,无论是塞瓦斯托波尔、还是旅顺,俄罗斯人都表现出惊人的意志。 “很简单,打!” 李定国冷冰冰的说道。 “打下去,打到他们投降为止,不过,臣以为,米罗斯拉夫斯基是绝不希望死在这里,毕竟,米罗斯拉夫斯基家族利益是现实的,无法舍弃的利益!不过……” 冷冰冰的话语之后,李定国突然笑道。 “在臣看来,无论如何,他们都不希望通过战争的方式解决问题。” 正文 第325章 家族利益(第二更,求支持) 寝食难安! 如果米罗斯拉夫斯基知道这句成语的话,一定会用这个词来形容自己的心境,对于身处盛京鞑靼人皇宫中的他而言,此时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明军什么时候会打来。 明国的皇帝来到了前线! 明国是不可能在西域的作出让步的! 从得知明国皇帝西巡的那一刻起,米罗斯拉夫斯基就知道,莫斯科的如意算盘打错了。 “该死的,我们从一开始就上当了!” 又一次,米罗斯拉夫斯基大声的咒骂着。 “都是那些狡猾的鞑靼人,还有卑鄙的纳雷什金家族……” 鞑靼人或许是狡猾的,但是米罗斯拉夫斯基明白,他们的阴谋之所以会被俄罗斯采纳,完全是因为了纳雷什金家族的支持。 去年,沙皇费多尔三世辞世。按照规定,王位本应该传给他的弟弟,14岁的伊凡·阿列克谢耶维奇。但由于他病弱低能,不能参与国政。所以纳雷什金家族推其同父异母的弟弟彼得为沙皇。而米罗斯拉夫斯基家族对此不满,掌握着近卫军的他们,便策动了近卫军发动政变,推伊凡并立为沙皇。此后召开的全俄缙绅会议确认伊凡为第一沙皇,彼得为第二沙皇。尽管伊凡即位后不过是名义上的沙皇而已,实际权力被同母姐姐索非亚公主掌握,可是整个莫斯科都知道,米罗斯拉夫斯基家族与纳雷什金家族之间的不和。 而在东方总督区的问题上,纳雷什金家族就支持俄罗斯接受这片辽阔富饶的地区,而米罗斯拉夫斯基家族则显得有些犹豫,最终在大多数贵族的支持下,俄罗斯还是吞了这记糖衣炮弹。 掌握近卫军的米罗斯拉夫斯基家族自然是当仁不让的派出了伊凡·米罗斯拉夫斯基这位曾平定了拉辛叛乱的名将出任东方总督区总督。 或许,在俄罗斯、在莫斯科,诗人们会传唱米罗斯拉夫斯基是如何平定的拉辛叛乱,但是对于他本人而言,他又岂能不知道,东方的那个敌是何等的庞大。 “根本就是一群白痴!” 喝着伏特加,米罗斯拉夫斯基大声的对面前的图哈切夫斯基,这个他一手提携起来的亲信说道。 “他们真的以为俄罗斯有多么强大吗?真是一个笑话,别忘了几乎每年,克里米亚的鞑靼人都会劫掠乌克兰、俄罗斯,上万斯拉夫人被掠为奴隶,我们连他们都没有办法阻止,现在居然想要从明国的口中吞下东方总督区,他们就不怕明国皇帝命令他的军队一路打到莫斯科吗?” 与鞑靼人所以为的俄罗斯拥有“披甲百万”不同,现在的俄罗斯还非常弱小,甚至无法抵挡克里米亚鞑靼人每年“打谷草”,年年岁岁在乌克兰大草原以及俄罗斯掠夺。 当然,满清的不了解,与他们从未真正去了解过这个国家有根本性的联系,他们只看到了这个国家有几十万骁勇善战的哥萨克,只看到这个国家有数千万人口,所以理所当然的以为这个国家非常强大,甚至觉得这个国家可以帮助他们抵挡明国的威胁,但是他们并不知道的是——这个“强大”的国家,在过去的几百年间,一直被实力远逊于他们的克里米亚汗国劫掠,甚至没有还手之力。 满清不了解,但米罗斯拉夫斯基本人自然非常清楚。他不仅清楚的知道俄罗斯的实力,同样也了解对手有多么强大。 “明国,可是比鞑靼人强大几十倍,上百倍,难道,他们真的想要激怒那个皇帝,然后他们就像当年的鞑靼人一样,最后我们完全臣服于他们吗?” 听着将军的抱怨,图哈切夫斯基赞同道。 “是啊,那些的鞑靼人的阴谋,从一开始,大家就很清楚,只不过纳雷什金家族一手促成了这件事,因为这对他们更为有利,将军,如果近卫军在这里遭受重创,那么米罗斯拉夫斯基家族的声誉将会受到严重的影响,最终受益的必定是纳雷什金家族……” 作为米罗斯拉夫斯基家族提携起来的官员,图哈切夫斯基出身于小市民家庭,凭借着个人的聪明才智得么米罗斯拉夫斯基的欣赏,一步步的晋升为高级军官,在未来他甚至可以成为将军,拥有贵族封号,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也仍然是米罗斯拉夫斯基家族的附庸,他的出身决定了这一切,所以他必须要站在家族的利益上。 “将军,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已经充分了解了明国有多么的强大,明国的皇帝拥有超过八千万的子民,拥有38镇陆军,也就是近60万陆军,在蒙古还有几十万蒙古人效忠于他,相比之下,俄罗斯的力量却是有限的,即便是所有的近卫军、射击军加在一起,也只有不过30万人,除非我们抛弃一切,把所有的军队都调到这里,否则根本就不可能阻挡他们,甚至,如果我们激怒了明国皇帝,那么,对于俄罗斯而言,不亚于一场灾难,也许会是另一次蒙古人入侵。” 图哈切夫斯基的语气显得有些悲观,可是对于刚刚摆脱蒙古人统治不过两百年的俄罗斯人而言,这种悲观是他们无法回避的。 “即便是不考虑将来,就是眼下,就是现在,将军,明国人在哈密有十几万军队,而我们呢?却只有区区几千人,如果他们打过来的话,上帝可以作证,即便是我们再过英勇,也无法阻止他们的脚步,甚至我们的抵抗只会激怒他们,激怒这个庞大的帝国……” 图哈切夫斯基悲观的预测着未来的时候,沉默不语的米罗斯拉夫斯基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良久之后,他才长叹口气,然后说道。 “米里,我的朋友,我怎么能不知道这一切呢?但是,现在我们能怎么办呢?” 米罗斯拉夫斯基反问道。 “难道,我们现在就把这里丢掉,然后逃回莫斯科吗?不,如果那样的话,不仅仅是我,就是米罗斯拉夫斯基家族,也会成为一个笑话。整个俄罗斯的笑话。” 现在的米罗斯拉夫斯基陷入两难的选择中,无论是坚守,还是逃跑,都会让他和他的家族成为笑话,利益受到损害。 “也许,我们还有其它的选择……” 图哈切夫斯基看着米罗斯拉夫斯基说道。 “其它的选择?” “是的,将军,战争并不是唯一的选择!” 两天后,作为东方总督私人秘使的图哈切夫斯基来到了哈密,因为地位悬殊,他们没能见到皇帝本人,但却仍然见到了李定国。没有人知道他们谈论了什么,但是在两人秘密会谈后的第三天,中俄两国的冲突,还是的爆发了。 但出人意料的是,打响第一枪的地方并不是吐鲁番,而是叶尔羌——守卫在那里的伏尔加哥萨克,被明军轻易击退,数百残余的哥萨克从叶尔羌一路北逃,而上万明军,立即发起了追击。 在米罗斯拉夫斯基接到来自叶尔羌的消息时,南线的明军已经威胁到了他的后方,与此同时,哈密一带的明军开始向盛京发起了进攻。 明军岂图将我们包围在这里! 作为俄罗斯最为知名的将领,面对近二十万明军东西两路的合围,米罗斯拉夫斯基并没有惊慌失措,而是立即调整部署,开始向后方撤退,在撤退的途中多次借助广阔的草原摆脱明军的包围。历时近两个月,终于跳出了明军的“包围圈”。 这是一个奇迹! 1683年8月2日,当米罗斯拉夫斯基历尽千辛万苦率领近万俄军跳出二十万明军的包围、追击撤到鄂木斯克的时候,迎接他的当地贵族,立即给他送上了祝贺。 “尊敬的米罗斯拉夫斯基将军,在过去的两个月里,整个俄罗斯都在传唱着你的英勇,你英勇的悍卫了俄罗斯的利益,成功的瓦解了明国的企图……” 确实,对于莫斯科,甚至许多俄罗斯而言,米罗斯拉夫斯基的“胜利”无疑是辉煌的,面对数十倍于自身的敌军,他不仅没有战败,反而屡次借助灵活的战术瓦解了对方企图,跳出了他们的包围圈,这显然是一场胜利,甚至让米罗斯拉夫斯基从平定拉辛起义后的声望达到了顶点。 不过,面对祝贺,作为当事人的米罗斯拉夫斯基,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固然他成功的保住了自身的声誉,以及他的近卫军,但是,他内心深处非常清楚,如果不是因为明军故意放水,他根本就逃不出来,十几万明军与其说是在追击,倒不如说是在散步,而散步的代价是什么呢?东方总督区完全陷入明国之手。 作为主要功臣的图哈切夫斯基见将军凝视着远处的哈萨克大草原,便问道。 “将军,现在我们应该干什么?” “回莫斯科!” 米罗斯拉夫斯基轻声说道。 “从现在起,我们将不得不面对来另一个大国,上帝保佑,他们是文明人……” 正文 第326章 放心(求支持,求月票) 宫殿是空荡荡的,龙椅、御案等物早就已经搬走了,不过尽管如此,这金碧辉煌的宫殿仍然向人们诉说着这里的过往。 尽管,看似辉煌的过往,在绝大多数人看来,不过只是一个笑话。 “这应该是百年来最大的笑话了吧。” 置身于与京师的紫禁城有些相似的宫殿之中,朱明忠笑着说道。 “为了一已之私,不惜勾结外人,割让土地,最后却不曾想,所谓的强援,甚至一枪不放,就将这片土地拱手相让,实在是……可笑至极!” “全是陛下运筹唯握,我大明方才不费吹灰之力,便收复西域!” 在众人的马屁声中,朱明忠走到那张斯拉夫式的桌案,看着桌案附近上乱七八糟的一些纸张,其中还丢着一根鹅毛笔,抬头看着宫殿中的一些斯拉夫式的椅子,便说道。 “诸位将军可发现,这桌子和宫殿摆在一起,是如此的唐突?” 怎么能不唐突呢? 中式的宫殿、斯拉夫式的桌椅。 “陛下,这桌椅是俄国人留下来的,臣这就命人撤下去,然后……” 不等李定国说完,朱明忠笑道。 “不要撤,这里的一切保存下来,俄国人在这里留下的一切,都要留下来,我们要用这一切告诉世人,那清虏是可等的可耻的,他们是如何为了一姓一族之私,不私引狼入室,以至于割地赔款,甚至就是所谓的都城,也可以拱手相让给他国,这般无耻至极的朝廷,居然还有人视其为正统,实在是可笑至极!” “陛下圣明,如此丑态,为天下所知后,天下人必定不耻其行径!” “陛下圣明!” 面对众臣的恭维,朱明忠并没有说话,先是沉思片刻,然后他拿起桌上的鹅毛笔,沾了些墨水,然后拿起一张纸上写下两个字。 “迪化!” 写下这两个字后,朱明忠抬头看着殿下的众臣说道。 “从今之后,此城名为“迪化”,为“启迪开化”之意。” 随后,他又说道。 “至于西域……嗯,便称为“新疆吧”,先行总督制,待到移民充实之后,再设立行省,至于移民,尔等要注意,现在此地土人已尽为的清虏残杀,所以绝不能出现地空人占的现象,无论是周边何地土人试图进入此地,都必须要坚决的阻止,朕绝不会容忍我大明将士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土地,到最后让别人占了便宜,那些人不是朕的子民,他们只要敢来,就是侵略者,明白吗?” 之所以会如此叮嘱,完全是因为另一个时空的前车之鉴,即便是雪山也无法阻挡某些部落百姓的脚步,好不容借他人的手把这个笼子腾空了,自然不能再便宜其它人。 “臣等明白!” 陛下冷冰冰的话语,让众人连忙揖首应道。 “陛下,以臣看业,要是他们来了正好,直接拿下来,男的去修路,女人卖为奴婢,正好可以补贴官用……” 宫殿后方的话声传入朱明忠的耳中,让他的脸上露出一些笑容。正是他想听到的,也是最适合这里环境的回答。 “方才是谁所言?” 立即有一名领佩上校军衔的中年军官上前一步揖道。 “陛下,臣是陆军第十二镇参谋二科主事李唯坤。” “参谋二科……” 一科作战、二科情报……略点头头,看着他心下有了决定,朱明忠直接命令道。 “李唯坤听旨。” 尽管极为诧异,但是李唯坤仍然上前揖首听旨。 “臣听旨。” “新疆初平,为平定此地,特设立新疆总督府,以全权总督新疆军政事务,命卿为新疆总督,不知卿以为如何?” 什么! 惊骇的看着陛下,李唯坤半晌都没回过神来。 “陛下……” “你只管遵旨就行!” “臣遵旨!” “卿别忘记方才所言!” 身为皇帝,金口玉言,一句便可以让他人鱼跃龙门,几乎所有人都羡慕李唯坤的际遇,有时候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却足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不过尽管李唯坤的际遇,让所有人为之羡慕,但是在另一方面,所以人都知道,这个总督不好当,毕竟,现在新疆的百姓总共不过只有万余人,既有藏于山野间的土人,也有不愿舍弃此地的旗人,如果招揽移民,这是总督必须要在短期内解决的事情。 是机遇,同样也是挑战。 但可以肯定的是,只要办好这个差事,将来李唯坤必定会官运亨通。待到总督卸任的时候,他至少会晋升一级,然后退役转入官场,达去的多年间,已经有不少军中将领,通过这种方式挤身官场。 从边疆总督到朝廷文官,没有人知道,这一切意味着什么,但所有人都很清楚,这恰恰是军人地位高于文官的表现,军人退役可为文官,但是文官呢?永远只是文官。 十年前,或许不少文官对些还有抵触情绪,但是现在,人们早就已经接受了这一切,毕竟,古往今来国朝初期,军功入仕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只是没有人知道,现在的“军人总督入仕”,实际上是皇家分化权力的一种手段。 所以会选择他,朱明忠自然有他的考虑,而最基本的出发点是,才他说的那番话,说明他比其他人更适合这个地方。 每一个地方都有一地的特殊性。这片新纳入帝国疆土的区域,也有它特殊的地方。 而且朱明忠相信,他不会辜负自己,不会辜负自己任命他为新疆总督的原因。他会为大明牢牢的把握住这片土地。而不至于让外人占了便宜。 “陛下,西域仅设新疆一省,会不会太大了?” 在众臣都离开之后,顾衍生的看着陛下轻声提醒道。 “确实有点大。” 朱明忠略点下头,现在的新疆可不是另一个新疆,它还包括后世半个哈萨克斯坦。 “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毕竟,这里人烟稀少,清虏暴虐,当时百姓百不存一,如此地广人稀,设立两个总督区,太过浪费,而且不便管理,暂时只设立一个总督区,待时机成熟时,再加以分割,十年……有十年的时间,就差不多了!” 十年! 十年后,这里的移民应该会突破两百万吧! “十年,移民两百万实边,有五十年的时间,西北将和东北一样,与大明内陆各省没有任何区别!” 此时,朱明忠的神情显得有些得意,之所以这么得意,是因为所有的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中。 满清就像他手中的刀一般,替大明解决了西北未来最大的隐患。 现在,满清已经没有用了! 至于阿富汗****斯也罢,将来能不能解决那里的问题。全凭机遇吧。 是时候,彻底解决满清了! 想到一直以来,心中始终无法释怀的威胁,朱明忠又有些犹豫。 满清是问题,另一群人同样也是问题。这也是为什么他一直容忍满清,把他们一路赶到这里,并策划了这一切的原因。 现在所有的一切都解决了。至少在西域。曾经的问题已经不再是问题。这里已经变成了一片无人区,所有的问题都得到了解决。来所需要的仅仅只是从内地把移民安置到这里,几十年后,这里和内地相比不会有多少区别。 “也许有一天,这一切都会结束吧。” 这天,朱明忠并没有呆迪化城内的这座满清修建的皇宫之中,实际上,整个迪化城都是空荡荡的,这座曾有十万百姓的城市,此时几乎没有什么百姓,只有万余名驻军。整个城市空荡荡的,有如一座鬼城。 恐怕就是当年满清自己也没有想到,他们苦心经营的都城会这么轻而易举的被俄罗斯人还给了大名。 “偷鸡不成蚀把米。” 离开迪化城时朱明忠,看着黑洞洞的城市。心底自言自语道。 “聪明反被聪明误,机关算尽太聪明。” 唇角轻扬,他的神情中全都是浓浓的讽刺。这一次满清可以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他们原本想用割让土地换取俄罗斯的插手,从而娶到一个强有力的盟友,可是他们却没有想到,俄罗斯根本就不可能为满清火中取栗。 “就这也敢称什么圣祖……” 曾几何时,那个康麻子还被朱明忠看成最大的威胁,但是现在他压根儿就瞧不上康麻子了。不仅仅是因为双方国力上的差距,而是因为打了这么多年的交道,他清楚地认识到对方的缺陷。所谓的“圣祖”,不过就是奴才们的吹捧而已。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甚至直到现在,他都没有发现那个麻子脸到底精明在什么地方? 现在的大明和满清根本就不是一个量级的对手。 各方面的优势,让朱明忠自然瞧不上这个曾经的生死大敌了。满清已经不配再成为大明的生死之敌。只要愿意随时都可以把它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除。 直接住进了城外的帐篷之中,在帐篷外,他命人杀了上百只羊,用红柳串成了肉串,就地烤起肉与士兵们一起享用起了这原始的烤肉,这一夜,军营里的士兵显得极为欢快,至于朱明忠本人,尽管看似开心,但是眉宇之中,还是带着一丝隐忧。 为什么会如此的忧虑? 即便是朱明忠自己,想也不明白。 现在的大明,明明已经是世界上最为辽阔的,而且也是最为强大的国家,可是为什么,还是会有那么的忧虑呢? 甚至,这种忧虑根本就是没来由的。 未来的西北会安稳如内地吗? 未来,这里会不会成为帝国不稳定的潜在威胁? 这里应该没有问题了吧! 毕竟,未来这里与内地不会有任何分别。可是……阿富汗呢?波斯呢?未来,大明会不会染指那里? 以至于整个中东,毕竟,现在大明已经打到了这里,大明扩张的脚步会停止吗? 默默的垂首思索着,朱明忠的心中没有答案,他不可能阻止大明的扩张,尤其是大明内部整体倾向于扩张的前提下,要是没有任何人有可能阻挡得了扩张的脚步。 “父皇。” 身边的喊声,让朱明忠回头看着儿子,朱和堢,在二十六个儿子中,他排行老九,在他计划中,老九将会是未来的拜占庭帝国的皇帝。 十六岁的朱和堢走到父皇的身边,笑着说道。 “从这里,再往西几千里,应该就是君士坦丁堡了吧!” 他并没有称那里为伊斯坦布尔,而是用那里的旧称,毕竟作为未来的拜占庭帝国皇帝,他必须要保持某些方面的正确性。 “嗯。” 朱明忠点点头,然后说道。 “唐代时,我们将那里称为拂菻国……” 听着父亲介绍那个遥远的国家,朱和堢只是默默的站在那里,直到最后,他才说道。 “父皇,既然那拂菻国已经不在了,那儿臣到了那里,应该如何恢复那里的旧貌,毕竟……” 沉默片刻,朱和堢又说道。 “毕竟,那里所有的一切,都属于另一个国家。” “父皇会助你一臂之力,夺取君士坦丁堡容易,真正困难的在于如何在当地巩固统治,毕竟……” 想到未来的拜占庭帝国所面对的种种问题,朱明忠突然笑着说道。 “没有什么问题,当地的那些问题,到时候,自然会有了解当地环境的拜占庭官员为你出谋划策。至于其它,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突然,朱明忠想通了,会有什么问题呢? 当拜占庭帝国重新崛起于欧亚大陆之间的时候,那里的未来会是什么模样? 恐怕只有上帝才知道! 至于上帝会不会保佑拜占庭帝国,他并不清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哪怕未来的拜占庭帝国还有一个东正教徒。只要大名是他的后盾,那么拜占庭帝国就必然将会屹立在亚欧大陆之间。成为大明在欧洲的桥头堡。 “面试他们不能帮你解决掉一些问题,父皇也会千方百计的替你解决了一些问题。一些内部的隐患。这些隐患必须要加以清除……” 扭头看着儿子。朱明忠笑着说道。 “怎么样,现在放心了吗?” 正文 第327章 文明(求支持,求月票) 上帝可以作证! 在这一路上所看到的都是奇迹。甚至会让人怀疑,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上帝才能创造出来的奇迹。 可问题是。创造这些奇迹的是大明人。 至少在来大明之前,亚历山大并不知道,大明到底有多么强大,但是当他踏上旅程之后,在经过天竺海,进入南天门之后,终于目睹到了大明的强大。同样也目睹到了这个庞大的帝国与其它帝国的的不同。 事实上,从南天门开始,呈现在亚历山大面前的是两个世界。一个是落后的旧世界,而另一个则是现代且朝气蓬勃的正在推行工业革命的新世界。 这个国度或许是世界上最古代的世界,但现在,相对于世界而言,却是一个“新世界”,以蒸汽机为核心的工业革命正在迅速改变着这个国家。改变着这里的一切。而对于第一次见到这些的压力山大一些人来说。这一切几乎都是难以想像的神迹。 “我的上帝,他的速度可真快。” 在南天门,作为秘使的亚历山大换乘了一艘铁木结构的蒸汽客轮,以每小时11海里的时度朝着广州港驶去时。一群来自埃及的客人纷纷在身前画起了十字架。他们很难想象穿不需要风的推动,就可以跑这么快。 实际上,亚历山大并不知道,他是第一个搭乘蒸汽客轮的外国人。现在的大明是开放的,我也是保守的。外国商船是不能够直接进入内地港口进行贸易的。他们只能在南天门进行贸易。而且外国人没有得到批准也不能够进入内地,他们几乎不可能搭乘前往内地航线的蒸汽轮船。 当然,除了这一前提因素之外,还有一个原因是这艘排水量3594吨的蒸汽客轮也是刚刚投入使用。尽管它的速度并没有飞剪船那么快,但是与需要在海上抢风航行、不断调整航线的飞剪船相比,蒸汽船可以以更短的直线航行,所以它的航程更短,费时更少。 尽管沿途需要停泊数港,但是数天后,亚历山大还是抵达了广州,到了这座大明最重要的贸易港口。作为秘使的他,自然没有专职外事官员的接待,不过,他的行程却被军正司安排妥当,从广州改乘火车前往武昌,然后再换乘轮船前往海州。 之所以如此的繁琐,是为了让亚历山大一行人直观的感受到大明的强大。 这一路上,甚至还不等他们抵达海州,看到云集着上百艘战舰的庞大军港,他们就已经被从未曾有过的冲击给惊呆了。 “上帝啊,我敢说,即便是上帝的力量,也不过如此!” 作为一个虔诚的神父,安帕利惊愕的看着在海面上疾驰如飞的轮船,他甚至都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赞叹声中,对于上帝的亵渎。 似乎,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他言语中不敬。 对于这些来自“原始时代”的人们来说,在这个国度中所看到的一切,都让他们为之震惊,为之惊讶。 轮船、火车…… 这些工业革命的机械带来的冲击,远远比不过普通的明国百姓给他们带来的冲击。 相比于衣袖褴褛、面黄饥瘦的埃及人,他们所看到大明的普通百姓,无不是衣冠楚楚、面色红润健康,而且神情平和。相比于埃及人,明国人的生活就像是天堂一般。 相比于对科技的惊愕,更多的时候,这些来自埃及的客人们,反倒更羡慕这里的国民,这些客人们有神父、有学者,他们能够明显感受到,这些神情安详的明国人所享受的生活,远远超过埃及,与之相比,埃及就像是一群乞丐。 如果非要对比的话,大明像是天堂,而埃及就像是地狱。 “上帝保佑,明国人不会拒绝我们的要请求……” 亚历山大暗自在心里祈祷着。 这次他们来大明,来天朝,是为了把天朝皇帝的儿子邀请到埃及,尽管是作为埃及的国王,但是上帝可以证明……天朝会把自己的皇子送到有如地狱的埃及吗? 即使是皇子们的封国,那也是近乎于天堂的地方。埃及,埃及是什么样的?是贫困潦倒的地方。那里的人们甚至都没有足够的粮食用于果腹。 天朝的皇帝又怎么可能会把自己的儿子送到那样的地方呢? 埃及王冠或许是王冠,但是在天朝的皇子的眼中。根本就是不值一提的。 “上帝也曾把他的儿子派到人间去拯救万民……” 想到耶稣,亚历山大总算是找到了一个理由,一个游说明国皇帝接受他们请求的理由。 不过,即便是如此,他的心情也是沮丧的。因为他知道,仅仅只靠这个理由,是永远都无法说服明国皇帝的。 明国皇帝,怎么可能愿意把儿子派到埃及呢? 而且那些皇子们,又怎么会愿意到埃及? 根本就不可能,他们不可能去的。 上帝保佑…… 可上帝,并没有保佑亚历山大,当他们一行抵达海州的时候,负责接待他们的商会人员则告诉他们,皇帝陛下西巡,现在皇帝陛下在西域,是不可能有时间见他们的。 所以,他们需要耐心的等待,甚至亚历山大都不能到中都等待皇帝陛下,只能海州就地等待。 似乎,是因为他们的身份还有待讨论。 确实,即便是科普特人的秘使,可是大明并没有承认科普特,而且科普特人也没有自己的国家,他们将以什么样的身份觐见皇帝陛下呢? 这是个问题。 现在商会上下,正在全力解决这个问题,而在问题解决之前,亚历山大一行,只能呆在海州,等待着皇帝的诏见。 不过,即便是在等待中,他们仍然有机会了解到这个国家的强大。了解到这个庞大的帝国真正强大的地方。 一直以来,安帕利都相信奥斯曼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舰队——为了对抗它的舰队,西班牙、罗马教廷、葡萄牙以及威尼斯等国组成“神圣联盟”才能够对抗,但是现在“神圣联盟”的海上已经瓦解了,尽管他们曾取得“勒班陀海战”的胜利,但那是一个没有下文的胜利,神圣同盟赢得了战役却输掉战争。1573年威尼斯共和国单独和奥斯曼帝国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和约,神圣同盟正式宣告瓦解。 而损失惨重的奥斯曼帝国只是暂时的失去了地中海的海上霸权。之后土耳其人只用了一冬季便重建了舰队,而且舰船数量比战前还有增加。战争并没有摧毁土耳其人的舰队,反而让土耳其人的舰队变得更加强大了。 现在土耳其人的舰队依然是世界上最强大的舰队,对此,安帕利这个曾经游历半个欧洲的神父,从不曾怀疑过。即便是英国、西班牙、罗马教廷、荷兰等国都拥有庞大的舰队,但单个国家却都不能够与土耳其人相比。他们都不是土耳其人的对手。除非他们联起手来,但是这显然并不现实,毕竟,基督徒之间的战争从未曾停止过。 然而,当他在海州的海军基地中,目睹了数以百计的战舰,尤其是看到十数艘体形雄壮的战列舰时,安帕利对自己之前的看法产生了动摇。 “或许,他们才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舰队!” 想到这一路上,目睹的明国的舰队。安帕利又喃喃道。 “他们还拥有那么多的属国,只要集结起那些国家的舰队,也许就拥有全世界最强大的舰队了。” “只需要皇帝的一张圣旨!” 朱允和用流利的科普特语对安帕利说道。 “只要有皇帝的圣旨,所有的封国,都会集结起他们的舰队,我们甚至不需要出动自己的主力舰队,就可以拥有超过欧洲各国总和的海上力量!” 站在安帕利神父的身边,朱允和的神情显得有些得意。作为军正司少有的几个能够熟练掌握科普特语的军正,他负责接待亚历山大一行人。 这一路上,按照军正丞的要求,他尽情的用大明力量打击着这些远道而来的访客,让他们充分的认识到了大明的强大。 “哦,” 安帕利愕然点点头。 “只需要一道圣旨?” 觉察到安帕利神情中不自然,朱允和又说道。 “不过,陛下是不会下达这样的圣旨的,除非大明或者某个属国遭到某敌国的入侵,否则,大明朝廷绝不会干涉各封国……” 先解释了一下母国与封国的权力,最后朱允和告诉安帕利。 “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可以到图书馆看一下皇明分封法,母国与封国的权力都罗列的非常清楚。” 在他解释之余,安帕利则在心里暗自寻思道。 那么埃及呢? 当埃及请求一个大明皇子到埃及出任埃及的国王时,埃及与大明又是什么关系呢? 是大明的封国吗? 还是一个自主的国家? 尽管教会上层已经作出了决定,但是对于与明国之间的关系,他们仍然没有达成共识,或者说,他们根本就没有考虑到那么多。 尽管,他们已经决定将苏伊士以西奈半岛割让给明国。以借助明国的力量保护自身。可是,现在,随着对明国的了解,亚历山大和安帕利等人却不知道应该如何选择。 “我们是邀请一个皇子到埃及作为我们的国王,而是请求明国册封埃及,所以,我觉得,未来的埃及与明国之间,应该是平等的。” 不等大卫说完,亚当就嘲讽道。 “平等?大人与小孩之间会有平等吗?埃及用什么与明国平等?不要忘了,离开明国,我们甚至都不可能抵抗那些埃及人的反抗,更不要说还有土耳其人了!” “我们不是把西奈半岛和苏伊士都割让给他们了吗?” 大卫看着亚当说道。 “他们要在苏伊士修建运河,自然会派驻军队,甚至不需要我们请求,他们就会为我们阻挡土耳其人……” 他们之所以相信大明会全力支持科普特人。就是因为大明希望在那里修建一条运河,一条通往地中海的运河。 而科普特人之所以愿意将运河的土地割让给明朝。也是想借明朝的力量保护自己。双方完全是互取所需。 “如果土耳其人认同他们的占据呢?我的朋友,到时候,谁会帮助科普特人?一个明国的国王?他随时都可以离开开罗,至于明国,他为什么要为不是自己属国的国家与土耳其人发生冲突?” “那你的意思是什么呢?难道是我们摆脱了土耳其人,还要再被明国人统治吗?” “不是被他们统治,而是作为明国的属国,我们请求皇帝的册封,而不是向皇帝索要一个皇子,上帝可以做证,就现在所了解到的一切,我相信,即便是埃及被明国统治,也远好过被土耳其人、阿拉伯人奴役!” 亚当的语气显得有些激动,他已经完全被大明所吸引。相比于大明,奥斯曼土耳其完全就是一个野蛮的国度。 “至少,大明是文明的,你们觉得呢?” 文明人。在过去,他们从来不知道什么是文明。也就是再来到大明之后,他们才终于意识到什么是文明。 中的一些人甚至开始向往着这种文明。尽管这种文明和他们所熟知的文明没有任何联系。可是文明与文明之间总有期共同之处。也是他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倾向的原因。 “我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愿意和文明人打交道,而不是那些野蛮人,那些野蛮人,他们会干什么的,他们除了摧毁什么都不会干。他们摧毁了我们的河渠,让我们的土地陷入了灾荒。我们的民众陷入了饥饿。当我们所有人都沦为了奴隶。这就是他们给我们所带来的。” 看着那些朋友们,亚当继续说道。 “我不知道你们在想什么,但是我很清楚。我和每一个科普特人都不应该再做他们的奴隶。不应该在被野蛮人那样统治下去。如果要去打交道的话,我们更愿意去和文明人打交道,至少文明人的统治只是统治,而不是奴役。” 正文 第328章 请求(求支持,求月票) 文明是由什么来定义的? 文明当然是由国家来定义的,是由实力强大的国家来定义文明。 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 大明当然是文明的! 甚至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文明的国家。 毕竟强大就等于文明。当然,这种强大并不仅仅只是军事力量上的强大。而是整体的强大。 对此,没有任何人会怀疑,无论是从任何方面来看,大明都是文明国度,甚至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文明国家。 刚刚开化的欧洲各国,他们的力量实在太弱小。至于奥斯曼帝国,尽管强大,但是他们却是野蛮的,愚昧的。他们都远谈不上是文明国家。 只有大明还是独一无二的文明国家。 这当然不是大名人自己自封的。而是很多人对大明的印象。相比于大明,来自埃及的亚历山大一行人,甚至觉得自己根本就是野蛮人。 这种野蛮,不仅仅是礼仪上的,还包括对世界、对各种事物的认知。 与只知道经文的阿拉伯人不同,科普特人是好学的,因为历史的关系,他们在财会和税收上极其擅长,而在过去的几十年间,相比于保守的,终于只知道经文的阿拉伯人不同,不少科普特的学者会前往欧洲,不过,他们的学习,并没有改变自己的命运。毕竟,在埃及他们地位是低下的。 不过,他们并不保守。 也正因如此,在目睹了明国的现代之后,不少人都会感觉到自身的野蛮,甚至感觉自己太过于愚昧。而作为神父的亚当,更是在第一时间脱去了身上阿拉伯式的服装,换上了明国有儒袍。 在他看来,这就象征着文明!至于那阿拉伯式的长袍,在他的眼中就成了野蛮和愚昧的象征。 文明的定意从来都是如此,不是别人强加的,而是一个事实。一种别人发自肺腑愿意相信的事实。 “未来的埃及,应该作为大明的封国,这对于所有的科普特人而言,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又一次,在亚历山大的面前,亚当再次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尽管他也是秘使,但是真正的秘使却是亚历山大和安帕利神父,前者是亚历山大大主教的朋友,后者是大主教的学生,亚历山大教会领导下的科普特宗教机构,是科普特的基础。只有争取到他们的支持,才有可能让埃及成为大明的“封国”。 “那这个选择之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更好的选择,我的朋友们。对于我们而言,这是一个机会!致我们不仅仅应该抓住这个机会,提出我们的请求,更要应该抓住这个机会。阿静于这个世界上最强大国家之间的关系只有如此,科普特人的未来才是光明的。也只有如此,科普特人才能够赢得自由,不仅仅是现在的自由。而是将来是未来,是永远的自由。” 对于在罗马时代就已经失去自由的科普特人来说,自由这两个字的含义实在是太过于沉重了。 但当他这么说的时候,没有人会拿封国和罗马的统治相比。毕竟。他们已经见识到了那些“封国”,知道仅仅只是接受明朝的册封而已。 “神父,您要知道,明国的皇帝信奉的宗教与我们不同。” 亚历山大指出一个最关键的问题, “桂国的国王信奉的也是天主教,这并不妨碍桂国作为明国的封国,明国对于宗教是极为宽容的,当然,在这个宗教是宽容的前提下。我认为,宗教问题并不妨碍埃及作为明国的封国,只要未来我们的国王接受洗礼就足够了。” 一切有那么简单吗? 看着亚当,亚历山大不禁陷入了沉思。 他并不知道答案。 可在内心深处,他却赞同亚当的选择,确实,对于埃及而言,成为大明的封国,无疑是最合适的选择。 至少对于科普特人而言,确实是最有利的选择,因为这样未来那个属于科普特人的埃及,将可以得到一个世界上最强大国家的保护,而不是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保护自己。 科普特人从来没有能力真正保护自己。不论这些人是罗马人,还是阿拉伯人,或是土耳其人。他们都曾统治过科普特人。 未来的科普特人能够自己保护自己么?对此他并没有什么信心。 对土耳其人的了解,他相信即便是现在土耳其人撤出了埃及,科普特的人赢得了自由,将来土耳其还是会再次侵入埃及。 有一个保护伞,总好过没有保护伞。也正因如此,他才会赞同把土地割让给明国。我们在那里修建,运营和派出军队,总可以作为埃及的保护伞。但是这个保护伞,随时都有可能因为土耳其人的承认而消失,如果土耳其人承认他们对那一地区的占领。以换取他们不干涉土耳其入侵埃及,那个时候埃及应该怎么办? “可是,安帕利认为,埃及的王冠应该由教会授予,而不是明国的皇帝。” 尽管明白那个保护伞对于埃及的重要性。但是科普特人的现实却让亚历山大有些无奈的说道。 “而且,我相信,所有的科普特人都会认同一个由教会授予王冠的国王,而不是明国皇帝册封的国王,如果没有了教会的授予。这个国王还会是我们的国王吗?” 亚历山大的反问,让亚当陷入沉默。 “这确实是个问题,毕竟,科普特人的基础就是宗教,是教会把我们凝聚在一起,如果没有教会,就没有科普特人,王冠必须由教会授予,否则科普特人是不会同意的,也不会认同这个国王的,没有了他们的认同,那么这个国王还是国王吗?……” 即便是主张埃及作为大明的封国,但是亚当却不得不面对无法回避的现实,教会是科普特的基础。 一边是皇帝授予、一边是教会授予,科普特的现实,让他们只能选择后者。对于科普的人来说,这或许也就是现实的无奈吧。 尽管无奈,到最后,他们还得维持了最初的决定——请求大明给予一个皇子,而不是请求大明册封皇子为埃及的国王。 即便是他们达成了共识,但他们仍然需要等待皇帝的诏见。 最终,皇帝并不没有在中都诏见他们,而是邀请他们作为客人,参观海军的铁甲舰下水。 铁甲舰! 在亚历山大、安帕利、亚当、大卫等人来到海州的海军造船厂,在众多的旁观者中,他们的与明人迥异的相貌引起了众人的注意,不过这个时候,人们更多的注意是在铁甲舰上。 钢铁可以浮在水面上? 这完全颠覆了所有人的认知,甚至在亚历山大的心里会忍不住担心,担心这艘战舰会沉到海里。 “他们一定是疯了!” 安帕利有一种不祥的感觉。 “钢铁是不可能浮在水上的!它一定会沉!” 因为害怕别人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特意改用阿拉伯语。 “上帝保佑!” 亚当在心里祈祷着。在他祈祷的时候,他的目光总会投向那个皇帝。尽管他从未见过土耳其苏丹,但他觉得,也许,土耳其苏丹见到明国的皇帝,应该也会甘愿臣服于他的面前,就像臣服于上帝面前一样…… 在心底冒出这一念头的时候,他突然感觉这么想似乎是在亵渎上帝。 “上帝,请原谅我的无知……” 默默的划个十字架,亚当重新把纷乱的心思投到那艘铁甲舰上。 终于,在万众瞩目中“胜利”号,这艘排水量不过只有4100吨的军舰被拖轮缓缓拖出船坞。尽管场面并不壮观,但是这丝毫不会影响人们的惊讶。毫无疑问,当“胜利号”稳稳的飘浮于海面上的时候,所有人都被惊呆了。 钢铁可以浮于水面! 这一认识,安全颠覆了人们对事物的认知! 它真的浮在海面上! 亚历山大睁大眼睛,看着浮在海面上的铁甲舰,眼前这艘战舰是他所见过的最为完美的一件海上利器。 就算是相隔甚远,但是仅凭着它那厚厚的铁甲,亚历山大就相信,这艘军舰在大海上将是无敌的,那怕是土耳其人的海上力量再强大,在它的面前,也是不堪一击的。而曾经造访过欧洲各国的安帕利,同样也被惊呆了,他能够看出在这艘军舰上,明国将世界上最高超的造船技术都体用在了这艘战舰上。 他们用钢铁建造了一艘军舰! 我的上帝啊! 这是真的吗? “我的上帝啊,这真像是个奇迹。” 在驻足仰望了“胜利号”半晌之后,亚历山大终于忍不住由衷的赞叹道。 一旁的朱允和当即便自豪地接口道: “阁下,这艘铁甲舰可不是由你的上帝变出来的。而是由我天朝的工程师以及能工巧匠们建造的。这是世界上第一艘,第一艘钢铁建造的军舰!” “啊,那是当然。”亚历山大以渴望的目光望着那艘战舰,然后转而恭敬地向皇帝陛下恭维道。 “恭喜皇帝陛下,您拥有着世界上最为先进的科技,当世界仍然沉浸于蒙昧之中的时候,您的工程师和工匠,就已经建造了世界上最为先进战舰。也许有一天,全世界,都会惊讶于天朝的科学,每一个人都会仰慕这里的一切。” “对此,朕并不怀疑!” 朱明忠颔首道。 “其实朕对于埃及,也是闻名已久,金字塔、狮身人面像,埃及也曾是世界上最为古老的古国,与华夏一样,都是文明古国,早在几千年前,就建造了庞大的金字塔,就建立了发达的文明,只不过埃及的文明,并没有得到传承,尤其是千年前,野蛮的入侵,彻底毁灭了文明的传承,野蛮摧毁了文明,让文明发生了倒退……” “尊贵的皇帝陛下,正像您说的那样,野蛮摧毁了文明,但是科普特人从不曾忘记一切,正像华夏从不曾忘记自己的文明,无论野蛮有多么残暴,华夏总能够驱赶野蛮人,重现自己的文明,无论是皇帝陛下的祖先还是皇帝陛下本人,都是真正的英雄。” 顺着皇帝的话语,亚历山大毫不掩饰的说道。 “而我们,科普特人,尽管曾无数次的起义,试图争取自由,重新埃及的文明,但是,与伟大的华夏相比,我们总缺少一点——我们没有一个英明的国王!率领我们推翻敌人的统治,所以……” 面对皇帝陛下,在众目睽睽下,亚历山大提出了他此行的目的。 “我受埃及科普特教会的委派来到天朝,向尊贵的皇帝陛下提出一个请求,作为一个卑微的来访者,我们希望尊贵的皇帝陛下,能够将您的孩子送往埃及,作为埃及的、也是科普特人的国王!” 瞬间! 当翻译把亚历山大的请求说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甚至就连同朱明忠自己,也被亚历山大的这个请求给吓到了。 什么! 他在说什么? 让我送一个孩子去埃及?作为他们的国王? 什么?这些色目人要什么?要一个皇子去当他们的国王? 在众人瞠目结舌的看着亚历山大时,安帕利却站出来恭维道。 “在圣经之中,上帝把自己的儿子耶稣派到人间,搭救受难的世人。而现在,遭受千年奴役的科普特人向您,尊贵的天朝天子,提出请求,请求您把您的儿子送往埃及,拯救那里的人们!” 虽然安帕利将皇帝与上帝相提并论,但是他的比喻和这番奉承在在场的大明官员听起来极为受用,尽管有些献媚得露骨。但是好话又有谁不想听呢。 他岂不是在说,大明天子就是上帝?大明的皇子就是耶稣? 不过,这些恭维的话语之中,表露出来的意思,却让朱明忠一时间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尽管他之前就已经在策划着送给儿子一个皇冠,但是现在主动找上门来的埃及人,却拱手把王冠送了过来。 尽管只是埃及的王冠。 可,这未免也太匪夷所思了。居然还有这种操作? 正文 第329章 不缺(求支持,求月票) 世界上有着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有些事情甚至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尽管在历史书上,朱明忠曾看到欧洲各国是如何从国外请来一个国王,英国人、西班牙人以及希腊等国,都曾作出这样的选择。但是他们的选择,往往都是基于血缘。换句话来说,就是与上一任国王血缘近,有继承权的。然后她们请一位过来当自己的国王。 甚至,也正因为了解欧洲人的这个传统。朱明忠才会选择早就没落的拜占庭帝国皇室,通过联姻的方式获得拜占庭帝国的继承权,这是对欧洲的传统理解。大明上下很难不理解欧洲的继承权中,对血统的看重。可再不理解,也要理解,入乡随俗。毕竟在现在的奥斯曼帝国境内还有一半的人口是基督徒。哪怕就是在君士坦丁堡也有许多还没有改变信仰的基督徒。 未来的拜占庭帝国皇帝需要血统。需要血统上的一些支持。所以他需要一个拜占庭帝国继承人作为妻子。只有如此,才能够获得那些基督徒的支持。因为他将是拜占庭帝国的正统继承人。 当然,这一切是为了建立一个亲近大明的拜占庭帝国。 但是现在,埃及人提出的要求,实在是有些匪夷所思。 朱明忠只不过是想要一在那里开凿一条运河,可谁想到埃及人居然自己送上门来想要从他这里请走他一个儿子。 他们请求大明给他们一个皇子,作为他们的国王! 不但在场的文武官员被惊呆了,就连自以为了解西方的朱明忠也处于惊愕中,尽管埃及并不是西方,可基督徒们总有那么一点共同之处吧。可是,他们这一张嘴就要请他的儿子去当他们的国王,这是什么节奏? “阁下,请原谅我的唐突,埃及作为一个国家的历史,是漫长的,但是在漫长的岁月中,埃及却被罗马人、阿拉伯人以及土耳其人统治着,我们没有自己的贵族,更没有自己的国王,但是一个国家是离不开国王的,对于埃及或者科普特人而言,我们只有两个选择——” 亚历山大看着面前大明首辅,能否说服大明“送出”他们的皇子,最关键的甚至可能不是皇帝,而是眼前的这位首辅,只要首辅同意了,那么他就会游说皇帝接受这个请求。 “要么由教位指派一位在战争期间立即功勋的将军出任国王,要么将军们通过另一种方式去选出一位国王。” 另一种方式是什么? 就是内战。这是最简单也是最直接的办法,最终一个胜利者成为国王,至于其他人,要么是国王的大臣,要么变成死人。 但是这样的自相残杀,最终只会便宜土耳其人。 “可是,无论那一个选择,都有它的隐患,即便是前者,也会导致未来的内战,谁知道呢?所以,教会才会派出我以及安帕利神父,来到这里,为了科普特人的未来,我们希望能够说服皇帝将他的儿子派到埃及,作为科普特人的国王!” 好吧! 又一次,方以智被外国人的奇思妙想给惊呆了,请一个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的人作为国王。 这未免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不过,对于科普特人而言,这确实是最好的选择,毕竟,那些将军们明白,他们需要大明的帮助,他们或许会通过内战的方式争夺王冠,但是当王冠戴到大明皇子的头上时,他们会选择臣服。 毕竟,皇子的背后是大明! 那些将军们怎么可能不知道大明的强大,毕竟他们都是大明训练出来的。 即便是土耳其人。也会因此心生忌惮。他们如果想要收复埃及,就必须要考虑到大明的态度。 有科普特人来说,这是一道双保险,既保证了科普特人不会因为王位陷入内战,最终导致起义失败。而且还可以保证在埃及独立之后,土耳其人不会轻易再次入侵埃及。因为那是科普特人身后是一个庞大的帝国。应该说是。埃及国王的身后。 这些科普特人,当真是精通算计! “那么科普特人会接受吗?” 方以智直接了当的问道。 “他们会接受一个非科普特人作为他们的国王吗?” “阁下,科普特人是以宗教为基础,而不是血统,只要贵国的皇子接受科普特教会的洗礼,科普特人就会接受他,接受他作为科普特人的国王,而且未来他的王后也将来自科普特人。” 在方以智将亚历山大的想法一一告知后,朱明忠笑着说道。 “换句话来说,他们所需要的就是一个招牌!” 招牌! 这正是埃及人想要的。 “他们想要的,不过只是借大明的势去弹压内部的不稳定因素,相比于将军们因为王位在那里互相撕杀,然后让土耳其人或者阿拉伯人占了便宜,他们宁可把王位拱手相让,毕竟,那只是一个王冠,最重要的是,这个王冠的不仅可以让他们避免内讧,而且还可以让土耳其人投鼠忌器,同时,在这个王冠的保护下,科普特人的宗教将会得到维持!” 方以智分析,让朱明忠略点下头,然后说道。 “所以,无论如何,对他们来说,这都是一个极为划算的生意,他们几乎没有什么可以吃亏的地方,不过仅仅只是一个王位而已。至于我们呢?也没有什么便宜可以去占。这群人哪,当真都是会计出身,会算计啊!” 陛下的感叹之余,让方以智神情肃穆的说道。 “陛下,那对此,陛下以为应该如何答复他们?” “你是首辅,内阁有什么建议?” 朱明忠笑着反问道。 其实,对于这件事,内阁的看法是一致的——赞同。而赞同的原因非常简单,可以节省开支,尽管表面上宗室就国的费用是皇家自己负担,但是并不意味着亲王就国朝廷不需要负担开支,就拿亲王的三卫来说,就是直接抽走一镇的部队,这一镇部队,从军官到士兵的抽调,意味着朝廷还需要另外再练一镇陆军,再提供一镇的装备,等到他们形成战斗力,需要至少一年的时间,总之开支很大。 而埃及的请求,却可以让朝廷省去一个亲王就国的开支,对于朝廷来说,这是个好事。不过,这件事说到底还是皇家的私事,最终还是要陛下做决定。 “陛下,这是天家的家事,臣不敢妄言。” “天家的事,又岂有家事?你只管说,朕恕你无罪!” 有了皇命,方以智自然开始说了起来。 “陛下,这件事,以臣看来,无论如何都是件好事,首先,要不是天家福泽所致,又岂有万里之外异国番邦求皇子以为番邦之王?此举可谓是千古所未曾有,实在是天家福泽所使然……” 听着方以智的恭维,朱明忠只是不以为意的笑着,什么福泽,不过就是漂亮话罢了。先前都已经说的那么明白了,现在又提什么福泽。不是自欺欺人吗? 可漂亮话人人爱听,即便是身为皇帝,也不能因为大臣说漂亮话,而表露不满。所以,朱明忠只是耐着性子听着他的分析。 “……再者,以臣看来,既然陛下有意谋略土耳其,要是能先得埃及,再以埃及为跳板,进一步谋略整个土耳其,岂不更为便利,以埃及为跳板,经海路可抵达爱琴海尚海诸地……” 在方以智提到爱琴海时,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跳,希腊、巴尔干……这些地方现在都被土耳其人占领着,他们的贵族早在几百年土耳其人的入侵中不是阵亡在战场上,就是被杀死。 没有贵族……没有国王! 那么,如果如果以埃及作为一个例子,那么未来的希腊、巴尔干等地,会不会愿意引入大明的皇子作为他们的国王呢? 尽管有着种族以及宗教信仰上的分歧,但是,即便是科普特人可以这么做,其它国家,也可以效仿啊,前提是——大明必须要足够强大。 追随强者,从来都是人的本性,尤其是一个不可能给自身带来威胁的强者。 如果未来的南欧出现几个甚至十几个与大明皇家有着血缘关系的国王,那么对欧洲的未来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不仅仅只是一个拜占庭! 而是许多个和拜占庭帝国类似的。他们的王室都是是有着明朝血统的国家。他们就是大明在欧洲的直接代言人。 曾几何时,朱明忠所考虑的不过只是一个拜占庭,他试图用拜占庭帝国去取代土耳其,用正教教会去影响东欧,以拜占庭帝国,作为大明在欧洲的代言人。这个设想或许不错,但仅仅只是一个拜占庭帝国,并不能满足这一切。毕竟仅仅只靠一个拜占庭力量实在是太弱小了。 未来的大明并不会占领欧洲,但是却需要在欧洲完成自己的布局。有什么能比得上一个甚至十几个大明皇子统治下的南欧各国呢? “所以,对大明而言,是百利而无一害。” 方以智说完优点后,又说道。 “当然,这世间诸事各有利弊,有利必定有弊,而此事最大的弊端就是,在两三代内,他们都会亲近大明,但久而久之,随着血缘的渐远,加之又没有册封的约束,所以渐行渐远也是不可避免的,不过就眼下而言,确实是利多于弊!” 分析完利弊之后,方以智又补充道。 “当然,此事最终还是需要陛下决断,毕竟这是天家家事。” 好吧! 话都让你说完了,看着方以智,朱明忠笑道。 “卿家所言确实中恳。” 点点头,朱明忠笑着说道。 “这件事,委实超出朕的意料,所以,一时间也是难以决断,世事皆有利弊,关键是要趋利避害,这件事即便是要答应他们,也要想办法确保我们的利益,毕竟,朕的儿子,是不可能只到那里作一个摆设的!” 既然是要去当国王,那么就不能仅仅只是作为一个象征,就像另一个时空中的英国王室那样。 唯一让人庆幸的,恐怕也就是,现在似乎英国还没有实行君主立宪制。那些科普特人应该想不起来实行这种制度。这也意味着即便是同意了科普特人的要求。派一个儿子到那里去,他也有时间去掌握属于自己的权利。属于国王的权力。 “陛下,臣相信,皇子到了埃及,不可能,也不会作为摆设,毕竟,埃及上下并不是铁桶一块,只要略微施以权谋,必定可以执掌大权的。” 对于权谋,大明的官员自然有其天生的独到之处,当方以智提及权谋时,朱明忠只是笑容可掬的点点头,并没有说话,官员要讲权谋,当皇帝的同样也要用权谋去控制大臣。 “而且,在埃及人把西奈半岛割让给大明之后,我们势必要在那里开挖运河,运河筑通后,也会派驻军队,他们都将是皇子的助力,有他们的存在,即便是埃及人有心,他们也不敢让皇子作为摆设。” 归根到底,还是实力! 只有母国的实力才能让戴上王冠的皇子更加强硬,让他能够真正执掌大权!不要大名足够强大,未来作为埃及国王。他就绝不可能只作为一个摆设存在。 略点点头,朱明忠看着方以智说道。 “如果真的同意的话,看来,朕在人选上可要颇费一些心思了,毕竟,这个王,不好当啊……” 何止是不好当啊。 甚至可以说,要是随便派几个过去,没准到最后真的能促成一世界上第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 世界上第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是埃及? 只要稍微一想,朱明忠都感觉有些好笑。毕竟,他更倾向于不列颠,成为君主立宪制国家,而不是自己儿子作为国王的国家。 “可以答应了哪些科普特人,但是有些问题必须要在一开始就和他们谈妥。绝不能够让他们以为请回去一个国王仅仅只是做一个招牌。朕的儿子还不缺区区一个埃及的王冠。” 正文 第330章 父子君臣(第一更,求支持) “皇子封亲王,授金册金宝,分封就国,设府立国。护卫甲士至万五千人……” 如果说甲申天变给大明皇家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最大的影响恐怕就是重拾分封。而分封的目的,就是为了谋求“宗室拱卫中枢”。 不过兴乾后的分封不同于历朝历代的分封,而是完全借鉴周天子分封诸侯的分封,将皇子、宗室分封南洋以及海外各地。进而从根本上避免了朝廷为宗室俸禄所累的可能。 不过这种分封对于皇子们也提出了额外的要求,旧时的分封,无论皇子是贤是愚,都有朝廷作为后盾,都不会影响大局,但是现在分封就国的皇子们,领一国之地,治下皆是“待教土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身死国灭。所以,大明对于皇子的教育是全方位的,而要说偏重,恐怕也是偏重于军事。 每一个皇子在就国前,都必须要到皇家军事学校学习,然后再进入陆军或海军服役半年。这是为了让他们能够了解军事,能够对军队有最为直观的了解。毕竟,王国的建立需要依赖军队。 作为皇子,朱和墨在军队中,与普通的士兵并没有任何区别,当然,陆军禁卫第一镇中,也没有人知道,这个只有16岁的少年是皇子,皇子都必须易名隐藏身份进入军队服役。 所以,在这里没有任何人知道他的身份,也不会对他另眼相看,要是说会别眼相看,顶多也就是有人会猜测他是不是那个勋贵之后,毕竟十六岁的少尉,非常罕见。 但不会有任何人,因为他的年龄轻视他,半年前,当他来到禁卫第一镇时,不过只用了一周时间,就树立了威信,军官想要树立威信非常简单,而且非常容易,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以身做则,要求士兵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 不过,最近几天,中队里的官兵,大都注意到,中队长最近似乎有些心不在焉。 难道中队长有什么心事? 又一次,赵功看到训练场边的中队长站在那,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喂,你们看到没有,长官最近好像有什么心事。” “你才看到,我早就看到了,长官肯定碰到什么难事了!” “难事?会是什么难事?” “该不会是家里碰到什么困难了吧。” “可能吗?孙中队虽然没说过,但肯定也是勋贵家庭出身,家里怎么可能会有什么困难。” “就是,就是,指不定,是因为家里给长官说了房媳妇,长官不愿意……” 对于弟兄们的猜测,朱和墨并不知道,他看着训练场上的弟兄,这些弟兄与他同甘共苦半年,而现在,他即将离开这里,这里的一切,总让他不舍,毕竟,这里有着他太多的回忆。 可现在…… 一切都结束了! 朱和墨的心底长叹口气,他又一次看着训练场上的弟兄,也许,应该抽个机会与他们告别。 或许,可以邀请他们加入自己的卫队,与自己一同往海外就国。这不是不可以。 就在朱和墨的心里无数个念头在那里翻滚着的时候,一个传令兵带来了一个口信,接到口信后,朱和墨立即把部队交给下属,离开了军营。 朱和墨并没有去多远的地方,军营驻地与皇家园林也就是一墙之隔,骑着马来到园林中一座湖边小筑前,朝湖边看去时,他就看到父皇,他正在湖边钓鱼。 “儿臣参见父皇。” “坐吧,小墨,我记得你小时候,最喜欢与父亲一起钓鱼,鱼杆我让人给你来到了。” 尽管父皇什么都没说,但是在钓鱼的时候,朱和墨隐约猜出来了,或许,这很有可能是他同父皇最后一次垂钓了。 整整一两个小时,父子俩人谁都没有说什么,只是静静的钓着鱼,偶尔的会因为钓上来大鱼而欢喜,但是在更多的时候,他们两人谁都没有说话。 就这样,过了很长时间,朱明忠才主动开口说道。 “小墨,再过几天,你就十六了吧。” “是的,父皇。” 终于,父皇的问题,让朱和墨长松口气,他主动说道。 “儿臣知道,必定是有朝臣上折,要求儿臣就国了,请父皇放心,无论所就何地,儿臣都绝对没有任何意见。” 即便是作为皇子,朱和墨也知道,那些大臣们每到有皇子到十六岁的时候,就会站出来要求分封备国,他们是闲来无事?当然不是,不还是因为一道“长子继承”不知让父皇积了多少怨气,不知多少勋贵大臣不能尽享天伦之乐,所以,作为报复,他们自然也不会让皇帝多享那怕一天的天伦之乐。 就像三哥、四哥、五哥、六哥他们,不都是这样,甚至他们都是算着日子,督促他们就国,刚一满十八就要离开大明,前往新夏就国,从那之外,就再没见过他们。 兄弟无再见之日…… 百姓家里如此,天家同样也是如此。 对于这一切,朱和墨只能接受。 “小墨,其实,父皇让你过来,是有件事和你商量一下!” 扭头看着儿子,朱明忠缓声道出了他的意思。 “父皇的意思是……让儿臣去埃及?” 父皇的话,让朱和墨不禁有些诧异,他的神色也变得有些复杂,尽管科普特人的请求,并不是什么秘密,但他无论如何,都没想到父皇会答应,同样也没有想到,父皇会选中自己。 “小墨,朕思来想去,在你们几个之间,只有你最合适,毕竟,去埃及说是戴上王冠,可是王冠能不能戴得牢,能不能戴上王冠握住王权,归根到底,还是要靠权谋,靠手段把权力争取过来,你的几个兄弟……” 摇摇头,朱明忠叹道。 “他们还差点火候。” 这是夸奖吗? 父皇的话让朱和墨的心底一阵苦笑,但面上却不露声色的说道。 “父皇有命,儿臣不敢不从。” 听出他的抵触情绪,朱明忠看着儿子说道。 “其实,朕只是征求你的意见,毕竟,这件事如果你不同意,父皇是绝不会强求的,我大明,还不差一顶埃及的王冠。” 看着似乎有些抵触的儿子,朱明忠知道这件事不能强求。 “父皇,儿臣……” 父皇的话,让朱和墨连忙解释道。 “儿臣并非是不愿,只是,儿臣以为,这冒然送过来的王冠,即便是戴上了,也会让人戴不安稳,况且,身边都是异国百姓……” “你是担心王位坐不稳?” 笑看着儿子,朱明忠笑道。 “其实,你大可不必如此担心,因为埃及与我们这里不同,甚至就是科普特人,他们即便是夺取了政权,也需要面对其它更严峻的问题,至于国王,反倒并不是问题。” “儿臣愚钝,请父皇明示。” “埃及,现在的埃及有两种人,一半人信天方教,一半人信基督教,而前者从千年前进入埃及,就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在千年的统治中,许多科普特人改变了信仰,变成了与阿拉伯人无异的阿拉伯人,当然,科普特人仍然在坚守着他们的信仰,这也是导致阿拉伯人进一步弹压他们的原因,是信仰导致在埃及人被分成两等,所以科普特人的起义成功后,他们必定会千方百计的解决这个问题。” “父皇,您的意思是,让他们去斗?” 不需要父皇的提醒,朱和墨的眉头微挑。 “让事实说双方去争斗,然后儿臣从中渔利?” 儿子的反应,让朱明忠略点下头。 “五对五,甚至阿拉伯人还要多出一点来,科普特人想要解决阿拉伯人,势必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没有百年几代人的时间,是不可能完成的,对于你来说,这就是机会。” 机会。 这会是个什么样的机会呢?朱明忠并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坐在湖边,看着湖水,倒是朱和墨主动说道。 “亲近一方,打击另一方,亲近科普特人,打击阿拉伯人,而埃及周围都是阿拉伯人。科普特人必定不会,也不敢冒犯儿臣,因为他们离不开大明的支持,所以,无论如何,只要儿臣抓住机会,就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建立属于儿臣的权威。” “关键是要让百姓满意!” 扭头看着儿子,朱明忠解释道。 “重要的并不仅仅只是教会,还有百姓,必须要让百姓看到,你这个国王是站在他们一边的,而不能让百姓觉得“这个国王是外乡人,从来不关心我们”,关心,有很多种关心的方法。关心,并不意味着,你要让他们衣食无忧,也可以从其它方面入中,首先,必须放大他们的不安,然后借助不安,把问题的矛头指向另一群,那群与他们之间,本身就存在很多问题的人身上。如此一来,就不会有多少人在意国王的身份。就是制造出一些矛盾,借助这些矛盾,转移他们的注意力,注意力转移的同时,一点点的把权力收拢过来,百年的时间,一百年后,谁还会记得国王的出身?” 父皇的话,让朱和墨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父皇,儿臣明白了。” 正文 第331章 巴尔干(第二更,求支持) 礼拜天,这一天,人们还是需要和平常一样照常工作,不过今天连监工的都有点神不守舍。天还未大亮,消息已传遍各地说破坏大桥的人已被抓获,受到了严刑拷打,正午就要处决。 恐怖气氛迅速蔓延到整个工地,那些在苏丹抵达的贝尔格莱德之后,服劳役的人都默默地埋头工作,谁也不愿同别人的眼光相遇,好象已经到了世界的末日。 上午十一点钟,城内居民——大都是天方教徒,来到了工地周围。儿童们爬到还没有使用的大石块上。工人们围着狭长的木板领取自己聊以度日的圆面包。他们一面吃着面包,一面无声地望着周围,心头压着满腔怒火。 不多一会儿,一名土耳其官员来了,随他而来的除了几个土耳其官员外还有几名绅士。他们都是土耳其人,都站在大桥前的一块干燥的高地上。 作为本地行政官员的阿比达加又到马厩去了一次,看到一切都已准备妥当:一根约有一人高的橡木木桩,削得很细,涂上了煤烟,尖尖的顶端包着铁头。脚手架上钉了两根木头,用以固定那根木桩。那里放了一把木锤,是把木桩钉进人体用的,此外,还有绳索和其他东西。 土耳其队长显得有些慌乱,他的眼睛通红。直到现在,他还是不时收到市长阿比达加向他投来的不满的目光——这样一座重要的大桥,居然被破坏了,上帝可以做证,现在几十万大军正在进攻维也纳,许多物资都要从这里送往前线。 “好好听着,如果出一点屁漏,让我在大庭广众之前丢丑,你和这些狗屎不如的东西就不要来见我,我要把你们这两只野狗扔到河里淹死。” 随后,队长又严厉地说: “这六艾克(银币)是给你的报酬,要是你能让他活到晚上,再加六艾克。总之,一定要让所有人都见到他的报应!“ 从市中心大清真寺的塔顶上传来了清脆的祈祷声。不一会,马厩的门开了。 土耳其士兵五人一排排成两排,从两边簇拥着米里耶夫斯基出来了,他赤着脚,光着头,还象以前一样弯着腰走得很快,不过不再撇开两腿,也不再左右摇摆了。他步履艰难,走路的样子很怪,好象在跳着走,他脚上的指甲被拔去后,留下了鲜血淋漓的伤口。他肩上扛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白木桩。行刑的人跟在后面。 队长骑了一匹栗色马,不知道从哪里忽然钻了出来,走在队伍前面。其实,到最近的脚手架,不过是百来步的距离。 人们都掂起脚尖,伸长脖子,看这个敢于破坏对大桥的乡下人。他外表普通,没有什么惊人之处,跟人们想象的迥然不同,这使他们大为诧异。其实,他们这些人,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奇怪地一窜一跳地走着,谁也看不见他的浑身的伤痕。大家甚至都觉得他不象一个气宇轩昂,能做出这等惊天动地的大事而遭到杀戮的大丈夫,也就不足为怪了。 只有那根白色的长木桩总会吸引人们的目光。 这一帮人到了岸边,队长从马上跳下来,神气十足地把级绳交给仆人,随后和其他人一起在陡峭泥泞的堤坡上消失了。不一会儿,他们又照原来队形出现在河床底部的脚手架旁,开始小心翼翼地向上攀登。脚手架的过道里,士兵们紧紧地围着米里耶夫斯基,防止他往河里跳。他们慢慢地走着,越爬越高,最后到了顶端。那里有一个用木板搭成的中等房间大小的平台,很象一个驾在河水上空的舞台。 米里耶夫斯基、队长和三个行刑人便在这里停下来,巡逻队的士兵则分散在四旁的脚手架上。 站在高地上的人距离这个平台不过百余步,能够看清上面的每一个人,但听不见他们的说话声,具体情况也看得不那么真切。左岸的观众离平台要远得多,所以想尽一切办法要看到点什么,听到点什么。但是他们什么也听不见,至于映入他们眼帘的,不过是没什么意思的情况。 脚手加上的行刑人米里耶夫斯基躺下来时,他迟疑了一会儿,随后不管那些士兵是否在场,象对待一位老朋友一样,亲热地走到队长身旁,低声说道: “喂,请你行行好,我死活都感激你,你一下子把我结果得了,免得我太受罪。” 队长猛的跳起来,冲他大声嚷着,好象抗议他认错了人。 “滚你的蛋,你这个基督徒!你既然胆大包天,敢破坏苏丹的财产,又何必摆出一副这副模样,苦苦哀求呢?一切将按照规定进行,这是你罪有应得。” 米里耶夫斯基无可奈何地低下头来。这时,行刑人走过来,刹下他身上的羊皮袄和衬衫,露出浑身的伤痕。他再也不再吭一声,任人摆布,趴在木板上。行刑人把他的双手反绑在背后,在他的小腿下方捆了一根绳子。行刑人各执一根绳头,使劲向两边拉,把他的大腿分开。其中一个行刑人把木桩放在两根短圆木上,木桩的尖头对准他的胯下。随后从腰带上抽出一把宽刃短刀,跪在他身旁,俯下身去割破他的裤档,把裂口撕得很大,好让木桩由此插入他的体内。 这时,原本觉得这个场面有些平淡无奇的人们,终于看到了最令人胆战心惊的场面,不过大多数人人根本看不见。他们所看到的只是小刀飞快地划破裤档时,被捆绑的米里耶夫斯基全身直抖,他仰起上身,好象要站立起来,但是立即又扑通一声倒在木板上。这一切都办完之后,行刑人跳起来,在地上操起一把木锤,开始慢慢地、轻轻地捶打木桩的下端。每打一下,他就停一会儿,先看看木桩插人人体的情况,随后又看看那两个行刑人,叫他们慢悠悠地拉着绳子,劲儿不要使得太猛。米里耶夫斯基的身体本能地抽动起来,每打一锤,他的脊梁就往上弓起,但那两条绳子马上又把他的身子拉直。 河两岸寂静无声,每一锤及它在山崖上激荡过来的回声都听得清清楚楚。近处的人甚至可以听到他的上额碰撞木板的声音,以及一种令人心惊肉跳的声音,这种声音既不象出自呻吟或者悲痛的呼喊,也不象临终前的喘气,总之一点也不象人发出来的声音。他的整个身体由于绳子拉,木桩顶,产生了一种类似折断树枝的嘎吱嘎吱的声音。 每锤两下,行刑人就走近他身旁,俯身看一看木桩是否偏离了方向,待他确信木桩没有数伤米里耶夫斯基体内的任何要害部位后,便又回到原位,继续捶打。 这一切情景,河两岸的人只能听到一点声响,几乎什么也看不见。但是人们无不是两腿发抖,面色煞白,甚至手指也变得冰凉。 锤打后来停了一会儿,因为行刑人发现犯人右肩骨上方的皮肤隆起,肌肉绷得很紧,他迅速走过去在隆起的地方用刀切开一个十字。一缕淡红的血液从刀口流出,越流越多。他又轻轻地小心锤了两三下,只见切口处露出了木桩的包铁尖头。他 又捶了几下,木桩尖头便与右耳并齐了。 米里耶夫斯基受桩刑如同用烤叉串小羊,不同的是,木桩的尖头不是从嘴里出来,而是从背上出来,所以对肠子、心脏和肺部都没有什么严重损伤。鲜血从木桩的进口和出口处一滴一滴地往下流,在木板上汪了一滩又一滩。 行刑人把木褪扔在一边,绕着木板上的血水观察一动不动的米里耶夫斯基。两个行刑人把他翻过身来,用绳子把他的两腿捆在木桩的下部。行刑人看了看他是否还活着,发现他的面部狰狞,他圆睁大眼睛里只剩下惊恐的神色,眼皮动也不动,那发僵的两唇张开着,露出牙齿。他的面部肌肉已经失去控制,因而失去了常态。他的心脏仍在微弱地跳动,肺部呼吸急促。 在沉闷的惨叫声中,行刑人把他竖立起来,他们动作麻利,活象摆布一只串在烤叉上的羊。 “小心点、小心点……” 行刑人一面大声嚷着,叫他们当心一点。 “不要晃动他的身子,轻点……” 他一边嚷一边从旁协助。他们把粗壮的木桩下端夹在两根已经固定在脚手架上的木头之间,用大钉子钉死,又用一根短木棒从犯人的背后支撑木桩的下端,短木棒的另一头则搭在脚手架上,两头都用钉子钉牢。 三个行刑人做完这些事以后,便退到巡逻队士兵呆的地方。 子是那里只剩下米里耶夫斯基一个人,他上身裸露,仰着头,挺着胸,固定在木桩上。人们从远处可以隐约看到木桩从他身上斜穿而过,两脚被绑在木桩上,双手反绑在背后,恰似一尊立于河水上空、靠近脚手架边上的塑像。 血从他的胯下流淌了出来,将白色的木桩染成了红色…… 正文 第332章 不会忘记(第一更,求支持) “上帝啊!” 不知是谁发出一声祈祷,那些被抓来服劳役的人们,纷纷闭上眼睛,他们不敢再看下去。 甚至就连同那些天方教徒,也不敢再看下去,一阵骚动立即席卷两岸的人群,人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着。许多人低下头不敢看,有些人头也不回,快步跑回家去。 还有很多人都是一言不发地望若悬在空中的米里耶夫斯基的僵硬挺直的身影。 他们被眼前的这一幕吓的心胆俱寒,两腿发软,但又不能不看。 天方教徒可以跑,可是他们这些基督徒却不能离开,否则会被当成米里耶夫斯基的同伙。 这时,队长同行刑人和两个士兵又走近米里耶夫斯基,再仔细看一看他。只有少量的血沿着木桩往下流。他还活着,神智清醒着。他的两肋上下起伏,甚至能看到颈上血管的跳动,他的一双眼睛一直不停地、慢慢地转动着。从他那紧闭的牙缝中透出了喃喃的声音,只能听懂个别几个字 “土耳其人……土耳其人……” 怒视着面前的土耳其队长他咒骂道。 “土耳其人……你们不得好死……你们不得好死……上帝,上帝可以作证,你们会全都被杀死,全被杀死……” 到最后,米里耶夫斯基甚至拼尽全力发出了吼声。 “基督徒们,不要忘记你们是信仰,不要忘记你们的仇恨,基督徒们,上帝可以作证,我们终将自由……” 米里耶夫斯基的吼声在空气中回响着,恼羞成怒的队长立即扬起手中的鞭子,抽打个他。 “住嘴,你这个该死的异教徒!” “上帝会惩罚你们的……” 鞭子不时的落下,米里耶夫斯基并没有屈服,但他的声音越来越微弱…… 这天晚上,城内外的大多数居民都是心有余悸的进入了梦乡。说得更确切一些,能睡觉的只有少数人,大多数人根本睡不着觉。他们中的许多人,整夜都是在流着泪,都在为米里耶夫斯基祈祷着。 第二天是星期一,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九月里一天清早。无论在城里还是在正在修复的大桥工地上,没有一个人不抬起眼睛看那个的脚手架。脚手架的边沿,赫然挺立着一个孤零零的人,如同一个人站在船尾一样。许多人早上一睁开眼,便以为昨天在工地上的所见所闻不过是一场梦,现在,看着那个人他们变得呆若木鸡,惊诧失色起来,那不是一场噩梦,那是光天化日之下发生的一件真事。 工人们仍象昨天一样默默无言,懊丧满怀。城里的居民还在低声议论,揣惴不安。队长又上了一趟刑架,在米里耶夫斯基身边逗留好久。他们交谈了几句,抬头 着了一下他的面孔。还扯了扯他的裤脚。然后他们回到岸上,路过工人身旁的时候,一句话也没有讲,大家由此断定米里耶夫斯基终于丧了命。 直到这个时候,基督徒们才感到松了一口气,好象取得了一个无形的胜利。 大家举眼看刑架上的米里耶夫斯基,已经不再那么胆怯了。他们感到在同土耳其人的肉搏战中,力量的对比已经转为对他们有利。对他们说来,同胞被害是最有号召力的。高压一直使他们不敢开口,如今,他们无所畏俱了。那些面色焦黄,胡子凌乱,用松木撬动大石块来的人们,尽管汗流侠背,疲惫不堪,但是他们歇脚的时候,就会忍不住低声谈论着米里耶夫斯基。 “愿上帝饶恕他……” “噢,他是殉难者!真叫人难受!“ “你们准道不认为他是成了仙吗?他是圣人,伙计!” 每个人都在暗自描绘木桩上的米里耶夫斯基,觉得他好象正昂首阔步,率领一列队伍前进,觉得他巍然屹立,既不显得可怕,也不显得渺小。相反,大家都认为他无比杰出,无比伟大,认为他已超凡入圣,割断了尘缘,本身自成体系,不受人间任何羁绊,无优无虑。谁也不再能把他怎么样,刀枪、谗言恶语乃至土耳其 人的淫威都对他无可奈何了。 在他们看来,上身裸露,四肢被拟,头靠在木桩顶尖的米里耶夫斯基的挺直的身躯,是不会腐烂的,他象一尊塑像,居高临下,不怕凤吹雨打,永远屹立在那里。 工人们常丢下手头的工作,掉过头来,对着他偷偷在胸前画个十字。 而那些的妇人们,也抓紧做饭的空闲,快步走出家门到邻舍絮菇几句,洒上几滴眼泪,然后又赶回家中,生怕炉上的饭烧糊了。有个妇女在圣像前点了一盏长明灯,大家立即如法炮制着,都点了起来,并且把灯藏在房间的角落里。 在一片庄严肃穆的气氛中,孩子们一面眨巴若小眼睛,望着微弱的灯光,一面听大人祷告,断断续续的,对于祷词他们似懂非懂,只能领会几句。 “愿上帝保佑我们!” “上帝啊,请保佑殉难者的灵魂,让他的灵魂回归天堂……” “上帝啊,请为殉难者建起一座教堂……” “啊,救救我们,万能的上帝,把敌人消灭掉,结束他们的统治!” 孩子们不厌其烦地向道.“殉难者”这几个字是什么意思?谁造了教堂?在哪儿造的?男孩子的好奇心尤为强烈,母亲们不得不应付他们儿句 “别说了,我的小心肝!别再问了,听妈妈的话,你一辈子都要提防万恶的土耳其人!” “孩子,记住那些土耳其人的残暴,答应我,孩子,永远不要放弃你的信仰……” 第二天黄昏之前,队长又巡视了一次工地,看到桩刑上的尸体,自以为已经杀一儆百的他,对于现在的效果很满意,于是便对人吩咐道。 “你们,把这个杂碎扔出去喂狗……” 相比于基督徒,土耳其队长对于刑架上的殉难者没有丝毫同情,就在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突然,急促的马蹄声传了过来。 一个土耳其人骑在马上,一边策马狂奔,一边大喊道。 “土匪,土匪袭城了……” 枪声! 炮声,在空气中回响着。 1683年的9月,对于巴尔干而言,是一个沸腾的盛夏,当数十万土耳其大军进攻维也纳的时候,起义在巴尔干爆发了,尽管起义的规模不大,但是上百个地方在在同一天发生的起义,却震动了整个巴尔干。 这一天,从深山密林中走出来起义军,来到距离该城只有两小时路程的地方。他们在那里用大炮摧毁了土耳其人的寺院,烧毁了土耳其人房屋。上千个土耳其人和背叛者被烧死在房屋之中。 到了傍晚的时候,城里的土耳其人和塞尔维亚人都听到的大炮发出的隆隆炮声。 大炮! 起义军居然有大炮! 这完全颠覆了他们的想象,按道理说,起义者顶多只有一些火绳枪,可是现在,起义军却拥有大炮。 塞尔维亚起义军炮声,让城内的塞尔维亚无不是变得激动起来,似乎大炮就象征着力量,象征着自由。 在隆的炮声中,人们由于对起义军充满了期盼,他们期望着起义军能够迅速占领这里,解放他们。 到了夜幕完全降临之后,出现在对岸山上的炮火,让城里的塞尔维亚人激动起来,那是千真万确的炮火。从城里看去,凭肉眼都可以看到起义军的炮火。 那通红的炮火,无论是土耳其人和塞尔维亚人都看到了,岂但看到,甚至就连城内土耳其人的寺院,也被炮击摧毁了。 人们躲在窗户后而,或藏在庭院里的黑暗中,长时间注视着河的对岸,注视着那里喷吐出的炮火。塞尔维亚的妇女则在黑暗中画着十字,她们内心非常激动,无可名状,眼泪夺眶而出。 “上帝啊,请保佑你的战士,保佑他们击败残忍的土耳其人,保佑他们解救你的子民……” “全能的上帝啊,请保佑你的战士……” 妇人们含着热泪观看起义军的炮火,他们为战士们祈祷着,祷告着,她们每一个人,都是满含着热泪,她们跪在那里,她们点起了圣灯。 此情此景与两百年前相仿,两百年前,她们也曾为祖先们祈祷着,那个时候,他们的祖先们也曾在这里的,在这里抵抗过土耳其人的进攻,他们失败了,然后在随后的两百多年里,他们都沦为了土耳其人的奴隶…… 而现在,在这一天,人们又一次透过泪眼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自由的希望,看到一道道黑影自天而降,落在城市中,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的土耳其人,在火焰中瑟瑟发抖着。 “为了上帝!” 在马蹄声中,成千上万的起义者呼喊上,他们高高扬起手中的刀剑,骑在马上,朝着城市发起了冲击,而在他们冲过河流过的时候,经过了米里耶夫斯基的身边,他仍然被树立在那里,他就是那样看着这座城市,这座被土耳其人占据了200多年的城市,又一次沸腾了,城市的之中,到处都是塞尔维亚人激动的喊声…… 。 正文 第333章 苏伊士(第二更,求支持) 清晨的红海,没有其它海域浓厚的海雾。 一望无际的海面上,一只庞大的船队正扬帆航行,这些帆船的甲板上挤满了乘客。 与普通的乘客不同,这些乘客都穿着土黄色的军装,他们的军服款式类似于明军,但更接近大明殖民地警备队的制服。 不过,他们的相貌却迥然不同于明人,相貌与阿拉伯人有些相像,但他们的军帽上,却都带着十字架的标志。 此时的甲板上,显得有些肃穆,所有的官兵都跪在那里,只有穿着圣袍的神父站在那里,他们在那里祈祷着。 “上帝的战士们,拿起你们手中的剑,斩向异教徒,荣光归于上帝……愿上帝保佑我们的灵魂!” 和所有的士兵一样,阿扑杜拉同样也在那里祈祷着,他的儿子就跪在的他的身边,他们祈祷着上帝的保佑,尽管八百年来,上帝从不曾保佑过他们,但是并不妨碍现在他们向上帝祈祷。 千年的信仰,从不曾改变过。 对于已经作为三等民被阿拉伯人奴役了八百余年的科普特人而言,现在,是他们争取自由的时刻。 “愿上帝保佑!” 在胸前画着十字架,阿扑杜拉看了一眼儿子,然后说道。 “等到上了战场上之后,你就站在我的身边!” 抬头看着父亲,大卫笑着说道。 “父亲,在妈妈死去的时候,你会相信有一天,我们会作为战士返回埃及,夺回属于我们的埃及吗?” 看着父亲,大卫又把视线投向远方的陆地,喃喃道。 “父亲,只要能够夺回我们的自由,那怕现在死了,我也是心甘情愿的。” 儿子的话,让阿扑杜拉陷入了沉默,曾几何时,他甚至想过背叛信仰,他甚至为自己取了一个阿拉伯人的名字,可是结果呢? 自由! 什么时候,科普特人才能够得到自由? 几个小时后,钟声在苏伊士城回响着。苏伊士城桑甲克贝伊迈哈迪,在接到炮台的报告称出现不明船队时,就猜到很有可能有人将袭击苏伊士城——这里是奥斯曼帝国在印度洋最重要的据点,不过从葡萄牙夺走亚丁之后,其海上据点就转向波斯湾的巴士拉。不过,早在一个世纪前,奥斯曼在印度洋上的力量,就已经被葡萄牙人摧毁。 不过即便是如此,作为曾经的海上据点,加之在1541年葡萄牙和甚至派出一支72艘战船的舰队直接进攻苏伊士,奥斯曼之后为了应对葡萄牙人持续不断袭击,就曾对苏伊士进行加固。 拥有良好欧式要塞的苏伊士,有足够的力量抵挡来自海上的袭击。接到预警后,迈哈迪不仅组织了熟练的炮手和枪手保卫要塞,甚至还准备凿沉了一些桨帆船,来阻挡敌人入港。而且技术娴熟的土耳其炮手提前藏进了海港堤坝里的暗堡中,近距离瞄准敌人的军官,希望以此来瘫痪敌军的指挥链。 “他们是什么人?” 尽管从望远镜中看到了帆上的十字架,但是迈哈迪仍然对身边奴仆吩咐道。 “派人过去,问问他们是西班牙人、还是葡萄牙人。” 十字架。 肯定是欧洲人! 可是,欧洲人为什么会进攻这里? 即便是他们想要援助维也纳,也应该进攻伊斯坦布尔,为什么他们的舰队会出现在苏伊士? 迈哈迪的心中有着太多的疑惑,他既无法理解欧洲人为什么会来这,同样也无法理解,为什么在红海,会出现一支如此庞大的船队——多达百艘军舰组成的船队。 不过迈哈迪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来的居然是科普特人。 “尊贵的桑甲克贝伊,科普特人的亚历山大将军要求您立即撤出苏伊士,否则,他们会立即发起攻击……” “科普特人?这怎么可能!” 原本的畏惧,随着敌人身份的曝光,而消失的无影无踪。 “科普特人,不过就是一群牲口罢了,告诉所有人,守住这里,杀光所有的异教徒!” 所有的恐惧都随着一声“科普特人”,完全消失了,对于奴役、欺压了科普特人八百多年的阿拉伯人来说,他们早就习惯了对科普特人的高高在上,他们甚至为自己之前的恐惧而感到羞愧。 怎么会被科普特人吓到呢? “告诉巡逻的士兵,如果城内的科普特人敢有异动的话,就杀死他们,所有人!” 迈哈迪的命令很快就传遍全城,正当那些科普特人面对邻居们凶恶的眼神瑟瑟发抖,乞求着上帝保佑的时候,炮声响起了。 第一炮,并不是从海上打来的,而是陆地的要塞炮台发出的炮台,显然,炮台上的那些土耳其炮手,也被狂妄的异教徒激怒了。 那些奴隶怎么胆敢反抗? 炮台上的炮弹远远的落在舰队周围时,船上的水手们,大都被吓了一跳,这些人怎么敢反抗? 对于蛮横惯了的明国武装商船的水手来说,他们压根就不能接受这一点——他们的船队足足有93艘船,上千门炮,这些土耳其人居然敢反抗? 开什么玩笑! 这是赤果果的蔑视! 显然,他们都忘记了,自己的船上并没悬挂大明的国旗,反而在帆上画上十字架。 “开火!把他轰到亲娘也认不出来!” 没有丝毫的迟疑,随着船长们的咆哮,雷鸣般的炮声在空气中回响着,相比于土耳其人使用的18磅或者24磅长炮,这些来自大明的商船队除了拥有大量的15斤炮之外,还有不少大口径的轰击炮。这是一种传统是从臼炮和榴弹炮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种火炮初速更高,弹道更低伸,它发射的榴弹可以轻易穿透木质船板,在敌舰内部爆炸。而此时这种火炮发射的50斤以上的榴弹,对于要塞破坏几乎是致命的。 近百艘武装商船,排成数队,不断的朝着苏伊士倾倒着炮弹,从9斤的炮弹到50斤炮弹,在不到一个小时内,他们就向苏伊士城以及要塞倾倒了超过两万发炮弹。 “继续炮击!” 放下手中的望远间,赵国振冷冰冰的命令道。 作为武装商船队推选出来的舰队提督,曾经于海军中服役的他,只是按照教科书上要求对城市和要塞进行炮击——以猛烈的炮击,摧毁敌人抵抗的意志,为海军陆战队登陆创造条件。 这是教科书上的文字,可是,对于城内的人们来说,这却是一场灾难! 舰队的炮弹如下冰雹般激烈地落下,从上午,直到傍晚,直到深夜都不曾停止过,尽管期间,土耳其人也试图反击,但是他们派出的纵火船,却都被远远的摧毁于海面上,至于土耳其的要塞,到了下午的时候,除了其枪手偶尔打来的冷枪,就再没有发出一发炮弹,砖石砌成的要塞被完全摧毁了。 “那些该死的异教徒,他们一定是与魔鬼签署了条约,是谁在帮助他们?” 在密集的炮雨中,迈哈迪惊恐的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军队,在炮击中似乎是不堪一击的,甚至当天下午,那些贝都因雇佣兵就骑马逃离了苏伊士。密集的炮击,几乎摧毁了整个城市,以及城市中人们的抵抗意志。 “这是上帝的旨意!” 相比于土耳其人的恐惧,作为奴隶的威廉与其它的奴隶一样,却是满心欢喜的从狭小的窗口望着夜空,看着那一道道划过夜空的火迹,整整一夜,威廉都没有睡着。 “是基督徒!是基督徒来营救我们了!” 第二天清晨,当一发炮弹炸开了威廉和其它的白人奴隶居住的房屋墙壁时,从屋中逃出来的他看到,全城绝大多数建筑都沦为了一片废墟。港口里漂浮着燃烧的桨帆船残骸,而街道上,到处都是是尸体。 “杀死他们……” 看到土耳其看守朝自己走来时,威廉没有丝毫的犹豫,他拿起一块砖头,朝着看守砸了过去,其它的奴隶也都是如此,雨点似的砖头瞬间便淹没了那个土耳其人,有人提着不知从那里捡来的刀和木棒,疯狂的嚎叫着,朝着附近的异教徒杀去。 这天上,苏伊士城陷入了一片疯狂之中,那些从欧洲掠来的奴隶们,咆哮着、叫喊着,拿着刀棍杀向他们的主人,同平卑躬屈膝的科普特人,也变得勇猛非常,尽管他们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武器,但是却提着菜刀、棍棒等物充当武器,杀向了不可一世的阿拉伯人。 当阿仆杜拉和他的儿子以及战友们一同划着浆登陆的时候,他们看到了陷入混乱的街道,阿拉伯人与科普特人在街道中撕杀了,没有任何迟疑,刚刚登陆的战士们,立即投入了战场。 苏伊士的战场是混乱的,平民与士兵混在一起,互相撕杀着,街道变成了战场,当一切都结束的时候,繁华的城镇沦为一堆堆瓦砾,而在瓦砾之中,那些科普特人却在欢呼着,他们在废墟中挥舞带着十字架的旗帜,在那里兴奋的呐喊着。 在激动的呐喊声中,谁都没有去看废墟中的尸体,成千上万人的死去了,至于迈哈迪早不知逃到了何方…… 。 正文 第334章 王权(第一更,求支持) 起义! 起义的烈焰在整个埃及燃烧着,从苏伊士被科普特人攻陷开始,整个埃及行省就像是一个沸腾的压力锅似的,随时都有可能爆炸。 对于被奴役了八百年的科普特人而言,苏伊士的陷落,让他们看到了希望,尽管在埃及帕夏以及各地马穆鲁克贵族的弹压下,他们仍然像过去一样恭敬,但是在恭敬的背后,却是对自由的渴望。 每一个科普特人看着彼此的时,他们目光中都流露着相似的眼光。 快了,快了,很快就自由了! 他们已经等待了八百年,即便是再等待几个月又有什么呢? 不过在怀揣着对自由的渴望时,他们同样警惕的打量着自己的邻居——那些异教徒邻居,警惕着他们的报复。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突然,一个惊雷似的消息从苏伊士传出,在短短几天内,就被人们口耳相传,传到了整个埃及。 “每一个埃及人,不论是信奉天方教,还是基督教,都应该拥有自己的土地!” “所有的土地归于耕地的农民,而不是马穆鲁克贵族!” “自由军每占领一个地区,首先向农民分配土地!” 这个消息就像是大地惊雷似的,在整个埃及上空回响,原本那些即将被煽动起来的普通百姓,突然迷茫了,他们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 一边是有人告诉他们——不能让异教徒占领埃及,赶走他们。可另一边,那些起义的异教徒,却告诉他们,每一个农民都应该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 对于农民而言,无论他的信仰如何,土地的诱惑是他们无法拒绝的。 “殿下,我们每到一个地方,所遭到的抵抗都是极其轻微的!” 在苏伊士城桑甲克贝伊的豪华宫殿中,面对着面前的殿下,亚历山大的语气中充满着崇拜,这位年青的殿下,为他们解决了最大的问题。 “当我们把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时候,即便是阿拉伯人,他们也会为我们欢呼。” 曾几何时,在前往大明邀请来这位大明的十一皇子时,亚历山大还曾怀疑过,这个只有十六岁的少年,能不能成为一个称职的埃及国王,但是现在,他不再有丝毫的怀疑。 “亚历山大,” 站起身,穿着一身军服的朱和墨,走到一副地图的面前,用并不流利的科普特语说道。 “埃及,有多少阿拉伯人呢?其实,最多也就有20,至于其它的应该都是在过去的八百年间改变信仰的科普特人,他们和你们一样,都是埃及人,杀死他们……” 摇摇头,朱和墨认真的说道。 “不可能解决问题,毕竟,现在的埃及只有40或45的人口是科普特人,我们的人数并占优势,如果想要成功,就要争取尽可能多的同盟者,比如那些普通的农民,那怕他们的信仰不同,也可以争取他们,让他们保持中立,至少不让他们变成暴徒,参与屠杀科普特人!” 朱和墨神情肃穆,只有十六岁的他,从不曾想到有朝一日会成为异国的国王,尽管他知道有朝一日,他会获得自己的封国,但是作为埃及的国王……上帝可以作证,他从不曾想过。 甚至,在他的内心深处,即便是直到现在,他所信仰的也是圣教,而不是什么基督。 可是,作为埃及的国王,他必须要选择接受洗礼,成为一名科普特教会的信徒。当然,他并不需要改名。否则,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接受这个王冠。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改变信仰,就是他必须承受的……责任。 “殿下英明!” “和英明没有任何关系,亚历山大,其实,我们应该感谢土耳其人!” 亲王殿下的话,让亚历山大不解的问道。 “这是为什么?” “因为在土耳其人的统治下,百姓是没有土地的,所有的土地都是国家的。他们把土地分封给贵族、军人,所有的农民都是贵族和军人的佃农,佃农们既要承担国家的税收,还有要承担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供养领主,现在,我们所需要的,就是把那些属于敌人的土地,都还给百姓,无论他们的信仰是什么。这样,至少会有一大半的农民,基于现实利益,倾向于我们,至少会保持中立!这样一来,我们所需要的面对的可能仅仅只是马穆鲁克。” “殿下,您的决策是英明的!现在埃及的马穆鲁克有三分之二都兵败在维也纳,臣听说,当土耳其人在维也纳失败之后,整个巴尔干都爆发了起义,即便是那些马穆鲁克人想要回埃及,巴尔干的起义者,也会阻挡他们的脚步,甚至就是土耳其苏丹,也不会同意他们离开的!” 亚历山大的话,让朱和墨笑道。 “所以,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我相信,最多三个月后,我应该就能够在圣母马利亚教堂加冕!” 圣母马利亚教堂始建于3世纪的教堂位于巴比伦城堡南门之上。根据《圣经》记载,耶稣一家曾在那里栖身避难,也正因如些,在科普特教会选择了那里作为国王加冕的教堂。 “陛下,在您加冕之前,必须要接受洗礼。” 亚历山大又一次出言提醒道。 “是的,我想等到了开罗,会有主教为我洗礼。” 看着恭立于自己的面前的亚历山大,朱和墨笑着说道。 “尽管,在从广州过来的船上,你向我灌输了太多的圣经知识,但是我想,我还不是一个合格的教徒,也许,等到了开罗之后,主教可以作为我的老师,我希望能够更多的了解科普特教会,了解埃及。” 殿下的回答,让亚历山大,这个科普特学者感觉非常满意,作为自由军的将军,在国王的问题上,一开始,他并不赞同主教们的决定。 科普特人争取自由,然后让一个明国的王子成为埃及的国王? 这未免也太过荒谬了。但是在另一方面,他却不得不承认,对于科普特人而言,这是最好的选择。不仅可以避免将领们在国王上的分歧,同样也可以引入一个强援。 当然,这个国王必须改信基督。 而现在朱和墨的表现,无疑是称职的。尤其是在信仰上,他直接承认了自己的不足,并且愿意努力去作一个科普特人。 “殿下,也许,您应该首先考虑迎娶一个科普特的女子为妻。” 亚历山大看着面前的少年,郑重其事的说道。 “她将是您了解科普特和埃及最好的选择。” “当然,亚历山大,你有合适的人选吗?” 亚历山大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告诉朱和墨,也许主教们会有合适的人选,总之,作为一个外来者,出任埃及的国王,尽管率领着三卫作为亲军,在许多问题上,朱和墨都需要作出相应的妥协。 他或许是埃及的国王,但是想要在埃及巩固统治,必须要让科普特人接受他。而第一步,就是让那些主教们接受他。 随后,亚历山大又试探着问道。 “殿下,等到自由军收复开罗之后,也许,很快整个埃及都会被收复,那么到那时,您会怎么处置那些马穆鲁克人?” 马穆鲁克曾经拥有整个埃及,即便是一百四十多年前,土耳其人占领了埃及,马穆鲁克仍然是埃及政治结构的一个重要阶层,至于土耳其在埃及,只有一个帕夏而已。 “杀光他们!” 没有丝毫犹豫,朱和墨用冷冰冰的说道。 “这是一场起义,也是革命,旧的统治阶层必须被彻底的清理掉,不仅仅是马穆鲁克,而是整个阿拉伯统治阶层,都必须要被彻底的清除,否则,我们不可能建立一个属于科普特人的埃及!” 作为外来者的朱和墨,清楚自己必须依靠什么,在两个群体之中,他必须要选择科普特。 殿下的回答,让亚历山大沉默片刻,然后又问道。 “那些异教徒呢?” “对于他们,你有什么建议吗?” 朱和墨看着亚历山大反问道。 “殿下,在这个问题上,主教们早就已经形成了共识,现在,我们或许把土地分配给他们,但是为了实现另一个目标,等到一切稳定下来,与土耳其人签署和约之后,我们就可以迫使他们改变信仰,通过增加异教徒的税收,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我们可以像西班牙人一样去处理这个问题,给他们两个选择,要么改变信仰,要么离开埃及,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改变信仰,也许他们不够虔诚,但几代人之后,五十年,一百年,就像许多迫于现实改变信仰的科普特人一样,他们恐怕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子孙后代会成为虔诚的信徒。” 亚历山大的回答,带着试探的味道,甚至他特意说道。 “当然,最终,一切都会以殿下的意志为准。” 尽管如此,朱和墨也听出了他言语中的试探,想到父皇曾经的叮嘱,朱和墨直接说道。 “信仰归于主教,权力归于国王,我想主教们会去处理这个问题的。对于他们的决定,我会无条件的支持!” 。 正文 第335章 马穆鲁克(第二更,求支持) 马穆鲁克,在阿拉伯世界,这是一个极为特殊的名称。它的原意是“奴隶”,最初出现于阿拉伯帝国阿拔斯王朝时期的“突厥古拉姆”制度,逐渐形成了一个独特的军事贵族集团。 马穆鲁克是中世纪服务于阿拉伯哈里发的奴隶兵,后来,随着哈里发的势微和阿尤布王朝的解体,他们逐渐成为强大的军事统治集团,并建立了自己的王朝,统治埃及近三百年之久。直到一百多年前,马穆鲁克王朝的统治才随着奥斯曼帝国的入侵而终结。 不过尽管王朝覆灭了,但是在奥斯曼于埃及的统治体制下,马穆鲁克贵族仍然被保存了下来,他们与土耳其总督共同统治着埃及。不过对于奥斯曼帝国而言,这些擅战的马穆鲁克贵族,仍然是帝国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为了避免其坐大,通过不断的征召,大量的马穆鲁克骑兵损失在与基督徒之间的战争中。 维也纳之战,同样让埃及的马穆鲁克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上万人死去的同时,更多的人滞留在巴尔干等地,无法回到埃及,而面对科普特贵族的统治,留在埃及的马穆鲁克贵族们还是立即动员起了部队,以镇压暴乱,维持自己的统治。 滚滚的黑烟在市镇上空弥漫着,数以千计的马穆鲁克骑兵在市镇间奔走着,不时的扬起手中的弯刀朝着暴民的身上砍去。马蹄声中,那些奔跑的人们口中发出绝望的哭喊声,在绝望的哭喊声中,人们兴起手,拿着银币乞求着,试图赎下自己的姓命,但并没有换回骑兵们的慈悲。 “真是一群暴民!” 站在寺院的前方,骑在马上的阿斯坦用嘲弄的语气说道。 “他们在抢走土地的时候,根本就不曾考虑过,那些土地也曾属寺院,现在,他们倒是希望在寺院里避难。杀光他们!” 随着阿斯坦的一声令下,那些试图躲进寺院的百姓被杀死了,尽管他们的信仰是相同的,但是在阿斯坦看来,这些人却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 谁让他们参与了暴乱,谁让这群暴民不仅瓜分了土地,而且杀死了阿斯坦派出的管家,并且将管家的家里洗劫一空。 马穆留克人的财产必须要得到保护,要不然,谁又会敬畏他们呢?数百年来,马穆留克在埃及的统治从来都不是因为仁慈。 “大人,所有的成年男人已经被杀死了,那些孩子是否放过他们?” “原谅他们是神的事情,我的责任是送他们去见神!” 冷冰冰的丢下一句话后,阿斯坦的双腿夹着马腹,向前缓行时又丢下一句话道。 “把女人们全都送到开罗的奴隶市场,神不会原谅他们给我带来的损失!” 没人丝毫的怜悯,只有冷冰冰的言语,尽管在先知的教导中,他们是不应该奴役相同信仰的教徒的,可只是一些女人罢了。 终于,一切结束了。 在阿斯坦率领着他的下属离开镇子的时候,他的身后那个市镇已经被浓烟所吞噬,市镇中到处都是尸体。整个市镇只有一座寺院不完好的屹立着,只不过,寺院的信徒们已经消失了。 同样的暴行,在埃及的各个地方上演着,在科普特人发动起义,煽动着无地的贫民发动暴动,分田地的同时,马穆留克骑兵四处出击,用弯刀镇压着起义,数以十万计的阿拉伯贫民因为“暴乱”被杀死,他们的妻女被卖为奴隶。 不过马穆留克的暴行并没有瓦解无地贫民的暴动,对于这些没有寸土的无地贫民而言,或许他们有着与科普特人截然不同的信仰,但是在土地的诱惑下,他们仍然铤而走险在乡间发动暴动,杀死马穆留克管家,瓜分他们的家产,分走他们的田地。 必须要击败科普特人,否则暴乱不会停止! 也正因如此,在马穆留克人镇压暴民的暴乱时,在总督的征召下,近两万马穆留克骑兵完成了集结,朝着苏伊士的方向前进着。 当马穆留克骑兵和土耳其士兵向着苏伊士发起进攻的时候,在距离苏伊士城不到百里旷野上,一群穿着土黄色的军装的军官们,正不时的通过望远镜观察着整个战场,这片旷野是通过苏伊士城的必经之中路。 “他们会绕路吗?” 下属的问题,让黄明升摇头说道。 “我猜不会。” 然后他稍显严肃地对曼得尔说道。 “土耳其人不大可能会绕道,一方面,因为无论土耳其人还是马穆留克人,他们都极度轻视科普特人,在他们的眼中,科普特人就是下等的奴隶,根本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另一方而,阿里总督去年刚刚到任,他希望立即平定起义,他害怕起义持续下去,导致伊斯坦布尔对他失去耐性,而且,他还把马穆留克人都调集到一起,一共有三万多军队。面对我们他有足够的优势。” 曼得尔脸上的轻松表情又不见了,他紧张的说道。 “将军,那我们怎么办?我们只有两万人” 两万人,还有六千多人是“雇佣兵”,来自明国的“雇佣兵”,实际上他们是朱和墨的卫队。 “不,他们主动进攻反而帮了我们一个大忙的!我们得让他们进攻才好。我们 首先占领通往苏伊士的有利地形,让马穆留克人发动进攻。他们一定会这样做的……只要我们守住战线,胜利就属于我们了!” 作为一名久经考验的将领,黄明升在大明并不是什么名将,甚至他直到兴乾元年才从陆军学校毕业,但是十几年的军旅生涯,却也让他积累了足够多的经验,他尽管他的手中并没有充足的骑兵,但是他却通过巧妙的部署,把自己的优势最大程度上发挥出来。 “将军,你说,他们真的会一头闯进来吗?” 黄明升并没有说话,而是默默地骑着着马,他在战场上巡视着,除了这里,马穆留克人还能选择那里呢? 左边是沼泽,那些骑兵是不会选择沼泽地的,置身于这片旷野中,他觉得此刻周围格外的安静。下面的山谷里的,旷野宽广而平静,从沼泽中吹来的微风也停歇了,空中云的流动也停滞了。有儿头牛在沼泽地的边缘吃草.还几头水牛在沼泽附近的水坑里休息着。 在这里,可以清楚的感受到大军的存在,这支近两万人的大军,就在这边组成了他们的防线,成千上万的科普特人、汉人一同构成了绵延数里的战线,一个个炮兵阵地上9斤野战炮直指着前方,等待着敌人的到来。 所有人都在为敌军的进攻作着准备,从这里往前方看去,根本看不到马穆留克人的影子,可即便是如此,即便是听不到也听不见那边的动静,什么也看不到。但是从空气中,黄明升仍然可以感觉到大地的震颤。 马穆留克人的进攻随时都有可能展开,现在,他们的骑兵正在向这里集结,随时都有可能冲过来,然后像是猛虎下山似的朝着他们冲过来,就像是一股洪潮,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撕碎联军的防线。 他们的骑兵应该不会第一时间冲锋! 也许就像是为了验证这一切似的,在望远镜中,黄明升看到了土耳其人,那是土耳其新军,他们穿着土耳其式的军服,扛着火绳枪、长矛,这是一支极为原始的军队,不过,黄明升知道,这支原始的军队,实际上就是现在的欧洲水平。 这些土耳其人难道就不知道,火绳枪早已经被淘汰了吗? 不是不知道,而是土耳其人还没有时间把火绳枪换成燧发枪,只不过他们并不清楚,在大明燧发枪也已经被淘汰了,而现在的欧洲以及土耳其人正在将落后的火绳枪换为燧发枪。但也只有少数精锐部队实现了换装,大多数土耳其军队仍然使用着火绳枪。 土耳其的方阵扬起一片片尖烟,在方阵的一侧是马穆留克骑兵,这些自幼就被买过来的奴隶,从小就接受严格的军事训练,他们号称是世界上最优秀的骑兵,现在,他们无不是手持弯刀或者长枪,死死的盯着对面的土黄色的方阵,那是科普特人的方阵。 很快,土黄色与蓝色的方阵就会冲撞在一起,在这片蓝天的下方展开撕杀,而当他们的防线被撕碎时,马穆留克骑兵就会发起冲击,他们将会再一次让那些科普特人品尝到死亡,他们将会用弯刀让科普特人学会驯服。 天色加的明亮了,朵朵白云似乎也是静静的,纹丝不动的飘浮在空中,被蓝色的天空静静地衬托着,湿度在这个时候,也升了许多,比之前热了许多。 而这片战场此时,变得更加沉静了,所有人都在在注视着对方,大家都摒住了呼息,静静的看着对方,他们的眼睛盯着前方,人们都在等待着命令,等待着将军们的命令,只要一声令下,战斗就会打响。 突然,牛角号响起了,那是土耳其人人牛角号,号声撕破了天地之间的宁静…… 。 正文 第336章 末日 (第一更,求支持) 牛角号声在空气中回响着。 在沉闷的号称声中,奥兹格感觉他的呼吸变得急促,他的眼睛盯着前方,他从未像今天这样心绪不宁。 倒不是因为面对的敌人是基督徒,尽管在他的记忆中,来自巴尔干的他也是出身于基督徒,但是在法杜的心里,那都是遥远早就模糊的记忆,他记不住父母的名字,很小的时候,他就被土耳其人从他的母亲身边抢走,成为了苏丹的士兵,他接受了割礼,改变了信仰,现在的他和土耳其人并没有任何区别。 很快枪炮声唤限了沉思中的他,以后再想这收吧……等一切结束的时候再来想吧……希望自己的运气好点…… 随着身边的人一同踩着鼓点,奥兹格来到一块开阔地,他可以看到一座光秃秃岩石山在他的右面,从而里俯视的话,底下的悄况一览无余。可是敌人居然不派人守住它,这实在是有点匪夷所思。 “他们怎么不守在那里?” 就在这时他发现山下有了动静——信号旗。 前面发生了情况。 敌人开火了! 他们怎么能在这么远的地方射击? 射击的范围在不断扩大。 前方的部队距离科普特人还有一里远的时候,科普特人开始射击了。这时,风停息了,奥兹格感觉周围的空气都停止了流动。他隐约的可以看到一团团白色的硝烟就那样定在那样,在山下慢慢的升腾着,要枪声中,山下涌出一团团白烟,而在白烟的升腾中,他的前方传来了惨叫,许多人都倒了下了。 奥兹格的嘴巴张着。他简单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距离这么远,也能击中目标? 在奥兹格随着部队前进时,在他的左翼马穆留克人已经迫不及待要投入战斗。那些马木留克骑兵不时跑前跑后,检查着队形,随时准备投入战斗,不过现在他们只是在一旁旁观。 在奥兹格的前面是是一片荒凉的旷野,左边有一块光秃秃的巨石,他们扛着火绳子枪向前行进,一杆杆步枪与长矛如同黑色棍棒一般坚立着。 “前进……” 就在这时,奥兹格看见一发炮弹在前方爆炸,之后一发接着一发。科普特人的炮击开始。 炮弹准确的击中了方队。每一次炮弹在空中爆炸的时候,都会炸出一团团白色的烟雾,然后成百上千个铅制的弹丸在空气中呼啸着飞向土耳其人的身体,在方队中掀起一片片腥风血雨。 “嗖……” 伴随着一声呼啸,奥兹格看到身边的阿里身体顿了下,然后人就倒了下去,他甚至都来不急发出惨叫,脑袋就被撕碎了。此刻奥兹格和身边的人一样,都变得有些紧张。 可是他们仍然随着将军的命令的继续前进着。 “大人,我什么时候动手?” 在左翼的骑兵中,阿斯坦盯着前方,没有理会部下的问题。 “等待,” 阿斯坦说道。 “先知会站在有耐心的人一边!” 他拿起望远镜观察着战场。 透过树林,他看见科普特人的一个炮兵分队在大地的尽头的冲着他们开火,科普特人的火力准确而猛烈,这是他人所见过的最猛烈的炮击,相比之下,土耳其人人炮击,就像是孩子的游戏一样,无法给科普特人带来什么威胁。 放下望远镜,阿斯坦命令道。 “咱们冲过去!” 阿斯坦的心底升起一股狂热的情绪,他喜欢这种狂热的感觉,这种充满野性的力童,会让他整个人都变得激动起来的,他能感到科普特人的火力远远超过土耳其人,但是在他看来,那些科普特人是无法阻止他们的进攻的。 只要马木留克人发起一次冲锋,科普特人就会意识到死亡,就会陷入失败,当然,他并不会强冲,他会和过去一样,首先攻击敌人的一端,在敌人受压于是开始朝那里调集兵力时,时机也就成熟了,他就会再启动另一端的攻击。这个时候敌人就不知道该如何分配和调动兵力了。 每到这个时候,敌人就会陷入犹豫之中,运气好的话,他就可以抓住机会,去赢得胜利,在敌人顾此失彼的时候,那些敌人就会陷入死亡的阴影之中,在马木留克骑兵的冲击中,他们防线就会崩溃,他们甚至连有效的防御都没有办法组织。 这一切很简单! 深吸口气,阿斯坦盯着科普特人,他可以看到科普特人的纵队正在调整,土耳其人也在不断的的进攻。 枪炮声在空气中回响着,一个个白色的烟团在空气中炸裂开,战场正在朝着对科普特人有利的方向发展着。 “大人,总督大人命令你们立即进攻!” 终于,总督的命令下达了,那些早就等待多时的马穆留克骑兵立即发起了冲锋,首先是左翼的骑兵,数千个骑兵像是海浪似的朝着前方冲杀过去,他们手持弯刀,一边狂奔,一边呐喊着。 就像数百年前一样,这些马穆留克人仍然保留着数百年来的传统,他们嚎叫着,冲向敌人,当他们冲锋的时候,炮弹一发发地从他们前方的炮兵阵地射出,落在他们的附近,在空中或者地面上爆炸,许多战马都倒下了,不过这并不能阻挡他们进攻。 “马穆留克人动了!” 黄明升盯着马穆留克骑兵,对身这的传令兵下令道。 “命令近卫三营阻敌!” 他的命令的发出之后,一直作为预备队的近卫三营的方阵变成了细长的线阵,那单薄的线阵,没有任何人会怀疑是脆弱的,是不堪一击的。 “杀过去!” 阿斯坦语气显得极为轻松。 “杀光这些异教徒!” 在率领着骑兵发起冲锋的时候,他闻到空气中散发出来的火炬经气息,看到那些在空中炸开的白色的烟雾,就像一片片巨大的白色花朵似,此时科普特的炮兵分队正有条不紊地向他们里射击。那些白色的烟团是在空中爆炸的榴霰弹。 尽管万马奔腾的雷鸣声掩盖了所有的声响,根本就听不到伤者的呻吟,但是仍然可以看到不时有成片的人马倒下去,就像是被绊马索绊倒似的,每一次都会有成片的人马倒下去。 在榴霰弹的袭击下,红色的血与黄色的烟尘混在一起。那些马穆留克骑兵就像是没有丝毫感受似的,继续叫嚷着,挥动着弯刀向前冲锋, “杀过去!” “杀光他们……” “去把那个炮兵分队拿下,前边的那个!” 阿斯坦他用手指了指前方,按照土耳其人的规矩,战利品属于胜利者,只要他能夺取科普特人的炮兵,那么从炮兵到火炮都将属于他,他知道,不知多少人眼红那些火炮。 炮弹在他们头上的呼啸而过,有时候一发炮弹会直接穿透马身,那匹战马甚至会拖着血肉向前继续奔驰数尺,然后才重重的摔下去,马队继续冲锋着,冲过旷野。敌人的炮弹落下来.一个战马瞬间化为一团白色的烟雾,霰弹嗖嗖穿过骑兵,不是打在骑兵的身体上,就是打在马上,单薄的铁板和锁子甲根本无法阻挡子弹的袭击。 纵马冲锋的马穆留克骑兵们迎着炮火冲锋在前。他们吼叫着,似乎想要用吼声发泄心中的怒火似的,但是等待他们的却是更为密集的弹雨。 在他们的前方,第一近卫步兵营排列成一个长达数里的横队,这是一个单薄的横队,横队里的士兵们不断的瞄准射击,在他们射击时,军官们则站在他们的身边,大声的吼喊着。 “放!” 随着一声令声,又了一阵齐射,上千发灼热的弹丸,随着一阵整齐的齐射朝着马穆留克人飞了过去。 站成横队应敌的士兵们,面对万马奔腾的冲锋,根本没有任何恐惧,他们依如训练时一样,在那里射击着。 这种由两千多人组成的细横队,可以在一分钟内可以射5000到6000枚发子弹,而且其中还有散兵的干扰,有神枪手打冷枪。面对马木留克骑兵的冲锋,这些来自己大明的战士们似乎完全不为所动,只是静静的射击着,不论敌人如何呐喊,他们只是在那里静静的射击。 终于,在似乎能够看清那些人的相貌时,阿斯坦发现前方如一座大山似屹立不动的敌人并不是科普特人。 “他们不是科普特人!” 在阿斯坦的眼中,这些纹丝不动的敌人就像一堵墙。马穆留克骑兵的队伍是散乱的,此时所有人都希望冲上去,将这些如死人一般站在那的敌人砍倒在地,可是是,等到他们到了跟前,忽然又是一阵齐射。弹雨如飞蝗一般,马木留克人成片的倒了下去,全部乱了阵脚,一些人甚至开始往回逃去。 “随着我杀上过去!” 阿斯坦骑马上继续冲锋着,他的仆人和奴隶跟在他后而,只见他挥舞着手中的一柄弯弯的长刀,大声喊道。 “冲啊!马穆留克人冲啊……” 就在这时,突然他感觉身体一顿,似乎有一个灼热的物体穿进他的胸膛,然后他手中的弯刀自手中跌落了…… 。 正文 第337章 苏丹的选择(第二更,求支持) 风雨飘摇! 对于穆罕默德四世这位奥斯曼帝国苏丹来说,从9月12日那天起,他真切感受到了这四个字的含意。 其实对于奥斯曼帝国而言,9月12日卡拉·穆斯塔法在维也纳兵败,并没有致命的影响,尽管损失了多达15万军队,尽管波兰与神圣罗马帝国一路追击,占领埃斯泰尔戈姆——是由苏莱曼大帝攻下的,之后又由英勇的奥斯曼将士誓死保卫多年,不过,此时已值冬季,同奥斯曼人一样,基督教联军也明白冬季不是作战的适宜季节。他们已经停止了进攻。 在贝尔格莱德根据穆罕默德四世的命令大维齐卡拉·穆斯塔法被处决了,但是这并没有改变帝国的局势,甚至卡拉·穆斯塔法这个权臣为推卸责任在贝尔格莱德处决了数十位将领的举动,反倒恶化了局势——人心惶惶的军队,而对巴尔干地区的基督徒们的起义,根本无法组织有效的防御,他们甚至只能龟缩在城市、要塞之中,成千上万的起义者,巴尔干以及保加利亚等地掀起从未曾有过的浪潮。 起义者既有农民、也有城市平民,有穷人,也有富人,有老人,也有孩子。在战场上,甚至就连神父也手拿十字架,一同加入起义之中,到处都是基督徒们愤怒的吼声,到处都是起义者的枪炮声。 土耳其人在维也纳的失败,从根本上动摇了他们在巴尔干等地的统治。而正当穆罕默德四世试图重整旗鼓的时候,埃及的科普特人起义,震惊了整个伊斯坦布尔,埃及尽管算不上是帝国的粮仓,但却也是帝国的后院,那里本身应该是非常平静的,但是现在,一场大起义却席卷了整个埃及。 而更让穆罕默德四世恼怒的是,他根本没有办法抽调那怕一支军队,去支持埃及帕夏。而埃及帕夏的求援信,却一再的被送到伊斯坦布尔。在求援信被送来的同时,有关起义者的情报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苏丹的皇宫中。 “……所有的证据都在表明,发生在埃及的埃是由明国支持的,造反者的武器全都来自明国,明国不仅提供给了他们武器,而且还直接训练了造反者,这也是埃及行省无法弹压科普特人的原因,他们所面对的不是一群暴徒,而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 扎德·穆斯塔法面对着苏丹,一一道出了他所了解的情况,尽管他的叔叔卡拉·穆斯塔法在贝尔格莱德给绞死,但是科普鲁律家族仍然是土耳其最重要的、权势最大的政治家族,苏丹仍然离不开科普鲁律家族,尽管所有的证据都在表明,苏丹正在试图远离科普鲁律家族,可是,在目前的情况下,苏丹离不开科普鲁律家族的支持。 “该死的,那些该死的异教徒,他们难道就不怕激怒朕,朕会派大军远征明国吗?” 穆罕默德四世大声诅咒道。但也仅仅局限于此了,随后他又问道。 “明国人的公使是怎么回答的?” 与欧洲人不同,奥斯曼帝国对东方是了解的,他们清楚的知道明国的强大,他们清楚的记得,即便是强大的帖木儿帝国,在明国的面前也只能表示臣服,而那时的奥斯曼甚至连皇帝都被帖木儿俘虏了,如果不是因为帖木儿一心想要远征明朝,获胜后觉得目的已经达到,把后顾之忧给剪除了,所以并没有乘胜把整个奥斯曼帝国灭掉,而是把安纳托利亚分给了巴耶塞特一世的四个儿子,恐怕有没有奥斯曼帝国的现在也不一定。 所以,当初明国派来他们的使节时,穆罕默德四世甚至感觉极为欢喜,在他看来,这完全是与明国平起平做的象征。这是明国对奥斯曼帝国的承认,这可是历代苏丹都没有达到了高度。 现在,在明国支持埃及科普特人发动反叛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自然是明国的公使。想听听他的解释。 “臣在来之前,已经向明国公使发出质问,他直接回绝了我的质问,在武器问题上,他宣称,明国从不曾拒绝过任何在明国或者大明属国、殖民地购买武器,宣称,他们很有可能是通过商业渠道购买的。” “该死的异教徒,他们是把我们当成白痴吗?” 怒火中烧的穆罕默德四世显然没有意识到话中的失言,而是继续说道。 “如果没有他们的帮助,那些异教徒怎么可能拥有那么多的武器,而且还有那么多的军队。” “陛下,他们并不承认,而且我们也没有更多的证据,尽管有消息称在苏伊士城有一位明国的皇子在那里指挥科普特人,但是,在没有进一步的证据之前,臣认为不宜与明国就埃及问题发生冲突……” 恰在这时,不阴不阳的话声从一旁传出, “难道我们就这样置伟大苏丹的荣誉于不顾吗?就这么任由异教徒占领我们的埃及吗?” 说话的是一个身材肥胖,没有胡须的老黑人,在伊斯坦布尔谁都知道,这个黑人是谁,他是苏丹最亲近的宦官——阿里,作为黑人奴隶的阿里,5岁的时候就被奴隶贩子掠卖到了土耳其,然后被阉割,进宫成为太监,在苏丹还只是皇储的时候,他一直侍候着苏丹。 对于苏丹的影响力,在伊斯坦布尔没有人能超过他。在土耳其的苏丹皇宫之中,太监都是黑人,但是在伊斯坦布尔的几万黑人太监中,只有他可以影响苏丹的决定,甚至可以左右大维奇的决定,当然是在苏丹的支持下。 “问题在于,我们现在并没有足够的力量同时平定巴尔干、保加利亚以及埃及的叛乱,而且,维也纳战役之后,我们损失了超过15万军队以及大多数火炮,现在与明国发生冲突,无疑是极其不明智的,现在对于土耳其而言,更重要的是养精蓄锐,而不是再去树立一个强敌。” “问题是,这个强敌,并不是我们树立的,而是他们主动找上门来的,即便我们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然后呢?我们就眼睁睁的看着埃及被他们占领吗?今天他们可以占领埃及,明天他们就能占领巴尔干、保加利亚、希腊……” 说出这些地名之后,阿里转身看着苏丹说道。 “尊贵的苏丹,请原谅您卑微的奴仆的言语,在您英明的统治下,异教徒当然不可能占领这些地方,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我们不能够在埃及上坚守我们的原则,那么,未来,明国人势必会得寸进尺,整个土耳其都将会面对来自明国的威胁!而埃及!不过只是这一切的开始!” 如果这个进修,王文白听到这番话的话,一定会拍手称赞,尽管一开始的时候,军正司并没有考虑到那么多,但是随着计划的调整,埃及就是对土耳其谋略的第一个环,是一个跳板,是大明瓦解土耳其的跳板。 穆罕默德四世并没有立即说话,他甚至都没有看到自己的心腹太监,他只是在心里思索着这些问题,作为苏丹他并不愚蠢,他知道什么样的选择对土耳其更为有利。 “阿里,你说的确实很对,如果我们不能阻止他们的话,那么,下一步,必定是整个土耳其,埃及,肯定只是一个开始!” 看似赞同的穆罕默德四世随后又把话锋一转,继续说道。 “但是,我们现在确实没有多余的力量可以投入到埃及,我们的军队刚刚遭受重创,在巴尔干和保加利亚的起义,又牵制了我们的力量,如果我们现在把大量的军队从那里调往埃及,可以肯定的是,不等我们的敌人打过来,基督徒们的起义,就可以把我们在当地的统治推翻了,如果我们失去了那些地区,对于土耳其而言无疑是一场灾难,而且有情报显示,哈布斯堡家族正在与威尼斯人进行秘密谈判,他们很有可能结成联盟,一旦他们的联盟成立,他们必定会联手进攻土耳其,在这种情况下,现在,对于土耳其而言,最重要的就是首先平定发生在巴尔干和保加利亚的起义。” 作为苏丹,穆罕默德四世必须要学会权衡,在他做出这个决定后,阿里立即表示了服从,作为太监的他,对苏丹的命令从来都是无条件的服从。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去忍气吞声,他们明国人自己也有很多问题,他们与清国之间的问题,至今都没有得到解决,也许……我们可以考虑一下清国。” 对于东方的那个国家,穆罕默德四世也有着他的了解,尽管谈不上极为了解,但是对于明与清之间的战争,却有着基本上的了解。 “清国?” “没错,就是他们,我们可从高加索与清国取得联系,然后,借助清国去打击明国。朕相信,相比于他们从不曾知道的埃及,他们肯定不愿意看到帝国的边疆,再次陷入清国的威胁中……” 。 正文 第338章 两面(第一更,求支持) 当伊斯坦布尔的土耳其苏丹,在那里面对纷乱的时局而左右为难时,对于埃及的马穆留克人来说,动荡的时局和惨重的损失,却让他们不得去面对一个现实。 是为土耳其人死去! 还是维持自己的利益! 随着1517年突曼贝伊在中央广场吊死的一刹那,在埃及延续了二百六十多年的马穆鲁克王朝走向了终结。而从那时起,埃及的马穆鲁克贵族实际上就是埃及的地方军阀,那些马穆留克贵族与土耳其人共同统治着埃及,在绝大多数时候,这个行省里的马穆留克贵族与所考虑的,从来都是自己的利益。 在科普特人起义后,在总督的率领下遭受了上万人的损失之后,马穆留克人就像是当年奥斯曼进攻时一样,他们立即将部下收缩回自己的封地,而不是继续为埃及行省帕夏卖命。 几乎是在埃及帕夏灰溜溜的率领数千残兵败将逃回开罗,那些马穆留克贵族也纷纷返回封地的同时,几名犹太人来到了苏伊士城。 无论是在奥斯曼帝国或者旧时的哈里发时代,相比于科普特人,犹太人在整个阿拉伯帝国都享有“盟友”的身份,因为神的旨意,所以教徒是不能从事高利贷等行业的,而犹太人就作为贵族们的管家,从事放贷、收税等工作,无论是阿拉伯人,还是奥斯曼人都是欢迎犹太人,相比于欧洲的同胞们,这些犹太人在奥斯曼帝国境内的地位不过只比土耳其人稍低罢了,即便是苏丹也离不开犹太人,马穆留克人同样也是如此。 无论是对于土耳其人,还是阿拉伯人,亦或是马穆留克人,犹太人都是可以信赖的,当然,众所周知,犹太人只相信金钱。为了保住财产,他们愿意付出一切,那怕是与魔鬼合作,这也是他们在整个帝国境内受到欢迎的原因,因为犹太人根本就不在意基督徒的遭遇。 正如同在土耳其人进攻欧洲时,犹太人主动的为土耳其人打开城门一样,又一次,犹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来到了苏伊士,向新的征服者献上了他们的忠诚。 “请您接受您卑微的仆人送上来的礼物!” 尽管惊讶于这位王子的年青以及他迥然不同于科普特人的相貌,但是沙利米仍然献上他们的礼物——十万西班牙比索,相比于含银量少的可怜的艾克银币,在奥斯曼帝国,最受欢迎的银币仍然是异教徒的比索。 “这是你们送来的?” 朱和墨冷冰冰的看着这些犹太人,在科普特人的眼中,犹太人就像是毒蛇一样,他们随时都会背叛,因为他们的眼中从来都只有利益。 “尊贵的殿下,这并不仅仅是我们的礼物,同样也是西姆斯将军的礼物!” 西姆斯将军是马穆留克人,听到这个名字时,亚历山大小声提醒着朱和墨。当然,他们说的是汉语。 陌生的语言,让沙利米有些诧异,不过他并没有忘记自己的来意。 “西姆斯将军派小人过来,是希望能够向殿下表示他人敬意,并且,如果殿下愿意的话,他和他的朋友们,都愿意臣服于殿下的统治,作为殿下忠实的奴仆。” 沙利米带来的信息,让朱和墨的眉头微扬,他的身份前倾。 “沙利米,你是说,西姆斯愿意投降吗?” “您误会了,尊贵的殿下,数百年来,马穆留克一直存在于埃及。他们曾向奥斯曼苏丹纳贡,帮助土耳其苏丹维持在埃及的统治。而且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土耳其人在马穆留克的支持下,只需要很少的力量,就可以维持在埃及的统治,殿下,现在,或许您拥有一支强大的军队,但是在埃及除了科普特人之外,还有上百万阿拉伯人,如果得到您的允许,所有的马穆留克都将会向您效忠,为你统治埃及的阿拉伯人,殿下,相比于您可以立即建立在埃及的统治,您所付出的只是微不足道的事情罢了,仅仅只是像土耳其人一样,承认马穆留克人的权力。” 沙利米滔滔不绝地说道。 “哦,你的意思是,只要我认可他们的权力,他们就会臣服于我吗?” 朱和墨反问道。 “他们愿意打开城门,杀死土耳其人的官员,把城市献给我吗?” “是的,殿下,现在埃及需要和平,而是埃及的敌人是土耳其人,并不是马穆留克。” “您说得一点都不错。埃及现在最需要的是和平了。为了民众的幸福生活,我并不介意马穆留克继续留在埃及,但是,你必须要知道,土地,在土地上,我们还存在许多问题,我的士兵,他们需要土地,而现在整个埃及的土地,要么在寺院要行就在马穆留克的手中,这怎么办呢?” 尽管陛下的回答,让亚历山大感觉有些诧异,但他并没有表示反对,只是于一旁静观其变。 “殿下,这很简单,在马穆留克人中,有许多人仍然效忠土耳其人,他们不是死在战场上,就是死在了欧洲,殿下可以没收他们的土地。” 沙利米微笑着建议道。 “而且,我们愿意提供殿下所需要的帮助,当然,科普特人与土耳其人、阿拉伯人不同,你们同样精通税务财政,可是没有人比犹太人更了解那些土耳其人和马穆留克人,了解他们有多少财产,只要得到您的允许,我相信,我们一定可以最大限度的维持殿下您的利益。” 沙利米并没有忘记自己的来意,他同样也需要维护犹太人的利益,至于马穆留克人,那些人只要有弯刀,就可以用弯刀从国王那里获得利益,但是犹太人不同,犹太人人必须要去出卖其它人。 “哦,如果这样的话,那你们岂不是要背叛马穆留克人?” 殿下的反问,让沙利米一脸诚恳的说道。 “不,尊贵的殿下,从现在起,所有的埃及的犹太人都是您的忠实的仆人,我们只是维护主人的利益而已。” 嘴里说的是义正辞严,几乎让人无法反驳,但是朱和墨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亚历山大等人会称犹太人是毒蛇——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所谓的忠诚,为了利益,他们随时可以背叛一切。 “忠诚!” 面对沙利米,朱和墨笑着说道。 “沙利米先生,相信我,你的对我的忠诚会得到相应的回报,你和你的朋友们,你们的利益将会得到保护,就像过去一样,将会受到我的保护!” 这正是沙利米来到这里所寻求的,随后,正如千百年来犹太人一直擅长的那样,沙利米立即拿出了开罗作为了筹码,试图通过出卖开罗以换取更多的利益。 “真是一群毒蛇一样人啊!” 在苏利米离开之后,朱和墨看着亚历山大感叹道。 “你相信他们能够把开罗献给我们吗?” “殿下,犹太人或许没有军人,但是开罗城的守卫者却离不开犹太人送去的食物,如果犹太人商人切断对开罗的粮食供应,我想阿里帕夏,甚至连一天都守不住!” 了解犹太人的亚历山大冷笑道。 “不过,犹太人人的忠诚,从来都是不存在的,他们现在之所以会投靠殿下,是因为我们在战场上占据着优势,如果一但我们处于劣势,他们就会立即背叛我们,马穆留克人也是一样。对于犹太人来说,没有什么比金钱更重要的,而马穆留克人更在意他们的封地,为了金钱,犹太人可以与任何人合作,至于马穆留克人为了封地,会随时向魔鬼屈服。” 亚历山大的提醒,让朱墨点头赞同道。 “说实话,我没有想到,马穆留克人会这么快就做出了选择。” “殿下,他们的选择只是暂时的,一旦土耳其苏丹的大军袭来,他们还会再次背叛,马穆留克人从来只有他们自己的利益!” 亚历山大提醒道。 “毕竟,他们都是奴隶出身,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他们往往会不惜一切!如果我们现在接受他们的话,必须要小心他们的背叛。” “这是当然!” 朱和墨冷笑道。 “我们现在所需要的是借助马穆留克尽快赶走埃及的土耳其人,然后迅速建立在埃及的统治,为击退土耳其人的反攻作准备,一但他们腾出手来,肯定会向埃及派军的,而在此之前,我们要解决所有的问题,尤其是马穆留克人!” 朱和墨直接了当便抛出了自己的头一步计划。 “殿下,你有什么计划吗?” “当然!” 朱和墨点点头,然后说道。 “既然他们都主动的送上了门来,那么我们自然应该去解决一些问题,你说呢?” “这当然可以,马穆留克是阿拉伯人的主心骨,如果没有了他们,那么那些阿拉伯和改宗者就失去了强有力的支持,对于未来建立我们的统治无疑是极为有利的。” 亚历山大看着朱和墨认真的说道。 “不过,那些马穆留克人会非常小心的,如果不能一次解决他们的话,只会激起他们叛乱,这对于我们的统治无疑是极为不利的。” 正文 第339章 萨拉丁(第二更,求支持) 不战而降! 开罗的不战而降,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象征着土耳其人在这里的统治是多么的不得人心。 其实,最根本的原因是土耳其人在埃及实施的间接统治,导致了这一切,在失去马穆留克人的支持,或者说马穆留克人选择留自保的时候,土耳其人在埃及的统治也就走向了末路。 在马穆留克人纷纷撤回他们的封地之后,有几分自知之明的阿里帕夏随即撤离了开罗,将埃及行省丢给了科普特人。 “很快,最多半年之后,我就会再次回来!” 尽管阿里帕夏如此信誓旦旦的宣誓,可是甚至都不等他回到伊斯坦布尔,他就被苏丹下令绞死了。与此同时,土耳其苏丹开始调兵遣将以平定发生在巴尔干、保加利亚以及埃及等地的起义。 在土耳其苏丹调兵遣将的同时,在埃及,那些遭受了千年奴役的科普特人,正在欢呼着新国家的成立,作为真正的埃及人,千年来第一次,他们不再被外来的入侵者称为“科普特人”,而是能够自称“埃及人”。 埃及是科普特人的埃及,科普特人才是真正的埃及人! 上百万获得自由的科普特人在那里欢呼着,而且许多迫于现实的压力改宗的科普特人,也重新洗礼回归了信仰。在新埃及科普特人第一次成为了国家的主人。 在科普特人为之欢呼的时候,一场盛大的婚礼同样也在筹备之中。而婚礼的主人正是未来的埃及国王——一个科普特教会从明国请来的皇子,他已经接受了教会的洗礼,并且成为亚历山大教会主教的学生。至于他的妻子则是马克西姆家族的女儿。 婚礼之后,科普特人将迎来属于自己的国王。 “不过是一群白痴!” 骑在骆驼上的赛西,用懒洋洋的语气说道。 “一个明国皇子,怎么就成了他们的国王。” “可不是,如果那样的话,他们干脆直接以我们中的一位做他们国王算了。” 穆尔德大大咧咧的说着。 “我们,相信我,那些科普特人宁肯找一个天主教徒作为国王,也不会同意一个马穆留克人或者阿拉伯人做为国王,毕竟,他们需要一个科普特国王。” “也就是说,只要和他们有一样的信仰就行了,至于那个国王是什么人,并不重要。” 塞西伸出食指,指着天空说道。 “先知保佑,那些人一定是疯了。” “疯了?现在不知多少埃及人也跟着疯了,他们居然背叛了信仰,改回了异端,如果不是因为……甚至不等我们下令,他们就会被暴民杀死。” “可现在一切都不一样!” “是啊,一切都不一样了,过去叛教是会被杀死的,而现在,科普特教会却是他们的后盾。” 一切都在改变! 曾几何时,在埃及被阿拉伯征服之后,无论是在迪米人制度下,还是在“米勒特制”下,科普特人都要承担繁重的税收,忍受各种歧视,最终大量的科普特人因为种种原因放弃了信仰。经过千年的统治,埃及的科普特人不断的放弃信仰,他们越来越少,这群埃及人不断的被边缘化。 就在科普特人眼看着在自己的土地上被阿拉伯人取代的时候,突然的起义改变了一切,大量被迫改变信仰的科普特人纷纷在起义之后改回了信仰,重新回归科普特教会。 对于这一切,这些马穆留克人看在眼里,心底自然产生了忧虑。 “喂,如果再这样下去的话,肯定不是什么好事,要知道,根据我们和他们达成的协议,那些阿拉伯人可都是归我们统治。” 塞西提醒着身边的朋友,马穆留克人并不是埃及人,他们的来源各异,甚至有不少人祖上是亚美尼亚或者欧洲人,即便是在埃及生活了几百年,他们也没有像改变信仰的科普特人那样,“变成”阿拉伯人。 马木留克永远都是马木留克。或许他们的信仰与阿拉伯人相同,但也仅仅只是信仰而已。 “先知作证,科普特人的统治不可能持续下去。” “即便是不可能持续下去,对于我们来说,现在也必须臣服在他们的面前。” “这一切不过只是暂时的!等到土耳其人再次过来的时候,一切都会结束了……” 很快,他们就结束了聊天,面对前来迎接他们的科普特人时,这些来自各地的马穆留克人,无不是表现的极其的恭敬。而无一例外的,他们每个人都带来了昂贵的礼物。 “尊贵的费舍尔先生,我们现在要去什么地方?” “萨拉丁城堡!” 迎接这些马穆留克人到来的费舍尔恭敬的答道。 萨拉丁城堡位于开罗城东郊的穆盖塔姆山上,是5个世纪前,萨拉丁为抗击十字军东侵而建造。城堡巍峨雄伟,城堡前面是一片绿草地,城堡分内城和外城,城内建有宫殿和寺庙,寺院顶尖塔象一把利剑高耸入云,巨大的圆顶沐浴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1684年3月1日,几乎所有的马穆留克领主都赶了过来,足足有上千人之多,他们赶到这里,并不仅仅是为了参加婚礼,而是为了与国王签署协议,国王将会承认他们的封地,但他们也需要向国王宣誓效忠,并且承诺在土耳其人反攻时,率领他们的部队出征。 “我们将在萨拉丁的城堡见证科普特人与马穆留克之间的友谊……” 作为科普特人的国王,在宴会上朱和墨笑着对马穆留克领主们说道。 “尊贵的国王殿下,我们将永远是您忠实的奴仆……” 马穆留克人同样欢呼着,似乎在这一刻双方真的实现了和解,甚至在宴会上,朱和墨更是承诺,城堡里的寺院将永远不会改变它的用途,甚至还承诺会保护所有人的信仰。 “不要再去谈论什么改宗的问题了,在未来的埃及无论是科普特人,还是阿拉伯人,他们都不会因为信仰的问题,受到任何影响。” 当年少的朱和墨发出这样的呼吁时,自然换来一阵有如雷鸣般的欢呼声,那些马穆留克领主更是纷纷大声欢呼着。身处其中的穆尔德、赛西同样为殿下的英明欢呼,那模样就像之前他们从不曾有过任何牢骚似的。 在过去的三天中,各地的马穆留克领主们纷纷赶到这里,这些桀骜不驯的领主们之前还有那么点担心,直到现在,他们终于放心了。 当宴会结束的时候,朱和墨亲自为领主们送行,将几位大领主亲自送出宫门之后,看着他们的身影说道。 “可惜他们居然不喝酒。” 因为宗教的关系,马穆留克人是不喝酒的。但这对于整个计划并没有任何影响。 “赛西,似乎那位殿下比土耳其人更好打交道。” 穆尔德对赛西说道。 “看来他真的想要和我们签署协议。” “是啊,因为所有人都很清楚,离开了我们,任何人都无法统治埃及!” 就在这些马穆留克人沿着那条狭窄的下坡石阶小道往大门行走时,在高墙上上千名科普特士兵已经瞄准了他们,当马穆鲁克们经过这里,随着一声令下,枪声响起,密集的子弹像雨点似的飞过来。 “该死的,我们上当了……” 穆尔德大声吼喊着,他和其它人一样,抽出弯刀试图杀出重围,但是紧闭的大门却将他们堵在狭窄的通道中。在他们身后,更多的士兵排成队,不断朝着他们齐射。 半个小时后,枪声停止了。整个通道浸泡在血泊中,血泊中堆满了尸体,在伤者的呻吟声中,端着步枪的科普特人用刺刀结束了那些人的生命。 “殿下,一切都结束了,没有一人漏网!” 亚历山大的报告让朱和墨默默的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其它地方,也一起动手吧!不要放过一个人,一切都按计划进行!” 3月1日当天,整个埃及上下同时展开大搜捕,马穆留克残余不是被杀就是仓皇逃出埃及。不过只是短短几天的时间,数百年来,一直占据着埃及统治上层的马穆鲁克就被从肉体上直接消灭了,作为一个群体,他们甚至直接消失了。他们的包税领地被没收并收归国有。 “一切都结束了?” 面对亚历山大的禀报,朱和墨反问道。 “是的,殿下,除了部分马穆留克和他们部队在马尔干之外,其它的马穆留克都已经被解决了。” 亚历山大的语气显得极为平静,他没有想到一切进行的如此顺利,更没有想到殿下会借自己的婚礼,从肉体上彻底解决马穆留克人的问题,毫无疑问,对于科普特人而言,这是一个好事。 “嗯,按计划进行,把他们的土地分配给农民,首先是我们的将领和士兵,这些人将会成为新埃及新兴的地主阶层,将是我们这个政权的社会基础,然后是科普特人,我们必须要让所有人都得到公平的对待……” 从来就没有所谓的平等,一个统治阶层的取代另一个统治阶层,必然会将其财富吞噬,至于普通的百姓,不过只是侥幸分到一些残羹剩饭罢了。 正文 第340章 (第一更,求支持) 发生在埃及的改革,对于大明而言,根本不会掀起任何回响,没有任何一家报纸会去报道埃及的改革,顶多只是在“萨拉丁城堡事件”时,有几家报纸言称“埃及顽疾已被解决”,仅此而已。 作为世界的中心,文明世界的象征,大明的舆论根本就不屑于关注大明之外的事情,如果不是因为埃及的国王是大明的皇子,谁又会在乎这遥远的异域呢? 不过天朝式的自大,并不妨碍天朝对于世界的野心。 当奥斯曼帝国陷入风雨飘摇的境地时,经过的长达二十余年的努力,大明正在进入极盛之世。兴乾二十一年,来自西伯利亚的布里亚特东西两部与乌里雅苏台四部于归绥城兴行盟会,于归化宣誓效忠于大明帝国,接受大明帝国的册封。至此北至西伯利亚,南至外蒙古一带的蒙古人,完全归化大明,在日月旗下,千年来一直对中原文明造成威胁的北方游牧民族,从此也被彻底驯服成为帝国的奴仆。 大明并没有刻意的传播宗教,而是通过贸易以及现代的生活,为蒙古人打上了新的枷锁,让整个蒙古心甘情愿的成为帝国的牧奴,如果他们一但反抗,那么,等待他们必定将是大明的雷霆之怒——王城会被摧毁。 当然,帝国向西伯利亚进军的脚步是不会轻易的停歇,俄国人依然盘据在贝加尔湖畔的伊尔库茨克,不过布里亚特人的起义已经将俄国人赶回到伊尔库茨克的城堡之中,只要大明愿意,随时都可以夺取这座城堡。然后,占领整个西西伯利亚。 “我们将在另一个地方,结束与俄国人之间的冲突!” 相比于在西伯利亚一较高下,朱明忠更倾向于在铁路已经修通的西域发动一场远征,然后让俄罗斯人撤出西伯利亚。所以,在会盟结束之后,目的已经达成的朱明忠便欣然下令起驾回京。 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朱明忠,非常清楚外蒙古非但不适合发展农业,甚至就连牧业也受到干旱等问题的限制,至于西伯利亚又太过寒冷,除了少部分地区,绝大多数地区都不适合人类生活。相比于拓殖西伯利亚,西域的拓殖无疑更符合大明未来的发展。 按照计划,返回中都的路线是取道北京,然后乘火车南下。 这还是迁都后,朱明忠第一次返回这座北方的古都,这里早已不再是帝国的心脏,甚至作为城市,离开了大明的中枢之后,这座古都,已经不可避免的陷入衰退,尽管铁路的便利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城市的完全衰退,但是天津凭借了水陆优势,一跃成为北方最重要的贸易中心。至于燕京,除了作为大明的留都之外,城市却正在衰退。 出于政治上的目的,朱明忠非常有必须去一次燕京。 由于京张铁路的开通,从归绥到燕京,仅仅只用一天的时间,三月的燕京正值春天,因为此时张北草原没有大规模垦殖的破坏,所以春天的燕京自然也感受不到沙尘漫天。 事实上,相比于南京,这里的天空或许更蓝一些,毕竟,北方的人口、工业都远逊色于南方。曾经荒凉的山岭,经过二十年繁育,已经再次变成密林,清风抚过山林的美景,更是让朱明忠看得直出神。 “陛下,今日真是好兴致啊。” 望着兴致昂然的陛下,郑灵笑着为他斟了一杯茶。 作为皇后的她,无疑是一个贤后,一直以来,她都很巧妙的维持着后宫平衡,从不曾争宠,不过任何人都清楚,在皇帝的心中,后宫诸多妃子中,她从来都是第一位的,顶多也就只有昭妃能与其相比。 “朕过去来过这里。” 头也不回的看着车窗外,朱明忠笑着说道。 “那时候,这里可没有这么多树木。” 好像有吧,不过太多的都是人工种植的树木,非常单一,那是什么时候?好像是读大学那会。回忆着曾经目睹的风景,两个截然不同的景色在脑海中慢慢的重叠在一起。 “虽然之前朕以前来过,但是感受却与今天可是有着天壤之别啊。” 朱明忠不禁感叹道。 看着陛下陷入回忆的模样,郑灵的脑海中不由地就浮现当年初抵京师的模样,虽然已是事过境迁,但那是她对于京师最初的印象,她是作为皇后来到这里,而陛下呢? 也许,这里从不曾给陛下留下什么好印象。 “陛下,当年离开这里的时候,一定吃了不少苦吧。” 眼见郑灵的神色变得黯淡,心知其误会的朱明忠,便笑着说道。 “都已经过去了,很多时候,根本就想不起来。” 朱明忠淡淡地微笑道。 “相比于过去,朕更喜欢去看未来。” 朱明忠知道郑灵在想什么,毕竟在许多人看来,燕京给予他这个皇帝恐怕没有什么太好的记忆,至少在名义上,他的父皇就死于这座城市。 随即朱明忠便转了个话题。 “这次朕到燕京,一来是想要看看这里,至于二来,将来大明的重心,将会是西北,至于北方,六部归化之后,北方于大明而言,已经不再是威胁了。” “是啊,现在蒙古人已经被驯服了,这次在归绥,臣妾看到那些王公的妻眷无不是痴迷于南京的服饰、发饰,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只要蒙古王公权贵沉迷于享受,他们就不会对大明构成威胁。” 不知为何一提起到蒙古,除了享尽富贵的蒙古王公之外,郑灵同样还想到了在归绥城见到的荷枪实弹的大军,当然还有成千上万的商人。 “贸易上的依赖,只不过是开始,那些才刚向大明臣服,尚还有不少不稳定的因素存在。为了巩固大明在北方所取得的成绩,还需要上百年的时间进行同化,进行教化。” 说到这里,朱明忠又笑着说道: “宗教就是必须借用的力量之一,未来两百年内,对蒙古大明的政策是怀柔,以怀柔加驯服的方式,把他们驯服成为帝国的牧民,对西北我们要持以进攻的态势。” “世间之事,必定皆有其不同。” 微微点头,随即又犹豫了一下,然后郑灵才问道: “不过陛下,你真打算让朝廷的大军一路打到莫斯科吗?” 听到郑灵这有些唐突的问题,朱明忠先是一愣,随后笑道。 “能不能打到莫斯科,说到底,不在于磊明,这主要是看俄罗斯人自己的选择,就国家而言,大明的邻国之中,只有俄罗斯是潜在的大国,因为其国土面积够大,所以,威胁势必需要消灭在萌芽状态。而且俄罗斯内部的问题,也为我们的谋略提供了机会,比如其扩张严重依赖哥萨克,而哥萨克又是一群可以利用的人,总之,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们肯定是要谋略俄罗斯的。” 朱明忠并没有用进攻去形容,而是用“谋略”,按句话来说,就是军事进攻为辅,内部瓦解为主,这显然需要时间。 “军国大事,臣妾并不知道,如果要是用兵俄罗斯的话,那岂不是又要再打上个十年八载的?” 郑灵叹了口气,然后看着远方说道。 “打从臣妾记事起,似乎这天下就是兵事不断,原本想着,等到赶走满鞑,天下就太平了,可直到现在都停过,满鞑还没消灭,俄罗斯又冒了出来。真不知道,这天下何时才能太平,天下的百姓才能真正的过上太平日子。” 听了郑灵的叹息,朱明忠无奈的笑了笑。然后长叹道。 “灵儿,这天底下是永远不可能有太平的那一天,尤其是对大明来说,现在的大明正在朝着“大明治世”的世界霸主走去,在大明获得无可争议的霸主地位的同时,大明就必须要为维持这一地位,付出一定的代价,而所谓的代价,就是必定会不断的与某些国家发生摩擦,甚至战争,而在未来,势必会有一些国家试图挑战大明,挑战大明的霸主地位,那么大明,就需要去悍卫自己的地位。正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如果说,领先于时代的见识,给朱明忠带来了什么,恐怕就是他知道,所谓的“日不落帝国”意味着什么。 “一个帝国的兴起,必定伴随着一个帝国的衰退,而大明想要永远屹立于世界上,就必须要保持足够的警惕,任何懈怠都等于自掘坟墓。其实……” 扭头看着郑灵,朱明忠突然笑着说道。 “朕希望在未来,世界上还有一个大国的存在,至少他的存在,可以让大明保持警惕,只有在压力和竞争之中,文明才会得到发展,但是……这个文明必须是华夏的,而不是非华夏的。” 说到这里,朱明忠看着郑灵安慰道。 “不过,灵儿,你也不用考虑这些,毕竟,战事总会有结束的一天,而且,未来必定会有很多国家主动选择向华夏学习,文明的冲突,实际上就是发达文明的崛起,落后文明向发达文明学习。相信他们有一天,必定会作出理智的选择的。” 在说出句话的时候,朱明忠自然想到了那个有可能崛起为大国的俄罗斯,那位“大帝”会作出什么样的选择呢? 正文 第341章 少年彼得的烦恼(第二更,求支持) 文明的冲突,几乎是从人类文明诞生的那天起,就从不曾停止过。 文明对野蛮的征服与扩张,野蛮凭借其野蛮对文明的摧毁,在人类史上,从不曾人停止过。 作为文明的洼地,俄罗斯似乎与这一切是无缘的,他既不曾被文明征服,也不曾凭借野蛮而强大。 但不可否认的是,当俄罗斯大公弗拉基米尔娶了拜占庭的皇族公主安娜为妃,其带着东正教来到俄罗斯时,正教在这片土地上扎根的同时,这片土地也在改变着。而在拜占庭帝国灭亡之后,随着伊凡四世的扩张,在他们的心中,也形成了一种极为特殊的“弥赛亚”的心情,自以为是东罗马帝国的继承人。 只不过,相比于奥斯曼帝国,俄罗斯还太过弱小,对于俄罗斯人而言,他们顶多也就是在心里想像一下君士坦丁堡罢了。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拜占庭,至于对于彼得一世,这位俄罗斯的沙皇陛下而言,他就厌恶拜占庭式的俄罗斯。不过,即便是再厌恶,他也只能呆在拜占庭式的宫殿之中。 “我的上帝,这可真壮观!” 看着面前的模型,彼得一世忍不住惊叹道,两年前与兄弟伊凡五世一同登基的沙皇的他,并没有任何权力,俄罗斯的权力都被他的姐姐索菲亚篡夺,作为摄政的索非亚把伊凡五世留在莫斯科,彼得一世和皇太后只能避居普列奥勃拉任斯科耶。 不过在普列奥勃拉任斯科耶,倒也让彼得能够接触到许多在莫斯科无法接触到的文化,就像现在,他的老师弗拉基米尔为他带来的,来自华夏的科学。 “陛下,您看,这座宫殿是明国的宫殿,我曾经有幸见过这座宫殿,尽管只是远远的目睹了一眼,但它的雄伟,至今都印在我的脑海中。” 提及明国时,弗拉基米尔的神情中充满了对那里的怀念。 “弗拉基米尔,明国到底是什么样子?” 与他的那个智障的兄弟不同,彼得是极为聪明的,就像现在,他甚至可以用简单的汉语与弗拉基米尔谈论明国,在他的书架上,也多出了许多来自明国的书籍。 “明国,应该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也是最强大的国家,他的一个省所拥有的财富,几乎相当于整个欧洲,而他们所拥有的舰队,即便是两个土耳其也无法与其相比……” 在俄罗斯的贵族之中,弗拉基米尔是少有的,曾经去过明国的人,他曾经在明国呆了三年,也正是那三年的时间,让他见识到了大明帝国的强大。 “所以,因为它的强大,你才主张,我们应该从西伯利亚撤出是吗?” 彼得反问道。 “我的陛下,我们为什么要为了西伯利亚那片不毛之地,去得罪一个强国呢?现在,因为东方总督区,我们与天朝之间的关系,早已经下降到了冰点,而公主殿下并不知道,俄罗斯所面对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对手,他们是比土耳其人更强大的对手!” 看着沙皇,弗拉基米尔直接道出了一个现实。 “在土耳其人的注意力都倾注于维也纳的时候,我们在乌克兰等地还占不到任何便宜,如果我们再与天朝发生冲突,上帝保佑,如果我们激怒了他们,也许等待我们的将是另一次蒙古人的入侵。” 蒙古人的入侵给俄罗斯带来了影响,至今都没有清除,那是一场灾难,但同样也改变了俄罗斯,在俄罗斯贵族中有不少投降的蒙古贵族,或许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对土地有着格外的执着。 “如果那样的话,我必定会率领我的军团击败他们!” 彼得自信的说道,或许和皇太后被迫避居于普列奥布拉任斯基村,但却也让喜欢军事游戏的他得已,建立属于他的军队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兵团和谢苗诺夫斯基兵团。尽管这两个“军团”的规模并不大。 “可是,我的陛下,直到现在,俄罗斯生产的燧发枪也无法与明国的武器相比,但是在明国,即便是燧发枪,也已经被淘汰了,现在的他们正在使用的是一种更为先进的线膛步枪。” 弗拉基米尔的话让彼得先是沉默片刻,然后说道。 “我们为什么不能学习他们呢?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把他们的工匠聘请到莫斯科,为我们制造武器,就像现在这里的外国人一样,不正是他们为我们制造火枪以及火炮吗?” 相比于莫斯科,在普列奥布拉任斯基村彼得无疑是自由的,而且在这这里还有很多外国侨民,彼得经常与附近外国侨民来往,向那些外国侨民学习包括航海知识和造船技术在内的西方知识,深受西欧文化的影响。 现在,当弗拉基米尔给他们带来了华夏文化时,尽管惊讶于华夏文明的先进,但是在很多时候,他更多的是受西欧文化影响,毕竟,他接触到最多的还是来自西欧荷兰等国的侨民。而对于天朝,更多只是存在于书本和地图上的认识。 “陛下,我们用什么去吸引他们呢?要知道,明国人相信本土才是天朝,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没有任何明国人愿意远离自己的家乡,而且相比于俄罗斯,他们更愿意到殖民地以及天朝的封国,在那里他们说着相同的语言,信仰着共同的宗教,这一切,都是俄罗斯所不能相比的。” “哦,原来是这样。” 彼得点了点头,不解的问道。 “既然如此,他们为什么,还对西伯利亚充满了渴望,为什么还要占领我们的东方总督区,哈萨克的草原并不是很好的草原,难道在明国就没有比那里更好的草原吗?” “陛下,俄罗斯拥有比西伯利亚更好的地方,但并不妨碍我们对那里充满渴望,况且对于明国而言,对于哈萨克草原的渴望,与其说是对土地的渴望,倒不如说是对敌人的仇恨。” “你指的是清国?” 彼得看着弗拉基米尔说道。 “那些鞑靼人,他们为什么对那些人一副穷追不舍的样子?” “是的,陛下,没有任何一个明国人,会忘记鞑靼人给他们带来的耻辱和仇恨,在明国有一句话“只有死了的鞑子才好的鞑子”,他们与清国之间的仇恨,不会因为那些鞑靼人撤到什么地方而结束,对他们而言,鞑靼人撤到什么地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鞑靼人还活着,而明国不希望他们活着。” 弗拉基米尔的回答,让彼得沉默片刻,对于明国与那些鞑靼人之间的冲突,通过一些书籍,他有着一定的了解,但是他却不能够理解明国人的举动。 “当我们击败蒙古人的时候,比如吞并喀山汗国时,我们给予蒙古贵族一个选择,要么死,要么效忠,后来,他们选择了效忠,他们改信了正教,放弃了蒙古式的名字,他们成为了俄罗斯的一员,为什么明国人不这么做呢?” 在反问的同时,彼得走到书柜边拿起了一本书。 “我看过许多明国的书籍,我也会说汉语,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华夏文明之中,除了汉人之外,所有人都是蛮夷,都是野蛮的,他们不屑与野蛮人混居在一起,他们也不会原谅野蛮人,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看着弗拉基米尔,彼得反问道。 “这意味着,我们俄罗斯人,无论我们如何向他们学习,永远都不可能融入他们的文明之中,在他们的体制之中,我们永远都是野蛮的,而他们是如何对待野蛮人的呢?教化!” 弗拉基米尔看着沙皇,很难想像这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说出来的话。 “在他们的教化之中,我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放弃自己的文化,变成华夏人。要么,就像鞑靼人那样……被驱逐,被杀死!” 惊讶的看着沙皇,弗拉基米尔反驳道。 “陛下,这显然是对华夏文明的误解,他们是世界上最宽容的文明,他们愿意平等的对待任何外人,只要那些人愿意……” 突然,弗拉基米尔的话顿住了,他错愕的看着沙皇,在这一瞬间,他甚至怀疑起来,难道自己直接判断错了吗? “愿意接受他们的教化是吗?” “不,陛下,” 摇摇头,弗拉基米尔反驳道。 “我们并不能因为他们追杀鞑靼人,就认为只有接受教化,才是唯一的选择,毕竟,他们不会放过鞑靼人的一个原因就是,那些鞑靼人欠下了他们太多的血债,原谅……” 摇摇头弗拉基米尔认真的说道。 “原谅他们是上帝的事情,而明国人相信他们的使命就是送那他们去见上帝,血债血偿,我并不觉得他们有什么做错的地方,甚至可以说,鞑靼人本身的存在就是一个笑话!而明国人,只是要彻底结束这一切罢了。” “他们当然是一个笑话!” 出人意料的是,彼得并没有反对弗拉基米尔的判断。 “从他们把东方总督区割让给我们的那天起,他们注定就是一个笑话,而且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正文 第342章 无路(第一更,求支持) 一个笑话! 几乎是在罗刹人仓皇的逃出西域后,原本刚枕上炕头,刚想过上两天安生日子的满清上下,再一次陷入惶恐不安之中。 这罗刹人怎么能说逃就逃了呢? 不是说罗刹人披甲百万吗? 怎么那么不堪一击? 百姓和文武百官在那里嘀咕着,作为皇帝的玄烨同样是烦燥不安,倒不是因为无法像天下交待,其实他已经有了交代——明珠被革职了,当然,谁都知道,这是替罪羊。 不过既然有了替罪羊,总好过没有,况且,当奴才的又有几个敢说主子不是的?所以对于玄烨来说,这件事基本上算是已经结束了。 结束了吗? 当然没有! 甚至,他比谁都清楚,现在对于大清国来说,刀已经砍到了大清国的脖子上了,大清国甚至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刀过来,而没有丝毫的还手之力。 是什么导致了这一切? 是汉人的穷追不舍! 只要大清国在,汉人就绝不会放过在大清国的。 汉人也是睚眦必报的! 那怕就是大清国逃到了天涯海角,他们都不可能放弃对大清的追击。 血海深仇,谁又能忘记? 玄烨坐在那里沉思了很久,终于,在与大明打了这么多年的交道之后,他明白了,明白了任何与大明和和解的想法,都不过是妄想,也明白了对于大清国来说,逃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即便是逃到天涯海角,他们也会追下去。 他们为什么要追下去? 因为他们想要……突然,他只觉得一阵心惊肉跳,以至于半晌都没能说出话来,良久之后,他才对身边的太监吩咐道。 “让索额图过来。” 很快索额图就来到养心殿,他报名进见,叩头请安,玄烨却连正眼也不看他,说了句:“你来了。” 一听这话,索额图的心中有点摸不着头脑。他抬头看玄烨时,玄烨瞧也不瞧他,只是在那里看着书,于是他也不敢打扰皇上看书,只能跪在那等着。 就这样,跪了不知多久,只听玄烨说道。 “索额图,从来到西域之后,你看过这里的史书吗?” 皇上的话,让索额图一愣,连声说道。 “回主子话,奴才倒是看过一些。” “那你来说说看。” 主子吩咐了,索额图自然只能硬着头皮,一边回忆着看过的史书,一边整理着语言。 这件事,太费心思了。 不过,还好,似乎皇上也就是要听听,可索额图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为什么皇上不找个大学士给他讲史,却偏偏找了自己。 “……在帖木尔帝国的建立过程中,当时周围所有强大的帝国无一能够迎其锋芒,经三十多年的征服战争,建立了一个领土从德里到大马士革,从咸海到波斯湾的大帝国。不过在帖木儿去世后,其子孙相互争夺王位,这庞大的帝国随之陷入崩溃……” 玄烨略点下头,然后说道。 “不过,他的子孙倒也了得,尽管帖木儿的后人先后失国,但是帖木儿的家族并没有因此全部消失,帖木儿的五世孙巴布尔以喀布尔为根据地力图复辟,失败后进入印度,于那里建立了莫卧儿帝国。” 终于,在说出这番话后,玄烨的心里作出了一个决定,便向索额图说道。 “索额图,你说,咱们大清国,能不能像帖木儿的后人一样,有一天东山再起?” “主子,奴才以为,只要假以时日,有主子在,咱们大清国必定能东山再起的!”索额图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说的话已经和过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过去他们提到东山再起时,总会加上一句“重新主宰中原”,但是现在,已经没有人会提及此事了,毕竟,谁都知道,那不过只是幻想罢了。 索额图的回答,让玄烨看了他一眼,然后又问他了: “那你说,明国会给咱们假以时日的时间吗?你这奴才连这个道理都不知道吗?明国是不杀朕、不灭大清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他们肯定会不断的?” 一见皇上生气了,索额图连忙叩头道。 “奴才,奴才,死罪、死罪!” “死罪,你还知道欺君之罪是死罪?你不知道?好哇,朕一向认为你是个自家人,想不到,你竟敢当面说假话,你,你让朕心凉啊!” 说着,玄烨又说道。 “假以时日,这种自欺欺人的话,说给别人听听说行了,你居然也说给朕听,朕很失望!” 索额图吓得脸色苍白,他浑身颤抖着,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 “你这奴才可知道,于明国君臣的眼中,不灭大清,他们是绝不会罢手,不取了朕的脑袋,他们也绝不会善罢甘休的。假以时日……” 玄烨冷笑道。 “这假以时日,恐怕朕的脑袋都被他们送到中都,送到朱家皇帝的案前了。” 听皇上说完之后,索额图只觉得衣裳都汗透了,他浑身颤抖着,只是深深地跪下身去,浑身热汗淋漓,头也不敢的抬的跪伏在地上。 玄烨缓了一下口气,然后说道。 “嗯,看来,你还是知道一些,知道假以时日会发生什么的。你啊,你要是再这么自欺欺人,可真是辜负了朕的厚望啊!” 索额图浑身颤抖,结结巴巴他说: “圣上,奴才有负圣恩,请,请皇上重重治罪……” 玄烨突然发出一声狞笑。 “哼,治罪?治你的罪,就能保住大清的江山,朕的性命吗?你告诉朕,行吗?” “奴才、奴才……” 索额图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了。 他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多说多错,不说……也是错啊! 可,不说,不行啊。 “奴才无能,奴才无能!” 又一次,索额图选择用叩头来代替语言。 “你是奴才,不是无能,是……看不清时局!” 说出这句话后,玄烨却陷入了沉思,他在殿里急急地走来走去,显然是心中矛盾重重——索额图这奴才和明珠比起来,还是差远了啊! 明珠在有些问题上,看得比索额图更加透彻。又一次,玄烨想到了将明珠革职时,他向自己推荐的《巴布尔回忆录》,那本年前刚刚翻译过来的书,他为什么会推荐那本书? 一开始的时候,玄烨不明白,也不愿意去明白,但是每每翻看着那本书的时候,他的心里都会有一个声音在那里回响着。 可是……这件事,太难了。 玄烨沉默着,犹豫了片刻,再看一下索额图,然后说道。 “索额图,你告诉朕,如果明国打过来,怎么办?” “奴才必定拼死护我大清。” 索额图的回答让玄烨的心底闪过一丝不悦。 “你拼死,能守得住大清吗?” “奴才、奴才……” “估计到最后,还是会有很多人提议,往南,继续往南逃去吧!” 玄烨冷笑着,他在宫殿中来回走着。 “他们总觉得逃下去,逃下去,总能继续逃下去,可又有几个人想过,明国是绝对不会放过大清的,那怕就是我们逃到天涯海角,又能怎么样呢?他们还是会追过来,打过来,对于明国来说,只要朕在,只要大清国的朝廷在,他们就会不死不休的追过来!” 过去,对于将来,玄烨还存在有一丝的幻想,他和很多人一样,总是幻想着逃的远远的,明国总不会再追过来了吧。幻想着向明国称臣,臣服,等等……可是,现在,玄烨终于想通了。 一切都想通了。 “就像当年明朝两代君臣对北元穷追不舍一样,只要北元的朝廷在、皇帝在,明国就不能放弃追击,那怕就是天涯海角,他们也会穷追不舍,到最后,结果是什么样的?” 玄烨说话时,面色煞白,没有丝毫的血色,那张麻子脸尽是一片狰狞。 “现在的大清,就和当年的北元一样,无论我们逃到那里,只要大清国的朝廷在,只要朕在,他们都不会停下来的,他们会永远的追下去,除非、除非……” 突然,玄烨不再说话了,他整个人就像是垮掉了似的,肩膀耷拉了下来,然后站在那里,半晌都说不出话来了。而索客图已经猜出了皇上的意思了,同样也吓的后背直冒冷汗,这个时候,他只有一个念头,敢紧让奴才跪安吧,有些话,做奴才的别说是说了,就是听也不应该去听! 可是皇上显然不会去体谅奴才的心情,玄烨站在那里,良久之后,又长叹口气,他默默的走到案前,然后坐在龙椅上,看着跪在地上的索额图,看着他那惶恐不安的模样,玄烨的冷笑道。 “你这奴才知道了?” “奴才、奴才……” 不等索额图回答,玄烨说直接了当的说道。 “事实就是这样,没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也没有什么不可靠人的,朕是想通了,可是朝廷里,大清国里,却没有几个人能想得通,逃,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摇着头,玄烨长叹道。 “贪生怕死,这是人的秉性,可是却也不能总想着活,活,活路在什么地方?朱家皇帝是肯定不会给大清国活路的,索额图,你告诉朕,大清国的活路在那里?” 正文 第343章 人去(第二更,求支持) 大清国的活路在那? 没有人知道。 当主子的不知道,当奴才自然是更不知道了。 对于许多普通的旗人来说,他们也许早就不再有这样的想法了,只是抱着过一天算一天的想法生活。 撒马尔罕现在被称为“靖南”,清军占领这里后,就将改成现在的这个名字,几年前,当清军攻克这里的时候,他们恐怕从不曾想到,有朝一日,它会成为大清国的都城。 这是大清国的第几个都城? 那是一只手都数不过来的,从“兴京”赫图阿拉到东京“辽阳”然后再到“盛京”沈阳,再到“京师”北京,然后是“西京”西安,“盛京”迪化,再到现在的靖南,这一个个都城,见证了满清的崛起,同样也见证了他们的末路。 未来会在那里?没有人知道。 但当人们费劲千辛万苦来到了靖南的时候,他们不再怀疑了,不再怀疑满清已经走向了末路,他们只是在心里向佛祖祈祷着,祈祷着从今往后,都能过上太平日子,除此之外,就别无他求了。 有时候,人的愿意总是如此,一开始会有一个很高大的愿意,然后迫于现实,不断的调整、调整……实际上,就是一个幻想破灭到回归最基础现实的必然。只不过有的人可以接受这种落差,有的人接受不了。 不过在幻想破灭的时候,他们甚至可以接受最坏的现实。 “只要佛祖保佑,从今天往后能过上安生日子,不再东逃西窜的,就知足了……” 普通的旗人可以幻想着从今天往后安居乐业过日子,可是对于身为皇帝的玄烨来说,他却不能放松下来。 当初在盛京的时候,他就寻思着要办几样大事,让老佛爷高兴一下的愿望,也没能实现,非但没能让老佛爷高兴,甚至还赔了夫人又折兵,大清国可从没吃过那么大的亏。而为了老佛爷的身体,他到处求神、拜医,甚至还下旨沿山开凿一座大佛像,以求佛祖保佑祖母,可现在也都化成了泡影。现在那个号称天下最大的佛像还没建成,在腊月二十二,满人小年前的一天,这位享尽了人间富贵,也经了政治风云一生扶持两个皇帝的太皇太后、老佛爷,终于怀着对大清国将来的忧虑,悄无声息的走了,走的时候,身边只有几个宫女和小太监。 上书房大臣们接到太皇太后驾崩的消息,连忙赶往皇宫,所谓的皇宫实际上是在帖木尔帝国的皇宫旧址上改建的,其实对于大清国君臣来说,他们打骨子不喜欢这座皇宫的带花纹的尖塔和闪光的圆屋顶,他们还是喜欢中国式的宫殿,可现在的大清国已经没有力量再去修建宫殿了,只能对旧皇宫进行改造,比如将圆屋顶变成天坛式的屋顶,将尖塔变成佛塔,等等如此种种的改造,勉强也让他们找回几分“正统”的感觉来。 不过太皇太后的寝宫,却并不是改造的而是新建的,如今已经改为梓宫。而此时从上到下,全都用白纸裱糊,灵幔高悬,香烟缭绕。王爷、贝勒、贝子、福晋、公夫人、一二品的诰命夫人以及各宫的贵妃、嫔妃,六岁以上的皇子,黑压压地跪满了整个慈宁宫大院,一个个都哭得眼泡红肿,面色煞白。 每一个人都因为老佛爷的离世而忧伤不已。 而玄烨以及太子胤礽都是麻衣白冠,跪伏在灵床前面。朝中的几位大臣进来,一齐向卧在灵床上的太皇太后行了大礼,然后皆是一副痛哭流涕的模样。刚刚止停眼泪的玄烨见状,又一次触动了满腹的悲怆,忍不住大声号啕起来。 他之所以如此痛哭,是因为他知道,从今往后,再也没有一个人能与他拿主意了,现在的大清国到了劳途末路的地步,却没有人能与他商量,又让他该怎么办?原本的,他甚至想办件漂漂亮亮的事情,可谁曾想到最后却还是给明人做了嫁衣。 想到这里,玄烨的心底尽是一阵苦涩。泪水自然而然流了出来。皇上都哭了,其它人也必须要哭。一时间殿内殿外一片哭声,几百人、甚至上千人一同哭泣的模样,那可真可称得上是惊天动地。 索额图到底还是朝中重臣。他知道这样哭下去是不行的。现在时局如此,可不是哭能解决问题的。况且,孝心尽了也就可以了,当然,这话他不能说,于是便忍住悲痛,止住哭泣,膝行到皇上面前。 “主子,太皇太后仙逝,乃国家之大不幸。奴才深知皇上心中的悲痛,望皇上善自珍重,节哀顺变,以负天下之望。况且,老佛爷的后事,也需要皇上拿个主意,早做安排。” 玄烨早已哭得昏昏沉沉了,听了索额图这话,勉强抬起头来,泣声不止地说。 “这有什么难办的?居丧守制,庐墓三年,自古皆是如此,而且非如此,不能聊尽人子之心。” 索额图和跪在那的众臣无不是一愣。 皇上要守墓三年! 三年之中,国家无君! 这还得了! 不过,谁都知道,这话也就是说说,先前诧异归诧异,这守制三年,指的可不是帝王,但帝王总要做个姿态。 众大臣一齐凑到跟前,同声劝说道。 “请圣上暂起龙驾,容臣等详奏……” 索额图见状便向侍卫们摆手示意,几名侍卫忙上前掺起玄烨,在灵床旁边坐下,几个大臣又连忙跪过来行了君巨大礼。玄烨垂着头,无力地说道。 “有什么事,你们简单点说,朕……已经心力交瘁,支撑不住了。” 索额图缓缓地说道。 “皇上,天子居丧与寻常百姓不同,取三九之数,就是二十七个月,此款明载于周礼之上,自古如此,请圣上明察。” 玄烨断然回绝了。 “不行,朕以孝治天下,不守三年之丧,如何为天下表率。” 索额图想到,天子居丧守墓,必然要由太子监国。想到这,他自然看了一眼太子,看着只有十岁太子,他自然又想到了另一个现实——明国,明国的威胁可是摆在眼前的。 这个时候,那里能让皇上如此胡闹! 此刻玄烨头昏脑胀,想的是如何为太皇太后尽孝的事,没顾得想那么多。其实,这倒也不全是,毕竟作为皇帝,有些话他必须要说,姿态必须要去做,就像现在,在说出这番的的时候,他的目光中就带着征询。 跪在地上的王化行从皇上的眼光中,看出了皇上的想法,便连忙叩头道。 “皇上,臣以为,周礼和古制,说皇帝居丧不同于寻常百姓,其根本之意。在于礼丧和心丧之不同。礼丧是指守制的礼数多少。时间长短,而心丧则是心中对仙逝的祖宗的怀念。所以周礼上说“居丧宁戚”。就是说最好的悼念,是心存一片悲戚之意,而不是形式上的、外表上的礼数。据此理,臣以为皇上居丧,应以心丧为主,礼丧为辅。即在三年之内,每日瞻仰老佛爷灵位,敬献悼念之情……” 尽管一开始的时候,玄烨并不同意,但在大臣们的游说下,最终还是同意了。 这件大事,就算这么定下了。下面大臣们又议了如何给太皇太后上谥号,当然,还有一件大事,就是陵墓的选择,因为靖南是行在,所以一直都没有选择陵墓,最后,还是玄烨拍板定下来,在他为皇祖母祈福修的大佛旁边盖一座“暂奉安殿”,停放老佛爷灵枢。 一切安排停当,几位大臣告辞出去,这时,已近午夜了。不过,作为皇上的玄烨的心情无论如何,都无法平静。走出灵堂后,看着黑洞洞的夜幕,脑海中所想的只有一个念头。 当年帖木尔在这里的时候,是否曾想过,他的帝国会崩溃的那么快?甚至就连同他的家族……自然而然的,玄烨又想到了开创莫卧尔帝国的巴布尔,当年帖木尔的后人逃离这座城市的时候,是否想过,有朝一日他们的子孙可以重新创建一个国家? 想着巴布尔在《巴布尔回忆录》中的记载,在很多时候,他都是一个流浪者,率领着他的下属在草地上、谷地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在那个时候,谁又能想到,他最后居然占领几乎整个天竺。 想到巴布尔。玄烨又想到了自己,想到了大清国,想到大清国的将来。 大清国还有将来可言吗? 无论如何,明朝都不会容忍大清的,除非……除非他们消灭大清国的朝廷,杀了朕,将大清国像北元一样灭亡,否则,他们是绝不会停手的。 大清国的活路在那? 只有死路一条! 也,也不一定是死路啊! 玄烨的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 也、也许可以,可以死中求生啊! 双眼凝视着黑洞洞的夜幕,死中求生!死中求生……先死而后生……诸如此类的名词,就这样在玄烨的心里回响着,激荡着,他的目光也变得越来越坚定…… 正文 第344章 天朝(求支持,求月票) “一个国家的兴起或许需要经历好几代人的时间,但是衰败却能在顷刻之间。” 那么大明的兴起,用了几代人? 答案是不一的,并没有什么准确的答案。 似乎,大明的兴起是突然间的,甚至于有些传奇。或许,对于17世纪的人们来说,他们不知道应该大明为什么可以突然崛起,但是,在17世纪晚期,即便是欧洲最无知的村夫,也知道,在东方有一个繁荣无比的国度——天朝。 天朝!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天朝已经取代了大明这个名称,成为欧洲人口中对大明、对中国的形容,即便是在在最偏远的乡村,也会有人用绘声绘色的语言去描述着天朝的一切。描述着那里的繁华,那里的生活。 与马可波罗游记里描述的君王镶满黄金的宫殿不同,现在,人们对天朝的描绘往往是那里的人们生活是多么的富裕,多么安逸。几乎所有人都相信,那里是距离天堂最近的地方。 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他们称呼大明为天朝,就是因为哪里更接近天堂。 “世界上有天堂吗?” 在伦敦乱哄哄的市集舞台上,化着艳俗妆的女演员问道。 “有,不过那里不叫天堂,叫天朝……” 只需要听到这个名字,大家就会为之神往,毕竟对于他们来说,天朝从来都是一个天堂不地。尽管他们从来没有去过那个地方,但是并不妨碍他们通过戏曲小说去想象着那里的一切。 天朝! 一个看似简单名称,充满了欧洲人对那里的幻想,相比于新大陆,欧洲的人们更渴望着前往天朝。与在风险不知预料的新大陆相比,天朝,那里是一个完美的天堂。 可,那里是天堂吗? 又一次,约翰·蒂洛森神父,他看着那些仅仅只因为一个“天朝”,就已经如痴如醉的人们,他的心里冒出这样一个疑问,但,却没有任何人解释这一切。 其实根本就不需要多少解释,对于生活在欧洲的人们而言,在他们的想象之中,天朝并不仅仅只是马可波罗笔下的黄金国度。同样还是一个平等的,自由的国度。在那里,每一个人都可以实现人生的价值,每一个人都可以拥有安详富足的生活。 很多时候,人们对于天堂的想象也不过如此。而且因为多数人并不了解天朝,所以他们愿意用尽所有的想象去想象着那个人间美好的国度。并且将那里所有的一切去神话他,想象他,甚至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不惜编造各种各样的谎言。并且愿意把他们所编织的谎言告诉其他人。让所有人相信,那才是真正的事实。 至少在约翰看来。这才是最真实的。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人间天堂,所谓的人间天堂,不过只是人们的想象而已。 “哈哈,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是这样……” 刚进入家门,还没等女仆把衣服挂起来,约翰·蒂洛森就听到父亲激动的喊声。 “约翰,你来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约翰·威尔金斯一看到儿子就激动的说道。 “我们终于制造出了天朝制造的高压蒸汽机,尼尔森给我的信里提到,他们相信自己的工作已经接近了天朝……” 从父亲的口中听到“天朝”的时候,约翰·蒂洛森的目光有些费解,他看着父亲,这位皇家学会的创始人,也是惟一一位在牛津、剑桥两所大学都担任过院长职务的人,也是现在的切斯特主教。 难道,他就没有意识到,自己所说的话语中的错误吗?难道她也和那些无知的人们一样相信在东方存在着一个就像是人间天堂一样的天朝吗? “父亲,为什么,我们所有人都要用天朝去称呼明国呢?” 看着父亲,他提出了自己心底的疑问。 “天朝?” 约翰·威尔金斯不解的说道。 “有什么不对的吗?好了,不说这个了,你看,我们现在在蒸汽机上,已经赶上了天朝,我想我们很快也会修建一条英国的铁路,上帝保佑,我们终于能够赶上天朝了。” 看着父亲提到蒸汽机时激动得的胡须飘扬的模样,约翰·蒂洛森忍不住打破了他的幻想。 “是啊,我们也许可以在几年后,修建英格兰的第一条铁路,但是,父亲,请不要忘记,明国人已经修建了上万英里的铁路,也许在他们的街道上奔跑的也都是蒸汽机车,谁知道呢?所以,请不要沾沾自喜了,毕竟,在英国,除了兵工厂似乎还没有那里需要蒸汽机!甚至整个欧洲都是如此。” 约翰·蒂洛森的直接,让他的父亲愣了片刻,好一会才笑道。 “似乎,你并不怎么高兴?”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发现儿子的不满。甚至有些无法理解儿子的态度。 “高兴?父亲,你应该去看一看,现在,几乎所有人在谈到天朝的时候,都是眉飞色舞的模样,所有人都在说什么,天朝是天堂,都在说着什么,如果人间有天堂,那肯定是在天朝。我的上帝,这就是现在的英格兰,英格兰人不再是上帝的子民,而是天朝的追随者,人们甚至闭上眼睛都能说出天朝的好处,说出天朝的地名,不仅仅是中都,还有广州、武昌、长沙、南京、苏州、杭州……可是,又有几个人能说出英格兰的地名?” 看着激动不已的儿子,约翰·威尔金斯并没有立即反驳他,而是静静地看着他,听着她在那里讲述着自己的管理。片刻后,才看着他说道。 “为什么会这样呢?” 父亲的反问,让约翰·蒂洛森睁大眼睛。 为什么? “在约翰·班扬新出版的《天路历程》中,它写作者在梦中遇见一个背着沉重包袱的人,名叫基督徒,他要去天国之城,于是基督徒经历了千辛万苦,跋山涉水,到达了至善的理想国。可是这世间又有多少人愿意经历千辛万苦,跋山涉水,才能抵达理想国呢?很少,很少有人愿意这么做,可是天朝,在很多人看来,他们只要能买得起一张船票,就能到达天朝,像天朝人一样过上富足的新生活,上帝啊,世界上有这么简单的事情吗?” 有时候人们之所以愿意相信世界上有一个人间天堂,并不是因为真的有那么一个人间天堂,而是因为他们觉得那个人间天堂距离他们更近。更为现实。 那个现实的人间天堂,可以成为每一个人的梦想,因为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到达那里。并不需要付出太多。甚至只需要一张船票。 这才是人们愿意相信这一切的根本原因。并不是因为真的有。而是因为这个目标更为简单。 在父亲的感叹中,约翰·蒂洛森赞同道。 “确实,那里所欢迎的只有欧洲的学者,普通人,甚至都不能通过南天门的海关就被赶了回来。明国自己还把大量的贫民迁移到殖民地,如果不是广阔的殖民地,他们的本土甚至可能比英格兰更为贫瘠,毕竟,他们的人那么多。” 相比于普通的英国百姓。约翰通过传教士们以及学者们的描述,使得她更了解天朝是什么样的。 那里从来不是神话想象中的人间天堂,至少绝对不会是普通英国民众的天堂。甚至可以说,那里根本就不欢迎普通的英国民众。 “人很多!但国也很大!” 约翰·威尔金斯朝着远方看去,他的目光中带着一丝向往。 “其实,如果有可能的话,我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到天朝一趟,我从没有见过天堂,但很多人都说那里是最靠近天堂的地方,所以……我想去看看。” 看着父亲,约翰·蒂洛森长叹道。 “父亲,你的年龄和身份不允许你做那样的远航。” 等到那里看看的,并不仅仅只有他的父亲,有无数的英国人对那里都充满了好奇。几乎每一个人都渴望着能够到达哪里。既是因为好奇,同样也是因为某种渴望。 “所以,我希望你代替我去那里看看。” “什么?我!” 约翰·蒂洛森不解的看着父亲,他压根就没有想到父亲居然会这么想。 “为什么,你知道的,我并不喜欢明国,对于那里我甚至并没有太多的好感,我觉得所有的一切都是虚假的。很多我们所了解到的,也许都是人为编造的。” “正因为你不喜欢,所以我才希望你去。” 威尔金斯看着儿子笑站说道, “如果是一个喜欢天朝的人过去,恐怕他就不会再回来了,而我,将再也无法得知那里真正的模样。” “可是父亲,我是一个神父,那里,现在同样也不欢迎神父。” 曾几何时,正是神父敲开大明的大门,甚至在十年前,神父还可以自由的进出大明,可是后来,神父也被限制了。不过他们并没有禁止传教,只是要求神父必须是明国人。而早在他们的使团第一次访问罗马时,就已经针对这个问题,与教廷达成了共识,甚至发使团中,就有随行学习神学的明国人。 “可你同样也是一个学者,我的儿子,而且是一个极为出色的学者!去吧,为了我,同样也是为了英格兰!” 几天之后,约翰·蒂洛森搭乘一艘明国的商船离开了英国,一路远航,在好望角休息了两天后,又一次启程了,经过长达三十六天的航行之后,他终于又一次见到陆地了。 “约翰,你看,这里就是马六甲,马六甲海峡的尽头就是南天门,听说那里是天朝直接管辖的最南端,进入南天门就算是进入天朝的国境范围内了。” 弗里是一个来自黑森的植物学学者,这是一个很冷门的学科,不过,他相信这门学科可以帮助他在大明得到一份研究工作,毕竟,大明拥有全世界最多的学校。在好望角的时候,他就已经打听好了一切,船上许多做着天堂梦的人,都在好望角的明国殖民地下船了,他们大都沦为了明国农场主的契约劳工。 “我们要在那里申请签证,如果没有申请到签证的话,我们也许可以在周围的封国碰碰运气。” 相比于对未来一无所知的弗里,约翰·蒂洛森却有充分的自信心获得签证。 船很快就要进港了,船上的的人都很激动,无论是明国人,还是船上的西洋人,毕竟在海上呆了这么久,大家都是渴望着重新踏上陆地。 这是这艘船的终点。再往帝国内部,就是国内航线,有专门的商号负责那些航线。 而作为外国人的约翰·蒂洛森和弗里·海德里希等人,都需要在南天门申请前往本土的签证,所以收拾了一下行李,约翰就下船了。 下船之后,约翰和弗里一行人,直接去了位于码头旁的南海关大楼,然后在签证处开始排队,在排队等待的时候,他发现这里的人几乎来自整个欧洲,他们说着各种各样的语言,所有人都试图向天朝的关员证明,证明自己拥有天朝所需要的才能,从而获得签证,获得进入天朝的机会。 在轮到弗里的时候,约翰看到他准备了许多材料,也许都是植物学方面的材料,听着他在那里解释着植物学上的知识时,约翰甚至都佩服起那些关员了,他们怎么能够辨别出这些人中,有那些人真正拥有明国所需要的才能的呢? 对此,约翰当然不清楚。而且他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关心弗里,很快就轮到了他了。毕竟,这里有十几名关员同样处理着签证事务。 “你叫什么名字?” “约翰·蒂洛森,我来自英国,毕业于剑桥大学,也曾在牛津大学就读,这是我的邀请函……” 其实,这一切可以不那么复杂的。只需要一封邀请函就可以了,而约翰·蒂洛森的邀请函正来自来自大名鼎鼎的牛顿牛博士。那名关员在看到邀请函后,接下来的问题往往都是象征性的问题。 不过,只是几分钟,海关关员就在一张纸上盖下了印章,然后笑着用英语对约翰·蒂洛森说道。 “欢迎你来到大明!” 正文 第345章 初抵天朝(第一更,求支持) 欢迎来到大明! 从南天门到广州,在通过海关之后,约翰·蒂洛森抬头看着眼产有这座陌生的城市,心里浮现出一个念头——大明帝国,我来了! 大明帝国! 相比于的南天门,这里才是真正的大明,南天门,不过只是大明的边域罢了。 约翰·蒂洛森从没有见过这么多的人! 对广州的第一个印象,就是这里的人很多。不过,尽管作为一个重要的港口,这里和南天门不同,在南天门可以见到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不仅有欧洲人、印度人甚至是黑人。但是在这里只有明国人。 “现在的大明落下了一道铁幕,你根本就不知道铁幕的背后是什么。” 几年前,被迫离开澳门的葡萄牙人曾经如此形容大明。铁幕为何会在大明落下?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但他们并没有封闭自己的国家,至少没有完全封闭,他们的商船队依然在全世界范围内航行,他们的移民仍然源源不断的进入各个殖民地,他们的商品仍然销往全世界。 但外国人想要进入大明的本土,必须要有签证。 尤其是随着葡萄牙人离开澳门之后,欧洲对大明的了解变得更为闭塞了,尽管每年有都有大量的欧洲学者拿邀请函来到大明,但是欧洲对于大明却越来越不了解了。 而约翰·蒂洛森之所以来到这里,就是为了了解些时的大明。 穿过港口,慢慢的走进了城市里。街道两边都是明式的建筑。街道两边有很多餐馆、酒吧、杂货店,水手三五成群的混迹其中,尽管在游记中曾看到过在大明帝国的本土内陆,欧洲人总会引起众人围观,不过约翰还没有碰到这种烦恼。有时候,他还可以碰到一些打扮与明国的女人无异的欧洲女子,甚至数量还不少。 “看来,确实有很多欧洲女人嫁到了大明。” 约翰·蒂洛森并不知道,实际上,那些女人都是以婢女的身份来到大明的,她顶多只能顶为侍妾。 走马观花的在广州逛了一圈,不知不觉已到了吃饭的时间。对于吃什么,约翰并不在意,作为传教士的他,从来不在乎这些。而且在广州他并没有看到一家欧洲餐馆,最后只是在一家普通的餐馆里吃了一顿简单的明式的午餐,厨师的手艺很不错,菜的味道也不错,约翰吃的很高兴,就像在南天门一样。 他已经适应了这里的饭菜。 当太阳西垂,约翰并没有去旅馆,而是坐在街心的花园中,看着路灯,几乎所有与大明有关的游记中,都有过“不夜城”的描述。这当然也是他最好奇的地方。 在夜幕降临的时候,坐在长椅上的约翰,看到有人过来将一个个油灯装进路边的灯柱顶端的灯箱中,油灯的亮光映亮附近十几英尺远的街道。尽管天色已晚,但是街上的人们并没有去休息的意图,街道上依然人来人往,路灯照得街道如同白昼一般。 “我的上帝,如果每天他们都点亮一夜的油灯,那这一夜需要浪费多少钱?如果全国所有的城市都是这样……我的上帝,如果是英格兰,英格兰会破产的!” 不过尽管怀揣着好奇,但逛了一天,已经很累了的约翰,还是很快就在旅馆里睡着了,在昨梦中度过了在大明的第一个夜晚。 “请问,最近的邮局在什么地方?” 第二天早晨,约翰在用早餐的时候,特意问了一下餐馆里的伙计。在欧洲的时候,他就听说在大明有一种叫做邮局的机构,只要付一定的钱就能帮他把信件包裹送到想牵到地方。 在前往南京之前,约翰需要告诉牛顿他抵达到南京的准确时间,所以他需要给对方寄一封信。 “先生,如果您要寄信的话,可以先写好信,然后在旅馆的前台取信封、邮票,到时候,旅馆会帮您把信寄出去,当然邮票是需要你自己买的。” 伙计说着一嘴并不流利的官话,相比之下,他的官话甚至都没有约翰说的流利。 “如果你要是拍电报的话,就需要自己去电报局,不过……” 伙计打量了一眼这个外国人,试探着问道。 “你是归化人吗?” “电报?你说的是那种无论多远一天就可以收到电信吗?” 约翰好奇道,在欧洲的一直都有一个传说,几乎所有人都曾提到明国有一种“电报”,是一种借助电流传递的信件。没有人知道是什么原理,但是它的传递速度非常快,即便是相隔上千英里,传一封信也只需要几个小时。 这可能吗? 在整个欧洲,所有人都认为这是天文夜谈。 可约翰知道,这是真实的,因为不止一个传教士或者学者提过电报,就是在牛顿的信中,也曾不止一次提到过电报的便捷。 但是,相比于用火车、邮船以及马匹组成的邮政网,没有人能理解电流是怎么传递信件的,所以直到现在在欧洲有关电报的书籍仍然为零。 “是的,不过,先生,如果您不是归化民的话,是不能通过电信局拍电报的。” 一个简单的限制,使得约翰放弃了前往电信局的念头,他来到旅馆的前台,要了一张信纸。在信纸上写了他抵达南京的日子。 在寄信的时候,约翰发现只要在信封上贴一种特殊的小纸片就行了。 “这就是邮票吧!” 拿着那张小小的邮票,约翰惊叹道。 邮票在欧洲被评价为最伟大的发明,它是国家统一印制的,面值不同的邮票只要贴在信封上就可以寄信。大明便利且快捷的邮政系统是欧洲各国学者最为羡慕的,但是至今没有那个欧洲国家建立了相同的邮政系统。 看着这张印刷精美的邮票,约翰的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也许,大明的强大,就是在这些不为人注意的细枝末节上。 为什么所有人只看到蒸汽机、轮船、火车、纺纱机、织布机呢? 约翰心想到,仅仅只是一个小小的邮票,所代表的邮政系统,就让大明远远领先于欧洲各国了。最后除了寄信买的几张邮票之外,约翰又还多买了一整张邮票,打算留作纪念。甚至他还特意将一张邮票贴在自己的日记本上,在一旁备注道。 “帝国的基础”。 此时,约翰自己都不清楚,他的这个评价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欧洲人第一次看到,大明帝国的是通过什么统治这个庞大的帝国,邮政系统就是其中最重要的环节。只不过,在很多时候,都被各国的学者所忽视。 他同样也不知道,几年后,在他回到英格兰之后,就大声呼吁建立英国的邮政系统,并用长达十数年的时间,最终建成了英格兰的邮政系统,也让欧洲成为全欧洲第一个邮政体系的国家,而第二个就是拜占廷帝国。 在抵达广州的第三天下午,怀揣着激动的心情,约翰坐上了火车。其实之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是从广州到武昌的火车卧铺票已经卖完了,没有办法,他只好推迟了行程。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约翰希望不浪费时间,他希望考察沿途经过的城市,广州自然是第一站。 不过,即便是如此,在过去的三天中,约翰仍然像是一个怀揣着好奇心的少年似的,对火车充满了好奇,当他心情雀跃的来到站台,看着长长的列车,以及站台上拥挤的人们时,他整个人都处于惊愕之中。 甚至直到进入车厢的时候,看着有如卧室般的车厢,他还没有回过神来。 怎么会有这样的车厢? 火车是怎么拖走这么多车厢、这么多人的? 无疑个疑问在约翰的心里的迷漫着,让他对火车上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 那张狭窄的、但躺着却很舒适的床铺,在接下来的几天之中,成了他的休息的地方,也让他第一次体会到火车旅行的方便。 当火车在岭南的崇山峻岭中翻山越岭时,看着车厢外迷人的景致,坐在餐车中享用着餐点的约翰,第一次为这一切而着迷,不是为了这风景,而是因为一种截然不同的感受。 “怎么样?是不是有一种,身在天堂的错觉?” 突然传入耳边的话语,让约翰抬头看着对面,对面的座位上不知什么时候,坐了一个人,一个欧洲人。 “我叫威廉,瑞士人。” 威廉看着他脸上的疑惑,继续解释道。 “我曾经是瑞士人,五年前来的大明。当时我和你一样,在来到这里之后,我发现自己仿佛是置身于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里,这个世界和我们的所熟悉的那个世界是截然不同的,就像现在……” 威廉指车窗外疾驰而过的山岭,继续说道。 “当我们在火车上享用着餐点,不知不觉间就已经驶出数百里的时候,在欧洲,人们仍然停留在原始的马车上,我的朋友,在没有来到这里的时候,你可以想像得到,你可以如此惬意的享受着这一切吗?” 威廉的反问,让约翰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良久他才笑着说道。 “天堂是上帝的造物不是吗?” 正文 第346章 (第二更,求支持) 一路颠簸,先乘火车,再转轮船。 终于到了,在离开广州市的第七天,约翰终于抵达了南京。 即便是相隔数里,都可以看到南京那巍峨的城墙。这个国家所有的一切都可以给人们带来前所未有的震撼,无论是代表着现代的火车或者轮船,亦或是象征着古典的城墙、琉璃塔。 南京。 这里是明帝国的留都。等船慢慢的靠上岸时,约翰提着行李箱下了船。站在港口上回望着身后滚滚东去的长江水,他居然生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这时有个明国人走过来问道。 “请问,你是约翰·蒂洛森先生吗?” 令约翰惊奇的是他说的是英语,现在,在欧洲学习汉语早就成为了一种风潮,学者们为了能够阅读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来自明国的书籍,都在努力的学习着汉语,几乎每一所欧洲的大学内都开设有汉语课程,尽管汉语、汉语是那么的复杂,可是人们仍然在努力的学习着。 这一路上,约翰碰到不少会说汉语的欧洲人,但是会说英语的明人。除了船员之外,他还是第一个。 “我是牛博士派来接您的。” 原来他是牛顿派来接自己的人,据他说牛顿三天启程去了中都,因为皇家科学院的会议,不是在临走之前,牛顿特意吩咐自己的学生来这里接约翰。 “哦,谢谢。” 道谢后,约翰就在这个会说英语的明国青年的引领下上了一辆马车。 “我叫李明磊,是牛博士的学生,一直久仰先生的大名。” 在李明磊自我介绍时,约翰发现他似乎有意无意的与自己保持一定距离,随即他也就释然了,自从离开武昌后,就再也没有洗过澡,到现在三天了,现在身上的味道一定是非常难闻。 约翰不禁有些后悔了,他应该喷些香水才对。不过,很快,后悔的心情就被好奇所取代,在马车沿着平整的道中奔驰时,约翰知道,这是一种用柏油与碎石一同铺成的道路,这样的路面不但平整,而且不怕雨水浸泡。 早在十几年前,这种柏油路就被介绍到了欧洲,在伦敦大火重建时,就建了一条类似的道路,不过也仅仅只有一条而已。 马车穿过闹市区之后继续前进,约翰发觉周围的环境安静了很多,马车很快就驶到了钟山,牛顿就住在钟山附近,作为客人的约翰自然借宿在他的家里。 到了牛顿家的时候,发现女主人已经在等着他们了。虽然约翰从来没有见过牛顿的夫人,但是,他的安妮却非常热情,毕竟,对于已经来到明国十几年的她,见到来自英国的约翰时,自然感觉非常亲近。 牛顿在这里的生活确实不错! 置身于牛顿这座欧式屋子内,看着漂亮的庭院以院中佣人,约翰可以想象得到,现在牛顿的生活一定非常惬意。洗完澡,换好衣服,在女仆的引领下,约翰来到餐厅。 在餐厅里,约翰享用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尽管感觉极为疲惫,但不知为何,约翰却怎么也无法安然入睡,也许是因为太过激动。 第二天,上午,一用完早餐,约翰就离开了牛府,开始了在南京的冒险。 南京非常很繁华,比他见到过的任何城市都要繁华,约翰可以肯定的说这是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 不过相比于南京的繁华,约翰更好奇着这里的书院,也就是所谓的大学,他很容易就找到了一个向导,然后用了一整天的时间,乘座租来的马车,一路拜访了十几个书院。 “在南京居然57家书院!我的上帝!” 惊讶于南京的书院之多的同时,那一座座规模不等的书院,常常会让他不舍得离开。 这些书院各有各不同,但却也是各有特色。在医学院,他甚至与学院里的学生一同旁观一场外科手术。 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外科手术,但是仍然让约翰为之惊讶不已,毕竟,他本身也一名医生,他发现在医术方面,英格兰落后的就像是野蛮人一般,在英格兰的许多人还将医学与巫术联系在一起,在许多医生尝试着采用正确的研究方法,去研究医学时,在这里却已经发展成为了一门新的科学学科。 离开了医学院后,约翰的脑海中无数个念头在那里翻滚着,他发现来到明国之后,这个国家给他带了太多的惊讶,而这些惊讶是方方面面的,不仅仅只是某一个方面。 就像许多初来大明的外国人一样,在牛顿回到南京之后,在他的提醒下,约翰先是去了居民登记处登记,像他这样打算长住的外国人必须进行登记。尽管牛顿提醒他同时还可以申请入籍。但这并不在约翰的计划中,毕竟,他还是要回到英国的。 在接下来的几天中,约翰很少见到牛顿,他似乎一直都很忙,直到牛顿回到南京一周后,这天晚上用完晚餐,穿着一身丝绸道袍的牛顿,才邀请约翰来到院子里,坐在椅子上,泡上一杯红茶,享受着徐徐晚风,看着满天的繁星。牛顿问道。 “约翰,你来到南京已经十天了,你觉得这里怎么样?” 牛顿并不是一个擅长与人交往的人,但是他曾欠下约翰·威尔金斯一份人情,他必须要照顾约翰·蒂洛森。 “这里应该是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 “不仅仅是繁华!” 摇摇头,牛顿认真的说道。 “你明天如果有时间的话,应该去书院一趟。” 扭头看着约翰,牛顿说道。 “在书院里,你可以看到在大明的书院中,云集着来自世界各地的学者,全欧洲最出色的学者,都来到了这里。” 抬头看着天上的繁星,牛顿的语气变得有些低沉。 “在欧洲,当科学家们在那里考虑着,如何从国王或者贵族那里获得几百英镑的资助时,在大明,他们可以轻易获得成千上万两的资助,在这里,几乎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学者在进行着各种研究,科学的发展远远超出你的想象。” “我可以想象得到,毕竟,相比于明国,英格兰落后的就像是原始社会一样。” 约翰的话让牛顿摇头说道。 “不,你根本想象不到,你现在看到的,不过只是让你看到的,在你看不到的地方,还有许多远远超出你想象的地方,上帝可以做证,还有许多你没有看到的,或者不希望你看到的事物,那些事物远远超出你的想象。” 在过去的十天之中,约翰确实见到很多欧洲没见过的东西,许多东西都激起了他的好奇,他甚至已经开始考虑是不是应该调整计划,留在明国进行学习。 “所以,才需要有更多的人来这里学习,否则,英格兰以及欧洲只会越来越落后,也许,有一天,当在他们的眼中,我们沦为野蛮人的时候,谁还会在乎我们呢?也许,那个时候,他们的舰队就会出现在英格兰的海岸上,到时候,我们就像北美的野蛮人一样,只能接受明国的统治。” “他们对英格兰根本就没有兴趣,那里太过贫瘠,甚至对欧洲也没有什么兴趣,甚至如果不是因为运河的原因,他们对埃及也没有太多的兴趣,要知道,世界那么大,大明根本就不差那么一点地方。” 随后牛顿又说道。 “你想要向明国学习,当然,这是可以的,许多学者之所以来到这里,也是基于这个原因,但是我的朋友,你要知道,作为一个外国人,你是不能进入大明的书院学习的,或许你可以进入一家书院成为讲席,可这是远远不够的,你会发现仅仅只凭你自己,想要学习那些知识,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如果英格兰想到学习大明,每年至少需要几百个学生在这里学习,可就目前来说,是不现实的,甚至没有任何可能!” “可那里会有那么多学生呢?就是整个剑桥也没有那么多学生。” 牛顿的话,让约翰有些失落的说道。 “可在明国却有几十万这样的学生,早在十几年前,他们就已经建立了从社学开始的教育体系,每天都有数百万人在学校中接受教育,几十年后,他们的学者数量甚至超过英格兰的人口。” 我的上帝! 惊讶的看着牛顿,约翰简单不敢相信他所说的话,但旋即他想到了在那些书院中看到的那些学生,那些书院即便是规模最小的,其规模也不逊于剑桥,更何况还规模十数倍于剑桥的书院? 他们的学者会越来越多,他们发明也会越来越多,这一切会导致什么呢?大明会越来越领先于欧洲各国,即便是欧洲各国奋起直追,恐怕,也很难追赶对方。 “任何在这里呆上几年的学者都很清楚的认识到,欧洲已经不可能再追赶上大明,毕竟,大明对欧洲各国的领先,不仅仅只是科学,还有经济以及其它各个方的领先……” 看着约翰,牛顿认真的说道。 “所以,约翰,我的朋友,我希望你留在这里,毕竟,科学的未来在这里!最终全世界最优秀的学者,还是会来到这里!” 面对牛顿的劝说,约翰反问道。 “可是,为什么,我们不能把明国的学者引进到英国呢?” 正文 第347章 法老王的后裔 (第一更,求支持) 引进学者! 当牛顿惊讶着这并不现实的时候,他并不知道,与此同时,有数名大明的学者却在埃及国王的邀请下,已经抵达了埃及。 1684年的埃及,对于世界而言,无疑是陌生的。 尽管在远古时期埃及人曾经创造过灿烂的文明,但是强盛的帝国不过是遥远的传说。对于十七世纪的科普特人而言,在他们的记忆中,他们一直被外人统治着。埃及先后被亚述和波斯人征服,最后成为了亚历山大建立的大帝国的一部分失去独立地位。短暂的托勒密王朝后成为罗马帝国的一个行省。 不过与希腊人、罗马人的统治为埃及带来了欧洲文明不同。阿拉伯入侵后的埃及,随着罗马时代修建水利设施在过去的千年间不断损毁,而日益陷入贫困。现在的埃及在土耳其人与阿拉伯人的不断盘剥下早已失去了往日的荣耀。但这一切都在年初被划上了句号。 1683年9月3日,万余名科普特自由军在雇佣兵舰队配合下,攻占了苏伊士,由此掀起了科普特大起义,半年后,科普特王朱和墨率领五万大军在城内起义者的配合下,夺取了开罗,而在此之前亚历山大的科普特就已经发动了起义,推翻当地马穆鲁克人的统治。 面对科普特人的起义,无论是奥斯曼帝国亦或是当地的马穆鲁克人,都没能组织有效的镇压,前者在维也纳的失败使得他们无法在短期内调动大军前往埃及,而后者的兵力大都被土耳其苏丹在去调往欧洲,损失在维也纳。 短短数月间,奥斯曼帝国在埃及的统治便结束了。而作为异教徒的科普特人用分田地作为诱饵,成功的煽动了原本就对土耳其人的暴政心存不满的埃及农民,让农民将此视为机会。曾经显赫一时间的马穆鲁克在起义中遭到屠杀,他们的土地和财产被分配给了埃及的农民。 1684年5月,为了扑灭科普特人的“叛乱”,奥斯曼帝国调集了十万大军浩浩荡荡地一路南下来到了埃及。并于西奈半岛同科普特人展开了决战。然而此战并没有为奥斯曼帝国讨回什么便宜。平坦的西奈半岛,反倒更有利于科普特人的火枪和火炮。 战斗持续了整整半个月,在十万科普特军队和一万余大明雇佣军的打击下,土耳其人损失了近八万军队后,只得的羽铩而归,一路撤往耶路撒冷。众望所归的朱和墨于一个月后,在开罗加冕为埃及国王——马克一世。而这也意味着埃及的独立。 1684年对于埃及的民众来说,无疑是个值得庆祝的年头,自凯撒征服埃及以来,埃及终于获得了独立。 然而作为一个刚刚独立的国家,埃及还面临着太多的问题,而摆马克一世这位埃及国王面前的,不仅仅有国内泾渭分明的基督徒与天方教徒的问题,还有埃及年久失修的水利设施。 作为国王,马克一世甚至都没有去着有准备应对土耳其人的再次来袭,而是一心扑到了重建埃及的事业上。此刻的他正陪同着一个来自东方的客人,欣赏着尼罗河特有的景致。 “宋先生,你看,这就是尼罗河,与大明不同,几千年来,泛滥的河水在埃及人的眼中却是“尼罗河的馈赠”。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曾如此描述过这里:” 手指着泛滥的河水,马克一世颇为动情的说道。 ““那里的农夫只需要等河水自行泛滥出来,流到田地上灌溉,灌溉后退回河床,然后每个人把种子撒在自己的土地上,叫猪上去踏进这些种子,以后便只是等待收获了。”每年,当河水变绿的时候,就是尼罗河水泛滥的时候,河谷上会覆盖上一层厚厚的黑色淤泥。这不仅成为两岸的灌溉水源,还带来了大量的有机质和矿物质,成为天然的化肥,使河谷地区土地极其肥沃,庄稼可以一年三熟……” 在宋平涛的面前,朱和墨并没有说汉语,而是说着科普特语,尽管在他的心底,他更希望说汉语,但是现在他是埃及的国王——马克一世。马克,是他的教名。 “尊贵的陛下,这可真是一片真正的风水宝地!” 宋平涛忍不住赞叹道,在来到埃及之后,他通过各种资料了解了尼罗河,这确实是一片难得的风水宝地,也许正因为古埃及的农业条件优越,古埃及人的生活相比周边国家可以称得上轻松惬意,或许这也是古埃及灭亡的原因。因为他们的生活太过轻松惬意。也许是优越的农业环境让埃及人失去了尚武的精神。国家军队是由俘虏和雇佣军组成。 “但是,也就是河道的两岸是片风水宝地,其它的地方并不是如此。甚至就是尼罗河的泛滥。也会带来不同的影响,通过测量尼罗河的水位,如果水位低于27尺,埃及还是会有饥荒;高于27尺,埃及会有水灾。几千年来一直如此……” 看着宋平涛,朱和墨说道。 “当然,也不是一直如此,早在亚历山大时期直到罗马帝国,埃及一直是帝国的粮仓,为了保证埃及的粮食供应帝国,所以他们在埃及修建了一系列灌溉水利设施,这些设施的存在,不仅增加了埃及的土地数量,而且还让数百万亩的土地避免了旱灾、水灾。不过,在阿拉伯入侵后,那些水利设施不是被沙土吞噬,就是因为年久失修早就失去了作用,所以,孤希望你能够和本地的学者一同,重新构建埃及的水利系统!” 面前这位年少的埃及国王的请求,听在宋平涛的耳中,似乎是再正常不过的回答,甚至在他看来,这显然是一位明君应该做的事情。 “尊贵的国王殿下,你的百姓拥有您这样睿智国王,实在是他们的荣幸……” “确实如此。” 跟在国王身边的首相亚历山大微笑着说道。 “现在,对于埃及而言,最重要的就是恢复遭受重创的农业,当埃及源源不断的向欧洲出口粮食时,埃及必然将再次走向强大。” 听着那位首相大人的话,宋平涛只是笑容可掬的点头称是,他注意到埃及的宫廷中服装截然不同于阿拉伯人,反倒更类似大明,但是又有着明显的不同。似乎借鉴了一些大明服装的风格。 对此,宋平涛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毕竟,在开罗,他见到了许多明人,那些明人大都是国王的卫兵,在与土耳其人的战斗中,他们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大明对埃及的影响并不仅仅只有一个国王。除了国王的卫队有大量的明人外,在王国的宫廷中,也有大明的官员。 “这是必然的,我的首相。” 表示赞同时,宋平涛又说道。 “不过,这一切都需要时间,我们必须首先了解尼罗河,然后才能在这里建立对应的水利设施,当然早期,我们会尽量以修葺废弃、损毁的水利设施为主……” 在宋平涛解释着这一切的时候,朱和墨已经走到了河边,他弯着腰看着泛绿的水平,根据他的了解,现在已经到了尼罗河泛滥的季节了。这将是他第一次经历尼罗河的洪水。 “这是当然的,宋先生。” 朱和墨笑着说道。 “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问题,毕竟,亚历山大首相,我们现在与运河公司的谈判进行的怎么样了?我希望,运河的修建,并不会对水利设施的维修造成太多的影响。” 作为埃及独立的资助方,早在朱和墨还没有登基的时候,科普特教会就已经同运河公司签署的协议,同意割让苏伊士地峡以及西奈半岛给运河公司,以供其修建连接红海与地中海运河。现在进行的谈判,并不是割让土地的谈判,而是修建运河用工等方面的谈判。 “请殿下放心,在劳工征发的问题上,我们已经达成了共识,在埃及有足够的劳工可以征发。” 尽管埃及只有三百万人口,但是亚历山大仍然有足够的自信征召足够的劳工,毕竟,这三百万人中有至少一百五十万异教徒,科普特人的埃及对他们的容忍是有限度的,通过征发劳工不仅可以将那些人中青壮年征走,避免他们发动暴动,而且也可以用长期的劳役迫使他们改变信仰。 对于科普特人而言,开凿运河不仅仅将给埃及带来巨大收入,使得埃及以运河为屏障,获得大明的支持,保持国家的独立,同样也是可以用繁重的劳役驱使那些异教徒改变信仰。 随后,一行人沿着尼罗河又继续考察了一圈,直到下午的时候,一行人才重新回到位于开罗城内的王宫。 看着那座阿拉伯式的王宫,朱和墨的眉头闪过一丝不快,对亚历山大说道。 “这座奥斯曼式的王宫,也许并不适合科普特人,你觉得的呢?” 亚历山大不解道。 “可是,殿下,什么才是科普特式的建筑呢?” 正文 第348章 慕华(第二更,求支持) 什么才是科普特式的? 对于1684年的科普特人而言,他们当然不太清楚。 这个世界上有巴洛克式、有哥特式、有拜占廷式,也有奥斯曼式,当然,也有明式的,可并没有所谓的“科普特式”,毕竟,早在亚历山大时代,他们就先后受希腊、罗马以及阿拉伯的影响。所谓的“科普特式”是不曾存在的。 不过,这并不妨碍科普特的学者们进行某些尝试,他们试图消除开罗以及整个埃及阿拉伯式的风格,融入巴洛克等欧式风格,至于是不是科普特式的,这一切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去除奥斯曼对这个国家的影响。 而奥斯曼帝国对埃及最大的影响在什么地方? 恐怕就是行政机构,早在埃及王国尚未宣布成立,科普特的学者们就已经开始着手建立行政体系,这一行政体系截然不同于行省时期,当然也不同于欧洲各国,而是与明国类似。 但又与大明有着很多区别,比如在首相之外,设立有副相,作为副相的安帕利是神父出身,这也是现在埃及政府最大特点,许多官员曾经是神父,在独立期间,科普特教会一直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许多神父都化身成为战士,而在国家独立后,他们自然而然的进入政府,成为政府的高官。 作为副相的安帕利也是其中之一。 “丁鹏杰公使,如果没有你们的支持,埃及是不可能独立的,对此我们每一个埃及人永远都不会忘记来自明朝的帮助。” 在充满科普特式风格的宫殿中,安帕利热情地迎接着面前的这位明国官员。 这位明国官员并不是别人人,正是明国派驻埃及的首任公使,尽管现在埃及还没有与土耳其人签署和约,但是明国已经承认了他们。当然,从马克一世国王的出身,就已经决定了大明在埃及的态度,势必会成为埃及独立的支持者。至于土耳其人,大明根本就不在乎,甚至在去年,大明就已经撤出了驻伊斯坦布尔的公使,将公使改派往威尼斯。 在公使撤离伊斯坦布尔时,更直接表示“大明并不承认土耳其人对君士坦丁堡的占领”,这一态度激化了大明与土耳其之间的关系,甚至导致了土耳其鸦片贸易的中断,如果不是土耳其因为利益主动重开鸦片贸易,加之现在对欧洲的鸦片贸易大都是由犹太人负责,恐怕欧洲的烟鬼们会陷入无烟可抽的境地。 从埃及的独立开始,大明就义无返顾地站在奥斯曼帝国的对立面,现在,与埃及建立外交关系,反倒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尽管作为大国的公使,但是丁鹏杰他的脸上全都是谦逊笑容。 “尊敬的副相阁下,您真是太客气了。我们对于受压迫者有着天然的同情,而这正是大明与其它国家的不同之处,我们相信在埃及回归到真正主人的手中后,可以获得真正的发展……” “哦,我的朋友,你们明国人总是那么的谦逊。贵国给予埃及的恩情就算将整个埃及献给皇帝陛下也难以报答啊。” 安帕利有些夸张的说道。正如其所言,埃及的独立离不开大明的帮助。甚至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没有大明的商会给予的上千万两的资助,没有大明的默许,没有大明的枪、炮、银钱……埃及是不可以独立的。甚至现在埃及的统治也离不开大明的帮助。不仅仅是埃及的国王来自大明,更重要的是,埃及需要大明的资金援助,离开了大明的贷款,埃及王国甚至都无法维持下去。如此一来,大明对埃及的意义就不言而喻了。 天下没有白吃的宴席,从苏伊士地峡到西奈半岛的割让,整个科普特教会早在战争前,就已经同意割让了,现在他们已经做好了付出更多的代价的准备,当然,现在,他们也有了一些新的打算。 闻言,丁鹏杰连连摇头拒绝道。 “阁下您真是说笑了。科普特的起义是为了摆脱奴役,大明的帮助也是基于两国之间的友谊,其目的让埃及重新获得自由。如果将埃及将自己献给大明,那么埃及的独立岂不就失去了意义?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这有什么不合适的呢?” 安帕利看着丁鹏杰说道。 “公使阁下,如果没有大明的慷慨帮助,埃及是不可能获得的自由的,我们的陛下来自大明的皇家,而这也意味着,埃及与大明之间,有着无法切断的联系,因此,经过漫长的讨论之后,科普特教会希望埃及能够成为大明的藩属国,用我们的臣服与朝贡报答天朝的恩赐!” 这是怎么回事? 惊讶的看着这位副相,丁鹏杰的目中尽是诧异状,在来埃及之前,他并没有收到这方面的情报,毕竟,就他所知,科普特教会一直坚持王冠必须要由教会授予。而大明有藩属国,其国君却必须是由大明皇帝册封。 不过片刻的惊讶之后,他还是笑着说道。 “教会的决定,实在是出乎我的意料。” 说到丁鹏杰用无奈的口吻说道: “不过接受属国这样的大事在下可做不了主,我只是驻埃及公使,不过我可以将教会的决定转呈国内,最终朝廷会作出决定。” “那是当然,那是当然。” 安帕利连连说道。 其实教会之所以会作出这个决定,也是经过了将近一年的讨论,现在更是直接绕开了亚历山大等人,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土耳其,土耳其人正在平定发生在巴尔干等地的起义,一但他们腾出手来,可以想象的是,他们必定会再次派军进入埃及。 埃及或许可以击败一次、两次、三次甚至更多次土耳其人的进攻,但是却不可能有持续不断的击败土耳其人,毕竟,埃及的人口是有限的,不过只有三百多万人,其中只有不到一半的科普特人,战争进行到最后,即便是科普特人赢得了战役,也会输掉战争。 所以,教会的内部争论最终达成了一致——向大明称臣,换取大明的保护,然后在大明有斡旋下,与土耳其人进行和谈。全世界,只有大明能迫使土耳其人坐到谈判桌上。 所以,安帕利主动提出向大明称臣。而在称臣的问题上,教会已经考虑的非常清楚,可以在加冕与册封之间寻找一个共同点,然后双方经过谈判,在保证科普特都会对国王的加冕合法性的同时,再保证大明皇帝册封的权威。 当然,这一切都需要进一步的谈判,而安帕利也曾考虑过天朝可能会拒绝,现在从公使的回答来看,他相信正像最初的猜测那样,天朝不会直接拒绝,毕竟,对于天朝而言,天朝的尊严令他们不会拒绝小国的称臣,只要天朝依然是天朝,那么称臣一事就绝对有希望。 打了一年多的交道,安帕利已经自认为非常了解天朝,了解天朝的游戏规则,他看着面前的这位公使,又一次强调道。 “请公使不要怀疑埃及上下的慕化之心!” 眼看着副相一副“慕化”模样,丁鹏杰压低了声音向其进言道。 “阁下,在下知道埃及上下对天朝的仰慕。如果您不介意的话,作为您的朋友,我想善意地给您一些建议。” “当然,我的朋友,如果有什么建议您尽管直言。” 安帕利直接了当的说道。 “那我就多言几句了。” 丁鹏杰缓声说道。 “依在下看来埃及选择向天朝称臣,这自然是一件好事,而且相信天朝从不曾拒绝外邦的慕化之心,但在看来,此议应该有由埃及国王提出更为妥当。” 经他这么一提醒,安帕利脸上的笑容顿时就凝固了,片刻后,他才说道。 “之所以由我提出是因为在埃及王国中,我代表着教会,而且国王陛下的出身于大明皇室的身份,也使其并不适合提出这一要求,所以教会希望能够以教会出面呈请大明,转达我们希望称臣的意愿。” 这个理由……骗鬼哪! 恐怕没有任何人会相信! 丁鹏杰当然也不会相信,他甚至从安帕利这位副相提出的要求看到了另一种可能——教会与王家存在一定的分歧。 这还真让丁鹏杰猜对了,代表教会的安帕利与代表世俗力量的亚历山大之间,确实存在着不少分歧,尤其是在宗教的问题上,双方的分歧一直很大,但是双方都明白埃及需要大明的支持,所以教会才会在称臣的问题上作出让步。 “当然,教会的考虑无疑是妥当的,” 丁鹏杰笑着说道。 “所以,我觉得,如果教会想要有这一考虑的话,应该首先在埃及内部达成共识,然后再派出使团,向大明提出请求,您觉得的呢?” “阁下的意思是,如果我们派出使团提出呈请,大明就会接受吗?” “怎么说呢?” 丁鹏杰的话声稍顿,然后说道。 “我想埃及的第一步,应该是首先表现出自己的慕化之心。” 正文 第349章 遣明(第一更,求支持) 慕化之心! 其说,也就是“慕华之心”。 倾慕华夏。 对于汉人来说,几千年来,作为世界中心的他们,早就习惯了番邦蛮夷对华夏文明的倾慕。也正是这种倾慕,才使得他们拥有发自内心的骄傲。 在沿海的各个港口,一艘艘满载的商船,满载着从辽东、朝鲜、倭国乃至南洋运来的各种货物,大明的布匹、茶叶等商品也是从这里运往世界各地。尽管现在对朝鲜、日本的贸易仍然有商会垄断,然而随着南洋以及西洋贸易的兴盛,大明海上贸易越来越兴盛,现在的大明更像是一个海上的马车夫,将大明的商品运往世界的同时,再将世界各国的商品运往大明,满足大明日益增长的需要。 大明的港口永远都是繁忙的,无论是任何时期,位于长江口的吴凇港,更是诸多港口之中最繁忙一座。当一艘商船驶入吴淞口的时候,船上一群穿着阿拉伯式黑色长袍的客人无不是发出由衷的惊叹。 “我的上帝,我敢打赌这里是世界上最大的港口!亚历山大、威尼斯在她的面前也要黯然失色。” 船头上的青年面对着吴淞口停泊着的数以千百计的船只,激动地赞叹道。 “那是当然。这里是连接大明内陆运河与海洋的枢纽。一路逆流而上,就可以抵达天朝的留都南京,长江是天朝最长的河流,通过与长江连接的河流,可以连接天朝一半的省份。所以,吴淞口才是天朝最重要的港口之一。” 看着身边那些神情惊愕的埃及青年,船长微笑着指引道。 “斯帕克,南京距离中都远吗?” 一个青年有些好奇地问道。 “并不远,中都在离这几百里的北方。” 斯帕克一边解释,一边指了指着江面上正喷吐着烟雾的轮船说道。 “米亚,你看,那就是蒸汽轮船,这就是我们来这里的目的。” “我的上帝啊,它真的没有帆,真的只需要有煤有水,就可以航行了吗?这可真是神迹。” 米亚和朋友们惊讶的看着那艘蒸汽船。 他们是埃及派往大明留学的学生,在埃及独立后,科普特人必须要面对一个现实,是奥斯曼化,还是基督化,最终,科普特人并没有选择向欧洲派出他们的青年,而是将目光投向了遥远的大明。 毕竟,通过过去的接触,科普特人早就了解到大明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帝国,而且埃及也是在大明的支持下,才得已独立。加之他们的国王也来自于大明,所以,诸多原因直接导致了埃及作出向大明学习的决定。 尽管有着语言上的诸多不便,但是科普特的上层人士还是向大明派出了一批留学生,他们希望这些年青人能够在大明学习到最先进的知识。未来这些年青人将会带着他们在大明学习的知识返回埃及,然后帮助埃及摆脱阿拉伯文化对埃及的影响。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向欧洲派出留学生。其实早在埃及独立之前,科普特人就一直主动的向威尼斯、法国等国学习,只不过那个时候,他们学习的大都是宗教,尽管科普特教会不同于天主教,也不同于正教,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向欧洲的同行们进行学习。 而现在派往大明的,却是一批世俗的学生,他们将在大明学习法律、医学以及科学等各个领域的知识,而米亚便是这其中的一员。他出身于亚历山大的科普特会计世家,凭借着聪明的头脑,在前往大明的途中,他就掌握了汉语,从众多的同行者中间脱颖而出。 尽管他已经可以和明人进行简单的交流,但是对于这次留学,米亚仍然显得有些忐忑不安,毕竟,他已经了解,也许,这次来大明求学的经历,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顺利,毕竟,他们是外国人。 大明的学校会对他们这些外国人敞开吗? 即便是他们拥有国王的推荐,即便是他们的国王来自大明。如果大明拒绝他们进入学校怎么办? 诸多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他们,让米亚和所有人都显得有些紧张,他们担心会被书院拒绝。毕竟,他们之所以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学习大明的知识,以对抗土耳其人。 “你们说,如果书院拒绝我们入校的话,那可怎么办?” 在米亚担心不已的提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一旁的赵国业则笑着说道。 “嘿,我说,现在你们暂时不需要担心这个,你们可以先到预备学校去学汉语,毕竟,即便是到了书院,也没有人用阿拉伯语给你们讲课,至于科普特语,我估计整个大明都没有二十个人会说。” “谢谢你的提醒。” 米亚看着赵国业说道。 “你放心吧,现在我也是埃及人,我肯定会想尽办法帮助你们解决这些问题的。”赵国业笑着说道。 他也是埃及人! 赵国业的话并没有引起米亚等人的任何不适,这个出生于大明的年青人,去年和陛下一同抵达埃及,陛下带来许多明人,现在他们都和陛下一样,成为了埃及人,他们中的不少人甚至还接受了科普特教会的洗礼。 在几乎所有的科普特人眼中,汉人都是一群极为特别的人。他们无一例外的仁慈且慷慨,谦逊而多礼,诸多高尚品德在他们的身上都得到充分的体现。也正因如此,现在科普特人已经接受了这些彬彬有礼的汉人,对于千年来早就习惯了被异邦人统治的科普特人来说,对汉人并没有产生丝毫的抵触。 至于赵国业正是他们此行的负责人,负责安排他们在大明留学。 “谢谢你,赵先生,如果没有您的帮忙,我们可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就在米亚他们表示感谢的时候,一艘从他们面前经过,船上的乘客引起了他的注意。那艘船上的乘客们同样也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这边,打量着船上的这些来自埃及的异邦人。 看着甲板上拥挤的人君,米亚便好奇的问道。 “赵先生,这些人要去哪里?” “去太洋的另一端。他们将会移民到新夏或者北美,在那里开始新生活。” 看着那些远去的人们,赵国业的目光显得有些复杂。 “您是说他们要离开富裕的大明移民去遥远的新大陆?” 米亚睁大着的眼睛中,尽是不解的目光,他无法理解为什么明人会移民到海外。 在米亚的了解之中,天朝根本就是圣经中所描述的天堂。这里不仅富庶而且极为强大,甚至在他看来,这里还是一块自由之地,在这里的任何信仰的人都可以得到平等的对待,不像欧洲那样歧视犹太人,也不像土耳其人那样歧视基督徒,总之,在这个人间天堂,任何人都是平等的。 即便是在现在的埃及,人们也知道这片天堂的存在,如果不是因为这里的距离埃及太远,而且没有签证普通人根本没有机会来到大明,否则,一贫如洗的埃及人恐怕早就蜂拥而入来天朝了。 可是现在竟会有人放弃如此这片人间天堂,跑去荒凉的新大陆! 无论是新夏或者北美,在米亚看来都不过只是一片不毛之地。为什么,明人会离开这座天堂? “如果可以的话,谁又愿意离开呢?” 赵国业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 “天下再好好不过江南,这但凡有可能的话,大家总不愿意离开大明,可是,没有办法啊!” 听着赵国业的感叹,米亚这才想到,他同样也是离开这个天堂的人,他们为什么会离开这里? “赵先生,你们为什么离开这里呢?” “因为……” 沉默片刻,赵国业苦笑道。 “因为,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 这个答案,就连赵国业自己都不相信。 对于二十七岁的他来说,之所以离开,完全是迫于无奈。 “按照大明的法律,次子是没有继承权的,他们没有土地、没有家产,没有将来,所以,许多人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他们只能去海外,在那里他们可以得到土地,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财产,这一切,只有在海外才能得到……” 看着渐渐远去的移民船,赵国业的目光变得越来越复杂,当初他离开大明的时候,也曾像船上的那些移民一样,看着故国一副恋恋不舍的模样,不知道此生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即便是在埃及过上了富足的生活,他也会在梦中想起故国。 在得知陛下派自己回国时,赵国业更是激动的难以自控,接连几天处于失眠之中,天下再好好不过天朝。 他从不曾想到有朝一日可以回到天朝。 现在,他回来了,只是将来,他总归还是要回去的,回到埃及,毕竟,他已经是埃及人了…… “至少,至少我在有生之年,还可以再回来一次,而他们……” 凝视着渐渐消失的移民船,赵国业长叹口道。 那些人恐怕永远都不能再回来了…… 米亚显然无法理解赵国业等人的无奈,只是不可思议的说道。 “为什么一定要离开天朝呢?要是我的话,无论如何,我都不会离开这里的……” 正文 第350章 新问题(第二更,求支持) 二十年,一代人。 一代人的时间足以改变许多传统。 当来自埃及的人们在那里为有人居然会离开天朝而感慨万千时,在吴淞口的数以千计的移民正在走出“移民旅馆”,正在踏上前往各地的移民船,这些移民船会把他们送到诸夏以及北美、南非等殖民地,他们会成为殖民地的拓殖者、诸夏的国人,在那里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相比于二十年前那些被流放的初代移民,现在绝大多数百姓都是主动离开大明,即便是有些不舍,但在“树挪死、人挪活”的思想下,每年都有上百万人离开大明,远赴海外。 “五十六万八千四百三十一!” 站在吴淞炮台上,凝视着江口正在远去的移民船,朱明忠忍不住道出了这个数字,这是今年上半年离开大明的移民人数。 按照这个数字,今年将会有百万移民离开大明,二十年来,大明的年海外移民人数量,第一次突破百万! 于17世纪而言,这确实是一个奇迹! 而这个奇迹之所以能够出现,是因为在过去的20年里,大明的商船从最初的几千艘增加到现在的3万余艘。 从南中国海直到天竺洋,到太平洋,大西洋到处都有大明的商船。这些商船大明的商品带到全世界的同时,同样也将大量的移民带到了各个殖民地以及诸夏。 大明正在一点点地走向海洋,里的人们正在从大陆走向大海。现在已经没有任何力量会去阻挡它们走向大海,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使得人们张峰主动投身大海,而不像过去那样被动的,甚至满怀伤悲的离开本土。 有很多时候改变往往正是从这种心态上的改变开始的。 见陛下凝视着大海,阎方玮于一旁轻声说道。 “陛下,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年往海外移民人数将会突破百万大关!于大明而言,这绝非幸事!” 作为中书行人的阎方玮,虽然与顾衍生一样是元勋之后,但是他的父亲阎尔梅在数年前就已经病故,不过尽管如此,皇帝对其评价极高,甚至曾言“一句“死将为厉鬼,生且做顽民”就足表其忠”。或许正因如此,在其身后才被赐谥“文忠”。 作为忠臣之后的阎方玮也是颇受皇帝照料,作为中书行人的他,极有可能会在几年后为一部尚书,从此挤身朝廷重臣,就像顾衍生等人一般,在兴乾朝,有一半的尚书是中书行人等幸臣出任。 对此,有士林称其为“兴乾弊政”,不过,这并不能改变皇帝以幸臣任阁臣,进而牵绊朝廷的作法。为皇帝“跑腿”的中书行人,往往就是幸臣最重要的来源。 但作为中书行人,虽然是皇帝的“身边人”,但也必须要显现出才能,仅只凭“帝幸”是做不到阁臣尚书的。 这时阎方玮的一句“绝非幸事”,无疑是在否认兴乾以来的国策。也就是像他这样的“身边人”,才会如此大胆。 “哦?这是为何?” “陛下,国朝以海外移民为“国策”,究其根源,无非是为了避免流民出现,而历来造成流民出现的原因虽多,但总的来说不外是土地兼并、灾荒、饥馑、兵灾,而天下承平时,自然不见兵灾,惟有灾荒以及其导致的饥馑、土地兼并一直犹如梦魔般纠缠着历朝,催生历代流民不绝。” 揖身立于陛下身后,阎方玮有条不紊的说道。 “所以,我朝自建元以来,行海外封建、鼓励移民,驱使流民迁移海外,一可避免流民为害中原,二可令百姓无饥馑之忧,因此每逢灾馑,百姓既大量迁移,所以,自陛下登极以来,各地虽时有灾荒,但皆不闻流民之忧,更不闻饥馑之患……”, 兴乾朝是太平盛世不假,但事实上,自然灾害从不曾远离过大明,而且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翻开史籍,水、旱、蝗、地震等自然灾害,比比皆是。“赤地千里”、“汪洋一片”更是不绝于史书。而处于小冰河期的兴乾朝,更是年年岁岁皆有自然灾害发生。 崇祯亡于流民的教训,使得朝野上下对其极为重视,在推行一系列相关的救灾措施的同时,移民就成为了最有效的办法。 从兴乾元年至今,无论是东北亦或是南洋以及海外殖民地,在长达二十年的时间里,吸引了上千万移民。在这个工业水平落后的时代,在城市工商业无法吸纳足够劳动力的同时,移民的迁移对大明的长治久安是极为有利的, 也正因为看到移民的好处,现在朝野上下在移民问题上,早就达成了共识。从“移民实边”到“移民海外”,一直受到朝野有识之士的支持。但现在对此阎方玮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 “既然如此,那又为什么说,移民增加于大明绝非幸事?” “陛下,目前大明人口不过一万万一千余万,每年新增人口不过两三百万人,而二十年前,每年出生人口不过百余万,每年百万人口迁往海外,在令大明流民减少的同时,也会令大明陷入人丁不足的困境!” 朱明忠的眉头一锁,似乎阎方玮的话也有那么几分道理。 移民确实可以缓解国内的人口压力,但要是移民太多,同样也会导致国内人口的不足。在他穿越过来的二十一世纪,中国就处于人口红利迅速衰退的阶段,所以对于人口的增长,朱明忠一直比较敏感。 “现在大明的人口增长率还是相当高的,如果朕没有记错的话,应该超过3%。” 无论是“盛世滋丁”废除人头税,还是医疗条件的改良,都直接导致人口的迅速激增,甚至每年数以十万计的女婢从海外流入大明,也为人口增加注入了新的动力。 不过即便如此,在朱明忠看来。大明的人口增长仍然太慢了。大名还需要更多的人力资源。 毕竟在这个时代,人口是最重要的资源,直接关系到大明的能否在这个世界上,最大限度的扩张自己的文明。 “与移民迅速增长相对应的是人口增长的加快,我想,至少就目前来说,相比于移民的增加,我们人口增长还是呈正比的。” 在心里反复盘算几个数字后,朱明忠继续说道。 “现在每年的新出人口约为350万人,移民数量为百万,再去除每年自然死亡的人口数量,朕估计大明每年的人口增加约在百万左右,也就是1%左右的绝对增长水平,嗯,就这一水平而言,鼓励生育是没有错的。” 也许是因为目睹了二十一世纪中国人口陷入衰退带来的灾难,所以一直以来,朱明忠都主张鼓励生育,更是通过“圣庙”进一步巩固多子多福的思想,鼓励百姓生育。 当然,鼓励生育的前提,是因为大明现在的人口太少,而且,在这个地理大发现的时代,人力就是帝国扩张的根本动力,没有足够的人力资源用于移民,即便是大明发现了世界,也不过是为其它人做嫁衣。 “可是陛下,我们必须要看到一点,移民在不断增加,去年有84.763万百姓移民海外,而今年移民突破百万,移民增长率超过15%,如果照这一数量增加下去,五年后,移民就会突破200万大关,到那时,大明既会陷入移民日多,本土百姓日少的局面。” 这是危言耸听吗? 阎方玮的警告,让朱明忠的眉头紧蹙,他并没有立即反驳,而是追问道。 “明志,依你来看为何会如此?” “陛下,海外移民的不断增加,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大明的长子继承权,百姓家即便是育有数子,但除长子外,其它诸子因为没有继承权,所以只能在成年后背井离乡,虽然有大量人口涌入城市,而城市又无法提供足够的工作岗位,百姓为谋生,只得远走海外!这是海外移民不继增加的根本原因。” 这也是推行长子继承的原因啊。 朱明忠并没有反驳这些,长子继承几乎从根本上瓦解了中国的传统社会,令乡间的宗族势力遭受了半所未有的重创。但真正的作用是什么?恐怕还是促使了人口的主动迁移。 就这一点而言,长子继承权是有益于大明的,但是……眉头紧蹙着,朱明忠示意阎方玮继续说下去。 “陛下,长子继承权或许刺激了百姓迁往海外,达到了充实海外诸夏人口的作用,但是,迁往海外既可以获得土地、财产,使得越来越多的次子,愿意拖家带口前往海外,而不是于国内置业。一家长子只有一人,次子却有数人,久而久之,离国者只会日益增多,而本土人口会因此不断减少,如此一来干弱枝强的局面,也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于大明。” 在阎方玮解释时,朱明忠只是默默的站在炮台上,凝视着大海的他,第一次发现海外移民,似乎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美好。 “干弱枝强”或许有些危言耸听,但是本土人口的减少,确实不是件好事,尤其是西北拓殖等事业推行,需要大量人口的前提下,海外移民的迅速增加,无疑有违国家的发展需要。 “所以,臣以为,海外移民虽然是国策,但必须要有度,况且包括新夏以及北美在内的诸夏,对移民的吸纳也是有限的,臣以为,每年的海外移民人数,保持在百万人既可,多了,有伤大明本身元气,少了,则会导致诸夏人丁不足,而百万之数,则不多不少,一来,既可以让大明无流民之忧,且人口又能有序增长,二来,亦不会给诸夏带来压力,毕竟,南洋土民众多,汉土五五之数既可,而新夏、北美地广人稀,土民稀少,应该以移民为主,所以臣以为,朝廷应该减少往南洋诸夏的移民补贴,增加往新夏、北美的移民补贴,以保证移民往两地迁移……” 世间万物皆有度,凡事不能有失偏颇,这往海外移民,也不能一味强求,必须要保持某种平衡。而阎方玮建议确实有可取的地方,心下已经倾向于赞同他的朱明忠笑道。 “明志,你这个建议倒也老成,不过,这么做的话,恐怕诸夏和百姓都不会满意的!” “陛下,他们满意并不重要!” 阎方玮直接了当的说道。 “重要的是,如此对我大明有利,如此也就够了,毕竟,这银子是大明朝廷的银子,要是花了银子,却不利于大明,这吃亏买卖,是万万不能做的!” 略点下头,确实如此,每年朝廷为了支持移民花费千百万两银子,确实不能赔本赚吆喝。朱明忠说道。 “这样吧,你拟个条阵,回头交给内阁讨论一下吧。” 正文 第351章 离家(第一更,求支持) 时进五月,热火朝天的夏收,终于结束了。 夏忙结束后的一个清晨,李家村的祠堂跟前锣鼓喧天,爆竹声声。 农忙结束后,照着乡下宗族的习惯,各家都要要挑个黄道吉日,在自家的祠堂里头祭祖,以祈求今年雨水丰盛,五谷丰登。 祭祖是汉人传统,对祖先崇拜也是汉人最重要的习俗。按照传统,祭祖仪式只让族中的男子参加,女子不得参与。毕竟闺女总是要嫁人的,要随夫家的姓,死后也是进夫家的坟地。虽然女人们不能参与祭祖,但村里的女人们依旧会好奇地围在外头看热闹。 同往年一样作为族长的李老爷照例主持整个仪式。和往年的祭祀并没有什么区别,念下祭文,献了三牲。村里李家的男子,也跟着一同向祖宗牌位行三叩九拜大礼。 而与旧时祭祖相比,现在祭礼却显得有些庄重,当祭祖大典结束后,李家的男丁们并没有就此散去,在人们都站在那的时候,有十二个青年默默的走向前排,他们有的人身边还跟着一两岁的男孩。 不知从那一年起,大明乡间的祭祖比起旧地有多了一项活动——次子离家。 有明一代,乡间的宗族势力可谓是根深蒂固,同样也是皇权于乡间统治的基础,乡下百姓事事离不开宗族,甚至有族规大过国法的说法。 不过这一切,在兴乾年后,慢慢的被瓦解了,而这种瓦解并不是官府的介入,而是宗族势力的自然消退,这种消退与瓦解的根源,就是每年都有大量的年青壮丁“离家自立”。 “离家自立”并不是百姓所自愿的,而是受迫于“长子继承”,成年的次子必须要离家自立。 每年的夏忙之后,族中所有18岁以上的次子,都要在祠堂前参加“离家自立”的仪式,他们要向祖宗叩头,要表示终生不敢忘记祖宗牌堂,即便是离家,也不会做让祖宗蒙羞的事情。 当然,每每到了这个时候,无论是留家的长子也好,还是离家的次子也罢,都会抱头痛哭,更有甚者会有长子痛哭不能自抑,人近崩溃,似乎不如此,就不能体现出兄友弟恭来。 人们选择这一天是有他们的用意,在祖祠面前离家,可以让祖宗作个见证,也好让祖宗保佑离家的次子们在外一切顺利。 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人们已经习惯了这一切。 在祖宗牌位的面前,十二个将要离家的青年跪在那里,向祖宗祈求保佑后,族长向他们一一送出了李家的堂牌,叮嘱他们不要忘记本家,忘记祖宗。那些自立的年青人,接受堂牌时,也会发誓不敢让宗族蒙羞。 如此种种之后,自然又是祭祖之后的大席,村中的男女老少都欢聚一堂,过去,这是家族的团结,而现在,这场盛宴却又带着几分离别的忧愁。 对此,人们早已经习惯了,这么一场盛宴中,那十二个即将离家的青年,总少不得多喝几杯,与族中的长辈、族中的兄弟,席间难免会有人叮嘱一番,最后,当宴席结束后,这些青年大都醉了。 当然在席间,人们也可以看到,这些将要离家的青年在喝醉时,那脸上的愁容。 背井离乡事不易。 将来会是如何,谁也不知道。 这时候,同宗的长辈、兄弟往往也只是劝他们喝酒,可这酒又岂能掩饰得了他们内心的忧虑?而对于许多接近成年的男子而言,看着将要离开的同族时,想到自身,同样也是难免一阵心忧。 这一场宴席,尽管许多人都醉了,但醉意中却难掩各自的忧郁。 此时,正在喝着酒的人并不知道,正当他们在那里借着酒精麻醉自己的心情时,李存义已经带着去年刚娶进门的老婆,背着两个不大的包袱,登上了驶往上海县的小船。 已经十八岁的他已不会再去关心李家村里的事情了,除了包袱里的那块木制的李家堂牌之外,再没有什么能够证明他与李家的关系。此刻他的脑中满是对日后新生活的憧憬。 新生活会是什么模样? 一路上,置身于摇摇晃晃的乌蓬船上,怀揣着对未来的向往,李存义与娘子一样沿着江南纵横交错的河道,来到了松江府辖下的上海县。“买不尽松江布,收不尽魏塘纱”,尽管现在机纱、机布已经取代了土布、土纱,但是松江仍然是大明最重要的布匹产地,这里的数百家布厂,每年生产数千万匹棉布,不仅供应着大明,同样也大量出口至海外。而松江府的上海县不但是重要的棉布产地,而且还凭借着沿江优势,成为松江布最主要的输出港。每年来自各地的船只,源源不断的从这里将松江布运往世界各地。 这也是李存义来上海的原因——这里既是一个繁华热闹的港口城市,也是一座云集着数十家纱厂、布厂的工业城市,所以,在这里有许多的工作机会,或许李存义只有18岁,但是通过报纸,他知道,在这里远比在老家更容易找到工作。 “小喜,你就放心吧,等到了上海,咱们肯定能过上好日子的!” 又一次,在摇摆的乌蓬船上,李存义安慰着身边的娘子。 无业无产的次子娶妻并不容易,因为法律规定次子离家,要先为其娶妻,所以不知多少人家,往往都是为其买上个海外女婢了事,但也有人为千方百计为儿子娶房媳妇。 “嗯。” 尽管小喜点着头,可是眼睛中依然带着对未来的担心,只有十六岁的她,并不知道未来在那里。甚至第一次听说上海,也是在男人的口中听说的。 终于,乌蓬船到了上海,江中停满了各种船只,尽管只是一座江边小城,但是这里与李家村等传统村镇迥然不同的世界。岸上的工厂间,一座座高耸的烟囱喷吐着煤烟,蒸汽机驱动着纱机、织布机,为工厂主创造着数之不尽的财富。 所有的一切,对于初来乍到的李存义两口子而言都是陌生的。 “小喜,你拉住我的手,可不能跑丢了?这里人这么多……” 背着包袱的李存义,紧张的昂着头,手拉着娘子的手,小心翼翼打量着码头周围,一幢幢楼宇,很是高大,这些楼宇在老家是看不到的,即便是社学的挂图上,也很少见,可是在这里,却一座挨着一座。 刚才在小舢板上时,他就已经看到了,楼宇前方临江的码头上,到处都是忙碌着的劳力,他们将一包包货物扛上船,或者从船上搬下来。 “小喜,你瞧,那里就是码头,我听说在码头上干活的时候,一天能挣至少二钱银子,干个五六天,就够买一石米了,好好干活的话,一个月挣上六七两银子,那是稳当的!” 说罢,将包袱背在身上,李存义一边走,一边指着远处的烟囱说道。 “你看,那些大烟囱,就是纱厂或者布厂,到里头做工,一个月的工钱也有好几两银子,咱们两,一年至少能挣一百两银子,就是种上几十亩地,也挣不了这么多银子……” 如同每一个来到这里的人们一样,对于未来,李存义充满了期待,同样也充满了计划,似乎在他看来,只要努力干活,美好的生活就在他的眼前,而且生活本应该如此。 事实上,也确实是如此,只要他们认真干活,总会得到回报,每年都有数十万像李存义一样的年青人,从乡下来到城市,最终在陌生的城市中扎根落户。 对于相公的话,小喜只是点着头,她的眼睛中带着惶恐,神情也显得有些不安。 陌生的地方,总会让人感觉有些害怕。 初来上海的两人,默默的在街上走着,尽管对于上海的一切都是陌生的,但很快他们就安顿了下来,租了一间房子,而且很快李存义就找到了一份工作,尽管只是在码头上出力气,但这份工作却让他能够兑现当初的诺言,能够让小喜不愁吃喝。 这天,在码头上干完一天的活后,拿着刚领到的不到三钱的工钱,正准备在回家的路上买上几斤米的李存义,看到许多人都围在码头外的告示栏里。正 “你瞧,你瞧,官府招人哪!” “招人?招啥人?” “殖边,去西北殖边。” “乖乖,你瞧这上面写的,往新疆殖边移民,官府除补贴路费外,分配土地200亩,五年免税……” 咋吧着嘴,李存义连连惊叹道。尽管早就知道移民能够分到土地,但是在看到可以分200亩地时,仍然让他惊讶不已。 “新疆,那也太远了吧,听说比陕西还往西去几千里呢。” 一旁有人盯着告示说道。 “新疆再远,还能有南洋远,坐火车,也就是半个月的功夫?” 盯着告示,李存义自言自语道。 “没准去那里,也是个机会。” 他旁边立即有人伸了伸下巴说道。 “那也比不上南洋啊,在南洋咱们种的是稻,吃的是米,到了新疆,能种稻吃米吗?” 正文 第352章 (第二更,求支持) 几乎每一天,都有人做出各种选择。 兴乾二十年后的大明就是如此,越来越多的铁路和蒸汽船,将人们送往各地,空间的距离在火车和蒸汽船的作用下被不断的缩短。 非但普通人的生活在发生改变,交通工具的变革,同样也在改变着皇家的生活,对于身为皇帝的朱明忠而言,铁路、轮船,使得他可以时常巡游各地,从中都到海州,从海州到上海,正是交通工具的变革,使得他的生活不像历代的皇帝那样,大都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皇宫之中。 与旧时的皇帝出行,需要设立行宫不同,现在朱明忠在出行时,大都是住在酒店中,作为一座工商业发达的城市,上海同样拥有极为豪华的酒店,而对于身为皇帝,下榻于上海的东方酒店的套房中,非但没有感觉丝毫不便,反倒是享受这一切。 相比于的呆在皇宫中,朱明忠更喜欢出巡,尤其是微服出巡,尽管从没有像后世辫子戏中那样,出巡时碰着冤案,然后为民伸冤作主,显露一下皇帝的威风。可却也可以让他够接触到民间,相比于其它,或许这才是重要的。 “陛下,如果朝廷真的停止对南洋移民的补贴的话,恐怕百姓们会有怨言的,毕竟,南方人倾向于往南洋移民。” 作为皇帝的妃子,只有二十岁的丽妃是四年前进宫,初时是宫中的婕妤,两年前皇帝宠幸后被封为丽妃。尽管大明十分忌讳后宫,但陪着陛下从码头回来后,她还是忍不住说出了她的看法。 “嗯,确实如此,北美也好,新夏也罢,都更适合种麦,而南洋适合种稻,南方的百姓,在那里生活无疑更适合他们,但是,并不能因为适合他们,就忽视了北美和新夏……” 想到在码头上看到对于移民新疆,响应者的寥寥无几,朱明忠摇头说道。 “现在南洋诸夏的汉人已经突破千万,相比于南洋,北美、新夏的土地更为辽阔,但是移民却不过区区数十万,我们的纽约殖民地人口甚至还赶不上英国人,所以北美殖民还有待开发啊!” “陛下,可问题是百姓并不愿意啊,毕竟,那里太过遥远了?” “所以,阎方玮的建议才是可行的,朝廷是需要调整移民补贴了,尽管南洋诸夏移民补贴最少,可就长远的发展来说,北美、新夏更需要来自大明的移民,至于南洋,南洋目前有千万汉民,至于土民归化熟民已经有千万之多,生番蛮夷虽有数百万,但归化为汉也是早晚的事情,南洋诸夏再有两百年的时间,就会与大明内地无异,现阶段移民减少了,诸夏可以加强教化嘛!” “加强教化?陛下的意思是,让诸夏用武力强迫土人归化?” 一直以来,在教化土民的事情上,内地都存在着许多争议,而最让人诟病的恐怕就是教化土民往往都是掠民为奴,强迫他们放弃自己的习惯、风俗,完全遵从汉俗。 对此朱明忠也并没有否认,而是沉静地点了点头。 “诸夏有自己的特殊性,这个是迫不得已的选择,以少使多,有些事情是不可避免的!” “以少使多,确实需要施之以严。” 看到陛下似乎心情不错,丽妃便于一旁劝说道。 “可是教化土民,不能总一味的施之以严,偶尔也应该辅以仁宽,毕竟,将来那些土民,也是在归化为汉,如果他们的记忆中,只记得汉王暴虐,将来是否会对汉家诸王心生不满呢?” “丽妃,你不懂。” 摇了摇头,朱明忠说道。 “一代人或许会记得这些,但是两代人、三代人之后呢?只要他们遵从汉俗,说汉语、习汉学,穿汉衣,一百年后,谁还会记得自己是土民?不断的通婚同化之后,所有的一切,都会消失于历史之中,即便是偶尔回忆,也会说,这一切不过就是民族融合付出的代价……” 民族融合付出的代价…… 想到另一个时空中,这个名词里所贮藏着的浓浓的讽刺,朱明忠冷笑道。 “这一切,都是为了诸夏的长汉久安,要是不能化土为汉,诸夏将来就会动荡不安,以一两代人的付出,换取天下的长治久安,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况且……” 扭头看着丽妃,朱明忠笑道。 “将来,丽妃的儿子也是要封国的,等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土人奸滑,不施铁腕是绝不会驯服的,诸夏施政,都是为了诸夏的平稳,为了诸汉王的江山,何谓国人,何为野人,这待国人自然应该待之以宽,至于野人嘛,不时的总要用大棒教训一下,要不然,他们是不会听话的!” 陛下的这番话在丽妃听来也算是不无道理。不过对于自幼读着“人之初,性本善”长大的她来说,内心还是倾向于对待土人同样也应该持以宽仁的态度。心知妇道人家,总是难够有妇人之仁的朱明忠还是岔开话题。 “不过,诸夏就国说是治民以严,但其目的,也是为了让百姓能够受我华夏文明的教化,让他们享受到文明给生活带来的改变。” “陛下所言甚是,我华夏文明自先秦以来,既远远领先于诸夷,数千年来,周边诸夷无不是受益其中,现在诸夏分封,想来当地的土人也必定会受到华夏文明的恩惠,尤其是现在我大明科学的恩泽。” 在这些妃子之中,丽妃尽管年青,但却是少有的对科学非常感兴趣的人,所以一提到科学,自然是一副兴趣十足的模样。 “道理正是这个道理,只要我大明的科学倡明,天下人必定会对我大明心驰神往,主动接受我大明的教化。” 对此朱明忠一直深信不疑,他相信落后文明会主动学习并且融入先进文明,以享受现代文明带来的便利,只要大明的文明一直保持领先,南洋的土人最终会心甘情愿的汉化,并最终成为变成汉人。 现在大明正在推行的工业革命,也必定将推动这一切,尽管现在大明在科学理论研究上,受限于时代仍然有许多局限性,尽管在自己的推动下,以蒸汽机为核心的工业革命已经实施多年,但是理论上的短板与偏科,却也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可这并不妨碍,大明的科学倡明所导致的世人对大明的向往。天朝不再仅仅只是自以为是,而是世人皆知的事实。 “陛下,其实有时候,臣妾觉得,如果把陛下的那些发明都整理出来,必定可以让我大明的科技突飞猛进,就像臣妾早前在实验室看到陛下设计的发电机和电灯,臣妾觉得,陛下不妨命人把那些发明整理成册,然后交给书院让他们研究,如此一来也可以指导他们的发明。这样,兴许要不要几年,那电灯什么的就会被造出来。” 与其它的妃子不同,出身书香门第的丽妃,经常出入朱明忠的试验室,自然见过陛下的“奇恩妙想”,所以才会这样提议道。 “到时候,天下人必定会为更对我大明心驰神往。” “不,不能那样做。” 朱明忠连忙摇头否定道。 “朕的那些构想,固然能让人少走些弯路,可也不能保证不会误导后人。” 作为个人,朱明忠深知自己的学问极为有限,尤其是科学发展的理论基础,所以尽管他弄出了许多“发明”,但往往也停留在“构想”的阶段。 “陛下说的也是。” 丽妃略带沮丧地说道。 “不过,给你这么一提醒。朕倒想到了一个办法。不如用朕抽空写本科幻小说吧。这样虽然可能只是一个故事,但却肯定能拓展人们视野与想象力,尤其是儿童和年青人的想象力。” 眼前灵光一闪,朱明忠随即想到了《海底两万里》、《气球上的五星期》等凡尔纳的小说,他在小说中描绘的于海底长期航行的潜艇以及可让人们长期生活的气球,无不在激发着人们的想象力。 想象力更能激发人们去探索去研究,而这个时代的大明所缺少的正是这种以科学为依据的想象力。也许,那些科幻小说,会促使不知多少青少年投身于对未来世界的向往之中,进而主动的从事这方面研究,甚至,自己也可能通过科幻小说,去引导某些发明。 这样远比将一些发明直接塞给书院,让他们去复制更有效果。他们可以在小说中得到一些启示,然后全身心的投入到研究之中。最终,小说里的“幻想”也许就会在某一个孩子的手中变成现实。 “陛下?真的吗?你要写小说?” 丽妃的反问,让朱明忠笑道。 “为什么不呢?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指不定朕的小说,可以激发以后的孩子们去探索一片更为广阔的天地,甚至可能会造就一些科学家,谁知道呢?” 对于未来,谁又能预知? 或许不能够预知未来,但是朱明忠相信自己可以在小说中,给人们构建一个未来世界,激发这个时代的孩子们和青年人的想象力,让他们去主动探索科学的世界…… 想到这,心情变得有些激动的朱明忠,对丽妃说道。 “走,明天就回中都,朕要好好的写上两本小说!” “啊?明天就回中都?” 丽妃一听,便反问道。 “陛下,您不是准备去顾家吗?难道这次不过去了?” 正文 第353章 老臣(第一更,求支持) 一壶水酒、几盘荤素搭配的小菜。 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酒菜了,可是对于朱明忠来说,现在他反倒是更喜欢这种简单。这种简约,反倒是显得洒脱。 不过,这洒脱,也是要因人而异的。 但是在顾家,在顾炎武的面前,朱明忠却乐得享受这种洒脱。他并没有直接从上海返回中都,而是按计划来到顾炎武这。 “宁人,你我君臣,有两年不见了吧!” “回陛下,确实有两年不见了。” 顾炎武面上带着微笑,刚从南洋回来的他,心情颇为舒爽。他的整个冬天都是在南洋度过的。 “这几年臣去了不少地方,去年在桂国和秦国与其说是讲学,倒不如说是在那里避寒,即便是江南,这冬天也太冷了了一些,又湿又冷。” 顾炎武的回答,让朱明忠笑着说道。 “宁人,也就是你,能有这个清闲。” 对于顾炎武口中“侯鸟式”的生活,他只有羡慕的份。 “其实,陛下如果愿意,也可以在冬天的时候,往各封国看看,天子巡视封国,想来封国君臣必定会倍受鼓励的,而且对于归化民也是一种鼓励。” 顾炎武笑道。 “况且,现在交通很方便,铁路、邮船,不过几天罢了。” 点点头,朱明忠并没有反驳,只是轻声说道。 “现在还不需要,等再过几十年,等朕年迈了,再去也不迟,到时候,指不定就连普通百姓也可以到南洋各国去度假,时代在发展嘛。” 想到另一个时空中,在至少半个世纪之中,无数欧洲人乘邮轮前往地中海等地度假的场景,朱明忠不禁对未来心生期待,也许,几十年后,大明的人们也可以过上那样的日子。 “夏天的时候,百姓可以乘邮轮到北海、到滨海、到库页岛去避暑,冬天的时候,可以到海南、到南洋去避寒,那一天很快,朕以为,最多再过二十年,也许就会成为新的潮流。到那时候,邮轮的速度将会超过二十五节,即便是普通的市民也可以负担得起邮轮旅游” 提及未来的诸多可能,朱明忠的脸上露出笑容,对于未来,他充满了自信,毕竟,在过去的二十四年中,他一直在努力着,对于未来的发展,他不太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大明的未来是光明的,文明不可能再被野蛮征服。 “百姓能安居乐业,全是陛下的功劳。” 顾炎武出言恭维道。 “臣在南洋讲学时,便看到,封国百姓无不是家家感念陛下恩泽,皆言若非是陛下,他们绝对过不上现在的好日子,而国内百姓大抵也是如此。” 对于顾炎武的恭维,朱明忠并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点头道。 “他们往海外拓业,传播华夏文明,抚化蛮夷,实在是劳苦功高啊!再过几百年,待诸夷皆归属华夏时,又有谁记得先人劳苦?” “陛下所言甚是,南洋诸夏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创业之艰难,实非内地人所能想象,今日内地诸公只见南洋稻米之盛,皆言其为鱼米之乡,却不知当年土人屡屡犯边,百姓耕地时刀剑亦不能离身,其中艰难险阻,实非外人所能知。” 感叹之余,顾炎武看着陛下说道。 “所以,臣有一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 朱明忠笑看着顾炎武。 “哦?有什么话?尽管直言。” “陛下,臣在桂国、秦国时,总有当时官员与臣诉苦,诸国虽然是诸夏,可朝廷于他们,却仍然是多有防备,以至于做事,总有许多不便。” 顾炎武的抱怨,让朱明忠诧异道。 “会有这样的事?怎么会?朕怎么不知道?” “陛下,臣在桂国太学讲学时,有学生申请往大明的书院就读,但得到批准的不过只有6成,而相比之下,殖民地的学生申请书院通过的的比例高达九成,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朝廷视殖民地为本国,视诸夏为外国。” “陛下,诸夏虽为封国,可却也是华夏苗裔,实是我大明亲藩,绝不能因其是封国,而视其为外藩。况且,于臣看来,越是诸夏的学生,我们应该越欢迎才是,随着时间诸夏与皇家血脉渐远,因此可以通过这种教育上的影响,加深诸夏与大明的联系,而不是视其为外国,最终令其离心才是。” “宁人所言甚是。” 点点头,朱明忠说道。 “此事,朕回京后,会令人着手办理,这皇家助学金里诸夏的比例也应该进一步提高。这事是朕疏忽。” 确实是疏忽了,当初确实没有想那么多。 “陛下,其实,秦国、桂国、周国,他们的百姓尽管自称“秦人”、‘桂人’、“周人”,但是在与外人面前,仍然自称“明人”,诸夏虽是诸国,但却是华夏诸国,彼此亲近实属当然,只要诸夏的年青人源源不断来大明求学,那么诸夏与大明的联系就不会被斩断,毕竟,文明上的传承是任何人都无法斩断的,即便是一千年后,诸夏的百姓,他们仍然说着汉语,写着汉字,他们骨子里仍然是明人” 在顾炎武说话时,朱明忠默默的点着头,他甚至想到了记忆中,另一个时空中,马来西亚的华人是如何艰难的维持着全世界除中国外唯一的完整华语教育体系,“我们的文化,就是我们民族的灵魂,我们的教育机关,就是我们民族的文化堡垒。”,是何等的压抑才让他们发出这样的呐喊。 文化没了,一切全都没有了。如果诸夏与大明的文化上的联系断绝了,那么两者之间也就没有太多联系了,文化是连接大明与诸夏的根本纽带。 “诸夏抚化蛮夷,也是用华夏的文化是教化他们,所以,以臣看来,朝廷对诸夏的教育上的不仅不应该放松,反而应该加大的支持的力度,我们应该主动派出国内的学者到诸夏讲学,鼓励他们的学生来大明求学” 在过去的几年中,顾炎武的足迹走遍了南洋诸夏,惊讶于诸夏所表现出来的勃勃生机,更希望诸夏能够进一步得到发展,所以才会提出这样的建议。而他的建议让朱明忠深以为然的表示赞同,然后说道。 “理当如此,宁人,其它方面,还有什么建议吗?” 朱明忠的语气很是诚恳,同时他也在心里反思着自己对待诸夏的态度,似乎是一封了事,完全忽视了后继工作。 “还有,就是机器禁令。” “机器禁令?” 朱明忠不解的说道。 “机器禁令不是不包括诸夏吗?” 兴乾十年,基于保密等各方面的要求,朝廷就颁布了禁止机器出口禁令,不过禁令并不包括诸夏。 “确实是不包括诸夏,因为在禁令中有一条——经工部批准后,机器可以往诸夏以及殖民地出口。可是陛下,诸夏的商人每进口一台机器,都需要获得工部的出口许可,这使得诸夏的不少商人都是颇有怨言,有时候,他们甚至认为这是朝廷的故意刁难诸夏,固然,禁止机器出口是为是保密,可问题是,机器能够保密多长时间?” 看着若有所思的陛下,顾炎武说道。 “就臣所知,在欧洲已经有不少三个国家造出了蒸汽机,我们可以禁止机器出口,但是他们很轻松的就可以把一些资料运出大明,他们可以凭借那些资料制造出蒸汽机、纺纱机等各种机器。” 然后顾炎武语重心长的说道。 “机器是可以禁止出口的,但是技术的传播却是无法避免的。臣以为,与其像现在这样,因为机器禁令惹诸夏商人对朝廷不满,不如直接放开任由他们购买。” “这个没有问题!” 点下头,朱明忠并没有反对,其实,从一开始,对于禁止机器的未来,他就不看好,毕竟,在另一个时空中,英国人也这么干过。他们也曾封锁自己的技术。他们领布法令,禁止蒸汽机和机器出口,否则处以死刑。但德国那边就把发明蒸汽机的技术师请过去,办工厂。机器可以禁止传播,但技术是无法禁止传播的,英国也没办法,所以后面各国也陆陆续续地进行工业革命了。 “我们可以开放蒸汽机和机器的出口,不过,朝廷还是要制定一些细则,有些东西仍然是不能出口的。” 技术垄断会妨碍到技术创新,尽管朱明忠知道自己还能再推动大明的某些技术再上一个台阶,但也仅就局限于此了,大明的科学发展早就走上了一条自主发展的道路,甚至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西方学者来到大明,在这种情况下,这种保密本身就没有丝毫保密的可能性。 “陛下圣明。” 恭维之后,君臣二人又继续把酒言欢,在那里畅所欲言起来,酒越喝越多,在感觉到几分醉意后,朱明忠端着酒杯,看着顾炎武说道。 “宁人,今年是兴乾二十一年了,怎么样,愿意再复出助朕一臂之力吗?” 面对陛下的邀请,顾炎武并没有立即回答,沉默片刻后才摇头说道。 “陛下,既然现在已经是四海承平的太平盛世,有没有老臣,于朝廷而言,又有什么分别呢?” 正文 第354章 历史遗产(第二更,求支持) 四海承平! 太平盛世! 兴乾二十一年的大明,非但普通的百姓如此以为,就连顾炎武这样的老臣,也是这样以为。 确实,按照传统观点来说,大明现在确实称得上是四海承平的太平盛世。几乎任何人都有理由相信这些,毕竟,人们所看到的是一派百姓安居乐业的盛世模样。即便是最苛刻的人也会说“今朝繁华远盛神宗”,在许多人的记忆中,神宗时代的大明是最为繁华的,一句“繁华远盛神宗”,无疑就是对兴乾朝的最高评价。 可对于朱明忠而言,他却从不曾因为这种评价放松过,甚至在他看来,天下远还没有到所谓的“四海承平”时。 “四海承平” 摇摇头,朱明忠看着远处说道。 “宁人,这你就错了,现在可不是什么太平盛世” 闻言,顾炎武不由惊道。 “怎么,朝廷又要用兵了?” 朝廷又要用兵了! 略点下头,将视线投在顾炎武的身上,然后朱明忠说道。 “不是又要用兵了,而是有些问题必须要去解决它!” “陛下指得是清虏?” 想到最近几年朝廷不断往新疆移民实边以及修建铁路的举动,顾炎武点头说道。 “清虏,确实是时候该解决了。等到解决了他们,这天下也就太平了。” “太平不了哇!” 摇头感叹着,朱明忠继续说道。 “西藏和青海那边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不过和硕特部虽说控制着西藏以及青海,但是西藏的桑结嘉错与西藏军事首领蒙古和硕特部的法王关系紧张,因此图谋驱逐和硕特部出藏。他们的之间的矛盾只会越来越激化,等到双方的矛盾激化到一定的地步的时候,也就可以对那里用兵了,现在他们都试图得到咱们的支持” 提及西藏的问题时,历史的变化让西藏的问题发生了变化,在另一个时空中,桑结嘉错是通过结纳准噶尔的噶尔丹图谋驱逐和硕特部出藏。而在这个时空中,准噶尔的败亡,不仅令西藏的历史发生了变化,甚至就连同蒙古也发生了变化——没有了准噶尔入侵,外蒙四部的实力并没有遭受毁灭性的打击,不过他们现在已经臣服于大明,剩下的只是慢慢调教的问题。 对西藏以及青海,朱明忠也是持着同样的态度,通过册封确定宗主权,然后再慢慢的借助内乱对他们进行调教,最终,促成他们成为大明的行省。 “这么说,陛下是有意在将来对西藏和青海用兵了?” 出于对陛下的了解,顾炎武知道,陛下早晚会对青海以及西藏用兵的,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坚持,陛下同样也有他的坚持。 “陛下,臣记得,当年你曾于臣说过,要为大明打下大大的一片疆土,足够后人居住生活的疆土,臣不知,陛下心中这片疆土该有多大?” 顾炎武的问题,让朱明忠不由一阵失神。 这片疆土该有多大? 说实话,朱明忠还真没有想过,和后世的国人一样,对于国土,他有着发自内心深处的渴望,但是在渴望的同时,也同样保持着些许理智,比如在东南亚以及澳大利亚、北美等地区的问题上,他从没有考虑过将那里纳为帝国的本土或者海外省,而是以分封的形式,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在那里建立属于他们的国家。 当然那些国家都是华夏的一员,都是帝国会议的一员,他们的未来将会是帝国一分子,但国与国之间不乏竞争,只有竞争才有未来。文明的竞争会促使文明的发展。反观没有竞争的文明,往往是没有前途的,而这正是朱明忠决定分封的原因。 但除此之外呢? 帝国的疆土会有多大? 这个问题,朱明忠确实没有考虑过。但是在潜意识之中,对于未来的大明帝国,他却也有着属于自己的计划,比如拜占廷帝国的皇冠,比如巴尔干等地的王冠,谁知道呢? 也许未来的大明,除了分封之外,还可以效仿埃及的例子,把一串欧洲的王冠戴在大明皇子的头上,除此之外,大明将会止步于什么地方呢? 沉思片刻,朱明忠说道。 “帝国的疆土范围,我想能够决定这一切的,并不是朕,而是其它国家!” “是其它国家?” 顾炎武不解的说道。 “没错,比如日本,现在我们对日本的态度,就是支持他继续锁国,朕乐意看到一个闭关锁国的日本,愿意看到他们活在自己的世界之中,也许一百年,两百年,三百年,甚至四百年之后,日本仍然在我们的保护下,继续实施着锁国令,那个时候的日本,会给我们提供什么呢?” 想到那个日本,朱明忠笑道。 “也许,会给我们的学者提供一个研究的机会,研究17世纪的人类生活现象。那个时候的日本,也许会是人类历史文明的保留地” 说到这,朱明忠想到了另一个世界里的安达曼群岛的博部落,他们自力更生,但却与世隔绝,对外部的世界一无所知,他们是把访客拒之门外,也把自己锁在里面。他们是世界上最后一个新石器时代部落。而世界也是善意的,根据法律,任何人在距离这些岛屿5海里以内都是非法的,人们千方百计的保护着这个地球上最脆弱的部落。对于日本,朱明忠也可以带着同样的善意,让他们封闭在自己的世界之中。 “未来,也许朕会出台一些法律,让日本人与世隔绝,活在他们的天堂之中!这是朕的善意!” 强调着自己的善意之后,朱明忠的语气突然一变。 “可如果他们打开国门,那怕对大明构成一丝威胁,朕就会立即发兵,将日本完全占领,日本如此,其它国家同样也是如此,他们可以选择成为朋友,或者敌人,对待朋友,我们会以礼相待,保持善意,但如果他们敢冒犯大明,作为敌人,就必须要彻底消灭,灭其国、亡其史、纳其土、教其民!” 陛下冷冰冰的,近乎没有丝毫情感。听在顾炎武的耳中,让他相信陛下不是在开玩笑,他相信如果有那个国家敢冒犯大明,那么等待他们的恐怕不仅仅是国亡族灭。 “陛下,你就那么自信。我朝的军队一定会胜利?” 尽管这种问题十分忌讳,但顾炎武还是忍不住脱口而出,看着陛下说道。 “陛下,出征异国,我们的将士将在一片完全陌生的土地上作战。那里的百姓非但相貌与我汉人迥然不同,而且习俗也是相差甚远。他们有着自己的文化、自己的语言,即便是我们征服了他们的国家,他们又岂会心甘情愿的遵从大明?遵从大明的教化?” “会的。” 朱明忠毫不犹的说道。 “南洋诸夏能做到的事情,我们同样也能做到!” “不一样,当地土人文明落后且愚昧,其所谓“国”,往往不过只是大部落土邦,土人往往无国家观念。诸夏是以教化者的身份进入,教化土人,最终土人所认同的国是诸夏,而不是土邦。” 看着陛下,顾炎武道出了他担心的地方,这几年,他一直在研究着这一切,而在南洋的经历,让他很清楚,南洋土人与其它国家百姓的不同之处。 “陛下,出西域往西,有欧洲诸国,亦有波斯等国,这些地方的百姓,自有他们的风俗习惯,而且千年来,早就形成了其正统的国家观,或许我大明官军可以在战场上击败他们,灭亡其国家,但是如果我们试图让其信圣教,习汉字、从汉俗,势必会激起他们的抵触,正如当年我汉家百姓可以为保留衣冠不惜一死一般,那些国家的百姓,未必不能为其风俗顽抗到底。陛下,就像伪周于孟加拉等地推行佛教,不就遭到当地百姓的反抗吗?” 顾炎武特意提到了吴三桂创建的伪周,尽管吴三桂已死,但是伪周却仍然屹立于天竺,甚至与莫卧尔帝国屡有交战,当然也是各有胜负。 “但是,他们不也让佛教在当地复兴了?甚至当地的土人,也纷纷改从汉姓,许多人开始说汉语?宁人,对此你应该比朕更清楚,作为征服者,在习俗、宗教上的同化,是确保统治的必然。” 尽管对于吴家的伪周没有好感,但是朱明忠却不得不承认,吴三桂很善于学习,他一方面在那里学习了满清的八旗制,一边又学习南洋诸夏教化土民,又学习莫卧尔人的手段,强迫当地人在习俗、宗教上进行改变,以此来保障自己的统治基础。 “可是陛下,这么做总难免激起当地人的反抗。” 说到这里,顾炎武顿了一顿,随即不无担忧地说道。 “对于大明而言,扩张导致的反抗,最终会成为大明的包袱,导致大明的边疆不稳,甚至同化也有可能会失败” “失败” 朱明忠笑道。 “那是因为刀子不够利啊!现在,吴家在孟加拉的统治,可是极为巩固的” 正文 第355章 特权(求支持,求月票) “男儿何不泛海舟,一船金来一船银。”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句话就开始在沿海各省流行,并且越来越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青年人投身大海,可即便是如此,水手仍然是最好找的工作。不知多少人离家后,会踏上远航的商船,成为一名水手。 得益于大明现在越来越繁荣的海外贸易,大名拥有着数万艘商船,这些商船自然需要大量的水手。每年做个行当里总会有许多人退出,也会有许多人进入。 当然也有很多人,他们一开始仅仅只是一个普通的水手,但很快他们就会成为一艘商船的船长。 从水手到船长,这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可以很漫长,也可以很快,快到只要你学会使用六分仪测量纬度,学会使用星表计算经度,然后再学会一些基本的航海知识。接着再准备几百两银子,在某个港口买上一艘十二丈左右的纵帆船,再请上几个水手,一个船长就新鲜出炉了。 当然哪怕你没有钱买船也没有关系。你完全可以到银行申请一笔贷款,用贷款购买一艘商船,现在的大明,航海可以说是门槛最低的一个行当,尽管这个行当充满许多风险,而且对船长有着很多的要求。可是每年仍然有很多人投入这个行业。 一船金来一船银! 或许这句话有些夸张,但同样清楚地表明了这个行当是一个什么样的暴利行业。受利益的驱使,自然会有很多人争先恐后地投身其中。 作为一个新船长,除了要在新水手的面前树立船长的威信外,更重要的是要去找货,这个很容易,每个港口都有交易所,那里有许多散商,与其它的商人运一船货不同,这些散商的货物是零散的,他们往往是连人带货一起上船,在船上,他们是额外的水手,到了目的地化身商人,在异域他乡打拼。他们中的一些人会从此飞黄腾达,但也有一些人会买埋骨异乡,但是对财富的渴望却驱使着这些人前仆后继地投向海外。也正是他们将大明生产的商品销售到世界各地,现在大明的是工商业发达,之所以越来越发达,也正是得益于这些小商贩。 作为一个新鲜出炉的船长,和许多新船长一样,王杰要给自己的船找货,船上的散商不能太多,多了会成为累赘,而且还可能会导致回程时船上水手不够,少了船上的货装不满,总之,这件事并不容易掌握。 不过对于已经成功出过一次海的船长,王杰还是安排好了一切,从广州启程的时候,船上有十六个人,七个带货的散商,然后像撒豆子似的,从河仙一路撒下到去,过马六甲、经南平,最后到了临海——这是吴周最大的港口,尽管大明并不承认伪周,但并不妨碍明国的商人来这里经商。 甚至因为这里拥有众多的人口,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明国商人来到这里。他们中的许多人甚至选择在这里定居,毕竟,这里与诸夏并没有太多的区别。要是非要说区别的话,顶多也就是,大明并不承认这个国家。 可即便是如此,仍然不妨碍这里的官员对明人的敬畏。碣色皮肤的海关官员,说着一口生硬的汉语。态度谦卑而温顺。 “老爷是天朝来的?” “是的,这是报关单。” 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后,确认了双方确实是天朝船,而不是诸夏船,土人官员的态度更加谦卑的。 其实,那怕是诸夏的船,土人官员也不敢打扰——毕竟,他们是汉人。土人得罪汉,无过也要罚三分。在诸夏还不太明显,毕竟诸夏土人的相貌与汉人的分别不大,但在吴周,迥然不同的相貌,强化了汉人的特权。在这里肤色与相貌就是明人的特权。 “哎呀,王船长,要是不看人的话,临海和大明也没什么区别嘛,” 往商会去的路上,张三满好奇的打量着周围,他是第一次来吴周。和许多散商一样,为的就是在这里经商做买卖。 “一会到了商会,商会里会有人和你说这里的规矩,你可得记牢了,这里不是大明,别什么事都按照大明的规矩。” “我知道,我知道,书上说过,在海外,咱们天朝人要有天朝人的体面” 又是一个被书给哄了的呆子,心里嘀咕着,王杰只是笑了笑,等到了商会,会有人教他这里的规矩。 一路上,王杰可以感受得到土人的恭敬,那些肤色白净些的土人女子,甚至还有大胆的向他抛来媚眼。 焦作那模样甚至会让人担心,要是他落单的话,很有可能会被这些大胆的土人女子拉回家去。 “船长,你看那个女子是不是在看咱们。” “嗯。” “那女子的眼睛可真大,瞧得人心里发慌。” 然后他又有些依依不舍的说道。 “可看着那眼真的让人看的心里痒痒的。” “你要是过去的话,她肯定乐意晚上陪你,不过,你要小心,她们都是有目地的。” “目的?难不成她们想要劫财?” “不,她们是想劫色。” “劫色?” “对,劫了色,然后嫁给你,这样她和她的家人,就成为开化民,在吴周开化民干什么,都比普通的土人更方便,就是税也能少交一半,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比嫁给一个汉人更好处的事情了。” “居然可以这样?” 睁大眼睛,张三满的目中尽是惊诧状。他压根儿就没有想到居然可以有这种事情。只要嫁给了汉人,就可以少交一半的税。 这种事情未免也太稀罕了。 对此,王杰倒也不觉得奇怪,第一次来这里时,他也曾为这些东西惊奇过。 “在吴周说是“汉土一家”,可实际上却是人分三等,这一等人,自然是汉人,汉人做官、当兵,除了当年随吴家一起撤过来的汉人外,这些年还有不少汉人从诸夏和天朝过来,不过,咱们不用当兵,这地位与那些人无异。至于二等人,就是开化民,开化民呢,除了汉人的土人家奴外,就是那些会说汉语、改汉俗的土人,他们能当小吏、土兵,还能有自己的土地,至于三等民,就是说土语,从土俗的土人,他们都是佃农,非但要种地,而且还要交税,人头税啦、田亩税啦,反正一句话,就像交税,这汉人不交税,开化民不交人头税,土人呢,当然全都得交” 在商会会馆中。面对刚刚从国内过来的张三满,商会的工作人员一一告诉他,这里和大明的不同。 这里最大的不同就体现在汉人所拥有的特权上。正是那些在外人看来有些匪夷所思的特权,形成了他们在这里的统治基础。 “他们之所以会这么做,其实也就是效仿当年满清入关时的办法,不过他们,现在又借鉴了一些莫卧儿的办法,但是这些办法说来说去,对咱们肯定是有好处的,毕竟,我们是汉人不是?” 一句简单的话语。带着一种特有的骄傲。现在他们在这里所享受的特权都是因为他们的血统,只是因为他们来自大明,因为他们都是汉人,就可以享受这一切。 当然这同样是因为大明足够强大,才使得他们能够在这里享受这些特权。 “难以想象,难以想象” 直到离开商会的时候,张三满仍然喃喃自语着,目中尽是不敢置的模样,甚至原本还寻思着如何开始生意的他,人刚一出门,就有一个当地的土人跟了过来。 “老爷,你是刚过来的商人吧,在下尤尔斯,是本地的土人。” 尤尔斯的态度极为恭敬。 “有什么事吗?” 打量着眼前的土人,张三满问道。 “是这样的,在下也是一个商人,不过呢,因为周国的法律规定呢,土人经商必须要有汉人作为合伙人,您知道的,有时候,小本生意再有个合伙人,肯定会有许多不便的地方,所以,我希望能够包销您的商品,当然啦,在包销期间,我希望你充当我的合伙人,当然,这只是名义上的” 尤尔斯说了一堆,听得张三满一阵目瞪口呆,天底下还有这样的好事? 不过出于谨慎,他还是没有立即答应下来,只是告诉尤尔斯他需要考虑一下,当然尤尔斯也没有强迫,只是把自己的地址告诉张三满,并且信誓旦旦的表示,等他的好消息。 在张三满不知所措的回到船上,想要找船长商量的时候,在临海城的码头上,几个留着辫子的人,刚一上岸,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快看,老鼠尾巴!” “是建奴!” “快瞧,是建奴。” “可不是,多少年没见着建奴了!” “么的,要不是在这地方,非得那几个龟孙子给宰了” 水手们的喊声,隐隐约约的从远处传来,对此,佟国维倒也不觉得的奇怪。 “佟大人,看来这汉人,说到底总归还是忘不了咱们哪。” 不等佟国维说话,就有人插话道。 “哼哼,什么东西,当真以为自己是汉人了,过去,他们也就是咱们旗人的狗!” “是咱们狗不假,可他们的日子可比咱们舒坦啊。” 可不是比大清国舒坦,至少对于周国的吴家来说,他们不用成天提心吊胆的担心明军会打过来,相比之下,大清国可就没有这份轻松了。 “说到底,他们总归还是汉人啊!” 佟国维点点头,轻声说道。 “这次咱们过来,可得小心些,指不定,那些人会把咱们交出去,去讨好明国也不一定。” 佟国维的话,让他身边的人脸色无不是一变,纷纷紧张道。 “这,这可怎么办?那咱们这次来,可不就是来送死的?” “可不是,这,这要是姓吴的卖了咱们,把咱们送到明人那边,这性命恐怕真就保不住了。” “哼哼,瞧你们一个个吓的,别忘了咱们为什么来这,为得可是咱们旗人的生路,你们一个个倒好,光想着自己的性命,却不想想,万一明人要是打了过来,到时候,可全都是死路一条!” 佟国维这么一说,让坐在马车里的几人无不是脸色微微一变,神情变得尴尬起来,他们这才想起此行的目标。 见众人都不说话了,佟国维又说道。 “好了,你们也别担心,咱们过去不是没来过这边,在明人的眼里头,或许恨不得除咱们旗人以后快,可也不见得待见他们,他们的日子,也就是看着比咱们好,即便是他们想要拿咱们的人头去讨好明人,也得有地方送不是?” 佟国维这么一说,倒是让他身边的人纷纷松下口气来。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明人恨咱们,可也恼姓吴的,吴三桂是死了,可吴家的债没清啊,他们的日子,也不见得比咱们好过!” “就是,就是唇寒齿亡,这个道理他们肯定明白,有咱们在,明人瞧不上他们,可要是咱们没了,到时候,指不定明国皇帝就想起他们了!” 有人挡在身前拉仇恨,总是件好事。这么多年,大明之所以瞧不上吴周,恐怕也正是因为满清的存在,使得大明上下很少有人在意这个对大明极为恭顺的吴周。 这个道理这些初来乍道的旗人知道,吴周上下当然也清楚,但他们也知道,大明与满清之间的仇恨是不可能化解的,所以和过去一样,当佟国维一行人抵达绥德后,吴王当然不能见这些旗人,非但不能见,甚至还要遣使怒斥这些“蛮夷”,之所以如此,当然是为了做给外人看,是为了告诉外界,吴周与满清同样是势不两立,是绝对不能与满清有任何勾结的,这么做是做为大明看的,毕竟,在吴周也有许多明人在这里经商,万一他们要是把吴周与满清勾结的消息带回去,到时候,要吴周可就有嘴也说不清了。 不过在义正词严的一番训斥之后,私下里又有人悄无声息的进了佟国维一行人住的礼宾馆中 正文 第356章 国相(求支持,求月票) 尽管表面上周国表现的是大义凌然,断然拒绝了和满清发生任何官方的接触。但是实际上这不过也就是一场戏罢了。 这边演过戏,那边还要把戏演完。在动手驱逐这些满清的官员前,周国的国相自然要大义凌然一番。当然,这番大义凌然自然要当面表演一下。 如此一来,自然而然的,双方不可避免的,要见上一面。而这恰恰也正是,佟国维一行所需要的。至于双方见面的时候会说什么,恐怕只有在场的双方才会知道。 “佟大人,抱歉的很,抱歉的很,这您是知道的,非是大王不愿意见你们,而是因为,大明近在咫尺,即便是大王有心见诸位,也不能光明正大的见,所以,这不,大王特意命在下见一见诸位大人。” 面对佟国维一行,谢四新这位吴周的国相显得很是客气,笑的极为谦卑,没有丝毫架子。也没有了之前拒绝对方时的那番大义凌然。 不过于吴周上下,所有人都知道,永远不能因为他面上带着笑,觉得这人好相处,实际上,即便是在杀人时,他也会带着笑。 笑里藏刀,说的就是他。甚至他曾一边笑眯眯与土人谈着经文,一边下令杀死城中的土人。待到土人经师等人出门时,才发现城已经变成了一座死城。然后那些人也被杀了。 这个人笑起来比发怒的时候更让人害怕,只不过似乎谁都没有见他生过气。或许见过的都已经变成了死人。 “哎呀,国相客气、国相客气了!是我等考虑不周,我等考虑不同,让大王为难了!” 佟国维连忙作揖连礼,没有丝毫的傲色,大清国现在可不是过去的大清国,至于吴周也不是当年的吴三桂。吴家现在是一国之王。 要是论起日子来,人家过的可比大清国舒坦多了。甚至国力也超过大清国,大清国人口不过百万,而相比之下,吴周可是千万人的大国。 再怎么来说,现在有求于他,大清国也不能够摆出一副上国的架子,更何况现在大清国哪里是什么上国啊。不过只是在那里苟延残喘罢了。 其实他们都一样。都从中原被赶了出来,在异域他乡苟延残喘,只不过是周国的日子过的更舒服一些。 “哎,时局如此,时局如此啊” 谢四新倒也没有丝毫的遮掩。甚至直接了当的说道。 “明朝势大,我等小国只能苟延残喘,唯恐得罪大国,导致国灭身亡。所以这由不得我们不谨慎小心,小心应对一切。” 心里“咯噔”一声,谢四新的回答,让佟国维意识到此行的艰难,恐怕在吴周这边是别想得到什么东西了。 也许这一面。就是对方唯一能做的事情了。 “国相,这畏明如虎之言,可是有损大周士气啊。” 佟国维的试探,让谢四新哈哈大笑道。 “畏明如虎?这头虎可是不是病虎,是一张嘴就能把吴周生吞活咽的猛虎,不畏,那可是要丢性命的,即便是有心,也是无胆啊!有时候胆小一点儿比胆大了好,胆大包天到最后总归是要吃亏的。” 看着佟国维,谢四新笑道。 “想当年,先王何等窘迫,领兵十万翻山越岭仓皇逃入天竺,于此异域开创今天周国基业又是何等艰难?要是如此尚不能认清自身,反倒还做着不切实际的美梦,又岂能有今天的周国?” 神情肃穆的谢四新,盯着佟国维继续说道。 “我周国上下正是有此清醒认知,才会甘愿以小事大,即便是明朝不认我周国,我周国仍然甘愿事大,为何如此?无外以恭顺换取吴国一线生机。要是自不量力,悔之晚矣之时就近在眼前了!” 谢四新的教训,让佟国维的心里泛起一阵苦涩。 大清也想事大,大清也想偏安于异域,也想恭顺大明。可问题是大明压根就不给他们机会啊。 这些年,他们可是没少往大明派人过去。为什么要派人?就是想通过称臣,通过认罪。换取苟延残喘的机会。 但是大明呢? 其实周国也不见得比他们强多少。这些年周国,可是没有少拍大明的马屁,可是对于大明朝廷来说,周国仍然是一个不存在的国家。 他们的卑躬屈膝,又换来了什么? “国相所言甚是,这些年,国相辛苦了!若是没有国相,想来亦没有周国的今天,周国今日国力蒸蒸日上,全赖国相操持” 对于佟国维的恭维,谢四新倒也没有反驳,作为周国的权臣,这些年他确实尽心尽力操持国事,周国能有今天他确实居功甚伟,甚至就连现在的大王,也是因为他的支持,才登上的王位。 也正因如此,他在周国的影响力之大,远超过外界的想象,它并不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权臣,他可以直接左右周国的很多决定。 不过现在任何恭维显然都没有意义。眼前的这个人绝不可能因为俩句恭维话。又把周国的国运压上。 “不知佟大人这次来,是为了何事?” 谢四新并没有继续客气下去,而是直接说道。 “要是佟大人是为了采购军火,本相倒可考虑一二,可若是其它,本相恐怕就爱莫能助了。” 相比于满清,在过去的二十年间,周国一直在仿制大明生产火铳、火炮,早在十几年前,就通过各种渠道聘请了一批明国的工匠,后来还引进了蒸汽机,现在绥德兵工厂铸造的火炮、火铳,尽管不及明国的兵工厂,但其质量却也属上乘,也是吴周能横扫天竺的关键。 当然,吴周生产火铳、燧发枪,除了自用以外,还会出口,比如对天竺南方各国出口,支持他们对抗莫卧尔王朝,就是吴国的国策,而南方马塔拉、锡克人的抵抗,直接导致莫卧尔帝国无力阻挡吴国的进攻,周国因此多次击败奥朗则布,迫使其割让大片土地。 也正因如此,面对佟国维,谢四新直接告诉对方,买军火可以,他不会反对,这不过只是生意罢了。但是其它的就免谈了,而且,他也很清楚,清国并不需要周国的军火,他们自己也可以生产燧发枪、火炮。 “多谢国相的慷慨,不过大清兵力不广,所需军械实在有限,虽然生产不及贵国,但目前尚是够,尚不需要从贵国购进,不过国相的这份情,我清国君臣必定不忘,将来若有所需,必定会首先考虑贵国。” 正如谢四新猜测的那样,佟国维直接拒绝了购买军火,对此,谢四新只是微微一笑,随后才同他继续谈论起来。问起了天承皇帝的身体,又询问着清国的局势,双方聊了一会之后,慢慢的佟国维还是道出了他的来意。 “这次皇上派在下过来,其实倒也不是为了其它,国相是知道的,我大清与阿富汗接壤,有作乱土人逃入阿富汗,所以需要不时进入阿富汗清剿叛逆,也正因如此,我们从当地那边得到一个与贵国有关的情报,皇上得知后,特意派在下通知贵国。” “哦?阿富汗?不知大人所指何事?” 谢四新看着佟国维反问道。 “国相应该知道,奥朗则布麾下战斗力强悍的部队有相当一部分来自阿富汗,除非当地的山民之外,每年天气最热的几个月,其麾下的骑兵就会撤往阿富汗的山谷避暑,以保证其战马恢复战斗力。” 佟国维提及这些的时候,谢四新只是略微点下头,这倒不是什么秘密,自从莫卧尔王朝征服阿富汗后,阿富汗山民就是其麾下极其重要的一支力量,那些来自山地的山民野蛮而不畏死亡,在战场上甚至有着以一挡十的悍勇,但现在的火铳、火炮的时代,在火铳火炮的面前,个人的悍勇并没有太多的意义,至于奥朗则布的骑兵每年都撤往阿富汗,既是为了休养生息,恢复马力,同样也是为了震慑当地的山民。当然,在上百年的统治之后,前者更为重要,就像周国的战马每年也都会撤往阿萨姆等地避暑,无非也是因为这方面的原因。 “这似乎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谢四新回答,让佟国维笑道。 “确实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国相,如果我告诉您,今年奥朗则布的骑兵,并没有到喀布尔呢?” 喀布尔是莫卧尔帝国崛起的根基,当年巴布尔就从那里向印度发起了入侵。 “没有到喀布尔?” 眉头微微一挑,谢四新说道。 “嗯,也许是因为南方马塔拉人的抵抗太过激烈,还有锡克人。毕竟,现在奥朗则布面对的敌人实在太多。” 在奥朗则布的统治下,尤其是在他不断通过征收印度教徒重税,摧毁寺院等方式强迫印度教徒改变信仰之后,越来越多人的开始踏上了反抗的道路,贾特人、锡克人、马拉塔人甚至阿罗弗人纷纷揭竿而起。 现在的莫卧尔帝国看似强大,实际上却是危机四伏,甚至周国能够立足于印度,也是利益于此。所以,谢四新更倾向于奥朗则布的部队没有从南方抽出身来。 “国相,在我来这里之前,奥朗则布的征兵官,在阿富汗征召了十五万山民作为雇佣兵!现在,这支由山民组成的部队,正在阿富汗等地集结,国相,我想南方的马拉塔人并不值得奥朗则布如此大动干戈吧!” 15万人! 佟国维带来的情报让谢四新的眉头猛然紧锁,与奥朗则布进行过多次冲突,让身为周国国相的谢四新很了解这个对手,尽管莫卧尔帝国纸面上拥有超过44万大军,如果再加上各路王公的近二十万军队,其麾下可以调动的军队超过60万,可是多年来,莫卧尔军队中战斗力最强的就是阿富汗山民部队,但过去,即便是最多的时候,也不过只有五万人。 过去他们并不需要太多的山民,对于莫卧儿帝国来说。来自阿富汗的山民。是用来镇压南方天竺人最好的人选。 已少统多,有一个原则就是借助一方力量,统治打压另一方。就是积极制造矛盾。所以他们会用南方的天竺人去打阿富汗人。同样也会用阿富汗人去镇压天竺人。 现在他们一下子征召了这么多的阿富汗人。 十五万人 “十五万人,这次奥朗则布可是下了血本了。” 抬头看着佟国维,谢四新笑道。 “阿富汗的人口不过一百多万,既然现在他们被征召了十几万人,可以说,整个阿富汗各部落的壮丁都没征召个差不多了,这岂不就是你们的机会?” 盯着佟国维,谢四新的话音变得冰冷,语气中甚至带着嘲讽。 “估且不说奥朗则布征召这么多雇佣兵是想用兵什么地方,见阿富汗如此空虚,想必贵国肯定不会错过这个机会吧!” 对此,佟国维当然没有反驳,甚至还笑着说道。 “国相英明,不过我们要是对阿富汗用兵,不也正好为贵国分担压力不是,毕竟,能够让奥朗则布下这么大本钱的,也就只有贵国了,所以皇上派在下过来,是知会贵国,希望与大周一同携手对付奥朗则布。” 迎着谢四新投来的目光,佟国维继续说道。 “天竺地阔不逊于中原,而大周以一已之力,即便是对奥朗则布立于不败,但也就是如此了,要是我们两国携手,在奥朗则布发兵大周时,我大清直取喀布尔,然后两国再合兵攻取德里,如此,奥朗则布必败,到时候,周清两国平分天竺,永结兄弟之国,如此,不知国相以为如何?” 尽管佟国维的建议,看似颇为可行,现在的莫卧儿帝国看似强大,但是绝不可能在三个对手的围攻下坚持下来。毕竟莫卧儿帝国内部的问题重重,只要他们在战场上遭到一次大的挫败。他们在这里的统治就很有可能结束。 可谢四新并没有答应下来,而且将眼睛却眯成一条缝,冷冰冰的说道。 “那明国呢?” 正文 第358章 (求月票,求支持) 在陕西的山岭之间,伴随着一阵蒸汽机的轰鸣。喷吐着一团白烟的蒸汽机车沿着山崖边的铁路行驶着。 十几年来,火车的出现改变了大明,缩短了空间上的距离。尤其是对于西北偏远地区而言,铁路的出现象更是从根本上改变了这里一切,过去因为没有水运的便利,陕西的发展总是受制于交通,尤其是逢着灾年时,那怕是官府筹集到赈灾的粮食,受交通上的限制,也很难运进陕西。 但是现在铁路以及火车的先后出现,却根本上改变了这一切,从潼关直到西域的的铁路,就像是条大动脉似的,促进着铁路沿线地区的发展。 不过,所有人都知道,西北铁路的筑建是因军事而起,甚至修建铁路的开支也是从战费中开支的。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在这条铁路上,军队都享有绝对的优先权。相比之下,铁路的民用一直都被放到次要的位置。就像现在,一辆临时加开的军用专列,就直接导致了两列民用列车的停运。 对此,坐在专列上的李定国,倒也有所耳闻。 “估计,不知多少人会骂我啊!” 自嘲似的笑了笑,李定国知道,现在正是羊毛、粮食等商品的旺季,两列火停运,势必会对陕西百姓的生活造成影响,不定私下里会有多少人抱怨。 往车窗外看了眼,现在车外的山岭上尽是枝繁叶茂的树林,本就是陕西人的李定国,看到郁郁葱葱的山岭时,脸上却闪动着些许悔恨。 现在陕西的山岭为什么会如此繁茂? 当年陕西大旱,上百万西人流窜为寇。几十年的战乱后,陕西各地无不是十室九空,没有樵夫采樵、百姓砍柴,这山岭自然一天比一天繁茂。 人死尽了! 几十年的战乱,何止陕西是十室九空,这天下各地无不是如此,固然绝大多数是满清的罪,可西人也是罪孽深重啊。 他李定国同样也是浑身的罪孽啊。 想到这,李定国的眼帘微垂,神情变得有些痛苦,既便是已经过去几十年,他也无法忘记自己身上的罪孽。 甚至有时候,随着年岁的增长。总是会想起过去的一些往事。总是有太多的悔恨。太多的遗憾。 “等打完了这一仗,李某也勉强算能赎罪了……” 默默不语的李定国,将视线收回时,和其他人把一这次西征当成获得功勋的机会不同,他更愿意把这一切,当成他个人赎罪的机会。 每一个人都应该有机会去弥补过去的错误。现在他就在弥补自己过去所犯下的错误。 若有所思的他刚刚回过神来。就听到坐在对面的儿子说道。 “父王,不过就是些许愚民乱语罢了,西北铁路本身就是由军费修建,自然优先满足军用,至于民用不过只是军方怜悯百姓,分出些许车皮供他们使用,现在他们反倒想要喧宾夺主,这天下又岂有这样的道理?” 听到父亲的自嘲,李嗣兴认真的说道。 “要是他们再敢抱怨什么,到时候,直接下令撤回车皮,铁路完全改作军用,看他们谁还敢说三道四。” 相比于父亲。他做起事情顾虑更少,也更为果断。甚至可以用简单粗暴来形容。毕竟,很多时候他并不像父亲一样,有那么多的顾虑。 “嗣兴,你别忘了,你也是陕西人啊!” 看着愤愤不平的儿子,李定国提醒着他。提醒着他,同样也是陕西人哪,怕他几乎没有来过这里。 但无论如何,他都是陕西人,他必须要顾及同乡之情。是他的儿子却没有这么多顾虑,对于他来说,陕西仅仅只是一个地理名词而已。 “此令一出,你让为父如何面对陕西乡老?” 本就是陕西人的李定国,自然会千方百计的维护陕西人的利益,但也只是局限于能力有限的范围内,像在陕西大移民期间,就有陕西乡老的代表找到李定国,找到这位曾经的西贼,也是陕西人在朝中级别最高的勋贵,试图请他呈请朝廷,停止移民。 但李定国只能选择拒绝,因为他知道移民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陕西的将来,同样也事关陕西的乡亲将来几代人的未来。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他知道皇帝的意志是没有任何人可以左右的。 所以也正因如此,陕西的民众对于他。一直都是颇有怨言的。有多少人会念及他千方百计的对同乡们的照顾。 “父王,您念着陕西乡情,可陕西人,又有几人念着您呢?” 又一次,李嗣兴为父王抑起了不平,毕竟,一直以来,因为父王出身西营和移民期间的沉默,陕西百姓对他一直都是颇有怨言,甚至有人说“贼居王位,心无民”。 儿子的抱怨,让李定国只是微微一笑,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的坐那,正想在过去的这么多年,面对许多误解的时候,他从来不曾解释过一样,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并不需要解释,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解释了别人也不一定会听,不一定会信。良久之后,他才说道。 “将来,终有一天,他们会理解的。” 时间也许只有时间可以解释这一切,也只有时间可以去替他说明所有的事情。也许等到那个时候,他们也就明白了,也就理解了为什么他会这么做。 “再过二十年,他们就会理解朕的苦心!” 置身于黄土高原上,看着曾经因流水长期强烈侵蚀,逐渐形成千沟万壑、地形支离破碎的特殊景观,经过十年的封禁后重新显现出来的郁郁葱葱的景像,从来不曾想象过黄土高坡有一天可以变成一片绿色的原野的朱明忠忍不住惊叹道。 “晋王,你看,非但连坡顶都长满的树木灌木,就连同沟坡里也长满了各种各样的灌木、野草,等到这里草木把坡地的缝隙填满,坡地上浮土就会被固定,然后野草、灌木会继续从根部向周围扩散,再有十几、二十年的时间,估计这片黄土高原,差不多就能恢复旧时的模样,先秦那会森林密布的模样,就会再次呈现于世人的面前。” 跟在陛下的身后,对于什么生态环境的自然恢复,李定国并不了解,他当然也不知道,在另一个时空中,因为核灾难被封闭的切尔诺贝利是如何在几十年内成为一片原始森林,尽管有着辐射的威胁,仍然成为动物的天堂。无数的动物在那里繁衍生息。像现在的这里一样,没有了人类的威胁,许多动物自然而然的迁移到了这里。后来这个时代没有人会去理解这种生态平衡。 对于这个时代的许多人来说,他们甚至觉得这种生态平衡是一种浪费。不过许多观念现在正在逐渐的改变。 但是自从随陛下一同进入这片已经鲜少见人烟的陕北地区后,放眼看去除了繁茂的林木之外,就是不时于林中奔跑的各种动物,甚至能够听到虎啸。这片曾经生活着数百万人的地方,已经成为了一片人迹罕至的荒凉之地。 不管对于家乡变成了这副模样,感觉有些心痛,但是李定国仍然用现在一种比较科学的观点去看待的这一切。 “臣听说,黄河的泥沙已经少了许多,去年有超过两个月,河水清透,不见泥沙,也正应了古人言“黄河水清圣人出”,这圣人指得就是陛下,要是没有陛下二十余年苦心操持,又岂会有我大明的今天?” 水土流失证是现在的一门新兴科学。尽管对于这一切并不怎么了解,但是并不妨碍你订过通过这种方式去拍皇帝的马屁。 李定国的恭维,让朱明忠哈哈笑道。 “晋王,什么“黄河水清圣人出”,这黄河水浑,完全是因为中上游水土流失造成的,皇家地理学会五年前就已经抵达黄河沿头了,黄河之水天上来,来的时候,可是清水,到了中游的时候,开始不断变黄,这几年黄河水渐清,不是因为有又人,而是因为黄土高原等地的百姓都被迁往东北、新疆等地,曾经过度开垦的土地得到了恢复,植被恢复了,水土流失自然也就少了,黄河水的泥沙一少,河水也就清了,所谓的“黄河水清圣人出”,不过只是古人不知所以然罢了。” 作为皇帝,朱明中当然不相信什么祥瑞,即便是大臣们经常提,他也会时而加以反驳,但是在另一方面却不得不承认,被人恭维被人他妈必须得感觉确实非常舒服。人总要保持那么几分理智,要不然的话,很容易迷失于其中。 “陛下,话也不能这么说。” 跟在陛下的身边,李定国笑道。 “臣以为“黄河水清圣人出”,古人所说确实不错,要是国君不是明君,即便是明白这些科学道理,恐怕也做不到,要不是陛下当年苦陕西百姓所苦,将其从如此贫瘠的地方迁往东北等地,这陕北各地又岂能得到休养生息,又岂会有现在的恢复。” 李定国的恭维让朱明忠笑道。 “晋王,如果朕没有记错的话,不知多少陕西百姓因此忌恨朕,认为朕是在抑私仇啊!” 现在随着新疆的收复,出于移民实边的需要,陕北等地的居民外迁又一次开始了,许多陕西地区县城都成为了空城,村落也变成了无人的废墟。 “陛下,百姓背井离乡,难免对朝廷有所误解,东北、新疆土地都远比陕北肥沃,他们到了那里过的远比在家乡更为舒适,虽然一时不能理解,但久而久之却也能理解朝廷的苦心,理解陛下于陕西百姓的厚爱。” 这一番话李定国更像是说给自己听的,和其它人不同,他是陕西人,面对强制迁移的乡亲,他有天然的责任,也正因如此,他更希望将来所有移民外地的陕西人能够因为生活的改善,而感激皇帝与朝廷,当然也就不再对他心有怨言了。 “厚爱谈不上,陕北几千年来过度开垦,早就不适合人类生存了,土地如此贫瘠的地方,生活着这么多的人,一但发生灾荒,想不出乱子都难,这些年,朕不断加大陕西、山西以及河南、山东等地,尤其是山区的移民力度,许多地甚至到了百里无人烟的地步,为什么?就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骑在马上,沿着长满了野草的官道继续往前走着,朱明忠扬起手中的马鞭,指着前方说道。 “前面的榆林县,现在已经变成了空城,因为百姓都已经经全部迁出了,但是在额尔齐恩河畔,却又有了一个榆林县,相比于这里干旱贫瘠,那个榆林县临着大河,水丰田肥,百姓人均分配土地超过百亩,这里的百姓到了那边以后,很容易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虽说偏远一些,可总好过在这里过苦日子吧,当然,于朝廷来说,00万陕西人迁往西域,可以起到移民实边的作用,有了那00万人,再加上从山西、北直隶、河南、山东以及湖广等地迁移过去的00万人,等他们到了那里,人烟稀少的西域就会变得与内地无异,西域虽说整体上的干旱,可很多地方,却也适合农牧业……” 相比于西伯利亚,看似干旱、充斥着沙漠的中亚反倒更适应发展农牧业,更适合移民生活,尤其是在当地人被满清大量屠杀,本地人百不存一的情况下,大量移民可以确保那里的长治久安。 “朕的目标是在二十年内,移民六百万人,这些移民基本上都来自国内的偏远不适合农业生产的地区,他们到了西域后,既可以改变自己的生活,也可以帮助大明稳定边疆,有这二十年,朕以为那里到时候,可以推行建省,最多三十年的时间,就会与东北无异,变成大明的行省,晋王,你觉得呢?” 陛下的反问,让李定国沉默片刻,然后答道。 “陛下,要稳定西域,就非得先彻底解决满清不可!” 正文 第77章 本能(第二更,求支持) 在越军进攻的时候,尽管明军的野战炮不断的轰鸣着,但是因为榴弹设定时间的问题,往往起不到应有的效果,相比于榴弹,最为致命恐怕还是霰弹,装在铁筒内的霰弹从炮口中飞出后,就像是稻田里扫过的镰刀似的,尽情的收割着人命,在从三百寻到百寻,这短短的两百寻(米),正是霰弹威力得到充分发挥的距离,太远了,会过于分散,太近了又不够分散。现在这个距离不远不近正合适。 三十几门野战炮发射的炮弹,每一次就像是数千支火铳齐射似的,成为步兵线列最有力的支援,那密集的弹丸于空气中呼啸着飞过时,落到越军的身体上,瞬间就会撕碎他们的身体,将他们打成马蜂窝。 不过尽管明军的铳炮齐放,仍然没能阻挡越军的进攻,那些穿着黑色军衣的越军挥舞着手中的刀枪,嚎叫着继续向前冲锋。 一百寻、八十寻、六十寻…… 蜂拥而上的安南兵越来越近,而明军只是排成线阵,像是在训练场上一般不断的朝着安南兵放铳,尽管安南人的火炮发射的实心炮弹偶尔会在线列上撕开一个口子,让几名士兵甚至都来不急惨叫就已经倒了下去。但是他们仍然纹丝不动的站在那里,装弹、射击。 随着距离的接近,安南人的弓箭手不时的会朝着明军放箭,尤其是战象上的弓手,更是不时的偷袭着明军,而专注于前方的明军,往往很少攻击战象,顶多只是发发流弹击中战象,反而激起了战象的凶性。 受伤的战象嚎叫着在象奴的驱使下,朝着明军冲了过来,面对那庞然大物的冲击,尽管刘汉也好,朱臣也罢,他们对大象都不陌生,但仍然被吓了一跳,至于普通的士兵看到大象冲来时,那巨大的象足踩到安南人的尸体,将尸体踩成肉泥的时候,无不是变得心惊肉跳起来,他们的心里甚至情不自禁的冒出了一个念头。 逃! 就在这个念头涌现出来的时候,那边的军官们纷纷大声喊道。 “稳住、稳住!” 在一边稳住部队的同时,刘汉听到中队长命令道。 “二、三、四小队,准备手榴弹,目标正前方!” 接到命令的战士们无不是纷纷从腰间取出手榴弹,然后拧开底盖,在瓷球拖着拉火绳露出来之后,立即拉动接火绳,然后用力的甩出手榴弹。 虽说只有几步的助跑,但是仍然把手榴弹甩到了四五十寻开外的水田中,当然也有不少人直接甩到了六七十寻之外,落在了越军中间,而那些越南兵除非被直接砸到脑袋,否则根本就不觉得那些铁疙瘩是什么威胁。 上千个手榴弹甩了出去之后,并没有在第一时间爆炸,它会延时五至六秒才会爆炸。只以为是一通铁疙瘩的安南兵,继续嚎叫着朝着明军冲杀过来,只有极少数的几个安南兵,注意到那铁疙瘩落入水里后,在水里仍然冒着气泡。不过也仅只是如此了,毕竟,从正面打来的铳弹仍然不断的夺去人们的性命。 突然,就在双方短兵相接的瞬间,一阵阵剧烈的爆炸在安南兵的脚下炸响,甚至有战象因为踩到了手榴弹上,在爆炸的瞬间,将象足炸伤,更多的战象却是因为弹片划伤没有防护的腹部,嚎叫着像是疯了似的横冲直撞起来,完全不顾象奴的指挥,将附近的安南兵纷纷踩死于足下。 尽管偶尔的会有几头战象冲过来,但是这个时候,后方的野战炮却将一筒筒霰弹轰出,那些看似不可抵挡的大象,甚至都还没来得反应,就纷纷被打成了马蜂窝。 而真正最为致命的却是他们身后几十门迫击炮,在这个时候突然开火了,因为迫击炮的射程近,只有200寻左右,所以他们一直没有开火,而是等到越军完全进入射程之后,才朝着越军一阵急速射。 相比于定时不准确威力减少大半的野战炮,使用瞬发雷汞引信的迫击炮炮弹的威力是极为强大的,也正因如此,它才会成为明军的杀手锏。而这个杀手锏更是在过去的战斗中屡试不爽,这一次同样也不例外。 虽说晋军一共只有百门迫击炮,而且炮弹都需要从中都的兵工厂调运,但六十余门迫击炮在短短数秒内,仍然打出了上百发炮弹,看似不多,但是却仍然让陷入混乱中越军完全被硝烟所笼罩,在猛烈的爆炸中,上千斤的铸铁化成数以万计的破片,在空中掠过,撕碎周围越军的身体,甚至就连同大象的身体也被弹片撕扯成一团模糊的血肉。 相比寻常的铳弹或者野战炮的榴弹,在短时间打出的迫击炮弹,就像似夏天的暴雨似的,来得急,正因为其急促所以才显得锐不可当,以至于那些越南人甚至都没有来得急反应,就是那么傻傻的站在那里,任由弹片撕碎他们的身体,将他们的身体炸向半空。 身体的剧痛,让丁文左想要动,但浑身却没有一点力气,他的视线下移,可以看到原本挡住铳子的西洋甲上多出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孔洞,那个扭曲的有些变形的洞很是显眼,而胸腹间的剧痛提醒着他,他中弹了,原本手中提着的刀,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落到了脚下,而在胸甲的下方缝隙间,血正在不断的涌出来。 双腿一软,丁文左跪到了水田中,他跪在那里,双眼中尽是不甘,而更多的是不解。 怎么会这样? 这明明是值百金的西洋甲,怎么会被打穿呢? 丁文左不可能再知道答案,那双尽是不甘的眼睛,此时此刻其中的生机正在一点点的涣散…… 终于,跪在田中的丁文左倒了下去,头朝着水田倒了下去,而在他的身边,到处都是被铳弹打伤、打死,被炸死的安南兵,甚至就连那水田也被血给染红了。而此时,水田中仍然不断的有炮弹爆炸,一个个和着黄泥的水柱在越军的身体不时的炸起,伴随着爆炸,一个又一个人倒下了。 直到这个时候,原本还有些紧张的步兵们,心里才算是长长地松了口气。他们知道,安南人已经不可能再冲到他们的面前了。 就在众人松下一口气的时候,此时却听队长们发出的命令。 “上刺刀!” 朱臣等人听罢连忙将刺刀插入铳口左拧卡上刺刀。既便是有靠近的敌人,也可以用刺刀刺死他们。 可不等那些越南人冲过来,随着鼓手敲响军鼓,明军的阵地中响起了更为急促的鼓声。 这是前进的命令! 是时候进攻了! 端着上着刺刀的火铳,战士们踏着整齐的步伐向前行进着,尽管水田里的积水、稀泥拖住了他们的脚步,可是他们仍然尽量让队伍保持整齐一致。 偶尔碰到落单的越军时,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用刺刀刺穿越军的胸膛,帮助他们解脱。 “保持队形!” 右手握着的军刀刀背靠在肩膀上,刘汉一边前进,一边用口令叮嘱着战士们,作为小队长的他,所需要就是保持一队的队列。在战场上,很多时候他的作用仅限于此。 不过此时越南人还没有溃败,在硝烟散去的时候,当他们看到杀过来的明军时,甚至又一次挥着刀枪杀了过来,似乎他们知道,只要冲过去,明军就不可能再开炮了。 而对只有十几寻远的敌人,朱臣和战友们都是沉着的端起了枪。随着队长的长刀再次划下。 “放!” 又是一阵密集的齐射。这次即便是眯上了右眼,可是他还是清楚的看见了铅弹穿过越军的身体时扬起的血雾,那血雾就像是身体猛的一下炸开似的,炸出了一团血雾。那一团团的血雾在空气中弥漫着,即便是有呛人的火药烟雾遮挡着,仍然能够呼吸到空气中的血腥味,甚至一阵风吹来的时候,都能感觉到那血雾被风吹来了,落在了身上,然后汇成了血滴……当然这是看不到的,因为他们的军装是红色的。 不过此时朱臣的心中却显得极为亢奋,那是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他的双眼也变得灼热起来,甚至开始渴望着现在就提枪杀过去,用刺刀一刀刀的刺穿敌人。 这是一种野性的本能驱使。甚至根本就不受人们的控制。 嗜血的细胞一直隐藏在人类的基因之中,只要有适当的条件,就会得到催化,而战场就是催化这种野性的条件。 只不过,相比于明军,这一轮齐射之后,安南兵的勇气完全被打散了,他们看着近在咫尺的明军时,所想到的不再是进攻,而是逃! 逃也是本能! 这是生的本能,在生存的本能驱使下纷纷向后逃散的越军,甚至都没有给明军反应的时间。 眼看着被吓得撒开丫子往回跑的越军,所有的明军无不是微微一愣,然后他们半晌都没有反应过来,这些孙子,跑的也太开快了吧! 正文 第81章 父子(第一更,求支持) “阿嚏!” 正随着父亲一同在街上逛着的朱和嘉没来由的打了个喷嚏,他压根就不知道,已经有人虎视眈眈的,等着他进入的清河学校,搜他的身,发一笔“横财”,此时,他的双眼正好奇的盯着市街。对于他来说,外界的一切都是好奇的。 尽管作为皇太子,他每周都有机会出宫,但是像这样逛街的机会并不多,尤其是随着父亲一同逛街的机会更是少之又少。 “爹,这是什么?” 瞧着路边摊上一个个精巧的小人,朱和嘉立即好奇凑过去,看着那彩色的面团在师傅的手中变成孙悟空。 “是面人。” 捏面人这个手艺,即便是到了21世纪,偶尔也能看到,不过似乎几百年后的手艺人,还没有现在的手艺人做出来的更精巧,这也难怪,毕竟,这个时候,捏面人是门手艺,在21世纪呢?嗯,挣钱的门道。 虽说两门手艺都是为了挣钱,可如果全都掉进那钱眼里了,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手艺了。 “这面人多少钱一个?” “这面人一文钱一个,这条龙两文,这上唐僧牵着白龙马的,三文钱。” 看着儿子从钱袋里取出零用钱买面人的时候,朱明忠只是微微一笑,他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将来不知柴米油盐贵,所以才会特意培养他的理财意识,而固定的零用钱,自然是必不可少的——不多不少每周五十文。 虽说他花钱的时间不多,但是每周去圣庙的时候,他都会把零用钱捐出去。只有到了出门逛街的时候,他才有机会花钱,不过这种机会总是太少了,虽说有时候郑灵偶尔也会出宫,但却很少带上儿子,朱明忠同样也是如此。 反倒是,他的老师倒是经常带着几个皇子一同上街,但是他们上街更多的是为了体验“人间疾苦”,而不是为了逛街,为了消费。 虽说几十文钱,并不算什么消费,但却通过这个消费的过程,他能够理解钱的概念,这才是朱明忠带个逛街的目的,当然,这次出宫,并不仅仅是为了这个原因。而是因为在儿子即将正是“开学”之前,他和许多大明的父亲一样,带着孩子在“圣庙”附近购买着文房四宝,作为的礼物送给孩子。虽说在宫里有更好的文房四宝,但是这是一种“传统”,当然是在过去四年中,于大明刚刚实兴起来的“传统”——通过社学传递到民间的新礼。 文房四宝! 这是父亲送给儿子入学的礼物。有时候,“传统”需要维持,而建立传统需要“以身作则”。在父子两人购买了文房四宝之后,朱明忠又领着儿子来到了“圣庙”,三年前,这座“圣庙”还只是一个模型,但是现在这却是大明最大的“圣殿”。 在过去的四年间,那场“宗教改革”已经慢慢的发挥了作用,曾几何时,用于治国的儒教,现在已经变成了某种宗教,通过开笔礼、成人礼、婚礼、葬礼等等渗透到了大明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还划分了“教化区”,区内无论身份高底,都同在一家“圣庙”,就像这座“圣庙”它的信徒既有皇家,也有平民。 当然,现在这并不是“传统”,想要真正成为“传统”,还需要通过社学向世人传播这一切,最终,儒教会成为传统,它不是宗教,但在某种程度上,却又等同于宗教。 进入“大同殿”,进入这借鉴了西式教堂的圣殿,高大的厅堂显示出了人们的渺小,同样也让人们生出敬畏之感,对于这种透过建筑传递出来的心理暗示,朱明忠自然是再清楚不过,也正因如此,尽管他的神情庄重,但是心底实际上并没有丝毫的敬畏之心,反倒是跟在父亲身边的朱和嘉,他曾经叫朱燚,也是皇家的嫡长子,按照皇明的传承,他生下来就是大明的皇储,是太子,甚至在襁褓中的时候,就曾经“监国”江北。 对于大同殿,朱和嘉并不陌生,他的开笔礼就是在这里举行的,而且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随同父皇、母后以及朝中勋贵大臣一同来这里参加“省会”——三省吾身,以正三观。 这是为人必须的功课,只不过平常都是于家中、课堂等地,只有在特殊的日子里,才会来到大同殿参加省会,反省自身。 保持敬畏之心既可,何为敬畏之心? 敬而远之。 对于年幼的尚不足六周的朱和嘉来说,他并不知道父皇这番言语的道理,只是默默的记住它,然后每一次来到这间大同殿的时候,他都会在心底想起这句话,在保持敬畏的同时,提醒着自己要远离这一切。 与父亲一同立于圣像前,闭目反省自身。 不过与许多成年人在那里闭目反恩:或为人谋而不忠乎?或与朋友交而不信乎?或至诚不悖否?或言行不耻否?或气力无缺否?或努力无憾否?不同的是,对于朱和嘉来说,他所反思的顶多也就是“学而不功否?”,似乎,现在还没有到入学的时候。 明天,他才会进入皇村学校,那是专门为皇室子弟和勋臣子弟开设的社学。而他则是第一个进入皇村学校皇室子弟,尽管之前也有宗室子弟,可他是大明的皇太子。 不过,朱和嘉似乎并没有感觉到什么压力,在反省的时候,他的脑海中甚至会浮现出了,刚刚得到的玩具——一艘军舰模型! 再过十年、最多二十年,儒学应该就会真正恢复成为它的本源了。变成一门哲学了。 尽管是于“圣像”的面前闭目反省,但是朱明忠所思所想的,仍然是怎么打破了这尊“圣像”,把他变成一尊泥菩萨。 对于这所谓的“圣像”完全没有丝毫的敬畏,不过,这并不妨碍,他表现出一副庄重、肃穆的模样,毕竟,他是皇帝,要以自己的行为举措,去影响别人。 “燚儿,” 虽说已经认了祖归了宗,儿子的姓名也从朱燚改成了朱和嘉,但是他的乳名,仍然没有变,在私下,朱明忠还是会叫他燚儿。 “你过来。” 来到一旁的受礼台上,朱明忠翻开台上的那本厚厚的教区受礼登记簿,按照大明的新礼,每个孩童在六岁,实际上也就是五周的时候,都要在圣庙受“开笔礼”,作为皇储的朱和嘉同样也不例外。 “你看,你的名字在什么地方?” 按日期翻受礼的那天,朱明忠指着登记簿上的那页问道身边的儿子。 “在这。” 足有一尺宽登记簿上登记着十几个人名,朱和嘉可以毫不费力的找到自己的名字。 “你看看你前面的名字,他叫什么?” “南林,这个姓很少见。” 朱和嘉不以为意的答道。 而朱明忠只是微微一笑,他看着这份登记簿,在这上面,所有人都是公平的,即便是皇子的名字也是平民的孩子写在一起,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而另开一本。 “我大明有南姓的勋臣吗?” “嗯……没有。” 朱和嘉非常肯定的回答道。 “有南官的达官显贵吗?” “没有。” 虽说不到六岁,但朱和嘉仍然可以肯定,大明现在的那些个公侯伯勋贵之中,绝对没有姓南的,至于朝中的显臣,同样也没有姓南的。 “南家应该是平民。” “确实是如此。” 朱明忠指着那个名字,然后说道。 “你看,既便是你身为皇太子,是大明的皇储,可是你的名字也是写在平民百姓之后,你和他们实际并没有什任何区别,你记住,世界上唯一将人们区分开来的是——他是否持有美德。” 与这个时代的皇帝不同,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朱明忠并不愿意自己的子女不知民间疾苦,也正因如此,他对会对儿子的老师建议,皇子和公主应该被带到京师附近平民区和村落,这样他们才能对平民百姓的生活有所了解。 “他们必须学会同情,一个不知同情为何物的皇子,不会成为一个好的皇子。” 或许,朱明忠可以做到铁石心肠,但是他却不知道,自己的孩子也是铁石心肠,皇帝不仅要有铁石心肠的一面,同样也要有仁慈的一面,至少对待自己的子民,必须要持以仁慈。只有如此,才有可能成为一个称职的皇帝。 “孩儿知道了。” 看着那个排在自己之前的名字,朱和嘉那双大大的眼睛中,满是好奇,至少在这一瞬间,相比于持有美德的重要性,他反而更好奇这个“南林”是何许人也,居然能够排到本宫的名字之前,尽管在他的名字前方有厚厚的几百页,上面同样也写满了名字。 父子两人离开了“圣庙”后,那庄重、肃穆的表情立即变成了灿烂的笑容,就在朱和嘉欢天喜地的随着父亲于街上游走时,那边传来了报童的喊声。 “号外,号外,建虏犯边,为我大明官军击败……” 报童的喊声,让朱明忠先是一愣,随后又是一笑,建虏犯边,他们现在还有那个胆子吗? 正文 第358章 (求月票,求支持) 在陕西的山岭之间,伴随着一阵蒸汽机的轰鸣。喷吐着一团白烟的蒸汽机车沿着山崖边的铁路行驶着。 十几年来,火车的出现改变了大明,缩短了空间上的距离。尤其是对于西北偏远地区而言,铁路的出现象更是从根本上改变了这里一切,过去因为没有水运的便利,陕西的发展总是受制于交通,尤其是逢着灾年时,那怕是官府筹集到赈灾的粮食,受交通上的限制,也很难运进陕西。 但是现在铁路以及火车的先后出现,却根本上改变了这一切,从潼关直到西域的的铁路,就像是条大动脉似的,促进着铁路沿线地区的发展。 不过,所有人都知道,西北铁路的筑建是因军事而起,甚至修建铁路的开支也是从战费中开支的。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在这条铁路上,军队都享有绝对的优先权。相比之下,铁路的民用一直都被放到次要的位置。就像现在,一辆临时加开的军用专列,就直接导致了两列民用列车的停运。 对此,坐在专列上的李定国,倒也有所耳闻。 “估计,不知多少人会骂我啊!” 自嘲似的笑了笑,李定国知道,现在正是羊毛、粮食等商品的旺季,两列火停运,势必会对陕西百姓的生活造成影响,不定私下里会有多少人抱怨。 往车窗外看了眼,现在车外的山岭上尽是枝繁叶茂的树林,本就是陕西人的李定国,看到郁郁葱葱的山岭时,脸上却闪动着些许悔恨。 现在陕西的山岭为什么会如此繁茂? 当年陕西大旱,上百万西人流窜为寇。几十年的战乱后,陕西各地无不是十室九空,没有樵夫采樵、百姓砍柴,这山岭自然一天比一天繁茂。 人死尽了! 几十年的战乱,何止陕西是十室九空,这天下各地无不是如此,固然绝大多数是满清的罪,可西人也是罪孽深重啊。 他李定国同样也是浑身的罪孽啊。 想到这,李定国的眼帘微垂,神情变得有些痛苦,既便是已经过去几十年,他也无法忘记自己身上的罪孽。 甚至有时候,随着年岁的增长。总是会想起过去的一些往事。总是有太多的悔恨。太多的遗憾。 “等打完了这一仗,李某也勉强算能赎罪了……” 默默不语的李定国,将视线收回时,和其他人把一这次西征当成获得功勋的机会不同,他更愿意把这一切,当成他个人赎罪的机会。 每一个人都应该有机会去弥补过去的错误。现在他就在弥补自己过去所犯下的错误。 若有所思的他刚刚回过神来。就听到坐在对面的儿子说道。 “父王,不过就是些许愚民乱语罢了,西北铁路本身就是由军费修建,自然优先满足军用,至于民用不过只是军方怜悯百姓,分出些许车皮供他们使用,现在他们反倒想要喧宾夺主,这天下又岂有这样的道理?” 听到父亲的自嘲,李嗣兴认真的说道。 “要是他们再敢抱怨什么,到时候,直接下令撤回车皮,铁路完全改作军用,看他们谁还敢说三道四。” 相比于父亲。他做起事情顾虑更少,也更为果断。甚至可以用简单粗暴来形容。毕竟,很多时候他并不像父亲一样,有那么多的顾虑。 “嗣兴,你别忘了,你也是陕西人啊!” 看着愤愤不平的儿子,李定国提醒着他。提醒着他,同样也是陕西人哪,怕他几乎没有来过这里。 但无论如何,他都是陕西人,他必须要顾及同乡之情。是他的儿子却没有这么多顾虑,对于他来说,陕西仅仅只是一个地理名词而已。 “此令一出,你让为父如何面对陕西乡老?” 本就是陕西人的李定国,自然会千方百计的维护陕西人的利益,但也只是局限于能力有限的范围内,像在陕西大移民期间,就有陕西乡老的代表找到李定国,找到这位曾经的西贼,也是陕西人在朝中级别最高的勋贵,试图请他呈请朝廷,停止移民。 但李定国只能选择拒绝,因为他知道移民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陕西的将来,同样也事关陕西的乡亲将来几代人的未来。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他知道皇帝的意志是没有任何人可以左右的。 所以也正因如此,陕西的民众对于他。一直都是颇有怨言的。有多少人会念及他千方百计的对同乡们的照顾。 “父王,您念着陕西乡情,可陕西人,又有几人念着您呢?” 又一次,李嗣兴为父王抑起了不平,毕竟,一直以来,因为父王出身西营和移民期间的沉默,陕西百姓对他一直都是颇有怨言,甚至有人说“贼居王位,心无民”。 儿子的抱怨,让李定国只是微微一笑,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的坐那,正想在过去的这么多年,面对许多误解的时候,他从来不曾解释过一样,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并不需要解释,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解释了别人也不一定会听,不一定会信。良久之后,他才说道。 “将来,终有一天,他们会理解的。” 时间也许只有时间可以解释这一切,也只有时间可以去替他说明所有的事情。也许等到那个时候,他们也就明白了,也就理解了为什么他会这么做。 “再过二十年,他们就会理解朕的苦心!” 置身于黄土高原上,看着曾经因流水长期强烈侵蚀,逐渐形成千沟万壑、地形支离破碎的特殊景观,经过十年的封禁后重新显现出来的郁郁葱葱的景像,从来不曾想象过黄土高坡有一天可以变成一片绿色的原野的朱明忠忍不住惊叹道。 “晋王,你看,非但连坡顶都长满的树木灌木,就连同沟坡里也长满了各种各样的灌木、野草,等到这里草木把坡地的缝隙填满,坡地上浮土就会被固定,然后野草、灌木会继续从根部向周围扩散,再有十几、二十年的时间,估计这片黄土高原,差不多就能恢复旧时的模样,先秦那会森林密布的模样,就会再次呈现于世人的面前。” 跟在陛下的身后,对于什么生态环境的自然恢复,李定国并不了解,他当然也不知道,在另一个时空中,因为核灾难被封闭的切尔诺贝利是如何在几十年内成为一片原始森林,尽管有着辐射的威胁,仍然成为动物的天堂。无数的动物在那里繁衍生息。像现在的这里一样,没有了人类的威胁,许多动物自然而然的迁移到了这里。后来这个时代没有人会去理解这种生态平衡。 对于这个时代的许多人来说,他们甚至觉得这种生态平衡是一种浪费。不过许多观念现在正在逐渐的改变。 但是自从随陛下一同进入这片已经鲜少见人烟的陕北地区后,放眼看去除了繁茂的林木之外,就是不时于林中奔跑的各种动物,甚至能够听到虎啸。这片曾经生活着数百万人的地方,已经成为了一片人迹罕至的荒凉之地。 不管对于家乡变成了这副模样,感觉有些心痛,但是李定国仍然用现在一种比较科学的观点去看待的这一切。 “臣听说,黄河的泥沙已经少了许多,去年有超过两个月,河水清透,不见泥沙,也正应了古人言“黄河水清圣人出”,这圣人指得就是陛下,要是没有陛下二十余年苦心操持,又岂会有我大明的今天?” 水土流失证是现在的一门新兴科学。尽管对于这一切并不怎么了解,但是并不妨碍你订过通过这种方式去拍皇帝的马屁。 李定国的恭维,让朱明忠哈哈笑道。 “晋王,什么“黄河水清圣人出”,这黄河水浑,完全是因为中上游水土流失造成的,皇家地理学会五年前就已经抵达黄河沿头了,黄河之水天上来,来的时候,可是清水,到了中游的时候,开始不断变黄,这几年黄河水渐清,不是因为有又人,而是因为黄土高原等地的百姓都被迁往东北、新疆等地,曾经过度开垦的土地得到了恢复,植被恢复了,水土流失自然也就少了,黄河水的泥沙一少,河水也就清了,所谓的“黄河水清圣人出”,不过只是古人不知所以然罢了。” 作为皇帝,朱明中当然不相信什么祥瑞,即便是大臣们经常提,他也会时而加以反驳,但是在另一方面却不得不承认,被人恭维被人他妈必须得感觉确实非常舒服。人总要保持那么几分理智,要不然的话,很容易迷失于其中。 “陛下,话也不能这么说。” 跟在陛下的身边,李定国笑道。 “臣以为“黄河水清圣人出”,古人所说确实不错,要是国君不是明君,即便是明白这些科学道理,恐怕也做不到,要不是陛下当年苦陕西百姓所苦,将其从如此贫瘠的地方迁往东北等地,这陕北各地又岂能得到休养生息,又岂会有现在的恢复。” 李定国的恭维让朱明忠笑道。 “晋王,如果朕没有记错的话,不知多少陕西百姓因此忌恨朕,认为朕是在抑私仇啊!” 现在随着新疆的收复,出于移民实边的需要,陕北等地的居民外迁又一次开始了,许多陕西地区县城都成为了空城,村落也变成了无人的废墟。 “陛下,百姓背井离乡,难免对朝廷有所误解,东北、新疆土地都远比陕北肥沃,他们到了那里过的远比在家乡更为舒适,虽然一时不能理解,但久而久之却也能理解朝廷的苦心,理解陛下于陕西百姓的厚爱。” 这一番话李定国更像是说给自己听的,和其它人不同,他是陕西人,面对强制迁移的乡亲,他有天然的责任,也正因如此,他更希望将来所有移民外地的陕西人能够因为生活的改善,而感激皇帝与朝廷,当然也就不再对他心有怨言了。 “厚爱谈不上,陕北几千年来过度开垦,早就不适合人类生存了,土地如此贫瘠的地方,生活着这么多的人,一但发生灾荒,想不出乱子都难,这些年,朕不断加大陕西、山西以及河南、山东等地,尤其是山区的移民力度,许多地甚至到了百里无人烟的地步,为什么?就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骑在马上,沿着长满了野草的官道继续往前走着,朱明忠扬起手中的马鞭,指着前方说道。 “前面的榆林县,现在已经变成了空城,因为百姓都已经经全部迁出了,但是在额尔齐恩河畔,却又有了一个榆林县,相比于这里干旱贫瘠,那个榆林县临着大河,水丰田肥,百姓人均分配土地超过百亩,这里的百姓到了那边以后,很容易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虽说偏远一些,可总好过在这里过苦日子吧,当然,于朝廷来说,200万陕西人迁往西域,可以起到移民实边的作用,有了那200万人,再加上从山西、北直隶、河南、山东以及湖广等地迁移过去的200万人,等他们到了那里,人烟稀少的西域就会变得与内地无异,西域虽说整体上的干旱,可很多地方,却也适合农牧业……” 相比于西伯利亚,看似干旱、充斥着沙漠的中亚反倒更适应发展农牧业,更适合移民生活,尤其是在当地人被满清大量屠杀,本地人百不存一的情况下,大量移民可以确保那里的长治久安。 “朕的目标是在二十年内,移民六百万人,这些移民基本上都来自国内的偏远不适合农业生产的地区,他们到了西域后,既可以改变自己的生活,也可以帮助大明稳定边疆,有这二十年,朕以为那里到时候,可以推行建省,最多三十年的时间,就会与东北无异,变成大明的行省,晋王,你觉得呢?” 陛下的反问,让李定国沉默片刻,然后答道。 “陛下,要稳定西域,就非得先彻底解决满清不可!” 正文 第359章 君臣(求支持,求月票) “陛下,要稳定西域,就非得先彻底解决满清不可!” 李定国的话声不大,但是在这个静悄悄的暮色中,却依然显得极为响亮。 话声清楚的传到朱明忠的耳中,不过他并没有立即说话,而是继续往榆林城赶去,偶尔的会抬头看一眼前方。 前方已经隐约可以看到榆林城残破的城墙了。已经成为一座空城的榆林,现在已经彻底的荒废了,没有了人工的维持,城墙上长满着野草,甚至还有矮小的树木,再有几十年的时间,也许,城墙上就会长满树林,到那时,恐怕就再没人能认出这里了。这座城市最终会被绿色所淹没。 也许再过两三百年,会有一些大明的学者、考古人员来到这里,在这片密林的深处,寻找着旧时的城市,也许,到那时,这里会成为文明的遗址,吸引着各地的游客。 谁知道呢? 或许现在已经没有办法预料未来了,但并不妨碍他去设想有一些可能。 长久的感叹之后,看着夕阳中的城池,想着李定国的话,朱明忠点头说道。 “是时候解决他们了!” 没有必要再拖下去了,有些问题总是需要解决的,已经拖了太长的时间了。 “这二十年,我们一直在积聚力量,而我们也看到,满清是何等残暴,所过之处又是如何人烟皆无,当年陕西色目不下数十万,可等到我们解放陕西时,所遗余人不过区区千余人,其男丁无论老少皆被屠杀,女子被掠走为奴婢,为他们生儿育女。西域亦是如此,数百万土人被残杀,即便是有少量土人逃脱,也纷纷被饿死在山区,满清如此暴虐,即便是蒙元也不过如此,当地的百姓苦满清久矣,盼王师久矣!” 当地还有百姓吗? 似乎已经没有了,除了死人之外,活着的女人不是被满清卖掉了,就是被他们掠为奴婢,分赏给有功官兵了。 似乎,许多当地的女子都被卖到了大明…… 哎,商人啊! 即便是在大明与满清交战的时候,那群商人也仍然追逐着利润,将满清掠来的女子,卖往国内各地,成为无业次子们的妻子——次子离家,父兄有责任为他娶妻纳妾。但许多人并不愿意把女儿嫁给无业的次子,即便是在有法令要求女子必须在最迟18岁嫁人,否则就要交纳重税的情况下,仍然有许多人不愿意女儿跟着次子“受罪”。 也正因如此,朱明忠似乎明白了,为什么欧洲的人口增长有限,不是因为其它,是因为没有产业的次子娶亲不易,不过相比于欧洲,大明百姓的解决办法简单而又粗暴。 娶不到可以买,官府不准买汉人,可以从海外异邦买婢女。所以他们的父兄纷纷为其买异族婢女,名为婢女实际上一买回来,次子就会纳她为妾,然后离家自然也就顺理成章。这也是异族奴婢贸易盛行的原因。民间因为次子对妾室以及富家对婢女的需求刺激了这个贸易。这个贸易以后世的观点来看,无疑是不道德的,但是却远比奴隶贸易更为高尚。 尽管许多传统的士人,认为次子大量娶纳异族奴婢为妾,生儿育女令汉人血脉混杂。但对此朱明忠却一直持欢迎态度。毕竟,有一个番女嫁入大明,就意味着番人少生数人,汉人就多生数人。此消彼涨,对大明的人口增涨是有利的,甚至可以削弱异域的实力,让其人口增加的速度降下去。 这些年不仅有来自暹罗、朝鲜、南洋等地的番女大量流入大明,还大量来自欧洲、中亚、印度、中东等地的番女作为婢女来到大明。她们或是作为豪门大户的婢女,伺候主人起居,满足大明富人对女婢的需求,或是作为妾室,成为次子的婢妾,大量婢女的涌入,刺激了大明的人口增长,使得这几年大明的人口增长屡创新高。 不过这两年,来自西域的婢女越来越少了,这表明当地的土人在清军的屠刀下,已经日渐稀少,甚至许多地方都到了千里无人烟的地步。既然这柄刀已经没有了用处,那也是时候解决遗留的问题了。 “是时候去解救他们了,不能因为他们民异域番民,而无视了他们所遭受的苦难……” 尽管是因为刀没了用处,所以才要解决遗留问题,但并不妨碍朱明忠用冠冕堂皇的话语,去解释为什么现在出兵。 “所以,我们必须要出兵,出兵解救他们,救他们于水深火热中。” 如此义正辞严的话语,自然让李定国连连恭维着陛下仁慈,尽管他也知道,当地已经没什么土人百姓了,可是,冠冕堂皇的话,听起来确实好听,而且大家也喜欢听。至于有没有土人不要紧,重要的是击败了满清,移民西域的陕西乡亲们,又能多得到一些土地。而且有功的将士还能得到分赏的奴婢,毕竟,战后会有大量的有功官兵定居当地,会有许多被俘的女眷需要有地方安置。 说话间,一行人已经来到了榆林城,残破的城墙上长满了野草,城墙的许多地方已经塌陷了,甚至就连城门洞也是摇摇欲坠,大有一副随时可能塌陷的模样。 “陛下,小心些。” 进城时,注意到城门洞的破旧,李定国连忙提醒一声。 “没事!” 直接策马从城门洞进入榆林城,已经荒废的城市中静悄悄的,没有丝毫声息,放眼望去,入目的尽是塌毁的房屋,这是一座已经没有人烟的死城。现在的榆林城在西域,至于这里,再有几十年的时间,就会被树木所吞噬。甚至就是现在,许多曾经的房屋、院落里也长满了杂草、矮树。 行走在长满各种树木杂草的街道上,荒凉的城市分外的凄凉,置身于一片死寂的城市中,总会让人感觉有那么几分惊悸。 “陛下,这里已经没人了,” 看着那些塌陷的房屋中长出的树林,李定国的心里涌起一阵异样的感受,看着这城池,他能想象得到当年这里的是如何的热闹,百姓们世代在这里生活,可现在,随着一纸官命,所有的百姓都被迁走了,无论他们是否愿意,都必须收拾行李,前往遥远的异域。 尽管在那里,他们生活地方仍然叫“榆林”,可也仅仅只有一个地名作为怀念了,无数人家的祖祠、祖坟仍然留在这里,并且最终将会被林木吞噬。然后消失去自然之中。 想到路上看到一些已经消失在林木中的坟茔,李定国忍不住长叹口气,神情变得有些痛苦而压抑。 “是啊,所有人都已经迁走了。” 点点头,注意到李定国神情的变化,朱明忠说道。 “朕知道他们并不愿意离开家乡,可是有时候,为了达成一些目的,总需要付出一些代价的,他们现在的迁移,是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晋王以为可是如此?” 陛下的问题,让李定国点了点头,此时的他,心情显得有些失落,尽管这并不是他第一次来到这样的城市,当年在西南的时候,他曾目睹过一个个城市是如何变成空城,进入城中那地上到处都是死人的骷髅,人都已经被杀绝了。 但这里,榆林却不同于其它的地方,这里是他的家乡! 他就是榆林人啊! 只是现在,榆林已经不在了。 即便是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榆林,可是现在,看着这已经荒废的故乡,他的情绪难免有些失落。 跟在陛下的身后,来到城中衙门前方,看着同样塌毁的衙门,李定国突然开口说道。 “陛下,臣知道该怎么做了!” 现在,李定国似乎明白了,为什么陛下会带着自己来到这里,恐怕并不仅仅只是为了巡视陕北,为了查看这里的植被恢复情况,其实,这又岂需要劳动陛下亲自前来?每年都有来自书院的书生们,来这里进行考察,每年都有数百份论文提出,陛下根本不需要亲自来这。 但是现在,李定国终于明白了。明白了陛下的心意。现在想起来,他甚至觉得自己有些后知后觉了,居然到现在才明白。 “明白了就好!” 朱明忠并没有多说那怕一个字,有些话,并不需要直接告诉大臣,但是事情总需要有人去做,就像这件事,必须要有人去做。 “晋王,有些事情,即便是再过五十年,人们也不会忘记,但是再过三百年,也许,就会有人去抱怨,他们会去指责今人的残暴。” 走到衙门边,看着那长满藤蔓的石狮子,朱明忠沉声说道。 “所以,这件事朕是不能去做的,也不能下令让谁去做,但却必须要有人去做,要有人去承担这一切。” “陛下,这是臣的荣幸!” 李定国没有丝毫的犹豫,他明白有些事情,陛下确实不便于直接安排。陛下是天子,是明君,不能是暴君。 “不过,臣有一事相求。” “说!” “待到剿灭建奴之后,臣希望能够靠老连乡。” “朕许你在榆林修建王府!” 朱明忠直接了当的回答道。 “陛下,臣想要还的是这里……” 看着空荡荡的城市,李定国摇头叹道。 “臣想回的是这个榆林城,而不是西域的那个,况且,臣也不适合呆在那里,毕竟,一切结束后,那里也容不下臣了……” 稍作沉默,李定国说道。 “而这里,无论如何,都是臣的家乡,臣希望能够在此安度余生。有臣在这里,至少将来对于榆林人来说,他们至少知道,在祖地还有人在,多少还有个念想,也算是臣唯一能为同乡做的事情了。” 李定国的请求,让朱明忠陷入了沉思,良久后,他才说道。 “晋王,这里现在可是百里无人烟啊。在这里生活,总是多少不便。” “臣知道。” 点了点头,李定国看着破旧的城池说道。 “陛下,你看,这城池虽然废了,可底子还在,只要稍加整治,就可以住人了,臣的王府就修在这里,至于人烟什么的,臣倒不在意,粮食可以从外边运过来……” 听着李定国的讲述,朱明忠并没有回绝他,沉思片刻,然后看着他说道。 “大明亲王分封,是朕定下的规矩,但晋王是异姓王,是不能封国的,不过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裂土封国虽然不能,但现在这里是官地,是朕的私业,朕答应你,待到建奴被荡平除尽,晋王凯旋之后,朕便把榆树老城以及城外十里之地,皆赏给晋王,永归晋藩。” 啊! 陛下的话,让李定国的神情微变,他惊诧的看着陛下,陛下这是何意?难道这是裂土封国?在大明本土。他甚至能够想象得到,这个消息传出去之后,会引起什么样的轰动,同样也知道会有什么阻力,必定是群臣反对。 “臣,臣……” 就在李定国吱呒着不知如何应对时,朱明忠笑道。 “晋王不要误会,朕所说的使用,就是这榆林老城和城外十里之地,都是你代朕管理,使用权在你,你在这里修王府也好,殖业也罢,朕和朕的子孙后代是不会过问的,嗯,这里就算是一座皇庄吧!不过,这皇庄朕全交给晋王,晋王嘛……以后每年给朕一两银子就行了!如此,也好堵住天下悠悠众口!” 陛下的话听在李定国的耳中,只让他一阵激动,连忙说道。 “陛下如此厚待,臣,臣必定誓死报答陛下厚待之恩!” “朕不需要晋王的以死报答!” 摇摇头,朱明忠看着远处说道。 “朕,所要的东西非常简单!” 扭头看着李定国,朱明忠认真的说道。 “朕只要定王在凯旋时,把玄烨小儿的脑袋于朕提来,让朕献祭于太庙既可。” “请陛下放心,臣此次返回西域后,就立即发兵讨伐建奴,不但要把他的脑袋砍下来献予陛下,就是其父的脑袋也要一并砍下,以告慰我先帝在天之灵!” 正文 第360章 天有道(求支持,求月票) 一条伊犁河将大明与满清隔离开来,当年满清将伊犁河以北的地区割让给俄罗斯,试图通过引入俄国人作为其屏障,以隔开他们和大明之间的接壤。破十大名,想要进攻大清,就必须要先进攻俄国人。 满清上下的算盘,打的倒是精明。却不曾想偷鸡不成蚀把米,面对明国的进攻,以及一直以来的强硬态度。俄国人几乎没有组织有效的抵抗,就将大片的土地丢给大明,这也导致满清的如意算盘的泡汤。 丢了夫人又折兵的他们。不得不面对大明的逼近。此后,伊梨河成了双方默认的“国界”。说是双方的国界,可实际上不过是一片千里的无人区。当年的屠杀让本就人烟稀少的大草原,变成了一片广阔的无人区,使得双方根本就没有机会发生冲突。 所以一直以来,伊犁河两岸都是极为安静的。从来不曾有两双方军队的身影。 但是现在这一切被打破了。 在持续了几年的和平之后,战争突然打响了。 数万军队迅速荡平了满清在伊犁河南岸的哨戒,越过了这条大河。大军随后便沿着空旷的草原行进。时间草原上尽是一片片红色的纵队。 洁白的云块,缓缓地从南向北移行,六月的西域,正值酷暑,天气闷燥,但是草原上的风却让人感觉有几分清凉,这空旷不见人烟的大草原和远方的雪山,给人们一种分外荒凉的感觉。 这片了无人烟的草原,就这么寂寞地躺在连绵起伏的山脉下,远方隐约可见的一座座雪山,在蓝天白云下显得分外的醒目。 在半人深有草原中,偶尔的会有一群黄羊驰速跑过,与此同时,一队队人马在这片草原中行进着。 “这蚊子可真多!” 嘴里说着有些生硬的汉话,杨森不时的抬手在身前打着蚊子,即便是来自贵州深山密林的他,也惊讶于这里的蚊虫之多。 多到在行军的时候,蚊子总会拍到脸上。钻到衣缝里。 “这里的多什么,我听说有的地方,蚊子多的一起飞来就是扑天盖日的,能咬死人呢……呸、呸,进我嘴里了。” 嘴里进个蚊子的王栋,大口的吐着口水,想要把蚊子给吐出来。 不过这会,他们身边的大多数人都在好奇的看着远方的雪山,来自西南深山中的他们,对于山岭并不陌生,但是那些光秃秃的石山以及雪山,对他们来说,仍然是新鲜的。 曾经在来的路上,他们也曾为平原的辽阔而惊讶,来自大山里的,他们从来没有看过那么 正文 第361章 御驾亲征(求支持,求月票) 天承二十年六月二十,大清国的都城靖南城上空,万里无云,尽是一片晴空。这是一个于靖南再寻常不过的晴日。 靖南的天气是干燥的,尤其是进入夏天之后,与中原不同,这里的雨水很少。甚至就连天空中的云朵同样也很稀少。 天空是蓝色的,蓝得分外的通透。 此时皇宫前的广场上,挤满了清军,这是三万名穿盔带甲的军士,我现在在战场上,盔甲的作用已经几乎没有了用武之地。但是在这个特殊的环境下,他们还是穿上了盔甲。毕竟对于大清国来说,这种泡钉棉甲,是大清国的传统。至少现在还有这么一丝传统,能让他们回想起往昔的辉煌。 在广场的东、西、南三面,排成了三个方队,在夏日的朝阳下,这些兵士一动不动地站着。不过毫无例外的是,他们每一个人都已经是大汗淋漓。 如果不是因为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恐怕现在他们早就已经把这盔甲脱到地上了。这年月谁还穿盔甲? 不过现在没有任何人敢发一句牢骚。 今天是皇上御驾亲征的日子。而他们作为中军将要守卫皇上的安全。陪同皇上亲征。尽管现在全国已经没落了,但是并不妨碍他们继续维持着过去的一些仪式。 奉命留守京城的上书房大臣率领王公大臣、文武百官,簇拥着十四岁的监国太子承祜,候立着恭送皇帝御驾亲征。 十五天前,从前方传来急报,五万明军越过了伊梨河,开始向塔拉兹等地挺进。 对于这一天,大清国上下,似乎早就等待多时了,明军的“入侵”,并没有在靖南引起多少风波。 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一天总归会到来。现在这一天来了,反倒让过去提心吊胆的他们松下了一口气。至少已经不需要再像过去那样成天担心着明军哪一天会打过来。 现在再也不用担心了。 在满清朝廷不断调动部队的同时。昨天,宫中接连传下两道圣旨,一是皇帝御驾亲征,一是皇太子承祜监国。这两道圣旨,使得人们的心头一紧,也让人所有人都知道了皇上的想法——大清国不会再往南撤了。 其实,大清国也是无路可退啊! 这几十年,从京城一路逃到西安,然后又逃到西域,现在又逃到靖南,这一路仓皇,不知遭受了多少劫难,尤其是当年那些随着顺治皇帝一同撤往西安的人,他们可都是抛家弃子来的。他们的妻子、女儿大都沦为汉人的女婢,为了传宗接代,他们不得不强掠河州等地的色目女人为妻为婢。 二十年的岁月,看似安生,可所有人都累了。 还能再往那逃呢? 望远望去,天下这么大,似乎真的没有他们的容身之地了,其实即便是有他们的容身之地。大明也不会让他们在那里安居乐业的。哪怕就是到天涯海角,大明都不会放弃对他们的追击。 今个儿,听到皇上要领兵亲征,讨伐明军的消息,已经跑了几十年的人们心情甚至有些激动。 管他是赢是输,总得和明国堂堂正正的打上一仗。 即便是输了,那也得的让输个堂堂正正的,别让他们像瞧孙子似的,瞧不起旗人! 旗人也是有血性的! 当然,这也就是那些天承年后出生的那些个年青人会这么想,他们没有经历过逃离京城的仓皇,即便是离开西安的时候,年岁尚小的他们,也没有太多的印象,即便是有,也是对明国的不满。 至于离开盛京的时候,他们更是心不甘,情不愿。相比于他们的父辈,这些年青人更渴望与明军打上一仗。 现在,皇上御驾亲征的决定,总算是让这些年青人如愿以偿了。 这是多少年不曾有过的大事了,留守在京的人们纷纷拥上街头,等候着恭送皇上,瞻仰御驾出征的雄壮军威,对于他们来说,这一天同样是个大日子。大清国似乎多少年都没有像今天这样气势汹汹了。 此时,整个靖南城都轰动了,别说是普通的旗人,就是当年那些被掠来的色目女子,也是纷纷站在街上,目送着她们的儿子们随着皇上出征,她们的神情尽是一副凄凉。当然还有一些妇人神情中带着一丝窃喜。她们在想什么没有谁知道。但所有人都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妇人都甘心做旗人的奴婢。 当然,更多的女人是因为儿子即将上战场而忧心忡忡的,对未来充满了担心,担心着儿子们的安危。 其实,男人的模样也好不到什么地方,毕竟,对于许多人来说,大明是永远挥之不去的阴影。 午时正刻,随着一阵悠扬的钟鼓乐声。 在皇宫前的这座曾被称为“撒马尔罕之心”的广场上,响起震天动地的大炮声。数十门大炮轰鸣着,一队队举着龙旗、宝幡的内侍从午门走了出来。随后,又有十余队御前侍卫列成的大队人马,威风凛凛地从宫内走出。这才见索额图、王化行两位随驾出征的大臣,骑着高头大马,一身戎装的率领一队御前侍卫走了出来。站在广场中央的主将图海知道,皇上就要出来了,便向身旁的两位副将军点头示意。 这两位将领,一位是皇上的亲舅舅,上书房大臣佟国维的哥哥佟国纲,一位是在为大清国南伐立下汗马功劳的费扬古。他们俩接到图海的指示后,立即将手中的腰刀高高举起。霎时间,号角震天响。皇太子率领百官俯伏在地,行三跪九叩首的大礼,一时间广场上扬尘舞拜,尽是一片山呼万岁声。数万八旗军士,也同时发出了山呼海啸似的喊声: “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就在这一片欢呼声中,头顶金盔的玄烨,宽大的披风下,是一身明黄鲜亮的金甲。尽管现在盔甲在战场上并没太多的用处,但泡钉棉甲是大清的传统,当年太祖、太宗皇帝就是穿着这样的盔甲讨伐明国,最终奠定了大清国的基业。 现在,身为皇帝的玄烨又一次穿上了盔甲,他想像先祖一样,立下不世功业,保住大清国的江山,尽管盔甲并不能给他带来什么,但是至少可以提醒着他这一切。 只见他手按宝剑,迈着沉稳的步伐走了出来。尖顶头盔下一对明亮的眼睛,此时显得格外精神。 但是玄烨的心情却谈不上激动,与广场上的百官、军士等人不同,他非常清楚,这次亲征意味幸存什么,没有任何人知道,只有他自己明白。 看着数万大军严整的军容,感受着高昂的士气,听着震耳欲聋的欢呼声,玄烨的心里,没有任何豪情,甚至没有任何自信。 当年父皇御驾亲征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显然,没有任何人会告诉他,但他很清楚,父皇的御驾亲征就是一个笑话。 而他的御驾亲征呢? 十万大军! 尽管在兵力上比不上父皇,但是与父皇那会不同的是,这十万大军是大清国休养生息二十年精锐,应该说是精锐中的一部分。 经过20年的休养生息,现在大清国终于又有了和大明再次决一死战的力量了。尽管对于将来并没有太多的预测。但至少这些军队给了他一丝底气。让他不至于再像过去那样,面对大明的时候总是会提心吊胆。 轻轻地举起手来,向大军致意。广场上立刻变得鸦雀无声。 “将士们!明国贼子野心勃勃,二十余年来,对我大清更是咄咄逼人,认不得灭我大清,既便是我大清对其百般忍让,明国亦穷凶极恶,意欲灭我大清,尽杀我旗人,对我们赶尽杀绝!是可忍,孰不可忍?!今朕亲统三军以满蒙汉八旗铁骑讨伐明贼。不败明贼,誓不还朝!” 广场上,三万接受检阅的军士,全都是经过多年操练,训练有素的精兵,听皇上说出此话,随着图海一齐单膝跪下,大声答道: “不败明贼,誓不还朝!” 与此同时,军乐号角之声再次响起。而留守靖南的官兵们,在户部官员的带领下,抬着一千多只大酒坛来到了广场,给每个出征的将士都斟满了一大碗酒。 此时的广场上,一切都显得很是肃穆。接即将出征的将士们,他们的手中端着酒。抬头看着皇上。所有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在皇上的率领下打败明国,中兴大清。 而留守的大臣也陪着太子来到五凤楼上。太子跪在皇上面前,将酒杯高举过头,大声说道: “儿臣敬请皇阿玛满饮此杯,愿皇阿玛此去旗开得胜。儿臣将遵从皇阿玛皇命,在京督办粮草,静待皇上捷报!” 玄烨见皇太子激动得脸都红了,也不免动了真情。在接过酒杯时,看着她说道。 “好,这酒,朕用了!皇儿,你留守靖南,责任重大,凡事都要与众大臣商议,有委决不了大事,要立即飞马报与朕知道,还有,不要忘了读书,各皇子都是你的手足,不可轻易责罚,你记下了吗?” “儿臣谨遵圣谕,请皇阿玛放心。” “嗯,明珠是有罪之人,不能参与今日的校阅大典,你传旨给他,要他随军出征!” 玄烨突然之间,作出要明珠随军出征的决定,在场的众大臣个个面面相觑,不知道皇上为什么要带上这个罪臣。 但是随后,大家似乎明白了,当初正是明珠建言放弃盛京等地,引入罗刹,借罗刹抵挡明国的,可谁曾想,看似兵强马壮的罗刹却如此不堪一击,不过一个月,就把大清国割让给他们的土地全都丢给了明国人。 要不是当初明珠那么蠢。大清国又何至于如此,现在也是背水一战了,皇上会带上明珠,倒也是情有可原啊。 随后,玄烨对于众臣吩咐,叮嘱他们要尽心扶持太子,助他处理朝政,当然还要练兵。 一番叮嘱之后,玄烨已经举起酒杯,然后一饮而尽。数万官兵也都一同将酒喝完,在玄烨将酒杯往地上一摔的同时,官兵们也纷纷将酒杯摔碎。 “不胜不归!” 玄烨大喝一声,整个广场上顿时响起一片雷鸣。 “不胜不归!” 在响彻云霄的吼声中,大军出发了! 与当年离开盛京时不同,这一次,他们是迎着“入侵”的明军而去的,他们将会在战场上击败明军,重新拾回旗人的尊严。 龙旗飘荡,鼓乐高奏,玄烨疾步走出宫,然后翻身上马,率领着数万八旗精锐,迎着明媚的阳光,浩浩荡荡地出京了。 在大队人马出靖南的时候,一直在家中待罪的明珠跟上了队伍,一见到王化行,便立即悄声跟到他身边,骑在马上轻声说道。 “兄长为何不劝劝主子?” 从得知皇上要御驾亲征的时候,明珠就暗叫着不妙。 皇上怎么能御驾亲征呢? 这万一要是败了可怎么办? 万一要是败了,到时候大清国可就连翻身的机会都没有了。好死不如赖活着,大清国这些年已都熬了下来。 什么到了这个时候,皇上反而犯起了糊涂。不知道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 之前是待罪在家,明珠自然不能给王化行添麻烦,可是现在既然随驾了,可得问个楚。 “谁能劝得了皇上?” 发须花白的王化行,神情显得有些疲惫,曾经为大清立下汗马功劳的他,这些年所感受到的只是疲惫不堪。 所以,现在的他几乎都不怎么说话,像一个哑巴似的,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一切。如果没有人主动提起他的话,甚至在很多时候大家都会忽视这个人。 所以为朝廷中的隐形人,他当然没有出言去劝皇上。 “劝不了,也得劝啊!” 明珠急声说道,见周围的人都在看着自己,又急忙压低声音说道。 “你难道不知道,明国肯定盼着皇上亲征,这样他们才能一劳永逸啊!” 一劳永逸,这四个字传入耳中,王化行沉默了,良久后才长叹道。 “明珠,你怎么知道,这不是皇上的想法呢?” 正文 第362章 心路(求支持,求月票) “你怎么知道,这不是皇上的想法?” 王化行的这句话一点儿不假。 如果仔细想一下的话,肯定能够发现。也许这真的就是皇上的想法。 二十年来,尽管满清上下,为了能够续命,一路西逃,越逃越往西。而且为了能够得到苟延残喘的机会,他们更是多次想要乞和,多次往中原送人头。 可对于满清,大明的态度是非常直接的。 永不议和! 换句来说,除非满清死绝,否则大明是不会停止讨伐的。 有些仇恨,不是一两代人能够化解的。 “即便这是皇上的想法,你在一旁也要拦下来啊!” 明珠有些紧张的看着王化行。 “要是,要是……到时候大清国可就全完了。” “拦,” 王化行苦笑道。 “明珠,你说我拿什么拦啊?” 看着远方,他神情显得有些失落。 “即便是我说了话,皇上又岂是我能劝得动的,更何况现在我是什么身份啊?” 一句我现在是什么身份? 让明珠沉默了下来。 作为旗人的他当然知道,对于大清国来说,即便是这些汉人抬籍入了旗,皇上对于他们的信任也是极为有限的。 毕竟有当年那些汉臣先后投降的前车之鉴。现在不是朝廷不用这些汉人,而是因为害怕。担心他们会像当年的那些人一样选择投降大明,毕竟现在大清国可以说是江河日下。但凡要是有选择的话,他们又怎么可能会给大清国陪葬呢。 当年这些汉人没有给大明陪葬,现在更不可能为大清陪葬。 所以对于这些汉臣的信任总是有限的。哪怕是像王化行这样,为大清立下了赫赫战功的功臣。不但是没有多少信任,甚至,还会因为他所立下的军功,对他产生怀疑。 “哎,可。再怎么样,总要有人去劝劝皇上吧。” 明珠有些失落的说道。 “咱们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皇上往绝路上奔啊。” “明珠。你知道你这话要是传了出去,估计到时候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王化行笑看着明珠。 “我也就是在你面前才会这么说,在其他人面前……” 沉默了片刻。明珠认真的说道。 “等接下来要是有机会面圣的话,到时候我肯定要劝一劝皇上的。” “明珠。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我告诉你。最少。等下皇上肯定不会见你的。” 王化行毫不犹豫的打破了明珠的幻想。 “我知道。” 明珠并没有因为幻想的破灭而有丝毫不适。反而笑着说道。 “这次皇上既然带上了我,回头肯定是会见我的。” 身为奴才的明珠,当初替皇上背了一个黑锅,他知道这个黑锅。皇上早晚会主动的替它摘掉。 也正因如此,在接到皇上的旨意之后。他立即高高兴兴的随着大军一起进发。当然他唯一的担心也就是皇上。担心皇上这次御驾亲征会不会出什么事儿。 “但愿吧。” 文化型并没有继续说下去,他只是抬头看着远方。静静的看着远方。 表面上看起来似乎神情凝重的他,内心深处,这时却早已经掀起了一阵阵难平的波涛。这么多年。他一直在等待着。等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但是,现在终于等到这一天之后。他却有些茫然了,她发现自己并没有像想象的那么激动,甚至心情显得有些过于平静了。 而在平静之余却又有些可惜。 “哎,但愿……” 将视线投向皇上的御驾。他还是长叹了口气。他并不知道。 作为皇帝的玄烨,同样也无法平静,在过去的一年里,他甚至也想通了一些事情。 大明要的是什么? 只要大清国存在一天,大明就不会停止讨伐。 那怕就是他们逃到天涯海角,大明也会追到天涯海角。 从西安到西域,再到靖南,大明从来就不曾忘记他们,大明依然磨刀霍霍的想要尽除旗人。 斩草除根! 他们要斩到什么地步,玄烨并不清楚,但他相信,对于大明来说,只要大清国的皇帝和朝廷存在一起,他们就不会停止讨伐的脚步。 有些仇恨,汉人是不会忘记的。 就像当年他们用数十年的时间,不断的讨伐草原,不断的讨伐蒙元一样。 大明是什么时候停止讨伐的? 有时候史书会给人一些答案。 从史书中得到答案之后,玄烨也就彻底的放弃了幻想。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明国也做好了准备,明军开始进攻了,明军越过的伊梨河,大清在那里的部署的兵力非常有限,甚至没人修建什么要塞,而是用上千里的无人区作为屏障。对此进攻的明军计划得很周密,他们行军的速度不快不慢,只图稳脚跟。玄烨也很清楚,明军一旦进攻,就不可能再把他们打回去。 而与此同时,原本应该派军协助他们的罗刹国也背信弃义了,罗刹国非但没有给他们任何帮忙,只是派了个叫格米那耶夫的军官告诉他们,现在罗刹国正在处理与土耳其人之间的冲突,无暇顾及其它。况且,他们在东方总督区的军队已经被明军击败,所以,目前没有力量对明军实施牵制。所以,原本双方签署的条约,他们不能遵守了,对于大清国是爱莫能助了。为此,沙皇深表歉意…… 仅此而已! 对于这一切,玄烨甚至都没有感觉到愤怒,他甚至知道,这一切都是无法避免的。 毕竟,这个时候,指往别人雪中送炭没有任何可能,能不落井下石,也就可以了! 失去了罗刹国的牵制。 面对十数万明军的进攻,已经陷入绝境的玄烨,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丧气,反倒是很快地便镇定了下来。并且出人意料的作出了一个决定——御驾亲征! 率领十万大军,往天山移动,在天山山脚下的定平堡(比什凯克)。摆出了以逸待劳的驾势,准备与明军决一死战。 定平堡是古代丝绸之路其中一条经过天山山脉,贯通西域和中亚草原的要道所经的驿站。当年清军进攻这一地区时,土人于该处建立泥造的堡垒。后来在抵抗失败,清军吞并布哈拉汗国地区后,就将泥堡大肆破坏,再将该地区发展为一座军事要塞。 他们认为这里土地肥沃,适合农耕,故而于这些进行垦殖。这是满清在北方最重要的农业区。 当玄烨亲统大军来到定平堡时,已是七月初了。十万大军进驻定平堡,立即以堡垒为核心,依山傍水,连营结寨,防守的极为严密,而且尚着堡垒修建了大量的工事,大有一副与此同明军决一死战的态势。 清军出人意料的调,让原本行军速度极快的明军,也慢了下来进攻的明军非常清楚,在这种山地地形中,要塞与大军集结意味着什么。他们并没有孤军冒进的意思。 在明军调整部署的时候,在定平堡要塞之中,玄烨仔细审视地图,他的双眼盯着地图,盯着地图上标出的数路来犯的明军。几位大臣一言不发地站在他的身后。太监捧着一碗参汤,站在他身边。这人参是商人们从大明贩运过来的,价格极其昂贵,也就只有少数人能用得起。 此时的房间里,静得出奇,更显出大战之前的紧张气氛。 良久之后,玄烨终于抬起头来了。 “图海,朕问你,在库尔代这个地方派了多少兵,此地乃是明军进攻的第一个关口,也是咱们与他们正面交锋的地方,万一有失,就要危及定平中军大营啊!” “回主子,奴才明白,岂敢在这冲要之地玩忽军情。在库尔代,奴才派了一万七千精锐部队,沿山修建有要塞,即便是李定国率全军来攻,我军也必定稳如泰山。” “嗯,不行,明军有攻城重炮,一炮轰来就能把要塞轰个稀烂,这么重要的地方,怎么能只放不到二万呢?这回朕不是要与李定国打个平手,也不是要他们攻不动,而是要一举重创他们!不如此,就打不出二十年的的太平,这样吧,从索额图的右翼军队里,再抽调一万人,都调到那边。” 图海刚要答话,索额图却抢先了。这次出兵,玄烨派给索额图的差事只有一件,就是守住右翼军,而右翼军在后方,基本没有什么战事。对此索额图心里不是滋味,又听皇上要把他的人再调走一万,他可急了 “主子,奴才自从随主子西巡之后,就再没打过仗。现在,奴才虽然老了,可忠心还在。奴才愿向主子请缨,去打这一仗,再给主子立一份功劳。” 索额图这么一说,图海不知该怎么说好了,在皇上的面前,索额图可比他的地位高出太多。 不过玄烨也没有立刻答复索额图。毕竟他并不是什么名将。 现在,大敌当前,把索额图派到正面防线上,他靠得住吗? 可是,康熙转念又一想,索额图主动请战,硬是不准,也不大合适,好在,前锋主将是费扬古,也是久经战阵的老将,就借此机会考察一下索额图也好,想到这儿玄烨说话了 “嗯,你想打仗,这是好事嘛,这样吧,你带着你的一万人马,去库尔代的前线。不过,你到了地方,都要听从费扬古的指挥。” “扎!” 索额图立即跪下领了圣旨,这么一来,可把费扬古给难为住了。带兵打仗,最忌讳的,就是有比自己官大的人当监军。这位爷可是上书房大臣。他费扬古甚至都不是中军大将,可毕竟是个外官,这皇亲国舅,上书房大臣,他敢惹吗? 虽然皇上下了旨,让他听费扬古的指挥,可是到了两军阵前,他如果不听号令,费扬古是敢驳回还是敢杀他们呢?如今皇上旨意已下,自己再想说不让他去,也不能说了。哎,认了吧,走到哪儿算哪儿,费扬古便苦笑了一下说 “既是皇上有旨,那可就要委屈了索相您了。” 此刻玄烨皇上一门心思都在如何用兵上,他想的只是怎么一战打出二十年的太平,对于奴才的难为,自然没有什么体谅。 “嗯,好,这事儿就这么定了。不过,打仗的事,千变万化,全要随机应变,咱们光在大帐里看图不行。费扬古,你准备一下,明日,朕要亲自到前线去看看。” 闻言,费扬古的心头顿时一紧,连忙说道。 “主子是万金之向躯,万万不能身涉险境。” 库尔代那地方可是两军阵前,铳炮轰呜之处,让皇上御驾亲临,万一有个闪失,自己又怎么交代?然后又急忙说道。 “主子,那张孝武不过是一跳梁小丑。他率几万人马,千里奔袭,本就已经是疲惫之师。我军数倍于敌,不难一举将其击溃。请主子稳坐中军。奴才若不能打败张孝武,让其兵败库尔袋,请主子杀了奴才全家。” “不,不是打败,也不是击溃,而是要一鼓全歼,斩草除根!你们可知,这明军二十几年来,为何百战百胜,士气高扬,正是因为没人打败过他,这次朕为何要弃土千里,就是为了让他们劳师远征,就是为了行疲军之计,在这样的山地,大军动作有限,咱们依堡垒坚守,本就占尽地利,可在防守之外,还要考虑怎么全歼他们,非如此,不能让大明震动,也不能换来二十年太平!此役万一有失也不是杀你费扬古全家的事,就是朕,也无颜返回靖南,你们都跪安吧。明早四更,来这里集合,这库尔代,朕无论如何都是要去的!” 库尔代,总是要去的,要不然无论如何,他都不能心安。 众人退下之后,房间内立刻沉寂了下来。因为战事临近,玄烨的心情很难平静。他只觉得浑身燥热,有些焦燥不安的走到地图前,盯着地图又寻思了一会,确定没有什么遗漏后,他才换上一件松散的长袍。 恰在这时,一阵香水味,从一旁的宫女身上散发出来,玄烨的心头一阵狂跳,双眼盯着那个相貌明显带着色目人痕迹的宫女,瞧着她那娇俏的模样,他直接说道。 “过来侍寝……” 。 正文 第363章 另辟蹊径(求支持,求月票) 一夜无眠。第二天,在数万大军的拱卫下,皇帝的御驾离开了要塞。 一路向北。越是往北,那些曾经看起来气势凶凶的清军,神情就变得越发的凝重,他们甚至显得神情惶惶不安。 毕竟谁都知道,越往北。就越容易和明军遭遇。对于这些作为皇上的御前侍卫的兵丁而言。他们当然没有想过,有朝一天自己需要亲自上前线。真枪实弹的和明军厮杀一番。 但是,现在就连他们的主子,皇上也去了前线,他们又怎么可能不去? 尽管人心慌慌。但他们也只能一步一步地向北前进者。并且在内心中祈祷着,祈祷着接下来的战斗之中能够保住自己的性命。 一路平安,没有遭遇任何不测。 三天之后,玄烨的御营抵达库尔代前沿。那些原本一个个神情慌慌的御前侍卫们,总算是长舒了一口气。 此时位于山谷间的库尔代已经聚集了超过两万大军,大军以山腰处的棱堡要塞为核心,在周围修建有层层的防御。 而在要塞的前方,已经布满了明军的阵地。这里是双方大军对峙的前沿。 稍事休息,玄烨就来到堡垒上方,通过望远镜查看敌情。观察着明军的布防,但见明军在数里外修建有简易的工事工事前方同样部满报鹿砦壕沟,把他们的阵地围得如铜墙铁壁一般。 眼前的这一幕,让玄烨不由得赞叹一声。 “嗯,这些明军将领不一定都有治军之才,但是个个打起仗都是有板有眼,用兵行阵时,上至将官、下至士卒,俱按其战术战斗原则作战,一丝不乱,令人不易有隙可乘。无论将领如何,但是其作事皆能脚踏实地、一丝不苟,实在是令人生敬生畏啊!” 同明军打了这么多年的交道,对于明军,玄烨有着他自己的了解,在他看来,明军并没有多少名将,他们的将领既不擅长用奇,也不擅长行险,最大的特点就是稳扎稳打,打仗脚踏实地、作战一丝不苟,可越是如此,越让难以对付,因为无论是训练、还是军械,清军都远无法与他们相比,而明军就是凭着训练、火器上的优势,一丝不苟的进攻,进攻,让清军完全不是他们的对手,即便是有时候,清军想要行险,偷袭其后方,但是却又不得不面对他们巩固的后方阵地。根本就是无懈可击。 这恰恰也正是清军的无奈。即便是他们想要用奇谋诡计,千方百计的去设下陷阱。面对这么一个,总是去稳扎稳打的对手,所谓的奇谋诡计自然也就没有了用处。甚至压根儿也就派不上了用场。 “陛下,今日之明军,已非昨日之明军,明国二十年承平,其子弟都生养安逸,无不是好逸恶劳,臣计算过,十年前,明军日行军可达80里,而现在却只五十里,由此可见其兵卒过惯了好日子,所以耐力已经大不如过去,其兵卒皆沉迷于享乐,其个个贪生怕死,必定不堪一击。” 索额图的话,让费扬古于一旁接腔说道。 “话也不尽然,明国或许承平二十年,百姓安享太平,可却不一定尽是贪生怕死之辈,况且明军兵器先进,仅凭兵器优势,寻常敌人就难与其为敌。” 对于大清国来说,多年以来他们感触最深的恐怕就是,大明的枪炮犀利。甚至这些年他们总结过来,总结过去得出的最终结果就是他们屡战屡败的关键原因就是枪炮不如大明犀利。 当然这个借口大家听起来都很舒服,而且也愿意承认这一点。器不如人,总好过势不如人。 “我们的线膛炮带来了吗?” 玄烨并没有理会他们分歧,而是直接开口问道。 费扬古连忙欠身答道。 “回主子,我军一共携带的五十八门线膛炮,全都布置完毕,射程都在十里以上。只要我们的大炮一开口,明军的这些土垒的营寨,顷刻之间就要灰飞烟灭。” 对于满清来说,在过去的十年间,他们一直试图仿制出明国的线膛铳、线膛炮,但是受限于技术水平,直到现在,他们仍然没有生产合格的线膛铳,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加工设备的限制,满清生产和线膛铳管次品率一直居高不下,导致成本高昂,加之无法保证铳管口径一致性,所以直到现在线膛铳仍然只是少量装备。 不过,相比于线膛铳,线膛炮却更容易生产一些。况且是他们生产的是前装线膛炮,不过因为成本等方面的原因,所以线膛炮的产量也很有限。 虽然数量有限,但是对于清军来说,线膛炮仍然是他们的杀手锏。仍然是他们克敌制胜的核心。 “比炮,咱们肯定比不过明军的!” 即便是有了线膛炮。玄烨也非常清楚,在火炮上大清即便是,在追上十年也赶不上明朝。 手指着前方的谷口,玄烨对费扬古说道。 “那里,明军想要攻过来,必然要从谷口进攻,他们进攻的时候,先放他们进来,然后用线膛炮狠狠的炸,堵住谷口,关门打狗。” 还没等玄烨再说话,远方突然响起了一阵爆炸,尽管那爆炸声听起来就很远,但是,仍然让众人一阵紧张。几十名御前侍卫,纷纷围在了玄烨周围,紧张的看着左右。 侍卫的紧张,让玄烨不禁笑道。 “哎,瞧你们那紧张样,明军就打过来了?朕瞧着,他们离这还有好几里呢。这顶多也就是明军的试探而已。” 作为皇帝的他。很清楚,这个时候打来的炮弹绝对不是朝着他打来的,而且炮声还这么远,作为皇帝,他必须要保持天子的气势。不能像这些人一样慌慌张张的,成何体统。 玄烨说得一点不错,明军确实是在试探。 试探性的进攻,甚至进攻部队并没有排成横队。其实早在西征时,明军就已经确定了进攻要塞的基本原则——散兵线进攻。而不是排成队让敌人当成靶子射击。 尽管散兵线无法形成密集的火力,但是却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伤亡。在这种进攻的试探之中。散兵线至少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 尽管红色的军装一直是明军的象征,但是在土黄色的山地中,红色是极为醒目的,就像是一个个移动的火焰似的,在山谷间跳跃着。 头顶上,子弹啸啸的掠过,相隔百丈,谁都知道,这个距离滑膛铳想要击中目标,除非老天爷保佑,不过尽管如此,王栋仍然小心翼翼的猫着腰前去,而不是站直了奔跑。 那样,死的会很快! 凭着西南山地里的经验,每前进了一段之后,王栋都会凭据着一块石头,尽量把身体依躲在石头后面,然后把铳口对准着敌人射击。 枪口喷吐出一股白烟,在白烟散去的时候,他看到自己射出的子弹,穿进了正在射击的清军的身体,那个人的红顶子不是飞到那里去了,光秃着脑袋,手里拿着一支燧发铳,在中弹之后,脑袋晃了晃,脑袋后面的老鼠尾巴也跟着摇了摇,然后,就倒了下去。 呼! 长出一口气,王栋的心头并没有涌起杀敌致果的快感。他整个人反倒变得更加谨慎起来。并没有因为杀敌而显露出任何兴奋。他知道,战斗不过只是刚刚开始,这个时候必须尽可能的谨慎小心。 一旦大意,到时候肯定会付出代价。那个代价可能就是自己的姓名。 躺在石头后面,面朝天空,将火铳装夹在腿里,王栋从腰间弹盒里取出子弹。 咬破纸弹尾,将火药倒进铳管,然后竖起火铳,摇了摇,然后才用装弹杆捣实火药,再塞入弹丸。躺在那装弹很费时,但很安全。这个时候保护自己的安全往往比速度更为重。 终于,几次跃进之后,王栋前进到距离的敌人防线只十来丈远的地方,这个时候,他甚至能看清清军的长相,很多人长的都像色目人,他们大都很年轻,不过也就是十岁的模样。他们正叫嚷着拼命扣动着射击,想要用铳子挡住他们的进攻,至于后方的炮兵,更是不断朝着前方轰击着,一阵阵霰弹像雨点似的从他们身边掠过,但凭着半人大小的石块,并没有给王栋带来任何威胁,只有一些战友倒霉的撞上了正在飞行中的霰弹,然后软软的倒了下去,倒在雪泊之中。 从缝隙处看到清军的火炮正在装填,王栋立即端起火铳,瞄准一个清军,然后扣动了扳机,瞬间,那个人的脑瓜就像是摔到地上的西瓜似的,一下碎裂开来,白的、红的散了一片。 随后,王栋又一次躲在石头后面,在他再次装弹的时候,甚至能听到身后的石头被铳子打中时发出的响声,一窝蜂涌来的铳子,不断的落在石头上,王栋并没有动,而是朝着周围看去。看着战友们的位置。 杨森到了,张跃也到了,还有…… 看着战友们,低着头,猫着腰的,借助石块、浅坑等障碍的保护跃进到距离敌人只有三四十米的地方。王栋大声喊道。 “队长到了吗?” “还没有,给压在后面了。” “那就再等会!” “瞅见机会就放铳,掩护后面的!” 在战场上,他们的喊声传得并不远,但却落到清军的耳朵里,那些清军纷纷调转铳口,试图把这些近在咫尺的家伙给收拾了,甚至他们还甩起了手榴弹,试图用手榴弹压制明军,将他们赶回去。 一时间,手榴弹不时的在王栋等人身边爆炸,不过因为他们都尽量贴趴在地上的原因,所以清军的手榴弹并没有给他们造成什么影响。而清军对他们的关注,反而给后方正在进攻的战友们创造了机会。很快,越来越多的弟兄冲到了前方,他们纷纷伏下身子,头脸紧紧地贴到地面上,躲避着迎面射来的子弹,冲到王栋身边的中队长,不顾枪林弹雨的抬起头来,他往清军那边看了一眼。 “嗖”的一声,一发子弹几乎贴着他的脑袋飞过去,不过他像是没有任何反应似的,然后冲着附近的弟兄打着手势。 没有大声的喊叫,只是一个手势,这些受过严格的训练的战士们,立即领会了中队长的意思。纷纷从腰间取出手榴弹。 拉火,默数……扔! 没有任何信号,几乎同一时间内,成百上千枚手榴弹就拖着白色的烟迹,在空中划过一个个抛物线,朝着清军的阵地飞了过去。 “手榴弹!” 战壕里、胸墙后的清军,看着雨点似飞来的黑点,无不惊恐的惊喊道,他们的话声刚一落下,手榴弹就砸落到他们的身边,有不少落进了战壕、胸墙。瞬间,连绵起伏的爆炸所扬起的烟云,就将清军的前沿阵地完全吞噬其中。 几乎是在爆炸的瞬间,一直躲各种障碍后面的明军开始冲锋了,即便是相隔数里,因为明军的红色军装,玄烨仍然能够看到明军是如何轻而易举的攻克了清军的前沿。 几乎是在他们撕开个口子的瞬间,更多的明军就涌了上来,他们向前跑步冲锋的时候,竟还保持着先后层次,显然都是受过严格训练的,相比于清军,每一个明军都接受了至少一年的严格训练,才会被派到前线。 很快,前沿阵地就被明军占领了,看着那些红色将前线吞噬的时候,看着清军开始败退的时候。玄烨的脸色铁青,举着手里的望远镜时,他的手甚至在颤抖,这是他第一次目睹明军的进攻,如此迅猛的进攻,是他从不曾见过的,他原本甚至以为,第一道防线,至少可以胶着一天。 但是现在看来,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甚至一个照面的功夫都撑不下来。 “现在,大家看到了吧!” 盯着远方的明军,玄烨的嘴里说道。 “一板一眼的打仗,咱们永远都不会是他们的对手,想要打败他们,就得另辟蹊径!” 。 正文 第364章 陷阱(求支持,求月票) 在战场上,无论是进攻的一方,还是防守的一方,都会千方百计地想要赢得胜利。 在过去的十几年间,明军一直在努力的提升自己的各种战斗技能。尤其是攻坚作战的技能,经过20年的反复演练。对于他们来说,他们的战术并不会局限于传统的方式。 而且更为灵活,决不拘于常规。 一阵密集的迫击炮弹落在清军阵地上的同时,明军又一次开始了进攻。在炮弹的掩护下,开始了进攻。这种战术是几年前经过反复推演之后开始实施的。 从外围到棱堡边缘,足足有六里的纵深,他们要面对的是清军二十道阶梯式的防线。也正因如此。他们必须要像啃骨头一样,一口口的把青军的防线啃下来。 在进攻的过程中,他们必须实施一次又一次的跃进。然后再以攻克清军的防线为依托,向纵深进攻。 不管这种战术没有办法形成密集的火力,但是迫击炮形成的密集火力却可以替代步兵火力。 “冲上去!冲上去!” 在密集的铳声和爆炸声中,军官们的喊声不断督促着战士们,战士们在迫击炮的掩护下冲进了几十丈,然后又一次伏下身子,头脸紧紧地贴到石块、地面,以躲避着迎面射来的子弹,他们还不时地抬过头去,看看前方的敌人火力是否减弱,然后,他们会端起火铳,瞄准射击。 这样冲锋的阵势和速度,使得战士们能够从容地观察敌人,从容的选择射击目标。 不紧不慢的进攻,对于进攻的一方是有利的。 每当战友们用火铳瞄准射击敌人,让敌人纷纷躲避铳弹,火力稍弱的时候,那些扑在地面上的战士们,就会立即爬起身来继续冲锋,然后再一次趴在障碍物的后方,然后他们会端起火铳瞄准射击。 在更多的时候,排击炮的密集火力这可以把清军炸的根本就抬不起来头。只能龟缩在战壕之中躲避横飞的弹片。 所有的一切,都是一丝不苟的,对于这些士兵来说,他们只是如同在训练场上一般,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当机会出现的时候,那些战士们立即和出口的子弹一样,猛地一下飞了出去,完全无礼对面像雨点似飞来的子弹,他们如同急风骤雨似地扑向了敌人的战壕。 面对如同猛虎似扑来的明军,防守阵地的清军根本没有办法适应这种进攻。他们无不是立即变得慌张起来,他们中有的人回头就跑,有的则胡乱射击,还有一些人匆忙的给火铳冲上刺刀,毕竟在短兵相接的时候,刺刀更有用。 杨森和战友一同冲在最前面,一口气冲到了战壕的下面。刚一跳进去,他就将刺刀刺向了身边的敌人,相比于擅长使用刺刀的明军,面对刺刀冲锋,清军几乎是不堪一击的,那些之前还信誓旦旦的说着什么,要重整大清威风的八旗兵们,面对猛烈的刺刀冲锋,甚至连还手的力气也没有,锋利的刺刀不断的地战壕中收割着清军的性命,越来越多的清军纷纷逃似的往后方撤去。 过年以来,刺刀冲锋从来都是明军克敌制胜的法宝。甚至在线膛枪出现之前,明军之中还有一句口号叫做“子弹是笨蛋,刺刀是好汉。”,由此可见,刺刀冲锋在明军的作战体系之中所占据的地位。 很快不堪一击的清军就溃败了。在猛烈的刺刀冲锋面前,他们甚至连一个照面的功夫都撑不下来。 像这样的小出击,在杨森的记忆中,从西南到这里,至少有过不下四十次了,尽管清军也曾发起过凶猛的反冲锋,但是却没有任何意义,毕竟,就拼刺而言,明军一直都占据着绝对的优势。 当不堪一击的清军被赶出战壕后,身处战壕中的杨森感到很痛快。 “就得这样打,就得这样打,这样打才痛快!” 他的心里此时显得很是激动,在跳进战壕后,他接连用刺刀捅死了三个向他扑来的敌人。甚至最后,还像打靶似的,一枪放倒了一个逃窜的敌人。 这样的仗,打的很舒坦。打得也很过瘾。总是会让人热血膨胀,让人们忘记本主在战场中的各种风险。 顺风仗就是如此。越打人们的胆量越大就越勇敢。越能在战场上击败那些敌人。 得意洋洋的看着那些清军。如果不是因为步兵铳里已经没有了铳弹,也许他会朝着那些背对着他逃窜的清军打上一铳。 “就当是老天爷这会儿不收他吧。” 杨森在心里自言自语道,无意中他把自己放到了替天行道的位置。然后他抽出纸烟,递了一根烟给身边的战友。 “要来根烟不?” 正当杨森掏出烟和弟兄们分享的时候,在距离战壕几十米外的一个坑壕里,一名清军正忙活着,他取出一盒火柴——这还是从明国买来的,然后点着了一根导火索,导火索立即喷出一团白烟,迅速的燃烧着。 同样的一幕,在另几个坑壕里上演着。这场冲锋对于他们来说是再简单不过的河训练场上并没有多少区别。那些已经习惯了明军线阵战术的清军,根本就不知道如何抵挡这样的进攻。 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场来的十分轻易的胜利。 那些正在享受着战后的宁静的战士们,根本就没有想到,当他们赶走了敌人,占领了敌人的阵地后,在他们的脚下,还有另一个敌人。在他们进攻之前。清军就已经做好了准备。 这场胜利或许是轻而易举的,但是,未曾不是清军刻意丢给他们的胜利。 “一万斤火药!” 置身于棱堡的顶部,看着已经失守的清军前沿阵地。玄烨非但没有丝毫郁闷,反而得意洋洋的说道。 “爆炸的话,足以把他们炸个底朝天!” 一万斤火药,足足两百桶,早在几天前的晚上就被悄悄的埋进了战壕中,只需要等到明军进攻,夺取了战壕之后,就可以引爆,这就是玄烨所谓的“另辟蹊径”。 想要击败明军,就要想其他的办法。硬打硬拼当然不是最好的选择,除了硬打硬拼之外,还有其他的一些法子。当然这些办法。对自身也有一定的危险。 但是现在看来,一切都挺顺利的。已经嚣张了这么长时间的明军,轻而易举地跳进了一个为他们精心准备的陷阱内。 “主子英明,这一万斤火药,要是爆炸了,估计那些个明军,即便是不给炸死,也得给吓死!” 索额图这边刚拍过马屁,周围就是一阵附和声,一时间,玄烨的身边到处都是大臣奴才们的马屁声,对此,玄烨倒也没有拒绝,而是笑眯眯的笑纳了,不过在笑纳的同时,他仍然有些紧张,他紧张的盯着前方,唯恐笑纳变成了笑话。 在短暂的等待之后,在众人的期待中,突然一阵猛烈的爆炸在刚刚被清军丢掉的战壕中扬起,瞬间,整个阵地都被土黄色的烟尘所笼罩。 原本正在吸着的烟的杨森,甚至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人就被摔得七荤八素的,耳朵轰鸣着,根本就听不到任何声音。 剧烈的爆炸几乎把他脚下的土地完全掀开了,许多战士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土石吞噬,被埋在土石下,还有很多人,更是直接在爆炸中被炸飞上了天。 在爆炸的烟云中,一个个红色的身影在土黄色的烟尘中秀是醒目,即便是相隔甚远也能看得清楚,那是被爆炸炸飞上天的战士,他们在被炸飞的瞬间,就已经失去了性命。 突如其来的爆炸,震撼着大地,在一阵地动山摇之后,一切都结束了。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杨森才恢复些许神智,睁开眼睛,他看到在烟雾中不少人摇晃着身子走动着,失去了双腿的战友在血泊中挣扎着,还有人惊恐的在烟雾中走动着,不知所以的站在那里。 这是怎么了? 发生了什么事情? 没有人知道,甚至直到爆炸发生的一两分钟后,幸存的人们仍然没有回过神来,但是这个时候,清军却已经扑上了来了,原本以为会有一场血战的清军,冲上来的时候,他们看到曾经势如猛虎的明军,甚至都没有抵抗,只是茫然的站在那里。 刺刀轻松的刺进了没有丝毫抵抗的明军战士的身上,轻易的夺走了他们的生命,许多人甚至就是那么愣愣的站在那里,任由刺刀捅在身上。 “杀光他们!” 在清军的叫嚷声中,回过神来的杨森挣扎着向后方逃去,他手中没有武器,火铳在他飞出战壕的时候,就不知落到了什么地方,身无寸铁的他,除了逃之外,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 双腿发软的他,甚至只能向后方爬去,在爬了几丈之后,他看到地上躺着的战友,他的脸上都是灰土,根本就看不清楚模样。 “杨……森……救,……救我……” 战友的求救,让杨森爬过去,然后拖着他的手臂,往后方爬去,尽管他同样也没有什么力气,但是仍然拼尽全力拖着战友。 在他们两人往后爬去的时候,已经冲过来的清军则在那里打扫着战场,他们不时的将刺刀捅进躺在地上的战士身上。在黄色的烟雾中,战士们的惨叫声和刺刀刺入人身体时发出的声音在空气中回响着。 完了…… 完了…… 后方的明军,在爆炸后,看着被尘土吞噬的战场,无不是惊恐的睁大眼睛,他们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切,不敢相信刚刚夺下的阵地,会突然发生这样的爆炸。 近乎于毁灭性的爆炸,摧毁了战壕,同样也摧毁了战壕里的人们。 当他们看到清军在烟尘中用刺刀收割着战友的生命时,无不是纷纷端起火铳,瞄准清军射击,但是因为视线的关系,他们的干扰并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 “快开炮,开炮啊……” 军官们叫喊着,很快迫击炮就欢叫起来,一阵阵雨点似的炮弹落在阵地上,落在清军的头上,爆炸的烟云再一次吞噬了阵地,在夺走清军生命的同时,也夺走了不少幸存的明军战士的生命,但也让活着的人有机会撤下来。 终于,当杨森拖着战友撤到距离出发阵地还有几丈远的位置时,就有几个弟兄冲过去,把他们抬了回来。 “怎么样,那里受伤了?” 弟兄在那里关切的喊叫着,可是坐在战壕中的杨森却只是坐在那,在求生的意志淡后,恐惧又一次吞噬了他。神情中尽是惊恐,直到现在,恐惧仍然占据着他的理智。 “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弟兄们发现他没有受伤后,有一个军官过来急切的问道。他们都想弄清楚发生了什么,只有这些幸存者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炸了,炸了……” 除了喃喃着这句话,杨森甚至不知道该说什么, 见他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那个军官冲着他的脸上连抽了两个耳光,然后喊道。 “清醒点,告诉我,是怎么回事!” 被抽了两个耳光后,杨森这才回过神来,他抬头看着长官,愣了一会,然后才开口说道。 “啥,啥事……” “那边是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 “我,我也不知道,炸了,突然一下,战壕就炸了,全都炸了,一下子……” 杨森在说话的时候,浑身惊恐的颤抖着,对于从爆炸中幸存的他来说,甚至只要一提及那爆炸,他的脑海中就会浮现也爆炸的瞬间,脚下变得松软,然后人被抛飞起来时的恐惧,尤其是在幸存后,整个人的恐惧。现在,又一次被长官问道这个问题,他所感受到的仍然是恐惧。 “炸了,是从那里炸的?炮弹是从那里来的?” 军官又一次急切的问道,这才是他关心的问题,难道清军发明了什么新型炮弹? “不,不是炮弹!” 用力的摇着头,杨森说道。 “脚下,是从脚下炸的,肯定不是炮弹!” 正文 第365章 风光(求支持,求月票) 一场意外可以改变很多事情。 而在战场上。一场突如期来的爆炸,立即改写的战斗的进程,让所有的进攻都陷入了停顿。 曾经铳炮轰鸣的战场,在此之后,突然之间陷入了沉寂之中。 天地之间静悄悄的。似乎就从来不曾喧嚣一般。只有大地上的那些尸体和肢体的碎块儿,在提醒着人们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 都有他们在这里,静悄悄的陈述着战争的残酷。 对于幸存者来说,他们往往会陷入幸存之后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侥幸幸存的他们并没有感到一丝的庆幸,反而会陷入事后的惶恐之中。 作为少数神智已经恢复清醒的幸存者,杨森的神智恢复后,就被被带到一位将军那里,当他抵达将军的帐篷时,那个将军正在那里吃午饭。 “坐,一起吃吧!” 打量着眼前的这个普通的兵丁。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年轻人。和大多数明军一样。年轻而且充满朝气。但是,先前的战斗中。却有很多这样的年轻人阵亡了。 他们就那样的阵亡在了战场上。作为他们的指挥官张孝武必须要弄清楚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相比之下,现在夺取清军的阵地反而并不重要。没有什么比真相更重要,尤其是在这个时候。 他指着面前的小板凳说道。 “是,是……” 不敢违背命令的杨森连忙坐了下去,那怕是将军的饭菜,也不怎么丰盛,一盘子土豆炖牛肉,一盘子羊肉。尽管很简单,但是味道却非常不错。这里的厨子烧了一手好菜。 跟着将军饱吃了一顿之后。杨森内心里总算是不像先前那样惶恐不安了,人也放松了许多。 “抽烟吗?” 张孝武从烟盒中抽出一根烟来。热情的招呼着他,喊来的客人。 “抽、抽的……” 从将军的手中接过一支他平日里抽不起帆船牌香烟。杨森突然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在点着烟的时候,他的手还是忍不住颤抖了下,似乎又一次回到了战壕中,爆炸又一次发生了。在这一瞬间,他差点把手中的烟扔到了地上。 “放松一点。毕竟都已经过去了。” 觉察到杨森的异样,张孝武出言安慰道。知道杨森等静下来之后,他才开始慢慢的询问着。问了他在战场上所发生的事情。 “这么说,爆炸是从脚下发生的,不是落下来的炮弹?” 张孝武反复问着各个细节,作为前锋指挥使的他,很清楚这场爆炸给前线的官兵带来的冲击,现在没有人敢再冲锋,即便是战士们,他也不敢冒险,好不容易打上去,让人一炸,损兵折将几千人,这样的仗根本没办法打。 所以,他命令暂时停止了进攻,除了前沿部队,其它部队都进入了休整,同时又电报了晋王,告诉他这里的情况,晋王的回电也明确的告诉他,暂缓进攻,不要进一步增加伤亡。 稳扎稳打是明军打仗的作风。现在可不是什么冒险的时候,万一要是冲上去再炸一次。到时候他如何向那些阵亡的官兵家人交代,如何向朝廷交代? “肯定不是炮弹,要是炮弹落下来,肯定有声音,尖的、闷得,总得有声音,我是三年的老兵,虽说在西南,生苗没有大炮,可也能分出来炮弹落下来是什么响声,一点征兆都没有,突然就炸了,当时我还正抽着烟。” 默默的点着头,张孝武并没有说什么,所有人说的都一样,没有征兆,突然爆炸。一个人会错,但不会所有人都错了。 肯定不是炮弹了,这一天,无论是杨生这样的幸存者的描述。还是参谋们的推测,都非常肯定,绝不可能是什么炮弹,没有什么炮弹有那样的威力,更何况又没有丝毫征兆。 不是炮弹的话,那肯定就是炸弹,提前埋在战壕里的,这些建奴,可真够卑鄙的! 他们就不担心埋在地下的炸弹被落下去的炮弹引爆吗?显然他们压根儿就不担心。 “你们班里还有几个人?” 得到自己想要的情报后,张孝武又问道。 “四个人。” 杨森如实的回答说。 “他们的情况怎么样?” “一个重伤,另外两个受了轻伤,张跃应该没什么事,伤口包扎一下,估计等个两天,就能回来了,王栋的腿摔断了,伤筋动骨一百天,估计这几个月是上不了战场了。” 走到杨森的跟前,张孝武的眼睛在杨森的的脸上和全身观察了一下。因为对方的眼神中散发出来的目光,让本来就有些紧张的杨森,不由地向后移了半步。 也在这个时候,杨森同样也在对方的身上打量了一番。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大官,他是个指挥使,麾下指挥着两个镇,这样的大官,是他平生第一次见到。 也许今天之后,他再也没有机会见到这样的大官了。 “暂时别想那么多了,杨森。” 出访安慰着这个从西南来到西域的战士,张孝武笑着说道。 “你是贵州人吧,十几年前,我去过贵州,在那里见过不少和你一样的山民,跟你差不多高,你们瞧着身材瘦弱,可却都是结结实实的?你是山苗?那一年下山的?” 说话的时候,他的语气亲切,就像是在和杨森在那里聊天一样。 长官的问题,让杨森有些紧张的说道。 “报告长官,我,我是山苗,兴乾十年和,和爹娘一起下山的,因为,因为头人催债催的紧……所以就下山了。” 感受到长官语气中的亲切,杨森总算是又一次放松了下来不再像之前那样紧张。 “很多头人都是这样,对寨子里的百姓是百般压榨,可是官府能做的不多,逼紧了,他们就会作乱,很多不明事理的百姓也会跟着作乱,所以官府只能敞开大门,只要你们愿意下山,就给你们土地、农具,教你们种地,给你们提供保护,头人是不敢下山抓人的!” 曾经去过贵州的张孝武对那里的情况很了解,当然也知道当地的许多土司头人,是如何压榨那些百姓的,那些百姓又是如何离开大山,寻求官府的庇护。 大明现在的西南之所以平静,并不仅仅只是因为大明在那里实施的铁腕。重要的是大明的铁腕得到了许多当地普通老百姓的支持。 “是,是的,都是官府的恩德,即便是在寨子里头,大、大家都说,要不是有官府,头人也不会对大家越来越好。” 杨森连连点头赞同道。他们家同样也受益于此,受益于官府的保护。 “对,现在许多头人,不再视百姓为奴隶,不是因为他们变好了,而是因为有官府在,你们只要下了山,就是自由民,有地有房,能吃饱穿暖,人谁不想过好日子?越来越多的山苗从山里逃出来,为的是什么?是不堪头人的压迫,许多寨子都逃空了,头人成了光杆,想继续过好日子的头人,就不得不改变对待寨子里百姓的态度,所以,现在寨子里的生活,也比过去好了。” 对于将军的话,作为亲历者的杨森,自然知道他说的是实话,头人变好,不是因为头人是好人,而是官府逼着他们变好,他们不变好,寨子里的百姓就会全逃下山,没有了百姓,头人就会饿死。 所以现在即便是在大山之中,百姓的生活也在发生着改变。 “都是大明皇帝和朝廷的恩德。他们之所以对老百姓好了。是因为老百姓在他们之外可以得到更好的对待,得到官府的保护。” 又一次,杨森感激道。 “这次出征,爹曾对我说,让我报效朝廷,不能丢了山民的人,朝廷的恩德一定要尽力报答,皇上对我们的恩泽,哪怕就是粉身碎骨也报答不起。” “你爹虽是山民,可确实是我大明的忠义之士,对了,你们家是什么地方的?我给你爹写封信,告诉他,你在这里如何奋勇,如何为皇帝陛下尽忠效力!” 直到离开指挥使的屋子时,杨森仍然是浑浑噩噩的,不知如何反应。 指挥使要给爹写信? 写信报功? 指挥使是什么样的大人物? 要是爹收到他老人家的信,那还不高兴的睡不着,这可是将军大人写的信啊! 杨家从来没有这么光彩过。甚至可以说他所知道的人中,重来没有任何人这样风光过。 当杨森整个人都沉浸于这个好消息中的时候,在已经停战的战场上,两面白旗在战场的中间飘扬着,一名明军军官面对着穿着马褂的清军,两人的神情肃穆。 “我们希望能够暂时停火,让我们双方有机会收敛阵亡战士的尸体。” 沈明新打量着眼前这个穿着马褂的清军,他个头不高,身材矮胖。头上戴着红顶子,身上穿着马褂官袍。 “没问题、没问题。” 打量眼前的明军军官,张林德试探着问道。 “这位将军家乡何处?听将军的口音,似乎像湖广人。” 张林德的话中,也带着湖广口音, “在下祖籍武昌东湖……” “东湖张家?” 沈明新冷冰冰的反问道。 “你听说过?家父是顺治六年进士……” 张林德的语气显得很是激动,他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碰到同乡。 “现在武昌如何?在下自幼随父亲离开故土,二十余载不曾返乡,却不曾想与这此能见到同乡。” 看着沈明新时,张林德显得分外的亲近,他甚至不由自主的向前走动两步,亲近道。 “仁兄家乡莫非是西湖沈家庄?兄弟少时曾去过贵庄,那沈老太爷身体可曾安好?” 面对离乡二十余年的张林德,沈明新想板着脸,但最终还是勉强挤出一丝笑容。 “沈老太爷,身体安康,不劳挂念。” “那张家,张家……” “张家皆以三异为耻,武昌入城的汉奸碑上,就刻有其名,张家人皆以其为耻!” 沈明新的回答,让张林德一愣,脸色变得极为尴尬,良久后,他才长叹口气。 “哎,这,这时,当、当年旧、旧事……” 叹口气,已经没有了与同乡再聊下去的张林德,有气无力的说了几句话,与沈明新商定停火的时间,然后就离开了。 很快,收拾尸体的战士就来到了战场上,所有人的神情都显得很是沉重,尤其是看到那些被炸的肢离破碎的尸体残肢时,他们更是愤恨不平的看着清军,相比下来,清军的伤亡极为有限。 在这场战斗中,清军无疑是胜利的一方。 看着一具具尸体被抬下来的时候,张孝武感觉自己的心被尖细而锐利的针刺着,他的脸色冰冷,紧紧的咬着牙。双睁盯着被抬下的尸体,最后又落到肖军的阵地上。 战斗的失利,他是经历过的,他深知没有不打败仗的将军,当年在西南的时候,他甚至还败过更惨,一个营有一半的人都丢在了大山里。但是,这一次,他特别感到心痛和不安。 不是因为部队进攻受挫,也不是因为伤亡的惨重,这样的伤亡,是可以接受的。 让他难以接受的是什么? 是那些本来应该被他打的找不着北的清军,居然如此轻松的赢了这一场战斗,甚至不费吹灰之力。 一千三百多人阵亡、失踪! 就在他们享受着胜利的时候,突然之间,一切都结束了! 对此,他没有办法接受,而更多的却是不甘心。 这并不是失败,而是失误,是他没有料想到清军居然会这么做,换个角度想一想,谁又能想得到呢? 谁能想到,清军居然会在战壕的下方埋了上万斤火药,就等着明军占领他们的战壕后,把战壕整个都给爆破了。 清军没有亲自反攻,他们用战壕下方的火药,代替了士兵,那些火药发挥的作用,甚至超过了士兵,至少清军从来都没有给明军带来这么惨重的伤亡。非但重创了他们,甚至还让他们在战壕面前止步不前了。 凝视着清军的阵地,沉思良久,张孝武张开嗓子喊道。 “孙华,我问你个事!” 正文 第366章 陷阱(求支持,求月票) 晨曦中,远方的雪山就像圣洁的圣女一般,屹立在远方,而淡淡的雾气围绕在山腰间,就是漂亮的裙带似的。光秃秃的山脉尽管荒凉,但在这个晨曦中,却显得如此的美丽,平静。 可美丽往往就是用来被摧毁的。平静也是用来被打破的。 如此一个平静安详的早晨。如果突然间发生了地震海啸山塌雪崩,那场景一定是令人惊骇的。 天地之间一片静寂,似乎没有什么能够打破这片静寂。在过去的几天之中,所有的一切都是如此的平静,似乎没有任何事情能够打破这里的安静。 突然,在一处山谷中传来了一阵激动的喊声。 “各炮就位……” 在炮长们的喊声中,战士们纷纷冲到炮位上,震耳欲聋的喊声和紧张的脚步声在空气中回响着。这些战士们用了十天的时间,才将这些火炮安装就位,这种武器非常少见的,可是看着其矮粗的外型和粗大炮管,让人搭眼一瞅,就能看出来这是攻城炮。 其实,这是一种海防臼炮,但现在往往被用于攻城,尤其是用于攻取要塞,毕竟,在很多时候,步兵面对坚若磐石的堡垒与堑壕,是束手无策的,所以大口径海防臼炮就成了攻击要塞最好的选择,它的射角大,弹道弧线大。炮弹穿透力强,一直都是攻击要塞的上好利器,而它在星星峡同样也证明了自己的价值。 而此时,又一次,这些庞然大物,再一次在这里去证明自己的价值。当这些口径超过8寸的攻城重炮将炮口直指天空的时候,在数里外的清军防线上,那些躲在战壕内的清军,却仍然在享受着清晨。 他们压根就不知道此时危险已经降临在他们的身上。死神的阴影即将笼罩着这片大地。 “两眼一睁,先喝上一口茶,这日子,那是一个舒坦……” 手中端着茶杯,赵振边说,边吹了吹杯边的茶叶,他的神情显得有些得意,甚至有些故意显摆的嫌疑。茶叶在大清国是奢侈品,因为茶叶需要从明国运来,那些个奸商把茶叶贩到大清国,价格至少要翻上几倍,在大清国,不是所有人都能喝得起茶叶,但可以肯定的是,所有人都喜欢喝茶。不过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喝得起茶,即便是廉价的茶砖。对于许多人来说也是奢侈品。 赵振之所以这么得意,是因为他有二两毛尖,所以才会这般显摆。他故意这样显摆着,显然是为了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喝的是毛尖。这是一种价格及其昂贵的茶叶。 尽管他说着一口流利的汉语,可是他的相貌却迥然不同于汉人,他的母亲是河州色目,不过他的父亲却是汉军旗的旗人,当然,现在已经没有了汉军旗,大家都是旗人。不过所有人都知道,这不过只是表面上的。实际上在旗人之中仍然敬畏分明的分着他们的出身与身份。 “你小子,就好好的显摆吧,看你那德兴……” 战壕中其它的清兵,但凡是十八九的青年,相貌大抵都和他相似,眉目间总带着些色目人的痕迹。 毕竟她们的母亲往往都是色目人。作为混血儿的他们。相貌中总会带着母亲的痕迹。这也是他们和父辈们最大的区别。 “嘿,不是我这德兴,我告诉你,这喝茶啊,还是得这样的茶,至于茶砖啥的,那都是……” 不等赵振说完,突然中就传来了一阵异样的压迫声。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抬头朝着天空看去,似乎想要弄清楚天空中的声音是什么声音。 “嗖……” 头顶传来的沉闷的呼啸声,大有一副撕破天地势力,一个个黑点不断挤压着空气,进而发出憾动人心的声响。那声响就像是一辆辆与空中驶过的火车似的。沉闷且震人心弦,让人忍不住有些害怕。 这是啥声音? 端着茶杯的赵振忘记了喝茶,只是茫然的抬头看着天空,至少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自己看到了空中落下来的黑点。 那些黑点就像是一个个火车头似的,挤压着空气发出一阵阵沉闷的啸声。那呼啸声震耳欲聋,沉闷且令人震颤。 轰鸣的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响,突然,战壕中响起了一阵尖叫声。 “炮击!” 原本显摆着茶的赵振这个时候,完全忘记了其它,直接将茶杯丢到地上,然后就趴在战壕里。他尽可能的把身体贴在地上,一躲避来自头顶上落下来的炮弹。 尽管他并没有太过丰富的战斗经验,但是他的父亲却曾不止一次的告诉过他。如何应对明军的炮击,那就是把身体尽可能地贴在地上,然后剩下的一切就是交给老天爷了,在心里祈祷的老天爷的保佑。 下一瞬间,大地晃动起来。就像是地龙翻身一般。大地在那里颤抖着,晃动着。 一阵接连不断的爆炸声,传到赵振的耳中,那声音有些沉闷,而在爆炸的同时,又会引起一阵更为剧烈的爆炸,一时间似乎大地摇晃起来,剧烈的爆炸瞬间就吞噬了战壕,甚至引起一阵地动山摇。 下一瞬间,赵振失去了意识,他甚至都没有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伴随着烟雾消失于一片烟雾之中。 在爆炸中,一个个巨大的烟柱从清军的战壕中腾空而起,那是被炮弹引爆炸的火药桶,那些深埋在战壕下方的火药桶,在攻城炮弹的轰击下,被引爆炸了,尽管并不是全部,但对于战壕中的清军而言,爆炸却是一场灾难。一场毁灭性的灾难。 战壕下方发生的爆炸,直接将战壕变成屠场,成千上万的守军,甚至都来不及躲避,就被爆炸扬起的土给掩映起来,最为凄惨的是那些在火药桶上方的清军,直接被炸成了碎片,而在死去之前,爆炸的冲击力,直接将他们的腿骨炸推进腹腔,在瞬间的痛苦中,身体被撕成了碎片。而更多的人往往是在爆炸中直接被撕成了碎片。 一瞬间,原本宁静的战壕变成了地狱,好重的那些清军也在爆炸中失去了生命。我们甚至都没有看到明军的模样,甚至都没有感受到明军炮弹带来的杀伤,就被脚下深埋到炸药。撕成了碎片。 尽管明军的炮击达到了想要的结果。但是他们的炮击却没有停止。他们仍然在继续着。 “装弹!” 打出第一轮炮弹打出之后,直属攻城炮营的阵地上就响起炮长们的呼喊。阵地上忙成了一团,沉重的炮弹被弹药手沿着铁轨滚动到扬弹吊架的下方,数百斤重的炮弹被吊钳夹死,操作起重吊索的弹药手快速拉动钢链吊索。在锁吊的哗啦声中,沉重的炮弹被升吊起来,随后被吊放到装弹滑车上。 几乎是在炮弹刚放到滑车的瞬间,身材魁梧壮实的装填手,就用送弹杆将炮弹推入炮膛中,随即一个个药包也被装入了炮膛之中,相比于的前装炮,这种后装线膛臼炮的装弹看似繁琐,但实际上效率却远高于前装炮。 在装弹完成后,短粗的炮身再一次被摇起,直指着被硝烟笼罩的天空。 “放!” 随着一声令下,攻城炮营的阵地上,突然响起一阵震耳欲聋的轰鸣声,那轰鸣声奇响无比,伴随着一团团从炮口喷出的巨大焰团,强烈的后座甚至让大地跟着发出一阵颤抖。 沉重的攻城榴弹被发射出去之后,它们在空中发出一阵呼啸声,像是一列列火车于空中行驶似的,形成一片密不透风轰鸣声,那声音截然不同于普通炮弹的啸声,更像将一个个火车头直接扔向天空。 这些被猛的一下扔出到空中的“火车头”,就像是在铁轨上行驶着似的,一飞到空中,就义无反顾的朝着目标飞去,他们在空中呼啸着啦,出一阵阵汽笛声。他们又一次带着自己特有的呼啸,落到了清军的战壕附近,落到战壕内。 在沉闷的呼啸声消失的瞬间,猛烈的爆炸将清军的阵地吞噬了,爆炸扬起烟团就像是死神的呼息似的急剧膨胀着,在膨胀的同时,突然,又有一道道剧烈的爆炸在烟云中爆发,将烟云猛的轰上了云霄,在急剧膨胀的烟云中,被撕碎的躯体残骸和着土石被抛至半空中,曾经的战壕变成了一座坟墓。 兴乾十八式180斤攻城炮的再一次亮相,立即惊艳了世人,即便是在它出现的三年后,仍然是世界上最先进的火炮,用蒸汽锤锻造的钢制炮身坚固且耐用,尽管它的射程只有10里,但仍然超过大多数火炮的射程。 而它发射的钢质的破坏弹以大角度落下时,可以深入到要塞内部才会爆炸,当年正是凭借着这种秘密武器,明军轻易攻克了满清苦心经营近十年的星星峡要塞。而这一次,它被用于轰击清军的战壕,在摧毁清军战壕的同时,引爆清军埋于战壕下方的火药。180斤重的钢质破坏弹,在野战时几乎是毁灭性的,它在爆炸时,半径十几丈内的敌军在死去时,身体上甚至没有伤口,他们的内脏被猛烈的冲击波震碎了,甚至都来不急挣扎,就失去了生命。 不过现在,更为致命的是战壕下方被引爆的火药,为了避免可能的失火,所以那些火药桶之间,又被竹制的火药筒连接,只要有一个火药桶爆炸,就会引爆成串的火药桶。 三天前,清军正是凭借着那些火药桶重创了刚刚夺下战壕的明军,而现在,报应却落到他们的身上——在一个火药桶被引爆后,战壕内其它的火药桶也被引爆了,就像是鞭炮似,连绵起伏的爆炸,瞬间将整个战壕吞噬在剧烈的爆炸中,被吞噬的不仅仅只是战壕,还有战壕中的清军。 即便是他们趴在地上避开了炮击,但却无法躲避身体下方的爆炸,甚至因为趴在地上,反而使得他们在爆炸的瞬间,都来不及反应就合身一下的灰尘一起被抛到了天空,在空中被撕扯成灰烬。 一切都结束了! 甚至都不需要明军步兵的进攻,当然从望远镜中看到清军的战壕中升腾出一阵巨大的烟云,听着连绵不断的爆炸,张孝武的唇角一扬,对身后的传令兵说道。 “通知炮兵,炮击清军的下一道防线,这一次,咱们要把清军的战壕全都点着了!” 点着战壕! 点着的是清军埋在战壕内的火药! 恐怕就连守卫在那里的清军自己都不曾想到,原本他们为明军准备的陷阱,此时却把他们困于其中,轻易的夺走了他们的生命。也许他们在一开始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想到那些被深埋在地下数尺的火药,居然会被如此轻易地被引爆。 当明军的攻城炮火向后延伸的时候,炮弹甚至还没有落到战壕中,那些在地动山摇中,看到被硝烟笼罩的友军阵地时,求生的本能,让后方的清军选择了逃窜。他们不顾一切的的想要从战壕中逃离。现在,战壕已经不再是保命壕沟,而是死神的嘴巴,只要有一发炮弹落进战壕中,都会将战壕变成屠场,将他们所有人都撕成碎片。没有人想置身于火药库上。他们就像疯了似的,根本就不顾落在周围的炮弹。纷纷逃出战壕,向着后方逃去。 不过即便如此,仍然有一些人没有来得及逃跑,就被落下来的炮弹撕成了碎片。偶尔的还会有一发重型炮弹钻入战壕内,引爆其中的火药。剧烈的爆炸将附近的清军安全吞噬于其中。 曾经精心设计的陷阱,现在变成了清军的催命符,而那拖着沉闷啸声的炮弹,就像是从天而降的天火似的,落到清军的战壕中,将战壕下方的火药点燃,让置身其中的清军在烈焰中化为碎片,化为灰烬。 这些之前还在那里嘲笑的明军,那里享受着安宁的清军,现在就像是置身于暴风雨之中似的。在这片由火焰组成的暴风雨中挣扎着…… 正文 第367章 主奴(求支持,求月票) 贪生怕死是人的本性。 面临死亡的那一瞬间,绝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是要生。他们首先想到的是要保住自己的生命。 就像现在。面临着死亡的威胁。 逃! 没有其它的反应,对于几乎所有人来说,他们唯一的反应就是逃走。就是从这片地狱中逃出去。 那些从战壕中逃出来的人们,甚至忘记了躲避炮击,只是不顾一切的向后方逃去,那怕是炮弹落在他们的身边,将方圆十几丈内的生灵都撕成碎片,也无法阻挡人们的逃窜。 毕竟相比于从头顶上落下来的炮弹。战壕下面深埋的火药对他们的威胁更大。他们之所以会如此仓皇的逃跑,正是为了离开战壕,保住自己的性命。 而当他们开始逃窜的时候,更为密集的炮弹却像雨点似的落了下来。 明军的迫击炮开始轰鸣了。 相比于射速慢的野战炮,在绝大多数时候,明军都喜欢用迫击炮,通过一阵密集的炮击,将敌人阵形轰的粉碎,从而瓦解敌军的抵抗。在战场上,明军曾一次又一次重复着这样的胜利。在过去的多年间,这甚至已经成为了明军克敌制胜的杀手锏。经过二十年的改良,迫击炮的射程从最初的五百寻增加到现在的一千寻(米),射程增加了一倍,而射速并没有降低,不然保持着远超过野战炮十倍以上的射速。对于逃窜的清军而言。像雨点似落下的迫击炮弹,无疑是毁灭性的。它所带来的灾难,甚至超过战壕里的爆炸的火药桶,一发发迫击炮弹爆炸时,在剧烈的爆炸中铸铁破片在空中飞舞着,它们会穿透每个试图阻挡它们的躯体,将那些单薄的肉体撕扯成碎片,而密集的炮弹在爆炸时生产的如雨点般的破片,甚至在空中激动的碰撞着,那些脆弱的肉体在剧烈的碰撞中,被撕扯着、扭曲着…… 进攻! 当清军放弃他们的战壕,在弹雨中挣扎着的时候,明军开始发起了进攻,他们进攻的速度很快,不是简单的队列冲锋,而像是一阵红色的浪潮似的,在土黄色的大地上冲击着一切。 似乎天地间没有任何事物能够阻挡这股红色的浪潮。即便是库尔代要塞中的清军,操作着那些射程较远的线膛炮向他们炮击,也不过只是在浪潮中丢下一粒石子,根本无法阻止这阵狂涛。 事实上现在已经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挡他们的进攻了。那些曾经被寄予厚望的千均在明军的炮火下,已经完全丧失了抵抗的勇气。 “杀……” 就像出笼的猛虎似的,当红色的浪潮追赶上清军的时候,立即迸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吼声。在这一阵撕吼声中,刺刀之间的短兵相接爆发了。 急欲逃命的清军根本就不是明军的对手,甚至很多人压根就没有抵抗的念头,只是将后背留给对方,只有少数的一些清军士兵,叫嚷着挺着刺刀迎向冲锋过来的明军。毕竟并不是所有人选择退缩,仍然有一些人试图用自己的勇敢去证明一些事情。尽管这种证明是徒劳而没有任何意义的。 刺刀在空中撞击着,双方谁都不肯退缩,刺刀在阳光中迸发出耀眼的光亮,在一阵阵喊杀声中,不时的混杂着刺刀没入胸膛时,刺穿骨头时的的闷响还有绝望的闷哼。 战斗完全是一边倒的,即便是有少数没有经历过当年仓皇的清军,拼死一搏,也不过就像是丢入狂潮中石子,甚至没有掀起一朵浪花。 相当于清军,明军的进攻极其坚决,没有往日里整齐的队列,没有相隔甚远的密集铳击,只有决然的刺刀冲锋。 就像当年忠义军的长矛兵似的,这些穿着单薄军衣的明军,咆哮着、呐喊着,向着敌人杀去,每一个人都变得极其狂暴,所有人都成了这股红色浪潮中一分子,天地间,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挡他们的前进。 而在他们的前方,那些在密集的弹雨中挣扎着,好不容易幸存下的清军,根本无法组织有效的抵抗,他们意志都已经崩溃了,面对这样的刺刀冲锋。他们唯一的选择往往就是投降。 “我投……” 还不等他把手举起来,锋利的刺刀就没入了他的脖颈,在刺刀抽出的瞬间,血像是喷泉似的涌了出来。在生命流逝时,他的身体抽搐着,那双眼睛绝望的看着天空。 碧蓝的天空,此时已经被硝烟所笼罩,在他的意识上,去之前传入耳中的只是一阵声震耳欲聋的喊杀声,还有人们绝望的祈求…… 几乎是在明军的炮弹落下的瞬间,索额图就被突然如其来的剧烈爆炸声给吓了一跳,他的第一个反应并不是明军进攻,而是急忙抓住身边的奴才大声喊道。 “快去看看是怎么回事?可是战壕里走了水!” 战壕走了水! 这是索额图最担心的事情,相比明军的进攻,他更害怕那些个奴才一不小心把脚下的火药给点着了,到时候,那可真就热闹了。到时候不等明军打过来,大家伙就会被轰上天。 可在战壕里埋下火药,是皇上的旨意,作奴才的那怕就是有再多的问题,也要听旨从事。 相比于索额图,费扬古倒没有这方面的担心,毕竟那些火药都埋在离地三尺深的地下,一边是走了水也不可能把埋得那么深的火药给引燃了。所以在爆炸声传来时候,他立即冲出了房间,来到要塞顶部观察着前方,随后他确定是明军开始进攻了。 明军进攻了。 很快,明军进攻的消息,就传到了玄烨的耳中。 “这不可能!” 在听到地下的火药桶被引爆炸的时候,玄烨立即大声嚷喊道。 “不可能,那些火药桶离开足有三尺,怎么可能会炸!一定是有奸细,是有奸细点着了火药桶,肯定是那些该死的汉人……” 几乎是一种本能,玄烨相信火药桶是被军中的汉人点着的,即便是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即便是那些汉人随朝廷一路逃到西域,可是对于汉人的信任,仍然是极为有限的。 不仅玄烨不相信汉人,就是满清上下,也没有几个人相信他们。 谁又会相信那些连自己的祖宗都背叛的人呢? 没有人会相信! 那怕是他们主子,在第一时间怀疑的同样也是他们。在他看来,那些火药桶之所以被引燃,肯定是那些汉人干的好事。 不然又怎么可能被引燃呢? “陛下,明军肯定用上了攻城炮……” 费扬古的神情变得有些难堪,为什么没有考虑到,明军会用攻城炮呢?或许普通的炮弹没有办法引燃埋在地下三尺深的火药桶,但是对于攻城炮来说,那些土不过也就是一张薄纸罢了。 “攻城炮……” 玄烨睁大眼睛,这会他才想到,明军特有的一种大炮,那是一种可以把两百斤的炮弹打到十里外,然后摧毁要塞的大炮。 用的大炮,既然能够把要塞夷为平地,肯定也能够把埋在地下的火药桶给引爆了。他确实没有想到这一点。 这些明军完全是不按照章法打仗啊。 他们怎么能这样不按章法打仗呢? “这、这攻城炮,不,不是攻城的吗?” 皇上的话,让屋中陷入一片死寂,没有任何人说话,也没有人知道应该如何回答皇帝的问题。 谁说攻城炮只能用来攻城,不能用来轰击战壕。哦,在人家的手里,他们想怎么用就怎么用。难不成用之前还要和咱们打个招呼? 当然这样的话,没有任何人敢去说,毕竟现在犯下这个错的是他们的主子,主子干错了事说错了话没有任何关系,要是他们干错了事情,说出那话,到时候丢了恐怕就是脑袋了。 恰在这里,有侍卫前来的禀报。 “皇上,明军全线猛攻,守军害怕壕内的火药爆炸,无不是纷纷丢弃战壕,弃壕逃窜了……” “这些该死的狗奴才,他们就不知道,只前两道战壕里埋了火药吗?大清国的江山,就是被这群无骨的狗奴才毁掉的……” 玄烨立即爆跳如雷的大声咒骂着,在他看来,大清国之所以落到现在的地步,不是因为皇上无能,而是因为奴才们胆小如鼠。 也就是这些人把大清国的江山给葬送了。如果不是因为那些当奴才的胆小如鼠,畏敌如虎。大清国无论如何都不至于沦落到现在这步田地。 “当爹都是无胆鼠类,当儿子的也是胆小如鼠……” 皇上怒形于色的模样,谁都不敢去说什么,所有的话只能等皇上消气之后再说。 终于,片刻的愤怒之后,玄烨又低吼道。 “传旨,凡敢后撤一步的,杀无赦!家人一率没官为奴!” 皇上的旨意很快就被传了下去,见皇上的气已经消了些,索额图连忙说道。 “主子,现在明贼攻势正猛,为主子安危计,还请主子赶紧离开此时,往后方中枢坐阵指挥。” 索额图的话音刚落,费扬古也跟着附和道。 “主子,索相所言甚是,这战场上刀枪无眼,皇上于这里万一龙体有损,到时候我大清国可如何是好,还请主子为大清江山计,尽快离开库尔代。” 从一开始,费扬古就不赞同皇上来前沿,现在明军打了过来,自然要让主子赶紧离开,要不然万一皇上在这里遭遇冒风险,他这个做奴才的罪过可就大了。他甚至又扭头对索额图说道。 “索相,这明军攻势正猛,末将要于此地阻拦明军,这皇上的安危可就交给您的,还请索相护送皇上赶快离开此地。” 这费扬古倒是挺识相的! 索额图心里暗自嘀咕一声,既然对方这么识相,他自然也要配合一下,从眼前的风险中脱身出来。不等他答应下来,玄烨却恼声说道。 “朕不能走,这明贼来犯,朕命令兵卒死守,朕自己又岂能离开?” 不过尽管它看似态度坚决,但是当奴才的还是听出了皇帝语气中的犹豫。显然皇上之所以这么说,不过是因为先前说的话太过坚决,所以现在需要一个台阶。只要有了那个台阶,皇上肯定会离开这里的。 “主子,现在可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现在明军猛攻库尔代,其必定另有后手,还请主子赶紧到后方坐阵中央,指挥全军,否则可就让明贼钻了空子,奴才请主子以大局为重!” 什么是大局为重? 就是皇上现在必须要离开险地。 其实作为皇帝的玄烨也知道,现在他不应该置身于险地,先前说的出那番大义凛然的话语,不过只是场面话罢了,既然现在奴才们都请他以大局为重,那就应该以大局为重。不能一意孤行,置身于险地。 终于离开了! 当身后的炮声隆隆响个不停的时候,在骑上马的时候,索额图总算上长松了口气,当初他是积极请战来得前线,原本是想立些军功,可是不过半天的时间,他的心里彻底没了这么方面的念头,别说是他,甚至就连玄烨自己,也是阴沉着脸。 曾几何时,玄烨还曾想像过,凭借这里复杂的地形,再凭借要塞去阻挡明军,可是现在看来,要塞显然无法阻挡明军的进攻。 “主子,可是在担心库尔代?” 见主子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索额图立即说道。 “主子,其实库尔代这边,并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地方。” 不解的看着索额图,玄烨问道。 “哦?这是为何?” “主子,您想,明军现在凭着攻城炮的威风,暂时看似占了上风,可是这地方,到处都是山岭,即便是他们暂时攻下了前边,只要费扬古把军队往后边的大山里一撤,明军就得一个山头,一个山头的打,而且,陛下,您瞧……” 手指着道路两边的山岭,索额图又说道。 “奴才不是个擅长用兵的人,可是奴才记得,当初咱们攻布哈拉汗国的时候,布哈拉人就是凭着大山挡咱们,陛下,您说,咱要是学着布哈拉汗国的法子,那明军又岂能占得了便宜?” 正文 第368章 无解(求支持,求月票) 学着布哈拉人的法子! 几乎是在索额图的建议,刚一提出来,所有人都纷纷称赞起来。 “索相高明,此招一出,这十万大山就是十万雄兵啊!” “咱们大清国山高路险,有数不尽的大量,也就数不尽的雄兵……” “索相此计必可助我大清击败明贼!” “索相高明……” 当年大清国可是在那些布哈拉人的手里吃过亏的,他们当然知道当年那些亏是怎么吃的。现在听索额图这帮一说,自然想到了自己曾经痛苦的经历,自然而然的在那里称赞起了索额图的精明,他们看来当年,既然他们曾经吃过亏,现在同样可以让明国吃同样的亏,保不齐还能把现在的劣势给挽回过来。毕竟明国不是大清,他们做不到像大清那样,用一些特殊的法子解决这些问题。 在众人的赞同声中,坐在椅上的玄烨看到明珠垂着头站在那,并没有说话,他们都是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显然对这些都不怎么放心。不过他不是个知兵的人。但是王化行的沉默,却让玄烨好奇起来。 在大清国论用兵打仗,王化行与图海他们两个算是大清国的数一数二的名将了,王化行的心思细密,在用兵布哈拉汗国等地的时候,就是他把布哈拉人逼上绝路,最后活着的布哈拉人不是困死,就是饿死。如果不是他,大清国也不至于这么快拿下布哈拉汗国。 现在却在这里沉默了下来,显然他的心里头肯定另有看法。尽管在过去的几年里,他一直被冷落着,但是现在玄烨却想听听她的意见。毕竟这个时候指不定他的意见就能够住大清国,躲过眼下的这一劫。 “王化行,你在那想什么?可有什么话说?” 玄烨看着王化行问道。不过她的语气并不怎么坚定,似乎即便是玄叶自己也知道,过去的几年里,对于王化行的冷落有些太过了。有些太让人心冷了。 哀莫大于心死。 现在谁又知道他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不过玄烨相信只要自己稍微施加那么一点恩惠,他必定会比心尽力的为大清国办差。 毕竟有些人的秉性就是如此。 “臣……” 犹豫片刻,王化行抬头说道。 “臣方才在想,当年臣是怎么打下的布哈拉汗国。” 王化行一说话,所有人都不再说话了,是啊,论在布哈拉汗国打仗,谁的经验比得上王化行,这家伙手上可沾着几十万布哈拉人的血。大清国现在的国土,可就是这家伙打下来的。 得听他说说。 索额图也看着王化行,想听听他的意见。 “当年臣奉命领兵五万讨伐布哈拉汗国,世人皆称,布哈拉人虽然人口不多,但长于山岭个个悍勇且不畏死,臣所遭遇布哈拉人,大抵也是如此,悍勇非常,不惧死亡,每每战皆能拼死相搏。” 王化行的话不快不慢,声音也不大不小,正好能让所有人听得到、听得清。 “当时臣一战就击败布哈拉汗国主力,随后夺取其都城,可布哈拉人抵抗却不曾停止,他们大抵上都是以山为屏,据山顽抗。” 听王化行这行说,索额图笑道。 “这用兵者要擅用地形,这里大山连绵千里,以山代兵、据险而守自然是符合用兵之道的。” 见王化行笑而不语,索额图突然想到,似乎不到两年,王化行就解决了布哈拉人的抵抗。那些人根本没有办法去抵挡他,当初是怎么样轻而易举的瓦解了那些人的顽抗? “那当时,王大人是怎么解决他们的?” “以山代兵、据险而守是稳妥,凭天险可抵雄兵十万,臣也知道,强攻肯定是不成的,所以臣苦思冥想,最后决定决定以山对山、以险对险、以堡对堡!” 见众人似乎有些不明白,王化行又继续说道。 “所以以山对山者,就是布哈拉人扼守一座山头,我就派守扼守另一座山头,与其隔空相望,令其不敢有所动,他们守一个隘口,我就派兵与隘口另一侧扼守,令其无法出隘口,他们筑堡垒,我也就近筑堡,彼此扼守,令其不能主动。” 王化行的回答让索额图反问道。 “这样死守相望又有何用?” 即便是想到了当初王化行是怎么样对付那些布哈拉人的,索额图仍然有些不太甘心。 “索相,如此一来,布哈拉人就成了死棋,不能动的死棋,然后我就可以从容部署了。” 看着皇上,王化行冷冰冰的说道。 “待看住了布哈拉人,臣就命部下四下出击,但凡支持叛逆者,村落一率夷为平地,从逆乱民尽杀之!田地翻耕,乱民尽屠,如此,顽抗的布哈拉人于深山中,既无兵可补,无人可用,又无粮可食,没有乱民帮助,困于深山中的他们,也就是死路一条了!” 王化行的回答,让索额图的后背猛的冒出一股冷汗,他的办法是当年布哈拉人的办法,可要是明军照猫画虎,用上同样的法子,那大清国可真就完了。 躲到深山里,看似是招妙计,但同样也是一招死棋。毕竟但凡是人总要吃饭,山里头除了石头还是石头,难不成大家伙儿到时候就在那里啃石头吗? 后背冒着冷汗索额图似乎看到了她的那个建议,最终的结果……所有人都会饿死在深山里头,就像当年的那些布哈拉人一样。一个冬天之后,这个世上就再也没有了布哈拉人,只不过现在变成了他们。 “皇上,这里与其它地方不同,耕地都是沿河谷而兴,深山中既不能放牧,更不能种地,即便是军民撤往山中,也离不开河谷耕地里的粮食,只要断了河谷运出的物资,他们就会被饿死、冻死,大山里头能够过人过马的山路不计其数,所以,精子是靠封锁,肯定做不到,想要封锁,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杀人!” 王化行的语气冰冷,似乎没有一丝的感情,所有人都想到当初他是怎么样评定这里的,靠的不就是这样的冷血! 有时候解决一些问题,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冷血,杀人只要杀足够多的人总能够解决一些问题。 “杀光了人,自然也就断绝外部给他们的支援,所以一个冬天后,臣甚至都没有派兵,那些被臣钉死的布哈拉人就自己冻死、饿死了,侥幸活下来的,也纷纷下山投降了。” 没有人去问那些布哈拉人投降后是怎么处置的,因为所有人都知道,王化行把这个地方给腾空了,曾经生活在这里的那些人都已经消失了。他们都来这好几年了,也没见着一个布哈拉人,即便是见了,那也是当初分的奴婢,只有一些女子侥幸活了下来,或是被充为奴婢,或是被卖到了外国。 这就是那些布哈拉人的下场。 原本颇为热闹的厅堂内,陷入了一片死寂,所有人都不再言语了,他王化行的法子简单有效,可以轻易的解决问题。 既然当年大清国对布哈拉人能够这门做,那么以后明国就能对他们这么做,大家伙并不怀疑,到时候他们会做的更绝。 “明,明贼想来,想来不、不至于如此吧。” 有人于一旁轻声嘀咕道。显然他的话里意思再清楚不过,明军不至于像清军这么动辄“尽屠”吧,他们可是天朝的兵。 祝福在这个时候仍然有人愿意相信,到时候,那些明君仍然是仁义之师,他们不可能做的那么绝。 “哼哼,明人可是恨不得食我等之骨,他们不会这么做?他们必定会这么做的,绝不会有一点手软!” 活路不可能寄托于敌人的心慈手软,明军会不会那么做。没有人知道,可所有人都知道,明人恨他们,有了这个恨,自然也就不可能讲究什么仁义。 “可不是,他们可是恨不得杀尽咱们,到时候,动起手来,肯定会杀个痛快!” 说到这儿,大家都忍不住打了个冷颤,毕竟他们都知道自己或者自己的父辈当年做了多少恶。现在大明去报复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他们要是报复起来,到时候可就没有什么仁义了,指不定就是挫骨扬灰,都不一定能写心头之恨。 “那怎么办?难不成都往山里头撤?” “山里头?你没听王大人说嘛,到了山里头,不是饿死,就得冻死,到山里头,那是自寻死路,” 盯着王化行,玄烨看着他,尽管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可是他却没有说一句话,只是看着王化行。 这几年朝廷没有用他,因为他是汉人,那怕他给朝廷立下汗马功劳,可他毕竟是汉人,那怕入了旗,仍然是汉人哪。不过这个时候,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没有谁比他更了布哈拉,也没有人比他更知道如何在这个地方打仗。 “王化行,那你以你之见,应该怎么抵挡明军?” 面对皇上的发问,王化行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选择了沉默,一旁的图海看到便说道。 “王大人,皇上问你,有什么话你就尽管直言。” 图海是镇北大将军,是他统领全军,他要是没同意,擅自发言的话,无疑是引其不快,所以在得到他的许可后,王化行才说道。 “皇上,臣是廷臣,按道理是不便插手前线军务的,既然皇上问了,那臣就直说了,以山代兵是死路一条,以据堡死守,也是一条死路!” 王化行的回答,让玄烨的眉头猛锁,厉声问道。 “王化行,你给朕说说,怎么是一条死路了。” 玄烨问的不是以山代兵,因为他已经说过了,他问的是据堡死守。现在大清军就是凭山险、堡垒层层抵抗。 “皇上,明军不是其它,明军所长者当属火器,不说其它,单就是攻城炮来说,一经打出,其威力可摧枯拉朽,锐不可当,即便是坚硬堡垒,也难受其一击之力,破坚城如纸糊,面对如此犀利之兵器,我军如何抵挡?” “王大人,话不能这么说,明军确实有攻城炮,确实可以轻易摧毁堡垒坚城,可是您别忘了,咱们的人凭着战壕胸墙,才能有条不紊的射杀明军,明军每前进一步,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图海的话音刚落,王化行就反问道。 “那库尔代呢?不过只是半日功夫,明军就轻易攻击战壕,伤亡不过区区数百人,明军所长的又岂止是火器,和他们打了这么多年的仗,咱们吃的亏还少吗?” 这些年,大清国可没少在明军身上吃亏,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和他们打仗就没占过便宜,过了这么多年,其实大清上下,自己也犯迷糊,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咱们想凭坚城,实际就是把脑袋缩到壳里头,明军只要愿意他们就一炮炮的轰,一炮炮的轰,最后把坚城轰碎了,咱们的人的胆气也轰个差不多了,再接着,接着怎么样?等到胆气轰没了,他们就冲上来了,几乎每一次,他们一冲上来,就像是猛虎下山似的,咱们变成什么了?老鼠,见了猫的老鼠,别说是打了,连打的胆气都没有了,都是伸着脖子让他们杀,次次如此,年年如此,这个胆气怎么没有的?就是躲在坚城里头,咱们以为头顶上有那么厚的石头,前面的石头那么厚,他们肯定打不穿,可一炮轰过来,咱们都傻眼了,吓倒了,胆气自然也就滑了……” 王化行这行一说,众人无不是一阵沉默,而他又继续说道。 “胆气怎么没有了?大家伙想想,那么厚的石墙,人家一炮就能轰没了,咱们这血肉之体,又怎么能挡得住他们的大炮?这一炮轰过来,我的娘来,这个死了,那个残了,这样让明军轰上个几天,就是铁打的汉子,那胆气也给轰个差不多了,打仗?不没等打哪,胆气就全丧了,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样的仗怎么打?” 抬头看着皇上,王化行又摇头说道。 “这样是打不了的,不等打,咱们就败了,仗肯定不能这么打的!” 正文 第369章 托孤(祝大家端午安康!) 随后的一个半月里,正像王化行说的那样,尽管清军依托坚城、堡垒层层布防,层层阻挡,但是坚城却无法阻攻城炮,要塞无法阻挡火药,看似坚固的要塞在攻城炮的炮机下,被轰击成了废墟。曾经坚不可摧的要塞变成了一个个坟墓。 接连几仗,清军的防线不断的被撕开。尽管在费扬古的指挥下,库尔代等地的清军还是撤了出来,未伤元气,但是却无法阻挡连连取胜的明军进攻。尽管清军没有损失主力,但也是损失惨重,费扬古的麾下已经只剩下不到二万人马了。 天险、地利,并没有给清军太多的保护,甚至反倒让试图信赖天险地利的清军,陷入新的危机之中——明军多次翻过大山迂回到费扬古撤退的必经之路上,层层阻敌,尽管每一次,费扬古都可以冲出明军的阻击线,但每一次都会丢下不少人马。唯一让人庆幸的事,因为那些山路险要。所以每一次明军派出的阻敌部队,大都是小股部队。甚至,他们的目的只是在于扰敌。所以清军总能够轻而易举地冲破他们的阻挡。 面对追击而来的明军和阻拦,费扬古开始变得惊慌失措,却又无计可施。他心里很明白,只要自己退却的慢一点,随时都有可能陷入明军的重重包围之中,必然遭到全军覆灭的下场。可要是全军后撤,又必须有皇上的旨意,没有旨意后撤,最后也是死路一条。 恰在这时,皇上的派来了信使,直接下旨告诉他,让他撤下来,有了皇上的圣旨后,振作起精神的他,立即下令全军后撤。 清军撤退的速度很快,甚至明军追击部队根本没有机会迂回阻拦,而且崇山也阻挡了大部队的迂回,小股部队的袭击,也不过是只是袭扰罢了,就像之前一样,只是起到拖延的作用。 所以到最后追击的明军也只能望敌生叹,感叹着清军行动的果决,撤退的果断,当然更让人感叹的恐怕还是他们逃跑的速度。逃跑速度之快,甚至让人怀疑他们是不是全部都骑了马,成了骑兵,恐怕即便是骑兵也赶不上他们逃跑的速度。 有时候人们不得不承认,在面临生死关头,人们的潜力总会得到最大程度地挖掘,就像现在这些仓皇逃跑的清军一样。 士兵可以逃。将军也可以撤。 但是皇上能够逃到什么地方呢? 屋里的御案上,堆满了各地来的奏报,最多的当然是靖南留守的太子送来的,而且大多是劝皇上说,皇上万金之体,不宜再受征战之苦。请皇上以国为重,立即回銮。这些奏报的内容,没有一个人去提现在的时局,似乎所有人都没有看到局势的紧张,奴才们看不到,作为皇上的玄烨却不能去看,不能不去想。 “朕,把费扬古从前边撤下来了。” 头也不抬的玄烨直接说道,他都没有去看一眼王化行。 “看样子,这层层防守是不行了,王化行,你告诉朕,现在咱们该怎么办?” 将费扬古撤下来! 这并不是王化行的建议,他只是说出了层层防守不行,是徒劳的送人头。与其这样给明军送人头,还不如把军队撤下来。至少只要有人在总还有办法去想。 万一要是人都没有了,到时候可就没办法去想了。 接下来怎么办? 皇上的问题,让王化行一时间不知应该如何回答,他也知道,皇上想要听到什么样的回答,可他同样也明白,大清与明国的差距,现在一开始就出现失误,又如何能收场呢? 可即便是在不好说。有些话总是需要说出来的。 想到这儿,王化行跪奏道。 “皇上,臣斗胆问上一句,咱们大清国与明国打起来的话,论实力,谁会赢?” 其实问题的答案大家都很清楚,只不过从来没有人像他这样直接的说了出来。即便是直到现在对于大清国而言,他们仍然会用自我麻痹的方法。去逃避着现实,逃避着大明远远强于大清的现实。 甚至有时候为了逃避这个现实,他们会拿当年如何在辽东击败明军,打的明军不敢出城。如何浩浩荡荡的杀进中原,占据中原的昨日辉煌,来证明大清国的强大。 但是即便是自我麻痹,也知道事实的真相。有一些问题总是无法逃避的。 玄烨沉默着并没有立即回答,他盯着王化行,似乎是想看出他为什么会问这样的问题,见其满面的赤诚,心知他是想知道答案,知道他这个当皇帝的看法。片刻后才答道。 “明国人口过万万,实属当世之大国,火器犀利,远非人力所能挡,其披甲精锐不下百万,几与我国人口相当,两国交战自然是明国占上风。” 尽管这么说,尽管说的也是事实。但是玄烨随后又说道。 “但水无常势,兵无常态,明国再强,当年太祖皇帝不也是轻易败其数十万大军吗?” 电视只到了这个时候,作为皇帝的悬液,仍然选择在言语上,为大清国挽回那么一点面子。毕竟现在大清国的里子已经丢了,要是面子上再不想办法去保住那么一点。那日子可就变得更难过了。 “皇上所言甚是,说得也有道理。” 抬头看着皇上,王化行又说道。 “臣这两年,自甘堕落,不曾为皇上分忧,只是在家里看着史书,尤其喜好看元史,还有明史朱洪武那段,毕竟,明人皆称兴乾是“小太祖”,而他中兴明朝,确实也是如此。臣看元史时的,总看到蒙元失国之后,面对明军,即便是蒙元有数十万,也总是一败再败,所谓朝廷也只能在草原上四处奔逃,不知多少蒙人先后降明。按道理来说,这个时候,朱洪武应该放过北元,可是他仍然决心要拿下北元,从不曾给北元偏安于蒙古的机会,后来蓝玉率师十五万北进。北元一路逃至到捕鱼儿海,蓝玉一路追击,随后被蓝玉杀的大败。脱古思帖木儿带着太子天保奴、知院捏怯来、丞相失烈门等数十人逃往和林方向,行至土剌河一带,为其部将也速迭儿所缢杀,捏怯来、失烈门南下,投降明朝。经此一役,乌萨哈尔汗的次子地保奴、嫔妃公主一百二十三人、官员三千余、人口七万七千多、马驼牛羊十五万多头,以及大量印章、图书、兵器、车辆,都被明军俘获。” 从王化行提及北元时,玄烨就陷入沉默之中,他垂着眉头默默不语的坐在那,他同样也看过史书,尤其是这一段,更是字字翻看,字字推敲。早已经倒背如流了。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在北元的身上看到了大清国的将来,看到了自己的将来。 “此役之后,黄金家族,也就是忽必烈家族丧失了在蒙古人中至高无上的中央汗国的地位,大多数蒙古部落宣布脱离它而独立,先后降附明朝,再后来,永乐讨伐草原,将其余部荡尽,世间也就再无北元了。” 王化行的话声落下时,玄烨点头说道。 “对于明朝皇帝来说,成吉思汗的黄金家族的元朝已经完结了,草原的那些新君主是一支没有显赫历史的民族,他们不可能如黄金家族那样具有无上的威望和号召力。那么,元对于明的威胁就应该自此结束了。当年,父皇为何对永历穷追不舍,也正因如此,永历是正统,不杀他,我大清国永远不得安宁啊!” 一声长叹后,看着王化行,玄烨知道为什么大家都会在那里赶尽杀绝。为的是什么?为的就是能够坐稳江山。为的是不给子孙后代留下隐患。 玄烨又说道。 “这么多年,也就是你,能说出句真话来,其它人……” 可不就是这些年,可真没有几个人会说出这样的实话,他们都在那里想办法维持着大清国的面子。 也就是一群奴才,只有一群奴才才会千方百计的维护着主子的面子,而不是帮主子摆脱眼下的难关。 摇摇头,玄烨长叹道。 “他们心里知道,可却没有谁出这句话,于他们而言,也就是奉诚主子罢了,这忠言逆耳啊!” 他的话说得十分亲切,可也说得十分动情,甚至言词诚恳非常。大有一副到现在才认出忠臣的模样。 “朕这两年没用你,你有怨言也是对的!” 王化行连忙叩头说道。 “臣不敢!” 这个时候当然只能这么说,要不然的话岂不就是在说皇上是有眼无珠,不识忠良? “算了,错已铸成,即便是朕现在重新重用你,又有什么用,大局难返了。这件事,朕失算太多,朕只想着中兴大清,却不曾想于明国来说,只要朕在,爱新觉罗家的大清,就是他们的心腹之患,他们是绝不会允许我们在那的,就像当年朱洪武灭北元,咱们剿永历一样,大家都知道,不能给对手喘息之机,只要朕在,我大清对明国就是威胁。兴乾皇帝一代贤君,又岂会看不到?这些年对我大清穷追到底,不把咱们大清国灭了,不把朕杀了,他就不能安卧中都,这……” 斩草除根,以绝后患。当年大清国对永历就是如此。为的是什么?为的正是大清国能够千秋万代的坐稳江山,为的是不给子孙后代留隐患。 现在在明国的眼里,大清国也就是那个隐患。他们不杀尽爱新觉罗家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站起身来,玄烨在屋内走了两步,然后长叹道。 “所以,只要朕在一天,朝廷在一天,明国就会穷追不舍的,朕说的对吗?” 其实对于这一切,从书中看到元朝的下场。玄烨就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将来,知道自己会是什么样的下场。不管不甘心,但是即便是在不甘心,又能怎么样呢? 现在大清国已经到了眼下这种地步,即便是在争,又能争出一个什么所以然。 跪在皇上面前,王化行叩着头颤声答道。 “臣无能,臣无能,让皇帝忧心如此,臣实在是罪该万死,万死。” 这个时候除了叩头认罪之外,就不能说其它的话了。再说话恐怕是要掉脑袋的。所以也就只能跪在这里唯唯诺诺的磕头认罪了。 “其实,黄金家族败了,但是蒙古人还是在的,后来的土木堡之变,不是让大明丢尽了脸面?再后来达延中兴,其实,蒙古还是有机会再崛起的,只是……”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玄烨并不仅仅只是想到了蒙古人,他同样想到了那个逃到印度的蒙古人,他们当年是何等的仓皇,但是现在却几乎占领了整个印度。国土之辽阔甚至不逊于大明。 既然他们可以,为什么大清国就不可以呢? 在大清国的实力可是远远超过当年那群形同乞丐的蒙古人。 当然并不是没有区别的,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大清国的身后有一个不死不休的敌人。 对于大明来说,只要他爱新觉罗玄烨。还活在世上一天。他们就绝对不会放过大清。只要大清的朝廷还在,他们就会继续追击下去,哪怕是天涯海角都不会停下来。 而这一切正是那些史书给他的提示,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做出那个决定。 沉默片刻,已经打定了主意的玄烨说道。 “只要有人在,总有机会再崛起,可如果没有人,就什么机会都没有了,就像哈萨克、布哈拉,他们再也没有机会了!” 人才是最关键的,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把前方的部队撤下来,就是为了保住人。只要大清国还有人就还有那么几分恢复当年的希望。要是把人都丢在了这里,到时候大清国就会像这里的布哈拉人一样。彻底的从这个世上消失。 看着远方,玄烨又继续说道。 “就像你说的那样,咱们这么层层阻敌,其实,并没有多少意义,永远挡不住明军的进攻,最后他们会打到靖南,会不断的夺下咱们的地盘,在这时候,咱们的兵被他们杀光了,人也被杀完了,大清国就再没有崛起的希望了,王化行,朕说的对吧!” 盯着王化行。玄烨的语气中带着一些无奈,但是神情却又很坚定,毕竟他的心里已经做出了决定。现在已经到时候了,是时候结束这一切了。 “臣万死!” 又一次叩头,王化行又一次请罪。现在除了请罪磕头之外,他连大气都不敢出。 “万死?要是万死能救大清国的话,朕是不惜万死的!” 玄烨感叹一声,那些个当奴才的,动不动就是这副样子,在那里磕头请罪,可是除了磕头请罪之外,他们又有几个人能够真正的为大清分担一点? 也许正是因为对于那些奴才们的失望,才会让玄烨今天说了这么多的话。而且说的都是掏心窝子的话。 “万死,是死不成了,可是一死却是可以的,朕或许救不了大清国,但是,却有法子救下旗人,有法子给爱新觉罗家留下一丝元气!” 皇上的话,让王化行跪的更低了,他没有说话,只是跪在那里。他已经猜出来了,皇上想要怎么样去保护爱新觉罗家的一点元气。 回头看到王化行跪在那里候着,玄烨按下心中的烦燥,对他说道。 “起来吧,朕给你一万精骑,你从这里一路撤往靖南,要日夜兼程,等到了靖南,告诉太子,然后带着太子一路向南撤去,现在阿富汗那边兵力空虚,你们撤到那里,多少总还是会有一线生机的!” 什么! 瞬间,王化行的后背猛然一颤。然后他的心里无数个念头在那里翻滚着,这就是皇上的打算吗? “皇上……” 王化行抬头看着皇上,看到皇上在那里沉默不语的样子,他知道皇上已经决定了。于是又问道。 “皇上,那你怎么办?” 只是皇太子出逃,那么皇上呢? 片刻后,王化行就理解了皇上的做法,或许也只有如此,能够接受这一切,能够保住爱新觉罗家的一点元气,让爱新觉罗家将来还有那么一点希望,有那么一点盼头。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什么呢? 是皇上。 现在皇上说出的这番话,无疑就是在向自己托孤。 一想到自己被冷落了这么长时间,居然在这个时候突然成了托孤之臣。想到这王化行的,心里不由得一声长叹。 “朕……朕这次御驾亲征,实际上已经知道结果了,朕是无颜回京的,即便是回了靖南,又能如何?无非也就是再拖延上几天,明国是不会放朕一条生命的,也不会放过大清朝廷,待你撤到靖南后,朕会先与明军决战,决战后,再率中军撤往靖南,然后……” 玄烨没有再说话,他只是站在那里沉默着,似乎就在那里想象着想象着将来会发生什么。但是对于将来的事情,他已经做好了准备。 而只是静静的看着王化行,盯着跪在地上的他,良久之后才说道。 “朕今日托孤于你,太子,将来就拜托你了!” 正文 第370章 末日(求支持,求月票) 锋利的刺刀,在清晨的阳光下,映照出耀眼的光亮。那光亮晃得人眼都睁不开,是战场上闪烁着。伴随着一阵阵震耳欲聋的喊杀声,刺刀没入敌人的胸膛。那雪亮立即被血遮挡。 震耳欲聋的爆裂声,在战场上回响着。 “手榴弹、手榴弹,炸死这群明狗……” 相比于的十几年前的那些被杀丧了胆的清军,现在的这些清军,尽管他们的相貌与父辈迥然不同,但是却具勇气,毕竟,他们没有经历过那种提着鸟笼子,生下就有落地银的太平岁月,在他们成长过程中,所有的一切都要去争取,包括大清的生存。也正因如此,他们在这个时候表现出了让人难以想象的勇气。少对于明军来说,他们甚至很难想象这些清军此时所表现出来的勇敢,这种勇敢完全出乎他们的意料。 在叫嚷声中,一个受伤的清军兵卒背靠着战壕,一只手拿着香,一只手拿着手榴弹,点着手榴弹后,就往拼命往人群中扔着手榴弹。试图用手榴弹去阻止敌人的进攻。 技术的落后,使得清军至今都生产不出拉发引信的手榴弹,他们仍然使用着二十几年前忠义军使用的旧式手榴弹,尽管原始但是却仍堪使用,在过去的战斗中,正是凭借着燧发枪、手榴弹,征服了布哈拉。 手榴弹的爆炸,并没能阻挡明军的进攻,越来越多的明军涌入清军的防线,将他们的防线撕的千疮百孔。 在战士们举着刺刀与敌人拼杀时,手榴弹不时的战壕里的爆炸,手榴弹爆炸的火光与烟雾,在战壕中弥漫着,刺刀拼杀时飞溅的鲜血,在空中挥舞着,战斗,以一种最原始的形态在这里上演着。 鲜血、硝烟,暴喝与惨叫,在空气中回响着,在空气之中激荡着。 “杀光他们!” 在复仇的意志的支持下,李德新完全变了个模样,他的心里只剩下这么一个念头,在这个念头的驱使下,他变得如猛虎一般,不时的拼尽全力,把刺刀刺向敌人。 在战壕边上他挡住了一个身材比他更为粗壮的一个敌人。 “杀……” 就在他把刺刀刺向敌人的时候,突然,不远处爆炸的气浪把他冲倒在地。他整个人脑袋轰轰作响。半响都回不过来神。 等了好大一会儿。当他摇晃着脑袋站起来的时候,他看到那个敌人也站了起来,不过他们两个手里的火铳都摔到远处去了,那个清军看着他,立即嚎叫着冲了过来,完全没有一丝退缩的念头。 敌人的面目狰狞,以至于让人怀疑他们之间一定有很深的仇恨,才会让对方如此的狰狞。 “你么……” 气喘吁吁地的他立即挥着拳头迎上去,两人很快就打成一团,抱摔在地上,一番撕打后,终于将这个清军压倒在身下的李德新,用膝盖压顶着清军的肚子上,一一只手抓住他的手臂,他的另一只手却又被对方的手抓住了。两个人完全胶着成一团,被扣住的他,实在没有办法,只能拼命的用膝盖压顶着清军的肚子,压顶他的心脏,而这个清兵也在拼命的挣扎,他不断的用膝盖撞击着郴德新的身体,并企图把他翻转过来,或者挣扎他琐扣。 “你么……” 被膝盖的撞击撞得几次差点松手的李德新,也许是恼急了,他猛的一下张开嘴巴,然后直接一口咬住了敌人的脖颈,然后,拼命的撕咬着敌人的喉咙,一口下去,他就感觉到嘴里的血腥味,喉咙被咬住的清兵痛得发出一声惨叫,原本还在拼命抵抗的清兵在发出这声惨叫后,就松开了手,想要保护自己的脖子,可是手得了空的李德新压根就没有给他机会,而是拼命的咬了下来去。 “咔……” 随着一声脆响,血喷到他的口中,涌入口中的甚至甚至淹没了他的喉咙,呛到他喘不过气来。不过即便如此,他仍然不断的撕咬着。原本拼命挣扎的敌人,他的撕咬下很快就放弃了挣扎。他惶恐的把一只手试图捂住脖子,想要用手止住喉咙处涌出来的血。但他的动作却是徒劳的,根本就止不住血,很快他便再也不动了。 躺在地上喘了口粗气,李德新等了好一会才爬起身来,再一看身边的清兵,已经没有了气息,被咬开的咽喉一片血肉模糊。 “吓,吓死我了。” 心有余悸的他在那里喘着粗气,他的心里甚至感觉有些后怕,之前差一点就把性命丢在那个人的手上了。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感觉到嘴里的血腥味,这才啐了一口,吐出了一口混杂着血的唾沫,然后看着地上渐渐冰冷的尸体。他恨恨的骂了一句。 “你这龟儿子,差点要了老子的命……” 骂了一句,然后他弯腰从地上拾起的自己的步兵铳,然后才气喘吁吁地坐到一块石头下面,把疲惫不堪的身体倚靠在石头上。在经历了一番生与死的考验之后。这个时候他已经精疲力尽了。 嘴里满嘴的血腥味,让李德新的第一次感到恐惧,他第一次发现自己距离死亡是那么的近。先前也许他只要是一个不小心,很有可能现在躺在地上的就是他自己。 “刚才差一点就死了……” 就差那么一点,要不是一口咬到那人的脖子,估计这会死的就是自己的,那个人瞧着可比他壮实多了…… 心里后怕着的时候,他的身边仍然是一阵阵的喊杀声,战友们正在清理着残敌,此时,曾经撕杀成一团的战场,已经恢复了平静。 地上到处都是尸体,战友们在战场上不时的用刺刀清点着敌人的尸体,以防止有人装死。在战场上并没有什么怜悯,有的只有最原始的撕杀。 “李德新!” 听见有人在喊自己,总算是恢复一些力气的李德新便嚷嚷道。 “来了,来了……” 然后他急忙跟着弟兄们,继续向前进攻。在战场上他们并没有多少时间可以用来休息,更多的时候,他们必须要遵守长官的命令。像现在即便是精疲力尽了,也要选择服从。 这是军人的天职。 很快他们的再次进攻就被阻拦了下来。在他们的前方,一小股清兵躲进到一个碎石堆彻的堡垒里,在那里依托着堡垒顽强的抵抗,灼热的子弹,不时的从石堡的射孔里向外喷射着。尽管这个石堡并不大,而且是用片岩堆砌成的,但是对于这些步兵来说,却是一道坚固的障碍,子弹打在上面没有任何用,就是手榴弹也炸不塌,甚至因为角度的问题,火炮也派不上用场,况且这个时候,火炮本来就已经没有了用处。 现在这个时候只有靠人了。不过他们并没有立即发起进攻,而是在阵地前喊起了话了。 “里头的人听着,你们要是抵抗到底的话,就只有死路一条。” 和在西南深山中作战一样,杨森大声的冲着敌人喊话,想要劝敌人缴械投降,但是显然他忘记了现在面对的敌人并不是西南的土司,而是一群心知必死的旗人,他们非但没有投降,甚至还趁机偷袭了杨森,而且不知死活的大声喊着。 “明狗,爷爷是旗人,是绝不会降你们这些明狗的!” “明狗,老子的爷爷就是专杀汉人的,老子咋可能投降……” 敌人的喊骂,激起了弟兄们的怒火,他们无不是咬牙切齿的盯着那个片石堡,然后愤怒的喊道 “龟孙子,老子打过去,非得把你们全都砍了……” “砍了……得等你们这些龟儿子有刀才行……” 似乎他们已经算准了,明军手里没有刀,甚至算准了这个位置大炮轰不着。所以决心顽抗到底了。完全是一副有持无恐的模样。 “他么的,别让老子抓着活口!” “就是,抓着了,非得把他们给剥了!” 听着兄弟们的言语,杨森并没有说话,李德新和身边的弟兄们这会都已经被敌人激怒了。 “老子,还就不信了,那么多人守的地方都拿下来了,就这么一个东西,还能挡得了咱们?” 嚷骂的时候,成串的手榴弹就被甩了过去,在片石砌成的堡垒顶上和周围爆炸开来,借着硝烟的掩护,被激起起火来的弟兄们,很快就冲到了石堡的前面。 对于他们来说,他们当然不相信就这么一个小小的碉堡,就能够挡住他们进攻的道路。 “不要强攻!” 杨明友大喊了一声。作为老兵的他当然知道在战场上最大的机会就是失去冷静。一旦失去了冷静,十之八九是会丢掉性命。 可这个时候弟兄们根本就听不清他的话,愤怒左右着他们的理智,他们试图像先前一样,通过一次冲锋夺下这个石堡。 “停下来!停下来!” 杨森大声喊道。 听到杨森的喊声,弟兄们有的退了回来,有的伏在地上,他们停止了攻击。尽管愤怒,但是他们还没有忘记他们的身份。 不过这个时候,据守石堡的敌人不仅用火铳连击,还从甩出了一些手榴弹,将几个弟兄先后炸倒在地。 “杨森!去把弟兄们带下来!” 杨明友大声命令道。队长的命令让杨森立即行动了起来。 趴在石堡的前方,手里抓着一枚手榴弹的杨森,先甩了手榴弹,借着硝烟的阻挡敌人视线的功夫,大喊道。 “跟着我撤!” 说完他就贴着地滚了下来,其它的弟兄们也学着模样,跟着他滚动着,或者匍匐离开了敌人的射界。 不过即便是如此,在硝烟散去的时候,仍然有两个弟兄被敌人的火铳击中,然后倒在血泊中的,甚至后面的弟兄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流血而死,敌人的火铳阻挡着他们试图救援的想法。 “不能这样打。” 杨明友气呼呼地说道。 “硬拼肯定是不行的!” 杨森抱着步兵铳说道。 “咱们打仗,从来都是看情况,该列阵的时候列阵,不该列阵的时候,肯定不会自寻死路,这样硬拼,到最后,吃亏的肯定是咱们。” 作为老兵的他很清楚,在战场上,明军从来不主张死拼硬打。所以他才会说出这番话来。 “那不硬拼怎么办?” 李德新大声问道。 “上火药包吧!” 朝着石堡看了一眼,杨森说道。 “当年咱们在贵州老家的时候,可没少用那玩意……” 说着话,看着身边的弟兄,当年的弟兄都不在身边了,想到这,他的心里就是一酸再也没有说什么了,这些新丁又那懂那么多呢? 这些人根本就不知道怎么要去赞敌人的便宜。也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去杀伤敌人,保存自己。 想到这儿。他又想到了那些阵亡的战友,要是他们在这里的话,恐怕也不会白白丢下几条性命。 “成,就用火药包。” 作为小队长的杨明友立即拍了板,做出了决定。 差不多十来分钟后,两名战士背着两个带长杆的火药包,从山下跑了回来。 这种爆破用的火药包,平时的用处并不多,正因如此,即便是现在他们想用火药包也要从营里领取,毕竟它的用处并不多,所以,前方不对,很少装备种武器。不过这时候,火药包正好派上用场。 在火药包送来之后,先观察了一下地形。杨森立即摸过来两个手榴弹领着那两个弟兄,指着通往碉堡的路上的几个障碍说道。 “一会我甩手榴弹出去,你们借着起来的烟冲过去,躲在石头后面保护自己,知道吗?” 随后他又仔细的告诉他们应该从哪几个障碍接敌。 “是,杨什长。” “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说话的功夫,杨森甩出第一个手榴弹,手榴弹刚一爆炸,在爆炸的烟雾中,两个爆破手就冲了出去,借着硝烟的掩护冲到了一块石头的下方,尽管清军用火铳阻拦,但石头却掩住了子弹。 他们回头看过来的时候,杨森又是一枚手榴弹,又是一次冲锋,接连甩出四枚手榴弹后,一个爆破手就到了清军的石堡前,推上了火药包。很快另一个爆破手也将火药包放了上去。 爆破手一拉着导火索,两包火药的导火索急速燃烧着,喷吐出白色的烟雾。随后杨森又甩出了两枚手榴弹,掩护弟兄们撤了下来了。 在爆破手刚撤下来,他们的身就传出接连两声有如雷鸣似的爆炸声,猛烈的爆炸震得大山一阵地动山摇,片石筑砌的石堡的石块立即被炸得粉碎,在硝烟弥漫中,大量的石块随着爆烟腾飞至半空,石堡被摧毁了,原本据堡而守的清军被埋在了石堡里。 “冲上去,往洞里甩手榴弹!” 杨森没有丝毫的犹豫,直接冲了去,冲着被炸出个大洞的石堡里就连甩了两个手榴弹,手榴弹的剧烈爆炸之后,在硝烟弥漫的石堡里头,有几个清军从里面爬了出来,浑身是血的他们惨叫着举起沾满了血污的发抖的手臂。 “龟孙子,刚才不还说着不你投降嘛?” “狗、日、的东西!” 在弟兄们的咒骂声中,李德新冲了过去,将刺刀麻利的刺进一个人的胸膛,而另几个投降的清军,连忙哭喊道。 “大爷、大爷,饶小的一条狗命……” 话还没说完,刺刀就从旁边刺了过去,麻利的刺穿了他的脖颈。锋利的刀尖从脖子的另一端露了出来,那个清军的嘴巴里吐出红色的泡沫,双眼中尽是绝望,慢慢的那绝望的神采消失了。 “我,我也是汉人哪……” 一个清军的喊声,让一旁端着火铳的士兵愣了愣,他的动作显得有些犹豫。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在他愣神的功夫,杨森已经一刀刺了过去,在那人倒下的时候,他说道。 “这个狗,东西是汉奸,不是汉人!” 不需要太多的废话,周围的弟兄纷纷用刺刀结束了这些人的性命,没有人对他们抱以一丝同情。 “龟孙子,刚才喊话的时候,就说,投降饶他们一命,可他们到好,非得顽抗到底!现在好了,一个个都死在了这里。” “可不是,这帮建奴不但不投降,还敢抵抗咱们,真他么的奇了怪了……” “就在奇怪,现在不也是丢了性命?” 在这些来西南山地的战士看来,他们实在是很难想象,这些人为什么顽抗,就像他们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有一些土司居然敢反抗大明一样,所以才会有这种看法。 尽管他们说着的都是一嘴生硬的汉语,甚至不时的还会冒出一句土语,可并不妨碍他们在面对清军的时候,以汉人自居。 “最可恶的还是那些汉奸,你说说,好好的汉人不当,却偏偏当汉奸,跟那些建奴混在一起,可真他么的想不明白……” 显然这些来自西南的人们,无法理解那些汉奸们的举动,更无法理解他们的背叛,无法理解他们为什么心甘情愿的为那些蛮夷驱使。但他们所有人都很清楚,现在满清已经迎来了末日…… book68933l 天才本站地址。网址 正文 第371章 遗忘与记忆(求支持,求推荐) 与满清的末日来临不同。兴乾二十一年的大明,是一派欣欣向荣的盛世模样。对于普通的老百姓而言,这是久违的太平盛世。 此时的大明是什么样子? 或许这个时代的人们无法给予一个准确的定意,也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描述。 文明发达、科学倡明、天下太平…… 诸如此类的词汇,都可以用来描述现在的大明。在过去的20年间。大明所发生了变化是难以想象的,甚至可以说是翻天覆地的。 如果有一个来自另一个空间的人来到兴乾二十一年的大明,他会惊讶的发现,现在的大明,更像是一个混和体。他的整体仍然停留在十七世纪,他的社会、思想、学术等等大抵上都停留在十七世纪,可是许多本应属于十九世纪工业文明,同样出现在这个国家。 蒸汽机、火车、轮船、电报都先后出现在这片土地上,毫无疑问,现在的大明早已经开始了一场以蒸汽机为核心的工业革命。蒸汽机从各个方面影响着世人的生活。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出现,从空间上缩短了大明的天下,而电报却从根本上改变了大明,不仅让大明中枢可以直接掌握万里之外的边陲发生的事情,同样还让民间充分享受到了信息传递给生活带来的变化。 也正是这种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大明,改变了这个时代。 几乎是在李定国亲自率领十五万大军挥师向满清发起进攻的当天,大明境内,大江南北的报纸上就纷纷刊载了新闻,大抵上所有的新闻都用最后一战来形容此次战役。 人们早就料到了这一天的到来,尽管等得时间长了点,但在经过了二十一年的等待之后,今天,这个日子终于到来了。 对于一些人来说,这个日子或许并没有什么重要的,但是对于一些人来说,这一天却是他们等待已久的。多少年来,他们一直在等待着这一天,等待着这一天去告诉那些死去的人告诉他们,他们的大仇已经得报。 作为记者的赵咏春,对新闻的了解比其它人更快一些,几乎是在明军攻克库尔代,歼敌万余的捷报,刚到五军都督府,他们同样也收到了新闻信息。和其它人的欢呼不同,赵咏春来到了城外的坟茔。 那是位于济南城外的一个巨大的坟茔,它更像是一个巨大的丘陵,有时候人们甚至会把他当成济南周围的一座小山。也许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甚至都已经忘记了那里埋的是什么。在那个坟茔下面,埋藏了数十万在后金入塞时被屠杀的济南的百姓。赵咏春的爹娘就是那个时候死的,当时他是藏在家里排污的阴沟暗道里,才和小妹侥幸活了下来。 在很多时候,即便是亲历者也会选择遗忘一些事情,但是在今天,他又一次来到这里,毕竟他无法选择忘记。 一个香炉,几支香,几样果子摆成果碟,一一在坟前摆好,然后赵咏春就跪在那里默默的说道。 “爹娘,咏春来看你们来了,爹娘,兴许再过一阵子,咱们济南城的大仇就能报了,这一仗,朝廷肯定要尽灭建奴的……” 跪在坟前的赵咏春不知道爹娘能不能听到,但对他来说,这是一种安慰,正像当年济南城被明军收复后,他也曾来到这里祭祀爹娘,把济南光复的好消息告诉他们一样。 那一天,在这个坟茔前,到处燃着香,香火之盛远超过人们的想象,甚至就连香灰都堆成了小山。 可是现在呢? 这义民冢里空荡荡的,尽管在义民冢周围的公园里,有不少游人,但是过却义民牌坊后,在这义民冢祭祀的,却只有他一个人。 二十年,一代人,许多人都选择了忘记,他们忘记了祖先是如何惨死于清军的屠刀下,忘记了当年祖宗们如何为保全汉人的衣冠而舍生忘死。 遗忘痛苦,是人的一种本能。 非但那些没有经历过那些惨痛的年青人会选择遗忘,就连赵咏春有时候也在选择忘记,他不愿意想起那些痛苦。 就像他没有去喊妹妹一样。 他之所以没有喊妹妹过来,正是因为,他内心的深处,甚至希望妹妹能够忘记这一切,只有这样,她才不会活在昨日的痛苦之中。 即便是作为亲历者,有时候也希望忘记这一切,只有忘记了昨天的痛苦,才能够开始今天。 就在他将要离去的时候,他看到旁边有一个人也在那里摆着祭品,似乎也和他一样,在祭拜着祖先。 现在只有很少的一些人能够记得这一切,也只有很少的一些人,他们会来到这里,告诉那些死去的人,告诉他们一切即将结束。 结束。 这个结束他们等了几十年。他们一直在默默的等待着,终于在今天他们看到了结束的可能。 过了一会,那人起身时,看到了注视着自己的赵咏春,挤出些笑容。 “兄台知道西域传来的捷报了?” 王凯远看着这人问道。 “是场大胜啊!” 赵咏春点点头,平静的说道。 “嗯,虽说现在还早了些,可这肯定是最后一仗了,晋王是当世名将,有他主持战阵,再加上官军骁勇,肯定能一战定乾坤,尽歼建奴的。” 对于他们来说,结束并不仅仅只是把敌人给击败。结束是让那些人彻底的消失。他们或许选择了遗忘,但是在内心的深处,他们从来没有忘记。 “哎呀,等了几十多年,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站在义民冢前,王凯远颇为感叹的说道,也许是因为激动,他白须都颤动着。 “当年,建奴屠济南的时候,我才十岁啊,现六十多了,原本以为到死都看不到建奴被尽除的一天,可不曾想,终于见着这一天了。” 已经过去了几十年。过去的几十年中,他不断的在等待着,在期待着,而现在这一天终于到来了。在他活着的时候,他终于见到了这一天的到来。 也许是因为等待的时间实在是太久了。他在激动之余。更多的是感叹,感叹着这么长时间的等待。 王凯远看着赵咏春问道, “兄台想必也是?” “也是虎口漏刀之人啊!” 赵咏春看了眼义民冢,然后说道。 “赵家上家一百八十七口,活者不过只有我与小妹,小妹当时不过五岁稚龄……” 提及旧事,泪水便从赵咏春的目中流了出来。曾经显赫的家族,在满清的屠刀下败落了,从那之后,小妹成了他在世上唯一的亲人了,往昔的热闹,至多只能在梦想忆起。 而现在,那些画面也越发的模糊了,不是因为年迈了,而是因为他不愿,甚至不敢去想,因为每一次回忆都是太多的痛苦,越是美好的回忆,往往带来的痛苦就会越多,久而久之,他宁愿忘记,也许忘记才能够抚平他内心的伤痛。 但是,在很多时候,他仍然会想起他仍然能够想起当年的欢快,想起当年父母膝下承欢的模样。也许正因为如此。多少年来,他一直不敢忘记这一切,尽管她的内心深处想要忘记这些痛苦。 有些痛苦又岂是能够轻易忘记的?有些伤痕又岂是轻易能够弥补的? “哎,王家上下二十五口人,也就小老儿一人活了下来,你看这义民冢里,不知多少人家无一幸存,不知多少家老幼皆被其残杀,举族尽灭。” 看着那巨大的义民冢,王凯远的目中含着泪,同样显得有些激动。然后喃喃道。 “死绝了、死绝了啊!” “是啊,死绝了,因为死绝了,所以大家也就想不起来了……” 往往事情就是这样。人死绝了,也就没有人会再去记得这一切。活着的人会把所有的一切都忘记。们会忘记往昔的痛苦,他们会忘记昨日发生的一切。到最后他们甚至会认贼作父。 “只怕,再过几十年,这天下人,就把这些全都给忘了,其实,等到咱们死了之后,谁还记得埋在这里的那些人?” 王凯远的话,让赵咏春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再这么下去,很多人都会忘记,为什么不能趁着他们活着的时候,把这一切都写下来,用文字去记下这一切呢? 不仅仅只是记下这一切,更重要的事让所有人都看到昨天发生的这一切。只有如此才不会让人们选择遗忘,也只有如此才能让人们记得当年的仇恨。 “哎,社学里的那些孩子啊,虽说他们知道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他们的书本里有这些,可也就这么多了,对他们来说,建奴当年的屠杀,不过也就是这些,可,何止这些啊……” 深以为然的点点头,赵咏春知道王凯远说的是事实,铁一般不容辩驳的事实,大江南北,有那里不曾遭受满清的屠杀? 可是除了一座“义民冢”或者“义民碑”之外,能够让人们记住的还有什么呢? 当年屠杀的亲历者正在一点点的老去,他们正在死去,有一天所有的一切都会被人们忘记。 也许人们会因为书本上的资料,记住扬州十日、记住嘉定三屠,可又岂能记得住其它?对于很多人来说,们能够记住的也就是这些了,但是他们不一定能够记住在他们身边发生的事情。因为没有人去提醒着他们。甚至没有人用文字去记录这一切,最终所有的人都会选择遗忘。 凝视着这座修建于兴乾元年的“义民冢”,赵咏春久久不能言语,他就这样站在那里,作为山东周报的主编,他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不仅仅只是写一本书,不仅仅只记载发生在济南的事情,他应该记下所有一切。 当天,回到家里之后,久久无法平静的赵咏春伏身于案前,沉思良久之后,写下了一篇文章,这不仅是篇文章,同样也是一封信,这封信被他连夜抄写了几十份,随后在第二天清晨,贴上邮票寄到大明知名的报社以及各省报社。 这是一个清晨,当王树仁抵达公议报报社的后,作为总编的他在处置完各种事务后,他的助理将几封信递给了他。 “总编,除了几封私信外,还有有一封山东周报主编赵咏春写给你的信,” “山东周报?赵咏春?” 没有什么交际啊,况且山东最大本地的报纸是山东快报才是,至于周报?根本就没听说过。 撕开信封,王树仁展开了信,然后拿信看了起来。很快,他看似没有波澜的表情变得严肃且认真起来。 当放下信后,他的心时久久不能平静,他抬起头,对助理说道。 “立即定张去济南的火车票,我要去趟济南。” 实际上,在这几天,抵达济南的并不仅仅只有公议报的王树仁,有多家知名报社的总编,都在在收到信后,第一时间赶到了济南。六天后,在济南一座颇为豪华的饭店包厢里,王树仁看到了不少报界的同仁,明报总编孙渭也到了。 今天的这场聚会,甚至可以说是大明报界的一场盛会,几十家报社的总编都赶到了这里。 而众人讨论的话题非常简单,就是赵咏春在信中提到事情作为记者的他们有责任记录历史,记录发生在各地的暴行。 “诸位,首先,我必须要说明,之所以提及此事,并不是为了煽动仇恨,而是为了记录历史,让后世人能够从史书中看到祖先的遭遇,看到甲申陆沉时发生了什么,看到我们的祖先是为什么而抗争?仅仅只是为了发冠?还是为了保全我们的文明?是什么驱使着他们选择抗争,又是什么驱使着那些流寇回归大明,成为大明的中坚,是官职的驱使吗?” 作为东道主的赵咏春,一一表述着他的观点,也正是他的这些观点,让所有人都来到了这,并没有因为山东周报是一家小报纸,而拒绝了他的邀请。 “在下之所以会发出这一呼吁,正为了让后人有机会了解这一切,在亲历者们仍然在世之时,通过我们的笔去记录下来,刊载在报纸上、汇编在书本中,最终让后人能够清楚的看到,那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尽管这会唤醒我们痛苦的记忆,但我相信,所有的一切反而会让我们更加理智,我们相信人若丧失理智就和禽兽没有区别……” 赵咏春的话,引起了众的共鸣,作为大明最大的报纸明报的总编,孙渭在表示赞同时,又说道。 “赵总编,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想经把这一切汇编下来,仅仅只是靠我们这些报社的记者们去收集,恐怕并没有那么容易吧。” “是啊,天下几十个省,上千个县,到处都有满清的暴行,处处都有屠杀,即便是地志中的记载,也有遗漏,更何况是凭着这么一些记者?” “而且记者采访当事人,难免会有夸大,这样错误如果记为文字,总会让人心生怀疑。所以,我们还需要校正其中的一些错误。” “所以,才需要仔细的比对,才需要尽可能的采访更多的人。” “尽可能多?这需要多长时间?需要投入多少人力?赵总编,我们做报纸的,也需要考虑生活不是?” “我们确实需要生活,但是现在距离甲申已经过去四十年,不知多少亲历者正在老去,他们正在渐渐的死去,很快,当他们死去之后,我们还能看到什么呢?只能看到地志中,简单的几句文字,仅此而已,我们的后人会以为,我们是为了发冠而不惜一死,是为了个人的荣华富贵,到时候,谁会为他们,为那些义士、为死去的人解释呢?” 赵咏春的反问,让众人陷入沉默之中,他们都知道,这是一件极为繁重的工作,同样也是一件漫长的工作。 “将这一切记录下,让我们的后人能够从其中看到那些年真实发生事情,是我们这一代人,是我们这些记者的职责和使命!” “但这是一个非常浩大的事情,也许还不等我们做完,亲历者就已经老去了,他们和我们,都已经老去了!” “我有一个办法!” 突然,一直没有发表什么意见的王树仁看着众人说道。 “如果一个人一百年都做不完的事情,那么一百个人没准一年就做好了,如果一百个人需要一千年才能做好的事情,那么十万个人一年也能做好它。” 他的话音刚落,就有人说道。 “你准备到那里去找这十万个人?” 面对他人的反问,王树仁回答道。 “任何一个大明治下的地方,在大明、在诸夏、在各个殖民地,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我们所需要的,是让他们把自己经历过的,或者自己的想法,写信告诉我们,然后我们再把这些全都汇集起来,对它们加以校对,整理,既然事情是发生在全国各地,那么我们就让全国各地的人们,告诉我们,他们那里发生了什么,他们为什么反抗!” 正文 第372章 中秋后的清晨,仍显出了些许凉意,这几十年,冬天很是漫长,即便是江南,中秋刚过,就已经显出了晚秋的寒意来。不过现在的这个天气似乎比往年好了一些,毕竟,往年的这个时候,天气已经开始显出了初冬天的寒冷。 这几年天气都是慢慢的开始正常起来,不再像过去那样寒冷。冬天来的也比往年迟了一些,似乎,现在天气正在渐渐的变得风调雨顺。 铅灰色的天空,阴沉沉的,似乎征兆着会有一场大雨,这场大雨对秋种无疑是有利的,又是风调雨顺的一年,当然是要某种程度上,这些年粮价见天的便宜,即便是逢着年景不好的年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卖上几担茧,换来的银子都够一家人买上一年的米吃,毕竟越来越多的南洋米不断的涌入大明,使得百姓们再也没有了饥食之忧,廉价的南洋米改变了许多百姓的生活。而在另一方面谷贱伤农,同样也是不可避免的,毕竟,江南的米粮成本远高于一年三熟的南洋米。不过,因为副业的发展,这谷粮价格的下跌,对百姓的影响倒也不大。 尽管谷贱伤农,但是谷粮的廉价对于城市市民阶层来说却是一件好事,相比于十几年前,石米至少一两五六钱的高价,现在一石米至多一两的廉价,让急剧膨胀的市民阶层,不至于因为粮价的昂贵而忍饥挨饿。粮价的低廉让他们有更多的银子去买青菜蛋肉等食物,副食品消费的增加,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不过,相比于乡村,城市市民的生活并不容易,至于他们的生活更辛苦一些,许多辛苦是隐形的,也是不为人们所熟知的。清晨,随着钟楼的钟声响起,沉寂了一夜的城市再一次苏醒过来。千百年来一贯如此。 相比于二十年前,现在的昆山县在了数倍,甚至相比弘光元年清军屠城前的规模的也大出了一倍有余,城外的房屋鳞次栉比,一个紧接着一个,一片紧接着一片,而越往外城的边缘,其特点越发鲜明——新旧不一鳞次栉比的房屋往往都围着几根大烟囱,那是丝厂的蒸汽机烟囱,和几乎所有的城市扩张一样,居民区往往围绕着工厂,以工厂形成一个个新的居民区。 每年大量涌入城市的百姓,在工厂的周围租住,人口的聚集使得这里形成了一个个新兴的市集,同样也刺激了城市的扩张。城市的飞速扩张,甚至让城市的边缘听不到城楼上的钟声。 不过,虽是如此对大多数市民的影响并不大,毕竟,这些年非但钟表,甚至就连同精致的怀表也日益廉价,所以,百姓们往往会通过鸡鸣以及钟表来掌握时间,这正是他们的生活不如农民惬意的原因,每一天他们都要早早的起床,吃饭,然后在工厂、商铺、饭店等处工作。 不劳动不得食,除非是周末去“圣庙”有一天假之外,其它的五天,他们每天都要干上十二三个小时的活。相比于乡下的百姓。他们的生活更加的辛苦,甚至没有多少自由,毕竟,在工厂中他们又要拼命的工作,只有如此才能够挣到工钱。才能够养家糊口。城市平民的生活总是如此,与他们有着相对较高的收入,但是相比于乡下,却又少了几分自在。多了几分无奈。 城市的清晨,看不到淡青色的袅袅炊烟从千家万户的房顶冒出,这些年煤球炉子的普及,取代了柴火,在便利了百姓生活的同时,当然也让房顶上的炊烟消失了。很快,街巷的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饭香,当然还有妇人们呼儿唤女的喊声。 当妇人们忙活的时候,男人们却显得颇为悠闲,许云贵不急不徐的走到巷口,在巷口的报盒里取一叠报纸,虽然拿了报纸,且离家还要走上几分钟,但是他并没有展开报纸。 报纸是留吃早饭的时候看的,这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这种习惯本身也意味着身份,毕竟,普通人家是不会的定报的。顶多只会偶尔买一份报纸。 四十五岁许云桂,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做到丝厂的领班,自然能看得起报纸。不过,虽是如此,他还是没有选择每天掏两文钱,让巷子里的孩子把报纸送到门口。毕竟,他有三个儿子。有些钱能省也就省了。但是现在他也不敢在一些方面大方。毕竟他还有几个儿子。 “大远、二远,你们两个快点,怎么还没有老三的动作麻利,社学里迟到了先生是要打戒尺的……” 人还没进院,就听到内人的喊声从院子里传了出来,这个的喊声虽然很响亮,但听着让人很是安心。 尽管每个月的收入足有二十六两银子,加上奖金一个月怎么着也要三十两银子,可许云桂住的房子,仍然是十几年前买下的老旧的砖房,三间正房,左边的正房分上下两层,隔成了四间,供三儿一女住,虽说住地方紧张了些,可这日子得精采细算了过。毕竟,在老二、老三成年后,要给他们娶妻,要买房子,这些都需要银子。 即便是他们将来考上了书院。书院的学费同样也是一笔不菲的开支。这些银子他都要千方百计的省出来。 但是她还要省出用来养老的银子,毕竟。作为工人的他和乡下的老百姓不一样。百姓有地。他没有。只要一天不干活。就没有人给他饭吃。 总不能光拖累儿子吧。 “他爹,林家老二定好亲事了。” 看着刚坐下来的相公,许王氏有意无意的说道。 “二远已经十四了,也该给他定门亲事了,苹嫂子的老三,今年正好也十四,要不然,回头我找林嫂子上门说说。” “娘,我才十四,定亲还早呢?要说也要先给大哥定。” 正埋头大口喝着稀粥许二远,嘴里含糊地嘟囔着。他显然不愿意结那么早的婚。哪怕是对将来并没有太多的规划。至少在他的计划里结婚还不在其中。 “他是当老大的,不愁的,你是老二,要不是朝廷有律令,谁家要有女儿十八岁至三十岁还没有嫁人,每年都要罚银十两,你是想娶都不一定有人愿意嫁给你。” 许王氏忍不住出言抱怨着。长子继承的弊端是百姓不愿意把女儿嫁给无业的次子,为了避免次子因为无产娶不到媳妇,所以才特意出台这条律令,甚至限定女子不到二十三岁是不能嫁给他人为妾,为的就是用罚款迫使百姓在女儿成年后嫁出去,而不是让她待字闺中。不过即便如此,仍然有不少次子娶妻会碰到一些困难。 所以很多人都是尽可能早的把孩子们的婚事定下来,只有这样,做父母的才会放心。但是这样的事情操办起来并不容易。毕竟,是无家无业的次子。 但凡是有机会,没有谁会把自家的闺女嫁给这些次子。很多时候这种事儿是要碰运气的。而这个运气怎么碰,就要提前去办。比别人办早一些,总能多几分运气。 “哎哟喂,娘,你操心操的太多了,我明年从学校毕业,不管是进厂还是进商号,一个月少说也能挣五六两银子,到时候吃喝不愁,还能愁媳妇?现在什么都没有,找个媳妇,又能找个啥样的?” 一抬头,许二远问道坐在上位一边喝粥一边看着报纸的父亲。 “爹,你说是不是个这道理?” 看到母亲的态度很是坚定,他想从父亲那里争取一些支持。他觉得父亲能够理解他。毕竟他现在,年龄实在太小了一些。 且他还想继续读书。想继续读书院。当然。只是他的一个想法而已。谁知道能不能考上。但是,总不能为了成亲,就要放弃这一切吧。 “嗯,大丈夫何患无妻,事业总是重要的……” 头也不抬的应了句,许云贵又把视线投在报纸上,在他看来,媳妇有些事情想得太早了的一些,有些事情不能太心急。但是他同样不好反对,所以,只好把注意力放到报纸上。 和许多本地人看报纸一样,他都是先看二版的本埠新闻,头版都是放到后面,那上面除了一多半的广告外,还有就是国家大事,国家大事离平头百姓太远,还没有本地的新闻来的实在。一些新闻更贴近他们的生活,都是身边发生的一些事情。和别人聊天的时候也可以作为谈资。 突然,正看着报纸的他,拿着报纸的手开始颤抖起来,神情也变得有异样,也许是看到相公的异样,许林氏问道。 “当家的,你这是怎么了?” “你、你看看这报纸……” 话刚出口,他才想起娘子不识字,于是便说道。 “这,报纸上在征集当年满清入关时的暴行,说是要牢记过去……” 说着,许云贵的目中掠过些痛苦, “我,我还记得当年爹娘,他、他们是怎么被杀的……” 泪水突然流了下来,许云贵喃喃道。 “我,我以为自己忘了,可,可忘不了啊!” 一句忘不了,从许云贵的口中道出时,泪水再也控制不住的涌了出来,已经年近五十的他,突然像个孩子似的嚎淘大哭起来,原本正吃着饭的兄妹四人,无不是茫然不知所措的看着父亲。 在这几天里,同样的一幕不断的在大明各地上演着,一篇看似简单的呼吁,再一次挑起了人们遗忘的记忆,人们抬头看着左右,似乎也明白了,为何各个报社会发出这样的呼吁——亲历者正在老去! 甚至已经有许多人已经去世了。 作为大明的前首辅大臣的顾炎武,在看到报纸上的呼吁时,他沉默了良久,心情却是久久无法平静,当年满清占据江南,抵抗失败后,被迫远走他乡的一路上,他曾目睹过太多的暴行,也曾见过太多的人,几乎每一个人都有着相似的却又极为悲惨的遭遇。 “当年但凡是人,又有几人没有斑斑血泪的遭遇……” 痛苦的闭上眼睛,顾炎武摇头长叹,然后,他走到书架上,在书架上有一叠厚厚的书稿,自从当年致仕之后,除了到各地讲学之外,他更多的时间是用于专心著书,而他同样凭着回忆写下了许多当年目睹或者耳闻的清军暴行,一桩桩暴行令人发指,许多时候,他甚至不愿意提笔写下去,因为那些暴行实在难以用文字记录,即便是每每回忆也会让他变得怒火中烧。 “确实应该写下去啊,应该记下来,让后世人知道,那时候发生了什么,让他们知道,我们不仅仅只是为了发冠啊……” 想到现在不少人对四十年前的那场劫难生出来的误解,顾炎武喃喃自语道。 “真的需要让他们了解啊……” 人们确实需要理解,人们的记忆确实需要提醒。而各家报社的报道,再一次真正唤醒了沉默的记忆,四十年前,满清入关时的记忆再一次被唤醒后,那些不愿提及旧事的人们,纷纷拿起了笔,在纸上描述着他们的遭遇,即便是不识字的人,也会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他们的儿子、孙子,让他们代笔写下他们的遭遇。然后贴上邮票,寄往报社。 作为邮递员的林强又一次被眼前几十包信给惊呆了,他拿出一把信问道。 “都是送到《公议报》的?” 这几天已经送过去多少信了? 没有十万封也有几万封吧! 可是这信却仍然源源不断的寄往报社,毫无疑问,这信中肯定记载着那些让怒火滔天,让人不禁泪目的故事,拿着这些信,林强只觉得的薄薄的信有些沉重,沉重到他无法呼吸。 “都是到《公议报》的,这一天就寄来了上万封,接下来,肯定还有更多!” 将邮包放到马车上,同事怒骂道。 “挨千刀的建奴……” 他之所以会这么生气,并不是因为其它,而是因为报纸上的报道,每天,各家报社都会挑选出一封来信,在报纸上刊载,内容毫无疑问的,要么是建奴的暴行,要么是人们为什么抵抗。 在上万封信被送到报社的时候,报社里的人们,并没有惊讶于信的数量,而是专注于从信中挑选出最应该发表的,可是阅读那些信件,却总会让他们陷入愤怒之中,即便是已经过去了半个月,但是,他们仍然无法适应这一切。 报社里静悄悄的,作为总编的王树仁,将鼻梁上的眼镜推了下,然后目光投向远方,良久之后,才说道。 “……才四十年啊!” 这么一声感叹之后,王树仁又继续说道。 “才四十年,这天下的人们,就记不清楚,当年咱们的朋友、亲人是为什么抵抗建奴的了。” 固然他们的亲朋好友中有不少人选择了投降,但是更多的人却死在了满清的刀下。 “有人说什么,没有剃发令之前,咱们一个个都投降了,到后来剃发令来了,大家伙才知道抗争,实在是荒谬至极,难道在剃发令之前,天下人就不曾反抗过?剃发易服只是激起天下人的愤怒,在此之前,许多人仍分不清楚何谓“亡国”,何谓“亡天下”……” “是啊,清兵入关的时候,非但普通老百姓不知道什么是“亡天下”,就是士林中人,亦有不少人以为,不过只是改朝换代而已。” 张悠柏摇头叹道。 “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 引用着顾炎武在《日知录·卷十三·正始》中对“亡天下”的描述。然后他又说道。 “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 一声长叹之后,张悠柏看着桌案上的厚厚的信件,长叹道。 “我生于崇祯十五年,甲申陆沉时,我尚是年幼不知,少时虽然听闻满洲大兵暴虐,可也就是如此了,不过四十年,要不是有人提及,只恐怕,这些东西,我是永远也想不起来的,而且也不会对子孙后代去说,我是如此,更何况那些兴乾后出生的少年?一代代人,最终总是会忘记的,到最后,甚至再过几十年,也许会有人为满清的“节臣”正名,因为……” 抬头看着总编,张悠伯神情肃穆的说道。 “因为,大家都会忘记啊!他们忘记了满洲大兵的暴行,同样也忘记当年祖辈们是如何用生命去驱逐鞑虏,当然,也忘记了祖辈身上的惨痛遭遇,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会对所谓的满清“节臣义士”的孤忠而感叹不已,就像于我大明,当年不也有士人为蒙元孤臣树碑立传吗?” 一边说,他一边摇头说道。 “他们为何这么做?不是因为那些是士林中人,所以要保全他们的声誉,是因为忘记,他们忘记了祖先惨痛的遭遇,忘记了抗争的艰辛,忘记了这些,自然也就只看到那些所谓“节臣”的孤忠了……” 。 正文 第367章 主奴(求支持,求月票) 贪生怕死是人的本性。 面临死亡的那一瞬间,绝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是要生。他们首先想到的是要保住自己的生命。 就像现在。面临着死亡的威胁。 逃! 没有其它的反应,对于几乎所有人来说,他们唯一的反应就是逃走。就是从这片地狱中逃出去。 那些从战壕中逃出来的人们,甚至忘记了躲避炮击,只是不顾一切的向后方逃去,那怕是炮弹落在他们的身边,将方圆十几丈内的生灵都撕成碎片,也无法阻挡人们的逃窜。 毕竟相比于从头顶上落下来的炮弹。战壕下面深埋的火药对他们的威胁更大。他们之所以会如此仓皇的逃跑,正是为了离开战壕,保住自己的性命。 而当他们开始逃窜的时候,更为密集的炮弹却像雨点似的落了下来。 明军的迫击炮开始轰鸣了。 相比于射速慢的野战炮,在绝大多数时候,明军都喜欢用迫击炮,通过一阵密集的炮击,将敌人阵形轰的粉碎,从而瓦解敌军的抵抗。在战场上,明军曾一次又一次重复着这样的胜利。在过去的多年间,这甚至已经成为了明军克敌制胜的杀手锏。经过二十年的改良,迫击炮的射程从最初的五百寻增加到现在的一千寻(米),射程增加了一倍,而射速并没有降低,不然保持着远超过野战炮十倍以上的射速。对于逃窜的清军而言。像雨点似落下的迫击炮弹,无疑是毁灭性的。它所带来的灾难,甚至超过战壕里的爆炸的火药桶,一发发迫击炮弹爆炸时,在剧烈的爆炸中铸铁破片在空中飞舞着,它们会穿透每个试图阻挡它们的躯体,将那些单薄的撕扯成碎片,而密集的炮弹在爆炸时生产的如雨点般的破片,甚至在空中激动的碰撞着,那些脆弱的在剧烈的碰撞中,被撕扯着、扭曲着…… 进攻! 当清军放弃他们的战壕,在弹雨中挣扎着的时候,明军开始发起了进攻,他们进攻的速度很快,不是简单的队列冲锋,而像是一阵红色的浪潮似的,在土黄色的大地上冲击着一切。 似乎天地间没有任何事物能够阻挡这股红色的浪潮。即便是库尔代要塞中的清军,操作着那些射程较远的线膛炮向他们炮击,也不过只是在浪潮中丢下一粒石子,根本无法阻止这阵狂涛。 事实上现在已经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挡他们的进攻了。那些曾经被寄予厚望的千均在明军的炮火下,已经完全丧失了抵抗的勇气。 “杀……” 就像出笼的猛虎似的,当红色的浪潮追赶上清军的时候,立即迸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吼声。在这一阵撕吼声中,刺刀之间的短兵相接爆发了。 急欲逃命的清军根本就不是明军的对手,甚至很多人压根就没有抵抗的念头,只是将后背留给对方,只有少数的一些清军士兵,叫嚷着挺着刺刀迎向冲锋过来的明军。毕竟并不是所有人选择退缩,仍然有一些人试图用自己的勇敢去证明一些事情。尽管这种证明是徒劳而没有任何意义的。 刺刀在空中撞击着,双方谁都不肯退缩,刺刀在阳光中迸发出耀眼的光亮,在一阵阵喊杀声中,不时的混杂着刺刀没入胸膛时,刺穿骨头时的的闷响还有绝望的闷哼。 战斗完全是一边倒的,即便是有少数没有经历过当年仓皇的清军,拼死一搏,也不过就像是丢入狂潮中石子,甚至没有掀起一朵浪花。 相当于清军,明军的进攻极其坚决,没有往日里整齐的队列,没有相隔甚远的密集铳击,只有决然的刺刀冲锋。 就像当年忠义军的长矛兵似的,这些穿着单薄军衣的明军,咆哮着、呐喊着,向着敌人杀去,每一个人都变得极其狂暴,所有人都成了这股红色浪潮中一分子,天地间,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挡他们的前进。 而在他们的前方,那些在密集的弹雨中挣扎着,好不容易幸存下的清军,根本无法组织有效的抵抗,他们意志都已经崩溃了,面对这样的刺刀冲锋。他们唯一的选择往往就是投降。 “我投……” 还不等他把手举起来,锋利的刺刀就没入了他的脖颈,在刺刀抽出的瞬间,血像是喷泉似的涌了出来。在生命流逝时,他的身体抽搐着,那双眼睛绝望的看着天空。 碧蓝的天空,此时已经被硝烟所笼罩,在他的意识上,去之前传入耳中的只是一阵声震耳欲聋的喊杀声,还有人们绝望的祈求…… 几乎是在明军的炮弹落下的瞬间,索额图就被突然如其来的剧烈爆炸声给吓了一跳,他的第一个反应并不是明军进攻,而是急忙抓住身边的奴才大声喊道。 “快去看看是怎么回事?可是战壕里走了水!” 战壕走了水! 这是索额图最担心的事情,相比明军的进攻,他更害怕那些个奴才一不小心把脚下的火药给点着了,到时候,那可真就热闹了。到时候不等明军打过来,大家伙就会被轰上天。 可在战壕里埋下火药,是皇上的旨意,作奴才的那怕就是有再多的问题,也要听旨从事。 相比于索额图,费扬古倒没有这方面的担心,毕竟那些火药都埋在离地三尺深的地下,一边是走了水也不可能把埋得那么深的火药给引燃了。所以在爆炸声传来时候,他立即冲出了房间,来到要塞顶部观察着前方,随后他确定是明军开始进攻了。 明军进攻了。 很快,明军进攻的消息,就传到了玄烨的耳中。 “这不可能!” 在听到地下的火药桶被引爆炸的时候,玄烨立即大声嚷喊道。 “不可能,那些火药桶离开足有三尺,怎么可能会炸!一定是有奸细,是有奸细点着了火药桶,肯定是那些该死的汉人……” 几乎是一种本能,玄烨相信火药桶是被军中的汉人点着的,即便是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即便是那些汉人随朝廷一路逃到西域,可是对于汉人的信任,仍然是极为有限的。 不仅玄烨不相信汉人,就是满清上下,也没有几个人相信他们。 谁又会相信那些连自己的祖宗都背叛的人呢? 没有人会相信! 那怕是他们主子,在第一时间怀疑的同样也是他们。在他看来,那些火药桶之所以被引燃,肯定是那些汉人干的好事。 不然又怎么可能被引燃呢? “陛下,明军肯定用上了攻城炮……” 费扬古的神情变得有些难堪,为什么没有考虑到,明军会用攻城炮呢?或许普通的炮弹没有办法引燃埋在地下三尺深的火药桶,但是对于攻城炮来说,那些土不过也就是一张薄纸罢了。 “攻城炮……” 玄烨睁大眼睛,这会他才想到,明军特有的一种大炮,那是一种可以把两百斤的炮弹打到十里外,然后摧毁要塞的大炮。 用的大炮,既然能够把要塞夷为平地,肯定也能够把埋在地下的火药桶给引爆了。他确实没有想到这一点。 这些明军完全是不按照章法打仗啊。 他们怎么能这样不按章法打仗呢? “这、这攻城炮,不,不是攻城的吗?” 皇上的话,让屋中陷入一片死寂,没有任何人说话,也没有人知道应该如何回答皇帝的问题。 谁说攻城炮只能用来攻城,不能用来轰击战壕。哦,在人家的手里,他们想怎么用就怎么用。难不成用之前还要和咱们打个招呼? 当然这样的话,没有任何人敢去说,毕竟现在犯下这个错的是他们的主子,主子干错了事说错了话没有任何关系,要是他们干错了事情,说出那话,到时候丢了恐怕就是脑袋了。 恰在这里,有侍卫前来的禀报。 “皇上,明军全线猛攻,守军害怕壕内的火药爆炸,无不是纷纷丢弃战壕,弃壕逃窜了……” “这些该死的狗奴才,他们就不知道,只前两道战壕里埋了火药吗?大清国的江山,就是被这群无骨的狗奴才毁掉的……” 玄烨立即爆跳如雷的大声咒骂着,在他看来,大清国之所以落到现在的地步,不是因为皇上无能,而是因为奴才们胆小如鼠。 也就是这些人把大清国的江山给葬送了。如果不是因为那些当奴才的胆小如鼠,畏敌如虎。大清国无论如何都不至于沦落到现在这步田地。 “当爹都是无胆鼠类,当儿子的也是胆小如鼠……” 皇上怒形于色的模样,谁都不敢去说什么,所有的话只能等皇上消气之后再说。 终于,片刻的愤怒之后,玄烨又低吼道。 “传旨,凡敢后撤一步的,杀无赦!家人一率没官为奴!” 皇上的旨意很快就被传了下去,见皇上的气已经消了些,索额图连忙说道。 “主子,现在明贼攻势正猛,为主子安危计,还请主子赶紧离开此时,往后方中枢坐阵指挥。” 索额图的话音刚落,费扬古也跟着附和道。 “主子,索相所言甚是,这战场上刀枪无眼,皇上于这里万一龙体有损,到时候我大清国可如何是好,还请主子为大清江山计,尽快离开库尔代。” 从一开始,费扬古就不赞同皇上来前沿,现在明军打了过来,自然要让主子赶紧离开,要不然万一皇上在这里遭遇冒风险,他这个做奴才的罪过可就大了。他甚至又扭头对索额图说道。 “索相,这明军攻势正猛,末将要于此地阻拦明军,这皇上的安危可就交给您的,还请索相护送皇上赶快离开此地。” 这费扬古倒是挺识相的! 索额图心里暗自嘀咕一声,既然对方这么识相,他自然也要配合一下,从眼前的风险中脱身出来。不等他答应下来,玄烨却恼声说道。 “朕不能走,这明贼来犯,朕命令兵卒死守,朕自己又岂能离开?” 不过尽管它看似态度坚决,但是当奴才的还是听出了皇帝语气中的犹豫。显然皇上之所以这么说,不过是因为先前说的话太过坚决,所以现在需要一个台阶。只要有了那个台阶,皇上肯定会离开这里的。 “主子,现在可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现在明军猛攻库尔代,其必定另有后手,还请主子赶紧到后方坐阵中央,指挥全军,否则可就让明贼钻了空子,奴才请主子以大局为重!” 什么是大局为重? 就是皇上现在必须要离开险地。 其实作为皇帝的玄烨也知道,现在他不应该置身于险地,先前说的出那番大义凛然的话语,不过只是场面话罢了,既然现在奴才们都请他以大局为重,那就应该以大局为重。不能一意孤行,置身于险地。 终于离开了! 当身后的炮声隆隆响个不停的时候,在骑上马的时候,索额图总算上长松了口气,当初他是积极请战来得前线,原本是想立些军功,可是不过半天的时间,他的心里彻底没了这么方面的念头,别说是他,甚至就连玄烨自己,也是阴沉着脸。 曾几何时,玄烨还曾想像过,凭借这里复杂的地形,再凭借要塞去阻挡明军,可是现在看来,要塞显然无法阻挡明军的进攻。 “主子,可是在担心库尔代?” 见主子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索额图立即说道。 “主子,其实库尔代这边,并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地方。” 不解的看着索额图,玄烨问道。 “哦?这是为何?” “主子,您想,明军现在凭着攻城炮的威风,暂时看似占了上风,可是这地方,到处都是山岭,即便是他们暂时攻下了前边,只要费扬古把军队往后边的大山里一撤,明军就得一个山头,一个山头的打,而且,陛下,您瞧……” 手指着道路两边的山岭,索额图又说道。 “奴才不是个擅长用兵的人,可是奴才记得,当初咱们攻布哈拉汗国的时候,布哈拉人就是凭着大山挡咱们,陛下,您说,咱要是学着布哈拉汗国的法子,那明军又岂能占得了便宜?” 正文 第368章 无解(求支持,求月票) 学着布哈拉人的法子! 几乎是在索额图的建议,刚一提出来,所有人都纷纷称赞起来。 “索相高明,此招一出,这十万大山就是十万雄兵啊!” “咱们大清国山高路险,有数不尽的大量,也就数不尽的雄兵……” “索相此计必可助我大清击败明贼!” “索相高明……” 当年大清国可是在那些布哈拉人的手里吃过亏的,他们当然知道当年那些亏是怎么吃的。现在听索额图这帮一说,自然想到了自己曾经痛苦的经历,自然而然的在那里称赞起了索额图的精明,他们看来当年,既然他们曾经吃过亏,现在同样可以让明国吃同样的亏,保不齐还能把现在的劣势给挽回过来。毕竟明国不是大清,他们做不到像大清那样,用一些特殊的法子解决这些问题。 在众人的赞同声中,坐在椅上的玄烨看到明珠垂着头站在那,并没有说话,他们都是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显然对这些都不怎么放心。不过他不是个知兵的人。但是王化行的沉默,却让玄烨好奇起来。 在大清国论用兵打仗,王化行与图海他们两个算是大清国的数一数二的名将了,王化行的心思细密,在用兵布哈拉汗国等地的时候,就是他把布哈拉人逼上绝路,最后活着的布哈拉人不是困死,就是饿死。如果不是他,大清国也不至于这么快拿下布哈拉汗国。 现在却在这里沉默了下来,显然他的心里头肯定另有看法。尽管在过去的几年里,他一直被冷落着,但是现在玄烨却想听听她的意见。毕竟这个时候指不定他的意见就能够住大清国,躲过眼下的这一劫。 “王化行,你在那想什么?可有什么话说?” 玄烨看着王化行问道。不过她的语气并不怎么坚定,似乎即便是玄叶自己也知道,过去的几年里,对于王化行的冷落有些太过了。有些太让人心冷了。 哀莫大于心死。 现在谁又知道他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不过玄烨相信只要自己稍微施加那么一点恩惠,他必定会比心尽力的为大清国办差。 毕竟有些人的秉性就是如此。 “臣……” 犹豫片刻,王化行抬头说道。 “臣方才在想,当年臣是怎么打下的布哈拉汗国。” 王化行一说话,所有人都不再说话了,是啊,论在布哈拉汗国打仗,谁的经验比得上王化行,这家伙手上可沾着几十万布哈拉人的血。大清国现在的国土,可就是这家伙打下来的。 得听他说说。 索额图也看着王化行,想听听他的意见。 “当年臣奉命领兵五万讨伐布哈拉汗国,世人皆称,布哈拉人虽然人口不多,但长于山岭个个悍勇且不畏死,臣所遭遇布哈拉人,大抵也是如此,悍勇非常,不惧死亡,每每战皆能拼死相搏。” 王化行的话不快不慢,声音也不大不小,正好能让所有人听得到、听得清。 “当时臣一战就击败布哈拉汗国主力,随后夺取其都城,可布哈拉人抵抗却不曾停止,他们大抵上都是以山为屏,据山顽抗。” 听王化行这行说,索额图笑道。 “这用兵者要擅用地形,这里大山连绵千里,以山代兵、据险而守自然是符合用兵之道的。” 见王化行笑而不语,索额图突然想到,似乎不到两年,王化行就解决了布哈拉人的抵抗。那些人根本没有办法去抵挡他,当初是怎么样轻而易举的瓦解了那些人的顽抗? “那当时,王大人是怎么解决他们的?” “以山代兵、据险而守是稳妥,凭天险可抵雄兵十万,臣也知道,强攻肯定是不成的,所以臣苦思冥想,最后决定决定以山对山、以险对险、以堡对堡!” 见众人似乎有些不明白,王化行又继续说道。 “所以以山对山者,就是布哈拉人扼守一座山头,我就派守扼守另一座山头,与其隔空相望,令其不敢有所动,他们守一个隘口,我就派兵与隘口另一侧扼守,令其无法出隘口,他们筑堡垒,我也就近筑堡,彼此扼守,令其不能主动。” 王化行的回答让索额图反问道。 “这样死守相望又有何用?” 即便是想到了当初王化行是怎么样对付那些布哈拉人的,索额图仍然有些不太甘心。 “索相,如此一来,布哈拉人就成了死棋,不能动的死棋,然后我就可以从容部署了。” 看着皇上,王化行冷冰冰的说道。 “待看住了布哈拉人,臣就命部下四下出击,但凡支持叛逆者,村落一率夷为平地,从逆乱民尽杀之!田地翻耕,乱民尽屠,如此,顽抗的布哈拉人于深山中,既无兵可补,无人可用,又无粮可食,没有乱民帮助,困于深山中的他们,也就是死路一条了!” 王化行的回答,让索额图的后背猛的冒出一股冷汗,他的办法是当年布哈拉人的办法,可要是明军照猫画虎,用上同样的法子,那大清国可真就完了。 躲到深山里,看似是招妙计,但同样也是一招死棋。毕竟但凡是人总要吃饭,山里头除了石头还是石头,难不成大家伙儿到时候就在那里啃石头吗? 后背冒着冷汗索额图似乎看到了她的那个建议,最终的结果……所有人都会饿死在深山里头,就像当年的那些布哈拉人一样。一个冬天之后,这个世上就再也没有了布哈拉人,只不过现在变成了他们。 “皇上,这里与其它地方不同,耕地都是沿河谷而兴,深山中既不能放牧,更不能种地,即便是军民撤往山中,也离不开河谷耕地里的粮食,只要断了河谷运出的物资,他们就会被饿死、冻死,大山里头能够过人过马的山路不计其数,所以,精子是靠封锁,肯定做不到,想要封锁,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杀人!” 王化行的语气冰冷,似乎没有一丝的感情,所有人都想到当初他是怎么样评定这里的,靠的不就是这样的冷血! 有时候解决一些问题,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冷血,杀人只要杀足够多的人总能够解决一些问题。 “杀光了人,自然也就断绝外部给他们的支援,所以一个冬天后,臣甚至都没有派兵,那些被臣钉死的布哈拉人就自己冻死、饿死了,侥幸活下来的,也纷纷下山投降了。” 没有人去问那些布哈拉人投降后是怎么处置的,因为所有人都知道,王化行把这个地方给腾空了,曾经生活在这里的那些人都已经消失了。他们都来这好几年了,也没见着一个布哈拉人,即便是见了,那也是当初分的奴婢,只有一些女子侥幸活了下来,或是被充为奴婢,或是被卖到了外国。 这就是那些布哈拉人的下场。 原本颇为热闹的厅堂内,陷入了一片死寂,所有人都不再言语了,他王化行的法子简单有效,可以轻易的解决问题。 既然当年大清国对布哈拉人能够这门做,那么以后明国就能对他们这么做,大家伙并不怀疑,到时候他们会做的更绝。 “明,明贼想来,想来不、不至于如此吧。” 有人于一旁轻声嘀咕道。显然他的话里意思再清楚不过,明军不至于像清军这么动辄“尽屠”吧,他们可是天朝的兵。 祝福在这个时候仍然有人愿意相信,到时候,那些明君仍然是仁义之师,他们不可能做的那么绝。 “哼哼,明人可是恨不得食我等之骨,他们不会这么做?他们必定会这么做的,绝不会有一点手软!” 活路不可能寄托于敌人的心慈手软,明军会不会那么做。没有人知道,可所有人都知道,明人恨他们,有了这个恨,自然也就不可能讲究什么仁义。 “可不是,他们可是恨不得杀尽咱们,到时候,动起手来,肯定会杀个痛快!” 说到这儿,大家都忍不住打了个冷颤,毕竟他们都知道自己或者自己的父辈当年做了多少恶。现在大明去报复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他们要是报复起来,到时候可就没有什么仁义了,指不定就是挫骨扬灰,都不一定能写心头之恨。 “那怎么办?难不成都往山里头撤?” “山里头?你没听王大人说嘛,到了山里头,不是饿死,就得冻死,到山里头,那是自寻死路,” 盯着王化行,玄烨看着他,尽管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可是他却没有说一句话,只是看着王化行。 这几年朝廷没有用他,因为他是汉人,那怕他给朝廷立下汗马功劳,可他毕竟是汉人,那怕入了旗,仍然是汉人哪。不过这个时候,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没有谁比他更了布哈拉,也没有人比他更知道如何在这个地方打仗。 “王化行,那你以你之见,应该怎么抵挡明军?” 面对皇上的发问,王化行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选择了沉默,一旁的图海看到便说道。 “王大人,皇上问你,有什么话你就尽管直言。” 图海是镇北大将军,是他统领全军,他要是没同意,擅自发言的话,无疑是引其不快,所以在得到他的许可后,王化行才说道。 “皇上,臣是廷臣,按道理是不便插手前线军务的,既然皇上问了,那臣就直说了,以山代兵是死路一条,以据堡死守,也是一条死路!” 王化行的回答,让玄烨的眉头猛锁,厉声问道。 “王化行,你给朕说说,怎么是一条死路了。” 玄烨问的不是以山代兵,因为他已经说过了,他问的是据堡死守。现在大清军就是凭山险、堡垒层层抵抗。 “皇上,明军不是其它,明军所长者当属火器,不说其它,单就是攻城炮来说,一经打出,其威力可摧枯拉朽,锐不可当,即便是坚硬堡垒,也难受其一击之力,破坚城如纸糊,面对如此犀利之兵器,我军如何抵挡?” “王大人,话不能这么说,明军确实有攻城炮,确实可以轻易摧毁堡垒坚城,可是您别忘了,咱们的人凭着战壕胸墙,才能有条不紊的射杀明军,明军每前进一步,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图海的话音刚落,王化行就反问道。 “那库尔代呢?不过只是半日功夫,明军就轻易攻击战壕,伤亡不过区区数百人,明军所长的又岂止是火器,和他们打了这么多年的仗,咱们吃的亏还少吗?” 这些年,大清国可没少在明军身上吃亏,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和他们打仗就没占过便宜,过了这么多年,其实大清上下,自己也犯迷糊,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咱们想凭坚城,实际就是把脑袋缩到壳里头,明军只要愿意他们就一炮炮的轰,一炮炮的轰,最后把坚城轰碎了,咱们的人的胆气也轰个差不多了,再接着,接着怎么样?等到胆气轰没了,他们就冲上来了,几乎每一次,他们一冲上来,就像是猛虎下山似的,咱们变成什么了?老鼠,见了猫的老鼠,别说是打了,连打的胆气都没有了,都是伸着脖子让他们杀,次次如此,年年如此,这个胆气怎么没有的?就是躲在坚城里头,咱们以为头顶上有那么厚的石头,前面的石头那么厚,他们肯定打不穿,可一炮轰过来,咱们都傻眼了,吓倒了,胆气自然也就滑了……” 王化行这行一说,众人无不是一阵沉默,而他又继续说道。 “胆气怎么没有了?大家伙想想,那么厚的石墙,人家一炮就能轰没了,咱们这血肉之体,又怎么能挡得住他们的大炮?这一炮轰过来,我的娘来,这个死了,那个残了,这样让明军轰上个几天,就是铁打的汉子,那胆气也给轰个差不多了,打仗?不没等打哪,胆气就全丧了,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样的仗怎么打?” 抬头看着皇上,王化行又摇头说道。 “这样是打不了的,不等打,咱们就败了,仗肯定不能这么打的!” 正文 第369章 托孤(祝大家端午安康!) 随后的一个半月里,正像王化行说的那样,尽管清军依托坚城、堡垒层层布防,层层阻挡,但是坚城却无法阻攻城炮,要塞无法阻挡火药,看似坚固的要塞在攻城炮的炮机下,被轰击成了废墟。曾经坚不可摧的要塞变成了一个个坟墓。 接连几仗,清军的防线不断的被撕开。尽管在费扬古的指挥下,库尔代等地的清军还是撤了出来,未伤元气,但是却无法阻挡连连取胜的明军进攻。尽管清军没有损失主力,但也是损失惨重,费扬古的麾下已经只剩下不到二万人马了。 天险、地利,并没有给清军太多的保护,甚至反倒让试图信赖天险地利的清军,陷入新的危机之中——明军多次翻过大山迂回到费扬古撤退的必经之路上,层层阻敌,尽管每一次,费扬古都可以冲出明军的阻击线,但每一次都会丢下不少人马。唯一让人庆幸的事,因为那些山路险要。所以每一次明军派出的阻敌部队,大都是小股部队。甚至,他们的目的只是在于扰敌。所以清军总能够轻而易举地冲破他们的阻挡。 面对追击而来的明军和阻拦,费扬古开始变得惊慌失措,却又无计可施。他心里很明白,只要自己退却的慢一点,随时都有可能陷入明军的重重包围之中,必然遭到全军覆灭的下场。可要是全军后撤,又必须有皇上的旨意,没有旨意后撤,最后也是死路一条。 恰在这时,皇上的派来了信使,直接下旨告诉他,让他撤下来,有了皇上的圣旨后,振作起精神的他,立即下令全军后撤。 清军撤退的速度很快,甚至明军追击部队根本没有机会迂回阻拦,而且崇山也阻挡了大部队的迂回,小股部队的袭击,也不过是只是袭扰罢了,就像之前一样,只是起到拖延的作用。 所以到最后追击的明军也只能望敌生叹,感叹着清军行动的果决,撤退的果断,当然更让人感叹的恐怕还是他们逃跑的速度。逃跑速度之快,甚至让人怀疑他们是不是全部都骑了马,成了骑兵,恐怕即便是骑兵也赶不上他们逃跑的速度。 有时候人们不得不承认,在面临生死关头,人们的潜力总会得到最大程度地挖掘,就像现在这些仓皇逃跑的清军一样。 士兵可以逃。将军也可以撤。 但是皇上能够逃到什么地方呢? 屋里的御案上,堆满了各地来的奏报,最多的当然是靖南留守的太子送来的,而且大多是劝皇上说,皇上万金之体,不宜再受征战之苦。请皇上以国为重,立即回銮。这些奏报的内容,没有一个人去提现在的时局,似乎所有人都没有看到局势的紧张,奴才们看不到,作为皇上的玄烨却不能去看,不能不去想。 “朕,把费扬古从前边撤下来了。” 头也不抬的玄烨直接说道,他都没有去看一眼王化行。 “看样子,这层层防守是不行了,王化行,你告诉朕,现在咱们该怎么办?” 将费扬古撤下来! 这并不是王化行的建议,他只是说出了层层防守不行,是徒劳的送人头。与其这样给明军送人头,还不如把军队撤下来。至少只要有人在总还有办法去想。 万一要是人都没有了,到时候可就没办法去想了。 接下来怎么办? 皇上的问题,让王化行一时间不知应该如何回答,他也知道,皇上想要听到什么样的回答,可他同样也明白,大清与明国的差距,现在一开始就出现失误,又如何能收场呢? 可即便是在不好说。有些话总是需要说出来的。 想到这儿,王化行跪奏道。 “皇上,臣斗胆问上一句,咱们大清国与明国打起来的话,论实力,谁会赢?” 其实问题的答案大家都很清楚,只不过从来没有人像他这样直接的说了出来。即便是直到现在对于大清国而言,他们仍然会用自我麻痹的方法。去逃避着现实,逃避着大明远远强于大清的现实。 甚至有时候为了逃避这个现实,他们会拿当年如何在辽东击败明军,打的明军不敢出城。如何浩浩荡荡的杀进中原,占据中原的昨日辉煌,来证明大清国的强大。 但是即便是自我麻痹,也知道事实的真相。有一些问题总是无法逃避的。 玄烨沉默着并没有立即回答,他盯着王化行,似乎是想看出他为什么会问这样的问题,见其满面的赤诚,心知他是想知道答案,知道他这个当皇帝的看法。片刻后才答道。 “明国人口过万万,实属当世之大国,火器犀利,远非人力所能挡,其披甲精锐不下百万,几与我国人口相当,两国交战自然是明国占上风。” 尽管这么说,尽管说的也是事实。但是玄烨随后又说道。 “但水无常势,兵无常态,明国再强,当年太祖皇帝不也是轻易败其数十万大军吗?” 电视只到了这个时候,作为皇帝的悬液,仍然选择在言语上,为大清国挽回那么一点面子。毕竟现在大清国的里子已经丢了,要是面子上再不想办法去保住那么一点。那日子可就变得更难过了。 “皇上所言甚是,说得也有道理。” 抬头看着皇上,王化行又说道。 “臣这两年,自甘堕落,不曾为皇上分忧,只是在家里看着史书,尤其喜好看元史,还有明史朱洪武那段,毕竟,明人皆称兴乾是“小太祖”,而他中兴明朝,确实也是如此。臣看元史时的,总看到蒙元失国之后,面对明军,即便是蒙元有数十万,也总是一败再败,所谓朝廷也只能在草原上四处奔逃,不知多少蒙人先后降明。按道理来说,这个时候,朱洪武应该放过北元,可是他仍然决心要拿下北元,从不曾给北元偏安于蒙古的机会,后来蓝玉率师十五万北进。北元一路逃至到捕鱼儿海,蓝玉一路追击,随后被蓝玉杀的大败。脱古思帖木儿带着太子天保奴、知院捏怯来、丞相失烈门等数十人逃往和林方向,行至土剌河一带,为其部将也速迭儿所缢杀,捏怯来、失烈门南下,投降明朝。经此一役,乌萨哈尔汗的次子地保奴、嫔妃公主一百二十三人、官员三千余、人口七万七千多、马驼牛羊十五万多头,以及大量印章、图书、兵器、车辆,都被明军俘获。” 从王化行提及北元时,玄烨就陷入沉默之中,他垂着眉头默默不语的坐在那,他同样也看过史书,尤其是这一段,更是字字翻看,字字推敲。早已经倒背如流了。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在北元的身上看到了大清国的将来,看到了自己的将来。 “此役之后,黄金家族,也就是忽必烈家族丧失了在蒙古人中至高无上的中央汗国的地位,大多数蒙古部落宣布脱离它而独立,先后降附明朝,再后来,永乐讨伐草原,将其余部荡尽,世间也就再无北元了。” 王化行的话声落下时,玄烨点头说道。 “对于明朝皇帝来说,成吉思汗的黄金家族的元朝已经完结了,草原的那些新君主是一支没有显赫历史的民族,他们不可能如黄金家族那样具有无上的威望和号召力。那么,元对于明的威胁就应该自此结束了。当年,父皇为何对永历穷追不舍,也正因如此,永历是正统,不杀他,我大清国永远不得安宁啊!” 一声长叹后,看着王化行,玄烨知道为什么大家都会在那里赶尽杀绝。为的是什么?为的就是能够坐稳江山。为的是不给子孙后代留下隐患。 玄烨又说道。 “这么多年,也就是你,能说出句真话来,其它人……” 可不就是这些年,可真没有几个人会说出这样的实话,他们都在那里想办法维持着大清国的面子。 也就是一群奴才,只有一群奴才才会千方百计的维护着主子的面子,而不是帮主子摆脱眼下的难关。 摇摇头,玄烨长叹道。 “他们心里知道,可却没有谁出这句话,于他们而言,也就是奉诚主子罢了,这忠言逆耳啊!” 他的话说得十分亲切,可也说得十分动情,甚至言词诚恳非常。大有一副到现在才认出忠臣的模样。 “朕这两年没用你,你有怨言也是对的!” 王化行连忙叩头说道。 “臣不敢!” 这个时候当然只能这么说,要不然的话岂不就是在说皇上是有眼无珠,不识忠良? “算了,错已铸成,即便是朕现在重新重用你,又有什么用,大局难返了。这件事,朕失算太多,朕只想着中兴大清,却不曾想于明国来说,只要朕在,爱新觉罗家的大清,就是他们的心腹之患,他们是绝不会允许我们在那的,就像当年朱洪武灭北元,咱们剿永历一样,大家都知道,不能给对手喘息之机,只要朕在,我大清对明国就是威胁。兴乾皇帝一代贤君,又岂会看不到?这些年对我大清穷追到底,不把咱们大清国灭了,不把朕杀了,他就不能安卧中都,这……” 斩草除根,以绝后患。当年大清国对永历就是如此。为的是什么?为的正是大清国能够千秋万代的坐稳江山,为的是不给子孙后代留隐患。 现在在明国的眼里,大清国也就是那个隐患。他们不杀尽爱新觉罗家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站起身来,玄烨在屋内走了两步,然后长叹道。 “所以,只要朕在一天,朝廷在一天,明国就会穷追不舍的,朕说的对吗?” 其实对于这一切,从书中看到元朝的下场。玄烨就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将来,知道自己会是什么样的下场。不管不甘心,但是即便是在不甘心,又能怎么样呢? 现在大清国已经到了眼下这种地步,即便是在争,又能争出一个什么所以然。 跪在皇上面前,王化行叩着头颤声答道。 “臣无能,臣无能,让皇帝忧心如此,臣实在是罪该万死,万死。” 这个时候除了叩头认罪之外,就不能说其它的话了。再说话恐怕是要掉脑袋的。所以也就只能跪在这里唯唯诺诺的磕头认罪了。 “其实,黄金家族败了,但是蒙古人还是在的,后来的土木堡之变,不是让大明丢尽了脸面?再后来达延中兴,其实,蒙古还是有机会再崛起的,只是……”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玄烨并不仅仅只是想到了蒙古人,他同样想到了那个逃到印度的蒙古人,他们当年是何等的仓皇,但是现在却几乎占领了整个印度。国土之辽阔甚至不逊于大明。 既然他们可以,为什么大清国就不可以呢? 在大清国的实力可是远远超过当年那群形同乞丐的蒙古人。 当然并不是没有区别的,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大清国的身后有一个不死不休的敌人。 对于大明来说,只要他爱新觉罗玄烨。还活在世上一天。他们就绝对不会放过大清。只要大清的朝廷还在,他们就会继续追击下去,哪怕是天涯海角都不会停下来。 而这一切正是那些史书给他的提示,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做出那个决定。 沉默片刻,已经打定了主意的玄烨说道。 “只要有人在,总有机会再崛起,可如果没有人,就什么机会都没有了,就像哈萨克、布哈拉,他们再也没有机会了!” 人才是最关键的,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把前方的部队撤下来,就是为了保住人。只要大清国还有人就还有那么几分恢复当年的希望。要是把人都丢在了这里,到时候大清国就会像这里的布哈拉人一样。彻底的从这个世上消失。 看着远方,玄烨又继续说道。 “就像你说的那样,咱们这么层层阻敌,其实,并没有多少意义,永远挡不住明军的进攻,最后他们会打到靖南,会不断的夺下咱们的地盘,在这时候,咱们的兵被他们杀光了,人也被杀完了,大清国就再没有崛起的希望了,王化行,朕说的对吧!” 盯着王化行。玄烨的语气中带着一些无奈,但是神情却又很坚定,毕竟他的心里已经做出了决定。现在已经到时候了,是时候结束这一切了。 “臣万死!” 又一次叩头,王化行又一次请罪。现在除了请罪磕头之外,他连大气都不敢出。 “万死?要是万死能救大清国的话,朕是不惜万死的!” 玄烨感叹一声,那些个当奴才的,动不动就是这副样子,在那里磕头请罪,可是除了磕头请罪之外,他们又有几个人能够真正的为大清分担一点? 也许正是因为对于那些奴才们的失望,才会让玄烨今天说了这么多的话。而且说的都是掏心窝子的话。 “万死,是死不成了,可是一死却是可以的,朕或许救不了大清国,但是,却有法子救下旗人,有法子给爱新觉罗家留下一丝元气!” 皇上的话,让王化行跪的更低了,他没有说话,只是跪在那里。他已经猜出来了,皇上想要怎么样去保护爱新觉罗家的一点元气。 回头看到王化行跪在那里候着,玄烨按下心中的烦燥,对他说道。 “起来吧,朕给你一万精骑,你从这里一路撤往靖南,要日夜兼程,等到了靖南,告诉太子,然后带着太子一路向南撤去,现在阿富汗那边兵力空虚,你们撤到那里,多少总还是会有一线生机的!” 什么! 瞬间,王化行的后背猛然一颤。然后他的心里无数个念头在那里翻滚着,这就是皇上的打算吗? “皇上……” 王化行抬头看着皇上,看到皇上在那里沉默不语的样子,他知道皇上已经决定了。于是又问道。 “皇上,那你怎么办?” 只是皇太子出逃,那么皇上呢? 片刻后,王化行就理解了皇上的做法,或许也只有如此,能够接受这一切,能够保住爱新觉罗家的一点元气,让爱新觉罗家将来还有那么一点希望,有那么一点盼头。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什么呢? 是皇上。 现在皇上说出的这番话,无疑就是在向自己托孤。 一想到自己被冷落了这么长时间,居然在这个时候突然成了托孤之臣。想到这王化行的,心里不由得一声长叹。 “朕……朕这次御驾亲征,实际上已经知道结果了,朕是无颜回京的,即便是回了靖南,又能如何?无非也就是再拖延上几天,明国是不会放朕一条生命的,也不会放过大清朝廷,待你撤到靖南后,朕会先与明军决战,决战后,再率中军撤往靖南,然后……” 玄烨没有再说话,他只是站在那里沉默着,似乎就在那里想象着想象着将来会发生什么。但是对于将来的事情,他已经做好了准备。 而只是静静的看着王化行,盯着跪在地上的他,良久之后才说道。 “朕今日托孤于你,太子,将来就拜托你了!” 正文 第371章 遗忘与记忆(求支持,求推荐) 与满清的末日来临不同。兴乾二十一年的大明,是一派欣欣向荣的盛世模样。对于普通的老百姓而言,这是久违的太平盛世。 此时的大明是什么样子? 或许这个时代的人们无法给予一个准确的定意,也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描述。 文明发达、科学倡明、天下太平…… 诸如此类的词汇,都可以用来描述现在的大明。在过去的20年间。大明所发生了变化是难以想象的,甚至可以说是翻天覆地的。 如果有一个来自另一个空间的人来到兴乾二十一年的大明,他会惊讶的发现,现在的大明,更像是一个混和体。他的整体仍然停留在十七世纪,他的社会、思想、学术等等大抵上都停留在十七世纪,可是许多本应属于十九世纪工业文明,同样出现在这个国家。 蒸汽机、火车、轮船、电报都先后出现在这片土地上,毫无疑问,现在的大明早已经开始了一场以蒸汽机为核心的工业革命。蒸汽机从各个方面影响着世人的生活。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出现,从空间上缩短了大明的天下,而电报却从根本上改变了大明,不仅让大明中枢可以直接掌握万里之外的边陲发生的事情,同样还让民间充分享受到了信息传递给生活带来的变化。 也正是这种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大明,改变了这个时代。 几乎是在李定国亲自率领十五万大军挥师向满清发起进攻的当天,大明境内,大江南北的报纸上就纷纷刊载了新闻,大抵上所有的新闻都用《最后一战》来形容此次战役。 人们早就料到了这一天的到来,尽管等得时间长了点,但在经过了二十一年的等待之后,今天,这个日子终于到来了。 对于一些人来说,这个日子或许并没有什么重要的,但是对于一些人来说,这一天却是他们等待已久的。多少年来,他们一直在等待着这一天,等待着这一天去告诉那些死去的人告诉他们,他们的大仇已经得报。 作为记者的赵咏春,对新闻的了解比其它人更快一些,几乎是在明军攻克库尔代,歼敌万余的捷报,刚到五军都督府,他们同样也收到了新闻信息。和其它人的欢呼不同,赵咏春来到了城外的坟茔。 那是位于济南城外的一个巨大的坟茔,它更像是一个巨大的丘陵,有时候人们甚至会把他当成济南周围的一座小山。也许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甚至都已经忘记了那里埋的是什么。在那个坟茔下面,埋藏了数十万在后金入塞时被屠杀的济南的百姓。赵咏春的爹娘就是那个时候死的,当时他是藏在家里排污的阴沟暗道里,才和小妹侥幸活了下来。 在很多时候,即便是亲历者也会选择遗忘一些事情,但是在今天,他又一次来到这里,毕竟他无法选择忘记。 一个香炉,几支香,几样果子摆成果碟,一一在坟前摆好,然后赵咏春就跪在那里默默的说道。 “爹娘,咏春来看你们来了,爹娘,兴许再过一阵子,咱们济南城的大仇就能报了,这一仗,朝廷肯定要尽灭建奴的……” 跪在坟前的赵咏春不知道爹娘能不能听到,但对他来说,这是一种安慰,正像当年济南城被明军收复后,他也曾来到这里祭祀爹娘,把济南光复的好消息告诉他们一样。 那一天,在这个坟茔前,到处燃着香,香火之盛远超过人们的想象,甚至就连香灰都堆成了小山。 可是现在呢? 这义民冢里空荡荡的,尽管在义民冢周围的公园里,有不少游人,但是过却义民牌坊后,在这义民冢祭祀的,却只有他一个人。 二十年,一代人,许多人都选择了忘记,他们忘记了祖先是如何惨死于清军的屠刀下,忘记了当年祖宗们如何为保全汉人的衣冠而舍生忘死。 遗忘痛苦,是人的一种本能。 非但那些没有经历过那些惨痛的年青人会选择遗忘,就连赵咏春有时候也在选择忘记,他不愿意想起那些痛苦。 就像他没有去喊妹妹一样。 他之所以没有喊妹妹过来,正是因为,他内心的深处,甚至希望妹妹能够忘记这一切,只有这样,她才不会活在昨日的痛苦之中。 即便是作为亲历者,有时候也希望忘记这一切,只有忘记了昨天的痛苦,才能够开始今天。 就在他将要离去的时候,他看到旁边有一个人也在那里摆着祭品,似乎也和他一样,在祭拜着祖先。 现在只有很少的一些人能够记得这一切,也只有很少的一些人,他们会来到这里,告诉那些死去的人,告诉他们一切即将结束。 结束。 这个结束他们等了几十年。他们一直在默默的等待着,终于在今天他们看到了结束的可能。 过了一会,那人起身时,看到了注视着自己的赵咏春,挤出些笑容。 “兄台知道西域传来的捷报了?” 王凯远看着这人问道。 “是场大胜啊!” 赵咏春点点头,平静的说道。 “嗯,虽说现在还早了些,可这肯定是最后一仗了,晋王是当世名将,有他主持战阵,再加上官军骁勇,肯定能一战定乾坤,尽歼建奴的。” 对于他们来说,结束并不仅仅只是把敌人给击败。结束是让那些人彻底的消失。他们或许选择了遗忘,但是在内心的深处,他们从来没有忘记。 “哎呀,等了几十多年,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站在义民冢前,王凯远颇为感叹的说道,也许是因为激动,他白须都颤动着。 “当年,建奴屠济南的时候,我才十岁啊,现六十多了,原本以为到死都看不到建奴被尽除的一天,可不曾想,终于见着这一天了。” 已经过去了几十年。过去的几十年中,他不断的在等待着,在期待着,而现在这一天终于到来了。在他活着的时候,他终于见到了这一天的到来。 也许是因为等待的时间实在是太久了。他在激动之余。更多的是感叹,感叹着这么长时间的等待。 王凯远看着赵咏春问道, “兄台想必也是?” “也是虎口漏刀之人啊!” 赵咏春看了眼义民冢,然后说道。 “赵家上家一百八十七口,活者不过只有我与小妹,小妹当时不过五岁稚龄……” 提及旧事,泪水便从赵咏春的目中流了出来。曾经显赫的家族,在满清的屠刀下败落了,从那之后,小妹成了他在世上唯一的亲人了,往昔的热闹,至多只能在梦想忆起。 而现在,那些画面也越发的模糊了,不是因为年迈了,而是因为他不愿,甚至不敢去想,因为每一次回忆都是太多的痛苦,越是美好的回忆,往往带来的痛苦就会越多,久而久之,他宁愿忘记,也许忘记才能够抚平他内心的伤痛。 但是,在很多时候,他仍然会想起他仍然能够想起当年的欢快,想起当年父母膝下承欢的模样。也许正因为如此。多少年来,他一直不敢忘记这一切,尽管她的内心深处想要忘记这些痛苦。 有些痛苦又岂是能够轻易忘记的?有些伤痕又岂是轻易能够弥补的? “哎,王家上下二十五口人,也就小老儿一人活了下来,你看这义民冢里,不知多少人家无一幸存,不知多少家老幼皆被其残杀,举族尽灭。” 看着那巨大的义民冢,王凯远的目中含着泪,同样显得有些激动。然后喃喃道。 “死绝了、死绝了啊!” “是啊,死绝了,因为死绝了,所以大家也就想不起来了……” 往往事情就是这样。人死绝了,也就没有人会再去记得这一切。活着的人会把所有的一切都忘记。们会忘记往昔的痛苦,他们会忘记昨日发生的一切。到最后他们甚至会认贼作父。 “只怕,再过几十年,这天下人,就把这些全都给忘了,其实,等到咱们死了之后,谁还记得埋在这里的那些人?” 王凯远的话,让赵咏春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再这么下去,很多人都会忘记,为什么不能趁着他们活着的时候,把这一切都写下来,用文字去记下这一切呢? 不仅仅只是记下这一切,更重要的事让所有人都看到昨天发生的这一切。只有如此才不会让人们选择遗忘,也只有如此才能让人们记得当年的仇恨。 “哎,社学里的那些孩子啊,虽说他们知道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他们的书本里有这些,可也就这么多了,对他们来说,建奴当年的屠杀,不过也就是这些,可,何止这些啊……” 深以为然的点点头,赵咏春知道王凯远说的是事实,铁一般不容辩驳的事实,大江南北,有那里不曾遭受满清的屠杀? 可是除了一座“义民冢”或者“义民碑”之外,能够让人们记住的还有什么呢? 当年屠杀的亲历者正在一点点的老去,他们正在死去,有一天所有的一切都会被人们忘记。 也许人们会因为书本上的资料,记住扬州十日、记住嘉定三屠,可又岂能记得住其它?对于很多人来说,们能够记住的也就是这些了,但是他们不一定能够记住在他们身边发生的事情。因为没有人去提醒着他们。甚至没有人用文字去记录这一切,最终所有的人都会选择遗忘。 凝视着这座修建于兴乾元年的“义民冢”,赵咏春久久不能言语,他就这样站在那里,作为《山东周报》的主编,他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不仅仅只是写一本书,不仅仅只记载发生在济南的事情,他应该记下所有一切。 当天,回到家里之后,久久无法平静的赵咏春伏身于案前,沉思良久之后,写下了一篇文章,这不仅是篇文章,同样也是一封信,这封信被他连夜抄写了几十份,随后在第二天清晨,贴上邮票寄到大明知名的报社以及各省报社。 这是一个清晨,当王树仁抵达《公议报》报社的后,作为总编的他在处置完各种事务后,他的助理将几封信递给了他。 “总编,除了几封私信外,还有有一封《山东周报》主编赵咏春写给你的信,” “山东周报?赵咏春?” 没有什么交际啊,况且山东最大本地的报纸是《山东快报》才是,至于周报?根本就没听说过。 撕开信封,王树仁展开了信,然后拿信看了起来。很快,他看似没有波澜的表情变得严肃且认真起来。 当放下信后,他的心时久久不能平静,他抬起头,对助理说道。 “立即定张去济南的火车票,我要去趟济南。” 实际上,在这几天,抵达济南的并不仅仅只有《公议报》的王树仁,有多家知名报社的总编,都在在收到信后,第一时间赶到了济南。六天后,在济南一座颇为豪华的饭店包厢里,王树仁看到了不少报界的同仁,《明报》总编孙渭也到了。 今天的这场聚会,甚至可以说是大明报界的一场盛会,几十家报社的总编都赶到了这里。 而众人讨论的话题非常简单,就是赵咏春在信中提到事情——作为记者的他们有责任记录历史,记录发生在各地的暴行。 “诸位,首先,我必须要说明,之所以提及此事,并不是为了煽动仇恨,而是为了记录历史,让后世人能够从史书中看到祖先的遭遇,看到甲申陆沉时发生了什么,看到我们的祖先是为什么而抗争?仅仅只是为了发冠?还是为了保全我们的文明?是什么驱使着他们选择抗争,又是什么驱使着那些流寇回归大明,成为大明的中坚,是官职的驱使吗?” 作为东道主的赵咏春,一一表述着他的观点,也正是他的这些观点,让所有人都来到了这,并没有因为《山东周报》是一家小报纸,而拒绝了他的邀请。 “在下之所以会发出这一呼吁,正为了让后人有机会了解这一切,在亲历者们仍然在世之时,通过我们的笔去记录下来,刊载在报纸上、汇编在书本中,最终让后人能够清楚的看到,那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尽管这会唤醒我们痛苦的记忆,但我相信,所有的一切反而会让我们更加理智,我们相信人若丧失理智就和禽兽没有区别……” 赵咏春的话,引起了众的共鸣,作为大明最大的报纸〈明报〉的总编,孙渭在表示赞同时,又说道。 “赵总编,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想经把这一切汇编下来,仅仅只是靠我们这些报社的记者们去收集,恐怕并没有那么容易吧。” “是啊,天下几十个省,上千个县,到处都有满清的暴行,处处都有屠杀,即便是地志中的记载,也有遗漏,更何况是凭着这么一些记者?” “而且记者采访当事人,难免会有夸大,这样错误如果记为文字,总会让人心生怀疑。所以,我们还需要校正其中的一些错误。” “所以,才需要仔细的比对,才需要尽可能的采访更多的人。” “尽可能多?这需要多长时间?需要投入多少人力?赵总编,我们做报纸的,也需要考虑生活不是?” “我们确实需要生活,但是现在距离甲申已经过去四十年,不知多少亲历者正在老去,他们正在渐渐的死去,很快,当他们死去之后,我们还能看到什么呢?只能看到地志中,简单的几句文字,仅此而已,我们的后人会以为,我们是为了发冠而不惜一死,是为了个人的荣华富贵,到时候,谁会为他们,为那些义士、为死去的人解释呢?” 赵咏春的反问,让众人陷入沉默之中,他们都知道,这是一件极为繁重的工作,同样也是一件漫长的工作。 “将这一切记录下,让我们的后人能够从其中看到那些年真实发生事情,是我们这一代人,是我们这些记者的职责和使命!” “但这是一个非常浩大的事情,也许还不等我们做完,亲历者就已经老去了,他们和我们,都已经老去了!” “我有一个办法!” 突然,一直没有发表什么意见的王树仁看着众人说道。 “如果一个人一百年都做不完的事情,那么一百个人没准一年就做好了,如果一百个人需要一千年才能做好的事情,那么十万个人一年也能做好它。” 他的话音刚落,就有人说道。 “你准备到那里去找这十万个人?” 面对他人的反问,王树仁回答道。 “任何一个大明治下的地方,在大明、在诸夏、在各个殖民地,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我们所需要的,是让他们把自己经历过的,或者自己的想法,写信告诉我们,然后我们再把这些全都汇集起来,对它们加以校对,整理,既然事情是发生在全国各地,那么我们就让全国各地的人们,告诉我们,他们那里发生了什么,他们为什么反抗!” 。 正文 第372章 中秋后的清晨,仍显出了些许凉意,这几十年,冬天很是漫长,即便是江南,中秋刚过,就已经显出了晚秋的寒意来。不过现在的这个天气似乎比往年好了一些,毕竟,往年的这个时候,天气已经开始显出了初冬天的寒冷。 这几年天气都是慢慢的开始正常起来,不再像过去那样寒冷。冬天来的也比往年迟了一些,似乎,现在天气正在渐渐的变得风调雨顺。 铅灰色的天空,阴沉沉的,似乎征兆着会有一场大雨,这场大雨对秋种无疑是有利的,又是风调雨顺的一年,当然是要某种程度上,这些年粮价见天的便宜,即便是逢着年景不好的年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卖上几担茧,换来的银子都够一家人买上一年的米吃,毕竟越来越多的南洋米不断的涌入大明,使得百姓们再也没有了饥食之忧,廉价的南洋米改变了许多百姓的生活。而在另一方面谷贱伤农,同样也是不可避免的,毕竟,江南的米粮成本远高于一年三熟的南洋米。不过,因为副业的发展,这谷粮价格的下跌,对百姓的影响倒也不大。 尽管谷贱伤农,但是谷粮的廉价对于城市市民阶层来说却是一件好事,相比于十几年前,石米至少一两五六钱的高价,现在一石米至多一两的廉价,让急剧膨胀的市民阶层,不至于因为粮价的昂贵而忍饥挨饿。粮价的低廉让他们有更多的银子去买青菜蛋肉等食物,副食品消费的增加,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不过,相比于乡村,城市市民的生活并不容易,至于他们的生活更辛苦一些,许多辛苦是隐形的,也是不为人们所熟知的。清晨,随着钟楼的钟声响起,沉寂了一夜的城市再一次苏醒过来。千百年来一贯如此。 相比于二十年前,现在的昆山县在了数倍,甚至相比弘光元年清军屠城前的规模的也大出了一倍有余,城外的房屋鳞次栉比,一个紧接着一个,一片紧接着一片,而越往外城的边缘,其特点越发鲜明——新旧不一鳞次栉比的房屋往往都围着几根大烟囱,那是丝厂的蒸汽机烟囱,和几乎所有的城市扩张一样,居民区往往围绕着工厂,以工厂形成一个个新的居民区。 每年大量涌入城市的百姓,在工厂的周围租住,人口的聚集使得这里形成了一个个新兴的市集,同样也刺激了城市的扩张。城市的飞速扩张,甚至让城市的边缘听不到城楼上的钟声。 不过,虽是如此对大多数市民的影响并不大,毕竟,这些年非但钟表,甚至就连同精致的怀表也日益廉价,所以,百姓们往往会通过鸡鸣以及钟表来掌握时间,这正是他们的生活不如农民惬意的原因,每一天他们都要早早的起床,吃饭,然后在工厂、商铺、饭店等处工作。 不劳动不得食,除非是周末去“圣庙”有一天假之外,其它的五天,他们每天都要干上十二三个小时的活。相比于乡下的百姓。他们的生活更加的辛苦,甚至没有多少自由,毕竟,在工厂中他们又要拼命的工作,只有如此才能够挣到工钱。才能够养家糊口。城市平民的生活总是如此,与他们有着相对较高的收入,但是相比于乡下,却又少了几分自在。多了几分无奈。 城市的清晨,看不到淡青色的袅袅炊烟从千家万户的房顶冒出,这些年煤球炉子的普及,取代了柴火,在便利了百姓生活的同时,当然也让房顶上的炊烟消失了。很快,街巷的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饭香,当然还有妇人们呼儿唤女的喊声。 当妇人们忙活的时候,男人们却显得颇为悠闲,许云贵不急不徐的走到巷口,在巷口的报盒里取一叠报纸,虽然拿了报纸,且离家还要走上几分钟,但是他并没有展开报纸。 报纸是留吃早饭的时候看的,这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这种习惯本身也意味着身份,毕竟,普通人家是不会的定报的。顶多只会偶尔买一份报纸。 四十五岁许云桂,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做到丝厂的领班,自然能看得起报纸。不过,虽是如此,他还是没有选择每天掏两文钱,让巷子里的孩子把报纸送到门口。毕竟,他有三个儿子。有些钱能省也就省了。但是现在他也不敢在一些方面大方。毕竟他还有几个儿子。 “大远、二远,你们两个快点,怎么还没有老三的动作麻利,社学里迟到了先生是要打戒尺的……” 人还没进院,就听到内人的喊声从院子里传了出来,这个的喊声虽然很响亮,但听着让人很是安心。 尽管每个月的收入足有二十六两银子,加上奖金一个月怎么着也要三十两银子,可许云桂住的房子,仍然是十几年前买下的老旧的砖房,三间正房,左边的正房分上下两层,隔成了四间,供三儿一女住,虽说住地方紧张了些,可这日子得精采细算了过。毕竟,在老二、老三成年后,要给他们娶妻,要买房子,这些都需要银子。 即便是他们将来考上了书院。书院的学费同样也是一笔不菲的开支。这些银子他都要千方百计的省出来。 但是她还要省出用来养老的银子,毕竟。作为工人的他和乡下的老百姓不一样。百姓有地。他没有。只要一天不干活。就没有人给他饭吃。 总不能光拖累儿子吧。 “他爹,林家老二定好亲事了。” 看着刚坐下来的相公,许王氏有意无意的说道。 “二远已经十四了,也该给他定门亲事了,苹嫂子的老三,今年正好也十四,要不然,回头我找林嫂子上门说说。” “娘,我才十四,定亲还早呢?要说也要先给大哥定。” 正埋头大口喝着稀粥许二远,嘴里含糊地嘟囔着。他显然不愿意结那么早的婚。哪怕是对将来并没有太多的规划。至少在他的计划里结婚还不在其中。 “他是当老大的,不愁的,你是老二,要不是朝廷有律令,谁家要有女儿十八岁至三十岁还没有嫁人,每年都要罚银十两,你是想娶都不一定有人愿意嫁给你。” 许王氏忍不住出言抱怨着。长子继承的弊端是百姓不愿意把女儿嫁给无业的次子,为了避免次子因为无产娶不到媳妇,所以才特意出台这条律令,甚至限定女子不到二十三岁是不能嫁给他人为妾,为的就是用罚款迫使百姓在女儿成年后嫁出去,而不是让她待字闺中。不过即便如此,仍然有不少次子娶妻会碰到一些困难。 所以很多人都是尽可能早的把孩子们的婚事定下来,只有这样,做父母的才会放心。但是这样的事情操办起来并不容易。毕竟,是无家无业的次子。 但凡是有机会,没有谁会把自家的闺女嫁给这些次子。很多时候这种事儿是要碰运气的。而这个运气怎么碰,就要提前去办。比别人办早一些,总能多几分运气。 “哎哟喂,娘,你操心操的太多了,我明年从学校毕业,不管是进厂还是进商号,一个月少说也能挣五六两银子,到时候吃喝不愁,还能愁媳妇?现在什么都没有,找个媳妇,又能找个啥样的?” 一抬头,许二远问道坐在上位一边喝粥一边看着报纸的父亲。 “爹,你说是不是个这道理?” 看到母亲的态度很是坚定,他想从父亲那里争取一些支持。他觉得父亲能够理解他。毕竟他现在,年龄实在太小了一些。 且他还想继续读书。想继续读书院。当然。只是他的一个想法而已。谁知道能不能考上。但是,总不能为了成亲,就要放弃这一切吧。 “嗯,大丈夫何患无妻,事业总是重要的……” 头也不抬的应了句,许云贵又把视线投在报纸上,在他看来,媳妇有些事情想得太早了的一些,有些事情不能太心急。但是他同样不好反对,所以,只好把注意力放到报纸上。 和许多本地人看报纸一样,他都是先看二版的本埠新闻,头版都是放到后面,那上面除了一多半的广告外,还有就是国家大事,国家大事离平头百姓太远,还没有本地的新闻来的实在。一些新闻更贴近他们的生活,都是身边发生的一些事情。和别人聊天的时候也可以作为谈资。 突然,正看着报纸的他,拿着报纸的手开始颤抖起来,神情也变得有异样,也许是看到相公的异样,许林氏问道。 “当家的,你这是怎么了?” “你、你看看这报纸……” 话刚出口,他才想起娘子不识字,于是便说道。 “这,报纸上在征集当年满清入关时的暴行,说是要牢记过去……” 说着,许云贵的目中掠过些痛苦, “我,我还记得当年爹娘,他、他们是怎么被杀的……” 泪水突然流了下来,许云贵喃喃道。 “我,我以为自己忘了,可,可忘不了啊!” 一句忘不了,从许云贵的口中道出时,泪水再也控制不住的涌了出来,已经年近五十的他,突然像个孩子似的嚎淘大哭起来,原本正吃着饭的兄妹四人,无不是茫然不知所措的看着父亲。 在这几天里,同样的一幕不断的在大明各地上演着,一篇看似简单的呼吁,再一次挑起了人们遗忘的记忆,人们抬头看着左右,似乎也明白了,为何各个报社会发出这样的呼吁——亲历者正在老去! 甚至已经有许多人已经去世了。 作为大明的前首辅大臣的顾炎武,在看到报纸上的呼吁时,他沉默了良久,心情却是久久无法平静,当年满清占据江南,抵抗失败后,被迫远走他乡的一路上,他曾目睹过太多的暴行,也曾见过太多的人,几乎每一个人都有着相似的却又极为悲惨的遭遇。 “当年但凡是人,又有几人没有斑斑血泪的遭遇……” 痛苦的闭上眼睛,顾炎武摇头长叹,然后,他走到书架上,在书架上有一叠厚厚的书稿,自从当年致仕之后,除了到各地讲学之外,他更多的时间是用于专心著书,而他同样凭着回忆写下了许多当年目睹或者耳闻的清军暴行,一桩桩暴行令人发指,许多时候,他甚至不愿意提笔写下去,因为那些暴行实在难以用文字记录,即便是每每回忆也会让他变得怒火中烧。 “确实应该写下去啊,应该记下来,让后世人知道,那时候发生了什么,让他们知道,我们不仅仅只是为了发冠啊……” 想到现在不少人对四十年前的那场劫难生出来的误解,顾炎武喃喃自语道。 “真的需要让他们了解啊……” 人们确实需要理解,人们的记忆确实需要提醒。而各家报社的报道,再一次真正唤醒了沉默的记忆,四十年前,满清入关时的记忆再一次被唤醒后,那些不愿提及旧事的人们,纷纷拿起了笔,在纸上描述着他们的遭遇,即便是不识字的人,也会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他们的儿子、孙子,让他们代笔写下他们的遭遇。然后贴上邮票,寄往报社。 作为邮递员的林强又一次被眼前几十包信给惊呆了,他拿出一把信问道。 “都是送到《公议报》的?” 这几天已经送过去多少信了? 没有十万封也有几万封吧! 可是这信却仍然源源不断的寄往报社,毫无疑问,这信中肯定记载着那些让怒火滔天,让人不禁泪目的故事,拿着这些信,林强只觉得的薄薄的信有些沉重,沉重到他无法呼吸。 “都是到《公议报》的,这一天就寄来了上万封,接下来,肯定还有更多!” 将邮包放到马车上,同事怒骂道。 “挨千刀的建奴……” 他之所以会这么生气,并不是因为其它,而是因为报纸上的报道,每天,各家报社都会挑选出一封来信,在报纸上刊载,内容毫无疑问的,要么是建奴的暴行,要么是人们为什么抵抗。 在上万封信被送到报社的时候,报社里的人们,并没有惊讶于信的数量,而是专注于从信中挑选出最应该发表的,可是阅读那些信件,却总会让他们陷入愤怒之中,即便是已经过去了半个月,但是,他们仍然无法适应这一切。 报社里静悄悄的,作为总编的王树仁,将鼻梁上的眼镜推了下,然后目光投向远方,良久之后,才说道。 “……才四十年啊!” 这么一声感叹之后,王树仁又继续说道。 “才四十年,这天下的人们,就记不清楚,当年咱们的朋友、亲人是为什么抵抗建奴的了。” 固然他们的亲朋好友中有不少人选择了投降,但是更多的人却死在了满清的刀下。 “有人说什么,没有剃发令之前,咱们一个个都投降了,到后来剃发令来了,大家伙才知道抗争,实在是荒谬至极,难道在剃发令之前,天下人就不曾反抗过?剃发易服只是激起天下人的愤怒,在此之前,许多人仍分不清楚何谓“亡国”,何谓“亡天下”……” “是啊,清兵入关的时候,非但普通老百姓不知道什么是“亡天下”,就是士林中人,亦有不少人以为,不过只是改朝换代而已。” 张悠柏摇头叹道。 “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 引用着顾炎武在《日知录·卷十三·正始》中对“亡天下”的描述。然后他又说道。 “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 一声长叹之后,张悠柏看着桌案上的厚厚的信件,长叹道。 “我生于崇祯十五年,甲申陆沉时,我尚是年幼不知,少时虽然听闻满洲大兵暴虐,可也就是如此了,不过四十年,要不是有人提及,只恐怕,这些东西,我是永远也想不起来的,而且也不会对子孙后代去说,我是如此,更何况那些兴乾后出生的少年?一代代人,最终总是会忘记的,到最后,甚至再过几十年,也许会有人为满清的“节臣”正名,因为……” 抬头看着总编,张悠伯神情肃穆的说道。 “因为,大家都会忘记啊!他们忘记了满洲大兵的暴行,同样也忘记当年祖辈们是如何用生命去驱逐鞑虏,当然,也忘记了祖辈身上的惨痛遭遇,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会对所谓的满清“节臣义士”的孤忠而感叹不已,就像于我大明,当年不也有士人为蒙元孤臣树碑立传吗?” 一边说,他一边摇头说道。 “他们为何这么做?不是因为那些是士林中人,所以要保全他们的声誉,是因为忘记,他们忘记了祖先惨痛的遭遇,忘记了抗争的艰辛,忘记了这些,自然也就只看到那些所谓“节臣”的孤忠了……” 。 正文 第373章 危言(求支持,求月票) 远方的大山从黑暗中走出,将灰蒙蒙青黛色呈现在远方的天际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一切似乎都不曾改变过,群山只是静静地矗立在哪儿,一动不动。 不,十几年前,这里也曾有过大的动静——郯城大地震曾经让方圆上千里的地区地动山摇,曾经改变了这里的地貌。不知多出了多少沟渠,也不知多少平地变成了丘陵。 现在,这里却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当年的地震之后,面对地震后的余震连续,朝廷选择了移民,将大量的震区百姓迁往东北、四川等地。随后震区的重建,与其说是重建,倒不如说是让其自然恢复。 大量的人口迁移后,震区的许多地区成为无人区。不过这片人烟稀少的地区并没有闲置下来,反而因为其即有平原,也有山地,而被官军选作“操习场”,每年官年的秋操都在这里进行。除此之外这里还成为了一座军营,驻扎着卫戍中都的禁卫军。 在过去的十几年间。驻扎在这里的官军还在这里种植了大量的树木,就像现在大山上密布的红橡、白橡,这些引进自北美的硬木,在过去的十几年间,在大明各地落地生根,许多官道的两侧都种满了这类硬木,当然这并不是为了绿化,而是海师为了获得木材实施的育林计划,毕竟舰队造船需要大量的优质橡木,而这恰恰也是本土所欠缺的,所以,除了通过从东北以及滨海地区采伐之外,内地的育林不解决木材来源最根本的办法,尽管这个过程是漫长的。不仅海师有育林计划,就连陆师也有自己的育林计划——火铳需要核桃木作为铳床,火炮需要优质硬木作炮车。而这些优质材在内地不多见,优质橡木等木材仍需要从东北等地运进。所以早在几十年前,五军都督府就实施了自己的育林计划。 尽管现在,铁肋甚至铁板正在取代木材。但是实施了近20年的育林计划,仍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这片大山上茂密的林区就是证明。 而现在这片因为地震形成的无人区,更成为了中都附近最大的林区。 随着这一地区的林木生长,它的边缘地区已经同中都的皇家园林连接在一起,能成了一条绵延百里的森林走廊。所以,这几年朱明忠有时候趁着打猎,沿着“森林走廊”来到这片山区,在山区里捕猎一些大形动物。 昨天,因为追赶豹子,忘了时间,所以朱明忠就在大山里露营了,不是像往常一样。住在行宫之中。 清晨,从帐篷中走出来之后。 面对朝阳,朱明忠的脸上带着些笑容,尤其是看到那只豹子的时候,神情更是显得得意。 “等回到中都,就把它制成标本!” 在皇宫中有一个展览馆,那里放置着许多动物标本,即有从各海外殖民地捕获的,也有不少是朱明忠亲自猎杀的。 对于他来说,或许这是这个时代他最喜欢的娱乐项目之一。 现在的大明山林之多,远超出后人的想象。经过二十年推广,除了乡村还在用柴火,煤炭早就在市民阶层中得到普及,煤炭的普及不仅给官府带来大量的税收,更重要是让大山得到了休养。华北的许多荒山,经过几十年的自然繁育,非但山林密布,甚至也成为了野生动物的天堂,老虎、豹子、狼、野猪、鹿等各种动物在连绵的群山里,在山林中生活着。 尽管有百姓的捕猎,但是其数量却极为可观。甚至就是在这个清晨,朱明忠就是被山上的虎啸惊醒的。 现在这里的生态环境更接近于一片原始森林。置身于这片森林之中,本身就是一种享受。这种享受更多的是对现在中原环境的恢复而感到的欣慰。 现在的中原很多地方正在渐渐的恢复到几千年前的地貌。自然环境的改变带来的另一个好处就是自然灾害的不断减少。 追着各地自然环境的良性改变。曾经肆虐华北大地的旱正日见减少。许多地区正在渐渐的重新成为鱼米之乡。 相比于开疆拓土。或许这种本土环境的改变。才是更让人欣慰的事情,毕竟,无论是将来大明的土地有多么辽阔。无法改变。中原永远是这个文明核心的事实。 整体自然环境的好转,对于大明的将来是有义的。对于这一切。朱明忠在眼里,乐在心里,但是从来没有和任何人讨论过这个问题。只是固执地推动着一些他认为正确的事情。最终时间会证明一切。 而这种固执所带来的同样也是一种疲惫。有时候他甚至感觉自己有些精疲力尽,以至于在很多时候总想好好的休息一番。 “其实,要是能成天过这样的日子,倒也不错。” 看着山间的流淌着的溪水,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二十一年了! 确实也够累的! 其实,也差不多是时候,让太子接触国政了。毕竟。太子才是将来大明的继承者。 想到已经二十几岁的太子,朱明忠默默的的想到。也许是时候,让他处理国政,慢慢的主持国家的大事。如此一来,自己既可以做个有实无名的“太上皇”,也可以在一旁看着他处理国政的能力。 这样,也算是磨练吧! 当然也是一种锻炼。有自己在一旁看着他。肯定不会出什么乱子的。即便是出了什么乱子?自己也能够在一旁及时纠正过来。 也许是时候了。 突然,身后的话声,打断了朱明忠的思绪。 “陛下,刚才有信使送来了一封朝里的电报。是催陛下回朝的。” “电报中可有提到有什么事吗?” “这个,倒没有。” “那就不用急了。” 朱明忠笑道。 “他们是看不得朕偷闲啊,他们忙,也不想让朕清闲,哎,朕其实也是挺辛苦的,昨天一整天没消停。就像是追的这只豹子,追了整整几个小时,哎,怎么就没人帮朕把猎物都赶到眼前呢?” 想到另一个时空中,动辄猎虎数头,鹿兔上百只的“明君”,朱明忠忍不住嘲讽了几句。不过也仅仅就是如此了。 “奴才们把野物赶过来,说白了也就是为了讨好主子弄虚作假,由小见大,整个官场上,必定是为讨好上官弄虚作假,身为人君,非但不去制止,反倒自以为得意,天下要是有这样的明君,那史书里也就没有昏君了。” 陛下的话让王瘐深以为然道。 “陛下所言甚是,臣当年年幼时,尚不知为何陛下曾痛斥官员奏折中夸张言语,甚至令于奏折中书写“日行千里”的官员,去走上千里,做不到立即罢官、流放,等后来考上了讲武堂,臣总算是明白了陛下的苦心,春秋笔法、文人夸张,看似颇显文采,可是于施政中非但无太多用处,而且还会误导朝廷,引发祸乱,就像当年北直隶大旱,有官员奏讲“北直隶赤地千里、饥民千万”,如此夸张,虽看似好意,可是于朝廷非但无用,反而会导致朝廷无法得到准确的信息,无法急时赈灾、救济,无法根据灾情轻重缓急,调整救济,若有失误必定会导致民乱,所以,陛下才会下旨,将上此类奏折的官员,一率革职流放,从此之后,我大明官场一改往日作风,再到后来郯城地震,各地皆如实上报房屋倒塌以及人员伤亡,还有灾民数量,如此,才有了后来朝廷分轻重缓急,调派物资,才使得大灾后百姓人心安定,未导致灾难大饥。” 王瘐的话,让朱明忠略点下头,然后说道。 “不仅仅是如此,更重要的是,其实旧时的奏折的“文词夸张”,其根源是官员懒政,施政办事必须要有准确的数字基础,就像户部开支,难道也是随意编出一个数字来?这显然是不合适的,所以,朕当年治的是官员懒政,而不仅仅只是文词夸张。” 文人浮夸。上千年来,这个传统对于中国是灾难性的。甚至可以说,中国之所以走到现在的这个地步,和文人的浮夸有着根本性的联系。对于他们来说,华丽而夸张的词汇远远比更重要。 他们理所当然的认为用文学上的浮夸去表述事实是正确的。事实上,他们从一开始就错了。事实就是事实。他们选择浮夸的开始,华夏的文明进程就走向了一条歪路。 说罢,朱明忠扭头看着王瘐问道。 “要是朕没有记错的话,王卿老家就在郯城吧。” “回陛下,臣家乡正是郯城,不过震后已经随家人一同迁往四川了,相比于郯城家乡,到四川后,日子过的倒是越发的宽松起来,后来臣能一路读到县学,考进陆师学堂,也多亏了家境的好转,要不怕是上不了县学的。” 默默的点点头,朱明忠说道。 “县学,等将来慢慢的也会免费的,不过这需要时间,再有二十年,差不多就可以了……” 建立一个完整的教育体系,这是朱明忠一直以来的意愿,现在大明已经建议了从社学到县学,从府学到书院的四级教育体系。其实它们就相当于小学、中学、高中和大学。但是教育的发展是因为社会的发展所推动的,随着工商业经济的发展,教育会自行的发展下去。 在建立一个基础之后,健全……还是教给社会去健全吧!毕竟,大明现在还不需要那么多中学生。 “要是如此,到时,天下人必定对天家感激涕零。” 简单的恭维之后,王瘐又说道。 “其实,当年臣之所以侥幸得活,全凭当年陛下要求各地修建路灯、鼓励夜市,若不是如此,当年地震时,臣和许多人恐怕都会在家中安睡,只恐怕不知徒增多少死伤。” 即便是已经过去了十几年,王瘐仍然会想起那场地震,想起当年的夜市。现在的大明各地对夜市早就习以为常,可是谁记得当年夜市初兴时的惊讶? 那年的夜市,救下了多少人,没有人统计过,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不是因为陛下的旨意,只恐怕自己早就死在地震中,那里有机会考入陆师学堂,然后成为陛下近身侍从官。 “嗯,当年也是阴差阳错啊!” 朱明忠笑了笑,对于当年的那场地震,他仍然是心有余悸,毕竟中都同样震感极强,很多房屋倒塌。唯一让人庆幸的就是,伤亡有限,因为很多百姓都在街上逛着夜市。 夜市救了很多人,当然,尽管也有好事者把圣旨推行夜市与地震联系在一起,只不过,朱明忠从不曾承认过,甚至还斥责过这种联系,尽管当年要求各地推行夜市的初衷,就是为了减少伤亡。 “不过,这夜市时兴后,市街总是热闹些,热闹点好啊!” 说笑着,朱明忠又说道。 “收拾一下,今天赶回去,他们给朕发了电报,要是不回去的话,估计他们还会再发电报来的。忙里偷闲,也就是一会偷闲啊!” 第二天上午,离开了中都已经一周的朱明忠在内阁的督促下,终于回到了中都,其实回到中都后,也没有什么大事,毕竟在绝大多数时候,国家的事务都是由内阁处置的。虽没有大事,可小事总还是有的,在方以智一一禀报了最近几天事务后,他又提到了最近各地报纸征集甲申天变时人经历后,朱明忠沉默片刻,然后说道。 “这是一件好事!” 背对着看着方以智,朱明忠说道。 “忘记历史等于背叛,四十年,看似不长,可是这四十年里,很多人早就忘记了当年所发生的一切,忘记痛苦,记住幸福,这是人的本能,但这不应该是,国家的本能!” 提及人的渐忘,朱明忠想到了后世的“抗日神剧”,尽管那些“神剧”很神奇,让人们吐槽,但人们在吐槽之余,神剧的作用仍然起到了——人们通过那些神剧,又一次记住了抗战,记住了曾经的痛苦与伤害,又一次完成了爱国主义教育。 神剧很神,但并不妨碍他去提醒人们牢记历史。 但是这个时代,既没有电影,也没有电视。甚至就连戏曲也不是人人有机会天天听的,自然也就没有太多的渠道去提醒人们,40年前的发生的一切。慢慢的人们就会遗忘。 甚至,这也是为什么,一直以来,有很多人不赞同劳师远征西域的原因——他们早就忘记了当年所遭遇的一切。 “方卿家,可记得为什么,从大军西征以来,为什么有人反对朝廷派遣大军,花费亿万军饷劳师远征?他们为什么主张与满清议和,令其称臣,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 笑看着方以智,朱明忠的语中带着嘲讽。 “他们为什么会这么做呢?” “因为他们忘记了,忘记了四十年的遭遇!” 方以智直接了当的回答道。 “所以,当报纸上征集这些的时候,臣就把自己的写的一些书稿寄了过去,臣想,有些事情,总需要人们去记住它,有人去提醒世人,总好过没人去提醒!” 作为亲历者,方以智自然记得那些年发生的事情,他不会忘记,但世人的忘记却让他极为无奈。 “所以,归根到底,还是朝廷没有尽朝廷的责任,我们以为,只要把满清的一些暴行写到史书里,然后让少年们在学堂里学一学,大家就记住了,其实不过只是寥寥数笔而已,又有什么用呢?当他们离开学堂后,所接触的环境,不会再去提醒他们这一切,他们中的许多人都会慢慢的忘记,最终完全忘记……” 看着远方,想到另一个时空中的历史,朱明忠又说道。 “就像剃发易服一样,40年前,时人高呼“头可断,发不可剃”,可若是再过四十年,恐怕他们就会觉得剃发是天经地意,若是朝鲜、越南使节过来,百姓官员甚至会以其身上的汉家衣裳为异类,以其为怪了!” 人,总是如此的善忘。甚至两百多年后,要剪他们的辫子时,还有人气急攻心,活活气死的,更有人留着辫子要做大清国的忠臣。 人为什么如此的善忘? 不因为其它,是因为环境没有去提醒他们。后世的人们为什么不忘抗战,说到底,抗战神剧可以说是功不可没啊! 但是这个时代应该怎么办呢? 看着报纸,沉思良久,然后朱明忠对方以智说道。 “朕并不知道报社收到多少信,但是我想,报纸作为大明最重要的舆论,应该肩负起他们的责任,嗯,从今以后,每家报纸每周都必须刊载一篇征集的百姓来信。只有如此,才能不断的提醒他们,那些年满清犯下了什么样的暴行!” 闻言,方以智立即持笏说道。 “陛下圣明,如此,天下臣民必定不会再忘记满清暴虐。” “圣明……” 摇头长叹一声,看着西方朱明忠叹道。 “至少,现在大家记被唤醒之后,远征西域总不会有那么多人再去反对了吧!” 正文 第374章 冒进(求支持,求月票) 天山,可以说是世界上最为漫长的山脉之一,东西走向的山脉绵延5000里,东起中国哈密星星峡戈壁,西至西域的克孜勒库姆沙漠,这座连绵起伏的山脉或许也是世界上最为干旱、最为荒凉的山脉,放眼望去尽是荒凉的大山,只有少数山地草甸、中山森林。 干旱与荒凉千百年来,一直与之相伴,这似乎早就成了这里的象征。 跃出山脊的太阳,将天山的轮廓清清晰地勾勒了出来,在清晨的朝阳中,山顶的冰雪映着阳光,就如一条闪着金光的巨龙一般,在云端起伏着,而在巨龙的下言,荒凉的大山静静地伏卧在大地之上,千百年来,一惯如此,似乎没有任何事物打破过大山的宁静。 天地间所有的一切仿佛都是静悄悄的。在这里,时间仿佛静止了下来。所有的一切都是寂静无声的。 突然一阵由远而近传来的马蹄声却打破了山谷间的静寂,在黎明的晨曦中,一队队的骑士飞似的在山谷间自然形成的道路上奔腾着,在土黄色的山谷中,这一抹红色分外的显眼且醒目。就像是一道火红的赤莲似的,从山谷中穿着,即便是相隔数里,也能清楚的看到这抹谷中的赤焰。 顾不得身上被晨露沾湿的衣衫,杨成威仍然不时的督促着部下,来自遵义军民府的他,是当地土官的儿子,九年前进入陆师学校时,他曾以为自己是质子,但来到这里,才发现根本没有人监视他,准他入陆师学校,本身就是对土官的赏赐——只有勋贵子弟可以免试入学。而他们这些西南土官的儿子们。怎么能和大明的勋贵相提并论呢?想到当初离开家乡时,母亲哭哭啼啼的模样,就就觉得有些好笑。那个时候没有谁能够理解朝廷的这番举动,他们都认为朝廷是为了控制土官。谁又能想到,要是朝廷对于西南土官的恩赐。 现在那些当年不愿意把儿子送来的人,恐怕连肠子都悔青了吧?有时候,好事上门的时候,人们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怀疑。 两年的陆师学校毕业后,杨成威并没有回西南进入遵义镇守营,而是申请调入骑兵,从没有走出大山的他,第一次走出大山,就被平原的辽阔给征服了,他喜欢骑马,喜欢骑马在草原上奔驰。 “我宁愿去黑河,也不想回西南。” 对于一个自幼生长在大山里的土官长子来说,尽管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也许这一仗结束之后,他就会回到西南,回到遵义的大山里。在父亲去世后和祖先们一样,继续做土官。 尽管他并不太情愿,但这也是他的责任。不仅仅是向祖先们一样在那里生活。更重要的是,作为大明的军人,他必须要朝廷安定一方。或许他不能安天下,但是至少可以让家乡安定下来,让百姓们过上好日子。 多年来潜移默化的教育,已经开始影响着他的一些举动和想法。在陆师学堂接受的教育和多年在汉地的生活让他和他的父辈们有着截然不同的想法,而这些潜移默化的改变,正是朝廷所需要的。 多年来在军中的生活,使得杨成威来他从来不觉得自己和汉人有什么区别,他和其他人一样,为这次西征而激动,他同样也有一种大仇将报的兴奋。 经过一夜的急速行军,他们都已经感觉有些疲惫了,很快在一段山谷间的阔地处,杨成威下令属下停马休息,人和马都需要休息。 在弟兄们给战马喂着水粮的时候,杨成威并没有停下来,而是和向导一同继续往前探路。向导是当地的土民,随着官军的进攻,曾经躲藏在深山中的当地土人走出了大山,不过人口却极为稀少,人数最多的一群人,男女老少不过只有几十口,不过即便是如此,也让他们得到了向导,尽管数量不多,但是当向导也够用了。而且这些人之所以能够在满清的屠刀中生存下来,正是因为他们对于当地道路环境的了解。所以有他们作为向导,倒是再合适不过。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向导,他们才能够在崇山峻岭中找到一些通往敌人后方的道路。就像眼下他们之所以会长途跋涉。来到这里就是在向导的建议下。想要穿插到敌人的后方,给与敌人致命的一击。 “尊敬的将军,穿过前头的那个山谷,就是魔鬼的粮仓了。” 马背上的拉什尔手指着远处若隐若现的一处山谷向杨成威说道。拉什尔的话音落下后,另一匹马上的通译,立即用清娇的话声将他的话翻译成了汉语。 通译是个女人! 阿依沙是柯尔克孜人,当年清军攻进这一地区时,成千上万的柯尔克孜人被杀死了,而只有十岁的她和许多年青的女孩一样被清军掠走,后来她们被辗转卖到了异国他乡,只不过与其它的女孩不同,她被赏给旗人作奴婢,也就是在主人那里,她学会了汉语,在明军进攻时,她逃离了主人,现在又成了通译,负责将向导的话翻译成汉话。 如果不是因为有她们的存在。前线的部队根本没有办法和这些土人向导进行沟通。这也是这些女人出现在战场上的原因。 当然,她们并不像普通的女子那么娇弱,他们同样可以骑马,可以在跟随部队一起行进,在更多的时候,内心的仇恨驱使着她们心甘情愿的为明军效命。驱使着她们忍受行军时长途跋涉的艰苦。 对她点了点头。表示听懂了她的话之后。杨成威又往前方打量了一下。 “哦,前头就是那个山谷?” 举起了望远镜,杨成威盯着谷口问道。 “是的,出了这个山口,山谷变得极为宽阔,而且这条河又从山谷中穿过,河谷两边有几十里的土地,这里土地肥沃,过去一直都是我们放牧、种田的地方,也正因为如此,那些辫子军才会夺走我们的土地,在那里种上许多从汉地带来的玉米。” 拉什尔赶忙解释道。过去他就生活在那里,如果不是因为辫子军,他的儿子、女儿就不会饿死在大山里,父母也不会被杀死,甚至妹妹也被人掠走了,现在死活不知。 如果不是因为他对这片大山极为了解,从小就在这片大山里放羊,或许他根本就无法活到现在。早就和亲人们一样,死在了那些人的屠刀之下。 “这么一大片山谷,有十几万亩地的话,那守军肯定不少,咱们要是打过去,骑兵强攻工事肯定是不行的。” 一旁的骑兵营参谋孙克眉头一皱反问道。不管有没有向导,从眼前的这一地区对于大明官军来说都是一处极其陌生的地域,甚至都没有详细的地图,这几年军正司,也就是绘制了部分主要通道的地图,像这样的地方,根本就没有来得急派人查探。 况且,对于身旁这个一身腥臊味的家伙,孙克压根就生不出什么信任来。那怕是他们对清虏怀有深仇大恨,可是血海深仇敌不过现实利益,在清军中也有一些土人,这个人要是把大家带到歪路上,肯定是会出事的。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即便是使用这些向导也要有所保留。万一他们要是和满清勾结在一起呢? “回将军,辫子兵在这里最多只有几百人。小的之前曾到过这里,这里的辫子兵差不多都离开了,只留下一些人看守着庄稼,估计是寻思着等玉米熟了,再过来收取粮草。他们在山头的北面依势造了一座石头碉楼,正好守着山口,咱们从这里过去,肯定要从石碉里过去,不过咱们要是从这里翻过那边的那个山头,然后从一个隘口进入山谷,就能绕到他们背后去,估计辫子军肯定会认为没人会从这条道进入山谷。” 拉什尔急急的解释道,甚至又说道。 “这样一来,就可以直接绕到他们的背后,然后悄悄的靠近辫子军了。” “恩,你说得确实不错,绕到他们身后,那些建奴只盯着前方,对于没有威胁的后方看守肯定非常松懈,这也是我军出击的大好时机。” 杨成威一扯缰绳,旨高气昂的说道。 “走,等弟兄们休整好了,咱们打下这里,把这个片良田拿下来了,变敌人的粮仓为咱们的粮仓!十几万亩地,能出两千多万斤玉米,有了这些玉米,后方就能少运几千万斤粮食!” 因为铁路只修到了阿拉山口,所以阿拉山往西,物资运输完全依赖马车,十万大军作战,单就是战马每天就需要大量的粮草,有了这几千万斤粮食,至少可以少运相同数量的粮食,况且对于军马来说,玉米本身就是上好的饲料。有了这些饲料,后期压力将会被大大的减轻。 “可是杨都司……” 身为参谋的孙克依旧不太放心的想要劝阻。 却被杨成威直截了当的打断道: “克难的意思,我明白,这样,先派斥候打探一下,要是有埋伏,咱们自然不会去冒险的。” 即便是渴望者获得军功,但是他并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他并没有因为那种渴望而变得忽视了行军打仗最起码的一些规则。 说到这里,他便回头下令道。 “赵队长,你领第六小队和向导一同进入前方的山谷先行打探一下。” “是!” 接下命令的小队长一挥手便亲自带着自己的一小队骑兵随着向导小心翼翼地的向着一处山坡走去,他们需要翻过那座山,然后再进入另一个山谷,在天山,像这样的山谷有很多,有许多看似天险的隘口,都可以通过一些不便通行的山谷通过,或许那些山谷地势极为复杂,但是在行军打仗中,总能出其不意,不过等到那一小队骑兵翻过山领后便没有了动静。 在等待的时候,孙克不时的拿起望远镜看着远方,想要看到些第六小队的人,可山顶上却没有任何动静。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本就对此事并不放心的他忍不住再一次向杨成威说道。 “都司我看这件事,还是先缓一缓吧,如果非要想拿下这里,就和镇指挥使报告一下,抽些炮队过来,然后用炮队轰下石堡。” 尽管作为参谋的孙克,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的“监军”,不过营都司仍然拥有决策权,对于孙克的建议,杨成威笑道。 “哎呀,这怎么行!指不定等咱们一上报,那边步队的兄弟就过来摘挑子了,这里到处都是大山,咱们骑队也就是当个游骑,负责一下外围的警戒,再要不然就押运个物资,哪里还轮得着咱们去攻敌,等到仗打完了,指不定弟兄们什么功劳都没捞到,到最后论功行赏的时候,弟兄们没有军功,就是分勋田也比别人分的少出好几成去,我得为弟兄们的将来考虑!” 杨成威甚至特意放大嗓门,说给弟兄们,果然那些弟兄们听着无不是纷纷点着头,确实,自从西征以来,尽管建奴坚守,但是在大多数时候,凭着大炮轰、步队攻,一路上是攻无不克,根本轮不着骑队发威,根本就是在一旁看戏,没有军功,勋田也会少很多,这个道理他们当然懂,也乐意现在跟着都司去挣军功。 当然,杨成威也有他自己的私心,他希望能得到一份属于他的军功,将来即便是回到西南老家,在寨子里也能显摆一下,甚至这份军功,可以让他提高自己在诸多土司中的地位。为什么石柱、酉阳两地土司地位尊崇,正是因为他们曾为大明立下汗马功劳,石柱土司马万年是秦良玉的孙子,世袭的忠贞侯。 但是,他们有的都不是兴乾朝的军功,不是兴乾朝破虏的军功。所以,杨成威才会渴望通过这次进攻,获得属于自己的军功。从而光宗耀祖,让所有人看到杨家的时候,都会流露出羡慕的眼神。 眼见都司仍然固执己见的坚持他的决定,孙克不由在心中长叹了口气。就在他想要再次开口劝阻时,先前进入山谷的第六小队的人总算是发出了安全的旗号。 见此情形,一心想要取得功勋的杨成威自然不会再去理会孙克苦口婆心的劝说。他当即牵着马,朝着山坡上走去,同时下令道。 “全体前进!” 见主官身先士卒的冲在前方,他身后的八百骑兵自然跟了上去。因为翻山越岭所以不能骑着马,大家只能牵着马,牵着马翻过几座山头后,疲惫不堪的战士们就看到了一个狭窄的山谷,相比于这个宽阔的山谷,那个山谷很窄,甚至最窄的地方,只能容一骑通过。 从半山腰看着大队人马进入这个窄谷,孙克的神情越来越严肃,他警惕的抬头看着前方,这样的山谷,或许可以让大军通过,可同样更有利于敌人在这里设伏啊!尽管内心焦虑,但是他最终还是跟着弟兄们进入了这个狭窄的山谷之中。 这个山谷两边尽是近乎于垂直的山壁,越往里去,就越来越狭窄,可许,这就是书中提到的犹如羊肠一般的山道,对于来自西南的杨成威来说,对于这样的道路他并不觉得的陌生,当然,他也知道,这样的山路充满了着危险,所以他特意命令部队加大距离。 小心点,总没有大错。 人与人之间,都保持着三四个马身的距离,在通过窄谷时,战士们忍不住抬头看着周围的悬崖峭壁,昏暗的山谷让这里的一切都变得极为有些怪异,幽深的山谷中似乎贮藏着什么危险。 如果清军在这里设伏的话,那可真就惨了! 尽管内心紧张,但是最终,孙克担忧的情况却并没有发生,骑兵们顺畅地便通过了这道看似危机四伏的山谷,进入了一片宽阔的谷地,再往前方看去,他们甚至看到前方里许地外的连绵不断的玉米田,一处绿色在周围的荒凉之中极为醒目。 “你看,怎么样,咱们还是顺顺当当的过来了。” 就在孙克刚想舒口气,在杨成威想要笑话他的谨慎时,突然他们的身后传来了一串剧烈的爆炸声,伴着爆炸声,一股呛人的烟雾从他们刚刚通过的山谷喷吐出来。 “敌袭!” 身后的爆炸声,让刚松下口气的孙克立即反应过来,就在他喊出这两个字的时候,伴随着一阵阵连绵不断的爆炸,有如雨点似的碎石就从半山腰的烟雾中飞出来,然后砸落到了他们的头上,那些碎石小的有拳头大,大的像西瓜一般,成千上万的石头砸来的时候,战士们不是被砸死就是被砸伤,他们转身想撤,但身后的山谷却已经被爆炸给堵上了。 被偷袭打的大乱阵脚的骑兵们,在石雨下如同无头的苍蝇一般乱窜,战士们喊叫声与战马的嘶鸣声在山谷中回荡着…… 看着被砸碎脑袋的战友,看到退路已断,杨成威立即抽刀指向前方。 “弟兄们,随我冲,向前……” 正文 第375章 俘虏(求支持,求月票) 硝烟、碎石、铳弹…… 战友们冲锋时绝望的呐喊…… 向前、向前…… 伤者痛苦的呻吟、战马的嘶鸣…… 所有的声都传到杨成威的耳中,身上已经挨了一铳的他,死死的盯着前方,盯着从玉米田中走出来的,排着横队的建奴,手拿转轮铳的他毫不犹豫的冲锋着。一直就朝他们冲过去。这个时候她甚至忘记了身上的伤痛,脑海中只剩下了一个念头。 向前,杀敌。 手中的转轮铳不断的喷吐着铳弹,那些建奴不断的倒下,但是在他的身边,更多的弟兄已经倒下了。 “杀……” 铳弹打空后,他抽出骑刀,冲着敌人冲锋着,敌人离他越来越近,甚至已经可以看到敌人的长相,骑在战马上的他呐喊着,向着敌人发起了最后的冲锋。 也许这就是最后的冲锋了。 排成排的建奴,同样注意到了他,将铳口对着他,随时准备放铳。 “我也是大明官军,绝对不会让你们活抓的!” 在挥刀冲锋时,杨成威的心里这么想着,他的神情决然。 尽管相比于汉人,他的身材谈不上高大,甚至有些瘦小,但他仍然是个骁勇的官兵。高举着马刀的他骑着马,径直向着建奴冲去,没有丝毫的畏惧,此时的他只剩下一个念头,宁可阵亡,也要保全荣誉。 这场冲锋是绝望的,在石雨中幸存的少数骑队,甚至都没有机会重整队伍,在清军的铳口下,他们再一次遭受重创,过去曾无数次击溃敌骑的转轮铳,也没能发挥出它的威力,许多人倒在了铳口下。 只有极少数的几个战士纵马冲到敌人的线阵前,可却仍然倒在了铳口下,在杨成威离建奴还有一个马身的时候,面前有敌人都在向他开火,密集的铳弹全打在马身上。 高大的战马猛地一下摔到地上,压住了杨成威的一条脚。 “破敌……” 被摔倒在地上的杨成威,还想站起身来,可是刚等他把腿从战马下面抽出来,两个建奴就已经冲了过来,他刚提刀砍向其中的一个人,可又有几个建奴马上扑了过来,他们显然是想活抓这个明军的将领,压根就没有用刺刀,而是用铳托攻击他,在撕杀中,脑袋被一托击中后,杨成威视线模糊了,头脑也是昏沉沉的,他的身体摇晃起来。 “抓活的!” 随着这个喊声,从模糊的视线中,他看到铳托的铜板由远而近,猛的一下砸在他的面门,人就倒了下去。 意识模糊中,他感觉到建奴抓住他,把他的双臂绑到背后,把他捆好之后,又把他身上的东西全部搜走了,银元,怀表全都拿走了。 躺在地上的杨成威,看到他心爱的战马,它一直侧躺着在那里,只有腿还在不时的抽搐着,它的身体有几个洞,阳光下一股股殷红从洞中涌出来,染红了周围的土地。 在意识到自己成为敌人的俘虏时,他的脑海中生出了一个念头。他甚至想要大声喊出来。 “杀了我、杀了我……” 杨成威的想法并没有变成现实,在这个时候,显然没有任何人会去遵从他的想法。帮助他实现这个愿望。被捆着的他,被人抬到了马背上。 在马背上,他隐隐约约的可以看到周围的建奴,还有从帽子下面露出来发青的剃光的脑袋。 意识模糊中,他听到了女人的哭喊,似乎是阿依莎。她还活着。但是很多人都死去了,哭声很近,似乎就在他的身边。 又过了一会,他听到阿依莎在他身边说道。 “没事了,没事了,他们不会杀你的,你是个大官……” 可我想死啊…… 意识模糊中,尽管杨成威的内心极为痛苦,可是作为俘虏的他,却已经没有了选择,现在他成为了敌人的俘虏。 这是多么可耻的事情啊。 已经失去自由的杨成威只是躺在马背上,随着马往前走着,一路上,偶尔的能够听到那些人的欢笑,似乎他们在为俘虏一个大明的都司而欢呼着。 有多少人活了下来? 杨成威并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还有其它的弟兄活了下来,他似乎听到了弟兄们的声音。 他想睁开眼打量周围的环境,想要弄清楚有多少弟兄活了下来,但是他却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力气睁开眼睛。 天色渐渐黑下来了。当天色完全暗下的时候,他们听到一阵犬吠。显然他们回到了清军的营寨。 进入营寨后,周围的静寂变得热闹起来,一群人跑了过来,围在杨成威等人的身边,他们欢笑着,惊奇着。 “快看,是汉人!” “你们也是汉人!” 这时有人过来骂了一声。 “你们这些个小混球,别忘记你们自己也是汉人!” 然后他又吩咐人把杨成威从马背上弄下来,随后他们给他松了绑。 “都司、都司……” 周围响起了弟兄们的声音,同时立即有人,冲到他的身边。扶住了他。在弟兄们扶着他的时候,他们又被赶进了一间房子。 木棚里臭味很重。不过对于意识模糊的杨成威来说,已经感觉不到这些了,躺在草上的他,很快就睡着了。 与其说是睡着了,倒不如说昏迷了。 当再一次醒来的时候,透过从木栏上照进来的光线,他看见屋子里躺睡着百十个弟兄。他们无一例外的衣裳破烂,浑身带着伤。 八百个弟兄,就只剩下这么一点人了吗? 只剩下这些弟兄了。其他弟兄都已经死去了,他们都是因为自己对军功的渴望,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如果能够再小心谨慎一些,又怎么可能会这样,一想到忙多弟兄,因为自己的冒进,失去了生命,杨成威的心里就是一阵绞痛。 这时他想到了一直在劝说自己小心一些的参谋长。他还活着吗?于是他便大声的喊道。 “克难、克难……” 杨成威的喊声惊醒了睡梦中的弟兄,王乐东听着都司的喊声,连忙爬过去说道。 “都司,参谋长他,他、他阵亡了……” 克难阵亡了! 都怪自己当时没有听他的劝啊!但是现在再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是自己把他害死了。害死的又何止他一个人。还有弟兄也都是自己害死的。 因为伤口流血的关系,所以杨成威非常口渴,嗓子干的想要冒出火。 为什么不杀了我呢? 为什么还要让我活着? 想到自己现在耻辱地成为了敌人的俘虏。他的心里又一次想到了死。作为大明官军的,他知道自己不应该被敌人俘虏。 就在这时,杨成威听到开门锁的声音。然后一个建奴进来了,和他一起来的还有另一个建奴,他们穿着打扮与汉人不同,他们穿着马褂,脑袋上的头发剃光,只有一小根辫子在脑勺的后面。 “狗、日、的,告诉你们,爷们是堂堂大明官军,这求饶肯定是不会的,要杀要刮随便!” 见建奴进了屋,王乐东立即大声说道。一旁的弟兄们也跟着嚷嚷起来。他们无不是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身上显露出来的气势,压根儿就不曾以为自己是俘虏,至少他们并没有因为自己身处的处境而变得卑微。更没有因为自己俘虏的身份屈膝投降。 “就是,大爷要是眨一下眼,就是你孙子!” 或许是因为他们这么说,那个建奴愣了愣,然后扭头对门外喊道。 “给他们拿些水来。” 提着水桶的是个小姑娘,身材瘦瘦的,十三四岁的模样,不过相貌有些像当地的土人,但又有些像汉人,看得出这是一个建奴和土人生的女儿。她的眼睛很大也很明亮的,有着一张漂亮的脸蛋。她穿一件建奴式样的衣裙。 “你们先喝些水,要是需要什么,只管说一声。” 石文炳看着眼前的这些俘虏说道。 “不过,你们知道的,因为我们这里不产药材,所有的药材都要通过商人从明国贩运过来,所以没有什么药,要是你们需要的话,可以给你们一坛烈酒洗伤口。” 建奴的客气出乎他们的意料,不过即便是如此,王乐东仍然说道。 “你这建奴,不论你如何惺惺作态,我们都不会投降的!” 即便是已经身为俘虏,他们仍然有自己的坚持,他们是因为受伤被俘,不是主动投降的,之前在战场不会,现在也不会。同样也不可能因为敌人给与的一些小恩小惠。忘记自己的职责。 “当然,当然,诸位都是天朝大军,怎么可能会投降呢?” 石文炳笑着说道,然后看着一直沉默不语的杨成威说道。 “这位都司大人,不知伤势如何,可否与在下到隔壁坐上一会?” “我们都司不会和你们去的!” 弟兄们在说话的时候,都纷纷涌到了他的身前,想要保护自己的指挥官。 “没事!” 强忍着身体的痛苦,杨成威站起来,朝着那个建奴走过去。 “都司请!” 石文炳依然显得很是客气。 来到了院子里,杨成威看到院子里除了建奴之外,还有很多妇人和孩子,那些妇人大都是当地的土人,不过她们穿着的衣裳都是建奴的旗袍。面上也没有蒙面巾。 “果儿,给都司倒茶。” 进了屋,石文炳便对女孩吩咐道。 很快,女孩跑出去又很快回来了,拿来茶壶。她递完水,自己就去一旁站着,她睁着一双大眼睛,看着杨成威怎么喝茶,似乎对于这个汉人很是好奇。 “果儿,你这么盯着人看,可是无礼的很。” 女儿的模样,让石文炳笑起来。 “都司见谅,她们过去都没有见过明人。” “哦,是女儿无礼了。” 石果嘴上这么说,可眼睛却一眨也不眨地看着杨成威。 “听都司口音,似乎是西南人士?” 石文炳客套的问道。 “遵义军民府,鄙姓杨,名成威。” 杨成威也没有隐瞒。 “哎,遵义杨家,这么说,都司不是汉人?” 石文炳的话让杨成威厉声训斥道。 “你这建奴当真是无知至极,我杨家虽是山苗,受汉化八百年,与汉人何异?况且我大明有旨“苗民亦是汉民,在山为苗,出山为汉。”,尔等建奴休要挑拨离奸!” 被杨成威这么一呛,石文炳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倒一旁的石果却笑道。 “杨都司,我们石家也是汉人。” “你们是汉奸!” 冷冷一笑,杨成威看着面前的女孩说道。 “若不是汉奸,又岂会认贼作父,又岂会甘为建奴驱,为其之包衣奴隶,剃发易服,认贼作父的东西,居然还有脸称自己的汉人!” 尽管对方只是一个小女孩儿,但是在大义的面前却没有任何妥协的余地,汉奸就是汉奸。 “你,你……” 石果怒视着这个明军官佐,怒极的她最后只得说道。 “不和你这苗蛮一般见识。” “即便是苗蛮,也知忠义,也知报效大明朝廷,你们以汉人自许,却甘愿助纣为虐,又焉有颜面称自己是汉人?” 一番冷嘲热讽之后,杨成威盯着石文炳说道。 “尔等虽然以汉人自语,可实则不过只是不知忠义为何的汉奸而已,杨某身为大明官军,自然有以身报效陛下、报效朝廷的自知,要杀要刮,随意,可无论如何,杨某绝不是像尔等一样,不知忠义,认贼作父的!” 杨成威的回答让石文炳的脸色变得很是难堪,不过他并没有为自己辩解,从父亲投降满清的那天起,就注定了今天的这一切。就在女儿刚想开口时,石文炳就厉声说道。 “果儿,大人说话,休要插嘴!” 被父亲训斥的石果,连忙止住声,不敢再说话了。 “杨将军所言甚是,其实家祖当年亦为广宁守将,后来投降了清人,这其中曲折,在下亦不多说,毕竟做过就是做过的了,只是……” 石文炳盯着杨成威说道。 “家祖背叛朝廷,实属有罪之人,在下当年随父西撤亦是有罪,可是果儿他们这些人,却从未曾踏足明土,亦不曾伤害明人,朝廷应该给他们一条生路!” 石文炳的话让杨成威满腹的不解。 “所以,在下想请将军,给我等一条生路?” 他,他是想干什么? 给他们一条生路? 现在他可是眼前这人的手下败将。现在他们可是清军的俘虏。这个人想要干什么? “你这是何意?” “若是我想率军归顺朝廷,不知将军以为如何?” 什么? 诧异的看着眼前这人,杨成威的目中尽是不信。 “你,你既然要,要归顺,为何还要伏击官军!” 突然,杨成威知道了,眼前这人是想挟胜而降,在过去西南土司时常会干这种事情,无非就是想借胜利谈些条件,可是现在大明是不会接受的,面对失败大明会调重兵进攻,绝不会因为一场失败,给予土司更为宽容的条件。相反,朝廷会千方百计地击败对方,不给他们一丁点回旋的余地。 有时候铁腕是不可避免的。但却也是行之有效的办法,乘胜而降看似帮朝廷解决了麻烦,但却又埋下了隐患。买下了将来叛乱的隐患,毕竟那些人会侥幸的以为将来仍然可以通过击败官军,赚取更多的利益。所以,现在冠军绝不可能让那些人生出这样的侥幸心理。 “你想挟胜而降,我告诉你,我大明现在是绝不会接受这种讹诈的!” 盯着眼前的这个人,他又补充道。 “非但不会接受你们的讹诈,而且我们很快就会调动大军,把你们彻底消灭了。” 他相信当这场失利的战斗传回去之后,很快会有大量弟兄来到这里,他们会为去的弟兄报仇的,绝不可能放过眼前的这个人以及他手下的那些清军。 “将军误会了,在下真没有这么想过,在下之所以会伏击将军,不过只是想求一条生路而已。” 求一条生命? 石文炳的话让杨成威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生路?” 他的疑惑让一旁的石果说道。 “不就是生路,要是你们打过来了,又怎么可以放我们生路?” 她的话让杨成威陷入沉默,确实,正像她所说的那样,如果攻进这个山寨,他一定会痛下杀手的,这次西征,并不仅仅只是简单的西征,所有人都希望能够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 可怎么样,才能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呢? 答案再简单不过,尽管没有明确的军令,但是军命早就已经通过口头下达了,大家也都心神领会,知道应该如何处置一些事情。有些事情是不需要说的。只需要大家去做就可以了。 现在被这个女孩这么一呛,杨成威知道对方说的是事实,无论石文炳是否投降,结果都是一样的。 “将军以为在下是挟胜而降,想要谈什么条件,是,同样也不是,在下所图不过只是一条生路!所以,不得不如此,还请将军见谅。” 回头看着女儿,石文炳在回过头来后,盯着杨成威说道。 “要是将军答应在下,在下另有大礼送给将军!” 正文 第376章 活下去(求支持,求月票) 夕阳西下,夕阳的余辉不但晚霞染成了一片殷红,就连同远处的山顶冰川,也被染成了一副赤金之色。霞光将天地间所有的一切都照得红红的。 此时此刻,站在安集延城头之上的石华善望着天边的火烧云,天上的云从西边一直烧到东边,火红火红的,好像着了火似的。 凝视着天尽头那似火焰般的殷红,一股莫名的焦虑于心底油然而生。 大明是火德! 这火烧云如此,岂不正是应了大明的火德? 也许,人们在面临绝境的时候,总是会生出各种各样的念头,对于经历了几十年风雨的石华善来说,这么多年他见识了太多的风雨。 他的父亲石廷柱是大清的功臣,在他身后,石华善承袭三等伯爵。以汉军旗旗人的身份取豫亲王多铎第三女郡主为嫡妻,为这是何等的荣耀。 尽管现在,嫡妻早就不知下落,也许二十多年前,就被卖到那个汉人的家里为奴为婢,或者在那个蒙人家里做牛做马,相比于后者,他更希望前者,毕竟那些个蒙人,绝不会拿她当人看,在汉人家里,凭着她的精明,兴许是不会吃亏的。 不过尽管如此,皇上对他的信任依然不改,当然这也是因为,石家虽然是汉军旗,可却也是女真人,石家本姓瓜尔佳氏,所以,他虽然是汉军旗,可却也被满清一直当成自己人。 但是此时,身为大清国的忠臣,石华善的神情凝重,内心焦虑非常。现在的大清国正处于风雨飘摇的境地,皇上亲令的大军已经兵败了,他守在安集延,即便是坚守于这里又有何用? 怎么会没有用呢? 一但明军越过安集延,从安集延往南,一路上几乎是一马平川,那里是大清国的粮仓啊! 可凭着安集延的五千守军,他又怎么能守得住这里? 看安集延破旧的土城,说是城,可与中原的城池比起来这里只能算是一座用砖块垒起来的土城罢了。 任凭着这座城,想要阻挡明军,几乎没有丝毫可能,甚至闭上眼睛,石华善都能想到,一旦明军杀过来,安集延会是一副什么模样。 成千上万的人会死去。 他们会像当年大清国入关时那样,把整座城城里城外全都屠个一空。到时候即便是这座土城,恐怕也会被夷为平地。 “哎,天理循环啊……” 如此一声长叹后,石华善很自然的想到了石家,想到了他的父亲当年投降太宗后倍受尽宠信的过往,接着,他又叹了口气。 现在,石家或许和大清国一样,就如同这夕阳一般,已经临近末日了。尽管是大清国的忠诚,但是每每想到石家将来也要和大清国一起走向末日。他的心里就升起一阵不甘。他不甘心石家就这样和大清国一起灭亡。 当年他爹是如何不计代价的保全了石家的富贵,为什么会这么做?味道并不仅仅只是一条生路,而是为了石家的将来。 但是眼下看来。石家好像没有将来了。向大清国一样,已经没有了将来。 “那些个明人,为什么我们逃到了这么远,他们还是不愿意放过我们一马?不愿意让我们在异域他乡活下来?” “哎,要不怎么说报应呢?” “可不就是报应。唉,要怪就怪当年咱们,太他么不是玩意儿了。杀了人家那么多人。人家能不报复吗?” 一旁的兵卒你一言我一语的谈着,他们的年龄大是四十来岁,都是在京城享过福、在路上遭过难、为大清立过功的旗人,也只有他们敢这么说话。 “报应啊,当年在云南的时候,咱们追着永历打,不把人家斩草除根,自己这边就睡不踏实,现在好了,现在轮到人家睡不踏实了。” “哎,你说,咱们大清国怎么就没有一个朱明忠呢?” “朱明忠?那是大明的皇子,咱们即便是有,也得叫爱新觉罗·清忠不是?” “清忠?别扯淡了,人家大明是国运未尽,咱们大清国……哼哼,” 那人冷冷一笑,然后把火铳拿到身前说道。 “你瞧这是什么?” “火铳啊,怎么了?” “怎么了?咱们大清的五行是什么?是水德,当年改国号的时候,说的是要用水德克明朝的火德,当时看似如了意偿了愿,可朱皇帝再起来的时候,一路用的都是火器,这火器助火自然是锐不可当,咱们大清呢?水,一色的水,这火器到了水里,自然是没了用处,为什么咱们和这边的土人打仗从来没吃过亏?” 他这么一说,周围的人无不是纷纷看着他,一副深以为然的模样,听他这么问,更是探着头,急声问道。 “为什么?” 众人无不是连眼睛都不敢眨,他们看着这位,唯恐漏过一个字。 “因为这边的土人用的是刀剑,火器少之又少,咱们才勉强压住了阵势,要不然哪,嘿嘿……” 在这位冷笑的时候,一旁的人纷纷赞同道。 “哎呀,可不就是这个道理,你们看啊,火助火,水灭火,用了火器,大明自然是如虎添翼,至于咱们……奶奶的,水克火。直接把火给灭了,这还打个屁啊!” 瞬间,似乎所有解释不清楚的问题都解释清楚了,他们又在那里说道。 “弄了半天,不是咱们不行,是咱们大清国不行啊?” “不是大清国不行,是德行没有啊!这五行没了,大清的气数自然也没了……” 夕阳中,他们的话声虽然不大,但却传的很远,传到了石华善的耳中,让他的眉头紧锁,脸上显出一些不快。 难道大清国的气数真的没有了? “一群该死的东西,居然敢这么胡言乱语,伯爷,小的这就去收拾他们!” 一旁的伯尔斤刚想过去收拾人,那边就被石华善制止了。 “罢了,管得住嘴,管不住心,这人心散了啊……” 人心散了! 从大明越过伊犁河的那天起,人心就散了啊! 没有什么比人心散了更让人绝望的了。人心为什么会散?因为大家伙害怕明军害怕到骨子里头了。 不但这些旗人害怕明军,甚至就是那些叫嚷着要和明军撕杀一番的年青人,他们的心里也害怕明军,毕竟,他们的父辈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把对明人的畏惧显露出来。 人啊…… 只会越来越怕。越怕越输,到最后,必定会连面对对方的勇气都没有,就像当年的大清国刚入关时,一路个攻城掠地,锐不可挡般,那个时候,大清国是何等的气势,那里像现在这样? 罢了! 一切都过去了! 现在的大清国就像这天边的夕阳似的。已经再也没有了当年的气势。也许大清国的气数真的已经到头了。 长叹口气,石华善摇了摇头,就在他将准备下城头时,那边突然有指着另一个方向说道。 “快看,有咱们人从南边过来了!” 从南边过来了? 急忙冲到城头,往远处一看,石华善的脸色微微一变,即便是没拿望远镜,他也知道,过来的是谁。 “是大少爷的人马!” 一见到石文炳,石华善就急声问道。 “文炳,是怎么回事?” 他把儿子派去守山谷,是他的私心,原本的按他的想法,明军攻城,石文炳不在城内,自然可以从容离开,可却不曾想,现在居然倒了过来,明军先攻了在安集延后方的谷地。 “阿玛,别提了,一队明军杀了过去,孩儿拼死也没挡住他们,要不是借着地形,恐怕连忙这么些人都撤不下来。” 想到撤下来的人中,只有少数几个妇人,石华善问道。 “那其它人呢?” “死了,还有些娘们,一见着明军,就自己跑了过去,一个个瞧那模样,都恨不得立即撩开裙子,直接躺到他们的床上……” 这倒没出乎石华善的意料,毕竟那些女子都是抢来的,她们会争先恐后的投降明军,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在有的地方,那些女人甚至会偷偷的把城门给打开,即便是过了这么长时间。还是有很多女人并不甘心做旗人的奴婢。 她们过去之所以温顺,是因为畏惧旗人手中的刀。现在她们有了新的选择。自然不可能再像过去那样心甘情愿的伺候着主人了。其实她们压根儿就没有心甘情愿过。 “不过就是些女子,没什么大不了的,回头再抢些过来说是了。” 不过只是一些女子罢了,现在没有了。将来还可以从其他地方再抢一些过来。没有什么让人觉得惋惜的。 “嗯,阿玛……” 往左右看去,石文炳又说道。 “依我看,这安集延肯定是守不住了,不如,咱们撤吧!” 他的言语中带着一些试探的味道,说出这番话之后,他小心谨慎地看着左右。。 “撤?往那撤?没有皇上的旨意,咱们那都去不了!” “可不是,大公子,这可不是说撤就撤的,到时万一皇上追究起来……” “追究?” 冷笑一声,石文炳说道。 “追究,能追究多长时间?这明军气势汹汹的杀过来,咱们又能撑多长时间?一年?两年?我看连这个冬天都不一定能撑得住,想凭着冬天退敌?老几位,可能吗?打到了这,大家见过几场雪?除非躲到深山里头,要不然,连雪都见不到什么,这仗是打不下去了,咱们也挡不住人家,就是守在这,也是死路一条。” “大公子,你这是涨别人气势,灭自己的威风。” 阿尔代的话音没落,一旁就有人阴阳怪气的说道。 “咱大清国还有威风让人灭吗?” 随口的讽刺,让众人无不是一哑,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的。谁都知道,这句话是大实话,大清国,早就没有了什么威风。既然早就没有了什么威风,自然也就没有涨敌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说法了。 “文炳,你这可是当奴才的该说的话,” “阿玛,大清国肯定是不行了!” 这样的话,也就是在这里,他敢这么去说,若是换个地方,石文炳还真不一定有这个胆子,毕竟,在这里,有阿玛在这里撑着,没有人敢说什么。 况且现在大家伙儿的心思。他同样也是了解的,相比于为大清国尽忠,他们更渴望活下去。 毕竟在过去的这么多年,正是活下去这个念头一直支撑着他们坚持到现在。 “大公子,你说的是什么话,咱们当奴才的就要给主子尽力,你这么说,岂不是正乘了明人的意。” “哎哟,您伯尔斤是大清国的忠臣,可别忘了,这城里头有五千弟兄,还有小两万弟兄的家眷,他们的性命难不成就不是命。” 说话的功夫,他又扭头看着众人说道。 “现在的情形大家伙都知道,打从明军打过来,咱们就没打过一场胜的,甚至可以说,根本就挡不住人家,皇上亲征又怎么样?不还是让人家打得灰蒙蒙的撤了下来,十万大军,活着下来的最多也就五六万人,咱们以小敌大,本身就是问题,当年要不是李自成夺了京城,多尔衮骗了吴三桂,咱们窃了京城,又有了后来的那些事,天理循环,报应不爽,人心不足蛇吞象。” 环视着若有所思的众人,石文炳又说道。 “咱们才多少人?明国多少人?多少人马?这么打下去的话,早晚咱们都是死路一条,而且还得死绝了。” “大公子,那怕就是咱们不打,又岂有活路,我可是听说了,明军这次过来,可是铁了心思不留活口的。” 许多事情即便是不用想都知道结果,大清国与明国之间早就是你死我活的地步,当年大清国入关的时候,杀了多少汉人?现在明人想经报复,那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想要活命,那是想都不要想的事情,大明是不可能留给他们活路的,有些侥幸从前方逃下的人可是说了,打完仗之后,明军可是该个的清点了一下。 用刺刀清点的! “是啊,有些仇是化解不了的!” “可不是,要怪,就怪当年当年咱们下手太狠,太毒了,哎……” 喟然一声长叹之后,众人像是霜打的茄子似的,全都没有精气神,毕竟这才过去几十年。他们清楚地知道当年大清国入关之后做了什么。也知道明军打过来之后将会如何对待他们。 而原本还在那里忧心着大清国的将来的石华善,看着儿子的目光也发生了变化,对儿子的了解,使得他知道,儿子肯定还有后话。 “其实,想要活命,也不是不可能!” 果然,正像石华善猜的那样,石文炳看着众人说道。 “如果大家想要活命,也不是不可能!” 他的话音一落。周围的人就把目光投向他,盯着他。相比于死,人们更希望活下去。 “哦?大公子有何良策?” “要只是想活的话,大家其实只管把城一丢,然后带着家眷、牲口、粮食什么的往山里钻就是了,当年那些土人能在山里生活千百年,咱们也行,这里呆不下去,咱们就到阿富汗,阿富汗不行,咱们就到波斯,要不然印度,反正就是到处游走就是了。” 不等石文炳说完,旁边就有人说道。 “哎呀,大公子,这话可不是这么说的,咱们这些年杀了多少人,那些人看似没有亲戚,可信的教都是一样的,要是咱们落了单,不定就把咱们全收拾了,咱们侥幸打赢个几次,可慢慢的流血也能流死了。” “可不是,大公子,咱们可不是蒙古人,蒙古人会放牧,咱们也就是种种田。” “嘿,勒老三,到时候我教你放牧就是了。” “你小子就别瞎闹了,咱们这五千人要是逃到南边,估计都不够塞人牙缝的。别忘了,那些家伙,可一个个都是不怕死的东西。咱们要是逃到那,指不定大人小孩都得让人家生吞活咽了。” 来到这里这么多年,对于当地的那些土人的性格,他们自然是再清楚不过,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如此的谨慎,其实与其说是谨慎,倒不如说是害怕。 血海深仇。 汉人忘不掉,那些土人同样也不会忘记。无论是哪一边,到最后都是想要他们的脑袋。 “那可怎么办?” 在众人的惶恐中,石华善盯着儿子问道。 “文炳,你想出的主意,不是这个吧,这个法子,恐怕大家早就想过了!” 面对父亲的询问石文炳并没有立即回答他只是看着周围的这些人。从这些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回答中,他已经到了想要的答案。 大家都想活下去。其实他自己同样也是如此,他也想活下去。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做出另一个选择。 “活下去。” 看着周围的这些人,他继续说道。 “想要活下去,就必须要有人愿意给咱们一条活路,可这条活路在什么地方?大家想过没有?到现在为什么咱们往前往后都找不到一条活路?不是找不到,而是没有人愿意给,现在我想要说的就是给咱们挣一条活路。” 正文 第377章 惩罚(求支持,求月票) 茫茫草原上,风吹抚着青草,如洗的碧上,数百只秃鹫在空中盘旋着,等待着,并不时地发出如一阵阵尖锐的嘶叫声。 这些秃鹫似乎在等待着什么。有时候他们会盘旋的越来越低。那很快会再次飞到半空中。然后在空中盘旋着,等待着,等待着再次降落到地面的机会。 突然,半人深的青草中,响起一阵阵铳声,在铳声中还杂夹着一些祈求声。天地间变得乱哄哄。然后声音很快就消失了。 片刻后。天地间再一次恢复了往昔的宁静。只有秃鹫发出的如同剪刀剪割镔铁皮似的叫声。在空中盘旋着的秃鹫似乎已经看到了机会,他们从高空盘旋到低空,等待已久的秃鹫们这会儿已经变得有些急不可待了。 当一队军士背着火铳离开草地的时候,空中那群盘旋了半天的秃鹫立即飞了下来,甚至根本就不管在那里还有一些人没有离开。然后他们就开始在草地之间走动着。 至少有几百只秃鹫,就这样毫无声息地铺天盖地的袭来了。它们贪婪的吃食着草丛中的食物,浓浓的血腥味儿,随着风传到了很远的地方,吸引来了更多的秃鹫和其它的动物。与此同时,还有上百只早已等得不耐烦了的大乌鸦,它们从鹫群的缝隙里穿梭,身形很是迅捷,把鹫群煽动起小小的骚乱。 它们就这样在草地间游走着,撕咬着。争抢着密宗的那些食物,在最近的一段时间里,总是有这样的食物被送到它们的面前。让这些动物可以终日饱餐。 正是这些动物,把所有的一切都困死了下去,最终让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于自然之中。一进进进是有少量的遗骸留下来,最终也会慢慢的消失于自然的侵蚀。 …… 走出有些沉闷的办公室,迎着远山山顶上皑皑的白雪李定国,他走到阳台上,然后凝视着远方的雪山,从进军以来,一切都还算顺利,清军的要塞一个个的被拔除,数万清军被歼灭。 再有几个月,至多一年,战争应该就可以结束了。同样,这里所有的一切都会结束,这片地区将会迎来一个新的开始。数以百万计的移民将会在这里开始他们的新生活。 也许到了那个时候,大明将会进入真正的太平盛世,远离战争的太平盛世。 “报告将军,西征军军正送来一封信。” 突然副官的报告打断了李定国的思绪。 “念。 回过神来的李定国随口应道。 “是,大王。” 副官说罢,边打开了信匣,高声念道。 “我部通过对被俘清虏进行甄别,已根据《军律》对其中涉嫌屠杀本地土人的3867名虏俘判处极刑,另有3527人因涉嫌抢劫处以极刑。现已查明,另有小股敌虏逃入深山为匪,是否根据《平息匪盗律》,命令各部可依律行事,无须顾虑虏民之别,请指示。” “哦,一切依照法律行事吧!” 李定国不加犹豫的说道。 大明是一个非常讲究法度的国家,所有的一切都有法律进行约束,军队同样也是如此,明军作为皇家军队是绝不会参与任何屠杀,更不会杀害俘虏。不过正因为注重法律,所以才会对俘虏进行审训一来是获得情报,至于二是判定他们有没有屠杀平民、抢劫平民的行为。 明军不会伤害平民,同样也不会容许自己的敌人伤害危及平民,所以伴随着审训自然还有大规模的处刑,军法不同于民法,严苛至极点。除此之外,对于循入深山为匪盗的溃兵,也有对应的《平息匪盗律》,当年天下初定,天下大山湖泊中不知有多少溃兵、乱民为匪,为此,朝廷特意颁布了这一法令,授予军队全权,以铁腕镇压匪盗,正因为大明对匪盗实施零容忍,才有了现在大明天下的平安。 在这里,李定国当然不介意军正签署命令下令实施《平息匪盗律》,这意味着军队对所有藏于深山中的溃兵匪盗,可以随意处决——匪盗不是战俘,自然享受不到战俘的待遇。 所有的一切都会依照法律行事。毕竟,明军并不是那些蛮夷,绝对不可能像他们一样滥杀无辜。 “很快,所有的一切都会结束!” 想到这,李定国的心情越发的轻松起来。他似乎已经看到了回到老家,把榆林老城重新加以修葺的一幕,到那时,那座老城会再次焕发生机。 当然,那时候,榆林老城将不会再是老城,而是晋王王城。 但,总算是落叶归根了! 还好,一切顺利啊! 很快这里的一切就会结束,等到那个时候他就可以离开这里了。 施即他当即便果断下令道。 “传信给左翼军,令其从左翼迂回攻取塔什干,但全军必须以塔什干为界线,没有孤的命令不得擅自追击残敌。违令者军法处置!” 越是在一切顺利的时候,就越需要谨慎。就越需要小心,小心无大错。他可不希望在即将赢得最终胜利的时刻,因为狂妄自大而酿成大错。 “是,大王。” 眼看着随从副官离开后,李定国的唇角微微一扬,自言自语道。 “现在,所需要的就是稳扎稳打而已……” 突然,就在这时,远方传来了一阵铳声,声音是从成为传过来道,不是从城外。那铳声让李定国一愣,立即皱眉问道。 “怎么回事?是那里在放铳?” 骑在马上的张鸣川一行人,风尘仆仆的刚一进城,就迎面就传来了一片哭哭啼啼声。只见几个头上缠布的土人正凶神恶煞似地赶着一群女子往城外走。这些女子都穿着旗袍,年龄各异,从相貌上来看,显然都是清虏抢夺的土人女子,她们中的许多人尽管为清虏生儿育女,但很多人都没有随清虏逃走,而且留在了城中,但是现在,这些女子一个个的都像是蚂蚱似的被栓在了一条绳子上。那些土人叫嚷着他们听不懂得言语,不时的拿着石头砸着这些女人。 见此情形,张明川不由地就皱起了眉头。 “这是怎么回事,什么时候轮到他们这么猖狂。” “可不是?军正呢?眼瞎了,没瞧见吗?” 嘴里这么说着,他的双腿一夹马身,上前冲到那群人身边。刚才还拿着鞭子抽打女子趾高气扬的缠头土人一见到张鸣川,立刻便犹如哈巴狗似的点头哈腰,鞠躬行礼。 嘴里说着谁都听不懂的土话。 “你们谁会说汉语?” 张鸣川却连正眼都没瞧他一眼,直接指着那一串垂头丧气的女人问道。这些女人和清虏生活了很长时间,多少总会说些汉话。其中一个女人连忙怯懦的说道。 “我,我会的,大人。” 张鸣川板着脸问道。 “这是怎么一回事?” “回大人,他,他们说我们被清人掠走,贞操被毁,而且还没有戴面纱,把脸露出来,所以要把我们带到城外行乱石砸死,还请大人救救我们。” 那女子唯唯诺诺的回答道,一旁年青的女子更是惶恐的哭出声来。一时间,整个街道上都是女人们的哭泣声。她们纷纷跪了下来,试图向这些人求救。你们知道,也许只有这些汉人才能够救她们。 “大人,大人,这些女子是,是我们的家人,我们有权处置她们……” 这时,有一个缠头土人跑过来急声辩解道。 “处置她们?你们身为男人不能保全妻女,妻女被人掠走为婢,现在好不容易回来了,结果不知爱惜,反倒要乱石砸死,天底下有这样的道理吗!” 张鸣川没好气的呵斥道。 随着官军的推进,不少消失的土人从深山中走了出来,尽管人数不多,多则也不过区区一两百人,少则不过只有几十人。为了彰显大明的义师形象,所以特别准许他们领回自己被抢走的妻女。可那里想到,居然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尽管在此之前,对土人的一些风俗便已有过耳闻。为此军中还特地嘱咐要在作战后要谨慎处理当时的风俗问题。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们也没想到,所谓的风俗居然是这样的一个结果。 对于这些,他们当然不可能坐视不管。 却见那人给张鸣川这么一喝,立刻两腿一软跪地讨饶道。 “大人息怒。这些人都是被清虏掠走女人,贞操已经被清虏毁坏,留着她们也会让我等蒙羞,所以要小人等才会如此……” 眼看着脚底下哭哭啼啼的女人,张鸣川的眉头一扬,立即怒斥道。 “你们休要胡言乱语,这天下又岂有家法大过国法的道理?去,把她们全都解来开……” 就在他的下属下马刚要动手时,有一个土人走出来说道。 “哦,勇猛善战的将军,这种事情是我们的家事。” 走出来的土人尽管看似热情,但是语气却生硬的说道。 “要是你们一定要干涉我们的家事,只恐怕会引起全城百姓的反抗,到时候,将军能够应付得了吗?” 对方的言语中带着威胁。显然在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忘记了当初是怎么样在满清的屠刀下瑟瑟发抖,是如何躲进深山里,甚至连头都不敢冒出来的卑微。 他们这群人也不过只是一群欺软怕硬的人罢了。 “哼哼,你这是在威胁我?” 双眼盯视着对方,张鸣川冷笑道,对于来自这些土人的威胁,他根本就没有放在眼里。 “将军,我是在告诉你事实,我们有我们的风俗习惯,你们有你们的法律,我们感激天朝赶走了残忍的辫子军,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遵守你们的法律,我们拥有自己的法律。” 尽管这个土人依然恭敬地向张鸣川行礼,但语气却并没有让步的意思。根本没有因为对方的身份而做出丝毫的让步。似乎他们已经摸清楚了这些汉人的性格,知道他们不可能像那些辫子军一样滥杀无辜。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这样的有持无恐。 “哼哼,好一个你们有你们的,我们有我们的……” 冷冷一笑,张鸣川的目光中流露出杀气。 “今天我就要告诉你们,什么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来人,把她们都解了,谁敢拦!” 话声一顿,张鸣川盯着眼前的人说道。 “就杀了他!” 杀了他! 就在他们冲上去要去解救那些女子时,几个土人急忙抽出刀来,他们的弯刀刚一抽出来,张鸣川就抽出枪,一铳将面前的土人打死,打死这个土人的时候,他根本没有意思的意义一样,同样也没有丝毫的犹豫。 几乎是在那个人被毙的瞬间,所有人都惊讶的睁大眼睛,那些土人更是愤怒的抽出刀来,叫嚷着谁都说不懂的土话。当然,在愤怒的同时,他们同样也感受到了恐惧。他们没有想到这些温文儒雅的汉人,居然一言不合也会杀人。就像那些辫子军一样。 见土人这个模样,张鸣川就大声喊道。 “乱匪作乱,意图谋害官军,杀!” 既然要杀人,都要给自己找一个合适的理由。这个理由甚至都不需要他去找对方就已经主动的送了过来。 他的话声刚落,就有土人提刀冲来,他身边的骑兵立即挥铳就是一铳,瞬间,街上响起了一阵密集的铳声。 震耳欲聋的铳声在街上回荡着,在铳声结束之后,一队闻讯赶来的军正,也将长铳短铳对准这些人。 “怎么回事?” 从副官那里得知事情的前因后果后,李定国沉默片刻,然后说道。 “当初,他们曾信誓旦旦地向孤做了保证,表示会善待那些苦命的女子,然而他们的所做所为显然同之前的保证是背道相弛的。嗯,这件事,对方有罪,张鸣川同样也有罪,罪罪相抵,但总要给个交待,勒令他和本队战友退役吧,勋田不减,就在本地安置吧。” 李定国之所以会如此安置,是因为他清楚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这里需要什么,这里需要的是能够慑服当地土人的人。土人敬威而不怀德,有张鸣川在,至少这里是出不了乱子的。 对于西征军而言,这一天发生的这件事,不过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甚至只是件不值一提的事情。在处置了这件事后,李定国和往常一样,继续处理着各地送来的军报,作为西征军的统帅,尽管有各翼机指挥使负责作战,但是他仍然需要总揽全局。 偶尔的,他会放下信走到地图边,然后在地图上用彩色铅笔标注下一个位置,默默思索片刻,随后又会立即对部队进行调整。 电报的使用,让李定国可以直接掌握各部的行动,尽管因为部队的行军等问题,导致会有一两天的延迟,但仍然可以让他直观的了解到各路的情况,以及各地敌军的动作,然后随时根据敌军的动作,随时调整各部。 跨时代的通信,提高了明军的战斗力,这也是为什么,二十年来,每到军事进攻时,工兵都必须要不记代价的修建野战电报线路的原因,就是为了让指挥官掌握前线的动态,通过各部的报告汇集,很多时候,李定国甚至比满清朝廷更快,且准确的掌握其军队的动向,从而有针对的调整部队的部署。而这种单方面的战场透明,也让明军总能清楚的看清整个战场的动态,为胜利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路军现在太强了一些,可以加强左翼军,从左翼突破……” 就在李定国自言自语的时候,副官又送来了一份电报。 “大王,中路军发来一份电报。” “中路军那边出事了?” 原本正准备调部署的李定国眉头一锁。 “念。” “中路军指挥使张孝武电:我路骑三十六营于侧翼扫荡时,私自接纳清虏投降,清虏安集延守将石华善献城投降,其麾下五千兵卒目前正于城外营中等待,如何处置,请晋王殿下训示……” 电报中看似简单的几句话,让李定国的眉头紧锁,他的眉宇中甚至闪动着一丝不悦,私自受降! 什么人这么大的胆子! 难道他就不知道,此次西征的目的吗? 在心里恼火的同时,他同样可以想象得到,石华善的投降对清军会造成什么样的打击。 “那石华善是满清的三等伯吧!” “是的,大王,他的父亲石廷柱曾是大明广宁将领,后投降清虏。” “汉奸之后?” 冷冰冰的挑了挑眉,李定国又说道。 “难怪会投降,这种人哪,骨子里就是软骨头!” 冷冰冰的笑了笑,眉头紧锁李定国的神情变得越发的凝重,这个事情可真棘手啊! 何止是一般的棘手! 简单就是棘手至极,石华善一降,有人这么一纳,问题全都出来了。 纳降后如何处置? 如果用老法子,肯定会让满清上下同仇敌忾,然后拼死到底。可如果要是就这么纳了降,留下他们的性命,这天底下,又岂有这么轻松的! 难办啊…… 就在他越发觉得的这个问题棘手时,又听到副官说道。 “大王,其实这件事,说好办倒也好办!” 正文 第378章 战地记者(求支持,求月票) 对清虏的最后一战! 兴乾二十一年岁末,整个大明上下所有人从战争刚一爆发的时候,无一例外的都浮现出了这样的想法。而现在,这一想法并没有动摇,而且越发的坚实了。 不仅仅是普通的百姓隐约感觉到战争即将结束。即便是对于大明朝廷的官员们而言,他们同样也觉得的战争很快就会结束。 几乎所有人都相信,现在距离最终的胜利已经为期不远了。 半年来,发生在西域的这场战争偶尔会传出一些让人忧虑的消息,但是整体上来说,战争的整体的进展仍然是极为顺利的。在李定国的指挥下,十万大军兵分三路,向清军发起了最后的进攻,一路上明军皆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过草原、越沙漠,直抵满清腹地,数十万清军根本无法挡其锋芒。 短短数月之间,明军就进军千里,一座座城市、要塞先后被明军攻克,对于国内而言。这一系列的胜利点燃了人们心中的热情,尤其是对甲申年的追思,更是唤醒了人们的记忆。 “我们将一路进攻,不灭建奴势不还师!” 曾经被遗忘的记忆,再一次犹如噩梦一般在世人的脑海中显现了出来,他们中的许多人这才会自己的短视而懊恼。 对于大明的百姓来说,或许他们曾觉得的进攻西域劳民伤财,但是现在,当痛苦的记忆被唤醒之后,几乎每一个人都高呼着一句话——灭奴! 灭奴! 不灭建奴,誓不还师! 非但普通的百姓如此,甚至就连同那些军人的亲友、家眷也纷纷寄信给儿子、丈夫、兄弟以及朋友,告诉他们,让他们为逝去的亲友复仇! 战争! 以另一种状态,在大明的后方打响了。 当痛苦的记忆被唤醒之后,在仇恨的驱使下,人们对于战争的热情也被点燃了,每一个人的热情都被点燃了。 不因为其它,只是因为他们逝去的亲人! 已经被遗忘的记忆,成为了人们渴望胜利的根源。他们不再像最初那样反对战争,而是全身心的投入到这场战争之中,尽管他们并不能为这场战争做出太多的贡献。在更多的时候,人们所能做的也仅仅只是保持着对战争的关注,而他们的关注同样也在影响着舆论的导向。 现在,大明上下对于战争的关注也远远超过了过去,每一个人都在关注着战争,关注着战争的进程,同样的报纸上,只要刊登与战争有关的新闻,总是能卖的很快。 如此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更是让很多人觉得难以理解,但同样也在情理之中,毕竟,人们痛苦的回忆被唤醒了,所以人们才会如此的关注着战争,因为这场战争与他们每一个都是息息相关的。 面对百姓突然对战争产生的兴趣,一些报社做出了一个极为大胆的决定。他们向前线派出了记者,通过记者在前线进行采访,获得第一手的资料,然后通过快信或者电报传回内地。大量的来自前线的新闻,使得人们看到了军人在前线的付出,在他们为军人们的牺牲而感动的同时,每一次胜利,哪怕是一次微小的胜利。也会让后方的人们欢欣鼓舞。 向前线派出记者! 面对那些因为刊登战地新闻而销量大增的报纸,许多报社都行动了起来。纷纷向前线派出了战地记者。 “开儿,你确定要去吗?” 看着自己的儿子,李渔笑着问道。 李家从十几年前就开始办报,至于他也不再写香艳小说,由他人出版。,而是将香艳小说于报上连载,如此十几年后,现在“金陵日报”已经成为南京的十大报纸之二一。不过,早在三年前,他就已经把报社交给了长子李将舒,尽管他当时只有二十一岁,但报社在他的操持下,非但不见衰势,甚至发行量又上了几个台阶。如此,已经年过七十的李渔也就能安心养老了。不过,今天他平静的日子,又一次被打破了。 “父亲,请原谅孩儿不孝,圣人言“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此番孩儿欲望西域,既是因为现在举国上下皆关心前方战事,孩儿到那可就近采访前方将士,以便发回第一手报道,让《金陵日报》得已名扬天下,至于另外,孩儿亦有自己的私心。” 看着父亲,李将开犹豫片刻,然后说道。 “孩儿兄弟五人,排行第二,数年前就已经自立门户,但却仍然于托庇于报社,托庇于父兄,如此自然不是长久之计,所以孩儿亦希望能在西域寻得些许门路,将来在那里定居,为我李家开支散叶……” 作为次子的李将开有着自己的想法,对于他而言,他从不曾把自己的将来局限于这家报社,始终局限于家族的庇护之下。对于未来他有自己的想法。 儿子的话,让李渔沉默了下来,对于五十才得子的他来说,从长子将舒之后,次年,纪氏又生一子取名将开;五十二岁时,纪氏再生一子取名将荣,过了一个月,侧室汪氏也得一子取名将华;后来又得将芬、将芳、将蟠三子,共七子,将荣、将芬早殇,实存五子。晚年得子,为他寥落的生活带来无穷的乐趣。 可也正因如此,对每一个儿子,李渔都极为心疼,早年间为了能够让他们能够自立,他甚至不惜重金在南京为他们置办下门铺、房屋,并且把儿子们都送到报社中。 长子继承只说次子要离家,可没说过,自家的产业不能雇佣次子吧。为的只是把儿子留在身边。可现在老二的决定,还是让他一阵不舍。但即便是再多的不舍,他也知道,这一天总归是要来的。 只不过他并没有想到这一天会来的这么早。在他看来,至少还应该再等上几年。 “哎,其实,都怪为父私心太重,要不是只想着天伦之乐,将开你又何必如远去西域?要是为父同意你去参加文官考试,哎……” 李渔长叹道,在将开书院毕业后,他没有同意儿子去考文官,因为那一批文官,都是要派往殖民地的,他不愿意儿子远去殖民地,那怕是只要去几年。他担心儿子去了那里,就一去不返。 但是现在,儿子将要去的地方又近上多少呢?其实,许多人想要谋生,总要去远的地方。毕竟在那里机会更多。 “父亲,其实,孩儿也不曾想过做官,当年之所以想考文官,还是因为同学们大抵都是如此。” 真的如此吗? 当然不是,作为次子的他,知道自己有一天必定会离开李家,自立门户,所以他才会和同学们一起想考文官。在过去的几年中,离开李家的念头并没有消失,反而是越来越浓了,寄人篱下并不是长久之计。 有一天,如果与兄长发生冲突,到那时再离开,难道只是靠着父亲送的商铺收租过日子?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是时候离开了! 过去他一直没有下定决心,但是现在,一会就在眼前,如果错过这个机会,也许就再也没有机会离开了。 “这次孩儿想去西域,其实……” 沉默片刻,李将开说道。 “孩儿是想到西域去看看,我想看看那里的沙漠,看看那里的雪山,看看那里的草原,大明在那里拓土岂止千万,孩儿想到那里看看,那里到底是什么模样……” 对于异域,人们总是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想象,在过去的二十年间,类似于徐霞客那样的大明人在不断的探索着这个陌生的世界,他们被皇帝称为“探险家”,被称为“探索者”,正是那些探险家们的游记,让人们看到了这个世界,了解到这个世界。 同样也让普通人对这个世界充满着各种想象。充满着向往,甚至现在有的人并不是因为海外的机遇前往海外,而是因为海外与大明迥然不同的世界,那个陌生的世界吸引着他们,让所有的年青人,对于外部的世界充满着好奇,他们渴望着看到新世界。 或许,西域并不是新世界,但是雪山、沙漠,甚至还有传说中的火焰山,无不在吸引着他们,而作为年青人的李将开,同样也对那里充满了好奇。他渴望着在那里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同样也渴望着了解那个陌生的地区。 当然作为记者的他,很清楚在那里,在那片陌生的土地上,充满着太多的机会。作为第一批开拓者的他们,必然将获得难以想象的回报。 看着父亲,李将开笑着说道。 “父亲,现在与过去不同,做火车最多二十天,就可以赶过来,正可谓近在咫尺,要是父亲想念孩儿,只管发电报,孩儿一定会赶回来的。” 交通和通信的便捷改变了所有人的生活,对此,这些年李渔可谓是深有感触,不过即便是如此,现在,儿子即将远去,而且将会在万里之外定居的现实,仍然让他有些不舍。 但良久之后,他还是长叹了口气,儿大不由娘。更何况,他不能为了自己的私心去阻拦儿子。他同样也知道,对于儿子来说,这或许也是一个更好的选择,一个再好不过的机会。 看着眼前态度坚决的儿子。李渔说道。 “唉,下午去给你爷爷上个坟吧……” 父亲的长叹,让李将开点点头,然后说道。 “父亲,以后您一定要保重身体……” 有时候,离开,总是很简单的事情,对于李将开来说,他的离开,不过只是一张车票,一个行李箱,毕竟,现在他是作为派往前线的记者离开南京,而不是前往西域的定居者。哪怕是他现在已经为所有的一切做好了准备。甚至他已经告诉了自己的妻子。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会写信让她们过来团聚。 火车一路西行,喷吐着浓浓烟雾的蒸汽机车沿着中原大地朝西行驶着,陇海铁路是大明建设最早的一条铁路,它最早只是一条马拉铁路,正是这条铁路改变了大明,从马拉到蒸汽机车,从铸铁轨到熟铁轨,再到现在的钢轨,这条铁路见证了大明铁路技术的变革。 坐在火车上,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全新的速度,总是会让人感觉很是神奇,其实大明的铁路速度并不快,即便是像这样的干线铁路,时速也就是60里左右的速度,可即便是如此,也比马车快了很多,在火车上日行千里不再是人们的幻想,而是早已成真的事实。 车厢里不时的摇来晃去,偶尔的煤烟味会传进车厢里,烟雾会呛得一些人发出咳嗽声。不过即便是环境看似有些恶劣,如果是三等车厢的话,车厢里还会挤上上百个乘客,各种味道混杂在一起,这绝对不是什么好的环境。不过即便是如此,火车仍然是人们出行的首选。 毕竟,火车的速度可以弥补所有的一切不足。 当然,如果乘客愿意花钱的话,他们可以到环境相对较好的二等车厢,甚至一等车厢,当然,环境最好的恐怕还是一等卧铺,尽管速度是相同的,但是一等卧铺里的环境非常不错,卧铺房门关上的时候,与家里的区别并不大,有床、有桌,可以躺着睡觉,也可以坐在那里聊天。 而且卧铺车厢餐车上的服务也绝不同于普通车厢。相比于普通的餐车,在卧铺餐车里,可以享受到极为精致的餐点,当然,只是价格上稍微贵了些。 “哼哼,你看,这样的一份晚餐,这么一点鸡肉、一点素菜,再加上一小碗米,居然敢收一钱银子,铁路公司就不怕把人逼的不吃餐车里的饭吗?” 一边吃着盘中的食物,王云一边抱怨着。 “可你要是不吃的话,在火车上又能吃什么?” 李将开笑着说道。他们两个人住在同一个车厢中。尽管职业不同,但经过这一路上的接触,早就成为了朋友。 “像三等车厢里的乘客一样?吃炒面?对,车上的热水是免费的。可是你看……” 李将开将视线投向车厢里的其它乘客,然后说道。 “能睡得起卧铺的乘客,肯定不会在乎这一钱银子的。” 谁又会在乎这么一点银子呢?既然连这么贵的火车票都能够负担得起。自然也就不会去在乎了。 “一两银子在外面,可是能请几个人小搓一顿了!这么一点东西,居然这么贵。” “这是在火车上,地方不同,自然价格也就有所不同!” 作为记者,李将开很清楚火车上的不同。 “陇海铁路是铁路公司的专营路线,他们定的这个价格,你可以不接受,可以不吃,但只要你想吃,就必须要接受!” “你的意思我明白,因为没有竞争是吧,火车上的餐车是铁路公司经营的,除此一家,别无分号,就是这样。独家的买卖谁做起来都会做成这么样。其实,我觉得也许,可以把这两节餐车分别租给别人,就像是商铺一样,这样价格就会降低很多,毕竟,有了竞争,不再是独家的买卖。价格就会降低。” “这也很简单,铁路公司只需要把租金提高就行,如此一来,那怕就是别人租了下来,为了利润,也会提高价格,反正对于铁路公司来说,无论如何这都是独家买卖,他们所需要的仅仅只是利润。至于其他,根本就不需要考虑,毕竟别人是不可能在这上面卖东西的……” 李将开笑着说道。 “就像火车站里的商铺一样,东西肯定都比站外的贵,你要习惯这一切……” 好吧! 王云无奈的笑了笑,这一切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然后说道。 “你是记者,不应该仗义执言吗?” 见他无法接受自己的这种观点,李将开并没有去为自己辩解什么,而是用餐巾擦了一下嘴唇,然后对伙计说道。 “伙计,有什么报纸。” “《明报》、《公议报》、《河南日报》、《黄河晚报》、《开封晨报》……” 带着报纸袋过来的伙计,连忙介绍道。并且掏出了很多报纸,整个人都显得非常热情。 “那给我来一份《公议报》吧!” “给您……谢谢,一钱。” “一钱?!这未免也太贵了吧,《公议报》不是每份十文吗?怎么到了车上这么贵?这是什么时候的报纸?昨天的报纸你也拿出来卖?” 李将开夸张的说道,同时把报纸递给王云。 “你看看,报纸都是昨天的!” 可不是。 王云搭眼一看,报纸可不就是昨天的。 “这,这那有卖过期报纸的道理,这报纸过期,等于废纸不是。” “呵呵,先生,您说笑了报纸过了期,那也是报纸不是?” “算了算了,给我一份……” 摆摆手,李将开颇为无奈的付了钱,王云诧异的看着他,问道。 “既然报纸过期,等于废纸一张,为什么你还要买?” 坐在位置上的李将开坐直了身子,展开报纸说道。 “因为在火车上,你并没有其它的选择啊!” …… 正文 第379章 不同(求支持,求月票) “捷报,捷报,前线捷报……” 在车上刚于车站停稳,就有一个尖锐的声音从月台上传来,那人的声音非常尖锐,可以直接传进车厢中。 尽管那个人的声音听起来并不怎么响亮。但是他话语中的“捷报”两个字,仍然立即引起了车厢里的人们的注意。 车厢里的乘客们听到后,无不是精神为之一振。纷纷打开车窗,然后对着月台上的那人喊道。 “捷报?那里的捷报?又打下什么地方了?” 月台上的那人见吸引了众人的注意,立即咧嘴笑道。 “是最新的捷报,今天刚印的,保证不过期……” 他一边说,一边扬着手中的报纸,然后说道。 “一份50文!” 他的话音未落,那边的乘客们就嚷嚷了起来。 “50文,你怎么不去抢?” “就是,这红纸捷报通行大市2文钱就顶破天了!” “可不是,巴掌大的一张纸而已……” “这纸还是那纸,可这里是什么地方?是火车站!你们不看,有人看……” 显然大家伙儿都没有办法接受这个人卖的天价报纸。管他们对火车站里的东西卖的很贵,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是却没有想到,本一份非常普通的,甚至有时候不要钱的“捷报”,居然可以卖的这么贵。 然后那个尖利的声音再一次在月台上响起,他压根儿就没有在乎乘客们的抱怨,而是有持无恐的说到。 “捷报,最新捷报,官军大捷,建奴大败……快来看报了……” 尽管车厢里的人们嚷嚷着捷报卖的太贵,可是最后好奇心以及对前线的关切,仍然让他们买下了那原本不值钱,甚至免费派送的捷报。然后,人们无不是眼巴巴的看着买下捷报的人,等着他们讲述来自前线的消息。 而那些买了报纸的人也不会吝啬于消息,他们愿意同所有人去分享着来自前线的胜利,分享胜利的喜悦。 当然他们并没有忘记去诅咒那些商贩的贪婪,诅咒着火车站离物价的昂贵。先是诅咒一番之后,他们才开始拿着捷报念了起来。 “腊月初三,大明西征军左翼军指挥使赵勋的率领下,克复塔什干城,城内两万清虏投降,塔什干城于土人语中意为“石头城”,因地处山麓冲积扇一带,有巨大卵石而得名……” 这边话声未落,那边听众们就已经觉得无趣到了极点,这是那门的什么捷报? 不过也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份战报。 也许是因为胜利的消息太多,早就把大家的胃口的给养叼了,以至于他们无不是觉得“报捷”,至少应该是全歼清军主力或者夺取建奴都城靖南那样的大捷。 可是现在,这不过也就是一份看起来赢得的很简单的战报罢了。这份报纸可以说是再寻常不过的了,根本就没有什么值得一看的新闻。也就是一些三流报社在那里用“捷报”的噱头。去欺骗一些百姓,挣两个黑心银子。 “么的,一**商!” 买了报纸的人在那里抱怨着,报怨着自己花了几十文钱,就买到这么一份报纸。一份不值一提的报纸,报纸上的新闻根本就是……没有丝毫看头。 还好,前线的胜利,总归是好消息,对于火车上的乘客来说,不论是挤坐在三等车厢里的普通税额,还是头等软卧车厢里那些富人,他们总会为前线的胜利而感到高兴。 尽管现在太多的胜利,已经让人们对胜利期待变得更高了。 虽然不是什么“捷报”,但是买来报纸的人还是继续念了下去。和往常的战报一样,在战报中同样会用文字述说着前线作战将士的英勇,当然还有前线将士们的慷慨称词,大抵上无外就是敌人残暴让他们如何义愤填膺,在战场上他们又是如何热血沸腾,如何于战斗中舍生忘死。当然,即便是如此,他们也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仁义之师。 所以,在清军投降后,他们接纳了清军的投降…… 几乎是刚一念到这,车厢里就响起一阵抱怨声。这个时候他们总算是找到了发泄心中不满的对象。 “呢么,这是什么事?” “可不是,怎么能就受降了呢?” “可不是,不应该把那帮子杂种全他么用刺刀挑了嘛!” “就是就是,即便是不用刺刀挑,也应该排成队的活埋了不是!” “天无眼,当年他们可是没少做恶!” “我爷爷八岁的时候,被清兵给杀了,我恨死那些鞑子了……” 义愤填膺的话语,在车厢里,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道着。无一例外的,大家都是一副愤怒的模样,恨不得一副渴饮建奴血、饥食建奴肉的模样。 也难怪,这些日子以来,大明境内所有的报纸上,每周都会于报纸上刊载一篇“陆沉文”,上面都是“甲申天变、华夏陆沉”后,清虏所犯下的暴行,一桩桩一件件亲历者的回忆,再一次唤醒了人们痛苦的记忆,让本已经淡去的记忆,再一次清晰起来。同样对建奴的仇恨也被唤醒了,他们在赞同追击到天涯海角的同时,自然不希望对建奴以宽容。 乘客们在义愤填膺中,愤愤不平的说道着建奴当年犯下的暴行,言道着无法磨灭的仇恨,然后对于来自前线的结果后,自然表示无法接受,胜利的消息,反倒激起了人们的不满。他们之所以不满,是因为朝廷表现的实在是太过宽容了。 “依我说,那些个建奴应该全都杀个干净,但凡是留一个活口,将来肯定也会再次作乱的,过去他们在东北作乱,现在他们在西北,将来还是会作乱!” “可不是,咱大明过去对他们可算是仁至义尽了,你瞧瞧咱们在西南,对那些人多好?可建奴不一样,那些人骨子里长着反骨,现在势不及人,一个个都愿意降了,可将来肯定是会反的。” “是啊,该死的建奴除了会烧杀抢掠之外,他们还会干什么?要是给他们百十年的时间,将来倒霉的就要是我们了,与其如此,还不如趁着现在,把建奴统统都宰了,先把这个祸根给除了,这样天下也就消停了。” “哎,我说诸位,你们怎么就不知道,什么是以德报怨呢?要我说这才是堂堂天朝上国,中央之国风范嘛!我大明官军可是堂堂仁义之师,又岂会行灭族屠幼的暴虐之事……” 这边这位的话声还没落下来,一旁就立即有人反驳道。 “你这人我看你脑袋瓜当真是愚木脑袋。那些年,建奴是怎么祸害咱们的?咱们现在这么轻易放过他们,可对得起黄泉下被杀的亲友?” “可不是,以德报怨?何以报德?这天下底的道理,本身就是以德报德,以直报怨!” 车厢里,乘客们在那里纷纷发表着自己的看法。毫无疑问,几乎所有人都主张报复,甚至有些人在那里兴奋的献起了主意来。什么应该像蒙古人那样建人市,什么应该身高三尺以上的男丁斩绝,诸如此类的话语在车厢里回响着,没有人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毕竟,面对仇恨,理智总会退后数步。 当然,对于战争的未来,大家并不会担心,毕竟二十几年来,大明从来都没有战场上失败过,大明曾无数次击败过一个又一个敌人,至于建奴,不过只是一群手下败将而已。 也正因如此,内心深处充斥着复仇渴望的人们,希望能够看到官府用他们喜闻乐见的办法去收拾那些人。 什么才是百姓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呢? 当然,每个人都有他们各自的看法。但毫无疑问的是,现在绝大多数人都希望能够彻底解决那些家伙。 当然现在朝廷这么处理,多少总让他们有些不满。 当三等车厢的乘客们在那里你一言我一语的为国家出谋献策的时候,在那里用言语表达着自己的不满的时候。在头等餐车里,正在喝着茶的乘客们,同样也要那里讨论着这份战报。与普通百姓的愤愤不平不同,这些人显得更冷静一些。 “我觉得,这是一个信号。” 放下茶杯,一个商人模样的中年说道。 “你们要是注意一下的话,应该可以看得到,在过去的一个月里,自从安集延之后,就不断的有清军投降的消息传来,之前我们的战报里往往都是“歼敌多少”,几乎没有俘虏的消息,现在好了,直接告诉我们清军在大规模的投降,这不仅仅是在表明,清军已经失去了抵抗的勇气,更重要的信号是在表明,朝廷对西域是有计划的!” “计划?什么计划?” “计划自然是在西域的垦殖,众所周知,我大明与旧时任何时期不同,我大明在过去的二十年间,足迹几乎踏遍全世界,我们不断的把大量的百姓迁往新征服的土地,让他们在那里建立新城,定居在那里,然后那里变成与内地没有区别的地区。这样的扩张与历朝历代的扩张皆有不同,但可以肯定的是,只要我们的人在那里,当地就不可能掀起反叛,甚至我们汉人在当地的数量,远远超过土人,现在西域,那里地太广,人太少,所以,我觉得朝廷很有可能是想给那些建奴一个机会,毕竟他们中的不少人都是汉人……” “汉人,不过就是一群汉奸罢了!” “可是,对汉奸,有什么客气的。” “哎呀,是不用客气,可你们知道的,即便是汉人移民过去了,也总需要有奴婢去干活吧,我觉得纳俘为奴,应该是个不错的办法……” 在这间车厢里,人们的意见也是分明地分成了两派。有些人对于朝廷的决定表示支持和理解,而有些人显然并不赞同在的这种处理方式,他们更倾向于用一种快意恩仇的方式去解决这一切。 旁边传来的言语,让李将开微笑道。 “云亭,你觉得朝廷有可能纳俘为奴吗?” 沉思片刻,王云摇头说道。 “纳俘为奴,这是南洋诸夏的法子,他们击败土人后,会纳土人为奴,对其施以教化,其中不少人后来成“归化民”,如此数代后,土人与汉人无异。当然,众所周知,主人还会纳其妻女为妾,如此几经混杂,土人相貌、习俗最终会完全从我。但,这是诸夏的法子,大明实施起来,肯定不容易。至少朝中内阁是绝不会同意的。” 何止不会同意,他们肯定会立即反对,毕竟,“纳俘为奴”本身就不是什么上得了台面的事情,甚至大明许多士人常以此为不齿,经常以此抨击诸夏的“野蛮”。现在大明自己这么干,不仅在朝廷会有压力,就是在舆论方面也会有压力。 当然,这并不妨碍他们从国外购买奴婢。甚至在他们大量购买着奴婢伺候自己起居的同时,还在报纸上指责奴婢贸易。 对于这种蛇鼠两端的行径,现在大家伙儿早就是见怪不怪了。 “如果有人动手这样……处理了他们,朝廷民间都会装聋作哑,但是“纳俘为奴”肯定会有人站出来的。到时候,只会引起很多麻烦,无论如何,朝廷都不会这么做的。” 作为书院助教,奉命前往迪化的王云,分析起这些问题自然是头头是道,与普通百姓的义愤填膺或者唯利不同,他或诸不知道未来朝廷会怎么做,但却很清楚朝廷不会干什么,至少不会光明正大的干什么。 “确实!” 略点下头,李将开说道。 “其实,以小弟看来,现在接受建奴投降,恐怕也是为了面子,为了天朝的面子。我们大明天朝,不同的藩邦蛮夷,他们可以屠杀,我们不能,大明是世界上最文化、最有教养的民族。建奴代表野蛮,南洋土人代表愚昧,其它土人大抵也是如此,不是野蛮,就是愚昧无知,只有大明才代表文明,而未来华夏文明必将影响全世界,全世界必将沐浴在华夏文明之下,而这个文明应该是仁义的、道德的,而不应该是野蛮的、愚昧的,所以,即便是对于仇人……” 面子。在有些人看来,现在朝廷早就把天朝上国的面子给丢了个干净。但是有时候朝廷还会不由自主的去维持着那些有些虚幻的面子。 话声略微一顿,然后李将开又笑着说道。 “我们也会持以宽容,而不是被仇恨蒙蔽了理智,我们不会让建奴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因为消失之后,这段历史就会成为华夏文明一个阴影,未来的世人会看到这个文明狂燥的一面,这显然不是朝廷……” 看着王云,李将开笑道。 “尤其是咱们的那位陛下愿意看到的,毕竟,于陛下看来,将来世人必将沐浴于华夏的教化之中,会变得越来越文明,世人会看到这个文明是完美的。所以,才会有现在的受降,为的就是……” 那是这样么?他并不太清楚,但她相信在朝廷之中,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必定不少。 当然报仇雪恨是一定的,但是在报仇雪恨的同时,还要体现出天朝的仁慈。 “就像动物园一样?把一些建奴留下来的,让他们活着,然后证明我们的仁义与文明?” 睁大眼睛,王云像是恍然大悟似的说道。他立即想到了那些在动物园里做展示的昆仑奴。难道朝廷打算把那些人也丢到动物园里头?要是那样的话,会不会太多了? 随后他明白,这也就是一个比喻而已。 “哎呀,难怪之前不见受降,现在反倒是不断受降,原来就是这么考虑的……” 显然,这样的出发点,显然更容易为人所理解,甚至王云都可以想象得到,为什么直到现在才出现大规模的投降,而之前没有,因为之前建奴仍然在负隅顽抗,大明一直有意留他们一条活路,只是没有合适的契机罢了! 现在好了,既然他们愿意投降,大明自然是来者不拒。自然会对他们持以宽容,持以仁义。同时让全世界都看到天朝是何等的仁慈,即便是对于那些有深仇大恨的敌人,也是如此的仁慈。 当然并没有任何人会去追究这种仁慈,到底是真是假,人们只需要看到有那么一些建奴从咱活在这个世界上也就足够了。 但是……突然,他又说道。 “那南洋诸夏“纳俘为奴”又怎么解释呢?” 自然而然地,当提到仁义的时候,就会想到南阳诸夏他们在国内推行的那些法律,那些法律,可是和仁义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可以说是极尽暴虐。这也是为什么许多人对于他们,没有太多好感,反而是不断加以抨击的原因。 那些人的抨击,对于诸夏并没有任何影响,毕竟皇帝是支持他们的,朝廷也是支持他们的。 “南洋诸夏,只是诸夏,毕竟不是大明,他们的行为当然和大名会有一定的区别。你说是不是,你看现在,大明天军是何等仁义、何等威武……” 正文 第380章 间隙(求支持,求月票) 度过了除夕,迎来了兴乾二十二的新年。对于内地的人们来说,早在一个月前,他们就开始为新年做着准备,吃过腊八饭,就把年来办,一年的辛苦之后,他们会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犒劳自己和家人。 但是,对于位于前线的将士们来说,这是一个有些乏味的新年。因为建奴对猪肉并没有特别的嗜好,所以这里的猪并不多。这也直接导致这个新年,他们不能像过去一样吃着大块的“大肉”。可是酒却管喝够——安集延本身就有好几家酿酒作坊,因为所以前线的酒水可以管够。 新年的这一天,在城内外,没有值勤任务的兵卒们一直喝到晚上,他们在那里一边闲聊,一边喝酒、吃肉。聊着的话题,往往也是对家人的思念。 休整了二十天,越来越感到无聊,越来越加深了对家乡以及亲人的思念。 杨森,可以清楚地听到隔壁房间里传令兵们粗野的乱扯淡。 “啊,每逢佳节倍思亲,这过年的时候可真想回家呀!” “是啊!不知我老婆现在在干什么哪……” “哈哈,你小子,这个不用你耽心!有女干夫照顾着呢!” “去你么的,我老婆可是贤惠的很,从早到晚都在盼着我回去,成天到庙里我求佛祖保佑……” “哈哈,隔着这么几万里,你知道个屁啊,指不定她是去会女干夫呢,你没瞧那书上写着的嘛,都是到寺里偷人……对了,你老婆上次来信是什么时候?该有一个月没有写信了吧?” 挑事的、说笑的,从隔壁不时的传过来。弟兄们在一起,总是这样,开着各种玩笑。什么潘金莲,什么西门庆,往往都是弟兄们用来互相调侃的玩笑。 就这样,他们度过了新年,假期一过,战士们反倒是变得有些焦燥不安起来——没有亲人的信,也没有报纸和慰问袋寄来,什么消息都没有。于是种种的流言蜚语立即传播起来.毕竟这种事情本身就有些不太正常。 有人说零散建奴袭击了后方的运输队,不但军需物资被大量摧毁,邮递车队也在交战中被摧毁了,所以大家才没有收到亲人的信件以及后方的慰问品。这样消息传得有声有色,就象真有其事一样,消息传播得很快,很快就达到无人不知的地步,但谁也难辨真假,也正因为难辨其真假,这消息也就在不知不觉中自行消失。 不久,又传来消息,说部队可能要马上转移,但去向未知。可以肯定的是,肯定不是凯旋归国,毕竟,战争还没有结束。 总之要转移是肯定的了,根据再简单不过:住院的伤病员连同快要出院的轻伤员,正被一批批地送到位于后方的安集延去。 伤病员正在后送,这确实是事实。在城中的野战医院里,每天都停着成排的马车,伤员们穿着白色的棉衣,戴着帽子,坐上马车,马车三五成行的向着后方驶去。 伤员们用羡慕的眼光望着在酒馆附近溜跳的士兵,好奇地张望着他们第一次经过的街道。他们还没有来得及逛一逛这里的街道。现在就要离开这里了。 很快,就有消息传来了,部队转移是千真万确的事情了,不过转移前大家都想最好能收到家人的来信,而部队为了满足弟兄们的殷切希望,决定派专人到后方去与运输部门联系。 恰好这时确定由随军僧护送六十三人的遗骨到后方,然后再随其它各部队的遗骨一道送回内地,另派两名士兵担任护卫,随同随军僧一同出发。于是部队派人与这一行人去安集延寻找寄来的信件。杨森和田国川接到了这一命令,这显然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差事,毕竟相比于这个小城,安集延可是一个大城。他们可以趁机在那里放松一下。 正月初四的清晨。两人从营地出发,随遗骨上路,担任守卫的杨森两人负责监视几名民夫装车,这些所谓“民夫”,并不是土人,而是投降的建奴,他们大都是普通的百姓,在乡间耕地的他们,甚至逃避了建奴的兵役。所以他们才会被征发作为民夫。一天只供给两顿干饭,每干一周,才给一斗杂粮——那是他们养家糊口的粮食。所有的土地都被没收入官了,失去土地的他们,只能靠充当明军的民夫养家。这些人的衣服全是黑色的,一个个都显得极为温顺,我们总是弯着腰,酸,见到这些官兵的时候,总会咧开嘴露出卑微的笑容。 后运的马车,是一辆漆白马车,那是救护马车,阵亡战友的骨灰盒被安置在用白布遮蔽的车厢里。在骨灰盒上供奉了香火。两个小时后,迎着寒冷的晨风,马车驶离了前线,沿着土路,往安集延驶去。 一路上,赶马车的民夫,小心翼翼的赶着马车,总是在那里赔着笑,不过在大多数时候,他甚至都不敢说话。也许是害怕说错了话引起什么麻烦。至于随军僧则是沉默不语的坐在马车上,骑着马的杨森感觉有些无趣,不时的看着周围,路上不少房屋都已变成废墟,沿途尽是一片荒凉的景象,这些都是军队留下痕迹,许多人的房屋被夷为平地,人都被集中看管起来。以防止他们勾结溃败的匪徒。 一路上,倒也是平安无事,压根就没有想象中的“溃匪”袭击。毕竟,他们是与伤员们们一同离开的,有骑兵沿途护送,一般溃匪绝不敢袭击他们。 第二天傍晚,一行人就抵达了安集延。 相比于前线的蛮荒,安集延无疑显得很是繁华,街道是也是热闹非凡,不过在夜间实行严格的管制,各个十字路口都设有岗哨,骑兵队在街上来来往往,这副戒备森严的模样,无疑是在告诉别人,这里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平静。 不过即便是如此,仍然可以看到士兵们三五成群地在街道上逛着,买着各种东西。因为现在正值傍晚的关系,所以官佐和兵丁们就成群结队地在城中寻欢作乐。这里的店铺麟次栉比,茶馆、酒楼,一家挨着一家,这些店铺都是由随军商人兴建的,专门在前线做大明官军们的生意。 所谓的酒馆、饭馆,甚至浴室……其实,都是专门针对年青气盛的官军们,来这里的都是些打完仗,从前线撤下来休整的官军。深夜时分,在昏暗的酒馆门前停着一长溜的各色马匹,这里实际上就是一家女支院,喝醉酒的兵佐们想要在深夜的时候进去,也会因为“客满”而吃闭门羹。 当然他们尽情的享受着难得的平静时,在道路两边,用铁丝网隔开一些街道,可以看到不少的难民,这些难民挤住在极为狭窄的区域里,只有少量的粮食用来充饥,他们在路上徘徊上,成群地在铁丝网后面瑟缩着、颤抖着,用复杂的眼神看着这些“占领者”。他们曾经也是这样的生活着,不过一夜之间,所有人的生活都改变了。 他们之所以会站在铁丝网的后面,无非就是想要用自己现在的这幅可怜模样去换取这些占领者的慈悲心。也许某一个人大发善心的送给他们一包饼干或者干粮。 当然,在更多的时候,他们站在那里,是希望能够和外面的那些人进行一些交易。他们会用银子,玉器等去换取食物,药品等集中营里需要的东西,然后在集中营内高价转卖。 不过在大多数时候,并没有人们会注意到他们的存在。 随军僧在寺院里,还需要用两天的时间才能办完骨灰方面的事宜,因此也给了杨森和田国川就有了玩耍的时间。 对于好不容易来进,进进一趟城的他们来说,自然不会就这么白白浪费这样的机会,他们当然要好好的玩上几天。。 最近一段时间里,杨森总是感到身体有点不太对劲儿。他住进旅馆后,就泡了一个热水澡,然后在床上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当他再次起床后,他又泡了一次澡,在前线这是极为难得的享受,即使前线有可以洗澡的地方,但想不能舒服的泡澡。所以他很珍惜这样的机会。 躺在木制的浴盆里,杨森眯着眼睛,享受着热水浸身的感觉,就在这时,他听到一个娇媚的话声。 “大爷,奴婢服侍您吃饭。” 一个穿着单薄白色中衣女子走了进来,女子的相貌和汉人有点像,但又有些像色目人,是个建奴的姑娘。在这里,这样的女子非常常见,她们用皮肉换取金钱,养活自己的家人。对于建奴来说,这是现在他们少有的一些可以谋生的手段。 她用红漆木盘端来了酒和饭菜。打量着这个女子,躺在浴盆里的杨森想到了一些传说。在这里不仅可以吃到高级的菜菜,喝到喷香的烈酒,同样还有风情万种的女人于一旁伺候着。也就是这一瞬间,杨森突然重新又发现了生命的价值, 他感觉自己在这一瞬间复活了。侍女坐在浴盆旁边,为他夹着菜,为他倒着酒,温顺的就像是绵羊似的,甚至还会搂着他的脖子,娇声媚音的诱惑着他,终于,在一壶烈酒下肚之后,他站起身来,一把抱住这个女人,在女人的尖叫声中,朝着床上走去…… 再一次醒来的时候,疲惫不堪的杨森回忆着之前的经历,对于他来说,这一切是陌生的,他的脑海中仍然浮现着女子的风情万种,不过,他知道,这只是一个经历。 对于那个女子来说,他只是她众多恩客中的一个,她之所以来到这里,无非就是为了挣一点钱罢了,然后买些粮食,让她的家人不至于挨饿。 这只是一个交易。仅此而已。 重新穿好衣服,军靴踩着地板,当杨森下到一楼的时候,可以听到一楼大厅里欢快的曲乐声,甚至还有穿着大胆,露出纤腰的舞女在那里跳着舞,她们跳着的是充满异域风情的肚皮舞,这里充斥着异域的风情。 即便是建奴统治,也没有摧毁这里的一些事物,甚至他们还放大发扬了一些异域的娱乐,而在大明官军抵达之后,那些随军商人立即发现了其中的商机。酒馆大厅里的舞蹈表演,总能挑起男人的一些念头,让他们挣到更多的银子。 当然,更多的人却愿意沉迷于酒精之中。 有两个弟兄坐在酒馆的墙角里喝着酒,头靠在墙壁上,激烈地争论着什么,对于这里的喧嚣,杨森是一副充耳不闻的模样,他继续想着自己的心事,深深地感到活着的可贵。 然而,那些已经阵亡的弟兄们该如何呢? 死者在战场上轻易地丧失了自己的生命,那是迫不得已的,没有任何人愿意死去。而在他们死后,尽管受到人们地尊敬。但他们却不能像自己一样,在这里享受着人生的美好。 “啊!谁能想到我还活着,活着可真够走运的……” 想着那场爆炸中夺去的弟兄们,杨森整个人都变得神情低落,他想到自己之前的经历,确实是非常美好的回忆。 这一点,倒是千真万确的。 之前那个端着红漆盘的女子,足够他回忆很长时间,他会永远记得在这条欢乐街上寻欢作乐的经历,记得这里的一切。 但是,对于死去的兄弟们来说,他们却已经不能享受生活的乐趣了。 他低下了头,闭上眼睛,然后,就这样坐在那里。然后他要了一杯酒。他大口的喝着酒,让酒精麻痹自己,停止那些有些纷乱的想法。 在他喝酒的时候,耳边总是传来欢快的旋律,舞女们娇媚的喊叫声,还有弟兄们的欢声笑语在他的周围回响着。 感受着身边的这一切,他知道很快他就要和这一切说再见了。他会再一次回到前线。回到弟兄们的中间,至于在这里的经历,不过仅仅只是一次在战场上偶然的放纵而已。 “既然来了,那就好好的享受吧。” 有一次他对着不远处的舞女伸出了手指,他的脸上闪动着放纵的笑容…… 正文 第381章 战地行(求支持,求月票) 一路西行。 终于在经过数千里的长途跋涉之后,李将开来到了前线。这一路倒也是无惊无险。作为记者的他。你来到前线就开始打量着前线与后方的不同。 前线。 对于后方的人们来说,那怕是像安集延这样的距离前线有上百里的地方,仍然也是前线,仍然是战争的前沿。刚一来到这里,李将开就感受到这里与内地的不同——到处都是军人,成千上万的军队布满了整个城市。 对于李将开来说,他来到这里,并不是作为游客来到这里,他之所以会来这,是需要采访。采访前线的官兵们,采访他们身上发生的故事。 作为一名记者,几乎是在刚来到这里的时候,他就敏锐的发现,在这里几乎每一个人身上都有着属于他们的故事。 想要知道他们的故事,恐怕也没有那么容易。对于许多人来说,他们并不一定愿意把自己的故事分享给其他人,尤其是分享给记者,然后让记者广而告之。 不过即便是如此。李将开仍然采访到了很多前线的战士。从他们的身上了解到了他们的故事。那是普通人在战争中的故事。 每一次他都会,认真的记录那些故事,他知道这些普通人的故事不一定会在报纸上发表,但是却能够成为这场战争的记忆。 当然,李将开所采访的并不仅仅只是那些明军身上的故事,他同样也关心着另一群人——所谓的“本地人”,其实也就是那些旗人的经历。不过,他并不怎么关心那些人的命运,他甚至都没有考虑过到居住区里去看望那些人。在更多的时候,他是从战士们的口中去了解那些人的经历。 “……当时住在这里的建奴都撤走了,所以城内外的房屋便都空了下来。从内地来的商人们在得到了民政官的许可后,就可以把城里的空房占为己有,开设商店,移民也可以住进去……” 在酒馆里,一个上等兵醉薰薰的对李将开说道,或许他没有上过前线,但是他对这里的一切都很清楚。 “发财!许多商人来到这里,都是为了这样的目的。不仅仅只是一些贩卖各种物资的随军商人,陕西等地的商人们就已经都蜂拥而来了,他们不仅把大量的货物运过来,而且,你看这酒馆、还有浴池,都是这个时候开设的……” 商人,改变了战争,至少改变了前线官兵的生活,对此,李将开倒是有一定的了解,不过也就仅限于此了。尽管在来的时候,他是和随军商人一同来到安集延的,可对于那些商人,他并没有太多的了解,在他看来,商人们来到这里,无非就是为了金钱。 “那些个商人来到这里之后,就会在街上转了一圈,就近找好了房屋,自然都是建奴丢下的房子,房里还留有许多家具杂物.他们打开用钉子钉死的房门,于是这所房子就变成他们的商铺了,反正,差不多也就是如此了。” 这是属于胜利者的特权。所有人都知道,这并不合理。但是没有任何人会去在意这一切。毕竟对于胜利者来说,他们拥有这样的特权,拥有着去瓜分失败者所有财物的特权。 对于这一切军队是纵容的,甚至鼓励他们这样做。因为军队同样也需要这些商人,需要这些商人带来的商品提供的服务,自然的也就对他们抢夺敌人财物的行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嗯,就像当年建奴占了京师似的,他们不就把内城的百姓都赶走,然后把房子都分给自己用吗?现在,这么干,倒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在李将开表示可以理解这种事情的时候,那个上等兵又讲了个小故事。 “前些天,一个建奴找上门来了,他之前一直藏在城外,这会却割了辫子找上了门。对开店的商人说什么,这里是我的家,你住进来我怎么办呢?那个直接了当的的告诉他说:你说什么?这是你的房子?难道你不知道,所有的建奴都要被关到居住区里?好了,这下他直接被关了起来……” “哎,这小子不是找死吗?” “死?死不了的,到了居住区里头,也就是集中看管罢了,又不会杀了他们?如果在外面游荡的话,反倒有可能被当成土匪给杀了。” “这么说居住区反倒可以保护他们了?” 李将开问道。 “是啊,至少在居住区里头,他们能吃上饭,不会担心被当成流匪给杀了。” 听着他们的话,李将开想到那些在居住区里的建奴,所谓的“居住区”,其实就是在城内划定一片区域,然后用墙头、栅栏将他们隔离在“居住区”内,在建奴投降后,许多地方的建立奴被送到大城市,并被集中在那里在这些大城市内的“居住区”,尽管他们居住的比较拥挤,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在那里的生活却是相对安全的,尤其是在这个战争时期。 “看来,李定国还是在保护那些建奴啊!” 李将开的心里如此寻思着,他想到国内许多人对李定国的不满,尤其是对他“包庇建奴”的作法,极为不满,原本他只是以为是夸张,现在看来,确实有是在保护那些人。 他相信如果没有那些居住区的话,也许那些投降的贱奴,很快就会这里消失,他们会发生各种各样的意外,谁知道呢?但是现在居住区却保护了他们的安全,让他们免遭各种意外的伤害。 “也许,这就是一种手段罢了,” 放下酒杯,李将开站起身来,找坐在帐房的酒馆的掌柜聊了起来,相比于士兵,这些商人们说的话更夸张一些,而且没有任何顾忌,同时还有各种各样的小道消息。 只不过那些伤人的消息往往显得有些夸张,他们可以把一厂微小的胜利夸大成一场决定性的战役,他们可以把很小的伤亡看成一场惨败。对于商人们来说,他们所关心的往往只是金钱,仅此而已。 即便如此,李将开仍然一场乐意去采访那些商人,当然并不是想要知道商人们的故事,而是为了探听消息。毕竟对于这次西行,他有着自己的想法,从商人那里,他可以获得外人无法看到的机会以及信息。 就这样在安集延呆了两天之后,尽管已经向南京以快信的方式寄去了几封采访稿,但是李将开最后还是决定到前线去,到真正的前线去看一看。作为记者的他,想要到前线,必须得到批准,不过幸好军方并没有为难他,他的申请很快就被批准了。 与之前和随军商人一同来到安集延不同,接下来的旅程,他需要和军队一起行动。他需要在军人的保护下还能够前往真正的前线。 在安集延呆了两天后,杨森和田四川也找到了大批积压的邮件和慰问袋,之所以积压在这里,是因为前线邮政的混乱,许多部队都派来找到积压的邮件。完成此行的目的后,他们就和随军僧一起,赶着马车返回前线,车上满载邮件和生活必需品——这些都是弟兄们要求的,毕竟,那些把货物带到前线的奸商们,从来不会考虑弟兄们如何浴血奋战,只会考虑怎么把那些大头兵身上的最后一文钱给掏空。 “咱们离前线还有多远?” 坐在车上的李将来,除了身上没有穿军装外,与普通的军人倒也没有多少区别,他打着裹腿,腰上挎着一只转轮铳,当然他身上军装式样的衣裳,不是红色而是土黄色的。 不过这种颜色的军装倒也能够为他提供几份保护。让他在遭遇敌人时,不至于那么显眼。 “还有六十里!” 杨森随口说道。 “六十里,差不多也就是一天吧!” 在土路上行驶的马车穿过晨霭笼罩着的旷野,在挽马的拖曳下颠簸着地向前奔驰。一路向南,沿途一片荒凉,呈现出旷野的死寂,与来的路上,那一路千里的无人区不同,这里尽管荒凉,但总还有人们活动的痕迹,这是一片极其适合耕种的土地,在远处的河流旁还有引水的水车,战争并没有摧毁那些灌渠,也没有摧毁这里的农田。 大块大块的农田中,隐约的还可以看到一些房屋,那些房屋的主人,都已经被驱赶到了城里的居住区。 在那些人离开之后,这些土地也就随之荒芜了,只不过现在这些土地上仍然长满了庄稼。它们正在静静的等待着新主人的到来。 “你看,李记者,很快从内地的移民,就会住到这里……” 指着一望无际的麦田里的那些房子,杨森对李将开说道。 “是啊,其实,我都想住在这里……” 李将开没有隐瞒他的想法,如果说一开始还只是一个念头的话,现在他反倒是坚定了这个想法,他想留在这里,因为在这里,他看到了太多的机会。 或许,对于商人来说,榨取战士们身上的最后一文钱是他们的商机,但对李将开而言,他看到的了这片蛮荒之地上的机会。 很快,就会有大量的移民来到这里,这片看起来死气沉沉的土地,会再次热闹起来。而到那时,这里不仅会再次出现热闹的市集,同样还有工厂,毕竟,它不可能完全依赖从内地运输物资。即便是铁路也只会把一部分商品运到这里,最终,本地生产的商品,会取代从内地不远万里运来的商品。 这是一个机会! 只要抓住这个机会,他就能在这里站住脚,在这里落地生根…… 就在这里,一只白肚皮的喜鹊从远处飞了过来,在马车的前方飞来飞去。 搭乘这趟车的一个士兵说: “快看,是喜鹊!” 喜鹊报吉! 喜鹊在大明是吉祥的象征,自古有画鹊兆喜的风俗,杨森他们虽然是西南山民,但是受汉人风俗的影响,看到喜鹊后,也显得很是高兴。 “是喜鹊,这下好了,肯定是来报喜的,我敢说,不出今年,这场仗肯定是要结束了!” “可不是,大清早的看到喜鹊,可是好事……” 田国川也在那里看着喜鹊说道,倒是随军僧,他一直都没有多少言语,只是默默的看了一眼,然后就闭上了眼睛,不过,对此,他们都已经习惯了,他们习惯了随军僧平时的沉默。或许,这就是僧人与普通人的不同之处吧。 在喜鹊消失于云端后,天空中慢慢的的升起了太阳,相比于之前看到的完整的,没有遭受任何损坏的环境,在接下来的路上,李将开看到的沿途的村镇等以及许多的村落全部变成废墟,许多房屋都被焚毁了,只剩下几堵断墙耸立在旷野上,不过可以看出来,那些房子并不是被火炮摧毁的,而是被人故意纵火摧毁的。 “是我们放的火!” 杨森没有任何隐瞒,而是直接了当的说道。 “这里已经靠近前线了,如果不把这些地方都烧毁的话,有可能会有溃敌藏在屋子里,我们的辎重队可能会遭到袭击。” 对于军人来说,他们考虑的是什么呢? 恐怕首先需要考虑的就是安全,是自己的安全,至于其它,反倒不会怎么考虑,对于这一切,李将开只是略微点头说道。 “应该的,反正这里已经没有什么人了。” 所有人不是逃了,就是迁到了“居住区”,把这些无人的村落焚毁,至少可以保证部队的安全。 一路上,被焚毁的村镇尽是一片死寂,只有在偶尔经过的一些兵营里悬挂着的日月旗,只有那些旗帜的附近,才会有活动着的人。至于那些长满了绿色麦苗的田地里,却像是一望无际的草原一样,根本看不到任何人类活动的痕迹,只一些马匹在麦田中吃着麦草。 和战士们一样,身上裹着毛毯,李将来跳望着战场上的风光。他望着车外一望无际的土地。战场上的荒凉的景象刺激了他,那种悲凉景象在他心灵上引起的颤抖抖,慢慢的趋于平静。 正文 第382章 黄昏(求支持,求月票) 绝望! 新年的到来,并没有给大清国带来丝毫的好运,反倒让大清国尽是一派日薄西山的模样。毫无疑问,天承二十一年的大清国无疑完全被笼罩在一片绝望有阴云之中。 其实战争刚刚爆发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像现在这么绝望,现在之所以如此绝望,归根结底,是因为大明对待他们的政策发生了变化。 所谓的政策变化,实际上,只是从最初他们所以为的“赶尽杀绝”,变成了一种比较灵活的对待——只要他们愿意投降,明军就可以接纳他们。 当然,这种接纳并不是没有任何条件的,对于投降的人员将会加以甄别,然后再以法律处之。至于将会如何惩罚,无人知晓,但可以肯定的是,投降的清军也不知道他们将会接受甄别,会加以审讯。他们只是看到了生机——一线生机! 生机那怕只有一线,人们也不会错过。 原本那些自知必死的人们。在看到了这一线生机之后,他们做出了对自己最为有利的选择。于是乎,从安集延清军投降之后,就不断的有清军献城投降。 投降,对于许多清军将领来说,似乎成了他们保命的法子。他们愿意相信,相信大明会放过他们一马,当然,他们也相信,大明不会轻易的放过他们。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会失去土地、包衣,但至少可以保住性命。 过去,他们没有选择,现在大明给了他们一个选择,如果再不抓住机会的话,那恐怕就只有一个办法了,就是继续像丧家之犬似的一路南逃,或是逃往波斯、或是逃往阿富汗。 南逃? 什么是个头?那里又是天涯海角? 即便是到了天涯海角,大明会不会放过他们,都尚在两可之间。 投降吧! 一个看似无奈,却又极为现实的选择摆到了清军将领的面前,他们中的不少人,无论是女真,还是蒙古,亦或是汉人,在生的面前选择都是一致的,至少没有太大的分歧。 尤其是那些心里盘算过来,盘算过去,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没有杀过汉人的将领们,他们觉得自己手上竟然没有沾上汉人的血,自然不需要担心汉人的报复。 所以头想起来也就没有了任何心理上的负担。 前线的将领们认清楚了现实,直接导致接连十几座城池不费明军一枪一弹就被夺了下来,他们的投降,同样也让大清陷入危局——明军的前峰已经直逼大清的国都靖南城了。 靖南城,城外棱堡林立,数座棱堡守卫着城市的周围,棱堡内成千上万的八旗精锐,正枕戈待旦的等待着敌人的到来,就是两天前,八旗的精锐游骑已经与明军的侦骑发生了接触,双方在距离靖南城不到百里的地方发生了小规模的战斗。尽管凭着数量优势,清军游骑让明军的侦骑吃了亏,可是谁都知道——大战一触即发! 这是大明与大清的最后一战! 所有人都知道这一战的结果或者什么你死我亡,除此之外,没有第二个选择。 兴乾二十二年元月将过,明军大部队的身影终于出现在距离靖南不到百里的区域,而此时的靖南上空乌云密布,似乎预兆着不祥,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从元月二十八傍晚开始降了下来,地面上厚厚的积雪覆盖了方园百里的区域,而且看样子还要下。 这是一场数十年不遇的大雪,即便是在前些年冷极了的冬天,这样的大雪也是极为罕见的。突如其来的大雪,立即拖累了明军的脚步,让他们的后勤辎重部队的运输受阻,甚至让军队陷于混乱,有的部队不得不临时改变计划,停止向靖南推进。 天气的变化,改变了靖南岌岌可危的局势,也让大清国终于有了喘息之机。也让那些陷入绝境中的人们总算是长松了一口气。 至少。总算又能再多活上几天了。 披上了银装一层银装的靖南,尽管作为大清国的都城,但是看上去却总有些怪异,之所以怪异,是因为城市中的建筑既有华夏色彩的,也有天方色彩的。尽管满清已经将许多天方式的建筑改建成了华夏式的建筑,将许多天方式的东西都拆除了,但是它过去的很多天方式的东西,仍然随处可见,那种为了省钱的修改,只使得这座城市显得极为怪异。 就像那座位于广场前的皇宫,尽管有着明式的大房顶,但是皇宫的石墙等建筑主体都是天方式的,这是在旧时的宫殿基础上修改的,所以显得有些古怪,甚至于看起来很不舒服。而仅仅相隔几个街区,就是狭窄的石板小街,一排排天方式的砖土房屋,鳞次栉比,其中不少小商店,它们门上挂着随风扑动的布幡,五颜六色的布幡上写着汉字,提醒着人们,现在这些房子的主人,早就发生变化。只不过,现在这些昏暗的房屋里,主人们却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现在他们再也没有了往日的那种悠然自得,也没有了在奴婢们面前的趾高气扬。闷的脸上只剩下了对未来的担心。当然还有对生命的渴望。 “哎,怎么能不撤呢?” 坐在屋子里头,有些厌烦的穿上那身号衣,庆阿又提起了火铳、腰刀,脸上尽是一副不甘愿的模样。出门后,他看到一个高鼻棕眼的女人正在院子里洗衣裳,儿子在她背后的包裹里半醒半睡的咂裹自己的手指头。 “我要去威武堡了,婆娘,你一个人好好的过着。” “是,老爷。” 女人用生硬的汉话回应着,现在即便是女真人,说的也是汉语,为的不是其它,而是在将来逃命的时候,有鱼目混珠的机会。万一要是能装成汉人逃了呢? 天下的汉人那么多。总有一个地方能够容下他们的。山高皇帝远,到时候谁还会去计较,他不是一个真的汉人呐,只要他告诉别人自己是汉人就可以了。 庆阿出了门,就看到李老四、多克明几个人,他便走过打揖见礼。然后三人边走边聊了起来。 抬头看了眼天,看着变小的雪花,庆阿叹气道。 “哎,看样子,这场雪,下不了几天了。” “十成下不了几天,我想过了,雪一停,明军十成十要打过来!” “十成十?” 多克明看了看庆阿,又看了看李老四,然后说道。 “李老四?” 他用力咽了口唾沫,试探着问道。 “你小子家是北直隶的吧!” 他们几个里头也就只有这小子是真正的汉人。 “邯郸的,多爷咋想起来问这个?” 李老四诧异道。 “你看我说话像北直隶的人吗?” 多克明一边思索着李老四的口音一边说,所以说的很慢。 “我家是邯郸的,十几年前就出来了,这不,混得实在是不怎么样,所以,就到了这里,到那里不是糊口?” “你小子想逃!” 多克明在裤子上擦了擦掌心里的汗,咽了口口水,然后说道。 “不是我想逃,你不是不知道这些年咱们受的是什么罪!当主子的逃的时候,一路上有吃的有喝的,咱们一路上可是饱一顿,饥一顿,过去咱们逃到西域,这一路上还能抢点、夺点,可往南逃,阿富汗那地方,我听说,遍地除了石头还是石头,你知道,当地人说什么?“我们有石头”,可石头能当成饭吃?即便是逃到波斯,这么多人逃过去,不还是要和人家打打杀杀,指不定,到时候还不如这条狗!” 多克明指了指路边的一条野狗,那条野狗正在路边的垃圾堆中刨着食。 “这也狗还能再烂菜里头刨食吃。可是咱们,咱们要是往南逃。估计连饭都吃不上,指不定就得饿死在路上。” “你这话,说出去可是要杀头的!” 庆阿和李老四有些紧张的说道。有些话可是不能说的,说出来,那肯定是要掉脑袋的。 “杀头?杀谁呀!谁他么的不知道,这么守在靖南,肯定是死路一条。” “那咋弄?总得听军命吧。” 李老四笑了笑,但笑的很不自然。现在是什么样的处境,他们又怎么可能不知道,但是除了认命之外,还有什么其他的法子呢? “听,再听下去,可就真把命丢在这了!” 看到前面过来的巡丁,多克明没有再说话,庆阿和李老四赶紧假装赶路,继续往前走着,三个人走的很快。 在巡丁们走过去之后,见他们已经走远了。多克明仍然用语气有些慢地邯郸话说道。 “老四,你听听……我这话里头,可能听出来旗人的腔调……” 李老四笑着说道。 “得嘞,我听着差不多了,小子,指不定别人真把你当成邯郸人!” 多克明的眼盯着李老四说道。 “只是真把我当成邯郸人可不成,别人说错了话没事,指不定,我说错了话,到时候,可是要丢性命的。什么我都不怕!可我就怕自己说错了话,到时候,非但自己没了命,就连家人也没了命!” “你打算和他们一起逃?” 盯着多克明,庆阿冷笑了一下。 “不管你怎么逃,也不管逃到那,你会说邯郸话,你家的那婆娘会吗?孩子会吗!” 李老四接过话说道。 “对!他们几个说的可不麻利!” “不麻利?那也没法子,谁让他们天天和那些个土人混在一起!” 多克明说完,小心翼翼的说道。 “我想过了,只要逃出靖南,然后往南逃,逃到波斯,从波斯逃到海边,从那里上船,然后再逃到周国,就是吴三桂的周国,有几个月下来,咱这头发也能长出来不少,那边不像其它地方,到了那,就冒充汉人,张王赵李随便姓上一个,到时候,咱可就是汉人了……” 多克明的主意,让庆阿一阵心动,他立即小声问道。 “你有几成的把握。” 这年月没有几个人愿意去送死,只要有选择,他就愿意活下去。哪怕是要当逃兵。 “十成!” 多克明耐心地说道: “十成的把握,你们听我说!咱们先在波斯那边住下,一来呢,先把头发长长,这二来就是先看一看,练练说话的口音,然后再想好出身,我寻思着,咱们就是当年出来做买卖的,我听隆六爷说,在波斯那边也有不少汉人的商贩,他们也在当地娶妻生子,这样,咱们就有了机会,将来逃到周国的时候,拿着这个也好有个说法……” 显然对于将来他已经做好了准备,也有了充分的计划,他这么一说,周围的几个人无不是神情惊骇的看着他。显然没有想到他考虑的会这么全,这么细。 然后,在众人的惊讶中多克明看着李老四说道。 “四爷,你可是汉人,这汉人的风俗啥的,你比我懂,你留在这,即便是活了下来,指定也得被当成汉奸,咱们一起走,指定会有条生路。” 多克明游说李老四的时候,原本还反对的庆阿赞同道。 “对!多爷说的对,四爷,你要是一起走的话,有你在那招呼着,人家肯定不会怀疑的!” 这会庆阿在心里佩服起李老四了,即便他是旗兵,可是他也想活命啊。他不想就这么把性命白白的丢在这里。 我去,他不赞同逃跑,是因为无路可逃,不知道往哪里逃,逃走之后又该怎么办,但是现在一样了,多克明已经说明了他们该往什么地方逃,逃走之后应该怎么办。但如此为什么还要在这里坐以待毙? 李老四一声不出的提着火铳,他只是默默的走着。 他的心里很乱,他同样也想活命,他甚至也动过逃跑的念头。不过却没有多克明想的那么多,一边走,他一边有意无意地又问了句。 “多爷,你们有多少人哪?” 多克明看来不是哥,是聪明人,他既然能想出这么万全的办法,肯定是身边还有其他人。办法肯定也是别人出的。 “多了!多了!除了我,还有……” 看了一眼李老四一眼,多克明说道。 “反正有不少人呢,四爷,你知道,谁他么不想活命?给主子卖命,这命可都卖几十年了,爱新觉罗家的要自寻死路,咱爷们可得寻条活路不是!” “活路!” 李老四几乎是喊着说道。 “人一多,往南逃的时候,指定就让波斯人当成人马给剿了,到时候可咋办?” 多克明顿时愣在那里,他还真没想到这些。 “可人少了,逃的时候,万一碰着土匪,指定连保命的机会都没有。” “就是那些人,可他么都是一个个不知死活的东西!” 多克明接过话,又继续说了起来。 “咱们要是人少了,别说是土匪,就是那些个牧民,指不定就把咱们抢了,还有那些漏刀的,可也有不少逃到了波斯,见到咱们,那还不是仇人见面,杀个眼红!” “可不是这个道理,四爷,这一路上,风险可海了去了!人多了,强盗什么的也不敢轻易惹咱们不是?” 大家伙儿都知道,在这个时候人多了反而是个好事儿。毕竟人多了,那些土匪强盗也不敢轻易招惹他们。 “哎,我说,两位爷,你们是糊涂,咱们是逃命,拖家带口的,即便是打,恐怕也占不了便宜。人越多,就越容易出事,这事儿,要是这么办的话,肯定是办不成的!况且,你想想,上千人甚至几千个人就那么闯进波斯,到时候,官府又岂不会派兵过来?即便是咱们逃到了南边,那么多人一起逃到周国,别人就不会刨根问底儿!” 一气说完,李老四用力的摇头说道。 “人多了,别说是逃命了,恐怕连逃命的机会都没有。” 被于涛命,他有着自己的打算,也有着自己的见解,显然不赞同他们说的那样,大队人马的一起逃跑 “那你说咋整?” 多克明惨笑了一下。 “难不成,把他们都丢在这?” “你这主意,肯定不是你自己想出来的吧!” 李老四的反问,让多克明沉默了一会,然后闭得紧紧的嘴张开了。 “四爷精明,确实不是我想出来的。” “而且还不止一个汉人对吧!” 有些事情,只要略微想一想,总能想出原由来,他想了一会,然后又说道。 “其实,逃跑这事我也想过了,这人多不行,人少了也不行,多了,麻烦肯定也多,少了,这几千里逃下去,能不能活下来,都不一定!” “那咋弄?” 庆阿看了看李老四,又看了看多克明,然后问道。 “四爷,你莫不是还有别的什么主意?” “主意倒是有,不过这主意,也有些风险!” 李老四直接了当的说道。 “风险?” 用力咽了口唾沫,庆阿盯着他问道。 “有什么风险?四爷,你把你的主意说来听听?” 众人眼巴巴的看着李老四,想要从他那里听出他的办法,不过李老四并没有立即回答他们,而是咽了口吐沫,然后说道。 “其实吧,这事说好办到也好办,哥几个你们听我说……” 正文 第383章 人与人(求支持,求月票) 夜深了。 纷纷扬扬的雪花,随风飘荡着,这几天,大雪、小雪时下时停,天地间早就被厚厚的积雪给覆盖了。大雪遮挡了天地间的一切,也让所有地标都失去了意义,似乎在这个时候,人们只能茫然的在雪地中无目的的行走着。 在白雪中一支灰绿色的部队在厚厚的积雪里艰难前进着,积雪拖曳着每个人的脚步,让他们的速度变得更慢了。 黑夜中,远方的爆炸闪光很是显眼,此起彼伏的就如同夏日的雷电一般,爆炸的闪光在黑夜中闪现,将地平线以及天空是映亮,然后瞬间消失。隐约的,似乎还有爆炸声传来,那声音甚至比夏日的惊雷更为洪亮。 尽管半方炮声轰鸣,但是这只队形散乱的队伍却没停下来,反而加快了速度,他们要赶过去增援前方的卫城,否则,那里很有可能陷入敌手。 雪花纷纷洒洒的落在肩膀上,将身上灰绿色的号衣染成了白色,甚至就连同眉毛上也粘满了雪花,即便是天寒地冻的时,在海纳的头上仍然冒着汗水,汗水将雪花融化,然后和在一起顺着下巴滴下。一只火铳斜背在他的身后,不时撞着铜水壶,他的水壶已经空了。 听到路边传来的流水声,他顺着水声跑出了队伍。尽管天寒地冻的,可万幸的是,河水并没有结冰,要不然,就只能把雪往水壶里装了,对于这条小河,京营出身的他,并不陌生,过去,他们经常会在行军的时候,来到河里灌水,至少这是流水,而且水也很干净,摘下水壶就泡在河里里灌着水,等灌满后,他又用这冰冷的河水在脸上扑洗了几把。这才算是又精神了几分。 站在河边做了个深呼吸,挺胸回望着大路,路上大批的队伍向着前方行进着,在夜幕的中,只能隐约看到他们的身影,相比于身影,他们的脚步声音更为清楚。突然在队伍里,他发现了一个身影,瘦弱,矮小的身影很特别,立即吸引了海纳的注意。他快步走回到路上,走到那个瘦小身影前。 “站住!” 那个瘦小的身影,被他的喊声吓得一个踉跄,还不等海纳看清这人的模样,这小子就冲着他咧嘴露笑了起来。 “海三叔。” 一听声音,海纳就听了出来,这是林义那小子的儿子,才十四,林义那小子死了,所以他就充了丁。这次出征,他告诉这小子,不要跟过来,毕竟,谁都知道,这一仗肯定是九死一生的。 可是那知道这小子却一路跟着来了。 面对着这浑小子的傻笑,海纳怒视着他,也没有说话,而是直接一脚把这傻小子踢倒在地。 “给爷爷滚!” 林怀乡有点懵了,海三叔怎么这副模样?这是咋了?坐在雪地里的他没动,只是眼巴巴的盯瘦海三叔。 “赶紧滚!” 海纳再次骂道。 “我不当逃兵,我要杀明军。” 这一句话让海纳一愣,盯着他骂道。 “你他么的毛都没扎齐,还他么要去杀明军,那明军又是好杀的?平时带着你,不过是混日子,现在这是去送死,去送死。你懂不?” “你们能去,凭啥我就不能?就算回去了,早晚还是死路一条……” 看着眼前的这浑小子,海纳的心里一阵五味杂陈,他心情复杂到极点。 两人就这么对视良久…… 好一会,海纳才说道。 “你他么的,活腻了,他么的,不当逃兵,非他么充好汉,这好汉有啥充的……” 然后他伸手拉起林怀乡说道。 “充、充他么的什么好汉,你他么是汉人,非,非他么为大清国送这个命干啥?我瞧你小子,当真是个糊涂蛋……” 真是个糊涂蛋! 可不就是一个糊涂蛋,他明明是个汉人,结果非要为大清国在这里要死要活的。真不知道爹的是怎么教训这小子的?怎么就把这小子教育成这副模样? 难道他就不知道相比于其他人。如果说他想要逃命的话。他会有更多的机会吗? 这小子现在却偏偏自己个儿把命。往死路上送。 不是糊涂蛋,什么是糊涂蛋? 根本就是个傻子! 尽管他骂着,可是最后却又叹了口气道。 “你这浑小子,命是你自己的,你自己想死,他么的谁也拦不了你,想送死,那就去吧……” 一听海三叔不在拦自己了,他立即咧开嘴笑道。 “就知道海三叔肯定会答应我的,三叔对我最好了。” 好。 好,你娘的个头。 海纳在心里骂骂咧咧的。他甚至不愿意去看身边的这个半大的小子。这混小子脑袋瓜子到底是怎么长的?怎么就这么不明白事理? 怎么就不知道在这年头,最重要的是活下去,而不是现在这样白白的拿自己的性命去送死。 最后海纳长叹了口气。他伸出手,一把拉起坐在雪地里的混小子。将他拉起来的时候,盯着他认真的说道。 “我说你这傻小子,到时候你就跟着我,我说怎么样你就要怎么样,知道吗?” “我知道。我知道。” 看傻小子在那里点着头。海纳又说道。 “那我要是让你逃呢?你会逃吗?” 傻小子看着海三叔,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看着他反问道。 “到时候海三叔会走吗?” “滚蛋!” 海纳骂骂咧咧的说道。 “跟着我别走丢了。” 他又继续往前走了。往前方走的时候,听着在寂静的黑夜中传来的隆隆炮声,他的心里冒出了一个念头。 他自己未曾不是一个傻子。 这些人一个个的,又有几个聪明人,要是聪明人的话,这会儿恐怕早都逃了。 不知道逃到什么地方去了。 可是这个世间又有多少聪明人呢? 有的人在往前去,同样也有人在往后逃。 当这些清军顶着风雪往前方赶去的时候,在前方混乱的战场上,同样也有人在往后逃。风雪掩护着他们身影,让他们能够躲避已方的督战队以及明军的游骑。有傻子也就有聪明人,这是人世间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雪花漫天飞舞,天地间白皑皑的,看起来有点单调凄凉。 突的,一声马嘶打破了这风雪中的静寂,却见大雪纷飞,满是积雪的冰原上,一行十几人正在那里赶着路,因路上积雪有些深,所以他们只是在没膝深的积雪中努力前行着。 尽管他们们的面上挂满雪花,但却仍能看出他们年龄相貌各异,长者不过四十余岁,年轻的也是正值壮年,若是说他们有什么相似的地方,恐怕也就是那脸上的惶惶之色了。 他们每走上数步,不是回头张望,便是往左右看去,他们似乎正在躲避着什么。似乎因为这赶着路的关系,使得他们变得极为胆小,一点点风吹草动就会让他们精神紧绷,或是握铳相向,或是加快脚步,可在这没膝深的积雪中,又怎么可能走快。 “该、该不会追来吧!” 多克明有些紧张的看着后面。 “追?他么的,谁会来追咱们?咱们就是他么的一群小虾米,谁会注意到咱们!” 庆阿的话声刚落,一旁就有人说道。 “话不能这么说,咱们这一路上可真不容易,二十六个弟兄,你看看,活着的还有几个?七个人把性命都丢了。” “可不是,真他么的不是玩意,连条生路也不想给咱们……” “哎呀,我他么的就说,早,早他么就该走,走,可非拖到现在,他么,他么差一点就把命给丢了……” 多克明一边嚷嚷,一边说道。 原本的他有着自己的计划。按他的想法,应该是在半路上逃走的。可哪曾想计划却赶不上变化,因为有人提前逃跑被发现了,被砍了脑袋,如此一来,他们也就没有机会再逃出去了,直到昨天才总算寻着机会。趁着明军打过来的时候,乘乱逃了出来。 “你可别这么说,要是逃走了,咱们指不定就被当成逃兵给砍了脑袋。” “可不是,你们没瞧见前几天刚砍掉的那些脑袋吗?不趁乱逃跑,肯定会被抓住的。要是被抓住了。咱们一个个可都是小命难保。” “虽然是这么说,可你们也瞧见了咱们这一路上。可也没少碰着麻烦。咱们是不被当成逃兵给砍脑袋了,可是明军却没有对咱们手软过啊。” 多克明在那里大声抱怨着,他们逃出来是逃出来了,可是在路上却不断的遭遇到明军的攻击,这一路上可有不少弟兄都赔了性命。 这算是怎么回事儿? 当个逃兵也不容易。 让大清国给抓住了,大清国这边不会饶了他们。 就是让明军碰到了明军也不会,因为他们是逃兵,对他们高抬贵手。 换句话来说,无论是哪边碰到他们。等待他们的都是死路一条。 “哎,这件事也不能怪着人家,要怪就怪咱们不识相,非要和他们拼到底,你说这么拼下去有个什么意思啊?” 有人在一旁抱怨了起来。 “一个个非要和人家往死里拼,到最后把自己的性命也都给赔上了,你他们赔他们的,还拖累咱们。”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那些混蛋自己往绝路上走,还拖累咱们。真他么一个个该死。” “行啦行啦,瞧瞧你们这副模样。人家再怎么说那也是像个爷们儿似的和明军杀了个痛快,瞧瞧咱们一个个的就这么逃了,咋能还有脸去说人家。” “话是这么说,可以得分时候呀,现如今这样干和送死有什么区别?” “不是,过去人家没给咱们留一条活路,咱们要是逃了,那是当孙子,现在人家给咱们留了活路,结果一个个的反倒得瑟起来了。我看呐,这有些人脑袋不砍到头上是不知道自己姓啥。”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在那里说道着。几乎没有人会以自己是逃兵为耻,反倒是在那里,到院子前方那些拼死抵抗的弟兄们。 他们甚至觉得之所以落到现在的地步,正是因为那些人不知死活。在他们看来,只要大家伙儿不顽抗到底。直接投了降,他们也不至于沦落到现在这步田地。 “哎,人的命天注定。这大清国的气数是尽了,咱爷们儿可不能陪着大清国一起亡了。” 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的选择。当多克明做出他们的选择时。在炮声隆隆的前方,已经被轰成断壁残垣的城池里。 海纳躲在一到段墙的跟前,他有时会露出半个脑袋,观察着前方。然后再说回自己的脑袋,就那样靠着墙头。大口的喘着粗气。 “怎么样?我说你小子现在后悔了吧?” 扭头看着林怀乡,看到这半大的小子。海纳说到。 “小子,我告诉你现在想走的话还有机会走,要是在晚上两天,到时候可真的就逃不了了。” “三叔,你走不?” 林怀乡看着海纳巴巴的问道。 “我说你这混小子就是一个榆木脑袋。你小子就不想活了。” 看着眼前的这傻小子,海纳的语气里尽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你知道不只要他们冲了过来。” 一把抓住林怀乡的衣领,海纳指着前方雪地中的两具尸体,尸体上穿着的是红色的军装。 那是明军的尸体。 在之前的战斗中被击毙的明军,红色的军装,红色的鲜血。在雪地中再醒目不过,远远的看过去,甚至有些刺眼。 “到时候他们肯定会一个不留的把咱们全部杀死,一个不留,你知道吗?” 海纳大声说道。 “你这傻小子怎么就这么蠢,你不是其人,你是汉人,你是汉人,为什么要为大清国把自己的命给赔上。你这混小子,不知道大清国瞧着就要完了?” 就在海纳抓着林怀乡的衣领,想要把他个榆木脑袋给点醒的时候,他并不知道在远方一个明军已经瞄准了他。 突然一阵轻微的呼啸声由远而近,甚至都不等,很那回过神来,他只觉得有什么东西钻进了脑子里,然后整个人就猛的一下倒了下去。 “三叔,三叔……” 林怀乡看着摔倒在地的海纳,看着雪地中那片猩红。整个人都变傻了。只是傻傻的看着已经倒下去的海纳…… 正文 第384章 权贵(求支持,求月票) 清晨时分,似乎是征兆着不祥,一阵乌鸦成群结队的,肃肃地发出嘶哑的鸣叫声在靖南城的上空飞舞着,这些乌鸦一部分飞进城内,散落在树枝上。这些乌鸦,虽然感受不到什么是“亡国之气”,但是和往日相比仍然显得有些惊疑不定的,时而落下时而又起飞,飞起来又落下,这样不断的重复着,之所以如此,倒不是因为乌鸦通灵,而是因为地上的喧哗让它们无法安静下来。 逃兵! 王朝的末日,许多人都在逃,不仅仅只有普通的士兵,士兵们为了自己能够活命,会在战场上逃跑。而在后方,那些曾经享尽人间富贵的达官显贵们,倒也不见得会与国同休,他们同样也在逃。 只不过与普通的兵丁不同,他们在逃跑的时候,往往会有很多想法。也会做许多准备。他们不会仓皇的说逃就逃,对于他们来说,即使是要逃,也要做好万全的准备,毕竟,他们都是见过世面的人,况且也是家大业大的,即便是逃难,那也比普通人要复杂些。 明军距离靖南城越来越近了,甚至不时的有消息传来——明军的探马出现在城门外。一时间,靖南城中的军民百姓们,无不是惊魂不定的等待着,等待着皇上下旨离开靖南,逃了这么多年,他们只知道到了这个时候,就别指往什么主子把明军撵走了,这个时候,想保命,还要是往南逃。 不过有消息说,主子已经决定与靖南共存亡了,大清国绝不再像过去那样灰溜溜的南逃,这样逃下去总不是个法子。 开初,不少人还不信这个信儿,毕竟,他们不觉得皇上主子会这么“心狠”,逃了这么多年,居然今个儿在这里充起了爷们来了,这该不是脑袋让驴给踢了吧! 尽管这是大不敬。可面对生死,大家伙倒也没有那么多的顾忌。 当然,更多的人则暗自祈祷着,指不定,这是皇上主子故意虚张声势,为的是激励前线的将士拼命。 可是过了没多少天,就传来了消息,满街的流言蜚语,到处哄传王化行要带着皇太子逃奔南方,皇上主子要与大清国共存亡了! 于是人们纷纷开始逃难了,这个时候,已经不需要再等了,皇上主子是铁了心肠要死在这了,他么的谁想跟他一起死?但凡有条活路,谁他妈不想活下来? 军民百姓在为将来作准备,开始悄悄逃出城外,同样的,对于达官显贵们来说,他们同样也在为将来作起了准备。 纳兰宅内上上下下同样也是惶惶不安,此时纳兰明珠将儿子们聚在一起商议办法。作为长子的纳兰揆叙首先想到的是逃。 “阿玛,明军就要杀进城了,事不宜迟,能走的全都走,先逃出靖南城再说!” 纳兰明珠摇摇头说道: “家里这么一大摊子,即使是要走,也得收拾一下,毕竟等咱们离开了这里,到时候可就要坐吃山空了,家里的银子东西不带着,难不成将来要做吃山空不成?” “阿玛,您放心吧!咱们现在尽可能的带着东西,人在什么都在,人不在了,就是有银子,恐怕什么也都没有了,爹,现如今,关键是要保住命,东西多了,反倒不一定方便。” 纳兰揆方看着阿玛又说道。 “孩儿之前已经命人以您的名义给波斯的宰相去了封信,您与他关系颇佳,相信到时候,只要咱们到了他们那,至少不会有性命之危。” 纳兰明珠点点头。 “还是揆方考虑的细致,这样的话,这一路上倒也能轻松一些了。” 前些年与波斯官员往来中,纳兰明珠倒是与他们的宰相以及官员结下了一些交情,现在这些交情倒也能派上一些用场,或许游说他们放旗人入境避难不现实,但是纳兰家去避难,肯定没有什么问题,毕竟,当年他也故意施了一些人情在那些人的身上。 “阿玛,千万别这么说,波斯人性情暴虐,全无信义,即便是当初他欠您的情,现在也不一定会还这个情,阿玛,咱们不能把全部家当都押在他们身上。” 纳兰揆方又一次提醒道,作为次子的他,比大哥更精明一些,尽管他提前就与波斯人那边打了招呼,但他也知道,那些人根本就靠不住。所以他才会毕竟父亲早做打算。 “万一他们将来要是见明人势大,把咱们给卖了,那可就全完了。” “小弟说的对,波斯人肯定靠不住,咱们先到那里躲一阵子,然后肯定是要离开的,不过,这离开波斯后,到那里去,总是要好好考虑一下。” “还是周国吧,吴家那边对汉人一直都有优先,咱们和汉人的模样差不多,冒充汉人,总能活下来的。” “不一定,现在不知多少人想往那边去,去的人多了,到时候,自然会有人怀疑!” 看着儿子们你一言我一语讨论着将来,纳兰明珠又说道。 “留在波斯对咱们来说确实是风险太大了。” 纳兰明珠点点头,然后说道。 “不过,刚才你们说,到周国,也是有风险的,毕竟,咱们纳兰家,在各国是排得上号的,普通百姓可以托庇于周国,可是咱们往那里一去,指不定人刚到地方,那边就有人认出阿玛来了。” 逃往周国! 现在的大清国,不知多少人早就把吴周视为逃命的去处,毕竟天下这么大,似乎只有吴周才有他们的容身之地,其它的诸夏,指不定这边他们刚逃过去,那边人家手里的刀子就朝他们的脑袋砍了过去,到诸夏是自寻死路。 说了一圈儿,似乎也只有在周国能够寻得一条活路。 “阿玛,去那里不重要!” 纳兰揆方看着阿玛认真的说道。 “现在没工夫说这些话了,现在最要紧的是,赶快收拾东西,除了银子之外,还要多带衣裳,多带吃的,毕竟,这一路几千里,光有银子是不行的!” 现在可不是在那里慢吞吞的商量这些事情的时候了。在商量,恐怕明军就打到城下,到时候成门一关,大家伙儿可就全都困在这里了。 “对、对,小弟说的对,不仅是银子,这一路几千里,想要逃过去,吃的比银子还重要,这事可得办好了,要不然,人饿死了,可就全完了。” 看着小弟,纳兰揆叙又补充道。 “不过,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是不假,但是还得有人手护卫,要不然万一碰着土匪强盗的话,指不定会赔上性命。” 思索片刻,纳兰揆叙又说道。 “阿玛,孩儿在步兵衙门里倒也有几个交好弟兄,要不然,让他们与咱们一起离开,要不然,只凭家里的包衣,指定是不行的。” 纳兰揆叙在步兵衙门里当差,手下领着一营兵,对于儿子的这个建议,明珠当然不会拒绝,他略微点下头,然后说道。 “对,拉上他们,有一营兵护着咱们,这兵荒马乱的一路往南,也放心一些,到是粮食……” 沉思片刻,纳兰明珠说道。 “揆方,你拿我的帖子到粮库里去取粮食,就说是宫里头要的,反正,明军攻城,顶多也就是两三天的功夫,再多的粮食,最后也是便宜他们,要不然肯定也是主子下旨,一把火烧掉……” 提到主子的时候,纳兰明珠的心思一沉,神情变得有些古怪,他知道,这个时候他与儿子们商量这些事情,肯定是大逆不道,这天下那有主子准备殉国,当奴才的逃离的道理。 可是,纳兰明珠却不想把性命丢在靖南,他想活下去,好好的活下去。与主子的死活,他并不在乎,或者说他现在连自己都顾不得了,又怎么能顾得上主子呢? “还有件事儿,我非办完才能走!” 突然,纳兰明珠看着儿子们说道。 “阿玛,您说吧,孩儿去办!” 儿子的回答,让纳兰明珠摇摇头,然后说道。 “这件事,不能交给你们去办,必须要为父的亲自去办,毕竟……” 想到那位结拜兄弟,纳兰明珠说道。 “我欠我那位兄弟的太多了,即使是要走,不告诉别人,也得和他知会一声,毕竟,毕竟……哎……” 想着这些年的交情,纳兰明珠长叹口气,最后又摆摆手说道。 “好了,你们去忙活着吧……” 在儿子们去忙活着的时候,纳兰明珠,只是默默的坐在那里,他的神情显得有些复杂,他这么一个旗人要逃了,可是王化行那样的汉人,却要护着太子往南,他护着的是什么? 是大清国往后的一线生机啊! 哎。 自己终究还是不如王化行啊! 想到这些年,大家对汉臣的不信任,纳兰明珠摇头长叹道。 “到最后,逃的、降的,可都是满臣蒙臣啊……” 如此一声长叹后,纳兰明珠便沉默了下来。 院子里,包衣奴才们正在那里收拾着行李,整个院子里都是乱蓬蓬的,成箱的行李,被不断的抬到车上。 置身于院中,纳兰明珠抬头看着树梢的乌鸦,他的脸上尽是一副愁容,作为皇上的心腹奴才,他知道皇上的打算,也知道大清国的将来,所以脸色才会如此的难看。 “阿玛,真的要去吗?” 纳兰揆叙看着阿玛问道,他知道阿玛要去见谁,现在去见他,岂不是要把大家都打算给说出来。 “总是要见一见的,要是不见他,恐怕这一辈子我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纳兰明珠昂叹了口气,然后对儿子吩咐道。 “备车。” 约莫半个小时后,纳兰明珠到了王化行的府里,在书房中,他看到了正在看的书的结拜兄弟。 两个人就这么看着彼此,谁都没有说话。在仆人上茶之后,明珠默默地喝着茶。而王化行者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书。 就这样沉默良久,王化行将手中的书看完后,他才把书放在桌上,然后看着纳兰明珠问道。 “明珠。现在过来肯定是已经想好了吧。” 纳兰明珠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我是不可能再随军了,毕竟这行军打仗,我本身就是外行,肯定帮不上你的忙。” 尽管纳兰明珠并没有直接道出他的想法,但是王化行还是从他的拒绝中明白了这个结拜兄弟的想法。 “既然二哥已经决定了。那就依着二哥的主意吧。” 王化行点了点头,然后看着他问道。 “现在的局势也就是这样了,大家都知道。怎么说呢?反正保不住的东西,再怎么搞也是没辙。其他的也就是尽人力,听天命。我这边儿你就不要再考虑了。倒是二哥那边。您想过没有,往后的日子怎么过?” 听着王化行的关心,纳兰明珠一阵既感动,他颇为感动的看着王化行说道。 “家里前些年还有些积蓄,至于将来走一步就算一步吧!” 西域可是不比中原,即便是想捞银子也没辙。尽管这些年深得皇上信任,千方百计地搜刮钱财,也不过只有那么一点积蓄罢了。 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便是没有多少积蓄,但也勉强能够过上一辈子。 “那,二哥你得考虑好了,这出门在外,到时候一切全都得靠银子,要是没有个升级,只是坐吃山空的话,到时候那日子过的恐怕不宽松啊。” 看着纳兰明珠,王化行又说道。 “甚至到时候即便是想吃饭都不一定能吃饱。” “哎,这些道理我都懂,可即便是这样,那也没辙啊。毕竟就那么一点家业!” 纳兰明珠摇头长叹道。 “就这么着吧。将来,将来,谁知道呢?往后的日子省吃俭用一些,总好过把命给丢了吧,你说是不是老三?” 王化行并没有立即说话儿,只是默默的看着纳兰明珠,在这一瞬间,他想到了当年他们在西安认识时的模样。那时候大家都是同样的落魄。没想到几十年过去之后,又回到了原点。 尽管他的心里有千言万语想要对这个结拜兄长说。可最终他还是没有开口。只是默默地从抽屉中取出了一个盒子,然后对纳兰明珠说道。 “这些年我也没有什么积蓄,这点东西二哥你务必收起来,毕竟将来我也没有什么地方能用着这些东西的。” 看着王化行拿出来的盒子,纳兰明珠连连摆手说道。 “怎么能成?这不成,你以后难道就用不着了?看你说的话,将来会怎么样我不知道,可你手边儿能有些银子,将来总能派上些用场,毕竟,毕竟……” 情急之下,纳兰明珠有些慌不择言地说道。 “大清国可是真没指望了,难不成你真准备到山沟里过上一辈子吗?” 纳兰明珠的话让王化行看着他。最后只是摇头苦笑道。 “二哥,你知道的,这是皇命,咱们这些当大臣的也就只有听旨了。” 他的语气中尽是满腔的无奈,似乎,对于这一切,他同样也是抗拒的,只不过他并没有抗拒的勇气。 “既然这样,那就跟我一起走吧。” 纳兰明珠看着王化行。语气极为认真的说道。 “你即便是不为自己,也要为几个侄子着想,不是,难不成你真准备让他们和你一起为大清国去死吗?” 现在他们两个人的对话看起来就是这么的荒诞。原本应该为大清国尽忠的旗人,居然在这里但说着一个汉人,不要为大清国去死。 “我知道你们汉人总讲究一个什么报君恩,可是,前年你为大清国立下的汗马功劳又怎么样?好听是怎么对你的,就你的功劳,即便是封个王那也是理所当然的。可是到最后你又是什么下场?在现在到了这个地步,又想起你来了。” 纳兰明珠看着自己的这个结拜兄弟,语重心长的说道。 “即便是你带着太子,领着大军到了南方。为大清国在打下一片基业。到时候,四个大字功高盖主,你的脑袋还是保不住。” 随后,纳兰明珠又说道。 “而且一切顺利还好说,要是不顺利的话。指不定到时候又有人会拿你是汉人得事在那里说事儿。别的不说,只要别人一说你是汉人,肯定就能把所有的罪名都往你的身上推。你以为是莫须有的罪名吗?那些罪名往你身上一推。就能把你推出去平息民愤,就能用你的脑袋去安抚军心。替罪羊我当过,难不成你还想去当这个替罪羊吗?” 纳兰明珠看着王化行,尽是一副语重心长的模样。不希望自己的这个结拜兄弟自己走上那条绝路,所以才会说出这番大逆不道的话来。 “二哥……” 看着纳兰明珠,有些激动的王化行,一时间有些激动地说不出话来。有些话他并不知道该怎么说出来。他知道那些话不应该说。是,如果现在不说的话,也许就再也没有机会去说这些话。良久之后他才说到。 “二哥啊,其实,其实……” 他长叹了口气,看着纳兰明珠说道。 “其实,小弟有些话要对二哥说。” 正文 第385章 奉先殿 (求支持,求月票) 所谓的“亡国之相”,指的恐怕就是人心散乱,指的就是的官民人心皆散的模样。 人心一但散了,往往事情也就没有了挽回的余地了。 一阵乌鸦落在皇城中,一看到这些征兆不祥的渺茫,宫中的太监纷纷用挑杆趋赶着它们,乌鸦们发出一阵阵嘶哑的叫声飞了出去,在宫里再次安静下来以后,整个皇宫又一次回到可怕的寂静。 因为天上有云,乌云密布,虽是清晨,却不见多少光亮,到处都是昏暗的,这昏暗的清晨,只使得皇宫更显得阴森、骇人。 作为皇上的玄烨当然不知道,为了不让他一出门就见到乌鸦,那些色目太监们是如何的小心翼翼的赶走那些乌鸦,一夜没有怎么睡的他,草草地用了早膳,漱了口,回到东暖阁里休息,等候太监和宫女们用膳后随他去奉先殿去哭拜祖宗神灵。 奉先殿是宫中少有的几栋汉式的宫殿,那里是祭祀祖先的家庙,对于已经失去祖陵的满清来说,那里的牌位,或许是他们了表孝道的唯一的选择了。 他昨天又听见身边的太监禀报说什么,这几天来宫女和太监们又在纷纷传说着,在深夜曾听见太庙中巨大响声,又似乎有脚步声从太庙里传出来。甚至他还贴身的太监说,奉先殿这阵子午夜的时候,总有恨恨的叹息声传出,有时还会有顿足声。 从前线返回靖南之后,玄烨就直的很留心这一类不吉利的消息,所他身边的掌事太监和左右长随,也常把这类消息向他禀奏。每次听到太监的禀奏,都会使他整个人都陷入绝望之中,尽管不能直接说出自己的想法,但是有时他会在心中绝望长叹: “这是亡国之相!就是亡国之相啊!” 每每如此感叹时,玄烨的心底都会涌起一阵无奈感。 对于幼年继承皇位的玄烨来说。在即位后的二十几年中,他可以说是费尽心机把大权从辅助大臣的手中夺回,从那时起无论顺境逆境,可谓是兢兢业业,立志中兴大清,做一位“千古英主”。让大清国的国柞可以延续下去。 尽管他从没有想过要做一个敬天爱民的“尧舜之君”,但是他所思所想的却是中兴大清,他甚至都没有想过效法那个皇帝,他只希望自己能够像大明的兴乾皇帝一样,能够起到逆境,进而中兴大明。对他而言,只要能够做到这一步,也就足够了,他的内心深处甚至没有太多的妄想,他甚至都不敢去想什么重新夺回中原,尽管有时候他会在大臣们面前说,但是在心里头,他想的不过只是能够偏安于西域,能够让爱新觉罗家的天下传承下去,仅此而已。 但是残酷的现实却一现地的打击着他,让他无法去面对现实。打击他的并不仅仅只是国运上的崩坏,而是大明从来没有忘记他们,是大明不给他偏安的机会。每一次,当这样的念头冒出来的时候,残酷的现实,会再次无情的打击他。 从弃守西域,逃至山南(中亚天山南),几年来,国运崩坏、毫无将来可言的现实,让他的锐气日减,尽管没有沉迷于女色,但是对鬼神之力的信仰却与日俱增,尤其是从前线“亲征”返朝之后,他几乎每天都会到奉先殿跪在历代先帝的神主牌位前前痛哭祈祷,祈求祖先显灵,保佑大清。 愈是国事艰难,愈是悲观绝望,愈是愁苦难当,每到这个时候,奉先殿就成了他的避世之处,他会跪在太祖和太宗的牌位前痛哭一场,说道着什么子孙不孝的话语。 其实作为皇帝的玄烨的性格极为坚毅,他到奉先殿去不全是求祖宗保佑,实际上,他有有着太多的苦恼和说不尽的伤心话,既不能对朝臣明言,也不能对后妃道出。所以也而只能对两位太祖太宗痛哭,毕竟是他们开创了大清国的基业。他希望祖先能给他什么启示,尽管,祖先从不曾给予他任何启示。 自从这阵子,先后数十城的官民守军迎降明朝,上万京营八旗兵不战而溃,散逃各地,而明军正顶风冒雪的往靖南赶来,玄烨知道眼下亡国局势已成,表面上故作镇静的他心中十分害怕。他害怕死,但同样也害怕生,已经完全陷入绝望中的他,只是在心中对自己说: “朕朝乾夕惕,苦撑江山二十余载,不曾竞落得今日这般田地……” 在这样国家将亡时候,即令奉先殿没有异常情况,他也要到奉先殿痛哭一场,何况一连数夜,侍候在奉先殿的太监们都听见正殿中总是在半夜三更时候,不是有叹气声传出,就是有顿足声响起。甚至还有一位老太监看见烛光下有人影走动,差点没把那个老太监给吓死过去。那个老太监吓得惊慌失措地逃了出来,一边跑一边大喊大叫着。这件事也闹得沸沸扬扬的,宫里可谓是人尽皆知。即便是想瞒也瞒不住。 种种这样的灵异,让玄烨想当然后的认为是祖宗显灵,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祖宗开创的江山要亡在他的手中,他死后无面目见列祖列宗了,这种长久以来压在心里的惭愧心情,在今天变得越发的强烈起来,让他整个人都变得坐立不安起来。 “都是朱明、都是朱明……” 忽然站起身来的玄烨,在暖阁中走动着,他的嘴里连连发出恨声。 “为何非要赶尽杀绝,为何不能放朕一条生路,为何不让我大清国偏安于此……” 看来现在大清国之所以到了这步田地,并不是因为她无能,而是因为明朝咄咄逼人,是因为明朝不给大清国喘息之机,不给大清国一条生路。 他当然不会去想当年他们也从未想过要给永历皇帝一条生路。 最后,他无力的喃喃自言自语道。 “朕无颜见列祖列宗!无颜见列祖列宗!……” 当他在暖阁里狂言乱语的时候,太监和宫女们都是颤立于阁外,甚至都不敢喘大气。他们都知道现在的局势十分紧急,皇上心情很坏,一个由不住,不定就会有人的脑袋掉下来,这阵子,可是先后有十几年奴才被杖毙了。 想着今天皇上的心情很坏,担心自己惹祸上身,被活活打死的奴才们无不是面带愁容,满面的恐慌。几个常在皇帝身边服侍的太监和宫女都在暖阁外边,屏息等候,谁也不敢轻易走进暖阁。 当然,也有几个太监难掩眉宇间的高兴,这些自幼被净身入宫的色目太监,尽管早就习惯了当太监,可他们仍然记得当年为什么被掠入宫中,为什么被阉割为太监,这个时候,面对满清将亡的现实,他们多少总感觉有些激动,当然,他们会想方设法的控制内心的这些念头。但有时候难免总会有些真情流露。 颓然地坐进龙椅里,玄烨端起茶杯,然后喝了一口茶,茶很淡,甚至没有什么味道,但是却仍然让他的心思冷静了一下。 “看样子,事到如今,也就只有这样了。” 尽管害怕死亡,但是玄烨已经决心接受这一切了,尽管他自觉无颜见列祖列宗,可是现在的局面,又岂是人力所能挽回的。 想到这,他自然又想到了满朝的文武百官,他们现在是什么模样?他们是不是也像自己一样,在这里忧心着时局?为什么在这个国国家危在旦夕之时,满朝文武没有一个人进宫要求召对,献上一策来? 难道说,他们也是束手无策吗? 既然如此,要这群奴才又有何用? “一群没用的奴才!” 他忽然又想到吩咐王化行的事情,他可是托孤于王化行。当亲征不利,返回靖南的时候,就有人建议南撤,以保存一丝元气,可是玄烨并没有同意,因为他知道,即便是南撤,恐怕也保不住大清,因为只在他这个皇帝在,只要大清国的朝廷在,大明就不可能放弃追击,他们会继续追击下去,直到天涯海角。 但是也有人看出了他的心中的所想,也有人建议让太子南撤,招集南方国境的兵力,再领兵北上增援朝廷击退明军,尽管奏折里是这么说的,但是所有人都知道,太子一但撤往南方,其实也就是去逃命,至于什么增援……不过说是说笑罢了。 到时候太子带着南边的军队。他逃到什么地方,只要他不登机,只要他不撑地,没有了大清国的皇帝,也没有了大清国的朝廷。对于大明来说,那些人不过只是一群流寇,只是一群匪盗,仅此而已。 到了那个时候,大清国才能够真正的获得一线生机。几十年,也许上百年之后。大清国还有可能再次崛起。 但是这一切显然是要以他这个皇上的死作为代价。 想到这里,玄烨的心里开始痛恨朝廷中尽是庸庸碌碌之臣,竟没有一个人各位君分忧,能够为他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来。 想到这里,怒不可遏的玄烨,猛然将手中的茶杯用力往地上摔得粉碎,恨恨骂了一句。 “这些无用的废物,当真是该杀!” 一声该杀之后,玄烨又一次想到了王化行,又一次他的内心深处,涌起了一种复杂的情感。 托孤于王化行。 这件事自己办对了吗? 王化行,说到底,他总归是汉人啊! 汉人! 王化行是汉人! 这么些年,他受到了多少委屈? 万一他要是投降了明人,到时候,大清国可就全完了。 “不会的,不会的,他是忠臣,他是忠臣……” 玄烨喃喃自语道。 “他肯定会为大清国尽忠的,肯定会的……”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甚至就连自己也不相信,不是他不相信,而是因为玄烨觉得在这个时候,但凡是人,都不可能看不清楚现实。 现在大清国已经走向了末路,在这个时候,别说是王化行那样的汉臣,就是自家人都不一定可靠。 可是除了他自己,还有谁可以用? 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又一个名字。最后,他又连连摇着头。那些人终归还是差了那么一点。 要是指望那些人。恐怕大清国就再也没有的希望了。 “都是一群没用的奴才。” 愤恨的骂了一声。最后又无奈的说道。 “算了算了。就这样吧。” 他又对着远格外的太监喊道,让他们进来。殿前的太监闻声,赶快进进来,跪到地上。 玄烨望望他们,小声说。 “传旨,马上往奉先殿去!” 太监连忙轻声问道。 “要备辇么?” “不用备辇,步行过去!” 掌事太监赶快出了暖阁,安排一部分太监随驾去奉先殿,一部分留在宫内,另外差一名小答应速去通知奉先殿的太监,恭候接驾。即便是在这个时候,该有的规矩是一样也不能少的,越是这个时候就越讲究一些规矩。 当太监和宫女们正在准备时候,玄烨则默默垂泪,他在心中对自己说道。 “无颜见列祖列宗啊!” 他一想到不久之后的亡国之祸。他就不由得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要用性命去,去保住大清国的一线生机。想到自己都是年纪轻轻的,就要把命丢在这个地方。他的心里就是阵凄楚,鼻子一酸,热泪奔涌而出。 但凡事人谁又想死? 在这个时候,他甚至想到了崇祯皇帝,他不知道崇祯皇帝为什么能够那么坦然地面对死。 现在只要想到了死,想到了将会死在这里。他整个人就变得心魂不定,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样走到奉先殿的,不知道是怎么样跪在太祖,太宗,皇帝以及父皇的牌位前的,神情恍惚的,他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 “我不想死啊。” 不想死。 如果不死的话。明朝肯定不会放过他的,也不会放过把大清。要么是他死,要么是大清国彻底的灭亡。 该怎么办? 抬起头来看着太宗皇帝的牌位,他在心里默默的想到。 “求祖宗救我,救救我吧……” 正文 第386章 平天下(求支持,求月票) 终于,兴乾二十二年正月将出,明军的先头部队抵达了靖南城外。此时的靖南除了还有城外的数个棱堡外,已经成为了一座孤城。尽管在棱堡的拱卫下,明军距离靖南仍然十里之遥,但是他们已经可以清楚的看到靖南的城墙。 抵达靖南之后,明军并没有急于作战,而是立即开始修建起了工事——沿着靖南城挖起了战壕,不到五天的功夫,在数万大军的努力下,深达五尺的战壕就将靖南以及周围的棱堡包围于壕沟之中。 又过了几天,明军又挖出了一道战壕,在两道战壕之间,又有多处简易堡垒要塞拱卫,明军依托着战壕、堡垒实现了对靖南的包围。在此期间,清军并没有试图攻击明军,他们只是眼睁睁的看着明军实施包围,修建工事。 靖南陷入了重围!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从后方运来的物资不断的充实着前线的包围圈——数百吨铁丝网的运抵,让明军的前沿前方多出了数道带刺铁丝网,使得明军又多了一道保护。 当身为西征军统帅的他,今天并没有穿着军装,而是换上了王袍,今天对于他而言是个大日子,不仅对他,对于大明同样也是一个大日子。 “靖南城,虽然是在土人老城的基础上扩建,但其城池规模颇为壮观,城外有50里土垣屏护内城,又有护城河屏蔽……” 对于靖南,李定国早就了如指掌,毕竟,靖南正是他此行的最终目标之一。 “现在城内有70万清虏,非但清虏主力集中于此,其酋首亦于城中,其已经决心死守……” 提及“死守”两字时,李定国的唇角轻扬,脸上露出得意之色/ “这样也好,他们于此地死守,到也省掉我们许多麻烦,我听说有人愿意进城劝酋首是不是……” 李定国的话未说完,忽然从清军的棱堡出涌出几声炮响以及一团烟雾。是清军在炮击明军的阵地。立即有参谋笑道: “既然建奴开炮了,来而不往非礼也,大帅,要不就命令炮兵轰上一阵吧。” 李定国往靖南看了一眼,并没有立即答应下来,而只是低声的说道。 “70万建奴啊!那可是自幼开始训练的八旗精锐。咱们只有不到十万人,即使是攻进去,到时候,也免不了一场血战,7比1的巷战,谁胜谁负,着实难料啊!” 自幼训练的精锐? 这话真的没有几个人信,可从晋王口中说出来的话,又有谁会怀疑呢?即便是明知道那70万人之中,还有一多半的老弱妇孺。 沉思片刻,李定国重新向身边的参谋长问道。 “靖南城内的粮食大概有多少?” “根据军正司掌握的情报,目前靖南城内的粮食约有330万石左右,足够城内清虏食用半年以上。” “用兵之道,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这攻城难免折损大军,所以,攻城绝非上策,兵法之中,亦有“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的说法,尽管我军没有十倍之兵,但是却有战壕、堡垒、铁丝网、地雷等物,要是发挥得当,即使是只有十万之兵,也可当百万之用,所以,本帅以为攻取靖南,应该以围城为上!” 见众人似乎有些不太理解,李定国笑着说道。 “此役关乎我大明将来数百年安宁与否,所以万万不容有失,本帅是断然不会冒险行事,好了,就这么定下了,围城!” 抬头往天上看了一眼,李定国认真的说道。 “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彻底的包围靖南,从今往后,那怕就是一只老鼠、一只飞鸟,也别想从靖南出来!大家明白吗?” “大帅,其实何必这么麻烦,这只是一座土垣而已,根本犯不着这么谨慎……” 不等参谋们反对,李定国就笑着说道。 “一人拼命万夫莫当,这城里头可是有几十万建奴要与我等拼命,他们是自知必死,攻进去容易,可夺城不易啊!” 盯着靖南的方向,李定国稍沉默片刻,然后说道。 “围城,也许是最简单的办法了。” 同样也是最复杂的办法。甚至也是最耗时、最漫长的办法,几乎没有人理解,为什么李定国会做出这样的选择,但是作为军人,他们只能选择服从。 尽管选择了服从,但并不代表着他们的心中没有疑问,对于树杰来说,他的心里有太多的疑问。 “大帅,为什么非要围城呢?” 看着面前的大帅,于树杰问道。 “围城,现在城中的粮食可供他们食用半年,这也意味着至少要围上半年以上,才能迫使的他们投降,才能看到效果,可是我们呢?十万大军在外,单就是物资消耗就是天文数字,这样长期围困,肯定是不划算的。” “是的,” 点下头,李定国并没有否认这些。 “长期围困,在围困敌人的同时,自己同样也被困起了来了,城内的粮食耗尽需要时间,半年?我看不行,恐怕需要一年甚至更长时间,这意味着,未来我们需要从国内运来大量的物资,现在铁路还没有修至靖南,所有的物资都需要由马车转运,一路两千里,那么多物资运输耗费的人力、财力,是难以想象的,算起来确实不怎么划算,但是这却是最好的办法,最重要的可以让城中良民百姓免遭战火之苦。” 让城中良民百姓免遭战火之苦! 晋王的回答让于树杰猛然睁大眼睛,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晋王在说什么?他是为了城中的百姓?这,这…… 突然,于树杰明白了,他恍然大悟似的说道。 “标下明白了!” “明白了?” “是的,晋王爱民之心,实非我等所能体谅!” “爱民……” 李定国并没有对这两个字作出回应,而是长叹道。 “本王有爱民之心,就是不知道,酋首是否有爱民之心。” “大帅觉得酋首愿意投降?” “如今酋首困守空城,孤立无援,不投降则有亡国灭族之祸,投降则虽然亡国,却能使一家性命保全,安享富贵。要是有人对他动之以祸福,指不定,他们是会投降的。” 提及这一点,李定国的心里暗自想道。 “要是这样的话,所有的计划,可就都被打破了!” 随即他又望着于树杰问道: “怎么样?有没有什么想法?” “嗯……” 沉默片刻,于树杰看了看靖南城,然后说道。 “城内的粮食太多了!” “是啊,粮食充足,利守不利攻。” “要是有办法,把粮食给烧掉,也许……” 于树杰看着大帅,话语微顿。 “也许能迫使建奴提前投降,毕竟如此一来局势就会朝着对咱们有利的方向发展。” 李定国点点头,然后说道: “确实如此,不过,万一要是酋首以自尽身殉社稷,不愿意投降的话,城内百姓可怎么办啊?” 李定国的话中还是没有离开城中的百姓,似乎他所关心的仍然是百姓的安危,尽管他们是敌人。 “酋首的秉性脾气,标下完全知道,不过标下以来,如果到时候,酋首死了,想来城内的百姓必定是会愿意投降的?” 然后他又继续说道。 “不过,在另一方面,我军仁义,这是世人皆知的事情,万一建奴以我军仁义,暗派死士袭击我军阵地,到时候,恐怕会徒增伤亡。” 他的提醒让李定国略点下头,然后说道。 “确实如此,要小心防范城内的渗透袭击,下令前沿各部队,发现任何从城内出来的人,一率射杀,绝不能给建奴可乘之机!” “大帅英明!” 部下的恭维让李定国哈哈大笑道。 “英明?你这么说,可是捧杀本帅了,好了,靖南的情况基本上也就是这样了,粮仓,本帅会想办法去烧掉它,现在靖南倒不重要,重要的是……” 回头看着于树杰,李定国突然说道: “最重要的是胤礽!” 胤礽是清虏的太子,早在他们抵达靖南之前,胤礽就已经领兵万余人,一路往南逃串了。 于树杰的眉头轻挑,问道。 “大帅的意思是,现在就派兵追击胤礽?” “斩草除根,胤礽不除,何以除根?” 李定国沉吟道。 “虽然靖南的结局已定,可是胤礽逃串,却给将来留下很多未知数,南方还有十几万建奴军民,胤礽领兵万余人过去,他们要是逃串了,无论逃到什么地方,于大明而言,都是隐患,为不给后世留下隐患,所以,胤礽必须要除掉!斩草必须除根!” 晋王的决定,让于树杰深以为然的说道。 “大帅所言甚是,这斩草势必要除根的!” 然后他又继续说道。 “不过想要斩草除根,恐怕也不容易,从目前掌握的情报来看,领兵的是胤礽不假,可是实际上领兵的却是王化行,他是建奴名将,其人极为擅长用兵,有他领兵,想要追击恐怕也没有那么容易啊。” 提到王化行的时候,于树杰显得有些谨慎,人是名树是影,王化行的名气委实有点太大,尽管双方从没有怎么交过手,但正是这个人打下了满清的半壁江山,现在满清能在靖南立足,就因为他攻下了这片土地。 对于这样的名将,当然要谨慎一些。 听到王化行的名字,李定国的眉头微跳,然后说道。 “怎么,觉得他很棘手。?” “不是棘手,而是确实难对付啊。” 于树杰望着晋王说道。 “这个人对于这里的地形比其他人更为了解。清除现在。他手中的力量根本不是我们对手,所以他绝不会和我们进行决战,他会借地形的保护一直逃到南方的山区,到时候,我们追击的话,反而很有可能陷入他的伏击,毕竟当初他可是没少在这些地方和土人打交道。那些个土人即便是在熟悉环境又怎么样,不还是在他手里没占到什么便宜吗?” 李定国点了点头。 “这个人打仗确实有他的独到之处,也算是当世名将了,和他打交道小心一些总是没错的。” 尽管从来没有和王化行交过手,但是多少总听说过他的名声。表示理解的同时,李定国又说到。 “可是咱们不能够因此放他离开吧。这个隐患如果不除掉的话,将来的几十年,也许百年之后,那些人势必会成为大明的隐患。所以必须要彻底的解决他们。你立即去准备一下,片刻也不能耽误。嗯,把第六骑兵镇也抽给你,怎么样,有信心吗?” “没问题。” 于树杰直截了当地答道。 “大帅只管在这里静候佳音就是了。” 李定国望着于树杰微微一笑,然后又说道。 “王化行这个人,我们只知他作战勇猛,而且诡计多端,这样既擅长用计,且又勇猛非常的人。确实极为少见。但是也谈不上什么所向无敌。毕竟在很多方面,他们和我们的差距非常大。而且现在他们像是丧家之犬似的一路南逃,所以军心已然混乱非常,你只要抓住机会,给他们接连几次重击,一旦把他们的军心打乱了,到时候那家伙也就不足为惧了。” 于树杰赞同道。 “帅所言甚是,现在大势在我,那些丧家之犬既然想要逃,那么标下这次就让他们,往死路里逃。” 李定国点头,对于接下来的追击,他并不怎么担心,毕竟,于树杰是以强追弱,唯一需要考虑的是如何一战定乾坤。把所谓的太子给拿下来,从而彻底的解决建奴。 这是唯一的未知数。至于于其他的并没有什么让人担心的地方。 当天晚上,深夜时分,李定国走到院里,向远方的靖南城望了一阵,但见夜幕中的靖南上灯光稀疏。现在这座城市已经是做熟透的桃子,只要她愿意,随时都可以摘下来。 但是他不会那样做的。他必须要兑现对陛下的诺言。想到未来,他的脸上露出笑容,在心中轻轻地说: “大明万世江山从此以后就能安定了!” 正文 第387章 南下(求支持,求月票) 兵败如山倒! 尽管没有兵败,但是当正月初六王化行率领一万八千八旗精锐骑兵离开靖南之后,他终于体会到了什么是兵败如山倒的衰势。 尽管这一路上,不断的拢络各处人马,而且沿途也有补给,可即使是如此,士气却仍然在不断的下降着,如今尽管没有兵败,但个个却成了丧家之犬。 所有人都是垂头丧气的,那怕就是骑着马,也是有力无力的模样,谁都知道,在他们后边,十数万明军已经包围了靖南,他们现在是无家可归了,向南,前途如何,未曾可知。 山谷间的千年来人踩马踏形成的道路上,大队的骑兵在路上行进着,这边一堆,那边一伙,三三两两的散乱的队形,瞧着就像是一群难民,像是撒豆子似的散落在山谷中,满眼都是。不过他们身上的号衣,却表明着他们的身份,他们是兵,只不过这些兵,污头垢面、胡子拉碴,说是风尘扑扑,倒不如说是心气尽丧,他们都是垂头丧气的骑在马上,这些人,现在与其说是兵卒,倒不如说是一群难民,而在队伍的中间,连绵的马车上,老弱妇孺大抵上也都是如此,也就是一些无知的孩童会好奇的打量着周围,这些都是沿途汇合的各地驻防旗营的家眷…… 溃败…… 总是在不经意中发生,当都城被围,明军进抵的消息的传来后,惶恐不已的地方守备旗营在得知太子领兵南下后,立即主动的领兵“来援”,投奔太子麾下,他们这么做不是因为忠诚,而是因为……为了活命! 连日来的奔逃,使得这些曾经号称京营精锐的八旗骑兵早就变成了叫花子般,他们就这么垂头丧气,不知明日如何的往南撤着。 谁都不知道明天在那里,也不知道明天会在什么地方,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所有人都很清楚,现在的时局容不得他们有喘气的之机,只要他们稍停下脚步,那么后方追赶过来明军就会把他们生吞活咽下去,甚至连个骨头渣都不会留下来。 所有人都在仓皇的往南逃着,普通的兵丁如此,就连身为一军统帅的王化行,同样也是如此,即便是作为统帅,他也显得很是落魄,当他率领着几个亲随部下去前方观察时,避开了旗人的眼线,作为他心腹的马云勤立即大声骂了起来。 “草,他么的,大帅,你说咱爷们,从前到哪儿不是让人畏着,那些个土人听着大帅的名字,就能吓的魂飞魄散,谁知今天却他么落到这地步。” 而一旁的李鹏举则不住地摇头说道。 “哎,这怎么着呢?谁让咱们现在要护着太子,什么都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太子,是大清国的将来,将来,嘿嘿,这个时候想起将来了,当初要是用大帅的话,大清国又岂会落得这步田地……” “可不是,当年大帅立下汗马功劳,结果呢?结果不还是一纸召回朝里,成了个摆设……” 他们几个人作为大帅的心腹,在王化行被冷落的时候,同样也被冷落着,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对大帅的遭遇报不平,同样也是为自己的遭遇报不平。 心腹们的抱怨,让王化行并没有立即说话,而是只是默默的站在那里,看着远处的崇山峻岭,再往南,就进入大山了,进入了大山,那连绵起伏的山岭既会成为他的朋友,也会成为他的敌人,大山中会有多少危险? 想到这,王化行想到了当年那些被他饿死、冻死、困死在大山里的土人,现在他同样也沦落到了相似的境地里,而与那些土生土长的土人不同,他们是一群外乡人啊。 再往南,那些山民可不是好轻予的,他们会眼睁睁的看着这群外来人闯进去吗? “大帅,你说,咱们就这么认熊了?干脆堂堂正正的和明军干上一仗,到时候,就是输了,弟兄们再往南逃,也都认了!” “就是啊,大帅,就是咱们的仗打得再熊,也不至让人撵成这副模样啊。” 听着他们的抱怨声,王化行只是长叹道。 “皇上把太子托付与本帅,既然如此,本帅是绝不会拿大清国的将来去冒丝毫风险的。” 大帅的话,让几人无不是变得沉默,在他们颇为无奈的叹气之后,王志扬问道。 “大帅,那下一步,大帅可有什么打算?” 从他们的言语中,感受到大家对未来的茫然以及不知所措。王化行平静的说道。 “打算?就现在来说,阿富汗是咱们唯一的能去的地方,去其它地方,可都是死路一条啊!” 对于大清国来说,也就只有阿富汗可以去了,毕竟那里局势混乱,而且大清国也曾多次进入那里打草谷。 “到阿富汗?” 王志扬冷笑一声, “大帅,那地言,除了石头还有什么?等南边各驻防旗营的人马过来,十几万人马到了那里,要吃没吃,要穿没穿,而且山民悍勇,这些年,咱们在那打草谷,得罪的山民又岂止一家,现在灰溜溜的到了那,他们还能轻饶了咱们?现在过去到那里找死呀?” 王志扬说得不错。阿富汗根本就是个兔子不拉屎的地方,那地方除了石头,还是石头,虽说谈不上黄沙漫漫、飞沙走石,但是大山连绵起伏,山民悍勇且不畏死,那样的地方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可是强敌在屁股后边紧追,不往阿富汗逃还有什么路可走? 作为一军统帅的王化行并没有说话,而只是默默的长叹口气,对于将要面对的现实,他又岂能不知道,但是,有其它的选择吗? 当然还有其他的选择,只不过这个选择,现在还不能够告诉其他人,毕竟,在皇上的旨意没有下来之前。绝对不能让其他人知道。 不,但不能让其他人知道,甚至他还必须要摆出一付已经别无选择的模样。 “现在,对于咱们来说,只有死中求活了,他们要是识趣就让出一片地方让咱们住,要是不知趣,到时候就杀光他们!” 王化行狠狠的说道。 “那些山民再悍勇,也不过就是山民而已,况且,现在阿富汗山民大都被莫卧尔人征召到南方当雇佣兵去了,阿富汗内部空虚非常,咱们过去,总能在当地占有一席之地的。” 然后他又好言宽慰着自己的心腹。 “大家就不要担心了,况且,这南边儿又不是只有咱们自己。礼亲王哪边要是再加上各地住房的话还有小10万人马,算起来咱们可是有十几万人吗?还能怕那些土人不成。” 王化行口中的礼亲王杰书,一直在南边和那些土人打仗,现在他们双方还没有会师,一旦会师的话,就是一支超过11万人的大军。 “礼亲王……” 但愿一切顺利吧! 随后,一行人又返回了大营,在即将进入大营的时候,王化行放缓马向营里边走去。所谓的大营,其实就是用马车环成的几个圈里,中间有一条不宽的通道,在行军打仗的时候,来不及筑墙筑营时,用车营倒是是更方便一些,至少可以保护大军在遭遇敌袭,不至于被敌人一下杀进营地中。 进入车营内营的时候,还不等王化行进入帐蓬,就有内官过来传旨,说是太子请他过去。 “大将军。” 一见到王化行进来了,胤礽便展出笑颜,走过去对他说道。 “方才听说大将军出外探路,这阵子大将军可真是辛苦了。” 尚不足十六岁的胤礽,作为大清国的皇太子,倒也知道如何笼络人心。同样也知道,对于他而言,王化行的重要性,他离不开这位大将军。 “臣参见太子殿下。” 皇太子客气,可王化行却仍然恪守着为臣的道理。 “大将军客气了,免礼,免礼,下去可不能再这么多礼了。” 随后,胤礽又吩咐一旁的太监搬来凳子,然后客气的问道。 “大将军,方才本宫听人说,往南,至多五天,咱们就进入阿富汗了?” 对于阿富汗,胤礽到也不陌生,在过去的几年年,边境的驻防旗营就时常以山地袭扰为借口,进入阿富汗打草谷,掠夺粮草倒是其次,最重要的是掠夺各部落的年青女子,毕竟,大清国需要那些女子支撑持续多年的贸易,尽管山民悍勇但是面对成千上万的清军袭扰,往往也是疲于奔命,毕竟清军志不在占地,仅仅只是为了掠夺女子、牲口以及物资,这种土匪式的袭击,重创了山民,同样也让满清上下,对于阿富汗有了些许了解,所谓的了解,也就是知道那是块肥肉——在过去的数年间,每年都有数万阿汗富女子被掠走,然后被贩卖各地,为不知多少满清权贵带来巨额的财富。 不过,他们的了解,也仅仅只是如此。 “没错,殿下,要是快了的话,四天就差不多了,不过因为有妇孺拖累,估计要五到六日。” 王化行毕恭毕敬的回答道。 “那依你看,咱们这次去阿富汗,有几分胜算?” 胤礽直接说道。 “应该很容易吧,本宫记得,去年还有人禀报说往南打草谷,劫得山民土女千人。既然那个时候那么容易,咱们现在过去,想要收拾他们,应该也不难吧。” “回殿下,今日并非往日,往日我等入阿富汗打草谷,志不在掠地,往往是趁其不备,突然派兵闯入,一番杀戮之后,抢走女子就会撤走,待到他们反应过来,再追击我们时,我们的人马就已经逃了回来,即使是山民悍勇,他们也没办法攻取要塞堡垒,所以每每山民总是吃亏,但是现在,我们是要在当地常驻,这些年积压的仇恨,必定会使阿富汗上下一致对我,到时候,咱们很有可能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 王化行的回答,让胤礽失声说道。 “这,这可怎么办?” “殿下,这有什么难的?” 恰在这时,一旁的有人插口说道。 “只要咱们夺取了喀布尔,什么就以喀布尔为大本营,至于深山里头的山民,不问他们,然后只管远交近攻就是了,那些山民无不是鼠目寸光,奴才以为,只要咱们用好计谋,施以恩惠,到时候想要收拾他们,肯定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说话的是明珠,他并没有像计划中的那样,只身逃往波斯,而是选择了追随太子,他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倒不是因为他是大清国的忠臣,而是因为王化行,因为王化行和他说的话,也因为他的一个承诺。 想比于逃往波斯后,未知的将来,明珠更愿意相信王化行,相信他的承诺,当然,那个承诺是永远都不能告诉他人的,只有他们两人知晓。 到时候到了的时候,每个人都会做出对自己最为有利的选择。20几年前的时候,他没有做出正确的选择,现在他希望自己做出的选择是正确的。 王化行朝明珠斜了一眼,反问道。 “这件事,没有那么简单,喀布乐是在平原上不假,可是咱们夺取了喀布尔到时候,岂不是告诉明军,我们将会在那里东山再起吗?现在咱们要逃的地方,肯定是大山里头,绝不能到平原,咱们击破要的是藏起来,让明军以为咱们会死在大山里头,时间会让他们忘记我们,十年、二十年,只有等到他们忘记我们的时候,等到他们以为我们也是阿富汗的山民的一个部落的时候,咱们才能再次走出大山,要不然,他们肯定会穷追不舍的,到时候,皇上的计划可就全打乱了!” “是啊,太子殿下,主子一片苦心,为的是什么?为得不就是咱们大清国的将来吗?”一旁的大臣也跟着说道, “咱们现在需要的卧薪尝胆啊!殿下。” 既然大家都这么说,胤礽便表示了赞同。 “你们说的确实对,既然如此,那就这么办吧!” 胤礽随后又说道。 “哎,也不知道,皇阿玛那边怎么样了,你们说,那明军,为何如此暴虐,居然非要灭我大清不可。” 太子的问题,让几人无不是一愣,明珠于一旁连忙说道。 “太子殿下,主子吉人自有天命,无须太子担心,至于明军,明军暴虐又岂是今日之事,当年我建州女真报效明人数百年,明人却待我如奴寇,杀我百姓、掠我财物,数百年间,我女真血汗可谓是罄竹难书,若非是如此,太祖皇帝又岂会起后反明,又岂会下“七大恨”之诏书,今日明人暴虐,不过只是其本性而已……” 一番颠倒黑白之后,明珠又特意说道。 “只怪我们旗人在入关后却忘了明人暴虐之本性,以德报怨、施以仁政,如此才落得今天这步田地啊……” 天下有这样颠倒黑白的吗? 有,非但有,而且他们还愿意相信,果然在明珠这么一通解释后,胤礽连连点头道。 “可不就是如此,哎,明人暴虐如此,本宫实在是放心不下皇阿玛啊,也不知道他那边怎么样了……” 在其他人都离开之后。他看着王化行问道。 “王将军,你说那个计划能够实现吗?” 在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他的目光中带着疑惑,但更多的是期待,他期望能够从王化行这里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 “回太子殿下,只要一切顺利,那个计划肯定能成功。但是殿下……” 向左右看去。王化行小心翼翼的说道。 “还请太子殿一下,以后不要再提起这件事,毕竟这件事,知道的人越少,对我大清就越为有利,要不然万一被明军的探子间细知道了,一切可全都完了。” 王化行的小心,让胤礽连连点头道。 “将军所言甚是,都是孤太过粗心了,请将军放心,这件事从今以后我不会再说了。” 对于太子殿下的回答,王化行只是微微笑了笑。然后便退下了。他返回自己的帐篷里的时候,明珠在那里等着他。几乎是刚一看到他,明珠就压低声音问道。 “你肯定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二哥为什么这么说?” 王化行看着他反问道。 “先前在太子那里的时候,和太子聊天时。我发现他在提到阿富汗的时候,总是一副左顾言他的模样。似乎他根本就没有去阿富汗的打算,也没有在那里常住的想法,要是我没有猜错的话。皇上肯定另外有安排吧。” 明珠盯着王化行。想要从他的脸上看出他内心中的想法。尽管并没有在她的脸上看到一丝波澜,但他仍然可以肯定,皇上必定另有打算,而王化行肯定知道。 “皇上是个聪明人。” 王化行并没有隐瞒明珠,毕竟接下来的计划还需要明珠的配合,尤其是在实施那个计划的时候,离开了明珠,他根本就办不成那件事。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冒着身份暴露的危险去说服明珠和自己一起南下。 “皇上肯定有皇上的打算,这件事我现在不便细说,还请二哥见谅。” 正文 第388章 坚守(求支持,求月票) 靖南城成了一座死城! 在多层战壕的“保护”下,靖南变成了一座孤城,一座死城,城里的人出不来,同样城外的人也进不去,只不过,他们并不是进不去,而是不愿意进, 战争以另一种最为简单、也是最为残酷的方式进行着。陷入重围的靖南与外界完全失去了联系,既没有可能的援军,也没有粮食的运进。 围而不攻! 最后把所有的一切都交给老天,交给时间。最终,时间会解决一切。 对于此,守城的一方自然非常清楚,被困在靖南的玄烨同样也清楚。 守城,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粮食! “常言道,粮在城在,粮无城亡,主子,现在咱们的粮库中有300万石粮食,只要这些粮食在,这靖南城就能守下去,半年、一年,再加上城外尚还有十几万亩地,也可以用来耕种。” 跪在主子的面前,身为守城将领的图海,恭敬的说道。他口中所指的城外的土地,是靖南与城外棱堡之间的田地,那些地方尚在清军的控制之中。 “奴才先前已经命人用沟壕反制明军,现在这些土地据在我军腹内,有这些地在,靖南基本上就没有缺粮的可能,奴才以为可种土豆,这土豆长于地下,即便是明军施以炮火,也无法摧毁粮田,而且到采收时,土豆秧仍然是青色,即使是他们放火,也必定烧不着,而且其产量极高……” 作为守城将领的图海,可谓是操碎了心,尽管他知道,这样一味的守根本就不是办法,但是作为奴才的他,却没有其它的选择,主子的决定,不是奴才们缺能左右的。 玄烨点点头说道。 “图海你办事,朕是放心的,这守只是暂时的,现在来看,明军那边是想长期围困靖南,如此一来,倒也让朕松了口气。” 走到沙盘前,看着沙盘上的靖南,玄烨继续说道。 “靖南城可谓是无险无屏,要是明军一味强攻,不出十日必定可下靖南,但是,现在李贼选择围困,看似于其有利,但实际上却是有利于我,毕竟,现在城内粮食充足,无缺粮之忧,时间一长,明军自然会懈怠,到时候,图海你就领兵趁其不备,争取一战破敌……” 即便是困于靖南,玄烨也没有把自己这边当成死局。 “奴才明白。” 图海连忙答道。 “明军围城不过十余万,而我大清守城之兵却不下二十万,要是到时候王化行再领南边的各地驻防旗营过来,我大清军兵力不下三十万,指定能把明军歼围于城下,用十万明军的脑袋换明朝答应与我大清议和!” 图海的话音刚落,玄烨说道。 “图海,此事极为机密,切勿告诉他人,毕竟,这可是我大清国唯一的生路了!” 尽管对外界的说辞是皇太子南下征调南部各地驻防旗营,但私下里的似乎所有人都知道,皇太子是统领南部驻防旗营离开大清,躲入阿富汗山区,可实际上,太子和王化行却另外领有密旨,这密旨就是他们一但聚齐大军。时机成熟时,可返回靖南,配合靖南守军合围明军。 虽说玄烨的心里很清楚,只要大清国朝廷在,只要他还活着,明朝就不会放他们一条生命,但是他却不甘心就这么死去,毕竟,他是大清国的皇帝,就这么把性命丢掉,可不是他这个当皇上的所乐意的。 所以,他想要抓住一线生机! 而这一线生机并不是击败明军的希望,而是他希望能够借这场大胜换取大清国的一线生机,待图海离开之后,玄烨看着一旁,一直没有说什么话的索额图问道。 “索额图,你觉得此次胜算有几分?” “回主子,合围明军至少有七成的把握,只要王化行摆出逃往阿富汗的模样,然后,在那里汇集各路驻防,时间一长,明军自然以为其一心逃亡,如此,短时间内,明军自然不以其为敌,待到时机成熟时,王化行再领兵回援,一但李定国被围于靖南,到那时我大清自然可以用十万明军的性命,去换取大清的一线生机!” 即使是直到现在,索额图仍然会为这个计划惊叹,惊叹的是王化行居然敢冒这样的风险,把皇上搁在这作棋子,吸引明军注意,当然,更惊讶于王化行的“狠”,他不仅用皇上作棋子,还把十万明军放在了眼里! 十万明军! 一但这十万明军被全歼,那么明朝在西北的局势就会立即陷入崩溃。大清也就有了机会。 “到时候,主子必定可让我大清东山再起。” “东山再起?” 玄烨摇摇头说道。 “朕现在想的可不是这个,东山再起,搁朕这里是不一定能成了,此役胜后,朕会再派人往明朝,废除帝号,称臣于明朝,然后……” 玄烨抿了抿嘴,叹道。 “要是明朝不许我等在此,我等可入阿富汗,如此,明朝应该会满意的,过去,明朝没有人为咱们说话,这件事自然是办不成的,但是接下来却不同,到时候,李定国他们自然会为咱们说话的……” 李定国为大清国说话? 这句话要是传出去,自然不会有人相信,但是玄烨想信一但他们陷入包围之后,为了保住十万明军的性命,李定国他们恐怕也没有什么选择。 “主子圣明。” 索额图又一次叩头恭维道。 “现在城里怎么样?” 听着主子的询问索额图连忙回答道。 “回主子,现在城内一切正常,奴才以为,只要粮食能供应得上,这城内自然是不会出乱子的。” 玄烨点点头,然后吩咐道。 “给城内旗人配粮的事情,你命人去和靳辅商量,他这个人是有几分才能的。这分粮的事情,朕交给他去办了。” 随后,玄烨便吩咐索额图跪安。 出了宫,索额图并没有回府,而是直接去了靖南府衙门,靳辅是靖南知府,尽管名义上这旗人都归步兵统领衙门统管,但是府衙这边同样要负责很多事情。 “这现在城内有多少粮食?” “回大人,现在城内一共有三百一十万石粮石,其中有六十万石归衙门调理,其它二百五十万石皆由朝廷统一调度。” 靳辅毕恭毕敬的回答道。 “三百万石,以你之见,这三百万石粮食够咱们吃用多长时间的?” “回大人,要是按照平常的吃法,一石可供三人食用一月,下官以为可供城中百万军民食用一年,可若是加以调配,按丁30斤、妇孺老弱20斤,下官以为可用一年半,再者,下官以为,可令城内军民,于其院内大种土豆,这土豆60天既可成熟,亩产数千斤,要是守城军民于院中大种土豆,即便是小院亦可收得百斤以上,一年种收三季,如此一来,即使是配粮不足,也能保证军民不至于挨饿。” 和图海一样,靳辅同样把目光投到了土豆的上面,这土豆还是从明朝传入,六十天可熟,亩产不下三千斤,对于守城的一方来说,在院中、街角种植,总能弥补粮食的不足。 “嗯,靳大人看来是成腹在胸啊!” 索额图点点头,看着他称赞道。 “难怪皇上说,把这事交给你,主子是再放心不过的。” “主子如此夸奖奴才,奴才必定以死报答主子。” 听他如此回答,索额图便出言说道。 “一会我进宫,就如此禀报主子,靳大人可还有其它的什么建议?” “回大人,下官以为,现在靖南城,最要紧的不是粮食,这粮食估且不说城内军民可以于城中闲地、院落中耕种,就是城外田地暂时也能加以利用,可最重要的城内薪材不足,若是无薪材,军民自然无法升火做饭,所以,奴才以为,现在最紧的就是要将城内外树木尽伐,以备来日使用,再就是要于城外种植玉米,这玉米虽说产量不高,可是秸杆粗高,一亩可出万斤,将其晒干后,可得到大量的薪材……” 靳辅的建议与图海完全不同,不过尽管如此,索额图仍然点头说道。 “这事,我会禀报皇上,其它的还有什么?” “大人,就目前来来靖南必定要长久受围,有些事情还是早做打算的好,下官以为,这粮食也罢、薪材也罢,是万万不能分于百姓家中的,分于百姓家中,只会造成浪费。” 想了一下,靳辅说道。 “所以,下官以为,既然城中旗人都分属各旗,不妨由各旗加以统制,各牛录设粮棚,食棚,按各家丁口凭牌给食,大锅烧饭总比小锅烧饭省柴,能省一些总是件好事。” 索额图摇摇头说道。 “靳大人才虑的很是,不过,这件事不好办啊,这么多人聚在一起,要是有粮吃、有柴烧总是没问题,可要是那天供不上了,势必会出乱子的,依我看,这件事还是不能这么办,还是和往常一样,把粮食按丁分到各家,至于他们怎么做熟饭,那是他们的事情,到时候,即便是吃生饭,也怪不得朝廷不是?” 与靳辅不同,对这件事索额图有他自己的看法,随后他又就粮草配给的事情与靳辅商讨了一一会,然后就匆匆的离开了衙门,在他离开衙门之后,靳辅的眉头紧锁着,他的脸色不时的变幻着。 思索片刻后,靳辅重新坐下,然后趴在案前,用铅笔写起了信。写信的纸很小,长宽不过只有一指,在写完信之后,他将信装进一根小竹管内,然后对门外吩咐道。 “李东。” 门外立即有一个老仆进了门。 “奴才见过主子。” “等天色暗了就把这个送出去!” 李东什么也没问,接过那竹管就离开了屋。当天晚上,一只鸽子趁着夜色从衙门后衙飞到夜空中,最后消失于空中。 “嗯……” 看着面前的情报,高士奇这位西征军的军正,眉头紧锁,神色不时变幻。他负责全军的情报,也掌握着与城内暗线联系的渠道,从城内传出的情报,都是先集中到他的手中,然后再由其上报李定国。 “怎么会拒绝了呢?按道理来说,这个办法对他们更为有利啊!他连这点好处都看不到吗?” 建奴的拒绝,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他没有想到建奴会拒绝这个建议。 “是啊,军正,按道理来说,这开设食堂,吃大锅饭,可以节省至少30%的柴火,甚至就连粮食都能节省5%,怎么看,对建奴都是再有利不过的,他们怎么没看到其中的好处,反而直接拒绝了。” 站在军正的面前,赵平虏有些不解的问道。 看着城内传出的情报,看似困惑的高士奇无奈的说道。 “乱子,他们是怕出了乱子,到时候,没有人负责。” 长叹口气,高士奇讥笑道。 “于他们来说,设食堂虽然可以省粮、省柴,可是粮柴皆在官府的手中,责任也就在官府的手里,无粮无柴时,军民不满也在官府,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都到了这份上,这建奴上下所思所想的居然是如何回避责任……” 摇头感叹着,高士奇讽刺道。 “这建奴如此寻死,又岂能不亡?哎,只是可惜了我的计划啊……” “建奴败亡已经是天定,只是下官不知道,为什么军正要把这个于他们有利的法子送给他们?” 看着军正,赵平虏的目中有些不解,同样作为军正的他,尽管已经从事多年的情报工作,但却仍然无法理解高士奇的用意。 “其实,这件事,看似对建奴有利,不过也就是表面上,就拿粮食来说,这粮食可是分予千家万户,这些人家领粮肯定是一月一领,城内粮库一个月出一次粮,咱们的人想混进去,肯定没有那么容易,可如果设食堂的话,一个食堂每天要为数千人供饭,自然不能一月一领,一天一领也不现实,三五天领上一次,一个月领上几次,次数多了,其中的漏洞自然也就多了……” 一通解释之后,高士奇叹道。 “漏洞一多,到时候,才好放火啊……” 正文 第389章 围城(第一更,求支持) 十天、十五天、二十天、一个月…… 从正月的大雪纷飞,再到冰雪开始消融。 当时间进入三月,当冰雪开始消融的时候。作为孤城、死城的靖南已经完全变了一副模样——城中的树木都是已经被伐尽了,就连许多房屋也被拆毁了,房梁、门窗都被当成木柴用于升火作饭。 粮食,靖南的粮仓里有很多,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粮食都能供应得上。现在家家户户每月都可以按人头领到粮食,麦子、玉米,虽说不多,但勉强也能填饱肚子,他们还在自家的院子里、路边种上了土豆、南瓜等物,等到采收时,也就不愁吃了。相比于食物,百姓家里的的柴火却很有限,尽管在战前运进上万吨煤以及大量的树木,但相比于城中众多的人口,柴火仍然显得极为紧张。 而在围城一个半月后,许多百姓为了升火做饭,不得不拆毁家中门窗、桌柜,甚至于厢房的房梁等物,也被折了下来,尽管战火还没有燃烧到城内,但是城内却已经了一副疮痍满目的模样了。 不过这也就是局限于一些穷苦人家。大多数人家仍然还能够买得起煤球。而且城里也能买得到煤球。 不过所有人都知道。这煤球早晚有一天会卖完,所以现在成里头有一些人家会尽可能的多买一些煤球,但是却一个煤球也不用,只是烧着各种各样的柴火。毕竟煤球烧起来是不冒烟了。等到围城的最后关口,指不定就是家里冒出来的那几缕炊烟,要了一家老少的性命。但是烧煤球却不一样,烧煤球不冒烟。只要自家人不说出去,自然外人不可能知道这家还在那里生火做饭。 三月初六,正午刚过,张得功就从宅中出来了,他怀中揣着十两银子,手中提着一个黑乎乎的布包袱。他这次出来,是想买些煤回家,当然那些煤,他现在是不会用的,现在每天,他都会来排队买煤。然后打成煤球存在家里头。 多年来,他就相信那句话,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只要做好了准备,一家老少总能活下来。就像现在,他的家里不但存了上千斤煤,而且还放了几百斤粮食。一边是朝廷发的粮食只够吃八成饱,他也就是让一家人吃个半饱而已,已经年过50的他知道,现在还没到最艰难的时候,等到最后不定就是那几口粮食救了一家老少的性命。 很快,他就到了城内的煤栈,和往常一样,煤栈前排着长龙,家家户户都有人排队等着买煤。当然这些人家里像他一样,把煤买回去存起来的人并没有多少。绝大多数人对于将来并没有什么打算。 “哎哟喂,张三爷,给您老见礼了。” 张得功刚一排上队,那边就有人给他行礼,显得分外的客气。这个就是旗人的礼数罢了。虚假的礼数。 “哟,这不是那五爷,吃了吗?” 一通客气后,两人聊了起来。 “我说,今个的煤是什么价啊?” “什么价儿?见天涨的价儿,我说,主子们可真够可以的,这城给围了,他们一天一个涨,见天一个价儿,他们也不寻思着,万一要是明军攻了进来,再多的银子,到最后不还是便宜人家?” 那五的语气里尽是讽刺,众所周知,靖南城中的煤栈都是王爷、贝勒等主子们的生意,煤矿当然也是他们生意,不过现如今,这城外的煤矿已经被明军给占了,主子们只剩下城内的煤栈。按道理来说,现在靖南被围,主子们应该把煤拿出来与奴才们和舟共济才是,可这些主子们非但不这么做,反倒哄抬煤价。不过即便是如此,大家也是敢怒为敢言,毕竟,大家都害怕被当成奸细砍了脑袋。 “嘿,便宜人家?指不定,到时候,人家直接献了城,摇身一变成了大明朝的王爷贝勒了。” “什么?就那群货?人家明朝会用他们?还王爷呢?我呸,就是一群猪一样的东西,你也不瞧瞧明朝的王爷都是什么人物,不说那些封诸夏、教化民的朱家王爷,就是李定国,这个异姓王,那也是军功赫赫……” “可不是军功赫赫,这一下,可算是又有个灭国之功了……” “哎,你说咱们大清国是咋了?当年开国的时候,那是何等的英雄,随便拉出一个贝勒来,都能压的明朝喘不过气来,可现在,满朝上下就没有一个人能用。” “可不是,你瞧瞧现在的王爷、贝勒,可有一个能上马打仗的主。” “瞧您说的。安王爷那也是响当当的人物,还有礼王爷,咱大清国的王爷怎么了?怎么就比不上明朝?” “比得上?比得上,那和人家拼啊。” “得了,得了,一个个的都别吵吵了,你们没瞧着那边有巡城的兵丁嘛,小心一刀砍了你。” 一旁的提醒声,让原本抱怨着的众人连忙禁了声,这阵子,那城里头可是没少挂脑袋,不知多少汉人奸细被砍了脑袋,至于是不是奸细……恐怕只有鬼知道。 那些人为什么会被当成奸细? 不就是因为像他们这样说三道四,诽议朝廷嘛! “什么东西,他们要是敢过来,爷们一个嘴巴抽死他……” 那五哼了一声,眯着眼睛说道。 “爷们祖上是随太祖皇帝建州起兵的,敢说爷们是奸细,找死!” “那可不,您那五爷祖上,可是国史列传的,谁做奸细,您老也不可能不是?”尽管旁人的恭维让那五颇为得瑟,但看到巡城兵丁的时候,他还是主动禁了声,话可以往满了说,但要分时候,万一掉了脑袋可是不值当的。 至于什么祖上……砍脑袋的时候,谁他么会问你祖上,你又不是爱新觉罗家的。 在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的抱怨着的时候,脚下倒也没有停,不住的随着众人往前挤,排队的人群不时吵嚷着,说一千道一万,这个时候,煤是最重要的,这粮食朝廷还发着粮,省着点吃,勉强还能吃个七八成饱。可是煤却不一样,煤都是煤栈里的,没有了煤,就没办法把饭做熟,一家老少不定就得饿肚子。 “排好队,排好队……” 人群吵吵着,那边巡城兵丁不时吆喝着大家伙排好队,可也就是一喊罢了,起不了什么用处。人群依然是吵吵嚷嚷的。 骑在马上的靳辅看见福计煤栈附近的吵嚷,已经无法挤到前面的他,只能骑马在人群的后边看着。自从围城之后,他每天都会骑着马在城里头这样逛着。 虽说他是靖南知府,可是平常这城中的军民对他也谈不上敬畏,毕竟旗人归步兵衙门统管,至于他这个知府,大多数时候,也就是聋子的耳朵,不过是个摆设罢了,毕竟现在大清国除了旗人,就没有什么百姓。现在大家只顾争抢着买煤,自然更顾不上他了。 对此,靳辅倒也不在意,他只是立于远处,看着这煤栈前的乱状,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片刻后,他的心里似乎有了些足以看着那里的人们目光发生了些许变化。 后面的人看似排着队,可前面却乱蓬蓬的,人们争抢着,向卖煤的人喊叫着,然后将钱投了进去,里边就给他一包煤。有些没有力气的甚至被人挤到了外面,排了半天的队,一点煤也买不到。在排队的人中,除了上了年纪的老人还半大的小子之外,还有一群穿着号衣的官兵,他们冲到前边,强行加塞买煤。排在前面的人自然不服,不肯让路且口出怨言。那些官兵就动手乱打。 “哎,这乱子啊……可都是人做的!” 靳辅长叹了口气,眉头时皱时紧,神情中全是一副对时局忧心忡忡的模样。 谁都知道,长期围困肯定会导致人心浮动,军心不稳,发生殴斗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但是基本上不会发生不堪收拾的局面。现在城内的兵民,那怕就是怀着一肚子怨气。只要巡城官兵一过来,就会立即禁声,这也是为什么,步兵衙门每天都会以奸细为名杀上几个人的原因,就是为了威慑弹压城中不稳。 “再这样下去肯定会出乱子的。” 看着那些乱哄哄的人们,他那里自言自语道。 “总不能就这样一个劲儿的弹压吧。这总不是什么长久之计。得想个办法解决了才是。” 离开了的煤栈之后,一路上他都在思索着之前看到的乱相,脑海中几个念头在那里不时的翻滚着。 刚回到衙门里,就有人前来找他,说安亲王请他立刻前去,有要事立等面商。一听是康亲王有请,靳辅那里敢有丝毫怠慢,毕竟,现如今安亲王可是靖国大将军,统领天下兵马,说起来现在图海负责守城,可实际上却归安亲王统领。算起来,也就是南边的定远大将军礼亲王杰书能与其相比,不过现在这位单亲王对她来说可是现管。于是他立即策马向安亲王府奔去。 正文 第290章 抉择(第二更,求支持) “安亲王为什么会找我?” 一路上,靳辅的脑海中无数个念头在那里翻滚子,他在寻思着各种各样的可能。 安庆王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的找他。既然找他过来,肯定是有事情吩咐他去做。 会是什么事儿? 想了半天。靳辅是没有,想出一个所以然来。 人到了安亲王府,按照规矩地了一个五两的银店给亲王府的门房后,那原本板着脸的门房才笑呵呵的说道。 “是靳大人吧,王爷一直在等着你,您老往里请,小的带您过去。” 对于门房收银子后露出的笑脸。靳辅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反感。大清国自有国情在。即便是现在这步田地,该收的银子一分钱也不能少了。规矩就是规矩,什么时候都得遵循着这些规矩。 刚刚进入书房,靳辅就看到安亲王岳乐迈着缓慢的八字步,脸色严肃且有些忧郁地走了进来。他连忙起立,跪下行礼磕头道。 “下官靳辅叩见王爷。” “免礼,坐吧”。 岳乐坐下说道: “靳辅,今天请你过来是有要事与你商量。” 待靳辅坐下之后,岳乐才看着他,然后接着说道。 “现在城内是什么情况你这个当知府的自然再清楚不过,虽说往日里权责都在步兵衙门,可是现在步兵衙门负责守城,城中的许多事情,还是要由你担起来的,这阵子,你做的不错,王爷我也是看在眼里的,皇上也是知道的。今天本王从宫里出来,带来了皇上的口谕。” 刚坐下的靳辅连忙再次起身,跪于地上叩头道。 “不知皇上有何口谕?” 大清国的礼数多,见皇上要跪,下官见上官要跪,同样的见到亲贵也一样要跪。而且动辄就要下跪。跪在地上的靳辅头伏着地,甚至都没有抬头,作为奴才的他,必须要毕恭毕敬的以跪礼接口喻。 岳乐将茶杯放到桌上,然后用恭敬严肃的声调说道。 “皇上口喻:现今明军围城,城内军民万众一共,护我大清江山,因见城中百姓饥困,人心浮动,特谕我等一心一德,妥为安抚百姓,安抚军心,务使明军无隙可乘……治民理政,实是知府衙门之本务,所以这城中诸事,理应由靖南知府衙门负责。” 说到这里,岳乐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又接着说。 “其它的且不说了,这往后,城里的事情,就由你去做了,怎么样,靳辅,接下来,可有什么打算?” 听着王爷的询问,靳辅思索片刻,然后说道。 “回王爷,方才王爷命人到衙门吩咐下官过来时,下官正好去了趟煤栈……” 接着,靳辅就将在煤栈里看到的乱状一一道出,然后他又说道。 “王爷如今人心浮动,军心不稳,如果因为争抢煤炭,导致殴斗,若是殴斗扩大,届时局面必将不可收拾。毕竟,城内军民目下都怀着一肚子怨气。如若处置稍为不慎,他们将怨气发泄出来,就会使城中人心瓦解,给明军以可乘之机,到时唯恐危及我大清江山……” “靳辅所言有理。” 岳乐点点头,而后又说道: “此事本爷也有所耳闻,现在城中军民口粮暂且无虑,这抢煤的事情倒是屡见不鲜,确实容易出乱子,那么以你之见,应该如何处理此事?” “回王爷话,下官以为,这煤炭可效仿粮食,一率由朝廷出银从各煤栈收回,然后统一存放,城内军民每月凭煤牌领,如此,就可以避免有乱子发生,而且可安稳军心。” 靳辅的建议,让岳乐思索片刻,然后说道。 “那样的话,恐怕会有很多人不高兴的。” 岳乐知道城内的煤栈都是谁的,都是大清国权贵们开的,现在把煤都由官府收回,自然会惹他们不高兴。 “王爷,现在顾不了那么多了,煤在他们的手里,一日三价不说,而还会造成浪费,这城内存煤现在顶多不超过5000万斤,按每户每日需煤5斤,一天就需要70万斤,这些煤顶多只够用两三个月的,两三个月后,城内就会断煤……” 没有煤了,会发生什么? 身为王爷的岳乐虽然不问柴米,但是他也知道,要是没有煤柴升火做饭,即便是有粮食恐怕也只是白搭,吃生麦、生米一天可以,又岂能长久下去? “可即便是把煤炭都收过来,也不过够用两三个月,要是煤没有了怎么办?” 王爷的发问,让靳辅说道。 “合小家为大家!” “什么?” 岳乐看着靳辅问道。 “你是说开食棚?百户一家吗?这样不行,聚众易乱……” 因为索额图曾提到过这个法子,所以岳乐自然也知道其中不足,他刚一反对,就听靳辅说道。 “食棚确实容易出乱子,可是,除了食棚之外,还可以让百姓合家。” “合家?” “对,就是让其亲宗合家,一来,合家后可以拆出房梁、门窗,多得薪材,而且还能多空出一些地来,可以多种土豆,多得粮食,至于这二来,一家十口烧饭用煤,与五口人家相比,耗费的煤球并没有多少区别,一块煤球烧出来的饭可供十至十五人,一天三块煤球足够。可如果是分成数家,两家十口,一天是六块,三家十一二口,一天是九块,王爷,合家至少能让城里的煤多用上几个月,再有拆房的薪材以及土豆秸等物的补充,这城里的煤球,薪材以下官估计,差不多应该够用,不至于让军民冷食,如此食有粮、饭有薪,这靖南如何不能坚守?” 靳辅的建议,让岳乐不时的点头,他岂能没听出来这个建议的好处,几乎是不加思索的说道。 “靳辅,难怪皇上让你负责这些事情,别的不说,单就是这些主意,一般人恐怕就是绞尽脑汁也不一定能想得出来。” “王爷谬赞了,下官无能,也就只能出些歪主意了……” 靳辅连忙恭维道。 “说到底,到最后,这守城的事儿,还是得靠王爷才是。” “你小子……” 岳乐乐呵呵的笑道。 “这样吧,这件事,你看看怎么做,先拟个条阵出来,至于煤栈,本王自会请皇上下旨的!现在是咱们大清上下和舟共济的时候,可容不得一些人为了一已私心,坏了大清国的基业,毁了大清的江山。” 说罢,岳乐就端起了茶杯,这端茶送客的道理,靳辅又岂会不知道,他连忙起身再次叩头道。 “那下官就告辞了。” 岳乐倒也没有挽留,头也不台的应了声。 “下去吧!” 在靳辅起身将要离开时,岳乐看着他又说道。 “靳辅,你只管好好当差,为皇上办差,将来皇上自然不会亏待你的,等到靖南解围的时候,到时候,本王自然会向皇上给你请功……” 随后他又笑呵呵的说道。 “到时候,恐怕不用本王去给你请功,毕竟奴才们如何尽心办差,皇上是看在眼里的。” “王爷大恩大德,下官就是粉骨碎身也是难报。……” 这个时候是表达衷心的时候,当然这个中心并不是对皇上的,而是对王爷的。王爷和他说这么多话。无非就是在告诉他,让他知道是王爷一直在提携着他。 在官场上混迹这么多年的靳辅,岂能不知道王爷的想法。鞠着身的他,再次下跪磕谢恩后,他才起后后退了数步,离开了王府, 不过在离开王府的时候,看起来神情肃穆的靳辅,眉宇间闪动着一些疑问。 “解围!” 难道说,宫里头有解围的法子? 怎么可能呢?现在明军对靖南的包围就根铁桶似的,怎么可能解得了围? 难道只是岳乐在安抚人心? 不对啊,岳乐完全不需要和自己说这些话啊,毕竟,作为靖南知府,他比旁人更清楚眼下的局势。不可能因为他的几句话,就相信靖南能够摆脱眼下的形势,可是…… 他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又一次靳辅回忆着岳乐说出这番话时的表情,显然,当时王爷看似随口一说。可实际上说出那句话的时候。神情中似乎带了一些得意。 难不成他们真的有办法解围? 会是什么办法呢? 岳乐是什么人? 如果不是因为他有十成的把握,又怎么可能会说出这番话来? 但到底是什么让他这么有把握能够解围? 不行! 心里忧心忡忡的靳辅一时间怎么也无法平静下来。 这会儿他的脑海中,只剩下了一个念头,就是定要想办法把这件事儿给弄个清楚。 当然这倒不是因为他的好奇心,而是因为,他知道,对于他来说,只要弄清楚了宫里的打算。对他来说就是大功一件,将来论功行赏的时候,有了这个功劳,不说其他,非但能够保住自己的身家性命,甚至指不定还能让保住自己的荣华富贵。 每个人都会做出自己的选择,早在几年前,靳辅都已经做出了他的选择,他的选择非常简单。就是投靠大明,通过向明朝提供情报以换取将来的一线生机。 正文 第391章 无名 (求支持,求月票) 战争的进程是由谁去左右? 对于17世纪的人们来说,他们压根就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可以说,绝大多统帅或者将领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早在几千年前,早在春秋时期,孙子就已经在兵法中给予了解答。 “……故明君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故用间有五:有因间,有内间,有反间,有死间,有生间……” 唯先知者可以获胜,尽管千百年来,在战争中使用间谍的例子数不胜数。但是,后人所谓的“间细”,不过往往只是一群业余选手,在许多时候,根本就没有太多出色的表现。直到朱明忠在江北设立军正司,并且借鉴后世的经验,培训间谍、组织情报网,才使得间谍这一古老的职业再次焕发生机。 不过,那些间谍从来都是一群无名英雄,没有人知道他们做出了什么样的贡献,也没有他们的名字,许多人都是默默无闻的作着自己的贡献,当然更多的是牺牲。但是他们的牺牲是值得的,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决定着战争的进程,通过他们送出的情报和进行的策划,挽救了数百万人的性命。 不过,普通人或许并不清楚他们的功劳以及重要性,但皇帝以及军正丞,当然还有内阁首辅是清楚的,他们清楚的知道军正司的军正们如何在隐秘战线上进行着事关国家兴衰的贡献。这些隐秘战线的无名英雄。从来都是无不为人们所熟知。甚至在绝大多数人甚至根本就不知道有这群人的存在,而这恰恰也是这个职业的特点。 作为大明第一任军正丞的石磊,也许是所有军正的偶像,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如何从零开始创办了这个机构,并且让这一机构在战争期间发挥出难以想象的作用。 不过作为大明的皇亲国戚以及毅勇伯的他,在过去的十八年间已经退出了军正司,整个人完全淡出了大明的朝政,在许多人看来,他已经开始过起了闲云野鹤的养老生活。但仍然有少数的几个人知道,他仍然掌握着大明的部分情报机构,比如,在兴乾前部署于清虏内部的“棋手”,他是唯一掌握有那些“棋手”名单的人,同样,他们送出的部分情报也会经过特殊的渠道直接送到他的面前,然后再由他送到陛下的面前。当然这一切都是不为外界所知道的。而每隔几天进宫的行为,在外界看来也是石磊圣眷正隆的一种表现。当然没有人知道他进宫是为了向皇帝传递情报。 “208又传来了一份情报。” 站在陛下的面前,石磊恭敬的说道。 “哦?是棋手的情报?208……我记得他,二十二年前,我记得曾在武备学堂见过他,他确实非常优秀,如果留在家里,现在至少是一镇指挥使了……不过,在那里,他的成就更高。” 提到“208”时,朱明忠不由的一阵感慨,这些人不同的“棋子”,“棋子”是随时可以抛弃的,但是“棋手”不同,他们是游戏的主导者,按照当年制定的计划,这些他们通过各种渠道进入满清内部,然后在其官场中尽最大努力获得晋升,从文官到武将,都有这样的“棋手”,在那些年,一共派出了多少棋手? 多达三百余人,现在仍然活着的还有多少? 不过区区百余人,他们中的许多人死去了,不过并不是因为身份的暴露,而是因为疾病、战争等种种原因。而他们送出的情报同样也是无价的,但真正无价的是,他们在很大程度上,一直左右着满清,左右着他们的政策。 在过去的那么多年中。正是通过他们去达成一些目的,甚至进行一些试验。而让人庆幸的事,这一切是湿的,都极为顺利,甚至顺利的事远远超乎他的想象。 那些人对大名可谓是居功甚伟,只不过他们的功绩永远不为外界所知晓。 “要是他知道陛下仍然记得他的话,一定会非常高兴。” 摇摇头,朱明忠感叹道。 “我们应该记住他们,高兴,其实,我们应该为他们高兴,身在敌营二十余年,他们作出的牺牲是任何人都难以想象的,现在这一切都已经结束了。他们可以回来了。可以回到自己的家人身边……” 家人。突然朱明忠想到了他们的家人,他们的家人又在什么地方呢?他们在那里已经娶妻生子。对于他们身在国内的家人来说,也许早就以为他们已经死去了异国他乡。 当他们回到大明的时候,如何向他们的家人交代呢?如何向他们的妻儿交代?谁又能够理解他们几十年来默默无闻的付出呢? 想到这儿。朱明忠不禁感觉对他们有所亏欠。 “我们……对他们总是有所亏欠的,将来,等到他们回来的时候,我们要好好的嘉奖他们,毕竟这么多年,他们付出了太多。” 二十几年过去之后,朱明忠甚至记不清楚,当年他是为什么决定效仿东德,派出间谍渗透到满清等敌对力量的内部,然后从内部对其施加影响,从而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年,他们干的都很不错,无论是满清那边,还是吴三桂那边,他们都在自己的位置上,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对于满清和吴周来说,他们是国家栋梁,是朝廷重臣,可是有谁知道,他们所履行的职责,实际上是受命于中都,受命于大明的呢? 又不知多少,看似对满清,对吴三桂极为有利的政策,其实都是从中都发出的。短期内看似对他们有利,可实际上就长远来说,对大明更为有利,只不过身处其中的人并不知道其中的关键。 那些棋手正是这一切的实施者。现在当一切都结束的时候,他们终于可以回家了,带着他们的家人回到他们的家人身边。 “朝廷必须要给他们一定的补偿。也许这些补偿并不是他们所期望的。但是,至少是对他们的付出的一种承认。” “有陛下这句话,臣相信他们必定百死死而无憾。陛下,当年他们选择这个行业的时候就已经明白自己要付出什么。他们是为了大明!” 石磊发出一声叹息。然后又继续说道。 “陛下,现在满清已经尽入蛊中了,他们自以为已经获得了一线生机,可却不知道,实际上已经陷入末日,如果一切顺利的话,等到秋天,一切都会结束。” 看似平静的石磊,又一次想到的甲申,想到了那一年的京城,他想到了先帝,想到了殉国的那些同僚,那时候,他曾以为那是大明的末日,谁能想到,几十年后,他又将经历一个王朝的末日。 只不过对于这一天,他是期待已久的。可以说大名上下都等这一天等得太久了。他相信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整个大明都会为这一天而欢呼,大明上下都会像过年似的,在那里还欢庆着满清的灭亡。 “是啊,一切都要结束了!” 朱明忠点点头说道。 “为了这一天,朕可是等了二十多年了!” 二十年,人生有多少二十年? 对于已经四十七岁的朱明忠来说,他已经等得太久了,大明也等得太久了。这些年,到底经历了多少事情,只有他自己才清楚。从当年刚来到这个时代时的紧张,甚至害怕,甚至当时所思所想,不过只是逃亡再到现在一步步把满清死死的套在那个绞索上,为了这一天自己等的太久了。现在这一天终于即将到来。不过出人意料的是,他并没有因此感觉到有丝毫的激动,反而感觉很平静,因为对这一天他早就有了准备,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不过,这么长时间的等待是值得的,毕竟,借助满清这个棋子,我们做到了许多想做而不便去做的事情,他们帮我们解决了很多麻烦不是……” 朱明忠笑着说道。 “那些麻烦,现在看起来,肯定不是什么麻烦,但是将来……谁知道呢?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国有难其必乱,当年那些人开了京城的城门,迎了李闯,以后,他们也会成为西域的隐患,在过去的几千年中,我们曾面对过来自漠北草原上的威胁,匈奴人、突厥人,最后是蒙古人,他们杀进了中原,亿万黎民惨死,华夏陆沉,然后东北,从契丹人到女真人,再到满清,每一次华夏陆沉的代价,都是极为惨重的,文明倒退、黎民死难,也许,下一次威胁就来自西北,谁知道呢?” 沉默片刻,朱明忠看着远方说道。 “朕,是不是明君,历史自有公论,但是在这件事上,朕不敢给后世子孙留下隐患,所以,这些事情总是要去做的,我们不去做,不定就会遗祸大明,这个罪名,我们担不起的……” 看着陛下神情凝重的模样,石磊于一旁笑着说道。 “陛下,他们去做那些事情,可不是为了我大明,而是为了他们自己,他们杀尽当地土人中的男子,尽掠其女子为奴婢,有多余者更是卖往异域为奴,如此暴虐之行径,实在是人神共愤,令人发指,臣以为,待到我大明克复西域后,理应树碑勒石让后人知晓清虏之暴行,以为后世所警……” 警告谁呢? 石磊没有说,朱明忠也没有问,他只是默默的看着窗外。注视着草坪上那些颜色看起来像石块一样的鸽子,它们群集在草地上一蹦一跳的,不慌不忙地于草坪间觅食,与城内的公园一样,皇宫似乎也是许多鸟儿的天堂,对此,朱明忠倒也不排斥,他喜欢在宫里看到这些鸟雀。 就这样站在那里的,凝视着许久,再次转过身后,朱明忠看了看石磊,这位早就从军正丞上卸任的前任的情报负责人,点了一下头,然后说道。 “其它的还有什么事情吗?” “嗯,还有一件事。” 见陛下问到了,石磊便说道。 “就是,臣以为,现在是否可以把“棋手”的情报交给晋王,毕竟已经到了最后关头,他在前线,处置起事情来也简单一些。” 早在西征之前,军正司就已经将“棋子”的情报交出,那些“棋子”是过去多年间军正司于满清内部策反的“棋子”,他们的身份各异分散在满清上下,不仅有汉人,甚至还有所谓的满人以及蒙古人,他们向前线提供了大量的情报,那些情报为晋王的西征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但是“棋手”不同于“棋子”,因为其中的一些“棋手”太过重要,而且还都是自己人,所以一直以来,作为负责人的石磊总是千方百计的保护他们的安全,即便是他从军正丞的位置上下来后,他也没有交出“棋手”的名单,一是因为陛下的叮嘱,那些“棋手”委实太过重要了。二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安全,毕竟他们身在敌营,一但他们的身份被外人得知,他们很有可能就会性命难保,石磊不敢拿他们去冒险。 但是现在,他却主动的提出交给“棋手”,因为在他看来时机已经成熟了。 “陛下,如果现在不让晋王有所准备,臣担心,到时候,在前线会发生许多误解,所以臣以为,应该让他们取得直接联系,这样的话,不仅可以加快情报共享,而且还能减少许多误会,从而尽快结束西北诸事。” 石磊的建议让朱明忠略点下头, “好吧,这件事就按你说的办吧。” 点头同意之余,朱明忠又特意强调道。 “不过,你也要清楚,那些“棋手”为国家牺牲几十年,国家不能亏待他们,一定要想方设法的保证他们的安全,那怕是有些行动不展开,也要保全他们的安全,毕竟,我们欠他们的太多了,这一点,一定要告诉晋王,让他知道,那些“棋手”不同“棋子”,“棋子”可以牺牲,可以放弃,但是他们……却不行!” 正文 第392章 骨头(求支持,求月票) 尽管兴乾建元之前,简陋且原始的电报就已经开始在得到应用,而且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也正因如此。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间,大明已经建立起了覆盖全国各省以至于连接南洋诸夏的电报网。 电报网的出现,根本上改变了大明对信息的掌握。但是在战场上,应用最为广泛的仍然是信鸽,这些经过专门培训的通信鸽,在战场上的应用极为广泛。 与数百年后军队拥有无线电台不同,这个时代的通信是极为原因的,前方的部队想要联络后方的部队,就必须使用随军携带的信鸽传递情报。事实证明,经过训练的鸽子可以飞行六十里左右,足够传递一张写有命令的纸条,一些优秀的信鸽可以飞得更远,用于长途传递信息,不过在大明这些远程信鸽都被电报所取代,信鸽往往只适用于战场上的短途通讯。 在战争期间,那些专门训练的信鸽携带的纸条往往成为许多部队的救命稻草,在战场上发挥着极为重要的甚至是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对于身处前线的小规模部队而言,很多时候信鸽是他们和后防取得联系的最有效的通信工具。明军几乎每一个小队都会携带信鸽。用于保持和后方大部队的联系。作为敌人的满清,同样也在过去的多年间学会了对信鸽的使用,同样也大规模的在战场上使用这些不起眼的鸽子,用他们传递情报以及命令。 而在靖南陷入围城的时候,无论是攻守双方,似乎都对信鸽极为依赖,守城的一方依赖联络外界,而攻城的一方需要信鸽传递消息,也正因如此,双方不约而同的对空中飞过的信鸽选择了无视,似乎都选择了高抬贵手了,不过,有时候,仍然会加以捕猎,以获取信鸽携带的情报,但是几经尝试之后,双方都选择了放弃。 几乎是在将信鸽投入战场的同时,明军就制定了通信密码用于传递情报,而清军在吃了多年的亏后,也学会了使用密码,在大多数时候,即使是射杀到对方的信鸽,也不见得能够破解对方的密码。 不过,即便是如此,双方仍然会派出最好的火铳手射杀空中飞过的信鸽,以获得情报。几乎每天都有少则数只、多则十数只信鸽被杀死,由信鸽携带的情报,最终会出现在双方情报人员的案头,不过,在绝大多数时候,这些指宽的情报往往都是一张废纸。毕竟在没有破译密码的情况下,情报只是一张废纸。 “又出现了!” 又一次,李青云有些无奈的说道。同时他将那张刚刚获得的情报放到桌上。 “可以肯定的是,建奴用了新的密码!” 作为军正司的密码破译员,对于他来说,破译密码本身就是他的工作,而且在学校里,他学习的就是这个,破解建奴的密码同样也是一件极为轻松的事情,之所以轻松,倒不是因为建奴的密码不复杂,什么天干地支再加上数字,看起来倒是极为繁琐,但实际上,军正司一直掌握着他们的密码——密码再复杂经不起有人泄密,甚至就连同建奴的备用密码,军正司这边同样也有一份。渗透在其内部的“棋子”自然会把密码取出来,交给军正司。 所以,战场上清军信鸽携带的命令,于明军来说,根本就不是什么秘密。很多时候正是因为对于满清密码都掌握,使得在战场上明军可以牢牢的把握战场的主动权。但现在这份情报却和往常不同。他的密码和过去完全不同。 “破解了吗?” 高士奇反问道。尽管他知道早晚有一天满清肯定会使用新的密码,但是,他没有想到对方居然这么快就做出了反应。 当然更出乎他意料的是,渗透在满清内部的内线,并没有传递回相关的情报,这才是他最想不通的,毕竟,按过去的经验,他会在第一时间得到新密码,但是这次却没有任何满清更换密码的情报。 到底发生了什么? 是什么导致了现在这样的变故? “没有,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启用了新密码,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几份情报中,一定有极为重要的情报。” 任何敌人都会主动学习,建奴同样也不例外,他们学习大明在战场上广泛使用信鸽,学习大明的密码传信,同样他们也学会了大明的风险防范。所谓的风险防范是针对某一项任务,制定专用的特殊密码,甚至可能只有几人知道。 “有办法破解吗?” 高士奇一听,立即来了兴趣。尽管他知道这非常困难。但是有时候也会发生一些奇迹。毕竟事实无常,万事没有绝对。 “很难,看似用天干地支加上数字,从字组上推测,他们应该有相应的密码本,可能是一本、也可能是几本书作为译码本,我觉得这份情报可能用了三本书作为译码本,估且不说页、字推测,就是这三本书,弄不清楚,这三本书是什么书,一切都是白搭,而且它的组织规则也和过去不同,至少在短期内,根本就破译不出来……” 李青云的回答,让高士奇陷入沉默,他并没有督促下属严令他必须破译,而是选择了接受这个现实,任何从事情报工作的人都知道,破译密码并不是强令可以推动的,靠的是学问,同样也靠运气。 “看样子,他们肯定是在策划着大事啊!” 凝视着那张不知所以然的情报,高士奇感慨道。 “肯定是的,要不然,他们不会用这么复杂的密码,而且过去从来没有出现过,可以肯定,这套密码满清内部知道的人,肯定不超过十个人,甚至可能更少……” 话音稍顿,李青云看着高士奇说道。 “会不会是建奴酋首?标下曾经听说过,那个人对密码很感兴趣,也曾自己编制过密码……” “确实有可能,毕竟……” 高士奇笑了笑,他的笑容中带着一些无奈。 “他们编制密码,还是和我们学的,甚至他们的负责人,还是清河书院毕业的,所以呢?如果是出自于他们的手中,这份密码肯定会传到我们这里。” 满清向大明派遣年青人渗透书院学习的过程中,同样也有不少人被策反成为军正司的“棋子”,那些“棋子”一直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对此,高士奇并不陌生,他在来前线之前,就已经从军正丞那里得知了这些情报。 也正因如此,在某些情况下,它们会容忍满清对于大明的渗透。看起来似乎对大明并没有好处,但实际上通过这种渗透,对大明更为有利,军正司正是通过那些人完成了对满清内部的高度渗透。 “如果说,之前是推测的话,那么现在……” 手指在纸条上点了点,然后高士奇神情凝重的说道。 “现在,基本上已经可以肯定了,建奴还是没有死心啊,他们正在策划一件大事!好了,能破译就破译,不能的话……” 只有在策划大事的时候才会突然改变密码。否则他们根本没有必要这么做。可是会是什么样的大事哪? 在战场上,最难以看透的就是战场的迷雾,而情报人员的任务就是帮助统帅看透那些迷雾。可是在很多时候,又有多少人能够看透这一切? 摇摇头,高士奇叹道。 “这种事情也不能强求不是?” 很快,高士奇就来到了李定国的面前,作为随军的军正副,他的任务就是向李定国提供情报支持,在靖南围城之后,他直接掌握着与城内的“棋子”的联络,当他将自己掌握的情报一一道出后,李定国神情凝重道。 “你是说,城内的暗线,觉得建奴正在制定计划,打破目前的围城?” 作为西征军的统帅,亲自制定了整个围城计划的李定国,对自己的调配非常有信心。他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漏洞可以让清军钻的。 “嗯,他们想打破围城并没有那么简单,虽说只是用战壕环围,可是战壕之间却有堡垒拱卫,清军想要解围,基本上是痴人说梦,咱们想要攻城再简单不过,可建奴不是咱们,他们没有攻城炮,只能用人去堆,用人去啃,不等他们啃下来,估计人也就赔个差不多了。” 摇摇头,李定国极为自信的说道。作为统帅的他打了多年的仗,这个自信还是有的。 “他们想在解围,根本没有一丝可能。”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的语气中全是嘲讽。 “可是大王,根据目前掌握的情报来看,他们确实有这方面的计划!” 高士奇急忙出言提醒道。 “无妨,如果他们想要出城反攻,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件好事,说实话,围了这么长时间,弟兄们也都厌烦了,他们能主动进攻,咱们正好站在战壕里打靶,这样,弟兄们反倒能有事干,这对咱们来说是件好事……” 好事…… 高士奇可不像李定国那么自信,作为情报主官,他从来都是从最坏的角度考虑问题,于是他又一次问道。 “可……大王,万一,他们要是攻克了我军的防线呢?” 考虑到李定国的面子,高士奇又连忙补充道。 “当然,在下只是假设,那怕是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也应该加以考虑,当然,在下知道,大王的部署必定是万无一失的!” 即便是反对的时候,也不忘记恭维对方,这是高士奇年纪青青可以做到西征军军正副的原因之一,当然并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你是怀疑本帅!” 盯着高士奇,李定国冷冰冰的说道。 “质疑本帅的部署是吗?” 他的话声变化让高士奇连忙说道。 “在下不敢,只是……职责所在!所以才会大胆假设……”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高士奇只觉得后背冒出了冷汗,军正……对于主将来说,从来不是什么好角色,他们一方面是维持军纪,主持军法,同时还扮演着监军的角色。监军,从古至今,就没有那个主将喜欢过,只不过直到现在军正还没有与主将发生过冲突,双方都小心的维持着边界——作战指挥权。 对于这条边界,高士奇当然非常清楚,他不会去触碰,但他很清楚眼前的这位,可不是普通的主将,而是大明的异姓王,深得皇帝陛下的信任。要是双方发生冲突,不等陛下发话,估计军正司那边会首先把他调回。 “大胆假设、大胆假设……” 重复着这四个字,李定国又认真的打量着高士奇,而后反问道。 “高士奇,很多人都说你是个聪明人,怎么这个时候,却顶撞起了本帅?你就不怕本王吗?你信不信,只要本帅稍表示不满,军正司至少会把你调回去!要是本帅所料不差,即使是不让你坐冷板凳,也会把你调到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不要说什么军正的骨头!骨头再硬,也硬不过锤头!” 军正的骨头硬,在过去的多年间,这一点已经得到无数次的证明,而且这也是军正的骄傲,在很多时候,他们都以此为荣,并且千方百计的维护着军正的骨头。 “大王所言不错,在下人微言轻,但是职责所在!” 原本看似紧张不已的高士奇,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反倒平静了下来,不再像之前那样患得患失了。 军正的骨头! 这正是所有的军正的骄傲。他抬起头,迎着李定国的目光,用极为坚定的语气说道。 “职责所在,有些事情必须要去做,那怕是冒犯大王,也所不惜!否则,在下就愧为军正,将来万一因在下不能坚守职责,导致军威受损,在下之罪即便是百死难赎!” “好,好你个百死难赎!” 盯着高士奇,看似神情严肃的李定国突然哈哈大笑道。 “今天本王总算是见识到你们军正的骨头了!好,那本王就与你说说,为什么本王不担心!” 正文 第393章 当年 (求支持,求月票) 一场春雨之后,地上的冰雪融化的更快了,尽管春雨带来几分寒意,可谁都知道,春雨越下越暖和,但天气的好转,专并不代表人心,这天气转暖是不假,可是人心却依然是冰冷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对于困守于靖南的建奴来说,几乎每一个人的心情都是冰冷的,绝大多数人对于未来并不看好,在围城长达一个半月之后,这城内的人心是越来越凉了。 靖南还能再坚守多久? 放下手中的密信,玄烨的脸色变得有点苍白,手也有点哆嗦,这封密信是信鸽从南方带来的,不是出自一个王化行之手,而是礼亲王杰书的亲笔信,为了保密,与太子、杰书以及王化行的联络,都分别使用的专门的密码,甚至就连密码也是他亲手设计的,谈不上复杂,但是没有译码本,几乎是不可能破译,其实设计密码并不复杂,从古至今一直有人使用密码,只不过从来没有像明朝一样,把密码当成一门学问,在过去的多年间,大清国在明朝那里学了很多,密码就是其中之一,与其它的学问一样,玄烨对密码也颇感兴趣,也正因如此,他才能亲自设计了三套密码,专门用于同外界联系。 朝廷里必定会有明朝的奸细!这样做更安全一些。 只不过,现在从南方传来的消息,并不乐观。明军在南方还有一军偏师,他们的存在,让杰书、王化行他们很难调动各地驻防旗营。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啊! 不过现在还有时间,毕竟……一切都只是刚刚开始! 想到这,玄烨又想到了另一件事。 “看来,这件事是一定要去办了!” 想着前阵子岳乐上的那个折子,玄烨思索片刻,便命人传贝勒诺尼。很快诺尼就进到宫中,依着规矩,下跪叩头见礼。 “诺尼,有阵子没见了,你可是瘦了不少。” 诺尼连忙答道。 “回皇上,如今明军大军压境,奴才于军中不敢有丝毫懈怠,每日皆于军中操练兵卒,只待皇上下令,奴才必领兵击破明军,破靖南之围。” “嗯,诺尼,你在军中如此操劳,倒也不枉了朕的一片苦心,” 在这个时候。就像是每一个皇帝一样,对于亲近的大臣总是显得极为宠信。 玄烨和声细语的地对诺尼说道: “当年先帝入关,我大清王公贝勒无不是悍勇非常,非常人所能敌,明军往往闻其名而不敢敌,可到后来他们先后染疾身故,到朱明忠崛起于江南的时候,王公子弟多年轻且不习战,先帝点遍朝中上下,几乎无人可用,再到后来西狩,大抵上也是如此,说是咱大清国打不过明朝,归根到底,还是当年入关时,损伤太大,国公悍将死伤太多,以至于只能依靠汉人,可汉人总归是靠不住的,洪承畴、吴三桂他们,后来他们干了什么,大家都是看着的,这二十几年,朕费尽心思,让你们在军中操习,为的就是重树多大清的军威!” 对于汉臣、汉将,玄烨从来就没有真正信任过,对于一心想要重现大清昨天威风的他来说,做梦都想要恢复当年太祖、太宗以及父皇入关时,王公贝勒个个皆悍将的局面,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曾经不习战的王公子弟,大抵上也都重拾武勇,为大清国四处征战,倒也是立下了汗马功劳。 甚至在他看来,这些年大清国之所以能够在这里重振雄风,也正是因为这些王爷贝勒们的努力。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它这个明君的领导。 诺尼闻言,连忙激动的说道。 “皇上苦心,奴才等又岂不知道,所以但凡奴才等从不敢偷懒,只盼着能够早日练出强军,他日击败明军,让我大清重振声威!” 诺尼的话让玄烨点点头说道。 “道理,确实是这个道理,不过,现在却和过去不一样啊!” 现在的大兴国和过去完全不同了。尽管这么多年自己处心积虑的想要重振大清国的雄风,但是,相比与过去总是差了很多。 感叹一声,玄烨看着诺尼说道。 “说到底,当年,咱们大清国为什么锐不可当,不还是因为咱们自己的王公贝勒领兵打仗,那时候,大家的心思没有那么多,但凡是有所得,也是打胜仗后取得的战利品,不像现在,虽说看似王公贝勒们在领着兵,可是,大家的心思却不全在打仗上,别的不说,就是现在靖南,王公贝勒们的生意有多少?” 皇上的发问,让诺尼只觉得后背冒出一阵冷汗来,先前他还不知道皇上为什么召自己进宫,这下他算是明白了。联系到先前得到的消息,他明白了皇上的意思。 皇上请他进宫来,那是为了褒奖他,分明就是在摆一场《鸿门宴》。但是现在即便是认识到这一点,也已经晚了。 “要是大家不能一门心思扑到军机大事上,而是一门心思钻到生意上,这大清国谈什么将来?甚至就连现在,明军围着城,不少人还是把心思用在生意上,什么米粮、煤炭,一个个在那里尽想着发国难财,这样能打胜仗吗?” 就像最开始的打算一样。玄烨越说越恼火,同样他的声音也变得越来越冰冷。当年在没有入关的时候,大清国的军队为什么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不就是因为那个时候大家伙没有去做生意,没有去做买卖,没有想那么多,只是一门心思的要去打胜仗。然后缴获的战利品还会交给曹婷,在由朝廷,由皇上分赏给他们。 但是等到入关之后,一切都改变了。尤其是在天下看似安定下来的时候。当年的那些能征善战的王爷,贝勒们不是死就是伤。还活着的那些人,一门心思也就是钻到了钱眼里头。他们心里所思所想,无非就是银子,至于什么大清国,什么征战。还有几个人会去考虑? 没有一个人会去考虑这些事情,也正因如此,大清国才沦落到现在这步田地。 皇上的话音越来越冷,诺尼后背的冷汗也越来越多。 “诺尼,你说说,你在京中有几处煤栈!” 玄烨死死的盯着跪在地上的这个奴才。在他看来,大清国之所以沦落到这步田地,并不是因为他这个做皇上的无能,而是因为这些王爷贝勒们一个个私心太重。 “死罪,死罪,奴才死罪……” 一听到皇上的发问,诺尼说连忙磕头请罪。 “奴才,这次出宫,就命人把煤栈关了,把煤都交给官府,从今往后全心扑于兵事,不敢再为俗事分心。” 诺尼的知趣让玄烨笑了笑,脸上的冰冷淡去了。尽管他的内心仍然很是恼火,但是现在正是用人的时候,有些事情只要目的达到了,至于其他都是可以接受的。 这一次之所以把这个奴才招过来,就是为了让他把煤交出来。既然他这样实相,那这件事就这样了了吧。 “诺尼,你能这么去办,朕心甚慰,当年崇祯那会,他招百官捐银助饷,可是结果呢?百官无人愿意捐银,不过只是捐出数百两了事罢了,可到最后,李贼用枷锁一枷,棍棒一上,非但出了银子,甚至连性命都难保了,他们分不清轻重,可我大清国的王公贝勒百官却能分得轻重,今日诺尼你能带头毁家疏难助国,朕心甚慰、朕心甚慰啊……” 打一个巴掌,总要给几个甜枣吃。现在没有什么甜枣给他,至少语言上的安抚总是要有的。 “主子。” 诺尼顿了一下,知道现在皇上心里肯定还是有些恼火的他。小心翼翼说道: “奴才、奴和以后的必定不敢再为这些俗事分心,专心兵事。家中的奴才们,今个就把他们带到营中,从今往后,绝不许他们于京中任意开设买卖。” 尽管诺尼没有解释,但玄烨又岂没听到他话里的意思,便笑着说道: “这样就好,其实朕是知道的,这些生意往往都是府里的奴才们办的,办好了就在主子面前邀功,当主子的自然不便打击,可是,诺尼,你要知道,咱们大清之所以能起于白山黑水,不仅仅是因为主子们悍勇,还有就是奴才们用命,当主子的要让奴才们知道他们的忠心应该用在什么地方,至于什么生意买卖的,搁太平日子里,那是奴才们报效的法子,可是搁现在这样的时局,他们再一门心思弄着生意买卖,就不成了,要让奴才们到军中报效,这才是正道,立下了军功,将来有了封赏,岂不比做买卖强,不但自己个能入朝为官,飞黄腾达,也可以给主子们挣脸,就是主子在朝里头,也颜面不是。” 听着皇上的话,诺尼连连点头说道。 “主子所言甚是,是奴才们眼光浮浅了。没有看出其中的利害来,多亏主子提醒,才分出轻重,奴才们实在是无能的很……” 现在它终于体会到了皇上的手段。即便是从他的口袋里把银子给掏走了,也要让他感恩戴德。这就是当皇上当主子的手段。可即便是明白这一切,作为奴才的他也只能磕头谢恩。 诺尼的请罪,让玄烨点头说道。 “这些年朕时常翻看国初史书,也曾问过一些老人,知道太祖、太宗皇帝那会,王公贝勒们每每出征,身边奴才无不是拼死效命,每战皆陷阵在前,从不曾退缩半步……这些年,朕常常暗叹我满洲子弟为何没有了当年的气势,非但主子没有那样主子,奴才也没有那样的奴才,归根到底,还是心思变了,过去心思都有在兵事上,现在啊,主子们只寻思着在府里头过安生日子,至于奴才们想的也是如何侍候主子,……” 又一次,玄烨开始怀念起太祖,太宗以及先帝那会儿八旗上下同心协力的过去了,只不过这些,都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不过但凡事有一线希望,悬液仍然希望能够重新恢复到当年八旗上下同心协力的过去,然后重现大清的辉煌。 皇上的叹息,让诺尼连忙再次请罪道。 “奴才死罪,先前不知道主子苦心,现在主子肯如此栽培我等奴才。实在是奴才终生之幸。奴才异日必定为主子在战场上一刀一枪拼出功名来!” 盯着诺尼看了一眼,尽管没有看出来他说的到底是不是肺腑之言。但是,玄烨仍然默默点头,说道。 “你这话,朕是一直在等着有个满洲子弟说的。终于让你说出来了!朕会一直看着你的,你呢,既然话说至这份儿上,朕自然会记得,至于煤栈,你身为贝勒,这样的买卖,就不要再做了,还有府里的奴才,你这个当主子的都上阵杀敌了,焉能让他们在府里过安生日子,把他们招到军中效命,也好给自己讨个功名——你回去且将息,好好地自为,朕与国家断不亏待你的,就是你那些奴才,在战场上一刀一枪拼出功名来,朕也是不会亏待他们的。” 说罢,玄烨看了他一眼,说道。 “好了,跪安吧!” “奴才谢主隆恩!” 诺尼连忙磕下头去,起来时已是额上满是冷汗,可却也不敢拭,然后就起后步退了出去,在他出殿时,双腿发软的他差点没再次跪下去。不过他那看起来有些苍白的脸上,却带着笑色。 煤栈不过只是小生意而已,即然现在皇上吐了口,准他们像国初时那样,把奴才带到军中,这可是大大的好事啊!非但能给奴才们谋个出身,而且还明目张胆的培植自己的势力,如此岂不正好? 瞧着诺尼离开时的模样,玄烨只是默默的点点头,然后自言自语道。 “但愿,他们能体谅朕的一番苦心吧!” 那些奴才们到底能不能体谅她这个当主子的一番苦心,他并不知道,但是,玄烨很清楚现在他必须要尽可能的挽回这一切。只是现在还来得及吗? 想到这儿,玄烨不由的又叹了一口气…… 正文 第394章 日子(求支持,求月票) 兵荒马乱的时候,当人的日子并不好当。而在兵荒马乱的时候当奴才的日子也不好过! 不过在有的时候,当奴才也许好过当人,至少对于有一些人来说。相比于当人,他们更愿意当奴才。哪怕奴才的日子并不容易。 对于困于靖南城内的人们而言,日子过去的并不容易,尽管主子给奴才们发着粮食,可想要吃熟饭,总要买煤、买柴,没有柴火,就只能吃生饭。煤价、柴价见天涨着,为了做饭,寻常百姓家早就把家中桌子、板凳、旧家具甚至门窗以至于厢房的房梁都给拆了,变成了灶里的柴火。可短时间对付倒还成,时间一长,总有烧尽的时候。 现实的问题总需要去考虑,哪怕是对于睡不醒来的甘愿当奴才的人来说。现实生活的压力总是需要去考虑的,毕竟,即便是奴才也是需要生活的。 怎么办? 就在人们在那忧心如焚,不知将来的时候,传来了主子们要把煤栈都交给官府,由官府统一调配的消息来,往后不需要再买煤了,大家按人头发煤,和粮食一个样儿,这一下总算让奴才们长松了一口气。 原本忧心忡忡的人们一下子无不是对主子们感恩戴德起来。在此之前,尽管他们曾经将希望寄托在主子们的身上,但是却没有想到主子们这么快就考虑到了他们这些当奴才的。 “说到底,还是主子们想着咱们这些做奴才的!” 身上穿着号衣,已经年过六十的严松年站在街边,冲旁边的人吆喝着。 “打从春秋,直到现在,这天底下可有过这样仁义的朝廷嘛!” 头扭着,看着众人,他的神情显得有些激动,毕竟在他看来,从来没有任何主子像现在的主子们一样,对奴才们这么厚道。让他们这些当奴才的怎么能不感激主子。 所以在大多数时候,只要有机会他就会告诉其他人主子们有多么的厚道,大家伙儿都记得主子们的恩典。 似乎对于他来说没有什么比这种方式更能够体现出他对主子们的忠心的方式了。 就这样站在人们的面前。他继续吆喝道。 “没有!开天辟地头一遭,我告诉你们,这自古以来,守城的时候,都是官府从百姓的口中抢粮,也就只有咱们大清国,能够仁义的把粮食、煤拿出来分给大家伙,不让寻常百姓挨饿,这主子仁义,咱们当奴才的也要报效主子,拿什么报效?当然是咱们的性命……” 他的吆喝声只引得周围一阵付和,大家全都在那里感激着主子的仁义,更有不少人冲着皇宫的方向跪拜起来,那副感激涕零的模样,更是发自肺腑的。 不知道多少人在那里感恩戴德的感激的主子,他们甚至流出了泪来,因为他们觉得在这个世上没有比主子们更好的主子了。 “煤车来了,煤车来了……” 一长串几百辆煤车在路上行驶着,那些煤车要把煤送到城里的几个地方集中堆放,而不像过去那样,散布在城内的数十个煤栈里头,太分散了,不但耗费人手看守,而且还容易导致监守自盗,毕竟煤栈并不是朝廷的,还是放在朝廷的地方稳妥一些。 在煤车过去的时候,不时的有碎煤从车上掉下来,一旁的小孩们看到后,纷纷跑过的把落下的煤块拾起来,谁都知道现在这煤金贵,小孩子们也知道为家里分忧。他们觉得自己把这地上落下的煤带回到家里,总能帮家里省一些银子。 瞧见这一幕,严松年看不下去了,他不能接受这些人占官府的便宜,占主子们的便宜,这些酶可都是主子们对大家伙的恩典,哪能让这些没教养的东西占了便宜。他立即气呼呼的跑过去嚷嚷道。 “都放下,都放下……” 他一边嚷嚷,一边想要赶走那些人。 “这煤可都是朝廷的煤,谁都不准占朝廷的便宜!” 嚷嚷的时候,他一把抓住一个小孩,然后大声骂道。 “你这混帐东西,这么小点就偷东西,还偷官府的东西,还有没有王法,爹娘是怎么教的……啪啪。” 见他上前一步,抓住那小孩就是两个大嘴巴“抽”了过去,打得他自己的手心都生疼。更别提这小孩了。 小孩的脸瞬间就被抽肿了,人也哇的一声哭了起来,严松年倒也不客气,大声嚷训道。 “你这狗东西,朝廷的东西也敢偷,有爹生没爹教的东西,没一点教养……” 说着,他弯腰把地上落下的煤重新拾起来,放到马车上,然后看着周围的人们说道。 “大家伙都瞧好了,这煤可是官府的,是主子们拿出来照顾咱们这些当奴才的,主子们对咱们那么好,咱们可能不能连主子的东西都偷,要是偷了,那咱们可就真没有良心了,还有那些狗东西……说你那,说你那,再偷主子的东西,爷爷我抽死你……” 说话的功夫,他故意扬了扬手中的腰刀,看起来威风极了,旁边的人瞧见了,尽管不少人的目中尽鄙夷状,可是仍然有人对他坚起了大拇指称赞道。 “严爷,您老可真是大公无私,咱大清国有您这样的人物,那要灭明,可是指日可待了!” “可不是,严爷这样的人物,才是咱们大清国的官儿,那像那明朝的官儿,一个个都他么的是个贪官!” “就是,就是严爷英明!” “要说我,还是主子圣明,要不然,怎么会用严爷这样的人物。” “哎呀,可真是多亏了主子啊……” 众人的恭维让严松年更得意了,他架着腰间的腰刀说道。 “别小瞧了这落在地上的煤,这是朝廷的煤,不是无主的,也不是大家的。落在地上,咱也要把它拾起来还回去,那怕就是冻死,也得还,这是主子的思典,咱们一个个的,不能不知道感恩!主子们对咱们这么好,咱们可不能忘了本。那样没有良心的事儿咱们可不办。” 其实严松年并不是什么官儿,不过也就是一个步兵衙门的巡街,论起官身来,不定这会拉出一个女人当家的,在军中的身份也高过他,可是人家说的是大义,这样大义凛然的话,谁都没办法反驳。 大家伙儿都没有人反驳,他甚至还出言赞同。他更是得意洋洋的说道。 “人那,无论干什么事,都要凭着良心,你们说对不对?” 周围的人们在那里附和着,甚至还有一些人在那里恭维着他,这一切都让他变得越来越得意了。也让他的腰杆站得越来越直,在他的记忆中,似乎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有面子。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被人们这么称赞着。 大家伙儿为什么会称赞他?不还是因为他公道,因为他心里头存着主子们吗? “还有,你这小东西……” 他又指着那个刚从地上站起来的小孩骂道。 “你别以为偷煤事小,告诉你,这是可是主子的东西,偷朝廷的东西,那可是谋逆,是要杀头的!” 这孩子吓一跳,脸上的怒色全没了,眼睛定定地看着严松年,瞧那模样身子都快吓哭了,显然他没有想到自己不过只是捡了一块煤,既然会有这么大的罪过。 也许是看到这个孩子被吓得够呛,一旁有人笑着对严松年说道: “你别吓唬他,这不,东西不都还回去了嘛。” 说着那人又对去对那孩子轻声说: “你还不快走,走吧。” 那孩子一听连忙走了,严松年一见不乐意的哼道。 “我说,赵老三,你就是太心善,照我的意思,就这种偷主子东西的小贼。最少也得再抽他几个大嘴巴!” 他之所以会这么不高兴,是因为这赵老三这么一搅合。不是没了他的面子。而是让他没有办法再像先前那样,在众人面前长脸面。 “严爷,您老公道,大公无私,可这也就是一屁大的孩子,和他一般见识干什么?” 严松年一听脸就沉下了,盯着赵老三哼了声。 “成,就你会做人,做人做的忘了王法……” 赵老三也没有理会他,只是默默的转身离开了,众人瞧着见不到热闹了,就纷纷散开了,赵老三离开主街后,并没有回家,他这几天一直在寻思着,想着要把家里的积蓄拿出来,去买一头羊羔。羊是最养人的,只要有草吃就行了,粪还能壮田,到了剪了羊毛还有织衣裳。 昨天晚上,他和媳妇一商量,那个色目女人也挺高兴,让他快些去买吧。和严松年拌了几句语之后,揣在着几两银子的就在城里逛了起来,逛了小半天的功夫,才买了一头小羊,回来时路上,他牵着羊瞧见墙角路边长的野草时,都会留着心眼。 “等再长长,就割回去喂羊……” 等赵老三牵着小羊出了城,走到都快能看到自己家的地方,就有人地跑来,离开老远的时候,就叫上了。 “爹,爹。” 赵老三站住脚,看着儿子满脸通红地跑来,这孩子一看到他牵着一只小羊,跑到跟前喘着气说。 “爹,这羊是咱家买的?” 赵老三笑着点点头,把绳子递给他说: “拿着。” 儿子接过绳子,把小羊抱起来走了几步,随后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又放下小羊,提起羊的后腿,然后看看,看完后抬头看着赵老三说道。 “爹,是头母羊。” “母羊好,母羊好,将来能生小羊……” 赵老三笑呵呵的说道。然后摸着儿子头秃秃的头顶,心里没来由的一阵心痛,然后又长叹口气。 一起往家里走去时,赵老三说道。 “福财,你今年九岁了吧,也算快长大了,爹以后不会再揍你了,往后,你要知道自己去学东西,知道吗?” 说完他低头看看有庆,这孩子脑袋歪着,听着他的话后,只是闷闷的说道。 “爹,你是要进营了吗?” 尽管只有九岁,可是福财还是听出来爹话中的意思了。 爹要进营当差了,这一进营,指不定就要上战场,战场上可是刀枪无眼。万一要是,应该不会的,爹人这么好。老天爷肯定不会害好人的。他的心里这么想着。 “嗯,” 点点头,赵老三的语气显得有些沉重。他并不愿意和孩子说这样的话,可是孩子怎么不知道这一切呢? “哎,这都是命啊……” 要是可以重来的话,当年他会当那个什么绿营兵吗? 赵老三不知道,他当年是为了活命,为了拿饷钱,为了让一家老少吃饱饭,至于什么明军,什么清军,他没想过,只是寻思着,谁给他军饷,就给谁卖命,相比之下,清军更好些,毕竟,在绿营的时候,一路南下见城屠城,见人杀人,像土匪似的,能抢个痛快。 不过几年的功夫,他就在老家置办了百多亩田,甚至还给自己那个傻兄弟抢了一个江南的婆娘。那时候家里的日子过得是多么的舒坦。只不过他从来没有想过那些舒坦日子是怎么换来的。 可然后呢? 然后,就这么一路随着大清国西逃,老家现在是什么模样,他不知道,地还在不在?婆娘有没有改嫁?儿子们有没有成亲,这些他都不知道,现在,他又有了婆娘,虽说是抢来的,可却也给他生儿育女了,他也算是重新开枝散叶了,可是心里头却总是提心吊胆的,他知道,报应迟早有一天会来。 就像是现在,报应可不就来了…… 这天晚上,赵老三一直都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模样,入了夜,坐在门槛上的他,看着院子里绿苗,院子里种满了土豆,往后,一家人可能要靠这些土豆活命,然后他又抬头看了眼天。看着满天的星斗,他长叹了口气,神情显得低落。 “明个就要进营当差了……” 就在这时,他感觉天边的颜色好像不对,那颜色发红,似乎想要把天给染红。 这是怎么回事? 疑惑中,外头突然响起一阵喊声,人们的喊声在黑夜中和着锣声传的很远。 “走水了,走水了,粮库走水了……” 正文 第395章 凌云(求支持,求月票) 幕色中数只信鸽从迅速飞往城外,并迅速消失于夜空中。 一两个小时后,信鸽带出的情报被送到了李定国的案前。 坐在案前,李定国慢慢地从眼前推开那份的情报,缓慢地从桌前站起身,在办公室里踱步。他在思索着这份情报带来的信息,他站在窗前,注视着窗外,窗外的旷野上,可以看到大群集在旷野上的部队,围城以来,西征军80%的军队都聚齐在靖南城下,现在,所有的一切都已经做好了准备,只差最后一步了,这最后一步,到底是炼狱,还是天堂。 答案无人知晓,但可以肯定的是,为了那一天的到来,他们必须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甚至有些准备在二十几年前就已经开始了! 二十几年前,就已经算到了今天! 在晋王思索的时候,高士奇看着他的背影在他的脑海中,仍然有无数个疑问,但是在疑问之余,更多的是惊讶,即使是军正,即便是情报负责人,他也无法想象,二十几年前的时候,谁能够看到今天,居然在那个时候,就已经开始实施那个计划。 棋手! 在满清的内部,到底有多少棋手? 现在高士奇非常好奇这个答案,但他知道,自己是没有答案的,甚至于,即使是晋王已经告诉他,在满清的内部的棋手,他也不知道他们的姓名,只知道他们的代号,顶多,只是知道他们身居高位罢了。 所有的一切,都在二十几年前就已经部署完毕了,现在,二十几年的准备之后,一切都将会结束。 二十几年前,是谁策划了这一切? 显然不可能是眼前的晋王,会是谁呢? 高士奇想到了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皇帝陛下,或许,只有他了,只有他才会实施这样漫长的计划。 也许,除了满清之外,在其它地方同样有棋手。 棋手! 那些棋手用了二十几年的时间,才从棋子变成了棋手。在这个游戏之中,棋子和棋手是不同的,棋子永远是可以抛弃的,而棋手是进行游戏的人。 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间,那些棋手到底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或许,过去他并不清楚,但是现在,通过最近一段时间的了解,他至少可以肯定一点,在满清的高层之中就有棋手,要不然的话,晋王也不会告诉他那些事情。 无法破译的情报,并不重要,因为通过那个“棋手”,大明已经知道了满清的计划,他们的计划是冲着西征军过来的,他们想通过包围西征军的方式,换取大明的妥协。 满清的如意算盘打的是好,可他们那曾想到,他们的计划已经被大明获得,并且顺水推舟的制定了另一个计划,从而让数十万清军自投罗网。 想到五军都督府制定的计划,高士奇相信一但计划实施,满清将会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顶多也就是先前那些投降的建奴,还能苟活于世,至于靖南…… 最终这里所有的一切都会灰飞烟灭! 转过身来,李定国看了看高士奇,他的手里握着一个烟斗,这只烟斗是陛下送给他的,有时候,陛下很喜欢赏赐一些不起眼的小玩意,看着他,李定国并没有说话,而只是默默无把烟斗内的烟丝抽完,随后,才走到桌前,看了眼情报卷宗,然后说道。 “喏,您觉得咱们是应该批准他们的计划,还是自己动手?” 城内的情报非常简单,经过长期的准备,焚烧粮库的计划,已经可以实施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要城外一批准,待到天气合适时就会实施。 “在下觉得,如果有必要的话,应该由我们动手,毕竟,围城战不过只是刚刚开始,无论是棋手还是棋子,在未来的日子里仍然会有用场,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如果是城内放火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导致棋子暴露,甚至可能导致棋手暴光。这件事我们必须要谨慎应对,毕竟,我们并不清楚,可能造成的危害。” 高士奇的提醒让李定国点点头说道。 “确实如此,如果让城内的暗线放火,建奴肯定会大规模的清查,到时候肯定会有我们的人暴光,这对我们确实不是一件好事,可是,由我们去做的话,恐怕也不怎么容易啊!” 从城外点燃城内的粮仓,这肯定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我们的火箭射程只有3里多,这个距离肯定够不到。” 自然的李定国想到了一直以来用途并不怎么广泛的使用平衡杆的火箭,那种火箭的射程只有不到四里,相比于炮弹,它的弹头即有爆炸弹头,也有用凝固火油制成的燃烧弹,那种燃烧弹的威力极强,用于纵火倒是再合适不过。不过它的准头非常差,但要是用来攻城的话,这么大的城池,倒也不差那么点准头,只是会死很多普通百姓,但是,这里头又有多少普通百姓? 都是建奴! “火箭?” 高士奇摇头说道。 “用火箭肯定不行,射程太近,咱们的前沿离城区太远,可以考虑采用其它的东西。” “其它的东西?” 李定国看着高士奇,对于他的想法有些好奇了。打量了他一会,李定国笑道。 “怎么,不用火箭,难道还有其它的什么东西?” 自己的手中还有其它的好东西?我这个西征军的统帅怎么都不知道? “大五,其实,那确实是个好东西!” 高士奇笑着答道: “只不过,过去没有人想过要这么用它而已,大王,其实,咱们可以试上一试。” 这天深夜,幕色低沉,天地间一片死寂。相比于往日,今天的风似乎有些大,正刮着东南风。 “今晚的风真大!” 感受着空中的风,立在靖南城外城土墙上的李德云懒洋洋的打了个阿欠。 今天晚上的风确实比往常大了不少,虽说已经了春天了,冰雪也早都化完了,可是这风一吹,仍能让人感觉到几分寒意。风一吹,让他忍不住缩了缩脑袋。 “这天也太冷了……” “可不是,李叔,你说,咱们成天在这呆着有啥用?那明军可是离开这十好几里地那……” “可不是,离那么远,就是要过来,前面也得打上半天的炮才能过来不是……” “得了得了,一个个的,咱们当差不就是这样,大人们让干啥就干啥……” 几个守城兵,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道着,李德云也感觉有些倦了。他也知道,自己在这城墙上,无非就是充个场面,至于用处,现在肯定派不上,一来不会有明军过来袭城,至于二嘛,就是有人想逃出城,花上十几两银子,就能大摇大摆的从城门里出去。 “再怎么着,也得守完这一班不是?啊……” 说着话李德云打着阿欠,眯眼看着夜空,这天上的星星可真多啊…… 就在他寻思着要不要靠着墙头眯一会的时候,看着满天的星月,突然疑惑道。 “那是什么?” 夜幕中,几个亮影正朝着这边过来了。 “啥?” 城头上的人也跟着他一起朝空中看去。 “我的天……那是、那是……” “乖乖,该不是月亮吧!” “你们家的月亮有五……六个!” “那是,大、大灯笼?” “你别说,那色还真有点像!” 确实有点像是大灯笼! 尽管从来没见过空中的玩意,但是在李德云看来,那顺着风飘过来的东西,确实像大灯笼。 “这,这也太高了吧……” 即使是距离很远,李德云仍然可以感受到它的大小,它很大,甚至可以说非常大,从空中飘过来的它,整体散发着橘黄色的光,就像是大人们府上的灯笼似的,不过它们是飘浮在空中的。 非常高! 足足有一两百丈! 甚至可能更高。 “我的天,这,这得有一两百多丈高吧、这是啥东西,咋个到了天上……” 城墙上的清军并不知道,这六个大灯笼,其实就是热气球,早在十几年前,清河书院就根据孔明灯的原理,制造出了可以载人的热气球,只不过因为它的用途有限,一直只是用于表演,直到数年前,军队才开始使用热气球进行侦察——热气球可以飞到空中,居高临下对城池内部实施侦察,尽管通过设立高地等方式也可达成这一目的,但是都没有热气球使用灵活,在战场上,居高临下的热气球可以警戒方圆数十里的范围。 在多次演习中,使用热气球的一方,都借助这一功能,在数十里外的敌军开始调动时,就已经完成了部署,然后以逸待劳重创敌军,也正因热气球优异的表现,才会迅速被明军接纳,这次西征是热气球第一次投入战场,只不过因为清军完全没有偷袭的勇气所以一直没有派上什么用场。 谁都没有想到,往日里只是用于警戒的热气球,可以派上另一个用场——把热气球飞上天,然后顺着风飘到靖南城,然后再把燃烧弹投到城内,焚毁城内的粮库! 这个主意是高士奇想出来的,尽管他并不是一名职业军官。行军打仗也不是他的专长。但是他仍然从热气球中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作战方式。 他相信如果充分挖掘出这些热气球的潜力。战争的方式势必将从根本上被改变。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提出这个建议。用热气球对城内的粮库进行攻击。这是一种新的尝试。 当城头上的清军不明所以的时候,在热气球上的赵凌云眼睛却盯着地面,他在寻找着目标——在寂静的午夜中,一团漆黑的靖南城内,几簇火焰分外的醒目。 “在那!” 手指的地面上的目标,赵凌云的显得有些焦急。 “队长,咱们偏了!我算了下,等咱们飞过去的时候,离那至少得有一百寻!咋办?” “咋办?升高些,上面的气流不一样!” 赵凌云大声喊道。 在他的命令中,队员加大喷油口,为热气球加热,热气球上他们唯一能够控制的就是高度。加热可以升高,降温可以降低。然后,再根据不同高度的风流来控制方向,同时也可以根据热气球的拉绳及气球上口的大小、角度进行调整。 这是空气是分层的,比如离地300-500寻(米)吹南风,600-800寻就吹北风。想往南走,就在300-500寻的风层,往北,就升高。 “注意调查拉绳……” 在赵凌云和战友们的努力下,热气球终于朝着地上火焰指示的粮库的位置飞去,对于这些平时习惯于在空中静静观察目标的气球兵来说,这确实是一场考验。同样也是一场全新的尝试。 这个尝试对于这些在战争中并没有发挥出什么作用的气球兵而言是极为重要的,他们希望能够在战争中发挥出自己的作用,得属于自己的那份功勋。 不过在夜间想要把气球飞到目标的上空并不容易,即便是他们走之前已经进行了几次试验,在这个时候当他们试图控制热气球的航向时,仍然面临了不少问题,毕竟,在过去绝大多数的时候,他们都只是固定在那里,从来没有进行过这样的“航行”。 虽然有些手忙脚乱的,但是在气球兵的努力一下,这几个气球仍然慢慢的在空中调整航向,朝着目标飞了过去。 在航向得到调整之后。他们又一次热气球的高度降了下来。在气球接近目标的时候。热气球上的气球兵们死死地盯着地上的目标。 什么时候投弹最合适? 对此每个人都没有什么把握,尽管在此之前他们曾经进行过试验,但是,所有人都知道,风速的不同,高度的不同,直接影响轰炸的精度。 如果风很大,如果距离太高的话。也许扔下去的炸弹根本就无法击中目标。 尽管他们知道这些。但是却又没有办法控制着一切。至少没有什么好办法。也正因如此。在接近目标的时候,赵凌云对身边的战友命令道。 “降低高度。” 随后他又补充道, “咱们飞得越低,投弹的精度就越高,争取一趟完事。” 说完这句话后,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地面,盯着地面上黑洞洞的靖南城…… 正文 第396章 火龙(求支持,求月票) 幕色笼罩着的靖南城静悄悄的,只有风刮过的时候,才会才会有些许风声打破深夜的宁静。 位于城内的粮库库门前的灯笼被风刮得左右晃动着。仅今晚按说风并不大,可是,因为这一带比较空旷,所以才会显得风大。粮库内座座相连的仓廒像坟包似的僵伏在黑暗中,这库存放上百万石粮食的粮库,是靖南城内最大的粮库,不过,早先它并不是粮库,而是八旗的校场,现在的粮库是新建的,是为了存放运进城内粮食。对于守卫靖南的清军而言,这座粮仓关系到他们口粮,关系到靖南的存亡,所以一直以来都是一副戒备森严的模样。 在粮库中一队兵丁顶着夜风,沿着廒间的通道巡查着。风将吹动着兵丁头上的红缨帽的红缨,夜风虽不刺骨,却仍然让人感受到几分寒气逼人。 “龟儿子的,一到刮风的时候,就得加派,那些个大人们也不见出来巡号……” 那个兵丁骂骂咧咧地说着,刮风时,粮库会加派巡丁,以避免意外发生,毕竟“风助火势”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对于粮库的官兵来说,这样的天气并不是什么好日子。对于他们而言,压根儿就没有保护粮仓的觉悟,有的只是满腹的牢骚。 毕竟在他们看来。仓库里走水起火的可能几乎为零,除非是有人放火。可谁会放火呢? “得了,得了,有啥好抱怨的,这守粮仓总好过去前头拼命吧……” “可不是,再不济这里总不用上前线吧……” “就是啊,至少咱们在这里可比待在前线好多了。再不济总不用担心脑袋没了吧。” 就在他们一边巡视一边抱怨着的时候,先前抱怨着的兵丁像是觉察到什么动静似的,抬起头往空中看去,突然间双手僵住了——在他自己头顶上的半空中悬着几个亮点。就像几个漂浮的大灯笼似的。 尽管距离很远,但是隐约约的仍然可以看到那几个在空中浮着的大灯笼,他们散发着微弱的光亮。在空中漂浮着。 “快看那是啥?” 就在他话声落下来的时候,正在巡视着兵丁,都抬头朝着空中看去,距离高度的关系,他们只是隐约看到空中的“大灯笼”。 没有任何人意识到了危险,相比于危险,他们更是觉得有些好奇。好奇这空中漂浮着的玩意儿到底是什么? “瞧着有点像孔明灯。” “你家的孔明灯有那么大吗?” “就是,况且现在这时候谁会放孔明灯呢?” 当地面上的人看着飘浮在空中的“大灯笼”时,在那里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的时候。那些大灯笼距离她们已经越来越近了。热气球内的气球兵已经忙活了起来。 “剪断绳子,投弹……” 因为是临时改造的关系,所以这些热气球只是在吊篮的周围悬挂了数枚燃烧弹,原本那里系着的是沙袋,因为燃烧弹是被绳索系在吊篮四周,所以在投弹时,需要用刀割断绳索。这样炸弹才能够落到地上。 这是一次极为原始的“轰炸”,尽管原始,但是却也是人类第一次从空到地的轰炸。当气球兵剪断绳索的瞬间,重达30斤的燃烧弹就依次从空中落到地面…… 粮仓中间的兵丁仰视着空中的“大灯笼”时,他们感觉到空中的大灯笼似乎投下了什么东西。 即便是在黑夜中,当一个个燃烧弹从热气球吊篮周围像是下蛋似的落下时,一个个黑色的圆柱体,在空中飘落时,在空气的挤压下它发出有些尖锐的啸声。在这个寂静的午夜,这一阵阵呼啸声,甚至将一些睡梦中的人们惊醒,他们有些茫然的听着空中传来的声音。 这是什么声音? 被惊醒的人们竖着耳朵在那里倾听着空中的声音。 即使是身经百战的人们,也无法分辨出这种声音,因它不同于炮弹的呼啸,就在人们诧异的时候,粮仓的清军却看到那些自天上掉下来的黑点正冲着他们砸了过来。 “哎呀……” 他们纷纷四处逃散开,唯恐被空中落下来的玩意儿给砸到了,就在他们躲避着空中落下来的玩意时,突然,在他们的周围传出一串并不算剧烈的爆炸声,那爆炸声有些沉闷。 伴随着爆炸声,还有“噗嗤……”声传来,然后一团烈焰就在粮库中腾空而起,腾空而起的火焰猛烈地超出了人们的想象。瞬间滕起的大火立即吞噬了附近的一座粮仓。 一簇簇烈焰点亮了粮库,座座相连的仓廒被燃烧弹燃烧时烈焰点燃了,火焰在风的吹动下扩散着,燃烧着。烈焰燃烧的越来越猛烈,火焰升腾到半空中,在风的作用下向周围扩散着。 而空中,仍然不时有燃烧弹落下来,每落下一枚燃烧弹,就可以点燃附近方圆数丈内的建筑、粮仓,不过只是片刻功夫,原本处于黑暗中的粮仓就被大火映亮了,大火烧的越来越旺。 那些从梦中惊醒的兵丁,刚一冲出营房,就看到远处的粮库正在燃烧着,一股股火焰腾空而已,烟雾在上空飘散着!他们立即明白了过来,指着粮库大声叫喊: “火、火……起火了。” 闻声起来的众兵丁们被眼前看到吓了一大跳——在一座座仓廒的屋顶上,一股烈焰燃烧着,在仓廒之间,腾空而起的火焰漫延着,滚滚的黑烟已冒了出来! 所有人都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他们没有想到火居然会这么大,以至于良久都没等有人发声,只是眼巴巴的看着火势漫延。 大火蔓延的速度超出了他们的想象,以至于惊呆了所有人。他们甚至喃喃自语道, “怎么可能?怎么说起火就起火了,而且烧的还这么大。” 不过只是片刻的功夫,六个热气球投下的六十枚燃烧弹,尽管只有一半的燃烧弹落进粮仓,但是仍然点燃了近二十座仓廒,火焰在大风的作用下向四周扩散的。 燃烧弹中装着的凝固汽油生成的烈焰,几乎是毁灭性,尽管仓库内的清军试图用火扑灭大火,但是水非但不能扑亡烈焰,反面让火燃烧的更加剧烈了,不过片刻攻击,粮库附近就已经火光冲天了,一片大火冲天而起!和着夜风升腾着的,风助火势,相邻的一座座仓廒也顿时着了火,一时间火光冲天,在冲天的烈焰中,一条条火龙在仓廒之间游走着。 直到这个时候,被惊醒的兵丁才惊喊起来。 “起火了……着火了!救火啊——!” 大火映红了夜空,点亮了整个靖南城。 仓廒一座连一座被烧着。火光中,一个正在救火的兵丁这会儿又疯了似的发一声大喊。 “火龙……快看……过火龙了!” 那些原本正提着水桶想要救火的兵丁们和仓场役卒们又随,无不是惊恐地抬起了脸。夜天之中,数条长长的火舌犹如火龙一般游动着,它们所过之处,无不是被立即点燃,这是风吹出来的火龙! 那些火龙在仓库之间游动着。就像是真正的火龙似的。不断地点燃这周围的仓库。一座座仓库在火龙的怀抱里燃烧了起来。 烈焰的灼热让不少人都抱头鼠窜起来,他们一边逃一边惨叫。 “过火龙了……过火龙了……” 每当发生大火的时候,最让人害怕的就是这些火龙。所谓的火龙,实际上就是在风的吹动下形成的灼热的火焰。风吹动的火焰向四周扩散着,一旦形成了火龙。单凭人力几乎很难阻挡烈焰的蔓延。 到了这个时候,火势已经挡不住了,非但仓库内燃烧起了大火,那些落在仓库附近的燃烧弹,同样也点燃了一片片民宅,在民宅间燃起一团团烈焰,在烈焰中到处都是惊喊、哭叫着的人们。 粮库的官员从烈焰中钻出来,看着已经无法阻挡的火势,神情惶恐的他急声喊道。 “快快禀报王爷!快!快!牵马来!!” 在马被牵过来的时候,那个官员立即飞身上马,奔出火场,在他冲出粮库的时候,只看到周围的民宅也着了起来,火势扑天盖地的在粮库周围燃烧着,街道上到处都是惊恐的逃出来的百姓。 火势已经漫延开了,火势也越来越大,烈焰腾空,烟雾滚滚…… 从睡梦中被下人唤醒的的岳乐,尽管是攻作镇定,但是面上仍然难掩神色中的慌张,踉踉跄跄地沿着廊道走向的堂厅,一进堂厅,看到等侯着的官员脸上满是烟火燎过的痕迹,他的心头就是一紧,连忙问道。 “可是粮仓走水了?” 此时的岳乐面色煞白,最担心的事情到底还是发生了。对于守城的一方来说,最担心的就是粮库起火走水。 这可真是害怕什么就来什么。他颤声问道: “火灭了吗?” 那官员迟疑了一下,然后才看着王爷说道。 “没有,王爷,这火势已经扑天盖地的漫延开来,绝非人力所能阻挡,下,下官来之前,已经命人,尽,尽量隔断大火,尽量不让火势在城中的漫延,那,那火烧的太急,太快了,不但粮库着了,就连周围的民宅也跟着烧了起来……” “什么,火怎么可能突然起这么大!” 闻言岳乐的心头一颤,眼里闪起一道狠色。 “可,可是有人放火,是谁!可曾抓住明军的探子!” 下意识的,岳乐把大火归于明军的探子放的火。若非是如此,又怎么可能会突然起那么大的火? “查,一查到底,抓住了他们,把他们都活刮了……” 现在岳乐恨不得,抓住那些明军的探子,把他们挫骨扬灰。恐怕即便如此,也难削他的心头之恨。 但是这又有什么用呢? 粮库已经起火了! 那官员听着王爷的吩咐低声说道: “王、王爷,那,那火,说,说是从天下来的……” “天上!” 岳乐睁大眼睛,半响之后才大声质问道: “胡说,这天下怎么可能掉下火来!” 人在家中坐,火从天上来。这火怎么可能从天上下来?这不是胡扯吗? 那满面烟灰的官员哭丧着脸说道。 “下,下官也不知道,只是有兵丁说,他们看到空中有大灯笼过来,然后那些大灯笼就像下蛋似的,落下来不少炸弹,然后粮库就着了……” “大灯笼……下蛋一样……咳咳……” 岳乐一下猛咳起来,对着眼前这官员连连指着手说道。 “这,这可能吗?到底是怎么回去,去给本王查,查个清楚……你们不用怕,只要查出了原因,王爷我自会跟皇上请罪,你快些回去……” “王爷……” “快去查!” 岳乐怒斥道。 “大灯笼,下蛋,这样的借口说出来,可是会笑死人的,别人是笑,皇上可是会杀人的。”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甚至有想要狠狠地抽这人几个耳光的念头。这小子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这样的话说出来会有几个人信? 要是他把这样的话说给皇上听。到时候皇上的雷霆之怒下来,又岂是他能担待得起的? “可,可是王爷,当时的确实不少人都看到了,都说,都这么说……” 见王爷打着不愿意再听的手势,那官员只得再次跪下,然后就告退出去了。 “等一等!” 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岳乐喊了声,声音忽又低了下去。 “告诉我,今天到底烧了、烧了……几座仓廒?” 官员抿抿嘴,然后才说道。 “二、二十几、几座,这,这火越烧越大,兴许,兴许得烧掉一半。” 岳乐一听的眼皮跳着,脸上也看不清楚什么神色,良久他都没有说出一个字,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晚了。这么多粮食被烧了。接下来怎么办? 经历了长时间的沉默之后,他只是摆了摆手,然后说道: “知……知道了,你们走吧!” 官员欠身退出堂厅的时候,岳乐靠在了椅上,紧闭上了眼睛,看不出面上到底是忧还是怒……但是谁都能从他的脸上看出神情中流露出来的绝望…… 正文 第397章 天意(求支持,求月票) 烈焰冲天! 这天夜里,整个靖南城都看到粮库里燃烧的大火,那大火呈现出冲天之势,非但粮库着了,就连附近的民宅也着了,风助火势,很快大火就在城南烧了起来,火势越来越大。 大火映红了半边天,将黑夜造成了白昼。走水的锣声在夜空中传的很远,在陷入大火中的百姓们哭喊着的同时,那锣声一直传到了宫里,传到了玄烨的耳中。 正当他从睡梦中惊醒,即便是在皇宫之中,从窗户往外看去的时候,他仍然可以看到外面红彤彤的。急忙站起身来。冲出房屋后他一把拉过太监询问怎么回事的时候,宫外突然传来太监、宫女的尖叫声。 “走水了、走水了……” 皇宫里瞬间乱了起来,太监和宫女们在那里纷纷攘攘的叫喊着。尽管大家并不知道火是怎么着起来的,但是仍然拼命叫嚷着,尽管这样的要让根本就灭不了火。 这场火着得蹊跷。甚至有些诡异。 一只热气球在飞过满清的“皇宫”时,把最后一枚燃烧弹丢了下去,即便是投弹的气球兵,也没有想到,那枚燃烧居然直接命中了奉先殿——这是皇宫中唯一的明式建筑。 燃烧弹穿透了房顶的瓦片,从房顶落下的过程中,凝固的油脂一直燃烧到殿内,一时间房梁、木柱都被引燃了,烈焰几乎倾刻间就将奉先殿吞噬其中,以至于殿外的太监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大火就已经吞噬了整个宫殿。 那些原本还在为宫外火焰红的半边天,而惊讶的人们。不得不去面对眼前突然烧起来的大火。 “那里走水了,是那里……” 走出宫的玄烨一把抓住一旁的太监,急声问道。 “回皇上,是,是奉先殿!” 一听是奉先殿走水了,玄烨只觉得一阵目眩,他几乎是失声尖叫道。 “快,快带朕过去……” 待玄烨赶到奉先殿的时候,燃烧着雄雄大火的宫殿主梁轰然倒塌了,那烈焰烧火红火红的,即使是相隔甚远,也能感受到其散发的灼热…… “子孙不孝、子孙不孝啊……” 一下跪拜到在地上,玄烨不断的冲着奉先殿磕头,一时间,他的脸上尽是泪水。 奉先殿里供奉的可是太祖、太宗以及先帝的牌位,现在都被一把火烧没了! 原本正在救火的太监们一见皇上跪下去了,也纷纷跪下磕头,大家都知道,这个时候,这火已经救不下来了,宫殿已经全都烧毁了。 “皇上,节哀……” 不等贴身的太监劝说完,玄烨就怒声问道。 “今个是谁当值,这火到底是怎么回事……” 很快就在几个被薰的满面烟灰的太监被拉了过来,他们一过来就不断的磕头救饶。 “皇上饶命、皇上饶命……” 在他们磕头求饶时,一旁的主事太监连忙说道。 “先别急着求饶,皇上要知道是怎么回事,你们还不从实说出来!” “回皇上,当时,奴才在殿外守着,可谁曾想只听到“咣铛”一声,就像有什么砸到殿顶,然后殿顶就炸天了火就烧了起来,从殿顶上一直烧到殿里,那从天上来的火根本就扑不灭……” 不待那个太监把话说完,玄烨就一脚踢了过去。 “天上来的火,你这狗奴才,居然敢这么诅咒我大清……” 原本就是怒火中烧的玄烨,听到他们的解释之后。反而变得更加恼怒了。这算是什么解释,根本就不是解释,反倒是在诅咒大清国。 天上降下来的活,怎么可能会把奉先殿烧了?这不是在诅咒大清国吗?当真是一群该死的奴才,自己办不好差事。让奉先殿走了水,现在反倒把责任推到天上,这岂不是在说,大清国没有那个命数,现在老天爷在那里替天行道。 这狗奴才当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敢说这样的话。 怒气冲冲的玄烨厉声说道。 “把这狗奴才拉出去打死!” 在玄烨看来,即便是把这个狗奴才打死也难消他的心头之恨。这边刚吩咐过,那边他又厉声训斥道。 “把这狗奴才活剐了。” 那个太监闻言。整个人立即吓傻了。以至于半响都说不出话来。直到一旁的侍卫把他拖出去的时候,他才回过神来求饶。 “皇上饶命、饶命……” 就在那个太监被拖出去的时候,那边又有人通传道。 “皇上,城南粮仓走水了……” 什么! 突如其来的消息,让玄烨只觉得一阵目眩,整个人差点倒下去。 “怎、怎么会这么巧……” 奉先殿烧了,粮库也烧了! 难道说大清国的气数真的尽了,这是老天爷在收拾大清国吗?天下没有这么巧的事儿。两件事碰到一起了,肯定是冥冥之中的天意。 真的是天意吗? 想到有可能是天注定的。玄烨只感觉一阵头晕脑胀。 毕竟天命不可违啊。 就在玄烨头晕眼花不知所以的时候,那边他听到有人悄声说道。 “你们看天、天上是什么……” 天上…… 抬头往天上看去,远远的可以看到几个亮点就在空中飘浮着,像是灯笼似的亮点正在迅速飘离靖南的上空。 那是什么? 盯着空中的亮点,玄烨的目光中尽是疑惑。尽管不知道空中的飘浮物是什么,但他仍然隐约意识到,奉先殿和粮库的大火很有可能是由这些“灯笼”造成的。 双眼盯着空中的“灯笼”,玄烨的双手握成拳头,怒视着它们,怒火中烧的他,只恨不得生吞了那些“灯笼”。 什么天意,从来就没有什么天意。 肯定是明朝作的怪。 天上的是什么? 慢慢的专业,想起了曾经看过的明朝的书中提及的一个玩意。 热气球。 肯定是那个能把人送上天的热气球。 这些汉人怎么就能把热气球送到了这里,还把奉先殿和粮库都给烧了。 “那些是明朝的热气球,他们就是用那玩意从天上放的火。” 尽管先前的那个太监说火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现在悬液又说出了这番话。可是在这个时候,并没有任何人会给那个太监鸣冤。 对于玄烨而言,现在他需要告诉大家伙儿,这天上掉下来的火并不是什么天意。而是汉人用热气球放的火。 但是尽管他主动的去解释这火是怎么从天上掉下来的。但是对于那些太监们来说,他们心里头隐约的还是感觉这肯定还是天意,要不然这活怎么会找到那么蹊跷,哪里不着着的却是奉先殿? 当然,即便是心里有各种各样的念头,他们却谁都不敢说话。只是跪在那里听着皇上的吩咐。 最终,他还是长出一口气,冷静下来的玄烨沉声问道。 “粮库那边的火势怎么样?烧毁了多少粮食?” 相比于奉先殿里那些不远万里从满洲到京师、再到西安,这一路历经劫难带来的牌位,粮库无疑更为重要,毕竟牌位只是几块木头,但是粮库却关系到靖南的将来,关系到大清国的将来。 粮足城在,粮无城破! 千百年来,对于守城的一方而言,粮食是决定守城长短的关键,没有了粮食,所有的一切都是空谈。 大火燃烧了一夜。 直到第二天清晨的时候,被扑灭的大火仍然冒着烟,烟雾呛人,呛得人喘不过气来,而今天的烟雾和往日不同,往常的烟雾只是呛人,而今天的烟雾中却带着一股香味,那是粮食的香味! 大量的粮食在烈焰中化为了灰烬,还有很多粮食在烈火中被烧糊了,以至于升腾出这么一股诱人的香味,不过尽管这香味很浓,但是谁都笑不出来,甚至就连普通的百姓,也都是哭丧着脸,他们知道,这些粮食是他们的口粮,烧了这么多粮食,意味着他们将会挨饿! 往日里朝廷能发粮食,是因为粮库里有粮食,可是现在呢? 尽管这并不是城内唯一的粮库,但却是最大的粮库,到底烧了多少粮食,没有人知道,但所有人都知道,这些粮食化为灰烬之后,他们将会面对什么。 甚至正因为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们才会在家里的大火还没有扑灭的时候,就冲进了粮库和守库兵一起拼尽全力扑灭大火,尽管最终在他们的努力下,有一半的粮仓都保下了,可还是有一半的粮仓毁于大火之中。 曾经高耸的粮仓,这会都已经化为了灰烬,一屡屡青烟升腾着,粮食的焦糊香在空气中弥漫着,所有人都哭丧着脸,而在有些废墟之间,还有不少浑身烟灰的人,在试图从灰烬中抢救出一些粮食。 昨天夜里在那里拼命灭火的人们,这会充分发挥了他们各自的能耐,他们纷纷从仓底扒出一些尚还能食用的粮食,即便是没有带袋子也没有关系,他们往往都是直接脱掉裤子,扎紧裤腿,然后把粮食装进裤袋中,那些粮食或许散发着一些焦糊味,但却也是能糊口。 这个时候,没有人去计较其它的,他们只是尽可能的把粮食装起来,然后扛回家。对于这一切,守库兵全都是一副视若无睹的模样,他们甚至有意无意的隔开了几个粮仓,那几个地方火烧的并不怎么大,里面勉强能吃的粮食更多。 在这个时候,几乎所有人都显露出了自己的私心,他们各有各的私心,其实这个私心倒也是再平常不过,无非就是为了让家人不至于挨饿。尤其是是对于那些在大火中失去一切的人们来说,现在粮仓的一些没有被焚毁的仓底粮,就成了他们赖以维生的根本。 很快,几乎所有住在在粮仓附近的百姓,都纷纷哄抢起仓底残存的粮食,尽管那些粮食中有不少都被烧的有些焦黄,但仍然可以用于裹腹。正当他们在那里哄抢着仓底粮的时候,那边却有大队的御前侍卫护卫着皇上的銮驾过来了。 “这是怎么回事” 看到粮库废墟上乱蓬蓬的模样,岳乐大声问道。他天未放明就跑进宫里请罪去了,皇上倒也没有怪罪他,而是吩咐他随驾来粮库。皇上要亲眼看看这里的情况。 可没想到一到这就看到这一幕,岳乐的脸色立即变得难看起来。 “回王爷,是附近人在捡拾仍然可堪食用的仓底粮……” 粮库的官员跪在地上答道。 “他们昨天晚上,大都拼命帮助我等救火,也算是有功于朝廷,下官寻思着那些烧焦仓底粮留着也是没用,所以也就未曾阻止他们,还请王爷责罚!” 听见这人为那些人开脱,玄烨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面色铁青的走过来,直到这个时候,随着一声“皇上驾到……”那些原本正哄抢着粮食的军民百姓,才纷纷跪拜下去,看着眼前的已经被焚毁大半粮库,玄烨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默默的在焚毁的粮仓和跪拜于地的百姓之间走动着,御前侍卫们小心的在周围的保护着他,唯恐这里头混有明朝的奸细,走到一座粮仓前,看着仓底发黑焦黄的粮食,看着跪在地上的老丈装在袋子里的粮食,大抵也都是这副样子,玄烨便问道。 “这些粮食能吃吗?” “回主子话,奴才家里昨个遭了劫,全都给烧没了,这粮食虽说烧糊了,可却也能糊口,总能撑到发粮的时候,省得让家人挨饿,……” 跪在地上的老汉如实的回答道。 “你这衣裳,是昨个被火烧的?” 看到老汉身的衣裳被烧的都是破洞,玄烨又问道。 “回主子话,庆福昨天看到粮仓这边的着了,就吆喝着奴才们一起赶了过来,和守粮兵一起扑了半夜的火,几次差点被火给吞没了……” 听着一旁跪着的奴才的话,玄烨称赞道。 “你这奴才,到也是赤胆忠心!来,朕给装把粮食装满……” 说罢,他就弯下腰为那老汉装起了粮食来,装着那仍然有些余热的粮食时,玄烨的心沉越来越发沉重,尽管奴才在一旁一副感激涕零的模样,可是他的脸色却显得极为难看。 这么多粮食被烧没了,这靖南城,还能守得住吗? 正文 第398章 早晚有一天(求支持,求月票) 一个个巨大的热气球,在喷口喷出的火焰加热下,缓缓升高,不过它们只是升至半空,就因为绳索系留的关系悬停于距离地面三尺左右的高度。 望着一个个悬停的热气球,李将开的神情显得有些激动,现在整个前线都在传说着那个传说——气球兵对靖南城内实施的轰炸,几乎焚毁了大半个靖南城,烧死了上万建奴,而自身没有一人伤亡。 “哎呀,谁能想到这热气球居然能投炸弹啊!” 李将开的身边,来自《明报》的宋德杰感叹道。 谁都想不到,原本只能用于侦察的热气球居然可以带着炸弹飞到敌人的头顶,把炸弹投下去。 这个消息传出来的时候。和所有人一样,即便是见惯了世面。李将开仍然被惊呆了。 又有谁能想到有朝一日,大明居然会从空中去袭击敌人。 从天上! 这完全颠覆了所有人对于常识的认知。在过去,大家都以为能够上天的肯定只有神仙。凡人那能够上得了天? 可是现在当这个消息传来之后,所有人都被惊得瞠目结舌。他们难以想像官军是怎么从天上把炸弹投下去的。尽管难以想象,但是人们总是会发挥着各种各样的想象力。不想再来的时候,他们一路上总是在讨论着热气球的用处,他们甚至在那里想象着有朝一日,成千上万的大明官兵乘坐热气球攻进敌人的城市,轻而易举的夺取那些坚城。 当然,这既是一种幻想,也是一种想象。当他们真正看到热气球之后。所剩下的仅仅只有惊叹了。 “是啊,孙子曰“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世人皆知其不能,而现在,你看这气球兵,可不就是动于九天之上……” 李将开一边感叹,一边往热气球那边走了过去,在进入气球场的时候,可以看到那些气球兵正在忙活着。他们不断的往大铁罐里倒着燃料,并且用打气桶往铁罐里打着气。 “他们这是干什么?” 李将开有些不解的问道随行的一名军官。 “在给燃料加压。” 那名军官解释道。 “仅仅只是点燃燃料,并不能给这么大的热气球提供足够的热量,所以想要让它飞起来,就要另外想办法,你们看那些油,就是热气球专用的,是从石油里提取出来的,味道不好闻,但很容易点燃,把它倒进铁罐里,然后再通过气桶往铁罐里打气加压,压力达到一定数值后,接通喷管,燃料就能雾化喷出喷口,你们看……” 指着吊篮上正在喷出的火焰,那名军官笑着说道。 “现在火苗有将近两尺长,要是全开的话,都能喷出六尺左右的火苗,热气球就是通过控制热量升高或者降低,而最关键的就是这些加压油罐还有喷口。” 即使是作为气球部队的军官,他也不知道,清河书院的师们在研究热气球时费了什么样的周折,尽管孔明灯的原理让他们看到了制造热气球的可能,可是用什么样的燃料,怎么为热气球提供足够热量,一直困扰着他们。最后,他们从汽油喷灯中获得了灵感,经过不断的改进,终于在三年前研制成功热气球专用的加热器,没有这种加热器,就不可能制造出实用的热气球。 也正因如此。即便是在书中有着热气球的原理,图样,其他国家也很难造出实用的热气球。技术的落后根本上限制了其他国家这方面的尝试。 当然,至少在明军用热气球对清军实施轰炸之前,也没有任何人会觉得热气球有什么用。即便是现在,恐怕在很多人看来,热气球也不过是大而无用的废物罢了。 “没有它们提供的热量,热气球是飞不起来的。其实热气球并不复杂,最关键的就是加热器。” 面试毕业于清河书院,但是对于热气球,李将开也是陌生的,他偶尔会问一下身旁的这名军官,热气球的一些原理。原本他想把这些都写进自己的报道之中。但是最后,那还是决定不写这些,毕竟大多数读者从来不会去关心这些,他们所关心的是什么呢? 无非就是这些热气球,怎么把靖南城夷为平地。 终于来到热气球的下面,抬头看着巨大的热气球,李将开忍不住问道。 “我们可以上去一趟吗?” 但凡是人,都有飞天梦,李将开也不例外,他渴望着能够和其它的气球兵一同升到空中,从空中俯视大地,他甚至希望能够搭乘热气球前往靖南,然后在靖南亲手丢下一枚炸弹。如此,也算是为李家死于清虏之手的亲邻好友报仇。 可是,想要搭乘热气球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那名军官尽管没有直接拒绝他,但是言语之中,却仍让他感觉到希望的渺茫。 “这个,李记者,现在前线一共就只有六个热气球,现在使用的很频繁,等以有机会吧,有机会的话,我会和长官申请的。” 尽管搭乘热气球上天的愿望没有实现,但是他仍然得到了到热气球上站一会的机会,在热气球上,气球兵热情的向他介绍着如何放飞热气球。 “你看,这个吊篮的四角系有四根系留索,放飞的时候,我和战友呈对角站着,然后同时倒数用刀子割断系留索,四根系留索都割断后,热气球就可以飞上天了,等抵达目标的时候,我们也会同时放下吊篮外挂着的炸弹。” 在气球兵解释着操作气球以及实施轰炸的细节时,李将开则兴致勃勃的打量着吊篮。吊篮是藤制的,看起来结构极为简单,基本上就相当于一个大篮子。 “你们到了空中,就站在这个篮子里?” 李将开好奇的问道。 “对,你别瞧这个篮子是藤编的,可其实它可结实了,在空中也挺稳当的,不过,过去我们用它也就是站在空中侦察警戒远方,拿望远镜居高临下,方圆几十里内都是一览无遗,但是现在用来轰炸,却总觉得不够用。” 气球兵的解释,让李将开不解的问道。 “这是为什么?” “因为载重量太少,就像这个气球,它只能装700斤的东西,除掉我们之外,顶多只能带200斤的炸弹,就这么一丁点而已,幸好那炸弹和普通的炸弹不一样,燃烧弹……” 气球兵看着面前的记者,像是怕他没听说过似的,特意解释道。 “燃烧弹就是专门烧东西的,主要就是汽油,就是热气球用的燃料,不过燃烧弹里的汽油却不是液体的,而是固体的,落到地上就爆炸,方圆十几丈内的东西都能点着了,炸出去的油块就像油膏似的,拍也拍不掉,灭也灭不了,片刻的功夫,就能把一大片房子点着了……” 凝固汽油,搁在十几年前,根本不可能制造出来,一来是没有足够的汽油,至于另一个原因是没有合适的凝固剂,不过从二十年前海南以及南洋诸夏开始种植橡胶树之后,随着橡胶产量的增加,以天然橡胶作为凝固剂的凝固汽油就成了火箭的首选填料,尽管它的价格超过火药,但是对于建筑尤其是像城市那样的大型目标的破坏,远超过爆炸弹头。毕竟,房屋是很容易点燃的。一旦那些房屋被点燃之后形成大火。吞噬一切的烈焰就会成为最好的武器。 不过尽管全军上下一直想尝试一下烈火焚城,但是这种武器出现的实在太晚了,以至于在战争中根本就没有得到应用。即便是这次西征,使用也是极为有限的。毕竟在大多数时候,清军根本就没有选择坚守。 尽管凝固汽油的使用一直受到各种限制,比如只能用火箭发射,可作为一种性价比极高的武器,仍然被广泛应用于军队,甚至就是现在热气球投出的炸弹,也是用装有凝固汽油的火箭弹头改造而成。 尽管从空中投下去的数量远远不能和发射的火箭数量相比。但是仍然让明军过了一把放火的瘾。 “那这玩意可真厉害!” 赞叹之余,李将开又问道。 “那咱们今天会轰炸靖南吗?” “你看这天气……” 气球兵没有直接的回答它的问题,而是手指着天空中说道。 “现在风速不大不小,而且天气又这么晴,这可是难得的好天气,今天非得再炸个痛快,哎,就是热气球太少了,要不然,指不定,真能把靖南炸成一片平地……” 太少? 对于靖南城内的清军以及城中军民来,他们从不曾觉得热气球太少,从五天前的夜里,热气球悄无声息的投下炸弹,将粮库焚毁,再到三天前,第一次在白天实施“轰炸”,接下来的三天中,又实施了四次轰炸之后,靖南城内已经达到了风声鹤唳的地步了。 与往常的懒散不同,城墙上的清军从大清早,就不停的看着天空,唯恐落过空中的一丝异常。 接连几次轰炸,已经炸得城内军民无不是惶惶不可终日,相比于炮弹,从天上落下的炸弹,尽管数量不多,但却让城内的军民,深切感受到战争的威胁,尤其是是每次轰炸,都会烧毁大片的房子。 “热气球……” 突然,当城墙上警戒的清军,发现热气球后,惊恐的大声叫喊时,钟楼上的钟声就响了起来,那原本只是用来报时的钟声变成警报,让城内的人们,无不是抬头朝着空中看去,尽管他们的神情惶恐,可大都只是愣头愣脑的站在那里,根本就没有躲避轰炸的意思。不是他们不躲,而是因为即使是躲,也不知道往那里躲。 “别害怕、别害怕……” 赵老三安慰着儿子,他眼巴巴的盯着空中的热气球,那是六个黑点,正顺着风飘过来,它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不过,谁都知道要不了多大会就会抵达靖南,然后就像下蛋的母鸡似的,把炸弹投在城内。 “爹,咱们为什么不躲起来……” 拉着小羊,男孩不解的问道,他的肩膀不时的颤抖着,脸色也变得煞白,他根本无法做到像父亲一样的镇定。 “躲?往那躲,你瞧,这热气球离咱们这么老远,至少得有二百丈,咱们的火铳够不着它,可是它投的炸弹也没有什么准头,咱们就这么盯着,总能知道往那里躲,反倒是藏起来,指不定炸弹把自家的房子给烧了,自己个给烧死在房子里都不知道。” 尽管每个人对于热气球投下来的炸弹都很害怕,而且这热气球对于他们来说,就像恶梦似的,可是不过短短几天的功夫,他们就已经看到了热气球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厉害,至少它们投下来的炸弹,根本就没有什么准头。 不过即便是如此,对于城内的人们来说,当热气球开始投弹的时候,人们仍然不断的发出惊恐的尖叫声,在尖叫声中,那些炸弹一个个的自空中飘荡下来,也许是风或者其它的什么原因, “就是的,爹,你瞧,那炸弹就是没有啥准头……” 果然,就像赵老三说的那样。那些炸弹落下来的时候,看着似乎要落到他们头上,但总是落的很远。不过即便是这样,但是落下来的那些燃烧弹仍然在城内造成了大火。 不过因为在燃烧弹落下去的时候,城内的人们往往有了准备。所以,数量有限的燃烧弹并没有发挥出第一次轰炸时造成的效果。 可即便是如此。每当空中的燃烧弹落下来的时候,对于城市中的满清官民来说。仍然给他们的心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打击。 毕竟,面对热气球投下来的炸弹,他们往往只能够被动的忍受着被动的挨打。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炸弹从空中落下来。点燃几栋房子。即便是他们拼尽全力灭了火。也无法阻挡明军继续投下炸弹。 当锣鼓声从靖南城渐渐消失的时候,呼吸着空气中传来的焦糊味,赵老三的神情显得有些古怪。最后他又长叹了口气。 “迟早要完啊……” 正文 第399章 目的 (求支持,求月票) 当数千里外的靖南城处于风雨飘摇的末日之中时,在中原腹地的中都,相比过去,却更加繁荣了。作为帝国的中心,这里几乎汇集着来自天下所有的财富,在中都的码头上,总会停泊着来自各地的船只。 黄河北归故道后,重新流往大海的淮河,不仅便利了中都的交通,让海船可以直接驶入中都城下,同样,也给百姓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 清晨时分,一艘悬挂着秦国旗帜的商船,驶入了港口,现在,因为蒸汽机的使用,很少有风帆海船直接驶入中都,他们往往更愿意在海口的码头泊停,然后由内河蒸汽船转运船上的货物,毕竟,在淮河上逆流航行,并不是风帆海船擅长的,甚至中间还需要蒸汽船拖曳。 尽管如此,总还是会有一些海船,驶入中都,来自诸夏的船只靠近中都的时候,舷边总会站满人,他们望着中都的时候,总会流露出一丝神往。 “这就是中都啊!” 终于回来了! 凝视着中都城的时候,年遐龄低声喃喃自语道。 离开大明已经十余载的他,终于重新回到了大明。 二十二年前,身为汉军镶黄旗的他并没有随皇上一同西逃,而是逃回了凤阳老家,不过在家中仍然没躲过追求,十几年前,他和许多事清伪官一样,被流放到了异域,他被流放到了秦国,因为秦国初建,正值用人之际,所以被加以委任,为官十九年,他为官低调,沉默寡言,从不显山露水,即便如此其施政才干仍然为秦王所欣赏。 几个月前,因为父亲去世,几经考虑后,他向大王呈折,请求送亡父骨灰回国,对于他的这个请求,秦王并没有拒绝,回葬天朝是不知多少人的愿望,也正因如此,年遐龄才了返回大明的机会,不过因为他曾入汉军旗的缘故,所以,他回国更复杂一些,几经考虑之后,他被任命为典史官,送秦国史志进京,协助朝廷编写《诸夏国史》。 编史需要多长时间? 没有人能给出一个确切的时间,短则数年,长则十数年,至少在未来的数年内年遐龄都会呆在中都,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携妻带子来到中都。 “爹,这就是神京吗?” 站在年遐龄身边的一个六七岁的幼儿,望着中都城,神情中全是神往的模样。 任何一个诸夏和海外的少年,都会对中都心驰神往,他们称中原为“天朝”、称中都为“神京”,他们中的许多人,最大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能到天朝看一看,走一走,至于神京,更是无数次出现在他们的梦想中,毕竟,在诸夏的社学中,他们学习的文章中,就有与神京有关的文章。 对于年羹尧来说,这是一个大日子,他终于来到了天朝,来到了神京,甚至在未来的几年中,他将会在神京的社学里读书,他甚至可以想象,那些小伙伴们,收到他从神京寄去的信时,他们的羡慕。 “这就是神京,天底下最大的城市……” 年遐龄摸着幼子的头轻声说道。 “你要记住,待到了神京,一举一动,都要循着礼,千万不要惹出笑话,别忘了,秦人虽居海外,但也是华夏之人“所谓有服章之美谓之华,有礼仪之大谓之夏”我等身为汉人,这礼仪是万万不能为人所轻……” 临了,他又特意叮嘱道。 “这里可是天朝皇家住的地方,切莫失礼,懂吗……” 皇家,皇家是什么模样? 在年幼的年羹尧跟着父亲的脚步踏上神京的土地时,此时的中都正是最热闹的时候,不过相比于坊间的繁华与热闹,皇宫却依如过去一般的宁静,不过在没有路禁的太子东宫承乾宫一带,车水马龙好不热闹。不过宫外的热闹,却东宫内却没有丝毫的影响,这里依然如往日一般静寂。 “太子殿下,时间快到了,可以启程了吗?” 穿着一袭宫装的李冰凌,双手互持置于腹前,恭立于在太子的身侧,婉声提醒道。作为女官的她从十六岁就进入了承乾宫,多年来一直是太子贴身女官,参与许多承乾宫的事务。 “知道了,冰凌,到外面等我一下。” 合上笔记,放回抽屉,将笔锁好后,他就将钥匙贴身放好,然后习惯性检查也一下,才笑着站起身来。 在离开屋子前,他特意站到镜子前,仔细打量着自己。 对于自己的相貌,朱和嘉一直不太满意,因为他的相貌更像母后,而不是父皇,对于普通的年青人来说,这样的相貌很是英俊,很讨女孩的喜欢,但是作为皇太子,却不够威严。 作为皇太子,已经二十五岁的他,从十六岁出宫离都,前往京师替父守边,三年前返回中都,于承乾宫开府,几年来,他已经习惯了在大多数时候,在父皇的帮助下处理国政。现在,甚至在许多时候,作为皇太子的他,已经开始直接与内阁共同处置国政,对于皇太子而言这是实习,至于父皇则在一旁作为旁观者。 不过,在更多的时候,身为皇太子的朱和嘉要代表父皇出席各种活动,与过去的任何一个皇帝不同,现在的皇家总会参与到各种民间事务之中,以表示亲民,当然这些举动,也让皇家越来越得到百姓的拥护。 最近一段时间,因为从靖南前线传来“热气球轰炸靖南”的新闻,所以热气球就成了中都最热闹的话题,原本只是偶尔在一些活动展示的热气球,立即吸引了人们的注意,也正因如此,中都的一些勋贵子嗣与富商共同组织了“飞天协会”,以资助“飞天事业”,这可是古今中外前所未有的奇事,自然引起各方面热切关注,协会更是广发请贴,邀请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出席公司成立大会兼私人宴会,今天朱和嘉正是要作为皇室的代表应邀赴会。 “协会创办人是张万铭,他是忠义伯张煌言的三子……” 马车上,李冰凌特意向太子介绍着协会的创办人。 “忠义伯,张万琪孤到是挺熟悉的,二十三镇指挥使,听说五军都督府有意把他调入都督府,不过父皇似乎并不愿意,所以这件事就搁置了,忠义伯……既是勋贵,也是文官,将来的忠义伯,肯定还是要进入中枢的……” 在父皇身边多年的耳闻目睹,使得朱和嘉深知平衡之道的重要性,开国勋贵、文官以及勋士,是大明权力机构的三条腿,三足鼎立方才稳固。 提及相对熟悉的张万琪,朱和嘉漫不经心地说道: “张万铭,没有听说过?” “殿下,张万铭是忠义伯的三子,这些年一直在浙江老家,四年前离府后,就投身工商界,主要是在南洋一带投资,三年前通过投资南洋锡矿发家,据估计,现在他的身家不下百万,甚至可能会更多,在中都有好事者称他为“大锡之王”,大明每年从南洋进口的大锡中,有三成都是他的大铭锡业进口,今年他开始在中都活跃,因为他的勋贵子嗣,虽然已经出府自立门户,但是……” “但是,还有许多人会恭维他,奉诚他……毕竟忠义伯是阁臣,而且是父皇亲信大臣。” 往车窗外看了一眼,然后朱和嘉笑道。 “怎么,冰凌,对他有兴趣?这么了解他?” “殿下……这是我的工作,必须要提前了解所有与殿下有交集的人。” 李冰凌并没有因为太子的调笑,而有丝毫的不适,她早就习惯了太子的这种性格,平时看似严肃的太子,在只有他们两人的时候,总会开些玩笑。 “好吧,不过,以后不一定要背下来,一来是没有必要,二来……” 看着李冰凌俏美的侧颜,朱和嘉说道。 “我不喜欢你记住这些不相干的人!” 太子的话,让李冰凌心头猛跳,她深吸口气,然后又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 “殿下不喜欢,我以后不说就是了,不过还是要去准备他们的资料……” 翘起二郎腿,朱和嘉的眼睛一眯。 “你知道,做为太子殿下,最大的好处是什么吗?” 李冰陵眨动着双眸,不解道。 “最大的好处?” “就是,孤不需要记住其它人,但其他人总会主动的过来介绍自己。” 咧嘴笑着,朱和嘉颇为自信的说道: “相比于记住这些不相干的人,孤更愿意记住学者的名字,要知道,我大明想要雄立于世,科学永远是确保这一点的根本……” “殿下,科学家同样需要商人的资助。” 李冰凌的提醒让朱和嘉笑道。 “所以,孤才会出席这样的活动啊,那些商人啊,所图无非名与利,孤会给他们的……” 就在这时,马车停住了,车门还未打开,门外就传来曲乐声,隔着薄薄的窗纱,只见车外成百上千盛装打扮的男女已经在外列队迎候,男男女女的眼睛都争着往里看,无论男男女女,神情都显得很是激动。 “恭迎太子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站在最前面迎候的张万铭作为东道主领着大家行揖后。 对于张万铭,朱和嘉从没有见过面,但从相貌中,他还是看出了他的相貌确实很像忠义伯。不过他很年青,只有二十来岁的模样,可谁能想到,如此年青的他就已经身家过百万? 微微一笑,朱和嘉冲着他略点下头。 “张万铭,孤这几年对你可是久闻大名,“大锡之王”,出府不过数年,就能创立这样的基业着实不简单啊!” “殿下谬赞,鄙人不过只是走运而已。” 张万琪不卑不亢的笑道。 “幸运?孤可不这么认为!” 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年青人,知道当年他经历过什么的朱和嘉笑着说道。 “兴乾十八年,你年龄不过十八岁,带着离家时忠义伯给的五千元,前往南洋,于槟城招募87名员工驾着小船从马来半岛西海岸溯巴生河而上,寻找锡矿。而当地极为荒凉,丛林中蚊蝇孳生,猛兽出没,瘟疫蔓延,一个月中就有69人死於瘟疫和兽害。可是,你并没有退缩,继续找矿,经过近一年的困难努力,终於在一年后找到了锡矿,南洋人谁不知道你“锡米大王”的名字?” 南洋把锡矿叫作“锡米”,因为锡矿砂的颗粒形状像大米。拥有一座大型锡矿的张万铭自然也就成了“锡米大王”。 尽管在车上的时候,朱和嘉把张万铭归于“不相干”的人,但是一见面,还是道出了张万铭发家的缘由,甚至大加褒奖一番。他当年的经历当然和幸运没有任何关系,毕竟他当年的经历,甚至可以说是九死一生的,那些经历又怎么可能会是幸运? “你于南洋的经历正可谓我明人于南洋的缩影,“筚路褴褛,启以山林”,要是没有几代人的努力,又岂有南洋今日的富庶……” 跟在太子身旁的李冰凌只是笑而不语,太子殿下身上难免会有一些不足,但从不会忽视任何人,先前的话,更多的只是两人之间的调侃罢了。 太子的话落到张万铭的耳中,即便是习惯了他人的恭维,也让他变得极为激动,甚至不由自主的生出了知己感。 “太子殿下如此褒奖在下,实在是在下的荣幸。” 再一次深揖后,张万铭便请太子往前走去,一边走一边介绍道。 “太子殿下,自从咱们大明的军队用热气球炸了靖南,这全天下的人都知道热气球,在下寻思着这热气球的用处肯定不只局限于此,既然能投炸弹,那将来的用处肯定更多,所以才和几个朋友一起成立了这个“飞天协会”资助大明的学者研究包括热气球在内的一切可以用来飞天东西,研究它的新用途。” 当然张万铭并没有说,他之所以会突发其想提及这些是因为他知道这一切可以给他带来什么。 可以给他带来前所未有的声望! 正文 第400章 投资未来(求支持,求月票) 暮色中的城市,静悄悄的,街上只有巡街的兵丁走在路上发出的脚步声,偶尔的还有铳身撞击弹盒、刀鞘时的声响。 赫拉特,这座过去是不曾为人所知阿富汗山区小城,现在仍然不为外界所知,顶多也就是附近的山地知道,这里驻进一群残暴的辫子兵。在城中的各个地方,到处都可以看到辫子兵,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 而在城市中央那座曾经属于城主的小宫殿外,一阵荷枪实弹的辫子兵不时的用警惕的目光看着周围,一但有风吹异动,没有人会怀疑他们会立即扑上去。他们的身上无一例外的都穿着象征着御前侍卫身份的黄马褂。 当这些身份显赫的御前侍卫在宫前警戒时,在昏暗的宫殿内,油灯的光亮映照出宫殿内天方式的繁纹装饰,一个少年来回来的在厚实的地毯踱来踱去。 到底是怎么回事? 胤礽的心里涌现出无数个疑问,这些疑问到最后,都归于一个问题上——皇阿玛在想什么? 在长久的沉默之后,皱着眉头,胤礽朝着满是天方式花纹的窗户看去,目光中充满了疑惑。 “明珠,父皇为何要发来这样的旨意?” 就在几个小时前,他收到了父皇的旨意,由信鸽带来的旨意,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给他带来丝毫的安慰,反倒是像是当头的闷棍似的,一下把他打懵了。 怎么会这样呢? 皇阿玛难道是糊涂了? 自己才是大清国的太子。为什么要听杰书的? “殿下,这件事,确实古怪,当初离京的时候,皇上有过旨意的,是让礼亲王到太子麾下听命,而且这也是当臣子应尽的本份,殿下是大清国的太子,是大清的储君,礼亲王即便是贵为亲王,可也不过只是个亲王而已,臣是臣、君是君,这是天地之间再寻常不过的尊卑。当臣的听命于君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现在主子的旨意却是让太子听从礼亲王的,这……” 不住的摇着头,明珠摆出了一副怎么也想不通的模样。然后他皱眉说道。 “没道理会这样啊!” 百思不得其解的明珠,内心深处更多的是前所未有的恐惧。尽管他已经想好了计划,但是却没有想到皇上居然会这么的主动配合他。 皇上的这道旨意来的正是时候。但是皇上为什么下这样的旨意? 尽管想不明白,但是明珠这正是自己所需要的。 “何止没有道理,君听命于臣,根本就是大逆!” 王玉坤气呼呼的说道。 “主子,主子怎么可能会下样的旨意!” 突然,他“啊”的一声说道。就像是突然想通了什么似的。 “难道、难道说……皇上,皇上……” 王玉坤的神色变得惊恐不安起来,他惊恐的看着明珠,半晌都说不出话来。他的嘴唇发颤,脸色发白,浑身颤抖着。 “王玉坤,你、你在说什么?” 胤礽不解的看着王玉坤,似乎是想要弄明白他在说什么。而明珠似乎已经听出来他想要说什么,同样也是一副大惊失色的模样。他惊声道。 “王玉坤,你可不能胡言乱语!” 吼出这句话之后,明珠的脸色同样变得煞白,以至于他的声音都有些异样,全是一副他也被吓坏了的模样。 “明珠,王玉坤,你们是什么意思?” 身为太子的胤礽,这时似乎已经猜到了王玉坤他们在想什么。 如果这个时候再猜不出他们想到了什么,恐怕他这个太子也就白当这么多年了。 “不、不可能,皇阿玛不可能会被人胁迫,下这样的旨意的!” 猜出了他们心中所想之后,他的脸色同样变得极为难看。 这是不可能的。皇阿玛是不可能这么做的。 可是,可是……皇阿玛,为什么会想这道旨意呢? 正当胤礽喃喃自语,不相信皇阿玛会这么做的时候,一旁的明珠却神情凝重的长叹道。 “主子关心的是大清国的天啊!” 这么一句看似没头没脑的话,传入胤礽的耳中,让他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全没有丝毫血色,他的嘴唇轻颤着,看着明珠时,目中尽是恐惧。 关心的是大清国的天下! 明珠为什么会这么说? 身为太子的胤礽,耳濡目染了许多权力争斗。对于身处靖南的皇阿玛来说,他并没有多少选择,如果礼亲王以按兵不动作为威胁,皇阿玛为了大清国的天下,必定会作出许多让步。 在皇阿玛心里头,他这个太子恐怕远远没有大清国的天下更为重要。在两者之间,皇阿玛百分之百会选择保住大清国的天下。 毕竟,对于皇阿玛而言,儿子他死了一个,对大清国没有丝毫的影响,毕竟他还有十几个儿子。 可是大清国的天下呢? “可,可是……” 胤礽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皇阿玛为什么会让步?即便是让步之后,杰书又能得到什么呢? 尽管想明白了谎话吗?会牺牲自己,保住大清国的天下,但是他却想不明白杰书能够从中得到什么好处? “礼亲王这么做对他,有什么好处?” 谁又会去做对自己没有好处的事情了。杰书那么精明。没有天大的好处,他又怎么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殿下,靖南还等着礼亲王去解围呢!” 突然,王玉坤不经意的提醒,让胤礽的后背冒出冷汗,他惊恐的看着王玉坤,目光中尽是惊恐状。 “你、你是说,礼亲王他不想去解围,可,可是……” 先前想不通的事情,这个时候都想通了,他似乎明白了,明白为什么礼亲王会逼迫皇阿玛下这样的旨意。 他是想谋权篡位! “无论如何,礼亲王都不可能去靖南的了,他用按兵不动迫使皇阿玛下这样的旨意,他,他是想篡位!这,这个逆贼!” 胤礽怒气冲冲的说道,在这个时候他恨不得一刀砍了杰书。 可是,想到杰书统领着南方驻防旗营。尽管内心被怒火笼罩着,但是他仍然迅速冷静了下来。 然后,他又看着明珠、王玉坤说道。 “明珠、王玉坤,你们都是皇阿玛派给本殿的殷骨之臣,还请你们助本殿一臂之力!” 说话时,胤礽又冲着明珠、王玉坤两人长揖。一直以来对于他们两个人,他都是极为信任的,在这时候,也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够为他出主意。 “殿下,臣如何敢当……” 跪下磕头还礼的同时,明珠和王玉坤两人互视一眼,然后王玉坤摇头叹道。 “唉,事情都到这一步,只恐怕、只恐怕我等即便是有心,也是无力了。” 一听这话,胤礽傻了。 好嘛。 他们两个真的就没有办法了? 要是他们两个没有了办法,不能助他逃脱眼下的困境,只恐怕非但大清国会被乱臣贼子给篡了位,就连他这个太子的性命恐怕也保不住。 胤礽看见他们两个就这么跪在那里,目光也是一副游离不定的模样,满肚子的不高兴。心下暗自寻思道 难不成,你们也是看到这个旨意,想要和杰书一起当乱臣贼子不成? 你们眼里还有我这个太子吗? 恐怕也没有了,毕竟,到了杰书那边,他们一样会受到重用! 对于他们来说,将来谁当皇帝并没有什么区别,反正杰书同样也会重用他们。既然如此,他们又何必跟着自己冒风险呢? 突然,胤礽后悔了,后悔为什么要把这件事告诉他们两个,现在知道皇阿玛旨意的他们,完全可以借着那旨意,顺理成章的听从杰书的命令。 至于他这个太子,恐怕也活不了多长时间了,等到靖南城破的时候,恐怕也就是他掉脑袋的时候,甚至在此之前,不定也会从马上“摔落”下来,“摔”碎脑袋。 不成,得想个折! 可不能就这样白白赔了性命。 心里这么想,胤礽倒也没有因为他的推测而发作,反倒是又摆出一副礼贤下士的模样,亲近的扶起明珠问道 “明珠,算起来,你是本殿的长辈,此事你一定要助我啊!” 这个时候也就只有打感情牌了。 “殿下、殿下……” 明珠拿眼一瞅,哟!太子脸色不善。他知道,现在太子一定开始怀疑所有的一切了,如果不给他一个交代的话,指不定他现在就会令人把他推出去砍了脑袋。 见目的已经达到,明珠就摆出一副颇为为难的模样说道 “回太子的话,臣不敢违抗太子的令旨。只是这边有主子的旨意,而且这件事,这件事……… 胤礽没容他把话说完就打断了他 “明珠,本殿知道,你肯定是想说,这是皇上的旨意,你是当奴才的,肯定要听从皇上的旨意,可这是乱命,这是杰书逼迫皇阿玛下的旨意,当初离京的时候,皇阿玛是怎么交待的?你不是没有听到,如果不是杰书以救援靖南作为威胁,皇阿玛又怎么会下达这样的旨意?” 胤礽知道,光凭这几句话,肯定不能说服明珠,就在他想继续说下去的时候,只听到明珠说道。 “殿下,臣不是想说这些,臣想说的是,为什么主子会下这样的旨意,说到底,不还是因为杰书手下有十万人马吗?没有这些人马,杰书拿什么去要胁主子?主子不是不知道杰书想要干什么,只不过,主子也没有法子,毕竟,靖南指往着这十万人马过去,可,杰书要的是什么?” 王玉坤见明珠这么说,想到先前两个人商定的主意,于是也在一旁说道。 “唉,是啊,殿下,杰书要的就是皇上的这个旨意,有了这个旨意,去不去靖南,都不是他考虑的,他甚至盼着靖南城破,然后顺理成章的夺了天下,至于殿下……到时候,哎……” 一声长叹后,王玉坤闭上了眼睛,似乎不忍心再说下去,可谁都知道他想要说什么,到时候,等待胤礽的只有死路一条! 当然和明珠不一样。他是真的以为太子没有了其他的选择,真的以为太子肯定会赔上性命。 想到死树中那些在权臣手里莫名其妙丢了性命的皇帝和太子,胤礽心里一沉,看着他们两人说道 “那、那皇阿玛就没有看到这些吗?他,他就不知道,这,这旨意是要本殿的命吗?” 胤礽的语气中带着抱怨,甚至不满。这么明显的事情,皇阿玛都看不出来吗?难道说对于皇阿玛来说,自己这个皇太子根本就是一个随时可以抛弃的棋子吗? 看来就是这样。 对于皇阿玛来说,什么皇太子不过只是其中一个儿子罢了。死了这个儿子,他还有很多儿子。 这就是皇阿玛啊。 想通了其中的一切,他的心里不禁生出了一阵凄凉感。 “唉,在主子心里头,大清国的天下才是最重要的。” 明珠摇摇头,然后说道。 “即便是主子看穿了杰书的狼子野心,也知道,有了这旨意,杰书也不一定就会救援靖南,甚至会笑看靖南陷入敌手,可,主子仍然会下这样的旨意,因为主子,主子知道,即便是没有这旨意,杰书仍然会篡位,仍然会行不臣之事,到时候,我等一定会拼死维护殿下,两虎相争,最后怕还是让明朝占了便宜,如此……” 摇头长叹着,明珠的话声顿了顿。 “主子才下了这个旨意,归根结底,主子心里系的是天下啊!” 换句话来说,他儿子一丁点都不重要! 胤礽的心思低沉到了极点,他张张嘴,没有立即说话,随后又思索片刻,才看着明珠长叹道。 “既然这样,那,那就把本殿的脑袋,取下来给杰书送过去吧!” “啊……” 明珠和王玉坤都吓了一跳,他们两个惶恐的看着太子,喃喃道。 “殿下、殿下,何出此话!” “明珠,王玉坤你们都是本殿的身边人,这,本殿是不能再用你们了,你们拿着本殿的脑袋过去,想来,想来杰书必定会重用你们的,也,也算是咱们主臣一场,给你们两个将来一点交待……” 。 正文 第401章 噩梦(求支持,求月票) 战争总是会不可避免地带来毁灭,带来破坏。这是战争的必然。 在靖南城,战争给这座城市的损害以另一种方式展现了出来。 尽管均通过热气球对这座城市实施了多次的轰炸,但是实际上造成的损失却是极为有限的。毕竟热气球的数量和载弹量在那里摆着。 在热气球轰炸中,靖南没有被轰个稀巴烂! 反倒已经快到了饿烂了的地步了! 饥饿,从四月底就开始笼罩着靖南。笼罩着这个城市中的每一个人。 尽管热气球的轰炸实际上并没有给靖南城内的建奴造成什么伤亡,甚至给城市中的建筑造成的损害也是极为有限的。但是在热气球轰炸中,城内的数座粮仓却先后遭到轰炸,尽管清廷把粮食分散运往各处,可是仍然有一半的粮食毁于烈焰中。 大量粮食被焚毁的直接结果就是粮食分发的减少,为了尽可能的长时间的走下去,这是必然的选择。口粮先是减少三成,然后又减少一成,虽然不至于饿死,但城中的军队却已经到了饥肠辘辘的边缘了。对于他们来说,唯一值得安慰的就是,早先在院子里种下的土豆等物已经开始成熟了,这总算让那些饿的前胸贴肚皮的人们松了口气。 总不会饿死吧! 在他们吃着那些土豆的时候,心里头甚至忍不住去讽刺着明朝的皇帝。毕竟当初土豆正是明朝皇帝全力推广的。如果没有这些成熟期是需要两个月的土豆,也许现在她们已经饿的前胸贴肚皮了。但是现在土豆的出现。让他们在口粮减少的时候,仍然可以填饱肚子。 相比于城内军民因为土豆的成熟而看到的希望,作为皇上的玄烨就整日里笼罩在一片愁云之中,有太多的问题必须赶快解决。近半个多月来,尤其是在粮仓被明军的热气球烧了一通,先后被焚毁之后,百姓粮食的骤减,他整个人都被压的喘不过气来,各种各样的压力都压到了他的身上。许多人开始从大局着眼:目前对明军围城无任何良策,而且局势已经明显对大清不利,据城死守,已经很为失计,若是继续坚守,只恐怕人地皆失,所以朝廷应该考虑突围。 朝臣中许多人都明白皇上不想再走了,可是他们却不这么想,这些年走走逃逃的,他们早就习惯了“好死不如赖活着”,所以,朝臣中不少人都希望朝廷尽快组织突围,趁着大清在靖南兵力远多过明军的机会,而且要快,越快越好。万一明军增兵了,到时候,恐怕就连突围的机会也没有了。 其实,谁都知道,突围的话会死很多人,估计二十万守军能活下来的恐怕不到十万,甚至这满城的妇孺也只能丢在城内,可不过就是一些色目婆娘,丢了,还能再抢一个过来…… 总而言之,相比于待在这个地方等死,他们更愿意赶紧离开这里。当然做奴才的需要等到主子发话之后才能够离开。 到了五月中旬,在天气转热,因为土豆的丰收,靖南的城内军民总算是从饥饿的边缘走回来,重新吃饱饭的时候。朝臣们又一次建言突围,不过面对朝臣的建议,玄烨直接以妄议为由将建言突围南撤的大臣打入大牢,但都没有定为死罪,只是关在大牢中,等候皇上的发落。虽然是没有定下死罪,但是却也让那些主张,图为主张离开的大臣奴才们总算明白了皇上的心思。 现在走是不可能的了! 不会有什么变故,否则皇上绝对不可能离开这里了。 先后将主张突围南撤的大臣打处大牢之后,身为皇上的玄烨照旧每天上朝,省阅文书,早起晚睡,辛辛勤勤,倒也算是极为勤勉,不过,表面上看似和往日没有什么异样的他却也是常常不思饮***神恍惚,或是在宫中对空自语,或者默默垂泪。 任谁都能看出来,现在皇上已经处于濒临崩溃的地步了。 也就是在收到从城外飞鸽送来的密信时,他才会偶尔露出些许笑容。每到静夜,他坐在御案前,在那里盯着地图,然后,神情偶尔会变得有些激动,偶尔还会哈哈大笑,似乎,对于他来说,这成了唯一能让他欢快起来的寄托。 不过,人总是有困倦的时候,不免打盹,迷迷糊糊的在地图前睡着的时候,玄烨仿佛看见太子和礼亲王领着十几万兵马杀过来的一幕,似乎看到了明军溃败的惨状,似乎还听见李定国跪在他的面前祈求饶命时的可怜状。 甚至还看到了,他率领三十万大清精锐,再一次挥师入关中原时,是何等的气势磅礴。 可是当他猛然睁开眼睛的时候,看着这宫殿的墙壁中嵌着的明式的纸窗,看着这宫殿中隐隐透出的异域风情,他的心思不由一阵黯然。 “我大清居然到了这步田地,人是二串子,就连皇宫也是个二串子……” 唇边喃喃着,伤心四顾,看着这在旧时宫殿的基础上加了纸窗等物改成宫殿,再只看见御案上烛影摇晃,玄烨的心情不禁越发的低落起来。他似乎听见在窗外的风声,那不紧不慢的风声不时的传入耳中,又一次让他想到了那个梦。 那个梦无疑是好梦。 只是梦要是反着做呢? 想到这,玄烨不禁一阵惶恐不安。现在的他已经越来越相信那些所谓的鬼神之力了。 从梦中惊醒的他,随手拿起了一本书,然后翻看了起来,并不是什么史书,而是从明朝传过来的小说,这些年明朝的小说市场越来越繁荣,出现了许多题材新颖的小说。 作为皇帝的玄烨在很多时候,总会借助这些小说去平息烦躁的心情。而他身边的太监也知道他的这个习惯,总会在床头放上几本小说。 相比于几十年前,现在明朝的小说种类非常多,甚至出现了一些皇家禁事的小说,当然在小说之中,皇家是虚构的。就像这本小说一样,里面的故事非常简单。作者虚构了一个国家,虚构了那些宫廷斗争。看着小说的时候,玄烨甚至同情起了那个皇帝。或许那个皇帝怎么也想不到,他处心积虑想要重振国家,但是最后所有的心血却都毁在了自己寄予厚望的儿子们的身上,他们为了争夺皇位,互相勾心斗角,甚至不惜引入外敌,最终导致了国家的灭亡。 尽管,现实中的大清国和小说里的那个国家,没有任何相像的地方,但是小说仍然引起了玄烨的共鸣,毕竟现在大清同样处于着生死存亡的关头。 连夜看完这部小说之后。玄烨的心情变得更加沉闷了,他总是会到小说里的一些情节,并因此想到大清,想到了自身。 接下来一连三夜,心神不定的玄烨都做了噩梦。第一夜他梦见了王化行跪在他的面前,一身盔甲上沾满了血污。被吓了一跳的玄烨,急忙问道: “王化行,你离京时朕让你带走可是我大精八旗精骑,又有礼亲王十万兵马,何以到了如此田地?” 浑身备污的王化行神情愁惨,有气无力的答道。 “臣领兵南下,为避开明军,只得进入阿富汗,谁知山民暴虐,臣只得拼命与其撕杀,奈何山民与我大清结怨多年,臣虽尽力撕杀,但是仍然寡不敌众,只手难撑啊……” 玄烨被他的回答吓到了,怎么会这样呢?急忙问道。 “原来如此,这些朕都已经知道了,王化行,现在局势如此,朕也不问其它的了,朕要问你,以目前的的局势,臣可有何善策,速速说出!” “靖南要紧,不可丢失。” “靖南虽是国都,可是现在被围日久,城中已经绝粮,坐守此地,无疑自陷绝境。王化行有何善策?” “靖南要紧,要紧。” “你就不要再提靖南的事了。现在靖南局势如此,若是你不能引兵来援,到时候朕恐怕就只能坐以待毙了……” 突然头顶的天空中上响个炸雷,然后隆隆的雷声从窗外传来。玄烨被雷声给惊了醒,梦中的情形立即在他的脑海中浮现出来。想了一阵,玄烨叹口气说。 “梦要反着做,看来王化行那边现在应该很是顺利!” 联系到先前收到王化行的飞鸽传信,玄烨总算是松了口气。并且不断的安慰自己。 到了第二天夜里他梦见礼亲王杰书,杰书虽说年青,可却也是亲王中少有的几个知兵擅战的,一直在南边与山民撕杀,他仍像是去年离京时的模样。穿着一身盔甲,骑在马上,不过神情却显得有些惨淡。 “杰书,你可算来了!这下靖南可是有救了!” 就在玄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杰书却从马上摔落下来,这个时候他才看到杰书的身上,同样是浑身血污,惨笑道。 “皇上,杰书无能,无能啊,十万大军,居然在离靖南如此之地的地方,尽丧于敌手,实在是杰书无能啊!” 玄烨一听,急忙问道。 “什么,这是怎么回事?” 杰书领的南边的十万驻防,就这么没了? 这怎么可能? “皇上,明军老早就在路着等着我们了,这一仗惨啊……” “皇上,我们实在是冲不过去啊!” “皇上,靖南不能坚守啊!” “到底是怎么回事?” “皇上,靖南不能坚守,皇上要尽快离开靖南……” 又一次,玄烨从梦中惊醒了,想着之前的那个梦,他整个人的后背都汗透了。 这个梦是什么意思? 难道说杰书那边有什么异常? 不,不会的,杰书那边肯定不会出事的! 不是不会,而不能! 只要一想到杰书那边可能会出事,玄烨的后背就会冒出汗来,他总是在那里不断的自言自语道。 “梦要反着做,肯定没事,肯定没事……” 没事、没事…… 就这样自言自语的闭着眼睛,玄烨又一次强迫自己人睡,却再也不能安然入睡,他听着窗外的风声、雨声以及檐角铜铃发出的清脆的铃声,一会想到了靖南的局势稳,一会想到王化行,一会又想到了杰书…… 这一夜,玄烨一夜无眠! 第三天夜间,玄烨这一次梦见了太子,太子什么都没有说,只对看着他,站在那里看着他,无论玄烨怎么喊,太子都没有说话。 这是什么意思? 玄烨被吓得出了一身冷汗,然后就惊醒了。 不过也许是因为头天晚上睡的少少了,所以很快,他又再次入睡了,睡着以后,玄烨又梦见明珠,明珠就跪在他的面前,不住流泪。 这是怎么了?玄烨急忙问道。 “明珠,你这是怎么了?” “主子,奴才死的冤啊!” “什么?你什么时候死的?” “主子,奴才死的冤啊!” 又一次,明珠在那里跪泣道。见状,玄烨只得试探着问道。 “明珠,你死得冤枉,朕何尝不知,可是,你不说,朕又怎么知道你的冤情?” 果然,他这么一问,明珠开始回答了。 “主子,奴才对大清国是忠心耿耿,从不敢有丝毫私心,可是奴才这次却死在这忠心上,这次北上回援靖南,太子年少,一意插手兵事,奴才力劝不得,反倒是激怒了太子,太子一怒之下砍了在下的脑袋,奴才死的冤啊!可是今个奴才,并非为诉冤而来。奴才是因此而死,可是大清国不能因此而亡啊,太少年少,尚不知沙场险恶,可是一意如此,我大清国危殆……奴才特来向主子面奏,请主子早做打算啊……” 哎呀! 猛的一下,玄烨惊问道。 “太子,你是说太子,太子怎么了……” 这时明珠已经磕头告退了,玄烨这才看见他只有身子,并没有头。 从梦中醒来,玄烨睁开眼睛,屋中灯光昏暗,只吓的后背直冒冷汗的他,突然意识到了,为什么这些天魂不守舍的,不是因为其它人,而是因为太子,是因为他害怕太子年少,他想到了小说之中,那些皇子们,但是精明,可实际上却不断犯错,最终导致了国家灭亡的教训。 太子可能会坏大事啊…… 想通这一点,玄烨立即大声惊呼道。 “来人!来人……” 正文 第402章 忠心耿耿(求支持,求月票) 一连处死了十几个逃兵! 自从领兵进入阿富汗与大清接壤的崇山峻岭之中,尽管不断有南方驻防旗营前来汇合,但是同样,也有大量的清军选择了逃亡,之所以会有大量清军逃亡,是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把性命丢在这深山之中,毕竟,大山与石头从来都不是他们的朋友,而是当地山民的朋友。 自从他们进入大山之后,曾经任他们鱼肉的山民们拿起了武器,多年来满清对山民的劫掠并没有让那些山民畏惧,抵抗并没有因为清军大队人马的到来而偃旗息鼓,反而呈燎原之势在迅速的各地蔓延开来。曾几何时,每每在清军袭击下,男人被杀死、女人被劫掠的山民各部族组成的武装展开联合进攻,山民们手执各种原始武器袭击清军散兵。 面对这样的局势,已经占领了赫拉特的清军,惊讶的发现“阿富汗所有的山民都拿起武器反抗我们了”,当然面对这样的反抗,清军并没有手软,不但将赫拉夷为平地,更是先后出击,将周围百里内的村落全都夷为平地,接连几场屠杀之后,抵抗的烈焰终于被暂时控制了。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面对山民的反抗,一些心觉不妙的清军选择了逃跑,尤其是那些知道他们之间和山民之间有着不可化解仇恨的人们,他们很清楚,现在有的山民还会为依据变紫筠的文明,可一旦要是朝廷没了,到时候那些人恐怕就会有冤报冤,有仇报仇了,到时候想跑也来不及了。 不过残酷的军法总能约束大多数人,在军法的约束下,逃兵只是极少数的。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意识到将来可能发生的危险。相比与将来可能的危险,眼前的军法威胁,才是最为现实的。 而对于当地的山民而言,残酷的铁腕,熄灭了曾经呈燎原之势的抵抗,山民们的抵抗从此偃旗息鼓,甚至许多部落面对他们的铁腕,选择了往南逃避。 赫拉特这座位于北方山区中的小城,现在则成了清军的大本营,除了王化行率领的一万两千精锐骑兵之外,陆续赶到这里的还有近三万南方驻防旗兵,他们聚集在这里,和过去一样取代了当地的居民,他们占据着当地的人房屋、田地,如果不是相貌上的不同,甚至很容易忽视他们外来者的身份。 随同太子一同南撤的,除了像王化行那样的武将之外,还有明珠那样的文官,而且明珠还深得太子的信任,可以说是实权在握,而且年少的太子也对他颇为依赖,一切事情都指望他出谋划策。 武有王化行、文有明珠,加上他们两人亲密无间的配合,撤到这里的清军过上两天的安生日子之后,似乎又一次看到大清中兴的希望,甚至有些人觉得,也许,他们还能像过去一样,在这里落地生根,安稳下来。 与普通旗人心存幻想不同,作为太子最信赖的近臣之一,王玉坤这阵子却是忧心如焚,甚至就连晚饭都吃得很少,虽然暂时在这里落了脚,但是究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逃了这么多年的王玉坤,对于将来有他的担心,如靖南守不住,将来明军势必会南下,继续进剿他们,斩草除根这个道理,他是清楚的。即然能侥幸逃到现在,他当然不希望将来和留在靖南的那些同仁们一样死在这城里头或者逃亡的路上。 接连几天都未曾安睡的王玉坤,最终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还是来到了明珠那里。 仆人送茶以后,王玉坤开门见山,把他的想法说了出来。 “……反正,局势就是这样,咱们与明军,看似有大山相隔,可是只要明军愿意,越过几座山也就打过来了,就凭咱们这点人马,到时候,怎么能抵抗得了明军?咱们撤到这里,不过只是多活两天罢了。” 王玉坤的建议,让明珠反问道。 “那名山老弟可有什么妙计,以应付将来。” 有片刻工夫,王玉坤并没有说话,一则因为局势确实严重,并没有什么主意可拿;二来则是因为他心里的那个主意,轻易说出来,恐怕会给自己招惹事端。 见王玉坤没有说话,明珠不觉叹了口气,望着他说道。 “眼下的局势,不甚到如此地步,你我当奴才的又能如何呢?” 王玉坤虽说是汉人,可却也是正宗的旗人,他父亲王来任是奉天人,汉军正黄旗,兵来满蒙汉合旗,入正黄旗,自然也是旗下的奴才。 明珠的感叹,让王玉坤的心里想得极为明白。 现在形势与过去大不一样。过去大清国不论往那撤,都是主力尚存,但是现在皇上困于靖南死守,太子撤到了阿富汗,虽然不断有南方驻防旗兵投奔,可是现在的局势已经极为明显,皇上身死于靖南是早晚的事情,等到靖南的明军腾出手来,肯定会翻山越岭打过。这些天来,他的心中十分焦急,觉得呆在阿富汗,像现在这样呆在赫拉特实在没有把握,可算是束手待毙。 但面对明珠,他却不能完全说出心中的话,使别人误认为他对敌畏怯。他的神态冷静,不慌不忙地回答说: “大人不必忧虑,这一路上山高路远,可谓是易守难攻。即便是明军来袭,咱们总还是能撑上一撑,再则我大清上下军民同心同德,合力抗敌,撑上一阵子应该没问题。在下怕只怕相持日久,到时,必定为敌所败啊……” 明珠长叹道: “目前可不就是如此,一但明军腾出手来,到时候只怕……” 摇摇头,心知王玉坤有话要说的明珠继续说道: “只怕我等难以坚持啊!” 从明珠的语气中探出他的想法的王玉坤便试探着说道: “既然如此,那大人为何不另寻良策?” “良策?” 明珠看着王玉坤反问道。 “现在又有何良策?” 王玉坤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借机喝了口茶,他盘算着明珠会不会听从他的建议,片刻后,他才说道。 “不知道大人可知道巴布尔?” “巴布尔?这如何能不知道,主子最喜欢的就是看《巴布尔传》,当年巴布尔以千余之兵入波斯、串阿富汗,到后来又进印度,征服大半个印度,如此,才开创了现在的莫卧儿帝国,你的意思是……” 大清上下对于《巴布尔传》那部由巴布尔自己编写的传记都不陌生,他们甚至以此来激励自己,激励自身坚持下去,毕竟巴布尔当时的境遇,可是比他们惨烈多了。 也正因如此,有很多旗人都把希望寄托在那本书里。他们总是觉得当年巴布尔能够做到的事情。大清国同样也能做到,甚至能够做的更好,毕竟,大清国现在的实力可是比巴布尔强太多了。 “大人,既然巴布尔可以,为什么我大清不能呢?咱们既然已经到了这地方,为什么不能一路向东,出波伦山口,直抵印度,然后在当地像周国一样,杀出一个地盘。” 这个建议并不是什么新鲜的建议。这些年类似的建议在大清国可谓是屡屡被人提起,与其说他们是在操心着大清国的将来倒不如说他们是关心自己。他们更愿意离明朝远远的,越远越好。相比与西域,印度无疑更远一些。当然也就更安全了。 他这边刚一提出,那边明珠就说道。 “不到万不得已,咱们不能走那么远,毕竟,咱们到了那边,不过也就是比现在多拖上一些日子罢了,明军早晚不还是要追过来嘛。” 明珠的回绝让王玉坤,先是点点头,然后又叹了口气。在表示赞同之余,又说道: “其实也不一定。” “哦?怎么说?” “大人您想想,咱们在这地方,为什么明军能打过来,不还是因为明军只要翻过山就能打着咱们,可如果咱们逃到了印度,比如逃到印度腹地,边不近海,国不邻明,外边还有莫卧儿帝国在那里挡着,再不济,咱们先和莫卧儿王朝打上一仗,然后再称臣,只要确保咱们能在那里有一块地盘就行,有了一块儿地盘儿可以立足。这称臣不称臣的,不过只是暂时妥协之计,然后,明军想要打过来,就得先打莫卧儿帝国。如此一来,岂不就多了一道保障,如此才能够徐徐图以将来。” 面对王玉坤的建议,明珠并没有立即说话,只是缓缓说道。 “你说的固然有道理,要是有莫卧儿人为我们挡着大明,倒是多了分保障,只是……以当下的时局看来,目前即便是有人建议离开这里,恐怕太子也不会同意的,毕竟,咱们南撤,可是皇上的旨意,眼下至少要等到礼亲王过来,等大军汇合不是?” 自从他们南下之后。一直在等待着和礼亲王汇合,至于汇合之后要怎么做?现在还没有一个说法。事情总得等大家汇合之后再做决定。 可是王玉坤一听,立即急忙说道。 “大人,要是礼亲王到了,到时候,只恐怕大人们说话,怕再也没有用了!” “何出此言?” 明珠反问道。 “大人,为什么礼亲王迟迟不领兵来援?为什么礼亲王会按兵不动?别忘了,礼亲王也姓爱新觉罗!” 这阵子王玉坤一直在考虑着,为什么礼亲王按兵不动。想来想去也就只剩下这么一个理由了,毕竟皇位的诱惑摆在那谁又能抗拒得了。 “啊!” 明珠猛的睁大眼睛,看着王玉坤说道。 “这,这……你是说,说,礼亲王有异心?” 表面上看似惊讶不已的明珠,心里头反倒是掀起了一阵波浪。 这家伙想干什么? 他为什么要说这些? 难道说……突然,明珠心里头冒出了另一个念头。 “异心!” 点点头,王玉坤忧虑地说道: “现在礼亲王麾下近十万大军,为什么不驰援靖南,为何为按兵不动?现在看似礼亲王还是大清国的礼亲王,可是等到靖南城破以后,他又会如何?” 尽管他没有说城破后会发生什么,但谁都知道,到时候皇上肯定会像崇祯一样死在靖南。这也是王玉坤为什么觉得礼亲王会按兵不动的原因。毕竟古往今来,像他这样的皇亲国戚,拥兵自重,图谋皇位的事情可谓是不绝于史书。 见到这样的机会,不去抓住的皇亲国戚又有几个? “不,不会的!” 明珠摇头说道。 “礼亲王是我大清的贤王!” 王玉坤越是这么说,明珠就越百名一个比较公允的立场。可是他越是这样做做,王玉坤反倒是越发的坚定起来。他就越发地相信自己的推测。这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实在太过良好了。良好到让她感觉有些飘然。有些得意。 “是贤王不假,可是贤王也想当贤君啊!” 盯着明珠,王玉坤继续说道: “大人,就眼下来说,谁敢说礼亲王没有想当皇上的心思,只要他一天按兵不动,就肯定存着这样的心思!” 得意洋洋的王玉坤在说完这番话后,就那样看着明珠。 沉默片刻,明珠望着王玉坤说道: “你要知道,今天你说的这番话,要是传出去,少知多少人会提议杀你!” 王玉坤今天说的这些话,一旦传出去的话。到时候太子肯定会杀他。毕竟但是还要仰仗礼亲王麾下的大军,如果能用王玉坤的脑袋去安抚军心的话,太子一定不会手软。 “大人,下官想来想去,这些话必须得说,要是不说,指不定大清国可就真完了。” 王玉坤盯着明珠,在这个时候,他完全是一副忠心耿耿的模样。当然,他并没有去说什么,皇上也没有去说太子。而是直接了当的看着明珠。郑重其事的说道。 “在下死不足惜,可是大人可得早做打算啊!” 在王玉坤看来,他只需要去提个醒,明珠就肯定能够看清楚这一切,然后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毕竟大清国的将来就在大人您的手上啊!” 正文 第403章 棋子(求支持,求月票) 暮色中的城市,静悄悄的,街上只有巡街的兵丁走在路上发出的脚步声,偶尔的还有铳身撞击弹盒、刀鞘时的声响。 赫拉特,这座过去是不曾为人所知阿富汗山区小城,现在仍然不为外界所知,顶多也就是附近的山地知道,这里驻进一群残暴的辫子兵。在城中的各个地方,到处都可以看到辫子兵,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 而在城市中央那座曾经属于城主的小宫殿外,一阵荷枪实弹的辫子兵不时的用警惕的目光看着周围,一但有风吹异动,没有人会怀疑他们会立即扑上去。他们的身上无一例外的都穿着象征着御前侍卫身份的黄马褂。 当这些身份显赫的御前侍卫在宫前警戒时,在昏暗的宫殿内,油灯的光亮映照出宫殿内天方式的繁纹装饰,一个少年来回来的在厚实的地毯踱来踱去。 到底是怎么回事? 胤礽的心里涌现出无数个疑问,这些疑问到最后,都归于一个问题上——皇阿玛在想什么? 在长久的沉默之后,皱着眉头,胤礽朝着满是天方式花纹的窗户看去,目光中充满了疑惑。 “明珠,父皇为何要发来这样的旨意?” 就在几个小时前,他收到了父皇的旨意,由信鸽带来的旨意,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给他带来丝毫的安慰,反倒是像是当头的闷棍似的,一下把他打懵了。 怎么会这样呢? 皇阿玛难道是糊涂了? 自己才是大清国的太子。为什么要听杰书的? “殿下,这件事,确实古怪,当初离京的时候,皇上有过旨意的,是让礼亲王到太子麾下听命,而且这也是当臣子应尽的本份,殿下是大清国的太子,是大清的储君,礼亲王即便是贵为亲王,可也不过只是个亲王而已,臣是臣、君是君,这是天地之间再寻常不过的尊卑。当臣的听命于君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现在主子的旨意却是让太子听从礼亲王的,这……” 不住的摇着头,明珠摆出了一副怎么也想不通的模样。然后他皱眉说道。 “没道理会这样啊!” 百思不得其解的明珠,内心深处更多的是前所未有的恐惧。尽管他已经想好了计划,但是却没有想到皇上居然会这么的主动配合他。 皇上的这道旨意来的正是时候。但是皇上为什么下这样的旨意? 尽管想不明白,但是明珠这正是自己所需要的。 “何止没有道理,君听命于臣,根本就是大逆!” 王玉坤气呼呼的说道。 “主子,主子怎么可能会下样的旨意!” 突然,他“啊”的一声说道。就像是突然想通了什么似的。 “难道、难道说……皇上,皇上……” 王玉坤的神色变得惊恐不安起来,他惊恐的看着明珠,半晌都说不出话来。他的嘴唇发颤,脸色发白,浑身颤抖着。 “王玉坤,你、你在说什么?” 胤礽不解的看着王玉坤,似乎是想要弄明白他在说什么。而明珠似乎已经听出来他想要说什么,同样也是一副大惊失色的模样。他惊声道。 “王玉坤,你可不能胡言乱语!” 吼出这句话之后,明珠的脸色同样变得煞白,以至于他的声音都有些异样,全是一副他也被吓坏了的模样。 “明珠,王玉坤,你们是什么意思?” 身为太子的胤礽,这时似乎已经猜到了王玉坤他们在想什么。 如果这个时候再猜不出他们想到了什么,恐怕他这个太子也就白当这么多年了。 “不、不可能,皇阿玛不可能会被人胁迫,下这样的旨意的!” 猜出了他们心中所想之后,他的脸色同样变得极为难看。 这是不可能的。皇阿玛是不可能这么做的。 可是,可是……皇阿玛,为什么会想这道旨意呢? 正当胤礽喃喃自语,不相信皇阿玛会这么做的时候,一旁的明珠却神情凝重的长叹道。 “主子关心的是大清国的天啊!” 这么一句看似没头没脑的话,传入胤礽的耳中,让他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全没有丝毫血色,他的嘴唇轻颤着,看着明珠时,目中尽是恐惧。 关心的是大清国的天下! 明珠为什么会这么说? 身为太子的胤礽,耳濡目染了许多权力争斗。对于身处靖南的皇阿玛来说,他并没有多少选择,如果礼亲王以按兵不动作为威胁,皇阿玛为了大清国的天下,必定会作出许多让步。 在皇阿玛心里头,他这个太子恐怕远远没有大清国的天下更为重要。在两者之间,皇阿玛百分之百会选择保住大清国的天下。 毕竟,对于皇阿玛而言,儿子他死了一个,对大清国没有丝毫的影响,毕竟他还有十几个儿子。 可是大清国的天下呢? “可,可是……” 胤礽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皇阿玛为什么会让步?即便是让步之后,杰书又能得到什么呢? 尽管想明白了谎话吗?会牺牲自己,保住大清国的天下,但是他却想不明白杰书能够从中得到什么好处? “礼亲王这么做对他,有什么好处?” 谁又会去做对自己没有好处的事情了。杰书那么精明。没有天大的好处,他又怎么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殿下,靖南还等着礼亲王去解围呢!” 突然,王玉坤不经意的提醒,让胤礽的后背冒出冷汗,他惊恐的看着王玉坤,目光中尽是惊恐状。 “你、你是说,礼亲王他不想去解围,可,可是……” 先前想不通的事情,这个时候都想通了,他似乎明白了,明白为什么礼亲王会逼迫皇阿玛下这样的旨意。 他是想谋权篡位! “无论如何,礼亲王都不可能去靖南的了,他用按兵不动迫使皇阿玛下这样的旨意,他,他是想篡位!这,这个逆贼!” 胤礽怒气冲冲的说道,在这个时候他恨不得一刀砍了杰书。 可是,想到杰书统领着南方驻防旗营。尽管内心被怒火笼罩着,但是他仍然迅速冷静了下来。 然后,他又看着明珠、王玉坤说道。 “明珠、王玉坤,你们都是皇阿玛派给本殿的殷骨之臣,还请你们助本殿一臂之力!” 说话时,胤礽又冲着明珠、王玉坤两人长揖。一直以来对于他们两个人,他都是极为信任的,在这时候,也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够为他出主意。 “殿下,臣如何敢当……” 跪下磕头还礼的同时,明珠和王玉坤两人互视一眼,然后王玉坤摇头叹道。 “唉,事情都到这一步,只恐怕、只恐怕我等即便是有心,也是无力了。” 一听这话,胤礽傻了。 好嘛。 他们两个真的就没有办法了? 要是他们两个没有了办法,不能助他逃脱眼下的困境,只恐怕非但大清国会被乱臣贼子给篡了位,就连他这个太子的性命恐怕也保不住。 胤礽看见他们两个就这么跪在那里,目光也是一副游离不定的模样,满肚子的不高兴。心下暗自寻思道: 难不成,你们也是看到这个旨意,想要和杰书一起当乱臣贼子不成? 你们眼里还有我这个太子吗? 恐怕也没有了,毕竟,到了杰书那边,他们一样会受到重用! 对于他们来说,将来谁当皇帝并没有什么区别,反正杰书同样也会重用他们。既然如此,他们又何必跟着自己冒风险呢? 突然,胤礽后悔了,后悔为什么要把这件事告诉他们两个,现在知道皇阿玛旨意的他们,完全可以借着那旨意,顺理成章的听从杰书的命令。 至于他这个太子,恐怕也活不了多长时间了,等到靖南城破的时候,恐怕也就是他掉脑袋的时候,甚至在此之前,不定也会从马上“摔落”下来,“摔”碎脑袋。 不成,得想个折! 可不能就这样白白赔了性命。 心里这么想,胤礽倒也没有因为他的推测而发作,反倒是又摆出一副礼贤下士的模样,亲近的扶起明珠问道: “明珠,算起来,你是本殿的长辈,此事你一定要助我啊!” 这个时候也就只有打感情牌了。 “殿下、殿下……” 明珠拿眼一瞅,哟!太子脸色不善。他知道,现在太子一定开始怀疑所有的一切了,如果不给他一个交代的话,指不定他现在就会令人把他推出去砍了脑袋。 见目的已经达到,明珠就摆出一副颇为为难的模样说道: “回太子的话,臣不敢违抗太子的令旨。只是这边有主子的旨意,而且这件事,这件事……… 胤礽没容他把话说完就打断了他: “明珠,本殿知道,你肯定是想说,这是皇上的旨意,你是当奴才的,肯定要听从皇上的旨意,可这是乱命,这是杰书逼迫皇阿玛下的旨意,当初离京的时候,皇阿玛是怎么交待的?你不是没有听到,如果不是杰书以救援靖南作为威胁,皇阿玛又怎么会下达这样的旨意?” 胤礽知道,光凭这几句话,肯定不能说服明珠,就在他想继续说下去的时候,只听到明珠说道。 “殿下,臣不是想说这些,臣想说的是,为什么主子会下这样的旨意,说到底,不还是因为杰书手下有十万人马吗?没有这些人马,杰书拿什么去要胁主子?主子不是不知道杰书想要干什么,只不过,主子也没有法子,毕竟,靖南指往着这十万人马过去,可,杰书要的是什么?” 王玉坤见明珠这么说,想到先前两个人商定的主意,于是也在一旁说道。 “唉,是啊,殿下,杰书要的就是皇上的这个旨意,有了这个旨意,去不去靖南,都不是他考虑的,他甚至盼着靖南城破,然后顺理成章的夺了天下,至于殿下……到时候,哎……” 一声长叹后,王玉坤闭上了眼睛,似乎不忍心再说下去,可谁都知道他想要说什么,到时候,等待胤礽的只有死路一条! 当然和明珠不一样。他是真的以为太子没有了其他的选择,真的以为太子肯定会赔上性命。 想到死树中那些在权臣手里莫名其妙丢了性命的皇帝和太子,胤礽心里一沉,看着他们两人说道: “那、那皇阿玛就没有看到这些吗?他,他就不知道,这,这旨意是要本殿的命吗?” 胤礽的语气中带着抱怨,甚至不满。这么明显的事情,皇阿玛都看不出来吗?难道说对于皇阿玛来说,自己这个皇太子根本就是一个随时可以抛弃的棋子吗? 看来就是这样。 对于皇阿玛来说,什么皇太子不过只是其中一个儿子罢了。死了这个儿子,他还有很多儿子。 这就是皇阿玛啊。 想通了其中的一切,他的心里不禁生出了一阵凄凉感。 “唉,在主子心里头,大清国的天下才是最重要的。” 明珠摇摇头,然后说道。 “即便是主子看穿了杰书的狼子野心,也知道,有了这旨意,杰书也不一定就会救援靖南,甚至会笑看靖南陷入敌手,可,主子仍然会下这样的旨意,因为主子,主子知道,即便是没有这旨意,杰书仍然会篡位,仍然会行不臣之事,到时候,我等一定会拼死维护殿下,两虎相争,最后怕还是让明朝占了便宜,如此……” 摇头长叹着,明珠的话声顿了顿。 “主子才下了这个旨意,归根结底,主子心里系的是天下啊!” 换句话来说,他儿子一丁点都不重要! 胤礽的心思低沉到了极点,他张张嘴,没有立即说话,随后又思索片刻,才看着明珠长叹道。 “既然这样,那,那就把本殿的脑袋,取下来给杰书送过去吧!” “啊……” 明珠和王玉坤都吓了一跳,他们两个惶恐的看着太子,喃喃道。 “殿下、殿下,何出此话!” “明珠,王玉坤你们都是本殿的身边人,这,本殿是不能再用你们了,你们拿着本殿的脑袋过去,想来,想来杰书必定会重用你们的,也,也算是咱们主臣一场,给你们两个将来一点交待……” 正文 第404章 果决 (求支持,求月票) 五月底,中原大地正是暑热的时候,而在兴都库什山山脉一带,尽管也是正值伏夏,但是每到晚上,阵阵山风却仍然带来雪山上的寒气,让人感受到几分寒意。 在兴都库什山脉北方,到处都能看到规模大小各异的堡垒,这些堡垒无一例外都是“辫子军”的堡垒。 因为这几年,清军与阿富汗山民之间的冲突绵密,断断续续数年,驻于南方的清军和山民两军对垒,在这绵延数百里的大山里交战,面以辫子军的抢掠,附近千百年来居住于此的山民,逃的逃迁的迁,在这方圆数百里的地方,除了驻防旗营之外,就再也没有其它。 驻防旗营无一例外的都是以堡垒为中心,他们驻于堡垒中,棱堡堡垒的内部,到处都是东倒西歪的房舍,到处都是乌烟瘴气的,到处堆着柴炭和,满街的驴、骡、驼、马粪,所有的堡垒都是这样,乱哄哄的就像是粪场似的,堡垒内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臭味。 按说,这样的地方,根本就不适合人住,可是少则数百,多则上千的旗兵和他们的奴婢家眷,就住在这里,住的往往不是砖石的房屋,而随意搭起密密麻麻的窝棚,然后就这么起灶支锅过日子。每天,当旗兵们在堡垒外头操练的时候,这堡垒内的妇人们就在那里洗衣做饭,孩童四处奔跑着,这一切都给这些充满杀机堡垒带来些许人间烟火气。 不过,要是规模较大的城池,里头不至于像那些堡垒似的,像像粪坑,总算是干净些许,不过即便是如此,那道路上也是泥和着水,水少着牛马粪便,污水横流,毕竟,旗人本身就不讲究这些,在他们看来,只有那些汉人才会讲究个什么卫生之类的东西。 不过,对于身为太子的胤礽来说,当他来进入这样的城池时,却险些没有被呛晕过去,他没有想到,这城市里的味道会这么浓,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苍蝇。 一旁迎他的海勒瞧见太子皱着眉,便解释道。 “殿下,这南边驻防,都是群不讲究的粗人,再说咱们旗人没那么多讲究,所以,这里瞧着不怎么样,其实,这也是没法子,毕竟,那些个山民隔三差五的袭击,大家伙倒也没时间收拾这些……” 山民被杀尽了? 当然没有,许多山民逃跑了,他们逃了,并不意味会放弃抵抗,他们总会神出鬼没的出现在堡垒附近,袭击游散的清军和他们的家人,南方驻防旗兵,或许抢来了许多山民妇人,但是同样也要面对山民的袭击。 “不碍事,本殿也是旗人,当年,老祖宗们在建州的时候,刀耕火种,指定那里比这还不如呢,咱们旗人没有那么多的讲究!” 胤礽表现出一副无所谓的模样,甚至还刻意借机对海勒等人提着当年老祖宗们起兵时的旧事,当然,他之所以这么说,是为了告诉所有人,他爱新觉罗·胤礽才是大清国真正的的储君。 一路上,当那些旗人看到胤礽的仪仗时,无不是纷纷跪在污水横流的地上磕头,一个个的都显得很是激动,毕竟,太子和皇上一样,都是他们的主子。奴才们见到了主子,自然显得很是高兴。 带着侍卫们来到礼亲王衙门前,在距离还有一箭远的地方,胤礽抬眼望去,只见衙门前空地上一面大旗在寒风中抖动,上绣“奉旨镇南大将军”六个大字,在衙门前立着一队整齐排列的军士,与普通的士卒不同,他们穿着大清国的泡钉甲,正黄旗的正黄色泡丁甲显得全新鲜亮整齐。 他们就这么立于辕门两边。一个个手按腰刀,目不斜视、精神抖擞的站立在那,似乎对于他们来说,现在仍然刀剑的冷兵器时代,如果不是一旁还立着一队手持火铳的旗兵,恐怕只会让人以为,又回到了几十年前。 这排场,可是皇阿玛的排场! 胤礽想到了早前,皇阿玛亲征时的仪仗,可不就是这些穿盔戴甲的侍卫,那杰书何德何能,居然也摆上了这样的排场? 当真是乱臣贼子! 不说其它,就是单看这些,也能看出他的狼子野心。 不过,尽管心底冷笑,但是胤礽却仍然是一副欣赏状,看到军容如此整肃,胤礽连连点头称赞道。 “好,礼亲王能把驻防旗兵带成这副模样,可真是难得的很,我大清国皇族中能人礼亲王这样的大将之才,着实是老天保佑啊!” 旁边的海勒正要答话,却突然听到前边传来一声爽朗的笑声。 “太子来了,军务繁忙未能远迎,还请太子恕罪!” 走出辕门的杰书一边迎着太子一边大笑道。作为镇南大将军的杰书,按辈份是太子的叔叔,他与皇上是堂兄弟,自然不可能到城外迎接太子,只是在辕门这边侯着。 “哎呀,侄儿见过皇叔。” 一看到杰书走出来,胤礽连忙跳下马,见礼道。 “劳皇叔出门相迎。实在是让侄儿惶恐!” 胤礽的客气,倒是出乎杰书的意料,毕竟,在靖南的时候,他还没见过太子对谁这么客气过,不过他转念一想,立即明白了太子为什么会这么客气,一定是因为皇上的旨意。 “哈哈,你我叔侄一家人,那里还用这么客气。快请进,明珠、王玉坤。您们也请啊!” 说着话,杰书又往后看了眼,好奇道。 “怎么?王化行呢?我可有阵子没见他了,那小子怎么没过来,我还正好有事要请教他。” “回王爷话,王将军在赫拉特呢,毕竟,那里离不了人,总得有人操持不是。” 王玉坤连忙于一旁解释道,有时候事情,不能让王化行知道。 “得了,那小子肯定是寻思着,到了本王这里,本王会烦他,回头,本王写封信给他,这事,还是得那小子才能办好。” 听到礼亲王提到王化行时的亲近,胤礽的心里一沉,他暗自庆幸,幸好当时没有接王化行一起过来,要不然,就凭两人之间的关系,肯定是会坏他的大事。 就在他庆幸的时候,看到王玉坤使来的眼色,胤礽便笑道。 “那里还用皇叔写信给他,要是皇叔有什么吩咐,等侄儿回去了,就让他过来,听您老的吩咐。” “哈哈,这感情好,” 杰书大笑道。 “到时候,那小子就不会说什么皇命不皇命了,不过,太子放心,皇叔不是要把他纳到麾下,是因为现在这边的事情,着实让皇叔头痛,也就只有那小子才能助我一臂之力……” 然后,他就领着太子一行人进了衙门。 等到太子落了座,上完茶,杰书笑吟吟说道。 “太子,其实,您不来,我也知道您的来意。我这边也接到了皇上的密旨,我是何德何功,能承受皇上如此托付?其实,归根到底,皇上心里头还是念着大清国的天下,他是寻思着,太子年少,恐怕太子经验欠缺,才特意让为叔我在一旁照应着,这旨意什么的,当不得真,当不得真!” 杰书同样也收到了从靖南传来的密旨,对于那道密旨,他理解的非常简单——皇上害怕太子因为年少,犯下大错,所以才让他这个当叔叔的主持大局,对此,他倒也不反对。 “君是君,臣是臣,皇叔虽然是长辈,可太子毕竟是我大清国的太子,往后这差事,为叔去办,其它的,还是得听太子的吩咐……” 这些话杰书说得情深意切,态度也是极为诚恳,丝毫没有言不由哀的痕迹,至少有那么一瞬间,胤礽便觉得事情还不至于像之前想象的那样坏,于是便说道。 “哎呀,皇叔客气,毕竟,这是皇阿玛的旨意,皇叔您为大清国在这穷乡僻壤征战多年,可谓是劳苦功高,这论军功,皇族之中,谁人能赶得上皇叔?这皇阿玛让皇叔主兵,那也是理所当然的,” 然后胤礽又说道: “这次侄儿过来呢,一来是有事与皇叔商量,这二来呢?也是传旨,明珠把皇上的手谕请来,宣读给皇叔听。” 皇上的手谕,对此,杰书虽然感觉有些诧异,但也没有丝毫的怀疑。只不过,他并不知道,这个安排,是胤礽一行人来之前早已商量好了的。 按照正常的程序,杰书要跪下恭听明珠宣读,不过,因为杰书是礼亲王,完全可以交给他,让他自己过目,毕竟只是手谕。可是,明珠他们心里清楚,这道圣昏,根本就是假的,要是交给礼亲王,恐怕会给认出来,必定会激出变故。所以,他们在路上,商量了好几次,才决定以常礼来压礼亲王,哄着他下跪听旨。 胤礽发了话,明珠连忙双手捧起圣旨,走到杰书面前,一见明珠捧起了圣旨,杰书连忙起身离座站到下首,甩袖撩袍,口称。 “臣恭接圣旨。皇上万岁,万万岁!” 然后,行了三跪九叩首的大礼。 将圣旨打开过来,明珠大声念道。 “礼亲王,皇上有话问你……” 皇上的手谕写的很直接: “为何现在靖南陷入明寇重围之中,你身为镇南将军,麾下领兵十万,却按兵不动,迟迟不发兵救援靖南?” 明珠他这也是在演戏,圣旨是假的,他当然知道,只是演给杰书听罢了。 “回皇上,臣之所以不发兵,是因为最近山民四处出击,各地驻防旗兵,调动实在困难,虽说臣麾下有十万大军,可却分布于数百处隘口、关卡之中,如果不能阻止山民袭击,臣下冒然调动,只恐怕会令大军尽损于山民之手……” 面对这个问题,杰书依然还和过去一样,做着相同的回答,他说的也是确实是事实,南方驻防旗兵,看似有十万之众,但却分散于各地,少则数百人,多则千人,像是撒芝麻似的分布于各地,想要召他们回来,本身就不容易,更何况还有山民袭击,这也是为什么,杰书没有看到王化行感觉有些失望的原因,毕竟,全大清国没有谁比王化行更擅长对付那些山民。 只不过,他并不知道,所谓的“旨意”,所谓的“手谕”,甚至还有现在的发问,都是假的,都只是为了让他跪在那里。 “礼亲王,迟迟不愿调集驻防旗兵,朝中已经是议论纷纷,有人言,礼亲王意欲拥兵自重,朕自然不会相信,你我本是堂兄弟,现在正是国家多难之时,还请礼亲王为大清江山计,火速调动驻防旗兵,驰援靖南,以解靖南之围……” 明珠的声音落在杰书的耳中,只让他惊的说不出话来,这是怎么回事?皇上为什么会这么问? 杰书一头雾水的抬起头来,他看宣旨的明珠,不解道。 “皇上,皇上难道不知道,臣这边现状如此,非是臣意拥兵自重,不愿救援靖南,实在是……” 难道朝中有奸臣? 恐怕一定是了,必定是朝中有奸臣,见皇上如此看重自己,让太子听命自己,才会给他扣上这样的帽子,想通其中原由,杰书心里立即有了底。 然后,他又把目光投向太子,解释道。 “太子,你这次来的正好,皇叔得和你好好的说说,现在这边的形势,甚至比先前皇叔说的还要恶劣上几分……” 杰书还像过去一样,想要和太子解释清楚,然后再由太子解释给皇上听。只不过,他并不知道,所有的这一切都是胤礽策划的。 见杰书想要解释,胤礽便笑着躬身扶起杰书说道。 “这次本殿之所以过来,就是想要听听皇叔说说这些事,眼下啊……这时局,皇叔也是看到的,靖南陷入重围,皇叔这边领兵十几万却按兵不动,这,这……” 话音突然一厉,胤礽冷声说道。 “这不是拥兵自重、图谋不轨,什么才是拥兵自重、图谋不轨?” 太子突然的厉问,让杰书一愣,不等他反应过来,就听到胤礽喝道。 “还不快杀了这奸贼!” 这边太子话声刚落,那边海勒等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跟在太子身边的侍卫,已经猛的抽刀往杰书的头上砍去…… 正文 第405章 惊讶(求支持,求月票) 喟然一声长叹! 当杰书被杀的消息传到王化行的耳中时,神情愕然的他,半晌都没有说出话来,只是愕然的看着信使,半晌后,才发出一声长叹。 长叹之后良久,却又说不出话来。似乎在这个时候,对于他来说也就只剩下这声叹息了。 “现在礼亲王麾下将领如何?” 看着跪在地上的信使,王化行颇为关切的问道。 “回大将军,贼逆麾下诸将得知其拥兵自重、意图篡位后,无不是跪伏于太子殿下面前,表示愿听殿下旨命,现在军心稳定,太子殿下让小人告诉大将军,最多一个月内,太子既会领兵与大将军汇合……” 尽管信使的话,看似平淡,可是对于王化行来说,他能够想象得到,当时发生了什么,所谓的跪伏,不过只是笑说罢了,必定会伴着数人的人头落下,毕竟,杰书于军中也有他的心腹亲信,恐怕他们不过只是刚一表示不满,就被人砍了脑袋,甚至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至于其它人,大都是骇于太子身份,不敢异动罢了。 这个结果是必然的,毕竟那些人都是当惯了奴才的人,他们绝对不敢违抗太子的命令。反倒会因此敬畏太子的权威。 一个亲王都可以这么干脆利落的,直接砍了脑袋,更何况是普通人。在这个时候所有人能想到的恐怕就是如何保住自己的脑袋。 “你回去告诉太子,请他务必稳定军心,末将月内就会领兵与殿下会和。” 没有任何迟疑,王化行就选择了接受现状。 其实并不是接受,因为他本身也是参与者,甚至这个计划也是他制定的,只不过是交给明珠去策划罢了,最后,计划正像最初猜测的那样,太子成功的杀了杰书,夺了南方旗兵的兵权。 十几万大军的兵权! 就这么轻而易举的易了手,这事谁能想得到。超乎意料,但同样也在意料之中。 信使这边刚离开,那边王存白等心腹亲信就纷纷急声说道。 “大将军,太子怎么能这么干!” “是啊,大将军,太子怎么能不问青红皂白,就对杰书下手了,居然直接把他砍了,他可是大清国的****啊!” “就是啊,大将军,就是皇上过来,对礼亲王也不能说杀就杀啊!” “这可是堂堂****,“咔”的一刀,脑袋就没了……” “可不是啊,那可是****。” “****又怎么啦?不还是说杀就杀了。” 显然,众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消息给吓到了,他们没有想到太子居然会那么大胆,更没有想到,堂堂****,居然也是说杀就杀,全没有丝毫的顾忌。 看起来杀的是****。可是对于他们来说,却让他们感同身受。 见大将军没有说话,王志扬就起身看着他说道。 “大将军,现在堂堂****,太子说杀就杀了,将来对咱们那还不是杀了就杀了?” 这才是众人心里所想的,兔死狐悲,他们对礼亲王可没有什么感情,但是礼亲王的死,却在提醒着他们,太子杀人可没有什么顾忌。 既然没什么顾忌,那么将来要是得罪了太子,那到时候丢脑袋的肯定就是他们。 “是啊,今天他可以杀礼亲王,明个,指不定就能杀了我们弟兄几个,甚至,甚至……” 抬眼瞧着大将军,王志扬苦着脸说道。 “就是大将军您,不定也会对你下手。” “他敢!” 一旁的李鹏举大声喝道,本就是火爆脾气的他,立即骂道。 “要是那小混蛋敢动大将军一个手指头,不要大将军说话,我就一刀把他砍了!” “休得放肆!” 王化行喝了一声,盯着李鹏举说道。 “别忘了尊卑!” “尊卑?” 冷笑道。 “杰书是记得,可是结果呢?不还是让太子给砍了?亲王他都敢砍,至于大将军……” 他这么一说,所有人都沉默了,所有人都没有说话,别说是亲信心腹,就是那些满蒙将领也都是面面相觑,目光中带着惊恐状,这个时候,就是他们自己也担心自己的性命,毕竟,太子这么干,确实超出了他们的意料。 ****! 那可不是说杀说杀的,即便是皇上也得先摘了他的帽子,然后再换人,待到换完人后,那也不能杀了,顶多也就是圈起来,圈到老死。 可谁曾想,太子居然一言不发,直接砍了他的脑袋,那帽子还在脑袋上戴着,脑袋就滚到了地上。 这事,确实吓了他们一跳。 当然,也让他们开始担心起自己的脑袋,太子一言不和就杀人。现在可以杀杰书,将来必定可以杀他们。 在这样的人手下。成天担心着自己的脑袋。这种事情没有人愿意去面对,没有人愿意天天考虑着自己的脑袋能不能保住。 他们相信将来太子杀的人只会更多,因为会有太多的理由让他去杀人。毕竟在行军打仗的时候,想要杀人再容易不过。甚至都不需要他去找理由,那理由也就直接送上了门。 “哎,想当年,先帝定的辅政大臣,又有几个善终了,没想到啊,没想到到了今天,太子又动起了刀来……” “可不是,这刀下的干脆利落!” “就是,一点都不像十六七的人能干出来的事!” “嘿,别这么说,你看谁儿子,当年鳌拜谁能比得上,他兄弟还在守潼关呢,不也是说杀就杀了!” 厅中有人插了句话,他的话让众人的脸色更难看了,“鳌拜被刺”于大清国是一段公案,尽管把罪名踢给了明朝,可是很多人都觉得,可能是皇上命人下的手,只不过大家都没有证据。可谁都知道,当年鳌拜的权势有多大,他弟弟也是手握兵权,守着潼关,可即便是如此,皇上也没有什么顾忌。不还是说杀就杀了。 现在,太子……可不就是和皇上一样,只不过相比于皇上还有些顾虑不同,偷摸摸地办事儿不同。太子根本就是没有丝毫顾忌,直接命人一刀砍了杰书,然后拿着他的脑袋夺了兵权。 这人太狠! 狠的让他们不敢靠近! 真不愧是野猪皮家的种啊! 瞧见众人一副神色不定的模样,王化行依然没有说话,只是坐在那里,他的神情显得有些无奈,尤其是当他看到众人投来的目光时,他只是无奈的长叹道。 “事到如今,只能如此了,至于其它,哎……” 王化行摇摇头,然后说道。 “待到太子殿下领兵救援靖南时,再说吧……” 说罢,王化行就起身离开了厅堂,完全没有过问身后的纷乱,在他离开的时候,听到身后的众人的讨论声,看似满面无奈的他,唇角轻扬,面上闪过一道冷笑。 在他回到后衙书房的时候,书房中坐着的人,将手中的书放下来,看着他笑道。 “事成了?” 不需要王化行的回答,方立强就知道了答案。尽管他并没有到前边,但是在知道太子派来信使之后,就已经能够猜出来结果了。 “嗯!” 王化行点点头,然后说道。 “一切顺利,杰书死了!” 与在外面时的那种无奈不已同,现在的他脸上带着些冷笑。语气中全都是嘲讽。 “真没想到他下起手来会这么利索。” “哦。” 方立强应了声,然后可惜道。 “其实,杰书死了,不是最好的选项,最好是杰书活着,胤礽死了,如此一来,杰书是不可能再去救援靖南,到时候,他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降,一条是逃,无论是那一条,对我们而言,都是非常有利的……” 在方立强可惜时,王化行看着这个一个月前找上门来的军正,如果不是对方带着信物,他绝不会相信这个人是家里派来了,这几十年,家里可从没派人与他直接联络过,都是通过间接联络的方式。 这一次,之所以派人上门,恐怕也是因为一切即将结束。在方立强来到这里后,就一直以故友的身份住在这里,既是故友,也是幕僚。 自从方立强到来之后,计划的进行就被加快了,离间胤礽与杰书的关系,挑起南方清军内哄,就是计划核心,只不过,他并不知道,为什么就连皇上,也会主动的“配合”,居然让太子听命于杰书。 如果没有那个秘旨,恐怕就是想离间他们,也没有那么容易。有了那个旨意,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只要明珠于一旁稍微点把火,就可以让那个少不更事的胤礽身陷其中而不自知。 现在杰书的死,就是开始。 想到明珠,王化行说道。 “明珠,司里准备怎么安置他们?我当初答应他,一定会保他家人的安全,还有他的家业。” 明珠是第一个知道他身份的人,如果不是确定明珠想要逃,而且下一步计划需要明珠的参与,王化行绝不可能冒着暴露的危险游说他,当然,之所以敢暴露自己的身份,也是因为对明珠的了解。 了解明珠,才让他敢去担这个风险,而现在,在一切都要结束的时候,他自然需要关心一下明珠的将来。毕竟,对明珠他许下了诺言。 “你放心吧,有你的担保,再加上他确实为咱们立下了功劳,就不可能亏待他。” 听王化行这么问,方立强笑着说道。 “北美、新夏,好望角,这些地方,他们随便选,只要改个汉名就可以了,其实吧,别看这是到海外异域,但是对于他们来说,这是最好的选择,他们自己逃,这一路上有多少风险,你是知道的,而且即便是逃到了诸夏,身份暴露了也是难逃一死,可是现在,他们是作为移民通过正规渠道过去的,即便是有人认出来,只要有移民司发的公函,当地官厅也不会过问,这些年,他家里积累了多少财产?少数也有十几甚至几十万两吧,到了那边,置办些产业,世世代代都享用不尽啊……” 有些人总要放他们一马。不是因为有人为他们说情,而是因为他们做出了明智的选择。只不过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果断的做出明智的选择。 现在明珠已经做出了他的选择,可是还有其他人没有做出选择。 说话时,方立强展开折扇,看着王化行说道。 “这样的机会可不多啊!要知道,咱们可是记仇的!要是他们抓不住这个机会,等到将来,可就不能再怪国法无情了!” 尽管方立强没有说的太清楚,但王化行也知道,他指的并不是明珠,而是他麾下的那些亲信将领,他们同样需要做出选择,而且要尽快做出选择,毕竟,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对于他们来说,只有两个选择,要么生,要么死! 他们必须要做出自己的选择。否则即便是王化形自己也没有办法保住他们。 “我知道!” 默默的点点头,王化行叹道。 许多事情总是需要去面对的。多少年了,这一天不正视自己所期待的吗?只是到时候应该怎么和他们去解释呢? 也许永远都不需要解释吧。他说对于他来说他并不愿意和他们解释。难道说告诉他们自己是大明派过来的奸细? “杰书身死的消息传来后,就已经是人心浮动了,我想,很快,他们就会做出选择的。” 就在说话的时候,那边有人通报,说几位将军来拜见他,听到仆人的通报后,王化行朝张立强看了眼, “你看,他们来了……” “想好怎么说了吗?” 张立强看到他反问道。他非常好奇王化行会怎么解释这一切。当初他知道王化形的身份之后。除了惊讶也就只剩下惊讶了。你能想到深得大清皇帝信任的大将军,居然是大明派过来的奸细。居然可以身居这样的高位。这种事情实在太过匪夷所思了。 不过。张立强也能够理解,毕竟他自己也是在翟营之中潜伏多年。 但是现在他又怎么会向其他人解释呢? “现在还不需要解释什么。也许。” 王化行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道, “永远都不需要解释吧。” 正文 第406章 杀人(求支持,求月票) 杰书死了! 他的亲信也被砍了脑袋,那些当惯了奴才,没有任何人敢反抗,毕竟,他是太子! 奴才又怎么敢反叛主子呢? 就这样波无浪的,他就接收了兵权。 但是在夺了兵权之后,胤礽却陷入了沉思中。 接下来怎么办? 尽管在此之前他就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那个时候他更多的是考虑怎么样自保。现在这个问题却是无法回避的。 当初离开京城的时候,皇阿玛曾连下几道密旨,要他与杰书汇合后,全力以赴地支援靖南,但是却不准擅自行动,以免贻误战机。 现在,杀了杰书,夺了兵权。 接下来呢? 接下来怎么办? 是在这里等着皇阿玛的旨意,像计划中那样去驰援靖南,配合守军,围歼明军。还是…… 皇阿玛要是知道了杰书的死讯,又会如何? 皇阿玛肯定会恼羞成怒。 想到这里,胤礽不禁打了个寒战。他能够想象得到皇阿玛的愤怒,毕竟对于皇阿玛来说,相比于她死去的杰书,无疑更适合领兵打仗。 对于这一点他并不否认。但是与此同时,他的心里同样涌起一阵不满。 “皇阿玛,难道在你的心里,儿臣就是那么不堪一用吗?居然如此对待儿臣,你可知道,你那么做,等于把儿臣的脑袋送到杰书的手里啊!” 之所以会痛下杀手,是因为他很清楚,如果她不杀杰书的话。那么将来有一天自己必定会死在杰书的手中。 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也就只有痛下杀手了。 但是皇阿玛肯定不会理解他的。对于皇马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大清的天下,而不是一个儿子。 自言自语中,胤礽喃喃道。 “儿臣若是不杀他,恐怕他也会杀儿臣啊,皇阿玛……” 就在胤礽神情恍惚的自言自语的时候,忽然,他的心里冒出一个念头。 为什么一定要救援靖南呢? 如果我也像杰书一样,拥兵自重,或者按他们的建议,一路杀往莫卧儿,又岂不强过在这里坐以待毙? 待在这里又会有什么好处呢? 即便是皇阿玛不追究此事,即便是皇阿玛,会因为自己的果断,对自己倍加欣赏。但是最终明军还是会打到这里。 呆在这儿不过只是坐以待毙罢了。 身在皇家,见过太多的阴谋诡计之后,对于出卖皇阿玛,胤礽没有丝毫的心理负担,他甚至觉得,是皇阿玛先出卖的他,所以现在,这么做自然是理所当然的。 只是……还有一个人啊! 想到那个人。他的目光变得越发冰冷。现在这个时候,对于他来说,所思所想的不再只是大清国的天下,而是自己,没有什么比保住自己的性命更为重要的事情了。 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 恰好在这时,夜风送来了一阵的萧声。静夜中那远处的萧声隐约可闻,胤礽静静听了片刻,然后问道。 “是谁在吹萧?” 一旁的侍卫连忙上前禀报道。 “回主子,这是明珠。” “哦,是他啊……” 胤礽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着,一边信步走了出去,杰书留下的衙门并不大,出了门之后,不过只走一小会,就到了后院,在星月下的光亮下,可以看到明珠一个人坐在走廊边吹着萧。 胤礽走了过去。 “哦,是明珠啊,没想到你居然会吹萧。” 听到太子的话声,转过身的明珠连忙跪下叩头道。 “奴才明珠,叩见太子殿下……” “哎,你这人礼太多,按辈份,你可是本殿的长辈,不用这么多礼。起来吧!” 明珠又磕了个头,然后才站起身来。 胤礽打量着明珠。这些天,他可是没少辛苦,杰书麾下的将领,大都是他出去去笼络的,要是没有他在一旁帮衬着,不知会出多少乱子。 “明珠,这些天,可多亏你了,要是没有你,本殿可真不知道如何办是好啊!” 太子的话,让明珠连忙又跪下答道。 “太子民政,这都是奴才的本份,奴才寻思着,他们都是我大清国的忠臣,所以出面安抚他们,让他们继续给殿下,给大清效力,这样才能驰援靖南,不负皇上的重托啊。” 这句话,正碰到胤礽心中忧虑之事,他盯着明珠,反问道。 “明珠,你觉得,现在咱们非得驰援靖南吗?” 尽管先前犹豫不决,但是现在,面对明珠的直接,胤礽反倒不高兴了,别人这么说也就罢了,难道你明珠不知道本殿的想法,不知道一旦解围,皇阿玛会怎么对本殿吗?所以他才会如此质问明珠, 太子的反问,让明珠的心里“咯噔”一声,他立即猜出了太子的想法。 “殿下,当初离京,皇上是有旨意的!” “哼哼,难道本殿的令旨就不是旨吗?你想抗旨不成?” “奴才不敢,奴才不敢!” 明珠急忙再次跪下磕头道。 “可,可是主子那边有旨意,若,若是不驰援靖南,那,那主子怎么办?” 一句主子怎么办,让胤礽陷入沉默,他盯着明珠好一会才问道。 “那依你说,这非得派兵去靖南了。” “确、确实如此,否、否则,只恐怕军心不稳。” 明珠看着太子,轻声说道。 “毕竟,杀杰书的罪名也是他拥兵自重,要是不驰援靖南,只恐怕军心有变。” 胤礽略点下头,这同样也是他担心的。 “嗯,你说下去。” “是。请殿下想想,现在看似咱们把杰书的兵权给收了过来,可是杰书在南边经营这么多年,这十几万大军中难免有他的亲信,咱们是以拥兵自重、坐视靖南被围的名义杀的他,可要是殿下不派兵,那必定有人说三道四,万一激起的兵乱,可就麻烦了!……况且主子于奴才有大恩,奴才又岂能坐视主子困于靖南,所以,这必须立即发兵救援靖南……” 明珠哽哽咽咽地说完,一个头磕了下去。 此刻,面对跪在地上的明珠,胤礽可谓是心潮起伏。明珠说的不无道理,这靖南必须要救啊!如果不救的话,军中上下会如何看他?到时候,万一惹出乱子,又该怎么办?到时候,怎么收拾? 沉思片刻,胤礽的心中已经有了打算,明珠说的没错,靖南必须要去救,只是……救了靖南,到时候,自己该怎么办?等着皇阿玛的雷霆之怒吗? 胤礽又不便把心中的担心说出来,便长叹了口气说。 “唉,明珠啊,你说,眼下,这又如何是好呢?” “回太子话,现在各地驻防兵正在调回,可调回总需要时间,而且救兵如救火,可等不得啊,以奴才之见,可以先命一部分去救援靖南,待到大军汇集后,再挥师北上救援……” 明珠的话落进胤礽的耳中,只让他的眼前一亮,然后说道。 “你的意思是……” 不过随后,他又把眉头一锁,诧异道。 “那该派何人统领大军北上呢?” 随后他像是想通什么似的,看着跪在那里的明珠说道。 “看来,适合担此重任的,除了王将军外,就再无他人了……” 说完,胤礽径自转身离开了。 跪在地上的明珠并没有起身,他只是跪在那里,待他抬头看时,胤礽已经走远了,暗月昏星之下,这衙门后院只有他孤零零地跪在那里。 跪在地上的他,就是那样跪着,他的脸上没有丝毫的表情,他的心却是平静的,静得没有丝毫波澜。 他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终于结束了! 在太子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所有的一切都结束了。 摇晃着身子,站起来的时候,明珠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传了过来,他回过头去,借着月光,看到一个人神情愕然的看着他,是王玉坤,他愕然的看着明珠,手指着他喃喃道。 “你,你为什么不劝太子!” 王玉坤睁大眼睛,盯着明珠,想要听他的解释。 “让王化行领兵北上,但凡是个人都能看出来,这肯定是太子在借刀杀人,王将军,要是没有王将军的话,太子将来南下,又靠谁去打天下?” “能劝得动吗?” 明珠冷眼瞧着他王玉坤反问道。 “你、你……” 王玉坤一时居然说不出话来。 “你应该去劝阻太子的,为什么一言不发,难道,难道,你、你……” 突然,王玉坤像是想通什么似的,他睁大眼睛盯着明珠喃喃道。 “你,你,我、我……你这奸贼,是你,是你让老夫上了你的当!” 盯着明珠,王玉坤的目中带着怒气。 “礼亲王……” 瞬间,王玉坤似乎想通了一切,他似乎明白了,当初为什么轻而易举的就说服了明珠,为什么明珠会有意无意的把提到礼亲王,什么礼亲王是不会南下,总之,只是为了告诉他——礼亲王会碍事,所以必须要除掉他! 当时王玉坤以为,明珠是为了太子,可那曾想到,明珠根本就是暗藏祸心! 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你、你为什么要这么害太子!” 王玉坤的质问传入耳中,明珠只是故作不解的反问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害太子?” “你真以为老夫不知道吗?以你明珠的聪明,又岂不知道,一但太子令王将军领兵北上,到时候,必定会军心散乱,所有人都会明白,这是太子在借刀杀人,没有了礼亲王,要是王化行再身死沙场,到时候,这大军自然就归太子了,可是如此一来,谁还敢再信太子?恐怕到那时,军心纷乱,官卒必定四散逃亡……” 王玉坤越说脸色越白,他似乎看到了太子走向末路的一天,官卒逃溃,十万大军不战而溃,到那时,那里还有什么将来,能够保住一条命,怕都是老天保佑了。 “你,你明珠世受国恩,为什么要如此坑害太子,如此对待大清!” 王玉坤怎么也想不明白明珠为什么要这么做,没有道理啊。 “没道理啊,没道理啊,别人会降、会叛,可你明珠为什么会这样?” 无论他怎么想也想不明白,毕竟明珠的身份和其他人不一样。传起来他也算是皇亲国戚。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由去背叛大清才是,可是他现在做的事情却是实实在在的背叛了大清。 他为什么要这么干? 摇着头,百思不得其解的王玉坤,最后还是放弃了探究,他盯着明珠,慌不择言的说道。 “不行,我得把这事告诉太子,以免太子酿下大错……” 说出这番话后,王玉坤刚一转身,眼见自己的计划要被人打破的明珠就毫不犹豫的提起手中的铜萧,直接冲着他的脑袋砸了过去。 “嗵”的一声,王玉坤甚至都没有来得急发出一声惨叫,人就直接倒在了地上。 杀人就是这么简单。 对于明珠来说。绝不会容忍任何人在这个时候坏他的大事儿。 “别怪我心狠,要怪就怪你的话太多了。” 看着在血泊中挣扎着的王玉坤。明珠随口说道。在说话的时候,她又一次扬起了手中的铜箫,朝着王玉坤的脑袋上狠狠地砸了过去。 当一切都结束之后。明珠看着地上的尸体。他的脸上没有丝毫的表情。片刻后,他又有些懊恼地说道。 “唉,现在可是有些麻烦了。你说你不好好的睡一觉,大半夜地非往后花园来干什么?干什么?你这么干。是给我找麻烦嘛,明天我还要跟太子去解释。” 怎么和太子解释呢? 太子对王玉坤是极为相信的,如果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的话。到时候肯定会惹出很多的麻烦。对于正急于收尾的明珠来说,她自然不能让这一切发生。 沉思片刻。明珠又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然后自言自语的。 “罢了,罢了,还是让你当一次汉人吧,现在都到了这份上了,你肯定会想方设法的保自己的性命,肯定会想办法活下去,你肯定会背叛大清的,毕竟你是汉人哪。” 随后明珠又长叹了口气。他吵着一旁的花房看过去。然后他又走进花房,从花房中取出了一个铁铲。 正文 第407章 愤怒(求支持,求月票) 一匹高大的汗血马像箭似的冲出城门,在路上没命地跑了起来。 在这匹汗血马的后面,跟着几十匹马,大家伙追赶着前面的那匹马,也不敢追的太急,只是保持着几个马身的距离。 骑在马上王化行扬着马鞭不住地抽打马身,他胯下的战马嘶叫着,不停的奔跑着,除了几名心腹之外,还有二十几个戈什哈也都跟在他的后边。 大家伙只是跟着,谁都不敢去喊大帅。 他们知道,大帅现在心情沉闷到了极点。开始的时候,他们还能跟上,可是慢慢的却跟不上了。 尽管山民逃得逃、死得死,可是他们种下的庄稼却仍然好好的留在地里,放眼望去,田地里满眼都是将熟的庄稼。在王化行的鞭打下,汗血马不断的奔跑着,可是它渐渐跑得慢了。即便是如此,王化行仍然没有停止抽打战马,甚至手下更是加用力了,轮起了鞭子猛抽。 最后,在奔跑了一个时辰后这匹战马在奔走的时候,后腿一软,直接摔倒在地上,气喘吁吁的战马挣扎了几下,却再也爬不起来,只是发出一阵阵无力的惨叫。 这马已经累极了。 行伍多年的王化行,骑术自然非比寻常,在战马摔倒的瞬间,他就已纵身跳到了地上,看着摔倒在地上已经起不来的马,他立即咬着牙骂道。 “起来,给老子跑,给老子跑,你个不顶用的畜生!平常的好草好料伺候着你,这时候,你他娘的却跑不动了,你就是一畜生……再不起来,老子剥你的皮!”说着话,他又抡起鞭子狠劲朝着马身上抽去,那战马连声哀鸣着,浑身打着哆嗦,但是却站不起来了,甚至就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了。 “没用的东西!” 王化行抬脚踹了那匹马几下,马的嘴里吐着白沫,呼呼的喘着粗气。 浑身汗透的王化行,气喘吁吁地到了路边的树下,一屁股坐在那,然后又从腰后面取出烟袋,装上烟,狠狠的吸了一口。此时汗如雨下的他像是被水当头浇了似的,浑身上下水淋淋的。 “他娘的……” 吸了一袋烟,在汗水总算少了些的时候,王化行听到远处的马蹄声。 又过去了一会儿,几名心腹和戈什哈赶到了他的跟前,他们一个个也都是满头大汗的样子。戈什哈围了那匹马看,却不敢凑到大将军眼前,唯恐惹恼了大将军。 张存白气喘吁吁着凑过来说道。 “大将军,那匹马废了,后腿断了。” 尽管那匹马是王化行心爱的汗血马,可听到这话的时候,他仍然破口大骂道。 “废了好,废了好。平时好草好料的喂着,他娘的让他派上用场了,却他妈的没用了。” 一路没命似的跑了出来,然后刚一停下来,又丢下这么一句话,即便是作为大将军的心腹,张存白也是听得一头雾水,站在那儿发愣。其它人也是一副面面相觑的模样。 对于他们的反应,王化行压根是连看都没看,只是狠狠把烟袋里的烟灰磕在地上,然后他伸着脖子问张存白。 “你说,自打出师嘉裕关,大清国上下的领兵的人里头,你掰着指头数一数,谁出力最多?谁功劳最大?” 不等张存白、李鹏举等心腹们开口,王化行就已经厉声喝道。 “是谁灭了准格尔?是谁拿下了哈萨克?是谁让大清国丢了西域,还能有个落脚的地方?” 每问一句,他便嗵嗵拍几下胸脯子,临了高声喊道。 “是老子!是爷爷我王化行!” 听着大将军的吼声,一旁的张存白、李鹏举等人脸上立即堆了笑说道。 “是啊,是啊,这天底下,谁不知道,要是没有大将军,那会有大清国的今天,这大清国的天下,有一多半都是大将军打下来的。” “打个屁!” 王化行怒吼道,他的唾沫星子直喷出来。 “老子豁上性命,顶着当汉奸的名声,跟着他娘的朝廷到了西域,为大清国建了那么多功业,可到头来,他娘的得了什么?” 王化行掰着手指头说道。 “他娘的,打下西域、灭了准格尔,按道理,老子即便是不主军了,也能弄上伯爵当当,可是到最后论功行赏的时候,他娘的,一个个个王爷贝勒们加官进爵,至于我王化行,就是一个一等男……” 王化行冷笑着说道。 “这些年,我王化行给大清国立了多了功劳?打下多少地方?最后落得什么?不过就是一个伯爵,到最后鸟尽弓藏,人被闲置了起来,好不容易起复了,原本还寻思着给大清国再立新功,现在倒好,他么的,太子一张令旨,让老子领兵驰援靖南,领两万人马去打十万,这不让老子带着弟兄们送死去嘛!嘿嘿,咱他娘的越活越倒处了!” 王化行越说越恼,似乎要把这么多年受的委屈都说出来的,他的话,让周围的一众心腹,无不是气上心头,这些年大将军受到多少委屈,他们不是没看在眼里,别说是汉人,就是旗人也瞧不下去。 可谁又有办法? 谁让大将军是汉人? 可即便是如此,当皇上起复大将军的时候,大将军也不曾有丝毫犹豫,为大清国又一次鞍前马后的操劳着。 可结果呢? 结果却是这么的让人心寒。 礼亲王杰书被杀了,原本大家伙就已经开始担心自己的安危了,可不曾想,太子下手下的这么快,居然直接用一纸令旨,让大将军领兵北上驰援靖南,对此,大家伙并不觉得有什么,但让大家伙恼火的是,居然只给大将军两万人马! 得到这个消息后,大将军气得肺都快炸了,越想越是恼恨,却又无处发泄,这才纵马狂奔,一直跑到这里,在这里骂了起来。 “大将军,这是他么的借刀杀人!” “可不就是借刀杀人,这他么的太子也太他娘的狠了,还能用着大将军就这么干了,要我说,早晚、早晚……” “早晚一并连咱们也都一起宰了!” “哼哼,那狗东西是他么的疯了!” “他想让咱们死,就不怕咱们先杀了他嘛!” 因为大家都看到了太子的野心,所以他们才会毫无顾忌的说出这番话来,别说是他们,甚至就连不少旗人也感觉到了危机,毕竟,杰书那可是****,****说杀就杀了,更何况是其它人。 “哼哼,别忘了,他可是新得了十万人马!” 王化行冷笑一声,然后说道。 “过去,他之所以对老子恭敬,不还是因为手里没有兵马,现在好了,刚得了杰书的兵马,这尾巴就露了出来,咱是看透了,这他么爱新觉罗家的,没有一个好东西,他娘的,无非一个个就是拿你当夜壶,有用的时候,拿过来用一用,没用的时候,直接搁一边去了,甚至直接摔碎了了事。” “就是,就是,他娘的,爱新觉罗家的就没有一个好无意,咱爷们是让猪油蒙了心,居然给他们卖了这么多年的命……” 因为这些年大家伙都受了不少气,所以一说起爱新觉罗家的不公平,众人就是一阵不满,毕竟,不仅仅是大将军遭到了不平,就连同他们,就因为他们是汉人,同样也不被信任,功劳也是不断的被打压,甚至就连同他们的不少下属因为是旗人的关系,都升到他们头上,这如何不让他们恼火。 过去,他们之所以不说,是因为不敢说,但是现在却没有了顾忌,毕竟大将军已经说了出来,他们心里的满可是憋了不少年了,现在总算能说出来了。 “照我说,那大清国是该亡,不说咱们一个个立下的功劳,就是大将军的功劳,搁历朝历代,那都是封王的功劳,可你瞧瞧,大清国是咋对大将军的,到时候,连个公爵都没封,不过就是一个伯爵……” “要是大将军是旗人,不定现在都是大清国的****了……” “你他么的费什么话,大将军不不是旗人嘛,即便是咱们放了旗,又怎么着?你以为没有了汉军旗就没有了汉人?” 李鹏举冷冰冰的说道。 “没有了汉军旗,依然还有汉人,即便是咱们他么的一个个把姓都改成满人的姓,到最后搁满人眼里头,咱爷们还是汉人,他们骨子里就不信咱们!” 对于他的这番话,没有任何人会去怀疑,毕竟,身在大清国几十年的他们,已经见识到了太多的人,也见识到太多的事,他们知道,对于大清国的君臣来说,他们的眼里,汉人永远都是汉人,即便是入了旗,即便是没有了汉军旗,他们仍然是汉人,仍然要加以提防。 “哎,谁让咱们是汉人哪!” 听着大将军的一声叹息,大家伙似乎明白了他的心思,也附和着说道。 “可不是,不就因为咱们是汉人嘛,所以才他么的这么对咱们!” “哎,就这样的肚量,大清国不他娘的完才怪!” “难不成,咱们要一条死路走到底嘛……” 弟兄们的话,让王化行长叹一声说。 “我算是真是看透了,只要咱们是汉人,那怕就是把心掏出来给他们,他们也会把咱们的心丢到地上,踩上几脚,这爱新觉罗家的……” 摇头长叹道。 “压根就不可能信咱们……” 众人也是随着长叹了一声,一直以为大家都不愿意面对的事情,这个时候,终于选择了面对,他们一直以来回避的身份,终于在最个时候,给予他们致命的一击,让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现实。 “其实,这么多年,我早就累了……” 王化行垂了头,有力无力的说道。 “我不想再像现在这样,行军打仗,终日没有个空闲,只想着能有片地方,能让我去种地去。弄他个百把几十亩地,养上几十口牲口,盖十几间房子,老婆孩子一大家子,虽说清贫一些,可再怎么着,也比受这个窝囊气舒坦……” “可不是,大将军,你说,咱们这么些年干的都是什么操蛋事,自己明明是汉人,却他娘的给满人卖了这么多年的命,结果又落着了什么……” “他娘的,咱们弟兄这些年摸着阎王鼻子拼了这么多年,结果,什么都没落着,他一纸令旨,就要想咱们的命,这他么的就是爱新觉罗家的种……” “他么的……” 王化行猛地高了嗓门骂道。 “他想杀我王化行,难不成老子就这么伸着脑袋让他砍嘛!” 大将军的喊声,让大家伙的心头猛的一颤,他们互相对视一眼,心下暗自寻思道。 难道大将军想要造反? “就是,既然他敢对大将军下手,咱们就反他娘的,杀了那混小子……” “就是杀了那混蛋,反了他” 其他人也跟着一起附和起来,在他们看来既然已经到了这份上了,那也就没有必要再忍下去了。 对于他们来说,造反杀人,不过只是点个头而已。毕竟千百年以来,行伍中人就已经习惯了这一切。 既然他不仁,那么就兴我不义。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几乎不需要游说大家伙儿,他们就立即做出了决定。对于他们来说,他们非常清楚他们所有的一切都依附在大将军的身上,现在太子要对大将军下手,他们会死在最前头。 太子派大将军北上,等于让大将军去送死,同样也是让他们去送死。没有谁愿意这样白白的送死。 既然大家伙儿想活,那么对于他们而言,造反也就成了唯一的活路了,为了活命,所有人都不会犹豫。 想了想,李鹏举于一旁劝说道。 “大将军,依我看,咱们还不能直接这么反了,只恐怕军中的旗人,会第一个站出来,我还就不相信他们一个个儿的愿意这样白白的送死……” 但凡是人都不可能愿意这样白白的送死,随后他又冷笑道, “我们不想死,他们是旗人不假,是主子的奴才也是真的,可是天底下这样的奴才还没生出来呢。” 正文 第408章 人心尽失 (求支持,求月票) 人心尽失! 在什么情况下,会失去人心? 有时候,失去人心是非常容易的事情。 头一天,也就是在礼亲王被杀的第三天,对于在南部山区驻防的清军来说,礼亲王的突然被杀,尽管引起了清军上下的动荡,但是大家伙勉强还能接受,毕竟,杀礼亲王的理由是“拥兵自重”,这个理由还算是充分。 在各防营接通到离开防地,于定远堡,也就是往镇南大将军的驻地集结时,各地驻防旗营纷纷要放弃驻地,他们不敢再以任何理由延误军命,毕竟,连礼亲王那样的人说杀便杀了,更何况是其它人? 尽管在他们撤离开的途中遭遇了山民的袭击,但是数百个旗营同时放弃驻地,先后集结的举动,使得实力薄弱的山民大多数时候只能敬而远之。 短短数天内,就有数万驻防清军拖家带口的集结到了定远堡,也就是在他们以为大军要北上救援靖南,给靖南解围的时候,突然有一个消息传了出来。 大军要撤往赫拉特! 尽管绝大多数人对于赫特拉是陌生的,但是他们却知道,赫拉特并不是大清国地界,而是王化行从阿富汗人手里的夺取的山城,现在大军撤往那里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从各地集结于定远堡的清军军民也都知道了这一决定。 皇上怎么办? 大军的尚未出发,人心就已经惊惶起来。 不是要驰援靖南吗?怎么突然要撤往赫特拉了? 所有人都无法理解太子的决定,他们甚至开始担心起来,担心着进入阿富汗之后,可能遭到山民的袭击,毕竟,过去几年间,他们对山民的杀戮、掳掠和奸淫,使得他们和山民结下了不可化解的仇恨。 尽管表面上军民还保持着平静,但是人心已经开始浮动起来。 拥兵自重的杰书死了。 怎么太子也不去救援靖南了? 人们百思不得其解。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突然,有消息传出来——太子下令旨命王化行领兵两万救援靖南! 好嘛! 这个消息传出来之后,即便是反应再慢的人,也反应过来了,杰书的死因不是什么“拥兵自重”,而是太子想要夺权,至于派王化行北上救援皇上,那根本就去送死的。 明军有十万! 却只给王化行两万! 不单是让王化行一个人去送死,还有那两万弟兄,也被太子一纸令旨派去送死了。 消息刚一传出,本就纷乱的军心立即发生了变化,几乎所有人的心思都开始浮动起来。 看似平定的定远堡,仍然显得极为平静,兵丁们仍然在军营中,家眷也住在城内外,兵民都没有异动,既没有兵丁作乱,也没有纷纷四散逃走的情况。 不过即便是如此,定远堡在几天前就已经戒严,城内外比平时戒备得更加森严。各街道路口增添了岗哨,不时有骑马的巡逻队从街上走过,神情肃穆,面令含着杀气,带队的官佐冷冰冰的打量着周围,但凡是有所异动,没有人怀疑他会动刀。城中的衙门辕门外边都站立着两行兵士,火铳手来回视频着,衙门前边的街道,都严禁行人通过。 这衙门原本是礼亲王的行辕,现在则是太子的行辕。整个衙门中十分肃静。虽然不断有神色紧张的官员、包衣。官员们不是地进进出出,十分忙碌,但是没有人敢大声说话,也不让脚步发出响声。 “本殿要诛他九族!” 又一次,一声厉喝从屋中传出,是太子怒极的骂声。 “王化行!这狗奴才,居然敢说本殿这是乱命!” 无论如何,胤礽都无法接受这一切,他没有想到那个平素唯唯诺诺的王化行,居然敢起了异心,自己这边的令旨刚发过去,那边他就回了旨了。 “此乱命也,臣不奉命!” 简单的八个字,这是王化行的回复,这八个字就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似的,一下抽在了他的脸上,抽的他脑袋发晕,甚至半晌都没有回过神来。 无论如何,他都没有想到,王化行居然这么大胆。 “这狗奴才,居然敢如此对本殿,他以为本殿不敢杀他吗?” 胤礽怒气冲冲的骂道。 他一边骂,一边问道。 “明珠,他是你的结拜义弟,你告诉本殿,这狗奴才是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居然敢如此对本殿!” “奴才、奴才不知道……” 跪在地上的明珠摆出一副惶恐不安的模样。 “奴才也是奇怪的很,按道理来说,赫特拉军中咱们满人可是不少,怎么他王化行就那么大胆,居然敢不奉命,实在是……大胆至极……” 尽管跪在地上,看似惶恐不安,但明珠的心里忍不住冷笑,看着暴走的胤礽,他心底的冷意更浓了。 这就是大清国的皇太子! 有这样的太子,大清国还有救吗? 没救了! 对于一辈子浮沉宦海的明珠来说,他最擅长的就是出卖,这么多年,打压对手,出卖朋友的事,他可没少干,即便是对王化行,他也不止一次落井下石过,对他来说,利益永远都是最重要的。 现在,明珠甚至庆幸着自己当初的选择,只不过,与过去不同的是,这次他出卖的对象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国家——出卖大清! 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在个人的荣华富贵与国家之间,他选择了前者。既然大清国已经无药可救,那不如趁着还能卖的时候,卖个好价钱吧! 跪在地上的明珠,根本没有理会太子的愤怒,他的心里这会只剩下一个念头,就是在这一切之后,王化行是否会兑现他的诺言。 诺言! 王化行是个一诺千金的人…… 真的是吗? 对此,明珠既相信又怀疑,毕竟,谁能想到,为大清国立下汗马功劳的王化行,居然早就投奔了大明。 谁都没有想到,但同样也不出乎意料,毕竟,大清国对王化行,那可是太不地道了,按他的功劳,就是封个王也是应该的,可是到最后他落得什么了? 王没封成,甚至还被冷落了数年。 但凡是人,又岂能不心寒。 “哎,皇上,非是奴才不义,实在是局势所逼啊……” 在心底这么对自己自言自语之后,看着愤怒不已的太子,明珠又一次磕头说道。 “殿下,奴才以为,当下最要紧的不是严旨训斥,而是应该好言宽慰并加以笼络,以消其不满,否则……” 不等明珠说完,胤礽就怒斥道。 “明珠,难道你没看出来,王化行那狗奴才已经心生异心了吗?什么乱命!现在本殿的令旨到了他那,就是乱命,那狗奴才压根就没想过听本殿的!” 胤礽冷冰冰的说道。 “甚至,现在那狗奴才还有可能已经把这些事都报给了皇阿玛,明珠,我问你,要是皇阿玛追究下来,本殿应该如何?” 尽管内心愤怒,但是胤礽同样也很清楚,对于与皇阿玛之间有着联系的王化行来说,他必定会在皇阿玛那里寻求支持,对胤礽而言,他自然不愿意面对这一切。 “殿下,皇上那边即便是知道了,又能如何呢?” 明珠反问道。 “现在靖南可是被明军重重包围着呢!” 皇上……即便是皇上知道了又有什么用?难不成皇上还能从靖南飞出来?现在的皇上啊……对于靖南城外,无非也就是一个名义罢了。 “明珠……” 胤礽盯着明珠,片刻后才说道。 “其实,本殿、本殿并非如此绝情。只是……” 叹口气,胤礽又说道。 “本殿总得给大清国留下几分元气吧,你说是不是?” 有时候,谎言说了千百遍之后,即便是说谎的人,也会相信它,就像现在的胤礽他自己都相信现在所做的一切,是为了大清国,是为了给大清国保存元气。 “按皇阿码的计划,把这十几万人都调到靖南,看似能解围,可如果解不了围呢?” 胤礽慢吞吞的说着,既像是在解释给明珠听,又像是在说给自己听。 “解不了围的话,大清国最后一丝元气可就耗没了,到那时,大清国怎么办?咱们旗人怎么办?只恐怕,这世上就再也没有旗人了,不定所有的旗人都死在了靖南城下,到时候,谁会笑。明人会笑,他们会笑的合不拢嘴,因为一下子,就把咱们彻底解决了。” 胤礽摇着头,不过只有十几岁的他,这个时候忧心忡忡的模样,看起来有着与他年龄的不符的成熟。 跪在地上的明珠并没有立即接腔,对于这些理由,他可以说是再熟悉不过,甚至这些观点,都是他和其它大臣们之前灌输给太子的,毕竟,刚开始离京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太子是要南撤,自然的要千方百计的给太子找理由。从而让太子不需要背负不孝的名声。 可是谁曾想,皇上另有计划,而知道皇上计划的不过只有几个人罢了,太子是其中之一,之前太子提到南撤,不过只是为了演戏,是为了让所有人都以为他真的会南撤,可演着演着,太子这次是真的要南撤了。 “太子所言甚是。” 磕头表示赞同的同时,明珠又对胤礽说道。 “奴才现在考虑的不是这个,奴才担心,要是王化行不奉命的消息传出后,会不会引起什么乱子……” 明珠的提醒,让胤礽厉声说道。 “乱子?” 哼了一声,胤礽说道。 “他们敢!现在就传令出去,但凡有敢作乱者,杀无赦!” 作乱? 当然没有什么人会去作乱,几乎没有什么人敢以下犯下,或者说是以卵击石,但是在太子想要借刀杀人派王化行北上的消息传出之后,先前因为南撤,因为礼亲王的死,而惶惶不安的人心变得更加纷乱了。 原本观望的人,开始担心起了自己。 对于当官的来说,他们害怕自己变成了另一个杰书,被莫须有的罪名砍了头,同样也害怕变成另一个王化行,被借刀除了命。至于普通的兵丁,同样也害怕自己被点中了北上两万人马里头。 在大清国,从来就没有什么秘密。谁都知道,那两万人马必定是去送死的,只是这两万人马从那里出? 肯定不会是太子离开靖南时带来精锐,必定是从南部驻防旗兵的出,即便是他们躲过这一劫,将来呢?万一将来太子要是再想用借刀杀人的法子除掉那个人,到时候怎么办? 甚至于他们还想到了,已经失踪的王玉坤,虽然他只是一个文官。但是他作为太子的心腹,现在却下落不明。他在什么地方?到底是生是死,没有人知道。 也没有什么人去在乎他。 甚至即便是太子在知道王玉坤可能逃走的时候。也只是随口应了一句。即便是太子也不关心他的下落。 太子可以不关心,但是,对于那些领兵的人们来说。他们同样也不关心一个失踪的人。但是他们却关心自己,关心自己的死活。 即便是现在。他们侥幸活了下来,但谁知道将来太子会不会对他们下手。 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一方面是太子的心狠手辣,让所有人为之惶恐。而另一方面则是,面对眼下的局势,没有人觉得太子能够力挽狂澜。于是乎总有那么一些聪明人,首先做出了他们的选择。 在过去的几天中。越来越多的士兵选择了逃亡。不仅仅只是士兵,甚至,还有大量的部队是成建制地逃离了这里。他们都是拖家带口的里选择了离开。在他们看来,与其和太子一起去奔赴一个未知的将来。还不如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 人心尽失。几乎是在顷刻之间发生的,但是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挡这一切,在这个时候,所有人都在为自己做的打算。 尽管有军法的阻挡,但是却无法阻挡人们对生的渴望,对于这一切,太子第一,所能够想到的办法也不过就是杀人罢了。 尽管他想用手中的刀子去阻挡人们的离开,但是效果不怎么样,甚至他派出去阻挡人纷纷选择了逃离…… 正文 第409章 抉择(求支持,求月票) 一场小雨淅淅沥沥的下了起来,雨水降下来之后,连绵千里的兴都库什山脉的山坳间尽是雾腾腾的,一片濛濛的景象。 在赫拉特城中的衙门里,这会却是电闪雷鸣。一个个头戴红顶子的清军将领无不是沉着脸屏着气,其中不少人的脸上都带着愤愤之色,这屋子里的气氛已经紧张得到了极点,就像是被放了个火药桶似的,只要落个火星,就能把这间屋轰到天上去。 谁都没有说话! 在长达十几分钟的时间里,谁都没有主动开口说话,他们中的不少人也许是因为紧张,或者愤怒,在那里自顾自的抽着烟袋,一时间,这厅中烟雾缭绕,有如仙境一般。 可是众人的心思,却没有仙人那么悠闲。甚至可以说,众人的心头都压着一块石头,而那块石头不是轻易能搬开的。 在众人都在那里闷声抽着烟袋的时候,一个大嗓门儿突然在屋子里炸响了。 “现在大家伙都已经看明白了吧,别瞧他胤礽是太子,可是他一门心思想的就是篡位夺权,想的就是消灭异己,他说杰书是拥兵自重、意图篡位,可他自己与杰书也就是一路货色,要是任他这么胡作非为下去,大清国早晚得亡国!就是咱们弟兄们也早晚得都让他给害死。现在他调大将军北上,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借刀杀人嘛,等到大将军死了,到时候,咱们弟兄,他还不是想杀就杀?想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 说话的功夫,李鹏举越发的激动起来,一声只比一声高,蒲扇大的巴掌更是把桌子拍的啪啪直响。 是追随王化行多年的部下,看似的性格火暴,可是了解他的人都知道,这家伙是个猛张飞,粗中有细,办事周密,这会他嚷嚷的话,是谁的意思? 当年王化行奉命随军的时候,这小子就随着他,鞍前马后的跟了几十年,貌似粗鄙,可实际上却是谨慎听话的人,对于大将军也是忠心耿耿,多年来紧随左右,是大将军的左膀右臂。 在他不说话后,众人互相看了一眼,他们知道,在此之前,大将军曾把几个心腹叫进另一屋去,嘀咕了好些时候。待到他们走出门时,几人的脸色都是红红的。 显然,他们已经商量好了! 这商量出来的对策是什么? 没有人知道,至少在大将军的心腹之外,没有人知道他们商量出来的对策是什么。但是现在,在赫拉特的守备以上的官佐都到齐了,他们也都知道了太子的令旨,太子命令大将军领兵两万北上驰援靖南。 两万! 北上……这不是他娘的找死嘛! 借刀杀人! 大家伙无不是在第一时间想到了这个词,然后呢,所有人都限入了沉默之中,没有人主动说什么,他们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但是所有人的脸色都显得很难看,即便是那些满人,也知道,这次太子做的太过了,就就这么让人去送死,谁他娘的乐意? 在长久的沉默中,他们看着大将军的时候,心底无不是同情着他,这么多年,大将军为大清立下了多少功劳?那些功劳就是封王,那也是绰绰有余,可是他又得到了什么? 非但没有封王,最后还被闲置于家中。 为什么会这样?不就因为人家是汉人嘛! 再后来,大清国的时局越来越恶劣,皇上又把人家起复了,可是然后呢? 然后现在还需要用人家的时候,太子倒好,想借刀杀人除掉人家。 就是泥人也有三分土性,大将军怎么可能不恼火! 现在大将军会怎么办?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没有说话。直到说话之后,这沉默才被打破,他的话声一落下,那边就有人接腔说道。 “丢他祖宗,这龟孙子,咱爷们不侍候了!” “就是,大将军,胤礽这这小王八羔子是那里是想让咱们去解靖南围,分明是想借明军的手除掉咱们,这混帐东西,咱们不侍候了!” “可不是,他想要咱们的命,咱爷们还侍候他,这他么的不是犯贱嘛!” 有人开了口,接着就会有人跟着附和,尽管离开军中多年,但是王化行在军中的下属仍然有很多,虽说他的不少亲信都被赶走了,但是军中不少人仍然是他旧时的老部下,尤其是南方驻防的旗营,大都也都是他的老部下。 在他再一次复出之后,这些人到了赫拉特之后,见到王化行时,无不是纷纷跪下磕头,向他请安,显得极为亲近。毕竟,当年他们都跟在大将军的麾下与山民撕下,为大清国打下了大片的江山,对于大将军的遭遇,他们也大都持以同情,甚至愤慨。 对于众人的心态,王化行自然很了解,其中不少人毕竟都是他一手带起来的弟兄,共过生死的。所以,对于这些人他也是刻意笼络着,他相信现在说出那番话之后,至少会有一多半的人站在他的一边。 笑眯眯地打量着左右的下属,听着他们愤愤不平的话语,王化行长叹道。 “现在情况大家都知道了,王某人这么多年对大清国也算是忠心耿耿,可到最后却落得这个下场。” “大将军,弟兄们谁不知道您的忠心,可那胤礽这么对你,就不怕弟兄们心寒吗?实在不行,你就领着弟兄们反了得了!” 站出来的是海内图,他是正黄旗的人,算起来与爱新觉罗家还有那么点关系。 “海纳图,你小子可是旗人啊,我要是反了,拿你怎么办?” “大将军,我是旗人不假,可这人心都是肉长的,这大清国到了这份上,说起来,不还是那一家子惹得的祸乱,当年多尔衮入关前,与吴三桂他们说的是助剿,咱们寻思着帮大明朝把闯贼剿了,然后大清与大明结成兄弟之邦,然后咱们就在辽东过安生日子,可多尔衮那老东西倒好,居然要趁机夺大明的天下,咱们大清国为什么落到现在这步田地,不就是那一家子坑的,要是咱们不夺大明的天下,不寻思着入主中原,不杀那么多汉人,又岂会落得如此?” “就是,大将军,我也是旗人,算起来,祖宗那辈还是跟着太祖皇帝在建州那会就起了兵,可今个我得说句公道话,要不是那家人心不足蛇吞象,大清是绝不至于混到这步田地。” “可不是,从多尔衮那会开始,再到先帝,到皇上,再到太子,一个个的想的不过也就是他们自己,要不是他们为了自己一家人的富贵,咱们又怎么可能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像大将军您,给大清国立下了什么功劳,可是皇上、太子都是怎么对您的?现在好嘛,明军还压着他们打,胤礽那龟孙子,居然要借刀杀人除了大将军,就这肚量,我呸,大清国不完,可就真没有天理了……” 这会站出来的人大都是根红苗正的旗人,他们中的不少人祖上甚至都是建州卫的老人,按道理来说,那也是大清国的基石了,可现在偏偏他们都站出来为王化行伸起冤来。 “天理?哼哼,大清国不完,那才是没有天理,反正我是想明白了,大清国要完,咱爷们是不会陪他一起完!” “可不是,咱们到现在这步田地,都是那一家子害的!” “大将军,一句话,您说怎么干,咱们就怎么干,还和过去一样,我们都听您的……” “就是,依我看,就是降了,也比被胤礽那龟孙子派去送死的强!” 没有人愿意白白送死! 至少对于聪明人来说,那种白白送死的事情,他们是不会干的。这个世界上又何愁没有聪明人。其中绝大多数人,都在第一时间做出了选择,但也不是所有人都很聪明,总还有那么一些人,心里还是有那么点坚持的。 “太、太子是不地道,可,可皇上,皇上要是知道了,总不会由着太子胡来吧……” 成片的附和声中,这句话显得有些刺耳,尽管他的声音不大,可还是传到了王化行的耳中,他看着说话的人,那说话的人看到他的目光,连忙把头垂下去。王化行便走了过去。 “大将军……” 见大将军走了过来,勒喀吉连忙站起来,刚想要下跪行礼的时候,王化行一把扶起了他,然后说道。 “勒喀吉,我记得你,当初在和米哈尔打仗的时候,你小子领兵冲在最前面,米哈尔那狗东西的脑袋就是你亲自砍下来的,当时你身上受了多少处伤?不下二十处……” 走到他的身边,王化行一边拍着他的肩膀,一边说道。 “当时,我就说,咱大清国的武将要是都和你一样,大清国又何愁不能中兴……” 似感叹的长叹口气,王化行看着那些若有所思的部下说道。 “想想当初,咱爷们何时曾怕过,那些个山地,打仗的时候,往地上一跪,念上几句经,然后就杀了过来,死?人家就没怕过,人家是要打圣战,说什么死后升天有几十个大闺女等着他们,好嘛,一个个打起来的时候,那可是没有一个怕死的,咱们和他们打的时候,可是没少头痛,可咱们怕过吗?” “没有!” 众人跟着大吼一声,他们似乎都想到了当初南下的一幕幕,那时候,他们与大将军同生共死,把那些个山民杀得落荒而逃,那时候,他们是何等的得意,何等的猖狂。 “可不是,想想那时候,可真简单啊,无非就是杀人,杀人,把那些个山民全都杀了,他们不是不怕死嘛,咱爷们就杀了他们,他们想要大闺女,咱们就把他们的媳妇、女儿都抢走了,他们上天去享受什么大闺女,咱们享用他们的媳妇、妹妹、女儿,那时候啊……” 感叹中,王化行的语气显得有些学生。 “想想就跟昨日一样,我王化行还是记得真真的呢。” 勒喀吉一个身材高大的汉子,听着大将军的话,那双眼睛倒是湿了,哽咽着说:“大将军……” “好了,别哭了……” 拍拍他的肩膀,王化吉又走到纳海的跟前,抬手锤了他胸脯一拳,然后说道。 “你小子,当年也是跟着我干的吧?我记得你小子刚进营的时候,说什么自己是骁骑校,我安排你小喂马,你还不阴,还让我抽了一鞭子呢。” “大将军,当时年少,不知道大将军的苦心,要不是您栽培,小的还真不知道天高地厚,不定早就死在战场上了,那会像现在这样成了佐领,全是大将军栽培。” “栽培?我可没栽培你,你小子的佐领是一刀刀杀出来的,这个功劳,就是天王老子来,也是你小子的!” 听着众人都笑了,笑着的时候,却又都哭了,他们知道,当年他们的功劳是落了实,可是大将军自己呢?纳海眼里含着泪花,说道。 “大将军,您忠义,这天下谁不知道,当年朝廷把您老调回去,我们只当朝廷是要重要您,可,可……谁知道。这一转眼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您又来了,想想从前,跟着您痛快。” “甭跟了!” 王化行摆摆手,看着屋中的一些部下说道。 “我现在是自身难保,自己的性命都保不住了,更何不住你们的,方才大家伙该说的都说了,大家伙说什么,都是为了我,这份情我王某人承了,可也得轮到我说话了……” 转身走到厅中,王化行看着左右说道。 “弟兄们方才说,反了,降了,为什么?为得了王某人的活路,这活路,确实是活路,可是,肯定也有不愿意的,这里,王某人也不强求” 接着,王化行看着纳海等人长叹一声。 “你们差不多都是我的老部下,咱们都有有生死交情的。有些话,我必须得说出来,你们要是不愿意,王某人也不强求,这军中的弟兄不愿意,我也不强求,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愿意走的,王某不强留,只希望弟兄们一路平安……” 正文 第410章 解脱(求支持,求月票) 城外数百里之外发生了什么,城内的人无从知晓。事实上,他们根本没有了解外界的渠道。即便是对于堂妹的权贵们来说,如果离开了信鸽,他们也没有渠道得知城外发生了什么。 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靖南城中的官绅军民日夜盼望救兵的前来。或许对被困于城中的人们来说,这是他们唯一的希望了。 救兵! 尽管朝廷从没说过会有救兵来,但是几乎所有人都相信,南边的驻防旗兵肯定会过来的,他们甚至觉得,南边的驻防旗兵必定可以击败明军,因为,南边驻防的将士无不是百战精锐,他们与山民撕杀数年,个个都是骁勇非常,只要他们抵达靖南,必定可以杀退明军。 也正因如此,靖南城中的守军每每看着南方,一副望眼欲穿的模样,都把一线希望寄托在礼亲王率领的一支救兵上。 “礼亲王必定会来的!” 靖南城中官民在心里如此给自己打着气,不过,几个月来,却一直没有任何有关援军的消息。尽管如此,城中的官民仍然盼望南方的援兵。 对于陷入绝境中的人们来说,这一切就像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似的。他们发自内心的企盼着这一线的生机能够拯救他们。 一月、两月、三月…… 从隆冬直到盛夏,在重重包围下靖南已经成了一座死城。一座完全与外界隔离的死城。对于这座死城中的人们来说,他们说等待的。以其说是希望,倒不如说是在等待着死亡,他们之间唯一的区别就是,是什么时候死去,早死或者晚死的区别。 仅此而已。 到了八月,在围城长达四个半月之后,靖南城中那些期待着救援的官民的日子,已经越来越难过了,朝廷派发的米粮在过去的四个月中不断的减少,从24斤到12斤,再到6斤,每天每个人只能得到几两粮食。即便是这么一点粮食,也是掺了土的。如果不是因为百姓家中种着土豆,恐怕不等明军打进来,这城中的人就全都饿死了。 绝望与饥饿。一直笼罩着这座城市中的所有人。以后所有人都陷入了绝境之中,在绝境之中挣扎着。 这天下午,中午将过,李玉林从堂叔的宅子里走出来,尽管没有借到粮食,可是怀中却揣着十两银子,手中提着一小包土豆,也就是十斤的模样。他已经有阵子没出来了,过去那个风度翩翩的进士,如今已经饿的骨瘦如柴,非但走起路来时腿脚无力,甚至瞧他那副模样,只要风一吹,人就会被吹上天。 作为进士的他,尽管是旗人。并不需要到军营里头当差,这是作为读书人的特权,但是在另一方面,因为朝廷的官职有限。所以即便是直到现在他仍然只是个补官,在围城的时候,补官是没有粮食的。因为不需要进营当兵。所以围城后,他就一直呆在家中,但是现在看来,进营当差,不但能省下一个人的口粮,而且还能在营里头吃个半饱。他爹已经饿死,剩下一家人也随时都会饿死,所以今天不得已又来到堂叔家中,请求给一些周济。 作为李家唯一的进士,对于他李家上家是寄予厚望的,毕竟。在所有人看来,只要将来能够解围,他就一定能够得到重用,这一场仗打下来,不知道多少当官儿的会死去,自然而然的也就留下了位子。 尽管只是堂叔,但来堂叔家的时候,堂叔仍然答应给他一些银子,但是却没有多少粮食给他。其实,现在没有多少人家存着粮食,顶多也就是存着一些自家种的土豆。 刚才李玉林到堂叔那里时,他刚刚从城上回来——官府为了节省粮食,守城兵是隔两天回家一次,这样朝廷就能少出些粮食。堂叔看见李玉林已经饿得没了模样,就问了问他家里情况,才知道他的父亲已经饿死,母亲也快饿死了,妹妹也只剩下一口气了。 李玉林是个孝子,说出这些遭遇的时候不禁哭出声来。堂叔听了,对李玉林的孝心倒是颇为赞赏,安慰他说: “这靖南城一时半会是不会失守的。莫看眼下城中日子很艰难,其实明军也有困难。他们的粮草、弹药都是从万里之外转运,决不能长久屯兵于靖南城下,你只管安心在城里呆着,万万不要上城,毕竟一但打起来,刀枪无眼,你是我们李家的希望所在,等将来明军败了,朝廷必定会大量用人,待你出仕后,李家就能兴旺起来。” 说完这番话后,他就吩咐婢女取来十两银子交给李玉林,然后又让婢女取来了十斤土豆,这才看着他说道: “这些银子和土豆你拿回去先用吧,以后如果有困难,为叔还会周济你一点银子。” 这些东西在平时没有人能瞧上眼,但是现在这些东西却都是救命的。就是那句,等以后有困难还会在接济你一点。更是在告诉他,将来还是会继续接济他。 堂叔的大方,让李玉林感激万分,当下给堂叔磕了一个头,落下感激的眼泪,然后便咽着告辞出来。 在他离开堂叔家时候,街上仍然和之前一样冷冷清清的,显得十分凄凉,有的街上甚至一个行人都没有。曾经颇为繁华的靖南城,现如今已经变得凄凄惨惨的,如同地狱一般。 一路上他走的很快,因为他知道家里的一家老少都在等着他回家。等着他带回家的东西做饭吃。 就这么行走在无人的街道上,忽然看见一群官兵用绳子索拿了一老一少两个人,迎面而来。李玉林连忙闪在街边,看见这两个人的脸上鼻青脸肿的,显然是挨了打,那押解着他们的兵丁看到李玉林后,特意吆喝道。 “瞧见没有,这两个狗奴才,居然要逃出城去,逃到明朝那边,按律要砍头,一会到刑场看看,没准能买到一块肉吃……” 兵丁的话,让李玉林吓的浑身一颤,他早就听说过刑场卖人肉,却没想到卖的这么直接,根就没有丝毫的掩饰。那一老一少两人听着了,更是吓的魂不附体,后面跟着的孩子更是放声哭喊起来。 “爹,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啊……” 听着父子两人的哭喊声,李玉林吓的头缩着,眼巴巴的看着他们爷俩被带走,许是有人听到刑场又要杀人,又要卖肉了,原本空荡荡的街上,多了几个人来,他们跟着兵丁一同往刑场上走着。有些人,一边走一边还吆喝着。 “人肉、人肉好吃,尤其是半大小子的肉,细嫩、不老,吃起来不费柴火……” 人们的嘻笑声,让李玉林吓的说不出话来,看在他眼中那些嬉笑的人。已经不再是人了,而是魔鬼,长着人模狗样的魔鬼。 他们怎么就吃人了呢?怎么就能吃的下去呢? 直到那一阵人消失后,他才算松下一口气。然后才继续往前走,再往前去的时候,他路过一个粪场,粪场旁边还有一片土豆田,长满了土豆的秧苗,对于困守靖南的军民而言,土豆是他们救命的口粮。 粪场旁边的水坑边上几个人蹲在那里,将刚刚从粪池子里舀出来的小桶粪便倒进竹筛子,然后他们不顾恶臭的将竹筛子放到水坑里晃啊摇啊,他们似乎是在那里淘洗着什么,最后他们把白色的不停活动的蛆虫留在筛子里边,然后再小心翼翼的装起来。 李玉林最近几乎没有出过门,可即便是如此却也听说有人从粪里淘出蛆虫充饥,开始的时候,他还不相信,但是现在这一幕却被他亲眼看见了。眼前的这一幕,只让他感到一阵恶心,整个人差点吐出来, 他没有想到会看到这样的一幕,尽管他同意非常饥饿,但是他却无法想象人们在饥饿的时候会干什么。只要一想到这些人吃的是什么,就会忍不住恶心。 内心的恶心驱使着他赶快继续往前走,同样也让他感觉到了危险,走的更快了。 再往前走不远,李玉林又看到有一个中年人带着个八九岁模样的孩子,正用锄头刨开粪堆,在那里捡黑色的蛆壳,已经捡了一小堆。在李玉林走近时候,那小孩赶紧用两手护住蛆壳,同时用充满敌意的眼睛瞪着他。那个身形瘦削的中年人也停下手头的活,提着锄头用警惕的眼神望他。那个人的眼神让李玉林感到后背一阵发凉,他甚至觉得这个男人在看着他的时候,就像是看着猎物似的。 尽管他从来没有打过猎,但是对于这种眼神他并不陌生。毕竟在小的时候。他曾经看到过父亲流露出这种眼神。只不过那个时候父亲看着的是女人,对于父亲来说,那个女人就是猎物。 现在他们看着自己流露出这种眼神起,不就是说自己是他们眼中的猎物。 猎物! 这岂不是说他们要吃了自己。心里冒出这种想法之后,他整个人都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恐惧。这种恐惧让他忍不住再次加快了脚步。 “往后再出来可得带柄刀出来……” 心里这么寻思着,李玉林继续往家的方向赶着。 此时,暮色已经降临了,相比于内城的拥挤,外城在宽阔许多,其中不少空地,这会都已经变成了土豆田,在田间地头,偶尔的可以看到有人在那里守着,显然是害怕有人偷了未成熟的土豆。 现在对于成本的人来说,这些过去不值一提的土豆。现在等同于生命,等同于一家老少的性命,没有粮食的时候,自己种的那些土豆他们唯一的指望。 夕阳的余辉照在土豆田,照在灰色的屋瓦上,可即便是如此,这城中到处都是阴森森的。特别是许多宅子现在都空起来了,人搬走和亲戚们同住了,或者是一家老少都饿死了。这些空房的门窗、房梁都已经被拆掉,有的甚至整个房子都被拆掉。但凡是拆下的木料,不管好坏都被人当柴烧了。 阴森森的城市中,似乎没有什么生机,一阵风吹来,即便是这天气正热的时候,李玉林仍然感到身上冒出一阵寒意。 风吹着,却听不到树叶哗拉作响声。因为缺少柴火,城内所有的树都被人砍完了,伐尽了。甚至就连晒干的土豆秧,人们也不舍得全用来升火,那些会持家的妇人们,会把晒干的叶子和着土豆作成饭。那些路边的树根,也被人挖空了,被拉回家当成了柴火。 粮食重要,柴火同样也很重要。在这个时候,人们总是会想尽一切办法填饱自己的肚子。 继续往前走着,在经过一些巷子的时候,李玉林忍不住往其中的一些房子看去,那里面阴森森的,可似乎有人影在哪里活动。 究竟是人影还是鬼影? 这个念头冒出来后,李玉林的心头一颤,整个人都变得更加害怕了,他只感觉到浑身上下突然起一身鸡皮疙瘩,就边身上的汗毛也都竖了起来。 他想到在家中听到的传闻,说靖南城中已经开始有人吃人的事情了。这不是一般的传闻,而是事实。就像刑场上卖的人肉一样。 想到这,李玉林连忙加快了脚步,正当他加快脚步往家赶去的时候,他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在他回头的瞬间,一个黑影直接落在他的头上,在脑袋被木棍打中,人软软的摔倒下去的时候,他隐约的听到有人在说。 “哎呀,你也会挑,怎么挑了个这么瘦的人,这才够吃多长时间的……” 躺在地上意识模样的李玉林,甚至都没有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他就感觉到自己被人抬起来,往路边拖去,在意识越来越模糊的时候,他的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 娘、小妹,她们怎么办? 然后,趴在地上的李玉林觉得有什么东西往他的脖颈上刺去,还没有感觉到痛,人就失去了意识,不知道为什么,在人失去意识的时候,他并没有感觉到悲哀,反而感觉到一种解脱…… 正文 第412章 交换(求支持,求月票) 南方驻防旗营,在清军的体系之中,这是一个极为特殊的存在。 在满清的体系之中,其军队被分为三种,一是位于北方的驻防,那是用于警戒明军的野战镇守部队,再就是所谓的“京营”,也就是驻于靖南的京旗,这是清军的主力,一但明军有所异动,京营就会北上驰援。最后一个就是南方驻防旗营。 尽管在三者之中,它最不显眼,但是论兵力却远胜于北方的镇守部队,且因为其多年来与山民撕杀,他们的战斗力甚至远超过其它的清军。 不过,这并意味着他自身没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多年来分割驻守各山隘、要道的南方旗营,像是撒芝麻似的分散在各地,一地清军少则数百人、多则千人。或许面对分散的土民时,他们拥有绝对的优势,但是久而久之对于兵团作战,他们已经变得极为陌生。 对于自身的不足,任何一个驻防守备都很清楚,也正因如此,在接到调令的时候,许多人都是心生抵触,宁绥堡是“宁字堡”中的一个,驻扎在这里的旗兵,不过只有四百多人,加了家眷也不过两千三百多人。 经过多年度经营,宁绥堡早就发展成为了一个以堡垒为核心的小城,城市的中心是一座规模不大不小的五星棱堡,不过家眷大都驻在城外,一道六尺高、三尺厚的土砌石墙,保护着保内的家眷不至于遭到土民的袭击。 多年来,本地的土著一直都是驻防旗营最大的威胁和敌人,多年的烧杀抢掠,使得他们之间结下了难解的仇恨,不过防营抹下对土民持续的劫掠,也让土民的实力大损,许多部落迫于压力,不得不远逃南方,只有少数顽固分子留了下来,不过缺铳无炮的他们,几乎不能给防营带来多少威胁,顶多也就是袭扰一下而已。 不过,也许是因为长期的撕杀,尤其是清军不断屠杀男丁、掠夺女子,导致土民人丁锐减,实力大为衰弱。而清军也对他们的袭扰烦不胜烦,所以双方最终还是达成了某种平衡。 所谓的“平衡”就是清军不再像过去那样,任意屠杀、动掠,而是在土民的帮助下,往更远的南方“打草谷”,尽管去的地方远了些,而且威胁大了点,但是至少在防营周围是安全。而宁绥堡同样也是最早与土人达成协议的堡垒之一。 脑子活,几乎是所有人对张伯川的评价,当初他主动与土人达成协议,换取了宁绥堡一带的安稳,就是一个例子,这几年下来,在他的经营下,宁绥堡可以说是边境一带最平静的地区。甚至就连同宁绥堡附近,也形成了一个市集,每逢带一、带五的日子,市集就会开集,总会有一些土人来这里做生意。 不过,今天却和往常不同。 “今天是二十五,可你们瞧瞧集上……” 站在城墙上,指着城外的空荡荡的市集,张伯川的神情显得有些沉闷。 “这集上空得还像是个集吗?” 空荡荡的市集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商人,即便是有,也只是堡内的商贩,而不是山区土人的商贩。 “这阵子,土人来咱们这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土人为什么来的少了? 张伯川并没有问这个问题,默默的说出了这句话后,他继续对身后的勒克说道。 “现在这里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啊!” 看似无头无脑的话,落到勒克的耳中,他点点头,然后说道。 “可不就是如此,我敢说,只要靖南城这边一破,估计咱们立马就变成孤魂野鬼,不论是留在这,还是去其它地方,估计都是死路一条。” 勒克很清楚,将来会发生什么,尽管他是旗人,可是他现在所想的却是自己,而不是什么大清国,旗人……不过只是名头罢了,最要紧的是自己活命。 “现在太子的令旨已经过来十天了,你说,咱们是去还是不去?” 反问之余,张伯川的眼睛盯着堡外绵延不绝的麦田,堡垒修筑的地方并不是寸草不生的荒地,而是一片肥沃的河谷地,这里曾经生活上数万土人,现在……腾笼换鸟之后,那些土人都消失了,只剩下了他们。 真舍不得这个地方啊! “去,肯定是死路一条,我从宁平堡那边得到消息,他们过去后,原本以为太子是要援救靖南,可是太子却根本就没有救靖南的意思,他以按兵不动、拥兵自重为借口杀了礼亲王,然后自己个又要聚兵南下,南下,就那么好南下的?虽说现在阿富汗空虚,可是这南下几千里,山民拦截、袭击不断,想活下去,非得打下一片地盘不可,这条路啊,也是九死一生啊!” 都是四十多岁的人了,勒克又怎么可能不知道,南下的路是什么样的,这几十年来,他见过了太多的事情,也知道生存的不易,正因如此,他才觉得,南下并不一定能解决问题。 “可不是,过去,咱们在西域碰到的都是什么对手?那些土民说是国家,其实大抵上不过就是部落而已,即便是有些国家,民不过数十万,兵不过数万,又岂是我大清国的对手,可到了阿富汗,咱们可是要和莫卧尔帝国打,那可是有百万大军的大国啊,咱们以残兵攻十倍的敌人,还想打出一块地盘?这不是扯淡嘛!” “可是,有人觉得,既然吴三桂当年能在天竺打下一块地盘,那么咱们就能打下一块地盘……” 勒克提到了吴三桂时,语气中带着羡慕,其实他是在羡慕吴三桂逃到天竺后,能在那里方过上安稳日子,虽说大明不承认什么周国,可也没有表现出非灭周国不可的念头,况且现在吴三桂已经死了,周国大王又自降身份为“国主”,连什么“大王”都不称了,如此小心翼翼的“事大”,无非就是想换取明朝对他们高抬贵手。 对此,尽管勒克觉得不太现实,但是在另一方面而言,他却羡慕吴家人的果断,为了生存,他们尽可能的采取一切办法,那怕看起来有点像是自寻死路,可是谁知道呢?万一要是明朝高抬贵手,放他们一条生路呢? 相比之下,大清国呢? 即便是直到现在,仍然在那里称着皇帝,还在那维持着什么大清国的面子。现在倒好了,大清国眼瞧着是不行了,可大清国亡了,他们的将来怎么办? “不一样,当年吴三桂到天竺的时候,是先打的小国,后来还向莫卧尔称臣,经过多年的养精蓄锐之后,才和德里撕破了脸,咱们一到那里就要打莫卧尔,就和这样的对手拼命,不是找死嘛!” 提到大清国与吴三桂的不同时,张伯川一副愤愤不平的模样。 “真不知道,太子是怎么被猪油蒙了心,居然连这么明白的道理都看不出来,他就看不出来,往南去是死路一条嘛!” 张伯川的话音刚落,勒克就哼道。 “往南是死路一条,可是往北呢?不也是一条死路,他把王大将军支派过去,不就是想借明军的刀除了大将军嘛!” 即便是作为旗人,勒克对于王化行的遭遇也是极为不满。他没有想到太子爷居然这么短视。难道他就不知道他这么一干,会让大家怎么想吗? “大将军给咱们大清国立下了多少功劳,可临到了头,又落个什么下场,就我说啊……” 长叹口气,勒克摇头叹道。 “大清国是要完啊!” 大清国要完! 但凡是稍微有那么点见识的都知道,大清国铁定坚持不了多长时间。 靖南被围。 皇上以及数十万旗人被围于靖南,他们必定是死路一条。 即便是南方驻防号称十三万,可是这十三万里头青壮不过只四五万人,其它的不是老就是少,即便是北上驰援,又能援出一个什么结果来? 好吧,现在甚至连这么一点指望都没有了。看样子太子爷压根儿就不想去就勤王,甚至对于太子爷来说勤王不过是他排除异己办法。 就像对王化行那样,不过就是想解明军的手除掉他而已。 这样一来,大清国又怎么可能还有希望呢?往南往南去也没有什么希望啊! “怎么样?想好了?” 扭头看着勒克,张伯川反问道。 “想通了,还有啥想不通的,往北是死、往南也是死,咱们要是想活的话,就非得跟阿里他们谈判,咱们啊……” 摸了一把脑袋后面的辫子,勒克叹气道。 “这辫子得先割了,然后,就到山里头,到时候,咱们就是这山民,至于这里……” 不舍得看着眼前的这片肥沃的河谷地,勒克颇为不舍的说道。 “就让给阿里他们了,咱们啊,到大山里啃石头吧!” 阿里是附近的山民,也正是他与他们达成了互不袭扰的协议,从而换取了部族的生存,在过去的多年间,阿里总会派出向导,协助他们前往更远的南方抢劫其它的部落。 现在面对生存的问题,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张伯川作出了一个决定——把宁绥交给那些土人。而相对应的,他们将会离开这里,前往大山里。 到大山里头啃石头,倒也不至于,大山里头虽然贫瘠,可是有些山谷里却也能种地,也能放牧,总能生存下来,只是日子肯定不像现在这么好过。 既然阿里那些人能够在大山里头活下来。那么他们也就能够在那里活下来。而这也是他要见阿里的原因。 “啃石头,总能保住命吧,要不然的话,咱们这性命怕是保不住了……” 张伯川叹了口气,然后说道。 “就是不知道,阿里那老东西会不会答应咱们的条件。” 几个时辰后。一堆土人骑着马来到这里,领头的正是阿里。在他得到张伯川派人送来的信之后,就立即赶了过来,甚至没有丝毫的怀疑。 “我的朋友,一得到你的召唤,我就立即抛开一切,赶了过来。” 一见到张伯川。阿里就摆出了一副极为诚恳的模样。 “朋友之间是不需要召唤的,我的朋友,这次让你过来是想要和你商量一件事。” 看着面前的阿里,张伯川直接了当的说出了他的打算。 “现在的局势你是知道的。明军已经打了过来,肯定有些人觉得明军过来了,到时候你们也就可以回来了,但这可能吗?就我所知,明军打算把这里所有的土地都分给他们的人,顶多只会给你们一丁点残羹剩菜。” 张柏川当然不是在危言耸听。其实即便是躲在深山之中。阿里也听说过很多事情,很多从山里走出来的土人,并没有得到属于他们的土地,明军压根儿就没有把土地还给他们的打算。 也正因为如此。在阿里看来,明军只不过是比清军好那么一点吧。相比之下,他们顶多也就是不杀人。 “你说的这一切我们都知道。但你也要知道。这些年你们杀了我们多少人?之所以会有人在这个时候袭击你们,并不是因为我们觉得明军来了可以给我们什么。而是因为血债血偿。” 盯着眼前的张伯川。阿里知道当初如果不是他在所有人的反对下和这个人达成了协议,就没有这几年部落里的安定,甚至这几年部落之所以得到壮大,正是因为和她之间达成的那个协议。 而这次他之所以过来。正是因为张伯川给了他一个,让他无法拒绝的理由。 “血债血偿。没有错。但是我觉得人总是要往前看,不能仅仅只是停留在眼前,如果一味的被仇恨蒙蔽了眼睛。那么你会发现自己会错过很多,就像我们之间。” 双眼盯着阿里。张柏川继续说道。 “这次让你过来。就是想要和你在一起谈一谈我们之间的将来。” 张柏川的手指着窗外的那些土地。 “我的朋友。你需要的是什么?我想问一下,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应该进行一次交换,用这里的土地和你交换你在山里的土地,怎么样?我的朋友。” 正文 第413章赤诚之心(求支持,求月票) 人心乱,天下难! 天下纷乱的前奏,往往就是从人心纷乱开始。人心是所有一切的基础。 在王化行拍着胸膛回了太子的“乱命”之后,一时间,南方各地驻防顿时乱了起来。 乱的是人心,散的是队伍。 原本应该汇集到太子麾下的各地旗营,立即活络了起来,非但那些没有出发的旗兵犹豫着是否与太子汇合,就连已经与太子汇合的旗兵,也纷纷逃散起来,不是一两个逃兵,而是成营成营的兵丁拖家带口的逃离开。 一时间,这南方驻防的旗营,一下就成了没窝蜂。到处都是逃亡的士兵。 那些半路上的旗兵们,开始为自己作起了打算,还没过来的,也在是留守还是逃窜或者与太子汇合的问题上,作出自己的选择。原本散布在南方各地的驻防旗营,一下子就散了起来,这边一堆,那边一堆,成群结队的,这南边的地界里满眼都是。 除了拖家带口的大股的部队之外,还有许多散兵游勇,这些兵同样也是拖家带口的,他们的规模大都不大,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身上曾经的号衣都换成了土人山民的衣裳……要不是相貌与土人山民有区别,恐怕还真分不出他们和土人有什么分别。不过因为距离的关系,也没有人会去在乎他们的模样。 面临危机的时候,人们总是会做出在他们看来,对自己最为有利的选择。毕竟人总是现实的,尤其是对于这些奴才们来说,他们更是现实到了极点。 太子做了、旗兵做了,王化行同样也做了。 虽然在那日对军中诸将说出那番话之后,赫特拉的清军有一部分选择留守,不过他们的士气显得极为低落,毕竟,他们知道,大将军注定将会离开,太子,太子能靠得住吗? 对于当惯了奴才的他们来说,只是盲目的把将来寄托于太子、寄托在所谓的主子身上。 虽然有一部分部队留在了赫特拉,但是多数部队还是跟着王化行离开了这里。尽管跟随他离开的那些人,根本就不知道北上的目的是什么,可是他们相信大将军肯定会妥善处置这一切。 甚至在私下里,已经开始有一个消息传了出来——大将军要降了! 这个消息传出来之后,多少总让一些人有些失落,但却也能接受,毕竟,从他们跟随大将军之后,就意识到了这种可能,对此倒也不怎么抵触,而更多的兵丁则是长松了一口气。 “哎呀,这下好了,总算不用再打仗了,能活下来了!” 活下来! 其实,这些清兵的要求并不多,他们只是希望能够活下来。 仅此而已。 很多时候人们的要求就是如此之少,仅仅只是为了活命而已,可即便是这么简单的要求,在这个乱世之中仍然是很多人所渴望的。 大将军要投降了。 这个消息传出来之后,也让王化行麾下的近四万将士的军心士气得到了平静,原本看不到未来的人们,总算是看到了生的希望。毕竟在此之前,他们以为自己是死路一条。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松下了口气,至少对于各级的官佐来说,他们却显得有些犹豫,尽管他们知道,降明是大将军唯一的选择与出路,但是当这一切真的要发生之后,他们却忧心着自己的将来。或许士兵们可以活下来,但是他们呢? 黄昏前,军中大小将领们奉大将军的紧急传谕,赶到了中军,他们都骑着马,所以中军帐前的地方都被马匹占满,他们挤站在那里,等待着大将军的训话。 尽管已到中年,但是王化行的身材却显得极为魁梧,他面南站立着。他的背后站立着一群护卫着他的心腹,这些人是由他的族侄王涛率领的。 肃立在王化行面前第一排的是几位地位较高的权将军,既有汉人、也有满人,当然也有蒙人,约莫有十几个人;然后是众多中下层官佐,足足几百人,现在他们都站的他的面前,他们都没有说话,所有人都摒气凝神的看着大将军,等着大将军发话。 他们知道自己的身家性命,现在全都在大将军的一念之间。 在王化行炯炯双眼的注视下,这些官佐们知道,现在,决定他们命运的时刻已经到了,他们的将来如何?每个人都想知道。 既然已经决定投降了,那总得有个条件吧! 这是北上以来,大将军第一次召集军中官佐,对他们进行训话。尽管众人好奇非常,但是在他们的炯炯目光中含有震慑众人的威严,所有人连大气都不敢出,他们知道,大将军之所百战百胜靠的就是的军法严明,别说是一般将领,就是贝勒爷搁他面前,敢喘着个大气,不定鞭子也就抽上去了。 这么多年,要是说,大家最信服王化行那一点,就是这一点,管他什么王爷贝勒,到了军中,就要服从军命,否则军法从事! 大将军为人非常公平。只要你在战场上立下军功,不论是谁。他绝对不会私吞任何人的军功,当然有人违反军法的话。那么大将军也绝不留情。 “参见大将军!” 即便是在野外,这些早就习惯了跪礼的众人,纷纷跪下磕头,齐声说道: “免礼!” 王化行伸出一支手示意道。 “现在,大家伙都已经知道了,太子意图借明军的刀除掉王某人,而诸位就是给王某人陪葬的,王某人对大清国也是忠心耿耿,可万万没想到居然落得这步田地,所以,不得不生出私心,考虑一下自己以前弟兄们的将来。今天上午,我军前锋骑兵已经遭遇了明军骑兵,我们和他们远远的看了一眼,他们没有动手。 现在,本将军只说一句话,这将来怎么办?明军就在前面两百里,如果王某人所料不差的话,现在明军恐怕已经调兵遣将,修建阵地等待我军进攻,是降,是战,还得请大家拿个主意出来……” 作为主将的王化行,并没有自己拿主意,还是把一切都抛给了这些人,尽管他知道,从他们决心离开赫特拉跟着他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做出了决定,但现在,真正要降的时候,总还得望让他们作决定。 这正是他聪明的地方。他并没有大包大揽自己去做决定。而是把决定权交给了大家伙儿。毕竟这是大家伙儿的事情。 “如果大家决定和明军打一仗,那么打起来之后前边纵然有刀山火海,将士们也得拼命向前。王某人要强调一点,在作战时,凡是畏惧不前,不论官职大小,功劳多少,立即在阵前斩首!至于我王化行,不说别的,只有一句话:与诸位同生共死,待诸位身死时,王某人自会追随!” 王化行的这一番讲话简单扼要,慷慨坚决,可是却没有人为之感动。他们知道如果真的战的话,那到时候,可真是九死一生啊! 他们当然也感动,毕竟,多看来大将军做事情说一不二,一直深受大家尊敬,就凭着这句“与诸位同生共死,待诸位身死时,王某人自会追随”的话,他们相信大将军肯定会追过来。 但是,这样值得吗? 如果说是在过去,他们是绝对不会说二话,但是现在他们不知道还应不应该这么做。因为,他们都知道,对朝廷忠心耿耿的代价。 就像大将军那样。对朝廷忠心耿耿又有什么用? “大将军,如果说朝廷对得起大将军,只要大将军一声令下,弟兄们就是杀上去全都死了,那也是应该的,可是朝廷是如何对大将军,如何对弟兄们的?不是弟兄们不忠,是朝廷不义,既然如此,我等为何还要为朝廷卖命?” 在这人的话声落下时,人群中立即响起一阵附和声。 没有人愿意死,更没有人愿意送死。尤其是在他们有活路可选的时候。 “就是啊,大将军,朝廷不义,就不能怪我等不忠了!” “一切全听大将军作主!” “全听大将军作主!” 众人纷纷再次跪下来,完全是一副听从大将军吩咐的模样,对于作惯了奴才的人来说,他们更愿意听主子的,当然,现在听大将军的也是理所当然的。 这恰恰也正是奴才们的通病。正因为知道他们身上的这个毛病,所以王化型才会把决定权交给他们,最终他们的答案并没有出乎他的意料。 王化行向众将望了一遍,然后说道: “大家伙既然信得过王某人,那王某人就掏心窝子和大家说一说吧,这要是打,那么必然是一场恶战。王某人从还没有遇到过像明军那样的强敌,想要和他们打仗,打胜的机会,几乎没有,况且他们的兵力远多过王某,所以,无论如何,我都没有取胜的机会,所以,我不能拿弟兄们的性命去冒险……” 看着众人,王化行摆出了一副为众人着想的模样。 “但是大家都知道,大清国和明朝结下了什么样的仇,在明朝人眼里头看来,咱们这些人里头,满人是仇敌,蒙人是走狗,至于汉人则是汉奸,按他们的心思,即便是把咱们全都杀完了,那也是理所当然的,可以说,但凡是明人,都恨不得食我等之骨,降了……在这种情况下,降了又该怎么办?” 王化行的反问,让众人的心思一沉。他们又岂不知道,自己与明朝的仇恨,那血海深仇,又岂是三年五载能消除的? 血债总要血偿啊! “明,明朝人,不是不追究了嘛……” 这时有人悄声于人群中说道,他这么一说,周围的人也纷纷附和道。 “就是,就是,那图尔塔可是当年从龙入关的,他手上也是沾着汉人血的,连那样的人都能纳降,更何况是咱们,咱们手上可没有明人的血……” “别扯了,你敢说你没杀过明人?” “顶多,顶多也就是杀过几个色目人罢了……” “那也是明人……” 有人这么一说,其它人顿时变成了哑巴,这么一说,他们还真没办法辩解,他们的手中确实沾过明人的血,既然如此,那与明朝人可就有是有仇了,而且是血海深仇。 这血海深仇可不容易化解啊!…… 大将军这么一提醒,他们所有人都明白了。大将军即便是投降了,也会千方百计的想着他们。就像现在这样,即便是到了这个时候,大将军仍然没有忘记替他们考虑。 说到底还是大将军厚道呀。 想到大将军这么多年对朝廷忠心耿耿,现在却落得这步田地。大家伙儿无不是一阵心寒。 “大将军既然现在大家伙儿已经想好了。这条命就交给大将军了无论到时候大将军怎么和明人去谈,弟兄们到时候是生是死,一切全听大将军的。” 在周围的人出言附和的时候。王化行只是静静的看着眼前的这些人,良久之后,她才开口说道。 “那你们可要知道。到时候万一明军要是砍你们的脑袋。我可是拦不住的。” 没有任何人说话,无论是心虚的或者不心虚的,都在那里看着大将军,他们当然知道,有时候很多事情并不是大将军所能决定的,尤其是在投降了明军之后。 “大家都听清了么?” 又一次王化行看着它们大声问道。被大将军这么一问,众将齐声回答。 “听清了,到时候无论是生是死,我等对大将军绝无丝毫怨言!” 认真的打量着他们,王化行又一次郑重其事的说道。“大家伙儿都和我一起一个锅里捞饭吃,干了这么多年。我王化行绝对不会把大家伙儿往死路里拖,总之一句话,只要有我王化行的一条活路,就绝对,有大家伙的活路,只不过这活路到时候是什么样的活路,是到底好活还是赖活着?姓王的可没有办法能保证啊。……” 在说出这句话之后,他再一次向众人长鞠躬道。 “到时候弟兄们可别怪我姓王的啊……” 正文 第414章 发现(求支持,求月票) 投降! 王化行要投降! 人是名,树是影。 即便是他们从来没有和王化行交过手,但是也知道他的大名。对于许多明军将领来说,他们所希望的就是击败这个满清的名将。 现在还不等他们动手,这个在他们看来最难啃的硬骨头居然自己投降了。让他们有些失望的同时。当然也有那么一些得意。 所谓的当世名将也不过如此。到最后不还是要投降吗? 当这个消息传到李定国的帅帐时,整个帅帐内到处都是一片欢喜声。 “恭喜大帅、贺喜大帅!” “大帅,那王化行是当世名将,灭国不下数十,歼敌达百万之众,大帅却能不战而屈人之兵,实在是大帅声名所致……” 好话人人会说,好话人人会听,对于众人的恭维,李定国只是面含微笑的略点下头,偶尔的,他会把目光投向高士奇,却见高士奇也是一副欢喜模样,也和其它人一样向他表示祝贺。 可是这又有什么祝贺的? 一切不过只是陛下的计划罢了,甚至也许,早在二十年前,今天的这一切都已经在陛下的计划之中了。 想到这,李定国只觉得的后背微微一凉。 在众人的恭维声中,李定国想到了当年进入缅甸时的无奈以及困境,当时朝廷也和他一样身处困境之中,也就是在那时候,陛下的使者到了他的营中,邀请他一同进军缅甸,夺回朝廷。 再然后发生了什么? 军正司的军正潜入缅人软禁朝廷的地方,带走了陛下,两路大军水陆并进直抵阿瓦,然后缅人报复,朝廷文武百官大都死于缅兵之手。再后来,他领兵翻山越岭历尽艰验经占城海陆北伐攻取广州,然后呢? 在他离开缅甸后,沐家在陛下的支持下,重新夺回了云南,仍然和过去一样,凭借着黔国公世代于西南树下的威名,继续镇守着云南,大明重新回到了正轨。 看起来,似乎是老天保佑,所有的一切都是如此的顺利。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也许天意如此。 但是现在,细细想来,李定国突然意识到了一个过去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从来都没有什么天意。 所有的一切,都是陛下精心策划的。 而军正司正是陛下实施所有计划的那只看不见的手,甚至可能……突然,李定国想到了当年在阿瓦被几乎被杀尽的朝廷百官,他们真的死在缅人的手中吗? 多年来,一直坚信的答案,突然动摇了起来。 或许,百官真的死在缅人手中,这也是灭缅甸、尽诛莽家九族的原因。但是,缅人很有可能只是别人手中的刀,是陛下手中的刀! 想通了其中的关键之后,李定国的心头猛然轻颤,他的面色也是微微一变。 如果当年在广州没有归顺朝宫廷的话…… 看着军中诸将,李定国想到了那些已经在诸夏落地生根的部将,他们中未尝没有军正,没有军正设下的棋子。 也许尚未交战,一切就已经注定了。 洪承畴是怎么死的? 死在他的儿子手中。 他儿子怎么死的? 座船沉江。 世人皆言这是天意,可所谓“天意”,不过只是掩人耳目的说辞罢了! 真正的天意又是什么呢? 恐怕真正的天意还是天子之意吧! 突然,心叹口气,李定国无奈的笑了笑,心底似乎有那么一丝庆幸,又有一丝感叹。 至于接下来,军中诸将的恭维,李定国反倒没有听到,尽管多年来的疑团得到了答案,但是面对这个答案的时候,他却感觉有些透不过气来。 目光投向高士奇,看着穿着一身红色军装的他,李定国突然想到了史书中的另一群人。 锦衣卫。 当年高皇帝也许就是靠着锦衣卫定了天下,而到了陛下这里,或许没有了锦衣卫,但是并不意味着,陛下没有他的锦衣卫,军正司就是他的锦衣卫啊! 站在人群中的高士奇,同样也感受到了李定国投来的目光,感受到他目光中的疑惑。在众人离开后,李定国站起身往外走去,尽管他没有吩咐,但高士奇还是知趣的跟了过去。 “恭喜大帅,王化行投降后,南部清虏非但精锐尽失,且前有杰书被杀,后有王化行投降,这南方的建奴必定军心溃散,想必已经四处逃散,再无法对天朝构成威胁了!” 身后的恭维,让李定国的眉头轻挑。 有什么好祝贺的? 别人不知道,你高士奇还能不知道?这件事从始至终就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恭喜所谓的恭喜,不过只是笑话罢了。 “王化行是军正司派去的“棋手”,他要是负隅顽抗,反倒是奇了怪了……” 在收到陛下的密电时,李定国同样也被吓了一跳,毕竟,任谁都无法想象,建奴大将王化行居然是大明派去的“间谍”,而且像他那样的人还不少,许多声名显赫官员、将领居然都是“棋手”,他们大都身居要职。 联系到建奴廷中的那些“棋子”,李定国相信建奴但凡有个什么举动,都不可能有逃得出大明的眼睛,甚至大明还可以通过那些人去影响他们的朝廷。 换句来说,对于建奴的一切,大明非但了如指掌,甚至可以间接控制。 恐怕就是玄烨那小子到死也不知道。他处心积虑想要中兴大清的那些举措。其实一直都在大明的左右下。 想要中兴,不过只是笑话罢了。 陛下啊! 心叹之余,李定国又说道。 “现在,他这么一降,建奴的最后一丝精气,也被他给降没了,靖南城,是守不住了!” 靖南守不住了! 这一点,从来都没有谁会去怀疑。毕竟,从一开始,从包围这座城市的时候,全军上下,就知道,早晚有一天靖南会被攻克,现在,王化行的投降,让最后的威胁得到了解除。 没有了来自外部的威胁,城内的清军就是死路一条。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一但城内的清军得知这个消息,他们的军必势必大乱,守住靖南? 不过只是一个笑话。 也许,从明天开始就会有大量的清军拖家带口的出来投降。 “大王,在下以为现在应该派出气球兵,向城内洒出传单,告诉城内军民,王化行已经投降,督促他们放弃抵抗,出城投降……” 高士奇注意到在他提出这个建议时,李定国的神情中闪过一道冷笑,显然,这个的建议并没有提到他的心里。 “他莫非是另有打算?” 高士奇急忙打住,转而说道。 “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一个选择,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一但城中的建奴得到这个消息,势必会发生大规模的投降,大王应该早作准备。” 准备? 做什么准备? 难道是接纳战俘的准备? 李定国笑了笑,然后说道。 “有些人是可以投降的,有些人是不会投降的,同样,受降也是如此……” 尽管大王没有明说,但高士奇还是听明白了大王的意思。他的心头微微一颤,沉声说道。 “大王,在下以为,城内建奴得知这一消息后,势必可能会背水一战,为防止其偷袭我军阵地,我军应该在前沿设立密集雷场,同时,应告知前线部队,发现敌人必须毫不留情的将其射杀,以防止敌人偷袭,而且还要防范敌人化妆成平民……” 身为军正,高士奇可以想到几百个,甚至上千个理由去解释一些决定,给某些决定找到合适的理由,即便是看着有漏洞,但有时候一些事情,所需要的仅仅只是一个借口而已。 “嗯,确实应该如此!” 李定国点点头,看了眼高士奇,心下暗自叹道。 这也是个聪明人啊! 想到这些年接触到的那些军正,李定国突然想到了另一个人,想到了王化行,于是便问道。 “高士奇,你见过王化行吗?” “回大王,王化行在下没有见过,不过他的档案在下已经翻烂了。” 跟在李定国的身后,高士奇一边走一边介绍道。 “他本姓殷,本籍山西,崇祯年间全家为躲避战乱迁到了陕西咸阳,从小家庭条件就不好,只能过继给西江渡村王家为子,所以改名为王化行……” 在高士奇的讲解中,李定国总算是知道了,王化行多年来的经历,当然,在档案中并没有提及他是什么时候离开陕西去的河南,如何从河南到了清河,在那里考进讲武堂,成为大明官军,如何被派回陕西,不过却也提到了他是怎么于建奴酋首认识的。 “这么说来,他是在布庄结识了明珠,然后通过他认识了建奴酋首,随后才得到了重用?” 突然,李定国扭头看着高士奇问道。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布庄的主人,应该也是潜伏的军正吧!” 李定国突然如此想到,在他看来,既然王化行在布庄潜伏,那么布庄的主人,肯定也是军正。 “至少应该与军正有关系。” “大王,这个,在下还真不怎么清楚,但是就我所知,王化行既然是棋手,他肯定不会与棋子有任何联系,他会有专门的渠道与家里保持联系,但保护他的身份才是第一位的,基于这一点,布庄的主人,很有可能不是军正司的人,也许……” 高士奇笑着说道。 “等到凯旋的时候,在下可以到西安看看,指不定,他的生意依然还干着,也许到时候,在下可以帮大王得到答案……” “这个答案就不用你给了,王化行……” 李定国朝着远方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本王总是要见一见的。” 总需要见一见他,对于王化行,李定国有着太多的疑问,也有着太多的好奇,为什么一定要见王化行。 因为李定国很清楚。或许,错过这个机会的话,他再也没有机会去见这些人了,毕竟,他们的身份是保密的,是不为世人所知道的。 “大王,这事在下可以替您安排……” 不等高士奇说完,李定国就哈哈大笑道。 “这事何需你来安排,本王是西征军统帅,见一见降将,又有何不可?” 看似哈哈大笑的他,心里刚出了一种有些莫名的情绪。他甚至感觉有些无奈,之所以会生出这样的感觉,也许是因为他看到了一切。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对高士奇以及这些军正,产生一些不满的情绪,他的这种不满并不是因为这些人所担负的职责,而是因为他在话语之中,对事情的掌握。 他是西征军的统帅。想要建一个投降的敌军将领,难不成还需要你们的批准不成? “末将失言。请大王恕罪。” 从李定国的话中,高士奇听出了他对自己的不满,于是急忙补救道。 “末将方才所言。是以为大王想要嘉奖他,所以,希望他能够穿着大明的军装来见大王,如此才不至于失礼。” 对于高士奇的补救,李定国只是不以为意的笑了笑。 “你多虑了。孤要去见他,仅仅只是为了见一见他而已。没有必要再去换什么衣裳。更没有必要把这件事弄得人尽皆知。弄得那么正式。本王仅仅只是为了见一见她而已。他想要投降。总得和我谈一谈条件吧。” 即便是对这些人心生警惕,但是李定国知道,这些人是皇帝陛下手中的一柄刀。这把不为世人所熟知的刀。可以干什么事情?李定国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但可以肯定,这柄刀肯定是深得皇帝陛下的信任。 对于这样的人,自然不能够轻易得罪他们。非但不能得罪他们,甚至还要教好他们。官场沉浮这么多年。李定国自然知道这一道理。 “大王所言甚是。” 高士奇点了点头。然后对李定国说到。 “大王。有一件事儿,在下必须要提醒一下大王,他在那边待了那本长时间。势必有很多亲朋故旧,而且和那些人感情极深。到时候他必定会为那些人争取一些利益。在下希望大王不要轻易允诺。毕竟有些事情……” 不等高士奇把话说完。李定国便点头说道。 “本王心里有数。要是没什么事儿,你就下去吧。” 正文 第415章 王与将 (求支持,求月票) 细雨蒙蒙中,如果不看远处荒凉的沙漠,也许会让人生出几分身在江南的错觉。 一边是浩瀚而荒芜的沙漠,一边是绵延百里的田地,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场景,是得益于靖南河(泽拉夫尚河)河水的灌溉。 从雪山流下的河水击打着河岸泛起滚滚的泡沫,几只水乌贴着在河面上飞来飞去,偶尔在水面上驻足片刻,然后又钻入低垂的、灰蒙蒙的、云雾缭绕的天空。 细雨蒙蒙中,在河边桥头的一间小房子里,几名士兵坐在那里,躲着雨,他们大多数时候,都是在这里闲聊,毕竟,敌人早就被因在靖南了。不过尽管如此,他们偶尔的还是会把目光投到门外,听一听远处是否有人经过。 这座桥,并不是一个什么必经之地,不过只是一座简陋的木桥,偶尔的会有一些骑兵经过这里,除此之外,很少有人来,对于守桥的明军来说,他们希望看到弟兄们从这里路过,然后带来一些新的消息。 “好像有人来了!” 突然,李作义抬起头往雨地里看去, “好像人还不少!不过速度不快。” 弟兄们也纷纷站了起来,他们端起了火铳,李作义走到了门口,站在那,往远处看去,突然,他一下子楞住了,他清楚地看到雨地中有一队骑兵赶了过来,他们穿着的军装并不是明军的红色军装,而是……清军! 睁大眼睛,李作义正要大声吼出来的时候,他看到在那股清军的前方,有几个穿着红色军装的骑兵。 这是怎么回事? 诧异的功夫,他听到桥上传来的马蹄声,连忙走过去看了一眼,只看到一队骑兵在桥上走着,是大明的骑兵,其中一个骑兵朝他走了过来。 即便是隔着雨衣,李作义也看到了那个骑兵是校慰军衔,于是他连忙立正敬礼。 “穿上雨衣,让弟兄们先避一避!” 得到命令之后,他立即招呼着弟兄们穿上了雨衣,避到了远处。在朝远处去的时候,他不时的回头看着桥头,心里疑惑道。 “这是怎么了?” 在距离桥还有百步的时候,王化行勒住了马,他朝着身后的亲卫看了眼,然后说道。 “我自己过去就行了。” “大帅……” “不用担心,晋王要是没有这点胸襟就不是晋王了!” 就这样,下了马之后,王化行在路上上走着。风夹着雨点打在他的脸上。夏雨暖融融的,只不脚下的路很烂,走路的时候,他总感觉泥在拖着他脚上的靴子。这又靴子是明式的铜钉牛皮靴,很重,很沉。 听说,在大明现在已经有了橡胶制成的软底军靴。 也不知道,那靴子穿着是不是舒服一些…… 就这样默默的走着,王化行走到了桥头附近停下脚步,对着前方,他凝神看起来。可是他现在既看不见前方,也听不见声音,此时此刻他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 只有一个片红色,在缓缓的朝他走来。 “待他日凯旋时,再为你庆功!” 这句话又一次在他的耳边边回响。 多少年了,他一直在期待着这一天,他从没有期待过活,但是他期待着胜利的一天,期待着摘下面具的一天。 现在,这一天终于到来了。 红色,那是久违的红色,那红色,多少次在他的梦中出现过。 多少年了。 也许,可以重新穿上红色的军装,也许…… 其实王化行觉得自己很累,真的很累。 即便是现在再穿上那身红色,也无法掩去内心的疲惫。他想到了自己的儿子、女儿们,也许,现在是时候考虑自己了。 就在这时候,那个红色在他的面前停下来,是一个六十余岁的将领,他站在王化行的面前。 “王化行……” 李定国打量着眼前的这个中年人,他看来很精神。 王化行也看着他,他犹豫着应该怎么行礼,是按满清的规矩行跪礼,还是按大明的规矩行揖,或者是抱拳,或者是军礼……犹豫片刻,王化行向他行了个军礼, 这是一个久违的军礼。 “见过晋王!” 打量着王化行,李定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看着他,很难想像,一个人可以身在敌营二十余年,潜伏如此之久,数十年不改初心,实在是难得的很。 “可以回家了。” 即便是有千言万语,但话到嘴边,李定国也只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是啊。可能回家了。” 王化行笑了笑,他整个人都显得极为平静,平静的出奇。 等了这么多年,总算是等到了这一天,终于可以回家了。 尽管是这是期待已久的事情,几乎每天在梦里,王化行都会梦到这一天,可是现在,他却没有什么情绪的表露。 “当年,你为什么离开陕西?” 李定国有些不解的问道。同时拿出香烟,抽出一根递给王化行,随后又主动给他点着了火柴,帮他点着烟,王化行深深地吸了一口,说道。 “人,总需要做出一些决定……其实,我一直是想当官,那样的话,可以光耀门楣,可能,是因为我知道,大清是兔子的尾巴吧,也可能是因为,反正,就离开了。” 吸着烟,王化行又沉默了片刻,然后才用缓慢地声音说道: “我不想说,因为我是汉人,所以与满清势不两立,其实,没有多少人有晋王您们那样的觉悟,至少一开始的时候,真的没有,绿营……也就是为了混口饭吃,汉奸……其实,也是为了个人的富贵,那个时候,谁在乎那些呢?其实,不过也就是换个主子而已,就像那些清军一样,他们现在愿意投降,也只是因为,觉得自己换了个主子,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换个主子保住了性命,很划算的买卖不是吗?” 对于王化行的回答,李定国并没反驳,只是默默的点着头,确实,又有多少人分得清那些,至少在那个时候,人们是分不清的。那些读了几十年书的人都分不清,或者不愿意去分清,更何况是普通的百姓。 沉默了片刻,王化行又问道。 “不知道晋王准备如何对待他们?” 他口中的他们,指的自然是那些随他投降的旗人,作为他们的统帅,王化行并不能仅仅只关心那些官佐将领。他同样关心那些普通的士兵。还有他们的家人。 对于帮助感情把这里扫荡一空的王化行来说,他非常清楚,想要解决一些人是多么的简单。他不过只用了几年的时间,就让曾经生活在这里的人,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 正因如此,他不希望那些和他一起投降的人,成为消失的那群人。 “首先会对他们进甄别。如果发现在入寇时曾参与屠城,杀无赦!” 李定国的声音不快不慢,只是静静的在讲述一个事实。血债血偿。这是一个最起码的处世方针。至于什么所谓的以德报怨,不过只是笑话罢了,这个笑话可以说出来听听,但是绝不能真拿这当回事,更不能真的这么做。 “确实,那些人确实该杀,按年龄就差不多能纠出一半来,这个事好办,也必须要办。” 有些事情是无法避免的,对此王化行非常清楚,这不是报复,而是伸冤,杀人者人必杀之! “我那里有一份名单,虽不敢说十成十都在里面,可也有个八九成,你们可以对照一下。” “你有心了。” 李定国点点头,然后说道。 “建奴步兵衙门里也有相应的资料,那些资料……” 原本想说那些资料可以对应的他,突然想到,现在靖南被围,早晚那些资料会被城里的人当成柴火给烧掉。想要获得那些资料,恐怕还真有些困难。 不过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毕竟军正司的那些家伙最擅长的就是干这种活,只要那个人会说话,他们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把他们所知道的一切都掏出来,没有任何人能够瞒得过他们。 现在顶多也就是费点功夫罢了。 “那其它人呢?” 王化行继续问道。 “你给名单,名单上的人,都可以安排前往诸夏或者殖民地,如果确实是有功的人,比如你之前发展的下线,这样的人可以留在大明,希望你能理解,毕竟,现在的大明不同于过去。” 对于这个问题,李定国同样也没有隐瞒,他知道王化行一定会问这个问题,同时又特意说道。 “至于明珠,他可以去诸夏或者各殖民地,如果他一定想要留在本土,那么就去北海省,北海岛、库页岛上人烟稀少,应该比较适应他。” 听到对明珠的安置,王化行笑了笑,然后点头说道。 “想来,他势必更愿意去诸夏,去好望角吧,那里的天气更适合他,至于北海省,太过苦寒了,比宁古塔还靠北,他肯定不会去的。不过,我希望他在靖南的房子,还有土地,都能够折笔银子给他,毕竟,我答应过他,要保全他的性命,家业,这是游说他帮咱们做事的前提。” 王化行主动的为明珠做了决定,当初他游说明珠的时候,给过他一些保证,所以他才会提出这些要求。 对于这个结果他已经非常满意了。毕竟。明珠并不是普通人,如果不是因为他立下的功劳,他肯定是必死无疑的。现在能够保住他的命已经非常不错了。 “实在不行,我想由我拿一笔银子出来补偿他。” “那有让你这样的功臣掏腰包的道理,这笔银子,朝廷肯定会出的,你放心,既然已经答应了他,那咱们就会做到。” 晋王的答复让王化行轻了口气,这个结果无疑是最好的结果。他又沉默片刻,然后才问道。 “那么他们呢?那些普通的兵丁怎么安置?” 面对这个问题,李定国并没有立即回答,而只是在那里沉默着,现在对于投降的清军兵丁如何处置,还没有一个决定,而这个决定也不是他能作主的。 “暂时集中收于看守营,至于将来,还是要等朝廷决定的。这件事是大事,不是本王所能决定的。” 晋王如实的回答,让王化行略点了下头,这也是他目前所了解到的现实。对于投降的清军,明军直到现在也没有“处置”,可以肯定的是,将来他们肯定要去解决这个问题。思索片刻后他说道。 “其实,我有一个建议……” 看着晋王,王化行说道。 “当年进军西域,建奴为避免旧事重现,所以决心“腾笼换鸟”,本地的土人或进被杀,或是被逐,可以说是百不存一,如果一下子将他们都处置了,恐怕……到时候,无论是土民返还亦或是山民占地自立,势必会起起诸多问题,所以,我觉得,可以不处置他们。” 王化行口中的“处置”非常简单,就像当年他“处置土民”一样。让他们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不处置他们?” 李定国有些诧异的看着王化行。他的心里甚至浮现出一个念头。这小子身在敌营几十年,不会是呆傻了吧。难不成他真准备保住那些人。 他就不知道现在国内对那些人的看法。 “是的,大王,既然他们不介意谁做他们的主子,不妨让他们投入各家为奴算了,就像辽东的朝鲜人投身移民家中为奴一样,反正,他们已经当惯了奴才,让他们继续维持这个身份。岂不更好?” “继续维持这个身份?” 李定国愣了愣。一时间他还没有反应过来。 “我们总不能把这上百万人都杀了吧。大王,我知道。现在内地很多人都希望能够血债血偿。当然。血债血偿没有错。可是咱们不能因为他爹杀过人就把他儿子一起杀了。咱们没有那么野蛮。” 王化行看着晋王继续说道。 “或许现在我们可以快刀斩乱麻的把那些人全都杀死。但是将来呢?将来我们怎么记录这一切?末将知道。知道大王可以不计较个人荣辱。但是,我们必须要考虑到将来。我们不应该在天朝的历史上留下这么一笔,天朝和蛮夷的区别是什么地方?当然不是以德报怨。我们也不可能那么做,但是我们同样也不会滥杀无辜。” “他们之中有几个人是无辜的?” 李定国有些不满的说道。 “至少那些妇孺还有很多年轻人是无辜的,那些女人是他们抢来的。那些孩子和年轻人的手上并没有粘着我们的血,甚至他们的父亲手上同样也没有沾着我们的血,我承认他们杀了很多土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我们的人。” 迎着李定国的目光。王化行把目光投向远处。 “大王。我们必须要考虑到将来。现在这里,这里绝大多数土人都已经被杀死了,如果现在我们把那些人全都处置了。在未来,我们要用多少年的时间才能让我们的移民重新布满这里?如果我们做不到的话,很快这里会重新出现那些来自南方的色目人。他们会再一次布满这里的平原,河谷,山川。相比于那些人,我觉得还不如放这些人一条生路,让他们成为移民的家奴,我相信,他们必定会对此感恩戴德,并且对主人唯命是从,那些人可以帮助我们在这里站稳脚,而且,大王在那些人之中,有绝大多数人,他们本身就是汉人,和我们一样,或许他们是汉奸,让他们世代作为家奴,这个惩罚应该比杀了他们,更加严厉,毕竟家奴的一切都是属于主人的。” 面对王化行的建议,李定国并没有立即回答他。而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 此时的这里静悄悄的,他们两个人就那样站在那里,谁都没有说话。 再说出自己的建议之后,王化行就沉默了,他知道自己并不能左右什么。但是,他仍然按照自己的想法,提出了这个建议,这个建议的出发点并不仅仅是因为他对那些人的承诺。同样也是因为他对这里的了解。 这片陌生的土地和内地是截然不同的。决不能把内地的很多事情往这里套。 看着河水流淌的声音,王化行默默地看着河水,他突然打破了沉默。 “这么多年,我做过很多事情。甚至我自己都记不清楚,到底做了哪些事情?或许,现在在很多人看来,这里的人烟实在太过稀少了,但是,当年我来到这里的时候,其实这里到有很多繁荣的城镇。后来发生的一切您是知道的,我做了很多事情,为什么去做?” 张张嘴,王化行长叹了口气。然后又继续说道。 “归根到底。那些人里头,少有六七成人血管里和咱们留着同样的血,他们或许曾误入歧途。但是,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仍然希望能够给他们一条活路。毕竟,这里……” 扭头看着晋王,王化行语重心长的说道。 “我们总需要考虑一下这里。考虑一下这里的将来。” 面对他的请求,李定国只是默默地站在那里,他静静地抽着烟,看着流淌的河水,一言不发的站在那儿…… 正文 第416章 (求支持,求月票) 从春到夏,再到初秋,靖南已经被围困已经快满六个半月了。 天气开始转凉之后,尽管靖南的气候干燥,但是在入秋之后,仍然连续阴了十来天,下了几天的雨衣,随后天气开始放晴。尽管雨下的并不大,可街上却也是满地泥泞,坑洼的地方都积满了臭水。街上鲜有行人,冷清凄惨的模样简直不像是在人间。 而在路边有些角落里,总能看到些白骨,入夜以后有磷火在空气里飘荡,这些白骨大都是人骨,人吃人,在现在的靖南城,已经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过去靖南城内外的房子很多,如今却是的人死房空,空房又被拆毁当做柴烧,房子被推倒,人们在那里种起了土豆,城内空旷的地方也更多了。若大一座靖南城,现在甚至连一声狗叫也听不见,狗早就进了人的肚子里。甚至就连鸟都已经绝迹了。每一次有鸟飞过来,总是被人们设法捕抓它,或用弹弓打死。也可能是因为城中没有粮食,也没有青草和虫子可做食物,所以久而久之,鸟也不再飞来了。别说是鸟了,甚至就连同老鼠,也越来越少了,对于饥饿中的人们而言,老鼠也是难得的美味。 对于饥肠辘辘的人们来说,那些空地上种着的土豆,更是难得的美味,即便是尚未成熟的,只有鸡蛋大小的土豆,也会被他们扒出来,为了填饱肚子,他们会扒出更多的土豆,这样的恶性循环,进一步加重了城内的饥荒。 粮食越来越少,人越来越饿。 这天下午,在惨淡的斜阳中,靳辅骑着一匹瘦骨磷峋的老马,从知府衙门出来,前后跟着二十几个兵丁和差役。在平常日子里本来用不着带这么多人护卫,但现在的情形不同,现在人吃人在城内可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就是城中的菜市上,也随处可以看到当街叫卖人肉的人,万一落了单,指不定人就被掳走杀了被人分食了,或者被送到肉摊上。 所以每次出来的时候,靳辅必须多带几个人出来,以防在街上被人杀死。至于他骑的这匹马,如今在靖南也成了稀罕东西,只有军中还有一些战马未被杀掉,其余那些各个衙门里,至多也只剩一匹二匹马了,靳辅的这匹马现在看去毛色看起来暗淡无光,肋窝也深深地陷了下去,非但肋窝瘦的能看清肋骨,甚至就连头部都显得瘦骨棱棱。它驮着靳辅,艰难地走在泥泞的街道上,走走停停。其实瘦马已经走不动了,只是在鞭子的驱使下才勉强往前走。 其实的靳辅原本也不愿意骑它,无奈他自己也是饿的没什么力气,虽说身为知府,他每月都有二百斤粮食,可是家里那么多人,靠的就是他这二百斤粮食,也是不够吃的,饿了这么几个月,他的身体也已经极为衰弱了,如不骑马走不了多久,恐怕人也就倒下了。 从衙门里出来后,靳辅的心情非常沉重,这路边,曾几何时还有朝廷设立的粥场,可是现在,粥场早就停下了,朝廷已经没有多余的粮食给粥场了,大家只能靠自己了,靠院子里、空地中种的那点土豆了。 可是现在,为了填饱肚子,人们纷纷把还没长成的土豆扒出来吃了。 以后呢? 等到冬天的时候,又怎么办? 其实靳辅并不需要关心城内百姓的死活,他所需要的只是等待,等着城破的那一天,等到城破的时候,就会论功行赏,过去的付出就可以得到回报,可是,现在,在目睹了城内的变化之后,他忍不住会去想——城什么时候会破? 经过差不多六个半月的围困,城内的人已经死了很多,不管是军民还是官绅都受了很大的苦。如今朝廷已经到山穷水尽,再也支持不下去了,甚至就连守城的兵丁,每人每天也就只能喝上几碗粥。 靳辅明白,城是守不住了。 所以,他多次向城外送出情报,告诉他们城内的情报,告诉他们应该立即攻城。 可是每一次,每一份情报都如同石沉大海一般。 “为什么还不攻城呢?” 又一次,靳辅的心里冒出个这样的念头。 作为靖南知府,他可以随意的往返内城和外城,外城的土墙根本不堪一击,即便是内城的砖墙,也可以轻易用大炮轰开,至于城中的军民,现在饥肠辘辘的,别说是打仗了,恐怕现在只要明军散传单过来,说投降管饭,恐怕他们中的许多人就会立即投降。 饥饿! 别说是普通人,就是靳辅自己也记不清楚,多少天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了! 回到理衙门院中,靳辅被人扶着下马,直接往后边的签押房走去。可是刚走了几步,他回头看见先前骑的马正在被马夫牵到偏院马房中去。可是它不小心碰着一块石头,打个前栽,几乎要倒下去。 看着将要倒下去的马,靳辅忽然想到,整个衙门中的兵丁、衙役、官吏这些日子也都和他一样,也是饥肠辘辘的,这匹马瞧着也很难再骑下去了,于是靳辅咬了下牙,心一狠对一旁的管事吩咐道。 “把这匹马宰了吧,每个人分一斤马肉。剩下的留到明天再分。” 为什么明天再分马肉,靳辅也不知道。至于衙门里仆人也不管什么明天不明天的,一听说老爷要杀马分肉,都高兴地往偏院走去。一斤肉,不定能让一家人多活上几天! 靳辅走进签押房,师爷许成林已经在那里等他。整天吃不饱的许成林脸已经瘦得走了相,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作为师爷的他,靠的是衙门里发的15斤粮食和靳辅给他的15斤粮食糊口,这点粮食够他一个人吃的,却不够一家人吃的,可现在,一家三口人,靠的就是这三十斤粮食,幸好,他每天还能在衙门里喝上一碗稀粥。 见靳辅进来了,许成林挥手使仆人们退出,小声问道。 “老爷去朝见礼王爷了,礼王爷那边有什么指示?” 靳辅苦笑,摇摇头,接着小声说道。 “王爷那边还能有什么吩咐,无非就是叮嘱我们好生办差,不要辜负主子的信任,还说什么援兵不日将至,可援兵在那呢?” 现在,对于靳辅而言,王爷寄予希望的援兵已经不再是什么秘密,因为朝中粮食日益紧张,军民受饿,为了鼓舞军心士气,所以朝廷早在一个月前,就已经告诉了他们,南方驻防旗兵正在调兵遣将,很快就会过来增援靖南,到时候,他们会里应外合,把明军全歼于城下。 这个消息固然让军心士气为之一振,可是现在靳辅和许多人一样,越来越绝望,不是因为他看不到援军在那,而是因为在他看来,现在的靖南根本撑不到援军到来,因为他隐约猜到,明军很有可能就没有攻城的想法,他们是想饿死城中近七十万军民。 当然,现在已经没有那么多人了,许多人都饿死了,或者变成了他人口中的食物…… “现在城里的百姓在乎的可不是什么援兵,而是活命,是粮食……” 靳辅随即又说道: “我今天去见王爷本来是为着拯救一城生灵,可是……哎。” 摇头长叹一声,靳辅叹息道。 “王爷那边也是爱莫能助啊!” 许成林闻言吃了一惊,随即恢复镇静,低声说道: “看样子,朝廷真的没有粮了。” “如果明军当初没有烧粮,那么朝廷就可以用粮食接济城中百姓,可是明军烧粮后,城内粮食损失大半,朝廷现在连兵卒都喂不饱,更何况是寻常百姓。” 提到当初的烧粮,靳辅的心底一阵感叹,烧粮那件事里,他也是立下功劳的。可是这个功劳却饿死了太多的人。 哎……都是命啊! 思索片刻,许成林又说道: “凡事都要多从坏处着想。万一朝廷无粮了,等到了冬天,待到百姓把自种的土豆什么的都吃完了,到时候,朝廷不放粮,岂不全城生灵同归于尽?” 靳辅点了点头。 “怕也就是如此了……” “这天已经转凉了,等到了冬天,到时候,无粮、无柴,只怕这靖南是撑不了多久的。” 许成林盯着靳辅然后继续说道。 “一但城中军民绝粮,人心不同。三两天内城中必定瓦解,不战自溃,明军进城,到时候、到时候,可就全完了……大人还要早做打算才是啊。” 压低声音,许成林又说道。 “当今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大清国是已经没指往了,若是大人有意,不妨考虑一下先前在下所说之策。” 在许成林说出这些的时候,靳辅只是沉吟、叹气,既不说可行,也不说不可行。 他说的是什么策? 之前许成林曾委婉的提过一次——投降! 不过当时靳辅也和现在一样,既然没有同意,也没有反对,也正因如此,许成林才觉得这件事情有戏。 “大人还是得早做决断的好啊!” 又一次,许成林郑重其事的说道。 靳辅又摇了摇头,然后苦笑说, “这件事,又岂是我一个文官所能决断的?万不得已只好以一死报答主子了。” 靳辅只是一个文官而已,即便是要决断,又怎么能决断呢? “大人,其实,只要大人愿意,这城门还是能打开的……” 心知许成林所指是什么的靳辅,只是岔开话题说道。 “城门打开了,又能如何,别忘了,明军还在城外十里的地方,那里还有朝廷的大军挡着呢。” 没有那边的命令,自己又怎么能轻易打开城门?靳辅不是不愿意投降,而是他必须要等待那边的命令。 “想让他们投降还不容易?” 许成林看着靳辅继续说道。 “只要没有了粮食,他们肯定撑不住,到时候,一但这边的城门大开,百姓争相出城,到时候,那些人是杀还是不杀?当然,这也是最后一着棋。不过这着棋一用,这靖南城自然也就破了,到时候,大人可就是大功一件啊!” 听着许成林的建议,靳辅深思片刻,然后说道: “这件事办起来,风险实在太大,一不留神,可是要赔上性命的。” 许成林盯着他,沉声说道: “可要是不想个法子,肯定也是要赔上性命的?无论如何,只要您把城门一开,到时候,肯定是大功一件!” 而对许成林的建议,靳辅沉默了下来,尽管他早就和明军那边取得了联系,也深知自己应该听从城外的命令,可是在另一方面而言,他却不得不承认,许成林说的是实话,确实是大功一件啊! 更重要的是,靳辅相信,在城中与明军有联系的人肯定不止他一个人,还有其它人,那些人万一要是抢了献城的头功,到时候,自己该怎么办? 献城的头功啊! 沉思片刻,靳辅问。 “陈军门在那里?” “还能在那,就在营中,他那边也是寻思着想找一条活路。只要大人这边有吩咐,他会立即开城门。” 见大人还在犹豫,许成林又继续劝道。 “陈军门他多年带兵,很有阅历。如今城中情况,他也最为清楚。他说今日城中人心已经不稳,从断粮那时起,城内就已经人心尽失了。他又说守门兵了将士也是怨言甚多,埋怨他们拼命也好,饿死也好,都是为皇上卖命,可是皇上却不给粮食给他们的家人,他们守城,可是自己的家眷却在忍饥受饿,天天有人饿死,甚至莫名其妙的失了踪,不知被谁给杀了炖成了一锅汤,他那边肯定能办成。” “我知道,我知道现在人心乱了,可是……” 沉思片刻,靳辅摇摇头说道。 “现在还没到时候,没到时候,时机还不成熟,这个时候动手,指不定会赔上咱们的性命!” “大人,您是同意了?” 许成林咽了口口水,他的神情显得有些激动,盯着大人问道。 “要,要是这样的话,在下,在下可就出城联络城外的人了……” …………………………………… 推荐一本朋友的小说《新时代导师》,一本不错的书。 正文 第417章 绝望(求月票,求支持) 出城联络城外的人! 盯着许成林,靳辅低声问道。 “你现在和城外有联系?” “有那么一点……” 许成林这边的正要回答,忽然,靳辅的小妾惊慌地进来,将他们之间的谈话打断了。 “老爷,大事不好,不好了……” 本就是色目人的小妾脸色煞白,用生硬的汉话哭嚷着。 “衙门中已经乱起来了,马上就要你杀我,我杀你了,老爷你再不过去看看,就没法收拾了……” 闻言,靳辅大惊失色道。 “什么事?怎么回事?萍喜!怎么回事?” 面色惶恐的小妾连忙答道。 “老爷不是叫他们把马杀了吗?大家都只分一斤肉,衙门里的人全都是一样。可是苏明亮那狗奴才倚仗着老爷对他的信任,他不但非要多切肉,而且还要把马心肺什么的拿走不可。分肉的说不行,旁边的人也说不行。他马上就拔出刀子,嘟嚷着:“你说不行,我连你的心肝一起吃掉!”分肉的人一看他要动手,一边赔笑着劝他,一边赶快多割了些肉,往他手中一扔,故意把肉丢到地上。苏明亮弯下身去刚要拾肉,分肉的奴才就的跳起来一刀将他砍死了。苏明亮的刚死,衙门里的人就都围上去,说要分他的死尸,也有说不行,不同意分他的肉。两边越吵越凶,眼瞧着就要动手了。老爷,你赶快去吧,马上就要出乱子了……” 色目小妾进靳府已经十来年了,汉话虽然说不流利,但却也还算利索,说的倒也还算清楚。 靳辅都没等她说完,就立刻就往偏院奔去。许成林怕他处理不当,紧紧地跟在他的后边。到了偏院分肉的地方,一群人正在那里争吵着,他们都把刀拔了出来,没有刀的就找根棍子握着,眼看马上就要互相厮杀起来。 眼前的这一幕,让靳辅勃然大怒,冲上去就要破口大骂。 “老爷……” 许成林连忙在背后拉了一下他。靳辅这才猛地省悟,明白眼下决不是怒骂仆人和衙役的时候,再骂的话,就是火上浇油,没准会真出什么乱子。 略作思索,靳辅就走前两步,双膝跪到地上。 “诸位,你们赶紧杀了我吧,你们既然想吃肉,就把我杀了,然后肉分给你们吃了吧,不要吃别的人。” 原本怒气冲冲,眼瞧着就要打起来的众人,一看老爷跪在地上,都害怕起来,有的赶紧去搀他,更多的慌忙跪下磕头,喊着“不敢”,也有些人偷偷溜走。 见大家都不再争吵,靳辅才站了起来,吩咐说: “现在的情况,大家都差不多,你们挨饿,我靳某人也没吃饱过,你们每人有一斤肉,可以暂时填填肚。还剩下来的肉,我靳某人决不会私自吃掉,明天再给大家分一次,马皮、心肺、大肠什么的还能炖些杂碎汤。苏明亮跟我多年,也是出过力的人,我不能看他被众人吃掉,更不能看到大家互相残杀,你吃我,我吃你。我现在只求你们将他埋起来,让他安心地归天去吧。” 说到这里,靳辅不由得落下泪来,同时不住的朝着众作揖。 跪在地上的众人连忙磕头答道。 “请老爷放心,我们马上就去埋他。” 然后就有人去抬苏明亮的死尸。 他的尸体被埋到什么地方,靳辅并不关心,也不在意,他很清楚,也许这边刚埋下去,就会有人把尸体挖出来,然后被切下来炖成一锅汤,可那个时候,就不是他所能问得了的了。 随后,靳辅又嘱咐管家亲自到厨房看着收拾马皮、马肠、心肺等杂碎,吩咐他先炖一锅汤,让大家每人都吃上一碗。然后,才同许成重新回到签押房来。坐下以后,两人却是相对无言,只是不时叹气。 尽管两人相对无言,只是不住长叹,但他们两个人却知道,现在已经到了生死关头,是时候商量一下对策了。 沉默了一会儿,靳辅看看许成林,许成林看看他,终了,靳辅还是忍不住问道。 “你确实能联系到城外?” 尽管靳辅与城外有着联系,但是现在城外每每给他人回应都是稍安勿躁,总是让他等待。 再这么等下去,即便是他不饿死,早晚也得被乱民杀死。 “现在想联系明军,可不容易,不说其它,就是想进入明军的阵地,都不容易,毕竟,明军的火器不饶人,前些天有人拖家带口的想要逃过去,刚走了一半,就被地雷炸死了……” 尽管提着死,可是许成林的语气却仍然显得很平静,随后,他压低声音说道。 “不过,倒也不是没法子,陈总兵知道还有一条路,能和明军联络得上!” “还能联络得上?” 靳辅压低声音说道。 “这件事,你抓紧时间去办。我决不能坐等靖南瓦解,死于乱民之手!” 网用纸包着,揣在怀里的头,朝家走的路上黄老六的手按着腰刀,不时的用警惕的眼神望着周围。偶尔的他会碰到一些路人,那些人眼神使他感到害怕,后背上一阵发凉。 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仍然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他知道,只要自己显露出一丝怯意,没准走不了多远,就会从路旁窜出一个人来,然后对着他就是一刀,不消半个时辰,他就会变成别人的口中肉,腹中食。 这年月,这靖南城里的头活着的人,就是书中的“两脚羊”。 火红的夕阳笼罩着靖南城,到处都是红通通,可是落在黄老六的眼中,这一切却都是阴森森的,特别是红通通的夕阳把天映的红色,在他看来,更是恐怖到了极点,就像是……血味。 一阵秋风吹来,黄老六感到身上一阵寒意。风,送来了一阵腥臭,这是什么味道? 也许就是“两脚羊”的味道。人在饿急的时候,什么事情都能干得出来。 作为衙役的黄老六这阵子,在衙门里见识过不少惨绝人寰的事情。别说是易子相食,就是虎毒食子的事情,那也是见怪不怪了。为了能够活命,城里头的人不知道干出了多少丧尽天良的事。 “命啊……” 黄老六长叹了口气,把怀里的那块肉揣的更紧了,这块马肉,又能让一家人多撑上几天。 拐到回家的那个胡同里,当黄老六踏进巷子,想到自己正一个人走在空洞洞的胡同里,而且怀里头还揣着一块肉的时候,尽管手上按着腰刀,身上穿着衙役的号衣,可是他的心里头仍然不踏实,毕竟,人饿了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那些人的眼里头可没有什么衙役,就是五品六品的大老爷,要是落了单不定也就变成锅里的肉了。 “不成,得快点……” 想到衙门里听说的事情,一个五品的老爷出了门,就再没回去的事情,黄老六不禁更加紧张了,他连忙加快脚步,希望尽快地赶到家中。尽管先前在衙门里吃了一碗马皮、马肠、心肮什么的炖成的一锅汤,但是因为长时间的饥饿,他的身上并没有什么气力,刚走了一阵就出了一身汗,还不断喘着粗气,心也越来越慌,跳得越来越快。 “要不先缓口气……” 这边这个念头刚冒出来,他却听到背后有脚步声传了过来。 “该不是……” 心里紧张着,黄老六他回头一看,只见有两个人紧紧的跟着他。这两个人虽然看不清模样,可却能看出来他们的目光冰冷。而且他们俩显然比他强壮,走得也很快,离开他也越来越近。 心里紧张到极点的黄老六,只感觉后背冒出一阵冷汗,他想要抽刀,但浑身却没有什么力气。 “要不然,就,就把肉给他们……”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他就想着一斤肉怎么能保住自己的性命。 看样子今个儿肯定会死在这俩人的手里了,自己会和那些失踪没了音信的人一样,被他们杀了,扔进锅里头,炖了吃掉。心里发悸的黄老六,又想到了他的妻儿,他们肯定也会饿死,不定,饿个差不多的时候,就会被人抢走,然后…… 想到妻儿可能也和自己一样,变成两脚羊,黄老六猛的一下有了力气,他一下子抽出刀来。 在他抽出刀的时候,那两个人明显一愣,但却仍然朝着这边走了过来,他们的手中也提着兵器。 盯着朝自己走来的这两人,忽然从旁边的另一条胡同中走出两个人,黄老六一看,总算是松下口气,来的是他的邻居,李铁柱和李铁塔,他们兄弟俩个,他们还背着火铳,身上穿着号衣,显然是刚从兵营里出来。 他们俩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黄老六,只见他面色惶恐,气喘吁吁的模样,李铁柱赶快上前喊道: “六哥、六哥,你这是咋了?” 看到他们俩,黄老六明白自己得救了,总算是长松了口气。 “回家哪,你们这是刚从营里回来,还带着火铳哪……” 再一回头,那两个人已经停住了脚,他们迟疑片刻,扭头走了。看着转身离开的两人,李铁柱差不多明白了。 “他们是抓羊的?” 抓羊的,这是城里的人对有些人的称呼,他们会在城中抓那些落单的“两脚羊”,这阵子不知多少人只身出去,没有了音信。 手中提着个布包的李铁塔抱怨道。 “六哥,你也太不小心了。这是什么时候啊,你居然敢一个人出来?” “这不是得到衙门里当差嘛……” 黄老六解释道。 “在衙门里当差,总还能混上一碗稀粥,能给家里省一口粮食。我不能眼看着一家老少都饿死不是。” 李铁塔诧异的问道。 “衙门里还有粮食?” “那有什么粮食啊。都是大老爷从自己的嘴里省出来的……” 黄老六颇为感激说道。 “大老爷到底跟别人不同!他从自己口粮里省出粮食来,每天保着大家伙吃上一顿稀粥,虽说吃不饱,可却也能吊着命!要是不死,我一辈子不会忘下大老爷的恩情……” “靳大人倒也还算厚道……” 李铁柱点头说道。 “可不管怎么样,以后一个人还是小心些,还是和衙门里的人结成伙出来安稳。” 黄老六连连点头说道。 “这次是我太大意了!刚才那两人肯定是在追我,要是你们晚来一步,我可就完了。你们两个怎么会这时候回来?营里头不是当两天差,歇两天嘛?” “营里头现在也供不上粮了,现在是当一天差,歇两天,这样就能省一天的口粮……” 李铁塔骂道。 “龟孙子,那些个主子总是想从咱们的口里扣食吃,一个个的都是什么玩意儿……” “可不是,让他们卖命,还他么的不给咱们粮吃,再这么下去,不等明军打过来,咱们自己个就饿死了……” 他们兄弟两个一替一个的抱怨着,到最后,李铁柱骂骂咧咧的说道。 “他么的,实在不行,老子就逃了,逃出去,他娘的,就是让地雷炸死,也比饿死强!” “可不是,即便是炸死,那总能落得全尸吧,搁这死了,指不定这边一埋,那边就让别人吃了……” “哎,眼下这靖南就像地狱一般,但凡有条活路,还是尽早打算的好……” 黄老六叹了口气,然后把他们两个打量一眼。 “你们俩个不是城外当差嘛?那你们知道,出了城,怎么到那边嘛?” 他口中的那边,指的是明军那边。 “那边?不好过啊,到处都是地雷不说,他们还拿火铳瞄着咱,这边不被地雷炸死,指不定也会被火铳打死……” 听着他们两人的话。默默无言的黄老六,跟着他们一同往家走去。 转角经过一家门洞大开的人家时,黄老六和铁柱、铁塔两兄弟不约而同地投了一眼,只见这家的房门大开着,里头早已是空无一人。 “别看了,开着门,人肯定没了……” 黄老六叹口气,然后朝着远方看去,最后抿抿嘴说道。 “呆在这城里头,早晚得死……” 正文 第418章 (求支持,求月票) 从天寒地冻的初春再到盛夏,再从盛夏到凉意逼人的初秋,被围困的靖南城,在长达七个月的围城中,已经濒临绝境,粮食、青菜和柴火一天比一天困难起来,一开始朝廷还有粮食,可是随着粮仓被烧,大量粮食被焚,朝廷发放的粮食也就越来越少。先是减量,然后是施粥,最后,在一个月前,干脆连那阵粥也省了。 如果不是因为旗丁皆兵,每个月男人们还能在营中领取十斤粮食,再加上院子里种的土豆在那里吊着,不知多少人得饿死,不过即便是如此,饥饿仍然是不可避免的,毕竟相比于人口,家中于墙边院里种的土豆总归是有限的。 饥饿的阴云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一直笼罩着这座城市里的所有人。尤其是当饥饿驱使着人们把尚未成熟的土豆挖出来裹腹的时候,一切似乎都已经注定了。 早在两三个月前,一般小户人家就已没法过活了,而那些有钱的人家则想尽一切办法囤积各种粮食,他们知道在围城的时候,粮食就是命。越囤积,粮食越恐慌,粮价越上涨。粮商们因为粮食的来路已断,不愿把全部粮食卖完,往往借口没有粮食而把大门关了起来,哄抬市价。开始时官府三令五申,严禁粮食涨价,要粮商一定得按官府规定的价格出售。不但禁止不住,反而促使家家粮店闭门停售。随后官府就严禁粮商闭门停售,价格可以不限。这样一来,粮价就像洪水泛滥,不停地上涨。只有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家才能买到粮食,穷家小户望天无路,哭地无门,只好等着饿死。 到了秋天,城内本就不多的粮铺也纷纷关门了——无粮可售了! 不过即便是如此,街上仍然有些铺子在做着买卖,老鼠肉、两脚羊肉,大抵上也就是诸如此类的肉食,就那么直接挂在街上。夏天时百文钱一只的老鼠,这会已经涨到了数百文,至于两脚羊也涨了不少。 对于城内发生的一切,尽管身处深宫之中,但是玄烨仍然了如指掌,不过,作为皇帝,他并没有任何办法,甚至于有时候,他宁可自己变成那些每天只需要为食物发愁的百姓,也不愿意去面对眼下的国事。 王化行降了! 这个消息传来的时候,玄烨惊得半晌都说不出话来。尽管在王化行投降之前,他就已经收到从南方来的密奏,在那些人的密奏中,提到了杰书被太子斩杀,提到了太子夺取兵权,也告诉他南方的形势。 在接到那些密奏后,玄烨整个人都处于惊慌之中,随后他明白了太子为什么会杀杰书,为什么要自毁长城,是因为他的那道旨意,让太子感觉到了威胁。 “那个废物怎么就不能体谅为父的苦心啊!” 看了他们的密奏,玄烨恼怒的漫骂道,继而甚至放声痛哭,了解儿子的他很清楚,杰书死后,南方的驻防是指往不上了,无论如何,他那个儿子,都不会再领兵回援了。 对儿子的了解,让玄烨很清楚,他那个儿子绝不会冒险来救他。 “这个孽子!” 又一次,痛骂一声,玄烨的脸色变得铁青。 原本得知杰书的死讯后,尽管他也曾为之愤怒,可是,也就只能如此了,尽管他曾通过信鸽带去了一封封情深意切,充满父爱的信,但是却如同石沉大海一般,没有丝毫音信。 再然后,就在他慢慢平静下来时,又一个消息传了过来——王化行降了! 王化行投降的原因是因为太子派他领兵北上救援靖南——领兵两万!这不是让王化行送死吗? 难道那个孽子就不知道这样逼人送死,必定会把人逼反吗? 尽管恼怒,但是玄烨却没有任何办法,毕竟,他困在靖南城中。 这会,面对杰书死死,王化行投降的局面,玄烨所能做的也就是叹息了,叹息着自此之后太子身边剩下的全是庸才,叹息着大清国的气数将尽了。 太子拥兵自重,不愿来救。 王化行投降。 想到这一切,玄烨在心中伤心地叹息说: “唉!亡国之相啊!” 曾几何时,玄烨不愿意去面对现实,在过去的一年中,他曾经有过各种各样想法,甚至也曾动过与大清国共存亡,用自己和朝廷的死去换取大清国的未来,但是面对明军深入的现实,在王化行等人的劝说下,他又动了旁的心思。 “以靖南为诱饵,使其专心于靖南,待明军聚兵于靖南时,再调南部驻防兵,里应外合,包围明军将其重创,进而以战求和……” 以战求和…… 又一次,玄烨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当初王化行跪在地上说出的这番话,也就是王化行的话,让他看到了生的希望。 就像最后一根稻草似的,绝望的人总希望抓住它,可是现在,那根稻草却一下被夺走了。非但夺走了,甚至还把所有的希望都给撕的粉碎了。 怎么会这样呢? 又一次,玄烨想到了那个梦。正是因为那个梦,才让他做出了那个决定。 难道朕错了? “不,朕没有错,只是太过信任太子了……” 是的,太信任太子了。 “他到底还是年岁太小啊,怎么能担起得那样的重任呢?即便是朕,当年要不是太皇太后在一旁招应着,不定要犯下多少大错。” 玄烨自言自语的说道,然后,他坐在那里,又一次浮现出了太皇太后的身影,想着太皇太后,他发现现在自己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了。 太皇太后已经走了,就剩下自己了。 “太子那边应该也是如此吧,哎……” 想着太子身边,也是没有个商量的人,玄烨突然之间,发现自己错了,甚至可以说大错特错,当年自己的身边有太皇太后,可是太子呢? 明珠,明珠不过就是个奴才罢了。 又岂是个能商量的人。 “哎,说到底,总归是明白的太晚了,要是能早点明白就好了,只是……” 猛然坐起身来,玄烨自言自语道。 “现在还有机会吗?” 心里这么想着,玄烨对太监吩咐道。 “去,请礼亲王和索额图过来。” 也许,应该听听他们的意见,看看他们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差不多过了小半个时辰,一个太监掀开帘子,礼亲王岳乐走在前面,索额图跟在后面,他们两人一进来,就跪到玄烨的面前叩头。 任由他们两人跪在地上的玄烨直接问道。 “礼王,城上守御如何?明军有何动静?” 岳乐连忙答道。 “回皇上,目前,虽然明军没有什么异常的举动,但是现在人心纷乱,营中兵卒皆无战意,若非是明军阵前有大量地雷阻挡,只恐怕早就有人降了他们,如今王化行降明后,军心更是混乱非常,众心更加瓦解。” 岳乐倒也没有隐瞒,有些事情是瞒不住的。 “尤其是目下,营中粮食日益困难,每天都有兵卒饿死,臣以为,长久以往,只恐怕明军尚未攻城,城中军队就已经悉数饿死了?” 然后岳乐痛心疾首的地说道。 “皇上,目标前城内粮草日益减少,当初坚守所图,不过是为了与南方驻防旗兵汇合,合师破明,如今南方旗兵久侯不至,援兵不至,城中人心难免瓦解,若是再久待下去,只恐怕军民必将饿死于城中,虽然奴才们都有与主子共存亡的心思,可如此饿死,却也是恒古未有之事……” 岳乐突然说不下去,伏地泣不成声。索额图也默默流泪,他现在甚至后悔,当初为什么不能与明珠一同随太子南下,否则又岂会有今日之祸,当然,没有皇上的同意,他是不能随太子南下的。 只是现在太子……哎,大难来时各自飞啊! 太子这么一飞不当紧,可把满城的老少爷们都给坑了,原本他们还指往着太子领兵过来,把他们救出这死城,可是现在,除了困死、饿死在这里,还能有什么法子? 想到这,索额图不禁悲从心中来,哭更是情深意切了。 见两位大臣哭,玄烨也不禁心生感伤,恨恨地说道。 “明人残暴,围城不攻,焚我粮库,所为所图,都不过是为了饿死咱们旗人罢了!明人如此狠毒,意图饿死数十万旗人,能岂能配得上天朝上国?配得上礼义之邦?” 这样的话,从玄烨的口中自然是笑话,毕竟论到狠毒明军显然比不上清军,而处于绝望中的玄烨,似乎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毕竟在陷入绝境的时候,但凡是人总会把责任归于敌人。 索额图也接着说道。 “明人残暴,实在是匪夷所思,想我大清当年对明人何等宽容,不曾损其宗庙,并且葬崇祯,礼待旧臣,而今日反观明人如何待我?其只想饿死我等大清军民,古往今来,又有何人曾有如此暴虐之行径,臣以为,既然明人如此残暴,那么我大可破釜沉舟,领兵出城,与其决战,在期杀出重围,而不是坐以待毙。奴才于危难之际,已经决心以一死报主子,只要主子一声令下,奴才必定冲杀在前,拼下性命,也给主子杀出一条生路!” 说完,索额图又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叩头。 看了着跪在那叩头大哭的索额图,玄烨颇为感动的说道。 “索额图,你家世代忠心,朕又岂能不知,于你,朕还是有用的,君臣患难与共,你的性命可万万不能如此赔上……” 想着现在还有一丝突围的可能,玄烨转脸上向岳乐问道: “礼王,如果现在突破的话,有多少把握?” 听到皇上的这一句话,岳乐的肩膀微微轻颤,然后磕头没有再说话。 几分把握,岳乐一时间答不出来,见他不说话,索额图便说道。 “王爷,这杀出重围有几分把握,您总得给个话啊!皇上在那等着呢!” 索额图的发问,让岳乐又一次磕头,良久之后,才说道。 “回皇上,今日不同往日,如果是两个月前,皇上有此问,臣有十成把握杀出重围,护送皇上与朝廷南下,但是目下军心纷乱,城中军队饿死甚多,一但突围,臣担心兵卒败而继降,到时候非但杀不出重围,反倒全军覆灭啊!” 闻言,玄烨愣了片刻,他半晌都没有说出来话,尽管他知道局势于大清国非常不利,但却没有想到,居然会这般不利。 “王、王爷,你,你这是危言耸听!奴才、奴才们都是主子的奴才,只要主子下旨,奴才们必定会尽心效命,为拼尽全力帮主子杀出一条生路!” 又一次,索额图磕着头,流着泪说道。 “主子,请主子下旨突围,奴才亲自领兵,就是死,也得把主子安全的送出靖南,只要主子到了南边,与太子汇合了,我大清国就还有得救,奴才求主子下旨!”“咚咚”的磕着头,索额图尽是一副忠心耿耿的模样,看着他这副模样,玄烨的心底不由一阵感叹,要是当时把索额图派到太子身边,太子会不会做出其它的选择? 自己怎么就选择了明珠了呢? 明珠那狗奴才,当真是不堪大用啊…… 岳乐也在一旁跟着磕头道。 “皇上,臣领兵守城,深负陛下,死有余辜、死有余辜!” 看着岳乐磕头请罪,玄烨不由的长叹口气,然后说道。 “朕清楚记得,当初守城的时候,礼王你就建议朕离开靖南,只是那个时候,朕所思所想,是为了保住大清国的一丝元气,想要破釜沉舟,可……现在看来,是天意如此,既然天意不在我,即便是勉强挣扎又有什么用呢?朕虽深居九重,日理万机,可是你如何治事勤谨,朕全知道!什么死有余辜的话,就不要再说了,” 心灰意冷的玄烨摆了摆手,然后看着他们两人说道。 “看样子,大清国的命数也是如此,造化弄人啊,想当年,我大清入关时,气势何等之盛,而今却落得这步田地……哎!” 长叹一声,玄烨冷冷的说道。 “朕、朕不甘心啊,不甘心啊!为何他朱明忠能力挽狂澜,而朕却……不甘心啊!” 正文 第419章 南方(求支持,求月票) 当十万西征军聚焦在靖南,渐渐的收紧那个镣铐的时候,准备给予这个敌人以致命的一击时。在数千里外的南方边陲之地——广西,又一次迎来了大明的皇帝,作为最边陲的省份,这是历史上第二位抵达这里的皇帝,上一个皇帝是昭宗朱由榔。 作为最为偏远的省份,广西一直都被视为蛮荒之地,历史上几乎不会有什么达官显贵来到这里。不过现在,得益于铁路、蒸汽轮船等交通工具的出现,尤其是铁路的出现,彻底改变了空间的距离,曾经遥远的边域,不过只需要区区数日,就可以抵达,在很大程度上来说,铁路的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大明,改变了大明的行政结构,大明的官员可以在随时抵达各地进行巡视,从而避免了山高皇帝远所导致种种问题。 对于身为大明皇帝的朱明忠而言,火车、铁路也让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前往偏远的边域。微服出巡也好。正常的巡视也罢。在过去的多年间,他的足迹已经遍布了整个大明,但这是第一次,他向更遥远的地方走去。 透过车窗,可以看到远处的山峦重叠。坐在车窗边的朱明忠偶尔会把目光投向车窗外。 半个小时前,结束了对边境最后一个火车站里的站务人员以及边防人员的慰问后,带有蟠龙徽章的皇家列车停在了那里,转而搭另一辆民间的列车继续往南行驶,这是朱明忠第一次前往大明之外的异域。 其实,根本谈不上什么异域,因为现在交趾,并不仅仅是大明的属国,这里是大明第一批封建之地,当年大明借口郑家攻击据守高平的莫朝政权,将郑氏灭亡后,顺便又以南方阮氏不敬为由,灭阮氏。随后在交趾故地的问题上,朝中发生了争执,一边主张重设交趾承宣布政使司,理由是那里是中国故地,而另一边主张交还土人,另立国君,理由是吸取历史教训。 面对这种争执,作为皇帝的朱明忠,作出了一个对大明影响极为深远的决定——分封宗室、封邦建国,原本数十位拿着朝廷俸禄的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被分封到交趾,二十年前,那些宗室郡王、将军们,即便是百般不愿,也只能离开大陆前往分封地。 二十年来,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改变? 作为皇帝的朱明忠,尽管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这里的一切,但是,他从未到达过封国,一直以来,他都渴望着实地体验一下,体会这里的变化。 当然,更重要的是,他想要查看他的“教土归夏”的政策是否成功,尽管在过去的多年间,所有人都告诉他,这个政策规定是成功的。千百万土人已经放弃陋习遵从汉礼、汉俗。 几乎所有人都告诉他。现在。这里和内地已经没有多少区别。但是如果不亲眼看一看这里的变化,又怎么能相信这一切呢? “这里就是新安了……” 默默的看着车窗外的山岭、水田,朱明忠暗自想到,新安是宁靖王朱术桂的封地,作为郡王的他,尽管按明制制“封地其外五百里曰郡服”,可是考虑到当地的环境,朝廷又将谅江府也划为其封地,之所以对朱术桂如此厚待,完全是因为朱明忠个人对他的好感,毕竟,他是大明最后一个举家殉国的宗室。也正因如此对他,一直怀有特殊的好感。所以著名中才会选择这里作为自己此次南下的第一站,当然他并不是以皇帝的身份的到这里,而是以微服私巡的方式,来到这片既陌生而又熟悉的土地。 “看起来,百姓倒也平和……” 静静的坐在窗边,将视线从水田中劳作的百姓身上收回时,朱明忠看到了自己的儿子——朱和垊,尽管这些年,一个又一个儿子分封到新夏,甚至就在去年十五子朱和圸、十六子朱和圲分封到北美,他们将在明年成行,他们将会开辟那片新大陆的新纪元。也必将把华夏文明在那片新大陆上永远的传承下去。 甚至于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朱明忠一直渴望着那一天。渴望着自己的儿子们在北美大陆上建立属于他们的国家,传播华夏文明的那一天。 尽管渴望,但是内心未必没有某种失落。毕竟。在这个时代。将儿子们分封到那么遥远的海外。这意味着他们父子此生都不可能再有相聚的时日了。 不过,唯一值得欣慰的恐怕就是他的身边仍然有十几个儿子,只有朱和垊在皇家排行十八,今天才十五岁,按道理应该在军校读书,不过因为是假期,所以朱明忠才会带着他一同南下。他的母亲是艾米尔,因为是叶尔羌人的关系,所以相貌明显带有混血儿的痕迹。 见他又一次在翻看着地图,朱明忠知道他在想什么。 “和垊,再过几天我们就可以见到你二哥他们了。” 与历代皇家不同,也许是因为分封,也许是因为现在的皇家人丁稀少,在朱明忠刻意引导下,这些孩子们的感情极深,毕竟他们之间并没有任何利益冲突。不过即便是如此,兄弟之间也难免也远近。而朱和垊最亲近的人是他二哥,不过因为他早就分封就国,所以两人已经多年不见了。 “恩。” 抬起头来,朱和垊说道。 “父皇,明年,可以把我的封国封在这里吗?” 他的手指着地图问道。自从过完十五岁的生日后,他就一直在研究地图和航海日志、探险日记,即便是在他于军校的宿舍中,也堆积了上百本主要记录着大明的探险家们在各地探险的书籍以及大量的地图,对于“未开化地区”的了解,他甚至可以让清河书院的许多地理学教教授惊叹不已。 “那里?” 起身走到他的面前,朱明忠拿过地图问道。 “是什么地方?咦?是这……” 看到地图上画着的位置,朱明忠不解的问道。 “怎么想起来选这个地方?” 之所以不解,是因为他选择的地方,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封地,甚至于在诸多封地之中,朱明忠都没有考虑这个地方。 “蛮荒地”——对于这个地名,朱明忠或许并不熟悉,但对于“新几内亚岛”这个名称,他却不陌生,它与新夏只隔一条海峡,是太平洋第一大岛屿和世界第二大岛,全岛都是茂密的热带雨林。 作为父亲的朱明忠,对儿子们封国,一直都是极为看重,无论是新夏亦或是北美,都是先移、民、再建城,等到儿子们就国后,他们的国家基本上都是稳定的,少量的土人,也无法影响大局。 但是现在朱和垊选择的地方,显然不是一个好地方——那里根本就没有从大明过去的国人,也就是内地移居到那里的百姓。 “是因为和你二哥的封国隔一道海峡吗?” 朱明忠自然而然的想到他们兄弟之间的感情。除了这个原因之外,还会有其他的原因吗? “确实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朱和垊淡淡地说道。 “不过,另一方面来说,是因为这地方足够大,或许它是蛮荒地,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只要儿臣愿意,在未来的十几年内,沿着岛屿设立殖民点,就可以控制整个蛮荒地,到时候全岛都是儿臣的封国,而且……岛上的土人很少……” “土人是不多,可你别忘了,那里的土人可都是食人族。” 朱明忠很干脆地说道。那个地方即便是在21世纪也没有发展起来。或许看着面积不小。但是就国家的发展来说,有着先天的不足。 “就在几年前,还有咱们的人被他们抓住吃掉了……” 别说是17世纪,就是在20世纪七十年代,在新几内亚仍然有许多土著人捕猎人类为食,人甚至是他们“主食”。 “哦,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呢?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儿子的回答,让朱明忠楞了一下。 “台湾和婆罗洲都有猎头族,相比于蛮荒地的食人族,猎头族更为野蛮、残忍、暴虐,食人族的战斗力几乎不值一提,可是猎头族却不一样,可是现在呢?” 朱和垊微微一笑。 “不都已经消失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其实……” 看着儿子,过去并没有和他就未来有过太多交流的朱明忠语重心长的说道。 “就我的想法而言,我希望你将来去欧洲,去巴尔干。” 父皇的话,让朱和垊诧异的睁大眼睛,不解的问道。 “父皇,这是为什么?” “你是我的儿子,是大明皇室的血脉,从你出生的那里起,就必须要承担责任,而你的责任是什么呢?” 朱明忠看着儿子,毫不犹豫地说道。 “抚夷归夏!让世界沐浴在华夏文明的影响下,这就是你的责任。而巴尔干,现在尽管在土耳其人的统治下,但是土耳其人在那里的统治,很快就会被推翻,当然,是在我们的帮助下,而根据目前我们掌握的情报,我已经给你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妻子,她是塞尔维亚国布兰科维奇家族的直系继承人,而你作为她的丈夫,理应是未来塞尔维亚国王!” 对于儿子们的未来,他一直有着完好的计划。当然这些计划并不仅仅只是为了儿子们,同样也是为了大明。为了华夏的未来。 直视着目中仍然带着不解的儿子,朱明忠将手中的地图册翻了过来,翻到了欧洲的那部分,然后说道。 “你看,这里是欧洲、这里是亚洲,这里是中亚,也就是我们的西域,就现在来看,未来世界的文明竞争,必定是在欧洲与我们之间的,欧洲的文明经历了黑暗中世纪的没落之后,正在迅速崛起,在过去的一个半世纪内,他们的文明正在迅速崛起,而在未来,他们也是唯一有可能挑战我们的,我们的文明与他们的文明有着本质上的不同,文明的竞争、文明的冲突,都将是不可避免的……” 指着地图的手指,从西欧向南方划去,然后落在奥斯曼帝国,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维也纳之战后,奥斯曼帝国的衰退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了,如果说过去他还是一个强国的话,那么现在和以后他将是猎物。至少将会成为我们的猎物,而且,你知道,你九哥他的妻子是拜占廷皇位的唯一继承人,他拥有拜占廷帝国的继承权,也必定将会在君士坦丁堡戴上拜占廷的皇冠,而在奥斯曼帝国的瓦解之后,巴尔干的问题就会暴露出来,是把那里交还给他们,还是建立一个受大明影响的塞尔维亚呢?这就是一个问题?” 笑而不语的看着儿子,朱明忠的心里发出了一声叹息,这或许是他对世界未来的最后的构建了。 大明治下的世界会是什么模样? 朱明忠并不清楚,但是他很清楚,自己需要做什么。在未来的几十年间,大明将会通不断的分封,在世界上构建起一个庞大的帝国,而这一帝国之中,不仅仅只有诸夏,还有通过分封皇子为他国国君的“册封国”,血统将会令这些册封国亲近大明,血统的影响也会让他们甘愿引进大明的知识,最终作为大明在欧洲的前沿。 “这是我们的机会,毕竟,土耳其人用了两百年的时间,摧毁了那里的一切,我们所需要的,就是重建,在当地被摧毁的信仰、文化上,渗透进入华夏文明的痕迹,所以,就我看来,你应该到那里,当然……” 看着儿子,朱明忠笑着说道。 “你也可以拒绝,毕竟,如果你选择接受的话,恐怕只有老天才知道,你什么时候可以就国,即便是你九哥,仍然还没有就国,不过,应该很快了。” 尽管早在数年前,就已经安排好了老九的婚事,甚至现在她们的孩子,拜占廷帝国皇位的直接继承人也已经出生,但是拜占廷复国仍然遥遥无期,老九和他的妻子仍然呆在南京的行宫里,如果说有什么好处的话,就是他的儿子可以接受大明的教育。他将会受到华夏文明的影响。意味着至少在未来那里的两代皇帝都将会深受华夏文明的影响。 “好吧,既然如此,儿臣又怎能拒绝呢?” 放弃了自己的选择之后,朱和垊像是想起什么似的,问道。 “在拜占廷复国后,土耳其人呢?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们的信仰与拜占廷人是截然不同的。” 抬起头,朱和垊看着父皇,他知道父皇在一些信仰上的习惯,他的母亲,早就改变了信仰。 “嗯……” 合上地图册,朱明忠先是一声长叹一口气,然后说道。 “他们的未来如何,会有拜占廷人去决定,就像你到了塞尔维亚,也需要依靠当地的人们,而不能全凭好人好恶。至于其它……欠下的债是当然要还的。” 沉吟片刻,朱明忠语气凝重的说道。 “就我看来,文明的未来在于发展,如果一个文明拒绝进步,排斥其它文明,仍然停滞不前的话,那么,他们是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 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答案…… “儿臣明白了。” 朱和垊点了点头,沉思片刻,然后又说道。 “父皇,儿臣的心里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他们能够很轻松的接受一个大明的皇子作为他们的国王,甚至皇帝呢?就像在埃及,那些埃及人,就可以接受一个大明的皇子作为他们的国王,将来如果塞尔维亚人不愿意怎么办呢?” “不愿意?” 微微一笑,朱明忠缓声说道。 “这又怎么可能呢?要知道,欧洲人与我们不同,他们相信贵族的血统,他们相信只有拥有贵族的血统,才能够成为贵族,成为国王,如果没有血统的尊贵,一切都是空谈,对于现在的欧洲而言,大明皇家的血统是最尊贵的,而且大明还是最强大的,所以,他们当然可以接受,就像……” 看着车窗外,此时列车正在渐渐减速,现在列车进站,透过车窗可以看到车窗外的人们,朱明忠突然笑道。 “为什么土人愿意嫁给明人?而且其家族也以土女嫁给明人为荣?其实,欧洲人与我们并没有多少区别,攀龙附凤是人的本性罢了,你的血统比欧洲所有的贵族更为高贵,对于国民来说,这就是他们得意的本钱,因为国王的血统高贵,这意味着,他们被更为高贵的人统治者,就像他们……” 指着车窗外的那些人。朱明忠继续说道。 “文明的优势将会让他们甘愿臣服于我们,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人来说。他们所能够体会到的文明上的优势。大体上也就是这样了,即便是天朝的一个穷光蛋。他来到了这里,也会被本地人高高在上的当成老爷,那些有钱的土人,会欢天喜地的把他们的女儿嫁给他,不是因为其他。仅仅只是因为他们是天朝人,我想这就是文明的优势。” 正文 第420章 影响(求支持,求月票) 华夏! 数千年来,这个词渗透并影响着整个东亚。这个词汇象征着文明、象征着开化,无论是日本,亦或是朝鲜,都深受华夏文明的影响。 可事实上,在东亚藩篱之中,受华夏文明影响最深的却不是日本或者朝鲜,而是位于天南的广南,也就是所谓的“安南”、“大越”。从秦始皇遣赵佗领五十万大军征岭南,设置了桂林、南海、象郡,再到汉武帝征服南越设立交趾郡。直至唐代,交趾与内地无异。 千百年来,即便是在唐末“背华自立”之后,其文庙以供奉孔子和周公,师法唐宋的科举制度;文章皆用汉字,汉音亦渗入土语。且千百年间,其一直自称“汉,人”,尤其是北方越人更是以此为荣,称南方高棉人为“高蛮”。 而到了兴乾后,当大明再次吞并这片华夏故地之后,一直自称“汉,人”并且以此为荣的越人,才得到了某种承认。 “自秦汉始,交趾并入华夏,土民耳濡目染,渐入汉风,千年政教,用夏变夷,今日此地土民与汉民无异……” 看似简单的文字,终于承认了越人的身份,也让他们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明人。 明人、大明、华夏! 这三者其实就是一个不断拓展的民族认同。 至少在眼下的大明是这样的。所谓的“抚夷属夏”,实际上就是首先通过教育令他们接受华夏文明的教化,再令其认同大明。 而最终,他们会成为明人! 这种看似反动的民族融合政策,在朱明忠看来,是大明唯一的选择,如果大明想要建立一个千年帝国,就必须将本国的不同民族融合成一个民族,做不到这一点,那么在两百年之后,大明必将会为此付出代价。 也正是基于朴素的“民族融合”观,在兴乾之后,他首先是将包括明人在内的大明之民融为一族,在南方提出“汉苗同源,入山为苗,出山为汉”,而且就历史而言,并没有任何问题,毕竟蚩尤也是华夏先祖。正是通过这种认同,将南方的山民纳入汉民的行列,至于一些风俗习惯,则只是“居于山林不受教化”导致。 民族融合的前提是文明的认同,而文明的认同通过教育就可推行。在大明的西南诸省如此,在交趾同样也是如此。 穿着打扮与普通商人无异的朱明忠,带着儿子在几名侍卫的陪同下进入靖安州时,并没有什么异域的感受,无论是路边的建筑或是路人的服装、相貌皆与明人无异。 “父亲,我们现在去那?” 跟在父皇的身边,朱和垊问道。 “先在随便逛逛吧。” 朱明忠笑着说道。 作为宁靖郡国的王城,这座城市并不大,人口不过区区数万,瞧着与大明内地的县城无异。不过即便是如此,行走在这座城市的街头,朱明忠仍然是一副兴致勃勃的模样。 广府话、广西话以及官话在街上混杂着,偶尔的还能听到一些土语,不过大多数时候,都只能听到官话,尽管许多人的官话说的并不流利。不过即便是如此,也让他倍觉欣慰。 “走,我们到那边的茶馆里的喝口茶。” 指着路边的一个茶馆,朱明忠就直接走进了茶馆,朱和垊和几名侍卫也急忙跟在他的身后。 “哎呀,几位客官二楼雅座请……” 茶馆的伙计一见有客人上门,善于察颜观色的伙计连忙招呼着。 “客官要喝什么茶,一瞧客官您的打扮就知道你们肯定是从天朝来的,肯定是喝天朝茶,我们这里上好的碧螺春,还有……” 在小二介绍着茶叶时,朱和垊则在一旁说道。 “一壶上等的碧螺春就行了,对了,你是怎么看出我们是从天朝来的?” 大家的相貌、打扮似乎没有什么区别啊。对于伙计一眼看出他们的来历,朱和垊倒是有些好奇。 “公子,一看先生和公子气宇不凡的模样,那肯定是天朝人物,小邦寡民是绝不会有先生公子这样的人物的……” 小二笑嘻嘻的答道,对于这个答案,朱明忠微笑道。 “你这人倒是会说话,你是本地人,还是从内地过来的?” “回先生,小的是本地人。” 小二的回答,让朱明忠打量了他几眼,然后点头说道。 “你的官话说的倒也流利,我看就是不少内地人的官话,也不一定能比得个你。” 内地像是两广、福建等地百姓更习惯说方言,这一次途径广东、广西时,对于当地百姓说方言,朱明忠可谓是深有体会,甚至许多火车站的员工,也只能说方言,否则就无法与当地百姓沟通,反观在这里,许多人都说着发音有些生硬的官话。 “嘿,先生,不是我吹牛,不少内地人根本就不会说官话,反倒是我们,上过社学的人,是都会说官话的,就像我说的官府,很多人都说和宫里说的没有区……” 瞧见小二得意模样,朱明忠笑道。 “想必你学官话的时候,肯定没少用功吧。” “用功,哎,先生不知道,在社学里读书的时候,如果不说官话,是要被罚抽戒尺,还要挂牌子罚站,我刚到社学的时候,手天天被打肿,天天罚站,后来罚着罚着就习惯了……” 小二的回答,让朱和垊的神情变得有些异样,他没有想到,熟练的官话背后,居然会有这样的事情。注意到儿子的异样,朱明忠点头说道。 “哎,这么说,你当初学官话,是没少受罪吧。” “受罪?” 摇摇头,小二说道。 “也谈不上受罪,我们是明人,自然要说官话,要不然大王说什么我们听不懂,我们说什么大王听不懂,这样即便是官府说我们是明人,也没人把我们真的当成明人,客官,只顾得说话,忘记给您们要茶了,您们稍待,我这就去给你们把菜送来……” 在小二离开包厢后,看着神情不太自然的儿子,朱明忠笑着问道。 “怎么,感觉有些不舒服?” 摇摇头,朱和垊反问道。 “父亲,是不是,在这里,所有的地方都是如此,如果不说官话,就要受到惩罚?” “嗯,大抵上应该都是这样……” 朝窗外看去,朱明忠说道。 “不过,这里应该更宽容一些,毕竟,这里的百姓千百年来一直受汉风影响,在习俗上与我们并没有太多的区别,在秦、周、桂等国,推行的教化更严厉一些,毕竟,必须要有文化上的认同,才会让他们认同华夏,认同大明,而语言、文字的认同,又是所有一切的前提,只有通过文明上的认同,将来,这里的人民才会真正的融入大明。而这种文明上的融入,大概需要五十年左右的时间,说官话、习汉字、从汉俗,如此推行几十年后,他们身上土民痕迹就会完全消失,就会变得与明人无异,到那时,就不分华夷,所有人都融合为一体,而这种认同基础就是语言、文明,对于诸夏各封国的国主而言,他们以少统多,想要做稳天下,就必须加强文化上的认同,在文化上强制认同的同时,通过联姻开成血统上的融合,然后在这一基础上,构建起一个属于他们的国体,甚至文明……” 看着窗外熙攘的行人,朱明忠知道这种融合才是未来,是人类的文明的未来。 事实上,这样的融合并不仅仅发生在诸夏,在北方同样也在实施,对蒙古人的融合,是通过商人、驻军娶纳蒙古女子的方式推行,在朝鲜是通过的设立社学的方式,至于东北等地的生女真则是采用一种相对强势的方式,至于西南山民,则是采用相对温和的手段。现在的融合是一个被人为加速的过程。看似温文尔雅,可是实际上,却又是强制的、不容抗拒的,不过即便是如此,手段也比历史上的蒙古人更为温和。 “属于他们的国体和文明?” 朱和垊的眉头微微一扬?神情中带着不解。 “是啊,诸夏虽然是大明分封的封国,受大明文明的影响,但是因为自身环境以及土民性情的不同,他们最终会发展出属于自己文化,正所谓“桔生淮南为橘,生于淮北为枳”,诸夏的文明虽然受大明影响,但是,他们的百姓,大抵上都是土人,就像……” 指着窗外的路人,朱明忠看着儿子笑问道, “你看,他们与内地百姓有什么区别?” “与内地百姓有什么区别?” 看着窗外的路人,表面上看来,确实与内地百姓无异,但仔细观察一会,朱和垊还是找到了一些不同。 “似乎衣裳与内地有所不同,尤其是女子的衣服,似乎、似乎大都是广领……” “诸夏女子多着广领,犹近唐宋风……” 朱明忠笑道。 “其实,从汉代起,汉家女子的衣裳大抵上都是以广领为主,唐代更甚,宋代服饰沿袭唐代,所流行的也是身前半露的广领服饰,高交领服饰是金人带入中原的。宋灭亡以后,汉衣受金蒙女装影响才告别的低领。封建诸夏于南洋,南洋四季皆夏,所以,适合北方苦寒天气的高交领女装不为百姓所喜,所以类似唐宋时期的广领服饰就开始于诸夏流行,后来又传至诸夏,现在于内地也颇为风行,不过,这也算是回归正源吧……” 其实,即便是“程朱理学”对服饰的要求也不保守,淳熙年间,朱熹定女性礼服为大衣,褙子为窄袖对襟,里面配抹胸(内衣),也就是广领半露。现在广领呈现出取代高交领女装的趋势,在朱明忠看来反倒是件好事。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一种传统的回归。 “当然,广领服饰复起于诸夏,所谓“秦服”、“周服”、“桂服”以及这里的“南服”,其实只是华夏文明于诸夏各自发展的一种体现,服饰上如此,语言、文化上也是如此,就像周天子分封各国之后,各国皆因地制宜的发展出适合自身文化,也正是这些文化共同构成了华夏的文明,现在,大明是向诸夏传递的是华夏文明本质上是大明的文明,但是未来的华夏文明,必定是包括诸夏诸国文化在在内文化统称,嗯,未来的拜占廷、埃及,巴尔干,也会受到华夏文明的影响,并在华夏文明的影响下发展出截然不同于欧洲的文化,而华夏文明同样也会受到他们的影响,那怕是非常细微的影响,这是一个互相影响的过程,任何一个文明想要获得发展,必须要持以这种开放的心态,其实,华夏文明能够有今天,也正是因为这种相互交融、相互影响,若非是如此,又岂会有今天华夏文明的繁荣?” 听着父皇微笑着说完这番“文明发展”的观点后,朱和垊皱眉说道。 “父亲,那么是不是未来的巴尔干也必须要像这里一样?” “不,完全没有那个必要,毕竟那里截然不同于这里。” 看着窗外的那些路人,无论是从任何一个角度看来。他们和内地人并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欧洲却不一样。朱明忠对儿子说道。 “这里的人相貌上与我们是相近的,血统上文化上也是,但是巴尔干,那里的人和我们截然不同。同样文化上也有着根本上的区别,我们所需要的只是一个受我们影响的巴尔干,而不是一个华夏化的巴尔干。而且,至少在未来200年内,我们都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但是我们却可以影响他们,他们接受我们的文明,接受我们的影响。” 征服欧洲,至少现在朱明忠并没有兴趣去征服那个充满饥饿,贫穷以及疾病的地方,但考虑到在另一个世界那里是现代文明的诞生地。所以朱明忠才会费尽心思去安排这些。 “只需要做到这些,也就足够了……” 就在这时从窗外传来的激动的喊叫声打断了朱明忠的话语。 “完了,建奴完蛋了……” 顺着声音朝窗外看去,只看到有一个年轻人在那里激动的发着号外…… 正文 第421章 等待(求支持,求月票) 晨雾,在阳光的照耀下,有些不太情愿地散去,露出了漫山遍野安营扎寨、正在沉睡的一支军*,队。 沉寂了一夜的军*,队苏醒了过来。从帐篷里走出来的官兵们,或是吃饭,或是沿着营地前的道路朝着前方走去,那条在他们脚下踩踏的道路,已变成了一条大路。远处一条小河缓缓流淌着,尽管冬天到来了,但让人庆幸的是,河水还没有结冰。 “也许,再过几天就下雪了。” 杨成自言自语道,手中抱着几件军装的他,想去河边洗洗衣裳,已经积了好几件脏衣服了。 坐在河边的石头上,杨成拿着肥皂洗着衣裳,肥皂泡在河水里漂流着,在河边的到处都可以看到正在洗衣服的战士,这里和内地不同,在内地,他们可以把脏衣服丢给兵营附近的洗衣房,只要花上几十文钱,就能把衣裳洗个干净,但是在这里并没有百姓开设的洗衣房。 就在他们洗着衣裳的时候,小桥上一个骑兵骑马跑了过去,他看到河边正在洗衣裳的战士们大声喊道。 “快点,快点,别洗衣裳了,赶紧回去,要行动了……” 那个骑兵是传令兵,对于他的话,没有人会怀疑,原本正洗着衣裳的战士们一听,无不是纷纷放下手头的活,只是简单的把衣裳在水里捞了一下,然后就抱着衣裳朝各自的营地跑去。, “要行动了!” 一回到营地,杨成就对弟兄们嚷道。 “明天咱们就要行动啦!是镇指挥部的传令兵说的。” 眉飞色舞的杨成,朝队里的弟兄们说道。 “等了这么长时间,终于他么的不用再等了,到时候,炮兵肯定会先轰开城墙,就那道土墙,我敢说,只要一炮打过去,肯定就能轰塌了,然后咱们直接杀进去,把城里头的敌人杀个干净。” 他对身边的弟兄们描述着一个场面十分壮观的战役,甚至还进行了战斗的部署,看起来似乎也是既果断又详尽。 “得了,得了,等到命令下来再说吧,这样的事,咱们都碰着好几次了。” 相比杨成的激动,周围的弟兄们似乎没有多少兴趣,他们纷纷四下散开来,似乎对这样的“谣言”已经不怎么相信了,可是在一排排低矮的茅棚之间,他们就那么三三两两的坐着,检查着手中的武器。 而一个本地的土人车夫,原先在弟兄们的热情的邀请下,在弹药箱子上表演起了舞蹈,这些所谓的“土人”,其实大抵上都是“旗人”,或许他们自称“明人”,可是相貌却与明人不同,他们的母亲往往都是本地的色目土人。受母亲的影响,他们大都是能歌善舞。 先前在弹药箱上跳舞的李还给弟兄们晾到一边,只好丧气地坐在那里,也就是在这时候,有一个军官拿了一个布袋给他。 “给,拿好了。” 这是一小袋馒头,也是李还愿意跳舞表演的原因,他希望通过讨好这些兵士,去换取额外的食物,馒头、面粉甚至喂马的玉米,这一切都可以改善他和家人的生活。 “谢、谢谢军爷……” 对于李还的感激,军官压根就没有看在眼里,不过只是几个馒头而已。 “鬼话!全都是鬼话——都是骗人的鬼话!” 另一名二等兵的嗓门很大。他的脸涨得通红,双手气冲冲地往裤袋里一捅,压根就没有任何检查武器的意思。 “我才不信该死的部队会行动,咱们钉在这儿啦。过去两星期就有八次准备行动,可一回也没动成,照我说,咱们就是在这里吃饱了等饿,等到城里头的人,都饿死了,到时候,就让咱弟兄们进去收尸。” 弟兄们的反应让杨成感到有责任去解释一下。 “哎哟,你想的美,收尸?指不定都让人吃完了,还收什么收?” 下士抢在他前面在那骂骂咧咧起来。 “这不,学学我,我昨个刚给自己的窝棚里铺了层木头地板。刚来到这的时候,我可是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把住处再收拾得舒服一些,那时候,总觉得咱们马上就要行动,可现在……哥几个,我觉得咱们差不多要永远在这里住下了,这住的地方收拾舒服一些,日子也舒坦不是?” “话也不能这么说,指不定这次就是真的了……” 大伙们在那里争得热火朝天。有人还在那里把作战计划讲得头头是道,结果遭 到认为不会行动的弟兄们的反对。大家伙在那彼此说着各自的观点看法,都想引起别人注意。而杨成兵则不断应付众人的发问。 “咱们要干啥呀,杨成。” “要行动。” “噢,满嘴瞎咧咧。你咋知道?” “哼,爱信不信,我不在乎。” 杨成答话的样子耐人寻味,不屑拿出证据的态度令所有人都深信不疑。不少弟兄开始检查着各自己的武器。 竖起耳朵,听着弟兄们在那里七嘴八舌的议论。听够了行军打仗的闲聊,李明天重新走进了自己的窝棚。在冬天的时候,这半入地的窝棚比帐篷要暖和,所以在天气转凉之后,窝棚纷纷取代了帐篷。 李明天只想独自待着在这里,好让自己一个人静一静。在木板床铺上躺下。另一头,弹药箱被用作家具,垒在火塘边。 木板壁上贴了一张画刊上撕下来的画,简单线条勾勒出来的女人,是战士们的某路安慰,木钉上一溜挂着几支线膛铳。装备都挂在墙上上,头顶上一顶折叠帐篷充当屋顶。 外面的阳光照在帐篷上,使窝棚里发出浅黄色的光。小窗射进来一束阳光,在乱 七八糟的地板上留下一块斜斜的白印子。火塘上的青烟时时不睬泥巴做的烟 囱,在屋内缭绕不散。这靠不住的烟囱和柴火,时时刻刻有将整座棚子一把烧 掉的危险。尽管如此,火塘仍然是入夜后他们唯一可以依赖的取暖的工具。 李明天被刚听到的消息吓得有点恍恍惚惚。 看样子,到底要开打啦! 明天,也许,就有一仗! 他也得参加。 尽管在参军的时候,他就知道,战争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他只要一想到死亡,就会感觉到恐惧。 当然,和许多年青人一样,李明天同样一直梦想打仗,他曾想象过自己在战场上流血战斗,想象着那横扫一切的炮火,这一切都曾使他浑身激动。在梦中,他目睹自己参加过多次战役,当他凯旋的时候,乡亲们会祝贺他,会羡慕他。 可是一觉醒来,面对着随时将要投入战场的可能时,他却感觉到害怕,感觉到恐惧。他不断的想让自己变得坚强一些,以令自己不会临阵逃脱。 尽管他知道,自己不会临阵逃脱,但是他真的恐惧死亡。尽管他的内心充满了对胜利和军功的渴望。可另一方面他心中生出一种无谓的恐惧。一想到打仗,眼前就出现种种的可能。 死亡的可能! 他寻思着将会遇到的危险,没勇气能够做到坚定不移。 从铺上一跃而起,李明天开始神经质地来回走动。 “老天爷啊,我这是怎么了?” 李明星抱着头大声间自己。 从前对自己的所有认识都是模糊不清的,李明星没有想到对自己竟然毫不了解,他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这么胆小。他害怕因为自己的胆怯,令自己和家人甚至整个李家都陷入永远的耻辱。 逃兵! 懦夫。 “啊!” 他再次沮丧地大叫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赵鹏走了进门,嗓门响亮的王远紧随其后,两个人仍然吵个不停。 “好啦,” 赵鹏进来时说道,表情丰富地挥挥手, “随你信不信我的话。你只要坐下,老老实实等着就行了,很快就会明白我是对的。” 王远同样也显得很固执,他随口说出一句: “哼,你总不能这么肯定吧,你以为你是镇守使哪?” “我也没这么说啊,我就是一个上等兵而已。” 赵鹏一边说,一国开始往背包里收拾零碎东西,显然,他已经认定了明天肯定会开战。 瞧瞧弟兄忙碌的身影,李明天问道。 “要开打了吧,是吗?” “肯定的,” 赵鹏自信的回答道。 “只要等到明天,咱们就能见识见识最大的一仗。等着瞧好啦,等打完这一仗,咱们这辈子,都能在别人面前显摆。” “真的吗?” 李明天问道,他感觉到自己的心脏猛的跳动了一下。 “嘿,我说兄弟,这回你就可真能确眼看到打仗啦,地地道道的大仗。” 赵鹏有些得意的说道。 “明天,保证了万炮齐鸣,到时候,那炮都能把天给轰个洞出来……” 他一心要向弟兄们展现出一场激战的战事,但描述的并不怎么详细,不过即便是如此,也足够让大家想象明天的战斗会有多么激烈。 “你就吹吧……” 王远随口哼了声,然后嚷嚷道。 “明天要是打仗的话,我的姓就倒着写!” “你是姓王吧,倒过来写也是王吧!” 赵鹏笑着说道。 “你小子找抽哪,又他么刁骂我!” 王远听到他话中骂人的意思。 “嘿,明天你看呗!” 占了句便宜的赵鹏没有继续,而是岔开话题又说道。 “明天肯定要打起来,我听说已经有好几支部队,今早出动了,听说营地里头没剩下几支部队了。他们已经进入前线了,我有个同乡是亲眼见到的,我敢说,明天肯定能打起来,” “真的……” 李明天愣愣的看着赵鹏。这时,他听到赵鹏在喊他。 “明天!” “啊?” “明天,你觉得的,我说的对吗?” “噢,能打好的,依我看,打起来倒是不错。” 李明天不愿意让别人看到他的胆怯,他非常滑头地不想参与到弟兄们的争执之中。 “当然了,打不打,最后还得看晋王的命令不是,没有命令过来,肯定是不会打的,如果有命令下来,就是天上下刀子,也要杀过去。” “你小子,说了等于没说,你说咱们营里头会不会有人开小差?咱们营里的新兵那么多。” 赵鹏的问题,让李明天的心头一颤,他该不是看出来了吧。不过他似乎没有看自己,只是埋头收拾着东西/ “噢,没准儿会有几个。不过哪个团没这号人,尤其头一遭碰上枪林弹雨的,没有人敢当逃兵,顶多也就是不敢冲锋,被吓唬住了而已。这有啥大不了的?” 李明天摆出一副宽宏大量的模样。 “当然,大多数弟兄肯定不会那样的,他们肯定是想打个痛快。别瞧咱们营里头的“新兵多”,可可弟兄们个个都有种,只要开了头,弟兄们肯定会打得非常勇敢,不比别人差。” 他特别强调最后一句话,不比别人差就行。这也就是他现在的想法,不比别人差就行,然后保住自己的性命。 “得了,得了,你们就别在那一唱一喝得了,我敢说,明天肯定打不起来……”王远的大嗓门又一次响了起来。 “肯定能打起来,我敢说,要是快了,指不定夜里就打起来了……”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吵得不可开交,在这个问题上,似乎两人谁都服谁,可是争执这些又有什么意思呢? 看着他们两个人在那里争执着明天会不会打起来,李明天实在弄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争。 “其实,不打也好!” 终于,李明天开口打断了他们的话: “要是不打的话,等这一个冬天过完,指不定城里的人都饿死了,到时候,咱们也就不用再打了,这仗赢得轻松。” “放屁,那样的话,咱弟兄们还捞什么军功!” 王远立即不乐意起来。 “可不是,没了军功,咱们当兵干啥?” 赵鹏意味深长的说道。 “我早想过啦。只要上了战场,我就拼了命的多杀几个敌人,然后立下军功。没错,就是这样,老天在上,我到时候肯定能立下军功……” “哼!你以为,就你一个这么想吗?” 王远又哼了一声。 每一个人都渴望着军功,所有人都是如此,看着战友们,李明天沉默了下来,在他为自己的胆怯而懊恼时,突然,空气中隐约的传来了爆炸声。 正文 第422章 (求支持,求月票) 风雨飘摇! 临近末日,即便是作为皇帝,玄烨的心里也会生出这样的感觉,一种绝望的感觉,不过在大多数时候,他都会隐瞒内心的想法,也就是只有在少数几个人的面前,才会显露出内心真实的想法。 此时看着跪在地上的王熙,对于这个曾经拟写先帝遗昭的汉臣,玄烨一直都是极为信任,先帝这么相信他自然有先帝的道理。玄烨继位之后,对于他同样也是极为信任。在他看来,王熙是朝中难得几个可以信任的汉臣,甚至是可以托付重任的人,他和王化行不一样,那个逆臣辜负君恩,但是王熙不会,当然他现在也没有那个机会。 现在看起来汉臣不是不可以用,关键是要看用在什么地方,让他们去领兵打仗是肯定不行的。他们到最后还是会背叛大清。只要他们手中有兵有权。他们骨子里瞧不起旗人,在他们看来,所有的蛮夷都是蛮夷。让他们当个不能领兵的谋士。自以为聪明的明人,为了高官厚禄还会尽心尽力。一旦让他们领兵,让他们手里掌握兵权,他们只要看准机会就会造反。 只可惜直到现在自己才想通这一切,其实这一切在史书中。早就有了记载。那些人表面上看是忠心耿耿,可只要他们抓住机会总还是会造反,总还是会记得他们的身份。 那些人啊! 终归还是忘不掉自己的身份啊! 想着这些年的过往,想到自己居然直到现在才想通其中的应有。玄烨后悔之余。更多的是感叹。 良久之后。他才感慨地说。 “要是大臣们都似先生居官清正,忠心耿耿,国事何能坏到今日地步!” 王熙再次叩头,颤声说道。 “陛下!国家到此地步,老臣死不蔽辜!” 他这当真是忠心耿耿的话语吗? 至少现在看起来确实如此。这些人只要他们手里没有兵权,作为谋士他们肯定是忠心耿耿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也还是可以相信的。 玄烨愣了片刻,问道: “你何出此言?” “臣有误君误国之罪。” “你何事误国?” “此事陛下不知,但臣心中明白,如今后悔已无及矣!” 玄烨听出来王熙的话中含有很深的痛悔意思,但是他一时尚不明白,一边胡乱猜想,一边问道: “你所指何事?” 王熙跪下身来说道。 “今年岁初,明军大举犯境,明军势大,而不可挡,靖南守御亦弱,识者无人不知靖南将不能坚守。众臣建议皇上乘敌兵尚远,迅速起驾往南,然后凭借南方深山与兵源,整军备武,待明军深入时,予其以重创,次第再收复天下,此是谋国上策……” “当时王化行那厮献计,让朕以自身为饵,诱明军集兵靖南,再调兵北上,里应外合,如此既可重创明军,如此建议乱了朕意。此计未行,朕如今也很后悔。可恨太子无知,竟然杀害忠良,逼反王化行,以至于前功尽弃,如此逆子殊为可恨至极!” 提及太子时,玄烨是一副恨不得食其骨的模样,所有的计划都因为太子的无知而功亏一篑,这让玄烨如何不恼火。 “虽然当时皇上为天下计,不惜以身犯险。但臣是两朝之臣,当时也顾虑重重,未能披肝沥胆,执奏南狩,也同样有误君误国之罪。” 所谓的“南狩”不过只是“逃跑”的代名词罢了,毕竟是忌讳南逃的。 “你当时建议择重臣护送太子抚军南方,也不失为一个良策。” “臣本意也是要建议皇上往南京去,因见皇上圣意已决,所以臣就改为请送太子抚军南方了。” “啊!” “确实如此,所臣也有负国之罪。” 玄烨沉默片刻,但他对王熙没有抱怨,摇头说道。 “气数、气数,实在是气数啊!” 停了片刻,玄烨又问道。 “那据你看来,当时如若朕去南方,路途如何?” “当时明军刚刚犯境,欲拦截圣驾南狩,根本无此可能。欲从后追赶,尚隔千余里。所以皇上和靖南军民大可安然撤往南方。” “可是即便是撤往南方,又有可用?百万军民如何就食?如何安置,况且明军又岂会放弃追击。” “皇上,南方山高路险,明军即便是追击,也要翻山越岭,山高路远、道路如此困难,明军或许可以占得了一时,又岂能占得了一世,这山中不适合大队人马集结,小队人马,我大清自然可以从容应对,久而久之,明军势必为我军所疲,若是皇上再去帝号,不定明军也就乘势收兵了……” 王熙的话,让玄烨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朕也不是没有这么考虑过,只是当时顾忌太多,而且,朕觉得,只要朕在,明军势必会一路追杀的!就像当年明廷追杀元顺帝一般,一路追杀,直到其身死,才收兵南返。” “陛下!那是因为蒙元根基尚在,是因为元顺帝仍然自称为帝,以臣看来,若是陛下南狩时,去除帝号,明军即便是追击,想来也不会穷追不舍,现在……” 抬头看着陛下,王熙又说道。 “其实,现在这个局势,看起来对皇上似乎不利,可实则现在看来,可能更有利一些。” “更有利一些?怎么说?” 玄烨不解的反问道。 “皇上,其实,现在看似处于绝境,可实际上,如果抓住机会的话,倒不是无路可走的。” 跪在地上的王熙抬头来,看着皇上说道。 “皇上,臣有一个建议,从大内侍卫中召千名敢死之士,以护卫皇上突围离开南京。臣在密疏中不敢明言,恐触犯皇上的忌讳。今日事已至此,臣不能不说。臣以为,如此必可助皇上南狩时扈!” “道路纷扰,纵然招到千名死士,又能济何事?况且明军于城外层层设防,即便是有死士护士,仅凭千人,又岂能杀得出去?” 对城外形势非常清楚的玄烨,当然不觉得这个法子有什么可用的地方。 “倘若皇上南狩,臣当然要计出万全。明军看似于城外重重布防,可并非没有漏洞可寻,以臣看来,要是皇上有意杀出重围,不妨先令重臣领兵,杀向敌阵,不计代价,冲破敌阵,趁前方混乱时,再由一忠贞知兵心腹统带千人,不离圣驾前后,若是不得已,可再由这千名死士冲杀,而皇上可同近随杀出重围。离开靖南往南不过区区数百里,沿途无人,尚还算平稳。皇上轻装简从,可直趋南方,只须二三日即可赶到。待陛下一到南方,可就地召南方驻防扈驾,然后可以缓缓撤入山内。” 玄烨沉思片刻,然后又问道。 “宫眷如何?” “若是明军尚未围城,当时皇上下决计南狞,自然可以同行……可是现在,只有请其为大清国尽忠了。” “倘若明军闻讯后,倾巢入山,不寻得朕,誓不罢兵,又该如何?” “倘不得已,可以走海道西狩。” “海道西狩?” 玄烨不解的看着王熙,目光中充满了疑惑。 “是的,皇上,就臣所知这天下之大,远超过我等想像,这几年,臣从明朝地理书籍中得知,除神州之外,尚有美洲、非洲、欧洲等地,而明朝虽然封建天下,可是其封建者无外南洋、新夏以及北美。除这些地方之外,天下还有其它地方……” “你是说天竺?” 玄烨自然想到了莫卧尔的天竺,想到了巴布尔。 “非也!” 迎着皇上的目光,王熙说道。 “如果明人穷追不舍,那么即便是圣驾撤往天竺,即便是短期内安全,可却难保将来,所以臣以为,可以西狩……非洲!” “非洲?” 玄烨诧异的看着王熙,作为皇上他同样看过不少地理书籍,自然也知道非洲在什么地方。 西狩……非洲! 这,这是什么意思? 即便是身为皇帝,见惯了太多靠谱的、不靠谱的东西,可是现在玄烨仍然被王熙的建议吓了一跳,或者说,因为他这天马行空的想法,而惊骇不已。 非洲? 那里是什么地方? 按照地理书上的说法,那地方除了遍地的黑肤生番之外,就再也没有了其它,甚至许多大明的探险家,直接了当的称当时并不适合人类生活,至少不适合建立殖民地。 ……突然,玄烨的心里冒出了另一个想法,如果大明觉得那里并不适合建立殖民地,只是在沿海建立一些航海站的话,那岂不是说,大明永远都不会染指非洲,如果撤到那里的话,或许……会有一念生机! “是的,陛下,非洲目下只有野人生番,尚没有国家,即便是明国,于非洲亦只有好望角一地作为殖民地,其它各地大都维持原始状态,当地野人生番性情愚钝、懒散,若圣驾西狩非洲,其势必不会为我之患,而圣驾到达后,为防患未然。可以直接进入内陆腹地,其内陆腹地,一直不为外人所进攻,皇上可于内陆重建大清,如此,于外界看来大清消亡,可实则却于潜龙于渊,只待数十年生息后,我大清,自然可以再次崛起。臣以为,如此,我大清方才有中兴之望啊!” 心急着大清国的将来,泪流满面的王熙,跪在地上浑身不住的颤抖着。 “皇上,臣请皇上南狩!” 临到眼下亡国的境地,玄烨对这位王熙的忠心十分感动,不禁感动的涌出热泪,哽咽道。 “王熙,到了这个时候,你所思所想仍然是我大清的将来,算起来,你是明人,可是你这个明人,对大清却比许多皇亲国戚更是忠心啊,要是满朝的大臣,都和你一样,我大清国,又何至于今天啊!” 或许这样的话在旁人听起来像是讽刺,可是听在王熙的耳中,却让他感激涕零道。 “皇上,臣能得皇上如此褒奖死而无憾,只是臣身为朝臣,还是要再请皇上以大清国的将来为计,请皇上南狩……” 此时的王熙完全是一副忠心耿耿的模样。你只是看他的表情,他的做派没有任何人会怀疑他对大清国的忠心。 只不过他并不知道。对于他尽心效忠的主子来说,对于他的忠心耿耿却是半信半疑的。 闻言,玄烨便叹息道。 “哎,现在局势如此,如今说也晚了!” 玄烨此刻心情只求活命,可他也知道,现在的情况是活路难寻啊! 便是他对王熙是半信半疑的。也不妨碍他这个时候。选择相信他。毕竟。至少从表面上看起来她的建议确实有那么几分可行的希望。 “出不去,所有的一切都是白搭啊!” 因为王熙提到由海道西狩的话,忽然使他产生一线幻想,低声问道。 “海道西狩,西狩非洲,此计真的能成吗?” 姑且不说其他,就是这样的建议确实有那么几分成功的可能。至少看起来比逃到印度更可靠一些。人在绝望的时候,总会对希望充满渴望,哪怕是那希望是看起来是极为渺茫的。 “此计定能成功。” “怎么说定能成功?” 玄烨按耐下心头的狂跳,原本的一线生机在这个时候又被放大了。 难道真的还有机会? “回皇上,海船出海后,陆地既对其音信全无,只要做好保密,皇上只管乘船离开大陆,而非洲各地一无国家、二无城邦,皇上抵达非洲后,既可焚船深入内陆,而即便是明军知道皇上乘海船离开,可只要他们从各地的消息中提到,皆没有发现皇上的行踪,最终,他们会误以为皇上的船碰到风暴,消失于海上,如此下落不明,明军自然也就没有了讨伐的目标,一两年内,他们或许还会查找一二,时间一次,自然会放弃,再过二三十年,只恐怕世人早已经忘记,而我大清自然可在这种遗忘间,奋力中兴……” 王熙的建议让玄烨深以为然的点着头,最关键的就是让他们找不到自己,只要没有目标,明军自然而然的会停止追击,即便是他们想追到天涯海色,也得先找到天涯海角才是,如果他们找不到的话,即便是在那里不能够中兴大清,总可以把大清国的香火传承下去吧。 心里这么寻思着。玄烨也就静下心来听王熙再说下去。 见皇上听的认真,王熙接着说道。 “皇上想必会考虑,这海船从那里来,其实,想要得到海船倒是再简单不过,如今明朝兴贸易于海上,海船岂止数万艘,仅就是在波斯各港,就有明船不下数百艘,到时候,可以请可靠的人雇佣海船,只待上船后,再制住海员,令其将皇上送往非洲,待到了非洲后,再将其杀死,或是烧船、或是沉船于海上!而且船上火炮,也可以供皇上进入内地使用。” 听王熙头头是道的建议,原本只是有那么一点心动的玄烨突然意识到。这或许是对大清最有利的选择了,甚至也是这么多年以来,最为现实的选择。毕竟只有这么一个选择可以让明朝放弃。放弃对大清国的穷追不舍。 只要能够摆脱明朝,玄烨自己就一定能够中兴大清。一定能够重振大清国的声势,想通了这一点之后。他不禁懊恼万分的顿足说道。 “哎如今后悔已迟,可恨!可恨!若是能早听你的劝,又何至如此啊!” 一直以来,尽管玄烨曾不止一次的幻想过,自己能不能像巴布尔一样在异域中兴大明,但是如影相随的大明,却总像是恶梦一样,难以摆脱,但是现在,王熙的建议,让玄烨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让明军放弃追击的希望。 可是这一切来的总归是太晚了! 忽然,就在这里,主事太监不管皇上正在同王熙谈话,神色仓皇地掀帘进来,跪到皇上面前,奏道; “皇上!奴婢有紧急军情奏闻!” 原本正为自己错过机会懊恼不已的玄烨的脸色突然煞白,心头一阵急跳,怯声问道。 “什么事?怎么回事?……快说!” 王熙也诧异的看着这闯进来的太监,难道城中出事了? 看着惊慌失措的太监,玄烨跟着从御座上突然站起,浑身惊颤的他惊慌不已的问道: “快说!是不是城上有变?” “回,回皇上,城,城内传来消息称,称,朝廷打开城门,放妇孺出城,现在城内外到处都是想要出城的妇孺,城门那边眼看守不住了,妇孺之中混杂着的青壮,想要打开城门乘乱出城……” 闻言,玄烨只觉得的一阵目眩,乱民要打开城门!这岂不是等于敞开城门,请明军攻城吗? “快,快,立即告诉步兵衙门,让他们会力弹压乱民,绝不能放一人出城……” 不等玄烨把话说完,跪在地上的王熙眼前却猛然一亮,刚开始他还有些犹豫。是想到皇上之前的表现,他突然想明白了,对于现在的皇上来说,重要的是自己活下去,至于其他的并不重要。他大声说道。 “皇上,臣有一个想法,不知该不该说……” 正文 第423章 (求支持,求月票) 进了十月,天气越来越冷,尽管雪还没有降下来,但是对于靖南城内的人们来说,冬天的到来,意味着死亡。 长期的缺粮,使得城里的人们无不是身体极为虚弱,在饥饿与寒冷的双重折磨下,不知多少老弱先后身死,尽管这一切让城中的“肉市”兴隆了不少,可所有人都知道,没有几个人能熬过这个冬天。 一场白毛雪之后,城里就不会再有死人了! 在人们穿上棉袄的时候,这样的话语在城中流传着,对此,没有任何人会怀疑,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事实。 对于困守在城中,处于饥寒交迫中的人们而言,这或许是他们唯一的出路了。 就在人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不知从那里传来的消息说:今天巳时内外城门九门开放四个时辰,妇女老弱可以出城逃生,壮年男子不许混出城去。 这个消息没有人知道,是从那里传出来的,但可以肯定,大家是从衙差的口中听说的。在不到半个时辰里头,消息就传遍了全城,在城内居民中引起前所未有的震动。 这一阵子,人们早就在那里传说着什么李定国曾给皇上一封密书,说他体上天好生之德,不忍见全城百姓同归于尽,要主子速将老弱妇女放出城去。可是皇上、朝廷和靖南知府对这件事讳莫如深,坚决否认李定国曾有这封书信送进城,甚至还说,明军要饿死他们。 可是对于饥肠辘辘的人们而言,他们对这封书子的传说是半信半疑,直到现在那些衙差们到处说道着城门大开,准妇孺逃生的消息后,所有人都相信,这件事是真的。 在给人们带来生的希望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各种疑虑和将要生离死别的悲伤。城里的人们纷纷议论着,有的人担心明军未必像传说的那样不随便杀戮老弱,有的人担心明军的报复。当然,更多的人担心,出城之后怎么办?毕竟,他们在城外根本就没有什么亲故,出了城,也没有安身之处,到时候妇孺们又如何求生? 这一切都使人们产生各种疑虑。而且男人们不许出城,这样一家人难免生离死别。所以听到这个消息后,家家都在议论,家家都有哭声。 “真的,真的,是真的,再不走就来不急了,快点,什么都别收拾……男人?管他什么男人女人,换上女人的衣裳,不一样的出去……” 又一次,作为衙差的黄老六对邻居嘟嚷着,他一边说,一边对媳妇说道。 “快点,别收拾了,就那么几个时辰,再不走,朝廷万一把城门关上了,到时候,想走也走不了……” 黄老六看着正收拾着行李的媳妇,火急火燎的说道。 尽管他这个媳妇,也是分给他的色目婢,但从她进门后,黄老六对她一直是宠爱有加,说是包衣女,可实际上却是当成媳妇,慢慢的女人也认了命,她日子也算是恩恩爱爱,不曾有过反目的时候。 “这,这什么都不带,出去了咋办?” 香怜看着黄老六问道。开始刚听到消息的时候,她宁愿跟丈夫饿死在一起,不愿意单独逃生。可是又想到要是逃生的话,可以把儿子、女儿带出城去。两个孩子都是黄老六的孩子,不能跟着她一起饿死在城里。 实际上香怜自己也饿得皮包骨头,走路没有一把力气,带着两个孩子逃出去,已能走得动吗?如果不出城,只有饿死在这里,如果出城,到时候走不动,又该怎么办? 就在香怜左右为难的时候。正在这时,黄老六回来了。他回来就只有一句话。 “走,现在就走。” 当然,他也跟着一起走。 就在黄老六换上女人的衣裳时,邻居李铁塔也回来了。 他看到黄老六身上的衣裳,诧异道。 “六哥,你这是?” “这是什么,赶紧回去换衣裳,打扮成女人走!” 黄老六看着李铁塔说道。 “别犯糊涂,我告诉你。这是难得的逃生良机!不乘此时逃走,难道让一家人全都饿死在这里不成?” 随后,黄老六又压低声音说道。 “要走就赶快,晚了就来不急了!” 原本的,他甚至和李铁塔兄弟两个人商量过,怎么样逃出去,可就在这事还在那商量着的时候,那边靳大人带来了这个消息,尽管靳辅没有明说,可黄老六还是听明白了,这城门是私开的,当然,即便是猜了出来,也不能说出去。 到时候,趁着乱,先冲出去再说,等到朝廷回过神来的时候,再想出去可就没机会了。 李铁塔听着了,愣神说道。 “这是咋回事?” “还能是咋回事,你以为这城门能开多长时间?也就是几个时辰,要是朝廷回过神来,这城门肯定还得给关上!” 李铁塔听了点头说道。 “那可得赶紧了。” “穿上件女人的衣裳,别装傻啊!” 黄老六又嚷了一句。 “咱们一起走,到时候,也好有个照应……” 在临出门的时候,黄老六突然问道。 “铁塔,你爹过去和明军交过手,那明军人马是不是真的都那么好,不遭塌妇女,不杀害百姓?” “嗯……” 李铁塔说道。 “我实话对你说,明军人马并不像咱们那么坏,咱们到处杀人,明军可没杀过人,咱们屠城的时候,明军可没屠过,可是这话只能背后说,人前可不能乱说。只要咱们出去了,明军肯定不会杀人的。” 随后他又压低声音说道。 “就是,明军前面都是地雷,到时候,到怎么办?” 一旁正收拾着东西的香怜连忙说道: “既然明军传信到城里,肯定会给我们一条活路的。” 点点头,李铁塔说道。 “嗯,也是这个道理,成,六哥,你们先等我一会,我这就回家收拾一下……” 这一天,靖南城内的所有人都在收拾着东西,成千上万的人纷纷离开家,拖家带口的朝着城门走去,当他们到了城门的时候,城门果然是大开的,甚至都没有兵丁查验,见状人们纷纷欢喜的逃了出去,其中既有男人,也有女人。 黄老六拉着香怜,拉着儿女,只是带着一个小包袱,他的手里还准备了一根棍子。这棍子为的是怕上路以后,万一走不动,可以当拐杖拄着,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防身。 “但愿还来得急吧……” 随着人潮往城外走着的时候,黄老六的心里紧张到了极点,他知道,城门随时都有可能关上,一但城门关上了,到时候,一家人肯定会饿死在这里。 “走快点,快点,出了城,到时候,明军就会给咱们的饭吃……” 尽管心里头担心着,但是黄老六却仍然对媳妇尽量说了些安慰的话。 在临走之前,他们已经把家里最后一点吃的都吃了,这会也算是有了点力气,脚步也能跟得上。不过这时街上的人走的都不快,毕竟,大家都饿得极其虚弱,大有一阵风吹来就会倒下。 跟在黄老六身边的李铁塔两兄弟,他们带着家人,也随着人流,朝着城门涌动着。看着越来越近的城门。他们两的心也在那里悬着,他们已经看出来来了,这城门不一定是朝廷开的,要是朝廷开的,又怎么可能没有兵守着,可是现在城门大开,兵却没有了。 这城门该不是被人私开了的吧! 尽管内心提心吊胆,但是最终,他们还是卷在拥挤的人流中出了城门,离开了靖南。 置身于城门上,看着熙攘的人流朝着城外涌去,靳辅颇为激动的对一旁陈得功说道。 “陈军门此次活命岂止数十万口,靳某代城中百姓谢过军门活命之恩!” 面对靳辅的道谢,陈得功只是咧嘴笑道。 “活命?” 摇了摇头,他又说道。 “我开这个城门,与其说是为了让他们活命,倒不如说是为了自己,靳大人,你说,咱就这么开了三个城门,把城里头的人都放了出去,到时候,明军那边会怎么办?” “怎么办?” 靳辅笑了笑, “还能怎么办?这城门都开开了,你我的献城之中,可是已经坐实了!” 靳辅的面上带着笑,至于陈得功却有些不安的看着皇宫的方向,然后问道。 “你确定,皇上那边会,会那么干?” 陈得功之所以敢打开城门,倒不仅仅只是因为为了和靳辅一同得“献城”的功劳,而是因为,靳辅明确的告诉他——皇上不会阻拦。 “只要皇上想活!” 靳辅冷笑着,往皇宫看了一眼。 “皇上绝不想死在这里,所以,只要有机会,他必定是会逃出去的,至于机会……” 手指着通往城外的道路上,熙熙攘攘的人潮,数十万妇孺正在通过各个城门往城外逃去。 “有这么几十万人拼了命的往城外跑,你说说,天底下还有比这更乱的乱子吗?皇上不是傻子,他或许会恼怒,但冷静下来之后,他必定知道,这是他最后的机会,如果他想逃出城的话,势必会抓住这个机会!” 只有混乱,才有混水摸鱼的可能! 在陈得功深以为然的点头称是后,他又有些不太确信的问道。 “靳大人,你说,皇上,真的会从我这里走?” 陈得功有些紧张的咽了口口水,然后说道。 “这么多城门,皇上怎么可能会选我这?” 这才是陈得功最担心的地方,他不害怕开城门,也不害怕放百姓出城,更不害怕明军会因此恼火,而这一切的前提是——他能拿下皇上,然后把皇上献给明军,到那时,献城、献酋首两个天大的功劳加在一起,没有任何人会怪罪他! “哼哼,咱们那个皇上啊……” 长长的叹了口气,靳辅极为自信的说道。 “是个聪明人,你只管看好了,他肯定会出现的……” 几件不知从什么地方找来的衣裳,放在面前的时候,玄烨的神情变得有些异样,一切都来得太过突然了,现在就要出城! 不再是什么集中大军冲杀明军,然后再由死士杀出一条通道,而是趁乱出城,混在逃难的人群中,离开靖南。 “王熙,真能出去吗?” 又一次,玄烨看着王熙,他语气不太确定。 “皇上,要是错过这个机会,就再也没有其它的机会了。” 迎着皇上的目光,王熙说道。 “皇上,城内有四十几万妇孺,他们无不是饥肠辘辘,为求生计,必定拼命冲往城外,而皇上可以混在其中,有几十万人作掩护,何愁不能逃出生天?” 因为知道时间紧迫,所以王熙甚至忘记了掩饰,没有说什么南狩,而是直接用了“逃。”,对此,一心求生的玄烨倒没有表露出不悦。 “不过,皇上,现在是万万不能出去的,这城门被打开,必定有人暗中勾结明军,指不定,他们也会算计着皇上会乘乱出城,他们必定会半路设伏,所以,皇上,臣以为……” 压低声音,唯恐自己的话语被别人听见的王熙说道。 “现在,必须下旨让威远、威平、两堡与靖南守军一同强攻明军,如此一来,城外局势势必更加混乱,皇上可以直接藏身于守军之中,从容离开此地……” 听着王熙的建议,玄烨并没有立即表态,他只是在心里暗自寻思着这个建议的可行性。 确实正像王熙说的那样。现在既然有人敢把城门给打开。那么肯定就是有人和明军内外勾结。他们肯定在等着自己这边儿自乱阵脚。到时候他们干起事情来也就简单多了。 那些人不可靠,但是眼前的王熙可靠吗?他会不会和那些人勾结在一起,图谋不轨。现在这样只不过是在那里惺惺作态罢了。 人总是会怀疑很多事情。 之前觉得王熙忠心耿耿。那不过只是一时的想法罢了现在。对于玄烨来说,他并不相信什么所谓的忠心耿耿。 毕竟这么多年他见识了太多的背叛。即便是自己人都不可靠,更何况是他们这些外人。 但是现在还有其他的选择吗? 正文 第425章 碰撞 (求支持,求月票) 犹豫! 面对迎面而来的妇孺时,即便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会心软。而在史书中,这种驱赶妇孺百姓冲击敌阵的战例又屡见不鲜,蛮夷往往皆以此取胜。 要么生,要么死! 生死只是一瞬间,当前线的战士们不忍向妇孺放铳时,当那些清军得意忘形的自以为阴谋得逞,兴奋的加快脚步,在妇孺肉盾的保护下朝着明军的阵地冲杀时。 在距离前线一里开外的炮兵阵地上,炮手们同样也停止了炮击,多年来,面对敌军的横队,明国往往会使用迫击炮进行密集炮击。毫无疑问,横队从来都是迫击炮密集打击的理想目标。因为有如雨点的炮弹可以直接砸到敌人队列之中,将他们的队列轰个稀巴烂。 现在,当清军以妇孺作为肉盾,驱赶着她们冲击前方的阵地时,炮手们都把目光投向了大队长, “大队长,打吗?” 面对众人的询问,平时笑容可掬,因为身材肥胖,瞧起来有点像弥勒佛的赵东哼了一声,然后说道。 “为什么不打?不打,难道让弟兄们送死不成!” “可是,可是……” 不等弟兄们说完,赵东就厉声说道。 “没什么可是,现在我命令,十发急速射!” 赵东的激动得声音有些发飘,他不想听到弟兄们再问打不打。只是再次强调道。 “你不打敌人,敌人就会打你,战场上,没有妇人之仁!” “打!” 猛得一咬牙齿,弟兄们从炮口装进了炮弹,不过数秒,首批炮弹就落到了敌人的身上,在爆炸的烟云中硝烟腾空,先前还自以为阴谋得逞的清军,顿时就被硝烟吞噬了。 …… 入夜后,苍穹下的靖南一团漆黑,只有天际间时而划过的炮弹,拖曳着一道道橘色的轨道,在空中呼啸着,下一瞬间,接连的爆炸声,就打破了天地间的宁静。 和着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一团团炮焰映亮了漆黑的天际。有如夏日的闪电似的,一闪一闪的,骑在马上的岳乐,身上穿着一身泡钉棉甲,尽管在火铳的面前,泡钉棉甲是不堪一击的,甚至早就被淘汰了,但是在岳乐看来,这是他与祖先最后的联系了,他的父亲就是穿着这样的盔甲,击败了大明、夺取了中原,尽管他知道,再也不可能重新回到中原,但是并不妨碍他穿上这身盔甲,试图恢复祖先的荣耀。 双眼死死的盯着前方,盯着明军的大营。岳乐的呼吸显得有些急促。 这应该是自己的最后一战了! 在岳乐呼吸变得急促时,在他的前身身后,数百个戴盔穿甲的包衣奴才,无不是紧张的盯着前方,原本他们以为这一天还要再等上一阵子,可不曾想,皇上的旨意下来了。 突如其来的旨意,让原本还在挣扎着的奴才们,立即忙活了起来,尽管许多人都逃了,但是岳乐仍然点集了这支近四万人马的大军,而其中仅只是安亲王府的包衣奴才就有有五六百人之多。 将视线从前方收回,岳乐的目光投到身边的这些奴才身上,然后大吼道。 “你们听着!” 主子的喊声让奴才们纷纷跪到地上。 “这么多年,本王待你们可谓是不薄,今天是我大清国与明朝决一死战的时候,本王是太祖皇帝爱新觉罗·努尔哈赤之孙,饶余敏郡王爱新觉罗·阿巴泰四子,大清国的安亲王,这投降是万万不会投降的,今个本王要领兵杀阵,杀明军一个落花流水,你们要都是忠心耿耿的奴才,就随本王一起陷阵共死!” 这边他的话声一落,跪在地上的奴才们,无不是磕头大声嚷吼道。 “奴才们愿随主子陷阵,原于主子共死!” 在奴才们的吼喊声中,岳乐大笑道。 “好,好,诸位不愧是我安亲王府的好奴才!本王能有你们这些忠心耿耿的奴才,可真是三生有幸了!去吧,尔等全都到各队监军,若是有人胆敢擅自撤退,尔等就是本王的军法,替本王斩杀逃兵……” 在巨大的爆炸声中,在爆炸炸起的闪光中,一队队清军兵卒排成队列,紧张的注视着前方,他们大都胡须花白,甚至满面皱纹,他们之所以会选择战斗而不逃亡,是因为他们知道,明军绝不会放过他们,因为他们的手中沾着明人的血。 “杀光明狗!” 又一次,这些心知必死的清军的狂喊胡叫着,他们试图用过去的吼喊,来唤起自己的勇气,可是当他们这么喊着的时候,大都是满脸的绝望。 绝望! 在清兵发出绝望的吼声之后,鼓声响起了,尽管暮色正浓,但是他们仍然踩着鼓点向前行进。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清军是明军最好的学生,没有之一,他们在火器上吃亏之后,迅速的学习着使用火器,并学习明军的战法、战术。也正因如此,在西征的道路上,他们可以凭借着领先于时代的武器以及战术,一次又一次的击败土著。 在暮色中,当他们排着横队向前进攻时,在队伍的最前方,是一辆辆盾车,过去相比,沉重的盾车需要四个人才能推动,尽管它看似笨重,但是在战场上,却可以给予那些以横队进攻的清军以保护。 夜暮中,近人高的盾车排成整齐的队列向前行进着,速度不快不慢,就像是一道黑色的城墙似的,缓缓移动着,持铳清军列成横队在盾车的保护下,徐徐行进。曾几何时,被大炮淘汰的盾车,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间,又一次复活了,不过是为了抵挡明军的铳子。 “放……” 立在战壕内的李明天,紧张的掌心不住的冒着汗,随着队长的命令,他立即扣动了扳机,铳口喷出火焰的同时,他感觉到铳托的向肩膀传来的冲击。 有没有击中敌人? 他并不知道,扣动扳机后,他就那样茫然的站在那里,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装弹、装弹……” 赵鹏冲着他大喊道,喊了半晌,见他仍然没有反应,就对着他的脸狠狠的抽了一个耳光。被抽的头晕脑胀的李明天,这才反应过来,他看着赵鹏目光中带着疑惑。 “装弹,快点装弹……” “哦、哦……” 被抽醒的李明天,这才开始重新装弹,在他装弹的时候,抬头朝前方看去,他看到了那条移动的城墙,在暮色中有如一道城墙似的,朝着他们逼近了,铳子打在“城墙”上发出金属的撞击声,盾车的盾牌是用铁板和尺厚的竹筒制成的,极为厚实,至少在百寻外,铳子不可能打穿盾车盾牌。 铳子击中盾车的撞击声,并不能阻挡清军的脚步,尽管偶尔有野战炮的轰击将盾车轰的粉碎,但是顶多也就是让这条移动的城墙上出现一个缺口而已。 “他么的,建奴用的是什么鬼玩意……” 王远骂骂咧咧的骂着,手上却不敢停下来,尽管铳子看起来打在盾车上也没什么用处,可没有人敢停止射击,毕竟,在战场上,停止射击就意味着死亡。 “盾车、盾车,以前就人有碰过,不是说能用火铳打穿嘛,怎么看起来像没事似的……” 在战壕里的弟兄们因为盾车的出现,而变得有些紧张的时候,在后方的迫击炮阵地上,炮手们已经忙活了起来,尽管看不到盾车后面的清军,但是他们仍然把一发又一发的炮弹倾倒在盾车的后方,从头顶落下来的炮弹,即便是没有落到队伍中,爆炸时炸飞的弹片,仍然能够夺去不少人的性命。 尽管曲射的迫击炮重创了清军,但是在盾车的保护下,清军距离明军越来越近了,在硝烟中,在暮色里,战士们终于看清楚了盾车的模样,尽管盾板上已经是千疮百孔的模样,可是清军仍然推着它们,继续前进着。 “放铳、放铳……” 即便是最冷静的军官,也会因为不断逼近的盾车,而惊慌起来,毕竟铳子似乎无法击穿盾车,更无法阻挡它们的逼近。 面对步步进逼的盾车,战士们除了用铳弹射击外,就再没有其它更好的办法了。 “么的,这是怎么回事?” 战士们在战壕里咒骂着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随着距离的接近,铳弹已经可以击穿盾车了,只不过每当盾车后面的盾手被铳子击中时,后面的火铳手,就会接替他的位置,继续推着盾车向前行进,虽然明军的迫击炮弹不时的落在他们的队伍中,他们仍然拼尽全力保持着队列,这些清军非常清楚,只要再接近一些,他们就够杀进明军的阵地,杀尽这些明狗,至少可以重创这些趾高气扬的明狗…… 这种加装了两层铁板的盾车是笨重的,也正因为笨重,所以在过去,他们很少使用这种装备,但是在面对装备大量线膛铳的明军时,岳乐才会下令把库房里的盾车都拿出来,为的就是用盾车去抵消明军的线膛铳远程优势,他的计划无疑是成功的,在盾车的保护下,清军成功的逼近了距离明军不到二十丈的距离,在进攻的过程中他们付出的伤亡是极其有限的。 就在盾车兵推着盾车想要继续前进时,突然,他们的脚下升腾起一阵剧烈的爆炸,在爆炸的硝烟中,看似坚固的盾车被炸上了天,布设在阵地前的地雷尽管并不算密集,但却成功的把这条移动的城墙撕碎了,将它们后方的清军暴露了出来。 “放……” 抓住机会的明军,立即第一时间朝着清军瞄准射击,而在这个距离上,清军的火铳同样也能给明军带来威胁,尽管明军有战壕作为掩护,但是清军也可以依靠残存的盾车作为掩护,一时间战场上铳弹横飞,双方的炮兵更是毫不客气的朝着对方轰击着,试图帮助自己的步兵摧毁面前的敌人。 在两军距离不到二十丈的距离时,战斗呈现出白热化的态势,双方不断的用火铳瞄准对方,在试图击杀对方的同时,更是不断的逼近着,既然是脚的地雷和前方的铁丝网,也无法阻挡他们。 尽管正值深夜,但是炮弹爆炸时炸起的闪光,仍然将战场上的杀戮直接的呈现在所有人的眼前。沉闷的铳声与隆隆的炮声夹杂在一起,更多的是着人们绝望的嘶吼声,这些声响交织成一种奇异的地狱的交响曲。 在死亡的交响曲中,冲在最前方的的清军在发现自己铁丝网阻挡的时候,他们绝望的用大刀劈砍着铁丝网,试图砍断它们,冲到明军的阵地上,而战壕后的明军,却用火铳瞄准他们,在沉闷的铳声中,他们倒了下去,倒挂在铁丝网上,在硝烟中,用自己的身体与硝烟,与铳炮声共同会成一个地狱的画面,而地狱的殇歌在天地间演奏着,这是用铳炮声与绝望的吼喊声交汇而成的殇歌。 没有退缩,没有胆怯,四万余清军,在岳乐的指挥下,向明军阵地发起了冲锋。同以往不同,战斗在一开始便进入了白热化的状态。这些心知必死的清军,尽管明知处于劣势,但是仍然不顾一切的冲锋着,进攻着。他们脑中只剩下了一个念头——进攻! 也许是因为绝望,所以没有一个人想到后退。他们以最原始,最激烈的方式战斗着,终于,在一次又一次冲击中,地雷、铁丝网,被清军用身体冲开了、踏平了。 “刺刀……” 李明天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就看到一个身影跳出了战壕,在清军冲过铁丝网的瞬间,一名军官已经手提军刀冲了出去, “弟兄们,跟我上……” 军官吼喊着,挥动着军刀,朝着冲向他的敌人劈砍过去,而在他的身后,更多的战士已经挺着刺刀冲出战壕,刺刀冲锋是明军最擅长的战术,而现在他们必须要用刺刀,把敌人挤出去。 最先冲进明军阵地里的清军,立即就同明军扭打在了一起,双方用刺刀短兵相接着,碰撞着…… 正文 第426章 对太子的考验(求支持,求月票) 靖南城破! 六十万建奴伏地求活! 从前线传来的消息,瞬间就通过电报传遍了大江南北。即便是远在西南边域的宁靖郡国也立即沉浸于狂欢之中。 大明,从本土到诸夏,以至于殖民地,此刻已像座喷发着烈焰的火山,喧嚣沸腾,燃烧的空气似乎想要融化了世间的一切。胜利的消息已传遍大明,传遍大明的各个角落。 欢喜的人们拥上街头、狂欢劲舞,喊声震天。街道、广场、公园,人潮涌动,满天花纸伴着震耳的爆竹声到处飞扬。 此时,这个滨海小城已经完全沸腾了,爆竹声、锣鼓声和人群的欢呼声响彻云霄。大家发自内心的热情大大超过了天气的炎热。大街小巷,男女老少都纷纷跑出家门,自发投入到狂欢的人群中……小城成了狂欢的城市。 城里到处响起震耳欲聋的鞭炮声,而在这片狂欢之中,也有一些和其他人欢天喜地不同,他们独自来到城外,在地上用棍子划了一个圈,然后点着一柱香,就这样在异域他乡给死去的亲人敬上一柱香,洒上一杯酒: “你们的仇报了!” 说完,就嚎啕大哭起来。在于这一刻。对于他们来说也许只有这些泪水才能够表达他们此时的心情。 甲申年建奴入寇,亿兆百姓惨死,他们中的许多人没有留下姓名,就那么消失于世间。 大仇何以得报? 多少年来,人们一直在期待着这一天,而现在,这一天终于到来了。 官军攻克靖南! 六十万建奴伏首! 这无不意味着一切终于结束了,数十年的仇恨,数十年的战争,终于在今天结束了。 不过,尽管这一切都结束了,并不意味着完美——酋首生死不明,踪迹全无! 失踪了! 和其他人欢天喜地的庆祝着胜利不同,在得到这个消息之后,朱明忠整个人都陷入沉默之中,他的眼睛盯着手中巴掌大小的号外。 这份号外是城内报社发布的,不过只有百多个字,恐怕也就是转印了电报的电文,这种公开的电文里并没有太多的消息,只是简单扼要的向人们介绍一下前线的情况,如果是身在中都或者大明境内,朱明忠可以在第一时间得知其中的内幕,但是现在,他只能和普通人一样,通过公开的渠道了解这些消息。 二十余年的努力所换来的胜利,终于到来了,可是自己却身在边域,甚至对于前线的情况,也没有准确的了解。 现在怎么办? 眼下,一种空前矛盾的心情在深深地困扰着他。 一个声音告诉他,应该回去,回到中都,去了解内幕。而另一个声音却告诉他,应该继续往南巡视,毕竟,中都有太子,有太子监国,他会处理好一切。 内心的纠结,让朱明忠一时间难以做出决定,甚至就连同眼前,推门可见的下龙湾的美景,此刻在他的眼里也失去了魅力。 从穿越的那天起,朱明忠就倾尽全力,想要力挽狂澜,经过多年的努力,结果还算不错。现在,当最初的动机被彻底解决之后,面对这个本就在意料之中的胜利,他的心情却是复杂的。 欢喜之余,还有一个更为棘手的问题摆在他的面前。 数月来,他曾广泛征询如何解决“建奴”这个令他棘手的问题,结果却是争持不下。无论内阁、朝廷、还是士民百姓,大家的意见发生了不少冲突,一边是主张血海深仇理应血债血偿,而另一边则是主张不应滥杀无辜。 现在六十万建奴投降了,接下来怎么处理? 半个月前,面对李定国密电中的请示,朱明忠犹豫了很长时间。直到现在仍然沉默着,这一步迈出去之后,又将会是什么结果呢? 一时间,即便是作为皇帝,朱明忠也决定不了这一步是该迈,还是不该迈。 “既然父皇如此忧心国事,不妨现在就返回中都吧。” 觉察到父皇神色的凝重,朱和垊于一旁劝说道。 “毕竟,这样的大事,大哥也是第一次面对……” 面对儿子的劝说,朱明忠突然想到,是啊,这也是朱和嘉第一次处置这样的事情,他在未来会面对更多的考验,毕竟,未来他会是大明的皇帝,现在,类似于今天这样的考验,可是机会难得啊! “嗯,朕知道了……” 扭头看着朱和垊,朱明忠笑道。 “中都有你大哥在,他是监国,自然会处置好这一切!” 终于做出这个决定之后,朱明忠长松了口气,然后又对朱和垊说道。 “发一份电报给你大哥……且将余勇追穷寇……” 原本想说,绝不放过追击玄烨下落的朱明忠,终于还是摇了摇头,然后说道。 “我想,他会做出合适的的决定的,咱们继续逛咱们的,南洋的景色大不同于大明,机会难得啊!嗯,南洋的美食也不错!” 在朱明忠作出了不去干涉太子监国,想借这个机会让太子接受考验的决定时,此时的中都,作为大明的国都,在欢喜的同时,同样陷入从未曾有过的考验之中。 身为首席内阁大学士的方以智已经七十一岁了,在过去的几年中,他一直在操劳着国事,而在此之余,他同样还需要为另一件事烦恼——下一次首辅。 作为首辅的方以智,自知自己已经年迈,他有责任向陛下推荐下一任首辅,在辅臣之中,他思来想去,最终还是选择了张煌言,一来是因为他年青,二来是因为他于国曾立下大功。 也正因如此,在过去的几年间,有心以张煌言为首辅的方以智,一直把他放到次辅的位置上,甚至在其离开中都,前往地方巡视时,也会让张煌言代属内阁,或者令其代表内阁前往地方。铁路以及蒸汽船的建造,使得京臣不再像过去那样,困于都城,对地方的了解,往往只能通过地方大臣的公文,他们可以用更直接的方式了解地方。 也正因如此,在中都朝野之中,大都非常清楚,忠义伯张煌言将会是下一任首席内阁大学士。所以,当靖南城破,建奴伏首的消息传来后,在欢喜之余,方以智第一时间请张煌言一同商议对策。 其实,有时候,处理失败反而更容易一切,无非就是增派军队,集中力量,如此种种,而面对胜利,尤其是这样的纳俘近百万人的胜利,就需要解决太多的问题。 “现在怎么办?” 看着张煌言,方以智反问道。 “前前后后,纳俘差不多有八十万,这些人怎么处置?”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方以智的脸色泛苦,作为首辅的他很清楚,在对待俘虏的问题上,大明上下的分歧有多大。 “一个不小心,肯定会激起士民的不满的。” 张煌言直接说道。 “其实,现在朝野之中的态度主流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是……” 抬起头,看着首辅,他又叹道。 “问题是,谁愿意担责呢?咱们总不能让太子去担责吧!” 提到太子时,张煌言苦笑道。 “咱们这个陛下,这么大的事情,居然连份电报也不发过来,至少总得给太子一些训示吧,陛下到好,就像是不知道似的,不闻不问,似乎铁了心思,要把事情交给太子,太子监国是不假,可这样的大事……” “大事难得啊!” 方以智感叹道。 “陛下的目的再明显不过,就是为了考验殿下,让殿下尽早处理国政,我大明今时不同往日,太子必须要尽早接触朝政,只有如此,将来才能从容继位,这也是陛下现在常令太子监国的原因。” 身为首辅的方以智,曾经在太子监国的问题上,与陛下有过深谈,所以知道陛下的打算。 “让太子监国,加以磨练,这个道理我当然知道,可是,陛下这次会不会有些太……太子才二十几岁,这么大事情,让太子去处置……会不会出差池?” 差池! 突然,方以智似乎明白了,他明白了为什么陛下没有任何指示。 “其实,这件事,根本就不是什么事!或许表面上看起来,是件大事,可实际上,你说说,这算什么大事?不过就是几十万降敌而已,将来我大明要面对的事情,会比这更为重要,要是太子连这种事情都处置不了,将来如何面对更大的风浪?机会难得啊!” 想通了一切之后,方以智苦瓜似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容。他知道了陛下的用意,是为了考验太子,而对于他而言,也让他少了一个麻烦事。 “密之,你是想把这个球踢给太子?” 张煌言睁大眼睛,不解的看着方以智,磨练归磨练,可他并不希望太子因此声望受挫,他和方以智不同,他是勋臣,勋臣与皇家是天然一体的,必须要站在皇家的立场上。 “我等身为朝臣,不应该为君上分忧吗?现在陛下不在,太子既然监国,我等理应为君分忧才对!” 张煌言说的很委婉,其实态度也很明确,他不赞同把球踢给太子。让太子去处理这个麻烦事。 “苍水,你想多了!” 方以智笑着说道。 “不是要把麻烦事交给太子,而是机会难得,要是不让太子接触一些棘手的事情,又何必让太子监国?况且,即便是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咱们可以直接劝阻,根本到不了门下司。” 大明朝廷的行政决策,往往都是由阁臣的“票拟”,然后再由皇帝的“批红”,而这个“批红”往往又是通过门下司,门下司的作为类似于司礼监,不过现在门下司角色往往是皇帝的“秘书”,设立这个机构也是为了牵制内阁,当然也是为了安置“幸臣”,毕竟,即便是作为皇帝,也没有权力直接任命五品以下的官员,五品以下官员由吏部任命,只有五品以上官员必须皇帝下旨任命。而在这一体系之中,皇权与朝权是互相制约的,不过朱明忠特意留了一个漏洞,就是门下司,这个是宫内侍从官的办事机构,其官员自然是由皇帝直接任命,不需要报请吏部,无须内阁同意。 多年来,在许多“幸臣”从门下司走向大明的朝枢的同时,经过不断的发展,门下司不仅取代了司礼监的作用,同样也在朝政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并不仅仅只是“批红”,更重要的是,作为皇帝的秘书,他们可以直接向陛下提出建议,与内阁相似,同样也是皇帝的幕僚。 也正因如此,内阁与门下司之间的关系是极其微妙的,尽管大多数时候,都是合作大于分歧,可是在有些时候,内阁却又希望看到门下司闹出笑话。 “其实,如果门下司,能够主动介入这件事,倒是好事!” 张煌言的话声不大,也就仅只能让方以智自己听到他的话。 “毕竟,无论结果如果,到时候,都可以往门下司的身上推,即便是有人不满,也可以有人为太子担责。” 他的建议,让方以智,先是一愣,随后又哈哈笑道。 “苍水,要是顾宁人知道你这么说,估计以后你就别想到他那做客了。” 他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门下司侍中顾衍生是顾炎武的养子,这样明摆着“坑害”故人之子,顾炎武又怎么可能不生气。 “就是换成宁人过来,他也说不出什么来,食君之禄,为君分忧,作大臣的,为君上背黑锅,也是本份,门下司是宫内侍臣,更应该为君上分忧!” 张煌言说的是大义凛然,让人无法反驳,这是事实,作为大臣必须要有这种觉悟。即便是方以智,也只能点头称是,随后他摇头说道。 “不过,这次苍水恐怕要失望了,如果我所料不差的话,顾衍生绝不会插手此事,倒不是因为他不愿意为君上分忧,而是因为现在是太子监国!” 特意提到“太子监国”,随后方以智又冷笑道。 “别忘了他们一直都是自认为自己是陛下的家臣!陛下的,不一定是太子的。” 正文 第427章 (求支持,求月票) 政治就是协调的艺术,平衡的技巧。 尽管身为皇帝的朱明忠,记不清楚是在什么地方看到的这句话,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文官一家独大,是明朝政治的诸多弊端之一,而文官独大在科举取士的社会似乎是无解的。 也正因如此,如何破解文官独大,确保权力平衡,就成了朱明忠不得不考虑的事情,尽管设立了以开国功臣为核心的勋臣以及退役官兵为基础的勋士群体,并且通过严格的法令,禁止文官染指军队,且通过近代化的文官考试取代了科举制。可是总体上来说,掌握着中枢、地方以及人、财、法等权力的文官,其影响力仍然远非武官所能相比。 如何打破文官独大? 如果对手太强大,而且不能彻底打倒,那就往里掺沙子。禁止文臣染指军事,是削弱其影响力,至于所谓的“沙子”,就是在兴乾元年设立的“门下司”,这个看似内廷侍从机构,成为文官体系中唯一一个不需要通过文官考试既可任官的机构,二十多年来,大量的勋臣子侄,正是以“幸臣”的身份通过“门下司”进入大明官场,成为封疆之吏或者中枢官员。于文官体制中,他们是一个异类,他们的出身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是纯粹的文官。 身为门下司侍中的顾衍生,非常清楚自己并不是纯粹的文官,做为“幸臣”必须要有作为幸臣的觉悟,但是他必须要摆正自己的位置。 “门下司是陛下的门下司!” 尽管秉持这一原则,但是在太子监国时,他同样也会积极的向太子提供一些建议,供其参考,不过,这一次,他却选择沉默,不是因为他没有合适的建议,而是因为太子府,大明的太子可以自设幕府,可以自行招募官员,直接任命官职,所以,在太子身边,同样有一批颇有才学的官员,太子在这个时候,往往会征求他们的意见,作为侍中的顾衍生这才会选择沉默。 “陛下让太子监国,不仅仅是为了锻炼太子,同样也是为了锻炼太子的幕府。” “门下司是陛下的门下司!” 这个道理,朝廷百官明白,身为太子的朱和嘉也非常清楚,或许门下司会作为他处理国事的参谋,但是他更愿意相信自己的“门下司”,也就是太子幕府。 作为大明的第一个太子幕府,在设立幕府时,朱和嘉几乎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应该以什么官员为主?尽管并没有类似的经验,但是在军队中任职的经验,却让他做出了另一个选择,他所需要幕僚并不是一定要经验丰富的事务官员,因为太子幕僚大多数时候,并没有实际性的事务,他需要是仅仅只是参谋,为他提供建议的参谋。 就像现在,当如何处置数十万俘虏的事情被内阁“丢”给自己之后,第一次面对如此棘手的问题,朱和嘉自然想到了自己的“参谋长”。 不过,朱和嘉为自己选择的“参谋长”并不是朝中的官员,甚至压根就不是官员,而只是一名学者。 “姜斋先生,现在内阁将西域善后事宜,交由本宫处置,这件事何等棘手你是知道的,这本宫应该如何处置?” 也许是因为从少年起就在军校以及军中任职的关系,所以朱和嘉行事素来直接干脆。 “嗯,殿下喝茶。” 王夫人略点下头,并没有说什么。 尽管作为太子的幕僚,但他并不是官员,与其说是他是幕僚,倒不是他是太子府的“清客”,在绝大多数时候,他仍然和过去一样,在书院任教。其实,他曾是 表面上看来,他并不像是太子府的幕僚,而只是是一个颇有名望的教授,可实际上,所有人都知道,作为太子曾经的老师之一,他对太子一些颇有影响,而太子对他也极为尊重。 “其实,从陛下出巡起,臣就知道这件事,最终会落到太子的身上。” 已经六十五岁的王夫之,说话语气很慢,在兴乾朝早期的官员之中,他的经历最为坎坷,当年他身为提督学政,因为未能阻止陛下废除科举,而饱受士林批评,这甚至直接导致了他的辞职,后来于清河书院任教授,再到回乡创办湘潭书院,但数年前,却因为主张限制君权,遭到书院绅董的抵制,最后不得不离开自己一手创办的书院,随后收到清河书院的邀请,再次返回书院任教授。如此充满波折的经历,不可不谓之丰富。 “这是难得的机会。” 朱和嘉笑道。 “父皇希望籍此机会让本宫加以磨练,无论事情最终结果如何,他都会接受,其实……” “其实,陛下如此安排,倒是再稳妥不过,我大明自高皇帝以来,尽管太子皆于陛下身边参与国政,可也仅仅只是参与,大多数时候,都只是作为旁听者,实际上,大都没有多少主国经验。而陛下袭位后,其心思自非历代皇帝所能及。” 或许一直以来,皆主张限制君权,但是对于陛下,王夫之同样是极为推崇,甚至这也是他主张限制君权的原因——大明不可能再有第二个像陛下一样的君主。 “所以,自从殿下返回中都后,陛下经常外出巡视,每次皆由太子监国,虽然内阁可处置大部分事物,但太子难免仍需决断国事,如此数年太子主事之稳,也是有目共睹的,也是陛下的初衷,只是,这些年天下承平,素无大事,虽然天下人皆言殿下英明,可实际不过只是天下无事而已,而陛下令殿下监国,为的是什么?” 抬头看着太子,王夫之自问自答道。 “为的自然是将来殿下继承大统后,可令大明盛世延续,不至于因为不知国事,令国事崩坏。” 略点下头,朱和嘉说道。 ““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父皇打下这么大片江山,可谓是恒古所未有的基业,要是在本宫手中丢下了,那本宫可就是天下的罪人了,所以本宫决不敢有丝毫懈怠。” 对于身为太子的朱和嘉而言,他知道自己身上的压力有多大,他所面对的帝国是一个超过历朝历代的帝国,而在在未来的几十年中,在父皇的推动下,这个帝国还会继续扩张,而这一切最终都会交到他的手上,到那时,将会面对什么样的考验?是他从不敢想象的。 现在西域问题,不过只是开始罢了。 “殿下勤勉,世人皆知,但国事绝非一个勤字既可,世宗、神宗皇帝,从来谈不上勤政,可却正是大明盛世之时,孝烈皇帝论勤政几不逊于高皇帝,可又岂能力挽狂澜?” 王夫之的反问,让朱和嘉的眉头微皱,心里同样也带着一些疑惑,疑惑着他为什么没有给出一个的建议? 思索片刻,朱和嘉似乎听出了王夫之话中的意思。 “姜斋先生,你的意思是……内阁?” “殿下!” 见太子这么快就反应了过来,王夫之便笑着说道。 “陛下让太子监国,并不是意味着,太子必须要事事亲历亲为,否则,大明为何设立内阁?内阁是陛下的辅臣,既然太子监国,自然是太子的辅臣,这次西域之事,内阁一时无法决断,征求上意,如此确实也是寻常,只是此次到底是无法决断,还是因问题棘手,才把这个皮球踢给殿下?” 王夫之的反问,让朱和嘉的脸色微微一变,一开始的时候,他确实以为这是难得的磨练,但现在看来,磨练并不一定是针对一个问题,作出具体的决定,父皇所要的磨练又是什么? “其实,即便是这一次殿下做出了一个让各方满意的决断,但是,将来呢?我大明之大岂止万里,万里之地事务诸多,今天有西域之事,明日有南洋之事,事物皆有不同,难道次次碰到难题都要“圣裁”不成?如此又要内阁何用?” 离开清河书院之后,坐在马车中朱和嘉的表情不时的变幻着,他甚至又一次想到了少年时,父皇的那句话。 “做皇帝最重要的不是如何处理事,而是如何用人,只要用对了人,国家也就太平无事了!” 用人! 识人、用人…… 朱和嘉似乎明白了,明白了为什么许多明君在屏风上记下某个大臣的名字,也为什么父皇总会在他的小册子上,记下一些名字,并且吩咐门下司调来他们的资料,父皇看似很少过问朝政,其实,正是因为父皇能够发现人才,并且能让人才人尽其用。 但是识人、用人只是开始,更为重要的是什么? 想通了其中的关键之后。朱和嘉的内心充满喜悦,在这一瞬间,他甚至看到了父皇让自己监国的目的所在,并不是让他事事亲历亲为的解决国内事务,那是大臣的事情,对于皇帝而言,所需要的,就是用好办事的大臣,这才是处理国事的根本。 回到了太子东宫后,朱和嘉直接吩咐女官取来内阁的奏折,然后直接在奏折上批阅,随后又吩咐人送回内阁。 “知道了!” 如此三字,被送到方以智的面前时,他顿时傻了眼,他未及细想后背就冒出了一股冷汗。 “殿下生气了!” 将奏折丢给张煌言,方以智苦笑道。 “苍水,看来,咱们到底还是没有弄明白啊!” “别忘了太子是陛下一手教出来的,陛下一直不说,并不意味着,太子不会学啊。” 一声长叹后,张煌言看着奏折上的三个字,苦笑道。 “得了,咱们还是赶紧把这件事处理好吧,殿下是生气不错,可如果咱们不把这件事处置好,到时候,恐怕就不单单是生气的事了。” 看着摇头苦笑的张煌言,方以智突然笑道。 “其实,这也是好事。” “哦?” “太子今年不过才二十几岁,就看穿了为人君的根本,陛下后继有人,大明的将来可期啊。” 说出这句话后,方以智与张煌言两人无不是哈哈大笑起来,在大笑之余,像是想起什么似的,方以智又问道, “如果所料不差的话,这次顾衍生的日子,应该也不好过吧!” 何止是不好过,简单是如会针毡,几乎是在得知太子的批示的令旨后,顾衍生就像是急着澄清什么似的,第一时间赶到到了东宫,还不等他解释,就不得不持笏站在太子面前,迎接着太子的雷霆之怒。 “顾衍生,你告诉本宫,门下司是什么?” “门下司是宫廷侍从,是陛下的近臣,为陛下参谋国事……” 额头冒着汗,顾衍生的脸色显得极不自然。 “那么本宫问你,既然父皇出巡,本宫监国,门下司应该是何人的参谋?” “自,自应该为殿下参谋事务……” 持笏深揖的顾衍生也没有解释他的想法,无论什么解释,在事实面前都是苍白的。 “那在这件事中,你又是如何参谋的?” 冷冰冰的反问之后,朱和嘉直接说道。 “顾衍生,你是父皇任命的门下司侍中,按道理,本宫不便追究你的责任,可既然你是在本宫监国时失职,那么这失职的责任总是要追究的,侍中是宫廷近臣,容不得失责!现在平南总督的任期已到,你就到平南去吧……” 在顾衍生失魂落魄的离开东宫时,对他的处置立即在中都传遍了,朝野无不是为之震惊,一时间,对此事的关注,甚至超过了对西域降人的关注,舆论虽然谈不哗然,但却也看到了殿下的另一面,毕竟,任历来的“规矩”,侍中入朝至少可以为一部尚书,而现在却直接被发配到最偏远的平南,这不能不让人震惊。 而更让人诧异的是,对于顾衍生的这个任命,内阁并没有封还,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没有封还,并不是因为趁机打压门下司,而是因为太子对内阁同样极为不满,因为门下司是宫廷侍从,所以他才能直接处置。 顾衍生的去职,虽然谈不上杀鸡给猴看,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太子已经不再是过去的太子了…… 正文 第428章 总督的心思 (求支持,求月票) 从与广西接壤的宁靖郡国到河口总督区不过只需要半个月,位于湄公河畔的河口总督区,既然是大明在广南的殖民地,同样也是广南铁路的终点,想要抵达南天门,就必须要在这里转乘轮船。 在这半个月里,朱明忠沿着铁路在广南诸夏各国进行了一番游历,尽管时间不长,但是对于诸夏的环境也算是有了基本的了解。在各国游历时,朱明忠并没有惊动诸夏,毕竟,这些封国大抵都是小国,迎来送往难免地耗费大量的钱财。 但是在抵达河口总督区后,在微服巡视几天后,朱明忠却仍然在考虑,是不是要到总督府一趟,河口总督区与平南、南天门一样,是地位极为特殊的区域,他们并不是大明的本土,但地位却又高于殖民地,而三者之中,最为富庶的也就是河口总督区。 “兴乾三年,山东、北直隶大旱,饥民百万,朝廷解南洋米粮百万石,活民百万!” 置身于稻田间,凝视着一望远际的稻田,朱明忠颇为感叹的说道。 “过去人们常道“湖广熟,天下足,”兴乾后,世人皆言“南洋熟,天下足”,尤其是兴乾十五年后,内地人口激增,南洋米日益为内地所依赖,去年国内进口南洋米超过五千八百万石!” 凝视着眼前的稻田,朱明忠的神情显得极为凝重,这些年内地对“南洋米”的依赖,并没有减少,而是日益增加。 “父亲,似乎有人对此亦颇为微词,他们认为内地进口粮食日益增加,是因为百姓趋利,宁可种玉米、蕃薯养牛、喂猪,也不愿意种粮,因为种粮的收益远不及养牛、喂猪,当然更比不上种桑养蚕,所以才会导致这些年,南洋米进口日益增加,以至于有“无南洋米不得活”的说法,一但南洋生变,必定将会造成内地饥荒。” 朱和垊看着父亲说道。 “那你怎么看?” 微微一笑,朱明忠反问道。 “孩儿觉得,那些人未免太过杞人忧天了,兴乾十年,父亲曾言“大明与诸夏的联系,并不仅仅只局限于血脉以及文化,更应该是经济上的联系,当两者的经济结为一体时,大明与诸夏必将永为一体。”,这些年南洋米进口量日益加,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对大明不利,单就是每年数千万元的贸易支出,就是一笔巨额开支,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对母国出口米粮,已经是南洋诸夏的支柱产业,一但大明停止进口某国的米粮,势必会对该国的经济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官无俸维生,民无钱置物,空有大量米粮,只能任其烂于仓中……” 尽管南洋诸家也是朱家人,但是在提到他们的时候,朱和垊并没有显露出多少情感,毕竟,对于那些“亲戚”他并没有任何印象,他心中的家人,其实也就是兄弟姐妹而已。 “父亲,只要南洋米粮仍然占据其贸易主导地位,那么南洋诸夏永远都不可能对母国生出异心!” 看着沉默不语的父皇,朱和垊觉得自己猜对了,父皇当年分封诸藩于南洋,恐怕从一开始,就已经料到了今天,诸夏对于母国的经济依赖是维系双方关系的根本基础,而不仅仅只是所谓的“血缘”。 望远处看了一眼,朱明忠并没有回应儿子的判断,他只是沉声说道。 “从地理位置上来看,广南地处北回归线附近,气候炎热,降雨充足,水稻可以实现一年三熟。兼之大部分耕地位于红河平原、九龙江平原一带,河流从上游带来大量的有机质,土壤肥沃,三季亩产千余斤轻而易举,而南洋各地,大抵上也都是如此,一年三熟,岁得千斤,这一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实在是让人心羡不已,也是内地永远无法相比的。” 朱明忠一边说,一边指着水稻田中劳作的百姓说道。 “而更为难得是,这里地广人稀,生产落后,明人迁移到这里后,既分田教化,授土人以农技,让他们在农场中为其耕种,南洋米为什么便宜?即便是征收60%的高税,成本仍然低于内地米,大抵上无非就是一年三熟再加上劳力成本的微乎其微罢了。” 南洋米的成本低到令人发指的地步,相比于内地的严禁畜奴,只得高价购买异域奴婢不同。得益于当地本身半奴隶社会的现实,南洋诸夏以及总督区却是畜奴成风。尤其是当年第一批发配到这里的人家,大都是伪官或者汉军旗人,来到这里之后,他们直接借鉴了“旗下家奴”完善了当地的奴隶制。家奴没有独立的户籍,因户口完全依附于主家户口之内,又称“附户”。其中立有战功者,赏赐开户权利,称“开户人”或“另户”,地位高于一般家奴,但仍然还是“家奴”,也无法彻底脱离与主家的隶属关系。 尽管后来大量明人迁入南洋各地,但往往也只“入乡随俗”,而桂、秦两国更是在灭亡马打蓝之后,将其举国上下所有丁户都纳为奴婢,分赏给有功国人。并且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进一步完善了“奴婢制”。 “是啊,父亲,其实,孩儿觉得,南洋诸夏百姓生活,其实是远远好于内地,但凡是一般“郡国兵”之家也拥有奴婢四、五人。要是将军大臣则百倍、甚至千倍于此。” 摇头感叹之余,朱和垊的目光投向远处一片位于稻田间的农庄,那些农庄里的“国人”享受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有奴婢为他们耕种、有奴婢服侍他们,这样的生活,是国内百姓所不能及的。 “而在内地,即便是许多军功士绅,也不过只有奴婢一两人,至于奴婢数千人,根本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所以,现在内地越来越多的人愿意迁往海外,世人皆言天朝之外是蛮荒,可实际上啊……” 摇头轻吧着,看着眼前一望无际可比江南的水田,朱明忠无论如何,也看不出这里怎么就与蛮荒画上了等号,尽管他知道,这一切都是二十余年垦殖的结果,但是,秦汉时的江南,不也是蛮荒之地吗? “只要我们明人所到之地,不出数十年,即便是曾经的蛮荒,也会变成鱼米之乡,就像这里一样。” 牵过身边的马,重新骑到马上,朱明忠笑着对儿子说道。 “走吧,也是时候去见见本地的官员了!” 作为首府的河口城的规模并不大,顶多也就是与内地的县城差不多,从外观上瞧起来,也与内地的县城并没有多少区别,同样的方型城墙,只是在城门以及四角多出了棱角而已。 尽管广南铁路,名义上修到了河口城,但实际上,因为河口城在湄公河南,考虑到修建成本,铁路并没有修过湄公河,而是筑于对岸,所以,尽管已经来到河口城两天了,但这还是朱明忠,第一次进城。 进城后,朱明忠一行人就直奔总督府,所谓的总督府与内地的衙门相同,前衙后家,在衙门辕门外,随行的侍卫将腰牌递给卫兵后,就直接进入了衙门, 陛下在河口! 当河口总督黄百川整个人在惊喜之余,更多的是惶恐不安,惊喜是因为陛下的亲临可以直观的看到这些年河口的变化,而惶恐的原因是因为他很清楚,有些事情是不为《大明律》所容的。 在得知陛下来到河口城的时候,黄百川立即赶了过来。 置身于总督府内,朱明忠打量着黄百川,片刻后才笑着说道。 “黄卿,朕记兴乾六年,在你大伯那里,第一次见你时,你曾对殖民地有颇为微词,现在你到河口,已经三年,告诉朕,现在你又有什么想法?” 十几年前,第一次见黄百川时,他还只是一个年青气盛的青年,他是黄宗羲三弟黄宗会的长子,在中都读书时一直寄宿于黄宗羲家。 听陛下提及旧时,黄百川不禁有些脸红。直到现在,他还记得当年是如何抨击殖民地的诸多事物,如何与《大明律》相抵触,但现在,他身为河口总督,非但无意更改,反而还希望进一步巩固。 “陛下,当时臣年少无知,不知天高地厚,也就是陛下,能不计较臣当日妄言。这些年,尤其是到了河口之后,臣一直在考虑,这各地风土人情各有不同,不能一味强求,就像广南土人,尤其是北方土人,虽然千年来皆从汉俗,但百姓往往不蓄发,这是因为天气太过炎热,要是一味强求,反倒会激起百姓不满,所以各国以及河口,对此亦从不强求,听从百姓自愿,偶有变通,亦有利于教化土人。” 听着黄百川的解释,朱明忠只是笑点着头,对于这里的一些问题,他从来都是睁只眼闭只眼,毕竟,这里不同于内地。 “其实,这次朕之所以南下至此,就是为了亲眼看一看这里,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广南以及海外诸夏、殖民地,风土人情截然不同于本土,所以,才需要实施教化,而这么多年,朝中偶有争执,尤其是对于各总督区,毕竟这里不同于殖民地,也不同于本土,在适用法令上,肯定会与《大明律》产生冲突,所以……” 看着黄百川,朱明忠微微一笑。 “你上次的折子,朕准了!” “陛下!” 双眼猛然睁大,黄百川满面惊喜的看着陛下说道。 “这、这……” 激动不已的他,连忙长揖道。 “臣代十六万河口军民谢陛下隆恩!如此一来,河口军民民心可安,将来可期,如此不同百年,河口必定繁华不逊江南!” 看着黄百川激动的模样,朱明忠只是微微一笑,但是在内心深处,却忍不住发出一声长叹,这声叹息是因为他清楚的知道,给予河口殖民地的是什么。 并不仅仅只是给予他们根据当地环境制定法令的“立法权”,更重要的是,给予了他们扩张权,真腊、暹罗都将会成为他们扩张的对象,当然,前提是这两个国家“修贡不诚”,不过,这个“诚于不诚”,是由总督去介定的。 “黄卿家,朕要的不是河口的将来繁华不逊江南,朕要的是,这里会成为大明另一个江南!” “臣明白!” 黄百川再次长揖道。 作为朝臣的他,当然知道陛下对于南洋诸地是寄予厚望的,“抚夷归夏”这必定将是南洋的未来,无论任何人都无法抗拒这一发展规律,甚至每一任总督,在就任之前,陛下都会如此告诫他们,以提醒他们的职责。 “臣,必定不负陛下期待,推行教化,令此地尽归华夏。” 对于大明来说,在南方的扩张从来不是单纯的殖民,更多的是为了负担起文明的责任。一个伟大的文明必然要对外扩张。像世人去传播这个文明,让更多的人沐浴在这个文明的影响之中,这才是伟大的文明。那些以谋求利益,千方百计压榨殖民地民众的国家,从来都谈不上什么文明国家。他们根本就肩负不起传播文明的责任。 而现在大明必须要担负起这个责任,这才是未来,大明之所以伟大的根本原因。 看到陛下的心情似乎不错。黄百川想到了之前见到的那个客人。于是便对陛下说道。 “陛下,还有一件事,臣不知道当说不当说。” “爱情尽管直言。” “陛下,平南总督顾衍生现在就在河口的船上,他坐的船明天就会离开河口。” 看着陛下他的语气显得非常谨慎。 尽管他知道顾衍生是底下的心腹大臣,但是这一次顾衍生本上等于被变相发配到了南洋,陛下有可能会见他吗? 尽管他和顾衍生根本谈不上是朋友。那可个人也是认识多年。有机会总要为他说上一句话。 听到顾衍生搭乘的商船就在河口,沉思片刻后,朱明忠说道。 “顾衍生虽然有错,可,他这些年也算是劳苦,朕总还是要见一见的!” 正文 第429章 罪臣(求支持,求月票) 对于搭乘商船离开了本土,前往平南任职的顾衍生来说,他从不曾想到会在河口见到陛下。在得知陛下诏见时,在来的路上,他反复考虑了很长时间,见到陛下应该说什么? 是请罪?还是讲述自己的委屈? 直到马车停下的时候,顾衍生才终于想通一些。 什么都不说。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 罪也好,委屈也罢,作为大臣的总要受着,更何况,他还不是普通的大臣,他是宫廷侍从官,几乎等同于皇帝的家臣,即便是受点委屈,那也是理所当然的。 看着顾衍生如过去一样见礼,除此之外似乎没有任何异样,朱明忠只是笑着说道。 “听黄百川提到你在河口,想着在你去平南之前,总是要见一见的。” 陛下的话,让顾衍生暗自庆幸自己的选择,无论是请罪或是表述委屈,显然都不合适,唯一的选择,就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庆幸之余。顾衍生连忙谢恩道。 “陛下百忙之际,仍然想着臣,臣无以为报,唯有尽忠职守,死而后已,以报君恩。” 随后,他们谁都没有提中都发生的事,陛下没有提,顾衍生同样也没有提,而只是在那里谈笑风声,就像故友于他乡重逢似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黄百川的心底尽是惊诧,他实在是想不明白,为什么等于变相流放的顾衍生没有丝毫的抱怨,更想不通,他为什么绝口不提中都的事情,甚至就连陛下,也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 这是为什么? 当然,没有任何人会回答他这个问题,现在,这只是看起来再普通不过的餐宴。 喝着冰镇的米酒,感受着酒水的冰凉,朱明忠不得不感慨国人竞奢绝对是有“传统”的,比如冰,这个看似不起眼的东西,在国内夏天以及南洋的流行,就是一种象征。 而这些冰并不是被制造出来的,而是从遥远的北方运来的。甚至可能是从北海或者滨海等地。冰块运输,完全使于偶然,经过多年的发展,经济发达、人口众多,但是肉类供应匮乏的南方和富产牲畜的北方之间出现了严重的供需失衡。因为在运送途中,无法避免肉类腐败变质,而大量人口涌入城市促使长江流域的人口暴增,当地的肉类供应无法满足不断上升的需求。 同时,对东北大平原的开垦使得牧场主拥有庞大的牛群,却没有相应数量的消费人群,尽管他们可以制作咸肉,但是相比于咸肉,人们更需要新鲜的肉食。是冰块为人们找到了出路,最终打破僵局。为了把新鲜的肉类运往南方,然后在当地存放于当地的冰窖中,借助冰窖里存放着的冰块,实现肉的冷冻,然后于夏天出售。 可是相比于庞大的市场,冰窖的数量是有限的,它们不可能长期储存足够上千万人食用的肉类。最终,还是一家商行想到了办法,他们与聘用一名工程师来建造一种先进的冷藏车,其实也就是把冰窖装到了车上、船上,即便是在盛夏,也可以通过把新鲜的肉类,在冰块的冷冻下,运往南方各地。而为了储存鲜肉,冰库也遍布南方。 在冰块与肉类上应用的同时,面对炎热的夏天,一些商人敏锐的看到了商机——冰的商机。冰可以为屋内降温,也可以制作冷冻饮料,在炎热的夏天,一杯冰镇的凉白开或者水果,足以让任何人为之愉悦。 不过,它的价格是昂贵的,但也正因为昂贵,才会成为夏天里富人炫耀财富的工具,就像现在,这屋内的清凉,实际上,也是因为有冰在降温。 很奢侈,但确实很舒服……感叹着世人的变化,收回心神后施奕文笑着说道。 “爱卿有这个心就行了,你到平南之后,准备做些什么?” 面对皇帝陛下的询问,顾衍生自然是把自己的想法一一道出,无非就是推行教化,普及社学,当然还有就是维持与土官的关系,让土官心愉诚服的接受大明的教化。当然,他并没有强调“改土归流”,按照朝廷的计划,实施“改土归流”的前提是50%以上的土人会说国语,这是一个基本前提。 尽管没有强调,但并不意味着他没有自己的构想,其实他本身就有自己的想法,毕竟,身为平南总督,他必须要考虑那里的将来,而所谓的“将来”,其实也就是“改土归流”。 “……当然,能否成功实施“改土归流”,最关键的因素是人,是当地的土人!” 顾衍生看着陛下,缓缓道出了自己的想法。 “在针对西南土司问题上,陛下曾经说道“改土归流”成功与否,表面上看来,朝廷与土司之间的斗争,其实本质上应该是朝廷与土官在争取土民,土民才是争取的对象,只要我们把土民争取过来,那么,土官也就是孤掌难鸣,也就不攻自破了……” 在顾衍生提到西南土司时,朱明忠微微点头说道。 “千百年来,土官之所以能够对抗朝廷,根本就是人,只要把人争取走,也就是釜底抽薪之计。” 提及此事时,朱明忠显得有些得意,从古至今面对西南山苗土司,历代王朝都没有太好的办法,最终都是承认他们的治权,用表面上的臣服换取国家的统一。可土司的反叛却不绝于史书。 怎么样处理土司? 兴乾朝同样也面对这样的问题,相比于他人调动大军强调,朱明忠换了一个方式,将怀柔的对象从土官变成了土人,从通过怀柔土人去瓦解土司。 “陛下,“下山为汉,官府授田”,原本受土司压榨的土民无不纷纷逃出大山,没有百姓作为支持,土官也就掀不起大浪了,西南自此平稳,全赖陛下当年定策。” “其实,当年令尊也是出力颇多的,这件事,说起来容易,具体实施的时候,很多问题,都是令尊处置的。” 提到顾炎武,再看着顾衍生,朱明忠心里难免有些愧疚,用故友的儿子作亲儿子的磨刀石,这……哎,这或许就是君王成长的过程吧。 “全是陛下圣明,家父不过只是按陛下旨意办事而已。” 拍着陛下的马屁,顾衍生又继续说道。 “陛下,其实,我们完全可以在平南,推行类似的办法。” “说来听听。” “众所周知,平南本是外番土司,土人大都未受教化,于土司中,土人全都是土官的奴婢,生杀大权皆由其掌握,其种地收益也尽归头人,土人只有裹腹的口粮。尽管朝廷屡屡下令,要求其善待土人,但往往不为土官所理睬,朝廷也只能于城市周边推行法令,在过去的多年间许多土人不堪暴虐纷纷逃往朝廷控制的城市,而当土官往城市拿人时,往往会与县衙官员发生冲突,这也是最近几年,平南局势紧张的原因之一。” 平南并不太平,不太平的原因,就是土官与流官之间的冲突,甚至朱明忠相信,如果不是因为在那里维持着大量的驻军,恐怕当地早就有反弹了。 “那以你之见,应该怎么办?” 作为河口总督的黄百川,同样竖起了耳朵,尽管在这里没有类似的问题,但不代表以后没有,毕竟,他的心里已经有了计划,至少在离任之前,解决掉真腊,到时候,到时候难免会碰到类似的问题。 “关键在于,朝廷与土官之间,没有就这个问题达成协议。” “协议?” 眉头微皱,不等朱明忠开口,一旁的朱和垊就打破沉默反问道。 “顾总督的意思是让土官同意土民出山?如果本王没有记错的话,当年为了让土司同意的土人下山,朝廷可是没少费心思,甚至这个同意,根本就是打出来的,那些土官,你不打他们,他们又怎么会同意土人下山?” “大王,即便是现在土官也没有同意土人下山啊!” 目光转向十八皇子,顾衍生继续说道。 “他们只是同意,如果土人逃到山下,不派人追捕,并不是同意土人下山,换句话来说,土司就像是一个监狱,朝廷划定好区域,在这个区域内的事务,朝廷不干涉,但是土人逃出了土司,土司同样也无权追捕土人,一句话,只要逃出来,就可以获得自由。” “即便是这样的条件,当年想让土司们答应,朝廷也是没少费心思啊!” 笑看着顾衍生,朱明忠反问道。 “你有什么办法,能让平南的土官同意这个条件?在不大动干戈的前提下。” 面对陛下的询问,顾衍生笑道。 “陛下,想让他们同意这个条件,简直是痴人说梦!” 一声“痴人说梦”,引起了所有人的兴趣,朱明忠也放下了酒杯,颇感兴趣的看着顾衍生。 而黄百川则好奇的反问道。 “既然是“痴人说梦”,那顾总督准备怎么办这件事呢?” 黄百川好奇,朱和垊同样也很好奇,或许,将来他并不需要面对类似的问题,但并不妨碍他进行一些学********……” 面对陛下投来的目光,顾衍生并没有说话,而是看了一下桌上的水果,然后取过来两个火龙果,拿起一个火龙果猛然用力往桌上一拍,将它几乎拍个稀烂,然后又拿起另一个火龙果,握在手里作力一砸,砸烂了大半,之后他把两个火龙果放到桌子上,然后才继续说道。 “其实,现在平南土司反弹,他们反弹更多的只是表达不满,他们非常清楚,自己没有任何能力反抗,在那里有得是土兵,等待着平叛获得军功,等待着军功后封赏勋田。可不满的情绪却在一天天的堆积着,早晚有一天会暴发,一但他们发现机会,势必会暴发出来,但是现在,他们不敢,既然无力更无胆!” 将两个烂的了火龙果摆到面前,顾衍生冷冰冰的说道。 “他们为什么不满,无非就是因为他们认为朝廷包庇土人,土人只要逃出来,官府就会百般包庇,完全不顾及他们的利益,这一点,就像我们在西南一样,只不过,我们在西南强迫土官接受了这些条件,要么接受,要么去死。没有其它的选择,就像……” 指着面前的两个水果,顾衍生说道。 “就像这两个烂水果一样,对于他们来说,根本就没有选择,无非就是一个稀烂的,一个烂一半的,这是一个选择题,面对朝廷的弹压,他们往往会选择……” 拿起那个还剩下一半的火龙果,顾衍生冷笑道。 “至少,这个还能吃上几口,至于另外那个,没有人会选择。” “两害相较取其轻。” 略点下头,朱明忠看着顾衍生,基本上已经猜出了他的办法。 “你的意思是给土司一个选择。” “陛下,强硬的同时,作出适当的让步,可以解决很多问题,现在土司因为土人逃亡,对官府心生不满,那么臣到那里,就去化解他们的不满,零刀子割肉不觉痛,换一个法子来,他们觉得的官府包庇,那么,我就包庇,而且要光明正大的,征得他们同意的包庇!” 猛的睁大眼睛,黄百川盯着顾衍生,目中尽是疑惑。这不是激变吗?相比于他的惊讶,朱明忠反倒很平静,只是示意他继续往下说。 “不过,要求他们认同官府包庇的同时,臣还会作出让步,准许他们派人到城内抓捕逃亡的土人,但是,如果那个土人已经逃出来一年。土司就不能再抓捕。也就是说,他们有一年的时间,去抓捕逃亡土人!超过时间,那个土人就可以获得自由。” 微微一笑,朱明忠看着顾衍生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那些土人需要怎么逃脱追捕呢?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汉化,他们会主动的换上国服,也会主动的说国语,毕竟求生的欲望总能激发出人的潜能,而为了逃避追捕,他们往往还会作出另一个选择,就是托庇于某个国人家中……” 在顾衍生的话音刚落,黄百川就急声说道。 “你这办法其实说白了就是换个笼子!” 正文 第430章 (求支持,求月票) 换个笼子。 说白了就是让那些从土司里逃出来的,“主动”藏到国人的家中,至于如何藏那就是他们之间有事情了。 说白了,到时候也就是主仆之间的关系,毕竟,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助人为乐。有付出自然有索取。至于他们索取的是什么回报,是为奴还是为婢或是为仆,那就与官府无关了,官府从不曾介入其中,至少在表面了看来。 看着沉默不语的顾衍生,黄百川的心里冒出一个念头——这家伙可真够“阴”的。 不过这种阴对大明、对百姓都是有好处的,即便是对土人也是有好处的。 但这似乎并不完美。 “这样,会不会太慢了?” 他口中的慢,指的是将来的“改土归流”,吸纳土人的过程太过缓慢了。 “慢是慢了点,就因为如此,土官们才会同意,才会选择这个烂果子不是?” 顾衍生直接了当的答道。 “而且慢点的话,到时候,才会有越来越多的土人希望来到我们这里,他们在土司所的亲人才会越来越羡慕他们,毕竟,人们的眼睛是雪亮的,好日子,谁不喜欢呢,即便是奴婢之间,也是有比较的。” 人性! 听着顾衍生的解释,黄百川将目光转向陛下,无论是内地亦或是将来平南对付土司,不仅仅是慢刀子割肉,更重要的是抓住了人性! 谁不想过好日子呢? 似乎,黄百川知道了,为什么每天都有从真腊逃出来的奴隶来到河口,那怕是在这里,他们自卖进入某人家里为家奴,他们也是心甘情愿的,因为至少在河口,家奴或许是奴婢,但也是受法律保护,也是作为人,而不像是在真腊,被当成任意欺凌甚至杀害的牲口。 略点下头,朱明忠并没有就他的这个办法给予任何评价,只是随口说道。 “有些事情慢慢来的好!” 这一句话,其实也就表明了他的态度,然后,他又问道。 “你刚从中都过来,最近可有什么事情?” 面对陛下突如其来的追问,顾衍生到也没有显露出任何不适应,而是立即回答道。 “回陛下,在您南行期间,有消息显示天竺海以及地中海上的多个港口都拒绝让大明船只停靠。现在,我们的船只甚至在威尼斯也被拒之于门外。” “哦?这是怎么回事?” 朱明忠听罢,诧异道。同席的朱和垊和黄百川亦惊愕地看着顾衍生。众所周知,大明这些年的繁荣昌盛,靠的正是日益兴隆的海上贸易,海上贸易不仅让大明的丝绸、茶叶、瓷器等物产远销至世界各地,更为大明带来了数百万的工作岗位,造船、航海、贸易以及各类等等,在大明以及诸夏至少有上千万人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其中。 也正因如此,大明海师的核心就是“保护航线、保护贸易”,这甚至也是大明在过去20年间海外扩张的核心因素。 “回陛下,就目前掌握的情报来年,拒绝我朝船只的港口大都为奥斯曼帝国所属或者受期影响,比如威尼斯,他们倾奥斯曼鼻息度日,自然受其影响,加之我朝船日大量进入地中海,直接与他们发生竞争,所以,他们与奥斯曼一同封港,本就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不过封港的具体的原因尚不清楚。” 顾衍生回答道,随后他又补充道。 “所有的情报,还需要开罗的进一步验证。” 因为埃及等原因,大明已经同奥斯曼断交,所以那一带的情报,都是通过开罗方收集,现在获得的情报,往往只是商船带回来的情报。 “又是那个奥斯曼帝国。这帮蛮夷,说白了就是欠收拾,陛下,以臣看来,现在既然西北战事已经结束,朝廷大可不必像过去那样对他们网开一面,直接派兵过去解决了他们,这样反而干脆利落一些。” 黄百川有些不屑地说道。 作为河口总督的打交道的他,对于奥斯曼的名声早就有报耳闻。对于他们玩的那些手段也是深恶痛绝。两百年多来,他们在充当东西方贸易的中间人同时,不断在海上袭击、敲诈勒索金钱和财物。百年前,当葡萄牙人在海上击败了奥斯曼,将他们的海上力量赶出天竺海之后,封锁就成为他们经常使用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无非就是为了敲诈金钱。 大明的商船之前也经历过多次这样的“封港”,大多数时候,都是通过出点钱来解决问题。 对于黄百川的建议,顾衍生只是是微微一笑,然后说道。 “派兵确实简单,但是在派兵之前,必须要弄清楚这些事情。奥斯曼人这次的封港可不比以往。以往那些都是那些帕夏、领主的小打小闹,无非就是为了弄两个钱,所以事情往往很容易解决。但这次封港的命令来自奥斯曼国的上层。而且封港涉及到奥斯曼所有的港口,甚至还包括威尼斯等受其影响的地区,且几乎在同一时间。由此可见奥斯曼方面肯定是早有预谋的计划。就目前掌握的情报来看,仓促派兵,不仅不能解决问题,甚至可能导致我们陷入他们的阴谋之中。” 听顾衍生这么一说,朱明忠的神色也跟着凝重起来。他思略了一下然后说道。 “那荷兰呢?荷兰人的船队目前在天竺海受阻了吗?” 尽管这些年在大明的竞争下,荷兰人的商船队被严重削弱,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们仍然活跃在世界各地。 “从各商号的报告来看,荷兰船只也一样被奥斯曼人拒之门外了,不过,在地中海方向,他们的商船仍然可以自由进出。” 顾衍生如实回答道。 “嗯……” 皱起了眉头,朱明忠沉默了下来。 “父皇,这会不会是奥斯曼人针对我们在埃及等方向的行动?” 尽管年年青,但朱和垊凭着对某些事情的了解,隐约觉得这一事件,肯定和大明在那里的行动有关系。 “陛下,要是这样的话。不如就调派一支舰队去“慕夏港”增强那里的力量,毕竟,如果奥斯曼有所异动的话,那里很有可能就是最前线。” 顾衍生直接建议道。 他口中的“慕夏港”,就是后世的赛德港,与赛德港一样,慕夏港也是因为开凿苏伊士运河而修建的,与运河区一样,都已经被割让给了大明。考虑到苏伊士运河将来的重要性,所以在与埃及签署条约时,大明是用200万两银元直接买下了运河区。 “只是派舰队估计不能有效的威慑他们,臣以为还应该再派去一镇陆师。” 再派一镇陆师! 对于这个建议,朱明忠在心里思索片刻,然后说道。 “奥斯曼方面的事情,就这么去办,不过朕还需要一个更为详细的计划。黄卿家,随后从你这里拍一封电报给中枢,让五军都督府开始着手制定计划吧。” 在作出这个决定之后,朱明忠扭头看着黄百川问道。 “黄卿家,你觉得在菲律宾问题上,我们应该持什么态度?” 菲律宾! 听到这个地名的时候,所有人无不是有些惊讶的看着陛下,一直以来,对于菲律宾,这个在西班牙治下的地区,大明内部的观点都是泾渭分明的分成两派,一边是主张赶走西班牙人,因为那是西洋人在南天门以东最后的据点,应该将他们赶走。而另一边,又有很多人主张暂时容忍,毕竟大明需要西班牙的白银,毕竟,大明并不出产白银,只能通过贸易获得白银,而西班牙又掌握着世界上绝大部分银矿。也就是这个无法回避的现实,令大明一直容忍西班牙在菲律宾的存在。 而现在,陛下的问题,让黄百川意识到,陛下对菲律宾的态度也许发生了一些改变。 “回陛下,臣以为,无论如何,在菲律宾的问题上,我们已经给了西班牙人足够的耐心。” 黄百川直接说道。 “况且,我们现在在北美,已经拥有足够的力量,足以对抗西班牙人的威胁!” 对菲律宾的容忍,并不仅仅只是白银,更重要的北美,面对在美洲经营近两百年的西班牙,想经开拓北美殖民地的大明只能作出某些妥协,在完成力量的积聚之后,接下来的问题也就简单了。 听黄百川提到北美,朱明忠微微一笑,这些年的妥协,就是为了让北美殖民地在战争期间拥有自保的力量,然后他说道。 “确实是时候,不过就整体上来说,时机还不够成熟,而且我们必须要考虑大明的全球利益……” 全球利益! 这是一个极为新鲜的名词,在朱明忠提到这个名词的时候,顾衍生的眼前猛然一亮,至于黄百川也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陛下指的得奥斯曼?” 看着他们的反应,朱明忠的心里微微有些感慨,在另一个时空中,人们往往喜欢用“明清”去描述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朝代。当人们看到清末,国人面对洋人、火车、电报等新事物时的恐慌、敌视、愚昧的拒绝以及抵制时,理所当然的认为明朝也是如此,似乎好的都是满清的,不好都是明清都有的。 但是实际上呢? 在利玛窦给教廷的信中清楚的记述了明人的强烈“好奇心”,对于他这个西洋人“好像发了狂”,来访者络绎不绝,就是想了解西方的事情。不能和他见面的人则通过书信来往,他收到很多信件,有的人完全不认识,但乐于在信中和他探讨天主教、科技等各方面的话题。 一个民族有如此旺盛的好奇心,是最为难能可贵的。也正是这个好奇心,让大明了解到了世界。天启年间的《职方外纪》,提到了欧洲的众多主要国家,竟然包括乌克兰、斯堪的纳维亚诸国与希腊等和中国全无交往的国家,人文自然地理描述基本正确。欧洲的欧罗巴说法,亦是明人首创。明人对中国以外世界的认识,超乎我们的想象。在和葡萄牙、西班牙等殖民者的交战中,明人更认识到只有加强武器装备才能“制夷”的不二法门,因此热心学习、引进西方的火器,并迅速缩小了双方的差距。 而在过去的二十年间,尽管对欧洲更加了解了,但是明人对于欧洲、对于世界的好奇并没有消失,反而越发的浓厚了。甚至于面对大明的发达,明人不但没有因此洋洋得意,反而还会寻找对方的长处,加以学习,这种主动的好奇与学习是最让朱明忠欣慰的。 而现在,官员们可以很轻易的从自己的一句话中,推断出自己的想法。这正是因为他们对世界的了解,如果没有对世界的了解,又怎么可能会说出这样的观点。 “陛下,要是从奥斯曼的角度来看,也许我们可以就菲律宾问题,和西班牙人达成某种协议,陛下。” 黄百川提出这个建议时,顾衍生不禁看了他一眼,目光略微发生了一些变化。 “说来听听。” “陛下,在奥斯曼的问题上,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和西班牙人的利益是一致的,毕竟,他们因为宗教等原因,两国之间互相敌对多年,既然我们已经决心瓦解奥斯曼,那么为何不考虑与西班牙人结盟呢?” “和西班牙人结盟?” 顾衍生盯着黄百川,突然意识到,这恐怕是一直以来大家所忽视的一个选择。 “是的,陛下,就是和西班牙人结盟,当然我们和西班牙人谈判的时候,并不需要提什么瓦解奥斯曼,而只需要提到一个地方就可以了。” 见陛下一直没有说话,黄百川的话声顿了下。若有所思的看了眼黄百川,朱明忠反问道。 “你是说耶路撒冷吧!” “陛下圣明!” 恭维着陛下的同时,黄百川继续说道。 “陛下,于西洋人的眼中,耶路撒冷具有极为特殊的意义,萨拉丁占领耶路撒冷之后,欧洲的天主教徒就失去了耶路撒冷,直到今天,我相信,面对耶路撒冷这个诱惑,西班牙人必定愿意将菲律宾拱手相让!” 正文 第431章 唯一的选择(求支持,求月票) 在晚宴结束之后,顾衍生并没有立即回船上,而是被留了下来。 心知刚才在餐桌上的事儿还没有结束。于是尚不等陛下开口询问,顾衍生便主动上前道。 “陛下留臣前来可是为奥斯曼封港一事?” “卿家既知朕的心思,那就如实告诉朕那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朱明忠开门见山地询问道。 “回陛下,在臣去职之前所掌握的情况,刚才均已经如实禀奏了。只不过臣个人对此事还有一些想法,不知当讲不当讲。” 顾衍生小心翼翼地说道。 “但说无妨。” 朱明忠点头说道。 “是陛下,那臣就有什么说什么了。” 顾衍生必恭必敬地向陛下坦言道。 “陛下,臣以为,我们最近几年在奥斯曼的谋略,看似机密,实际上已经人尽皆智了,就臣所知,从埃及开始,奥斯曼已经看到了我们想从他们身上咬下一块肉,从埃及到巴尔干,我们资助那些起义者们起义,向他们提供武器、提供资金,所有的这一切,都在恶化着我们和他们之间的关系,在臣看来,直到现在奥斯曼才开始封港,臣反倒好奇他们为什么现在才这么做,或许,也就是因为他们顾忌我们的力量。” “恩,奥斯曼的力量或许对于欧洲来说算得上强大,但是相比于我们……他们顾忌我们的力量,实属正常。不过,现在突然封港,却有些不正常。” 朱明忠点头说道。 奥斯曼帝国非常清楚他们与大明的实力差距,也正因如此,在他们兵败维也纳之后,而对埃及的独立,面对大明的介入,他们选择了忍耐,当然,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巴尔干的起义,牵制了他们太多的力量。 现在奥斯曼封港,既是对大明的警告,同样也表明他们已经抽开身了了,所以朱明忠才会同意加强在埃及的力量,为得就是以防万一。 “回陛下,臣以为,现在奥斯曼封港,肯定是在试探,试探我们的底线,毕竟奥斯曼非常清楚,我们的力量,而他自身又是西洋大国,他们不可能不对我们的行动有所反应,所以他们同样也会谨慎的应对些事,臣相信奥斯曼也不会贸然与我们交恶。而以臣看来,目前保持威慑对我们是最好的选择,贸然与其交恶并不符合大明的利益,毕竟,就目前而言大明追求的海外的商业利益,和他们保持暂时的友好,无疑是符合我们利益的。” 顾衍生的回答,让朱明忠的眉头微皱,他的心里涌起一阵不悦,然后说道。 “商业利益或许重要,但是,不要忘记我们的使命!” 朱明忠的语气变得有些严历。 “或许,在过去二十多年间,我们对海外殖民地的扩张是有限的,在天竺海、在大西洋的扩张也是谨慎的,差不多把大洋中临近大陆的岛屿都了收入囊中,我们为什么这么做,当然依靠这些岛屿据点,编织了遍布全球的商业殖民网络。这是一个非常精明的策略,大明既可以利用这些岛屿与大陆建立起商业关系,如同吸血虫一样通过商业管道从大陆上汲取尽可能多的商业利益,但却又不需要承担因为殖民榨取导致大陆衰败的任何道义或政治责任,更无需承担繁重吃力不讨好的治理大陆殖民地的责任。但是……” 语气变得有些不悦的朱明忠,神情严肃的说道。 “但是,如果我们仅仅只是从这个角度去看待未来,那么我们将毫无帝国气度,更没有帝国使命感,同样没有创造伟大文明的抱负。不要忘记,我们,我们肩负着什么样的责任,我们肩负着文明的责任,如果仅仅只是局限于商量,那么大明充其量也不过是精于打算、损人利己的小国而已,根本不佩掌握未来人类的命运!” 陛下的话语落在顾衍生的耳中,让他在惊讶之余,连忙揖首道。 “陛下高屋建瓴实非臣等所能及,相比陛下,臣实在是太过小家子气了。” 深吸一口气,朱明忠盯着顾衍生看了几眼,然后才叹道。 “这件事,也不怪你,我们过去的殖民地策略,确实有一些问题,在南洋、新夏和北美之外,我们强调的费效比,强调的是商业利益,至于其它,都让步于这一基础,甚至就连菲律宾,我们考虑最多的也是商业利益,我们确实有些小家子气,但是,在小家气的同时,朕并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我们在埃及、在北美、在新夏这些布局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传播文明的使命!是为了肩负人类的文明延续的使命,奥斯曼……” 话声微微一顿,朱明忠冷冰冰的说道, “是我们实现这一使命的绊脚石,所以,必须要彻底解决掉。” “陛下息怒。臣未能体谅圣意,确实是臣的是失职。臣请陛下降罪。不过臣以为在这件事上朝廷还是应该谨慎行事。一是因为奥斯曼的实力雄厚,目前虽然实力不及过去,但仍然堪称当世大国,二来我国若是进攻,势必需要劳师远征,如此势必会有诸多不便。陛下,请恕臣直言,在奥斯曼的问题上,朝廷现在都应该选择隐忍,应该进一步积聚在埃及的力量,争取将来在合适的时机,对其一击致命。”顾衍生一边向陛下请罪,一边则据理力争道。 事实上,在得到奥斯曼封港的消息后,当时还在门下司任职的顾衍生就已经有了决定,他也做好了向陛下建议的准备。即便是现在,离开了门下司,他也没有改变当初的判断。 “至于之前,黄总督建议与西班牙人结盟一事,臣以为完全可行,甚至于,现在我们就应该派出特使,与西班牙人进行结盟的谈判,当然,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和他们交换耶路撒冷,毕竟那里还在奥斯曼人的控制下,我们现在和他们进行谈判,就是为了告诉奥斯曼,如果他们一意孤行,那么,我们必定会通过其它手段来解决问题。” 听顾衍生如此一解释,朱明忠的不悦之色稍稍缓和了不少。他思略了半晌后跟着问道。 “那如果奥斯曼重新开港?那样的话朝廷又应该怎么办呢?” “回陛下,奥斯曼重新开港正是现阶段朝廷所需要的,这并不妨碍我们与西班牙人的盟约,我们所需要的只是时间,当然在适当的时机出现时,再需要一个适当的借口。” 顾衍生直接了当的说道。在门下司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从全局看待问题,而不仅仅只是奥斯。 “借口……” 朱明忠沉吟着并没有说话。 “臣以为现在奥斯曼封港,并不是合适的借口,这只是普通的商业纠纷,如果以此为借口出兵,会不会造成百姓的不满?再则,如果封港事件是他们预谋已久的,那么恐怕他们早已做好了准备下好了套,正等着咱们的舰队前去自投罗网,所以,臣以为,可以派兵加强埃及方向的力量,可以和与西班牙人结盟,但是暂时不用兵,保持威慑的同时,诱使他们主动向我们开战,当然,这个时机应该由我们选择,而不是他们选择。” 顾衍生说完他的建议后,就沉默了下来。 “恩,卿家说得有些道理。朕也明白这或许是最好的选择,但是朕以为,大明的威严是不容挑衅的,他们封港,就是对大明的冒犯,如果我们不能有所行动,那么未来,其它人也会群起效仿。” 沉默了片刻,朱明忠斩钉截铁地说道。 “那依陛下的意思是要出兵?” 顾衍生不无担心的地探问道。 “不一定非要我们出兵,耶路撒冷,这个建议确实非常不错!” 朱明忠笑了笑,如果说这次南下,最大的收获是什么,恐怕就是黄百川的这个建议了。 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地方,可以发挥出人意料的作用。 眼见陛下已经做出了决定,顾衍生哪儿敢有半点儿质疑。他深深做了个揖。 “陛下。臣到平南兵一定着人严加监视天竺海上的情况,一有风吹草动立即就向陛下报告。” “恩,那卿家就先下去吧。” 朱明忠点头应道。 “是,陛下。那臣……就告退了。” 在顾衍生即将退出去时,朱明忠看着他说道。 “爱卿在那里好好办事,朕是不会忘记卿家的!” 陛下的话让顾衍生浑身一颤,退到门前的他再一次冲着陛下深揖,然后才缓步退下。 在顾衍生退下之后,一直在旁边看着的朱和垊若有所思的问道。 “父皇,您真的准备用兵奥斯曼吗?” 已经知道自己未来的“封地”在什么地方的他,当然很关心这件事,毕竟这直接关系到他的将来。 “不是准备。” 摇摇头,朱明忠对儿子说道。 “而是必须,就像之前为父说的那样,这是我们肩负的责任,也是传播文明的必然,要么我们满足于现状,要么我们就让世人沐浴在华夏文明的福音下,这是我们的使命……” 使命感! 来到这个时代之后,随着时间的变化,一种空前的使命感在朱明忠的内心产生了,当然这种产生更多的是基于“扩张”的需要。 扩张的需要有很多种,有的是基于领土,但也可以基于“文明”,而且也只有“文明”才是最高大上的理由,毕竟领土的扩张,往往是“不义”的,但是文明的扩张呢? 却是一种光荣。 这种光荣和使命。而这种使命可以驱使着大明不断地向外扩张。 “古往今来,人们总是强调战争一定要师出有名,不然就是穷兵黩武。“师出有名”的根本目的不只是给自己寻找一个战争的理由。更关键的是要给士兵一个死战到底的决心。很多时候许多战争的失败,不是因为侵略者的战斗力弱,而是士兵们缺乏足够的战斗意志。” 就不是自然而然的朱明忠想到了近代的那些战争。在心底忍不住感叹着祖先们的智慧。 不想在另一个时空中的朝鲜,米军经过二战的洗礼,无论是单兵素质还是团队之间的配合,都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战斗力非常强大,但美军也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战斗意志远没有志愿!军坚决,一旦弹尽粮绝就会投降。 “师出有名。至少对于那里,我们必须要做到这一点。这是我们在几万里之外进行战争,并且赢得胜利的唯一希望。如果说我们要进行一场师出无名的战斗。那么……” 先是沉默片刻。然后朱明忠才说到。 “那么我们失败的可能是很大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做到师出有名,必须要做到举国一致。” “举国一致?” 对于这个名词,朱和垊显然有些陌生。这是他第一次听说这个词语,尽管他可以从字面上去理解这个词。 “对,就是举国一致。就是同仇敌忾。就是像现在我们对满清的战争一样。哪怕这场战争进行十年20年,从朝廷到民间都会百分之百的支持官军进行这场战争,你有任何人会去计较这场战争会发多少钱,也不会有人去计较这场战争会死多少人,那个时候人们唯一在乎的是什么呢?” 回头看着儿子,朱明忠反问道。面对父皇的问题,朱和垊思索片刻后回答道。 “胜利。那个时候人们唯一在乎的就是胜利,就是我们到底的击败敌人,赢得战争的胜利。” 就像在西域的战争一样没有人会去在乎到底花了多少钱,也没有人去在意那些铁路。也许很长时间内都会处于亏本的状态。 所有人只在意一件事……胜利。 人们所在乎的是胜利,仅此而已。 “所以才需要师出有名啊。” 如此这般一声长叹之后。朱明忠看着儿子语重心长的说道。 “我们现在所要进行的一切都是为了将来。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这一切对于大明的意义。在人们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师出有名。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正文 第432章 南洋熟天下足(求支持,求月票) “南洋是我们的稻田,蒙古是我们的牧场,北美和新夏是天朝的麦田,天竺德干高原是我们的棉田……” 兴乾二十年月,《明报》一篇新闻报道用不无得意的文字,讲述着兴乾二十年的大明与世界,毫无疑问的一点是,在过去的二十年间,大明已经与世界紧密的联系在一起,而且会越来越紧密。 在那一年,大明所拥有的3.5万艘商船在大海上航行着,将大明的商品运往世界各地的同时,同样也将世界各地的商品运往大明。 而这一句话语中,将南洋放在了第一位,并不仅仅是因为南洋的封藩,而是因为南洋并不仅仅是诸夏,它的重要性远超过其它地区——那里是大明的粮仓! 在分封宗藩于南洋为诸夏之后,诸夏的经济应该如何发展,香料种植园?咖啡种植园?这显然都不符合大明的需求。而且随着诸夏的立国。大明朝廷面临着两个根本问题:第一,如何牢牢守住这个分封后的帝国,保持诸夏对母国的亲近。第二,如何促进诸夏的发展,让他们能够利用当地的人力和原料,实现财政上的自立。 在分封宗藩之后,在文昭阁内举行的内阁与五军都督府共同参加的会议上,内阁制订了发展南洋经济的基本政策——发展农业,尤其水稻的种植。 几乎是从拓殖南洋的第一天起,对于这个拥有良好自然条件的地区,大明就有着明确的规划——发展以水稻种植为主的农业,确实,对于处在小冰河期水旱等自然灾害不断的大明而言,也需要这个不受冬季苦寒影响的地区,作为后备的“粮仓”。 几乎是从第一船“南洋米”运到江北的那天起,“南洋米”就将南洋与大明联系在了一起。而现在大米种植业更被赋予了更多的意义,事关诸夏的未来,在朝廷的指导下,诸夏就国后的第一次件,就是引进大明先进的种植经验,传统的农业方式被推翻,千方百计的增加稻米种植面积,以便提高产量,以满足出口大明的需要。 南洋,一天天的朝着大明的粮仓,这一预定目标发展着。对于大明而言,兴乾二十年后,南洋诸夏不仅仅只是粮仓,同样还是最重要的出口市场,诸夏与大明之间每年亿万两进出口贸易,繁荣着两地的市场,同样也让彼此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 也正因为南洋于大明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作为大明在南洋最重要根基的南天门,这个位于柔佛半岛最南端的海岛,是大明进入南洋的前沿,同样也大明在南洋最早的据点。 当蒸汽船驶进宽达十数里的柔佛海峡时,即便是曾经去过海州的人们,也会惊讶于这里的船只之多,数以千百计的大小帆船以及蒸汽船泊停在海湾内,码头上同样也是热闹非常,数以万计的码头工人在将货物搬上船只或者从船上运下来,一艘艘小舢板于船只间穿行着。 目睹着眼前繁忙的港口,朱明忠的神情甚至发生了一些变化,即便是他自己,也没有想到现在的南天门居然会如此的热闹。 “二十三年,从一个人烟稀少的荒岛到现在成为人口六十万的港口大城……” 即便是以二十一世纪的眼光来看,这也是极为罕见的。就在朱明忠赞叹着南天门发展的神速时,耳中却传来了有些刺耳的声音。 “哎呀,南天门啊,你瞧这里多热闹啊,如是不是因为陛下不准西洋商人进入大明其它港口,又岂会有它的热闹,他这一热闹,可是苦了咱们了,你说,朝廷里的大人们想的都是什么?为什么不议上一议,改上一改,这与西洋通商,应该雨露均沾才是……” 刺耳的话声传入耳中,朱明忠只是微微一笑,并没有表露出丝毫的不悦,对于南天门的“一口通商”,国内一直是颇为微词,每年都有人主张应该废止南天门的“通商特权”,准许西洋人进入大明各港进行贸易,但这件事却从未进入内阁讨论,而阻止内阁讨论的正是朱明忠。 “行了行了,知达,你就别抱怨了,即便开港通商,西洋船也不会到你们那,人别说西洋船了,你们那可是内陆,这要抱怨,也应该是广州、宁波那些地方抱怨才是,那里轮得到你……” “你懂什么,要是开港通商,准西洋船到宁波,那孙某又岂需要每年奔波数千里海路,冒那么多风险于海上……” 那边的抱怨声传入耳中的时候,朱明忠险些没有大声笑出来,非但没有因为那人的抱怨而有丝毫的不悦,反倒是越来越高兴了。 “父亲,这恐怕才是一口通商的原因吧。” 离开码头后,坐在马车的朱和垊若有所思的问道。 “嗯?” 欣赏着车外繁荣市井,朱明忠并没有反应过来,甚至不明白儿子的问题是什么意思。 “就是刚才那个人不得不远航千里来南天门经商,还有内地货特想要运销西洋,都必须运往南天门,因为只有南天门向西洋商人开放,所以,为了把货物销往西洋,国内商行就必须要组建自己的商船队,而不能寄希望于别人上门,而大明的海运繁荣也正始于此,首先是大明往南洋,然后是天竺海,然后是大西洋、太平洋……” 抬头看着父皇,朱和垊的目光中只剩下了钦佩,毕竟,正是父皇制定了这一切,一些看似无法理解的举动,总有许多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后才能体谅的用意。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问出这个问题,然后作出这样的判断。 “你看这……” 指着街道上许多相貌与大明人迥然不同的西洋人,朱明忠笑着说道。 “最初南天门的发展,正是基于和西洋各国商人的贸易,那个时候,很多西洋商人愿意省去一些风险,在这里进行贸易,后来呢?南天门的今天,其实大都得益于诸夏的繁荣!” 朱明忠并没有回答儿子的问题,而只是强调着现在。 “许多人都说,南天门的繁荣是因为一口通商,但是却不知道,根据海关的统计,我们与诸夏的贸易总额是六倍于西洋,人口不过千万的诸夏,消费远超过人口数千万的欧洲,西洋人……” 看着路边的那些西洋人,朱明忠的唇角微微一扬。 “那里除了遍地的贫困,还有什么呢?当然,他们确实在某些科学领域,有着一定的优势,确实值得我们去学习,而且这几十年,我们向他们学习了很多,但是……” 话声微微一顿,然后朱明忠轻蔑道。 “也就是如此了,现在,即便是开放所有的港口,我敢说95%的西洋商船,还是愿意来南天门进行贸易,不仅是因为他们熟悉这里,更重要的是在南大明海,竞争更加激烈的啊,况且……” 朱明忠的话声微沉,然后语重心长的说道。 “现在太多的西洋人想在天朝定居,在西洋现在最流行的事情,就是到天朝,如果我们开放本土的话,估计会有数以百万计的西洋人,不惜代价的远渡重洋,到到天朝,试图在天朝定居……” 恰在这时,路边的一群西洋女子映入朱明忠的视线中,看着那些穿着打扮与明人无异的西洋女子,那些西洋女子,她们不远万里来到天朝,即便是做个女婢,也是心甘情愿。可即便是如此,天朝也不是她们想去就去的,她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大抵上都去了诸夏,成为某一个诸夏国人的婢女,如果足够的幸运的话,她们会成为某个人的小妾,然后为其生儿育女。 “可是天朝又岂是他们轻易能去的!” 这边朱明忠的话声刚落,突然有人插话说道。 “哎呀,这位先生恐怕还不知道呢,那些个西洋人,为了到天朝,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及,小的前阵子听人说,一个天朝去西洋学什么西洋绘画的学子,到西洋呆了几年,好嘛,居然带回来四五个西洋女子,还带回了娃娃,那些西洋女人,最喜欢的就是他们那样的学生,一个人呆在异国他乡,既无亲朋也无故友,那些女子个个说是什么大家闺秀,可却都跟狐狸精似的,恨不得把那人给生吞了,为啥会这样,还不是羡慕咱们天朝嘛……” 插话的是马车车夫,他的话让朱明忠哈哈笑道。 “这样的羡慕也好,其实,这西洋诸国也是没趣的很,应该直接以大家女当学伴,专门陪伴天朝留学生,了解西洋的风土人情,知晓西洋的文化,如此岂不妙哉……” “老爷,瞧您说的,咱们人到西洋那是学东西的,那怕光寻思这些东西。” 车夫的话让朱明忠大笑道。 “学习生活两不误嘛,这也是了解西洋文化的最好渠道不是……” 一个太少,最起码得三…… 心里嘀咕了一声。朱明忠笑了笑,此时马车恰好停在饭店前,在车夫取下行李的时候,看着年少的朱和垊,还特意吩咐道。 “小公子,就我说,您可得小心些,这南天门遍地都是想经傍个主子的西洋婢,可千万别一不留神让人家给骗了,南洋饭店里的西洋婢就有不少,她们要是见着小公子这样的人物,不定……” 车夫的叮嘱,让朱和垊一阵面红,而一旁的侍卫也是强忍着才没笑出声来。就在这时,他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父……父亲……” 是二哥! 听着多年未闻的话声,朱和垊看到二哥朱和域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出了饭店,离父皇还有数步时跪下磕头道。 “孩儿不孝,未能远迎父亲……” 对于这样的一幕,没有人觉得的奇怪,在南天门以及诸夏,几乎每天每个地方都会上演着类似的一幕,毕竟,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当初离开家乡时,往往都是只身一人,当他们在这里获得成功之后,往往会接来家人,这样的一幕,总是不时的在南洋各地上演着。 尽管身份不同,但是面对数年未见的儿子时,朱明忠的仍然忍不住有些激动,他连忙扶起朱和域说道。 “快起来,快起来,让爹好好的看看你,看看你……” 即便是自以为坚强,但是在看到儿子的瞬间,朱明忠还是觉得眼眶有些发热,毕竟,已经好几年不见他了。 打量着已经二十三岁的朱和域,朱明忠略微点了下头,笑道。 “还好,还好,没怎么瘦,要不然,你娘估计又得抱怨我了……” 看着父皇身后没有娘的身影,朱和域的心里难免有些失望,不过随即他就想通了,母妃是不方便来的。恰在这时,一个少年冲过一把抱住他说道。 “二哥!” 抱住二哥的同时,朱和垊忍不住哭道。 “我可想死你了……” “小十九,都长这么大了……” 话音刚落,泪水就从朱和域的目中流了出来,他紧紧的抱着多年不见兄弟,完全不顾身为大王的仪态。 看着他们兄弟二人的真情流露,朱明忠在心里叹了口气,然后拍了下他的肩膀,随后才轻声说道。 “好了,这几天,你们有的是时间在一起,先到屋里说话吧。” 说完,朱明忠便走进了饭店,在进入饭店时,他意外的看到了南天门总督,尽管微服出巡的他并没有惊动地方,但是朱和域这位晋王造访,却惊动了南天门,毕竟,按大明律,亲王就国后非帝诏是不得返回本土的,尽管南天门并不是大明本土,可是晋国大王的到来,仍然让南天门当局不得不谨慎应对。 这几天,打从朱和域到了南天门,南天门总督就一直陪着他,看似陪他谈天说地,可却总是旁敲侧击的询问他一个问题——为什么来这,当然更重要的问题是,什么时候走。 他甚至恨不得现在就赶紧把晋王送出南天门。可不曾想,却在饭店的大厅,看到了这样的一幕,作为总督的当然见过陛下。只是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陛下,几乎是不加思索的长揖道。 “臣参见陛下!” 正文 第433章 (求支持,求月票) 陛下在南天门! 当这个消息传出后,最初这里的人们是不信的,甚至当他们看到南洋饭店外的卫兵时,也是半信半疑的,陛下怎么会来南天门这么偏远的地方呢? 在人们的半信半疑中,秦、桂、周等诸夏大王们纷纷乘蒸汽快船来到了南天门,他们都接到了圣旨——陛下要在南天门诏见。 即便诸夏各国国政独立,与大明无干。而且多年来,大明也从不曾插手过他们的国政,但是,他们仍然是大明的封藩,仍然需要恪守君臣之礼,况且他们离不开大明的支持。 一时间,在岁末的这个月,南天门变得热闹了起来。不仅仅是因为数位大王以及他们的随从们“占领”了各个饭店的房间,而是因为对于南天门来说,这是史无前例的盛事。 当南天门这座港口城市展现出自己最美好的一面,以迎接各国的大王时,在南洋饭店顶楼的房间里,朱明忠正在和朱慈煊这位桂国的大王,在那里下着棋。 眼见棋盘的棋局胜负将分,朱慈煊笑着说道。 “陛下,这局胜负已分,臣又输了。” 已经就国二十年的朱慈煊,在面对陛下时,心里早没有了过去的畏惧,更多的是感激和尊敬,作为永历皇帝的太子,即便是永历失国,他这个太子对于陛下而言,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是个威胁,可是陛下非但没有像成祖那样圈禁建庶人,更没有谋害他,而是裂土分封,许他一国之地。 这如何能不让他心生感激? “朕也就是个臭棋屡子,和你下棋没意思,前后让了朕那么多棋,朕岂能不明白……” 将棋子丢在盒子里,朱明忠看了眼朱慈煊,然后颇为感慨的说道。 “慈煊,当年离开大明时,你还只是青年,现在已经人近中年了。这些年在南洋,你可是吃了不少苦啊。” “陛下,瞧您说的,臣在南洋吃的苦,远不及陛下万一,陛下日理万机才是辛苦。” 朱慈煊的恭维,让朱明忠嗯了一声,既没有否认,也没有赞同,而是岔开话题说道。 “对了,前阵子大臣建议封建朱慈?就国,这件事你怎么看?” 陛下的话,让朱慈煊的浑身一颤,他甚至都没有抬头看陛下,而只是说道。 “此事,陛下自有圣裁,臣不敢妄言。” 朱慈煊之所以不敢妄言,是因为朱慈?是他的二哥。当年清兵进军广东,永历帝逃离肇庆时同怀愍太子先后散佚民间。直到数年前,有人到南京宗人府表示身份,自称是朱慈?,后来证实他确实是其本人。 在如何对待朱慈?的问题上,朝中一直有着不少争议,按照宗藩律,既然他没有降清,那么理应恢复其爵位。可是分封一个亲王,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表面上看起来,朝廷似乎没有太多的开支。但却需要划拨一镇部队给亲王,直接开支也是超过百万。 面对这笔不菲的开支,朝中的争议从不曾停止过。在朝中争议的时候,远在南洋的朱慈煊却如同置身事外似的,不曾发表任何意见,似乎就像是与他无关似的。 不过,所有人都知道,他为什么不便发表意见,毕竟他的身份太过敏感,甚至直到现在,很多人都觉得分封诸夏的原因之一就是他,自然的在这种情况下,朱慈煊也就更不能发表竟见了。 即便是现在陛下问到了,朱慈煊的态度依然不变——一切皆听圣裁。 “嗯……” 略微点下头,朱明忠说道。 “这些年,朱慈?流落民间也吃过不少苦,受了不少罪,于情于理都应该封还他爵位的……” 于情于理,听到这四个字后,朱慈煊的心里基本上有了底,也许二哥,永远都不可能再恢复爵位了,做臣子的理应为君分忧,想通其中的关键之后,他便急忙说道。 “陛下,二哥是臣的血亲兄长,这些年臣每每总会与梦中梦到他和大哥,得知他仍活于世上时,臣可谓是惊喜交集,臣寻思着,若是朝廷同意,我想请二哥到晋国相聚……” 看着主动要为朝廷分忧解难的朱慈煊,朱明忠笑着说道。 “你这是想给朕解难题啊!” 一语道破朱慈煊的心思后,他又摇头说道。 “不过,这不是什么难题,于情于理应该,于法更是当然。毕竟大明自有法度,既然朱慈?没有降清,那么他理应恢复爵位,这次请诸夏大王来南天门,就是告诉他们这件事,让大家不要心存芥蒂,这件事出了好几年,可是封邦建国不是小事,要是不仔细查验他的身份,证实身份,朝廷就会成为笑话,这几年之所以耽误,也是为了查证他的身份,封国……” 陛下的话让朱慈煊惊愕的睁大眼睛,简单不敢相信他所听到的话语。 “陛下,这,这……这如何是好……” “大明自有法度!” 微微一笑,朱明忠看了一眼朱慈煊,然后说道。 “你们兄弟情深,朕自然有所体谅,毕竟,宗室中人经甲申天变后,可谓是十不存一,存世者无不感怀亲人难得。嗯,就封国于马辰吧。” 马辰位于南婆罗洲,与桂国隔海相望,这些年一直被秦、周两国窥视,当然,桂国也不例外,同样对马辰怀有野心,只不过因为种种原因,在三国未能达成一致,又不愿意对方占领的情况下,马辰这个土邦国,目前是向三国称臣,而现在陛下却把它封给了朱慈?,这于桂国是好事还是坏事? 沉思片刻,朱慈煊说道。 “陛下,让臣兄长就藩马辰倒也无妨,只是马辰城外土人达雅人不同于一般土人,即便是马辰素丹对于也是畏惧非常。达雅人皮肤黝黑、身材矮小、剽悍强壮,尽管赤着双脚,却依然能在茂密、阴暗的雨林里健步如飞。最可怕的是,他们血腥、嗜杀、残忍,对猎取人头有着近乎偏执的爱好,战场上,他们以猎取敌人的头颅为荣。在他们的信仰中,在战场上猎取的人头,不仅代表了自己的剽悍英勇,而且具有无边的魔力,既能带来风调雨顺的好年景,又能给部落带来力量和兴旺。所以其男子年满18岁时,必须设法猎取一个敌人的头颅挂在门外,以昭示自己的成熟、勇敢……” 讲着达雅人于普通土人的不同,朱慈煊又委婉的建议道。 “所以,臣以为,不妨将其封建于巴拉望岛,那里虽然地窄,可土人稀少,且距离菲律宾极近,又不为西人占据,将二哥封建于那里,既可以避免土人侵袭,也可以作为将来克复菲律宾的前进基地……” 作为桂国大王,朱慈煊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利益,亲情必须要让位于国家,对于桂国而言,婆罗洲是未来扩张的方向,在这种情况下,他不希望多出一个挡在身前的挡路虎。那怕这个挡路虎是自己的亲兄弟,也是不能接受的,亲兄弟也要明算帐。 对于朱慈煊的回答,朱明忠不于置否的点了点头。 “确实,就这个角度来说,巴拉望岛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 看着朱慈煊,朱明忠重新摆起了棋盘,然后说道。 “那里地窄人稀,并不适合封土建邦,虽说马辰外土人狂蛮,但也正因如此,才需要传播文明,朕将宗室分封于南洋各地,归根到底,还是为了“抚夷归夏”为了让我华夏文明于此地落地生根,桂王,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尽管陛下的语气看似在询问,可是朱慈煊却从他的话中感受到了压力,尤其是最后的发问,让他只觉得后背微微一凉,就在他刚要开口时,又听陛下说道。 “这二十年,诸夏差不多也在这里站稳了脚,在这里披荆斩棘开创基业的艰难,朕也是体谅的,原本不识教化的土人,现如今无不是改汉姓、从汉俗、言汉语,华夏文明于此地得以传播,全赖诸国国君的付出……” 见陛下摆着棋子,朱慈煊刚要伸手相助,就被陛下笑着拒绝了,他只能看着陛下在那里一边说,一边摆着棋子。 “这么多年,朕虽然身在中都,可却一直在看着南洋,诸夏亲亲,朕岂能不关心,亲亲之谊,是绝不会因为距离而有丝毫疏远的。古往今来,似朕一般厚待宗室者少之,愿锡土封建者,更是自周天子后,再无一人,朕之所以如此,就是对亲亲之谊的看重……” 将棋子一一摆放的同时,朱明忠抬起头笑看着朱慈煊。 “这些年,秦、周、桂三国皆试图吞并马辰,纷纷于马辰设立据点,可是你们三国却无法就分割马辰达成一致,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利益分歧太大,利益分歧在什么地方?无非就是马辰城……” 见朱慈煊想开口说话,朱明忠先伸手制止他,然后指着棋盘说道。 “于朕而言,你们之间的争执,朕大抵上不会过问,但是,朕唯一的原则是什么?” 反问的同时,朱明忠脸上的笑容慢慢的收敛起来。 “南洋不能乱!” “陛下,臣,臣绝无搅乱南洋的想法。” 感受到陛下的不悦,朱慈煊急忙起身行揖道。 “桂国于诸夏虽偶有分歧,但绝不曾动过妄顾亲谊的心思。”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朱慈煊只觉得的浑身不住的冒着冷汗。 “你是没有动过!坐下吧,不用这么紧张。” 点了下头,朱明忠示意他坐下来,然后继续说道。 “可是,不代表别人没有动过,三国之中有多少大臣有过类似的建议?虽然三国这些年因为马辰有些争执,可大体上国君还是顾忌着朝廷、顾忌着亲谊,但是将来……” 摇摇头,朱明忠抿了下嘴唇,然后说道。 “朕可以保得了百年内,但不能保在百年后,南洋今日于大明而言,等同于大明的粮仓,所以,朕是绝不能容忍这里出现丝毫乱子,既然三国没有就马辰达成共识,朝廷是不会让一个小小的马辰搅乱三国亲谊,进而动摇诸夏于南洋亲谊的,当年可以“尊王攘夷”,怎么现在反倒是因夷而争了,这不是好事……” 于心里叹口气,这次之所以来南天门,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马辰的归属问题,其实这件事并不是什么大事,但是却有可能产生极为恶劣的影响,尤其是当三国内部,因为马辰一些大臣主张强行吞并,再以武力威慑他国,造成既成事实的建议后,朱明忠就看到了其中的危险。 这个潜在的危险必须要化解掉。化解这个危机是保持稳定的唯一选择。 “好吧,你们解决不了的事情,朝廷帮你们解决,朱慈?封建马辰,这件事,就这么定下了,至于你们的据点,两年内都撤回本国,桂王以为如何?” 闻言,朱慈煊连忙长揖道。 “臣遵旨。” 长揖遵旨的同时,朱慈煊的心里尽是无奈,他能够体谅陛下的苦心,也知道陛下插手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各国将来能够协商处理事物,学会在协商中妥协,否则再出现马辰这样的事情,朝廷的处置结果就是直接封建——肉你们谁都吃不到,朝廷会把肉给另一个人吃。 这确实是避免纷争的一个办法,但更多的是告诫。 对于朱慈煊的遵旨,朱明忠并没有说什么,而是指着棋盘说道。 “桂王,来,再与朕下盘棋……” 在他坐下来之后,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其实这次让你们过来,并不仅仅是为了告诉你们这件事,在南洋的问题上,朝廷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想法。有些问题尽管朝廷并不愿意插手,但是如果这些问题悬而未决的话,肯定会发生出一些乱子。而这样的乱子势必影响各国的关系,所以朝廷希望这次大家能够坐在一起解决这些事情。” 当然是南洋的势力范围划分,现在各国已经基本上在南洋站住了脚,都开始谋求对外扩张,这种冲突也就不可避免了。 现在朝廷必须要防患于未然。要制止他们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所以才有了这次让他们来南天门的决定。 正文 第434章注定 (求支持,求月票) 天下就像一盘棋局。 这盘棋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人来说,他们甚至都没有资格成为棋盘上的棋子,普通人往往只是随波逐流。于那些操心着家国大事的达官显贵们不同,普通人所关心的无非就是一日三餐,操心的也只是个人的生计。 各国国君的到来,尽管表面上看似让南天门像是过节似的,置身于一场盛会之中,但实际上,对于市场并没有丝毫的促进,非但没有让市场热闹,反倒让有些市场的生意比往日里难做许多。 “哎呀,这街也不知道,要封到什么时候。” 坐在挂着“南北国货”的店铺里,王安东忍不住抱怨了起来,打从官府封了路,不让马车随便进出,店前的文德街生意就大不如从前,因为马车不能进文德街,所以各地客商这几天也就很少再来这里,再加上南洋饭店那座最好的饭店现在不对外营业,直接导致许多客商转住其它饭店,这些都对文德街的生意产生了影响。 “东家,虽说这几天生意受到影响,可皇上和几个大王同时来南天门,而且都住在南洋饭店,不说别的,单就是沾着的这皇气,都是几辈子也修不来的……” 擦着柜台的王自德这边话音刚落,那边王安东就说道。 “你小子忘了,咱们是徽州人,和别人不一样,前世不修,生在徽州。十三四岁,往外一丢。别人能耗得起,咱们可耗不起,“出门三根绳,万事不求人”,那绳子到底是用来捆银子,还是上吊的,可都靠你是不是勤快,要是不勤快的话,你娘给你的那三根绳,可就得上吊了……” 训斥着侄子的时候,王安东语重心长的说道。 “那绳子,你叔我不想用,更不想你用,知道不!” 就在他这么叮嘱着的时候,那边有一个客人走了进来,王安东立即热情的招呼着客人,现在送上门的客人,可比往日少多了。 “客官,您老里请,您别瞧小店这门市不大,可是东西却齐全,南北国货,应有尽有,吃的、用的、穿的,只要是您老要的,在我这都能置办齐,那怕是店里没有的,只要是国货,只要您说个名字来,我这也能给您置办齐了。” 几乎是在这人进来的瞬间,王安东就相信这人肯定是做大买卖的,别的不说,单就是整个人的气势,看着都和旁人不一样,要是能拉到这个人的生意,那肯定是大买卖。 瞧着热情的掌柜,原本只是想在那几个大王商量事情的时候,出来闲逛一下的朱明忠,听他的口音像是南直隶那边的人,便笑着问道。 “听口音,你是南直隶人士吧。” “哎哟,您老也是南直隶的?小的徽州人,不知您老是……” “京畿人,算起来,也算是南直隶的,” 与店主聊着的时候,朱明忠指着他们家的招牌问道。 “南北国货……掌柜的你这店名倒也有些奇怪,为什么叫“国货”?” 对于“国货”这个词,朱明忠倒是有着极为深刻的印象,毕竟,在另一个时空中,“国货”于国人有着极为特殊的情感,曾几何时,“国货”在特殊的时代里,给国人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甚至直到二十一世纪,“国货”也因为特殊的含义而成为爱国的象征,而也正是在一代代国货制造者们的努力下,到了二十一世纪一零年代,国货真正成为了国人的骄傲。 但是在这个时空,怎么会有“国货”这个名词呢? 呃…… 客人的问题,让王安东一愣,瞬间,他就明白了,这位爷不是南洋本地的商人,而是从内地过来。 “呃,这个怎么说呢,这国货,说的就是国朝的货,南洋这边把南洋货称为土货,大明呢,是国朝,那大明的东西,自然也就是国货了。您老说是不是这个理?” 呃……这个解释,确实也在理。在疑惑得到解答的时候,朱明忠同样也从他的回答中,感觉到了时代的变化。 想着招牌那两个字,想到在另一个时空中,“国货”给予国人诸多情感记忆,那种让人心忧,让人骄傲自的回忆,只有“国货”曾给予过国人。但是在这个时代它们却被赋予了另一种特殊的意义。 时代的变化,总让人感叹,就像脚下的这片土地一样,在另一个时空中,这里尽管生活着数百万炎黄子孙,但是那又怎么样呢?这里属于另一个国家,甚至就连这里的人们,对于祖地也没有太多的感情。 国朝…… 未来,这里的人们,还会记得他们的祖地,还会记得母国吗? 尽管朱明忠一直试图用文化、经济等各方面的助力,去维持诸夏与大明之间的联系,并且试图把这一纽带永远的持续下去,但是现在,他却又有些怀疑,怀疑自己当初的决定。 什么样的纽带可以永远的维持下去呢? 推动南美殖民地起义的不是其它人,正是土生白人,他们为什么会背弃西班牙?为什么要背弃自己的母国? 诸如此类的念头在脑海中浮现的时候,他的脑海中同样浮现出了,在另一个时空中,在抗战期间,那些前赴后继,不惜牺牲性命的华侨,对于他们中的许多人来说,母邦只是一个遥远的,存在于父辈、祖辈言语中的地方,但是他们却甘愿为之牺牲一切。 “我们的文化,就是我们民族的灵魂,我们的教育机关,就是我们民族的文化堡垒。”,想到另一个时空中,马来的华侨们艰难维持着海外唯一的华语教育体系时的呐喊。 朱明忠略微点了点头。文化是连接大明与诸夏的纽带,只要这个纽带存在着,那么,他们永远都不会背弃母邦,对于他们来说,母邦永远都是令他们骄傲和令人向往的。 “国朝……” 这个称呼不同于“天朝”,但却也表露了这里的人们某种心声,尤其是诸夏百姓的心声,或许他们是桂国人、秦国人、周国人、晋国人,但是于他们的心中还有一个“国朝”,就是他们的母邦、祖地。 看到客人沉默了好一会,王安东于是就试探着问道。 “先生是从国朝过来的?是想来这里进货?米粮?果干?木材?先生,别看小号规模不大,可要是先生想要买的这些货,小人都能给您找着合适的货主,毕竟小人已经在这里做了十六年的买卖,要是您信得过在下,在下肯定能给您找到比官行价格更低的供货……” 思绪被打断的朱明忠看着不断向自己推销着各种商品的店铺掌柜,突然对他的话产生了兴趣,便笑着问道。 “比官行价格更低?这么说怕是不对吧,这官行按道理来说,应该是价格更公允才是啊。” 所谓的“官行”,其实产东是官府的商行,而是大商行,因为最初南洋米的大规模采购都是由官府出面,为了便于供货,特意委派了多家大商行于南洋代理贸易,久而久之也就行成了所谓的“官行”,他们专门从事与内地的米粮贸易,而现在他们的贸易范围又从米粮扩大到木材等各个方面。 “嘿嘿,先生,瞧您说,官行怎么可能有公允,国朝为了方面,往往都是把一国的米粮,都交给几家官行去做,可官行也是要挣钱的,开始的时候,官行为了做生意,确实也算公允,南洋各地的米商也愿意把米粮卖给他们,可是后来时间长了,这米粮几乎都由官行收购、包销以后,他们一边在这边打压粮谷的购价,一边抬高粮谷的售价,从中间赚差价,这样一来。先生,说实话,如果你绕开官行的话,一石米,最多只要五钱银子,比官行便宜两钱左右。” 石米七钱,尽管这些年南洋米的价格已经翻了一番有余,但即便是如此,仍然比内地米便宜一些。 “两钱……你是说,米商官行加了两钱银子?” 朱明忠的眉头一跳,语气中流露出一些不满。商人溢价也属于正常,但是一下加了那么多,却让他有些难以接受。 “何止两钱啊,他们买的时候,还会再压上一些,官行收米最多只划到四钱,这些年,南洋米的价格看起来是涨了,可实际上,银子都落到了官行的手里了,老百姓,可没有多少落到真正的实惠……” 正擦着柜台的王自德忍不住抱怨道。 “这一家四百亩水田,一年最多也就有一千多石米,瞧着不少吧,可这几百亩水田,总得有人种吧,谁家里没有十来个奴婢,养这些奴婢一个就要几百石米粮,还要给他们买衣裳干啥的,到最后能卖个四五百石米就算不错了,可四五百十米,顶破天,也就卖个二百两银子,再扣扣税啥的,落手里的也就几十两银子,那些官行一转手,乖乖,一大家子累死累活的,还没他挣的多,这银子,差不多都让他们给挣了……” 侄子抱怨着的时候,王安东也跟着忍不住说道。 “可不就是这样,现在诸夏的国人,瞧着风光,住着大宅子,有奴婢伺候、有奴婢种田,其实也就是表面上风光,顶多也就日子过的宽松一点,银子全都让官行给挣完了,至于他们,一个个的却连忙抱怨也不敢抱怨……” “他们敢抱怨嘛,官行要是发了狠,吩咐一句,不从他那收谷子,到时候,他的谷子卖不出去,一家子那么多嘴,怎么养活,总不能光吃米吧。” “可不就是这样,顶多也就是私下里卖些米粮罢了……” “私下里?怎么,难不成官行还能不准他们卖粮不成?” 朱明忠的语气变越来越冰冷,他没有想到官行居然变成了这副模样,更没有想到官行垄断下的米商体系,已经变成了某种压榨,某种类似于殖民者对殖民地的压榨。 “就是不准啊!” 王自德哼了哼。 “他们就是不准,你能怎么得了他们?” “不准?难道就不可以报官吗?还有没有王法。” 听到官行不准百姓卖粮,朱明忠的语气已经变得有些恼火了。 “哎哟,先生,你真以为这里是大明啊,这里是南洋,和国朝不一样的,那些个官行,行东有几个不是达官显贵,各国的大王、王臣有几个不是官行的行东,他们又岂会管那些个官行,更何况,他们是和你定合同啊,不卖给他们米粮可以,他们到时候,会告上官府,到时候,吃亏的还是你啊,这诸夏啊……” 嘴里这么念叨着,王安东摇头长叹道。 “到底还不是国朝啊,和国朝总是不一样,哎,” 这样的一声叹息之后,王安东的神情显得有些无奈。 “反正在这里就是这样。没有法子的事。” 面对无法改变的事实。人们往往只能选择默默的接受就像这里的人们一样,他们或许有很多不满,但是,在无力改变的时候。接受,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感受着王安东语气中的无奈和不满,朱明忠的心里所感受到的更多的是愤怒。 曾几何时,在他看了这里就像是一片世外桃源。这里的人们生活应该比内地更加的幸福。 但是现在看来。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什么所谓的世外桃源,和任何一个地方一样,但那些权贵们失去了监督,他们立即就会开始鱼肉百姓。 这几乎是恒古不变的真理。现在他们只适合那些商人勾结在一起。用看似合法的手段去篡夺财富。 但是随着时间的继续,他们会变得越来越膨胀。最终他们会变得越来越贪婪,鱼肉百姓他们会习以为常。最终它们的贪婪将会摧毁一切。 同样也会催生出歌命,就像史上任何一次起义一样。官逼民反。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 而这个过程是怎么发生的呢?就是从他们开始压榨百姓那一天就已经注定了将来的一切。 当他们把百姓思维压榨对象的那天起。所有的一切就已经注定了。 想到这朱明忠的内心中除了愤怒之外更多的是一种恐惧对未来的恐惧。 正文 第435章 (求支持,求月票) “……米商官行,这个制度,早期正是因为北洋商会为忠义军采办军粮,而特意设立的,当时为了保证军需供应,北洋商会在暹罗、占城等地先后设立米行,因为这些米行都带有半官方性质,所以时称“官行”……” 站在陛下的面前,身为桂国国相的潘仁远,在解释着“米商官行”的过去时,又于心里暗自寻思着陛下的想法。 “在陛下登极之前,“官行”保证了每年六百万石南洋米的供给,而到登极后,在尚未迁都年,正因为南洋官行的存在,才保证了京师六百万石米粮以及四百万石军粮的供给……” 在潘仁远提及这些过去时,朱明忠只是微微点点头,他当然知道,那些年“南洋米”对江北意味着什么,不仅仅是军粮,它们还是忠义军最重要的军费来源之一,当时官府可以从每石米中获得7钱银子的利润,每年四百余万两的利润,支撑了忠义军的作战。而迁都前后,每年朝廷从南洋米中获得的利润也维持在五百万两左右。这笔钱,对于当时的官府而言,无疑是笔极为重要的收入。甚至即便是是现在,南洋米的关税收入,仍然高达千万两之多。 “……陛下封诸王于南洋后,各国为运销大米于国朝,所以出现许多类似“官行”的米商,也就是“米商官行”,其大抵上分成三类,一类是旧时的“官行”,因为兴乾后官府退出,许多旧时的官行大都改为商办,一类是各国为促进对大明出口米粮,创办的米行,其股东大都是各官显贵。还有一类是传统米商,因为南洋与国朝不同,所以在过去二十年间,米商官行通过对收购、运输以及销售等方面的控制,已经成为了对国朝大米贸易的主导,甚至如果离开了米商官行,南洋米几乎很难运到国朝。” “很难运到国朝?” “是的,陛下,当年诸夏就国时,家国初建,事业艰难,国中船只不多,且诸我物资需要从国朝购进,当时船只大都由米商掌握,一边运大米往国朝,再将国朝货物运往诸夏,如此,久而久之,米商也就成了船商,他们不仅掌握了大米的购销,同样也掌握了运输,就像在桂国,桂国的四大船商都是米商,他们拥有桂国70%的船只,剩下的船只要么是小,要么就是不适合运米,其它米商想要运货,相对比较困难,往往只能靠国朝的船只返航时搭货,如此一来,规模自然没办法与官行相比……” 提及米商们对运输业的垄断,潘仁远的语气中尽是无奈,当年为了让大王顺利就国,正是他出面为大王选择了一个合适的亲事,通过与商家的联姻,让桂国获得了大量的资金和商界的支持,这也是桂国得已立国的根本。但是现在,那些商人对桂国的控制,却超过了他的想象。 “如果朕没有记错的话,梁天佑似乎就在桂国吧……” 看着潘仁远,朱明忠反问道。 “当年梁天佑对桂国就国,可谓是出力极多,桂王妃就是他的女儿,对吗?” 见陛下突然提到梁天佑,潘仁远的心里不由冒出了另一个念头。 “难道说,陛下对梁家不满?” 尽管当年正是潘仁远出面与梁天佑谈妥了大王的亲事,可他当时并没有想到,梁家的坐大,甚至已经到了对桂国造成威胁的地步,这是绝不可以接受的事情,所以在对待梁家的问题上,甚至在对待“米商官行”的问题上,他倾向于打压,但是的怎么打压呢? 在过去的多年间,潘仁远一直在寻找合适的机会,眼下,是机会吗? 心里如此推测着,潘仁远小心谨慎的说道。 “陛下,梁家起于清河,是从龙功臣,当年桂国初建,得益于梁家许多,桂国米粮贸易,虽然有梁、徐、李、陆四大家控制,可梁家独占一半以上,其门下有大小海船不下三百艘,堪称桂国第一豪门,在桂国素来有“朱家国吃梁家粮”的说法……” “朱家国吃梁家粮”! 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却有着多种的理解。落在的朱明忠的耳中,只让他冷笑一声,然后说道。 “好一个朱家国吃梁家粮,这粮是他们梁家种的?” 陛下的反应落在潘仁远的耳中,他立即明白了——陛下要对梁家下手了,于是连忙说道。 “陛下,梁家虽然有良田不下二十万亩,但是桂国每年往大明运出米粮不下八百万石,这些粮食至少有半数都是梁家的米行收购运出的,于南洋米商之中,梁家可谓首屈一指。” “南洋熟,天下足”。 从永历年间,第一船南洋米运抵海州的那天起,“南洋米”这个旧时不见经传的名词,就与大明,尤其是兴乾之后的大明紧紧的联系在一起。 兴乾之前,“南洋米”的大量运销是因为南洋的暹罗、占城等地盛产水稻,而在兴乾后,大量移民的涌入,尤其是诸夏的分封,各国无不是把水稻种植列为重点,这也促成了大量稻谷运往大明,而在这一过程中创建于早期的“官行”制度,也得到了发展。 而梁天佑这位前大明北洋商会会长,正是“米商官行”制度的创始人,作为桂国大王的岳丈,二十年前,他把女儿嫁给桂王,成为桂王妃之后,梁家的经营重心就转让往桂国。 二十年来,作为“淮安君”的梁天佑,在桂国的的影响力是无人能及的,即便是国相潘仁远也无法与其相比,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梁天佑控制着桂国的财权——桂国的“米商官行”大都在梁家的名下,梁家不仅控制着桂国的官行,同样控制着桂国的海运,这也是保证梁家地位的根本。 对于梁家而言,这或许是当年他们投资桂王,“奇货可居”的回报。只不过,梁家于桂国的坐大,并不是潘仁远这样的大臣所能接受的,甚至在他看来,梁家已经威胁到了大王的统治。 所以,当感觉到陛下的不满时,原本因为桂国对梁家的依赖,加之梁家地位的超然,使得潘仁远只能小心谨慎的将不满埋于内心的他,立即找到了一个盟友,而他几乎立即把矛头指向了梁家。 “陛下,十二年前,南洋米商行会正是由的梁家牵头成立,表面上行会是由米商自行组织,但实际上,当初正是梁天佑游说各国国君,同意组成行会,从而达到控制米价的目的,这十几年来,尤其是最近六年来,南洋米价的高低并不是根本产量,而是根据行会的利润制定,他们对内打压米价,对外抬高米价,这也是最近两年南洋米越来越贵的原因……” 看着陛下,潘仁远又补刀说道。 “陛下,当年梁天佑曾言“除米粮之外,南洋无货可出,诸夏贫瘠,非得以米粮贸易,得国朝之银,方可自立”……” 随着潘仁远的讲述,朱明忠的神情越来越冰冷,他的双眼眯成细缝,默默不语的盯着前方。 “可是国朝之银贴补了谁呢?百姓没有得到,官府没有得到,全都落到了米商的手里。” 几乎是在潘仁远的话声落下的瞬间,朱明忠就冷冰冰的说道。 “以你之见,应该如处置此事?” 如何处置此事? 这下潘仁远反倒有些疑惑了,他从陛下的话中,听出来了,陛下要对付的并不是梁家。要不然的话,他是不会这么说的。 可是陛下要对付谁呢? 就在他思索着的时候,听到陛下在那里愤愤不平的说道。 “当年南洋成立米商行业,试图操纵价格,真以为朕不知道吗?但朕以为,诸夏贫乏,国朝理当加以补贴,让利于民,这是朕的本意,可是这么多年,让利于民……都要他么让给了狗!” 怒骂一声之后,朱明忠又冷冰冰问道。 “潘仁远,你告诉朕,你是桂国国相,这么多年,你有没有看到这些?有没有看到那些人是如何贪婪,如何一点点的确损天下而肥个人,你告诉朕!” 盯着潘仁远,朱明忠冷哼道。 “你就那么眼睁睁的盯着这些?就那么冷眼旁观吗?” 突如其来的训斥,让潘仁远不由一愣,在愣神之余,他急忙为自己辩解道。 “陛下,臣、臣这些年也是有苦衷的,毕竟,梁天佑是……” “是桂国重臣,是国之柱石,是国丈,是吗?” 站起身来,盯着潘仁远,朱明忠冷笑道。 “你们这些人,一个个的,都想着明者保身,你告诉朕,即便是现在,你想的是什么?你想的仍然只是桂王的天下,而不是百姓!” “陛下,臣……” 不等潘仁远说话,朱明忠就往外走了过去,一边走一边说道。 “谷贱伤农,那是在大明,在这里,朕告诉你,到时候,伤的是天下!时间长了,是会丢掉天下的!” 丢下这么一句话,朱明忠便朝着南洋饭店的四楼的会议室走去,在往会议室走去的路上,他的脑海中浮现了太多的念头,更多的是在学习历史课时,在学习近代史各国殖民地独立的进程,尤其是南美殖民地独立的进程。 是什么导致了所谓的“土生白人”的起义? 是什么导致了殖民地精英对母国的离心离德? 南美的独立之父们,都是当地的上层精英,他们的支持者同样也是上层精英。按道理来说,按照他们在殖民地的地位而言,他们本身应该是母国在殖民地统治的基础,甚至这也是母国所认可的,所愿意的,事实上,他们的祖辈也拥有同样的地位。正是他们的祖辈为西班牙建立了在当地的殖民地统治地位,或许,土生白人受到某种歧视,但在绝大多数时期,土生白人在当地是占据统治地位的。可是,最后,推翻西班牙统治的,恰恰也正是这些人。 他们是为了权力? 歧视、权力。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土生白人的反叛,是西班牙在南美殖民统治被瓦解的根本原因,至于反对殖民统治……看起来更像是一个笑话,一群殖民统治的既得利益者去反对殖民统治。 是笑话吗? 脚步声在走廊里回响着,在朝会议室走去的路上,朱明忠看到走廊两侧年青的军官们,从他们的军服徽章上可以看出来,他们来自诸夏,尽管他们的身份各异,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无一例外在各国都有一个通用的身份“国人”。 “国人”是诸夏统治的基础,他们的父辈大都是王卫,他们中不少人的母亲很有可能是土人,他们就像南美的“土生白人”一样,是生长在南洋的第一代夏人。他们和他们的子孙将会在诸夏统治的根基。 可是这个根基能够持续多长时间? 一百年?两百年?或者更久? 也许两百年后,他们的后代就会像另一个时空中的南美,像当地的“土生白人”一样,他们之中也会诞生出圣马丁和玻利瓦尔那样的人物,他们会高举义旗,会推翻诸夏的统治。 也许,诸夏也会被认定为“殖民统治”。 是什么导致的这一切? 是什么让国人离心离德? 脚步声在走廊中回响着,随着会议室越来越近,朱明忠的心情就越发的沉重,如果不是一次偶然的意外,他根本就不知道,南洋居然发生了这样的问题,这个问题严重吗? 非常严重! 已经威胁到了诸夏在南洋的统治! 其实,对于南洋诸夏,朱明忠并没有多少亲情可言,毕竟他们只是名义上的“宗室”,当初把他们丢到南洋,一方面是为了让大明摆脱宗室的负担,而另一方面是基于传播华夏文明的需要,曾几何时,这一切都是朱明忠的骄傲,但是现在,面对突如其来的现实,朱明忠突然意识到一点。有些问题,如果坐视他发生的话,有一天被动摇的不仅仅只是诸夏的统治,甚至还会动摇大明的统治。 这里会不会诞生出圣马丁和玻利瓦尔那样的人物,尚不可知,但有一天,势必会出现第二个李自成! 正文 第436章 (求支持,求月票) 第二个李自成! 在脑海中浮现出这个名字的同时,朱明忠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崇祯,想到了煤山的那个歪脖子树。 当年崇祯就是那样形单影离的吊死在那棵歪脖树上。 在他之前的历代皇帝,是否会想到这一天呢? 或许,他们想到了,但是却没能够防患于未燃! 有些事情……防不胜防啊! 现在他们在讨论什么? 看着那扇厚实的木门,门外站着桂国和秦国的兵士,他们站在那里,看到走来的陛下时,他们的神情显得有些局促且紧张。 现在应该怎么办? 年青的卫兵在心里暗自寻思着,按照规定,在与会期间,除非大门从内部打开,否则就不能从外面打开大门,即便是天塌! 可是现在,陛下过来了! 陛下要进去的话,难道他们要把陛下拒之门外吗? 在这一瞬间,无数个念头、无数个想法,在年青的卫兵心里闪动着,他们想要坚持原则,可是面对的是陛下啊! “陛、陛下,这,这扇门,非室内打开,外人一率不得入内!” 李长敏看着走过来的陛下,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甚至伸出手试图阻挡陛下。 在说出这句话时,他的心里突然涌起一个念头。 他的职责就是守卫这里。 那怕是皇帝……也不能进去! 呃…… 看着面前这个最多二十岁的卫兵,朱明忠不由一愣,被拦住的他打量着面前的年青人。看着他身后的房门,朱明忠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了细柳营的典故。 现在应该怎么进去? 看着年青的卫兵,朱明忠倒没有去用圣旨压他,本身内心里压着一团火的他,并没有爆发,而是煞有兴致的看着他。看着这个年青的兵士。 也许,他的父亲就是当年的王卫,几十年来,大明的兵士骨子里都给刻上了“服从”,军事纪律的近代化直接改变了这支军队,相比于武器上的变革,真正从骨子里改变那支军队的正是纪律,而由明军转变的王卫到后来的王国兵,都继承了这一特点。 本能服从军命的他们,在没有进一步的命令之前,那怕就是皇帝也会被他们挡在门外,这是必然的,即便是用圣旨,也不可能强迫他们让开。 似乎,先前有些欠考虑了。 就在这时,紧跟在他身后的潘仁远急声说道。 “此会由国朝主持,陛下与会,实在是我等诸夏之荣,我是桂国国相,理应与会!”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潘仁远只感觉自己的后背都在冒汗,尽管他知道“周亚夫军细柳营”的典故,但是现在陛下可正对诸夏不悦。 这时候,被这没眼力的兵士拦在这,这不是明摆着要惹陛下不快吗? “这……” 潘仁远的解释,让李长敏不禁有些犹豫,就在他犹豫不决时,他身边的秦国卫兵孙归程已经主动的推开木门。整个过程中,孙归程没有说一句话,只是面无表情的打开门,就像是为与会代表的开门一样。 在这一瞬间,李长敏明白了,现在进门的不是陛下,而是与会代表——只是这个代表“迟到”了。 在厚重的木门即将推开的时候,朱明忠到那几位大王,他们正在讨论的并不是其它的问题,而是划定势力范围——接下来,大明不会在暹罗以及殖民地之外的地区分封亲王。这意味着各国完全可以进一步扩张,但是扩张需要协调,不能再发生马辰那样事情了。 这次之所以南下,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请诸夏于南天门开会,协商划分南洋的势力范围,或许在短期内,那些被划分的势力范围不会被他们占领,但他们将会在未来享有绝对主导权。 之所以举行这次会议,就是为了避免诸夏之间的分歧,尤其是为了避免分歧导致各国之间的矛盾,所以才会召开这次会议进行协调。 作为大明殖民地司主事的汪沄,在过去的两天之中,他大多数时候,都只是陪上一副耳朵,尽管这次划分是由国朝主持的,但实际上,国朝也是划分者之一,也没有人对国朝的要求暹罗、菲律宾以及殖民地的要求表示异议。毕竟,众所周知,这些地方都是需要“派兵”才能占领的地方,仅仅只凭借一国的力量,很难占领两地。 真正的争执是各国对婆罗洲、苏拉威西、柔佛等地区的分歧,他们都有各自的诉求,也都有各自的希望,所以两天来,他们才会争执不下,才会在势力范围的划分上,没有多少进展。 “……早在二十年前,在周国就国初时,周国就已经在槟榔地区设立贸易站,与当地土人进行贸易,按照先到先得的通行法则,对柔佛我们应该享有绝对的主导地位……” “先到先得的话,葡萄牙人到的更早,是不是应该也加入他们一份?柔佛素丹欠下桂国二十万两白银,按照债权法则,我们应该对当地享有主导权……” 好吧! 几乎每一个国家的代表都表示他们的要求,同样也有他们的道理,不过发言的都是国臣,都是大臣,作为与会者的大王们,根本没有参与到谈判之中,他们只是坐会议室的一旁,在那里谈笑风声,似乎对于他们来说,谈判的结果并不重要。 其实他们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他们每个人都很清楚,参与谈判的国臣都已经有了底线,他们会坚持各自的底线。 当然,这些大王们所讨论的也不什么问题,他们大都只是在那里谈论着一些不相干的事情,聊着不相干的话语,他们知道,现在肯定是比耐心的时候。 就在他们谈论着风花雪月,在那里比着耐心的时候,原本紧闭的木门,突然打开了,在那扇不到会议体会是不会打开的木门打开时,朱慈煊本能的抬头往那里看去。 几乎是在推开门的瞬间,朱慈煊就看到了走进来的陛下。 “陛下!” “陛下!” 陛下来了! 看到的、听到的人都纷纷让起身来,正在进行的谈判,立即中止了,他们纷纷起身行礼,君臣之礼是不能违背的。 王臣们长揖行礼时,朱明忠面无表情的走到了首座,在他走到那里时,晋王朱和域、桂王朱慈煊、秦王朱慈焕、鲁王朱弘桓以及周王朱伦圻等人纷纷走到他的面前,站在那里的时候,他们的神情显得有些茫然。 陛下怎么来了? 陛下不是不参与这次会议吗? 就在他们诧异的时候,站在那里的朱明忠,面无表情的说道。 “所有的大臣,全都退出去!今天朕有话对宗亲们说!” 既然如此,外人肯定不适合在场。 没有任何人会有什么疑问,所有的大臣都退了出去,而在退出去的时候,潘仁远看了一眼大王,向大王使了一个眼色,尽管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朱慈煊仍然用眼神回应了他。 在外人都退出去,木门再次紧闭之后,朱明忠才说道。 “朕在没来南洋的时候,在中都就已经听闻“南洋实为天下粮仓”的说法,过去二十余年间,得益于南洋,才让天下百姓无缺粮之忧,才让天下人能吃饱饭,各国亲王可谓是劳苦功高……” 盯着眼前的这几位亲王,朱明忠继续说道。 “兴乾三年,南洋石米三钱,抵岸五钱,兴乾二十三年,石米七钱,抵岸九钱……” 提着这些米价的时候,朱明忠的语气变得越来越冷。而桂王朱慈煊、秦王朱慈焕以及周王朱伦圻他们大都是一副茫然状,他们压根就不知道,陛下为什么会提到这些,至于朱和域只是静静的站在那,现在晋国在南洋还没有什么势力范围,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南洋米,甚至于晋国每年也需要从南洋进口大量的稻米,晋国以牧业为主,虽然种植小麦,但是面积有限。这也是为什么他会参与这次会议的原因,是为了获得一块势力范围,然后在当地设立种植,满足国内的对米粮的需求。 因为南洋米……太贵了! 所以,朱和域参与了这次会议,现在听到陛下提及南洋米的价格,他他的心里隐约意识,大事要发生了。 相比于朱和域的轻松,其它人却做不到这样的轻松,他们隐约猜到了陛下的即将说的话。 “米价上涨,朕可以接受,毕竟,二十年来,物价腾高,粮价上涨也是自然,让利于民,又有何不可?只是,你们说,这粮价都涨到那里去了?” 盯着几位亲王,朱明忠厉声反问道。 “目下南洋米本地收购价低者不过三钱,贵者也不过四钱,那些个商行一个个打压粮价,垄断经营,强迫买卖,尔等非但不问,甚至还推波助澜,还纷纷参与其中,你们告诉朕,如此这般,难道,你们就不怕民怨四起?就不怕境内出了个李自成吗?” 突如其来的训斥,让众人的无不是被吓了一跳,朱和煊更是被吓的脸上血色全无。 “陛、陛下……” 不等秦王朱慈焕说话,朱明忠就厉声训斥道。 “怕?你们根本就不怕,你们一个个的一定是那里觉得,只要有大明在,就不需要担心失国,南洋地窄民稀,即便是偶有民乱,只要大明在,你们就能坐稳江山,你们一个个的如意算盘打的好啊,一边千方百计的压榨百姓,一边又把责任都踢给大明……” 在得知米商如何压榨百姓之后,朱明忠突然意识到,为什么诸夏根本就不担心百姓做乱,因为在诸夏看来,在“集体安全体系”下,任何逆乱都会被平定,毕竟,从对马打蓝的反击中于南洋成熟起来的“尊王攘夷”同样也可以变成“尊王平逆”,诸夏的集体安全机制,不仅仅包括有诸夏各国,同样也包括大明。 在这个机制下,内部的逆乱几乎不可能颠覆亲王们的统治,但是,他们就这么自信吗? “你们以为将来即便是有百姓作乱,也可以“尊王平逆”,也可以诸夏共卫,也可以向国朝求援,可是,你们难道忘记了当年李自成,忘了烈皇帝的教训吗?” “陛下,臣、臣……” “不要说什么罪过,这些话,大臣们说来说去,都是违心的,罪该万死,甲申年的时候,大臣们说着万死,可最后死的就那么几个,死的还是烈皇帝,其它的都从了逆、降了虏……” 打断他们想要请罪的念头,朱明忠盯着他们,继续语重心长的说道。 “南洋各国都以大米出口大明为主,这原本既是国朝的计划,同样也是未来诸夏发展的根本,可是,现如今,你们一个个的却干了什么事?将如此重要的事情拱手相让给奸商,结果二十年来,官商米行垄断贸易,对内压抵米价,挑动民众不满,对外抬高米价,以求暴利。他们是赚钱了,甚至就连同你们,你们也挣到了银子,可是别忘了,吃亏的是谁!是百姓!是国人!” 眼着眼前这几年诚惶诚恐的亲王,朱明忠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他们就不知道如何立国吗?当真是被养成了猪。 “米商百般压底米价,压榨百姓,百姓岂能不知?诸夏国中百姓是什么人?是国人,是你们的统治根本,现在根本为奸商侵蚀,你们告诉朕,土人逆乱,尚可以国人平乱,要是国人暴乱,又该如何?根基不稳,要再多的银子有什么用?” 眼瞧着面前这几位亲王,朱明忠的恨不得把他的脑子都敲开,看看脑子里装的是什么,都要二十年了,一个个的还没有学会统治的基本原则。 “统治的根本是什么?就是争取基本盘,这个基本盘是什么?于诸夏来说,不是几百万土人,而是那些持械卫国的国人,只要他们稳了,国家也就稳了,如果他们不稳,诸夏必定不稳!现在米商压榨国人,诸王却视若无睹,国人离心离德之日,必定就是诸夏灭亡之时!” 扫视着神情惶恐不安的众人,朱明忠在心里长叹口气,然后语重心长的指着他们说道。 “烈皇帝的前车之鉴不远啊!难道你们一个个的也想吊死在那棵歪脖子树上不成!” 正文 第437章 寡情(求支持,求月票) 吊死在那棵歪脖子树上! 当这句话从朱明忠的口中道出时,所有人都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惶恐之中。 对于这些经历过“甲申天变”的宗亲们来说,或许他们没有见过烈皇帝吊死在那棵歪脖子树上的场景,但是并不妨碍他们去想象,而且,旧时的经历,又一次在他们的脑海中浮现出来。 那时的朝不保夕阳,那时的颠沛流离,旧时的记忆与经历,一一在众人的脑海中浮现。即便是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现在当他们想起当年所经历的一切时。仍然是心有余悸。 毕竟当年的许多经历。即便是现在仍然会在噩梦中浮现出来,现在曾经的噩梦,再一次被皇上提及的时候,他们才惊讶地发现噩梦并没有随着时间的远去而远去。甚至噩梦随时都有可能重新上演。 而在诸王之中,最为年青的鲁王朱弘桓,尽管没有经历过甲申天变,但是数位兄长的死难,却让他立即沉声说道。 “陛下所言甚是,我等愚昧,任用奸商为心腹,而无视国人为诸夏根本,任由奸商侵损国人之利,待回国后,臣必令人尽诛奸商,废米商官行,许国人自由贸易……” 相比于其它人,作为鲁王世子继承王位的朱弘桓,一直都生长于太平之世,作为鲁王的遗腹子,至少在直到数年前,因为他极为年少的原因,所以鲁国的国政都是依靠朝臣处置,尽管他也和商人联姻,但因为年少的关系,所以国丈在朝中地位一般,并没有太多的影响力,也正因如此,米商官行才与鲁国之间并没有太多的利益纠结,这同样也是他能立即做出决定的原因。 在此之前他们之所以会有咋这样那样的顾忌,冷的原因还是因为利益上的纠缠,他们有意无意的选择无视。不是那些人给他们的统治带来的威胁。 “尽诛奸商……” 打量着朱弘桓,朱明忠冷冷一笑,然后反问道。 “以什么名义这么做?” 想要杀人总是需要一个理由的。无罪而杀,这并不符合大明的制度。即便是想要处置那些人也不能任意而为。 法律就是法律,即便是皇帝也不能够出口成宪。 “这……” 朱弘桓顿时变成了哑巴,他之所以会提出这个建议,是因为他很清楚那些米商官行在各国势力,如果对他们大打加压,至少可以让各国一时间不能顾及扩张,而鲁国正好可以抓住机会进行扩张。 当年因为他年少,且封国较晚,所以鲁国一直专注内政治理,自然也就无力扩张了,这也直接导致鲁国成为诸夏中最小的亲王国,对于年青的朱弘桓而言,这显然是不可以接受的。 现在,如果能借陛下的怒火,趁着各国在打压米商官行时,趁机扩张的话,对鲁国的将来是极为有利的,事实上,他对于这次会议上的划分,也是持反对态度,毕竟,鲁国的国家最小,即便是划分势力范围,最终吃亏的也是他,所以,他更希望这次会议现在中断。 只有现在不达成协议,将来鲁国才会有机会。现在皇上插手正好可以让会议无果而终。 其实这也是这次会议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参会的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想法,也都有自己的利益要去维护,经过多年的发展。尽管各国都是大明分封的诸侯国,但是他们实际上已经开始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去和其他的住后果讨价还价。 这或许也正是分封的一种必然。但是作为皇帝朱明忠也无法阻挡这一切。 “陛下,既然米商官行垄断米粮、运输多年,那么肯定犯下不少事情,只要查,总能查出一些东西来……” 朱慈煊随口说道。尽管梁天佑是他的岳父,但是……帝王家是没有亲情的。 陛下的提醒让他意识到,梁家已经威胁到了桂国的统治,过去,他从不害怕梁家在朝中拥有权势,因为有诸夏在,有大明在,无论是诸夏还是大明,都不会容忍逆臣。 这是分封的好处,至少一两百年内,无论是大明还是诸夏,或许会出现权臣,或许权臣会权势滔天,但是绝不会有人敢谋权篡位,因为他一但这么做了,就必须要面对大明和诸夏兴兵讨伐。 所以,他可以接受梁天佑那位“淮安君”在朝中的地位,但是,他对国人的压榨,显然是不可以接受的,过去看来没有什么,但现在经陛下一提醒,他才发现国人不满对于桂国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国本动摇! 或许,可以容忍梁家挣些银子,但是动摇国本却是不行的。梁家是时候要处理掉了。 “当年,朕分封宗室于南洋为诸夏,诸夏立国不易,朕亦能体谅,诸夏立国于异域,国内土人百万,国人不过十万,以少御多,本就不是易事,抚夷归夏,更是难上加难,这么多年太平之后,国内臣公势必有人觉得,天下已经太平,对于百姓难免有些欺压,只是,尔等必须牢记,诸夏不同于大明,国人亦不同于寻常百姓,国人不满,国之将覆。” 伸手示意诸王都坐下来,朱明忠看着他们,除了晋王之外,他们或许实际上与他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他们这些年在南洋所做的事情,却让人倍觉欣慰,毕竟,在他们的努力下,这里的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千百万土人已经变得越来越像明人,或许他们现在被称为周人、秦人、鲁人、桂人,但是诸夏之人亦是明人,他们说着汉话,学着汉字,言行风俗习惯一切皆遵从大明传统,华夏文明现在已经基本上在这里扎下根,文明的扩张,正是借助这些亲王们推行的,他们千方百计的推行教化的目的是什么? 就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 这正是当年实施分封的原因,只有自己家的东西,才会更用心思。殖民地的官员们永远不会像他们一样尽心尽力,只是,他们还没有弄明白统治的技巧。 这种帝王之道。不会有任何人教他。所谓的帝师。所教授的其实只是一些简单的官僚的统治技巧,并不是帝王所需要的统治技巧。 其实就是朱明忠自己,对于这一切同样也是陌生的,不过生长在咨询大爆炸的时代让他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去了解这些技巧。而在过去的多年间,他更是有机会把那些曾看过的技巧应用于实践之中,并总结出自己的一套统治手腕。 “尔等大都是宗藩,于治国上没有什么人曾教过你们,和域……” 他们中的不少人经历过当年的颠沛流离,即便是曾经生活在王府之中,也有机会接触如何统治他人,再回忆一下,出将他们分封到南洋。确实有那么点赶鸭子上架的嫌疑。 也幸亏是大明的国力足够强大,一个强大的母国作为威慑,要不然他们的王位甚至都有可能被大臣们篡夺。 或许这正是分封制最大的好处。母国可以威慑诸侯国的那些大臣。让他们不敢起二心。诸侯国的存在同样也可以威慑到母国的大臣们,让他们不敢生出谋权篡位之心。而这种安全上的保障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的。 将目光转向朱和域,朱明忠问道。 “谁是皇家之友?” “回父皇。” 被点到名的朱和域笑着说道。 “皇家替天牧民,民受制于皇家,所以民非皇家之友,大臣不过是食君之禄,与君分忧,不过名利驱使,所以其亦非皇家之友。民、臣、贵三者之中,只有勋贵才是皇家之友。因为勋贵与大臣不同,大臣所凭借的是个才学,正如当今的人才,无论是于大明,亦或许是于诸夏以至于诸国,都可获得重用,但仅局限于他个人,与其子女无关,其子女将来的地位,依然需要依靠个人的才学。但是勋贵却不然,他们离开大明之后,于异国不过只是普通百姓,所谓勋贵者,一代皆是“军功侯”二代之后,全都是凭其血统,他们所有的地位、财富,完全建立在皇家赐予的爵位上,没有了皇家,他们什么都不是!所以,相比于大多数大臣,勋贵更亲近皇家,更希望邀宠于皇家……” 在儿子的解释着什么是“皇家之友”时,朱明忠又反问道。 “那为何于诸夏,如桂国淮安君,身为勋贵却不惜侵损国人,谋求私利呢?” “回父皇,国人虽是国人,但亦是军功勋臣,当日立国若非是国人奋勇,又岂有现在的诸夏,于大明若非是勋士奋勇,自然也没有现在的大明!” 将目光转向诸王,朱和域用极为平淡的语气说道。 “诸夏大都以为勋贵者,不过只是朝中大臣、官佐,至于国人,不过只是寻常百姓,自然也就任由勋贵压榨了。” 如果这里有普通的大臣在的话,朱明忠是不会让儿子说什么“皇家之友”的,毕竟这是皇家御人的不宣之秘,很多时候,帝王就是没有看清楚这一点,才会导致国家的覆灭。 “那现在诸夏的情况是什么情况呢?” 看着朱和域,朱明忠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诸夏勋贵欺压勋士,为君者非但不制止,反倒习以为常,如此久而久之,势必会造成勋士离心离德,国人为国御民,一但国人离心,他日势必发生逆乱,国人与土人谋乱,诸夏自然不可当……” 说出这些话的时候,朱和哉甚至有些羡慕诸夏,或许诸夏立国的南洋看似疾病众多,但是人口众多却也是事实,现在晋国人口不过五十万,相比之下,即便是国力最弱小的鲁国人口也超过百万,尽管他们有着以少御多的问题,但是仍然是让人羡慕的。 不过这也带来了一个问题,就是国人与土人的问题。受传统的影响,他们弄不清楚国人的定位。这也是他们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 “晋王的意思是,我等应该善待国人?” 周王反问道。他的语气中带着些疑惑,毕竟,在周国除了官、兵、民之外,就是奴婢了。如果以国人为根本的话,那么谁是民呢? “不是善待,而是平等对待,大勋贵欺压国人时,君主理应为国人主持公道,毕竟,国人和勋贵一样都是君主的基础。” “可是,晋王,在诸夏,除了官、兵、民之外都是奴婢啊!” 或许他们不会去反驳陛下,但是面对晋王时,那怕他是陛下的儿子,他们的地位也是相等的,况且他们现在迫切需要了解一些统治的学问,这一点,没有什么人教过他们。 “奴婢有一天,也会获得自由,五代……” 一直沉默不语的秦国国君朱慈焕,突然开口说道。 “别忘了按照各国律令,奴婢生子五代后就要放还其自由,况且奴婢立下军功,或者事主有功,都可以由官府勘核后,放给自由。民……总是有的。可是在此之前,他们都是国人,都是大王的士臣,就他们的身份来说,和那些有爵位的士臣并没有任何区别。” 作为陛下的亲兄弟,朱慈焕在众王之中的地位是超然的,秦国是南洋诸夏之中,与皇家血缘最亲近的,或许别人没有学习过统治的技巧,但是有些话,朱明忠确实曾对他说过。但是……他差不多都忘记了。 “是啊,就是先秦时,既有国人,也有野人,现在各国未尝没有野人。” 听着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言语,朱明忠并没有说话,而只是让他们在那里畅所欲言,诸夏的君王都是聪明人,他们很快就能想通一切。 其实这些问题是非常简单的。只要略微说上一下。他们就能够弄通其中的关键,也能立即做出决定。用他们每一个人都很清楚。帝王必须要寡情。这是维持统治的根本。或许那些人曾经对他们的当年在异域建立邦古国,维持统治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但是现在,是时候解决他们了。 正文 第438章 落魄 (求支持,求月票) 伴随着王朝的建立,总会出现一些世家豪门,其中有很多都是军功侯。而对于诸夏来说,王朝的建立并没有伴随着战争,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军功侯。不过,仍然涌现出一批勋贵。 这些勋贵孑然不同于过去的军公猴,他们之所以被封君封侯。并不是因为他们立下了多少军功,而是因为他们掏出了许多银子。 诸夏的分封,所需要的也正是银子,而那些大王们手中所欠缺的同样也是银子。 当年在他们就国的时候,为了能够得到资助,他们纷纷迎娶商贾的女儿,通过联姻获得他们在财政上的支持。正因如此,他们才度过了立国之初的财政困境。 兴乾三年,桂王就国爪哇,与其他人一样,他同样选择了商贾之家联姻,以获得他们在财政上的支持。当年桂国就国船只多达一百三十余艘,而其中有九十艘是属于梁家。 清河梁家,也正是在那时起,紧紧的与桂国联系在一起。梁家女是桂王妃,梁家家长梁天佑更贵为“淮安君”,淮安是梁家的祖地,甚至桂王特意在离王城不到百里的地方,设立了一座城池就叫“南淮安”,梁家更是于南淮安开村建祠,将祖地定于南淮安。二十年来梁家于桂国的地位超然且显赫,当年的投资得到了丰厚的回报。 除了南淮安梁家村之外,在王城城外还有一座梁家花园,花园四面环水,其东面和西面是运河,南面和北面是两条小河。梁天佑在河上修筑了漱珠、环珠和跃龙三座石桥,以便对外交通。运河直通王城直入大海,这一带因为风光秀丽,成为桂国权贵私邸所在,沿岸各家花园麇集,贵人们终日于花园间夜夜笙歌,酒肆鳞次栉比,处处酒幡,河中画艇有如过江之鲫,从梁家花园设立于此,这里就是显贵富商寻欢作乐之地,也是骚人墨客吟咏休闲之处。 又是一夜无眠! 头脑昏沉沉的梁华明,想要起床,可却怎么也起不了床,昨天晚上朋友们为他践行。 “下午去五军衙门,然后去……” 去什么地方来着? 反正就是到军中报道,然后要进剿“野人”…… 脑袋昏沉沉的梁华明,好不容易才醒过来。可浑身软绵绵的他,根本就没有力气醒来。 “昨天晚上喝了多少?” 想着昨天在画舫里的放纵,梁华明的脑海中又一次浮现出那个轻音软语的天竺婢。 “大公子,大公子,你在哪儿?大公子,出大事了……” 忽然,惊恐的喊叫声,从门外不断的传到他的耳内,打破了梁华明的思绪。 听着门外的喊声,尽管宿醉难当,但是梁华明还是勉强站起身来,用力地晃了晃脑袋,看到桌上有一杯茶,连忙大口喝了下去。 这边正喝着茶,他就看到娘带着贴身婢女灵喜焦急地走了过来,他下意识地问道。 “娘,出了什么事?这么惊慌?” 娘听见梁华明的声音,并没有立即说话,而是三步并作两步,快步走到他的身旁,紧紧地拉住他的手臂,惊慌地说道。 “儿啊,快跑,你三娘已经带着老六的逃了……” “逃了?” 梁华明的眉头中尽是不解。 逃了? 出了什么事了? 一头雾水的梁华明,不解的看着娘从灵喜的手里取过一个布包,一边哭的着一边硬塞进到他的怀中。 虽然是布包,可包的却也是有棱有角的,拿到手里一掂,挺沉的,足足有好几斤重,梁华明猜出来了,这包里装着是娘的首饰盒,兴许还有私房钱。 “娘,莫非是爹出事了?” 作为军人的梁华明,尽管还没有上过战场,可是作为见习官时,也算见识过不少大场面,他迅速稳定住心神,沉声问道。 他这么一问,原本正哭着娘,脸上泛着苦色,一时间居然没能说出话来。 看到娘这副模样,梁华明只能扭头看着灵喜,轻声问道。 “灵喜家里究竟出了何事?” 现在梁华明已经估摸出来了,多半是和梁家有关系,如果仅仅只是父亲的话,根本就不至于这样。 在桂国,梁家的地位超然,当年要是没有梁家拿出的银子,大王恐怕都就不了王,梁王妃是他姑姑,至于太子,是他姑老表,再加上梁家的家业,这样的梁家在桂国,谁敢招惹? 即便是他爹惹下了什么乱子,也不会牵涉到梁家,要出事,肯定也是梁家出了事,可,梁家又怎么可能出事呢? 听大公子这么问,灵喜连忙深吸口气,然后缓缓神说道。 “大公子,方才随老太爷进城的家奴乘快船赶了回来,说是老太爷在朝堂上被拿了下来,除了爵位,据说还要抄家。宫里有人通了信,他急急的赶回来禀报,让家里早作准备,太夫人把几家人都叫了过去,每房都分了些银子,然后各自逃难去,往后就各安天命了,然后大家都急急忙忙地走了。三夫人已经带着少爷走了,听说直接坐快船去码头。家里全乱了,各房都在收拾要离开,奴婢听说,抄家的大兵就在路上……” 梁华明听着心头猛然一紧。 “抄家?不可能,只要爷爷没有通敌,不是大不敬,就不可能被抄家。” 作为军官的梁华明,知道出于《大明律》的《桂律》里,只有几个条款里会有抄家。 “大少爷,大栓说治老爷的罪就是大不敬,欺压国人罪同欺君!” “什么!” 猛然惊叫一声,梁华明整个人只觉得的一阵头晕目眩! 欺压国人罪同欺君! 这是什么罪名? 《桂律》里什么时候有了这个罪? 尽管知道大明是一个讲究法律的地方,但是,梁华明却也知道,法律有变通的余地。 欺压国人罪同欺君! 这个罪名看似有些陌生,是因为这个罪名过去都是用在“土人”的身上,所以梁华明才会觉得有些陌生,但同样感觉到害怕甚至恐惧,因为他知道用上这个罪意味着什么——家产抄没、人没官为奴! 甚至于,在这一瞬间,梁明礼就知道,这个罪名确实能扣到梁家的脑袋上,梁家看似在人前风光无限,地位超然。可是实际上,这些年打压粮价、独买独卖,看起来只是投机取巧,可实际上却是欺行霸市,而被欺负的是谁? 是国人! 欺压国人罪同欺君! 《桂律》里从来没有分什么国人或者土人。只要有人追究下来,被扣上这顶帽子之后,梁家……就再也没有梁家了! “咱们得赶紧走!” 梁华明来不及多想,一手将沉甸甸的包裹背上肩头,一边搀扶住低声垂泪的娘,正准备离开时,他又转让身回到屋子里,拿了一柄六响转轮短铳,然后快步朝后门走去。 在梁华明往后门走去的时候,家里已经全乱了套,大房、二房、三房……各房的姨娘们和兄弟姐妹们无不是乱哄哄的,他们或是急急的想要逃出去,若是在那里不知所措的哭着。 这个时候,谁也顾不上别人,那怕那些人也是他的兄弟姐妹,这个时候也顾不上了。 从后门出了府,桥下家里的几艘舢板仍然在那。 “快,快点,桥下面就有船……” 娘指着船说道。 “那船上有淮安君的纹章,不能坐,路上肯定有人拦下来!” 梁华明对娘说道。 “咱们到那边,租船走……” 得益于这一带的热闹,运河中到处都是船只,其中不乏对外出租的舢板,租下一条船后,梁华明带着娘和灵喜就直奔海边的码头了,顺流直下的船只在往王城驶去的时候,就看到两艘小汽船拖着数艘舢板,正在往梁家花园的方向赶去。 “哎,公子听说了没有,梁家完了……” 撑船的船夫看到那些汽船时,用生硬的汉话说道。 “梁家欺压国人,被抄家了,主人家今天肯定会高兴坏的……” 听着船夫的话,梁华明的神情凝重,他紧紧的抓着包裹。 从今以后再也没有梁家了,娘往后就要靠他了,可是往那里去呢?在经过王城的时候,他看到运河两边更是热闹非常,一艘艘运粮船上都站着兵士,他们在船上贴着封条,一家家米行也被贴上了封条。 米商官行被查封了! 等梁华明带着娘和灵喜来到码头的时候,他总算是打听到了一些消息,所有的米商官行都被查封了。 “封得好!” 在码头上,到处都是欢喜非常的人们,他们兴奋的谈论着刚刚发生的事情。 “不但梁家被封了,其它几家的米行都被封了,知道是啥罪吗?”, “什么罪?” “欺压国人罪同欺君!” 那人的话声刚落,周围的人就倒吸口气。 “乖乖,这下梁家可完了啊!” “可不是,欺君可是要抄家的。” “不但抄家,还要把人没为官奴。” “嘿,这个好啊!你们想想这些年,梁家把米价压成什么样了?依我说,现在才治他,治晚了,咱们也是国人,他姓梁的也是,他是君,咱们也是士啊,可他眼里有咱们嘛?” “没有!” “可不是,非但没有咱们,还把咱们当成奴才似的欺负,可真不是玩意,现在抄家,抄得好!” “就是,就是抄得好,把咱们的血汗钱都抄了,还有梁家人都没为官奴……” 这边叫好声刚落下,那边就有人急急的说道。 “哎呀,这可是个好事啊!咱们正好能去捡便宜。” “捡便宜?” “什么便宜?” “你们想想,梁家那可是高门大户,家里的奴婢没有一万,也得有八千吧,这么多奴婢到时候,要一下子放出来,那价格肯定得比平常少上不少,你不想去看看?” “哎哟,还是老哥你想的周道,正好我家还需个女婢……” “你们说,梁家的地到时候会不会被卖掉?要是那样的话,咱们到时候也能去看看,看看能不能拾个便宜,他们梁家的地可都是好地。” 原本众人还在那里为梁家完了的事叫着好,可是当谈到梁家的家业时,大家的话头却立即变了模样,在那里瓜分起了梁家的家当来。 听着人们在那里寻思着怎么去瓜分梁家的家业,要是换成平常,或许梁华明会大声怒斥他们,但是现在,听到这些话的时候,他却像是没有任何反应似的,只是陪上一双耳朵。 房倒众人推! 梁家既然已经完了,就不需要再觉得的惋惜了,现在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将来。 应该到那里去? 看着码头上停泊着的各国船只,梁华明的一时间居然不知道如何选择,如果是在几十年前,皇上抄家往往都是无路可逃,可是现在不一样,大明分封宗室为诸夏,天下之大,远远超出世人的想象。 可是这么大的天下,又该往那里逃呢? 逃到秦国? 这是最近的地方。只要出了海,只要航行上两天,也就到了秦国。那里是距离桂国最近的地方。 可是那里并不一定安全,也许,他们这边一下船,那边很有可能就会被人抓住,毕竟,秦国也是诸夏,万一要是桂国向各国发出海捕文书呢? “现在到哪里?” 面对被追捕的危险,梁华明不禁对未来有些茫然。 他看着远方,突然之间生出了一个念头。天下之大,何处才是容身之地? 置身于码头上,梁华明对于明天越发地感到绝望。 “实在不行我就去欧洲。” 梁华明在心里自言自语道。也许只有欧洲才有他的容身之地。只有到那里才能够躲避大王的追捕。毕竟那里并不是…… 突然,码头上的一艘船引起了他的注意,那艘船上悬挂着一面有些特殊的旗帜,蓝色的旗帜上有一株菩提树。也正是这面旗帜让他的眼前猛然一亮。 “还可以去那!” 梁华明有些激动地说道。 “没错,没错。还可以到伪周,还可以去那里……” 那里并不是大明,尽管他们一直试图成为诸夏的一份子,但是那里不是诸夏。至少他到那里不需要担心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正文 第439章 踪迹 (求支持,求月票) 在诸夏再一次进入雨季的时候,在万里之外的兴都库什山脉的靖南,对于清虏的战争已经到了尾声。曾几何时不可一世的满清不但被赶出了中原,更是在万里之外的西域迎来了末日。 靖南城破! 百万清虏伏首。 唯一让人遗憾的是,在靖南城破时,清虏酋首乘乱逃出了靖南。 明军攻陷靖南以后,面对大量的俘虏,一边留下大量的部队驻守,另一边,就派出了大队的骑兵全力追剿残余清虏,也就是在追击的过程中,军正司通过对王熙的审训获得了玄烨的消息,而追击部队也在当天发现了他的踪迹。 化妆成女子逃出靖南的玄烨,是在押往后方的路上乘乱于夜间逃出的,逃出靖南之后,他就没有停下休息。因为玄烨在出逃时,是自己孤身一人,所以才躲开了沿途的侦骑。两天后,玄烨与一队清兵会和的,领兵的恰好是曾经的御前侍卫,几年前曾远远的看过玄烨几眼,随后一路南下的玄烨倒也没有声张,沿途收笼清兵,尤其是南方驻防的清兵。不过几天之后,原本孤身一人逃出的玄烨麾下就有了近万兵马。 就在玄烨信心十足准备逃往南方,前往太子军中,收笼人马,然后按照王熙的计划,选出精锐,撤往海边再一路逃往非洲的时候,他的身份泄露了,其实当他来开聚笼大军的时候,明军就已经注意到了他的存在,这个时候,明军的第十二骑兵镇已经到了他们附近。而躲在近处大里内多年的土人,对于玄烨宿营的地方,看得清清楚楚。他们认为这是难得的报仇雪恨的机会。他们认为清军的末日已经到了,又认为明军是来替他们报仇的,所以将那一带的地理形势以及玄烨御营驻扎的地点都告诉了明军,并且领着明军从小路接近了清军的大营。 就这样,第十二骑兵镇约四千人骑兵趁着夜色直接奔袭玄烨的御营,攻击清军的各处宿营地。这四千精锐骑兵,一直快到玄烨御营附近时才被发觉。那些清军的大都是从梦中惊醒,面对突然袭击只能仓促应战。 不过,这些清军尽管是仓促应战,但因为知道主子就在军中的关系,所以无不是拼死保护大营,同进攻的明军展开了惨烈的混战。尽管第十二骑兵镇先后冲破了大营外面片石堆积如山的营墙,但清军却仍然依靠内部的石墙阻挡明军骑兵。 “左翼、左翼有建奴……” 冲进石墙的骑兵发现清军与往日大不相同,他们抵抗的意志非常坚决,面对石墙被轰开的局面,不但不后退半步,甚至还不断的派兵从两翼攻击,一批一批的建奴死在反冲锋之中,但是却成功的阻止了明军的进攻。 炮声、爆炸声在夜空中回响着。 在铳炮声中,玄烨被惊醒了,在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听见帐外到处都是纷乱的叫喊声,还有兵士们急促的脚步声,这时甚至都不需要发生了什么,他也知道,肯定是明军打了过来的,他猛的一下从铺上跃起,不顾身边的刚选的妃子发出的惊叫声,就匆忙的披上衣服,穿上靴子,手提六响转轮铳,冲出了帐篷,在帐的时候,就看到前边正在进行混战,甚至看到石墙被大炮轰开的一幕,许多正在依墙死守的兵丁,被轰倒在碎石中。 明军追来了。 这时纳尔哈已经牵着一匹汗血马赶了过来,他大声催促: “主子快快上马!” 没有丝毫的犹豫,玄烨就跳上了马,在他跳上马的时候,可以清楚的看到,明军已经冲到过的石墙,尽管左右的清军都在拼命反击,但可以肯定的是,抵抗根本就坚持不了多长时间,步对骑本身就没有什么优势。 显然这里已经被明军包围了。 正在玄烨焦急的不知所以时候,李鹏举率领几十名骑兵冲了过来,他们保护着他。向左右看了一眼,玄烨问道: “尔度在哪里?” 尔度是玄烨出城后碰到的清军将领,是上三旗的奴才。 “回主子,尔将军正在同敌人混战,将军请主子现在就走,再不走就来不急了。” 这时战场上已经极为混乱了,明军从四面八方冲了过来,大队的骑兵从各破缺口处疾驶冲来,一部分骑兵从墙外包围过来。 铳声、炮声、人声、马蹄声,在夜空中交错着,乱作一团。 骑在马上的玄烨可以清楚的看见了他外面的明军骑兵,正一点点的压缩着包围圈,很快他们就会攻破清军的防御。 “主子,主子……” 听着帐篷那边传来的女子的喊叫声。 玄烨大声喝令到。 “兵乱如此,立即自尽!” 片刻之间,明军的骑兵已经朝这边杀了过来。那个刚逃出来的妃子——其实也就是在碰到尔度的时候,才送到他身边的旗女,听着让她自尽时就放声大哭起来,人也在那里迟疑着。 见她不愿自尽,玄烨在马上厉声喝道: “杀了她!” 这毕竟是他的女人,无论如何都不能落到明军的手中,将来任明人凌辱。 立刻有一位骑兵冲过过去,将她一刀砍倒在马下。而此时因为明军的进攻,许多清军兵丁已经战死,也有一部分逃跑了,一部分被俘虏了。向外逃去的兵丁不过只有千余人,他们一面逃走,一面有人不时回身还击明军 玄烨看着眼前的混战,心知已经再为及的他,没有太多的犹豫不决,就直接往南逃去。 在混战中逃出来的清军的兵卒总共不到两千人,其中一部分挂了彩,还有一部分妇人,他们都跟随在他的身边和背后。他们既有旗人也有抬旗入籍的。随着玄烨一路南逃半天之后,才听不见追兵的喊杀声了,而这会他们已经是人困马乏,又饥又渴,实在不能再走了。 没有办法玄烨只得下令在此地略作休息。清点了一下逃出来的人马,差不多也就是一千六百多人,还有几百个女子。 下了马,玄烨在将士中走了一阵,看着那些疲惫不堪的兵丁,他不由得想起来楚霸王项羽的末路,在心中感慨道。 “这剩下的一点人马,恐怕也就是我的江东子弟兵了!” 只不过,与项羽不同,他是没有江东可以回的。 回不了江东,只能一路仓皇而逃了。 正在这时,原本一直领兵垫后的尔度率领二三百骑兵狼狈的跟了过来,尔度下了马,就跪在皇上的脚前大哭道。 “主子,奴才有负主子,有负主子啊……” 看着尔度那副模样,玄烨便低声说: “不要哭丧着脸,这样子只能够动摇军心。尔度,起来说话。” 等尔度站起来以后,他挥退左右将士,单单留下尔度,小声问道。 “明军现在哪里?是不是只有这么些人马了?” “主子,明军现在在百里之外,这次明军是被土人引着从小路杀过来的,奴才们虽然拼死相搏,可却也挡不住他们,至少有四五千人被俘,他们中难免有奴才为了荣华富贵出卖主子,这次虽然是侥幸逃出,可也是多亏了奴才们拼死抵抗,使明军没能冲进来,虽然奴才们拼死同敌人厮杀,但也只是暂时拖住他们,不能追赶圣驾。主子,现在看来,此地不宜久留啊……” 擦干了眼泪,尔度又底声说道。 “主子,现在必须要尽快离开这里,要不然明军一但得知主子在军中,势必会拼命追杀过来的。” “太子那里离开这里还有多远?” “回主子,太子那里离这里快马加鞭的话,差不多要赶十天的路……” 尔度朝着那些妇人看去,然后轻声说道。 “主子,奴才的请主子先领骑兵离开此地,至于其它人,只能听天由命了……” 对于尔度的安排,玄烨并没有反对,不过只是一些伤兵和女人而已,只是小声问道。 “以后呢?太子那边可曾联系上了?” 尽管对于太子并不怎么信任,但是玄烨明白自己已经没有了其它的选择。 尔度连忙说道。 “主子,两天前,奴才就已经派人往太子那边禀报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天明两天,太子就应该知道主子的消息,到时候肯定会派兵接应的,奴才就是拼死,也要把主子送到太子那边,只是奴才害怕自己做不到,到时候辜负了主子……” 说到激动处,尔度忍不住再次呜咽,说不下去。玄烨也忍不住哽咽道。 “我明白,我明白,现如今,明狗步步进逼,朕当初能碰到你,你尔度还能念着主子,朕就已经知足了,要是实在挡不住明狗,那也是命,是朕的命数,怪不得你……” 或许,这就是命吧! 即便是不甘心,但是现在玄烨却已经认了命,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但是内心强烈的不甘,却驱使着他继续坚持下去,当然,王熙给他的那个看似虚无的希望,同样也支撑着他的意志。 尔度接着说道。 “主子,无论如何,奴才到时候都会领兵为主子杀开一条血路,到时候,主子只管脱身离开就是了。” “嗯。” 略点了下头,玄烨往南方看了一眼,尽管对于太子仍然持以怀疑的态度,但是他相信只要自己到了军中,肯定可以把太子的军权收过来,可是这一路艰难险阻,怎么样才能顺利抵达那里呢? “这往南去的路上,还有几支驻防营兵?” “回主子,这阵子,南边的驻防营兵,要么是逃散了,要么是与太子汇合了,即便是偶尔有些旗营还有人马在,大抵上也都是无法离开的老弱病残了,他们之中不少人即便是没有逃,也都是打着心思等着向明军投降。” “哎,当真人心散了啊!” 尽管玄烨不愿意再在这个话题上浪费时间,但是尔度还是看到他神情中的失落,就开口劝说道。 “主子,军中将士昨天晚上各自作战,一时溃散,肯定也有不少人逃了出来,奴才觉得,他们中肯定有人会过来与主子汇合的。” 对于这样的安慰,玄烨只是无奈的笑了笑,即便是他们过来汇合了又有什么用呢?也是与大局无补啊! 如此这般的寻思着,玄烨绝望地长叹一声,不觉说道。 “这是天意亡我啊!” “走吧!” 最后玄烨长叹口气,朝着的那些疲惫不堪的兵士看了眼,然后对尔度说道。 “往南吧!” 又一次玄烨率领着千余骑兵离开了,那些被留下的伤兵和妇人们看着他们离开的时候时候,无不是忍不住放声哭泣起来,他们知道,自己已经被抛弃了,被主子抛弃了…… 他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组织抛弃了他们,自己朝着南方逃去。那些陷入绝境中的人们只能待在那里坐以待毙。面对绝境他们纷纷选择了投降,这个选择他们保住了性命。 其实即便是逃走的人也不见得轻松。就在他们刚刚逃出包围圈,刚想要休息一下的时候。明军飞机不对又一次追到了他们。 那些刚逃出来的清军根本就来不及整队,就被迫仓促应战,不是逃散、就是死伤,更多的人生就只能选择投降。 在这个时候。尔度率领一部分将士拼死抵抗,又一次掩护玄烨逃走。后来尔度也在包衣奴才们的保护下杀出重围,但是无法同玄烨会合,只好向另外一条路上落荒而逃。 那些来不及逃跑的清军和他们的家眷大都被明军俘虏了,甚至其中还有之前皇帝刚刚册封的秀女。是,现在这一切都成为了明军的战利品了。 不过对于他们来说,真正最大的战利品恐怕就是他们从俘虏的口中得知了一直以来生死不知的“皇帝”的下落,护士在得知了玄烨下落之后,他们就立即大除了最得力的骑兵部队进行追击。 原本看似已经平静的西域,又一次沸腾了起来。那些追击部队就像是进行一场竞赛似的,沿着清军留下来的痕迹朝着目标发起了最后的追击。 正文 第440章 当今年的第一场冬雪飘下来的时候。 玄烨已经逃到了数百里外的山区,尽管崇山峻岭阻挡明军大军的脚步,但是仍然有大量的追兵在后方追击着他,为了掩护玄烨南逃,这一路上,他身边的兵丁无不是拼命保护他,等到大雪降下来的时候,他身边残兵也不过只剩下了五六百人了,有马的也只剩下了一半。 几百人马在缺衣少粮中迎来了第一场雪,一夜之后,就有数十名伤员被冻死了,甚至都没来得急掩埋尸体,明军的骑兵又一次赶到了他们,并且有一部分明军的骑兵于黎明之前从山间的小路赶到了他们前面,截断玄烨了他们的去路。 发现前后都是明军之后,这些已经成了惊弓之鸟的清军,大部分不战自溃。面对这种情况玄烨也不再迟疑,在激战中,听着激烈的铳弹声,他想到了西楚霸王,想到了乌江,忍不住自言自语道。 “这地方就是我的瑕丘,不可自误。” 心里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玄烨刚刚横起利剑,准备往自己的喉咙划去,突然尔度的战马冲到身边,抓住他的右臂,让玄烨的剑没能在脖子上划过。尔度大声喊叫道。 “主子不能如此轻生!赶快随奴才一起突围!” 在南方与土人撕杀多年的尔度,对这一带的地形倒也极为了解,救下玄烨后,就带领两百多名清军在前面开路,并没有冲向前方的明军,而是翻过一座矮山折向西南,绕过明军的阻拦后,从另一个山谷落荒而走。 几天奔逃,尽管被饥饿和疲惫折磨着,但是玄烨并没有必死的觉悟,既然没有自刎成功,对生的渴望又一次回到了他的身上。在翻过山岭之后,当发现明军已经追击过来的时候,尔度一边在前边开路,一边大声喊道。 “大清国的巴图鲁们,愿意给主子保驾的都跟我来!” 说着,他就领着几十骑,向跟着他们的明军杀了过去,尽管如此,却没能阻挡明军的追击,明军继续穷追不舍。突围的人马不断死伤、逃散、被俘,最后只剩下一百五六十人。而尔度也在混战中连受几处刀伤铳伤,在又一次击退明军的追击时,终于死在明军的铳弹下。 明军的追击并没有停止,尽管因为大雪的关系,都只是小股的骑兵追击,但他们却没有放弃,在明军的追击,又一次被击退后。面对穷追不舍的明军,玄烨正觉得无路可走的时候,突然从一旁冲过来一匹马。 是李鹏举,他走到玄烨面前,轻声说道: “请主子随我走,不要在此地逗留。刚才被杀败的只是明狗的一支尖兵,大队明狗尚在后边,现在……” 朝着左右看一眼,李鹏举对玄烨说道。 “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咱们兵分两路,一路向南,一路逃往山里,他们肯定会往南边追,咱们这样才能有机会……” 这也是办法,玄烨满怀着能够逃出生天的希望,领着几十个骑兵逃入了大山,正像李鹏举料想的那样,追击的明军的确实没有想到这一招。不过幸的是,南方的山里有不少被清军赶进山的土人,他们多年来一直凭着山寨抵抗清军,这支只有几十人的且又累又饿的清军,一进入大山,就被土人盯上了,那些土人立即向他们发起了攻击,一见土人杀了过来,那些本就没有丝毫斗志的清兵立即四散逃命。逃不快的不是被杀了,就是在逃不动的时候选择自杀,他们知道,即便是投降了也会被土人阉割当成奴隶使唤。 好不容易杀出重围,玄烨身边只剩下十多人。在经过一处山谷时,他们又一次遭遇了土人,土人不过只是放了几铳,余下的人马也各自作鸟兽散了,至于李鹏举领着几名亲兵杀向土人,以掩护玄烨逃离。 李鹏举的生死,玄烨并不关心,已经单人独骑的他只是寻思着如何继续南逃,只是茫然的沿着山谷往南逃去,不知逃了多久,又渴又累的他听见有土人的喊叫声,似乎土人也追了过来。眼见已经无路可逃了,忽然他看见右边山根处有一山洞,洞口到处都是积雪,只是隐约可以看到洞口,两边还有一些满是积雪的灌木,它们一同遮挡了那个山洞,牵着马走了过去,扒开洞口的积雪,然后就与马一同躲进洞里头。 这个山洞差不多有十几丈多深,十分干燥,靠后边光线很暗。玄烨靠着马站着,一边听远处的动静,想着土人也许会找到这里,万一落到土人手里会是什么下场?要是不行的话,就……握着手中的短铳,玄烨不禁在心中感叹: “想我玄烨也是一国之君,却不曾想居然落得这步田地!” 天空中下着雪,雪下的越来越大,也让洞中变得更加昏暗。一但大雪封了山,即便是最熟悉地形的人,也有可能被冻死在山里。 躲进山洞里,紧握着短铳想要与土人决一死战的玄烨,并没有等到土人,天色越来越暗,雪也越来越大。 等到大雪下遮挡了视线,让人看清楚几丈外的景色时,玄烨想着土人肯定不会来了,于是便席地而坐,坐在石头上休息了。 雪继续下着,好像不打算停了。 尽管知道这雪很危险,但玄烨却暂时放松了下来,至少这大雪可以挡住土人和明狗的脚步。 “如果能早下几天就好了……” 心里这么寻思着,因为实在是困极了,玄烨不由得闭上眼睛,再也支持不住的他身体一歪,靠在山洞上睡着了。起初他睡不沉,不时会惊醒,担心土人或者明狗搜过来。后来见雪下的越来越大,而且还起了大风。心知明军绝不会冒险追过来的他也就睡熟了。 在他熟睡的时候,骑了一天的马同样也是十分饥饿。洞口就是灌木、枯草,它就直接在那里将头探出去,然后在那里吃了起来。 这一觉,玄烨睡得很沉,甚至都没有像过去那样做梦,没有像过去难以入睡。当他再一次醒来的时候,玄烨看见洞外阳光耀眼,外面的雪已经停了,洞口的灌木、枯草也都被马吃完了。 “你这马倒也是个通人性的牲口”。 见马并没有离开,玄烨走到洞口偷望,看到外面的雪已经停了。 “现在明狗应该还不至于立即进门搜人吧。” 望洞外查看着的时候,玄烨的手拉着马,准备离开这个山洞。 站在洞口玄烨侧着耳朵仔细听着远处的动静,尽管洞口没有什么动静,而远处,似乎也没有什么动静,洞口也累了一层厚厚的积雪。 “看来是天不亡我啊。” 离开了洞口后,看着已经被大雪覆盖的群山,玄烨的心里不禁冒出了这样的念头,这场大雪救了他,让他避开了明狗的追击,同样也避开了土人。玄烨明白至少一时半会的无论是明狗也好,土人也罢,都不会追上来,只要抓住时间,就可以逃出生天了。 “这一次可真险啊!” 玄烨回头望望远处,他并没有立即离开山洞。他抚摸着马背,在心中又叹息说: “还得先把你给喂跑了,要不然,你肯定驮不到朕!” 心里这么寻思着,玄烨从马鞍后面的驮袋里取出了一些豆子、玉米,然后开始喂马,昨天夜里它自己在洞口吃了些灌木和枯草,但肯定比不上这样的精料,在他倒出精料的时候,这匹汗血马静静地注视着他。当他倒出口袋里的粮食时,它迫不及待地探过头来,用鼻子向口袋闻,然后它就俯下头去,大口吃了起来。 玄烨望着马儿在那里吃料时的情景,想着它这么饿,可只给它这么一点饲料,似乎实在是少了点。但是有什么办法呢? 不能不留下一点,接下来的这一路,还不能不能吃到料也不一定,况且他自己也要吃东西啊! 手里抓着一把炒豆子,玄烨在石头上坐下去,一边吃着炒豆,一边寻思着如何逃走。洞里洞外十分寂静,似乎只有汗血马嚼豆粒时发出的声音。 孤身一身的玄烨,这时突然变得很感慨,他朝左右看去,身边没有一个人,只有他自己孤身一身,从他记事起,这还是第一次,身边连个人都没有。从前有那么多的奴才,现今没有了,曾经有浩浩荡荡的八旗大军,现如今也没有了,现在他只是一个人孤零零的置身于这个山洞中,他的身边没有一个人。 为什么会这样? 唉,大清国…… 心里念叨着的时候,玄烨又一次走出了山洞,战马也跟着他。它已经将地上的饲料吃光了, 他又听一听周围动静,随即将马从洞中牵了出来。由于他已决定现在就离开,山洞或许隐密,但绝不是什么久留的地方,就冲破蜘蛛网,牵着马走出山洞的时候,,他自己先抓了一把雪解渴。然后才牵着马,朝着南方走去。没膝的大雪拖累了他的速度,不过却也让他感觉极为放松,雪越厚,碰到明狗或者土人的可能就越小。 遥望着他认为是南方,玄烨小声自言自语道: “只要朕能到了南边,到了太子军中,大清国必定能再次中兴……” 一路上积雪很深,尽管没有下雪,可是山风却会吹起积雪,他的衣服都被雪花打湿了。因为在积雪中行走,裤子同样也湿了,不过因为脚很热的关系,倒也没觉到。当然,马鞍和马背也都是湿漉漉的。 积雪拖累了他的速度,这个时候,如果有人出现在他的前方,即便是他能在眨眼的功夫腾身上马,马也不能在雪地中奔跑。所以他只能像现在这样牵着马缰,马走他也走。大雪把地上的草都给盖住了,所以这一路上,马都没吃到什么草,他如今必须赶快让马吃饱,要不然马饿了,肯定驮不动他! 当山谷变成宽大数里的山间平地时,积雪开始变浅了,牵了一天马的玄烨重新骑上马,在雪地中向前走着,也分不清楚,雪地下面倒底是不是路。一路就这么走走停停的,不时向周围察看一番,幸好大雪之后,不见有人出来。 走了很久,在天色将要变暗的时候,玄烨只觉得的整个人又冷又饿,风吹在身上,不断的带走他身上的热量,又冷又饿的他,只觉得的脑袋有些发晕,这还是他第一次体会到饥饿的感觉,饥肠辘辘的感觉,他从来都不曾体会过,即便是在靖南围城的时候,作为皇上,他同样也能吃饱饭。 也许是因为太过饥饿的关系,玄烨开始担心起来,他感觉这时只要有两三个土人走来,他也不一定能对付得了。尽管他有一支六响转轮铳,但是他已经没有什么铳弹了,铳弹差不多已经打完了,剩下的一些,要省着点用。要是碰到敌人,就只能用刀剑了,可是没有力气,怎么杀敌? 感觉自己已经到了绝境的玄烨不觉于心里想到。 “难道这是天要亡我!” 就在这时候他看见一块石头附近巨石挡住了雪,石头下现长满了半人深的荒草,尽管草枯了,可却也是上好的马料。 “老天有眼啊!” 看到巨石下方的荒草,玄烨自言自语道,他急忙牵着马,朝着那边走了了过去。 马在巨石下方吃着草,尽管是枯草,可对于饿极的马来说,仍然是难得的美味,在马享用着难得的美味时,玄烨不时的打量着周围,看到巨石下方的缝隙,他甚至觉得自己可以在睡在那里,有石头可以挡住山风,只是在这个地方烧火取暖却很危险。 “也就不知道前面能不能找到山洞……” 就在这时,玄烨突然看到了积雪上一片细碎的蹄印,这是……羊蹄的脚印,难道有人在这里放羊,这个发现让他立即变得紧张起来,就在这时,他听到了轻微的脚步声传过来,几乎是在他回过头的瞬间,就看到一个黑影,直直的砸向他的脑袋,他几乎是本能地向旁边一闪,脚下却被积雪拖住了,人一不小心摔倒在地上。 倒地的瞬间,玄烨看到了来人,是山里土人,趁着玄烨倒地的功夫,他猛一棍打在玄烨的头上,顿时失去了知觉…… 正文 第441章 四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确实有很多大事发生,不过,所有的大事都被隐藏在官军攻克靖南,近百万建奴俯首的事件中,几乎所有人提到兴乾二十三年时,都会提到这件事。 似乎对于天下而言,那一天,再没有其它的事情了。 其实,那一年发生过很多大事,当然,每个人眼中的大事都不相同,对于南洋的千百万以“夏人”自称的秦人、桂人、周人、鲁人来说,他们眼中最大的事情,恐怕就是“南天门会议”。 几乎的所有人都记得那一天,大明和诸夏就南洋进行了划分,尽管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长达12天的会议名义上是解决马辰的归属问题,但实际上讨论的更多的是划分南洋的一般原则。 为了避免各国在南洋的争夺中兵刃相见,南天门会议还着重讨论了“有效占领”的问题。从而就南洋的问题达成了一致。 这场会议看似的解决了许多问题,但是任何人都知道。实际上真正的会议只有皇帝陛下本人以及各国国君参与,然后看似僵持的会议很快就完美的结束了。 那天的会议上皇帝与诸夏国君说了什么? 没有人知道,但所有人都知道,从那一天起,所有的一切都改变了。 对于普通人来说,或许他们不知道那一天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对于一些亲历者来说,他们却很清楚,自己的生活是在那天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阳光明媚。 在雨季时这样的艳阳天是极为难得的,在鲁国都城南兖州,这座海滨城市在南洋诸夏国都中属于建城最晚的城市,按照官方的说法是刚满十年——尽管在此之前,土人同样也有一座旧城,可是……那只是一个“小村落”而已,自然谈不上什么城市。 尽管在鲁国封国时金洲(苏门达腊岛)的亚齐人仍然多次与周国发生冲突,但是南兖州仍然没有修建城墙,虽然无法通过城墙区别城内与城外,但城市的边缘住的要么是平民,要么就是富人的庄园。 在城郊滨河的一座吊脚竹楼的走廊边,梁华礼的眼睛眯成一条细缝,他偶尔的会发出一声叹息。 已经四年了! 四年前,他还是梁家三房的公子,还是富家阔少,那年不过刚满16岁的他,还正准备进入兵校,两年后,他会和其它人一样,从兵校毕业,进入军中,讨伐几年的野人之后,他会像兄长们一样进入官场,成为桂国的官员。 但是随着桂王的一纸令旨,贵为“淮安君”的爷爷被夺了爵,至于他的父亲也被去除了官职,爷爷因为“欺诈国人”被打入大牢,遇赦不赦。全家也都被驱逐出桂国。大量的家产被抄没。 不过桂国国君多少总还算及旧情——并没有废除“淮安君”的爵位,由九岁的叔叔继承,梁家的官赐田产仍然被保留着。或许,这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至少,对于逃到鲁国的梁华礼而言,他不用隐性埋名,也不用担心桂国发出的海捕文书——直到三年前,他才知道,大明和诸夏发出的海捕文书是传至天下各国的。如果当初不是桂王念及旧情,那怕是他逃到了鲁国,也会被巡捕抓住,移交给桂国。 “这里的景致,倒和园子有那么点像……” 即便是已经过去四年了,每每在走廊上躺睡的时候,梁华礼还是会想起当年的遭遇。当年,只有十三岁的他,是何等仓皇的与娘一同逃离了桂国,在港口乘船到了鲁国。 虽说娘的身上带着首饰、私房钱以及奶奶分的一万两银元券。但是在异国他乡一个女子带着儿女们开始亲生活并不容易,所以,这几年除了供他和妹妹读书之外,娘不敢乱花一文钱,甚至就连住的也是只能卖30两银子的吊脚楼,而且还是河边的,如果不是娘沿着楼边种了一圈薄荷,那蚊子不知道会有多少。不过即便是如此,连走廊上都圈着一层纱。 “桂国的本家是指往不上了,虽然大王放过了本家,可除了封地之外,其它的都被抄没了。你爹他们被流放到了纽约殖民地,往后你只能靠自己了。” 靠自己…… 四年的“逃亡”让梁华礼早就学会的依靠自己,四年前考进入航海学校,两年的学习,两年的海上航行,他早就已经习惯了不依靠任何人,而现在…… 一条船! 我需要一条船! 猛的一下坐起身来,梁华礼的眼睛盯着河面,河上有一艘艘单桅的舢板,他需要当然不是这种船,而是那种至少有十二三丈的纵帆船,然后,他就可以招募水手,驶向大海,驶向遥远的远方。 坐在那里正缝着衣裳的妇人,抬头看着猛然坐起来的梁华礼,心叹口气,然后问道。 “小礼,你真的想要买条船吗?” “嗯!” 梁华礼点了点头。 “驶船航海是收益最大的买卖,一条船最多一年就挣回来,虽说有风险,可收益这么大的买卖,可还真没有。有时候,一年甚至能挣回好几条船来。” 当初选择航海,并不仅仅只是因为爱好,同样也是因为钱,因为航海可以带来的财富。即便是现在没有了所谓的“一船丝一船银”的暴利,但是航海的暴利仍然是极其丰厚的。 “小礼,其实,当年老夫人每房都给了一笔钱,你娘虽然只分到一万两,可这些银子却都存在银行里,就是凭着银行的利息,也能过活的……” 妇人放下手中的针线,语重心长的说道。 一万两,对于许多普通人家来说,是一笔难以想象的巨额财富,放在银行里,一年就是利息也有700两,有些银行甚至会提供高达千两的利息。这笔钱足够小康家庭两三年的开支。别说万两,普通人家顶多也就是想着有个三四千两的银行存款。然后靠吃息生活。 “娘,我想要的不是过活……” 朝着走廊外的河流,梁华礼轻声说道。 “我想有一天能够在这里建一座属于我的梁家花园,然后让娘你住进去过上好日子。” 儿子的话,让妇人长叹口气,然后她说道。 “其实,梁家之所以落到今天这步田地,还是因为太……哎,娘只是寻思着,你能好好的过一辈子,至于旁的……” 摇摇头,妇人便不再说,只是叹气道。 “买船要多少银子,回头娘把银子拿给你……” 兴乾二十七年岁末,“福业”号帆船驶进了苏伊士,“福业号”是一艘现在难得一见的“古船”,它是足足有二十八的船龄,要说有什么与众不同,就是外形很小,只有十二丈长。它长年漂泊于大洋上,饱受台风海浪的洗礼,船身黑黝黝的,到处都是岁月的痕迹。只有中央的桅杆是新,这支桅杆是在原来的桅杆被风吹坏后,于北海海岸砍来的,其实,当时距离日本更近,但是因为“日本锁国令”,朝廷严禁非特许船只进入日本,违者一率流放,即便是拥有北洋贸易特权的北洋商船,也只有数十艘船获准与日本贸易。也正因如此,即便是在桅杆吹断的特殊情况下,大明和诸夏的船只都会千方百计的避免飘流到日本。 老旧的甲板尽管破旧,但是在水手们的冲洗下,仍然非常干净。作为透彻船长的的梁华礼,曾在一艘同大小的纵帆船上当过一年的大副,今年有了自己的船后,就开始驾驶着这艘船出海,这是他第一次出海,从鲁国到伪周,然后天竺各地,再到波斯,然后又是苏伊士。 这一路上,船上携带的几百吨来自大明和诸夏的货物在卖掉的同时,又有许多当地土货被装上了船,天竺的棉花、波斯的毛毯等等这些货物,如果有人出合适的价格,这些货物就会被卖掉,然后再换成当地的货物或者金银。即便是没有卖掉也没有关系,至少天竺的棉花总不愁买家,无论是诸夏或是大明,每年都需要大量的天竺棉。 船进港口后,在通过海关的查验之后,和每个船长一样,梁华礼直接去了港口的贸易中心,在那里,他可以把船上的货物挂牌,在等待买家的同时,也可以揽货赚个运费。作为大明的殖民地,这里与大明的任何一块殖民地相比,都没有什么区别。 登计、寻货……好不容易忙完了这些,梁华礼才得已到附近的茶馆里喝口茶,这边刚喝一杯茶,就有人走了过来。 “您就是“福业”的船长吗?” 一个年青人走到他的面前问道。 “嗯?你找船长干什么?” 梁华礼看着这个比自己长几岁的青年问道。 “我想和你谈笔生意。” “你想谈生意?什么生意?” 怎么看,这个年青人都不像是生意人。尽管他并不熟悉生意人,但是这个年青人看起来根本不像生意人。 “你应该不是生意人吧。” “您说的很对,我并不是生意,我是在运河公司工作。” 王兴业主动做到他的面前,然后说道。 “对于生意可以说是一窍不通,但是呢,我的消息却非常灵退?” “哦?” “是这样的,你知道,挖运河需要许多劳工,埃及官府征派了徭役,这几年,有上百万人被派征徭役在这些修建运何,而我因为学习语言很快,所以可以和他们进行交流,所以我负责管理劳工,当然,我只负责其中的几千人,但是通过和他从他们的交谈,我得到了一些信息,一些和生意有关的信息……” 在王兴业说话的时候,梁华礼并没有做任何反应,他只是默默的听着这个人的话,尽管第一次来苏伊士,可梁华礼也知道,为了修建运河,埃及征发了许多劳役,按照埃及官府制定的规则,埃及人也就是科普特人,只需要服一个月的徭役,至于外来人也就是那些天方教徒,每年需要服六个月的徭役。在这里到处可以看到服徭役的埃及人,当然作为航海者的梁华礼非常期待着运河修通的那一天。“哦?” 轻应了一声,梁华礼反问道。 “什么样的消息?” “这个消息,或许对我来说没有丝毫价值,但是船长,对于您来说,却是价值万两白银?” 王兴业认真的说道。 “你想把这个消息卖给我?” 任何一个港口都是鱼龙混杂的地方,这种地方总会有许多捞偏门的人,不知多少见多识广的人在他们的身上栽跟头。 “可我没有什么兴趣。” 梁华礼表情坚定地说道,任何人栽跟头,都和他自己的贪心有关。 或许他需要银子,但并不意味着他很贪。他从来不相信什么所谓的“好事”,毕竟,好事很多时候,也不会沦到他的头上。 “船长,您先别忙着拒绝,先听我说完。” 知道这里鱼龙混杂,有很多骗子,所以王兴业倒也不急,他知道自己需要游说眼前的这个船长相信他。 梁华礼并没有说话,他只是把目光投向窗外,看着窗外走过的人们,既有当地的埃及人,也有很多明人,现在这座城市尽管仍然叫苏伊士,可是他很清楚,等到运河修通,当运河公司把运河区的治权交给大明朝廷的时候,苏伊士就会被朝廷重新命名,最终这里所有旧时的风貌都会被华夏化的风貌所取代,就像那些当地人一样,他们正在改变自己的穿着打扮。 “是这样的,船长先生,你应该知道,在欧洲现在有一种非常流行的商品,而这种商品只有一个地方可以提供,就是鸦片……” 王兴业看着面前的船长,唯恐他不知道鸦片是什么似的,他又特意解释道。 “鸦片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商品,它……” “这个你不需要解释就是“芙蓉膏”这种东西,按《大明律》,运往大明以及诸夏,船长、货主杀无赦,船员流放万里极域……” 目光变冷,梁华礼冷笑道。 “你想死,梁某还不想陪你一起死!” 丢下这句话,梁华礼起身就要离开,见他要走,王兴业连忙说道。 “梁船长,运到大明和诸夏是死,可没说运到其它地方是死啊!” 正文 第442章 清晨,狂风从西奈半岛吹来的黄少,把天空变成一片昏黄。狂风呼啸着席卷着沙土,视野中面前什么也看不清楚,只见到天地间一片黄蒙蒙。在这片昏暗的天地之中,一个个灰色的人影在那里移动着,他们身上的衣裳染着少土和周围环境融为一体,不是走到面前,根本看不清楚这些人与周围环境的区别。 尽管沙土遮挡了他们的视线,但是他们仍然任劳任怨的在那里用工具挖掘着沙土,并用独轮车将沙土运到远处的堤岸。 偶尔的,在漫天的狂沙中,响鞭的声音在空气中激荡着。在这片工地上没有一个人闲着,这么大的风沙,即便是人可能会被狂风吹走,也没能阻挡人们的劳动。 “这么大的风沙,他们还在那里干着活?” 坐在骆驼上,梁华礼看着那些在工地上挪动的身影,尽管刮着狂风,但是戴着风镜的他仍然可以看清楚工地上的模样。许多人半伏着身子在那里干着活。尽管天地间肆虐着的沙尘暴,可是工地并没有停工,他皱着眉头询问道。 “就不怕出什么事吗?” 细小的沙子在他说话的时候,不停地从围巾的缝隙钻到脸上,给脸上打了一层沙土,他的衣服上、脸上粘满了黄色沙尘,现在的他看起来已经完全成了一个土人人。 “出事?没有人会关心出不出事,埃及人不在乎,那些“外来人”,他们在埃及就是二等人,没有人会在乎他们,所以公司也不在乎,相比于他们死活,公司更在乎工期,十年……” 再一次裹紧围巾,王兴业指着忙碌中的运河工地,继续说道。 “十年的工期,公司要在十年内把这么运河修通,想要如期完工,就必须要尽可能的抓紧时间,让他们赶班加点的工作,而且……” 王兴业刻意压低声音说道。 “开罗那边也希望我们尽可能的压榨他们,开罗的很多人觉得,过去将近一千年里,那些“外来者”千方百计的欺压他们,现在,他们想要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那边觉得我们在这里让他们干的活越多,他们就越有可能改变回原本的信仰,事实上,也就是这样,听说开罗那边统计过,这几年科普特人的数量已经从过去的勉强五成多,增长到了7成,再有几年的时间,估计这里基本上也都是科普特人了。” 听到王兴业问话,梁华礼悄然不语,眼光投在了那些干在在干着活的劳工们的身上。 为什么会来这里? 为的当然是生意。 为的是牙片生意! 尽管按照《大明律》将牙片运往本土、诸夏以及殖民地是死罪,但是法律并没有禁止商船把牙片运往其它地区,所以一直以来都有大明或者诸夏的商船参与这一贸易。相比于大明对于牙片的严禁,欧洲的牙片却已经泛滥成灾。成千上万的欧洲人终日吸食牙片,饥肠辘辘的人们沉迷于牙片带来的幻境之中。 但是欧洲并不产出牙片,他们的牙片来自奥斯曼,各国的商人通过种种渠道把大量的奥斯曼牙片运到欧洲,供欧洲人吸食。因为大明与奥斯曼之间关系的紧张,导致最近几年,大明的商人已经淡出了这一贸易。不过即便是淡出了,牙片贸易的巨额利润仍然让许多人为之心动。 而王兴业却找到了另一条商路。这也是梁华礼被他说明的原因,毕竟,牙片贸易的利润是极其可观的。 “侯塞因……” 看着一个走过来的当地人,王兴业扭头对梁华礼说道。 “就是他告诉我的那个消息,在奥斯曼境内牙片的种植范围非常广泛,并不仅仅只有伊斯……君士坦丁堡才有,实际上,君士坦丁堡的牙片也是商人们从各地运过去的,然后在那里卖给各国的商人,其实在很多地方,尤其是一些干旱的地方,牙片甚至是当地唯一产出的农作物,毕竟它可以适应许多极为恶劣的环境,况且……” 刻意压低声音,王兴业又说道。 “奥斯曼人自己也觉得,种植牙片是一个很好的生意,可以从欧洲换回来大量的金银,甚至奴隶,所以他们的官府一直在鼓励种植,不过,现在奥斯曼很多地方,它也开始泛滥起来,我敢说,再过几年的话,他们那里肯定也会泛滥成灾,不过,这和我们无关……” 确实没有任何关系,对于梁华礼而言,他唯一的在乎的就是是不是真的像王兴业说的那样,在距离这里不到两百里的地方,就有人种植牙片,他们可以从那里买到牙片,然后转运到欧洲。 “你好,尊贵的先生……” 突然,他的问候声打断了梁华礼的思绪,他打量了一下眼前的这个人,然后点了点头,在王兴业与这个人用土话说话的时候,他的心里突然对接下来的行程有了一些期待——也许,这就是自己期待已久的机会吧! …… 驼铃的叮铛声中,一支驼队在沙丘间行走着,队伍人数不多,不过只有十几个,但是骆驼却很多,一个人要管四五头骆驼,每匹骆驼还驼着几个箱子,浩浩荡荡的驼队缓慢地朝东方行进着。 “告诉后面快点!大家加快速度,前面很快就有一个市集。我们到了那再好好休息,不然晚了今天晚上我们就要在沙漠中过夜了!” 骑在骆驼上裹着贝都因人白色长袍,头上包着头巾的梁华礼望着前方,他眯着眼,抬头望了望天空,太阳还高悬在天上。 可真热啊! 舔了下嘴唇,梁华礼又伸手摸着被他放在前面的水袋,水袋现在分量很轻,里面的水差不多快喝完了,这种用羊皮制成的水袋可以装很多水,可刚开始的时候,他却觉得那股味道不好闻,抗拒那种味道,但是现在,他恨不得一口喝完所有的水,一滴都不会剩下,可是他却不敢喝完,在沙漠中水就是生命。 当然,骑骆驼的感觉也很不舒服,尽管骆驼的速度不快,可作为船长,梁华礼对海上的颠簸早就习以为常了,可是骆驼上的颠簸却让他浑身上下都不舒服。 但是骆驼却是这里最好的选择,因为没有官道,所以这里很少用马车运货,最常用的交通工具,就是骆驼,它可以驼几百斤重的货物。现在这些骆驼上驼着的就是他的船上积压的——有大明的棉布,茶叶,也有许多诸夏的商品。按照侯赛因的说法,在这里,大明的商品比银子更有效,那些人更愿意要大明的商品,而不是银两。 离开苏伊士已经六天了,在过去的六天里,他们已经走了几百里地,也许更多,谁知道呢?每一个人都变了模样,梁华礼自己也是乱蓬蓬的,脸上的胡须和黝黑的面孔,让人看不出他还不到二十岁,干燥的皮肤里似乎也嵌满了尘土,身上的衣服也是肮脏不堪,甚至散发出一股浓烈的臭味,沙漠中条件很艰苦,让他没办法把自己衣服洗干净。 按侯塞因的说法,如果他们从地中海上岸的话只要一天,就可以到达目的,但是,这里距离苏伊士却很远,骑骆驼需要六到七天的时间。 “下次,应该从地中海那边靠岸。” 梁华礼暗自寻思着,不过他并不想冒险,倒不是因为地中海尚岸的猖獗的巴巴里海盗,而是因为他不想因为别人的一句话,就驾驶着帆船用几个月的时间,围过好望角,穿越直布罗陀海峡进入地中海,万一要是那里并不像他说的那样,有足够的商品供他进行贸易,那岂不就是白跑一趟,所以他才会选择先从陆路过去一趟,查探一下,如果一切属实的话,他会进入地中海,那怕就是巴巴里海盗也无法阻挡他的脚步。 到时候,只要一天的工夫就能抵达目的地,就用不着在这样的不是沙漠就是戈壁的地方骑在骆驼上往目的地赶了。 驼铃在沙漠中回响着,这铃声陪同了梁华礼一路,在沙漠中,这似乎是唯一的声响,按照史书的说法在唐代的时候,这样的铃声在西域的丝绸之路回响了几百年。 几年前,随着满清的覆灭,甚至有人提议将铁路一直修到地中海沿岸,通过波斯、巴格达,直抵地中海的贝鲁特,重新开通一条陆上的丝绸之路。 不过,所有人都知道,这个计划有多么的不现实,毕竟,铁路要通过的许多地区都在奥斯曼帝国的控制下,而且当地人对大明也是非常敌视,谁让大明是站在科普特有还有那些基督徒的一边呢? 如果不是因为对财富的渴望,梁华礼相信自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像现在这样骑着骆驼深入到约旦河西岸的某些沙漠绿洲,在这个充满敌意的地方,进行这样的贸易。 这根本就是在冒险! 可是财富总是贮藏在风险之中。 “这一趟,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最多十年,梁家就能重新在鲁国兴旺起来……” 舔舔干裂的嘴唇,梁华礼在心里默默的寻思着,他看看周围一望无际的金黄色沙丘,然后又一次探身问身边的向导。 “侯赛因,我们距离那里有多远?” 侯赛因原本正骑在骆驼上低头着头打盹,听主子的喊声,连忙抬起头,骑着骆驼跑到前面,打量一番后又跑了回来,然后再用蹩脚的官话说道。 “快了,快了……尊贵的先生,最,最多再半天,我们就能到达那里。” 在这里很多都叫侯赛因,但是这个侯赛因却是一个聪明人,为了讨好公司里的人,他甚至自学了官话,这也是他能成为监工的原因,当然另一个原因是,他早在两年前就已经让孩子们洗礼回归科普特教会,不过他自己没有洗礼。 对于这些事情,梁华礼并不关心,他唯一在乎的是侯赛因是否可靠,毕竟,这个骆驼队里携带的物资价值上万两,这让梁华礼常常会担心,他会不会勾结别人,把他当成肥羊给抢了。 不过他并不是手无寸铁的肥羊,他带着的水手,都带有六响转轮枪,碰到土匪是绝不会束手就擒的,水手……有时候,他们同样也扮演另一个角色,论狠,这些见多识广的水手们,绝不比那土匪差。 而且侯赛因的家人也在苏伊士,梁华礼事先已经和他的大副商量好了,要是有什么意外,他绝对不会放过侯赛因的家人,对于这些土人,梁华礼一点儿也不相信,“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同样的话从他很小的时候,就被父母一次又一次的灌输,即便是过去梁家有几万家奴,对于那些土人的信任也是极为有限。对自家的家奴都谈不上信任,更何况是侯赛因这些“奸滑”的色目人。 半天! 但愿吧! 顶着头上火辣辣的太阳,也许是因为距离目的地越来越近了,梁华礼觉得越发的烦燥,甚至隐隐的还有一些担心,尽管他做了许多安排,但是一想到,自己可能会失去性命,他仍然还是会后悔。 为了钱去冒这么大的风险值得吗? 还有,自己是不是应该先娶妻生子,这样的话,将来娘还有一个依靠…… 诸如此类的念头在梁华礼的心里翻腾着,就在他的心里越来越燥动的时候,突然听到侯赛因指着前方兴奋的喊叫着。 “尊贵的先生,前面就到了,前面就到了,转过那座小山……” 很快,就像侯赛因说的那样,在梁华礼一行人转过一座小山之后,原本光秃秃的土地突然变成了绿色,不,变成了五颜六色,一片美丽的花海呈现他们的眼前,这片花海绵延数里,花的颜色是五彩缤纷的红色、紫色、白色……五彩缤纷的花朵盛开着的,真让人怀疑这一切是不是真实的,毕竟,就在几分钟之前,呈现在他们眼前的,还是一片荒凉的沙漠。 “先生,你看……” 侯赛因手指着五彩缤纷的花海对梁华礼说道。 “你看我没有骗你吧,这里种的都是牙片,这些花全都是,你看,它们是不是很美丽……” 正文 第443章 “自从来到人间,资本的每一个毛孔都是肮脏的和血淋淋的,随时都要向外扩张。” 二十六年前,兴乾元年,非洲南端好望角沿岸。 尽管在大明的地图上,早就标明了这个位置,但这里却是大明商船航行的最远的地方,尽管从没有人限制过他们的航行,但是却从没有人驶过这片海域。 从好望角东到西,从印度洋到大西洋,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现在,一艘排水量不足的六百吨的小帆船,正泊停于这片海域,静静地等待着船长的命令。 好望角的荷兰人禁止大明商船的进入,因为海上贸易的利益冲突,荷兰人与大明商人之间发生诸多冲突。 对于满载货物的“清远”号而言,返航意味着将要遭受极大的损失。 往那里去? 张勇,这位致勇侯张进的同宗堂弟默默地站在船首,他面前一边是印度洋,一边是大西洋,他整个人都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之中。 怎么办? 返航的话,他必须要支付五十多名船员的薪水,再加上货物的损失,尽管不会让他破产,但也会让他元气大伤,尽管他告诉别人,自己是致勇侯张进的同宗堂弟,可实际上,两家血缘需要上溯到曾祖那代人。 “该返航了,船长。” 大副低声说道。在船的甲板上,站着五十多名船员,他们大都是和他一样,都福建人,还有几个南洋的土人。他们不远万里来到这里,为的不仅仅是长途航行的工钱,还有进入好望角贸易后的分红。 如果现在返航,他们所有人的收入都将会减少。 怎么办? “不,继续向前,去欧洲!” 张勇毅然做出了决定。 几乎所人人都感觉到,在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空气瞬间凝固了。 “向前?去欧洲?” 作为水手,尽管他们都知道,过了好望角,再航行几千里,就可以到达欧洲,但是,所有人都知道,对于那片大海,他们是陌生的。 “向前走,去欧洲看看,荷兰人可以关闭他们的港口,但是到了欧洲,有西班牙人、有葡萄牙人、有英格兰人、法兰西人,他们不可能都把咱们拒之门外。” “可是船长?咱们没有向导,没有向导怎么办?而且也没有海图。” 往西,一直都是大明商船的禁区,归根到底是因为没有海图,没有向导。 “是啊,就这么闯过去,没准会把性命赔上。” “当年欧洲人过来的时候,也没有向导,没有海图,我们不可能永远都呆在这里印度洋,我们早晚要进入大西洋!” “可到时候,也许就有海图了。” “不,没有任何人会给我们海图,如果我们想要进入大西洋,想要去欧洲,就必须要自己去绘制海图,大海,欧洲人能征服它,大明一样也能征服它!” 张勇的双眼渴望地看着大洋的深处,这一瞬间,他的内心所思考的不再是航海带来的财富,而是一种使命。 “可,可是船长,这风险很大……” “风险?这碗饭怎么可能没有风险?” 张勇看着面前的水手说道。 “我意已决,不愿意去的,我会放舢板下去,你们可以到好望角,回头乘荷兰船回去,愿意去的,分红增加两成!” 在他说出这句话之后,船上就陷入了沉默,张勇看着众人,他没有说话,同样,水手们也没有说话。 欧洲! 对于他们每一个人都充满了无法抗拒的神秘诱惑。 “启航!” 那一天,“清远”号迎风破浪,撞开两洋的波涛,向着好望角以西驶去,一路沿着海岸驶向了欧洲。 几个月后,沿着非洲海岸一路北上的“清远号”历尽千辛万苦驶抵葡萄牙,他们在港口受到当地人的欢迎,这是第一艘驶抵欧洲的大明商船。 …… 二十六年后,当“福业号”驶入爱丁堡的时候,欧洲人早就习惯了大明的商船,习惯了大明的“日月旗”,从十八年前起,大明的商船越来越多的出现欧洲各地,曾几何时,荷兰人被称为“海上马车夫”,但是很快大明也获得了这个头衔。 凭借着北美殖民地提供的廉价的船只,大明的商船队在欧洲各地与荷兰人进行着激烈的竞争。就像曾经的荷兰人一样,挪威的木材、丹麦的鱼类、波兰的粮食、俄国的毛皮、东南亚的香料、大明的棉纺织品、丝绸和瓷器等等,大明的商船将这些商品转运到欧洲各地,而且并不局限于本国商人转手销售,任何一个国家的商人,都可以成为它们的买主。 到了兴乾二十六年,在欧洲各国的港内有多达2000多艘商船进行各种贸易,尽管无法与荷兰人或者欧洲其它国家相比,但所有人都知道,这只是大明商船队一小部分,就像当年的欧洲人一样,大明的商船已经深入到了欧洲各地。 “船长先生,你一定要小心,海关的那些人,都是极为贪婪的。” 在商船被舢板拖曳着缓缓驶入港口时候,史蒂夫有些紧张的对由梁华礼说道。 “鸦片……如果他们发现了,肯定会索要很多钱。要知道,在官方,是不准进口鸦片的。” 早在几年前,因为鸦片的泛滥导致大量的金银外流,英国就已经禁止进口鸦片,但是面对数百万人的市场,走私商仍然把源源不断的鸦片运到英国。 “我知道,我已经准备好了给他们的礼物。” 梁华礼自信的说道。看着缓缓拖动船只的舢板,他的目光投向港口中的一艘小型的蒸汽拖船,尽管早在十几年前,欧洲人就已经开始尝试仿制蒸汽机,但是他们的技术很落后,蒸汽机总是故障不断,所以,在这里尽管可以看到蒸汽船,但往往没有什么实用价值。 而蒸汽机在大明却日益得到普及,在许多人看来,也许再过几十年,蒸汽机就会普及到大明的方方面面。就像一些科幻小说中的那样,蒸汽机甚至可以在飞行器上得到应用。 但是欧洲……他们的蒸汽机仍然停留在探索阶段。 “向欧洲走私蒸汽机或者部件,可以获得至少2倍的利润……” 尽管作为商人,对利润的的渴望驱使着梁华礼做出了许多选择,但是他决不会违反法律,把机器卖到欧洲,不过这并不妨碍有些奸商为了暴利把机器卖到欧洲,甚至有一些人甘愿为欧人服务,在他们的工厂中帮助他们制造机器。 当梁华礼在那里胡思乱想的时候,站在舢板上安德烈,看着越来越近的船只,双眼中流露出的全都是贪婪,对于他来说,船上运的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是不有违禁品,只要有违禁品,他就可以获得额外的收入,这才是最重要的。 “鲁国?” 看着有些陌生的旗帜,安德烈的心里嘀咕道。 鲁国……也是天朝吧。 至少应该是天朝的一部分,这个发现让安德烈的心情略微有些不爽,毕竟,天朝的商人很少涉足非法贸易,他们有着充足的商品获得利润,根本就不需要考虑通过违禁品或者非法走私获利。 “哎,应该让威尔来查这条船。” 感觉有些没意思的安德烈,在心暗自嘀咕道。 没意思,没有额外的收入,当然没有什么意思。 “都是从天朝运来的棉布。” 和任何一艘天朝的商船一样,船上满载着从天朝运来的商品,棉布是最常见的商品,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都可以看到物美价廉的棉布,大量天朝棉布的涌入,甚至给欧洲的棉织业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以至于在有些国家多次发生抵制“明货”的事件。 对于这些,安德烈当然不在乎,他的眼睛不时的在船长的身上打量着,这个船长非常年青,在天朝有许多像他一样年青的船长,相比于英国人的贫穷,许多年青人甚至没有裹腹的食物不同,只能到船上充当下等水手。在天朝,他们只要愿意随时都可以买一艘船,作为船长在大海上航行,当然,他们需要掌握航行的技术。 “船长先生,你是我见过的最年青的天朝船长,你这艘船从什么地方来……” 与梁华礼聊着天的时候,安德烈不时的给出一些暗示,即便是普通的商品,也可以索要一些好处,比如在海关查验货物的时候,将船舱的尺寸等缩小一些,这样就可以少交一些关税。 “先生,你一直负责这个港口是吗?” 梁华礼打量着眼前这个至少有两百斤的官员,他胖的甚至让人怀疑是不是还能走得动路,甚至就连说话的时候,脸上的肉也是颤抖的。 “当然,作为国王的税务官,我从五年前就负责这个港口的征税和查验,而且在未来的几年中,我肯定仍然会在这里……” 看着眼前的这位年青的船长,安德烈用轻松的语气说道, “很多船长都愿意和我做朋友,包括天朝的船长,他们知道,和我成为朋友,会给他们带来很多方便。” 如此“坦诚”的官员倒也少见,至少在梁华礼的认识中,他从不曾见过这么“坦诚”的人,不过对方的“坦诚”倒是让他轻松了许多。 “是的,先生,我想,也许,我们可以成为朋友,您觉得的呢?” 在说话的时候,梁华礼取出了一个不厚不薄的信封,不露声色的塞到安德烈的手中,而他只是用手捏了一下,多年来的经历,让他很清楚,这个信封里至少装有500两银两券——这种大明的银两券,即便是在欧洲也是颇受人们欢迎的,尤其是在某些特定的场合,不仅仅是因为它有世界上最强大的帝国为其背书,更重要的原因是,大明的银行在过去的十几年间,已经在欧洲很多国家开设了分行,这些凭借着这些印刷精美的银两券,可以在任何一个国家换取金银。将这笔银子笑纳后,安德烈脸上的笑容变得极为灿烂。 “当然,我想我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的,我叫安德烈·费尔,在这个港口,无论是发生任何事情,你都可以来找我。” 随后他又压低声音,用非常微弱的声音说道。 “如果你的船上有一些特殊的货物,可以等到晚上再运出去,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些帮助,只要一些小小的回报就可以了……” 这里是一个天堂! 当数千斤牙片被安全的运出码头时,看着热闹的码头,梁华礼的心里突然冒出了这样的念头,即便是在波斯的港口里,那些贪婪的税务官也不像英格兰的税务官这样明目张胆。 “先生,要英格兰,所有的一切都是价格的……” 跟在雇主的身边,史蒂夫指着路边的那些看起来面黄肌瘦,一副营养不良状的路人,然后又说道。 “从乞丐到贵族,只要给他们足够的钱,都可以加以收买,其实,这个国家的从上到下都是这样,甚至包括国王在内,都是如此。” 目光投在雇主的身上,史蒂夫语气中带着某种敌意。 “现在那个该死的家伙,不论是任何人,只要给他足够的好处,他就愿意出卖一切,哪怕是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相信我,他已经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魔鬼。” 面对着不断在那里抱怨着,诅咒着某个人的史蒂夫。梁华礼显得有些奇怪,他不解的看着史蒂夫,有些疑惑的问。 “史蒂夫,你在说谁呢?似乎你对他非常不满。” “还能是谁?当然是我们的那个国王,那个异教徒。那个该死的家伙已经把他的灵魂出卖给了魔鬼。相信我,只要你给他足够的白银,他可以帮你做一切事情,真的,我向上帝发誓。” 瞠目结舌的看着史蒂夫,梁华礼很难想象那个国王到底干了什么事情,居然让他如此的愤怒。 况且史蒂夫这个家伙不过只是一个普通人罢了。难道他和自己一样? “他对你做了什么事情吗?” “他是个异教徒,先生。” 史蒂夫愤怒的说道。 “这一条就足够了!” 正文 第444章 伦敦城总是这么的热闹。 二十年多年前的大火,尽管摧毁的伦敦,但是同样也让曾经肆虐这里鼠疫得已消失,而且大火后的重建,也让这座城市成为整个欧洲最为华丽的城市,这一点来说当年的那场大火,对于若城市来说,也许是一件好事。 正是那场大火中,这座城市成为欧洲看起来最为富丽堂皇的城市。不过表面上的富丽堂皇并不能掩饰其本质,试不了他本质上的没落。 即便是现在,这里的街道上到处都是人与牲畜的粪便,但是,真正触目惊心的恐怕还是那些饥肠辘辘、面黄肌瘦的乞丐,在伦敦重建的过程中,成千上万失去土地的人们来到这座城市,而随着城市建设的渐渐完成,越来越多的人失去了工作,与之相对应的是更多的失地农民和他们的家人来到这座城市,居住在城市的贫民窟中,在阴暗的角落里苟延残喘。 当一辆马车从贫民窟中驶过的时候,那些之前围着马车乞讨的乞丐们纷纷畏缩的缩于路旁,用畏惧的目光打量着这辆马车,这是一辆带有贵族徽章的马车,如果他们拥上去的话,很有可能会被打死。 “就像是地狱一般!” 看着车窗外的贫民窟,约翰·丘吉尔的心里默默想到。尽管这里距离贫民窟仍然有一段距离,但是仍然可以看到许多乞丐,他们在这里乞讨着,乞求着好人的施舍。 很快,他就下了车,然后在这条街道上行走着,尽管很多乞丐都看到了这个体面人,但是他身上的气息,却让很多乞丐不敢靠近。 随着街道越来越拥挤,恶臭味越来越浓,地上的积水、泥污、粪便越来越多,城市最真实的一面,完全展示在他的面前,这里是城市的阴暗面,在这个阴影中隐藏着城市中最恶毒最可怕的动物。那些躲藏起来的动物是凶残的、卑微的。 在路边一个个用破布搭起来的帐篷里,丘吉尔看见的是一个个卑贱的生物,他们中的许多人正躺在那里抱着烟枪吞云吐雾,而每个吞云吐雾的人旁边还有人在那里大口的吸着吐出烟雾。 贫民窟里的人很穷,他们都是一无所有,这里的一切都是丑陋的、腌臜的、恶臭难闻的、充满污秽的。狭窄的街道被破布遮挡住了,光线凌乱的透过那些破布照进街道,让丘吉尔可以看到那些人,他们的模样有如鬼魂,脸也像鬼脸似的,不少人好象害着麻疯病,满是疤痕,甚至可以看到其中流着的黄脓。 这些鬼魂就这么游荡在这里,不过在这些鬼魂中,并不是没有意外的发现。 就在不远处的前方,一个极为的年轻的姑娘站在半开着的门口。阳光从上面的破布间照进来,照在她的脸上。让她显得更加苍白,也让人看出她的瘦弱,她只穿了一件裙子,半露的身子瑟瑟发抖着。她的肩膀从裙里顶出来,苍白的皮肤露出满是尘垢的锁骨,她的眼睛无神,但衣着却是大胆且下贱,体形象个未长成的姑娘,眼神茫然且绝望。 这个姑娘看到丘吉尔后,那双绝望的眼睛中流露出了希望,对于她来说,富人的到来,意味着面包、意味着温暖,意味着鸦片。 想到这里,丘吉尔的心里颤抖抖的,他望着那个女孩,他可以看到,这姑娘小时候可能生得很标致的。在她的身上,天生的丽质在跟堕落与贫苦所招致的丑陋斗争着。不过她的相貌很快就会被贫穷带来的丑陋所遮挡,她的牙齿很快就会充满污垢,她的身体也会日益干枯。 这样的人,在伦敦,在英国随处可见。 “先生,你需要服务吗?” 看着走近的丘吉尔,姑娘满怀期待的问道。 这些上等人来到这里,无非都是为了满足他们的需求。 她果断地走了过去,用一种满怀期待的眼神看着丘吉尔。丘吉尔也看着她,她赤着脚,破裙子上有不少补丁,她的冷得发抖,可是却仍然想要展现出自己的吸引力。 当短暂的欢愉结束之后,离开那间破房子的丘吉尔看到那个姑娘不管自己衣不蔽体的现实,就在这间的街边无所顾忌地走动着。她那件披开的、撕裂的衣裙几乎落到了腰际,她就那样在那里招揽着客人。 在伦敦至少有七成的女人都和她一样,为了谋生不得不出卖自己的身体。 从那边阴暗地狱中走出来之后,丘吉尔重新来到了阳光之中。只不过,这片阳光中并不安静,更谈不上安详,街道上挤满了人,挤满了反对国王的人。 一个看起来穿得颇为体面的人,站在那群人中间。他的语气中充满怒火,但是说的话却非常有条理,许多人,既有穿着体面的体面人,也有穿着肮脏破旧的穷人,人们在那簇拥着他,听着他的演讲,似乎,在这个时候,他是所有人眼中的焦点。 “国王,他在干什么,他正在和他的那个天主教婊子在宫殿里策划着阴谋,他要干什么呢?他要把英国让给法国人,让给路易十四……” 那个站在木箱子上的体面人,在那里凭着他的聪明和想象,添油加醋地叙述着国王詹姆斯二世是怎样企图与法兰西国王路易十四一起勾结,准备怎么如何把英国重新建成一个天主教国家,如何出卖英格兰的利益,当然,还有国王的那个天主教婊子王后,如何的银乱宫廷,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国王将会如何扫除反对他的人,而且事先作了怎样毒辣的安排。 尽管这些东西大都是虚假的,但是人们热切地听着,他的每一句话都引起一阵人们对国王的咒骂,他的每一次咒骂,都会引发起人们的狂热欢呼,当然更多的是对国王盲目憎恨,以及对王后的咒骂。民众咒骂着国王以及他的王后,甚至咒骂着先王查理二世,居然让卑鄙的约克公爵继承了王位。尽管所有都知道,在查理二世临死前他还皈依了天主教,他的弟弟詹姆斯二世继位。不过下院也同样排斥詹姆士二世,因为他也皈依了天主教。 在过去的几年间,尤其是从去年开始,国王詹姆士二世就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抵制,去年他发布第一号信教自由宣言,目的在于完全的宗教自由。尽管在几年前,他解散了议会,可从他接见教宗的代表之后,他就开被新教徒看作敌人,就开始失去了曾经的同盟者。 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半个英格兰的人都在反对他,即便是在大街上,也有许多人反对他。就像现在,在伦敦的阳光下,反对国王詹姆士二世的演讲就在进行着,完全没有任何人加以阻止。 有几个煽动者一再低声地说: “詹姆士二世甚至要把英格兰都割让给法国人!就像他把敦刻尔克和马迪克卖给了路易十四一样!” 另外一些人接口说: “不止是这样,他甚至要和强迫我们所有人信奉该死的天主教。这是神父看见的,他在和耶稣会的人商量这件事……” “詹姆士他是英格兰的叛徒!我们不能接受这样的国王!” 民众愤怒的呼喊道。 “詹姆士肯定会出卖英格兰的,” 人丛中有一个声音喊道,“不用说,和他哥哥一样,他们都是个大卖国贼,查理把纽约卖给了天朝,詹姆士把敦刻尔克和马迪克卖给了路易十四。” “这两个无赖,把英格兰都卖给外国人,把我们的土地拿去和天朝、和路易十四去换回来钱,供他们自己享乐……” “我们绝不能接受这样的国王!” 有一个比任何人都激烈的爱国者叫道。 “到宫殿去,到宫殿去!” 愤怒的民众们齐声呐喊道。 那些市民叫着嚷着,跑得更快了,他们甚至举着火枪,挥着刀剑,每一个人的眼睛里都闪动着火光。一路上,不断的有暴民加入其中,当然还有许多暴徒趁机趁火打劫,似乎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次极为难得的机会。 然而,当这些暴行开始上演的时候,守在通往王宫附近的那一排骑兵仍旧是冷静的站在那里,他们无动于衷的骑在马上,默不作声的盯着前方。他们这种冷淡的态度,比那群市民的叫嚷、激动和威胁更令人望而生畏。 他们一动也不动的站在那里,他们的长官,骑兵队队长,这时候手里提着出鞘的剑,不过剑尖朝下,眼睛盯着前方。 这支队伍是守卫王宫的一支队伍,他们中的不少人都是天主教徒,也正因如此,他们屡屡压制住了这些骚动的人,也守卫了王宫,对于国王来说,他们确实是一队可以依赖的人。帮助骑兵队维持秩序的一支陆军。 而在他们的对面,那些煽动者们在带领着民众呼喊煽动性的口号。 “英格兰万岁!打倒卖国贼!” “打倒卖国贼,打倒国王……” 因为在他们的前面有骑兵在场,那些暴动的市民受到了某种约束,但是过了不久,他们越叫越气愤了,他们甚至觉得骑兵们不声不响是某种怯儒的表现。于是,他们朝前方走近了一步,骚动的人们也跟着他们朝前走了一步。 这时候,骑兵队长单枪匹马地朝他们迎过去,举起了手中的剑,然后他皱着眉,问道: “喂,先生们,你们为什么到前面来,你们要干什么?” 那些市民摇着火枪,一遍遍叫喊: “英格兰万岁!打死卖国贼!” “打倒詹姆士……” “英格兰万岁!打倒国王……” 听到民众们的吼声,骑兵队长对他们说道。 “你们这群该死的家伙,现在立即滚回你们的家里去,你们是在犯罪,如果你们再往前一步,我就会下令开枪……” 说罢队长回过头去,对他手下的士兵嚷道: “弟兄们,准备射击!” 士兵们准确地执行了他的命令,吓得市民和一般百姓立刻慌乱地往后退,骑兵军官见了不免微微一笑。 “喂!” 骑兵队长以军人出身的人特有的语气讽刺道。 “放心吧,你们这些暴徒,我的士兵从们决不会开一枪;不过,你们可也不能朝王宫走近一步。” “军官先生,你可知道我们也有火枪!” 一个煽动者同样怒气冲冲地大吼道。 “你们有没有火枪,我他么的早就看见了,我们已经忍你们半天了,可是,我也要请你们注意,我们这边有火枪,比你们多的多,如果你们再往前走的话,就不要怪我们无情了。” “打死卖国贼!英格兰万岁!” 愤怒的市民再一次齐声音怒吼道。 “去你们的!叫来叫去老是那一套,” 军官嘟囔着说。 “居然敢骂国王,你们这群暴徒。” 说着他回到队伍前面,重新站好。在这条通往王宫的道路周围越来越混乱了,越来越多的人拥挤了过来。更多的人趁乱打劫,抢劫着路边的商店,事实上,许多参与骚乱的,往往都是普通百姓。 然而,这些愤怒的民众并不知道,就在他们放声大骂,继续向前推挤的时候,随着一声令下骑兵队出动了,骑兵们立即挥舞着铁棍抽打那些市民,驱赶着他们,尽管市民的手中有火枪,但却根本没有什么用,很快,一场骚乱就被驱散了,那些街上的暴徒消失了,只留下一片狼藉。 坐在马车上的约翰·丘吉尔若有所思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作为国王最信任的大臣,他已经清楚的感受到了,民众对于国王的敌意,同样也可以感受到,国王的统治正在被一点点的动摇。 看着路边残留着的一些血迹。他的心情也越发的沉重起来。他并不是因为关心那些人的死活。而是因为他感受到了浓浓的敌意。面对这样的敌意,王还能坚持多久? 如果国王的统治无法维持下去的话,自己又该怎么办呢? 就这样,他继续朝着王宫的方向行进着,倒好像他急着去迎接他的命运似的。 正文 第445章 几乎每隔几天,类似的骚乱都在伦敦或者英格兰的某一个地方上演着,对此,伦敦的人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死人了。 但是没有会对死者有太多的同情,暴徒们的尸体被悬挂在街头,似乎是要警告其它的人,而这一切,对于神父们来说,却是他们煽动人们再有利不过的武器。 暴君! 几乎所有人都这么称呼詹姆士二世。 当伦敦的城内的骚乱呈现出愈演愈烈的态势时。在伦敦的城外,一个天朝人骑着一匹骏马,在干净的街道上奔跑着,相比于城市,城外的郊区似乎更安静一些,也更干净一些。 骑在马上的天朝人,不慌不忙地骑着马,伦敦所发生的一切,似乎对他没有任何影响,确实,伦敦的乱状对于天朝来说,不过只是一个乱子罢了,对于天朝而言,英格兰,不过只是几十个贫穷的欧洲小国中的一个,甚至是不值一提的。 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天朝骨子里瞧不上欧洲这片贫瘠的地区,在许多天朝人看来,所谓的欧洲,除了在某些方面还值得一提外,这里不过只是一个出生女婢和女支女的地方,甚至这里的婢女也是不值一提的,因为她们的皮肤粗糙,相貌怪异,相比于欧洲婢,他们更喜欢色目婢,至少那些色目婢看起来更为顺眼。 骑在马上的天朝人,不紧不慢的赶着路,道路两边上长着柳树、灯芯草,还有开满鲜花的草地,一群群被阳光照得发亮的肥羊无忧无虑地在草地上吃草。正是这些绵羊把许多英格兰的农民赶出了农村,赶到了城市,变成了一无所有的贫民。 “如果英国人有足够的财力,也许,他们可以把所有的人都送到北美,而不是城市的贫民窟……” 李克已默默的在心里想着,作为军正司驻英格兰的情报官,他已经来到英格兰两年了,在过去的两年中,他总算是见识到了这里的最为真实的一面——除了遍地的贫困,这里根本就是一无所有。 慢慢的,李克已来到了他的目的地,他看到漂亮的的房子,并不是欧洲式的,而是天朝式的,这座天朝式的房屋,让他感觉到极为亲切,它的阳台上迎风飘动着丝帷慢,那是天朝的丝织品,是极为昂贵的,但是在这里,这一切只是点缀而已。 而在河边,甚至还有一个不停转动的风车,同样也是一个东方式的——他的目的地,尽管是英国的乡村,但从这里看起来,倒是更像江南的水乡。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是如此的亲切,甚至就连树木也发生了变化,榆树等许多天朝的树木也是随处可见的,阳光照在树叶的上面,行走其中,让人有一种回到天朝的感觉。 在伦敦,人们把这里称为“小天朝”,许多伦敦的富人愿意在这里修建一所天朝式的宫殿,享受着天朝式的生活,可实际上,这里只是天朝驻伦敦的使馆,十几年前,因为不习惯伦敦恶劣的环境,驻伦敦公使就在郊外买了几千英亩的土地,经过十几年精心的整治,这里已经成为了一个类似江南水乡的小市镇,除了公使馆外,还有许多富人因为这里优美的环境来到这里,定居在公使馆附近。 对于许多伦敦的富人来说,在城里日常的喧闹之后,他们更乐意来到这里,享受着世外桃园的安逸。 干净、整齐,到处都闪闪发光,所有的一切都充满着异国的情调,几乎每一个人都相信,这里的房子里住着的都是幸福的人。 或许,他们不能像天朝人一样的生活,但至少可以感受一下天朝人的生活。 而这里就是欧洲最像天朝的地方,那怕这个小天朝里住的大都是英国人,当然,在小天朝也有天朝人,如果天朝的在公使馆内,每一天,作为驻英格兰公使的万征远,都像是在巡视自己的领地似的,在阳台上观望着周围,作为平和伯万礼的次子,尽管他没有继承权,但是在书院毕业后,却靠着皇帝的恩泽,先进门下司,再到理藩院,几经辗转后,任驻英格兰公使,虽然谈不上显赫,可也算是恩荫至极了,毕竟,除了少数勋贵子弟,寻常人几乎不可能通过这种渠道晋身。 “再过三年,差不多,就可以回国了,宁德,你说,等我回国后,可以领个什么差事?” 听着后面的脚步声,万征远甚至都没有回头,只是头也不回的问道。 “应该是一地总督吧,如果一切顺利,十年内,使君应该可以任一省巡抚。” 一地总督,不用问,都知道指的是什么总督,当然是平南、河口、南天门或者、滨海、草原之类的新领土的总督,这种总督官职上与巡抚平起平座,可是实际上,却比巡抚抵一个档次。 刚来到阳台上的李克已之所以会这么回答,是因为大多数门下司出身的官员都有类似的经历,海外任职的经历,往往是他们必然的历练。 “一省巡抚……” 万远征念着这几个字,然后嘿嘿笑道。 “十年,才坐到巡抚,我是等不及了!也不愿意等的,到时候我可差不多五十岁了,才做到巡抚,多无聊啊!而且做一辈子官,那可就没有意思了,” 一省巡抚,不知多少人终其一生的梦想不过只是巡抚,但是对于万远征来说,他却觉得没有任何意思,对此,李克已只是微微一笑,他知道,对于万二公子来说,他确实有自己的计划,更多的是想法。 或许,对于有些人而言,一省巡抚是一生难以企及的高度,但是万二公子在意的从来都不是什么官职,他在意的是什么呢? “怎么样,现在伦敦的情况怎么样?” 回头看着李克已,万远征笑呵呵的问道。 “伦敦的情况越来越不妙了,或者说,越来越微妙了,在我从伦敦过来的时候,听说坎特伯雷大主教和六名主教准备上书要求国王撤销关于发布第二号信教自由宣言的命令,而我估计国王做出让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而七名主教在英国的地位以及影响力远超过普通人,所以我觉得问题很有可能在这个时候激化,一但问题激化的话,英国很有可能陷入动乱之中,而国王很有可能是失败的一方,毕竟,大多数民众因为国王的信仰,对其怀有敌意……” 听着李克已的回答,万远征点了点头,先是思索片刻,然后又说道。 “这么说,你对詹姆士二世的未来并不看好了?” “是的,使君,我觉得他很有可能会失败。毕竟,即便是军队,也不一定会在站在他的一边。” “那么法国的路易十四呢?他会不会出兵干涉?” 万远征提到了法王,毕竟,一直以来在伦敦都有谣言宣称詹姆士二世试图借助法王的力量恢复天主教会在英国的统治。 “使君,尽管这些年来法国的力量得到了增强,但是路易十四多次对外用兵,其财力很难维持对英国的用兵,就目前法国的形势来看,路易十四很有可能只会给予一些财政上的支持,但是对于詹姆士来说,他需要的不仅仅是钱财,更需要军事上的支持,他需要是天主教徒的军队,而不是由新教徒组成的军队。毕竟,后者随时都有可能倒戈,他需要的是一支忠诚的军队。” 对于大明的官员来说,在很多时候都无法理解这些人的信仰问题,也无法理解新教对于天主教的敌意,但是对于万远征来说,他已经可以理解这一切,甚至想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爱尔兰人和苏格兰人呢?” 与信仰新教的英格兰人不同,他们是信仰天主教的,他们可以成为国王的助力。 “使君,或许在宗教上,他们会站在詹姆士二世的一边,但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毕竟,詹姆士面对的很有可能是大半个英格兰的反对,虽然他有一些支持者,但更多的是反对者,没有足够的外来干涉军的支持,他的统治必定会被取代。” 作为军正司的军正,对于情报的收集和分析是他的职责,而他之所以会关注伦敦的事情,并不仅仅因为个人的职责,同样也是基于个人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他和万征远是一致的,万征远希望能够在任上立下大功,而李克已同样也有一样的想法。 军功! 非军功不封侯。 而对于万征远这样的文官来说,想要得到军功的机会几乎为零,但是谁知道呢?也许在特殊的情况下,他可以得到军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渴望,万征远没有继承权,但是他同样希望自己可以获得爵位,凭借自己的军功! 可是没有战争那来的军功? 但……没有战争可以自己创造战争! 这也是万征远与李克已两个人达成共识的原因——他们都渴望得到军功。当然,最重要的是,身在异域的他们,可以针对时局做出很多决定,而不需要国内的批准。 “如果我们向法国人提供贷款呢?法国会出兵吗?” 沉吟片刻,万征远反问道。 作为驻伦敦大使的他,可以从银行获得贷款,或者要求银行向某国提供一笔贷款,这也是过去几年,大明在欧洲渗透的武器之一——金元外交,在某种程度上是无往而不利的。 “使君,法国的问题并不仅仅只是金钱。” 摇摇头,李克已说道。 “尽管路易有一支几万人的军队,但是,他不可能投入两万人以上的军队在英格兰,毕竟,不仅仅是财力的问题,更多的是他必须要考虑到其它各国的反应,这些年他树立了太多的敌人,一但他的力量陷入英格兰,很有可能有会导致某种局势上的变化……” 对于李克已的回答,万征远只是略微点一下头,他当然知道有些事情,并不仅仅只是钱的问题。 “而且,那么一大笔钱,即便是使君要银行提供,银行那边,同样也会需要使君要求受贷国提供担保,路易十四会提供什么样的担保?或者说他愿意为了詹姆士二世提供什么担保?我觉得,路易十四的帮助是极其渺茫的,至少是极为有限的,他不会为了詹姆士去冒险,尤其是在他已经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那些东西的情况下。” “确实是这样!” 微微点了点头,万征远当然清楚,在外交的舞台上,得到了需要的报酬之后,很少有国家为了曾经的“朋友”火中取粟。 “现在英国各阶层已经对詹姆斯二世的统治怒火中烧,即便是詹姆士组织起一只强大的军队,这支军队也会临阵倒戈,使君,我不觉得他有胜利的机会,除非,有一支更为强大的外来干涉军,但是法国人,还有我们,都是不可能的。” 李克已显得非常直接,他甚至直接了当的说道。 “所以,我觉得,也许我们可以站到反对者的一边,毕竟,他们必定会获得胜利。” “胜利者是不会给我们所需要的一切!” 切然否定了李克已的建议,万征远反驳道。 “如果我们要站在胜利者的一边,得到的东西,几乎是不值一提的,他们不会为了必然的胜利,同意我们的条件,而且,这也不符合我们的利益,我们需要的是什么呢?” 看着李克已,万征远直接说道。 “战争,我们需要战争,我们需要战争然后获得属于我们的军功,这才是我们所需要的!” 如此赤裸裸的言语,从万征远口中说出来的时候,李克已看了他一眼,并没有立即回答他,他同样渴望军功,可是…… “这些话,如果传到国内的话……” 看到李克已似乎有些犹豫,万征远冷笑道。 “你担心国内吗?我可以告诉你一点,现在的大明不同于过去,只要是不需要直接的力量投入,我敢向你保证,没有任何人会排斥扩张,百姓不会、百官不会,内阁也不会,皇帝陛下更不会,毕竟……” 话声稍顿,万征远笑道。 “咱们的陛下,有那么多儿子,总需要给他们挣一块封地吧!” 正文 第446章 兴乾二十六年三月十二。 这一天,前内阁首辅顾炎武在昆山老家低调下葬,尽管有“非军功不封侯”的国朝法度,但是皇帝仍然下特旨封其为“毅诚子”,在大明的爵位制度下,子、男两等爵位都是不可世袭的终身贵族爵位。在最初的时候,这种爵位是赏赐给那些大明的忠臣义士们以及他们的后人,是为了告诉天下人忠诚是可以得到回报的。而后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大臣们故去,这两个爵位就成了专属于他们的封赏。当然这种封赏更多的是一种对其功劳的认可。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意义,并没有勋田,只有皇帝本人赏赐的一些金钱,数量不多,更多的也是象征意义。 对于大明朝野而言,顾炎武的去世,似乎并没有太多的影响,毕竟他已经去世多年,对于朝廷百官来说,他只是一个致仕还乡的老人而已。如果说最大的影响,恐怕就是根据他的遗嘱,将身后皇家的封赏,悉数用于资助诸夏各国学生来大明求学或者资助大明的学子往诸夏求学。 而朱明忠在得知此事后,也从个人的御库中拿出了一百万两,以皇太子的名义捐赠给了“顾炎武华夏教育基金”,这是大明第一个教育基金,资助的对象仅仅局限于诸夏国人。 至于在未来的几百年里,这个教育基金资助的上百万学子会给诸夏带来什么样的改变,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所能意料的,甚至就是作为最大捐赠者的朱明忠,同样也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模样。他个人之所以会拿出这么一笔巨款,更多的是对顾炎武的思念。他希望能够通过这种方式去纪念这位为大明尽心尽力尽忠职守的故友。 毕竟,世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一天,大明帝国的心脏中都,迎来了一场春时难得的豪雨,几十年前,这样的一场豪雨足以让淮河两岸陷入内涝之中,而现在重新入海二十余年的淮河,早已经变成了一条利河,至于淮河两岸,也重现了昨日的繁华。 一场春时的豪雨,不再意味着灾涝,而是意味着丰收。 大雨之中的皇宫壮观而又庄严,每当人们于宫城外仰望时,总会心生敬畏。 身为皇太子的朱和嘉望着御书房中父皇,看着父皇的背影。他能够感受到父皇压抑在内心深处的悲伤。 顾炎武于父皇而言并不仅仅只是一个大臣,同样也是父皇的朋友,帝王是没有友情的,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毕竟,帝王同样也是人,同样也需要友情。 尽管年不到三十,但是朱和嘉却已经逐渐成熟起来了,毕竟,在过去的多年间,他曾数度监国,从大臣们眼中的皇太子,到监国储君的变化,是有目共睹的。 不过与父皇不同,特殊的身份与经历让他过早地成熟了起来。军人的生涯更让他学会了如何隐藏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对于顾炎武的死,他可以体谅父皇的忧伤,但是,他却无法理解父皇与一些大臣之间的感情。理智告诉他,身为帝王,必须要放异某些情感,或许,他可以和曾经的战友们成为朋友,但是对于大臣,君王的职责让他没有办法与他们成为朋友。 当然表现出悲伤有时还是必须的,毕竟顾炎武曾经为这个国家操劳过许多,他功在社稷。不过,也就只是如此了, 事实上,对于多年来,一直保持着苦修式的军人生活的朱和嘉而言,即便是如此,展露出伤心的一面,也是极为难得的,相比于父皇,在很多问题上,他更加的冷酷,或许,这也是军人生涯给他带来的改变。 “焱儿,你记不记得,当年……” 摇头轻叹口着,朱明忠还是没有说下去,他知道,对于儿子来说,顾炎武只是一个大臣,仅此而已。 从小接受儒家教育和军事教育的朱和嘉,不同于历朝历代的任何一个储君,尤其是化名进入军中服役的生涯,给他带来了太多的改变,他会像军人一样去计算得失,对于此,朱明忠的心里十分清楚。 对于将军而言,所有的一切都是可以抛弃的棋子,他所需要的只是胜利。 但是他必须得让儿子学会用政治的智慧甚至宽容来统治这个国家,而不仅仅只是传统的“帝王术”。如果仅仅只是依靠所谓的“帝王术”,百年之后无论是大明的皇室,还是大明朝本身都将面临难以预计的危机。 想到这里,朱明忠不由地回过身来向儿子,然后询问道。 “焱儿,这些日子,你一直在各地巡视,对地方上你的感触如何?” “回父皇,儿臣这阵子去了东北,发现与内地相比,东北百姓大抵上更为富庶一些,或许是因为东北地区地广人稀,而内地却是地窄人稠,以南直隶为例,南直隶人均土地甚至不及东北十一,即便是东北一年一产,也远超过江南。” 朱和嘉笑着说道。 “由此可见,异地移居,将百姓从地窄人稠的地方迁往地广人稀的地方,大有可为。” “嗯,确实如此,你能想到这么多,父皇也是深感宽慰。” 朱明忠听点了点头。在行为举止上朱和嘉确实要比同龄的勋贵族子弟成熟自律得多,而他的阅历的同样也远不是历代储君所能相比的。 不过他随后又跟着问道。 “既然提到了这个问题,那么以你看来,既然大有可为,那应该如何推行移居呢?” 移居不同于移民,对于现在的大明来说,移民是移往海外,至于移居则局限于内部的迁移。 “效法当年陕西的策略!儿臣以为,国人恋土,仅仅只是依靠长子继承并不能解决问题,毕竟,很多人仍然通过租种官田留在内地,如果希望迁民实边,就必须要把他们的这个念头打破,两丁留一,如此推行二十年的“迁民策”,二十年后,大明必定将再无边域!” 朱和嘉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待见父皇没有反应,他又连忙补充道。 “当然在法律上,我们必须要充分的研究一下,以避免官府带头违法,不过儿臣以为有陕西先例,在法律上应该没有任何问题。而且就长远来看,是有益于百姓的,即便是短期内于百姓有扰,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事实证明,在陕西百姓迁移后,无论是留守本地的还是异地迁徙的,他们的生活都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 面对儿子最后那几句略带口是心非的补充,朱明忠在心中不由无奈的苦笑了一下。果然不出所料,在很多时候,他都会用军人的思绪来考虑的一些事情,来计算一些事情。但是对于一个君王,特别是像大明帝国这样的一个庞大国家的君王来说,却非常讲究政治手腕,仅仅只是通过计算得失,并不能真正驾御好这个国家。 而对于中华朝来说,君王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还是得享有无上权利,这意味着帝王,必须要有更为高操的政治手腕,就这一方面来说,他还太嫩了一点,或许,他现在已经掌握了控制朝局的技巧,但是对于施政,还是有些生硬。 于是朱明忠当即便循循善诱道。 “焱儿,作为军人,确实需要反复计算得失,军事上的得失非常简单,不过即便是如此,也分为战略上的得失以及战术上的得失,也许战术上的失,可以通过战略上的得来弥补,但是一次战略上的失败,会令一百次战术上的胜利付之东流,而这也是统帅与将军的区别,身为统帅必须要考虑全盘。” “父皇,儿臣觉得移民实边同样也是基于大明的战略未来,对于大明来说,只有加强在北方的移民,令北方土人完全融入大明,才能确保大明的安全。” 朱和嘉为自己的观点争论道。 “而且于百姓的生活是有益的。” “对,你说的非常对,但是,我们也必须要考虑到,在承平几十年后,突然如此对百姓大动干戈,是否会激起百姓的不满?” 朱明忠顺着儿子的口吻说道。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个道理,你也是懂得,承平日久,百姓需要的安定,而不是官府的打扰,而长子继承,看似缓慢,但是零刀子割肉心不痛,虽然费一些时间,但效果都是一样的,你说是不是?” “是父皇,儿臣知道了。” 朱和嘉毕恭毕敬的行礼道。可朱明忠却一笑而过,看着儿子说道。 “焱儿,你的想法并没有错,北方确实是大明的隐患。每个人都该有自己的想法,就算是皇帝也一样,可是,我们必须要看到的一点是,现在,随着科技的发展,我们对于北方的游牧民族已经确立了全面的兵器技术优势,只要我们愿意,所谓的铁骑在线膛铳的面前是不堪一击的,而我们现在甚至还有了射速更快的后装线膛铳,骑兵……” 曾几何时,对于中原王朝而言,来自北方的骑兵一直是中原王朝的噩梦。但是现在随着科技的进步。所有的这一切都结束了。 “我们的骑兵训练、战马也远远超过他们,他们已经不可能再对我们构成任何威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来说,现在我们不去主动的打他们,不把他们从这个世界上抹去都已经是格外开恩了。如果说他们要是想不通的话。那么。我想驻扎在那里的军队可以很轻松的解决掉他们,就某种程度上来说,也许很多人都乐意看到这一切的发生。” 何止是乐意,他们根本就是会欢呼雀跃。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样的话可是深入人心的。 “其实就是他们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为什么他们现在称父皇为天可汗?” 朱明忠冷笑着说道。 “为父不在乎什么天可汗的称号。这个称号不过是建立在你强的基础上。即便是他们看似恭顺,看似在你面前俯首称臣。可一旦中原王朝衰弱的话,他们立即就会露出自己的利齿。就会显露出自己的真实面目,所谓的天可汗,不过只是他们在那里麻痹别人罢了,那些人为了活命,都可以妻子女儿送给他们的敌人,他们的字典里从来就不缺乏忍辱负重这四个字。” “父皇所言极是,正是因为有这方面的顾虑,所以才会有之前的主张,” 在赞同父皇的同时,朱和嘉又有些疑惑的问道。 “虽然知道他们的是面目,那为什么不应该增加那里的移民呢?” “因为没有必要。” 朱明忠笑了笑。 “如果是在20年前,朕绝对不会说出这句话。但是现在朕可以放心的说出这句话。即便是那里没有足够的移民,他们也翻不起浪来。那些人或许会心存不甘。但是现在大明对于他们有着绝对的力量优势。这种力量并不仅仅是人力,国力,财力上的优势。重要的是科技。” 认真的看着儿子。朱明忠语重心长的说道。 “科技才是我们征服他们最好的武器。不仅仅是武器装备上的领先。而是整个体系上的领先。现在只要我们愿意,随时可以把铁路修进草原。其实可以把几十万大军派出到那里。这种技术上的优势绝对不是野蛮所能够对抗的。” “如果他们也掌握了这些武器呢。” 看着父皇,朱和嘉反问道。 “体量!” 朱明中缓缓地吐出两个字。 “在工业文明之中。决定国家实力没有那么简单,需要有足够的人口才能够维持国家的工业力量,就北方游牧民族的人口,最少在未来200年内,都不可能拥有这样的体量,而且如果在两百年之内,都又把它们融合进我们这个家庭之中。那么无论是我或者你以及我们的子孙,肯定都是不称职的。融合,融合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 说出这句话之后,朱明忠走到窗边,他的目光投向远方。然后看着远方说道。 “而这才是这才是想要维系这个帝国的根本。” 正文 第447章 维系这个帝国! 除了皇帝,还有谁能够说出这句话呢? 在很多政治环境之中这样的话本身就是一种罪名。本身就带着一种不祥的征兆。 但这却是无法回避的问题。 凝视着窗外的雨幕,听着入耳的雨滴声,朱明忠整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 此时,在他所身处的御书房里,静悄悄的,他就这么站在这里,脑海中浮想联翩,想到太多的事情。 首先想到的的当然是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里,这个国家的变化。 这个国家最大的变化是什么呢? 最大的变化,或许就是诸夏了,就是越来越辽阔的海外殖民地。 “日不落帝国!” 背对着儿子,朱明忠用一种感叹的语气对儿子说道。 “在未来,焱儿你所接掌的帝国,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帝国,它截然不同于历朝历代任何一个朝代、任何一个国家,在这个帝国之中,它的影响力最终超越了曾经是最伟大的中原王朝,它的统治范围也将超过,世人所知道的任何一个国家。就是现在今天,在我们所拥有的土地上,可以说是,太阳永不落下的,我们是一个庞大的日不落帝国!” 日不落帝国! 对于后世的人们来说,这是无数国人的梦想,而现在,这个梦想却在朱明忠的手中实现了,甚至即便是现在,就已经不逊于另一个时空中的“日不落帝国”。 不过,这个庞大的帝国,最终需要交到朱和嘉的手中,或许对于不列颠来说,“日不落帝国”的时代永远的停留在了维多利亚时代,但是大明的“日不落帝国”呢?他会像是过眼云烟一样,停留在兴乾时代吗? 这显然是朱明忠所不能接受的。 “未来,这个帝国会面对众多的考验,毕竟,我们统治着太多的人,不仅仅只是大明,还有诸夏、还有殖民地,所有的一切,都会落到你的身上,焱儿……” 回头看着焱儿,朱明忠感叹道。 “你的身份注定你会成为大明的君主,但是想要成为这个日不落帝国的掌舵人,却并不容易!” 双眼凝视着儿子,朱明忠的目光中充满了期待,面对父皇投来的目光,朱和嘉先是沉默,而后长揖道。 “儿臣明白!” 在长揖时,朱和嘉听到了窗外传来的雨声,听着雨滴的声音,沉默片刻,他又说道。 “父皇,儿臣曾与府中的幕臣讨论过,他们认为皇帝要全心全意地心系国事,但在他们的眼中,国事也就是大明的事情,至于海外殖民地,他们觉得最终都是要分封出去,过与专注,甚至可能会造成枝强干弱的局面。” 朱和嘉认真的说道。 听完儿子地这番论述,朱明忠已然能够想像得到平日里那些幕臣向他灌输的都是些什么思想,即便是已经过去二十几年,尽管大明已经意识到诸夏以及海外殖民地的重要性,认识到了分封的重要性,但是,人们仍然在情感上,没有办法接受那些投入大量精力的殖民地,通过分封的方式分封给皇子,成为诸夏。 “那么你觉得的呢?” “父皇,儿臣以为,南洋诸夏不宜过强,其应该是托庇于大明的羽翼下,而不是日益强盛。” 朱和嘉一脸认真的说道。 “嗯,确实如此!” 朱明忠先是朝儿子笑了笑,随即又转口说道。 “不过,一个国家,总是会由弱到强,这是一个过程,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又怎么可能保证,他们永远不会强大呢?” “儿臣知道,父皇对南洋诸夏制定过相应的计划,他们应该是大明的粮仓与果园,这也意味着,也许,我们可以通过朝廷法令的方式,去调济他们的发展,让他们永远作为粮仓和果园,而不是在科学上、工业上、经济上与大明竞争。” 朱和嘉想了一下,然后又补充道。 “现在,在某些方面,比如在造船上,他们与大明就处于竞争地位,还有北美殖民地,它们的造船业,同样也威胁到了大明,随着时间的继续,未来,会在越来越多的方面与大明本土竞争,这显然都是无益于将来的。甚至有可能会导致双方发生矛盾。” 显然对于诸夏和殖民地朱和嘉已然摆脱了朱明忠的影响,他有着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对于他的观点,朱明忠并没有加以反对,而且继续听他说下去。 “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诸夏的发展,毕竟,分封诸夏,同样也有着威慑不臣的作用,如果诸夏力量薄弱,势必会导致不臣不以为意,这也就失去了分封的意义,所以,可以由朝廷指导他们发展,规划他们的发展,将其发展控制在朝廷的掌握中。” 听着儿子的这个解释,朱明忠微微笑了笑,随即问道。 “嗯,这也不是不行,设立一个机构,专门规划诸夏的发展,让其发展完全在朝廷的掌握中,这样就不会生出乱子。那么焱儿,还有一件事,就是如果这个机构制定的规划,导致诸夏的反对,毕竟,于他们的利益有损,到时候,大明应该怎么办?” “下旨斥责。” “如果一意孤行呢?” “呃……” 朱和嘉愣了愣,然后说道。 “应该不会吧,毕竟他们需要母国的市场,还有,如果有必要,可以另立新君,不过,这样可能会麻烦一些,可能需要派兵。” “那么,到时候,不仅是一国离心了,而是诸夏离心离德了,焱儿,大明对诸夏干涉的越多,他们就越会离心离德,对于诸夏,母国不需要干涉太多,只需要在适当的时候,表明一下立场,告诉他们母国的存在,如此,也就够了,竞争……” 沉吟片刻,朱明忠摇头说道。 “反对竞争,最终只会导致自身的没落,当年父皇为什么要行分封?就是为了竞争,是为了国家之间的的竞争,“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秦大一统之后,中原帝王只有一人,所以千年来,往往只是“君择臣”,以科举择臣,大臣为邀宠于上,无不是媚上邀宠,甘为奴才,而这些“士”做了奴才,百姓自然也不要指望有什么好日子,国家亦不必指望有什么前途!” 看着若有所思的儿子,朱明忠继续说道。 “所以,朕才要重建分封,通过分封诸夏,实现华夏文明内部的竞争,就像春秋战国一样,天下人才互相流通,重现春秋“非徒君择臣,臣亦择君”的时代,如此才有可能重现百家争鸣的局面,而诸夏同样也会相互竞争。竞争……” 话声顿了顿,朱明忠沉吟道。 “这正是朕希望看到的,诸夏之间或许会相互爆发战争,但是在此之前,也许是在未来的一两百年内,诸夏各国会不断进行扩张,同时,诸夏为谋求发展,扩充扩张的力量对,会竭尽所能的招揽人材,这甚至会让大明感到压力,就像……” 看着朱和嘉,朱明忠笑着说道。 “就像现在,你已经感受到了压力,所以你才会生出这样的念头,“削藩”……” 摇了摇头,朱明忠笑道。 “如果真的试图削弱诸夏,那岂不有违父皇当年分封的本意,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竞争,是大明未来的发展动力,如果连这个动力都抗拒的话,那么大明,又谈什么发展呢?” 眉头紧皱,朱和嘉点了点头,对于父皇地这番话语,他大致算是明白的,也能够体谅父亲的苦心,但是在另一方面,他同样也感受到了诸夏对大明构成的威胁。 正当朱和嘉想要开口时,又听到父皇说。 “如果你现在感受到了压力,那么,这就说明,朕当初是正确的。” “可是父皇,随着诸夏的强大,以及血缘的远离,他们势必会与大明走向对立,尤其是诸夏之间爆发战争,互相吞并之后,也许一两百年之后,南洋就会像春秋战国一样,陷入战火之中,国家互相吞并。大明身为母国难道不应该提前阻止这一切,以保全那里的百姓吗?毕竟,那里是大明的粮仓啊。” 之所以主张对南洋诸夏,实施限制除了他们对大明形成的竞争之外,更为重要的的是战争——朱和嘉身边有不少人都告诉他,两百年后,南洋必定战火连绵,生灵涂炭。 身为帝国的储君,朱和嘉觉得自己有义务和职责阻止这一切。 “嗯……” 朱明忠看了一眼儿子,然后反问道。 “诸夏现在在南洋之间的冲突的苗头,已经被暂时扼杀,势力范围已经进行了划分,至少未来一百年内,他们都不会发生冲突,都需要消化这些果实,这也是父皇上次去南天门的原因。” 上次的南天门会议总休上来说,还是非常成功的。不仅仅扼杀了各国发生冲突的可能,同样也对南洋进行划分,让各国专注于本土的消化与巩固,而不是国与国之间的战争。 “父皇,这只是暂时的,一百年内不会,一百年后呢?两百年后呢?” 听朱和嘉这么说,朱明忠笑着反问道。 “那就给他们另一个目标!” “另一个目标?” 朱和嘉立刻就意识到也许,对于将来,父皇早就有了其它的计划。 “对,就是另一个目标。” 朱明忠点了点头,然后对他说道/ “归根到底,诸夏的扩张,必定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对领土对市场的扩张需求,在诸夏力量相近的前提下,他们会谋求在其它地方进行扩张,而不是直接与力量相近的邻国发生冲突,所以,这个时候,他们必定会谋求其它方向的扩张。” “父皇您的意思是,到时候,诸夏同样也会选择海外扩张?” “为什么不呢?” 朱明忠反问道。 “世界那么大,他们为什么不能向其它的地区扩张呢?” 朱明忠笑呵呵的说道。 “怎么,难道只准大明建立海外殖民地,就不准诸夏建立海外殖民地吗?” 只见朱和嘉有些迟疑的说道。 “可是父皇,那样的话,不是也要和大明争夺殖民地吗?” 面对儿子的疑惑,朱明忠哈哈笑道。 “是,就是这样,你要知道,竞争,是无处不在的,不过呢,对于这些,朕有其它的的一些安排……” 看着不太能理解的儿子,朱明忠继续说道。 “朕准备调停伪周与莫卧尔之间的冲突了!” 必须要给他们一个合适的方向。有什么方向更为合适呢? 在过去的几年之中,他一直在思考着这个问题。某种程度上来说,大分封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在未来的十几年中,随着他的儿子们的就国,华夏文明将会在全世界开枝散叶。 可是然后呢? 然后这个文明的扩张方向在哪里? 尤其是对于南洋各国来说,在未来的几十年中,他们肯定会向外扩张。 他们向哪里扩张? 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的话。未来势必会纷争不断。甚至还会和大明发生冲突,所有的这一切必须要得到妥善的处理。 “父皇是计划让他们到那里去是吗?” 父皇的回答让他整个人都变得的目瞪口呆,甚至于瞠目结舌的看着父皇,他没有想到父皇会通过这一种方式解决问题。 “不是计划,而是必须,所以,哪里不能出现一个统一的政权,无论是莫卧儿人,还是伪周,他们都必须维持下去,一个分裂的天竺是符合我们利益的,长远的利益,当然,如果这个分裂的天竺是我们的那就再好不过了,这个我们不是说大明,而是诸夏!是华夏!” 看着儿子,朱明忠用一种极为认真的语气说到。 “你必须要知道自己的职责,不仅仅是大明的皇帝,同样也是文明的守护者,守护的是整个华夏文明!” 突然的话语,让朱和嘉整个人都处于一种震惊之中,以至于好一会都没有说出话来, 文明的守护者? 这是什么意思? 守护文明? 那心中无数个疑问在翻滚着的时候,他突然到了一个问题,于是就抬头问道。 “那么伪周哪?他们算是华夏文明吗?” 正文 第448章 天竺! 对于大明来说,这是对南亚次大陆的统称,在这里有莫卧尔,有伪周、有南方的土邦国,自然而然的,天竺就成为这里的统称。 与大明一样,这里同样也人类古文明的发源地。早在公元前3000年之前,印度河流域就有了居民,称为达罗毗茶人,他们是这一带最早形成的部落。达罗毗茶人利用印度河流域良好的自然条件,产生了发达的农业和手工业,创造灿烂的文明,但是随着雅利安人的南下,达罗毗茶文明毁于一旦。 也正是从那时起,天竺就陷入外来者征服的过程,在雅利安的征服过程中,种姓制度在这里建立起来,一次一次外来者的征服,进一步巩固着这一制度。数千年的过程中,肤色较重的达罗毗茶人的后裔,作为贱民在这里生活着,他们顶着烈日,挥汉如雨地耕作在这片大地上劳作着。 雅利安人、蒙古人,几千年来,外来者一直在统治着这里,或诸宗教信仰会发生变化,但是种姓制度并没有多少变化。 二十几年前,另一群征服者,翻越雪山、雨林来到了这片土地,他们迅速征服了这里大片的土地,稍有不同的是,这一次这次来自东方的人们,同样也引入了新制度。 抚夷归夏! 几乎是在诸夏在南洋推行这个政策的同时,在周国国相的主导下,同样的甚至更来历的措施,也在这里的推行着,曾经于消失于这片土地的佛教寺院,再一次浮现于这片土地,越来越多的土人学习“国语”,并且主动的抛弃旧时的风俗。 对于这些土人来说,现实的利益,让他们选择了遵从新的风俗,在清明节前后,这些过去从不曾祭祀祖先的土人们。依照官府定下的规矩祭祀祖先。 放烧、烧纸钱…… 几乎与诸夏没有任何区别。 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现在,这里许多人的风俗习惯与诸夏并没有任何区别。 周国…… 或许被称为“伪周”,但对于任何一个来到这里的明人来六,他们都可以清楚的感受到,在“抚夷归夏”上,这里似乎比诸夏更成功一些。毕竟,“伪周”的官吏大都是事清汉奸,以少役多的他们,为了维持自身的统治果然的做出了另一个选择。他们颁布了与“剃发令”相似的法令,强制这里的人们改变自己的风俗,当然,并不是没有例外——贱民无须遵从。 这个看似颇为玩味的法令,却成功的诱使很多婆罗门改变了自己的风俗,否则他们就与贱民同列。而新的风俗习惯也得已迅速建立。当然,不过即便是如此,在伪周,头等人永远都是肤色金黄的“夏人”。 不过,即便是“夏人”也是分成两类人,一种“夏人”是当年与吴家一同从云南翻山越岭来到这里的官员兵丁和他们的家人,而另一种“夏人”往往以“明人”自称,他们是在过去的十几年前,从大明来到这里的,他们享受着“夏人”的特权,却不需要像普通的“夏人”一样服兵役。 或许,这也是许多明人愿意来这里的原因,毕竟,到诸夏他们同样也需要服役,只有在这里,他们才不需要服役,相比于诸夏,在某种程度上,这里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 对于这句话的理解,这些在海外谋生的明人,可以说有着再深刻不过的体会,置身于海外,朋友往往是他们最亲近的依赖。 “明人抱团”。 即使是在伪周,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句话早就传开了,明人不仅抱团,而且这些于此谋生的明人还有组建自己的商会,清明节刚过,在“明乡商会”的门口前来赴宴的场主和商贾们又一次来到了商会。不过与往日相比,他们脸上的笑容却多少显得有些勉强,甚至说连同眉头也显得有些凝重。 而与此同时,在会馆商董议事堂中,同样弥漫着的一股紧张的气氛了。 这些商会的商董之中,既有声名显赫的农场主,也有身家数百万的大商人,无一例外的是,他们都是明人,当年差不多都是身无分文来这里闯荡,然后凭借自己的努力,积累了不菲的家业。 相比刚到印度开荒的那几年,这些曾经不知遭遇多少磨难的人们,现在个个看上去都很福态,甚至就看不出曾经遭遇的风霜。 不过这个时候,这些不知经历过多少风浪的人们,大都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 坐在首坐的赵国梁,看着众人的神情,便开口说道。 “现在的情况大家都知道了,眼瞧着德里要和这边干了了,照现在的局势,估计撑不了多长时间,双方就会大打出手……” “可不是咋的,我那庄子里好几个周人都领着文书到军中当差了,我估计,这次要打,打的肯定厉害。” “厉害?厉害不厉害的我不关心,你们说,咱们好好的种地,关他们什么事,现在倒好,他们借口咱们用奴婢,让咱们把人交出去……” 周德启这边说着话,那边扭头对身旁的一个老乡说道。 “胡老弟,我听说你今年刚买来一批人手,干话挺勤快的。其中该有不少天方教的人吧。” “咳,周老兄,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些人都是从南边马拉塔人那买来的,咱们买的时候,可不知道马拉塔人是从那里弄来的货。其实对咱们来说,什么人不都是一样的使用嘛,无非就是干农活就是了,干活勤快的赏,干活懒散的罚,不就这么回事嘛。” 胡连和颇为懊恼的说道。 “咱们这么用人,都用了几十年了,现在倒好,那个什么奥朗则布一句话,就让咱们把人放了,这不是做白日梦嘛,估且不说地,就是咱们买那些人的时候,花了多少银子,大家伙心里没有数嘛,这银子,谁赔咱们?他奥朗则布赔咱们吗?” 他的话音刚落,周围就是一阵附和声,更有人说奥朗则布应该去找马塔拉人算帐。 过去的十几年间,南方一直抵抗着奥朗则布的马塔拉人与周国之间建立了一个固定的贸易网络,他们将通过战争掠夺的奴隶运往周国,从周国换取武器,用于反抗奥朗则布,通过战争掠夺更多的奴隶。而对于周国的农场主来说,他们需要来自南方的奴隶为他们耕种土地。 但是现在,这一奴隶贸易却激怒了奥朗则布,不仅仅是因为奴隶的信仰,更重要的是奴隶贸易状大了奥朗则布的敌人,来自周国以及诸夏的武器,武装了马塔拉人。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他奥朗则布不去找马塔拉人的麻烦,到来找咱们的事,这不是捡软柿子捏嘛……” “不过,说吴周是软柿子也不一定,毕竟,吴周这次也是尽发国兵,我估计奥朗则布想打赢吴周,也是一个悬。” “那可不是,他奥朗则布可是屡战屡败,怎么就不知道交乖呢?” “哎,那老小子,前些年被打的伤疤刚好清,这次又忘了痛了!” 这边的话音未落,那边就有没好气地开口警告道。 “这次和过去不一样,他奥朗则布不是说要打一场圣战吗?就咱们役使他们人,要解救那些人,他要是兴兵百万打过来,即便是吴周勉强挡住了他们,别忘了,咱们的农场什么的,都在城外头,咱们可以往城里一躲,可是家里的奴婢呢?到时候,他们怎么办?难道就拱手让给奥朗则布?” 给他这么一警告,在场的人们也忍不住了一个个都露出了心痛的神色。而周德启的脸色更“涮”地一下就变得苍白起来。 这一次奥朗则布兴兵是为了奴隶,如果城外的奴隶都让他给夺走了,到时候损失的不还是他们。 因此就在这个人话声落下之后,坐在堂上的赵国梁当即便语气沉重地询问道。 “哎,要是这样,事情可真不好办了。” “可不是,不说其它人,就是在座的各位,加在一起,没有十几万,也有几万人,这么多人,怎么往城里运?况且守城官也不可能让那么多人进城吧。” “哎,我看这次赢不赢不重要,反正咱们是完了……” 另一个人没好气的说道。 “那……不如这样。小人将这批人送到南洋如何?和南洋那边的换上一换?” 面色苍白的周德启一边擦着冷汗,一边说道。 “换成南洋那边的,他奥朗则布总说不出话来了吧。” “哼哼,你的算盘打的倒了精明,要是这么简单,那就好了,况且,百儿八十个的有人和你换,这么多人,谁和你换?换人,你还真能想起来。” 赵国梁当下一口否决道。 “可是,那,那现在怎么办呢?难不成,咱们真的一个个等死吗?” 周德启随后又说道。 “天竺奴是奴,南洋奴不也是奴嘛?有什么大不的。” “有什么大不了的?这叫祸水东引,把天竺奴送到南洋去,不是把奥朗则布引到南洋嘛?” “他奥朗则布想去南洋,总得有那个能耐吧……” “这样祸水东引的法子,不能用!” 赵国梁直接了当的决定道。继而他又以严肃的口吻向其他在场的人们警告道。 “别忘了,咱们是明人,咱们可不能汉奸,为了一已私利,把祸水东引到诸夏,这就是汉奸!。” 给赵国梁这么一呵斥,所有人的脸色无不是微微一变,连连唯诺着应和起来。 不过,他们脸色仍然显得极为难看,当然心里头,也在那里暗自盘算起来这应该如何处置这件事。 事实上,这种往来于天竺与南洋之间的奴隶贸易,早在数年之前就已经开始了。因为天竺教的一些传统,商贩们可以从天竺购买到大量的奴隶,其中不少奴隶均为被印度视为不祥之人的“贱人”。因为他们的廉价,所以奴隶贩子往往会将这些奴隶装上船运往南洋贩卖。然后,再从南详诸岛收购同等数量的土著奴隶运回吴周贩卖,毕竟,相比于那些肤色黝黑的天竺土人,肤色与明人相近的南洋土人,看起来更赏心悦目一些。 不过这样的贸易规模并不大,毕竟,南洋那边对奴隶的需求并不大,可是现在,面对奥朗则布的威胁,他们中的一些人,却动起了这样的心思起来。 看着众人一副各有打算的模样,赵国梁知道,他们的心里肯定各有各的想法,于是又安抚道。 “诸位少安毋躁,现在奥朗则布只是威胁,这件事,并不是没有回施的余地。” “余地?还有什么余地?他奥朗则布可不是个好说话的主!” “是啊,这些年奥朗则布对吴周,可早就是恨之入骨了。” “听说边境那边奥朗则布都已经集结大军了,指不定咱们这边说话的功夫,那边奥朗则布的大军就已经打过来了。” 大家伙你一言我一话地说着,先前的那些不利传言,这时候立刻就漫上了众人的心头,各种质疑声很快就带上了责问的味道。 “赵会长,您老说说,要是奥朗则布打了过来,咱们该怎么办?难不成,真的任由那些人被他们抢走不成?” 见此情形,赵国梁也知道,如果不能给他们一个交待,只恐怕他们一个个的不知道会为了保住自己的家当干什么事来。于是他当即立断地换了个口气,然后向众人解道。 “不瞒诸位,我昨天就去见了国相,国相那边的意思呢,很清楚,官府肯定不会任由奥朗则布强抢咱们的家业,可是现在的关系确实也很紧张,而且,一旦打起来的话,官府不一定能能力保全所有人的家业,尤其是那些奴隶,所以官府初步的想法就是,能不能另外再找一个办法,比如把那些人都安置到岛上,毕竟奥朗则布的水师不强……” 这边他的话声刚落,门外忽然跑进了一个肤色黝黑的土人急匆匆地通报道。 “禀告老爷,梁队长进城了。” 正文 第449章 梁队长进城了。 不过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就让原本还是人心惶惶的人们心魂大定。 所谓的“梁队长”,其实是民防队队长。吴周,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安定,让土人放弃自己的风俗习惯,难免会遭到抵抗,不少土人躲进山林化身为匪,尽管官军多次清剿,但仍然很难根除匪患。明人的农场往往又是土匪首选的进攻目标,在官军不能时时保护农场的情况下,民防队也应运而生了。 多年来,这支以明人为官以土人为兵的民防队一直保护着农场,保护着众人的财产安全。 众人听闻是梁队大驾光临,立刻就来了精神。赵国梁更是赶忙整了整衣裳,向众人招呼道。 “走,咱们一起到门口迎迎梁队长!” 于是众人纷纷走到商馆的门外,一出门就看到一个穿着军装的年青人跳下了马。 “真是对不住,让诸位久等了。” 手持马鞭的梁华明客气地向众人打了个招呼,虽然年青,但是看着却极为客气。谁能想到当年的逃亡者,现在居然成了吴周宁德府民防队的大队长。 对于吴周宁德府的人们来说,早在十年前,他们就组建了自己的民防队,但是一直以来成效都不大,尽管面对土匪的袭击,为自己的身家安全,当地一些财力颇厚的农场主与富商先后捐出了大笔款项来赞助民防队,但是效果一直不显著。 尽管“有钱好办事”,可是这支二百余人的队伍,一直以来战斗力都极为有限。团丁大都是场主、富商的自家人,大都是是血气方刚的青年,只有极少数是从中原来的退役军人,碰到那些的亡命之徒,尽管这些子弟倒也是血气方刚。但是却从来都不是土匪的对手。 几年前逃亡到吴周的梁华明落户于宁德府,一次偶然的机会,让赵国梁知道他曾读过兵校,于是在他邀请下,梁华礼在几次推辞不成后,还是接下了这份的差使。 而事实也证明赵国梁并没有看错人。尽管梁华礼非常年青,但是他确实毕业于军事学校,在校期间也曾多次参与镇压土人匪徒的战事,就专业水平上来说,远远超过民防队的那些人。 主持民防队后,梁华明首先对那一群三教九流进行的严格的训练,将不合格的人踢出队伍,然后又从各家招募教化土人,以明人为官佐,以土人为兵兵,将民防队训练成了一支颇具战斗的队伍,很快就在多次与清剿战斗中显露出了战斗力,并迅速将周边地区的匪盗清除干净。 不但保持了农场的一方平安,就连平绥府也对这支武装赞不绝口,甚至还出重金雇佣民防队帮助官府剿灭一些凶悍的顽匪,相比于调动烦琐的官军,机动灵活的民防队,反倒更方便一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过去的多年间,各地民防队是吴周的统治得已巩固的原因。 此刻眼见为自己一手相出来的千里马走了过来,一脸得意地赵国梁当即快步上前揖手招呼道。 “梁队长一路辛苦了。酒菜都已经置备好,就等着你和各位弟兄入席呢。会馆这次特意请来个淮扬厨子,梁家出于京畿道,吃的也就是淮扬菜,你尝尝这菜地不地道。” 一听能吃到家乡菜,梁华明立刻就来了精神。尽管在过去,他并不觉得吃饭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逃亡到吴周之后,他确实一直为这件事烦心,尽管丫环会烧几个菜,但手艺非常一般,至于家中的天竺奴婢做出来的食物实在是让人难以恭维,在他看来,那种食物即便是给牲口吃,牲口也不见得吃,尤其是那些土人入厕后居然直接用手清理,所以他的原则是绝不让土人接触食物。 对家乡菜早就思念已久梁华明便向赵国梁揖手道。 “那在下就叼扰了。” 这时,赵国梁注意到,在其身边跟着一个陌生人,通过对这个人神态和举止的观察,阅人无数的他己然能断定此人来头不小。但是见梁华明并没有做介绍,赵国梁的心里虽然有些疑惑,但是并没当面询问。 只是在将梁华明等人引入商馆的时候,才小心翼翼地悄声问道。 “梁队长,这位公子是何人啊?” 听赵国梁问到了,梁华明冲他卖了个关子笑了笑道。 “这位公子是我在王城的时候结识的一个朋友。还是到了里头向大家一起介绍吧。” 见梁华明如此回答,赵国梁也只好按下了心中的好奇。不过他还是下意识地偷偷打量了几眼这位神秘的宾客。不知为何,他总觉得此人这个时候来这里,肯定有他的目的,但一时又想不出来,会是怀有什么样的目的。 就在赵国梁暗自回想之际一干人等不觉间已经穿过由数十盏大红灯笼装点的长廊来到了商馆大厅。就看到十来桌丰盛的席宴于大厅中摆着,当赵国梁与梁华明信步进大厅时。只见在场就坐的宾客无一例外地都站起了身,恭敬的迎接着梁华明以及会长一行的到来。 “梁队长,大家伙可是一直在等着你呢。” 听赵会长这么说,见此情形,梁华明当即向在场的众人抱拳说道。 “华明不过一介武夫,受大家如此盛情,实在是愧不敢当。惟有日后加倍努力,才能报答诸位对华明的一番厚爱。” 在这里,没有任何人会因为他的出身而对个另眼相看,梁家早已经没落了,即便是桂国梁家仍然存在于桂国,可是早不复当年的兴旺,至于他梁华明,现在已经扎根在这里,作为民防队的队长,对他来说,现在的日子倒也还算自在。 “哎呀,瞧梁队长您说的,队长你与众位弟兄为我等保家护院,我等无以为报,只能略备点酒菜犒劳一下梁队长和咱们子弟兵而己。” 不远处的一个人起身冲着梁华明恭敬地作了个揖道。其它人无不是跟着他附和着。 “就是,要是没有队长,又岂有现在宁德的安定,不说其它,就是那些河匪,都够我们头痛的了……” 宁德府位于恒河三角洲,这里曾是一片荒凉长满杂草的河口滩涂,每到夏天都会被洪水淹没,洪水同样也带来了肥沃的淤泥,不过因为经常被洪水吞没,所以千年里,这些土地一直都是极为荒凉,不是长满芦苇,就是长满红树林、林木。 直到十数年前,随着一批明人的到来,筑坝、放水、刀耕火种,最终将这大片的河口荒地变成了肥沃的耕地。而相对应的,这里的富庶也吸引了土匪的到来,尤其是三角洲到处都有供土匪躲避的小岛。 河匪的盛行,曾经让宁德府的农场主们头痛不已,毕竟,每一次袭击他们都会损失惨重——许多奴隶被抢走,房屋被焚烧。也就是过去几年里,盛行的河匪在梁华明的清剿下,被扫荡一空。让这里的人们重新恢复了安静祥和的生活。 如果不是这次被人盯上了他们那些农场里的奴隶,估计这种安静与祥和坐一直持续下去。 “诸位言重了。梁华明等只是尽了点绵薄之力,况且这也是在下的职责所在,既然诸位拿出银子建立了民防队,在下身为队长,理当为大家铲命,再者,我等虽身处海外,合力自保也是本份!” 梁华明昂的一番话话立刻就引来了在场众人一阵称赞。 “不过梁队长,现在咱们好日子恐怕是要到头了,那奥朗则布兴兵攻打吴周,说是因为咱们使用奴隶,说那些奴隶是他们的兄弟,天可怜见,那些奴隶都是咱们从南边买过来的,他们怎么就不去打南边,偏生要打这里?” “是啊,归根到底,不还是因为在南边没占着便宜嘛,见咱们吴周国小兵少,才找了这么一个借口过来!” 人群中不知是谁突然抱怨了一声,立即就引来了其他人的一致附和。 众所周知,尽管吴周号称人口千万,可是实际上,国人不过只有几十万,即便是加上土兵,兵力也不过只有十几万,尽管曾多次击败奥朗则布的入侵,但是如果奥朗则布兴兵百万打过来,确实没有什么胜算。毕竟,吴周内部有太多的不稳定因素,最简单的一个因素,那些信仰被改变的土人,就极有可能成为奥朗则布的内应。 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有这样的担心,过去赢,不代表现在会胜。 “其实吧,归根到底还是因为现在奥朗则布知道,什么吴周不过就是从国内逃出来的一群溃兵,大明是不会问他们的死活的。至于咱们,咱们虽说是明人,可是身在吴周,朝廷自然兴地保护咱们,现在他们一张嘴就让我们释放所有的奴婢,连个像样的赔偿也都没给我们。他们敢如此无理,还不是吃定了朝廷会因为对吴周的不满,不会给予我们任何保护吗!” 吴周的出身不正! 开国国君吴三桂是汉奸出身,在过去的多年间,尽管吴周多次试图与大明建立关系,但是却没有丝毫进展,尽管多年来有大量的明人来到这里,也在这里享受着“超国民的待遇”,可是大明对吴周,仍然没有什么态度上的变化。 在很多人看来,这正是奥朗则布敢于不顾他们的利益,直接要求他们释放奴婢的原因——因为大明不会过问发生在这里的任何事情。 事实上,他们当年之所以来到这里的,更多的是因为他们在这里所享受的特权,甚至远远超过于在南洋,他们当然也知道这个地方的特殊性,也知道朝廷不可能在这里给他们多少保护,毕竟吴周的出身实在是上不了台面。 这不这边人地话声刚落,那边又有人哭丧着脸说道。 “早知道是这样,也就不来这个鬼地方了。现在倒是好了。咱们挣了大半辈子的钱,还经不起这一次扑腾的。咱们也算是倒了八辈子的霉。当年一下子来了这个地方。现在倒好。一边是出了事,朝廷不会来管咱们。这么个地方,朝廷又怎么可能过来管咱们呢。” “谁说朝廷不管我们了?” 就在这时候,梁华明的目光一扫,说罢便将身后的那位男子介绍给众人道: “诸位,如果你们想要朝廷管咱们。那咱们就得自己想办法。这位先生是在下堂叔,他倒是有一个办法,可以救大家伙,就是不知道大家愿不愿意听。” “他有办法?什么办法?” 原本正处于绝望中的人们,一听说有办法立即把目光投到了这个陌生人的身上。即便是从不曾见过这个人,但是他们对于梁华明确是相信的。 多年来的接触使得他们相信梁华明绝对不会口出虚言。既然他现在说有办法,那么肯定就有他的主意。 “梁老弟还请直言。” 赵国良看着他说道。 “只要是能够解决眼下的危机,但凡是老弟有什么吩咐在下绝对没有二话。” 对于眼前的这个危机,本身已经没有任何办法,而且官府那边也指望不上的,已经绝望的他自然不会放弃任何希望。 “其实这件事说起来倒也简单。” 那个一直沉默不语的中年人站起身来看着大家说道。 “如果你们只是站在这里认为,号天会对你们不闻不问,那么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到时候不是朝廷不问你们。而是你们自己把自己送到了绝境里,对于你们来说,只是坐在这里怨天尤人又有什么用?” 中年人看着这些在这里齐聚一堂的农场主们,他的身上尽是讽刺的笑容。 “你说的倒轻松。那我说你有什么法子让朝廷问我们的事儿,你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 话音刚落,立即有人驳斥道。 “什么地方?” 中年人嘿嘿一笑。然后看着这些人大声说道。 “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但是我知道你们是什么人,你们都是明人,既然你们都是大明的人,那么为什么不上书朝廷向朝廷请求保护呢?” 正文 第450章 这天清晨,一辆黑色的四轮马车沿着朱雀大道向市中心悄然驶去。马车经过宽敞的大街,直接往皇宫的方向驶去。 车里坐着这位年过五旬乘客,神情沮丧地凝视着眼前一掠而过的帝国大道。 此时此刻,他正陷入对往事的遐想:曾几何时,梁家也曾是这座城市中最显赫家族之一,梁家也曾追随过皇帝,为大明立下了汗马功劳。 如果当年大伯不那么贪心,没有资助桂国,或许现在梁家仍然是中都最显赫的豪门之一,即便是到了桂国,不被眼前的蝇头小利蒙了心,梁家又岂会落得这步田地? 心里想着梁家的过往,梁同又一次把目光投向车外,投向这条宽敞的大街,这条大街一次又一次的见证过大明的胜利,就在四年前,大明在这里庆祝其最为辉煌胜利——清虏的覆灭。 那一天,当西征军的百战精英们凯旋归来的时候,同样也标志着大明从此处于真正的鼎盛时期,皇帝陛下乘坐金碧辉煌的四轮马车,穿过这条大道,参加庆祝胜利的盛大典礼。 当时,来自南洋的诸夏各国以及朝鲜、暹罗等国,甚至还有来自欧洲的西班牙、荷兰、法兰西等国,都相继前来朝觐祝贺,他们无不是震惊于天朝的国力。前者他们为属于帝国一成员感到无限骄傲,至于后者,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大明的力量。 大明拥有什么样的力量呢? 当英格兰的詹姆士二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建立一支舰队和一支几万人的陆军时,大明随随便便就接出了一支等于欧洲各国陆上力量总和的庞大陆军,还有一支超过欧洲各国海军的海上力量。 但这并不是全部,更为可怕的是,过去多年间技术上的领先,让大明在科技上同样远远领先于欧洲各国。 铁路、轮船、蒸汽机…… 所有的这一切,都象征着大明的强大。 可是,现在如此强大的大明,愿意为保卫他们的民众显露出他的力量吗? 这一次,梁同之所以来到再一次来到中都,就是为了向内阁申诉,请求大明派兵保护。 可是,这有可能吗? 如果是因为大明的国民在异域遭受侵害,那么大明很有可能会派兵加以保护,对此,梁同绝不会有丝毫的质疑,毕竟,他也曾在鸿胪寺任职,他也知道,在绝大多数时候,鸿胪寺的职能就是保护侨民。 但是,这一次,他所要争取的却与过去不同。 曾几何时,梁同于梁家一直都是一个异类的存在,他并没有试图凭借梁家的影响去谋求一官半职,甚至在书院毕业后,他所选择的也是鸿胪寺,也是前往海外任职,当然,他之所以去海外,并不是为了官职的晋升,而是为了了解海外,是出于对外洋的好奇。 多年来在鸿胪寺的任职的他,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与梁家的关系越来越远,直到数年前,梁家一夜覆灭之后,面对父兄被流放,梁家没落的现实,他也曾极为苦闷,尽管那一切与他没有任何关系,他仍然是天朝的三品大员,但是他最终还是作出了一个决定——帮助梁家重新崛起。 对于已经年过五十的梁同而言,他清楚的知道,梁家的未来不在他的身上,也不在他那几个女儿的身上,所以他只能把目光投向几个逃出桂国的子侄,在他们几个人中,他选择了梁华明,不为其它,只是因为梁华明的选择,在他看来,更有几分崛起的可能。 民防队队长这个职位看似并不怎么显赫,但是却让梁华明能够接触到兵权,梁家为什么覆灭?以财富依赖王权,最终难逃覆灭。可是兵权却不一样,尤其是是现在伪周的局势…… 半闭着眼睛,梁同想到了伪周的局势,现在莫卧尔人想要发兵吞并伪周,对于梁家来说,这是极为难得的机会,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前往伪周拜见国相,然后又与梁华明见面,现在又回到了中都,为伪周寻求外部的助力。 因为曾在鸿胪寺任职多年的关系,所以梁同在朝中有很多熟人,甚至就连同首辅方以智,也和他有私交,在前往鸿胪寺递交请愿书之前,他当然要先见一见方以智。 “侨民的请愿书?” 方以智诧异的看着梁同,然后反问道。 “儒涛,你应该知道,那里是什么地方吧!你在鸿胪寺那么多年,又岂不知道朝廷对待他们的态度?” 方以智口中的他们当然不是指侨民,而是指“伪周”。 “不接触、不承认,但是要纵容,因为朝廷并不希望莫卧尔帝国统一天竺,而是希望当地陷入分裂、混乱,无论是南方的土邦或是伪周,他们的存在,都符合大明的利益,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而在另一方面,伪周在当地推行的教化,也是有利于大明的,一个混乱的天竺,不仅仅是地方的分裂,还应该是文化上、宗教上的分裂,佛教的重新进入以及孟加拉的教化,会进一步撕裂当地……” 作为曾经的鸿胪寺高官,梁同自然非常清楚,大明对待天竺的态度,甚至也正因如此,他才会选择梁华明,因为他知道,天竺的将来,知道几十年后,大明会进入四分五裂的天竺,而在那个四分五裂的天竺之中,如果梁家能够抓住机会,也许就会拥有出人意料的机会。 谁知道呢? 尽管无法预知未来,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未来梁家至少有机会成为新王朝的军功勋臣,这样的勋臣才真正的勋臣,而不是桂国那样,凭借着财富和姻亲等关系成为勋贵,最后忘乎所以,直接导致了梁家的灭亡。 同样的错误梁家不会再犯的。 但是梁家还需要一个机会,而这个机会,只有眼前的这位首相能够给予。 “既然你知道,那就应该明白,朝廷是不可能向那里派兵的,毕竟,不与他们发生接触,这是早就定下来的基调,这是原则问题!” 方以智摇着头,然后看着梁同说道。 “几年前,你辞职时,所有人都知道你肯定有自己的想法,梁家……” 沉吟片刻,方以智说道。 “梁家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至于将来,梁家不还是淮安君嘛,有些东西,放下来,总是好的。” “首辅,梁家之所以有今日,全都是罪有应得,在下之所以会请天朝派兵,是因为,这关系到大明的利益!” 梁同摇着头,否认了这件事与梁家的关系。 “一个混乱且分裂的天竺,才是大明所需要的,可一但德里方面击败了伪周,到时候,出现在大明身边的,就有可能是一个统一的天竺,这绝对不符合大明的长远利益,或许,帮助伪周渡过难关,并不符合大明对待伪周的基本原则,但是就未来的利益来说,在某些问题上作出让步,是符合大明长远利益的。” 梁同的语气不紧不慢,只是直接了当的讲述一个最直白的道理——统一的天竺不符合大明的利益。 “他们是汉奸!” 方以智直接回答道。 “这是原则问题!” “吴三桂早就死了!” “可还是改变不了,伪周的出身不正。” “出身不正?又不是承认他们,只是派兵去保护侨民而已,与伪周有什么关系?” 面对方以智的回答,梁同玩起了文字游戏。 “这就是你的打算?” 盯着梁同,方以智反问道。 “是为了大明。” 梁同仍然坚持着原本的态度,他看着方以智,然后又说道。 “为了大明的长远利益!” 大明的长远利益是什么? 一个没有统一的天竺,对于这一点,方以智当然很清楚,但是他同样很清楚,对于大明而言,出兵保护伪周,可能引起什么样的轩然大波。尤其是对他这个首辅而言,这甚至可能直接导致他的去职。 “不,” 摇摇头,方以智说道。 “大明的长远利益?大明的长远利益,即使是没有伪周,也可以得到维持,在南方,还有很多土邦,他们会选择站在德里的对立面,选择站在大明的一方。” 方以智颇为自信的说道。 “毕竟,强者,永远都不乏追随者,那些人更乐意为大明的马前卒。” “那又怎么样呢?” 面对自信满满的方以智,梁同直接反驳道。 “那些土邦或许会追随我们,或许愿意成为大明的马前卒,但是,他们是天竺人,无论是信仰的什么宗教,他们都是天竺人,他们的目的并不仅仅只是为了维持统治,除了维持统治之外,他们还有更多更为高大的目标,比如,成为一个强国,或许现在没有这个想法,但是将来,谁知道呢?万一有一个中兴明君,谁知道他们会不会有这样的想法呢?” 笑看着方以智,梁同又说道。 “可是对于伪周而言,以少役多,以外役主的他们,所思所想的问题,永远都是一个问题——维持统治,对于他们来说,所有的一切问题,都没有这个问题重要,他们不在乎“国家”是否强大,因为强大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自身的统治,重要的是维持统治就可以维持他们的特权,至于强大,在追求强大的道路上,势必不可避免的需要给予土人很多权力,甚至会导致大量的土人进入权力机构,这势必将直接威胁到他们的统治,威胁到他们的特权,对于他们而言,这显然是无法接受的,所以在强大与统治之间,他们更愿意不计代价的维持后者,如果交好大明可以帮助他们维持统治,他们必定乐意给予大明特权,割让土地给大明,只要对他们的统治是有益的,那么就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牺牲的,“量天竺之物力,结大明之欢心”,这些年,他们之所以愿意主动的给予大明侨民那么多的特权,不就是明证吗?如果换成其它人,他们愿意主动给予那么多特权吗?” 梁同的回答让方以智的目光发生了一些变化,他的眉头身蹙,然后整个人就陷入沉思之中。只是稍加思索,他就明白梁同的话确实有他的道理,对于伪周那个出身不正的国家来说,他们以外人的身份进入天竺,“以少役多”的他们,绝对不会追求什么中兴,他们所思所想,大抵上也就是维持统治,维持自身的特权,如果交好大明可以帮助他们获得这些,他们必定乐意交好大明,乐意维权大明足够多的特权。 可是…… 这件事并没有他说的那么简单,毕竟,大明上下,谁不知道吴三桂,而伪周永远都绕不过吴三桂,吴三桂当年引清军入关,确实犯下的滔天大罪。 “吴三桂……” 不等方以智说完,梁同说道。 “已经死了那么多年了,现在再去计较这个人,又有什么意义,而且,此次出兵,并不是为了帮助伪周,其实,以伪周实力,完全可以抵御的德里进攻,毕竟,这么多年,德里方面就没有在他们身上占过便宜,这次德里倾国之兵来袭,看似来势汹汹,可是实际上,战事却很难持久,不说其它,一旦进入雨季,就是疾病也能让他们大伤元气,可要是如此,对于大明又有什么好处呢?” 看着方以智,梁同继续说道。 “大明需要的是什么?是一个四分五裂的天竺,这才是大明所需要的,至于吴三桂……不过就是死人一个罢了。” 一个死去多年的死人罢了! 尽管方以智知道他说的是实话,但是方以智同样也很清楚,吴三桂这个人,无论如何都绕不过去。 出兵救援侨民,这等于直接支援伪周,这件事必定会在国内引起轩然大波,想到其后可能引起的风波,方以智整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有些事情很难做出选择,尤其是面对某些利益的时候。 在他犹豫不决时,梁同拿出了一张纸,然后说道。 “其实,这件事,想要解决它,也很容易……” 看着梁同拿出来的地图,方以智先是一愣,思索片刻后,他说道。 “这件事……绝对不是方某人所能决定的!” 正文 第451章 内阁! 对于大明的文臣而言,能够进入内阁,成为当朝辅臣,无疑是他们中许多人毕生的追求,成为内阁辅臣,除了才能之外,更重要的是机缘。 而对于以州卒小吏,且曾依付过清虏为包衣的周昌来说,他之所以成为阁臣,也是因缘际会,尽管他的出身上有些污点,可是,他却巧妙的对自身的污点加以“修饰”。 对于外界来说,当年他依附满清权贵的过往,是被其强掳为包衣,也正因如此,在许多场合,他才会表现出对清虏的刻骨恨意,当初主张尽殊的是他,现在,当身处伪周的侨民递来的请愿书后,他的自然也是恨乌及乌。 人,总需要表明立场。 周昌的立场非常简单,无非就是向世人表明,他对满清、对汉奸一直怀有刻骨铭心的仇恨。当方以智主张救援的时候,他自然是第一个站出来加以反对,当然,他反对的不是救援侨民,而是反对帮助伪周。 “伪周,我们怎么能向伪周派兵呢?陛下!” 面对方以智的坚持,周昌笑呵呵的说道: “陛下,伪周是什么人建的?是吴三桂,或许他已经身死,尽管现在伪王已经换为他人,可是他们毕竟是汉奸,他们逃到异域,至今没有受到惩罚,已经是法外开恩了,现在还要派兵保护?笑话,这是笑话吗?” 摇着头,周昌冷笑道。 “传出去的话,就不再是笑话,而是奇耻大辱!到时候,世人必定追问,我大明何时变得如此宽宏大量,居然可以为保全汉奸的伪朝,兴兵加以支援!” “不是支援他们,而是为了保护侨民!” 方以智眯着眼睛说道。 “现在是侨民求助,如果侨民求助,朝廷不加理睬的话,到时候,我等如何向其交待。” 在与梁同的一番深谈之后,他基本上已经倾向于赞同梁同的意见,这也是他会在这里坚持这个观点的原因。 “首辅所言极是,这次奥朗则布要求大明侨民释放其购买的奴婢,否则必定发兵解救,如果任由其得逞,非但侨民损失不下千万,亦有可能导致我国声威受挫,既然他们现在可以要求在伪周境内的侨民交出奴婢,那么将来就有可能斥令我大明,到时又该如何处置?” 张煌言自然是和过去一样,完全站在方以智的一边。不过如果皇帝与内阁发生冲突的时候,他必然会站在皇帝的一边,毕竟,他是勋臣,勋臣必须忠于皇家,毕竟只有勋臣才能与国同休。 而且,他也知道,自己身在内阁中的作用,就是为了达到文臣与勋臣之间的平衡。不过在大多数时候,他都会保持与方以智的一致,从而达到内阁内部的稳定。 “哼哼,阁辅好一句如何处置,说来说去,也就是奴婢而已。” 说着他转身陛下,然后说道。 “陛下,臣以为,奴婢贸易必须要停止,既然朝廷不许明人自卖为奴,不准明人为奴为婢,那么天竺婢、南洋婢、色目婢、西洋婢等等,也理应停止,诸夏蓄奴已经为人所不耻,今日,如若我大明为侨民的奴婢,断然兴兵加以支持,岂不就是助纣为虐?” 说话时,周昌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事实上,在使用奴婢的问题上,朝野一直都是争议不断,《大明律》禁止了明人自卖为奴婢,同样也禁止使用明人为奴婢,违者举族流放万里,但是却不禁止使用海外奴婢。这直接催生了一个庞大的海外奴婢贸易,这一贸易现在更是愈演愈烈。 面对数百万奴婢在过去二十几年间,源源不断的涌入大明,她们的来源是多样的,但可以肯定其中很多人都是掠夺的。许多人呼吁停止这一贸易,在他看来,或许大明没有直接掠夺,但是大明在贸易上的态度,却直接催生了这一切。 “陛下,臣听闻,所谓有“天竺婢”,皆是天竺南方乱民通过战争掠夺所得,男子往往卖于伪周,用于耕种充当苦力,而妇人大抵被卖到天朝,如此久而久之,我大明声誉必定受损,还请陛下早作决断,严令禁止……” 看了一眼周昌,朱明忠果断的摇头说道。 “这次议题不涉及这个问题,此议改日再议。” 对于现在国内对海外奴婢使用的争论,朱明忠内心中从来都是嗤之以鼻,一个个都是在那里装上道德君子,觉得使用海外奴婢好像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可是他们过去在虐待家奴的时候,虐待自己人的时候,一个个都不曾手软过。 大明可以废止家奴,禁止蓄明人为奴。那是因为有海外的奴婢可以取代,或许只准女**婢进入大明,但至少还有人可以取代,如果今天禁止输入海外奴婢,保准明天那些人就会千方百计的纳本国人为奴。 人,从来都是好逸恶劳的,谁不喜欢有人伺候着,尤其是被伺候惯了的人。 但是这样的念头,朱明忠也只是在心里想想,就像在另一个时空中,许多人之所以表面上支持政治正解,是因为政治正解,确实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出了个人的道德观。 所谓的“政治正确”其实就是站在道德的致高点上去指责其它人,在某种程度上这确实是无懈可击的,毕竟,绝大多数人总有一些顾忌,甚至就是朱明忠自己,也要顾忌后世史学家对自己的定论。所以也只能隐藏起内心的想法。 改日再议……议个毛线! 冷眼瞧着周昌,朱明忠甚至暗自寻思着,是不是应该换一个人,一直以为,最厌烦的就是那些道德君子,难道,都过了这么多年,他们真的以为所谓的“道德文章”能说服朕? 其实,至少在这件事上,朱明忠真的误会了周昌,他从来都不是什么道德君子,之所以会站在道德的角度上高谈阔论,完全是因为在他看来,解救侨民是大义,这个大义是不容辩驳的,但是那些侨民呆的地方,实在是让人无法认同,会让朝廷陷入接连不断的麻烦中。 反击大义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用大义去反击。 侨民的利益是大义,同样,奴婢的自由也是大义。当然,最重要的大义是什么?是个人的立场! 作为个人,周昌必须要明确自己的立场只有如此,他身上的污点才不会为他人所指。有时候,污点可以成为他人攻击自己的工具,当然,也可以作为表明态度的利器。 他必须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周昌当年成为包衣,不是心甘情愿的,他是被迫的,他直到现在,都无法忘记那些人给他带来的耻辱。 立场很重要。 只不过,周昌今天显然错误的估计了形势,他没有注意到皇帝本人的态度。 “臣,臣遵旨。” 心知陛下误会自己的周昌暗自叫着苦,一旁的朱大咸又补刀说道。 “其实培公如果当想要放还那些奴婢,不妨从自身做起,我记得上次到你府上,你那府上的色目婢的舞姿,那可是优美至极,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若是放还她们自由,不定她们公开表演,也可娱乐大众不是?” 一听朱大咸这样的讽刺,周昌的更是苦笑连连,朝中的大臣中,有谁家里没有几个海外奴婢,现在被人这么一说,他也只能苦笑拱手,同时岔开话题道。 “臣以为,断然不可出兵伪周!” 既然不能用大义加以阻拦,那就直接阻拦吧。 “陛下,这伪周,确实不宜出兵,否则很难像天下人交待。毕竟现在出兵伪周,等同于出兵救援他们,如此,救援一个由汉奸所建土邦,如何让天下人信服?” “可是不出兵,又如何像天下人交待?” 对于他们的争执,朱明忠并没有做出决定,在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内阁大臣们争执不下的时候,就会把问题丢到自己这里,请求“圣裁”,倒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担当,而是有些问题确实不是他们所能决定的。 坐在龙椅上的朱明忠,思索片刻,然后开门见山的直接问道。 “其实,这件事,归根到底,还是和吴周有关,如果出兵保护侨民,等于间接保护了吴周,对吗?” “回陛下,正是如此。” 周昌恭恭敬敬的回答道。不过陛下的话,让他觉察道,陛下对于伪周的态度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不称“伪周”,而称“吴周”,难道说,陛下对那里是另有打算。 “嗯,确实是如此,如果我们出兵的话,确实有可能造成外界的误会,他们会误会我们是去保护吴周,保护他们免遭德里方面的侵入吧。” 朱明忠笑着说道。 “其实,他们是想多了!” 随意的摆了摆手,然后朱明忠又说道。 “他们怎么就不知道,朕派兵过去,是为了让那个什么“吴周”自除国号,是为了斥责他们,这兵派过去,可不仅仅是为了保护侨民!也为了教训那些人,这么多年,吴家的人在那里做威做福多年,难道我大明就忘记当年吴三桂所犯下的罪孽吗?朕是不会忘的,大明也不会忘记,当然,鞭尸那种事情,朕不屑为之,可有些事情,朕是毕生不忘……” 原本就有意在吴周的问题上,作出一些变化的朱明忠,思索片刻后,然后说道。 “侨民,必须要加以保护,这是不能动摇的原则,既然侨民的利益遭到损害,那么,大明就必须要有所行动,德里方面……” 沉吟片刻,朱明忠对一旁的侍从官令道。 “传今五军都督府,命令他们制定计划,从南天门调过去一支舰队,如果德里方面不明白事理,那就想办法让他们明白,有些人,不教训一个他们,他们就不知道天高地厚!” 圣裁已经做出了,既便是有各种意见,作为大臣的众人也只能选择服从,对于这个结果,方以智并不觉得有什么意外的地方,跟随陛下多年的他,很清楚陛下是一个极为护短的人,绝对不会容忍任何国家欺负大明的侨民。 不派兵? 几乎是不可能! “陛下,臣还有几项立法草案之事请陛下御览……” 说着便起身从袖子里取出了一份折子递了过去。 朱明忠接过一看是一份《济贫法》草案。依照大明朝的的规定任何一项法令在颁布胆必须以草案的形式呈报,然后,还需要公示三个月,尽管并没有所谓的审议过程,但是必须经过内阁的讨论,最后当然由皇帝批准,才能成为成文的法令。 在立法的问题上,朱明忠几乎不曾插手过,当然,除非了一些原则性的问题。不过就今天的这份草案,却让朱明忠感觉到几分为难。 济贫,大明确实一直都有成体制的济贫,只不过在另一方面,大明同样也有禁止乞讨的法令,而济贫也局限于没有劳动能力的人,这部《济贫法》从公布之初,就一直饱受争议,而争议的核心就是乞讨。 大明禁止乞讨,将乞丐流放到海外,是为了充实海外殖民地、诸夏,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多年来如一日的推进,直接让乞丐这个行当从大明消失。但是《济贫法》却准许乞丐在某些特定区域内乞讨,这无疑是与禁止乞讨的法令是相互抵触的。 当着大臣们的面,朱明忠初略地翻了一下草案,对于这个草案中提及的大多数内容,他都是支持的,毕竟,将济贫以法令的形式加以推进,这本身就是一种进步,对于进步本身,朱明忠并不会排斥。 不过,他仍然取出了草案中的条款向询问道。 “诸位卿家,你们这条是不是写错了?” 给陛下这么一问,方以智等人连忙凑上前仔细看了看之后,以极为肯定的口吻回答道。 “回陛下,这一条款没有差错。” “没有差错?那么之前朝廷颁布的法令呢?” 朱明忠指着草案中的一条以嘲弄的语气责问道。 “准确百姓行乞?难道诸位忘记了,之朝廷下令禁止百姓行乞吗?” 正文 第452章 禁止百姓行乞! 冷冰冰的一句话,从陛下的口中道出时,众人的不禁面面相觑。对于这个法令,他们并不陌生,事实上,直到现在,这个法令仍然饱受争议。 争议的核心就是官府粗暴简单的直接禁止行乞,是否会对普通百姓的生活造成影响,尤其是那些贫苦百姓。 尽管多年来,这个问题一直饱受争议,而且其间也发生过诸多的问题,甚至就连同最初的提出者,也表示自己当初考虑不周。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陛下本人仍然对此持以支持态度。 “陛下,当年禁止行乞,是因为当年流民众多,为促进边域和南洋等地发展不得已而为之,目下圣天子在位,天下承平,百姓富足,再无饥寒之忧,即便是放驰行乞之禁,想必百姓也不会流离……” 这一次站出来解释的是张煌言,对于他的解释,朱明忠并没有立即反驳,而是听他继续说下去,听他跟着又解释道。 “陛下,当年禁乞是朝廷为百姓将来计,至今已经禁乞二十年,二十年来,世间早已无丐,今日开禁,不过只是废以旧法而已……” 听着张煌言冠冕堂皇地为“解禁行乞”抛出一堆理由,朱明忠不禁有些哭笑不得,他微微平复了一下情绪跟着开口说道。 “张卿家,既然今天百姓富足,再无饥寒之忧,那么废不废旧法,又有何区别?既然百姓不意出外乞讨,那么旧法即便是存在,也是于民无扰啊!说实话,就朕看来,一但此法废止,诸多旧时乞行恶行就会再次出现我大明朗朗乾坤之下!” 朱明忠的语气随之变得严厉,他冷冰冰的说道。 “当年天下初定,朕下旨各地设立济贫院、养济院,划拨专款用以救济贫弱,可街面上仍然有大量乞丐,即便是官府放田,许乞丐无偿领受,可领受田地,受业为民的乞丐屈指可数。且各地乞丐受制于其丐头,丐头无不是妻妾如云、锦衣玉食,享受乞丐供奉。除了乞讨之外,乞丐更是屡屡敲诈勒索,那些在丐帮势力范围内的店家,逢年过节都要向丐帮帮主交一定的保护费,不交保护费的店家会经常被乞丐上门骚扰。就连一般的老百姓每逢红白大事也得先送钱,即便是如此,也不可恨……” 提及旧时乞丐的恶行,对于那些所谓的“可怜人”,朱明忠的心里再也没有丝毫同情。 “当年“禁乞”期间,各地官府对各地丐头加以侦讯,发现“采生折割”这种骇人听闻之事,各地皆有,那些歹人为了骗取钱财,以此来博取世人的同情,获取大量钱财。捕获正常的人,通常是一些儿童,然后用刀斧将他们弄成残疾,甚至是将人弄成动物形状……诸位可曾记得,当年曾有报纸报道,当地有老乞丐牵着一只狗熊在市场上表演,狗熊体型像马一样,能够写诗词。禁乞后,老乞丐被捕,巡检本计划将狗熊送入动物园,谁知那狗熊写道自己是长沙人,自小被乞丐捉去,先用哑药使他不能发声,有用针浑身扎伤,随即杀狗熊取下皮包裹在身上,永不脱离。乞丐天天牵着他骗钱无数。众人惊恐将他送入官府,随还其家……其实这狗熊就是人,只不过用残忍的手法将其变了样。此事真假难测,但是最为常见的做法是将捕来的孩童身体弄得残缺不全,以博取别人的同情。如此“采生折割”的暴行,正是那睦所谓可怜人所做,可怜他们?谁去可怜这些人?” 提及“采生折割”时,朱明忠的语气中带着透骨的冰凉,在这个时代他目睹太多的这类暴行,甚至就是在二十一世纪对于“采生折割”也偶有听闻。 “你们说解禁,解禁之后,要是有人再行以“采生折割”,谁来负责?是你,还是朕?” 眼见陛下的语气变得严厉起来,一旁的方以智赶忙打圆场道。 “陛下息怒。其实“采生折割”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千年来,屡禁不止,所以在制定此法时,我等就已经考虑到这一情况,才会限定他们在特定的区域内行乞,如此,官府可以直接控制,以避免“采生折割”等事的发生,一但发现,既行严惩……” 因为乞丐中有人采用“采生折割””,所以要制定法案禁止“采生折割”。猛的听起来是多么的合理,可是实际上,却是屁用没有。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一但准许乞讨,一夜之间,很多已经消于世间的恶行就会再次涌现于世间,在利益的驱使下,“采生折割”这个已经消失的东西,会再次出现于世人眼前。 朱明忠打心眼里非常清楚,有些东西一但开了一个口子,恐怕连想禁都禁不了,所谓的“禁止”不过只是笑话。他当即将草案往桌子上一扔道。 “朕不知道,诸卿到底为什么要在这里为准不准百姓乞讨,费神费力,与朕争论,既然诸卿都说什么天下承平,百姓安居乐业,再谈论什么准百姓乞讨,岂不是自食其言,如要诸卿一意纠缠此事,非但无益于百姓,反而会让百姓的生计受到损失。朕要的阁臣是为百姓的生计着想,而不是为了让百姓乞讨去着想,成天寻思着让百姓去的乞讨要饭……这是盛世之臣的应该做的事情吗?” 眼见陛下一改往日彬彬有礼的态度,以近乎严厉的口吻批驳了“济贫法”这项法案,一时间方以智、张煌言等从不禁都为之语塞了,特别是张煌言。其实一开始他主张准确百姓乞讨,不过只是觉得“禁止乞讨”这样的法令有些过分,毕竟“行乞流万里”的严惩,几乎不亚于谋逆,面对这样的严厉的法令,他自然支持加以废除,可是想要废除一个法令并不容易,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废除这个法令的东西,塞进另一个法案之中,按《大明律》两法发生冲突的时候,皆以新令为准,这样也就达到了不废而废的目的了。 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陛下的态度却如此的坚定,不仅如此,让他大跌眼镜的是,在这个问题上,陛下甚至根本就不给他解释的机会,甚至于直接质疑起这些阁臣们的作用了。 其实他们之所以会设定这个法令。还出于另一个方面的考虑。如果仅仅只是为了穷人。这些身居高位的人根本不需要如此费尽心机甚至冒着得罪陛下的风险。 他们之所以会这样费尽心机,有一个根本的原因是想减少人口往殖民地和诸夏流动的速度。自从兴乾以来,海外拓殖大兴,年都有少则数十万多,多则上百万的人口流往海外。 尽管所有人都很清楚,海外拓殖是陛下倡导的。而且有利于大明内部的平衡。但是现在在很多人看来。随着大量人口涌向海外。已经对大明的将来造成了新的危机。这种危机是大明国内的人口不断减少,势必会影响到大明的国力。 对于这些身居高位的阁臣们来说,如果他们不想后世人指责为尸位素餐的话,就必须要面对这个现实。 但是他们却又无法直接反对这一切。毕竟,一直以来陛下对海外移民的支持,可以用不遗余力来形容。更何况移民事业还直接关系到诸位皇子将来的封国,如果直接反对的话。势必会激起陛下的不满。 所以在思来想去之后。他们才会弄出了这么一个法令,试图通过废除禁止乞讨的法律来减少人口的对外流动。 尽管表面上看起来两者并没有什么联系,但是实际上,禁止乞讨却导致了大量百姓迁往海外。毕竟这直接使得许多百姓在面对暂时的困难时,除了移民就没有了其他的选择。在过去他们可以通过乞讨,度过短期的困难,但是现在他们往往只能选择移民。 每年迁往海外的人之中,至少有一成左右的人,原本是有可能留下来的。因为意识到这个问题,他们才会想出这么一个暗度陈仓的办法。 如此一来,张煌言自然不能再解释下去了,他甚至相信,这次这样一份《济贫法》必定会搁置,可是相比于“行乞”,《济贫法》对于百姓无疑是是更为有利的,想到因为这么一件“小事”,导致《济贫法》的搁置,张煌言立即想到了后世的人们将会如何看待自己。 毕竟在这个法令之中暗度陈仓的并不仅仅只是废除禁止乞讨,同样还有其他的一些办法作为补充,尽可能的将人口留在本土。 不过此刻的他更为关心自己接下来要挽回这一切,而不是让陛下误会自己。显然陛下刚才已经以极为明确的态度否决了“禁止行乞”。可能接下来万一导致《济贫法》被陛下否决,那可就是罪过了。 当这些大明朝的重臣因尴尬而陷入沉默之时,朱明忠看了一眼桌上的法案,然后冷冰冰的说道。 “这份法案暂时留中吧!” “陛下,此事万万不可!” 心急之下,张煌言立即出声说道。 “《济贫法》事关百万贫苦百姓生计,如此留中绝不利于百姓!” “贫苦百姓生计?” 盯着张煌言,朱明忠反问道。 “什么是百姓生计,你告诉朕?是如今天下富绅兼并土地,导致百姓流离失所,倍受饥寒,还是朝廷重税,令百姓不堪其扰?” 陛下突如其来的的反问,让几人无不是一愣。表面上看起来他们所考虑的确确实实是那些从百姓的生计,但是真正的目的呢? 当然是不可告人的。 “都不是,今日官府掌握官田不下四万万亩,可发租官田尚不到两万万亩,要是百万贫苦百姓有衣食之忧,他们大可租种官田,人租百亩,有什么衣食之忧?若是他们说什么官田不能留传子孙,那么也可以往诸夏,诸夏授田少则数百亩,多则千亩,即便是说什么诸夏非大明,那么也可以往殖民地,殖民地同样授田颇多……你们告诉朕,有这么多选择,他们都不愿意选择?” 与重臣们的面面相觑不同,朱明忠依旧显得镇静异常,尽管他在心里已经猜出来,他们拿出这部法案的目的并没有那么单纯,但是必须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这件事儿搁置下来。而这就需要找一个其他的理由和借口。他继续说道。 “当年,朕之所以在设立济贫院时,强调“有劳动能力的壮年者不济”,之所以这么做,一来是济贫、养济乃是出于对无劳动能力的百姓的体恤。时值壮年的丁壮要是认真劳作,又岂会愁衣食?就像现在许多贫苦百姓一般,官府屡屡鼓励他们租种官田、移往诸夏,为何屡屡为其拒绝?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受不了劳作的辛苦,如果这边一准行乞,指不定明日他们就会抛家舍业甘为乞丐,所以当年朕才会说“济贫不济懒”,只济老弱妇孺,不济青壮。至于……” 扬着手中那份《济贫法》,针对其中那些不合时宜的甚至可以说超出时代的救济办法,朱明忠摇头说道。 “将此案留中,非是朕不仁,而是朕不意以以天下百姓之赋税养活懒人,大明……” 摇着头,朱明忠感叹道。 “在任何时候,大明都不能去养懒人,税赋是百姓的血汗,是民脂民膏,取之于民,理应用之于民,有这笔银钱去贴补他们,不如用于百姓子女的教育,不如用于诊疗,需要用银子的地方太多,至于这行之以大仁的《济贫法》……” 将法案丢到桌子上,朱明忠用不近人情的语气说道。 “断无需要之理,有养济院、济贫院、孤儿院既可济扶老弱妇孺,能够济扶天下老弱妇孺就已经是大仁了,至于仁至于万民、济扶天下之人……那不是仁,那是害!养懒人……只会让人越来越懒!” 听完陛下如此这番的辩驳,方以智心悦诚服的点了点头。而张煌言等人也彻底打消继续说服陛下让其接受“济贫法”的打算,毕竟陛下已经表明了他的态度。 于是,方以智与张煌言交换了一个眼神后,随即便向陛下提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道。 “陛下圣明,如此看来这“济贫法”确实有些不妥。可是现在济贫扶弱虽于各地推行,但却无法可依,臣等以为“济贫法”虽有不妥,但国家确实需要此法,从而让济贫有法可依……” 对于方以智的这个建议,朱明忠并没有反对,毕竟,他本身就是抱定循序渐进打算,于是便欣然点头同意道。 “恩,那就照卿家的意思去办吧,至于这济贫如何个济法,依朕看来还有待考证。” “是,陛下,臣等下去之后一定认真查验这几年,济贫举措,务必得出最为稳妥的法子。” 方以智赶忙持象牙笏板领命道。 “那就拜托诸位卿家了。” 朱明忠满意的点了点头道。随即他又语重心长的补充道。 “大明能有今日,全是以法制国之功,这立法之事事关重大,事关大明未来数百年之安稳,所以涉及立法之事,一定要谨慎行事才行。否则就算立法的本意是出于善意,却会弄巧成拙害了百姓。就像这份《济贫法》。朕相信诸位卿家在制定这份草案之初确实是抱着救助穷苦百姓的想法。但这其中的一些条款真能帮助百姓摆脱困境吗?” 眼见陛下突然又将话锋转到帮助百姓摆脱困境上,方以智就小心翼翼的询问道。 “陛下,您觉得《济贫法》有什么不妥吗?” ““济贫”其实,就本意上来说,本身就有问题,常言道“救急不救穷”,要是一味救贫,只会让其产生依赖性,总不能老是让人依靠救济吧!这“济贫”的本意是为了让百姓摆脱困境,所以,要多在这方面做文章。” 不是自然而然的著名中想到了另一个时空中西欧的某些国家,他们的社会福利体系是无微不至的。但是想又养出来一批什么样的人呢?一群不劳而获靠社会福利混吃等死的人。而这直接催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所谓的无微不至的福利,真正的受益者也就是那些不劳而获的人。最终一个社会越来越多的人依靠福利生活的时候。这个国家也就没有了未来。 尽管现在大明不可能建立那样的社会福利体系,顶多也就是拿出一些粮食银钱,保证一些人能吃饱饭,但是必须要防微杜渐。 “诸卿不必紧张。朕的心里还有些疑惑。” 朱明忠说着又翻了手中的《济贫法》,然后说道。 “过去,依据《禁乞令》官府有权把乞丐、流民流放到海外,令其自食其力,至于孤儿,在孤儿院中也要接受教育,包括技能教育,待成年后,使其自食其力,其核心就是“自食其力”,而朕观这部“济贫法”,重在“济”。,而不是“自食其力”,所以,朕希望诸位能够仔细考虑一下这个问题……” 看着面前的诸卿,朱明忠语重心长的说道。 “自其食力,以朕看来这才是“济贫”的根本!” 正文 第453章 自其食力! 其实对于绝大多数百姓而言,即便是他们不知道这个词,也会千方百计的改善自己的生活,让家人过上好日子。尤其是对于那些没有继承权的次子而言,生活的压力迫使他们不得不四处奔波以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对于这些次子而言,成年离家自立之后,他们的选择并不多,租种官田是最普遍的选择,尽管“官田不售,终世官有”是基本的原则,但是官府却允许农民交纳佃租永久耕种或放牧,而官府仍保留土地所有权的权利。相比于短租,它的地租较少了一成,只有25%。 除了租种官田之外,进城务工也是谋生的手段,从当年清河河边建成第一家纱厂起,兴乾后厂矿大兴,使得中原各地星罗棋布的厂矿已经不下数千家,用工达数百万之多,再加上大量为之服务的工厂,早期的工业化需要大量的劳动力。 但是无论是租田亦或是务工,对于次子们而言,都不是最好的选择。前者需要承担“沉重”的地租,而且不能传业给子嗣,至于后者,多年来厂主、矿主们都在想尽一切办法降低自己的成本,盘剥劳工与雇农的血汗。于厂矿中务工看似能够衣食无忧,但“血汗工场”里的活却从来谈不上轻松。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选择——移民! 是诸夏?还是边域? 对于选择这条路的人来说,是一个选择。 虽然尚还只是八月的天,早晚的时候,就已经显出了几分凉意。最多再过一个月月,这里也许就会变成一片白雪的世界。河面上厚实的冰面上甚至还可以容纳车马通行。 这条河在大明被称为“乌拉尔河”而在对岸,在俄罗斯人的口中,它被称为“亚伊克河”,这条河是大明与俄罗斯的国界,尽管这条国界是不被认可的,但是数年来,两国似乎都默许着这条国界线的存在。 源源不断的移民从内地来到这个边域,对于,初来乍到的人们来说,这里的一切都是陌生的,但是同样也让人看到希望。 刘昆吾无疑就是这其中的一员,原籍北直隶保定府的他刚刚来到这里,甚至直到一个月前,才刚走出两百多里外的火车站。从保定的乡下到天津的工厂,然后再到安西总督区乌拉尔河畔,前后用了五年的时间,他才下定决心,拿着官府补贴的火车票,来到这个遥远的边域。 这里的一切对刘昆吾来说都是新鲜的。当然也是充满希望的。 至少在这里,总不会像在工厂里那样,一天六个时辰,一年从年头忙活到年尾吧…… 心里这么嘀咕着,牵着匹马的刘昆吾,在街面上逛了一圈之后,来到了一家茶馆里 “诶,伙计,你说街面上的东西,咋都嫩贵呢?” 头一次来到这个边域小镇的刘昆吾好奇地向茶铺的伙计探问道。 “嘿,你瞧瞧,最近的火车站离咱们这足有三百里,关内的货运到这,足足有几千里出去,这一路舟车再到了咱们,当然要贵点了,您说是不是?” 伙计一边麻利地为客人抹着桌子,一边苦笑着回道。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要不然,那些个奸商挣谁的银子?” “这位小老弟是刚到的吧。听口音像是北直隶来的。” 一旁一个中年男子爽朗地笑道。 “是啊,大哥你真的好耳力。小弟是从保定来的,上个月刚过来,在官府那领了块田,这不官府发的家什不够用的,想到集上挑些趁手的家什,可没想到集市上的东西,居然那么贵,比老家贵出了一倍都不止。” 刘昆吾老实地回答道。 “咳,这韩军总的耳朵能不好嘛。他可是咱们这儿在大名鼎鼎的军总,当年随军出征的时候,人家可是一路打到靖南,别的不说,家里的建州婢都赏了十几个,您见过建州婢吗?那高鼻梁、大眼睛,那肤色……嘿,别说,等我把钱攒够了,我也得弄个建州婢。” 伙计一边为刘昆吾倒着茶,一边羡慕道。 他口中的“建州婢”,其实就是“建州包衣”中的女婢,当年清虏投降后,朝廷并没有进行报复,而是依照他们的规矩将其纳为“包衣”,分赏给有功西征官兵,他们世代为奴,其所生子女仍为奴,亦称“家生子”。他们的生活、婚嫁、居住,都要由主人来安排。他们作为主人的私有财产,可以馈赠,亦可以买卖,在很多地方都有买卖包衣的市场。 “小老弟你可别听他瞎说。我也就是当年凭着军功分了六个包衣而已,这几年他们又生养出来几个而已。” 韩军总说着取出了烟袋抽了一口道。 “当年在军中的时候,有弟兄是北直隶那边的,这几年从关内过来的人越来越多。所以你这口音咱一听就听出来了。” “哦,这么说这地方从内地过来的人很多了?” 刘昆吾抬头问道。 “可不是嘛。开荒的、寻矿的、做买卖的,天南地北那里的都有。别说什么北直隶了,就是苏杭那边的人都有人,老辈的人说什么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现如今到好了,就连苏杭那边的人,也放着天堂不待,跑来咱们这地方来了……” 茶馆的伙计跟着凑上来附和道。 给他这么一说,刘昆吾心里还真不是滋味,他心想若非是朝廷厉法不准次子析产,他又怎么可能放着老家不呆,先是进城进厂做牛做马,然后又到这地方来开荒种地。 “嘿,你还别这么说,现如今哪,这北直隶的田也不差中,虽说不比江南种水田,可现如今却也是米粮之乡啊。” “岂止北直隶俺老家那块,就京畿道那边,如今也是鱼米之乡……” “还不是圣天子在位,这地气全都回来了……” 显然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他们并不能理解“黄河回归道”以及“淮河入海”等事宜对某些地域的旱涝的改善,他们往往只是单纯的把这一切归功于“老天”,进而归功于“天子”。 其实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间,在大明大地上几乎到处上演着“祥瑞”,什么黄河水清,什么旱涝日减,什么地力回复等等,这些古代的“祥瑞”更多的是地区生态环境的恢复造成的。 当然,百姓们理解不了这些。其实,有时候官府也不希望百姓们理解。 一旁的韩军总闻言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接口道。 “这还用说嘛,现如今是圣天子在位,这些年祥瑞连连,风调雨顺的,咱们过那可是好日子,你们瞧瞧,咱们现在的过去的日子,就是过去那些个老爷,也不见得能比得上咱们不是?老弟,就说你吧,你别以为什么到了这边域,就像是流放似的,这地方虽说冬天冷了点,可是守着官府给的几百亩田,该种的种,该牧的牧,运气好的话,不出几年时间,这家业也就定下来了,守着那么多年田,那可是几代人吃喝不用愁了啊。” 对于身为勋士的韩军总来说,对朝廷的拥护都来都是不掺水的,而且他说的也是实话,边域虽远,可机会多。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韩军总,要不是因为我只有自己一口人,估计早就去请上一块田了。” 一提到田,伙计立刻就来了劲头。 对于拥有大量土地的边域而言,为了吸引移民的到来,从来都是不遗余力的,他们愿意向移民提供多达300亩甚至更多的土地,但是有一个前提,必须是以家庭为单位,至少要是一夫一妻,且正值壮年,之所以如此,就是为了让他们在这里定居,并且繁衍生息。 对于只有十几岁,脑子一热跑到这里的伙计来说,只身一人的他,当然没有机会向官府请地,只能在茶馆里做工。 于是乎,这伙计不露声色的向刘昆吾问道。 “这位爷,你老是一家口子过来的吧?几口人哪?” 刘昆吾一听,便憨厚地一笑道。 “一家子,老婆孩子一家五口人,大妮今年才七岁,说起来,连个帮手的都没有了,这官府给了四百亩地,真不知道该怎么种哪……” “啊……才,才……” 伙计闻言,脸色变了变,一旁的韩军总瞧着立即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你小子,见着生人,就打听人家家里有几口人,是不是寻思着能不能碰着个年纪差不多的姑娘,好当人家女婿可是?” 心思被人戳破的伙计闻言,脸色不由一红,整个人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刘昆吾的脸色也变得有些不太自然,毕竟大妮才七岁。 “老弟,你也别怪,这里是边域,年青后生想找个媳妇不容易。” 韩军总笑说道。 “这没媳妇,就领不了官田,要不然,谁愿意在这茶馆里头过一辈子?” “不是有建州婢嘛?” 刘昆吾不解的说道。 “娶个建州婢就是了?” 在内地不少娶不到媳妇的次子,不就是娶个婢女嘛,有什么大不了的? “嘿,瞧老弟说的,大明有法度在,婢女只能纳为妾,不能娶为妻。而且咱们这地方,建州婢和其它的色目婢不同,主家不能放还自由身,自然也就不能娶为妻了。” 说着话,韩军总摆了摆手,然后问道。 “对了,老弟是什么时候过来的?瞧你的年岁,可不是刚分家的,怎么这个时候,拖家带口的过来?” 伙计同样也以异样的目光看了一眼刘昆吾。 “还能为啥?不就是为了种田嘛。” “呦,我说老哥,您怎么这么想不开,搁内地租块官田就是了,那里犯得着在来这么远的地方啊,还拖家带口的?就是进厂也行啊……” 伙计的这句话可算是说到了刘昆吾的痛处。他立即无可奈何的长叹了口气道。 “你们是不知道啊,这官田看着是租得好,可是这些年粮食不值钱,就是种上几十亩官田,也就只够一家子糊口的,官府的田租要交三成,那是定租,少不得的,要是碰着丰年,粮价一低,指不定得卖掉一半的收成,才够交官租的。即便是家里养点牛羊猪鸡鸭什么的,一年到头也剩不下什么来。这不,当年离家后,我先住了几年的官田,寻思着实在剩不下什么,就卖了老家的房子,去天津卫做工了,做工虽说苦点,可一年总还有几十两银子,粮食倒也还算便宜,日子倒也还凑和,可这日子总不能凑和吧,这不,前年又来了个小子,两个小子将来怎么办哪?给总得给他们置办点家当叶,这些年做工虽说比种官田强些,可也就是勉强糊口维持生计轩邓。要是没有内子做些针线活计布补贴家用,估计,一年到头什么都剩不下来,这不,后来搁报纸上看着,这边给这么多田,我寻思着,兴许在这边能寻着机会,这些田即便是种不了,就是养牛、养羊,一年的收入也比在工厂里作工强吧,即便是再不济,也能留下几百亩田,至少能让老大有块产业来继承,至于二小子……” 提及二小子,刘昆吾有些无可奈何的他当即长叹了口气道。 “将来,就靠他自己了,我这个当爹的,能做的也就这么多了,将来,想办法给他寻房媳妇,然后看看在这里安生过完一辈子,我这个当爹的也就知足了。” 这些要求往往都是普通人家的最简单不过的希望,听完刘昆吾这番话,无论是伙计还是韩军总,都不由在心中一阵感慨,却见韩军总当即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其实咱们也是个好地方。你瞧这放眼望去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虽说能种田的地方不多,可不却也比关内差到哪儿去,领上几千亩的草地,然后养些牛羊,一年到头,总不至于穷忙,至于将来你那小子想找媳妇,那还不简单……” 韩军总的手往西边指了指,然后说道。 “你过来的时候,瞧着河上那个木桥没有?对面就是俄罗斯,如果你愿意的话,随时可以从对面弄个童养媳过来,童养媳和奴婢可不一样,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正文 第454章 野心(求支持,求月票) 对于绝大多数天朝人而言,俄罗斯都是陌生的,尽管在世界地图上列有这个国家,即便是在几十年前,在崇祯年间的时候,俄罗斯、乌克兰、波兰等国家都出现在明人的书信中,但总得来说,对它们的了解,更多的是通过书籍上加以了解。甚至到了兴乾年间,仍未发生本质上的改变。 17世纪末的俄罗斯,这个位于东方与西方之间的国家,几乎被所有的国家所忽视,对于欧洲各国而言,俄罗斯是一个拜占庭式的东方国家,对于大明而言,这里是欧洲。 可以肯定的是,看似庞大的俄罗斯,其国力在大明的眼中甚至是不值一提的,即便是它曾号称“披甲百万”,可实际上,在历任大明驻莫斯科公使的眼中,俄罗斯是一个愚昧的、落后的国家。 作为鸿胪寺典客的明太郎在来到莫斯科之前,对俄罗斯几乎是一无所知的。他虽然是归化人,但自幼生长在大明,在他的心里,自己就是大明人。在到任莫斯科后就拼命开始了研究,研究这个并不怎么被重视的国家。 尽管它是大明的邻居,但是因为实力上的差距,鸿胪寺根本就不重视这个国家,不重视这个与大明有着诸多潜在利益冲突的国家,可是明太郎却并不这么认为,在他看来,俄罗斯是大明向扩张不可能绕过的对象,所以必须要加以研究,要把这个国家放到显微镜上研究,这也是他主动申请前往这个国家的原因。 “莫斯科的人口号称二十万,实际上只有十万不到,城中只有少数房屋是拜占庭式,其它全部都是木制的平房,道路没有接近大明那样程度的,仅有数条石彻道路,道路的两边都开着露天商店,往往都十分狭窄。绝大多数道路还是原始的状态从不修缮所以坑坑洼洼的行走困难……往来之人不爱整洁,和传闻中一样,于路上随处大小便,以至于街上臭气纷纷。不过他们都已经习以为常了并不怎么当回事情。小便到处流可以到河里,或者倒到水池里。走路一不小心的话就会踩到……即便是其贵族亦是如此” 作为典客的明太郎在大多数时候都很清闲,这也让他能够进行一次次的旅行,在旅行中了解这个国家的一切。 “俄罗斯政府号称拥有三十万大军,但在莫斯科的只有射击军,往下再细分为“首都军”和“市民军”。首都军负责莫斯科的防务,而市民军一般是防守通往首都各个市镇。射击军的人数约为55000人,在莫斯科就有22500人的射击军部队。除此之外,俄罗斯还拥有一支相对庞大的野战部队,共164600人,其中51%是骑兵,49%是步兵。除了这16万多的常备军以外,俄军还可以从南部草原和乌克兰的哥萨克首领们那里随时抽调5万人左右的骑兵部队。 近管其看似兵力庞大,但实际上,这些部队的装备极为落后,俄国本土的军工厂产量有限,不能为军队提供足够的武器,其不得不大量进口大明的燧发铳……军队毫无纪律可言……不过沙皇彼得的直辖部队少年军看上去还是像军队的,不过这些也是毫不遵守纪律……” “俄罗斯国内的警备不值一提。稍微冒点风险就可以直接攻入俄罗斯,直冲莫斯科。不过沿途的要塞十分坚固……” “如果近期我朝用兵俄罗斯,建议采用原有的习惯性的大胆出招,对俄军可能反而会更加有效……” 几乎每个月,明太郎都会把类似的报告通过外交邮袋送回鸿胪寺,尽管他不是军人,但是从他来到莫斯科以来,一直鼓吹着入侵俄罗斯,两年来,中都的鸿胪寺,几乎人人都知道在莫斯科有一个鼓吹入侵的明太郎。 这是一个比军人还好战的家伙! 如果不是因为主动前往异国任职的人太少,尤其是俄罗斯这个冬季苦寒的偏远地区,更是很少有人愿意前往,恐怕中都早就把他给调回来了。 “一个外交官谈什么战争,又懂什么战争?真是一个麻烦的角色!” 就是一个小角色! 对于中都而言,明太郎是个小角色,那怕就是驻俄罗公使也没有把他当做伙伴,毕竟,谁都不愿意与和这样的麻烦角色走的太近。 在所有人的眼睛里,明太郎这个小角色,不仅不起眼,而且会惹来麻烦。 “哎呀,大家居然没有看到吞并俄罗斯好处,真是令人震惊!” 到任之初,明太郎这样惊叹道,一个老资格的公使馆员马上予以订正。 “不是没有看到,而是没有必要!” “什么叫没有必要,大明如果停止扩张,那么将来诸皇子们的封地在那里?大明的千百万次子们在那里生活?” “真是一群鼠目寸光的家伙……” “经费也没有……” 他指的是自己没有交际费。所以他不能够按照自己的设想,进行一些工作,没有经费,自然也就没有“工作”的可能。 面对明太郎的抱怨,孙辰良笑着说道。 “哎,真弄不明白,你怎么就对俄罗斯这么上心。” “别人不明白,你还不明白吗?” 看着面前的这位使馆军正,明太郎有些烦恼的说道。 “机会,你看还有比现在更好的机会吗?现在的俄罗斯有两个沙皇,彼得一世和伊凡五世,再加上摄政索菲亚公主,还有那些把持朝政的大家族,有比他们更混乱的国家吗?” 明太郎这样说道。 “越混乱,意味着我们的机会就越多,在这种混乱之中,我们完全可以派出一支军队,快刀斩乱麻,直接夺取莫斯科,对待那些大贵族可以通过保留爵位来诱使他们投降,那些贵族们非常清楚俄罗斯与天朝之间的差距,他们必定会做出明智的选择,只要他们投降了,我们在俄罗斯几乎不可能遭到太多的抵抗,两个沙皇、一个摄政,朝政的混乱会让他们无法在短期内做出反应,等到他们能够理清一切的时候,我们已经占领了莫斯科,战争已经结束了……” 对于入侵俄罗斯,明太郎早就已经成竹在胸,他甚至在那里盘点起了俄罗斯的那些个大贵族,盘算着他们投降的可能性。 “……他们必定会投降的,俄罗斯的贵族不同于天朝,他们的贵族群体的绝大多数都在莫斯科公国扩张征服的过程中征服的,他们的国家被俄罗斯灭亡了,他们成为了俄罗斯的贵族,融入了这个国家,就像鞑靼人,许许多多带有鞑靼贵族在投降后,就成为了俄罗斯统治精英的一部分。他们的后代几乎占了俄罗斯统治阶层的四分之一。严格意义上来说,俄罗斯贵族一半以上,都是这样的,他们的祖先可以做出明智的选择,现在同样也会……” 明太郎之所以会如此自信,是因为他对俄罗斯历史的了解,在过去的两年间,他几乎走遍了大半个俄罗斯,结识了太多的俄罗斯贵族,他非常清楚,那些贵族的性格。 “你的意思是,只要我们笼络的贵族,就可以兵不血刃占领俄罗斯?” 即便是作为军正,专门搜集各类情报,孙辰良仍然对明太郎的这个判断产生了一些怀疑。 “兵不血刃?当然不可能,尽管那些俄罗斯贵族从来都是有奶就是娘的家伙,可是在我们没有把痛他们之前,至少在赢得一次决定性的战役之前,他们是绝对不会投降的,这些俄罗斯人骨子里还是臣服于强权,只要我们展示出自己的力量——” 握紧拳头,明太郎狠狠的说道。 “在一次决定性的战役中,给予俄军重创,我敢保证,所有的俄国贵族都会心甘情愿,甚至争先恐后的投降,至于那些农奴,相信我,农奴永远都是农奴,没有贵族的率领,他们根本就没有他们并不关心谁是沙皇,也许他们期待更好的统治者,但是我想,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天朝更好的统治者了,我敢保证,当我们把俄罗斯内地化的时候,陛下就会成为他们口中的“沙皇”……” “内地化?” 尽管明太郎没有说什么措施,但是孙辰良还是立即说道。 “你的意思是解放农奴吗?那些贵族们愿意吗?” “愿意?他们可能会愿意吗?可是我们需要的就是他们不愿意,只要暂时的稳定期渡过了,那些俄罗斯的贵族也就没有必要存在了,嗨,我说你怎么就不明白呢?大明的勋贵都是一刀一枪拼出来的,他们是与国同休的,可是那些俄罗斯的贵族呢?他们却出卖了自己的沙皇,国家,这样的人当然没有必要存在,等到解放农权的时候,他们反对,这是好事啊,鸟尽弓藏,他们都谈不上弓,当然没必要留着了……” 端起桌上的茶杯,看着目瞪口呆的孙辰良,明太郎慢吞吞的说道。 “更何况,不杀了他们,又那有新的勋位封给咱们,你说,如果能够成功的话,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样的封赏?” 盯着仍然没回过神来的孙辰良,明太郎感叹道。 “我是文官,成为勋臣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我要做这些,是因为我觉得,我应该去做,为了大明的将来,同样也是为了明家的将来,很多人说明家是归化人……” 瞧了一眼孙辰良,明太郎知道,即便是自己的同僚也瞧不上他,归化人总是低天朝人一等。 “可如果这件事成功了,得到皇帝陛下的嘉奖,就再不会有人说明家是归化人,明家会是天朝的功臣!” 每一个人都有其各自的追求,对于明太郎来说,他所追求的非常简单,就是彻底融入天朝,成为真正的天朝人。 “你现在就是天朝人啊!” 孙辰良看着明太郎说道。 “归化人,也是天朝人。况且,很多事情,并不是我们所能左右的,天朝现在也许在未来的十年中,都没有对俄罗斯动武的打算,你不觉得你现在做的这些事情,是在浪费时间吗?” 打量着明太郎,孙辰良不能理解他的这种坚持,十年、二十年,难道天朝一日不对俄罗斯用兵,他都会呆在这里吗? “哎呀,那是因为,现在没有人意识到俄罗斯的重要性啊!” 明太郎颇为感叹的说道。 “在很多人看来,俄罗斯是一个人口近两千万的大国,对于这样的对手自然要慎之又慎,可是他们根本就没有看到俄罗斯对帝国的益处,你想想,如果我们把铁路修到莫斯科,甚至修到波罗的海,当然,这需要我们同瑞典打上一仗,从他们的手中夺取一个出海口,我觉得这完全没有问题,可以说是非常简单的事情,到时候,我们的铁路就可以直接把货物运到波罗的海,然后从那里用货船运到欧洲各国,完全不受海上风浪的影响……” 不等明太郎把话说完,孙辰良就直接说道。 “这显然不可能,你要知道,海运业涉及到几百万人的生计,把铁路修到波罗的海,固然可以节省时间,可以不受海上风浪的影响,可是会对海运业造成打击,单凭这一点,朝廷都不可能同意,” 本身就是南直隶人的孙辰良更是进一步说道。 “而且,我敢保证,即便是你提出来,到时候,肯定也会有百官反对,尤其是勋贵们的反对,要知道航运业是勋贵们涉足最深的行当,大明至少有七成的商船是那些勋贵们的,他们怎么可能容忍这些。” 与历代不同,大明一直鼓励勋贵们从事工商业,无论是皇家还是勋贵都与工商业有着紧密的联系,而且他们也乐意投资回报率远高于土地的工商业,这也是大明工商业日益发达的原因。当然这同样也形成了一个顽固的利益群体。 “哎呀,这个就是利益使然了,真是没有办法,其实,可以先修一条电报线,这样的话,朝廷可以更快的知道欧洲的事情,而不用等上几个月……” 就在他话声落下的时候,房门突然被推开了,走进来是一个使馆的资深官员只听他说道。 “出事了,公使刚从宫廷带来的消息,英格兰的国王被推翻了……” 正文 第455章 天赐良机(求支持,求月票) 国王被推翻了! 1688年岁末,整个欧洲都在传播着这个消息,就像几十年前克伦威尔砍下国王的脑袋一样,英格兰国王詹姆士二世被推翻的消息,震惊了整个欧洲,尽管电报技术并没有传入欧洲,但仍然以最快的速度在整个欧洲传播着。 几乎所有的国王在得知这个消息时,震惊之余,当然也感觉到一丝的惶恐。甚至暗自为詹姆士二世祈祷着,尽管对于这一切,他们早就有了心理准备。 相比于欧洲的那些国王们的祈祷,在伦敦城外的小天朝,万征远提到詹姆士二世时,却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根本就是一个为了祈祷放弃四个王冠的蠢货。” 万征远口中的四个王冠指的是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当然还有法兰西的王冠,这是因为从百年战争起,爱德华三世后的历任英王都自称法国国王。 “确实是个蠢货!” 李克已无奈的叹口气说道。 “从詹姆士二世继位的那一天起,这一切就已经注定了,他表面上推行信教自由,可其实也就是想打着这个旗号恢复天主教在英国的统治地位,恢复君主的王权,但是他对于民众的反对情绪视而不见,我行我素,大力推行天主教。在过去的两年间,整个英国都因为他的决定被撕裂了,一开始是在少数的几个城市中,但是后来英国各地,甚至是在农村,凡是能引人注目的地方都突然出现了无数的标语、传单和宣传品。而且鼓吹保护新教的,正是那些新教神父,他们完全可以左右英格兰民众的意志……” 即便是作为一个外人,李克已在过去的两年间,亲眼目睹了詹姆士二世如何一步步的失去民心,一步步的失去他的统治。 “坎特伯雷大主教和六名主教上书要求国王撤销关于发布第二号信教自由宣言的命令,原因是查理二世在位时议会曾一再坚持,国王无权取消刑法典。詹姆士大怒,将七名主教抓起来审判,因为他们进行煽动性诽谤。但是陪审团宣判他们无罪,这一判决其实就已经表明了民意。” “他根本就是个蠢货,那些陪审员怎么可能宣判主教们有罪呢?这样的手腕能保住江山才怪……” 万征远冷哼道,曾几何时,他还曾对詹姆士心怀一分希望,现在,在他看来,这个家伙根本就是蠢材。 “是啊,这边他们刚一被判刑,那边伦敦主教和其它人就做出了另一个决定,秘密邀请詹姆士的外甥和女婿荷兰奥伦治公爵威廉到英格兰来保卫自由和财产,并维护其妻的继位权,威廉三世在荷兰与天主教的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作战,被英国人看作是新教的希望人。然后,所有的一切都注定了……” “其实早在几个月前,一群信新教的贵族就要求威廉带军进入英国了,威廉登陆后所有的新教军官都叛变了,包括集结在索尔兹伯里防御荷兰的陆军首长,他情妇的胞兄,一手提拔的约翰·丘吉尔。后来整个海军也归顺了威廉。詹姆斯自己的女儿安妮也参加了入侵军并带走了许多王室的支持者,威廉根本就是兵不血刃的夺取了王冠……” 摇头感叹着这场“战事”的神奇,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万征远很难相信,这个世界上居然会有这么神奇的事情发生。 “不废一枪一弹,就夺取了一个国家,这真是,真是……操蛋!” 看着使君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李克已笑着说道。 “使君,这是必然的,毕竟,詹姆士二世的军队里的军官、士兵几乎都是新教徒,早在9月时威廉将要进攻英国已经非常明显,但詹姆斯二世还是拒绝了法王路易十四为他提供军队的建议,因为他怕这样更加引起英国人的反对。他相信他的军队足以抵抗威廉。” “但是他错了,士兵、军官都背叛了他,甚至就连同晋升的统帅也背叛了他,众叛亲离啊!” 摇头感叹之余,万征远抿了下嘴唇,然后长叹道。 “现在看来,最初的判断是错误的,路易十四愿意派兵支持他,但是詹姆士却拒绝了,如果我们在那个时候向他表示支持的话,估计也会被拒绝……” 想到当初的计划,万征远的眉头微锁,然后沉吟道。 “不过,现在说这一切似乎都晚了。毕竟他已经被关了起来。” “还不算晚!” 盯着万征远,李克已说道。 “詹姆斯二世虽然被威廉抓了起来,可是对于威廉而言,他却是一个大麻烦。从伦理上来说,詹姆斯是威廉的舅舅,也是他的丈人,杀了他吧,估且不说伦理这一关难过,而且他也会成为天主教殉教者。可如果不杀,留在国内也是个麻烦,养着他吧,指不定哪天有人要打着他的旗号生事,所以我觉得,现在威廉把詹姆斯关在靠海的地方,或许就是故意的安排,他希望詹姆斯逃走,如果詹姆斯找了机会逃走了,那么这些麻烦也就消失了,威廉或许就是这个意思。” 对于李克已的分析,万征远并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只是皱眉思索着,片刻后,他才说道。 “如果这样的话,詹姆斯一定会卷土重来。法王路易肯定会支持他的。” “是的,我想不仅仅是法王,西班牙等国也会支持他。” “不仅仅是他们,还会有爱尔兰人,爱尔兰人是天主教徒,他们都有着相同的信仰……” 站起身万征远来回在房间里踱着步子,就在几个月前,他曾经试图通过支持詹姆士获得“丰厚”的回报,但是出乎意料的是,詹姆士失败的太快了,以至于根本不等他做好准备,他就已经失败了,甚至在逃亡的时候,被抓进了监狱之中。 但是现在,詹姆斯可能的逃亡,却又一次激起了他的这个想法。 “之前,我们的计划最大的漏洞是什么地方?就是的詹姆斯会不会按照我们的意愿,给予我们所需要的一切,那个时候,他显然不会那么做的,但是现在……” 回头看着李克已,万征远突然笑着说道。 “现在的局势对于我们来说,也许是件好事,毕竟,现在他已经失去了一切,为了重新夺回王位,也许他愿意付出一切。” 这是人的通病,只有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对于一个失去王位的国王来说,他绝不会放过任何救命的稻草。 “可是,法王路易同样也会支持他,而且相比于我们,也许他更愿意相信路易,毕竟,在他的眼里,我们根本就是一群异教徒。”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有时候,既便是天朝向某些人提供帮助,那些人也不愿意相信天朝。对于欧洲的君王而言,或许他们羡慕天朝的富庶,但是却很少愿意接受天朝的帮助。在他们的眼中,天朝从来都是异教徒,而且是一个对世界虎视眈眈的异教徒。 在这一点上,他们是正确的。但是对于他们那种以信教加以区别的态度,天朝从来都是嗤之以鼻的。 听着李克已颇为无奈的长叹,万征远冷笑道。 “异教徒?也就是这些蛮夷才会在乎这些,对于天朝来说,我们的胸襟博大,从来不在意这些,只要他们接受天朝的教化,对于那些信仰,天朝什么时候干涉过?不过入乡随俗,如果詹姆斯不坚持信教自由,或许他也不会被推翻,我们可以尊重他们,但是……” 冷笑着,万征远用颇为玩味的语气说道。 “可是你别忘了那句话,病急乱投医,或许路易会支持他,但是我敢保证,路易的支持必定是有限的,在财力上,他根本无法与我们相比……” 或许,这也就是万征远最大的自负了,而李克已听他这么说后却摇头说道。 “使君,我并不这么认为,或许,可以从银行得到一笔贷款,但是,我们毕竟没有军队,没有军队可以给他以直接的支持,这恰恰是路易可以给予的,如果没有军队的话,仅仅只凭借金钱,恐怕很难击败威廉。” 金钱或许重要,但是在战场上,军队无疑是更重要的,而这正是万征远所没有的。 “有了钱,自然也就有了军队。” 冲李克已笑了笑,万征远笑道。 “别忘了,在欧洲有很多雇佣军,比如黑森雇佣兵,黑森—卡塞尔是一个一个德意志小邦国,那里一直出产素质极为优良的雇佣兵,雇佣兵甚至是它们最重要的产业,如果得到几百万两的贷款,也许,我们可以雇佣一支军队帮助詹姆斯……” 提到雇佣兵的时候,万征远的眉头又微微一皱。 “但是现在,他或许可以从路易那里得到许多支持,但是谁知道呢?路易可以给他多少军队?几千人?还是更多?显然,不可能给他更多的支持,可是我们却不一样,只要他愿意,我们随时可以给予他超出他想象的支持,我们甚至可以帮他雇佣一支庞大的军团,完全效忠于他的,或者说金钱的军队……” 看着面前极为自负的使君,李克已的眉头却越皱越紧,在他看来,这件事远没有万征远说的那么简单。 “我们付出了那么多的东西,又能得到什么呢?” 面对李克已的疑问,万征远哈哈大笑道。 “得到什么?我们可以得到很多东西,比如,陛下可以得到新的土地,或许詹姆斯不会把爱尔兰、苏格兰以及英格兰的任何一块土地割让给我们,但是相信我,为了恢复王位,他们肯定乐意把北美的殖民地割让给我们,到时候,北美唯一的欧洲力量也就是法国人,也许,我们可以通过谈判或者其它的什么手段,把法国人从北美赶出去,那样一来,北美就会成为我们的地盘,而这也是皇帝陛下所希望得到的……” 因为出身于勋贵家族的关系,所以万征远非常清楚,在陛下的眼中,北美一直占据着极为特殊的地位,陛下希望未来的北美是大明的,不仅仅是大明的殖民地,而是另一个大明。 “或许,你并不清楚,南方大陆,也就是新夏,尽管陛下的将皇子分封于新夏,但是实际上,陛下的心中,真正的新夏是北美,而不是南方大陆,南方大陆看似广阔,可是腹地却是干旱非常,根本就不适合垦殖,可是北美大陆却完全不一样,那里到处都是广阔且肥沃的土地,如果进行垦殖,那里将来甚至比内地更为富庶,你或许不知道,陛下曾多次对家父提及,诸夏的未来在北美,只要我们掌握了北美大陆,也就掌握了未来,掌握了世界的未来。” 北美到底有多么重要? 对于万征远来说,他的心里并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他之所以对北美那么看重。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陛下特别看重那里。 出生于勋贵家庭的他,对于陛下从来都是言听计从的。既然陛下觉得那里非常重要,那么就要千方百计的为大明夺下那个地方。 当然,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他知道陛下对那里的看重。所以他相信如果自己能够把变成大明的土地的话。就等于立下了一个天大的功劳,即便是论功行赏。到时候也很有可能成为新的勋贵。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野心,对于他来说,就是他的野心,与其他人的痴心妄想不同,他相信只要策划得到的话。这个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他从没有想到这个国家,居然会给他创造这么一个天赐良机。如果不抓住这个机会的话,那可就是罪过了。 “你要知道我们都是驻外人员。我们在这里不仅仅是天朝的眼线,同样还要抓住那些机会,有些机会但错过的话,有可能就会从此再也不会出现,所以在这个时候我们必须要做出决定,必须要当机立断,就像现在……错过了这个机会,我们可就错过了一个天赐的良机。” 正文 第456章 银行家的选择(求支持,求月票) 当万征远在伦敦效外的“小天朝”在那里口若悬河的向李克已解释着北美对大明何等重要的同时,在肯特郡的海边,在支持者的帮助下“历尽艰辛”逃出“监狱”的詹姆斯二世国王终于又一次踏上了逃往法国的船只,这一次他无疑是比较幸运的,没有像上一次那样,被渔夫出卖。 不过,这一切都是他的女婿威廉所希望的,威廉不希望詹姆斯成为一个殉教者,所以才会故意让他逃走。 12月24日,平安夜当天,詹姆斯二世国王终于平安的抵达了法国。与在英国遭受的敌意不同,他刚一抵达法国,就受到了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欢迎,路易十四不仅庇护詹姆斯,而且给了他一座宫殿和很高的收入。而这一切,都导致了一个极为玩味的局面——自称法国国王的詹姆斯二世在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地盘上避难。毕竟从百年战争起,爱德华三世后的历任英王都自称法国国王。 但是在这个时候,对于欧洲各国来说,没有人有闲情逸致去问及这个笑话,所有人都知道,风浪不过只是刚刚开始。毕竟詹姆斯逃到了法国后,除非他的表哥路易十四当支持他之外,西班牙、教皇国、摩德纳都支持詹姆斯父子。 战争一定会爆发! 当身处巴黎的詹姆斯一次次的重申自己的合法地位时,巴黎的西洋银行同样也迎来了一个客人。 “我这一次过来,是有一个生意要与你谈谈。” 坐到沙发上,万征远并没有丝毫的客气,而是直接了当的“介绍”起了生意。 “哦?那可真是多谢您了。” 靳文博客气的说道。 “这些年西洋银行的发展,可全都是你们的帮助。” 这倒是靳文博的肺腑之言,身为西洋银行的总行长,他很清楚西洋银行的身份,表面上它是一家银行,可是实际上他却是一家特殊的银行,是大明经营欧洲的核心。 在过去的十六年里,西洋银行除了向欧洲各国提供贷款之外,并借助贷款获得的权益,积极在欧洲各国拓展业务,经过多年精心的布置,西洋银行已经悄无声息的渗透到欧洲的各个方面。 不过一直以来,驻欧使节一直都是西洋银行最大的助力之一,正是在他们的帮助下,西洋银行才得已向许多国家发放贷款,并籍此获得丰厚的回报。 “哎呀,瞧靳行长您说的,我们这可是互惠互利。” 万征远打量着面前的靳文博,尽管两人之前有过几次接触,不过对于他的出身,万征远非常了解,靳文博出身于所谓的满清八大皇商中靳家,甚至可能是靳家唯一的幸存者,而动手除掉靳家和其它七家人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父亲。 有时候,世界总会让人觉得太小。 “您说的是。” 靳文博应声道,他的脸上依然带着职业的笑容,内心也很平静,并没有因为眼前的万家人有丝毫的波澜。他很清楚,当年的一切都是靳家自找的,如果不投奔满清,如果不投奔郑芝龙,又岂会有后来的那个下场? 当年如果逃到欧洲的话,也许……一切都是命啊。 “不知使君不辞辛劳亲自前来,是有什么生意介绍给在下?其实,使君只管直接告诉伦敦分行就行了,那边一定会尽力让使君满意的。” 相比于对万征远本人的兴趣,靳文博更好奇他的来意。 “其实,我这次来呢?是想给你一个机会!” 展颜露出一个笑容,然后万征远缓声说道。 “机会?” “对,就是一个机会!一个让你支持一国政府的机会!” “你是说伦敦?” 联系到英国的局势。靳文博的眉头微微一跳,然后他不露声色的说道。 “对于英国发生的变故,银行并没有兴趣,我们相信无论什么时候,我们对英国的债务,都会得到保护。” 在靳文博看来,万征远显然是来帮助威廉当说客的,每一个政府都需要金钱,那怕是威廉也不例外,甚至现在威廉更需要金钱,毕竟,刚刚立足英国的他,方方面面都需要金钱。而众所周知,在整个欧洲财力最充足的银行就是西洋银行。 多年来,西洋银行在欧洲的贷款总额早就已经突破亿万两,是许多国家的债主,如果威廉想要获得额外的支持,势必需要向西洋银行贷款。 “威廉?不!” 摇摇头,万征远认真的说道。 “我给你的是让你支持合法的英国国王的机会!” 合法的英国国王! “你是说逃到巴黎的那位?” 反问之余,靳文博看着万征远的目光都发生了变化,难道他就不知道,那家伙是怎么丢的王冠吗? 作为银行家的靳文博当然一直在关注着英国的局势,也知道詹姆斯二世是如何倒行逆师,如何失去了民心,要不然他的军队也不会临阵倒戈。如果非要让他选择的他,他肯定会选择威廉,而不是詹姆斯,毕竟前者受到英国贵族和民众的支持,至于后者,至少从现在看来根本就没有咸鱼翻身的可能。除非他得到法国、西班牙的全力支持。 不过尽管靳文博倾向于支持胜利者,但是受限于合法性等方面的原因,至少在威廉真正戴上英国王冠的之前,他都不可能给予对方实质性的支持,当然这并不妨碍他通过荷兰分行给威廉个人100万盾的信用贷款。 不过现在,万征远的建议,却让靳文博变得瞠目结舌,几乎是目瞪口呆的看着他,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支持詹姆斯二世? 他在开什么玩笑? “使君是在开玩笑吗?” 几乎是种本能,靳文博认为万征远是在开玩笑。 “开玩笑,瞧您说的,我会跑这么远,过来和您开开玩笑?” 吃饱了撑的!开玩笑,心里这么寻思着,万征远深吸口气,然后盯着靳文博问道。 “支持威廉!几乎所有人都觉得威廉赢定了,首先,他拥有英国贵族的支持,两其次还有英国民众的支持,至少是绝大多数,而这也意味着,詹姆斯很难再次夺回王位,除非得到法国和西班牙的支持,但是,众所周知,法国和西班牙人的舰队,根本就不是英国人的对手,两国也不可能为詹姆斯和英国人大打出手,只会给他一定的支持,所以,站在这个角度上来说,你肯定应该支持威廉,我分析的对吗?” 靳文博并没有说话,只是坐在那看着万征远,他知道,既然对方这么说,肯定还有下话,否则他根本没有必须替威廉说话。 正像他猜测的那样,话声顿了几秒,万征远又继续说道。 “可是支持威廉,你能得到什么?银行能得到什么?无非也就是利息而已,仅此而已,一百万?两百万?还能有多少?不可能再多了,至于其它的权益,更是没有丝毫可能,而且,就目前掌握的情报来看,英国贵族对西洋银行在英国的经营,本身就已经有所不满,威廉会不会针对银行尚还未知,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这场剧变之中,银行能够获得的利益是非常有限的,至少在你们选择威廉的情况下!” 话声微微一顿,万征远展颜笑道。 “毕竟,大家都喜欢与胜利者为伴,这也意味着回报率的降低。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高风险高回报! 身体微微后倾,靠着沙发,靳文博并没有说话,他看着万征远,想着他的提议,这个时候,他的脑海中浮现出来的并不是回报率的高低,而是浮现出了他的父亲,浮现出了靳家以及其他的七家皇商。 当年他们为什么会支持满清? 不就是因为支持满清的回报率更高嘛! 高风险意味着高回报! 至少在那些年,他们每一个人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回报,可以说是任何商人都无法与之相比的回报,可是又有什么意义呢? 最后所有的一切,都随着一纸令下灰飞烟灭,甚至靳家也随之身死族灭。 看着坐在那里沉思着的靳文博,万征远隐约可以猜出来他在想什么,也许他在想着靳家,想着靳家的过去。 对于靳文博这个人,万征远并不陌生,他是靳家的公子,当年就是在他的一手策划下,八大皇商逃出京城,原本按照他的计划,他们会一路沿海路前往欧洲,在荷兰或者什么地方定居。如果这个计划实现了的话,也许,现在八大皇商会成为欧洲某国的富豪。可是他们却中途选择了郑家,选择了郑芝龙,后来发生了什么? 父亲把他们的脑袋送到了清河,送给了陛下,当然还有八家人过半的家业。万家也正是从那个时候,一跃成为巨富,这一切在大明,并不是什么秘密,几乎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而靳文博是那些人中唯一的幸存者,因为他根本就不在福建,他当时在辽宁。 这样的投机,靳文博会错过吗? 万征远突然意识到,也许,他选错了对象,不因为其它,而是靳家的过往会让靳文博选择拒绝。 “使君……” 不等靳文博开口,万征远就打断他的话,不给他拒绝的机会。 “也许,你会问,我为什么会这么做!” 迎着靳文博的视线,万征远解释道。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一点,无论英格兰如何选择,爱尔兰人会支持信奉天主教的詹姆斯,而不是威廉,即便是英国议会宣布威廉是国王,爱尔兰议会也不会随从英国议会,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会宣布詹姆斯依然是国王,这也意味着,詹姆斯二世会在那里得以广泛的支持,相比于新教徒国王,爱尔兰人更乐意支持一个天主教徒作为国王,这是毋庸置疑的……” 从1541年起英国国王兼任爱尔兰国王以来,爱尔兰逐渐被英国渗透,但是宗教问题一直都是两者最大的问题,爱尔兰主要是天主教徒,英国主要是新教徒,宗教问题导致两者之间矛盾冲突不断。这同样也是万征远的依据,对于这一点,靳文博并不怀疑,已经来到欧洲十几年的他,非常清楚,宗教在欧洲人的日常生活中是何等的重要。在宗教的作用下,爱尔兰人必定会站在詹姆斯二世的一方,但是并不够。 见靳文博并没有开口,万征远知道他在想什么,于是又继续解释道。 “法国人的支持,爱尔兰人的支持,这当然都不够,毕竟,前者的支持是有限的,后者的力量是薄弱的,可这只是我们支持他的前提,支持他的另一个原因是什么呢?是因为失败者会不惜一切代价,只要能够夺回权力!” 盯着靳文博,万征远用充满诱惑的语气说道。 “与胜利者合作,我们能够得到的东西是极为有限的,利息,仅仅只是利息,可是如果与失败者合作呢?一个已经注定要失去王冠的人,他注定要失去了一切了,那么还有什么不可以拿出来交易呢?要知道,这些交易对他来说,只是……” “只是空头支票而已!” 靳文博笑了笑。 “我可以想象得到,詹姆斯会开出什么样的许诺,会签下什么样的条约,但是使君,你要知道,这些都是空头支票,是不可能兑现的。” “不可能兑现?你是在说笑吗?” 万征远睁大眼睛,有些激动的说道。 “怎么不可能兑现,对于别人来说是不能兑现的,但是对于我们,对于大明,有什么是不可能兑现的,我们的舰队就是兑现那张支票的保证,当然,也许并不需要,毕竟,我们的目标并不仅仅只是如此,有了银行的支持,詹姆斯可以雇佣一支庞大的军队,也许他无力夺回英格兰,但是如果他在都柏林存在一天,英国就分裂一天,世界上就会有两个英国,一个伦敦,一个都柏林,他们彼此之间的撕杀,战争为阻挡他们向外扩张的脚步的,而且……” 冲靳文博微微一笑,万征远抛出了另一个诱饵。 “有了詹姆斯签下的条约,也许,我们可以得到整个北美,未来在那块殖民地或者某位皇子的封地上,银行可以得到令人难以想象的回报,您觉得呢?站在商业的角度上,应该与谁合作?” 正文 第457章 教化(求支持,求月票) 当巴黎西洋银行的房间中,一场秘密的会谈进行着的同时,远在大洋彼岸的易洛魁联盟的一间用木杆和树皮搭成长屋内,部落联盟的首领们也在倾听着一个大明人的话语。 易洛魁联盟是一个北美印第安部落联盟。联盟地域辽阔,东自哈得孙河,西抵密歇根湖,北起渥太华河,南达俄亥俄河和波托马克河,它堪称是北美最强大的部落集团。因为它他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得他们曾多次与荷、英、法发生冲突,而这些西方人的到来,也给他们带来了布匹、白兰地、枪、炮等等之类货品,当他们与英国人发生冲突时,可以与荷兰人交易,与荷兰人发生冲突时,则可以同法国人进行贸易,这种既冲突又合作的局面,一直维持到现在,无论是法国人亦或是英国人都试图在宗教上影响他们,两国的传教士也在孜孜不倦地想要改变这些的生活。 而在近二十年前,大明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与易洛魁联盟同样也发生了冲突,甚至相比于法国人、英国人,大明与他们之间的冲突更为激烈,尤其是随着大量移民的到来,移民们不断向内陆深处的现实,让冲突变得无法避免。 在过去的十几年间,几乎每隔几年,双方都会发生规模大小不一的冲突,相比于英国人、法国人,成建制的殖民地防卫军一次次的给予易洛魁联盟以重创,正因如此,在多次冲突之后,易洛魁联盟理智的选择了谈判,毕竟战争带来的损失,不是他们所能承受的。 尽管三年前的冲突中,易洛魁联盟割让了大片的土地,但是却给这片土地带来了和平,只不过,现在和平又一次受到了挑战。 “你是说要联盟送一些孩子去纽约接受教育,接受你们的教育?” 奥内达部落首领石墙的身体与他的名字很像,犹如磐石一般端坐着的他,他的质问中带着浓浓的敌意。 “是的,石墙酋长。让易洛魁联盟的孩子从小接受华夏教育,不仅能够让他们熟练的掌握国语,与国人进行交流,而且还能熟悉华夏的礼仪。这样有助于他们未来的生活,当然,他们还会给易洛魁联盟带来先进的耕种技术。” 面带微笑,安仁朴神情显得非常平静。 两年前新的殖民地总督就任之后,殖民地对待易洛魁联盟等土人的态度就发生了变化,在此之前,面对土著人的袭击,殖民地当局强调的是以血还血,防卫军一次次的对联盟实施讨伐。也正得益于此,殖民地的面积整整扩大了五倍。 讨伐! 正得益于这样的铁腕,最晚在北美建立殖民地的大明,反倒轻易的站稳的脚,当然这是因为,大明是除了西班牙之外,唯一向这里派出正规军的国家! 可是,两年前新任总督就任之后,武力讨伐就划上了句话,新总督选择了“抚夷归夏”,而这一政策的核心,就是对易洛魁联盟实施教育,对他们的孩子实施教育。 其实在过去的十几年间,殖民地当局同样也实施这一政策,不过那个时候是把战俘收为奴婢,在殖民地至少有数千个土著奴婢,还有一些小部落早就已经主动的接受教化,接受华夏式的生活,现在他们的穿着打扮与国人没有任何区别,当然相貌上还是有所不同的。他们的生活却远远好于易洛魁联盟的同胞,也正因如此对于此行,安仁朴才会充满了信心。 然而这些易洛魁联盟的人却并没有像以往那样欣然接受来自文明世界的建议。在安仁仆的话声落下的时候,只听到石墙咧嘴笑道。 “先进的耕种技术?当年白人来到这里的时候,是我们教会了他们种植,是我们养育了他们,现在你们种的玉米,就来自这片土地,至于国语,那是你们明人的语言,我们莫哈克、奥内达、奥农达加、卡尤加、塞内卡都拥有自己的语言,如果你们肯将你们的孩子送到奥内达,我们同样会用最好的方式抚养他们,使他们成为真正的勇士,大地上的勇士。” 石墙的话音刚落,长屋内的其他易洛魁联盟的人也跟着一起哈哈大笑起来。那笑声之中充满了自傲,尽管他们不曾在战场上击败过防卫军,但是他们仍然自大的相信自己才是真正的勇士。至于明人,不过只是一**诈的家伙罢了,每一次易洛魁联盟的失败,不是因为他们不够英勇,而是因为明人的诡计。 每一次都是如此! 易洛魁人强硬的态度并没有让安仁朴感觉到意外。事实上,他很清楚,这些易洛魁人是何等的自负,或许他们曾在战场上失败了很多次,但是他们却从来不曾懦弱的投降,他们一直都是一群非常顽强的敌人,也就是因为他们的顽强,在他们与法国人、英国人以及荷兰人的冲突中,他们才会屡屡击败对方。 不过,这些易洛魁人或许并不清楚,相比于法国人、英国人,大明从来都是最有耐性的一群人。对于曾经与匈奴人、突厥人以及蒙古人、女真人等北方游牧、渔猎民族进行了持续近两千年战争的汉人来说,从来不缺少耐心。 而基于历史的惨痛教训,一直以来,殖民地当局对易洛魁联盟的持续讨伐,实际上就是为了避免这个敌人做大,而现在推行的“抚夷归夏”,实际上,也不过只是“以夷制夷”的一个选择。 “当然,一直以来,易洛魁的勇士的勇敢是有目共睹的,我们也从不曾怀疑这一点,可是,石墙酋长,既然你们能够接受英格兰传教士带来新教,为什么却不愿意接受华夏的文明,接受圣教呢?” 这一次,安仁朴直接了当的指出了易洛魁人的“虚伪”,一直以来,与大明为敌的易洛魁联盟,在绝大多数时候,都是英国人的“好伙计”,尽管他们与英国人多次发生冲突,但这并不妨碍两者的合作,而英国人同样也向这里派出了传教士,尽管受到排斥,但仍然有一些人易洛魁人选择了接受洗礼。 “那是他们自己的选择,而不是英国人要求我们把孩子送到他们那里去,安先生。” 石墙盯着安仁朴反问道。 “当我向你提出把你们的孩子送到我们这里,接受我们的养育时,你不也拒绝了吗?十二年前,你们不也曾因为你们的孩子在我们这里,发动了对我们的战争,那场战争,你们杀害我们几百人,那根本就是一场屠杀!其中就包括我的父亲!” 听到石墙愤愤不平的提及十二年前的战争,安仁朴冷冰冰的答道。 “如果你们没有袭击我们的定居点,没有掠走我们的子女作为奴隶,我们就不可能发动那场战争,石墙,你的父亲之所以处以极刑,正是因为他的狂妄,他狂妄的以为,袭击我们不会付出代价,可是他错了,当你们杀死我们一个人的时候,就要做好死去十个、二十个人的准备,当你们掠走我们的人为奴隶的时候,即便是天涯海角,我们也会追过去,救出他们,并且杀死所有奴役他们的人……” 其实无论是在安仁朴还是纽约殖民地的其它明人的眼中,这些土著人其实和匈奴、蒙古以及女真一样,热衷于掠夺与屠杀,他们的部落之间互相攻伐,当欧洲人到来之后,他们同样掠杀居住于散落于定居点的白人。男人被杀死,并且割走走他们的头皮,至于女人和孩子,被掠回部落当做奴隶。在纽约成为大明的殖民地之后,也曾面对同样的威胁,十二年前,与易洛魁联盟之间规模最大的战争,就是因为他们攻击了大明的定居点,明人被屠杀、幸存的妇孺被掠为奴隶,随后防卫军以及造访殖民的海军立即对易洛魁联盟进行了报复。战争从春天一直进行到冬天,直到奥内达部落的酋长投降,并且释放了所有被掠的明人之后,战争才结果,不过即便是如此,包括酋长以及数十个曾奴役明人的土著人仍然被处于极刑,这是停战的条件。 安仁朴的回答当然引起了石墙以及其它几位酋长的不满,不过,尽管愤愤不平,但是他们却清楚的知道,双方实力的差距。就在这时只听安仁朴又把话锋一变,笑着说道。 “不过,我想,这些所有的不愉快,都已经结束了,现在随着一切的结束,我们完全可以成为朋友!” “朋友,你是说像你们与休伦人一样的朋友吗?像他们一样,放弃了所有的一切,穿上了你们的衣服、说起了你们的语言,成为和你们一样的人是吗?” 开口说话的是莫哈克部落酋长黑熊,在这个部落联盟中,莫哈克部落的实力最为雄厚,他们拥有上千名战士。 一提到休伦人,在场的易洛魁的脸色立刻就显露出敌意,或许对于易洛魁人而言,明人是他们的敌人,但是休伦人却是他们的死敌,他们同样也是一个印第安部落联盟。多年来与易洛魁在皮毛贸易中竞争激烈,1649年易洛魁人将部分休伦人自圣罗伦斯河向西逐往安大略,少部分在魁北克附近定居,有4个群组组成温达特联盟,但又被易洛魁人摧毁。而少数休伦人在纽约成为大明的殖民地后,主动的接受了大明的教化,在过去的十几年间,那些人被不断的同化,语言上、风俗上早就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他们大都信奉圣教,只有极少数一些人仍然保持着原始的信仰。 作为易洛魁的夙敌,易洛魁人自然关注那些休伦人的命运,一直嘲笑着他们的变化,现这也是他们顺理成章地与英国人组成了同盟的原因,毕竟,明人已经选择了休伦人。 黑熊盯着安仁朴认真的说道。 “休伦人曾经是我们的敌人,可是他们也是一群勇士,但是现在呢?你看看他们变成了什么模样,他们放弃了自己的语言,习俗,他们穿上了你们的衣服,像你们一样,蓄起了头发,他们中的一些人,还和你们一样,穿上了绿色的衣服一起来攻打我们,你现在要我们把孩子送到你们那里,他们会不会和休伦人呆在同一个屋子里,他们会不会成为朋友,然后在他们长大之后,就像那些休伦人一样,拿着你们给他们的武器,过来攻打我们?” 年纪老迈、满面皱纹的黑熊,坐在这间烟雾缭绕的长屋中央,他又缓缓的说道。 “你们和法兰西人、英格兰人都不同,他们来到这里,仅仅只是为了皮毛,还有一些土地,或许他们贪婪,但是绝对比不上你们,你们才是真正的贪婪,你们不仅仅想要夺走我们的土地,还想把我们变成你们,如果我们拒绝的话,你们会怎么做呢?” 反问之后,黑熊用沙哑的声音说道。 “你们会杀死那些拒绝的人,我说的对吗?” 面对黑熊,这位莫哈克部落酋长,同样也是部落联盟的酋长,面对他的问题,安仁朴略点下头,然后说道。 “确实会有这种可能。不过酋长您放心,我这次过来,就是为了避免这种可能,黑熊酋长,或许,我们在很多问题上都存在着分歧,但是,您必须要知道一点,我们从来不曾随意的杀死你们一个人,我们来到这片土地上之后,给这里带来的是文明,征服……也许吧,但是我们的征服是文明的,我们是否随意的杀死你们一个人?从来都没有!” 面对这些部落联盟的酋长,安仁朴又一次强调着大明纽约殖民地与其它国家的不同之处。 “即便是你们的朋友——英国人,他们在过去的多年间不曾一次的主动袭击你们。可是我们却从来都没有这么做,除非你们首先袭击了我们,这谁又能否认呢?即便是现在,我们仍然希望能够与你们进行文明的交往,而文明的交往……仅仅局限于文明人之间,任何抗拒文明进步的人,最终会总会被淘汰的!” 正文 第458章 扎根 (求支持,求月票) 任何抗拒文明进步的人,最终会总会被淘汰的! 当安仁朴在游说着易洛魁联盟的人选择进步的时候,在纽约城外,满是积雪的道路上,穿着一身熊皮大衣的灰狼,不对,应该熊武看着繁华的街道时,内心深处涌起一种莫名的情绪。 作为熊族酋长的儿子,十五年前,他和熊族其它的幸存者一同,投奔了明人,从那时起,他就像父辈们一样,换上了明式的衣裳,开始学起了明人的语言,并且在村子里的社学里,学习着汉字。慢慢的他和明人没有了多少区别。 “我是明人……” 在心里默默的重复着这句话的同时,他想到了父亲,作为酋长的父亲,似乎并不能接受这一切,尽管表面上看起来接受了这一切,可在他的内心里却抗拒着,尽管当年,这是他的选择。 “我们当年投奔他们,原本是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帮手,可是却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在与魔鬼为伍,很多人都说,明人会一如既往地站在休伦人这一边,可是现在,还有休伦人吗?” 父亲的言语又一次在熊武的脑海中浮现出来。 “为什么父亲要抗拒这一切呢?难道现在的生活不比过去好吗?” 熊武自言自语道,然后他又一次抬头看着远处那个飘扬着一面大明国旗的建筑,毅然朝着那里走了过去。对于父亲的“小心思”,他并不怎么在意,毕竟,现在熊部不过只是一个几百多人的小部落罢了,说是部落,其实也就是殖民地的一个村落,受殖民地法律保护的村落。 甚至这也是他来这里的原因——每一个殖民地男丁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平时在家的时候,他们都是民兵,而在男丁成年之后,必须要到殖民地防卫军服役一年,没有任何人可以逃避这个兵役,军队,从来都是殖民地能够立足于这里的根本,没有强大的防卫军,就没有殖民地,没有他们富足的生活。 “熊武?” 在熊进防卫军军营报道的时候,徐力看着面前这个相貌与大家伙明显有所区别的家伙,就诧异的问道。 “熊部的?” 姓熊,这个姓本身就很少见,在这地方,姓熊的人只有一个可能,就是熊部的土人。 “长官见识广,我是本地熊部的。” 熊武笑呵呵的答道。 “哦,我说呢,这个姓不多见,好了,你拿好这张表,去领制服、武器……” 对于土人,徐力并不怎么排斥,毕竟,在过去的多年间,一直都有土人在防卫军中服役,那些土人熟悉地形,正是在他们的引领下,防卫军总能够击败易洛魁人,而且防卫军的官兵基本上都不会土人的语言,大多数时候都是土人兵士充满通译,翻译俘虏的语言。 很快领取了制服、火铳的熊武就来到了营房里,几乎是在他刚进入营房的瞬间,就听有人大声嚷嚷道。 “我保证,这个熊武,肯定是土人……” 背对着他的人那里信誓旦旦对屋子里的弟兄们说道。 “脸上肯定抹着漆,头上也插着羽毛……” 听到那人的描述,熊武就笑着说道。 “不好意思,我的头上没的插着羽毛,脸上也没有末漆,而且,也没有剥过人的头皮,你放心的睡吧,我保证在你睡着的时候,肯定不会剥你的头皮……” 果然,熊武的话立刻让那人回过头来,脸色甚至都变得煞白。 “你……就是熊武?” 李烈打量着眼前的这个青年,尽管他的相貌与大家伙有些区别,但是因为殖民地有很多混血儿的关系,倒也不怎么奇怪。 “对!” “你是土人?” “对!有什么问题吗?” “怎么和别的土人不一样?” 尽管李烈的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可是熊武并不介意这些。他甚至咧着嘴笑道。 “怎么样,你眼里的土人,就一定要像画报上那样吗?我和你一样,从小在社学里读书,读的是圣人书,学的是圣人文章,我在周末的时候,也会去圣殿……” 其实在熊武的身上几乎看不到任何印第安人的痕迹,对于生活在纽约殖民地的土人而言,他们所需要面对的不仅仅是更为发达且强势的华夏文明,同样还有人口众多的明人,经过近二十年持续不断的移民,现在明人已经成为北美人口最多的族群。在东海岸狭长的地带总共生活着二十万明人。而在西海岸生活的明人则更多,据说都已经超过了三十万人。 甚至许多纽约殖民地的学者都认为,现在明人已经是北美广袤的大陆人口最多的族群,相比之下,英国人不过只有十几万,至于新法兰西的人口不过才两万而已。连大明和英国的一个零头都没有。 人口上的优势,让大明可以从容的融合那些休伦人,将他们转化为大明统治北美的助力,尽管他们的人数有限,但通过不断的同化,最终总会融入大明,成为明人的一份子。 不过,对于绝大多数纽约殖民地的人们来说,印第安人从来都是与邪恶划上等号的,毕竟,那些土人并没有给他们带来什么美好的回忆,更多的是与战争、杀戮有关。 “我是不剥头皮的!” 感受到李烈的目光中的抵触,甚至敌意熊武试图用这个玩笑,来缓和关系。 “谁知道你以前有没有干过……” “李烈,瞎说什么呢?咱们都是防卫军的弟兄,别乱说话。” 一旁王威立刻打断的李烈的话,然后对熊武笑道。 “我叫王威,他叫李烈,往后,咱们就是战友了,以后还请多多照顾。” 主动和熊武打招呼的王威,尽管说着李烈,但是眼睛还是忍不住朝着熊武的后腰看去。 “我和你们一样,用火铳,不用斧头。” 熊武的脸上依然带着笑。他知道,许多人因为过去的冲突,对土人有着非常不好的印象,但是他相信,将来战友们一定会接受他,就像熊村附近的村落接受熊村一样。 接受,总需要一个过程,而对于这个过程,熊武充满了信心,因为他看来,他和其它的明人并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他们一时间还不太习惯罢了,其实,很多人都不习惯。 “能习惯就好!” 身为防卫军守备的钱同指着手中的那份名单,指着上面用红笔标注的几十个名字。 “你看,他们的名字和我们并没有什么区别,而且也是穿着我们的军装,和我们一道上战场,去杀敌人,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只要习惯了,也就不觉得他们是外人。” “那样的话,当然是好。不过别忘了,说到底,他们总归还是外人,那怕他们现在起着和我们一样的名字,说着一样的语言,还是没办法改变这一切,他们骨子里野蛮,这一点是无法改变的。” 作为参谋的丁怀林有些不满地说道。 “这些人在我们这里接受训练,和我们的人一样的训练,可许他们现在看似驯服,和我们一样,可是将来万一要是他们站在我们对立面,成为我们的敌人呢?他们熟悉我们的战术,到时候,我们肯定是要吃亏的。” 如果是在殖民地咨议会上,丁怀林的话必定会引起了所有人的共鸣,毕竟,多年来,殖民地与土人的冲突给太多的人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曾经的教训让他们不敢相信土人。即便是在休伦人一直是他们踏实的伙伴的情况下,仍然有很多人不愿意相信土人,更何况,现在还要与敌人——与易洛魁人进行合作,对于那些易洛魁人他们是最清楚不过的了,那些人根本就不可能成为朋友,与易洛魁人之间的战争,随时都有可能爆发。 “哦,你真的这么觉得吗?” 钱同反问道。 “不是我真的这么觉得,而是你不觉得这么做有风险吗?我从来没有反对过将休伦人征召入伍,我反对的是把易洛魁人纳入这个序列,休伦人和易洛魁人不同,他们离开了我们的保护,就会被易洛魁人立即消灭,所以他们只能依靠我们,甚至心甘情愿的被我们打散,散布在我们的定居点中,接受被同化的现实,再有几十年时间,这个世界上就不会再有休伦人,他们会融入我们之中,可是易洛魁人呢?我们根本就控制不了他们。” 丁怀林一边指着窗外,一边有些不满的说道。 “易洛魁人的地盘不在我们的控制中,我们甚至根本就不能对他们产生任何影响,这个时候对他们进行教化,有什么意义呢?没有任何意义,我们把他们的子女接到我们的学校里进行教育,真的可以教育出愿意追随我们的人吗?或许,或许会有一些人追随我们,可是,还会有一些人会反对我们,他们会把在这里学到的一切,应用于反对我们的斗争之中,如果他们来到了我们的军队里,他们学会我们的战术,到时候,我们所要面对的就是一群掌握了先进战术的敌人!” 作为参谋的丁怀林所反对的正是总督对易洛魁人制定的教化政策,这种教化不仅仅包括学校,甚至也包括防卫军,未来防卫军也要吸纳一部分易洛魁人,当然是接受教育之后的易洛魁人,在他看来这就是潜在的危险。 “危险肯定是有的!” 钱同笑着说道。 “可是,这个危险,并不见得什么危险,老伙计,你别忘记了,先进的战术……你觉得的那些土人如果在战场上与我们正面一铳一弹的对面撕杀的话,谁占便宜?是他们吗?我们拥有更先进的火铳、火炮,而他们呢?或许他们可以得到一部分武器,但绝对不能与我们相比,这样的战斗对我们更有利,而不是对他们,那些人确实可以在军队中了解到我们的长处和短处,但是同样,也会有很多人,直接了解到我们的强大,当他们意识到面对的是一个不可逾越的巨人时,他们就会慢慢的认清现实,那些易洛魁人为什么直到现在仍然不愿意臣服与我们,像休伦人一样心甘情愿的被同化,就是因为他们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弱小,坐井观天的他们,根本就不了解这个世界,而现在,我们所需要的就是让他们了解这个世界,让他们知道,臣服我们是最好的选择……” 对于守备这样的解释,于怀林不由皱起了眉头,他不知道要花多长时间,那些土人才会接受文明,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需要时间,很长的时间,而在这个过程中,势必会发生许多冲突。想到这里,他的眼神中亦流露出了几丝忧虑。 “也许吧……” 可是他们真的能认清楚现实吗? 丁怀林想到了女真,想到了白山黑水里的那些女真人,他们当年认识到了大明的强大了吗? 他们同样见识到了大明的强大,但是又有什么意义呢?他们最终,还是举起了反叛的旗帜,试图用野蛮征服文明。 “其实,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 看着丁怀林,钱同压低声音说道。 “现在的易洛魁联盟,虽然是由五个部落组成的联盟,他们看似有着相似的语言,看起来似乎都对我们充满敌意,但是实际上,他们之中也有着一定的分歧,我们需要的是什么呢?通过教化去了解他们,在了解他们的同时,瓦解他们,他们中会有人反抗我们,也会有人选择与我们合作,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就可以推行以夷制夷的策略,当他们之间的冲突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们的力量都会遭受损失,到了那个时候,也许,我们所需要面对的易洛魁联盟,就已经瓦解了,我们可以轻易的解决掉他们,当然,他们中的一些人会向休伦人一样,成为华夏的一份子……” 与西洋人寻思着如何在这片大陆进行殖民并且传播上帝的声音不同,对于钱同以及许多明人而言建立殖民地的目的并不在于扩张,而是华夏文明在这片野蛮的大陆上传播。 “到那时华夏文明也就在这里扎了根!” …… 今天是胜利日,牢记历史,不忘过去!铭记先烈们的牺牲!是先烈们的牺牲支撑起了民族的脊梁! 正文 第459章 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求支持,求月票) 当英王詹姆斯二世被女婿篡位的消息从遥远的欧洲传来的时候,大明已经进入了兴乾二十七年,此时的中都正值正月,厚厚的积雪笼罩着中都,皇城同样也被积雪所笼罩。 尽管室外寒风刺骨,可是得益于暖气的功劳,室内仍然极为暖和。在与皇太子朱和嘉下棋的时候,朱明忠偶尔会皱眉沉思,这些年随着儿子棋艺的提高,他早就不是儿子的对手了,至少在棋盘上。棋盘上面黑白交错,眼见胜负将分了。 “陛下,荷兰国王威廉篡位夺权,领荷兰兵入英国,英国权贵因宗教之别,不惜引狼入室,助其谋权篡位,我大明身为当世大国,理应有所表示,对如此篡位逆徒,应予以谴责,并撤回公使……” 尽管发生的事情远在数万里之外,但是张煌言却仍然义正辞严,神情也是义愤填膺,似乎那篡位者就在身边似的,其实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距离大明太过遥远,和大明根本就是没有任何关系。 听着张煌言的禀报,朱和嘉也拧起眉头,显得有些愤然。只有朱明忠脸色平静,浑然不把英国的事当回事儿。 毕竟,那里太远了。 “然后呢?” 盯着棋盘上的胜负已分的棋局,朱明忠把玩着棋子,心知已经输掉的棋局的他,将棋子放回了盒中,随口问道。 “呃……” 愣了一下,张煌言赶忙答道。 “表明强硬立场后,待局势明朗后,再作进一步判断……” 闻言,朱和域的眉头微锁。 “这不是等于什么都没做嘛,只是得罪人而已,难道这就是外交吗?” 有些不解的他,抬头看着父皇问道。 “父皇,这样做与外交有利吗?” “没有任何益处。” 摇摇头,朱明忠的眼睛依然在棋盘上。 “可是,有时候,却必须要表明这样的立场,毕竟,威廉确实是篡位者,詹姆斯确实是合法的国王,大明身为大国,这个原则性的问题,是需要坚持的,至少需要坚持一下。不过也就是如此了。” 看着儿子,朱明忠缓声说道。 “这样当然没有什么好处,可是有些立场需要坚持,也就是这样吧,其实,那么远的地方发生的事情,和我们是没有关系的,等到中都的指示到达那里的时候,指不定威廉都做稳江山了。所以,咱们也就是说给自己听听而已,至于伦敦那边,驻英公使会相机行事的。” 17世纪末的世界,远还没有像后世那样,进入地球村的时代,尽管火车与电报的出现已经在某种程度上缩小了大明的空间,但也仅仅只是局限于大明,大明之外的世界仍然没有太多的改变。 所以,在外交上根本不需要像后世那样,迅速作出回应,有时候,只需要作些表面上的文章就行了。 “陛下,明日会在报上刊载这个消息,对此事加以谴责……” 父皇与张煌言之间的对话,听得朱和嘉一阵愕然,他没想到张煌言如此正式的禀报这件事后,最后居然这样收场,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父皇,这……这么做合适吗?” “有什么不合适的?本身就只是表明立场而已,至于在欧洲该怎么打交道,还会继续打交道,两边没有妨碍。” 一边说话,朱明忠一边收起了棋子,突然,他的手悬在了半空中,詹姆斯二世、威廉…… 突然,一个名词浮现在他的脑海中——“光荣革命”! 光荣革命! 在欧洲的近代史上,这场革命的地位何等重要,朱明忠又岂不知道,之所以之前没有什么反应,完全是因为,这几十年历史的变化,让他无法再像过去那样“预测未来”了,这也直接导致他忽视了许多事情。光荣革命就是其一。 所谓的“光荣革命”到底是怎么回事? 其实说白了,就是一群贵族因为权力以及宗教问题推翻了合法的国王詹姆士二世,然后请他的女婿威廉出任英国国王,这个外来的和尚为了当上这个国王与议会,其实就是一群既得利益的权贵们签下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反正就一句话——只要你们让我当国王,一切都好谈。最后这个条约成了所谓的《权利宣言》,成了法律,君主的权利受到议会的限制,英国从此建立起了君主立宪制。 至于什么所谓的“光荣”,根本就是扯淡,不过就是分脏的各方面勾结外国人的权贵和篡位者都挺满意的,篡位者得到了王位,权贵得到了权力,所以才冠名以“光荣”。 尽管在心里鄙视着英国佬那种把篡位者打扮解放者,把逆臣打扮成爱国者的做派,但是朱明忠却清楚的知道,“光荣革命”为英国的崛起打下了基础。从此之后,资产阶级与新贵族成为了英国的执政力量,对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推动了英国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使得英国迅速的崛起,成为了称霸世界的日不落帝国。 英国崛起? 开什么玩笑! 看到陛下拿着棋子的手悬于半空中,张煌言心里立即涌起一阵不祥的预感。 “陛下……” 回过神来,原本看似极为平静的朱明忠,神情变得凝重。 “朕仔细考虑了一下,这件事,恐怕没有我们想的那么简单,首先,威廉作为一个外来者,以异国国王出任英国国王,本身就没有任何统治基础,也没有民众的支持,说白了,除了贵族支持他之外,他还有什么?” 看着张煌言的时候,朱明忠的神情已经不见了之前的轻松。 “而那些英格兰的权贵们为什么支持一个外人作国王,无非就是国为他好控制,威廉是荷兰招政,这个所谓的执政本身就是象征性的,他到英国,面对英国王冠的诱惑,势必愿意在很多原则性的问题上作出让步,只要他能够当上国王,我想,他甚至愿意放弃一切,他所放弃的权力,实际上就是英国权贵们所需要的,他们双方会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这样的话……” 摇着头,又一次朱明忠站到了统治者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 “会有很多问题被打破,至少君主的权力以及臣民必须无条件服从等思想都有可能会被打破,短期来看,不会对我们造成任何影响,但是,将来谁知道呢?” 尽管是站在统治者的角度去看待“光荣革命”,但是实际上,朱明忠只是在寻找一个理由,一个阻止英国崛起的理由。 或许他根本就不需要担心英国的崛起,毕竟,大明早就斩断了欧洲各国崛起的可能,可是有些事情确实需要防患于未然。 “陛下……” 看着神情越发凝重的陛下,张煌言试探道。 “英国实为欧洲边陲之地,距离我国委实太过遥远……” 其实张煌言的潜台词就是不适合或者不能出兵。 “你放心,朕并没有出兵的打算。” 摇着头,朱明忠大笑道。 “出兵伦敦,根本就是得不偿失,朕并没有这个打算,但是,朕以为,我们应该用一些办法去帮助詹姆斯回到他的王位上,进而把一些事情消灭于萌芽状态……” 父皇的决定让朱和嘉愕然道。 “父皇,难道我们要干涉英国的内政?” “什么叫干涉内政。” 朱明忠只是摇摇头,说道: “作为一个负责的大国,我们对英国国王的合法地位的维护有着道义和政治责任。” 呃,怎么说着说着,怎么就说起这么几个字了。 把心里的某些异样的想法从脑海中甩去,朱明忠看着儿子了继续说道。 “当然,这种道义上的责任,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派兵,我们可以用其它的方式给予詹姆斯国王以支持,比如我们可以向他和他的支持者提供资金,煽动他们发动起义,推翻威廉那个外来政权,当然,我们还应该在我们的报纸上,对英国权贵勾结外来势力的罪行加以谴责,嗯,朕相信,有了足够的资金上的支持,詹姆斯二世和他的支持者们,一定可以重新夺回国家政权。” 能不能夺回国家政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的反抗会让所谓的“光荣革命”付之东流,而且战争也会让权力朝着威廉的手中集中,掌握了权力之后的他还有可能向英国的权贵们妥协吗? 到时候,自然也就没有所谓的“君主立宪”了。 最后,朱明忠又特意强调道。 “这笔钱的开支应该不大,一两百万应该就足够了……” 吸了一口气,然后朱明忠看着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的张煌言,语重心长的说道。 “一两百万两银子,搅乱一个国家,有比这更划算的买卖吗?” 这可是搅乱一个正在上升期的国家啊! 朱明忠暗自在心里寻思道,在事业的上升期,用这么一点银子,斩断一个国家上升的希望,这笔投资——划算! 还有这种说法?朱和嘉与张煌言都有些发愣。 “你们记住,有些时候,想要在某个国家达成一些目的,并不一定要动刀动枪,还可以借助其它的武器,比如金钱。” 看着仍然不能理解这种作法的儿子,朱明忠继续向他们传授着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先进经验”,这可是经过实际验证过的“先进理论”,操作好了,可是比战争更为有效。 “我们可以用少量的金钱去支持一个国家内部反对力量,策动他们内部的动荡,就像我们在奥斯曼做的那些事情,只需要少量的金钱还有一些落伍的武器,就可以让埃及获得独立,就能让巴尔干陷入动荡,让奥斯曼内部许多问题暴露出来,甚至我们直接派出几镇大军,都不一定能达到这样的效果,而且派兵的话,花钱只会更多。” 想到后世灯塔国的所做所为,朱明忠似乎在某种程度上理解了他们为什么满世界的煽风点火,原因无他,煽风点火,策动内乱是击败对手最简单的选择,也是费效比最好的选择,即便是不能成功,也可以让对手深陷内部问题中,而无力应对外部的挑战。 嗯,这就是帝国主义列强的一惯手腕! 看来大明还需要加强学习! 心底暗自寻思着,朱明忠又说道。 “所以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我们可以在英国尝试一下,也算是进行一场试验嘛!” 试验! 朱和嘉与张煌言两个人无不是一阵愕然,至少在今天之前,他们压根就无法想象“试验”居然可以拿一个国家去进行试验。 而这个试验的代价是什么? 是一个国家陷入内乱,陷入战火,甚至是生灵涂炭。 相比于张煌言的震惊,军旅生涯带来的影响,让朱和嘉迅速接受了这个“试验”,毕竟,在他看来,这同样是费效比极高的选择。但这并不代表他的心里没有疑问。 “父皇,如果有些国家的内部并没有反对派呢?那又该如何是好?毕竟,不是每个国家都会像英国一样,有一个国王被篡位者推翻。” “怎么可能会没有呢?” 摇着头,朱明忠笑道。 “有白就有黑,有支持者就有反对者,只是反对者的力量是强大还是薄弱的区别罢了,况且,即便是没有反对者,也可以制造反对者。” “制造反对者?这还能制造吗?” “怎么不能制造呢?最简单的办法,就像现在的英国,只要反对威廉就可以拿到银子,你猜会不会有人站出来反对他?我敢保证,即便是新教徒也会站出来反对他,毕竟,谁都不觉得银子扎手。” 呃……还有这种操作? 无论是朱和嘉或是张煌言,显然都无法接受,可以这么去做事,但是他们同样也相信,确实可以这么干,银子有时候确实是万能的。 看着愕然不知做何反应的朱和嘉与张煌言,朱明忠微微一笑,随意的笑说道。 “好了,这件事,就这么定了,朝廷这边想办法解决银子的就行了,至于其它,就让伦敦那边去操作就行了,就是远方的一小国而已,没必要废那么多心思,毕竟,这个世界如此之辽阔,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啊!” 正文 第460章 征途(求支持,求月票) 上午九时许,一辆马车停在了崇明伯府。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青年敲响了伯府的大门,伯府的门房开开门后,看着门外站着的人,余光又投向他身后的马车,脸上自然而然的露出了傲色。 马车是马车行的出租马车,显然来者是一个连马车都用不起的普通人。 不过既便如此,门房还是挤出了笑容。 “有什么事吗?” “在下前来拜见崇明伯,这是在下的名贴。” 接过来客的名贴,原本满面傲色的门房看清名贴后,脸色微微一变。 名贴上印有一个徽章。 圆形的星球,仅仅只刻有经纬度,并没有标出大海与陆地,一条飘带绕过星球,飘带上刻着十个字。 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这句话到底是从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传出,没有任何明确的文字资料,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是从皇宫中,从陛下的口中道出的“口喻”。也正因如此,这简单的十个字,就成为了皇家地理学会信条。 而这个徽章,正是皇家地理学会的徽章。 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使用这个徽章,只有皇家地理学会的成员才能在名片上印上徽章,也正因如此,名贴上的徽章本身就意味着身份,对于勋贵家的门房来说,他们当然知道,这个徽章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来客是皇家地理学会的成员。 二十年多年来,在皇家地理学会的支持下,大明的探险家们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探险,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主要是探险和测绘制图。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大明的地理学术也呈现出突飞猛进的发展,在实际需要的鼓动下,各个书院都极为重视发展地理教育。 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皇家地理学会的资助下,大明进入属于自己的“地理大发现”的时代,尽管比欧洲人更晚一些,但是凭借着众多的人口以及财力的支持,最晚进入殖民时代的大明,已经拥有了这个时代最为广阔的殖民地以及海外领地。 不过众所周知,大明并没有停止自己的脚步。但是任何探险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多年来,皇家地理学会的探险除了依靠皇家的资助之外,来自民间的资助同样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而几乎每一个探险家,在计划得到皇家地理学会的批准之后,往往都会再去争取来自民间的资助,对于张玉川而言,同样也是如此。平常人想要敲开崇明伯府的大门并不容易,不过凭着一张带有皇家地理学会徽章的名贴,尽管张玉川并没有任何名气,可仍然进了崇明伯府,见到了崇明伯甘辉。 “甘爵爷,您看……” 在简单的客套之后,张玉川在地上展开了他携带的一份地图,这是一份世界地图。 其实,从张玉川进入府中,甘辉就对他携带的那个高达六尺的纸筒有些好奇,这会对于他为什么带来这张一大幅地图,同样也是充满了疑问。 “这是……” 这是兴乾二十五年的世界地图,从这份地图上可清楚的看到大明在世界范围内所拥有的土地,那些用红色标示出来的土地,清楚且直观的向世人展示着天朝的在全球范围内的霸权。 日月昭昭,永耀大明! 而在大明的领土上,太阳永远不会落下。 “只是一份地图!” 走到地图上,张玉川随意的说道,然后他指着地上的地图,对甘辉,这位崇明伯说道。 “爵爷,您看这里是天朝,这里欧洲,中间的这块……可以直接忽视他们,欧洲人称欧洲是“旧大陆”,其实,我们这里同样也是“旧大陆”,无论是非洲或者南洋,都是早就发现的,相对于“旧大陆”,“新大陆”就是美洲、是新夏,这些都是航海家们在大海上发现的,无论是对于我们还是欧洲人,新大陆都意味着未来……” 作为一名探险家的张玉川很清楚,对于像甘辉这样的勋贵而言,他们或许拥有外人难以想象的财富,但是他们也仅仅只是拥有财富而已,他们确实拥有权力,可是除了权力以及财富,他们更渴望名声,为什么勋贵乐意资助探险事业,正是因为海外的探险可以为他们带来名声,甚至十几年前,万礼还曾资助过探险家进入西藏,同样也给他带来了名声。 名声! 这些勋贵们希望通过资助这些探险活动获得名声,当然在名声之外,他们还有可能获得财富,新航线、新商路的开辟,都会给他们带来财富。这正是张玉川这样的探险家会向这些勋贵寻求资助的原因。 但是,必须要让这些勋贵看到足够的好处。名声、财富,两者至少要有一样。否则这些勋贵们绝对不会把他们银子拿出来。 向甘辉解释着地理大发现给欧洲人带来的财富、名声之后,张玉川走到了地图的中间,他站在那片广阔的大洋上说道。 “爵爷,您看我站在什么地方?” “太平洋!” 甘辉咧嘴笑道。 “你小子可知道,本伯当年也是随国姓爷出过海的,又岂不知道太平洋。” 何止是知道,甘家就有自的航运公司,在太平洋航线上航行,甘辉甚至可以直接在地图上标出“黑潮航线”。 “爵爷见多识广,在下又岂不知道,只是爵爷可曾好奇过,为何如此浩瀚的大洋之中,却没有大陆,甚至没有什么岛屿?即便是有,也仅只是南方有些许环礁小岛,爵爷不觉得奇怪吗?” 迎着甘辉的笑容,张玉川反问道。 “这……” 盯着地图上那片浩瀚的大洋,甘辉陷入了沉思中,他的眉头紧皱着,片刻后,他把目光投向大西洋,然后说道。 “大西洋中也没有什么岛屿啊,大洋之中的岛屿总不能像南洋那样,一个挨着一个,要不然还是什么大洋。” “道理确实是这个道理,只是爵爷,在下以为,以太洋的浩瀚其中必定有岛屿的存在,也许就在大洋中央的某个地方,就有一片大陆或者是一座大岛,谁知道,至少在概率上,存在着这种可能。” “概率?” 甘辉反问道。 “什么样的概率?难道这就是你要进行这次航行的原因?” 尽管对于资助探险甘辉从不曾小气过,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会随随便便的拿出银子来,至少现在他不会这么做。 “如果有这样的概率,为什么我们每年都有那么多商船往返于太平洋,却从来没有发现过岛屿的存在?从来没有过!” 因为自家就有航运公司的关系,所以甘辉非常清楚在太平洋的航行中,似乎从没有惊喜发生过,尽管他很清楚在大洋中央发现一座岛屿,对于太平洋航线的航行意味着什么,但是,很多人甚至早就放弃了希望。 “甚至于,船长们从来就没有发现过在大洋深处有陆地存在的迹象。” 尽管大明通过《航海天文历》可以准确的在海上进行定位,但是许多传统的航海知识并没有被抛弃,至少在岛屿或者陆地的发现中,那些迹象就是最根本的依据,如果没有海鸟、飘浮物等迹象作为证明,哥伦布根本就不可能抵达美洲, “没有,并不代表没有。” 张玉川指着地图说道。 “我们在太平洋上没有惊喜,一个最简单的原因就是因为我们所有的航行,都是在黑潮航线上,从来没有脱离过那里,这也就是说,从这里到这里……” 在地图上用脚步划出一个巨大的范围,张玉川有些激动的说道。 “这么庞大的地方都是一片未知的领域,在这片庞大的海域中存在着什么?我们根本就是一无所知,谁敢说这里就没有陆地呢?我发誓,这里肯定有陆地的存在!” 将目光投向甘辉,张玉川激动道。 “他们就静静的在那里等待着我们,等待着我们去发现他们,爵爷,或许,对于你来说,在过去的这么多年里,您曾资助过无数次探险,但是我敢保证,除了新夏的发现,除了太平洋航行的开辟之外,再也没有任何一次航行能够与此相比!” 面对神情激动的张玉川,甘辉并没有说话,他只是默默的盯着地图,地图非常大,便是更为辽阔的却是太平洋,在太平洋那片未知的海域中,到底存在着什么? 真的有陆地吗? 有海的地方就有陆地。 “有可能,只是一座或者几座小岛而已。” 甘辉用他那充满闽南口音的官话说道。 “有几座小岛总比没有好,如果岛上可以住人,有淡水的话,它们就可以成为未来太平洋航线中的中转站,您说对不对?爵爷,这样的一个中转站,同样可以给您带来丰厚的回报。” 尽管任谁都知道,张玉川这些话不过只是一种搪塞,但是甘辉却不得不承认,那怕就是这个搪塞,也是令人心动的。对于他来说,他所需要的是什么?并不是什么中转站,他所需要的是发现太平洋中央的岛屿,那些岛屿对大明的意义非常重大,将会改变太平洋航线的历史。 “你应该知道这件事的风险吧!” 甘辉指着地图上那片巨大的空白,他突然意识到,这份地图并不是完美的,他没有将太平洋中航线之外的位置留白,仅仅只是标上了“未知海域”。这片“未知海域”里有什么?没有人知道,难道就没有人好奇过吗?对于这样的蓝色不会有任何人好奇,如果留出一片空白的话,也许会激起很多人的好奇心,也许,早就有探险队向在那片“未知海域”进军了。 如果那样的话,又岂会轮到到自己? “我知道要面对的是什么!” 张伯川点点头,脸上没有丝毫的惧色,站在那片“未知海域”上,他只是那么笑着。 “这么大的地区,要航行多长时间,谁都没有个准数,而且会碰到什么样的风险,也没有准数,更何况,中间还有赤道无风带,有太多的问题需要去面对,也许你费尽千辛万苦,最后也是一无所得,甚至就连你自己的性命,都会丢掉……” 提及这些风险和可能的时候,甘辉的眼睛一直盯着张玉川,他想从这个年青人眼睛中看到畏惧,但是他看到的只有平静,甚至没有了之前的激动。 也许,他能成功! 多年的征战,让甘辉看人很准,他相信眼前的这个人绝对不会退缩,这是成功的前提。 “风险,什么事情都有风险,那怕就是在家里呆着,躺在床上,同样也有风险,我不知道自己平淡的度过这一生,爵爷……” 冲着甘辉咧嘴笑着,张玉川走到地图上的一个位置,然后说道。 “我十三岁上船成为见习水手,十九岁成为大副,二十一岁成为船长,二十五岁加入皇家地理学会,今天我三十二岁,也许……谁知道呢?在大海上,有太多的可能,就是在陆地的探险上,也有太多的可能,风险,任何事情都有它的风险,既然选择了他,就需要面对它,接受所面对的一切!” 对于张玉川的这个回答,甘辉点了点头,他认真的打量着眼前的这个人,片刻之后,他才笑着说道。 “好了,我可以成为你这次探险的资助者,你需要船的话,我可以给你最好的船,给你最好的水手,而且还会给你不少于可以航行两年的经费,怎么样,这可以满足你的需要吗?” 两年! 在张玉川还在那里惊讶着崇明伯的慷慨时,只见甘辉走到地图上,他走到那片标注着“未知海域”的地方,然后对张玉川说道。 “只要你能把这片海域给摸个清楚,别说是两年的航行,就是三年、五年都可以,甚至十年,二十年,只要你能坚持下去,我就可以不断的资助你!怎么样!” 盯着张玉川,甘辉用认真而严肃的语气说道。 “你愿意与本伯一起把这片未知的海域给大明摸个清清楚楚吗?” 正文 新书发布,跪求支持!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今天发布了,跪求推荐,求收藏,求打赏。谢谢大家多年以来对无语的支持与厚爱,希望大家能继续支持无语,支持无语的新书。谢谢大家 《回到明朝开工厂》 一个不一样的故事…… 此子大奸似忠,若任其入朝,必定为我之患…… 他是朕的结拜兄长,朕不信他,难道信你不成? 明寇者,施奕文也。此寇毁我基业,灭我国邦,奴我士族,当应天诛! 奴才冤枉啊!奴才对大明是赤胆忠心,从无二心…… 既然你如此忠心,那就进宫伺候皇上吧! 听着“蚕室”里的惨叫,施奕文心想:其实,我真的只是想当开个工厂,做点生意,挣点小钱钱而已…… —————————— 书友群:150536833 正文 第461章 太平洋(新书发布求支持) 在郁洲岛上有一座山,名叫云台山,据就当年齐天大圣的花果山就在云台山上。 至于这座山到底是不是当年齐天大圣据山为王的花果山,神话故事自然是难以考证的。但是对于许多人来说,这座山与海的交界处,却有着极为特殊的意义。 至少对于船员的家人来说,就是如此。 云台山的东面面朝大海,下面就是悬崖绝壁,山顶上有一座灯塔,因为海州是大明中部最重要的海港,甚至也是最大的海港,所以往来于这里的水手们,看到这个灯塔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已经平安到家了。 同样的,在灯塔附近,总会有一些女人站在那里,她们就那样凝视着大海,等待着亲人的归来。 兴乾二十七年二月的上午,海上浪涛汹涌,寒风刺骨。 天气阴沉沉的,山上还有许多积雪,可即便是如此,依然有一个穿着厚呢大衣的女子的来到了这里,她的手拉着身旁的小孩,两人就是那么步履坚难的来到了山上。 终于,她们来到了山顶上,从灯塔的位置向着远方眺望,映入眼帘的却是一片繁忙景象。在山的另一边的海湾之中,泊停着数以百计的船只,海岸边的一家造船厂内,烟囱喷吐着烟雾,造船台上耸立着几艘船的骨架。 不过,对于这一切,女子似乎并没有任何兴致,她只是站在那里,凝视着大海,凝视着远方。 旁边的小女孩看着大海,她的脸蛋被冻的红红的,只听她用娇脆的声音问道。 “娘,爹什么时候才会回来……” 小女孩没有注意到,她的发问,让妇人的目中涌出了泪水,但是她只是默默的站在那里。 海上吹来的狂风吹动着她的衣服,尽管她外面穿着呢绒大衣,可是裙摆仍然被吹动着,人就那样站在那,木然不动的站着,只管向大海望去,此时的她,似乎就像是一尊海事遇难者的纪念碑似的…… 小女孩见娘没有理自己,又说道。 “娘,爹说等我上学了,他就会回来的……” 女儿的话,让女子蓦地站住,两眼直盯着大海,片刻后,才缓声说道。 “小媛,你爹他会回来的,一定会回来的……” 她有意停顿一下。 “因为他答应过娘,他一定会回来的……”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自己都不太相信这一切,毕竟,已经过去了五年,在过去的五年间,她只收到了几封信,五年前,她的相公率领着两艘船离开了海州,去大海上寻找新的陆地,从那之后就一去不返。最后一次得到他的消息,还是去年收到的一袋信,足足有几十封,那是他从新夏寄回来的信,是他在船上的写的信,然后就没了他的消息,每一次都是如此,一但出海,就失去了音信,生死,无从得知。 为什么一定要去大海上呢? 注视着大海,妇人理解不了相公的举动。 其实相比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张玉川的生活无疑是一帆风顺的,他在少年的时候,就已经找到了适合自己的职业,作为水手在大海上航行,并且他很快就成为舵手,在海上漂泊的那些日子里,他不懈努力,刻苦自学,很快就掌握了航海学、几何 学、天文学、地理学等方面的丰富知识,他不仅成为了出色的舵手,而且还成为了船长。其实他完全可以作为船长,在固定的航线上航行,在那个职业上,他可以获得足够的金钱以及与之相匹配的地位。 可是后来,他却选择了另一条路——他要成为一个探险家,他放弃了作为船长带来的财富,而是选择了另一条充满风险的道路,尽管那条道路并不能给他带来什么财富。 作为女人的她,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的支持,当相公远航探险的时候,她会一心扑在抚养儿女上,即使是相公并不在家,她也会对儿子们严格要求,以期待着让他们能够成长成才。 当所有的这一切都压在她的身上时,在倍觉疲惫的同时,更多的是对相公的思念,想着已经足足一年半没有得到相公的消息,在思念之余,更多的却是对相公安危的担心。 她注视着大海,泪水又一次滑落了下来…… 但是凝视着大海的双眸中散发出的却是极为坚定的目光,她相信,相公一定活着,现在就在大海的某一个角落上航行着,正在寻找着他梦寐以求的陆地。 …… 对于身处大洋深处的张玉川而言,即便是他并不知道妻子对他的思念,但是他的心里仍然有着对家人的思念,尤其是到了深夜时,他更是会在梦中梦到家人,梦到从未曾谋面的小女儿。 可即便是如此,已经在大海上航行了一年半的张玉川,仍然没有返航的念头。 在太平洋的腹地一定存在着大岛! 在过去的五年间,一直于太平洋中部航行的他,成功的找到了几座小岛,尤其是这次航行中,更多是发现多座有土人生存的小岛,尽管几座小岛的发现,让他欢喜不已,但是,这些小岛并不是他此行的目的。 毕竟那些小岛不是面积太小,就是不适合兴建港口,当然更重要的那是,那些岛屿都不在太平洋航线上,根本就不适合作为航线中的补给点。 在大海上的航行,绝大多数时候,都是极为无聊且乏味的。尤其是对于这些已经在大海上航行了一年半的人们来说,无论是船长亦或是船上的水手们,意志都已经到了极限,尽管在过去的几个月中,他们也曾在几座小岛上短暂的休整过,但是,对他们而言,所有人的心里都渴望着返航。对于船员们的情绪变化,张玉川当然非常清楚。 “这次航行结束后,我们就返航!” 为了安抚军心,张玉川对水手们如此许诺道,尽管他知道,这样的返航,自己不会成为英雄,但他很清楚,长期的海上航行,足以让水手们做出错误的决定,船长或许拥有绝对的权威,但是,权威并不足以平息水手们的暴动,一但暴动发生,水手们会沦为海盗,至于船长……会被丢进大海。 “看来,真的没有希望了……” 整整一夜,张玉川都在对家人的思念以及航行即将结束的遗憾中挣扎着,当然还有就是对崇明伯的愧疚中,毕竟,在过去的五年中,是崇明伯的资助支持着他的航行,可是,他又发现了什么呢? “难道太平洋的中部,真的没有大岛吗?” 从布满冰山的北方极地再到南方,他的航行几乎踏遍了整个太平洋,可却没有任何发现,现在,在内心的深处,张玉川甚至都已经决定要去接受现实了——失败的现实。 兴乾二十七年二月初三的黎明,当太阳还没有从海平线上跳出来的时候,和往常一样,刚刚起床的张伯川,就站到了船艉的艉楼上,他的眼睛盯着大海,浩瀚的大海平静非常,又是一个无风无浪的好日子。 “船长,我们什么时候回家?” 又一次,面对舵手的发问,感受着甲板上水手们投来的目光中对因家的渴望,张伯川咧嘴笑道。 “就今天吧……”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心里不禁发出一声长叹。听着水手们的欢呼声,他整个人的心头都被愁绪所笼罩着。 有些事情总需要去面对。 就像失败…… 哎……就在张玉川的心底发出一声长叹的时候,突然,桅杆顶部的了望手却指着南方大声喊道。 “快看,那边有陆地!” 陆地! 原本正欢呼着的水手们无不是一愣,至于张玉川同样也愣了愣,他立即拿起单筒望远镜,朝着发现陆地的方向望去,尽管距离非常远,而且极为模糊,但是他仍然清楚的看到了一个由5个岛屿所组成的一片陆地。 “是新发现的岛屿!” 张玉川下意识的喊道。 “船长,也许这就是我们所要寻找的陆地……” 原本还在那里为回家欢呼着的水手们,神情变得有些复杂,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有些失望,因为他们知道,发现陆地也许意味着回家的日程会被推迟。 “弟兄们,都怎么了?” 注意到水手们的表情,刚刚测量了纬度的张玉川笑着说道。 “你们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这是在北纬20度线附近,这也是这附近内第一次发现的陆地!如果我们带着这个发现回到大明,肯定会成功英雄!所有人眼中的英雄!” 鼓励着水手们的时候,张玉川又说道。 “因为我们这次航行是由崇明伯资助的,根据《大明航海法》赋予我的权力,为了表示对崇明伯的敬意,现在我宣布——这几岛为“崇明群岛”!” 尽管在长江口就有一座“崇明岛”,但是为了向崇明伯致以敬意,身为船长的张玉川在船上就迫不急待地将这个群岛命名为“崇明群岛”。 而张玉川并不知道,这是个群岛在大明皇家的秘密地图中被称之为“夏威夷群岛”,至于崇明群岛则是其中部的岛群,包括瓦胡岛。 只不过,对于外界而言,他们并不知道那份秘密地图中标注的信息,实际上作为皇帝的朱明忠,也曾在是否展示地图的问题上纠结良久,最终是因为大明的民间和官员对于海洋探险的热情,让他做出了保密的选择。 毕竟,未知的领域总能激起人们探索的渴望,每年海军以及民间派出了数百艘探险船,总能给他带来一些惊喜,将“夏威夷群岛”的秘密告诉外界,反而不利于鼓励人们从事海上探险事业的热情。 张玉川当然不知道皇帝的良苦用心,沉浸于发现新岛屿中的他,下令船队以顺时针方向绕着岛屿进行航行,和过去一样,谨慎的环岛航行之后,再派人登陆。而围绕着岛屿航行的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出现,在岛屿上引起了轰动。 “是神!是神来了!” 对于正在举行罗诺神祭祀仪式的祭司来说,当两艘大船就那样唐突的闯进他们的视线中的时候,土著祭司几乎下意识的把这个船队都被认为来自另一个神灵的世界,而大海上正在航行的巨大的船只则是移动的神庙。 “你们看,他的方向和神来的方向是一致的!” 祭司看到神的“宫殿”航行的方向与传说一致时,他更是坚信了那一定是神的宫殿。 祭司的话语,让岛上的土人立即陷入从未曾有过的激动之中,国王阿美约更是激动不已的命令人们去迎接罗诺神的到来。 数以百计的独木舟朝着大海驶来了,那些赤裸着身体的土人,激动的划着船,他携带着岛上盛产的水果等物资,以便向神进贡。 “土人!” 看着上千个土人划动着大量的独木舟朝着船队驶来,张玉川立即命令水手们作好作战准备。 火铳、火炮都瞄准了那些土人。 “船长,这些土人似乎和波利尼西亚人有些相似。” 大副指着那些纹身的土人,对船长说道,发现新夏之后,无论是他们亦或是之前的探险队,都在新夏东北方海域发现了许多生活着土人的岛屿,那些岛屿上生活着语言相似,但却彼此之间大都没有任何联系的波利尼西亚人。 “他们来了……” 看着越来越的土人,张玉川的心情显得有些兴奋,在他和水手们打量着土人的时候,土人同样目不转睛地注视他们,注视着船上的着每一件东西,他们从不曾想到,船可以这么大。 “这一定是神的宫殿!” 土人们用敬畏的眼神打量着船上的“神”。 显然,他们从未见过外人,也不认识任何一件天朝人使用的东西。所有的一切,对于他们而言都是新鲜且神秘的,甚至就连那些水手们穿着的衣服,在这些土人的眼中,也是神的装扮。 就在他们互相帮助打量着的,张玉川从这些土人的举动中感受到他们的善意,尤其是他的语言,似乎能听得懂。 “他们说的语言,和波利尼西亚人也有些相似……好像……他们把我们当成了神!” 正文 第462章 入乡随俗(新书发布,求支持) 所谓的神,往往不过只是人们在蒙昧时代对自然万物无法理解时,加以臆想、猜测出来的结果。打雷时的雷公、闪电的电母以及火神等等,诸如此类万物,大抵上都是人们对自然的无知所造成。 而蒙昧时代之后,所谓的“神”往往是欺骗性,其传播者往往都是居心叵测。对于这一点,在华夏文明的历史上一直都有着清楚的认识,历史上无数次灭佛就是明证。至于什么“逢神拜神、逢佛拜佛。”在某种程度上,同样也是华夏对于宗教的态度,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顶多只是敬重,仅此而已。其实,在一定程度上,这种“敬重”的根本是文明的发达,越是发达的文明,越能理性的看待那些问题。其实,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华夏文明相比西方文明的领先。 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在与西方发生接触之后,天朝的人们最难以理解的恐怕就是他们对于宗教的虔诚,无论是基督教或是新月,都是他们所能不理解的。也正因如此,许多刚刚来到埃及的天朝人,根本就无法理解这里的所发生的一切。 在狂热的喊声中,寺院被人们夷为了平地。在废墟之中,几十具尸体,清楚的表明着,狂热的背后存在着极为血腥的一幕,但是这一切,显然无法阻止那些狂热的人们。 对于眼前的这一幕,在前往开罗的路上,顾度平已经见到了太多,从苏伊士到开罗,一路上,到处都可以看到这样惨状,他能做的仅仅只是把这一切纪录在书本上。 “今年年初,埃及国王就的下令将城内所有的清真寺都改为科普特教堂,所有的非科普特教徒都被勒令改宗,凡是不愿意改宗者,不是被驱逐就是被杀害……据说在很多地方,都爆发了冲突,整个埃及,都是这样!” 提及埃及发生的一切,前来迎接顾度平的李安脸上并没有丝毫的义愤,作为国王的家臣,他非常清楚,这一切不仅仅是迫于主教们的压力,同样也是为了埃及的未来,为了国王的统治,毕竟国王是科普特人的国王,这注定了他不需要把埃及镜内的非科普特人遭遇当回事儿。 “这是可以理解的,将来,在君士坦丁堡,也许会进行的更加激烈。” 顾度平淡淡地说着。尽管他是天朝人,但他却是拜占廷帝国皇帝的特使,他或许不能够理解这一切,但是他却清楚的知道,什么是“入乡随俗”。 “这是必须的,或许,在我们看来,这似乎并不是什么问题,但是你不知道,在这里以及整个欧洲,在这些问题上的固执,是我们难以想象的,王上想要坐稳王位,就必须要入乡随俗,必须按照他们的游戏规则进行游戏,否则就会被推翻……” 李安自然而然的提到了远在数千里外相隔重洋的英国所发生的事情,或许,也正是因为英国国王的统治被推翻,才让国王下定决心,在主教们的强烈要求下,在整个埃及境内,推行严厉的措施,强迫他人改信科普特教。 “推翻,你说的是像英王詹姆斯二世一样?被他们自己人推翻了?” 顾度平反问道。 “对,英王是天主教徒,所以被新教徒推翻了,他所依赖的军队,甚至还是他一手创建的军队,根本就是一铳未放,就临阵倒戈了,这样的事情,不能不引起大王的警惕,在埃及,科普特与非科普特之间的冲突与矛盾,看似与英国有所区别,可实质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如果王上继续保护非科普特人,只是通过加派劳役、加征税收之类相对温和的办法迫使他们改宗,科普特人肯定不会满意,两选一……王上并没有什么其它的选择!” 没有其它的选择! 即便是身为国王,也有他们的无奈,更何况,这个国王的相貌等等与当地人又是截然不同的,尽管国王已经受洗改宗科普特教会,可这又怎么样呢?如果他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民众最后仍然会抛弃他。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顾度平长叹了口气,然后他的眉头微微一挑,沉声说道。 “不过,如果他们敢像英国人那样大逆不道的话,那么,大明是绝对不会坐视不管的。” 大明是绝对不会坐视不管的! 尽管名义上是拜占廷帝国的大臣,但是在内心深处,顾度平仍然认为自己是大明人,这或许是每一个大王幕臣内心中最真实的想法,他们的内心深处,永远都抛弃不了对大明的情感,以至于在很多时候,有意无意的都会表现出这样的念头。 “哎,老兄,道理虽然是这样的道理,但是却不能这么说……” 尽管明知道身边的那些科普特士兵,根本听不懂自己的话语,但是李安还是刻意压低声音说道。 “至少不能冠冕堂皇的这么说,毕竟,对于他们来说,在他们看来,他们的国王那怕是外人,既然成为了他们的国王,就必须是他们的人,就要和过去划上句号,就像荷兰执政威廉一样,他和荷兰之间就断绝了联系,甚至他当初带到英国的荷兰军队,很快也会回到荷兰,最后,威廉是威廉,荷兰是荷兰,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他们希望国上最好,也是如此……” 尽管知道这个看法可以说是“天真至极”,但是谁都知道,这是事实,毕竟,对于那些人来说,他们在接受一个外国人作为自己的国王的同时,却又希望国王能够与过去一切两断。 “人啊,总是如此的天真!他们在接受一个外国人作为国王的同时,就必须要面对随后可能发生的一切。” 摇头轻叹着,顾度平不禁想到了他的王上,或许现在王上还没有戴上拜占廷帝国的皇冠,但可以肯定的是,有一天他一定会戴上那顶皇冠,到那时,拜占廷人是不是也会提出同样的要求? 在这个想法浮现出来的时候,他却又摇头自嘲道。 现在的土耳其,还有多少拜占廷人……或者说罗马人,想到拜占廷帝国的另一个称呼,顾度平却又想到另一个可能——埃及人愿意帮助罗马帝国恢复他们的统治吗? “这不可能!” 没有任何疑问,亚历山大就大声反对道。 “尊贵的陛下,对于埃及而言,目前最重要的事情是让异教徒皈依科普特教会,这才是最重要的,而不是去帮助一个什么罗马的皇帝,恢复他在罗马的统治,我的上帝,击败土耳其人,夺回伊斯坦布尔,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务!” 对于科普特人来说,拜占廷人就是罗马人,拜占廷就是罗马,至于拜占廷帝国就是罗马帝国,罗马帝国在千年前,也曾给他们有过不好的记忆,不过这些记忆早已经消失于历史之中,毕竟在阿拉伯人入侵后,入侵前的历史被称为“蒙昧时期”,那个时期的人们是“愚昧的”,“罪恶的”,但是众所周知,埃及所有的水利设施都是所谓的“蒙昧时期”留下来的,而在此之后,曾经养育千百万人的水利设施毁坏了,许多土地因为失去灌溉而日益荒芜。 而对于科普特人而言,他们或许能够记住历史的辉煌,但是对于罗马帝国统治时期,这里发生的事情却是陌生的,当然,他们也没有兴趣,对于科普特人而言,他们最关心的还是异教徒的皈依,他们更为关心的是自己家的事情,至于罗马人的事情,那是罗马人的事情。 “是的,陛下,埃及不需要招惹土耳其人,如果罗马的皇帝想经重新夺回他的国家,那么,他可以到罗马去寻求教皇的帮助,他为什么要来找我们呢?” 既便是一直以来,都是国王的心腹存的安帕利,在面对“罗马人”的求助时,仍然表现出了强烈的反对,他或许支持国王,但并不意味着愿意拿埃及去冒险, “是啊,陛下,我们能够理解您想要帮助自己兄弟的想法,但是,陛下,您更应该站在埃及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毕竟,您现在是埃及的国王……” 面对大臣们的反对,朱和墨淡淡地说着。 “既然如此,那此事就此搁置吧!” 看似平静的他,实际上,内心深入压抑着浓浓的不满,甚至可以说是恼火,他知道那些人的潜台词是什么,如果可以的话,他们也许会说“你是埃及的国王,不再是大明的皇子,没有必要帮助你的兄弟”。 即使是本王想要帮助自家的兄弟又怎么样?况且,难道你们一个个的就没有意识到,对于埃及而言这同样也是一个极为难得的机会吗? 随后,朱和墨的眼睛在众臣的身上打量着,然后说道。 “可是,你们不要忘记一点,对于埃及而言,或许去帮助罗马人看起来是一个非常荒诞的事情,但是你们不要忘了,支持他们的并不仅仅只有埃及,还有天朝……” 盯着那些大臣,朱和墨刻意加重了“天朝”两字,与其它的话语都是科普特语不同“天朝”的发音,就是大明官话的发音。 在他提到“天朝”的时候,几乎所有人的神情都是微微一愣,自从埃及获得独立以来,对于天朝他们越来越了解,同样也深知天朝的强大,他们当然知道,天朝的支持意味着什么,如果天朝决心支持罗马皇帝,当然这是肯定的,毕竟罗马皇帝继承人的丈夫是天朝的亲王,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与他们的国王一样,天朝是不会放弃对亲王们的支持的。 这甚至也是他们主动邀请大明的皇子作为皇帝的原因……可是,这种支持又会达到什么程度?他们很难想象,天朝会派出他的军队帮助他们的皇子打下一个国家,即便是当年埃及的独立,天朝也没有派出他们的军队,只是国王的近卫军以及天朝雇佣兵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如果没有天朝的直接支持,谁能击败土耳其人? 对于这些知晓自身力量的大臣们而言,他们并不愿意冒险,并不愿意冒着得罪土耳其人的风险,参与到这件风险极大的事情之中。毕竟,在他们看来,现在的环境,无疑是最为安全的,运河区的割让,让埃及不需要再去考虑来自土耳其或者阿拉伯的入侵,至于海上的威胁同样也不需要考虑,毕竟,天朝有舰队驻扎在地中海。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还要冒险去得罪土耳其人,主动的去激怒他们呢? “陛下,天朝的支持或许可以帮助罗马人,但是现在的埃及内部有着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所以还请陛下三思……” 三思! 面对这群极为短视的大臣,朱和墨的心底涌起一阵浓浓的无力感,他知道,即便是现在自己拿出耶路撒冷,恐怕也无法说服这些人。 “他们没有同意?” 在朱和墨回到后宫的时候,王后玛丽亚一见他的面色很难看,就明白了结果。 “在他们所有人看来,什么都没有让异教徒皈依更重要的事情,当然,归根到底是因为他们害怕土耳其人的报复,害怕激怒土耳其人!” 面对着王后,尽管两人是政治联姻,但自从结婚以来,王后一直都全力支持着他,在绝大多数时候,王后都是朱和墨最信任的人,想到之前的遭遇,他忍不住抱怨道。 “他们根本就不知道,那怕是我们置身之外,战争爆发之后,土耳其人都不可能因为我们没有参与其中,而对我们心怀仁慈,对于埃及而言,唯一的选择就是倾尽全力支持罗马,支持他们夺回自己的国家……” 面对神情中依然恼怒不已的丈夫,玛丽娅笑着说道。 “需要我做些什么吗?” 玛丽亚的语气非常认真,她的家族对于朝中的大臣有着超出想象的影响力,这也是当初她会成为王后的原因。 “也许,我可能说服父亲,让他……” 摇了摇头,朱和墨拒绝道。 “不,玛丽亚,现在还不到时候,他们必须要自己知道,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正文 第463章 (新书发布,求支持) 清晨,尼罗河上太阳初升,在和熙的阳光将远处的堤岸,河上的帆船都罩上一层薄薄的金色,波光粼粼的河面上倒映着缥缈的帆影,尼罗河在清晨时分给世人献上了一幅最美的画卷。 对于埃及人而言,尼罗河是他们的生命之河,每年7月尼罗河的洪水开始泛滥,到9月和10月的时候才退去,埃及人把这称为“泛滥季”。泛滥季的时候,洪水会漫过尼罗河两岸土壤,水位会大大高涨,把高处洼地灌满了水。待洪水退去后,土壤异常湿润,同时,尼罗河留下的泥沙富含有机质和矿物质,堆积在两岸,可供种植农作物。而且尼罗河的每次泛滥,稀释了土壤中的盐分,让土地适于耕种,这样就解决了土地盐碱化问题。 千百年来,一直如此。尼罗河的谷地和三角洲两个部分,因为水源充足,土壤肥沃,成为埃及主要的人口聚集地和农业区。 曾几何时,在阿拉伯入侵之后,数千年来生活在这里的科普特人失去了所有的土地,作为异教徒的他们不能够拥有土地,只能作为佃农。千年来,他们都是这样生活着。 而这一切,在数年前,随着科普特人的起义而被终结——土耳其和马木留克的统治被推翻了。曾经属于马木留克的土地被分配给了平民,当然,那些异教徒并不是分配的对象。 当科普特人在那里为赢得了自由和财富而欢呼雀跃的时候,谁都没有注意到,曾经属于马木留克老爷们的宅子同样迎来了他们的新主人——那些相貌与他们迥然不同的天朝人,成为他们的“邻居”,当然他们并不单纯意义上的“邻居”,他们是国王陛下的近卫军,是国王从天朝带来的军队,作为国王的卫兵,他们留在了埃及,作为帮助埃及赢得自由的回报,他们继承了马木留克们的部分财产,成为了埃及乡间新的主宰。 清晨,当淡青色的袅袅炊烟从家里厨房烟囱冒出来的时候,几个鼻青脸肿的人哭喊着闯进了这座宅邸。 “老爷,老爷,您一定要救救我们……” 寂静的院子里,哭嚷声异常的刺耳。 被吵醒的赵铭功打着阿欠,伸着懒腰走了过来,看到跪在地上的人,便随口问道。 “阿扑杜拉,你这是怎么了?” 跪在院子里的是他的佃户,当年因为整个埃及所有土地都属于马木留克,所以需要对土地进行重新分配,而分地是按照“谁耕种谁拥有”的原则,不过非科普特人除外,而那些非科普特人的土地成为了新王朝权贵们的财产,而国王的府卫获得了相当一部分土地。 尽管大多数普通士兵拥有的土地不能与王朝的权贵相比,但是却仍然能让他们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而正是那些非科普特人的耕种保证了他们的生活。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他们同样也是这些人的保护者。 “尊敬的老爷,我们的房子被人夺走了,女儿也被抢走了……” 跪在地上的阿仆杜拉哭诉道。 按照天朝的习惯,埃及人早就习惯了“老爷”这个称呼,在过去的几年,这些“老爷”们,一直都是他们的保护者,这也是阿扑杜拉跑过来寻求保护的原因。 “老爷,我一直都是您最忠实的仆人,每年都会按期交租,从不敢耽误,也是在您的保护下,我和家人才能平安无事,但是现在,那些暴民却不顾我们接受您的保护的现实,抢走我的财产,女儿,这根本就是对您的不敬啊……” 听着阿扑杜拉的哭诉,赵铭功的脑海中立即浮现出了阿扑杜拉家去年交租时,那个在一旁边站着的女孩,女孩的相貌娇美,笑容更是迷人至极。她居然被人抢走了! 这还了得! 强抢民女! 本老爷我也只是在心里想想而已,那些暴民怎么敢如此大胆!居然敢来真的! “阿扑杜拉,你放心,有老爷我在,自然会还你一个公道的。” 就在赵铭功的话声落下的时候,门外又传来了一阵喧嚣声,然后一阵人涌了进来。 “阿扑杜拉,就知道你在这!” 领头的里克一看到跪在那里的阿扑杜拉等人,立即嚷喊道。 “你以为来求老爷,就可以了吗?” 里克冲着赵铭功鞠躬道。 “尊贵的老爷,请原谅我们的冒失,我们之所以来到您的府上,是因为根据国王的法令,所有的异教徒都必须皈依教会,否则将不会受到法律以及任何人的保护,老爷,过去你是他们的保护者,但是现在,如果他们不皈依教会,那么您就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保护他们……” 里克的直言,让赵铭功的脸色微微一变,他不是不知道这个法令,甚至之前的府卫会议上,已经明确要求他们不要介入两者的冲突。对于他们来说,不介入科普特人与非科普特人之间的冲突,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说的简单,可实际上,对于每一个在这里定居的府卫而言,这些非科普特人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佃农,同样也是他们的财产。 “那么,是不是也规定了,他们只要皈依了教会,我就可以继续向她们提供保护?” “没错!” 里克直接了当的回答道。 “阿仆杜拉,你愿意皈依教会吗?” 看着跪在地上的阿仆杜拉,赵铭功反问道。 “如果你愿意皈依教会的话,并且接受洗礼,我仍然可以作为你的保护人。保护你的家人和财产。” “这,这……” 就在阿仆杜拉犹豫的时候,赵铭功又抬头盯着里克说道。 “里克,阿仆杜拉的女儿在那,我也要征求她的意见!” 突如其来的问题,让所有人无不是微微一愣,在里克还没回答的时候,赵铭功又说道。 “里克,你要知道,如果她皈依教会的话,是受我保护的,如果你敢伤害的她的话,就不要怪老爷我的铳子不认人!” 冷冰冰的威胁,让里克的心头猛然一颤,想到伊娜娇美的相貌,有些心痛的他还是强撑道。 “阿仆杜拉并不愿意皈依!伊娜也没有皈依……所以……” “阿仆杜拉,我再问你一遍,你愿意皈依教会吗?” 面对老爷的喝问,知道没有选择的阿仆杜拉绝望的点了点头,然后痛苦的闭上眼睛。 “我愿意,我愿意皈依……” 皈依教会只是一个形式,对于科普特人来说,他们知道那些异教徒选择皈依教会,背叛过去的信仰,那么任何一个异教徒都有权杀死他们,所以,那怕只是形式上的皈依,也是一种背叛。 这一天,在村子里的教堂中,阿仆杜拉和他的家人、朋友,一同皈依了科普特教会,尽管他们中的许多人心里万分的不舍,但是迫于现实的压力,他们同样还是做出了对自己最为有利的选择。 在强颜欢笑的皈依之后,在教堂里又举行了一场婚礼,阿仆杜拉看着他的女儿伊娜嫁给了赵老爷,成为他的第四个妻子。尽管现在的科普人重新成为了埃及的主人,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一夫多妻制,毕竟,按圣经之中记载同样也是支持的一夫多妻制的。 相比于之前的强颜欢笑,看着女儿嫁给了尊贵的“赵老爷”时,阿仆杜拉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在他看来,女儿的出嫁无疑是一件大好事,能够嫁给“赵老爷”,不仅是极为光彩的,而且他的身份也随之发生了变化,甚至就连之前殴打他的里克,看着他的目光也发生了变化,有一种莫名的敬畏。 当阿仆杜拉为自己的身份变化而沾沾自喜的时候,在开罗的王宫之中,顾度平反问道。 “这么多人嫁给保护者,难免有些趁火打劫的嫌疑吧!” 面对顾度平的反问,朱和墨笑着说道。 “如果仅仅是从某些方面来说,确实是如此,但是,你要知道,这几乎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自然而然的事情,就埃及来说,当年入侵这里的阿拉伯人有多少人?他们的后裔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其实除了宗教上的皈依之外,更为重要的就是融合,民族的融合,这个融合的过程从来都不是温文尔雅的,而是充满血腥与暴力的,就像在罗马(拜占廷帝国是近代欧洲对他们的称呼,帝国的君主和臣民都自认为是罗马人),在土耳其人的弯刀下,现在还有多少罗马人?屈指可数,不过短短两百年间,生活在那里的罗马人、斯拉夫人就有数以百万计的人变成了土耳其人,仅仅只是宗教吗?当然不是!” 摇了摇头,朱和墨沉思片刻,然后说道。 “男子最大之乐事,在于压服乱众,战胜敌人,夺取其所有的一切。骑其骏马,纳其美貌之妻妾。” 尽管年青,但是身处异域的朱和墨对于这句话有着他自己的理解。 “或许,铁木真的这句话看似野蛮至极,但一语道破了民族融合的本质,所有一切华丽的词藻,不过只是掩饰罢了,任何一个文明,他的民族属性都是随父不随母的。实际上,所谓的融合,说白了就是和谁上床的问题!” 听着眼前的这位大王在那里的瞠目结舌的讲着“上床”的问题,顾度平不禁有些难以适应,其实他根本就不知道,当年这位大王与陛下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也曾面红耳赤过。 “我们不说当年蒙古人如何抢别人的妻妾,靠着生下来的娃娃发展壮大的。就说眼下吧,为什么本王支持王卫“趁人之危”,说白了,就是想要扩充王卫的力量,那些王卫他们与本王一样,是天朝人,他们是本王最信任的人,他们的妻妾,或许都是刚刚皈依的异教徒,但是却不能改变他们生出来的娃娃有着天朝血统的关系,不能改变他们是华夏人的事实。现在王卫有一万五千六百人,他们如果每个人娶纳十个妻妾,生个妻妾生出5个子女,那么二十年后,王卫和他们的家人就会超过百万之数,不过只需要几代人的时间,当年万余人的王卫,就会壮大到不逊于科普特人的存?趁火打劫?” 摇着头,朱和墨笑着说道。 “对那些人是趁火打劫,可是对我们来说,却是机会难得,而且,在这过程中,还有一个此消彼涨的过程,有十几万适龄的埃及女子嫁给华夏人,那怕她们过去是异教徒,那么皈依后的那些人,就可以少生育几十万人,华夏人的数量就可以增加几十万,其实这样的事情,在南洋已经变成了现实。” 还可以这样?顾度平不禁有些发愣,听着大王提到南洋,他自然想到南洋这些人迅速膨胀的人口,在华夏人口膨胀的背后,在融合的背后,没有人会去在乎土人的命运。 “那,怎么就能保证,华夏的女子不会嫁给外人呢?” 诧异之间,顾度平反问道。 得益于父皇的教导,对于许多问题,朱和墨并没有丝毫的迂腐,而是继续说道。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说的就是女子嫁给了丈夫,丈夫就是她的一辈子穿衣吃饭,女子在择夫的时候,肯定要考虑夫家的财产地位,就像在这里,王卫领地千亩,住大宅享美妾,本就是再正常的事情,试问他们的女儿是否愿意嫁给那些于田间终日劳作的寻常百姓?” 这倒是事实! 世间又有多少不计贫贱的“奇女子”,毕竟世间多俗人。可也就是这些俗人保证了民族血脉的传承。 或许,对于埃及,顾度平是陌生的,但是他却去过南洋,过去在南洋目睹过的,不曾考虑过的许多事情,现在与大王的话互相印证之后,反倒是可以理解了。 点了点头,顾度平先沉思片刻,然后才看着眼前的这位大王问道。 “王上,那么,是不是说,将来,罗马帝国恢复了在君士坦丁堡的统计之后,我们也应该推行类似的策略?” …………………………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发布了,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正文 第464章 (新书发布,求支持) 君士坦丁堡! 尽管顾度平从没有去过那里,甚至对于那座城市以及罗马帝国的了解,都是通过文字,但是并不妨碍他站在罗马帝国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 毕竟,他的大王是罗马帝国的继承人,更准确的来说,是王后是罗马帝国的继承人,他们的统治必定会得到恢复。 “土耳其人是什么人?他们是西突厥的混血后裔,说白了,就是一群被在唐朝时被赶出天朝的丧家之犬而已,他们一路打到了中东,用了几百年的时间,从罗马人的手中征服了安那托利亚的大部份地区,然后他们是怎么做的?” 看着顾度平,朱和墨一边反问,一边解释道。 “他们掠夺罗马人的妻女为妻妾,而占有越多的妻妾,这样就可以生下更多的子孙,可以进一步状大自身的力量,经过数百年的征服、掠夺,他们的力量变得越来越强大,最终,在两百多年前,他们完成了对罗马帝国的征服,在他们征服罗马帝国的时候,那里还有几百万罗马人,可是现在呢?几乎都已经消失了,为什么会这样?罗马人去那里了?” 面对大王的问题,顾度平的眉头紧锁着,他犹豫着回答道。 “似乎,还有一些罗马人在当地坚守着。” 得益于军正司对土耳其的渗透,顾度平知道在土耳其境内除了许多斯拉夫人没有改变信仰之外,还有许多罗马人没有改变信仰,当然,他们数量极少,更多的是希腊人,亚美尼亚人,但实际上,他们仍然是罗马人,至少是罗马人的一部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亚美尼亚籍士兵竟然成为了东罗马帝国的军队主力。一些人更少靠此平步青云,成为类似希拉克略这样的军人皇帝。只不过,他们对于罗马的印象早已经远去,他们一直都称自己是亚美尼亚人。 “但是许多人,都已经改变了信仰不是吗?而且人数也在不断的减少,罗马人去那里了?” 作为埃及国王的朱和墨,自然很清楚土耳其的现实,反问之余,他又用感叹的语气说道。 “其实,这种事情是不可避免的,而作为征服者的他们,拥有的财富以及天然的地位,这有助于他们获得优先繁衍后代的权力!当然,这是在和平时期,实际上,在被征服的早期,而被征服的对象,就因为女子大量被掠夺,人口繁衍就成了问题,就像罗马人,在土耳其人征服后,数以十万计的罗马女子被土耳其人掠夺,大量女子被掠夺,罗马人的繁衍就成了问题,数量自然越来越少,即便是现在没有灭绝,也从当年的主人变成了微不足道的少数族群。如今真正的罗马人可能只剩下几十万,而拥有罗马人血统的土耳其人呢?他们作为外来者征服了那片土地,却成为那片土地上的多数族群。这些所谓的土耳其人,基本上都是土耳其父亲和本地母亲的后裔。他们就是利用这种融合,让罗马人消失于历史之中,罗马人如此,巴尔干等地的斯拉夫人从同样也是如此。” 顾度平点了点头,他的语气变得有些沉重。 “其实何止是罗马人消失了,就像在西域,当地的土人也是趋于消失,清虏杀入西域后,尽杀其男子,尽掠其女子为妻妾,如此一来,才用一代人的时间,从区区十数万人膨胀为数百万人的大族,现在看来,古往今来,但凡是征服者,大抵上,也都是如此,以掠人妻妾,灭人之族。”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顾度平只觉得的后背猛然冒出一阵冷汗,一阵寒意涌上了心头,他想到了满清,想到了当年满清对华夏的占领,他们在北直隶、山东等地地大掠包衣,不就是变相的掠人妻妾,如果没有陛下中兴大明,也许几十,几百年后,天下的汉人会不会也像罗马人一样,消失于世间? 看着若有所思的顾度平,朱和墨知道他也许正处于惊愕中,其实他自己第一次从父皇的口中知道所谓“进步”以及所谓的“融合”时,也曾为之震惊不已,甚至在很长时间里,都会为这个真相而惊愕。但这是事实,铁一般的事实。 “其实,我华夏先民大抵上也是如此。” 在顾度平尚未回过神来的时候,朱和墨又继续说道。 “什么是“扶夷归夏”?所谓的“教化四夷”不过只是为“融合”寻找一个理由和高尚的借口罢了,先易其信仰、夺其财富,再灭其文字、灭其历史,再占其妻女。如此所谓东夷,西戎,南蛮,北狄便消亡于历史之中,不,是融合入这个大家庭之中!” 融合入大家庭之中! 这是多么高尚的言语,但这个时候听起来,又是何等的讽刺。 “那么南洋土人……” 话到嘴边,顾度平突然止住了。 何止是南洋的土人,广南人、缅人、以及朝鲜人,甚至还有蒙古人、女真人,他们将来会如何呢? 答案是显然易见的。 他们同样也会融入这个大家庭之中,成为家庭的一分子。 面对顾度平的问题,朱和墨微微一笑。 “在土耳其,在过去的两百多年间,在巴尔干很多地方,都出现了新的土耳其人,将来,当罗马帝国的解放的时候,土耳其人的弯刀会被罗马帝国的短剑所取代,而到了那个时候,等待那些人的是什么呢?是新一轮的融合……不,应该说是进步,文明的进步!” 朱和墨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又一次提到了罗马。 “在重新征服的过程中,罗马帝国也会面临着与埃及同样的问题,居于弱势地位的被征服血统会被征服者的血统所取代,而这个血统到底是希腊人的、还是亚美尼亚人的,或者是华夏的,就在于将来的罗马帝国如何操作了,至少在埃及,我正在通过一切手段,保证这个血统上变化,朝着对华夏有利的方向的发展,未来的埃及人是什么?科普特人?当然不是,现在纯正的科普特人又有多少,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随着夏人血统的膨胀,这里的许多事物必定会改变。毕竟,至少在未来一两百年内,王卫和他们的后代在财产和地位上,相对于普通的科普特人,都处于优势地位,或许科普特人夺回了他们的国家,但可以肯定的是,除了少数的权贵获得了权力,大多数科普特人,只能在底层挣扎,其未来命运自然可想而知。可,王卫和他们的后代却不同,他们或许不是马木留克贵族,但实际上,又有什么分别呢?地位上以及经济上的劣势会直接影响到他们族群的繁衍!” 朱和墨的笑容依然是灿烂的,但是他的言语却是冰冷无情的。甚至,没有任何人怀疑,这些话如何传出去会引起什么样的轩然大波,但是对此朱和墨并不担心,因为王宫里的侍卫都是华夏人。 “……一百年、两百年,哦,也许三百年后,埃及就会以一种极为特殊的方式融入华夏,就像东夷,西戎,南蛮,北狄一样融入大家庭里,你看……” 指着窗外数尺外站着的王卫,朱和墨感叹道。 “你看,这些王卫才是我华夏真正的好儿郎,如果没有他们去征服异族的女子,我华夏又怎么可能在再一次教化四夷呢?” 呃……现在这个“教化四夷”怎么听起来那么别扭呢? 作为读书人的顾度平的脸颊不由微微一红,他所想的不是那四个字中的另一层含义,而是想到了自己纳的色目婢,过去纳色目婢不过只是因为好其年青貌美而已。可是现在他却突然意识到,在此之外,还有另一层极为重要的使命,是为了教化四夷,是为了抚夷归夏,是为了…… 哎,突然,顾度平的心里又生出一种疲惫感,他意识到自己根本就没有私人的时间,白天他为大王劳心劳力,晚上同样还要继续从事着教化伟业。 哎呀! 这么看来,还应该再纳几房美妾,主纳妾可不是为了个人的私欲,而是为了保证文明的传播,为了推行“教化”。 这真是……辛苦啊! 看着那些年青的正值壮年的王卫,顾度平的心里不禁对他们心生佩服之情,他们如此公而忘私的日夜操劳的,实在是难得的很、辛苦的很,也着实让人佩服的很。 当然,朱和墨当然不知道,顾度平的脑海子在想着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不过,即便是他知道了,也会觉得很有道理。 相比于顾度平瞬间的胡思乱想,朱和墨更多的却是在那里感慨着历史。 “想我华夏两度陆沉于异族,虽然历尽劫难,亿兆人死难,但到最后居然还可以保全种族,只能说是天佑了,或许,这也就是天命在我华夏的证明吧!” 闻言,想到罗马帝国境内的罗马人已经趋于消失,顾度平有些沉重的点了点头。 “可不就是如此,兴许这就是天降大任于斯人也的命数吧!” 这样的说法,顾度平自己都不相信,也就是随口一说而已,随后,他看着似感叹不已的王上问道。 “王上,这边没有回施的余地了吗?” 顾度平之所以会来开罗,并不是为了寻求支持,而是为了与埃及达成盟约,但是现在看来,埃及这边的阻力太大了。 “那些人只想着自扫门前雪啊……” 这么感叹一声,朱和墨有些沉闷的说道。 “本王倒是有意签署盟约,而且本王也知道,这次机会难得,可是,他们如此敌视,本王又能奈他们何?” 身为王上,也有身为王上的无奈,或许,对于科普特人,对于整个埃及,朱和墨都有着完整的计划,这个计划会在未来一代人、两代人、三代人,甚至十几代人的时间里不断的推行,但是却无助于眼下的局势。 “小臣知道王上难为,只是,如果没有埃及的帮助,只恐怕大王在短期内,是无法返回罗马的。” 顾度平的语气难免有些失望。 “九哥这些年都等了下来,还可以再忍上几年的。” 朱和墨笑了笑,然后他朝着窗外看了一眼,又继续说道。 “等到苏伊士运河修通之后,孤以为父皇必定会派兵助他的,现在,这件事之所以被耽误到现在,归根结底恐怕还是因为运河,想要用兵土耳其,势必需要派出陆海军,可要是从好望角劳师远征,势必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再等等吧,我想,再过几年,等到运河修通的时候,时机差不多也就成熟了……到那时,我这边差不多也能稳定下来,应该能抽出一些力量帮助九哥。” 因为都是自家兄弟,朱和墨能够理解九哥朱和堓的无奈,在所有的成年亲王之中,只有他没有就国,甚至他的国还停留在纸面上——或许在名义上他拥有“罗马帝国”的继承权,但是除了王妃陪嫁的帝国皇冠和帝国的继承权,其它的一切都是虚无缥缈的,现在甚至他们的儿女都已经行开笔礼了,可是“帝国”却连影子都没有。 可是再焦急,又有什么意义? “王上,大王自然知道运河不筑通,天朝断然不会劳师远征,只是,于大王看来,一味的等待无助于将来,如果他想要夺回罗马的皇冠,不能仅仅只是等待着天朝的帮助,所以……” 顾度平的回答,让朱和墨陷入沉默中,站在九哥的立场上,他可以理解九哥的想法,但是站在国君的立场上,埃及现在能够给予九哥的帮助是极为有限的,即便是签署了盟约。又有什么意义呢? 没有天朝派出的军队,仅仅只是凭借九哥,又怎么可能夺回属于他的皇冠呢? 面对沉默不语的大王,顾度平抿了下嘴唇,然后说道。 “王上,大王需要你们的支持,需要所有的王上给予他的支持,毕竟,大王是诸夏之中,唯一一个国土为外人占据的大王。” …………………………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发布了,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正文 第465章 双头鹰(新书发布,求收藏,求推荐) 这一夜,谁也睡不着觉,至少没有谁能安然入睡。 天一亮,这些年青的战士就要从船上下海,然后划着小艇,劈开浪花,冲上巴库的海滩了。 而置身于这些简陋的运兵船上,整个船队里,所有人的心里都很明白:再过几个小时,他们中间有一些人的死期就要到了。 兵士们无法安睡,同样的作为他们的统帅,朱和堓同样也无法安睡,其实他现在与普通的士兵并没有什么区别,唯一的分别就是他不需要睡在吊船上,他仰面躺在床上,闭上了眼,却全无半点睡意。只听见从窗外传来的浪涛声,那声音摇晃着船只,似乎像是在演奏着摇篮曲,可是他却无法安睡。 也许应该眯上一会。 明天肯定是极为艰难的一天。 朱和堓心里这么想着,可是却怎么也无法入睡,他的眼睛盯看这船舱慢慢打量了一转,头脑里渐渐清晰起来。许多事情又一次在眼前浮现出来。也就是这些事情,让他没有办法安然入睡。 他是大明的西王,而他的妻子是罗马帝国的继承人,他同样也拥有罗马帝国的继承权……可是,罗马却在土耳其人的占领下,尽管父皇曾经许诺会帮助他收复君士坦丁堡,许诺会让他和妻子在那里戴上罗马帝国的皇冠。 但是漫长的等待让他失去了耐性。 我会用自己的方式戴上那顶皇冠。当然在另一方面他是想向父皇还有世人证明自己。证明自己完全有资格戴上那个皇冠。 在这个念头浮现的时候,内心的紧张也随之消散了,不过随后那一堆乱糟糟的事情,又一次浮现出来,什么经费、兵力、人员,等等,一大堆的问题都涌上心头,再一次压的他喘不过气来。 他叹了口气,然后坐起身,慢慢的穿上了衣服,就在昏暗之中犹犹疑疑爬下床来。然后,朱和堓在舱室里坐了一会,在他默默的拿出烟想要抽烟的时候,他听到黑暗中有人说道。 “大王,睡不着了?” 是赵万里,他是承义侯赵渭的次子,十五岁进入军校的他,一路坐到了镇副指挥使,受封的那年,在几个的将军的人选中,朱和堓选择了他,选择了他作为府卫的指挥使。 从那时起,他们就成了真正的君臣。 “嗯!” 默默的点点头,朱和堓沉声说道。 “明天会是什么结果,本王并不知道,但是……” 话到嘴边,他还是还没有说出声来。不吉利的话,不能说的。 “大王,其实这没什么,无非就是攻城而已,最迟到明天下午六时,臣必定把巴库城给您夺下来!” 作为军人,在大王作出夺取巴库的决定之后,赵万里就做足了功课,对于攻城,他有着足够的信心。 “不过就是萨法维(波斯)的边域小城而已,关键是夺城之后,除了土耳其人的威胁之外,我们还要考虑到这里名义上的拥有者萨法维的态度。” 尽管作为军人,但是并不意味着赵万里对政治不了解,事实上,在众多的人选中,朱和堓选择他的原因,就因为他更多的时候像是文官,而不是武将。 “萨法维那边暂时不需要担心,那个苏莱曼一世对政事没有兴趣,他宁愿留在后宫,也不愿意过问朝政,现萨法维那边的政务落于首相及由后宫宦官组成的理事会手上。首相与宦官沆瀣一气,贪污成风,巴库对于他们来说,不过只是一个名义上归属他们的边域小城,他们绝不会冒着得罪大明的风险,争夺那么一个边域小城的!” 当初之所以选择巴库,朱和堓不仅仅是考虑到那里曾经是罗马帝国的领土,更重要的原因是,无论是土耳其人亦或是萨法维人,都不会因为这么一块“化外之地”,冒着与大明发生冲突的风险,去阻止他的进攻。他所需要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机会,利用这样的机会,在这里站稳脚,然后,再进一步扩大地盘。 大王的解释让赵万里点头说道。 “这到也是事实,只是大王,万一他们要出兵呢?土耳其人、萨法维人,那里可是说是一块四战之地啊!” 面对赵万里的担忧,朱和堓笑着说道。 “四战之地不假,可也正因如此,这里才会成为一片化外之地,因为无论是土耳其亦或是萨法维都不会容忍对方占领这里,而我们,就是要利用他们之间的矛盾,夺取这个地区。” 计划! 对于未来一切,朱和堓有着属于他自己的计划,他清楚的记得父皇曾经对他说过的话。 记得那是一天夜里,他和父皇一起在御花园。 “你和你的兄弟们不同,或许,父皇没有给你一个封国,但是你会成为皇帝!” 朱明忠看着他说到,在所有的兄弟之中,朱和堓排行老九,按岁数他并不见长,但是他的身份却不同寻常,他是朱明忠与石昭的儿子,这也是选择他作为罗马帝国皇帝的原因,因为某种极为特殊的补偿心理。 当然,对于朱和堓来说,他并不了解这一切,他只是知道,他将会成为皇帝,而他其它的兄弟,只是国君而已。 罗马帝国的皇帝! 置身于甲板上,朱和堓想到了妻子陪嫁的那个皇冠,生于大明的他并不能理解那个皇冠所象征的意义,但可以肯定的是,那个皇冠赋予了他作为罗马帝国皇帝的权力。 凌晨三时许,随着船钟响起,甲板上热闹了起来,经过一夜的航行,这支由上百艘各式商船组成的船队,终于抵达了巴库外海。 此时的巴库城处于一片黑暗之外,整个船队的船只都在乌黑的海水中缓缓航行着,炮位上的炮手紧张地守候在炮位后。 这只船队并不是舰队,而是朱和堓在里海招募的商船队,毕竟,他的军队需要乘船抵达巴库,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属于自己的军舰,实际上,在船队中还有六艘“军舰”,其实,也不过就是武装商船罢了。 不过,在攻城之前,发挥作用的并不是武装商船,而是康氏火箭,这是一种火药推进飞行的火箭,这种火箭由箭头和平衡杆组成,尽管它的精度一般,但是这种火箭仍然受到欢迎,因为火箭相对于火炮具有射速快,射程远,机动灵活等特点,也正是这种特点使康氏火箭在多次与土人的冲突中大出风头。 不过,朱和堓选择这种火箭的原因是因为——它足够廉价!当然另一个原因是它的使用极为灵活,几乎每一艘船都可以成为它的发射平台。 “开始攻城吧!” 凝视着黑暗中的城市,朱和堓对身边的赵万里说道。 随着一声令下,船队的数十艘船将船头对准巴库,在凌晨四时,随着一声声尖锐的呼啸声,数百条火箭弹拖着火红的尾焰,在空中划过一道道的弧线,它们在空中交织成一条条火红的轨迹。 一时间,天地间都是火箭发出的震耳欲聋的呼啸声。 夜被火箭照的白昼,大海在这一瞬间也被点亮了。 这情景跟朱和堓以前经历过的场面完全不一样,但却有些熟悉,就像正月十五时的烟花似的,置身其间并不会让人感到紧张,这甚至不像是战场,倒是像在观看一场烟花表演,像在欣赏着正月十五的烟花,只让人觉得画面壮丽,叹为奇观。 朱和堓看得出了神,就在他用惊叹的目光欣赏着火箭的美丽时,一团赤黄的火球在巴库城外一亮,一颗火箭爆炸了,下一瞬间,巴库被点亮了。 成百上千的火箭弹拖着火红的轨迹,像是流星似的落到巴库城中,爆炸的烟云迅速笼罩了这座城市,让这座城市陷入一片火海之中。 凌晨时分的爆炸,将整个城市从睡梦中唤醒了,被唤醒的还有米伊尔·穆罕默德,他是阿夫沙尔部土库曼斯坦人,尽管他在巴库自称“汗”,但也只是自称而已,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也是巴库实际上的土皇帝。 当他从梦中惊醒的时候,他的本能反应是推开身边的女子,赤着身子抓起床头的大马士革弯刀,叫嚷着。 “是波斯人,还是土耳其人?” 作为巴库实际上的统治者,米伊尔和他的祖先一直借助波斯和土耳其之间的矛盾保持着自己的权势以及巴库的自治,知道两国对巴库野心的他,理所当然的认为是波斯人或者土耳其人打来了。 “不,不知道……” 在奴仆的惊恐的回答声叫,尖锐的呼啸声再一次划破天际,朝着巴库砸了过来, 抬起头往天空看去,米伊尔看到的是一道道火红的流星,流星划过天际,落在巴库城内,扬起一团团爆炸的烟云,而在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中,米伊尔却连头都没有低一低,他就那么手握着弯刀,他的脑海中闪过一个疑惑。 难道不是他们? 当然不是他们! 整整一夜,舰队对巴库城的攻击都没有停止,在不到三个小时内,船队就像巴库倾倒了超过25000发火箭弹,除了爆炸弹之外,还有超过一万五千发的燃烧弹,相比于爆炸弹,燃烧弹的破坏性无疑更厉害一些,黑火药的爆炸威力是有限的,但是燃烧弹却可以引燃附近的建筑,大量的燃烧弹让整个城市陷入火海之中。 在上午七时,数千名战士划着舢板开始登陆的时候,巴库仍然在燃烧着,整个城市几乎被夷为了平地,城外的许多地方同样也燃烧着、冒着浓烟,在部队登陆的时候,岸上的敌人甚至都没有反击,其实在火箭弹攻击的过程中,城外的炮台也曾尝试着反击,但因为火炮口径小、射程近,根本没有给船队造成多少威胁,他们的反击非但没有奏效,反倒又被船队的炮舰一通炮击,将岸上简陋的炮台和火炮都被炸飞上了天。 直到部队登陆之后,他们才开始遭到并不算激烈的反击。其实,已经被夷为平地的巴库,已经完全失去的抵抗的力量,城内外燃烧着的烈焰,不仅让大量的平民陷身火海之中,同样也许许多兵丁葬身于火海,即便是少量的兵丁幸存,他们往往首先想到的是拯救火海中的家人而不是帮助汗王守卫城市。 在并不怎么激烈的抵抗被瓦解之后,进攻的部队就停止了对城市的进攻——巴库已经被滔天的烈焰吞噬了,至少在大火熄灭之前,他们根本就没有办法攻进城市。 他们是谁? 看着那些从海上闯进来的东方人,哈伊特的脑海中冒出无疑个疑问,作为商人的人,当然从这些人的相貌和言语中听了出来,他们是明人。 可是他们的制服却不是明军的制服。 哈伊特曾经去的西域,他和西域的明国商人作过生意,也曾见过那些穿着红色制服的明军,可是这些人穿着的却是绿色的军服。 如果他们不是明军,那又是谁什么人? 就在哈伊特的心里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那边伴随着一阵密集的铳声,让他的心头猛然一颤,他并不知道那边发生了什么,但可以肯定,这肯定不在打仗,也许是他们在处理着什么。 在呛人的烟雾中,哈伊特和家人以及其它的幸存者一样,朝着海边走去,相比于仍然燃烧着城市,海边或许更安全一些,至少在海边,没有呛人的烟雾,不会呛得人喘不过气来。 战争中有些事情总是无法避免的,在朝着海边走去的路上,对一路上所看到的,哈伊特都是一副视若无睹的模样,即便是偶尔的他身边有人发出尖叫声,他也是选择底下头,作为亚美尼亚人的他,在巴库不过只是任人欺凌的下等人,对于可能发生的一切他早就习惯了。 “上帝保佑……” 当哈伊特忐忑不安的一边向上帝祈祷,一边朝着海边走去时,在距离海岸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他无意中看到了海上一艘船上飘扬的旗帜。 “是双头鹰!” 正文 第466章 鹰旗下 (新书发布,求推荐,求收藏) 双头鹰! 东罗马的双头鹰! 尽管土耳其人的徽章里同样有双头鹰,但是却没有鹰旗,在奥斯曼帝国境内,双头鹰在某种程度上象征着反叛,尤其是在巴尔干半岛上的国家,在抵抗奥斯曼帝国的过程中,双头鹰当作抵抗军的标志。而东正教各支派都有沿用双头鹰标志,皆因它是东罗马帝国的国教,曾被皇帝授与使用双头鹰这个皇家标记的权利。 或许高加索从没有纳入罗马帝国的领土,但是罗马帝国却仍然在这里有着一定的影响力,就像亚美尼亚人的教会就沿用双头鹰标志,他们也曾被皇帝授与使用双头鹰这个皇家标记的权利。 在巴库的烈焰仍然燃烧着的时候,在海岸边的哈伊特等人,看到几艘舢板抵达了岸边,那些明人兵士列队迎接着从海上过来的人。 肯定是个大人物! 在哈伊特心里冒出这个念头时,他远远的看到了来的人,那个人穿着盔甲,闪亮的胸甲前缀着金色的双头鹰。而他的身边,一面面双头鹰旗飘扬着。 “他是谁?” 当哈伊特自言自语的时候,他却听到身边有一位神父激动的喊叫着。 “Kayzer-i Rum!” 在激动的喊出这个头衔时,神父已经主动跪拜下去,他的举动让许多人也跟着跪了下去。 “Kayzer-i Rum!” 确实,双头鹰是罗马皇帝的徽章,而那位胸甲上有着双头鹰微章的必定是罗马皇帝。而亚美尼亚正教会就曾受到罗马皇帝的册封。 或许,在波斯人和土库曼人的统治下,这些亚美尼亚人作为异教徒只能谨小慎微的活着,可是却并不妨碍那些神父们回忆着几百年前的过往,尽管给亚美尼亚带来毁灭的是罗马人,可是共同的信仰,却让他们可以享受到某种自由,而在异教徒的统治下,他们只是一群下等人。 “Kayzer-i Rum!” 面对亚美尼亚人的呼声,朱和堓的脸上带着笑容,尽管他的相貌截然不同于这些亚美尼亚人,但是并不妨碍,他把这些人作为臣民,甚至主动而热情的与教士进行交谈。 “愿上帝保佑他们的灵魂!” 看似虔诚的给那些在战争中死去的人们祈祷时,朱和堓主动提出去前往教堂为他们祈福,对此,不但教士们显得极为激动,就连那些亚美尼亚人更是激动的流出了眼泪,在过去的几百年间,一直作为异教徒生活在这一地区的他们,自然对这个与他们有着相同“信仰”的罗马皇帝充满了好感。 当然,这些人从来都不知道,明人在信仰上的灵活,也不知道,这不过只是一场表演而已。不过即便是一场表演,也足以让朱和堓赢得了这些亚美尼亚人的支持。甚至在教堂祈祷之后,他又主动下令释放所有被俘的教徒——根据这一地区军队的作战习惯,他同样准许部下在城中抢掠,城中幸存的居民大都沦为奴隶。而他的“赦免”让许多教徒避过成为奴隶的厄运。 “主的信徒绝不能奴隶另一个信徒!” 面对皇帝所展现出来的仁慈与慷慨,主教安德烈显得有些动情。 “尊贵的陛下,您的仁慈将会为每一个信徒所传播,每一个亚美尼亚人,都会把皇帝的仁慈传播到任何亚美尼亚人生活的地方,我相信,所有的亚美尼亚人,都会成为陛下的支持者,成为陛下忠实的奴仆。” 千百年来,亚美尼亚人都是作为商人生活在这片东西交汇的地区,他们是古老的比绸之路上最重要的商人,尽管这条商路早已经没落,但是无论是在土耳其还是在波斯,都生活着大量的亚美尼亚人,他们既然是新波斯近卫军的主要兵源,同样无论土耳其人亦或是波斯人,都离开不亚美尼亚的商人。现在主教安德烈所说的“传播”其实就是在委婉的告诉朱和堓,他可以成为亚美尼亚人的庇护者。 作为主教的安德烈,对于历史并不陌生,他当然知道,罗马皇帝从来都不是亚美尼亚人的庇护者,甚至正是他们毁了亚美尼亚,拜占庭皇帝巴西尔二世曾经攻入复国不久的亚美尼亚境内。他不仅废黜了亚美尼亚王室,还出于防范考虑而将全国各地的要塞和城墙拆毁。许多本土军队也在拜占庭人的武力胁迫下,宣告解散。 而这种不设防状态,引来了塞尔柱突厥势力的大举入侵。许多居民在这场浩劫中丧命,整个亚美尼亚也因此元起大伤。 后来亚美尼亚选择倒向十字军,亚美尼亚人却为十字军提供了几乎所需要的一切。从情报、水源、口粮到辅助部队,应有尽有。不过结果并不怎么美好,再后来他们又选择了蒙古人,但是蒙古人却止步于巴格达。再后来,他们一直处于异外人的桎梏之后中,这也让他们急需新的外力,来帮助自己打破桎梏。 当大明消灭了满清,将力量扩张西域,已经影响到了高加索的时候。富有世界眼光的亚美尼亚人,不可能不清楚其背后的巨大机遇。甚至这个机遇,正是安德烈一手促成的——两年前抵达大明的他,求见西王,在府中于其进行彻夜长夜,这才促成了今天对巴库的进军。 “安德烈主教,我是罗马的皇帝!” 盯着安德烈,朱和堓并没有因为他画出的烙饼,产生任何异样的情绪,他知道,这一切不过都是“虚无”的,没有任何实际上的意义。 “亚美尼亚人和所有的高加索人一样,都是我的臣民,他们每一个人都会得到我的庇护!” 皇帝的回答,让安德烈微微一愣,他反问道。 “难道包括那些异教徒?” “他们是异教徒不假,可是我觉得的教会完全有义务,把他们变成信徒,安德烈,我的朋友,就我所知,在过去的几十年间,许多“和平教”的教士进入深山,向那些山民进行传教,他们中的不少人接受了“和平教”,就像这里,最早这里的人信奉的大都是原始的宗教,当然也有一些人信奉正教,可是“和平教”的到来,却让巴库周围的许多人都改信了“和平教”,但是仍然有许多印古什人、列兹金人、车臣人,他们中相当多的人仍然信奉传统的多神教,还有切尔克斯人、阿布哈兹人、阿巴津人、拉兹人、阿扎尔人与深山中的卡拉恰伊、巴尔卡尔两支突厥人他们本身就信仰基督,为什么我们不能加大传教的力度,向他们传播主的福音呢?” 高加索在被鞑靼一蒙古征服之后,与外部世界的联系被切断,基督教堂也遭到了毁灭的命运。许多当地的土人重新回到了以前的生活,多神教再次成为他们的宗教倒印,不过,基督教也成为了高加索人多神教信仰的一部分,一些基督教堂被翻修成多神教与基督教并存的宗教活动场所。 尽管在金帐汗国统治时期,和平教在高加索许多地区为上层统治者所信仰,但是高加索绝大多数居民仍然是基督教徒或偶像崇拜者。但是在过去的百年间,各地统治者不断这种强化和平教的政策,给高加索地区的基督教的教徒和偶像崇拜者们受到了巨大压力,面对统治者的高压政策,为了生存,许多人不改信和平教。 尽管两年前,安德烈的造访,让朱和堓看到了机会,可是他并没有完全相信这个教士,而是派出自己的亲信,以商人的身份进入这一地区,对高加索复杂的情况,早就有了极为深入的了解。 “除了亚美尼亚人,还有卡尔特里-卡赫季人,西部沿海的明格列尔人、古利亚人、阿扎尔人,西部平原地区的伊梅列季人,西部高加索深山地区的斯万人,南部沿海地区的拉兹人,在高加索山中部,居住着说着波斯语的奥塞梯人,他们都与你们有着共同的信仰,他们都是我的臣民,他们都生活在土耳其人以及波斯人奴役之中,在将来都将接受罗马皇帝的庇护,至于那些异教徒,我相信,在教士们的努力下,他们必定也会成为主的信徒,作为主的战士为主传播福音,收复君士坦丁堡,让主的福音重新传播到那,你觉得的呢?” 对于一个信仰者,最简单的说服,就是用信仰说话,有什么比传播福音更能说服一个教士?有什么比让主的福音再次笼罩君士坦丁堡更为神圣的事业? 显然不会再有其它了,即便是从来没有任何施政的经验,但朱和堓也非常清楚,应该如何让高加索人团结起来。 “双头鹰的徽章不会让希腊人、巴尔干人团结起来,他们也不会对罗马皇帝臣服,但是他们可以团结在信仰的旗帜下,“圣战”,给信仰者一个理由,给不信者一个理由,让他们团结在宗教的旗帜下,为你所用……” 曾几何时,父皇的话,又一次在朱和堓的脑海中浮现出来,或许,当时父皇话中的意思,指的并不是高加索,但可以肯定的是,既然“主的福音”可以把希腊人、巴尔干人召唤在一起,那么势必也能把这些高加索人召唤在一起,那怕他们并不是信仰者也没有关系。 “把他们变成信仰者就行了!” 看着安德烈离开的的背影,朱和堓的唇角轻扬,神情中显得有些得意。他的眼睛盯着那面红色的双头鹰旗,对于这面旗和十字架,他根本就没有丝毫情感。但作为一个实用主义者,并不妨碍他以一种极为虔诚的心态,把它们都包装在自己的身上。 至于信与不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当地人信就行! 当双头鹰的旗帜在巴库升起的时候,尽管巴库已经被夷为平地,但那面红色的双头鹰旗,仍然在高加索引起了轰动。 与土耳其人、波斯人不同,或许“双头鹰”与“Kayzer-i Rum!”同样都是外来者,只不过,相比于土耳其、波斯,“双头鹰”早来了几百年,至于“Kayzer-i Rum!” 仍然还留在高加索山民的传说中,也正因如此,他们并没有被视为入侵者。 尽管在巴库周围只有少数的山民仍然保持着原始的信仰,但是面对历史传说中的“双头鹰”,他们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抵触情绪,他们对于平原里的人与双头鹰之间的冲突,完全没有任何兴趣。 而与此同时,一些教士进入了大山,尽管那些教士是亚美尼亚人或者奥塞梯人,但是并不妨碍他们向山里的山民传播福音,他们在传播福音的同时,还号召人们统一到“双头鹰与十字架”的旗帜下,与外来的入侵者——异教徒土耳其人、波斯人进战斗。 作为教士的哈林来到大山里已经一个月了,在过去的一个月中,他一直在向这里的山民传播着主的福音。 “如果老爷接受洗礼的话,我也会接受的。” 每一次,面对哈林,主人总是满脸带笑的说道。他口中的老爷是村子里的长老,这个村子里的所有人都听从他的的命令。 “有一天,他不仅会接受主的福音,还会在这里建起一座教堂!” 哈林指着长老的房间说道。 作为教士,对于这句话,他是深信不疑的,他在等待着机会。 “请让他大病一场吧!” 看着长老的房屋,哈林暗自在心里祈祷着,主的福音总需要一些“神迹”,而最好的“神迹”,就是治病。 “上帝保佑,我想是人总是会生病的。” 在过去的一个月中,哈林一直在观察、试探着山民们的态度。他常常在村里走来走去,他可以确信,那些山民并不排斥主,甚至在他们旧时的信仰中,就有主的身影,只需要一个良好的契机,他就可以让这个村子里的人,成为主的信徒。 或许,主真的听到了哈林的祈祷,几天后,村子里的长老感染了风寒倒下了,面对重病的长老,哈林知道,这是他期待已久的机会,或许主救不了长老,但是来自明国的药物,却可以搭救他。 对哈林而言,这就是他的机会。一个展示“神迹”的机会。 正文 第467章不列颠的神仙水(新书发布,求推荐,求收藏) 神迹,有时候不过只是几粒药而已。 历史上,17世纪是科学黄金时代,同样也是医学的黄金时代,解剖学、病理学等等新医学知识改变了人们对于医学的认知,而且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的进步,使得传统医学的一睦理论在这个时期,被新的物理、化学、生物学理论打破,并且出现了物理医学派、化学派以及活力论派,而这三个学派无一例外的都极其重视实验以及临床研究,而实验观察与数量分析方法的引入,促进了基础医学的发展,人们开始用科学手段研究医学问题,这直接奠定了现代医学的基础。而在另一时空中,东西方医学也正是从这里分别走向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 但是在这个时空,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从忠义军时期的培训军医,再到后来创办医学堂,源自于后世的后来严谨的医学理论知识的引入,彻底改变了大明医学发展。尤其是随着大量军医将现代医学理论以及实验分析方法等理论带入民间,加之西洋医学理论的引入,显微镜的应用、各种医学理论学派的争论以及实验科学的举起,尤其是医学会的成立、医学期刊的出版以及国内外医学界的交流,让大明的传统医学被彻底改变了。 这种改变刺激着大明医学水平的发展,同样也让大明在医学领域取代了欧洲,引领着世界医学的发展,当然,来自大明的药物,在许多地区也有着神药的名声,甚至许多卖假药的也都打着“来自天朝的神药”为名,在各地招摇撞骗。 而这一幕在西欧更为常见,毕竟,在许多地方,有时候人们会把医术当成巫术。 “忘忧水、忘忧水,只要喝上一口,就可以忘记一切烦恼,这可是来自天朝的神药……” 一如欧洲所有的城市一样,在任何一个市场上,都可以看到兜售“天朝神药”的人,当然是不是骗子,恐怕也就仁者见仁了,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忘忧水”确实可以忘记烦恼。 贩卖着“神药”的骗子在那里用夸张的语言描述着“神药的神奇”,似乎这种“神药”只要一喝下去,那怕就是埋在地下几十年的骷髅,也会立即复活,成为活蹦乱跳的大活人。 “就是鸦片水!” 林克愤恨的说道。 “那些骗子就是用鸦片水骗人,他们利用鸦片来的麻醉顾客,让顾客沉迷于毒瘾里,忘记个人的烦恼,在英国,有一半的人之所以会吸食鸦片,就是在鸦片水的诱惑下,他们一开始只是想用所谓的“忘忧水”,忘记现实中烦恼而已……” 作为贵族的林克,每每提及英国的鸦片泛滥时,就会为之愤恨不已,在过去的几年间,他亲眼目睹了鸦片在英国的泛滥。 “并不仅仅是因为鸦片水,更重要的原因是民众们日益困顿的生活。” 尼尔森看着市集上的那些人,他们无一例外的面黄肌瘦、神情麻木,贫困、饥饿多年来一直笼罩着这个国家的所有平民。 “你看他们的模样,就像一群行尸走肉似的,完全没有生活下去的希望,这些贫民生活这样的贫民窟中,疾病横行、饥寒交迫的环境里,除了鸦片可以给他们带来一些安慰,还会有什么呢?通往新大陆的船票?他们要首先同意自己成为奴隶,还是通过天朝的船票?那里只要漂亮的没有不良嗜好的年青女子,在这种绝望之中,除了鸦片,他们还能依靠什么呢?” 鸦片的泛滥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民众的绝望,作为医生的尼尔森,见过了太多的底层民众,当然知道,他们为什么选择鸦片,在现实的绝望之中这种泛滥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他们完全可以去新大陆……” 话刚到嘴边,林克就愤恨不已的痛骂道, “该死的詹姆士,他居然把殖民地抵押给了明国!” 早在几个月前,逃亡巴黎的詹姆斯二世与西洋银行签署了贷款协议,通过把北美的殖民地抵押给明国,换取了总额高达300万两的贷款,也正是那笔贷款,让詹姆斯得已从黑森等地区雇佣了超过1.5万名雇佣兵。上个月在那些的雇佣兵的帮助下,詹姆斯二世在爱尔兰击败了国王威廉派去的军队。 现在的英国已经失去了对爱尔兰的控制,而詹姆斯二世在都伯林宣称自己才是英国合法的国王,英国已经处于分裂之中。 “明国……” 林克冷冰冰的说道。 “正是明国一手促成所有的这一切!看看从他们来到这里,给英国带来了什么?他们给英国带来上鸦片,让几十万英国人染上鸦片瘾,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年青女子,宁愿到明国去当奴隶,也不愿意嫁给英国人,许多没有妻子的英国人,只能在鸦片中寻找一丝安慰,詹姆斯……他或许分裂了英国,但是真正的幕后推手,却是明国!” “确实如此,我在报纸上看到,詹姆斯曾经想向法王路易求援,可是路易只给了他两千名法国士兵和50万法郎,相比之下,明国人却慷慨的拿出了三百万两白银,他正是拿着这些银子,雇佣了大量的雇佣兵,如果没有明国的银子,仅仅只靠两千名法国士兵,他根本就不可能在爱尔兰坚持下去。” 明国对詹姆斯二世的支持,几乎是众所周知的时候,在所有人看来,这是异端对异端的支持,尽管在伦敦,人们会去用尽言语去讽刺这些,但是詹姆斯二世凭借着明国的支持,在爱尔兰站住了脚,却是铁一般的事实。 “是啊,他们是何等的慷慨,何等的大方,所需要的仅仅只是一点点的抵押物,一点点的酬劳而已……” 林克用充满讽刺的语气说道, “当年,他们把纽约租给了明国,现在又把北美殖民地抵押给了明国,他们可真是一对好兄弟啊!” 林克口中的“好兄弟”指得是把上一任国王,查理二世,他是詹姆斯二世的哥哥,正是他在伦敦大火后,把纽约租借给了明国,现在,他的弟弟更是一步,把整个北美殖民地都抵押给了明国。 “那是因为,在他们的眼中,没有任何事物比王冠更重要,只要能当上国王,他们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在林克充满怒火的话语中,尼尔森却摇着头说道。 “或许,对于许多人而言,詹姆斯是英国最大的威胁,可是实际上,即便是詹姆斯在都伯林宣称自己才是合法的英国国王,也无法对伦敦造成任何影响,毕竟,威廉国王是议会的选择,也是英国民众的选择,没有任何人可以否认这一点……” 相比于林克,尼尔森根本就不在乎什么詹姆斯,他更在乎其它的问题。 “还有什么比击败詹姆斯更重要的事情吗?” 林克反问道。 “现在他在爱尔兰,随时都可能率领他的雇佣军,在伦敦恢复他的统治,最后,我们所有人都将重新被天主教徒统治,他甚至也会恢复天主教在英国的地位!” 对于曾经参与邀请威廉来英国的林克而言,他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詹姆斯的复位,一但这件事发生了,他势必会被追究责任。也正因如此,他才不愿意看到威廉的失败。 “英国的未来更重要,如果像现在这样,任由鸦片在这里泛滥下去,那么英国肯定是没有未来的,未来的英国必定将是一个遍地贫穷,充斥着鸦片鬼的国家,而这样的国家是没有未来的。” 尼尔森的语气显得分外的凝重,他甚至用一种悲观的语气说道。 “最近十年,会有超过20%的英国人吸食鸦片,不但会造成大量的金银流失,还会有许多女子被她们的父母卖给奴隶贩子,那些奴隶贩子会把她们卖到天朝或者他们的殖民地,上帝可以作证,也许一百年后,英国人就会从英格兰消失,如果我们不能阻止鸦片的话!” 看着林克,看着这位与国王的亲信大臣私交颇好的贵族,尼尔森摇着头说道。 “现在,在伦敦,所有人都说,击败詹姆斯才是最重要的,但是勋爵阁下,詹姆斯不可能越过海峡来进攻英格兰,因为他的军队中没有海军,甚至没有一艘军舰,他又怎么可能进攻英格兰呢?或许,他是天主教徒,或许爱尔兰议会宣称会效忠于他,但是对于大多数爱尔兰人而言,他仍然英格兰的国王,而且贫瘠的爱尔兰可以给他们什么呢?现在,在明国的贷款支持下,他或许可以雇佣一只强大的军队,但是一年后呢?仅仅只靠着爱尔兰提供的税收,可以支付足够的金钱给这支来自黑森的雇佣军,没有了金钱,这支军队就会回到黑森,到时候,我们可以轻易的击败詹姆斯!他会败给时间!可是……” 双眼直视着林克,尼尔森郑重其事的说道。 “如果我们不能解决鸦片的问题,那么,我们同样也会败给时间!尽管这个时代非常漫长,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到那时,英格兰将不复存在!” 面对尼尔森的警告,林克整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并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在贫民窟中行走着,一路上,他可以看到许多沉浸于鸦片中的人们,男人、女人,他们或是在鸦片馆或是在路边的布篷里,他们躺在那里叼着烟枪,在那里吞云吐雾。 对于他们而言,也许鸦片烟就是上帝的“神迹”,他们甘愿沉迷其中。 “尼尔森……” 在走出混乱、肮脏的贫民窟之后,林克看着尼尔森说道。 “你应该知道,鸦片最初是由明国人带来的。” “我知道,这并不是什么秘密,尽管现在鸦片的贸易大都由犹太人所垄断的,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最早把鸦片运到英国的,就是明国的商人,只不过,现在大多数明国人,都不再从事这个生意,听说是因为在明国,从事鸦片贸易是违法的。” 尽管欧洲对于天朝是好奇的,可是欧洲对天朝的了解并不怎么详细,毕竟,许多前往天朝的欧洲人,最后大都会留在天朝,只有极少数的一些人回到欧洲,而他们往往也只专注于学术上的研究。相比于天朝对欧洲的了解,欧洲对天朝反倒并不怎么了解。也正因如此,尼尔森对天朝根本谈不上了解。 “真是一群卑鄙的家伙,他们任由自己的商人把鸦片带到了英国,却禁止商人把鸦片带回国,看来从一开始,他们就已经知道了鸦片的危害,这些明国人实在是卑鄙到了极点……” “确实如此,他们确实非常卑鄙!” 其实尼尔森显然忘了一点,作为医生的他也曾使用过一种从鸦片里提取的药物用于止痛,大明只是禁止百姓吸食,但并不禁止鸦片提取物在医学上的应用。 不过对于这些,当然不会有人在意,那怕就是英国的病人们享受着来自大明的医药科学带来的恩惠的同时,也不妨碍他们指责大明的“厚此薄彼”。 “不过,这也带来另一个结果,就是现在在英国从事鸦片贸易的,几乎都是犹太人,这也意味着,如果我们禁止鸦片输入的话,受到影响的是犹太人,而不是明国人,勋爵阁下,这也许就是不幸之中的万幸吧!” 尼尔森的话,让林克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他当然知道,伦敦的鸦片商都是什么人,都是犹太人,事实上,欧洲几乎所有的鸦片商,都是犹太人,那些犹太人早就在欧洲各国编织了一个密集的贸易网,专门从事鸦片贸易,他们甚至还借助在土耳其境内享受特殊地位的犹太同胞的帮助,垄断着土耳其的鸦片出口,进而垄断欧洲的鸦片贸易,进而积累了巨额的财富。 “那些该死的犹太人,为了财富不惜与魔鬼合作,也许,这一切还是土耳其人的阴谋……” 说出这句话之后,林克的眼前一亮,他的目光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正文 第468章 决心 (祝大家中秋快乐!) 觐见国王的道路是需要遵守种种礼节的。 作为贵族,无论是丘吉尔亦或是林克,都更需要遵守礼节。在他们进入国王的会客室后,房门再一次紧闭。 这是国王特意叮嘱的。 也许是在商量着如何击败詹姆斯吧! 外人如此猜测到,在他们看到,能够让国王如此小心谨慎的也只有这样的军国大事了。 不过,事实上,今天这个房间里所谈论的绝对超出他们的想象。 “说说你的理由!” 面对林克的建议,威廉三世——两个月前,经过秘密谈判,英国议会宣布国王詹姆斯二世逊位,立詹姆士二世的女儿玛丽二世及女婿也就是他为国王,当然代价是他通过了“权利宣言”,将大部分的国家权力交给了议会。 对于威廉三世而言,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毕竟,作为荷兰执政的他,同样也是象征性的,国王……能够成为国王,即使是牺牲一些权力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他的岳父——詹姆斯二世,并不承认这一结果,他从法国率领一只雇佣军抵达了爱尔兰,在那里发动了“叛乱”,最离威廉三世不满的是,他派去的军队居然被击败了。 这不能不让威廉三世改变一些计划,当然这只是众多坏消息中的一个。作为国王,他不能表现出软弱的一面。至少在外人的面前,爱尔兰的“挫折”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影响。 那怕是现在,威廉三世仍然表现的极为冷静,似乎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发生似的。他就像其它的国王一样,关心着国事,就像眼下,接见林克勋爵,就是为了国事。 “理由……” 林克沉吟片刻,迎着国王的目光说道。 “为了英国的未来,当然也是为了国王陛下的未来!” 面对国王的询问,林克并没有去讲述什么大道理,他早已经表述了为什么要“禁烟”,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或许可以说服一些人,但是想要靠那些理由去说服国王显然并没有那么容易。 “哦?” 威廉三世看着林克,示意味他说下去。 实际上,对于“禁烟”他并没有多少兴趣,甚至对于许多贵族而言,“禁烟”也不是什么大事,现在对于英国而言,最重要的是击败詹姆斯,至于鸦片,即便是会对人造成伤害,伤害到的也只是那些普通人,是那些贫民。 “他们既然不死于鸦片,也会死于疾病,或是死于饥饿,既然如此,那又有什么必要过问这些呢?” 对于鸦片,贵族们的态度都很明确,相比于鸦片给底层平民,他们更在意的是税收,鸦片带来的税收。 不过,尽管如此,威廉三世仍然表现出一副极为英明的模样,想听听林克的解释。 “之所以关系到国王和英国的未来,并不是因为禁烟可以铲除鸦片流毒,会对英国民众有莫大的好处,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国王陛下需要禁烟!” “国王需要禁烟?” 丘吉尔不解的看着林克,尽管他们是朋友,可是他仍然不能理解他的这个观点。 “国王怎么需要禁烟了?” 丘吉尔反问道。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相比于禁烟,也许不禁对国王更为有利,毕竟准许鸦片贸易,可以征收超过十万英镑的鸦片税,这可是一笔巨额收入。” 鸦片锐非常重要! 从鸦片贸易兴起的那天起,包括进口关税和各地鸦片馆的税收在内的“鸦片税”,已经成为英国最重要的税收之一,甚至有人估计,在未来的几年,它甚至可能会突破20万英镑,当然这是因为吸食鸦片的人在不断的增加。 “是啊,林克,现在詹姆斯在爱尔兰发的叛乱,已经对英国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如果我们想要平定他的叛乱,势必需要耗费大量的金钱,但是现在,我们却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撑接下来的平叛……” 提到财力的时候,威廉三世的心底又一次涌起一阵无名之火,他之所以会如此心怒,是因为,造成眼下这种困境的,并不是詹姆斯,而是之前对他表示支持的西洋银行。 在他刚刚抵达英国的时候,西洋银行曾经表现过对他的支持,但是在他登基之后,他们却第一个拒绝了对他的贷款,而在拒绝他的同时,却主动向詹姆斯提供了巨额贷款。西洋银行的举动引起了一系列的后果,而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几乎所有的欧洲银行,都拒绝向他提供贷款,似乎他们压根就不相信他能够赢得王位。 “是的,陛下,而且没有任何一家银行愿意提供贷款,甚至就是荷兰的银行,也拒绝向陛下提供贷款,这才是眼下最为困难的局面。” 林克直接了当的指出了眼下的国王所面临的困境——财政上的困境。 “这完全是天朝有搞得鬼,他们因为支持詹姆斯的原因,所以拒绝了向国王提供贷款,甚至还宣称国王不可能赢得胜利,他们的怀疑让整个欧洲金融界都产生了怀疑,毕竟,西洋银行是欧洲最大的银行,而且,他们还有天朝作为后盾。” 丘吉尔愤恨不已的说道。 现在在欧洲各国的宫廷之中,有两个国家的外交使节是贵客,一个是土耳其人,因为他们的军事入侵给欧洲造成的压力,让各国不得不对他们的使节加倍的恭敬,以避免引起误会。而另一个就是天朝,不仅仅是因为天朝强大的国力,尽管除了荷兰之外,还没有那个国家与天朝发生过冲突,可是所有的国家都忌惮天朝的国力,更惊讶于他们的财力,仅仅只是一个西洋银行,就可以搅动整个欧洲,而西洋银行在大明,不过只是一家小银行罢了。 财力! 如此充沛的财力,有时候就是国力的象征。 当然这么一家财力惊人的银行怀疑英国的时候,所有的银行都会产生怀疑,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家银行的背后是谁——是整个天朝! “这是他们的阴谋,他们就是想通过这样的手段,换取北美殖民地,他们用贷款说服了詹姆斯抵押北美殖民地,尽管看起来只是抵押,可是上帝可以作证,如果两年内,詹姆斯无法偿还贷款的话,那么就要把那里永远租借给他们……该死的!” 此时威廉三世似乎已经忘记身为国王应该保持的风度,作为英国的国王,他怎么能不心痛英国失去的殖民地呢?更让他痛心的是,詹姆斯正是靠着那些本应该属于他的殖民地,换取大量的资金去击败他。 “天朝人就像土耳其人一样,只不过他们更奸诈,更狡猾,与土耳其人向欧洲的进攻不过的,他们会用更加巧妙的方式进行扩张,就像在埃及,那里的国王,不正是天朝的王子吗?……上帝保佑,詹姆斯已经没有女儿了,否则,也许我们甚至可以看到,他把王冠戴到天朝王子的脑袋上,上帝可以做证,为了重新登上王位,他甚至愿意出卖一切。” 信誓旦旦的说着詹姆斯的威廉显然已经忘记了,面对议会的条件,他是如何的妥协的,为了登上王位,他同样也会不惜一切。 “是的,所以这样的国王,才会被赶下王位,尊敬的国王陛下!” 面对陛下的愤怒,林克只是微微鞠躬点头说道。 “财政上的困难,是天朝一手造成的,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詹姆斯重新回到伦敦,而现在,对于陛下而言,只要解决了财政问题,所有的问题都将会得到解决,所以,我的建议将有助于陛下解决这一问题。” 林克的回答让威廉和丘吉尔无不是不解的看着他。 他可以解决财政问题? 怎么解决? 威廉打量着林克,这个小小的勋爵尽管也是他的支持者,可是对于这个人,他并没有多少印象,如果不是后吉尔的介绍,他甚至都不知道有这个人的存在,毕竟,在英国有很多贵族,不是每个贵族都可以得到国王的赏识,即便是就是丘吉尔本人,如果不是因为他率领英国军队临阵倒戈的话,恐怕也不会得到威廉的赏识。 林克可以解决财政问题? 作为林克的好友,丘吉尔的心里充满了疑惑,他甚至有些担心,担心林克是在说大话。 或许国王不会因此治罪,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他的建议没有任任意义的话,他肯定会成为整个伦敦的笑话,甚至他的家族! “是的,陛下,不仅可以解决陛下所面临的困境,而且还可以让陛下得到一笔不菲的财富!” 国王更需要金钱,无论是在天朝还是英国,这都是不变的真理,深知现在国王已经陷入困境的林克知道,他的建议是国王没有办法拒绝的。 “如果陛下实施禁烟的话,我敢保证,在未来的三个月内,陛下可以得到不少于一千万英镑的收入!” 一千万英镑的收入! 威廉惊愕的睁大眼睛,而丘吉尔更是惊骇的说不出话来。 他在说什么! 一千万英镑? 而且还是收入! 我的上帝,林克一定是疯了! 至少有那么一瞬间,丘吉尔用充满同情的眼光看着林克,至于威廉更用一种看着神经病的眼光看着他。 这家伙一定是疯了! 面对他们的目光,林克只是站在那里,他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笑容平静且极为自信。 但凡是稍有理智的人,都会怀疑他的话,都会觉得他是神经病。 一千万英镑! 而且还是收入! 不是需要偿还的贷款,而是一笔巨额的无需偿还的收入。 这怎么可能,即便是英国的财政收入也没有那么多,这相当于英国十年的财政收入,他一定是疯了!要不然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 可是,他为什么这么自信? 面对极为自信的林克,尽管内心充满不解,但是威廉仍然试探着问道。 “这怎么可能呢?” “这怎么不可能呢?” 林克微微一笑,看着满面疑惑的国王和丘击尔,缓声吐出一个词。 “犹太人!” 呃! 在他话声落下的瞬间,丘吉尔的眼睛猛的一睁,他惊骇的看着林克,惊讶道。 “你是说……说……” “没错,就是犹太人,国王陛下,那些犹太人的财富建立了什么上面?他们的财富是建立在鸦片贸易的上面,英国所有的鸦片商人都是犹太人,即便是贵族也很难插手其中,因为犹太人垄断着鸦片贸易,没有他们的同意,任何外人都不可能得到鸦片,这些年,他们积累太多的财富,而这些财富又是从什么地方获得的?是通过鸦片骗来的,国王陛下,我觉得我们有义务让他们吐出他们欺诈的一切!” 林克的建议,尽管让威廉非常惊讶,但是他却没有立即反对,只是在那里思索着这件事的可能性,对于这个时代的各国统治者来说,犹太人……根本就不算是人,在很多时候,都是他们转移注意力的工具。 “可是,想要对他们动手,非得有议会的同意。” “议会怎么可能不同意呢?” 丘吉尔的反问让林克笑着说道。 “没有任何人会拒绝金钱的诱惑,陛下,议会同样不会拒绝这笔财富!” 议会当然不会拒绝,因为所有人都会成为这件事的受益者,可以肯定的那些犹太鸦片商,所拥有的财富,绝不仅仅只有一千万英镑,他们所拥有的财富甚至数倍于此,每一个参与其中的人都可以获得丰厚的回报。 沉吟片刻,威廉反问道。 “我们还要考虑到天朝的态度,毕竟,在一定程度上来说,犹太人可是他们的代理商!” 国王的提醒,让林克用一种极为悲壮的语气回答道。 “陛下,我们必须要这么做,因为我们别无选择,在任何强大的国家面前,人们往往只能服从,但是我不愿意,我要把他们拖上战场,我不一定能赢,但我会让他们害怕,让他们害怕有十几二十个像我这样的人站出来,让他们因为害怕而做出让步……” 正文 第469章 同党(新书发布,求收藏,求推荐) “魔鬼!” 一声尖利的有如乌鸦鸣叫似的声音在伦敦的街头响起,只见一个穿着破破烂烂衣裳的男人,张开他那掉了几颗牙的,说话都漏风的嘴巴在那大声嘶喊道。 “犹太人!就是一群为了金钱不惜与魔鬼交易的恶棍,是魔鬼的同党,看看他们过去干了什么?他们向土耳其人出卖了贝尔格莱德,现在,他们还把土耳其人的鸦片卖到了英格兰……” 他的疾呼声,在街道回响着,随着他的大声疾呼,数以百计的人们在那里大声附和着他。 “鸦片!他们用鸦片毒害英格兰人,他们和土耳其人勾结在一起!” “他们把鸦片带到英国,就是为了让英国人的身体变得虚弱,然后让土耳其人占领这里……” 这个人的每一句话,都与鸦片和土耳其人有所联系,而对于他的大声疾呼,人们非但没有丝毫的抵触,反面大声的表示赞同。 毕竟,这个人所有的话都说到了他们的心坎里,毕竟,千百年来犹太人一直都扮演着这个角色——魔鬼合伙人的角色。 从“应许之地”被罗马人占领的那天起,犹太人就分散在欧洲各国,尽管他们分散于欧洲各国,但是他们不曾改变自己的信仰,而共同的信仰让他们保持着互相的联系,也正是他们的信仰,让欧洲人排斥他们,当然除了信仰的区别更重要的是,在天主教徒的眼中,是犹太人出卖了耶稣。 在中世纪,犹太人人被迫害、被屠杀,就在两百年前布拉格的犹太人再次遭到大规模的袭击。当然,这并不仅仅是因为天主教徒对他们的歧视,犹太人自己的所做所为,也是欧洲人敌视他们的原因,尤其是在土耳其人入侵欧洲时,几乎每一次,扮演出卖城市角色的都是当地的犹太人,他们向土耳其军队提供粮食,作为他们的向导,为他们打开城门…… 不过16世纪以后,尽管冲突时有发生,但总体而言,犹太人的处境得以改善。而这种改善,甚至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土耳其人——土耳其人需要犹太人的技术以及金融、贸易等方面的知识,甚至于需要犹太人在外交上的关系。 在君士坦丁堡陷落之后,犹太人在土耳其人的帮助下控制了东方珠宝和丝织品的进口。同时犹太人在欧洲的国际贸易里,凭着分散各地的犹太人,建立了覆盖整个欧洲的贸易网络并从中取得了暴利。 但是所有的一切,都离不开土耳其人。 早在两百年前的1492年西班牙国王斐迪南二世下令驱逐境内的所有犹太人,奥斯曼帝国苏丹巴耶塞特二世立刻派遣奥斯曼海军到西班牙,把那些被西班牙驱逐的犹太人安全地送到奥斯曼帝国。巴耶塞特二世把犹太人安置在帝国各个省内,并向帝国各个省下达命令,帝国各个省要友好对待犹太人,禁止反犹,否则将处以死刑。 几百年来,犹太人与土耳其人之间的合作,早就已经是亲密无间的了。也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也正因如此,当《犹太人——异教徒的间谍》这本小册子,在英国各地传播的时候,没有任何人会怀疑册子里的内容。 “一千年前,犹太人向异教徒出卖了开罗,出卖了耶路撒冷,出卖的叙利亚,出卖了……在基督从中东和圣地退却的背后,是魔鬼的同党犹太人一手造成的……” 在昏暗的灯光下,沙逊这个十年前刚刚从奥斯曼帝国的巴格达行省来到伦敦的犹太人,只感觉后背正在冒着冷汗,他的内心涌起一阵从未曾有过恐惧。 “……在那天深夜那个犹太人对大维奇说:“阁下,如果你想要欧洲的话,我可以把欧洲献给你,不需要你派出一兵一卒,只要把“潘多拉的眼泪”带到欧洲,让那些异教徒沉迷其中,欧洲将会向您敞开大门……”” 猛的合上手中的书,沙逊再次抬起头来的时候,脸上尽是一副惶恐不安的模样。 他几乎是失声尖叫道。 “快走,我们要赶紧离开这里,我敢说,他们肯定是想要驱逐我们……” “这怎么可能呢?现在可不是两百年前,他们知道激怒了土耳其人会是什么下场吗?” 道森看着大哥,不解的说道,在他看来,欧洲人根本就不敢得罪土耳其人,他们犹太人可是土耳其人最亲密的伙伴。 不等弟弟把话说完,沙逊就惊叫道。 “现在的土耳其也不是一百年前的土耳其,而且这里是英格兰,土耳其人不可能威胁到这里,而且你看他们在这里说什么,他们说就是土耳其人,如果土耳其人插手的话,我敢保证,所有的犹太人都会被暴民给杀死……” 没有任何迟疑,沙逊就对弟弟命令道。 “现在,我们必须要离开这里,去伊斯坦布尔,到了那里,至少可以躲开那些天主教徒的怒火!” “可是,我们仓库里不有很多鸦片。” 道森又一次提醒道。 “五天前,我们刚来了一船鸦片,甚至还有一船鸦片就在路上,如果我们现在离开英国的话,肯定会遭受很大的损失!” “损失?我敢保证,如果我们再不离开的话,我们甚至可能会失去一切。不过……” 对于危险,沙逊有着他自己的嗅觉,正像当年在巴格达一样,当所有人都觉得不会有任何危险的时候,他第一年看到了危险的信号,而信号仅仅只是因为总督把自己的犹太管家赶了出去,随后他选择了离开,一个月后,他的伊斯坦布尔得知,总督没收了许多犹太人的财产,也有一些人被杀了。 当然这些并没有引起什么轰动,毕竟,即便是犹太人自己也习惯了,就像对他们而言,成为某位总督的税务官,是所有犹太人梦寐以求的职业,可谁都知道,这个职业的风险,随时都有可能被总督杀死,财产被没收,可上帝可以作证,即便是如此,他们也愿意承担这个风险。 但是任何一个试图获得这个职业的人,都必须要对风险有着充分的认识,在刀子砍到自己身上的时候,从其中抽身而出。 抬起头看着道森,沙逊说道。 “我们也许可以把这些东西卖给其它人,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相信危险既将来临。”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风险,至少,对于福里克而言,他就没有意识到会有什么风险。 “风险,不,我的朋友!” 摇着头,福里克对拜访他的朋友们说道。 “我并不觉得会有什么风险,当年克伦威尔的时代,我们返回了英国,他为什么会接纳我们呢?是因为我们在金融和贸易上的天赋,英国急需引进我们犹太人人的财富和资本,我们作为克伦威尔的朋友,给予了他们太多的帮助,后来,克伦威尔保护着我们,再到后来,查理二世登上王位之后,对于那个国王我们并不熟悉,而且我们与克伦威尔的关系,是不是会挑起查理二世的敌意呢?但是事实证明,情况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糟,那怕是在他流亡期间,我们曾拒绝过他的贷款申请,他也没有对我们产生任何敌意,甚至一个马兰内犹太人还为他介绍了一个情人,我们一直得到他的照料,不但没有迫害我们,还保护我们免遭贵族的敲诈和勒索,甚至还允许我们公开进行宗教聚会,” 对于年过六十的福里克来说,他经历过的几个时代,都是充满风险的时代,在他看来,那些时代无疑是危机四伏的,可是结果怎么样呢? 越来越好! “现在,有人说国王想要迫害我们,但是大家不要忘了,国王来自荷兰,而荷兰在这方面一直都是最宽容的,他们怎么可能会迫害我们呢?” “鸦片!” 安内里看着他说道。 “许多人都认为鸦片是我们与土耳其人之间的阴谋,” “是啊,他们觉得,我们垄断了鸦片贸易,是因为我们与土耳其人之间有协议。” “他们认为鸦片是土耳其人想要统治欧洲的阴谋,而我们就是他们的同党……” 本有些激动的说道。 “上帝可以作证,最初我们可是和天朝人合作的!” 在本提到天朝的时候,福里克的眉头微微一皱,当年他也是为天朝人打杂,后来天朝人撤出了这个行业,从那时起,这个行业才成为犹太人的行业,不过尽管天朝人撤出了这个行业,但是他们制定的规矩一直存在于这个行业之后,他们正是通过这些规则垄断着欧洲的鸦片贸易,当然,最根本的原因时,通过在土耳其的犹太人,他们垄断了土耳其鸦片的输出,除了拥有贸易许可的人,没有任何人可以把鸦片运出土耳其,可除了犹太人,外人是不可能获得贸易许可的,也正得益于此,他们才会借土耳其的手,把天朝商人排斥出了这个贸易,让鸦片贸易成为犹太人的生意。 而策划这一切的,正是福里克,或许当年他曾为天朝人工作,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策划夺取这个生意,鸦片生意可以带来巨额的财富,面对财富的诱惑,没有任何人可以抗拒。 不过,也正因如此,福里克与天朝人的关系也决裂了,甚至直到现在,他仍然相信,天朝人对他肯定是怀恨在心。毕竟,当初当他接手鸦片生意之后,很快的就利用在土耳其的犹太人,垄断了鸦片生意。把天朝人从这个生意中踢了出去。 为了利益,哪怕是自己的父母也可以出卖。对于犹太人来说,这样的选择才是最正确的。尽管他在心里对自己这么说,反复的告诉自己当初的选择是多么的正确。可是,在他的内心深处仍然隐藏着恐惧,相信有一天天朝一定会报复他的。报复他当初的背叛。 可是这么多年以来,对于他当初的背叛,就像是从来没有发生过似的,天朝根本就没有想要惩罚他的意思。 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也不敢掉以轻心。在他看来天朝一定在等待着机会。 “现在这个生意是我们的。” 福里克看着沙逊说道, “这属于我们的生意。我们不可能把这个生意交给任何人。” “尊敬的福里克先生,我们并不是英国人,我们只是刚刚来到这里,实际上对于这里的一切我们都是陌生的,现在的局势让我们有些担心。” 当然没有办法去理解福里克的这种固执。在他看来,既然眼下已经出现了危险的苗头,那么就应该离开这里。 虽然弗利克并不愿意离开,那么正好,还可以把剩下的鸦片都交给他。都卖给他,这样自己至少不会亏本。 当然沙逊不过只是刚刚表现出这个意思福里克就立即开始压起了价格,你对于犹太人来说,他们可以分散在世界各地的犹太人建立一个贸易网络,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们会为了同胞牺牲自己的利益。 对于这些相信利益至上的人们来说。他们的眼中同胞之情在现实利益的面前往往屈从于后者。 对于福里克的压价,沙逊当然知道这是不可避免的,虽然可能会吃亏一些,但是他仍然很快做出了决定,接受对方给出的低价。 至少可以保住绝大部分财产。纱裙如此这样安慰着自己。在送沙逊离开的时候福里克看着以前的这个年轻人对他说到。 “我想你实在是太过谨慎了一些,眼下的局势来说,根本就不可能对我们有任何影响,在这里和在土耳其不一样在土耳其那边根本就不会有人在乎你我。是在这里几乎每天都会有人说我们是什么魔鬼的同伙,上千年来他们一直这样说,从来就不曾停止过。但是现在和过去不一样。至少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已经没有人再会杀害我们了,毕竟现在大家都已经是文明人了。” 文明……沙逊看着面前的福里克,摇头说道。 “尽管我并不了解这里,但是我觉得如果有了一些征兆,还不快做好准备的话,那么将来一定会后悔的。而我们没有资本去后悔。” ………………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还在裸奔中,求推荐,求收藏! 正文 第470章 劫难 (新书发布,求支持) 昏暗的灯光在暗夜中摇曳着,灯光下,几个人似乎在那里商量着什么,他们的神情显得有些谨慎,而谨慎中又带着兴奋。 偶尔的,这间暗室中可以听到有些粗重的喘息,因为过于激动,或者说紧张。 “……总之,这一次,无论如何,都要把那些异教徒从英国人身上榨取的钱财都夺回来!” 粗重的话语刚一落下,那边又有人补充道。 “对,那怕就是一个便士也不能留给他们!” 在一阵附和声中,有人插话说道。 “议会那边怎么交待呢?” “议会,你觉得那些人会错过这么好的机会吗?那些贪婪的犹太人不知道,他们的财富会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灾难,议会,他们中的很多人并不介意分享这次盛宴!” 这个人的话音落下后,房间里立即响起了一阵欢快的笑容,他们在那里欢笑着,似乎这正是他们期待已久的盛宴。 这是一场盛宴,至少,对于英国的权贵们来说,1689年4月1日,无疑是一场狂欢的盛宴,同样也是一场肮脏的分脏会。 这一天,数千名英国士兵闯进伦敦以及英国各大城市的犹太富商的家中,那些富人被从家中逮捕,他们家人同样也被抓捕。 “我要去见国王!” 面对着暴虐的士兵,福里克大声嚷嚷道。 “你们这样做是违反法律的,我犯了什么罪!” 他的话声刚落,一个响亮的耳光就甩在了他的身上,那名军官大声吼喊道。 “和魔鬼合作就是你的罪名,那怕就是上帝也救不了你!” 被那个响亮的耳光抽得耳鸣眼花的福里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是怎么回事? 和魔鬼合作? 在这一瞬间,福里克想到了沙逊兄弟在几天前选择离开时,他说过的那句话。 “将来你们一定会后悔的。” 沙逊兄弟会后悔吗? 福里克并不知道,但是他很清楚,现在,他后悔了,如果有选择的话他会抛弃一切离开英国。 但是现在,一切都已经晚了。 “等等!” 在士兵人将抄没的财产抬出去的时候,原本正义凛然的军官,却制止士兵的举动,他看着那套银制的餐具,对士兵吩咐道。 “把这些银器送到我的马车上。” 当然,并不仅仅只是银器,还有其它的许多财物,这些参于抄家的士兵们,当然不会放过中饱私囊的机会,纷纷趁机偷取一些财物,而这些财物在上交之前,那些权贵们同样也会参与于分脏之中。 豪宅、楼宇、烟馆甚至鸦片……属于犹太富商的财产,被迅速的转移到权贵们的手中,当那些权贵们在瓜分着各地犹太富商的财产时,民众们同样也卷入其中。 当天晚上,那些在看到犹太富商被掠夺的普通人,把他们的目光投向了普通的犹太人,他们叫嚷着“惩罚魔鬼同党”的口号,袭击身边的犹太人,这一夜整个英国几乎所有的犹太人店铺都遭到了袭击,破碎玻璃铺满了伦敦的大街小巷,成千上万的犹太人在暴徒们的袭击中,被殴打、强女干,他们微薄的财产被抢劫,甚至在这些暴行之后,他们的房屋同样也被人抢走了,那些暴民将他们轰出自己的房子,数千间犹太商店以及犹太教堂遭到纵火或损毁,数千人在暴徒的袭击中失去了性命。 这一夜,英国的犹太人几乎遭受了灭顶之灾,而对此这一切,没有任何人抗议,甚至当抢劫发生的时候,在王宫中,威廉三世这个在几个月前还在那里对犹太富商们说着会保护他们的国王,正在那里清点着从犹太人那里抢来的财产,至于权贵们同样也在那里对掠夺的财物进行的盘点。 当外界的暴行上演着的时候,在伦敦塔的监狱之中,被吊在枷锁上的福里克此时已经到了奄奄一息了的地步,一桶水倒在他的身上,让他再一次睁开眼睛,看着面前审问他的人立即苦苦哀求道。 “老爷,求求你,我已全都交出来了,我所有的财产……” 已被严刑拷打了十几个小时的他,感觉生命正在从他的身上流逝,现在他已经非常清楚了,这些英国人之所以抓住他们,就是为了他的英镑。 “不,你并没有交出所有!” 亨利摇着头,站在那里的他继续玩弄着火堆里的烙铁。 “我们都很清楚,你至少有一百万英镑的财产,而在这些财产中,大约有30万英镑的现金,可是直到现在,你才交待出来多少?10万?15万?最多也就这些了,你是不是还抱有一线希望,你是不是幻想着,如果能够活着离开这里的话,那些钱可以让你东山再起,可是我可以清楚的告诉你,如果没有得到这些钱,你和你的家人,不会有任何人能活着离开这里!” 再一次把烙铁从火炉中取出,亨利冷笑道。 “这是国王的命令!” 国王的命令! 听到这句话后,福里克的内心升起一阵绝望。曾几何时,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又一次上演了,面对这样的暴行,已经绝望的福里克哀求道。 “那么,国王要怎么样才会饶过我的性命呢?” “把你们在西洋银行的存款交出来!” 亨利的要求,让福里克浑身猛然一颤,抬起头的他惊讶的看着对方,在这一瞬间,他明白了,这些人早就调查清楚了。 相比于的欧洲各国的银行,犹太人更愿意把钱存进西洋银行,因为西洋银行更安全,他们绝对不会在反犹事件中,把犹太人的存款消毁,他们会忠实的为所有的储户保存他们的财产,这甚至是也是许多欧洲的权贵们把钱存进西洋银行的原因,安全,这是西洋银行给所有的储户共同的保证。无论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获取财富的权贵或者犹太人甚至普通的商人,他们所需要的也就是这样的安全。 “不要说你和天朝人之间的矛盾,那些话只有三岁的孩子才会相信,你们是决裂了,可是并不妨碍你在西洋银行里存放着大笔的金钱,我敢肯定,你在那里至少有十万英镑的存款。” 甚至更多! 福里克绝望的点点头,但在绝望之余,他的心里又涌起一阵希望,他盯着亨利说道。 “我可以把那些钱都交给你们,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条件! 亨利看着福里克,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我在西洋银行的存款并不仅仅只有十万英镑,准确的来说是20万英镑,如果国王想要得到这笔钱,我唯一的条件就是要释放我的家人……” 现在,对于福里克而言,他唯一的希望就是拿出那些钱来保住自己和家人的生命。 “当然,没有问题!” 二十万英镑! 亨利相信这笔钱足够让国王放过眼前的这个“鸦片大王”,鸦片,没有任何人会在乎,无论是国王还是其它人,所关心的只是这些犹太人的财产。 “你们要先释放我的家人,在我确定他们的安全之后,我会从银行里取出这笔钱。” 类似的条件,几乎是每一个犹太富商的选择,在家人的生命和金钱之间,他们选择了前者,历史上的经历让他们相信,只要能够活下来,他们就可以东山再起。 这一天发生在英国的暴行,甚至没有掀起太多的风浪,没有任何国家抗议,即便是法国也没有,顶多也就是在都伯林的詹姆斯二世在那里嘲讽着在威廉对诺言的背叛,并且表示他会继续保护犹太人。但除此之外,并没有对犹太人的遭遇有多少表示。 似乎,全世界没有任何人会关心犹太人的命运,其实,尽管已经有一百多年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反犹事件,但是对于犹太人,没有会给他们太多的同情,更何况这一次英国人是打着“禁止鸦片”的口号。 禁止鸦片贸易。 至少从表面上来说,英国人对犹太人的行动是“合情合理”的,至少英国人这样解释着,什么犹太人与土耳其合作把鸦片带到了英国,什么犹太人把在英国赚到的钱带到了土耳其,诸如此类的理由和借口,从一开始就在英国传播着,对于那些参与到对犹太人打砸抢的英国人来说,这个理由和借口,无疑为他们的行为提供了合法的依据。 为了表示对国王的支持,他们甚至走上了街头,在那里呼喊着,为国王的英明呐喊着,当然在呐喊的过程中,少量的漏网之鱼,又一次遭到了洗劫,犹太人作为“魔鬼的同党”,成为所有英国人攻击的对象,当然,所谓的攻击,也许会洗劫更为合适。 面对英国人的暴行,大量的犹太人纷纷抛弃一切逃往法国或者爱尔兰,在那里寻求庇护,尽管无论是法王或是詹姆斯都没有对他们的命运表示同情,可是他们至少愿意继续保护犹太人,这就足够了。 相比于过去,在这些犹太人逃离的时候,似乎更简单的一些,他们甚至什么都没有携带,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家产被掠夺,而是因为无论是西洋银行的银币券或者本票,都可以随身携带,而且可以在欧洲的任何一个国家兑换成金银币。 纸币让逃亡变得更加容易。也正因如此,几乎每天,西洋银行都会迎来一些兑换银币券的客人。这些客人中不乏某些老顾客,对于他们的身份,银行的职员自然不会过问,不过当福里克出现在西洋银行的大厅时,那些职员们无不是惊讶的看着这个需要别人搀扶才能走动的“鸦片大王”。 现在,整个欧洲都知道,正是福里克把土耳其人的鸦片带到了欧洲,他不是被英国政府抓了起来吗? 现在,他怎么来了这? “福里克先生,您怎么来了?” 李冬看了一眼福里克身后跟着的几个人,可以看出来,那些人显然不是普通人。 “我来取款。” 福里克看着李冬说道,并且使了一个眼色。 “我要取出我放在保险柜里的东西。” “当然,请您跟我来。” 李冬笑着对福里克说道,在请他进入金库的时候,他身后的几个人刚要跟过来,就听李冬说道。 “几位先生请在金库外面稍等,金库是不准外人进入的。” 面对这个要求,亨利等人只得站在金库外面等着,反正金库只有这么一个门。 “李先生。” 几乎是刚一进入金库,福里克就说道。 “请您一定要帮帮我,如果你不帮我的话,我的家人都会丢掉性命。” 面对福里克的要求,李冬显得有些为难,按照银行的安排,他们不能介入犹太人与英国人之间的问题。 看着李冬似乎有些为难,福里克祈求道。 “我并不是让你帮助我逃跑,我知道,英国人肯定不会放过我,但是现在我的家人在法国,他们已经安全了,可是他们却身无分文,我希望能够在你们银行存进一笔钱,汇到法国交给他们,这只是一笔生意!” 生意,确实只是一笔生意。 面对送上门来的生意,李冬当然没有拒绝。在李冬答应之后,福里克从保险柜中取出了几张存单,然后拿着其中一张,看着李冬说道。 “这是十万英镑,我希望你们能够像你们所承诺的那样,永远忠诚于你们的客户!” 盯着李冬,福里克郑重其事的说道。 这么多年,他之所以选择西洋银行,正是因为西洋银行的这个承诺,即便是在于天朝人决裂之后,他仍然选择把钱存在西洋银行,并且把存单存放在这里,就是因为他相信西洋银行会信守诺言。现在这是他唯一的希望。尽管他背叛了天朝。但是在心里,他仍然固执的相信这一点。 当然也是很多人选择西洋银行的原因。而现在对于福里克来说,信守承诺的西洋银行是现在唯一能够帮助他的人。 当然他们不可能会冒着风险把他送到国外,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们不能够用银行特有的方式给他一定的帮助。 曾几何时这不过只是一道保险。谁能想到现在却要用上这个保险? “当然,福里克先生。” 肯定的点点头,李冬说道。 永远忠诚于客户,这是银行能够在这里生存下来的根本。在任何时候,西洋银行都不会改变这个信条。 对于李冬来说,他知道眼下英国所发生的一切,对于银行而言是一次极为难得的机会。同样对于银行也是一次考验,考验银行的信条,考验着银行能不能做到之前对那些客户的承诺。 现在对于他来说所需要的仅仅只是履行这些承诺。 “请你放心,这笔钱一定会安全的汇到你的儿子手中,当然根据银行的规定,我们需要收取15%的手续费。” 这并不趁火打劫,而是正常的手续费,在这个时候能够像过去一样收取正常的手续费已经是非常难得的了。对于他来说,甚至不亚于雪中送炭。 对此,福里克自然很清楚,他点点头表示理解,在理解之余,他的心里甚至感觉有些惊讶。惊讶于对方没有趁火打劫。在此之前他早就已经想好了,即便是对方趁火打打劫收取哪怕一半的佣金,他也会选择接受。然后拿着另外几张存单,对李冬说道。 “我很抱歉,这里还有二十万英镑,需要提取出来,给你们添麻烦了。” 一下子提取这么一笔款子,对于银行而言绝对是个挑战。一边是对于充足的西洋银行来说。同样也是如此。 “没问题。” 李冬笑了笑,这并不是什么问题,这几天取钱的人多,但是存进来的钱更多,那些权贵们更相信西洋银行,甚至他们的国王也是如此。 那些人从犹太人哪里抢来的钱有很多都被送到了银行,他们同样也是银行重要的客户。银行本身就是要为这些客户服务的。 对于现在英国所发生的一切。尤其是对于这些犹太人的遭遇,尽管他内心里表示同情,但并不妨碍他继续进行着这个生意。 只不过是生意罢了。 在过去的这段时间里。银行的生意越来越好了。20万英镑对于银行来说并不算是什么巨款。随时都可以支付。因为他很清楚,最多只需要再等上几天,这笔款子就会被几个人存进银行。不过会存到他们的个人户头而已。 当一切都结束之后。李冬看着已经离开的福里克,看着他的背影他知道也许这将是他最后一次见到这个人。但可以肯定的是他至少用自己的牺牲拯救了自己的家人。当然也为他的家人的生活做好了准备。 确实是李冬最后一次看到福里克,几天后,在报纸上他其实在报纸上看到了与福里克有关的新闻。不过这个时候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死人。 福里克不是第一个因为贩卖鸦片被送上绞架的人。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几乎每天都有犹太人被送上绞架。便是他们在那里哭喊着,但是也没有任何人同情他们的遭遇…… 正文 第471章 冲突 (新书发布,求支持) 当英国抓起一场针对犹太人的“盛宴”时,在那些犹太人纷纷逃往海峡的对岸,选择逃亡的时候。在大海上,一艘悬挂着大明国旗的商船正在朝着英国驶去。 “船长,我们明天就可以到达英国。” 大副的报告让梁华礼轻应了一声,然后他就呆在宽敞明亮的船长舱室内,继续加做着他的计划。 “差不多可以买下四条船了……” 梁华礼一边嘀咕着,一边在那里盘算着如何扩大自己的生意, 自从开始从事鸦片贸易,将鸦片走私到英国、法国等欧洲国家起,他所获得的回报远远超过最初的想象。与那些犹太人依靠在土耳其的同胞们垄断了土耳其的鸦片出口贸易不同,通过其它渠道从阿拉伯人的手中购买鸦片的梁华礼,一直在巩固着自己的贸易渠道。 那个渠道不同于其它土耳其人的渠道,是南方的阿拉伯部落自己种植的,如果没有梁华礼的到来,他们只能把鸦片卖给商贩,然后由那些商贩带到北非供奴隶们吸食,或者被卖到伊斯坦布尔,但是梁华礼的到来,却给那些鸦片寻找到了新的销售渠道,这些鸦片也让梁华礼打破了犹太人对鸦片的垄断,也正因如此,才会获得超出想象的利润。 所有的生意之中,垄断是最挣钱的生意,这是众所周知道的事情,但是从没有人说过,第一个打破垄断的人,可以挣到更多的钱。而梁华礼无疑就是第一个打破垄断的人,从他涉足到这个生意那天起,所获得的利润都是极为丰厚的,只不过唯一让人遗憾的是,当地的产量限制了他生意的规模,当然,就目前他的贸易网而言,他也没有太多的渠道卖掉更多的鸦片。 “到时候,自己就不需要再亲自己随船航行了,毕竟,现在已经有两条船了。” 也许,可以考虑在运河区成立自己的商社,专门从事对欧洲的出口贸易,也许可以进一步扩大对欧洲的鸦片的出口。 “如果在荷兰找到一个代理商的话,也许可以把生意做的更大一些。” 在这个念头浮现出来的时候,梁华礼又想到了荷兰的生意并不怎么好做。 “荷兰那边的海关查验更严格,万一查到了鸦片呢?” 与犹太人光明正大的出口鸦片不同,梁华礼更倾向于走私,因为走私的利润更大,各国海关对于鸦片的关税税率普遍都在100%以上,甚至有的国家可以达到200%。当然那些国家并不是为了阻止鸦片的进步制定这么高的税率,他们都是为了从鸦片贸易中分一杯羹。 对于欧洲的权贵们而言,在犹太人借助身处土耳其的同胞们的帮助垄断着鸦片贸易的时候,制定高额的关税是他们从中获利的唯一选择,毕竟,高额的关税势必会带来走私等问题,而权贵们就能够从中利用权力获得相应的回报。 可上帝可以作证,那些权贵们更愿意亲自下场充当鸦片贩子。 “小商小贩的实在是太辱没他们的身份了,这生意还是让我代劳吧!” 心里嘀咕着,梁华礼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转行。 一直以来,梁华礼比谁都清楚,鸦片生意并不是长久的生意,毕竟国内对于鸦片生意的态度非常明确,禁止鸦片输入,并且制定了极为严厉的法律。这也是梁华礼选择走私的原因。 毕竟,梁华礼相信大明以及诸夏禁止鸦片输入的前提下,有一天,全世界都会禁止鸦片的输入,这是早晚的事情。所以必须要考虑转行的事情,通过鸦片完成原始积累之后,自然可以改行做其它的生意。 “或许可以考虑在国内定购一艘蒸汽拖船,等到运河筑通后,在运河从事拖运业务……” 作为生意人的梁华礼,这个时候,想的更多的是生意,他想了很多,自然也想到了运河,运河上船帆并没有多少用,在欧洲运河上的运输需要纤夫,而在大明往往需要蒸汽拖船。 这也是一个生意,也许是一个非常有前途的生意。 想到将来会通过运河往返欧洲的成千上万条帆船,必须要依赖蒸汽拖船通过运河,其中的商机所带来的机会与财富都是无法想象的。 运河、商机…… 整整一夜,梁华礼的脑海中都是在思索着苏伊士运河的修建,有可能带来的各种商机,作为一个商人,他可以敏锐的看到其中的商机,那些商机也许有可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对于梁华礼而言,这一切也许正是他所追求的机会。一个让梁家,或者他自己东山再起的机会,或许梁家已经没落了,可是他相信,在自己的努力,梁家一定可以在他的手中重现昨日的辉煌。 就这么胡思乱想了一夜,再一次醒来的时候,船已经靠近了港口,而海关的缉私船已经朝着他们驶了过来。对此,梁华礼倒是不觉得有什么,而是和往常一样,站在舷边等待着缉私船的靠近。 都是老熟人了。 待缉私船靠近的时候,梁华礼才发现,船上的官员并不是往常的老熟人。 难道有什么人员变动? 尽管心里怀揣着各种疑惑,但是梁华礼仍然对那些海关关员笑脸相迎。同时又吩咐大副准备好礼品——几张大面额的西洋银行银行券。 几乎是在登上船的瞬间,哈里就已经知道了,这是一艘走私船。并不因为船上的船员,而是因为这样小吨位的飞剪船,一直都是走私贩的最爱,这样的小吨位的船只,会携带什么样的走私货呢? “船上携带的是什么货?” 面对关员的询问,梁华礼“如实”的回答道。 “茶砖。天朝的茶砖。” 回答的同时,梁华礼从大副那里接过几块茶砖笑道。 “各位辛苦了,这几块茶砖请几位尝尝……” 最近这些年,随着天朝在欧洲人心目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涨,相应的天朝的生活方式,也在欧洲倍受推崇,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都推崇着天朝的生活,而喝茶自然而然的受到了欢迎,在许多欧洲人看来,喝茶是上层人士必须掌握的技巧,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喝茶风靡欧洲的同时,带动了茶叶对欧洲的出口,甚至现在隐隐有超过瓷器、丝绸以及棉布成为第一大宗贸易的趋势,当然,茶叶也是“行贿”的好东西,一块茶砖看起来并不怎么起眼,但是茶砖里面装着什么,谁又知道呢? “这是什么?” 哈里反问道。 “一点小意思,不成敬意。” 梁华礼的左手轻轻的按了一下茶砖,似乎是想给哈里什么暗示,对于他的暗示,哈里当然看到了,同样也让他肯定了之前的推测。 这家伙难道以为自己和先前的那些家伙一样,会为了几百英镑出卖自己的灵魂吗? 看着送到面前的茶砖,哈里只感觉到自己的人格受到了污辱,他甚至相信,在眼前的这个家伙行贿的时候,一定在内心深入轻蔑的看着他,看着英国,甚至在这个天朝人的眼睛中,哈里看到了他的轻蔑。 这些傲慢的天朝人,他们真的以为自己高高在上吗?真的以为自己可以凌架于所有人吗? “这是贿赂吗?” 突然的反问,让梁华礼一愣,他不解的看着这个海关关员。 天底下还有不贪财的英国人? 这个英国佬傻了吗? “只是一点心意,朋友与朋友之间的心意。” 梁华礼特意加重了“朋友”两个字,在他看来,这已经说的非常直接了,如果对方再不能理解的话,那就干脆,再直接些,直接告诉他,在茶砖里有银行券。 可是甚至都不等梁华礼和对方挑明,下一瞬间,哈里的反应就让他傻了眼。 “该死的家伙,你以为用钱就可以收买英国的海关吗?彻底搜查这条船,所有的货,还有所有的船舱,都不要放过,彻底搜查!” 哈里的反应,完全不在梁华礼的意料之中,他惊愕的看着哈里,就像是在看着一个怪物似的,在与英国人打交道的这些日子里,对于英国人的性格他早就是了若指掌,这些家伙一个比一个贪财,为了金钱,他们愿意出卖一切,甚至可以把灵魂出卖给魔鬼,更何况其它? 但是这个家伙怎么了? 他疯了吗? “先生,你要知道,这是一艘天朝的船!” 面对哈里的拒绝,梁华礼冷冷的看着对方提醒道。 “天朝的船又怎么样?” 哈里大声反问道,同时手指着港口说道。 “你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是英国,该死的,你们天朝人总是这么高高在上,不可一世吗?你们以为全世界都是你们的吗?你们以为自己在任何地方都可以为所欲为吗?不!” 盯着梁华礼,哈里大声嚷吼道。 “这是不可能的,上帝绝对不会同意的,英国人也不会同意,我同样也不会同意!” 也许是因为对天朝积压多年的不满情绪,也许是因为对天朝支持詹姆斯二世那个异教徒的不满,所有哈里的情绪显得有些激动,他甚至大声叫嚷道。 “你以为就凭着一句“天朝”,所有人都要卑躬屈膝在你们的面前吗?不!” 用力的摇着头,哈里义正辞严的说道。 “现在,你们是在英国,是在英国,英国是不会向天朝屈服的,也不会让你们为所欲为的,你们自以为自己多么的高高在上,你们在爱尔兰帮助詹姆斯党,你们想要两个英国?我告诉你,你们是痴心妄想……” 这个疯子在说什么? 此时在梁华礼的眼里,眼前的这个关员已经变成了一个“疯子”,他根本就不知道这家伙在说什么,毕竟,尽管他知道发生在英国的革命,也詹姆斯,当然也知道所谓的“两个英国”,但是这一切与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根本没有任何关系,可是这个家伙怎么像是疯了似的,好像他媳妇跟着天朝人跑了似的。 根本就是一条疯狗! 可这并不是他能够这么说天朝的原因,或许梁华礼并不是生长在天朝,但是生长在诸夏的他和所有人一样,都以天朝为母国,现在,对方对天朝的指责,自然是他不能接受的。 “先生,请注意你的言词,缉私是你的权力,但是你不能污辱天朝,否则……” “否则怎么样?” 哈里冷笑道。 “你们所有的天朝人都是这样,以为自己高高在上,以为天朝是不可侵犯的,以为天朝是高高在上的,现在我要告诉你的是,这一切都不存在的,过去我们尊重你们,只是因为你们是客人,现在,你们,不过就是一群该死的走私贩罢了……” 对于哈里来说,他所维护的正是英国的尊严。他接受不了天朝人高高在上的态度,还有对英国人、对白种的歧视,他更无法接受那些英国女人不惜一切代价前往天朝,只是为了当一个女佣,而且还是陪主人睡觉的女佣,那些下贱的女人,把英国的脸都丢尽了。 在哈里愤愤不平的咆哮着的时候,那边正在搜查的英国士兵与船员们发生了冲突,他们把茶箱撕开然后把茶叶撒了一地的举动引起了船员们的愤怒。双方立即争吵了起来,对于那些本就压着满肚子火气的船员来说,他们自然不会屈服于这些蛮夷。争吵很快变成了冲突,我尽管双方不时的发生肢体上的碰撞,但仍然还在那里克制着。 在双方的冲突中,船上悬挂的国旗被英国士兵扯了下来,看着那面被扯下来的国旗,梁华礼的眼睛猛然睁大,怒吼道。 “这些混蛋居然敢扯我们的国旗,打死这群王八蛋……” 几乎是在这一瞬间。原本还在那里争吵的人们,立即叫喊着距离最近的英国人打了过去。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愤怒,让那些英国人看傻了眼。他们压根儿就没有想到是什么让这些人突然变得疯狂起来,不顾一切的攻击着他们……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已经发布了,求支持,求推荐,求收藏。) 正文 第472章 抗议(新书发布,求支持)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已经发布了,求支持,求收藏,求推荐) 世界进程有时候会被一些小事件所改变。 1689年之前,没有多少人会对这句话产生什么印象,但是1689年5月6日,这一天,在多佛尔港外的“新希望号”上一名海关官员的错误决定,和一面被扯下的国旗,所引发的动荡远远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 二十六名船员被捕,船长以及船员都遭到殴打,在监狱中亦遭受虐待的消息,在第一时间传到了伦敦城外的“小天朝”,尽管此时大明与英国之间因为詹姆斯二世导致两国关系紧张,但是大明仍然没的撤回公使。 当多佛尔的消息传来后,对于公使万征而言,他第一个反应是惊愕,然后是愤怒,引起他愤怒的并不是船上运输的超过20000磅的鸦片,而是英国人胆敢扯下大明的国旗。 作为一名职业外交官,万征首先想到是国家的尊严,其次才是事件中的船员,当然,随后又是内心的狂喜,这正是他期待已久的机会,不过,他不能表现出这种情绪。 “他们都不是天朝人,都是诸夏的船员,其中至少有一半,还是南洋归化民……” 面对着下属的报告,万征冷笑道。 “这又怎么样?既便是他们不是天朝人,可他们是华夏人,天朝也是天下所有华夏人的母邦,那怕就是他们不是华夏人,只要他们的船上悬挂大明国旗,大明就有保护他们的义务,现在,英国人必须要为他们的愚蠢付出代价!” 冷冰冰的说出这句话后,万征对下属吩咐道。 “准备马车,我要去拜见掌玺大臣诺斯。” 因为大明并不承认“篡位者”。所以,对于伦敦政权大明一直都秉持着不承认的态度,所以与伦敦的联系只有与掌玺大臣诺斯之间的联系,之所以与其保持联系,是因为诺斯同样也是詹姆斯二世任命的掌玺大臣。 上午十时许,当万征出现在诺斯的宅邸时,后者对于他的到访原因,已经是了惹指掌,他知道,这些“护短的天朝人”必定会出现在他的面前,对于这一切他早就做好了准备。 “你好,大臣阁下。” 问好之后,万征就直接了当的说道。 “我必须要向你们提出最严重的抗议!” “你们”……诺斯没预料到万征会这么说,过去他早就习惯了“贵国”,现在万征却用了“你们”,尽管没有挑明来意,但是已经清楚的表明了他的愤怒,他已经不愿意再客气了。 “公使阁下,请坐!” 诺斯装模做样地点一点头,请万征坐下,可他自已却站在那里,同时深吸了一口气。尽管诺斯把他现在要演的一套排练过好多次,他心头还是有些太过紧张,开头几秒钟内他竟说不出一句话来。 万征对诺斯的沉默有自己的理解,他能够感觉到英国人的慌乱。 “首先,我必须要通知公使阁下,所有的一切起因,都是因为他们是一群卑鄙的鸦片贩子,他们向英国走私鸦片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英国的法律,势必需要加以严惩……” 诺斯大声解释道,可是对于他的解释,万征根本就没有打算听下去,而是直接了当的说道。 “大臣阁下,我们必须要注意到的一点是,当你们禁止鸦片输入的时候,他们的船正在海外,根本无法获得这个消息,而在他们离开港口的时候,在英国的鸦片贸易还是合法的。” 又一次,万征在文字上玩起了游戏,他用“你们”去形容威廉的政权,用“英国”去形容过去,实际上他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告诉对方——大明并不承认现在的英国政权。 对于目前的这种局面,诺斯早就已经有了准备,至于大明是否承认英国,也不重要,唯一让人烦恼的是,他们对詹姆斯二世的支持,可是即便是买好天朝人,天朝又怎么可能会放弃对詹姆斯二世的支持呢? “两个英国”,或许,这才是天朝人的想法吧。 “即便是如此,也无法改变他们早一群走私贩的事实,他们把鸦片藏在茶砖里,试图以茶叶的名义向英国走私鸦片!” 对于这次会面,诺斯有着充分的自信,他有足够的证据表明那些人进行的是非法活动,只要证实了这一点,那么对于他们的惩罚,就是正确的、合法的。他相信天朝人根本就说不出任何话来。 对于诺斯把问题咬死在“走私上”,万征立即为他们进么了辩解。 “这根本就是胡说八道,走私,他们怎么可能会走私呢?有一连串问题需要立即加以澄清,我们认为,他们的贸易对象并不仅仅只是与英国之间的,他们确实是向英国出售茶叶,但是鸦片是运往其它国家的…… 这显然是在歪曲事实,诺斯立即打断了万征的话;他高声说着,甚至是尖声喊叫,好象要压住他愤怒的声音, “运往其它的国家?如果那样的话,又怎么会把鸦片藏在茶砖里?” “为了防潮,你是知道的,在海上潮气很大,因为鸦片的价值较高,所以需要用茶叶防潮……” 你是在把我当成三岁的小孩吗? 诺斯心里恼怒道,他知道万征是在那里胡说八道,也知道对方根本就是在强词夺理,他之所以这样,就是为了救那些人。 “公使阁下,现在无论说什么,都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现在要谈的完全是不同的问题,现在我们需要讨论的是——英国势必将会通过对他们的惩罚,来告诉世界,任何向英国走私鸦片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然后诺斯尽可能的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又滔滔不绝地对万征讲起来,讲着鸦片给英国带来的伤害,讲着鸦片给人类的灵魂造成的创伤……似乎在这个时候,诺斯希望能够通过这种方式,唤醒对方的同情以及支持。 “……鸦片是一切罪恶的源尔,正是鸦片让英国的人们不惜把自己的女儿们卖为长佣,也正是鸦片,让人们不惜向魔鬼出卖自己的灵魂,公使阁下,就我所知,贵国一直禁止鸦片输入本国,既然你们充分认识到鸦片的危害,为什么还要阻止我们的禁烟行动呢?” 盯着万征,诺斯深吸一口气,义正辞严的说道。 “现在你们的抗议,我将会转告国王和议会,但是你们呢?你们是否可以理解我们的禁止鸦片贸易的决定呢?” 站在那里的万征盯着诺斯,对方的是在让步吗?显然没有让步。 “我们当然会理解你们禁止鸦片贸易的决心,而且请大臣阁下明白,我来到这里是为了保护天朝的子民,根据可靠的消息,他们受到了虐待,我必须要履行保护侨民的责任……” “他们并不是什么天朝人,他们有的是鲁国人、有的是周国人、有的是秦国人,没有一个是大明人!” 然后,诺斯停下来透一口气,郑重其事地宣布道。 “我想,就这个问题而言,我们之间似乎有一些误会,你说呢?” 毫无理由的,也没有任何需在解释的地方,那些人根本就不是天朝人,你站出来又算是什么事呢? “他们确实不是天朝人,但是华夏人,而天朝,是全世界华夏人的母邦,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保护他们!” 这……算是什么责任? 对于万征的解释,诺斯睁大眼睛,目中尽是不解,这种事情本身就足够让他充满疑问了,“华夏人的母邦”,这又是什么理由? 尽管并不知道他的话是什么意思,但是在诺斯看来,万征话里所包含的什么“华夏人”、什么“母邦”,这一切都不过只是令人愤慨的无耻谎言,这种毫不费力就说得煞有其事的谎言,倒也使诺斯惊讶不已。 “阁下,有这样的解释吗?如果您的解释成立的话,那么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英国可以保护欧洲各国的民众呢?” 诺斯大声反驳道,他显然无法理解“母邦”等一系列东方的词汇。 “欧洲是英国的吗?” 万征反问道。 “可是诸夏却是大明册封的,他们的国君是大明的宗室,他们受命于大明,大明对他们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是母邦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保护他们是理所当然的,也是法律给予我的权力,这一点,你不需要质疑,你的质疑就是在质疑着天朝!” 终于诺斯住口了,面对万征的反驳,他住口了的。 装腔作势地应了一声,然后诺斯说道。 “好吧,即便是我们认可这一点,也要注意到,他们是一群走私贩!” 盯着万征,诺斯说道。 “他们是在向英国走私鸦片,这里有他们的口供。” 接过那张纸,万征连看都没看,只是慢慢地把那张纸拆成四叠,看也没有看,就放进口袋里。 站起身来,万征说道。 “那些鸦片是运往其它国家的。” 沉默了几秒钟,听得见诺斯沉重地喘着气。 “已经有船员承认了他们的走私行为!” “那是屈打成招!” 万征直接了当的说道。 “就像这个口供,根本就废纸一张!” 然后他深吸一口气,冷冷地外表很镇静地对这件事表示遗憾,表示它的责任完完全全在于英国。 “根据大明皇帝授予我的权力,我必须要履行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力和财产的义务,首先我要求你们必须无条件的释放他们以及被扣押的财产,同时,鉴于你们撕下了大明国旗,我要求你们必须进行道歉,官方的、正式的道歉,并且必须赔偿被扣押侨民的损失。” 在提出自己的条件之后,万征又冷冰冰的说道。 “这是多么无耻的行径啊!你们的行径必定将受到全世界指责,如果你们不能够妥善处理此事,那么将来要为这件事后悔的……” 万征这样说。最后这一句话他是直盯着诺斯的眼睛说的。然后,他微微点了点头,转身慢慢向门口走去。 然而正是万征最后这一句话,又一次让诺斯心里涌起一阵不满,那种熟悉的感觉引了上来,他又一次看到了天朝有高高在上的一面。他完全可以视若无睹,他甚至可以怒气冲冲的大喊,以发泄内心的不满。可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的是,在下一瞬间,他脸上的不满消失了,他几乎是从桌子后面奔出来,在到门口去的半路上追上万征,就和他并排走着,时时拿手去碰万征的袖子。看样子他是想说话,可是又找不到话说,甚至还想留下对方。 他们就这样走到门口,万征的脚步并不快,在往门外走去的时候,他甚至落在后面,他一直在给诺斯机会。 可是一路上,诺斯都没有说话。 这个时候,他们已经走到了门边,诺斯又拉住万征的袖子,勉强可以听得清楚地语无伦次地急急说道。 “请你必须要理解……理解……我们……是不想这样做的……我们希望维持与其从总体上……可是,他们必定违反了法律……” 最后几句他是对着空处说的,因为万征头也不回,一步也不耽搁。似乎对于他的解释,根本就不在乎,准确的来说,这样的解释是徒劳的。 诺斯在门口浓然若失地迟疑了一下,于是转身朝着房屋走去。 他的脚步显得有些沉重,他不知道,这么做是对还是错,但是他隐约觉得,也许,这件事必定会引起一些麻烦,至于多大的麻烦,并不是他所能想象的了。 “哎,真是的,这可真是一个麻烦事。” 诺斯自言自语道。 “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呢?” 诺斯抬头朝着南方看去,他可以想象得到,当那位在都柏林的詹姆斯二世知道了这件事后,也许一定会幸灾乐祸的大声欢呼吧。 “该死的,为什么会惹上这样的麻烦?” 诺斯向朝着远方看了一眼,然后摇头长叹道。 “难道真的要放他们出来?” 下一瞬间,他又否决了这个想法。 “放了他们的话,会不会是在向天朝示弱,他们从今天往后都会在我们面前趾高气扬的……”诺斯暾怒的说道。 “这些该死的天朝佬,他们就不知道,这里是英国吗?” 正文 第473章 在大西洋上(新书发布,求支持) “……和任何一个同时期的进入大航海时代的国家一样,大明再次走向西洋的同时,海军承担着测量航线之外,还担负着寻找沿途港口的责任,他们的主要精力是在从南天门到欧洲的天竺、非洲以及欧洲沿海,获得多个补给港口以及稳定的贸易据点。为了达成这一目标,与荷兰人的冲突就是不可避免的,不过在更多情况下,是开辟建设新的港口,而这些口岸既是大明与西洋贸易的沿途据点,同样也是大明进军西洋的前进基地。” 《大航海时代》严复嘉泰四十五年 每天有多少船在大海上航行? 没有人有具体的数据,但可以肯定的是,1689年的欧洲航运业已经远不如十几年前,这一年大明和诸夏拥有超过3.5万艘商船,几乎垄断着从东方到西洋的海上贸易。茶叶、棉纺织品、丝绸和瓷器等等,欧洲所需要的商品大都由大明商船转运,经各国商人转手销售。 “在任何一片大海上,随时都可以看到一般华夏的商船。” 不过,在大量华夏商船往返于西洋于华夏之间的同时,在大海上还有大量的海军舰船巡航着,清剿上航线上的海盗,保护着贸易航线的畅通。 早上很早的时候,在右舷的方向就看到一艘西洋公司的商船。当时李杰正沉浸在清凉的“浴盆”里,那是用帆布制成的“浴盆”,按照海军条令的要求,只要条件准许,在热带航行时,必须要保证一次洗浴,这个条件指的是要有足够的淡水,在大多数时候,这只是停留在纸面上的条令。 因为船靠近陆地的关系,所以他们可以从陆地上获得淡水,所以他们每天都可以洗两次澡,当然,必须要从陆地用小艇把淡水送上船,然后在帆布“盆”里泡上一会。 对于水兵来说,洗澡从来都是一种享受,那怕只是凉水,仍然可以让人精神一天,不过海军条令的要求是基于健康的角度,在远程航行时保持清洁是保住水兵性命的基本前提,所以,即便是远程航行中,不能保证他们有洗澡的淡水,也会保证他们可以有湿布擦身的用水。 在弟兄们将从岸边的雨林边缘采集的水果以及淡水送上船后,李杰和弟兄们一样,躺在帆布扎成的“浴盆”里。享受着凉水的凉爽,在这个时候,他感觉整个人都特别轻松。 在这短暂片刻,他用不着思考那些数不胜数的问题,用不着考虑军舰的人员、船 身、索具、航线等等所有的问题。在此之前,这些问题永远纠缠着他的头脑。这是作为舰长的责任。 相比之前的那艘22门炮小炮舰,他更喜欢“三山”号这艘巡航舰,他拥有20门18斤炮和6门50斤炮,即便是看起来只26门炮,似乎只多了四门炮。但是他却非常清楚,两者绝对不是一个量级的选手。 享受了半个小时的洗浴,李杰再一次穿上了衣服,然后容光焕发来到舰桥。 “好了,等弟兄们收拾好了,就准备启程吧!” 他招呼大副施明德。 “是的,长官。” 施明德站在舰钟的前方,他总是那样一丝不苟。 “不用这么克板。” 李杰看了他一眼。 “要轻松一些。” “是的,长官。” 施明德的回答,让李杰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就不再说话了。他知道,他的这个副手的性格就是如此。 “左舷发现船只。” 在太阳升起,远处海雾消散的时候,燎望哨的水兵大声喊道。 “喂,一艘帆船……船艉左舷方向偏两个罗经点……两艘、三艘船!看不清楚旗帜。” “船长,要动员吗?” 施明德把目光投向船长,只见船长已经走到了舰艉。 尽管舰长并没有下令动员,可是正在洗澡的弟兄们,还是加快了速度,在他们纷纷回到岸位上的时候,站在舰艉的李杰,正拿着望远镜观察着驶来的三艘船。 “他们的航速很快,似乎是飞剪船。” 因为距离太远的关系,所以李杰很快爬到了桅杆顶上。他拿着望远镜,证实了他最初的推测,这都是大明的商船。 “长官,这样的船队很少见。” 施明德大声提醒道。 “商船是不可能组成船队的!” “动员吧!” 随着船钟响起,施明德大声下达着动员的命令,上士、中士们尖厉声音立即在甲板上响起。 在水兵们纷纷抵达炮位,作着准备。 在甲板上,李杰制定了一条拦截它们的航线一一这条航线只会让“三山”号稍微偏离自己的航向,但是却可以拦截他们。一一进行部署之后,李杰又匆匆赶下去享受茶和早点,舰上的早餐并算丰盛,除了咸肉之外,刚刚采摘的新鲜水果,无疑是最好的美味。 在李杰坐下之后,其它的非值班军官也纷纷落座,在他们一同享用着早餐时,候补生们不时被派下来,向李杰报告陌生航船的航向。在盛宴结束之前,施明德下来下来说道。 “长官,它们只是大明的商船。” “哦,好的,解除全船战备,保持戒务地。” 李杰说道。 “宋清,请告诉我的厨师,今天要准备做好吃的。我们有三名船长来吃午饭。” 既然是同一个航向,那么邀请他们上船用餐是最基本的礼貌。 一个小时后,三艘船与“三山号”汇合了,而在他们汇合之后,李杰得到了一个消息——所有的武装船只都要向甘泉港汇合。 “所有的武装船只,这是命令。” 武装船只,并不仅仅局限于军舰,除了军舰之外,还有武装商船,这三艘飞剪船,就是武装商船,其实,大明90%的商船都拥有火炮,但并不是所有的船都可以称为武装商船,按照届定,火炮数量必须超过18门,才算得上武装商船,而大多数商船只6-12门自卫火炮。 既然武装商船都在集结,那么作为军舰的“三山号”自然也要加入船队,向甘泉港集结。 “他们是在绿林港接到的命令,应该是出事了……” 一路上,李杰与施明德他们聊个没完,他们很清楚,如果不是出事了,绝对不会下达这样的命令。 面带严肃思虑的表情,李杰在后甲板上来回踱起步来。 出了什么事? “甘泉港……那里应该不会出事吧。” 对于甘泉港,李杰并不陌生,那是大明在非洲沿岸的据点,它在中西部一狭长的半岛上,濒大西洋,海湾内可以泊停数百艘船只,那里实际上并不适合人类生存,因为淡水很少,只有少数北非土著于靠打渔为生,不过十几年前,海军的探险队发现丰富泉水,海军才决定在那里设立“甘泉港”,它一直大明前往欧洲的道路上,最西方的港口。 那里会出什么事呢? 整整一天,李杰都在考虑着这个问题,直到晚上,他仍然在思考着种种可能,到了深夜的时候,还是睡不下来的他在船腰停了下来,海风吹在他的身上,他摸索看舷梯,朝后甲板走上去。夜色黑到不能再黑,天上看不见一颗星星。 军舰的起伏,头顶索具、风帆的吱呀声,让他可以察觉到船的运动,船的航行速度很快,尽管比不上飞剪船,但是快速巡航舰本身就是以速度见长。 在后甲板上指挥操舵的,是个叫孙明的舵手,还有个年轻得多的舵手赵家沃。 “长官,你怎么还没有休息?” 突然,他听到了施明德的声音,他站在主桅下面,好像也没有睡。 “你怎么在这?” “我和二副换班了。” 施明德随口说道,他走船舷边,往外看了看,然后点着了烟斗。 “你一定是在想甘泉港的事情吧。” “人难免会有些好奇。” “其实没有什么好奇的,我估计可能是发生冲突了。” 施明德一边说,一边凝视着微光闪烁的水波,凝视着另外三艘飞剪快船,它们彼此相隔都很远。 “冲突?“ “不太可能是西班牙人,甘尔港虽然说距离加那利群岛不远,可是西班牙人对此并不反对,毕竟,那里也不是他们的势必范围。” 施明德一边吸着烟,一边说道。 “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可能是和英国人,毕竟,我们一直支持着詹姆斯二世,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和英国发生了冲突。”, “这些是你的猜测吗?” “随便猜猜罢了,毕竟,现在除了英国人之外,西班牙、法国、荷兰,他们都不可能和我们发生冲突,毕竟,我们之间没有利益上的冲突……” 施明德的声音沉寂了下去,良久之后,他才说道。 “其实,如果是英国的话,我挺同情他们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他们与我们的差距有多么大。” “你似乎很肯定是英国人。” 李杰反问道。 “长官,其实,我们和英国人的问题,并不仅仅只是詹姆斯二世的问题,还有北美殖民地,我们希望英国人退出北美,当然,也许还有法国人,然后我们就控制整个北美,所以,只要有机会,我想冲突必定会不可避免。” “可是,没有中都的同意,是不可能爆发战争的,” 舰长的话,让施明德笑了笑,然后说, “冲突并不是战争,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这些驻外使节,都拥有保护侨民的责任与义务,在这个前提下,如果他只是为了保护侨民,而就近调集舰队展示力量的话,与他国海军发生冲突,这根本就不是战争。” 看着舰长,见他似乎有些不解,施明德笑道。 “我弟弟去年刚刚派驻到国外,所以,对于他们的权责我有些了解。” “噢,照你这么说,那些使节可以随时发动战争了。” 李杰有些不可思议的说道,尽管根据海军条令,他需要配合驻外使节的行动。但他从不曾想过,使节可以直接宣战。 “我刚才说过,不是战争,而是冲突。” 尽管知道这不过只是文字游戏,但施明德还是说道。 “……爆发的是冲突,但至于会不会引发战争,恐怕只有上帝才知道,或者说,这一切,都要看对方的选择,我们或许会进行武力示威,但是如果英国人选择向我们开火,我们难道不应该还击吗?” 答案是显尔易见的,默默的点了下头,李杰朝着远方看了一眼。 “其实,除了清剿海盗,我挺希望爆发战争的,只是没想到,会是以这样的方式。” 钟声打断了他们的交谈,船的四周传来燎望水兵们和哨兵们的喊叫声。 “救生圈,一切正常。” “右舷,一切正常。” “右舷,一切正常。” 接着是所有其他的喊叫声。船匠的助手提着灯笼,报告说底舱水泵间水深十一寸…… 随后值班的候补生摆弄了一会儿灯笼和沙漏之后,又报告道。 “二十三里,阁下,请。” 施明德把这些写在了日志板上。随后甲板上的静寂又重新回来了,甚至比以前更静了。 但是李杰的内心却是浮燥的,良久之后,他才看着远处说道。 “有时候,在航海的时候,看到那些欧洲人,我总是会想,如果国内了解到欧洲的落后与愚昧,他们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占领这里?占领这么一样充满贫困与饥饿的地方?说实话,我根本就看不到这么干会有什么好处,真的,没有任何处。” 曾经多次造访过欧洲许多海港城市的李杰,对于欧洲各国都有着充分的了解,他根本就看不到占领这些地区的好处。 “这里除了遍地贫穷,真不知道,这里还有什么,当然,他们在某些方面,确实有他们的长处,而且我们也在向他们学习,可这并不能改变贫穷的现实,如果占领这里的话,我们所得到的只是一个沉重的包袱,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 摇了摇头,李杰苦笑道。 “既然想不明白,就不去想了,作为军人,只需要服从命令就好了,至于其它,让那些人去考虑吧!” 正文 第474章 出征英格兰(新书发布,求支持)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已经发布了,求支持!) 理由! 有时候,令人期待的理由,会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出现。 从对詹姆斯二世的支持开始,大明与伦敦的决裂就已经注定了。1689年6月12日,当万征一行人踏上驶往法国的帆船时,看着视线中的白色海崖,陡峭的峭壁表面上覆盖着白色的物质,远远的望去纯净而又圣洁。 此时的万征神情中略显得有些凝重,但是站的他身边的李克已却很清楚,现在万征的内心深处必定是充满着狂喜。 这一天终于来了! 手扶着船舷,万征的心情显得有些激动,期待已久的日子终于到来了。 对于蓄谋已久的他而言,几乎是在得知船员被押之后,他激动的差点没有为之欢呼起来。 作为驻英公使的万征,无论是出于个人还是国家的利益,很早之前就制定好了“谋略英国”的计划,但是无缘无故的发动战争不仅会被谴责,而且也不会得到国内的支持,对于一心想要凭借军功挤身勋贵之列的万征而言,他所需要的是光明正大的堂堂正正的进攻英国,对詹姆斯二世的支持,不过只是基于分裂英国的需要,这并不足以让他获得一个合适的借口进军英国。 一直以来,万征所需要只是一个理由。一直耐心等待,甚至想要去创造机会的万征没有想到,英国人居然自己把机会送上门来,在得知梁明礼等人被押留后,他灵机一动,感觉时机到了。 于是他在正常的外务照会之后,便故意在伦敦散布言论——大明绝对不会善罢干休,如果不释放被扣押的船员并且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大明会追究所有人的责任。对于这样的傲慢英国人自然是不乐意的,而万征趾高气昂的回答,更是激怒了英国人。 “只要我们愿意,大明的皇家舰队随时可以出现在英国的海岸,将你们的那些破船轰沉到海底!” 在交涉期间,万征多次在公开场合,直接嘲讽英国的落后与以及军队的无能,这当然激起了英国人的愤怒,让一个外国人在这里如此放肆! 接下来的一切,几乎是注定的,英国没有作出任何让步,原本还准备放还扣押人员的英国,面对万征的嘲讽,选择了强硬,他们拒绝了万征提出的所有要求。一切都像他计划的那样——英国自己选择了一条不归路。 而作为对英国“蛮横无礼”的回应,万征选择了离开,离开伦敦,前往法国。 “阁下,您觉得舰队方面一定会配合吗?” 又一次李克已看着万征询问道。 尽管他知道舰队有义务配合驻外使节,但是发动“战争”,显然不是任何一个分舰队提督的选择,李克已自己也是军人,他知道大明的军队是一支纪律极为严格的部队。 “他们一定会配合的!” 万征扭头看着李克已,自信且又故做神秘的说道。 “要知道,他们比任何人都渴望战争!” 渴望战争! 万征的话让李克已的眉头猛然一跳,他整个人似乎都明白了,在这一瞬间,所有不曾明白的事情他都明白了,看着万征的目光也发生了变化,显得有些复杂,良久之后,他才说道。 “你……知不知道,你这么做会导致什么?” 看着神情肃穆的李克已,万征微笑道。 “无非就是战争而已!” 然后万征看着英国的白色海崖,笑着说道。 “其实,这场战争早就应该爆发了,我们只是把必然会爆发的战争,引发了而已,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尽管我们向西洋人学习,而且在信仰上我们也是开明的,在诸夏里的桂国,也是信仰天主教的,可是就根本上来说,华夏文明与西洋文明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文明,文明之间的冲突必定会以战争的方式爆发,现在……” 凝视着大海,万征脸上的笑容慢慢的消失了。 “不过只是开始罢了!我们必须要让西洋人意识到我们的力量,意识到自身的落后,只有如此,他们才会抛弃自身落后、愚昧的文明,选择接受华夏文明,这……是战争吗?不,这不过只是文明的冲突而已。” 文明的冲突,对于万征这个南京国子监毕业的高材生来说,说起理论自然是他的强项,而“文明的冲突”也是近几年来刚刚发展出来的“高深理论”。 “先进文明淘汰落后文明,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同样也是历史发展的必须,而在这个过程之中,落后文明看似受到了损害,可是实际上,这也是发展所必须承受的阵痛,或许对于落后文明个体来说,淘汰的过程会有战败等个体的屈辱感,但是就人类文明整体而言,无疑是具有促进作用的……” 在万征于那里侃侃而谈的时候,那种高高在上的心情,永远无法理解“落后文明”的人们,在他看来,那是不需要理解,也不需要加以考虑的。 事实上,强者从不曾考虑过弱者的利益,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没有人会对弱者产生丝毫的怜悯之情。 就在万征在那里用“文明的冲突”去为将来可能发生的一切寻找着合适的理由时,大明的西洋分舰队正在往其驻地集结——甘泉港。 濒大西洋的甘泉港位于西非临海的半岛上,半岛上尽是沙漠,当地的环境并不适合人类生存,因为缺少淡水,如果不是海军的探险队意外的在岸上发现丰富地下泉水,“甘泉港”或许不会成为大明在西方最重要的港口,这个可以停泊数百艘船只的港口,同样也是前往欧洲的桥头堡。 清晨,当李杰从睡梦中醒来的时候,感受着海浪的轻微的摇晃,他缓缓做起身来,透过舰长舱室宽敞明亮的艉窗,可以看到远处的一艘艘舰船,昨天晚上,他们抵达了甘泉港,这里既然大明距离欧洲最近的港口,同样也是西洋分舰队的驻地。 在过去的半个月中,西洋分舰队的主力已经完成了在甘泉港的集结,分散于各地17艘巡航舰以及21艘炮舰,当然威力最为强大的恐怕还是6艘战列舰。 作为西洋舰队主力的六艘战列舰的排水量不等,在4200到4500吨之间不等,该级舰搭载30门6寸炮,20门24磅线膛炮。这并不是他们最大的优势,他们最大的优势是无一例外的装有蒸汽机,除了风帆之外,他们都有辅助动力同样采用一台水平单胀式蒸汽机,最大航速在11.2-13节不等。这六艘蒸汽动力战舰,在过去的三年间,先后抵达好望角、鲸湾以及甘泉港,成为西洋舰队的主力。 而现在则是它们第一次聚集在同一个基地内。 “真是一艘庞大的战舰啊!” 在走出舱室的时候,李杰听到水手们的看着远处的“甘泉号”在那里惊讶着它的庞大。 “4500吨!可真是一个大家伙。” “顶三艘“三山号”了。” “可不是,咱们不过只是巡航舰,它可是战列舰,全世界最强大的战列舰……” 诸如此类的惊叹声在从人们口中发出,即便是他们同样是海军,也会惊讶于战列舰的强大,同样也会对未来充满信心,其实,随着一艘艘舰船抵达甘泉港,一咱空前的信心就在所有人的心头弥漫着。 当普通的水兵对未来满怀信心的时候,在“甘泉号”这艘大西洋上最强大的战舰的长官舱室内,不过四十三岁的郑明,正神情凝重的盯着海图,穿着一身红色的官袍的他,看起来更像是个文官,而不是武将,可事实上,他不仅是从一品的武将,而且还是勋臣,大明的归德侯,只不过他的爵位并不是因为军功,而是靠父荫,他的闽王郑成功的三子,尽管郑经身后闽王位由郑成功的次子郑聪继承,但是在兴乾后,追封功臣时,郑成功其它的八个儿子,无一例外的都被封侯,这既然是为了安抚郑氏旧人,同样也是为了告诉天下人——大明绝不会苛待忠臣。 而在郑家诸多子嗣中,郑明是唯一一个选择军职的人,从舰上候补见习生,再到大副,到舰长,两年前他终于成为分舰队提督,在诸多二代勋贵之中,他是军职最高的武将。不过即便是如此,也有人对他有些许微词——不过只是个凭父荫晋身的家伙罢了。 对此,郑明只是一笑了之,但是他的内心深处比谁都渴望证明自己,不过海军比不上陆军,与陆军在西域多年征战不同,海军已经不闻战事多年,清剿海盗……算得上战争吗? 而现在,让他欣慰的是,战争……终于爆发了! “长官,现在舰队主力除了在纽约殖民地巡航的第十一巡航舰队之外,其它各舰队都已经完成集结,再加上二十六艘征召商船,舰队随时可以出发……” 舰队参谋长武明辉的话音落下时,郑明只是“嗯”了一声,他并没有说话,而是继续在海图上规划着航线,片刻后,他才抬起头看着武明辉说道。 “德仁,如果英国人不集结他们的舰队怎么办?” 对于已经进行了上百次推演的郑明来说,他现在唯一的担心就是英国会不会像他计划的那样,集结他们的舰队。 “他们怎么可能不集结舰队呢?” 武明辉反问道。 “我们一共只有44艘战舰,如果不包括武装的商船的话,英国的海军力量在数量上是我们的2倍以上,而火炮数量甚至达到了我们的4倍,如果我是爱德华·罗素的话,一定会集结他们的舰队,而且英人不仅可以调动自己的舰队,他们甚至还可以得到荷兰人的舰队支持,其战舰总数超过100艘。因此,他们必定会派出自己的舰队,我相信,当他们得知我们的舰队调动时,他们肯定会千方百计的调动他们所能掌握的一切海上力量……” 作为舰队参谋的武明辉同样也显得有些激动,他同样渴望着战争,或许大明拥有世界上最为强大的海上力量,但是这个海上力量从不曾进行过大规模的海战,只是一支依靠国力和技术堆积起来的舰队。 海军需要一场大规模的海战,让过去二十几年的技术进步带来的舰船技术变革接受考验,海军的将领需要战争的经验,至于个人……他们需要战争带来的功勋。 所以,无论是提督,还是参谋长亦或是普通的军官,在得到驻英公使的信息后,他们都立即作出了响应。 “面对我们的武力展示,他们必定会调动舰队,然后……第一炮肯定会由他们发出!” 武力展示? 在武明辉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自己都觉得有些好笑,把舰队派到那么远的地方只是为了展示“国威”,谁会相信呢?或许对于大明海军来说,这只是一次航行,但是英国人肯定不会那么想。 战争,只要是英国人先挑动起来的就行。 一但英国人首先开了炮,朝廷再追究下来的时候,他们也就有了交待了! “嗯……” 又一次点点了头,郑明没有说话,他的眼睛盯着地图,脑海中似乎又在那里进行着推演,尽管在过去的日子里,这样的推演,参谋们已经进行了上百次,但是再进行一次,也不多余,尤其是需要考虑到其中的一些漏洞。 就这样站在海图前,在郑明的脑海中一次激烈的海战上演着,大海都被火炮的硝烟所笼罩,腥风血雨笼罩着整个片海洋,在那片大海上,谁才会是最后的胜利者呢? 当郑明在脑海中进行着最后的推演时,在岸上,水兵们同样也在那里忙活着,一辆辆马车将新鲜的食物运到港口,然后经由舢板运到船上,因为栈桥的数量有限,补充炮弹、火药的船只才能靠上栈桥,栈桥上同样也是一片繁忙,在木制的轮吊帮助下,装着炮弹的木箱被装运上船,在装弹的时候,那些水兵们大都显得有些兴奋,因为对于他们之中的绝大多数人来说,这将是他们第一次出征。 出征英格兰。 正文 第475章 用间(新书发布,求支持)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已经发布了,求支持!) 位于法国巴黎西南郊的凡尔赛镇,从凡尔赛宫建成之后,就一直是法兰西宫廷所在,为了消除势力强大的法国地方贵族如孔代亲王家族的割据和叛乱危险,路易十四在凡尔赛宫落成后立即将全国主要贵族集中于凡尔赛宫居住。从此之后,这里就是法国各地贵族云集之地,同样也是法国的行政中心。 贵族的到来,繁华了这个小镇,让这个小镇变得日益繁华,云集于此的商人们让曾经的小镇变成了一座城市。这个城市有如宫廷一样,可以见到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 除了欧洲各国人士之外,天朝人、土耳其人,同样也是这座城市的常客,这天上午爱德华在街边喝着茶的时候,一个天朝人走到他的跟前,直接坐到了他的面前。 “你是?” 爱德华诧异的看着眼前的这个人。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接下来我说的话,可能涉及双方利益。” 这个天朝人的神情显得极为平静。 “喝茶吗?这可是上等的武夷山红茶。” 爱德华邀请道。 “真正的上等茶是绝对不会出口的。” 天朝人随口道出了另一个事实——只有那些国人不喝的劣茶才会被出口。 面对他的回答,爱德华笑着说道: “确实如此,你们永远把最好的留给自己,不过在欧洲,这也是最好的了。” 又看了看面前的天朝人。 他和所有的天朝人一样,看起来身材高大而且健康,肤色白净,却不像欧洲人那样苍白。 “直是一群上帝眷恋的宠儿啊……” 尽管明知道他们不信奉上帝,但爱德华仍然如此想道。 总的来说,任何一个天朝人无论是什么肤色,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是十分的高大健康,这是可以理解为他们一直都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他们的生活无一例外的非常安逸,在许多天朝人看来,欧洲根本就是个极为野蛮的地方。 直到现在,爱德华都清晰地记得那个日子。那天,当大明的使者出现在英国的时候,在他们上岸的时候,他们居然吐了,被港口的恶臭呛的。然后呈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城市呢? 一个遍地贫困、满街的乞丐,到处充斥着污物的城市。而这也是伦敦出现了“小天朝”的原因,天朝人实在无法忍受城市的肮脏。他们在伦敦建了“小天朝”,同样也在凡尔塞建了公使馆,都为了保证自己过上舒适的生活,与天朝相似的生活。 “战争!” 就在爱德华打量着面前的天朝人时,只听到他说道。 “很快就要爆发了。” 爱德华望着眼前的天朝人,诧异的睁大眼睛。 “什么?” “我们都知道,战争是不可避免的。” 天朝人的声音不大,在他的声音落下的时候,路边传来了卖报人的吆喝声。 “看报、看报,快看天朝公使对英国威胁“一意孤行终将附出代价”……” 对于这些报纸上的新闻,爱德华并不觉得有什么,毕竟,从那位驻英公使来到法国之后,他就多次在公开场合发出战争威胁,而且还游说法王加入同盟之中,尽管对于是否会爆发战争,仍然有所怀疑,但可以肯定的是,天朝必定会报复英国。 只是,天朝有可能派出他们的舰队劳师远征吗? “代价……” 天朝人继续说道。 “无所谓代价,只是一场战争而已,一场因为个人野心爆发的战争。” “什么?” 爱德华惊讶道。 “就在我们谈话的时候,我们的舰队已经从甘尔港启程了,舰队将会直奔英国。” 猛然睁大眼睛,爱德华反问道。 “这怎么可能呢?难道你们的舰队调动不需要皇帝的允许吗?” 没有皇帝的许可,他们的舰队就调动了,这明显不符合常识。 “保护侨民,并不需要皇帝的许可,毕竟,距离太过遥远了,舰队可以便宜行事,战争……你们应该知道,在大明,成为贵族的唯一方式,就是通过战争,海军渴望着战争。” 随着过去那么多年的交流,欧洲人已经非常清楚,大明并不是一个“圣人王”统治的巨大帝国。至于那些“圣人王”并不是以血统界定的,而是源自于他们高尚的品行的说法,也随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传入而瓦解。 而最让他们惊讶的是天朝的贵族,在贵族传承千百年、血统决定命运的欧洲,他们无法理解天朝的贵族体系,尽管无法理解,但并不妨碍在欧洲一些人对天朝的向往,那是一个唯才是举的帝国,在那里即便是出身最贫寒的人也可以因为个人的功勋成为贵族,在欧洲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一个没有贵族血统的人,永远不可能成为贵族的。 但是在天朝,任何人都有机会成为贵族,只要他履行自己的责任——为国家常年服役、出征,然后国家会根据他的军功赐予他“骑士”称号,他们随之将拥有与之对应的权力和财富。 在天朝的体制下,那些贵族并不是以血统界定的,而是源自于他们的品行、才能。对于这一点,或许欧洲那些血统致上的贵族们会嗤之以鼻,会千方百计的贬低天朝的贵族,但对于像爱德华这样靠着贵族提携晋身的平民来说,却充满了诱惑,他甚至无数次在梦中幻想过如果英国变成天朝的话,也许……但可能吗? 英国的民众都不可能接受平民成为贵族的。可是在天朝,战场上的英雄不仅会受到人们的崇拜,他们还会成为贵族,在这一头衔的诱惑下,战争就是必然的选择了,军人们乐意在战争中获得属于他们的头衔。 略微点了点头,爱德华表示理解天朝的传统。 “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 爱德华不解的反问道,有愿意出卖天朝的人吗?会不会是陷阱? “有些事情不是每个人都赞同,武人的崛起,对于天朝而言,并不是一件好事。” 又一次,爱德华打量着眼前这个天朝人,他和所有的天朝人一样的高大、健壮,可是他却不能理解他的话语。 尽管知道在天朝有文官与武将的分别,但是他们之的分歧真的会导致他们主动的出卖自己的国家吗? “平衡……” 天朝人放下手中的茶杯,看着爱德华说道。 “天朝需要平衡,欧洲同样也需要平衡,没了英国的牵制,法国势必会一家独大,这并不符合天朝的利益,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平衡的欧洲,而军人……需要的是军功!” 丢下这句话后,天朝人站起身来,在他转身离开的时候,又丢下了一句话。 “当然,你们可以选择相信或者不信,但我想,最终所有的后果都是由你们自己承担的,你们愿意承担这些代价吗?” “可是,可是……” 不等爱德华说完,那个人就离开了,根本就没有理会他,直到人影完全消息的时候,爱德华才喃喃道。 “可是,你们是否愿意承担失败的责任呢?” 当爱德华为刚刚得到的消息在那疑惑不解的时候,那个引起他诸多想法的天朝人,这样同样也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 “这么做到底是对还是错?” 又一次,李克已的内心在那里挣扎着,这是第一次,他“出卖”了大明。 可……真的是出卖吗? 心里这么寻思着,他的思绪又一次回到了昨天,回到了公使馆,在公使馆的一简挂着厚重窗帘的房间内,他看着坐在桌后正在看着书的人,用冷冰冰的语气说道。 “你是让我出卖国家吗?” “嗯,也可以这么理解。” 放下手中的书,万征看了眼李克已,见他的表情依然冰冷非常,似乎他正在考虑是不是逮捕自己,于是便笑着说道, “怎么了,还是没有办法接受?我记得,你最擅长的就应该做这样的事情。” “那是让说服别人出卖他们的国家,而不是出卖自己的国家!” 李克已有些恼火的说道。 “你知道你让我干的是什么吗?是把国家的机密泄露给外国人,在战场上,这样的泄密是要付出代价的,是要死人的,你知不知道。” 尽管压抑着话声,但李克已的脸上却充斥着怒火。 “我当然知道。” 万征点点说道。 “战争当然是要死人的,任何时候,打仗都是这样,你以为我不知道吗?” 看着怒气冲冲的李克已,万征冷笑道。 “打仗从来就不是什么儿戏,死人,肯定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有时候为了一个更大的目标死上一些人,也是可以接受的。” “哼哼,你的意思,是他们死了,朝廷才会向英国宣战吗?” 李克已怒气冲冲的冷笑道。 “你可真够冷血的。” 现在他甚至已经认识到了万征为了一已私利的荒谬,现在是时候让他恢复理智了,如果他不能够恢复的话,那就……别怪李某了! “冷血?你以为我出卖的是大明吗?” “难道不是吗?” 这下李克已被他给给绕迷糊了。 “把消息透露给英国人。这同出卖不出卖没有任何关系。这……怎么说呢?就是为了一个更大的战略性的目标,我们必须要主动的向敌人透露出一些情报。” 见李克已似乎仍然有些不能理解,万征继续解释道。 “我问你,为什么明明法国人对詹姆斯一直都是极为支持的,可是在得知我们与英国发生冲突后,就立即停了下来,在我们没有来巴黎之前,路易可是已经命令图尔维尔集结他的舰队,准备在大海上击败英荷联军,掌握制海权,可是为什么他们现在表现的这么暧昧呢?” 万征反问道。一般人很难想像法国的态度变化会如此之快,他们非但不愿意与大明结盟,甚至主动与英国缓和关系。 “这……” 想到图尔维尔已经返回了巴黎,这意味着法国人放弃了对英国的进军准备,李克已思索片刻后,才回答道。 “应该是为了让我们互相残杀,然后他们好渔翁得利吧。” “嗯,准确的说他们的目的就是希望我们与英国人杀个两败俱伤,无论结果如何,对于法国来说都是有利的,因为胜利者必定是惨胜。” 想了一下,万征又说道。 “他们更愿意看到英国人惨胜,因为我们的惨败意味着大明力量将会暂时退出欧洲,而他们也可以乘机向英国发起进攻,支持詹姆斯复位,所以,法国人的才会改变他们的态度。” “可是,你把舰队出动的消息告诉了英国人,岂不是让英国人提前做好准备,到时候,舰队必定会付出代价的。” “你怎么就没有看到另一面呢?” 心里这么嘀咕着,万征看了一眼李克已,耐心解释道。 “即便是我没有告诉英国人,那些英国人难道就没有做准备吗?图尔维尔都已经准备了几个月了,你以为爱德华·罗素在干什么?他也在训练舰队,英荷联军也在那里等待着的作战。” “不一样!” “是不一样。” 万征微笑道。 “不一样的是,过去爱德华·罗素的敌人是法国人,是图尔维尔,而现在是大明,是我们的西洋舰队,除此之外没有什么不一样。” “问题是,你把舰队出动的消息告诉他们,会让他们提前做好准备!” 李克已恼怒道。 “他们提前做好了准备的话,会给舰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海战中,会有更多的人死去,我们的人!你这是出卖了军事机密!出卖了大明!” 说话的时候,他又上前一步,这一刻他的心里已经做出了决定,要逮捕眼前的这个家伙,这家伙已经疯了。 “不是出卖!我出卖大明能得到什么好处吗?” 万征反问道。 “提前让他们作好准备,你怎么知道,是为了让他们做好准备击败我们的舰队?” 然后,万征以嘲讽的口吻纠正道。 “他们肯定也是这么以为,他们肯定会调动一切力量,因为没有人敢承担失败的责任,可是他们并不知道,其实,所有的一切努力只会让他们败的更惨,而这才是我的目的!” 正文 第476章 决断(新书发布,求支持)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精彩继续,求支持,求推荐,求收藏,求打赏,求包养,各种求……) 会不会有阴谋? 任何人面对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总是会产生怀疑,至少爱德华就怀疑了很长时间,尽管他渴望着得到被重视的机会,但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消息,他仍然产生了太多的怀疑。 为什么一个天朝人会主动的告诉他那些机密,为什么一个天朝人会出买自己的国家? 尽管心时有太多的疑问,但是最终爱德还是把这个消息上报给了解驻驻法国宫廷使节,他不愿意拿自己的未来去冒险,主动上报是唯一的选择。 其实没有任何人愿意承担这些代价! 爱德华不会,其它人同样也不会。 几乎是在爱德华将这个消息上报驻法国宫廷使节,再能使节传回伦敦的第一时间,天朝出动西洋舰队的消息,就在伦敦的宫廷中掀起了一阵前所未有的恐慌。 “我说过,我们应该释放他们,只是一群走私犯而已,我们为什么要那么的固执!” 面对战争的威胁,威廉的本能反应就是应该立即缓和局势,他承担不起激怒一个帝国的责任。 “陛下,既便是我们释放了他们,也没有任何意义,错过这个机会,他们还是会寻找新的机会,毕竟,天朝是不可能放弃对詹姆斯的支持的,战争……这几乎是他们必然的选择!” 和之前主张缓和不同,现在面对万征离开英国,前往法国寻找法国的同盟以及出动舰队的现实,他反倒变得极为强硬。 “是的,他们会不断的寻找借口,寻找直接支持詹姆斯的借口,分裂英国,对于他们而言是极为有利的。” 爱德华·罗素于一旁补充道。 “他们不是还关心欧洲的平衡吗?一个分裂的英国,怎么可能平衡欧洲的局势呢?” 威廉敏锐的意识到了问题所在,根据那个天朝官员的话,天朝的文官们更关心平衡,相比于军人渴望功勋,他们希望欧洲维持现状。但是一个分裂的英国怎么可能维持现状呢? 在他看来,这真是荒诞了极点,天朝距离欧洲那么远,他们怎么就那么关心欧洲呢?欧洲与他们又有什么关系? 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可是天朝人却不那么以为,他们不但不觉得欧洲和他们没有关系,甚至还冠冕堂皇的说什么“平衡”,甚至为了所谓的“平衡”不惜把本国的军事机密告诉外人。 “陛下,现在英国并不仅仅只是英国,还有荷兰,所以,在一些天朝官员看来,也许平衡已经被打破了,所以为了维持欧洲的平衡,他们才决定派出舰队。” 平衡! 又一次,当听到平衡这个单词的时候,威廉不无懊恼的说道。 “原来一切都是我的原因,可是,那些该死的天朝人为什么要这么若人厌恶呢?他们距离欧洲有多远?即便是用飞剪船,也需要航行两个月,可是他们呢?根本不在乎这一切,他们甚至比土耳其人还让人厌恶,土耳其人,他们什么时候插手过我们的事情,从来没有,可是天朝人却不一样,那群人恨不得把整个欧洲都变成他们家的花园,平衡,平衡,欧洲的平衡和他们有关系吗?” 当然没有关系,可是天朝人却觉得有关系,想到这,威廉甚至有一种想要吐血的冲动。 “他们粗暴蛮横的干涉了我们的内政,现在还要干涉整个欧洲,该死的,路易拒绝了他们,应该是已经看到了他们的野心……” 国王的话让爱德华·罗素无奈的叹了口气,谁都知道路易为什么拒绝与天朝人结盟,是因为他希望天朝与英国打个两败俱伤,到时候,他可以更轻松的进攻英国,那个人同样也没有安好心。 突然,爱德华·罗素的心里想到了中国的一个词“板上之肉”,现在的英国可不就是一块板上之肉吗?就这么任人鱼肉吗? “那么,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抬起头看着自己的将军,威廉反问道。 “如果我们现在释放他们的人,战争可以避免吗?” “即便是我们释放了那些水手,也无助于局势的改变,而且我们的示弱,只会让他们进一步猖狂,他们会以为我们的软弱的,可欺的,我们今天的让步,不过只是为下一次战争埋下了伏笔……” 面对国王的询问,诺斯的态度显然不同于过去,在过去,他是主张释放那些水手,缓和与天朝之间的关系。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在此之前,你希望释放他们,希望和天朝进行谈判的。” 面对国王的反问,诺斯思索片刻,然后说道。 “天朝有一句话,叫做“忍无可忍无需再忍”,我们对他们的让步,只换到他们的得寸进尺,现在,也许只有一个办可以阻止他们对欧洲的野心,就是在战场上击败他们!” 说完这番话后,诺斯把目光投向了爱德华,投向了这位海军的总司令。 面对诺斯和国王投来的目光,爱德华直接说道。 “西洋舰队是一支非常强大的舰队,尽管我们从没有和他们交战过,但是荷兰与多次与他们发生冲突,他们在造船技术上、在炮术都远远领先于我们……” 爱德华的回答,让威廉的眉头微微一皱,他直接了当的问道。 “我们的海军能够击败他们吗?” 其实,一直以来,对于詹姆斯创立的海军威廉一直都是持以不相信的态度,尽管他是被英国邀请过来的,但是许多英国人将威廉视为篡位者,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同样威廉和他的支持者们也对詹姆斯二世党人的海军心存戒备。在某种程度上,事实的确如此。这或许反映了他们对詹姆斯二世的航海技术的某种尊重,作为最高海军上将的詹姆斯二世曾在英荷战争中战功显赫。这也让海军上下充斥着对詹姆斯二世的崇拜。这也是威廉等人怀疑海军的原因。 他们会不会临阵倒戈? 这才是威廉最关心的。 “应该没有问题!他们是劳师远征,而且我们的舰船更多,火炮更多,我相信在联军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击败天朝的舰队,让他们意识到这里是欧洲!” 在爱德华信誓旦旦的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在欧洲大陆,以凡尔塞的王宫内,路易正在接见着海军国务大臣柯尔伯和海军司令图尔维尔伯爵。 “怎么样,我的总司令,我的舰队现在情况如何?” 路易十四看着图尔维尔时,立即高兴的问道。 “陛下,您的舰队现在士气正是高胀,在过去的日子里,他们一直在进行着严格的训练……” 图尔维尔如实的回答道。 “只是所有人都很好奇,为什么突然停止了。” “因为英国人。” 一旁的柯尔伯,这位国王的宠臣说道。 “英国人与天朝人发生了冲突,现在,天朝人已经派出了他们的舰队,他们的舰队正在朝着欧洲驶来,可以肯定的是,英国与天朝之间的战争已经不可避免了,所以我们希望能够缓和与英国人之间的关系,或许,他们不会认为我们会支持他们,但是至少要让他们相信,我们不会和天朝结成同盟。” 柯尔伯是路易最信任和重用的大臣,一直深受到路易十四赏识,先是担任财政总监,后又因为功绩卓著被任命为王室国务秘书和海军国务秘书,可以说,他已被赋予事实上的首相权利。也正因如此,他的决定往往代表着国王的决定。 “而且,我们已经拒绝了天朝公使希望结盟的请求,同时召回了你。” 而对柯尔伯的解释,图尔图维的心里充满了疑惑,作为海军司令的他当然希望能够拥有一个强大的盟友,毕竟英国与荷兰的结盟已经让他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或许他的舰队非常强大,但是法国的舰队还需要保卫地中海,还被陆地分割成两支舰队,这意味着他只能投入一部分力量用于和英荷联军作战。相比之相,英荷联军的力量更为强大一些。 在这个时候,拒绝来自他国的帮助,这根本就是一种极为愚蠢的事情。 “可是,我们不应该与天朝结成同盟,这样才能更轻松的击败英国人啊?” 图尔图维不解的反问道。 “不,如果那样的话,胜利者就是天朝,上帝可以作证,天朝,或许他们和土耳其人不同,但如果让他们在欧洲站住脚,我敢保证他们必定是下一个土耳其人。” 路易十四看着图尔图维说道。 “相比于击败英国,我更愿意看到英国人击败天朝,那样的话,他们就斩断了天朝向欧洲扩张的魔掌,当然,也为我们赢得了机会!” 尽管国王并没有解释什么,但是图尔图维还是立即明白了。 “陛下英明,我想英国人在击败了天朝的舰队之后,一定也会元气大伤,那个时候,就是我们进攻英国的最佳时机。” 国王的选择非常简单,无非就是希望在英国惨胜之后,再趁火打劫,而这也让图尔图维立即接受了没有盟友相助的现实,如果天朝与英国发生海战的话,面对惨胜的英荷舰队,他根本就不需要任何同盟,也可以轻易击败他们。 “在这场战争中,法国将是最后的,也是唯一的胜利者。” 对于图尔图维的恭维,路易十四只是笑了笑,他之所以召回海军总司令,还有更为重要的问题。 “伯爵阁下,陛下希望征求你的意见,在整个欧洲,没有谁比你更了解海洋,在你看来,英国人有可能击败天朝的舰队吗?” 柯尔伯看着图尔图维反问道。 “要知道,我们所有的一切计划,都基于一个立场,就是英荷联军击败天朝!我们相信,即便是英国获得了胜利,他们也将会损失极为惨重。” “这是肯定的!” 图尔图维直接了当的回答道。 “在过去的二十年间,我曾通过各种官方、非官方的渠道与天朝的海军有过太多的接触,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一直以来,在造船技术上,天朝一直领先于我们,而在海军的战术上,同样也是如此,其实,他们对我们的领先是全面的,航海、造船、火炮、炮术、训练,等等,这些全方面的领先,造就了一只非常强大的舰队。” 时间改变了一切,或许最初的时候,大明向欧洲学习航海和造船以及炮术,但是随着时间的变化,现大明已经在这些方面全面超过了欧洲。这也是人所共知的,毕竟,一直以来,大明建造的船只以及火炮,都在欧洲拥有良好的声誉。 “既然是这样,那么为什么,你还认为英国人会获得胜利呢?除了我们都知道的船的数量和火炮数量之外。” 柯尔伯看着他反问道。 “距离和环境!” 作为海军总司令的图尔图维比路易和柯尔伯更了解海战,相比于他们从舰只的数量和火炮上分析不同,他更侧重于另一个环节。 “距离上,他们的舰队必须要从甘泉港经过漫长的航行才能抵达英国,这样的航行会消耗水手们的精力,这只是其一,至于环境就是,相比于天朝,英国人更了解英国附近的海洋,在陌生的海域中,熟悉海域环境的人,更容易取胜,这同样也是我的担心。” 图尔图维直接了当的道出了他一直以来的担心,他担心在英国近海会因为对海域不够熟悉而输掉海战。 “现在不用担心了,至少我们可以肯定一点,进行充分准备的英国人,肯定能在海上击败天朝舰队,只不过,即便是他们获得了胜利,也会是一场惨胜,就像你说的那样,天朝的舰队是一支极为强大的舰队,在他们被击败之前,英国人一定会为他们的胜利付出代价的!” 看着图尔图维,路易笑着说道。 “现在,我的总司令,你告诉我,我们应该做那些准备呢?在天朝人被击败的时候,我们的舰队应该做些什么?” 正文 第477章 丘吉尔的使命(新书发布,求支持) 1690年6月23日。 对于欧洲人而言,这一天无疑是可以载入史册的一天。 这一天,大西洋上风平浪静,葡萄牙外海的渔民们和往常一样在远离开陆地的大海上打着渔,对于他们而言,这一天和往常相比并没有什么区别。 “快看,西班牙人的大船队……” 正在打渔的菲特烈指着远方的船队大声嚷喊道。 “那些船上一定运着金子,从新大陆运来的金子!” 对于葡萄牙人来说,他们对于西班牙人的船队并不陌生,每年他们都会用大船队把大量的黄金、白银从新大陆运回西班牙。供国王和贵族们挥霍。 在菲特烈自以为是的嚷嚷着的时候,几个老渔夫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指去时,仔细看了一会,他们的脸色就发生了一些变化。 “那不是西班牙人,船帆不一样!” 相比于菲特烈那样的年青人,老渔夫一眼就看出了帆形上的区别,肯定不是西班牙人。 “那他们是谁?还有那个国家的船队会从那个方向过来?” 在他们疑惑着的时候,慢慢的在阳光的照耀下,这支庞大的船队终于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 “我的上帝,是天朝人的船队!” 天朝人! 突然在人们的惊讶声中,只听到有人说道。 “哈哈,他们一定是去惩罚英国的那些叛教者的……” 对于信仰天主教的葡萄牙人来说,新教徒的英国人就是一群叛教者,因为英国与大明的关系紧张已经有了一段时间,自然也有人从报纸上得知这个新闻。理所当然的认为大明的舰队是在进攻英国。 “喂,好像天朝人也是异教徒!” 突然的话语让人们微微一愣,片刻后才有人说道。 “这样正好,一群异教徒在那里撕杀,这是上帝的旨意!上帝只不过是在借异教徒的手去惩罚那些叛教者。他们是上帝之鞭!” 上帝之鞭来了! 当浩浩荡荡的西洋舰队从葡萄牙外海向着英国驶去的时候,大明舰队驶入欧洲的消息,立即通过陆路朝着各地传播着,在纷纷称这支舰队为“上帝之鞭”的时候,葡萄牙、西班牙都派出了他们的军舰在远处加以“观察”,观察着他们的规模。 随着他们的观察,对于欧洲人而言,西洋舰队入侵英国已经不再是什么秘密了,在欧洲人用“上帝之鞭”称呼着这只不断朝着英格兰进军的舰队时,英国本土已经处在了“鞭子”的阴影下。 “卖报,卖报……” 卖报人嘹亮的喊声在空气中回荡着,在伦敦的街头,卖报人一边挥舞着手中的报纸,一边在那里喊道。 “快看,上帝之鞭来了!” 上帝之鞭,这是欧洲人给西洋舰队起的绰号,似乎也代表着他们对这支舰队的恐惧。 “快看,快看天朝68艘战舰驶往英国,不列颠面临挑战……” 卖报人的叫嚷声,让人们纷纷驻足买报,这些人无论贫富都关心着这场可能爆发的战争。 不列颠面临挑战! 自诺曼人以来,不列颠曾经面对太多的挑战,但是似乎对于所有的英国人来说,只有这次挑战,才是真正的威胁。 异教徒们正在进军英格兰! “上帝保佑,他们的船并不多!” “是啊,只有68艘,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还有20几艘是商船,知道什么是商船吗?就是河里停着的那些商船……” 在人们在那里暗叫着庆幸的时候,还有一些人却显得有些遗憾,他们在心里暗自抱怨着。 “哎,为什么天朝人不多派些军舰过来,如果他们占领了英国,我们也就成了天朝人了……” 天朝人! 对于一些英国人来说,面对天朝的入侵,他们非但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抵触,甚至满怀期待的等待着天朝的入侵,他们甚至在心里向上帝祈祷,祈祷天朝能够占领英国,这样一样,他们就可以成为尊贵的天朝人,像天朝人一样,过上幸福且美好的日子。 这可真是一件好事…… 不过,似乎并不怎么美妙,因为天朝派来的军舰太少了,万一他们要是战败了怎么办? 爱国者们忧心忡忡的为国家祈祷着,而“英奸”们则在心底为天朝祈祷着。 当人们怀揣着复杂的心情面对着来自远方的“客人”时,在那里讨论着种种可能的时候,英国的权贵们却不得不正视来自异国的威胁。他们每一个人都很清楚,战争的结果意味着什么。 作为英国海军财政大臣、海军上将爱德华·罗素必须要直接面对来自西洋舰队的威胁,与人们想象的不同,他并没有立即制定作战计划,而是来到了约翰·丘吉尔这位陆军总司令的官邸,尽管丘吉尔是詹姆斯二世的亲信而且也是他一手提拔的陆军总司令,但是他贪婪投机的性格不仅让他在商业上获利颇丰,同样也让他在政治生涯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当威廉登陆的时候,刚刚被晋升为中将的丘吉尔立即率领大约四百名军官和骑兵,逃离了皇家军队的营地,投入了新教阵营。他的倒戈直接导致了詹姆斯二世的失败,而威廉加冕后,立即封约翰·丘吉尔为马尔巴罗伯爵。 正因对于丘吉尔贪婪投机的性格非常了解,所以爱德华·罗素才会来拜访他,面对他的拜访,丘吉尔显得非常热情,在简单的客气之后,他立即直接进入了话题。 “上将阁下,现在有什么关于天朝人的消息吗?” “伯爵,这是我们刚刚收到的情报。” 把一张纸递给了丘吉尔之后,罗素就眉头紧锁的坐在那里,他的心情并不怎么轻松。 丘吉尔迅速看了一遍情报,尽管他是陆军中将,但是战争中的许多事情总是相通的,他很快就找到了重点。 “这么说,除了44艘军舰之外,在另外24艘商船中,搭载着至少3000名的天朝的陆军是吗?这么说,他们的目标并不仅仅只是在海上与我们交战。可是仅仅只是依靠这三千人,显然是不够占领英国的。” 爱德华·罗素抬起他下垂的眼皮,在他混浊的眼底里闪过一丝不安。他所担心的并不仅仅只是天朝的几千人。 “三千人,确实不多,甚至有可能还不到3000人,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甘泉港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的军队,但是,我们不得不考虑到来自己陆地的威胁。比如外詹姆斯党人的威胁。” 丘吉尔点上一支雪茄烟,陷入思考之中,他拿烟的手微微发抖,詹姆斯党人……在英国同样也有很多,当然,这其中绝对不包括他。 爱德华·罗素的知道他此刻非常激动,要不然也不会如此的表现。其实,丘吉尔这会确实非常激动,他激动的是,这是送上门来的功勋,他甚至可以想象得到,当他把那些天朝的陆军击败的时候,他会成为什么样的英雄,也许在那个时候,他就会成为马尔巴罗公爵,他会在这场战争中建立令世人瞻仰的功勋。 但是前提是什么呢? 是海军必须要击败天朝的舰队。 “陆地上的威胁?这只是一支几千人的队伍,或许他们的装备非常优良,但是我相信,我们完全可以击败他们,这是没有任何疑问的。至于詹姆斯党,不过只是一群乱民而已,当天朝的军队被击败之后,那些詹姆斯党人根本就不是什么威胁,他们只会乖乖的面对现实。” 丘吉尔盯着爱德华·罗素用信誓旦旦的语气说道。 “问题在于,我们的舰队,可以击败他们的舰队吗?这才是最重要的。” 把问题踢给了爱德华之后,丘吉尔就在心里盘算起了舰队的胜算。 在舰船数量上,当然是联合舰队的军舰更多,火炮当然也是。而且,天朝的舰队又是从那么远的地方行驶过来,疾病、疲劳会一直困扰着他们。 胜算似乎非常大! “如果可能的话,我们还要彻底的消灭这支舰队。” 丘吉尔非常认真的补充道。 “如果我能为您做点什么的话,我将全力效劳。” 丘吉尔的诺言让爱德华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鼓舞。 “谢谢,我相信伯爵一定会不负国王的信任,至于联合舰队,他们现在正在作着最后的准备,面对来自天朝威胁,我们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去击败他们,就像你的说那样,我们将会抓住目前的机会,彻底的消灭他们。” 在这个观点上,无论是丘吉尔还是爱德华,他们出人意料的保持着一致,他们都非常清楚,绝对不能够给天朝人喘息的机会。 在爱德华离开之后,丘吉尔又点燃一支雪茄。来自古巴雪茄一直是他的最爱,这是一种昂贵而奢侈的爱好,每当他思索问题的时候,总是会点燃一根雪茄,现在同样也是如此。 多年来,贪婪投机的性格让丘吉尔拥有了敏感的思维,他会在心里暗自去猜度对手的思维。正因如此,他才会做出许多有利的选择。 天朝想干什么? 天朝为什么会打这样没有把握的仗呢? 他们只派来了44艘军舰,只有一千多门炮而已,这支舰队的规模远远小于联合舰队,甚至还派来了陆军,如果他们想要占领英国,应该派出更强大的舰队,更多的军队。 可是他们却派来这么一支规模有限的舰队。他们的用心何在呢? 如果他是天朝人的话,面对英国的“强硬”,又会选择什么样的方案呢?会选择这么一个冒险的方案吗?选择它又会是有什么动机呢? 一直以来,对于丘吉尔而言,这正是困扰他的地方,让无法作出一个对自己的有利的选择。 他想,一定是英国的举动激怒的天朝,所以天朝打算教训一下英国,这种可能性应该是现在最大的可能性。毕竟,他们派出的舰队规模是极为有限的。 这样,天朝的西洋舰队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风险,毕竟,他们的舰队规模很有限,远无法同联合舰队相比。当然,丘吉尔同样联想起天朝海军所拥有的庞大舰队,如果他们把自己的主力舰队派到欧洲,那个时候,英国又怎么可能阻挡他们的进攻呢? 在欧洲,尽管没有人能够准确的说出天朝的舰队规模,但是从西洋舰队的规模可以猜测得出,天朝舰队是多么大的一支舰队,他们至少还拥有四至五个像西洋舰队一样强大的舰队,只要他们愿意,随时都可以把他们的海军舰队派到欧洲,一举粉碎联合舰队的抵抗,然后占领英国。 只是他们有必要这么做吗? 对于这个答案,丘吉尔的心里并没人准确的答案,如果有准确的答案的话,也许选择更好做一些。 但是现在,天朝派出的这支规模有限的舰队,却让丘吉尔整个人都陷入了沉思之中,他绞尽脑汁想要弄明白天朝人的想法,但是到最后,却仍然没有弄清楚这一切。 到最后,当雪茄烟吸完之后,丘吉尔静静的坐在这个充满雪茄烟香味的房间里,他静静的坐在那里,至少现在他可以肯定一件事——欧洲千古永恒的宁静将会被打破,在维京人的入侵之后,西欧将不得不再次面对来己异教徒的入侵。 谁能够阻挡异教徒呢? 只有英国了! 英国的海军必定要在大海上与西洋舰队决一死战。赢得战争的胜利,然后斩断天朝对欧洲的野心。 关于天朝的知识,丘吉尔可以说是极为缺乏,他不了解那个领土庞大、人口众多、科学发达的神秘国度。其实即便在现在,在有许多描述天朝的书籍出版,越来越多的人追捧天朝的时候,丘吉尔对于那里的了解,也是极不充分的。 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天朝是非常强大的。如果他们赢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那么他们势必会野心勃勃的盯上英国以及整个欧洲,但是,又有多少人能够明白这样的威胁呢? 他听到了冥冥之中战神的召唤,他的决心变得异常坚定: 必须不惜一切代价,阻挡天朝人的野心。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精彩继续,求支持,求推荐,求收藏,求打赏,求包养。各种求……拜谢!) 正文 第478章 目标,英格兰 (新书发布,求支持) 英国人在为战争作着准备! 面对战争的威胁,集结在泰晤士河的英荷联合舰队开始为战争的到来作着最后的准备,就连军营里的陆军士兵,也前往河口一带的要塞,他们在河口中附近构建起了坚固的工事,等待迎击天朝的入侵。 野蛮人来了! 在英国的报纸上,英国的作家们用“野蛮人”去称呼天朝的军队,尽管相比之下,他们更像是野蛮人,现在他们试图用这样的方式去鼓舞士气。 其实,从一开始,英国的权贵们根本就无法想象“小小的鸦片”和几个“不值一提”的船员,居然会引起两国的战争。 面对战争的威胁,英国政府并没有退缩,他们自然是通过各种渠道去丑化对手, 一在英国政府的嘴里,天朝的军队被描绘成了残忍而野蛮的军队,就像历史上的匈人、日尔曼人一样,他们准备用他们野蛮且残忍的军队消灭伟大神圣的英国。 而引发战争的理由非常简单——“为了能够继续用鸦片毒害英国人”。尽管英国的御用文人们用尽了他们所有的负面语言来诋毁天朝。 但是,让人失望的是,他们并没有唤醒人们的爱国之情,对于多年来的一直做着“嫁给天朝人”这个美梦的英国女人来说,天朝军队的入侵,让她们第一次感觉到距离梦想是如此之近。 对于生活的贫困与饥饿中英国女孩来说,物质贫乏的她们一直怀揣着一个美梦——嫁给天朝人的美梦。只是只有极少数的幸运儿去了遥远的天朝,其实也就是诸夏,作为主人家的女佣,然后凭借自己的姿色,引诱主人家,作为小妾从此过上幸运的日子。 这样的故事,在过去的几十间,不断的上演着,人们用尽一切想象力去想象着天朝的美好,尤其是那些生活在饥饿与贫困中的女孩们,这是她们摆脱现实困境的希望。 曾几何时,这个希望非常渺茫的,但是现在呢? 天朝军队的到来,让这些女人们看到了希望,当然她们所看到的希望并不是希望英国被占领,然后成为天朝人,而是天朝军队出现在英国,她们可以近距离的勾引他们,让他们带着自己去天朝。 梦想,有时候,女人的梦想总是如此的荒唐。 当那些女人们怀揣着这样的梦想,祈祷着的时候,在大海上,那支庞大的舰队仍然在继续航行着,朝着英国。 舰队出发之后已经行驶了十二天,这是第十二个夜晚,和之前一样,在进入傍晚之后,根据要求,舰上的人们纷纷用湿毛巾擦拭着身体,保持卫生是避免疾病的前提,多年来,无论是明军还是大明的水手们,早就习惯了这一切,与那些以肮脏著称的各国水手不同,大明的水手从来都是干净整洁的。也正因如些在欧洲的港口,那些放浪的妓女们更喜欢天朝的水手。 当水手和士兵们在擦拭着什么的时候,船尾的宋青云船长嘴里叼着烟袋,在那里盯着大海,像他这样的老水手,有时候,即便是不需要测量,也能从时间和航速、航向上得出自己的大致的位置。 尽管宋青云是天朝人,可是在过去的十五年中,他一直在欧洲各国的航线上航行着,就是英国也前后去了十几次,对于这片海域,他是熟悉的。 “明天,就会到达英格兰。” 与过去的航行不同,这次当他指挥着“福星号”驶出甘泉港的时候,他的心里直发憷。除非亲身经历过,否则谁也体会不到战争的残酷,尽管他没有经历过战争,但是作为最早到达欧洲的那批船长,他曾多次率领水手与海盗进行过作战,在死亡与求生的欲望之间挣扎着,在那个时候,对于他来说,每一分每一秒都游走在生与死之间。 那个时候,他们是与海盗进行作战,但是这一次呢?他们是要与英国人、荷兰人的舰队进行作战。可是,我们只是普通的水手啊! 但是,作为商船船员,他们有义务接受海军的征召。 “福星号”被征召了,加入了这支远航的舰队,成为进攻英国的一份子,可以肯定的是,在接下来的海战中,他们必定也将参与其中,也许一场海战之后,他们会永远的沉入大海。 谁知道呢? 尽管烟袋锅子里装的是来自纽约殖民地上好的烟草,但是宋青云却仍然品不出来什么味道,偶尔的他会把目光投向那些士兵,那些士兵并不是什么真正的军人,他们不过只是殖民地防卫军——一群临时士兵,在过去,他们的敌人不过只是殖民地附近的野蛮人,那些土人甚至连像样的武器都没有人,就像一群原始人一样。 也正因如此,对于他们来说,战争就像一场游戏,可是他们那里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敌人是什么样子的? 哎…… 宋青云叹了口气,在他看来,会有很多年青人会死在未来的战争之中。不过,他并不知道的是,其实,这些士兵们很清楚,自己将要面对的敌人不同于过去。 “英国人,他们和殖民地的土人不同,他们不仅使用燧发铳,而且还会列队、会像我们一样作战……” 在船头的甲板上,盘腿而坐的张南林,指着甲板上用粉笔画出来的几条线,对身边的几个小队长解释着他们即将面对的敌人。 生长在西平殖民地的他,并没有经历过什么战争,只是曾经与土人有过几次冲突,除此之外,大抵上都是平静的,原本,对于张南林而言,他会在今年离开防卫军,成为防卫军的预备役,但是突如其来的调令,让他和他的下属不得不离开殖民地,乘船前往甘泉港,支援官军的作战。 在殖民地,防卫军一直都是官军最重要的支援力量。不过防卫军普遍性的兵额不足,由于每个中队的缺额普遍都在1/3以上,所以,和往常一样,在出发的时候,他们纷纷用家奴补充了缺额。 “这没什么,虽说咱们没打过仗,可训练却也是正常训练的,我担心的是他们……” 李相涛用下巴点了点不远处站着的一个头发微卷,肤色微黑少年士兵,他是中队长的家奴,也是他的侍从兵。 “你是担心这些家兵?” 张南林的眉头微微一皱。 “家兵和我们不一样,我们在训练的时候,他们在干着农活,只有需要的时候,才会被征召,就是在战场上,这些人也只能完成辅助任务,指往他们打仗,根本就不可能……” 因为家兵的身份,所以在说话的时候,难免有些高高在上的意思。 对于李相涛的担心,张南林微点了下头,他知道家兵的不足,但是又能怎么样呢? “到时候,就把他们放到二线吧,和过去一样。” 张南林有些无奈的说道,其实,在更多的时候,这些家兵与其说是兵,倒不如说是仆人,就像这次出征,在上船之后,因为碰到了大浪,许多人都发生了晕船倒下,晕船的的痛苦是语言所难以形容的。由于晕船,许多战士都病倒了,全靠着那些家仆跑来跑去的侍候,才让病倒的人慢慢恢复了精力,甚至就是现在,战士们也习惯于家兵的侍候,就像在家里一样。有家兵为他们洗衣服、擦靴子,这也让战士们有充足的精力投入即将爆发的战争中。 不过靠那些家兵去打仗……大家情愿还是让他们当仆人。 当四名小队长离开之后,看着坐在那里的少爷,张虎有些不满的说道。 “少爷,我们也可以打仗的。” 张虎今年只有15岁,看上去相貌与土人不太像,他的相貌更像是阿拉伯人,这是因为他的父亲是摩洛哥的欧洲白奴,而母亲是黑人,他们十年前大哥随船远航的时候买来的家奴。在当时似乎还挺新鲜的,现在西平等殖民地,这样黑白混血的家奴越来越多,这是因为这些各家都增加了不少从摩洛哥等地买来白奴。 “在家的时候,都是我们保护庄园的……” 听着张虎的话,张南林笑了笑。 “打仗,和保护庄园是不一样的,在庄园里头,顶多是人家合火铳打你,可是到了战场上,敌人不仅有火铳,还有大炮,一个炮弹打过来,身边到处都是残肢断臂,就是一截手臂砸在你的脸上,你也不能动一下,等你到了战场上就知道了,这打仗啊……真的没你想象的那么简单。” 伸手在张虎卷曲的头上上揉了一下,然后张南林就朝着海上看去,看着宁静的大海,一时间,他整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 战争…… 尽管对张虎说着战场上的残酷,可是在内心深处,他却有些紧张,不是因为战场有多么的残酷,而是因为担心,他害怕自己不能够有出色的表现,到最后导致部队在战场上遭遇失败。 毕竟……他们就是一群防卫军而已。 就是一群防卫军而已! 置身于旗舰上的郑明,又一次为自己捉襟见肘的兵力而暗自长叹,他的舰船数量不足,甚至就连兵力也是不足的,为了得到足够的陆上部队,他甚至不惜从西平殖民地调来了两千多人的防卫军——一群没打过仗少爷公子们组成的部队。 殖民地防卫军,打打土人还可以,和英国的陆军打仗……他们能成吗? “雷涛,我们之所以制定登陆的计划,是因为如果我们不登陆的话,不趁着英国人在海上的失利,进一步扩大战果,那么我们很有可能会失去扩大战果的机会。过去,我们与欧洲很远,但是现在我们与欧洲,你看到了,很近。如果我们不给予他们足够的教训,欧洲都会因为我们的软弱而嘲笑我们,现在,对欧洲的忍让都成为过去了。我们必须要表现出咄咄逼人的态势,让他们,让所有的欧洲人知道,得罪我们需要遭受的下场。” 郑明头也不回地说着。他向前躬着身子,俯看着桌上巨大的海图,而不去理会甘泉港陆战队队长雷涛,即便他只是中队长,可他是大明官军的中队长,这个职务自然高于西平殖民地防卫军指挥使,他自然需要为登陆作战负责。盯着海图的时候,郑明的一双的眼睛炯炯发亮。 这个郑家的三公子,大明的侯爷,对于海战有着充足的信心,唯一让他担心的就是海战之后,如何扩大战果,毕竟,这个任务是交给一群不靠谱的人去完成的。 “提督,我希望至少再给我500个武装水手,要不然……” 雷涛谦恭地站着。他穿着整洁的陆战队军服,表面上看似非常平静的他,在内心里简直糟透了,因为他知道,自己所依靠的部队是什么样的部队。 防卫军……就是一群阔少爷,一群平常没事的时候骑马打猎的阔少爷。 在从国内前往甘泉港的时候,他曾在西平殖民地接触过那些阔少爷,总得来说,那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枪法好、骑术好,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们习惯了骑在马上,对土人发起冲击,让那样的一群阔少爷列队与英国人对射。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他是一个倔强的军人,既便是没有信心,他也会尽可能的完成任务。 “要不然,我很难保证取得足够的战友,如果有500个水兵,至少我的部队骨干还是存在的……” 在雷涛的计划中,那些防卫军在一旁边装个场面就行了,他会用陆战队和武装水兵作为主力,只要他们能够维持战线,整个战线都可以得到维持。 可是对于他的这个要求,郑明只是冷冷地拒绝说。 “我没有那么多人给你,最多只能给你150个人,到那时我的人也会有很多人受伤,我必须要保证船上有足够的水兵。” 随后,他又看着雷涛用有些凝重的语气说道。 “其实,登陆的可能性并不大,毕竟……英荷联合舰队是否出动,尚还不是定数啊!” 正文 第478章 目标,英格兰 (新书发布,求支持) 英国人在为战争作着准备! 面对战争的威胁,集结在泰晤士河的英荷联合舰队开始为战争的到来作着最后的准备,就连军营里的陆军士兵,也前往河口一带的要塞,他们在河口中附近构建起了坚固的工事,等待迎击天朝的入侵。 野蛮人来了! 在英国的报纸上,英国的作家们用“野蛮人”去称呼天朝的军队,尽管相比之下,他们更像是野蛮人,现在他们试图用这样的方式去鼓舞士气。 其实,从一开始,英国的权贵们根本就无法想象“小小的鸦片”和几个“不值一提”的船员,居然会引起两国的战争。 面对战争的威胁,英国政府并没有退缩,他们自然是通过各种渠道去丑化对手, 一在英国政府的嘴里,天朝的军队被描绘成了残忍而野蛮的军队,就像历史上的匈人、日尔曼人一样,他们准备用他们野蛮且残忍的军队消灭伟大神圣的英国。 而引发战争的理由非常简单——“为了能够继续用鸦片毒害英国人”。尽管英国的御用文人们用尽了他们所有的负面语言来诋毁天朝。 但是,让人失望的是,他们并没有唤醒人们的爱国之情,对于多年来的一直做着“嫁给天朝人”这个美梦的英国女人来说,天朝军队的入侵,让她们第一次感觉到距离梦想是如此之近。 对于生活的贫困与饥饿中英国女孩来说,物质贫乏的她们一直怀揣着一个美梦——嫁给天朝人的美梦。只是只有极少数的幸运儿去了遥远的天朝,其实也就是诸夏,作为主人家的女佣,然后凭借自己的姿色,引诱主人家,作为小妾从此过上幸运的日子。 这样的故事,在过去的几十间,不断的上演着,人们用尽一切想象力去想象着天朝的美好,尤其是那些生活在饥饿与贫困中的女孩们,这是她们摆脱现实困境的希望。 曾几何时,这个希望非常渺茫的,但是现在呢? 天朝军队的到来,让这些女人们看到了希望,当然她们所看到的希望并不是希望英国被占领,然后成为天朝人,而是天朝军队出现在英国,她们可以近距离的勾引他们,让他们带着自己去天朝。 梦想,有时候,女人的梦想总是如此的荒唐。 当那些女人们怀揣着这样的梦想,祈祷着的时候,在大海上,那支庞大的舰队仍然在继续航行着,朝着英国。 舰队出发之后已经行驶了十二天,这是第十二个夜晚,和之前一样,在进入傍晚之后,根据要求,舰上的人们纷纷用湿毛巾擦拭着身体,保持卫生是避免疾病的前提,多年来,无论是明军还是大明的水手们,早就习惯了这一切,与那些以肮脏著称的各国水手不同,大明的水手从来都是干净整洁的。也正因如些在欧洲的港口,那些放浪的妓女们更喜欢天朝的水手。 当水手和士兵们在擦拭着什么的时候,船尾的宋青云船长嘴里叼着烟袋,在那里盯着大海,像他这样的老水手,有时候,即便是不需要测量,也能从时间和航速、航向上得出自己的大致的位置。 尽管宋青云是天朝人,可是在过去的十五年中,他一直在欧洲各国的航线上航行着,就是英国也前后去了十几次,对于这片海域,他是熟悉的。 “明天,就会到达英格兰。” 与过去的航行不同,这次当他指挥着“福星号”驶出甘泉港的时候,他的心里直发憷。除非亲身经历过,否则谁也体会不到战争的残酷,尽管他没有经历过战争,但是作为最早到达欧洲的那批船长,他曾多次率领水手与海盗进行过作战,在死亡与求生的之间挣扎着,在那个时候,对于他来说,每一分每一秒都游走在生与死之间。 那个时候,他们是与海盗进行作战,但是这一次呢?他们是要与英国人、荷兰人的舰队进行作战。可是,我们只是普通的水手啊! 但是,作为商船船员,他们有义务接受海军的征召。 “福星号”被征召了,加入了这支远航的舰队,成为进攻英国的一份子,可以肯定的是,在接下来的海战中,他们必定也将参与其中,也许一场海战之后,他们会永远的沉入大海。 谁知道呢? 尽管烟袋锅子里装的是来自纽约殖民地上好的烟草,但是宋青云却仍然品不出来什么味道,偶尔的他会把目光投向那些士兵,那些士兵并不是什么真正的军人,他们不过只是殖民地防卫军——一群临时士兵,在过去,他们的敌人不过只是殖民地附近的野蛮人,那些土人甚至连像样的武器都没有人,就像一群原始人一样。 也正因如此,对于他们来说,战争就像一场游戏,可是他们那里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敌人是什么样子的? 哎…… 宋青云叹了口气,在他看来,会有很多年青人会死在未来的战争之中。不过,他并不知道的是,其实,这些士兵们很清楚,自己将要面对的敌人不同于过去。 “英国人,他们和殖民地的土人不同,他们不仅使用燧发铳,而且还会列队、会像我们一样作战……” 在船头的甲板上,盘腿而坐的张南林,指着甲板上用粉笔画出来的几条线,对身边的几个小队长解释着他们即将面对的敌人。 生长在西平殖民地的他,并没有经历过什么战争,只是曾经与土人有过几次冲突,除此之外,大抵上都是平静的,原本,对于张南林而言,他会在今年离开防卫军,成为防卫军的预备役,但是突如其来的调令,让他和他的下属不得不离开殖民地,乘船前往甘泉港,支援官军的作战。 在殖民地,防卫军一直都是官军最重要的支援力量。不过防卫军普遍性的兵额不足,由于每个中队的缺额普遍都在1/3以上,所以,和往常一样,在出发的时候,他们纷纷用家奴补充了缺额。 “这没什么,虽说咱们没打过仗,可训练却也是正常训练的,我担心的是他们……” 李相涛用下巴点了点不远处站着的一个头发微卷,肤色微黑少年士兵,他是中队长的家奴,也是他的侍从兵。 “你是担心这些家兵?” 张南林的眉头微微一皱。 “家兵和我们不一样,我们在训练的时候,他们在干着农活,只有需要的时候,才会被征召,就是在战场上,这些人也只能完成辅助任务,指往他们打仗,根本就不可能……” 因为家兵的身份,所以在说话的时候,难免有些高高在上的意思。 对于李相涛的担心,张南林微点了下头,他知道家兵的不足,但是又能怎么样呢? “到时候,就把他们放到二线吧,和过去一样。” 张南林有些无奈的说道,其实,在更多的时候,这些家兵与其说是兵,倒不如说是仆人,就像这次出征,在上船之后,因为碰到了大浪,许多人都发生了晕船倒下,晕船的的痛苦是语言所难以形容的。由于晕船,许多战士都病倒了,全靠着那些家仆跑来跑去的侍候,才让病倒的人慢慢恢复了精力,甚至就是现在,战士们也习惯于家兵的侍候,就像在家里一样。有家兵为他们洗衣服、擦靴子,这也让战士们有充足的精力投入即将爆发的战争中。 不过靠那些家兵去打仗……大家情愿还是让他们当仆人。 当四名小队长离开之后,看着坐在那里的少爷,张虎有些不满的说道。 “少爷,我们也可以打仗的。” 张虎今年只有15岁,看上去相貌与土人不太像,他的相貌更像是阿拉伯人,这是因为他的父亲是摩洛哥的欧洲白奴,而母亲是黑人,他们十年前大哥随船远航的时候买来的家奴。在当时似乎还挺新鲜的,现在西平等殖民地,这样黑白混血的家奴越来越多,这是因为这些各家都增加了不少从摩洛哥等地买来白奴。 “在家的时候,都是我们保护庄园的……” 听着张虎的话,张南林笑了笑。 “打仗,和保护庄园是不一样的,在庄园里头,顶多是人家合火铳打你,可是到了战场上,敌人不仅有火铳,还有大炮,一个炮弹打过来,身边到处都是残肢断臂,就是一截手臂砸在你的脸上,你也不能动一下,等你到了战场上就知道了,这打仗啊……真的没你想象的那么简单。” 伸手在张虎卷曲的头上上揉了一下,然后张南林就朝着海上看去,看着宁静的大海,一时间,他整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 战争…… 尽管对张虎说着战场上的残酷,可是在内心深处,他却有些紧张,不是因为战场有多么的残酷,而是因为担心,他害怕自己不能够有出色的表现,到最后导致部队在战场上遭遇失败。 毕竟……他们就是一群防卫军而已。 就是一群防卫军而已! 置身于旗舰上的郑明,又一次为自己捉襟见肘的兵力而暗自长叹,他的舰船数量不足,甚至就连兵力也是不足的,为了得到足够的陆上部队,他甚至不惜从西平殖民地调来了两千多人的防卫军——一群没打过仗少爷公子们组成的部队。 殖民地防卫军,打打土人还可以,和英国的陆军打仗……他们能成吗? “雷涛,我们之所以制定登陆的计划,是因为如果我们不登陆的话,不趁着英国人在海上的失利,进一步扩大战果,那么我们很有可能会失去扩大战果的机会。过去,我们与欧洲很远,但是现在我们与欧洲,你看到了,很近。如果我们不给予他们足够的教训,欧洲都会因为我们的软弱而嘲笑我们,现在,对欧洲的忍让都成为过去了。我们必须要表现出咄咄逼人的态势,让他们,让所有的欧洲人知道,得罪我们需要遭受的下场。” 郑明头也不回地说着。他向前躬着身子,俯看着桌上巨大的海图,而不去理会甘泉港陆战队队长雷涛,即便他只是中队长,可他是大明官军的中队长,这个职务自然高于西平殖民地防卫军指挥使,他自然需要为登陆作战负责。盯着海图的时候,郑明的一双的眼睛炯炯发亮。 这个郑家的三公子,大明的侯爷,对于海战有着充足的信心,唯一让他担心的就是海战之后,如何扩大战果,毕竟,这个任务是交给一群不靠谱的人去完成的。 “提督,我希望至少再给我500个武装水手,要不然……” 雷涛谦恭地站着。他穿着整洁的陆战队军服,表面上看似非常平静的他,在内心里简直糟透了,因为他知道,自己所依靠的部队是什么样的部队。 防卫军……就是一群阔少爷,一群平常没事的时候骑马打猎的阔少爷。 在从国内前往甘泉港的时候,他曾在西平殖民地接触过那些阔少爷,总得来说,那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枪法好、骑术好,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们习惯了骑在马上,对土人发起冲击,让那样的一群阔少爷列队与英国人对射。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他是一个倔强的军人,既便是没有信心,他也会尽可能的完成任务。 “要不然,我很难保证取得足够的战友,如果有500个水兵,至少我的部队骨干还是存在的……” 在雷涛的计划中,那些防卫军在一旁边装个场面就行了,他会用陆战队和武装水兵作为主力,只要他们能够维持战线,整个战线都可以得到维持。 可是对于他的这个要求,郑明只是冷冷地拒绝说。 “我没有那么多人给你,最多只能给你150个人,到那时我的人也会有很多人受伤,我必须要保证船上有足够的水兵。” 随后,他又看着雷涛用有些凝重的语气说道。 “其实,登陆的可能性并不大,毕竟……英荷联合舰队是否出动,尚还不是定数啊!” 正文 第479章 在白崖(新书发布,求支持) 舰队出港了! 清晨,当梅德韦港附近的人们醒来的时候,他们诧异的发现曾经泊停在这里的英荷两国的数十艘战舰,都消失了,他们都驶出了梅德韦港,驶向了大海。 在英国得知了大明西洋舰队出击的消息,英国上下大惊失色的同时,他们也同样也在调兵遣将,尽可能的调动力量,以争取在海战中击败这支劳师远征的舰队。 最初,英荷舰队布置于在海峡沿岸的战舰超过80艘,不过分布包括梅德韦港以及朴茨茅斯等多个港口内。在为了进一步击败西洋舰队的可能性,爱德华·罗素上将命令海军中将亨利·科尔格鲁从朴茨茅斯抽调一支由30艘战舰组成的强大舰队,希望在天朝舰队抵达之前,进入泰晤士河,然后集中兵力在英吉利海峡击败天朝西洋舰队。 7月1日,当西洋舰队还在路上的时候,17艘荷兰战舰在海军上将科雷里斯·艾维特森的带领下加入了英国人,不久后,又有数艘战舰加入其中。 7月5日,驶离了梅德韦港的舰队并没有驶出多远,而是泊停在泰晤士河口附近的泊地,满载作战补给的英荷联合大舰队正静静地锚泊在夏日的微风之中。海军上将赫伯特早已经登上了旗舰“海上君王号”,这艘104炮巨舰的主桅上正高悬着他的将旗。 在舰队完成作战准备、各艘战舰与各级将领确定了各自阵位之后,唯一需要等待的,便只有适于大舰队出航的天气了,当然,还需要得知了天朝西洋舰队的情报。这并不是什么问题。 当初为了应对法国的威胁,英国就在还在海峡沿岸的各处港口设置了用于通讯的轻帆船以及快马,可以随时将海峡各港发现的情报,通过陆路或者海路送到伦敦,在伦敦爱德华·罗素上将坐镇那里,与大舰队的联系。海军大臣的信件由专职邮差在泊地与伦敦间快马递送。 此时此刻,这一宏大作战计划都已经完美的实施了起来。 对于赫伯特上将来说,让他欣喜的是荷兰盟友如约的带来了他们的巨舰。在晨风中,在“海上君王号”的餐室内,英荷两国的将领们齐聚一堂,举行餐会的时候,赫伯特站起身来,举起手中的酒杯。 “科雷里斯上将,请让我们再一次为即将到来的胜利欢呼,请允许我提前庆祝我们的胜利!” 他之所以会如此的激动,是因为荷兰人派来的32艘战舰,其中70炮以上的大型战舰16艘,炮力达到1274门,再加上赫伯特指挥的71艘英国战舰,其中25艘炮数在70门以上,炮力超过三千门。这是有史以来最强大的舰队,而这也是赫伯特会坚信胜利的根本原因。 “上将阁下,似乎现在庆祝胜利还有点早!” 科雷里斯上将站起身笑着说道。 “当然,似乎有点早,但这一切都是注定的,我们现在调集了全世界最强大的舰队,这支舰队远远超过我们的敌人,我相信,未来将要爆发的海战将会超过历史上任何一场海战,即便是在未来也不会再有更大规模的海战了,而我们必定能够在这场海战中,悍卫基督世界,阻止东方异教徒的入侵……” 与此时所有的英国人一样,赫伯特同样也为这场战争赋予了特殊的意义——文明之战,这是伦敦的一些报界人士借鉴天朝的理念,为这场战争赋予的意义,他们不仅仅是为英国而战,同样也是为文明,为基督世界的文明,那怕是教皇实际上是不承认新教的,这没有关系,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总好过没有理由。 “确实,胜利必定属于我们!” 科雷里斯笑道,他同样充满自信,其实所有人都是如此,毕竟,他们的舰队是如此的强大。 荷兰之所以卷入这场战争,并不仅仅因为荷兰执政现在是英国的国王,同样也是为了利益,随着大明的崛起,荷兰不但被赶出了亚洲、赶出了好望角,甚至就连同他们生存的根本——海上运输业,也不得不面对来自天朝的竞争,成千上万的天朝商船,不仅出现在大西洋,还出现在在波罗的海、地中海等地,在他们的挤压下,荷兰人在许多传统航线的优势正在消失,荷兰的船主在破产,国家在衰退。 相比于英国人,对于荷兰人而言,他们更痛恨天朝,因为天朝是在他们最擅长的领域击败了他们——“海上马车夫”的头衔,已经被天明朝夺去了,再过十年,荷兰还会剩下什么? 过去,荷兰之所以忍耐,是因为他们清楚的知道自己没有挑战天朝的能力,但是加上英国,力量对比就会发生根本性改变。为了夺取海上的贸易优势,夺回海上的贸易航线,荷兰人孤注一掷的选择了支持英国。 也正像荷兰人猜测的那样,英荷两国舰队加在一起,确实是这个时代最强大的舰队——超过100艘战舰,超过四千门火炮,在欧洲的历史上还没有比它更为强大的舰队。 没有任何人会怀疑这么庞大的舰队会赢得战争的胜利,甚至就连一直坐山观虎斗的法国人也开始担心也许局势不会像他们想象的那样,英国人不仅会胜利,甚至很有可能不会在海战中损失太多,毕竟,他们的舰队实在是太过强大了。 “让我们共同兴杯!为了胜利!” 在科雷里斯的提议中,英荷两国的将领们,纷纷起身举杯,头戴着假发的他们,无不是在那里满面笑颜的欢呼着,为即将到来的胜利欢呼着。而在欢呼之余,他们每一个人都显得非常急切,这也许是因为对这场战役寄予了太多的期望,所有人在等待中变得越发的急躁了。 这是注定的胜利,只要天朝舰队到来,他们就必定能赢得战争的胜利! 也就是在他们欢呼的时候,一匹伦敦派来的快马来到了河口,将一个意料之中的消息带到了“海上君王号”。 拆开爱德华·罗素的密信,简单的看了一眼之后,赫伯特看着笑逐颜开的众人笑道。 “先生们,现在,我有一个好消息告诉大家——” 故意顿了顿,在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在自己身上时,赫伯特说道。 “天朝舰队来了!” 在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舱口内的所有人先是摒住呼吸,然后突然激动的大声欢呼起来,在欢呼声中,赫伯特有些激动的下达了舰队出击的命令,而科雷里斯同样也有些激动地对他说道。 “赫伯特上将,您的选择正是我所企盼的。照此情形,你将赢得海军史上前所未有的荣耀,这乃是上帝的旨意!” 事实证明,上帝在某种程度上是站在他们一边。 1690年7月3日,由西洋舰队在轻柔的海风中于大西洋航行了十三天,似乎一直都非常顺利。西洋舰队按照其所属分舰队组成三路平行纵队,以每支分舰队的旗舰作为先导。这一队形是海军战术教范中的航行队形,当然,三路平行纵队的实施也有它无奈的地方,西洋舰队的的六艘战列舰和六艘巡航舰装备有蒸汽机,所以它们组成第一舰队,至于其它22艘军舰则是纯风帆军舰,它们组成第二舰队,而第三舰队则是22艘商船和8艘风帆舰组成。三个舰队的旗舰都位于舰队前方,不仅便于随时传达命令,也便于将领间的交流沟通。这种阵型的另一优点是紧凑灵活,利于在风向变化、敌军出现的突然情况下随机应变。 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但是在海战中最为关键的因素却在这个最为关键的时刻背叛了。一路上将他们送来的轻柔海风,但在从他们驶入英格兰与爱尔兰之间有凯尔特海时,风浪却忽然地大发雷霆起来。 对于风帆舰而言,海上的惊涛骇浪,直接影响了下一步的作战计划,甚至让郑明不得不改变他的作战计划,原本按照他的计划,他会率领舰队一路袭击英格兰沿海,这既可以重创英国的士气,同样也可以迫使英荷舰队出动,与他进行决战,而现在,海浪却让他的这一计划化为泡影。 狂暴的海风将海浪拍打在军舰上。在海浪打在船艉的上的时候,感觉着海水拍在身上的冰凉,郑明的脸色显得有些难看。他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海上的惊涛骇浪,他没有想到,居然会有这样的事情。 听到身后的脚步声,不用回头,郑明也知道是武明辉。 “德仁。你看这这天气?” 郑明出身于勋贵,而武明辉则是平民子弟,尽管两人出身不同,但是一直以来,两个人倒是配合的极为默契。 “军门,这天气确实挺坏的……” 武明辉的语气中也事着无奈,奔波数千里,结果却在门口碰到这样的风浪,这到底是什么征兆。会不会对军心造成打击? “其实,征兆什么的,都不重要……” 走到舷边,郑明的双眼朝着怒海投去,用一种极为平静的语气说道。 “或许,很多人觉得,这场战争是我们主动挑起来的,是我们居心叵测,是驻外使节与本督的一已私心,可是,历史将会证明,这场战争是不可避免的,我们与西洋人之间有文明之战,也是注定爆发的,只是爆发的早或晚,对于我们而言,或许,现在就是再好不过的时机,因为詹姆斯二世的关系,法国与英国的敌对关系,令欧洲不可能结成同盟对抗我们,这也让我们在进攻英国的时候,不需要面对整个欧洲的力量……” 作为一名勋贵出身的将领,对于郑明而言,他并不在意军功可以给他带来的事务,相比于个人的荣耀,他更在意的是一个更为深远的东西,个人的荣誉与国家的利益从来都是息息相关的。 “而在另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的是,现在整个欧洲都在注视着我们,我们能否取得胜利,能否击败英国人,这一切,直接决定了我们,决定了天朝未来在欧洲的威望,而在另一方面……奥兰治亲王(威廉三世)在各方面已不堪重负,我们如果能在此役取胜不仅便能挫败他的事业,同样也可以帮助詹姆斯二世巩固他在爱尔兰的统治……” 提到英国的未来时,郑明还用极为露骨地语气说道。 “其实,对于英国由谁来当国王,我压根就不在乎,可是如果能够分裂英国的话,那么,对大明就再好不过了,一个分裂的英国以及分裂的欧洲,对大明都是有利的……” “嗯!” 点点头,武明辉倒是没有像郑明那样想那么多,他是参谋长,所需要的只是制定作战计划,仅此而已,也正因如此,相比于未来,他更关注的是眼前的天气,他的双眼朝着远方的海浪看去,远处的风高浪急,这显然不是海战的好天气,如果在这样的天气里仍然按照之前的计划,去袭击英国沿海的话,一定占不了便宜,毕竟,需要面对来自岸上的反击,风平浪静的时候,才可以对岸上的目标加以打击。 “这个天气确实不怎么样!” 看了一眼郑明,武明辉说道。 “并不适合我们原定的计划。” “可是如果我们不袭击英国沿海的话,那么英荷联合舰队就很有可能不会聚集他们的主力,谁也无法保证他们会按我们的想法行动的!” 郑明有些担心的说道。 “袭击英国沿海,就是为了给爱德华·罗素压力,迫使他调动舰队主力与我们进行决战。如果不能的话……” 郑明的眉头紧锁,然后说道。 “我们根本就耗不起,更拖不起!” “可是,如果在这样的天气里攻击海岸的话,损失可能会很大,” 武明辉建议道。 “试一下,总可以尝试一下!万一要是走运呢?” 在战争中,有时候,运气真的非常重要,尽管知道这种“碰运气”有些不负责任,但同样深知这样的天气,实际上已经宣告计划的失败之后,郑明长叹了口气,然后皱眉深思着。 沉吟片刻,郑明猛的用力点点头,然后对武明辉命令道。 “转身英吉利海峡吧!” 在下达这个命令之后,郑明朝着远处看了一眼,最后却又摇头说道。 “希望,他们会这么选择吧!” 。 正文 第480章 号角(新书发布,求支持) 战斗的号角已然吹响! 在全世界的注视中,7月4日,西洋舰队驶过兰兹角,从凯尔特海驶向了英吉利海峡。 随后利泽角、斯塔特角的英国人以及附近的渔民立即第一时间将西洋舰队的动静上报给了官方。同样,法国的渔民也注定到了这支舰队,同样也将他们的航向上报给了官方。 远征英格兰的西洋舰队完全暴露在欧洲人的视线之中。 对于自身的暴露,西洋舰队的官兵们似乎并不怎么在意,他们就像是游客一样,欣赏着英吉利海峡的风景。 “快看,是白崖!” 郑明和武明辉伫立在“甘泉号”号的舰艉上,精神抖擞地眺望着远方,透过薄雾看到了比奇角的白崖开始显露出来的晨曦。它那垂直于海平面的雪白的崖壁在阳光的映射下显得无比壮观,让人敬畏,更让人惊叹于它的美丽。 “可真壮观啊!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每一个描写英格兰的游记、小说中,都会提到白崖了……” 放下望远镜的时候,郑明忍不住感叹着白崖的壮观与美丽。 而一旁的武明辉则笑着说道。 “就是有几只苍蝇在旁边飞着,让人有些扫兴。” 所谓的苍蝇实际上是几艘英国的渔船,从舰队驶入英格兰海峡,就一直被他们追踪着,被人盯着的感觉并不怎么舒服。 恰在这时,有军官前来向他们报告。 “长官,有一艘英国渔船离开了。” “去领赏银了。” 郑明笑了笑,然后对武明辉说道。 “你能猜出他们上报的内容吗?” “应该是些有关航向和位置的报告。” “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郑明对武明辉说,接着又问道。 “别的呢?” “他应该会把我们拥有多少门炮的资料告诉赫伯特。” 因为通过数炮窗的方式可以获得敌方的火炮数量,所以这必定在英国渔民的上报范围内。 “嗯,不过这些细节无关紧要。还有什么情况呢?” “如果我所料不差的话,赫伯特肯定会在前方什么地方等待着我们,毕竟,在表面上看来,他的实力远远超过于我们。” 武明辉的唇角微微一挑,他的神情显得有些玩味。 “这阵子,他已聚集起了有史以为欧洲最强大的舰队,英国人和荷兰人结成了联盟,信心肯定高涨……” “这是好事。” 对于郑明来说,这正是他期待已久的决战,当然是件好事。 “有没有迹象说明他们现在什么地方?” “现在还没有掌握,除了之前得到的那份情报之外,我们并没有进一步的情报,毕竟,在海上,很多时候,都是依靠运气。” 在进入英吉利海峡的时候,他们意外的遭遇了一艘大明的小型纵帆船,船上带来了军正司驻欧军正送来的情报,在情报中指出,英国荷兰已经聚集了两国几乎全部的海上力量,等待着与大明西洋舰队进行决战。 而这一情报让原本吃不好睡不香的郑明,总算是长松了一口气,甚至当天晚上他还喝了两杯。 “哎,运气?” 郑明有些无可奈何的说道。 “这个运气是靠不得的……但是,除此之外,还能怎么样呢?” 舰队到了海上就是睁眼瞎,除了附近几十里的地方,其它的地方根本就看不到,更了解不到,就像现在,尽管知道英荷联合舰队已经聚集起了一只庞大的舰队,但是除此之外,根本就没有他们的任何信息。 “听说,国内现在已研制成了高倍望远镜,至少都是20倍以上的,也许等以后,可以在舰队得到应用,到时候,就可以淘汰8倍镜了。” 8倍望远镜是海军的标准望远镜,尽管相比于欧洲的2-3倍望远镜,它的效果更好,可以搜索更大范围的海洋,可是海军对它仍然不太满意,所以一直以来,海军都是高倍望远镜的研制的支持者。 默默的点了下头,郑明转过来对武明辉说道。 “这是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海军设立的奖金可是有3万两,足够吸引任何一所书院从事这方面的研究。不过,我们也要看到一点,现在欧洲在这方面的学习也很迅速,我们很多研究资料都是公开的,而且有大量的西洋人在我们的书院中学习,在大明生活,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把这些资料带回国,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唯一能够威胁到我们的,就是欧洲,因为他们是唯一一个主动学习大明科学的地区,至于天竺人、波斯人、奥斯曼人,不过就是一群半开化的根本就不会主动学习的家伙罢了,即便是再过五百年,他们还是只会喊“至大”,至于科学什么,他们根本就不关心……” 欧洲,尤其西欧才有可能在未来挑战大明,在国内并没有形成共识,但是武明辉知道,这个观点在勋贵中形成了共识,因为是受皇帝陛下的影响,不过很多人显然不那么相信这个观点,在他们看来,欧洲各国实在太小了。那么的一群小国又可能威胁到大明呢? 甚至在许多人看来,在将来唯一能够威胁到大明的只有诸夏,因为诸夏是全世界唯一能够与大明保持同步发展的地区。 “不过,不是所有人都认同这一点。” 郑明微微一笑,然后说道。 “但是现在,这一切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场海战之后,我们在大西洋上就是无人能够挑战的存在,至于西洋的威胁也会被减少至最底,他们对我们来说是敞开的,威胁,再也不会存在了。” 凝视着大海,郑明洋洋自得地说。 “当然,我们还是会正视他们的威胁,但是我们会死死的盯着他们,盯着欧洲,这场海战将会改变一切。” 就在这时,突然,在桅杆顶部的了望手,大声的喊道。 “右前方发现桅帆!” 了望手随后又大声喊道。 “右前方发现大量桅帆!” 发现大量桅帆! 当所有的人都在翘首观望时,顶部了望手的继续大声报告。 “右前方发现大量桅帆!右前方发现多艘军舰,正向我们迅速接近!” 在他的喊声中,舰上的十几副望远镜一齐对着那个方向看去。但是因为高度的关系,仍然看不太清楚,几名军官立即踩着攀网迅速站到桅杆上,然后拿着望远镜观察着前方。 “发现敌舰,至少有三十艘军舰……” “发出战斗警报!” 郑明立即下令道。 全体舰员在急促的舰钟钟声中跑步就位,他们蹲到炮位旁首先将炮窗打开,然后奋力的将沉重的大口径舰炮推出炮位。 与欧洲各国不断的堆积舰炮不同,大明选择了另一条路——通过建造大口径舰炮减少舰上的火炮数量。 “是联合舰队吗?” 郑明对着桅杆上的军官大声喊问道。 “长官,还看不清国旗。” “除了他们还能是谁呢?” 武明辉回答道。 “现在法国人肯定会呆在港口里,他们肯定不愿意在海上造成误会。” “那些法国佬,想要趁火打劫,不过这次他们要失算了……” 说话的时候,他们俩都举着望远镜观察起来,而且不时转过脸来与对方议论几句,不远在望远镜中,他们还是看不到敌方舰队的踪迹。不过既便如此,桅杆顶部的了望手和军官们,仍然不断的通报着敌方舰队的位置。 “舰队调整航线为战列线,保持航向,右舷作好接敌准备,旗手登顶,全舰队服从旗手号令……” 随着郑明的命令,原本齐头并进的舰队发生了变化,慢慢的调整为单一的纵队式航线。 在过去的几十年间,尽管大明的海军并没有进行过大规模的海战,但是在朱明忠的指导下和大量的演习实践下,大明的海军早就发展成为这个时代最专业化的舰队,大明最出色的海军舰长们,早在二十年前就撰写的可以随身携带以便参考的“海战战术手册”。内容浅显易懂,只是战术动作加以统一规范化,并为之配上相应的旗语信号。就可以提高舰队作战的效率。根据演习的实践结果,即便是一百艘战舰的庞大舰队,也要能在旗语打出后迅速执行相应动作,这就是朱明忠所追求的理想目标。在这些努力下,大明舰队作为整体的战斗力极大的提高了,从个体变成整体,从而保证了在海战中的整体优势。 当然,火炮技术的变革,也进一步提高了海战的战斗力。这也是郑明有持无恐,敢以区区几十艘军舰挑战英荷两国的根本原因。 不过即便是如此,在等待敌舰出现在视线中的时候,他仍然显得有些紧张,以至于掌心都冒出了汗水,他就那么静静的站着,站在那里,随着了望手报出的位置,凝视着大海,等待着敌人的出现。 终于,在望远镜中出现了敌人的影子,首先映入视线的是桅杆,然后慢慢的,敌舰完全出现在他的视线之中。从望远镜里看去,一片船帆的轮廓在薄雾中显得越来越清楚了。 “发信号,让各舰保持占领好阵位。” 郑明厉声喊道。 “各舰注意,首炮不由我发,一但敌舰开火,立即开火还击!” 之所以下达这个命令,只是因为郑明非常清楚,他必须要让英国人承担“开战”的名声,至于他,不过只是被迫还击罢了。 有了这么一个理由,到时候也好向朝廷解释,不是他想打仗,实在是英国人“挑衅开战在先”,迫于无奈,为了“自保”,才不得不开炮还击。即使是将来写进史书之中,大明同样也是光明正大的,大明并没有持强凌弱,而是英荷两国“蓄谋已久”,大明是被迫应战的…… 当然,郑明的心思对于英荷联合舰队司令赫伯特而言,他是一无所知的,甚至他并不知道,在他的了望手拿着可怜的3倍望远镜,模模糊糊的发现大明的西洋舰队时,对方已经发现他们,甚至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阁下,发现天朝舰队!” 没有任何疑问,在接到了望手的报告之后,赫伯特立即下达了命令,他的神情同样也显得有些激动,站在舰艉的他,双眼凝视着前方,他的手中拿着一个精美的望远镜,如果他旁边的人仔细观察一下的话,可以清楚的看到望远镜身上的汉字,那是大明的望远镜——六倍望远镜,整个英荷舰队只有一个大明产的六倍望远镜,只不过,这是赫伯特的私人物品,他当然不会把望远镜拿给那些卑下的水手,他站在舰艉的高处,从望远镜中凝视着前方,隐约的可以看到一片白帆,与他的舰队不同,视线中的大明舰队排成一列纵队。就那么大摇大摆的朝着自己这这驶来了。 “这些傲慢的家伙!” 赫伯特的心里嘀咕道,他之所以会产生这种感觉,是因为在他看来,天朝海军根本就没有进行战争的准备,早在英西海战的时候,这种纵列战线就已经被证实为无用且容易攻破的阵线。 现在天朝的舰队保持这种阵线,显然是出于对他的轻视。这种轻视激起了赫伯特内心中对天朝的不满。 “给科雷里斯?艾弗森发信号,让他们在前面占领前面的好阵位。” 赫伯特的声音紧张而不失威严。 “通过所有人,一到射程就立即开火!上帝在看着我们!” 在下达这个命令之后,赫伯特又在胸前划了个十字架,在那里轻声祈祷道。 “愿上帝保佑!” 对于赫伯特来说,即便是现在他率领着有史以来最强大的舰队,但是他的内心深处仍然有些担心,甚至有些忧虑,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支庞大的舰队,这一战对于英国的意义,甚至对于整个欧洲的意义。 上帝的注视着我们所有人,注视着我们能不能阻挡异教徒的脚步! 在这一瞬间,即便是作为一个新教徒,赫伯特的内心充满了浓浓的使命感,似乎在这一瞬间,他明白了,为什么在那些在地中海阻挡土耳其人的基督世界的海军将领们,总会提到使命——使命,他们的就是基督的战士,为基督阻挡异教徒的入侵! 愿上帝保佑! 。 正文 第481章 比奇角(新书发布,求支持) 1690年7月4日。 对于欧洲而言,这是决定命运的一天。 这一天,两支庞大的舰队进入了对方的视野。英荷联军位于明军以东,占据上风阵位。处于数量劣势的法军则位于下风位。但相遇的双方都显现出强烈的求战的意图,纷纷立即转换为战列线阵型,与此同时,同样也在小心翼翼地打量着远方的敌手。 赫伯特在几天中召集的联合舰队拥有103艘战舰,其中74艘英军舰,29艘荷兰军舰。他们在战舰数量上具有绝对优势,甚至可以说在数量方面,明军的劣势实在太过明显。在远距离的互相观察中,他们所能做到只有数清对方的船数,而敌人战舰的大小、强弱则难以探明。 “我们已经赢得了这场海战的胜利!” 赫伯特惊喜的对身边的同僚们说道,面前的这支天朝舰队不过只六十二艘军舰,其中二十二艘还是武装商船,自己的战舰数量比他们多出一倍,而且相较天朝自己拥有更多的装备重炮的大型战舰。这番兵力悬殊已经超出了历史上任何一场海战。 基于这一观察,赫伯特作出决定——迎战。 “副官,记下我下面的话,尊敬的王国陛下……” 怀揣着强烈的求战,赫伯特向伦敦宫廷发去了自己的信件。他在信中报告了来袭天朝舰队拥有六十余艘战舰、具有明显兵力劣势的一手情报,接着便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虽然我们只能遥望着天朝舰队,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我们必定能够在海战中击败他们……而如果我们赢得这场海战的胜利,那么未来的一切便只能任由我们摆布,无论是爱尔兰或是天朝。” 随后,他又特强调道。 “事实上,尽管大部分人都担心天朝西洋舰队战败后,天朝的报复,但我总有另一种看法——我总是说,只要我们赢得这场海战的胜利,并且保持一支强大舰队,他们便不敢作出任何尝试。” 赫伯特这位英国的托林顿伯爵、海军总司令作出这个判断的同时。在英荷联军的对面,“甘泉号”上的郑明也是怀揣着与英荷联军立即交战的渴望,尽管他处于兵力上的劣势。而且舰队处于下风位,这显然不是什么好事。 “军门,现在的风势,似乎对我们有些不利啊!” 武明辉看着风向,有些担心的说道。 “怎么不利呢?或许对于进攻者而言,上风意味着掌握战斗时机的主动权,但是下风阵位并不是没有优势,我们可以用战列线拦截敌军顺风逃遁的去路,迫使其必须与我交战,而己方也能随时顺风撤退。这自然是另一种交战主动权……” 郑明强调着这些“优势”的时候,并没有指出这一位置的劣势,它无法选择具体的交战时机,在迫敌的过程中难免留出破绽,为狡猾的敌人所乘。而且对于舰队统帅来说,上风阵位往往还具有更好的战场视野——海风会不断将炮火的硝烟吹向下风位,而不是笼罩在战舰周围。舰队统帅因而能够更好地观察战况,旗语信号也能更好地传达执行。若处在下风位,舰队便会被上风吹来的浓厚的硝烟团团包围,指挥与作战都会因此大受干扰。尽管两种阵位各有其利弊,但任何一个海军将领,都更偏好于上风位。 “是的,我们确实有些主动权……” 看似平静的武明辉,在心里苦笑了笑。 疑惑着目视距离内的英荷联合舰队。他知道,舰们的敌手不仅仅是遥遥相对的舰队,更是掌控着海峡风向与潮汐的大自然。英吉利海峡是欧洲有名的潮汐水域,其潮水异常频繁,复杂多变。海流时而由大西洋涌入狭窄的海峡,时而由海峡退往大海。指挥官若无法及时地判断潮汐起锚落锚,便可能让舰队为海流所裹挟,或将劣势的己方推向强敌,或让追击的大军渐行渐远。 相比于明军,英国人显然更了解这片海域。 当两支庞大的舰队在目视距离内不断向对方靠近的时候,峻峭惨白的比奇角耸立在英吉利海峡岸边。这是一处绵延数里的白色悬崖,正眺望着不远处的庞大舰群,即将见证着决定欧洲命运的一刻的到来。 海面上吹着轻柔的东北风,在夏日的清晨竟颇有几分寒意。在“绥利号”巡航舰上的李杰,也正在向远方眺望。他从自己的位置,可以清楚的看到,在舰队左舷的上风位置,英荷联军将103艘战舰组成了秩序良好的单纵列,航向西南,以进攻姿态朝他们缓缓驶来。 “战斗要开始了!” 在李杰自言自语时,西洋舰队的六十二艘战舰同样保持着单纵列,朝着英荷联军驶去,而在李杰的身边。个头不高的孙乾勤,这个只有十五岁海军见习军官生,尽管脸上带着稚气,但是他仍然是神情肃穆的站在那里,和战友们一样,不时的发出口令,在甲板上,操作火炮的炮手们,无不是神情凝重的凝视着前方。 所有人都知道,海战很快就会打响。 相比于他们,英荷联军似乎站尽了优势,他们已组建好纵队、而且占据着上风有利的位置,现在正全速冲向他们,也许在接下刚一开始的时候,他们就必须要承受惨重的损失。这一切,在开战之初便让西洋舰队将士们无不是背负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所有人注意,首炮必须不由我发!” 再一次接到旗舰上传来的信号时,李杰又一次通过大副下达了这个命令。 在命令下达的时候,甲板上的炮手们,立即轻声抱怨了起来。 “该死的,郑侯爷下的是他么的什么命令!” “就是,这不是让弟兄们顶着蛮夷的炮火硬撑嘛!” “什么是硬撑,分明就是让咱们先挨上一会打,拿弟兄们的性命不当成回事……” 对于普通的水兵来说,他们当然不能够理解什么所谓的“理由”什么借口,在他们看来,既然都已经到了这份上,那接下来的事情就再简单不过。 打呗! 可是,命令就是命令。 没有命令,是绝对不能开炮的。 其实,如果身为联军总司令赫伯特能够冷静一点的话,也许,这场海战根本就不会爆发,但是所有的一切,都是上午八时许改变了。 “升起进攻信旗!” 随着赫伯特的一声令下,“皇家君权号”上升起了进攻信号,英荷联军开始全力接近明军战列线。 ““皇家君权号”上升起了进攻信~!” 了望手的喊声,让郑明咧嘴笑了出来,甚至长松了口气。最担心的事情,终于不需要担心,毫无疑问,这场战争的责任在于英国人。 “他们来了!” 笑着说出这句话的同时,郑明又对副官命令道。 “记录,上午八时十一分,英方首先升起进攻信旗,我方被迫应对。” 随后,郑明下令道。 “作迎战准备。” 相比于英国人,郑明仍然没有下达升进攻信旗的命令,而是以良好阵型迎着英荷联军驶去。作为联合舰队前卫的22艘荷兰战舰在海军上将艾弗森的指挥下扬帆出击,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 就表面上看起来,仅仅只是一个荷兰舰队的实力就与西洋舰队不相上下,而且英荷双方都自信己方的战斗素质并不逊于明军,甚至在战斗经验上更是远超过明军。 “告诉大家伙,好好的教训教训那些东方佬,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海战!” 心急的艾弗森的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就是痛击眼前的这支明军舰队,在过去的那么多年中,荷兰在天朝的挤压下,一步步的走向困境,对于荷兰而言,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一次让荷兰重新夺回一切的机会。相比西洋舰队,荷兰人确实有他们自信的理由,尽管只有三十几艘军舰,但是其中24艘是装备70门以上火炮以及32磅以上重炮的大型战舰,双方实力上上存在明显差距。 也正因如此,艾弗森才会显得如此的自信,当然,这种自信更多的是源于对联合舰队强大实力的信心。 就这样,满怀着必胜的信心,荷兰舰队渐渐逼近法军前卫,而相比之下,西洋舰队只是不紧不慢地向前行驶。处于上风位置的英军则保持着严密阵型,小心翼翼地驶来了。 战斗尚未打响,海面上的气氛却紧张到了极点。处于兵力上劣势的西洋舰队正处在不利的位置上,所有人都很清楚,待到炮击开始,硝烟弥漫的战场将使得重要的机动指令传达变得颇为困难。艾弗森之所以会不顾一切的冲击,正是希望抓住西洋舰队的这一弱点。 上午九时,在经过差不多一个小时的航行后,艾弗森所率29艘荷舰终于杀了过来。 “真不愧是老牌的海上强国啊!” 即便是作为敌人,郑明仍然忍不住称赞着荷兰水手们高超的操舰技巧,在顺风袭来的他们依然保持着严密的队形。从他们表现出来的素质上来看,确实不负海上马车夫的称号。 荷兰舰队直接航行至与西洋舰队极近的距离上,而后迅速转向组成战列线。而在这个过程之中,双方的战列线迅速的接近了,双方的水兵近到甚至能够看到对方的相貌,他们无不是透过炮窗盯着对方,他们甚至感觉自己可以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军门!” 站舰艉上的大副盯着越来越近的荷兰人有些激动的喊道。 “等待!” 郑明毫不犹豫的命令道, 他就那么站在甲板上,眼睛死死的盯着对方,从望远镜中,他可以看到荷兰的水手们已经作好了战斗的准备,他们的炮手手中的点火杆已经点燃了,甚至“兹兹”的燃烧着。 他们的技术至少比大明落后二十年……早在二十几年前,大明的海军火炮就完全改用燧发点火器点火,而不是引火绳的明火。 郑明的心里突然冒出了这样一个念头,在这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为什么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间,陛下一再的强调技术优势,甚至在大明明明保持着技术优势的同时,仍然不断的追求着扩大技术上的优势。 究其原因,恐怕还是因为技术上的优势,可以转化成军事上的优势,这才是确保天朝未来的根本! 当然,对于艾弗森而言,他并不知道,已方炮手手中的引火杆会引起西洋舰队提督的那么多联想,其实早在十几年前,火炮燧发点火器就已经传入了欧洲,但许多老旧的火炮并不能使用燧发点火器,那些昂贵的重型火炮在寿命没有达到之前,自然不会有人轻易将它们淘汰。 他们没有开炮! 盯着越来越近的明军舰队,艾弗森的内心同样也显得极为紧张,盯着海面上敌人庞大的战舰,他暗自向上帝祈祷着,祈祷上帝的保佑。 为上帝而战,一切荣耀归于上帝…… 在内心祈祷的同时,盯着视线中的敌人,艾弗森咽了口唾沫,最重要的一刻终于到来了。 “开火!” 在距离不到300码的位置上,随着艾弗森的一声令下。早就等待多时的荷兰首先开始用舷炮轰击西洋舰队。荷军如其所愿的抢先一步点燃了海面的战火。 几乎是在荷兰人的军舰炮窗处喷涌出一团团巨大的火焰和白色烟雾时,郑明的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下来。 最担心的事情,终于不需要再担心了。 “军门,荷兰人开火了!” 已经不需要他人的提醒了,炮声已经在大海上响起了,所有人都看到荷兰人舰上喷涌出来的火焰与烟雾。 对于郑明而言,他苦心谋划的多日的“事件”,终于在荷兰人开火的这一瞬间实现了,在心里的那个石头放下来的时候,作为战列线的前卫的“甘泉号”引领全军缓缓前进。对于荷兰人的猛烈,他完全是一副视若无睹的样子, 深吸一口气,郑明知道,这场战争中天朝于欧洲舰队交锋开始了。 战争打响了! 命运已经注定! 。 正文 第482章 大海战 (新书发布,求支持) “这些小商小贩们犯下了大错!” 几乎是在荷兰人开火的瞬间,郑明的在心中就冒出了这么一个念头。 在荷兰人首先开火时,荷兰人的舰队已经朝着明军杀来,依据两军战斗序列,郑明看到自己所面对的应当是荷军中最大的两艘战舰——范?卡兰伯格中将的82门炮的战舰“西弗里斯兰号”与吉勒斯?斯奇少将的92门炮的战舰“玛利亚公主号”。在荷兰人开炮的时候,郑明只是在战报中,留下了“荷兰人首先开火袭击我舰”的记录。 几乎是在荷兰舰队开始炮击的瞬间,大海就被一团白色硝烟笼罩住了,在耳边响起炮声的时候,艾弗森朝着明军舰队看去。然而,明军却保持着缄默;由于指挥官的沉默,整支暴露在敌军炮火前的西洋舰队也只是按兵不动。 荷兰人的炮弹首先重重的砸在了他们的船舷上,在炮弹撞击的瞬间,还不等荷兰人发出欢呼声,他们就眼巴巴的看到炮弹被弹飞了! “这怎么可能……” 艾弗森睁大眼睛,简单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炮弹居然无法击穿船板。 “该死的,他们开火了!还击、还击……” 炮弹撞击舷板的声响,正是郑明期待已久的信号,他之所以等待这个信号,是对于自身舰船质量的信任,两尺厚的舷板足以抵挡荷兰人的炮火,弹飞他们的炮弹。 在他的命令下“甘泉号”的桅顶升起了一叠信号旗。各舰旗语官将这一命令传遍了舰队。看到确认信号之后,舰长们才下达开火命令。 “开火!” 而这个信号,正是炮手们等待着的复仇指令。 位于舰队前方一马当的“甘泉号”的炮手们,首先拉动了引火绳,在炮手奋力拉动引火绳的瞬间,震耳欲聋的炮声响起了,相比于荷兰人的24磅炮,6寸炮的炮声更为响亮,几乎达到惊天动地的地步,甚至让那些围攻过来的荷兰人吓了一跳,他们显然没有想到会看到可以笼罩半艘战舰的炮焰。 “炮击……” “西弗里斯兰号”上的荷兰军官刚刚喊出这句话,准备迎接炮击的时候,站在艉楼上的卡兰伯格中将心底涌现起一阵不祥的预感。 敌舰巨大炮窗处喷出的烟焰,让他不想到了粗大炮管,就在这时,伴随着一阵剧烈的撞击声,舷板被击穿了,木屑飞散中,有几门火炮甚至被轰离了炮位,许多炮手也受了伤,甲板上到处都是伤员的惨叫声 “不要停下,让他们见识……” 就在甲板上的炮长们咆哮着的时候,突然甲板上又响起了水手们惊恐的喊声。 “是爆炸弹!” 舱内的水兵们指着击穿了舷板,在舱壁上喷吐出白烟的炮弹,在他们惊恐的喊叫着的时候,炮弹爆炸了。 在炮弹爆炸的瞬间,所有人都看到了“西弗里斯兰号”的舷侧炮窗处喷出来硝烟,舱内爆炸的炮弹,在二层甲板上掀起一阵腥风血雨,那些原本还在拼命装弹的荷兰炮手们,立即被硝烟吞噬了,在钢铁的破片中惨叫着,二层甲板近半数的炮手受伤失去了战斗力,几乎完全失去了作用。 而更为致命的炮弹中的十余斤火药爆炸时,将“西弗里斯兰号”的舷侧二层与三层甲板之间炸出了一个巨大的口子,海水立即涌入舱室中。 “我的上帝啊……” “西弗里斯兰号”的惨状让所有人都惊呆了,卡兰伯格中将甚至都忘记了发布命令,只是眼巴巴的战舰的惨状。 尽管“西弗里斯兰号”已经濒临绝境,可是甘泉号上的炮手们仍然甚至继续轰击着对手。相比于借助动能击穿甲板在舱内爆炸的6寸轰击炮,更为精准的24斤线膛炮同样也是致命的,与轰击炮的球弹丸不同,线膛炮的尖锐弹让他可以使用雷管引爆,在炮弹击中军舰的瞬间,雷管就引爆了炮弹内火药,轻易的将厚实舱壁炸开一个个巨大的口子。 不过只是一轮炮击,“西弗里斯兰号”就已经陷入了绝境,甚至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庞大的军舰就已经变得破破烂烂的,几欲沉入大海。 “我的上帝啊,这怎么可能……” 明军炮火的猛烈完全颠覆了所有人对于海战的想象,曾几何时,就他们的了解,海战中凭借火炮击沉军舰是极为困难的,木质的军舰本身就可以在海上飘浮,有时候双方轰击上千发铸铁的实心弹,都不一定能击沉对手,到最后往往需要借助纵火船通过纵火的方式击沉敌舰, 可是现在,不过只分钟的功夫,所有人都目睹了“西弗里斯兰号”的惨状,它已经完全失去了战斗力,在硝烟中燃烧着,海水不断的涌入舱室…… “弃船……” 在卡兰伯格中将下令弃船的时候,在船上的水手们纷纷跳入大海时,包括“玛利亚公主号”在内另个六艘荷兰军舰也先后陷入相似的绝境之中。 以“甘泉号”为首六艘战列舰用威力强大的六寸轰击炮继续蹂躏着他们。每一次伴随着强烈的冲击,六寸球形炮弹拖着呼啸声穿透荷兰人的军舰舱壁,在船舱内爆炸的时候,舱内的荷兰水兵就像身处于地狱中一般, 对于欧洲人而言,他们对于海战的理解还停留在实心弹的单纯物理碰撞中,他们当然知道爆炸弹更能毁伤木制船只,但是舰用火炮却无法安全的发射薄壁的榴弹,在欧洲发射爆炸榴弹的武器大多是臼炮、榴弹炮一类的曲射火炮。 可是他们并不知道,早在二十几年前,在保证一定安全性的基础上,大明的兵工厂发明了一种药室口径小于炮膛,专门发射爆炸弹长管身加农型平射火炮,俗称“轰击炮”。 而爆炸弹的威力建立在足够装药量的基础上,这要求发射这种炮弹的火炮一定拥有较大口径。重达34吨的六寸轰击炮,能发射重达50斤的开花炮弹,足够轻易摧毁任何木制军舰。 也正是因为轰击炮出色的性能,多年来海军一直坚持着“大口径,长管身,高初速,即能发射实心弹又能发射爆炸弹。”的火炮发展原则,尽管在多次与海盗的冲突中,轰击炮的性能都得到充分的发挥,但这还是它第一次在真正的海战中得到应用。 “这怎么可能……” 艾弗森惊恐的看着在火焰中燃烧着的“玛利亚公主号”,他的帆具已经完全燃烧了起来,爆炸点燃了整艘船,让她看起来就像是海上一个蜡烛,突然一阵更剧烈的爆炸将这个巨大的蜡烛炸成了两截,在火焰中她缓缓的沉入了大海。 如果就十几分钟之前,他还满怀着必胜的信念,那么现在残酷的现实,却狠狠的抽了他一个耳光。 “长官,天朝人的炮火实在太猛烈了,我们必须撤出战线……” 似乎就像是为了验证这一点似,下一瞬间,艾弗森看到船头炸起火焰,一发炮弹击中了他的船头,在船头炸出一个桌子大小的口子。 “他们的火炮怎么能发射爆炸弹?” 对于荷兰人而言,现在已经没有闲情逸致再去追究这些了,甚至现在对于他们而言,都已经没有了什么选择——只能在风力的作用下朝着被送到虎口——送到明军的战列线前。 对于上风舰队来说,在风力的作用下,非但受创的战舰难以撤出战列线,甚至就连同完好的战舰,也无法撤出战列线,面对明军猛烈的炮火,荷军结成了密集的战斗队列,在风的推动下继续航行着,他们同样也以密集的炮火还击着明军。所幸荷兰人的大型战舰只以24磅炮作为主炮,根本无法击穿战列舰厚重的橡木舱壁。 而对于处在下风西洋舰队来说,他们试图转向上风的机动都会变得相当困难,尽管他们的军舰可以在逆风中行进,但机动仍然显得有些困难。 不过,现在对于西洋舰队而言,机动性变差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毕竟,上风正在把敌人送到自己的眼前。 “开火……” 尽管海风不断的把炮口轰出的硝烟吹回,笼罩在军舰周围,可是李杰仍然可以清楚的看到荷兰人的军舰在燃烧着。 线膛炮的炮弹将舱壁炸出一个个巨大的缺口,轰击炮的球形炮弹钻进舱内剧烈的爆炸,往往更为致命,灼热的弹片横飞着撕扯着水兵们的身体,燃烧的火焰甚至会引燃舱内的火药,这才是最致命的打击。 火药的爆炸,直接将原本奄奄一息的军舰炸成两截,曾经即便是在海战中被实心弹轰的千疮百孔仍然会飘浮上几天的战舰,很轻松的就被送进了冰冷的海底,甚至有的“幸运儿”上的水手,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就随着船只一同沉入大海,尤其是那些满载着易燃物的纵火船,这些本身应该在海战中发挥奇兵作用的纵火船,就像是一个个火炬似的,被爆炸弹轻易的点燃了,在大海上燃烧着。 大海在燃烧着。 在上风的推动下,荷兰舰队几乎不可避免地陷入西洋舰队强大的炮火之中。在海战打响的一个小时后,笼罩在硝烟与炮焰中的荷兰舰队,就已经陷入了绝境之中。 “打得好!” 置身于舰艉的郑明感受着身边的炮火,暗自为炮手们猛烈的炮火叫了声好,在开火之前他的心脏在瞬间提到了嗓子眼里。 尽管对轰击炮的威力有着充分的了解,而且这也是他进行这次军事冒险最大的依仗,但是在开战之前,难免会有些紧张,但是现在,看着陷入绝境中的荷兰舰队,郑明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军门,荷兰人想跑!” “他们逃不了!” 在烟雾的阻挡中,郑明注意的到有些荷兰军舰开始尝试着退出战列线,迎着从上风处吹来的风,他冷冰冰的说道。 “把他们交给线膛炮!” 与轰击炮一样,线膛炮同样也是大明海军的杀手锏,尽管它的口径、威力较小,但是凭借着高精度,依然受到军队的欢迎,相比于精确射程不超过一里轰击炮,线膛炮甚至可以在两里外准确的击中敌舰,而触发炮弹也可以直接摧毁敌舰厚实的船板。 而现在那些荷兰军舰试图逃离战列线的举动,在郑明看来无疑是在自杀,他们的舷侧完全暴露了出来,几乎就等于一个海上的靶子。而这又意味着什么? 胜利! “荷兰人完了!” 郑明默默的在心里寻思道。 呛人的硝烟笼罩整个西洋舰队,对于处于下风处的西洋舰队来说,现在最大的敌人已经不再是奄奄一息的荷兰人了,而是天气,尽管是从上风处吹来的风把荷兰人送到他们眼前,可是同样也送来了硝烟,无论是荷兰人的炮火还是燃烧的军舰,升腾的烟雾都被风吹了过来,这些浓烟遮挡了明军官兵的视线,以至于影响到了他们的炮击。 在视线被遮挡之后,曾经准确的火力变得没了什么的准头,不少炮弹都落在了敌舰的四周,在敌舰的周围炸起了一个个水柱,那些水柱不同于实心弹击起的水花,而是炮弹爆炸时腾空的巨大水柱。不过即便是如此,仍然有一些炮弹准确的击中荷兰人的战舰,爆炸弹在他们的舷侧甲炸起一团团火花,伴随着剧烈的爆炸声,那些曾经看似坚不可摧的战舰,就像是纸糊的似的,被撕开一个个巨大的孔洞。 猛烈的炮声震撼了整个海峡! 在海战打响的一个小时之后,整个海峡已经完全被硝烟所笼罩,一艘艘战舰在海面上燃烧着,挣扎着,曾经象征着荷兰海上力量的战舰,变成一个个海上的火炬,冒着滚滚的浓烟。 “英国人呢?他们在那……” 艾弗森拿着望远镜试图寻找他人盟友,直到现在,英国人都没有参战,就在这时,他的表情一变,他的座舰被击中…… “轰……” 伴随着一阵剧烈的晃动,在爆炸声传入耳中的瞬间,爆炸的烟云猛的从甲板格窗吐了出来…… 。 正文 第483章 送行 (新书发布,求支持) “直到今天,在几乎所有有关比奇角海战的小说中,都提到一个假设——假如托林顿伯爵能再主动一些,而不是怯懦的避战,也许,海战会是另一个结果……可事实上,所有的一切资料都表明,即便是托林顿伯爵再主动,也于大局无补,海战结果从开始就已经注定了……” 《比奇角海战——天朝来袭》 该死的英国人在那里? 其实当艾弗森发出这声询问的时候,英国舰队同样也投入了海战。其实早在上午九时三十分左右,也就是在荷军开始炮击的半个小时之后,英军舰队就开始在中距离与明军开始交火,而英军的主力舰队则仍旧保持着相当的距离,英军后卫末舰与明军保持平齐,两军以极为标准的战列线战术相互轰击。而前方的英军的战舰主力中卫舰队仍然在明军的极限射程上。英军中卫前队由海军中将约翰?阿什比统领,他在目睹荷军战况后,他命令舰队抵近开火,与荷军战列线联合作战。 但是,位于中卫中队的联军总司令托林顿伯爵在这个时候却并没有支援友军的意思。 其实赫伯特的“怯战”,倒不是因为胆怯,而是因为海战从一开始就完全颠覆了他的想象,在荷兰人在开战的的前二十分钟,就损失了五六艘军舰,一艘艘军舰不是被击沉于大海就是变成燃烧的火炬。火焰映红了大海,也就是这这个时候,一发流弹击中了他的的中顶桅后,凌空爆炸的炮弹,瞬间就把甲板变成了屠宰场,夺去了数十人的性命,也让赫伯特整个人都惊呆了,中桅顶被炸断之后,他的旗舰失去了差不多一半的动力,在这个时候,他只剩下一个选择,要么让三四艘划艇拖带着退出了战列线,要么顺着风势,继续航行明军。 “离开战列线!” 看着甲板上的惨状,赫伯特毫不犹豫的做出了选择。 在赫伯特的座舰在划艇的拖带下缓缓离开战列舰的时候,剩下的战舰总是保持着相当远的炮击距离——在相隔超过五百码甚至一千码的距离上实施炮击,这么远距离的炮击非但没有任何准头,而且炮弹的威力极小,即便是打到明军的军舰舰体上,也会被弹飞。 他们的准头差,同样明军的准头也先很差,在这个海战距离不超过300码的时代,即便是使用线膛炮对于千码以上的军舰实施炮击,也是没有准备头可言,也正因如此,西洋舰队的炮手们只是一门心思盯着距离最近的荷兰军舰,试图通过一阵猛烈的炮火,把荷兰军舰送到海底。 炮口指向侧前方。这时,西洋舰队的战舰在英吉利海峡上摇摆着,承着风浪起伏着。 脸已经被火药薰黑的炮手们在那里大声吼喊着,露出他们的白牙,此时的他们,就像一个个黑人似的,他们中很多人没有战斗经验,甚至从来没有经历过海战,即便是对海盗的海战,除非了训练之外,这是他们第一次对敌人发射时的巨响,也不曾像现在那样,除了炮击之外,还有敌人的炮弹飞过海面,撞在舱壁上发出嗵嗵的剧响,有时候一发炮弹会像走了狗屎运似的从炮窗飞进舱内,几乎贴着火炮的炮身,穿透炮手的身体,在舱内飞跳着,既便是失去弹性,在甲板上滚动的时候,也会砸伤一些水兵…… 惨叫声在舱内回响着,失去手臂、大腿的人在血泊中挣扎着,在他们被抬到底舱,进行手术的时候,水兵们的神经紧张到了极点。 “放……” 命令下达后只有几十秒钟作发射的准备。此刻,他们只顾得拼命操作,根本没有时间去想别的。只是怀着不可思议对死亡的恐惧,在那里拼命的操作火炮,偶而的从他们的脑海中闪过的还有对荣誉的渴望,但更多的是对生的渴望。 轰的一声,在极近的距离上,荷兰军舰的舱内爆炸了,从炮窗和弹孔喷出来的火焰,甚至都快到冲到西平号巡航舰上,让炮手们吓了一跳。 “该不是打着火药了吧。” 有人说。 “那样的话肯定会炸了……” “快点,快点……” 还有人焦急地大声喊着。 “把你们的精力集中到操作上!”枪炮官厉声地说。 又一次火炮再次齐射了,在他们面前的荷兰军舰在被硝烟吞噬的同时,就被是燃烧的灯笼似的,从内部开始燃烧了起来。接着,是一系列反复进行的操作过程:抬着沉重的炮弹,装上新炮弹并用推杆顶进去,然后炮尾插进一根拉火绳,然后再次猛地大吼道。 “13号准备好!” “9号火炮准备好!” …… 在炮手们上报的时候,又进行了一次猛烈的齐射。这正是大明海军与各国海军的不同,他们会进行齐射,不断的用密集的火力把眼前的轰成碎片。 一轮齐射之后,炮手们狂热地操作着。突然,对面的荷兰军舰在硝烟弥漫中,喷嗵出一团团炮焰,接着就像是下雨似的,成百上千的葡萄弹像雨点一般,飞了过来,尽管大量的葡萄被弹飞了,可是仍然有不少漏网之余从炮窗打进舱内,炮手们立即发出一阵阵惨叫声,不少炮手失去了性命,更多的人受伤了。 “么的、么的,我的手……” 一个炮手哭喊着,试图想要找到自己的手,他的手臂只剩下了一截,血不断的喷涌着,就在他哭着的时候,一个医护兵跑到他的身边,用力抓住他的断臂,然后为他包扎伤口。 “别在乎,” 医护兵说道。 “我先给你包扎一下,等……” 下一瞬间医护兵没了声音,他的脑袋被葡萄弹砸碎了,在他倒下去的,紧接着又一些葡萄弹穿进舱内,击中了舱内的水兵,受伤的水兵们发出的惨叫声弥漫了整个舱室。 没有人被动掺打,那怕是技术上的差距,让荷兰的军舰变成了海上的火炬,让这场少变成了一场篝火晚会,可是作为海上老牌强国的荷兰水兵,仍然用意志证明了自己。 面对实心弹无法击穿明军军舰舱壁的现实,他们立即改用葡萄弹甚至霰弹,在近距离轰击,通过杀伤明军炮手的方式,试图挽回战局的失利。而上层甲板的火炮,更是不断的使用链弹轰击明军的船桅、船帆。 海洋沸腾了! 海面上炮声隆隆,弹如雨下,战舰被密集的弹雨笼罩着,曾经整齐的帆具、索具,在链弹的轰击下,已经变得破败不堪了,千疮百孔的船帆使得战舰正在失去动力。 “他们想逃!” 作为一名老海军,郑明自然知道,轰击对方的索具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敌人想要逃走,通过轰击船桅、索具让对方失去动力,既有利于已方撤离,也可以派出纵火船,纵火攻击。 “锅炉加压……” 随着郑明的一声命令,八艘蒸汽动力的军舰烟囱里先后开始喷出的浓烟,夹杂着火炮发射的硝烟,在波涛汹涌的灰色海面上空旋绕飘浮。 “快看,天朝军舰着火了……” 突然,眼尖的人们大声尖叫着,赫伯特也激动的朝着明军的军舰看去,从海战开始,直到现在,他都是小心翼翼地避免与我军将领座舰或大型战舰交战,相比之下,他的下属则屡次冲击着明军的战舰,但赫伯特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当他从望远镜看到硝烟弥漫的明军战列舰上升腾的滚滚浓烟时,他整个人都变得异常的激动。 “上帝保佑!” 在此之前赫伯特不仅没有向前支援荷军,反而带领联军中卫中队逐步后撤,将阿什比与荷兰舰队抛弃在前方。正是这一举动让奋战中的荷兰将士在接下来的战斗中遭受了惨重的损失。 现在,当看到明军的主力舰已经“燃烧”,并且冒着滚滚浓烟的时候,曾几何时,被海战一边倒的局势,吓得没有胆气的赫伯特,立即作出了他的决定。 “保持战列线,航向明军……” 在赫伯特下达这个命令的时候,他朝着已经损失了大半军舰的荷兰舰队看去,在他的眼里,就像是参加一场篝火宴会似的,那一堆堆的篝火似乎像是在为他庆功。 呃…… 从望远镜中,看着原本一直保持距离的英国人去而复反之后,郑明不禁睁大眼睛。 他们回来了? “军门,赫伯特肯定是以为……以为咱们着火了!” 啊! 还可以这样…… 瞧着那边冲自己驶来的英国舰队,郑明的眼睛又投向了烟囱,看着烟囱中冒出来的滚滚浓烟,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该死的沥青煤,烟可真大啊! 其实何止是郑明,整个舰队没有谁不抱怨沥青煤的,但是他们也没办法,毕竟,好望角的煤矿是他们唯一的煤炭来源,而那里只有沥青煤,而它的最大特点就是烟大。 现在这些黑烟看起来,确实有点像是军舰着火了。 “这些家伙,难道就不知道,我们有蒸汽船吗?” 还别说,赫伯特还真不知道明军有蒸汽动力的军舰,别说是他,其实大多数欧洲人都不知道,或许他们知道蒸汽机,知道轮船,但是所有的图片都表明,蒸汽船是“轮船”,它的舷边有“明轮”。 至于螺旋桨,更是他们闻所未闻的“黑科技”。 而现在,赫伯特显然是误会了,误会了明军已经到了绝境。 “上帝是站在我们这一边的!” 赫伯特在心里默默的祈祷着。看似冷静的他,看起来有些兴奋,在他看来,胜利已经向他招手了。 “赫伯特终于来了……上帝保佑!” 在得知赫伯特去而复返之后,艾弗森总算是长松了一口气,只有上帝才知道,在看到赫伯特远去的时候,他的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该死的英国佬。 现在,盟友重新投入战场,让艾弗森长松口气的同时,同样也萌生了退意,上帝可以作证,他损失了多少军舰,甚至就连同他自己的军舰,也遭受了重创。 就在艾弗森萌生退意的时候,突然一声剧烈的爆炸声在甲板上响起了,在剧烈的爆炸中主桅杆断裂了,在桅杆倒下的时候,整个甲板上到处都是烟火弥漫,碎片横飞,尸体成堆。被震懵了的军官刚一站起来,就再一次滑倒了,甲板上到处都是鲜血。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 军官伸手去着火炮。 “天啊,我的上帝!” 他看到周围的血泊中躺着几十个死人,于甲板上爆炸的炮弹,夺去了甲板上半数人的性命。 甚至就连同艉楼上的舰钟都被弹片击碎了。 至于艾弗森本人,也在爆炸的冲击波中被震倒了,好不容易扶着栏杆站起身来,他看到身边,一个军服被撕成碎片、周身被熏得乌黑的人影爬向舵盘,一边吃力的喊着。 “转舵、转舵……” 舵盘边的舵手已经没有了呼吸,甚至就连船舵也被炸断了一截。朝着另一边看去军舰正在转向朝着明军驶去,看到这一幕,艾旨森连忙冲过去拉开扑倒在舵边的的尸体,用尽全力喊道: “还击,弟兄们,让他们见识一下我们的历害……” 毫无疑问,从海战刚一打响,与赫伯特相比,艾弗森的表现无疑更具备海军将领应有的精神,他始终指挥着舰队还击,即便在损失惨重的情况下,他仍然竭尽全力的反击,并不断的尝试着用尽一切办法重创明军,而且确实也给明军带来了一定的伤害。 即便是在军舰遭受重创的时候,艾弗森仍然表现出了强烈的战斗意志,或许这也是荷兰舰队一直坚持下来的原因,在他的军舰再次遭受重创,失控的军舰朝着明军的军舰驶去的时候,至少有那么一瞬间,在明军的官兵心中,对这个对手升起一些佩服之情,毕竟军人的情感是单纯的,他们总会对勇敢的敌人加以敬佩,当然最好了的敬佩就是让敌人以军人体面的方式死去! 放下望远间,郑明有些惋惜道。 “集中火力,送他去死吧……” 正文 第484章 唯一(祖国万岁!) 战争的胜负由什么左右? 对此人们有着太多的争论,没有任何人否认意志与勇气的作用,但是在大海上,两军远距离“对殴”时,技术的优势往往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隆隆的炮声在海面上回响着,硝烟笼罩着海峡,六寸大炮的炮弹在空中拖着呼啸声,不断的砸向荷兰人的战舰,那一艘艘象征着国家海上力量与骄傲的战列舰,在炮火下扭曲着、碎裂着。 “放……” 在炮窗后的荷兰水兵叫嚷着打出一轮炮弹时,他们绝望的看到一排黑点朝着他们笔直的飞了过来,下一瞬间,厚重的舷板被撞得的粉碎,在木屑的碎裂中,不少水兵都受伤了,他们中的一些人被木屑刺穿了颈动脉,血像喷雾似的喷了出来,他们绝望的捂着脖子,躺在那里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钻进舱内的炮弹,撞在另一边的舷壁,又弹飞了回来,在舱室中弹来跳去,就像是弹子机的弹子似的,那些阻挡在它前面的人往往被砸的血肉模糊。 在球形的炮弹弹跳着的时候,它不时的喷吐着白烟,那是延时引信在燃烧,尽管只设定了两三秒,可是在击穿舱壁后仍然给了荷兰人惊恐的时间,他们惊恐的尖叫着,吼喊着,并试图逃舱舱室。 下一瞬间,炮弹爆炸了,重达数十斤的炮弹在舱内爆炸时,弹片和硝烟瞬间就吞噬了整个船舱,战舰的船舱就是一个通舱,没有丝毫的遮挡,当横飞的钢铁破片在舱内飞散时,那些水兵只能绝望的看着自己的身体被撕成碎片,而更为致命的是在炮位的后方,暴露火药包随时都有可能被爆炸的火焰引爆。不过,这似乎只是偶然现象,毕竟,并不是每一次,炮弹都是在火药箱附近爆炸,不是每一次都能正好点燃火药包上厚实的亚麻布包。 不过即便是火药箱没有被引爆,对于身陷弹雨中的荷兰人来说,他们仍然已经充分的体会到了绝望。在这个时代的海战之中,尽管火炮的出现改变了海战的形势,但是在海战中,失败的一方往往是因为在炮击中,大量的水兵死伤,导致其失去战斗力,而不是因为战船沉入大海。不过这一幕往往要炮击很长时间,可是现在,在海战开始一个多小时后,所有的荷兰军舰都已经是损失惨重,穿透船板直接进入舱内爆炸的爆炸弹夺去了大多数水手的生命,荷兰的战船上火炮的射速也越来越慢,不是因为火炮损毁,而是因为太多的水手受伤或者死亡,没有足够的人手操作火炮,这直接导致了荷兰人的还击越来越无力。 在荷兰人的连击越发无力的时候,眼见舰队水兵损失惨重的情况下,还不等艾弗森下令撤出战列舰,随着军舰失控的朝着明军驶去,作为对对手的尊重,明军用更为猛烈的炮火作为回应。 这一轮炮火是猛烈的,在倾刻之间就有数十倍爆炸弹钻进了本就已经千疮百孔的舰体内。就在艾弗森想要调整航向的时候,舱内的爆炸掀翻了甲板,甚至就连同甲板上的火炮也被炸飞了。 在堆满火药的军舰上,火焰往往是致命的,尽管并不是每一次都能引燃火药,可是当火药箱被铁片击穿,在火药流出来的瞬间,剧烈的爆炸立即吞噬了整个舱室,一个又一个火药箱被点燃了,剧烈的爆炸不仅轰碎了舷侧的舱板,甚至将甲板也轰飞上了天,即便是下层甲板也在爆炸中遭到严重的损毁,沉重的火炮砸了穿了甲板,燃烧的火焰也从中层甲板向上层甲板以及下舱漫延着…… 烈焰升腾了起来,在剧烈的爆炸之后,勉强站住脚的艾弗森惊恐的看着已经燃烧的军舰,他看到海军正不断的涌入舱室,许多浑身是火的水兵跳入了大海,更多的人已经开始弃舰了。 “我的上帝啊,难道上帝就这么抛弃了他的子民了吗?” 当艾弗森绝望的看着已经燃烧的军舰时,他身边的水兵们将他朝着划艇上拖了过去。 “阁下,必须要弃舰了……” 水兵们完全不顾他的反对,硬把他拖上了船,或许好的船长应该与船共存亡,但很多时候,他的下属并不一定会让他如愿…… “荷兰人完了……” 置身于“桑德维奇号”上的阿什比在看到艾弗森的旗舰被点成火炬之后,他甚至有些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作为一名老海军将领,他从不曾想到,海战可以是这样的打法,甚至直到现在,他仍然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勇气,让明军使用爆炸弹,在堆满火药、迎接敌军炮火的主力战舰上,使用这种需要事先点燃引信的燃烧弹是十分危险的。至少在所有的欧洲海军军官看来,爆炸弹是不能够在海战中使用的。 但是现在,明军毁灭性的火力,完全正确覆盖了阿比什对海战的理解。与赫伯特的后撤不同,阿比什在接战后就义无反顾地杀向明军,奋力协助那些曾为敌人的荷兰水手。 “我们也可以使用爆炸弹!” 面对荷兰人惨重的损失,阿什比冷静地作出了一个选择,在他的命令的下,他的座舰、90门炮桑德维奇号,首先换用了爆炸弹。 相比于明军,欧洲可供爆炸弹所用的不过是最原始的延时引信,发射之前需先点燃炮弹引信再引燃大炮的发射药。为了增加安全性,炮手们在发射药与炮弹之间还设置了一层推送隔板——木马子,以及一块湿润的粘土防止炮弹提前被发射药燃爆。 这是一种原始且危险的爆炸弹,在桑德维奇号上的炮手们,小心翼翼的把炮弹塞进弹膛的时候,炮手等待着点燃炮尾的传火孔的同时,同样等待着点燃炮口的引线。 随着一声令下,桑德维奇号的炮手们,在相隔不到400码的距离,与“定西号”战列舰,这是一艘与“甘泉号”同级的战舰,他们就那么在近距离展开了对射。 尽管桑德维奇号的火炮即便是在近距离也无法击穿“定西号”厚实的船板,可是还是有一些榴弹被打到了定西号的甲板上,那些冒着白烟的炮弹刚落到甲板上,就把甲板上的大明水兵吓了一跳。 “榴弹……卧倒。” 几乎是在他们卧倒的瞬间,炮弹爆炸了,黑火药炮弹爆炸的威力并不算大,不过仍然给甲板上的水手们带来了不少损失,在硝烟散去的时候,甲板上随处可以看到受伤的或者阵亡的水兵。 即便是压倒性的胜利,死亡也是无法避免的,在甲板上流淌着的血,甚至会让水手们滑倒下去,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们仍然顽强的战斗着。 在海战中,武器固定重要,可是在很多时候,水兵们的意志同样也极为重要,当飞来的弹片把身边的战友的身体撕碎的时候,当对面打来的葡萄弹把战友的脑袋击碎,把胸膛打出一个拳头大的血洞时,面对喷涌出来的鲜血,意志薄弱的人甚至会立即崩溃,只有意志最为坚强的人,才能在死亡中冷静的面对。 有时候,并不一定需要意志,而是严苛的军法,在甲板成为一片血泊的时候,面对那些面色煞白的水手,军官们立即咆哮了起来,他们大声吼喊着。 “快,回到你们的炮位上,快点……” 他们一边吼着,一边骂着,一边推攘着,总之,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让水手们回到自己的岗位上,重新作战。 在军队阶级的长期影响下,水兵们对于长官们的命令几乎是本能的服从,尽管他们害怕,那怕他们浑身颤抖着,却仍然回到了炮位上,在满是鲜血的火炮边继续操作着火炮。 装弹、射击…… 随着动作的重复,渐渐的他们暂时忘记了恐惧,像训练时一样,重新投入到激烈的海战中。 随着他们的射击,阿比什率领的英国舰队同样遭受了极为惨重的损失,一艘艘军舰被重创,接连有两艘军舰被点燃了,沉入大海只是早晚的事情。 对于几乎所有的军官来说,他们知道,击败英国人只是时间的问题。不过,他们并不知道的是,随着阿比什在榴弹发挥了作用,尤其是西洋舰队的主力舰先后冒出了“滚滚黑烟”,开始“燃烧”起来的时候,英国人同样认为——击败西洋舰队只是早晚的问题。 “看到了吗?他们并不是不可战胜的,我们同样可以击败他们,很快他们就会烧起来……” 随着“定西号”的烟囱里喷出滚滚浓烟,阿比什激动的大声说道。 “我们要让这些该死的东方人见识一下我们的历害……” 在阿比什这位老兵眼里,皇家海军高度的职业精神是更值得自豪的。正是凭着这分精神,他才会在海战一开始,就全力以赴的向明军发起进攻,配合荷兰人的作战,甚至在荷兰人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时,他仍然顽强的指挥着舰队,试图挽回一切。 希望! 有时候在战场上,许多希望都是虚假的,都不过只是障眼法而已,对于西洋舰队的官兵们来说,他们当然不知道,蒸汽机烟囱里冒出来的滚滚浓烟,会给英国人带来那么多的联想,甚至让英国人看到了胜利的希望。 “赫伯特居然又回来了……” 郑明的眉头跳了跳,脸上露出一丝喜色,对于一心想要把英国的海上力量一网打尽的他来说,这是一件好事。 “或许,蒸汽机烧沥青煤,也没有那么坏……” 心里这么嘀咕着,郑明的脸上笑容变得越发的灿烂起来。 胜利已经触手可得了。 他们赢了! 置身于划艇上,在水兵们拼命的朝着白崖划去的时候,艾弗林站在那里凝神着这片战场,尽管现在英国人还没有损失几艘军舰,但是在他看来,很快英国人就会重蹈覆辙。 在被拖上划艇的时候,艾弗森几乎是眼睁睁的看着他的座舰,变成一个炽热的火炬,就那么在海面上燃烧着,他的眼神显得有些绝望,他的嘴唇甚至不住的颤抖着,尽管横飞的炮弹不断的在海面上掠过,可是他就是那么站在那里,凝视着自己的军舰。 对于艾弗森来说,他的心里有太多的疑问,他甚至不知道为什么这场海战,为什么他会输得这么干脆,但是现在他却知道了一点——海战的规则已经发生了改变。 至少对于天朝来说,他们早就已经改变了海战的规则,在欧洲各国仍然蒙在鼓里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改变海战的规则,现在他的失败证明了这一点。 “上帝从来没有保佑过我们……” 艾弗森在心里默默的自言自语道。 在这一瞬间,远处传来一声剧烈的爆炸声,在剧烈的爆炸中,燃烧的军舰整个化了一个巨大的烟花,被炸飞上天的物体拖带着火焰在天空中划过,然后重重的落在海上,曾经燃烧的“火炬”迅速的沉了下去。来不急逃走的水兵们在迅速沉没的军舰周围游动着,他们拼命的抓住一块木板,并不断的大声呼救着。但是在这片沸腾的海洋上,没有任何人理会这些落水的人,甚至就连同他们的那些在划艇上的战友们,也没有理会他们的求救,而是迅速的划着划艇朝着白崖划去,至少那里相对安全一些,至少那里没有横飞的弹丸。 在水手们划着划艇,朝着白崖划去的路上,艾弗森看到了不远处一艘沉没的战船,他的桅杆还半露在水面,被烧的通体乌黑的桅杆上,一面荷兰的国旗仍然飘扬着,看着那面旗帜,他对水兵们命令道。 “划过去,把它取下来……至少,我们还剩下一面旗帜……” 或许对于荷兰人来说,这是他们唯一剩下的了。尽管在这个时候荷兰的军舰仍然在那里苦苦挣扎着。顽强的战斗着。但是,谁都知道很快,这一切都会结束。到了一切都结束的时候。 这面旗帜将会是唯一的遗留物…… 正文 第485章 赫伯特的选择(新书发布,求支持) 峻峭惨白崖耸立在岸边。这是一处绵延数里的白垩岩悬崖,是英国落差最高的海岸峭壁,这一天,它正眺望着不远处的庞大舰群,见证三国海军在这一天所创造的历史。 同样的在山崖顶部和海边,还聚集着大量的观战着,尽管大多数平民没有望远镜,但是他们仍然看到了激烈的海战。 当最后一艘荷兰的军舰变成火炬在海上燃烧着的时候,他们的心情变得极为复杂,或许荷兰人是外国人,但同样也是他们的盟友。 “快看,我们的舰队冲了过去!” 孩子们激动的喊叫着,他们看到了庞大的英国舰队朝着明军开始的进攻,数量上的优势,让他们得以以数艘战舰合攻其一艘,按照常理而言,这样的战斗在炮战中应该是完全压倒性的。尽管荷兰人败了,但是英国舰队似乎已经在这一战场完全占据了优势,击溃明军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至于在海岸上的旁观者看来,似乎应该是这样,但是……对于刚刚指挥着舰队进入战场的赫伯特来说,他几乎立即感受到了迎面而来的热浪——一发炮弹准确的击中他的左舷,直接在两个炮窗之间又开了个“炮窗”。附近的炮手更是稀里糊涂的成了枉死鬼。 其实何止是“皇家君权号”受到明军的热烈欢迎,其它的英军军舰大抵上也都受到了程度不一样的欢迎,在热烈的“欢迎”之中,一发发爆炸弹穿透他们的舱壁在舱内掀起一片腥风血雨,不过只是刚一进攻战场,他们就体会到了荷兰同行们的那种绝望。 一阵剧烈的爆炸之后,舱内到处都是血肉模糊,林恩挣扎着站起身来的时候,他看到曾经趾高气扬的枪炮长,那位子爵阁下这会已经躺在了血泊之中,他的肚子被炸开了一个足有一英尺宽的伤口,肠子和内脏就那么流淌在甲板上。 “阁下、阁下……” 林恩跑了过去,他试图想要帮助枪炮长。 “帮、帮……” 在枪炮长的祈求中,林恩尝试着把他的肠子塞回去,可下一瞬间,他看到枪炮长已经没有了呼吸,他就那么躺在那,肠子和内脏流淌在甲板上,看着就像那些屠夫们杀死的猪一样。 “帮帮我……” 在林恩的耳中听到的都是伤员们的惨叫声,朝着左右看去,到处都是受伤的水手,他们都在血泊中挣扎着,许多人已经奄奄一息,眼看着就要失去性命…… 上帝啊,请拯救你的子民! 就在林恩被眼前的惨状吓到,在心里向上帝时祈祷时,他听到海浪中杂夹着一阵沉闷的呼啸声,朝着舰舱飞来了,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像是有阴影遮挡了阳光,下一瞬间,伴随着剧烈的撞击他听到身边的桅杆的碎裂声。 然后林恩看到一个巨大的球形炮弹在舱内滚动了起来。在压伤几个人后,无力的滚到了舱边,紧临着火药箱不动了。 上帝啊! 上帝并没有听到林恩的祈祷,或者说,上帝已经把他的眼睛闭上了。 在舱内的水兵们发出的绝望的尖叫声中,炮弹爆炸了,引爆的旁边的火药箱,数十斤火药被引爆的瞬间,整个舰舯就像是节庆时的烟光似的,炸出一团巨大的烟火,在船舯炸出一个上百平方尺的口子时,大量的海水涌进了底舱…… “送他们去见上帝!” 在“广泽号”的炮舱中,指挥着炮手的军官大声吼喊着,也许是因为天气,也可能是因为太过激动的原因,曾经注重仪容的军官也打了赤膊,他们来回的走动着,给炮手们鼓劲。而炮手们同样打着赤膊,火药烟雾把他们浑身都薰成了黑色,瞧着就像是一群黑人似的,不过他们的脸上无一例外的带着笑容。 所有人都知道,胜利已经是触手可急的事情了。 “弟兄们,现在能不能把他们送去见上帝,就看你们装弹的速度有多快,你们打的越快,他们就死的越快……” 就在枪炮长话音落下的时候,随着一阵尖锐的“啾啾”声,一阵霰弹组成的弹雨从毫无遮挡的炮窗飞了进来,原本挥汗如雨朝着敌人倾倒着炮弹的炮手们发出一阵阵惨叫声,然后倒了血泊中。 甚至都不等枪炮长和军官们的命令,就有预备的炮手接替他的位置,伤员也被迅速送到底舱,他们将在那里接受救治,或许他们中的不少人会失去手臂、双腿变成残废,但是至少不少人能够保住性命。 在战争中,死伤都是不可避免的,在英国人的炮击之后,完成装填的炮手们又一次朝着英国人发起了攻击。伴随着一阵怒吼声,沉寂良久的火炮又一次怒吼着,朝着附近的英舰挥洒着致命的火力。 相比于英国人打来的霰弹、葡萄弹穿过炮窗给炮手们带来的伤亡,明军的轰击炮对于英国人而言更为致命,伴随着一发发炮弹在英军舱内的爆炸,一艘艘军舰变成了碎片,变成了火炬。 在近午时分,这片海峡就像是开始了一场盛大的篝火晚会似的,到处都是一堆堆的“篝火”,那些“篝火”曾经是国王的宠儿,而现在已经成为飘浮在海上的死亡棺材。 不过即便是如此,占据着数量优势的英荷联军,似乎仍然占据着表面上的优势,多艘军舰围攻一艘时的火力势势,仍然给明军带来了巨大的伤亡,尽管明军的火炮威力大,可是敌人的火炮多,尽管他们打不穿主力战舰的舷板,可是密集的霰弹却可以笼罩炮窗,将炮窗后毫无遮挡了炮手笼罩在弹雨中,大量的炮手或是受伤,或是阵亡,随着炮手的伤亡,明军的火力也没有先前那么猛烈了。 “快点,快点、炮弹、炮弹……” 操作着线膛炮的炮手,冲着身边的弟兄大喊道,后装线膛炮的射速快,消耗自然也快一些,在弹箱内的炮弹打完后,弹药没有及时的送上来。许多辅助人员都转为炮手,以弥补炮手的伤亡。 “炮弹来了……” 推着小推车的号手一边跑一边喊着,那些军乐队的孩子们并没有躲起来,他们推着小推车,将炮弹送到急需的地方,偶尔的飞进舱内的流弹同样也不会漏过他们…… 在军舰上所有人都是同生共死,没有任何例外,一但军舰沉没,上到舰长下到普通的水兵,命运都是相同的。 尽管英国人凭着火炮多,给明军带来了很大的麻烦,甚至于他们的围攻还重创了数艘巡航舰,但是随着海战的继续,随着一艘艘英舰或是被点燃或是被轰成碎片,即便是最无知的人也知道,胜利正在朝着明军倾斜着。 看着明军战舰上的“火势”并没有扩大的迹象,赫伯特的心里充满了绝望的情绪。 “我们完了……” 在意识到自己可能失败的瞬间,相比于艾弗森、阿什比的顽强,赫伯特倒也干脆,他直接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撤退,现在,至少我们还保存一定的实力,只要我们还存在着,他们就不能肆无忌惮的威胁我们……” 在赫伯特下令撤退之后,原本与明军苦战的英军在第一时间响应着总司令的命令,不过因为他们处于上风的关系,在撤退时总需要从明军的眼前穿过,所以在撤退的过程中,又遭受了极为惨重的损失。此时英国海军只剩下了不到三分之二的军舰,整个联合舰队已经损失了半数的军舰。 “他们要逃啊……” 几乎是在赫伯特开始命令舰队撤退的瞬间,郑明就明白了对方的意图。 “军门,现在追击吗?” “让他们逃一会!” 郑明随口笑道。 “逃跑的军舰不会保持队形的,让他们逃上一会,然后咱们再追上去,再各个击破就行!” 已经触摸到胜利的郑明,对一旁的少年乐手命令道。 “给我泡杯茶,这一上午可是滴水未尽啊!这会感觉有些渴了!” 其实,从海战爆发直到现在,几个小时里大家都是滴水未尽,高度的精神紧张,随着英军的撤退,突然松懈下来之后,自然感觉到有些口渴,在郑明端起茶杯的时候,英国舰队已经开始撤出了战场,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们也丢下了几艘军舰。 满帆撤退的英国人撤退的速度很快,在他们撤出舰炮的射程后,看着已经累瘫了的炮手们,郑明下令让大家伙休息,并且下令伙房把饭送到炮位上。 “弟兄们,还没完那,快点吃饭,一会还有一场恶仗等着我们!” 一会还有一场恶仗,刚松下口气的水兵们,无不是纷纷拿起饭盒,大吃的扒拉着,即便是没有胃口,也强迫着自己吃下去。谁都不知道下顿饭要多久。 其实很快! 至少对于赫伯特来说,当舰队脱离开了战场的时候,他长松了口气,可是不等他轻松多长时间,甚至还不等他清点好舰队的损失,明军就已经再次追上了来。 不过出乎意料的是,他看到明军追来的军舰无一例外的都冒着烟。 “我的上帝,是,是蒸汽船!” 突然,赫伯特想到了那个“传说”——有关蒸汽船的传说,尽管他的心里疑惑着这些蒸汽船为什么没有明轮,可是他已经没有机会再去思索其它的问题了。凭借着蒸汽机提动的动力追上来的明军已经开始朝着英军倾泄着炮火了,与之前的英军凭借着数量优势围攻明军相同的是,追击的西洋舰队的主力舰,同样也是围攻英军,紧急的撤退让英军舰只之间的距离很大,以至于根本就是零乱的,这给了明军围攻的机会,凭借着强大的炮火,不过只是一个照面的功夫,就有数艘英舰被轰成了碎片。 “上帝啊,他们追上来了……” 对于刚才还以为逃出生天的英国人来说,接下来的一切就像是恶梦,而在这个恶梦中,口吐火焰的恶龙就是那些明军的蒸汽舰,在蒸汽机的推动下,他们轻易的追上了这些英舰,然后凭借自身的动力优势,轻巧的对落单的英舰加以围攻。 轰击炮、线膛炮……有如雨下的炮弹轻易的将一艘艘军舰撕成碎片,如果说先前的海战还是海战,双方还是在意志和炮术进行决斗的话,那么在这个时候,海战已经完全变了模样,变成了一边倒的屠杀,海洋变成了屠场,至于飘浮于海面上的英舰,就像是走进屠场和猪仔一般,只是被动的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这样的海战甚至显得有些无趣,当然这样的感觉只有明军才会,至于英国人更多的感觉到绝望,现在英国人已经陷入了全面危机:他们在逃跑的道路上遭到了明军的追击,明军并没有包抄他们,而是凭借着蒸汽动力的优势,追上一艘就立即集中炮火,用轰击炮地轰击着他们左右两舷的木质船壳,爆炸弹轻易的就摧毁着他们的炮位,轻易的将军舰轰成碎片。随着越来越多的英军战舰在汹汹袭来的明军追上,每一艘军舰随时都有被轰成碎片的危险。 相比于借助机动优势,在海面上实施追击的明军,凌乱的散布在海面上的英舰无法再进行任何机动,不过他们的舷炮的射击却丝毫没有懈怠。炮击产生的呛人黑烟将战舰笼罩起来,舰上的将士们只听得到震耳欲聋的阵阵轰鸣,只看得到烟雾对面的一道道闪光,无助地迎接随之而来的一群群铁弹。然后无助的看着铁弹爆炸,看着自己的军舰被炸成碎片。 在这场海洋上,拥有蒸汽机的明军战舰,就像是一条条灵活的鱼儿似的,不断的游走着,不断轰碎他们追上的英舰,而对于英国人来说,除了绝望之外,再也没有了其它的情绪。 在绝望之中,终于有人升起了白旗。是“皇家君主”号,陷入绝境中的赫伯特并没有像阿比什那样顽强的战斗下去,他选择了投降。 “军门,英国人投降了!” 正文 第486章 伪军(新书发布,求支持) 对于1690年的欧洲而言,在英吉利海峡发生的那场史无前例的海战结束之后,几乎整个欧洲都处于前所未有的惊愕之中。 庞大的英荷联军不仅被击败了,甚至遭受到歼灭性的打击——他们损失了几乎所有的军舰,一夜之间,英国与荷兰这曾经的海上强国,就失去了自己几乎全部的海上力量,其残余的海上力量甚至都不如波罗的海一带的小国。 而更让人惊讶的相比于英国人、荷兰人,天朝的损失是微乎其微的。甚至可以说是零损失,毕竟,除了一艘巡航舰因为受创较重被天朝舰队自行焚烧之外,其它的几乎没有任何损失。尤其是在赫伯特下令投降之后,西洋舰队一下缴获了二十余艘的军舰,非但实力没有受损,甚至实力还膨胀了不少。 不过,对于欧洲各国而言他们更关心的并不是天朝赢得的海战的胜利,毕竟胜利已经是事实,已经成为过去,此时,对于他们而言更关心的是接下来天朝会怎么做? 是把战争进行下去,还是进行和谈? 对于已经赢得战争胜利的西洋舰队来说,现的英国就像是一个脱掉了裙子的西洋女郎似的,失去了海上力量的英国根本无法阻挡来自舰队的进攻。 一时间整个欧洲都在注视着英国,注定着的西洋舰队。 西洋舰队是会继续进攻?还是就此罢手?然后开始进行外交斡旋,这一切都是疑问。但可以肯定的是,西洋舰队并没有立即进攻,而是调转航行押解着数千俘虏直奔了怀特岛。 在舰队抵达怀特岛的时候,怀特岛上的英军甚至都没有放一枪一炮,就将港口拱手相让,倒不是因为他们担心,而是因为面对这么庞大的舰队,他们知道自己根本就没有丝毫的胜算。 在明英战争爆发的当天,怀特岛陷落了,成为大明在欧洲占领的第一块异国的领土。 “快看,是天朝人!” 和许多岛上的孩子一样,在看到成千上万的天朝军人到来的时候,汤姆的好奇超过敌意。 那怕他们是一群入侵者。 “你看,他们的相貌和咱们完全不一样。” “是啊,他们看起来可真好看。” “和我们完全不一样,” 在孩子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道着的时候,在他们打量着那些天朝的军人时。 和其它人一样,汤姆也会怀揣着恐惧,不过,似乎那些人似乎也挺友好的。 在码头边,惶恐不安的市长和神父,紧张的等待着天朝军官的召见。 “汉克神父,你确定你会说天朝的语言吗?” 又一次史密斯市长紧张的问道。 “简单的对话应该没有问题。” 汉克同样显得有些紧张,毕竟他即将面对的是来自己东方的异教徒。尽管所有的书中都提到他们是极为文明的一群人,与野蛮的鞑靼人、土耳其人截然不同,可是在没有亲自接触到他们之前,总还是让人有些不太放心。 毕竟,现在对于他们所有的了解,都是建立在道听途说的基础上的。 就在这时,他们看到一名军官在两名士兵的护士下走了过来,两个人立即站了起来,因为不知道天朝的礼节,所以他们选择了英国人见贵族时的礼节。 “不用这么客气,我并不是贵族。” 相比于史密斯和汉克对天朝的几乎一无所知,李得功对于英国可谓是颇为了解,不仅仅是因为他在书院时的老师是英国归化人,同样也因为他有两个英格兰侍妾,所以他不仅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而且也对英国极为了解。 “阁下,您会说英语,实在是太好,我是本地的市长……” 史密斯立即介绍着自己,同时又介绍着身边的神父。对于神父为什么会来,李得功倒也知道,在欧洲的谈判桌上,神父往往是起到上帝的见证的作用。 “好了,大家既然都认识了,那么我们可以开始谈判了吧。史密斯市长,首先,我需要你知道,现在怀特岛已经处于大明的占领下,根据舰队提督的命令,岛上的英国必须要服从占领当局的命令的,任何抵抗行为,都会被视为对大明的攻击,将会被处以极刑,这一点,你们清楚吗?” 李得功慢条斯理的向史密斯问到,说完他拿起了桌上已经倒好的茶水。 “是,是的的阁下。” 史密斯愣了楞,定了定神,随后又说到: “那么要看提督阁下,是否收到我们的请愿信。” “请愿信?你是说你们提出的条件吗?” 李得功直接了当的反问道。 “你们清楚现在的环境吗?现在怀特岛完全在大明西洋舰队的占领下,在这种情况下,你们还提出什么条件?” “可是阁下,是这样的,我们既然已经根据你们的命令,投降了,而且没有向你们开一枪一炮,主动的不作任何抵抗的投降,在这种情况下,天朝是否应该对我们履行保护的责任呢?” 史密斯觉得自己有必要告诉这个年轻的天朝军官,在欧洲是怎么对待的被占领的一方的,而汉克则觉得他是在装傻。 “我认为,既然我们已经投降,那么保护我们就应该是天朝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样我们也理应受到天朝军队的保护。不应该受到军队的抢劫和其它的暴行伤害,如果发生类似的暴行,天朝有义务处置这一切,避免这一行径的再次发生。” “哦,您说的是保护是吗?” 李得功一付恍然大悟的表情。然后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 “保护,保护你们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是吗?” “是的,阁下。” “我想这完全没有谈论的必要!” 李得功的回答让史密斯一愣,心头立即紧张起来,难道说天朝准备洗劫这里吗? 这群强盗…… 就在这时,他听到面前的这名军官说道。 “既然你们已经投降了,那么理所当然的应该受到我们的保护,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而且天朝军队有自己的军法约束官兵的行为,在我们进入这这里的时候,军正也会进入,如果你们有人遭到军人的伤害,你们完全可以到军正那里上报,我们会根据军事法律对他们加以惩处……” 这个天朝人明显是在胡说八道,什么对他们加以惩处,什么军正,在史密斯看来,都是哄人的话语,不过至少他在口头上得到了天朝人的同意——同样保护怀特岛上的平民,这正是他所希望的,至于随后可能会发生的零散的抢劫等行为,只能说是那些人倒霉吧。 就在史密斯松下一口气的时候,李得功说道。 “好了,你们的条件提完了,现在轮到我了,史密斯市长,根据提督的命令,我已经被任命为本地的民政官,不过你仍然保持原本的职务,但是需要配合我的工作,尽管现在是战争时期,但是人们的生活总需要继续,你要去安排他们。明白吗?” “是,是的阁下。” 史密斯连忙点头说道,他压根就没有想到去拒绝,毕竟,现在对于他来说,这同样也是一个极为难得的机会。至少和天朝人合作,他可以保住自己的性命。当然还可以保住自己的财产。 “请你放心,我一定全力配合好贵军的工作。” 在史密斯的要求得到满足的时候,一旁的汉克犹豫着问道。 “阁下,我是本地的神父,我想问您,我们是不是可以像过一样进行礼拜?” “当然!” 李得功直接答道。 “我们虽然有着不同的信仰,但是我们不会干涉你们的信仰,不过,需要提醒你的是,如果你们在教堂里传播或者鼓动抵抗,教堂就会被关闭,你明白吗?” 尽管对方的威胁让汉克神父极不舒服,但是他仍然连连点头称是,至少从现在看来,比最初的想象好了很多。 就在史密斯刚想离开的时候,就听到李得功说道。 “史密斯,有一件事,现在就需要你去办一下,我们需要在岛上招募一批士兵,现在岛上有多少人?” 什么招募士兵! 不但史密斯惊讶的说不出庆来,甚至就连同雷涛在听到提督的这番话时,也是惊讶的半响都说不出话来。 “招募英国人?让他们去打英国人?军门,这,这未免也太不现实了吧!” “不现实,怎么不现实呢?” 见雷涛满面疑惑,郑明便笑着说道。 “当年清虏入寇的时候,不也招募了绿营吗?甚至绿营还是他们的主力,既然清虏可以出银子让绿营给他们卖命,咱们同样也可以,而且,你看那些英国人,他们一个个的都是穷的两眼放光,我敢说,只要咱们愿意花钱,肯定有很多人愿意给咱们卖命,你不是说兵力不足嘛,这正好,一下就可以帮你解决兵力的问题。” 解决兵力问题? 雷涛的眉头皱了皱,然后说道。 “军门,即便是在这里招募,也不过就是招募了几百、上千个渔民、农夫而已,他们没有经过训练,又有什么用呢?” “怎么会没用?” 郑明反问道。 “至少咱们走的时候,能帮咱们在这里看家护院,现在怀特岛就是咱们的,肉吃到嘴里,就不可能有再吐出来,还有你说,如果看管那些俘虏的士兵变成了咱们招募的英国人,那些战俘会怎么样?” 咧嘴笑着,郑明认真的说道。 “那将近六千俘虏,要是能变成咱们的“绿营”兵,这一仗基本上也就打赢了!” “军门,你的意思是……” 瞬间,雷涛明白了军门的意思,脸上立即露出了喜色, “我明白了,这些怀特岛的人,其实就是给那些英国人还有荷兰人一样榜样,这样的话……那些人再怎么说,也受过训练,到战场上,肯定能派上用场!” 何止是能派上用场,那些人要是用好了,甚至可以充当进攻英国的主力,此时雷涛的脑海中甚至想到了种种可能——将来可以不断的俘虏、招募新的军队,等到战争结束的时候,也许他的麾下就可以指挥一支数万人的大军,当然,也许那个时候,他已经占领伦敦了! 不过唯一的让人担心是,那些人会愿意给大明卖命吗? 在明军进入怀特岛的同时,被俘虏的英荷两国的水兵也跟着上岸了,他们被安置在距离港口不远的一片草地上,在那里,水兵们在这里设立了一个庞大的临时战俘营。 英荷两国的战俘们被铁铁丝网围在一大片草地上。在战俘营的边上足足设立了十多个炮位火力点,从英国军舰上运下来的火炮在瞄准着战俘营里的俘虏,只要他们稍有异动,虎视眈眈的水兵们,就会开炮轰击战俘。 对于被俘的英荷两国水兵来说,他们当然知道,这样装满霰弹的火炮轰击会给带来什么样的灾难,所以一个个都显得很老实,没有人会怀疑,如果有哪个人想要逞英雄的话,恐怕不等明军的水兵动手,就会被周围的人给打倒在地,毕竟,没人愿意被轰成碎片。 作为战俘的英国人、荷兰人一个个灰头土脸的坐在地上。尽管不少人垂头丧气的低着头,但更多的人神情麻木的坐着。那些受了轻伤的士兵躺在地上不停的呻吟着。 当然,除非了士兵还有被俘的军官。他们在铁丝网里还力图保持军官的做派,他们抬着下巴,挺着胸,高傲的站在那里,当然赫伯特等高级军官并不在这里,他们的军阶让他们享受到特殊的待遇,可以住在屋子,被单独关押。关在这时的都是低给军官,突然他们愣住了,看着铁丝网边出现的人时,这些战俘们,无不是惊讶的看着他们,看着那些拿着武器的英国人。 “喂,你们都老实点!” 穿着一身军装的汤姆,他背着英制的燧发枪对铁丝网后面的水兵们大声喊道。 “你们都听好了,天朝是仁慈的,现在天朝给你们一个机会,只要你们愿意,就可以像我一样,成为营兵的一员,为天朝效命,当然你们可以得到丰厚的军饷,每月不少于英镑的军饷……” 正文 第487章 英奸 (新书发布,求支持,求推荐) 7月12日,在舰队于怀特岛进行短暂的休整之后,就像当年荷兰海军上将德.鲁伊特突袭梅德韦港一样,这一天趁涨潮之时,西洋舰队顺潮流溯入泰晤士河,然后一路炮击,很快占领了英国希尔内斯炮台,夺取了这座已经被轰成了废墟的炮台。 或许这才是与德[表情]鲁伊特最大的不同,毕竟,在他攻击希尔内斯时是采用的偷袭,而明军却是强攻,在西洋舰队强大的炮火下,这座坚固的炮台被炸成了废墟,损失惨重的守军最后只能选择投降。 但是舰队并没有止步于此,他们继续沿河逆流而止,东方的天际显出鱼肚白的时候,舰队向梅德韦港发起炮轰了。整个西洋战舰的轰击炮都在向着梅德韦港轰击,轰击从夜晚直到天明,剧烈的爆炸只震得夜幕晃晃摇摇,犹如颠簸在滔天大浪中的一根巨木。狂抖乱颤的夜幕也就给撕裂了那么短短的一刹那,露出了漫无际涯的一片茫茫。 猛烈的排炮过后,接着就是零零落落的炮击了。咚咚的震耳炮声又一声声界限分明了,听去就像是夏日的惊雷。炮弹在空中飞过时发出凄厉的呼啸声,对于岸上的人们来说,仅仅只是这样的炮击,就足以让他们的意志为之崩溃。 整个梅德韦港轰地一下又燃着了。在港口与城市交界地带到处冒起了小朵的火苗,偶尔也有颗把炮弹打过了头,会在城市中炸出一团剧烈的爆焰,火光勾勒出了城市的轮廓,火焰在城市中闪烁着。 在猛烈的炮击中,有个军火库烧了起来,火红的火焰冲天而起,映红了梅德韦港的一角。几颗炮弹又打在火光正中,于是火焰更是一窜半天高,卷起黑烟里带着红色的火焰,烟焰滚滚直冲上云霄。 六寸轰击炮猛烈的炮火把个梅德韦港打得像是地狱一般,可是即便是如此,仍然没有丝毫停止境的念头,不过随着之前的几轮排炮之后,这才开始实施间断炮击。这时打炮的方式也已经从容多了,一炮接着一炮,好象漫不经心似的。舰队的军舰列成队,来回的放上一阵炮,然后又掉头驶去,再换一批来轰。 尽管爆炸的军火库和码头存放的木料、柏油等物资依然还是烈焰烛天,但是城市中火却多半已经有烟无焰,在夜幕被东方的阳光驱散时,城市上空的浓烟已经飘散了大半,露出了梅德韦港周围市镇的样子。这是一个规模不大的市镇,城市所有的一切都是依赖着为港口服务,现在,在码头和港口遭受毁灭性的打击之后,实际上这座市镇已经失去了自己赖以生存的根本了。 轰鸣的炮声仍然响个不停。 马丁时而还可以在炮声中听到大家伙的话声,可也只能听到一言半语,转眼又都听不清了。船舱里到处都是乱哄哄,隐隐约约的话语惹得人心烦。 “大家听好!现在咱们都是拿着天朝的军饷,对于咱们来说,这是一个机会!”排长汉斯一边走,一边大声嚷嚷着。 “不是一个月三镑的军饷,而是前往天朝的殖民地,你们要知道,在英国,在欧洲,不知道多少漂亮的女人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只是为了那张船票,但是现在,我们……每一个人,都得到了这张船票!” 汉斯口中的“船票”,是天朝的军官在招募他们的时候,给他们许下诺言——在战争结束之后,他们可以前往天朝的殖民地。在那里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尽管只是殖民地,但是相比于3镑的军饷,这个许可无疑是更为诱人的,无论是北美也好,好望角也罢,即便是天朝的殖民地,也是等同于天堂的地方,可是天堂却从来不像他们开放,只有奴婢才有前往那里。 而现在,通往天堂的船票,就在他们眼前,他们又怎么可能不抓住机会。所以,在天朝招募他们的时候,这些在海战中与天朝拼命相搏的水兵们,立即做出了自己的选择——6800余名水兵中的5000余人选择成为天朝的雇佣兵。 “汉斯,我们都很清楚,你就放心吧……” 大家伙根着嚷了起来,叫嚷着怎么收拾那些“英国佬”。 难道我们就不是英国人吗? 马丁愣愣地听着他们的话,他的思想老是要开小差。 “反正咱们一定要让天朝看到我们的决心,要知道,对于天朝人来说,他们一直非常看重忠诚,” 特里斯的声音很响,以至于整个船舱里的都能听得到。 “只要咱们向他们表现出咱们的忠诚,相信我,他们一定会乐意给予我们奖励。” “忠诚,别忘了,我们刚刚背叛了英国。” 麦瑞冷笑一声,说道。 “你瞧着吧,等咱们上岸了,要是有人逃了的话,到时候一定会连累我们所有人。” “逃跑?我的上帝,是谁那么愚蠢?居然会想到逃跑,这可是要去天朝,我们打完仗了,就要去天朝!” 说这话的是布朗,一个当了二十年水兵的老家伙。 “到了天朝,我们就等于去了天堂!” “大家不要多说了,” 汉斯制止了他们,皱着眉头说道。 “伙计们,你们都知道的,能够到天朝,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 看着众人,他又皱了一下眉头,这才继续往下说。 “到时候,肯定会有人接受不了,毕竟,我们要去打的那些人和我们一样说样一样的语言,可是你们要记住,如果你们不尽一切可能杀死他们,不尽可能的在天朝人面前展示你们的忠诚,那么,也许我们就会失去去天朝的机会……。” “嘿嘿,不就是杀人嘛,没问题!” 在他的话落的时候,周围的人立即笑了起来。 “反正就是打仗嘛,国王是詹姆斯我们为他打仗,国王是威廉我们为他打仗,现在,我们的国王是天朝的陛下,那么我们理所当然为他打仗!” 威尔逊的话立即引起周围的人们一阵附和声,确实,他们只是为国王打仗而已,至于国王是谁,并不重要…… “说真的,我现在倒是想着,等到我们登陆的时候,那些英国佬会不会抵抗。” “抵抗?那再好不过,正好我们可以击败他们,天朝人一定非常乐意看到我们赢得胜利……”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那边舱顶传来了有些生硬的英语。 “登陆、上岸,所有人,全体出动……快点,快点……” 没有任何犹豫,既便是将要面对曾经的同胞,马丁等人也没有丝毫的犹豫不决,他们纷纷离开军舰,划着小船登陆,在登陆的时候,他们看着已经被摧毁的城市,非但没有丝毫的同情,甚至感觉有些可惜。 “哎呀,真的太可惜了,都轰成这样了,等我们上岸的时候,肯定不会有人抵抗的……” 在伙计们的话声中,一颗炮弹在头顶上飞啸而过,马丁不自觉的缩了下肩膀,然后他朝着岸上看去,过了一会,在城市中的某个地方升腾起一个烟柱。 “其实不打仗,也不错……” 但是这不过只是马丁的一个想法而已,实际上,尽管在梅德韦港没有大规模的激战,但是当他们占领梅德韦港之后,在城外的一些地方,同样遭到的抵抗。 在明媚的阳光下,浓密的黑烟在镇子的上空翻滚着,在镇子里,到处都是叫嚷着的士兵,他们背着燧发枪,手中拿着火把。 “快点滚出去,你这个该死的家伙!” 马丁一边器着,一边把那个满脸络腮胡子的老头从屋子里拉出来,推到路边,然后放火烧掉这间房子。 摔倒在路边的老头坐在那里,看着自己的房子被点燃后,立即咒骂道。 “你们这些该死的家伙,难道忘记自己也是英国人了吗?” 摔倒在一堆石头上的老头已经受伤了,他挥着拳头大声叫嚷着。 “该死的,快闭嘴!” 马丁手里的枪并没有吓住他。他依旧向我们挥舞着拳头并大声地咒骂着这些魔鬼。 “上帝会惩罚你们的,你们比天朝人还可恶!你们就是一群魔鬼!” 透过燃烧的火焰和烟雾看着那个,但是没有人向他开枪。他一直不停地咒骂着。 “该死的,告诉他们,这就是抵抗的下场!” 在镇外,看着眼前的那些市民,这些人完全暴露在了马丁等人的枪口前,在路边的还躺着的几十具尸体,那是他们从镇子里搜出来的抵抗分子。 两个小时前,他们行军的时候,遭到了袭击,尽管他们击退了那些人的袭击,但是作为报复,军官命令他们把这个镇子给烧掉。 “给那些该死的英国佬一点教训!” 在长官们的命令下,马丁等人们把那个村子里的村民都赶了出来,现在村子里面到处都是火。 村里的男人、女人和孩子都被赶到了这赶里,赶到了这些尸体面前。 “啊,汤姆!” “是码斯……” 女人们突然大声地尖叫和哭泣起来,她们在那些尸体里面也许发现了自己的丈夫、儿子或是未婚夫。看起来大多数的人大都是来自这里。 那些哭泣和眼泪很快就变成了威胁和诅咒。 “上帝可以作证,你们这些该死的叛徒一定会下地狱的!” “上帝一定会惩罚你们的……” “你们难道忘记你们也是英国人了吗?” 马丁和伙计们依旧在无声的看着这些愤怒的人们,此时天空中依旧到处是烟雾和灰烬。而他们的眼前,都是一些愤怒的人们。 那些村民们依然沉浸在自己的悲伤和眼泪中,他们向我们大声地辱骂着,虽然所有的咒骂都没有任何作用,但是他们的语气和神态则在表明这是一种发泄,对亲人死去时愤怒的发港。就在这时有一块石头从人群里面扔了出来,一个伙计的脑袋被砸破了。 “啊,该死的,他们砸烂了我的头……” 在伙计的叫喊声中,原本默默不语的众人有些发火了。他们立即向人群挥舞着手中的燧发枪。 “枪……上肩!” 就在这时,马丁听到队长的口令,在他举起火枪的时候,他看到村民的脸色发生了一些变化。 “举枪!” 然后汉斯跑到了前面,大声喊道。 “是谁扔的石头?” 他显然不会得到任何答案。 “我数十个数,如果有人承认的话,一切就会结束,否则,我会拉出来十个人,杀死他们!” 什么! 马丁惊讶的看着排长,这显然是队长的命令。 “1.2.3……” 在一切都结束的时候,没有任何人承认。排长怒气冲冲的随手指着人群中的男人。 “你、还有你,还有这个、还有他……” 在女人们的哭喊声中,几个男人被拉了出来。这时候,有人站出来喊道。 “是我扔的石头,是我扔的……” “现在已经晚了!” “该死的,你们这群该死的东西……” 就在咒骂声中,马丁听到队长的口令,他是本能的扣动了扳机。 伴随着火枪的声音,他的视线被一团白烟遮挡了。 枪声之后,天地间恢复了平静,就连女人的哭泣声也消失了,至少这一瞬间,对于天地间是宁静的。 “上帝啊,你们看到了,看到他们做了什么!” “该死的,你们还是英国人吗?” “你们居然就这么杀了他们……” 尽管十一个人的尸体,还躺在地上,但是那些愤怒的叫骂声依旧继续着,在队伍的面前尽是是一些愤怒的妇女。她们的脸被愤怒所扭曲着,向这些士兵们咒骂着并吐着口水,并且还挥舞着拳头。 但是除此之外,她们再也不敢有其它的行为,他们所有人都被这些人的暴行给惊呆了,不过这并不妨碍她们用语言咒骂着这些人,这些已经背叛了英国的人。 “你们这群猪,我告诉你们,我不是英国人……” 突然,也许是被人骂烦了,马丁看到布郎抓住一个女人,对着她的脸大声喊道。 “该死的,我是天朝人,你知道吗?我是天朝人,你这个下贱的英格兰贱人……” 正文 第488章 不列颠 (新书发布,求支持) “只要天朝的铁靴踩上英格兰的泥土,那整个岛屿的沦陷也就只是个时间问题。” 比奇角海战结束之后,整个欧洲都作出了这个判断,因为所有人都很清楚,目前那座岛屿上没有任何一支部队能够阻挡天朝军队的进攻。 究其原因并不天朝的铁靴有多么强大,而是因为在英军的主力并不是在英格兰,而是由威廉三世 尽管篡位之后,威廉三世在英格兰与苏格兰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但是在天主教徒占多数的爱尔兰,人们却拒绝承认他的王冠,将国教军队包围在其唯一驻地:伦敦德里。1689年春,詹姆士二世与法国远征军抵达爱尔兰,让爱尔兰的情势更加危急。詹姆士与法爱联军正将爱尔兰残余的英军围困于最后的据点——伦敦德里。 在1689年冬季的惨痛损失后,威廉期盼亲自在爱尔兰发动一场大规模攻势,一劳永逸地解决爱尔兰的后患,然后腾出手来解决来自法国以及天朝的威胁。在完成所有的准备工作后,1690年6月11日,288艘运输船载着威廉三世与一万五千大军横跨圣乔治海峡,于三天后抵达目的地。在威廉三世亲征爱尔兰时,英格兰的内部事务则被交由留守伦敦的妻子、与之共治国家的玛丽女王。 比奇角惨败,把英国的海上力量全都送进了冰冷的大海,而随着英国失去舰队,在威廉三世率领的近三万人的大军,也全都留在了爱尔兰,或许他们可以在爱尔兰取得优势,但是却无法返回英格兰,阻挡天朝的进攻。 终于,在世人的注视中,天朝的铁靴踏上了英格兰的土地,不过,担任主力的并不是人们想象的天朝大军,而是英国人自己。 “陛下,现在,那些叛徒正在朝着伦敦进攻,而且他们沿途还在不断的招募军队……” 毕恭毕敬的站在安妮女王的面前,约翰·丘吉尔的脸色显得极为难看。 曾几何时,他曾信誓旦旦的宣称能够击败明军,但是现在,面对明军的进攻,他却根本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他们。 在威廉国王把一万五千大军带到爱尔兰之后,那里的英军超过了三万人,可是现在整个英格兰,满打满算只剩下不到两万五千的陆军,而且这点部队还分散在各个地方,甚至都不够明军塞牙缝的。更何况明军还在招募军队。 英格兰本土防御的空虚逼得丘吉尔甚至想要把驻扎在苏格兰的军队抽调回来,那怕是就是在苏格兰存在着反叛力量的前提下,企图用远水救近渴。 但是驻扎苏格兰的部队可不是说调动就能调动的,那些部队是保证苏格兰稳定的基础,一但那些军队离开了苏格兰,反叛就有可能再次爆发,所以他压根就不能轻易动用。特别在这种关键的时刻,要是苏格兰再出一点乱子,那么英国的的末日就不可避免了。 更何况,即便是他想要调动,也无法在短期内把军队调回来。 毕竟,天朝压根就没有给他时间。 “不是有很多人都在传说着那些叛徒的暴行吗?” 安妮女王不解的问道。由于她登基时患有痛风,身体肥胖行动不便,动时需要乘坐轮椅或者拖车,所以和往常一样,她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 “为什么还是有人帮助他们?” “陛下,因为天朝的许诺,天朝不仅提供高额的军饷,甚至还给了他们一张船票——前往殖民地的船票,只要他们愿意在接受天朝的雇佣,成为天朝的雇佣兵,就获准在战后前往天朝的殖民地。” 丘吉尔的语气显得有些无奈。 “对于那些农夫而言,或许,这是再好不过的选择了。” 在他的心里,甚至暗自庆幸,幸好天朝没有说,只要投降就可以获得去天朝的机会,要不然甚至不怀疑一夜之间,所有人都会投降。 毕竟,在过去的多年间,对于英国人而言,天朝就是天堂,现在天堂向人们敞开了大门,谁又会拒绝? “或许有勇敢的人反抗,但是更多的人却选择了合作,不但有人加入他们的军队,为他们作战,更多的人给他们带路,为他们提供各种支持,甚至就是许多商人也乐意向他们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一切,毕竟,西洋银行的银元券是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的。” 丘吉尔的话,让安妮整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她静静的坐在那里,看似平静的神情中带着一丝惶恐。 “现在,只要他们愿意,随时都可以攻进伦敦,我的建议是陛下应该尽快离开这里!离开伦敦。” “似乎,我理解了詹姆斯……” 安妮口中的詹姆斯是她的父亲,她理解父亲为什么选择逃走,因为即便是抵抗也只是死路一条。 可是自尊心让安妮拒绝了逃走。 “我的朋友,那么现在我应该怎么办呢?逃走?你觉得这是一个国王应该做的事情吗?我想,也许,我们还有其它的选择。” 丘吉尔是靠着他妻子萨拉·詹宁斯与安妮女王的私密友谊,成为女王的亲近心腹大臣,也深为女王所信任,面对女王的询问,丘吉尔沉默片刻,然后说道。 “谈判!” “谈判?现在他们会愿意谈判吗?” 安妮反问道。 “他们不是为了詹姆斯才进攻的英国吗?现在进行谈判的话,他们会不会让我和威廉退位?” 面对女王接连不断的问题,丘吉尔思索片刻,然后摇头说道。 “陛下,就我的了解,天朝人是一群极为现实的家伙,他们绝对不会为了詹姆斯王位进行一场战争,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即便是他们对詹姆斯的扶持,也是基于利益上的需要——现在他们已经达成了自己的目的,他们得到了北美殖民地,詹姆斯已经把那里卖给了天朝。” 看着女王,丘吉尔犹豫道。 “也许,我们可以通过承认他们购买北美殖民地,换取他们的撤军。” “你是说,我们要认可詹姆斯对北美殖民地的出卖吗?” 安妮有些不悦的说道。 “陛下,我想,仅仅只是凭这么一个条件,显然是不可能换取他们撤军的,如果想要他们撤军,我们还需要付出更多的代价!毕竟,现在他们就在伦敦城外,只要愿意,随时都可以向伦敦发起进攻!” 前面就是伦敦! 在距离伦敦只有不到十英里的时候,马丁所在的部队——“不列颠军团”,这支以俘虏的英国水兵为士兵,以大明军人为指挥官的“亚欧混合军团”,接到了停止进攻的命令。 尽管进攻的命令停止了,可是对于马丁等人来说,他们并没有闲下来,他们足足忙了几天,清除了营地附近的杂树,筑起了胸墙堡垒,在堡垒前方布上了铁丝网,挖了新茅坑,支起了帐篷,构筑了营地…… 总之所有的一切,都慢遵循着大明陆军的行军野战教条进行。只是现在执行这一切的是一群欧洲人,或许他们的相貌与天朝人截然不同,但是在服从命令上,他们倒也不比天朝士兵差,毕竟,严格的军法摆在那里。 而在忙完了一切之后,这些人就在天朝军官们的驱使下去洗澡了,对于天朝的军官来说,这些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都不洗澡的英国人,着实让他们无法接触,如果不洗澡的话,估计军官能被他们身上的味道熏死。幸好有一道小溪从堡垒前流过,所以大家不用走远,就可以有个洗澡的地方。 天已经快黑了,河边的橡树下,马丁坐在那里,已经洗好澡的他,躺在树下的草地上,他的可以听到河里伙计们的戏水声。 此时他的心境复杂了起来,不过心情是平静了,却平添了一片悲哀。他想起了那个被他杀死的英国人的神情,他想到了那些死在他们枪口下的英国人。 该死的。 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要把眼前的一切,都抛到了九霄云外。但是他知道稍过一会儿他就不能不考虑这些问题了,毕竟,明天还需要面对这样的问题——杀死抵抗者,招募合作的人。 可是只要战争继续,他就必须要不停的杀死那些英国人,那些人和他说着同样的话,他甚至想到了今天听到的女人的歌声,女人的歌声唤起的一些美好的回忆,可是然后呢? 一切总都会结束的…… 马丁默默的在心里想到,这时他看到了一个骑兵队过来了,不用看他都能猜出来,肯定是天朝的人。 正像马丁猜的那样,张南林一行人在泥泞中骑马赶来,然后把马停在了河边,看到长官的到来,马丁连忙站起身来,然后对洗澡的伙计们喊道。 “长官到了。” “不用,让大家伙自己洗澡就行了,那有洗澡时敬礼的。” 张南林连帽子也没戴,脸上却笑眯眯的。 面对天朝的军官时,马丁的心里颇带几分敬畏。他在营地上见到这个高极军官的次数也多了,可是跟他这样靠近这还是第一次。 张南林来到他们身边,他大声说道。 “弟兄们,你们都在这儿啊,大家怎么样……洗个澡舒服吧。” 他一边说,一边脱着军服走进了河里,正在洗澡的伙计们也跟着大笑了起来,他们总算是放松了一些。 “我听说,你们不愿意洗澡,好像还有许多人害怕洗澡。” 把嘴一咧,张南林又大声说道。 “洗澡有什么可怕的,你们不是盐做的,到水里是不会化的,而且,你们要知道,能不能保持卫生,是人活下去的根本!” 在翻译把自己的话都传给大家之后,看到大家伙都笑了,张南林便继续说道。 “而且,将来,你们到了天朝,比如说好望角,我就是来自那里,在我那里,即便是家里的奴婢,每天也要洗两次澡,你们现在在这里养成习惯,等到了那里之后,才能适应那里的生活。” 从翻译的口中知道长官的意思后,马丁也不觉泛起了一丝笑意。他第一次看到这样让人亲近的军官,和英国的军官一个个鼻子都装在脑袋上截然不同,那些家伙可从来不会和士兵这么亲近。 “长官,你在好望角,如果战争结束了,我去你那里,你可以给我一份工作吗?” “给我工作?当然可以。” 张南林提高了声音说: “伙计们,如果你们有谁愿意给我工作的话,我会尽可能的给你们安排,既便是安排不了,我也可以把你们安排在朋友的农场、工厂里,相信我,你们在那里同样会生活的很好,至少要比现在要好。” 说到这儿张南林顿了一会,然后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然后眼光一闪,又接着说。 “我相信你们也为尽力的,毕竟,你们现在都是不列颠军团的人,你们或许不是为了军团的荣誉,但是为了你们自己,为了能够活着到达好望角或者其它任何地方,你们要尽可能的杀死你们的敌人,毕竟,你们敌人肯定会千方百计的杀死你,死人只能到天堂,是到不了天朝的。” 人群里起了一阵哈哈的笑声。由于这时大家伙已经洗好澡,所以一连人大半已经都不知不觉到这边听张南林说话。 “弟兄们,我不跟你们开玩笑在战场上,从来都是这样,要么你们杀死敌人,要么被敌人杀死,除此之外没有其它的选择。” 当然,也有其它的选择,就是投降,不过这个话,张南林是不会说的,又和这些人说了一会后,已经洗好澡的他冲着大家一笑,穿好衣服骑上了马,然后离开了。 看着离开的长官,马丁突然开口说道: “哎哟,咱们的军官真了不起。” 马丁用了“咱们”。 “确实,和英国佬的军官根本就不一样。” “确实不一样,在英国但凡是当军官的,就没有一个是好人。全是王八蛋。” 马丁又继续说道。 “是啊,能亲自下来跟咱当兵的说话,这样的军官还上哪儿找去?依我看咱们的选择肯定不错。” “哈哈,错不错,我不在乎……” 身边的哈瑞对马丁说。 “反正我就知道,等咱们打赢了,我就可以去天朝了……” 正文 第489章 英伦落日(新书发布,求支持) 每一个人都有属于他的天朝梦,那怕就是对于天朝人自己也有属于自己的梦想。 就像对于万征而言,他的梦就是能够获得封爵,非军功不封爵,他是文官,那里来的什么功勋,更何况,他还是驻外文官。 这没有关系,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万征一直在千方百计的创造机会。没有战争可以制造战争,不能指挥军队,可以创造军队。 “不列颠军团”就是万征的“创举”,甚至在一手嫡造了这支“雇佣军”后,他更是亲自出任指挥官,还别说,即便是当初的反对者,也不得不承认,有些人在某些方面是有天赋的。 “我对银行的安排,非常满意,我相信我们可以在未来合作的更加愉快。” 置身于这座庄园的走廊中,穿着一身华丽的红色军装的万征,正怡然的欣赏着挂在墙上的一副油画,这是庄园的前任主人留下来的,这座庄园并不属于某位英格兰贵族,而是一个富翁,不过即便是如此,在这个庄园中也拥有不少一些著名画家的作品。 当然,现在这些西洋艺术作品,都属于他了。在他离开的时候,这些艺术品就会被装上马车,然后被送到怀特岛的某间仓库之中。 战争从来都是如此,占领者对被征服的征服是各个方面的。而现在,他就是征服者,当然要享受一下征服者的特权,其实他之所以能够成为“不列颠军团”的指挥是因为这支军队的特殊性,使得现役军官不适合指挥这支部队,毕竟,无论是明军还是殖民地防卫军的军官,在没有上级命令的情况下“扩充军队”本身就是极不妥当的事情,甚至等同于叛乱。 当然,这并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毕竟,在有些情况下,必须要特殊对待,这个时候委任一名有过从军经历的本地知名人士作为扩充军的指挥官,就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而在英国……最知名的也就是万征了。 不过,这也是万征所要求的,毕竟,这是他获得军功的唯一的渠道。 “能够让您满意我感到非常的高兴,我相信我们在这里的合作无疑将会开创一个新的历史。” 跟在万征的身边,靳文博恭维道,他的内心同样也是激动不已。因为他知道,自己同样也在见证和创造历史。他是这场战争的资助者,这场战争之所以可以展开,完全是在他的资助下。 银行资本的力量究竟有多么强大? 过去,靳文博并不清楚,但是现在他却见识到了银行的力量——它可以摧毁一个国家! “对了,对于扩充不列颠军团你有什么看法?” 转过身继续顺着走廊向前走去。 “这个……嗯,怎么说呢,军门,不列颠军团现在已经拥有了超过8000人,如果按照你的计划扩充到15000人甚至20000人的话,在军费上固然没有问题,但是你必须要考虑到将来,将来,那么多人你准备如何安置他们呢?现在北美殖民地已经有太多的英国人了,那里并不会乐意看到我们的把那么多的欧洲男人送那里。” 靳文博提到了他的顾虑。 在财政上他会大力支持万征,毕竟,对于银行而言,这是一件好事,但是另一方面,他不得不考虑到另一个因素,不列颠军团的将来。 “呵呵,我也这样认为,我知道北美那边肯定不需要那么多的英国人,而且是20000成年男人,我说,这么多英格兰男人,放到那里都是问题,不过,对于他们我早就有了计划。” 万征一扭头对身边的张南林说道。 “茂德,你来告诉我们的财神爷,不列颠军团将来会去那里。” “是。” 张南林的声音里透露着一丝兴奋,万征当然知道他的这位指挥使在那里兴奋什么,他的嘴角边也不禁露出了一丝微笑。 “西平,靳行长,将来他们会去西平以及非洲沿海地区新设立的殖民地,他们到达那里之后,将会成为小地主或者进入农庄为庄主工作,毕竟,农庄也需要一些自由民作为雇工。而且这也是我们所承诺的,也是那些人为我们战斗的原因。” 靳文博略点下头,不列颠军团里的英国人之所以愿意为大明战斗,不仅是因为军饷,同样也是因为前往天朝殖民地的船票。 “当然,这还会带来另一个问题,就是他们的婚姻问题,尽管殖民地有不少欧洲女婢,但是她们恐怕很难瞧上这些人,毕竟他们的财产是有限的,所以,最终他们只有去找当地土著女人排解寂寞……” 靳文博好奇的看着万征和张南林,他们脸上都流露出那种诡异的笑容,让靳文博的心里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这两只狐狸恐怕是想要把不列颠军团利用到极至。 他们会怎么利用那些人呢?或许对于他们来说,那些人不过就是…… 突然感到自己的想法很无礼,毕竟,眼前的这两位,他们所考虑到的一切,都是为了在最小的代价击败英国。 他连忙将脑子里那个有荒谬的联想,那实在是太可笑了,也荒诞了。 “这么说吧,他们或许会成为很多农庄的自由民,也会成为庄主信任的人,他们的子女同样也是,他们都可以在那里过上很好的生活,这正是我们的承诺,而且我们也准备实现它。当然,所有的一切都是建立在为我们的服务的基础上。” 张南林似乎注意到了靳文博有些异样,他笑了笑,并没有进一步解释什么,但是有些事情是不需要解释的太过仔细。 “20000人?会不会太多了一些?” 靳文博有些担心的问道。 “在北非有几十万白奴,我的朋友。” 随意丢下这么一句话之后,万征又说道。 “况且,两万人……现在最重要的是通过这些人向伦敦施加压力,我们要告诉他们,我们有能力占领整个英国,因为英国人都乐意出卖他们的国家,要不然,就凭我们那么一点人……” 摇摇头,万征笑道。 “只会给英国人冒险的念头,可是当我的手里有两万不列颠军团的时候,我敢保证,安妮必定会选择谈判的。” “谈判?” 靳文博反问道。 “你是说谈判很快就开始了吗?” “不谈判的话,难道我们要占领英国吗?不!” 摇摇头,万征冷笑道。 “养活几百万饥肠辘辘的英国人,我们又不是慈善家,何必这么辛苦自己呢?” “谈判……如果谈判的话,我们的条件是吗?” 靳文博发问,换来的是万征的哈哈大笑,他拍了下靳文博的肩膀,然后说道。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没准我可以给你们银行再争取一笔贷款。我们现在唯一需要的就是等待!当然,我们还要继续征召我们的军队!” 7月21日,和往常一样,这是个阳光明媚的好日子。 在距离伦敦十英里不到的一座小桥边,格里斯悠闲的坐在哨卡边的树荫下,享用着早餐。 对于格里斯来说,这个早餐无疑是丰盛的,不仅有面包,而且还有培根有炒蛋,在他的记忆中,似乎只有加入不列颠军团之后,他才第一次享用到如此美妙而且新鲜的食物。 享用完早餐之后,格里斯带着一脸满足的神情,然后又端起地上盛放着茶水的茶杯喝了一大口,随后惬意的闭着眼睛享受着这一切。 这样的日子实在是太美好了! 但愿这样的日子可以一直过下去。 当然,将来的日子会更好的,等到了天朝之后…… 他朝着旁边看到,现在伙计们都三三两两懒散坐在那里一边聊着天一边享受着美味的热餐。 “切完……切饭……” “切反……” 偶尔的,他们还会用卷曲的舌头在那里练习说汉语。按照长官们的叮嘱,他们必须要在一年内,学会基本的对话。尽管汉语很难学,但是没有任何人会去抱怨,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是前往天朝之前必须学会的,他们必须要学会汉语,才能在殖民地找到工作。 就在这时,格里斯看到远处有马车过来了。 “有人来了,去报告长官。” “也许和咱们一样,是从伦敦逃过来想要加入军团的人,” 他们过去不过只是伦敦城内的饥肠辘辘的贫民,生活着阴暗的贫民窟中,在得知不列颠军团在招募之后,许多人都跑了过来,当然其中大多数人因为身体等原因,被淘汰了。 “和咱们不一样,咱们能有马骑吗?有马车坐吗?” 格里斯这么一说,身边的伙计才去喊来了军官,一个普通的下等兵,但他是天朝人。在他来到路障前的时候,那些正在吃饭的伙计们已经端着火枪瞄准了那些人——那些人是骑兵,英国的骑兵。 领头的骑兵看到有一个天朝人出现之后,就立即跳下马,走到了桥这边。 “我们是伦敦过来的使者,是代表女王陛下来谈判的。” 骑兵军官的手里举着一面小白旗,挺胸阔步的走了过来,在看到守卫桥梁的都是英国人时,他的目光中流露出一丝怒意,果然都是一群叛徒。 “请你通知你的长官,我们已经到了这里,希望和你们的最高指挥官进行会面。” 英国军官挺着胸微微抬着下巴,双眼直视着那个天朝士兵大声的说到,他相信这个天朝人肯定是这些英格兰叛徒的指挥官。 差不多一个小时后,一队骑兵来到了这里,骑兵军官通过路障,过了桥在河对岸与对方确认身份之后,便冲着这边挥了挥手, “撤开路障,让他们通过。” 随后这队骑兵就护送着他们朝着另一个方向赶去,看着离开的队伍,格里斯的心里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也许,战争快结束了…… 不可能那么快的! 看着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亨利子爵,万征的心想到。 “公使阁下,没想到居然在这里碰到你……” 亨利惊讶的看着眼前的这名军官,他不是驻英公使吗?怎么现在成了天朝的将军。 “不要这么惊讶,我出身于贵族家庭,在战争时期,必须要承担起贵族的责任与义务。” 并不需要和英国人解释太多,只要说贵族的责任与义务。他们就能够理解了。 “是的,阁下,我同样也是如此,没想到我们会在这种情况下,再次见面。我还记得就在几个月前,我们还一同参加舞会……” “世事无常,只能说,你们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你是谈判代表吗?” 万征打量着亨利,他并不相信对方会拥有这样的身份,他在伦敦的地位并不高。 “我?不,” 亨利连忙摇头说道。 “当然不是我,我只是负责把女王陛下的信带给你们,我的朋友,谈判,那可都是大人物的事情。而我只是女王陛下的高级侍从武官而已……” 这既是自谦,同样也是在表明自己的身份。 “您会受到应有的尊重。” 万征笑着说道。然后他接过了安妮的信,信里的内容是空洞的,并没有太多的实质性的意义,但这只是开始而已,是谈判之前的前戏。 “其实,亨利,你是非常清楚我现在和过去都不希望战争,” 万征用相对痛苦的语气说道。 “但是伦敦却迫使我人们诉诸战争。就是现在……” 他加重了这个字眼,盯着亨利说道。 “现在,我也准备接受你们能够给予我们的道歉和解释,当然还有相应的赔偿。”万征的用明确而简短地说明了一切,当然还有天朝所需要的一切,同样也让亨利相信他是希望和平,是愿意谈判的。 天朝并不希望战争继续下去,这就好…… 在得到这个信号之后,又得到万征的回信后,亨利高高兴兴的离开了。在他离开之后,一直没有参加会面的郑明,看着万征反问道。 “你确定,不需要进攻伦敦了?” 伦敦现在可都向他敞开了大门了! “哎呀,你要知道,现在我们需要的是什么,我们不是想要占领英格兰,占领伦敦……可是之后呢?把威廉赶出去?然后让詹姆斯回来?这样我们能得到什么好处?” 咧嘴笑着,万征直接了当的说道。 “两个英国,这不是很好吗?我敢保证,如果陛下知道了这一切,也肯定会表示赞同的,咱们就等着论功行赏的日子吧……” 正文 第490章习惯了就好 (为新书求支持) (无语的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已经发布了,求支持!) 对于欧洲而言,发生在英国的事件是“大事件”,但是对于世界来说,这并不是件什么大事。甚至不会在西欧之外引起太多的注意力,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17世纪的世界,几乎每一个文明都想当然的认为自己才是“世界的中心”,只有与自身有关的事件,才是大事件。 对于欧洲人而言,西欧是世界的中心,而对于土耳其人而言,世界的中心是土耳其。 可事实上,真正的世界中是那里? 显然只有大明才称得上是世界的中心,不仅仅是因为大明拥有的一万万两千余万人口,远远超过其它的两个“中心”,更重要的是在经济、科学等各个方面,大明已经远远领先于他们。 只不过大明比较谦逊,只是称自己为“天朝”仅此而已,而天朝之外,自然也就是……藩邦蛮夷了。 既然是藩邦蛮夷,那就有往天朝“朝贡”的必然,不过,对于蛮夷来说,他们的船只必须肯步于天朝的南大门——南天门,这里不仅仅天朝与蛮夷的边界,同样也是是文明与野蛮界线,越过南天门,也就到了文明世界。 至少,在大明,在许多人眼中,文明与野蛮的界线,就是以此为界。 一艘挂着满帆的蒸气快船,驶入了海州港,船上的乘客身份各异,既有天朝和诸夏的商人、学者、官员,同样也有来自欧洲的学者,天朝已经成为世界学术的中心,同样也是世界学术最为发达的地区,这里一直吸引着来自世界各国的学者,尤其是天朝的还会向欧洲的知名学者和他们的家人提供免费的船票,以吸引他们来天朝“留学”,当然留着留着,也就留了下来。 而在这些乘客之中,最吸引人们注意的是两名身着土耳其式长袍的税额。其中一个年纪稍长发须花白。另一个年纪较轻的男子则留着土耳其式八字胡。在他们的背后还跟着几名身材魁梧的土耳其人,显然是他们的护卫。 他们从在南天门上船时,就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在船上,年纪稍长的土耳其人展现了他的博学,他可以用拉丁语、法语以及西班牙语等语言同来自西洋的乘客进行交流, 现在他们和其它的乘客一样,站在甲板上,注视着越来越近的海州。当如林的战舰出现在他们视线中的时候时候,两个人的脸色都发生了一些变化。 “看来,我们都忽视了天朝的强大啊。” 望着如林的战舰年轻的男子抱着双臂感叹道。曾几何时,他觉得天朝不会有足够的战舰远征土耳其,而现在,仅仅只是这一路上,看到的舰队,就已经远远超过他的想象,这一点让他的心里很不是一番滋味。 “不管怎么样,我们来到这里是请天朝的皇帝制止他儿子的行为的。” 老者压低了声音提醒道。 “我知道,可是,如果他们拒绝呢?我真的很不明白,难道天朝的皇帝真的不知道他的儿子在干什么吗?” 青年男子嘲讽道,在他看来伊斯坦布尔的人们显然都疯了,他们以为大明皇帝不知道发生在高加索的战争,不知道在那里一个自称“罗马皇帝”的天朝皇子,已经登基,甚至还幻想着,依靠天朝去约束他们的行为。 “现在……我们并没太多的选择。” 老者的目光微敛,看着海峡中庞大的舰队,他的内心总感觉到几分不祥。 土耳其并没有太多的选择,甚至当天朝占领埃及的时候,土耳其也选择了让步,之所以让步,是因为土耳其不可能四面树敌,欧洲人在反抗、波斯人在袭扰,还有高加索的暴乱。如果再加上埃及方向的天朝。 土耳其可真就是四面受敌了。 “现在,我们必须要弄清楚,天朝对土耳其的态度……” 终于船靠上了码头,在随着乘客们下船之后,在一群士兵簇拥着下,一名身着官袍的男子信步朝这边走了过来,只见满面春风的官员一脸和气的上前招呼道。 “欢迎两位土耳其特使来到天朝。” 在欧洲,任何一个国家的宫廷之中,土耳其使节的身份都是极为尊贵的,他们会在抵达他国的第一时间,受到国相的接见,然后就会为国王接见,所有的贵族们都会对他们笑脸相迎,在那里,凭借着强大的国力,土耳其的使节受到的尊宠是难以想象的,甚至超过他们在本国所享有的地位。毕竟,他们代表的是土耳其苏丹。 但是在天朝,没有任何人因为土耳其特使的身份,给他们特殊的待遇,甚至于,他们的待遇还不如法国等国的使节,接待他们的不过只是鸿胪寺的一名普通官员,而谈判同样也只是于鸿胪寺寺副卿张玉书的谈判。 在谈判桌上,作为主使的塔西法表现的极为称职,尤其是一口流利的汉语,更是很容易赢得他人的好感,不过,作为外交官员,显然不可能因此作出丝毫的让步。 “……和平!皇帝陛下认为,奥斯曼与天朝之间的和平,比所有的一切都更为重要,而且我们相信,我们之间应该保持和平,永久的和平。” “阁下说得没错,我们同样也相信和平,而且也愿意为维持和平,做出应有的努力。”龚紫轩顺势接口道。 “和平?我还以为贵国更喜欢战争呢。如果没有战争贵国是怎么得到的埃及,现在更是把战火燃烧到了高加索。” 阿里忍不住出言嘲讽道。他是近卫军的将领,他至今都无法接受苏丹在埃及问题上表现出来的软弱。 阿里这么一说,先前一直在一旁默不作声的赵林立即冷笑一声,然后他豁然抬头温色道。 “阁下的意思是说,埃及和高加索的一切都是我们策划的是吗?我可以非常肯定的告诉你,如果是我们策划的话,恐怕现在被占领的并不仅仅只是那么一点地方了,也许……” 就在他还要说下去的时候,就听张玉书轻咳一声,副卿的话制止了他。 “也许,局面就和现在截然不同了。” 对于赵林的话,塔西法只是笑了笑,然后说道。 “奥斯曼现在于将来都不想与天朝为敌,但是奥斯曼并不是懦夫,当我们面对威胁的时候,我们同样也会用自己的方式悍卫自己的利益。在埃及的问题上,尽管我们存在着分歧,但是我们却默认了这一切,可是我们的退让换来的是什么呢?是你们在高加索的得寸进尺,难道你们中国人以为这世界上所有的国家要臣服你们吗?还是认为世界上所有的领土都该归你们所有?所有的国家都可以成为你们天朝皇子的封国?” 塔西法的语气显得有些不快。 “首先,我必须要申明一点,大明的九皇子西王殿下的王妃,确实是罗马帝国皇位的合法继承人。” 赵林不假思索的宣布道。 “罗马帝国皇位的合法继承人?罗马帝国已经被我们灭亡多少年了?瞧你说话的腔调,简直与那些自负的欧洲猪没什么差别。” 阿里的嘴角露出了轻蔑的笑。 尽管他的最后那句话用得是土耳其语,可赵林对于土耳其语并不陌生,于是他当即皱起了眉头回敬道。 “特使阁下请注意措辞。罗马帝国或许已经灭亡,但是他的皇室拥有帝国的合法继承权,而且根据西洋的普遍法则,这一继承权是合理的。同样也是天朝所认同的。” “阁下的意思是天朝将会支持他的行为了!” 塔西法的眼中精光一闪,立即质问道。 “天朝不反对罗马皇室为恢复帝国所作出的任何努力与尝试!” 与土耳其人针锋相对时,张玉书显得平静异常,他很清楚这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谈判,可是谈判的结果会是什么呢?天朝放弃九皇子,显然不可能,即便是朝廷会同意,陛下同样也不会同意。 有时候,一些事情远比外界想象的更为复杂,在九皇子的问题上,朝廷的态度是持以反对立场,而皇室的态度是不干涉,而这种不干涉,不过只是表面上的不干涉罢了。 从九皇子率领府卫和雇佣兵占领巴库,并开始在高加索东征西讨以来,皇室已经通过多年皇家持有的银行,向他提供了巨额的贷款,甚至在朝中早就有消息传出来,五军都督府有可能在今天安排一批退役的军人进入高加索。 这一切显然都是皇帝的授意。 指不定现在双方进行谈判的时候,又有大批的物资进入了巴库,进入了高加索,谁知道呢? “阁下的意思是,天朝赞同他们在高加索的行动?” “九皇子是大明的藩王,朝廷对他的行为,并没有实际性的约束力,并且不反对他维持自身利益的举动。” 看似是个没有实际意义的皮球,塔西法基本上已经知道了天朝的态度——他们不支持九皇子,但同样也不反对。但是显然,他们同样也不可能放弃对九皇子的支援。 “而且就我们所知,目前,西王殿下的府卫所占领的区域,并不是贵国的实际统治地区,贵国的实际统治地区,在亚美尼亚以及黑海沿海地区,而高加索腹地一直是贵国与萨法维争议地区,无论是贵国亦或是萨法维都没有在那里建立实际的统治,如果表示抗议的话,相比于贵国,萨法维或许更合适一些,毕竟巴库还接受他们的间接统治,可是,他们并没有表示任何反对!” 那是因为他们看到了罗马帝国的鹰旗! 塔西法心里暗自想到,作为奥斯曼宿敌的萨法维之所以会保持“中立”,更多的是希望看到那个“罗马皇帝”在占领高加索后,继续向奥斯曼腹地发起进攻,毕竟,在奥斯曼还有千百万基督徒。 在萨法维的君臣们看来,当罗马帝国向奥斯曼进攻的时候,也许他们就可以进攻巴格达等地,他们可以趁机实现一直以来愿望,占领肥沃的幼发拉底河地区。 “底线!” 思索片刻,塔西法说道。 “对于萨法维而言,西王殿下在那里的行动并没有伤害到他们的根本利益,但是却触及到了奥斯曼底线,确实,高加索山地既不属于奥斯曼,也不属于萨法维,但是当罗马皇帝出现那里的时候,在高加索的山地人纷纷眅依十字架的时候,罗马的存在,对于奥斯曼而言,是不可接受的!” 甚至是不能容忍的,不是因为那个罗马帝国有多么强大,而是因为他们很清楚,对于奥斯曼帝国境内的上千万异教徒而言,罗马帝国意味着什么。 亚美尼亚人,格鲁吉亚人,希腊人等等,那些曾经因为区域、血统而分裂的异教徒们,就找到了一个共同领袖,他们一但效忠在那面旗帜下,奥斯曼将会面对什么样呢?大规模的内部叛乱! “你们能否接受,与天朝没有任何关系!” 尽管赵林的回答极为生硬,但是张玉书还是适时的开口说道。 “两位请冷静,关于高加索的一切,相信我们会在谈判桌上,达成某种共识。你们觉得呢?” “某种共识?你们会指定撤出你们在亚历山大等地的舰队?” 阿里回过头以强硬的语气指责道,对于土耳其而言,最为头痛的不仅仅是高加索,还有天朝不断加强地中海舰队实力的问题,他们的舰队不断在靠近土耳其的海区巡航,这才是最大的威胁。 然而对面的张玉书却是不为所动的笑了笑道。 “阁下想必知道,一直以来帝国的舰队都有保护帝国侨民的义务。所以有我大明商船在的地方定有大明舰队出没。这也不是什么希奇的事。更何况大明在亚历册大等地建立军事基地,以保护盟友的安全和本国侨民的安全。军舰往来自然再正常不过。” 面对这样的回答,阿里冷冰冰的说道。 “贵国的手伸得好远啊!” 赵林的脸上却挂着难以掩饰的得意。 “是啊,为了维持天朝的利益,别说是地中海,就是欧洲,我们不也一样派出了舰队,你们现在只是不习惯而已,等习惯了就好。。” 正文 第491章 反思(为新书求支持) (无语的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已经发布了,给你一个不一样的精彩故事,求支持,求推荐!) 习惯了就好! 别说是土耳其人、欧洲人不习惯,甚至就是对于大明的皇帝陛下本人,朱明忠而言,他同样有些不太习惯。 在接到从英国送来的奏折时,朱明忠简单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战争爆发了! 为了保护侨民,西洋舰队对英国发起了进攻! 当消息传来的时候,发生在英国的冲突,就在朝廷内外引起了争论,战争的性质到底是什么性质? 是西洋舰队擅挑战事、扩大事件? 还是英国人挑衅在前? 其实,这一切,对于朱明忠而方并不重要,他的脑海中只剩下一个词——鸦片! 这是一场“鸦片战争”! 只不过这场鸦片战争是大明挑动的,在某种程度上,英国似乎才是“受害者”,不过,哎,就当是还债吧…… 历史总有着惊人的相似,在朝野争执不下的时候,朱明忠做出了最后的决定——支持驻英公使和西洋舰队的战争行为,并且授意内阁制定相应的停战条件。换句话话来说,战争的合法性得到了确认。 有了皇帝的旨意一切都好办了,不过只是几天的时间,停战的条件就已经定好了。 “……十八,英国割让怀特岛予大明。 十九、英国赔偿大明商民损失及军费白银共1200万两。” 朝堂之上周昌以抑扬顿挫的语调朗声念出了从内容制定的和谈条件时,到场的内阁阁辅们的神情却显得有些的诡异,所有人都知道,这场战争在某种程度上,算是大明在西洋的第一战,但是这场战争并不是朝廷授意的,而是公使和将军们一同“策划”的,在此之前,朝廷甚至一无所知,也正因如此几乎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没有丝毫胜利者的笑容。有的只是对未来担心。 舰队和外交官不受内阁控制,擅自挑动战事,侵略一个国家,如此行径到底是值得嘉奖还是应该加以训斥? 内阁的心中有答案,可是皇帝同样也有他的答案。 “陛下,以上条款就是我们制定的结果,敬请陛下圣裁。” 言毕,周昌恭敬地将手中的折子递给了龙椅上的朱明忠。 “1200万两太多了,英国肯定负担不起……” 深知现在英国的一年的财政收入不过几百万两的朱明忠,当然知道,内阁为什么制定出1200万的赔款,不是因为开支了这么多,而是因为,他们需要让谈判无法进行下去。 对于英国的事件,内阁更多的是愤怒,而不是欢喜,在内阁上下看来,在未经朝廷许可的情况下,公使和舰队的擅自行动,所打击的是朝廷的言,如果从今往后,任由军方自行行动的话,那么内阁将会彻底失去对军方的约束。 所以,他们开出了一个天文数字的赔款,目的是什么? 是为了阻止谈判? 不,他们是为了让这场胜利变成一个笑话。 对于财政收入只有300余万的英国而言,支付1200万两的赔款,是绝不可能的,谈判不仅会破裂,而且战争也会持续下去。 “陛下圣明。” 周昌微微欠身接着又进言道: “这只是初步的条件,驻英公使可以同英国进行谈判,然后在双方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商定条件,再签停战条约。” 周昌的回答似乎非常公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双方无论如何都可能达成协议,即便是达成了,可能赔款只有几百万两,到时候,驻英公使就会变成笑话。 政治啊…… “周阁辅所言诧异,如价如此之高的条件,即便是谈又能谈成什么结果?500万?600万,即便是要了这么多的赔款,结果又会怎么样?在外界看来,距离1200万差距如此之远,民众必定会为之不满,到时候,功臣变罪臣,功劳变罪责,如此,将士们又岂能不齿寒。” 出列附和的是兵部尚书于树杰,他是去年荣升的兵部尚书,或许海军的行动五军都督府并不知道,但是五军都督府仍然决定加以支持,而作为兵部尚书他,是军方在朝中的代表,当然要维持军方的利益。于是他跟着就进言道。 “陛下,西洋舰队之所以展开行动完全是为了保护侨民,而不是因为其它,既然起因是因为特殊事件,以臣看来,停战应该交给前方自行决断,臣相信万征是绝不会牺牲大明利益的,也不会过份苛刻,导致谈判无法进行。” 然而听于树杰这么一说,朱明忠却微微蹙了下眉,有些话,看破但不能说破,于树杰说的这些话,显然不太合适。 “于卿,内阁也是基于国事,没有什么功臣变罪臣的想法,只是为了利益的最大化而已……” 主动为内阁开脱的同时,朱明忠又说道。 “但是,过于苛刻的谈判基础,会对前方人员造成限制,朕的建议是坚持以下几点原则第一,自由贸易权,第二关税特权,第三承诺保护国民,第四,治外法权,第五,割让怀特岛,第六,承认我们与詹姆斯之间的所有的条约,第七,一定程度的赔款。给他们一个框架,然后让其自由发挥就可以了,不要限制他们的发挥!” 尽管在内心深处,朱明忠同样渴望巨额的战争赔款,但是理智告诉他,现在大明所需要的不是巨额的赔款,所需要是进一步分裂英国,制造出两个英国的事实,而不是削弱那一方。 “关于英国的未来,朕以为,维持两个英国是符合我们利益的,过份的削弱只会给詹姆斯机会,这并不符合我们的利益,我们的利益是一个分裂的英国……” 其实,也许一个统一的英国,更有利于大明,毕竟,分裂的英国无法牵制法国,但在另一方面来说——高卢鸡从来都不是什么威胁。 相比于高卢鸡那群废物,英国在未来造成的威胁却是现实的,一个分裂的英国,可以确保英国在统一之前,不可能成为威胁到大明在欧洲的利益,这正是朱明忠不愿意过份削弱伦敦的原因。 “回陛下,内阁希望能够通过这么一份和约,制维持我们在欧洲未来的利益。”周昌又一次开口强调着内阁的想法。 “1200万两的赔款,并不仅仅是军事上的赔款,而是鉴于我们与欧洲之间的距离,导致我们无法迅速获得驻外使节的报告,所以内阁希望能够在战争结束之后,修建一条通过往欧洲的电报线路,预计开支将不少于700万两,所以内阁认为这笔钱应该由英国负担,毕竟,英国人的举动暴露了这个问题,他们有责任负担这笔开支……” 现在大明的官员们当然不会为了向天下百姓以及各藩属国显示天朝泱泱气度,而做亏本生意,他们提出的这个理由看起来是如此的合情合理。 然而坐在对面的朱明忠,显然对这一切不感兴趣,至少对由英国人出资修建电报线路并没有太多的兴趣。并不是说,他并不知道修建电报线路的必须性,而是因为他看到了文官团体正在进行某种转变,他们正在用自己所喜欢的方式对付自己。 什么英国人让天朝暴露了问题,所应该由他们掏银子。 这么强词夺理的没有丝毫大国气度的话语,过去文官们是说不出口的话,现在他们为什么会说?不还是为了让自己高兴吗? 想到这里,朱明忠当即神色一凝严肃地反问道。 “这么说来这件事确实是怪英国了?” “这……”给陛下这么一问周昌先是愣了一下,但当他明白陛下的意思后,随即不敢隐瞒地老实禀告道。 “确实可以这么说,陛下。” “陛下,其实倒不是怪英国,而是因为英国的事件导致我们与欧洲之间联络的软肋暴露出来,所以,他们理所当然的有责任出钱让我们修建电报线路线!” 一见周昌要坏事,一直沉默不语的方以智立即主动说道。 “而且电报线路也是大明所需要的。陛下,臣恳请陛下同意修建这一电报线路,如此一来,将来无论欧洲发生任何风吹草动,都将无法瞒过大明,只需要几分钟,我们就可以得知欧洲所发生的任何事件!” 面对方以智的请求,朱明忠只是微微一笑,然后,他的眉头又一次皱紧了。 确实,修建电报线路符合大明的利益,有了通往欧洲的电报线路,从此之后,世界就在大明的左右之中,而内阁之所以要求修建电报线路,更多的是因为另一个原因——英国的问题暴露出了内阁对于驻外力量的掌握的薄弱,前方的将领、公使只要愿意,随时都有可能寻找理由发动一场战争,而促成这一切的原因就是“自主权”,这种自主权是因为他们距离本土太远,无法按照本土的意志行动。 也正因如此向来注重面子的中原百官,一改往年不要赔偿、不要通商、不要什么条约,只要面子的传统,提出了这么一个条件,对于他们来说,面子重要,但是现实更重要,现实是他们不可能接受再有人擅自行动,所以,他们需要电报,需要修建一条通往欧洲的电报,从而实现对那里的控制。 可是修电报的钱从那里来? 这笔钱如果由内阁出,必定需要讨论一番,可是如果借着战争赔款一并要求英国负担,那自然就没有任何问题。 明白众人心思的朱明忠只是淡然一笑摇头道。 “电报肯定是要修的,毕竟,这次事件告诉我们,在海外我们的侨民可能会面对各种伤害,如果驻外公使不能果断作出选择,也许我们的侨民利益就会受到伤害,所以,保持与外界的迅速联系,是保护大明在海外的侨民,保障帝国贸易的通畅,以及维持大明利益的所必然,不但应该修到欧洲,包括北美殖民地在内的各地,也应该修通电报。” “陛下圣明。” 方以智等人听罢连忙带头高声称颂道。 在他们看来,似乎这似乎是表明陛下已经同意了他们的建议,他们的目的达到了——如此高昂的赔款,只会导致两种可能,一个是谈判破裂,大明把英国打到让他们交出这笔钱,另一个就是谈判破裂,大明占领英国……一个贫穷的、愚昧的生活着几百万饥民的岛国,这样的地方对大明而言,只是一个累赘, “电报线路要修,” 面对众臣们的恭维,朱明忠笑着说道: “不过,修电报线路的款子,并不非要让英国人掏钱,难道,我们要等到谈判之后再修?这笔钱还是朝廷出吧,现在就可以列入明年计划了,至于谈判的条件,就按先前朕定下的几个条件,让他们自己作主吧。” 众人眼见陛下接连发话自然也不好再坚持下去。在众臣行揖听旨,又就其它的一些问题进行一番讨论之后,在离开宫殿时,走在花园之中,朱明忠的神情不时的变化着,他的双眼偶尔的会投向远处,眉头时而紧锁着。 发生在英国的事件,超出了他的意料,但更多的是在提醒着他,历史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面对这种变化,不知为何,他却突然显得有些不太自信。 这种不自信到不是说对于未来的不自信。而是对于某些事情的不自信,比如发生在英国的事情。如果深究起来,本就是那些人的自行其是。现在自己默认了这一切。会不会引起什么样的连锁反应? 在朱明忠的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了另一个时空中那个邻居家在那些年经常发生的下克上。 “也许,在这件事上自己确实做的有些过了。” 自言自语之余,朱明忠又长叹了口气。或许,某些权利确实应该被约束一下。 “看样子这个电报必须要往国外修啊。” 想要把驻外使节的一些权利收回来。就必须要把通讯的问题解决了。只有如此。他们才能在某些事件发生之后直接向朝廷禀报,并且按照朝廷的指令行事。 “算了,还是等英国的事情结束之后再说吧。” 英国,想到鸦片战争居然在这个时代英国爆发,朱明忠不禁笑了笑。或许这就是历史的某种巧合吧。…… 正文 第492章 欧洲的未来 (新书发布,求支持) (无语的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已经发布了,给你一个不一样的精彩故事,为新书求支持,求推荐!) 初冬的冷雨,零零星星的倒也澡大度,但是冬雨刺骨,虽说是不大,但是零零星星的雨,就像是刀子似的,落在人的身上,只让人感觉到刺骨的冰凉。冰冷刺骨的雨星星点点洒落下来,打的泰晤士河一片沙沙作响。 雨一直下着,在这个冬天到来的时候,这场持续了数日的雨,似乎是在为不列颠哀吊。 英国战败了! 尽管直到现在停战和约仍然没有签字,但是面对泰晤士河上的明军军舰和近在咫尺的“不列颠军团”,所有人都知道,签署和约是早晚的事情。 “这真是一个好消息。”本杰明.迪斯雷利握住俾斯麦大手,挤出几分笑容。“女皇陛下听到这个消息一定会非常高兴。在这个阴暗凄冷的日子里,这个消息仿佛就是一缕胜利的曙光,让人看到希望。” 所有人的心情都很沉闷,没有任何人能够笑得出声来,7月份开始的谈判,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具体的结果,谈判之所以一直拖延着,倒不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而是因为在某些细节性的问题上,双方仍然没有达成共识。 不过,事实上双方已经停战了。 也正因如此,早在两个月前,各国的商船又一次驶进了泰晤士河,也正因如此,许多人第一次近距离的看到天朝军舰。 就是在这冰冷的细雨中,乔治来到了伦敦,他甚至特意乘上小船以便近距离的观察明军的军舰。 “殿下,您看,明国的军舰与欧洲各国的军舰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蒸汽机,在船的中央,那个烟囱就是蒸汽机的烟囱,在比奇角海战中,赫伯特就被它喷吐出来的烟雾给误导了……” 在他人的介绍中,乔治这位欧洲大陆神圣罗马帝国的汉诺威国选侯的王子,兴致勃勃的打量着河中的明国战舰,明军在比奇角压倒性的胜利,震惊了整个欧洲,而这位安妮女王的远亲,同样也被震惊了,和许多人一样,他同样也急欲了解来自东方的强国,所以他才会离开汉诺威,乘船来到英国来到伦敦,为的就是了解这些明国人。 “似乎,他们的火炮也非常历害。” “是的,阁下,他们的火炮发射的炮弹,重量普遍在60磅以上,而且他们使用一种极为精巧的铜制引信,几个月前,他们炮击伦敦郊区时,我们获得了一些没有爆炸的炮弹,现在伦敦塔已经制造出了相似的引信……” 对于他口中的引信,乔治并不陌生,实际上现在整个欧洲都不陌生,那种铜质引火盘式引信是通过发射药引燃、刺孔设定延时时间,看起来设计确实极为精巧,可是技术极为简单。 几个月前,对于欧洲而言“明式延时引信”是个秘密,现在不仅英国掌握了这个秘密,法国人也掌握了这一秘密,甚至汉诺威也得到它,毕竟,明军对炮台、堡垒以及伦敦、荷兰等地的炮击时,遗留下不少没有爆炸的炮弹。 各国的商人们充分发挥了各自的爱国精神,他们冒险在废墟中找到了大量没有爆炸的炮弹,并将炮弹带回了国,这也让“明式延时引信”的秘密公布于世。 “你们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把这种引信制造出来,实在是一个奇迹。” 这话有点恭维的意思,毕竟,那种引信并不复杂,不过只有当事者才知道,对于海军而言,真正重要的并不仅仅只是引信,而是轰击炮。 “殿下,制造引信并不困难,真正困难的是那个……” 手指着明国军舰炮窗,陪同官员的语气变得有些凝重。 “是炮窗后面的巨炮,即便是直到现在,我们也不知道,他们是用什么样的技术铸造出了那样的巨炮,那样的巨炮在发射爆炸弹时,如何保证不轰碎炮弹的壳体,这些都是问题,可惜,这一切都不是落在城中未爆炸的炮弹所能提供的。” 有一些技术,并不是通过实物就能够获得的,即便是得到了实物,也会面对许多问题。对此,乔治自然非常清楚,不过他相信,既然已经得到了炮弹,那么将来很快,欧洲的铸炮师们,也会铸造成同样的火炮。 到那时,明国坚船炮利的现实就会被打破。 “我听说,像这样的军舰,在明国本土,至少还有上百艘,甚至更多,真不知道,天朝那么的富庶,为什么还要来到欧洲……” 为什么欧洲人要去新大陆呢? 乔治默默的在心中想到,最后,他凝视着那艘军舰,看着军舰上那些相貌与欧洲人截然不同的天朝人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至少,现在英国的失败让整个欧洲都看到了一个现实——不能激怒明国。 激怒明国的代价是什么? 英国付出了代价,同样荷兰也附出了代价,在确立了对伦敦的压制之后,明军的舰队曾多次驶向荷兰,对海牙等多个城市实施炮击,汉诺威也就是在那里得到了明国的引信。 同样,面对猛烈的炮火,以及不堪一击的本国军舰,将来任何一个国家,在面对明国时,都会三思而后行。 当天晚上,在伦敦,汉诺威拜见了倍受安妮女王信任的马尔巴罗伯爵约翰·丘吉尔。 “现在明国确实赢得了这战争的胜利,但是离打败英国还非常遥远。” 作为现在英军的统帅,约翰·丘吉尔仍然固执的坚持着,英国并没有彻底失败的看法,当然这同样也是为了维持他的声誉——至少他并没有失败,是赫伯特的愚蠢葬送了英国。 “但是,在比奇角,我们的舰队被赫伯特完全葬送了,而威廉国王正在爱尔兰与詹姆斯战斗着,在明军的舰队在海峡阻断了国王陛下回来的道路,正是这种政治原因,迫使我们必须要坐下来与明国人进行谈判……” 在晚餐的餐桌上,丘吉尔继续向乔治介绍着现在的局势。 “可是,明国是那么的强大,强大到任何国家都不能激战啊,英国与他们进行和谈,似乎是保全力量的唯一选择了。” 丘吉尔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天朝确实非常强大,甚至可以说,没有任何一个欧洲国家可以击败他们,如果我们想要在未来获得胜利,每一个欧洲国家就必须加入战争!” “每一个欧洲国家都要参加战争?对天朝的战争吗?” 乔治用询问的语气问道。他的眼睛同样也是惊讶的看着丘吉尔。 “是的,除此之外,欧洲别无其它的选择!” 在过去的几个月中,丘吉尔想了很多,尽管他不认为英国被完全击败了,但是他同样也知道英国与天朝的实力差距,导致了英国必定不是天朝的对手。 “我们都知道,天朝拥有庞大的舰队以及远远领先于欧洲的科技,而且他们还拥有一亿多人口,这个辽阔而富裕的国家,如果将他们的目光投向欧洲,那么欧洲的会面对什么样的命运呢?” 喝了一口威士忌,丘吉尔用严肃的语气说道。 “如果欧洲各国不能联合在一起,如果英国、神圣罗马帝国、法国、荷兰、西班牙以及整个基督世界,不能够联合在一起的话,那么,欧洲就没有任何未来可言,现在英国付出了代价,可是将来,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会有更多的欧洲国家付出代价,我们将不得不面对来自天朝的入侵,他们的威胁或许不像土耳其人那么直接,或许他们并不在意宗教,但是,上帝可以作证,英国只是开始,可是将来呢?当土耳其进攻拜占廷的时候,当时的人们是否会想到,他们会向整个欧洲发起进攻?尽管他们止步于维也纳,可是至少他们曾怀有把整个基督世界夷为平地的野心!” 作为新教徒的乔治听着丘吉尔的讲述,并没有表现出什么情绪,他只是用一种平静而淡淡的语气问道。 “你们打算怎么联合法国呢?” 现在欧洲大陆最强大的国家,就是法国,没有法国的加入,所有的一切都是空谈。 “可以签订一个条约,这场战争之后,法国势必可以看到来自己天朝的威胁,所有的欧洲国家,都可以看到来自天朝的威胁,当然还有就是我们自身的落后,我们可以签署一个条约,如果再有欧洲国家遭到天朝的威胁,那么其它的国家就会向他们提供支援,仅限于天朝的威胁。” 丘吉尔说出了他的构想,在意识到仅只凭一个国家无法阻挡来自天朝的威胁时,他想到了联合其它的国家,而法国就是必须要争取的对象。 “噢,这倒是一个不错的想法。但是如果仅仅只是局限于天朝的威胁,那么欧洲各国之间暴发冲突呢?比如荷兰与法国爆发战争,英国会站在那个方面?如果与荷兰人保持一致,是否会向法国宣战?将来法国面临天朝威胁时,你们是否会向法国提供援助?如果不向,那么这样的条约又有什么意义呢?” 乔治的反问,让丘吉尔整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最后,他用一种无奈的语气说道。 “似乎,我们总无法回避欧洲各国之间矛盾重重的现实,因为我们无法团结一致,所以任由土耳其人占领君士坦丁堡,同样也是这样的原因,我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天朝一步步的威胁整个欧洲。” “也许,这是不可改变的事情。” 乔治看了一眼丘吉尔,然后说道, “其实现在,随着英国把怀特岛割让给明国,明国凭此就可已经足够牢牢的掌握欧洲的局势了,即便面对来自欧洲的威胁,但是,全世界都很清楚,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单独的挑战天朝,现在不可能,将来……似乎也没有这种可能,即便是我们在科学上实现了对他们的追赶,也没有多少可能,除非有一天,欧洲实现了统一。” “统一的欧洲!” 丘吉尔一怔,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乔治。 “欧洲有可能统一吗?” “我不知道。” 摇摇头,乔治继续说道。 “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如果欧洲不能够统一,至少实现英国、法国以及神圣罗马帝国的统一,那么,我们就永远不可能对抗来自天朝的威胁,永远都不可能。” “可是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确实是不可能的,” 点点头,乔治喝了一口在威士忌。 “不仅仅是因为英国、法国之间的利益冲突分歧太大,更重要的是,天朝同样也不会容忍欧洲的统一,同样也会千方百计的阻止欧洲的统一,在我看来,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欧洲各国只有两种可能。” “两种可能?” 丘吉尔不解的看着乔治,反问道。 “那两种可能?” “一个是作为独立的国家,在天朝的威胁的谨慎而又小心的生存着,而另一种可能,就是作为天朝的属国或者藩国,保持一定的权力,在天朝的庇护下生存着。”乔治说出的两种可能,让丘吉尔不禁为之一愣,好一会才反问道。 “这怎么可能呢?难道各国都邀请来一位天朝的皇子作为国王吗?” 丘吉尔有些不大明白。 “当然不是,在东方的体系之中,除了他们的诸夏之外,还有一种藩国的存在,那种藩国怎么说呢?受封的国家承认天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是他们的宗主国,新国王登基的时候,都必须要得到天朝的册封他才会拥有合法地位。” “那岂不是和教皇一样?” 可不就是教皇,如果没有教皇的加冕,国王就不是合法的国王。 “不一样,至少,对于国王来说,教皇的加冕。不过只是走一个形式。教皇对于他只有宗教上的约束力。但是如果没有得到天朝的册封,也许,那个国王是做不稳王位的,毕竟,天朝有足够的力量去更换一个新的国王,我想也许,在未来,在欧洲会出现很多这样的国家,因为,没有人能够抗拒天朝,就像现在英国只有一个选择就是签署和约。” 正文 第493章 无解的难题(为新书求支持) (无语的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已经发布了,为新书求支持,求推荐,求收藏!) 当与英国达成和约的消息,传回大明的时候,已经是兴乾二十九年的初春了。尽管有了飞剪船、蒸汽船,甚至在南天门还有连接内陆的电报线路,但是来自欧洲的信息传到国内仍然需要至少三个月的时间。 而在这个消息传回时,朱明忠并不在中都,而是在南京在高皇帝的孝陵,从闽郑王北伐克复南京开始,孝陵就一直在不断修缮,而到了兴乾皇帝登基之后,更是由皇家划拨专款用于孝陵的修缮,而且修缮范围并不局限于孝陵,将整个钟山都列入整治的范围,因为钟山地势峻削,森林残毁已久,导致山之上部多为石砾,所以便制定了长期植树计划,以改良山地的环境,每年驻守在孝陵卫的近卫第二镇,都会在这里植树,二十九年如一日的植树,历代官兵在钟山种下了千百万株各种树木,如今的钟山已经尽是郁郁葱葱的林木。 当然,在孝陵除了孝陵之外,还有英烈祠以及各种纪念碑。这座英烈祠不同于中都的忠烈祠,这里的祭祀着自先秦时期有历代中原王朝的英烈,既有文臣也有武将。 现在的孝陵已经不是单纯的皇陵,而是一个到处弥漫着爱国主义气息的圣地。当然这也是朱明忠刻意而为之,毕竟,是高皇帝驱逐蒙元于塞北,恢复了华夏河山东,在中原王朝的历代皇帝之中他得国最正,也功高盖世,自然的理应该作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圣地。 这一天,孝陵的大殿之中,朱明忠一个人呆了很长时间,没有人知道陛下为什么会呆那么久,即便是侍卫也被命令站在殿外十米。 就那么注视着高皇帝巨大的牌位,朱明忠沉默了很久。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 或许更长时间,他就那么静静的站在那里,到最后,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一切都还好……” 是的,一切都还好! 甚至好的出乎意料,要是高皇帝有灵的话,想必也会含笑九泉吧! 在离开孝陵主殿之后,朱明忠并没有回到城里的皇城,而是去了自己的陵墓,按照传统,历代皇帝都会从一登基就为自己修造陵墓,无论工程完成与否都要直到驾崩才能停止修建皇陵。 与永乐迁都后选择了燕京不同,朱明忠并没有将陵墓放在中都,而是放在了钟山上,尽管远离中都,但是当他将陵墓设于孝陵西的时候,仍然为国人所称赞,他们认为这是孝道。 其实差不多也就是后世中山陵的位置。而且这座陵墓也于传统的皇陵截然不同,而是朱明忠在借鉴了中山陵等后世陵墓基础上修建,整个陵墓庄严肃穆的很。不仅肃穆,而且景致也极为美丽,陵墓依山而建,自山脚至山顶绵延千米,建有一级又一级完美且对称的阶梯花园,一条由白色大理石砌成的阶梯位于花园的中轴线上,宛如一条玉带穿梭在花园层层叠叠的绿毯之中,而沿线树木、水池、花盆、雕塑等景观则对称地分布在两侧。远远望去,陵墓就像是凌空而建。 在蓝天下仰视陵幕壮观且极其漂亮,每每来到这里,朱明忠都会为这里的景致所吸引,步道两各种花草或姹紫嫣红,或苍翠欲滴。 对于已经年过六十的朱明忠来说,他早在数年前,就已经在安排自己的身后之事了,越来越多的让太子履行监国的责任的同时,他甚至还在私下里下令加快陵墓的修建过程。尽管他的身体非常健康,甚至还能夜夜笙歌的享受着帝王的乐趣。 但是,人终有一死。 谁也不知道那一天,会在什么时候到来。提前做好准备,总是没错的。 “陛下,为什么要这里按放这两个外国的古物件?” 突的身边清脆话语,打断了朱明忠的思绪,让他回到现实中,顺着身边正值妙龄的孙梦琪,她是两年前选入宫中的女官,两个月前刚刚获封婕妤。 “那是埃及的方尖碑。” 看着两个高耸入云的方尖碑,朱明忠笑道。 “方尖碑在古代埃及是权威的象征……罗马占领埃及后,他们就将十三座方尖碑运至罗马,以衬托罗马的尊严和伟大。朕……” 走到方尖碑的底座基石边,在基石上记载着将之运到这里和树立起来的艰难过程。从尼罗河从尼罗河上为其特别建造的大船开始,历时三年经过尼罗河、地中海、大西洋、天竺海、南大明海、长江,又用三年将方尖碑矗立在这里。 这两座方尖碑炫耀的是什么呢? 是帝国的强大! “同样也是炫耀,孙婕妤,古往今来,历朝历代,从没有征服过那么远的极西之,而埃及并不是朕征服的,是他们主动臣服于我们,臣服于帝国的国威之中,这才是真正的扬威于异域啊,这方尖碑未尝不是朕的赫赫武功啊!” 激动之余,朱明忠的手指着园中的花草树木。 “就像这些花草树木,有许多都是原产于各殖民地,这园子里所有的一切,将来于后人来说,都是帝国强大的象征。” 拾阶而上的时候,朱明忠又说道。 “你看,这白色大理石,看似没有什么分别,可既来自极北滨海的,也有来自西域深山,更有来自大洋彼岸的,朕的园子不同于历朝历代人君的园子,它汇集着来自帝国各地的原料……” 就像是为了证明朱明忠所言不虚似的,在一块大理石台阶上,孙梦琪看到了上面清楚的铭刻着“大明西平殖民地敬贡”的字样。 “陛下,臣妾实在是幼稚的很,居然连这些都是陛下赫赫武功都不知道,还请陛下恕罪。” 嘴上请罪的时候,孙梦琪的脸上却溢满了笑容,她是故意引出来这个话题,为的就是让陛下高兴。 “你啊,你故意这么说,还不是为了让陛下高兴。” 朱明忠笑说道。 “陛下,臣妾就这么点小心思,还让您给看破了。” 瞧着这些来自帝国各地的石材,朱明忠叹了口气,然后说道。 “有不少人说,帝国的疆土现在已经够大了,不需要再扩张了了,可是,他们也不想想,朕现在可是有一百多个孩子,皇子有六十三个……” “陛下,臣妾听说苏昭仪也有了身子,不定再过几个月,会给陛下生下个小皇子。就数臣妾不争气,侍寝这么些天,居然一点动静都没有。” 瞧着她气呼呼的模样,朱明忠笑道。 “这是急不来的,况且这几日子,你不是一直陪着朕嘛。” “蒙陛下专宠,实在是臣妾几辈子休来的福份,只盼着能为陛下生下龙种,将来也好给陛下守疆拓土,教化番蛮……” “唔,朕的儿子了,是轻松不下来的。” 朱明忠点了点头,接着又说道。 “梦琪,以后等你生下儿子,朕自然会给他一个封国,封邦建国,至少在朕这一代,总归还是要推行的,将来……” 摇了摇头,朱明忠叹道。 “往后的事情朕不知道,但只要朕活着一天,所有的皇子都必须封建!” 他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随着几十个儿子不断分封海外,巨额的开支对于朝廷而言一直都是一笔负担,尽管表面上除了创建府卫之外,分封并不需要朝廷开支,可是实际上,除了府卫之外,还有其它各种开支。 而且并不仅仅只是财力上的负担,更重要的是,分封诸王就要推动移民,每年上百万的海外移民,早就让国内不少人有了“弱华夏而实诸夏”的说法,在任何时代人口都是国力的基础,在这个时代更是如此。 沿着气势壮观的阶梯继续前行,朱明忠边走边说。 “甲申浩劫说到底还是皇家不振,皇家不振倒不全是太祖的子孙无能,而是成祖皇帝起兵夺位后,为谋燕系稳坐江山,历代皇帝不断削藩,本应拱卫中央皇室,御敌边外诸藩,最后居然被圈禁于王府之中,出府既为不臣,而地方文官无不以弹劾宗亲,削夺宗亲为晋身之道,如此诸藩宗室为谋自保,也就只能醉心于书画美色,值乱时大抵上也就是如同废物一般……” 作为大明的皇帝,朱明忠说话当然要委婉一些,毕竟要避先人讳。 “不过就现在来说,朕已经分封三十二子于海外,从南洋到新夏再到北美,诸王不仅勤勉,而是镇蛮抚夷时皆能身先士卒,朕的儿子没有一个守成之君,他们建国于域外,扬华夏文明于蕃蛮,真可谓“筚路褴褛,启以山林”,着实不易啊。而将来,若是万一中原再陷离乱,诸夏拱卫亦不愁无贤王起兵拱卫中央。” 到现自己有六十三个儿子,他们将会分封六十三国,无论未来如何发展,这六十三国的国君都不可能尽是昏君,那怕是其中只有一成确国君有进取之心,甲申浩劫都不会再次重演。 况且,就历史的发展而言,已经进入工业革命的大明,是不可能再为野蛮所征服,而且相对于世界各国来说,最多再过二十年,大明就会摇身一变成为这个时代世界上唯一的工业国,作为唯一的工业国,又怎么可能会被一群农业国所威胁? “陛下高瞻远瞩,一般人自然难以揣测圣意,臣妾谢陛下厚待,要是能为陛下生下子嗣,实在是臣妾的福份……” 对于宫中的嫔妃来说,她们无不希望能够为陛下生下子嗣,究其原因倒也简单,就是因为大明的封建,可以让她们在儿子成年后从宫中妃子摇身一变成为一国的太后。 而这也同样让大明皇宫成为最为和睦皇宫——后宫嫔妃或许会吃醋,但决不会有丝毫的表现,毕竟她们知道,自己得罪其它妃子,很有可能会儿子惹上祸事,将来万一两个人的封国相邻,有事不去救援,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如此一来,宫中妃子无不是刻意交好,大家从来不为会了封号什么争风吃醋,相比于封号头衔,儿子……才是最重要的。皇帝只有一个,可是大王,可以有很多。 “朕没有其它的奢望,只希望诸子将来能不负身上之责,就知足了!” 说罢,朱明忠有些感慨地说道。 “责任,皇家同样也有自己的责任啊!” 作为统治者的皇家,他们的责任是什么? 并不是仅仅只是统治,同样还有锐意进取,只有锐意进取的王朝,才能永远保持朝气,保持生命力。当王朝满足于现状的时候,往往也意味着王朝的衰败。 随着年纪越大,朱明忠对自己的身后事就越来越担心。他并不担心王朝的覆灭,事实上,工业革命之后,一个正常发展的国家,几乎不可能覆灭。即便是如此,他仍然抛弃大一统的思想,通过分封诸夏的方式,在实现华夏文明于世界范围内的扩张的同时,达到拱卫中央的目的,有数十国拱卫大明,大明几乎不可能被任何人颠覆,毕竟,任何人或势力所面对的并不仅仅只是一个大明,而是诸夏数十国。 尽管这个体系是极其稳固的,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这个体系的内部竞争力会让诸夏中的绝大多数国家,都会长期保持朝气,但是这个内部的竞争,是不能够被严格控制的,如果没有互相的吞并,又怎么可能会有内部的激烈竞争呢? 可是如果诸夏之间的激烈竞争变成了战争的的话,恐怕就是一场诸夏之间的的大混战了…… 这场混战会在什么时候爆发? 在未来的两三百年之间,可万一诸夏之间爆发战争的话,会不会导致另一种可能呢?欧洲各国会不会在诸夏混战的时候,再次崛起? 这样的威胁,是朱明忠不得不考虑的事情,甚至可以说这些日子以来,他一直在思索这个问题,一方面他希望诸夏之间的内部竞争,会让国家保持朝气,让科技在竞争中迅速发展,而在另一方面,他又不希望看到诸夏的混战, 可问题恰恰就在这里——有竞争,必然有吞并,有吞并必然有战争,要么就是安于现状! 在这个无解的答案中,大明的未来又在什么地方? 正文 第494章 梦中警(新书发布,求支持) 大明的未来在什么地方? 从南京回到中都之后,朱明忠的心头仍然萦绕着这个问题,但是这个问题他却没有与任何人去讨论。 尽管回到了中都,可是他并没有收回太子的监国大权,甚至没有去召见几位内阁大臣,对此,内阁众臣似乎已经习惯了。 对于外界而言,从兴乾二十五年起,太子越来越多的行使监国大权,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或许是皇帝在那为将来作着安排。人们非但不觉有异,反而觉得如此更有利于国家,毕竟太子不至于仓促继位。 经历了孝烈皇帝(崇祯)仓促继位后,所导致的一系列的问题。百官们更能理解陛下为什么这么做,为的是磨练太子。 当然,对于朱明忠而言,这是一种“偷懒”的行为。 往日里,偷懒的日子,从来都是朱明忠最舒心的时候,他会去和皇后、昭妃她们一起下下棋,说说话,也会像历代的皇帝一样,召见年青貌美的才人选侍侍寝,总之作为帝王,这些他也是享尽了帝王应享的一切。 但是,从南京回来之后,他整个人却消停了下来。 非但没有去处理国政,甚至就连对那些年青貌美的才人选侍,也没了什么兴致,反倒是时而于湖边垂钓,一呆就是一天,可一条鱼也没有钓到,因为心不在此。 其实,从南京回到中都之后,朱明忠每天都是在胡思乱想中度过的,他既会想到现实,同样也会想到穿越之前的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人老了,总是会越来越怀念另一个时空的家人、朋友。 入耳的喧嚣声,把朱明忠惊醒了过来。 “这是……” 猛的一声坐直了身体,朱明忠看到自己似乎是坐在车厢里,车厢摇曳着不时的发出提醒清脆的铃声。 这是那? 捂着有些浑浑噩噩的脑袋。 朱明忠疑惑的向四周打量着,这应该是一个只出现在老电影里的有轨电车,自己怎么在这?周围的人穿的衣裳有些奇怪,说西装不像是西装,说中山装也不像是中山装。 看着陌生的环境,朱明忠脑子里完全是一团浆糊。 朕不是在皇宫里吗? 这是那? “朕难道是在做梦?” 疑惑中,朱明忠闭上眼睛,同时深呼吸以让自己更清醒一些。就在这时,突然有人猛的拍了他一下。 “哎哟!” 肩膀的痛楚,让朱明忠喊出了声来。 痛? 难道不是在做梦? 可,这里又是什么地方? “还愣什么,还不快点下车,到站了,面试要迟到了。” 声音很熟悉,抬起头看着说话的人,朱明忠惊喜的喊道。 “峰子!” 是张峰,自己的好朋友,他怎么在这? 愣愣的看着几十年不见的好友,他看起来很年青,顶多二十二三岁。身上穿着有着与西装类似的腰线与翻领的衣服,瞧着有点像多口袋的西装,可又不太一样。 “你怎么在这?” “快点,快点,你去淮海公司,我去天成公司,咱们一会在这见!” 下车后看着火急火燎的张锋,朱明忠根本就理解不了他焦急的模样。 “你还愣着干什么?现在找个工作可不容易。” “峰子,陪我聊一会……” 不等朱明忠说话,他就急匆匆的离开了,朝着附近的一栋高楼跑去。 差不多已经清醒过来的朱明忠,置身于街头,瞧着街道两侧的建筑,楼并不算高大抵上都是十层左右的高层。街道上行只匆匆的沿着街道两侧的人行道赶着路,也许是赶去的上班。 远处一辆有轨电车正“铛铛”的驶过,饶有兴趣的的站在路边观看这一切,女人们穿着五颜六色的长裙,瞧着与后世许多改良版的汉服很像,至少非常相似,当然也暴露一些。 饶有兴趣的看着这陌生的街景,朱明忠突然有一种错觉,自己似乎是置身于老电影之中,但似乎又和老电影不太一样。 “卖报、卖报,秦桂两国边境再次爆发冲突,桂国发表声明拒绝帝国议会调停……” 突然,报童的喊声让朱明忠的心头一沉,他想要喊报童来张报纸的时候,却看到报童往另一边跑去了。 双手背在身后,站在那里望着街道,朱明忠的脑海中有无数的疑问。 当然最大的疑问是今昔何年。 为什么会见到老朋友,可要是他的话,那应该是21世纪了才对啊,可是这……看着周围的环境,低矮的楼房、如织网般的电线,有轨电车,街边古朴的电话亭,所有的一切,似乎都在提醒着他,这里绝不可能是二十一世纪。 甚至于,就连空气,空气都是污浊的。偶尔的驶过几辆汽车时,呛人的汽油味和排气管处排出的浓厚的尾气,让人怀疑那不是轿车,而是拖拉机,当然声音小了一点。 无论如何,朱明忠都不相信这是二十一世纪。 可为什么他会在这里呢? 想头朝着好友进去的大楼看去时,突然,施奕文感觉到一阵头晕目眩,他在玻璃窗上看到了自己——年青了差不多四十岁的自己。 这怎么可能呢?我又年青了! “你好,先生。” 突然,身后响起的英语,让朱明忠颤巍巍地转让过身来,不知道为什么他意识到这是一种极为罕见的语言。 英语很罕见? 站在他身后的是两个人,两个外国人。一对青年男女,女的的长得都很标致,一头大波浪,分外的妩媚,男的就长的很一般,他们穿得都考究。 稳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面上露出微笑。这是一对游客,施奕文猜想,可是他们怎么能不会汉语呢?如果他们的身份从穿着那么考究的话。 “你们好……” 一开口,朱明忠发现这么多年,自己都没有忘记英语,看来当初学得挺扎实的。 “你会说英语!” 他们冲他友好地笑着,显然他会说英语的现实让他们颇有些吃惊。 “你是我在天朝,见到的第一个会英语的人。” 那个男突然改口用了汉语。 “不好意思,我和妹妹打了个赌,我们的赌在天朝不会碰到会说英语的人,她说肯定有人会说英语,尽管我输了,可我仍然非常高兴,至少,我碰到了一个会说英语的天朝人。” 呃……这也是值得庆祝的? 不知为何,朱明忠突然想要庆祝了,至少可以肯定一点,似乎现在中国一样的强势,语言上的强势证明了一切。 眼前的这两个英国佬显得很亲切,不仅仅是出于人与人之间的亲近,更是出于他们对他会说英语的而产生的好感。显然对于这对年轻人来说,能够在这里碰到一个会说英语的人,是极为难得的,这是他们激动的原因。 是的,你们确实应该很激动。 其实,我同样也很激动。 朱明忠的心里这么想着。 眼前的这个一头大波浪的年轻女人的眼睛非常明亮,身材似乎也非常火爆,有那么一瞬间,朱明忠甚至想今晚就翻她的牌吧。 可现在好像自己已经不是皇帝了。 似乎我现在的生活并不怎么理想。 “我可以问你们一个问题吗?” 朱明忠轻声问道。 “先生,有什么问题吗?” “现在是那一年,我是说公元,呃,按你们的纪元……” “我们的纪元?我想一下,现在应该是21世纪的第几个年头来着,很抱歉,现在很少有人这么说了,那怕就是在欧洲,也是如此,毕竟,全世界都在用天朝的……” 什么! 怎么可能呢? 这怎么可能是21世纪呢? 看着从路上驶过的古典的老爷车,瞧着排气管排出的呛人的尾气,还有驶过的电车,朱明忠突然意识到,这似乎并不是自己所熟悉的那个时代了。 甚至于,就连同眼前的这座城市,也有不再是朱明忠记忆中的样子,他想要寻找自己熟悉的影子,但是那些漂亮的甚至可以说宏伟的建筑,他这辈子肯定没有见到,在城市中的有许多建筑看起来,至少有上百年的历史了,所有的一切都是陌生的,都不是他所熟悉的。 他走到江边,想要在江边寻找熟悉的大桥,让他失望的是,那座连接南北的大桥消失了,就像从不曾存在过一样。 江风习习。 站在江边的码头上,朱明忠看着江中的江轮,江轮的蒸汽机喷吐着烟雾,尽管烧得是上好的无烟煤,可是烟雾仍然很浓,他回过身来,望着身后灯火通明的城市,在朱明忠的脑海中有无数个念头在那里翻滚着,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怎么会这样呢? 江风袭来的时候,他感觉有些清冷,忍不住缩了下身子,忍不住想把身上的衣服裹紧。 “陛下、陛下……” 耳边隐约的一个声音就像是从天空传来,传到朱明忠的耳中,顺着那个声音看去,视线朦朦胧胧的,好一会才看清楚。是穿着华丽宫装的宫女,她的正关切的看着自己。 “嗯?这是那?” “陛下,您在钓鱼的时候,睡着了。” 朝左右看去,已经没有了梦中的城市,也没有了江中驶过的蒸汽船。 那些属于二十一世纪的东西都消失了,眼前的还是那个景致优美的宫中湖泊。 虽然朱明忠很不想承认,但是自己刚才确实做了一场梦。 发现只是一场梦之后,朱明忠不觉长出了一口气,但是心里同时又升起了一丝丝惶恐。 当天晚上,或许是为了排解内心的烦燥,朱明忠特意招来了宫中的才人,可是昏天黑地的一翻放纵之后,非但没有让内心的情绪排解掉丝毫,脑海中反而不断的浮现出于梦中经历的一切。 深夜时分,置身于镜前,朱明忠看着对镜中的自己,双眼久久无法移开,现在从镜中,他清楚的看到了内心情惶恐,这种惶恐不安源于什么?正是源于那场梦。 “怎么会这样?” 那个奇怪的梦境之后,让朱明忠无论如何,都无法放下这一切,百思不得其解的他,清清楚楚地记得自己在梦中经历,尽管梦很短暂,但是梦中的一幕幕,他却根本就不敢忘记,或者说,根本就忘不了。 在那个梦境中,他所熟悉的一切被替换掉了,不是被替换掉了,而是发生了变化。 是什么样的变化? 那个变化并不是让人欣喜的,尽管那一对青年男女的出现,似乎是在告诉着朱明忠,在那个时代,欧洲仍然臣服在天朝的阴影之下,但是除此之外呢? 跑起来像拖拉机一样的老爷车,叮当作响的有轨电车,江中的蒸汽船……所有的一切都清楚的表明着,那个时代的技术至少落后了差不多一百年! 到底是什么导致了那个时代的技术落后了那么多年? 就这么闭着眼睛,朱明忠不断的回忆着在梦中所经历的一切,尽管明知道那不过只是一个梦,而且不过只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导致的梦。但是他仍然尽可能的回忆着。 在不断的回忆中,梦中所有的一切慢慢的在他脑海中浮现里,但是又是那么的模糊,就好像一个遥远的梦。现在他最迫切的想知道的是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是什么导致了科技的落后。 当然,在梦中,他并没有得到准确的答案,甚至就连那对唐突的英国兄妹,在告诉他时间的时候,也是语焉不详,也是让人费解的。 可是这并不是妨碍朱明忠去思考,思考着梦中所看到的一切。 “难道,是因为没有竞争?” 慢慢的朱明忠似乎找到了答案,这难道就是自己一直以来所担心的? 没有了激烈的内部竞争——战争,甚至就连技术进步的动力,也开始慢慢的消退了,尽管工业革命在他的推动下提前了百年,但是另一方面,因为没有竞争,直接导致了技术进步的缓慢。 甚至缓慢到超出了他的想象,不是落后了一百年,而是落后了两百年! 难道,这就是老天给我的警示吗? 是不是警示他并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梦中所看到的那个落后的未来,确实把他吓坏了。 是警示还是梦境?一时间他不禁有些惆怅。。 正文 第495章 决定 (新书发布,求支持) 不是警示,而是提醒! 尽管只是一场梦,但是这场梦却让朱明忠想了很多。 在梦中之所以会看到一个落后的未来,其实恰恰就是他一直以来所担心,随着人类现代文明的起源地向大明的转移,与欧洲各国在工业革命后接连遭遇的战争以及国家间激烈的竞争不同。 在大明以及诸夏之间,却没有这样激烈的竞争。没有了国家间的激烈竞争,技术的进步是缓慢的,甚至是滞后。就像另一个时空中的英国一样,即便是有着国家间的激烈的竞争,但是在第二工业革命中他们却陷入了衰退,当后起的国家采用新技术和新设备时,英国还在使用旧机器设备。在资本家看来,拆毁旧的还可以继续使用的机器设备,换上新的机器设备是不划算的,这就阻碍了英国工业的进步。 就一定程度上来说,这也正是朱明忠所担心——竞争的淡化,让科学家和资本家都失去了进步的动力,而这将会导致梦变成现实,而这恰恰是朱明忠所不能接受的,毕竟,现在他的推动下,华夏文明已经提前了百年进入了工业革命。 可,怎么办呢?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在梦中的遭遇总是有一些记忆的碎片凌乱的出现在朱明忠的眼前,似乎总是在那里提醒着他,提醒着他有关未来的另一种可能。 而这种可能却压的他有些喘不过气来。 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来到大名鼎鼎的清河书院,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此时的清河书院可以说得上是大明的学术中心,当然这个学术中心所研究的并不是儒学,事实上,儒学早已经被划分到哲学的范畴内。 即便是最顽固的儒家学者,在朝廷全力推广实学的三十年后,也非常清楚儒学已经成为昨天的文章,甚至就连同作为儒学发展的实学,也被诸多现代学科所取代,在一定程度上,即便是实学,也仅仅只是修身养性的哲学。 其实,在过去的三十年间,朱明忠一直在通过设立社学、县学、府学的方式,推行具有17世纪特色的义务教育,而包括清河书院在内的各地书院,则是这个体系中的高等教育。 来到清河书院的时候,朱明忠径直去了“产业展览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里是大明最全面的技术展览馆,从这里可以一窥大明科技的全貌,即便是其它书院的发明不会放到这里进行展示,但至少可以从侧面了解一下这个时代的大明,究竟走到了那一步。 从进入展览馆的那一刻起,朱明忠就和其它的游客以及参观者并没有任何区别,他就像是一个来自己偏远地区老人一样,有时候会在某一台蒸汽机的前面沉思良久。 经过二十年的不断改进,蒸汽机早已经发展的极为成熟,而在展览馆中,不仅可以看到最初的原始而简陋的蒸汽机,同样也可以看到最新式的高压蒸汽机以及多胀式蒸汽机。 “多胀式蒸汽机……嗯,在另一个时空应该是1860年左右的发明,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差不多应该等到1870年前后才被应用于在船上……” 回忆着曾经看过的资料,朱明忠看到一旁这个三胀式蒸汽机模型的一旁,有一张油画,那是韩国的“望乡号”快速蒸汽船,一艘时速15节的4500吨的铁木结构快船,是老六的韩国首先应用了这种技术。 “嗯……” 抿了下嘴唇,朱明忠默默的点了下头,或许是因为他的教导,孩子们都非常关心科学,甚至在孩子们中间,有好几个更愿意做个科学家,而不是国君的。 “也不知道,其它各国有没有跟进……” 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然后他半闭着眼睛,核计着蒸汽的效率,作为一个工科男,他清楚的记得,在另一个时空,初期蒸汽机的蒸汽压力仅为0.11~0.13兆帕,19世纪初才达到0.35~0.7兆帕,20世纪20年代曾用到6~10兆帕。在蒸汽温度上,19世纪末还不超过250℃,而到20世纪30年代曾用到450~480℃。 “刚刚突破2兆帕,这样看来,现在蒸汽机的技术水平,差不多是19世纪60年代的水平,这一块的技术进步倒是挺快的……” 对比着蒸汽机压力、转速,朱明忠在心里自言自语道。不过他很清楚,这种技术进步,在某种程度上与他的拔苗助长有很大的关系,在蒸汽机开始投入使用的最初的几年间,他曾多次点拨过,其实就是将一些关键的技术构思告诉研究人员,从而推动了大明蒸汽机的技术发展。 从蒸汽机到纺织机,再到车床、到铣床……在展览馆内,朱明忠呆了差不整整一天。在这里他真正第一次静下来心里,去看待这个时代的科技,呈现在他眼前是一个刚刚拉开序幕的时代——蒸汽机为大明的工业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各种由动力驱动的产业机械——纺纱机、织布机、机床等如雨后春笋一般的相继发明出来。 虽然在朱明忠看来,许多机械设备看起来极为简陋甚至可以说极为原始,但是这些原始的机械,其实正是工业革命正在不断推进的证明。 蒸汽机——皮带——天轴——皮带——生产机械…… 这是正是另一个时空中,工业革命的发展方向,也正是工业革命彻底改变了世界,改变了人类文明。 从蒸汽机到内燃机、电机,然后…… 在离开了展览馆之后,朱明忠静静的坐在书院的池塘边,就那么闭着眼睛,回忆着人类科学文明的发展历程。 “现在的大明,整体上差不多相当于19世纪30年代的技术水平,偶尔也有领先,但是整体的理论基础差不多是18世纪中期的水平……” 可是这一切又有什么用呢? 再一次浮现出那个梦境里看到的,浮现在那里看到一幕幕,朱明忠想了很多,最终所的问题都回归于一个问题上——竞争。 “竞争……” 念叨着这两个字,朱明忠沉默了很长时间。 在清河书院呆了一天,朱明忠并没有得到答案,甚至心情比来之前还要沉闷一些,在来书院之前,他曾试图在这里得到一些答案,但是来到书院之后,非但没有找到答案,甚至加重了他的忧虑。 一边是远远领先于时代的机械技术水平,而另一边是相对滞后的基础理论科学。 在后世上学的时候,朱明忠和许多那个时代的大学生一样,只是学习教学范围内的东西,他学的是机械制造,自然的对机械制造更为精通一些,对冶金等材料工程也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于基础科学理论,却并没有太多的涉猎,――呃,尽管他在数理化方面的学识不差,但是对于许多基础性的理论知识却并没有太多的涉猎,尽管来自未来的他,是站在人类几百年的科学积累上,但是对于许多基础理论学识,大多数人都是一知半解的,甚至根本就不曾了解过。 不过,即便是如此,许多只知皮毛的理论基础,对于这个时代的学者而言,无疑也是极为重要的启示。 也许,应该留下来一些什么! 想到这,朱明忠的脸色顿时有了些异样的变化。 如果利用好了,这可是个超级金手指啊! 就像微积分,整个十八世纪,微积分的基础是混乱和不清楚的,不过即便是如此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这门学科仍然在得到了完善,如果能够把自己掌握的知识,系统的整理出来,或许那些知识只是一些皮毛,但是在牛顿等那样的学者大师得知了,或许真的可以加快推动基础理论的发展。 当然,还有其它的知识。 猛的站起身来,在这一瞬间,朱明忠似乎找到了自己接下来应该做的事情,作为皇帝,他自认为自己做的还算不错,不仅彻度改变了大明的命运,而且建立起了有史以来最为庞大的帝国,但是在另一方面,似乎自己应该再做些什么。 “或许没有太过激烈的竞争,但是至少,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引导未来的发展……” 就这么做出这个决定之后,朱明忠离开了书院,再次回到皇宫之后,就像是重新回到了年青时一样,整个人都充满了斗志,几乎每天都会伏首于案前,在那里凭着记忆回忆着自己所学习过的内容。 这还是第一次,朱明忠系统的整理自己所学习过的内容,许多凌乱的、分散的知识,在不断的整理中,被回忆了出来。 “父皇这些天一直呆在书房?” 处理完手头的事务之后,从女官的口中得知这个消息时,朱和嘉的眉头皱了皱,已经年过三十年他,早就退去了当初身上的稚气,整个人都显得极为沉稳。 “是的,太子,这阵子陛下几乎很少从书房出来,即便是用膳,也是让人送进御书房,偶尔的还会传诏书院里的博士过去。” 女官垂首轻语道,然后又特意补充道。 “另外,陛下还下令在宫中另外营建一处保险库……” 父皇这是怎么了? 朱和嘉不禁有些疑惑了,尽管这两年他越来越多的履行监国之职,可是他知道,父皇在一直看着他。 有时候,难免他会出一些错,但是,父皇却很少会提醒他,只是等到错误显现出来,甚至等到他去补救的时候,才会随意的问一下。似乎,对于父皇而言,他更愿意作一个旁观者。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他成长。 但是那个时候,父皇至少在那里看着,那里像现在这样,根本就不闻不问。 “知道保险库是建在什么地方吗?” 皇宫内有多个保险库,里面存放着大量的珍贵字画、古物,当然还有大量的金银珍宝,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事情,甚至在皇宫里还有一个面积不菲的皇家的私库,其中存放着数百万两黄金,尽管黄金并不是大明的法定货币,可是皇家仍然大量存放黄金,这些硬通货都是为了应对将来的不时之需。 当然,皇家在银行里同样存放了大笔的现款,甚至皇家还拥有自己的银行。这也使得宫内并不需要大型的金库,可是父皇现在的举动,让朱和嘉感觉有些匪夷所思,毕竟,宫里并不差一个保险库。 难道说,父皇还有什么私房钱? 在心里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朱和嘉差点没笑出声来,或许对于过去的皇帝来说,皇帝富有四海是虚,可是现在的皇家在父皇的操持下,可是真正做到了富有四海,每年皇家投资的各种收益不下数千万两,在这种情况下,又岂需要什么私房钱。 既然没有,那为什么还需要另建保险库? “回殿下,就在内苑御书房。” 什么! 朱和嘉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内苑御书房不同这间御书房,这间御书房是皇上接见大臣的地方,而内苑御书房那可是父皇的私人书房,父皇在那里修建保险库,真的是……让人想不通啊! 在那种地方修建保险库本身就是有些匪夷所思。 几天后,当朱和嘉诏见皇家营造处的负责人时,在得知了皇宫内营建的保险库面积时,更是疑惑了起来。 这些年他发现自己似乎并不怎么了解父皇,就像现在。他根本就不知道父皇为什么要在那里修建一个保险库,而且根本就没有那个必要。 “父皇准备做什么?” 紧皱着眉头,朱和嘉的心底浮现出各种各样的念头,但是,最后这些念头却都被他自己给推翻了。 至少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要去当面问一下父皇。问问父皇到底为什么要在那里修建一座保险库。 但是这个念头也是一闪而逝。现在履行着监国责任的他。似乎并不应该把精力放在这种小事上面,可是人总是会有一些好奇心。 尤其是对于他来说更是如此,毕竟一直以来他最崇拜的就是父皇。父皇的一些异样的举动难免会让他有些好奇,而这种好奇心一旦生出,一时间总是无法控制的…… 正文 第496章 (新书发布,求支持) 终于,朱和嘉不是没有按耐入内心的好奇,他还是决定去见一下父皇,在他来到内苑御书房的时候,看到父皇正在那里看着着什么。 “你来了!” 在看到儿子后,朱明忠并不觉得的意外,毕竟,在皇宫中营造这样的工程,要是说朱和嘉没有一点好奇,那可真就的不正常了。 “是为了金库的的事?” “父皇,儿臣不知道父皇为什么要在这里修这么一个金库。” 朱和嘉有些不解的问道。 “其实,也不是金库。” 朱明忠指着面前的图纸说道。 “其实也就修了一个保险库,这个保险库只有一个入口,就是在这里……在这间书房,除此之外就没有其它的入口了。说是金库,其实就是一个高一丈重量超过100吨的钢筒。钢筒外面用钢筋水泥墙加固……” 听着父皇的解释,朱和嘉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词——大号保险柜。 “大型保险柜?” “对,就是一个大型保险柜!” 点了点头,朱明忠说道。 “朕今年已经六十岁了,所以就想着是不是应该留下一些什么。” 说话的时候,朱明忠从一旁的保险柜中取出一本笔记,说是笔记其实也就是一本目录。 “所以,朕打算用接下来的时间,把自己所知道的都经记录下来了,记在这里……” 按着那个笔记本,朱明忠坐到了办公桌后。这个笔记本上详细的记着他所掌握的知识以及各种分类,当然还有对未来两三百年内,大明科学技术的一些纲领性的引导,这种引导是为了避免大明的科学技术走上歪路或者停滞不前,当然,这些现在并不方便给朱和嘉看。 “父皇,这……” 看着那个笔记本,既然是没有打开,朱和嘉也知道这个笔记本的份量,在他少年的时候,从父皇那里学到了许多的知识,当时还不觉得有什么,但是在过去的十几年间,他却多次发现那些知识是划时代的,其中一些知识随便拿出一个来,就可以在学术界引起轰动,而现在父皇要把这些东西都抄下来。 “都在这里?” “不,这只是目录,有许多东西要慢慢的回忆一下,太凌乱了一些。” 或许是因为穿越后遗证的关系,早在几十年前朱明忠发现自己的记忆力提高了许多,很多只看过一次的资料文章,只要仔细回忆一下,就能回忆出文章的内容,但是因为看过的太多、太杂,一时间很难整理出所有的资料,所以只能一边回忆,一边整理。 “所以,朕才要在这里建一个保险库,毕竟,那里面的东西,不能轻易告诉外人。” 见朱和嘉似乎有些不解,朱明忠解释道。 “有些东西,现在传出去,并不一定是件好事,这个怎么就呢?将来可以做为一个拐杖,但有一天总会丢掉,嗯,作为皇家的拐杖其实是不错的,皇家的产业未来可以通过……” 突然,朱明忠像是想到什么似的,止住了话声,整个人愣愣的坐在那里,然后坐在那里,凝眉思索着。 对! 没错! 对,就是这样,自己怎么把这个忘了呢? 引导! 为什么不能通过设立皇家公司的方式,去引导技术发展呢?就像皇家……不对,未来的皇家公司可以直接投资开发新技术,并且加以应用,不愿意采用新技术的企业最终会被市场所淘汰,从水力到蒸汽动力不就是如此吗?相比于水力的低效率,蒸汽机的高效成功的降低了成本,而相对应的以蒸汽机作为动力的机床等设备的加工精度、速度有限,远无法同电动机相比,等到电力在皇家企业得到应用时,面对皇家企业的技术优势,其它企业势必会跟进。 优胜劣汰! 或许国家间不会有关系国家存亡的军事竞争,但是企业间的竞争,未必会轻松多少。甚至还更残酷,更无情一些。 至于在学术界,完全可以通过学术奖励的方式,激励学者们从事学术研究,比如设立诺贝尔奖……嗯,可以设立类似的皇家奖项,以高额的奖金刺激学术界从事学术研究,推进社会科学水平的发展。 没有国家间的竞争,那就用市场竞争取代,甚至对学术,也可以用相应的激励机制促进它的发展。甚至还可以……就是保险库里的笔记,将来也可以拿出一部分给自己的儿子们。 他们作为自己的儿子,理所当然的应该从父亲这里分享到相应的知识财富,可是,这样会不会导致有些知识提前外流?完全没有任何理论基础? 至少可以给他们一部分! 没有竞争,可以制造竞争! 让国家的竞争,从军备竞争变成技术上的竞争,他们会走上这条路吗? 朱明忠的心里并没有答案,但是除此之外,他并没有其它更好的选择,毕竟,就他本人来说,好不容易通过分封,确实了诸夏体制的他,绝不愿意看到诸夏陷入战争的局面。 但是诸夏之间的战争,可以避免吗? 一百至两百年内,若许不会爆发。南洋诸夏需要时间去消化人物,去抚夷归夏,而新夏、北美诸夏需要时间充实人口,两百年后,当南洋诸夏完成了抚夷归夏的进程之后,他们还会满足于现状吗? 看到父皇突然陷入了沉默,朱和嘉并没有打扰他,只是站在那静静的看着父皇。 也许父皇现在在考虑着非常重要的问题。就在这时,朱和嘉听父皇问道。 “焱儿,假如有一天,南洋诸夏完成的土民教化,华土无别,士民皆华的时候,你觉得,他们会满足于现在的国界吗?” 出人意料的问题,让朱和嘉微微一愣,好一会才说道。 “父皇是担心将来南洋诸夏会爆发争霸之战?” 其实在国内,一直有这样的担心,毕竟春秋战国的历史清楚的告诉世人,天下纷争是不可避免的。 “帝国会议那里到时应该可以介入……” “没有意义!” 朱明忠摇头说道,作为帝国会议的缔造者,他比谁都清楚帝国会议的作用。 “帝国会议的介入前提是大明介入,而外交是一个好东西,一个优秀的外交官也许可以说服大明在此期间保持中立,毕竟,谁都无法预料到几百年后会发生什么,如果当时国内发生经济危机,如果当时分身乏术,谁知道呢?总之,这不是没有可能的,一但保持中立,也许就会有一国在南洋崛起,也许还有北美……” 对于新夏是否崛起,朱明忠并不担心,毕竟,或许那里面积辽阔,资源丰富,但是相比于北美和南洋,新夏崛起的可能性并不大。 “父皇,如果父皇有这么方面的担心,大可以下祖训,要求后世子孙若互相讨伐,可以……除其国!” 儿子的建议让朱明忠笑了笑。 “这样的话,朝廷是不是就有借口除其国了?” 摇摇头,朱明忠说道。 “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甲申天变的教训,朕不能不吸取,分封诸夏不仅仅是为了拱卫中央,同样也是为了确保华夏文明的传承,无论将来一国一地发生什么样的动荡,都可以确保文明的延续。” “父皇多虑了。” 曾经去过北疆的朱和嘉的笑道, “或过去,无论是东北的女真人还是草原上的蒙古人,对于中原都是威胁,可是现在,自从我大明官军装备了线膛铳、野战炮之后,一夜之间,他们就变成能歌善舞热情好客的牧民了。他们不可能再给中原造成任何影响。” 能歌善舞热情好客…… 好吧! 这就是现在的蒙古人,他们的驯服当然不是因为宗教,而是因为火铳、因为野战炮! “但是内部呢?” 看着儿子,朱明忠的语气显得极为认真,神情也很严肃。 “你能保证,将来不会再出现一个李闯,甚至……” 甚至……将那个念头从脑海中甩去,朱明忠用平静,且又有些无奈的语气说道。 “也许有一天,会有另一个李闯出现,谁知道呢?秦始皇没要想到陈胜吴广,李世民没有想到黄巢,就是高皇帝,又岂曾想到会有李闯?世间没有绝对,两百年后,如果子孙不争气的话,会不会再出一个李闯?” 父皇的发问,让朱和嘉皱紧眉头说道。 “可是现在的官军非常强大,而且武器极为先进,怎么会……” “怎么不会呢?” 想到另一个时空中,欧洲的王冠接连落地的一幕幕,朱明忠说道。 “在李闯起兵的时候,官军同样很强,几千官军就可以追着几万流寇打,可最后呢?流寇越打越多,将来……朕不知道,你也不知道,所以,朕才觉得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有诸夏在,至少……” 将来,皇家也有个去处。当然这样的话,朱明忠并没有说出来,而是看着儿子语重心长的说道。 “至少,咱们家的统治可以继续延续下去,在南洋,在北美,在新夏……” 好吧,其实和文明并没有太多的关系,归根结底还是与一家一姓有关,人总是自私的。朱明忠同样也不例外。 “父皇,儿臣以为,以这样来看的话,未来的诸夏,难免仍然会爆发争霸之战,到时候,还是百姓生灵涂炭!” “没有办法避免了?” “除非朝廷在时机合适时除其国!毕竟,国有强弱,兄弟之间都有吵架的时候,更何况,将来,随着血缘亲情越来越淡,儿臣以为诸夏纷争是不可避免的。” 抿了下嘴,朱明忠长叹口气。儿子的话告诉了他一个事实,有些事情是不可能回避的。 听到父皇的长叹,朱和嘉便出言安慰道。 “父皇,儿臣知道父皇是在忧心将子孙们的将来,可是,儿孙自有儿孙福,两百年后的事情……谁又能说得准呢?” 儿子的安慰让朱明忠苦笑道。 “人老了,有些事情,看不开啊!罢了,罢了……将来,但愿他们不会……哎。” 摇头叹息之余,朱明忠看着笔记本说道。 “这里面的东西,大抵上都是留给你的,强干弱枝,虽说诸夏皆是华夏,可大明才是根本,可你的其它兄弟也要分上一些,朕会给他们一些的……” 停顿了一下,朱明忠看着儿子。 “你应该明白这些笔记本上的东西意味着什么吧?” 朱和嘉点了点头,神情严肃的说道。 “父皇,儿臣知道!这里面的很多东西,都远远超过这个时代的科学水平!” “确实如此。” 点头之余,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在这些笔记里,记着许多为父学过的知识,如果利用得当的话,在未来的两百年内,都可以引领大明的科学发展,这一点,你要控制好,不仅仅是你,还有未来两百年内的大明皇帝,要学会引领世科学的发展方向,这一点,朕会在未来的几十年里,尝试着建立一个机制,把皇家公司有效的利用起来。当然这本笔记里还有一些划时代的武器,那些武器都可以改变战争,甚至可以左右战争的胜利,所上面的内容尽可能不要外流,如果,我是说如果,整个基础水平差不多的时候,就可以研究一下,提前掌握那些武器!也许将来你的子孙能用得上,谁知道呢?” 当然,在笔记本里,有许多内容是对17世纪的世界来说是毫无意义的,比如说核裂变、聚变等等,即便是放到一百年后,指不定也是天方夜谈,可200年后呢?也许那个时代就已经有了技术突破,这些东西会在皇家传下去! 对于皇家而言,有百利而无一害。 父皇的叮嘱,让朱和嘉的心里突然冒出了另一个念头——父皇是在那里学会了这一切。 是所谓的那个师傅吗?那个师傅真的存在吗? “有些事情,你就不要去猜了,朕现在也不会说的。” 朱明忠自然清楚儿子心里想什么,但凡是人,总是有好奇心的。 “不过将来,等朕离开人世的时候,自然会告诉你真相的,你是太子,是大明将来的皇帝,自然应该知道真相的。” “父皇正是……” 不等儿子把话说完,朱明忠就拍着他的肩膀说道。 “好了,你我父子两人,就不要弄那些空话了,往后,朝中的事,你多问一些,朕……” 看着这间书房,朱明忠笑了笑。 “会在这里把这些笔记都完善起来,尽量就不要打扰朕了……” 正文 第497章 罗马皇帝的忧虑 (新书发布,求支持) 就在朱明忠开始专心把自己学过的知识系列的归类整理的时候,战争的阴云再一次笼罩着这个庞大的帝国,当然这场战争实际上是与大明没有太多的关系——是罗马帝国在高加索地区扩张。 作大明西王的朱和堓去年于巴库的教堂中登基为罗马皇帝,开启征服高加索,向土耳其进军的道路。 尽管在高加索的征服过程中,教士的重要性甚至大于军队,在千百名来自亚美尼亚等的教士们的努力下,信奉原始信奉的山地人纷纷改信正教,甚至许多在土耳其人、波斯人影响下的山地人,也开始有人改变了信奉,而此时的高加索山区封建小王国、小公国林立,矛盾重重,根本无法阻挡罗马的进攻,当然这种进攻是以教士为先头的。 而像格鲁吉亚的卡赫齐亚王国之类的正教王国、小公国纷纷与罗马签订保护条约,在波斯和土耳其势力深入南高加索,罗马的势力就像是一柄剃刀一样,通过广泛的联盟和教士的影响,成功的扩散开来,不仅扩散到南高加索,就连北高加索地区也受到了影响。 1693年4月,在高加索山脉的冰雪消融的时候,在巴库城的圣索菲亚大教堂,这座巴库重建中以君士坦丁堡的圣索菲亚大教堂为原型兴建的大教堂内,来自北高加索的数十个纳赫人部落的首领,他们在这里见证着一场婚礼——罗马皇帝与纳赫部落头领的婚礼。 婚礼的气氛是庄重的,那些纳赫人更是激动非常,尤其是对于拉姆赞而言,更是如此,今天是他的女儿出嫁的日子,他的女儿嫁给了罗马皇帝,对于纳赫人而言这是无比的荣耀,甚至也正因如此,在来巴库的路上,他游说了两个部落首领改信了正教,信奉正教是对皇帝忠诚的表现。 “今天这是日子对于每一个纳赫人而言,都是最为光荣的一天……” 当拉姆赞身旁的朋友们用这样的言语称赞着,甚至嫉妒着的时候。对于作为当事人的朱和堓,心中却没有太多的感觉,从进入巴库以来,原本只有一个王妃的他,已经先后娶了二十六个妻子,她们有亚美尼亚人、奥塞梯人丶切尔克斯人丶乔治亚人,就是切尔克斯人又分成西部的“阿迪格人”,东部的“卡巴尔达人”与南部一带的的“乌巴赫人”,传统上,切尔克斯人是整个北高加索地区最大的民族,自然也要各娶一个,还有卡拉恰伊人丶巴尔卡尔人拉兹等等,他的后宫现在就像是一个高加索民族俱乐部,而这也是笼络这些部族的方法。 “通过联姻去影响他们,再用宗教去改变他们……” 当年离开中都的时候,父皇曾经如此告诉他,甚至还特意提醒他要注意笼络那些信奉原始信仰的山地部落。 “他们原始而真诚,如果利用好了,他们就会成为你手中的利剑。” 对于父皇的教导朱和堓一直深信不疑,也正因如此,从他进入巴库以来,就把重点放到了山地部落的笼络上,联姻是最常用的方式,当然也少不了宗教上的影响,为了推动教士们的积极性,以罗马皇帝而继承了正教“最高祭司”的他,更是许诺会传教成功的地区将会建立以他们的名字命名的教堂。 在双方的努力下,许多山民纷纷改信正教,甚至许多受波斯、土耳其影响的山民也是如此。也正是这些山民的加入,让罗马的军团突破了五万人,成为高加索最为强大的力量。 而现在纳赫人的加入,不仅标志北高加索这个最桀骜不驯的部族臣服于罗马帝国的皇帝面前,同时他们还带来了三千名最骁勇的战士,他们将会成为罗马军团的一部分。 对皇帝而言,这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多出的一位妻子,并不重要,事实上在这个问题上还引起了人们的争论,不过作为“最高祭司”的他,当然有权力解释这一切,甚至还在圣经中找到了依据——“神是允许的”,尽管不是喜悦的,但是为了复国大业,也只能如此了。 盛大的婚礼结束之后,自然是一场盛大的宴会,在宴会上,列兹金人跳着动作迅猛激烈列兹金舞的时候,朱和堓看到作为主角的纳赫人,似乎被其它的部族冷落着。 对此,朱和堓自然是心知肚明,纳赫人在高加索的名声可以说非常“恶劣”,他们不仅与奥塞梯人间为了争夺土地与财富,早已矛盾重重,而且还因传统上还热衷於劫掠周围的山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们几乎为周边所有民族所厌恶,不过,不过这些纳赫人却极为“骁勇”,差不多个个都是悍不畏死,这也是他们以不到十二万人,能够让周围的部族头痛上千年的原因。 主动的走到拉姆赞的身边,在众人的注视中朱和堓拉起他的手。 “尊贵的皇帝陛下,您这是要干什么……” 拉姆赞不解的看着他,然后就看到手兴着酒杯大声说道。 “诸位,” 朱和堓的声音一响,原本正喝着烈酒、聊着天的头领们纷纷站起身。 “今天是纳赫人成为帝国一员的好日子,在这个日子里作为帝国的皇帝,我提议让我们共同欢迎他们的到来!” 尽管朱和堓作为皇帝,可是数百年的积怨,却让他们一时间无法接受,尤其是奥塞梯人,面对皇帝的邀请,身为奥塞梯人的首相的拉赫金却保持着沉默,他站在那里并没有说话。 “陛下……” 拉姆赞有些尴尬的看着陛下,他当然知道为什么大家伙不欢迎他,甚至就在冬天的时候,他们刚刚袭击过奥塞梯人。 不过朱和堓并没有放弃,他直接走到拉赫金的面前,拉赫金是最早投奔他的奥塞梯人,因为信仰正教的原因奥塞梯人持强烈的亲罗马立场,这是因为他们在波斯、土耳其的影响下,一直受到外部的压力,所以他们是高加索地区最亲罗马的部族。 “拉赫金。” 走到拉赫金的面前,朱和堓的左手拉着他,右手拉着拉姆赞,看着面带敌意的拉赫金说道。 “你和拉姆赞,都是帝国的伯爵,也是帝国的支柱,你们之间的和睦直接关系到帝国的将来,朕非常清楚,在过去的几百年间,你们之间有着太多的矛盾,而这些矛盾又是从那里产量的?” 手拉着两个人的朱和堓将目光投向了在场所有人。 “是因为土地,是为了财富,在贫瘠的高加索,没有任何一个部族的生活是轻松的,山民们只能在贫瘠的山区放牧,即便是谷地里的部族,也面临着土地稀少,产量有限的困境,为了生存,山民们经常掠夺谷地里的部族,而谷地里的部族为了获得更多的土地,不断的向大山深入,归根结底我们之间,所有的问题,都是因为没有足够的土地,所以,我们才会在这里自相残杀……” 矛盾的根本是财富,是土地,在过去的这么多年,他们互相残杀为的就是争夺土地,掠夺奴隶。 “现在,作为罗马帝国的皇帝,朕请求你们,放下所有旧时的恩怨,让我们共同携手向高加索之外,让我们越过卡兹别克山越过卡尔特里王国、卡赫季王国向磁着安纳托利亚进军,在那里有着广阔的土地供我们去征服,有着几百万人等待着我们的征服,在那里,你们可以获得新的土地,新的财富……” 对于彪悍的高加索山民来说,最简单的动员,莫过于土地、财富以及奴隶,而千百年来,这些部族之所以一直互相残杀,互相掠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不同的语言、血统导致了他们之间的互相讨伐,而现在,作为皇帝的朱和堓非常清楚,只要把他们拧在一起,就可以组成一支战斗力极为强大的军队。 毕竟的这些山地的彪悍,即便是土耳其人、波斯人也是为之头痛的,这么多年这里小国林立,正是因为难以征服,武力上难以征服,并不代表不能通过其它的方式,联姻就是好的方式。 古老的华夏智慧给了朱和堓一个成本最低的解决之道。就像现在,他的左右手握着的都是他的岳父,他们的女儿都在他的后宫之中。 “我尊敬的岳父们,难道你们不想为你们的儿子们在新土地上征服大片的领地,获得更多的财富和奴隶吗?” 向土耳其人进攻! 尽管面对土地、奴隶等财富的诱惑,他们无不是表现的极为激动,但是土耳其人……这却是像大山一样的存在,他们能击败土耳其人吗? “你们觉得不可能是吗?拉姆赞赤如每一个纳赫战士都走出大山,拉赫金如果每一个奥塞梯战士都动员起来,你们,每一个部族都动员自己全部的力量,我向天主发誓,我们的力量远远超过土耳其人,最多两年的时间,我们就能够收复君士坦丁堡,在广阔的安纳托利亚,每一座城市,都将会成为你们新的封地,你们的战士将会在那里获得新的土地、奴隶……” 面对着那些有些向往,却又有些畏惧的人们,朱和堓当然知道安纳托利亚对于他们的诱惑,对于这些高加索人而言安纳托利亚是富饶的象征,至少更为辽阔,肃然那里也是土耳其人起家的根本,他们能够征服那里吗? “不要怀疑你们的力量,我们奥塞梯人、纳赫人、列兹金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罗马帝国的公民,在朕的鹰旗下,你们集结起你们的力量,到那时,我们有多么强大,十万、二十万,不,我想我们甚至可以动员起一支超过四十万人的大军,我们的力量远远超过土耳其人,他们的力量很强大吗,五十个列兹金人就可以击击败一百个土耳其人,但是土耳其人会用一万个人去进攻一个列兹金的城市,过去我们的力量是分散的,而现在聚集在鹰旗下的你们,力量却是无于伦比的,当你们越过卡兹别克山的山口时,我敢说,整个世界都会为之而震撼……” 蛊惑! 最好的蛊惑,从来都是最直接的,在提醒着他们力量的同时,朱和堓又一次用土地、财富当然还有荣誉蛊惑着他们,蛊惑着在场的每一个人。 终于,在他的蛊惑之中,这些原本犹豫不决的人们内心深处的“荣(tān)耀( lán)”之心被挑动了起来,他们纷纷激动的喊叫着,跪到朱和堓的面前亲吻他的脚背,表示着他们的忠诚,表示着会率领自己全部的力量,追随皇帝的鹰旗。直到这个时候,这场宴会才开始真正的狂欢。 当一夜的狂欢之后,第二天精神十足的朱和堓在新娘的身边醒来后,又特意的来到了安娜·巴列奥略的身边,她是他的王妃,同样也是罗马帝国皇帝,现在的罗马帝国是双帝制,将来他们的儿子将会继承他们的帝位。 “陛下,似乎昨天的婚礼非常成功。” 对于在大明多年的安娜来说,她已经习惯了大明的妻妾制,当然也知道,这场婚礼是为了什么。 “似乎她也很漂亮啊,而且山地的女孩都很奔放,昨天晚上你应该很愉悦吧!” 安娜的调笑,让朱和堓笑着说道。 “婚礼是否成功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他们已经动心了。” “土耳其那么大,而且拥有那么多的财富,他们自然会动心的,可是我担心将来。” 安娜沉默了片刻,担忧道。 “将来呢?等到夺回君士坦丁堡之后,把安纳托利亚都封给他们之后呢?他们之间的问题仍然会爆发,到时候,安纳托利亚仍然是一个极其不稳定的地区,我担心,他们还是会为了奴隶,为了土地,继续撕杀。” “那就给他们新的目标!” 看着满面忧色的安娜,朱和堓的神情变得有些凝重。 “其实,我并不担心这些高加索人,我更担心罗马的未来,毕竟……世界上已经没有了罗马人,在我们的这个帝国里,生活着说着数十种语言的人们,安娜,这样的帝国可以长治久安吗?” 面对着妻子,朱和堓道出了他的担心。安娜握着朱和堓的手,盯着他说道。 “那就给他们一个新的语言,新的身份,让他们成为新罗马人!” 正文 第498章 大进军(新书发布,求支持) 1694年6月,当从里海对岸过来的5000名大明士兵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在北高加索地势较低的基兹利亚尔湾建起了一座要塞,因为这里是通往高加索的必经之路,再往北就是卡尔梅克蒙古人的地盘,在大明的士兵修建要塞的同时,在整个高加索地区,成千上万的部族男丁在朝着一个方向聚集着。 向着巴库,这些山民都在响应着皇帝的征召,汇集在皇帝的鹰旗下,他们在巴库接受了简单的队列训练之后,便拿起来从大明的武器库中送来线膛击发铳,开始在皇帝的率领下,向南进军。 一支二十万人的大军在罗马皇帝的鹰旗下越过了卡兹别克,开始了对安纳托利亚的再征服,其重要性堪比伊比利亚的“再征服运动”,甚至更加波澜壮阔,毕竟,他们所面对的敌人更加顽强,更加强大。 不过,相对应的是,这支庞大的罗马军团的力量也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尽管他们说着几十种或相通或不相通的语言,但是凭借着从大明的武器库中得到了线膛枪、火炮,从开战之初就占据了上风。 这支令人生畏的军队多达20万人,包括2万多骑兵、15万的步兵,以及炮兵、工兵等其他部队,另有8万多匹骡马。罗马军团的进军进展非常顺利,来自大明的攻城火炮的使用彻底改变了围攻战的攻守对比,过去那些能在任何敌人的围攻下坚持一年的坚固城池、要塞,现在一个星期,甚至几天就会陷落了。不过短短的两个月,在攻陷一座座城池之后,在三百年前帖木儿入侵时被占领的梅斯赫特公国就被收复,也就是从这时起,罗马军团终于在阔别安纳托利亚两百多年后,再一次抵达了安纳托利亚。 在陆地上由二十万高加索各部族山民组成的军团向着安纳托利亚进军,而在海洋上来自大明的雇用军驾驶着于巴统建造的军舰,开始从陆海两个方向,向土耳其人发起最后的进攻。 对于安纳托利亚的人们而言,敌人渐渐逼近了。他们几乎是眼睁睁的看着素丹的军队成建制的被击败在战场上,毕竟这里是土耳其的腹地,压根儿就没有多少军队用于防御。几乎从来没有面对来自外敌的威胁,对与土耳其而言,他们的敌人只有欧洲的异教徒和波斯,至于高加索不过就是一群弱小的不值一提的山民而已,那些小国只是在土耳其的阴影下苟延残喘而已,我们怎么可能会对土耳其构成威胁呢?他们从来不曾有一天居然会从高加索冲下来一支庞大的军团,面对这样的进攻甚至有些措手不及。 当素丹的军队被击败的时候,在那些教长们就在那里宣讲了起来,他们鼓励着人们拿起弯刀,进行一场圣战,教长们不停地在讲话。他们会说在几百年前,他们的祖先是如何击败罗马人的军队,如从这里出发征服了罗马,征服了君士坦丁堡,现在是他们这些人战斗的时刻了,他们会像祖行一样英勇,在这里英勇的战斗为了阻止异教徒军队对奥斯曼的进攻。 “就在这里,我们的祖先曾一次次的击败了罗马人,现在轮到了我们了,这里是我们的土地,只要哪个异教徒染指这片土地的时候,我一定会站起来抵抗,那怕付出自己的性命……” 随后他又在那里的鼓动着听着演讲的人们。 “弟兄们,奥斯曼的弟兄们,你们不要逃走,同我一起,都跨上战马、拿起弯刀上来吧!让我们去阻挡那些被诅咒的罗马人……” 在集合的人群面前,教士们就这样大声疾呼。他穿着黑色的旧长袍,张开双臂,直挺挺地立着,做出站立的姿势。 在素丹的军队都无法抵挡的进攻面前,那些被鼓动起来的农夫、牧羊人的反攻根本就像是一个笑话,甚至是不值一提的。 对于埃米克安来说,他甚至都没有弄清楚怎么回事,就在猛烈炮火中和朋友们一起倒下来了,在身边的朋友们在炮火中失去生命的时候,被炮弹震得头晕脑胀的他隐约的看到罗马的步兵端着枪快速的前进,在他们的刺刀面前,曾经叫嚷着要杀死这些罗马人的朋友们,一个个被打死了,当看到自己的邻居被一个罗马士兵一刀砍掉了脑袋的时候,埃米克安一时竟然看傻了眼,就在他摇晃着想要站起来逃走的时候,他的脑袋上被人狠狠的砸了一枪托。 当他再一次醒来的时候,看见那些可僧的士兵举着枪似乎在那里庆祝着胜利,被捆起的他开始长吁短叹,痛苦的呻吟,他的心里想着,自己被俘虏了,甚至来不及杀死一个罗马人。 幸运的是,那些罗马人并没有杀死他,只是把他丢在路边和其它的俘虏一起,更多的罗马士兵一步一步地向前推进,另有些士兵停留在他旁边,看守着他,他和其它人一样,只能躺在那里。 就在这时,他看到到一个人朝他走了过来,似乎说了什么,接下来的一切,对于躺在地上不断呻吟叹息的埃米克安来说,就像是做梦一样。那个人蹲在他的身边,在他的头上倒了一些烈酒,然后为他包扎起了伤口。 所有的一切如同在梦中一样,埃米克安眼泪汪汪地望着那个左臂上的白色大袖章和袖章上用红布做成的整齐的十字。一个人在什么时候才会有这样令人恶心可怕的恶梦。这个红十字象一个特大的幽灵,恍恍惚惚地映入他的泪眼,并且遮住了他的整个视线。 等那个人替他包扎了伤口,又给其他受伤的人包扎起了伤口。过了一会埃米克安才疲惫不堪地坐起了身来,他偷看着周围的罗马人,他们叼着烟斗,似乎是一副非常开心的样子,偶尔的他们会把目光投向他,那种目光看起来非常熟悉,就像是他看待牲口时发出的目光。 遭了! 我成了他们的奴隶了! 突然,埃米克安想到了许多人曾说过,在高加索,那里的山民经常掠夺其它人作为奴隶。而这些罗马人,都是从高加索过来的,许多都是山民,即便是没有接触过高加索人,埃米克安也能一眼看出他们的身份。 在接下来的几天中,埃米克安一直在等待着逃走的机会,终于在被俘的三天后,机会来了——押运他的罗马人遭遇了村民的袭击,在那些罗马人抵抗着村民的突然袭击时,他也乘乱逃走了,在战场上一切都是极为混乱的,根本就没有人注意到他的逃走。 逃走之后,埃米克安便朝着家乡的方向走去,只用了两天的时间,就到了村子前的桥前,他先在河边洗了下脸,然后就坐桥上的石栏杆歇了一会。他这才慢慢地镇定下来,清醒一些。 这个时候,他注意到村子里似乎非常安静。在他往村子里走去的时候,看到村子里有几个罗马人的士兵,他们看了他一眼,然后又继续向前走着。 在村口的石碑上面粘贴一大张白纸。虽然急着想要回到家里,看看到妻子和孩子们怎么样,可是他却抑制不住内心的好奇,不由自主地望着那张布告。 这是一张用希腊文和奥斯曼文写的布告,是以罗马帝国皇帝的名义所颁发的。因为他曾在教士那里学习的关系,所以能读得懂奥斯曼文,他的右眼由于让绷带遮住了,所以他读奥斯曼文布告时,只能看清那些用大字写的词句: “安纳托利亚的居民们! 罗马帝国军队已经重新抵达了安纳托利亚。这支军队不是作为敌人用武力来征服这片土地的,而是恢复罗马帝国在安纳托利亚的统治,因为这里已经被土耳其人占领了多年…… 罗马帝国皇帝不能再长久坐视他的国土被外人占领,不能坐视他的子民遭受穷困与苦难。关心你们幸福的皇帝陛下,感到应当把你们置于他的强有力的庇护下。 ……罗马帝国皇帝命令这个国家的全体臣子根据法律享受同等权利,一切生命、信仰和财产均受保护。 …… 安纳托利亚的居民们!请你们放心把自己置于罗马帝国的光荣旗帜的保护之下。你们应当把我们的士兵作为朋友来欢迎,你们应当服从当局的命令,安居乐业,你们的劳动果实一定会受到保护……” 埃米克安断断续续,逐字逐句地读着,他并不字字理解,但是每字每句都使他感到痛苦;而且这种痛苦不同一般,现在从这些语言,他清楚地看到,他自己、他的同胞和他们所有的一切都完结了,而且永远完结了。 从现在起一个外国的皇帝统治着他们,一种外来的信仰把他们征服了。这一点从这些冠冕堂皇的字句,暖昧不明的命令里就可以看得清楚,他们已被外来人征服了。布告上的“罗马皇帝”的字样,让他的内心增添了耻辱感,难道就这么被人征服了。 就这样,他失魂落魄的走着的时候,他看到不远处“蒂码利奥”的院门前,站着两名罗马的士兵,“蒂玛利奥”是村子时的统治者,他既是素丹的士兵同样负责村子收税并且维持治安,管理着农民的耕作。当然,所有的农民都是他的佃农。 现在老爷去了那里? 也许已经战死了,或都被罗马人杀死了吧。 埃米克安紧张的看着那两名士兵,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有人在喊他。 “埃米克安、埃米克安,” 然后他看到阿米跑了过来,惊喜的看着他说道。 “你居然还活着。” 看到阿米时,埃米克安立即紧张的问道。 “老爷去那了?” 对于村子里的人们来说,老爷永远都是老爷,毕竟他们种着他的土地。所有的村民都没有自己的土地,所有的土地都属于素丹,而素丹把土地赏给了“蒂码利奥”,农民们作为佃农为他耕种。 “老爷早不知道跑到那里去了,现在老爷已经换成了另一个,昨天,老爷就已经召集了村子里的人,告诉我们要安心种地,任何反叛,都会遭到严罚,参与叛乱的人会被绞死,妻子、儿子和女儿都会被变成老爷奴隶……” “那阿依娜呢?” 埃米克安紧张的问道自己的妻子。 “你放心吧,没有人说你去了那里,现在你不是回来了吗?从现在开始,你要老实一点,毕竟,虽说老爷需要人给他种地,可是老爷们可都非常厉害,这两天有人因为拒绝交出火枪和刀,被杀死了,现在,我们都不准留持有兵器,即便是杀羊的刀,每家只准留一把……” 外人的统治就是这样的吗? 这些外人根本就是一群强盗他们就这样抢走了属于老爷们的财产。这样的暴行怎么能接受呢?怒气冲冲的看着那些罗马的士兵。 在这个时候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老爷们什么时候才会打回来。这些罗马人都从这里赶出去。 当埃米克安满怀着愤怒的情绪面对着外人统治的现实,并且在内心中对于老爷们未来的解放充满期待的时候,在安纳托利亚的其它地方,这只庞大的罗马军团仍然在四处进攻着,在强大的炮火下,一座座防守空虚的城市都先后陷落了,许多领主的财产成为了军团的战利品,至于他们采邑和封地都成为了军团将领和士兵们的采邑,奥斯曼人特殊的军事采邑制度,反倒有利于军轩和封赏,使得这些来自异域的占领者可以毫不费力的。就得到了大量的战利品。所需要的仅仅只是把他们原本的主人杀死而已,然后他所拥有的土地以及奴隶,就都成了胜利者的战利品。 当然,这种用刚刚获得的战利品进行的封赏并不是立即进行的,因为根据命令,必须要等到攻克君士坦丁堡之后,才会根据每个人的军功进行封赏,在此之前,这一切都会由皇帝直接掌握。 正文 第499章 大战(新书发布,求支持) 爆发在锡瓦斯的大决战,其实结果从一开始就的已经注定了,大地上文明对野蛮的结果也就是这样,几乎没有什么悬念。 当那些头戴白色军帽子的土耳其新军排着整齐的队伍向着罗马军团发起进攻时,兵团中的王府府卫操作野战炮立即给予了他们最致命的打击,从三里之外就土耳其人就不得不面对有如雨点般的榴霰弹的炮击。 1694年9月3日,在锡瓦斯老城外的旷野上,那些来自各地的土耳其士兵终于看到了“礼花”,空中榴霰弹掠过时拖着淡淡的烟迹,那是延时引信燃烧的烟迹,发出沉闷啸声的炮弹在土耳其人队伍的前方半空中爆炸的瞬间,有如雨点般的霰弹就呼啸着将土耳其新军的方队笼罩其中。 瞬间血肉横飞,原本漂亮的白色军帽,立即被血染成了红色,在密集的弹雨笼罩着他们的时候,远远的看去甚至会让的产生一种误解,队伍行进时扬起的浮尘变成了红色,那是鲜血飞溅时的雾气。 浮尘被染成了红色,甚至还没等他们看清楚罗马军团的队列,就有成千上万的人倒下来了,那些从各地的流氓和山贼中征集规模庞大的阿扎普炮灰,在猛烈的炮击下,甚至连第一轮炮击都没有支撑下来,就陷入了崩溃的边缘。 而对的土耳其人而言更为致命的却是罗马军团的线膛枪,尽管早在十几年前,土耳其人就接触到了明军的线膛铳,但是对于这个需要从英国进口优质燧发枪的国家而言,落后的加工技术限制了他们使用线膛枪的可能。 其实,这也是欧洲各国军备落后的根源,尽管他们使用了燧发枪,但是却只有少量的线膛枪,而现在罗马军团往往会在一里左右的距离就开始射击。 炮兵的远程炮击、榴弹霰的巨大杀伤和线膛枪的精确射击,对于土耳其人而言无一不是致命的打击,尤其是军团使用击发式线膛枪,采用带膨胀底端的步枪弹,当列成队的军团步兵集中开火时,会在400-500米的距离上形成一道道致命的“火墙”。而对于土耳其人而言,这几乎是一道不可逾越的死墙。尽管他们不断的使用火炮试图用火炮撕碎军团的防线,但这一切似乎都是徒劳的。 硝烟在战场上弥漫着,在战役打响的四个小时之后,在中午时分,尽管天气晴朗,万里无云,但是锡瓦斯城外的旷野上,完全被烟雾所笼罩,浓浓的硝烟不仅遮挡了军团士兵的眼睛,同样也遮挡住了站在半山坡上的朱和堓的视线,在他的视线中,几乎看不到战场上的情景,除了硝烟还是硝烟。 每一次,当他从望远镜中,看着已经被硝烟笼罩的战场时,他的眉头都会蹙紧,神情显得有些严肃。在放下望远镜之后,他似乎想要放松下来。可是不到两秒钟,还会再一次拿起来,然后再一次观察着战场,试图看透战场上的迷雾。 谁能看穿那层迷雾,谁就能获得胜利,在战场上这几乎是没有什么悬念的事情。而对于朱和堓而言,与土耳其人不同,他根本就没有失败的本钱,毕竟,他向土耳其那样拥有一个自己的国家。 现在战场上的十万军队,是他几乎全部的力量,是他在高加索连哄带骗骗过来的力量。一但失败的话,那些人会立即背叛他,没有任何悬念。他甚至可能连高加索都呆不下去,只能灰溜溜的逃到里海的对岸,逃回大明,躲在大明的庇护下。 而相比于他,在锡瓦斯,土耳其人却聚集了一支多达二十万人的大军。他们不仅在城外构建了坚固的堡垒防线,而且还拥有数量上的绝对优势。 今天的这场战斗,与其说是战斗,倒不如说是土耳其人在试探,试探军团的战斗力。 “陛下,根本就没有什么好担忧的,现在我们与土耳其人的战斗,就像打鸭子一样,你看那里……” 注意到陛下神情紧崩的模样,赵万里冷静的说道,尽管现在军团看似进攻的一方,但是在昨天抵达的锡瓦斯后,他立即根据战场的地形,构建了几道防御工事,并在前沿构建了两道沟渠,同时巧妙的将部队安排在沟渠后面的矮墙后,沟渠是用来阻碍土耳其行动的。而在军团挖掘的沟渠前面,还有是大片的耕地,上面长满了作物,几万土耳其人蜂拥而上,在田野中行进本身就的步履维艰。在他们越过田地后,还要翻越两条沟渠,土耳其人的骑兵在战斗中几乎一点作用都没有发挥,全部被挡在了沟渠外。 现在作为防守的一方,军团的炮兵们只需要府卫的指挥下,狞笑着操作448门野战炮全力开火就行了,榴弹,榴霰弹铺天盖地的向土耳其人的身上招呼。现在用屠杀来形容这场战斗一点也不为过。 而的近距离上,炮手们只需要淡定的重复着装弹开火的过程,就可以完成任务,至于守卫在战壕胸墙后的35000多来自各个部族的战士们,只需要像他们过去在大山里打猎一样射击着就行。 “孤知道……” 默默的点点头,朱和堓又一次把目光投在前沿的那两道沟渠上,那里已经布满了土耳其人的尸体,对于土耳其人而言,这无疑是一场徒劳无功的进攻。 即便土耳其人的攻势极为猛烈,最终也只有不到百余人成功抵达到了低矮胸墙前方,甚至还不等他们冲到胸墙下,就被甩出来的手榴弹瞬间干掉了。到了下午5点,土耳其人终于决定撤退。这场战斗的交换比高的吓人,作为进攻方的罗马军团总共只伤亡了不到千人,而土耳其人却死伤近15000人。 “他们完了!” 看着土耳其人撤回到锡瓦斯城内的时候,朱和堓默默的说了一句,对于攻城,他完全没有任何疑问,甚至于他更倾向于攻城,而不是野战,毕竟相于变幻莫测的野战,守城的一方坚守在堡垒之中,反倒会让战场的胜负没有多少疑问。 “命令炮兵炮击吧!” 在朱和堓下达这个命令之后,这一夜锡瓦斯这座曾经的塞尔柱帝国的古都,就立即被流星笼罩着,成千上万的火箭从各个方向朝着土耳其人修建堡垒飞去,那些临时修建的胸墙或许能够阻挡爆炸弹的爆炸,但是却无法阻挡燃烧弹引燃的火焰,一团团腾空升起的火焰点了夜幕,在烈焰中,那些来自奥斯曼各地的士兵们挣扎着,嚎叫着。 那些发出尖锐啸声的火箭弹,似流星一般狠狠的砸在顾土耳其人的防线上,在这一夜,罗马军团在这里倾倒了超过十万枚燃烧弹,燃烧弹引燃了整片大地,大火腾空而起,将战场上奥斯曼士兵连同这座城市一同吞噬在烈焰之中,那些古代遗留的杰出的建筑,同样也在烈焰中倒塌了。 当陷入烈焰中的土耳其人逃出工事,想要突围的时候,那些高加索的战士们立即队站在壕沟里用密集的弹雨阻挡他们的企业,借着燃烧起来烈焰的光亮,他们不断的瞄准那些试图逃出来的敌人射击,以阻止那些人杀出来。 也正在这滔天的烈焰中,锡瓦斯这个战场沸腾了达到了高嘲,血腥同样也到达了颠峰。当成千上万的土耳其人徒劳的想从火海中爬出来的时候,一支骑兵赶到了战场上,尽管高加索被尽是连绵起伏的高山,但是那里的人们同样擅长在马背上作战,那些嚎叫着的纳兹人没有任何停歇行动,就像过去他们洗劫自己的邻居似的,就不顾一切的冲进了战场,如同一把想切开任何阻挡的刀,砍向了那些被火焰薰的黑头黑脸的土耳其人。 “Kayzer-i Rum!” 杀入敌人阵营的纳兹人叫嚷着罗马皇帝的封号,挥舞着弯刀砍向了那些敌人,在震耳欲聋的喊杀声中,战场上尽是一片血肉横飞,浓重的血猩味转瞬间扩散那到了战场每一个角落。骑兵冲锋的队伍,在经过一通猛的冲杀之后,最后还是外陷入惨烈厮杀中,在激烈的刀光剑影中这些曾经让邻居们为之胆寒、恐惧的纳兹人,就像是魔鬼一般的嚎叫着。 “杀……Kayzer-i Rum!” “为了罗马!凯撒……” 尽管对于纳兹骑士而言,他们根本就不知道罗马帝国意味着什么,但是当他们宣誓效忠之后,罗马皇帝就成为了他们的首领,他们高呼着“Kayzer-i Rum”的口号,挥舞着致人于死地的马刀杀向那些土耳其人,们要战胜敌人,重现罗马帝国的风光。 “乌拉!Kayzer-i Rum!” 尽管只有几千名骑兵,但是这几千骑兵却点燃了这片战场,这些曾经的高加索土匪摇身上一变,成为最悍勇的骑兵,他们手中战刀喧泄着他们对罗马的忠诚。 杀!杀!杀死所有的敌人! 这成了许多纳兹骑士心中残留的唯一思想,他们要消灭敌人,为罗马皇帝夺回属于他的土地。 当然,作为对他们忠诚的回报,他们也会获得自己的封地,会有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农夫为他们耕种,他们可以随意的带走那些人的女儿,甚至新娘…… “稳住……稳住……大家列成队形……不要乱……列队……” 在极度混乱中,那些土耳其新军的军官们用尽最大的声音嘶吼着,试图整合队伍再冲击敌人。他们都很明白,面对骑兵的冲锋,他们必须要排成空心方阵,用刺刀用长矛才能阻挡他们的进攻,而目前这种混乱,对于步兵而言根本就是死路一条。 但是,他们的努力尝试,在混乱中根本就是不堪一击的,对于那些刚刚从火焰中逃出来的人们来说,他们根本无法分辨长官的命令,乱成了一团的他们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就是逃出去。尤其是那些从各地的流氓和山贼中征集规模庞大的阿扎普炮灰。在顺境的时候,他们还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但是在逆境或者失败时,他们会立即陷入崩溃,就像在维也纳之战,最后摧毁土耳其军团的并不是波兰人,而是那些廉价的不值一文的阿扎普炮灰,他们的崩溃彻底的摧毁了土耳其军团的意志,在成千上万的阿扎普炮灰汹涌着逃之夭夭时,土耳其人的防线彻底崩溃了。指挥官的喊声在这个时候根本就是不值的一提的。 而四周处奔逃的阿扎普炮灰们,并没逃多远,他们就淹没在了军团的枪口中,在他们逃跑被阻当的时候,他们立即哭喊着希望得到对方的仁慈,甚至有些人还拿出了不知从那里弄来的十字架,试图以此求饶,但是等来的却是那些兵团战士们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对于这些来自山地的山民来说,没有将这些人的脑袋砍下来,就已经足够的仁慈了。 其实在战场上,最不值一提的就是仁慈,对于这些来自高加索山地的罗马军团的战士们来说,他们现在心里有一个念头就是只知道发泄出内心对于战争的狂燥。 这一夜,注定是无法平静的。 当黎明的阳光再一次撕破黑暗的时候,大地上到处都是死尸,一匹匹无主的战马在战场年哀鸣着,昨天土耳其人的骑兵同样也冲了出来,甚至都不等他们与纳兹人比试一番,就倒在了军团战士的线膛枪下密集的弹雨下。 持续了一夜的战斗,在黎明时分结束了,尽管军团的战士们尽力阻挡土耳其人的突围,但仍然还是有大量的土耳其人逃走了,不过即便是到这个时候城内外的火焰却仍然燃烧着。 就这样大火燃烧了整整一天一夜,直到焦黑的土地上再也没有可点燃的物体。当大火熄灭的时候,在锡瓦斯土耳其人的防御实际上已经崩溃了,尽管幸存的土耳其军队依然坚守着这座城市,可谁都知道,城市陷落只是时间的问题,甚至就连时间,也没有给他们留下来多少。 正文 第500章 未来的目标(新书发布,求推荐,求收藏) 当杀进安纳托利亚的罗马军团给予奥斯曼人沉重打击的时候,在巴尔干地区同样也掀起了大范围的起义,曾经看似强大非常的奥斯曼帝国似乎陷入了风雨飘摇的困境之中的时候。 在地球的另一端,最近两年很少外出的朱明忠,正听着儿子介绍着那里的情况。 “……基本上,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后勤问题,毕竟所有的物资都需要从巴库运到前线,尽管他们在巴统要塞设立了弹药厂,但是像硝石、硫磺、铅条等物资,还是需要从巴库运输,在老九的信里,他说在锡瓦斯他打掉了所有的火箭弹,消耗了差不多三分之二的弹药,而高加索的大山到了冬天许多山路就会被大雪封闭,所以,他必须要在大雪封山前,把最后一批物资运到锡瓦斯,可即便是如此,也只能补充一半的物资,而这也意味着在明年春天之前,他都不能发起大规模的进攻,只对被动的防御。” 在朱和嘉介绍着罗马的情况时,朱明忠只是静静的听着,最近两年他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书房里凭着回忆书写自己学过的知识,所以朝政在大多数时候,都是由朱和嘉主持。但是眼下的这个问题,却不是朱和嘉所能决定的,这毕竟牵涉到了战争。 放下手中的笔,朱明忠思索片刻后,说道。 “从高加索向土耳其方向进攻,原本就是为了打土耳其人一个措手不及,这些年,土耳其人的防御重点一直在欧洲,他们还做着进攻欧洲的梦,所以在他们的老家安纳托利亚是极为空虚的,他那边的进展顺利,也是这个原因,久拖不利,一但给了土耳其人喘气的功夫,到时候局势恐怕就不会像现在这么顺利了。” 这些年,军正司通过各个渠道,早就把奥斯曼的情况给摸了个清楚,一直以来,看似强大的土耳其腹地实际上是兵力极为空虚,甚至绝大多数地方根本就是没有军队驻守,这也是朱明忠没有反对他们从高加索进军的原因——他们所面对的敌军不过只有区区几万分散在整个安纳托利亚的土耳其军队,只要打个时间差,完全可以在土耳其人反应过来之前,获得丰富的战果。 不过事情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顺利,毕竟,安纳托利亚山地特点限制了军队的进军速度,不过即便是如此,就目前而言收获已经是极为丰厚了。 “确实如此,老九担心的也是这个问题。” “所以呢?” 看了眼儿子,朱明忠反问道。 “他的信里肯定有什么地方让你为难吧。” “所以,他希望大明能够出兵占领巴格达省,他也会派出部分部队南下,待两军会师后,通过海路取道巴格达省补充物资。” 巴格达省,差不多就是后世的伊拉克地区,只不过区域更大一些。回忆着巴格达省的一些情况,朱明忠问道。 “如果朕没有记错的话,土耳其人在巴格达省一直屯有重兵,毕竟,他们在几十年前,刚从波斯人的手中夺取了那里,朕说的对吗?” “确实如此,目前在巴格达省的土耳其人兵力应该不少于8万人,这也是波斯人没有趁他们十几年兵败维也纳时进攻巴格达的原因。” “有关系,也没多少关系,那个苏莱曼一世对政事没有兴趣,宁愿留在后宫,政务落于首相及由后宫宦官组成的理事会手上。他继位后的几十年,宦官的势力日益增大,贪污成风,军备松弛,进攻巴格达,也不过只是送人头罢了。” 波斯作为大明的邻居,朱明忠当然会加以关注,对那里的情况也还算了解。 “父皇,苏莱曼一世在几个月前就因为痛风去世了,宦官们选择了他的长子侯赛因继位为沙阿。” “哦!” 儿子的提醒让朱明忠愣了愣,随即陷入思索中,他当然不在乎苏莱曼一世的死活,而是在考虑另一个问题。 “如果借道波斯呢?” 看着儿子,朱明忠反问道, “出兵巴格达,朝廷那边势必会表示反对,而且为老九出兵了,将来其它人怎么交待?所以这个兵,暂时是不适合出的,与其从巴格达,不如借道波斯,波斯那边国君新丧,再加上宦官把持朝政,军备也极为松驰,施加一些外交压力,应该能够迫使他们同意,况且他们和奥斯曼是死敌,必定也乐意看到奥斯曼的力量被削弱,毕竟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父皇的建议让朱和嘉思索了片刻,确实相比于进攻巴格达,这个选择更稳妥一些,而且不会激起内阁的反对。 “父皇,波斯北部多山,到时候后勤情况可能不会比现在强多少。” “只要不影响冬季的进攻就行,也就是从后方运些军火过去而已,粮食什么的都是就地征集的,毕竟那里是土耳其人的老家,只要利用好了,肯定能解决二十万人吃的问题,至于军火有几千辆马车,应该就能保证前线的需要了。” 相比于朱和嘉的担心,朱明忠反倒显得很平静,隐约的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这个儿子不是在担心,而是希望通过对巴格达省的进攻,获得属于他的荣耀,毕竟,作为未来大明的皇帝,他同样也渴望开疆拓土,毕竟,这是皇帝的功业。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虚荣心,就像朱明忠自己一样,把法老的方尖碑运到大明,安放在陵园内,不就是为了提醒世人他的功劳吗?——即便是极西之地,也被他用特殊的方式征服了。现在朱和嘉会有这样的想法和念头,根本就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焱儿,其实你更倾向于出兵吧。” 面对父皇的问题,朱和嘉先是沉默了片刻,然后苦笑道。 “父皇,其实儿臣有时候觉得,也许大明该打的仗都被父皇打完了,现在大明的国土辽阔远胜历朝历代,即便是不算殖民地,单就是本土,北至冰海极北之地,西到西域里海海滨,亿万百姓安居乐业,说实话,有时候,儿臣也寻思着将来,做个守成之君就行了,可是心里头……” 笑了笑,朱和嘉说道。 “我还是渴望开疆拓土,还是渴望将来的功绩上,有显赫的军功……况且,儿臣也有儿子,虽然不会像父皇一样,有那么多,可再怎么样,也得有几块地方给他们作为封国吧。” 对于儿子的这番话,朱明忠点了点头,看着他说道。 “焱儿,其实,作为君王,最难的不是开疆拓土,而是如何守成,创业难,守业更难,对于你来说,最重要是消化掉这些年,大明吞下的地方,只有消化掉了才是自己的,否则啊……” 摇摇头,朱明忠长叹道。 “早晚有一天,还是会归别人。” 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他并不希望大明继续对外扩张,他更希望大明能用几十年甚至一百年的时间专注于对西域等地的消化。 “只有等到那里完全内地化之后,那些地方才会是咱们,现在……还不一定啊!” “父皇所言甚是,儿臣受教了。” 父皇的教诲让朱和嘉点头说道。 “不过,这些年在这件事上,做的还算凑和,朝廷每年向西北铁路提供超过500万两的补贴,而且还减免了那么多的税,为什么?为得就是降低西北铁路的运输成本,现在西北铁路的客运票价只相当于京平线的30%,相当于东北铁路的60%,还有在东北铁路、航线的补贴,其实说到底,也就是为了让百姓可以用更少的钱,到西域、到东北,是为了吸引他们移居到那里的,在当地定居,为什么军队只能采购西北的牛羊肉,也是为了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这一系列的政策都是朱明忠在过去几十年内推行的,而且效果极为显著,就像包括滨海在内的东北地区的人口经过三十多年的长期移民,已经突破了一千五百万。这也意味着东北地区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内地化。至于西域也正在慢慢的内地化,人口也早就突破了500万人。甚至就是在蒙古等地,也有了几十万内地移民。 大规模的移民,改变了东北和西域的状况,但是想要彻底的改变,就必须要不断的推动鼓励移居的措施。 “所以,现在和将来,对于大明来说的就是进一步加大鼓励移民的措施,不要去谈什么移民会导致内地人口不足,这些年大明人口增长的速度你还没有看到吗?人口增长超过世人的想象,为什么?” 看着似有所思的朱和嘉,朱明忠反问道。 “纳妾不仅仅是富人的权力,普通人也是如此,但凡是男人,多收个三五斗总会寻思着能不能纳个妾,其实也花不了多少钱,每年来到大明的外国女婢有多少?三十万?五十万?可能还要更多,这些女婢说是婢女,可是却有不少人都成了家主的侍妾,地位是低下了一些,可却能生儿育女,多子多福……好事啊!” 父皇的感慨,让朱和嘉笑说道。 “父皇,好像一直都人嫌弃那些异族女婢,觉得操使她们实在是有辱身份。” “有辱身份……” 儿子的话差点没让朱明忠哈哈大笑起来。 这些年要是说大明最大的变化是什么,恐怕就在几百万异族女婢进入大明,但凡中等之家,都会有异族婢女,少则数人,多则数百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大明禁止自卖,自卖者与买奴者皆流万里,且要抄没家产。因为只准婢女进入大明,这家家户户色目婢、南洋婢、西域婢之类的婢女也多了。 这些婢女多了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而最大的问题,就是一直都人觉得用这样的婢女会辱没他们的身份,更何况还有数百万婢女成为主人或者普通百姓的侍妾,更是让许多人颇为不满。 “他们是不是还说什么串了种了,味都不一样了,也就是些蠢货而已,不用理会他们,朕不知道其它,只知道,有异族婢在,同胞百姓就不会为他人役使,就不会自卖,那些人觉得役使同胞高贵,可以,让他们去雇佣人,想要蓄买同胞为奴……” 冷笑一声,朱明忠冷冰冰的说道。 “朕还正愁着殖民地人少呢!” 丢出这句话后,朱明忠看着儿子,语气认真的说道。 “焱儿,人力就是国力,足够的人力是大明维持强大的根本,这几百万婢女可以给大明生育上千万人丁,这上千万人丁就是大明多出的来的,相对应的,异国就少了上千万人丁,久而久之,大明人口越多,占据的地点也就越多,而异国人口自然也就越来越少,只要大明继续保持天朝的优势,保持生活上的优势,那些异国女人就会乐得来到天朝,那怕是作为奴婢,更乐意作大明百姓的侍妾,财富资源与血脉传承是划着等号的,这也是大明现在最大的优势!” 父皇的话让朱和嘉陷入沉思之中,不过只是稍微沉默片刻,他还是抬头看着父皇问道。 “似乎,还是绕不过扩张,毕竟,随着人口增加,大明的土地总归是有限度的,清河书院有人估计,按现在的增长,最多再过三十年至五十年,大明的人口就会突破两万万,即便是考虑到大量百姓移民海外诸夏,最多五十年,也会突破两万万人。到那时,也许大明就会面对土地供应不足的困境,这势必会降低百姓的生活水平。” 扩张也是提高百姓生活水平的迫不得已的选择,尽管并不愿意承认,但总归是需要面对的。 “确实是这样啊,现在是人少地多,所以百姓生活水平很高,可是等到人多地少的时候,到时候能吃饱饭都是奢望了,解决这个问题,就只有一个选择……” 注视着儿子,朱明忠神情严肃的说道。 “就是对外扩张,不过,为什么要把注意力放到巴格达呢?那里可都是沙漠,往西边看看,咱们在那里不还有一个邻居嘛……” 正文 第501章彼得的愿望(新书发布,求支持) 一声尖利的汽笛声打破了草原上的宁静。 当汽笛声传来的时候,骑在马上的农夫,往绵延的铁轨尽头看了一眼,看到远处那团巨大的烟雾时,他立即吹了个口哨,不远处的几条牧羊犬立即叫嚷着,把羊群往远离铁轨的方向赶去,不过农夫并没有动,头戴大檐毡帽的他,就那样骑在马背上,看着列车从自家的牧场上通过。 火车“咣铛”作响的铁路上行驶着的时候,农夫望车厢里看了一眼,火车的速度并不快,也就是四五十里的样子,这让农夫能够看清车厢里坐着的人,不过看清车厢里的乘客时,他的神情有些诧异。 “是色目人?” “估计,他肯定是认为咱们是色目人。” 车厢里的列福尔特在看到车厢外路人目中的惊讶时,便对戈洛文说道。 作为使团大使的他率领的这支使团,是俄罗斯历史上派出的规模最大的使团,正式成员一百二十五人,加之各种侍从人员共约二百五十人。几天前,在经过漫长的等待之后,他们终于越过了亚伊克河(乌拉尔河),进入大明的境内,随后他们便登上了闻名已久的火车,乘火车前往大明的国都——中都。 尽管对于火车他们并不陌生,甚至在多年前他们还曾从满清那里得到火车,但现在那辆火车早就被送给了英国人,至于俄罗斯仍然没有那怕一寸铁路。而现在,在铁路上行驶两天两夜之后,车厢里的人们也只剩下震惊了。 “在天朝,所有的欧洲人都是色目人,土耳其人也是如此。” 戈洛文颇为无奈的说道。 “他们永远都是高高在上的,甚至在他们看来,我们根本就是一群野蛮人。” 这或许正是欧洲人最为懊恼的地方了,在他们探索新航线开启大航海时代的时候,他们不断用文明与野蛮去定义其它文明,他们自称是文明人,而其它人都是野蛮的,未开化的,似乎他们觉得这一切都是合理的,但是现在,这一切却发生了变化,文明早就不再属于欧洲人,而是天朝特有的,相比于天朝,欧洲更像是一个野蛮之地,那里的人们仍然停留在野蛮时代。这或许正是天朝会轻视他们的原因。 当然,这种轻视,让欧洲人很不舒服,至于俄罗斯人……更多的是无奈,毕竟,相比于欧洲,他们更为落后,更为野蛮,不过,唯一让人庆幸的是,他们距离天朝足够近,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派出这支庞大的使团。 “差不多就是这样吧!” 列福尔特看着这间装饰的颇为奢华的车厢,将目光投向一旁站着的卫兵。 “你觉得呢?彼得下士?” “阁下,我觉得相比于天朝,俄罗斯和欧洲所有的国家,都不过只是活在几十年前,甚至是几百年前,毕竟几百年前就有马车,而火车不过刚刚出现几十年。” 被问道的彼得·米哈伊洛夫下士如实的回答道。他的回答,让列福尔特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哎呀,可不就是这样吗?也许我们还停留在几百年前!” 恰在这里,车厢似乎有些倾斜了,尽管已经坐了两天的火车,可是当火车绕过一处弯曲路段时,他们仍然显得有些紧张,不禁打起了精神,更多的是害怕,是对陌生事物的恐惧。 相比于大多数人的紧张,站在那里的彼得·米哈伊洛夫下士却兴致勃勃的感受着车厢的倾斜。就在这时,火车抖动着的车身再次恢复了平衡,然后开始加快了速度,轨道上的铁轮子有规律地嚓嚓作响,直到这个时候,车上的人们重又放松起来。 在众人长松口气的时候,彼得·米哈伊洛夫下士看似随意的说道。 “有一天,俄罗斯也会修建一条自己的铁路,真正的铁路。” “也许吧,谁知道呢?” 并没有任何人去反对彼得·米哈伊洛夫下士的这个看法,似乎所有人都在忙活着自己的事情,那些随行人员中的翻译,他们一直在校对着抵达中都后需要递交给大明的国书,他们希望能够与大明建立反土联盟,这正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学习什么,而是为了反对共同的敌人——土耳其。 眼下,在这个车厢里,这些穿着东罗马式长袍的人们,有的在默默地吸着烟,有的在书写,并不时的修改着文件的内容,他们想要修改最为适当的语言,对于这些俄罗斯人来说,这确实是极为困难的。毕竟,他们接触汉语不过只有几十年的时间,而懂得汉语的人也不多,甚至全国只有几百个人,而这一次却来了几十个人。 列福尔特吱吱地吸着他的烟斗,在他意识到烟草已经燃尽的时候,便奏鸣曲手把白烟灰倒进茶几上的烟灰盒子里。 “您真的认为这样的称呼非常吗?” 他的问题,让在过道的对面,亚历山大从在看着的手中的那页文件上抬起头来。“我确实不知道,也许是吧。我们从过去的了解中,觉得用“大明皇帝陛下”比用“大皇帝陛下”更为适当一些,或许这更加尊重他们。” 作为一个十五年前,就聘请到一位汉语老师的人,亚历山大的汉语水平或许不能参加大明内部的考试,但是却能够应对大多数场合的需要,就像眼下,他是这趟出访的首席的翻译。 “我们还需要在直接了告诉他们,我们可以出动多少军队配合他们,如果有我们的加入,那么罗马帝国的恢复无疑更有希望。” 列福尔特点点头,对于这样的建议,他当然不会反对。 “不错,想让别人重视我们,必须要展示我们的力量。这是赢得尊重的前提。” “可是,现在发生在土耳其的战争,不是已经表明了土耳其正在走向衰弱,而且是在罗马帝国军团的进攻下,我们现在过去,寻求与天朝结盟,会不会导致他们的反感呢?” 米勒与一旁提醒道,尽管他是使团的成员,但是他并不认为能达成任何协议。 列福尔特皱起了眉头,他朝着彼得下士看了眼,然后才继续六道。 “也许会是这样。但是也许有可能会达成协议,谁知道呢?如果我们不去尝试的话,永远都不知道答案!” 列福尔特勉强笑了一下。 “我想,现在既然我们来到了这里,总需要尝试一下,这对于罗马帝国而言,没有任何坏处,毕竟我们可以牵制一部分土耳其人的力量。” 对于未来会如何,却没有人回答。 列福尔特慢慢的握着他的那个热乎乎的烟锅。 至于其它人,则大都是静静的坐在那里,谁都不知道能不能达成协议,甚至于对于这次出访天朝,他们也是怀揣着不同的想法,没有人会相信,在这个时候天朝会“慷慨的”愿意和他们分享土耳其,毕竟,现在土耳其的失败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了,可即便是如此,他们还是来了。 而站在那里面彼得下士,则是很沉着地站在那里,偶尔朝下凝视着脚下的地毯。 这是头等车厢,所以车厢里铺设着毛毯,如果是普通车厢的话,只是铺着一层木板。 现在,他有一个念头,就是到普通车厢里看看,他希望能够接触到那些天朝人,能够真正的体会到天朝与其它地方的不同。 但是在这几截车厢里,肯定是接触不到,甚至在这列火车上,他都没有机会接触到那些天朝人,因为这列火车是使团包租的火车。 这个时候,他听到列福尔特叹了一口气。 “至少一切都挺顺利的,我们进入了天朝!” 他说话的时候,用手在他的胡须上梳弄了一下。 “要知道,很多人甚至连进都无法进来,至少我们来到了这里。” 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对于俄罗斯的使团来说,他们确实有值得骄傲的地方,他们是第一个进入大明的大型使团,尽管在过去的多年间,有各国的使节进入大明,但是像这么大的使团,这还是第一个,甚至在这个使团之中,不仅仅有普通的使节,还有几十个年青的贵族子弟,他们大都会生硬的汉语,他们来到这里的目的是为了进入大明的学校学习。 一直以来,对于外国留学生,大明一直有着这样那样的限制,尽管大明欢迎欧洲的学者来大学的书院中从事研究、教学,但是对吸引留学生却没有太多的兴致,再加上禁止机器出口等禁令,使得各个学校在对留学生的态度上,都显得极为谨慎,往往只有在得到某位教授或者博士的担保的情况下,才会同意接收留学生。尽管最终大多数留学生都留在了大明,可仍然对留学生加以限制。 不过,这一切直到去年发生了改变——在经过多次激烈的争论之后,大明同意部分放开对诸夏之外的留学生的限制,尽管仍然局限在少数的一些地方书院,可即便是如此,也仍然在欧洲引起了轰动,几乎是在第一时间,无论是分裂中的英国亦或是法国、荷兰,都纷纷派出了自己的贵族子弟,前往大明学习。 他们试图通过派出留学生的方式,学习大明的科技、医学,甚至包括军事、制度在内的各方面的知识,从而缩短与大明之间的距离。当然在未来他们还会寻求从在大明进口机器。 当然,这一切都需要时间,毕竟,许多禁令并没有废除。但至少现在大明的举动让他们看到了一线希望。同样在俄罗斯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他们也做出了反应,甚至早在去年就派出了一个十五名留学生。 “我们来到这里之后,就可以亲眼看到这里与俄罗斯的不同……” 列福尔特的话让彼得深以为然的点点头,这正是他来到这里的原因,甚至于,在他的内心深处,有着许多渴望,他渴望着能够与大明的皇帝进行会面,即便是不能会面,也希望能够进入大明的内阁,观看内阁是如何处理政务,当然,这一切,几乎没有任何可能。 不过,除此之外,彼得更希望能够进入工厂,进入那些蒸汽机轰鸣作响现代工厂之中,去见证蒸汽机的神奇,去见证蒸汽机是如何改变了天朝,甚至改变了世界。 就像这条铁路一样。 “如果俄罗斯不能够奋起真追的话,终会有一天,这条铁路会一直绵延到莫斯科,天朝的皇帝有一天会在那里接受俄罗斯的贵族们的效忠。” 在心里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彼得相信这一天很有可能到来。而想要阻挡这一切发生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追赶上他们。 如何追赶他们呢? 最好的选择就是成为他们的学生向他们学习。 这是追赶上他们唯一的办法,现在在欧洲有很多国家都在向天朝派出他们的留学生。几乎所有的国家都知道,如果不来天朝学习的话,他们的国家也许很快就会被淘汰。 在现在的欧洲,最为流行的语言就是汉语,许多贵族都在学习着汉语。甚至有很多人宣称汉语才是世界上最美妙最优雅的语言。当然汉字也是最为美妙的文字。 但是这一切并不存在于俄罗斯。俄罗斯的贵族们仍然沉浸在旧时的野蛮之中。他们根本就没有看到世界已经发生了变化。 “必须要让那些贵族们去学习汉语。就是用皮鞭抽,他们也要让他们去学习。” 彼得的心里有些着急。毕竟在来到这里之后,俄罗斯和天朝之间的差距比他想象的更大,比喻天朝俄罗斯根本就像是一片蛮荒之地。 在那片蛮荒之地,既没有铁路也没有火车,更没有轮船。也没有教育,没有科学,没有天朝所拥有的一切。只有一群生活在蒙昧之中的人们。 作为俄罗斯的沙皇,他有责任用自己的鞭子去抽打他们。让那些蒙昧的人们看到世界的变化。让他们主动的去向天朝学习。 正文 第502章 帝国时代(新书发布,求支持) 彼得大使团。 或许对于兴乾三十二年的大明官民来说,他们并不知道,这个大名鼎鼎的使团,但是对于朱明忠而言,他怎么会忽视这个使团呢? 在另一个时空中,三年之后,也就是1697年俄国沙皇彼得一世出访西欧的外交使团。这个几百人的庞大使团,在世界历史上的意义,只有岩仓使团能够与之相比,这两个使团改变了两个国家的命运,不过相比于岩仓使团,彼得使团之所闻名,是因为彼得一世化名在使团中,参与了对欧洲的访问。 尽管使团的主要使命是建立反土耳其同盟,以有利俄国夺取黑海出海口。但是使团还考察了荷兰、英国、奥地利等国的经济、政治、军事和文化科学技术,招聘了千余名西欧军事工程专家、造船工匠和水手等去俄国。这些都对以后彼得一世的改革产生了很大影响。 也正是从此之后,俄罗斯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改革,正如明治维新一般,彻底改变了这个国家的命运。 而现在,大名鼎鼎的彼得使团来到了大明! 在惊讶之余,朱明忠的内心同样也有某种得意,毕竟,这个使团在历史上实在是太过有名了,只不过,与另一个时空中,西欧各国对它的不重视不同,深知其意义的朱明忠,对于这件事显得极为看重。 “务必要做好接待工作,要让他们有宾致如归的感觉,毕竟,这是最近这么多年,来大明的规模最大的使团……” 相比于父皇的看重,因为之前的那个谈论,已经把注意力放在俄罗斯身上朱和嘉有些不解的说道。 “父皇,既然将来,我们肯定要把注意力放到俄罗斯的身上,那为什么还要同意他们的访问呢?毕竟他们来天朝的目的就是为了学习天朝的科技,进而寻求自强,这岂不就是授人以渔吗?” 面对儿子的反问,朱明忠一边摆弄着面前的茶具一边笑说道。 “其实,这要从几个方面去看待问题,和嘉,为什么这两年朝廷愿意放松对外国留学生的限制?” 父皇的反问,让朱和嘉沉吟片刻,然后回答道。 “是为了培养各国的亲明派,我们与欧洲相距太远,如果我们不主动传播天朝的天学,不主动用天朝的学问去教化欧洲人,那么欧洲人在千方百计通过各种渠道学习天学的同时,也会对天朝产生敌意,因此我们主动放开某些限制,就是为了让他们,尤其是西方的贵族来到天朝,在天朝的留学生涯会让他们变成亲明派,至少其中的一部分人会成为亲明派……” 听着儿子的回答,朱明忠微微一笑,然后说道。 “当年为什么西洋传教士愿意教授我们西学,他们就不怕我们学会了如何铸造火炮,学会了西洋的科学,到最后反噬他们吗?不,他们相信自身进步的速度远超过我们学习的速度,固然是因为自信,但驱使他们的动力是什么?是基于传播宗教的需要,他们可以在亚马逊的雨林里靠着看病传教,可是在天朝,能吸引我们的只有西洋的科学了,为了传教大业,也只能如此了,而且,我们……难道就连那些个传教士的自信都没有?” 朱明忠的唇角微微一扬,语气中带着讽刺,他清楚的记得,这么多年几乎每年都有人在报纸上宣称,同意西洋人学习天学,等于授人以利器,等于自寻死路。 “当然,这种开放,并不是完全的,而是有限制性的,并不是说,什么东西都要敞开教会他们,教会了徒弟饿死师傅,这个道理原则没有错,可要是不教徒弟,那就是大错特错了,嗯,还是那句话,涉到军事方面的,没有五军都督府的同意,是不能够轻易教人的,至于常规学科,朕觉得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看着儿子,在某种程度上,朱明忠觉得在这方面自己甚至不如他,相比于的儿子的开明,他或许更保守一些,毕竟是他一手促成了“机器禁令”,那怕就是这个禁令近乎于虚设。相比自己对诸夏的放宽,朱和嘉在五年前就直接废除了禁令,只要出口国得到工部的许可,在出口名单目录内的机器,都可以直接出口。而去年放宽留学生限制,无一不是比自己更为自信的表现。 “父皇,儿臣觉得有些东西,根本就禁止不住,现在,在大明欧洲的博士、教授不下万人,他们与欧洲各国友人的信件往来,难免会涉及到部分学问,当然更为严重的是,船员夹带书籍,在天竺等地英、葡、法等国控制的据点内,一本天朝书籍叫价十数元甚至数十元,即便是海关厉行查禁,这些年往往大明的书今年出,明年在欧洲各国就能看到翻译的新书,欧洲于天学可谓如饥似渴,如此一来,禁令自然也就是形同虚设,与其如此,还不如部分放开,培养各国的亲明派,为将来的谋求进一步利益铺平道路……” 对于朱和嘉的这番见解,朱明忠当然不会反对,其实在去年他表露这方面的想法时,朱明忠在惊讶之余,更感觉自己似乎陷入了某种误区,而朱和嘉的决定无疑可以弥补这些方面的误区。 “所以,对待俄罗斯,也是是差不多的道理,俄罗斯与西欧最大的不同是什么?” 看着似乎有些不解的儿子,朱明忠反问道。 “他们更加落后,儿臣听说他们甚至直到几年前才制造出合格的火铳铳管,而且是在外国工匠的帮助下。” “落后是一方面,最大的区别是俄罗斯是一个农奴制国家,在那个国家,除了少部分自由民之外,大多数农民都是依附于贵族的农奴,贵族拥有国家绝大多数的权力和财富,至于沙皇……” 唇角微微一扬,朱明忠讽刺道。 “不过就是一个大贵族头目罢了。那些贵族现在可以效忠沙皇,以后就可以效忠其它人,就像他们曾经效忠于那些汗国的汗王一样,他们将来,同样也可以效忠于大明天子!” “父皇,你的意思是……” 看着父皇,朱和嘉说道。 “是争取那些贵族?” “不是争取,而是在贵族中培养带路党,贵族是俄罗斯统治的基础,如果朕所料不差的话,在他们的留学生中,应该是以贵族为主,我们可以在那些贵族之中培养我们的人,让他们意识到我们的强大,意识到力量的不可以抗拒,这样在将来的入侵中,他们才会甘愿臣服于我们的统治。” 在父皇的话音落下时,朱和嘉反问道。 “可是这也同样会催生另一种情况,就是他们认识到国家的落后,进而奋起真追啊。” “当然,这是不可避免的!” 抿了下嘴唇,朱明忠又说道。 “在任何时候都是这样,只要能做到有三分之一的人愿意臣服于我们,还有三分之一的人对我们亲近,我们的政策也就成功了,至于另外三分之一,他们想要奋起直追,但是有些东西,不是他们想追就能追上的,比如说铁路……” 朝着远方看去,朱明忠若有所思的想了一会,然后才说道。 “这次彼得到访之后,势必会对铁路、火车这些东西产生浓厚的兴致,以现在俄罗斯的技术和财力,根本就没有办法修建铁路,所以,我们可以和他们谈判,合作修建一条铁路。” 朱明忠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另一个时空中的“中东铁路”,原本应该是清俄共有的,可最后呢?修着修着就成俄国自己的了,甚至到最后苏俄也继承了中东铁路的全部权益。 “合作修建一条铁路?” 朱和嘉显然没想到父皇会提出这么一个建议。现在大明的铁路修建浪潮是一浪高过一浪,几乎每天都有新的铁路支线被提到修建日程上,不过往国外修建铁路,这还是第一次,当然,在所有人看来,诸夏并不是国外,那里和大明并没有什么分别。 “对,就是我们出钱和技术,然后俄罗斯出地,然后呢,我们修建一条从西域到……波罗的海的铁路。” 现在俄罗斯在波罗的海有出海口吗?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大明可以通过修建铁路,把大明与欧洲连接在一起。 “当然,将来也可以把铁路一路向着西欧,修到巴黎,甚至马德里、里斯本……” 说话的时候,朱明忠站起身来,走到地球仪边,手指在地球仪上划出了一条线来。 “这条铁路,怎么说呢?就是新世纪的比丝绸之路,我们将让整个世界都感受到文明的力量,当然我们的商品和特权,也会随着铁路的延伸一路伸展到对方的腹地直到首都之中……” 在这一瞬间,朱明忠的语气变得有些激动,似乎他又一次看到了历史,只不过在那个历史中,路权对于国人而言是屈辱的,是充斥着苦涩的,但是现在却不一样。 “嗯,我们可以借着修路的理由,问他们索要路权,比如沿线站点的附属地建政权,我们可以以铁附属地作为……租界,对,大明在欧洲各国的租界,还有沿线的驻兵权,当然,他们一开始的时候,肯定不愿意给,毕竟,除非军事上的失败,否则他们肯定不会把驻兵权拱手相让的,不过这没有问题的,我们可以曲线救国,比如成立铁路巡检,还有附属地巡检,甚至将来,也可以借助一些匪盗事件,要求进一步的权力……” 提及如何经营附属地的时候,朱明忠不禁想到在历史上日本以及俄国在东北以铁路为核心构建的国中之国。现在大明只不过是把帝国主义列强的那一套拿过来用在他们祖宗的身上罢了。 “还有沿线的采矿权,这些都要考虑到,总之一句话,和他们谈,但一开始不要暴露出我们的野心,嗯……” 沉吟片刻,在脑海中回忆着另一个时空中日本人经常南满铁路的经验,朱明忠说道。 “当然,我们最终的目的是什么呢?就是以经营铁路为中心,实行大规模的渗透的,通过建立附属力,扩充我们在欧洲各地的势力,构成潜在的军备。以发展经济力量达到增强军事力量的目的,他不同于欧洲人设立的东印度公司之类的企业,但实际上也差不多,只不过,我们用的是铁路,我们通过那些铁路,可以直接深入到欧洲各国的腹地……” 以前被忽视的一些事物,慢慢的脑海中浮现出来,朱明忠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在另一个时空中,在那个半殖民地社会的中国,外国人是如何通过非殖民的方式,获取的巨额的利益。 “有时候,殖民,并不一定非要占领某一个国家,我们可以通过另一个方式,比如通过经济上的殖民,让欧洲各国变成我们的市场,变成我们的原料供应地,和工业产品的倾销地,他们不是向往着我们的科学,我们的技术吗?我们就把铁路送给他们,当然这些铁路决不是我们送给他们的礼物,而是一条条吮吸他们经济资源的巨型蚂蝗!” 借鉴着另一个时空的经验,说出这番话之后,朱明忠整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另一个时空的经验,让他意识到在殖民地之外,还可以有另一个可能,甚至如果精心策划这一切的话,或许,大明不可能占有整个世界,但是也许,可以让整个世界变成自己的半殖民,在这个世界之中,大明可以通过蒸汽船、铁路以及火车去吮吸着世界的资源,让整个世界为大明服务。 对没错! 就是这样! 想通了这一点,朱明忠看着儿子说道。 “占领全世界?这几乎不可能的,各种各样的文明和语言,对于一个帝国而言有可能会导致帝国的分裂,但是日不落帝国,并不意味着完全通过军事占领,帝国的时代,也许可以换一个方式……” 正文 第503章 铁路狂想曲 (新书发布,求支持) 对于在火车上经过了十天的彼得来说,他并没有感受到漫长的旅途,非但如此,整个使团上下,在经过的十天的旅程后,都被火车征服了。 任何人都无法忽视火车给陆上交通带来的改变。 甚至在中都火车站下车之后,和其它人惊讶于中都火车站的富丽堂皇不同的是彼得特意跑到了月台的尽头,去打量着那个仍然喷吐着烟雾的火车头。 “他全部是用铁制成的?” 说明着并不流利的汉语,彼得问道火车司机。 穿着铁路制服的火车司机,显然早就已经习惯了像他这样的人,毕竟但凡是人都有好奇心。 “对,全部都是铁的,上万斤铁制成的,你瞧,这么大的铁家伙,只要一烧煤,跑得那可比马快多了。我告诉你,早些年的时候,还有人不自量力,骑着马和火车比赛,你猜结果怎么样?” 即便是作为沙皇,彼得也对这些事情充满了好奇,他立即问道。 “怎么样,当时是怎么回事?” 那怕就是明知道结果,彼得仍然好奇的问了起来。 “你知道驿站马车吗?就是在官道上跑着的客运马车,他们当年瞧着生意被火车抢了,就试图想证明马车比火车更好,所以他们就向火车发起了挑战,让马和火车进行比赛……” 在火车司机的的讲述中,彼得似乎看到了当年的那场比赛,在起跑线上一边是马匹呼哧呼哧地喘着气,一边是火车司机在往炉膛里点着火。 “……发出信号后,那匹马飞奔到一里多里开外的地方,那时候火车才刚加好压,然后火车头喷出了一团蒸汽,就飞似的追了上去,不过只追了三四里地,就追上了马车。到最后自然是火车赢了,火车肯定领先于马,毕竟,火车只要有煤有水,就能不停的开下去,可马不行,我告诉你,再过几十年,大明的每一个县肯定都通火车了,我估计到那时候,也就是城里头还能见着公共马车,不对,也许公共马车都没有了。” 火车司机像是想起什么似的,朝着城市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我听说在中都已经开始修什么地铁,对,就是地铁,说是在地下跑的铁路,专门在城里跑的,谁知道呢?兴许再过几十年,这城里头跑的也都是这个什么地铁了……” 地铁! 又一次,彼得被刚刚获知的消息惊呆了,他和所有初来中都的人们一样,对这座城市充满了好奇。 兴乾三十二年的中都,比人类史上任何一座城市发展得都要快,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们通过四通八达的铁路和水路来到在这个庞大帝国的中心,大量人口的涌入,同样也让城市迅速扩张起来,当数以千计的新房屋、商店、办公楼和工厂为日益膨胀的劳动大军而建造起来时,城市也变得的日益拥挤。 中都人口不下两百万! 这是史无前例的人口数量,尽管一栋栋三层左右的楼房取代的旧式的瓦房,为涌入的人口提供了足够的住宅,可即便是如此,几乎每一个来到中都的人都感觉到城市的拥挤。城市在不断的扩大,但是交通工具却受到种种限制。公共马车、私人马车、有轨马力,在拥挤的街道上挤撞着,几乎每天,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层出不穷。 几乎每一个人都在渴望着需要新的交通工具! 从兴乾二十五年,类似的呼吁就出现在中都、南京、广州以及天津等大城市的报纸上。 把铁路修到城市之中! 几乎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铁路,投向了火车,可是火车如何在城市中运行?尽管有人研究了小型的蒸汽机车,试图将机车与有轨马车结合在一起,但这种尝试却因为街道的拥挤而化为泡影。 为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城市内部的交通现状,就必须得到改善。人们需要有比狭窄的街道所能提供的更好的运输工具。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一个刚刚从南京的钟山书院毕业的青年人提出了野心勃勃的方案——在中都的地下设计一条铁路,通过铁路相连,可以让人们能从更远的地方赶至市内,在地下避开地面的拥挤。而交通方便了,意味着人们可以住的更远的,人们就可以拥有更好的居住空间,生活的品质也会因此而改善。 这位个刚刚毕业的年青人,为此开始了他的奔走,想获得各个方面的同意。如果只是普通年青人的话,他的呼吁也许会被忽视,这个年青人有着极为特殊的身份。 “所有人都说,因为家父是皇家铁路公司的第一任总经理,兄长是工部侍郎,所以顺天府才会同意修建地下铁路的请求,可实际上,根本就是胡扯!” 面对到访的这几个俄罗斯使节,张廷玉的语气中尽是不满,不过只有二十几岁的他,显然不愿意把这一切“归功于”父兄。 “顺天府之所以同意我的请求,是因为如果中都的交通问题不解决,这个城市就会陷入衰退。交通问题早成了影响城市发展的关键因素……” 把事情简而化之的张廷玉并没有说他用了2年的时间,花费了全部的业余时间和几乎全部的薪水,对中都进行的一次全方面的调查,正是他的调查报告说服了顺天府。根据他的统计了在上午8点到下午8点之间进出中都的人流,结果令人吃惊:每天有20万人进入中都!他们大都是依靠步行穿梭于不同的街道之间。除此之外,公共马车是中都最主要的交通工具,5000辆马车运载了4.5万名乘客,相比之下,只有3.2万人乘坐火车进入中都,另外还有3万人选择乘坐自己的私家马车或者出租马车进城——许多富人拥有自己的马车,这进一步造成了城市的拥堵——在狭小的马路上人头攒动,每逢马车通过,整条马路就会被堵得水泄不通。 马车造成的另一个麻烦在于,随着马车的数量增加,每年中都要处理几十万吨马粪,这些东西实际上一文不值,卖给农民当肥料的价格每吨只值不到一百文钱。 正是他的调查报告说服顺天府,同样也说了银行——每天20万人进出中都,意味着巨额的利益。 最终,银行界的推动下,张廷玉努力没有白费,中都的地下铁路工程得到了朝廷的批准,不过作为推动者和发明者的他,并没有成为总工程师,毕竟,他还太过年青。 但是这并不妨碍中都推动中都的地铁工程,而现在地铁一号线,实际上就是一条沿着中都的中轴线——朱雀大街自北向南延伸的地铁线路。 在人群中的彼得,看着这个年岁与自己相当的年青人,眼里充满了佩服。 “工程师阁下,请问你是怎么想到地下铁路的?” “很简单,老鼠给我的启示。” 张廷玉得意的说, “在学校的时候,我就一直研究如何把铁路引进城市,成为城区内的交通工具,但是有很多问题都无法解决,那时候我甚至想过把铁路放到一个玻璃罩所保护,形成一个拱廊,这样避开拥挤的人流,可这并不现实,毕竟道路上没有宽敞的地方供我那么做,有一次,我在半夜起床上卫生间,发现墙角边有一个老鼠洞,而且一直通到墙外,有一只老鼠正在洞里跑进跑出。我的心里突然迸发出一个想法。要是火车开进城市,虽无法在地面上跑,但能不能让它转入地下行驶呢?然后,一切都很简单,在“让火车入地”是一个可行的设想后,我就开始了游说工作,似乎一切都很顺利……” 张廷玉的语气显得有些得意,他确实有足够的理由得意,尽管他否认家庭的原因,但是内心深处他很清楚,如果没有家庭的原因,他没有办法见到那些银行的高级官员,没有银行的支持,这个大胆的“狂想”,就不会成为现实。 随后张廷玉便带着这几个异国的客人到了工地之中,站在地面上,可以清楚的看到数百名工人正在地下挖掘着。 “你们看与普通的铁路工地不同,工人们要从地面向下挖掘一条10寻(米)宽、6寻深的大壕沟,然后用砖加固沟壁,再搭成拱形的砖顶,然后将土回填,在地面上重建道路,我们选择朱雀大街的原因是,这条街道是大明最宽的街道,它的宽度达到50寻,其中间有12寻宽的“散步道”,也就是街心的绿地,这种散步道的设计是非常有特色的,即分隔了车流,在车流量继续增加时,保证了道路的可调整空间。而这次工程,也是和街道的拓宽一同进行的。” 在张廷玉的解释中,彼得等人站在上面可以清楚的看到地下正在施工的工人,在几千个工人的努力下,这条长达25里的地下铁路已经显现了雏形,继续往前走的时候,他们从一旁的运土坡道,到达了一段已经基本完工的地铁内部,置身于高 5.2寻、宽 8.8寻的地铁隧道中,彼得可以看到一道道光柱透过阳光照进隧道内。 “工程师阁下,那些光亮是怎么照进来的?” 看了眼这个身材高大,但却好奇心十足的俄国军人,张廷玉解释道。 “是通风孔,尽管将来地铁内的机车要用无烟煤,可是仍然还会产生不少烟雾,所以为了把蒸汽机车排出的浓烟引出地下,所以要事先留出通风孔,这些通风孔既可以保证烟雾排出,也能够让空气进入隧道,只有这样才能让地铁内不至于烟雾缭绕。” 其实在在修建这条世界上谁也没见过的地下铁路的时候,中都以至于大明许多地方的报纸,都对它心怀狐疑,甚至对它进行了各种挖苦:比如地道会不会塌下来,旅客会不会被火车喷出的浓烟毒死之类。而且由于这条地铁运行后的资金回报如何,人们心里都没有底,因此投资商们十分谨慎,如果不是因为皇家成为了最大的投资商,面对种种质疑,也许有一些人甚至可能会撤资。唯一令人庆幸的是地铁在挖掘过程中虽然也遇到过一些诸如地下水之类的麻烦,但整体来说,工程的推行是非常顺利的。 置身于宽敞的地下隧道之中,彼得的心情变得有些异样,尽管他并不知道,一年后,即便是在地铁修通之前,作为大明官方报纸的《明报》仍然确信,中都的市民们绝不会乘坐地铁,他们相信即便是地铁建成,但由于其高昂的票价也难以运营下去。甚至人们认为地铁运行的空间是肮脏和黑暗的,遍地是老鼠,周围也会布满下水管道,他们不会为了通过这种烟雾缭绕的隧道,而放弃在清新环境下乘坐公共马车。” 事实上,很快当地铁投入使用之后,他就立即收到了百姓们的追捧,成为中都城内最重要的交通工具。而且它的盈利也远远超过普通铁路。 当然对于这一切,即便是作为设计者的张廷玉,也没有办法去预料。就像现在他甚至不知道。不急,已经被俄国人给盯上了。 几乎是在他刚刚像这些来自俄罗斯的客人们介绍完地下铁路的第一时间。就有人向他发出了邀请。 “什么去俄罗斯?去那里修建铁路?” 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邀请,张廷玉显得有些诧异。不过片刻之后他又反问道。 “去俄罗斯修建铁路当然没有问题,但是你们知道修建铁路需要什么吗?每一里铁路都需要上万两银子,以俄罗斯的财力能够负担这一切吗?” 张廷玉的反问在场的俄罗斯人无不是陷入了沉默。甚至彼得同样也是如此。在俄罗斯的时候他就听说过一个说法,铁路是用白银铺就的。 现在俄罗斯的财力。能够负担起修建一条铁路的开支吗? 就在这时张廷玉的一句话却让他又一次看到了希望。 “也许你们可以考虑一下在大明申请贷款,利用大明的贷款修建铁路。” 正文 第504章 鹰扬君士坦丁堡 (新书发布,求支持) 当彼得大使团在天朝展开史无前例的考察学习的同时,在欧洲,罗马帝国对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战争,也到了最后的关头,随着锡瓦斯战役的结束,土耳其的反攻被击退了,短期内无力反攻的土耳其人,原本曾寄希望予在冬天时,在高加索山脉被冰雪覆盖,罗马军团的后勤出现问题时,再趁机反攻的土耳其人打错了算盘。在大明的压力下,波斯同意罗马军团借助波斯保障后勤,尽管波斯北部的山脉在冬天时同样面临着风雪的威胁,但环境却好过高加索,也正得益于此,罗马军团才得已在土耳其人完成战争的的准备之前,向伊斯坦布尔发起进攻,这是他们光复罗马、光复君士坦丁堡最重要的一战。 几乎是在罗马军团再一次抵达阔别两百余年的君士坦丁堡城外的同时,大明驻亚历山大的地中海舰队就以保护侨民为借口驶进了博斯普鲁斯海峡,驶进了这个最窄处仅仅不过一里有余的海峡,而此时,土耳其人根本没有海上力量可以阻挡强大的地中海舰队——11月30日,在锡诺普湾仅仅只有十五艘军舰的罗马帝国海军舰队和土耳其舰队在锡诺普湾进行的一场海战。他们不仅摧毁了锡诺普的炮台,同样也在那里重创了更为强大的土耳其人的舰队。大明的轰击炮又一次发挥了出人意料的作用。在猛烈的炮火下土军的舰队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纷纷四散而逃。罗马的舰队全力追击,最终只有1艘土军巡航舰侥幸逃脱。 也正是从那时起,罗马帝国的舰队开始在黑海四下出击,不断重创土耳其舰队,在1695年有1月17日,在帝国军团抵达君士坦丁堡城外的时候,土耳其海军的主力已经不复存在了。 尽管受制于土军在海峡的炮台威胁,明军舰队与罗马舰队并没有会师,但事实上,两军却已经在陆地上会师了,埃及投入了一支4.5万人的援军。 正像1453年,奥斯曼土耳其苏丹穆罕默德二世率步骑兵17万、舰船320艘,从陆海两面包围君士坦丁堡,企图彻底灭亡罗马帝国一样,此时的奥斯曼同样也面对来自陆海两方面的围攻,而包围这座城市的并不仅仅局限于罗马帝国。 从1月初到3月,在短短的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除了明国地中海舰队和埃及派来的援军之外,另一支来自欧洲的肝军也抵达了战场,西班牙人派来了一支由2万人组成的军团,作为回报的是他们得到了耶路撒冷,而相应的根据两国达成的协议,西班牙还需要撤出菲律宾,用菲律宾换取耶路撒冷,无论如何在他们看来都是一笔极为合算的买卖。 与当年的罗马帝国只剩下千年古都君士坦丁堡一隅之地不同的是,土耳其人仍然拥有广泛的国土,只是他们军队根本无法以撤回伊斯坦布尔——在巴尔干、希腊等地大规模的起义以及奥地利人的反攻,牵制了他们大量的军队,至于顿河沿海地区的土耳其军团,在失去了黑海的海军之后,只能在堡垒中苟延残喘。 炮击,从1月17日直到5月,对伊斯坦布尔的炮击都不曾停止过,尽管土耳其军团顽强的抵抗着联军的进攻,但是,所有人都知道,城市的陷落只是早晚的问题。 在萨拉基里奥角这个将金角湾和马尔马拉海分开的岬上,富丽堂皇的托普卡帕宫内,艾哈迈德二世的生命已经到了最后一刻。在他在位四年间,一件接一件的灾难接踵而来,让他几乎每天都处于忧虑精疲力竭中,而现在疾病缠身的他,甚至就连呼吸也变得越发困难了。 “尊贵的苏丹,我们在巴尔干的军团已经不可能再撤回来了,巴登伯爵路德维希·威廉率领的奥地利军队已经打到了贝尔格莱德……” 在大维齐尔科普鲁律的话声中,躺在病床上的艾哈迈德二世喘着粗气,伸出手指想要说些什么,但最终那个手指还是无力的放了下去。 “苏丹……” 在妃子们的哭泣声中,科普鲁律默默的看了眼艾哈迈德二世的尸体,他朝着一旁的总管太监阿里看去,两人只是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就走了出去。 “阿里总管,现在怎么办?是到Kafes里选出一位新的苏丹吗?” 科普鲁律口中的“Kafes”关押王子的地方,在后宫的第四庭院,尽管他们并不是关押在笼子里。但是他们被严格地隔离在后宫,被苏丹和太监严格监视,他们不得离开后宫,不得结婚生子。他们如果能够离开或者结婚生子,那一定是因为他们继承了苏丹大位,做了苏丹。如果没有机会继承苏丹大位,则一辈子就这样被关老关死。 这是因为奥斯曼过去那种屠兄杀弟的继承法实在过于残酷,才会被这种囚禁制度所取代。所有皇家男子被囚禁在皇宫的一个宫殿,只有老苏丹死后,囚笼中的存活成年男子中最年长的这接出来担任苏丹。 “你觉得呢?大维齐内,你才是帝国真正的掌权者,而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太监。” 从穆罕默德四世交予行政权力予大维齐尔时开始,苏丹的权力就只是象征性质。也正是从那时起,科普鲁律家族就一直垄断着大维齐尔的位置,出自科普鲁律家族的大维奇尔有才干,具有野心而残酷。 不过即便是如此,科普鲁律也不会因为阿里的这句话而激动,他只是平静的说道。 “这同样也需要你来拿主意,毕竟,我只是大维齐尔。” 太监或许只是太监,但是在土耳其这些黑人太监不止一次的将苏丹罢黜,多年来科普鲁律家族的特点就是和太监们保持良好的关系,尤其是和历任的太监内相。 “阁下,我觉得穆斯塔法即便是继承了苏丹的皇位,也无法改变大局,你觉得呢?” 阿里的声音不大,语气也很平静,他口中的穆斯塔法是是穆罕默德四世之子。按照继承法,在艾哈迈德二世死后应该由他担任苏丹, “确实,现在的局势已经不可能再改变什么了,那怕就是我们再怎么努力!” 作为土耳其著名的官吏世家出身的大维齐尔,科普鲁律一直以来所考虑的不仅仅只是有帝国的利益,同样还有家族的利益,现在同样也不例外。 “大维齐尔,也许,我们应该为自己打算一下了。” 在王朝的末日之中,每一个人都在为自己作着打算,当城市中的土耳其人被号召着与城市共存亡的时候,在5月22日的深夜,罗马帝国皇帝朱和堓的帐篷中来了一位的客人。 “罗马现在和过去都不希望战争,但是你们占领了罗马的土地、首都,还强迫罗马人改变了他们信仰,强迫所有被你们征服的土地上的人们改变他们的信仰,这正是我来到这里的原因,并不仅仅是为了收复这里的土地,而是为了让自由重新降临的地这片土地,让这片土地上被你们奴役的人们重新享受自由!” 面对来访,穆斯塔法·科普鲁律,朱和堓的语气直接且认真。 “几乎所有人都希望报复,他们希望杀死城市中所有人的人,就像你们曾经干过的一样,但是,这并不是我希望看到的,就是现在,我也准备接受你们投降!” 接着朱和堓明确的表明的了自己的看法。 从罗马皇帝讲话时平静和友好中,科普鲁律相信他是愿意谈判的。 “尊贵的陛下,对于过去的争论,并没有任何意义,我们应该面向未来。”作为大维齐内的儿子,穆斯塔法·科普鲁律原本很有可能会是下一任的大维齐内,但是现在,这一切都化为了光景,但是他现在必须要为家族的未来争取利益。 “众所周知,尽管我们现在不可能再得到任何援助,但是在这里的每一个土耳其人都愿意与这座城市共存亡,他们每一个人都相信,异教徒入侵会毁灭一切,陛下,这并不是你的仁慈所能决定的,事实上,我们都非常清楚这一点,就像西班牙人从不曾允许摩尔人保存他们的信仰一样。” 作为下一任的大维齐尔,穆斯塔法·科普鲁律一直接受严格的训练和学习,早就熟悉官场的他,非常擅长进行谈判。这正是他的父亲会派他来这里的原因。 “也许……” 插了一句,朱和堓紧皱眉头,轻轻地摇了摇头, “谁知道呢?这一切都要交给未来来的决定。” “我们相信陛下的仁慈,但是却不愿意相信未来的考验,因为未来,所有人都会要求我们改变自己的信仰,正像我们对被我们征服的地方所做的事情那样,我们一开始允许他们保存信仰,但是很快就会背弃我们的诺言,并不是苏丹愿意背弃,而是帝国的所有官员都有这样的要求。” 看着面前这位来自明国的罗马帝国的皇帝,穆斯塔法·科普鲁律知道,谈判能够成功的前提,就在于眼前的这个皇帝,是明国人,他们根本就不相信什么信仰。 “陛下,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愿意死在这里面,不是为了土耳其,而是为了我们的信仰。” 突然,穆斯塔法·科普鲁律的话峰一转,认真的说道。 “可是,陛下,如果你们能够给予我们希望的话,我们愿意向您交出这座城市!只要您能够给予我们一个诺言!” 1695年5月29日,一面象征着罗马帝国的双头鹰旗,在阔别了整整242年后,又一次在伊斯坦布尔,不,在圣索菲亚大教堂的上升起,与这座城市一样,他又一次回归到了主人的手中。 这座由康士坦丁大帝建造的教堂,对于罗马帝国而言具有非凡象征意义,曾几何时,这里是土耳其人的寺院,穹顶四周有四座白色宣礼塔,表明了它的身份。但是现在,在到处都可以找到最美的瓷砖和用土耳其语言书写的文字的教堂内部,异教徒的礼拜物被扔出了教堂,随军的牧师们在这里重建了教堂,而那些虔诚的战士们,跪在那里祈祷着。 “我们是主的战士,今天所有的荣耀都归于……” 在这个极具特殊意义的地方,即便是并不虔诚的战士,也变得虔诚起来,似乎在这一刻,这些来自高加索山地战士们,真的成为了主的战士,只为主扬起他们手中的利剑…… 而与此同时,曾经作为主人的土耳其人,却不得不怀揣着复杂的心情离开这里,他们每个人只被获准携带随身的行李,他们要离开这座城市,前往尚未陷落的巴格达省,他们将在那里开始自己的生活。作为协议的一部分,罗马帝国将会在路上向他们提供食物和淡水。 几乎所有的土耳其人都知道,这是大维奇内与罗马帝国皇帝达成的协议,之所以达成这个协议,是为了保护城市里的市民,对此,他们自然是满怀感激,或许,对于他们来说,这是最好的选择了。 尽管他们中的许多人并不知道巴格达在什么地方,距离这里有多远,但至少在那里,他们能够保存自己的信仰。 当城市里的土耳其人离开的时候,双头鹰旗帜在城市的许多地方都升了起来,那些曾经作为异教徒,倍受压制的亚美尼亚人、希腊人等正教教徒,无不是欢天喜地的欢呼着。 他们主动的前往土耳其人的寺院,在那里放上十字架,那里会改为大教堂,城内所有的寺院都将变成教堂,当年“征服者”穆罕默德二世对君士坦丁堡所做的一切,现在都将再一次重演。 只不过,在朱和堓的克制下,这一切并没有那么血腥,甚至有些太过温文尔雅,但他非常清楚,对于重新回到君士坦丁堡的罗马帝国来说,最重要的并不是如何报复异教徒,而是让他们变成自己人…… 正文 第505章 野蛮与文明(新书发布,求支持) 在罗马帝国攻克君士坦丁堡的四天之后,通过西域的电报线路,这一消息就传到了中都,传到了监国的皇太子的岸前。尽管最近几年国内大小事皆决于监国,但是这件事却不同小可,必须要以大明天子的名义表示祝贺。 当然,除此之外,朱和嘉还告诉了父皇另一件事。 “父皇,儿臣听闻,老九在那里实施的政策,似乎是想要实施俄罗斯式的农奴制。” 或许最近半年,朱和嘉最熟悉的就是俄罗斯,甚至作为监国的他,还曾邀请过代表团到皇家园林参加了一次宴会,对于俄罗斯的农奴制也有一定的了解。 不过,现在俄罗斯的使团已经归国了,带着丰厚的成果——他们同大明签署了合办“明俄铁路”以及“明俄银行”的条约,根据这个条约,大明将会在修建一条通往莫斯科的铁路,最终这条铁路将直抵波罗的海。这当然又涉及到了秘约的一部分——大明将帮助俄罗斯训练一支5万人的军队,设立明俄合办之军械厂聘用大明技师,并采买大明材料。待训练完成后,他们将会向瑞典宣战,以夺取波罗的海出海口。 那个条约签定前,曾经朱和嘉曾经拿给父皇看过,至今他都不知道父皇为什么会说一句“就是个二十一条罢了”,确实,合约也就只有二十一条。 “哦?怎么说?” 看着面前的棋盘,朱明忠半眯着眼睛说道。 最近几个月,他觉得自己的精力似乎不像过去那么充沛了,人当真是老了,不过他却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毕竟在知识的整理过程中,他发现许多自己所忽视的知识,不仅仅局限于科学,还有许多人文社会政治等各方面的资料。 作为大明帝国的中兴之君,他希望自己能够嫡造一个千年的帝国,所以才会尽量的想把自己所知道的知识都留下来,也许可以给予未来一些启示。 “听说他把所有的庄园都封赏给了军团的兵士,完全继承了土耳其人的封邑制度。” “哦,我听说过,奥斯曼帝国封邑制度的原型,来自拜占庭帝国的普洛尼亚制度和塞尔柱苏丹国时代的伊克塔制度。土耳其苏丹曾宣布所有耕地皆即国有土地,只有称作穆勒克的自由领有地和称作瓦克夫的宗教地产不在其列。” 对于土耳其的制度,朱明忠有一定的了解,毕竟,当年在自己登极之初,也曾充分借鉴过各国的采邑制度,大明或许没有采邑,但事实上勋田就是某种程度上的军事采邑。 “土耳其人的封邑不仅仅有土地,还有耕种土地的农民。封邑的耕作者构成国家的佃农,处于政府的保护之下,世代享有土地的耕作权,地租的征纳标准、征纳时间和征纳方式由苏丹确定,封邑的领有者无权更改。奥斯曼帝国的法律禁止农民弃田出走,封邑的领有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权追回逃亡的农民,就这一点上来说,与农奴制是有一定区别的。” “父皇,两者确实有所区别,不过就儿臣所知,一直以为土耳其的封邑数量都是逐年减少的,现在他们国内最多只有40%的土地是封邑,而现在他却重新恢复了这一切,把所有的土地都进行了重新的封邑,甚至,他还计划借鉴俄罗斯的农奴制,把所有的佃农都交给采邑主管理,并且禁止佃农离开土地,所有逃亡农民,不论逃亡的时间多长,捕到后,连同家属和全部财产一律归回原主。儿臣觉得……” 眉头紧锁着,回忆着他所得知的情报,朱和嘉又说道。 “他这无疑是在逆师倒行,就是在南洋实施的奴婢制,奴婢的生命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可是在那里邑主有权绞死佃农,而且不需要经过审判……”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线,朱和嘉同样也有他的底线,他的底线就是南洋的奴婢制,不过那些奴婢的生命是得到保障的,而且根据法令,奴生子三代之后,就可以获得自由。 但现在通过军正司的情报,他诧异的发现,罗马帝国正在上演的一切,正在触碰他的底线。 “哦……” 朱明忠抿了下嘴唇,然后说道。 “那时太远了,到底他为什么那么做,我们都不清楚,但是我们要学会体谅他,毕竟,高加索一直流行掠夺奴隶,或许这也是他的妥协吧,毕竟他的军团时90%的部队的都是高加索人。难免会有些陋习,体谅一下就好,况且,这样也有一个好处,就是……” 沉吟片刻,朱明忠想到了西域的那些旗人奴婢。 “你记得我们收复西域后,那些的所谓的汉军吗?他们心甘情愿的做包衣,甚至以此为荣,即便是在我们夺回了西域,满清覆灭的情况下,仍然有许多人心甘情愿的做包衣,甚至见到旧主时,还是会跪下叩头……” 提到那些做不够奴才的家伙,朱明忠忍不住摇头长叹,甚至这也是大明没有法令强制归还奴婢自由的原因,既然他们愿意做奴才,那就世世代代永远做奴才吧! “现在罗马帝国虽然已经光复了,可是当地人口构成中,正教徒不超过30%,其它的都是忠诚于土耳其人的异教徒,利用土地把他们固定在主人的家中,有利于下一步的教化,毕竟,人们总会信服自己的主子,就像那些包衣一样,当年他们也不习惯,甚至反抗过,可是不过短短十几年之后,他们却以做奴才为荣,你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吗?” “鞭子?” 朱和嘉的回答,让朱明忠点点头。 “就是鞭子,远古时期,人类祖先通过捕捉、关押、虐打、喂食、共同生活等途径对野生动物进行驯化,于是狼变成了狗,野马变成了家马,野兽变成了宠物。其实,人也是一样,一样的可以驯化。人性能够承受的恐惧有一条脆弱的底线,当人遭遇残酷惩罚或严重恐惧时,受害者随时面临生命健康威胁,而此时施暴者成为受害者唯一面对的对象,随着时间的推移,受害者会认为自己吃的一口饭,喝的一口水,甚至一次呼吸都是施暴者给予的宽容和慈悲。对于施与自己暴行者,受害者会将恐惧转化为感激,然后变为一种崇拜,最后下意识的以为施暴者的安全就是自己的安全,甚至会极力维护施暴者。” 其实,也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当然,在这个时代并没有这门学说,但是并不妨碍千百年来,人们通过对人的奴役对人进行驯化。 “现在,他在那里做的一切,其实就是通过这些手段,把反对罗马帝国的人,变成帝国的支持者,尽管这种支持是迫于恐惧,迫于生计,但是久而久之,他们就会习惯,到时候就会认同。其实当年奥斯曼人也是这么做的,现在只过又重演了一次而已。” 说出这番话后,朱明忠看着朱和嘉用极为严肃的语气说道。 “你记住一点,每一个地区都有他们特殊的情况,千万不要想当然的套用本国的办法,要因时制宜要因地制宜,只有如此,才能长治久安。” 在叮嘱着儿子的同时,朱明忠的心思却已经完全沉浸到未来之后,他担心自己身后……倒不是因为意识到自己已经老了,也不是因为担心自己将不久于世,而是出于对帝国的未来的担心。 “很多时候,我们会犯一些习惯性的错误,嗯……蛮夷畏威而不怀德,这句话自然有他的道理,天下并不是每个地方都与天朝一样,就是天朝也是千差万别,南洋推行教化,自然有他特殊的地方,可是教化归根结底还是离不开“威”字。” 在父皇提及“威”时,朱和嘉颇为感慨的说道。 “这个儿臣明白,诸夏到了那里,变人宗庙、易人习俗、更人语言,如果不行以威,他们又怎么可能心甘情愿接受教化。” 在海军的时候,他曾不一次远航过南洋,也曾接触过那里的土人,也知道教化是靠什么推行的,仅仅只是一纸法令?那不过只是笑话罢了。 “确实是如此,这是扩张的本质,我华夏先贤从中原之地,分封九州,后来又开拓岭南,你以为靠的是什么?” 摇摇头,朱明忠长叹口气。 “朕说过,有时候,文明是很好,但是要是文明的时间长了,就会忘记野蛮,而野蛮……” 盯着朱和嘉,朱明忠用极为认真的语气说道。 “野蛮才人类的本质,人类的本质是野蛮的,所谓的文明,不过只是借用法律、道德等教化形成的,这需要长期的时间才能形成,而在这种情况下,试图以文明的方式与野蛮同室相处可吗?” 看着儿子受教的模样,朱明忠心叹了口气,有些事情大明或许已经改变了许多,但也只是一程度上的改变,人文明太久了,总是会有意无意的忘记野蛮,或许,这就是为什么越是发达的社会,越容易出现“傻白甜”吧。 罢了,现在,也许不需要考虑这些了,毕竟,现在野蛮对文明的征服,已经不复存在了,即便是几百年后可能的“子宫征服”,也很有可能不复存在,毕竟……罗马帝国的复兴,必定会对两河流域等地区产生出人意料的影响,也许在巴格达,在许多地方,都会再一次出现新正教堂,至于其它…… 谁知道呢? 野蛮……或许会从这个世界消失吧! 而在另一方面来说,包括罗马帝国、埃及等“帝室华夏”的出现,对于诸夏而言,未尝不是一种强有力的竞争,皇家出身于大明皇家的他们不同于西洋——他们的血统让他们可以享受诸夏的便利,可以引进大明的学者、科学。但是在居民的血统上,却与大明有着根本的不同。 而这个安排能让华夏文明保持充分的活力,竞争并不仅仅局限于大明、诸夏,现在还有第三势力的介入——“西夏”……或许吧,截然不同的文明构成,还将会给华夏文明注入新的活力,他们是将会在华夏文明的影响下,结合自身的文明创造同样灿烂的新文明。 而这种激烈的竞争,恰恰是华夏,甚至让人类文明保持前进的原动力,甚至可能是主要因素,仅仅只是凭借着“诸夏”或许并不一定能够形成压力,但是血统有一定区别的“西夏”,可以加大某种外部压力,让其转化为文明进步的动力。 “父皇所言甚是,另外儿臣还有一件事,就是老九希望重新构建新的语言,土耳其语势必是要被抛弃的,帝国的统一必须要有统一的语言,他认为汉语太过复杂,而且文字太过繁琐,与当地人没有任何联系,所以……” “和埃及一样?” 朱明忠反问道。埃及用的是科普特语,至于汉语……是宫廷语言。 “是的,他的初步打算是结合希腊语、拉丁语以及亚美尼亚语,制定新罗马语,当然,也会借用许多汉语发言,他的想法是,未来的罗马语是易学的,这样可以让各民族尽快掌握新的语言,同时,说罗马语的人也能够与我们达到简单的沟通,” 呃……这个想法让朱明忠愣了愣,有这种可能吗?似乎好像,只有另一个时空中掺杂着大量汉字的日语,做到了这一点,但那也是书面上沟通。 “贪多不厌!” 摇摇头,朱明忠沉吟道。 “你写信告诉他,在语言上不需要强求所有人说同一种语言,让他们说着各种语言,保持汉语是宫廷语言就可以了。上行下效,久而久之他们必定会学会汉语。汉语……” 望远处望去朱明忠感叹道。 “看似复杂,但是汉语才是世界上最美妙的语言啊,”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朱明忠的语气中充满着期待,什么时候,世界才会说着同一种语言?他并不知道,但是有一天,汉语会成为这个世界上层人士的通用语言……这一天必定会到来的。 正文 第506章 俄罗斯的眼泪 (新书发布,求支持) 时间过的很快。 在时间进入18世纪后的第一个十年结束的时候,世界,至少几乎整个欧洲仍然在战争的阴云笼罩下。 因为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绝嗣,王位空缺,法国波旁王朝与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为争夺西班牙王位,而引发的一场欧洲大部分国家参与的大战。战争实质上是为遏制法国吞并西班牙而再次独霸欧洲的局面。因而引发半个欧洲组成新大联盟对抗法国。 这场持续了十五年的战争,对于欧洲各国而言无疑是极为惨烈,而且战争的方式也与上一个世纪截然不同。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代表了军事史上绝无仅有的大战争。尽管大明的工业革命刚刚影响到欧洲,但是在战争期间,大明工业革命的成查带来了军事上的巨大进步,交战双方使用了线膛击发步枪作战,到战争末期,纸壳后装枪也投入了战场,使用铁路和蒸汽船实现快速的兵力机动和集结,使用蒸汽战舰进行海战,到战争的末期甚至投入了铁甲舰。 这场战争给参战各方带来了超过两百万人的死亡,虽然法国赢得了战争最后胜利。但却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其军事力量严重削弱,法国一度失去霸主地位。但仍是欧洲主要强国。战争引发了军事科技的变革,同时形成了新的国际政治格局——大明第一次通过军事调停,确认了大明对欧洲的支配地位。 尽管在战争期间,大明海量的剩余军火被卖到欧洲各国,但是最终结束这场战争的同样也是大明。当战争的双方仍然在战场上拼尽全力,试图击败对方的时候,他们谁都没有注意到,大明已经从另一个方向渗透进入了欧洲。 在战争爆发的第二年,经达长达6年的施工,大明终于把铁路修进了莫斯科,并在留下了向北的延长线,在俄罗斯于大北方战争期间夺取了前往波罗的海的出海口后,铁路继续向北延伸。与此同时,两国共同成立的成立的,实际是由大明控制的明俄银行,拥有了俄罗斯修铁路、开矿山、设工厂、代收税款等特权。这个银行从成立的那天起就一直是大明借地筑路的工具。 在接下来的十几年间,在俄罗斯土地上出现了一条条新的铁路,一直深入到俄罗斯的腹地。 1717年的初春,从新都圣彼得堡返回领的的安德烈公爵前往由他在图拉领地,当他在圣彼得堡的时候,那里一直都是由他的儿子监管。和其它人一样,他同样选择了火车,这是返回图拉最快的方式。 火车轰鸣着向南行驶着,他坐在豪华的车厢里上,初春的太阳透过车窗照在桌子上,他不时地望望外面的草地,透过白桦林看着窗外蔚蓝色的天空,尽管景致迷人,但是他的神情中却带着几分忧郁。 “你看从铁路线两侧的土地,看似是俄罗斯的土地,可是实际上,都属明国……” 凝视着车窗外的土地,安德烈轻声叹息道。 “当年修建铁路的时候,明俄铁路公司以建造、经理和防护铁路为名,大量廉价收买铁路沿线的我们的土地,在原划定用地的基础上不断扩充占地,铁路线两侧虽然很窗,但是一旦有火车站,多者数万俄亩,少亦数千俄亩,都是属于铁路,他们以铁路为名购买土地,建市招商,十年前,沙皇陛下就已经认识到他们的阴谋,我们试图限制农奴进入,结果大量的明国人却过来了,现在这里有他们的官员、法院、警察、看起来根本就是另一个明国,像这样的地方有多少?” 说话的时候,他们驶过了个小站,尽管只是一规模不大的小站,但却也是一座市镇,在那里随处可以看到生活在那里的明国人。 “他们在铁沿线的大小约130个城市,相继建有小学、公学堂等教育设施,及公园、图书馆、医院和文化卫生机构,投资经营报社、交易所等,那些地方无疑是当地最繁华,最热闹的地方,再加上沿线的小站,可以用星罗棋布来形容。” 皮埃尔看着伯爵说道。 “目前俄罗斯有超过150万明国人在这些铁路附属地生活,而附属地内还生活着超过200万俄罗斯人,而且沿线的贵族、富人都愿意生活在附属地,因为那里风景优美的公园,有自来水、下水道,见不到肮脏的街道和村落……” 凝神着远处的白桦林,安德烈默默的点着头,他的神情中带着些许忧虑,事实上每一个有远见的俄罗斯人都会对明国的在俄罗斯的渗透感到优虑。 “今年冬天,我们的大使在中都向太子殿下提请,希望能够分期赎回铁路,” “听说,太子殿下并没有拒绝,甚至表示愿意就这个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谈判,可为什么后来没有消息了。” 皮埃尔有些不解的反问道。 “没钱。” 安德烈说道。 “根据我们的核算,目前他们在俄罗斯拥有6276俄里铁路以及72.65万俄亩附属地,不包括铁路两侧30俄尺的路线用地,我们一共需要支付3.7亿卢布!” “我们应该可以负担和起吧。” “按这个价格当然能负担得起,即便是算上利息,我们也可以在50年内还清贷款,可是,上帝可以作证,明国的商人是极为奸诈的,他们拿出了土地增值的一套来告诉我们,我们的计算是错误的。” “他们开出的价格是多少?” “79.7亿卢布,足足增涨了二十倍,主要是附属地的升值,按照这个价格,我们根本负担不起,甚至就连贷款的利息,也是无法负担的,所以,也就没有了谈判的必要了。” 作为主张收回路权的一员,安德烈伯爵一直试图收回路权,在过去的几年间,他一直在尝试着、努力着,但是现在,他却心灰意冷了。 “现在,我们不但无法收回过去修建的铁路,甚至他们还要修建新的铁路——俄罗斯的路权,不在我们,在明俄银行,在铁路公司,我们在当初的谈判中,就把这一切交给了他们,甚至在大北方战争期间,为了获得贷款,还把海关抵押了给了明国,现在,他们控制着我们的方方面面……” 凝视着窗外的风景,安德烈伯爵整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他不知道如何摆脱这一切,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清楚的看到这一条条铁路就像镣铐似的,把俄罗斯死死的捆绑起来了。 “当年沙皇陛下试图引进明国的资金、技术改变俄罗斯落后的面貌,但是谁都没有想到,明国从一开始就处心积虑的想要夺取所有的一切,我们70%的煤矿属于他们,80%的工厂在附属地里,而且大都也是他们的企业,甚至就连同几乎所有的大学——也全都在附属地,不,现在在圣彼得堡有一所我们的大学,不过,那里依然用着汉语的教材,教授们依然说着汉语……该死的,他把俄罗斯拱手让给了明国人。” 皮埃尔随口嘀咕了一句,对于他说的是什么,安德烈像是没有听到似的,只是默默的看着车窗外,他的心里也是这么觉得,沙皇真的把俄罗斯拱手让给了明国。 “其实,也不能这么说,先生……” 突然,一串有些生硬的俄语,传到他们的耳中,是一个明国人,原本他正在看着报纸,似乎没有任何人看到他。 “我们从来没有试图通过铁路控制什么,而是一直通过铁路让俄罗斯人享受到了科学进步的福音,过去俄罗斯的粮食很少出口,但是现在你们的粮食却可以出口到世界各地,这不正得益于铁路嘛?” 那个明国人面露笑容说道。 “而且新建立的学校、医院,都使千百万俄罗斯人从中受益,这所有的一切,都是铁路带来的,这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先生,那是你们的铁路,你们通过铁路抢走了许多属于俄罗斯人的财富,那些铁路就像是国中之国一样,你们在那里实施着你们的法律……” “治外法权吗?这是为了公平起见,毕竟,天朝人已经习惯了天朝的法律。” 在皮埃尔与那个明国人的争论中,安德烈只是默默的叹了口气,这样的争论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也没有任何作用,在前往明国的使者回国时,面对众人的询问,他只说了一句话。 “除非我们在战场上击败天朝,否则我们永远不可能收回铁路!” 永远不可能……击败天朝。 别说是天朝,甚至就连同“西夏”的一员——罗马帝国,几年前,俄罗斯曾试图从罗马帝国的手中夺取顿河出海口和黑海沿岸土地,结果吃了大亏,甚至最后不得不割让给他们数万平方俄里的土地,才换取了停战。 一个内乱不止的罗马帝国都无法击败,更何况是更为强大的天朝? “但愿将来,天朝会主动放弃一些权力吧?” 安德烈公爵想到了,他从代表团那里得知的另一个消息——似乎九岁的伊丽莎白公主凭着她的倾城之貌,征服了十三岁皇太孙,似乎皇后也非常喜欢她,而且她还见到了深居于宫中的天朝皇帝。 “也许,再过几年的,伊丽莎白公主可以嫁给明国的皇曾孙,也许将来,在她的影响下,天朝会同意在铁路问题上作出一些让步,谁知道呢?” 他环顾四周,看着车厢里的那个明国乘客,安德烈的心里又突然想道。 “而且现在很多贵族都愿意让儿子娶明国人,并且自己的女儿嫁给明国人,谁知道呢,也许有一天,在俄罗斯的明国人,也会成为俄罗斯的一部分……就像,我的祖先,不也是蒙古人吗?” 安德烈在心里的这么对自己说道,似乎他想要借此来缓解内心的忧虑,列车依然在朝着南方行驶着,这条铁路一直修到亚速,那是罗马帝国的城市,那并不是唯一一条通往罗马的铁路,还有一条铁路从西域取道波斯进入罗马帝国,直到君士坦丁堡。 这些铺设在亚欧大地上的铁路,就像一条条盘据地各地的吸血怪兽似的吮吸着当地经济资源。或许铁路方便了所在地人们的生活,但是铁路却让这些国家一步步的滑向半殖民地的边缘…… 对于这一切,安德烈尽管感觉到警惕,但是时代的眼光却使得他根本看不到铁路的威胁,甚至他还会在内心深处浮现出一些不应该存在的幻想,终于,在火车抵达的了图拉的时候,在火车尚未停稳时,他就透过车窗看到了窗外月台上的儿子,穿着一身天朝式儒袍的菲力普站在那里,他看起来除了相貌与天朝人有些区别,其它的地方,似乎并没有什么区别。 “也许,应该同意他去天朝留学……” 安德烈在心里默默的想到,许多贵族都会把儿子送到明国去留学,但是他并不愿意,因为几乎每个去明国的回来的人,都会谈论明国的先进,谈论那里的发达,他们会成立“圣教志同社”以说汉语为荣,他们品茶、作诗、欣赏明国的文学作品、画作,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也正因如此,他才不愿意儿子到明国留学,可即便是如此,也没有阻挡得了他效仿明国人的生活。就像现在这样。 终于,在列车停稳之后,安德烈伯爵从火车上下来的时候,他看到儿子像明国人一样行揖礼……面对这一切,他的心里不禁有些五味杂阵,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父亲,您在想什么?” 儿子言语中的尊重,让安德烈伯爵笑了笑,然后说道。 “我在想,你不是一直希望到天朝留学吗?也许……” 就在安德烈想要给儿子这个惊喜的时候,突然,站台不远处的传来一阵惊喊声,喊声是从电报房里传来的,然后附近的明国人都围了过去。 “怎么了……” 就在安德烈刚想问的时候,混乱中他听到那些人说。 “陛下退位了……” 正文 第507章 这不是结局 (新书发布,求支持) 皇帝退位! 兴乾五十五年的这个春天,对于大明而言,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事情,皇帝退位为太上皇,皇太子继位。 尽管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里,大明上下以及诸夏早就习惯了太子监国。而且最近几年,随着皇帝的年过耄耋之年,许多人甚至都已经做好了皇帝随时会驾崩的准备,但是当皇帝在新年举行大朝仪时表示考虑退位时,众臣还是被吓了一跳。 接下来的几天里,上至内阁下至百官纷纷上折,表示皇帝身体康安,绝不应退位。 其实,对于兴乾皇帝的长寿,朝野之中谁都没有想到。 在位五十五年,古往今来,还没有这么长寿的皇帝,即便是神宗皇帝也无法与之相比。或许也正因如此,他们才用了“绝不应”,而不是“绝不能”,或许,即便是他们也觉得让一个年过八十的老人主持国政,似乎有些不妥。 至于太子,五十七岁的皇太子,在过去的二十余年间,早就证明了自己的能力,他足以成帝国的掌舵人。而且百官们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也习惯了皇太子,皇帝本人除了每年几次大朝仪外,已经很少出现在大臣面前了,尤其是在三年前皇后和昭妃先后去世后,皇帝甚至除了正旦之外,冬至、先日的大朝仪都是由皇太子主持。 皇帝的退位……固然出乎意料,但却没有在大明引起什么太多的风波。 经过几个月的筹备之后,在春暖花开的阳春三月,在皇宫的皇极殿内,朱明忠下旨退位,由皇太子朱和嘉继承皇位。 在百官和诸夏代表的朝贺声中,朱和嘉坐上了龙椅,那个龙椅是从京师带来的,是少有的几个永乐年间遗留下来的老物。 不过,这一切,都和朱明忠没有了关系。 现在的他,说是太上皇,可实际上,对于将来,朱明忠有着自己的计划。 几乎是在朱和嘉登极接受百万朝贺的同时,朱明忠就坐上了前往城外皇家园林的马车,在马车中除了他之外,还有皇曾孙朱伯涛,只有十三岁的他并没有参加典礼,他的父亲在那接受新皇帝的册封成为大明新的皇太子。 “祖爷,咱们这是去那?” 朱伯涛朝着车窗外看去,车窗外并没有跟随的骑兵,只有几名侍从。 “去林子看看……” 朱明忠宠溺的摸了下曾孙头上的总角,他还没到蓄发的年岁。 马车出城后,沿着宽敞的官道行驶了将近一个小时,终于到了林子,经过几十年的生长,这片皇家园林早就变成了一座原始森林,尽是合抱粗的苍天大树,甚至在林子里还有一些来自北美的巨杉,尽管不像在北美老家那么高大,但在要林子里却显得很是显眼,其实沿着皇家园林一路北上,到了北方的山区那里随处可以看到这样的巨杉。 终于,马车一路行驶到了皇家园林的深处,在一栋白色的西洋式宫殿前停了下来,这座宫殿是朱明忠在二十几年前建的行宫。 来到了这里,朱明忠对朱伯涛说道。 “涛儿,往后皇祖爷就住在这里了。” 现在自己是太上皇,不应该再呆在皇宫里了,甚至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朱明忠有先后让自己的妃子们去了孩子们的封国,她们到了那里既可以和儿子团聚,也可以成为一国的王太后。 大明封国一百四十三! 南洋六十三,北美六十二,新夏七国,锡兰一,夏威夷、新西兰……许多曾经熟练的地方,都已经成为了大明的封国。再加上埃及、罗马、塞尔维亚、保加利亚、特兰西瓦尼亚、阿尔巴尼亚——这些前奥斯曼帝国的属地,在奥斯曼覆灭后,面对来自奥地利的压力,纷纷邀请大明皇子作为国王,他们的贵族们选择了大明,当然他们的贵族也趁机与讨价还价地获得大量的特权与权利保障。但这一切,同样也注定了“西方诸夏”与诸夏的截然不同。 儿子多了并不一定是好事,朱明忠甚至直到现在,都没有忘记,把最小的儿子分封出去之后,他总算是长松了一口气,因为已经无地可封了。 现在暹罗、高棉、西贡、马来、沙巴、沙捞越、吕宋、棉兰等地都是大明的封国,当地王公不是被废,就是被处决,南洋的全面华夏化,已经是不可逆转了。 “幸好和嘉只有三个儿子,否则,可真够他头痛的。” 心里这么寻思着,朱明忠长叹口气,似乎,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三年前,就已经把自己毕生所学,都系列的抄录了下来,在未来的两百年里,应该可以继续给予大明一定的指引,至于再往后,谁知道呢? 尽管朱明忠刻意的退出了皇宫,想在园林里作一个安乐太上皇,可是到了下午,刚刚继位的朱和嘉还是赶到了行宫。 “父皇……” 不等他开口,朱明忠便看着他摆摆手打断他说道。 “和嘉,现在你已经是大明的皇帝了。” 看着儿子颇为伤感神情,朱明忠哈哈笑道,摆摆手说道。 “其实,从你娘去世后,为父就在考虑着退位的事情,这几年一直在考虑……” 为什么不愿意退位,其实是因为在他的心里,还有一个小小的愿望——他希望能够在位超过六十年,可是到去年的时候,他想通了,没有必要那么偏执,毕竟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甚至就连满人……至少有一支满人逃出了阿富汗,到底逃到了什么地方,无从得知,其实,这一切都不重要了。 “为父已经八十多岁了……已经是垂暮之年,这些年你处理国政的时候,为父一直看在眼里,将来国家如何,华夏又该如何,我相信你不会辜负天下的。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我是中兴创业之君,大明交在你的手上,为父放心!” 现在,朱明忠已经不愿意再用“朕”来自称了,他顿了一顿,然后又继续说道。 “其实为父子现在就一个心思,就是在有生之年,允够周游华夏各地,亲眼看一看,为父这么多年苦心缔造的华夏,这个华夏啊……不单单是大明啊!” 这个华夏太大了,大到朱明忠甚至有些怀疑,大明、诸夏、西夏,都是华夏的一部分。 “南洋那边,为父已经去过几次,所为父想去西方看看,从西域走,坐火车过去,一路到君士坦丁堡,然后再到塞尔维亚、保加利亚,朕想到那些国家游览一下,想要看看西夏的风光,然后,为父还准备去一趟俄罗斯,彼得……他也算是为父的晚辈,这些年咱们大明在俄罗斯的布局……一切都还很顺利,这次过去,我准备给伯涛说一门亲事……” “父皇是说伊利莎白?” 朱和嘉的眉头微微一皱,在几个月前俄罗斯使团来访时,他当然注意到这位俄罗斯公主的倾城之貌,她们姐妹俩特意穿上了大明的宫廷礼服,令在场的许多人为之倾倒。伯涛同样也是其中之一。 “怎么,似乎你不太高兴。” “爹……” 换上这个更家常的称呼后,朱和嘉说道。 “伯涛是皇太孙,是大明未来的皇帝,他的妻子就是大明的皇后,不应该……” “不应该是蛮夷是吗?” 看着儿子,朱明忠当然知道,尽管在过去的五十五年间,有千百万异国的女子以及奴婢的身份进入大明,成为大明百姓的妻妾,但是大明人骨子里仍然极为骄傲,以轩辕血脉而骄傲。 “我觉得总有不妥,毕竟,他是的儿子未来也是大明的皇帝,帝家的血脉不应……” 话说到一半,朱和嘉想到他还有十几个弟弟妹妹的母亲是色目人,是欧洲人。 “和嘉,未来的大明,已经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那个大明了,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华夏内部的融合从来不曾停止过,在南洋,当地的土人正在融入华夏,甚至在西夏,那些王卫也是纷纷娶当地女子为妻为妾,这样的融合对华夏是有利的,其实,大明,甚至华夏的未来,能否长治久安,核心的问题就是上床问题!” 一个粗暴而直白的话语从朱明忠的口中道出后,看着儿子皱着眉头说道。 “人类社会是个父系社会,民族的属性也是随父不随母,大明的男子娶纳异族女子为妻为妾,是有利于未来大明的长治久安的……” “爹,这个道理孩儿知道。在南洋过去土人的人口有一两千万,如今纯正的土人可能只剩下三五百万,而大多数子民都是拥有华夏血统,他们基本上都是父亲明人和母亲土人,抚夷归夏的真正目的,本身就是从生理上、血统上改变南洋的构成,这我们都知道。” 提着南洋的例子时,朱和嘉看着父亲说道。 “但是这不应该是伯涛的责任,毕竟,他是未来的皇帝。” “就因为,他是皇帝,所以啊……他才有这个责任啊!” 看着儿子,朱明忠笑了笑。 “毕竟,将来,我们肯定是要用兵俄罗斯的,伊利莎白可以保证皇家对俄罗斯的继承权,更重要的是给俄罗斯的贵族们一个效忠的理由——继承权,我们现在确实可以随时出兵吞并俄罗斯,但是,我希望……” 沉默片刻,朱明忠望远处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希望俄罗斯能够成为某种试验,也许,我们可以通过另一种和平的融合,把他们融合进入华夏的大家庭之中,也许……” 顿了顿,朱明忠笑了笑,然后看着朱和嘉说道。 “还有西夏、甚至欧洲,谁知道呢?如果我们不去尝试一下,永远不知道,有没有可能把他们融和进来,就像现在,上百万俄罗斯女人成为大明移民的妻妾,这种融合不也挺好的吗?反过来的情况却是不大多的,哦还有许多俄罗斯贵族以娶华夏妻子为荣。” 朝着远处看去的时候,朱明忠感叹道。 “爱情啊……有时候,也是一种武器,军事可以征服……不,征服女人,或许才是最成功的征服……” 然后,朱明忠摆了摆手,对陷入深思中的朱和嘉说道, “不过,这只是为父的一个想法,至于将来如何决定,还是由你去决定吧,毕竟,你已经是大明的皇帝了,现在你是大明的掌舵人了,至于朕……” 站起身来,缓步走到窗边,朱明忠凝视着远,然后轻声说道, “朕,这几天就会出发,就不要通知外界了,对外面就说朕在这里修道吧,不是有一直有传言说,朕这些年不临朝,是因为修道吗?好吧,就这么和他们说吧……” 几天后,和普通的老人没有任何区别的朱明忠踏上了西去的列车,尽管已经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列车的速度依然不快,只有四五十里的时速,最快也不到三十公里。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朱明忠偶尔也会感叹着技术的落后,但是在绝大多数时候,他更像是一个游客,一路欣赏着沿途的风景。 一路向西,沿途经过了太多的地方,从新疆到草原、再到安西,沿途只有波斯不在华夏的序列,最后,列车驶进了罗马帝国。相比于诸夏的各国安定,罗马帝国内部却是动荡的,宗教上等传统上的撕裂带来的动荡,并不是朝夕间能够结束的。 好像一直以来,施奕文都对这时有所期待,并不仅仅是因为这里华夏体系中的另一个皇帝,而是因为这个地方具有极为特殊的意义。 和任何一个游客一样,朱明忠来到了君士坦丁堡后,下车后的第一站,就是圣索菲亚大教堂。只不过与其它的游客不同,置身于这座教堂中的他,心底总是会浮现出一种异样的感觉,这种感觉既不是得意,也不是骄傲,而是一种凝重…… “如果世界是一个国家,伊斯坦布尔一定是它的首都。” 在另一个时空中,拿破仑曾经这样描述过这个城市。 或许,未来这座城市会成为西方华夏的中心吧……就在朱明忠走出了教堂,心里浮现出这个念头的时候,他看到一辆马车朝着这边驶来,驱赶着马车的大胡子叫嚷着陌生的似乎又是有点熟悉的言语…… 正文 第508章 新的开始 (新书发布,求支持) 咳咳…… 猛地睁开了双眼,然后朱明忠就开始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在他的鼻息之间,依然还充斥着爆炸时刺鼻的硝烟味。双耳嗡鸣着,头晕脑胀的根本听不到其它的声音。 慢慢的视线逐渐从模糊变得清晰,只不过视野中充满了闪动的光点。 “刚、刚才是怎么了……” 挣扎着站起身来,朱明忠揉着头,头很痛,就像是被人用锤子狠狠的敲打了一顿的,想让自己感觉舒服一些,同时大口大口地呼吸着空气,空气中依然是呛人的硝烟味。 爆炸! 刚才似乎发生了剧烈的爆炸。 慢慢的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之前的遭遇。他清楚的记得爆炸的火焰如何把自己吞噬,甚至身边的卫士都没有来得急把他扑倒在地下,然后就被冲击波炸飞了。 过了好一会,耳鸣消失了,视野中的雪花也少了许多,剧烈的头痛也开始打量起周遭。入目之处尽是一片狼籍,黑色的烟雾在街道上弥漫着。顺着黑烟看过的去,朱明忠看到了几十米外那架已经被炸散的,燃烧着冒着滚滚浓烟的汽车。 汽车…… 不知所措的看着那辆汽车,朱明忠睁大了眼睛,已经恢复了听觉的他,听到周围传来的哭喊声,还有刺耳的警笛声。 再往街道两侧看去,高耸的楼房让他的目中尽是迷茫,这里是那,我不是在君士坦丁堡吗? 茫然且不知所措的站在那里,朱明忠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并不断强迫自己回忆之前发生的事情。 爆炸,然后呢? 身旁的卫士朝自己扑来时,似乎自己已经被火焰吞噬了,然后…… 闭着眼睛,爆炸后的瞬间,那有些诡异的一幕又一次浮现出来。几乎是在一瞬间,朱明忠感觉自己仿佛进入了某种静止的状态,时间好像凝固了似的,火焰也在自己的身边停止。 世界仿佛凝固了一般,他甚至能够看到扑来的卫士浮在半空中,以及周围的人们惊恐的模样。 也许时间停滞了一秒,也许过了更长时间。 天知道到底有多长时间,然后无数的光影光速般的在他的身边飞过,异样的光线最后变成白光。下一瞬间,一切又恢复了正常了。 然后“轰”的一声巨响,强烈的冲击波径直将他掀到在地…… 好不容易站起身来,然后……这他么的到底是什么地方? 呛人的硝烟呛得朱明忠不住的剧烈的咳嗽着,一直咳到面红耳赤,也没有停下来。在他的耳边,到处都是尖叫声,那些人说话是各异的。 “救命啊……” 是汉语。 “……” 鬼知道是什么语言,还有——在街道上奔跑着的人也是形形色色的,有欧洲人,也有明人? 可他们穿的是什么? 他们穿的并不是汉服,而是一种似像非像的西装,瞧着有点像是明军军装的改良。 我去! 该不会是那场梦重演吧! 已经八十几岁的朱明忠不由的摸了下额头,这时他注意到,自己的衣袖发生了变化,不等他弄清楚怎么回事,就被另一个变化给吸引了——手上的皱纹、老年斑都消失了。 “这、这是……” 即便是见惯了风浪,但是朱明忠仍然被吓到了。他跌跌撞撞的跑到了路边,站到了落地玻璃窗面前,窗户上的映出了一个人——一个年青人。 镜中的人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盘领衣,即使是不用看,朱明忠也认出来,这就是之前自己穿的衣裳,只是自己变年青了,瞧模样,似乎重新回到了18岁! 睁大眼睛,朱明忠摸了下脸,他看到玻璃上的人影也在做着相同的动作。 “该死的,这是怎么回事……呀!” 手指碰到额头上的伤口时,朱明忠更是痛得龇牙咧嘴,这下好了,甚至都不用抽个嘴巴,他也可以断定……不是在做梦。 隔着玻璃窗,朱明忠甚至看到了店铺里正在播放的电视——黑白的。 我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老子又穿越了! 就在朱明忠依然还没回过神来的时候,只听到身后有人对他说道。 “先生,你没事吧……” 然后朱明忠看到一个穿着护士袍女孩,正紧张的看着他,在看到他额头上的血迹时,立即紧张道。 “先生,你坐在这里别动,我给你包扎伤口。” 就这样,朱明忠被眼前的小护士按坐在马路牙上,任由她摆布着,不过他的眼睛却盯着街道,看着街道上奔跑的、尖叫的人们,看着一辆辆赶过来的救护车、警车。 那些汽车看起来有点像是老电影里的汽车,而街道上的人们,穿着打扮却又与朱明忠记忆中的老电影截然不同,男人穿着的衣服类似猎装夹克,但却又有所不同,至于女人们穿的衣裙有点像老电影里的衣裙,但是其中却又有些汉服的元素。 所有的这一切,都让朱明忠感觉极为茫然,他不知道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也不知道,今昔何年。 但是他可以确定,自己恐怕……又一次穿越了,只是这是那? “先生,你可真走运,只有额头上有一个小伤口,衣服都烧成了这样,身上居然没有一点烧伤……” 听着女护士说着一口流利的官话,朱明忠试着问道。 “这是什么地方?” “慕尼黑。” “现在是那一年?” “永平五十年,先生,你怎么样?” 小护士关切的问道,朱明忠摇摇头。 “没事,没事……” “那你先坐在这里,我去看看其它的伤员,你要是有什么需要,可以喊那边的巡捕……” “你放心吧,我没事。” 冲小护士笑了笑,朱明忠就坐在那马路牙上,一边平缓着呼吸,一边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慕尼黑! 永平五十年…… 这是什么情况? 尽管还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里绝对不会是大明,如果是大明,路边商铺的招牌就不可能是外语。 他们说的是德语? 好像是还有官话。 这是怎么回事? 当朱明忠坐在那里,想要弄清楚发生了什么情况的时候,又有一个巡检走到他的身边,在确认他只是看起来伤势严重,其实也就是衣裳烧成了布条后,才总算是松下一口气。 “先生,这是怎么回事?” “该死的,一定是那些无政府主义者,这么多年,他们一直在到处刺杀贵族,这次他们袭击你们,肯定是想挑动天朝和帝国之间的战争,该死的,如果老皇帝还在的话,一定会把那些无政府主义者全都绞死……” 老皇帝? 天朝……这肯定是在说大明。帝国……那是什么玩意?还有老皇帝? 也许是朱明忠的问题刺激到了这个巡捕,于是他开始滔滔不绝地喷吐着口水。 “你知道吗,自从老皇帝去世之后,在帝国内部到处都是无政府主义者,他们刺杀贵族,刺杀各国使节,他们是想要挑动战争,他们总觉得只要能够挑起战争,战争结束之后,贵族的统治就会结束,我的上帝,没有了贵族的世界是什么样的世界,他们根本就是一群疯子!” “没有贵族……也还是正常的世界……” 朱明忠小声提了一句。然后那个巡捕的另一句话,让他整个人都忘记了其它。 “没错,二十年前,一八三0年,就是那年老皇帝去世了,二世皇帝登基后,一切都失去了秩序……” 这个慕尼黑巡捕后面又说了什么。朱明杨峥已经完全听不进去了。二十年前……这家伙在说什么? 当然,朱明忠的脑子里无数个念头在那里翻滚着,尽管那个巡捕在那里的喋喋不休的抱怨着,抱怨着皇帝的仁慈,抱怨着无政府主义者的残暴,甚至还抱怨他们这些天朝人,为什么要跑到这里来旅游。 在巡捕的抱怨声中,朱明忠又一次咳嗽起来,剧烈的咳嗽让他感觉有些窒息,但是人却在那里强撑着。 慕尼黑巡捕喋喋不休的声音,让人感觉有些厌烦,可是其中隐含的信息量却让朱明忠几近崩溃。 现在他可以充分的确认一件事——自己他么的又一次穿越了。 即便是见惯了风浪,可是再次穿越的现实,仍然让朱明忠感觉有些目眩,也不知道是因为一时难以接受,还是穿越的后遗症,或者是爆炸带来的影响,坐在路边的他只觉得眼前一黑,人就倒了下去。 “该死的,来人,快来人,医生,医生,这里有个晕倒了,一定是内出血……” 看到朱明忠倒下去之后,巡捕大声喊着医生。 “医生,快点过来,可千万不能再死人了!要不然天朝那边肯定会抗议的……”巡捕的语气变得有些不安。警车的警笛声和救护车的声音在街道上回响着,现场仍然是一片混乱…… 仿佛回到了过去,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人身边,看到了父亲、看到了母亲,看到了生日子时他们笑靥满面的捧出了生日蛋糕…… 或许,是因为时间已经过去太久了,尽管清清楚楚的看到了父母,可朱明忠仍然感觉到这只是梦! “爸、妈,我想你们……” 然后朱明忠醒了,睁开眼睛时,他能感觉到眼角的泪水,呼吸着有些刺鼻的消毒液的味道,这种味道是久违而又熟悉的。 这里是医院! 坐起身来,打量着这间病房,这是一间单独的病房,除了味道之外,其它的都很干净。 “这味道可……真让人怀念啊。” 几秒钟之后,适应了久违的味道之后,朱明忠慢慢的冷静了下来,他已经接受了现实。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对于一个八十几岁的老人来说,没有什么是他不可以接受的。 “哎,看来又要重头再来一次了。” 突然,朱明忠意识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他身无分文! 一直以来,他都没有带钱的习惯,买东西干嘛的都是侍卫付钱,做了那么多的皇帝,早就忘记钱是什么模样的了。 真他么的操蛋! 意识到自己身无分文之后。虽然内心里为变得年青而感到兴奋,但是身无分文的现实,还是让他头痛起来。 片刻后,头痛不已的朱明忠开始思索,接下该怎么办? 首先要弄清楚这个陌生的时空,与自己有没有关系。当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自己的身份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连忙生存都是问题。 帝国……这里又是那个帝国? 在这个帝国,自己有生存的机会吗? 就朱明忠纠结于自己全新人生究竟应该如何开始的时候,病房的门被推开,胸前捧着厚厚病历的护士走了进来。 咦,是她! 尽管先前在路边只看了她一眼,但朱明忠还是对这个年纪看起来十五六岁模样的小护士有些印像,因为她……很漂亮。尤其洁白的肤色耀眼的就像玉石一般。 小护士一直在看手中的病历,看到朱明忠已经醒来后。随即,笑容在她的脸上绽放,甜糯的声音从口中吐出。 “咦,你醒了?之前医生已经检查过了,你的内脏并没有受伤,让我看看……” 说着,她伸手抚在朱明忠的额头,片刻后又放下手。 “也没有发烧。” 她从口袋里拿出铅笔,在病历上计着什么。 “你昨天来医院的时候,一直就处于昏迷中,不过应该是惊吓过度,对了,警官在袭击的现场发现了你的手提包,包里有你的钱包和证件……” “我的证件!” 朱明忠急忙打断了护士的话。 “是我的证件吗?” “应该是吧,警官已经核对过了,具体的情况我也不太清楚,你知道,我只是护士。” 相貌秀美的小护士耸了耸肩,然后说道。 “不过你要是可以下床的话,可以到医院警务室去领你的东西,说起来,你可真幸运,车都被炸成了那个模样,你居然只受了那么一点伤,不过和你一起来的那些游客就没有那么幸运了,现在伤亡已经统计出来了,除了二十三个幸存者之外,现场有十二个人死亡,其中有十个都是你们旅行团的游客,另外还有两个人失踪……” 正文 第509章 迷失在大明的新世界 (新书发布,求支持) 照片,黑白照片。 久违的黑白照片上有一个相貌清秀的男子,尽管并不愿意承认,但是看样子确实和朱明忠有六七分相貌似,难怪他们会认错人。 “朱铭和,永平三十年三月十七出日……” 从名字上可以看出来,他并不是宗室。 看着与自己的相貌有几分相似的照片,朱明忠在叹息之余,又长松了口气,至少现在身份不是问题了。 “这就是我的证件,我就是朱铭和了。” 除了身份的问题,最让朱明忠欣慰的是这小子的钱包里居然有不少钱——足足五百多两,尽管不多,但是对于身无分文的他来说,却足够在这个时空落脚的了。 “大明淮海银行……” 瞧着纸币上熟悉的银行,朱明忠总算是松了口气。还好,这里是他的时空。 突然,包里的一张纸吸引了他的注意,展开一看…… “我去,这是什么?遗愿清单?” 看着纸上写着的一条条还没有实现的愿望,最后一项居然是——“在多佛尔角跳入海中静静的等待死亡的降临”。 除此之外,居然还有一封信,信是遗书,无非就是告诉别人他是自杀的,原因居然如此的狗血,因为爱情……相恋多年的恋人,嫁给了一个贵族。 “真是……可真够狗血的,” 不过,现在也好,既然你如愿以偿了,从今往后,我就替你好好的生活下去吧。 接下来要怎么办? 自然是想弄清楚,自己离开后的将近一百三十年间,世界发生了什么变化。 想了解历史,应该去什么地方? 当然是去图书馆。 现在五百多两银圆券的购买力是多少? 买一身外套——就是那种猎装夹克,包括衬衫、鞋子在内,一共花了不到20元,看来银元券依然还很坚挺。 换了一身衣裳后,朱明忠就去了附近的图书馆,尽管城市是陌生的,甚至语言不通,但是在这里说官话并没有什么问题,似乎很多人都会说汉语。甚至在图书馆中,他还看到了许多汉字书籍。 “至少有三成的书都是汉字书。” 这只是普通的市政图书馆,而这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汉文化的影响力甚至可能远远超过另一个时空中的英语。 不到一百三十年的时间,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就在朱明忠寻找着想要找的通史之类的书时,突然一本书映入眼中。 “皇明世祖皇帝传!” 世祖皇帝? 谁能称世祖? 强忍着内心的激动,朱明忠拿起这本书,作者是——斯家福,名字有点怪。 翻开书本,朱明忠直接跳过了前面的内容,什么皇城岁月,什么逃出生天,游落江湖……都是假的,谁能比他自己更清楚,他更关心的是兴乾五十五年……不对,应该是兴业元年才对,那天在君士坦丁堡发生了什么。 “……嗯?” 眉头猛然一蹙,朱明忠的神情变得有些凝重。 书上清楚的写到兴业元年十月,世祖皇帝于中都郊外皇家别苑内安详去世。 我是在中都…… 去,不应该是在君士坦丁堡吗? 随即朱明忠明白了,无论如何大明都不可能宣称世祖皇帝死在了君士坦丁堡,甚至自己出行本身就是秘密——他们以为自己是在修练。 “这事整的……” 自言自语着,朱明忠相信恐怕就连南京的陵墓里埋着的恐怕也只是衣冠而已。 毕竟,自己好模好样的活着,只不过到了一百二三十年后。 “哎,修了那么大的园子,这下白瞎了。” 心里嘀咕着,朱明忠又继续在书架上寻找史书,很快就找到了所需要的史书,然后,整个人就沉浸于历史之中…… 那不到一百三十年的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直到傍晚离开图书馆的时候,朱明忠仍然处于极度的震惊之中。 兴德二年,大明以铁路遭到破坏为由入侵波斯,阿富汗,罗马帝国占领巴格达后向南方沙漠发起了进攻。然后那里发生了什么?“只有死人才可以保留所谓的传统”,冰冷而残酷的言语,是朱和嘉面对请愿者的回答。 在随后的长达一百年的时间里,大明似乎在世界范围内和那些人干上了,从波斯到半岛,再到阿富汗,到印度。大明三代皇帝顶着国内的压力,通过武力,同化等方式彻底根除了所有的一切。至于罗马帝国更是付出了一位皇帝身死征途的结果。甚至就连同埃及,也在所谓的“文明远征”中牺牲了两位王子。 有长达一百年的时间里,大明以及诸夏都把目光盯到了那些人的身上。 为什么会这样…… 外界永远不能理解,在他们看来这是帝国最后的扩张,但是事实上……却是为了复仇。 “这群傻小子……” 朱明忠当然知道原因,是儿子们在报所谓的“父仇”,他们在得知那个消息时会有多痛苦,那么他们的仇恨就会有多深。深到他们可以彻底抹去一个文明存在过的痕迹。 当他们把注意力倾注于那些人的身上,试图通过消灭某些事物的存在的时候。欧洲在那一百年里发生什么? 作为大明的好学生,他们学习着,改变着,然后……法国居然还是爆发了革命,大革命似乎与历史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大革命的各方互相杀戮,只不过在弹仓步枪的时代,杀戮更为有效。 出人意料的是,拿破仑仍然崛起了,不是远征埃及,而是远征中非——1730年后,面对新大陆已经被大明和西班牙、葡萄牙分割的现实,作为世界上最后一块处女地,英、法、荷等国纷纷把目光投向非洲,开始了对非洲的征服。 现在的非洲,除了南部的部分地区和北非之外,全都是法国、英国、荷兰以及葡萄牙的殖民地,数千万人幸福的生活在那里……书上的说法。 当然,更出人意料的是,北美诸夏在五十年前,经漫长的谈判,终于决定组成联合帝国——华夏帝国。 “分久必合,古人诚不欺我啊。” 感叹着北美的统一,让天朝真正意义上出现了一个强有力的对手,朱明忠的心里却又松口气。 事实证明,诸夏体制在自己离开之后,一直运转良好。唯一的例外就是桂国,四十几年前,那里曾爆发过一场暴乱,起义者试图推翻国君的统治,然后……“尊勤君王,攘斥暴徒”,在邻国的武力平定下,暴动无疾而终。 不过,更让朱明忠惊奇的是,在过去的一百不到三十年的时间里,大明的科技进步速度之外,远远超出他的想象,当他们的敌人还处在冷热兵器混编,甚至处于冷兵器时代的时候,有了后膛枪、蒸汽机的他们,并不满足的投入了高能炸药、铁甲舰。在随后的一百年间的,蒸汽机被持续完善,内燃机也在一百年前被投入使用,发电机、电动机……在长达百年的时间,人类的科技文明飞速进步着。在其它国家刚刚开始进入蒸汽时代的时候,大明就开始了第二次工业革命,世界进入了第二次工业革命,直到现在…… 不过,这个时代似乎又与朱明忠所熟悉的有所不同。 尽管早在70年前,就已经造出了飞机,可是现在满天飞的却仍然是螺旋桨飞机。一百年前就造出了汽车,可是满地跑的都是老爷车。 在大洋上大明的大炮巨舰仍然喷吐着黑色的烟雾,在世界各大洋上巡航,当然,还有法兰西帝国的、西班牙帝国的,甚至还有英荷帝国的——英国失去了爱尔兰,却得了荷兰,面对法国的压力,他们居然合并为一个国家。 至于俄罗斯……按照朱明忠当年的安排伊丽莎白·彼得罗芙娜在十五岁时,嫁给了朱伯涛,在叶卡捷琳娜一世去世后,为了保护伊丽莎白的继承权,大明向俄罗斯派出了军队。 军队的进攻几乎没有遭到任何抵抗,只是有操纵彼得二世继位的缅什科夫等人,在圣彼得堡组织了草草抵抗,然后,俄罗斯帝国就不复存在了,他们的贵族们组建了俄罗斯贵族议会,向伊丽莎白宣誓效忠。俄罗斯成为了大明的一部分,其实的,当时,俄罗斯的三千多万人口中,有超过一千万是明俄混血儿,甚至绝大多数贵族本身都是混血儿。 “往西,过了波兰,就算是回国了。” 想到这,朱明忠差点没笑出声来——在这个时空,波兰不仅没有被俄普瓜分,而且还成为了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共和国,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南美也涌现出一批共和国。只不过这个共和国的存在,是在大明的羽翼下庇护下。 当然,在这个时空中,对于世界而言,大明依然是极为强大的存在,即便是占有了普鲁士、奥地利以及意大利的法兰西帝国,也无法对大明构成威胁。 …… 径直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走着,路边的路灯散发出柔和灯光,路边驶过的汽车,让朱明忠有一种身在老电影中的感觉。 好奇之余,更多的是对现实的茫然,也许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漫无目的地乱逛,有时候,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走到了什么地方。只是一边走一边胡思乱想着。 以后该怎么办呢? 在这个时空中,自己应该如何生活下去呢? 朱明忠整个人都变得有些茫然,他甚至想到了在多年前,闲着无聊时曾计划的事情——把存有巨款的银行存单夹在书籍的夹页里,然后放在图书馆等待着别人的发现,甚至就连同那本书,朱明忠都已经想到了。 “你怎么就不去做呢?” 朱明忠不禁有些懊恼,只有五百多两……以后该怎么生活呢? 但是,对于一个能从南京欧洲来旅游的人,他的家境应该不差吧。不对,似乎在他的遗书中清楚的写到,他对不能埋在父母的身边感到很遗憾,希望能够把他的衣裳葬在那里。 这家伙……条件一般般啊。 “算了,幸福的生活要靠自己的双手来挣取……” 自言自语时,朱明忠这才抬头朝着周围看去——这里是那? 暂停了思绪的朱明忠发现自己居然迷路了。 摇摇头,朱明忠打算暂时不想这些。比起将来怎么样,眼下最重要的是赶紧……嗯,解决肚子的问题。 “你在这!” 突然,朱明忠听到前面传来的话声,是她,居然又是那个小护士。 朱明忠发现自己和这个漂亮的小护士似乎很有缘,自己穿越过来碰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她,而且不过几个小时的时间,就已经见了三次。 坐在餐厅的椅子上,借着灯光,朱明忠第一次认真的打量着面前的小护士,不可否认她确实非常漂亮,即便是作为皇帝见惯各种各样的美女,在他看来她仍然极为漂亮。 “喂,你这样看我是很不绅士的举动。” 喝着茶的女孩抬起头,用那双如小鹿般的眸子看着朱明忠。就在他想要道歉的时候,女孩展颜笑道。 “不过,我很喜欢。” 轻微美妙的话声伴着女孩特有的娇笑。 “我叫伊丽莎白,你可以叫我茜茜。” “茜茜……有点耳熟。” 下意识地的说了一句,朱明忠笑道。 “我叫朱明……和,你可以叫铭和。” 朱明忠慢悠悠地说道,和过去自己的道别吧。 从现在开始,自己就是朱明和了,至于朱明忠……已经是过去式了。 “你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天朝人,我是说朋友。” “这是我的荣幸,你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孩。” 朱明忠用更加低沉的声音说道,他的话语让茜茜的脸蛋微微一红。 “谢谢,你什么时候回国?” “我想,我会在这里呆上一段时间,不过,我对这里并不怎么熟悉,你愿意做我的向导吗?” 面对眼前这个有着超凡的美貌而且又有着健美挺拔又苗条身姿的女孩,朱明忠觉得似乎这也是一个不错的开始。 既然现在是太平盛世,自己应该以朱铭和的身份享受生活的乐趣,或许,这也是自己应得的…… 正文 第510章 最伟大的发明(新书发布,求支持) 慕尼黑火车站,扩音器在广播着。 “旅客们请注意,十点钟开往中都的火车就要从十号站台发车了。” 在月台上,一个身材高大的天朝人,站在那扫视着周围,想要找出来给自己送行的人。 “她应该会来吧。” 朱明忠暗自想到,车站上的广播是用法语说的。他不大会说法语,更听不懂。不过好歹他听清了“中都”这个地名。 就在这时,他看到了人潮中的一抹红色,即便是距离很远,也可以看到她,她穿着一身红色裙子,充分的显现她苗条的身姿,她的个头很高,至少有一米七——而且还很短,随着她的走中裸露着一双雪白的脚踝,看到朱明忠的时候,她立即欢喜的跑了过来。 “铭和!” 她朝月台跑来的时候,就像精灵一般,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她。 “茜茜。” 看着跑来的女孩,朱明忠的脸上露出了微笑。 “哎,真的好可惜啊,我本来以为你可以再呆一段时间的,也许,那时我会把你介绍给我的家人。” “以后有机会的。” 朱明忠依然笑看着这个小女孩,她确实很小,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而已,在过去的几天里,她一直是他在慕尼黑的向导。 “真的有机会吗?你都要回天朝了。” 茜茜嘟着嘴,神情显得有些失落。 “做火车……只要几天的时间。” 朱明忠朝着一旁的火车看去,这是一台内燃机车。蓝色的车厢看起来颇有年代感。 居然有从巴黎通往中都的火车,这确定超出他的意料。 “朱先生,火车就要出发了。” 就在这时一个穿着浅灰色衣服男子走过来提醒道,他是领事馆的职员,两天前,他通知在袭击中未受伤的乘客今天乘车回国。 尽管有些不太情愿,但朱明忠最后只能选择离开。看着面前化着淡妆显得素净淡雅的女孩,呼吸着她身上散发的香味。 这香味极为熟悉,是大明宫廷的香水。有名的高档货。 面对领事馆官员的督促,在将要上车的时候,茜茜的身体前伸,脸蛋微微侧仰,在朱明忠将要问上她的脸颊告别时,她扭头迎了上去。唇瓣轻触的瞬间,朱明忠不由愣住了。 片刻后,脸颊绯红的女孩看着他说道。 “再见……” 人很挤,四面八方来的人流把朱明忠挤上了车,站在车门处,和女孩告别时,他听到女孩大声喊道。 “这是我的初吻,你要记住啊……” 直到列车驶出的时候,看着月台上的那一抹红色,朱明忠才回过神来,手指轻触嘴唇,似乎是在想着什么。 “哎,都永平五十年了,依然还是有那么多西洋女孩想傍上一个天朝人,尤其是那些普通女孩。” 对面卧铺上,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感叹道。 “不,她是巴伐利亚的贵族,似乎……” 朱明忠突然笑了笑,原本只是觉得她的名字比较熟悉,可是却不曾想,她真的就是另一个时空中,以超凡的美貌而为世人所熟知的茜茜。闭上眼睛,他的脑海中又一次浮现出那双温柔的似小鹿般眼睛,红色的嘴唇带着甜美的微笑,轻微美妙的声音,腼腆但十分优雅的举止。 在过去的六天中,她给他带来的欢乐超出他的的想象。只是,欢乐总是短暂的。 “哦,贵族啊,那就没有希望了,你可不是贵族,贵庶不通婚,你忘记了吗?” 然后对面的男子拱手自我介绍道。 “鄙人李瀚章,字筱泉,南直隶庐阳人士,未请教……” 李瀚章? 诧异的看着眼前这人,朱明忠感觉有些诧异。 这是怎么了? 怎么碰到的尽是“熟人”。 “在下朱铭和,字……维新。” 为什么起这个字? 或许是希望从新开始吧。朱明忠心想道。在自我介绍之后,算是熟悉了的两人就在那里聊了起来,其实大多数时候,都是李瀚章说,朱明忠听。 前往中都的旅程是漫长的,按照李瀚章的说法,即便是需要9天的时间,这也是目前欧亚大陆之间最便捷的交通方式。 “铁路,改变了世界,有时候,在国内会有一些观点说,当年我们的铁路公司是如何威逼利诱一个又一个国家签下一个个不平等条约,可是他们那里知道,在一百多年前,我们把火车修进欧洲的时候,给那些处于蛮荒中的人们带来了什么样的冲击,我们把火车修到莫斯科,在火车站附近建立起了新的城市,建立了新的学校,他们在那里接受教育,还有华沙,如果不出来的话,他们根本就不知道,铁路给世界带来了什么样的改变,我敢说,这绝对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 对于李瀚章提到,朱明忠只是笑着说道。 “就是太慢了点,要九天半的时间才能到中都……” 为什么不能坐飞机呢? 朱明忠朝着窗外看去,看着蓝色的天空,飞机已经发明半个多世纪了,可是空中旅行,依然的是少数有钱人的专利。 “坐飞机吧,飞机很快,可是维新,你要知道,飞机的航程才多远?即便是最先进的大鹏3,也就只能飞到莫斯科,然后呢?不断的降落,加油,其实,也快不了几天。还是坐火车舒服。” 说着李瀚章懒懒的躺到了铺位上,然后说道。 “你看这多舒服,可以睡在这里,九天时间是长,可是我们可以睡觉,可以看书,可以到餐厅里吃饭,甚至可以去看演出,这些都是飞机上享受不到的,我告诉,如果不是因为袭击……恐怕我们都没有机会坐到头等车厢上,你知道是谁给我们掏的车票钱吗?” “法国的皇帝?” “对,就是他,他之所以让我们尽快离开,就是为了避免可能的麻烦,比如再次发生袭击啦,又有人死了,中都那边肯定有议员指责的,朝廷也会介入,一系列的麻烦事,够他头痛的,所以他才希望我们赶紧离开,哦,对了,还给了我们一些经济补偿,我看你受伤了,是2000两对吗?” 看着的喋喋不休的李瀚章,朱明忠都怀疑他是不是只是与那个人同名,不过从他的话中,朱明忠双得到了一个信息——议会,所谓的议会其实就是贵族院,五十多年前设立的一个机构。 在接下来的一路上的,有了这么一个好说话的家伙,倒也不寂寞,尽管在大多数时候,朱明忠只是一个听众,但是偶尔的一句话,却又会让李瀚章陷入沉默,就像在行驶了两天两天夜才到莫斯科的时候,朱明忠随口说了句。 “这铁路太慢了,帝国的幅员这么辽阔,早就应该修建高速铁路了,时速200公里以上的高速铁路。” 然后李瀚章第二天早晨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确实,天朝确实需要快速铁路,否则过于辽阔的帝国,早晚会因为交通陷入分裂”。然后从他的口中,朱明忠知道,大明现在泾渭分明的分成了东西两边,西方就是过去的俄罗斯,而东方就是大明,尽管现在想找到一个纯正的俄罗斯人难困难,但是却西部的文化却明显受到正教的影响。地域、文化上的差异,更是让两边的人在学校中、在报纸上经常发生种种争论。 “有超过95%的天朝人,终其一生都不可能从东部到西部,也不会从西部到东部,也许高速铁路可以弥补一切……” 一个高铁话题,他们从莫斯科聊到了亚洲,时间就这样慢慢的过去了,当火车驶过浩瀚的中亚大草原的时候,这天清晨,朱明忠从床铺上爬起来,摇摇晃昊地走到盟洗室,一边洗漱刮脸,一边听车厢广播里的。 “我们不能嘲笑这种努力……” 在他刷牙的时候,听到广播里传来这样的话声。 “那些欧洲人,他们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里在非洲干了什么呢?就像他们在南美干过的一样,他们把男人变成奴隶,为他们开垦土地、开采矿石、种植橡胶、香料以及其它各种作物,他们把女人带到自己的床上,变成他们的生育工具,为他们繁育后代,整个南部非洲,除了我们的西平总督区,其它所有的地方,都变成了法国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以及英荷人的乐园……” 一边在下巴上涂肥皂泡,朱明忠一边哼着小调,听着广播里对欧洲人的各种讽刺,那种讽刺主要集中在他们在非洲的殖民地干的事情,广播里继续说道: “……我们已经成功地预见到非洲的前景以及发展趋势,不管怎么样他们几乎实现了自己的目标,把非洲变成了自己土地,那里生活着的人们是什么样的人们呢?是法兰西人?日耳曼人?英格兰人?苏格兰人?荷兰人?不,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都是有着当地土人血统的人,至于当地的土人,也许这正是他们犯下滔天大罪——现在人类只能通过照片去看到曾经生活在那里的人们,哦,在南美似乎还有一些,他们也是被欧洲人当作奴隶贩卖过去,天知道欧洲人犯下了多少罪恶……” 在朱明忠穿衣服的时候,听着广播里传来的讽刺,他的心情却是有些复杂…… 欧洲人对于非洲的征服是残酷的,他们在那里进行的殖民活动,甚至远远超过南美洲的事务,他们在非洲的内陆烧毁丛林,把当地土著人变成他们的奴隶,当一代又一代的欧洲女孩远嫁到大明的时候,欧洲的男人们把非洲变成了他们乐园。 当大明发动持续百年远征的时候,欧洲人差不多已经占领了整个非洲,除了埃及控制下的北非以及西平、马达加斯加之外,整个非洲大陆都被他们占领了。 欧洲各国利用大明无力西顾的时期,完成了他们的海外殖民,建立起各自的殖民帝国时,大明最早到达非洲,但是非洲却在了欧洲人的非洲。而且这次他们不会落后了。 他们吃一堑,长一智。欧洲各国在非洲的远征是极其残酷的,土著人全都沦为他们的奴隶。 想到这,朱明忠的手僵住片刻,然后长叹口气。 后膛枪、火炮、高能炸药,只是让欧洲人的屠杀变得更加有效,野蛮掌握了先进的武器之后,并不会改变他们的本质。 广播里继续着对欧洲人的讽刺,从非洲到无政府主义的盛行,也正因如此,朱明忠突然意识到,似乎,这个世界只剩下了两种人——华夏人与欧洲人,华夏人不仅仅局限于大明、诸夏就是西夏,同样也是如此。也不知道,西夏现在的情况怎么样了。 “西夏?你是说罗马帝国、保加利亚,塞尔维亚那些地方吧?” 面对朱明忠的疑问,李瀚章像是想起什么似的,拿起一本画报杂志,指着封面问道。 “你看她漂亮吗?” 杂志封面女郎当然非常漂亮,她的相貌有点像中欧混血儿。 “她是塞尔维亚最知名的电影明星,好像叫,叫徐丽。” 塞尔维亚电影明星? 徐丽? 也许是看到了朱明忠的不解,李瀚章摇头长叹道。 “所以说啊,你们这些年青人,根本就不去了解外面的世界,你们总以为大明就是世界,世界就是大明,真的是太自以为是了,你知道,我为什么说铁路是最伟大的发明吗?” 看着朱明忠,李瀚章反问之余,又解释道。 “因为那个时候,我们把铁路修到那里,我们的人就会到达那里,过去的都是没有继承权的,身无分文的次子,可即便是如此,对于当地人而言,天朝人依然是高贵的,就是普通的小贵族也没有天朝人高贵,他们都娶到了当地的女孩,一百多年里都是这样,你看……” 翻过的其中的一页画报,李瀚章笑道。 “今年的奥运会你没看过吗?整个阿尔巴尼亚代表队,只有一个队员的相貌像欧罗巴人,其它人和我们并没有多少分别。铁路为什么伟大?就因为通过铁路,我们的文明扩散到沿线的每一个城市、乡村,当然,还有华夏的血脉,这些都是港口、轮船到不了的地方,你说铁路是不是最伟大的发明?” 正文 第511章 陌生且熟悉的中都 (新书发布,求支持) 无语的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已经发布,求支持。精彩正在继续! …… 铁路是最伟大的发明。 对于它究竟有多么伟大,朱明忠当然没有办法作出评价,但是对于铁路在诸夏的融合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却倍觉欣慰,毕竟在某种程度上,这似乎是梦想的实现。 在火车驶过亚伊克河,也就是“乌拉尔河”之后,就算是进入了哈萨克大草原。 在兴乾五十五年退位后,朱明忠曾经做火车来过这里,如今也算是旧地重游,尤其是当火车驶过位于大草原上的绥安时,看着铁路两边一望无际大草原时,尤其是在看到那一团团像白云似的绵羊时,朱明忠的神情有些疑惑,似乎又一次回到了过去。 而随着铁路继续向大明的腹地延伸,一路上总是能感受到时间的变化,比如铁路两侧原本只有一些绿色的荒山秃岭,大都被绿色覆盖,尽管大都是灌木,但也出现了许多似乎是天然形成的森林。 望着铁路两侧绿色的山林取代的曾经的荒山秃岭,朱明忠的脸上露出若隐若现的笑容,西北的绿化是何等的不易,首先是大量的百姓迁往草原总督区、安西总督区,然后,西北的许多荒山秃岭开始了自我繁衍,首先是薄土层和石缝里生起杂草,然后草丛中长起了灌木,再接着从灌森中生起乔木。这是自然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当没有了人为的破坏后,西北的自然环境,在过去的一两百年间,得到了恢复。 有时候当火车从山边驶过的时候,可以清楚的看到山上的紫穗槐、柠条,这些豆科植物都是当年西北绿化特意选择的灌木,他们都庞大的根系,有根瘤菌,有固氮作用,经过二三十年的生产,可以让贫瘠的土来,水分蓄起来,高大的乔木也会自然生产。 那年朱明忠经过这里的时候,人工撒播的紫穗槐等灌木只是初显效果,而现在经过一百多年的时间,曾经光秃秃大山完全变成了绿色,朱明忠甚至产生一种错觉,铁路不是在甘肃行驶,而是行驶在西南,空气的温润也与想象中干燥有着明显的区别。 不过,似乎所有人对此都不觉得有什么新鲜的,他们似乎早就习惯了的这一切,习惯了青山绿水,甚至当他透过车窗看到公路不远处,有一群马鹿正在安祥的于草木间行走,而颇有些欢喜指给别人看时,李瀚章也只是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哦,就是一个马鹿群,这一路上还有很多。” 也许是因为看到朱明忠太“年青”,李瀚章随口说道。 “在甘肃、陕西,有三多,山多、林多、动物多,但是人少,你瞧,其实原来这里也是有很多人的,我读大学的时候,曾经在陕甘进行过调查,曾经深入其中,在这些山里头分布着许多古村寨遗址,骚站,旅馆,以及废弃的古窑、场、碾、磨、院落,很多很多。那个时候,这里的人口稠密。后来世祖皇帝那会,为了移民实边,考虑到陕甘土地贫瘠,所以尽发陕西甘两省百姓去东北、西域,然后,这里的人几乎全都迁走了,仅仅只是在沿线的一些城市里留下的极少数的人,按照环境学上的说法,叫做人退林进,大自然仅仅只用了一百多年的时间,就把这里的荒山峻岭变成了原始森林,你过兰州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兰州城外的山上,到处都是苍天古树,林子多、草场多,这动物也就多,不过,就是人太少了,陕西省现在人口也只有三百多万,不过,这也没什么,毕竟,现在人都是往城里流动……” 朝着车窗外看了眼,李瀚章问道。 “回国后,你准备去什么地方?准备留在中都吗?” “可能吧。” 朱明忠点了点头。 从书上,他知道中都是全世界最大的城市,也是人口最多的城市——超过3000万人生活在那里,甚至这还不包括京畿道。 相比朱铭和生活的小城市,中都无疑是最为理想中的城市,首先那座城市拥有很多的人口,交通便利、经济发达,有数不清的工作机会。更重的是在那座三千万人口的城市里,根本就不需要担心碰到熟人,然后无法回答某些话题。 朱铭和原本的家乡太小了,十几、二十万的人口,经常能碰到熟人,总会有人注意到他,到时候不定就会引起什么麻烦。 “其实,像你这么年青,在大城市里总是会有更多的机会,如果你问我有什么建议的话,我希望你能够进入书院进修一下,毕竟,在大明拥有更好的学历,就意味着更好的机会……” 尽管只有三十岁的样子,但李瀚章却仍然摆出了一副长辈的模样,对此,朱明忠也就只是笑笑而已。 在列车驶过潼关之后,沿途的冷清消失了,因为是洲际高速列车,所以小站不停车,在列车经过河南时,也就只在开封停了一次,然后就直接驶往中都。几个小时后,列车驶进了帝国火车站——这是大明最大的火车站。 不过,并不是建于朱明忠主政的时代。尽管这是世界上最大的火车站,但是他更感兴趣的是这座“阔别已久”的城市。 中都,这座内陆城市,作为大明帝国——这个世界上最强大国家的首都,无疑是繁荣的。一出火车站,映入眼前的就是无数耸立的摩天大楼所组成的钢铁丛林,在这个时空中,大明的工程师们同样用高层建筑彰显着人类的创造力。街道、高架桥与隧道组成的立体交通网络,让朱明忠突然有一种错觉,似乎自己正置身于他前二十几年生活的那种都市之中。 不过下一瞬间,不等道路上的那些老爷车提醒他,耳边的声音就提醒他身在何处。 “大家往前面看,前方的那座建筑就是大凯旋门,它的位置就是中都老城德胜门的位置,不过因为中都没有城墙,只是依照传统设立了城门的位置,明德二十三年,当时时值诸夏联军彻底平定大月氏的叛乱,也意味着“文明远征”的胜利,所以明德皇帝下旨于德胜门修建“大凯旋门”,它的设计灵感来自世祖皇帝在世时绘制的草图……” 旅游大客二层露台的乘客们赶紧埋头记下这一重要信息,接着纷纷站起来,涌到大客的一侧,带着赞叹的表情望着那座巨大无比的雄伟建筑。和所有初来中都的人一样,朱明忠在火车站坐上了这座旅游大客,开始了他的中都一日游。 导游是位中年妇女,穿着一身对襟汉服,不过这身衣裙显然是经过改良的,穿起来更方便,也更显她的身形,她的声音温婉可人。 “大凯旋门的建筑原料,来自于“文明远征”期间,诸夏征服的波斯、大月氏、天竺河流域、巴比伦、亚丁等地。它既然象征着文明在那些地区的传播……” 然后旅游大客从凯旋门中间驶过,就驶进了像隧道一样的门洞。 “……在它内侧的墙上,铭刻着在“文明远征”期间为祖国牺牲的三十六万战士的姓名。” 女导游的介绍,让朱明忠的神情显得有些凝重,他之前并没有想到死了那么多人,但也可以想象得到,毕竟战争持续了近百年的时间,就像大月氏的部落抵抗就持续了整整一百年。游客们的神情无不是变得庄重、肃穆,当然,他们还会用相机拍下照片。 作为一个旁观者来说,朱明忠感觉自己可以看出这些游客来自不同的地方,他们既有来自南洋诸夏的,也有来自罗马帝国的,当然还有来自美国——这个时空的美国是美利坚帝国,当然绝大多数游客来自大明内部,从几个人说话音调中,他听得出来,有些乘客应该来自俄罗斯——俄罗斯在合并大明后,作为一个地区的名字保留了下来,甚至直到三十年前,俄罗斯议会才并入帝国议会。 望了一眼铭刻有阵亡者姓名的大理石,朱明忠突然感觉有些沉重,因为他知道所谓的“文明远征”,并不是表面上海说的那样“为了消除野蛮对于文明的威胁,为了让世人沐浴文明的光辉”,仅仅只是为了复仇。 一个人与三十六万…… 大客驶出了长长的门洞,重新回到铅灰色的天空之下——置身于这座拥有3000万人口的城市,朱明忠感受最多的并不仅仅只是拥挤,而是汽车的尾气,相比于西北良好的环境,中都的环境似乎并没有那么好。 “离开凯旋门后,我们就进入了朱雀大街的主要路段。这条大街始建于兴乾元年,于兴乾二年全部竣工。它有一百六十米宽,它的长度是九点九公里。现在在你们左边可以看到刑部和交通部大厦,右边是农工部、内政部……” 尽管对中都进行规划的时候,考虑到将来的交通问题,把道路规划的更宽一些,是朱明忠的初衷,但是现在看来这些在他看来已经足够宽敞的城市动脉,每逢上下班高峰期仍然会显得拥堵不堪。 毕竟,这里生活着太多的人,有着太多的车辆。朱明忠甚至感觉,这座城市比他想象的更为拥挤一些,毕竟这么宽的道路上都是车水马龙的,而且汽车的速度普遍不快,这里尚都不畅通,更何况其它地方。 观光汽车经过了一段高级商店、影剧院和饭店林立的繁华街道,穿过一座圆形广场后,又进入了一群带着东方建筑色彩的现代建筑群之中,那样的建筑在兴乾四十年后,随着钢骨混凝土的广泛使用,而日益时兴起来。 “现在大家看到的是军勋会馆。” 女导游拿着扩音器,继续介绍道。 “这里是天朝最大的战争博物馆,里面陈列了天朝在战争中缴获的大量外国战利品,在这里大家可以充分感受得,天朝在过去一百多年征战所取得的骄人的战果……” “有一天,或许可以去参观一下。” 朱明忠暗自在心里自言自语道,从战争中可以的感受到历史的变化。 “在你们的前方,” 这时,女导游带着略为炫耀的自豪语气介绍说。 “在城市的最北端,是天朝的心脏,也是世界的中心——大明皇宫。” “天朝的心脏、世界的中心……” 朱明忠轻声重复道,这未免也太夸张了吧。 在旅游大客驶近皇宫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抬起头,纷纷拿着相机拍着照片,他们在那里交头结耳着,似乎所有人都显得非常兴奋,从他们的言语中,朱明忠可以感受得到他们对于皇家的尊重,他们中的不少人都是从去年冬天就开始省吃俭用,筹措这次“长途旅行”。毕竟,从俄罗斯到中都,实在是太远了。 或许,中都并不是人间仙境,甚至比不上他们的家乡——那里有蔚蓝的天空,而这里的街道却充斥着汽车尾气,可是对于他们来说,这座城市却是特殊的,不仅仅因为这里是都城,同样也因为皇室的存在。 远远的隔着宫墙,看着皇宫,朱明忠的神情显得有些异样,曾几何时他一直在那里生活着,和自己的妻子们、孩子们,现在他们呢? 只剩下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即便是看淡了生死,可是当这种惆怅于心底浮现的时候,朱明忠的心情也变得有些沉闷。 终于,当一天的旅游结束之后,朱明忠从汽车上下来的时候,面对正是晚高峰时拥挤的街道,呼吸着刺鼻的汽车尾气,他突然对这本应该熟悉的一切,感觉到有些不安,即便是在慕尼黑的时候,也没有这样的感觉。 “接下来怎么办?我应该去那?” 置身于这座陌生而又熟悉的城市,朱明忠的心底浮现出这样的疑问,看着眼前的一切,他甚至感觉有些茫然,这是过去从不曾有过的感觉。 自从茫然更多是对未来的一种担忧,他根本就不知道,在这座陌生的城市和陌生的时空之中。自己的将来是什么,更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样生存下去。 正文 第512章 关于未来的决定(新书发布,求支持) 屏幕上一片雪花,房间里只有“嘶嘶啦啦”的响声。 声音很刺耳。 又一次,当朱明忠从梦中醒来的时候,不过只是凌晨5点多,昨天晚上什么时候睡的,他根本就想不起来,但可以肯定的是,电视又开了一夜。 永平五十年的大明,没有二十四小时的电视,电视台会在午夜停播,然后在第二天上午六点再次播放节目。 就这一点来说,有点像是朱明忠幼时的电视,但也仅仅只是局限于此,实际上,对于中都这座城市,除了拥挤之外,似乎没有什么能够让他感觉熟悉的,当然,这指的是他第一次穿越前的记忆。 其实也不可能找到什么相似的地方,毕竟并不是相似的时代,除了交通的拥堵。并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 “哎,这样下去,早晚会出事的!” 抬头看着天花板之上的些许透水的痕迹,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走过去关了电视。半地下室并没有陷入黑暗,除了路灯透过狭窄窗子照进来的一缕光明外,偶尔的车灯的远光也会把这里照的通亮。 隔壁的让人无法安然入睡的咯吱声,这会已经消失了,凌晨时的中都,似乎是安静的,但是隐约的可以听到警笛声,听起来像是从远处传来的,但是听得却很真切。 对于再次年青的朱明忠而言,恢复青春的感觉是奇妙的,身体上许多老化的器官,再一次焕发出全新的活力,那种少力让他极不适应,并不仅仅只是听力上的,还包括某个隐秘地方。 就这么躺在狭窄的单人床上,朱明忠用了好一会儿,才平复年青的身体带来的全新体验,不过他并没有起床,而是看着发黄的天花板,陷入了沉思之中。 来到中都已经半个月了,不过他并没有去找工作,而是住在兵工厂四十六街的一间半地下室,兵工厂就是兴乾年间的兵工厂,当年正是这里生产的武器供应着大明军队,正是这里生产的枪炮击退了满清,奠定了大明的今天。但是,随着城市的扩大,兵工厂早不知道迁往什么地方去了,只留下了这么一个地名,这里的房租相对便宜,这也是他选择这里的原因,按照朱明忠的估计,以这里的房租和开支,2300多元的财产,足够他在这里过上两三年,1717元,这是去年天朝的人均收入。不过按报纸上招聘侍应生的广告,一个月的薪水也就是七八十元而已。 有了一个住的地方,也算是暂时安定下来了。当然,最后朱明忠还是要找一个工作,只不过,他并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 一个做了五十五年皇帝的人,可能到那家公司里打工吗? 显然,朱明忠是不可能适应这种生活的,尽管生活总需要适应,可天知道,他一直在努力的适应着,比如每天早晨只是一个简单的煎饼果子,外加一杯牛奶,至于午餐,可能是份快餐,晚餐的话就是简单的一碗面条,适应这种生活,很不容易,毕竟,他早就习惯了另一种生活方式。 不过,除了强迫自己适应身为普通平民的生活之外,对于朱明忠而言,现在的生活简直就是天堂! 不需要再考虑国家,考虑将来,唯一所需要的就是享受生活的乐趣,除此之外,似乎就没有其它的压力了。 在过去的半个月里,朱明忠就像是任何一个初到中都的乡下佬一样,在大街上逛着,如果不是因为没有钱的话,恐怕他会到所谓的“高消费地区”去继续享受着生活,享受着着生活的乐趣。 当然,这一切都需要金钱。 而这也恰恰是朱明忠所欠缺的。 尽管看似轻松,但是穿越以来一直潜伏在心底的心虚感,同样也困扰着他,因为他知道,对于自己来说,最重要的生存下去,仅仅只是靠着那2000多元,又怎么可能生活下去呢? 或许朱明忠现在可以昂首挺胸地在中都游玩着,可是一年、两年之后呢?等到钱花钱的时候,怎么办? 拿破仑二世是不可能再赔给他2000元的,再过两年,也许就连这间半地下室也住不起了。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接下来怎么办? 总有一天需要找一份工作。 但是自己适合干什么工作? 就这么躺在床上,朱明忠的心里如此寻思着,每天在街上混迹着,看着街上鱼龙混杂的人们,他很清楚,如果继续这么无所事事的混下去,那么早晚有一天,他会成为混杂的人潮中的一员。 这显然不是朱明忠所渴望的,他向往普通人的生活不假,可并不意味着他愿意过贫寒的生活。 “你需要一份工作!” 又一次,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有工作意味着有薪水,有了薪水意味着将来的食宿有了着落,意味着人生的全新开始。也许只要几年,就可以搬离开这样的地下室,也许再过几年,可能会娶妻生子,然后过完一生……似乎所有的一切都那么的美好,这不正是自己所渴望的生活吗? 尽管真心觉得那样的生活才是生活,可是现实却告诉朱明忠那样的生活,绝不是天堂,所谓的天堂是以金钱为前提的。 接下来怎么办? 公园里,一个小女孩划着旱冰鞋从人群中做了个漂亮的动作一闪而过,看着那小女孩,朱明忠的脸上不禁露出一丝笑容,多年前,为了让孩子们玩的开心,他“发明”了带有四轮的旱冰鞋,可以做转弯、前进和后退的各种动作,其实就是后世流传最为广泛的轮滑鞋。不过在那个时候,只有少数富人能够玩得起,毕竟,它的成本太高,四个微型的轴承造价很高。 而现在,显然这种旱冰鞋已经得到了普及。 因为不是周末,所以公园里的只有不多的游客,大多数长椅上空荡荡的。在坐到一个椅子上的时候,朱明忠下意识地瞧了瞧椅子,椅子上的青铜制成的铭牌上清楚的写到。 “兴乾三年,孝贤皇后恩赐” 这是当年灵儿赐赏给附近百姓的公园,在这座公园里郁郁郁葱葱的树木中,朱明忠甚至可以找到当年与灵儿一同种下的几株树,那些树已经长为参天大树。 坐在长椅上,朱明忠思索了很长时间,最后他又长叹了口气。在起身的时候,又一次看着那个铜牌,发出了一声叹息,然后默默的离开了。 中都皇家图书馆,是大明历史最悠久的公共图书馆,也是规模最大的,在大明几乎每一座城市都有一家皇家图书馆,都是当年朱明忠从内库出资兴建的,甚至大多数馆藏的书籍,也就是皇家捐赠。多看来,大明百姓一直受益于此,即便是最偏远地区,百姓也可以看到最新出版的书籍。 广开社学、图书馆,被称为“兴乾三大德政”,这当然是后世的评价,对于朱明忠而言,尽管他在意后世对自己的评价,但是相比于探究所谓的三大德政,对天朝的贡献,他更需要通过图书馆里的藏书,去了解这个时代。了解这个时代的技术水平。 在接下来的差不多半个月的时间里,朱明忠就像许多学生一样,沉浸于图书馆里,在了解历史的同时,同样翻看着各种各样的技术期刊。 “大鹏三型客机,两台1000马力星型发动机,最大航程五千里,时速三百十五里,21座……” 看着《航空时代》杂志上介绍的最新式的客机——大鹏三型客机以及杂志上的图片,感觉这种飞机与另一个时空的DC-3型飞机有些类似的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差不多是30年代左右的技术水平。” 然后,朱明忠的眉头皱了皱,尽管技术一直在进步,但就他这一段时间的了解,可以清楚的感觉到,现在大明的技术是某种程度上落后的,或者说这个空间的技术是落后的。 汽车发明了七十多年,飞机发明了五十年,但是就技术整体来说,相比另一个时空,落后差不多二十年。 “如果按照正常的技术进步,现在天上飞着的应该是喷气机了才对。” 自言自语之余,朱明忠继续在图书馆里逛着,有时候,他会拿起一本杂志看看,相比于汽车、航空等技术的落后,天朝百姓的生活水平,却领先于时代,从杂志上可以看到这个时代标准的“样版间”一间干净的公寓里淡绿色墙壁裹着弧形踢脚线,白色冰箱上放着造型简约的不锈钢水壶,飞碟形吊灯下面是张上好的木质圆桌,窗帘外绿草如茵,街角有个造型别致的电话亭,透明的球形防雨罩显得格外的新潮。不过,那种投币的机械转盘式电话,却又提醒着他,这个时代的技术,似乎正在陷入某种停滞。 “怎么会这样呢?” 被这个问题困扰的朱明忠,眉头紧皱着他一边在书架间漫步,一边思索着问题,在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却意外的发现自己到了一个书区,这是摆放着文学作品的书籍,看着眼前这片浩瀚的书海,朱明忠随手拿出其中的一本,然后翻看了一下。 这是一本小说,写的是海外历险类的小说。 翻看着手中的小说,朱明忠的脸上带着丝淡淡的得意,如果说在自己主政的那么多年间,除了这片庞大的版图之外,还有什么让自己得意的话,恐怕就是明代的小说繁荣在兴乾年间再一次得到了复兴。 “也许可以借阅一本,回来……” 正想靠小说打发时间的朱明忠,眼前突然一亮,喃喃自语道。 “也许,可以……写个小说……” …… 在回家的路上,朱明忠的想了很多,作为穿越者,尽管是第二次穿越,但他实际上并没有什么“经验”,其实这事根本谈不上计划,一开始的时候,肯定都是随波逐流,就像朱明忠一开始的时候,脑子里想的无非就是帮助郑成功避免北伐的失败,甚至还寻思着北伐失败后的退路。 如此种种,完全没有任何章法可言,一开始的时候,那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成为帝王。 当初没有章法,现在同样也是随波逐流,尤其是在这个太平盛世,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救国救民、宏图大业了,所面对的其实就是鸡零狗碎的日常琐事,其实归根结底还是如何生活,甚至生存下去的琐事。 坐吃山空肯定不是办法。 在图书馆里看到的小说,反倒给了朱明忠一些灵感。 写小说,确实是一个非常不错的知识,就他所知,早在兴乾五年,南京的李渔就靠着写小说百为了百万富翁。 得了,那就写小说吧…… 纸是坚排的稿纸,笔是新明牌的金笔,后者是大明的名牌,也是大明的能工巧匠在皇帝的直接授意下,用了十年的时间,才制成的金笔,其实也就是钢笔而已。 摊开纸,汲满墨,朱明忠坐在桌前开始考虑该写什么。 应该说是该抄什么。 朱明忠大学读的的工科,但因为爱好的关系,也算是读书破万卷,当然,要是像“池中物”、“白J”之类的书要是算的话,对明代的小说市场多少也有些了解。正所谓“卖古文不如卖时文,卖时文不如卖小说”,通俗的白话小说,早就是社会最主流的读物。 而现在——永平五十年,白话小说当然更是市场的主流,既然想靠写小说维持生活,那肯定应该以通俗易懂的白话小说为主,比如武侠、科幻以至于言情,甚至就是像灯草和尚之类的小说,也可以考虑一下。 当然,朱明忠绝对不会自己去写小说——他决定“抄”抄几本小说,维持一下生计,兴许也是不错的选择。 端坐于案前,朱明忠想了好一会,终于还是决定先写一些供人消遣的作品,比如武侠小说,穿越之前,看过那么多小说,其中不乏大量那些名家的作品。毕竟,对于他来说,小说基本上也就等于他的小说启蒙。 可那么多小说里面应该抄那部小说呢? 正文 第513章 白发魔女传 (新书发布,求支持) 其实,最困难的就是抄书。 因为说起来,但凡是畅销小说,它们都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就像网络上大卖的小说,拿到几十年就不一定畅销,至于金,梁,古,温几位大侠的武侠小说,搁到网络时代,也不见得会受欢迎。 总之,不同时代的读者,有着不同时代的爱好,太过新潮的小说,放到永平五十年是否畅销尚不可知,但读者能不能适应也是尚未可知。 尽管思来想去,也就是金,梁,古,温几位大侠的武侠小说更贴近时代,但是应该抄谁的小说呢? 或许说那么多书里究竟该抄哪部作品呢? 反正到最后,都是我的作品…… 首先,先在纸上写了一个《龙虎斗京华》,然后刚准备列下书名,朱明忠就把这个名字划掉了。 “我鞑清都没有了,还义和团呢。” 好吧,先把与清朝有关的武侠小说划掉吧,林林总总列了几十部,选了一圈,朱明忠选出了一本小说——《白发魔女传》,这部武侠小说的风格在这个时代是否水土不熟尚不可知。但是这本在树立了一个武侠史上的经典女性形象——练霓裳,至少女侠、爱情,嗯,这都是小说的基本流行元素吧。 回忆着《白发魔女传》的情节,尽管已经过去多年,但是当朱明忠刚一回忆时,脑海中立即涌现出原作的内容。在宫里抄书的那些年,他早就习惯了这一切,或入土,这就是穿越者的金手指吧。 “凉秋九月,北地草衰,有一行人马,正沿着绵亘川陕两省边界的大巴山脉,放马西行。行在前头的是几个雄赳赳的武师,中间一辆敞篷骡车……” 那许是在宫里“抄”了那么多年的书,朱明忠的笔速很快,凭着脑海中浮现出的内容,他飞快写下小说内容,不过只是几个小时,算了下居然写了一万多字。 练了几十年的书法,现在朱明忠的字还不错,而且写了几十年的繁体字,现在倒也习惯了繁体。 即便是再年青,也不能仗着年青熬身体,对于重新年青一回的朱明忠来说,他自然很爱惜自己的身体,十点钟,他就准时上床休息了。 第二天清晨,6点起床,简单梳洗一番,已经决定认真对待每一天的他,就到附近的公园跑步锻炼,以保持身体的健康。在公园里倒是碰到几个正在跑步的女孩,尽管谈不上漂亮,可是却充满青春活力,引得朱明忠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或许是因为重回青春,身体的许多器官也是充满青春活力,难免有些少年人的燥动。感觉到内心的燥动,朱明忠立即作出决定,动起来。 运动可以消耗体内过剩的体力。 作出这个决定后,朱明忠加快了步子,他越跑越快,甚至超过一个正在骑自行车锻炼的路人,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感觉自己的身体也许发生了某些奇异的改变。否则他怎么可能还活到现在。 尽管上一次穿越后,朱明忠就发现自己的身体变得非常强壮,富有力量,但是现在却感觉更加强壮了,跑起来的速度很快,就像一阵风似的,在公园里奔跑着,就这么在公园里跑了半个小时,再一次停下来的时候,尽管微微喘着粗气,但人却没有感到任何疲惫。 “似乎速度比过去快了点……” 皱了皱眉,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不过,也就仅此而已,敲着鼓的肚子提醒着他,应该去吃点东西。或许跑了半个小时不觉得的累,但肚子却很饿。 吃过饭,朱明忠并没有直接回住的地方,那间半地下室白天实在是太热闹了一些,根本就不适合写东西,相比于住所,他更愿意在路边的某处露天茶座。 半个小时后,坐在公园附近一家茶座的露天坐位边,朱明忠点了一杯咖啡,或许茶叶是这个世界最流行的饮料,但是咖啡同样也很流行,早在兴乾年间,就有青年人以这种异域的饮品为新鲜,为时尚。 当然,朱明忠点一杯咖啡,不过只是因为他需要一杯咖啡提神,或者说,需要咖啡里的糖份,这是过去在宫里抄书时的发现,尽管那个金手指让他可以清楚的回忆出自己看过的书籍,但是却会消耗很多能量,而补充糖份是最好的选择,咖啡自然也就成了比茶叶更好的选择了。当然,这间茶座的女侍也很养眼。 穿着淡青色制服的女侍身材高挑,相貌带着鲜明的混血特征,一头长发利索的扎成大马尾,透过衣裙显露的胸怀,更是分外的勾人。 当然,再美好的风景,看上一通也就足够了,没有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朱明忠还是和过去一样,一边小口抿着高糖的咖啡,一边蹙着眉头回忆,另一只手拿着钢笔不断的书写着。 不知不觉杯中的咖啡见了底,而面前的稿纸也有几十张了,从清晨到中午,就有朱明忠感觉到有些饿了的,正考虑到什么地方吃饭时候,漂亮的女侍端着咖啡壶微笑着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需要续杯么?先生。” “嗯?” 还没从小说中回过神来的朱明忠没听清她说什么。 “打扰到您的思路了吗?真的很抱怨,你还需要续杯么?” “好的,谢谢。” 朱明忠报以微笑。 “我看你写了一上午,你在写什么?是小说吗?” 女孩看着桌上散乱的稿子问道。先前续杯时,她已经偷看了几句。 “嗯,” 点点头,朱明忠应道。 “不过,我看你似乎不太满意,中间你停了好一会。” 女孩的话,让朱明忠抿了抿嘴,然后说道。 “确实碰到了一些问题。” 停顿了一下,抬头看着女孩,朱明忠说道。 “我正在构思一本小说,武侠小说,你看过武侠小说吗?” “当然,武侠小说是很受欢迎的。” 端着咖啡壶的女孩又往稿纸上看了一眼。 “而且你的文笔也很好,” “不过,我的这部小说里的主角是一个女侠,而且小说又与爱情有很大的关系,我不知道,读者不能接受。” 朱明忠愁眉苦脸地说道。 “毕竟,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好像还没有人这么写……” 本来只是简单的客气一下的女侍突然变得兴趣十足。 “你是说,你的小说主角是个女侠吗?” “是的,一个女侠。” 朱明忠继续说道。 “这个女主角为了爱情,一夜之间变成白发。” 女招待眼神中闪过一丝喜色。朱明忠话锋一转。 “但是我不知道,这样的主角,会不会受到读者们的欢迎!” 朱明忠顿住了,其实选择了《白发魔女传》之后,他还是有些担心,担心这部小说,受不受欢迎。 “我敢说肯定会有很多人喜欢你的小说。” 女孩笑嘻嘻的说道。 “毕竟,现在很多人都喜欢看武侠小说,而且你的这个小说听起来就很吸引人,我觉得的,将来它甚至可能会拍成电影,毕竟,电影院里最受欢迎的就是武侠电影。” “呈你吉言……” 笑看着面前的女侍,朱明忠笑道。 “要是有那一天的话,我一定要你做女主角。” “我?女主角?真的吗?” 女孩兴奋地笑着。 “要是有那一天的话,可就再好不过了。你不知道,我来到中都,就是想要当个演员,可是……” 女孩嘟着嘴唇说道。 “可是他们说我的相貌,混的太明显,不适合当演员。” “角色问题,关键是你很漂亮,漂亮,很多时候,都是女演员成功的第一前提。你叫什么名字?” 眼前的这个女孩确实非常漂亮,看起来有点像娜塔利波特曼,不过相貌更东方化,而且身形更火爆一点,而且皮肤更白,甚至更细腻,如凝胭一般。 “我叫韩冰凌,来自四川,你呢?” 四川……也许,她的妈妈或者奶奶是西洋的婢女吧。 “你好,认识一下,我叫朱明忠,来自颖州府。” 就这样两人就算是认识了,认识了一个漂亮茶座的女侍,并不会给朱明忠带来太多的好处,晚上他仍然是一个人睡。早晨依然要跑上一个小时,发泄过剩的精力。 唯一的好处,恐怕就是在他“抄”小说的时候,韩冰凌都会主动的给他续杯,而且多加几块方糖,似乎,这就是唯一的好处了。 当然,朱明忠自己也不吝啬,每一次离开的时候,都会在咖啡杯下,放上一元钱,其中差不多有一大半,都是小费,对于一个月收入只有六七十元的侍女来说,这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就这样,朱明忠在这里写了好几天,直到十天后的下午,他突然停了下来,然后把书稿都收起了来。 “怎么停下了?” 又一次,端着咖啡壶走过来时,韩冰凌问道。 “写完了。” 朱明忠笑了笑,然后说道。 “给我换杯茶吧,咖啡太甜。” “你不喜欢吗?” 韩冰凌有些诧异的看着他。 “不写东西的时候,没必要喝那么甜的。” 换了一杯茶后,韩冰凌看着他问道。 “那么接下来你要做什么呢?” “等着,五天前我就给报社寄去了稿子,不过,还没有消息。” 端着茶杯的朱明忠,默默的轻语道。 “也许,他们并不喜欢吧。” 正文 第154章 稿酬 (新书发布,求支持) 其实,朱明忠想多了。 和大多数初出茅庐的写手一样,朱明忠同样是把自己的小说往《小说期刊》,这是一家有一百多年历史的杂志,也是最知名的小说杂志。兴乾后,小说从最初的书楼印发发展成了报纸连载,然后又到期刊连载。发行的渠道多了,同样竞争也越发激烈。 五天前,朱明忠就把二十万字的稿子装在信封装进去,寄给了的《小说期刊》编辑部。 下面就是等了,也正是这种等待,让朱明忠显得有些焦虑,为了把小说尽快寄过去,他选择了特快专递,按照邮局的说法,第二天就能到南京,毕竟是空运的邮件。第二天就可以送达杂志社。 《小说期刊》的杂志社在南京,一直以来,南京都是出版业最繁荣的地区,即便是中都也无法与其相比,作为全国最知名的小说期刊,每天都能收到从全国各地送来的投稿,审阅这些稿件并回复,就是编辑们的工作。 因为稿件众多,朱明忠的稿子一直压着。 编辑部的赵国维,从金陵书院毕业后,就一直在杂志社当编辑,十几年来一直都是如此,和往常一样,到了自己的办公桌前,他先给自己泡了杯浓茶,然后才开始工作。 审阅工作其实很简单,只要看两眼就知道是不是杂志社需要的稿件了,完全不够格的只要盖章退回既可。故事和文笔不错的,批注两句建议再退回,然后看作者的修改情况而定。 “又是个富家公子哥……” 审阅了几份稿件后,看到那个蓝色信封,那是特快专递的信封,普通人可不会用它寄稿件,于是乎,自然而然的他选择了忽视那封信,在他看来,那些富家公子哥,除了风花雪月外,大抵上也写不出什么东西来。他们投稿无非就是为了在女子面前显弄文采。那些富家子弟或许其中也有几位有文采的。但是大多数人,写出来的东西顶多也就是语句通顺罢了,看他们的东西根本就是浪费时间。 稿件总会来新的,就这样怀揣着内心的轻视,那份稿件被压了三天,直到第三天下午,篮子里的稿件读完了,他才拿出来。 “这字……可真不错。” 一看信封,赵国维就被信封上的字给吸引了。 怕是得有几十年的功底吧! 原本心怀轻视的赵国维,因为信封上的字,反倒认真对待了,有时候对于一些稿件,看字就知道了,有没有审阅的必要了。 打开信封,取出厚厚的稿件,赵国维就看了起来,一开始的时候,他只是感觉有点意思,但也仅此而已。 可是慢慢的,随着故事的进展,越发的精彩起来,让他立即沉浸于其中。到最后,不知不觉间,居然直读到半夜也未曾发现。 “实在是气人至极,这玉罗刹怎么就这么瞎了眼睛,居然爱上了卓一航……” 读完之后,整个人完全沉浸于小说之中的他气恼的大骂之余,更是对接下来的故事好奇起来。 “哎呀,哎呀,着相了……这小说写的确实不错,险些错过了,真是不该以貌取人……” 恰在这时,他听到身后有人喊道。 “维祉,什么事让你这么生气?” 一回头,赵国维就看到副主编李平朴不知什么时候到了他身后,他背着包看样子像是要下班,再一看周围,他才注意到夜已经深了。 “哎,副主编,这正好,我这有一份稿子,你一定得看看,写的可真不错!” 拿起稿件,径自拦住要下班副主编,赵国维说道。 “你说好,那肯定是不错了。” 原本正要下班的李平朴戴上眼镜认真品读起来,他看的速度很快,很快把稿子看完,相比赵国维看完后的恼怒,他反倒显得非常高兴。 “这是哪位大家的作品?不说故事精彩至极,就是这文风可是舒服的很。” 心里暗叹之余,赵国维又一次看了稿子,文字平淡中飘溢出来的独特韵味,着实让他心折不已。小说精彩不说,而且非常流畅,完全没有任何需要修改的地方,恐怕也是爬格子的老手。 “朱铭和,中都寄过来的。” 中都、朱铭和,这个名字没听说过啊? 思索片刻,李平朴说到。 “《西域奇侠传》差不多连载完了,社里正愁着没书续,我看用这部《白发魔女传》正好接上。” 那可是期刊最好的位置,赵国维一愣,诧异道。 “要不要和钱主编商量一下?” “这事我作主了,明天我和他说。” “那稿酬方面怎么定?” 稍作考虑后,李平朴问道。 “故事精彩,文风上乘,你看什么价格合适?” “正常的新人价肯定不行的,虽说是新人没名气,可这部小说之后,名气必定会有的。” 赵国维看着副主编说道。 “现在咱们省下几个钱,将来有了名气,肯定会被别人挖走也是要给别人作嫁衣的。” 思索片刻,李平朴笑道。 “这样,我后天去中都和小说林的徐总编见个面,到时候,你也一起过去,我们当面跟他谈吧。” 赵国维的电话,朱明忠并没有接到,尽管在他租的地下室内有电话,不过那是公共电话,他是在咖啡馆抄了一天的书,回到地下室时,才听管理员说,有电话找他。 按留下的号码回了过去,片刻的嘀声后,朱明忠听到电话那头有话声传来,尽管电话很原始,但却让他感觉极为亲切。这是久违的“高科技”。 “你好,我是朱明……和,请问你是?” “是《白发魔女传》的朱先生吗?我是小说期刊的编辑赵国维,我和副主编正好在中都开会,如果您方便的话想请你过来坐一下。” 尽管见过太多的风浪,可是在听到电话那头传来的话语时,朱明忠的内心深处难免有点小雀跃。 按照约定来到“东方饭店”一楼的罗马餐厅,任何时代,人们总是会对异域风情充满兴趣,无论是大院子弟口中的老莫,还是后来小资们口中西餐、料理,其实都无关其它,仅仅只是换换口味而已。早在兴乾年间,来自西域的、罗马的各种美食,就已经在中都流行起来。而“东方饭店”的罗马餐厅,也是中都最早的几家“异域餐厅”。 即使是过了百年,这里似乎也没有太多的变化,除了水晶吊灯变成用电外,其它的一如过往。 在侍者的引领来,来到一张餐桌前,餐桌前的两个中年人,看到朱明忠时,无不是一愣。 “你好,请问是《小说期刊》的李主编和赵编辑吗?我是朱铭和”。 直到朱明忠自我介绍时,他们才惊讶的站起身来。朱明忠的年青超出了他们的想象,原本按他们的想象,能写出那一手好字的人,至少也得有四十岁。 在惊讶之余,李平朴热情地跟朱明忠握手道。 “朱先生真是年轻啊。” 朱明忠实际年龄已经80多岁了,但是在穿越后,却不知为何重新恢复青春,好像重回了少年时代,看起来,顶多也就是20岁的模样,那怕就是说他只有18岁,也不会有人怀疑。 “鄙人李平朴,字朴业,这位是我们杂志社的编辑,赵国维,你的小说就是他审阅的,多亏他慧眼识英材。” “李主编你好。” 简单的客气几句之后,朱明忠从包里拿出带来的稿子说。 “这是小说后续的内容,还请两位过目。” 之前赵国维在电话中询问过他,是否有新稿子,所以他又带来了二十万字。 李平朴见他直入主题,便笑道。 “那就恕我怠慢了,李先生请坐,我看完稿子再说。” 李平朴看着稿子,赵国维同样也是急不可耐的看着,一时间,这餐桌边的三人,有两人看着稿,只有朱明忠自己坐在椅子上打量着周围的环境,他来过这里,上一次来这里,似乎是……和灵儿,慢慢的品着茶,偶尔陷入回忆中的他,神情中难免带着一丝落寂。 相比于他,李平朴、赵国维两个人都完全沉浸于情节之中,他们偶然会皱眉,偶尔会露出微笑,情绪完全给小说左右了,终于,当翻过最后一页后,兴致正浓的赵国维连忙问道。 “还有吗?” “还有一些稿子。” 朱明忠笑了笑,其实早就写完了,现在他正在写另一部小说。 将稿子合上,李平朴笑道。 “先生大才,《白发魔女传》比起当下的武侠,确实写出了诸多新意,尤其是那玉罗刹,简直颠覆了古往今来所有小说中女子的形象,至情率性、喜怒无常,实则却是自由自在之奇女子,先生能把写出这样的奇女子,实在是让我等汗颜。” “李主编谬赞了。” 朱明忠谦虚道,他最关心的还是稿费。 又聊了一会玉罗刹,聊了会卓一凡,李平朴才切入正题说道。 “聊了这么多,也就不耽误朱先生的时间了,这次约你过来,一是想认识一下朱先生这样的青年才俊,这二呢当然是要谈稿费的事情。” 笑而不语的看着面前两人,朱明忠端起茶杯,继续喝起了茶,偶尔的他还会把目光投向一旁的女侍,那些女侍看相貌有点像是波斯或者闪米特人,身形窈窕充满异域风情。 见朱明忠把目光投向一旁的女侍,李平朴便笑着说道。 “这样,我先和朱先生讲讲目前诸多名家作者稿费的情况,现在大明的名家稿费大多是千字20元到50元不等,只有少数几人能超过50元,至于像先生这样的新人大部分都是千字五元左右。” 其实在此之前,朱明忠已经在杂志上查过稿费的情况,自然也知道他说的是实话,所谓的少数几人能超过五十元,其实还是税前,税后收入大都是五十元以内。 相比之下,在中都普通人一月工资也就只有一百元左右,像韩冰凌那样的女侍,一个月不过区区六七十元。其实,这么多年,大明的人均收入增加的到没有想象的那么迅速,不过唯一庆幸的是,物价也不算贵,就像朱明忠在茶座里泡上一天,也就是只花几角,即便是到饭店里要一碗牛肉饭,也不过一角钱。 至于城中非繁华地区的四室两厅的公寓,也不过三千多元,这么算起来,其实大明的百姓,并没有多少生活压力。难怪即便是在中都,大家似乎过得都很轻松。 其实,这样的生活挺好的,没有多少压力。 一番感叹后,放下茶杯的朱明忠看着李平朴笑道。 “著书都为稻粱谋,不知李主编以为我这部小说值多少?” 朱明忠笑看着李平朴,问的很有技巧,他没问给他开多少稿费,而是问小说值多少。 “著书都为稻粱谋,好词,好词!” 笑了笑,李平朴说道。 “先生的这部《白发魔女传》所写的内容可谓是前所未闻,情节更是精彩非常,我相信这必定是本能够吸引许多读者的作品。按它的质量,即便是开五十的高价,也是理所当然,但是……” 顿了顿,李平朴又说道。 “冒然开出这样的高价,鄙人愿意,可社里的董事必定不会答应,这样吧,朱先生,你毕竟是新人,各行有各行的规矩,所以在价格我不能违了规矩,但请朱先生放心,只要这部小说的名气一出去,我会立即提高稿费,到时候也好像董事们交待。” 在商言商,书商也是商人,对此朱明忠只是笑了笑。 “李主编直说稿费多少吧。” “千字十元!” 抿了下嘴,朱明忠没有说话,这个价格,对新人来说,不算低,可他并不满意,尽管不知道,《白发魔女传》会不会水土不服,但是,既然对方找上了门,那肯定会成为畅销书。 “如果只有千字十元的话,那就抱歉了。” 朱明忠笑了笑,手往稿子上放去。他这个动作,让一旁的赵国维急忙按住书说道。 “朱先生别急,稿费可以慢慢谈。” 正文 第155章 异乡客(新书发布,求支持) “就是,朱先生,你看这样……” 像是做出什么重大决定似的李平朴说道。 “千字十五如何?” “千字二十!” 怎么着也得弄个名家的价格。 “千字十八!” “千字二十!” 面对不作任何让步的朱明忠,李平朴又说道。 “二十可以,但税务自理。” “税后二十!” 开玩笑,亲自制定个税的朱明忠又岂不知道稿费要取百分之十的税款。要是拖欠了,那是以流放的……呃,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这一说,不过这个税还是交给杂志社打理的好。 假意为难了一会,李平朴长叹道。 “那行,就税后千字二十。” 其实,李平朴既然来了中都,就没打算给他新人价格,尽管名家的二十略微高了点,但也还在他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不过作为副主编,他当然要压压价,这样才能向董事们交待。 而对于朱明忠来说,他对这二十,谈不上满意,也谈不上不满意,既是意料之中,同样也是意料之外。毕竟是新人,既然是新人,就要有新人的认知,至于将来,有名气再涨涨稿费吧。 按照千字二十的标准,之前递的稿子有二十万字,再加上这十万字,总共三十万字稿费也就是6000元,尽管之前谈价格的时候,李平朴压了价,但给钱的时候却极为利索,直接拿出支票本开了一张三千的支票。 开出支票之后,在赵国维准备合同的时候,李平朴又笑说道。 “我们《小说期刊》除了发行期刊外,同样也发行小说,而且单论小说发行渠道来说,目前全国的书楼没有谁能比得上我们,毕竟我们的杂志一直发行到北美,如果朱先生有信得过鄙人,这部《白发魔女传》的小说可以委托我们出版,不知朱先生以为如何。” 找你们就是看了你们的渠道。 朱明忠心里自言自语道,不过他注意到,即便是直到现在,大明的百姓对北美的华夏帝国的称呼仍然是“北美”,这也让他想到,似乎对于“华夏帝国”的“独立”,帝国内部一直有太多的争议,而百姓更是视北美为叛徒。甚至于有人拿北美诸夏在“文明远征”期间的不闻不问,指责他们从没有把自己当成诸夏的一员。 尽管对于“文明远征”的起因一直有许多争论,但是毫无疑问对于大明而言,那是一件大事,对于诸夏,同样也是如此。 诸夏列国酣战百年,灭国百余,伤亡不下百万! 简单的一句话,可以看出那场战争对于大明的影响。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对北美诸夏心怀不满。不过朱明忠却可以体谅他们——北美诸夏人口太少,而且他们不是没有出兵,只是出动的很少,更多的是一种象征。 签下合同之后,朱明忠把支票塞进钱包里后,点点头道。 “行,如此,就麻烦李主编了。” 相比于杂志连载,出书反倒简单一些,毕竟那个价格早在百年前,就已经随着几次版权官司,定下了出版书籍的出版商与作者之间的分成。 在简单的敲定了由《小说期刊》代理出版《白发魔女传》之后,谈完了正事,自然开始点菜,吃饭,在吃饭时,李平朴自然又叮嘱了一番,对于朱明忠的作品,他自然非常简单,但同样也提醒他要注意质量,所以他不希望因为想着多得稿费,就随意的糊弄。 “著书都为稻粱谋是不假,可万万不能只为稻粱,而忽视了质量。” 朱明忠笑应道。 “这是自然,《白发魔女传》是我第一本书,我自然会尽量写的尽善尽美。” 是抄吧! 朱明忠心底自言自语道,不过,他的心里却没有任何心理压力。 在罗马餐厅用餐的时候,尽管朱明忠找到了一些回忆,但是却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会碰到一些故人的后代,甚至于就连同朱铭和的故人,也没有碰到,毕竟,他只是一个来自小地方的普通书院毕业的年青人而已。至于他那位嫁给某个小贵族的青梅竹马,似乎也不会再和他有任何交际。 吃完晚餐之后,谢拒了李平朴喊车送自己回家的举动,离开了罗马餐厅的朱明忠,径直朝着附近的地铁站走去,现在的中都,有着世界上最密集的地铁网,毕竟这是一个有着近四千万人口的城市。 与曾经坐过的带着煤烟味的亮着油灯的地铁不同,现在的地铁用得是电力机车,车厢里亮着的是电灯,车厢显得有些阵旧,因为已经是晚上十点了,车厢里的人并不多,包括朱明忠在内,只有五个人,两个学生模样的青年男女,他们看似在看书,可朱明忠却能看到,他们手彼此相握着,显然是一对年青的恋人,一个中年妇人,一个上班族,上班族抱着公文包,正打着瞌睡,车厢里静悄悄的。 或许是因为太过安静,闲来无事,朱明忠拿出了那张支票。这是一张金陵银行的支票——六千元。 这六千元,相当于普通上班族四到五年的收入,更相当于韩冰凌差不多一百个月的收入,而朱明忠所付出的只是区区几天时间而已。 “挣钱似乎也没有什么难的。” 朱明忠不由的嘀咕道。 曾几何时,他还在为生计担心,可是现在呢?不过只是随手抄本小说,就挣到了几千元,而且接下来会挣到更多,毕竟小说的稿子还没有交完,再加上后继的出版。只会越挣越多。 至于这六千元可以干什么? 以中都的房价,可以买四套面积不大,拎包入住的公寓,当然,想到市中心,每天至少要倒2个小时的地铁。 如果是在市中心的话,这些钱够买一套公寓,地段普通的连体小楼,至少需要一万元以上,至于地段上佳的,那是可遇不可求的。从来都是买的人多,卖的人少。 中都,永远都对世人充满吸引力。 “也许,应该考虑租一间公寓,至于这地方……还是搬出去吧。” 本身就不适应地下室的朱明忠,在回住处的路上不由自主的想到,最后,直接到了路边一家酒店里住下了,相比于地下室,至少这里更安静一些,其实也安静不到那里,甚至更加吵闹,隔壁一对狗男女一夜没闲着。 第二天,一夜没睡好的朱明忠,在吃过早餐之后,又一次来到了茶座,他刚一坐下,咖啡杯就放到了他的面前,是韩冰凌。 “看样子,你昨天晚上应该没睡好。” “嗯,昨天碰到高兴事了。” 高兴……高兴的想要杀了那对狗男女,朱明忠心里暗骂道,可脸上却带着笑容。 “高兴事?难道,你的小说要发表了?” 韩冰凌笑道, “那今天这杯咖啡我请你,表示对你的祝贺。” “谢谢,” 或许是因为她是他在这里唯一的熟人,所以朱明忠倒想和她分享一下喜悦。 “什么时候发表?是那个杂志?还是报纸?到时候你一定要提醒我一声。” 看着满面喜色的韩冰凌,朱明忠恶劣的心情也好了很多,便开玩笑道。 “我觉得,我的那部小说,很有可能会拍成电影。也许,到时候,可以让你去做女主角。” “啊!真的吗?” 原本还只是为朱明忠高兴的韩冰凌,指着自己难以自信地问道: “我?我可以吗?我的相貌,我的……” “当然行。为什么不行呢?相貌,你的相貌很漂亮,持色行凶,这句话听说过没有?女主角只要漂亮,这部电影也就成功三分了。” 朱明忠说笑道,看着激动到甚至都无法呼吸的韩冰凌,生怕她有什么意外的他连忙站起来,拍着她的后背说道。 “别激动,我知道你很激动。冷静,冷静……深呼吸,对,吸气,呼气……很好,好了,现在可以了吗?” “嗯……” 韩冰凌一边深呼吸,一边应着声。 “好了,我告诉你……其实,这件事,估计还要等很长时间,毕竟,我的小说还没有发表,” 啊……原本激动不已的韩冰凌,这才反应过来,似乎自己白激动了。前一刻还是满面激动的她,转瞬间脸上挂满了失落。人家只是说也许,到时候……天知道,这个到时候,他的小说能不能拍成电影,你想当电影明星想疯了。 “不过我昨天拿到了第一笔稿费,所以,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今天可以早点下班,然后我请你吃顿大餐,感谢你这段时间对我的照顾。” “算你有良心!” 心情已经恢复如常的韩冰凌,往店里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不过,你要等我下班。” “行,没问题,你先忙你的,我先写一会。” 朱明忠指着桌上的稿纸说道。 然后,一切又都和平常一样,朱明忠坐在临街的坐位着“写”着小说,至于韩冰凌尽管空欢喜一场,但还是和平常一样,会不时的走过去给他续杯。 一天过完后,直到傍晚,换下了工作服的韩冰凌来到朱明忠的面前,对他说道。 “走吧,我们到那里吃饭?” 正文 第516章 文豪与导演(新书发布,求支持) 那天晚上什么都没有发生,其实也不可能有会发生什么,顶多也就是两个身在异乡为异客的人吃顿饭而已。 清晨,朱明忠打着哈欠便起床了,揉了一下太阳穴,昨天又没睡好的他,感觉只是微微有些疲倦。 “年轻可真不一样……” 感概年轻的躯体所拥有的旺盛的精力,一宿半睡半醒,几乎没有什么影响。 年轻并不是资本。 起床,离开的酒店,朱明忠在酒店附近的公园里跑了一个钟头,在回酒店的路上, 落脚的问题又一次摆到了眼前。 是租公寓?还是买公寓?该怎么决定呢? 对于任何一个穿越者来说,往往首先需要解决的,也就是衣食住行这样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正当他举棋不定时,他注意到一块房地产公司的招牌。这招牌就挂在街旁一幢建筑的前。于是便径直走了过去。 “这是幢刚刚翻修一新的房子。”那位妇女说。一头花白头发的妇人,脸庞遍布皱纹,但是装扮的却很得休,显得很优雅,她是房地产代理公司的老板。这是她带他看的第三处房子了。 “这房子应该是最适合你要求的,位于顶层,所以很安静,但是它有电梯省得你辛苦的爬楼梯,有一个漂亮的顶层露台,两间卧室、有厨房、卫生间,有暖气,甚至还有电风扇……” 打量着眼前的房子,朱明忠不得不承认,这里确实很符合他的要求。酒店式的公寓住起来非常省心。 电梯,电灯,甚至电视机。这些早已经久违的物件,现在又一次出现在生活之中。确实是让人有些感慨。 甚至让他有种重新回到文明世界的感觉。 “这里一个月多少钱?” “35元,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自理。” 长安居大不易,要是韩冰凌的话,估计半个月的薪水都搁在房租上面了。 “行,就这儿吧。” 手里有钱,决定做的倒也利索,接下来的一切都很简单,付押金、房租签合同、拿钥匙,然后在那个妇人离开后,置身于这间有沙发、有电视所有东西都一应俱全的房间里,朱明忠的心里突然涌起一种莫名的感觉。 在过去的几十年间,无论是抗击满清时,还是后来成为帝王时,朱明忠都曾多次感到过害怕——他害怕失败,因为他知道失败的代价,以驱逐满清时,失败会让民族陷入奴役,成为帝王时,失败会让民族近代陷入黑暗。 总之,无数次他半夜醒来时,都会感到莫名的惶恐,那种恐惧是对未来的恐惧。他甚至还能清楚的记得当时心怦怦乱跳,一个劲儿地恶心,汗水浸透了衣衫。 不过那个时候所感受到的更多是一种惶恐。即便是醒来之后也会感觉到惶恐,感觉到压力。那种压力总是会伴随着他。 而现在,置身于这间甚至比他在皇宫里的一间卫生间还要窄小的房间时,不知为什么,他却感觉有些安心。曾几何时,那些压力都在慢慢的消失。 至少在这个时候,他再也不需要去考虑什么家国天下。整个人完全是放松的。 对。没有压力的生活! 过去那么多年,自己失去了什么?而现在,自己在这里得到了——生活的机会。 或许,这正是上天给自己的回报吧。现在,终于可以放开一切了。 生活——这才是我需要的。从现在开始自己可以尽情的享受人生了。 就这样,朱明忠当天就搬进了这间公寓。 不过,我的生活应该从那里开始呢? 从再抄一部小说开始? 这当然是必须的,生活的前提是金钱,至少现在,写小说是朱明忠维持生计的法子。 伏身于书桌前奋笔疾书,朱明忠手中的钢笔在方格信纸上,快速的勾勒出一个个方块字,随着他的笔尖划动,《萍踪侠影录》里那个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不计世仇,甘愿抛弃荣华富贵、奔波于塞北中原之间,屡建奇功的大侠张丹枫的生动形象就这样跃然浮现于纸上。 良久之后,在“写”完脱不花两军阵前为张丹枫自尽以后,朱明忠放下手中的钢笔,然后就那张丹枫是我很喜欢的武侠人物,可惜,他犯了这本书里每个人都犯的一个毛病,莫名其妙的一见钟情,反而没有脱不花的坚毅决绝给人留下的印象深刻。 这本书既是梁羽生武侠小说的扛鼎之作,亦是梁羽生本人最满意的作品,同样也是朱明忠最喜欢的一部小说,不过印象最深的是,里边所有的感情,都是莫名其妙的一见钟情。 “也许应该改一下。” 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我姓张,双名丹枫。丹心的丹,枫树的枫。” 暗自咀嚼这句话,朱明忠的唇角溢出不可止的微笑。至情至性,让生命最初对男子惊艳的,唯有张丹枫。 相较于古龙、金庸,梁羽生的作品让人留住深刻印象的并不多,古龙的作品用字少,却表现意境完整,而且故事的结局往往出人意料,至于金庸叙事能力强,描写的人物众多,场面宏大,故事的可看性高,当然改编成电影电视最多的也是他。相比他们两个人,梁羽生的故事总是有点波澜不惊的味道,但是这部《萍踪侠影录》却是朱明忠为数不多的喜欢!尤其是对张丹枫这个主角,更是心怀好感。 不过有点遗憾是书的后半部节奏把握的不太好,有点虎头蛇尾之嫌! “那就改一下吧!让故事更完美一些。” 或许是因为少年时读这本书,对它心怀遗撼,所以,朱明忠便对小说的一些细节进行了修改,以便让它更加完美一些。 其实有时候抄书就是这样,操着操着总会加入一些自己的东西。朱明忠也不例外,过去看起来并不满意的内容,被他稍稍进行了一些修改。 良久,从夜深人静,再到天色放明,足足在书案前趴了一夜的朱明忠,再次起身时,已经是第二天清晨了。 看着纸面了更加鲜活的张丹枫,朱明忠笑了笑,突然间他有一个想法。 女的自己写了一个邪魔妖女练霓裳,男的写了一个公子如玉的张丹枫,算起来,也算是把梁羽生最经典的两部小说给写完了。 “梁羽生的小说,抄上这两部就差不多了,还得再想想办法,自己再怎么着,也是当文豪的人,不能就写写武侠小说吧!” 朱明忠大言不惭的自言自语道。 当个文豪,似乎也不错啊。 就像写《***》的李渔,人家可是在一百多年前,就成了百万富翁……呃,不过,他似乎不是文豪啊。 嗯,也算是传世之作吧! 就是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被拍成电影。要是还没有拍成电影的话,自己去把这部小说拍成电影似乎也不错,应该不需要交版权费吧。 就是不知道那部大作没有机会在电影院里放映。 调侃着李渔,想着成为一代名导的同时,朱明忠却又不得不去考虑一个现实问题——将来。 或许,眼下这种轻松的生活,正是他一直以来所向往的,至于写武侠小说,那也不过只是为了挣点钱花差花差,改善生活。 可是人总得有一些更高的追求吧。 比如说名利双收……写一部有影响力的严肃作品,然后成为闻名于世的大文豪。当然也可以成为大导演。那时可真就名利双收,当然也可以白色兼收。 “名利双收?” 突然,朱明忠哈哈大笑道。 “什么名能大过皇帝?你都是做过几十年皇帝的人了,怎么还这么偏执,眼下这样的日子不就挺好的嘛!” 自嘲之余,朱明忠总算是跳出了那片刻的“执着”,随后感觉有些疲倦的他双手交叉反扣,向上伸展狠狠的伸了个懒腰。 “啊……” 打了个哈欠的朱明忠望窗外看去,窗外朝阳正跃过远方的一栋高楼。看着远处那些带着大屋檐的高楼,一种时空的错愕感又一次与他的心底浮现,这个时空给他带来了太多了新奇。 新奇的时代,新奇的建筑,甚至就连服装也是新奇的,广袖飘飘的汉服尽管没有被淘汰,但是以军装发展出来的新式服装,却成为街道上的主流。 源自后世的忠义军军装,在兴乾年间不仅被军警接受,同样也被工厂吸收作为工装,毕竟相比于传统衣衫,它们更适合在工厂中工作,慢慢的,类似军装的各类服装在兴乾年间开始流行。 而到了这个时代,男子更是以军装发展起来的猎装夹克为主。至于建筑,那种带着明式风格的高层建筑,早在兴乾末期就已经出现在中都等地,现在,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建筑变得更高,但是不变的仍然是中式风格的整体装饰风格。 或许,这才是历史真正的必然吧! 就这样,眺望着远方,朱明忠欣赏了好一会都市的清晨后,才再次回过神来。 “居然写了一夜。” 看了一眼手表,已经是第二天早晨六点多了,肚子里头正敲着鼓,是有些饿了。 “得,吃饭去,往后可不能再这么熬夜了……” 正文 第517章 新的机遇(新书发布,求支持) 在卫生间里简单洗漱,整理完仪表,朱明忠就出了门。 因为不需要像通勤族一样每天为生计奔波,现在朱明忠的日子倒也还算空闲,在离开公寓他,他想去找个报亭买份《小说期刊》。 在中都的街头,报亭随处可见,毕竟,现在尽管电视已经初显峥嵘,可是报纸、杂志依然是主流舆论的王道,街角就有一个报亭。 径直走了过去,看着正在报亭看着报纸的男子,朱明忠张口问道。 “老板,有没有《小说期刊》。” 正在看报的报亭老板甚至连头都没有抬,只是随口说道。 “这个新来的五角一本。” 价格不贵,也谈不上便宜……文化从来都不是廉价的。 “给你钱。” 朱明忠笑了笑,从一旁抽出一本小说期刊,在简单的封面上,可以清楚的看到这期杂志主打的几个小说,而《白发魔女传》赫然位于榜首。 “终于出版了!” 看着手中的这本杂志,朱明忠的心情显得颇为愉悦,毕竟这是“他”的第一部作品。 从报亭老板那买到一本《小说期刊》后,朱明忠并没有第一时间就看,而是找了一间早餐饭,进去点了一份早餐,一笼包子,一碗糊辣汤,然后正当他准备,一边吃着早饭,一边看着杂志的时候。 那边挂在墙上的电视里,却传来了新闻记者的话声。 “今天是“永昌号”沉船二十周年纪念日,在纽约当年的幸存者们以及纽约当地官员齐聚于码头,为遇难者默哀……” 听着新闻,朱明忠并没有急着去期刊,而是听起了新闻。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注意到,似乎自己并没有看电视的习惯,过去手机取代了电视,而后来,却没有电视可看。 现在……看着彩色电视机上并不算清楚的画面,朱明忠自言自语这道。 “也许,以后应该经常看看电视。” 至于也是一个了解外界环境的渠道。 心里这么寻思着,朱明忠继续看了下去。 “……永平三十年3月17日,从圣彼得堡驶出的“永昌”号,它是当时世界上吨位最庞大、内部设施最豪华的邮船,有“永不沉没”的美誉。途径丹麦、南安普敦、瑟堡-奥克特维尔,驶向大洋彼岸的纽约。4月3日23时04分左右,“永昌号”与一座冰山相撞,船上有3574名乘客……” 听着电视机里介绍着事件的背景,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锁,这个新闻听起来似乎有点儿熟悉,也就是换了个轮船的名字而已。 或许时代已经改变了,但是有一些自然环境因素并没有什么改变,北大西洋恶劣的自然环境,一直都是海上航行最大的敌人。 “或许,可以考虑一下写本泰……《永昌号》,把杰克和露丝之间的爱情写出来,可的写张三与露丝的……” 看着电视里的新闻,朱明忠抿了抿嘴唇,不由想起曾经让他颇为感动的那个电影,然后自言自语道。 “其实,也可以拍成一部电影啊!如果有船的话,投资应该不高吧。” 自言自语着,朱明忠便继续看着新闻,这个电视刚刚发明不过三十多年的时代,尽管电视机早就走进了千家万户,而且节目众多,但是以他看来,新闻播报的方式实在是太过原始了。 当然,这也许和他早就习惯了另一个时空的“直播”有很大的关系。 新闻原始,当然电视节目更加的原始,广告更是如此,看着电视中播放的广告,他甚至有一种错觉,后世乡镇电视里播放的粗制滥造的虚假广告,在这里都变成了艺术口。 终于,不愿意继续接受视觉轰炸的朱明忠,直接将翻开了手中〈小说期刊〉,然后翻到了赫然写着《白发魔女传》的那一页。看着上面的铅字,他的嘴角微微一扬,心底得意道。 “好了,这就是我的小说了。” 说完这句话后,他的唇角微微一扬,面上的微笑带着一丝得意。 不过,得意之余,朱明忠却又陷入了沉思,难道就这样靠着剽窃他人的小说度过一生吗? 尽管昨天还调侃着自己是要成为文豪的人,可是实际上,对于什么文豪,他压根就没有什么兴致。 毕竟,是曾经做过皇帝的人,文豪的虚名,根本就入不了他的法眼。 “其实,把那些大咖们的作品带到这个时代,娱乐世人也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不是?” 独自一人坐在公园的长条椅上,坐在那陷入沉思的朱明忠,看起来确实有点像是一座雕塑,坐在那思考着人生的他,脑海闪动了许多念头,尽管心里这样说服自己,可是潜意识之中,他觉得,这似乎并不是自己所追求的。 “你追求的是什么呢?” 生活? 乏味的无所事事的生活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事实上,尽管朱明忠抄写着小说,看似有些得意,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成就感。当然,那种信手拈来的得意还是让人感觉颇为舒坦。 可是然后呢? 永平五十年的中都,是世界的中心,同样也是世界上最为繁华的城市之一,行走在车辆川流不息的街道略显陈旧,周围的一切,看起来,既然新奇又复古,周围的路人既有留着汉式的发髻,也有少数人留着短发,其实随着时代的发展,结发会慢慢的被时代所淘汰。 除此之外,城市与城市似乎并没有多少区别,公交站台上年龄各异的人们夹着公文包坐公车,苦苦的等候在那里,一有车来,便开始蜂拥着往上冲,到后来整部车里面人挤人,其中还有不少女乘客,难免有人被吃豆腐被揩油。当然更多的人则是开着那种旧式的老爷车,品牌各异,可惜朱明忠根本就认不出来。 偶尔的,他还会欣赏一下街景,街道两边是各式各样的店铺,就像后世城区的步行街一样,有专卖店性质的精品门店,有杂货铺似的小卖部,当然,还会有一些百货公司。 除了这些,还有着琳琅满目的各种各样招牌,就那么悬于半空,墙上还有能占去半面墙的广告,当然路边的玻璃窗内的电视正播放着广告,而有些唱片店里播放着音乐,听着从音像店里播放的在悠扬的歌声,朱明忠坐在那里,静静的听着那些与他所熟悉的流行音乐截然不同的音乐。 这个陌生的世界,总是给他太多的新奇,不仅仅是悠扬的歌曲,甚至就连同玻璃窗前供人休息的长条椅,也是新鲜的,坐在那里欣赏着歌曲的并不是他一个,还有一个路人坐在那,显然他并没有欣赏歌曲的闲情逸志,而是匆匆的吃着东西,不时的会抬腕看着手表,显然,他是在赶时间。 在都市中,像这样的路人是最常见的,无论任何一个时空,这样为生计奔波的凡人,是最平常的,也是最为相似的。 感觉有点累了的朱明忠,直接坐到椅子上,偶尔的他会把目光投到玻璃窗内的唱片机。 盯着播放着音乐的唱片机,欣赏着陌生的歌曲之余,朱明忠不禁暗自思索道。 “看样子,磁带应该还没有发明出来吧……这技术可真是有点落后啊。” 想到这,朱明忠不禁有些感慨。不过在感慨之余,他的眼前突然一亮。 “如果发明出这个磁带呢?” 尽管只是在少年的时候接触过盒式磁带,而且对于它的原理并不怎么清楚,但是有一些东西,往往只是应用理念上的创新,磁带就是其中之一。 电影早就已经发明,而且也有了有声电影,这也就意味着“发明”磁带的前提因素,已经得到了解决,心底灵机一动,朱明忠心下突然冒出一个念头。 要不然…… 就在这时,路边的电话亭的突然响起了电话声,坐在他旁边一直吃着东西的路人,听到电话铃声,连忙起身跑过去,接过电话说道。 “你好,好的,好的,半小时,我可以赶到,你放心,绝对不会耽误你时间的……” 说完,那人就了电话,然后伸手拦车。 “出租车。” 在拦下出租车后,那个人就匆匆的坐上出租车,在那人离开后,正准备进店里询问一些事情的朱明忠,却意外的看到了一旁落在地上的公文包。显然是先前那个人落下的。 “这人……越是着急,越是容易丢三落四的。” 自言自语着,朱明忠拿起了公文包,然后走进了唱片店,唱片店里有着琳琅满目的唱片,当然还有歌星的海报,不能免俗的是,永平五十年,同样也是一个看脸的时代。海报上不可避免的有不少美女,当然,他的兴致倒不在那些女歌星的身上。 “老板,这是刚才有人落在你们店门前。” “放在柜上就行,那个人我知道,是个业务员,成天跑业务。已经不是第一次把东西落在这儿了。” 显然店老板已经见怪不怪了。 先把公文包放到玻璃柜上,朱明忠又向老板问道。 “你们这里有录音的设备吗?” 正文 第518章 重新创业(新书发布,求支持) 录音设备。 还别说,朱明忠在唱片店里还真没有买到,按唱片店老板的说法,那东西太贵。 “除了军正司、侦缉处那样的机构,其它的什么地方能用到录音设备?” 尽管音像店的老板这么说,但是他还是给朱明忠提供了一本杂志,杂志上有“录音磁带卷轴”的广告,抄下广告上的电话后,朱明忠特意联络了一下代理商。尽管惊讶于一部录音卷轴的高达一千多元,几乎相当于房价的昂贵,但朱明忠还是到代理商所在的写字楼,特意以客户身份看了一下那个什么“录音磁带卷轴”,结果不曾想,瞧着居然有点眼熟,就是在一些老电影中看过的那种大型的,两个卷轴磁带录音机。 技术成熟…… 离开了写字楼后,面带着微笑朱明忠到了附近的一家百货公司,特意买了几袋零件——塑料包装袋,看起来分外的亲切。 又一次来到了清河书院,书院的大门让朱明忠感觉分外的亲切,这所他一手缔造的大学,经将近两百年的发展,早已经成为世界第一流的学府,早在兴乾年间就已经是世界科技的中心,而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间,它更是引领着世界科技的前沿,无数改变世界的发明正是于这里诞生。 蒸汽机、电报、内燃机、电动机、电灯、电影……有太多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的东西,都诞生于这所研究型的学府,同样也让这所学府成为了举世闻名的科学圣地。 当然,对于朱明忠来说,他隐约的能够猜出来,为什么这里可以成出现那么多发明,恐怕还是与他留下的那些资料有一定的关系。 只是,为什么现在这个时代的科学会落后时代那么多呢? 进入书院之后,朱明忠特意抬头看了眼书院院中的那个青铜像,那是书院建院一百周年时,经过多年争论后,在皇家的同意下建立世祖皇帝青铜像,是为了纪念世祖皇帝一手缔造这所书院。 “似乎还是不太像啊。” 自言自语着,朱明忠摇头轻叹着,他发现自己似乎正在一点点的淡去某些记忆。 立在那座气势恢宏的青铜塑像前,朱明忠还没来得及感慨一些什么,一辆飞驰的敞篷轿车却轰鸣着驶来,然后猛的一下在了他的面前。那辆车夸张,大红色的车身,显得分外的醒目,标志却是一只熊,也不知道怎么用这样的标志。车上戴着墨镜的男人,停下车后,笑嘻嘻的对朱明忠说。 “哟,没想到我们居然在这见面了,朱铭和。” 这厮是那个家伙? 朱明忠突然觉着有些郁闷,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这家伙是谁,毕竟,他只是冒名顶替而已。原本以为在中都不会碰到朱铭和的熟人,自己可以不需要与他的和过去有任何联系,但是这么大的城市居然都能碰到熟人。 这真是走了狗屎运。 不认识他,现在应该怎么处理? 看来他们两个的关系非常一般。 直直地盯着眼前的这个家伙,良久朱明忠还是转身离开了,就在他刚要离开的时候,就听到那家伙主道。 “你不想知道她的情况?” “你什么意思?” 冷着脸,回头看着这个陌生人,朱明忠冷冰冰的说道。 “他与我何干?” “唉,你小子真的变了……” 车上的人伸了个懒腰,朱明忠的反应让他感觉有些无聊。盯着朱明忠打量了一会。 “确实变了不少,模样有了些变化,就连气质也变成了不少,所以,爱情是会让男孩变成男人,尤其是受到打击的爱情,好了,就这样,既然你来了中都,等以后有机会,我们再聚……” 丢下这句话,伴随着一阵发动机的轰鸣声,那辆大红的敞篷轿车又一次驶离了。 呼吸着呛人的汽车尾气,朱明忠一阵气结……这是什么人哪? 这家伙又是什么鸟? 他是什么鸟并不重要,对于朱明忠来说,他之所以来到这所全世界最为知名的大学,就是为了——从这里招聘一些研究人员。 对于磁带,甚至对于许多东西,朱明忠都是外行,但是至少他见过,他知道什么是盒式磁带,知道它的潜力,知道它的原理,剩下的就是需要有人去实现他的想法,而清河书院的研究生们则是他最好的选择。 想比于那些功成名就的专家学者,这些研究生用起来更顺手,而且更容易接受朱明忠的一些想法,研究生是兴乾年间建立一种教育制度,确立了教学与研究相统一的基本原则,这一制度也是世界范围内产生深远的影响。 不过研究生们一直以来都是以忙碌著称,在试验室中加班熬夜很正常,十天半月不回宿舍也是常有的事,所以研究生的日子从来都不轻松,尽管他们中的不少人毕业后进入研究所,可是获得丰厚的收入,但是实际上,加班仍然与之相伴,这似乎都是不可避免的。 不过,在永平五十年,并不是所有的研究生都可以进入研究所,都可以从事科研工作,即便是最高等的学府,同样有着就业压力。这个时代并没有就业招聘会,甚至有些不太透明,书院会把最优秀的学生推荐给某些公司、商会,至于大多数学生准备好简历,按照书院提供的招聘信息,积极准备面试,推销自己,展示自己的过人之处和闪光点,当然他们很多时候都是申请实习职位,期待着在实习期间有着出色的表现,然后向到公司的雇佣。 和大多数企业一样,朱明忠同样也需要到书院登计,登计职位信息,书院会通过校刊等渠道发布信息,然后……所需要就是等待。 作为一家刚刚创办的研究所,甚至才挂牌三天,朱明忠发布的招聘信息,就那么挂在那里,等待着,等待着有人上门应聘。 不过在等待之余,朱明忠倒也没有闲下来,毕竟,对于只有不到八千块钱的他来说,创办研究所,这点钱还差太多,单就是购买设备可能都不够,所以要挣钱——还是要继续写小说。 可是再抄本什么小说呢? “……云澄后面还有几匹坐骑,那是云重和他母亲,澹台灭明和他的妹妹,一齐看着他们,微微含笑。澹台镜明策马上前两步,与云重同行,扬鞭笑道:“丹枫,快活林中已布置一新,园林更美,你还不快进城么?”张丹枫如在梦中初醒,低声说道:“小兄弟,你也进城么?”云蕾盈盈一笑,种种恩仇,般般情爱,都尽溶在这一笑之中。……” 伏身于书桌前的朱明忠,笔尖在纸上划过,在思来想去之后,他还是决定再抄几本武侠小说,毕竟,现在刚刚打出名声,当然要最大化的利用一下。 不知写了多久,终于,把最后一个字写下之后,感觉有些疲惫的朱明忠打了大大的哈欠,放下手中的钢笔,揉了揉有些疲劳的双眼,从早上起来,就开始“抄”写《萍踪侠影录》,整整不眠不休的写了六个小时,即便是穿越后的身体非常强壮,但是仍然让他感觉到有些疲惫。 “这下算是抄完了。” 看了一眼刚刚抄完的《萍踪侠影录》,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其实也不是全抄,因为修改了一些内容,所以新的《萍踪侠影录》差不多有四十万多字的内容。即便是按照先前的价格,也能卖个小一万块。 “差不多应该够办研究所的了吧。” 有了差不多一万八千万块,估计差不多够研究所的早期开支后,朱明忠觉得自己是时候休息一段时间。 不能让自己太辛苦了,这是原则问题。 简单的梳洗一番,朱明忠换上外出的衣服,正准备出去吃饭的时候,就听到了电话的铃声。 电话是一个叫钱乐的人打来的,他是清河书院的学生,看到招聘信息后过来应聘的,想了一下,朱明忠就和他约定了面试的时间地点,地点就是茶馆。 和往常一样,在朱明忠坐在老位置上的时候,一杯咖啡就已经端上了桌。 “你这阵子很忙?” 韩冰凌看着朱明忠问道。他有一阵子没来了。 “谈不上忙,前些天搬到安康路了,离这里有点距离。” 朱明忠如实的回答道。 “哦,那就不打扰你了。” 看了眼朱明忠,韩冰凌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在转身的时候,她回头说道。 “你的小说写的非常精彩,我很喜欢,别忘了你答应我的事情。” 答应她的事情? 一头雾水的朱明忠这会早就忘记了先前有许诺。 一边喝着咖啡,一边思索着与磁带有关的记忆时,朱明忠听到有人问道。 “请问您是朱先生吗?” 陌生的声音,让朱明忠下意识的一愣,抬起头来,他看到一个戴着厚重眼镜的青年。 “你是钱乐?” “是的,朱先生,这是我的简历。” 接过简历,朱明忠略微看了一眼,学业并不算出色,但他也不挑,而是直接问道。 “钱乐,你的简历我很满意,不过现在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正文 第519章 保护伞公司(新书发布,求支持) 什么问题? 直到现在,钱乐仍然觉得不靠谱,是自己的老板不靠谱。 “建一家从事录音器材研究的试验室需要多少钱?” “需要招聘那些学科的人才?” “试验室需要多大的面积?” 诸如此类的问题,一一摆在钱乐的面前,也就是这个时候,他才知道,原来所谓的“保护伞公司”,不过只是一家“皮包公司”。 除了招聘他的董事长之外,他是唯一的雇员,而他这个雇员,并不仅仅要从事研究,还要负责购买的试验室所需要器材,当然,还有就是招聘新的员工。 总之所有的一切都是从头开始。 这里真的靠谱吗?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磁带研究的试验室所需要的设备采购齐全后,如果不是因为那位比他还年青几岁的董事长,豪爽的付了采购设备的费用后,钱乐甚至会立即辞职。 当然,新的公司意味着新的机会,而钱乐同样珍惜这个看起来有些荒谬的机会,毕竟,在书院中他的学习并不是最优秀的,但现在他却有机会持掌一家试验室。 那怕这间试验室的规模不大——实际上只有三间地下室,但是,待遇确实不错。 再一次来试验室。 这是他事隔两个月之后,又一次来到了试验室,除了感慨之外,浑身上下还充满了斗志。因为曾几何时,在这间试验室里,他是最郁郁不得志的那种,书院从来都不是什么象牙之塔,即便是导师对于学生也有偏爱,而钱乐从来都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人。 他的性格太爱较真,所以很容易得罪人。在试验室里,他也是一个被边缘化的角色。当然,他今天来并不是为了炫耀自己找到了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 而是来这里公司招聘员工的,实验室里还需要六到七个人,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分工,这些人并不需要特别的优秀,但是必须要有足够的热情了。但是就他所知,绝大多数人似乎都是单纯的把研究当成工作,而不是一项事业,或是一种追求。而研究人员如果没有这两个觉悟,是绝不可能获得成功的! 但是问题就在这个地方,之所以大多数人都是如此,是因为在各个试验室、研究所里论资排辈的现象很严重,严重到年青的研究员只能当个打杂的下手,当然这不是绝对,但却很普遍。 不过,在保护伞公司,这一切都是不存在的,因为……没有高高在上的老人。 站在门口,隔着窗户向里面看了一会儿。 他可以看到李美红在几个人身后站着,别人说什么,她就做什么。与其说是在试验室里当助手从事研究学习,倒不如说是在打杂,像酒店里的侍者一样,不停的递着东西。 即便是在学校的试验室中,同样也有论资排辈的现象。 什么一级生、二级生,什么本科生,诸如此类,似乎,在任何地方,这都是无法的,曾几何时,钱乐也是这么熬下来的,他能感觉到自己的热情在消失,但是这有什么办法呢? 过去没有,现在有了。 李美红,正是钱乐的目标——当然,只是招聘的目标,她对研究充满热情,尽管她只是个旁听生。 在兴乾年代,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读府学,进入书院,所以在书院中就出现了旁听生,他们靠着同窗、同乡等情谊,在书院里的“蹭课”,尤其是在官办的书院中,旁听生一直都是大量存在的。 对于这些人,书院一开始是睁只眼闭只眼,后来,面对越来越多的旁听生,书院有两个选择,或者驱逐或者承认,而在兴乾皇帝的授意下,书院选择了承认,并且设立了结业考试,考试合格的可以获得书院结业证,即便是直到现在,清河书院仍然有许多旁听生,而在他们之中,同样也诞生过许多学者、科学家。 …… 当李美红离开试验室的时候,她已经换好了衣服,脱掉白大褂的她,现在一身淡色的长裙,虽然带着一副黑框眼镜,但是却难掩五官的精致。 不可否认,她是一个美女,不过对于她来说,似乎没有什么比研究工作更值得她投入精力,所以……白瞎了那副好底子。 “李美红。” “你是……钱师兄?” 显然,在试验室里,钱乐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 “呵呵,非常高兴,你记得我。” 钱乐笑着说道,他和李美红只有几面之缘。 “你现在已经毕业了吧,找到工作了吗?将来要是有机会,钱师兄一定要照顾小妹啊。” 李美红开玩笑的说道。 “不用等将来,现在就可以。” 一旁的宋明杰说道,他也是钱乐新招聘的职员。 “是这样的,我现在在一家公司工作,需要雇佣几名研究员,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钱乐问道。 “嗯……” 睁大眼睛,李美红诧异道。 “我是旁听生,还没有拿到结业证。” “没关系,我了解你的能力,怎么样,你愿意吗?” “当,当然……不过,你能做得了主?” 李美红好奇道。 “既然我来找你,肯定是做得了主的。” 或许,那位董事长不太靠谱,但是至少那位董事长,给了他足够的权限,就不知道他现在在忙着什么…… 朱明忠很忙! 因为成立公司很花钱。 设备一万二。 租房五百。 林林总总的费用支出很多……除了设备是分期付款之外,其它的都需要付现金,现在朱明忠已经快山穷水尽了。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亲自坐快车前往南京,这个时代同样也有“高铁”——蓝钢特快,这是一种电力牵引的快速机车,与时速八十里的内燃机车相比,使用电力的蓝钢特快的速度可以达到二百五十里,运行时速超过一百三十里,这种列车舒适快捷,与普通的列车不同,他采用密闭式双层车窗,全列车配备有空调装置以及电动按钮控制的可调节自动式座椅。列车编组为6节车厢,机车之后为行李车、两节定员88人的三等车厢、餐车、一节定员68人的二等车厢以及一节流线型头等展望车也就是尾车,定员48人。 尽管在五年前就已经投入使用后,但是直到现在,只有开通了中都到南京、中都到海州两条线路,尽管它的速度远远无法同朱明忠所知道的高铁相比,但是只用了不到三个小时,他就抵达了南京。 在这个时代,无疑是最快捷的交通方式。当然,还是无法与飞机相比。 即便是如此,在上午十点左右,朱明忠就来到了《小说期刊》杂志社。 一下车,他就径直朝着《小说期刊》杂志所在的大楼走去。 尽管从来没有来过这里,但因为之前电话里已经联系过了,所以已经有人在前台等着他,在他进入杂志社表明身份后,除了有专人接待外,前台也立即用电话通知了李平朴。 在朱明忠走出电梯的时候,李平朴快步走过来,伸出手笑道。 “朱先生,咱们又见面了,我正想这几天抽时间去中都!” 朱明忠笑着跟对方握手道。 “《白发魔女传》正好也写完了,刚好有事情到这边来,就把剩下的稿子送过来,也免得你过两天去拿了。” “哦?朱先生写书可是够快的,这么快就已经写完了?” 李平朴没有想到朱明忠写书的速度居然这么快。 “写的快难道不好吗?” 朱明忠笑道。 其实朱明忠也不想写这么快的啊,毕竟是靠手写,一个字一个字的写出来,脑子不累手累,每天写个几万字,手着实感觉有些累,但是没有办法,毕竟,他需要钱,需要稿费来做大事。 当然,这也是因为他闲着也是没有事做,所以才会写小说。毕竟,再次穿越之后,闲暇的时间多,而且在这个时代也没有多少娱乐消遣的选择,即便是想喝酒,也没有朋友陪,在这种情况下,写书也成为唯一的乐趣,或者说打发时间的唯一选择,当然还能赚一笔稿费。 有了稿费,就可以用这笔稿费做一些事情,比如提升一下时代的科技水平。改善一下自己的,当然也改善一下这个时代人们的生活。 “怎么不好,只是我从业这么多年,从没见过像你这样不拖稿,而且写的如此快的人。” 李平朴在杂志社干了这么多年,不知催过多少人的稿子,但凡是靠写字为生的文人,就没有人写稿不拖稿的,几乎从没有碰到像朱明忠这样写文速度这么快的人。 对此,朱明忠微微一笑,他总不能说自己是“抄书”吧,顶多只能说现在自己十分悠闲,几乎等于无所事事吧! “闲来无事,也就只有靠写书打发时间了。”。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在进入李平朴的办公室之后,朱明忠看了一下外面,然后问道。 “李总编,赵兄不在?” 李平朴一愣,然后叹了口气说道。 “维祉病了,正在医院住着……” 正文 第520章 涨稿费 (新书发布,求支持) 赵国维病了? 随即,朱明忠就问道。 “他怎么了?” 在朱明忠询问后,李平朴才主动说道。 “碰到一点意外,病情挺严重的。” “来,先不谈这个,朱先生请坐。” 李平朴热情的招呼朱明忠坐下,然后问道。 “朱先生喝点什么?茶?还是咖啡?” 朱明忠摆摆手说道。 “随便吧,是这样的李主编,我这次来主要是送《白发魔女传》剩下稿子的。” “刚才还夸朱先生写书快,没想到这么快就写完了《白发魔女传》。” 李平朴笑着说话,同时亲自泡起了茶。 “嗯,有情节、有故事,写的自然是快了一点。” 朱明忠笑了笑,抄书,那怕就是适当的修改,总快过写书。 “朱先生真是我见过写作最快的一个作家了,既不需要催稿,更不会拖稿,实在是难得的很!” 李平朴这么说倒也不算是恭维,毕竟现在很多知名作家几乎都以为杂志、报社撰稿为生,往往都是一人多投,写得多了效率自然也就低了,所以就需要派人上家里催稿,督促他们优先为自家写完稿子。当然,几乎没什么作用,毕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像朱明忠这样的反倒显得很是稀罕,其实,他不知道,朱明忠只是还没摸着门道,还没有成名而已,要不然肯定也会多投几家,多挣点钱,毕竟,现在他非常差钱。 “李主编客气。” 朱明忠笑了笑,正思虑着该怎么主动说涨稿费的事时,就听李平朴说道。 “朱先生,其实,即便是你没来,我也会去中都找你,你的《白发魔女传》发表之后,市场的反应非常不错,虽然不敢说这两期杂志的销量大增,全赖你的《白发魔女传》,但肯定也是分不开的,我跟钱总编也提过这事,既然你来了,我看这件事,就不等下次了,现在这稿费肯定是应该适当的涨点的。” 一直闭门抄书的朱明忠并不知道,《白发魔女传》确实引起了轰动,尤其是它塑造的女侠形象,更是让人们眼前一亮,让这原本没有什么生气的武侠世界,着实惊艳了一把,引得诸多好评的同时,市场反应也非常不错,也正因如此,李平朴才会主动提出涨稿费的事情,他不希望这个人被其它报社或者杂志社给挖走了。 朱明忠眼前一亮,不露声色的问道: “不知能涨多少?” 这个适当很让人玩味啊。 “千字五十!” 李平朴伸出一把手来。 千字五十! 这个价格对于朱明忠来说,确实是心里的最高位了,原本以为要费些口舌,却不曾想会如此顺利。 “另外,先前的三十万字的书稿,额外按千字10元的额度补偿稿费。” 哟,这可是意外之喜了。在朱明忠暗自窃喜的时候,李平朴抱怨道。 “真的抱歉的很,我只能给朱先生争取到这些了,不足之处,还请见谅。” “瞧您说的,这样已经非常不错了。” 至少又多了三千元吧! “这次朱先生带来多少稿子来?这剩下的书稿都按照千字五十给朱先生结算稿费!” “大概二十五万字吧。” 朱明忠笑了笑,从包中取出《白发魔女传》剩下的书稿时,他又拿出了《萍踪侠影录》的书稿,对李平朴说道。 “我这还有一份书稿,还请李主编看一下。” “哦?” 李平朴诧异的看着那份厚厚的书稿。 “这么快就有新作品了?” 如果先前是惊讶于他写书的速度话,那么现在就惊恐了,这么快就连写两部小说的人,可真不多见。 “《萍踪侠影录》?也是武侠?” 说罢,李平朴就拿起书稿看了起来,很快他整个人就沉浸于小说的情节之中,时间飞逝,终于,看了差不多十万字的书稿之后,兴致盎然的他发现书稿已经看完了,先是半闭着眼睛,然后感叹道。 “亦狂亦侠真名士,能哭能歌迈俗流……好词,好词。” 说出这句话后,李平朴才睁开眼,看着朱明忠,仔细打量了他一会,然后感叹道。 “女有练霓裳,男有张丹枫,哎……从此之后,只怕这武侠小说,再也写不出如此精彩的人物了……” 摇头感叹之余,李平朴又一次看着书稿,然后问道。 “这部书就按……” 思索片刻,李平朴说道。 “千字六十,不知朱先生以为如何?” 好嘛! 又涨了十块钱,要是说不满意,那肯定是笑话,毕竟,六十!这可以说是天价了,同样也让他感受到李平朴与其它人的不同,于是便淡淡的笑道。 “多谢李主编。” “现在有多少稿子?” “已经写完了,差不多五十六万字吧!” “嚯!” 惊恐的睁大眼睛,李平朴甚至不由自信的看了下朱明忠的手,这可是能在一个月内写出百万字小说的手啊! 这……可真是快啊。 “佩服、佩服,” 摇头感叹之余,李平朴又说道。 “以后朱先生要是有新作的话,还请首先考虑一下《小说期刊》,虽说我们是周刊,可我想我们应该能跟得上朱先生写书的速度的。” 见李平朴的言语夸张,朱明忠笑道。 “当然,这写的快,是因为最近闲来无事,再加上急着用钱,所以就多写了些,等忙完这段时间,怕是写不了这么快了。” 说笑着,朱明忠又问道。 “维祉是什么病?他住在什么地方?如果方便的话,我想去拜访一下。” 离开《小说期刊》杂志社的时候,坐在李平朴的车上,尽管怀揣着几万元巨款,但是朱明忠的面色却显得有些凝重。 虽然看惯了生死,可却不曾想有时候,生命就是如此的脆弱。 “说起来,维祉也着实倒霉,不过只是让椅子上的钉子划破了手指,可不曾想却没过几天,他就发起了高烧,而那个被刺破的手指则肿胀了起来。送往医院,一查,链球菌感染……” 开着车的李平朴无奈的叹口气,然后又说道。 “这剩下的,就只能看到运气了,哎……” 运气! 难道一个普通的链球菌感染,也要看运气吗? 这是什么时代了,医术还是那么落后? 尽管在兴乾时代,朱明忠早就习惯了医术的落后,虽然他也曾研发出“青蒿素”,从而推进了南洋诸夏拓殖事业,但是并没有改变医学技术落后现实,事实上,直到他离开的时候,尽管大明的专家学者们借鉴“青蒿素”的抽取,从许多传统中药中提取了许多疗效很高的药物,但并没有改变整体上的落后。 但是,现在已经是一百多年后了,为什么一个普通的链球菌感染,还是能要人命? 不过,但是,对于朱明忠来说,除了感叹之外,似乎他根本就作不了什么。 在抵达南京的鼓楼医院后,朱明忠于病房中看到了赵国维,他正发着烧,意识已经有些模糊了,根本就没有办法说话,前来探视的朱明忠自然也就只能和他的家人简单的聊上两句,然后就离开了医院。 不过在离开医院的时候,他特意向医生询问了一下,有没有杀死链球菌的药物,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没有。 怎么会这样? 甚至直到抵达火车站的时候,朱明忠的脑海中,仍然在思索着这个问题,甚至怀揣的那几万元,对他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虽说对于赵国维这个人的印象并不是很深刻,而且这么多年里,朱明忠早就看惯了生死,可是,现在他的脑海里却想到很多,想到的并不仅仅只是赵国维一个人,他想到的是整个大明,甚至全世界人类的健康。 一个小小的链球菌感染,就让这个时代的医生束手无策了! 可还真的有些出乎意料,这个时代……还是那么的落后啊。 从思绪中回过神来的时候,朱明忠望车窗外看了一眼,列车正在江北的大地上奔驰着,看了一眼手表,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这时朱明忠才感觉到有些饥饿,之前一直想着问题的他,倒也没有注意。摸了摸有些干瘪的肚子,除了早上吃了点东西外,中午匆忙赶路还来不及吃饭。 “去餐车吃点东西吧。” 餐车里的环境很好,扫了一眼餐车里,这个钟点已经没有人吃饭了,朱明忠随意的点了一份套餐。 在吃饭的时候,他的脑海里还是在思索着那个问题——能不能做些什么。 做些什么呢? 或许是因为心里想着事,所以饭菜送到桌上的时候,朱明忠仍然没有什么味道,草草的扒了两口饭菜,然后他就坐餐车里继续思索着。 因为感觉有些无聊,朱明忠便喊来了侍者,买了一包香烟,尽管知道香烟有害健康,但他仍然点着了久违的香烟。 尼古丁烟雾在肺泡里弥漫着的时候,朱明忠感觉到有些轻快,甚至有些愉悦,甚至就连同思绪也清灵许多,不得不承认,有时候香烟可以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 就这么思索着,不知过了多久,把烟蒂在烟灰缸里按灭的时候,朱明忠咧嘴笑道: “我确实可以做些事情……” 正文 第521章 药物实验室 (新书发布,求支持) (无语的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已经发布了,求支持) 可以做些什么呢? 整整一夜,朱明忠一直在思索着这个问题,尽管和他不是特别熟悉。但是,人与人之间就是那点缘分。甚至直到次日在公交车上,脑海里仍然在思索这个问题。 下了车,往试验室去的路上。迎面两个女子推着婴儿车朝这边走来,她们穿着新潮的衣裙,相比于兴乾年间,现在的女人穿着都很大胆,低领的衣裙,伴着她们的走动,总会让人担心可能会春光乍泄。 “听说没有,傅小姐从台湾回来了。” “哦,她可真够可怜的。” “是啊,年纪青青就得了肺结核,天气一冷就只能到台湾疗养去。” “哎,估计也去不了几年了,即便是傅家再有钱,又怎么样?肺结核是治不好的……” “可不是,前几年陕西的定王世子,不也得肺结核死的,人家可是有钱的很……” “有钱不也没保住命……” 两个少妇的对话,让朱明忠不由一愣,诧异道。 “肺结核会死人,不会……” 话只说了一半,朱明忠又无奈的苦笑一声。 这个时代的医疗技术也太落后了,许多看起来不值一提的疾病,都可以要人命。 “何止是落后,简直是落后到可怕!” 在图书馆里翻阅了一天的资料后,朱明忠有些惊讶的发现,这个时代医药技术,比他想象的更为落后! 尽管早在兴乾年间,因提取青蒿素就建立了现代的医药业,让医药学成为一门科学的,而且百年来,华夏甚至欧洲的医生、学者也研制了许多药物,甚至不少药物都是这个时空所特有的。 但是这个世界却没有防疫学、没有抗生素。甚至于让人惊讶的是,这个时代药品市场是同样的“秘方”横行,各种“药物”都在大肆广告,杂志上、报纸上都是医药广告,可是真正有用的又有多少?或许也就只有区区几十种,在大多数时候医生除了给病人提供舒适的养病环境,剩下的就只能期待病人自愈了。 “这可真是……” 想到这么多年大明的学者居然没有建立防疫学这么重要的学科,朱明忠的声音有些发颤。 “但……这也是机会啊!” 现在朱明忠甚至都已经想不起来,在他留给下的资料中,到底有没有有关防疫学以及抗生素的资料,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个世界的人们需要这一切。 “他们或许是忘记了吧。” 对于他们这么多年没有建立防疫学,没有发明青霉素,朱明忠更多的愿意将此归根于他们对这些问题的忽视,当然他似乎忘记了一个原因——即便是他自己,也没有掌握青霉素的制造技术。要不然的话,恐怕这种药早就被他发明出来了,后来因为事物繁多,慢慢的就忘记了这件事。 “也许,这是一个机会!” 朱明忠自言自语道,尽管这趟去南京,挣到了几万元的稿费,但是仅靠这几万块元不一定能够支撑接下来的试验。即便是小说在将来可以带来不菲的版税收入,但是那都是遥遥无期的 也正因如此,他才需要新的捞钱计划。 一个新的计划! 既可以让世人受益无劳,同样也可以让他获得丰厚的收益。 上一次穿上了白大褂是什么时候? 好像还是兴乾十几年的事情,似乎从满清灭亡之后,自己就没怎么进过试验室。 哎! 人生荒废了! 这是朱明忠在事隔几十之后,又一次穿上它,除了感慨之外,浑身上下还充满了斗志。因为在他看来,这身白色的试验服就跟“圣斗士”的圣衣一样,穿上它立即感到小宇宙在爆发,身体充斥着无穷无尽的力量。 这一天,人类的历史将会再次改变! 朱明忠对自己自言自语道。 “保护伞公司”,为公司起这个名字,有一定的恶趣味,除此之外,保护伞公司远无法与电影中的相比,甚至现在公司的实验室,不过是位于纱厂区的一座公寓的地下室内,和兵工厂区一样,纱厂区也是兴乾年间的纱厂所在,现在随着城市的扩建,只剩下一个地理名词。 “老板,我们要进行什么试验?” 面对突如其来的老板,尤其是在接到老板的电话,购买了他所需要的试验器材之后,钱乐显得有些不解。 别说是他,就连第一次见到老板的李美红等人,也觉得无法理解,他们不是要进行磁带录音试验吗? “白老鼠买来了吗?” 朱明忠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直接切入主题。 说话时,他打量着眼前的这间实验室,这是另外收拾出来的房间,因为录音实验并不危险,所以可以直接租公寓的地下室,其实,还是因为没钱,要不然的话,完全可以在工业区租一层楼。 “买来了,都在那边。” 钱乐指着地上的一堆笼子说道。足足有上千只用作试验的白老鼠。 “染料呢?” 不用钱乐回答,朱明忠就看到了那边一瓶瓶的染料,这些都是他所需要的偶氮类染料。在这里面有没有他所需要的“百浪多息”,恐怕只有天知道。 “你做的很好。” 朱明忠笑着说道,钱乐做事的效率倒是挺高的,昨天打的电话,这么快就把东西都准备好了。 “老板,我们要这些染料和白老鼠有什么用?” 李美红好奇的瞧着这间试验室,她觉得这个人很怪,这和他们之前进行的试验,完全没有任何关系。 “做试验用,哦对了,这个试验和我们进行的录音试验没有什么联系,怎么说呢?这是一个医药试验。” “医药试验?染料?白老鼠?” 李美红不解的看着那一堆染料和白老鼠。 “用它们?” “没错!” 朱明忠点点头,他所需要的是从这一堆染料中找到自己所需要的物质——磺胺。它存在于百浪多息之中。 早半个世纪前,化学家就用重氮化合物并制备出了偶氮染料,但是朱明忠并不知道自己所需要百浪多息是什么,也不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磺胺这种物质,甚至于化学在兴乾年间就已经在东方悄悄发生了分支——许多化学物质的名称都已经发生了改变。尽管他当年就已经写出了元素周期表,但是在随后的百年间,化学的发展还是出现了“偏差”。许多在兴乾后发现的化学原料命名,都截然不同于另一个时空。 “现在我差不多知道了……” 将点那些染料一一标上号码的同时,朱明忠自言自语道,他似乎明白了,为什么有些东西,他明明在资料中写下了路径,但是却没有被发明出来,原因再简单不过——原料的名称发生了变化。 那些原料的名称发生变化之后,想要发明出同样的东西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不是这个时代的科学发展太慢,而是因为时代已经抛弃了当初的那根拐杖。早在几十年前,甚至上百年前,就已经开始进入自我发展阶段,就目前来看,这个时代的有些科技发展的太快,有些科技却太慢。 “在这些染料中,也许,我们可以获得意外的收获,” 看着钱乐他们,朱明忠笑说道。 “目前,我们最发达的化学工业,就是染料合成,我觉得,也许在染料之中,就存在着某些化学品,它们可以治疗一些疾病。” 和另一个时空一样,这个时代的化学工业同样是建立在染料的基础上,是市场对染料的需求刺激了化学工业的发展,当然还刺激了化肥工业。只不过,这个时代并没有埃尔利希去发现染料思路,并且从中成功提取日耳曼宁和扑疟奎宁这两种抗锥虫和疟疾的药物。 “老板,在相关的原理吗?” 本身就是学习化学,原本负责磁性材料研究的宋明杰问道。 “我也不知道。” 朱明忠摇了摇头,看钱乐、李美红、宋明杰他们几个人说道。 “不过我知道,现在盛行的霍乱、链球菌等等仍是一片空白。我注意到在有些医学论文中发提到了“抗菌药”这一概念:就是药物并不一定“杀”菌,因为直接杀死细菌的物质可能毒性太大而损伤人体,应该寻找毒性更低的“伤”菌药物,使细菌变弱而容易被人体免疫系统清除,嗯,也许这是某种思路。所以呢,我选择了链球菌并成功建立动物模型。因为链球菌感染普遍且致命,一旦攻克将有广大的市场前景。当然,这也是因为我的一个朋友,感染了链球菌,所以我希望进行一些试验,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老板的解释让钱乐等人的神情变得有些复杂,在他们看来朱明忠未免也太过意气用事了吧。 “而广泛的试验,是成功的前提!” 微微一笑,朱明忠看着他们说道。 “如果要成功,耐心、技能、金钱、运气缺一不可。我觉得我这个人运气一直非常不错,所以想试一试,怎么样?我们需要的病原体取来了吗?” 正文 第522章 点歪的科技 (新书发布,求支持)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已经发布,求支持) 其实,并不仅仅只有朱明忠在研究链球菌等细菌,实际上,在这个“秘方”横行的时代,不知多少科学家也要从事着这一研究,只不过他们往往都是试图在传统草药中寻找“灵丹妙药”。 青蒿素、奎宁、吗啡等等药物,在过去的一百几十年间给予了人们太多的启示,似乎只要把中药中有效的成份提炼出来,就可以制造出高效的现代药物。 或许,人们太过偏执于提取中药,而忽视了化学合成。就像另一个时空中,西方的医学公司专注的合成,长期忽视天然药物提取一样。 两个时空都在某一个环节中发生了偏差。 不过,发生偏差并不代表没有科学家努力攻克疾病,大明最大的药物公司——安康公司的试验室中就一直进行着链球菌等研究,可是研究链球菌有一个很大的问题:种类繁多,种属间致病性也存在差异,总不能把每种链球菌都试一遍吧?在这个问题上试验室里的研究人员早就果断作出选择:不管链球菌有多少种,我要最毒的那一种!他们从死于链球菌感染的病人身上采集样本,培养分离后去感染小白鼠,希望能找到次次感染及致死率都是100%的菌株,因为只有无差别的感染及致死才能称得上“最毒”。要在多年前,他们就找了将培养液稀释十万倍后仍能在两三天内使接种小鼠全部死亡的菌株。 想要获得这样的高毒菌株并不困难,甚至不需要从通过公司,只需要往书院去一趟就可以获得菌株,毕竟,书院也在研究这一病菌。 有了这种高致命的链球菌,感染动物模型很容易建立起来。 但是对于在动物身上作试验,钱乐、李美红他们都是外行,不过这并不是什么困难,当天钱乐又雇佣了几个生物系学生,开始为那些小白鼠接种致命的链球菌菌株。 “每一种染料,都要作一个对照,要注意剂量……” 在他们给已经染病的白老鼠注射染料的时候,朱明忠特意提醒道。 磺胺在在体外无效,只有在生物体内酶的作用下磺胺才会被释放出来。所以必须要用小白鼠进行试验。 与另一个时空中的多马克团队不同的是,朱明忠一开始就选择了偶氮类染料,而不需要像他们那样尝试了超过3000种化合物,最后无一例外都失败了。 希望之光在那里? 朱明忠已经记不清楚了,对于他来说,希望之光并不仅仅是那些染料,而是《化学大辞典》,当试验室里在那里忙活着的时候,他则在那里继续翻看着辞典。 “磺胺……肯定有磺化和胺化的过程,那么首先应该在含有磺的原料里寻找,” 朱明忠自语自语道。 因为化学发展,尤其是命名发生了偏差,所以在《化学大辞典》中,朱明忠看到许多陌生的词汇,幸好从辞典的解释中,也可以分析出某些名称,就像“泍”,如果不是看解释的话,怎么也猜不到它是另一个时空中的“苯”。 就像朱明忠在兴乾年间写的很多东西那样,那个时候的人们看到诸如“氯、氢、氮、氨”这样的字眼将会直接崩溃,就算他们翻遍《永乐字典》也找不到任何有价值的参考,那些字基本都是20世纪华人化学家们的杰作。 而在兴乾后,随着化学的发展,化学领域势必也会出现新的造字现象,这是科技造字的缩影,但其他任何学科造的字也没有化学领域那么多而已。 “或许是因为它呈现液体状态吧……” 自言自语中,朱明忠继续翻看着,慢慢的他还是找到了一些规律。 比如固态的金属元素使用金字旁,固体的非金属元素使用石字旁,气态的非金属元素使用气字旁。液体的用“三点水”,大抵上也就是如此,当然也有不少词汇,是朱明忠留下来的。这也是他能找到偶氮类染料的原因。 连懵带猜,朱明忠最后还是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咦?这是……磺洝……泍洝经冰醋酸……难道说……就是它?” 尽管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朱明忠感觉自己还是找到了所需要东西,于是立即询问道。 “宋明杰,你知道,这个磺洝是干什么的吗?” “磺洝?” 正在进行比对试验的宋明杰想了一会,然后说道。 “好像给染料连上磺胺基团能增加对羊毛的着色作用,嗯,因为只有在生物体内酶的作用下它才会被释放出来。羊毛……细菌……” 突然,宋明杰眼前一亮,说道。 “我们是不是可以给偶氮染料链上磺洝,这样能不能增加对细菌的亲和力呢?” 不用怀疑了! “磺洝”就是自己所需要的“磺胺”,只不过是一字之差罢了! 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好怀疑的了。不过只是字面上的差异而已,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个时代的科技树并没有被点歪。不过只是字面上,发生了一丁点的变化。 深吸一口气,朱明忠笑了笑,然后说道。 “那就试试呗……” 其实,根本就没有试验的必要,当给红色的染料加上磺胺基团的时候,朱明忠看着那些剩下的白色晶体粉末,便建议道。 “这些磺洝剩下也挺可惜的,要不然也一起试试吧。反正放着也是放着。” 在朱明忠的建议下,他们准备了一批小白鼠,4只一组,1组空白对照,1组加上磺胺基团的红色染料,1组试试磺胺,不过也就是几只小白鼠的事情,只不过“所有人”都没想到这么一“节约”竟改写了历史,因为最后几组小白鼠中只有红色染料的和磺胺这两组活了下来,这表明起效的并不是朱明忠开始就执念的染料,而是无色的磺胺! 当然对于这个结果,他早就已经知道了。 “这……” 惊讶的看着已经恢复健康的小白鼠,钱乐、李美红他们,无不是看傻了眼,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原本奄奄一息的小白鼠,居然这么快就痊愈了。 良久,咽了口口水,钱乐看着老板说道。 “老,老板,我,我们成功了!” 确实成功了! 朱明忠笑了笑,并没有说话,片刻后,他才问道。 “那个“磺洝”过专利期了吗?” 明明直接试验“磺胺”就可以了嘛! 现在好了,剩下的问题就是把它的专利买下来,然后……就在朱明忠刚开始设想的时候,那边就听宋明杰有些失望的说道。 “老板,三十几年前,就已经发现这种物质了,现在专利早已过期,对于咱们而言完全是无利可图,” “怎么无利可图了,它是可以救命的神药!” 李美红显然不赞同宋明杰的看法。 “对不对,老板,您一开始的时候,不也是想要去救朋友的吗?现在好了,有了它,你的朋友一定可以得救的!” 其实……这也是我的捞钱计划啊! 朱明忠在心里暗自寻思道,但是在这个时候,他并不介意在别人表面出自己仁慈的一面。 “当然,最重要的是可以救人,不过,我们要对它进行进一步的试验,毕竟这是化学合成的药物,很有可能会对人造成伤害,如果剂量不合适的话,而且我们可以在它的基础上开发新药。” “磺洝”或许不能挣钱,但是至少可以救人的吧,而且也可以开发新药。 尽管发现了“磺洝”已经是第四天的事情了,但是朱明忠仍然往南京打了个电话,在确定赵国维仍然处于昏迷中的时候,他立即乘飞机前往了南京。 永平五十年的飞机,有点像是另一个时空三十年代的飞机,下单翼、星型发动机、螺旋桨,巡航时速不超过五百里,极速可以达到700里以上,这正是这个时代的技术水平。但是在另一方面,电视机却已经得到了普及,甚至彩电也走进了千家万户。 “真是的,应该发明气密机舱才对。” 轻声嘀咕一句,感觉有些凉的朱明忠缩了下肩膀,就在他刚准备竖起衣领的时候,漂亮的空乘小姐就走到他的面前轻声问道。 “先生,需要毛毯吗?” “需要,当然需要……” 朱明忠连连点着头,三千多米的高度飞行,已经感觉有点凉了的。 把毛毯盖到腿上,身体立即感觉暖和了一些,不过,这并意味着舒服,机舱内发动机的轰鸣声,让从根本无法安静的享受旅程。 总得来说,对于在这个时空中,第一次坐飞机的朱明忠来说,第一次飞行的经历,根本谈不上美妙,甚至可以说,有些遭罪。 “等回头,我也要办家飞机公司……不为其它,就为了让自己舒服一些。” 2000马力的……不对,应该是喷气式飞机才对,波音707那种规格的,可以横越大洋的……当然,这一切只存在于幻想之中,对于现在的朱明忠来说,最重要的是去南京,用刚刚试验成功的“磺洝”救朋友的命…… 正文 第523章 试药(新书发布,求支持)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发布,求支持) 从机场乘出租车抵达医院后,朱明忠突然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如果赵国维的家人不同意自己试药怎么办? 而且药物的剂量多少才合适? 如果剂量过多的话会不会带来什么伤害? 这些都是未知的。 站在电梯里,正在思索着这些问题的时候,电梯打开了,迎面走进来一个打扮十分新潮的年轻女孩,她穿着一身白大褂,甚至还烫着一头卷发,看到站在里面的朱明忠后,她立即笑嘻嘻点头道。 “你好,你是来看病人的吗?” 不知多少年没有这种遭遇的朱明忠,甚至下意识的看了下身边,确定只有自己后才答道。 “嗯,是的,有一个朋友住院了。” 年轻女孩笑着说道。 “哦,是这样的,是什么病?” “链球菌感染,正在发高烧。” “那可真的是病的不轻,黄连素也没有用吗?如果没有效果话,恐怕就只能截肢了。” 其实,相比于另一个时空中走了歪路专注到化学合成的西方科学家,大明的科学家们的努力更是卓有成就的,他们从传统中药里提取了不少效果良好的药物,黄连素就是一种抗菌药物,它对链球菌有一定的效果,甚至就是对肺结核也有一定的疗效,不过效果还是差了那么一点。 “链球菌的种类有很多,可能感染的是一种厉害的链球菌吧。” 朱明忠的回答,让孙梦琪的认真的打量了他一眼。 “你也是学医的?我叫孙梦琪,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听到对方自我介绍,还询问名字,施奕文心里一笑,他算是明白面前这女孩是在和自己搭讪的。 这么多年头一次被一个陌生的年轻且漂亮的女孩搭讪,倒是让朱明忠心里美滋滋的,不过面上却是保持着微笑道。 “我叫朱明……和,不学医,应该算是个作家吧。” 即便是直到现在,朱明忠还是不太适应新的名字。 “作家?” 那怕是朱明忠的话里带着“应该”,但孙梦琪的眼前仍然一亮。 “你会写作,其实我有时候,也会写一点东西。” “是嘛?” 朱明忠笑道。 见朱明忠满面笑容模样,孙梦琪以为他对自己有意思,目中掠过的一抹得意。 “嗯,不过只在校报上发表过,对了你写的东西发表了吗?” “在《小说期刊》上发表了几篇小说。” “哎呀,你可真厉害。” 孙梦琪又说道。 “这么年轻,居然能在《小说期刊》上发表小说,可真是太厉害了!你是要病人是吗?是十一楼吧,要不要我也去帮你看一下?” 面带微笑的朱明忠又瞥了一眼女孩那张充满青春活力靓丽的娇颜,微笑道。 “这怎么好意思,只是太麻烦你了。” 有个医生在旁边,她会同意试药吗? 她到病房里看了一眼,然后……就没了然后。 病情依然如故,即便是“熟人”也只能望病生叹了。 “让朱先生费心了。” 赵夫人是一个典型的传统女性,一身传统的汉服,还礼时也是道个福,尽管说话时微微垂首,话语也很少,可是仍然能让人感觉到她话中的感激。 “这是应该我应该做的,只是一个朋友……嗯。” 犹豫了一下,朱明忠还是决定扯个谎。 “是这样的,有间试验室里刚刚试验了一种新药,我把药取了过来,想让维祉兄试试,所以需要医生来看看,看看可不可以使用。” 对于赵夫人来说,自然分辨朱明忠话中的虚假,她只是有些诧异的问道。 “试验里的新药?有效果吗?” “要试试才知道。” 然后一切都是极为顺利的,尤其是当朱明忠打着医生的旗号,原本只是顺便看一眼的孙梦琪,意外的成了“关键”,因为有医生“参与”,赵夫人自然没有怀疑,在朱明忠取出用磺胺制成的药片时,赵夫人也是不加怀疑的扶起丈夫,服侍他喝药。 甚至邻床的病人看到这一幕时,也是用一种羡慕的眼神看着他们,毕竟,现在治病的手段并不多,所以有时候人们总是寄希望于“秘方”。别说是这个时代,甚至就是在另一个时空的21世纪,所谓的“秘方”仍然大行其道,不知骗了多少人。 如果不是因为那个病人病情好转的话,或许他也会询问这药是什么药,从那里买买的。 在赵国维服下药之后,朱明忠就在一旁等着。 在他等待着的时候,赵夫人几次出言表示感谢,到最后甚至还用一种绝望的语气说道。 “朱先生,真的是谢谢您了,国维的病让您费心了,其实,昨天医生就已经通知过了,他的病情再恶化过去……性命怕是保不住的。” 眼帘一垂,赵夫人的脸上滑过两缕泪水。 “哎,过去那想到他会得这种病,这真是命里注定的。” 就在他们聊天的时候,查房的护士在给赵国维量体温时,有些意外道。 “咦?体温降下来了。” 然后对赵夫人说道。 “病人家属,这应该是个好事,不发烧了表明情况在好转。” 情况确实是在好转,上午用的药,到下午时,原本还处于高烧中的赵国维退了烧,而且恢复了神智,在看到朱明忠时显然极为惊讶。 “朱先生,你怎么来了?” “国维,是朱先生带的药救了你。” 赵夫人的神情显得有些激动,至于朱明忠只是微微一笑,关心着赵国维之余,又询问他感觉如何。 磺胺的效果极为显著。 到第二天的时候,查房的医生也惊呆了,原本奄奄一息的赵国维,突然的康复,在他们看来简单就是奇迹,尤其是当他们注意到原本肿胀的肩膀已经消肿时,更是惊讶的询问着他是不是用了什么其它的药物。 所有的一切,看起来就是如此的荒诞,医生的问题无疑也是在彰显一个事实——有太多的病人在绝望时使用“秘方”,偶尔的发生一些奇迹时,医生在惊讶之余,更多的感觉好奇。 在知道是朱明忠带来的“新药”时,林和这位主治医生立即有些激动的询问道。 “我听赵夫人说,你给赵先生用的是试验室里制造的新药?可以知道是那间试验室吗?还有其它的药物吗?我们医院里还有几个类似的病人,不知道可不可以试一下!” 林和的询问,在朱明忠看来,是荒诞至极,似乎,对于他来说,所谓的试药差不多就等于给小白鼠试验,根本不需要经过任何批准。至于药房的药剂师们自己制造的“秘方”更是数不胜数,许多有名的药房,本身就是靠着“秘方”、“秘药”起家。 其实……大抵上还真是如此,在这个医疗科技刚刚起步的时代,大明的药物研究显得极为“狂野”,所有的药物一但证明有效,就会直接用于人体,至于什么剂量是安全的,对人体有没有副作用,完全没有人在意。 其实,另一个时空中的二十世纪前期,同样也是如此。医生们只问疗效,不问其它,甚至他们自己也会研究一些药物,然后直接在病人身上做试验。 对于如此野蛮且狂野的操作,朱明忠在谨慎之余,倒也没有反对,因为随身带有一瓶足足上百片压片的药物,所以,他就同意了给其它病人试用。 当然,试药还需要经过那些人的同意,而他们的反应也诠释了病急乱投医这句话,他们甚至连想都没想就选择了同意。 磺胺药片的含量是多少? 安全的剂量是多少? 所有的这一切……都没有,而朱明忠也是瞠目结舌的看着林和“狂野”的操作。 “链球菌感染,先喝两片试试。” “肺炎……三片吧!” …… 操作野蛮归野蛮,但是在给他们药之后,林和还是作下了详细的记录,而在记录的时候,朱明忠倒是见识到了一个知名医院主治医生应有的严谨,作完详细记录之后,林和冲朱明忠笑了笑,然后解释道。 “刚才我注意到,朱先生似乎有些惊讶。” 显然,林和自己也看到朱明忠的异样,便主动解释道。 “其实药物试验就是这样,古往今来,所谓的名医,都会对药方进行修改,他们是凭着经验也好,科学也罢,但也就是不断的尝试中,得出了救人的方子,现在,利用现代手段提取的药物,也是如此试验的,” 对于朱和的解释,朱明忠只是笑了笑,操作很野蛮,更多的他愿意把这一切归于时代。 “哦,对了朱先生的这个药是从什么草药里提取的?” 和所有人一样,林和也想当然的认为这个药是从草药里提取的,毕竟多年以来的经验告诉他们,药物只能从草药中提取。 “它是合成的。” 朱明忠直接了当的说道,反正它已经不在专利期了。 “通过化学反应合成的药物。” “什么?化学反应合成的?” 林和惊讶的看着朱明忠,猛的站起身来。 “你怎么不早说,化学品对人体是有伤害的……” 正文 第524章 大新闻(新书发布,求支持)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发布,求支持) 午夜的报社里,静悄悄的,偶尔的可以听到有人在扯着呼噜,在写字桌之间的过道上,可以看到几张行军床,记者们就这样躺在行军床上,和衣而睡。 永平五十年的报纸竞争是激烈的,而激烈竞争的市场,导致各个报社都需要独家新闻,记者们不可能再像过去一样,呆在社里等待新闻,他们必须要千方百计的寻找新闻。 当然,在很多时候,他们要在报社里过夜,以避免错过新闻线索。 和每一家报纸一样《金陵日报》的报社内,同样也有值班记者,或者说每个部门都有记者值夜班,一但有新闻线索,他们就会立即起床,拿起相机和笔,带上记事本骑摩托车前往现场——值班记者往往都是刚刚毕业的年青人,他们没有钱买车,所以往往都是骑着报社配的摩托车。 其实,在报社值夜班,睡的并不好,尤其是电话总是会不时的响起。 “什么,秦淮河边发现尸体?好的,我们现在就派人过去。” “什么下关发生抢劫案?” 整整一夜,诸如此类的新闻线索让躺在床上的李鸣安根本就睡不着觉,躺在狭窄的行军床上,几乎是挣着眼睛的,他一直在等待着,等待着科长的招唤——只要喊到名字的人才有机会去采访。 哎呀,天快亮了,怎么还不喊我? 就在这里,刺耳的电话铃声响起了,几秒后,他听到科长接过电话。 “喂,对是《金陵日报》,哦?鼓楼医院有医生试验新药?效果非常好。嗯,好的,如果采纳的话,会给奖金的……” 听着科长的话,显然是一条不太重要的,甚至没有什么意义的新闻,像这种新闻几乎是没有人愿意去跟。这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也就没有什么新闻价值。就在这时李鸣安听到了他的名字。 “李鸣安,去鼓楼医院,跟一下这个新闻。” 科长这么说的时候,又特意调道。 “对了,能不能发表,你不要给他们准话,咱们是报纸,不是卖假药的,广告……那是付钱的,和新闻不一样,这是最起码的职业道德。” 好吧! 总算是可以开张了,对于新记者来说,这也是一个机会,而且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指不定会发表的。” 有时候,人总是会对未来充满希望,而未来指不定在什么时候给他惊喜,当李鸣安来到医院的时候,医院里并没有其它报社的同行,也许,在他们看来,这并不是一个什么新闻,甚至就连李鸣安自己也不知道,他将要采访的新闻意味着什么。 在他来到病房的时候,在医生办公室,他看到几个医生正在那里讨论着,似乎是在讨论着给那些病人,什么病症试用药。 “……化学合成的药物,肯定有一定的风险,在剂量不确定的情况下,我不主张继续试用。” 与之前的大胆不同,在知道这种药是化合药物后,林和就变得谨慎起来。 “我赞同林医生的观点,毕竟过去是出过事的。” “可是现在,之前试用的那些病人不是都已经好了嘛,我们不能因噎废食……” 在医生们讨论着的时候,李鸣安问道一旁的小护士。 “你好,护士,我是《金陵日报》的记者,他们在说什么?” “你是记者啊?是来采访的?我告诉你,你可是来对了,这可是个大新闻,你不知道……” 小护士有些夸张的解释着前因后果,然后又看着他说道。 “很多过去无法治疗的疾病,用了这个种药,都可以治好,我敢说,这个发明肯定能得到今年“皇家医学奖”。” 能得到“皇家医学奖”! “皇家奖”这可是全世界最高的奖项,在世界范围内,它通常被认为是所有颁奖领域内最重要的奖项。不知多少科学家、学者梦寐以求的就是“皇家奖”,最初分设物理、化学、生理学或医学、文学这四个奖项。 “真的吗?” 李鸣安惊讶的看着小护士,那个鼻子上带着些雀斑的小护士看了他一眼,然后说道。 “可以治疗很多绝症的发明,就这两天已经救活了十几个人,你说呢?” 小护士的回答,让李鸣安惊讶的看着她,他把目光投向一旁的医生办公室,目光变得狂热起来,这不正是他所需要的大新闻吗? 只是这个新闻可靠吗? 会不会是虚假的药物广告? 但是随后他又想到,是不是虚假新闻,不正要是靠自己探索吗?而且如果是虚假新闻的话——鼓楼医院的医生们一起不顾医院的声誉做这些事情,本身就是一个大新闻,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个可以让自己一举成名的大新闻。 好了,这正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大新闻! 激动之余,李鸣安又问道。 “小姐,你知道这个药是那家药行提供的吗?” “好像是一家叫“保护伞公司”的公司,公司在中都。” 护士的回答,让李鸣安急忙询问道。 “那他们公司的人呢?还在医院吗?” 人已经走了,其实在李鸣安抵达医院的时候,朱明忠已经坐上了返回中都的列车,不过在离开南京之前,他已经和医院达成了协议,医院负责接下来的药物试验,其实,这也正是他所需要的,毕竟,对于药物试验,他是一个外行。 甚至于,这只是一个“小小的发明”而已。尽管朱明忠并不知道,要接下来的日子里磺胺这种药物会给大明带来什么样的轰动,但是现在对于他来说,更为重要的是继续回归正题,继续从事磁带试验。 一个产品,从构想到实施,有一个最基本的前提——现实科技能否满足这一构想的实施,而朱明忠关于卡式录音带的构想,显然并没有违背这个时代的技术水平。 “一卷卡式录音带上有两个卷轴,控制一条带有磁性涂层的塑料带在其间传递并绕卷。为了保护卷轴和磁带,所有零件被封装在一个硬塑料外壳中。” 指着自己亲手绘制的图纸,朱明忠向钱乐、李美红等人解释着自己的构想,其实并不是构想,只是复制磁带而已。 “磁带盒用硬塑料制造成,磁带也是塑料的,我说的是那种薄膜……” 从桌上拿起一个塑料包装袋,朱明忠笑着说道。 “就像它一样的塑料薄膜,而不是那种厚实的塑料带。怎么样,可以实现吗?” “实现它并不困难,但是……” 看着那张图纸,钱乐皱眉问道。 “我不知道,为什么制造它?” “音乐!” 朱明忠看着他们回答道。 “以后,它将会取代唱片,一盘磁带可以录下来十首歌,有了它,我们甚至可制造小型的录音机,人们可以随时随在的听歌……” “随时随地?” 诧异的看着老板,钱乐等人迷惑道。 “有这个需求吗?” “不去做的话,怎么知道没有这个需求呢?” 朱明忠反问道。 对于卡带录音机的市场,朱明忠非常清楚,它必定可以取代唱片。而且它的市场也必定远远超过唱片,现在所需要的只是把它发明出去,然后加以推广。 “可是磁带的录音效果比不上唱片,用它取代唱片,似乎可能性不大。” “这个没问题,我们可以改进磁带,当磁带的价格只有唱片的的十分之一时,相信我,即便是有一定的音质上的差距,人们也会选择磁带,尤其是当它可以容纳更多的歌曲时。” “十分之一?这可能吗?” “怎么不可能呢?本质上来说,它就是一小块塑料,就成本上来说,远比唱片更便宜,现在,我们所需要就是先制造一个工程样机,嗯,还一个卡带播放机,关于这个播放机呢,我的想法是……” 朱明忠一边说,一边回忆着小时候家里的那台卡带录音机的模样,其实就是两边两个音箱,中间一个卡带机的经典造型。 在他绘出这两个产品之后,又一次把目标投向他们,笑问道。 “怎么样?能造出来吗?” 面对着眼前这两个“构想”,尽管只是构想,但他们知道,最关键的设计已经完成了,剩下的就是他们负责实现负责这一构想了,首先立足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上。 “没问题!” 钱乐等人已经迫不及待的开始忙碌起来,沉静已久的实验室,再次活跃起来。 在李美红正准备去工作的时候,她扭头看着朱明忠问道。 “老板,你的那个朋友的病好了吗?” 其它的人也纷纷看着他。 “嗯,谢谢关心,他的病情已经好多了,药物确实非常有效。” 朱明忠笑着说道。 “先前忘记告诉你们了,不过众所周知,因为磺胺的专利权已经失效的关系,所以呢,我们不可能从中获得利润,今天我们进行的实验,还是要以自己的专业为主,毕竟,相比于其它,我相信,这个研究可以难我们带来丰厚的回报……嗯,我想,相比于药物,这才是我们的专业吧。” 正文 第525章 机会(新书发布,求推荐,求收藏)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发布,求支持) 专业。 就在朱明忠这么以为的时候,他并不知道,磺胺的发现给予医药界带来的轰动,尤其是随着《金陵日报》的一篇报道后,面对数十个奄奄一息的病人被治愈的结果。整个医学界都被惊呆了,他们从来不曾想到一种药物的效果会这么好,何况这种药物已完全颠覆他们的传统认知。 在《金陵日报》报道之后,又有包括〈明报〉在内的多家知名报纸的加以报道。几乎是一夜之间,“保护伞公司”就成为一家众所周知的企业。立即吸引了各方的注意。甚至许多大药行已经蠢蠢欲动,想要收购保护伞公司。 而对于这一切,朱明忠并不了解,他只是专注于卡带的研究上,卡带的研究并不怎么顺利,并不仅仅是因为磁性材料导致的录音音质等问题,最根本的问题是播放机。 “这就是的播放机……” 看着面前这个大小如同电脑音箱的大家伙,朱明忠有些不可思议的问道。 “尺寸会不会太大了点?” 朱明忠显得有些奇怪,不过很快当他让人拆开那台播放机的样机后,立即明白了原因。 电子管! 在播放机中,充斥着一个个如小灯泡似的电子管,直到这个时候,朱明忠才想起来,似乎电视机开机后是需要热机的, 现在……还是电子管的时代! 我的天! 在电子管的时代,想要靠卡带录音机甚至随身听去攻城掠地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 自己居然把这一块给忘记了…… 就在朱明忠在心里懊恼着这个最关键的因素,在那里后悔不已给的时候,试验室里的电话响了,铃声显得有些刺耳,因为没有秘书,所以朱明忠只能自己随手接过电话。 “喂,保护伞公司。” “是朱先生吗?我是鼓楼医院的孙梦琪。” 孙梦琪? 片刻后,朱明忠的脑海的脑海中不自觉的浮现出那位在医院里有过一面之缘的古典美人儿的样子。然后又想到,她怎么会有自己的电话,难道是林和告诉她的? “朱先生,你好,我是孙梦琪?还记的我吗?” 电话里面又一次传来了她的声音。 “当然记得,上次在医院还没有谢谢孙小姐的帮忙呢,怎么会忘记孙小姐呢?” 朱明忠非常好奇她是从那里得到的自己的电话,林和是不会把电话给她的,那她是从那里得到的电话? “抱歉,是梦琪说错话了。” “不知孙小姐找我有什么事?” 朱明忠好奇的问道。 “朱先生,我现在就在在你们公司外面。” 在公司外面? 朱明忠赶紧走到了窗边,透过半地下室的玻璃窗,他可以清楚的看到一身淡雅衣裙的孙梦琪就站在路边的电话亭里。 她居然在这? 朱明忠微微一愣,这女人的消息也太灵通了吧? 自己只和她有过一面之缘,怎么现在她却找上门来了?就是军正司也不一定有这样的工作效率啊。 在朱明忠惊叹的时候,话筒里面又传来了孙梦琪的声音。 “朱先生,你不要误会,我这次过来,是有一件事想要与先生商量一下,所以,特意向人打听了朱先生公司的位置,还请朱先生不在怪罪梦琪冒昧拜访。” 从半地下室的窗口,可以看到站在公共电话亭那个玻璃球罩下方的孙梦琪望着大楼,面带微笑,那副模样倒是轻松的很。 “这个女人要找自己谈事情?会谈什么事情?” 静静的看着孙梦琪,朱明忠的心底有些奇怪,虽说有过一面之缘,但是他还是不相信以自己的魅力可以让一个女人追上几百里。 她的目的是什么? 微微眯起眼睛,朱明忠嘴角跟着上翘,露出了一丝耐人寻味的笑容。 孙梦琪呀孙梦琪,你到底想干什么呢? 莫非,这是一场艳遇?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事实上,艳遇,有时候,只是有遇,而不一定是有艳。 心知这不可能是一场艳遇的朱明忠,考虑了片刻,然后说道。 “嗯,上次一直说要谢谢孙小姐,现在正好有机会当面道谢,孙小姐吃过午餐了吗?” 尽管就在公司门外,但朱明忠还是没有邀请她来公司,尽管公司里并没有什么保密的地方。 “你要请我吃饭吗?” 电话那头的孙梦琪笑着说道。 “这样吧,土耳其餐馆,朱先生知道这家餐馆吗?” 土耳其餐馆,尽管作为一个国家,奥斯曼土耳其已经成了为过去,但是却以区域美食的方式保留了下来,与中都其他数不清的特色餐厅一样,深受人们的欢迎,作为世界的中心,在中都,可以吃到各地最为地道的美食。 就像现在,在享用土耳其美食的时候,朱明忠完全沉浸在眼前的美食中,以至于忽视了眼前的风景。 感觉到被忽视的孙梦琪打量着眼前的男人, “你似乎挺怪的。” “嗯?” 放下刀叉,朱明忠抬起头来,有些不解的看着面前的女孩,在百货公司里买了生活用品后,作为感谢他自然邀请对方用餐,然后就来了这。 “你看,餐厅里几乎所有的男人都会把目光投向舞台上。” 孙梦琪意有所指的说道。 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台上一个闪米特女郎正在那里跳着肚皮舞,随着激动人心的音乐,舞台上的舞者配合柔软的纱巾进行着柔美的肢体动作,并交叉着极具感性的俯身地面动作,显得十分撩人,舞者表现的动作十分轻盈、活泼,通过腹肌的收缩和颤动,以及大腿和手臂有节奏的摇摆,再加上魅惑性的面部表情,舞者的动作是令人目不暇接的,同样也是诱惑十足的。 “哦,是肚皮舞。” 朱明忠轻应了一声,对于这种舞蹈,过去他常看——罗马收得君士坦丁堡后,还特意“进贡”了一批舞者。这种奔放和激情的舞蹈,早在兴乾年间就极为盛行,充满诱惑的肚皮舞,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能吸引男人的目光。 “舞者的身材很好,但是舞姿很一般。” 抿抿嘴,朱明忠直接了当的评价道。 “她的动作,只重诱惑,而忽视了舞蹈本身,实在是落了下乘。” 朱明忠的点评,让孙梦琪傻了眼,她眨动着眸子,打量着他,就像看怪物似的。 “你……真的很奇怪。居然会有男人不喜欢看这个。” 突然,孙梦琪感觉的些受挫。 “不是说,任何一个男人在肚皮舞面前,都会不经意流露出本性吗?” 呃……抬起头,看着眼前的女孩,朱明忠的心里嘀咕道——再怎么着,当年也是看过不知多少国宝级的舞者跳过的,看多了……自然也就无所谓了。 “有关系吗?孙小姐。” “我说过,不用叫我小姐,我可不是什么小姐。” 孙梦琪连连摇头道。 “叫我梦琪就可以了,这样亲切一些。” 看着面前的男子,孙梦琪深吸一口气,然后说道。 “你一定很好奇,我为什么会来中都找你吧。” “嗯,” 笑了笑,朱明忠并没有说话,而是在等着她的解释。 “你不要误会,尽管你的相貌很英俊,但是并不足以让我从南京追到中都,不要怀疑,这是事实。不过,上次在电梯里,我确实对你有些好感,不过也就仅此而已,只是一次偶尔的邂逅而已。” 永平五十年的女孩都这么直接吗? 朱明忠有些迷惑了。 “其实,如果不是因为赵太太向我表示感谢的话,我也不知道在整个医学界引起轰动的“磺胺”居然是你提供的/” 打量着面前的这个年青男子,孙梦琪的心态与初次见面时截然不同,那个时候,她更愿意相信那是一场邂逅,而且是没有任何结果的邂逅。但是现在,她更愿意相信,这是她在事业上的机遇。 “哦?是她告诉你怎么联系的我?” 朱明忠好奇的问道。 “当然不是,不过更让我惊讶的是,朱先生居然是《白发魔女传》的作者——雨生,这真的是超乎的我的想象,而更出乎我意料的是,你的这间试验室从事的并不是药物试验,而是间物理实验室!” 听着孙梦琪的话,朱明忠笑道。 “看来你已经做好了功课,不知道梦琪你做这么多功课,到底为了什么?” 尽管面上带着笑容,但朱明忠的心里却有很多疑问,这个女人到底是什么意思? 如果换成其它人,或许早已经心生警惕了,但朱明忠更多的是好奇,好奇这个女人的目的。 “一间物理试验室,却试制成功一种新式药物,而这药物的效果也是出人意料的,很多医药界的专家学者都认为,你们公司开启了一个药物新篇章,甚至颠覆了人类对抗疾病的传统方式,我们第一次真正意义征服了病菌,尽管只是一部分……” 盯着朱明忠,孙梦琪深吸口气,然后认真的说道。 “所以呢,我觉得,对于我个人来说,这是一个机会,一个让我个人能够获得事业上成功的机会。” 正文 第526章 美好的未来 (新书发布,求支持)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发布,求支持) 她是在毛遂自荐吗? 好奇的打量着孙梦琪。朱明忠的心里有很多疑问。不过,他倒是不担心孙梦琪和自己演戏,一来没有这个必要,至于二来……根本就不担心。 “为什么选择了我这里?” “因为我是女人!” 放下手中的刀叉,孙梦琪苦笑道。 “虽然现在是永平五十年,可是实际上,对于女人来说,并不比兴乾五十年好上多少,所有的职业对于女人而言,都有天花板,就像我在医院,终其一生也就是主治医生,如果是在其它的企业里,女人要么是打字员,要么是普通的文员,没有任何人会把女人当成一回事。” 面对朱明忠,孙梦琪直接了当的道出了想法。 对于孙梦琪话语中的不满,朱明忠只是微微一笑,大明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国度,这个世界,也没有女权主义的生存空间,毕竟,天朝的传统文化注定了这一切,而且朱明忠本身也极度反感女权主义。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会排斥女人追求自身的事业,就像他曾把皇家公司交给自己的妃子一样,追求事业并不等同于女权,他所反感的是田园**。 “而朱先生这里,是一家刚刚成立的公司,除了你之外,只有几名雇员,所以在这间公司的我有充分的机会证明自己的能力,当然,真正吸引我的是,现在,还没有人意识到你们的潜力,我相信,最多两三年后,保护伞公司,就会成为大明最为知名的公司,不仅仅只是药物公司。” “谢谢你这么看好我的公司。” 朱明忠笑了笑,然后打量着孙梦琪,这是个可以靠脸吃饭的女子。可却偏偏选择靠实力吃饭。 “你确定在我这里,你的才能可以得到发挥?你就不担心,在这里自己同样也会变成花瓶,或者……” 用欣赏的眼光在她的身上上下扫描一番,然后朱明忠笑道。 “不怕这里同样也有潜规则吗?” “潜规则?” 尽管对这个词感觉很新奇,可朱明忠的目光仍然让孙梦琪明白了他话中的意思,脸颊发烫的同时,却迎着他的目光娇笑道。 “如果是其它人的话,我还真害怕,可是你……” 巧笑嫣然的看着朱明忠,孙梦琪的话声变得如蜜糖一般,盯着他笑道。 “我是不怕的,也许,这也是一个机会不是吗?毕竟,你这么年青,而且又是事业有成,我或许希望能够证明自己的能力,但我也一个非常传统的女子,并不介意在家相夫教子的。” 发出一声柔美的娇笑,孙梦琪媚眼流转的看着他说道。 “你觉得呢?对于一个女子来说,有你这样一个英俊且事业有成的相公,应该是不错的选择吧?” 淡淡的女人香若有若无的从对面传来,让朱明忠感受颇为舒服的同时,又感觉这香味中的危险。 至少在这一瞬间,他知道眼前这个看似清纯的女子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其实想想也是如此,在这个时代能主动和陌生男子搭讪的女子,本身就不简单。 说出这些话后,孙梦琪的内心却已经紧张到了极点,甚至就连掌心也冒出汗来了,这些话未免也太大胆了吧。其实……这也是保护自己的手段,对,是为了提醒他,提醒他,招惹自己的结果。 “那我可要多谢梦琪的青睐了。” 笑了笑,朱明忠平静的问道。 “术有专攻,我的试验室里人不多,但是所有人都有他们的用伍之地,我很好奇,你到了公司,可以做什么?似乎,我那里暂时还不需要医生。” 玩笑之后,当然要切入正题。面对朱明忠的询问,孙梦琪反问道。 “你知道,现在你的公司价值是多少吗?” 这样的反问,让朱明忠微微一愣。 “你的发现至少值100万,或许,它并不会给你带来实际收益,但是我想在未来的一个月内,大明任何一家风险投资公司,都会愿意向你提供投资,任何一家银行都愿意向你提供不少于五十万的融资,相信我,如果获得皇家医学奖的提名,这个发现至少值500万!” 笑看着孙梦琪,朱明忠在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但是,这一切的前提是,公司必须要从事药物研究,我个人的建议呢,公司应该利用磺胺这一发明带来的声望,继续从事药物的研究,而其它方向的研究,嗯,我个人更愿意称其为公司的其它业务……” 不等她说完,朱明忠就打断她问道。 “你的意思是,公司应该以药物研究为主了?” “至少,现在对于外界来说,这才是公司目前最成功的行业。任何企业在早期都离不开外界的融资、贷款,而相比于从事其它研究,银行之所以愿意提供贷款,是因为公司在药物领域的成功,如果你直接放弃的话,那么未免也太过可惜了。” 看着朱明忠,孙梦琪直接了当的说道。 “我想,我可以负责领导一间试验室,继续深入研究磺胺类药物。而公司也可以从中得到所需要的发展资金。” 最后她又解释道。 “我在金陵医学院读书时曾经选修过药剂学,同时也曾选修过化学,我有金陵书院化学学士学位,或许我没有相关的资历,但是我想没有给我更合适的人选了,毕竟既懂得医学、药剂学以及化学的人并不多。而且,我可以保证能够从淮海银行争取到一笔不少于五十万元的贷款。” 面对孙梦琪的毛遂自荐,朱明忠稍微沉思了一会,然后看着她说道。 “似乎,对我来说,答应你并没有什么损失。” 他并没有问她到底如何争取贷款,既然她已经这么说了,肯定是已经成竹在胸。“你答应了?” 孙梦琪惊喜的问道。 “你什么时候可以上班?” 看着满面喜色的孙梦琪,朱明忠笑道。 “不过,这个试验室里可没有什么东西,你要从新组建一间试验室。” 有时候,机遇并不仅仅只是某一个人的,对于朱明忠来说,这同样也是一个机遇,孙梦琪的建议确实很好,尽管磺胺并不会带来直接的回报,但是却可以通过名声尽可能的让利益最大化。 而且从事药物研究……确实很有钱途,并且可以帮助很多人。尤其是现在,在意识到这个时代电子技术的差距之后,对短期内不可能通过磁带获利的前提下,确实应该考虑一下其它的行业了。 药物研究,确实也是一个不错的方向。 接下来的几天中,正如孙梦琪承诺的一样,保护伞公司确实得到了一笔来自淮海银行的贷款,是贷款而不是融资,尽管利息较高,可对公司而言无疑是极为有利的,尤其是对于原本就有资金压力的朱明忠来说,更是如此。 有了钱,事情也就好办了。 作为一个以药物起家的公司,主要研究方向当然是药物,自然要建立药物试验室,当然公司还进行其它研究,当然要设立其它的试验室。公司的扩张让朱明忠不得不把公司搬出现在的地下室,在附近租了一层楼, 朱明忠的心情现在很好,甚至当他走出公司所在的写字楼,呼吸着室外满是汽车尾气的空气都感觉有些香甜了。 现在,来到这个时空不过才一个多月的时间,自己就几乎拥有了普通人所梦想着的一切——抛开两本小说事来的十数万元的收益,以及将来可能的版权收入,现在公司也已经步入正轨,在未来,朱明忠相信凭借着自己脑海中记忆,完全可以让这家公司迅速成为国内为知名的企业,而他也将在未来不远的时候过上奢侈的生活。 成功,事业,金钱,美女……呃,这个还没有。但是有了前三者,后者还会远吗?现在该有的他都有了。要知道现在朱铭和不过刚刚二十岁而已。朱明忠现在无比坚信,自己会在这个时空过的很好。 在这个时空之中,我将会拥有过去自己所不能拥有的一切……过上尽可能轻松的生活。 坐在出租车上,听着出租车司机在那里说道着所谓的“新闻”,朱明忠面上带着自信的微笑。此时他的心里充满了满足感,这种满足感不同于当年大战之后的那种满足,这是一种全身心的放松,不再有任何责任、义务,也不需要担心将来的满足,只是普通人事业有成后的满足,仅此而已。 “身边只差一个女人了。” 饱暖思银欲,但凡是人,总是有那么点俗,而世界这么大,也不介意多他这么一个俗人,自然的脑海中浮现出自己所认识的几个女人,从远在巴伐利亚的茜茜再到孙梦琪,但是最后思绪不知不觉中飘到了韩冰凌的身上。这段时间忙着公司的事情,两个人一直没见面。想到她自然的脑海中想到她那娇美的容颜,朱明忠随口对出租车司机说了茶座的地址。 同样为异乡异客的她,绝对是自己庆祝成功的最佳选择。 正文 第527章 潜规则(新书发布,求支持)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发布,求支持) “啊,铭和,你来的正好!” 几乎是在朱明忠刚来到茶馆,韩冰凌就看着他惊喜的说道。 “我正在发愁呢,你来了,一定要帮我一个忙。” 韩冰凌看着朱明忠认真的说道。 “这次你一定要帮我!” 诧异的看着眼前的这个女孩,朱明忠有些尽然了,她在说什么? “是这样的,我最近在一部电影里客串了一个小角色,今天我接到经济人的电话,说是洪安导演请我去参加一个宴会,你知道的,我……” 韩冰凌看着朱明忠,有些为难的说道。 “在这里,所有人都知道,电影圈里危险重重,尤其是像这样的宴会,对我这样的女孩来说,更是充满危险的。” 韩冰凌的目光显得有些无奈。 “可是这样的宴会,对于我来说,却又是一个机会,所以,所以……” “所以,你希望我和你一起过去?” 朱明忠明白了她的意思。 “是的,” 韩冰凌点点头。 “没有比你更好的人选了,你来的正是时候,你是知名的作家,所有人都知道你的大名!” 看着朱明忠,韩冰凌的表情显得极为认真。两个人刚认识的时候,他同样也是无名之辈,但是现在他已经颇有名气了。 “所以,我希望你能做为我的男伴,随我一起去,好吗?” 面对韩冰凌的要求,朱明忠当然没有拒绝的理由,尽管这和他原本的希望有些不同。 “……机会很重要。” 坐在宽敞客厅的一个角落里,呷着杯中的葡萄酒,欣赏着唱片机中传来的音乐,这种音乐既不是西洋音乐,也不是纯粹的大明音乐,经过一百多年的融合,大明音乐早就把西洋曲乐融入到自身,至于钢琴——那是大明的乐器。 当然,除非了音乐之外,耳朵里飘来的是女士们不时的娇笑声。听着女人们与男人调情时发出的娇笑,没来由的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台词——潜规则。 “听说她和导演睡了一觉……” 朱明忠听到身后有人说道。 “要不然,怎么能换取这个角色呢?不过呢,这也再正常不过,所有的角色,都是有价的。” 他们是在谈论着一个女明星,似乎她刚刚“换”来了一个角色。 “明码标价……至少是有价格的,最可怕的是有些人,会拿角色去骗那些小女孩,到最后她们什么都没有得到,还丢了身子……” “所以,即便是上床也要分清时候和对象……” 因为韩冰凌的关系,朱明忠愿意不再去听这些人的言语,尤其是他们对“潜规则”如此直白的描述,毕竟,所有的这一切,都显得都是如此的恶心的。 不过尽管让他觉得不适合,但是联系到另一个时空中“娱乐圈”的混乱,朱明忠随既也就释然了,有些事情,时空的变化并不会导致现实发生变化。 而今天的这场宴会是一位名导演召集的,来到这里的男男女女们,用一个时空的说法就是——一群明星,当然,大都是三线小明星,他们来到这里,无不是希望能够获得导演们的青睐,然后一跃在某部电影里担任主要角色。 不过,恐怕只有老天才知道,他们愿意为了那个角色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不过,众所周知,所有的一切,都是有代价的。 作为一个“圈外人”,尽管朱明忠总是会因为“作家”的身份受到别人的赞扬,虽然也会有一些女演员向他表示出浓浓的兴趣,但是他发现自己很难融入这个圈子,或者说他根本就不愿意融入。 当然,作为韩冰凌的男伴,他当然要发挥自己护花使者的作用,在这里韩冰凌显得有些孤立,她就是那么静静的站着在自己的身边。 今晚,她穿一件天鹅绒制成的黑色礼服,这套黑色的服装给她棕色的眼睛和金棕色的头发平添了几分秀丽。她正站在那里,一个人,手端着酒杯,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尽管看着显得有些落寞,不过仪态显得很是优雅。 尽管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觉得她的相貌有点像是娜塔利波特曼,但是今天晚上,看着化着精致妆容的她,朱明忠感觉她似乎有点像是赫本,似乎有那么一点相像。 确实很像啊。 朱明忠的内心浮现出这个念头的时候,他看到一个中年男人走了过来。 “你一定就是韩冰凌吧。” 走来的男人看着她说道,对朱明忠完全当成了空气。 “是的洪导演,谢谢你邀请我来参加这场舞会。” 韩冰凌有些紧张的说道。 “不用谢我,你在《午夜歌声》中的演出非常出色,尽管只有几名台词,不过我相信,如果有机会的话,你一定可以有更加出色的表演。” “真的吗?” 韩冰凌的目中尽是欢喜。能够得到一个名导演的肯定,她又怎么可能不高兴。 “是的,我最近正好有一个剧本,也许,我可以和你谈谈剧本里的一个角色。” 完全当我不存在! 朱明忠无奈的看到,似乎从始至终,这个所谓的大异演,都没有瞧上自己一眼。 这种人可真是…… “啊……” 一听要谈角色,韩冰凌目中的欢喜散去了,她不露痕迹的挽着朱明忠的胳膊说道。 “铭和,你是作家,要不我们一起去看看这个剧本?” 然后她又对洪导演说道。 “洪导,这是我的男朋友朱铭和,最近非常畅销的武合资小说《白发魔女传》就是他写的。” 尽管韩冰凌只是一个小人物,但是朱明忠发现她的举指和言语,就像是大家小姐似的极为优雅、得体。 “哦?” 洪导看了一眼朱明忠,然后颇为傲慢的说道。 “我的剧本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不是打打杀杀的侠客故事。” 然后他看着韩冰凌,眼睛中流露出无法遮挡的欲望。 “你确定不去谈一下剧本吗?” 面对这样的威胁,韩冰凌整个人都变得极为紧张。 “铭和……” 感受到韩冰凌的紧张,看着她那双漂亮的眸子中流露出来的恐惧,朱明忠笑了笑。 “爱情故事?其实最近,我也正在构思一个爱情故事。” “哦,是吗?” 洪安看一眼这个不知从那冒出来家伙冷冰冰的说道。 “故事有很多,但是不一定适合她,她的相貌……” 打量着韩冰凌,洪安冷冰冰的说道。 “适合她相貌的可不多,错过了这个机会,下次就不一定有这个机会了。” 显然,他是指韩冰凌更像欧洲人的相貌,面对这样直白的“邀请”,朱明忠回头看着韩冰凌,她仍然紧张的挽着他的手臂,看着他时,目中全是信任。似乎并没有因为这样的机会而有任何犹豫。 好吧,既然你相信我,那我就帮帮你吧。 “那也不一定啊。” 看着那张与赫本似像非像的脸蛋,朱明忠的脑海中不禁想到了另一个位面中的那部永恒的经典,心底突然一动,看着她说道。 “也许,我可以抽时间写一个电影剧本,为了你!” 不撩妹你会死啊! 说出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看着韩冰凌听到话时的,满面羞涩状,朱明忠暗自己骂了自己一句。 “你写的剧本?是什么剧本,可以说来听听吗?” 恰在这时,一个男人走了过来,他的左右手分别环着两个漂亮女孩的纤腰。 是他! 是上次在清河书院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个家伙。 他是谁? “见过殿下。” 恰在这时,洪安的微微揖首见礼时的话声,解释了他的身份。 殿下……什么殿下? 宗室子弟……兴许没准,毕竟分封制早就已经结束了,在中都肯定有不少宗室。 不过,让朱明忠更为好奇的是,朱铭和是怎么认识宗室子弟的,毕竟,朱铭和只是一个普通到再普通不过的普通百姓,甚至就连同大学读的也是再普通不过的地方大学。 那怕是殿下并没有理会自己,洪安以为殿下同样对韩冰凌有了兴致,毕竟,殿下好美色,在中都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事。 “是啊?是什么剧本,朱先生,可以说给我们听听吗?” 洪安有些不依不饶的问道,既然殿下对她有兴趣,那自己就帮个忙吧。 只听到洪安提高声音对众人说道。 “诸位、诸位,我们知名的武侠小说作家朱铭和——” 洪安伸出右手向众人介绍道。 “又有了一部新作,不如我们让他说一下他的故事,大家觉得怎么样?” 大声向众人介绍之后,洪安又看着朱明忠,主动的鼓掌说道, “我相信这一定是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你们说呢?” 并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的人们,无不是纷纷跟着洪安一同鼓掌! 面以众人的掌声,韩冰凌紧张的挽着朱明忠的手臂,发现因为自己,让他陷入两难之地的她轻声说道。 “铭和,我……” “没事的,” 轻轻的拍着她的手臂安抚着她,朱明忠看了眼所谓的“殿下”,他正玩味的看着自己,这小子,到底是谁? 正文 第528章 中都假日(新书发布,求支持)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发布,求支持) 指间端着酒杯,朱明忠的脸上带笑容,他能够感受到那个所谓的“洪导演”的敌意,当然,更让人玩味的是那个所谓的“殿下”的态度,他似乎没有什么敌意,但却又是有意无意的针对自己。 有点意思。 周围响起的掌声让韩冰凌那张巴掌大的脸蛋上浮现出满面忧虑,她的双眸看着他时尽是抱歉,她紧张的抓住他的手臂,但是却无法给予他任何帮助,现在她只是用忧心忡忡的满是歉意的看着朱明忠。 看着韩冰凌目中流露出的忧虑和担心,还有歉意,朱明忠给了一个让她放心的笑容,然后从服务员端着的盘中取过一杯葡萄酒。 “其实,这个故事很简单,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 朱明忠并没有感觉丝毫惊慌,毕竟,对于经历过太多风浪的他来说,这甚至是不值一提的。 更何况作为一个“赫本迷”,他自然曾多次看过那部永恒的经典之作。即便是几十年过去了,但是现在回忆起来却恍惚如昨日一般。 “故事讲述了一位欧洲某公国的公主与一个天朝记者之间在中都的一天之内发生的浪漫故事……” 右手端着酒杯,朱明忠在讲述《罗马假日》这个故事的,当然他把罗马变成了中都。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他的双眼一直盯着韩冰凌,确实就外貌上来说,她与赫本有那么几分相似的,当然,她更漂亮一些。 按照历史,这部堪称经典的电影会在百年之后拍摄了,但在这个世界里,这部经典之作却不会再出现了,至于赫本,也很有可能不会再出生。不如……弥补一个遗撼吧。 “……唐赶忙给他的摄影师朋友卓文打电话,让他准备好。同时自己跟踪公主,在广场上佯装和她偶遇,便自告奋勇地要为公主做导游,骑着摩托车带着她游览中都,同时,卓文也驾驶着小汽车跟在他们后面,拍下了许多珍贵的镜头……” 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朱明忠篡改了故事的男主角,将“乔”变成了“唐”,将罗马变成中都,将故事天朝化,从而更适应天朝的观众! “……但是公主毕竟是公主,平民终究是平民,两人最终只能依依惜别。唐的朋友卓文在和公主握手后决心抛弃功成名就之良机,将照片送予公主留念。最后,在深情的四目对望中,公主轻轻地对唐说了声再见……” 终于,讲完了这个故事的朱明忠,轻轻的呷了口酒,他的眼睛从始至终都没有离开韩冰凌,完全无视周围的所有人。 面对挑衅,他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强硬的回击!而现在,他的反击是向其它人表明,这个女人是他的所有物,是不容别人染指的。当然,这仅仅只是回应而已,毕竟,对于他来说,早就将爱情看淡了。 “我的天啊,这真是一个浪漫至极的故事!” 在朱明忠讲完这个故事后,所有人都沉浸于这段美好的爱情故事之中,当人们为公主与唐之间的遗憾而伤感的时候,韩冰凌却直直的看着他,在这一瞬间,她似乎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公主。 公主、唐。 韩冰凌下意识的将自身联系在一起,他甚至想到唐在电影里是记者,而他是作家…… 天啊! 这……这就是他为自己写的故事吗? 这难道就是他给自己的承诺吗? 在这一瞬间,韩冰凌只觉得的自己的心脏跳到了嗓子眼里,她从未曾被人如此示爱过,甚至从不曾想过,爱情有一天,可以如此的浪漫。至少在她的理解中,这就是朱明忠在向所有人表示他对她的爱慕。 但是,为什么不让他们在一起? 韩冰凌疑惑的,甚至有些心痛的看着朱明忠,为什么不让他们在一起呢? 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呢? 这个坏蛋,为什么一定要让他们分开呢? 在韩冰凌的内心无数个念头翻腾着的时候,客厅里已经响起了一阵掌声,当然更多的人却在那里追问着朱明忠。 “朱先生,他们为什么不在一起!” “是啊,为什么不让他们在一起!” 面对众人的问题,一直专注的看着身边这个女孩的朱明忠,甚至都没有去理会此时洪导演那变得极为难看的脸色,他只是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韩冰凌。 其实,周围的所有,都已经注意到了他们两人之间流动的情愫,她的目光同样也全在他的身上,两个人的目光在空中交错,就那么看着彼此,似乎此时整个世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那种凝视就像电影中他们最后告别时一般。 “我……” 韩冰凌的嘴唇微张,她似乎想要说什么,但终于还是没有说出口,她看着他,在他的目光中,她感受到一种从未曾体会过的温暖…… 就在这时,一个年龄不大的胖子激动挤到朱明忠的面前说道。 “朱先生,这个剧本你写好了吗?可以把他交给我来拍摄吗?我相信它一定会成为永恒的爱情经典!” 说着他回头看着众人,激动的对众人说道。 “这部电影会成为经典,正是因公主的“再见”,正因为这个结局,它才会成为经典,我说的对吗?朱先生,请你一定要把这个剧本交给我来拍!请相信我,我一定不会让他埋没的。” 这个胖子是谁? 在朱明忠满腹疑问的时候,那位原本态度玩味的殿下微笑道。 “傅国林,你倒是挺会钻空子的,碰到好本子就盯上了,这么着,你要是拿到这个剧本,我投资五万拍这部电影,你以为如何?” “哎呀,殿下,这部电影我估计要不了这么多的投资,就是彩色电影也要不的。” 你们问一下当事人好嘛。 看着他们两在这里讨价还价,朱明忠心里暗自想到,不过恰在这时,那位殿下说道。 “拍电影花不了,可是剧本值钱,我觉得这部剧本至少值一万元!” 他的话让周围的人无不是倒吸口凉气,谁都没有想到一个剧本可以值这么多钱,而傅国林在惊讶之余,看着朱明忠问道。 “就按殿下说的一万元,不知朱先生以为如何?” “傅先生,明天,我就可以把剧本给你,我会连夜写好它,但是我有一个要求!” 将杯中的酒一口喝尽,朱明忠看着韩冰凌,微微一笑。 “我希望能够由韩小姐来出任这部电影女主角!” 这似乎是在所有人的意料之中,在朱明忠说完这句话后,所有人尤其是那些女演员,无不是用羡慕的眼神看着韩冰凌,羡慕着她的机缘,一出场就可以在这样的由名导拍摄的大制作中当女主角。 这样的机会是可遇不可求的。 看着朱明忠投来的目光,在片刻的犹豫与挣扎之后,韩冰凌有些紧张的说道。 “我,我害怕……” “别怕,我相信你,你一定可以的。” 握着韩冰凌的手,朱明忠笑着说道。 “而且,到时候,我可以在一旁给你一些指导。” 面对朱明忠的安慰,原本没什么自信的韩冰凌轻咬着嘴唇,然后用力的点点头。 “好的,我,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在说话的时候,韩冰凌看着朱明忠的目光中,充满着爱意,这种爱意甚至是不加遮掩的的。而周围的人们直到此时才觉察到了他们之间正在发生微妙的变化,尽管如此,周围的一些女孩仍然向朱明忠大抛媚眼,她们无不是期待着,能够与他产生联系,然后求他为自己写一个剧本。 当然,他们中的人也难免用极尽佩服的语气称赞着朱明忠来。 “朱先生,你真是一个天才,这个剧本一定是你临时现编的吧!” 傅国林看着朱明忠说道。 “不过尽管如此,我相信它仍然是一个极为完美的剧本,我一定会找最好的演员来出演它。当然,我是说男主角。” 出于一个导演的直觉,傅国林相信这部电影一定会成为永恒的经典。 “谢谢,” 朱明忠笑看着傅国林,他姓傅……难不成是傅山的后人? 当然,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相比于傅国林,朱明忠对那个殿下更好奇,看着他抱着两个女孩的纤腰离开了,于是他便试探着问道。 “那位殿下是?” “哦,他是宗室子弟,颖王府的郡王殿下,现在宗室不像兴乾年间,现在大明是封藩不裂土,颖国的封国在颖州,不过,他常年呆在中都,和其它喜欢投资实业的宗室不同,他喜欢投资电影,不过,在我看来,咱们这位殿下与其是喜欢投资电影,不如说是喜欢投资女明星。” 说话时,傅国林特意看了一眼韩冰凌,确实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难怪洪安……想到洪安,傅国林又朝他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我们的洪导演,也是他喜欢的导演,不过你放心!朱先生。” 傅国林看着朱明忠认真的说道。 “我拍电影是因为喜欢,我不喜欢那些污七八糟的事情,也不会容忍任何人把这种事情带到我的电影之中。” 面对傅国林的保证,朱明忠只是微微一笑。 “那谢谢你了,我看小凌有点累了,我们明天再见……” 留下一个电话号码,然后朱明忠就挽着韩冰凌腰身离开了。 正文 第529章 夜笙歌(新书发布,求支持)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发布,求支持) 刚才是怎么了? 坐在出租车上,朱明忠的脑海中想了很多,显然,刚才发生的一切都偏离了他的计划。 在他的计划中,更希望自己成为一名科学家,去改变这个时代人们的生活。 可却不曾想到,一场宴会之后,自己莫名其妙的写起了剧本。 这真是……美色误人啊! 呼吸着身边的香味,感觉着身边的女孩轻轻的依靠在自己身边,朱明忠心里自言自语道。 “谢谢你。” 突然的声音吓了朱明忠一跳。他这才发现,韩冰凌扭头看着自己,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抱着他的手臂,一双妩媚的眸子就那么看着他,整个人看起来更加的娇媚。 看着她,朱明忠略微失神,然后马上说。 “有什么好谢的。” 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只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而且我也答应过你,不是吗?” 朱明忠的回答,让韩冰凌认真的看着他,然后她又露出灿烂地笑容。 “可是我仍然要谢谢,谢谢你对我这么好。” 韩冰凌的语气中充满了感激,面对她的感激,朱明忠用略显无奈地摊摊手。 “那怎么办呢?谁让你是我的朋友呢?” 朋友……听到这两个字,韩冰凌轻咬着嘴唇,并没有说话,她的目光投到车外。 “你打算去哪儿?” “回家——” 朱明忠想了想补充说: “我住在花园街的怡和公寓。” 花园街是外城的富人街区,距离兵工厂街并不是太远,大约也就是五六里的样子,不过与兵工厂不同,那里从兴乾时期,就因为靠近花园,房价一直很高。 “真巧,我就住在离开怡和公寓只有一条街的星美大厦,我们顺路。” 韩冰凌显得很高兴,她很期待与朱明忠同路。 “没想到那么近。” 朱明忠点头说道,星美大厦同样也是一栋公寓,只不过那间公寓是不可以和怡和公寓相比的,那并不是一间酒店式的公寓,而是一座很普通的公寓,说是大厦,其实不过只有几层,装修老旧。 之所以这么了解,是因为朱明忠曾在那里看过房子。只是他没有想到,韩冰凌会住在那里,那里的环境可不怎么样。她这样漂亮的女孩子,一个人住在那种地方,肯定不太方便吧。 不过转念一想,或许,她早就习惯了这一切,谁知道呢? 白天的中都很堵,但是到了晚上,除了商业中心街区,大多数街区又很安静,因为千百万人生活在城市的周围,他们依赖汽车、火车以及地铁往返于城市内外,所以出租车一路上倒也是畅通无阻。 不过和往相比,韩冰凌觉得时间过的有点快,一路上她很愉快的和朱明忠聊着天,的,有时候会因为他的一个笑话笑得花枝乱颤,有时又会地讲述着自己过往的糗事。 韩冰凌今年刚刚十九岁,她并不是出生在天朝,而是出生在塞尔维亚,甚至她的母亲还是一个当地小贵族的女儿,她的父亲是一名天朝的工程师,在当时修建铁路时认识了她的母亲。这倒是出乎朱明忠意料,原本他还以为,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孩。 其实,她并不是一个做着明星梦的女孩,她之所以来到天朝,是因为她的父亲是天朝人,所以她希望够在父亲生活过的地方生活一阵子,于是在从国王女学毕业后,她就离开了家乡,来到了中都。然后,在这个花花世界之中,和许多年青的女孩一样,她也有了一些属于女孩的梦想,梦想着一夜成名,梦想着成为明星。尽管她的身材好、脸蛋漂亮,但是她的那张欧洲人的脸蛋,却成了她的障碍。然后韩冰凌不得不跟其他怀揣着明星梦的女孩一样,一边做一份最简单不过的工作,一边等待着某一天可能的机会。 当然,在来到中都之后韩冰凌并没有浪费时间,本身就会芭蕾舞和歌剧的她在演员培训班里进行过培训,也曾在一些电视剧里客串过小角色,但也就仅仅局限于此了,毕竟,一个欧洲模样的女演员,在天朝想要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更何况,她还不愿意牺牲自己。 从她的话中,朱明忠觉着她是个有梦想的女孩,甚至有些天真,如果没有自己的出现,她未来会怎么样? 看着身边如玉的娇颜,朱明忠暗自思索道。 终于,出租车停在了韩冰凌的公寓前,在下车后,朱明忠看着眼前的女孩说道。 “到家了,今天晚上很愉快,那么……” “要上去喝杯茶吗?” 深吸口气,韩冰凌看着他说: “喝了那么多酒,你肯定也渴了,而且今天似乎也没有吃什么东西,也许,你可以尝尝我的手艺。” 面对女孩的主动邀请,让原本打算离开的朱明忠不禁有些犹豫了。 看着女孩颇为紧张又似乎有所期待的模样,尽管理智告诉他应该离开,但是最终答应了下来。 “行,我还没有吃过塞尔维亚菜。” 确实从来没有吃过…… 电梯停在了六楼,出了电梯转角就是韩冰凌的公寓。房间并不宽敞,甚至可以用狭小来形容,也许只有二十平方左右,卧室、客厅连在一起,还有一间隔断出来的厨房以及卫生间。房间里的装饰很简单,但却也很可爱,空气中充斥着女孩房间特有的脂粉气。 “你的房间很……唔……” 想要称赞一下房间布置的朱明忠没等说完,突然被转身冲过来的韩冰凌用双唇堵住了他接下来的话语。 这一切显得有些太过突然了。 再次分开的时候,他看到韩冰凌喘着粗气,满面通红的看着他说道。 “我知道很多人为了得到这样的机会会付出什么,但我不是为了这个机会,我想……我想我是真的喜欢上你了。” 犹豫了一下,她又一次用行动表明了她的想法,她的动作非常的青涩,显然这一切对她也来也是陌生。 在良心的拷问与男人本性中犹片刻后,朱明忠最终还是迷失在女孩青涩的举动中……伴随着一声粗重地喘息,他猛的一氢抱起女孩,然后两个人重重地砸在那张狭小的单人床上。 …… 这一夜,朱明忠睡得非常踏实。 甚至可以说,非常的舒适,一直以来,压抑在内心的年青人特有的燥动,终于得到了释放。 这一夜,他整个人感觉都很惬意。 终于,从梦中醒来的时候,柔和的阳光透过轻纱轻轻地抚在他的脸上,入目是洁净的天花板,朝着周围看去可以看到粉红色格调的房间里,凌乱地散落着衣物。 不需要这个陌生的环境提醒,朱明忠也能想起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哎呀,真是道德沦丧啊……你怎么能干这种事情呢?” 荷尔蒙退去后,理智重新回到头上的朱明忠,突然觉着自己就是在曾几何时,自己曾羡慕过的那种混蛋——专门哄女孩上床的家伙。 尽管,自己付出了一些事情,但是昨天晚上肯定是韩冰凌的第一次,而现在她却献身给自己。 难道这就是为了成就梦想,主动投怀送抱? 似乎、好像,也不全对…… “你醒了,快点起床吃早餐吧,我给你做了塞尔维亚式的早餐……” 一声清脆的话语打断了朱明忠的胡思乱想,只见手中端着两个盘子的韩冰凌,正满面笑靥的看着朱明忠。 呃……她早就醒了。 “额,早。” 朱明忠有些尴尬地说道。 见朱明忠还是没有起床,韩冰凌把盘子放在小桌上,然后弯腰给他一个早安吻。 “快点起来吧。” 朱明忠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面对女孩的笑靥,他觉着自己该做点什么,至少应该说点什么。于是他脱口而出说。 “我会对你负责的。” 面对他的许诺,韩冰凌只是轻笑起来。 “当年,我的父亲也是这么说的,但是……” 她伸出手摸了摸朱明忠的脸颊,然后眼帘垂了下去。 “后来,铁路修通了,他也就消失不见了……” “我和他不一样。” 看着有些伤感的女孩,朱明忠认真的说道。 半晌,韩冰凌才看着他说道。 “你还是赶紧起床吃饭吧,一会饭要凉了。” 见韩冰凌岔开话题,朱明忠愣了一会,在他起床之后,在享受过简单的早餐之后,在即将出门的时候,看着女孩,他从口袋中取出了钥匙说道。 “啊,我差点忘了!这是我的公寓的钥匙,13楼8号房!” 放下钥匙后,朱明忠这才离开韩冰凌的公寓。 我可不是渣男…… 站在开往公司的途中,朱明忠将昨天发生的事儿回想了一遍,又一次在心里自言自语道。 至于韩冰凌之所以投怀送抱图到是底是因为什么,似乎并不特别重要,即便是为了成名的机会,又有什么吗?反正自己一个人,也挺无聊的,有一个人陪着……似乎也不错。 不过,在半路上,他并没有去公司,而是去了附近的图书馆,毕竟,即便是写剧本也需要查找一些资料,更何况,在图书馆还可以查更多的资料。 正文 第530章 晶体管(新书发布,求支持)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发布,求支持) 最近几天,朱明忠的心情非常不错! 当然,这并不仅仅只是因为韩冰凌的关系,尽管也有一定的原因。 可归根结底,之所以心情舒畅,还是因为事业上的关系。脚步轻快地走进了公司,现在公司已经不再像当初那样“应急克难”了,而是拥有整整两层楼,公司的试验室内的设备也日益完善了。 “好了,大家都在这呢!” 一进入试验室,朱明忠就把众人喊了过来,然后随手在黑板上写了三个字“录音带”,然后又画了个叉号,最后又写了一个问号。 钱乐等人看到黑板上的录音带三字被划掉了,不由有点失态,他们甚至忽视了老板脖子上的那几道隐约可见的抓痕。 “大家都知道,一开始的时候,我选择了录音带,但是现在却碰到了一个现实问题,不仅仅是录音带的目标的录音材质让它的录音质量一般,更重要的原因是,目前的某些技术问题,让播放机等都碰到了问题的。” 看着众人的时候,朱明忠的眼神里充满了斗志,他垂直将一份策划书拿了出来,然后说道。 “所以,未来公司未来需要解决一个问题!” 转过身去,朱明忠直接在黑板上写下了三个大字——晶体管! 写下这三个大字之后,朱明忠又重重在字下划了两条横杠,然后说道。 “下一步,我们要研制出它!” “晶体管?” 钱乐等人的目标中尽是不解,对于他们来说,这显然是一个全新的领域。 “对,就是晶体管,这么说吧……” 沉吟片刻,朱明忠开始解释起了他的构想。 “大家对电子管都很熟悉,无论是电视机、收音机,这所有的一切都离不开电子管,但是电子管有着体积大、功率消耗大等不足,毕竟每一个电子管,都是一个小电灯泡,即便是目前小型话的电子管,也无法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目前,人们迫切需要一个小巧的、消耗功率低的电子器件,来代替电子管……” 在过去的几天里,朱明忠并没有闲下来,他每天都会在图书馆里查找相关资料,最终,他做出了一个决定——研究晶体管。 尽管电子管已经发明了超过七十年,但是在晶体管的研究上,几乎为零,当然,也只是几乎,事实上这个时代的学者,同样也注意到了半导体的存在,就像在一百多年前,在电灯发明二十多年后,人们注意到了“爱迪生效应”,并且最终以此为基础研制出了电子管一样。同样,他们也注意到了半导体。 “……由于电子管处理高频信号的效果不理想,这个时代的人们同样也在设法改进矿石收音机中所用的矿石触须式检波器。在这种检波器里,有一根与矿石表面相接触的金属丝,它既能让信号电流沿一个方向流动,又能阻止信号电流朝相反方向流动。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里,如清河物理实验室等多家试验在寻找比早期使用的方铅矿晶体性能更好的检波材料时,他们发现掺有某种极微量杂质的锗晶体的性能不仅优于矿石晶体,而且在某些方面比电子管整流器还要好。”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科学需要积累,尽管这个时代的技术进步相对缓慢,但是很多科学发现并没有被忽视,电子管如此,半导体同样也是如此。 “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里,不少实验室在有关硅和锗材料的制造和理论研究方面,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不过,他们似乎都忽视了它们。” 并不是他们选择了忽视,而是因为世界没有压力,与另一个时空不同,这个时空没有经历过世界大战,唯一的一次“世界大战”是在某些区域的“文明远征”其目的是为了消除野蛮,而那是文明对野蛮的全方面碾压,除了激发了人们研究高能炸药、弹仓步枪以及机枪的热情之外,也就只是催生了汽车、装甲车之类的“发明”。 没有战争或者国家竞争的压力,导致这个时代的科技进步是缓慢的。二战后的科技大发展的根源是什么?是冷战期间因意识形态产生的国家存亡的竞争压力。而在这里,当然没有那种压力。正因为没有这种压力,资本倾向于技术改进,而不是研究,这真是……让朱明忠不知道说什么好。 “所以,为了克服电子管的局限性,我认识我们可以从事对固体电子器件的基础研究。我的初步想法是,我们可以集中研究硅这种半导体材料,尤其前者,研究用半导体材料制作放大器件的可能性……” 可能性! 对于外界来说,这当然只是一个可能性,但是对于来自互联网时代的朱明忠来说,他清楚的知道,什么是未来,晶体管、集成电路、芯片……甚至于,如果不是受困于资金的原因,他都想要研制电子计算机。毕竟电子计算机才是未来。 而对于研究晶体管,朱明忠有着清晰的路径,毕竟,在高中以及大学阶段读过的教材,看过的资料中,都有与晶体管有关的物理知识,现在所需要的只是在技术上制造出合格的“PN结型晶体管”。 “研究硅?” 满面疑惑的钱乐打开那份策划书,然后,整个人立即沉浸在了策划书的内容之中,良久之后,他才抬起头看着老板说道。 “看来,想要实现这个可能,首先就要制造纯硅。” “以目前的技术来说困难吗?” “有一定的难度,但是似乎并不困难,我想,我们是可以实现的。” 一些伟大的事业,总是起步于一个不起眼的开始,永平五十年八月十三是不值一提的一天,但是谁都不知道,这一天对于大明而言,却意味着新时代的开启——在经历了几十年的沉寂之后,大明将再一次扬帆远航。 晶体管的研究并没有朱明忠想象的那么顺利,即便是他清楚的写下了研制它的路径,在理想的状态下,只需要“制造”出来就可以了,但事实证明,那只是“理想状态”,事实上,从制造“纯硅”开始,试验室就面对了一个又一个技术上的困难,而为了解决技术上的问题又不得不招聘新的员工。 而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钱乐发现在清河书院物理试验室,早就发现锗单晶具有其它半导体所不具有的优异的整流性能,于是立即招聘相关的人员加入试验室研究硅晶体。 尽管在大多数时候,朱明忠只是指明路径,但是仍然在很大程度上缩短了晶体管的研制时间,尤其是在相对纯度较高的纯硅制造出来后,晶体管的研究也顺利的许多。 也就在这个时候,一直呆在试验室里从事的磺胺类药物研究的孙梦琪再一次来到他的面前,一开口说直接了当的说道。 “你这样下去是不行的。” “什么?” 朱明忠不解的看着她。 “目前支撑公司的资金,都是银行贷款,如果你一味的增加在物理试验室方面的投资,而在药物试验上没有进一步的成果,银行方面很快就会介入,别忘了,我们的拿到的贷款,是有条件的,银行还负责对我们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在提醒他的时候,孙梦琪心情显得颇为不爽,因为眼前的这位老板,就像是甩手掌柜一样,完全抛开了药物研究,专心研究起了那个晶体管,尽管对于这样的结果,她早就有了预料,可是她内心里仍然希望朱明忠能够给予一定的指导,毕竟,就她所知,磺胺这种药物表面看似是实验室的群体结果,但实际上他在研究过程中起到了主导作用,就像现在晶体管研究一样,现在雇佣的几十个员工,只是负责把他的想法实现出来,仅此而已。 “嗯……” 沉吟片刻,朱明忠说道。 “我们从事的是化学药物研究,所以肯定需要雇佣一批化学、物理学方面的专业人才,这一点倒也能解释得过去。” 看着孙梦琪,朱明忠问道。 “你放心,我知道,这笔贷款是你用家庭的关系争取来的,你要相信我,晶体管在未来的市场和利润将会超过你的想象,” 面对朱明忠的回答,孙梦琪直接了当的说道。 “我知道,你肯定有你的想法,不过……我需要你的帮忙,一些指导。” 尽管并不愿意承认,但是孙梦琪确实碰到了一些问题。 “碰到问题了?” 看着满怀期待的孙梦琪,朱明忠不由的一阵头大,自己能给予什么指导?如果知道如何合成磺胺类药物,恐怕早就已经从事这方面的研究了。 “确实碰到了一些问题,在我研究它的时候,我发现……” 听着孙梦琪的讲述,看似面带微笑的朱明忠,心里头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如何打发她,如何把这件事妥善的处置好,也许应该换个思路。 “那个……” 看着孙梦琪,在她说完了自己碰到一些问题后,朱明忠微笑道。 “梦琪啊,其实我们可以换个想法,你觉得呢?” 正文 第531章 青霉素(新书发布,求支持)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发布,求支持) 有时候一些事情换个想法总会可以另辟蹊径。可以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其实,这并不仅仅只是突发奇想,而是最近一段时间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做出来的决定。 有时候人总是需要面对现实,现在的现实是朱明忠自己本身就不是一个化学专业毕业的人,对于化学也只是因为必修学科所以有所学习而已。 其实他也就仅仅此能够在方向上给予一定的指导,如果超出那个方向就不可能再给予任何帮助。 所以在他指出了磺胺之后,也就不可能在磺胺类药物里给出什么样的指导或者建议。在历史上当磺胺的名声大噪之后,前后出现了5000多种磺胺类药物,但是起到实际效果的也就只有20来种。 别说自己并不是化学专业毕业,即便是化学专业毕业的面对这个化学名称发生很多变化的时代也会头皮发麻,也不愿意在这个课题上进一步深入的研究。 现在是时候换一个思路换一个想法了。另辟蹊径可以改变一切。 “换个想法?” 孙梦琪不解的看着朱明忠,那双眸子尽是疑惑,而在疑惑之余,又好奇道。 “什么想法?” 尽管,个人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对于朱明忠,孙梦琪的内心深处还是有那么一点崇拜,还是有那么一丝信任的,毕竟他发现了很多人都没有注意到的磺胺类药物。 “梦琪啊!” 看着孙梦琪,朱明忠摆出了一副语重心长的模样。 “其实,我最近一直在考虑磺胺这件事,” 真的吗? 孙梦琪表示有些怀疑,尤其是在看到他脖颈处隐约可见的细微抓痕时,更是相信他夜夜笙歌的可能性更大。 当然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真的没有一点关系,孙梦琪在内心深处对自己这么说道。 尽管她的心里感觉非常不是滋味,但是理智仍然告诉她绝对不能和眼前的这个男人发生任何关系,她要用自己的能力去证明自己。而不是像有些人那样,依靠自己的身体。 对他是他,我是我。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的关系。 又一次,孙梦琪在内心深处对自己这么说到。 当然朱明忠并不知道孙梦琪此时内心的波澜起伏,他只是在那里用着最恰当的语言来解释着自己的想法。不能够太过唐突。 “我觉得吧,在这件事上,我们能做的不多,毕竟,因为磺胺的药效已经为世人所熟知,所以,在这一药物的竞争上,我们肯定比不过那些大医药企业,如果我们继续专注于它,很有可能有会落后他们很多,一但他们拿出了同类的药物,而我们没有拿出来,那么银行那边肯定就会发生变故,所以呢,我想……” 看着孙梦琪,朱明忠的神情变得有些严肃。 “你会看一些古代的医书吗?” 突然的问题,让孙梦琪不解道。 “当然看啊,学医的怎么会不看呢?” “那么,你有没有注意到,在《伤寒论》中曾经提到过,裁缝们经常被刀剪之类的利器割伤引起感染,后来裁缝们都会在被划伤后,把生长在糨糊上的那层“绿毛”涂在伤口上,这样伤口就不会感染,而且类似的例子,在医书也有记载。” 当然,这只是一些医书中记载的偏方,不过尽管如此,却也是劳动人民的智慧。如果不是因为人后世有人据此证明是古代中国人首先发现了青霉素,恐怕朱明忠也记不住。 尽管这种“发现”往往只是……没有进一步科学研究,只是凭着经验传承。可是现在拿出来,倒也能解释一些东西。 这就像当年他解释青蒿素一样,有时候古书甚至偏方就是最好的伪装。而且那些古人们凭着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时间积累出来的经验,确确实实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其实即便是在21世纪,也有很多药物正是根据古人的在某些草药上的发现和经验进行研究并且获得成功的。 “绿毛?霉菌?难道它有杀死细菌的作用?” 孙梦琪有些疑惑的说道。她还真没有注意过这些,但是现在听他这么一说,几乎是一种本能的反应,让她会得出这个结论。 “谁知道呢?” 朱明忠看着她笑道,在这个时候并不需要把话说的太死,现在只要告诉他这只是一个推测就行了,至于如何证明推测。那就是她的事情了。 “天下万物皆有相生相克,细菌也一样,只是我们对其不了解,就像有人说毒蛇周围五步之内定有解药一样,我觉得,也许,我们可用绿毛试一试,你觉得呢?毕竟,磺胺,我们现在并没有多少优势啊。” 何止没有多少优势,根本就是没有任何优势,或许朱明忠找到了磺胺,但是对于如何制取磺胺类药物,他根本就是一无所知,靠着这么一家小公司,想在这方面取得突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可磺胺之外呢? 还有效果更好的抗生素可供“发现”,比如说青霉素。而且还有很好的理由和借口让孙梦琪去研究这种药物,如此又何乐而不为呢? “这……真的有可能吗?” 孙梦琪有些疑惑的说道。何止是疑惑,甚至她觉得这几乎没有什么可能,但是在内心深处,还她却愿意相信眼前的这个人。 “不试试,谁能知道呢?要不然,明天开始,我们一起做这个试验吧!” 看着满面疑虑的孙梦琪,朱明忠拍着她的肩膀说道。 “你想那,即便是古人的经验偏方,肯定也有一定的道理,一次是偶然,如果是多次,那很有可能就有其科学道理了,而我们所需要的就是把它从古人口口相传的经验中找出来,也许,这个发现才有可能有改变世界,” 作为女子,孙梦琪并不是一个多么固执的人,她同样也意识到磺胺类药物的研究比她想象的更为困难,而大公司可以进行上千次,甚至几万次试验,但是这并不是“保护伞公司”所能负担的。 甚至她相信,随着一家家公司取得进展,而保护伞公司没有进展的话,银行那边会第一个站出来,到那时问题就会接二连三的出现。 也许,是应该做其它的考虑了。 其实也就是他们,一群医药界的外行撞在一起,才会这么觉得,甚至就连孙梦琪自己也没有经历过药物开发的漫长,在他们放弃了没有专利保护的磺胺之后,待第一个磺胺类药物开发出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年的事情了。 “那……我们试试?” 即便是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孙梦琪的语气仍然有些不太确定,毕竟,这只是一个推测而已。 如果说,在永平五十年有什么方便的地方,就是在这个相对成熟的工业社会里,朱明忠可以轻易得到自己所需要的一切,而不至于像刚穿越到永历年间时那样,许多东西只能自制。 不过只用了几天的时间,试验室里就取得了所需要的一切,不过也就是在寻找“绿毛”的时候,稍微费了一些功夫,这些绿毛除了刻意培育外,更多的是从烂瓜烂果上寻找的,然后就开始提取青霉素的试验,正如历史上一样,在用那些青霉菌进行试验时,培养皿内青霉菌旁边的葡萄球菌全都被杀光了。 当看到青霉菌旁边的葡萄球菌全都被杀死之后,孙梦琪惊讶的都就不出话来,甚至又反复了尝试了数次之后,非但装着葡萄球菌的培养皿里,长出了一团青色的霉菌!就还其它十几种细菌的培养皿里,也都长出了一团青色的霉菌,仔细观察后,可以清楚的在青色霉菌的周围,有一圈空白的区域,原来生长在那里的葡萄球菌莫名地消失了。 它真的有效! 在这一瞬间,孙梦琪看着朱明忠的时候,目光中只剩下了崇拜,而在崇拜之余,对他也就是唯命是从了,那里还敢有丝毫的怀疑。 “老板,接下来我们做什么?” 与历史上的弗莱明一样,朱明忠同样也要设法培养这种细菌。 “最重要的是要得到高效的菌种!” 看着培养皿内的青霉菌,朱明忠自对她说道。 “既然它是青色的,而且一种霉菌,那么,我们就叫它青霉菌吧,现在我们可以确定是这种青霉菌有杀菌作用,想要从中提取出足够的有效成分……嗯,也就是青霉素,所以我们还需要有足够高效的青霉菌菌种,然后进行培养好把青霉素从青霉菌中提取出来。” 青霉素最初产自黄青霉素菌,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这种菌都能生产青霉素,而且产生出来的青霉素极不稳定,容易产生分解,以至于实验室里生产出来的青霉素非常有限,根本就不能够满足大规模生产的需要。 但是青霉素菌的培养需要时间,当然也需要运气,成以,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试验室所需要的就是在市场里收集着青霉素菌进行培育试验。 而与弗莱明不同的是,孙梦琪并不一位微生物学家,而是一名拥有化学学位的药剂师,显然,她既不擅长这种提纯工作,也不擅长对青霉菌菌株的培养。不过,作为公司,却可以很容易的招聘到所需要微生物学以及化学专业人才。 或许如果于另一个时空作为参照,这个时代的某些学术相对落后于“技术同期”,但是经过几十年的积累,在微生物学以及化学方面,也有相当高的水平,他们很快就制研究出了青霉素的纯化方法。 不过受限于菌株的低效,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实验,孙梦琪和她的同事们,也只是提取了少量的粗制青霉素而已。 而为了尽快使青霉素走向临床,当然是为了向银行表明研究成果,以争取进一步的资助。他们决定先在几只感染了链球菌的小鼠身上进行测试。实验过程非常简单,一半小鼠注射了青霉素,另一半小鼠没有注射青霉素。实验结果不负众望,注射了青霉素的小鼠,都成功的活了下来。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们不断的的重复并扩展了试验,每一次都取得了满意的结果。 面对这样的试验结果,保护伞公司内的所有人都显得热情高涨,甚至就连钱乐他们也知道,药物试验室已经在某些方面取得了成功。在他暗自给自己加油,加倍努力推动晶体管的研制时,他并不知道的一点是,尽管所有的试验都证明了青霉素的潜在医学价值,但问题还是没有解决:青霉素的生产量不足!尽管增加了霉菌培养物的产量,但是这样的过程太过缓慢。 “目前,我们所进行的一系列临床实验证实了青霉素对链球菌、白喉杆菌等多种细菌感染的疗效。青霉素之所以能既杀死病菌,又不损害人体细胞,原因在于青霉素所含的某种物质能使病菌细胞壁的合成发生障碍,导致病菌溶解死亡,而人和动物的细胞则没有细胞壁。”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在进行试验的同时,孙梦琪已经基本上掌握了青霉素的作用原理,但是也就仅限于此了。 “那么,我们现在可以大量制造它吗?” 朱明忠笑着问道。 面对他的询问,原本红光满面的孙梦琪突然垂头丧气起来,她有些无奈的说道。 “我们是提炼出了一点点的青霉素,这虽然算是一个重大突破,但离临床应用还差得很远。” 提到菌种的培育,孙梦琪就显得非常无奈。 “我们现在用来培育菌种的东西,至少有几百种,但是没有一种能让人满意的,甚至,再往下,我真不知道应该从什么东西里培养菌种了……” 对于这种结果,朱明忠早就已经预料到了,毕竟,在另一个时空中,青霉素的研究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发现到大规模生产,足足用了将近二十年的时间。 面对神情沮丧的孙梦琪,朱明忠并没有忘记另一件捷径,于是便提醒道。 “水果呢?比如说甜瓜之类的瓜果?” 正文 第532章 首映日(新书发布,求推荐,求收藏)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发布,求支持) 甜瓜! 几乎任何一个稍微了解青霉素的人都知道,一个长满绿毛的甜瓜,改变了整个青霉素的命运,这个发霉的甜瓜所含的霉菌非同寻常,终于,青霉素迎来了量产,拯救了无数人的生命。 不过,至于是那种甜瓜,恐怕只有上帝才知道。 在朱明忠提醒着孙梦琪用甜瓜之类的水果进行尝试的同时,由他编写的《中都假日》同样也在有条不紊的拍摄着,即便是作为这部电影的“编剧”,朱明忠并没有进行多少干预,除了画出了几个女主角的造型,尤其是赫本的经典的短发造型外,也就是对男主角的人选,上了点心。 一来是因为与韩冰凌之间的亲密关系,至于二来,则是因为风度翩翩的男主角的戏份同样也很重要。 即便是永平五十年,即便是在电影发明了将近百年之后,它的拍摄也是极为快捷的,不过只用了十五天的时间就完成了拍摄,再加了后期制作,前后只用了二十三天,就投放了市场,这个时代没有首映礼,同样也没有影迷见面会。 这天下午,经过一下午极尽疯狂、曲意侍奉之后,尽管疲惫不堪,但韩冰凌仍然显得很是高兴,今天是《中都假日》公映的日子,在餐厅吃完晚饭过后,她就拉着朱明忠,兴冲冲的叫了一辆出租车,一路抵达位于河滨大道的剧院。 这阵子,因为韩冰凌已经正式进入娱乐圈的关系,朱明忠倒是对电影有了一定的了解,与另一个时空不同,电影是将近一百年前的发明,具体的时间,至今都是一个迷团,即便是在“帝国试验室”,那个直接由皇家资助的试验室里,也没有详细的记录,但可以肯定的是,当外界还不知道电影的时候,皇家就已经开始用电影记录他们的生活了。 至少在电影刚刚发明的最初的十几年间,因为胶片的昂贵等各方面的原因,它一直都是皇室和贵族们的玩物。所有的一切直到同德十三年,当时皇家已经停止分封,尽管亲王们没了封国的责任,但他们还是涉足各种行业,其中不乏有亲王喜欢探险、旅游,也正是他们,用电影记录自己的行程,以及沿途所看到的美景,最后又与外人分享。 于是,电影在大明走了一条截然不同于另一个时空的道路,从富人们之间炫耀的玩具,再慢慢的扩散到民间,其实一开始扩散到民间的,只不过是一些胶卷罢了,可即便是如此,人们通过那些胶卷,看到了太多令人惊叹不已的自然奇观,也正因如此,电影才受到人们的追捧,并最终得到迅速发展。 历史在发生变化。 对于此,朱明忠早就已经见怪不怪了。 今天是《中都假日》的首映日,在他们抵达电影院的时候,正好赶上第一场。 在走下车的时候,看着剧院里张贴海报上,那个女孩坐在机器脚踏车后怀抱着男主角满面欢笑的模样,紧张的说道。 “这只是演戏哦,” 看着她紧张的模样,朱明忠笑道。 “我知道。” 见她似乎还有些担心,朱明忠又安抚着她。 “相信我,这部电影一定会成功的。” “哦……但,但愿吧……” 韩冰凌一只手提着准备好的点心和饮料,一只手抓着朱明忠的手,紧紧的握着他,朱明忠可以感觉到她手心里的汗水。 这丫头,太紧张了! 其实,朱明忠自己也有些紧张,他担心自己会不会“糟蹋”了这部极为经典的电影。 两人很快就进入了剧院,等到灯关了,剧院里暗了下来之后,朱明忠朝四周望了一圈,发现这个千余人的剧场里面已经差不多做了一半的人,不觉点了点头。 上座率还是不错的。 这样一部没有大明星的爱情片,首映能来这么多人,似乎已经开了个好头。 当然,也许这也是因为现在这个时间是最好的观影时间有关。 片刻后,电影开始播放了。 然后所有的一切,对于朱明忠来说是既熟而又陌生的,熟悉的是那个故事,而陌生的是与罗马假日不同,这部彩色电影里充分展现了中都的风景,画面美丽的就像是一副风景画似的。 当然,更让人惊讶的恐怕就是韩冰凌,她一出场就让人感觉惊艳的有些过份,她美得精灵似的,让人赏心悦目,一颦一笑楚楚动人,眼波流转妩媚娇俏,即便是在大屏幕上也掩不住她自然纯真、美丽善良。 看着身边的女孩,朱明忠不得不说她确实非常漂亮,她有点像是娜塔利波特曼,但是从大屏幕上看去,却更像是赫本,瞥了一眼就被她的美给惊到。 怎么之前就没有那么惊艳哪? 缘自于另一个时空赫本的形象经典而雅致,一出场朱明忠真是被惊艳到了,身材高挑、五官精致、气质绝佳,俏皮的刘海,美妙的下巴,灵动的眼神,轻盈的小骨架,平底鞋,紧束的腰身,飘逸的裙摆…… 不仅他被惊艳了,观众们同样也被惊艳到了,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在那里交头结耳的谈论着她的美丽,这倒是让韩冰凌原本扑通作响的心脏更是紧张起来,仅仅只是漂亮是不够的。 而故事依然是那么的简单,来自欧洲某个“西夏”国家的正值美妙年华的公主,短暂逃出王室的藩篱,在街头喧闹的阳光下放肆真性情,贪婪地享受作为平民的自由,做一回真女孩。 这是一个老套而又俗气的故事,可是仍然极为经典,公主与穷光蛋的故事却是影史上不灭的永恒瞬间。 而在这个时空,在这张大屏幕上,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展现了在这个时空的人们面前。 此时的影院里,偶尔的会响起人们的笑声,显然所有人的情绪都沉浸在了影片之中。 而到了电影的最后,从男主角背对着离开,再到不自然的转身,观众和他一样,都在奢望些什么。 “走过去啊……” 隐约的耳边可以听到观众们的期待。 但是让他们失望的,他们的奢望只是奢望,最后整个记者会的段落,就像戏剧和现实的静谧对抗,最终现实赢了,却让戏剧的魅力更大。 戏剧的魅力更大了。可是观众们却是不满了,当一切都结束的时候,大家一时都还沉浸在情节里面,没有回转过来。但是片刻后,就有不少的观众嘴里都在那里骂骂咧咧的,当然也不是到了那种破口大骂程度罢了。 电影的结尾没有让唐和安妮两人没有在一起,所以大家觉得非常不爽。 但这就是的现实,即便是在电影中,赢了得也是现实。 “你要戴上墨镜了!” 朱明忠拿出墨镜在给她戴上的时候,又贴在韩冰凌的耳边说道。 “从这一刻起,你就是明星了……” 而这个明星是我的女人…… 突然不知道为何,朱明忠的心底涌起了一阵异样的感觉,这种感觉既新鲜又新奇,但可以肯定的是,确实非常有成就感,当然并不仅仅是因为自己一手造就了一个明星。 “真、真的吗?” 韩冰凌紧张的握着朱明忠的手,对于这个来自塞尔维亚“乡下”的女孩来说,她甚至还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是因为观众们的不满,让她紧张的以为电影拍的不好。 “相信我,我敢说,明天,所有的报纸上都会有你的照片。” 现在灯光已经亮起了。 在灯光亮起的时候,韩冰凌急忙垂下了头,如果她朝着周围看去的话,一定可以看到不少女孩子的脸上,都是挂着泪珠,但是她们的神情中却带着笑意,带着失落。 是了,这正是罗马假日……不,中都假日的魅力所在。 这是一个浪漫而忧伤的节奏与故事。! 当唐伫立在那里,在大厅的陪衬下他显得那样的渺小。他转过身慢慢地走出了大厅。电影就这样结束了。可能没有人会相信会是这样的结局。公主为了家族的名誉和地位,最终还是放弃了自己的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他们还拥有记忆,这片地位问题永远不会干涉的纯净领地,在那里可以尽情的沉浸在那快乐的一天之中。电影虽已落下帷幕,可是一种淡淡的哀伤却就此萦绕在观众们的心头。 “哎呀,还好,还好,改编的还算成功。” 朱明忠握着韩冰凌的手,暗自在心里想到。 尽管写剧本不过只是因缘巧合罢了,可是对于朱明忠来说,他很担心自己会把这部经典之作给毁掉,不过现在看来,一切比他想象的更加完美,甚至在他看来这部《中都假日》比另一部电影更加完美,不是因为韩冰凌的演技,而是因为导演在镜头运用上,更能充分展现出她的美丽。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任何一个男人,都会为她,至少为电影中的她而心动。 看着身边这个戴着男式大墨镜的女孩,朱明忠搂着她纤细的腰身,在她身这说道, “走吧,我们回家吧!” 正文 第533章 新机遇(新书发布,求支持)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发布,求支持) 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映进房间内,已经醒来多时的朱明忠一动不动地看着身边的女人,尽管她还未睡醒,但是看着她那星眸紧闭的模样,朱明忠不禁的有些迷失其中! 手在她脸上轻轻的抚过, 穿越后他能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体能变化,他曾特意在操场里跑过一圈,甚至只用了不到四十秒,而他感觉自己还能更快些。并且力量也有了很大的变化。 当然,他并没有进行过系统的测试,一来是没有时间,二来……不想当小白鼠。 躺在床上看着身边的女孩,朱明忠的内心涌出无数个念头,有得意、有兴奋、有……总之,却没有丝毫的后悔。 她会后悔吗? 看着她躺在怀里熟睡的样子,睡梦中的她纯洁而娇嫩。他的手指在她的额头划过,这时,她醒了过来,感觉到他的抚摸时,她只是微微睁开眼眸,然后冲着他露出一个甜美的微笑,然后便继续趴在了他的怀中。 “你会后悔吗?” 朱明忠想到了她即将会成为明星,也许会是非常知名的明星,指尖在她的背脊处滑过的时候。 “不会!” 韩冰凌的回答是坚定的,她特意用手抱着朱明忠的腰身,趴在他的身上,像只无尾熊似的抱着他。 “我知道,我现在很幸福……我是不会后悔的,而且我……我只知道,如果不和你在一起的话,我会后悔的……” 伸手把她紧紧的搂进怀里,朱明忠因为她的这句话而感动,但是他却无法给她任何诺言。 感受到他内心的爱意时,韩冰凌只是蜷缩了下身体,让自己整个人都依偎在他的怀中…… 突然,她像是想起什么似的。 “报纸!“ 在发出这声尖叫的时候,她便跑到了门边,在那里,她看到了一份从门缝中塞进来的报纸。她急忙拿起报纸,翻到影评栏,她看着版面上的影评,脸上的笑容变得有些僵硬。 “这是一个浪漫而忧伤的节奏与故事。当看到安妮公主出场的瞬间,我的每个细胞都会为之震撼,我感觉我的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念着知名影评家的对《罗马假日》的评价时,韩冰凌看着朱明忠说道。 “你看,你看他怎么只说我是如何美丽,怎么就是不提我的演技……” 正当她这么说着的时候,她一抬头,便看到朱明忠的眼睛在自己身体上扫视着, “啊……” 又是一声尖叫从她的口中发出,尽管两人早就同居在一起,但仍然让她感到异常狼狈,甚至无助的以双手抱住自己,然后逃似的躲到了床上, 她才有些不好的意思的抬起头,满面羞红的看着朱明忠说道。 “我,我只是心急的想知道影评家们在说什么……” 不等她说完,朱明忠又一次把她拥入怀中, “放心吧,没有人会忽视你的演技的!你看这里怎么说的……幽默,浪漫,逗趣的打闹、对白,这电影把最优雅高贵的公主引荐给了我们,魔力一般地净化了我们的心灵。在中都的宫殿里,两个人站得那样近,也离得那样远。在人的一生里,即便只有这样一刻心灵的相通,也会少却多少遗憾!这个电影根本就是你的时尚手册,男主角、中都不过都只是陪衬罢了。……” 当然对于朱明忠来说,她似乎也是他的陪衬,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来说。 …… 对于朱明忠来说,假日只不过只是一个假日,毕竟,对于他而言,目前最重要的还是保护伞公司,他需要这家公司去扭转许多局面。 或者说,他需要借助这家公司,去推动这个世界的科技水平,让它重新回到正轨。 也正因如此,对于《中都假日》在大明以及其它各国引起了什么样的轰动,什么样的票房风暴,他根本就不在意,甚至也没有去理会,到底会有什么样的票房分成——作为编剧的他,同样也有票房分成。 而在接下来的整个8月,大明电影界都是《中都假日》的天下,这部电影的在各个院线上可谓是神挡杀神,所向披靡! 一路高歌猛进的《中都假日》,在大明连续放映了32天,直到在大明下映的时候,仍然在南洋诸国、罗马帝国、华夏帝国等各个国家上映着,而它更是不断的打破电影票房记录,当然它最后也收获了最后一个记录——首部在大明本地破5000万票房的电影!!以5103万的票房,提前就订下了今年的票房冠军,甚至给后来的电影都树立了一个极难超越的标杆。 而这还不包括“海外票房”。 而这个总投资不过只有不到十万元的电影,更是成为整个大明电影界的话题,当然还有朱明忠自己也同样成为了话题的中心风暴,对于电影界而言,他们对朱明忠的兴趣,甚至超过了韩冰凌,这个第一次以异族相貌而风靡大明的电影明星,毕竟,电影界是现实的,韩冰凌或许漂亮,但没有那个出色的剧本,一切都是白搭。 当然,这一切都是后话。 毕竟,现在《中都假日》不过刚开始上映的时候,可以说几乎所有的电影人,都只是惊讶于安妮公主的美丽,还有那个俗套故事的展现出来的惊人魅力。 在韩冰凌成为一冉冉升起的新星时,对于朱明忠来说,他的生活并没有多少改变,而是和过去一样,整日往返于家与公司之间,当然,为了躲避记者,韩冰凌也在公寓中租了处房子,就在他的隔壁,当然这只是掩人耳目而已,每天他们仍然缠绵在一起。 这天,朱明忠刚刚来公司,就遇到了已经等侯他多时的钱乐。 “钱乐,什么事情这么急啊?” 朱明忠一边打开办公室门,一边笑着道。 现在的钱乐,基本上就是公司经理,他负责公司的许多具体事务,在很多时候,正是他维持着公司的运营。而朱明忠呢……从来不过问具体的事物,他只负责指明方向,然后研究人员们研究,至于钱乐,则负责操办一切。 所以在很多时候,公司的具体都是由钱乐来操办的,就像在上个星期,公司又租用另外两层楼,公司正在慢慢的扩大,现在已经拥有了超过七十名职员,当然这只是眼下而已。 在朱明忠看来,很快,也许要不了多长时间,这家公司就会成为真正的“保护伞公司”,到那时,有没有浣熊市他不知道,但肯定会有一栋类似史塔克大厦的“保护伞大厦”。 “现在,我们有一个机会!” 钱乐跟在朱明忠后面走进了办公室,从包里拿出了一张报纸,放在桌上说道。 “你看一下这个新闻。” 还没来得急坐下来的朱明忠,拿起报纸一看,然后有些疑惑道。 “看什么?是那个新闻?” “老板,你知道,为什么磺胺在医学界引起了轰动,但是在社会上,并没有引起什么太大的反响吗?” 钱乐的问题,让朱明忠沉吟片刻,然后说道。 “因为普通人似乎对药物并没有多少兴趣。” “没有错!” 钱乐点头道。 “不过不是没有兴趣,而是因为没有能引起他们兴趣的东西,他们不到生病的时候,谁都不会注意到这种药有多好的效果,对于他们而言,这只是一个不值一提的新闻,因为他们无法意识到它的价值,只有专业人士才知道它的价值,知道他会如何改变人们的生活,可是普通人意识不到,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人来说,他们所关心的是什么呢?他们关心名人,关注明星,关注奇闻逸事,所以,我们的药物,尽管轰动了医学界,但是在民间的反响,几乎是零……” 盯着老板,钱乐直接了解的道出了一个现实。 “没有反响,意味着我们保护伞公司,依然是一家没有任何声望的公司,这对于企业来说,是最为致命的,人们没有听说过我们,自然不会对我们的产品有任何兴趣,所以,现在对于我们来说,最需要的是名气,有了名气,我们才可以招聘更多更优秀的员工,才可以获得更多的资助,甚至无偿的资助,毕竟,很多人都需要药物来治病,问题是,我们没有名气。” 看着面前的报纸,坐到软椅上的朱明忠这会才算明白钱乐的意思。 “你是说,我们需要打造自己的名气?” 他并没有用提升来形容,而是用了打造,毕竟现在保护伞公司确实没有什么名气,理解了钱乐的意思之后,朱明忠看了一眼报纸,看到上面的一个新闻后,便笑道。 “我明白你为什么让我看报纸了。这确实是个机会!” 正文 第534章 非洲腹地(新书发布,求支持) 又一次看过报纸上的那篇新闻。 新闻上的内容非常简单——裕王朱伯海病重。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钱乐肯定是想在他的身上做文章。 朱明忠笑问道。 “怎么,这个裕王朱伯海很有名气吗?” 按字辈这个朱伯海应该是他的曾孙,只不过朱明忠从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老板,你怎么能没听说过裕王吗?” 面对的老板的问题,钱乐像是看着怪物似的看着他,语气中尽是不可思议。然后又反问道。 “老板,你没有上过地理课吗?” “地理课?” “没有看过国语上的《寻找刚果河的龙》那篇文章吗?” 寻找刚果河的龙? 这是什么鬼? 诧异且不解的看着钱乐,朱明忠的目光中尽是茫然,老板的茫然让钱乐一阵心结,难道他真没有上过小学? “确实没有听过雷州热带森林公园里的龙?” 什么? 朱明忠看着钱乐,几乎想要打断他的话,什么龙? 森林公园里的龙? 他在说什么? “等等,你是说龙吗?” 难道说……他们发现了龙? 朱明忠的心脏猛然一阵剧烈跳动。 “恐龙!” 现在钱乐已经不想再去惊讶老板的“无知”了,这些可都是写在小学课本上,至今仍然让人津津乐道的事情。 “恐龙?” “对,就是恐龙。” 面对朱明忠的诧异,钱乐解释道。 “恐龙就是他,裕王发现的!” 然后钱乐坐到了朱明忠的面前说道。 “陛下有所不知,当年因为天下已经无土可封,在嘉业帝取消锡土分封之后,皇家子弟虽说有享有爵位厚禄,但是却往往不甘于寂寞,除了通过投资工商业获得丰厚回报之外,不少皇家子弟都有自己的爱好,而裕王殿下,也就是现在永平皇帝的叔叔,他十六岁封王后,并没有拿册禄去投资,而是买了一条船去非洲探险,当时是六十年前。” 对于“册禄”朱明忠也有一定的了解,在取消分封后,皇家子弟封王出宫,只赏给一座宫殿式的庄园作为王府,当然还有一笔不菲的“册禄”,具体多少,往往都是按照编成府卫的开支给付,可能有上百万甚至更多。不过从此之后,除非他主动向宗人府申请“恩给”,否则皇家是不会瑞负责他的生话,而“恩给”是皇家“御库”支出,与国家无关,每月千元而已。 所以,现在皇家子弟成年后,都会投资工商业,以维持将来子孙后代的生计,当然还有就是维持自己的生活。拿着“册禄”去冒险,这种事情确实不是一般人能干出来的。 “他为什么去了非洲?当时非洲不是已经被欧洲人涉足了吗?”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早在兴乾年间,法国人、英国人就踏上的非洲大陆,开始了对非洲的殖民。 “是啊,可直到六十年前,欧洲人对非洲的殖民都停留在沿海,顶多深入内陆一百公里左右,毕竟,内陆雨林茂密、疾病流行,所以当时他们对非洲内陆,还没有怎么深入内陆地区,在地区上,非洲腹地的许多地区都还是一片空白,所以裕王殿下就率领探险队,进入了非洲,他们从好望角所在的西平总督区一路北上,随后他们用了999天的时间在中部非洲进行“探险”考察,也就是那次考察,改变了整个非洲。而他亲自撰写的《神秘的非洲》也详细记述了这次“探险”活动,提供了非洲腹地的大量地理、政治、经济以至风土人情等方面的资料……” 在提及那次史诗性的考察时,钱乐的语气显得有些激动,毕竟,即便是现在在他看来,那都是一次史诗,甚至被称为“人类史上最后一次伟大探险”。 “那一年,裕王只有十六岁,他在探索非洲腹的过程中不仅发现了宽度和高度比尼亚加拉瀑布大一倍的“同德大瀑布”,发现了非洲腹地的原始文明,他甚至还在那里发现了一群说着汉语的——黑人。” 就像是在讲述一个史诗似的,钱乐的语气显得有些激动,他甚至于忘记了正事,在那里说起了“故事”来 “说汉语的黑人?” 原本只是稍微有点好奇的朱明忠,听他这么一说,顿时被吓了一跳,自然也就有了兴致。 “有黑人说汉语?” “其实,也不是黑人,怎么说呢?他们的肤色比普通的黑人白,但是比我们黑,有点像是土生天竺人,那些黑人使用火枪、说着汉语,然后……他们中有的人甚至还留着辫子。然后他们自称是满人!” “什么!满人?这怎么可能?” 至少有那一瞬间,朱明忠差点没惊讶的站起身来,毕竟,就他所知,在满清覆灭后,尽管有少数漏网之鱼逃窜,但是整体上,那些人已经完全被消灭了,那些俘虏也按照他们的习惯,被分赏给西域屯田官兵为奴。 “嘿,别说你不相信,就是直到现在,从书里看到他们的时候,也会心生怀疑,那些人怎么就逃到了非洲了呢?其实这还得从满清覆灭后四散逃窜说起?” 提及这些故事的时候,钱乐显得兴致勃勃的,他说的兴致勃勃的,朱明忠听得更是专注的很,毕竟,与钱乐这个从书中看到当年旧事不同,他可是亲历者,他当然知道,大明是怎么处置所谓的“八旗余孽”的。 当时在杀与不杀的问题,李定国犹豫了很长时间,最后面对西域土人几乎全被满清屠杀的现实,面对大量官兵将会世代屯驻西域的现实,他还是决定把被俘虏的“八旗余孽”和他们的妻儿子女一同,赏给官兵为奴,就像他们曾经把汉人掳为奴隶一样,他们成为了官兵们的家奴,。甚至在大明的法律中,是不会给予这些“旗奴”任何保护的,只有他们的主人可以给予他们庇护。 “旗人,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旗人,这简单是就是同德年间最大的新闻,别说是旗人了,要知道,同德年间甚至就连定南省的土人都消失了,嗯,他们差不多都被我们同化了,而在北方草原上,也就只有一些喇嘛寺里还有年迈的土人,可是裕王居然在非洲找到了十几万旗人,你说这事奇不奇怪?” 何止是奇怪,简单是令人费解,至少朱明忠怎么都无法理解这一切,毕竟,在那几十年间,边境驻军经常越境追剿“建州余孽”,早在他还没有退位的时候,军正司就已经信誓旦旦的表示——所有的“建州余孽”已经被彻底剿除。可现在……怎么在非洲还有十几万人? 在一阵激动之后,钱乐喝了口茶,然后看着朱明忠说道。 “这确实挺让人费解的,要知道所有的历史书里都说他们已经不复存在了,当然,除了那些“世代旗奴”,其实那些旗奴又有多少?他们的女人往往都是屯垦兵的侍妾侍婢,没有女人传承血脉,慢慢的自然而然的也就消失了,别说是六十年前,就是一百年前,旗奴的数量也就只剩下不到二十几万,那时候也几乎都已经完全消失了……” 一个族裔的消失,只用了不过几十年间的时间,其不是因为女人大量嫁给外人,就像面对大量的女子远赴天朝,许多娶不到妻子的英国人、法国人纷纷到了非洲,他们娶当地土人为妻,到现在纯正的黑人,几乎都已经在那片大陆上消失了。 对子宫的征服,才是最根本的征服。 “可是谁能想到,在非洲的腹地,居然还有这么一群人,如果不是裕王的深险,也许,发现他们还要再等十几年,等到欧洲人深入非洲腹地之后,才会发现他们。” 欧洲各国对非洲内陆的全面征服,起自于五十多年前,法国完成了欧洲的扩张之后,把目标投向了非洲,从那时起,他们才真正进入非洲腹地,在那之前非洲只是殖民地,是提供女奴的地方。 “他们怎么到了非洲?” 朱明忠好奇的问道。 “这个很简单,当时即便是世祖皇帝也想不到,在满清土崩瓦解之后,居然会有数千满人先逃到了波斯,然后从波斯的海边经海路逃到了非洲,他们在抵达非洲后,并没有停留在沿海,而是在海边焚毁了船只,逃入了非洲腹地,在远离人类文明的的非洲腹地,他们甚至建立他们的王国——金国。金国,老板,你能想象吗?直到那个时候,他们居然还念念不忘他们的大金,这……真是个笑话。” 尽管嘴上说笑着,可钱乐又郑重其事的说道。 “不过即便是如此,裕王殿下能够发现他们,也是极为惊人的,而这些所谓的“金人”也被称为“失踪的族裔”,毕竟作为族裔,那些人早已经在大明消失了,可是,谁能想到,在非洲仍然会有女真人生活在那里呢?” 确实出乎意料,片刻的愕然之后,朱明忠笑着问道。 “那么后来呢,他们现在怎么样?” 正文 第535章 刚果河的龙(新书发布,求支持)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发布,求支持) 现在怎么样? 对于那些“金人”现在的下落,朱明忠显得有些好奇。 尽管一直知道“我鞑清”最擅长就是“巡狩”可是古往今来,可以“狩”那么远的,确实堪称是第一了。 “怎么样……” 钱乐抿抿嘴,然后说道。 “怎么说呢,当时在如何对待他们的问题上,帝国议会确实有过一番争论,有人主张应该派出在苏丹远征的联军,彻底解决他们,斩草除根。” “后来呢?” 其实不用问,朱明忠也知道答案,历代汉人王朝,从不曾对异族斩草除根过,反而会在其战败后给予其庇护,无论是汉代的匈奴、还是唐代的突厥,尽管他们都曾为害中原,甚至在受庇护的多年后,再次祸乱中华。 可这个民族……骨子里还是太过仁义了。 “后来,主张和解成为了主流,毕竟,在很多人看来,已经过去了百年的时间,我们没有理由让他们为其祖先犯下的罪负责,况且他们之中,也有很多人有华夏的血统……” 钱乐的话让朱明忠冷笑一下,对这种说法他从来都是嗤之以鼻的,什么不能负责,原子弹下无冤魂,那些人同样也是一样,那怕他们之中有不少华夏人,那又如何?他们也是汉奸。 就像大理寺针对“旗奴”出台解释一样,因为他们的身份特殊——是战俘。所以是不受法律保护。对于他们在新主人那边会遭遇什么,那不是朱明忠所关心的,当年他们是如何对待掠夺的汉人奴隶的,那些遭遇回到他们身上,并没有什么不妥。 “所以,我们也就默认了他们的存在,不过,或许是因为他们说着汉语的关系,所以欧洲各国向内陆远征时,法国中非当局就认可了他们的自治领身份,他们的自治领在坦噶尼喀湖畔……” 大概就是后世卢旺达的位置吧,朱明忠在心底自言自语道。尽管有些失望,但相比于那些人,他对“恐龙”的兴趣更大。 “那“恐龙”呢?” 至少有那么一瞬间,钱乐觉得老板不是这个星球的人,毕竟,这个星球,谁不知道“恐龙”。 “怎么说呢?就像猫熊的一样,很多资料都宣称恐龙灭亡了,可是各地都有传言和恐龙生活的故事。恐龙到底是否存活到现代,一直都是一个迷团,而裕王在非洲中部探险的时候,从当地土著人口中得知,在刚果河流域有一种不知名的巨型动物,而且也有一些金人说他们也曾目睹过这种动物的巨型脚印,所以在接下来的探险中,裕王的探险就转向了刚果河流域,当然,当时他并不知道那是刚果河,在探险中,他多次从当地人口里,听到对这种动物绘形绘色的描叙。说他们在沼泽里看到过一种“一半像大象,一半像龙”的动物……” 钱乐的解释引起了朱明忠的兴致,相比于其它的发现,发现“恐龙”无疑是更为惊人的,毕竟,对于现代人来说,只能从“侏罗纪公园”里欣赏“恐龙”的身影。 “当时裕王分析说,非洲刚果从未受到冰河时代的影响,所以气温没有多大变化。不但有许多白垩纪的植物至今犹在,古老动物已为数不少。就像到生活在中世纪霍加坡,形体在长颈鹿与羚羊之间,它们也早已被列入在三千万年前就灭绝的动物里。然而,人们却在非洲发现了它们;被认为在六千万年前与恐龙一起绝迹的“化石鱼”也已被发现,它们至今仍在非洲海面漫游。所以,在非洲很有可能存在着恐龙。也正因如此,他的探险也转向了寻找恐龙。” 在接下的钱乐的描述中,朱明忠似乎看到了自己这个曾孙是如何率领那支不到百人的探险队冒着各种风险在刚果河航行,他们扎筏造船,沿途遭遇友好的或是充满敌意的部落,很多人死于冲突、疾病、野兽。只是为了寻找传说中的“恐龙”。 “……那天是一个夜晚,他们乘坐临打制的木船行进在水流喘急的河上。河面上常常碰到浮在水面的树干拦路。有一次,当他们下水推开木障时,突然,在河流转弯处,随着一种动物潜入水下的巨响,尺把高的水浪差点没把前方引中小船掀翻,甚至还有几个人落到水中。 也就是在这时候,船上的裕王看到了它——这是一种红棕色的两栖动物,个头很大,长尾巴,头像蛇一样,三趾的脚掌有如煎锅大小。当向导的皮格米人异口同声地说,这就是刚果河怪。他们经常在河岸上吃树果,在水里用尾巴把船掀翻,人死了,却不会吃掉人……” 提到发现“刚果河怪”的时候,钱乐的呼吸显得有些急促,即便是已经过去这么多年,这仍然是一个极为惊人人的发现。 “当时在船上的裕王,没有丝毫的犹豫,他一边让摄影师拍摄,一边拿起了麻醉枪,然后冲到船头,瞄准河怪扣动了扳机,两枪都击中了目标,那些麻醉剂是用可以麻醉大象的,但是对它来说,好像还是太少了,所以裕王又打了一枪,几分钟后,那个河怪倒了下来,所有人拼尽全力才把它拉上船,看着它的模样,裕王估计,这也许就是活的恐龙……” 喝了口茶,钱乐有些激动的说道。 “再然后,他们又顺着脚印发现了另外几只河怪,甚至还发现了恐龙蛋,几个月后,当他们带着捕获的恐龙重新回到文明世界的时候,整个世界都被震惊了,而裕王也因为这个发现,成为全世界最伟大的探险家,当然,不仅仅是因为他发现了恐龙,而是因为他是第一次涉足的非洲腹地的文明人。甚至到后来,欧洲人对非洲腹地的殖民,也是因为裕王的探险让他们相信非洲腹地不是一片蛮荒。” 好吧! 是他掀起了非洲的殖民大潮。 心里这么寻思着,朱明忠又问道。 “你刚才说的热带动物园是怎么回事?” “那里养着我们的探险家们从非洲带回来的恐龙啊!除了裕王发现的腕龙之外,后来我们还在那里发现了角龙和其它十几种恐龙,当地土人一直以他们为猎物,如果不是因为裕王发现了他们,也许再过几十年,它们就会死在土人的手中,尤其是他们拥有火枪之后,那种大型动物根本就是活靶子……” 或许,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刚果河流域一直都有有关恐龙的传说,但是并没有多少人见过它,或许正是因为土人的猎杀,导致它的数量越来越稀少。尤其是到了17世纪后,因为奴隶贸易,欧洲人用火枪、布匹换取奴隶的举动,让大量的火枪流入非洲,或许直接导致了那些“恐龙”的最终灭绝。 到底是或不是,谁知道呢? 唯一让人庆幸的是,现在它们还活着,好好的在大明活着。 “所以,裕王在五十年前就成立了保护恐龙基金会,除了在雷州半岛设立国家公园,繁育养殖恐龙外,还在婆罗洲设立地了保护区,现在两地已经繁育了十几种、上千只恐龙,这都是在他的资助下建成的,将来,往后,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够看到那些恐龙,完全利益于他的发现,所以,他的事迹才会被写入课本,所以,他才是全世界最知名的宗室藩王,在很多时候,他甚至比皇帝还有名气。” 能没有名气吗? 别说是现在,就是搁另一个时空的未来,如果有人发现了恐龙,他的发现也会震惊整个世界,也会让他成为世界上最有名气的人。 “所以,如果如果我们的药能够把他治好,我敢保证,我们就会成为世界上最为知名的药物公司,同样,我们的药也会引起全世界的兴趣,到时候,我们即便是关上门,数以千百万计的捐款,也会从世界各地飞来,老板……” 将有些狂热的目光投向老板,钱乐说道。 “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富人非常多,他们无不是爱惜性命,如果我们的药可以治好他的病,随着这个新闻,会有很多富人乐意捐款给我们,到那时,也许老板可以做更多您想要去做的事情,毕竟,无论做任何事情,都需要金钱!” 确实,无论想要成就什么样的事业,资金从来都是第一位的,尤其是对于怀揣着梦想的朱明忠来说,想要实现那些梦想,就需要大量的资金,不仅仅是捐款,更需要大量的投资。 就像埃隆·马斯克一样,想到另一个时空中,被称为现实中的“钢铁侠”的那个家伙,朱明忠想到有人对他的评价“对人类有重要意义的事情就值得去冒险;冒险就有失败的可能,如果你失败得不够多,说明你还不够创新。” 这个时代同样也需要一个那样的家伙,可想要成为那样的家伙,除了自身拥有足够的资金之外,同样也需要获得大量的投资。 而想要获得投资的前提是什么?就是名气! 正文 第536章 裕王府(新书发布,求支持)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发布,求支持) 名气! 有时候,看似不起眼的名气,往往可以起到出人意料的作用,就像是对于朱伯海这位皇家宗室而言,多少年来,作为“天朝最伟大的探险家”,他在世界范围内都享有很高的声望,尤其是对于这个“探险精神”已经趋势于消失的时代。 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已经年过八十的朱伯海确实堪称是“最伟大的探险家”,作为探险家,他发现了“遗失的族群”,发现了人类认为已经灭绝的恐龙,甚至于,在他四十岁的时候,还有率领探险队穿越了南极,成为穿越南极,到达南极点的的第一人。 长达几十年的探险历程,给他带来了太多的荣誉,也使得他成为这个星球上最知名的大明宗室成员。或许,他并不是皇帝,但可以肯定的是,在这个世界,也只有他的一举一动才会吸引着这个世界,甚至当他病重的消息传出之后,在他的“封地”——那个占地6866亩的庄园外,挤满了来自世界各地新闻记者,甚至于帝国电报电话公司也专门在庄园外开辟了多个临时电话亭。 无论是朱伯海的生于死,对于世界而言,都是一个新闻,而且是大新闻,毕竟,多年来,都曾无数次传出他的死讯,就像当年他多次考察亚马逊河流域时,就曾多次有过他死在探险途中的新闻,每一次都会引起轰动,而每一次,都会引得众人为之惊讶。 而现在,他们之所以聚集在这里,似乎也正是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他即将离去。 “现在我们人类,已经征服地球上所有的一切,仰望星空,除了太空,地球上没有任何地方,是我们未曾到达的……除此之外,他几乎征服了世界上每一个地方,我想,这也是现在,在这世界会有这么多的人为他祈祷的原因,毕竟,他是人类最后一个真正的探险家……” 在前往裕王“封地”的路上,朱明忠可以听到广播中,播音员用略为伤感的语气播报着新闻。 “最伟大的探险家” 在心里默默的念着这个头衔,朱明忠的心里暗自寻思着,这个头衔确实不错,至少,他的存在证明了一点——大明现在对于宗室的教育是成功的,至少他们没有成为“猪”,无论是诸夏,还是现在的无国藩王。 藩王无国…… 只怪地球太小了。 也许,将来可以朝着太空进军……当然,这个念头就连朱明忠自己也觉得有些荒唐,向太空进军。 “为什么不可以呢?” 突然,在朱明忠的脑海中冒出来这样的一个念头,以现在的科技条件,完全可以制造出火箭以及人造卫星啊。甚至有个几年的时间,也许可以制造出载人太空飞船。 也许到那个时候…… “喂,老板,” 突然,钱乐打断他的思绪,看着他问道。 “如果我们的药对他的病没有效果怎么办?” 不知为什么,钱乐突然有了这方面的担心。 “没关系。” 孙梦琪插嘴说道。 “没有效果,也不会传出来,这个时候,不会有人关心这些的,除非我们的药会致命!” “致命,” 朱明忠突然想到了青霉素的另一个副作用,然后提醒道。 “青霉素也是致命的,别忘了我们对它的毒性测试还没有结束,它有什么副作用也不太清楚。” “那……要是出了人命,那可是会出大事的!” 钱乐立即变得紧张起来,他看着孙梦琪问道。 “副作用测试现在进行的怎么样了?会致命吗?” 然后他又说道。 “我首先要说明,这个药与我无关啊,我只是公司的职员而已……” 瞧着钱乐在那里郑重其事地“避责”,朱明忠险些没有笑出声来,好家伙,过去怎么没有发现他那么胆小。 “那你为什么要来呢?” 孙梦琪没有好气的说道。 “既然你来了,出了事,肯定脱不开干系。” “怎么!我来了就会沾上我?” “不是沾上你,而是你来了,就和这事肯定有联系。” 孙梦琪冷着脸说道。 “那,现在我下车还得来急吗?” “你考虑清楚,如果你现在下车了,将来它要是成功了和你可也没有任何关系!”孙梦琪又一次提醒道。 “哎……” 闻言,钱乐长叹一声,然后说道。 “这,这事可真是,真是的……这次好了,上船容易下船难啊。” 他的话让朱明忠哈哈大笑起来。 “好嘛,你小子倒是挺会趋利避害的,风险想躲、利益想夺,这真是……” “这是钱家的家训。” 说这句话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钱乐。他认真的说道。 “钱家先祖曾于降官的身份追随世祖皇帝后官致阁臣,钱家有训……” 不等他说完,朱明忠看着钱乐,诧异道。 “你家先祖是钱磊!” “老板,虽说血缘已远,可文肃公也是钱某家祖,您虽是钱某老板,可如此提及先人名讳,实在是……” 一开始的时候,钱乐还是义正辞严,可是话还没说完,原本板着脸的他就笑了出来。然后又抱歉道。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没忍住,没忍住……” 看着钱乐的那副模样,朱明忠似乎想到了自己与钱磊初次见面时的模样,心底先是轻笑,最后却又长叹道。 “其实,文肃公是个能吏,当年世祖皇帝之所以能够中兴大明,文肃公居功甚伟啊!” 确实,没有任何人比朱明忠更清楚钱磊的功劳,要是没有他,当年只身过江自己又岂能毫无任何后顾之忧,只不过因为种种原因。对于他,总归是有所亏欠的。 “这个……” 朝着远处看了一眼,然后钱乐说道。 “全世界都知道,毕竟,先祖不但配享太庙,且又许其以衣冠陪葬于世祖皇陵,如此殊荣,又有几人能享?” ,所有的这一切,可谓是恩宠至极,也正是从那时起配享太庙以衣冠陪葬皇陵,就是天下文臣武将最高殊荣。只不过,这些与钱乐并没有丝毫的关系。 钱家……早已经没落。 说话的功夫,车已经驶进了庄园,因为之前有了联络,所以一路上倒也通畅,所谓的“封国”,实际上就是一个大庄园,庄园更像是一个景致优美的园林,其中散布着零星的独立小楼,这也难怪,毕竟他们也需要地方安置自己的子孙,不过,现在他们的身影一直活动在各行各业,想必这里的宅子也只是个摆设而已。 终于,汽车在一座宫殿式的建筑前停了下来,汽车停稳后,朱明忠等人就依次下车,然后有王府的官员走过来迎接道。 “你们是保护伞公司过来的?” “是的,这位是我们公司的董事长,朱铭和,这位是药物研发组组长孙梦琪……” 钱乐主动的介绍着朱明忠和孙梦琪的身份,而他压根就没有介绍自己,显然,他的自我保护并不只是说说。 对此,朱明忠只是不以为意的微微一笑,人在职场上总需要保护好自己,毕竟,这个时代并没有录音笔,随着那个府官的引领,一行人来到了宫殿正厅,刚一步入厅堂中,朱明忠就是扑面而来的藏品给吓了一跳,大厅中赫然是一个大型的标本——恐龙化石标本,而在周围还有各种动物的标本,与其说像是宫殿,倒不如说像是个展览馆。 “这里平常是对外开放的,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电话预约来王府参观,最近因为大王病重,才临时关系。我小时候就来这里参观过。” 钱乐的声音不大,但是能感觉到,他显得有些激动,显然他是因为即将见到裕王而激动。微微点点头,朱明忠并没有说什么,现在,在即将见到裕王的时候,他的心里同样对其充满了好感,毕竟他是他的子孙后代,他所有的成就,都足以让他为之自豪。 偶尔的,他还是会把目光投向墙壁,在墙壁上有许多油画,那些油画上画得是恐龙。那些恐龙既有绿色的,也有红碣色的,尽管认不出它们的种类,但朱明忠知道,这些恐龙也许就是朱伯海发现的。 当然,有些油画上,还可以看到一个人的肖像,毫无疑问,肯定是朱伯海。画面上的他意气风发,分外的年青。 “咦……” 突然,孙梦琪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似的,她偶尔会把目光在油画和朱明忠的身上看来看去,最后暗自嘀咕道。 “似乎有那么一点儿像……” 不过转念她就不再去想这个问题了,毕竟,所有与皇家有关的八卦中,永远都离不开某位大王、殿下与某个民女之间的故事,尽管从来没有证据证明那些传言是真的,而且也没有报纸会刊登这样的消息,可谁知道这故事到底是故事还是事实? 也许……谁知道呢? 就在孙梦琪这么寻思着的时候,一行人终于来了裕王的房间前,不过在即将进入房间的时候,却遭到了别人的阻拦。 “你们那个什么破公司,有什么灵丹妙药不成?说什么能治好父王的病,你们可知道,要是治不好病的话,本殿是绝不会轻饶你们的!” 正文 第537章 名声大噪 (新书发布,求支持) 挡在朱明忠面前的是一个二十多岁模样的青年,他的神情严肃且认真,没有人会觉得他只是说说而已。 “殿下,还是大王的病情要紧,就是保护伞公司发明有磺胺,也许,他们有什么好办法也不一定。” 他身边垂首而立侍从轻声提醒道,他的提醒,让青年脸色缓和一些,然后冷冰冰的说道。 “我不知道你们有什么灵丹妙药,要是真能救下爷爷,本殿必有重谢。” 随后他们就进入了病房,顺房间里,朱明忠终于看到了那个“最伟大的冒险家”,他就躺在床上,周围有不少医生、护士,人似乎也处于昏迷中。 “大王患上的是化脓性脑膜炎。” 看到朱明忠一行人进来,其中的一位医生说道。 “我们已经用过了磺胺,但是好像没有什么效果,你们是不是有什么新的疗法?” 或许外界的人并不了解磺胺,但是对于医生们而言他们却清楚的知道,磺胺对于许多病症的效果,包括对于某些类型的脑膜炎,但是在裕王这里却没有什么效果,这不禁让他们感觉有些失望。 不过现在保护伞公司的到来,却又让他们看到了一线希望,毕竟,正是他们发现了磺胺,发现它的医疗作用。也许,他们有什么疗法,可以让磺胺发挥更多的作用。 “一种药物不可能对每一种疾病都有效,也许是磺胺并不能针对这种脑膜炎而已。” 随口道出这番话的同时,孙梦琪又询问了脑膜炎细菌的培养结果,在看完了报告之后,她才扭头看着朱明忠问道。 “现在怎么办?是不是要用一号药物?” “一号药物”,这是公司为“青霉素”取得代号,当然在未来投入市场后,仍然会用青霉素,但是现在,还是保持一些神秘感的好。 只是听到这个名字,周围的医生就有了兴趣,他们几乎下意识的想到了保护伞公司又一次研制成功了另一种药物,于是不禁都对它产生了好奇。 “先做皮试吧!” 看着床上的老人,朱明忠心底叹了口气,他并不知道青霉素能不能治疗脑膜炎,但是在他的内心深处,却希望这种药能够起到效果,并不是因为因此带来的名气,而是希望能够救下朱伯海,不仅仅是因为他是自己的子孙,更多的是因为他值得自己去救。 对于皮试,医生们并不陌生,毕竟之前有一些药物也需要皮试,对于那些粉末状的青霉素,他们却是极为陌生的,他们非常好奇所谓的“一号药物”是什么。 尽管非常好奇,但是他们并没有去询问,因为他们知道这必定涉及到商业机密,他们只是好奇的看着接下来的治疗过程。 而整个治疗过程是并没有什么新意,无非就是给予大剂量的青霉素,每隔两个小时给予两百万单位的注射。大剂量的青霉素的注射效果是极为显著的,在第二次注射时,高烧已经退了下来,尽管这种结果非常令人鼓舞,但是孙梦琪的双眼中却仍然带着些许担忧。 “老板,要是两天内没效果的话,咱们的药可就用完了。” 她的提醒让朱明忠轻应了一声,他的眉宇中带着些忧虑,这次过来他带来了所有的青霉素——足足8000万单位的青霉素,瞧着数量是不少,可是实际上搁在另一个时空里,根本就是不值一提,但是在这个几万个单位的青霉素就可以救人一命的时代,这些价值不菲的青霉素现在都被用在了一个人的身上。 “我知道,我想,这些药应该足够了。” 毕竟,他身体内的细菌并没有抗药性,这些药应该够用了吧。 “但愿如此吧。” 孙梦琪应了一声,站在阳台边的她看着庄园里优美的景色,轻声说道。 “谢谢你,给我这个机会。” “什么?” 心不在焉的朱明忠并没有听清她在说什么,他的反问并没有得到回答,而孙梦琪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欣赏着庄园的景色。 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中,她每隔两个小时都会为朱伯海注射一次大剂量的青霉素,就这样持续八个小时之后,朱伯海的情况就大为好转了,不仅高烧降了下来,而且人似乎也恢复了神智,这种病情好转的迹象,立即在裕王府内引起了轰动,同样也经由裕王府侍从传到了守候在门外的那些记者们的口中。 很快,某种由保护伞公司的推出的“神药”所带来的奇迹,就立即通过广播以及电视新闻传播到全世界。 作为保护伞公司的老板,朱明忠并不需要参加实际治疗,在大多数时候,他都是在这家名义上是王府,实际上却是博物馆的宫殿之中参观者,与普通的王府里展示着的古董、名画、珍宝不同,这间博物馆所展览的却是朱伯海从世界各地带回来的各种动物标本。既有来自非洲的,也有来自南美的,甚至于在庄园里还有一个规模不小的动物园,那里放养着来自世界各地的动物。 所谓的裕王府,其实本身就是一个动物园,对此,朱明忠的内心深处,因为这家对外开放的动物园,对朱伯海产生了更加深厚的好感。 在宫殿展览厅里转了一圈之后,尽管看到了不少动物的标本,虽说那些标本的保存的极为完好,尤其是恐龙的标本,更是惟妙惟肖,可是朱明忠仍然感觉有些遗憾,毕竟,没有看到活着的恐龙。 “也许,将来有机会可以去看看活着的恐龙。” 心里这么寻思着,朱明忠来到了休息室中,休息室里的电视中正在播放着节目,尽管没有参观者,可是休息室的电视并没有关闭,电视里正在播放着新闻,主持人的声音清楚的传入他的耳中。 “……现在,让我们看看北美发生了什么,在那个所谓的帝国里——一个有着七十六个大王的所谓“帝国”的“帝国议会”中,又一次上演了全武行,所谓的“帝国”参政员们在用拳头讲述着真理的时候,并不知道的是,他们创造了一个奇迹——大家请看这张照片居然有神一样的构图和扑面而来的画作感。摄影师请收下我的膝盖吧……” 新闻主持人的语气中充满了调侃的味道: “从美学角度来说,精妙构图刚刚复合黄金分割。我敢说的如果把这张照片放进相框,那就是一幅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名画呀,谁能想到帝国参政员们居然又打出了一张传世名作了,这构图完全可以直接裱起来,这真不愧是一群拥有贵族血脉的“帝国参政员”,打架都能打出一张传世佳作,他们真不愧是“帝国精英”……” 与此同时,电视画面上显示的是一张群殴的照片,正在看着新闻的朱明忠忍了半天才没让自己笑出声来,大明的电视节目也太恶毒了吧? 似乎大明上下,对于是所谓的“北美”一直没有什么好感,因为他们脱离了天朝,他们试图与大明平起平坐,对于大明的人们来说,这无疑是等于天朝的背叛,这种行为当然是不可以接受的,尽管帝国议会多次就北美问题召开会议,但是似乎天朝并不没有强行阻止北美七十六国成立联合帝国的举动。但是作为回应,帝国议会早把他们从议会中开除出去,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 双方不断的打着口水仗,一边宣称他们是叛逆,而另一边则宣称他们是尊重民意。唯一让人庆幸的是,至少他们都还保持着克制,没有诉之于武力,其实,对于天朝朝廷而言,他们同样也不愿意用武力维持“诸夏体系”,这个体系从来都只是用文化与血统维系的,即便是帝国议会也只是一个协调各国矛盾的地方,多数时候都是象征性的存在,只是一个诸夏体系的象征而已。 就在这时,朱明忠听到新闻主持人又在那里念到另一个新闻,甚至在新闻上还可以看到现场的画面,是裕王封地外的面面有许多新闻记者。 “……我们来看看有关裕王的新闻,这两天,几乎整个世界都在为裕王祈祷着,即便是北美的那些叛徒们,他们同样也在为世界上最伟大的探险家而祈祷,祈祷他的健康,众所周知,化脓性脑膜炎的死亡率非常高,而就在几个小时前,突然有消息从王府内传出来了,因为有了保护伞公司提供的最新研制成功的新型药物,裕王的病情正在好转,据可靠消息透露,现在裕王的身体正在康复,已经度过了危险期,相信很快就能完全康复,这无疑是一个让人非常高兴的新闻,毕竟,我们还期待着最伟大的探险家,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好消息,当然,对于已经七十六岁的裕王来说,只在他的身体一直保持健康,于我们而言就是再好不过好好消息……我想所有人对于研制新型药物保护伞公司应该都非常好奇,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这家刚刚成立的公司已经先后两次研制成功新型特效药,目前许多公司争相研究的磺胺类药物,就是由其研发的,而现在他们研制的特效药……” 听着电视里的新闻,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念头——成名了! 从这一刻起,保护伞公司终于名声大振了…… 正文 第538章 太空事业 (新书发布,求支持)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发布,求支持) 声名雀起! 即便是还没有走出裕王府,朱明忠就已经可以感受得到周围的人们目光所发生的变化,他们清楚的知道“特效药”的效果,原本看似奄奄一息的裕王,现在已经完全恢复了意识,所有人都不怀疑,他的康复只是时间问题。 “那个一号药到底是什么?” “可以透露一点吗?” 诸如此类的问题,在接下来的两天之中,不时的会从医生们的口中跳出来,作为医生的他们自然非常关心的这种神奇的“特效药”到底是什么,同样也关心它会在什么时候投入市场。 对于此,朱明忠只是说笑着岔开话题,他知道,现在自己所需要做的只剩下一件事,就是做在家中等待着各地的资助以及投资,然后就可以开始推行自己想要进行的事业。 计算机、晶体管、集成电路甚至喷气式飞机、火箭等等,都将会是未来保护伞公司所从事的研究方向。 然后一个全新的时代将会向这个时代开启,而自己将会引领这个世界的科学发展。 而这也正是自己所需要做的事情。 “……我需要做一些事情。” 面对眼前的救命恩人,已经七十六岁的朱伯海平静的讲述着他的过去。 “作为皇子,我可以享尽一生的荣华富贵,至于投资,有太多的人愿意为宗室打理资产,长子继承……或许现在已经废除了,可是作为传统,它改变了很多事物,有太多的优秀的人才愿意效命宗室,所以,只要不是随意挥霍,作为宗室维持体面的生活总是不成问题的。” 躺在病床上的朱伯海,偶尔的会打量着眼前有这个年青人,从相貌上他隐约的觉得眼前这人有些面熟,也许……皇家难免会有一些血脉遗留在外,谁知道呢? 尽管并不知道其它,但心里却不由的有一种亲近感。 “但是那样一生碌碌无为,却不是我愿意的事情,所以,我才会离开天朝,前往非洲,很多人说我是为内心的冒险精神所驱使,可天知道,我只是不想一生无所事事罢了,至于剩下的都是运气,嗯,运气之外,也有一些习惯,而这个习惯,最后,让我付出了一些代价……” 尽管朱伯海并没有继续说下去,可朱明忠也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他的儿子就死于他的第三次亚马逊探险途中,至今生死不明。探险的事业总需要付出代价。 “好了,不说这些了,说说你吧,你的这个保护伞公司是做什么的?研究药物?” 朱伯海好奇的问道。 “药物,只是公司众多研究中的一个方向。” 见他似乎对公司很感兴趣的,朱明忠心下不由一动。 “目前,我们从事的还有一个研究,就是……嗯,太空!” “太空?” 朱伯海诧异道。 “不知道大王是否看过《从地球到月球》?” 这本凡尔纳的小说,是朱明忠亲自改写的小说,原本是给孩子们的读物,后来也面向外界出版了。 “当然,所有的宗室子弟都读过,外界一直有传言说那是世祖皇帝著写的,不过皇家从来没有承认过,但是现在我可以告诉你,这是不是传言。” 出人意料的是,朱伯海并没有在他的身上看到丝毫惊讶,随之他也就淡然了,毕竟,世祖皇帝对于许多人来说,实在是太过遥远了。 “我所关心的并不是传言,而是怎么样实现这个目标,在我看来,现在我们人类已经征服了大海、天空,唯独只剩下太空,是我们人类从未曾到达过的区域,所以我想,下一步,我们应该进入太空!” 回忆着另一个时空中,那个令人激动的太空时代,尽管美苏两国的竞赛让太空充满无形的硝烟,但是却促进了人类技术的进步。许多影响世人生活的科学技术,正是在太空竞赛中的研究或者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进入太空?” 朱伯海诧异的看着他,好奇道。 “怎么进入太空?像小说中那样铸造一门大炮是吗?我想这根本就不可能吧。” “用大炮当然不可能,可是如果用火箭呢?” 看着朱伯海,朱明忠笑着说道。 “我觉得,用液体火箭也许可以把人送到太空。至少现在可以把人造卫星送上太空。” 尽管对于朱明忠口中的“液体火箭”、“人造卫星”等字眼感觉颇为新鲜,但是朱伯海仍然疑惑道。 “为什么要这么做?” 面对朱伯海的问题,朱明忠沉思片刻,然后反问道。 “我们为什么不这样做呢?宇宙飞行意味着把人类的活动扩大到他自己居住的行星范围之外。我们掌握了技术手段,可以从事这些富有挑战性的工作。人类在重大的挑战面前从来是不示弱的。因此,真正的问题应该是——我们为什么不这样做呢?” 朱明忠的反问让朱伯海陷入沉默,但是很快,他又问道。 “那你想要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呢?” “那你当初想要从事探险又是为什么呢?仅仅只是为了人生不至于碌碌无为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朱伯海并没有说话,他只是认真的打量着眼前的这个或许与皇家有一定关系的年青人,然后说道。 “太空……” 躺在床上的朱伯海,朝着窗外看去,他的目光中带着一丝狂热。 “多少年来,我都认为,我们作为文明人,而且是世界上第一流文明;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定居的地方愈多,对人类就愈有利……如果有昊天的话,我想他希望我做的是,在世界地图上尽可能多地绘上诸夏的红色。” 尽管朱明海的语气看似平淡,但是任谁都能听出他言语中的狂热,他就那样平静的道出了一个支撑着诸夏分封的基础——为了文明的传播,为了让世人沐浴在华夏文明之中。 “可是现在,世界早已经被瓜分完毕,余下的部分正在被瓜分、征服和殖民化之中……而我们,在文明远征之后,我们就停止了对野蛮的征服,停止了对野蛮的才华……在绝大多数时候,当我在进行探险的时候,每每都会仰望星空,可惜我们不能到达夜间在我们头顶上闪烁的星星那里!如果可能,我就要并吞那些星星:我经常想到这件事。我看到它们这样亮却又这样远,只觉得心中难受……因为,它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说完这番话后,朱伯海的目光显得有些狂热,而投向着朱明忠的眼神也显得分外的期待。 “我们真的能进入太空吗?” “五年、十年,也许十五年,谁知道呢?哥伦布进行远航的时候,他们又何曾知道彼岸的新大陆?” 面对朱伯海的狂热,朱明忠并没有去提醒他,在太空中几乎不可能寻找到一个适合人类生存的宜居星球,即便是有……也许想要发现它并且到达那里,也许需要几百年的时间,才能获得相应的技术。 而且就是眼下,想要实现进入太空的梦想,仍然需要克服许多技术上的难题,十年……这是最乐观的估计了。 “确实如此!” 朱伯海应了一声,然后他仰视着天花板,好一会之后,才缓声说道。 “按道理,我应该向你表示感谢,毕竟是你的药物救了我的命,可是我想,也许,真正需要感谢的是,你告诉我一个可能……” 看着朱明忠,朱伯海用颇为严肃的语气说道。 “至少,让我看到了新的希望,我想,它至少可以支撑我再活个十几年!” 人总需要一些目标。 对于已经老迈的朱伯海而言,在此之前他觉得自己的人生是无趣的,可是现在,朱明忠所给予他的却是一个全新的希望。 “我想,我可以成为你们公司太空事业的第一个资助者,你觉得怎么样?你们需要多少钱?五十万?一百万?我还可以为你们争取来自皇家以及朝廷的支持,天下承平这么多年,确实也需要一些事情来振奋人心,太空……确实是个不错的主意。” 显然与其它人不同的是,作为宗室的朱伯海不仅仅看到了太空计划的某些机会,同样也看到了另一种可能,大明需要一些东西来振奋人心,需要用太空计划向世人证明华夏文明的先进。 似乎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征服太空,更容易唤醒人们自豪感的了,尤其是在这个诸夏体系正因为内部的分裂,正趋于某种瓦解的时候,大明需要通过征服太空去唤起人们内心中对于天朝的骄傲。 面对朱伯海的热情,朱明忠当然不知道他内心深处的想法,也不知道,这个计划甚至被他看成了拯救诸夏的一计灵丹妙药,他只是理所当然的认为,也许是因为自己唤醒了这个人内心深处的冒险精神,毕竟他本身就是一个探险家。 他的热情让朱明忠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他。 “大王,太空计划并没有我说的那么容易,即便是现在想要实施,就有一些技术问题需要解决。” “什么技术问题?” 正文 第539章 喷气实验室(新书发布,求支持)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发布,求支持) “什么技术问题?” 这个问题发出之后,那么剩下的问题就是需要去解决下。 几乎是在朱明忠离开裕王府,在记者们的围堵中回到公司的第二天,公司里就来了几名客人。 “我叫南峰,是裕国的科学顾问。” 领头的是一个年近四十的中年人,不等朱明忠生出疑问,他又解释道。 “尽管我本身并不是科学家,但是我却非常了解天朝以及诸夏的科技,如果你有什么需要的话,随时可以吩咐我,关系你之前提到的计算机,根据目前我掌握的资料来看,在清河书院以及纽约大学,早在数年前就已经发明了一系列自动计算机,并依靠它们来处理复杂的工程计算问题,这些计算机既有使用继电器的程序控制计算机,也有采用电磁式的以及电子管和其他电子元件组装新的计算机……” 南峰的话让朱明忠兴奋的说道。 “你是说现在已经有了计算机是吗?它们现在一秒钟可以运算多少次?” 显然,这些问题都不是南峰所能够回答的,而也就是在南峰那里,朱明忠知道了所谓的“科学顾问”是什么,其实也就是科学情报官,这是诸夏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职位,毕竟诸夏的发展离不开来自天朝的科学,而科学顾问的职责就是紧盯天朝以及他国的科学发展,然后获得对应的情报信息。从而确保本国可以引进相对应的研究。 不过,对于裕王这样的无国大王来说,科学顾问更多的是个摆设,甚至连投资顾问都算不上。 但是对朱明忠而言,这样一个人的用处却非常大,也正是通过南峰,朱明忠不仅知道这个世界早就有人研制了成功了电子计算机,甚至就连同他所需要液体火箭,也有人进行研究。 想来朱明忠倒也不觉得的奇怪,毕竟技术的发展有其共同之处,当随着航空等各方面的发展繁琐的计算开始阻碍技术发展的时候,在辅助工具只有计算尺可用的前提下,自然的会有人或者机械想制造一台计算机来帮助他们进行计算。 甚至就连同液体火箭的研究,恐怕也是因为人们抬头看着星空的时候,他们想要到达太空的愿望就会愈来愈强烈,然后自然会有人开始这方面的研究。尽管有些滞后,但是在朱明忠看来,至少还不算太晚。 “局部的领先,全方位的落后……” 在前往位于海州的“喷气试验室”的路上,朱明忠的脑海中又一次浮现出这样一句话来。 用这句话来形容这个世界的科学技术水平,倒是再合适不过。这个世界不同于朱明忠所了解的历史上的任何时代,它的很多科学技术水平相当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水平,但是这个同样经历过第二次工业革命的世界,却有着它特殊的地方,电灯在这里发明了长达百年、电动机同样也是,甚至就连同第一座水电站都在去年庆祝建成一百年,至于汽车也有超过一百年的历史。 至于电视机,更是早在二十几年前,就已经在人们家中普及,黑白电视机甚至正在趋于淘汰,彩色电视机正在抢占市场。 如果套用朱明忠所了解的世界科技水平来说,它至少应该相当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才是。可是实际上局部的领先并没有改变它的汽车以及航空技术水平的落后,大概相当于三十年代水平,而且在化学、生物学等许多学科上,同样相对落后。 这种先进与落后在这个世界“完美”的结合着。 就像现在前往海州所搭乘这辆时速超过百公里的“高速火车”,它就是使用内燃机驱动的,而不是电力。它的时速只有一百多公里,而不是两百公里。 “也许,应该先研究一下高铁,没准会成为公司的下一个利润增长点……” 就在朱明忠心里又一次冒出研究高铁或者所谓的“子弹列车”的时候,朝着窗外看去的时候,他看到了一道浓烈烟雾从远方地平线飞上天空,尽管相隔甚远,但是仍然让他惊讶的睁大眼睛,看着那道烟雾,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这里不仅有火箭,而且还正在试射火箭! 终于,当朱明忠乘车来到位于海边的“喷气试验室”时,他总算是亲眼目睹了这个时代的火箭——火箭的尺寸比他想象的要小许多,但是外形倒也挺熟悉,与普通的火箭相比,并没有多少区别。 “试验室是由天朝空间旅行学会资助的,在过去的三年间,我们一直在进行液体推进剂火箭发动机理论研究和实验,在这些方面,我们的技术绝对不逊色于北美的空间试验室。” 在“喷气试验室”内,冯学林看着面前这位因为“青霉素”而名扬华夏的保护伞公司的老板,在他造访前,冯学森和同事们就知道他对现代技术和复杂的机器颇感兴趣,尤其是对火箭技术更是如此。可以想象得到,如果可以得到他的资助,也许现在困扰实验室的许多难题都将会得到解决,尤其是资金方面。 “北美的空间试验室?” 朱明忠好奇的反问道。 “你的意思是,在北美也有人进行类似的研究吗?” “是的,朱先生,北美的空间试验室是在德国王室的支持下成立的,他们早在两年前,就曾经用火箭将摄影机送到太空,并且拍下了第一副地球的照片……” 冯学林口中的“德国”当然不是另一个世界的“德意志”而是位于“得克萨斯”的德国,在从西班牙手中获得了得克萨斯地区后,朱明忠就将那里封给了自己的儿子,成为德藩的封国。 与另一世界相似,现在的德藩凭借着石油是整个北美最富庶的王国……现是北美的那个“华夏帝国”中最富庶的地区。作为华夏帝国的一部分,它仍然保持着自己的政府以及陆军等机构,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华夏帝国”倒是与另一个时空的德意志帝国有那么一些相似。它们是通过的盟约的方式组成一个帝国,像德国那样的封国尽管成为帝国的一部分,还是享有比其他诸邦更多的独立主权。它保留了独立的外交,军事管理,邮政,电报和铁路系统。当然这也与它自身的强大有很大的关系。 一个支持空间研究的大王。 这倒是挺有远见的,不过下一瞬间,其它人的讽刺倒是颠覆了朱明忠的想法。 “哼哼,那位德王之所以支持空间科学,并不是因为什么向往太空,而是因为他需要理由拒绝把更多的税金交给新长安,毕竟,每年仅只靠石油,德国就可以获得巨额的收益,新长安早就眼红那一切了,对于没有海军的德国来说,要想办法把钱花掉,嗯,科学研究是花钱最好的理由,而空间试验……更是烧钱的研究。” 好吧! 是我想多了,看来北美那边内部也不怎么消停啊。 “话也不能这么说,不要忘记,航空事业也正是因为有川王的支持,才会得到迅速的发展,尽管在他之前飞机就已经被发明,但是真正得到推动还是因为川王的支持!” “可惜,在天朝,却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支持空间旅行。” 听着他们的谈论,朱明忠笑着说道。 “不是所有人都能够理解空间科学的重要性,航天代表着另一种思维方式!同样也代表着新的探险与启程。” 看着冯学林和其它人,朱明忠笑着说道。 “我希望,你们或许非常希望我为试验室提供一定的资助,不过这并不是我这次过来的目的,” 在说出这句之后,朱明忠可以感觉到他们失望。 “我之所以来到这里,是因为我希望能够全资收购试验室!” 全资收购试验室! 冯学林惊讶的睁大眼睛问道。 “朱先生,你这、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非常简单,我希望“喷气试验室”能够成为保护伞公司的一部分。” “你应该知道,我们的试验室是一家独立试验室,我们只接受资助,而不准备……” 不等到他们拒绝,朱明忠就认真的说道, “先不要急着拒绝我,先听我的条件,我已经调查过,你们每年得到的资助不超过一百万元,其中60%来自空间旅行协会,剩下的40%主要来自政府以及海军,但也仅仅只是如此了,这只能够支持你们进行几次发射,而且随着火箭越造越大,未来你们所面对的财政压力会非常大……” 因为来海州之前,朱明忠就已经通过南峰对这间试验室有了一定的了解,自然知道它的软肋。 “而且,你们都是科学家,自然非常清楚,从事火箭研究绝对不是你们十几或者几十个人所能完成的,从火箭的发动机设计到火箭整体设计,再到燃料以及制导等诸多方面的研究,需要大量的相关技术人员,以你们目前的财力能够支撑起这样的研究吗?” 正文 第540章 海州(新书发布,求支持)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发布,求支持) 经费是一切科研活动的基础! 没有充足的经费,是不可能有什么科学创新的。 对此朱明忠自然是深有体会,将喷气试验室所面对的问题一一摆在他们面前之后,他又认真的说道。 “没有充足的经费,喷气试验室在未来的几年,甚至十几年内,都不可能取得真正意义上的突破。” “那你又能做什么呢?” 冯学林直接了当的问道。 “钱!” 朱明忠非常直接的吐出了一个字。 “我有钱!” 说出这句话时,他能够看到冯学林等人的目光的变化,于是又特意解释道。 “当然,现在我的公司也只是刚刚起步,但是众所周知,随着青霉素的效果为世人所熟知,我必定可以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大笔的资助,毕竟,每一个人都很清楚,这种药物可以给人类的身体健康带来什么样的改变。尤其是我相信在未来一年内,我们将会解决它的批量生产问题,到那时,仅仅只凭借这一种药物,保护伞公司就可以获得不少于十万万元的收入,而且它的利润也是极为可观的,而我本人对航空事业的同样充满兴趣,我会拿出不少于10%的利润用于空间研究。” 看着他们的脸上流露出的惊讶,朱明忠笑道。 “不要怀疑我的决心,地球,我们已经到达了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所以,我希望到太空看看,我想用十年的时间,去实现这个目标,怎么样你们愿意和我一起去实现他吗?” 科学家们永远都是单纯的,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他们为了实现一些愿望甚至不惜与魔鬼合作,就像冯布劳恩一样,朱明忠当然不是魔鬼,而且他给了眼前这些人一个再美好不过的诱饵——把人送上太空。而这也是正是他们从事这一研究的初衷。 面对这样的诱饵,没有人能够拒绝。当然,冯学林等人也不没有一口答应,他们还要商量出一个具体的方案,毕竟,朱明忠给他们是一个“空心汤圆”。对于这样的结果,他倒是不觉得的意外,在留下一个人与他们协商着收购试验室的细节问题之后,朱明忠就和钱乐来到了海州市区。 在前往市区的路上,自然需要经过皇家园林那片滨海的森林之中,就是在皇家的避暑地,也是“夏宫”的所在,曾几何时,朱明忠的夏天都是在那里度过的。 想着旧时与家人一起欢乐时光,朱明忠的心里不禁长叹,看着路边郁郁葱葱的橡树时,目光中充满了落寞,官道两侧的橡树都是海军种植的,当年为了解决造船木材的问题,海军制定了二十年储材计划,每年投入十数万官兵在北五省的官道两侧以及荒山上种植超过十亿株橡树、榆树等树苗,以期在几十年或者百年后获得足够的木材,从而保证本土有足够的“树木储备”,可是在实施了差不多三十年后,最后的结果却是——木船被铁船取代,至于官道两侧属于海军资产的橡树林,则成了大明官道的某种有的景色。 郁郁葱葱的百年橡树林将官道笼罩于林荫之中,汽车在这里行驶时,感觉颇为宜人,慢慢的随着汽车驶过海州跨海大桥进入城区,繁华且热闹的市街才取代那种特殊的静寂。 汽车驶入郁洲岛后,就直接驶往位于云台山上的出云酒店,从那里可以看到鹰游门,那间酒店号称是海州最好的观景地。也是朱明忠今天晚上落脚的地方。 “你看,从这里可以直接看到鹰游门,对岸的连岛全岛都是海军基地。港口上的那两艘战斗舰,应该是诸夏级战斗舰,都是超过三万吨的巨舰,在过去的十年之中,天朝一共建造十八艘诸夏级战斗舰,目前有十二艘都在檀香山基地……” 檀香山基地,那是在夏威夷啊,也不知道和嘉最后把那里封给了谁。不过这并重要,只要海军基地在就行了,即便是再无知的皇帝也知道,夏威夷对于大明掌握太平洋的重要性。 顺着南峰手指的方向看去,朱明忠隐约的能够看到海峡对面的战舰,因为相隔有数公里的原因,所以看得倒也谈不上清楚,甚至都看不清楚,它有多少门主炮,但是从它的外形轮廓上可以看出来,它前后有四座炮塔,单就这么方面来说,它的技术水平,应该不落后于另一个世界三十年代的战舰水平吧。 不过,对于战舰技术水平,朱明忠并不怎么关心,事实上,他压根就不担心大明会在军事上没有优势,毕竟,大明的体量在这里,无论是相比于法兰西亦或是北美都有绝对的体量优势,横跨两大洲的庞大国土加上超过六亿人口,足以威慑所有的敌对国家。 不过,即便是不关心,但是在听说有十二艘战斗舰被部署在太平洋的时候,朱明忠的眉头还是微微一皱,这种部署显然是有针对性的,它们针对的是谁?其用意自然是昭然若揭。 “放心吧,诸夏之间是不可以爆发战争的。” 注意到朱明忠脸色的显得有些不太自然,南峰看似随意的说道。 “除非北美首先向我们开战,否则是绝对不可能爆发战争的,毕竟,罗马帝国那边一直反对用战争解决问题,毕竟,他们需要面对来自己欧洲的直接压力,所以,现在的形势是三足鼎立,既便是君士坦丁堡站在我们这边,我们也不会选择用战争解决问题,明美同脉同宗又怎么可能会开战呢?只是现在大家的面子搁在这,所以会继续这样维持现状。” 但愿如此吧! 朱明忠笑了笑,并没有说话,但是只有他自己的才知道,内心深处难免会有一丝忧虑,毕竟,和平有时候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久远,至于战争,随时都有可能爆发。 清晨,从出云酒店二十八层的观景套房中那张舒适的大床上醒来时,盯着头顶的天花板,朱明忠突然觉着眼下这种生活似乎也不错。 在过去的两天里,朱明忠感觉自己生活似乎就像猪一样。 因为无所事事,所以饿了,就到酒店餐厅里享用各种美食。困了,就倒在那张松软的大床上。当然,他会抽空进了趟城。但第二天之后他就放弃了这个举动,对于在城市商业中心逛街,他并没有什么兴趣,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海州尽管是一座港口城市,但是它的发展也是有限的。它的繁华远远无法同中都相比,甚至无法与作为港口城市的上海、广州相比。 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对于朱明忠而言,相比于逛街,他反倒是很享受眼下的这种生活,这种生活在酒店的豪华套房里的生活,非常惬意,而且轻松,享用着酒店提供的美食,品尝着各地的美酒,当然也会用电视节目打发无聊的时间。甚至还可以到地下负一层的赌场里赌上几把。 当然,他知道,这种生活随时都会结束,只要他愿意,随时都可以回到中都,然后再次投入到接下来的工作之中。 但是,朱明忠却不想这么快结束自己的“假期”。 呼吸着鼻间的香水味,尽管床上已经空无一人,但是朱明忠还是想到了昨天晚上在赌场里认识的那个娇妇人,那是极为疯狂的一夜,现在回想起来,也是分外的刺激,这种刺激,让他甚至有种身处二十一世纪的错觉。 抻着懒腰从床上做起来的时候,看着床上的那几根长发,她早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已经离开了,这样的遭遇让朱明忠不由感叹道。 “没想到,居然会有这样的艳遇。” 这样的遭遇就连他自己都感叹了一下,而在感叹之余,却又对今天充满了期待,谁会想到在赌场上会有这样的意外收获呢? 这样的日子实在太堕落。 感叹之余,朱明忠发现自己已经堕落到差点忘记了自己的初衷了,甚至忘记了保护伞的公司。 当这样的心思在心里浮现的时候,他甚至怀疑如果自己一味的这么堕落下去,那么自己还会去想着保护伞的将来吗? “应该把日子回归正轨。” 蹙着眉头,朱明忠甚至怀疑起自己的意志力,然后得出了一个让他也不禁有些鄙视的答案。必须结束这种堕落的日子……但是要从明天开始! 今天,还可以再放纵一天,下午,还可以再到赌场,没准还可以再遇到一位娇美的女子…… 就这么想着的时候,朱明忠起身打开了电视机,现在的电视还没有遥控器,只能手动调台。 新闻里依旧是各种各样的新闻,既一些严肃的政治新闻栏目,当然更多的却是社会新闻,受限于这个世界的技术,所以并没有现场新闻,都是通过新闻主持人播放的方式。当然也有一些录像画面,。当屏幕切换回演播室的时候,主持人又一次在那里播放着没有画面的新闻。 “又一次,海州大学探险队对遗失秘境的探险,被海军阻挡了,现在已经是永平五十年了,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海军还要阻挡人们的探险……” 正文 第541章 遗失秘境(新书发布,求支持)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发布,求支持) 遗失秘境! 什么是遗失秘境? 这又是什么东西? 瞬间,施奕文就被这个新闻给吸引了,整个人立即来了好奇心,甚至于猛的一下坐起身来,然后看着电视新闻喃喃道。 “什么是遗失秘境?” 电视的新闻让施奕文整个人都变得有些茫然,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太多新鲜的、未知的事情等待着他去探索了。 因为南峰去了喷气试验室的关系,所以今天并没有人能够给朱明忠答案,或许是因为太过无聊,当然,也可能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来到海州大学。 迈着轻松的步子,施奕文在校园里走着,对于海州大学,他并不陌生,甚至在建校时,他还特意参加过奠基仪式,毕竟当时他就在附近避暑。海州大学尽管看似是一所地方性大学,但熟悉的人都知道海大是一所一流的学校。航海、造船、机械、天文、数学等等,这些才是海大的传统的优势专业。 其实,最初海大的建立,就是为了给大明培养船长以及造船工程师。而在这一点上,这所学校做的确实不错——培养了大明以及诸夏90%的造船工程师,至少在兴乾时代,这里被称为船政工程师的摇篮。 与另一个时空不同,大明的新学期起始于每年的二月底,次年腊月结束,这是为了让学生有时间回家过年与亲人团聚。而除此之外,在每年暑期还有一个月暑假。 许多学生往往会选择这一个月有暑假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比如旅行、航海等等,当然,探险事业同样也是学生们的传统。 而作为一个以航海科而闻名世界的学校,海州大学的学生们,自然会在暑假时进行海上航行,其中不泛探险,早在兴乾时期,每年暑假时海大的航海队,都会因为他们的航行登上报纸。 当然,那个时候,地球还有许多文明世界未涉足的角落,至于现在…… 朱明忠很好奇,那个遗失的秘境到底是什么地方。 能回答这个问题的人,肯定在这所学校里。 行走在海大的校园里,看着那些以天之娇子自许的学生们,因为学校规模扩大了数倍,这倒让朱明忠的心底颇觉欣慰,至少,规模的扩大意味着有更多的人进入了大学。 一直以来,朱明忠所担心的就是大明的高等教育机构会不会精英化,成为上层社会的专属俱乐部。所以多次以皇家的名义提供奖学金,不过事实证明,他多虑了。 毕竟,千百年来,天下的书院都是非盈利性的,他们总能以非常低廉的学费招收学生,而支持书院运营的资金。几乎全部来自社会的捐赠,毕竟几百年前就有捐赠学田、资金的习惯。捐赠者既有本地的士绅,也有书院的走出的学子。 当然到了兴乾时代,书院的大学化,使得传统的学田已经无法满足自身的发展需要。但是社会捐赠也随着工商业的发展,而达到前所未来有的高度,那些望子成龙的富人们,为了让子弟进入书院读书,往往是不惜一掷千金。就像旧时纳粟买监生一样,富人们用银两同样在书院为子弟换到录取通知书。 而书院正是凭借着民间的巨额捐赠,维持着学校的运营,在制定廉价学费的同时,还能向优秀的寒家子弟提供奖学金,令其能够读完大学,而这一切都得益于勋贵豪门以及有钱人为了子女读书进行的慷慨捐赠。 当然,这并不仅仅局限于私立书院,就是公立的大学……同样也不能免俗。豪门子弟成绩只要能够达到平均线,在其家人的慷慨捐赠下,可以轻易的进入包括清河书院以及南北国子监在内的所有名校。 对此朱明忠不知道到底是好是坏,但可以肯定的是……大明豪门的捐赠之风甚浓,其实,与其让他们私下里权钱交易,这样的“公开”交易,反倒可以让更多人从中受益。 “平之楼” 这栋楼肯定是来自那个富豪的捐赠,还好不是杜雷丝楼…… 终于,来到了航海系所在的“平之楼”,心底吐槽之余,朱明忠走进了这栋“平之楼”,只不过是刚一进去,就看到楼内书写着海报。 “抗议海军暴行!” “抗议海军阻碍航海自由!” “我们的航向——遗失秘境” …… 诸如此类大约十几张,显然这只是一个小众的探险,所以并没有什么反响,但是让朱明忠好奇的是,那个秘境到底是什么地方。 “要想去的话,干脆直接过去就是了,申请什么……” 瞧着墙上贴着的海报,朱明忠自言自语的时候,那边立即有人接腔说道。 “嘿,这位同学,那里真的不是说去就去的,你不知道,那里要是特级防疫区。” “什么?特级防疫区?” 诧异之余,朱明忠不解道。 “在什么地方?” “就是日本啊。” 什么! 日本! 日本是特级防疫区……这是怎么回事? 日本是遗失的秘境? 这是什么鬼? “那里怎么成了防疫区?” “喂,这位同学,你不会不知道,烈皇年间的北方大疫吧。” 又有一个人在旁边说道。 “那场席卷北方的瘟疫,有许多史料都表明是从日本传来的,后来,日本实施锁,听说也是为了避免细菌再次传入日本,再后来,就把日本列为疫区?” “得啦,” 旁边有人插嘴说道。 “什么疫区?还不是因为利益,大财团一直垄断着对日本的贸易,他们是用瘟疫来吓唬其它人!” “对,肯定有这方面的原因。” “我的看法跟您相反,” 之前和朱明忠搭话的那人反对道, “我想如果不是因为日本有疫情,我们是不可能对它进行长达一两百年的封锁。” “即便是瘟疫再厉害,也不可能传播这么多年。” “可是谁敢冒险呢?别忘了那场瘟疫死了很多人!” “可是,大财团还是垄断着与日本的贸易。” 那人郑重其事地说道。 “你没有郑教授说吗?现在的日本就像是一历史博物馆,在那里你可以见到两百年前的人类是如何生活的,当我们享受着人类现代文明所带来的便捷生活着,你能够想象得到,我们的邻居依然停留在两百年前?” “这只是推测。” “是去过日本的水手说的!” “任何一个正常的国家,都不可能面对科技发展,而无动于衷的,这肯定是不可能的。” “即便是真的那又怎么样呢?是他们选择了锁国,现在落后自然也就是可以理解的。” 说这句话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朱明忠。现在,他已经知道了答案。 所谓的“遗失秘境”不是别的地方,就是日本,就是那个他颁布法令,要求尊重其“选择”的日本。 所谓的尊重选择,其实就是尊重“锁国令”,在整个兴乾时代,都是严禁任何人私自前往日本,非但不受法律保护,而且会遭到海军拦截,甚至被流放。 长期的封锁,加之日本自身严格锁国,渐渐的日本也就成了海上航行的禁区,即便是在兴乾中后期捕鲸业大发展的时代,也鲜有人私自进入日本,只是偶尔有人提议应该与日本会谈开国通商,以方便捕鲸,到兴乾末年,随着煤油的兴起,捕鲸业也随之没落,与日本谈判开国通商的声音自然也就随之消失了。 只不过,出乎朱明忠意料的是,即便是在他“离开”之后的一百多年里,海军仍然忠实的履行着“协助日本锁国”的任务,日本仍然是海上航行的禁区。 现在竟然成为了遗失秘境! 这可真是……有些匪夷所思。不过匪夷所思的同时,朱明忠又觉得颇为欣慰。 “所以,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 是的,确实应该尊重,他们选择了锁国,所以应该尊重,就像有些人选择了做奴隶一样,同样也应该给予尊重。 “其实,我们之所以希望到那里去,正是因为我们对那里的一无所知,差不多接近两百年的时间里,除了定期的“指定船只”驶往日本进行贸易外,外界对他们的情况知之甚少,但是我们都知道,在我们已经飞到天空的今天,他们至今仍靠维持着17世纪的生活水平,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原始的“国度”。” 面对朱明忠的反驳,先前与他搭话的那人认真的说道。 “因文明形态始终停滞,几乎所有的学都将将他们称为“17世纪人类活化石”。别说是火车、飞机和电报等科技产品,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这个世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到那里去,去看一看他们的生活状态……” “其实,你们不应该去打扰他们。” 朱明忠颇为认真的说道。 “你怎么知道,他们希望了解外界呢?我敢说,他们当初选择了锁国,那么就肯定不愿意了解外部,也不愿与现代文明世界有任何瓜葛,打扰他们,显然违反了他们的当初的选择。” 正文 第542章 超级市场(新书发布,求支持)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发布,求支持) 要尊重他们的选择! 这话当然只是说说而已,只是一个冠冕堂皇的说辞,就像在对待朝鲜的问题上,出于某种尊重,在兴乾三十年时,大明就吞并了朝鲜,当然这是朝鲜士民主动的选择,能够一跃挤身中华,对于朝鲜人来说无疑是莫大的荣誉。不过并不是说没有人反对,但是对于那些反对者,没有人会尊重他们的选择。 当年朱明忠之所会“尊重”日本的选择,甚至不惜派出舰队协助日本锁国,甚至为阻止国人进入日本,还的颁布了法律,严禁国人进入日本,进而打扰到他们的锁国。如此的体贴入微,完全是因为某种恶趣味…… 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日本却因为文明形态始终停滞,待到他们开眼看世界的时候,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 “200年前人类活化石!” 在航海系的教学楼内,在听到这几个词的时候,朱明忠感觉有些可笑,在可笑之余,心里却又略显得有些得意。 在飞机满天飞,汽车满地跑、轮船航行于大洋上的时代,日本呢?他们仍然活在17世纪的世界之中,他们仍然封闭在自己的国度中,对外界的变化一无所知。 不是一无所知,而是被刻意的隐瞒着。 “我听说,甚至直到今天,北洋商会每年驶往日本的商船,都还是木制的帆船,帆船上甚至都没有动力……” 果然,当初制定的计划,仍然在严格的实施着,日本的风说役们所得到的信息往往都是经过“筛选”的信息,尽管他们看似尽责,但是实际上,对于外界的变化却是一无所知的。 至于所谓的“兰学”,早在兴乾初年就因为荷兰被逐出南洋,荷兰商人退出日本航线,而成为过去,现在的日本是什么模样? 说实话,内心深处,朱明忠同样也很好奇,谁会不好奇那个“活化石”一般的国家呢? “哎呀,其实我觉得也许我们应该和考古系和历史系的同学们一起申请,我相信他们肯定也会有兴趣的。” “没错,你们想想,那可是两百年前的生活,没有蒸汽机、没有电力、没有……” “没有任何现代文明的影响,你们说,那样的世界会是什么世界?” “肯定不是文明世界,就像亚马逊雨林里的土著人一样。” “比他们好多了,日本当年也是深受华夏文明影响的地方。” “你这么一说,我倒觉得,没准我们可以争取学者们的支持,没准通过对日本的考察,学者们可以充分研究旧时代的华夏文明……” 听着学生们的讨论,朱明忠感觉有些无奈,好奇心,每个人都有好奇心,在这种好奇心的驱使下,日本的锁国还能持续多长时间? 如果日本的锁国被打破,他们会不会再来一次“求知识于世界”的维新变化? 在离开航海系的时候,朱明忠的内心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疑问,而他的眉头一直紧锁着,内心里还有一种忧虑在那里弥漫着。 日本会重新开国吗? 不过,很快他也就释然了,日本不可能永远锁国,早晚有一天,他们的国门会被打开。 只不过,到那时,大明会怎么对待日本呢? 在内心涌现出这个疑问时,朱明忠却又哑然一笑。 “哎呀,这一切都不是你应该去操心的了,朝中自有大人在嘛……” 确实如此,现在自己不过只是朱铭和而已,一个普通老百姓罢了,顶多也就是有了一点名气,嗯,再就是有了些钱。何必要去操心日本的将来呢? 尽管心里对自己这么说着,可朱明忠的却很好奇,好奇着日本开国后,他们看到科技发达的大明时,看到飞机、火车、轮船以及战舰的时候,会用什么样的眼光看待这一切? “到时候的场面,应该会很有意思的。” 想到那时候日本人会用什么样的眼光看待那些有如“天方夜谈”般的现代科技,朱明忠的心底甚至有点期待。 “也许应该再等上几十年……” 等到电脑、手机、喷气式飞机等各种各样的现代科技横行的时候,也许那个时候日本可以成为一个大型的主题公园——专门向世人展示17世纪的生活方式。 嗯,这样似乎也不错。 当然,这也就是一种狂想,毕竟,现在朱明忠知道自己并不能左右日本未来的命运。 日本,不过只是一个插曲,与朱明忠并没有什么关系。 很快,随着保护伞公司收购了“喷气试验室”,除了向试验室注资100万元,并且鼓励他们招聘更多的技术人员之外,朱明忠还充当起了某种特殊的角色,向冯学林等人介绍着他对火箭的一些构想。当然,这些所谓的构想,大都是他根据自己通过各种书籍获得的一些火箭知识。从火箭应该由液体火箭发动机推动,燃烧工质为液氧和甲醇。再到火箭应该由陀螺仪的控制,除了诸如此类看起来颇为原始的建议之外,他甚至还绘制了火箭的草图,其实也就是另一个世界长征系列火箭的草图,事实上,对于火箭的研究,他当然知道自己所提供的帮助并不多,毕竟,火箭涉及到太多的专业知识。不过,他却知道,自己可以给予什么样的帮助。 “经费!从今以后,公司会全力以付保障试验室的经费!” 带着这样的承诺返回中都之后,朱明忠的心里很清楚,如果现在公司不能够解决青霉素的大规模生产的问题,也许一切都是空谈。 “一种甜瓜,美国的某种甜瓜,有点像哈密瓜……” 前往公司的路上,回忆着曾经看过的资料,朱明忠特意对出租车司机吩咐,让他去一趟…… “师傅,这附近有什么大超市吗?” 几十年都没有购物经验的朱明忠,自然而然的把另一个时空中早就被遗忘的事物说了出来。 “超市?什么超市?” 不但司机有些疑惑,就连南峰也感觉有些诧异。 这个世界有超市吗? 答案显然是没有。 没有超市! 突然之间,朱明忠的眼前一亮,这个发现让他意味到,自己不必把眼光死死的盯在青霉素等技术上,开设超市或许也是个不错的选择。相比于普通的杂货店,超市的规模要大得多,只要位置好、宣传做得好、再加上物美价廉,必定可以吸引到不少顾客。在这个时代绝对是个值得做的好生意。 其实,对于超市,朱明忠并不陌生,毕竟他也曾在超市里当过暑期工,对于这个行业的惊人利润,也有一定的了解,尽管只是暑期工,可也让他学到了不少关于零售行业的知识。 “那可是一家销售额将近五千亿美元的巨无霸……” 想到另一个时空里的沃尔玛,朱明忠立即被零售行业的前景所吸引,最重要的是它可以给公司提供巨额的利润,而这个利润甚至可能支撑起他在其它方面的投资,对于苦于眼下没有稳定的生财之道的他来说,自然立即被它给吸引了。 “老板,什么是超市?” 南峰疑惑的问道,他过去从来没听说过这个词。 “这个……怎么说呢?” 朱明忠看了眼窗外的街道,然后解释道。 “这就是我的一个构想,超级市场和现在的百货公司不同,百货公司里的商品都是放在橱柜里展示的,而在超级市场里……那里就像是集市一样,商品直接放在货架上,顾客可以直接接触到商品,里面可以卖菜、卖水果,可以卖衣服、可以卖家电、可以卖日常用品、零食,能卖的里面都有,这样一来客户们不用再去很多地方,就能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当然,最关键的是商品价格还比其他地方低……” 因为是在车上的关系,朱明忠并没有解释多少,毕竟,有些东西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明白,作为裕王的科学顾问,南峰或许并不了解零售业,但是他并没有觉得超级市场,就是一家放大了好几倍的杂货店,而是还是杂货种类非常多的那种。 尽管他并不了解朱明忠口中所谓的“超级市场”到底是种什么商业模式,但是他还是忍不住在内心里拿百货公司以及杂货店、集市与“超级市场”对比了一下,而很快对比的结果就出来了。 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会,发现似乎很有前途,南峰看向朱明忠,有些好奇的问道。 “怎么,想投资?” 相比于超级市场,南峰更好奇的是朱明忠为什么突然想到这个生意,似乎和保护伞公司没有丝毫关系。 点点头,朱明忠耸肩笑道。 “怎么说呢?将来公司会从事很多开创性的研究,这些研究或许会给公司带来巨额的收益,但是同样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仅仅只是依靠外界,肯定不够维持这些项目的投资,我打算先开一家超市,试一试,没准,将来他能解决公司的资金问题。” 然后他又扭头问道。 “那里有卖水果的?各种各样的水果,种类越多越好?” 正文 第543章 青霉素(新书上架,求首订) (新书《回到明朝开工厂》上架了,求首订) 哈密瓜! 很多人都知道,青霉素的研究过程非常困难,尤其是生产,没有高效的菌种,青霉素就不可能有批量生产。 可是谁又能够想得到,解决所有问题的就是最常见的哈密瓜。 而为了找到哈密瓜,朱明忠可谓是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几乎找遍了大半个中都,才终于在一家水果店里的找到了他想要找的哈密瓜。 “就是它了!” 终于,在一家水果店里,朱明忠找到他所需的东西——一个长了毛的哈密瓜,尽管只有瓜蒂的位置长了毛,但是只要再放过几天,有了合适的温度,毛肯定会越来越多。 至于剩下来的,就是尽人事听天命了。 几天后,朱明忠把长满毛的哈密瓜拿到了试验室里。 “梦琪,用它试试吧。” 一进入试验室,朱明忠就看到满桌的瓜菜水果,这阵子整个试验团队都在试图从这些东西里找到合适的高产的菌种。尽管有一定的收获,但是产量仍然非常有限。 “这是什么瓜?” 做为女孩子的孙梦琪和大多数女孩一样,对水果一样的颇为偏爱。只不过她并没有吃过这种水果。 “哈密瓜产自于新疆,在中都倒也不常见,前两天我买了两个,还没吃完,这个就长毛了,瞧着它长满了毛,特意拿了过来,没准还能有什么收获也不一定。” “哈密瓜……等回头买来尝尝。” 孙梦琪一边说,一边检查着哈密瓜上的绿毛。 “它上面的黄绿色的茵种已经长到了深层,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是能够提炼青霉素的黄绿霉菌,我来试试。” 说完话,她就拿起工具采集了哈密瓜上的黄绿霉菌,然后放进装着培养液的培养皿中,看着标注上6699这个字样的培养皿,朱明忠突然觉得这个数字很有意思。 “6699……” 朱明忠的自言自语落到孙梦琪的耳中,让她抬头笑道。 “这是第6699个试验标本,其实很多时候,科学试验都是这样的,通过这样无数次试验,才能获得成功……” 确实是这样,有时候一些试验甚至需要进行几万次,就像爱迪生试验电灯……似乎,这个时空电灯的“发明”就很顺利。 似乎还是因为自己的原因。 在朱明忠心里这么寻思着的时候,那边的孙梦琪却看着他轻声说道。 “谢谢你。” “什么?” 又一次,朱明忠没有听到孙梦琪的道谢。不过,相比于上一次,孙梦琪这一次却又认真的道谢道。 “谢谢你,谢谢你给我这个机会。” 见朱明忠似乎有些疑惑,孙梦琪看着身后这间有着几十名职员的试验室,她的语气中充满了了感激。 “你不知道,一个女人能够掌握这样一间试验室,是多么的罕见。” “这没什么。” 面对她的感谢,朱明忠笑着说道。 “我相信,每一个人都应该有机会发挥自己的才能,女人同样也是如此。” 尽管朱明忠实际上是个大男子主义者,可是他并不会轻视女人的才能,更不会因为性别歧视她们。 “而且事实证明我并没有选错人,我相信在你的带动下这间试验室会帮助保护伞公司成为世界上第一流的制药公司。” 这并不是朱明忠在夸她,而是在讲述一个事实,能够用低效的菌种制造出上千万单位的青霉素,这本身就是奇迹,而这个奇迹本身就是她创造的,因为之前得到的那些菌种只能在培养液表繁殖,所以效率非常低效,而孙梦琪另辟蹊径采用大型培养皿培养青霉菌,尽管不能规模化生产,但至少可以提供一定数量的青霉素。 至少这种培养方式,救下了朱伯海的性命,也让这种药物随之名扬世界。当然,保护伞公司也随之名动天下。 “嗯,我一定会努力的!” 孙梦琪郑重其事的说道。 看着语气极为认真的她,朱明忠点了点头。 “好的,我等着你的好消息。” 这个好消息到底要等多长时间,朱明忠并不清楚,但是刚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就得到了一个好消息。 “老板,老板,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看着老板,尽管钱乐总是想控制自己的情绪,可是仍然忍不住激动的喊道。 “咱们发达了!发达了……” “钱乐,你冷静一下,是什么消息把你激动成这样。” “宫、宫里来电话了!宫里邀请你参加这个月的宴会,可能陛下会亲自诏见你……” 皇帝诏见! 钱乐来来的消息让朱明忠整个人不由一愣,他没有想到自己与皇宫的再次联系,居然会这么快的到来。 “怎么,没想到吧,可以肯定,皇帝诏见之后,你获得皇家化学奖的机率至少超过80%……” 面对钱乐的欢喜,朱明忠的神情却显得颇为凝重,原因无他,他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面对这个时代的子孙后代,面对朱伯海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态,而现在,又要去见皇帝…… 尽管一直以来都认为自己早就准备好了,但内心深处,朱明忠很清楚,自己并没有做好准备。 “我可以不去吗?” “不可以!” 这一次,说话的是南峰,从办公室外走进来的他,神情同样显得颇为激动。 “你根本就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现在,对于保护伞公司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名气,皇帝为什么诏见你?是因为你发现的磺胺、青霉素,是因为它们将会给人类的生活带来的改变,而你见到皇帝之后,公司也必定会获得皇家的资助,到那时,我们可以获得的资源,是你想象不到的!” 南峰的激动,朱明忠当然可以理解,毕竟,皇家的支持,对于任何一家公司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那种支持并不仅仅只是口头上的,同样也是资金上,甚至还会有其它各个方面的支持。 这当然会给公司带来很多方面的便利,但是……在皇宫中有我的画像,任何一个熟悉我的人,都能够从我的相貌中看出什么。 即便是一辈子经历了太多的风浪,可是在接下来的整整两天之中,朱明忠整个人仍然是患得患失的起来,这一点,任谁都能看出来,同床共枕的韩冰凌,自然也能看出来。 尽管她一再的想要开导他,可事实证明,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对与所有的一切,朱明忠都是心不在焉的。 十五天! 十五天后的皇家宴会! 到时候会怎么样? 天底下相似的人有很多啊…… 尽管这么开导自己,可是朱明忠自己的心里始终都压着块石头。两天后,也就是他刚到公司的时候,还不等他走进办公室,就被孙梦琪一把抓住他,然后就听到她兴奋的叫喊道。 “找到了,找到了,你拿的那个哈密瓜里的菌种就是我们需要的……” 拉着朱明忠的手,往试验室跑去的时候,孙梦琪一边跑一边说道。 “你不知道,这种来自哈密瓜上的菌种,和我们之前接触的所有菌种都不一样,它能够在培养液比较深的地方生长,用它来制造青霉素可以将产量提高150到200倍……” 果然,正像历史上一样,看样子只有在哈密瓜上生产的菌种,才最适合提取青霉素,朱明忠在心里暗自想到,收敛起纷乱的心思,来到试验室的时候,试验室里已经挤满了人,所有人都在围着那个两个培养皿。 “让让,让让……” 挤进人堆里,孙梦琪拿起一个培养皿,对朱明忠说道。 “你看,它和其它的菌种完全不一样,它几乎长满了整个培养皿,你看这里,所有有培养液的地方,都被它长满了,这就意味着,我们可以用培养罐进行生产,生产效率至少能提高几百倍……” 看着兴奋不已的孙梦琪,朱明忠反倒显得很平静,他已经知道了结果。 “也许,我们可以对菌种稍微进行一些处理,比如……” 不等朱明忠说完,孙梦琪就激动的说道。 “是X光吗?我知道,上次我们用X光照射青霉菌之后,它的产量就提高了五倍,如果它再提高五倍话……我的天啊,是原来菌种的1000倍!” 转瞬间,孙梦琪就惊呆了,片刻后,她激动的喃喃道。 “青霉素可,可以投产了!” 欢喜的看着朱明忠,她的语气显得有些结巴。双眼通红,似乎含着泪水。 “确实可以了……不过,应该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剩下的问题,已经不再是问题的,原始高效菌种的获得,从根本上解决了全部的问题,至于其它的,不过只是技术上的细节罢了。 “老板,我们成功了!” “成功了!” 感受着周围的欢喜,朱明忠同样也显得很激动,看着培养皿里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得到的菌种,在激动之余,这两天一直患得患失的他反倒也释然了。 不就是去见皇帝嘛! 老子也是做过皇帝的人,而且……还是他祖宗! 当祖宗的怎么可能让孙子给吓到……有什么好担心的,不就是见个面嘛! 大不了一句到时候就是一句话——孙子,想祖宗了没! 正文 第544章 超市选址 (新书发布,求支持) 有时候,人这就是如此,一但想通了,所谓的大事也就无所谓了。 想通了之后,原本患得患失的心情,自然也随之大好,当然,对于外界来说,朱明忠的心情大好,和青霉素高产菌种的取得有着根本性的联系。 对此,他倒也没有解释,在公司里开始忙活着青霉素的批量生产时,朱明忠反倒是专心扑到了其它方面。 和南峰一起挑选超级市场的位置了。 这件事倒也不困难,毕竟,在中都有着太多的地产中介,也有不少闲置的房地产,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在合适的区域找到一座合适的房子。 最终找来找去,南峰看中了其中的一座房子,于是两人使驱车来到了这里。 “这里曾经是一间商场,在当时它的规模挺大的,不过因为经营不善而破产,后来年经过银行拍卖后,另外一家百货公司接手了它,但是由于经营上的一些原因,最终还是没有经营下去……” 在地产中介介绍着的时候,朱明忠和南峰两个人就像是顾客一样,在这间废弃的百货公司里逛着的。 “这里为什么一直都闲置着?” 朱明忠随口问道。 “我看周围都挺热闹的。” “因为它的债权人是银行,而银行要求整体招租或者整体出售,所以一直被闲置到现在……” 房产中介看着他们说道。 “这房子已经闲置了五年多了,尽管银行方面不要在意这么一栋楼,但是对于他们来说,税款、保险金和维修费仍然是很头痛的事情,所他们授权我说,他们愿意接受低于他们要价的价格。” “他们要价多少?” 朱明忠问道。 “635.5万元,如果你们有相应的资产,业主可以接受分期付款,当然,他们也可以得你提供贷款。” “条件很优厚啊。” 南峰扬起了眉毛。 “我看这个价格倒也不错,最近这些年,房价年年都在增涨。” “而且年年在提高。” 地产中介解根着说道。 看着眼前的这栋楼,朱明忠思索片刻,然后还是摇头说道。 “这里位置确实不错,但是对于我们来说,还是太大了一些,这里楼上楼下有六层,我们根本用不了这么多地方……” 面积太大也有它不好的地方,尽管这里位置挺合适的,但是面积太大,价格太高,整体租下来,六层楼对于公司来说,要闲置下来五层,确定不怎么妥当,不过,即便是如此,朱明忠还是把这个地方放在心上,这里办一个超市或许大了点,但是办个商业广场倒是不错,将来倒是可以操作一下。 开超市,选定地址是头等大事,位置不好的话,就很难吸引顾客,位置太好的话租金肯定不便宜,这又不符合基本的经营原则。 离开了那家闲置的大楼,朱明忠陷入了思索之中,他一边回忆着后世超市的位置,,一边想着这附近有哪里适合开店,超级市场所需要的面积既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 而且,还必须要有停车场,毕竟,现在的大明可也是勉强算是轮子上的国家。 到底什么地方合适呢? 就在他想要向地产中介询问附近有没有其它什么地方的时候,那个地产中介,倒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对他们说道。 “两位先生,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那地方你们肯定能够看得上!” 南峰对这座商场挺满意,可惜面积太大,租金太贵,买……又买不下,所以只好放弃,听中介这么一说,他倒来了兴趣,到是便开车跟上了中介的车。 十多分钟后,他们来到一处破破烂烂的废旧工厂前,指着面前的这家工厂,地产中介对他们说。 “你们看这里怎么样?” “在这个旧厂子里?这地方怎么开超级市场?” 看看眼前这座老工厂,尽管看似破旧,但是整体还完好,外墙完整,只是墙上充斥着许多涂鸦,玻璃窗大都损坏了,马口铁房顶整体还算坚固,甚至都没有破洞。 在城市中心会有这样的一片“闲置土地”,看起来,似乎有那么点不太正常,但是在另一方面,朱明忠却能够理解这种闲置,毕竟,现在的大明早已经度过的高速发展期,中都甚至大明的发展已经到了某种瓶颈。 甚至就连同经济危机都前后爆发过好几次,在这种情况下,除非突破这个瓶颈,否则,在基础建设上,几乎不太可能有太大的变化。这或许就是“老牌帝国”的一种无奈吧。 “朱先生,这座工厂以前专门生产服装的,不过后来,你是知道的,相比于中都,朝鲜等地的劳动力更廉价,所以像服装厂之类的很多工厂,都从中都迁到了朝鲜或进平南,从那时起,工厂就的荒废到现在……” 房产中介,指着墙上的的标语说道。 “其实,这是一个历史非常悠久的企业,你看墙上还写着“文明远征”时的标语——文明征服野蛮的根本在于生产!,可不就是这个道理,当年咱们就是靠着工厂击败所有的野蛮人,这可是一家有百年历史的老厂了,服装厂之前是皮革厂,因为污染,才会勒令停产,后来又成了服装厂。可惜,现在都搬到其它地方了……” 房产中介的可惜,在朱明忠看来,是产业升级的必然,劳动密集形产业,必定会从中都这样的城市搬出,他们现在会搬到朝鲜,搬到平南等落后地区,将来甚至还可能搬到国外,在另一个时空中,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一种产业升级。 就像在另一个世界的欧洲和美国,面对高昂人力成本和资源成本,许多企业或是破产或是迁往他国,在欧洲和美国的大地上,废弃的工厂随处可见,到处都是“工业废墟”。 现在……大明还没有达到那个地步,不过只是迁出中都而已。 “这样的地方可以用吗?” 南峰有些怀疑的说道。 “当然可以,先生,如果你们愿意租下或者买这里的话,我们可以帮助你办理好土地用途变更,只需要一点点费用而已,你放心,我们绝对不会贿赂官员,要知道,对于本区来说,他们可是非常欢迎投资的,区衙的官员必定会一路绿灯,同意变更土地用途,当然,这种用途的变更,并不能让你们在拆除这里,在这里大兴土木,毕竟,这有严格的审批过程,但是适当的翻新还是可以的。” “如果买下来的话,是什么价格?” 没有丝毫的犹豫,朱明忠直接了当的问道。 “只需要一百二十三万,我们可以协助办理贷款。” 一百二十三万,不贵……但是现在手头没有那么多钱。 “那么租金呢?” 朱明忠的询问,已经清楚的表明了他的态度,对此,南峰深表怀疑道。 “这里真的可以开超级市场吗?” 朱明忠笑了笑,然后反问说: “怎么不能开呢?你看,我们暂时不考虑翻新的问题,你看厂房前的这片空地,如果我们把围墙推倒的话,这里就是一个大型的停车场,至少可以停两三百辆车,而且工厂后面本身就有仓库,而且买下这里花不了太多钱,面积也大……” 随后,朱明忠又走到大门外,朝着路口看了去,笑道。 “你看,这里不但有公交站台,而且还有地铁出口,再加上的附近都是成熟的居民区,我敢说,没有比这里更合适的地方了!就是这里了!” 没有丝毫的犹豫,朱明忠拍板作出了决定, 尽管这座工厂看似颇为破旧,而且厂房里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杂物,但是这里的地理位置确实非不错,甚至比他最初设想的还要好那么一些。尤其是这附近本身就是成熟的居民区,没有比这更合适的地方了。 只不过,与南峰想象中的超级市场实在相差甚远,但就像朱明忠说的那样这里的位置倒是挺不错。 内心犹豫片刻,南峰看着朱明忠提醒道。 “我只负责提建议,最终做出决定的还是你,你要考虑清楚,这里可是有些太过破旧了,真的适合开超级市场吗?” “破旧有什么?无非就是整修一下而已,只要对它的内外进行重新装修,我敢说,这里不会比任何一家百货公司差!” 这一点,朱明忠倒是极为自信,因为在他的脑海中,即便是现在,就已经有了成熟的装修方案,毕竟,在另一个时空之中有着太多的可供借鉴的超市的装修方案可供借鉴了。那些方案随便拿出来一个,都可以让这座看似破旧的厂房来个容光焕发,甚至会成为这一带的地标性建筑。 “你真的确定了!” 朱明忠没有回答南峰,而是看着地产中介说道。 “就是这里了,我们签合同吧,对了,这贷款的事情。” “我们会帮助你办理的。” 中介的语气显得很激动,这可是一百多万的大生意!这一单下来的提成……发财了! 在合同上签字之后,朱明忠显得很轻松,倒是南峰显得有些担心,毕竟,大王在保护伞公司是下了血本的。 “那个,老板,你想了超级市场的名字了吗?” “当然!” 没有丝毫的犹豫,朱明忠直接说道。 “就叫他家乐福吧!” 这么好的名字,在另一个时空里,居然让洋鬼子给拿走了,可真是…… 正文 第545章 新的途径(新书发布,求支持) 家乐福是个好名字。 家庭、快乐、幸福……可惜,在另一个世界,是洋鬼子的,甚至在特定的时间里,它的入驻与否,还代表着城市的规模,以至于有些地方甚至把它当成招商的重中之中,以倒贴加补贴…… 当然,在这个世界,这一切都不需要想了。 毕竟,在这个世界,没有知道“超级市场”是什么。当然,这也是朱明忠会投资超级市场的原因,至于名字,当然要把商标申请下来。在委托律师处理这个事情的时候,工厂那边的改造也提到了日程上。 对于废弃破旧的建筑,因为闲置时间太长,所以早在多年前,这座服装厂就因为拖欠地产税,被政府收回,而对闲置资产官方向来慷慨,有时候甚至会白送给别人,前提条件是必须维护翻新,以便再次投入使用,当然,你使用多长时间,他们并不介意,最重要的是你必须翻新,从而保证官方地产税收入,如果你连续多年闲置,要么你交纳逐年增加的闲置地产税,要么就因为无力负担税收交给官方,当然,官方自身也不愿意接纳这一切,对于官言说,闲置资产太多,不仅仅是没有地产税收入的减少,也意味着本地就业率的降低和经济的衰退。也正因如此,对于官方而言避免建筑荒闲置,是非常重要的。 也正因如此,在朱明忠从中介那里购这处地产之后,官方立即同意了将土地的用途转换成商业用地,实际上,官方也乐意如此,毕竟,商业用地的地产税3倍于工业用地。 从这方面来说,看似“占便宜”的朱明忠实际上并没有占便宜,尽管他低价拿到工厂,可是经过简单翻新后,它的价值会超过两百万,而每年需要交纳超过6万元的地产税,对于官方而言,无疑得极为恰当的收入,而且每隔十年,官方都会重新核定地价,并且在此基础上征收地产税。 所以,实际上,朱明忠并没有像预想中那有占便宜,至少在外界看来,但是以二十一世纪的眼光来看,这个位置可以说是再好不过,靠近成熟住宅区,而且靠近地铁口,人流量足够多,面积也是正好。 所以,无论如何,花一百多万买下它,都是回报率极为丰厚的投资。 “你确定裕王不愿意投资?” 又一次,在询问过南锋之后,朱明忠咧了下嘴,心下寻思着。 这个曾孙子,就不知道祖宗这是送钱给他花,这小子可真是的,不念祖宗的好,该他亏。 所以,朱明忠决定拿出二十万元的现金,再加上钱乐、孙梦琪他们,你几百他一千的拿出来的一些钱,付了二十万元的首付,其实,朱明忠自己也能拿出这笔钱出来,毕竟,《中都假日》的分红到了,仅仅只是分红就达到三十万之多。从这点上来说,写剧本肯定比写小说强……当然,小说改编成电影肯定也不错。 就这样,超级市场就算是敲定了, 剩下的就是翻新与装修了。 这自然有专业的公司负责,在聘请了官方机构经过仔细勘察确定主体结构不需要重建之后,剩下的问题自然再简单不过,只是翻新铺地板、大门、墙壁、水电铺建费用等,投资相对有限,当然,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碰到了一个问题。 “老板,我们现在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它的通风问题,或许在冬天,因为供应暖的关系不需要考虑这个问题,但是夏天不行,中都的夏天并不凉快,不考虑通风的话,仅仅只是靠风扇,到时候房间内的温度,肯定会让人呆不下去!” 作为装修公司的负责人,孙平看着眼前的这个保护伞公司的老板,郑重其事的说道。 “所以,无论如何,都必须要把窗户完全打开,从而保持厂房内的通风……” “通风?” 等等,朱明忠疑惑道。 “我们没有空调吗?” “空调?” 孙平诧异的看着朱明忠,不解道。 “什么是空调?” “空调就是……” 下一瞬间,朱明忠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似乎,在自己的家里,就没有冰箱,没有冷气机,只有风扇。 风扇…… 空调! 冰箱! 下一瞬间,朱明忠只觉得的呼吸变得有些急促,眼前猛然一亮。 空调、冰箱,那一个不是挣大钱的买卖! 想到另一个时空里的海尔冰箱、格力空调,朱明忠的呼吸变得越发的急促,这可是个大生意啊! “嗯,不要考虑这个问题,你只管按我的图纸来,至于夏天的通风,我来想办法。” 就是中央空调的事情,中都供应暖气,也就是说,只要解决制冷的问题就可以了。所谓的图纸,实际上借鉴了后世大型超市的装修,搁在这个时代是否现代,朱明忠并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肯定非常“超前”。在装修公司按照朱明忠的图纸,开始装修的同时,已经找到了新路子的朱明忠,同样也在为享受生活的乐趣而努力着, “空调……” 在黑板上写下一串的字,然后朱明忠说道。 “就是空气调节器,就是用人工手段,对建筑内部的环境空气的温度、湿度、流速等参数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设备。 一般包括冷源或者热源设备,冷热介质输配系统,末端装置等几大部分和其他辅助设备……当然,现在我们不需要考虑这个,我们首先考虑的是制冷,毕竟,全国基本上每个需要暖气的城市都有暖气,所以,主要考虑制冷,这个制冷的空调主要包括,制冷主机、水泵、风机和管路系统……” 看着朱明忠在黑板上画出的路径,钱乐疑惑道。 “我基本上可以理解你的用意,就是用这个空调把室内的温度降低,这样的话,夏天过的会非常舒服,但是,怎么制冷呢?难道用冰块?似乎宫里有一种冷气机,就是通过冰块和风扇组合在一起……” 那玩意……就是土空调扇,朱明忠在心里嘀咕道,那东西就是自己发明的好吧…… “咱们这里的冰块都是东北,甚至北海运来的,而且还要建冰窖太不方便了。” 摇摇头,对于“吃冰”的历史,朱明忠有着一定的了解,即便是在兴乾年间江南也会结冰的时候,夏天里想要吃冰,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对肉食需求的增加,而大明的牧场在蒙古、在东北,在西北,可偏偏吃肉的人大半在南方,于是就催生了冷冻运输。 而且人们将冰块放入箱中,置于肉类上面,到达沿途的停靠站时,工人会在上面换上新的冰块,下面的肉保持不动。就是这种基本的物理降温方式催生冷藏车,自然而然地发展为冷藏船,将北方的牛羊肉运送至各地。 冷冻运输,还需要解决夏储存的问题,所以南方大建冰窖,可即便是如此,也会发生冰块容易融化等问题,面对这个问题,当时的肉业商会悬赏一万元奖励能够让冰窖夏季长期储存冰或者冰块夏季长途运输的发明。 为此各个书院都投入了很多的精力进行研究,最后完成这个发明的不是书院里的学者,而是一个普通人,经过多年的试验,他首先发现木屑可成为冰的极好绝缘体。而这也是东北、滨海以及北海伐木经济另外一种同样毫无价值的产品——木屑,木材厂的主要废物。 上下叠放的冰块以木屑分隔后,存放的时间几乎是不受保护的冰的两倍。于是乎商人们的精明利用了两种在市场售价实际为零的物品——冰、木屑,成就了一桩蒸蒸日上的生意。 当然,解决了冰的运输,还需要在南方甚至热带地区找到现场存储基地。后面那个工匠又修改了多个冰库的设计,最后选择了双壳结构,利用两面石头墙之间的空气来保持室内凉爽。 他不懂分子化学结构,但木屑和双壳结构都遵循相同原理。于是冰块贸易开始盈利了。到了兴乾三十年的时候,他的冰库已遍布大明南方沿海和沿江地区,里面堆满了来自东北、朝鲜、北海等地的冰。 又过了十年,运冰的商船远行南洋,甚至于天竺。而最终证明,南洋和印度是冰块生意中最有利可图的市场,毕竟,那里太热了…… 可是朱明忠没有想到的是,居然,直到现在冰块贸易仍然在进行着,而大明直到现在还是没有发明冰箱、制冰机……这真的是,让朱明忠觉得有些不敢想象。 “那个,我们这时有制冰厂,那些制冰机利用氨作为制冷剂,每小时可制出冰块300斤的冰块……” 孙梦琪嘟着嘴,打断的朱明忠的话, 呃……话被打断的朱明忠看了眼孙梦琪,见她嘻笑着,朱明忠只得笑道。 “是我记错了,不过用氨制冰并不安全,我们要研究一种新型的制冷剂,相信我,到时候,我们的空调可以改变世界……” 正文 第546章 破坏性的发明 (新书发布,求支持) 空调是不是可以改变世界,朱明忠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空调可以改变生活。 “既然现在我们已经有可以制冰的制冰机,那么我们可以考虑一下,先借鉴它的原理,制造出一台中央空调的原形……” 思索片刻,朱明忠拿着粉笔在黑板上画出了一个中央空调基本结构。 “嗯,我们可以采用冰蓄冷的方式设计一部超市里用的中央空调,就是首先用制冰机把水制成冰,然后再把冷气输出……” 尽管并不是朱明忠心仪的空调,但是想到超市正在装修,再加上开业时可能正处于盛夏的现实,就必须要尽快解决空调。 在朱明忠解释着有关“中央空调”这一构想的同时,钱乐皱着眉说道。 “老板,制冰……制冰厂是最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方,其实你的这个构想,肯定有人想要去尝试,但是制冰机最容易爆炸,所以,没有什么人敢冒这个险,咱们去冒这个险值得吗?” 钱乐的话音落下时,孙梦琪也在一旁说道。 “就我所知,制冰箱机制所用的制冷剂中含有氨、二氧化硫、丙烷等成分,不仅有毒而且易燃,其实冰箱早在百年前,就已经被发明了出来,不过是用冰块制冷,而且早些年,有人研制过用制冷机的制冷的冰箱,但是投入使用不到一年,就的发生在的一起冰箱制冷剂泄露事故,造成了超过100人死亡,还一次制冰厂爆炸,也造成了十几个的死亡,所以工部就直接限制了前者的生产,至少在解决安全问题前,工部是不可能批准它上市的,从而确保百姓的安全,事实上,如果不能保证安全的话,我想也不会有人采用这些商品的。” 安全性……他们两个人的回答让朱明忠皱了下眉头,然后说道。 “安全性……也就是制冷剂的事情,我们只要找到一种安全的制冷剂就行了,无毒的而且不会燃烧爆炸的……” 氟利昂! 瞬间,朱明忠的脑海中就浮现出了一个答案。 在另一个时空中,发明氟利昂的那个米基利,因为他所发明的四乙基铅以及氟利昂而名声尽毁,尤其是前者,直接造成地球大气中存在大量的铅,而90%的铅都来自汽车尾气,以至于让人类的血铅含量是从前的625倍! 至于氟利昂则被证实对大气层有极其巨大的影响臭氧层被释放在空气中的大气严重破坏,导致温室效应加剧,不过这方面却存在一定的争议。 对于最后死在自己发明上的米基利,朱明忠当然不在乎,但是相比于其它的制冷剂,正因为它们都出自于米基利之手,加之最后他又死在自己的发明上,所以朱明忠倒是通过不少文章了解了一些有关氟利昂的知识。 “更安全的制冷剂?” “对,就是更安全的制冷剂,这个问题我以前就考虑过,不过因为我在化学方面不是特别的擅长,所以只是一个初步的构想,通过研究元素周期表,我发现在表右边的非金属元素才可以生成气态的化合物,而且卤族元素的化合物一般不易燃,所以,我认为我们可以依照这个规律开始做起了合成实验!” 在另一个世界里,米基利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发明的氟利昂,现在在这个世界上,所需要的,就是重复它当年的发明,至于对地球、对臭氧层的破坏……就眼下来说,并不重要。毕竟将来,会有新的产品代替它。 在拍板做出研究“空调”之后,自然而然的公司又及招聘了一批机械工程师,他们很快就把朱明忠的构想变成的现实,不过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中央空调的设计,实际上,对于中央空调的某些构想他们并不陌生,毕竟,除了皇宫之外,诸如豪华剧院之类的场所,也在使用冰块制冷的冷风机,同样的通过管道输送冷风。 接下来自然是委托工厂代工生产中央空调所需要的诸多设备,当然,最核心的制造冷机,还需要新型安全制冷剂,毕竟,谁都不愿意在逛着超市的时候,空调突然变成一个炸弹或者毒气弹。 在朱明忠的提醒下,公司化学研究室的技术人员们一开始就的对含氟化合物进行了研究,差不多就在一个月之后,他们就合成出了朱明忠所需要的“二氟二氯甲烷”,也就是所谓的氟利昂。通过动物测试结果发现非但不会对老鼠造成任何伤害,而且老鼠还显得很精神,这使得所有人无不是既惊奇又兴奋。 制约空调的发明的障碍,也就被正式攻克了,被解决的不仅仅是中央空调,还有小型制冷气机以及电冰箱等一系列的设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有了氟利昂,至少这个夏天对朱明忠来说,不再是一件难熬的事情,甚至就连千家万户的生活,也将会被改变。 也就是在朱明忠做着这些准备工作的时候,公司再一次接到了皇宫的电话,宴会与明天晚上7点举行,做为受邀请的宾客,他要在最迟6点30分抵达的皇宫。然后就巴拉巴啦的说了一通。最后,当然会告诉他需要准备什么——礼服以及女伴。 对此朱明忠并不需要吐槽,赴宴时携女伴这是早在兴乾年间就形成的习惯,既是为了打破男女不共桌旧餐,女人不露面的旧风俗,同样也是为了让贵族官员女眷有一个交流的机会。 对于未婚者而言,这同样也是他们向女伴们炫耀的机会,毕竟,皇家的宴会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参加的。 但是,到了朱明忠这里,他却显得有些难办。因为他并没有合适的女伴。 或许,韩冰凌和他同床共枕很久了,但是她并不合适,并不是因为身份,而是因为她的事业发展,让她需要保持单身。 除了她,还有谁呢? 就在朱明忠心底不知道应该选谁时,孙梦琪恰好走进了他的办公室。 “老板……” 看着走进办公室的孙梦琪,上下打量了她一眼,尽管她穿着一身试验服,可是身形依然非常标志,而是相貌,也可以打八分,要是精心打扮一下,应该不比韩冰凌差。 “老板,你在看什么?” 感觉到老板目光不善的在自己身体上打量着,孙梦琪紧张道。 “呃?看你。” 朱明忠的直接,让孙梦琪一阵面红耳赤,对自己的相貌和身材一直颇为自信的她立即紧张道。 “那个,我,我不是……” “你有礼服吗?” 睁大眼睛,孙梦琪不解的看他。 “没有是吗?这样,你去买一件礼服,明天晚上的宴会,我需要一个女伴。” 明天晚上的宴会! 不就是皇家的邀请吗? 一双眸子睁大,孙梦琪先是惊讶,然后又想要拒绝道。 “我,我能不能不去……” “这可是在皇宫里举行的,每个月规模最大的一次宴会,也是最重要的!” 孙梦琪的拒绝,完全出乎朱明忠的意料。 这未免也不可思议了吧! 毕竟,早在兴乾年间的时候,不知多少青年才俊,就是靠着在一个参加宴会的邀请,让许多女子欣喜的答应他的追求,成为他的妻子甚至小妾。这样的事情孙梦琪居然直接拒绝了。 “我知道,可……” 孙梦琪深吸一口气,然后看着朱明忠说道。 “我不、不想去,因为……” “你去过?” 没有任何疑问了,朱明忠几乎立即肯定了道,回忆着当初她说过的话,便又一次认真的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女孩。 “是,是的,而且……” 孙梦琪有些无奈的说道。 “很多次……” 看着的朱明忠,孙梦琪用尽管无奈的语气说道。 “新乐侯是我外公,我妈是他唯一的女儿,从十六岁起,我每年至少都要参加两次这样的宴会……” 新乐侯……朱明忠是一愣,然后才想起他来,当年李闯入北京,新乐侯刘文炳及其兄弟左都督刘文耀,阖家死难尽节,仅刘文炳的三弟出逃。兴乾后封赏忠义,又寻得了刘文炳三弟,便下旨让其过继一个儿子给兄长刘文炳,以延续新乐侯的爵位。 没想到,孙梦琪居然是新乐侯的后人,不过……这个爵位世系,在她这怕是要断绝了。毕竟大明是不会让女人继承爵位的,至少现在不会。 “是去相亲?” 不用想,朱明忠也知道她的家人为什么如此频繁的让她参加宴会,无非就是为了相亲,倒不一定是青年才俊,应该是那家勋贵的长子,对于新乐侯家而言,他们并不缺少财富,他们需要维持的是地位,嫁入贵室至少可以保证她和她的子女仍然享受一定的权势。 “嗯,是,是的……” 孙梦琪吱呒着说道。 “而且,我还得罪了很多人,毕竟,我今年都二十五了……” 也就是说相亲十年,还是单身这意味着她可能得罪很多人……打量着孙梦琪一眼,朱明忠笑道。 “没事,不过都是过去的事情,没准不去,你还有什么意外的收获也不一定。” 正文 第547章 皇家晚宴(新书发布,求支持) 前往皇宫的路上,朱明忠偶尔会把目光投向车外,对于这条通往皇宫的道路,他并不陌生,在之前的几十年间,他曾无数次的通过这条路,只不过那个时候他大都是乘坐马车。 当然,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那个时候他是帝国的皇帝,而现在,他只是受皇帝邀请前往皇宫赴宴的客人。 见到他之后,会怎么样?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朱明忠记得在皇宫中有自己的画像,那些人应该能够认出自己的。 其实,认不认出自己,又有什么意义呢? 无论如何,自己都不可能再成为帝国的皇帝,相比于皇帝,朱明忠更愿意做一些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比如太空! 又一次,朱明忠想到了太空。 或许,对于很多人来说,太空实在是太过遥远了,但是朱明忠很清楚,人类科技大发展,正是源自于美苏的太空竞赛,正是太空竞赛奠定了人类二十世纪的科技大发展,甚至一直影响到二十一世纪。 没有了太空竞赛之后的科技呢? 进步似乎落后了很多。 就像这个世界一样,没有了战争的刺激,人类科技水平一落千丈。 太空…… 只有太空可以推进人类的未来了! “这是为了全人类!” 朱明忠默默的在心里自言自语着。 可不就是为了全人类嘛! 可是以一已之力推动文明的发展,谈何容易啊。别的不说,单就是所需要的资金,就不是个人所能负担的,无论是发射了卫星,还是登月,甚至于飞向火星。至于国家……如何才能争取到国家的支持呢? 或许是因为心有所思的关系,以至于会忽视身边显得有些紧张的孙梦琪。相比于他在那里“为全人类”的未来的而思索,孙梦琪考虑却非常简单——如何面对接下来的一切。直到现在,她仍然记得两年前的那次不欢而散。 “你好像有些紧张。” 回过神的时候,朱明忠才注意到孙梦琪的表情很不自然。 “我,上次来这里的时候,做了一些很过份的事情。” 孙梦琪有些局促不安的说道。 “哦?是什么?” “我在宴会上,把酒倒在了一些人的身上……” “哦,就是这样啊,没什么大不了的。” 朱明忠微笑道。他可以想象得到是怎么“倒的”。 “对方是个公主。” “哦……” 认真的打量了她一眼,朱明忠笑道。 “这可是大不敬啊。” “是啊,还好因为一些原因,这件事被压了下来,不过……” 就在孙梦琪解释着的时候,车在一座宫殿前停了下来。 “先生,鹿鸣殿到了。” 鹿鸣殿是一座位于皇宫边缘的“兴乾式”宫殿,在兴乾年间,在充分借鉴吸收了欧洲文艺复兴式建筑以及现代混凝土建筑基础上,诞生了这种新式的建筑,有点像是后世的“大层檐”。 它的名称出自《诗经·小雅》中的“鹿鸣”篇,即“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取“鹿鸣,燕群臣嘉宾也”之义而命名,意即迎宾会客之所。 此后,鹿鸣殿就成为大明上层人士进行社交活动的重要场所。每个月皇家都会在这里举行宴会专门宴请官员、士绅。 几乎是在下车的瞬间,朱明忠发现孙梦琪就发生了变化,她整个人的气场明显有所不同,也难怪毕竟是大家族出来的千金小姐。几乎是在她刚一出现的瞬间,隔着栏杆,朱明忠就能听到记者们的话声。 “是新乐侯府上的孙小姐。” “她不是两三年没有在这里出现了吗?” “她旁边的人是谁?” …… 感觉风头全都被她抢去的时候,朱明忠在孙梦琪的耳边轻声说道。 “似乎你是一个名人啊。” “等一会,你会发现我更有名……” 似乎孙梦琪已经没有那么紧张了,不过,好像,也没有什么紧张的。 接下来的一切,很简单,无非就是出示邀请函,然后……置身于金碧辉煌的宫殿中,孙梦琪突然有些好奇的发现,似乎身边的这个人对这里的一切都很熟悉。 “你似乎对这里很熟悉啊。” “那个年青人没做过在这里参加宴会的梦?” 朱明忠说笑着岔开了话题,就在这时,他突然止住了脚,因为他看到的墙上的一副油画。 那是…… 置身于油画前,朱明忠整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他静静的看着这副巨大的油画。 “你也是这样。” 站在她身边的孙梦琪悄悄的说道。 “任何人第一次来到这里,都会驻足在这里欣赏这副油画,这是《世祖皇帝跨越燕山》……” 朱明忠心里嘀咕道——是谁!是谁画了这副画?这分明是自己,自己闲来无事照着那副《跨越阿尔卑斯山圣伯纳隘口的拿破仑》涂鸦之作,原本一直都是自己放在宫里的,怎么会…… “这是德宗为寄托对世祖的追思,特意令宫中画师绘制的……” 德宗……那是和嘉的庙号,想到和嘉,朱明忠的心情不由的变得有些沉重。 “听说,这副画像上世祖与世祖年青时一模一样……” 什么,一模一样? 疑惑中,对接下来孙梦琪又说了什么,朱明忠压根就不在乎,无非就是一些歌功颂德的话罢了。看着画像中的自己……像什么?那里像了,顶多也就是六七成像罢了,不对! 突然,朱明忠盯着油画中的自己,目光中尽是疑惑,更多的是不解,画中的人物根本就不是自己啊。 这是什么鬼? “你确定这是……最像的?” 朱明忠充满不解的看着孙梦琪问道。 “嗯,基本上诸夏各国都会有这副画,不仅仅是因为这一战是世祖中兴大明最重要的一战,也是因为画像上的人最像世祖,因为要为长者讳,其它所有世祖的画像都是神似,只有这一副……” 神似个屁…… 朱明忠差点没迸出粗口来,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他可是不止一次批评过这种“神似”和所谓的“为长者讳”,他明明在宫里有不少画像的,怎么,现在就只剩下这么一副了。 和嘉那小子玩的是什么? 心底怀揣着种种疑惑,朱明忠仔细打量着这副大幅油画,他的眉宇中尽是疑惑,更多的不解,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画像消失,也不知道,为什么弄了这个仔细看起来,最多与自己只有七八成像的画,说是最像的。 那小子倒底是在玩什么? 对和嘉的了解,让朱明忠非常清楚,他必定是有的放矢,他这么做肯定有他的用意和目的,尽管在军中呆的时间并不算长,可是和嘉和他的兄弟们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他做任何事情永远都有目的,那怕是现在看不出来,但是以后会看出来,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 这小子…… 想干什么? 疑惑中,朱明忠继续往前走,然后,他看到了另一副油画。 与先前的那副油画不同的是,这副油画上是描绘的图书馆里的一角,一个父亲与孩子似乎正在那里看着书,这样的一副油画出现在这里,无疑显得有些唐突。 “其实,很多人都猜测,油画中的父子是世祖与德宗,可是,没有人知道,反正这两副画一直都放在这里,是从德宗那时起,就流传下来的规矩。其实,每个来这里的人,都会在这两副画前驻足,年青人喜欢看上一副,年长的喜欢这一副的……” 对于孙梦琪的解释,朱明忠只是笑了笑,他的眉间隐藏着太多的疑问。以至于在进入宴会厅的时候,他都有些心不在焉,不过,很快一个插曲就让打断了他的思绪,几乎是在他进入宴会厅的时候,就有很多人注意到了孙梦琪。纷纷把目光投在他们的身上。他们与其说是在注意着的孙梦琪,倒不如说在看着朱明忠,毕竟,他们很好奇,是什么人居然能降服这只刺玫瑰。 “好像有人朝我们走来了。” 不用朱明忠提醒,孙梦琪就已经看到了朝着自己走来的人,露出笑容的她在对方走来时,道了个福。 “民女见过大王!” “免礼。” 走过来的是年青人看着孙梦琪说道。 “梦琪,好久不见了,这位是?” 看着这位“大王”把目光投向自己,朱明忠不由的愣了愣,他没有想到会以这种方式与另一个皇家成员以这种方式见面。而且他可以清楚地感觉到这家伙的语气中带着一些敌意。 似乎 没有什么似乎了,根本就是他显然是把自己当成了他的情敌。这未免也太狗血了吧。尽管对于这一幕已经有了意料。但是却没有想到。会来的这么快,而且还是…… “六殿下,他是我的朋友。” 孙梦琪说道,不过他的语气似乎有些不快。从她的语气中可以感觉到,他并不喜欢这个人,甚至可能对他有些反感。 “朋友?我都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朋友。” 感觉到他话语中浓浓的敌意,朱明忠等考虑着如何应对的时候却被人突然打断了。 “请问您是朱铭和先生吗?” 正文 第548章为了全人类 眼看着冲突正在发生的时候,突然却被人打断了。 打断他们的,是一个年长的宫廷女官。 “是方婕妤。” 女官微微道个福,然后说道。 “殿下,陛下请朱先生过去。” 简单的一句话,化解了一切,毕竟在天朝,陛下还是九五之尊,而且还是他爹,自然的有再多的不满,也得收起来。 不过,对于朱明忠来说,他反倒不太乐意,因为很快他就要见到自己的四世孙——玄孙,一个已经在位五十年的皇帝,就这点来说,自己的基因还是不错的,子孙都很长寿。 可问题是,一会见到他,应该怎么行礼呢? 心底这么寻思着,朱明忠随着这位婕妤继续往宴会厅后方的会客室走去,在路上的时候,方婕妤微微点头道歉道。 “不好意思,让您见笑了。” 微微一笑,朱明忠的心里却颇不舒服,这事有些不好扯啊,无论是祖宗和后辈争风吃醋,还是后辈和祖宗争风吃醋,都是件不怎么光彩的事情。 不过,似乎,搁自己这里,也没有那么多道道,毕竟,现在我是朱铭和…… 终于,在走进侯客室后,就在朱明忠想要行礼的时候,站在屋中那个年近七十老人走了过来。 “免礼,我早就说过,和学者在一起的时候,不需要行什么礼,毕竟,在任何科研领域里取得出色成就的人,都是值得我们敬仰的,毕竟,人类将会长久的受益于他的创新之中。” 朱仲析笑看着面前的这个青年,制止了他行礼的举动,然后又邀请道。 “坐吧,别要见怪,毕竟,我也只是皇帝而已。” 好嘛……他的话让朱明忠微微一笑,对自己的这个第四世子孙倒是有了一些好感。 “谢陛下。” 尽管免去了行礼的尴尬,但朱明忠总归还是要客气客气,毕竟自己现在的身份是平民。 “保护伞公司是你办的?” “是的,” “磺胺也是你发现它的医疗作用的?” “主要还是公司团队合作的成果。” “青霉素也是?” “也是团队的力量。” 朱明忠的回答,让朱伯析略微微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能把团队的力量充分发挥出来,也不简单啊,至少,你知道指导他们往那个方面研究,帝国制药……” 抿了下嘴唇,朱伯析笑道。 “用了几十年的时间,还是没有解决这些问题,有时候,我一直在想,是不是因为帝国制药太过庞大了,所以,他们才会甘愿躺在原地,而不思进取,竞争……” 看了一眼面前的年青人,朱伯析认真道。 “才是一切进步的根源,没有竞争,也就没有进步,你的这些发明很早,磺胺这个发明,对于保护伞公司来说,应该是亏本的,毕竟,它的专利失效了,不过青霉素却是有效的,你不用担心专利问题或者大财团的因素,大明还是有法律在的,还没有谁敢明目张胆的违法,而且帝国制药……” 语气拉长朱伯析笑道。 “我也是有股份的,不过,你放心,我不会给你施加任何压力,不仅不会,我还希望你用青霉素打破帝国制药对目前国内药物的垄断。” 帝国制药居然垄断了药物,这倒是出乎朱明忠的意料,他很清楚帝国制药是因为什么而创建,是因为青蒿素,是为了向诸夏提供这种药物,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帝国制药确实得到了发展,但也没有达到垄断的地步啊。 “现在青霉素投产了吗?” 朱伯析有些关切的问道。 “现在正在解决一些批量生产的问题,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最多半年,就可以的投产。” “嗯,半年,很好,这种药的效果我听皇叔提过,效果非常好,要是能批量生产,那可真是万民之福啊。” 随后他又仔细询问了一些生产上的问题,甚至主动的表示,可以提供一些帮助,比如低价出租一块土地,供保护伞公司兴建厂房,对此,朱明忠自然表示了感谢,而且他也知道作为中都最大的地主,出租土地一直都是皇家的重要收入,早在他那时起,皇家就不再出售土地,而是改为出租,通过签订100年的长租,把土地出租给他人,让他人建设,而百年后,土地所有权和房屋产权全都收归皇家,这是再平常不过的“空手道”,具体给皇家挣了多少钱,朱明忠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便是在将大量的官田恩赏给百姓之后,在全国各大城市周边,皇家仍然保留了数千万亩土地,那些土地才是升值潜力最大的土地,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土地上的收益足以保证皇家在未来几百年内每年都有极为丰厚的收入。 这或许是朱明忠的私心,作为祖先的他,非常清楚有一天当天下无地可封的时候,按照皇子分封就国的传统,到时候宗室要么成为国家的负担,要么就是皇家的负担,而不想拖累国家,就必须要给皇家提前做好准备。 就现在而言,自己的安排无疑是极为妥当的,至少每个就国的藩王都可以获得几千亩甚至上万亩的“封国”,而且这些土地大都是大中城市周边,只要他们愿意,随时可以把土地投入商业使用,当然,按照法令是不能出售的,长租可以保证他们在未来的几百年里都有持续不断的收益。 人从来都是自私的,朱明忠也不例外。 “你们公司未来准备研究什么?我听说你们似乎还有其它的研究。” 朱伯析一副兴致勃勃的模样,似乎对保护伞公司很感兴趣。 “是这样的,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的研究,怎么说呢?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用科幻来形容,我们准备进入太空……” 朱明忠的话立即引起了朱伯析的兴趣,他急忙问道。 “是把人送进太空吗?” “是的,” “用什么?是火箭吗?” 这倒是出乎朱明忠的意料,他知道火箭。 “就是火箭,我准备用火箭把人送进太空。” “可是现在的火箭技术还不够成熟,我觉得至少需要十几年的时间,才有可能解决技术上的问题。” “确实需要很长时间,但是如果不现在投入资金加快进度的话,也许将来需要更长的时间,既然现在我们的技术条件已经具备了基础的条件,那么我们就应该去做,而不是等到条件成熟时再去做。” “嗯……” 沉吟片刻,朱伯析说道。 “你这么说,倒是让我想起世祖皇帝当年拓殖台湾、南洋时的情况了,当年我们也只是技术上初步具备,但是似乎并没有那个需求,现在很多人说,世祖当年拓殖台湾、南洋是为大明寻找一个庇护之地,至于后来的分封,不过只是顺势而为,可是实际上,他们也不看看,从世祖击达达素十万征南大军后,那满清又岂还有丝毫的机会?嗯……” 看了一眼朱明忠,朱伯析说道。 “看来,这件事,是我失策了,想想这几十年,似乎我对科技的关注,也不像过去,你觉得现在的技术,确实到了可以把人送到太空的时候了吗?” “如果能够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的话。至少可以在五年内,把人造卫星送上太空。” 朱明忠的肯定,让朱伯析沉思片刻,然后说道。 “你为什么要从事这方面的研究?” “人类!” 面对朱伯析的询问,朱明忠直接了当的说道。 “是为了全人类!” “为了全人类?” “对,就是为了全人类!” 朱明忠用肯定的语气说道。 “把人类送上太空,甚至月球,所需要克服的技术难题是多方面的,几乎涉及到各行各业,通过征服太空,可以促进技术进步,而人类也必定可以从技术进步受益,这种受益同样也将会影响到我们的方方面面……” 朱明忠的语气中充满对未来的憧憬,他渴望看到这个世界的变化,这个世界所需要的是什么呢?是科技的进步,人们需要科技的进步去改变他们的生活,甚至就连同大明,也需要科技去维系自己的世界帝国,现在这个世界帝国已经到了某种瓶颈,或许外人没有看到,但是来自另一个世界人经验,却让他很清楚,帝国的内部正在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如果不去改变,那么未来的无疑是极不乐观的。 “火箭技术,一样可以应该于军事对吗?它可以在上千里甚至数千里外,准确的击中目标,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 朱伯析的问题,让朱明忠微微一愣,这当然是肯定的,为什么禁止朝鲜研究火箭,不就是因为不想他掌握洲际导弹的技术嘛。现在他问这个问题,难道也是想进行这方面的研究。 “确实可以,两者的技术是互通的。” “嗯,那这样吧,回头我和五军都督府那边打个招呼,责成他们研究一下,如果确实可行的话,我想五军都督府应该会在经费上给予你们支持。” 正文 第549章 投资(新书发布,求支持) 五军都督府会在经费上给予你们支持。 尽管还不知道答案,但是朱明忠深知,五军都督府是绝对不会反驳皇帝的“建议”,毕竟大明是一个君主制的国家,可以肯定的是,有了五军都督府的支持,“喷气试验室”的研究将会得到很大程度的提升,当然这也带来了一个问题,军队的界入让火箭不得不变成导弹,否则,又如何能争取到军费呢? 有时候,事情总是这样,想要得到某方面的支持就必须在一些方面作出让步,不过对于军方介入火箭,朱明忠并不反对,毕竟,他从不曾反对过大明加强军备,保持强有力军备,是大明维持天朝治下世界秩序的一个基本前提。 兴乾年间如此,永平年间同样也是如此。 “这件事回头我会派人过去,与你对接一下,你们公司还进行什么研究?” 似乎作为皇帝的朱伯析对于保护伞公司非常感兴趣,在听着朱明忠提到电子计算机的时候,他更是惊讶的看了他一眼,说道。 “这可真是难得,一直以来,支持计算机研究的都是大学,至于企业对它的兴趣一般,只有少数企业有兴趣,现在对于电子计算机的感兴趣,并且愿意投资研究的公司,可不多见啊,毕竟,它的利润空间很低。” 利润! 任何企业都看重利润,对此朱明忠自然非常清楚,没有利润或者利润低的事情,他们是绝对不愿意干的,除非可以得到官方的补贴。 “确实是这样,但是计算机的研究非常关键,尤其是在航空工程上,离开了计算机,几乎不可能有太大的进展,我下一步的计划,就是希望能够清河书院一同研制出新型的计算机……” 听着朱明忠的讲解,朱伯析只是微微点头,并没有表示支持,似乎他并不怎么感兴趣,不过他仍然耐着心听朱明忠解释着计算机将来的用途,对于有关电子计算机的未来,他似乎并不觉得的惊讶,只是不时的点头,偶尔的会问出一些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一直在那里聊着天,以至于他们两个人都没有注意到时间慢慢的流逝,甚至没有注意到宴会已经开始。 就这样,直到午夜时分的时候,在女官的提醒下,同样感觉有些困倦的朱伯析才起身说道, “朱铭和,今天我很高兴,能够见到你这样的青年才俊,往后你可以时常来宫里坐坐,我们可以把今天的话题继续下去,一会你出去时,方婕妤会把我的电话留给你,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的话,直接打我的那个电话。” 别说是朱明忠,就是方女官在听到陛下的吩咐时,也特意打量了他几眼,直到临出门时,把一张只有电话号码的卡片递给朱明忠的时候,她才说道。 “陛下可是很少把电话号码给家人之外的人,即便是内阁大臣,也不一定会有这个号码。这可是陛下对你格外的恩典啊。” 恩典……这个词,朱明忠还真得不太适应,不过当他出来的时候,他可以感受到周围的人们投来的目光发生的变化。甚至就连孙梦琪走过来的时候,看着他的目光也散发出不一样的神采。 “你可真厉害啊!” “怎么了?” 朱明忠疑惑道,他能感受到周围的人们看着自己目光的变化,而且看着他的目光,大都是充满羡慕。 “从明天起,估计整个大明,都会知道你的大名!” “怎么了?” “陛下缺席了今天的宴会,不过,所有人都知道,陛下也就只是露个面而已,可这次不一样,这次之所以会缺席是因为要陪一个大明的青年才俊,足足四个半小时,你知道吗?最近十年,就是内阁大臣也不一定有这么长时间听陛下的训示,告诉我,陛下和你说了什么?” 从孙梦琪的言语和神情,可以感觉到她对朱明忠的羡慕,羡慕他的这次际遇。 对此,朱明忠虽然有些诧异,但仍然随口说道。 “至于吗?” “当然至于!” 第二天,当所有的报纸都刊载了“陛下单独诏见保护伞公司董事长朱铭和”这个新闻时,南峰显得极为夸张。 “你要知道,陛下已经深居宫中十年了!” 看着朱明忠,南峰的语气显得极为认真。 “从世祖皇帝开始,我大明就一直有太子监国的传统,过去十年都是太子监国,内阁大臣一年都难得见陛下几面,单独诏见更是少之又少,现在用四个半小时见你,这样的恩典,可是十年不见的!” “太子监国辅政”,这是朱明忠开创的体制,他没有想到自己“偷懒”的举动,居然成了大明的祖制,甚至一直延续到现在。不过能够将大明的盛世维持四代君王,恐怕也与这种体制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 看来,这四个半小时,确实是不容易啊。 “呃,他还给了我一个电话号码。” 朱明忠拿出了那张名片,尽管名片很普通,虽然上面只有一个号码,但南峰却猛然惊叫道。 “我的老天爷,你到底给陛下灌了什么迷魂荡,这个电话还是大王当年完成穿越亚马逊的探险归国时,陛下给了大王,现在,只见了一面居然就给了你,你你……” 认真的打量着朱明忠,南峰喃喃道。 “不,不可能啊,一点都不可能啊……” 嘴里这么自言自语着,南锋还是不放弃的说道, “没道理啊,没道理哇……” 显然,有太多的事情,都是没道理的,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陛下的单位诏见,让保护伞公司立即成为整个中都的焦点,至少朱明忠自然而然的也就成为中都的知名的青年才俊。 不过对此,朱明忠并不在意,相比于个人的名义,他反倒是更喜欢皇帝诏见之后带来的实际利益。比如说现在,当裕隆银行的投资人走进办公室的时候,朱明忠就知道,真正重要的事情来了。 “根据我们对保护伞公司的核算,我们可以提供一笔不少于五千万元的投资!” 看着眼前的这个年青的出奇的家伙,傅云的脸色显得有些不太自在,倒不是因为他的年青,而是因为银行对他的公司进行的核算。 两万万元! 就这么一家小公司。 能值两万万元! “不要小看他,最多五年保护伞的市值就会超过十万万元!这是一笔十倍的投资!” 十倍! 即便是有青霉素,他们的市值又怎么可能在十年内增加十倍? 可这是银行总裁的直接命令,作为银行员工的傅云只能选择服从。 “25%的股份?” 朱明忠翻了一眼面前的合同,五千万,换25%的合同,裕隆银行可真能想得起来。 与淮海银行不同,裕隆银行是皇家的资产,如果不出意外的外,它的股本结构应该还保持着70%的皇家,30%的勋臣这个资本比例,根据朱明忠掌握的资料,现在的裕隆银行是大明的八大银行之一,资本非常雄厚。现在他们愿意投资保护伞公司,是不是他的授意? 对此,朱明忠并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肯定和昨天晚上的那一面有关系。 “这是不可能的!” 南峰直接了当的拒绝道。 “5000万,看似是不少,可是每个人都很清楚,最多两到三年的时间,保护伞公司的市值至少会突破五万万元,甚至可能更多,5000万……钱太少了!25%股太多。” 确实太多了…… “我们可以保证,在未来绝对不干涉公司的经营。” “这不重要,现在有的是银行愿意给我们贷款,我们根本就没有资金压力。” “裕隆可以在未来给予你们很多帮助,比如在药物的推广上,我们投资有全国最大的医疗集团以及保险公司……” 面对南峰的反对,傅云直接了当的提出了裕隆的优势——医院和保险公司。 “你们应该知道,皇家慈善医院是裕隆银行主要投资之一,目前不仅大明有超过八百家医院,在诸夏有超过五百家医院,至于华夏保险公司,也可以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把青霉素纳入医保药物之中,我想,这是其它银行都无法给予的优势。” 果然,当他提出自身的这个优势之后,南锋立即陷入了沉默,与朱明忠不同,他非常清楚裕隆的优势所在。这一切正是他的优势。 而朱明忠也从他的话中,得到了一些过去忽视的信息,皇家慈善医院,是灵儿在世的时候设立的慈善医院,与施药局类似,是向贫民提供免费的慈善医疗服务,它会成为最大的医院集团并不出乎他的意料。 可是傅云的话,却让朱明忠不得不面对另一个现实——大明资本界恐怕已经被权贵资本严重控制了,否则的话傅云又怎么可能会在谈判桌上如此直白的道出他们的优势所在。 “而且,你们应该知道,裕隆还可以在其它很多方面作为你们的盟友给予你们支持,这绝不是小银行、小机构所能给予的。” 正文 第550章 猎手猎物(新书发布,求支持) 优势! 大型银行的优势确实是小银行、小机构所不相比的,即便是内心深处反感这种财团资本,朱明忠也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是事实。 就像另一个世界里的许多在新兴集团,其股份构成中往往也都有大资本机构的身影,这几乎是不可能避免的,同样也是世界上的游戏规则,要么接受这个规则,要么被淘汰。 规则就是规则,试图挑战规则之前,必须要拥有足够的力量! “一万万元!10%吧。” 朱明忠随口道出了一个比例,然后看着傅云说道。 “那怕超出1%,也是不可能的,如果你拒绝的话,我想我们就没有继续谈论下去的必要了,况且……” 盯着傅云,朱明忠用颇为淡然的语气说道。 “我想这也是让你过来的那位可以接受的底线。” 睁大眼睛,傅云的目中尽是惊讶,他怎么知道总裁的底线是10%?至于一亿元……这显然不在总裁的授权的范围内。 这倒不是说朱明忠有多少擅长谈判,而是因为他很清杨,裕隆的游戏规则就是如此,他们会开出一个条件,可实际上他们的底线都是可以猜测的。10%这是裕隆最常见的融资底线。只不过,这个底线并不是所有人都清楚,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力去触碰的。但是保护伞公司不同,相比于的许多初创公司,保护伞公司有足够的资本与他们进行谈判。 “这,我需要回去向总裁报告。” “你们有今天一天的时间作决定,明天,我想会有很多人捧着钱过来的!” 朱明忠直接了当的说道。 对于他的这种傲慢,傅云只觉得一阵气结,但是却又不能有任何表示,毕竟,总裁已经说很清楚,银行需要保护伞,条件苛刻一些也没有任何关系。 当傅云离开了办公室的时候,南峰看着朱明忠说道。 “你确定他们会接受吗?” “相信我,没错的!” 朱明忠笑了笑,朝着窗外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现在,我们可以为公司寻找一个合适的大厦了,我们要开始大张旗鼓了干起来,有了这一万万元……很多事情都可以加快进度了。当然,第一件是就是要招人!” 看着南峰,朱明忠笑着说道。 “今天就可以发布招聘信息了,不要通过书院了,直接通过报纸,向全大明招聘我们所需要的人员,薪酬可以适当丰厚一些。按行业标准偏上水平。” 面对朱明忠的决定,南峰又一次提醒道。 “那也得等到他们先同意才行啊,要不然的话,人招来了,可裕隆那边却没同意的话,到时候肯定会出事的。” 对于南峰的担心,朱明忠哈哈一笑,然后摇头说道。 “他们肯定会同意的,毕竟,他们并没有什么选择!” 尽管并不知道裕隆银行为什么会这么快就找上了门来,但朱明忠可以肯定一点,这件事必定和昨天在宫里的经历有很大的关系,甚至还有可能来自于他的授意,谁知道呢? 对于皇家而言,他们从不介意通过的一些投资,以获得丰厚的回报,好的机会他们当然不会错过。 一万万元! 他会接受吗? 这同样也是朱明忠的试探,如果说10%是银行的底线的话,那么一万万元,就是在试探宫里的态度,宫里仅仅只是一时心血来潮,还是真的对这一切感兴趣? 朱明忠需要一个答案。 所以,他才会开出了一万万元的高价。 “那可是一万万元!” 南峰看着他,郑重其事的提醒道。 “我知道!” “其实,五千万已经非常多了!” “我知道。” 点点头,朱明忠笑说道。 “漫天要价嘛,指不定,还可以讨价还价的!” 当然,在内心深处,朱明忠更倾向于他们会接受,不是他们会接受,而是……那个人会接受。 在傅云的汇报中,朱简焱从一张大桌子旁站起身,穿过房间里铺着厚厚的地毯,这地毯是伊国大王送的礼物,伊国是大明在波斯故国的封国,当地的百姓最擅长织地毯,踩在厚实的地毯上就像走在草地上一般松软。走到窗前,他的两眼凝视着楼下中都中心商业区里蠕动的人和车辆。 中都的中心商业区位于内城,这里堪称是天朝的心脏,不管贬抑天朝的人用什么样的言语形容这里,它仍然是世界的中心,不论是在政治上,还是金融上。 在这条大街上云集着大明数得上号的银行,裕隆只是其中之一,但与他们不同裕隆是特殊的,因为他是皇家的产业,甚至作为总裁的他,也是皇室成员,也在大明皇位的继承名列上,当然,除非在他之前的近两千个大王以及他们的子孙都死于意外,否则根本就轮不到他。 不过,相比于并不现实的皇位,他更看重的银行,作为皇家成员他深知裕隆银行对于皇家的重要性,不仅仅是因为它超过二十万万元的资本,更重要的是它直接投资的上千家企业,每年获得数万万元的分红,是皇家开支的根本保证。 作为一名银行家,朱简焱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他懂得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是一片丛林,弱肉强食的丛林,这里的法则非常简单,要么自己成为老虎,要么就沦为其它口中的食物,这是这里的生存原则。而他也从来不是一个心慈手软的人,甚至于,他之所以能够在这个行业里如鱼得水,也正因为他的这种性格。 “这是他们的条件吗?” 朱简焱反问道。 “是的,而且他说,只给我们一天的时间考虑,否则……” 傅云看着总裁说道。 “就会拒绝与我们合作,我还从没有见过这么趾高气扬的家伙,他似乎真拿自己当成什么人物了!”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傅云的神情显得有些气恼,甚至就连同语气也充满敌意,毕竟在他看来,这样的威胁,更应该是他去威胁对方,而不是被人威胁,什么时候,裕隆被人这么威胁过? “态度很强硬嘛。” 稍停片刻后,朱简焱说道。 “那么,你觉得这件事应该如何处置呢?” “总裁,” 傅云语气坚定地说道。 “现在保护伞公司根本就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公司,他们现在狮子大开口,无非是因为陛下对他的单独诏见,但是这有什么意义呢?总裁,就我们目前掌握的情报来看,即便是在未来青霉素可以给他们带来丰厚的收益,但是他们仍然需要相应的渠道进行推广,而这正是我们的优势,我认为,我们完全可以把他放在一边,等到他们将青霉素推广到市场上的时候,再利用我们掌握的力量加以打击。我想到那时,我们可以用更为低廉的价格,获得相应该的回报。” 对于傅云的这个建议,朱简焱点了点头。 “对。我们过去一直这样,但是,你觉得这次我们可以这么做吗?” 总裁的反问,让傅云疑惑道。 “这次和过去有什么不一样吗?” “因为很多人都需要青霉素救命,即便是我们通过保险公司加以阻挡,也没有办法阻止它进入市场,一但它进入市场,我想我们就会错过这个机会。” 朝着远处看了一眼,朱简焱又说道。 “这家银行当年创立,就是为了扶持新型企业的发展,当然,我们也获得了非常丰厚的回报,而获得如此丰厚回报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总不会错过机会。” 笑了笑,朱简焱用极为平静的语气说道。 “他提出的条件,看起来很苛刻,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 朱简焱咧开嘴笑了。 “可别小看这个青霉素,既然能惊动陛下,那么这个药物自然是非同小可的,有时候事情你并不清楚,在很多技术方面,皇家的感觉一直非常灵敏。所以,别见笑,一万万元换10%的股份,可能我们都是占便宜的,况且……” 沉默片刻,朱简焱说道。 “你回复他吧,我们同意他的要求。” 他让傅云退下,然后喃喃自语道。 “现在陛下应该满意了吧。” 其实,这件事并不是他的意思,尽管他同样看到了保护伞公司的潜力,但是让他拿出一万万元收购其10%的股份,这根本就不可能,但是在这件事上,他却没有做主的权力。 毕竟,这件事是直接来自宫里的授意,直接来自于陛下。 至于陛下为什么如此看好保护伞公司,为什么如此看好青霉素,这恐怕只有老天才知道。 当然,既然陛下有了吩咐,那么他所需要的就是服从,并且努力完成任务。 “其实,原本只需要五千万的……” 朱简焱自言自语道。 整整多花了一倍的钱,对此,他当然有些不太情愿,但却又没有任何选择,对方并没有给他选择的机会,而且宫里也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随后他又按了一下桌上对讲机的开关,对门外的秘书吩咐道。 “李小姐,给宫里去个电话,告诉陛下,我已经按照他的吩咐办好了。” 正文 第551章 帝国危机(新书发布,求支持) 中都皇宫!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无疑是世界的中心,这种中心并不仅仅只是因为大明的国力,并不是因为大明拥有相当于世界其它国家总和的舰队。甚至不是他领先世界的科技。 而是因为血脉! 从北美直到巴尔干,从赫尔辛基直到僧伽罗的诸夏百国的王室开国国君无一例外都是从这里走出的,相同的血脉使得这里一直都是世界的中心,这里的一举一动,都在影响着大明、影响着世界。 不过,众所周知,在大明当皇太子结束的在军中的服役之后,就会开始接触朝政,开辟幕府,等到他履行监国的责任之后,慢慢的皇帝本人就会变成一种象征,而皇太子将会掌握帝国的船舵。 在慈庆宫,也就是俗称东宫的太子书房落地长窗外面的花园里,各种花草绚丽地开放着。窗户敞开着,花草的芳香随风飘进了当今世界上最有权势的统治者的书房里,室内四个人在聚精会神地研究着远离大明的另一个国家。 李存忠距离太子的最近,他除了是慈庆宫长吏,也就是太子的首席幕僚之外,他的出身有些不太寻常,他出身于晋王府,他的爷爷是第三代晋王的三子,尽管到了他这一代,与当代晋王已经成为远亲,但是众所周知,晋王的身份颇为矛盾,他曾是反贼,但也曾独立撑起大明半壁江山,甚至对满清的最后一战,就是由他主持的。在大明的历史上,晋王李定国从来都是一个让很多倍感兴趣的人物,甚至在他去世后,世祖皇帝还曾亲自为其送行,而且准其衣冠葬入世祖皇陵。多年来大明皇室对晋王世系也是恩宠有加,不过,也就仅限于名誉上的恩宠。 但是,在李存忠这里,似乎有了些变化,三十年前,他接受太子的诏见,成为东宫长吏,现在,已经年过六十他,仍然是长吏,但所有人都知道,最迟明年,他就会进入内阁,成为阁臣,未来很有可能会是下一任首辅,这几乎是必然。 在李存忠身边的是宋志,他是军正右司军正丞。这么多年以来,军正司依然是大明最高的情报机构,只不过,早在百年前,军正司就分成了左右司,负责情报的右司从五军都督府完全正确剥离,甚至剥离出了大明的军事体系,成立单位的情报机构。 他旁边的是一名海军少将李泰,在中都很多人对他都不陌生,在太子与军中服役的时候,他是太子同僚,两人的关系极为亲近,甚至如果不是这个原因,他也许早就应该成为中将了。 但是现在,他只是海军少将。 朱简煜把桌上一堆十分清晰的照片聚拢起来,递给了李泰,接过这些照片后,他放进手提公文包里。 “好吧……” 朱简煜的声音不大,语速显得有些缓慢,毕竟他也已经五十四岁了。 “你们让我看到了,北美那边,正在建造大型的航空母舰,他们同时建造四艘。也许这是他们加强军备的一个计划,但是,这能说明什么问题呢?” 宋志看了一眼李泰,点了点头。 李泰清了清嗓子说。 “殿下,我们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根据军舰的应用规则,如果北美方面没有在太平洋挑战我们的计划,他们是不需要建造这些航空母舰的,现在他们在太平洋的舰队实力正在迅速的接近我们,而且,有很多情报显示,他们与法国之间,似乎正在达成某种同盟,如果那样的话,我们将不得不面对来自己他们的挑战!” 挑战! 作为大明的皇太子,朱简煜总觉得,从德宗以来,恐怕只有自己这个皇太子需要面对所谓的“挑战”,那怕就是在父亲当皇太子的时候……尽管没当几年,那个时候,所考虑的问题也就是怎么样结束文明远征,让野蛮与愚昧从这个世界上消失,至于挑战……尤其是外部的挑战,什么时候面对过? 可是现在,他却不得不去考虑这些问题。 甚至不得不考虑加强军备,以应该来自他国的挑战,这简直就是……笑话,至少在五十年前,在父皇登基前这还是一个笑话,那个时候,如果有谁说,会有那个国家会挑战大明,所有人都会这么觉得。 但是现在,来自北美的挑战,却是他不得不去面对的,甚至让他倍觉得头痛的。 “同盟。” 宋志对着太子说道。 “有很多情报显得,鲁王在年初曾秘密访问法国,与法国外务大臣进行了长达一周的秘密会谈,我们有充分的情报显示,他们双方已经就同盟达成了基本的共识,结盟只是时间问题。” “鲁王……” 对鲁王朱简煜并不陌生,按辈份,他应该喊王叔,在他第一次访问北美的时候,甚至还去过鲁国,可也就是那个曾热情的欢迎他到来的鲁王,在北美诸王会议上,鼓吹着成立“帝国”。 是什么导致了这一切? 朱简煜的心里叹了口气,或许,从北美诸夏在八十年前,开始对文明远征表示异议的那天起,双方就产生了裂缝就已经注定了。 “鲁王还没有胆量敢于挑战天朝,北美也没有那个力量。” 朱简煜提醒道。他曾经去过几次北美,甚至在北美出现分裂势头的时候,也曾以皇太子的身份造访北美。试图挽回这一切,那时候他曾拜访过各国的国君。 “殿下,自从帝国议会决定对来自北美的商品增加关税,而且减少从北美的进口的那天起,北美诸国就一直存在着一个声音——用武力打破帝国的封锁,毕竟,这种封锁是半个世界对他们的封锁……” 李存忠站起身来,绕过办公桌走到仍然摊着世界地图的地方。 “诸夏对北美的经济制裁,已经造成了他们每年超过一百亿元的损失,这种损失对他们造成打击的同时,同样也是促成北美诸国对天朝的敌意,这种敌意在整个北美都是普遍存在的,根据我们所掌握的情报来看,四十五年前,北美诸夏主张保持与天朝关系的人约为85%,而现在只有不到50%,反而有超过30%的人认为,天朝对北美持有敌意,认为我们是敌人……” 转过身去,朱简煜慢慢的从桌边那儿走到座椅后落地长窗跟前。他有这种边踱步边说话的习惯,听说,世祖也有这个习惯,德宗也有,不过,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种习惯是因为什么产生的,是因为问题的棘手。 “当年,北美诸夏并不愿意参与文明远征,他们更希望进攻墨西哥,他们主张应该将文明扩展到墨西哥,而不应该是劳师远征,到非洲、到波斯湾,那些地方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摇摇头,朱简煜语气中充满了无奈。 “也就是从那时候起,他们的利益与天朝发生了冲突,当时为什么会提出那个主张呢?是因为所有的情报都显示,那是野蛮对文明最后的威胁,我们必须要野蛮再次对文明造成威胁前,将局面扭转过来,事实证明,确实也是如此,我们只用了二十多年,就彻底解决了满清的问题,但是我们用了整整一百年的时间,才解决了野蛮的问题……” 无奈的长叹一声,朱简煜反问道。 “解决了吗?没有,事实上,他们仍然有人隐藏在地下,在很多地方仍然时而有袭击事件发生。我们的征途是为了文明,或者说为了保障文明的安全,而他们所需要的仅仅只是扩张,他们需要的是墨西哥的白银、石油,仅此而已……” 当然,大明也需要,只不过大明早就度过了那种征服阶段。 “是啊,现在他们和法国人一样,都在那里指责着我们占据着整个世界,我们拥有整个世界,而他们……” “他们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一部分!” 朱简煜直接了当的说道。 “原本他们也可以拥有整个世界的……” 无奈的长叹一声,回过头来,朱简煜的神情显得有些失落。 “我们从来不愿意选择战争,更何况,他们还都是……都是孤的叔伯子侄啊!” 失落的语气显得有些痛苦, “可是,我们不得不考虑到他们的威胁。” “那么你的建议呢?” “我们的建议是应该加强在太平洋的力量。” “太平洋的力量已经足够强大了,加强在直布罗陀的力量吧!” 朱简煜摇了摇头。 “可是……” “我们需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挑战天朝的不智,而不是激起战争,加强在直布罗陀的力量,可以迫使他们考虑到两洋的威胁。” 做也这个决定之后,朱简煜摆了摆手,然后说道。 “我知道这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是……就目前来说,只能这样了!好了,你们下去吧,李长吏留下来。” 在其他人都离开之后,朱简煜默默的站在窗边。 “战争真的会爆发吗?” 太子的问题,让李存忠沉默片刻,然后说道。 “其实,只要我们快速击败法国,战争就会结束。” 正文 第552章 瓶颈 (新书发布,求支持) 战争,总是会在明天爆发! 作为皇太子,在很小的时候,朱简煜就不止一次的从父亲的口中听到这句话,这是从世祖皇帝那传下来的祖训。 防患于未燃、把战争消灭在萌芽状态,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世祖皇帝的祖训。 也正因如此,从世祖中兴大明以来,大明不止一次出动重兵,把战争的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 最终,大明消灭了所有的自认为会对自己造成威胁的“野蛮人”,用教化把“野蛮人”变成文明人。同样也让战争尽可能的远离了大明, 可是战争远离开了吗? 从来都没有,就像现在,法国、北美,对于大明而言都是威胁。而对于大明来说,似乎还没有与技术水平和自己相当的对手进行战争的经验。 大明有航母,法国、北美也有, 大明有战舰,他们也有。 大明有的……他们都有。 甚至大明没有的,他们同样也有……比如想要挑战世界秩序的野心,这正是大明所没有的。毕竟现在的世界秩序是大明建立的。 “短期内击败法国?” 摇摇头,朱简煜说道。 “这个知期,是多短?” “殿下,只有如此,才能避免战争,北美敢于挑战天朝的原因在于他们可以与法国联盟,而只要我们击败了法国,在他们反应过来之前击败法国,战争必定不会爆发!” 面对李存忠的建议,朱简煜摇了摇头,然后说道。 “至少现在,战争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孤从来不害怕战争,但是会全力避免战争的,毕竟……” 长叹口气,朱简煜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当年,他曾看到的战争的惨状,尤其是战争对平民造成的伤害,尽管那些人是野蛮人,可是…… “还没到那一步。” 随后,他摆了摆手,然后岔开了话题,问道。 “对了,裕隆银行那边打过来一个电话,说是父皇授意给保护伞公司提供一万万元的投资,只换了10%的股份,这件事你怎么看?” “回殿下,这是宫中家事,臣不便插言。” “你是东宫长吏,也算是家臣,这家事还是可以说一一说的。” 朱简煜直接提醒着李存忠,然后说道。 “有什么看法,直接说给我听听。” “殿下,青霉素确实是利民良药,只是以一万万元换取10%的股份,着实大过慷慨了……” 何止是慷慨,简单是超出所有人的想象,一艘四万吨的战舰才多少钱,也就是一万万元,足够买一艘战舰了。这么一大笔钱,实在是……出乎意料。 “哎……” 摇了摇头,朱简煜长叹道。 “确实是太过慷慨了,不过,这是父皇的旨意,可……” 朝着窗外看了一眼,然后朱简煜叹道。 “我就是好奇,父皇为什么会如此的慷慨。” 那可是一万万元啊! “其实,殿下是可以直接询问的。” 李存忠的建议,让朱简煜愣了愣,然后疑惑道。 “直接问父皇?方便吗?” “怎么不方便呢?只是询问一笔投资而已。” 听着李存忠的建议,朱简煜稍微思索片刻,然后说道。 “好了,你先下去吧!” 尽管这边让李存忠下去了,但是很快,朱简煜就从东宫去了父皇的寝宫,那是位于湖边的一栋整体极为新颖小别苑,混凝土框架、落地玻璃窗,尽管这是在世祖皇帝那会修建的别苑,但是以现在的眼光来看,仍然是新颖的,甚至可以用作科幻片中的未来建筑。 来到明亮的书房里,朱简煜自然是要把刚刚得知的事情一一汇报,不过他知道,对于父皇来说,似乎北美、法国,甚至于战争,都是不重要的,他根本就没有什么兴致。 “战争,总是会爆发的,不是今天,就是明天。” 相比于朱简煜语气中对战争的担心,朱伯析反倒是很平静,就像是在说着一个不相干的事情似的。 “我们每天都会面对战争的威胁,不需要为这些担心,维持强有力的军备,是应对这种威胁的根本,也是维持秩序的必然……” “从世祖那时起,我们在欧洲之外成为海上和陆上的主人,我们的力量不再仅仅局限于九州之地……” 接着他又用一些欧洲评论家的话来来渲染大明显赫的大国地位。 “欧洲人常说,罗马人征服世界用了三百年,我们征服世界只经过三十年的时间,而目前的世界比罗马时代扩大了几倍,可是这个世界却处于我们的掌握之中……” 看一眼儿子,朱伯析继续说道。 “北美和俄国的平原是我们的玉米地,巴西、波罗的海是我们的林区,新夏是我们的牧场,秘鲁是我们的银矿,南非是我们的金矿,印度和北美南部是我们的棉花种植园,南洋群岛是我们的甘蔗、香料种植园……你说,这样的帝国,怎么可能会没有战争的威胁呢?怎么会没有人去试图挑战它、威胁它,试图取而代之呢?” 朝着窗外看了一眼,朱伯析说道, “所以,这是身为世界秩序的建立者所必须面对的现实,他必须要维持世界秩序,而在维持秩序的过程中,必定会不断的有人试图挑战他,以摧毁这个秩序,因为大明建立这个秩序的目的是为大明的利益服务,所以,战争自然的也就是注定的!不是今天,就是明天。” 微微一笑,朱伯析又问道。 “肯定有人建议你要先进攻法国了吧,这样可以打消北美的狂妄之心,让他们面对现实了是吗?” “父皇英明。” “不是英明,是必然,老二想要挑战老大,肯定要拉上老三,打败了老三,老二自然也就独木难撑了,这个想法简单,可关键在于,在你打老三的时候,万一老二从后背上给你一拳,到时候怎么办?” 父皇的反问,让朱简煜皱了皱眉,然后回答道。 “我们在太平洋上的力量,足以威慑他们的野心,而且……” “可是,我们在大西洋上的力量,却落后于他们,一但我们向法国开战,势必要加强大西洋上的力量,太平洋的力量被削弱后,平衡也就被打破了,你记住一句话——” 抬头看着朱简煜,朱伯析认真的说道。 “维持世界秩序的核心在于平衡,而维持平衡是赢得战争的根本。战争会爆发,不是今天就是明天,只要平衡不被打破,战争只会在明天爆发,而不是今天!” 这个看似矛盾的回答,让朱简煜皱了下眉头,然后说道。 “可是明天……明天是那一天?” “明天,是我们掌握的明天,我们避免战争,但是要掌握战争的主动权,这种主动权,就是国力!” 推开落地窗,往屋外的平台走过去,享受着阳光的朱伯析缓声说道。 “国力才是一切的核心,任何挑战者之所以敢于挑战,就是国力的上升,这些年北美和法国的国力上升,是有目共睹的,而相比之下我们呢?” 凝视着湖面,朱伯析用相对沉重的语气说道。 “在过去的二十年间,我们的国力进步是缓慢的,甚至可以说是停滞不前的,至少处于某种瓶颈,这种国力增涨的瓶颈,受限于多种因素,而也正是因如此,才让他们看到了机会,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相比于我们的停滞,他们的国力却在不断上升,这意味着我们的衰退,所以,战争的根源还是国力,是因为大明正在成为一个泥沼中的巨人,这个巨人的衰弱,就是他们的机会,也是导致战争的直接原因!” 作为帝国的皇帝,朱伯析很清楚是什么导致了目前的危机,或者说是什么让大明处于眼下的危机四伏之中。 “父皇,可是我们的国力仍然远远超过他们啊。” “冒险!” 儿子的反问让朱伯析平静的回答道。 “每个人都会选择冒险,我们的衰弱给了他们冒险的野心和机会,也许会赢。也许会输,赢了,他们可以制定世界秩序,输了……也不比过去的情况差不多,而且对于上升期的国家来说,他们从来不会看到输,自信心的膨胀会让他们相信自己一定能赢,所以……” 朝着远方看去,朱伯析感叹道。 “想要制止战争的核心,还是提升国力,让世人看到一个强大的天朝,而不是进入衰退的天朝,这才是阻止战争的关键所在,至于快速击败法国……” 摇摇头,朱伯析笑了笑, “从来都不是最优选,只是把明天的战争放到了今天,而今天……谁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变数,战争中的态势瞬息万变,对于世界秩序维持者来说,避免战争维持平衡,才是维持秩序的首选,毕竟,战争必定会打破平衡、破坏秩序,秩序一但被破坏的话,谁知道,重建的秩序是不是对自己最有利的?毕竟,我们用了几代人的时间,才建立了这个秩序!打破他……是最好的选择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父皇的回答,让朱简煜似乎明白了一些事情。 “所以,父皇才会投资保护伞公司是吗?是为了突破那个瓶颈?” 正文 第553章 突破口 瓶颈! 天朝发展的瓶颈是什么? 对于在位五十年的朱伯析而言,他不止一次的考虑过这个问题,因为早在三十年前,天朝的发展就陷入某种瓶颈。 “五十年前,我接过皇位的时候,当时我们有超过一百万军队在天竺、在波斯湾、在埃及、在苏丹,我们的军队在那里进程了将近百年的战争,战争夺去了很多人的生命,几百万大军的远征,持续百年的战争,在这个国家的身上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迹……” 回忆着过去,朱伯析的语气显得有些凝重,然后他又继续说道。 “不过,那个时候,我们似乎并不知道什么是低速发展,我们工业在那时完成了换代,从蒸汽机进入到内燃机,电力开始进入人们的生活,改变了整个时代,可是……后来,在战争结束之后,尤其是在过去的二十年中,我们的科技、经济以及其它很多方面的发展,都陷入了某种停滞。” “父皇,你的意思是战争催生了过去的科技发展?” 朱简煜几乎理所当然的想到了在战争中被发明的汽车、飞机等许多发明,都是与战争息息相关的。 “战争,只是某种催化剂而已,当时我们每年都要维持超过几十万万元的军费开支,庞大的军费开支刺激着生产,刺激着工业的发展,这种发展是必然的,但更为重要的是,新技术……” 走到湖边木制的栈桥上,朱伯析继续说道。 “其实,那几十年的快速发展,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新技术的推动,每一次新技术的革新,势必会淘汰旧技术下的生产机器,这势必会产生新的增长,新的市场,就像电力得到应用之后,出现了许多新的产业,而这些产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岁位,带动了新的经济增长,现在,我们的经济放缓,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应该是与我们的技术上的某种停滞,有一定的联系。” 这个论点并不新鲜,甚至早在十几年前,就有经济学学者提出了这个观点,他们认为天朝正在步入衰退,理由是没有新的创新。当然,那个时候,大多数人都觉得那是杞人忧天。 “可是,我们经济不还是在增长吗?” 朱简煜的回答,让朱伯析反问道。 “现在是在增长,可是二十年、三十年后呢?” 反问之余,朱伯析又继续说道。 “我们现在有6.7亿人口,我们拥有20万公里的铁路,拥有超过1800万吨商船,民间拥有超过五千万辆汽车,每年都会新生产赶过八百万辆汽车,所有的一切似乎都是良好的,可这种良好是因为市场的需求仍然还在,一但市场饱和了,这种良好只不过是最后的辉煌而已已……” 朝着眼前这座不大的珍湖看去,朱伯析感叹道。 “当年世祖皇帝曾说过——火车和铁路将会成为大明经济发展的原动机。我们可以看到,在随后的百年之间,我们在大明修建了超过20万公里的铁路,在诸夏和其它地区修建了超过10万公里的铁路,那些铁路使用着大明的路轨、机车,铁路确实推动着天朝的经济不断的前行,甚至于,我们的经济增的速度,一直与铁路的增长有直接关系,再后来就是六十五年前发明的汽车,一开始的时候,是军用,然后从战场到民间,直到现在,超过一半的家庭都拥有汽车,汽车是天朝经济的新引擎,可是这个引擎最终还是会像铁路一样,成为过去的辉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引擎在什么地方?” 父皇的反问让朱简煜的神情也变得极为严肃。 “那父皇是觉得保护伞公司可以改变这一切?” “嗯……” 沉吟片刻,朱伯析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他能不能改变这一切,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朱铭和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年青人,吸引我的不是青霉素,也不是他可以打破帝国制药的垄断而是因为……” 话声稍顿,朱伯析反问道。 “简煜,你记不记得,你第一次去圣彼得堡的时候,在回来的路上,你曾说过什么?” 愣了愣,朱简煜有些疑惑。 “我说过什么?” 作为帝国的继承人,朱简煜在不到十岁的时候,就曾去过圣彼得堡,对那次旅程印象最深的感觉是什么…… “漫长!” 想了想,朱简煜说道。 “从中都到圣彼得堡,铁路近两万里,即便是直达列车,也需要至少十天,实在是太过漫长了。” “这种漫长是因为大明实在是太过庞大了,在与俄罗斯合并之后,我们的边界向西推进到布列斯特,当然,这是后来我们从彼兰那里打下来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的国家,太过庞大,幅员太过辽阔,从中都到圣彼得堡,从滨海到仰光,天朝建立在如此辽阔的土地上,交通必定是最大的问题,仅仅只有铁路并不能解决问题,就像你一样,漫长的旅程,耗尽了你的精力,可普通人呢?” 朝着西方看去,朱伯析用相对凝重的语气说道。 “也许,很多人终其一生,也没有机会往来两地,因为距离带来的时间,漫长的旅程会耗费所有人的精力,而这也会带来另一种后果——地方上日益离心离德,这种地方主义是因为互相的不解造成的,就像北美与天朝的决裂,表面上是利益,但是实际上,我想不是民众之间联络日益稀少,造成的血脉上的远离,毕竟亲戚越走越亲嘛!” 说道着这句民间的俗话之后,朱伯析说道。 “所以,就这一点上来说,天朝确实需要一个新的交通网络,这个网络一方面是用来联接像像中都、南京、上海、广州、武汉、天津、沈阳这样的大城市,而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把这个辽阔的国家结为一个整体,比如,把十五天的旅程缩短到3天,甚至2天或者一天半。” “是做飞机吗?” 几乎下意识的朱简煜想到了飞机,而朱伯析笑着说道。 “当时,我也这么以为,可后来,他告诉我我们可以修建一条高速铁路,用时速400里,甚至600里的高速铁路,把这个庞大的帝国联系成为一个整体。” “高速铁路?” 朱简煜疑惑道。 “就像往南京和海州去的快速列车?” “快速列车,只是普通铁路上的列车而已,两百里的时速,再有十年的时间,这是普通列车的速度,高速铁路的平均时代要在400里以上,这样才能实现最初的目标。” 父皇的解释让朱简煜皱眉说道。 “400里……这未免也太不现实了吧,即便是有这么快的火车,也不一定所有人都能坐得起。就像快速列车一样。” “这个就要换个角度去看待问题了,其实,我也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相比于此,我更关心的是另一种可能……” 回头看了一眼朱简煜,朱伯析解释道。 “高速铁路,会不会成为国家发展的另一个推动力呢?” 在提出这个疑问的同时,朱伯析又继续说道。 “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多,从火箭发射卫星,送人上太空,这种近乎于科幻小说的话题,到高速铁路还有新式飞机,甚至新式船舶,尽管只和他聊了一次,但我感觉似乎他相信这一切都可以实现,而且他相信自己能够做到,对于一个愿意花费上百万元收购喷气试验室,从事几乎没有任何回报的火箭事业的人来说,我想,他至少应该是相信的,而我……” 再一次将目光投向远方,朱伯析笑了笑。 “只是用一万万元去买一个可能!” 买一个可能! 这个可能未免也太贵了吧! 也许是觉察到儿子心中的想法,朱伯析反问道。 “一万万元,很贵吗?不贵!” 摇了摇头,然后他又肯定道。 “一点都不贵,无论是他的那些设想中,那一个实现了,都必定可以给我们生活带来很大的变化,至少可以改变很多人的生活,至于瓶颈……” 沉吟片刻,朱伯析摇头说道。 “他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时间才知道,但至少,他所进行的那些尝试都是别人没有去做的,也许,解决问题的办法就在他的某一个尝试中,或许他做不到,可谁知道别人会不会受他的启示,产生了新的灵感呢?” 凝视着远方,朱伯析的语气变得有些凝重,颇为语重心长的说道。 “我不关心他能不能把人送上太空,甚至也不关心高速铁路,不关心计算机,但是我却不得不考虑大明的将来,就目前而言,至少在未来的三十年内,我们都可以维持世祖皇帝时建立起来的世界秩序,但是,三十年后呢?” 回头看着儿子,朱伯析长叹口气。 “也许,三十年后,你我父子都不在人世了,可是,天朝却在,世祖一手打下来的基业,不能毁在你我的手中啊……” 从这个角度来说,贵吗? 一点都不贵啊! 正文 第554章 何止是不贵,简直是占了大便宜! 当然,所谓的“便宜”,要看从什么角度,或许对于皇室而言,投资于保护伞公司的一万万元,是一笔非常划算的投资。而对于保护伞公司而言,同样也是一笔极为划算的投资。 充足的资金是保证一切工作的必须。 “有了这笔钱,我们可以做很多事情!” 甚至不等裕隆银行的贷款到位,保护伞公司就开始了大规模的招兵买马,与之前很多公司企业采用的推荐制不同,保护伞公司是直接在报纸上刊登了招聘启示,这完全颠覆了的传统的人才招聘方式。而在颠覆的同时,凭借着相对丰厚的待遇,也让公司在短时间内,雇佣得到了一批颇为优秀的员工。 有钱,确实可以办很多事情。 万年实业大厦,是一栋16层高的大厦,这是一栋标准的写字楼,二十几年前,万年大厦里还有上千名员工在这里工作,但是后来,随着万年实业的倒闭破产,这栋大厦也就长期处于半闲置。 直到数天前,万年大厦被保护伞公司整体租了下来! “以后,这里就是我们工作的地方了。” 朱明忠指着眼前的高楼对身边的几个人说道。原来立于大厦顶端的“万年实业”四个字,现在已经换掉变名为“保护伞”,当然还有那个巨大红白雨伞标志。 其实,把公司称为“保护伞公司”是朱明忠的某些恶趣味,对于另一个世界里的电影中的“保护伞公司”他可以说是印象极为深刻,当时在作出成立公司的决定后,他的脑海中就浮现出了这个家公司,当然还有那个熟悉的标志。 只不过,这家保护伞公司未来到底走多远,恐怕只有天知道。 “哎呀,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咱们就有自己的大厦了!” 钱乐看着眼前的这栋大厦感叹说道。 “是租的!” 在听见钱乐的话后,南峰说道。 “现在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所以不需要购买大厦,为了节约成本,长期租用是最好的选择。” “哎呀,都一样了。” 朱明忠笑着说道。 “咱们是签的三十年的长租,和买下来没有多少区别。” 确实没有多少区别啊,毕竟在另一个时空中,五十年产权的商业用地,那可是要花高价买下来的。三十年……不短了。 看着眼前的这栋大厦,朱明忠笑着说道。 “从现在起,咱们公司也算是有了自己的根据地了,从现在起,咱们要抓紧时间,把目标的几个项目尽快完成。大家不要觉得的有了青霉素就万事大吉了,其实,我并没有当药企老板的意思,相比于药企老板,我更希望通过药企获得资金,然后将那些项目继续下去。所以,你们也可以把保护伞看成一家研究所,专门从事技术研发。我相信,未来从这里走出去的产品和技术,必定将会影响到全人类的生活。” “……!” 听到朱明忠的话,众人都沉默了下来。他们没有没到朱明忠成立保护伞公司的目的竟然是如此的单纯,就是为了从事科学技术研究,至于所谓的药企不过只是提供资金用于科学研究而已。 这样的话语听起来有些荒唐,但这份执着于梦想的精神,却又让人如此的感动。毕竟,他们本身就是研究人员,在内心深处,自然有那么一丝的渴望。 如果说,他们之前只是因为简单雇佣关系来到这家公司,那么现在却是基于对朱明忠所言道的那个理想的认同而心甘情愿追随他了。 最容易让人热血沸腾的就是理想,而为了心中那个理想,竟然能做到这种地步,这样的人,确实值得他们追随。 除了理想上的鼓动此之外,从裕隆银行提供的一万万元的投资,也让他们隐隐的感觉到,这家公司的未来是不可限量的。否则,谁又会往一家没有“钱途”的公司扔钱呢? 不过一想到有这样的老板,全力支持他们进行研究,他们以后的工作就可以放开手脚的去干了。这对他们来说,也是一个好消息。 “走吧,进去看看!” 朱明忠微笑着对身边的人说道,然后就抬腿朝着大厦里面走了进去。 有了充足的资金作为保证,公司的各个项目进展都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提高,而最让朱明忠的欣喜的恐怕就是晶体管的研制了。尽管他本身并不懂晶体管,但是对其多少总有一定的了解,这些看似再基础不过的“了解”,对于科学研究而言,却就像“金手指”一般,让研究跳过了不少难题。比如像项目组一开始就从事“PN结型晶体管”研究,就直接跳过了点接触型晶体管,这种晶体管制造工艺复杂,致使许多产品出现故障,它还存在噪声大、在功率大时难于控制、适用范围窄等缺点。为了克服这些缺点,另一个世界的科学家们才提出“整流结”来代替金属半导体接点的大胆设想,并提出了这种半导体器件的工作原理。不过这前后却耗费了几年的时间,而朱明忠的提醒所节省的也就是这些时间,当然,项目组必须要提出了这种半导体器件的工作原理,然后才能制造出实物。而现在他们已经弄明白了它的工作原理,剩下的就是制造它了。 “明年,差不多就可以批量生产出晶体管了吧!” 看着项目组的进展报告,朱明忠自言自语道。现在研制晶体管的很多难题已经得到了解决,从理论到原料,所有的问题都已经得到了解决。 “半导体收音机、助听器……” 回忆着另一个时空中,晶体管最初应用的那些产品,朱明忠的心里甚至已经开始盘算着,应该在什么地方开设一家家电工厂了。 “中都肯定不行,首先要考虑生产成本……” 和任何一个资本家一样,朱明忠当然也需要考虑利润,中都相对高昂的人力成本,显然不是开设工厂的首选。 “还是考虑一下朝鲜吧!” 几乎下意识的,朱明忠选择了朝鲜,毕竟就他所知,朝鲜是大明境内劳动力最廉价的地方之一。毕竟,那里是最晚并入大明地方,一直以来都以廉价的劳动力而闻名。 “不过晶体管工厂应该设在什么地方呢?” 基于另一个世界的经验,朱明忠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将工厂分散到全国各地,充分利用各地的优势。当然这必须要依赖发达的物流体系,尽管这个世界的大明并没有发达的高速公路网,但是却有着远比另一个世界更为发达的铁路网,毕竟,在长达一百多年的铁路时代之中,铁路在大明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即便是在交通不便的西南,也修建了许多铁路。现在大明所拥有的发达在铁路网,完全可以支撑起这样的物流。 “可以把晶体管工厂设在天津,然后从天津直接用铁路运到朝鲜。” 站在地图前,盘算着未来工厂的分布,朱明忠又自言自语道 “也许应该先去朝鲜考察一下。” 去朝鲜考察一下! 这个念头刚一涌现瞬间,朱明忠的心里不禁对此充满了期待,毕竟,他从来没有去过朝鲜,那怕就是吞并了朝鲜之后,作为大明皇帝的他,也只是在接见一下退位的朝鲜王,然后对于朝鲜,就没有更多的了解了,嗯,还有就是禁止购买的朝鲜婢,这不能不说是一大损失,毕竟温顺的朝鲜婢多年来在大明一直享有极高的声誉,但是被大明吞并后,根据法令自然不能再贩卖本国人为奴婢。 “也不知道,现在的朝鲜是什么模样?” 朱明忠暗自在心里嘀咕道,对于朝鲜,他确实有那么几分好奇,毕竟现在的朝鲜是大明的一个行省,而对于那个行省,似乎并不怎么了解。 心有所想的他立即拿起了电话,然后对电话另一头的秘书吩咐道。 “南峰,你过来一趟。” “老板,你要去朝鲜?” 南峰满腹疑问的问道。 “对,我准备在朝鲜开设一家工厂,不是说朝鲜的劳动力最廉价吗?” “那里确实很廉价,只相当于中都的60%,不过,把工厂设立在那里,会不会太远了一点,毕竟,公司总部在中都。” “有没有总部在中都,却在朝鲜开设工厂的企业。” “当然有,” “那不就得了,别人可以,咱们也可以,最重要的是那里的劳动成本低,好了我们先过去考察一下。去朝鲜什么最方便?” 看着南峰,朱明忠反问道。 “可以坐船,也可以坐飞机。海州有直达仁川的邮轮和飞机。” 正如朱明忠猜的那样,南峰这个“顾问”确实有他的过人之处,至少每当自己有什么问题问他的时候,他总能在第一时间给出答案。 “坐船过去?” 其实对于海上的航行,朱明忠一直都是排斥的,毕竟,多年前在海州避暑的时候,他曾经有过晕船的经历。 “还是坐飞机吧,中都没有到朝鲜的飞机吗?” 正文 第555章 第二次(新书发布,求支持) 中都当然有飞汉城的航班。只不过并不是直达航班,而是需要中途在其它机场降落一次。这也是南峰会建议从海州飞往仁川的原因,那是直飞的航班。 从中都乘快速直达列车到海州,然后再换乘出租车去机场。不过到机场的只有朱明忠自己,因为只买到一张机票,所以南峰他们只有能乘邮轮去仁川。 不过对此,朱明忠倒也不太在意。 海州的机场规模远比不上中都,而以后世的观点看来,这个机场的设施无疑显得非常简陋。 “就只是航站楼、水泥跑道而已。” 提着行李箱,进入航站楼后,打量着这间看起来和候车室没有什么区别的航站楼,施奕文自言自语道。不过对此,他早就习惯了,毕竟在另一个世界,三十年代的机场,甚至可能就是一片草地。 在机场等了半个小时后,在广播的提醒下,朱明忠提起箱子,拿着的机票,朝着登机通道走去,在地勤的指示下,穿过机场跑道来到一架双发客机面前,这架飞机看起来与另一个世界的DC3飞机有点相似。 “看样子,它应该是这个时代主流的客机。” 因为是第二次乘座,十分钟之后他已经坐在的飞机座位上。这个世界的机舱座位显然没有另一个时空舒适,而且还没有增压机舱,总之,远远谈不上舒服,唯一让能让人心旷神怡的恐怕也就是只有空中小姐一如即往的漂亮了。 这个世界上的飞机上,既然没有头等舱,也没有经济舱,只有普通的机舱,单薄的座位也谈不上舒适。当飞机开始移动的时候,朱明忠又一次朝着窗外看了一眼,尽管并不愿意坐船,但是坐上飞机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有些担心。 “也许,更应该乘船过去,至少那样更安全一些……” 靠在座椅上,闭上眼睛,朱明忠开始分散自己的思维,借着回忆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经历的点点滴滴来分散对于飞行的恐惧,这种恐惧源自于对这个时代飞机技术的不信任,毕竟这是在大海上空飞行,万一要是出了故障的话。 后悔,显然已经晚了,现在飞机已经到了海上。 于是朱明忠便借着思考问题,来让自己缓解有些紧张的情绪,在脑海中他开始谋划下一步的举动,他甚至开始考虑是不是应该在婆罗洲或者某个靠近赤道的地方建立一个卫星发射中心,然后在那里发射卫星。似乎发射场越靠近赤道越好,毕竟在赤道发射火箭,从来都是最节省燃料的。 现在就考虑建设发射场,是不是太早了一点? 在轰鸣作响的机舱里,朱明忠拿着笔在本子上写了几个字,然后重重的写下几个字。 建设赤道发射场! 尽管明知道现在计划这一切似乎太早了一点,但是朱明忠同样也觉得,这是势在必行的,毕竟,无论是发射试验火箭,还是发射卫星,都需要火箭发射场。 “赤道发射场?什么东西?” 说话的是他身边的穿西装打领带的胖子,那家伙显然没有丝毫关于隐私的想法,而是直接了当的问道。 “赤道发射场?火箭?是什么意思?” 又一次,身边的胖子问题。 “就是一些构想而已。” 朱明忠并不想解释什么,也不愿意向这个胖子解释这些。 “哦,只是构想啊,我还以为是什么新鲜的东西,你不知道,我最喜欢的就是新鲜东西,这开工厂的眼光一定要放长远,新东西出来了,就要先研究一下,这样工厂才能长久发展。” 胖子的话,倒是让朱明忠有些好奇的打量了他两眼,但也就局限于此了。 飞机继续向着朝鲜的方向航行,此时飞机已经到了大海上,经过二十几分钟的爬升,也已经飞到了三千米的高空。 “哎呀,这机舱里有点凉了,还是天上舒服啊!” 胖子朝着机舱外看去,然后捅了捅身旁的朱明忠,大声说道。 “你说是不是,天上是不是地上凉快多了?其实,我最喜欢的就是坐飞机,尤其是这个时候,凉快啊。” 对于身边这个像是话痨似的胖子,朱明忠显得有些无奈,再次对这个时代简陋的机舱条件有些无奈了,要是有个耳机就好了。 显然,这并不现实。 胖子继续说着他喜欢飞行的理由,当然也包括空姐。 此时飞机停止了爬升,机舱里唯一的空姐,再次站在通道里,推着餐饮车,询问乘客需要什么。从这一点上来说,尽管机舱很狭窄,能够做到这些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可惜只有一个空姐啊! 就在朱明忠刚想对比一下这个空姐与另一个世界空姐之间的差距时,随即他却有些意外的发现前两排座位上站起来一个人,他的神色似乎有些紧张,正在往洗手间走去。而在他走路的过程中,目光会时不时的盯向某个地方。 或许是出于一种本能,朱明忠便顺着那个的目光看了过去,随即发现后几排座位上,有三个家伙在与那家伙进行目光上的交流,之所以能够清楚的认清他们,是因为除了他们之间神色的紧张之外,还有一个共性——都是闪族人! 在大明,闪族人并不少见,毕竟,作为诸夏一员的罗马帝国境内就生活着许多闪族人,巴格达省就是罗马帝国的行省之一,曾几何时,朱明忠也曾去过巴格达,当地在罗马帝国的统治下已经发生了太多的变化,后来,又从巴格达省去了君士坦丁堡。 再后来呢? 想到在君士坦丁堡的遭遇,朱明忠不由的暗自在心底打量着这几个人来,当然还有他们的目的。 “应该不会那么倒霉吧!” 就在朱明忠的心里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他发现后面三个闪族人也都跟着站了起来。 几乎是一种下意识的念头,让朱明忠立即懊恼起来。 “这事背的……早知道应该做船的……” 就在心里冒出这样一个念头的时候,他就见一个家伙手里突然多了一把黑色的短铳,原本还只是猜测的朱明忠,心里立即涌起一种绝望的情绪,甚至忍不住抱怨道。 “我怎么总他么能赶上倒霉事?” 这他么可是第二次了! 谁能那么走运,一辈子碰到两次恐怖袭击? 不是一辈子,如果按照时间来算的话,甚至不过只有区区几个月……当然,并不是同一个世纪。 就在朱明忠的心里被懊恼的情绪充斥着的时候,他看到那个拿出短铳的人已经把短铳顶在了一个乘客的脑袋上,下一瞬间,铳声响了起来。 在铳响的瞬间,红白之物和着鲜血喷涌出来,酒了邻座乘客满脸满身。 “啊……” 那个乘客立即像是疯了似的,惊恐的大声尖叫着,整个机舱里的所有人都惊恐的看着这一幕,至少在这一瞬间大家都惊呆了。 “啊……” “都不许叫!” 手中拿着枪的那个人,咆哮着站起来,挥舞着短铳朝着所有人咆哮着什么。 尽管他是闪族人,可是说的却是大明官话语,那些乘客完全都被吓傻了,毕竟所有人都看到了他是怎么连眼都不眨就一铳打死了一个。 “谁叫就打死谁!” “都不准动!” 这个人的其他两个同伙也跟着蹿起来,他们一手拿着短铳,一手拿着匕首,他们无不是凶神恶煞的叫嚷着,甚至于还有一个人的手里拿着冲锋枪,看着足足有两尺长的冲锋枪居然被带上了飞机,朱明忠的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他么的,这个世界就没有安检吗?居然连冲锋枪都带上了飞机! 何止是冲锋枪啊! 居然还有手榴弹! 在看到那个原本去卫生间的人居然把手榴弹也带到飞机上的时候,朱明忠突然有有一种想要骂娘的感觉,那怕就是曾经身为皇帝的经历,让他可以做到泰山压顶面不改色,可是面对于生死的选择,人总是会惜生,更何况自己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办! 他么的,非做什么飞机! 朱明忠在心里自言自语道,如果这个世界上有后悔药的话,他绝不介意花重金去买,毕竟,如果不坐飞机的话,也许根本就没有那么多事情。 该死的! 如果他们拉了手榴弹…… 甚至不用去想,朱明忠都知道会是什么结果,那几枚手榴弹足够把这架飞机炸成碎片,然后让整架飞机里的人全都为其陪葬。 一时间,乘客们的尖叫与叫喊声充斥了整个机舱,所有人无不是惊恐的看着这几个人,眼前发生的一切完全超出了他们的意料,甚至于超出了他们的认知,毕竟,这是过去从来都没有发生过的事情。 怎么办? 置身于飞机上的朱明忠并没有惊慌,他知道这个时候已经没有退路了,可是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就在这时,他看到其中的一个人用半生不熟的官话语朝着所有乘客警告道。 “坐下!都坐下!我们有炸弹,不想死的话,就全都坐下,都老实点……” 在这个家伙说话的时候,朱明忠从他的目光中感觉到浓浓的杀意,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没有人会觉得他是在开玩笑。 正文 第556章 突如其来 (新书发布,求支持) 永平五十年五月,对于大明而言,这是再普通不过的一天。 不过今天,对于有些人来说,却是一个大日子,至少对于艾迈杰而言就是一个大日子。 睁开眼睛,看着旅馆天花板。他愣了很长时间,现在可以确定一件事,他并不是在文明半岛上的沙漠之中,更不是在罗马帝国的境内,而是在天朝,在世界的中心。 相比于沙漠,这里显得有些闷热,置身于这个老旧的旅馆之中,空气是闷热的,潮湿的,在艾迈杰看来,即便是沙漠里最破旧的帐篷,也远远比这里更好,至少那里不会这么湿热。不过,他并没有什么选择,毕竟,这里非常便宜,而他们的资金非常有限,那怕就是省下一分钱,对于行动而言都是极为有利的。两天前开始,他和他的同伙们都住在这里,为的就是省钱。 昨天,他们终于通过中间人买到了所需要的一切——武器。 而今天,行动终于可以开始了。 艾迈杰起床,穿上衣服去敲隔壁的房门,那里住着杜立德、齐国强。齐国强答应一声,说他早就起来了,艾迈杰猜齐国强可能在祷告,于是转身回房去了浴室,在他洗浴的时候,脑海中浮现出许多回忆,都是有关过去的回忆,他清楚的记得,自己是如何被给予了这个名字,也曾经记得,在学校中因为祷告,而被神父训斥为异端。 当然,他也记得,罗马的士兵是怎么样杀死那些勇敢的人,能够记得罗马士兵的叫嚷,当然还有就是对罗马人刻骨的仇恨。 “如果没有邪恶的明人,就不会有罗马……” 无数次,在家里面,他曾听到讲经师如引信誓旦旦的告诉他们,所有的一切邪恶都是因为明国,是这个国家摧毁了他们所引以为傲的一切。 “如果没有那些邪恶的魔鬼,罗马人永远都不会奴役我们……” “所有的一切,都是源自于邪恶帝国!”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对于艾迈杰来说,他就对此深信不疑,而现在,他终于有机会去改变这一切,他甚至还做了一个有趣的假设——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将会让这些高傲的明人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让他们为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情付出代价。 “愿神保佑我……” 又一次,他在心里对如此祈祷着,他相信神会保佑他的,毕竟神绝不会保佑那些异端。 “你是否已做好死的准备。” 他仍然记得,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他笑了,当他刚想要开口回答的时候,那个人对他说道。 “这个问题是多余的!” 因为那个人从他的脸上看到了答案,他早就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了。 死亡! 不是今天就是明天! 正因为有了必死的觉悟,他才会来到这里执行这个必死的任务。 不会有人活着! 从接受这个任务的时候,他就知道了结果,没有任何人会活下去,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将会让大明为他们的野蛮行径付出代价,这才是最重要的! 代价,曾几何时,只有他们要为自己的抵抗付出代价,罗马人对他们从来不曾心慈手软过,现在,是时候了! 他们预定的航班是上午九点的,现在有点早,但他又睡不着。因为激动。只要一想到即将要去执行的任务时,他的内心都会激动非常,毕竟,接下来所做的一切是他期待已久的。 “你要相信,当你们的行动成功的时候,所有的信徒都会受到鼓舞!” “这是神罚!是神对他们的惩罚。” 艾迈杰又一次想到了那个人对他说过的话,听说那个人过去是个酋长,至少明人的军队攻进沙漠之前,他拥有自己的部落,后来,他失去了一切,就像他们所有人一样,他们失去了一切。 为什么是我们失去了一切呢?为什么不是他们? 他们说什么播撒文明,可是他们是用什么?是用他们的铳炮…… 因为时间还早,所以怀揣着刻骨的仇恨,他又一次在那里进行虔诚的祷告。到了上午七点二十分的时候,齐国强过来敲响了门。 “是时候了。” 时间到了! 于是艾迈杰收拾东西,离开旅馆。接下来的一切都是按照计划中那样进行的,他们结了账,离开了旅馆,钻进了出租车里。然后就直接朝着机场驶去。 因为曾经做过出租车司机的关系,所以艾迈杰知道司机一定会多绕一段路。但这倒没有什么,只要不耽误将要乘坐的航班就行,况且他们提前两个小时出发,从这里到机场,最多也就只需要20分钟,甚至还包括堵车在内,毕竟,这里并不是中都。 一路上,他们四人,谁都没有说话,只是坐在车里面,他们显得很平静,甚至可以用温顺来形容,在大明像他们这样温顺的内族人并不罕见,事实上,现在闪族人已经越来越少了,即便是在东罗马帝国的境内,也生活着上千万明人,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间,民族大融和从来都不曾停止过,尤其是在文明远征的区域,许多军人退役后,就直接在那里定居、生活。 也许,再过一百年,即便是在埃及,在北非,科普特人同样也有可能会成为历史,毕竟,即便是科普特人自己也主张应该与明人融为一体。也许到了那个时候,也就不会再有所谓的“西方诸夏”,他们将会与诸夏一样,并称“诸夏”,谁知道呢? 对于未来,谁都不确定。 可是对于未来,每个人都有他们各自的期待。一路上,艾迈杰会看向身边的李沙越,与他们不同的,李沙越有四分之一的华夏血统,以他的血统来说,他完全可以在沙漠区得到一个公职,为罗马帝国效力,但是他却是一个虔诚的信徒,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抛弃一切,来到这里,和他们一同进行行动。 突然,坐在他身边的齐国强说道。 “一切会顺利吗?” 艾迈杰朝着车窗外看了眼,只是淡淡的说道。 “我们的工作肯定会顺利的。” 然后艾迈杰就没有再继续说下去,他之所以不再说话,是因为他不想在车上谈论这一切,这倒不是因为他害怕,而是因为他很清楚,这次行动的代价,也清楚的知道,对于他们而言,这或许是改变一切的机会……这是艾迈杰与那个人进行讨论的结果。 艾迈杰现在还在犹豫,因为他很清楚,这次行动的最终目标是什么,无论从任何方面来说,这一目标都极具诱惑力,可能会让这个看似强大到不可战胜的国家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都会陷入长时间的的衰退。但是唯一的问题是,明人会不会在那个时候,离开他的家乡,还有罗马人,他们会不会重新回到他们土地上,把沙漠留给他们? 也许会……至少有那么一点可能吧! 差不多二十分钟后,他们搭乘的出租车终于来到了机场,一路几乎没有遇到红灯。一切都是如此的顺利,他们下车后,就各自提着行李走进大厅,大厅里人来人往的,他们几个人并没有什么人会注意到他们,而这个时候齐亚德只说了一个句话。 “我们散开吧。” 分散是确保行动顺利展开的唯一条件,对此艾迈杰很清楚,四个人就这么散开了,就像从不认识一样。 进入机场后,艾迈杰朝着左右打量了一下,机场里乱哄哄的,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他。 但愿……一切顺利吧! 接下来的一切,无疑是顺利的,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他们,同样也不会有人检查他们的行李,他们只是提着行李箱进入机场,直到他们各自登机。 他们顺利的登上了飞机,没有任何检查,在飞机起飞半个小时后,艾迈杰看到齐亚德进入厕所,那是一间给为狭窄的厕所,然后他在那里为冲锋铳装上了弹匣,当然,他还从行李箱里取出了手榴弹,并把它们都捆在了身上。 所有的一切,都是如此的顺利,顺利的超出他们的想象,当齐亚德在厕所里准备着的时候,艾迈杰一直盯着厕所的灯光,当灯光变成绿灯的时候。他站起身离开座位,然后小心的看向自己的同伙。而他们也在看向自己,艾迈杰知道,他们是在同样看到了动手的讯号,现在正是行动的时候。 没有丝毫的犹豫不决,艾迈杰决定的行动的时候,取出短铳的他直接把铳口对准了前面的那个身强力壮的青年男人,刚上飞机的时候,他就确定了目标。必须要杀死一个最强壮的人,用死亡警告其它人不要轻举妄动。 “谁动就打死谁!” 脸上还溅着血的艾迈杰,手中拿着短铳,他的目光在每一名乘客的脸上划过,他知道,所有人都被他给吓到了。 “只要你们乖乖合作的话,我保证不会伤害到你们!” 盯着机舱里的乘客,艾迈杰大声嚷喊道。 “只要把我们送到目的地,我保证,会释放你们的……” 他的喊声,让朱明忠的心头一紧。 目的地? 他们……要去那? 正文 第557章 猎物 (新书求支持) 目的地? 他们要去那里? 不仅朱明忠的心里满是疑惑,他身边的那个胖子同样也是满腹的疑惑,不过相比于施奕文,他的神情惶恐,面色煞白,原本唠叨一路的他,这会也不再言语了,只是神情呆滞的看着前方,那双因为肥胖而挤的近乎于消失的眼睛里,充满了绝望的。 现在的环境确实挺让人绝望的。 无论是在这个世界,亦或是在另一个世界,面对这样的事件,任谁都会心生绝望。 那怕就是曾处置过太多的突发事件,此时,朱明忠的心里也只剩下一个念头。 我去年买了个表! 然后,也就只能在心里骂上一句了。 不大的机舱时,前面一个端着冲锋枪带着手榴弹的家伙,后面是个拿冲锋枪的,中间还有一个拿短枪的……呃,他的身上也捆着手榴弹。 点背啊…… 心里感叹着的时候,隐约的他能够听到从驾驶舱传出来的喊嚷声,随着一阵惨叫,然后驾驶舱里的争吵消失了,片刻后,朱明忠可以感觉到飞机的航向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 “至少,不是91……” 心里这么寻思着,朱明忠暗自叫苦之余,又多了一丝庆幸,除此之外,可真不知道怎么安慰自己了。 不过尽管如此安慰自己,他的心里更多的是疑问——这些人要去那里? “你过去听说这样的事情吗?” 朱明忠扭头看着身边的胖子,他这会似乎已经好了不少。 “没,没听说过……” 难道是历史上第一次? 朱明忠的心里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庆幸,毕竟,这种事情的机率着实太小了,可是偏偏自己却碰到了。 既然碰到了这种事情,那么接下来就需要……冷静! 要慢慢的冷静下来。要先冷静,然后思考如何应对。 深吸口气的功夫,朱明忠就冷静了下来,然后观察了一下那些人,从相貌上就能够猜出了他们的身份,和当年自己在君士坦丁堡碰到的人一样。 哎呀,当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啊! 都这么多年了,一点都没有发生变化。 “首先要弄清楚他们的目的!” 任何人都不会平空做一些事情,他们既然做这种事情,势必有他们的理由和目的,弄清楚目的之后,多少总可以确定一点——有没有谈判的余地。 首先,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以这架飞机的大小,估且说这个世界没有双子塔,即便是有双子塔,他们也不一定有这个脑子吧! 回忆着在另一个世界里类似的事件,朱明忠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们必然有一定的诉求,只是他们的诉求会是什么呢? 不过,没有任何人可以告诉他答案,也没有有任何人会站出来解释什么,飞机继续朝着前方飞行,在大海的上空飞行。 偶尔的,朱明忠会把目光投向机窗外,可以清楚的看到大海,当大海由黄色变成蓝色的时候,他的心里突然有了一种直觉,飞机并不是在朝着朝鲜飞去,既然不是朝鲜,那又会是在那呢? 难道会是……日本! 在朱明忠的心里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他的眉头猛的皱了下,心底充满了疑惑。 他们为什么要到日本? 日本又有什么? 突然,朱明忠想到他曾在书院里听说过的一件事——防疫区! 在这一瞬间,朱明忠明白了他们为什么要去日本,不是因为可以在日本逃避大明的法律,而是因为日本是所谓的“防疫区”,也许,他们以为日本有致命的,甚至导致大明在崇祯年间死亡千百万人的病毒。 当然,这不过只是谣言,或许崇祯年境的鼠疫大流行和清军入塞的沿运河大屠杀有着一定的联系,但是和日本……狗屁联系没有。所谓的“防疫区”甚至可能只是谣言,只是为了让人们远离日本的编造的谎言,仅此而已。 但是谎言重复千百遍后,甚至就连说谎的人也会相信,到最后没有人能够从中分辨出来真假。现在好了,甚至就连这些人也相信在“防疫区”有致命的病毒,所以他们才要劫机,他们的目的再简单不过,无非就是为了把病毒带到大明! 好狠毒的心思啊! 心底感叹着这些人计划的狠毒,朱明忠也开始打量一下机舱里的那三个家伙。然后在心里盘算起能不能夺回控制权来。 他们一共有四个人,其中一个在机舱,控制着飞行员,而在机舱里的这三个家伙又是冲锋枪,又是手榴弹的,怎么夺呢? 而且就这么几米远的距离,即便是一拳打倒身边的这个,然后再击倒一个,另一个仍然有机会拉响手榴弹,这事悬啊! 心里就这么考虑着如何解决这三个家伙的时候,飞机继续朝着东北方飞去,机舱里的人们仍然在那里向满天的神佛祈祷着。 “也不知道,机场有没有发现飞机被劫持了?能不能发现飞机偏离了航线。”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毕竟这个世界还没有发明雷达,即便是有类似的的技术,也仍然停留在实验室阶段。所以,根本就不会有任何人发现这架飞机已经偏离了航向,至于机场,尽管劫匪一进入机舱就要求飞行员切断电台,但是飞行员仍然通过的电台将被飞机被劫持的消息通报了机场。 不过,对于机场而言,面对这样的突发事件,他们同样也是无能为力,什么都做不了! 当然也并不意味着什么都不能做,他们至少通知了军方,在军方得知有飞机被劫持后,海军航空队还是第一时间派出了飞机前往附近空域进行搜索,尽管所有人都知道,这种搜索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意义,毕竟,想要在这么大的区域内寻找一架飞机,本身就是大海捞针,但他们仍然尽职尽责的履行着任务,在航线附近试图找到被劫持的那架飞机。 对于这一切,朱明忠并不清楚,面对飞机被匪徒劫持的现实,他的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如何重新夺回控制权。 “你想要活吗?” 盯着身边的胖子,朱明忠轻声问道。 “想,想……” 胖子用力的点着头,这不是废话嘛,谁不想活。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们一定是想要把咱们带到日本去,你知道那个地方吗?” “日本……那,那里有病毒,是,是要人命的地方……” 胖子的脸色变得更白了,如果说劫匪是威胁的话,那么去日本,根本就是死路一条。 “咱、咱们怎么办?” 胖子紧张的看着朱明忠。 “你身上有什么东西?足够重的,可以握在手里的。” 朱明忠盯着腾子问道。他当然不指望胖子的身上带着匕首,唯一期望的就是他身上带着可以砸人的东西。 “印鉴行吗?” “印鉴?” 胖子的回答,让朱明忠愣了愣,这玩意才多重。 “是,是黄金的。” 胖子紧张的说道。 我去! 土豪气十足啊! 从胖子那接过那个金质的拇指粗的印鉴,在手里掂量了一下,差不多有三四两,这个重量差不多够用了吧。 “你、你要干什么?” 紧张的看着身边的这家伙,胖子感觉自己的甚至要窒息了,他要干什么? 该不会把大家都拖下水吧! 突然,胖子后悔了,他害怕身边的这个家伙惹出什么大麻烦,然后害死所有人,当然也包括他在内。 “我说,小,小兄弟,你,你可要想,想清楚,咱,咱们不,不能轻举妄动。” 点了点头,朱明忠冷静的说道。 “要等机会。” 必须要等到一个合适的机会,心里这么寻思着,看似低着头的朱明忠,不时的观察着他们三个人,以寻找合适的机会,在过去的几个月间,朱明忠曾不止一次对自己的身体进行过测试,再次穿越后,他的身体不仅变得年青,而且更加的强壮,甚至于他的百秒速度只有不到8秒,更让他惊讶的,他可以在这个速度持续跑上几分钟也不觉得疲惫,当然,身体的力量也更为强大,不仅如此,他甚至曾经用棒球准确的击中几十米外的瓶子。 对于自身力量的了解,让朱明忠相信自己有能力夺回飞机的控制权,前提是要有合适的机会。 艾迈杰的目光在每一名乘客的脸上划过,他知道这些乘客的价值——他们每一个人都是活着的传染源,只要到了日本,在他们接触到病毒之后,就可以从日本返回朝鲜,然后就可以把他们驱赶出去,至少在他们被军方控制之前,肯定会接触很多人,他们每一个人都将是“零号病人”,会把致命的瘟疫传播到大明,然后,所有的一切都会结束! 大明将会在致命的瘟疫之中被重创,一但大明衰退了,法兰西、华夏帝国都会扑到他的身上,撕咬着这个猎物,然后……突然,艾迈杰的视线凝固了。他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因为右面座位上的年轻人,那个人正用异样的目光看着自己……就好像在看着猎物!对于这种眼神,他并不陌生,因为他也曾用这样的眼神去打量过周围的乘客…… 正文 第558章 目标,日本 (新书求支持) 猎物! 就在一两个小时之前,艾迈杰也曾用同样的眼光打量着其它的乘客,而现在,当同样的眼光从这个年轻人的目中流露出来的时候,就在他刚意识到危险的瞬间,他看到那个人站了起来。 他要干什么? 机会来了! 几乎是那个劫匪走到自己的座位旁的同时,在看到另一个劫匪也朝着这边走来,距离自己只有不到一米的时间,朱明忠站了起来,这正是他等待已久的机会。 没有丝毫的犹豫,在站起身的瞬间,出手如电的他,一记手刀砍在身旁劫匪的脖颈上。他出手的速度极快,以至于那个劫匪甚至没有任何反应,他的脖颈就结结实实挨了一刀。 几乎是在手刀击中的这个劫匪,在他发出声闷哼人朝着后面飞去,甚至都还来得急没落地的瞬间,朱明忠右腿对着距离不到一米的另一个劫匪就是一记侧踢,踢中那人的面门,伴随着骨骼的碎裂声,他整个人飞似的狠狠的向后飞去,然后撞到左边椅背上又弹了回来,然后一动不动昏厥了过去。 与此同时,手中的金质印鉴,也脱手而出朝着机舱前方的劫匪甩去。 “……啊!” 突然的变故完全超出艾迈杰的想象,眼看的一个东西朝着自己飞来,他急忙想要躲避,但是印鉴仍然击中了他的肩膀,让他随即发出一声惨叫。在被砸中的瞬间,人差点没跪倒在地上,就像被锤子狠狠的锤了一记重锤似的,他甚至听到了骨头断裂的声响。 失手了! 尽管如此,朱明忠仍然立即深吸一口气,屏住呼吸快步朝其逼近,只有不到三米的距离,就在距离迅速拉近的瞬间,他看到那个人的另一只手已经举起了冲锋枪, “啊……” 强忍着左肩的剧痛,艾迈杰的右手再一次举起冲锋枪,尽管只是刚刚举起枪,但他还是扣动了扳机。 “哒、哒……” 在枪响的瞬间,跑动中的施奕文已经腾空而起,没有给前面的这个家伙任何机会,一个突步正踹一脚结结实实踹在了他的胸膛上。 “啊……” 在胸口被踢中的瞬间,艾迈杰只觉得自己像是被汽车撞到似的,只觉得胸前猛然的受到挤压,然后肺就被压迫到极点,与此同时人就像是皮球似的向后飞去,甚至都没有来得急发出声闷哼,断裂的肋骨就扎破了心肺…… 不过只是转瞬间的功夫,朱明忠就已经解决了机舱内的三个劫机者。而他并没有止步,而是继续的朝着驾驶舱冲去,而此时驾驶舱的那层帘布舱门掀开了。手中拿着短枪的李沙越,在听到后面传出的枪声时,就立即走出了舱室,恰好看到艾迈杰出“飞”过来,在他落地的瞬间,看着他唇角流露出的血沫,李沙越被吓了一跳,然后他就看到有人朝着自己冲来了。 “啊……” 李沙越随即发出野兽一般的嘶吼,拿起手枪就朝着前方奔来的人影指去。 晚了! 几乎是在劫匪举起手枪的同时,猫着腰冲到他面前的朱明忠,右手抓住他拿手枪的右手,猛的朝后推去,巨大的冲击力下,他的右臂猛烈的向后向上扭曲着,在发出咔嚓一声脆响的同时,枪声响了。 “砰、啊……” 枪声伴着李沙越发出的惨叫,尽管在右手臂脱臼前他还是扣动了扳机,但子弹打空了,他的左手仍然不放弃似的试图去腰间拿匕首,可朱明忠已经抢先一步,左手从他腰间的腰间夺过了匕首,然后没有丝毫的犹豫不决,匕首直接朝着侧上方刺去,冲着他的心脏部位刺了过去。 “啊……嗯……” 睁大眼睛的李沙越,原本还想要挣扎,但力量很快就散去了,然后人软绵绵的倒了下去。在匕首抽出来的瞬间,他的血喷了朱明忠一身。 一切都结束了! 不过只是转瞬之间。朱明忠就解决了四个劫匪,速度之快甚至远远超出他的想象。 恰在此时,还不等他松下口气,飞机好像失去控制似的,猛的晃动了一下。 “草……” 几乎是在看到舱壁上弹孔的瞬间,朱明忠就已经意识到要发生什么了。他赶紧走到驾驶舱,果然驾驶员向前趴倒着,躺在那,那一发子弹正好打中他胸膛。 急忙将飞行员从驾驶位上的拽出来,朱明忠就对一旁的副驾驶喊道。 “别他么的愣着了,赶紧控制好飞机!” 在他的吼声中,原本被吓傻了的副驾驶这才回过神来,急忙拉动操纵杆,然后恢复了对飞机的控制,还好,一切都不太晚! 直到这个时候,朱明忠才算是松下一口气来,他拍了拍副驾驶的肩膀说道。 “干的不错,就这样保持住,我到后面看看!” 当朱明忠再一次出现在机舱的时候,机舱里的乘客们,甚至都还没回过神来。 “大家怎么样?都没事吧!” 在回过神来的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朝着他看去。 “没有人受伤吧?” 经济舱里静默了片刻,朱明忠身上的血污很是醒目。 他座位旁的胖子,这会也回过了魂来,他惊喜的喊道。 “你、你是怎么做到的?” 说实话,我也是在打赌! 朱明忠在心里自言自语道,甚至直到这个时候,他才觉得有些后怕,万一他们要是拉响了手榴弹怎么办? “有人受伤吗?” 看着还没回过魂众人,朱明忠又一次问道。 “没有,没有……” 就在众人刚松下口气的瞬间,机舱却剧烈的颠簸,引得机舱内惊呼声一片。一直站在过道中的朱明忠,差点没有被颠扒在地上。 “怎么回事?” 好不容易扶着座位站稳的朱明忠,听到了右舱外传来的异响,然后便朝着右舱看去,在看到舱壁上有两个不大不小的弹孔时,心里便暗叫声不好。 “发,发动机……冒、冒烟了!” 突然,有乘客紧张喊道,尽管飞机的螺旋桨仍然在转动,但是却在冒着黑烟。难道是刚才打空的子弹打中了发动机! 他急忙朝着驾驶舱跑去,只看到副驾驶仍然在努力的操纵着飞机。 “情况怎么样?” “我们的右发动机好像发生了故障,转速正在下降,以现在的情况很难飞到朝鲜了。” 突然其心变故,让朱明忠的心情沉到了谷底,现在怎么办? “不过,应、应该能飞到日本,我估计最多还有半个小时,就能,能到达日本。” 半个小时……沉默了下朱明忠迅速作出决定: “朝日本飞。” “可是那里有……” 副驾驶的脸色变得煞白。 “至少在那还能有条生路,往朝鲜飞万一掉下去,咱们可都玩完了!” “好、好吧……” 在他同意之后,朱明忠便坐到驾驶员位置上,然后他听到驾驶员在用电台与机场进行联络。 “这里是天航177航班,这里是天航177航班,呼叫所有人,呼叫所有人……” 因为是在大海上空飞行,驾驶员也不知道自己的机载电台可以传播多远,会被什么人接收到,于是他才会呼叫所有人。 “我是海军航空队557号搜索机,奉命寻找到你们位置,请上报你们的方位!” “我们目前的方位是在……” 在驾驶员上报了方位之后,那边的海航飞行员说道。 “我机正在飞抵你们所在的空域,请保持通信畅通,现在我为你们转接仁川机场……” 在信号通过海军的搜索机接通了仁川机场后,驾驶员又说道。 “两个半小时前我们遭到了劫匪劫持,目前已经恢复了对飞机的控制,劫匪已经被控制……” “我的天!” 电台另一端的人惊叫了一声,甚至都不等对方说完,一连串的询问就从扬声器里传了过来。 “天航177,这里是仁川机场,请详细描述事件。” 驾驶员朝着一旁的朱明忠看了一眼,然后将整个事件被诉说出来。仁川那边根本无法想象一个手无寸铁乘客,居然一个人就解决了四名劫匪。 “没事就好,海军的飞机正在向你们靠拢,等到与他们汇合后,请随同海军飞机返航。” “目前我们的右侧发动机发生故障,已经无法安全飞往朝鲜,我们将会在日本海岸迫降……” 没等驾驶员说完,那边的人就惊叫道。 “日本……那里可是防疫区,有……” 不等那边说完,朱明忠就拿起通话器说道。 “那里有狗屁的疫情,海航557,现在我们的发动机受损,将会在日本海岸附近迫将,有没有距离我们最近的海军巡逻舰可以营救我们?” 扬声器里没有丝毫声音,差不多等了一分钟后,才有声音传出来。 “距离你们所以区域最近巡逻舰大约可在十二小时后抵达海岸,请尽量靠近海岸,我机会标注你们的位置……” 半个小时后,在飞机的右侧出现了一架四发的大型飞机,看着那架近乎于B17大小的飞机时,朱明忠愣了愣,这时他听到扩音器中传来那个熟悉的声音。 “你们的右发动机已经受损,现在我机将会给你们护航,航向九州岛……” 正文 第559章 大明的飞机来袭 护航! 其实并没有什么好护航的,接下来的一切都很简单,无非就是海军的飞机与他们一同朝着日本的九州岛飞去。 在两架飞机汇合后不久,右侧的发动机终于撑不下去了,伴随着一阵机械异响,发动机停止了转动。右侧失去动力后,飞机也变得不再稳定。在飞行员尽力控制飞机的时候,朱明忠站起身朝着身后的空乘大声喊道。 “叫所有人都抓紧,我们遇到事故了。” 年青的空乘面色苍白,她快步走到过道间安抚乘客。 “所有人注意,飞机遭遇故障,所有人系好安全带!所有人……” 就在这时,飞机再次颠簸了起来。惊慌失措的人们,惊恐的喊叫着,他们甚至绝望的大声喊道。 “我不想死啊……” “娘,娘,我害怕……” 听着机舱里的喊声,朱明忠用尽了全身力气喊道。 “没有人会死,大家作好迫降准备,我们快到了!” 喊出这句话后,朱明忠再一次坐到了驾驶座上,然后扣上了安全带。 “海航557,现在我们离开日本海岸还有多远?” “再坚持一会,现在你们应该可以看到海岸线的白色浪痕和大山了,” 果然,正像那边海航的人说的那样,朝着前方看去,隐约的可以看到大山和海浪冲击海岸线形成白色浪痕。 “天航177,尽量保持飞行高度,九州海岸线多山,你们要尽量寻找平地迫降……” 又过了十几分钟,飞机终于飞到了陆地的上空,重新看到陆地的时候,朱明忠总算是长松了一口气,他的心里甚至生出了一个念头——他么总算是活了下来! 就在松下口气的时候,他又听驾驶员喊道。 “没有平地可以降落,海岸附近都是山地!” 相比于驾驶员的紧张,那边的海军飞行员显得很平静。 “你们继续往前飞行,在距离海岸大约五十里的区域,有一片草地,你们可以尝试在那里进行迫降……” 尽管并不知道海军飞行员怎么知道的这里的地形,但朱明忠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飞机发明之后,军方肯定会用飞机对日本进行侦察,从空中了解日本的变化。 “好的!” 驾驶员这才算松下口气,他继续努力控制着飞机,朝着所谓草地飞去。终于,在飞机飞过海岸线的大山后,连绵的水稻田出现在地面,隐约的甚至可以看到地面的村落,而飞机继续往前飞行着。 在草地出现在视线中的的时候,在海军飞行员提醒着迫降注意事项的同时,朱明忠打开了扬声器,对机舱内喊道。 “大家做好迫降准备,我们要降落了。” 身后的机舱里,立即响起了一阵阵惊叫声。空乘长大声喊道。 “紧急状况,趴下,头朝前,趴下,头朝前!” 因为要迫降,飞机的速度放缓了很多。此时正值下午,从空中朝着地面看去,不仅能够看到地面上的那片草地,朱明忠甚至可以看到远处有一座城市,还有城市周围的市集。 “这里就是日本了……” 在朱明忠的心里发出这声感叹的时候,他并不知道,地面上的人们同样也被惊呆了,在稻田里劳作的日本农夫像是看着怪物似的,看着在空中飞过的“怪物”,听着“它”发出的吼声时,更是惊恐的跪到地上。 “西乡、西乡,快看,天上是什么……” 正在练习着刀术的西乡隆盛,根本不需要朋友的提醒,他同样被空中的声音所吸引,在抬头看着天空时同样给吓了一跳。 “是,是怪、怪物……” 地面上的人们都被空中那个不断轰鸣着飞来的怪物给吓到了,那些正在市集上做着买卖的的人们,无不是惊恐的四处奔逃着,至于那些持刀的武士们,则是惊恐的睁大眼睛,他们同样被吓的双腿发软,那里还有丝毫武士临危不惧的模样。 “是,是怪物来了!” 在朋友们惊恐的喊叫着的时候,西乡隆盛大声喊道。 “看你们吓的,这,这肯定是传说中的飞鲸!” 飞鲸!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在日本各地都有“飞鲸”的传说,许多地方都有人看到过它,那是一种飞在空中的“巨鲸”,只不过从来都没有人近距离看到过它,只是曾经在看过它的影子,那里像现在这样可以清楚的看到它的翅膀。 “飞鲸也是鲸鱼,快随我一起去猎鲸!” 西乡隆盛大声喊叫着的同时,把武士刀往腰间一别,又从一旁取过一张弓一壶箭,然后就快步朝着飞鲸的方向跑去。 有人带头冲了过去,其它的武士也纷纷持刀带弓跟着他跑去,他们甚至大声的叫嚷着,呼喊着。 飞鲸! 如果能捕获飞鲸,势必会让他们成为闻名全日本的武士!一时间,这些武士,无不是被前所未有的荣誉刺激着,他们叫嚷着持刀带弓的要去“捕鲸”。 对于飞机给日本人带来的轰动和掀起的波澜,朱明忠自然不知道,此时飞机的高度正在不断的降低,正朝着草地的位置飞去。 “摇下起落架!就是那个摇杆!” 朱明忠毫不犹豫的照做了,他奋力的摇动一旁的摇杆,起落架放下了,减速板也打开。 “关闭发动机!” 在关掉了发动机之后,整个飞机已经处于无动力状态。完全靠着惯性在空中滑行。 “距离地面一百寻(米)!” 随着驾驶员的喊声,扬声器里又一次传出了海军飞行员的声音。 “祝你们好运,迫降后请尽量向海岸靠近,海军巡逻艇会在海岸附近搜寻你们……” 眼见着“飞鲸”距离越来越近,西乡隆盛急忙拿起弓,装上一支箭,就在他想要张弓的时候,一旁的松下旗本说道。 “西乡,你要想清楚,如果我们伤害了它,会不会引起报复!” “就是啊,西乡,打了孩子,当父亲的肯定会出面的,万一他的父亲、亲戚都杀了过来,到时候怎么办!” “那就杀了他们!” 西乡隆盛大嚷一声,然后张弓瞄准飞机就是一箭…… 透过风挡玻璃,朱明忠瞧着飞机越过了水稻田,扑向了那片草地。而地面上已经却有一群人,他们居然拿着弓箭朝着飞机……放箭! 我去,这是什么情况! 甚至都不等朱明忠反应过来,他就看到地面上射出的箭朝着飞机飞来,甚至有箭“撞”到挡风玻璃上。 “快看,飞鲸受伤了,不再吼叫了……” 在发现“飞鲸”已经不再发出声音后,地面上的武士们,无不是受到了鼓舞,纷纷拿着引弓射箭,试图把这“头”“飞鲸”从天上打下来。 “快看,它没有力气了!要落下来了!” 确实要落……要降落了。 在箭雨中,飞机的高度越来越低。 五十米、三十米、二十米…… 在飞机迫降的时候,朱明忠可以清楚的看到草地在视线中隆起,隆起……在隆起中,前方的地面上的景像在迅速放大。离近了才看清,那是一群日本的武士,他们仍然在攻击着飞机。他们就挡在飞机的正前方,朱明忠几乎眼睁睁的看着飞机朝着他们撞了过去。 “要降落了!” 在迫降的瞬间,朱明忠大声喊道。 “祝我们所有人好运!” 起落架率先接触地面,在触地的瞬间,飞机跳了一下,然后再次触地,再次弹跳,然后才稳稳的触地,再朝着前方划行,尽管是一片开阔的草地,但是草地上还是有一些障碍,在迫降时,机翼还是撞到了一座草房上,尽管撞塌了草屋,但飞机的机翼也受损了。 在撞击造成的惯性作用下,朱明忠的头重重的撞在了前方,在剧痛之后只觉得的两眼真冒金星。 终于……飞机停下了。 这时扩音器里传出了海军飞行员的声音。 “恭喜你们,安全迫降,请立即离开飞机,以防止发生爆炸……” 爆炸! 朱明忠这才反应过来,飞机迫降后要紧急疏散,与此同时,飞机里的空乘已经大声喊道。 “大家解开安全带,立即从舱门离开飞机,快点,不要停留……” 在空乘的喊声中,机舱里顿时一团混乱,在舱门被打开的瞬间,就有离舱门最近的乘客试图跳出飞机,可不等他跳下去,箭雨就朝着他飞来,人立即倒了下去。 “啊……” 突然其来的变故,让机舱里的人们傻了眼。 “快看,飞鲸里有人!” “不是人,那里都是妖精!杀光他们……” 地上的日本人大声喊叫着,并不断的朝着飞机射箭,不过片刻功夫,飞机就变成了刺猬。甚至还有人拿火铳朝着的飞机放铳。一时间,飞机舷窗都被的粉碎,机舱里到处都是惊恐的尖叫声、哭喊声。 “海军557、海军557,我们遭到攻击,我们遭到攻击,请给予保护……” 刚刚完成迫降的飞行员,抓住着通话器,躲趴在地板上,大声的呼叫着求援。 面对突然袭击,朱明忠并没有停在那里等死,而是猫着腰朝着狭窄的乘务舱跑去,那里有从劫匪的身上缴获的冲锋枪和手榴弹。现在那些武器是大家活下去最大的希望! 正文 第560章 惊骇的日本人 明人从天上来! 双眼睁大,西乡隆盛盯着眼前的这个明人。一时间居然说不出话来。良久才开口说话道。 “你们是明人?” “是的!” “你们怎么从“飞鲸”的肚子里钻出来了?” “飞鲸?” “这是飞机。” 至少在这一瞬间,朱明忠似乎明白了欧洲人在美洲、非洲等地见到土著人时的优势感了,就像现在,看着那些日本人身上的盔甲、刀箭以及铁炮,他总有一种时空的错觉——又一次穿越了。 不是又一次穿越,而是持续近两百年的闭关锁国和大明的刻意封锁,让这个国家的一切仍然都停留在两百年前,他们仍然过着极为原始的生活。 “飞机……” “就是可以飞到天空的机器!” 盯着那头“飞鲸”,西乡隆盛整个人只觉得的一阵头晕目眩,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但是他相信,至少在这一瞬间,他看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这个世界完全颠覆了他对一切的认识。 “明国人……” 就在西乡处于前所未有的惊骇中的时候,一旁的松下看着这些明国人的时候,目光却发生了一些变化,如果说先前还曾因为“未知”而惊恐的话,那么现在,在知道这些人的身份之后,他反而没有那么恐惧了,就在他心生异念的瞬间,朱明忠同样觉察到了他的异样,于是他的左手随意打了个手势。 在机舱里的驾驶员注意到他的手势后,立即拿着对话机说道。 “投弹!” “明白!” 在打出手势的同时,朱明忠看着眼前的这两个人说道。 “我们因为故障只能迫降在贵地,却遭到你们的无礼袭击,但是我们并不想报复你们,不过……” 话未说完,朱明忠就听到了炸弹落下时与空气摩擦的声响,然后对他们的说道。 “你们必须要明白,如果你们再敢发起攻击,我保证大明的怒火会将萨摩以及整个日本夷为平地!” 几乎是在他话声落下的瞬间,伴随着尖锐的啸声,伴随着一声巨响和剧烈的爆炸,在数百米外的山上升腾起一个巨大烟柱。在爆炸中,山腰间一片树林被夷为平地。 尽管相隔甚远,但西乡与松下两人仍然感觉到一阵前所未来的震撼,这种震撼并不是因为炸弹的威力,而是因为这种让他们无从抗拒的力量,这种来自空中的力量是人力无法抗衡的。 看着他们面色煞白的模样,朱明忠冷笑着,他的目光也很冰冷。 “不要怀疑大明所拥有的力量,像这样的飞机,大明有数千架之多,只要我们愿意,随时都可以把世间所有的一切都夷为平地!” 这是赤果果的威胁! 就是威胁! 甚至于如果不是因为无法说服海军那边的话,他更希望海军把炸弹投在城中,从而展示实力,但是,海军那边却不愿意那么干,他们的理由很简单——不能轰炸平民。当然原因有很多方面,最根本的原因是日本人还没有造成更大的威胁,他们认为采用有限的武力,仍然可以保证迫降人员的安全,等等…… 不过,即便是如此,有这么一枚炮弹落下来,再加上先前飞机用机枪扫射打倒的一地碎肉,就足以威慑这些日本人,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了。 瞧着那一地碎肉,朱明忠的内心倒是有些感叹,或许,这就是原始对科学的必然吧。 原始与的野蛮! 当哥伦布抵达美洲的时候,土著人看到他们时是什么感觉? 当大明的探险船队发现“南方大陆”时,土著人面对火铳、刀剑,是什么感觉? 这一切,朱明忠都不曾感受过,即便是他们用尽言语去描述那一切,不身体经历也无法体会到对方的震惊,而现在,在这种文明与野蛮的撞击之中,朱明忠感受到了对方的震惊,感受到了这些日本人的面对现代科技时的恐惧,当然这种恐惧是因为它带来的死亡,带来的杀伤。 在这一瞬间,朱明忠似乎明白了,为什么欧洲人当年可以征服那么多的区域,甚至就连桀骜不驯的日本人,在黑船来袭后,也会全身心的投入到“脱亚入欧”的“伟业”之中,原因无它,是因为死亡! 是因为他们用科技的力量给土著人带来的死亡,是这些直观的死亡征服了他们,让他们从内心深处对欧洲人产生了畏惧。 畏威而不怀德! 这就是土著人的最大特点,从这一点上来说,无论是日本人也好,美洲的土著人也罢,甚至就连非洲的黑人,大抵上都是如此。 所以,只需要立威既可,就像现在,朱明忠相信自己已经达到了这个目的,毕竟,在所有人的眼中,他都看到了畏惧,这种畏惧是因为面对死亡时的——绝望。 绝望! 不要说是西乡、松下这样的小人物,甚至就连同萨摩摩藩主岛津齐彬,抬头看着空中盘旋的飞机时,内心深处同样也是一阵阵的无奈,置身于院中的他,抬起头看着天空,默默的说道。 “为什么,明国人都把这样的钢铁大鸟送上了天空,而我们却对这一切都一无所知呢?” “这恐怕还要问长崎的风闻驿,按他们的说法,似乎明国并没有什么变化,也就是在南洋多了一些殖民地而已。” 作为藩士的计也鞠身回答道。 “可是,这一切都是来自于明国水手的风说,他们说什么,都是他们说给我们听的,可是事实上呢?我们根本就不知道日本之外发生了什么变化,就像它……” 看着天空中已经盘旋了好一会的飞机,岛津齐彬感叹道。 “早在几十年前,我们就知道有“飞鲸”的存在,甚至于我们还知道海上“巨鲸”,可是那些水手从来都没有告诉过我们,有飞机的存在,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海上的“巨鲸”,很有可能也是明国的巨船吧。” 藩主的话,让计也陷入了沉默,所谓的“飞鲸”现在已经知道了,至于“巨鲸”或者说“浮城”,都是渔民们出海打鱼的时候,看到海上的“怪物”,一些没有帆也可以在海上快速移动的怪物。 过去在很多人看来,似乎这一切都是海上的怪物以及空中的怪物,但是现在看起来,那里是怪物,分明就是明国的飞机和巨船,这一切都证明了什么呢? “一百年前,当时就有人说,已经几十年都见不到荷兰人了,当时很多人觉得这没有什么,似乎他们不见了对于日本来说是好事,可是从那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接触过兰学,至于明国……” 沉默了片刻,岛津齐彬的目光再一次投向空中,此时那架飞机已经离开了,在此之前,他已经下令给那些明国人送去食物、酒水,现实的残酷提醒着他应该做什么。 甚至他都有些庆幸,那枚炸弹不是投在城中,而是在山上。否则的话,不知会死多少人,不知多少建筑会被夷为平地。 “其实,我们距离明国那么近,他们就在硫球,可是我们却和他们没有任何直接的接触,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模样,所有的一切都是明国告诉我们的……” 是明国告诉我们的! 在此之前,岛津齐彬的脑海中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现在当他看到了飞机之后,他知道,明国告诉他们的世界,并不是真实的。 “藩主,您是说,他们可能是故意告诉我们一个虚假的世界?” 计也疑惑道。 “他们为什么这么做呢?” “这重要吗?” 岛津齐彬先是反问,然后他又说道。 “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他们已经把飞机带到了我们的面前。” 所思所想的只剩下一个问题——外面的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至于明国告诉他的那个世界,是否真实,已经不再重要,最为重要的是,天上的飞机在那里飞行着,在大海上,也有像浮岛一样的巨轮。 “你说,从天上往下看的话,会是什么模样?” 仰望着天空,岛津齐彬的语气中充满某种期盼,他的眼光甚至显得有些狂热,并不仅仅只是因为飞机,而是因为他突然发现,这个世界与他想象的截然不同,一个全新的世界,已经在他的面前展现了。 “我想,一定会非常有壮观吧!” 每一个人都对天空充满了向往,那怕就是对于岛津齐彬来说,同样也是如此,即便是他刚刚被教训过,即便是他可以从城墙上用望远镜看到的那个巨大的弹坑,但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感觉到,一个新的世界已经向他,向日本敞开了,甚至就在这一瞬间,面对着这前所未有的冲击时,他的脑海中所感受到的除了恐惧与敬畏之外,更多的是一种渴望,对外部世界的渴望。 “我们应该派一些人,和明国人接触一下,我想,也许我们可以从他们那里知道,外面的世界,到底是什么模样!” 正文 第561章 外面的世界 外面的世界到底是什么模样? 岛津齐彬当然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因为这场劫机事件,而起了一场前所未有的轩然大波。 这种轩然大波并不是因为劫机事件本身,事实上,在“文明远征”期间,大明已经习惯了那些野蛮人的袭击,在旷日持久的“文明远征”之中,类似的事件发生了太多次,甚至有邮轮被炸沉,数百乘客死于海难的惨痛经历,当然,战火从来都没有波及到大明的境内。 面对袭击,大明从来没有掩面而泣。而是用更为坚决的态度给予野蛮人最沉重的打击。 “每一次,当他们杀死我们一个人的时候,我们就会杀死他们一百人,一千人,以文明的名义,我们会让他们体会死亡的恐惧!” 大明从不曾妥协过,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没有任何人怀疑过大明的决心,也正因为这种铁腕,最后一次类似的袭击发生在十几年前,当然,偶尔的还是会有一些“独狼”发起自不量力的袭击,不过整体上,野蛮已经征服并被教化了。野蛮的旧习俗已经被文明所取代。 可是现在,这场袭击却震惊了整个大明,不仅仅是因为它发生在大明境内,发生在天朝的心脏,发生在京畿道,更重要的是,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日本意味着什么,日本意味着瘟疫、意味病毒、意味着死亡! 没有人知道病毒被传播到大明会带来什么样的威胁,更不知道到时候会死多少人,他们只是知道,曾几何,致命的病毒曾席卷了整个大明! 紧张之后,整个大明都陷入了愤怒之中! 在电视台,专家与学者们,愤怒的质问着“文明远征结束这么多年,为什么还有恐怖分子”,质问波斯诸夏以及罗马帝国的教化不利,当然,也在质问着大明的巡捕们的无能。当然,最后所有的一切都归于一个话题——日本的病毒会给大明带来什么样的灾难。 实际上,这才是人们最关心的事情。 对于顽固不化的野蛮人,没有人会怀疑大明和诸夏的盟军只需要动一下手指,就可以让他们成为过去。可是对于病毒,对于细菌,没有人觉得自己可以幸免于难,更何况,现在还有那么多人。 即便是已经过去了两百多年,崇祯年间北方瘟疫大流行带来的千百万人的死亡,仍然让人们记忆犹新,甚至很多人都认为,这是烈皇失国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消息传出来,愤怒的青年纷纷走上街头,他们高呼着口号,要求当局给予野蛮人最严厉的惩罚,与此同时,罗马帝国波斯诸夏以及大明驻军,倾巢出动,开始对沙漠对大山深处的残余部落进行彻底的清剿,当然,还有就是警备队对当地闪族人的再一次的严格审查。 而在这一切行动之中,有一个问题总需要解决,就是隶属于天朝航空的117次航班,在被劫持后成功的迫降在了日本萨摩近郊。 现在,那些劫后余生的乘客都在等待着回家,可这个问题,却让大明上下变得极为为难,毕竟,有时候谎言重复了千百遍之后,也就成了真理,更何况这个谎言说了差不多两百年。 至少对于大明的人们来说,他们相信,一但这些人回到大明,就等于给大明带来灾难,大明民众早就顽固的相信,在日本有致命的病毒,甚至这也是恐怖分子劫机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病毒,然后传播到天朝。所以,他们迫切需要朝廷作出决定——禁止被劫持的乘客们归国。当然媒体同样很了解民众的心理,所以他们理所当然的请来了学者,反复报道着“倭国病毒”一但传播后,可能引进的灾难性的瘟疫流行。 在专家们、学者们建议着朝廷不能接回这些人的同时,朝廷也陷入了争论之中,尽管内阁很清楚所谓的“倭国病毒”不过只是谎言,但是百姓却不这么认为,自然的也就不得不谨慎应对了。 “天朝绝对不能放弃天朝的子民,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从不曾抛弃过一个子民,过去是,现在同样也是。” 面对争论不休的内阁,皇太子作出了决定。 “这是原则问题,所以,我希望诸位能够站在这个立场上考虑问题!” 大明尽管有内阁,但是皇家的意见却是决定性的,但是皇太子的决定,却让问题变得复杂了,毕竟,内阁还需要考虑到天下人的反应,毕竟,绝大多数普通人,总是会担心所谓的“倭国病毒”会给他们的带来死亡。 “先派个人过去看看吧!” 最终,尽管内阁并没有作出接回落难乘客的决定,但是他们仍然还是决定派人过去一趟。可什么样的人合适呢?显然,这个人绝对不可能是普通人,他必须要有一定的身份。毕竟,他将会代表大明和日本方面打交道。 …… “我知道了!” 五分钟之后,电话挂断了。 在挂断电话之后,新晋的帝国议会议员邓厚纯皱起了眉头。他刚刚继承了父亲在帝国议会里的席位,作为新晋的帝国议会议员,他一直在熟悉着自己的职责——协诸夏内部的关系,处置诸夏事物。这就是帝国议会外交委员会的职责。 而现在,他却接到一个新的任务,任务是从皇宫里下达的,当然谁都知道,这是朝廷的决定,只不过朝廷需要经过皇家,才能够的让帝国议会帮助他们做一些事情,毕竟,帝国议会的地位是超然的,它是诸夏各国的总和,全世界只有一个地方可以向帝国议会下达指令——皇帝本人。 而现在,这个任务就是由皇帝下达。 穿着一身儒裙的秘书李安琪将一杯清茶放在案头,轻声的问。 “先生,事情很棘手么?” 先是点了点头,然后邓厚纯,这是第三代西宁伯又摇了摇头,沉默了片刻,突然说。 “你觉着……日本,真的有致命的病毒吗?” 他接到的任务非常简单——以私人身份前往日本,查看情况,与日本方面协商处置难民事务。 22岁的李安琪有着不输于美貌的智慧,实际上在这份秘书的工作之前,她曾是金陵女大的高才生。她略一思索便猜到了什么,微笑着说。 “先生您的意思是,皇家希望你前往日本是吗?我想,日本即便是真的有病毒,现在或许也已经消失了,毕竟,病毒的存在总有时间的限制。” 在金陵女大时,李安琪曾经接触过医学,所以对病毒也有一定的了解。 “即便是烈宗年间的瘟疫流行,也在几年后消失了,况且,这么多年,我们一直和日本保持着贸易往来,所以,我觉得病毒应该早就已经消失了,要不然,也许现在日本已经没有人生存了,您说呢?” “可是,这样的道理,看似很有道理,可我感觉绝大多数人是不愿意相信的。”邓厚纯有些烦闷的挥了挥手,长出口气说。 “而且,我觉得,这件事,没有那么简单啊。” 朝着窗外的帝国广场看去,邓厚纯语气严肃的说道。 “这件事表面上看似是野蛮人试图引进病毒杀害千万天朝子民,可是为什么会是现在呢?我们都知道,野蛮人……恐怕也就只有“文明半岛”的沙漠里或许还有极少数的一些人生活在那里,其它的野蛮人早在一甲子前,就已经接受了教化,他们早就不会再写自己的蝌蚪文,也不会旧时的语言,他们说的是官话,写的是汉字,他们信仰的也是儒教,甚至更乐意把女儿嫁给明人,他们和我们并没有什么区别,可是这场袭击……” 顿了顿,邓厚纯说道。 “我觉得背后肯定有隐情!” “隐情?” 李安琪的眉头微微一皱,然后说道。 “似乎,最近几年,一直有人主张放开对日本通商,这件事无论最后如何发展,如果一但证明日本并没有病毒,也许,对日本通商就是顺理成章了。” 这可是几千万人的市场啊! “这……还没有人有这么大的胆子,一但发现了,必定是身死族灭!” 摇摇头,邓厚纯说道。 “你去联络一下军正司的左季高,询问一下调查结果,我想,这件事肯定不像咱们看到的那么简单。” “我这就去办。” 李安琪点点头,转身离去。 帝国议员的办公室里只剩下了邓厚纯一个人了,他皱着眉头盯着墙壁上挂着的那副地图,它用红色把诸夏帝国的领土标出,可以清晰地了解到这个庞大的帝国和在全球的影响力。而地图中的一角,在大明的近在咫尺的地方,有一个灰色的岛屿组成了国度。 日本……倭国……倭寇……病毒…… 这就是他对日本的了解,作为帝国议会的议员,原本他永远不需要考虑日本的问题,但是现在皇家的任命,却让他不得不去考虑这个问题,他的手里捏着一支铅笔,目光盯着地图上的日本,若有所思的看着…… 正文 第562章 打开日本国门 对于大明内部所发生的一切,以及因为自己所引起的轩然大波,身在日本的朱明忠当然不清楚,此时已经在萨摩呆了三天的他,正在享受着一种前所有的待遇。这种待遇,甚至比之皇帝还在过分上几分。 置身于温泉之中,泡着温泉的时候,朱明忠又一次听到了李仆说道。 “哎呀,朱兄弟啊,你不知道,那日本婆娘,可是温顺极了,刚才要是不是我说要来陪李兄弟,非要过来的与一起泡温泉,哎……” 在李仆感叹之余,一旁的王亚辉的则有些闷闷不乐的说道。 “不是说,让我们迫降后,就往海边去,接我们回去吗?怎么现在没有动静了?” 并不是没有动静,而是通过电台告诉他们——因为船只发生故障需要返航,所以让他耐心等待。 “不是让咱们等着嘛,等到船修好了,自然也就会来接咱们了,王机长,咱们可要抓住时间好好玩几天,这日本,可真不错!” 相比于王亚辉的担心,李仆却有些乐不思蜀了。其实,对于身为企业管理人员的他来说,对于生活并没有太多的要求,在他而言,这里和朝鲜并没有什么区别,更重要的是,这里似乎更好了一些,远远好过朝鲜。 “要是公司在日本开厂的话,我一定会申请来这里的。” 李仆看似随口的一句话,让朱明忠的眉头轻扬,他的心里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日本要开国了。 是的! 闯进萨摩的飞机,就像是一道惊雷一般,在整个日本都引起了轰动。日本上下无不是震惊于世界的变化,惊骇于大明居然建造了可以飞上天的飞机之余,许多人都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 “这么说,大明居然打了一百多年的仗?” 跪在踏踏米上,西乡盛隆看着李仆询问道。在过去的几天中,他对每一个明人都是极尽客气,而在客气之余,又旁敲侧击的想从他们这里了解外面的世界。而与朱铭和、机长不同,这个李仆一向是口无遮拦,有什么说什么。 “是啊,一百多年,灭国不下数十,杀敌不下千百万,单就是公侯伯这样的勋臣就打出了五六十个,至于子男这样的爵位,更是打出上百个,这中间,大明还顺手把俄罗斯给吞并了,哦,不对,要明俄合邦,皇家拥有对俄罗斯皇位的继承权,所以合邦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俄罗斯在什么地方?” “大明西方,俄罗斯国土地辽阔,几乎不逊于大明,当然,现在与我们都是一家人啦,不过呢,那边的人相貌和我们不一样,他们是欧洲人,就是和荷兰人的相貌差不多,但是和诸夏土人一样,当地女子也是以嫁明人为荣,而且俄国男人粗鲁不堪,嗯,而且大都是农奴,自然不受人喜欢,再有几十年,估计也就没有俄罗斯人了……” 俄罗斯正在发生改变! 从明俄合邦的那天起,作为对俄罗斯贵族的承诺,允许他们保留农奴的同时,实际上就已经注定了俄罗斯的变化,许多女子更愿意嫁给地位更高的自由民,而明人无一例外的都是自由民。这直接导致了在过去的百年间,俄罗斯人越来越少,而明俄混血儿越来越多。平民如此,贵族同样也是如此。对此所有人都很清楚,但大势如此,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挡这一切,这也是最近这两年俄罗斯贵族杜马讨论废除农奴制的原因,一边是农奴数量的减少,而另一边也是因为工商业经济的发展需求。 “哎呀,俄罗斯居然这么大啊!” 感叹着大明国土地辽阔,因为对俄罗斯并不了解,所以西乡压根就不知道,对于世界而言,这一切意味着什么。 “何止是大啊,你知道火车吗?哦,你肯定没见过,过去人们常说什么“千里马”,那不过也就是夸张,可是火不一样,火车有一个小时跑200多里的,平常的也能跑一百里,就那从中都,中都在那你知道吗?” 听李仆这么问,西乡连连点头说道。 “这是,我的是知道的!天朝的国都,天底下最大的城市。” 尽管不知道俄罗斯,可中都又怎么可能不知道呢?对日本人来说,或许在他们看来,兴乾后的大明与之前的大明,唯一的区别就是国都位置的变化——仅此而已。 “嗯,从中都到俄罗斯差不多需要一周的时间,哎呀,坐火车过去可真是累,那可是上万里远啊……” 上万里! 惊讶之余,西乡问道。 “那火车是什么模样的?” “火车,就是蒸汽机带动的,靠煤烧水产生蒸汽,这个三两句话说不清楚,等将来,有机会见到火车你就知道了,可不要像朝鲜人一样,觉得火车是怪物啊。” “那是自然,那火车必定是应该跪下来参观的圣物……” 对于西乡的话,李仆只是哈哈一笑,他倒是挺喜欢这些日本人的,不是因为他们会讨好人,而是因为这种感觉,就是和他谈论时,那种就像神仙看似凡人一般的感觉。 “这感觉可真不错啊!” 有的人感觉很好,有的人感觉就很平常,甚至感觉有些烦燥,对于邓厚纯而言,现在他的心情就可以用“极其烦燥”来形容。 就在昨天,他于海州登上了海军的“临沂号巡洋舰”,这是一艘6000吨的快速巡洋舰,尽管海军更喜欢几万吨的战斗舰,可是因为分散在世界各地的诸夏以及海外贸易航线,所以海军仍然需要建造大量的巡洋舰,临沂号巡洋舰是“四五型”巡洋舰第36号舰,六千吨的军舰,三座双联150公厘(毫米)舰炮,战斗力既不算差,也不算强,但是它的航速可以达到34节。 当然,即便是这么一艘军舰,对于日本而言也是不可逾越的“神器”,它可以轻松的将日本任何一座沿海城市夷为平地。但是…… “我不是来打仗的啊!” 邓厚纯在心底自言自语道。搭乘军舰,这并不是他的意愿,不过,也没有其它的选择,毕竟,军舰是最现实的选择,毕竟,日本并不在普通的商船航线上,只有海军才了解这一地区的水文环境。 “阁下,再过两个小时,我们就到达萨摩了,到时候,我会派出陆战队护送你上岸,并且另外携带一部电台。” 舰长徐明东的话,让邓厚纯说道。 “哎呀,徐舰长客气了,我们这是过来会谈的,又不是来打仗的,我看这陆战队就算了吧,毕竟,万一要是有病毒的话,他们都还很年青。” 西宁伯的话让徐明东认真的看了他几眼,然后微微揖首道。 “西宁伯客气了,保护你的安全是我们此行的任务之一,至于病毒……” 抿了抿嘴唇,徐明东朝着日本的海岸线看去。 “从没有任何官方声明表明过那里是防疫区,就我所掌握的情报来看,所有有关日本是疫区的消息,都只是传言,或者说谣言而已!” 呃! 睁开眼睛,邓厚纯惊骇道。 “你是说日本不是防疫区?” “官方从来没有划过什么防疫区。” “那为什么从来没有解释过?” “因为没有人过问啊?至于现在……即便是解释了,会有人相信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当一个“谣言”传说了上百年之后,没有任何人会再去质疑它的真伪,甚至就是在大明的许多半官方的资料中,都宣称日本是“防疫区”,都宣称那里有致命的病毒。反正一句话,现在已经解释不清楚了。 “所以呢,这次随行的陆战队除了送你到岸上之外,还有一个任务,就是用摄影机拍摄一部记录片,记录下来我们在日本所看到的一切,如果有必要的话,这部记录片将会作为证据,向国人证明,这里并不是所谓的“防疫区”,另外呢,这也是内阁所需要的情报。” 话声稍顿,徐明东的目光显得有些复杂,作为海军军官,他曾无数次的从日本海域经过,曾多次遭遇过日本渔民,甚至也曾救援过遭遇海难的日本渔夫,只不过那些渔夫从不曾再回到日本。可即便是如此,对日本他仍然是好奇的,毕竟,这里对于每个海军来说,都是神秘之地。 现在,终于可以踏上这片神秘的土地了。 这片神秘的土地上到底有什么?这里的人们又是如何生活的? 对于这一切,徐明东是好奇的,而在好奇之余,他的心里还情不自禁的会想到,当这片神秘的土地变得不再神秘的时候,会不会是某种遗撼,毕竟,世界上再也找不到这样的地方了。 “其实,说起来真的挺可惜的,如果再过百年的话,也许,日本将来成为某种人类古文明的展览馆,但是现在……哎,再也没有了。” “是啊,没有了!” 邓厚纯朝着日本看去的时候,不禁出言感叹道。 “这里,差不多算是世界上最后一个未知的领域了,可是,从现在开始,已经不再是了……” 正文 第563章 天朝之威 所有的一切都是小小的! 如果非让朱明忠来形容日本的话,或许没有比这句话更合适的了,不仅仅是这里的人个头矮小,房屋也是低矮的,街道也是狭窄的,当然城市也很窄小。 小! 或许是用来形容日本最适当的名词了。 “应该可以快离开这里了……” 与其它人乐不思蜀不同,朱明忠一直都渴望着尽快离开这里,尽管日本的女子很多情,很温顺,但是对于专心于事业的他来说,离开这里的才是最重要的。 “现在国内派特使来了,应该差不多是时候回国了吧!” 当朱明忠满怀着回国的期待时,“临沂号”巡洋舰驶进进了鹿儿岛湾,先于鹿儿岛城下町以南十四里的谷山乡近海锚泊,最后又在离鹿儿岛城下町附近“前之滨“约两里处锚泊。在获得日方的同意后,邓厚纯一行人才搭乘登陆艇驶到岸上。 在登陆艇朝着岸上行驶的时候,邓厚纯神情凝重的对摄影师说道。 “你要拍下我们所看到的一切,无论如何,这都将是极其珍贵的资料,毕竟,这里或许是最后一个两百年前人类文明博物馆了。” 或许是因为日本同属于华夏文化圈,所以邓厚纯乐意将其称为“文明的一部分”,那怕就是它的文明远远落后于世界,但仍然是文明的一部分,而不像在对待其它国家时,直接称其为“蛮夷”,或许,这种心态上的不同,直接导致邓厚纯对日本产生一种特殊的情感——更加亲近。 不过也仅就是如此了。 “哎呀,那就是大明的军舰嘛!” 海滩上拥挤的路人中,大久保利通站在那里睁大眼睛,看着远处那艘军舰。 “听说,那种军舰是钢铁建造的!” 西乡隆盛话音刚落,吉井友实就反驳道。 “这怎么可能呢?钢铁怎么可能会浮在水上。” “怎么不可以,钢铁都可以飞到天上去呢!” 税所笃随口说道,然后他又盯着海湾中的军舰说道。 “天朝真是让人佩服的国家啊,居然可以造出这么大的军舰,听说,它只要一炮就能把一座城市夷为平地是吗?西乡。” “李君是这么说的,他说几十年前,海军的战斗舰曾在炮击过野蛮人的城市,等到炮击结束的时候,整个城市都被夷为了平地,没有任何人活下来……” “难怪藩主会这么谨慎,毕竟我们面对的是天朝啊!” 有马新七于一旁说了句。 “不要说天朝有这么强大的兵舰,就是天朝的使者过来,也是需要幕府将军亲自迎接才会不失礼,藩主迎接他,哎呀,实在是太失礼了。” “是啊,人家可是天朝的使节!” 伊地知正治等人纷纷说道着使节身份的特殊,他们都是萨摩藩的同乡好友,时常在讨论藩内外政治形势,而最近几天,更是整天讨论天朝,讨论飞机、战舰,以及其它所有的一切。 甚至于当西乡拿着一本从李仆那里拿来的画报杂志时,他们更是贪婪而又充满渴望的看着画报上的那个世界——那是一个与他们的认知截然不同的世界。 在画报上,他们看到了诸夏运动会上的诸夏各国运动员的英姿,也看到了大明百姓的生活。摩天楼、电视机、电话、电灯……所有的一切都远远超出他们想象,面对着画报上繁华的都市,现代的生活,他们所感受到的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同样也对那个世界充满了向往。 当然,与另一个时空不同的是,面对天朝来访萨摩藩并没有表现出敌意,毕竟千百年来,他们早就习惯了大明,习惯了天朝,甚至于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当他们得知“飞鲸”、“巨鲸”是天朝的飞机和巨轮之后,反倒是长松了一口气,毕竟,至少这还是他们熟悉的存在。 “告诉所有人,对天朝特使不能有丝毫怠慢。” 又一次,作为藩主的岛津齐彬郑重其事的提醒着众人。 “这可是天朝的使节!” 天朝的使节,那是比江户的幕府将军以及天皇更高的存在,绝对不能有丝毫的怠慢,而且,他还试图通过天朝的特使得到一些东西。比如,通过的特使进一步了解外面的世界。 “你们看,天朝的船是不是需要船帆的!” 看着驶向岸边的登陆舰,人们好奇说道。在岸上人们的注视中,那艘可以搭乘几十人的登陆艇朝着岸上驶来,一旁的机关铳塔上,海军的水兵操作着机关铳,警惕的打量着岸上的日本人,不过看着岸上那些穿着盔甲,腰插倭刀的日本人时,他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忍不住轻声嘀咕道。 “感觉就像到了两百年前。” 对这个陌生国度的好奇,同样也伴随着恐惧,毕竟,这里可是传说中的“疫区”,不过对于身为军人的宋云业而言,他和他的战友一样,尽管有些害怕,但仍然义无反顾的护送特使来到这个国家。 与其它人在登陆艇高舷下看不到岸上的情况不同,站在箱子上的他,用18毫米摄影机拍摄着眼前所看到的一切——海湾里到处都是原始而落后的小木船,远处的城市灰蒙蒙的,海岸上日本武士列成长队。一面面黑色的旗帜在海滩上飘扬着,远处成千上万的平民挤在海岸上,好奇的朝着这里张望着。 “这里就是日本了……” 在宋云业用摄影机拍摄下这一切的时候,登陆艇驾驶员大声喊道。 “扶紧扶手,准备抢滩!” 伴随着他的吼声,舱里的人们纷纷抓紧扶手,曾经在海军中服役的邓厚纯,对这一切感觉分外的亲切,毕竟,他也曾是海军陆战队员。 终于,在日本人的注视中登陆艇抢上滩头! “他们这是干什么?” 登陆艇“撞上”滩头的场面,让所有人无不是被吓了一跳。然后他们看到舱门打开了,接着他们看到了舱里的人们,除了一些军人之外,还有一个穿着品红大明官袍的官员,显然那位就是天朝的特使了。 看到天朝特使出现了,身为藩主的岛津齐彬急忙领着藩内的官员,朝着那里迎了过去。在日本人迎来时,邓厚纯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身为大明伯爵的他即便是以私人身份前来,地位也远不是藩主所能相比的。 “下国小臣岛津齐彬参见天朝特使,恭迎天朝特使驾临……” 在海滩上,岛津齐彬毕恭毕敬的跪拜行礼,完全是以参加将军的大礼的迎接特使的到来,这种待遇显然不是另一个世界的英国人所能享受,甚至也不是满清所能享受,这种地位完全是万历年间大明用自己的拳头在朝鲜打出来的。 注视着眼前的这一切,朱明忠突然感叹道,自己治下的大明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它的扩张同样得益于是大明几百年间在周围建立起威望,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如此。 “岛津藩主,免礼!” 直到岛津齐彬行了大礼之后,邓厚纯才有些傲慢的走下船,他的一举一动,充分体现了天使的傲慢。不过,在日本人看来,这恰恰表明对方身份的尊贵。 在岛津齐彬等人起身之后,邓厚纯才说道。 “此次本伯来贵地,是为了交涉难民归国一事,首先,我要对贵方对天朝遇难乘客的保护和照顾表示感谢……” 此时邓厚纯说的自然是一些最基本的客气话,在说话的时候,他的同样注意到了位于不远处的朱明忠等人,在与岛津齐彬简单的客气之后,他就朝着朱明忠等人走了过去,然后询问道。 “你们都还好吧,” “多谢伯爷关心,只是不知道,我等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尽管有些乐不思蜀,但试问谁能不想家呢? “请你们放心,这次我过来,就是要接你们回国的,大家只管耐心等待。” 邓厚纯的话,让朱明忠听出了话里的意思。 “邓特使,请问,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国?” “尽快,尽快!” 邓厚纯笑着岔开话题。 “你一定就是那个勇斗劫匪夺回飞机的朱铭和朱先生吧!你有所不知,现在大明上下无人不知你的义举,如此年青就有如义胆,实在是难得的很,难得的很……” 称赞之余,邓厚纯又一次打量着他,在宫里打来的电话中,特意告诉他,一定要确定朱铭和的安全,至于原因嘛……恐怕还是和朱铭和的身份有关,他的保护伞公司接受着皇家上亿元的投资,现实的利益联系,让皇室不能不关心的他的安危。 “现在,在大明很多人都寄挂着你们,很快你们就可以回家的,这一点,我可以保证。” 说出这个保证的时候,他始终看着朱明忠,似乎这句话是在对他说的。与其它人听到这句话的欢喜不同,朱明忠却邓厚纯的这几句话里,听出了其它的意思。 到底是怎么回事? 朱明忠当然不知道,是因为人们对“谣言”的恐惧,对于归心似箭的他来说,这样现实,让他的心思不禁一沉。 看来,想要回大明,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啊。 正文 第564章 未来 其实事情也没有那么复杂,特使的到来,让许多问题变得简单起来。面对国内民众担心传染疾病的反应,除了通过官方渠道第一次辟谣,声音官方从未将日本列为疫区之外,五军都督府也公布了大量与日本有关的情报包括航拍照片,营救落难日本渔民等等。 不过即便是在官方“消毒”的情况下,邓厚纯仍然与萨摩方面达成协议,在近海的无人岛上设立隔离区,对即将归国的乘客进行十五天的保护性隔离。 十五天的时间过的很快,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面对即将离开的朱明忠一行人,西乡隆盛显得极为不舍。 “哎呀,李君,真的没想到,你我这么快就是分别了,不知道此别之后,此生可能再见之日。” “西乡君客气了,他日日本开国后,你我想要重聚也就是一张机票的事情。” 简简单单的告别,或许带着几分不舍,但是对于坐上船的朱明忠来说,看着越来越远的日本海岸时,他的眉头紧蹙,心情显得有些沉重。 日本的开国意味着什么? 对于此,朱明忠并不清楚,但是他相信,从飞机迫隆的那一瞬间起,日本的开国就已经是注定的了,无论邓厚纯是否会与日本幕府方面签署通商条约,在那层窗户纸被戳穿之后,日本必定不会再自我封闭于世界。 “哎,幸好,技术、技术的发展足以把日本远远的甩在身后,将来……就安心的给大明当只忠狗吧!” 对于此,朱明忠倒有足够的自信,即便是没有他的介入,以现在技术的发展的速度,都足以确保日本在未来几十年内都不可能成为大明的威胁。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能够给大明带来威胁,那只能说大明真的没有希望了。 但愿他们能够驯服这条狗吧…… 解除隔离重新回到了大明的朱明忠,并没有成为新闻的热点,不仅仅是因为时间已经过去近二十天,同样也是因为内阁希望淡化这件事,希望事件可以低调处理。加之这个时代还不像另一个世界那样,新闻媒体无孔不入,所以当朱明忠一行回到大明后,几乎没有人注意到他们,当然,这也和他们半夜进入军港有关。 回到海州后,朱明忠并没有立即回中都,而是前往“喷气试验室”,这阵子,随着大笔的资金注入,现在的“喷气试验室”已经从最初的几十人,扩大成为一个上百人的研究机构。 在朱明忠来“喷气试验室”之前,因为正是午夜,还担心这里有没有人,可在他到来的时候,却看到旧机场内的那栋办公楼上灯火通明,仍然还有很多人在那加班。 在大门的门卫处告诉对方自己的身份后。在门卫怀疑的目光中,朱明忠说道。 “冯学林在吗?我给他打个电话。”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冯学林就在试验室里加班,一听到朱明忠的声音,他就激动的喊道。 “老板,你可回来了!” 不一会,冯学林就乘车来到了大门处,见到朱明忠时,冯学林激动道。 “老板,你总算回来了,这,这下好了,我们总算是有主心骨了……” 朱明忠的到来,让“喷气试验室”上下无不是感觉长松口气,毕竟,对于这间试验室而言,在得知朱明忠乘座的飞机被劫持后,他们最担心的就是董事长的安危可能会对研究造成的影响。 现在看到朱明忠安全归来,这些担心自然也就随之烟消云散了。看着那些听到消息后,聚焦于大厅里的试验室员工,朱明忠暗自想到,这阵子试验室规模扩大的挺快。 这时冯学林又凑了上来说到。 “老板,现在这个机会正好,要不请您向大家讲几句话吧。” “讲话?” “是啊,我们这阵子一直在等着你的消息,大家一直担心着你的安危,都期待着你安全归来。” “谢谢大家的关心,那我就随便讲几句吧。” 看到员工们无不是都一个个的以期盼的眼神望着自己,朱胆明忠便笑了笑。 无奈之下,徐峻只好硬着头皮爬上了在跑道上为他搭建的讲台。思索了一下,心里就拿定了主意。置身于大厅中说道。 “我想,大家都知道我之前乘飞机时遭遇的一些小插曲,大家一直关心着我的安全,对此我深表感激。” 在朱明忠话声落下时,下面立即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 “在一个小时前,我刚刚回到大明,这里是我回到大明后的第一站,之所以会选择这个地方,是因为,在过去的日子里,让我有充足的时间去思索很多问题,比如人类!” 看着台下的那些员工,朱明忠的语气显得有些凝重。 “在过去的三百多年间,我们人类征服了大海,征服了地球上已知所有大陆,人类文明从没有像现在这么繁荣,人们的生活也从没有像现在这么富足,很多人都说,人类的科技发展到今时今日已经达到了人类文明的顶点!是真的吗?” 顿了顿,朱明忠摇头说道。 “当然不可能!人类从来没有停止过对科技、对文明发展的探索,有人会说,现在我们已经可以上天入地下海,还有什么可探索的?我只能说,这么说的人是鼠目寸光,因为在我们的头顶,有广阔的太空等待着我们去探索,等待着我们去发现,现在,我们对太空是一无所知的,我们只能远远的仰望着太空,去发挥我们的想象力,想象着太空中可能存在的事物,事实上,一个文明之所以可以领先于世,正因为这个文明之中有人仰望未来,而星空就是未来……” 看着那些陌生的员工,朱明忠再次恭维道。 “虽然我和你们中的决大多数人都很陌生,但是我却为你们而感到自豪,因为你们正是我们这个文明仰视星空的人!人类的未来就掌握在你们的手中,今天,在这个午夜,让我对你们说一句,让我们一起仰望这片星空,为了全人类未来,向太空进军,向月球进军,向火星、向全宇宙进军!” 几乎是在朱明忠话声落下的瞬间,立即响起了一阵如同海啸似的掌声,尽管大厅里只有几十个人,但是在这一瞬间,他们却因为朱明忠的话而燃烧起了一阵从未曾有过的斗志,当然也感受到了一种使命——肩负着全人类的使命! 为了全人类! 有比这更为高尚的事业吗? 而这正是他们所从事的事业! 从大厅来到办公室之后,相比于普通员工的激动,冯学林的心情却显得有些沉重,他看着老板说道。 “老板,当你在日本的时候,这里发生了一些事。” “发生了一些什么?” 朱明忠疑惑的看着冯学林, “什么事?” “嗯,就在你搭乘的飞机发生事故后,海军方面派来了一名中校,他是从五军都督府直接过来的,具说的还是一位伯爵,他是奉命来公司的。” 冯学林的语气低沉,神情显得有些恼火。 “他带来了五军都督府命令,要求我们全力研制导弹,射程至少达到3000里的导弹。并且宣称这是军方继续支持试验室的前提条件。” 导弹! 或许其它人并不清楚这个词,但朱明忠很清楚,这个词他只对一个人说过,也就是那位皇帝陛下。没想到这么快就进入了军方的视线,尽管对此早有准备,但是军方大张旗鼓的派来了一个伯爵来,由此可见他们的重视程度,而且绝对不仅仅是因为皇帝的旨意,尽管军队一直都是皇帝的军队,但是并不意味着军队没有自己的意志,对此朱明忠非常清楚,皇帝的旨意他们会服从,但是对于没有价值的东西,他们同样也会“磨洋工”。 想了想,朱明忠问道。 “那位伯爵常驻公司吗?” “哪,他的办公室就在隔壁,他虽然是一名伯爵,可对火箭技术也有一定的了解,他还是清河书院物理学博士,如果不是贵族出身的话,也许他会成为一名学者。” “现在也是学者。” 笑了笑,朱明忠说道。 大明特殊的勋位继承体制决定了勋臣必须要先成为军人,才能从事其它的行业,而他们的身份首先是军人、勋臣,然后才是其它,这也使他们的身份显得有些另类。 “五军都督府真是挺大方的,直接派了一个伯爵过来当监工,怎么,你不喜欢这个监工?” “倒不是因为这个人,而是因为军方的企图!” 看着老板,冯学林皱眉说道。 “军方口中的导弹,就是“火前发射的可以制导的炸弹”,他们的目的显然是为了袭击他人,董事长,我觉得这违背了我们的研究火箭技术的初衷。” 冯学林的解释让朱明忠愣了愣,片刻后才说道。 “哦?是吗?飞机不也是一样吗?有时候,面对现实,我们必须在妥协一些,军事用途,总是不可避免的……” 沉默片刻,朱明忠突然想到另一种可能。 “也许,现在的局势让他们真的需要导弹……谁知道呢?” 正文 第565章 帝国阴云 几乎是在朱明忠回到大明的同时,作为特使的邓厚纯同样也回到了大明,甚至还稍微早了一些,回到中都后,邓厚纯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得到召见,直到第二天,才接到东宫的召见,向皇太子进行了汇报。 “日本。” 皱了皱眉头,邓厚纯说道。 “它和我们过去所了解的任何一个国家都有着明显的不同,包括日本人的性格,日本人分成士族与平民,只有武士以上的人才拥有姓名,武士在日本享有非常崇高的地位,如果平民见到武士不行的话,会被武士随意杀死,甚至于武士制成新刀,也可以随意在街上寻找一个平民试刀,总之,那里的武士的地位之高平民地位之地,远超过我们的想象。” “哦……这样啊。”朱简煜沉吟了片刻说道。 “西宁侯,那么以你之见,日本是否可以作为大明的仆从?在未来作为我大明的……” 作为大明的什么呢? 在朱简煜的思维中,显然没有盟友这一说,其实对于大明而言,似乎从不曾有过盟友,要么是诸夏,要么就是他国,要么就是敌人。那日本应该是什么呢? 一旁的李存忠见太子陷入沉思,便开口说道。 “作为大明的奴仆!” 对,就是奴仆! “为了大明的利益,在未来,我是说不远的未来。” 看着邓厚纯,朱简煜顿了顿! “也许,我们需要一些额外的力量,这种力量怎么说呢?或许比我们更为野蛮一些。” 苦笑了一下,朱简煜朝着远处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我想我们有时候,并不愿意进行一场战争……如果可以的话,战争从来都不是大明的第一选项,但是在很多时候,我们是无法回避的……” “殿下!” 一瞬间,邓厚纯瞪大了眼睛,他不明白皇太子为什么会这么说。 摆了摆手,朱简煜将另一份文件推到了邓厚存面前。 拿起来那份文件,而后邓厚存就开始快速的翻阅。当看到一半的时候,他的脸色已经难看了起来。 “这是军正司刚刚送过来的……这份文件可以证明法国与北美方面已经结成了秘密同盟,他们已签署了秘密条约,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的条约是针对大明的,而大明也将会面临有史以来最大的一个威胁!为了维护帝国利益,有时候,我们不得不去准备一场战争。” “战争……” 眉头微微一跳,邓厚纯说道。 “不可避免了是吗?” “我们正在千方百计的避免战争,但是我们却不得不着手准备这场战争。” 朱简煜的语气看似平静,可是脸色却显得极为难看。 “从世祖皇帝奠定下天朝的基业以来,还从来没有任何国家可以像现在的法国和北美一样,给予我们带来如此大的威胁,而根据五军都督府的分析,我们有理由相信,战争会在十年内爆发,法国人会首先进攻波兰,然后就是帝国的本土,而在太平洋上,我们也将面对来自己北美的进攻,到那时……” 顿了顿,对于很有可能会成为世祖皇帝之后,第一个将本土暴露在战争威胁下的监国,朱简煜的语气中多少总带着些许无奈。 “所以,我们不得不考虑到一个最坏的可能!就是战争!” “的确需要加以考虑。” 邓厚纯立即赞同的点了点头,抬起头看着皇太子说道。 “所以殿下的意思是日本?” “日本,怎么说呢?这次事件之后,五军都督府认为,既然日本的国门已经被敲开了,那么也就不需要再去尊重他们当初锁国的选择了,在本土防御上,在太平洋上最薄弱的环节就是日本,我们在整个太平洋中部,只有夏威夷一个据点,一但那里被占领,那么下一步,就是日本、琉球和台湾、吕宋,然后,就是天朝的本土。” 深吸一口气,朱简煜说道: “而在这些地区之中,唯一不受我们掌握的,而且力量最为薄弱,最容易为敌国所利用,并且可以做为进攻天朝本土跳板的就是日本,所以,一个开国的日本,将更有利于天朝的安全,当然这个日本必须要在大明的掌握下……” 沉吟了一下,朱简煜又说道。 “所以五军都督府那边认为,一个受我们控制的日本无疑更有利于大明将来的安全。所以,现在我想知道,我们有没有可能,在不采用军事手段的前提下,把日本变成我们在太平洋上的防线与据点?” 面对皇太子的询问,邓厚纯并没有立即给予回答,而是在沉思片刻后才说道。 “现在不可以,但是将来未必不可以!正像我之前的说的那样,承平两百多年的日本内部,同样也存在着大量的问题,对幕府的不满情绪一直被压制着,也许,我们可以通过扶持某个强藩的方式,让其对德川幕府取而代之,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到我们所需要的。” 尽管只在日本呆了半个月,但是邓厚存却早就成为对日本最为了解的人,加上在去日本之前,又通过资料对日本有了一定的了解,所以自然也知道,如何利用日本的内部形势。 “日本的藩主,除了德川亲藩之外,还有许多不被信任的外样大名,这些人一直受到德川家族监视,而且亲藩大名和谱代大名占据了富庶和重要的领地,所以如果加以适当的谋略的话,我想,必定会有人起兵推翻德川幕府,当然是在我们的支持下。” 在邓厚纯离开之后,朱简煜就离开了东宫,去了父皇的寝宫,几乎是刚一见到父皇,甚至还不他就刚刚掌握的情报,向父皇作汇报,反倒是因为对“野蛮人”的漠视,而引起了父皇的不悦。 “怎么能不重要呢?” 从父皇的语气中,朱简煜可以感受到他的不满。 “朕多次说过,对于那些野蛮人,绝对不能手软,可是很多人都觉得,铁腕的时代已经结束了,现在好了,如果那里真的有病毒的话,等待大明的会是什么?” 提到之前的事件时,朱伯析的内心充满了愤怒与不满。面对皇太子的时候,他更是直接将所有的愤怒与不满都发泄了出来。 “现在,事实狠狠的给了我们所有人一个耳光,那些野蛮人并没有停止抵抗,他们仍然顽强的生存在帝国的角落里,像阴狠的毒蛇一样,等待着给予我们致命的一击……这就是野蛮人的本性!” 朱伯析的脸色铁青,他的声音中隐隐透着愤怒。 “查,要彻底的清查,不管参与者有谁,一定要把他们全都查出来,然后……” 沉吟了下,朱伯析逐字逐句的说道。 “必要时可以动用一切手段,告诉诸夏,绝对不能心慈手软,否则……” 顿了顿,朱伯析沉默了下来。 “父皇!” 惊愕的看着愤怒的父皇。动用一切手段的意味着什么? “需、需要如此吗?不过就是癣疥之疾罢了。” 执拗的摆了摆手,朱伯析摇头说道: “你不懂,你不了解那些人,也不知道他们曾经干了什么,有些人,可不是什么癣疥之疾!要是纵容了,必定会成为心腹之患。” 这一辈子在绝大多数时候,朱伯析给世人的印象都是一个仁君,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可也正因如此,才会有人觉得他太过仁慈,太过迂腐了。甚至就连朱简煜有时候,也觉得百年后父皇的评价也许并不高,但是现在父皇的坚持,却让他看到另一面。但也正是这一面,让天朝面临眼下的威胁。 坐在沙发里,朱伯析缓缓的说道。 “有时候,我们以为问题都已经解决了,可是有时候,他们就像是野草一般,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如果不能彻底的解决他们,将来,他们还是会再次给予我们最一记重创,就像,像……” 顿了顿,朱伯析看着太子,思索了片刻,然后问道。 “你知道,世祖皇帝的陵墓里只是一个衣冠冢吗?” “什么!” 猛的睁大眼睛,朱简煜惊讶道。 “这,这怎么可能?” 这怎么可能呢? 世祖的陵墓里只是个“衣冠冢”! 这简单就是最大的笑话,世祖皇帝不是好好的安葬在那里吗?多少年来,对于朱简煜来说,世祖皇帝都是他毕生效仿的偶像,在年少的时候,他曾无数次乘火车去皇陵,试图在那里更亲近世祖皇帝。 可是现在,父皇却告诉他,那只是一个“衣冠冢”,这让他怎么能不惊讶。 这根本就不可能! 当年世祖皇帝下葬的场面是何等的鸿大,天下百姓是何等的伤心,如果只是一个“衣冠冢”的话,又怎么可能瞒得过天下人? “这,这怎么可能?怎么就只有一个“衣冠冢”了?那,那世祖皇帝呢?他,他在那?” 接连的问题从朱简煜的口中道出, “有些事情,你也是时候知道了!” 站起身来,朱伯板缓缓的说道。 “这件事还要从世祖皇帝退位的那天说起来……” 正文 第566章 国家机密 便凡是人都有秘密,同样,对于国家而言,也有国家的秘密,而有些秘密的是永远不能告诉于他人的。只有极少数的人知道,即便是过去百年也是如此。就像现在,朱简煜所听到的就是不可示人的帝国绝秘。 “……当时在现场并没有找到世祖的遗骸,但是世祖的贴身卫士却证实了所有的一切,所以,君士坦丁堡袭击之后,所有的一切都改变了,对于大明而言,这是从不曾有过的羞辱,愤怒取代了一切,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有了后来的“文明远征”……” 在一一将“文明远征”的起因告诉朱简煜之后,朱伯析又看着他说道。 “所以,在持续百年的远征之中,我们从不曾迟疑过,从不曾放弃过,因为这无关文明,只关系到复仇!” 重重的点了点头,朱伯析缓缓的说道。 “现在看来,即便是在我们摧毁了一切的前提下,他们都没有记住教训,而且残存的那些人甚至还变本加利了,这说明有些东西,就像是野草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所以,我们必须要用铁腕,彻底的解决他们,最后,让他们彻底的消失,从这个世界上!” 如果说之前还不能了解父皇的坚持,那么现在,朱简煜却可以理解了,一切都再清楚不过了,所有的一切都已经注定了。那些的人的命运从一开始都已经注定了,注定了结局。 别说是父皇,甚至就连朱简煜自己的内心也被愤怒充斥着,他同样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耻辱,大明的中兴之君死于袭击,尸骨无存!面对这样的羞辱,除了报复,别无他途。 “现在你明白了?” “是的!” 朱简煜不再劝说什么,点头称是之余,他又问道。 “可是,父皇,为什么后来北美诸夏会拒绝派兵呢?那也是他们的父亲啊。” “因为……” 顿了顿,朱伯析长叹道。 “他们不知道啊!” “不知道?” 朱简煜睁大眼睛,难以置信道。 “这是为什么?” “全世界只有两个人知道,就是德宗皇帝和当时的罗马帝国的……” 长叹口气,朱伯析无奈的说道。 “知道的人越多,就意味着事件越有可能外泄,对皇家就越发不利,对他们两人,都是如此,毕竟,皇家的颜面非常重要,所以,后来发生的事情你都知道了,世祖皇帝正常下葬于皇陵,全天下都以为世祖皇帝是于园林驾崩的,可实际上……” 顿了顿,朱伯析有些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血肉之亲,亲亲之谊,确实会让他们坚持下去,但是最后,如果机密外泄的话,对于皇家的无疑是一次沉重的打击,所以……” 父皇的长叹,让朱简煜似乎明白了,也理解了。 “可也正因如此,导致了现在所有的一切,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哎,煜儿,你过来是有什么事吗?” “还是北美和法国。” 看着父皇,朱简煜的语气显得有些沉重。 “我们掌握的情报显示,他们已经签署了秘密条约,条约的内容极有可能针对我们。当然,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在行动之前,势必会向邻国发起进攻,所以五军都督府建议,我们应该先下手为强!” “先下手为强?” “是的,父皇,都督府那边确信,我们可以进一步加强华沙方向的力量,如果我们投入100-150镇陆军和25镇陆军航空队,对法国发动突然袭击的话,我们可以在半年到一年内解决法国问题。” 面对直接的战争威胁,朱伯析倒没有丝毫犹豫,而是直接反问道。 “那么北美方面呢?” “航空队!” 面对父皇的询问,朱简煜回答道。 “他们建议利用我们在百慕大和格棱兰的殖民地,将那里变成一个庞大的机场岛,进驻我们全部的远程轰炸机,对其保持强压威慑,一但他们有所异动,首先对纽约等地实施战略轰炸!” 遵从着帝国分封的策略,大明尽管将天下分封给了诸王,让其成为诸夏诸侯国,但是却仍然保持着像南天门、好望角、巴拿马、苏伊士、百慕大、格棱兰等要地,其目的再简单不过,就是为了保持对诸夏的某种威慑,当然也是为了维持世界帝国的生命线,这个世界帝国必须要通过海洋加以维持,所以大明的殖民地大都是分布在全球的战略要冲,有许多岛屿实际上,就是大明的前进基地。 现在,正是那些地方派上用场的时候! “嗯……” 沉吟片刻,朱伯析摇头说道。 “大张旗鼓的调动军队,只会进一步激化问题,关于调兵的问题,可以借这次事件,向中亚方向增派军队,30镇吧,还有通过帝国议会要求诸夏扩充不少于10%的军队,天朝之所以能有今天,并不仅仅是依靠自己的力量,就像海军一样,我们的海军力量相当于法国和北美的总和,但是如果加上诸夏……我们的力量却一倍于他们,这才是我们力量的根本,诸夏……” 稍加思索后,朱伯析又强调道。 “当然,你要告诉他们,天朝可以提供适当的军事援助,用于各国扩充军力,尤其是海空军的力量,至于华沙方面……” 顿了顿,朱伯析看着儿子反问道。 “那里就是我们与欧洲的缓冲带,或许他们“西夏”的一员,但是,说到底,还只是一个缓冲带,如果没有法国的入侵,他们又怎么可能意识到天朝的美好呢?” 有时候,政治从来都是如此。直白,而又没有任何新意,或许大明会保护华夏,会保护“西夏”,但是实际上,大明同样看重现实,现实是,大明不可能保护所有人,而且有时候,必须需要一些牺牲品去让所有人意识到,只有在大明的保护下,他们才能够生存下去。 “至于北美方面……” 想着上一次与朱铭和的聊天,朱伯析问道。 “保护伞公司那边,有什么消息了吗?可以督促一下他们,他们正在研究的火箭,就可以作为武器,导弹,对,也许,它可以取代轰炸机,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代替轰炸机,我想部署导弹,总比部署大量的轰炸机更简单一些,而且也不会引起北美的过激反应,” 作为帝国的皇帝,在这个时候,朱伯析所考虑到的问题,并不是激化,而是如何寻找平衡,对于此朱简煜当然是深表理解,毕竟,平衡一直都是大明世界政策的核心,既不会让别人打破平衡,同样自己也不会主动打破平衡。 “可是,父皇,那边只是刚刚开始研制,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会突破。” 苦笑了笑,朱简煜随后又说道。 “儿臣会督促他们加快进度的。” “嗯,很好,还可以考虑举行一次大规模的海上演习,威慑!” 看了一眼远方,朱伯析用平静的语气说道。 “最大程度的威慑力,有时候足以压制敌人的野心。” 但也只是一时的压制而已! 在离开之后,朱简煜默默的想着,现在他甚至觉得当年世祖和德宗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有把欧洲吞并,然后直接分封,那样的话,也许就没有现在的烦恼了,所有的烦恼都是什么?无非就是北美与法国的结盟,他们的结盟,使得他们具备挑战大明的实力,这无疑是对大明最大的威胁。 “难不成他们想要拼个鱼死网破不成?” 鱼死网破? 朱简煜不禁苦笑不已,到最后即便是他们拼尽全力,恐怕也就是鱼死了,网还在……毕竟那张网足够强大。 尽管有这个自信,但是朱简煜同样也深知,过度的自信往往会令自身膨胀。 “保护伞公司……” 回到东宫之后,默默的坐在书房之中,朱简煜又一次念叨着这个名字。 “导弹……” 对于“导弹”这个名词,朱简煜并不陌生,因为五军都督府那边似乎也对这种武器非常感兴趣。 “既可以用于远程轰炸,也可以击落飞机、击沉军舰……世界上会有这种武器吗?” 尽管心里有那么一些怀疑,可是朱简煜并没有彻底否决这种可能,毕竟,科学总会带来无数的可能。 “也许,我应该去一趟保护伞公司,或许,他能给我一些建议,谁知道呢?” 心里之所以会冒出这个念头,并不是因为朱简煜对未来的不确信,而是因为在内心深处,他同样也不希望世界的平衡被打破,毕竟,大明用了一百多年的时间,才经营了这一切,一但战争爆发,即便是大明一定会赢得最终的胜利,但是局势的平衡一但被打破,就意味着会出现太多的变数,而这恰恰是一直以来,大明竭尽全力所要去避免的。 “确实应该去一趟那里,至少,他可以从其它方面给予一些意见吧!” 想到这里,朱简煜就感觉战争的威胁,就像阴云一样,无处不在,将整个天朝笼罩的严严实实…… 正文 第567章 垄断 对于朱明忠来说,他当然不知道,皇太子已经“瞄”上自己,回到中都后,他整个人就连轴转似的忙活了起来,虽然看似只过了不到二十天,可公司仍然发生了不少事情。比如公司的试验室制造出了第一批晶体管,尽管不过只是区区几百个,但也正是这几百年晶体管,让公司上下看到一个全新的未来——只有巴掌大小的收音机,甚至还有助听器。 “助听器?” 在公司的试验室里,看着桌子上的眼镜,朱明忠诧异道。 “是的,老板,这是试验室利用晶体管制造的眼镜式耳聋助听器。目前,市场上最小的耳聋助听器尽管体积仍然象香烟盒一样大,虽然携带已非常方便。可是仍然极为笨重,而且耗电量大,我们的产品耗电量只相当于他们的5%,而且更加袖珍,体积更小,甚至根据成本计算,投入批量生产的话,价格只相当于其它产品的70%,我相信,它甚至可能超过收音机,成为咱们公司最为畅销的产品,当然,这需要等到高丽省的工厂投产之后……” 尽管发生了劫机事件,但是朝鲜的工厂建设并没有停下来,当朱明忠在岛上隔离的时候,公司已经签署了合同在仁川兴建新的工厂。并不仅仅只有仁川,设立在中都的晶体管工厂,同样也开始进入实施阶段。 “我们相信,很快耳聋助听器的体积会越来越小,功能会越来越强大,并能造福所有的聋人以及老年人。当然,这也会给公司带来丰厚的回报,我们相信未来十年内,它的年销量将会超过500万,每年可以给公司带来超过5000万的利润……” 甚至可能会更多…… 朱明忠默默的在心底想到,毕竟在另一个时空里,助听器是一种极为普及的小玩意,不仅聋人需要,很多老人也需要,它的产销量极高。 “嗯,市场,市场非常重要,只有要市场的刺激下,才能刺激新技术的发展,咱们尽快把收音机、助听器投入市场,有了这两个产品,咱们差不多也就进入制造业了!” 随后,朱明忠自然又关心了一下青霉素的生产,相比于收音机、助听器,这才是未来在一定时间内,为公司提供巨额利润的产品。 “青霉素工厂的设计怎么样了?什么时候可以投产?” “最快也要到明年,老板,这个再急也没有什么用,如果不是因为咱们是在收购旧工厂,直接利用旧厂房生产青霉素,恐怕到明年也不一定能生产出来。” “明年……” 钱乐的回答,让朱明忠沉吟片刻,然后说道。 “明年之前,咱们的钱应该还花不完,超市那边怎么样?” 与一开始不同,尽管超市仍然是公司的重点项目,但是分量却没有最初那么重。不过因为有了一亿的注资,在公司进入高速的同时,开支也在不断的扩大,作为老板的朱明忠,自然很关心目前少有的几个进项,超市是在他回来前开业的,现在已经开业十天了。 “超市目前的赢利非常可观,每天的流水都有十万元以上,不过这也是和它是新鲜事物有一定的关系,所以未来的月利润应该在20万元左右,一年三百万左右。” 看着老板,南峰的语气中只剩下佩服。一个看似简单的“小买卖”,居然可以带来一年三百万的利润,这如何能不让人震惊。 “老板,我想一个月后,整个中都都会为“家乐福”的业绩而惊骇,毕竟,即便是一家更为豪华的百货公司,一年也不一定能有三百万的利润!” 一年三百万! 一间超市,这已经是极为可观的利润了,对于这样的利润,朱明忠当然非常高兴。 “一年三百万,这个利润也不错……” 点了点头,朱明忠想了一下,然后说道。 “那我们可以考虑一下在中都再开几家,毕竟,中都可是个两千万人的大都市,还可以考虑在南京、武汉、广州、上海、天津等地开设新的超市,要在市场反应过来之前,把“家乐福”的牌子打出去,增加市场占有率,零售……零售终端市场,不仅仅可以给公司提供充足的现金流,而且还将有助于公司产品的推广。” 然后,他看着南峰说道。 “资金!公司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相比于裕隆一亿元的投资,更重要的是要自己造血,青霉素以及以晶体管为主的新型电器,都是公司的造血机构,可以给公司提供大量的资金,但是……” 抿了抿嘴,朱明忠朝着窗外看了一眼。 “这些都不够,毕竟,咱们的事业,所需要不是一万万、十万万,而是百万万、甚至上千万万的资金,所以,我们需要一个大型的造血机,对此你们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好的建议,面对这个问题,南峰和钱乐都陷入了沉默之中,而马林德却像是看到了新的机会似的,主动说道。 “老板,我有一个建议。” 作为公司新雇佣员工,马林德之前一直负责工厂的运营,他是这方面的专家。 “说来听听。” “如果是为了获得资金的话,我认为也许公司可以考虑一下开矿。” “开矿?” “对,就是开矿,众所周知,利润最高、回报最高的从来都是矿产资源开发,事实上,诸夏之中有很多国家,都是依靠矿业发展起来的,像新夏的铁矿、煤矿,还有罗马帝国的帝国石油公司,都是支撑起帝国经济的基础……” 石油! 马林德的建议让朱明忠的眼前猛然一亮,然后询问道。 “现在,我们的石油是不是需要大量进口?” “老板,我们的石油主要来自北美和巴库以及波斯,毕竟本土的产量非常有限,不过因为巴库的石油需要出口欧洲,所以我们主要还是依赖波斯五夏的输出的石油。” 所谓的“波斯五夏”是“文明远征”之后大明在那里封建的五个诸侯国。 本土的石油产量有限……果然不出所料,在朱明忠点头之余,就听到南峰于一旁说道。 “采矿业不是那么好涉足的,首先,我们必须要获得采矿权,大明的采矿权看似放开的,但是实际上,我们的采矿权却一直被几家大公司、大商号控制,而它们的股东既有皇家,也有亲王勋臣,一直以来,矿业都是皇家以及勋臣最重要的经济来源,外人很难进入这个行业……” 看了一眼朱明忠,南峰直接了当的说道。 “至于诸夏,诸夏各国都视矿业为国家命脉,毕竟,当年封建之初,支撑诸夏经济的是农业,而后来就是矿业,所以,他们的矿业往往都是王室直接控制,当然,也有大明皇室和勋臣的影子,甚至这也是我们与北美分歧的原因之一——北美的资源丰富,当年皇家以及勋臣在北美投资了大量的矿山、油田,这直接影响到北美诸夏的利益,最后,他们通过所谓的“国有化”,赎回了企业股份,这是我们与北美决裂的重要原因,有了这个教训,即便是最亲近大明的诸侯,也不会任由我们介入采矿业的。” 果然,所有一切分歧的背后难免会有经济原因。南峰的解释,倒是让朱明忠心里的一些疑问得到了解答。 “你是说,皇家和勋臣控制着采矿业?” “毕竟一直以来,它都是利润最丰厚的产业,就像山西的煤,那里到处是煤矿,可是没有采矿权,是任何人都不能开采的,而采矿权……大明的山林都是皇家的,没有皇家的许可,官府自然不可能颁发采矿权,所以,这也就直接从根本上断绝了,外人进入采矿业的可能。” 或许是担心朱明忠不明白采矿业的重要性,南峰又特意解释道。 “大明的煤炭产量是5.8亿吨,市值超120亿元,纯利润超过50%,皇家和勋臣每年获利超过30亿元,大明有多少勋臣,老板,你想象一下这么一块肥肉,他们怎么可能轻易让外人染指呢?甚至于,您知道法国,法国的煤炭是多少钱一吨吗?不过只要12元,而我们这里几乎一倍于法国?当然,这也是因为咱们的煤矿不易开采啦、运输成本高啦、人工成本高啦等等……总之,反正是大明自有国情在不是。” 看似随意的解释听起来更像是嘲讽,其实,就是讽刺,一种无力反抗的讽刺。 “咱们的电费,似乎还比法国贵了许多。” 钱乐也忍不住抱怨道。 “那是因为咱们的煤贵,所以电自然要贵了,其实,煤气、水、电,这些涉及到千千万万人民生的东西,价格从来都不便宜,可是百姓们却又离不开这一切,可所有的这一切都是被几家公司垄断的,而它们的股东……” “不要诽议!” 眼见着办公室里的气氛发生了变化,南峰直接打断他们的谈话。 “还是回归正题吧,这个采矿业,咱们根本就不可能进得去。” 正文 第568章 皇家与国家 为什么进不去呢? 南峰已经解释的非常清楚了——没有皇家许可,任何人都不能开采地下矿产。 真是…… 心底有些郁闷的朱明忠站起身来,他神情凝视着窗外的景色,他从来不曾想到,有一天自己一手缔造的这个帝国会朝着这个方向发展,以皇家和勋臣为主权贵为资本掌握着这个庞大的帝国。掌握着国家的方方面面。 朝着远处看去,中都是如此的繁华,而这里有着太多的掮客和生意人、职员和商贾、银行家和估税员、承包人和股票经纪人、顾客和店主、律师,他们都在忙碌着,等待那惬意的5点半到来。然后他们就会享受生活的乐趣。而这些人中的绝大多数都是直接或间接的为皇家、为勋臣们服务。 一百多年来,凭借着政治上的特权以及经济上优势,他们早就掌握了这个国家绝大多数的资源,而现在……他们甚至借用制度排除异己。 这真是……心里自嘲之余,朱明忠整个人都陷入了沉思。就在他沉思时,只听到马林德在那轻声说道。 “其实,也不是所有的地方都需要皇家特许。” “你是说俄罗斯吗?当地的贵族会议怎么可能会把采矿权颁布给外人?” 南峰直接了当的打破了马林德的幻想。作为帝国一部分的俄罗斯,因为是整体并入大明,所以当地执行着与大明截然不同的制度,在某种程度上,现在的大明可以说是“一国多制”。俄罗斯就是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就像那里仍然保留着农奴制一样。 “不是,不是俄罗斯。” 马林德摇头说道。 “我是说北方的鲜卑利亚,那里是国有土地,它的采矿权是官府颁发的,那里的土地也不属于皇家,毕竟,当年与俄罗斯谈判的时候,方文正公坚持当地归属应该属于国家,而不是皇家……” 马林德的提醒,让朱明忠脑海中轰和一声,想到了那段旧事,“鲜卑利亚”就是另一个世界的西伯利亚,当年明军远征期间,与俄罗斯人在那里发生了多次冲突,在不断的冲突之后,最终两国还是在谈判桌上解决了它的归属。也就是在此之后,在“鲜卑利亚”的土地性质归属上,意识到吃了大亏的朝廷据理力争,用军费开支都是由户部支出、谈判也是由朝廷主持等理由,坚持要把鲜卑利亚的土地划入“国有”,而不是一惯的“皇有”。也正是那次之后,彻底改变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的传统观点。而那里也是大明朝廷唯一“拥有”的土地。属于国家的而非皇家的土地。 “那里……冰天雪地的,除非了木头、狗熊,还有什么?” 朝马林德看去,南峰随口讽刺道。 “除非了有零星的移民,还有猎人、采参人之外,那地方冰天雪地的,什么都没有,连条铁路都没有,就是当地的木头,都运不出来,更何况是其它的东西?” “什么?那里还没有铁路?” 朱明忠惊讶的问道。 “谁去修铁路?几千里都见不到一个人,根本就没有修铁路的必要。” 似乎……确实没有什么必要,俄罗斯人之所以会修西伯利亚铁路是为了连接本土的东西两个方面,而大明腹地本身就有铁路一直延伸到莫斯科,自然也就没有必要再修西伯利亚铁路了。 可,那里的资源非常丰厚啊! 不过……似乎真的没有必须修建铁路,毕竟在另一个世界里,在那个红色帝国解体后,离开了国家提供的巨额补贴,西伯利亚的矿场随即陷入了崩溃——产品开采成本太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很难维持利润的。当然也有一些例外。 想到另一个世界中,那里的某些资源给俄罗斯带来的丰厚收益。朱明忠立即问道。 “如果我们向官府申请勘探权和采矿权的话,会不会被批准?” “当然没问题,只要去查看一下,当地的勘探权和采矿权是否被他人申请就可以了,不过即便是被他人申请也没有关系,如果他们没有实际开采,权力主张只有五年。这是为了防止有人随意申请,阻止他人采矿制定的法令,申请勘探权是要钱的……” 或许是害怕老板不知道为什么这么,马林德特意解释道。 “这是朝廷担心有人会以申请勘探权的方式,阻止他人进入这一行业,特意制定的这个法令,申请勘探权是按平方里计算,是需要交纳费用,如果只是申请而不开采的话,五年内的成本每平方里超过百元元,看似不多,可动辄几万平方里的勘探面积申请,这笔开支,就是金石矿业也不愿意承担这笔开支……” 不等马林德解释完,出身王府的南锋就直接说道。 “其实,他们是杞人忧天,那里连条铁路都没有,即便是发现了矿产又能怎么样?这些年在那里摔跟头的可不是一两个人。” 看着马林德,南峰的语气很直接。 “你不是第一个想到那里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任何人都不可能从那里挣到钱,运输……” 将视线转向朱明忠,南峰无奈的耸了下肩膀。 “解决不了运输,没有铁路,你根本就不可能把那里的矿产运出来!到最后,即便是投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也会砸在那里,要不然你们以为为什么除了贝加尔湖附近有几座矿山开采了,其它地方都是一片空白,不还是因为没有路嘛!没有路,什么矿都开不成!” 南峰的武断传到朱明忠的耳中,让他思索了片刻,然后自言自语道。 “其实,不是所有的矿,都是需要铁路的。” 西伯利亚有着极为丰厚的矿产资源,除了离不开铁路的金属等矿产资源外,还有像石油、天然气那样需要用管道运输的矿产资源。 “明天准备一份那里的地图,我想……” 顿了顿,看着南峰、钱乐、马德林他们,朱明忠笑着说道。 “也许,我们可以在那里试试。” “试试?老板,连铁路都没有,怎么试?” “没关系,” 朱明忠的语气显得有些生硬地。 “不试试,我们怎么知道,有没有其它的可能呢?好了,去准备一下吧!” 在他们三个人离开了办公室之后,凝视着远方的景色,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如果在那里发现了石油,也不知道那些家伙会有什么反应?” 站在窗边自言自语之余,朱明忠的神情显得极为凝重,毕竟,现在这种局面并不是他缔造这一切的初衷。甚至可以说,严重偏离了他最初制定的轨道。 “怎么就成了这样?” 眉头紧锁,朱明忠的眉宇间闪过一道愁容,原本他只是觉得那些资本集团会给大明带来什么,但是当听到他们借助法律等各种形式垄断着大明的矿产开发,并且垄断商品价格的时候,这正是他一直以来最为担心的事情。 “这一切到底还是发生了……” 自言自语之余,朱明忠的目中闪动着有些愤怒的眼神,他没有想到自己一手缔造的事物,尽管成为拖累大明的累赘。 “他们现在可以垄断这些,那么将来就可以垄断其它的行业,到最后,大明所有的行业都会被他们垄断……” 想到比其它国家更为昂贵的能源价格以及这一段时间以来对大明经济的了解,朱明忠的心情显得有些沉重。 皇家资本、勋臣资本,在过去的近两百年间,已经发展成为了一头怪兽,一头只顾自身利益的怪兽! “看门狗!” 突然,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出这样一个字眼,这是在另一个时空中,韩国的政客们给世人留下的印象,他们不过就是财阀的代言人、看门狗而已,而在在这样的体制下,最终受害的会是谁呢? 首先是普通的民众,然后自然是整个国家! “必须要想办法改变这一切!” 又一次,朱明忠似乎找到了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上的需要实现的“小目标”,那就是“摧毁”自己所缔造的这一切。 “皇家、勋臣……” 从自己确定了以勋臣牵制文官的那天起,似乎大明的局势正像自己所期待的那样,一直维持着某种平衡,但是这种平衡下,这个群体却又在另一个方面扩张了,正像几百年前,文官势力的扩张所导致的一系列的后果一样,现在,他们扩张同样也让大明处于一种极其微妙的状态。 “看门狗……” 又一次念叨着这个名词,想到另一个世界韩国的教训时,朱明忠自然又想到了勋臣资本集团与三星等财阀的不同,因为在这里,勋臣资本集团不仅仅掌握着经济,他们同样也掌握着国家的权力,直接掌握着权力,而不仅仅只是通过代言人,通过看门狗去掌握国家。 “似乎有点困难啊!” 眉头紧锁,朱明忠的神情变得越来越凝重,可即便是如此,在朝着远处看去的时候,目光仍然带着跃跃欲试的神采…… 正文 第569章 屠龙勇士 当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将黄色的光线洒在地上,划破了房间内的昏暗时,这道光线在房间内如同刀峰一般的分割着黑暗与光明。 李勒的目标久久注视着光线在房间里缓慢地、几乎不易觉察地,但同时又不可阻止地移动。然后他自言自语道。 “也许有一天,我一定会成功的!” 人们总是自觉肩膀使命! 对于李勒来说,他自觉自己就负有使命。 他不慌不忙的从床上坐上站起来,他无力地享受着寂静。房间里到处摆满了卷宗,墙上钉满了照片、资料,在过去的几年前,他的生活就是与这一切相伴,尽管为了这个事业,他失去了一切,但他相信自己有一天必定会成功的。 甚至,这是唯一支持他坚持下去的原因。 走出公寓电梯后,李勒特意用帽子遮挡了一下自己,可即便是如此,公寓管理员仍然看到了他。 “李状师、李大状,这个月的房租您可不能再拖了……” “我回头就给你,现在等着要去律师楼……” 当然,这只是托词,事实上,李勒早就不在律师楼工作了,甚至他都已经整整一年都没有接到过一个挣钱的案子了,他实际上已经破产了/ 从公交汽车里走出来,李勒抬头看头眼前的繁华的街道。在附近有许多律师楼,他也曾经是这些楼里年青有为的律师。所有的一切都是什么时候改变的? 当他朝着荣天大厦走去最后几丈的时候,他的目光抬头看着这栋大厦,曾几何时,他也是这里的一员,只是现在,最终,他的目光落在了路边,然后和一张纸板碰上了。那张纸板上写着“代理讼案”。 这是落魄的讼师们呆的地方——路边台阶,不过,对于这一切,李勒早已经接受了,他从包中取出一张书本大小的纸板,上面写着同样的字。 “但愿今天能开张吧,要不然,可就要挨饿了。” 事实上,李勒昨天也就只吃了一顿饭。 “李大状,其实,以你从清河书院法律系毕业的身份来说,想要在律师楼里找份工作不还是轻而易举的,非和我们这些半路出家的争个什么?” 他这边还没开张,一旁说传出他人的说笑。 “哎呀,我说韩状师,你不是不知道,人家李大状是不屑于他们同流合污……” “不是同流合污!” 闻言李勒就摇头说道。 “只是道不同而已,他们也有原则的人!” 即便是所有的律师楼都对他说了“不”,李勒也从来没有怪过那些人。 随后,他又拿起了一张报纸看了起来,不过报纸上写的内容使他苦笑着撇了一下嘴唇,看报是他多年来的习惯,那怕是穷得吃不上饭了,他还是会买了一份。 很快报纸上的一篇新闻,就吸引了他的注意,上面简要地写道。 “汉阳集团全资收购大冶制铁……” 标题下写了事情的始末,虽然不很长,却颇为详细。这则新闻报道了在过去的一百年间大冶制铁的发展历程,现在它被汉阳集团收购似乎是强强联手。 “经过了一轮马拉松式的谈判,两家企业的合并将会催生出湖北最大的企业的,以后这样的合并必定将会继续发生,企业集团的实力也会得到显著提升。” 看着报纸上的新闻,李勒的脸色显得有些严肃,最后有些不满的说道。 “又一家企业被财团吞并了!” “李大状,瞧你恼的,这世界不就是大鱼吃小鱼嘛!” “你们不懂,大鱼吃小鱼是必然,可别忘了,这些大鱼都是什么?都是有爵位的大鱼,他们掌握着一切,政府、银行、保险公司几乎所有的一切都是他们控制下的,那些顺从他们的,往往能够获得极其优惠的金融贷款和财政补贴……” “那样难道不好吗?难道还要和大人物们对着干吗?” “好吗?最后他们会垄断所有的一切,就像水、电、气和煤炭,航运一样,等到你回过神来的时候,所有的一切都是他们的了……” 显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理解李勒的想法,就在他被众人嘲讽的时候,一辆宝马车停在了路边,然后有人走下车径直朝着李勒走去,在众人的疑惑中,那个人问道。 “请问是李律师吗?” 接下来,所有的一切,在李勒看来,都有些不可思议,随着那个上了电梯,然后到了一间办公室,在那间办公室中,他看到了自己要见的人。 “你就是李勒?” 朱明忠只是抬头看了一眼,然后就再次看起了手中的资料。 “请问你是?” “这些年,你似乎一直在从事针对几家大机构的诉讼。” “不是针对,是正常的起诉。” “结果呢?” 抬头看了一眼面前的这个人,朱明忠反问道。 “有什么进展吗?” “这……” 这是不需要回答的,根本没有任何进展。 “这几年,似乎你一直都没有放弃,一直在收集他们的资料是吗?” 朱明忠又一次把李勒的档案翻了一下,看了一下他过去几年所做的事情,其实就是发起集体诉讼,试图通过法律的方式维护某些劳工的权益。 “你做的很好,” 看着李勒,朱明忠咧开嘴笑了。 “你从来没有放弃以法律的方式去解决一切,只不过,事情的发展似乎工作并不怎么顺利。” “他们拥有充足的资金,足以把案件无限期的拖下去,拖到我的当事人无法坚持,拖到我无法坚持下去!” “那么你放弃了吗?” “我……” 李勒沉吟着,然后看着面前有这个年青人说道。 “我为什么要放弃呢?” “嗯,你能坚持到现在确实很可贵,这样吧……” 点头表示称赞之余,然后朱明忠喃喃自语道。 “我需要有人主持一个调查机构,你可以过来吗?” “什么?” 李勒诧异道。 “你说什么?” “我们的看法是相同的。” 拍了拍他的肩膀,朱明忠直接了当的说道。 “现在勋贵资本财团已经成为大明身体上的毒瘤,所以我们必须要清除掉这些毒瘤,但是就目前来看,似乎他们并没有给我们足够的弹药用于攻击他们,所以,想要击败他们,必须要先掌握足够的弹药,而调查……” “调查,可以获得足够的弹药!” 李勒肯定的说道。 “他们没有一个干净的,我相信只要进行充分的调查,肯定能找到他们的软肋。” “软肋?” 摇了摇头,朱明忠说道。 “我需要的并不是软肋,而是能够击倒他们、瓦解他们的弹药。” “瓦解他们?” 李勒睁大眼睛。 “这可能吗?他们可是勋臣!” 将手中的资料合起,朱明忠笑着说道。 “别为那个发愁,任何群都有他的对立面,都有他们的敌人,我们所需要的就是找到他们的敌人,借助敌人的力量瓦解他。别觉得这不可能,只是过去,他们的对手没有机会罢了,现在,我们所需要的就是给他们的对手提供一个机会!” 勋臣们的对手是谁?自然是文官,过去这几天的调查,唯一让朱明忠欣慰的是,大明的文官团体还没有被驯服,还没有成为勋贵资本的“看门狗”,当然也没有成为他们的代言人,事实上,两者直到现在仍然存在根本性的分歧。而这也就给他的计划提供实施的前提。 “你是说借助朝廷的力量?” 李勒的眉头皱了皱,反问道。 “他们会支持我们吗?” “现在不会,在你没有展示你的力量的时候,没有人会支持你,可如果你展示了自己的力量和价值,自然会有人给你送来弹药,送来你所需要的一切!” 面对朱明忠的回答,李勒沉思了一会,然后抬头看着他反问道。 “你为什么要与他们为敌?” “我知道你必定会问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利益!” 笑了笑,朱明忠直接答道。 “现在保护伞公司的发展潜力已经为世人所熟知,很快,它同样也会成为勋贵资本眼中的一块肥肉,即便是他们吃相好看一些,也难免会对我的利益造成影响,要是吃相难看的话……” 摇摇头,朱明忠用一个最简单的理由来掩饰了自己的初衷。 “而且,在瓦解他们的过程中,我可以获得极为丰厚的回报,毕竟,他们掌握着大量的资本,而取代他们的人,势必可以接收他们的资本,就这个方面来说,发动这一切,对我是百利而无一害,无论是为了自保,或者利益!” 盯着李勒,朱明忠笑着问道。 “怎么样?我的回答你满意吗?” “我不知道,先生。但是我想,你的回答很直接。” 李勒一时间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眼前的这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掩饰自己的目的。 “去,先生。坦白地说,你在未来同样有可能成为他们。” “当然,这就是资本发展的必然。” 朱明忠笑吟吟地说道。 “屠龙勇士总会变成另一条恶龙,可总是会出现屠龙勇士的,问题是,你愿意成为那个屠龙勇士吗?” 正文 第570章 又见名人 屠龙勇士总会变成另一条恶龙,可总是会出现屠龙勇士! 这几乎是一种自然规律,对于此,朱明忠当然非常清楚,毕竟,那怕就是另一个世界,屠龙勇士每每也变成另一条恶龙。 说白了,一切都是利益使然。 “我可以采取一切手段吗?” 面对眼前的机会,李勒的问题显得有些直接。 “什么样的机会?” “比如,我能不能通过在报纸舆论去攻击勋贵们的声誉,那怕是制造谣言、捏造事实,那怕是张冠李戴,总之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他们污名化,不论一件事是否和他们有关,只要是坏事,只要有坏事发生,那么必定是勋贵们干的,这样可以吗?” 李勒的显得有些认真,在他说话的时候,同样也是直视着朱明忠,似乎是在等待着他的回答。 面对这的反问,朱明忠沉思了一会,反问道。 “你是说从名声上彻底的打倒他们是吗?” “对,勋臣不是号称是“天朝基石”、“国家柱石”吗?所要击败一群人,首先要从名声上瓦解他们,就是捏造谎言也是有必要的,毕竟,只要从声誉上瓦解了那些人,将来想要击败他们,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等到他们的名声臭到如同过街之鼠的时候,一切都是顺水推舟的事情。” 对于李勒的建议,朱明忠并没有给予回答,而只是看着他反问道。 “你会这么做吗?” 随意的反问,让李勒笑了笑,然后他摇了摇头说道。 “勋贵的存在,有他们存在的意义,始自神宗的文官专权对大明同样没有好了,后来世宗扶持勋臣,恐怕也是吸取这一教训,现在在朝廷方面,勋臣之所以未能专权,正是因为文官的制约,污名化……” 摇了摇头,李勒显得很直接。 “或许可以更容易的击败他们,但是对于国家而言并不一定是好事,一但勋臣被完全击倒,或者成为文官的门下走狗,那么势必又将导致文官专权,况且现在的问题是经济问题……” 迎着朱明忠的目光,李勒认真的说道。 “所以,必须要在经济领域上瓦解他们的特权,这才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 李勒的回答,让朱明忠笑了笑,这正是他的目的,或许他想要瓦解勋臣,但并不是瓦解这个集团,这个集团的存在有他存在意义,就是平衡朝政,就是在作为帝国的某种基石,让帝国的左右得到平衡。 平衡的机力才能够长久! “我们,我们在这个方面,确实可以达成一致。” “既然如此,那我就答应你。” 对于李勒而言,他知道这是自己的机会,是跳出勋臣打压的机会,当然也是他击败勋臣的机会。 “很好,不过,我希望一切都可以静悄悄的进行,毕竟,现在我们的力量还很薄弱!” 朱明忠笑着叮嘱了几句。几分钟后,在李勒起身告辞的时候,他有些为难的说道。 “那、那个我可以先预支一个月的薪水吗?” 李勒的请求让朱明忠哈哈一笑,这正是他选择李勒的原因——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仍然没有放弃自己的坚持。 “可以!你可以到会计处去一趟,顺便领取你所需要的经费” 在李勒离开之后,吩咐秘密把李勒的档案送回档案室的同时,朱明忠然后打电话给会计处,指示他们给李勒准五千元的现金。 在挂上电话的时候,朱明忠只是自言自语道。 “其实,这也就是一个尝试罢了。” 让李勒在公司之外去成立一个调查机构,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一种尝试,尝试着在某些方面攻击勋臣。 “其实,真正的战场,还是在商场上啊!” 自言自语的同时,朱明忠随手在记事薄上用笔写下了两个字“煤”、“气”,然后又用力的用铅笔画了一个圈。 “就从这里下手了。” 当天晚上,朱明忠和资源部的一名官员共进晚餐,其实他并没有耐心去和这些人周旋,但作为保护伞公司的老板,如果他想要达成自己的目标,就要必须要亲自参与一些事物。 不过,对于朱明忠来说,他倒是对眼前这个人很是好奇——曾国藩! 其实,原本朱明忠是不愿意参与这样的事务的,不过在得知约出来的这位资源部郎中是曾国藩后,他还是答应了,主要还是想知道他是不是那个,这就是他请他一起吃饭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在资源部。 这就是所谓的“曾剃头”? 看着眼前身形瘦削的曾国藩,朱明忠的心底显得有些失望,或许也是因为上一次穿越时,见过了太多名人。所以初见之后,也就无所谓了。 “怎么说呢,” 面对眼前这个必定会在今年获得皇家奖的年青人,曾国藩的态度显得很是谨慎,毕竟他是能够单独得到皇帝的召见, “朝廷会全力支持,任何在国有土地上进行资源开发的企业,当然,这种支持并不可能给你们修建一条铁路、一条公路,这并不是朝廷的义务。” “换句话来说,也就是能做的不多。” 与曾国藩相对而坐,朱明忠并没有因为他的话在脸上流露出失望。 曾国藩对他说的是实情,朝廷不可能仅仅只是为了一家企业修建铁路或者公路,他也不会有这方面的期待,毕竟,这并不是他约见他的原因。 于是朱明忠就打开天窗说亮话, “我想知道,假如,在国有土地上发现了石油,需要修建一条输油管道的话,那么,朝廷是否可以给予一定的支持呢?” “石油!” 听到这两个字,曾国藩的那神情严肃的脸上充满了关切。 “你们发现了石油?” 随后他又摇头说道。 “不太可能啊,毕竟,你们公司刚刚成立,难道,你们是想在鲜卑利亚寻找石油?这个可不要抱太高的期望值,几年前,资源部就已经组织过人员对那里进行过大规模的考察,除了发现几处金属矿产外,并没有太多的收获……” 看着朱铭和,曾国藩又认真的说道。 “不过,我不得不钦佩你的政治嗅觉。眼下我们和北美的关系日益紧张,本土对石油的需求很大,每年我们需要从北美进口一万万吨石油,无论是出于国家安全的角度,还是石油安全的角度,在本土开采石油,都是国家所需要的,所以,如果谁能够发现油田的话,并不仅仅只是个人的财富问题,而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嗯,我想,朝廷必定会支持的。” 作为资源部的官员,曾国藩当然非常清楚石油对大明的重要性,大明的石油有一半来自北美,而随着关系的紧张,现在大明不得不考虑一个危险就是石油供应被切断的危险,尽管大明还可以从波斯湾等地获得石油,但是一万万吨石油……并不是随随便便可以替代的。 也正因如此,如果有人在本土发现石油,资源部必定会全力支持。 “这样的话,我就放心了,” 朱明忠咧开嘴笑了笑,毕竟,真正制约油田的问题就是运输,只要解决了运输问题,剩下的一切都很容易解决。而想要解决石油的运输问题,就势必需要朝廷的帮忙,毕竟,即便是铺设输油管道,沿途也需要收购大量的土地。 “问题在于,如果那样的话,你必须要考虑到一个问题,就是安西石油公司。” 思索了一会,曾国藩提到了另一家公司。 “你应该知道,安西石油公司是国内最大的石油公司,他们垄断着西域的石油开采,大明50%的石油需求,都是由他们提供的,如果你们成为他们竞争对手,我想,他们对待竞争对手是绝对不会心慈手软的,毕竟,他们都是军人出身。” “我知道,谢谢你的提醒。” 朱明忠笑了笑,安西石油是大明最大的石油公司,是西域的勋士建立的,他们对待对手从来都是毫不留情,当然,至少表面上看起来,都是合乎法律的。 “这么看起来,你们确实应该在某个地方发现了石油。” 顿了顿,曾国藩说道。 “至少,应该有这种可能吧,是不是地质学方面有了什么新的突破?” “或许!” 笑了笑,朱明忠并没有继续就这个问题聊下去,而是岔开了话题和曾国藩谈起了其它的话题,比如朝廷官员对于勋臣团体垄断资源开采的看法。 “勋臣垄断,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是朝廷又能怎么样呢?毕竟根源是在宫里,只要宫里继续把持着特许,这种问题就会一直持续下去,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人机会接触宫中,况且,银行,银行最初开办的时候,他们的股东大都是勋臣、勋士,这直接导致了现在他们是大明金融的实际控制者,他们掌握着金融,掌握着几乎所有有的融资渠道,垄断矿产……” 摇了摇头,曾国藩用一种近乎无奈的语气说道。 “相比之下,这真的不算什么,其实,即便是你发现了石油,将来,同样也离不开他们,毕竟,你离不开银行!” 正文 第571章 金矿 但凡是企业,就离不开银行! 这几乎是一条铁一般的定律,几乎从不曾有什么例外,无论是这个世界,亦或是另一个世界。甚至于这个世界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毕竟另一个世界受经济大危机后的立法,将投资银行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严格地划分开,保证商业银行避免证券业的风险。而与另一个世界从法律禁止银行包销和经营公司证券不同,这个世界的金融业是不受限制的。 像裕隆、淮海、帝国、天朝等银行无不是大型的银行财团,他们通过金融资本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着大量的企业,其中不泛大型甚至巨型企业,而银行和企业融合而成的垄断集团。 这一点说起来,倒是有点像另一个时空中的美帝——垄断财团掌握着国家,而唯一的区别是,在美帝垄断财团之间还会有分歧矛盾,还可以各个击破,而在大明,因为勋贵、勋士之间近两百年的互相联姻,使得他们早就形成了一个因“血统”、“姻亲”为纽带,以资本为脉络的网络集团。 最终,所有的一切正像朱明忠最初所期盼的那样——勋臣集团确实成为了大明的擎柱,与勋士集团一同牵制着文官集团,但是他们在经济上的高速膨胀,却让他们蜕变为帝国的负担。 见“朱铭和”突然沉默了下来,曾国藩用颇为感叹的语气说道。 “其实,这也和人们的眼光有很大的关系,天朝以及诸夏的银行大都始建于世宗皇帝期间,而当年创办银行的股本有七成以上来自皇家以及勋臣,至于东北、西北等勋士云集的地方,小银行的股本大都来自勋士,而相比之下,当年地方士绅却没有这个眼光,早在世祖年间这就已经成为定例,再往后,他们掌握的银行越发状大,所以,一直以来,他们都是通过银行去控制企业,就这样像是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直到现在。” 笑了笑,曾国藩的语气中略带着一些无奈,作为典型的文官,他同样也是排斥那些“生来高人一等”的勋臣,当然也排斥着把持地方参议会固定席位的勋士,但是,对于这张网他同样也是无能为力。 “没有人能够离开他们,就像你们的保护伞公司得到裕隆银行的投资,不也是如此吗?” “我想,我这个话题,似乎并不怎么轻松。” 朱明忠笑了笑,然后岔开了话题,然后两人双聊了一些其它的话题。两个人的晚餐吃的倒也颇为尽性,待到晚餐结束的时候,两人都有些略微带着一些醉意,于是又在酒店的台阶上相互打趣了几句。在门房给曾国藩叫一辆出租汽车送他回位回到位于乌纱街的京官宅邸时,他并没有立即上车。 “最后有一言相告。” 在出租汽车车门旁,扶着车门,曾国藩说道, “刚才我们说的话,别泄露给任何人,即便是你的心里想着,也永远不要说出来毕竟……在你的力量不够强大的时候,永远不要表露出自己的想法。” “当然。” 眉头微扬,朱明忠笑了笑。 “你放心,你们公司的勘探权,我会出面过问,绝对不会有任何问题,一旦有什么变化,你会头一个得到消息的。再见!” 目送着曾国藩出租车开上了马路,就向停在路边的车招了招手。 “老板,我们去那?” 在他上车后,司机把交通仪表盘滑动着打开了。 “回家。” 天上又下起毛毛雨来,此时,这辆豪华的大型轿车沙沙地驶过街道和公园,向着家的方向驶去,直到现在,朱明忠仍然住在那间公寓里,尽管那间租住的公寓并不大,但是对他来说,却是他在这个时空的家,其实他也考虑过是不是要搬家,只不过暂时并没有合适的地方。 一个小时以后,朱明忠已经洗好澡躺到了床上,而在片场拍了一天电影的韩冰凌侧面躺在他的身边,两眼瞅着他。 “应该想个办法,” 这句话朱明忠已经说了许多遍了。 “可是应该怎么办呢?或许现在不需要他们,但是将来肯定还是会需要他们的,就像他的说那样,根本就离不开他们。” 沉恩良久,朱明忠都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毕竟,将来无论是开采石油或者铺设管道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这些资金显然只能通过银行获得。 “你在想什么呢?” 韩冰凌侧躺在他的身边,怀抱着他在的黑暗中低声说道。 “是有什么麻烦事吗?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吗?” 她在他的身边扭动着身子,两眼盯住他模糊不清的面部轮廓。尽管现在通过一部《中都假日》,她已经成为大明炙手可热的新星,但是她发现自己与朱明忠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了,未来的保护伞公司势必会成为一家大型公司,而她只是一个小明星而已,甚至于她还想到公司的那个孙梦琪,人家可是名门千金。 可即便是如此,韩冰凌也知道没有什么明星,可以有像自己一样的机会! 那怕是当个侧室,也不错啊!所以开口询问的时候,她的语气变得十分热切了。 “就是一些工作的事情轩邓!” 朱明忠依然凝视着在窗帘缝里露出的窗户,为了流通空气,窗户半开着。 “好吧!” 终于朱明忠还是做出了决定。 “先做再说吧!” “你决定了?”她趴在他胸膛上问道。 “对,有些事情总是需要人去做的。” “听你这么说,似乎有些风险?” 她的询问换来的又是长时间的沉默。 “你放心,没事的。” 俯视着她那张娇美的脸蛋,朱明忠低声说。 “嗯!” 轻应一声她翻身趴在他的身上,然后把趴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 “亲爱的。别为那件事发愁,我保证几分钟后,就会让你忘掉这一切的……” 不过十几分钟后,她就已经累得精疲力尽了,但却就像她所承诺的那样,当一切都停止之后,朱明忠确实忘记了一些令人烦恼的事情…… 第二天,清晨,在家里享用了韩冰凌做的早餐之后,朱明忠就乘车去了公司,在他抵达公司的时候,在他的办公桌上已经放上了一份鲜卑利亚矿产资源分布的分析报告。 “从理论上来说,鲜卑利亚具有良好的资源开发前景,其矿产资源相对丰富……” 都只是理论而已,随手把这份分析报告丢在一旁,这是五年前,资源部与多所书院的地质系合作对鲜卑利亚进行地质考察时得出的分析报告,这些报告除了发现现上百处矿藏之外,其它的并没有什么用处。 “因为有些矿产没有人开发,直到现在,有很多极为重要的样品,都存放在资源部的仓库之中,就搁在那里落灰,毕竟,交通不便,制约了当地的矿产开发。” 交通! 永远都是交通的问题,要想富,先修路……哎,几千公里的西伯利亚铁路,自己可是修不起的,甚至就是几千公里的输油管道,修起来,那也是一笔天文数字,其实如果能够发现油田的话,自然会有很多银行挥着票子愿意投资。 但是,这并不是朱明忠所想的,他根本就不想让银行资本介入到他的“油田”之中,而这意味着,他需要给油田“找钱”。 “我想组织一个勘探队。” 看着南峰,朱明忠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尽管昨天晚上他极力想把这件事抛诸脑后,但是,他最后还是用了一夜的时间,去仔细思考了这个问题。 尽管到最后,还是没有准备的答案,但是并不意味着,要停止这件事,毕竟,从另一个时空的经验来看,西伯利亚油田每年可以产出上亿吨石油以及足够半个大明使用的天然气,油田带来的巨额利润足以支撑起公司在其它行业的“烧钱”举动,当然,同样也能够为他击败勋臣财团提供足够的弹药。 “你确定?” 南峰满面疑惑的看着朱铭和,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坚持。 “一个勘探队,一年至少需要几十万的开支,而且那么远的地方,也许一年、两年都没有什么消息,况且,即便是有什么发现的话,也不一定有实际的开采价值,毕竟,交通……” 又一次,南峰表明了他的看法,在他看来,这根本就是“烧钱”,没有任何获得回报的可能。 “交通问题不解决,所有的一切都是空谈。毕竟采矿的机器运不进去,矿就采不出来,即使是开采出来,运不出来,也是白非!那怕就是我们在那里发现了一个金矿,恐怕也没有什么意义!” 尽管南峰的反对很坚决,但是他的话仍然让朱明忠的眼前一亮,他立即想到了一个多年来一直被遗忘的地方。 “金矿!” 吐出这两个字后,朱明忠的脸上露出笑容。 “也许,那里真的有金矿,谁知道呢?万一要是我们在那里发现一座大金矿的话,也许,就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你是不是呢?” 正文 第572章 遍地黄金 西伯利亚真的金矿以及其它的贵重矿产。 或许这个时代的人们不知道,但是对于朱明忠来说,对于西伯利亚的钻石矿的大名可谓是闻名已久。 那里号称有世界最值钱的坑! 那个坑里的钻石储量估计超过万亿克拉,比全世界钻石矿储量的总和还大10倍,能满足全球宝石市场3000年的需求。为了开采那些钻石,俄罗斯的矿工挖出了世界上最大的“人造洞穴”——“和平”钻石矿坑。这个巨大的洞穴直径大约1600米,深度达533米。这个大洞造成的空气湍流甚至足以将直升机吸进它的内部。 或许,正因为这个地理奇观,所以它才为世人所熟知。 不过,对于朱明忠来说,他所关心的压根就不是这个钻石坑。相比那个巨型的尚未发现在钻石矿,他更关心另一个地方,毕竟,钻石矿在西伯利亚永久冻土带上,那里是世界上最寒冷的地区之一,遥远和偏僻足以保证在未来的几十年内,不会有人发现那里。当然也会给开发带来一定的难度,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好的选择。 李恩培踏进了朱明忠的办公室时,他手里捧着一大堆卷宗,其中包括一份他编写的100页长的关于鲜卑利亚矿产的报告,还有一叠大幅照片和几张地图,作为地质学者的他曾经参与资源部对那一地区长达五年的考察。只不过,现在所有的这一切都已经停止了。 直到关个月前,接到保护伞公司的邀请后,他才重新拾起了这份看似“永远没有希望的工作”。 “你搜集这些资料时,有人知道你是谁、在替谁工作吗?” 一见面朱明忠就直接问道。 “没有,朱先生,我是一名地质学者,而且也参与过对那一地区的资源调查,谁也没有对此发生疑问。” “有人知道搜集这些资料与保护伞公司有关吗?” “不会有人知道的,我使用都是书院里现成的档案材料,在书院有现成的资料,基本就是做标准的参阅工作,不过大都是七年前国土调查时的旧资料,但是,就目前来说,这是全大明最详细的有关鲜卑利亚的矿产报告了。我始终对他们说我寻找资料是写论文,我想这不会有人怀疑的。” “很好,” 朱明忠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待会儿我再读这份报告,现在你先给我说个概况吧。” 李恩培答应着,从卷宗里取出一张地图,在办公桌上展平。这张地图显示了标着西伯利亚大抵上与后世俄罗斯的亚洲地区差不多,除了滨海和库页岛地区分别属滨海省、外兴省和库页省之外。 “你瞧,朱先生,鲜卑利亚的面积极为广阔,它的面积足有四千余万平方里,可以说是大明最为广阔的地区,但是受限于当地恶劣的自然环境,我们对当地的开发几乎为零!除了贝加尔地区和与欧洲接壤的地区之外,其它地区只是生活着一些当地的土人,当然,还有一些我们的采参人、猎人,那里只是一个出产毛皮的地方,当然,还有一些采金人,但是当地的矿产资源却相当丰富,毕竟它的面积足够辽阔。” 随后,李恩培就解释着上次考察时发现的一些矿产资源,对于那些矿产资源,朱明忠并没有太多的兴致,最终,他的眼睛还是落了一图的一角,然后琢磨了起来,最后,他的手指着地图上的一块地方,笑着问道。 “那么这一带怎么样呢?” “这里?” 看着老板指的位置,李恩培皱眉说道。 “我们还没有对这一带进行考察,毕竟,那里实在太过庞大,这里根本没有路,完全没有道路可以出入,除非你从海上登陆,即便是如此,等到你上岸之后,所面对的大部份地方都是山林、草地。从国土大小来说,它有上百万平方里,这么区域……就我所知,那里除了极少数的当地土著人外,偶尔的也就是我们的一些渔船会到那里捕捞渔获,大抵上,这里是一片空白,完全是一片空白。” “也就是说,我们对这里根本就不了解是吗?” 朱明忠反问道。 “我想,也许只有军方有关于这一地区的地图,几十年前,他们曾经对西伯利亚地区进行了长达二十年的测绘,或许他们的手中有这一地区的地图,除了他们之外,没有任何人了解这一地区,” 李恩培思索了一下,然后又说道, “这里似乎是一个海湾,也许一些渔业公司会对这里有一定的了解,毕竟,他们也许需要在那里设立渔获加工厂,或者简易的避风港,这样的海湾对他们是非常重要的,嗯,似乎渔业公司在那些地区的很多地方都有类似的据点,如果想要了解这些的话,我可以向一些教授询问一下,他们和渔业公司应该有一定的联系,应该可以在未来几天内得到这方面的资料,但是他们的了解也不会超过内陆三四十里的地方,毕竟,他们根本就没有了解那里的必要。” “嗯,有这边的大尺寸的地图吗?” 知道那里是无人区后,朱明忠总算是长松了口气,这意味着这个金矿还没有人发现。 “有一份地图,但是并不详细。” 李恩培从卷宗里取出一张大尺寸的地图,把它放在桌上。然后朱明忠就用铅笔轻轻的在地图上画了一片区域,然后说道。 “既然这里是一片空白,也许,我们应该以这里作为突破点,毕竟,如果我们想要从北海向北的话,需要面对的是几百里、上千里的的无人区,可是如果从这里的,我们可以从海洋向内陆挺进,也许我们可以在那里发现一些有价值的矿产,如果那样的话,从海洋到内地我们只需要修建一两百里的道路,就可以把矿物运出来,你觉得呢?。” 朱明忠神情专注地盯着那张大尺寸地图,尽管地图的尺寸很大,但是实际上却只是简单的绘出了几条河流几乎和海岸平行,除此之外,根本就没有详细的地图,不过即便是如此,他还是能够通过那个特殊的海湾认出那个地方来,在另一个世界,那里就是“马加丹”,那是一个“遍地黄金”的地方。 二十年代,正是那里的金矿让斯大林驱赶几十万古拉格犯人修建了修建从马加丹海岸到雅库茨克的科累马公路。当地人一直把这条公路叫做“尸骨之路”,因别名“幽灵之路”。在修筑此路时,死了大量的囚犯,他们被累死被冻死荒野上。 不过那里却产出了大量的黄金以及白银还有钨矿等珍贵矿产,每年产出几十吨黄金、几百吨白银,直到二十一世纪仍然保持着这一产量,甚至还略有增加。 不过朱明忠却闭口不提这一切,毕竟,这些都是“有待发现的”。 “从海洋往内陆?” 李恩培有些疑惑。 “是的,毕竟,这样更方便一些。” 朱明忠越解释越起劲。 “首先,我们可以这里修建一个小港口,然后以港口向内地勘探,如果发现矿产的话,我们可以根据矿产资源的种类、储量来决定是否进行开采,我想,只要距离不超过三百里,肯定都有它的开采价值。” “可是那里的冬天怎么办?” 李恩培问道。 “那里的冬天非常漫长,也许一年只有几个月的时间可以开采,甚至就连港口也是冰封的。” 用手指点着地图上马加丹的位置,朱明忠解释道。 “这没有什么,我想总有办法解决的,也许,到时候,我们可以研究一下极地环境下的开采。” “朱先生,你要知道,这样的勘探风险是非常大的,而且……” 看着地图,李恩培说道。 “勘探队所需要的一切物资,都需要用船从几千里外运过去,这个成本很高。” 耸了耸肩膀,朱明忠笑道。 “船并不是唯一交通工具。不过,那儿是不通车的,但是我们也许可以考虑用……嗯,用飞机,我们可以修建一座简易的机场,这样一来,即便是在冬天,机场也可以正常使用,可以保证勘探队的物资供应。” 也许,应该研究一下直升机! 朱明忠突然想到另一个世界中,广泛用于地质勘探的交通工具,如果有直升飞机的话,可以加快勘探进度。 心里这么想着的时候,朱明忠的眼光从未离开过地图,或许对于许多人来说,西伯利亚只是一片不毛之地,可是在他看来,这里完全是一片贮藏着无尽宝藏的宝地,当然,只要进行适当的开发。 随后,朱明忠又问了一下西西伯利亚的一些地区情况,得到的答案同样也不让人满意,对此倒也可以理解,毕竟,那里实在是太过辽阔了。 “这样吧,你来组建两个勘探队,一个是这一地区,一个是这一地区。” 指着地图上的两个区域,朱明忠笑着说道。 “反正很多人说地质勘探就像是运气,我想,同时派出两支勘探队,至少机会总多一些吧,你说呢?”第572章 西伯利亚真的金矿以及其它的贵重矿产。 或许这个时代的人们不知道,但是对于朱明忠来说,对于西伯利亚的钻石矿的大名可谓是闻名已久。 那里号称有世界最值钱的坑! 那个坑里的钻石储量估计超过万亿克拉,比全世界钻石矿储量的总和还大10倍,能满足全球宝石市场3000年的需求。为了开采那些钻石,俄罗斯的矿工挖出了世界上最大的“人造洞穴”——“和平”钻石矿坑。这个巨大的洞穴直径大约1600米,深度达533米。这个大洞造成的空气湍流甚至足以将直升机吸进它的内部。 或许,正因为这个地理奇观,所以它才为世人所熟知。 不过,对于朱明忠来说,他所关心的压根就不是这个钻石坑。相比那个巨型的尚未发现在钻石矿,他更关心另一个地方,毕竟,钻石矿在西伯利亚永久冻土带上,那里是世界上最寒冷的地区之一,遥远和偏僻足以保证在未来的几十年内,不会有人发现那里。当然也会给开发带来一定的难度,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好的选择。 李恩培踏进了朱明忠的办公室时,他手里捧着一大堆卷宗,其中包括一份他编写的100页长的关于鲜卑利亚矿产的报告,还有一叠大幅照片和几张地图,作为地质学者的他曾经参与资源部对那一地区长达五年的考察。只不过,现在所有的这一切都已经停止了。 直到关个月前,接到保护伞公司的邀请后,他才重新拾起了这份看似“永远没有希望的工作”。 “你搜集这些资料时,有人知道你是谁、在替谁工作吗?” 一见面朱明忠就直接问道。 “没有,朱先生,我是一名地质学者,而且也参与过对那一地区的资源调查,谁也没有对此发生疑问。” “有人知道搜集这些资料与保护伞公司有关吗?” “不会有人知道的,我使用都是书院里现成的档案材料,在书院有现成的资料,基本就是做标准的参阅工作,不过大都是七年前国土调查时的旧资料,但是,就目前来说,这是全大明最详细的有关鲜卑利亚的矿产报告了。我始终对他们说我寻找资料是写论文,我想这不会有人怀疑的。” “很好,” 朱明忠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待会儿我再读这份报告,现在你先给我说个概况吧。” 李恩培答应着,从卷宗里取出一张地图,在办公桌上展平。这张地图显示了标着西伯利亚大抵上与后世俄罗斯的亚洲地区差不多,除了滨海和库页岛地区分别属滨海省、外兴省和库页省之外。 “你瞧,朱先生,鲜卑利亚的面积极为广阔,它的面积足有四千余万平方里,可以说是大明最为广阔的地区,但是受限于当地恶劣的自然环境,我们对当地的开发几乎 正文 第573章 直升飞机 组建地质勘探队。 这并不困难,实际上只要有钱,没有什么困难的事情,毕竟,永平五十年的大明不是兴乾五十年的大明,现在的大明每年都会有上百万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毕业,人才,至少在对于大明来说并不匮乏。 当李恩培开始组建两支勘探队,并购买的勘探设备器材的时候,朱明忠同样也没有闲下来,而是开始的新的工作。甚至当南峰来到他的办公室时,只看到他在那里绘制着图纸。 “这是什么?” 看着图纸上的东西,南峰有些疑惑的问道。 “飞机!” “飞机?它怎么没有翅膀?” 在南峰疑惑的时候,朱明忠随手拿起了一个竹蜻蜓,然后双手一搓,竹蜻蜓飞了起来,在南峰的疑惑中,他说道。 “你看竹蜻蜓就不需要翅膀啊。” “这……” 诧异的看着图纸上的“飞机”,南峰的眼中尽是疑惑。 “它……是飞机?” “直升飞机!” 朱明忠笑着说道。 这是一架直升飞机! “直升飞机?和竹蜻蜓一样?” “原理上差不多吧!就是不需要依靠机场,像竹蜻蜓一样垂直起降的飞机。” 当朱明忠的话音落下的时候,南峰就说道。 “这不可能,我听说过这种东西,根本就造不出来,没有任何人可以造出一架可以真正得到控制的直升机。还即使可以造出来,也没有人需要它。我的一位好朋友,一位非常杰出的设计师,也是一位航空科学家,他就这么说过。” 作为科学顾问的南峰,自然有一些航空界的朋友,对于他的武断,朱明忠只是笑着说道。 “别人觉得不可能,那是别人,不是我!” 听着这自信心十足的回答,南峰反问道。 “好吧,就算你能造出直升机,那么直升机比普通的飞机更快吗?” 摇了摇头,朱明忠直接答道。 “永远也不会。” 南峰不依不饶的继续问道。 “那么直升飞机可以比普通的飞机效率更高吗?”。 “永远也不可能。” 尽管朱明忠的回答依然是很直接,但是他又解释道。 “但是我可以告诉你直升机可以完成一些固定翼飞机所不能完成的任务。这些任务,实际上除了直升机外其他任何装置都无法完成。” “其它的任何装置都做不到的?” 点点头,朱明忠继续说道。 “是的,我想,相比于普通的飞机,直升飞机还有很多的优势,这些优势怎么说呢,是任何飞机都无法相比的,也是任何交通工具都无法提供的。嗯……什么样的飞行器可以给你带来最大自由度?” 反问之余,朱明忠继续解释道。 “如果你走路的话,你需要一条小道。一群动物甚至需要一条更好的小道。马车需要马路。汽车需要公路。火车需要铁路。轮船需要水路。普通的飞机需要巨大的机场。如果一个人需要救援,飞机可以做的就是飞过来,无非就是从他的头顶上飞过去,如此而已。但是一架直升机可以飞过来把他救出来。哪怕当时的条件无法降落,那怕是没有机场,直升机可以使用卷扬机或者绳索接触到地面任何地点——比如房顶上,水面上,树顶以至于悬崖,和你能想到的任何地方。” 在另一个世界,直升机正因为这些特点得到广泛的应用,只不过在这个世界,还没有直升飞机,不能说没有,有……但都不成熟,不过只是勉强飞离地面罢了,而且没有办法控制的。 当然,这一切并不是朱明忠想在研制直升机的原因,因为他所需要的是可以运输勘探人员和物资器材的直升机,毕竟,他不可能在西伯利亚修建一条公路或者铁路,最现实的选择就是通过直升机运输物资。 对直升机的优点进行了一番总结性之后,朱明忠又说道。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开发直升机的想法!” “可……这,可能吗?” 对于南峰的疑问,朱明忠只是耸了下肩膀,然后说道。 “我说过,别人不可能,不代表我不做不到。对了,刚才你说你认识航空业的人,可是介绍一下吗?我已经绘制出了它的原理图纸,还需要航空工程师协助我把它制造出来。” 第二天上午,林云卿进了朱明忠的办公室,按照他行揖时,仍然是一头雾水。 有人要研制直升飞机? 这根本就不现实。 但他没有主动发问,而是等待着的朱明忠的发问。没有寒暄,直接进入正题。 “林工程师,我听说南峰说,你是一名航空工程师,嗯,我有一个想法,你看看能不能帮我变成现实。” 随后,朱明忠就展开了图纸。看着展开的图纸,林云卿的眼前一亮,疑惑道。 “朱先生,这是……” “我构想中的直升飞机!” 并不仅仅只是构想,应该说是回忆,是朱明忠凭借着回忆,绘制的H-34直升机图样,只是一个结构图样。距离图纸还差得很远。 “你看,它的发动机位于机首,这应该是一个1500马力左右星型发动机,通过传动连杆驱动主螺旋桨,而传动杆驱动它的尾桨……” 在朱明忠用最简单的语言解释着自己的构想时,随后他又一一解释了直升机的一些基本原理,比如对旋翼的控制,其实,对于直升机他并不陌生,在读中学的时候,他就有一个直升机模型,曾经多次对它进行过折解,维修,因此对于直升机的原理可以说是了如指掌。 “现在,基本上,我已经解决了它的整个构造和基本原理,我所需要的就是一个出色的航空工程师能够帮助我把它从构想变成现实……” 冲林云卿笑了笑,朱明忠笑道。 “我听南峰说你是最出色的航空工程师,所以,我希望你能够帮助我实现这个梦想。” 朱明忠的语气显得很客气,因为他很清楚,真正能够造出直升机的并不是他,而是这些航空工程师,毕竟,仅仅只有这几张结构简图和原理简图,并不能造出直升机,毕竟飞机的设计制造涉及到方方面面,只有在这些工程师的帮助下,构想才能变成现实。 “这个……” 面对眼前的原理草图,尽管并不清楚它是否有用,但是凭借着对航空原理的熟悉,林云卿相信那些看似简单的原理,很有可能解决直升机面对的很多问题。可是现在他面对这个落到自己头上的任务,却感觉有些棘手,毕竟,这只是一些构想,只是简单的几张草图,尽管它们解决了原理,但是有没有用,还有待验证,而且还需要通过机械设计让那些原理得到应用。 “朱先生,你应该知道,设计一种新型飞机是有一定风险的。” 林云卿特意提提醒道,他曾经经营过一家公司,但是因为研制的飞机失事,导致公司被关闭,现在他必须要提醒一下对方。 “所有的风险都是可以接受的。” 朱明忠直接了当的告诉林云卿。 “我觉得直升飞机的作用很大,如果我们能够研制出来直升飞机,那么未来我们所面对的将来会是一个前所未来的广阔市场,无论是军用或者民用,这都是一片空白。庞大的市场意味着高额的利润,我可以接受失败,一次,两次甚至十几次,只要成功,我敢肯定,我们所取得的回报也是极其丰厚的。” 作为一名商人,朱明忠当然要表现出自己对回报的渴望,而对于此,林云卿当然非常理解。 “那么……” 沉默片刻,林云卿说道。 “我需要十万元,嗯,我的公司虽然破产了,但是设备仍然还在,我想十万元就足够支撑起对它的研究了。” “你的公司,如果我全资收购的话,需要多少钱?” 其实,除了直升飞机之外,朱明中还在考虑一些航空项目。但在提出这个项目前,他需要拥有一家自己的飞机制造厂,首先从事一些基础性的研究,而其他的一切都取决于这个基础性的研究。既然他有一家飞机制造公司,那正好可以直接收购。 “收购我的公司?” 面对这样的结果,林云卿说道。 “我那只是一间小工厂,只有一些简单的设备。而且……” “这没有什么,现在我们只是进行实验性的制造,如果试验成功的话,我们可以重新建立一家新的工厂。就这么定了。” 在一口答应下来的同时,林云卿又问道。 “朱先生,我原来的公司拥有一个自己的团队,而我只是那个工程团队的协调员。我需要知道我的工程团队是否会被保留。” 对于这样的要求,朱明忠当然没有拒绝,事实上,在他看来,之所以想要收购一家飞机制造公司,就是因为对方有成熟的团队,那怕就是一家破产的公司,也有其成熟的团队,只要给他们一个合适的研发对象,它必定会重新焕发生机。 在林云卿接受了雇佣离开的时候,朱明忠笑着对他说道。 “我等你的好消息!” 正文 第574章 解决问题的关键 好消息,总是574会不期而至。 几乎就是在朱明忠这边刚刚安排好直升飞机的事情时,那边的工厂传来消息,他们生产了第一批青霉素,这绝对是个好消息。因为第一批十万支青霉素,这边刚一走出包装线,那边就被中都的几家医院全包了。定单金额十五万元。 “十五万元,相当于一支青霉素素1.5元,如果以黄金的重量来算,它的价值二十倍于黄金,预计年底我们的工厂可以达到1万万支的产能,到明年可以达到十万万支的产量,到时候价格可以下降50%,不过即便是如此,每年的利润也将在五万万元以上……”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钱乐整个人都显得颇为激动,毕竟,从这一批青霉素中,他就已经看到其中所蕴藏着的财富!当然还有就是药物的暴利。 暴利! 尽管过去知道生产药品是暴利,可是面对着价格远超过黄金的暴利,朱明忠仍然有些恍惚,以至于有些不太确信。 “这么多药能卖掉吗?” “怎么卖不掉呢?这些医院买回去也是为了试验,为了用它给一些病人进行试验性的治疗,我敢肯定结果会非常不错,所以,十万万支,肯定没有问题……” 钱乐的自信,让朱明忠不由的想到另一个时空的抗菌素滥用,想了想便对他吩咐道。 “要提醒医院,青霉素尽量不要随意使用,毕竟什么药都有耐药性,如果耐药性提高了,也许过去只要几十万单位就能制好的病,将可能需要几千万单位。” 朱明忠杞人忧天的话,落到钱乐的耳中,让他嘿嘿笑道。 “那样岂不是更好,抗药性越好,咱们的药卖的越多,当然,咱们还可以开发新药吧!” 面对钱乐的回答,朱明忠愣了愣,然后只得无奈的叹了口气,显然,他们并没有意识到抗菌素滥用的危害,其实,在另一个世界里,同样也有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 想到这,朱明忠长叹口气,然后便不在这个问题上发表意见了,毕竟,有些事情在没有显现出危害之前,是没有人会注意到的,就像……勋臣。当初自己不也是想用它们制约文官以及士绅吗?可是结果呢?他同样也膨胀为另一个危害,有时候,事情总是这样。 在和钱乐又就公司的一些问题进行安排之后,钱乐像是想起什么似的。 “老板,因为公司的车一直都是租赁的,所以为了节省开支,公司准备买进几辆轿车,你有什么特别喜欢的车型吗?” 特别喜欢的车型? 朱明忠愣了愣,然后摇头道。 “没有,我觉得的现在坐的那辆就不错。” 想到现在坐在那辆轿车的同时,朱明忠自然而然的想到另一个时空中,在许多影视剧中经常看到的那种包括有酒柜等在内的加长轿车,于是便问道。 “有加长的轿车吗?” “加长的?” “对,后面可以坐两排人的。” “你是说可以坐两名随员的吗?那种车除了官方,其它的地方使用的并不多,毕竟,那两个座位就是在主坐前方增加两个小位置而已。” 想了想,钱乐摇头说道。 “你是不是觉得现在的车不够宽敞?腿伸不开,如果那样的话,可以买一辆赤电,它的主座位前有两个小位置,可以把它们拆除掉,这样车里就能坐得下了。我这带的就有它的海报。” 说话的时候,钱乐从文件夹里取出了一叠海报,然后抽出一张海报说道。 “这就是“赤电110”它采用直列8缸汽油发动机,180匹马力,带有最新式的自动变速箱,油耗为每百公里32升,最高车速能到达160公里。“赤电110”最主要主要的客启是皇家和诸夏王室以及勋臣、富商,它甚至还有防弹车型。车身安装有装甲以及防弹玻璃,能有效阻挡子弹及弹片,车厢内还有一道可升降的中隔玻璃,能与前面驾驶舱隔开,既防弹又保密,车内增加了一排折叠座椅供随员和侍卫乘坐……” 瞧着海报上的车型,朱明忠感觉有些熟悉,这是典型的三十年代老爷车的造型,看起来可真是……古朴极了。对于这种“古色古香”的轿车,他倒没有特别的兴致。真正吸引他的恐怕还是汽车百公里32升的油耗,这那里是什么轿车,分明就是卡车啊! 卡车! 就是卡车也不一定有这么耗油啊! “还有其它的车吗?” 在朱明忠的询问下,钱乐又介绍了另一款车型。 “这种车是宝马公司的“麒麟”,它的内饰用料十分考究,使用大量的皮革装饰,并配置了电动车窗和收音机等“豪华配置”。““麒麟”同样在车内增加了一排折叠座椅供随员和侍卫乘坐……在商人中,使用它的最多,就车的档次而言,它只比赤电110低一个档次,如果你想要宽敞的车型,我的建议是买它……” 尽管这次钱乐没有说“麒麟”的油耗,但是朱明忠还是从海报上看到了它令人惊讶的油耗——23升,即便是普通的“翔麟”,虽然只有区区90马力,但是它的油耗仍然超过15升。 除了惊人的油耗之外,当然更让朱明忠感兴趣的是,大明的汽车似乎都是以古代的帝王的名马命名,当然除了“宝马”,毕竟,它是大明历史最悠久的车厂,最初只是生产马车,所以一直传袭下来,而后来出现的汽车厂商,大抵上都是以唐太宗十骥,汉文帝九逸,秦始皇八骏等历史上的名马命名,果然是有大明的特色。 “或许,这就是中华传统吧!” 在心底感叹之余,在选择了宝马的“麒麟”作为自己的座驾之后,朱明忠倒是从汽车的高油耗中看到了商机,高油耗并不仅仅意味着对于石油的高需求,同样也意味着……商机!无尽的商机! “或许,可以研究一下发动机。” 朱明忠心里暗自寻思着,想到满大街的那些排气管里喷吐着呛人烟雾的汽车,他的心底不由一动。 “或许,这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吧!” 在心动之余,朱明忠倒是感觉自己似乎有点遍地开花的意思。 “制药、火箭、微电子、零售、矿产开发、如果再加上一个汽车的话,这可真是跨行业,多种经营了。” 尽管语气看似有些自嘲,但是倒不妨碍朱明忠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对于有意在经济领域打击勋贵势力,以便把大明拉回正轨的他来说,想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付出许多努力,而汽车领域同样也是勋贵资本较为集中的领域。在这个领域重创他的可能又有多少呢? 心里这么寻思着的时候,朱明忠踱步来到了窗边,凝视着窗外的中都,看着远处已经被霓虹点亮的夜空,他的心里首先想到的是在这个夜色之中,勋贵们的资本是如何快速膨胀的,他们是如何利用手中的特权垄断着大明的经济。 同样他也想了许多,甚至有些后悔,毕竟今天的这一切都是他一手造成的,在那时他从不曾想到,居然有一天,自己一手缔造的东西,居然变成了大明的负担,他们甚至可能会变成这个时代的“文官集团。” “没想到,有一天,你自己居然一手放出了一头猛兽……” 自嘲之余,朱明忠心底的意志却极为坚定,就是无论如何,都要把这头猛兽拉回笼子里。 只是能够做到这一切吗? 眉头紧锁着,不知为何,朱明忠突然有些怀疑,怀疑自己做不到这一切,毕竟,与上一次不同,上一次是通过战争的方式摧枯拉朽似的摧毁一切,然后以皇帝的意志去改变一切,那个时候,自己拥有绝对的权力。但是现在呢? 即便是皇帝都没有绝对的权力,更何况是自己? “如何从商业上重创他们?” 凝视着远方,一时间朱明忠的心底却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他不知道怎么做到这一切,但是他却非常清楚自己将要面对的阻力会有多大,毕竟,现在的勋贵集团早就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想要重创他们,并将大明拉回正轨,会有多么大的阻力,他比谁都清楚。 “也许……大明也需要一场战争吧!” 突然,没来由的朱明忠想到了另一个世界上,英国贵族的凋零——第一次世界大战让不知多少贵族失去了继承人,让不知多少贵族死在战场上,战争结束后,贵族们失去了更多的权力,势力更是被进一步削减。就像英宗的“土木堡”一样,让大明的勋贵尽数陨落于那一战之中,从此之后多年来一直被的勋贵压制的文官走上了舞台。 或许,战争才是解决勋贵们的最好选择吧。 “也许,打一场仗并不是什么坏事,毕竟,战争既可以摧毁旧勋贵,同样也可以诞生新勋贵……” 新的勋贵! 眉头微微一挑,朱明忠又自言自语道。 “那些人难道就愿意坐视勋贵们掌握一切权力?” 正文 第575章 鸡蛋碰石头 作为一名律师,李勒懂得,任何人间信息,即便是一些皇家的秘密,只要愿意,总是可以设法了解到的。惟一的问题是要知道从哪儿开始找,向谁打听。而调查,正是每个律师都必须要了解的行业。 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喝着咖啡,然后他就站那里沉思了一个钟头,在他的面前是一面贴满剪报的墙壁。他花了几年的时间收集的档案都在这里,不过现在这些档案更加充实了。包括过去50年间大明勋贵们的剪报。其中有涉及到方方面面,即有很多勋贵们投资的资料,也有很多新晋因为军功获得爵位的“新勋贵”,这些资料包括新闻、评论、社论、特写和照片。他把它们都看了一遍,并且对那些“新勋贵”特别留意。 在这个阶段,他没有去寻找某个勋贵的不法行为。因为反正他们的不法行为实在太多,他有点怀疑国家的法律是不是在很多时候都只是摆设,其实在有的时候确实,只是摆设。 不过在这些报纸之中,他还是找到了一个有用的信息,一个名字,尽管以前他从未听说过那个人。 在过去的五年中,有超过三十篇抨击勋贵不法行径的文章出自同一作者的手笔。作者似乎对他所写的内容很了解,并且提到从北到南多达上百个勋贵的名字。他的报道中,从也不过分渲染他们的行径来耸人听闻,而只是在讲述一个事实,可是这些事实却是值得人们警惕的。 记下了这个作者的姓名和登载那些文章的报纸,李勒可以发现,那些报纸的立场很清楚,都是站在勋贵的对立面——不曾接受勋贵集团的资助。看来这个作者并不仅仅只是自由撰稿人那么简单。 对于主持一家调查机构的李勒来说,他只挂了一个电话就打听到那个作家的住址——在中都北区一套小公寓里。 当李勒离开办公室,从地下停车场找到自己的“驰电”轿车时,已夜幕四垂。他驾车向北开去,寻找那个人的公寓。到那儿时,他并没有立即登门拜访,而是远远的观察着,这所房子既不宽敞也不漂亮,这让他心里很是高兴。他希望这个记者就像他一样手头拮据而希望捞点外快。 有时候,人总会向现实妥协。 就像李勒一样,现在立志成为屠龙勇士的他,心甘情愿的成为别人手中的工具。而这不仅可以让他实现梦想,也可以让他改善自己的生活,房子、汽车当然还有不菲的收入。 第二天清晨,李勒就又去按那个人的门铃。 “你好,” 李勒隔着门说道。 “我叫李勒,我是一名律师。不知道是否能和您谈谈?” 门打开了。站在门里的人就是他要找的人——王致明。见他开了门,李勒直截了当地开了口。 “我是一名律师,现在我主持一家调查事务所。” 作为律师的他撒起谎来倒也是口齿伶俐。 “我来这儿从某些方面说来是代表一些朋友们,这些朋友们希望能够尽可能了解一些信息,就是有关勋贵们的信息,这关系到他们的商业利益。” 王致明谨慎地点点头,呷了一口浓茶的同时,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律师。 “目前,我们都知道,那些勋臣们掌握着很多企业,如果想要和他们打交道,就要首先了解他们,所以我的雇主希望能够了解他们。听懂我的话了吗?” “懂,往下说。” “我们希望了解到他们的方方面面,而你,似乎有特定的渠道了解他们,所以,我觉得也许我们可以达成某种共识。当然,如果你能够协助我的话,可以得到一笔丰厚的报酬。”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王致明反问道,显然,他并没有把钱看在眼里。 “听我解释下去,” 李勒随后又继续说了起来,当然他的话里并不是实话,大抵上也都是基于商业利益的一些话语,显然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话语。 “所以呢,我们觉得,我们可以进行某种合作,你觉得呢。” “是这样?” 王致明又呷了几口咖浓茶,然后点上一支香烟。他认为这个来访者说的没有一句实话,他很圆滑,甚至圆滑过头了。 “我觉得,你没有说一句实话!” 面对李勒,王致明直接了当的说道。 “如果你想要合作的话,至少你应该说出你真实的用意,只是为了获得他们的资料吗?如果那样的话,谁都可以从图书馆里得到,你肯定是别有用意,是有人想要对付他们吗?” 叼着香烟,王致明冷笑道。 “你知道他们有多么庞大吗?大明有勋臣数百人,他们之间通过联姻,早就形成一个利益集团,这个集团,别说是你或者你的老板,那怕就是皇帝陛下,面对他们时,也会觉得的无力,毕竟——这个集团同样也是大明的支柱,不仅仅是朝局上,同样还是经济上,你们想要对付他们,根本就是痴心妄想!” 对于王致明的讽刺,李勒连连点头。因为遭受过那些人的打压,所以他很清楚那些人拥有的力量,他从不怀疑当那些人知道这一切之后,会做出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但是他来都不曾放弃过。 现在,王致明三言两语就把这一切都给这指了出来,但这丝毫也没有使李勒觉得狼狈,甚至他还觉得,这是一件好事。 “啊,” 李勒说道, “现在我只好直言相告了。” “说吧,你的真实目的是什么?” 王致明又点着了一根香烟。 “我的目的非常简单,就是击败他们。” “击败谁?” “你说呢?” “这是不可能的!” “如果只有你我肯定不可能,但是除了你我之外,我还得到很多人的支持。” “你是说文官吗?他们,根本不可能对勋臣构成多少威胁,毕竟,他们的力量悬殊很大,这么多年为什么文官一直没能扳倒他们?” “因为他们是扳不倒的!” 看着王致明,李勒直接道出了一个现实的问题。 “勋臣最大的特点就是与国同休,在一般情况下,即便是他们犯下大错,板子也是高高扬起,轻轻放下,当年世祖皇帝就说过“与勋臣共天下”,至于文官……不过只是国家的官吏罢了。” 或许,这正是世祖皇帝吸取了烈皇末年的教训,选择了与勋臣共天下,而不是处处于皇家作对的文官,这也从根本上改变了自宋代以来“与士大夫共天下”的原则。 “那么你还费什么劲?” “想要扳倒他们确实不太可能,但是,我们可以在某些领域打破他们的垄断,比如在经济领域。” 不于置否的笑笑,王致明反问道。 “可是找我干吗?” “我看过你的文章,你的文章显示你对他们非常了解,尤其是对他们对经济领域的控制,还有对他们那个群体。” “我是卖文度日的。” 王致明笑道。 轻轻从口袋里抽出20张10元一张的钞票,放在桌上,然后李勒说道。 “那么,给我写吧。” “写什么?写一篇文章?” “不,写一个摘要。一张名单以及那些人之间有联系。你也可以口述,这个应该很简单。” “你要的这些东西,在任何一家图书馆都能查得到,不过我不觉得的钱扎手,我写吧。” 王致明笑着站起身,然后他走到一个墙角里,那儿放着一张写字台,上面是笔和一堆白纸。在这个隔墙很少的公寓里,这些东西组成了一个工作的地方。他坐在那里拿着笔,不停地写了50分钟,有时查阅一下桌旁的一叠卷宗。他写完后站起身,手里拿着十几页纸,走向等候着的李勒面前,把纸递了过去。 “这些人都是勋贵中比较老的一代,他们的力量最为雄厚,当然,也有一些后起之秀。但是他们的情况实际上远远不能同那些人相比,毕竟,人家积累了将近两百年的力量,无论是人脉还是财力,都不是那些后起之秀所能相比的,如果你想要对付他们的话,也许可以和那些人结盟。” 盯着李勒,王致明笑了笑, “但是我想,任何稍有脑子的人都不会去招惹他们,毕竟那不过是鸡蛋碰石头的事情,” “鸡蛋碰石头?” 摇摇头,李勒认真的说道。 “我不这么觉得,要是非要比喻的话,我觉得的滴水穿石,倒更贴切一些,就像你刚才说的那样,那些人的对手有很多,不说他们内部的后起之秀们,就是朝廷的官员,大抵上也都和他们站在对立面,只要抓住机会,他们必定会反攻的,当然,我们可以创造一个机会!” “创造一个机会!什么机会?” “当然是击败他们的机会,如果是你的话,你觉得这个机会在什么地方?” “这个……” 沉默了一会,王致明打量着面前的李勒,疑惑道。 “你确定你身后的人有机会击败他们?……嗯,你们认识钱东吗?” 正文 第576章 世家 钱东,一个很普通的名字。 瞧着和钱乐这个名字似乎没有什么区别,可是实际上,他们之间却有亲戚关系,都是曾经兴乾朝的阁老、从龙旧臣钱磊的后人,只不过的钱东的祖上继承了钱家的一切,不仅仅是钱家特殊的政治地位,而且还有江淮银行的股份——江淮银行那可是大明银行业的巨头。 当然,这一切都和钱乐无关,毕竟,尽管他的爷爷喊钱磊个爷爷,可是早在曾祖父那辈就拿着几万元的钱款离开了钱家,或许多年来的长子继承制一直受到很多人的抨击,但是谁都无法否认一点,兴乾朝用法律固定的长子继承制从根本上改变了大明。 在长子继承制下,稍微有点能力的父亲,自然会想方设法给没有继承权的儿子们安排一份稍微体面点的工作来养家糊口,而千方百计的让其接受教育往往是父亲们唯一能做到的事情,尽管他们可以通过从军改变命,但很多人的次子,往往都会接受尽可能高的教育,以便在毕业后得到一份体面的工作。而普通百姓的话,自然没有这种能力,多生出来的儿子只能外出谋生,当兵也好,作生意也罢,甚至远走海外,移居海外都是一种选择,毕竟,人要活下去的。 总之,钱乐与钱东并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当朱明忠知道这个名字后,在感叹着世事变迁的同时,更多的却是感叹。 世家! 富不过三代……这句话对于大明似乎是不存在的,尽管来到这个世界不到一年的时间,但是朱明忠还是见到了许多世家,似乎那些世家遍地都是,不仅仅局限于勋贵,即便是许多高等文官,同样也形成的世家。 就像钱家一样,钱家父子他们兢兢业业为皇家服务超过五十年,甚至于他们现在还成为淮海银行——唯一的一个不受勋贵控制的大型银行的重要股东,甚至直到现在,钱家在各个方面都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多年来钱家一直按照不与勋臣结亲的家训行事,所以与勋贵之间并没有什么联系。 “认识一下吧!” 即然老板有了安排,那么钱乐自然要去服从。于是他便来到了钱家大宅。 “你好,我是钱乐!” 对于钱家大宅,钱乐并不熟悉,即便是作为钱家人,只有爷爷在世的时候,他曾经来过钱家大宅参加祭祖,之后,就是父亲去世时,曾经来过这里一次,哦,还有一次,是大哥的儿子出生后,和大哥一起过来把侄子的名字列入族谱。 其实旁枝与主家的关系,也就只有如此,长子继承制,彻底的瓦解了传统的家族观念,同样也瓦解了宗族,这个有明一带一直在乡间影响力巨大的以血脉为基础的“势力”,在长子继承制下所带来的大规模流动中,被彻底的瓦解了。 “哦,钱安平的孙子!我记得令祖,老太爷当年可以挺喜欢他的,只不过他不愿意进银行,非要去教书,哎……” 摇摇头,已经年过六十的钱穆,便引着钱乐进了大宅,他服侍过三代钱家继承人。尽管他名义上是钱家的家仆,可实际上熟知钱家内情的人都知道,即便是钱东也会尊称他一声“穆伯”。 在钱乐的眼里,这个钱家的家仆却是只能仰望的存在。即便是自己是真正姓钱,相比起来,也是不值一提的。 “少爷过来可是有什么事情?” 钱穆笑呵呵的问道。 见状钱乐就知道问题有些棘手,如果不能通过他这一关,恐怕就会卡在钱穆这里。也许,他把自己当成了打秋风的。 “是这样的,穆伯,我现在在保护伞公司工作,这是我的名片,因为公司的业务,希望能够见一次家主。” 即便是家族的亲情早就谈薄很多,可钱东还是钱家的家主。 “哦,保护伞公司,这间公司最近可是出尽了风头,一个青霉素听说那可是能治百病的灵丹妙药,我听人说那公司里有姓钱的,却不曾想是自家人。钱家的这一代里,算起来,也就数你最有出息,凭自己的本事考上清河书院不说,现在还成了保护伞公司的副经理,依我看,不出十年,你们家这支必定会因为你而兴旺的。” 钱穆的脸上带着笑容,看似简单的几句话里,其实也透着他对这一切的了若指掌,其实作为大世家的管家,本身就掌握着不为外界所知的力量。当然这一切已经不是钱乐所了解的了。 “您过奖了。” 钱乐连忙恭维道。 “无论如何,还是得靠本家帮衬着,这不,还是有些事情要劳烦本家。” 很多时候,另立门户的旁枝都会求助本家,而本家也会给予一些帮助,但也仅仅局限于糊口,不过对于事业上取得成功,需要锦上添花的帮助,本家从来都不会拒绝,像钱家这样的世家,在各个方面的影响力都可以给钱家的子孙带来许多帮助,那怕是没有太多的亲缘,但毕竟也是钱家的人。 “你是要见大少爷是吗?大少爷最近事情太多,所以,外人一般是不见的,不过你总归是自家人,这样,我帮你安排个时间,看看大少爷最近几天有没有空,对了,是为了公司的事情对吧,你们公司不是有裕隆投资的吗?” 突然的反问,让钱乐一愣,然后他笑道。 “公司越大,需要的投资就越多,多接触几家银行,对公司总是有利的。” 差不多一个多小时后,在淮海银行总裁办公室内,钱东坐在宽大的老板椅上,皱着眉头思索了了很久,半晌后,他又拿起的电话。犹豫了再三,他还是将电话拨了过去。 半晌,电话接通,一个低沉的女声用一贯冰冷的语调说。 “这个时间打给我,我相信你一定是有什么要紧事吧。” “夫人好。” 尽管电话那头的话声冰冷,但是钱东的语气依然显得很恭敬,如果不是因为有要紧事,他绝不会在这个时间打给对方。 “是有一件事,我没办法作决定,是保护伞公司的事情,他们可能需要我们的投资……” “哦,保护伞公司?宫里不是在他们那有投资吗?怎么又找上咱们了?” “额……” 沉吟了下,钱东直接回答道。 “保护伞公司的副经理钱乐是钱家人,他今天到了老宅,表达了这个想法。” “只是这些?” “事情有些棘手,夫人。毕竟,按照规矩,咱们是不便和裕隆竞争的。” 钱乐说的规矩,让电话另一头陷入了沉默。 淮海银行是大明最早的银行,甚至曾经一定是大明的中央银行,直到现在他仍然掌握有纸币代发权,当然是,也正因如此它才一直没有被勋贵控制,尽管它最大的股东是皇家,但是许多股东都是朝中的文官或者巨商。至于裕隆银行也是一家历史极为悠久的银行,不过与淮海银行不同,裕隆银行的股东就是皇家与勋臣。 也正因如此,两家银行一直保持着微妙的关系——互不竞争,当然这种竞争指得是那种恶性竞争,而不是普通的商业竞争。 “确实是这样,所以我才觉得为难。” “为难?为什么?” 足足沉默了几秒钟,钱东才说道。 “众所周知,保护伞公司凭借着其医药和其它方面的技术,必定会在十年内,成为一家非常成功的企业,投资它们可以获得极为丰厚的回报,站在商业立场上,我们应该选择和他们合作。” “你真让我惊讶,钱总裁!” 夫人的语气依然很冰冷。 “你真让我惊讶!既然你知道我们不便与裕隆竞争,那为什么还要提及这件事呢?既然你提到了这件事,肯定是有些想法,我想你所需要的是我的同意吧。” “我很抱歉,夫人。” “抱歉?不,你只是在谈生意!” 电话另一头的声音依然很平静,不过依然是冰冷的有些过分。 “生意,有时候很多事情并不是生意那么简单,这些年的事情的变化让我们所有人都措手不及,我们都知道那些人在各行业的扩张,远远超出我们的底线,……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任由他们不断的扩张。那么的结果会对我们极为不利,甚至可能会对银行的业务造成很多影响!我想这也不是宫里愿意看到的。” 随后他加重了最后一句的语气。 “宫里需要的是平衡,当年设立裕隆银行,其实也是为了平衡,而现在平衡已经被打破了,我觉得,我们不应该拘泥于一百多年前定下的规矩。” 一百多年前的规矩,那是两家银行成立时定下的,但是在钱东看来,这些规矩早就落伍了,早就不符合时代了,所以需要改变,而现在正好是个机会。 “你要知道,你这是妄自揣摩上意!” 电话另一头的声音,让钱东有些如坐针毡,他硬着头皮继续说下去。 “我只是要讲述一个事实而已,夫人,如果我们不有所行动的话,也许将来我们就没有机会再行动了!” 正文 第577章 钱东的心思 成功的秘决是什么? 对于此,钱东有着他自己的理解。 这天上午,当他的雇员被陪着进来时,钱东就热情地欢迎那个雇员,引着他走向办公桌前的沙发上。他在秘书离开前,请她给他们端两杯咖啡来。马鹏爱喝咖啡的习惯是记载在他的档案里的。 坐在这间顶楼办公室里,马鹏显得很沉默,甚至秘书手里端着一托盘瓷杯,以及和杯子配套的咖啡壶、牛奶壶、糖钵再次走进房间的时候,他都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 直到秘书转身再次离开的时候,在房门关上的瞬间她听即见她的雇主对这个人说道。 “好了,现在可以说了。” 直到这个时候,马鹏才拿出一份文件说道。 “这是最近的调查结果,这个人确实是个非常有意思的人。” “哦,说来听听。” 在说话时,钱东接过了那份档案,如果朱明忠在这里,一定会发现,这正是他的,或者说朱铭和档案。足足有几十页厚 “……似乎,他所有的变化都发生在于欧洲遭受恐怖袭击之后,从欧洲回国后,他首先写了一本小说,在此之前,他似乎一直都非常平庸,对,非常的平庸……” “也许是面对死亡后的顿悟,” 端着杯子,钱东朝着远处看了一眼。 “有时候,只有经历过死亡之后,人们的心态会发生一些变化,他,谁知道呢?不过,似乎,他的资料并不多啊……” “确实并不怎么多,除了公司之外,他几乎没有什么太多的交际,甚至他并不喜欢交际,不过就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他似乎和《中都假日》的主演韩冰凌是情侣关系。” “我不关心这些。” 就在马鹏临走前,钱东仍然说道。 “我关心的是他这个人,是不是可以成为我们的人。” 拍了拍马鹏的肩膀,钱东感叹道。 “现在时代已经和过去不一样了,很多事情都发生了改变,而对于我们来说,现在所需要做的事情,也和过去不太一样,他会不会成为我们这边的人很重要,你要知道这一点。” “我会再去调查一下,大少爷,我保证最多只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就可以得到答案。” 顿了顿,马鹏说道。 “不过,似乎他的雇员中的孙梦琪似乎就是勋室家的人,而且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也很颇为亲近,根据我掌握的情报,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南京的医院之中,在此之前,他们并没有任何交往,然后孙梦琪突然到了他的公司中担任要职……” “孙梦琪?就是那机刺玫瑰?” 笑了笑,钱东吩咐道。 “既然如此,那就好好的查一下吧。” 成功的秘决是什么? 钱家历代都有一句话——情报是成功的第一前提,甚至于老祖宗曾说过,当年世祖皇帝之所以能够成功,正是因为掌握着情报优势,甚至到了“天下无人不通淮”的地步,无论是闽郑或者李逆亦或者张煌言、李定国,他们的身边都有世祖设下的眼线,即便是在满清,同样也是如此,这么多年大明之所以能够在各个方面占尽优势,其实也是得益于情报。 充足的情报是做出准确判断的基础,对商人同样也是如此。所以,钱家一直都有自己的情报人员,马鹏就是负责人,这也让他可以跳出的银行,在外人并不知道的情况下做一些事情。 在马鹏离开办公室之后,钱东站在窗边,凝视着保护伞公司所在的方向,然后轻声喃语道。 “朱铭和,有点意思……” 对于身在十几里外的朱明忠而言,他当然不知道自己被人“盯上”了,此时的他,只是在那里研究着的大明的一些内幕, 很早之前朱明忠就从各个方面得到了零星的一些信息。比如那些勋臣们如何在过去的近两百年前,建立了一个个庞大的财团。 说起来,这一切或许有朱明忠自己的责任,毕竟,勋臣的财团化,早在兴乾年间就已经显露出了迹象,但是他却从来都没去制止过,甚至还乐见其成,毕竟,那个时候,他所相信的是——只要勋臣们不进行土地兼并,对于大明来说就是好事。而且引导他们把资本投入工商实业,也是当时他所力导的。 或许现在的很多人都会觉着奇怪,但是就当年来说,把勋臣们的资本引导进入资本市场,用于发展工商实业,从根本上改变了大明,推动了工业革命的发展。也正是在皇家的支持下,勋臣们对于工商实业一直充满着热情,当然这也带来了后来的财团化。 而现在,根据这一段时间的了解,朱明忠甚至怀疑这年头所谓的“财团”就如同萝卜白菜一样搞批发了。 大明一共有175家资本超过五亿元的银行,而其中的115家银行的都为勋臣掌握,大明的财团基本也正是以这175家银行为基础。财团就是极少数金融寡头控制的巨大银行和巨大企业融合而成的垄断集团。 对于朱明忠而言,在他旧时的认知里从来就没什么“百大财团”的概念。甚至在他的想来,在承平几代人之后,勋臣子弟应更像是一群有钱却又无聊至极的纨绔子弟。他们会整天无病呻吟、会沉迷文学艺术,会沉迷于美色……但是事实却是截然不同的,或许是因为长子继承制的关系,那些勋臣们无一例外的都极为重视对子女们的教育,无论是长子或者次子,几乎每一个家族每代人都会出现几个出类拔萃的优秀人才,毕竟,他们掌握着最为优良的教育资源。而那些人比如离家的次子们在家族的支持下进行创业,看似“民间资本”的他们,实际上还是勋贵资本。 “哎,真是尾大不掉啊!” 朱明忠摇了摇头,颇有些感叹的说道。 “确实,从现在看来,勋贵资本远远比我们最初想象的还要庞大。” 李勒的语气显得有些无奈,过去他只知道勋贵强大,但是却没有想到他们会强大到这种地步, “可以说,我们的衣食住行,所有的一切都离不开他们。” “怎么感觉到有压力了吗?” 朱明忠微笑着问。 “压力,当然会有,但是也正因为了解到他们的力量,所以我才更觉得,我们有必要改变这一切,毕竟,一但他们的力量真正达到垄断之后,对于所人来说都不见得是件好事。” “资本从来都是无良的!” 抿了抿嘴,朱明忠说道。 “而朝廷的作用说是监控资本,防止资本作恶,而不是让他们肆意妄为,但是现在的情况是,他们掌握权力……” 或许,这就是自己失误的地方吧! 当年不但给了他们权力,而且还给了他们金钱,现在,掌握着这一切的他们,正在一步步的成为大明的威胁。 “是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几乎不可能指往朝廷会做什么,那怕他们有心,恐怕也是无能为力的,毕竟,勋贵们掌握着太多的东西。” “当然,他们是与国同休的贵族啊,” 朱明忠自嘲道。 “谁能对那些贵族们做什么呢?即便是朝廷官员也要尊重他们的身份。可无论如何,我们总要去做些什么不是吗?” 确实需要做一些事情,否则,将来会是什么模样,恐怕就是朱明忠自己都无法预料。 既然是自己一手缔造的,那么就一手去瓦解他们吧! 两分钟后,李勒离开了办公室了。在他离开的时候,朱明忠特意打电话给会计处,指示他们给李勒的环球调查事物所寄去一笔二十万元的“咨询费”,并且务必让他在下个星期一之前收到,接着他又给新成立的“环球矿业公司”的经理打电话。 “过几天你们到哪儿去勘探?还是才开始?” 电话一接通,朱明忠就开门见山地问道。 “我们现在准备勘探的地方有三处,其中一处是在勒毕河中下油一带,那里是沉积盖层为侏罗系、白垩系和上、下第三系。目前我们已经初步选定了位置,但是您是知道的,那里的气候条件极为恶劣,根本就没有任何交通工具可以到达那里,所以,我们需要首先乘船抵达预计的勘探区域,然后在那里建立一个机场,然后,才能够借助水运和飞机展开工作,而且,现在那里已经到了冬天,我想,最快也要等到明年才能展开工作。这是一件长期的工作,需要将近一年时间。” 身为环球矿业经理的王程安是朱明忠自己雇佣的,之所以雇佣他,是因为他和上一任东家发生了冲突,一开始的时候,为了要找一个合适的人选,一开始朱明忠倒是颇为伤脑筋,但很快还是找到了他,有时候,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我们可以先用水上飞机把人送过去,有河的地方就可以降落。” 朱明忠对着电话另一头说道,然后又叮嘱几句,才挂断了电话。最后他瞥了一眼钟表,已经是下午六点了,就在他想要起身离开办公室的时候,电话又一次响了起来。 正文 第578章 太子驾到 一个突如其来的电话,有时候会改变很多事情。 就像现在,当朱明忠站在公司的大厦前等待着的时候,他的心里可谓是五味杂阵。 皇太子造访! 对于任何一家公司来说,皇太子的造访都是件大事,甚至可以说是极为荣耀的事情,更何况人家还是监国太子。 “真没有想到,皇太子会视察咱们公司啊!” “是啊,是啊,有了这个经历,可就能炫耀一辈子了……” 耳边传来的话语,让朱明忠的心底微微一笑,他知道这并不是国人传统观念上对皇家的仰视,而是对大明皇家发自骨子里的崇敬。这种崇敬并不仅仅局限于大明,以至于诸夏都是如引。即便是在现在,在大明和北美走向对抗的时候,在北美皇家仍然享有颇高的声誉,甚至在北美还有“保皇党人”公开活动,批评北美诸夏的“大逆不道”。 从自己那一代算起将近两百年的统治,近两百年的太平盛世,加之百姓越来越富足的生活,足以让所有的臣民对皇家感恩戴德。况且,绝大多数国人的要求都很低,无非就是吃饱穿暖,仅此而已,而这个愿望,早在自己在位时就已经实现了,自然的对皇家也就崇敬至极! 而这种发自骨子里的崇敬,让朱明忠感觉到欣慰的同时,当然,心情也有些复杂,毕竟——自己可是当老祖宗的,结果却要在这等他…… 好了,好了,你就是朱铭和,朱铭和…… 自言自语间,远处一队车队朝着这边驶来,领头的是御林军的机动单车骑手。 “太子殿下来了。” 因为有官身,所以在这样的正式场合里,南峰便穿着大红官袍,站在朱明忠的身边,他轻声提醒道。 “见到太子时,视线要向下移动几度,不能够直视殿下……” 规矩越来越多了。 朱明忠并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 很快车队就到了公司大楼前,车队的规模并不大,甚至在朱明忠看来,似乎有些太“寒酸”了点,毕竟,他曾在电视里见过规模更大的车队。 车门打开后,在一阵“参见太子殿下”话声中,朱简煜朝着朱铭和看去,这就是父亲眼中的希望,大明再次领先世界的希望。 尽管并不清楚,为什么父亲会认为他才是希望,但是不知为何,仅仅只是初次见面,朱简煜就对这个年青人升起一阵莫名的好感。 好感! 有时候很重要,或许是因为那么些好感的关系,所以在接下来的见面中,朱简煜的脸上总是带着笑容,在看到那个巴掌大手的收音机,还有袖珍助听器时,更是惊讶的问道。 “你是说,这样的一节电池可以用上一个月?” 在得知一节小型电池装在收音机上就可以使用超过一个月,朱简煜惊讶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目。 “是的,这是因为晶体管的耗电量极低,不像过去的收音机那样,每一个电子管都是一个小灯泡,这样一来,它的能量自然也就高了,当然,它最大的优点是寿命长。如果将晶体管应用于其它各种电子设备,不仅可以提高设备的寿命,也可以大辐度降低能耗……” 当然,这个时代的人们并没有意识到能耗的价值,毕竟他们一直都享受着“廉价”的能源,那怕是在勋贵的把持下,大明的能源仍然是廉价的,至少相对于人们的收入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巨额开支。 “你们可以考虑一下在飞机上的应用!” 盯着那几支小小的晶体管,朱简煜认真的说道。 “飞机上需要大量的电子设备,比如飞机的电台,新式电台那怕能降低十公斤,都是非常有价值的,我想整体减重远远低于十公斤,这方面你们可以研究一下,如里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直接给我电话。” 或许是怕朱明忠不明白,朱简煜特意解释了一下。 “我曾经是飞行员出身,战斗机飞行员,在战斗机上,重量与机动性是成正比的。” “这是肯定的,我想在未来晶体管肯定会全面取代电子管,尽管这需要时间,但是趋势却是不可阻挡的,殿下。” 不知道是不是一种错觉,看着朱简煜的时候,朱明忠感觉就像是看到和嘉一般,毕竟,当年和嘉的年岁与他也差不多。 在实验室参观了一圈之后,终于回到了办公室里,当着众人的面聊了一下,朱简煜特意到朱明忠的办公中与他单独聊聊。 “你知道吗?” 看着朱铭和,朱简煜认真的说道。 “陛下对你的评价非常高,说你和你的这家公司,可能会让大明重新引领世界,在科技上!” “陛下谬赞了!” 客气之余,朱明忠心底暗自想道。看来自己这个曾曾孙子还算是有些见识,知道什么是未来。 “之前,我也曾怀疑过,但是现在……” 朱简煜的语气突然变得认真起来。 “我和父皇一样,对此不再有任何怀疑,我想,也许,有一天,这里,会成为下场工业革命的发源地,从这里走出的产品必定会改变整个世界。不……” 突然,朱简煜用力的摇摇头,然后认真说道, “不仅仅是世界,还有我们所有人的生活,都会因为你的公司而被改变,我想,投资保护伞公司,或许是从世祖皇帝以来,皇家做过的最好的一笔投资。” 接着他又反复喃喃道。 “保护伞,保护伞……按道理来说,皇家是不应该做什么公司的保护伞,那怕就是皇产也是如此,但是,我今天和可以给你一个承诺,只要是在不违反国法的情况下,我可以给你一切帮助,我是说一切!” 啊! 瞬间,朱明忠就惊讶的张大眼睛,他在说什么?这小子知道给这样的承诺意味着什么吗?他就不知道为君者不能轻易给予他人诺言吗? 承诺,有些承诺是不能轻易做出的。 “怎么,是在怀疑我的诺言吗?” 笑了笑,朱简煜朝着窗边走去,然后凝视着远处说道。 “在很多人看来,大明是天朝,是天国,天国皇朝……可是,没有任何人知道,大明站在世界之巅上太久了,久到自己已经懈怠了,甚至自己正在衰退,而不自知,你也看到了,在过去的二三十年里,大明实际上并没有取得多少进展,经济上、工业上,当然,经济每年都在增长,但是这种增长是什么样的增长,不过是工业规模的增长,大明,甚至这个世界,都陷入了一个困境……” 凝视着远方,朱简煜的语气中带着一种从未曾有过的沉重,沉重且严肃。 “就是工业、经济规模不断的扩张,这种扩张就像是堆积木一般,产能提升了不假,但是这种扩张是有极限的,而现在,正在接近这个极限,就像气球一样,这样一直膨胀下去,早晚有爆的一天,是什么导致了这一切?” “每一阶段生产力的提升,都有它的极限,嗯,就像第一次工业革命以蒸汽机为核心,在它达到极限时,第二工业革命的电力革命又淘汰了落后生产力,两次工业革命的升级换代,为社会的发展提供原动力,而现在,电力工业革命已经发展到了极限,却没有任何更新换代的希望,最终会导致严重的供大于求,这最终会导致经济危机的爆发……” 正准备给朱简煜上一堂课,想要用唯物主义观给他讲述一下经济本质时,朱明忠的脑海中却冒出另一个念头,也许,可以用经济危机来打击勋臣! 现在,自己所担心的不是他们在经济上的垄断吗?那干脆就直接用经济危机来打击他们,瓦解他们呢? 在心里冒出这样一个念头的时候,朱明忠的心里立即变得有些激动,这似乎是再简单不过的办法了,只要有一场经济危机,就像另一个世界上那样,也许,也许所有的一切都会改变。 只不过,这样会不会殃及池鱼? 会不会伤害到太多的平民百姓? 不过……战争嘛,难免会有附加伤害啊…… “确实如此。” 朱简煜用一种相对平静的语气说道。 “最核心的根本问题就是科技上的进展不大,我们现在的科技和几十年前,实际上并没有太多的差别,至少没有根本性的差别,这也是为什么法国人可以在过去的几十年间追赶上我们的原因,他们正好赶上了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机会不说,本质上技术进步速度过慢,让他们有时间和机会去吸收那些技术,而我们的故步自封,就意味着落后,就像现在这样。” 转过身来,朱简煜的目光再一次落在“朱铭和”的身上,对于这个年青人,他总感觉颇为亲近,这种感觉非常奇妙。 “所以呢,想要改变问题,就要另辟蹊径,而你这里……” 笑了笑,朱简煜从窗边走了过来的。 “就是一个机会,一个改变历史的机会,这就是我为什么愿意给你这样一样承诺的原因,改变……” 抿了抿嘴唇,朱简煜长叹道。 “你不知道,对于大明而言,对于改变是何等的迫切……” 正文 第579章 行业垄断 “你不知道,对于大明而言,对于改变是何等的迫切……” 在发出这声长叹的之后,朱简煜的神情显得极为凝重,身为大明皇位的继承人,他比外界更了解大明表面风光的背后,这背后同样也是危机四伏,也正因如此,相比于父亲,他更倾向于战争,那怕是在他明明并不喜欢战争的情况下,因为他知道,这是最后的,甚至可能是唯一的选择。 战争是转移矛盾的最佳选择! 但是现在,在保护伞公司,朱简煜却看到了一个新的机会,也正因如此,他才明白为什么父亲会选择这家公司,甚至还让自己来一趟这个地方,不是因为青霉素可以给皇家带来多少回报,也不是因为火箭技术有多么的激动人心,而是因为这里的发明,确实将会改变世界! 甚至可能把世界从战争的边缘拉回来! 而这种改变,正是大明所需要的,也是他所需要的,毕竟,对于现在的大明来说,战争并不是第一选项,维持现在世界秩序,才是最符合大明利益的,毕竟现在的世界秩序就是大明建立的,对大明最为有利的秩序,任何变化都有可能会导致大明的利益受到损害。 也正因如此,父皇才会希望维持现状,毕竟这是最优选。但是残酷的现实在于,现实很难继续维持下去。 “这种改变是各方面的改变,更像是一场变革,就像你刚才说的那样——一场新工业革命,每一次工业革命,都会最大程度的推动经济的发展,只是,在过去,我们根本看不到这方面的希望。但是现在……” 朱简煜笑了笑,用颇为欢喜的语气说道。 “现在,至少看到了一些希望,在你这里!” 尽管朱简煜没有说什么,但是从他的那一声叹息,还有一闪而过的忧虑,朱明忠能够猜出来,这件事并没有他说的那么简单,只不过,两个人第一次见面,他能说出这些话已经极为难得了,至于其中的内幕,根本不可能告诉自己。 随后,朱明忠又和朱简煜聊了很多,不过大都是科技方面,而这些往往也都是他的“构想”,但是朱简煜似乎对于那些构想都很感兴趣,到最后他特意说道。 “你刚才说的电子计算机,真的有那么多的应用可能吗?我见过你说的电子计算机,只有少数几个领域可以应用。” 见朱简煜似乎有些疑惑,朱明忠并没有特别肯定,而只是笑着说道/ “这谁知道呢?但是我敢肯定,数学是一切科学的基础,既然军方可以用它计算弹道和射击特性表面的问题,那么它肯定就可以应用在其它的领域……” 电子计算机在几年前就已经被发明了出来,尽管它无法与另一个世界人“ENIAC”相比,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只要加以发展,它必定可以像另一个世界那样,发挥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作用。 “或许吧,这些我并不太了解,但是……” 沉默片刻,朱简煜说道。 “如果你有什么需要的话,可以直接找我来帮忙。” 对于朱简煜又一次表示可以帮忙,朱明忠想了一下,倒也不客气,而是直接笑道。 “说起来,有一件事,确实需要皇家的帮忙。” “哦?什么事?” 朱简煜诧异道。 “说来听听。” “现在公司的开支非常大,所以我想也许可以开个矿,用矿产开发的利润支撑某些短期内见不到利润的研究,不过殿下,这需要皇家的许可。” “你想开矿!” 诧异的看着了一眼朱明忠,朱简煜先是沉默片刻,然后又说道。 “你应该知道,皇家差不多有一百年的时间,没有给平民矿产资源开发权了。” 整整一百年! 大明居然在整整一百年间,都没有一家民间资本获得矿产开发权,这是何等的——荒谬! 如果不是因为当了几十的皇帝,现在朱明忠的耐性远远超过过去,要不然的话他真的会爆发,甚至可能会当面斥责他们的荒唐。 这些小子,一个个的脑子里想的是什么?他们就不知道最起码的平衡吗?勋臣要照顾,可平民呢?难就不给平民一条活路吗? “我知道,你肯定会想,皇家怎么能这么荒唐,怎么能把所有的矿都给勋贵,普通的老百姓呢?他们就不开矿吗?” 朱简煜叹了口气道∶ “我大明与勋贵共天下,是众所周知的,所以,有好处自然要先顾着自家人,是不是这个道理,当然,外界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我想你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开发权专给勋臣了,尤其是新晋的勋臣,却是为了维持大明的必须。” 哟,居然成为必须了,朱明忠的心里冷笑着,不过他倒是想听听朱简煜的解释,解释一下,怎么就成了必须,“与勋贵共天下”,不过只是说说而已,自己明明白白的告诉过和嘉他们这个道理,就和所谓“与士大夫共天下”一样,其实,就是放屁,说来听听罢了,怎么还当真了,甚至不惜损害普通百姓的利益。 “对新晋的勋臣而言,最值钱的就是矿产资源的开发权,这也是维持勋贵体面的一种必须,毕竟,现在已经没有那么多土地可以赏赐了,那些新晋的勋臣往往都没有什么钱财,他们成为勋臣后,即便是皇家赏赐土地,也是有限的,而且也是极为偏远的,除非担任公职,否则皇家是不会给勋臣高薪的,这些新晋的勋臣怎么安抚?这些可都是凭借军功晋升的新爵,怎么办?” 长叹口气,朱简煜颇为无奈的说道。 “一纸开发权,往往价值数百万、上千万,所以,一百年来,对于新晋的军功勋臣皇家只是少量赏赐庄园,但额外的会赏给一张开采权,他们拿着这纸皇家的授权再与民间企业合作,这样可以做收矿利,维持体面的生活。” 朱简煜的解释让朱明忠微微皱眉,他确实没想到还有这个原因,这个原因听起来,确实符合一百年前的情况——许多属于皇家的官田已经被永租给百姓,而几经特赦后,那些土地最终成为了百姓的私产,总不能只封赏山川林地吧。 可是土地在那? 要不然就是非常偏远的地方,比如现在的西域,东北,直到现在还有属于皇家的官田,给那些勋臣,他们愿意要吗? 在无地可封的情况下,皇家自然把脑筋动到了地下,这也就成了勋臣垄断矿产资源开发的原因。 “可是,这样的话,岂不是就造成民间资本不能涉足矿产开发业?” “你以为当年宫里没有考虑到这种可能吗?” 朱简煜反问道。 “那是怎么解决的?” “就是禁止勋臣企业投资新爵矿场,当年宫里这么做的原因,也是为了避免勋臣独大。” “可是后来为什么……” 话未说完,朱明忠就意识到自己说多了。 “为什么又尽为勋臣把持了对吧,这是事实,全天下都知道。” 长叹口气,朱简煜用无奈的语气说道。 “长子继承法,或许让华夏的血脉扩散到全世界,也让大明变得越来越强大,当然更确保了乡间的稳定,可是这也带来一个后果,就是大量勋臣次子进行各行各业,他们在家族的支持下,往往都可以取得相当不错的成就,其中就有很多成功的商人,他们虽然是出身勋室,可毕竟是没有爵位,自然也就不是什么勋臣,所以,他们纷纷投资新勋臣的矿场,这……” 无奈的苦笑着,朱简煜摇了摇头。 “至少在法律上,他们并没有违法,而宫里也不好计较,毕竟……这是合法的。” 当然朱简煜并没有去说,为什么那些新勋臣愿意与旧勋臣合作,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们希望籍此加深两者的关系,甚至希望通过姻亲巩固自己的地位。 “好一个合法啊!” “是啊,大家都知道结果,可是他们的行为是合法的,所以……” 朝着远处看了一眼,朱简煜沉默着,片刻后,他才说道。 “尾大不掉啊!” 随后,朱简煜又把目光投向朱明忠,笑着说道。 “你要知道,你不是第一个想要得到矿产开发权的人,实际上,不是所有的新勋臣都会与他人合作,但是那些人,总有办法去解决这些问题,比如……设备,他们的企业不仅控制着矿山,还控制着开采设备,没有设备,你准备怎么办?” 设备! 突如其来的“提醒”,让朱明忠整个人一愣,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把问题想得太过简单了,原本的,自己还以为,只要把矿找到,在国有土地上,总能把那些人甩得远远的吧,可是现在朱简煜看似不经意的一句话,却直接告诉他根本就不可能。 行业垄断了一百多年间的大明勋臣们,又怎么可能仅仅只控制矿山,他们同样也控制着矿产的开采设备,没有开采设备,采个什么矿? 现在怎么办? 正文 第580章 他们能怎么样 沉默! 一时间,房间里静悄悄的,见到“朱铭和”即便沉默着,朱简煜只是微微一笑,然后自顾自的端起了茶杯,品起茶来。 “嗯……我想,还是可以进口的。” 沉思良久,朱明忠说道。 “可以从法国或者北美进口,他们不是可以制造开矿设备吗?” “确实可以制造,但是性能比我们的落后,大明这些年或许在科技上没有太多的进步,但是这点自信还是有的。你确定要让自己的矿场用落后的设备吗?” “这……” “矿场设备的先进与否,直接关系到矿场的产量,也关系到工人的劳动成本,设备落后会直接导致产量较低成本增加,或许大明的东西不便宜,但是成本高的利润肯定也就低了,这些都是任何一家公司必须考虑的事情。” 朱简煜淡淡的说了一句。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采矿业一直以来都是平民的禁区,不仅仅是皇家特许权的问题,还有矿山设备,没有他们的同意,你甚至连一件气钻都拿不到,甚至就是你想开设工厂自己生产矿山设备,也是不可能的,仅仅只是一个专利你就绕不过去,专利……嗯,也是他们垄断市场的手段,尽管这并不是世祖皇帝推行专利法的出发点,但现在他们确实是这么用的。” 看到朱铭和无奈的摇头苦笑,朱简煜随口说道。 “其实,说了这么多你也应该明白了,矿产资源开发,这么多年以来,一直都是被他们垄断着,他们早就成了一个行业铁桶,通过种种手段把这一切都控制在自己的掌握中,大明第一个现代化矿场是谁建起来的?是皇家?它的股东是谁?是忠义军军中的军官和朝中的文官。这么多年的行业垄断,不是轻而易举能打破的……” 随后朱简煜又说道。 “我这么说,你是不是很不舒服?” 朱明忠绷起了脸,不满道。 “别说是我,就是全天下的老百姓都可以因此不舒服,为什么勋贵可以做,而平民百姓不能?他们之所以能够垄断,不就是有权有势么?他们从小就吃好的,穿好的,连上学都是好学校,普通百姓就天生命贱?凭什么?” 这会朱明忠,显然忘记了这一切都是他一手缔造的,甚至也是他竭尽全力促成的事情。 面对他的不满,朱简煜冷冷地说道。 “知道,几十年前,有一个平民这样质问一个勋臣之后时,那个勋臣之后是怎么回答的吗?“我们的老祖宗提着脑袋打鞑子的时候,你们的祖宗在干什么?这会儿要讲起平等了?早干吗去了?” 猛地站起来身来,朱明忠冷声斥道。 “你不是勋臣,你是大明的皇储,你不是勋臣的皇储,当年他们的祖宗干什么?他们的祖宗在田里种地、在工厂做工,在种粮食供应军队,在做工生产军需,干什么去了,他们的祖宗在当兵,那些个勋臣他们也有脸这么说,我就不相信,大明的天下就是凭着他们几个将军就能打出来,别忘了江阴城、通济门死的都是老百姓的儿子!别忘了没有老百姓种的粮食、他们一个个的全得饿死,没有老百姓交的税金,他们就得赤手上阵!哼哼,好一个早干吗去了!没他们,他们那些人的祖宗,早他么的全都死了!现在他们一个个牛*哄哄,个个都是趾高气扬,当勋贵的全得有权有势,总不能老百姓就该死吧?” 朱明忠的语气充满愤怒,如果那个家伙是当着自己的面说这番话,自己肯定抽他一个大嘴吧!他么的是人说的话吗?这话说的看似有理,可实际上,根本就是狗屁不通。 “你很生气?” 朱简煜并没有因为他的质问生产,只是平静的反问道。 “你确实应该生气,其实,每一个人都应该生气,但是生气又有什么用呢?” 生气又有什么用呢? 看似平静的反问,其实是在向朱明忠讲述一个现实——生气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面对那些有权有势的权贵,你有生气的权力,但是却没有任何用处。 “似乎……你并不生气?” 想通了无能为力的现实后,朱明忠反问道。 “但是,你很无奈!” 摇了摇头,朱简煜回答道。 “我是大明的皇储,所以必须要面对现实!生气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至于无奈……” 朝着远处看了一眼,然后朱简煜岔开话题说道。 “我倒也想打破这种垄断,垄断,对于皇家来说,任何人,无论他是勋贵还是平民,垄断都是不符合大明利益的,所以在未来,在大明必定会打破这种垄断……” 直到朱简煜说出这翻话后,朱明忠的心里才总算是舒服一些,至少同在皇家同样也认识到垄断的害处,看样子,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在朱简煜这里,他应该会尽可能的打破垄断,或许他将是一个潜在的盟友,甚至于整个皇家都有可能是潜在的盟友。 “皇家特许权,我可以给你,但是你确定愿意去做这件事吗?你要知道,进入这个行当时在,你的处境恐怕会多少不妙,群狼环伺!你要明白,这种局面,对你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话说了这么多,你还愿意要吗?” “愿意!” 朱明忠笑了笑。 “当然愿意,为什么不愿意呢?或许在外人看来是群狼环伺,可在我看来,未曾不是新的狼王崛起,谁知道呢?” 面对朱明忠的自信,朱简煜哈哈一笑,然后就起身说道。 “新的狼王,或许吧……” 随后,他又摇着头说道。 “不过,你既然想从事这个行当,就像我先前说的那样,我可以给予你一定的帮助,特许权,当然也没有问题,但是……” 盯着“朱铭和”,他又反问道。 “你要考虑清楚,怎么样得到设备,怎么样把矿场开办下去,这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你去解决,相比于特许权,这才是真正的问题。” 说完这番话后,朱简煜站起了身来,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道。 “哎,等到你们公司得到特许权的时候,指不定那些人会叫成什么模样,不过,现在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毕竟,时代不一样了!” 是啊! 大人,时间不一样了! 在目送着朱简煜乘车离开的时候,朱明忠的心里冒出这样的一个念头,与此同时,他的心里却显得颇为激动,因为,至少现在,那个喷金之地到手了。 石油啊! 抬头朝着北方看去的时候,朱明忠的心里冒出了一个念头,要是保护伞公司“发现”大油田的消息传出来,那些勋贵们会怎么反应呢? 或许朱明忠压根就不在乎那些人的反应,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们的反应直接关系到将来油田的生产以及石油的提炼。 “关键是石化设备。” 坐在椅子上的南峰,用极为平静的语气说道。 “钻井设备上,我们的设备并不比北美的先进多少,毕竟,无论是北美或者罗马,石油工业都相当发达,在钻井设备上,因为我们的油田不多,所以自然没有太多的需求,需求上不来,技术上自然也就有些落后,但是在石化设备上,我们在这方面的技术却超过他们,甚至于罗马最大规模的石化工厂使用的就是我们的设备。” “这么说,我们只能开采出石油,却没有办法生产石油了?” 朱明忠反问道。 “差不多就是这样,唯一庆幸的是,铁路公司还是国有的,要不然,即便是你发现了石油,也不一定能够运出来,不过……” 瞧着朱明忠,南峰反问道。 “你确定那里有石油吗?” “嗯,怎么说呢,读书的时候,我曾经坐过一次私人飞机,飞过那一带,在那里我发现了一些浮在水面上的油迹,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那里应该有石油!” 从始至终朱明忠都没有说出具体的位置,只是在提及过去的一个偶然发现。 “这……这样就可以了吗?” “尝试一下,并花费不了什么,我们可以试一试,万一要是有大的收获呢?” 朱明忠笑了笑,然后语气变得极为认真。 “指不定,我们在那里发现的石油,可以改变大明石油战略安全,如此一来,也许我们可以通过国家,借助朝廷的力量,迫使他们打破垄断,把设备出售给我们。” “你的意思是借朝廷之手,让他们同意出售设备?” 沉思冥想着,南峰用力的点了点头说道。 “这样确实有可能,毕竟,现在我们和北美的关系紧张,每年一万万吨的石油……说实话,朝廷心里真的没有低,要是本土有大量的石油供应,而那些人却想要借垄断打压的话,朝廷的反应估计会非常激烈的,但是!” “你想过他们会有什么反应吗?毕竟,这都有一百年了,勋臣早就把矿产视为他们的禁锢了,你这么一插手……” 站在窗口的朱明忠笑问道。 “他们还能杀了我?” 正文 第582章 华夏的天竺(祝新春快乐!) (祝新春快乐!祝你们所有人健康平安!) 当那些利益被触动的勋贵们在商量着如何应对那份突如其来的特许证时,作为事件中心人物的朱明忠,却已经坐上了一架飞机。 “原来,还是有更大的大型客机的。” 坐在这架“大鹏3”型的客机上,朱明忠忍不住感叹道,在此之前,他坐的都是双引式飞机,而这却是一架四引擎的大型客机,其座位数超过百人。 “看来,航空技术倒也没有想象的那么落后啊。” 四引擎、百人机舱再加上气密机舱,这架远程客机的先进程度,甚至超出了朱明忠的想象,这倒是让他对进军航空制造业更是充满了信心。 “也许,应该研究一下喷气式发动机。” 从中都起飞的飞机过了喜马拉雅山,因为中途加油的关系,所以需要在天竺半岛的德国国都德城降落,在经过恒河时,飞机倾下一只机翼,并降下高度,最后向德国郊外的机场逼近。 朱明跽从靠窗户的座位上俯视着下面的这座城市。 这里就是印度了! 不对,世界上已经没有了印度,在文明远征期间,莫卧尔王朝和波斯一样,都在明军的铁靴下成为了过去,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间,天竺被分封给了六十九个亲王,而南洋诸夏也在这里得到面积不等的海外领地。 现在的印度,是大明的印度,华夏的天竺! 或许,是因为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所以朱明忠的心情显得有激动,甚至感到紧张,他不知道这片大明治下的天竺会是什么模样。 会不会像吴周一样? 哦,吴周早在百年前在“文明远征”后就举国而降了,大王成了大明的顺义伯。 “旅客朋友们,因为飞机需要进行保养,所以大家有五个小时的时间在德城游览……” 在飞机即将降落的时候,空乘小姐温柔的话声在机舱里回响着。 五个小时。 差不多够在这里乘车观看市容了的。 “老板,要是你感兴趣的话,咱们可以在机场外租一辆车,去看看德城,老板,这可是座千年的老城,过去叫德里……” 哦,这里就是德里啊! 现在他们还喝恒河水吗? 朱明忠心想到,好奇之余便点头说道。 “行,咱们就去逛逛。” 在机场通道等了十几分钟进行护照验证和海关检查。在海关管理柜前,朱明忠把护照塞进平板玻璃窗下面,在等候之余,他又打量了一下周围。 待在分隔间中的那个人身穿军人的制服,帽子上饰有绿色的织带,帽檐上佩有白虎盾牌的徽记。这个人的相貌是典型的“串子”,那人看着护照上的照片,然后抬头看着朱明忠。 “朱……铭和?” 他的国语很流利。 朱明忠微笑了起来,并点着头。 “欢迎你来到德国。” 德国…… 好吧,天竺半岛的德国! 再一次接过护照后,朱明忠算是进入德国了。 在机场前等待旅游专车时,朱明忠又观察了一番他的那些旅客。其中有差不多三分之一的人相貌都有混血的痕迹,很多人都感到兴奋激动,他们都是好奇的旅游者,他们大都持有诸夏各国的护照——根据帝国议会制定的协定,诸夏各国国民持本国护照前往诸夏各国是不需要签证的。 朱明忠和南峰以及随行李丽云、丁富并没有乘座旅游大客,而是选择了一辆单的专车。只等了不到十分钟,车就过来了。 是一辆三排的旅行车在汽车上,他们遇到了旅行社负责安排他们旅游活动的导游卢丽。她是个混血儿,她和司机说话时用的是国语;司机尽管是土人,也用国语作答。当汽车离开机场时,她笑容可掬,开始用非常流利的国语叙述正等待着他们的游览活动。 “现在我们要去的地方,是德城老城,也就是所谓的“旧德里”,街道狭窄,二三层高的残旧建筑、牛车、单车、电车充斥在横街窄巷里……” 在导游介绍着旧城的景点时,朱明忠对他的旅行计划扫了一眼,对于在旧城的一些景点逛逛,他并没有有什么兴趣,毕竟,相比于这些,他更关心的是诸夏在这里的统治。 “作为古印度历代首都和自北印度到恒河平原古老贸易路线的主要城市,德里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了众多的古迹、遗迹和遗址。旧城区曾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为莫卧儿帝国的首都,尽管文明远征期间许多建筑被摧毁了,但是仍然有一些建筑,被作为历史保存了下来,我们……” 卢丽用流利的国语介绍着这座城市。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她不会提到,当年文明远征的时候,诸夏联军曾经把这座城市大半的地方夷为平地,也不会提到,现在遗留下的建筑,并不作为历史的遗迹,而是为了炫耀诸夏的军功,就像在这座城市中随处可见的诸夏军人纪念碑一样,都是为了彰显军功。毫无疑问的是,现在的这里是诸夏的。 在参观着德城破旧的老城时,朱明忠发现这里大多数建筑都是明式,于是他便问道。 “怎么这些建筑都是明式的?” “这里是诸夏。” 卢丽有些骄傲的说道。 “诸夏也是华夏的一员,自然不能用蛮夷的建筑。” 这样的回答,听起来确实无懈可击,不过倒也让参观变得有些乏味,于是朱明忠想了一下又问道。 “我听说这里过去有种姓制度,现在这里还有吗?” 突然的问题,让卢丽盯着朱明忠看了好一会,她那双漂亮的眼睛里闪动着有些异样的神采。 “很少有人会提到这个问题,现在有倒是还有,但是并不像过去那样泾渭分明,当年诸夏联军解放天竺后,就用现代的政治体制来管理这里,从行政、立法、司法等各个方面对这里进行改造,比通过的竞争考虑择优任用文官的原则,打破了婆罗门和刹帝利等上等种姓垄断政府职位的传统,给予了所有种姓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那怕从比例上来说,低种姓和贱民所战的比例开始很少,但却打破了过去的僵局……” 在讲述着这一切的时候,卢丽显得有些激动。 “而且,联军还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带到天竺,采用立法的手段推行社会改革,既改革印度传统社会陋习,并对印度教中歧视贱民的习俗进行干预,比如改变信仰失去继承权等问题……” “卢小姐,你忘了最重要的一点,王廷每年可都会拨几百万的巨款推行教育,建立了很多学校,那些学校都是免费的,现在很多人正是因为王廷的教育,才考上了文官……” 驾使着汽车的皮肤黝黑的司机说道。 “而且我还改了姓了,现在我姓张,天下第一大姓,这样再过几年,就没有人会记得我是低种姓的人……” “等到了那个时候,就没有人还记得种姓制度。” 卢丽扭头看着身后这个帅气的天朝青年,说道。 “我是佛教徒。” “我也是,很多人在改姓之后,都会改信佛教或者道教。” 听到他们这么说,朱明忠也就放心了,尽管这些手段听起来都很普通,但是作为皇帝时,他曾特意研究过吴周是怎么“教夷归夏”的,大抵上也都是这些手段,这些手段都是非常成功的,至少在短短几十年里,吴周大半的人都会说国语,差不多有一半的人都改了汉姓。当然,他们推行的那一切,都是为了维持统治,推行教育的目的是希望通过灌输华夏思想和文化,在当地培养一个中间阶层帮助他们实施统治,而诸夏在各地推行的政策也都是大同小异,差不多都是这样的模式。 参观德城之后,将汽车返回机场作为时四个小时的旅行的终点,通过这样的参观。正如朱明忠所期待的那样,他在德城这样高度华夏化的城市的大街上听到的只有官话,听到国语。只有一些老人,偶尔的会说上几句土语。 当看到官话成为这里的国语时,当看到路边的店面门牌上写着的都是汉语时,朱明忠便感到内心有些激动,毕竟,所有的一切都表明,这里的“归夏”进程是顺利的。 当然,并不是说没有什么遗憾,比如他惟一的遗憾是——相比于土人,国人的的数量还是太少,即便是德城,这样的大城市中,国人的数量也不过只占到城市40%的人口。 “人口才是最关键的啊!你们应该尽量与土人通婚才对啊,多娶些小妾啊。” 或许,正因为如此,朱明忠才会在见到一些国人的时候,偶尔会到他们是不是娶小妾,在得知他们没有娶的时候,朱明忠不禁倍觉可惜。 “他们根本就是在浪费法律给予他们的特权。” 可不就是在浪费嘛,娶妻纳妾,这样的权力他们以来还能再维持多少年。 “哎,等到将来废除的时候,你们肯定后悔都来不及。” 心里如此自言自语着的时候,飞机再一次轰鸣着在跑道上滑行,然后一跃而起…… 正文 第583章 勋臣(祝平安健康) 在远隔万里的地方,在位于中都某处皇家森林公园附近的某种庄园里,这座庄园在中都似乎不太显眼,庄园的主人也是深居简出,很少有人注意到他们的存在。不过,在中都,很多人都知道,这是武威公府,武威公在大明的勋臣体系中也算是颇为尊贵,首任武威公张金生更是世祖皇帝的亲信。 此时,在武威公府的书房内,几个人正在那里进行着秘密的会谈。 “这么说的话,那确实是宫里头对咱们不满了。” 张远用平静的语气问道,一边再次扫了一眼他面前的一文件。 作为武威公的他,从继承了爵位之后,多年前在战争中失去一条腿的他就很少外出,似乎他从来都不问外面的事情,其实,他一直在家中操作着所有的一切。 “就目前来说,似乎是这样的,宫里似乎对我们多年来垄断矿产资源,有所不满,尽管他没有明说,但非常隐晦的表明了这个态度,持有这个态度恐怕不仅仅只是殿下。” 王继业的神情显得有些严肃,不过他的语气却很恭维,毕竟眼前的是武威公。 “其实,这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张远抿了下嘴唇,然后轻笑道。 “宫里要的是平衡,在他们看来,我们已经打破了平衡,至少在商业上,咱们对矿产资源的垄断,说到底,其实还是因为当年宫里因为没有土地赏赐,才慢慢的被勋臣垄断,其实,这样的垄断对宫里并没有坏处,我们每年上缴宫里的资源税就是一笔天文数字,可是宫里……” 长叹口气,张远苦笑道。 “宫里并不乐意我们掌握这一切,所以,这次宫里会这么说,与其说是想给我们调个警钟,倒不说是是想要趁机打破我们的控制。其实,这种事情,都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意料之中! 其实早在几年前,张远对这一切都是已经料到了,其实也谈不上意料,顶多只是基于人的本性而已。 “这么多年以来,我们一直都觉得我们勋臣会一直掌握着这一切,我们可以不断的扩大商业实力,只要我们保持对皇家的忠心,皇家就会继续厚待我们,其实……” 望着对面的王继业,张远的语气显得极为平静。 “其实,对于宫里来说,他们是不可能接受一家独大的,一家独大?就像烈皇时那样?当年文官可是一家独大,勋臣、皇家都受他们摆布,今天……或许在朝政谈不上一家独大,但是在经济上,我们正形成一种优势。” 摇了摇头,张远并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看着远处。 “嗯,确实是这样,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我们任由宫里做出这样的决定,而没有任何反应的话,也许,出不了几年,我们就会成为过去,所有的一切都会成为过去,我们到时候可就真的成为一群清贵之人了,清如水、贵个名的清贵!谁知道呢?。” 又一次,张远翻动着他面前的纸页,并查看了那张表格。上面清楚写着大明的勋臣们所掌握的各种垄断财团。 一晋系财团——以陕西晋王府为主的能源垄断为基础,通过投资鄂尔多斯煤矿崛起,一百六十多年来不断控制金融机构,把势力范围伸向各个部门。它拥有一个庞大的金融网,以大明西北银行为核心,下有西域银行、西北人寿保险公司以及荣民保险公司等百余家金融机构。通过这些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了许多工矿企业,在冶金、化学、橡胶、汽车、食品、航空运输、电讯事业等各个经济部门以及军火工业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大明最大的垄断集团之一。 二勋民系财团是由东北地区低等勋臣以及勋民组成,其依靠粮食种植以及采煤起家…… 当然,真正的最大的财团,恐怕还是“两淮军功勋臣集团”,他们是从龙功臣,一直以来都深受皇家的信任,位于中都以及江南,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他们最早从事工业、最早建立银行,但其控制的资产总额已超过其它人,其直接或者间接掌握的资产超过十亿元的银行就超过六家,依靠金融业的巨额资金,多年来一直在向各个行业扩张势力,控制了一大批著名的大企业和大公司。它也是对外扩张最活跃的财团之一。 现在大明70%的并购都是由它实施。不过作为财团的“话事人”,张远很清楚,这些财团都只是名义上的,因为他们是松散的同盟,他们是通过互相持股建立的联系,彼此之间,并没有实际上的隶属的关系。 “其实,算起来的话,我们,现在掌握着大明70%的煤炭、95%的石油,80%的铁矿,90%的铜矿,还有所有的钢铁公司、冶金公司,当然还有几乎全部的大中型港口……” 念书着这些数据的时候,张远顿了顿。 “我想指出,其实,我们的力量,已经让皇家警惕了,所以呢……” 张远接着说道。 “这些并不是表面上的那些数字那么简单,这些都是和国计民生有着直接联系的东西,这些数字,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什么,可是如果我们愿意,我们还可以立即让整个社会都感受到我们的力量,比如,如果我们在淮南的电厂停止供电,那么整个中都都会陷入黑暗,如果我们的企业停止运出粮食,大明90%的城市场内食物就会奇缺,这是什么呢?” “这就是力量!” 王继业说道。 “确实是力量,我们的力量引起了宫里的警惕,为什么会警惕呢?因为只要我们愿意,随时可以切断这一切,或许我们从不曾这么想过,但是谁知道呢?也许有一天我们会这么干,至少在宫里看来,我们将来一定会这么干的。” 张远朝后向王继业转过身去。 “潮东,如果今年新年我们掌握的那几家食物公司发生大罢工的话,你说会是会什么结果?” “这……如果他们进行罢工的话,我想也许城市就会陷入粮荒,这样的话,就等于狠狠的“刺”了他们一下。我们的食品公司每年需要为城市提供7000万吨的粮食,我记得有一年,因为南洋遭受洪水影响,导致大米减产,输出的大米减少了1500万吨,这直接造成了粮食紧缺的现象,如果不是从北美紧急进口了大批粮食,也许会在城市中形成饥荒……现在,人口比那时候已增加了,城市对于粮食的需求更高了,而且我们与北美的僵局,也会让事情变得更无法应付了。” 突然,王继业的眼前一亮,轻声说道。 “您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很简单,既然宫里觉得我们可以左右这一切,也许,我们可以试一试,” 然后张远说道。 “当然,我们所需要并不是制造动荡,但是也许,我们可以适当的把价格提升一直,比如减产,比如罢工,比如劳动成本上升,总之,把价格提升20%,我想,这样轻轻的刺上他们一下,他们也就会明白一些事情,” “可是,如果朝廷动用储备粮呢?” “根据你的数字,即使他们使用全部国家储备,他们也将需要我们提供7000万吨的粮食,是吗?” “是的,我们掌握着大明大多数的米粮企业,” 王继业又插话说道。 “毕竟,当年,米粮业是我们进入最早的行业,一直以来的利润也很丰厚。” 点了点头,张远说道。 “米粮、水电,现在看来,这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看似利润不高,但是柴米油盐是开门四件事,百姓只要想要活着,就离不开它们。” “确实离不开它们,而且每一次涨价,都会掀起些风波,这一次,要不然,也涨涨价吧……” “涨价……” 王继业想了一下,然后说道。 “是要用涨价来表明态度吗?” “与此相联系吗?” 张远随口说道。 “当然不能这么联系,或许,我们可以对宫里的举动有些不满,但是我们毕竟是做臣子的,现在即便是涨价,也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比如说,运输价格上涨,比如说能源价格上涨,总之……并不是我们愿意涨价,而只是市场行为!” 尽管张远自己对这个理由也是嗤之以鼻的,但是他并不介意发起了一连串的行为促成这一切。 “要使讹诈成功的话,关键在于,” 抿了下嘴唇,张远冷笑道。 “你必须有把握,他们缺了你手上有的某种东西就混不下去,而且又无法从别处去搞到。” 尽管嘴上说着是“市场行为”,但是张远并没有避开使用“讹诈”这个词。 “因为北美与我们的关系僵化,我想,这一次他们没有办法可从别处搞到粮食,而且粮食,也不一定仅仅只是它在涨价,我们可以从今年开始制造出一些理由来,总之,还是那句话,我们决不可能没有任何表示,我们或许不能够直接与皇家对立,但总需要表明一些态度,就这么做吧!” 随后,张远顿了顿,然后说道。 “至于保护伞那边,你觉得他会在罗马帝国寻求什么样的帮助?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想办法阻止他!” 正文 第584章 故地重游(祝大家平安健康!) (祝大家平安健康。为所有的医务人员祈祷!武汉加油!中国加油!) 又一次来到君士坦丁堡,朱明忠的心情可谓是颇为复杂的,毕竟,上一次来到这里,不过只是刚刚参观了几天,就遭遇了袭击,而现在故地重游时,他却有那么一些新的发现。 比如这里的人们相貌上就有显著的变化,上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可以清楚的看到他们的相貌更像高加索人,而现在,许多人的相貌却更靠近东方,显然华夏血统正在成为这个国家的主流。 “这里就像是个民族大溶炉,华夏人、高加索人、罗马人、希腊人、亚美尼亚人、土耳其人等等几百个民族都在这里生活着,现在他们都在溶合成一体。” 南峰主动的向朱明忠介绍道。 “当年在君士坦丁十二世陛下击败土耳其人,夺回罗马帝国的时候,这里的正教徒只有勉强五成的比例,也正是从那个时候起,十二世陛下就不断的推行正教,不过很多奥斯曼人都是伪装者,这一切直到“大教堂袭击事件”后,才发生了改变,不仅用重税迫使他们放弃旧时的风俗,而且还强迫他们把女儿嫁给领主,嫁给华夏移民,这样持续了一百多年,在半个世纪前,这里就已经没有奥斯曼人了。” “哦,那么那些人就没有抵抗吗?” 朱明忠明知故问道。 “当然会有抵抗,可就像满清当年“剃发令”一样,直接砍脑袋不就行了,其实,这样的办法倒也好。” “为什么?” “因为抵抗者会自己暴露身份,而不是潜伏起来,这样反而更有利于以后的稳定,后来文明远征的时候,联军大都也是这么干的,所以,这么多年,罗马帝国整体上还算平静,当然,除了那次你遭遇的袭击,不过,我听说,袭击之后,帝国军团又一次加大了对沙漠地区的清剿,他们通过飞机在空中搜索目标,一但发现抵抗分子,就会立即将他们全部清剿。总之还是十二世陛下的那句话——宁可杀错一千,也绝不过放过一个。” 心里念叨着这句话,朱明忠的心里长叹口气,其实在那么多兄弟之中和墨的性格反倒是比较柔和的,甚至于在恢复罗马帝国的过程中,对待那些投降的人也是相对宽松的,可后来他却说出这样的话,这多少也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吧。 想到这,朱明忠不由的长叹口气。 在轿车再一次经过君士坦丁堡大教堂的时候,突然,朱明忠看到了一个青铜塑像,那是一个身着盔甲的人持剑单膝下跪的塑像,那里似乎就是袭击发生的位置。 “那是十二世陛下的塑像。” 哦…… 应了声,朱明忠默默的点了点头,他的心情立即变得有些沉重,尽管在内心深处,一个声音告诉他应该过去看看,可是他最终还是没有让汽车停下来。 车,继续向前行驶着,南峰可以感觉到老板情绪似乎不太高,尽管并不清楚原因,但是他仍然选择了沉默,毕竟,这是最起码的常识。 汽车就这样穿过城区,最终驶入的海峡边的一处庄园,按照今天的行程,接下来要去拜见的是帝国石油公司的总裁顾安升,他不仅是帝国石油公司总裁,而且还是罗马帝国四大公爵之一,他的先祖顾度平曾是和墨的长吏、心腹,也正因如此,才会被封为公爵。 “多年来,顾家不仅在罗马帝国政界的拥有显赫的地位,而且还掌握着罗马帝国最重要的帝国石油公司,帝国石油公司是诸夏之中最大的石油公司,他们每年生产超过一亿五千万吨石油,其中向天朝出口的石油超过四千万吨,同时还向欧洲出口不少于五千万吨石油,仅仅只是出口石油,他们就可以获得不少于数十亿元的利润,而且,他们还在进一步加大石油勘探力度,以期获得新的油田,提高产量,毕竟,根据学者们的记算,十年后,全世界对于石油的需求,将会增加至少一倍,甚至可能会更高,所以,各产油国都希望获得新的油田。” 说完这番话后,南峰又特意提到。 “而为了刺激石油产量罗马帝国早在十年前,就已经放开了石油勘探和开采业,当然加工业也放开了,只要公司的资本有五千万元,就可以申请勘探权,勘探开采石油,十年前,罗马帝国的石油产量只有五千万吨,而现在却超过两万万吨,其中一半都是小公司的贡献,当然,其中不少小公司最后也难免会被帝国石油吞并,但是和天朝的铁板一块不同,至少,这里还有个缝隙,而在天朝……” 当南峰感叹着罗马帝国更为宽松的环境时,朱明忠却有些诧异问道。 “你是说,在罗马帝国石油是准许平民资本开采的?” “是的,只要资本有五千万就行。” “不是说,诸夏也都是将矿产业视为勋贵们的禁锢吗?” “过去是,现在诸夏不少国家都放开了,或者在一定程度上放开了。” “放开?” 钱乐冷笑道。 “什么放开啊,不过就是换个玩法而已,我的老板啊,五千万,全罗马帝国能拿出五千万的平民,恐怕也不超过五十个,这个五千万,不知道把多少人都排除在外了。” 用资本限制外人进入,这是再简单不过的办法,对此,朱明忠只是笑了笑,这种操作并不稀奇,即便是在另一个世界,也是再常见不过的操作手段,尽管所有人都知道其目的,但是谁都说不出什么。 “别人拿不出来,咱们可以啊!” 笑了笑,朱明忠对南峰吩咐道。 “南峰,有罗马帝国的油田分布图吗?我想看看。” 不知道,另一个时空中,沙特的那个大油田有没有被发现啊。要是还没有发现的话,也许,就不需要考虑西伯利亚油田了,可以直接考虑开采加瓦尔油田,那个油田距离大海很近,可以直接建造大型油轮运油,这个成本可比修建输油管道便宜多了。而且朱明忠甚至还想到另一个可能,就是在诸夏避开铁桶一块的大明勋臣,然后从周围下手。 “老板,你想在罗马帝国勘探石油?” 南峰被老板的突发其想吓了一跳。 “为什么不可以呢?既然他们这里有大油田,指不定在境内的其它地方也有大油田,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一带的油田倒是不少,没准,其它地方也有,我觉得,我们可以在这里开设一家石油公司。” 在另一个时空中,波斯湾地区可是“世界油管”,现在,这一地区的石油开发肯定还没有达到另一个世界那种程度,即便是陆上的油田都开采完了,还可以向海上进军,似乎波斯湾海上的油田也有不少。 “既然这里的阻力比大明少,那咱们肯定应该选择更容易攻克的地方,而不一定非要和他们硬碰硬。况且……” 顿了顿,朱明忠朝着车窗外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狡免三窟,咱们不能把所有的宝都压大明,谁知道,那些人会怎么对付咱们?而且,咱们来到这里,不也是为了寻求合作嘛,你们说过,帝国石油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而且他们不仅拥有大型油田,而且还拥有生产石油开采、冶炼设备的企业,在某些技术上甚至不逊于大明,既然是合作,这种合作就不应该仅仅局限在大明,在这里同样也可以。当然,前提是,他们愿意和我们合作。” “帝国石油和家里的那群家伙不一样,他们从来不排斥民间石油公司,他们甚至认为小型石油公司是自身发展状大的助力,毕竟,在很多时候,他们都会投资收购那些小公司来壮大自己,而且,这些年,罗马帝国、北美的石油业,还有石油机械制造业之所以越来越发达,正是因为他们放开了市场,只要愿意,谁都可以进入这个市场,激烈的市场竞争刺激了企业的发展,相比之下,大明的采矿业、石油开采业,技术都落后于他们,因为垄断,所以他们不思进取,甚至还包括石油冶炼业,我听说,现在帝国石油公司的不少冶炼技术,都已经赶上了天朝,如果不是因为有些设备还需要从天朝进口,恐怕他们早就把天朝给甩到了身后……” 因为垄断,所以才不思进取,在另一个世界里,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甚至现在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朱明忠也把大明的科技落后归罪于“垄断”。对于垄断财团而言,相比于技术革新带来的利润,他们更倾向通过垄断获得利润,而技术革新,在他们看来是“昂贵”的,远不能与垄断的利润相比。 “看来,诸夏也有他们领先的地方啊!” 如此感叹之余,朱明忠的心情倒是变得愉悦起来,至少通过南峰与钱乐两人对罗马帝国的介绍,让他多少欣慰了一些,现在诸夏已经成为华夏文明发展的新动力,这不正是自己所追求的吗? 正文 第585章 农村包围城市(祝大家平安健康) (祝大家平安健康,致敬所有的医务人员!) 那么要是在诸夏发展起来,然后再“反攻”大明呢? “这算不算是农村包围城市呢?” 农村包围城市,不正是因为城市里的敌人太过顽强嘛! 既然现在“城市”里的敌人太顽强了,那或许避入“农村”也是不错的选择。 就在朱明忠的心里冒出这样的念头时,汽车在一座罗马式样的宫殿前停了下来,罗马帝国拥有自己的建筑风格,他们尽管借鉴了大明以及欧洲的建筑式样,但更多的仍然受奥斯曼的影响,最终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罗马式建筑。 在进入宫殿时,朱明忠并没有特别注意金碧辉煌的大厅装饰,他只是偶尔会看着走廊里的画作,在其中的一些油画上,看到了和墨,比如帝国军团翻越高加索的画作,还有收复君士坦丁堡的画作,显然,这一切都是为了表明顾家与罗马之间的关系,作为帝国的四大公爵,他们享有的地位,完全与他们旧时的付出有很大的关系。 终于,来到了一间宽敞的书房之中,书房里的占满四面墙的书架高达七八米,这里根本就是一个图书馆,甚至置身其中都可以闻到淡淡的书香。而在移梯前站着一个三十多岁的青年,他的手里捧着一本书。 “你好,公爵阁下。” 在朱明忠行揖时,顾安升将手中的书一折,然后说道。 “你是朱铭和,即便是在西京,我也听说过你,青霉素,这是一种神药,药物署已经对它进行了试验,试验的结果非常令人鼓舞,你们什么时候可以大批生产?是否可以考虑在罗马设立工厂生产?在罗马设厂的话,可以直接销往欧洲各地。” 作为帝国最显赫的公爵,顾安升心里首先考虑的从来都是罗马的利益,而他口中的“西京”指的就是“君士坦丁堡”,对于这个名字,即便是罗马帝国皇家也只是在官方场合提起,对于华夏裔罗马人来说,他们更愿意用“西京”来称呼这座城市。 “现在已经投入了批量生产,但是产量还很有限,如果贵国能够给予我们足够合适的优惠条件,我想公司随时可以考虑在贵国设立分公司,并设厂生产青霉素。” 即便不是有求于人,朱明忠原本也有打算在海外设立工厂,毕竟青霉素的利润窗口期并不长,现在最要紧的是在专利期到期之前,获得足够的利润。 “优惠待遇,这当然没有问题,我明天会派人过去与你们进行谈判,我想没什么好谈的,罗马愿意给任何创新企业最优惠的条件,这是没有任何疑问的,相信我,在罗马,没有任何勋贵会对你虎视眈眈,包括我在内。” 看似是在开玩笑的顾安升,当然知道朱铭和为什么跑到罗马帝国来买设备,一句话,迫于无奈。 “你们需要什么样的设备?是钻井设备和采油的设备吗?你们在天朝发现了油田?” 顾安升有些好奇的问道。 众所周知,天朝并不是富足国,实际上,天朝的石油除了西域有几处油田外,绝大多数地区都没有油田。 “发现了踪迹吧,所以,我希望能够在贵方购买一些设备,以进一步勘探,如果确认有石油的话,我保证我们发出的订单将不少于一万万元,而且这只是第一期订单,接下来我们还会购买提炼设备,我敢保证,这应该是最近十年内,规模最大的石油设备订单。” 面对这样的保证,顾安升倒是觉得有些意外,他打量着面前这个年青的有些出奇的年青人,早在其发明青霉素的消息传出后,这个人就已经进入了他的视线之中,作为罗马帝国的权贵,他更关心帝国的发展,而引进外来智力,从来都是推进帝国发展的动力之一。 这样的人才……正是罗马所需要的。 尽管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保护伞公司获得很大的发展,但在顾安升看来,时间,时间会改革一切,当勋臣们的利益受到冲击的时候,保护伞公司就没有了选择,要么把大多数股份出售给勋臣,要么……就必须要面对他们的打击。 而到时候,罗马帝国就会向他发出邀请。 不过,谁曾想甚至还不曾顾安升发出邀请,对方就主动的找了过来,而且要谈的生意居然是石油,这倒是出乎顾安升的意料,尤其是在得知天朝皇室向其发出了特许证后,顾安升看到了一丝异样。 这种异样是变化,难道,天朝皇家对待勋臣们的态度会发生变化? “这确实是一笔不小的订单,不过,朱先生,你是否知道,就在你过来之前,有人特意找到我,向我提出了一些建议,比如不向天朝出售石油开采、提炼设备。” 哦,他们的反应可不慢啊! 朱明忠在心里暗自想道,不过面上却仍然带着笑容。 “那么阁下是怎么回答他的呢?” “很简单。” 顾安升笑道。 “我是一个生意人,是绝对不会把送上门来的生意推出大门的,和谁都是做生意,当然,除非是帝国议会指定的禁运地区,否则,我想我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它。” 他的回答,让朱明忠微笑道。 “我想他们一定气急败坏,一定是放言威胁了吧。” “那又怎么样呢?” 顾安升耸了耸肩膀笑道 “他们完全可以不买罗马的石油,当然,如果他们的油够的话。” “那么,你就不怕,我在天朝开采了石油,到时候会影响到你们的生意吗?” “这有什么可怕的?天朝有好几亿人,即便是一家一辆汽车,至少也需要一亿辆汽车,每年至少需要几亿吨石油,即便是你发现了大油田,也不可能提供可以满足需求的石油,最终,天朝还是需要大量进口石油,况且,就现在来看,对于石油的需求是在不断上升的,新的油田有助于稳定油价,促进石油消费的增加,就这一点来说,对于罗马帝国而言是有利的。” 顾安升的话,倒是让朱明忠对他另眼相看了,同时自然的又想到了大明的勋臣们,那些人要是能这么想的话,自己也不至于在这边想办法了。 当然,朱明忠的心里还冒出了一个疑问——是什么,让大明的勋臣千方百计的想要维持垄断,而相比之下,罗马帝国以及诸夏的勋臣,却没有这方面的毛病。 难道,是因为环境吗? 相比之下大明的勋臣们的环境太过安逸了? 或许是吧,就像大明的文臣一样,因为自觉环境太过安逸,所以把心思都用在了内斗上,现在,勋臣们也是如此,只不过他们换了另一种内斗的方式。 而诸夏的勋臣们,恐怕从来都不曾安逸过,内部的动荡、外部的战争。让他们根本就没有闲情逸致专注于“内斗”。 “阁下高见,要是天朝的勋臣也像阁下一般,恐怕在下也就不至于到这里寻求帮助了。” “要是那样的话,你我也就没有机会认识了不是吗?” 顾安升笑着岔开了话题。 “我听说你似乎对火箭很有兴趣,而且还收购了一家试验室,其实,我个人对于火箭技术也很有兴趣,君士坦丁大学就有我资助的一个课题小组,他们正在研究火箭,当然,我们更倾向于军事用途,毕竟,罗马帝国是诸夏的最前沿,我们必须要保护巴尔干诸夏的安全,直接面对来自欧洲的威胁,所以,军事用途才是我们最关心的……” 尽管顾安升说的不多,可是朱明忠还是能够从他的这句话中,听出罗马帝国的“不容易”,其实,在诸夏之中,罗马帝国从创建就颇为不易,与其它诸夏差不多都是在大明的帮助下建立不同,罗马帝国是和墨亲手打下来的,尽管得到大明的帮助,但是他所面对的敌人却是极为强大的——奥斯曼帝国,整个欧洲的恶梦,尽管在他发起进攻时,奥斯曼帝国的主力困于欧洲,但是仍然颇费了一翻周折,才总算是复国成功,而在复国成功后,却又不得不面对国内大量的奥斯曼人,他们的敌视一直困扰着这个国家近百年的时间,既然就是自己……也是“死在”奥斯曼人的袭击中。 所谓的“圣战”甚至直到现在仍然存在于某些极端分子的心中,在偏远的山区、沙漠腹地极端分子仍然存在着,即便是罗马帝国摧毁了所有的一切,但是,之前发生在天朝的袭击,无不在表明,极端分子仍然存在。他们像毒蛇一样潜伏在阴暗的角落着,等待着时机。 而这不过只是内忧,罗马帝国同样还面对着外患——在“文明远征”期间,法兰西帝国的崛起使得罗马帝国不得不面对来自法兰西的挑战,即便是对于现在的国际环境并不太了解,朱明忠差不多也知道,假如没有诸夏联盟的存在,恐怕罗马与法国早就发生了战争,毕竟,双方在威尼斯王国的问题上,早就是矛盾重重。 感叹着罗马帝国的不易,朱明忠随口说道。 “仅仅只是用火箭来加强军备,恐怕还是不够的。” 正文 第586章 制空权(祝大家平安健康) (向所有的医务人员致敬,愿他们平安归来。祝大家平安健康!) “仅仅只是用火箭来加强军备是不够的。” 语气轻松的反驳之后,朱明忠又说道。 “其实,罗马更应该加强空中力量。” “加强空中力量?” “对,就是空中力量,这么说吧,既然罗马帝国的人口相比法兰西是弱势,那么在陆上作战中,必定会有人力劣势,即便是你们加强战车的部署,所起到的效果也很有限,在我看来最有效的方式,应该是加强空中力量,通过对空中力量加强,夺取制空权,然后再利用轰炸削弱法国的陆上力量,这才是罗马帝国应该做的事情。” 尽管对于罗马帝国并不太了解,但是朱明忠却知道罗马帝国并没有人力优势,至少相比于法兰西,罗马的人口不过只有区区五千多万,远远无法与法兰帝国的七千万人口相比。 当然,如果算上巴尔干以及东南欧的“诸夏”,他们的人口相比法兰西仍然占有很大的优势,只不过,这种优势并不明显罢了。 “空中力量?” 挑了下眉头,顾安升说道。 “你是说轰炸机是吗?现在我们已经拥有超过两千架各种轰炸机,我想就这一点上而言,我们的力量是远远超过法国的。” “并不仅仅只是飞机,而是一种理念。” 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朱明忠特意查找了一些航空资料,尤其是在有意进军航空制造业之后,他发现这个世界的飞机制造水平大约相当于30年代至40年代晚期水平,准确的来说是军用飞机停留在30年代后期水平,而民用客机却相当于40年代晚期水平。比如来罗马帝国时搭乘的“大鹏”式远程客机,其技术水平基本上相当于另一个世界DC-6的水平——使用四台2500匹星型发动机,机内装有空气调节系统,可以搭载乘客58人。 但是相比于技术先进的民用客机,陆军航空队的远程轰炸机性能却只相当于B17,而没有达到B29的水平,这不能不说是某种程度上的“落后”。当然这或许也和国家承平几十年有一定的关系。毕竟,治安战是不需要大型轰炸机的。 当然,最关键的区别是——思想,朱明忠有些诧异的发现,尽管这个世界的航空技术已经颇为先进,但是在飞机运用思想上却停留在一个相对原始的阶段,他们认为空中力量只是陆海军的辅助力量。甚至于它们都是依附于陆海军的存在,都只是陆海军航空队罢了。 “理念?” 顾安升不解道。 “对,就是理念,想要运用空中力量,首先必须在掌握制空权,这个制空权就是对空中控制权,掌握制空权就是胜利。没有制空权,就注定要失败,并接受战胜者愿意强加的任何条件。这一论断的正确性是一条根本性公理。” 尽管并不知道对于这样一条公理,这个世界的人们是否可以所接受。但是并不妨碍朱明忠对其进行了充分的论述。 “掌握制空权即使还不能确保战争的胜利,但却是夺取战争胜利的必要条件。因为制空权的这种态势为掌握它的一方提供优势。首先,只有掌握制空权,才能利用空中观察的好处,能清楚地看到目标;其次,掌握制空权能防护国土领海不受敌人空中进攻,因为敌人已经无力发动进攻,因此,它保护了国家物质和精神的抵抗力不受敌人直接可怕的攻击,即完全保护了本国……” 在朱明忠解释着“制空权”时,顾安升则在那里静静的思索着,作用帝国的公爵他不仅仅生意人,同样他还是罗马帝国的将军,一但战争的爆发的他,他就会穿上军装投入战场,对于从少年时就接受了系统的军事教育,在军中服役长达十几年,并且也有一定实战经验的他而言,可以以军人的眼光去理解这些话语,理解“制空权” “其三,掌握制空权使敌人领土暴露在我方空中进攻之下,这种进攻极易进行,因为敌人已不能在空中活动。掌握制空权能使进攻力量大于人们所想象的威力,它能对敌人的抵抗给以直接可怕的打击,能对敌国内地进行毁灭性的轰炸,从而使敌人丧失赢得战争胜利的机会;其四,掌握制空权能完全保护本国陆、海军基地和交通线,而对敌国陆、海军基地和交通线造成威胁;其五,掌握制空权能阻止敌人从空中支援其陆、海军,同时保证对我方的陆、海军给予空中支援,保护本国的陆、海军顺利作战;其六,掌握制空权能阻止敌人重建空中力量,因为它能破坏物质资源和制造场所。同时还可以根据愿望增强自己的空中力量……” 尽管并不是军人,但是在另一个世界的时候,朱明忠却看过不少有关“制空权”的著作,而且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他,也深受“空权就是胜利”这一二十一世纪众所周知的观点的影响。于是便自然而然对“制空权”进行了解释,并且还将其带来的优势进行了概括。 “单就制空权优势上来说,第一,它防护国土不受敌人的空中进攻,因为敌人已经无力发动进攻。第二,它使敌人领土暴露在我方空中进攻之下,这种进攻十分容易进行,因为敌人已不能在空中活动。它能对敌人的后方实施直接的打击,在这种打击下是没有后方与前方的区别,如果罗马帝国与法兰西发生战争,在传统战争下,战争并会在巴尔干地区打响,但是在这个时代,轰炸机可以越过地中海,从北非轰炸法国后方纵深。这也就是第三点,制空权既能完全保护本国陆、海军基地和交通线,同样也可以威胁敌人的这些基地和交通线。至于第四点就是它阻止敌人从空中支援其陆、海军,同时保证对我方的陆、海军给予支援。掌握制空权不仅能提供优势,而且还能以足够的空中进攻实力,粉碎敌人物质和精神的抵抗,保证战争的胜利。我个人认为,如果夺得制空权者,能够继续成功地运用空中进攻,彻底破坏了对方进行战争的物质力量和士气,那么制空权就将直接导致决定战争的胜负。这种情况如果可以用等式表示的话,那就是夺得制空权是夺取胜利的根本保证。” 面对朱明忠的解释,顾安升先是沉思片刻,然后说道。 “你的这个观点,和陆军大学的孙逸安上校有点相似,不过他觉得制空权等于胜利。就是仅仅凭借轰炸,就可以赢得胜利,结束战争。你也这么觉得吗?” “不。” 摇了摇头,朱明忠直接了当的说道。 “国家之间的战争,并不仅仅只靠轰炸就能取得胜利,大规模的战略轰炸只不过是在摧毁敌国的战争潜力,让他们无法运用工业力量生产足够的武器,无法动员足够的军队,并且将军队运往前线,而这一切,都将演变成他们在前方战场上的失败,最终,摧毁他们的还是陆军,是战车、是火炮,是几十万、上百万大军,只不过,相比传统的战争模式,这种胜利更残酷,相对的也更轻松一些,在这种战争模式下,没有前线与后方,没有军人与平民的区别,战略轰炸的目标不仅仅是一座工厂,而是一座城市、一片工业区,城市里的平民、工厂里的工人都是目标,都会死于轰炸之中。” 提到战略轰炸给平民带来的灾难,朱明忠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在另一个世界盟军对德国的轰炸一座座城市被夷为平地,数十万平民在轰炸中或死或伤,当然,对东京的轰炸以及原子弹,在朱明忠看来……根本就不是事。 “这是无法避免的。” 顾安升耸了下肩膀,然后又问道。 “毕竟,炸弹是从空中落下的,但是,这个制空权又如何夺取呢?通过战斗机是吗?法国人同样也有战斗机,也有他们的陆军航空队。” “自然是比法国人的战斗机更加优良的战斗机,在空战中所比拼的是什么呢?排在第一位的就是飞机的性能,足够优良的飞机可以弥补飞行员的素质不足,对于优秀的飞行员来说,性能良好的飞机让他们如虎添翼,可是绝大多数飞行器员都是普通飞行员,所以,他们需要更好的飞机,借助更先进的技术来击败敌人,我我想,相比于火箭,对于罗马帝国而言,最重要的,最紧迫的就是研制出领先世界,或者说远远领先于世界的飞机,然后通过它去赢得战争!” 在说出这句话后,朱明忠只是静静的看着顾安升,看着他的神情变得肃穆,看着他在那里沉思,然后便端起茶杯自己喝了起来。 “这,似乎很困难!” 沉思良久之后,顾安升摇头说道。 “就航空工业而言,法国与我们的区别并不大,甚至与天朝也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毕竟,大家都是同时起步的,想要领先他们并不容易。” 面对这样的回答,朱明忠微笑道。 “其实很简单的……” 正文 第587章 大力出奇迹(祝平安健康) “很简单?” 顾安升有些疑惑的看着朱铭和,目光中尽是不解。 “可以说给我听听吗?” 面对顾安升的询问,朱明忠微笑道。 “大力出奇迹啊!” “呃……” 睁大眼睛,顾安升疑惑道。 “大力出奇迹?” “就,就是发动机的功率,如果法国人的是2000马力,我们就用2500马力,甚至3500马力,只要功率足够,再加了优良的设计,必定可以成就一款性能优良的的战斗机。” 之所以会这么说,并不是无的放矢,毕竟在另一个世界的美国,从二战直到二十一世纪,一次又一次凭借着领先于世的发动机技术,成就了一代代名机,同样的模式自然也可以套用在这个世界。 “可是发动机的功率不是可以随意提升的,现在发动机最大功率也就是2700马力而已……” 对于拥有一家航空公司的的顾安升而言,他对飞机自然有一定的了解,当然也知道大功率发动机的极限,至少知道眼下的极限在什么地方。 “那是活塞发动机。活塞发动机的发展已经到了尽头,至少快到了尽头,如果想要继续进步的话,就必须要考虑新式的发动机。” 朱明忠直接了当的说道。 “比如,可以考虑喷气式发动机。” “喷气式发动机?” “对,就是一种完全依赖燃气流产生推力的新型发动机,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在十几年前,就有学者制造出了它的原型机,不过它的功率很少,而且还不够完善,如果进一步完善的话,它的潜力肯定超过活塞式发动机。” 在收购了喷气试验室后,对于这个时代的航空科技朱明忠也有了基本的了解,正如另一个世界一样,这个世界的科学家们同样没有放弃研究新型发动机,他们同样把目光投到了喷气式发动机上,早二十几年前,就已经制造出了原始的喷气式发动机,但是军方的报告怀疑了喷气发动机的作用。报告认为喷气发动机对于当时的低空飞行没有什么经济价值,甚至指出“现在看来,在目前,任何可能的喷气推进器都没有什么实际价值,甚至在军事用途上。” 尽管仍然有学者继续着这一研究,但是,对于这种故障重重的发动机,无论是政府亦或是公司都没有任何兴趣,他们的设计都被搁置了。 “现在所有的飞机都采用活塞式发动机作为飞机的动力,这种发动机本身并不能产生向前的动力,而是需要驱动一副螺旋桨,使螺旋桨在空气中旋转,以此推动飞机前进。这种活塞式发动机加螺旋桨的组合一直是飞机固定的推进模式。但是,螺旋桨飞机已经达到了极限,即便将发动机的功率越提越高,从1000马力到2000马力甚至3000马力,但飞机的速度仍没有明显的提高,” 对于朱明忠提到这一切,本身就是罗马帝国的“帝国荣耀杯”空中竞速比赛最大的资助者之一的顾安升并不陌生,毕竟,这些年无论是罗马的“帝国荣耀杯”说或是大明的“驰电杯”空中竞速比赛,都陷入了某种瓶颈——速度无法进一步提高,即使是采用大功率发动机,并尽可能的降低的机体重量的情况下,速度提高都不太明显。便点头感叹道。 “确实如此,目前最快的飞机时速也不过1700里,想要进一步提高速度,确实不怎么容易啊。” “确实不容易,至少靠现在这样的模式,想再快些,很困难。” 朱明忠点头说道。 “问题的关键就出在螺旋桨上,当飞机的时速达到1600里,由于螺旋桨始终在高速旋转,桨尖部分实际上已接近了音速,这种跨音速流场的直接后果就是螺旋桨的效率急剧下降,推力下降,同时,由于螺旋桨的迎风面积较大,带来的阻力也较大,而且,随着飞行高度的上升,大气变稀薄,活塞式发动机的功率也会急剧下降。这几个因素合在一起,决定了活塞式发动机加螺旋桨的推进模式已经走到了尽头,要想进一步提高飞行性能,必须采用全新的推进模式,所以喷气发动机才是飞机的未来。” 喷气发动机才是飞机的未来! 对于这个世界的人们而言,委实太过新鲜了,但是在朱明忠的解释下,顾安升反问道。 “你的意思是,只要用喷气式发动机,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当然可以解决,而且采用喷气式发动机,可以让飞机的速度更快、飞的更远,性能可以发生质的飞跃,当然,在短期内肯定看不到这些优势,正像飞机刚刚发明的时候,谁能想到当初不过只能飞一里多的飞机,今天可以飞行万里?可以飞到万主的高空?现在,或许喷气发动机有很多不足,但是它只不过是发展的初期,只要投入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力量,我相信也许只需要五六年的时间,甚至更短的时间,就可以解决许多技术问题,从而取代活塞式发动机。我想……” 顿了顿,看着若有所思的顾安升,朱明忠笑道。 “到那时,凭借着先进的喷气式飞机,罗马的航空队必定可以守卫西夏的天空,守卫诸夏的最前沿!” 守卫诸夏的最前沿! 这正是罗马帝国的作用,其目的是否了让罗马成为“西洋诸夏”的领头羊,是否了让他在东西方文明之间作用一个缓冲,作用华夏文明的屏障,毕竟,在这里生活着几千万欧洲人,他们的相貌、文化与华夏人截然不同,尽管在过去的近两百年间,千百万华夏移民正在改变着西洋诸夏的血统,但是,他们早就发展出一个截然不同于华夏的文明。 其实,诸夏大都发展出了不同于华夏的文明,正如最初所希望的那样,华夏文明在诸夏得到了各自的发展,呈现出百花齐放的状态,就像在罗马,华夏文明就与欧洲文明进行了完美的融合。 但是这一切并不能改变,罗马作为华夏前沿的现实,他必须要应对来自欧洲的压力,其实过去的它的压力并不大,但是在文明远征期间,大明放松了对欧洲管制,从而导致了拿破仑帝国的崛起,等到大明再次注意到欧洲的时候,不得不面对一个统一的欧洲——整合了西欧各国的法兰西帝国! 赶上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法兰西帝国,正像历史上的普鲁士等国一样迅速崛起,整合半个欧洲的资源并且拥有非洲殖民地的法国,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已经成为大明最大的敌人,甚至单就国力而言,已经将罗马甩在了身后,毕竟,相比于法兰西,在大明的刻意而为下,罗马帝国既没有人口中优势,也没有国土优势,至于法国所拥有的庞大的殖民地,同样也是罗马所没有的。 罗马唯一的优势就是他拥有诸夏作用他的后盾,拥有巴尔干以及西南欧诸夏作用盟友。但是拥有盟友,同样也意味着责任,罗马获得保护的同时也必须保护诸夏。 “诸夏的最前沿……” 沉吟着这几个字,顾安升长叹道。 “在很多人看来,罗马帝国拥有奥斯曼帝国的一切,自然可以压制欧洲的崛起,但是很少有人提及,我们失去了匈牙利、失去了保加利亚,失去了罗马尼亚,失去了希腊、失去了波西尼五、塞尔维亚、门得内哥罗,我们的国土尽管在文明远征期间一直扩张到了整个文明半岛,直到印度洋,但是那里除了沙漠,几乎是一无所有的,而帝国的腹地也是荒凉的,耕地也是贫瘠的,现在,我们甚至需要进口粮食,从那些曾经属奥斯曼的地区。” 当年罗马帝国的崛起,是伴随着奥斯曼帝国在欧洲地区的统治的瓦解,是匈牙利、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塞尔维亚等地区的起义,为罗马帝国的崛起提供了机会,但是同样也削弱了后来的罗马。 “当然,我们当然知道,如果没有那些地区的起义,罗马的复国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但是,现在罗马却不得不面对欧洲的压力,可是我们力量却远无法与法国相比,这样的现实,总是无法回避的,可是我们仍然必须要承担这个责任。” 帝国的责任,在很多时候都是无法回避的。无奈的长叹口气,顾安升又看着朱明忠说道。 “罗马……” 摇了摇头,顾安升苦笑道。 “其实,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风光,尽管我们拥有大量的石油,但是却需要从各国进口大量的煤炭,以满足我们对电力的需求,还需要进口大量的粮食,因为我们的土地是贫瘠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仍然要维持一支有一定规模的军队,所有的一切,对于罗马而言,都是某种压力。” 面对顾安升的苦笑,朱明忠先是思索片刻,然后问道。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你们不考虑开发水力资源呢?也许,你们可以籍此解决电力和粮食问题。” 正文 第588章 沙漠(祝大家平安健康) 那天朱明忠和顾安升聊了很多,当然并不仅仅只是聊天,除了签订了超过一千万元的石油勘探以及钻井设备的合同之外,恐怕就是促成了顾安升投资研究喷气式发动机,其实并不是投资,毕竟,他本身拥有一家航空发动机公司,现在只不过是调整发展方向而已。除此之外,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勘探权!” 伸了个懒腰,朱明忠对南峰说道。 “这次咱们得到的勘探权,如果勘探出石油的话,回报可能超过几百亿!” 与顾安升的会面,最大的收获就是波斯湾沿岸地区的勘探采油权,其实那天只是无意中聊到了沙漠,如果不是因为顾安升的那句“那里除了沙子,什么都没有”,朱明忠也不会盯上这一地区,毕竟在另一个世界,这一地区有着世界上最大的油田。 甚至正是这个油田成就了沙特那个众所周知的“狗大户”,当然,现在的文明半岛并没有沙特家族,即使是生活在这里的以剽悍、骁勇、顽强而闻名的贝都因人,也在文明远征中被罗马征服,也停止了在沙漠、荒原、丘陵和农区边缘地带的生活,进入了城市定居,只有极少数的一些人,还生活在沙漠中,靠饲养骆驼为生,他们之中,甚至还保持着旧时的信仰,不过,上次袭击之后,罗马帝国又一次向半岛派出了大量的军队,并且借助飞机对沙漠中的部落进行清理。文明征服野蛮,从来不是靠说教,而是靠现代科技转化的军事力量。 “这……可能吗?” 不解的看着朱明忠,如果说现在南峰对他有什么了解的话,恐怕就是在很多时候,他总会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决定,就像那天与顾安升聊天时,两个人商定了由他本人投资对文明半岛东部沿岸沙漠进行勘探,那一带并不是勘探的重点地区,毕竟,一直以来罗马帝国的油田都集中在巴格达省,他们那里的油田每年可以提供超过两亿石油,相比之下,沙漠……从来都不是他们所关注的重要。毕竟在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之间,蕴藏有丰富的石油资源。相比于那一地区,在沙漠地区投资勘探可能就意味着不确定性,付出高昂的勘探费后,极有可能徒劳无功。 “是啊,朱先生,就我所知,在罗马,不是没有人尝试过在沙漠里勘探石油,但是,往往都是一无所获得的。” 说话的田成奎,如果仅仅只从名字上看,和华夏人并没有任何区别,而且说着一口流利的官话,可是他的相貌却是典型的闪米特人相貌,他是一名石油工程师,毕业于君士坦丁堡大学,曾经在多家石油公司工作,一个星期前,他在报纸上看到的一份招工启事: “东方石油公司招聘石油工程师,如愿前往文明半岛从事勘探采油工作,将以高薪为聘……” 招聘启事很简单,对于失业已经长达半年的田成奎来说,当然立即同意应聘。领到了一千元的预支款,就和妻子的匆匆告别了,然后就乘飞机前往那片无边无际的沙漠。 “他们钻的井是多少深?” 朱明忠随口反问道。 “大约在一千公尺左右,毕竟巴格省的油井最深的也就这个深度。” “那就钻深点,既然波斯湾对面都有石油,那么这里肯定也有石油的。” 朱明忠笑着说笑,他不知道在另一个时空里,沙特的石油是什么时候开采的,但是现在罗马在沙漠却没有一口油井,对于他而言这就是机会。甚至于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把国内的事物交给钱乐,一门心思投入到油田的开发上。 毕竟,这里可是狗大户的根本啊! 娘的,有了这个油田,咱也就是“狗大户”了。 经过几个小时的飞行后,飞机在临海的简易机场上降落,机场的跑道不过只是一片海滨的平地,这架双发飞机轰鸣着沿着跑道滑行着,卷起的沙子将周围的那些棕榈树都笼罩在沙尘中。 终于在飞机停稳后,在机舱舱门打开时,朱明忠特意朝外看了一眼,看着眼前的这片沙海,心中只剩下一个念头——这里就是我的油田了! “老板,这里可是沙漠啊!” “是啊!” 点点头,朱明忠笑道。 “不要被它的表像给蒙蔽了,指不定,这下面可就是喷吐黑金的地方!” 黑金! 或许别人不知道,但是朱明忠很清楚,这片沙漠下埋藏着的财富,当然对于他而言,更在乎的是这些财富可以成就的事业。 “老板,往后,咱们就在这?” 瞧着机场周围的帐蓬,看着那些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聘请的工人,南峰的语气显得有些为难。 “对,不出油,我是不会回去的!” 朱明忠哈哈大笑道。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一架四发的大型运输机轰鸣着降落了,这是罗马帝国航空队最常见的“象”式运输机,这种运输机能够空运重型军事器材,它的货舱门在机头,机头是可向两旁张开的贝壳形货舱门,能直接装入大体积货物。为方便车辆进出,货舱底板离地面很低并设计了特殊的坡道。货舱底板用坚固的骨架加强,可承载22吨货物。尽管它的体型庞大,而且飞行速度缓慢,但却一直是罗马帝国军方最重要的运输机,在顾安升的帮助下,朱明忠才从航空公司租用了两架飞机,用于向沙漠中运输钻井设备以及钻井工人。 “我们的设备运到了,争取尽快开工吧!” 开采石油,有时候往往是靠运气,即便是在几十年后的另一个世界,运气都占有很重要的因素,即使是朱明忠明知道这里一带有世界上最大的油田,但是似乎,运输并不在他的一边。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中,尽管在他的监督下,来自罗马各地的钻井工,先后钻探了十几口深井,但是却没有任何出油的迹象。 这是怎么回事? 情况似乎有些不对劲啊! 坐在海边,又一次研究着地图的朱明忠,眉头皱成了一团。 “难道油田不在这一带吗?” 盖瓦尔油田……应该距离巴林岛不远…… 回忆着读书时曾经看过中东油田分布油,朱明忠拿着铅笔在地图上勾勒着。之所以会选择这一地区,是因此在记忆中,油田靠近巴林岛,尽管巴林岛的名字已经发生了变化,变成了“德胜岛”,但是,位置并没有充,可为什么会没油呢? “要不然,就往内陆试试?” 朝着内陆的方向看去,朱明忠抿了下嘴唇,然后对远处的工头喊道。 “带一台钻机,往内陆看看!” 半个小时后,朱明忠便乘车和工人们一同前往沙漠腹地,沙漠中的气温每时每刻都在上升,浮动荡漾的热空气,俨如凹凸不平的曲面镜,使视线所及的景色都充极为扭曲。无数个高高的沙丘耸立在沙漠中。本来就模糊不清的的路迹,有时竟然完全消失了。因此,一路上,朱明忠有些担心的望着远处,毕竟,就他所知,在沙漠地区仍然有土匪的存在,好像,自己太大胆了一些,应该先组建护卫队的。 “老板,放心吧,在这里,没有野蛮的土匪的,最近,军团一直在清剿他们。” 或许是注意到老板的异样,司机便出言说道,司机是个闪米特人。他个子高大,一双眼睛,始终注视着前方。浓密的黑发上,落了一层灰尘。就连那鼢黑的脸庞,黑黑的眉毛和干裂的嘴唇,也覆盖着一层薄薄的尘土。 “我是在担心接下来的工作。” 朱明忠随口说道。 “毕竟,这里远离海洋,在这里勘探石油,总需要考虑到大家的安全。” 司机只是一心一意地开他的车。那些沙丘和蓝天此起彼伏在朱明忠的眼前晃动着。尽管一路上不时的喝着水,但是朱明忠仍然觉得嘴唇干裂,甚至嘴巴一动,沙子也在嘴里咯咯作响。 又一次拿出了水壶,一连喝了几口,在这茫茫无际的沙漠地带,能喝到一点清水,其味真是甘美异常,闭着眼睛享受着水的清甜,朱明忠朝着远处看了眼。 “还要多长时间,到达那里?” “天黑的时候差不多就能到了,老板。” 司机把嘴唇闭得更紧,仍是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路面。 “嗯,” 点点头,朱明忠随口应道。 “再快一些,毕竟,咱们到了那还要搭帐蓬。” 长时间坐车会让人心烦意乱。而且路迹已经全看不见了。司机却灵活地绕过了大大小小的沙丘,在坚硬的路面上摸索着。看得出,他曾在这样的路上驾车行。 但是对于这一切,朱明忠却是陌生的,他从不曾到过沙漠,甚至于如果不是因为石油的关系,他根本就不可能到沙漠中来,而现在,置身于沙漠中,想象着这片广阔的沙漠里隐藏着的危险,朱明忠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一句话来。 “或许,这就是人为财死吧!” 就在这里,他突然听到车厢后面传来骚动。 “快看,是贝都因人……” 正文 第589章 沙漠之夜(愿大家平安健康) 贝都因人! 当十几个骆驼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当车上的人们看到那些骑着骆驼的贝都因人时,他们无不是变得紧张起来。 “快,快点拿起武器。” 莱思曼·巴斯是这一队人马的头儿,他是亚美尼亚人,也是个对外承包的钻探商,一直以来都是为朱明忠这样的投资商干活。 在他的喊声中,车上的人们纷纷拿起了武器,当然,只有一部分人有武器,与大明不同,在罗马帝国普通人是不能随意持有武器的,当然这些普通人不包括罗马人、高加索人等正教徒,更不包括明人,只有那些被征服的闪族人受到限制,不得持有武器,当然也包括他们的后代,这些钻井工里就有不少闪族人。 “该死的,他们肯定都是沙漠里的强盗……” 在莱思曼·巴斯紧张的叫喊声中,朱明忠也拿起了武器,他端着一支冲锋枪,看到远处只有十几骑骆驼的时候,刚要松下口气时,就听到司机说。 “他们肯定不止这么一点人,这些人一个部落至少有上百个男人!都是野蛮的土匪!” 上百个土匪,就在朱明忠暗自后悔没有聘请护卫队时,那边却有一个人骑着一匹骆驼,朝这边赶了过来,他居然还的举着白旗。见状,朱明忠稍作沉思后便对司机吩咐道。 “停下车。” “可是老板,他们,我们应该趁机逃走才对……” “骆驼跑不过汽车,我倒想看看他们想看什么?” 不一会,那个骑着骆驼的贝都因人来到了车队边,他先打量着车队中的人,在看到朱明忠时,先是一愣,然后就大声说道。 “尊贵的先生,这里是侯德胜酋长的领地,欢迎你们来这里。” “先生,我们是东方石油公司的钻井队,我们已经获得了这片地区的采油权。” 作为钻井承包商的莱思曼·巴斯立即大声回答道。 他们都是用的官话,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间,官话已经成为罗马帝国的通用语言,因为希腊的独立,所以希腊语并没有像历史上那样,成为帝国的官方语言,实际上,在罗马帝国复兴后,所面对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语言,在帝国境内存在着几十种语言,几乎每一种都不可能成立帝国的官方语言,最初帝国官方还想通过将各种语言融合出一种语言,最后,他们还是选择了大明官话,毕竟,相比于所谓的拉丁语,帝国的高层至少有一半都是明人,说着大明官话,自然而然的官话就成了罗马帝国宫廷语言,宫廷的语言通过贵族扩散到民间,最终成为帝国的官方语言,尤其是对于被征服的闪族人而言,因此长期与诸夏占领军打交道,更需要学习官话,甚至这还作用区别野蛮与文明的标志。 当然,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官话在罗马的使用和发展过程中,在被罗马境内的数十个民族接受的同时,同样也打上了土著文化的烙印,形成独特的“罗马式官话”,其实,现在不仅有大明官话,同样也有罗马式、埃及式、天竺式、俄罗斯式等各种官话。这恰恰也是当年推行“教化”的成果——“要在诸夏培养一批土著精英,他们有土著人的血统,但头脑里装的却是华夏的习俗、思想、道德以及才智。” 现在,即便是沙漠中的游牧部落,同样也学会的官话,那怕是发音并不标准。但这倒是让朱明忠颇感欣慰,毕竟语言从一都是认同的第一步。 “啊,是石油公司?这里有石油吗?要是有的话,那可就太好了。” 骑着骆驼的贝都因年青人显得有些激动。 “欢迎你们,尊贵的客人,我想我的父亲知道了这个消息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年青人兴高彩烈的模样,让朱明忠有些疑惑,一旁的司机看到后,便轻声解释道。 “老板,按照这里的规矩,如果在他们地区发现石油的话,油田就要雇佣他们作用守卫,对于部落而言这是一笔不少的收入,基本上都是按人头算钱,我们每来一个工人,就要付给他们十元钱,每个月……他们是教化部落,姓侯,很多贝都因人部落都是姓侯,当然,只有极少数的部落获准继续在沙漠里游牧……” 说到底原来还是金钱的力量啊! 沙漠部落的菜色简单,招呼尊贵客人最尊贵的菜色就是烤骆驼,作为众人老板的朱明忠,坐在酋长的身边,所以侯德胜把第一块骆驼肉切给了他。 “朱先生,你的到来,实在是让我们整个部落倍感荣幸,如果你们能够开采出石油,那一定是佛祖的保佑,请你放心,在这方园几百里内,绝对不会有任何人敢侵犯你的油井……” 听着侯德胜在那说着“佛祖保佑”时,朱明忠只觉得有些错愕,毕竟……罢了,这个世界的一切和另一个世界是截然不同的,毕竟,曾几何时,几十万诸夏联军曾经扫荡过这片沙漠,所有的一切都被摧毁了,然后正教、基督教以及佛教都来到了这里,然后,就有了他现在口中的“佛祖保佑”。 “承你吉言。” 在开吃之前,十几名少女上前跳起了舞,这是不是他们的传统,朱明忠并不清楚,但是至少她们并没有戴面纱,看着这些身材窈窕的女孩,在那里舞动着优美的舞姿时,他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不过,更多的时候,他的眼睛会落在其中的一个少女的身上,从她一出现,就让人感觉极为惊艳,尽管她看起来不过只有十三四岁,但是一双大大的眼睛,略带些许婴儿肥的瓜子脸,无一不是美女的标志,即便是见惯了美女的朱明忠,也是为之惊艳不已。 注意到身边的贵客在看着自己的女儿,侯德胜只是微微一笑,然后对着女儿作了个手势,原本正跳舞的少女,便地朝着朱明忠走来, “朱先生,这是我的女儿,莎拉,她是全部落最漂亮的女孩。” 侯德胜笑着说介绍道。 “莎拉,敬朱先生一碗酒。” “是父亲,” 就像汉家女儿似的还礼后,莎拉端起一碗酒,走到朱明忠的面前,那双明亮的眸子盯着他,朱唇轻启道。 “先生,饮胜。” 听着莎拉略带些许广东话的发音,朱明忠暗自猜测道。或许,当年征服这里里的军队来自广东。猜测之余,又忍不住打量着面前的女孩,她身子高挑,皮肤白净,淡蓝色眼神和黑中透金长发,让这个女孩显得分外的甜美。双眼静静地打量这少女时,她毫无羞涩之意的迎着他的视线,甚至因此他的注视,使得她脸上笑意更浓了,同时又继续给他把酒碗斟满。 酒不醉人人自醉,照例一饮而劲,照例是一滴没有落下。 部落里用葡萄自酿的酒,经过蒸馏后,劲头并不比白酒差。所以两碗酒下肚后,朱明忠尽管还没感觉到醉意,但是脚步却已经有些飘浮了。接下来宴会仍然继续,众人伴随着欢快的曲乐在那里大口喝酒、吃肉,而部落里的女子则在席前的毛毯上翩翩起舞,她们的双臂和脚腕上银铃晃动,每一次举手投足,都透着诱人心魂的魄力。 作用客人的朱明忠,面对侯德胜的热情,自然在回敬他几次,烈酒配着烤肉,让人醉的很快,最后朱明忠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酒,迷迷糊糊中,他感觉到自己被人扶进了一间帐篷,似乎还有人服侍着他喝水,然后,意识就越来越模糊。 半夜里,又热又渴的朱明忠睁开眼,想要找些水来喝的时候。却惊诧地发现,自己身边的居然睡着一个人,。 “这是……” 瞬间,朱明忠就的清醒了大半。瞪大眼睛,借着微弱光线再次细看,他发现自己身边卧着一名少女,少女不是别人,正是晚上跳舞时给他敬酒的女孩。 “难道,这是传说中的部落侍寝?” 想到在古代北方游牧民族的传统,朱明忠感觉到自己头皮发麻,怎么,北方的习俗传到这里了? 就在此时,那睡梦中少女突然翻了个身。脚腕上的银铃发出一声脆响,然后就轻轻压在了朱明忠的身上…… 在腿压在身上的瞬间,朱明忠只感觉浑身一紧。全身绷得像木头般,笔直且僵硬。 “这,这是怎么回事?” 就这么躺着的朱明忠,并没有把少女的胳膊挪开,只敢静静地躺在那里,连呼吸时胸口的起伏都尽力去控制。 尽管内心充满疑惑,可是他的目光却忍不住慢慢移动,缓缓地凝在少女的脸上。那是一张令人惊艳的脸蛋,即使是对于早就见惯了各地美女的朱明忠而言,也会生出这样的感觉。娇嫩的皮肤、长长的睫毛,还有一双娇艳欲滴的嘴唇…… 看着,看着,朱明忠却又长叹口气,就这样躺在那里,任由女孩把他当成一个抱枕,而他自己就在那静静的躺着…… 正文 第590章 黑金之地 在获得“黑金”的过程中,除了石油,其它的所有的一切都慢插曲。 而在石油业有着各种各样的故事。 有悲伤的,有欢喜的。有时候,所有的投资都会化为泡影,让人悲伤且绝望,有时候,伴随着一阵轰鸣,石油会喷涌上钻塔的顶端,从那里喷射而出。人们会兴奋的跳进黑色的石油里为它欢呼着。 之所如此,是因为石油的意味着财富。 可并不是人人都能靠石油生意来发家致富。要想做石油生意,首先得拥有一片坐落在油田之上的土地。如果你没有钻探权,不管你有多富有都是白搭。这就是原因。 石油不仅仅是燃料,虽然它是世界上最好的燃料。 石油不仅仅是金钱,虽然它是世界上仅次于金钱的东西。 石油是权力,因为人人都想要它,而它的总数就只有这么多。 或许,在某种程度上,除了两河流域之外,整个文明半岛以至于波斯高原,并没有富庶的土地,这里遍布着荒凉的草地、沙漠,但是同样也给了她得天独厚的条件——大自然给了她石油。 有时他让石油直接渗出,就好像土地中的石油多得只好向外渗透。有时他把石油藏在没人能够想到的地方,但是,只要有一丝发财的机会,人们就会四处寻找,拼命寻找,寻找石油。 他把石油埋在了巴格达,埋在了河口的沙洲,埋在了沙漠之中。但是想要寻找它,却并不那么容易,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不知多少人在这个行当里发财,同样也不知道多少人,在这个行当里一无所有,失去了所有的家当。 石油从来都是一个冒险的行当,只有少数幸运儿可以得到最终的回报,只不过,不到最后,谁都不知道,谁才是幸运儿。 当朱明忠站在帐蓬边,瞧着那边耸立的井架时,站在他身边的莎拉用生硬的官话说道。 “先生,这里真的有石油吗?” 莎拉满脸疑惑的看着井架。 朝身边的女孩看去时,目光显得格外的温柔,不关其它,只是因为在这片寂寞的沙漠中,身边能有这么一个可人儿陪着,确实让日子好过了许多。 “莎拉,相信我,这里一定有石油。” 说话时,朱明忠把目光投向远处的井架,它们在阳光下闪着清冷的光芒。侯德胜等人对这些钢材器材,只是远远的看着,目光中带着好奇,当然更多的是渴望,他们同样渴望着在“黑金”中获得属于自己的财富,甚至这也是他把女儿送到朱明忠帐篷里的原因,当然,这个生意对他来说是稳赚不赔的,毕竟,即便是没有采出石油,能够把女儿送给一个有钱有地位的“明人”,也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即便是这个明人丢下女儿逃走了,只要莎拉怀上明人的孩子,一个拥有明人血统的孩子,对于部落而言也是好事——他可以进入城市里的华夏学校,在那里接受最好的教育,更容易考进大学,在将来甚至有机会成为官员,然后,自然会对部落多加照顾,总之,把女儿送到明人的床上绝对是稳赚不赔的大好事。 当然钻井队的进入,对于部落也是件好事,部落为钻井队供应着食物以及淡水,甚至就连部落里积压的毛毯,也被钻井队员们买完了,毕竟,沙漠里的晚上就已经很冷了,等到了冬天的时候,只会更冷。 与此同时,真正的地质工作就开始了:采样,绘制附近沙漠的的曲线和地质的结构,勘探谷地的两侧地形。这是漫长而又使人疲惫不堪的工作,尤其是在这样艰巨而又日益恶化的条件下。 “石油,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就在莎拉迷惑不解的看着钻井时,那边正在钻动的钻井却突然传出一阵巨响,然后那些钻井工人大声喊道。 “钻头断了……” 开局不顺! 先是捞上了破裂的钻头。钻头几乎碎成两半,裂口的边缘平滑而锋利。它的刃口钝很大,看着钻头,朱明忠暗忖道,难不成这就是预兆? “老板,你看已经钻到1000公尺了,咱们是不是换个地方?” 在巴斯的经历中,从没有钻过这么深的钻井,毕竟,一直以来最多也就是八九百公尺就能出油,有时候甚至只要钻上三四百公尺。 一千公尺! 这还是第一次,不对,之前在海边也钻过这样的深井,只不过是一无所获。 “再钻深些,往一千五百公尺准备。” 既然老板有了吩咐,巴斯也只能选择服从,随后他就命令的工人们继续把的长杆伸到地下。一千五百公尺,十公尺一节,需要一百五十根钻杆。钻塔的起重滑车已经接近筋疲力尽,在这一过程中有很多时候沉重的部件只能完全靠手拉上来。那些钻工们毫无怨言地用手拉起十公尺长的钻杆。 钻井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白天忙活了一天,到了晚上的时候,借着油灯燃烧时放出的微弱光芒,朱明忠看着今天刚刚绘制的地图和地质草图。而与此同时,莎拉就静静的坐在帐篷之中。有时候,朱明忠感觉她就那么看着自己,偶尔的他感觉自己可以闻到了她身上的淡淡的香味,那一种淡淡的芬芳,不同于香水的香味。 “莎拉,你早点睡吧,我还要再等一会。” “没事,我陪着你,我给你泡杯茶吧。” 就像是任何一个部落里的女孩一样,对于莎拉来说,她就像是尽职的妻子一样,尽自己所能伺候自己的丈夫。尽管她知道,眼前的这个男人,也许有他的妻子,但是……这又有什么呢? 毕竟,他可是明人啊。憧憬着和他一样回到明国的未来,慢慢的莎拉还是睡着了,终于,忙活了一切的朱明忠,看到睡在床上的莎拉。 “可真是个小女孩啊。” 笑了笑,他便走过去为她盖好了毛毯。 凌晨来临时,从睡梦中醒来的朱明忠便把小说放进他私人鞍囊的一个里兜中,闲来无事的时候,他还是会继续“写”着小说,以打发沙漠里无聊的时光。然后,继续一天的工作,现在的他穿着一身土黄色的工装,戴着顶牛皮大檐帽,即便是如此,沙漠里的骄阳,仍然把他的肤色晒的黝黑,看起来和普通的钻井工人没有任何区别。 “一千三百公尺了!” 终于,当钻井达到一千三百公尺的时候,和任何一个钻井工人一样,朱明忠也变得有些焦虑,不是因为金钱,而是因为对石油的渴望。 “什么时候才会出油?” 和所有的工人一样,他想发疯般地抽油。他希望看到钻井钻到石油从井口喷射而出的画面,甚至于内心里只剩下这么一个念头。但理智与冲动激烈地交战着——最终理智取得了胜利。 “继续钻下去,钻到一千五百米……” 在朱明忠吩咐时,工人们开始把钻杆提上来,还需要分析钻出的岩芯。 就在他们开始提起钻杆的时候,突然,朱明忠闻到空气中有一股淡淡的异味。 “这是什么味道!” 不仅他注意到了,所有人都注意到了,那是一股天然气味,它已经迎面而来。它不停地从井里冒出来。从地下滚滚涌出的气体散发着泥土和硫磺的臭味。这种气味飘散到人群中的时候,所有的钻井工人都愣住了。 “是油气!” “没错,是油气!” 呼吸着空气中的扑面而来的油气,钻井工人们激动的大声喊叫着,涌出来的油气引发一阵欢呼声和鼓掌声。 “老板,这里肯定有油,有了油气,就肯定有油!” 巴斯激动的大声喊叫着,然后,他又大声喊着。 “暂时不要取样,继续往下钻!” 但就在此时,钻杆开始晃动了,从深深的地下传来一阵剧烈的振动。甚至就连同钻架台上的设备开始摇晃。高大的钻井机不住的战栗。 “要,要出油了……” 伴随着从地下传出来的响声,巴斯激动的大声喊叫着。原本正忙活着的钻井工人们意识到要有大事即将发生,他们无不是惊喜的地倒吸一口气往后退去。 和其它人一样,朱明忠同样也向后退着的,就在他将检测仪打开的时候,从井杆边缘喷出一团灰黑色的物体,那是水和污泥的混合物,但是水和污泥里带着石油。 “有油、有油……” 就在巴斯抓起泥污中的一团黑乌乌的油块大声喊叫着的时候,为这明白无误的信号而兴奋时,那边井架喷涌而出的气流突然冲入空中。污泥、水和石油被喷进钻架。 先是片刻震耳欲聋的寂静,然后又一声较低的爆炸声,又一股富含石油的污泥喷出来,然后又是寂静,只除了仍在冒溢的气体发出的轻微咝咝声。 片刻的寂静之后,围观的几十个钻井工开始自发地鼓掌。 “快看,这里真的有油!” 一个钻井工兴奋的用帽子舀起一大堆油泥,在空中挥了挥,然后扣到脑袋上,任由油泥从头流到脚。 而朱明忠也沉醉在这一时刻。 石油。 他真的挖出了石油了! 正文 第591章 垄断 黑金的梦想,终于实现了! 甚至在伸手捧起一团油的时候,朱明忠仍然不敢相信仍从钻架上往下流淌的发出恶臭的黑色污泥。 与想象中的井喷不同,尽管它没有喷出成百上千吨石油,但是至少仍然在喷涌出石油。 “这肯定是口有油井!” 巴斯兴奋的对老板喊道。 “别看他没喷出多少油,但是油流却很稳定,这种井,即便是不高产井,产量也肯定非常稳定,而且持久。在钻井界有句话只要井口出油,就肯定能成功。” 作为承包商的巴斯曾经钻过无数口油井,自然知道这是口什么样的油井。 “嗯,我就知道,这里肯定有油,接下来我们要干什么?” 朱明忠扭头问道巴斯。 接下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但就在工人们继续干活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奇怪地竟然不太兴奋。其实,接下来有很多事情要做,即便是油井有油涌出,可是如果油压过低,你可能永远也无法将这种宝贵的液体向上抽出一千三百多公尺。 自从第一股石油喷入空中以来,朱明忠和众人马不停蹄地干了半个月才将油井安置到位。油井得用金属套筒套上,这些套筒都是标准管道公司提供他们的——这是帝国石油的子公司,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设备生产商,与北美石油机械公司不相上下,单就是采油设备来说,大明与他们还有一定的差距,毕竟,大明并没有太多的市场需求。 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一辆辆重型载重汽车运来了许多设备,包括十个储油罐,以及一个合适的井口控制系统来。尽管并不是专业人士,但是朱明忠仍然虚心的向他们学习着。 而出油的消息传出来之后,在油井附近围观的人逐日增多,先是几十人,很快就变成了几百人。而侯德胜更是带着他的六个妻子来到油井边,特意摸了一把石油,他知道,他的部落命运将会从此改变。 “莎拉,我的女儿,给他生个孩子吧,我敢说,从今以后,他肯定会飞黄腾达的!” 侯德胜有些激动的对女儿说道。此时,他甚至幻想着这里出现几千个油田工人,然后每个月都可以收到几万元的“保护费”,他的部落从今以后,就可以过上好日子。 当“黑金”从地下涌出的时候,每一个人都幻想着从中得到自己的那一份报酬。 “老板,今天要疏导油井了。” 这些天以来,巴斯显得很高兴,油井出油意味着他可以得到工资之外的资金,每个人都有份,少则数百元,多则上千元。 “疏导油井?” “对,这有一点像是用家用橡皮揣子疏通水管,怎么说呢?这套设备就是利用一个简单的真空吸尘器将水和泥从井底吸上来。等到吸力足够大的时候,石油就会跟着上来。” 当然,这只是理论。 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他们不停地从油井里吸着,除了泥什么也没抽上来——但巴斯却很有耐心,工人们也是一样。他坚持不懈地干着,终于在一个幸福的日子里所有人的耐心得到了回报。这天下午井底发出一声低鸣,就像是长号吹奏出的几乎无法耳闻的低音音域。低鸣结束后,又一股急流开始酝酿。 “快,关掉发动机!” 巴斯大声喊着,工人连忙把柴油机关闭然后等待着,他们害怕运行的柴油机会点燃油井里的气体,将整个钻塔炸到半空。 但他们并没有等太久。 不过只是片刻的等待之后,油井最后一次猛烈地将一些泥和水喷到空中,足足喷了几十公尺高,随之而来的就是不停喷涌的石油。 黑色的石油就像是雨点似的,从空中落了下来,这一瞬间,所有人都兴奋的大声吼叫着。 “这就是油雨,老板,这就是油雨……” “不,这是钱雨!是钱雨……” 朱明忠伸出手,接触着石油,他的眼睛盯着钻塔——石油继续向上喷涌着。它喷吐出来的,并不仅仅只是石油,而是金钱。 这确实是一个壮观至极的景象。 “今天西京石油交易所的油价是每桶3.54元!” 和过去一样,首先看到当日石油报价后,顾安升听到他的秘书继续汇报道。 “总裁,我们接到一封东方石油公司的电报,他们在135号地区开采出了石油,目前已经有六口油井先后出油,其中产量最高的油井一天出产85吨石油,朱先生希望爵爷帮助他建立一条通往海边的输油管道,还有油轮栈桥……” “他真的在沙漠里采出了油!” 顾安升诧异道。 其实他应该很高兴,当然了,他确实很高兴,毕竟,他在东方石油公司有5%的股份,但是对他来说,东方石油公司在沙漠中挖出石油,并不见得是件让人高兴的事情,毕竟,过去他个人一直忽视对文明半岛沙漠的勘探的。而现在,他却把多达十三个区的勘探权卖给了东方石油公司。 “我想我是有点吃亏了!” 顾安升有些闷闷不乐地说道。 与东方石油5%的股份没有任何关系,而是关系到他的领导能力。以前就有人向他提出建议,往文明半岛进行政勘探,但是在他看来,这根本就没有必要。 “沙漠?很多人都尝试过,那里根本就采不出油。” 甚至于于,直到朱铭和表示要勘探沙漠的时候,顾安升还认为这根本不可能。其实,最初他根本就没有兴趣入股东方石油,但是他个人拥有一块土地采油权,为了表示对朱铭和的欣赏,他把采油作价抵给了东方石油换成了公司的股份,而现在,可以肯定的是,他可以获得极为丰厚的回报。 但是……原来,他是可以获得更多的。 “好像亏大了!” 几乎是第六口油井出油后,朱明忠就乘飞机返回了西京,在飞机降落之后,已经到了晚上了,在安顿好莎拉和她的侍女之后,朱明忠就跟南峰两人在房间里聊了起来,他甚至都没有洗澡,现在的他看上去完全是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甚至就连眉毛里也都是沙子。 “不会有事吧?” 朱明忠直接问道。 “我想不会,顾爵爷的口碑一直很好。” “哈里斯怎么说?” 哈里斯是东方石油的律师,一个犹太人。那些犹太人尽管有经商的天赋,但是却远无法与明人相比,早在百年前,就被挤出了商业圈,顶多也就是开个杂货铺,做些小买卖,不过他们却在法律界找到了立足之地,在罗马帝国,有一半的律师都是犹太人,当然,根据罗马帝国的法律,只有正教徒和儒教徒可以当法官,这也断绝了他们成为法官的可能。不过即便是如此,罗马帝国最出色的律师往往都是犹太人,哈里斯就是其中之一。 “哈里斯说在合同上,并没有任何问题,即便是他们买通了法官,也不可能有任何漏洞,况且……在诸夏法官是不可能被收买的。” 对南峰的这句自信满满的话,朱明忠只是微微一笑,当年把审判权从地方官府独立出来,设立提刑使、大理院时,就确立了大明司法机构互相监督,三方的互相监督,使得他们很难被收买,但……也不是没有可能。 “如果那个油田足够大呢?” 看着南峰,朱明忠说道。 “也许,几年后,那里会产出几千万甚至上亿吨石油!” “可能吗?” “可能吧,如果是这样的话,法律还会保护我吗?” 沉默片刻,南峰点头说道。 “罗马帝国的法律是否会保护你,我不知道,但是你挖出了石油,你拥有了那片土地的采油权。所以,帝国议会会保护你的权力。” “帝国议会?” “对!没错,就是帝国议会,如果他们敢以法律的手段强行没收油田的话,你可以上诉到帝国议会,我敢说,愿意给罗马帝国使绊子的帝国议员,一定有很多,毕竟,在诸夏看来,皇帝……只有一个,就是大明天子,至于罗马的皇帝……” 有那么一刻,南峰扯着嘴唇,露出了嘲讽的笑容。显然,即便是直到现在,对于诸夏而言,他们仍然无法接受所谓的“罗马帝国的皇帝”。 “到时候,帝国议会肯定会站在你这一边,罗马帝国必须要遵重帝国议会的决议。” “这么说,我似乎可以庆幸是吗?” 在某些意义上,这一切似乎是自己缔造的,现在自己一边被曾经缔造的牵绊着,同样也被它保护着。 “是的,确实应该庆幸,但是,我觉得,我们现在不应该考虑这件事。” “嗯?” “我觉得,我们现在应该妥善处理好与顾爵爷之间的关系,包括与帝国石油公司之间的关系,毕竟,在接下来的很长时间里,我们都不可能离开他们。” “你有什么主意?”这个主意让朱明忠森神情一亮。 “互相持股,进行股权交换,我想,这是处理好两者关系的最好选择。” 南峰的建议,让朱明忠沉默了片刻,他想到了后世石油七姐妹的互相持股,进而对石油市场的垄断。 “而且这也是垄断石油市场的一个选择是吗?” 正文 第592章 亏本生意 不论结果是什么。但是对于外界来说,东方石油公司都是在冒险,尽管投资不过区区几十万,但是回报却是极其丰厚的。 但事情并不那么简单。 首先,在文明半岛沙漠腹地从来没有发现过石油。或者这么说:从地质学上看到处都是石油的踪迹,可很少有人伸下钻头取出石油。在沙漠腹地没有,在沙漠的边缘出没有。只有在美索不达米亚才拥有石油。在整个文明半岛都没有。 当然,人们之所以会做出这个决定,是因为在过去,尤其是在二十年前,人们在波斯地区找到了石油之后,也曾有人把目光投往这片沙漠。但是他们却没有得到什么回到。 “我们的钻井从800公尺钻到1200公尺,但是却没有一滴油……事实证明,这里不可能有石油存在。” 几乎所有人都是这样武断的定下了结论,毕竟,他们也曾尝试过,但无不是失望而归,似乎,这里是不可能出油的。 这就轮到朱明忠出马了。 其实,作为一个外国人,他在罗马帝国没有任何影响力,也没有什么朋友,也就是在与顾安升认识之后,他才得到了开采权。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之间没有别的什么秘密协议,他们两人也曾达成过一些口头上的协议,除了收购了顾家的一块土地的勘探采油权之外,他们还达成了另一个协议——如果顾安升帮他赢得采油权,使他有权进行钻探。做为回报,未来东方公司的运油船将会在顾安升的欧罗巴造船厂定造,众所周知,从文明半岛采油,无论是运往欧洲或者天朝,都需要运油船,也就是油轮,所以这是一大笔合同。 所以,现在需要敲定造船合同,当然最重要的是要达成另一种共识。 今天,从两人一见面,气氛就显得有些异样,不过顾安升仍然满面喜色的向朱明忠表示祝贺。 “我听说你们采到油的好消息了,如果你没来西京的话,肯定会收到我的电报的,我想作用朋友,我应该向你表示祝贺。” 顾安升的客气,让朱明忠笑道。 “爵爷客气了。” 然后他说道。 “其实,这次过来,我是想和爵爷把合同敲定一下。” “是油轮吗?” 顾安升反问道。 “哦!这样,你的公司刚刚成立,肯定需要油轮,在我的船厂里有一艘刚造好的油轮,我可以卖给你,另个再租两艘给你,你觉得的怎么样?都是五万吨的大型油轮,当然,也有小型的油轮。” 其实,顾安升这么“慷慨”,也是在试探,试探着油田的产量。 “您实是在太慷慨了!真是太慷慨了!” 朱明忠立即表示了感谢,他当然知道顾安升是在试探自己,于是又说道。 “不过,除此之外,我还想在您的船厂里定造六艘十万吨的油轮,不知道爵爷以为如何?” “六艘十万吨的油轮?” 顾安升惊讶的看着眼前的这个家伙,好一会才说道。 “你需要那么多船吗?” 难道那块油田真的有那么大? 十万吨油轮尽管一直有人呼吁建造,但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油轮仍然是五万吨,他一开口说要造六艘十万吨油轮,不说技术上的问题,就是按照正常的运力,一艘一年运一百万吨是没有问题的,他要六艘,也就是六百万吨!那么这可真是一个大油田。但随即顾安升又继续说道。 “而且十万吨的油轮,你要知道,还没有人造出这么大的油轮。” “既然我们可以造出四五万吨的军舰,那么必然可以造出这么大的油轮,而且10万吨以上的油轮不仅符合安全标准,而且具有成本优势。就像建造2艘5万吨油轮则需要钢材肯定比4艘2.5万吨的少,这意味着建造成本更低。而且油轮越大,单船单航次可运送的原油量愈多,每吨运量的燃料消耗平均值就越低,所以我倾向于大型油轮,十万吨只是开始。” 这个时代的船主普遍认为大船成本高昂,燃油费用太高,而且不易建造。可实际上大型油轮的成本优势更大,在另一个时空中,正因此这些成本优势使大型油轮迅速兴起,但是这个世界,还没有意识到这一切。 “以后我想我还会需要20万吨的超级油轮,我会在未来的几年内发出这样的订单,当然我同样也考虑过欧洲的市场,受到苏伊士运河的限制,20万吨油轮并不能通过运河,但是我想未来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市场在大明,毕竟,大明拥有近七万万人口,它对汽车的需求超过两万万辆,十年后,他每年需要至少进口六万万吨石油,甚至可能更多,所以,我不并不需要考虑运河的问题!” 面对朱明忠的解释,顾安升很是惊诧,可他眼下的惊诧和之后的惊诧比起来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你确定你的油田需要那么多船吗?” “这次我回西京,除了与您敲定油轮的事情之外,还有就是聘请更多的钻井承包商,并且成立自己的钻井队,而根据目前开采的情况来说,我敢保证的一点是,最多只需要三年的时间,东方石油的产量就能突破五千万吨。” 朱明忠的话很保守,毕竟,那座油田是世界上最大的陆上油田!在另一个时空中,那座油田的年产量超过数亿吨。 顾安升猛的一下子坐直身子,他的双唇发白,两眼圆睁。 “五千万吨!这怎么可能?你的油田不是刚刚开采吗?” 朱明忠笑了。 “虽然我现在只钻出了六个油井,但是爵爷,我的一号油田与六号油田的距离超过四百里,您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啊!” 睁大眼睛,作为帝国石油公司的总裁,他又怎么可能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这确实是一座大油田!” “没错。” “产量稳定吗?” 顾安升反问道。 “我说的不是刚开始的时候喷出来多少油来,而是问的持续产量。” 作用一个石油公司的总裁,顾安升非常清楚,刚刚钻出油时的出油量不等于接下来的产量,在石油界最重要的是稳产井。 “三百吨!” 朱明忠看着顾安升说道。 “每一口油井的持续产量都将超过三百吨,我想在未来肯定还会有更为高产的油井!” “什么!” 惊讶的睁大眼睛,摇了摇头,顾安升有点恨恨地顿了一下脑袋。 “现在,我好像后悔了,后悔把采油权交给你了,按你的说法,那里可真是一片宝地,甚至可能超过美索不达米亚的油田。” “哦,这是肯定的,我想在未来,这座油田的产量可能超过一亿吨。毕竟——” 顿了顿,朱明忠说道。 “他的面积很辽阔,我想至少可以钻出几百口油井,它的潜能几乎是无限的。” “你越这么说,我越觉得后悔啊!” 顾安升苦笑着摇头道。 “这可是从我的手中拿走的采油权啊!全世界都会知道你的成功,当然也会嘲笑我的短视。” “所以,我希望能够和你达成一个共识。” “什么?” “我想,我们可以达成协议,比如一个股权交换协议,我愿意用东方石油公司30%的股权交换帝国石油公司15%的股权。” 朱明忠的建议让顾安升先是一愣,然后哈哈大笑了起来。 “天啊,你知道帝国石油公司15%的股权值多少钱吗?你知道帝国石油公司一年的产量有多少吗。我也不认为我们——” “那我们可以签署一个对赌协议吗?” “你说什么?” “一个对赌协议,就是在三年内,东方石油公司的产量超过五千万吨,那么我用10%的股权交换帝国石油5%的股权,如果五年内超过一万万吨,我用20%的股权,交换15%的股权。如果产量没有如期达到的话,那么我自愿放弃交换,但是仍然向帝国石油提供相对应该股权。” 在朱明忠的这个对赌的建议之后,办公室里的寂静突然变得空洞洞的。他们两个人就那么坐着,谁都没有说话,片刻后,顾安升才说道。 “这样的对赌协议,似乎还是我吃亏啊,帝国石油可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公司,你要知道,对于世界而言东方石油根本就是不值一提的小公司。” 顾安升微笑起来,他的内心深处甚至不知为何突然升起的危机感。总之他笑了,似乎是在嘲笑着这个年青人的大胆,这个提议实在是太过大胆了。 用30%的东方石油公司的股权交换帝国石油公司20%的股权!他难道不知道帝国石油公司有多么庞大吗? “而且你要知道,帝国石油并不仅仅只有油田,还自己的银行、船队、炼油厂、港口,储油基地,它们的价值甚至不亚于油田,即便是东方石油拥有一座一亿吨的油田,又有什么用呢?” “可是,如果我说,我所拥有的不仅仅只有这么一座油田呢?” 朱明忠的眼睛里闪烁着光芒。他的视线指向顾安升说道。 “而且你要知道,东方石油绝对不同于你所知道的任何一家石油公司!他在未来会成立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公司!我想,这笔交易对我而言是吃亏的!” 正文 第593章 生意 “我想,这笔交易对我而言是吃亏的!” 当然,朱明忠的话落在别人的耳中,肯定是自我吹捧,甚至有些恬不知耻的味道。可是实际上,他说的是实话。 现在自己已经找到了世界上最大的陆上油田加瓦尔油田,它的储量超过两百亿吨。以后还会找到大庆油田、秋明油田,当然还有波斯湾的海上油田,还有利比亚的油田……等等,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将来的东方石油公司必定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公司,只要他掌握着世界上大多数的油田。 所以,在朱明忠看来,他说的是实话,只不过他的实话在别人的耳中,却显得有些刺耳。 不过出人意料的是,顾安升并没有嘲笑他,而只是静静的从雪茄烟盒里取出一根雪茄烟,然后点着它,自顾自的吸了起来。 是古巴的皇家雪茄,这是专门为大明皇家卷制的。 只需要闻一下这熟悉的味道,朱明忠就找到了老朋友,这种雪茄烟是有钱也买不到的,除了皇室之外,只有诸夏王室以及显赫的勋臣拥有购买它的资格,而顾安升肯定具备这个条件。尽管有些怀念它的味道,不过,已经戒烟的朱明忠并没有去尝试它。 “你敢说出这句话,必定是有些依仗吧!” “不是依仗,而是事实,首先,我现在不想说我的油田有多少石油,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未来的几年中,随着石油产量的提升,东方公司必定会购买上百艘油轮,同样也会建立一家庞大的现代化的石化企业,我说的并不是仅仅只是炼油,而是与之相关的一系列工厂,比如化肥等相关化工工厂,还有其它各方面的投资,也将是超出你的想象的,在我看来东方公司不仅仅是一家石油公司,而是一个帝国!” 盯着顾安升,朱明忠随口道出了另一个世界的垄断托斯拉,它并不是一家单纯的垄断企业,而是一个企业帝国。 “帝国?” 顾安升诧异道。 “是的,是一家庞大的企业帝国,只要是你所能想象得到的与石油相关的,甚至不相关的行业他都会涉足其中,而且会居于领先地位。” 面对朱明忠的解释,顾安升却陷入了沉默之中,片刻后,他盯着朱明忠说道。 “似乎,我所要面对的是一个竞争对手,或者说敌人。” “不,” 摇摇头,朱明忠认真的说道。 “不是敌人,而是盟友,是朋友,是伙伴,从我们互相持股的那天起,帝国石油公司也将是东方石油的合作伙伴,而我们……” 笑了笑,朱明忠用相对平静的语气说道。 “将会成为垄断这个星球石油供应的企业,所有的国家都离不开我们的石油,我们将会决定这个星球的石油产量,价格,这一切都是我们所掌握的。” 用垄断的方式击败垄断,这或许是朱明忠最纠结的事情,为了击败大明的勋臣垄断集团,他必须要建立一个比他们更强大的集团,而石油将会是这个集团获得弹药的“金手指”,有了每年上亿吨,甚至几亿吨石油,每年几十亿,上百亿的收入,不仅可以支持其它各项事业的支出,同样也可以让为他提从充足的“弹药”去击败勋臣集团,在经济上击败他们、重创他们,进而打破他们的垄断,而这种战争所需要的不仅仅只是先进的科技,更需要充足的资金,而这正是石油公司存在的意义。 “可是,你别忘了墨西哥也有石油,北美也有石油!” 顾安升并没有因此那么几句话而心动,他忍不住说道。 “难道你还能把他们都吞并了不成?” “数量!” 看着顾安升,朱明忠道出了两个字。 “我们只要掌握全世界60%的石油,就控制了石油的定价权,其它人只能选择服从,而现在,你们已经控制了全世界40%的产量,随着东方石油的崛起,达到60%不过只是几年的事情。” 面对朱明忠的解释,顾安升摇头反驳道。 “事情没有你说的那么简单,如果仅仅只是产量的话,只要我愿意,每年可以多产出上亿吨石油,但是市场只有那么大。” 作为帝国石油公司的总裁,顾安升最头痛的就是石油的需求处于某种瓶颈,作用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公司,他们掌握全世界最大的油田——巴库以及美索不达米亚油田,可是,世界的石油需求就那么多,市场的需求有限啊。 “市场的需求限制着产量是吗?” 眉头微微一挑,朱明忠笑道。 “既然需求没有那么大,那咱们就想办法提高这个需求。” “提高需求?怎么提高?” 顾安升好奇的反问道。 “提升汽车产量。” “不是所有人都能买得起汽车,现在的产量也是瓶颈。” 摇摇头,顾安升直接反驳道。 “我们不可能向所有人提供汽车。” “为什么不可能呢?怎么不可能呢?” 接连的反问之后,朱明忠深吸一口气,然后说道。 “我注意到,在汽车上,目前最便宜的汽车,也需一千多元,差不多相当于普通人的两年多的收入,如果我们制造出一辆更便宜的汽车呢?比如,只需要四五百元的汽车?” 尽管这个世界同样走着另一个时空的发展道路,但是这个世界却与另一个世界有所不同,它并没有出现福特,更没有出现“T”型车,至于原始的流水线式生产,早在兴乾年间的军工厂就已经投入使用了,只可惜从来都没有福特和“T”型车,甚至这个世界从来都没有国民车,与另一个世界汽车一开始是贵族的玩物,然后“T”型车的出现让给了普通民众可以开上自己车的希望不同,这个世界汽车最开始发展的是卡车,是军用汽车,是从军队走向民间,然后慢慢的普及,这一点倒是和另一个世界20世纪晚期的中国有占相似,尽管因为生产线的使用,随着汽车的生产产能增加了,而且价格也降低了,但是似乎从来都没有人去关心普通人,从来都没有一辆民众能轻松买得起的汽车。 “这可能呢?四五百元?” 顾安升倒吸了口气,反问道。 “四五百元的汽车,这根本就不可能!” “怎么会不可能呢?我们可以尝试着去设计它,改良它,然后制造它,制造一辆民众能轻松买得起的汽车。每个人,只要愿意,就可以用一两个月的薪酬,分期付款购买一辆汽车,当然,并不仅仅只是汽车,我注意到,现在大明所有的公路,都还只是官道,尽管官道修建非常不错,但是如果我们修建一种专门给汽车跑的高速公路呢?汽车在那样的公路上可以跑到200里的时速,而且更省油,更快,只需要几个小时,人们就可以开着车前往千里外的地方,只需要几十个小时,他们就可以开车抵达西京,在这里欣赏异域的风光,并且在沿途享受着沿途的美食与风景,相信我,廉价的国民汽车和高速公路,可以改变整个世界,当然也包括石油!新兴的市场对石油的需求也会达到一个新的高度,而我们所需要的,只是进一步刺激这一切,让这一切都展现在世人的面前。” 尽管对于朱明忠所说的这一切不太相信,但是顾安升却不得不承认,他所描述的这个未来确实是一个让人向往的未来,并不仅仅只是因为那个未来对石油的需求,而是那个世界,确实让人充满了向往。 “打开车门,你所看到的是整个世界!这就是廉价的国民汽车所能够带给世人的,爵爷,我想,这个未来值得我们每一个向往它,并且去实现他!” 朱明忠可以轻易的描述出那个汽车轮子上的世界,尽管现在大明的汽车很多,但是远远不是汽车轮上的国家,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出现那样的国家,它给人们带一的影响,绝不仅仅是出行方便,或者是节省了时间的成本,而是带动整个社会运转的引擎。而在另一个世界上,那样汽车轮上的国家出现了一个又一个,汽车改变了全人类的生活,汽车带来的属于私人的“高速”、日新月异的电影、冲击灵魂的音乐,在这些新鲜东西的刺激下,一个全新的世界出现在人们的面前,而现在,朱明忠所需要不过只是把那个世界带给这个世界上的人们。 “确实,就像你说的那样,这个世界确实是让人心动的!” 顾安升直接肯定道,尽管作用贵族,对于他来说他确实已经享受到那样的生活,甚至如果他愿意的话,可以直接乘自己的飞机甚至帆船前往世界各地,享受着普通人永远享受不到的生活,但是,他相信,每一个人都渴望着拥有这样的生活,至少所有的平民都渴望这样的生活,即便是他也被那样的世界给吸引了,可是这样的世界真的能实现吗? “这样吧,三年,我给你三年的时间去实现这一切,如果三年内,你能制造出一台价格不超过五百元的汽车,并且修建那样的高速公路,那么,我就会同意你的条件!全部的条件!我想皇帝陛下也不会拒绝的!” 正文 第594章 明白(……为你的家人祈祷!) (一直都有准备,从通知做准备,到进入社区开始协助防疫,就是几天的时间,脸勒的痛,可是……) 汽车,是一种现代工业的产物。差不多一百年前,第一辆汽车出现在大明的海军兵工厂的时候,那个时候,没有人觉得这个小东西能干什么事情。当时“文明远征”正陷入一个关键阶段——尽管诸夏联军轻易的摧毁了波斯、莫卧尔等王朝的统治,但是军队却需要在亚非大陆上面对千百万誓死而战的抵抗力量,他们就像是幽灵一样袭击的小股的联军士兵,袭击运输线,哨卡,他们总是骑着马,来无影去无踪。尽管,大明也投入了大量的骑兵,但却处于疲于奔命的状态。 怎么办? 面对这样的问题,有一名军官把目光投向了国内刚刚研制成功的机器脚踏车,半年后,第一批机器脚踏车投入到了波斯地区,随后在波斯的荒原上,那不过一百辆机器脚踏车一次又一次的证明了他们的价值,它的速度比马更快,而且可以持续,那些骑着马的匪徒在机车部队的追击下,不断的被摧毁、被重创,但是相比于匪徒的数量,机车部队的人数还是太少,于是人们把目标投向了汽车,从单车到汽车,九十三年前,以汽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的“机动部队”诞生在波斯,在随后二十几年间,超过十万辆载重汽车和二十万辆机器脚踏车出现在各个战场,一只只高度机动化的部队成功的瓦解了匪徒们的抵抗。可以说,正是汽车奠定了“文明远征”的胜利。 也正是从那时起,汽车展现了出了它的潜力,但是第一辆民用汽车是什么时候建造的? “八十五年前!” 坐在朱明忠的面前,南峰笑着说道。 “一个退役的汽车兵,用退役安置金买下了一辆报废的“铁马”货车,加以维修后运回国内,开始从事货物运输,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挣回了一辆车,然后他又买了更多的报废汽车,在战区有很多因为长期使用或者袭击而报废的汽车,在一年之中,他买了超过300辆汽车,然后维修投入使用,两年后,他创办的铁马货运已经拥有了超过1500辆汽车,都是军方报废的,而那个时候,像他一样购买军方报废汽车,在国内从事汽车运输的商号已经有了17家,拥有超过一万辆各种型号的铁马货车,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将铁马货运以370万的价格卖给了他人,当时一辆铁马货车新车的价格差不多需在4000元,即使是旧车也需要2000元,很多人都说他做了一个亏本生意,不过他留下了铁马货运的修车厂,然后在修车厂的基础上创办了天马汽车公司。” “天马汽车公司?” 朱明忠愣了愣,然后说道。 “就是那间国内最大的汽车制造公司吗?” “是的。” 这倒是出乎朱明忠的意料,他没有想到天马公司背后居然有这样的背景。 “然后他是在修车厂里制造出了第一辆汽车是吗?” “对,当时很多人还在考虑是否建立汽车厂,还在那里考虑着这一切的时候,第一批100辆天马汽车就生产出来了,再然后,大家都看到了,至少在接下来一年中,他们一共造了1500辆天马汽车,而且天马汽车厂也在建设中,从卖掉铁马公司的370万建的工厂,五年后,他们一年可以生产一万辆天马汽车,每一辆4200元,十年后,天马汽车一年可以生产十万辆汽车,而当时大明一年的汽车产量只有二十万,货车、客车开始取代了各种各样的马车,官道上跑着的马车开始被它取代。” 这是一个截然不同于欧美汽车发展道路的发展方式,说起一倒是与另一个世界的中国有些类似,首先是以货车起家,然后是客运,是从服务社会作为它的起点。 “那么轿车呢?” “轿车?当时很少有人能买得起,只有一些勋臣、富人把轿车当成体现身份的玩具,都是向汽车厂定造的,一辆车要上万元,当时老百姓一年的收入也不过只两百多元,即便是后来宝马公司,当时它还是以制造马车为主,面对汽车业的竞争,他转型时选择了制造轿车,毕竟,他从一开始就擅长制造高档马车,差不多七十年前吧,宝马公司生产出了第一批轿车,把轿车的价格下降到3000元,不过即使是如此,也不是普通人能买得起的,他们一年也就只造一两千辆,大明的汽车业差不多就是这样发展的,再后来百姓的收入不断的增加,从两百元增加到现在的一千多元。当然,汽车的价格也下降了不少,所以很多人都能买得起汽车了。” 其实,大明百姓的收入增加速度并不快,至少远无法同另一个世界的工业时代所能相比,人均收入不过一千四百多,实际上很多普通人的收入不过只有七八百元,唯一庆幸的恐怕就是这个时代的房价不贵——千元左右就可以买一套小公寓,即便是那种拥有独立小院的联体小楼,也只需要几千元,至多万元,当然那并不是真正城中的豪宅,城中的豪宅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是很多人能买得起,而不是所有人都能买得起!” 朱明忠笑了笑,一语道破其中的关键。 “现在的汽车太贵了,动辄一千多,差不多需要普通人两三年的收入,这样的汽车不是所有人都能买得起的,所以,我们要造一种五六百元的,或者,两三百元的……” “两三百元?怎么可能?” 不等朱明忠把话说完,南峰就打断他的话。 “怎么不可能呢?” 朱明忠向墙边走去,然后推开窗户,看着窗外的博斯普鲁斯海峡,然后低头看着楼下的街道上行驶着的汽车。 “只要我们充分发挥出现代工业的技术水平,我想完全可以制造出这样的汽车,我想市场是可以接受它的,毕竟,每一个人都渴望着拥有自己的现代化的交通工具。” 需求,无论是城市也好,农村也罢,对于汽车都有他们的需求,或许这个世界的人们还没有看到人们的需求,不是没有看到,是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这种意识啊,似乎,并没有太多人在意普通人的需求。 “可是,老板,其实,过去也有人尝试过制造经济廉价的汽车,可大都是无疾而终,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花几百元去买一辆简陋只能跑起来的汽车,那些车和机车比,也就是多了一层壳而已。” 南峰直接了当的指出了他这种想法的不现实。 “他们不愿意花几百元去买一辆多了层壳的机车,但我想他们愿意花几百元买一辆真正的汽车。” 瞟了一眼窗外的西京,这座罗马帝国的首都,现在这里还是那个缔造了西方文明的罗马吗?显然并不是那个罗马,现在的罗马是诸夏的一员,甚至这里的人们也说着官话,或许他们的相貌与华夏人有一定的不同,但是随着民间交流的增加,也许再过一百年,罗马人的相貌就与华夏人没有太多的区别了。 汽车、高速公路、高铁、喷汽式飞机……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促进这种交流,促成这些变化的根本。像现在这样从另一个角度去促进诸夏的发展也是很有好处的,朱明忠的心里这样想着。 这时,坐在他身后的南峰思索了一会,然后问道。 “这是你和顾安升达成的协议是吗?” 坐在那儿,南峰继续问道。 “你们怎么就聊到了汽车上了?” “市场。” 点头之余,朱明忠开口说。 “我们需要培育一个更大的市场,这个市场应该足够庞大,现在的汽车市场潜力非常大,如果我们能够把这一块都挖出来,那么这不仅意味着,我们可以在这个行业里获得很多利润,同样,也可以获得一个更为广阔的石油市场,毕竟石油的需求是与汽车的数量划上等号的。” “这么说,我们要准备投资汽车公司了?” 南峰反问说。 “呃,是呀,没错,我们确实需要投资一家汽车公司,毕竟从零开始建一家汽车制造公司的需要几年的时间,我可是和顾安升签了对赌协议的,如果到时候不能达成目标的话,我的损失会很大的,怎么样,有合适的对象吗?” 朱明忠的脸上带着笑,似乎压根就不担心自己会吃亏,或许说,他之所以会这么轻松,根本就是因为自信!他有足够的自信,去实现这一切,毕竟有另一个世界作为参照。 “可是,你要知道现在无论是造船,还是油田的开发,以及输油管线、炼油厂的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现在又要收购一家汽车制造公司,没有一两亿的资金,恐怕有点不好办吧?” “钱不是问题,可以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朱明忠的脸上带着微笑,他微笑着看着南峰,然后颇有自信的说道。 “或许,在此之前,钱是个问题,但是现在,别忘了,咱们的手里可是有一家东方石油公司,这么一家石油公司在这,你还担心借不到钱吗?明白吗?” 正文 第595章 乔致庸(祝平安健康) 有成千上万的银行愿意向东方石油提供贷款、融资,只要朱明忠愿意,会有无数人捧着票子过来,争先恐后的加入这个蕴藏着无数财富的行业之中。 甚至都不等朱明忠表示出这一意愿,就有很多金融界的大人物纷纷前来拜访他,当然,对于他们的拜访,朱明忠自然是客气的接待,但是却没有在贷款的问题上松口。 “五个亿的贷款啊!” 又一次,送走一位从圣彼得堡过来的银行家时,朱明忠不禁长叹道。 “年息每少1%,一年就少了五百万,十年可就是五千万啊,这笔钱,差不多等于一个年产五十万辆的大型汽车制造厂了。” 其实,朱明忠希望建立规模更大的汽车制造厂,最好是产量能突破百万辆的,毕竟,他希望自己的车成为“国民车”,既然如此,那产量肯定是第一位的。 “老板,看样子,无论如何,你都要造这个“国民车”了。” 南峰一边笑着,一边对他说道。 “老板,还有一个客人等着见你,是北方银行的乔致庸。” “乔致庸?北方银行?” 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朱明忠的眉头不由的微微一挑,甚至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另一个世界的“乔家大院”。 “北方银行不是大明的银行吗?” 对于北方银行,朱明忠并不陌生,毕竟早在兴乾年间,这家银行就已经成立了,他们甚至是北方工业化最大的助力——向许多北方企业提供了大量的贷款、融资,而北方银行,是兴乾三十六年时,十七家北直隶的银行合并组成的大型银行。尽管北方银行的股份中没有勋臣的股份,但是他们最大的支持者是当年在京师开府的和嘉,甚至北方银行的壮大也是和嘉一手促成的。 “大明总需要几家大银行,而大银行不能完全由某些人控制,多样化对大明更为有利一些。” 当年和嘉还是很有眼光的,只是因为自己的事情牵绊了他太多的精力。要不然,大明恐怕也不会出现现在这种勋臣垄断经济的局面。心底感叹之余,朱明忠又说道。 “他们把生意做到西京了?哦,对他们好像在很早之前就把生意做到了这。” “老板,不是他们把生意做到了西京,而是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他们一直加大在诸夏的投资力度,反倒是在国内呈收缩,毕竟,现在国内的生意也不太好做啊。” 尽管南峰没有说明为什么,但是想到现在勋臣团体在经济领域的大规模扩张,朱明忠还是笑了笑,然后对南峰说道。 “让他进来吧!” “在下北方银行乔致庸见过朱先生。” 在乔致庸行礼时,朱明忠望着他,他很年青,看模样也不过三十几岁,不知道,他是不是历史上的那个乔致庸。心里疑惑着,朱明忠笑道。 “乔先生请坐。” 在乔致庸坐下后,朱明忠继续说道。 “不知道乔先生过来可是有什么事情?” “真人面前不说假话,这次在下过来,是想要朱先生谈合作的事情。” 乔致庸从容且更简洁地答道。 “合作?” “是的,就是合作。” 乔致庸对朱明忠说道: “现在天下皆知东方石油在文明半岛的沙漠里发现了大油田,而且已经有所产出,但众所周知,油田出油后需要铺设输油管线把石油运到海边,再装上油轮才能卖得出去,而现在东方石油既需要铺设石油管线,还需要购买轮船,修建港口,当然还是炼油厂,所有的这一切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而这……” 乔致庸盯着朱明忠说道。 “正是北方银行可以提供的,想来朱先生对于北方银行应该有一定的了解,作为诸夏十大银行之一的北方银行,随时可以提供五万万元以内的贷款,如果你们需要的话,即便是额度再高一点也是可以商量的。” 五万万元! 他们倒是算得清楚,其实,这些银行家的消息是灵通的,他们都是算好账过来的,提供的贷款也都是两万万到五万万之间,从油田的建设到输油管,再到油轮、港口、储油设备以及炼油厂,这些都需要巨额的资金。最少需要两万万元,他现在提供的五万万元,倒是极为充足,甚至可以让朱明忠能够拿出一笔钱来用来收购汽车厂,毕竟,目标已经基本上选定了,甚至资金也计算个差不多了。 面对乔致庸的提议,朱明忠随口问道。 “五万万元,确实挺慷慨的,你们的利率是多少呢?” “十年期,年息4.75%,我想就目前为止,应该没有任何人提出过这么优惠的条件了,而且如果十年后无力一次性偿还,可以延期五年,分五期或者十期偿还,当然利率需要提高20%或50%,不知朱先生以为如何?” 确实没有比这更优惠的条件了,这些年朱明忠也见过不少银行家,可是像这么优惠的条件,别人还真没开出来。他们的平均利率都是5%以上。不过即便是如此,朱明忠仍然不动声色的说道。 “条件确实挺好的,但是你应该知道,这几天,找我来谈这个生意的人可真不少啊。” “可是,他们通常是绝对不会愿意给你延期的。” 冷笑一声,乔致庸直接说道。 “朱先生应该知道,对于银行而言,回报最高的从来都不是贷款,而是融资,是投资,如果能够把贷款变成投资,那么对银行而言,回报率远远超过贷款,所以,他们必定乐意把贷款转成投资,如果十年后还款时,这边稍有延迟,恐怕就会便宜银行,但是我却可以提从五年的延期,这样即便是朱先生一时筹措不到足够的的资金,也不需要太担心。” 接着,乔致庸又对他道。 “所以,我相信,在所有的银行之中,对于贵公司来说,最好的选择就是我们,也只有北方公司可以作为贵公司长期的合作伙伴,而不是对你们虎视眈眈、居心叵测的敌人。” “似乎,贵银行也太大方了一点吧!” 南峰笑着说道。 “这银行可都是唯利是图,都是晴天送伞,雨天收伞的主。” 乔致庸闻言倒也不气,只是微笑道。 “银行从来都是唯利是图的,要不然,为什么开银行,唯利是图不过只是人性而已,要不然,朱先生又为何开采石油?” 皱眉看着乔致庸,朱明忠说道。 “看样子,你必定是另有图谋了?” 乔致庸长吸一口气,然后答道。 “要是我说没有图谋,您肯定是不信的,可要是说图谋,就有些言重了,我唯一的要求,就是未来东方石油在十年内所有的款项都由北方银行走动,我想,这个要求,应该算是我的图谋吧!” 所有的款项…… 深深看着乔致庸一眼,朱明忠说道: “是不是也包括将来的的贷款?” “是的!” 乔致庸随口答道。 “我们可以保证在十年内,每年向你们提供不少于两万万元的贷款。而且利息同样是极为优惠的,即便是上浮,也不会超过20%,不知道朱先生以为如何?” 面对这样的条件,朱明忠只是笑了笑,南峰朝他看了一眼,在他看来,这确实也是极为优惠的条件。这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就在南峰想向朱明忠递个眼色的时候,。 “六万万元!” 朱明忠对乔致庸说道。 “六万万元,未来的四年,每年提一万万元,利息嘛4.5%,至于资金使用用途,银行不得过问,如果银行要求提前还款,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我们是可以签合同的?”接着朱明忠转向南峰说道。 “嗯,你告诉罗马银行,我们和他们的合作暂时中止!” 所谓的“暂时中止”,不过只是一个借口,实际上,朱明忠压根就没有考虑过罗马银行,毕竟,减少罗马这边在东方石油的影响力才是最重要的,不需要在这个时候,把罗马银行这个官方的银行给引进过来。 “好的,我明白。” 南峰笑着说道。 “没问题!” 一口答应下来的乔致庸,又说道。 “我们随时可以签合同。” 对于乔致庸来说,他甚至没有想到这一切会这么顺利,尽管他知道,自己开出的条件是对方无法拒绝的,但是,对方答应的未免也太干脆利落了。当然,也正因如此,对眼前这个年青的有些出奇的年青人产生了浓厚的好感。 “朱先生,我想你一定不会后悔今天的决定的,毕竟,北方银行是愿意与您做长相与,好好的相处下去,我相信,在未来我们的合作机会只会越来越多。” “我想一定会的!” 朱明忠笑了笑,然后他们又就合同的一些细节进行了讨论,当然,最终合同还需要经过双方律师的仔细审查之后,双方才会最终签定,现在顶多只是达成一个意向罢了。 在一切结束之后,在将要出门离开的时候,乔致庸突然转身回望朱明忠,忍不住问道。 “朱先生,我想知道,你之所以贷款这么多,是不是还有什么其它的大项目?”然后乔致庸又说道。 “是的话,我想我们还可以继续合作!” 正文 第596章 时代之门 合作! 尽管对于商场并不了解,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未来的战争中,肯定离不开银行。 可,北方银行是合适的合作对象吗? 他们的股份中没有勋臣的股本。这是合作的前提。 可是他们甚至已经开始为将来作打算了——加大在海外的投资! 这表明,他们已经意识到勋臣的威胁以及强大,所以选择了退让。 这……这样的银行,会是合适的合作对象吗? 他们愿意当那个唐吉柯德吗? 就这样,在从西京返回中都的飞机上,朱明忠一直在思索着这个问题,甚至直到飞机降落在中都的机场时,他的脑海中,这个问题仍然在那里困绕着他,甚至就边多日不见的韩冰凌,也注意到他那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怎么,有什么烦心的事情吗?” 韩冰凌看着朱明忠,试图用手指把他紧锁的眉头抚平的。 “就是一些工作上的事情?” 朱明忠随口说道。 “工作?是油田吗?我在报纸上看到了,很多人都说这可能是世界上最大的油田,可能够整个大明用上一百年,甚至更长时间,这是件让人很开心的事情啊,有什么好烦恼的呢?” “你不知道……” 摇摇头,朱明忠长叹道。 “我是在想其它的事情啊。” 看着身边的这个女孩,朱明忠忍不住又想到了莎拉,现在她已经住在了西京城外的别墅中,轻轻的拍着她的肩膀,朱明忠展颜笑道。 “都是一些烦心的事情,犯不着让你和我一起心烦,怎么样,这阵子有没有想我……” 说话功夫,那只手已经不老实的向下滑去…… 不到两个月,世界就发生了剧变! 当然,这种剧变并不是因为爆发了战争,而是因此保护伞公司给世界带来的改变。 第一批晶体管收音乐投入世界的时候,朱明忠还在沙漠里与沙子战斗着。任何新鲜事物投入市场,首先都需要广告,所以和其它的产品一样,“德声”收音机投入市场后,除了在电视、广播中投放广告之外,同样也在报纸、杂志上投放了广告。清晨天还未亮,长沙的街道上,除了零零散散的早起吃早点的行人外,也就几个清扫街道的环卫工。 路口的一座报亭边,一辆小货车缓缓驶离,报亭老板弯腰蹲在地上,收拾着刚刚送来的报纸和杂志,将当天的报纸归类送进了报亭后,感觉到有人走来,抬头一望,见是老顾客,笑呵呵的说道: “哟,左先生,今天买什么?” “嗯,我看看。” 左宗棠背着手,朝着报亭的货架边走去。 报亭老板点点头: “行,左先生你先看着,我正好整理一下刚刚送来的新货。” 左宗棠走到货架边,望着上面各种各样的杂志和报纸,先顺手拿起了一份《湘潭日报》和《公议报》,付了钱,就离开了,在前往公交站台的时候,他一边走一边看着报纸。 作会大学教员的左宗棠,平常大抵上都是这样度日,很看本地的新闻,然后再看《公议报》了解天下的事情,不过,这些年报纸越来越厚,只是新闻越来越少,而广告越来越多。 “德声收音机,可以装在口袋里的收音机!” 尽管并不愿意看广告,但是广告掺杂在新闻中,左宗棠还是看到了上面的广告,一串大字赫然写在报纸正中间,下面是一张收音机的图片,瞧起来倒是小巧玲珑的。 “一节电池能听三十小时?这也太会吹了吧!” 左宗棠愣了几秒,他作于湘潭大学的教员,对于收音机自然并不陌生,但是能装在口袋里,而且一节电池能听三十个小时,可能吗? “行,你们就可劲的吹,欺骗消费者,可是要重罚的。” 坐在车上的左宗棠默默的在心里自言自语道。几十分钟后,下了车的他就直接进了校园。 而这一天,在长沙的湘潭百货等多家百货公司一如大明的其它大中城市一般,都摆上了德声收音机,而许多医院也出现了助听器的身影。 这一天,人类终于进入了半导体的时代,只不过,没有多少人意识到,这一切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改变。 ...... “我们的助听器和收音机,已经投入了市场,现在市场正在迅速接受我们的产品,毕竟,小巧的、便携的,可以随时随地收声新闻的收音机,很多人都需要,无论是随时随地听新闻,还是听歌,不过目前一台12元的价格还是有些偏高,考虑到目前我们的利润可以达到500%,我认为可以将价格下调到10元,这样看似短期内利润下降了不少,但是随着生产量的增加,成本也会进一步下降。” 钱乐的建议让朱明忠思索了一会,然后说道。 “十元……还是有点贵了,十元,这是一个心理门槛,这样,把它的价格定到9.9元吧,” 想着另一个时空里的电视购物里那洗脑的话语,朱明忠笑着说道。 “不要九十九,只要九块九,就能带回家……” “不要九十九,只要九块九,就能带回家……老板,这个词好,我看可以用在广播和电视广告里。” 听着钱乐的话,朱明忠只是笑了笑,然后又对他表示庆贺道。 “这阵子你辛苦了,晶体管的投资,收音机、助听器的投产,标志着我们的公司真正成为一家实体公司,青霉素……” 摇了摇头,朱明忠说道。 “这个生意的暴利是不可能维持下去的,但是电子产品可以。” 青霉素的暴利根本就维持不下去,现在在于别人的试验室里肯定已经开始研究同类药物,很快他们就会研制出同类的药物,毕竟,在另一个时空中,在不过区区几年的时间里,世界各国就研究出大量的同类药物。 相比于青霉素,以晶体管、集成电路等为核心的电子产品,却有着持久的生命力,而且利润也是极其丰厚的,况且这还涉及到世界的未来。 “或许,在这个时代电子产品还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的生意。当然,现在的规模也小了一点,不过,毕竟算是开了个头。” 在说“毕竟”这两个字的时候,在豪华的办公室里,朱明忠挥动着手加重语气。 “有了这个开头,我们就可以创造出一个全新的未来,一个世人都不敢想象的未来,在未来的那个世界中,每一个人都可以拥有一部……” 原本想说手机、说电脑的朱明忠,话到嘴边,还是往旁边岔开道。 “一部电子产品,它既可以用来完成一些工作,也可以用作通信,相信我,几十年后,这个世界就会呈现在我们的眼前,到时候,你会觉得,现在根本就是一个原始社会。” 也许,是时候集中精力研究电子计算机了,朱明忠自然想到了一直耽搁下来的电子计算机,倒不是因为被耽搁了,而是因此这个时空已经拥有了原始的电子计算机,甚至于在“喷气试验室”那边已经开始委托清河书院研制电子计算机以满足他们的计算需求。 “要是那样的话,我倒是希望自己能活着看到那一天。” 钱乐笑了笑,然后看着朱明忠说道。 “哦,对了,有一件事我想和你说一下,就是钱东那边似乎不太高兴。” “钱东?是因为油田吗?” 朱明忠的眉头一挑,钱东那边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是的,他认为,你选择了北方银行,等于把他抛到了一边,这让他感觉非常不舒服。” “这确实是我疏忽了,忘记他这边了……” 沉思片刻,朱明忠看着钱磊说道。 “这件事,倒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这样,你看看把钱东约出来,我和他变个大生意,说起来,我想这个生意,他肯定是乐意的。” “大生意?能比油田还大?” 钱乐有些好奇的问道。 “要是谈妥了,那可是比油田还要大。” 朱明忠说道。 “真的?会有什么样的生意,能比得上油田?那个油田不是说是个大油田吗?”钱乐的语气中充满了疑惑,他能够感觉到钱东的不满,既然老板想要与钱东合作,为什么还在油田上选择的北方银行呢? “油田……那个生意在罗马,北方银行在罗马经营了上百年,怎么说呢?相比之下,选择他更符合我们的利益,至于国内,我们优先选择的合作对象,仍然还是是钱东这边,这句话你务必帮我带给他,至于油田的规模,油田的规模再大,总归是个死物,可是在油田之外,还有其它的生意,这也是我约他出来的原因,他不是一直在考虑新的投资吗?你告诉了,这是一个价值一千亿的投资。” 说完这句话后,朱明忠就把头向后靠着,靠在椅背上,这使得他感觉相当的舒服,然后他看着钱乐,那种眼光里显示出对他的信任,然后他才慢慢的说道。 “我相信你肯定能把这件事件办好的”。 正文 第597章 高速公路 再一见钱东的时候,气氛有些微妙。但大家都是生意人,自然不可能把情绪展露在脸上。 “恭喜你。” 恭喜之余,钱东打量着面前的这家伙,这小子未免也太幸运了吧! 磺胺! 青霉素! 晶体管! 这些东西有那一样不是颠覆性的发明,可全都出自于这小子的试验室中,甚至他去一趟罗马,听说是去购买采油设备,结果呢?却在那边发现了一个大油田,这真是……幸运的家伙! “听说这个油田可能是有史以最大的油田是吗?”, “有可能。” 朱明忠点了下头,然后说道。 “这次之所以约您是想和你……” “一千亿!” 将金丝边眼镜摘下放到一旁,钱东捏着鼻梁轻笑道。 “好吧,我想听听,你的这个一千亿的生意是什么。” 有意无意的看着朱明忠带进来的那个纸筒,钱东隐约猜到或许那个千亿级的生意就在那个纸筒里。 “一千亿,或许还是说少了。” 尽管朱明忠并没有把纸筒展开,但是却笑着道出了一个更加夸张的数字。 “哦?” 钱东笑了笑,反问道。 “那我可要好好的听听的,照你的说法,我大明恐怕还没有这么大的生意。” “至少眼下是没有的。” 朱明忠随口反问道。 “钱先生去过南京吗?” “当然。” “自己开车去过吗?” “嗯。” “那用了多长时间?” “四百多里,开车的话差不多三个小时吧。” 钱东的眉头皱了皱,他不知道对方这么问是什么意思。 “嗯,大概需要三四个小时……” 顿了顿,朱明忠说道。 “我这几天让人做了一个调查,就是每天往返南京与中都之间的汽车超过3.5万辆。平均每辆车需要5小时13分……” 过去的几天中,朱明忠确实委托了一家调查机构,对南京与中都之间的交通进行了调查,得出的结论非常简单——大有可能。 “所以呢?” 钱东不露声色的反问道。 “如果,我们重新修建一条公路,一条高标准公路,汽车可以在那样的高速公路上达到300里的高速,这样的话,最多只需要一个半小时,就可以从中都抵达南京……” 当然300里不过只是一个想法,毕竟,现在许多普通的民用汽车甚至达到不了那样的高速。 “这么快啊……” 沉吟片刻,钱东反问道。 “有必要吗?” 有必要吗? 钱东的反问,让朱明忠想到了另一个时空中高铁刚修建的时候,许多人的看法,甚至还包括朱明忠自己,也觉得高铁没有必要,认为最重要的应该是普通铁路提速以及提升运力,而不是高速铁路,可最终,事实证明他是错的。高铁确实改变了中国,改变了许多地方的面貌。 “当然有必要,兴乾年间,大明兴修官道,以当时的眼光一看,不就是高速公路吗?那些年,高速公路对大明的经济推动,也是有目共睹的,高标准的官道以及铁路,改变了大明,改变了世界,而现在我们的官道……仍然还是兴乾年间的官道,可是交通工具却早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现在是汽车时代,而不是马车时代了。” 说起来似乎有些无奈,尽管当年朱明忠自己一手设计了“新式官道”,其实也就是一种17世纪标准的“高速公路”,在位期间更是全力推动“官道”建设,到退位时,全大明已经修建超过三十万公里的官道,形成了一个覆盖整个大明的“高速公路网”,但是现在,一百多年后,大明的官道仍然是当年的官道,只是所有的官道都变成了柏油路面,至于其它的并没有太多的变化。 换句话来说,就是一百多年没有长劲! “在旧标准的官道上,汽车的时速不超过100里,这样的速度太慢了!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况且……修建新的高速公路,不仅能够满足人们出行的需要,同样也可以获得极为丰厚的收益……” “你是说过路费吧,这个德宗那会就已经停止了。” 钱东随口说道。 “而且也收不了几个钱,况且只能收二十年,现在官道不收费,不就是因为德宗那会最后一条官道到期后,就停止收费了。” 说罢,他又感叹道。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此路过,留下买路财……这个钱不好收哇,二十年,万一要是收不够本的话,朝廷可是不会准你延期的。” “二十年……足够了。” 说话时,朱明忠打开了画筒,展开了几张图纸,然后说道。 “你看,这是我设计的四车道高速公路,它类似于官道,或者说是官道的升级,即一般路段为双向四车道,路面宽34寻(米),路面为水泥结构,中间设5寻宽的绿化隔离带,每隔约200寻竖一镶嵌金属片、夜晚在车灯照射下可反光的水泥柱,沿途设有服务区,服务区每隔80到120里设立一个,它即是餐厅,也是小超市,当然也是小旅馆,这些服务设施,同样也可以创造一定的营收。” 上一次设计官道的时候,朱明忠借鉴了很多高速公路的经验,而现在则是直接把另一个世界的高速公路拿到了这个世界,直接选择了拿来主义。 朱明忠一边说,一边用图纸向钱东解释着高速公路的种种。对于高速公路他并不陌生,当然也谈不上熟悉,不过即便是如此,也让钱东理解了高速公路。 “似乎就是官道的升级,一样是要靠收费回收投资对吧。” “是的。” 点了点头,朱明忠说道。 “按照每十里收费0.025元计算的话,每辆小型汽车差不多收费1元左右,根据汽车等级不同,每天的收入应该超过5.5万元,包括服役区收入,开通后第一年这条高速公路可以为公司带来1000万元收入,三年后,随着人们适应高速公路的便捷,会优先选择高速公路出行,届时收入将会超过2000万元,而每里的实际成本应该是6万元左右,预计三年可以收回全部投资,随后每年的利润应该超过一千万元。” 每年一千万的利润! 即使是见惯了更多金钱的钱东,在听到这个数字时,心脏也不由的猛然一动。他知道,这一千万还没有计算在随后十几年的越来越多的汽车,出行越方便,人们出行的次数就越多,而越是如此,高速公路的收入就越多。 “修建高速公路的利润率至少是25倍的利润,我想,在世间没有比它更合适投资了,而且,这只是一条路,南京到上海、上海到嘉定,上海到杭州、杭州到南京,中都到合肥、到徐州、到颖州……” 展开另一张地图,朱明忠指着地图上的地方,先是从中都附近以及江南周围的城市一直道出之后,又把手指指向内地,最终又指往远处。 “中都到京师,京师到关外,当然,还有从中都到圣彼得堡,只要我们愿意,可以把高速公路一直修建到南天门,修建到天竺,修到罗马。总之,在汽车的时代,高速公路就像当年的铁路一样,可以最大程度的缩短空间的距离,改变人们的出行,当然,最重要的是会给你带来数之不尽的财富,毕竟,铁路或许方便,但是它是不受个人掌握的,但是高速公路不同,一但高速公路组建成网,人们可以随意的通过高速公路抵达任何一个想要去的地方,他的行程完全在自己的掌握之中。” 即便是在高铁时代,高速公路仍然是最为便捷的出行方式,也是许多人首选的出行方式。对此,朱明忠深以及为然,而现在他所需要只是把钱东拉到这个圈子中,这是暂时还没有勋臣们涉足的圈子,当然,他这么做也有他自己的目的。 “要是这么说的话,这个生意确实不止千亿。” 钱东抿了下嘴唇,打量着面前的年青人,这小子总是会在不经意间给自己带来一些惊喜,高速公路,看起来似乎不错,确实可以带来极为丰厚的回报。当年兴乾年间修路确实也给不少人带来了相当丰厚的回报。现在的高速公路,基本上就是当年的官道,只不过,它的修建成本更高,当然回报也更高。 “岂止千亿!又岂止二十年。” 手指着服务区的图纸,朱明忠继续说道。 “如果操作得当的话,即使是二十年后高速公路交给官府,但是服务区却不是交还的范围内,这意味着二十年后,你仍然拥有上万家服役区,当然他们之中既有设施功能最完善和最优质的一类服务区,也有相关的配套设施略有不足二类服务区。还有只具备最基本的服务功能的三类服务区,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只要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人们就离不开服务区提供的服务,汽车旅馆、餐厅、超市,这些都是持续不断的收入,也许,二十年后,它们带来的收益,将不逊于高速公路的收费。” 面对施奕文的游说,钱东展颜笑道。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想要的肯定是加油站吧!” 正文 第597章 人皆有私 再一见钱东的时候,气氛有些微妙。但大家都是生意人,自然不可能把情绪展露在脸上。 “恭喜你。” 恭喜之余,钱东打量着面前的这家伙,这小子未免也太幸运了吧! 磺胺! 青霉素! 晶体管! 这些东西有那一样不是颠覆性的发明,可全都出自于这小子的试验室中,甚至他去一趟罗马,听说是去购买采油设备,结果呢?却在那边发现了一个大油田,这真是……幸运的家伙! “听说这个油田可能是有史以最大的油田是吗?”, “有可能。” 朱明忠点了下头,然后说道。 “这次之所以约您是想和你……” “一千亿!” 将金丝边眼镜摘下放到一旁,钱东捏着鼻梁轻笑道。 “好吧,我想听听,你的这个一千亿的生意是什么。” 有意无意的看着朱明忠带进来的那个纸筒,钱东隐约猜到或许那个千亿级的生意就在那个纸筒里。 “一千亿,或许还是说少了。” 尽管朱明忠并没有把纸筒展开,但是却笑着道出了一个更加夸张的数字。 “哦?” 钱东笑了笑,反问道。 “那我可要好好的听听的,照你的说法,我大明恐怕还没有这么大的生意。” “至少眼下是没有的。” 朱明忠随口反问道。 “钱先生去过南京吗?” “当然。” “自己开车去过吗?” “嗯。” “那用了多长时间?” “四百多里,开车的话差不多三个小时吧。” 钱东的眉头皱了皱,他不知道对方这么问是什么意思。 “嗯,大概需要三四个小时……” 顿了顿,朱明忠说道。 “我这几天让人做了一个调查,就是每天往返南京与中都之间的汽车超过3.5万辆。平均每辆车需要5小时13分……” 过去的几天中,朱明忠确实委托了一家调查机构,对南京与中都之间的交通进行了调查,得出的结论非常简单——大有可能。 “所以呢?” 钱东不露声色的反问道。 “如果,我们重新修建一条公路,一条高标准公路,汽车可以在那样的高速公路上达到300里的高速,这样的话,最多只需要一个半小时,就可以从中都抵达南京……” 当然300里不过只是一个想法,毕竟,现在许多普通的民用汽车甚至达到不了那样的高速。 “这么快啊……” 沉吟片刻,钱东反问道。 “有必要吗?” 有必要吗? 钱东的反问,让朱明忠想到了另一个时空中高铁刚修建的时候,许多人的看法,甚至还包括朱明忠自己,也觉得高铁没有必要,认为最重要的应该是普通铁路提速以及提升运力,而不是高速铁路,可最终,事实证明他是错的。高铁确实改变了中国,改变了许多地方的面貌。 “当然有必要,兴乾年间,大明兴修官道,以当时的眼光一看,不就是高速公路吗?那些年,高速公路对大明的经济推动,也是有目共睹的,高标准的官道以及铁路,改变了大明,改变了世界,而现在我们的官道……仍然还是兴乾年间的官道,可是交通工具却早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现在是汽车时代,而不是马车时代了。” 说起来似乎有些无奈,尽管当年朱明忠自己一手设计了“新式官道”,其实也就是一种17世纪标准的“高速公路”,在位期间更是全力推动“官道”建设,到退位时,全大明已经修建超过三十万公里的官道,形成了一个覆盖整个大明的“高速公路网”,但是现在,一百多年后,大明的官道仍然是当年的官道,只是所有的官道都变成了柏油路面,至于其它的并没有太多的变化。 换句话来说,就是一百多年没有长劲! “在旧标准的官道上,汽车的时速不超过100里,这样的速度太慢了!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况且……修建新的高速公路,不仅能够满足人们出行的需要,同样也可以获得极为丰厚的收益……” “你是说过路费吧,这个德宗那会就已经停止了。” 钱东随口说道。 “而且也收不了几个钱,况且只能收二十年,现在官道不收费,不就是因为德宗那会最后一条官道到期后,就停止收费了。” 说罢,他又感叹道。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此路过,留下买路财……这个钱不好收哇,二十年,万一要是收不够本的话,朝廷可是不会准你延期的。” “二十年……足够了。” 说话时,朱明忠打开了画筒,展开了几张图纸,然后说道。 “你看,这是我设计的四车道高速公路,它类似于官道,或者说是官道的升级,即一般路段为双向四车道,路面宽34寻(米),路面为水泥结构,中间设5寻宽的绿化隔离带,每隔约200寻竖一镶嵌金属片、夜晚在车灯照射下可反光的水泥柱,沿途设有服务区,服务区每隔80到120里设立一个,它即是餐厅,也是小超市,当然也是小旅馆,这些服务设施,同样也可以创造一定的营收。” 上一次设计官道的时候,朱明忠借鉴了很多高速公路的经验,而现在则是直接把另一个世界的高速公路拿到了这个世界,直接选择了拿来主义。 朱明忠一边说,一边用图纸向钱东解释着高速公路的种种。对于高速公路他并不陌生,当然也谈不上熟悉,不过即便是如此,也让钱东理解了高速公路。 “似乎就是官道的升级,一样是要靠收费回收投资对吧。” “是的。” 点了点头,朱明忠说道。 “按照每十里收费0.025元计算的话,每辆小型汽车差不多收费1元左右,根据汽车等级不同,每天的收入应该超过5.5万元,包括服役区收入,开通后第一年这条高速公路可以为公司带来1000万元收入,三年后,随着人们适应高速公路的便捷,会优先选择高速公路出行,届时收入将会超过2000万元,而每里的实际成本应该是6万元左右,预计三年可以收回全部投资,随后每年的利润应该超过一千万元。” 每年一千万的利润! 即使是见惯了更多金钱的钱东,在听到这个数字时,心脏也不由的猛然一动。他知道,这一千万还没有计算在随后十几年的越来越多的汽车,出行越方便,人们出行的次数就越多,而越是如此,高速公路的收入就越多。 “修建高速公路的利润率至少是25倍的利润,我想,在世间没有比它更合适投资了,而且,这只是一条路,南京到上海、上海到嘉定,上海到杭州、杭州到南京,中都到合肥、到徐州、到颖州……” 展开另一张地图,朱明忠指着地图上的地方,先是从中都附近以及江南周围的城市一直道出之后,又把手指指向内地,最终又指往远处。 “中都到京师,京师到关外,当然,还有从中都到圣彼得堡,只要我们愿意,可以把高速公路一直修建到南天门,修建到天竺,修到罗马。总之,在汽车的时代,高速公路就像当年的铁路一样,可以最大程度的缩短空间的距离,改变人们的出行,当然,最重要的是会给你带来数之不尽的财富,毕竟,铁路或许方便,但是它是不受个人掌握的,但是高速公路不同,一但高速公路组建成网,人们可以随意的通过高速公路抵达任何一个想要去的地方,他的行程完全在自己的掌握之中。” 即便是在高铁时代,高速公路仍然是最为便捷的出行方式,也是许多人首选的出行方式。对此,朱明忠深以及为然,而现在他所需要只是把钱东拉到这个圈子中,这是暂时还没有勋臣们涉足的圈子,当然,他这么做也有他自己的目的。 “要是这么说的话,这个生意确实不止千亿。” 钱东抿了下嘴唇,打量着面前的年青人,这小子总是会在不经意间给自己带来一些惊喜,高速公路,看起来似乎不错,确实可以带来极为丰厚的回报。当年兴乾年间修路确实也给不少人带来了相当丰厚的回报。现在的高速公路,基本上就是当年的官道,只不过,它的修建成本更高,当然回报也更高。 “岂止千亿!又岂止二十年。” 手指着服务区的图纸,朱明忠继续说道。 “如果操作得当的话,即使是二十年后高速公路交给官府,但是服务区却不是交还的范围内,这意味着二十年后,你仍然拥有上万家服役区,当然他们之中既有设施功能最完善和最优质的一类服务区,也有相关的配套设施略有不足二类服务区。还有只具备最基本的服务功能的三类服务区,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只要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人们就离不开服务区提供的服务,汽车旅馆、餐厅、超市,这些都是持续不断的收入,也许,二十年后,它们带来的收益,将不逊于高速公路的收费。” 面对施奕文的游说,钱东展颜笑道。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想要的肯定是加油站吧!” 正文 第598章 那就发动战争吧 10月下旬的中都沐浴在和煦的阳光之中,街道上的行人这会已经又一次穿上秋衣。 太子东宫办公室落地长窗外面的花园里,草坪已经不再夏日那么青翠。窗户敞开着,花草的芳香随风飘进了这间办公室里,室内两个人正坐在聚精会神地研究着着一张地图。 朱简煜坐在历代太子储君惯坐的地方,背朝着背面的墙壁,面向南方,隔着一张宽阔的书桌,对面放着几只沙发以及软椅。多年以来,大明皇家尽管被视为世界上最富有的家族,但是却总是一再强调简朴,作为太子的朱简煜在衣、食和其他物质享受方面的要求是简朴而又大众化的。所以他的办公室同样是这种风格。至于他面前那张看似价值不凡又古色古香的办公桌,则是他继承来的,而且那早就已成了太子东宫的传世之宝了,一直在皇家代代相传。 所有人都知道,这张书桌的来历——他是用德宗皇帝在身为储君时曾服役的“希望号”巡航舰的舱板制成,这张书桌象征着皇家与海军之间的联系。 有时候,传统就是传统,就像朱简煜也曾在海军中服役,但是作用储君,军旅生涯只是他的经历而已,真正需要面对的还是烦多的政事。尽管大多数事物都有内阁处置,可并不意味着皇太子就没有其它的事情。 坐在皇太子对面直靠背扶手椅里的,正是钱东。 在外界看来,钱家并不是勋臣,可却一直是深入皇家信任的世家,作为钱家的掌门人,钱东经常出入东宫,同样深得皇太子的信任,而这种信任正是钱家多年来能够身居世家之首的原因。 “高速公路,按照他的计算,修建10万公里的高速公路大约需要60亿元的投资,可以直接创造超过300万个就业岗位,耗费水泥……” 在钱东解释着高速公路的修建可以给大明带来的诸多好处时,朱简煜只是默默的盯着地图,在地图上可以清楚的看到几条规划线路,这些线路都是朱明忠准备的,参照了另一个世界的几条高速,可以肯定的是,这些高速公路都是“黄金路线”。 “阿东,这个线路也是他规划的?” 朱简煜抬头问道钱东,他之所以会这么称呼钱东,是因为钱东的父亲曾经与他一同读书,一同服役,后来阵亡于天竺的维安作战,当时钱东只有两岁,而作用朋友的朱简煜自然接下了照顾他的责任,一定程度上来说,朱简煜几乎等于他的父亲。 “是的,殿下。” 钱东笑着说道。 “说实话,虽然和他接触不多,可我真的很好奇,那小子的脑袋里装着什么,总是有那么多的奇思妙想,而且仔细研究一下,确实都还有那么一些道理,就像这个高速公路,我已经找人研究过,确实非常可行,如果推行的话,不仅可以改善国内的物流、交通,更能进一步刺激大明的经济,这应该是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钱东的感叹让,朱简煜笑了笑,然后说道。 “他的奇思妙想还有很多,除了这个高速公路之外,他还想过时速400里的高速铁路,按他的说法,是要用高铁缩小空间,把大明的东西两边联系在一起……” 抿抿嘴唇,想着上一次和他见面时听他描述那些与国家的发展有很大帮助的事物,他总是有着太多让人惊讶不已的奇思妙想,朱简煜禁不住长叹道。 “大明确实太大了一些,尤其是俄罗斯那边,尽管在过去的一百年间,我们一直在那里推行教化,而且那里也生活着很多华夏人,可是,因为距离的关系,将来势必会对中央离心,想要维持一体,势必要改变这种情况,就这一点来说,修建时速400里的高速铁路确实是非常有必要的,嗯……这件事,你回头可以和他对接一下,对了,四方机车公司那边,不是靠你吗?你们对接一下,把这件事提上日程。” 随后朱简煜又就高铁的事情,与钱东聊了好一会,毕竟,这件事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作用皇储的他必须要考虑这些问题。 “至于高速公路……” 看了一眼钱东,朱简煜认真的说道。 “既然你想试试,而且与国家也有利,我自然不会反对,也会给你一定的支持,但是你应该知道,按照大明的法令,在修建官路的时,每修建100里官路,就要另修20里偏远官道,这些路线可都是西南偏远地区,而且修建难度高、成本高,算起来的话,这个成本可不低啊。” 这种“搭售”是当年为了保证民间资本修建官道不能专修“黄金路段”而特意制定的法令,尽管在实施的过程中颇有些许弊病,但至少让西南等山区修建成本较高的官道,不至于没有人投资修建,也正因如此,大明才能够修建了覆盖全国的公路网,当然铁路同样也是如此。 “这没什么,毕竟,事实证明,即便是在那里修路,利润也是可以保证的。” 太子的提醒让钱东笑了笑,然后他又看着太子语气颇有认真的说道。 “况且,殿下您是知道的,我一直也想做一些事情,仅仅只是眼下的这些事情,我觉得……” 摇了摇头,钱东的目光发生了些许变化。 “根本无法从解决问题,大明现在所面对的问题,比当年还要严峻,如果任由他们继续这样胡作非为,我怕再过几十年,恐怕连还手之力也没有了。” “所以呢?” 朱简煜看着钱东反问道,因此从小看着他长大,所以很清楚他的性格。一但他决定的事情,往往是很难改变的,更何况,他会作出这样的决定,也是受自己的影响。 “在过去的十几年间,他们一直在千方百计的加大在各个领域里的投资,并且通过不断的并购,收购,扩大在工商领域的实力,并且形成垄断,我觉得想要瓦解他们的这种垄断,最好的选择,还是人为的制造一场经济危机,首先在金融上对他们进行重创,然后再以法令的形式,对垄断资本进行分割,我想这是维持大明长治久安必须要做的事情。” 看着皇太子,钱东的语气显得极其凝重,毕竟,这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的杀招。 “哎……” 长叹口气,朱简煜看着远处说道/ “勋臣为帝国擎柱,自世祖中兴以来,以勋臣制文官,以文官制勋臣,两者在官场上日益平衡,可是在经济上,勋臣都是与国同休的世家,他们积累的财富远远超过文官之家,所以啊,时间越长,这种优势就越明显,所以在朝廷中他们与文官互相制约的时候,在商场上,他们的力量几乎是民间资本无法抵挡的,当年北方银行为什么会选择退缩,甚至开始将业务重心从北直隶等地转移到罗马和诸夏,说到底,不还是因为勋臣资本的打击,那时候,你爹就说过,最多五十年,勋臣就会成立烈宗时的文官,成为国家的祸害,要是想要留住这个臂膀,就要痛下狠手,加以打压……” 随后,朱简煜整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当年钱萧乐是怎么死的?他率领的分队是如何遭到袭击,附近的部队为什么没有急时救援,这些都是迷团,或许,在别人眼中,这只是一个偶发事件,但是在朱简煜看来,钱萧乐死肯定和他当时表现出来的倾向有一定的关系。 没有人愿意冒险让一个对勋臣充满“敌意”的钱萧乐活着回到大明,活着成钱家的家主,然后借助钱家的势力打击勋臣,所以,他死了,和他的部下一起,遭到抵抗分子的袭击,然后阵亡在战场上。 他的死,彻底打乱了朱简煜的计划,也让他失去了最信任的助手,正是从那时起,他意识到那些家伙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所以他选择了隐忍。 “现在,他们的力量,可比当年更为强大,你要明白这一点,想要瓦解他们,并不只是一场经济危机那么简单,毕竟……” 顿了顿,朱简煜朝着远处看去,然后长叹道。 “以他们的财力,一场经济危机,想要重创他们是极其困难的。” 如果朱明忠听到这番话的时候,一定会觉得非常诧异,毕竟,他之前并没有想到朱简煜居然会对勋臣同样也有警惕,更无法想到的是,他同样也在处心积虑的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只不过,他一直很好的隐藏着这个想法,毕竟,在他看来,自己的朋友就是被那些人害死的。所以,这么多年以来,他从都不曾表露过自己真实的想法,至少没有在外人的面前表露出这些想法。 “如果这样解决不掉的话,那就只有战争了。” 钱东哼了一声,然后冷冰冰的说道。 “让他们直接上战场得了,他们不是喜欢战争吗?就让他们都死在战场上吧,一了百了,反倒简单了!” 正文 第599章机会 (防疫值班12小时,累晕了,新书内容已经修改,万分抱歉) 战争是解决问题最简单的办法,不但能够解决政治上的问题,而且还能解决许多国内的隐患,但是对于曾经经历过战争的朱简煜来说,他深知战争不但不能解决问题,甚至还可能带来另一个结果。 “到那时候,死的最多的还是平民百姓的孩子,你以为战争可以摧毁他们吗?” 看着有些恼火的钱东,朱简煜无奈的笑叹道。 “他们都是高级军官,即使是他们的儿子们,也都是军官,战争或许可以夺走他们中一些人的生命,但是,同样也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财富,别忘了,他们拥有全大明绝大多数的钢铁公司,还有大量的工厂,战争总离不开工业生产,他们之所以喜欢战争,正是因为战争不仅仅可以带来军功,更能带来财富。” 然后朱简煜站起身来,走到窗边,盯着窗外的花园,默默的说道。 “其实,无论是人为制造经济危机,还是通过战争,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前者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而后者……只会让他们进一步状大,毕竟,战争可以带来军功,可以……” 抿了下嘴唇,朱简煜有些懊恼的说道。 “有人曾经给我出过一个主意,他们说授文官勋位,每有文官升至阁臣,就授他们勋位,用这个办法看似可以瓦解勋臣体系,但是,他们显然忘了我大明的祖训“非军功不封爵,谏者斩,违者废!”,还好,这是私下里说说,要不然的话,就是这一条,也是要杀人的……” “世祖皇帝是让烈宗朝的文臣把持朝政的旧事给吓到了。” 钱东颇为无奈的说道。 “不是烈宗一朝,实际上从“牛李党之争”,士家大族被科举进士击败后,文官一家独大就不可避免了,所谓“弱宋”根子上,还是科举取士,还是文官一家独大,到我朝也是如此,其实,后来世宗用“文官考试”取代科举,就已经在某种程度上瓦解了同窗、同年、老师、座师等科考导致的文官关系网的弊端,再加上广兴学校,再一味的壮大勋臣团体,就有些……” 摇了摇头,朱简煜又回头看着钱东然后岔开了话题。 “算了,不说这个了,无论是经济危机也好,战争也罢,都不是最好的选项,但是你记住这一点,每一次技术变革都会淘汰大量的旧式企业,这几年他们扩张的很快,这意味着他们大量的资本都用于扩张,在面对技术变革时,是否有那个资金迎接技术变革就成了一个未知数,所以呢……” 凝视着远处,朱简煜顿了顿,然后说道。 “技术变革,或许是淘汰他们,把他们从市场上排挤出去最好的选择,嗯,朱铭和那个人……你可以多接近他一些,哦,对了,他不是想要高速公路两边的加油站吗?就给他吧,但是你也不能吃亏了,交情归交情,生意是生意,亲兄弟还要明算账。” 对钱东叮嘱一番之后,朱简煜又一次陷入了沉思。 “其实,他能找一个大油田,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个好消息,至少,可以打破那些人的垄断!这是一件好事,就帮他一把啊,也等于帮我们自己。” 话题又一次回到高速公路上之后,朱简煜又对钱东叮嘱了一些他需要注意到了的事情,毕竟,对他而言,钱东几乎相当于他半个儿子。直到最后,在钱东要离开的时候,他还特意询问道。 “朱铭和这阵子在忙着什么?你不妨和他多接触一些,参与一些他的投资,我想,在这方面的回报率,肯定会超过高速公路的。” “我知道了。” 在离开太子东宫之后,坐在车上的钱东特意问到自己的司机。 “知道朱铭和这些天忙什么吗?查一查……” 其实压根就不需要查,在忽悠着钱东建高速公路,朱明忠特意委托李勒,对大明的加油站进行了调查,现在李勒主持的“蓝天调查事所”已经成为一家雇员超过百人的调查公司,在对勋贵们展开调查的同时,同样也为公司提供大量的调查情报。 “全国约有30万个加油站。这些油站建设迅猛,以满足增加的燃料需求,他们大都是属于17家公司,这17家公司无一例外的都是各地的勋臣资本……” 在汽车驶进加油站的时候,听着李勒的朱明忠特意打量着这座的加油站。 “看来,并不仅仅只是加油站啊,我看看,卖的还有其它的东西,嗯,没有多少区别。” 确实没有什么区别,和另一直世界的加油站并没有太多的区别,同样也兼营其它包括零售、餐饮等副业。 “这么看来,如果咱们不办加油站的话,这油肯定是卖不出去了?” “是的,这么多年,他们之所以能够垄断石油业,就是因为他们和这17家公司达成的垄断协议,他们向17家公司供油,但不涉足加油业,而这些公司则不能从其它公司购进成品油,所以,他们也就轻易的垄断了市场,想开加油站的个人买不到油,而想进口石油的卖不掉油。” 李勒的话让朱明忠笑道。 “这就是垄断的力量啊,好了,我知道该怎么做了,咱们就先把加油站办起来吧,你先把这一块给它调查清楚,嗯,先集中在南直隶、山东这边,调查清楚这些地方那些加油站的营业额最多,还有原因,然后形成一份报告递过来,我们要办加油站的话,主要还是要看你的这份报告,知道吗?” “好的,老板,还有其它的事情吗?” 想了想,朱明忠又说道。 “这样,给我找几个保镖,上次去文明半岛那边,确实有些担心。” 随后,在下一个路口李勒下车之前,朱明忠又安排了另外几件事,然后在他下车后,汽车继续往前行驶着,在汽车行驶着的时候,他又一次拿出了记事本,在纸上勾勒着汽车的外观。 “这个外观,国人差不多应该能够接受吧?” 其实,朱明忠勾勒出来的汽车外形,就是另一个世界里久负盛名的甲壳虫汽车,尽管在另一个世界上,希特勒那个“要让每个德国家庭都有一辆轿车”的梦想,从未在他的手中实现,但是因此这一梦想而设计的甲壳虫汽车,确实是历史上最成功的车型,而对于朱明忠而言,似乎只有这辆能够实现他的愿望——“让每个家庭都有一辆轿车”,因此它足够廉价。 “哎,也就是完善一下外形……” 心里这么嘀咕着的时候,朱明忠再次抬头朝前方看去的时候,就看到了映入视线中的“乌骓汽车公司”,这是一家年产量只有五万辆的汽车企业,在大明的汽车制造企业中它的规模中等,不过因为经营不善的原因,正处于破产的边缘,两前天,被朱明忠以1145万的低价收购,现在的“乌骓汽车公司”已经姓“朱”了。 在抵达汽车公司之后,朱明忠并没有感受到任何工业力量的冲击——工厂已经停产长达一个半月,如果不是他的收购,最多再过半个月,工厂就会破产,进而被银行拍卖。 而对于急需一家汽车制造公司的朱明忠来说,这正是他最好选择的选择,毕竟这里有现成的设备、人员,只要对生产线进行改造,就可以迅速生产出新的车型。 “朱先生,按照您的要求,现在所有汽车研发工程师,都在这里,请问您有什么安排吗?” 韩渭毕恭毕敬的站在新老板的面前,一一介绍着这些工程师,对于这些工程师来说,他们自然感激眼前这位把他们从失业的边缘拯救出来的老板,尽管他非常年青。言语之中无不是充满了恭维。 在和这些工程师们一一见面之前,朱明忠笑着说道。 “我们大家伙都知道,现在乌骓汽车公司已经被我收购,作为一个商人,收购这座公司自然是为了制造汽车,但是众所周知的是——乌骓汽车,正是因此不被市场所接受,才导致的破产,而这意味着我们必须要重新设计一台新型的汽车,才有可能重新进入汽车,现在,我想问的问题是,对于新的汽车,你们有什么建议吗?” 朱明忠并没有拿出他绘制的“甲壳虫汽车”的外壳,同样也没有拿出他的技术建议,而只是在询问着这些工程师,相比于他,这些工程师或许更了解市场,至少更了解这个世界的汽车市场。 突如其来的询问让工程师们,无不是纷纷交头接耳,不知道如何是好,显然这个问题超出了他们的意料,所以一时间根本就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就在朱明忠有些失望的时候,在人群的中间,举起一只手来,然后一个声音传到朱他的耳中。 “老板,我们应该制造一种廉价的汽车!” 传入耳中的声音,让朱明忠的眉头微扬,朝人群中看去,然后说道。 “你到前面来说说你的想法。” 正文 第600章 无敌不过便宜 “为什么乌骓汽车会破产?” 从人群中走出时,李德坤边走边反问。 “其实,非常简单,就是乌骓汽车太贵,并不是说他比其它的汽车贵,而是因为他根本就比不上像宝马、追电之类的豪车,他论名气比不上他们,而价格……一辆车需要1600元,有多少人愿意用买一处公寓的价格买它呢?当然,我们这些工程师能买得起,可是,一年收入只有一千元的工人呢?” 走到前排的李德坤,看着新老板说道。 “乌骓汽车是因为太贵才没能卖出去,所以,如果您想要进军汽车制造业,首先必须要考虑到这一点——廉价!既然比不上豪车,那就干脆直接放弃这样的定位,选择廉价,我想,这才是公司未来应该造的汽车。” 李德坤的话音刚落,就立即有有反对道。 “廉价的汽车,你是说那些顶多只是多了一层壳的机车吗?那样的车根本就不可能被百姓接受。” “是啊,就像几年前的那种三轮车嘛,就是加了一个外壳的机器脚踏车,一共也就只卖了几万辆而已……” “可不是嘛,那样的车绝对不会被市场认可的……” 在众人的反驳声中,李德坤把目光投向老板,然后说道。 “那些车并不是真正的汽车,我说的是真正的汽车,老板,我相信廉价的汽车一定有它的市场,真正的轿车!” 说完这些话后,李德坤就站在那不再说话了,其实他一直怀揣着制造一种廉价的、人人能买得起的汽车的想法,只不过他的这个想法一直被很多人嘲讽,在许多人看来,这根本就不可能,毕竟,一直以来,在所有人的眼中,轿车就是昂贵的代名词,至于廉价,它怎么可能廉价呢? 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准备的,现在,在李德坤看来这正是他实现这一梦想的机会,因为眼前的这个年青人的提出的问题,反正最坏的结果也就是被当成笑话罢了。 “你……” 盯着这名工程师,朱明忠问道。 “有方案吗?” “有!” 李德坤直接回答道。 “我认为经过严格的设计和成本控制,可以把轿车的价格下降到300元以内。” 几乎是在他话声落后下的时候,整个会议室内顿时一片哗然,所有人无不是惊讶的看着李德坤。 “三百元?不过只是勉强买两台发动机而已!” “就是,一台发动机都在一百多了。” “你疯了,三百元,可能吗?” 一片哗然中,朱明忠只是静静的看着李德坤,等待着他的解释。 “三百元的汽车,肯定不能用100多马力的大型发动机,它肯定也不可能像其它的轿车那样庞大,它肯定更小一点,当然速度也更慢一些,这样的轿车价格自然也就低了很多,我计算过,如果在设计上作一些文章,我想是绝对是有可能的!” 当然是有可能的! 或许其它人怀疑,但朱明忠并不怀疑,于是他笑了笑,然后说道。 “我知道了,今天的会议就到这,你留下来,我想听你的单独报告。” 难道说老板被李德坤说服了? 在众人离开会议室的时候,他们的目光无不是显得有些复杂,不过李德坤却显得有些激动——机会就在眼前。 “可以仔细解释一下你的想法吗?” 老板的询问让李德坤深吸一口气,然后解释道。 “刚才他们提到发动机,我们原来用的发动机单价是176元,这个价格确实很高,但它是116马力的发动机,可是小型汽车却用不了这么大的发动机,如果换成17匹马力的500cc发动机呢?这种风冷发动机是用在机车上的,批量采购不过16.8元,如果自产,可以控制在14元以内,至于车体,首先它只能有两个车门,同样也可以减少工时,降低成本……” 李德坤又拿起了笔,在纸上一一罗列着各个部件的成本,当然核心就是小型车。 “轿车,普通家庭需要并不是多么豪华的汽车,而是一种廉价的代步工具,并不需要太大,只要控制好尺寸,同时尽可能的保证内部空间的合理性,我想这种汽车完全可以控制在300元以内,甚至可能更低……” 看着李德坤在纸上绘制的草图,朱明忠倒是有些诧异,他绘制的那辆汽车更像是另一个世界里意大利的菲亚特500,一种足以小巧玲珑来形容的小型汽车,它比甲壳虫的尺寸更小,更轻,它的产量同样也高达数百万辆。 “3寻(米)长,1.4寻宽,1.4寻高……” 在脑海中脑补着它的尺寸,朱明忠想了一会,然后说道。 “这样的车太小了,它的后排坐三个人就太过拥挤了,最多只能坐两个人,这显然并不符合家用的需求,不过整体设想上,倒也不错,这正是我们所需要的汽车,不过呢,我们要进行一些调整。” 在另一个世界菲亚特500的在70年代中期就被市场淘汰,远无法同甲壳虫漫长的生命力相比,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甲壳虫的设计更为合理,并不仅仅只是“小型化”,而是首先满足一个普通家庭的基本需要。 “首先,我们之所以造它是“我要让每一个家庭都有一辆车”,所以,它不仅仅应该是小型化的,也应该是适合家用的,这就对车体的空间有了要求,它首先必须要适应家庭生活,而一个家庭通常都是五人组成,也就是两个大人,三个孩子,所以这种汽车应该可以坐下两名成年人和两名少年、一个儿童,并且放得下他们的行李,这需要一定的空间,而它的最高时速应该可以达200里的时速,满足高速公路行驶需求。平均油耗不超过百公里7升,在售价要控制在300之内,嗯,这一点,我们可以再想想办法。” 借鉴着另一个时空“甲壳虫”,道出这种汽车的设计理念时,朱明忠拿出那张来时在记事本上绘制的草图,然后撕下来递给李德坤说道。 “这是我临时画的一张草图,我想它应该是这样的,至于剩下的就交给你了。” 正文 第601章 惊变 一辆汽车可以改变整个世界! 这个世界的“甲壳虫”可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改变? 对此朱明忠并不知道,但是在汽车公司里面对韩渭的疑问,他的语气却极为肯定。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售价在3000元左右的,可载2个成年人和3个少年儿童,而且采用廉价的故障少的风冷发动机,且时速可以达到200里的汽车,必定会受到全世界的欢迎,尤其是对于普通家庭更是如此,而绝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所以,我们要造的就是给普罗大众驾驶的汽车,我想,我们的汽车应该就叫“大众”。” 既然是在另一个时空中对所谓的“神车”深表怀疑,但是朱明忠却非常欣赏这个品牌的名称,一语道出了这个品牌的“本质”。所以,几乎是不加思索朱明忠就选择了这个品牌。 ““大众”,这是我们的新品牌吗?” 韩渭念叨了一下,然后称赞道。 “这个名称好,两个字就道出了咱们这个品牌的核心,就是造给芸芸众生的。”“是的,你让人去注册一下,还有其它的相关应用领域。” 随后,朱明忠又继续询问了其它的一些与公司生产事务有关的事物。 “这么说,只要人力和原料供应能保证,公司的产量可以达到15万辆?” “是的,老板,其实,我们拥有的设备生产能力很高,而且不少部件是由下游分包商提供的,如果我们想要提高产量,这很容易只要增加下游分包商的定单也就足够了。” 听着韩渭的解释,朱明忠只是默默的点着头,这或许是完整工业体系的一个,当年自己那怕就是想造火炮都要自己炼铁,而现在,大明完整的工业体系提供了他所需要的一切,只要向分包商提供图纸,大量的汽车零部件就可以被制造出来,在另一个世界里,21世纪第二个十年里的中国民间汽车大爆发,也和完整的工业体系有根本性的联系——数以千百计的中小企业可以为汽车制造业提供他们所需要各种零部件,而他们之中的许多企业,正得益于这样的代工,迅速发展壮大。 “你看看协调一下我们的供货商,要确保明年我们的供货,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也许,到年底的时候,我们的汽车就会驶出工厂。” 到年底的时候,汽车能不能驶出工厂? 对此,朱明忠并不清楚,但是他相信以这个时代的工程师水平来说,他们应该可以在年底之前制造出样车,毕竟,它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汽车,只不过更小一点而已。 其实并没有什么创新性的机械设计。 在离开汽车公司的时候,朱明忠默默的在心里这么自言自语着,对于造出这个世界的“甲壳虫”,他并没有任何怀疑,唯一需要考虑的事情,就是这个世界的人们是否会接受这种小型车。 “靠路边停下,然后你先回去吧,我一个人走一会。” 朱明忠司机吩咐道,随后他就漫无目的地在城里漫步。 在沿着路边的人行道漫步的时候,他的精力有些分散,脑海中总是会翻腾着各种各样的念头,算算日子,已经来到这个世界差不多快一年了,在这些日子里,自己似乎并没有荒废时光,做了很多事情,同样也成就了一番事业。 从写武侠小说,到发现磺铵,再到青霉素,然后是半导体、火箭、油田以及汽车,甚至还有马加丹的金矿……而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有些太过混乱了。 “似乎,应该重新理理,这样漫无目标的事情做的似乎太多了一些,那么未来专注的核心应该是什么,仅仅只是电子计算机吗?” 因此,当他发觉自己走到了市中心时,不禁愣了愣。街道两边高大的建筑不时有人出出进进。现在已经是下午六点钟,正是下班的时候。 就这样,朱明忠站在路边望着街道上往来的路人,这些路人大都是身材高大,看起来也都是颇为健壮的模样,从兴乾年间直到现在,皇家一直都主张男儿应该有男儿气概,对所谓的“文弱书生”更是加以讽刺,皇家的推崇得到了勋臣、勋士们的响应,当然在大明的每一所书院里,那些书生们也要努力锻炼身体,从事各种运动,从足球到棒球,从游泳到划艇,许多来自另一个世界的运动在这个世界扎根,并影响着国人的传统,君子六艺里“射、御”,不仅仅只是说说,再加上长子继承制,让次子必须要离开家门,为了离家后的生存,强壮的身体就成了必须的标准,也正因如此近两百年来,大明对男子的审美仍然是以“硬汉”为标准,至于“奶油小生”在大明并没有任何市场,甚至会让人觉得反感,因为这个社会整体是尚武的。 当然,同样也是男权至上的,这一点是千百年来的传统,也是人类社会的必然,至于所谓的“女权”,至少通过过去的观察,似乎还没有这种迹象,毕竟,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大明还是一个传统社会,就像街道上仍然有半数的人穿着传统的汉式服装,而不是各种源自于军装、工服的现代服装,也就是另一个世界所谓的“西式服装”。 因为是周末的关系,所以这些走出办公楼,结束了一周工作的人们,彼此都在那里愉快地交谈着。朱明忠隐约的可能听到他们正在谈论什么——他们在讲一些无足轻重的小事:有的在说如何到淮河边周末,去钓鱼、去划船,当然,还有的人人在那里邀请着朋友一同参加周末的聚会。 这些人都是再普普通不过的人,他们每天辛勤工作,然后养育家人,而工作之外,他们另一个世界的人们一样,与家人团聚,去饭店用餐,在剧院听戏剧,在电影院看电影,在诊所里治病…… 他们都是极为普通的人,但是看起来他们的精神状态,让朱明忠感觉有些陌生,他们的神情大都是充满朝气的,似乎没有人会为未来感到担心,更没有愁眉不展、神情沮丧,没有人——从他们的表情判断——他们对现在的生活都非常满意。 “这不正是一直以来,你所努力达成的目标吗?” 站在路边,凝视着这些来来往往的路人,朱明忠突然感觉自己似乎非常幸运,或者说,根本就是一个幸运儿,不仅能够缔造了这个世界,并且能够看到这个世界近两百年后的模样,尽管它有些不太完美,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个世界至少在某些方面,仍然近乎于完美。至少世界的发展,并没有被野蛮的力量所摧毁,这个文明仍然得到延续,并且一直发展到现在。 “也许,只要把那些因素极清除掉了,这个世界也就完美了。” 尽管一直以来朱明忠都不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可是他同样有一些洁癖,比如说一直看不惯有些权贵仗势欺人,这是他的底线,也是他在这个世界给自己找到的一个目标。 如果说在另一个世界,朱明忠认为自己的敌人是满清,职责是恢复中华的话,那么在这个世界上,他相信自己的对手就是大明的勋臣,而职责就是摧毁他们对经济的垄断。 “只要打破了他们的垄断,这个世界也就清静了!” 这个世界最大的不稳定因素是什么? 是法兰西吗? 对于法国,朱明忠从不曾担心过,毕竟,在另一个世界中“乳法”可是大家伙每天的快乐之源,如果说十亿人口的诸夏还干不过法国,那可真是活见鬼了,况且,战争本身比拼的就是国家的工业力量,大明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工业力量,而诸夏也拥有相当发达的工业力量,在这种情况下,法兰西……根本就上不了台面,即使是包括北美…… 想到大洋另一端的那个由北美几十年诸侯合并而成的“华夏帝国”,朱明忠颇为无奈的笑了笑,或许,正像自己当年的料想一样,真正的威胁在于诸夏内部,诸夏内部的纷争,从来不曾停止过。只不过北美……用一种更直接的方式表现了出来,没有等到四百年后,更没有等到八百年,而是在不到两百年后,他们就因为扩张问题,与大明决裂了。 扩张…… 如果大明同意他们扩张呢? 但是旋即,朱明忠就否认了这个想法,为什么大明会反对北美诸夏对墨西哥的扩张,不是因为他们有多么关心墨西哥,而是因为北美诸夏拥有挑战大明的潜力,进一步扩张只会让他们威胁到大明,这才是他们反对的原因。可正是这种警惕和反对,导致了双方的决裂,毕竟,扩张本身就是帝国的本性。 大明如此,北美同样也是如此。 “算了,这些国家大事有那些“大人们”操心。” 朱明忠笑了笑,然后走到了站边的报亭旁,站在那里查看着报刊杂志,突然,报纸上的一篇新闻引起了他的注意。 “黑死病惊现云南!” 正文 第602章 祸起 十月的滇西已经有几分初冬的寒意,尽管随着汽车的兴起,马车已经越来越少,可是因为滇西这边大山连绵不绝,不是每年地方都通有公路,所以在剑川县的街道上,总还能看到许多路人牵着马,毕竟,相比于汽车,马匹更擅长在滇西的山路上奔驰。 虽说街道两旁商铺林立,可恰好正值用午饭的时候,街上倒也还算清静,商户们都在那里用着午饭,不过虽是如此,他们也会习惯的在听到马蹄声的时候,往街上看去,看到几个山里人牵着马时,会不由自主的打量着他们驮在马上的货。其中一个人驮在马鞍上的东西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哟,那人鞍上驮着只豹子。” 虽然只露出一个尾巴,可却也让人们注意到,这只是豹子。在十字路交叉口上积善堂药铺里,正吃着饭的徐世阶往路边看去时,搭眼一扫,就瞧到那人驮在马上的豹子,连忙对伙计吩咐道。 “伙计,你去问问那个人,那豹子卖不卖。” 卖肯定是要卖的,要不然那些山民也不会把豹子带进城来。 在那几个山民进入药铺的时候,能说会道的徐世阶立即热情的招呼着他们坐下。 “这只豹子可不小哇。” 瞧着地上的那只被子弹打穿了身体的豹子,掌柜的倒也不觉有什么。尽管朝廷颁布有法令,禁止百姓随意捕猎,但是为了避免像虎豹狼野猪之类的野兽伤民,还是会给村子里颁发许可证,像山里的山寨,每年都可以狩猎一定的野兽,而在云南。 “那可不是,当时,这畜生刚跳出来的时候,差点没把我吓死,要不是我见机的快,一铳把它放倒了,估计啊……” 白昆感叹的时候,他瞧着眼前的掌柜问道。 “掌柜的想要这只豹子?” “想要是想要,不过也得看是什么价,这豹子是怎么卖的的?” “60块钱!” “55块钱吧!” “最低也得58……” 并不需要讨价还价多长时间,双方很快就商定了价格。买下了豹子之后,瞧着地上的豹子,徐世阶对伙计大成吩咐道。 “大成,你去喊王老三过来,让他把这豹子只剥了皮,皮给成计皮行送去,还有肉分成二十份,咱们留下来几份,然后再给成爵爷、梁家、徐家……” 徐世阶一连窜的道出了剑川几个名门大家来,让大成给他们送过来。 “掌柜的,他们什么稀罕的没吃过,一家咱们就送二斤肉过去,人家稀罕吗?” “哼哼,大成,这你就不懂了,我告诉你,豹子肉对男人来说可是大补啊!” 徐世阶微笑道。 “豹子肉有主安五脏,补绝伤,有益气之用。不过味道略微发酸,但却属于温补食材,最适合给上了年岁的老人食用,尤其是对于肾不好有极好的辅助作用,放心吧,这样的东西,他们喜欢着那,两斤豹子肉,至少得给咱们送十块钱来。” 微笑间,徐世阶瞧着地上的豹子,然后说道。 “这只豹子的鞭给我留下来,我也得补补啊……” 好东西不能独享受,这是国人的性格,因为还差一个多月就到新年了,所以成德山特意让佣人把那两斤豹子肉包好,开车给在大理城的好友许山南送去,对于好友送来的礼物,许山南自然的是颇为高兴,作为学校老师的他,自然知道豹子肉的妙用,于是当天就喊上两三个好友与既将远行的好友小酌了一杯,当然,在宴前还特意让妻子拿出那块肉来小小的“炫耀”了一下。 “多谢许兄盛情……” 离开许家的时候,王仁已经有些醉了,头晕脑胀的他直接坐上了出租车,然后对司机吩咐道。 “火车站……” 他还要去昆明,这一路上王仁从上车时,就一直睡着打着呼噜,如果不是有人提醒的话,甚至都会做过站去。或许是因为在火车上睡觉的时候,受了凉,从下车时,他就不时的咳嗽着。 “咳、咳……下次可不能喝这么多了……咳……” 在人来人往的火车站里行走着的时候,王仁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道。火车站从来都是三教九流云集的时候,在王仁不住的咳嗽时,那边有一个年青人却盯上了他,像是不经意似的从他的身边走过时,故意撞了下他。 “哎呀,先生,你没事吧。” “没,没事……咳……咳……” 王仁一边咳嗽着一边摆着手,很快,他就走出了车站,然后在车站外又拦了辆出租车,在车上的时候他依然不断的咳嗽着,甚至感觉自己的浑身发烫。 “先生,你没事吧?” 见状出租车司机关切的问道。 “没,没事……可能是受了凉……” 王仁摆了摆手,然后便躺靠在车里,试图想要休息一下,但剧烈的咳嗽却让他一路上根本就没有休息成,下车后,他在附近的药店拿了点退烧药,就直接回了家,吃药后便直接睡下了…… “咳、咳……” 开着出租车的司机在开车的时候,总是会不住的咳嗽着,可即便是如此,他仍然努力的工作着,把乘客送到各地。 “火车站到了,6毛4分……” 从白天到傍晚,当出租车司机在找钱的时候,伴随着一阵剧烈的咳嗽,差点喷到了王强的脸上,他连忙道歉道。 “对,对不住,收您六毛,对不住,对不住……” “哎呀,我说师傅,你要是不舒服,就赶紧去医院吧。” 王强用手帕擦了擦手,在接过钱时又特意叮嘱道。 “什么都没有身体要紧,不能光想着挣钱……” 不能光想着挣钱,你们说的倒是容易,这出租车一天可是得往车行里交上一块钱份子钱……心里这么寻思着,瞧到前面有人伸拦车,他一踩油门,就窜了过去。 “先生,到那?” …… 火车站里人来人往的,扩音器在那里广播着。 “旅客们请注意,七点钟开往武昌的火车就要从十二号站台发车了,请还没有检票的旅客们,抓紧时间检票登车。” 刚刚进入站台的王强,举目扫视着火车站的圆屋顶,想找出广播的扩音器究竟安在哪儿,可是却没有找到。车站上的广播是用云南官话说的。虽说都是官话,可是与标准的官话,总还是有那么些差距,但是他总还能听得懂,毕竟,官话总归还是官话。 听到火车就要发车了,他连忙加快了脚步。 车站里的人很挤,四面八方来的人流从他身边擦过,往车站的各个出口拥去,各奔前程。他穿过车站入口处,沿着斜坡道走下去,上了长长的水泥构筑的月台。他沿着列车车厢数着……四、五、六、七,在第七节车厢门外,他停住了脚,拿出车票后,便上了车。进了车厢,他沿着一扇扇关着的隔间过道口走过,车厢里的乘客不少,都是从昆明返回内地的,甚至可能还有从平南回来的。 在车上把行李放好后,王强就脱下鞋子跳到了上铺,在他躺下的时候,火车缓缓驶离了月台…… “哇……” 几乎是刚一下车的时候,戴着眼睛的年青人就闻到了空气里浓浓的炸鸡香味,尽管他已经吃过晚饭了,但还是忍不住走上去前,买了一个鸡腿。在喷香的炸鸡腿拿到手里的时候,他忍不住称赞道。 “外皮酥脆,肉质软嫩,堪称鸡腿届的极品……” 话音落下时,就一口咬了上去,在软嫩的鸡肉和着肉汁落到口中的时候,他甚至幸福的闭上了眼睛。那张胖乎乎的脸上,更是带着一种满足且幸福的笑容。然后又喝了一口可乐,其中滋味,只有他自己才能体会。 有时候,幸福就是这么简单。 就这样享受着手枪腿与可乐带来的幸福时,他继续往医院走着,路上碰到刚下班的两个护士时,其中一个护士瞧着他边走边吃鸡蛋的模样,便打趣道。 “黎医生,你这又吃起了手枪腿了,小心你会越来越胖啊……” 闻言黎明冲着护士笑道。 “饭,我所欲也,瘦,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我勒个去也……饭且如此,况且是这鸡腿届的极品……” 夸张的言语道出后,他甚至报复性的又咬了一口鸡腿,味道鲜美非常,尤其是那肉汁于肉丝纤维中流淌着带来特殊的口感,更是让他好好的品鉴一会才咽下肚去。 在医院门前有些不舍的把鸡腿吃完后,喝完了杯中的可乐,在用手帕擦干净手嘴时,黎明自言自语道。 “应该多买一个才对……” 就在话音落下时,一辆出租车猛的一下撞到了路边的树上,见状黎明连忙跑了过去,一边跑一边对身后的医院门卫喊。 “快通知急诊过来救人”。 在黎明冲过去时,他到出租车司机趴在方向盘上,额头出了血,他急忙打开车门,然后把司机拖了出来,在拖着司机时,奄奄一息的司机不时的咳嗽,最后伴着剧烈的咳嗽甚至咳出了带血的泡沫。 “快,快通知医院救人……” 而在施救的时候,黎明发现伤者脖颈处的淋巴肿胀,甚至比木头还硬…… (按照鼠疫动物传染源的解释包括除了老鼠,旱濑,还有狐狸,豹子等动物) 正文 第603章 惊变 永平五十二月初九,在新年前夕,远在大明最西南的平南,这里的人们同样也在那里为迎接新年的到来,而欢庆着。永平五十年的平南当地土著,早就完成了教化,他们无论是语言或是习俗都已经完全华夏化,即便是从相貌上,也很难分清汉人或者土人,现在他们都是明人。 位于平南城郊的皇家陆军军医学堂,是西南最重要的军医学堂,这所学堂的建立是为了研究热带疾病,在其建立的一百九十年间,这里的研究成果甚至直接促成了大明对南洋的分封,甚至可以说,没有这所军医学堂,就没有南洋的华夏化。 这所军医学堂究竟做了什么,才一举让大明控制了这片千百年来一直被视为禁区的土地? 听上去很简单,就是“灭蚊子”。 在那个年代,医生对于疟疾等疾病都视为“瘴气”,正是这种恶疾阻挡了中原王朝南下的脚步,而对它的防治方法也是众说纷纭,甚至只能任由疾病侵袭,当时人们没有发现“蚊子是主要传播途径”的观念。南洋由于气候湿热,是天然的“传染病温床”,流行性的疟疾在这里极易爆发。 也就是这所几乎与平南城同年的军医学校,发现了这一“秘密”,而这一发现刚开始无疑受到了许多人的嘲笑,他们觉得这种“蚊子致病假说”纯属无稽之谈,仍坚持认为传染病是由热带瘴气引起的。 幸亏这一假说有一位支持者——兴乾皇帝本人直接批准了10万两的经费,人类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灭蚊运动”在平南城周围展开了。在军医们率领下4000多人组成的“灭蚊大军”,用一年时间在平南城中挨家挨户清理,并为门窗安上纱窗,在排水沟渠旁喷洒防蚊油,总共用了120吨杀虫粉、300吨硫磺,以及不计其数的防蚊油。 效果也是显著的,不过只是一年后,平南城周围的疟疾死亡率已降至1%以下。后来,分封诸夏,诸夏王城初建时也都坚持“灭蚊”,如此,大明才彻底的在这一地区站稳了脚步。 这天在学校的实验室里,武星连独自一人,正在认真地准备第二天学生上课 用的实验材料。 门被推开了,一股寒气吹了进来。钟星连抬头一看,是学校的总办李历清。他一进来就匆匆进来,开口便说: “南山兄,云南省府衙急电,请你火速前往昆明。” 说罢,递给他一封电报。 “云南省府衙?” 武星连觉得有些非常意外,毕竟地方是地方,军方是军方。军医学校属五军都督府,云南省府衙召他这个陆军官员干什么? “总办,他们召我有什么事?” 李历清摇摇头: “不知道,西南都督府并没有通知。电报在这,让你自己打开电报,内容很简单,就是召你即刻启程。” 李历清又解释道。 “要你在二十四小时内抵达,看来是有紧要事,你马上回家准备一下,然后立即乘火车去吧。” 武星连随即放下手中的工作,又去教师宿舍把明天的教务交代给其他教员,等回到家里已经很晚了。他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衣物,和妻子解释了一下,就直接开车前往火车站,乘第一班火车前往昆明。 次日上午九时许,在昆明火车站,武星连下了车。 因为阴天的关系,天气灰蒙蒙的,火车站内外拥挤不堪,在出站口一名军官站在车站门口,里拿着一个牌子,紧张地看着出站的旅客。遇见有人出来,他就会举起手里的牌子,结果无一例外地没有任何反应。 或许是下车的人都差不多出站了,举着牌子的军官急得满头大汗,这才发现一位个头中等的中年人,他正看着自己。 “你好,请问你是武星联武长官吗?” “我就是,你是?” “我是西南都督府的李幕,是奉命来接长官去国公府。” 说着话他就主动提起了武星联的行李,然后两个人就朝着的车站外走了过去。作为一名文职军官,伍星联很清楚西南都督府是什么样的存在,在大明的军事体制中,它是一个极为特殊的存在,它最早是平南都督府,自兴乾元年起,历代黔国公都是兼任平南都督,也就是在五十年前,永平皇帝登基后,鉴于平南各省土著已经全部归夏,所以下旨将平南都督府改名为西南都督府,不过,即使是如此,西南都督府对于云南、平南、归夏三省驻军仍然享有一定的管辖权。所以,既然是都督府派人来接他,那去国公府倒也再正常不过。 到了国公府,伍星联和李幕刚到国公府,就有人禀报,等两人进了正房,就有一名五十多岁的中等身材的长者在那里等着他们,这位就是黔国公沐平,和第一次在军医学校见他时不同,他穿着一身便装,但是脸上全是焦虑。 李幕立即匆匆引见道。 “国公,这位就是陆军军医学校的武博士。” 伍星联连忙揖首行礼,他只是文职军官,并不需要行军礼,而且穿的还是便装, 沐平打量着面前的这个年青人,瞧模样也就不到四十岁。 “武博士免礼,请坐。” 几人落座以后,嘱人奉茶,沐平使劲盯着武星联看,然后问道。 “我听说你专门研究传染病是吗?” “是的,在军医学校我专门从事这一研究。” 尽管国公还没有提到请自己来原因,武星联也隐约猜测到了召自己过来的原因。估计是什么地方爆发了传染病。 “不知国公请在下过来,可是有什么事吩咐?” 似乎不是国公请的自己,是云南府衙请的才对。 “谈不上吩咐。” 沐平“嗯”了一声,直接开门见山道。 “你应该猜了出来,请你过来,说是云南省府请的,可实际上,是我要求的,你不知道,最近在昆明有消息说城中有瘟疫爆发,可是具体态势还不清楚,对于地方上,我不太放心,所以,想请你协助一下,就建议云南巡抚请你过来,嗯,主要还是弄清楚到底是什么病。下午三点有一个会议,到时候你参加一下。” 国公的话让武星联的心底升起一阵疑惑,然后问道。 “我可以先看一下病人吗?” 半个小时后,武星联来到了陆军医院,在那里他看到十几个病人,他们大都是躺在病床上的边说吃语,边在呕吐。淋巴结变得很大。而且还有一些开始流脓,有的人的淋巴结溃烂得像只烂水果。 “确定是什么病了吗?” “他们说还在等待化验报告。” 陪同的医生在一旁说道。 尽管心里差不多有了底的武星联,但是仅凭表面的推测是判断不出来。显而易见,必须打开这些脓肿,才能作进一步的判断。 很快,武星联就对病人进行检查,他用手术刀划上个十字,淋巴结就溢出带血的脓水。病人流着血,四肢叉开,腹部腿部出现斑点。有的淋巴结停止出脓,继而重新肿大。 在完成了检查之后,武星联的脸色发生了一些变化,呼吸着透过空气传来的恶臭,大多数情况就是病人在难闻的奇臭中死去。他曾经接触过这种疾病,只有一个可能。 看着身边陪同的陆军医院的梁成功,武星联问道。 “梁医生,您应该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你知道我一直在等待化验结果。” 梁成功的目光显得有些飘移,他们都是医生,当然都曾经在书本上学习过这些知识,即便是不能有准确的判断,也可以根据症状加以推测。 “我知道的,我倒用不着化验。我曾经在天竺那边参加过医护行动,二十年前,在那边我见过这样的病例。只不过是在疾病发作的时候没有人敢直说出它的名字罢了。舆论不可惊动:不能慌乱,切不能慌乱。而且就像一个同行说的:“这是不可能的,大家都知道这种病在天朝已经绝迹了。”不错,大家都知道,除非是死人。梁医生,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您跟我一样明白。” 医生办公室里静了下来,梁成功思忖着。他从办公室的窗口眺望至远处。天空一片蔚蓝,即使是冬天,昆明的阳光依然很是明媚。 沉思片刻,梁成功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对!你说的对。这是难以相信的。但是看样子,这很像是鼠疫。” 武星联站了起来,朝着门口走去。在即将打开门的时候,他又回头看着身后来这位老医生说: “您知道,如果我们的判断说了出去,人家会怎样回答我们:它在大明已经绝迹多年了,上百年?甚至更长?谁知道呢?似乎崇祯之后,就没有它的威胁了。” 无奈的耸了耸肩膀,梁成功说道。 “绝迹?这怎么理解呢?我想它应该是一直存在。” “对,而且不要忘记……约在二十年前天竺还发生过。” “好吧。但愿这次的情况不比过去更严重。不过这简直难以叫人相信是真的。” “你这里有多少这样的病人?” “十六个?” “十六个……” 沉吟着,武星联的脸色微微一变, “这只是一个医院啊!” 正文 第604章 阻止这一切 一场大雪笼罩着大江南北,一夜之后,遍地都是一片银装素裹的模样,雪地上映着刺目的反光。寒冬腊月里的街道,显得有些冷清,但是整个城市里仍然笼罩在一片春节前的气氛里。 街道两旁的玻璃橱窗里摆满了各种货物,电车铛铛作响的在街道上回响着,即使是在这样的天气里,也会有很多人去工作。因为雪下的太大,除了电车之外,路上的其它车辆都开的很慢。 “这天气……” 开着车的施雷一边的开车,一边的抱怨着。 “这样的天气对支气管可不怎么好,估计这几天会走很多老人。” 冬天对于老人来说是最难熬的,对于年长的老人来说其程度甚至就像是过一样,一个小小的感冒,就会引起支气管疾病、或者心脏疾病,然后死去,当然在很多人看来,他们并不是病死的,而是“寿终正寝”,可是作为一名医生,施雷却很清楚这一点。 秋冬、冬春之交,对于老人而言是个“坎”,这至少是他当了十年医生后最深刻的印象,应该说是他在兼职法医时的印象——每年的这个时候,是开出死亡证明最多的时候,当然所有的死亡说明都是四个大字“正常死亡”。 “哎,也许应该写篇提醒一下他们……老人难过冬啊!” 就在他抵达的目地的时候,巡检还没有到。不过的他们的家人已经在楼梯口等着,不过在进屋前,施雷还是戴上了口罩,尽管所有医生都知道感冒是可以传染的,而他却知道,感冒是可以致命的。 “我父亲这两天一直在咳嗽,原来我们都以为只是感冒了……咳……咳……” 年青人在讲话时,也不是地的咳嗽着,看着年青人有些异样的脸色,施雷问道。 “你感冒了?” “有,有一点的,没事,可能是受凉了,我父亲昨晚睡得很好。但早上我醒来的时候,父亲就没有知觉了……” “医生,这是怎么回事?” 恰在这个时候,负责这一区的巡检到了,值了一夜班的他显得有些疲倦和心烦,一来到屋子里,就大声说道。 “快点吧,我那边还要交班,这一晚上雪下的,冻死我了……” 然后他又看着施雷笑道。 “施医生,你说你好好的医生当着,非兼职什么法医,这么冷的天,往外面赶着……” 尽管巡检他对施雷不太熟悉,只是认为他是个医生,根本没必要当什么法医。法医就是早年间的“仵作”,他们的地位并不高,加之收入有限,所以一般都是由医生兼职,在他看来这些兼职法医的人都是个古怪的人。毕竟,他们作为医生,本身收入就很高,何必要兼职法医? 对此,施雷只是笑了笑,但并没有解释什么,而是进屋检查起了尸体,在他进屋时,巡检也进去了,在他进去时,还是吓了一跳。 “这,这是怎么回事?” 别说是巡检就是施雷也吓了一跳,尸体的肤色铁青,嘴唇蜡黄,眼皮也呈铅青色,再仔细观察的话,可以看到他的身体被淋巴结肿胀得像在撕裂开来似的,仔细观察一会,施雷的脸色骤然急变,回头看着门外的人,然后他对巡检轻声说道。 “快,立即通知巡检局,要隔离这里……” “这,这是怎么了?” 巡检不解的问道。 “没什么……” 施雷甚至没有注意到自己说话的声音有些颤抖。但是他的心里只剩下了两个字——鼠疫! 当鼠疫开始出现的时候,各地的报纸似乎从来都没有在意这件事,或者说,他们压根就不知道,他们只是在某些事件上大事渲染,比如什么电影明星与某个勋臣子弟或者富家公子的绯闻,对于这些情况却是只字不提,这是因为人们更关心那些新闻,而人是死在屋里,而报纸只写能够吸引大多数人的事情。但是官府却开始商议起来。在每个医生只掌握两三个病例的情况下,当然没有人会想到采取行动。其实只要有人想到把这些数字加一加,就会发觉总数是惊人的。不到几天工夫,死亡病例大大增加。谁要是关心这种怪病的话,都能肯定这是真正的瘟疫。 而所有的一切,就这样持续了几天,才开始从小道消息传播,最后被《西南日报》报道,这才算为人们所熟知,但并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毕竟对于很多人来说,这只是遥远边域的“小事件”,很多人从不曾想到会这么快就传播到了中都。 “已经确定了,在中都发现了患者,现在巡检局已经封闭了他们家,家人也隔离了……” 听着许清扬的报告,朱明忠的眉头紧锁着,从半个月前在报纸上看到那篇报道的时候,他就被吓了一跳,毕竟,他记得在另一个世界,在这个时期确实有过一次起源于云南的鼠疫大流行,上千万人死于疾病。所以,那天之后,他立即组织公司的技术力量开始进行相关药物的研究。可即便是如此,他也没有想到,会这么快就扩散到了中都。 “在另一个世界,不应该是十几年后,才扩散开的吗?” 朱明忠的心底自言自语道。 十几年……火车,瞬间,他整个人都明白了,扩散的快并不是因为其它,而是因为铁路——早在兴乾四十年,第一条通往云南的贵昆铁路,就已经开始修建,现在的沪平铁路起点为上海站,终点为平南站,那里就是后世的仰光。 “看来技术,真的是柄双刃剑啊!” 快速发展的技术,在给人类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同样也带来了很多问题,比如霍乱,在一百多年前从不曾传出过印度,但在在兴乾年间,就被水手带到了中原。 “我知道了,继续关注这方面的消息,尤其是官府的举动……” 在许清扬离开办公室之后,朱明忠从窗口眺望这座自己一手缔造的城市,面对令人疑虑的未来,他所感到的不仅仅只是一阵轻微的不安,他甚至感觉到有些恐惧。 他竭力回忆自己关于这种疾病所知的情况。数字从他的脑海里浮现了出来,他心想,他所想到的并不是遥远的过去发生在欧洲的“黑死病”,毕竟,在历史上已知的几十次大鼠疫中,死了一亿人以上。他所想到的是崇祯年间北方的鼠疫大流行,那场鼠疫直接摧毁了大明,是直接导致大明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对于许多人而言,一亿人死亡什么都不算? 对于他们而言,这不过只是一个数字,毕竟,一个人的死亡只是在有旁人在场的情况下才会得到重视,况且这是一亿具分散在漫长的历史里的尸体,仅是想象中的一缕青烟而已。 置身于窗边,朱明忠想到了另一个帝国的灭亡——东罗马帝国的灭亡,恰好也与鼠疫有着很在的关系,他想想起在君土坦丁堡的鼠疫中,据史书的记载,一天之内死去一万人。 一天一万人! 他们就那么悄无声息的失去了生命,这不过只是其中的一天,也正是在那场鼠疫之中,东罗马帝国国力尽丧,进而直接导致了千年帝国的覆灭,从此之后,罗马成为了绝唱。这一点,与另一个世界上的大明是何等的相似呢?大明当年不也是这样的处境吗?正是在鼠疫、流寇加之满清多重作用下,这个庞大的帝国崩溃了,传承千年的华夏文明被人为的扭曲、曲解,这种打击甚至远远甚于罗马的灭亡,毕竟毁灭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曲解与歪曲…… 此时一直在凭窗眺望的朱明忠,心里已经有些烦燥了,尽管窗外的雪景迷人,但是他的脑海中还回荡着“鼠疫”两字。他的脑海中甚至开始想象着那些只存在于史书上的画面,那些画面那种情景是可以想象得到的…… “不行,一定要阻止这场危机。” 朱明忠的心里这么想着,他又一次拿起出桌子上这个世界有关“鼠疫”的研究,这个世界上有些科学方面的研究,是落后于时代的,至少在生物科学上,这个世界的科学家们,仍然在进行着“积累”,毕竟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学术本身就需要积累,需要厚积薄发,需要时间,尽管当年朱明忠的金手指推动了很多方面的研究,但是在生物科学上,却没有给予太多的金手指,或者说,不是金手指能够解决的。 “要想办法解决这些问题啊!” 翻看着手中的资料,朱明忠有些心烦的说道,嘴上这么说着的时候,拿着笔的手又在纸上写下了几个字。 “疫苗” “药物” …… 这两样正是保护伞公司正在研究的课题,尽管对于研制这两样东西,多少总有那么一点了解。但是了解的也不过仅仅就是皮毛而已,想要投入实际使用还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研究过程。而这也就意味着需要极为漫长的时间进行研究。 只是时间,能来得急吗? 正文 第605章 全力以赴 “青霉素是万能药!” 几乎是在青霉素投入市场的瞬间,面对它广泛的治疗范围,尽管它的价格相对昂贵,但是所有人都被它的疗效给惊呆了,以至于有很多人觉得这是“包治百病的神仙针”,但是实际上,它对很多疾病都没有什么效果。 也正因如此,几乎是青霉素投入市场的同时,除了继续对青霉素进行深入研究之外,寻找类似药物就成了新的课题。而这个课题开始的非常简单——就是因为朱明忠的一个反问。 “进入土壤中的结核菌到哪里去了?” 几个月前,拿着一本两年前的医学杂志,指着其中的一个问题,朱明忠对孙梦琪说道。 “早在六年前,襄城伯结核病基金会资助的就有人在试验中突然发现,导致肺结核的结核菌掉入泥土中,很快就会全部消失。人们对这一现象极为不解,但是也仅仅只是如此。所以,我觉得,我们有必要进行这一研究!我想土壤里肯定有一种与青霉素效果相似的药物。” 也正是从那天起,孙梦琪就被这一现象深深地吸引了,或许在两年前,这个发现还让人摸不着头脑,但是通过青霉素的成功,她相信朱明忠的推测是正确的,结核菌的消失肯定是被杀死了,而杀死结核细菌的肯定是一种类似于青霉素的抗生素。 “如果结核菌之类的细菌到了土壤中没有被杀死,那么他们很有可能会无限繁殖,那样一来,我们人类肯定是无法生存的,我想新的抗生素,肯定就在土壤里!” 无论是朱明忠的推测,或是孙梦琪自己的判断,都让他们相信在土壤中存在着一种抗生素。因为有了充足的资金保证,于是孙梦琪立即分配助手和学生进行试验研究,有钱不一定能使磨推鬼,但是有钱肯定能让研究加快进度,与当初从事青霉素研究只有十几个人不同,现在项目组的研究员有多达两百余人,尽管其中还有上百名清河等书院的学生,但是却让研究进度得到了飞速的推动。 当然,对于项目的进展,朱明忠并不清楚,事实上,在很多时候,他都是只负责提供思路,至于剩下的就由科研人员去完成,很少直接督促项目的开展情况,不过现在却不一样,在面对着鼠疫的威胁时,他自然想到了这一项目,于是立即打电话给秘书。 “请X2项目组的孙梦琪来一趟我的办公室。” 当孙梦琪走进房间时,朱明忠已经把有关中都有关鼠疫的报告塞进一只抽屉里去了,现在并不需要告诉她,土壤中的链霉素是治疗鼠疫的特效药。 “有什么事吗?” 对她和蔼地微笑了一下,朱明忠说道。 “孙小姐,我想问题一下,现在X2项目进行的怎么样了?” “项目目前进展非常快,两个月前我们就已经完成了一期试验,经过确认,结核菌进入泥土中,最终真的完全不存在了!也就是说,它被彻底的杀死了!” 尽管表面上看似平静,但是当时这个发现却让孙梦琪生出更多的疑问。 “土壤中的微生物和进入土壤中的结核菌是一种什么关系?病菌进入土壤中完全被消灭,是否被土壤中的微生物杀死了呢?这些能杀死病菌的微生物是否能够对人类的医疗事业起作用?……”一期试验之后孙梦琪给自己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而现在她正在努力的解答这些问题。 “所以,随后我们就开始从土壤中入手,寻找能杀死结核菌的物质。但是老板,你是知道的这是一项浩大的工程,毕竟研究土壤中的微生物是一项十分麻烦而又细致的工作。一小块土壤常常有几千种细菌存在,而它的存在条件又各不相同,所以我们研究人员必须先把它们一种一种地分离出来,再按它们生存的不同条件在培养基里进行纯粹培养,当取得分泌物之后,又必须在病原菌或其他细菌中进行杀菌效能检查。” “我知道。” 作为半个科学家的朱明忠,当然知道科学研究的枯燥,不断的重复有时候却很难得到答案。 “目前,实验室里的237名研究员和学生,每天都在筛选土壤里的细菌。截止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筛选了多达 5000种细菌!而且我们也发现了一些抗生素,比如发现的第一个抗生素即放线菌素,尽管它的效用目前尚不明确,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的思路是对的……” 在土壤中发现放线菌素,这一发现让枯燥的研究变得充满了希望,让孙梦琪和全体研究人员都备受鼓舞。 “但是,土壤中的细菌实在是太多了,所以,目标我们仍然在对它进行筛选,我想,再有一两年的时间,也许就会取得一定的进展。” “一两年……” 孙梦琪的回答,让朱明忠的眉头紧皱道。 “这个时间太长了,我希望你能够加快进展,我们……” 沉思片刻,朱明忠取出了那份报告。 “现在的情况是我们需要一种新型的药物!” 说话时,朱明忠就把报告递了过去,然后说道。 “你应该已经听说了,云南发现了鼠疫,而且目前已经沿着铁路一路传播到了中都……” “什么!” 对于鼠疫的名声,任何一个学医的人自然都曾听说过,听到这孙梦琪猛然站起身来,紧张的质问道。 “什么时候的事情,官方怎么还没有行动起来?” “这,我并不清楚,但是我知道的是,上一次鼠疫大爆发是发生在崇祯年间,当时的鼠疫流行是导致大明几近亡国的根本原因,千百万人死于鼠疫,而现在大明的人口远多过当年,一但鼠疫流行起来,那么死难的百姓恐怕将会以亿万计,当然,这是在没有药物的情况下!” “现在最要紧的问题是必须要立即要求官方行动……” 不等孙梦琪说完,朱明忠就摇头说道。 “那是官方的事情,现在对于你来说,最重要的任务就是筛选出合适的抗生素,我们都知道结核菌在土壤中会被杀死,同样,鼠疫杆菌也会在土壤中被杀死……” “我们还没有进行过类似的试验。” “不需要试验,这是一个推理,否则土壤中一定遍布鼠疫杆菌,和结核细菌一样,这是没有任何悬念的推测,所以我相信,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在X2项目中,我希望你们能够更加努力一些,现在这并不仅仅是公司的利润问题,而是关系到亿万人的生命!” 面对朱明忠的提醒,孙梦琪稍微愣了片刻,然后用力的点点头。 “我知道了,我会更加努力的!” “不仅仅是努力的事情,从现在开始“X2项目”享受公司全部的优先权,我希望你们能够进一步加快你们的工作,毕竟,现在是救兵如救火,拖不得啊!” 那里是拖不得,分明就是一分钟也不能耽误,几乎是在朱明忠的话声落下时,孙梦琪就连忙站起身来说道。 “我知道了!我现在就去,另外……我希望项目能够有更多的人手。” “你可以得到你所需要的一切,所有的一切都由你做主!全部的优先权,你明白吗?” 面对孙梦琪的要求,朱明忠直接了当的说道。 “把一组的人手也抽调过来,还可以招聘更多的人!” 几乎是在中都出现第一例鼠疫死者的当天,保护伞公司就已经行动了起来,所有的资源都朝着“X2项目组”倾斜,而公司的近四百名研究人员又开始了日复一日的单调筛选实验下,也就是在所有的资源都投向“X2项目组”的第三天,他们终于在土壤中成功地培养出一种药物,通过动物实验,取得了青霉素无法治疗的疾病的特殊效用,然而很快,这些被试验的动物又一个一个相继死去了,说明这种药物有毒。 不过这也让所有人看到了希望,于是艰难且枯燥的试验仍然在继续进行着,而与此同时,保护伞公司又开始了大规模的招聘,同时采购更多的试验器材,以期望通过“人海战术”解决海量的筛选实验…… 而与此同时,朱明忠仍然在焦急的等待着,他所等待的并不是药物的研发,而是在等待着官方的行动,因为报纸上已经刊登了新闻,所以他相信官府会很快行动起来,但是他并不知道的是即便是中都,最初的反应也是相对迟顿的。 毕竟,对于这一切,大明的官员们都是陌生的,他们甚至从不曾考虑过类似的问题,以至于即使是官方的预警也必须要等待科学的确认,总之,他们的行动显得颇为迟缓。 正当朱明忠在公司里,有些焦切的等待着官方的消息时,突然他接到了来自宫里的电话。 电话是从太子东宫打来的,电话的内容非常简单,只是让他去一趟东宫,尽管并不知道原因,但是隐约的他仍然感觉可能和这件事有一定的关系。 正文 第606章 皇太子的要求 一架大型的四发飞机,在天空上飞行着,四台2800马力的星型发动机的轰鸣声即便是隔着机舱也能听得很清楚。 这个世界的客机或许没有另一个世界的客机那么安静,但可以肯定的是座位肯定非常舒服,更何况这架飞机还是皇家专机。 置身于机舱中的朱明忠,只感觉这一切似乎有些恍惚。 他怎么把我也拉到昆明了? 上午接到东宫的电话,下午就和朱简煜一同前往昆明,甚至都不容他拒绝。 “你是科学家,肯定能给我一些建议!和我一起过去吧!” 就这样,朱明忠坐上了飞机,而从飞机起飞之后,朱简煜和官员们一直在就目前昆明的调查情报进行着讨论。眼下,那里的局势可以说非常紧张,他们已经讨论了将近一个小时,不过仍然没有讨论出一个结果,他们有的在默默地吸着烟,有的在写零散的、不连贯的建议,等待着重新开始。 朱简煜一言不发的抽着雪茄烟,然后,他意识到雪茄已经燃尽,便着手把它按灭在烟灰缸里。 “现在,根据黔国公的报告,当时已经发现了超过385个死亡病患,感染者可能已经超过千人,你们告诉我,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又一次,朱简煜把目光投向了机舱里的官员们,他们之中既有官员,也有医生,都是他率领的团队。 在过道的对面,艾富博士从在看着的手中的那页文件上抬起头来。 “目前的情况都只是半官方的资料,我觉得也许要等到当地,进行充分的调查之后,才能制定相应的措施。” 作为作为大明卫生署署长的他这会正竭力的回想着与鼠疫有关的资料,这样的资料太多了,但是,大明从兴乾年间到现在就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所有的资料,不过都是书上的文字记载而已。 “艾署长所言甚是,不了解当地的情况,是很难立即做出决定的。” 霍天启博士于一旁说道。 张燕铁博士点着头赞同。 “不错,所有的决定都是根据情况而制定的,并不是盲目制定的。” 听着这群人的话,朱明忠的眉头猛然紧锁,于一旁插话道。 “什么叫盲目制定?你们都是医学博士,都是专家学者,难道就不知道鼠疫是什么病吗?这种病的致命率几乎百分之百,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拖下去,现在每拖延一天,就有可能让它的传播范围扩大几百、几千里,就可能让更多的人感染,会死更多的人,指不定,就在我们谈话的时候,就已经有更多的人感染了!” “朱先生,大明还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 艾富的语气中带着不满。 霍天启也皱起了眉头说道。 “就是,我们现在除了这份黔国公的报告之外,就没有其它的官方信息。” “这份报告也是官方的!” 朱简煜冷冰冰的说道。 “别忘记了,黔国公是西南都督,他也是朝廷官员!” 黔国公不同于普通的勋臣,尽管地处西南偏地,但是多年来一直都是皇家近臣,一直深得皇家信任,这种信任虽然谈不上无条件,但是却远远超过其它人。 太子的训斥让霍天启意识到自己的失言之处,他立即意识到沐家在大明的不同之处,于是便勉强笑了一下。 “是,是,臣失言,请殿下恕罪!” “现在没有什么罪或者不罪的,现在我需要的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面对这样的询问,这些人却没有任何人回答,艾富摘下他的眼镜,举起来对着灯光,擦了下,然后又戴上。霍天启故作沉思的低着头,朝下凝视着地毯。张燕铁则在那里端着茶杯不语。 尽管心里有些不满,但朱简煜仍然尽量保持克制,然后他把目光投向了“朱铭和”,其实,即使是直到现在,他都不明白为什么决定带上这个年青人,难道仅仅只是因为眼缘的关系? 眼睛一直盯着这个年轻人。朱简煜想了一下,问道。 “铭和,你有什么办法吗?” 朱简煜的语气显得很亲近,这倒让艾富等人纷纷在心里犯起嘀咕,心底寻思着朱铭和与宫里的关系。 “封城吧!” 面对朱简煜的询问,朱明忠直接了当的道出了他的建议。 “封城?” “对,不仅仅是昆明,每一个发现鼠疫患者的城市、乡村都必须立即封城,绝对禁止人员外出!还有就是切断水陆空交通!” “这不可能,这不是画地为牢吗?西南虽然人口不多,可却有千百万人。” “就是啊,每一城市……你知道到现在为止,有多少个城市发现了鼠疫吗?封城,你说的倒是轻松。” “哦,现在,我们已经汇集了各地的情报。那就是说按照我手头上的材料看到今天为止,已经有超过107个地方发现病的。” 为了反驳朱铭和,张燕铁看了一眼报纸,然后说道。 “你知道,这些城市有那些城市吗?单就是省府就有四个……” “对。” 朱明忠重重的点了下头,然后沉声说道。 “就是因为如此,才要封城!必须要彻底的切断鼠疫的传播途径,否则,到时候就不是四个省府,而是大明所有的府城,是所有的城市!你们别忘了崇祯年间,因为鼠疫流行使得京城十室九空,京营百不存一的惨状,如果现在不尽一切可能切断它的传播途径,崇祯年间的灾祸,就会再次上演!” 给出自己的判断后,朱明忠把目光投向朱简煜,然后他又说道。 “如果不尽快做出决定的话,它带来的伤害和影响只会更大。” 面对他的建议,朱简煜并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沉思着。 然后,他把目光投向自己的幕僚,甚至李看起来有些疲倦,但他仍然轻轻的点了点头,表示了他的同意。 “那好吧,” 朱简煜说道,然后他把目光投向朱铭和问道。 “你有什么建议吗?” “出动军队!” 朱明忠直接了当的建议道。 “由军队执行警戒,违反军令的,一率严惩!” “一率严惩?百姓们的生活怎么办?而且调动那么多军队,万一要是激起民变怎么办?” “而且,这样封城,势必会和鼠疫一起引起百姓的恐慌,到时候怎么办?” “现在不是考虑这些问题的时候,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我们任由它继续扩散的话,那么崇祯年间的灾祸就会再一次上演,对于大明来说,这都是不可承受的!” 朱明忠冷冰冰的盯着眼前的他们,然后说道。 “我知道了,再有一个小时就到昆明了。” 然后他朝着窗外看了一眼,然后用缓慢的语气说道。 “现在,你们给我准备一个方案……” 话只说了一半,然后朱简煜又说道。 “给西南都督府发一封电报,告诉他们,让他们在下飞机前把行动方案,” 有时候,作出一些决定,是很困难的,同样也很简单,对于朱简煜而言,他可以轻易的作出一些决定,而不需要内阁同意,毕竟,他是大明的储君是行驶皇帝大权的监国,但是这个决定同样也很困难,毕竟,这个决定是过去任何一个人都未曾做到过的。 “有意思,”把目光投向朱明忠,朱简煜若有所思地想到, “为什么连想都没想就同意了他的这个建议了呢?难道仅仅只是因为对他的信任吗?” 或许,正是这种信任吧。 “殿下,我觉得封城这个建议是极不妥当的。” 又一次艾富打断了朱简煜的沉思,然后说道。 “毕竟,这涉及到100多座城市,还有很多乡村,封闭这么一大片地方,即便是出动军队,恐怕也很难在短期内执行……” “那你有什么好的办法吗?” 朱简煜反问道。 “现在我们需要的是阻断它的传播,是让把它控制在目前的区域内,不会进一步扩散,如果你有其它的更好的办法,可以说出来听听!” 面对太子的反问,艾富沉默了下来,他并没有什么好办法,甚至于作为卫生总署的署长,他从不曾考虑过类似和疾病传播,甚至早在十几年前,还没有成为卫生总署署长时,他就曾不止一次的宣称“鼠疫、霍乱已经在大明消失,它们绝对不会在大明再次上演”,当年,他说了一堆的理由,现在,再次上演的疾病却告诉他一个铁一般的事实——鼠疫又一次卷土重来了。 “好了我们继续讨论飞机抵达昆明后所需要面对的问题。” 朱简煜并没有理会艾富的难堪,他压根就不在乎这个家伙,甚至在他的心里已经冒出了一个念头——换人。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如何治疗那些病者,降低死亡率。” 朱简煜抬起头对着艾富问道。 “有这方面的药物吗?” “没,没有的,毕竟,它已经有一百多年没有……但是,我在来之前,已经通知各个医药企业,告诉他们……” “够了,飞机降落后,你自己递辞呈吧!自己呆在家里等待提刑使的渎职起诉!” 不理会他人的惊讶,朱简煜直起身,向后拉了拉肩,放松自己僵直的肌肉,然后盯着机舱里的其它人。 “你们要知道,” 朱简煜的语气变得冰冷。 “我需要的不是借口,而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正文 第607章 皇太子的铁腕 云南,在一定意义上而言,是大明帝国西南最边陲的省份,不过因为多了平南、归夏两省,也就是另一个世界的上下缅甸后,云南就成为了内陆省份,尽管位于内陆,可是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间,云南人仍然大量迁往平南、归夏以及位于旧暹罗、高棉以及马六甲半岛寿国、汝国、泾、景、岐、雍等国,所以即便是直到现在,云南仍然只有不到千万人口,而其中三分之一都居住在昆明。 或许《长子继承法》最大的作用就是推动了大明的城市化——在不到两百年间,大明70%的人口都居住在城市,更有多达十五个千万人口的大型城市,城市化即使是在这个西南腹地的省份,也不例外。作为西南地区最大的城市,多年来昆明一直吸引着很多没有继承权的次子们来到这座城市打拼属于他们的未来。这也给城市带来了拥挤等问题,在贫民区许多房东把房子分割成一个个独立的房间,再简单装饰装潢一下,然后以便宜价格把房子出租给很多人,狭窄的不过十几平方的房间里,往往都居住着六七个,这里的房间许多都是终年不见天日,异味弥漫。 也正是在这样的地方,在过去的几天中,接二连三的开始出现病人,这些背井离乡在这里打拼着未来的年青人们,一开始的时候,只以为是感冒压根就不注意,很快的,他们就悄无声息的死在房间里或者医院中。 那怕他们是不值一提的小人物,但是很快有关高烧症的小道消息开始在城市中流传,甚至还见了报,不过,报道的方式轻描淡写,对此事似乎并不怎么关心。又有谁会关心这些小人物呢? 直到几天后,随着越来越多的病人出现和死亡事件的不断发生,巡抚衙门才开始有所行动,开始命在城内张贴白色的布告,当然还是张贴在最不显眼的角落里。从这种布告中很难看出当局正视事实的态度,采取的措施也并不严厉,无非就是为了迎合有人不想惊动舆论的愿望。省府决定的开场白宣称在纸厂区——昆明有名的贫民区发现了几例危险的高烧症,是否会传染还不能确定。这些病例的特征尚未达到令人真正担忧的程度,相信市民是会保持镇静的。尽管如此,为了谨慎起见已经命令昆明知府衙门已经采取了一些预防措施。这些措施纯为防止任何瘟疫的威胁,市民应予理解和照办……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一架带着皇家龙纹徽章的飞机降落在了昆明机场,而云南巡抚张明基与昆明知府黄宗民等官员都在机场迎接着皇太子的到来。而在众人之中,最引人注意的是黔国公沐平,他与一众西南都督府的将领们站在另一边,与省府地方的官员形成泾渭分明的两个序列。 在朱简煜从飞机上下来时,张明基与沐平两人都纷纷向前行礼,一见到沐平,朱简煜就直接问道。 “方案准备好了吗?” “已经有了初步的方案,只要殿下同意,就可以立即行动。” 点点头,朱简煜把目光投向张明基,沉声问道。 “我想知道,云南方面的反应为什么会这么迟顿,难道你们不知道它的是什么吗?” “殿下,请您听臣解释,……” 感受到殿下的愤怒,张明基连表示: “就是因为了解它的厉害,所以才担心百姓会因此恐慌,而现在事情公开后百姓果真担心不安,非但有流言蜚语传播而且他们也在肆意夸大事实。所以我才会下命让知府衙门那边迅速行动起来,但是不要声张。而且也有专家认为,这不一定是鼠疫,甚至觉得这不过是场虚惊。” 一旁的昆明知府黄宗民也急忙解释道。 “对,有不少医生都支持这个观点。” 闻言沐平于一旁粗声粗气的说道: “问题在于要弄清楚这究竟是不是鼠疫,问题是你们弄清楚了吗?” 黔国公的反问,让张明基、黄宗汉两人一阵哑然,见皇太子仍然盯着自己,张明基连忙说道。 “殿下,省卫生处的冯国安也在这,可以由他来回答这个问题。” 然后他又赶紧向身后的一名官员打着手势。 “臣冯国安见过殿下。” 见过礼后,听到巡抚的吩咐冯国安开始解释了起来。 “殿下,依我看来不必惊慌,现在能够确认无误的只不过是一种伴有腹股沟淋巴结肿大并发症的高烧而已,而任何一种假定,不论在科学上或生活上,都是危险的……” 官员的解释声传入耳中的时候,站在不远处的朱明忠偶尔会抬起头来,看了沐平一眼,然后环顾了一下其他的人,他现在很好奇接下来皇太子会怎么解决这件事的。 而朱简煜也同样知道,这些家伙在想什么,不过他仍然想要看他们的表演,仍然想让他们表演完。 见皇太子一言不发,于是冯国安又继续解释道: “这是一种伤寒性的寒热,但是伴有腹股沟腺炎和呕吐。我做过腹股沟肿块切开手术,并送化验室去进行过化验。化验室认为已找到鼠疫特有的粗短形杆菌。不过我需要补充说明,细菌的某些特异变化不符合通常对其形态的描述。” 随后冯国安又强调的指出来。 “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以斟酌一下不马上作出结论,有一批化验已进行了几天,至少要等结果出来了再说,所以,我的建议是再等一等,而不是立即宣布发现了鼠疫。” 沉默片刻后,冯国安又继续说道。 “可是当一种细菌能在三天内使脾脏肿大四倍,使肠系膜神经节增大到像桔子般大小,并具有像糊状物那样的质地,这就不容许我们继续斟酌下去了。传染源正在不断扩大,如果听任疾病按照这个速度蔓延开去而不加制止,那要不了两个月,城内居民就有可能死去一半。因此管它叫什么,关系不大,重要的倒是我们得设法不要让疫病扩散下去。所以我的意见是决不能把情况说得太严重,何况疾病是否传染尚未证实,因为病人的亲属都还安然无恙。” 注意到殿下仍然沉默不语,冯国安想了一下,又补充道。 “但是其他人中间也有死去的,但是并不能因此就把情况说得太严重,而只是有必要采取预防措施罢了。如果疫病不自行停止蔓延的话,那就有必要采取法律规定的严厉的预防措施,才能制止。但要做到这点,又必须正式承认这是一场鼠疫,而这事至今还不能绝对肯定,因此需要加以考虑。所以,我支持更加谨慎的处理这一问题,而不是宣布这一消息,进而造成恐惧。现在……” 就在冯国安想要解释他的想法的时候,只听到朱简煜对沐平说道。 “逮捕他!” 这三个字传入耳中的时候,让所有人都听傻了眼,他们甚至瞠目结舌的看着一旁的军正把冯国安拿了下来。 “殿下,这,这是为什么……” 不等张明基说完,只见皇太子用愤怒的目光盯着他说道。 “张明基,你身为一省巡抚,替陛下巡抚一省黎民,你到底干了什么?明明已经接到报告,结果却不闻不问,什么明确证据,你告诉我什么是明确的证据,是不是要等到十室九空的时候,才是明确的证据!” 皇太子的训斥让张明基整个人都陷入惶恐之中,他从不曾想到太子会这样恼火,于是连忙就要张口解释, “殿下,这,这,臣也是被人蒙蔽……” 不等他说完,就见朱简煜厉声训斥道。 “够了,被人蒙蔽,我看你是心甘情愿的被人蒙蔽,来人,把张明基,黄宗汉一起押下去……” 干脆利落! 在不远处看着朱简煜处置这一事件的反应,朱明忠的心里颇感觉到几分欣慰,他处置事情可以说非常果断,单就这一点来说,他是个合格的皇太子。只不过,仅仅只是处理人是不够的。 杀鸡给猴看之后,剩下的最重要的问题是什么? 是要解决问题,而不仅仅只是解决人。 在所有人都被皇太子的雷霆怒火惊愕的说不出话来的时候,他们看到皇太子又把目光投向云南布政使赵琨城,他的语气变得极为和蔼。 “赵琨城,现在由你接任云南巡抚,你告诉本殿,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面对皇太子的询问,突然升官的赵琨城的内心可谓是五味杂阵,他知道这种临危受命会产生的后果,要么立下大功,要么人头落地……现在怎么办?稍作沉思后,赵琨城说道。 “全面了隔离!从现在起,所有的巡检上街,禁止百姓出屋,然后对发病区域进行逐一查验……” 在赵琨城一一道出他的想法之后,朱简煜默默的点了点头。 “早就应该这么做的,有些事情,是拖不得的!” 然后他又把目光投向黔国公。 “黔国公,镇守军什么时候可以进城?” 正文 第608章 特效药 随着陆军第一零三镇的上万名官兵进入昆明,这座城市和其它上百座城市一样,因为鼠疫让城门以及街道旁有了守卫,驶往这里的车辆必须改道他处。城市隔离以来,连一辆车子也没进过城。从城市隔离那天开始,整个城市仿佛都在原地打转。从高处俯瞰,城市也呈现出一片异常景色:这座西南最为大的城市随着一纸命令让其喧闹繁华一下子销声匿迹。在城市中只公务车辆以及军车还在正常运行。官府对车辆往来和粮食供应采取了一些措施:粮食受到限制,甚至实行人口配给,甚至还规定节约用电。只有生活必需品可通过陆运和空运运入城市。 总之,随着一纸令下,城市陷入了停摆。 当城市陷入停摆的时候,作为太子顾问的朱明忠,并没有闲下来,尽管严格的隔离令切断的鼠疫继续传播的可能,但还需要解决治疗问题。 “用磺胺试试吧!” 面对青霉素治疗效果并不显著的现实,朱明忠提议道。 磺胺在另一个世界早已经被淘汰,但是这种药的抗菌谱广,效果也不错,现在完全可以试试。 “有把握吗?” 朱简煜看着他反问道。 “现在保护伞公司和其它公司开发出来的磺胺类药物已经超过二十种,一个个的试,总有有效果的,有药用总比没药用好,那怕就是安慰剂也是安慰。” 面对这样的回答,朱简煜沉默了一会,然后点头说道。 “好了,通知其它公司,把他们的药都送过来,如果有效的话,立即批量生产……” 这个世界的药物试验并不像另一个世界那么严谨,需要经过多年的反复试验,毕竟,即使是另一个世界,严格的药物试验也要等到20世纪中后期,至于20世纪前期,根本就是无监管的直接上马,这个世界同样也是,就像保护伞公司的药物可以直接用于治疗一样,如果对人体有害……那这就是天意了。 磺胺对鼠疫有效吗? 在治疗刚开始的时候,朱明忠并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尽管没有另一个时空中的“复方新诺明”,也就是通过甲氧苄氨嘧啶(TMP)与磺胺甲恶唑(SD)合用增强效果的复方药物的加持,普通的磺胺对鼠疫确实有一定的效果。 尽管效果有限,但是仍然让舆论为之一,尤其是读者们更是长松了口气,至少他们相信有了药物之后,至少史书中记载的十室九空的惨祸就不会发生了。 不过即便是如此,在昆明的中心区的大街上,仍然见不到平时的人群了,在隔离的命令下达的十天后,疫病仍然在传播着。除了执勤的军警之外,偶尔几个行人急急忙忙地向远处住所走去,没有一个人面带笑容。 置身于车中的朱明忠,看着车外空荡荡的街道,心里想到,也许,再过几天就可以恢复正常了,毕竟,鼠疫是一种恶性传播疾病,它来的快,同样去的也快,当然前提是实施严格的隔离措旗。一般情况下,最多半个月,就可以让它自然消亡。 “再这五天,五天之后,差不多一切就能结束了!” 当然,在怀揣着这种信心的同时,朱明忠也很清楚,现在大明实施全面隔离的城市已经超过了200座,超过一万万人处于隔离之中。 汽车,在黔国公位于城中的国公府附近停了下来,国公府的正门前是一座面积不菲的开放式的公园,这里是这座城市的第一座公园,多年来一直是当地人最喜欢游玩的地方,朱明忠并没有立即进入国公府,而是在国公府前的这座公园中散着步,公园里非常冷清,根本就是空无一人,甚至因为长时间无人维护而显得有些脏乱,不过,即使是如此,他仍然对这座公园有着极为特殊的情感,因为这是黔国公在他的建议下修建的。 或许,这同样也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的印记吧。就这样在公园中漫步,走着走着来他看到公园的中央有一座雕像,于是便走到雕像前停步了。 是他。 看着雕像上的人,朱明忠认出来了,是沐忠亮,他是沐英的十二世孙,当年救下永历之后,沐天波不仅把她的女儿送来了,还把儿子沐忠亮一并送到了清河,他是某种程度上的质子,对于这个比自己小几岁的黔国公世子,朱明忠一直照顾有加,甚至在北伐时也曾带着他,再后来,在征讨满清时,在军中服役的沐忠亮也曾立下汗马功劳,也正因为这些原因,他才会以幼子的身份,在兴乾二十三继承黔国公爵位,当然这也是因为他的两个兄长早年被沐天波送到土司家为婿,自然也就失去了继承权。 “十二世黔国公……” 恰在这时,身后一个声音传入耳中,然后视线中出现一个人,这是一位记者,他的胸前有记者证,这位记者的呢帽戴在后脑勺上,领子的纽扣随意的松解着,胡髭也没有好好剃过,脸色显得有些疲惫。 “黔国公是大明仅有的与国同休的勋臣,一直传承至今,朝廷对沐家恩宠近五百年,除了黔宁王的原因之外,另一层原因恐怕就是黔忠王了……” 黔忠王? 黔宁王是沐英,朱明忠当然知道,可是黔忠王是谁? “黔忠王沐忠亮十六岁从驾世祖身边,随世祖皇帝北伐清虏,后又随定王西征数年,为我大明立下汗马功劳,二十五年继承黔国公位,世祖亲授征南大将军……世祖驾崩的电报传至昆明后,黔忠王悲痛欲绝,因为外臣不能赴京奔丧,于国公府设灵遥祭,为世祖守灵,次日,侍从打开房门时,黔忠王已经自尽……” 头戴呢帽的记者随后又说道。 “本人此度、追奉御迹,自杀之时、惶恐之至……浴皇恩之厚,至今日蒙过分之优遇,渐渐老衰,有用之余日业已无多,此度御大变,实乃惶恐。在此,吾觉悟已定。” 忠亮自杀了! 惊愕的睁大眼睛,朱明忠张张嘴,却没有说出声来,他的脑海中似乎又一次浮现出了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 “我不是来当质子的,我是来杀建奴的!” 或许正是因为他的这句话,才让朱明忠一直关注着,甚至于在某种程度上,都把他当成儿子。 这小子怎么会……这么蠢。 “一个小时后,黔国公殉死的消息就大明传开了。随即又传遍了世界。他的死被诸夏各国的报纸所揭载。全部的论评全都是惊讶,更多的却是激烈地赞赏,认为这是春秋士之精神的复苏……” 朱明忠并没有理会那个记者接下来的话,即使是他说什么“黔忠王的一刀换来的是黔国公一族的世代荣华”,对于那样的嘴炮,他压根懒得理会,更多的却是心痛,因为他几乎看着这小子长子,从让他进入军校,再到做为侍从,甚至还送他到欧洲游历,再到远征西域。可是这小子,怎么就这么想不开呢? 至于什么所谓为了沐家的世代荣华,这根本就是扯淡,现在大明并不是过去的大明,既便是和嘉继位,也不可能亏待沐家的,他绝对不至于如此,到底是什么让他作出这样的决定? “真是个傻小子……” 说着话的时候,朱明忠没有注意到自己的眼眶有些湿润,感觉有些心疼的他默默的朝着国公府的方向走去,压根就没有理会身后的声音。 “朱先生,可不可以请你回答一个问题,请问现在磺胺药物的试验进行的怎么样了?……” 此时,对于他人的问题,朱明忠并没有任何回答的兴趣,终于,进入了国公府,其实这几天他一直住在黔国公府,在皇太子一行抵达之后,黔国公自然要把自己的府邸让出来,而作为随员的朱明忠,同样也住在这里,甚至于他还在国公府的偏院得了一个安静的小院独住,这不能不说是额外的优待,当然,黔国公等人也对他充满了期待,期待着他的公司能够尽快拿出治疗的药物,尽管现在保护伞公司不过只是家“小公司”,但是因为先后发明磺胺、青霉素等药物,而被世人视为最好的医药企业。 可是,研制药物那有那么简单啊! 尽管早就部署了一切,可是现在仍然还是来不急啊! 朱明忠在心里长叹口气,然后便走进了国公府,然后他就默默的走向自己所住的那座偏院,在偏院中还有两个服侍他起居的侍女,几乎是在他前脚刚进院子,就有侍女说道。 “朱先生,在一个小时前,你有一个电话。” “电话?那里来的?” 这个时候会是谁打来的电话?朱明忠反问道。 “是从你的公司打来的电话,电话里的钱先生让我转告你“X2项目”已经取得了成功!” 什么! 成功了! 朱明忠惊诧的睁大眼睛,尽管惊讶于公司的研制速度,但是更多的却是欢喜,他甚至兴奋的大声喊道。 “这下好了,我们所有人都有救了!” 正文 第609章 免疫学 “这么快,进行试验了吗?效果怎么样?” 和朱明忠一样,作为皇太子的朱简煜在得知保护伞公司已经研制出特效药后,也是惊讶的接连反问道。 “我已经给公司去过电话了,他们今天就会通过飞机把首批药物送过来进行试验,而且公司已经开始组织生产,最多一个星期后,我们就可以提供首批2吨链霉素。” 别说是皇太子,就是朱明忠也被公司“奇迹般地”速度给惊呆了。 其实这种奇迹般地的速度,完全得益于公司把所有的力量都集中到了链霉素的研究之中,差不多一百个小组同时进行筛选试验,很快筛选的菌种就达到了8 000种,发现了棒曲酶素、烟曲霉酸和链丝菌素,而链丝菌素对包括结核杆菌在内的许多种细菌都有很强的抵抗力,但是对人体的毒性太强。在研究链丝菌素的过程中,公司的研究人员开发出了一系列测试方法,对接下来链霉素的发现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随后,第75小组的四名研究员成功地从灰链霉菌中提取出一种新的抗生素,公司将其命名为链霉素。 “目前的实验结果非常惊人,链霉素不仅抗结核杆菌效果显著,而且对多种动物没有毒性,对多种形式的结核病,如皮肤、骨、肺、脑膜、关节和泌尿道结核均有效。当然,更为重要的是,链霉素也被证实对鼠疫、霍乱及伤寒等多种传染病也有效。目前我们正在进行作用机制研究,相信很快我们就会弄清楚它的作用机制……” 朱明忠的解释,让朱简煜这位大明的皇太子长松了一口气说道。 “这下好了,这下好了……” 然后他抬头看着朱明忠说道。 “铭和,你知道,这些天我最担心的是什么吗?” 长叹口气,朱简煜继续说道。 “是害怕它的全面流行,要是那样,大明可就……这下好了,所有人都有救了,我们再也不需要担心这种病了。” 所有人都有救了! 只要有了特效药,所谓的“鼠疫”就没有什么可怕的!自然的,作为帝国皇位继承人的朱简煜也不需要担心可能引发的一系列的内忧外患,尤其是在现在的这个局势下。 “铭和,你是大明的功臣。” 看着面前的年青人,朱简煜语重心长的说道。 “今天的皇家奖,必定有你的一席之地。” 面对朱简煜的奖励和等同于这个时空诺贝尔奖的荣誉,朱明忠只是笑了笑,对这一切,他并不怎么看重,只是随口问道。 “殿下,现在既然大局已定,在这里我也帮不上什么忙了,我看我还是先回中都吧,毕竟,公司还要组织特效药的生产,不知道殿下以为如何。” “行,要尽快把药送过来,等我回到中都后,再给你庆功!” 其实,链霉素的生产,并不需要朱明忠直接参与,在研制出链霉素之后,公司就立即立即组织将制造青霉素的设备进行改造,以便让它可以生产链霉素,这一切都是由钱乐负责的,所以,在朱明忠抵达中都机场后,前来接机的正是钱乐。 “目前,我们的设备已经改造完成,已经开始了链霉素的制造,而链霉素的工业制造大概可分成4个部分:第一步是把链霉菌在培养液中发酵得到含链霉素0.005%的发酵液;第二步是通过多种方法包括过滤、活性炭吸附、沉淀等得到链霉素粗品;第三步是粗品的提纯,以除去其中有毒的化合物和杂质;第四步是把第三步的产品经过升华、磨碎等几道工序,完成包装出售……” 听着钱乐的汇报,朱明忠颇为感慨的说道。 “你们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做成这件事,可真不容易啊,毕竟……时间这么短!” 时间确实非常短啊! 在另一个世界中,从美国人从1939年起先后组织超过50人把研究重点转移到从放线菌中寻找抗结核抗生素上来,直到1943年才筛选了10000余种微生物,并且在这一过程跌发现了数种抗生素,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筛选方案。 可是在这个世界上,保护伞公司的技术人员,只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这切,这不能说不是一个奇迹。即便是朱明忠明确的告诉他们要在放线菌中寻找答案的前提下,这样的速度也是一个奇迹。 “因为我们的人手很多。” 钱乐颇为得意的说道。 “公司不仅投入了所有的技术力量,而且还新聘请了超过四百个技术人员,成功了一百二十五个研究小组,再加上与清河书院等多所书院试验室的合作。只要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总可以得到一定的回报!” 就是“人海战术”,朱明忠点了点头。 “确实,这个回报确实不错。” “不过,现在也有了一个问题,就是研究团队一下扩充的这么大,这笔支出可是不少啊,既然已经成功了,是不是可以……” 不等钱乐把他的建议说出来,朱明忠就摇头说道。 “这不行,姑且不说这些人对公司而言是一批极为难得的人才,就是从道德的角度出发,我们也不能解雇他们,况且,药物研发不过只是刚刚开始,现在青霉素和链霉素的发现可以在短时间内治愈了许多困扰了人类数千年的各种外伤感染和肺结核等顽疾,大幅度地降低了人类的死亡率,明显提高了人类的平均寿命,甚至可以说改变了人类的发展进程。我们并不能停留在目前这两种抗生素上,我们还要着眼于未来,进一步推动抗生素的研究,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系统化的研究,我们的研究团队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进一步加强。” 说罢,朱明忠又重重的点了点头,肯定道。 “对,就是加强,毕竟,这关系到全人类的健康,当然,我们不仅仅只满足于抗生素,这次到昆明,我得到了一些经验……” 扭头看着钱乐,朱明忠反问道。 “有没有什么药物,可以让我们提前预防这些疾病呢?就像种痘一样!” “种痘?” 钱乐疑惑道。 对于种痘他并不陌生,这甚至被称为“兴乾皇帝最伟大的发明”,通过种牛痘预防天花,在不到二十年内,就让困扰天朝近一千七百年的天花在大明境内消失,这也是天朝和诸夏人口大量增长的原因之一。 “像种痘一样预防疾病?” 诧异之余,钱乐又说道。 “怎么预防?” “这涉及到免疫学方面的一些问题,你知道狂犬病吗?也许,我们可以考虑一下,能不能研制出一种疫苗,用于防止这种疫病的发生。” 似乎在另一个世界,狂犬病疫苗就是世界上第一个疫苗。即然如此,那这种疫苗肯定非常容易开发,至少在技术上应该没有多少难度,自然也就是最适合研制的疫苗了。 这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撼,尽管在这个世界中,很早以前,朱明忠就把天花疫苗带到了这个世界,但是这个世界却没有建立起系统的“免疫学”,虽然很多学者都进行了这方面的研究,但是上百年来却没有多少进展。或许,这就是这个世界与另一个世界最大的不同吧。 “狂犬病?疫苗?” 诧异的看着老板,钱乐的第一个本能反应并不是可行不可行,而是想到了狂犬病是一种“流行疾病”每年不知道多少人被狗咬伤进而感染这种必死的疾病,于是他立即说道。 “确实应该进行这方面的研究,我敢说,只要研制成功的话,利润肯定非常可观。” 钱乐的话让朱明忠笑了笑,然后郑重其事的说道。 “钱乐,我想作为一名医药企业的负责人,我们必须要改变“利润至上”的观点,当然,企业是需要追求利润的,但是在道德上,我们必须要把病人的需要和人类的健康放到第一位,我想这才是保护伞公司核心的价值观,这也是当初我把公司命名为“保护伞”的原因。” 将视线投向车窗外,看着车窗外这座繁华的大都市,朱明忠认真的说道。 “就是为了保护全人类的健康。” 就像当年自己保护这个文明一样,只不过现在使命发生了一些变化,仅此而已,但是作为“保护伞”的责任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面对老板的解释,钱东的只觉得的脸膛微微发热,感觉极为尴尬的他,好一会才吱呒道。 “老板所言甚是,我实在是太市侩了。” “不,是我没有明确保护伞公司的核心价值观,每一个企业都应该有其核心价值观,它的运营也应该遵循这一观念。我们应该明确一下,我们绝对不是一个唯利是图的企业,我想这是我们必须要弄清楚的一点,无论是药物的研究,或者是火箭、汽车、石油,我们所进行的一切,都是为了一个极为崇高的目的——” 顿了顿,将视线从车窗外收回,朱明忠扭头看着钱东,然后认真的对他说道。 “为了全人类!” 正文 第610章 崇高的目标 人生总需要一些崇高的目标,而不应该仅仅只是为了金钱。当然,这同样也是符合“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就像无论是上一次穿越还是这一次,朱明忠首先想到的都是最基本的生理需要——衣食住行,至于现在的理想与愿望,不过是个人基本生理需要得到满足之后,进而发生的某种升华。 为了全人类! 这个目标也不过只是最近几个月来刚刚涌现出的念头,事实上,朱明忠也一直在朝着这个目标而努力,当然在实现的过程中,他同样可以获得丰厚的回报,有时候,个人的目标与社会的发展是互相吻合的。 一切都很快! 甚至于快的超出朱明忠的意料。 或许是因为这个时代已经积聚了太多的力量,或者说这个世界的学者和技术人员已经对这个世界的基础科学有了充分的“深挖”,所以很多时候,只需要稍微加一点拨,他们就能够迅速的把构想变成现实。 在新年过后,刚出正月的时候,在大众汽车公司——这家朱明忠刚刚“创办”的汽车公司的试验场上,一排排黑色、白色、蓝色以及黄色小型汽车停在雪地之中。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刚刚易名的汽车公司,甚至还没有来得急把所有的标志都换成“大众”的标志,第一批“甲壳虫”就已经被制造了出来——足足五十辆样车,现在它们即将开始进行试验。 与这个世界上的汽车相比,它极具个性的元素的车型,让任何人看到它后,都会为之惊讶。 “原本在图纸上的时候,还觉得很一般,可现在看起来……它可真漂亮!” 置身于这辆小巧的“甲壳虫”汽车的面前,韩渭的语气颇有些激动。 “是的,你看它的外形像不像是个“甲壳虫”?” 朱明忠笑着说道。 “我看,根本就像是一只可爱的小甲壳虫嘛!” “确实有点像,” 对于老板的评价,韩渭等人自然不会反驳,他们甚至主动的提道。 “既然它这么像甲壳虫,那这款车就叫“甲壳虫”吧。” 对此,朱明忠当然不会反对,甚至于他之所以会提出这个名称,也是为了让经典在这个世界得到延续,尽管在另一个世界,大众早就成了坑国人的典犯,但是并不妨碍“甲壳虫”这个经典,甚至并不妨碍朱明忠对这个“车名”的喜爱,甚至于就连同它的标志,也是直接克隆了另一个世界的标志,甚至当他提出“Volks”、“Wagen”这两个德文单词时,所有人都很疑惑,毕竟,在这个世界,德意志顶多只是一个地理名词,普鲁士等地早就被拿破仑占领,并入了法兰西帝国,至于德语正在日渐消亡。为此,朱明忠不得不解释了一通“Volks”在德语中意思为“国民”,“Wagen”在德语中意思为“汽车”,意思是“国民的汽车”,故又常简称为“VW”。它的标志象是由三个用中指和食指作出的“V”组成,表示大众公司及其产品必胜-必胜-必胜。 没有人知道他这么做的原因,在很多人看来,或许这和他在慕尼黑的遭遇有一定的联系,但也就仅只是如此,可对于朱明忠来说,选择这个名字有他的“恶趣味”。 注意到作为总设计师的李德坤似乎有些紧张,朱明忠便走过去,看着他问道。 “怎么?你好像很紧张?” “有,有点。” 李德坤紧张的说道。 “我,我还不知道它能不能通过测试,毕竟,很多零件都简化了,还有轻量化的设计,这一千多斤重的车,会不会太轻了……” 瞧着他那副紧张的模样,朱明忠笑着说道。 “瞧你,这只是试验而已,要相信自己!” 看着眼前的五十辆样车,这些刚刚下线的样车,这款车将会是日后甲壳虫车型的原型,朱明忠相信,它很快就会成为大明最为畅销的车型,毕竟,尽管这是两个世界,但很多需求仍然是相似的。 终于,汽车开始了试车,在试车手发动引擎的时候,朱明忠特意问道。 “它用的是机车发动机吗?” “嗯,一开始的时候,我确实考虑了机车发动机,不过因为功率的关系,我们对它进行了重新的设计,安装了改进型空冷700毫升直列4缸发动机,尽管它的基础是目前最流行的600型机车发动机,但是它的功率达到22马力。因为是气泠发动机的关系,所以它的故障率非常低,而且整机的寿命很长,这也是600型机车发动机是使用最广泛的发动机的原因,只要正常维护,可以作到十年不需要大修,我想我们的700型发动机,肯定会比600更可靠……” 在李德坤解释着他的这一观点时,朱明忠则是饶有兴趣的看着在试车场上奔驰的“甲壳虫”,这辆汽车到底能给这个世界上的人们带来什么样的改变,他并不清楚,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仅仅只是从眼下它在试车场上的表现来看,这辆汽车简直超出了他的想象——更加的完美。 或许,是因为这个世界的大明对于机械技术的发展,远远超过另一个时空的德国,毕竟,算起来从发明蒸汽机到现在,大明已经走过了差不多180年的道路,这种机械技术的积累绝对不是德国所能相比的。 它现在在某些方面的落后,不过只是没有这方面的需求,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军队的战机和战车,它们大都是停留在二战前期的水平,而且这种水平已经保持了长达十年——因为没有战争的威胁,军备的更新自然没有战时那么快,甚至就连研发企业也失去了动力。 战争在绝大多数时候,都会推动着经济以及科学的发展。或许,正是长期的和平,才让这个世界陷入某种瓶颈,而不能进一步充分发展。 他们只是需要一些提示而已! 心里这般感叹着的时候,试车场上的汽车已经达到了200里的时速,也就是100公里,在试验员报出这个数字的时候,韩渭等人无不是一副瞠目结舌的模样,他们很难想象的到,这样一辆“小型车”居然可以开这么快,甚至一些技术人员已经好奇的坐进了其它的样车之中。 “这辆车看起来小小的,可内部空间很大啊。” 一坐进汽车中,韩渭就发现这辆车的不同之处, “是的,韩经理,因为这辆车的尺寸有限,所以在一开始,我就把车“壳子”的厚度减少。我们都知道,有时候厚度不代表强度。但是把车门,车外壳都弄薄,车内部的空间确实会显大。很简单,有时候你的腰围只少了一点点,但是看起来就瘦了很多。空间也是这个道理,看似微不足道,视觉效果还是很明显的。” 李德坤颇有些得意的解释道,同时,他又看着老板说道。 “当然,老板的另一个建议同样也很重要,就是提高空间利用率。通过整理和收纳,我们把很多空间合并,用一些常常被忽视的小角落作为储物空间,最后就能把整个空间放大。同时在座椅上下功夫,适当缩短座椅厚度,在不影响舒适的情况下放大空间……” 这些都是另一个时空中,日本车最擅长的特点——看上去小小的,但是内部空间却并不见得狭窄。于是朱明忠自然选择了拿来主义,直接借鉴了日系车的这一特点。 “这后排居然可以坐进去了三个大人,这真是……就是可惜只有两个门,上下车不太方便。” “哎呀,你懂什么,多装两个车门,成本会很增加很多,别忘了它的价值,简直是便宜的令人发指……” “就是,这样的车确实不错,无论如何,总归是辆汽车,不是风吹日晒的机动单车啊!” 那些人的话语传入耳中的时候,朱明忠只是微微一笑,果然不出所料——无敌不过便宜,只要足够便宜,就可以让全世界都为之疯狂,似乎在这一瞬间,他明白了为什么它会有全世界,包括喜欢大车的美国受到欢迎了——便宜! 只要足够便宜,自然可以吸引很多人。只需要几个月的薪水就可以买一辆汽车……谁能拒绝这样的诱惑? 不过只是瞬间的功夫,朱明忠就看到了这辆汽车的市场。非但他看到了,就连坐在“甲壳虫”里正摆弄着这辆小汽车的韩渭的神情也发生了变化。 “也许,应该提前考虑一下生产线的扩建,如果增加一些关键设备的话,也许可以实现年产30万辆的产能……” 三十万……似乎还是不够。 几乎是下意识的,韩渭相信这辆车每年甚至可以卖出一百万辆,毕竟,在大明还有70%的家庭没有汽车,谁又能拒绝得了这样的一辆汽车呢? “关键是要让人知道它,毕竟它太小了……” 站在车门边的朱明忠,听到韩渭的自言自语,便随手拿起一张提前洗出来试车纪念照片,然后随手用笔在照片上写下了几个字,然后递给韩渭。 “从明天开始,就在主流的报纸和杂志上刊登“甲壳虫”的广告,就用这个广告!” 正文 第611章 “小”的好处 “想想“小”的好处。” 一夜之间,几乎所有的报纸、杂志,都可以看到这篇广告,广告很简单,除了一辆造型别致新颖的小汽车之外,就只有这么一句话。 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这么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广告,却有些发人深省。和很多人一样,李纯才也有看报的习惯,每天早晨他都会一边吃早餐一边看报纸。 “想想小的好处,汽车小了能有什么好处?” “小了也有小的好处啊。” 李德伦听到父亲的话后,立即说道。 “停在院子里更好停,而且更省油,爸爸,你过去不是说,那样的大车太大,而且太费油吗?” 只有九岁的李德伦跟绝大多数同龄的小孩一样,都对包括汽车在内的机械充满着好奇,他同样渴望着自己家里也能有一辆汽车,只不过在此之前,父亲一直用太大、太费油之类的话作为借口,听父亲提到有“小汽车”,忍不住欣喜地看着母亲问道。 “娘,现在有了小汽车了,我们家是不是也可以买一辆?” “什么?买一辆汽车?” 刘云诧异的看着丈夫,然后又摸了摸儿子的头说道。 “咱们家好像还不需要吧!而且汽车好贵的。” 听母亲这么说,李德伦心想着看来家里是不可能买车了,等将来我长大了,一定要拥有一辆自己的车。 “好了,德伦,今天我带你去书店,选几本你喜欢看的书。” 刘云继续说道。 “你上次不是说有几本新来的书吗?你可以买两本!” “娘,你说将来,我们家会有自己的车吗?” 在等着校车的时候,李德伦看着母亲问道。 “应该是有的吧!” 刘云的心里叹了口气,尽管她和丈夫一年的收入可以买一辆车,但是也太贵了一些,不过听儿子这么问,她也是顺着话说道: “肯定可以的,等到将来汽车会越来越便宜,我们的收入会越来越多,到时候,我们就可以买一辆属于我们自己的车了。” 眨了眨的眼睛,李德伦认真的问道。 “真的吗?它真的会越来越便宜吗?” 刘云宠爱的揉了揉儿子的脑袋。 “哦,德伦,我们小时候,一辆汽车至少要一两千元,最便宜的现在只需要一千元,我敢说,再过几年,等你长大了,到时候几百元就能买一辆,到那时我们肯定的会买一辆汽车的,到时候,等到了夏天的时候,我就开着车带你去海边游戏……” “那可太好了!” 李德伦的小脸充满了憧憬之色,他抬头看向母亲说道: “娘,还要带上奶奶,奶奶不是一直说,她和爷爷是在海边认识的吗?我想奶奶肯定愿意去的!” “嗯,到时候肯定带着你奶奶……” 看着儿子如此孝顺,刘云颇为欣慰的笑着。 终于,校车来了,在即将上车的时候,李德伦眨了眨眼睛。 “娘,我想,那辆车肯定不贵,毕竟,它很小的,这不就是小的好处吗?” 小的好处? 想了想,尽管感觉不太现实,但是刘云仍然点点头说道: “好吧,如果不贵的话,也许,我们真的可以买一辆。” 当然,她并不是在欺骗儿子,甚至她自己也这么考虑过,要是几百元能买一辆汽车她也会买的,毕竟,一辆机器自行车也要一百多元,可问题是,会有几百元一辆的汽车吗? “真的吗?” 李德伦欢喜的看着妈妈。 “我保证!” 刘云连忙对儿子保证道。 一眨眼,一个月的时间悄然而逝。 在过去的一个月里,大明发生了很多事情,曾经让人恐惧不已的鼠疫被迅速的扑灭了,而保护伞公司研发的特效药,救下了许多人的生命,也让保护伞公司的名声变得更加响亮。 而与此同时,在大明几乎每一份报纸、期刊上都刊登着大幅的广告。 “想想“小”的好处。” 尽管这份大众“甲壳虫”的广告引起了所有人的兴趣,但是谁都不知道,“小”到底会有多少好处,所有的好处都是人们自己想的。 每天都看到相同的广告,每天都在提醒着每一个人,“小”的好处到底有多少。 可是除了广告之外,没有人见到过实车。但是持续不断的广告却激起了所有人的好奇心。 经过一个月的试车、调试之后,“甲壳虫”的第一批样品车被送到了中都、南京、上海、武昌、天津、西安、沈阳等几十座城市的汽车销售行。而那份“想想“小”的好处。”的广告下方也多出了一串字——实车已经送到各地销售公司,欢迎大家参观试乘。 因为是周末的关系,在儿子的督促下,闲来无事的刘云和丈夫,带着兴高采烈的儿子,搭乘地铁来到了位于城外的天行汽车销售行,这是南京最大的汽车销售行之一。 “哦,我的天,这里的人也太多了!” 刚来到汽车行,一家三口就注意到汽车行的门口,围聚着大量的人群,大都是拖家带口,全家出动。 对比父母的吃惊,李德伦在看到那么多的孩子后,顿时双眼冒着精光,兴奋的大喊道: “哇!这里有好多的小孩子。爹、娘,他们肯定也都是和我们一样,来这里看车的人!不行,我们要走快点,不能让他们把车都抢走了!” 刘云自然不相信,不过看这么多人,还有小孩子,不由心想可能是跟自己来的目的一样,笑着说道。 “是吗?我怎么觉得他们和我们一样,也就是来这里看看而已,毕竟这旁边就是公园?” 刘云猜的不错,这些在周末来到这里的人,绝大多数人都只是抱着看看的态度,甚至于他们中的很多人,都带着食盒准备在钟山森林公园踏青,看汽车不过只是顺便而已。 不仅车行外面人多,里面人更多! 对于车行来说,他们从不曾想过,居然会有这么多人过来的看车,而所有人都是为了看那个“小汽车”,都是来看甲壳虫的。 除了一辆设置了围栏,停在台子的甲壳虫供人远观不让进去外,另外六辆甲壳虫,都是准许人进入体验的。 可尽管车行设置了围栏和派了大量的工作人员出来维持秩序,但是现在仍然有很多人,那怕就是面对他们的劝导也只有极少数的人选择离开,车行里里外外依旧有大量的大人领着小孩,排着队等待着体验这辆造型别致的“甲壳虫”! 随着人数越来越多,非但报社的记者们得到了消息,纷纷来到现场采访,甚至就连南京当地的电视台也不例外,专门开着一辆通讯采访车赶了过来。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南都新闻的主持人李吉川,今天我来到了天行汽车行,大家可以看到我的身后有大量的人群围堵在这里,他们是在干什么?难道都是在这里排队买车吗?” “让我们走近一些,去采访一下他们吧!” 因为不是直播,所以李吉川接连重拍了两次,才感觉满意,然后他便领着摄影师,跟着他后面,走到了一看就知道是一家人的四个人面前,问道。 “先生太太你们好,我是南都新闻的主持人李吉川,能问一下你们来到这里排除是在做什么?” 作为公务员的李纯才本身性格就有些腼腆的人,不怎么爱说话,看到有新闻记者采访自己,他笑了笑正想要拒绝采访的时候。刘云则在一旁大方的说道: “我们是过来看车!” “车…看车?” 李吉川惊讶的看着这边排着的长队,然后说道。 “你们都是来看车的?”。 “是的!” 刘云笑了笑。 李吉川指着前面一群人。 “那请问,他们也都是来看汽车,然后想买汽车吗?” 我的天,这可真是一个大新闻! 这么多人想买汽车?怎么,大家伙都发财了吗? “我想应该是的!” “那请问这个车是什么车?怎么会吸引这么多人过来?我觉得,这一切完全超出我们的想象,毕竟,汽车并不便宜!” “所以,才过来看看啊……” 刘云笑着摇摇头。 “虽然不便宜,可过来看看总可以吧!” “当然可以,当然可以……” 李吉川更加疑惑了。 怎么这么多人都来看车?可真是……此时终于轮到了刘云一家人了,他们好奇的走到那辆蓝色的甲壳虫汽车面前,即使是性格有些腼腆,但是看着汽车的时候,李纯才仍然惊讶的说道。 “这车看起来,可不算小啊。” “是啊,一开始,我以为只有两个门,只能座两个人,可是后面还挺宽敞的,后排还能再坐三个人……” 刘云惊喜不已的看着车里的空间,在车行销售员的指导下,她甚至亲自坐到了后排,感受着后排的空间,然后探身对丈夫说道。 “这辆车可真的挺不错的,比我想象的大多了。” “不错是不错,可就是不知道,这车一辆得多少钱……” 尽管并不愿意承认,但是李纯才内心里同样有一个“汽车梦”,尤其是在看着儿子在汽车里欢喜的模样时,这个念头更强烈了,一旁的销售员说道。 “现在价格还没有出来,但是保证不会超过三百元!” 他的话声刚落,旁边就传来一声惊叫! “什么!才三百!这怎么可能!” 正文 第612章 少爷与家臣 一辆汽车三百元! 惊讶! 别说是作为记者的李吉川,就是连同在电视机前的观众们,在得知这个价格后,也是惊讶的合不拢嘴。 不要上千元! 只需要三百元! 就能把一辆汽车开回家! 世界上会有这么便宜的汽车吗? “该不会是废铜烂铁砸在一起弄出来的吧!” 尽管人们充满各种怀疑,但是他们仍然怀揣着满腔的热情纷纷前往汽车行去查看样车,几乎所有人都在看到它的第一眼,就看中了它。 或许它小了点,或许它矮了点,或许……但它总归是辆能遮风挡雨,能带一家人远行旅游的汽车啊! 当人们纷纷拿出钞票——顶多也就是四五个月的工资想要购车时,得知“甲壳虫汽车”暂时还没有大规模生产时,无不是满面的遗撼。 再等等吧,等等吧…… 当那些普通的百姓依依不舍的看着那辆汽车,等待着靠它实现自己的汽车梦时,小巧的“甲壳虫汽车”对于汽车厂商的冲击力也是超出所有人意料的。 “这就是一堆破铜烂铁!” 丢下了这句话之后,李成昆这位天马汽车的第四代掌门人坐在他办公桌对着的厚玻璃板窗户向外望着。这时,南京的中心商业区里已经被暮色笼罩。大楼中间的几层里亮着电灯——在最下面的几层电灯是全天亮着的——而在楼顶的几层却仍然有充足的阳光。 “一辆三百元的汽车!” 冷笑着,李成昆又说道。 “这根本就是一个笑话,也就是用来哄哄那些普通的老百姓,三百元,甚至都买不一台好的发动机,我敢说,他们甚至可能就是塞进去一台单车的发动机,那样的车也是车吗?” “大少爷,您可真是神了,一猜就猜到了他们是怎么干的,他们还真是在汽车里塞了一台单车的发动机,就是600型发动机改进的700发动机……” 周维德鞠着身子,一边拍着大少爷的马屁,一边提醒着他报告放在他的面前,表面上他是董事长的特别助理,可是众所周知,周家从他曾祖父那辈,就是李家的“家臣”,几代人都深受李家的信任。 “哼哼,我就知道,那群家伙,一定是在投机取巧。” 瞟了一眼周维德,李成昆又想了一会,然后说道。 “300元一辆的汽车……这根本就是一个笑话,这样的汽车,肯定是各种各样的偷工减料,如果曾祖父在世的话,一定会破口大骂的,偷工减料的汽车,绝对不是什么好车!” 这个“天马汽车”的格言,并非是随口杜撰的,当年在大明有很多汽车制造企业,为了争取市场,他们纷纷打起了价格牌,为了降低成本更是纷纷偷工减料。对此,他的曾祖李德益也就是天马汽车的创始人不过只是嗤之以鼻,在别人偷工减料的时候,他却狠抓天马汽车的质量,这样做最大的好处就是当别人的汽车因为偷工减料而故障重重时,“天马汽车”却因为它的质量上乘,故障少而闻名,那怕就是贵上一两成,别人也会选择“天马”。 也正是在那时候,“天马”就代表着质量,甚至也正因为这个经验,才使得各个汽车厂商再没有试图打过价格战,毕竟,在所有人看来——价格等于质量,就是现在李成昆的心里也是这样想。 “就是一个投机取巧的家伙而已!” 这时,他端起了面前的那个精美的茶杯——如果有人注意的话,一定可以看到杯底的皇家纹章,这只茶杯并不是皇家御用,却是得到皇家授权,向皇家供应茶具,这种授权本身就是质量,当然也是价格的代名词。如果有人去过皇宫的话,一定会发现,他的这个茶杯与皇帝是同款,在大明这并不是大不敬,但是这却意味着身份,因类按照皇家纹章的授权法律,厂商可以生产与贡品同型产品销售,但数量只能相当于贡品的60%,稀有的数量导致这些真正的“贡品”身价倍增,但是对于李成昆而言……钱从来都不是问题。 见大少爷在喝茶,周维德便提醒道。 “大少爷,话虽这么说,咱们总得看看的,当年老太爷说过,别人出的车,无论好坏,咱们都要买几辆回来研究一下,指不定……” “你啊……” 喝了口茶,打断周维德的话,李成昆说道。 “就是一堆破烂,有这个必要吗?” “确实没必要,大少爷说没必要肯定就没必要。” 连连点头赞同时,周维德又说道。 “可总归是老太爷的教训,万一要是老爷听说了,怕是会不高兴的,毕竟老爷那边……” “好啦,好啦,” 李成昆摆手说道, “我知道了啦,这件事你去安排吧,哎,就你事多。” 见少爷松了口,周维德这才松了口气,他微笑着应下了吩咐,作为李家的“家臣”,他从小唯一的职责就是照顾好大少爷,无论是在生活或是事业上,都要照顾他,防止他犯下大错。 或许,普通人很难弄到一辆“甲壳虫汽车”,但是作为大明最大的汽车制造企业的“天马汽车公司”却通过特殊的渠道从一家汽车行得到了一辆用作展览的“甲壳虫汽车”,尽管只能使用一夜,10个小时后就要还回去,可即便是如此,不过几个小时后,原本对它充满鄙夷的工程师们,却都沉默了。而公司的试车总工程师,更是有些难以置信的说道。 “周助理,这,这似乎不太可能。” 周维德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翻着报告,然后反问道。 “有时候,只能说,我们太过于保守了,而忽视了几十年来的技术进步。” 尽管作为家臣,可是周维德却也是从清河书院毕业的,与大少爷不同的是,他是自己考进去的,面对这么一份试车报告,在惊讶之余更多是的感叹着技术的进步,而且事实也是如此,在过去的几十年间,技术的进步早就改变了很多事情。 “怎么样?我就说了吧,这肯定是一堆破铜烂铁……” 站在大少爷的面前,周维德轻声说道/ “还是先看一下吧!” “有什么好看的?” 李成昆一边说,一边掀开面前的报告,然后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这怎么可能!” 抬起头,盯着周维德,李成昆反问道。 “时速超过200里,你是在开玩笑吗?它只有22马力!” 200里的时速,对于天马公司而言,根本没什么大不少的,天马公司制造的最慢的卡车也就是这个速度,至于轿车更是远远超过它,跑车更是不用提。 “可是它很轻,只有千斤重!” 李成昆忍不住嘲讽到。 “别忘了它还很小呢?也就是只能塞下几只小耗子罢了!” 肯定是这样,这么小的汽车是人坐的吗?李成昆随手把报告丢到桌子上,然后对周维德说道。 “我敢说,大家都不需要这样的玩具车,它也就是穷人的玩具,仅此而已,即使是有很多人买它,那又怎么样?不过也就是一时的新鲜!” 在说“新鲜”这两个字的时候,在豪华的办公室里,李成昆挥动着手加重语气。 “当年,很多人试图通过价格战来争夺市场,可是最后的结果呢?他们一个个都败了下去,那怕是有些汽车确实不错,可他们还是败了!因为轿车并不仅仅只是交通工具。” 李成昆自信十足的接着说。 “轿车最早期是什么人开的?是皇家,是勋臣,后来很多富人也买了轿车,轿车是什么?是身份,是地位的象征!我告诉你,这一点从来都不曾改变过。它从来都不是给普通百姓用的,普通的百姓,他们坐火车、地铁也就可以了,他们现在花三百块钱买了一辆汽车?那是汽车吗?” 嘲讽之余李成昆冷笑道。 “那就是一个铁棺材而已!” “是的,大少爷,确实如此,不过我们应该对我们的顾客负责,应该想办法阻有人坐进那样的铁棺材里。” 了解大少爷脾气的周维德的话语,说的依然非常婉转。 “有那个必要?” 李成昆向后靠着,然后冷笑道。 “他以为,他造出了药,就可以造出汽车?真的是高看自己了,他以为自己能得皇家奖,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的?我要让他摔个大跟头,他不是想要造车吗?那就让他去造!教他一些商场上的规矩。” 李成昆想到了年少时一次与父亲之间随便的谈话中说过的话。 “商场就是一个血淋淋的屠场,他以为自己的那一套很有用是吗?就先让他这么以为,我敢说,他很快就会摔个大跟头的。” 他微笑着,站起身,走向窗口,俯视楼下拥挤的街道。 “二十年前,在南京,有三家汽车制造企业,可是现在为什么只剩下了我们?”他平静地反问道。 “因为我们知道,那些人肯定会摔跟头的。” 回头看了眼周维德,见他似乎有些担心,李成昆便笑道。 “维德,你不需要担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正文 第613章 现实的问题 清晨,韩渭便在老板外间办公室里等候着。早晨9点5分,当朱明忠来到办公室,他就尾随着走了进去。 “有什么消息吗?” 在脱下骆驼绒薄大衣,把它挂在连着墙壁的衣橱里的时候,朱明忠就开口问了。 一辆汽车所引起的轰动,甚至超出了朱明忠的想象。最近几乎所有的报纸、电视都在讨论着“三百元一辆的汽车”,这种免费的广告带来的轰动效应,已经让“甲壳虫”还没上市,就受到了无数人的追捧。 “老板,既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 “先说坏消息吧!” 挂好大衣后,朱明忠坐了下去。 “坏消息是,一个小时前我们接到了通达发动机公司的公函,因为产能原因他们表示很难按照计划提供给我们足够的发动机!在交付了第一批38000台发动机后,他们就会停止供货。” 通达发动机公司是公司最重要的供货商之一,听到发动机来源断绝,朱明忠的眉头紧锁道。 “产能原因?你相信吗?” 摇摇头,韩渭说道。 “和产能没有关系,我听说天马公司增加了15%的定单,或许是受到了天马公司的压力……” “天马……” 皱了下眉头,朱明忠心想道。这么快就出现竞争对手了?似乎有些反常啊! 其实他并不知道,之所以会这么反常是因为“甲壳虫”造成的轰动效应给包括天马公司在内的十几家公司都感受到了压力,那怕“甲壳虫”真的是“破铜烂铁”,他们也会有所反应。 “不过,我们已经调整了供货商,即便是国内的发动机厂商都拒绝我们,我们也可委托罗马帝国或者秦国的制造商。” 韩渭的安排,让朱明忠点点头: “嗯,你做的很好,不过既然作为汽车厂商,就必须要拥有自己的发动机技术,我们必须要拥有自己的发动机制造能力和技术,你看看寻找一家合适的企业收购下来,只有这样,别人才卡不住我们的脖子,” 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经验告诉朱明忠,想不让别人卡脖子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自己要可以生产,否则即使是眼下解决了问题,以后还会不断的面对类似的问题。 “那么好事呢?” “我觉得的,可能就是因为这件事,才让我们遭遇了眼下的麻烦。” 轻轻地弹了一下从口袋里掏出的笔记本,把它打开,韩渭讲述这几天公司收集的从各地反馈来的信息。 “根据目前公司收集的从各地反馈来的信息来看,在过去的十天中,我们在全国45个城市投入了第一批500辆甲壳虫汽车在176家汽车行里进行了展示,参观展示的人超过500万人,而表现出购买意向的超过150万人,而他们的所关心的核心问题就是价格。” “他们当然关心价格,我们可以做到300元以内吗?” 对于大众消费心理有一定了解的朱明忠,当然很清楚大多数人关心的是什么。 “完全没有问题,而可以保证15%的利润。” 点了点头,朱明忠示意他继续说下去。只要能够保证300元的售价不跳票,“甲壳虫”肯定能够获得市场的追捧。 “而且现在随着电视以及报纸对“甲壳虫”的关注,在未来的一两个月内,会有更多的人知道它,并且愿意购买它,我认为在两个月后,有购买意愿的人将会超过700万,甚至可能达到1000万人,这无疑是个好消息。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根据我们对工厂生产能力的测算,即使是在添加设备的情况下,我们也只能达到每月3万辆的产能,而且相当一部分零部件都需要从其它工厂定购,利润将会下降4%,根据目前的资料显示,我们必须要保证每月10万辆的产能,才能够基本上满足市场的需要,但是这已经大幅度地超越了我们的全部产能。” 一辆车一年卖出去一百万辆! 尽管现在还只是推测,但是韩渭相信以目前它受到的追捧,完全可以实现这个奇迹,当然,现在公司并没有足够的产能。 “嗯,那么你有什么建议呢?” “我的建议是我们必须要立即对工厂进行扩建,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考虑另外收购一家年产能在50万辆左右的汽车企业。” 对于韩渭的这个建议,朱明忠并没有一口答应下来,尽管对于它的市场需求并不怀疑,但是他需要考虑更多的事情。 “产量……” 沉吟片刻,朱明忠说道。 “现在我们既要解决这个问题,也要解决另一个问题,就是在交通工具改进的同时,我们如何改良硬件系统。” “硬件系统?” “对,就是道路系统,现在我们道路还很原始,嗯,传统的官道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出行需求,所以,随着今年“甲壳虫”的生产,高速公路也必须要尽快推动它,毕竟,只有两者结合之后,才能真正的改变人们的出行方式和空间的距离。” 在另一个世界中,大洋彼岸的那个国家,同样也是被高速公路改变的,尽管在此之前,那个国家就已经成为汽车轮子上的国家,但是真正改变他们的却是州际高速公路的大规模修建。它不仅刺激了物流业的发展,同样也彻底的改变了空间的距离,让人们充分享受到了汽车带来的便利。几十年后,在这个国家同样也是如此。 回忆着另一个时空中,汽车与高速公路结合后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的改变,朱明忠想了一下。 “所以,今年,我们的重点投资项目是高速公路,现在钱东那边的高速公路公司已经获得了9000公里的高速公路筑建权,而我们是最重要的一个股东,我们需要投入大概两万万元的资金,所以,我们并没有余的资金用于收购汽车企业或者提高产能……” 在另一个世界里,与中国不同的是,大洋彼岸的那个国家修建那些高速公路所需要资金除了政府的专项拨款之外,最重要的资金提供方就是汽车巨头,他们之所以愿意提供融资,正是因为看到高速公路对汽车业的推动,当然,他们也不会亏本,毕竟高速公路通过收费,就可以偿还他们提供的融资。 当然,除了高速公路对汽车业的推动之外,朱明忠需要高速公路两侧的加油站来销售东方石油公司生产的成品油,毕竟,在下游终端被人掌握的情况下,绝对不是一件好事,更何况下游还掌握在“敌人”的手中。 “这……把钱都用在公路上?那岂不是给别人做嫁衣?其它厂商的产量可都超过我们。” 韩渭不解的看着老板,然后劝说道。 “老板,这样的话,我们等于在壮大我们的竞争对手,他们可以借助我们的修建的高速公路的进一步抢占市场,到时候,我们可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不,” 摇着头,朱明忠笑着说道。 “这可不是给他人做嫁衣!目光看长远一些,我们的产量即便是再增加,也比不上其它所有的企业相比,但是他们的汽车用户,会把同样的生活方式传递给没有汽车的人,他们最终还是会选择我们的产品,因为这是他们所能负担起得的最好选择,当然,其它的企业的销量也会增加,可这对我们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越来越多的人会愿意享受这种生活方式,这只会进一步壮大这个市场,当然,这个市场的壮大需要一个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就提高了自己的产能。” “可是,那只是将来!” 韩渭争辩道。 “眼下呢?难道我们放弃壮大自身的机会吗?” “放弃?” 摇摇头,朱明忠说道。 “当然不会,我们肯定要壮大自身,但是……” 但是资金问题怎么解决? 现在已经没有多余的资金用来扩大产能了,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见老板沉默了下来,韩渭便于一旁劝说道。 “老板,现在正是趁热打铁的时候,如果咱们错过了眼下的这个机会,指不定就会让其它人抓住机会,小型车并没有什么技术难度,既然我们的“甲壳虫”畅销,其它厂商肯定也会推出自己的小型车,他们等不到我们的车,自然会考虑其它的产品,等到我们的产量上去了,到时候市场可能也饱和了!” 皱了皱眉头,朱明忠陷入了思索之中。 这……这确实是个问题啊! “其实,想要解决解决这个问题并不复仇,我们还可以从银行贷款的,我想会有很多银行愿意给我们一笔数额不小的贷款,我们完全以用贷款融资来支持公司的产能扩充……” 银行贷款? 以现在“大众汽车”的名声,别说是贷款几千万,就是贷款上亿也不会有人拒绝,只是这样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现在,我们的问题并不仅仅只是产量的问题,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市场占有,即便是我们收购其它企业,等到产量上去的时候,恐怕也需要一两年时间。” 看着韩渭,朱明忠皱眉说道。 “我们怎么才能保证,一两年后,他们仍然会买我们的车!” 正文 第614章学习三德子 “我们怎么才能保证,一两年后,他们仍然会买我们的车!” 在说出这句话后,朱明忠就走到了窗边,他凝视着窗外的市区,在这座城市中蕴藏着多么庞大的市场? 仅仅只是在中都就蕴藏着超过500万辆的需求! 而在整个大明呢? 长子继承法给大明带来的最大的改变是什么? 除了造成数亿明人移民海外,在大明之外的诸夏生活着超过6亿明人之外,在本土还有6亿明人,这6亿明人之中的五亿居住在全国一千多座城市之中,之所以会有20%的农业人口,还是因为俄罗斯拖了后腿——那里有6500万农民生活在农村。 相比之下,大明的农业人口从兴乾二十年,到直到现在几乎没有太多的增长,始终保持在3500万左右。长子继承制把大量的人口逼往城市,逼往海外。 “大明以及诸夏,最大的特点,就是高度的城市化,如果不计算俄罗斯的话,我们的城市化比例超过90%,这使得每一个城市都有它的通勤需求,尽管公交车、电车以及地铁满足了这些通勤需求,但是公共交通是拥挤的,几乎每一个在城市中生活的家庭,都需要汽车解决通行问题,这是多么庞大的市场?” 面对着窗外的中都,朱明忠的语气缓慢。他并不担心道路问题,因为早在兴乾年间在制定大明的城市发展规划时,就已经对道路的标准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府城的主干道宽幅必须保持在百米以上,自外向内,人行道、马道、马车道设置分明,而最具特色的就是道路中央,分隔双向马路、宽度达到50余米的绿化林带。树木种类和栽种划分极为讲究,高大茂盛的梧桐为马路遮蔽着炎炎夏日与皑皑冬雪,而林带内,雪松、水杉、银杏生长得错落有致,不分四季而绿意盎然。至于普通的县城新城规划,主干道也必须保证双向六车道,也就是减去了中央的绿化带而已。那怕是“狭窄”的辅路也是按照6米人行道加双向四车道以及两侧停车带的规划,如此宽敞的街道,可以保证汽车时代到来时,城区不至于拥堵。除了极少数山区城市外,大明绝大多数城市的街道都是极为宽敞的。自然不可能发生拥堵现象。 “一千万?两千万?五千万?上亿?可是,如果我们不能抓住这个市场,或许,它对于我们来说,不过只是一百万辆,两百万辆而已……” 摇了摇头,朱明忠回头看着他们两人说道。 “好了,所以,我们要让他们心甘情愿的把钱掏出来,而且愿意等上一年,甚至两年、三年!” 老板的“痴心妄想”让韩渭顿时傻了眼,瞠目结舌道。 “这……这怎么可能呢?我们有什么办法能让他们心甘情愿的等上两年?” “就是啊,那钱可在别的口袋里装着,咱们怎么可能攥着别人的手,让他们不买其它的车呢?” 刚刚进入办公室的南峰也跟着反问道。 “嗯……” 沉吟片刻,朱明忠笑道。 “既然钱在他们口袋里装着,那咱们就想办法先把他们口袋里的钱掏出来!” “先把他们口袋里的钱掏出来?怎么掏?” “是啊,怎么才能掏出来?” “我们不但要把他们的钱从口袋里掏出来,还得让他们心甘情愿的掏出来!” 看了看南峰,朱明忠想了一会,然后定到桌前,然后掀开文件夹点了一下,问道:“喏,这是我们的新广告!” 所谓的广告其实就是在朱明忠画的草图上扩展的,是一辆甲壳虫汽车的上方透视图。 “从这个广告中,大家可以看到这辆车可以带五个人,而且可以装上四到六个行李箱,它的空间非常宽敞,一对夫妻三个孩子,这就是典型的大明家庭,这辆车或许小巧,但是他的空间却很大!” 或许,这正是甲壳虫会在世界各地受到欢迎的原因,因为它内部空间足够的宽敞,足够容纳一家人以及他们的行李。而这份广告最初还是朱明忠借鉴的另一个时空的“甲壳虫”广告,当然是三德子的广告,毕竟,在三德子的宣传中,这辆车是给所有家族准备的。 “从今往后,我希望这样的海报出现在大明每一个街区,每一个人一抬头,都可能性看到这个广告牌,看到这辆车可以带着他们一家人前往各地。我们要让他们知道这不仅仅是绝大多数人都买得起得车,而且是能带着他们一家人出行的车。” “这正是我们制造它的目的。” “确实是我们制造它的目的,但是等到它受到市场的追捧的时候,必定会有其它人模仿它,然后抢占我们的市场。” “确实如此。” 将文件夹盒上,然后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所以呢,我们需要想要一个办法,让他们心甘情愿的把钱掏出来!掏出来买我们的车,而且愿意去等我们的车!” “这怎么可能呢?” 南峰随口嘀咕道。 “怎么不可能呢?” 反问的同时,朱明忠又问道。 “你知道分期付款吗?” 分期付款在大明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早在兴乾初年,中都就推出了分期付款的房屋,在随后的一百多年间,人们早就习惯了这种消费方式,但主要集中在房屋上。毕竟,每一个人都有责任为自己的儿子买一套房子,供其成年离家后居住。 “分期付款?这恐怕不太现实吧,大家更愿意把钱用来给儿子买房子,一个家庭,三个孩子,总得要给次子买套房子让他有个窝吧!” 任何时代都是如此,笑了笑朱明忠道出了他的想法,又一次掀开文件夹,看着上面的成本,然后他说道。 “并不仅仅只是简单的分期付款,嗯,我准备把每辆“甲壳虫”的售价定在290元!你们先别急,听我说,但是它和普通的汽车不一样,它不接受现金购买,而是采用分期储蓄预付款的形式,有意购买者需申请一份存折,然后支付预付款,每支付一次,就会在存折上黏贴一张票券作为凭证……嗯,他们可以选择12个月付清,也可以选择24个月,也可以是36个月,这样只需要支付几块钱,对任何一个家庭都没有任何压力……” 在另一个时空中,三德子就是这么干的有意购买者需申请KdF存折,然后支付预付款,每支付一次,就会在存折上黏贴一张票券作为凭证。然而好景不长,仅仅一年后二战就爆发了,“人民汽车”计划被迫中止,大众工厂停止生产KdF,转而生产军用车辆,原先的KdF也未能在民间按时交付,而是全部装备了德国军队,有超过30多万张KdF-Wagen订单无法兑现。 可是这个设想却非常不错——至少可以让人心甘情愿的把钱拿出来去买这辆车,而且愿意等待它。 “这!” 南峰的眼前一亮,然后惊喜道。 “这样的话,恐怕真的能让他们心甘情愿的把钱掏出来,而且还心甘情愿的等下去……” 相比于南峰,韩渭却惊喜的说道。 “这样一来,咱们就能拿着他们的钱去扩建生产线,然后用他们的钱去组织生产,这根本就是一个无本生意……” 也不是无本生意,这类似一个“庞式骗局”,只不过它可以拿到实物而已。但相似的是一直在利用后者的钱进行生产,当然在另一个时空,它还有一个名字叫“众筹”。 “不过,这……用存折的话,势必需要建立银行,而且现在对于银行的准入门槛很高,短期内恐怕是批不一下来的。” “不一定非要是银行!而且也不一定非要说什么“存折”,也就是一个名词而已。” 朱明忠摆了摆手,随口说道。 “我们可以换一个说词,比如说“众筹”,当然,这个众筹可以是全款的,也可可以是分期的,我们每年接受相当于产能30%的全款众筹,剩下的70%的产量是分期众筹。” 向着桌上的文件点了一下头,朱明忠继续说道。 “反正,也就是一个说辞,最重要的是让他们愿意把钱掏出来来买我们的汽车,而且我们还能拿他们的钱去收购其它的企业,去组织生产,嗯……这样的话,我们至少可以得到3000万的资金,这应该够了吧!” 肯定足够了! “可是我们可能还需要面临一个问题,就是交付的问题。” “按他们付款的顺序!” 随口道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后,朱明忠笑道。 “现在,我们所需要的就是要用他们的资金来建设我们的工厂,用他们的资金来组织生产,这相当于数十万、数百万人向我们提供无息贷款,我们所需要的,仅仅只是把产品生产出来而已。” 尽管老板的决定让韩渭的眼前一亮,在意识到这是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的同时,他同样也感觉这种模式似乎也有一些隐患,但一时间却想不出隐患到底在什么地方…… 正文 第615章 胡雪岩 永平五十一年的二月,虽然是江南,但早春的清晨还是显得有些清凉。 尽管钟楼早就失去了鸣时的作用,但是作为千百年的习惯,守钟人仍然会按时敲响钟楼里的铜钟,低沉浑厚的钟声在城市上空久久回荡着。 这是天朝的钟声。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钟头早就成为了天朝的某种象征。当然,现在钟声也就仅仅只是某种文明的传承而已。 对于城外的居民来说,有相当于一部分人都听不到钟声,毕竟,随着城市的扩张,城厢早就向外扩张十数里,除了临街的高楼之外,在高楼后方的房屋鳞次栉比,除了一栋栋公寓楼外,越往城外高楼越来越少,而独栋的小院紧接着一个,一片紧接着一片,虽高低有别新旧不一,式样也是各有不同,但砖红色和青灰色的屋顶却汇成一片。 其实,大明城市中的居民区大都是如此,尽管在城市中公寓楼众多,但居住在那里的往往都是独身的青年,一但结婚的话,他们就会搬进城外独栋带有院落的屋宅。 “佩云!” 一边喝粥一边看报的胡雪岩头也没抬,一边对妻子说道。 “这两天公司里的事情很多,中午我就不回来了。” 对于将近三十岁的胡雪岩来说,从18岁离家的那天起,他就一直在努力打拼着,为了自己的未来,这几年他从事过很多行业,但是事与愿违,他却并没有获得自己想要的成功,甚至于现在他不得不为公司的是否能继续开办下去而努力着。 怎么办? 公司的未来在什么地方?是像现在这样的勉强维持,还是宣布解散? 就在这时,他看到报纸中央的广告“每月只需8块钱,汽车让你开回家!” 广告映入眼帘的瞬间,胡雪岩的眼前就是一亮。 “8块!买汽车?可能吗?” “8块钱,买辆汽车?” 丈夫的话,让佩云也在一旁探头看着上面的广告。 “这可真便宜啊!还没有烟贵。” 是啊,不过就是几包烟钱而已! 对于不少人来说,每个月吸烟恐怕都不止八块钱,胡雪岩正是如此,每个月至少要吸十几块钱的烟。 “不过这是真的吗?” 盯着报纸上的广告,胡雪岩并没有怀疑它的真实性,毕竟广告是大众公司发布的,而大众的老板是谁? “这家公司是去年皇家奖的获得者朱铭和的公司,我想他是不会作假的!” 嘴里这么说着,胡雪岩盯着报纸看了一会然后对妻子说道。 “佩云,给我收拾行李,我要去一趟中都。” 第二天下午,在保护伞公司朱明忠的办公室的前台,一个年青人要求见面。 这个个头不高的年青人,就是胡雪岩,他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才赶到中都,只是在酒店里简单的收拾一下,就赶了过来。 “帮个忙嘛。朱先生在不在嘛!” 胡雪岩显得有些急切。 “您是哪位啊?” 前台的小伙子面带警惕,老板可不是谁想见就见的。 “我是阜康公司的胡雪岩。” “那您带了名片了吗” “啊,名片啊。” 胡雪岩急忙将自己的名片拿出来,既然是来求见他人的,当然要把所有的东西都带齐了,不过前台的人还是对他表示疑问。毕竟,对于这个人和这家公司他连听都没听说过,不过最后还是输给了这张搁在前台上的笑脸,帮他打电话去通报了。 “好的,好的,我知道了。” 挂上电话后,前台的小伙子对他说道, “因为您没有预约所以不能和您见面,而且老板马上就要出门了,没有时间见你,你可以预约一下,不过我不敢保证老板有时间见你,毕竟他的事情很多。” 面对这样的回答,胡雪岩有点不知所措了,但是当过听说朱明忠马上要出门时,心里却又燃起了希望。 “他下来时会从这里经过吗?” “这里是大厅啊,肯定会从这里经过的。” “好吧,那就让我在这里等一会儿好了!” 他就坐在了一边的椅子上。就像是小学生一样,坐姿非常端正,他的眼睛就盯着前方的电梯。 过了一会儿朱明忠在秘书的陪同下来了,在他走出电梯的时候,并不知道有人在等着自己,而胡雪岩一见到他,就连忙走向前去,行揖道。 “鄙人阜康公司胡雪岩见过朱先生。” 阜康? 胡雪岩! 朱明忠愣了愣,这个人在历史上倒是有些名气, “原来是你啊!” 尽管有些事情,但是朱明忠倒很好奇胡雪岩前来的目的。心里想到,像他这样的生意人找上门会是为了什么事情呢? 恐怕也就是为了生意?什么生意?难道是药材。 几乎下意识的,朱明忠就想到了在另一个世界有名的“胡庆余堂”,或许,他是为了代理药品才来拜访自己的吧。 “你是为了抗菌素吧,” 朱明忠随口说道。 “很抱歉,因为公司采用的直营,所以不设代理商的”。 为了保证公司的利润,所以公司对药物采品直营的方式,从而确保利润不被中间商掌握。现在他找上门来要是为药物的事情,那么根本就是无从可谈的事情。 “朱先生,我是为了汽车过来的,甲壳虫汽车。” 汽车? 因为猜错的关系,朱明忠倒也不好意思让胡雪岩离开。于是他想了想说道, “那就给您二十分钟的时间吧。” 随后他们并没有去会客室朱明忠让秘书给本来要前往的地方打电话,通知他们自己要迟到二十分钟,然后。 在大厅的休息区相对而坐后,朱明忠立刻说道, “你有二十分钟的时间。” “谢谢朱先生给我这么长的时间,我想我只需要十分钟。” 胡雪岩极为自信的说道。 “昨天我从报纸上看到贵公司的汽车广告后,我觉得,我们完全可以进行合作。”“合作?” 摇了摇头,朱明忠说道。 “胡先生啊,我还是重复以前说过的话,甲壳虫汽车之所以可以卖的非常便宜,是因为我们采取直营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汽车行代理的利润在10%左右,但是在甲壳虫汽车上却没有这样的利润,因为我们本身的利润就非常有限,如果采用传统的汽车行代理,利润几乎完全被汽车行掌握,所以我们才会选择直接交货的方式。” 朱明忠重复着自己的观点。尽管最初是与汽车行合作进行展览,但是最终他还是放弃了这一做法,而是选择直营的方式,在每一个地区都设立一座直营店,这种模式类似于另一个世界的特斯拉的经营模式,从而尽可能的保证自身的利润。当然这也是因为甲壳虫汽车有限的利润。不过也是因为它的定货特点。 这样的结果是胡雪岩所不愿看见的。但是他并没有放弃,而是直接说道。 “如果,我不需要抽取任何利润呢?嗯,零利润卖车,我可以不从卖上赚钱。” 其实在来的时候,胡雪岩就已经考虑了很多,因为了解到保护伞公司卖药的方式,所以他相信对方可能也会采用直营的模式经营汽车。所以他知道想要说服对方并没有那么容易,尤其是在保证自身利润的情况下。 “你是想要靠修车赚钱是吗?” 在另一个时空中,四儿子的暴利时代结束之后,不正是靠修车赚钱嘛,对此,朱明忠只是笑了笑,尽管没有身受其害,但是他却不想让自己的品牌变成这个世界的“四儿子”,于是便摇摇头说道。 “在修车上,我们的配件价格、工时价格甚至于利润都是公开透明的,未来的大众汽车不仅仅是人人买得起,而且也是拒绝修车暴利的,你确定在没有售车利润,修车利润也极为有限的情况下,还想要代理权吗?” 这倒是出乎了胡雪岩的意料,尽管他没有想到对方会放弃修车利润,但是这样的回答,却让他的眼前一亮,然后称赞道。 “朱先生真不愧是朱先生,但就是这个轻利的心思就是他人拍马难及的,不过,越是如此,我越希望能够获得浙江省的代理权!” 胡雪岩的坚持,倒出乎了朱明忠的意料,打量着这个不到三十岁的年青人,想到他在另一个世界的名声,思索片刻,才问道。 “你确定吗?” 朱明忠之所以会这么问,原因非常简单,是因为他已经砍掉了“四儿子”最大的两块利润,在没有售车和修车利润的情况下,谁愿意做这个生意? “我确定,越是让利于民,“甲壳虫”肯定就越好卖,那怕就是拿贵公司的工资,我想这个生意也是值得一试的。”。 这一瞬间,朱明忠对胡雪岩倒是好奇起来,心头不由一动,并不是因为他说服了自己。而是想要看到他能做到什么地步,然后看着他说道。 “一年吧!我可以把浙江的代理权交给你一年!希望你能在这新的一年里,用你你的成功来说服我,让我不后悔今天的决定!” 正文 第616章 皇太子的召见 人们总是会对新的一年产生有些新的期待。 即使是对于身为皇太子的朱简煜来说,同样也是如此,作为大明帝国未来的继承人,他对于这一年最大的期待恐怕就是“天下太平无事”,毕竟,从去年岁末到年初,大明经受了一次沉重的打击。 尽管看似只是一场“疫病”,但是对于身为皇太子的朱简煜而言,他很清楚这一事件,多少总会对大明的经济造成影响,还好,它结束的很快。 “总归还是需要大工程刺激经济啊!” 面对着今年经济可能是零增长的现实,朱简煜想了想,然后拿起电话给钱东打了个电话。 “钱东,高速公路的事情尽快上马吧!对,尽快,最好同时开建几条,嗯,我知道,可是现在大明需要一些大工程来刺激经济……” 电话另一头的钱东,听到皇太子的吩咐后,立即陷入了沉默,他知道岁末年初的那场疫病在一定程度上对大明的经济造成了影响,为了让今年的数字好看一些,总归是需要一些大项目。 而高速公路……这个项目,算是大项目吗? 其实对于“大项目”,大明的官员百姓从不陌生,早在兴乾年间,世祖皇帝就是通过不断的推动“大项目”来刺激国家的产业发展,最典型的代表就是铁路!正是通过不断的推动铁路。尤其是是干线铁路政策,才让大明的采矿业以及钢铁制造业、机械制造业等相关行业得到充分的发展。而铁路的延伸又扩大了大明对边疆,尤其是对西域的控制。 也正因如此,在随后的上百年间,修建铁路都是朝廷最重要的产业政策,正是通过这一产业政策,大明实现了与俄罗斯“合邦”,实现了西域的华夏化。当然,大项目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刺激经济的发展。 沉思片刻,钱东说道。 “殿下,高速公路不过也就是几万万元的项目而已,其实,也许可以考虑一下水电站……” 电话另一头的建议,让朱简煜的眉头紧锁道。 “水电站……你应该知道,修建水电站,是什么人在鼓吹!” 朱简煜的语气里有些不快,这些年大明确实有声音要求修建水电站,尤其是沿江诸省,因为大明的煤矿主要集中的北方,而70%的消费市场却在沿江流域,即便是有两淮煤矿提供数千万吨煤炭,沿江依然经常百对“煤荒”以及其导致的电力不足。自然而然的修建大型水电站的呼声日益强烈,但是作为皇太子的朱简煜却从不曾就这个问题松口。 倒不是因为他固执,而是因为朱简煜有自己的考虑。 “可是,总不能因噎废食吧!殿下。” 想了想,钱东建议道。 “其实,殿下不妨约朱铭和出来一趟,我感觉他似乎对那些并没有什么好感,也许,他会有一些建议。” 朱铭和……挂上电话后,朱简煜沉吟片刻,然后拿起了电话,正想拨动电话的时候,他想了想,还是做出了另一个决定。 当接到朱简煜的电话时,朱明忠正在家里和韩冰凌昏天黑地的享受着生活的乐趣,尽管电话很扰人兴致,但是在挂上电话后,他仍然愣了一会,趴到他的胸前,韩冰凌娇声问道。 “是谁的电话?” “皇太子。” “啊……他打电话干什么?” “约我去皇家森林狩猎。” 所谓的皇家森林其实就是大明的“上林苑”,一开始的时候,朱明忠不过只是想在中都城附近给自己弄个“园子”,在大地震后,面对遭受重创的震区,他并没有选择重建震区,而是选择将震区的百姓迁往东北等地,而通过植树造林,一个绵延数百里的人工林出现在这个世界,当时那片人工林并不繁茂,但是经过几十年的自然生长,人工林变成一片巨大的天然森林,最后,这片一直绵延至鲁南山区的森林,也就成了所谓的皇家森林。 “可以带我一起去吗?” 韩冰凌的那双眸子中充满了期待,面对这样的请求,朱明忠当然不会拒绝。于是当天下午他们就驱车前往郊外的皇家森林,不过只是刚出城,一望无际的林海就映入他们的视线中。 即使是作为这片森林的缔造者,朱明忠也会为这片“天然森林”而惊讶,它与中都城内的公园一同组成了中都的“绿肺”,或许,这正是中都尽管人口众多,空气质量仍然良好的原因吧。 “你知道吗?我在欧洲的时候,就听说过这个公园,这是世界上最大的森林公园,有许许多的动物……” 坐在车上的韩冰凌眼巴巴的望着车外的景致,然后又扭头看着朱明忠说道。 “谢谢你。” 然后她又把视线投向窗外,笑着说道。 “今天我的愿望终于成真了,我们今晚会在湖边的别墅里休息吧,你不知道,在我的家乡,即便是最尊贵的贵族也梦想着能来到这里……” 对于韩冰凌的激动,朱明忠甚至都有些不太能理解,但是转念一想,他想到另一个时空中小布什的农场,对于许多国家元首来说,未尝不是一种显摆的资本,毕竟,另一个世界的灯塔国是世界第一强,而现在的大明呢?在这个世界上他的地位远远超过灯塔国。 不过,所谓的狩猎,并没有进行,倒不是因为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耽搁了,而是因为春天并不是狩猎的时候,朱简煜之所以会选择这里,是因为他知道,对于外人而言,来到这座园子做皇家的客人意味着什么。 深入湖中足足有十米的平台上,朱简煜正认真的烤着肉,看着他烤肉的技巧,朱明忠咧了下嘴,心底不禁感叹着,看样子自己的“烧烤秘技”恐怕是失传了,于是便主动的接过了这个任务,以免他浪费食材,对此,朱简煜倒没有拒绝。 “治大国如烹小鲜,可是孤一直都不善长,那怕就是外界一直传着皇家秘方烤肉的滋味鲜美,但是……” 摇摇头,朱简煜随口自嘲道。 “那都是世祖那会的事情了,德宗,德宗当年志不在此。” “嗯,他应该很忙的。” 朱明忠随口说道,和嘉一直都闲不下来,他对自己的要求太高,或许,这正是他不开心的原因,他一直希望能证明自己,所以一直都很努力。 “和……呵,其实,我听说德宗更适合作个音乐家,他似乎更喜欢音乐。” 差点叫“和嘉”的朱明忠连忙改口说道。 “嗯,你怎么知道……” 有些诧异的看了眼面前的年青人,想这并不是什么秘密,朱简煜便感叹道。 “这很少有人知道,世祖皇帝喜欢的是科学,德宗喜欢的是音乐,敬宗喜欢的是文学……这些都是个人的爱好而已,也仅只是如此,毕竟,作为皇帝有身为皇帝的责任。” 默默的点点头,朱明忠说道。 “人生总是有得有失的。” 将烤好的肉放到朱简煜的面前,朱明忠拿起一瓶冰镇的啤酒,喝一口啤酒,吃一口肉,然后感叹道。 “在很多时候,爱好总归是要让位于现实的,就像我,我更喜欢美酒、美食、美人、美景,要是能一生游走其间,倒也是人生乐事,不过,殿下又喜欢什么?” 突然的问题,让朱简煜愣了好一会,良久后才摇摇头。 “说实话,孤并不知道自己爱好什么。” 朱简煜说的是实话,他确实没有什么爱好,甚至可以说他是一个清心寡欲的人。 “但是孤知道,无论做任何事情,都必须要做到好它,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好……” 看着面前的年青人,朱简煜想了想,然后说道。 “就像你一样,你在很多领域取得的成就,是很多人拍马难及的,你说你喜欢美酒、美食、美景,可是实际上,你的身边除了一个韩冰凌,就没有其它的女人,至于孙梦琪……你们只是上下级的关系,哦,你在罗马还有一个情人,也就仅此而已了,你并没有放纵自己的欲望。” 呃……他调查我,但想到他的身份,朱明忠笑了笑, “有劳殿下了。” “我们第一次见面之前,就有人把你的资料送到我的面前。” 朱简煜随口解释道。 “克已,我想这是很多人成功的原因,只是很少有人能做到。你如此年青能做到这些,已经很不容易了。” “殿下过奖了/” 笑了笑,朱明忠隐约的感觉到,今天他找自己来,恐怕不是为了聊天,于是便试探道。 “不知道殿下之所以传在下过来,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吩咐。” “谈不上吩咐,也就是想和你聊聊吧,听说你的汽车最近卖的不错。” 岔开话题的朱和嘉笑着说道。 “不过你要注意,汽车卖的越好,越要注意,毕竟,大明的钢铁公司就只有那么几家。” 看似随口提醒却让朱明忠的眉头微皱,他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因为汽车公司没有皇家的股份,所以有些生气。 不对! 这恐怕并不是他的用意,可他又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正文 第617章 建议 每一句话,都他的含意,至少对于身为大明皇储的人来说,他绝没有那个与“不相干”的人闲聊的时间或者念头。 可他是什么用意? 当了几十年的帝王,朱明忠不仅习惯了被人揣摩心思,同样也会揣摩下臣的心思,毕竟这种揣摩从来都是相互的。 “确实是只有那么几家。” 略点了点头,然后朱明忠说道。 “不过,我们已经和中都钢铁、南京制铁、辽东冶金这几家大企业达成了供货协议,而且公司也储备了两万吨包括薄板在内的各类钢材,我想,即使是短期内有了什么意外,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因为冶金业都在勋臣的掌握中,所以朱明忠一开始就已经做了一些准备,比如准备了一个月的生产原料。这么做就是为了避免将来发生冲突时,对方会卡自己的脖子,不过出乎意料的是,尽管现在位于胶州湾畔黄岛的石油冶炼工厂和储油基地已经动工兴建,但是那些人却没有任何反应,这倒是出乎他的意料。 “嗯,你能想到这些,已经很是难得了。” 略点下头,朱简煜说道。 “你在黄岛那边的炼油厂应该已经动工了吧,那里是个好地方啊,其实早在世祖皇帝那会,就曾有过在黄岛对面开港的计划,不过造化弄人,当时为了便于向东北移民,所以山东开港都在渤海湾内,这样一来,也就一直拖到现在,那里都是还是一片海边的荒地,你选的那个地方位置很好……” 位置能不好嘛,另一个世界那里可是青岛啊,只不过,现在,那里就是片海边的荒地而已,其实之所以会选择黄岛作为储油以及炼油基地,一方面是受另一个世界的影响,而另一方面,是因为那里是距离中都最近的“港口”,应该说是中都附近最适合筑港的地方。 “也是他人的建议而已……” 朱明忠的话音刚落,朱简煜就看着他说道。 “你就不怕到最后,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他人做嫁衣吗?” 为他人做嫁衣! 眉头微挑,朱明忠的脸色微变。 他是什么意思? “这么多年以来,在大明有几个生意是普通人很难涉足的,第一个是采矿,第二自然就是冶金,第三就是能源,包括煤炭、电力、石油,然后还有港口,你说你的东方石油犯了多少忌讳?” 看着面前的年青人,朱简煜的语气倒像是长辈的提醒。 “这个……” 这个倒是在朱明忠的意料之中,但是朱简煜的提醒,倒有些出乎意料, “不知殿下是什么意思?” “你申请开矿也好,筑港也罢,朝廷这边都没有给你任何阻拦,似乎一切都很顺利,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会这么顺利?为什么你弄了那么大的动静,结果就像是没有什么事似的,根本就没有人注意到你?” 摇摇头,朱简煜打量着眼前的这个青年,他总归还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现在看似顺利,可万一要是他们是想等到你筑好了港,建好了工厂,然后再给你致命的一击呢?” 朱简煜的提醒让朱明忠的眉头紧锁道。 “不……” 话未说完,朱明忠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软胁在什么地方,甚至也发现了这种可能性,难怪直到现在没有任何人表示不满。按道理来说,自己打破了他们的垄断,他们应该会有所反应才对,就像一开始不向自己出售采油、炼油设备一样,可是现在呢?他们却是一副视若无睹的样子。 “最近这些年,对于勋臣在经济领域的扩张,朝野的一个共识就是需要加以限制,如何限制?第一是要打破他们对采矿业的垄断,毕竟,采矿业牵涉面太多,举个例子吧,因为他们控制采矿业,所以现在大明几乎所有的冶金企业都慢勋臣控制的,即便是过去有非勋臣的企业,后来也被他们吞并了,因为他们可以直接从源头上切断冶金原料,也就是煤炭与矿石的供应。就是电力公司,如果说冶金、采矿业还有几条漏网之鱼的话,那么电力公司就完全是由他们控制的,他们直接从源头上——也就是煤炭上控制了大明所有的电力公司,还有石油……这些垄断啊……” 抿了抿嘴,朱简煜苦笑道。 “即使是其中有不少宫里的股份,我也是寝食难安啊!毕竟,他们的垄断已经危害到了大明,就像现在,大明的电价,油价,可以说是世界上最高的,嗯,还有煤价。这无疑是不利于大明的经济发展,甚至这几年大明的经济的滞后,也和这有一定的关系。” 听着朱简煜道出他的担心,朱明忠看着他的目光也发生了变化,这小子总归还是没有忘记天下的职责,这无疑是件好事,至少自己多了一个盟友,于是便顺着他的话说道。 “可不就是,我这次去罗马,发现那里的电价只有大明的80%,而且罗马境内的煤矿也很有限,他们用的煤大都是从大明的俄罗斯地区进口的,而当地的电价,又是内地的50%,为什么会这样?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垄断,现在很多企业因为能源等原因迁往西部,这肯定不是件好事,那怕俄罗斯地区是大明的国土,可是那里毕竟是俄罗斯,至少在全面华夏化之前,我们必须要保持一定的警惕……” 因为大明皇帝是以继承者的身份继承的“俄罗斯帝国”,所以历代大明皇帝不仅仅是大明的皇帝,同样也是俄罗斯沙皇,朱简煜同样也有“俄罗斯帝国皇储”的头衔,甚至于在俄罗斯仍然还有贵族杜马,那怕是他们的贵族血统正在华夏化,在朱明忠看来,也必须要谨慎应对。现在的大明,在朱明忠看来,有些类似于另一个时空中的“奥匈帝国”,当然两国在本质上还是有一定的区别。 “确实如此……” 点了点头,朱简煜并没有有否认这一点,而是点头说道。 “我们对于俄罗斯的同化,至少还需要50年到100年的时间,才能让它完全华夏化,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当地才没有与我们这边类似的垄断。” 即便是有着俄罗斯帝国皇储的头衔,可是朱简煜并不会否认大明对俄罗斯的同化,甚至这也是官方的主张,那怕去年,他在俄罗斯杜马上进行演讲时,也公开表示——俄罗斯的未来在于华夏化!对此,那些贵族们同样也没有反对,至少绝大多数贵族都表示赞同,前提是保持他们的地位。 “所以,他们可以以廉价的,甚至更宽松的市场环境,吸引我们的投资,这几十年,每年都有上百万人进入俄罗斯,这是一件好事,他们的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当地的人口构成,改变了他们的血统,可是,同样也让当地的经济实力迅速壮大,这对大明而言是件好事,但是……” 朝着远处看去,良久后朱简煜才说道。 “但不应该以九州的削弱为前提!” 或许,他是俄罗斯帝国的皇储,但是他更是大明的皇太子。九州才是大明的根本所在。 “为什么会有很多企业搬到那里呢?众所周知并不仅仅只是因为那里距离欧洲,距离法兰西更近!根本的原因还是……” 将视线投在朱简煜的身上,朱明忠直接了当的说道。 “勋臣,应该说过度垄断的经济的勋臣财团,已经成为了大明身上毒瘤,如果不能够下定决心斩除这个毒瘤的话,只恐怕将来……” 自然而然的,朱明忠想到了另一个时空中的韩国,那个时候的韩国,大财团垄断着韩国的经济,对于普通的韩国人来说,他们从出生到死亡都离不开财团提供的医院、学校、工作,他们唯一的梦想就是成为财团体制中的一根螺丝钉,那种生活同样也是绝望的。还好,现在大明还没有到那种地步。 “是啊……” 回过神来,朱简煜认真的打量着这个年青人,他和很多人不同,从始致终他都没有倒向勋臣,这或许就是欣赏他的一个原因。 “这个毒瘤已经对大明的发展造成了影响,但是牵一发动全身啊,有些事情,即使是想要有所动作,比如说,通过法律方案的限制,你知道的,他们是可以否决法律的……” 对此,朱明忠当然很清楚,当初他在设计大明的政体结构时,不仅考虑过制约文官,同样也考虑过制约皇权,一部法令需要经过三道审议,第一道是内阁提出,然后再经由枢密院审定,枢密院是朱明忠在晚年时,借鉴另一个世界和吸取先人经验设立的机构,掌握枢密院的是勋臣,只有通过枢密院审定的法令才会以内阁和。而最后一道程序才是皇帝签署,三者缺一不可。这种互相制约保证了大明的权力平衡,无论是内阁或者枢密院都不可能专权,那怕就是皇帝,同样也不能专权。但是这同样也使得反垄断法案不可能获得通过。 笑了笑,朱明忠看着朱简煜说道。 “除非让他们主动通过!” 正文 第618章 肥肉 “除非让他们主动通过!” 看似随口一说,却让朱简煜心头一动,问道。 “怎么才能让他们主动通过!” “给他们一个敌人!” 迎着朱简煜的目标,朱明忠冷笑道。 “这么多年勋臣之所以不愿意通过反垄断法令,说白了就是因为他们可以从垄断中获利,而且勋臣通过内部的通婚,早就形成一个庞大的甚至统一的利益集团,想要打破这个利益集团,仅仅只是靠外力肯定不行,最坚固的堡垒是从内部攻克的,所以,想要瓦解他们,就必须要从内部攻克他们。” “你继续。” “或许,勋臣看似一个整体,可实际上勋臣里头也分三六九等,地位最高的是当年从龙世祖的军功侯,然后是兴乾后凭军功封侯的勋臣,最后是凭先祖当年的忠义之举恩赏子孙后人的荫侯,当然还有一些世祖前各朝遗封的勋侯。这些人里头自然也有他们的矛盾,完全可以利用他们之间的矛盾,让他们发生冲突,就像勋臣里头不是有中侯、西侯的说法嘛。” “你是说中都勋臣以及定王和黔国公吧。” 想了想,朱简煜说道。 “黔国公以及定王,确实与中都勋臣不太一样,他们还知道克制……” 这倒不全是克制,更多的是为了自保吧,朱明忠暗自想到,晋王李家与黔国公沐家,可都不是从龙旧臣,前者甚至还是西贼出身,至于后者嘛……反正,他们两家一百多年来,一直小心翼翼的维持着自身。 “你的意思是……借他们的手瓦解勋臣?” 朱简煜想了想,意识到,确实有这个机会,毕竟,他们之间也有一些矛盾,而且这两家多年来都是唯皇命是从。就这么方面来说,确实可以借助他们的力量,而且……他们两家并不仅仅只是自身,无论是当年沐家平西南,还是李家远征西域,他们统领的大军中,可是不少人都获得了封爵,挤身大明勋臣的行列,而且他们的封地也大都集中在西南以及西域诸省。而且因为经济等方面的原因,他们与中都勋贵之间本身就有不少矛盾,其实,在此之前,朱简煜也考虑过这些,只不过,他一直对那些人持以怀疑的态度。 “他们愿意参与其中吗?” 想了想,朱简煜又皱眉说道。 “他们之间或许有些问题,可总归还是一个群体的,还是有着共同利益的。万一他们要是知道了……” 这正是朱简煜担心的地方,他担心事情泄露。 “为什么要告诉他们呢?” 瞧着自己的这个曾曾孙子,朱明忠的心里长叹道,这小子怎么还没转过弯啊。 “利益!想办法,放出一些东西,一些让他们都不愿意舍弃的东西,然后……让他们斗去!” 丢下这句话后,朱明忠就没有再说话,而只是想着先前朱简煜的话,他说的又是什么意思? “丢出一块肥肉,让他们自己去争……” 盯着面前的年青人,朱简煜笑了笑,然后感叹道。 “其实办法就是这么简单,现在想想,这些年我反倒有些着相了,只想着……却没想到这些,没有冲突可以制造冲突,没有问题可以制造问题,只要有了利益上冲突,即使是亲生父子也会发生冲突……” 听着朱简煜的感叹,朱明忠随口说道。 “好官也好,贪官也罢,都是臣,奸臣奸臣,无臣不奸,不奸的做不了臣,所以做皇帝要更奸,要不然只有被他们玩的份……” 看似随口一说,让朱简煜的脸色微微一变,炯炯的目光中带着一丝疑惑。 对于这个句话,他并不陌生,这句话是话糙理不糙,或许外人不知道,但是作为皇太子的他很清楚,这是世祖留下的圣训,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外人绝对不知道句话,毕竟,任何一个皇帝都不可能把自己的内心显露出来,更何况这是把大臣们都当成“奸臣”。 可他是怎么…… 打量着这个年青人,朱简煜并没有追问他这句话,而只是随口笑道。 “这话在这里说说就行了,出去了切记不能说,对了,刚才我提醒你的事情,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了,你办厂至少有一样东西离不开那些人——能源!” “能源”这两个字落入耳中的时候,朱明忠立即意识到一直以来所忽视的问题——能源!自己办石油冶炼工厂无论如何都离不开电力,如果到时候他们在电力等方面卡住自己的脖子,那样的话…… 眉头皱了皱,朱明忠摇头说道。 “这个问题不大,我完全可以自建电厂,至于炼油也是用石油作燃料,这个问题不大。” “那么路呢?” 朱简煜随口反问道。 “能源和交通,嗯,再加上金融、冶金,一直以来,这都是他们最大的优势,他们只要卡住这几点,就足以让很多企业在国内,甚至在诸夏寸步难行,所以,你要当心啊!” 面对皇太子语重心长的提醒,朱明忠点点头,表示感谢的同时,又笑道。 “殿下不是已经准备丢块肥肉出去了嘛,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至少这两年,他们肯定没有闲情逸致来操我这边的事情!” 朱明忠的话让朱简煜哈哈大笑道。 “你啊,你想让我丢这块肥肉出去,恐怕也是因为这个目的吧!” 大笑之余,朱简煜的脸色又突然一变,盯着朱明忠问道。 “那么你告诉我,为什么你不待见那些人?” 朱简煜之所以可以确认朱铭和与勋贵们八字不合,是因为这一段时间他的某些举动,甚至于他还设立了一个调查事务所专门调查勋贵,这个人似乎对勋贵充满了敌意。 “别告诉我说,是因为女人,你不是个儿女情长的人!” “殿下英明,确实不是因为女人,其实说白了,还是因为利益。” “哦?” 面对皇太子的疑问,朱明忠笑着说道。 “他们垄断着市场,对我本身就是一种威胁,作为一个商人,一个利益致上的商人,只有瓦解了他们对市场的控制,才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毕竟,一个财团的崛起必定是踩踏着另一个财团的尸体崛起的。” 相比于什么为国为民,朱明忠相信这个理由更有说服力,毕竟,这是最现实的回答,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不需要做一些自不量力的事情,但是如果加上某些利益的话,却可以解释这一切。 “你也想建立自己的财团?你应该明白,在接下来的很长时间里,打击财团都将是朝廷的重中之重。” “我只是一个平民,想打击我很简单,几条法令的事情,我没有能力把朝廷百官变成看门狗,但是勋贵们自己就会把门看好,所以,打破他们的垄断才是重中之重,至于我……” 顿了顿,朱明忠笑着说道。 “不过只是想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丰厚的回报,然后实现一些个人的理想而已,毕竟,殿下,你是知道的,我的那些理想是很费钱的。” 就像是为了说服朱简煜似的,朱明忠又说道。 “最近,保护伞公司准备成立几家试验室,从事一些开创性的研究,如果成功的话,必定将会改变世界,但是进行这些研究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所以,要是能跟在殿下的后面,趁机喝上几口汤的话,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你这人,倒是现实……” 尽管这个回答并不太满意,但却也是理所当然,人嘛,总是利益致上,而且他也有一个更为长远的目标,至少就这方面来说,倒也还算满意,略点了点头,朱简煜想了想,然后说道。 “如果是你的话,你觉得应该拿出什么肥肉出来?” 这才朱简煜之所以约他过来的原因——大工程大项目,这是现在大明所需要的,当然也是挑起勋臣之间利益冲突所需要的。 “这……” 沉吟片刻,朱明忠直接答道。 “还是和过去一样,新的欧亚大陆桥,原本的那条铁路速度太慢,线路太老旧,即便是提速,能破百就撑破了天了,与其改造,不如重新建条的欧亚大陆桥,从中都到圣彼得堡,到华沙,甚至到巴黎,列车的时速200公里以上,虽然谈不上朝发夕致,但是至少可以保证在40个小时内抵达目的地,别说是卧铺,就是软座车厢,也不是不可以接受的……” 朱明忠又一次抛出了他的高速铁路,见朱简煜似乎是在思索着它的可行性,他又加重语气说道。 “上万里铁路,需要耗费的原料可以说是天文数字的,不仅可以让大明过剩的产能得到释放,几十亿上百亿的投资,也足以让那些财团为之激动,这么一大块肥肉,我想任何人都想咬上一口,而朝廷所需要的就是借着肥肉,让他们斗起来就行了,我们甚至不需要担心他们会协调解决,因为肥肉太肥,但凡是人都想独吞!” 原本一直沉思的朱简煜想了想,然后点头说道。 “这只是西北那边,那么西南那边呢?” 正文 第619章 煤荒 太阳刚刚下了地平线。微风一阵一阵地吹过的,黄浦江的夕潮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涨上了,江中泊停各色船只都浮得高高得,江上的浪头拍打在船身发出些许声响。 江风吹指拂着江边的这座上海新城,其实这“新城”早就不新了,所谓的“新城”,还是兴乾年间上海开埠时设立港口新城,从那时起,一座新兴的港口城市就屹立在这片土地上,经过一百多年的发现,现在的上海新城已经发展成为一座拥有千万人口的大都市,甚至就连同松江、华亭等县都先后融入其中。 作为大明仅有的六个千万级人口的城市,这座城市是高度繁荣的也是最商业化的城市。当然也是拥挤的,即使是最宽敞的朱雀大道也是如此,这条连通黄浦江两岸的大道上,总是车来车往往返于两岸,太阳下山的时候,薄雾开始笼罩了连接黄浦江两岸的悬索桥,这座兴建于兴乾四十一年的钢索桥,桥身由上万根钢索吊离水面45寻(米),在南京长江大桥建成之前,一直都是世界上最长的悬索桥,也是世界上首次以钢材建造的大桥,落成时被认为是世界工程奇迹,多年来一直都是上海的象征。 当有轨电车驶过时,这座作为上海象征的钢索桥上下横空架挂的电车线时时发出几朵碧绿的火花。如果有人从桥上向黄浦江两岸看去,只会惊讶的于这座城市的繁华,映入他们眼帘的都是异常庞大的霓虹电管广告,是高高地装在一座座高楼大厦上,闪烁着似火一样的光彩,红色、青色等等各种颜色交汇着。 和往常一样,当有人在桥边惊讶着黄浦江两岸的繁华时,在中间的汽车道上,两辆天马汽车像闪电似的驶过了这座百年前建成的大桥,然后沿着大道继续向东驶去,最后又转弯,一直朝着工业区驶去了。 上海有三分之二的工厂都在浦东,这里云集着成千上万家企业,上百万人在这里就业,同样也有数百万人生活在工厂与工厂间的居民区,一座座三层或四层的公寓楼散布工厂之间。这里大明最拥挤的地区之一。当然对于车上的乘客来说,他并不生活在这里,自然也不会体会到这里的拥挤,不过车到这里就减低了速率。“到了厂子后,给许得生打个电话。” 坐在后座的戴德坤对坐在副驾驶上的彪形大汉说: “告诉他,如果这个月不能保证供货的话,下个月,我就换人了。” “哎呀,老爷,您也的好脾气,许得生的厂子,见月都得拖上三天!” 一旁边老刘随口轻声说道,他是戴家的家仆,在大明但凡是传世三代人以上的家室,都会有世传的家仆,其实,也和家奴差不多,而这恰恰也是世家与暴发户的区别,当然,也有一些暴发户会高薪聘请家仆,可是贴身家仆不仅是鞍前马后的侍候家主,他们还可以独当一面,在生意场上给家主做参谋,这就是不是一般人想冒充就冒充的了。不过老刘并不是冒充的,他确实是戴家的传世家仆,而戴家也是兴乾年间就奠定了家业。 “老刘,许得生那边拖是拖了点,可现如今,谁不拖啊?” 随口说了句,戴德坤冷笑道。 “那帮龟孙子,动不动就拉匣限电,谁要是不拖,反倒不正常了。” 话音落下时汽车戛然而止,副驾驶上的彪形大汉忙即跳下车去,然后又向四下里瞥了一眼,接着才打开车门。然后等到老刘下车之后,戴德坤才下车。他抬起头,就看见迎面那所五层高楼的大门上正有“盛德纺织机械厂”,它的前身盛德纱厂上海历史最悠久的纱厂,也是上海第一座蒸汽纱厂,不过,早在三十几年前,他就已经把一大半纱机迁往孟国,那里位于天竺半岛,人口众多,当然最重要的人力足够廉价,现在,这里主要是生产纺织机械,多年来一直远销各国。 老刘紧跟在后面。 “魏国的那个单子怎么样了?千万不能拖单子,知道吗?” 一进门戴德坤就直接问道,年过六十的他声音依然宏亮而清晰,举止威严的他,一看就知道是颐指气使惯了的“大东家”。他的话还没完,坐在那里的办事员霍地一齐站了起来,内中有一个瘦高个子堆起满脸的笑容抢上一步,恭恭敬敬回答: “快了,快了!董事长……。” 他是公司的销售科长孙存茂,他一面说话,一面跟在董事长的身后。 “现在魏国的那笔单子,我们已经完成了85%,董事长,上次我和您提过的生产人造丝的设备,我已经和几家书院联系过,咱们现在的设备肯定不行,如果进行改造的话,大概需要投资380万,不过旧设备肯定要淘汰,我已经联系了一家德国的企业,如果价格合适的话,他们愿意买下咱们的设备,董事长,这些年人造丝一直都很红火,设备也是供不应求,所以我觉得……” 一听说淘汰设备,戴德坤脸上的肌肉一动,似乎是微笑,对他瞥了一眼,然后就随口说道。 “孙科长啊,这件事情,容以后再议吧?” “是,是……” 尽管自己建议没有被批准书,但孙存茂仍然陪笑说道。 “董事长,我知道了……” 就在他话音落下时候,突然,办公室里的灯熄灭了,不但灯熄灭了,就连同隔着窗户都能听到的机器的轰鸣声也戛然而止,原本脸上还带着微笑的戴德坤立即恼火道。 “他么的,给那些龟孙子打电话,问问他们,为什么又停电了!” 他口中的“龟孙子”自然是上海的埔东电力公司,这一带都是这家电力公司供电,现在电停了,肯定是那边拉了闸,很快,肚子正压着火的戴德坤就得到了汇报。 “董事长,电力公司那边回电话说,因为煤炭不够,从今天起,每天晚上六点,所有的工厂都拉闸……” “什么,又拉闸,这个月是第几次了?你给我问问,他们到底是想涨价,还是真闹煤荒,我还就不信了,这么大的大明,还能天天闹煤荒!” 也难怪戴德坤这么恼火,拉闸限电亏得是钱,而几乎每一次都是因为煤荒。 其实对于“煤荒”,包括上海在内的沿江城市,早就已经习以为常了,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几次“煤荒”。只不过,这一次似乎和往常不太一样,不但上海拉了闸,就连南京、武汉以及沿江的许多城市都拉下了闸刀。 煤没了! 煤炭不足! 当天晚上,几乎所有的报纸都刊载了一个新闻——长江“煤荒”,详细解释了这场煤荒的起因——大明的煤藏量极为不均,北多南少。东北、华北及关中地区占总额的七成,但是绝大多数市场都在江淮两地。尽管一直以来,大明的各家煤矿公司都一直通过海运以及铁路把北方生产的煤炭运到长江沿岸各地,但是运输量却总赶不上不断激增的消耗量,供需问题已经发生了几十年,“煤荒”以及相应的“电荒”总会时而发生,对于这一切,沿江各地的人们似乎都已经习惯了,只不过,这一次似乎比过去更严重一些。 “现在,从上海到重庆,几乎所有的大中城市都在限电,除了湖南因为有本地煤矿的补充,情况还算凑和之外,其它的各地电荒已经持续了整整一个星期了!” 作用内阁首辅的方新如,听着下属的禀报,眉头皱得越来越紧,出身于桐城方家的他,一直都是以先祖方文正公为榜样,成为方家第二位首辅的他,更是相信自己能够成就一翻事业,可是现在看来…… “那些煤矿公司怎么说?怎么就突然闹起了这么大的煤荒,就是当年乐浪省发洪水,也没有闹得这么大啊!” 方新如口中的乐浪省,就是朝鲜北部,在朝鲜并入大明后,朝鲜半岛被一分为二,北方成了乐浪省,以此表明那里是中华故地,至于南方则称为“慕华省”,尽管在民间大家还是习惯用朝鲜称呼两地,但是在官方乐浪就是乐浪,慕华就是慕华,两个地方的性质截然不同,前者是中华故地,后者是归义新土。 “这……他们说朝鲜生产的是无烟煤,不适合发电,这两年辽东的露天煤矿产量越来越少,所以……供应上有了问题。” 曾国藩看着首辅想了想,然后说道。 “其实,我觉得这些都不过只是借口罢了!” “我知道,都是借口!” 方新如哼了一声,看着曾国藩,他对其一直非常欣赏,要不然也不会表露出这样情绪。 “那些人这些年这种事情干的少吗?他们这么干无非就是两个原因,一个是想要涨价,还有一个就是想从朝廷这里得到一些东西,他们去年刚涨过价,也就是说他们想从朝廷这里得到一些东西,你能猜出来他们想要得到什么吗?” 正文 第620章 为国为民的勋贵 他们想要得到什么吗? 这个世界上从来不会有任何人无缘无故的去做一些事情,尤其是对于那些人来说。他们每做任何一件事情都有他们的用意。 现在之所以会形成这种局面,那肯定有他们的用意和企图。不过他们到底是什么企图呢? 只有知道了他们的企图才能够从容应对。对于突然发生的变故,整个大明上下都显得有些摸不着头脑。边是作为帝国的首辅,最后方新如也只能拿起一部电话,犹豫了好一会儿才拨动电话。 当方新如的眉头皱成一团拨通电话的时候,在中都的武威公府的书房中,站在书柜旁边的张远正翻看着书,似乎看得非常入神,身为武威公的他,最喜欢的就是看书,其实,大抵上这也是勋臣共同的特点——但凡勋臣家中都会有一个规模可观的书房,当然这并不是摆设,就像现任的武威公张远,本身就是一个颇有些名气的学者,其实大抵上有上百年的传承,而且代代都接受最好的教育,这倒是再平常不过。 “今天首辅公室已经打了一个电话过来,说首辅对煤炭减产和问题很关心,他认为现在的产能减少已经影响到了大明的经济,必须要尽快解决。” 广宁伯王继业看着武威公,语气显得很是谨慎,作为辽东露天煤矿的拥有者,减产对他的影响最大,当然,这也是因为那座露天煤矿确实已经无煤可采了,毕竟,那里从兴乾十三年就已经开采了,足足开采了一两百年。 “哎,解决,怎么解决呢?当年世祖皇帝授意开采辽东矿的时候,不是说了嘛,那座矿也就是够用一两百年,在世祖皇帝那会一年三百多万吨,到后来一年五六百万吨的开采,开采了这么多年,这煤早就采空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海康伯李承坤在一旁抱怨了起来,他同样也是辽东矿的股东,其实辽东煤矿在长达数十年的时间里,都是大明利润最高的煤矿,毕竟那是少见的露天煤矿,即便是在西域也有不少露天煤矿,但是那里的煤很难运到内地,可是辽东矿却不同,可以直接经火车转海路运往长江流域。只不过,它的历史太悠久,以至于现在资源接近枯竭。 “首辅的意思是,可以加大鸿基煤和乐浪煤的开采……” “鸿基那边在下大雨,乐浪那边,哎,产能提升有限,短期内肯定是没有办法提高的。” 一直看着书的张远并没有说话,只是听着他们两个人的表演,当然,如果不知情的话,或许会以为他不知情,可实际上,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策划的。 就这样翻看着书,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张远才合上手中的书本,看着眼前的这两位说道。 “告诉首辅,就说,这煤炭公司会想办法解决,但是总是这么闹煤荒,总不是办法,毕竟,这些年一而再再而三的接闸限电,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大明的经济,想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要考虑水电站,江淮流域水力丰富,要是能够进行开发的话,等于一年多出千百万吨煤,而且是取之不尽的……” 这正是张远的目标,其实,从五十八年前,第一座水电站建成之后,大明境内先后修建了上百座水电站,但是那些水电站的规模却非常有限,都是地方上修建的小型水电站。当然,这也是技术积累所必须的。 不过,在二十年前,在俄罗斯的第聂伯河上,他们前后历时十二年修建了第聂伯河水电站,那是一座极其庞大的水电站,年平均发电量30亿度。面对如此庞大的水电站,包括张远在内的几乎所有的大明的勋贵们,都表现出了浓浓的兴致,他们甚至主动的联络修建第聂伯河水电站的专家学者,开始研究在大明修建类似的大型水电站。他们之所以会如此的积极,是因为水电站的利润之高远远超过火电站。 不过,让他们失望的是,面对他们的请求,朝廷一直都不予批准,而不批准的理由非常简单——不扰民,因为水电站涉及到移民搬迁的问题,所以,朝廷不愿打扰民众的生活。 可是实际上,谁都知道,他们之所不同意,并不是因为移民,而是不愿意看到他们继续垄断能源供应。 “对,这水电站一定要建的,第聂伯河水电站十年不到就已经收回投资了,这么高的利润,啧啧……” 感叹着水电站的利润,李承坤又说道。 “煤矿总有挖完的时候,可是水电,却没有用尽的时候,这水电站无论如何都要让朝廷通过,毕竟,这也是急百姓之所急嘛。” 这样的话说出来的时候,甚至就连他自己都不信,可即便是如此,他总是习惯说这样的话,毕竟,即便是勋贵也是心怀百姓的,至少,话总是要说的漂亮一点。 有时候,话说多了,自己也会相信,在李承坤话声落下来的时候,张远点头说道。 “确实如此啊,现在沿江那么多地方断电,对百姓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要是徽港(新安江)、汉江的水电站修成了,至少可以保证一点,每年多出上百亿度出来,有了这些电,至少长江流域的煤荒肯定会从止结束,对经济上的好处自然也不言而喻的。” 接着张远又就水电站的事情,与他们吩咐了几句,在最后,像是想起什么似的,他又随口问道。 “东方石油那边现在有什么消息吗?” 东方石油! 对于这家石油公司,张远可谓是一直记在心里,并不仅仅是因为他拥有黑龙江的石油采矿权,更重要的是他在罗马拥有一座大型油田,这不能不让他眼前,在过去的几十年间,在张家不断的淡出煤矿以及冶金等行业的同时,却不断加大在石油领域的投资,但可惜的是,尽管张家的四维石油是大明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但自身的石油产量只有不到1200万吨,四维石油应该是大明最大的石油进口商,也正因如此,在知道东方石油公司发现大油田后,他惊愕的整整半晌都没合拢嘴,两天后他做出了一个决定……拿下东方石油! “还是和之前一样,在胶州湾那边修建着他们的油库和炼油厂,不过……” 李承坤想了想,然后说道。 “听说朱铭和去了黑龙江了。” “哦?” 眉头微挑,张远反问道。 “黑龙江……那里会有石油吗?” 因为东方石油最早得到的就是黑龙江的堪探开采权的关系,加上他在文明半岛发现的大油田,让张远下意识的觉得那里或许可能真的有石油。 “按照地质学家提出的陆相生油学说,确实可能存在,但是我们也曾在那里尝试过,可是却没有什么结果……” 李承坤的回答,让张远皱了皱眉头,然后有些不满的说道。 “总是没有什么结果,为什么他能在我们勘探过的地方,开采出来石油呢?归根结底,还是我们没有耐住性子,一千米没油,就打一千五,打两千,可是你们倒好,十年前是一千米,现在还一千米……” 张远之所以会如此生气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东方石油堪探的地区,四维石油也曾勘探过附近的区域,只不过,他们一直都把井深控制在一千米,如果还没有见到有油的痕迹就是放弃,可现在东方石油却在更深的地方发现了石油,也正因如此,现在四维石油甚至成了业界的笑话,尽管笑话并不仅仅只有他一家,可这一切无疑是张远所不能接受的。 “这,这个……” 吱呒着李承坤无奈的说道。 “因为这么多年,全世界所有的油田,都在是千米以内,从来没有超过一千米的,所以我们认为……” “你们认为,你们这么认为,让我们丢掉了一个大油田,让别人拾着便宜!” 张远有些恼火的说道。 大油田,正是他梦寐以求的,可是偏偏却与大油田擦肩而过的现实,又怎么可能不让他恼火。 “黑龙江……” 想了一会,张远说道。 “我们似乎从来没有在那里勘探过石油,你们说,他为什么选择那里?仅仅只是因为几篇地质学报告?” 因为“陆相生油说”并不是主流的学术,自然也不被很多石油公司重视,当然张远也不例外,甚至两年前,在看到这样的文章时,他还用“无稽之谈”来形容,可是现在,那个人的成功,却让他不敢小瞧了这门学说,当然更不敢小瞧他选择的黑龙江,万一那里真的有大油田呢? 机会,也许,现在还有机会! 也许可以趁着他发现那里的油田之前和他达成一些协议,张远的心里突然冒出了这样一个念头——收购他的开采权? 他会同意吗? 如果施压一定的压力的话,他应该不会拒绝吧! 然后张远又想了想,又说道。 “安排一架飞机,我去一趟黑龙江。” 正文 第621章 发现大庆 在支着蚊帐的帆布吊床上,罗成躺在那不时的摇晃着吊床,尽管外面暮色还没有散去,可他仍然能够看到远处茫茫的草地沼泽。这是一片绵延数百里的大草地,也是黑龙江最大的湿地之一。 也正因为如上,罗成他才会一边抽着香烟,一边嘴里诅咒着他周围的沼泽。他像所有来到这里的人那样,又一次自问干嘛非要到这里来遭罪。如果他认真分析,就得承认他在别的地方也住不下去。 不用说,他不能住在中都,甚至在大明也没有一个地方能住得下去。他不能过城市生活,那样的朝九晚五的生活,实在是无趣的很,当然更无味的是需要奉诚那些老板们。 像所有的自由人那样,他对现在的生活有时爱,有时恨。不过他承认,从军队退役之后,作为飞行员的他已经喜欢上了现在的这种生活——拥有一架自己的飞机,然后接受包机,前往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角落。 在这么多年里,他当然离不开数不清的昆虫的叮咬,只不过仍然很难适应性这一切。没有谁能适应这一切。 这会儿,他正在主营地里躺着等待天明。等到喝完咖啡,吃罢早饭,然后他就会再一次驾驶飞机,陪着老板在这片沼泽地的上空飞行,然后,鬼知道,那个老板在空中寻找着什么。 尽管并不知道老板在找什么,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肯定是有目的飞行,要不然也不会把时间浪费在这里,不过这一切对于罗成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可以获得一笔丰厚的回报——毕竟,每天的飞行他都可以得到足够的钱,只需要再过几天,他甚至就可以买一架的新的飞行员。 当然,除了他也会有其它人愿意接这个活,毕竟在齐齐哈尔那儿有一个大机场,但是他们却没有水上飞机。不能像他一样,在草地腹地的湖泊边飞行。这正是当年选择购买这架水上飞机的原因,因为它可以飞到任何地方,只要有湖有河的地方,就可以降落。 罗成费力地从吊床上坐了起来,把蚊帐挂到一边去,对他的厨子喊道。 “喂,饭做好了吗?一会就要出发了?” 那个正在在火堆旁忙活着的乐浪厨子咧开嘴笑着,快活地挥挥手。 “快了,快了,罗先生……” 即便是乐浪已经并入大明一百多年,但是不少乐浪人说国语时仍然有带着浓浓的口音,尤其是那些从偏远的小山村来的人。不过众所周知,他们是大明最廉价的劳动力,所以,在过去的经历中,罗成在类似的营地中,看过太多的“朝鲜苦力”,因为他们的廉价,当然,这也是一群狐假虎威的人,如果是在国外,他们就会对土人颐指气使。 “该不会又是辣白菜的斯密达吧……” 罗成随口说了句然后大步走过空地,向帆布水桶走去。蚊子在他的身上嗡嗡的飞行着,看着这些蚊子,他动手挥打起来。 “这鬼地方,蚊子比非洲还多。” 他就把脸浸进水里时喃喃地说。在他再次抬头时,他看到老板走出了帐篷。 “罗成,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一出帐篷,朱明忠就颇为急切的问道。 他确实很急,并不仅仅是因为真到现在油田都没有影子,更重要的原因是,他没有时间再这么耗下去,已经半个月了,在过去的半个月中,他一直呆在这个营地中,在这里“寻找”着油田。 大庆油田在那? 肯定就在这片沼泽之中的某个地方,尽管地理位置没有发生改变,可是与另一个世界不同,这个世界的大庆附近根本就是无人区,相比寒冷的黑龙江,还有很多适合移民的地方,毕竟,诸夏的存在让大明的百姓多了其它的选择,黑龙江从来都不是他们的第一选择,在这种情况下,直到现在黑龙江的人口都没有突破300万,而且85%的人口都集中在城市。 相对较少的人口,让黑龙江的很多地区都是一片蛮荒,其实,这也是东北六省的共同特点,不过在过去的百年间,有数百万乐浪省和慕华省的居民涌入这里,可即便是如此,也没有改变这里地广人稀的现实。 当然,即便是这一带有了人烟,恐怕地名也会发生变化。 “东北松辽盆地,黑龙江省安达县任民镇以东约14公里处……” 回忆着另一个世界有关大庆油田的资料,朱明忠又一次把眉头皱成了一团,这是另一个世界的地名,现在……没有任何参考价值。 “再找几天吧……” 几十分钟后,一架单引擎的水上飞机在营地附近的湖里起飞了,飞机继续沿着昨天飞过的区域飞行,而坐在飞机上的朱明忠一眨不眨的盯着地面。 石油会在什么地方? 尽管现在东方石油公司并不需要大庆油田,但是并不妨碍朱明忠去寻找这个东北最大的油田。其实,正当他在这里寻找着油田的时候,同样也有一支勘探队在西鲜卑利亚勘探石油,毕竟,那里也有一座规模极其庞大的油气田 “大庆、秋明,嗯,还有西域的天然气,有了这些差不多就够用了……” 尽管朱明忠对于另一个躺在石油上不思进取,任由寡头横行的北方邻居轻蔑至极,但是他却非常清楚,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他想到实现自己的理想,能源是必须要抓住的支柱,因为能源可以提供的资金是其它任何行业都无法相比的,毕竟,太空计划需要天文数字般的资金支持,尽管在皇帝和皇太子的干预下,朝廷和军方会给予大量的资助,但是自己的资金保证也非常重要。 毕竟朱明忠很清楚,在太空计划没有显示出它的潜力之前,在没有太空竞赛的压力下,对于大明而言,他们绝不愿意把大量的资金投入到太空计划中,所以就目前而言,朱明忠必须要自己往太空计划中输入资金。 “那边的计划还算顺利,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今年应该就可以研制出导弹了……” 得益于大量的资金和人力的投入,喷气试验室的研究进展非常快,甚至都有些超出朱明忠意料,在军方的要求下,他们已经开始研制射程超过500公里的导弹,尽管目标看似很高,但朱明忠仍然相信他们会在年内完成。 “有了导弹,然后就可以在导弹的基础上,研制出新型的火箭,接着就可以把卫星送上太空了……” 当然,这一切都需要时间,正像公司开始进行电子计算机的研究一样,尽管借鉴了另一个世界的成功经验,但是同样也需要时间。 时间……但愿时间足够吧! 正当朱明忠在心里这么想着的时候,突然地面上的异常景象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是……” 从空中看去,在阳光的映射下沼泽的水面泛着五颜六色的光彩,那光彩就像是……油迹! 难道就是在这! 盯着沼泽水面上隐约可见的油迹,朱明忠显得有些激动,在另一个世界里,一直都有一个传说——日军飞行员曾经在大庆附近的区域发现水面上的油迹,他们上报满铁会社后,满铁甚至连现场都没去,就直接断定那里不可能有石油,因为中国是贫油国,因为松辽盆地不可能有石油。二十年后,当日本人在报纸上看到大庆的油田的时候,据说作出这个结论的日本人,都懊恼的连想死的心都有了。 如果他们发现大庆油田,历史必定将会改变。只是……他们就差了那么一步。 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记得这一件事,这也是他来松辽盆的原因——寻找飘浮在水面上的油迹。 “就是这里了!” 朱明忠对一旁的职员吩咐道。 “这里的水面上似乎有油迹,选择这里打几口试验井,深度控制在3000米以内……” 3000米,应该足够了,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在另一个世界大庆油田的第一口基井的深度应该是在1800左右,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们应该也可以在1800米找到石油。 “看起来确实有点像是油迹,不过也可能是沼泽地中的腐植产生的,直接选择这里,会不会太冒险了……” 一口试验基井的开支可能会高达数十万元,即便是对于一家大公司,这样的投资也要谨慎一些,毕竟几口试验井就是几百万元的支出。 职员的提醒让朱明忠哈哈大笑道。 “勘探石油本身就需要一些冒险精神,好了,就选择这一地区尝试一下吧,反正……即便是亏号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是一次尝试而已!” 驾驶着飞机的罗成忍不住看了一眼这个财大气粗的老板,然后又按照他的吩咐开始返航,在返航的时候,他的心里默默的想到,或许,自己的雇佣期这就要结束了,正当他感叹着即将“失业”的时候,又听到老板问道。 “罗先生,你愿意成为我的私人飞机驾驶员吗?” 正文 第622章 利益至上 飞往齐齐哈尔的大鹏3型飞机在接近城市上空时,因为遭遇气流晃动的得很厉害,不过很快飞行员就让飞机恢复了平稳,然后它开始向机场降落。 坐在机舱的左侧,张远从飞机上俯视这座城市,这还是他第一次来到齐齐哈尔,不过,他并不是来这里参观或者旅游的,而是来这里见一个人。 “他在什么地方?” 从飞机上下来时,人还没进汽车,张远就问到前来的迎接他的下属。 “前些天他一直在野外似乎在忙着什么,他现在就在酒店,可能是要准备回去了。” “哦?” 张远愣了愣,他现在要回去。难道有什么收获? “这我们暂时还不知道。” “去酒店吧!” 在张远朝酒店赶去的时候,朱明忠正准备离开,毕竟,他已经“找到”了所需要的油田,剩下的问题就交给专业人员去处理了。不过,就在他准备的时候,在酒店的大厅里,他碰到了张远。 “武威公要见你。” 武威公,是张金生的后人吧! 终于,还是不可避免的要见面了,尽管知道两人必定会见面,但朱明忠并没有想到对方会追到这里。 和张金生的相貌有两三分相似,在见到张远的时候,朱明忠暗自寻思道,而张远同样也在打量着他。简单的客气之后,张远倒还是恭维了朱明忠一番,什么年青有为,什么造福人类,总之,一个劲的戴高帽子,当然,他也“澄清”了一些事情。 “从生意的角度来说,我想没有任何一家企业会拒绝订单的,无论是发出订单的公司是什么公司。” 之所以特意“澄清”,是因为张远很清楚,现在东方石油公司的大多数设备都来自罗马帝国。 “毕竟,商人本身就是逐利的。之前关于东方石油的设备采购,有些人回绝根本没有任何道理,你放心,我会通过董事会提醒他们。” 这是张远准备的橄榄枝,在来的时候,他已经思索了很久,尽管并不知道能不能得偿所愿,但是他并不介意在有些方面作出一些让步。 “这样的话,那我可真的要谢谢小公爷了。” 点了点头,朱明忠笑着说道。 “生意人嘛,总是利益第一,他们通常是不会拒绝订单的,但是呢,有时候一些微妙的事情,会把这一切弄得十分尴尬。就像我们之间,实际上,保护伞公司与小公爷名下的许多的企业,都有有着极为密切的合作,而石油不过只是我们的一个经营项目而已。” “一个经营项目,要知道,现在你们可是拥有大明所有石油公司都无法拥有的东西——一座大油田!” 张远的显得颇为羡慕,其实是他是打心眼里渴望,渴望着拥有一座大型油田。 “武威公那边不也有一座大型油田嘛,北库页油田。” “那个油田的产量非常有限,一年也就是一百多万吨。” 张远摆摆手说道。在他掌握的那些油田之中库叶岛油田最重要,那座油田是他的父亲在四十年投资开发的,一直以来都是他们控制的最大油田,但是它的石油产量有限,根本就不足以支持公司的需求。 “可是那里是有潜在的开发价值的!” 朱明忠笑着说道。 “也许,通过加大勘探和开采力度,我想它很快就会显现出自身的价值,当然首先必须要取得技术上的突破。” 在另一个时空,萨哈林油田也是一座年产千万吨以上的大型油田,只不过现在……或许是技术的限制导致了它的产量非常有限。 “嗯,确实如此,现在我们的开采技术还有待改进。” 张远缓缓地点点头。然后看着朱明忠说道。 “但是相比之下,你在文明半岛拥有的那座大油田,基本上可以称为大明的石油公司所掌握的最大的油田,我想仅凭那座油田,东方石油就足以成为大明最大的石油公司。” “只是运气而已。” “也许,不过……你最近在这里忙活什么呢?是石油是吗?” 终于,张远切入了正题,看着面前的年青人说道。 “其实,你并不是第一个在这里尝试开采石油的人,二十年前,皇家石油——也就是大明的第一家石油公司,他们拥有婆罗洲宋国的油田,就是他们发现的,当然,那时候是为了煤油,尽管那里石油并不适合提炼煤油,但是却从根本上改变了我们能源构成。当时他们打了十几口井,井深度都是当时最深的1000米,但是他们都没有发现油层。” 听着张远的讲述,朱明忠笑了笑,然后说道是。 “技术与运气,有时候是缺一不可的,我想有时候我的运气比其它人略微好一点。” 这当然不是什么运气,毕竟,朱明忠有另一个世界作为参考,但是对于外界而言,最好的解释也就是运气。 “运气?” 张远笑着反问道。 “你的运气似乎一直非常不错,我听说……” 看着朱明忠,张远有些好奇的问道。 “你在文明半岛勘探石油时,非常明确选择了钻井位置,而且轻易的找到了石油,这种运气真的很让人羡慕。” “在那之前,我们已经钻了十几口井,这个似乎没有人提到?” “哦,这确实没有人提及过,有收获吗?” “有一些收获,比如我们发现了少量的油砂,这证明我们的选择是没有错的,尽管最后没有发现石油,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那里过去肯定有石油,这也是我后来移动井位的原因,而在移动井位后,我们前后钻了二十三口井,才终于找到了石油。” 朱明忠直接了当的回答道。 “你比很多人多了一些耐心,如果是其它人的话,可能已经放弃了。” 对面前的这个年青人凝视了一会,张远不禁叹了口气。 “似乎运气也比其它人好一些,现在你准备回去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在这里,你肯定也有一定的收获是吗?” “可以这么说,” 朱明忠并没有隐瞒自己的发现。 “这几天我一直乘飞机在这一地区进行观察,我发现了一些石油存在迹象,比如水面上的油迹,当然也有其它人说那不过只腐烂变质的植物或者动物的尸体产生的油迹,但是谁知道呢?所以,我想让他们试一试。” “试一试?就凭这一点?而且还是从飞机上的看到的。” 好奇的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年青人,张远怎么也想不通他为什么可以凭这一点发现,就能做出这样的决定。 “即便是那点钱不值一提,可是这未免也太冒险了吧,” “冒险?” 摇摇头,朱明忠说道。 “确切地说,在世界上很多事情总是需要冒险,勘探事业本身就是一种冒险,如果不冒险的话,肯定是不会有收获的,当年皇家石油勘探有几次不是冒险?” 作为皇家石油公司的创始人,朱明忠很清楚当年寻找婆罗洲油田根本就是一场冒险,毕竟,即便是自己也不清楚,油田到底在什么地方,顶多只是知道那地方叫巴厘巴板,大概就在那一带吧。而在兴乾年间,肯定没有巴厘巴板这个地名,所以当时朱明忠不过只是拿着一张地图,随手指了一个位置,然后那些人就在那里寻找起了石油,他们一共用了五年的时间,才找到了石油。 石油改变了一切,不仅仅是因为它为大明的军队提供了足够的用于制造凝固汽油弹的汽油,因为煤油的出现,让百姓得到了一种廉价且足够明亮的照明燃料,正如另一个世界那样,至少在电灯发明之前,煤油都是最重要的照明燃料,至于汽油、柴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任何用处。正是照明煤油的需求,支撑起了早期的石油工业。 “当年确实是有些冒险,而且有些事情必须通过冒险才能做出决定,……” 点了点头,张远看着朱明忠然后一语双关的说道。 “不过你应该知道现在和过去不一样。” “时代变了是吗?” 朱明忠并没有理会他的提醒,而只是笑应道。 “武威公,时代确实变了!可唯一没有变的是人的冒险精神,如果我们还这都失去了,那么我们恐怕就真的要失去所有的东西了。” 两个人都是话里有话,但是谁都没有戳破对方的意思,似乎他们在进行着无声的较量。不过,在他们都能够感受到对方的眼神是坚定的,这也意味着他们是不可能在某些问题上做出什么让步的。 “是啊,就像你选择的冒险,让你得到了油田,获得了成功……” 看着朱明忠,张远颇为感叹的说道, “但是你也要知道,有时候,除了冒险之外,也许,还可以选择合作,合作在决大多数时候,都是获得成功的前提,我想这一点从来都没有改变过,你觉得呢?” “确实如此,只是,合作总需要考虑一下合作的模式吧!” 面带着微笑,朱明忠回答道。 “我从来不反对合作,当然,前提条件是必须是符合我的利益!毕竟,我是商人!商人嘛,利益至上!” 正文 第623章 未来 商人嘛,利益至上! 看似实际的回答,让张远意识到,这次黑龙江之行是白来了,不可能取得任何实效,即便是他愿意拿出几亿元收购东方石油的股份,对方也不会让出的。 商人重利! 就全当是一次提醒吧!这往后做什么,就别怪我无情了。其实眼前的这个人倒是一个人才。 有些可惜了。 张远在心里如此自言自语道。尽管谈不上不欢而散,但是随后两个人的对话更多的是在应付,就在朱明忠准备起身离开的时候,他像是想到什么似的,特意扬了下手中的报纸说道。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武威公来东北,是为了水电站的事情吧,刚才我在报纸上看到,朝廷要在东北和西南开办两至三座大型水电站……” 什么! 张远的心头猛然一惊,他压根就不知道这个消息,居然是在报纸上登的新闻!在此之前,根本没有任何人告诉他。 突然其来的消息,让张远根本无暇顾及朱明忠的离开,紧皱着眉头的他所考虑的并不是仅仅是水电站,更重要的是他想知道,为什么自己在此之前没有得到任何风声。 飞机再次起飞了,朝着中都飞去。 坐在张远身边的中年人长得身材矮小,但干净利落,是一位退役的军正司少校,既是他的私人保安队长,同样也是公司的情报主管。从飞机起飞后,他就旁若无人地搞起他的业余爱好了——在一份报纸上做着填字游戏。 而张远则静静的看着报纸,看着报纸上朝廷同意修建大型水电站的新闻,新闻的篇幅不大,虽然只是简单的几百个字,但是透露出来的消息却正是张远所期望的,甚至也是他们人为制造煤荒的目的所在。 “知道为什么在此之前,我没有得到任何消息吗?” 放下报纸后,张远对身边的林虎说道。 “我们一直以为,所有的事情都在我们的掌握之中,但是现在看起来,似乎我们太过自信了。” “不是自信,而是朝廷有意这么做。” 随口咕哝着,林虎的视线仍然在报纸上,仍然进行着他的填字游戏。 “哦,是吗?这是为什么?” “因为一直以来,都是中都勋贵一家独大,现在缺电的是江淮一带,而不是东北,更不是西南,可是为什么朝廷会选择这两个地方呢?” “东北是勋士的天下,西南是沐家的天下!” 眉头紧皱着,张远点了点头。 “放在这两个地方修建水电站,基本上可以避免我们插手,这样就可以形成东北勋士和西南沐家为主的水电集团,他们修建了大型水电站后,势必会获得相当丰厚的经验,如此一来,即便是朝廷以后在江淮一带修建新的水电站,也会优先考虑他们,而我们自然也就被排除在外了……” 抿了抿嘴唇,张远的目光中闪过一道愠色,然后沉声冷哼道。 “咱们的方首辅,也是有些本事的人,居然要用这招驱狼吞虎的把戏!” 甚至都不需要具体的分析,张远都能猜出来内阁的目的,无非就是借东北和西南的手把中都排除在外,这一招……不见得高明,但确实让人有些头痛,毕竟,无论是东北的勋士或是西南的沐家,都是勋贵圈子里的人。这个圈子里人或许不了解,但是身处其中的张远又怎么能不知道,正因为了解,所以才会觉得的头痛。 “我觉得不一定是内阁的意思,内阁办事总是会争了几天,我看更像是东宫那边的主意。” 林虎的提醒让张远叹了口气,然后摇头说道。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水电站!” “公爷打算把水电站夺过来?” “不好办啊!” 长叹口气后,张远尽是一副头痛的模样。 “如果是其它人,抢也就抢了,可是他们也都是这个圈子里的,这个圈子的关系极为复杂,从来都没有“服从与否”的关系,有的只是多年积累的关系网。但是这个关系网往往也有他们的区域性,就像中都的从龙勋臣、南京故臣、西北晋王系、西南沐王系都有各自的圈子,至于东北、西北还有庞大的勋士集团,再就是地方上的零散勋臣,往常大家都是互相礼让三分的,现在方新如轻飘飘的一招,却让我现在是骑虎难下啊!” 靠着椅背,有些头痛的张远揉了下太阳穴,然后摇头轻叹道。 “这次如果我们不能抓住机会的话,任由东北和西南两边把水电站抓到手里,那么我们很有可能就会被排除在外,一但被排除在外……” 再往下,张远甚至不愿继续往下想去,武威公几代人的传承至今就是靠着抓住每一次机会,无论是当初的蒸汽机,还是后来的电动机,无论是煤矿或者电厂以及石油,总之他很清楚错过机遇,对张家意味着什么。 “到时候,我们很有可能会被彻底淘汰出局,按照清河书院的计算,南直隶和浙江、湖北以及江西这些地方的水电潜力,如把这些可能开发的水能资耳都开发出来,平均年发电可达800亿度,相当于大明目前发电量的50%,而相当于一座标准煤4000万吨的大煤田。你说,这样的事情如果我们错过去了,会是什么结果?” 随后,张远朝一旁看去透过机窗遥望大地。在下面某个城市中沐浴在阳光中的街道上那些人在那里工作着,努力着,他们为了自己的未来打拼、努力,对于他们来说,努力打拼的目标无非就是为了有栖身之所,寒时之时,饥时之饭。难此而已…… 有时候人简单一点或许会更幸福一些吧! 在张远这么感叹着的时候,林虎看着身边的雇主,用淡淡的语气说道。 “那样的话,肯定会和他们发生冲突的!” “确实是如此,” 凝视着窗外的张远接着说道。 “有时候,冲突是无法避免的,尽管我们都想避免这一切,五十六年前,先父在平南参与投资了当地的油田,你知道有关平南石油公司的事情吗?” 林虎又点点头。平南的石油已经发现了上百年,但是开采量一直不大,当时张家正雄心勃勃的想要参与石油业中,尽管在那个时候,石油最大的用途是煤油,对于汽油的需求并不多。但是张家的愿望却被黔国公出手打断了,沐家创办了西南石油公司,现在它早已发展壮大,凭借着当地每年数百万吨的产量以及西南的石油市场,早就发展成为一个庞然大物。 “嗯,强龙难压地头蛇,当时我们或许可以把油田争到手,但是需要面对的是一个难于对付而且在他们掌握中的市场,即便是我们付出很大的努力,恐怕最后就连运输都成问题——地方不上不会批准我们修建石油管道,不会同意我们修建专用铁路,沐家在西南的影响力,远远的超过我们,就像在东北,就是那些不值一提的勋士,他们在地方上的影响力,也远远超过我们……” 林虎默不作声地坐着,武威公说的这些事情并不是什么秘密,毕竟,每个地方都有当地的势力,强龙压不住地头蛇。 恰在这时,空乘把茶送了上来,张远小口的呷着茶。 “所以,先父在权衡之后决定放弃了,” 将视线从窗外收回,张远说道, “想要赢得战争最简单的、最直接的就是知此知彼,首先要做到知敌,然后才能制定相应的计划,当年,因为意识到实力不及人,所以才会通让,但是这一切……” 尽管张远没有继续说下去,但是林虎知道他是不可能让步的,而这也意味着勋臣之间看似一团和气的时代也注定将一去不复返。因为水电站涉及到的利益实在太大了。现在,只是两座水电站,可是将来呢?将来只会越来越多,利益也会越来越大。 “回到中都之后,你要把重点放在西南。” 端着茶杯,张远用平淡的语气吩咐道。 “这一次,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把水电站从沐家的手里夺出来,还有,再注意一下国内的水电专家,人才很重要,不能让他们抢了先。” “好的!” 林虎想了一下,然后说道。 “那么东方石油呢?” 他知道对于公爷来说,石油的重要性。其实这么多年张家抓住的无非也就是千家万户离不开的能源。 “啊,东方石油……” 想了想,张远紧紧抓住那只茶杯,目光再一次投向窗外,良久之后,他才说道。 “暂时顾不上他们了,他不论是筑港也好,修建炼油厂也罢,都需要至少几年的时间,我们有时间慢慢的收拾他,现在最重要的是水电站,毕竟,水电,才是大明的未来啊!” 不仅仅是大明的未来,同样也是张家的未来。只要掌握了水电,掌握了能源,无论未来子孙如何,都可以保证张家世世代代享尽荣华富贵,毕竟,只要有人,他们就离不开电! 正文 第624章 安全第一 当两个还没有实际选址的水电站搅得大明工商界一阵暗潮涌动的时候,朱明忠已经重新回到了中都,似乎对于他来说,这一切并没有什么影响,毕竟,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加入其中。 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仍然谨慎的让李勒拿来了张远的资料。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沉思了片刻,朱明忠问道。 “嗯,一条毒蛇。” 不加思索的给出这个评价后,李勒看着老板说道。 “这是许多人给他的评价,一但他盯住一个目标,就会一直盯着它,在最适当的时候,给予对方致命的一击,而且会不择手段。” “哦?包括杀人吗?” “他会不会杀人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的对手有人死于非命……” 默默的点了点头,回忆着与张远见面时那他副文质彬彬的模样,那样的人往往才是心思最狠毒的,你永远不知道他们会做出什么,从来不会轻视他人底线的朱明忠想了一会,然后说道。 “我想,我们的公司需要组织一个保安队。” 是时候组织一个保安队了,安全第一,朱明忠并不希望自己死于“粗心大意”,还是谨慎一些的好。 “嗯,我倒是有一个人选。” 在接到老板的电话后,李勒就已经猜到了老板的需要,所以早就做好了准备,他直接从包中取出一份档案。 “他是军正司的退役军正。” 朱明忠并没有翻开李勒递来的档案,而是随意的反问道。 “这个人是什么样的人?” “杀人不眨眼的屠夫!” 李勒直接了当的说道。 “他今天四十五岁,二十年前,他曾经受军正司的委派在月国与月国情报机构合作,训练月国的突击队。后来,因为受到太多的舆论批评被遣回了大明。” 月国就是另一世界的阿富汗,那里曾是唐代的月氏都督府,在文明远征中被和嘉封为月国,正如另一个世界那样,那里的山地部落同样的骁勇,同样的顽强,最文明远征中最顽固的几个敌人之一,而月国也是大明少有的几个驻军地区,驻军的目的就是为了继续远征,继续推行教化。 “舆论批评?” “对,就是舆论批评,当地批评他对待山地部落太过残电暴,突击队出击太多。” “他是在那里训练突击队的?突击队不就是在山区打击暴民吗?” 朱明忠反问道。 “不,先生,不仅仅只是打击,他,怎么说呢?他相信只有用残酷无情的打击,才能换取当地的长久和平,才通让山地部落接受教训,放弃野蛮的生活方式。所以他在手段上就有点儿操之过急……” “哦,原来如此啊?他现在在干什么?” “他现在的日子过得并不如意,他不可能在月国积累下什么财富,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因为他在月国的口碑太差,所以军正司很快就让他退役了,他是靠着退役的勋田生活,但是你知道的,因为勋田都太偏远,所以他实际上从来没有去过位于兴安省的勋田,一直靠着勋田租金生活,一年也就是一百多块钱而已。” “他如今在哪儿?” 朱明忠问。 “我不知道,他一直在中都、南京等地,偶尔接受一些临时的雇佣,尽管他的口碑很差,可是身手却很好,当然,所谓的口碑实际上因为他在战时的一些行为。” “好,” 朱明忠立即说道。 “不管他在哪儿都要找到他,他正是我所需要的人。” 点点头,李勒问道。 “我离开后就去找他,需要和他讨论一下薪水吗?” “没必要,等他来了再说。” 然后朱明忠又说道。 “还有另外一件事。现在调查部不仅要负责情报调查分析,还必须要考虑到一些细节性的问题,比如我们在文明半岛的油田,尽管写的非常详细,将我们的可能面对的问题都分析了,但是军事方面没有写。我想要一个油田的军事保卫情况的完整分析。我们需要多少武装保安,对能保护油田的安全,他们驻扎在哪儿,训练水平和经验如何,一旦遭到进攻他们能拿出多少作战力量,使用什么武器,是否会使用武器,有什么后备队,是否有能力出击支援。实际上,我要的就是这些。” 李勒惊愕地盯着他的老板。“一旦遭到进攻”这句话萦绕在他的脑际。老板到底在想着什么?难道是他觉得会有人袭击油田?不过他的脸上却依然不动声色。 “这就是说,我们需要考虑到武装保卫的方案。” “对,我们的油田位于的地方非常偏远,那里很有可能会遭到袭击,我们必须要考虑到这种情况,而不是在事件发生后再去考虑!” “确实如此,但是,无论如何我无法提供那样的情报。这需要对军事方面有正确的判断,我不懂军队或者武器方面的知识。” 朱明忠站起身走到窗前,凝视着楼外的这片商业区,想了一会然后说道。 “我明白,”他轻声说, “这需要一个军人去写这样的报告。” 确实除了军人,没有谁更擅长做这些事情。 “老板,我们上那里去找一个军人去实施这样的计划呢?或许我们可以聘请几名退役的军人做为安保人员,但是想要执行这样的军事行动,我们需要的并不是普通的安保人员,我们需要的是一支军队!” 军队! 李勒睁大眼睛,目光中透着些许惊诧。 “世界上有这种军人,” 朱明忠随口说道, “他们叫雇佣兵。谁花钱雇他们,他们就替谁打仗,至少在两百年前的欧洲,还存在着这样的军人。我准备那样干。嗯,他曾训练过突击队……突击队最擅长的就是小群体作战,我想他就是合适的人选,你去把他找来,他相信他肯定能找到既有头脑又有主动精神的雇佣兵来。最好的雇佣兵肯定还是在我们这里。” 几乎是下意识的,朱明忠想到了另一个世界的“黑水公司”,或许他不是最大的最好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它肯定是最有名的雇佣兵公司或者保安公司。 李扬躺在中都的一家小旅馆地下室的床上,瞅着嘴里的烟卷向天花板冒着青烟。自从他在一个月前,从非洲回来以后,几个星期里,他把积蓄的钱大部份都耗费在酒馆里以及女人的肚皮上,他现在需要再找一份工作,但是那样的雇佣工作并不是每天都有的。 因为外面下着雨的关系,所以他就只能呆在屋子里,但是因不积蓄有限,所以要尽量省着用积蓄下来的一点钱。在过去的几天里他把自己的电话号码留给了十几个人,他认为从他们那儿能听到引起他兴趣的消息,然后就时常待在旅馆的房间里读书,这是他多年来最大的爱好。 他躺着,两眼瞅着天花板,非常想知道下一次的生意在哪儿。就在这时,他听到了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是李先生吧?” 在李扬进入办公室的时候,朱明忠看了他一眼,很好典型的军人作风,这一点倒是挺对他的口味。 “是的。” “我叫朱明忠。” “是你找我?” 看着这间办公室,李扬打听过这家公司,这是一家非常有名气的大公司,他找自己干什么? “是的,请坐。” 两人面对面坐了下来。朱明忠放松了一下,两条腿交叉在一起。他伸手去拿一盒香烟,并且对李扬指指那盒烟。李扬摇摇头,伸手从自己的外套口袋里掏另一种牌子的香烟,随即又不掏了。 “我听说你是从军正司退役的,是吗,李先生?” “是的,不过这和我目前的职业没有太多的关系,您是需要一个保镖吗?还是需要一个安保团队?我可以在这方面给你一些建议。” “不仅仅只是如此。” 朱明忠点点头,看着他说道。 “你的职业和我的需要有很大的关系,我们有一件事情要做。因为公司的一些业务,我们需要一些懂得一些军事知识的人,嗯,他们应该类似于军队,除了执行油田的保安之外,还要分析形势,制定计划。” “你说的是公司自己的准军事机构吗?” 李扬毫不隐讳地说。 “就是公司自己的军队。” “你可以这么理解。” 朱明忠直接了当的说道。 “我可以接受的你的雇佣,不过你可以接受什么样的价格?” 李扬觉得不必多说废话。坐在他面前的不是那种对直言不讳感到惊异的人。 微笑了一下,朱明忠想了一会,然后说道。 “首先,你必须到去听简单的情况介绍,然后再制定一个成立安保公司的计划,你可以把这家安保公司当成一支小规模的突击队,然后再制定一个油田的保护计划。” 吐出了烟雾,朱明忠看着他说道。 “至于金钱方面,以你的意见为主,当然,还有就是你需要帮我制定一个安保方案,保证我的安全。” 相比之下,至少现在没有什么比自己的安全更重要,否则一切都只是空谈而已。 正文 第625章 公器私用 其实,朱明忠真的想多了,现在这个时候,根本就没有人顾得上他。朝廷的一纸公文,把大明的勋贵圈子搅成了一池浑水。 尤其是对于涉及到西南东北两地而言,更是如此,在小人物纷纷跃跃欲试想要从中分一杯羹的时候,作为西南勋贵圈子顶层存在的黔国公沐平,同样也被这个大项目所吸引。 “根据水电工程专家的建议,西南地区的水电站将在伊洛瓦底江上游迈立开江与恩梅开江汇合处下游的克钦山区寻找合适的位置筑建。早在五年前,天朝水力基金会就已经对这一地区进行了勘测,根据初步的勘测,该电站装机容量500万千瓦,年均发电能力约250亿度……” 方言祉一边翻看着报告,一边向国公作着汇报,尽管他出身的苏家世代都是沐家家将,不过作为次子的他,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分门独户了,但这并不妨碍作为云南大学教授的他成立国公府的顾问。其实,这也是他们与普通人家最大的区别,即便是分家独立后,主家的关系仍然可以给他提供一些方便。 “250亿度啊!” 又一次感叹着这座水电站的发电量,沐平仰身靠着椅子,并且轻轻感叹道。 “我的天,这水电站建成了,那流的那里是水,分明是流着银子啊……” 尽管大明早就已经废除了银本位,但是并不妨碍沐平用银子来形容。 在那份由水力发电基金会提供的公开报告里没有一句废话。报告的摘要是简短而切中要害的。直接了当的写出了伊洛瓦底江的发电潜力以及兴建水电站可以给周围带来的好处,当然真正令人感兴趣的还是水电站每年创造出来的价值。 作为西南地区头号勋贵,沐家在西南的投资是多方面的,自然会像任何一个勋臣那样投资能源,从煤矿开始,沐家就深知能源对于工业社会是何等的重要。这么多年以来,无论是煤炭还是油田,都是沐家最大的收入来源。 不过,与其它地区不同的是,西南并没有大型煤田,这也是为什么无论是平南城或者昆明,都经常陷入电荒的原因,那怕是他们修建了小型的水电站,但是仍然无法满足对于能源的需求。他坐在椅子上的时候,西南对于能源的需求仍然在不断的增加。他知道西南对电力的渴求,今后十年它至少将再增加一倍,很可能在五年之内就会增加一倍,但是西南却没有足够的煤炭用于发电。 也正因如此,沐平多年来一直都是水力发电基金会的资助者之一,其目的就是为了游说朝廷同意修建水电站,而现在他终于看到了希望。这个希望不仅仅是西南经济的希望,同样也是沐家未来百年收入的希望。 他只是在心里上算了一下。250亿度电,按每度电5文钱计算,一年的收入就是1.25亿元的收益,其实现在的电价是超过5文钱的。即使将来的价格会下跌,即便是综合的发电成本搁在那,那也仍然有这个数,只会多,绝不会少的。 “2亿元!” 面对满面喜色的国公,苏言祉给出了一个答案。 “在水电站建成后,每年可以带来2亿元的收益,预计投产后三年内可以收回投资,以后每年的利润将不会低于1亿元……” 一亿元! 单就是这座水电站带来的收益,已经几倍于沐家现在一年的收入了!面对这样的一笔巨额收入,而且是从今往后,持续百年的收入,沐平感觉他的呼吸都变得有些急促了。 “言祉,这样,你亲自负责一下,先对那个地区组织一次小规模的勘探——嗯,还有技术人员,我们准备好了吗?对了,咱们的水电公司,不是已经有了一些经验吗?我知道他们没有修过大电站,但是我们毕竟还是有一些经验的……” 在自己知道的范围内作出一些安排后,沐平又说道。 “对了,那里移民问题好解决吗?” “哦,就我所知,朝廷之所以选择这里和鸭绿江,一个最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两地涉及到的移民不超过万人。” 其实在资料里写的非常清楚,这两座水电站最大的优势就在于移民少,容易安置。 “即便是少也要尽量安置,嗯,这样从府里在平南的庄田里足额划拨耕地给他们,嗯,按照1比2的比例,让他们背井离乡的挺不容易的,一亩山地换两亩上好的水田,怎么说也是他们占便宜,还要帮他们把房子建好。” 无论是为了黔国公府的名声或是因为一亿元的持久收益,沐平都显得极为大方,其实对于多年来专注工商投资的大明勋臣而言,如果不是因为受“皇恩勋田不得转卖”的限制,他们早就把自己的勋田卖掉了,至于黔国公……他和晋王一样,并称大明的两大地主,除了几万亩的勋田之后,都还有几百万亩的山林良田,尤其是晋王,封地更是达到方园数百里,只不过那里根本无人居住。但是黔国公不同,当年黔国公用土人家奴在平南先后开辟了上百座庄园,不过现在那些庄园对国公家并没太多的意义,只是热带种植园而已。现在正好用来安置移民。 “公爷仁义。” 苏言祉笑着说道。 “有了公爷这样的安置,想来移民也就容易解决了。” “很好。那么,你立即就去办这件事,要快……” “公爷,就我所知,已经有人在那里进行勘探了!” 沐平的眉头一挑,反问道。 “是谁?是谁准许他们去进行这项勘探的?” “中央电力公司申请的,巡抚衙门那边同意的,水电不同于矿产,任何人都可以申请。” “中央电力公司?武威公吗?” 对于中央电力公司,沐平并不是陌生,甚至可以说是非常熟悉,中央电力公司是大明最早的电力公司之一,而且也是江淮流域最大的电力公司,在几十年前,它甚至曾嚣张的想了吞并中都电力——那可是皇产!到最后刚登基的皇帝特意请武威公去林子里打了场猎,然后第二天中央电力就把在京畿道的发电厂、线路以1元的象征性价格卖给给了中都电力。不过,这并没有妨碍中央电力的发展,毕竟除了京畿道,还南直隶,还有浙江、江西以至于湖广。 “他们就忘了当年油田的教训了吗?” 哼了一声,沐平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他们又想把手从中都伸到西南来吗?” “应该是这样的的。” 看了一眼面前的报告,苏言祉说道: “他们肯定对咱们这边的水电站感兴趣,毕竟,西南本身就是能源不足,又有昆明和平南这两座大城市,而且发电量也五倍于鸭绿江水电站,所以,他们肯定想要……” “他们想得美!” 沐平直接了当的说道。 “他们以为这里是中都吗?想把手伸到咱们这,他就不怕烫着手了!你去打听一下,他们提供的手续齐全吗?不齐全的话,直接打回去,” “他们肯定考虑到了这一点,而且资料一定提供过,都是按照公司正常手续的,应该不会有任何问题。” “没有问题就去找,在咱们的一亩三分地上,还挑不出他们的毛病?这些事情,还用我去教你……” 话未说完,沐平才想起面前的苏言祉不是他大哥,这些事情还真的教,于是便改口说道。 “让你大哥去办这件事吧,你小子,不是办这种事的人。” “国公英明。” 笑着恭维一声,苏言祉特意提醒道。 “国公,既然中央电力到了咱们这边,那么他们肯定是已经下定了决心,以我看来,咱们想要阻挡他们的话,恐怕需要早做准备。” “嗯。” 点了点头,沐平想了一会,然后说道。 “是要早做准备,这样吧,你这边先去准备一下勘探的事情,至于,那边……” 稍微想了想,沐平随手拿起电话,然后对着电话那头说道。 “我听说伞兵部队不是要进行雨林作战演习吗?我最近看了一下地图,我看迈立开江与恩梅开江汇合处下游的克钦山区一带倒是挺合适的,这个伞兵演习,不能只有伞兵,可以考虑一下与陆军协同作战,对……你也是这么想的,那就好,我们想到了一起了,对,既然演习,那规模可以大一些,不过那里不是训练场……嗯,可是暂时划为演习区是吗?这样有些扰民……可以,给他们一些补偿,也是很有必要的,可以,嗯,很好,我等你的好消息……” 在国公挂上电话的时候,苏言祉看着面带微笑的国公,不禁佩服道。 “国公这一招可真是绝了,直接把他们挡在了门外!” “这一招确实很绝,可以说是釜底抽薪。但是同样也是公器私用。” 说出这一番话之后,沐平长叹口气说道。 “现在这么做也就是临时应急罢了,我准备明天去一趟中都,只是先用它撑两天而已。” 正文 第626章 老同学 “沐国公,又见到你很高兴。” 在沐平从飞机上下来时,李存忠迎过去说道。 “你来接我真是太好了,李长吏。” 见到迎自己的是李存忠,尽管有些出乎意料,但是沐平倒也能感觉到,似乎自己这趟中都之行,总归还是会有些收获的。 在汽车中谈论的话题是有关昆明、中都、家庭和气候,没有提出任何“你到这儿来干什么”这样的问题。汽车沿着宽敞的公路飞速驶过淮河大桥,然后向北驶往郊区,沐平朝右侧的车窗外扫视着中都市内的高楼大厦在天空中映出的轮廓。多年前,沐平也曾在中都生活过一段时间,他知道自己现在要去什么地方,不禁露出了一丝笑容。 这样慢速行驶了半个小时之后,他们偏离了干道,又掉过车头朝皇家森林中驶去。对于这片森林,沐平并不陌生,他在皇家公学读书的时候,曾经和太子等人一同在这里打猎。 汽车继续向前行驶,对于这里的一切,沐平都很熟悉。不过,很快,汽车就驶进了一条小路,这条小路是陌生的,尽管有些疑惑,但沐平很快就看到一栋位于湖边的木屋,木屋不大,外面停着几辆车,站着十几名侍从。看到这个木屋,沐平想起来了,这是当年他住的小屋。 “殿下要在这里接见国公。” “殿下有心了。” 李存忠领着沐平来到了房里,在看到殿下正在看书的时候,了解殿下的沐平并没有行礼,而是在他的对面舒服地坐了下来。茶很快端了上来。然后,沐平就端坐在那里,等着太子读完书。 又过了一会,当朱简煜放下手中的书本时,房间里只剩下他们两个在场时,看着沐平,朱简煜知问道。 “阿平,什么风把你吹到中都来了。” 因为两个人曾是同学,所以朱简煜才会用这样的称呼。 呷了口茶,沐平看着太子说道。 “你知道的,” 沐平用平淡无奇的口吻说道。 “这些年,我一直向朝廷请求修水电站,西南不同于内地,那里没有丰富的煤矿,电子一直都很紧张,即便是我们从新夏进口了很多煤炭,但是仍然很难满足我们的需要。现在既然朝廷已经同意了,那么我就必须要来中都……” 他谈了几乎有10分钟的时间,然后朱简煜打断了他的话语。 “你是想要获得那个水电站的修建权是吗?” 朱简煜问道。 “这就是你来中都的原因吗?” “没错!” 点点头,沐平直接说道。 “我这样说吧,我不可能接受任何外人获得水电站的开发权,殿下,这不仅仅是我个人的利益,也关系到整个西南,毕竟,那座水电站将会供应整个西南的电力,被外人控制了,我们肯定是不放心的。” 听着沐平在那里讲述他的立场,朱简煜只是不时的点头表示赞同,但是他的心里却已经暗自乐了起来,很多时候,只需要一块肉,一块足够诱人的肥肉,就可以改变一切。 “嗯,阿平,你应该知道,为了避免立场上的一些问题,皇家已经很久没有参与过类似的事情了。” 站起身来,朱简煜走到一架电话机跟前,给他的私人秘书打了个电话,在通过电话询问了一些事情之后,他凝视着窗外风景如画、郁郁苍苍的大片森林,神情显得颇为凝重。 肥肉的效果已经显现了出来,其实打那个电话,不过只是演戏而已,可是戏必须要演下去,皇家必须要站在一个相对公允的位置上,去看着一切的发生,未来会朝着什么方向发展,朱简煜当然会有所期待,但是现在却很关系,他所需要的就是用两座水电站作为肥肉,去诱惑那些人,去分裂他们,最终达成自己的意愿。 现在,一切都很顺利,他们已经分裂了,足够的利益诱惑,足以驱使他们之间发生冲突,这是好的一面,尽管可能需要几年的时间,才能真正的瓦解他们,但是至少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就这么沉思了一会,朱简煜长叹口气,然后再次转身,与沐平坐到了一起。桌子上的茶也被遗忘了。有短暂的一刻大家都默不作声。 最终,沐平还是首先打破了沉默。 “如果让他们掌握了西南的电力,最终,西南的百姓很可能用不起电。” 看着太子,沐平说道。 “表面上看,西南的电价与南直隶的电价没有什么区别,可是实际上,西南发电用的煤炭70%依赖进口,从新夏进口的煤炭成本本身的成本就很高,而我们为了降低成本,最近正在设计10万吨的运矿船,如投入使用的话,煤炭的运输成本可以下降不少,我们估计可以让西南的电价下降10%。” 沐平心平气和地说道。 “这些都是我们对外界的承诺,不仅仅只是口头上说说。” 其实,相比于中都的那些勋贵,沐平等西南勋贵并没有通过垄断去抬高物价获得利润,相反他们还会想办法降低成本,进而降低售价,当然这也和西南的经济不发达有很大的关系,他们希望籍此吸引外部的资金。 “当然,这还需要时间,但是我相信可以在未来三年内达成这一目标。哦,还有最后一点……” 沐平从自己的公文包里拿出一个文件夹。 “我们已经对水电站的投资规模进行了计划,在充分考虑到成本以及利润等各方面的因素后,我们认为水电站将有助于西南的电价整体下降30%,这对于西南的民众无疑是极为有利的,廉价的电力不仅可以为西南吸引投资,而且也可以带来更多的工作机会,这一切,都在我们在乎的,而他们,根本就不可能在乎,就像他们从来不在乎南直隶等地是使用着大明最昂贵的电力一样。” “嗯,就这一点来说,你们做的准备确实非常充分。” 朱简煜点点头说道。 “还有别的要说吗,阿平?” “哦,没有什么了。” 沐平说道。 “嗯,也许有几个小问题…·” “那都讲出来吧。” “中央电力公司现在已经是大明最大的电力公司了,他们控制着大明60%的电力供应,直接间接控制着大明半数的煤矿,这十几年他们更是时常以煤荒为借口,动辄拉闸,借口提高电价,多省商民都是深受其害,无论如何我和西南各界都不会任由他们掌握西南的电力的……” 沐平完全是站在西南百姓的利益上去谈水电站,至少从这一点来看,他的立场上没有问题,而这也是很多人欣赏他的原因,至少他的眼里还有百姓的利益,不像有些人,根本就是视若无睹。 “所以,我希望宫里能够给予我们的一定的支持,毕竟,这关系到西南所有百姓的利益。” “嗯,确实。” 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朱简煜却有些严肃的说道。 “但是宫里是不方便表示自己态度的。” 在朱简煜再一次强调了宫里的立场之看,他看着沐平说道。 “但是我们都知道中央电力这些年干了什么,也知道对于他们而言……利益才是最重要的,所以,我个人是支持由你们修建水电站,这是我唯一的能做的事情了。” 尽管太子的话听起来更像是安抚,但是沐平知道能让太子殿下说出这样的话已经非常不容易了,而且这也是他来到这里的目的。 “有殿下的这句话,那我就放心了!” 沐平笑着说道。 “其实,我这次来中都,就是想要和中央电力好好的聊一聊,这么多年,他们一个劲的扩张,总得有人教训一下他们。” “阿平,我希望一切都控制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 看着沐平,朱简煜接着说道。 “关于修建水电站的事情,你要考虑到各个方面,比如说你们当地的钢材、水泥等产量是否可以满足修建水电站的需要,还有就是大型发电设备,这些都是西南的弱势,你要考虑清楚,毕竟,他们也有他们的优势啊。” “我知道,既然我来中都了,就不仅仅是要和他们聊聊天,来这里就是为了办一些事情。” 太子的提醒,让沐平冷笑道。 “他们确实有他们的优势,但是我们也有自己的优势,殿下,您放心,所有的一切都会在法律的框架内妥善解决的……” 看着沐平,朱简煜耸了耸肩膀,然后笑着说道。 “好了,既然已经聊完了正事,那我们聊点家事吧。” 看着沐平,想了一会,朱简煜是想起了什么似的随口说道。 “我记得你有一个小孙女是吗?今年是十五岁,还是十几岁?我那个孙子,下个月就十六岁了,按照规矩应该定亲了,也许,可以让他们见个面,你觉得的呢……” 有时候一个看似口译提的建议往往带着更深的含义,沐平又怎Hmong可能不知道殿下这个提议背后的深意,他怎么可能会拒绝,更是立即应声说道。 “这可巧了,是来中都,我也把他带过来了,正好,明天让他们先见上一面。” 正文 第627章 愤怒的武威公 “皇曾长孙将与黔国公世子长女定婚!” 一条看似不怎么起眼的新闻,对于绝大多数人人而言,差不多就是娱乐新闻而已,大多数百姓会在那时讨论着黔国公世子长女的相貌是不是天姿国色,以及他们是否般配等问题。 但是这个消息传出后,却在大明的勋臣圈子里掀起一起从未有过的波澜,皇家与黔国公府的联姻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 “皇家每做任何一件事,都有自身的用意。从世祖皇帝起,皇家就习惯于勋臣联姻,甚至出台了《贵庶通婚法》确定了勋贵为正的法令,换句话来说,贵庶可以通婚,但是为能为正妻,这恰恰是世祖与高皇帝最大的不同之处,因为高皇帝有感于之前朝代外戚干政导致国家败亡甚至被取代这一现象,为此特意下旨,只能从平民中选妃,所以大明历代皇后妃子都出身于平民百姓家。……” 盯着报纸上曾长孙与黔国公世子长女的照片,张远的脸色显得极为难看。 “但与高皇帝得出的这个经验不同,经历过甲申天变的世祖,却认为外戚是皇帝的强援,如果当年国舅是强臣,他们兄弟也不会飘零如此,被其为一已之私献给李贼,所以,世祖中兴大明后,与勋贵联姻就成了我大明皇家选妃的原则,端孝皇后就是出身于闽王府,是国姓幼妹……” 嘴上念叨皇家选妃的原则,张远的脸色又突然一厉,沉声说道。 “可是,无论如何,从世祖那会起,我大明就有原则,皇家正妃不选闽、晋、黔三府,难道咱们的太子殿下忘了祖训了吗?” 张远之所以会如此恼火的原因并不仅仅是因为,他看到这是皇家在用自己的方法表示对黔国公的支持,更深层的原因是,他也有女儿!他同样希望女儿嫁入皇家,更何况,他的女儿本身就与皇曾长孙年龄相仿,两人甚至是青梅竹马,但是现在一个从西南过来的“乡下姑娘”却抢了他女儿的正妃位置,他又怎么能不生气。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水电站! “公爷,水电站那边的事情,是不是需要停下来,从那边传来的消息说,当地正在进行演习,所以他们根本没有办法进去勘探。” 不等孙长叶这位公府的世仆说完,张远就厉声说道。 “停,停什么停,军事演习,谁不知道是他姓沐的下的绊子,他姓沐的现在是不直接领兵,可别忘了,他还是有指挥权的,他说演习,那些镇守部队有谁会拒绝!这家伙,居然敢和我玩阴的,好,好……” 接连叫了几声“好”,张远又迅速冷静下来说道。 “这一次,不让他尝点厉害,他还真以为中都是昆明了……” 就在张远冷笑着想要报复的时候,那边的电话铃声却打断他的话语,随手接过电话,很快他的脸色就骤然急变。 “这,怎么可能?他沐平居然敢收购置业银行,他就不知道置业银行是……” 话声嘎然而止,拿着电话的张远当下明白了沐平想干什么。 “姓沐的向咱们宣战了!” 宣战! 放下电话后,张远看着孙长叶说道。 “他的人正在收购置业银行的股份!” “什么!” 孙长叶惊讶道。 “他,他有那么多钱吗?” 难怪他会这么惊讶,置业银行是大明的四大银行之一,论资本绝对不是沐家的西南银行所能相比的,但是现在沐家居然要以蛇吞象,要收购置业银行,在孙长叶看来的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想收购置业银行,至少需要收购25%的股份的才行,他根本就没有那么多钱,就是全大明也没有人能拿出那么多资金,我觉得他根本就是是虚张声势。是想通过这一行动,向我们示威。” 就像想通了一切似的,孙长叶又强调道/ “对,就是示威,他肯定是想告诉我们,如果我们继续插手水电站的话,他会做什么!公爷,他是在虚张声势,咱们……” “不是在虚张声势!” 张远的眉头皱了皱,然后冷冰冰的说道。 “他是没有资金收购25%,可是只需要收购10%就行了,别忘了皇家有15%的置业银行的股份!” 皇家到底有多富有? 没有任何人能计算出一个准确的数字,仅仅以房地产为例,皇家拥有中都城内10%的房产,而且主要都是商业区的优质房产,这些房产的价值本身就是天价,每年的收益可以达到天文数字。而此外由于皇家在金融、工业等领域都有大量的投资,每年的收益同样也是天文数字。 皇家每年的收入到底是多少? 按照外界的估计每年的收入至少在50亿元,所以他们也会用一部分投资收益去进行慈善事业——多达十亿元的慈善资助! 而作为四大行之一的置业银行从创办起,就接受了皇家的投资,尽管一百多年来,皇家的投资从最初的30%下降了一半,但仍然是置业银行最大的股东,只不过皇家通常不参与管理。 可是现在,张远却有充分的理由去怀疑,皇家很有可能会把股份转让给沐平,至少暂时转让。 “皇家不可能转让股份给他们吧!毕竟,对于皇家来说,置业银行可是优质资产,每年的收益都是非常丰厚的!” 孙长叶的判断换来的是张远的冷笑,他冷冰冰的笑道。 “别忘了,皇家从来就不在乎那么点钱!相比于钱,他更在乎其它的东西,比如……” 话到嘴边,张远还是没有说出来,比如打击一下中都的勋臣,谁让他们这些年,在经济上日益形成垄断。 “他们总以为是我们在独占市场,可是宫里同样也从中受益了啊,我们的吃相难看,晋王、黔国公他们的吃相就好看了?他们一样的垄断当地市场,就是闽王,他在南京、在福建、在台湾的吃相也好看不到什么地方,哼哼,现在都推到咱们身上了,东宫当真是……” 尽管作为大臣,张远不应该非议东宫,可是他的心里却压着一团火。 “这么多年,我们容易吗?内阁和枢密院之间,明争暗斗了多少年?按世祖皇帝的说法是左右手,可是左右手之间难免会有争斗,如果不是我们主动让步,估计大明朝廷早就乱了,即便是我们在商场上稍微扩一些,又有什么?这些可都是当年世祖皇帝鼓励的……” 提到世祖皇帝的时候,张远的目光转身一旁的墙上,墙上有一幅巨大的油画,画上是他的先祖张金生为世祖皇帝牵马画面,那是世祖北伐图,这幅画后面的隐藏着太多的故事,但同样也象征着张家与皇家之间的关系,张家与宫里甚至还是亲戚,算起来的话,张远应该叫太子表叔,但是……天家无情啊! 在心里如此念叨了好一会,只觉满腹委屈的张远的目光突然一敛,然后说道! “和他们抢购股票,咱们增加2.5%的持股!” 公爷的决定,让孙长叶惊声说道。 “2.5%,那可是得不少钱啊!” “我知道,只要增加2.5%,即便是宫里站在沐家一边,也动不了咱们的丝毫,置业银行是根本,他姓沐的想拿置业银行下手,还嫩了些!” 沉吟片刻,张远又补充道。 “至于资金,我来想办法!还有给他们打电话,约他们晚上到我这里吃顿饭,勋臣同气连枝,不能让西南的那些乡下佬瞧不起咱们,更不能让他们骑到咱们的头上!” 想了一会,就在孙长叶要去打电话联系他们的时候,张远又吩咐道。 “再给报社打个电话,把消息透露给他们,就说中都的勋臣今天晚上在武威公府聚会……” 对于张远而言,他很清楚自己的帮手在那,他从来都不是孤军奋战,作为大明最顶级的勋臣之一,本身就相当于勋臣中的领袖,而在中都云集着太多的勋臣,这么多年的联姻,早就让他们之间形成了一个亲密的关系网,而经济上的互相合作,也让他们的利益高度一致。几乎是在张远接到电话的同时,其它人同样也接到了电话,他们同样也是议论纷纷,而在接到张远的电话后,也大都表示会赴宴,不过即便是如此,在他们从电话中得知,这次宴会有记者的时候,也是为之愕然,毕竟,有记者就意味着公开,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们仍然没有拒绝。其实,除了皇家的聚会,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光明正大这么聚会了,而有时候,公开的聚会本身就是在传递一个声音,传递一个信号。 这一天,对于大明经济界而言,注定是不能平静的一天,一场由水电站引起的风波,到底会朝着什么方向发展并没有人知道,但是所有人都很清楚,这件事必定会给大明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改变,毕竟对于外界而言,他们第一次看到了勋贵之间的分歧和矛盾。现在不过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正文 第628章 私人订制 “暴风雨将要来临!” 看着报纸上的新闻,已经猜到皇家与黔国公联姻目地的朱明忠随口嘀咕一句,然后就把视线投在另一个版块。 “《明日通商协议》今天在江户签署……” 看到这个新闻,朱明忠的眉头皱了皱,神情显得有些严肃,尽管明知道这一协议是必定会签署,但是想到在另一个世界里,日本反噬欧美列强的举动,朱明忠还是忍不住自言自语道。 “看来,即便是将来在日本投资,也要谨慎一点啊。不过,似乎日本也有几座好煤矿。” 想到曾经看过的一部棒子的电影,尽管对电影没有太多的印象,但是对电影摄影的“军舰岛”倒是有那么一些印象。 应该是高岛煤吧! “嗯,也许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拿出来和别人交易一下。” 自言自语的时候,朱明忠的车驶进了公司停车场,然后乘电梯到了办公室所在的楼层,也就是在他刚步出电梯的时候,就有秘书迎了过来,然后对他轻声说道。 “老板,清河大学物理系丁仁杰教授一直在等着您,他有钱德教授的推荐信。” “丁仁杰?” 没有什么印象啊? 不过即便是如此,朱明忠仍然点头说道。 “嗯,一会儿见一面吧。” 因为钱德的关系,总是要和他见一面的,毕竟,现在钱德正是保护伞公司电子计算机研制的组织者,尽管这个时代的电子计算机已经诞生超过十年,但是技术太落后,根本无法同另一个世界的第一台电子计算机相比,所以,朱明忠才会投资要求研制新型的电子计算机,当然这也是发展太空事业的必须。 很快,朱明忠就在办公室里见到了丁仁杰,尽管只是初次相见,但是他仍然非常肯定,这是一个典型的学者,正像他猜没的那样,丁仁杰压根就没有客气,而是直接了当的说道。 “朱先生,我知道你的时间非常宝贵,我也不会占用你太长的时间。” 提着展示架的丁仁杰一边说,一边打开展示架,对此朱明忠只是微笑着,相比于礼节,他更在意对方带来什么样构想。 “您已经知道了,我是清河大学物理系的教授,因为您本身就是一名学者,所以我长话短说,我希望您能够支持我的研究,无限能源研究,也就是原子能源……” 什么! 原子能这三个字传入耳中的时候,让朱明忠愕然失声道。 “原子能!” “是的,就是原子能……” 接下来当丁仁杰在那里拿着挂图解释着他的构想的时候,朱明忠仍然感觉有些恍惚,他的这个构想任何一个另一个时空的中学生都知道它,其实就是一个核电站而已。丁仁杰是想要利用原子能发电。 盯着挂图上那个设计非常巧妙的核电站的构想,尤其是在丁仁杰提到“铀”的时候,朱明忠的心里却有另一个想法。 铀! 如果提纯的话,也许……那就是原子弹了! 有了原子弹,再与火箭结合在一起,未来的世界会如何发展,朱明忠并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核平必定会带来的和平。 战争,至少大国之间的战争,会从此消失,当然,大国之间还会进行另一个层次的“战争”,冷战或者科技上的竞争。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理论上,目前已经非常成熟。目前利用原子能发电中最难的其实不是设计问题,而是如何获取燃料。这项工作集中在铀的同位素上。同位素是质子数相同而中子数不同的一类元素。比较普通的铀的同位素是U-238,有146个中子,在自然的铀元素中占有99.3%的比重。U-238比铀的另一种同位素U-235稍微重一点,U-235比U-238少三个中子,在自然界的铀元素中仅占0.7%的比重。但是U-235的价值却要高得多,因为它很容易分裂,在分裂过程中能够释放出巨大的原子能。当天然铀中U-235的含量被强化到5%时候,它就能为原子反应堆提供燃料,而这正是我们需要解决的,燃料问题,是所有问题的核心……” 看着在那里侃侃而谈的丁仁杰,朱明忠并没有提醒他时间已经过去了,相比于其它事情,现在他更关心这个世界的原子科学已经发展到什么地步了,但是至少可以肯定一点,这个世界还没有原子弹。 想来也是,享受着“大明治下和平”的世界,自然不会有研究原子弹的动力,相比于原子弹,他们更倾向于和平利用核能,这或许才是人类研究原子能的本意吧!只不过在另一个世界,是原子弹催生了核能的和平利用,而在这个世界,科学家们自然把目光放在和平利用上,只不过,似乎他们还没有解决一些技术难题,比如铀的富集。 但是至少从他的讲解中,朱明忠感觉现在大明在原子核科学上的研究,远远超过另一个时空的30年代水平,这似乎也意味着可以研究一下原子弹。 研制原子弹! 又一次,盯着丁仁杰展示的挂图,朱明忠的心里冒出这样的念头来,甚至于这个念头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起来。终于,在丁仁杰结束他讲解之后,看到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 “非常抱歉,我一时忘记了时间。” 在他抱歉时,朱明忠笑道。 “没什么好抱歉的,不过,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你会想到核电站……就是原子能电站吗?” “因为南方一直受到能源不足限制,我认为解决问题的根本就在于原子能发电站,利用原子能发电,不仅可以满足南方对电力的需求,而且同样也是未来的发展方向,相比于煤炭,它更清洁,几乎不会排出污染物……”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还有废弃核燃料哪! 不过,对于现在的大明来说,这似乎并不是什么问题,毕竟,现在的大明幅员足够辽阔,只要愿意完全可以在西伯利亚,甚至北极圈内的方园几千里内都没有人烟的地方修建一个储存中心。 “确实,这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如果原子能能够利用的话,确实可以给我们带来几乎取之不尽的能力,但是我有一个疑问,就是你为什么找到了我?” 朱明忠有些好奇的问道。 “毕竟保护伞公司并不是一家电力企业,你应该去找中央电力公司之类的大型电力企业才对。” “朱先生,你应该非常清楚,任何传统企业都会对新技术产生一种本能的抵触,对于中央电力而言,他们更关心的是如何提高煤炭发电的效率,对于原子能取代煤炭,他们会保持本能的警惕,毕竟,煤炭同样也与他们的利益息息相关,” 对于丁仁杰的这个回答,朱明忠只能颇为无奈的笑了笑,这确实是个问题,传统企业对新技术确实会抵触,这或许就是许多传统企业被不断淘汰的原因吧,就像是在另一个世界,二战结束后的七十年里,多少曾经的庞然大物被历史所淘汰,许多显赫一时间的企业,甚至走向末路。 “是啊,任何新技术总会催生新的企业,同样也会淘汰旧的企业……” 略点了点头,朱明忠又问道。 “在原料上可以保证吗?我是说铀矿石,如果我没有听错的话,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一个就是的天然铀的浓缩,这肯定需要大量的铀矿石,我们有铀矿吗?” 尽管朱明忠还没有给丁仁杰答应,但是他已经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答案,扶了下眼镜,丁仁杰说道。 “因为铀矿一直以来最大的用途就是陶瓷和夜光染料,所以需求非常有限,目前它的主产地在法属非洲,我们一直都是从那里进口。” “法属非洲?就是刚果河流域?” 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跳,难道就是另一个世界的那个比属刚果的铀矿? “是的,就是那里。眼下我们可以先从当地购买铀矿石,而且也可以勘探新的铀矿,毕竟,大明这么大,肯定会有铀矿的。” 看来,世界并没有发生太多的变化,有一些矿产资源之所以会被发现,或许是因为它更容易开采,也可能是其它的什么原因,想了想,朱明忠说道。 “也许我们可以把那个铀矿买下来!” 看着丁仁杰,朱明忠直接了当的给出了另一个选择。 “勘探铀矿需要很长时间,丁教授,你们先去解决燃料的浓缩问题还有其它的技术问题,至于原料……” 面带着微笑,朱明忠笑着说道。 “就不需要你担心了,我会出面解决的。” “朱先生,你,同意了?” 丁仁杰惊讶的看着朱明忠,不解道。 “你,你要知道,这是一个风险很大的投资,你很有可能没有办法收回投资的……” 对方显然是一个典型的学者,面对他的提醒,朱明忠笑着说道。 “谁知道呢?也许我还会有其它的收获也不一定!” 那是肯定的!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朱明忠的脑海中,自然而然的浮现出了那团蘑菇云……属于个人的原子弹,想想都有点刺激…… 正文 第629章 暴行 即使是这个时代,大型客机的头等舱也是颇为豪华的,而且与另一个世界不同,在头等舱中的乘客是可以抽烟的,甚至还是一个小小的吧台,只要愿意就可以在那里享用着美酒,当然,还有身材窈窕的空乘的服务。 那些空乘小姐维持着职业的微笑,做着例行的服务,她们的制服,把那散发着香味的身体曲线充分的展露出来,如果仔细观察的话,可以看到她们欧洲的相貌中带着明显的一些非洲人的痕迹。观察着其余的人,大都也都是如此。 “昆仑奴……” 突然,身边传来了南峰的话。 “已经让欧洲人给消灭了,彻底的!除了南美洲还有一些,在非洲,几乎见不到昆仑奴……” 南峰的目光落在那些空乘的身上,然后用嘲讽的语气说道。 “我在巴黎的时候,曾经听到有人说,在过去的一百多年中,有超过五千万欧洲的女孩嫁到了天朝和诸夏还有天朝的殖民地,成为了天朝人的侍妾、婢女,有五千万欧洲的男人娶不到妻子,甚至就连拿破仑也说,这是不道德的,道德……你猜他们自己是怎么做的?” 看着那些空乘,南峰冷笑道。 “那些所谓的道德君子来到了非洲,他们用火枪屠杀当地的土人,掠走当地的女子,他们就是这么干的,在我们进行“文明远征”想要改变世界,用文明驱散野蛮的时候,那些道德君子们用火枪在非洲大陆上进行屠杀,他们把几千万非洲人掠为奴隶,为他们开垦种植园,修筑铁路,开挖矿产,但这并不是最可恶的,最可恶的是,他们通过掠走那些女人,让土人迅速灭亡了,他们在解决非洲问题上,只用了不到百年的时间就几乎实现了目标——把非洲染成白色!你猜那些道貌岸然的白皮猪说什么吗?这是文明对野蛮的征服,有时候,我真的很佩服他们,佩服他们的脸皮会那么的厚!如果真的有上帝,上帝一定会为他们的暴行而闭上眼睛……” 接着南峰竭力使自己的声音听来不至于那么愤怒。 “就在十几年前,最后一个纯血统的土著男人金·比利因饮酒过量中毒而死。一个外科医生砍下他的头并将头皮剥下来放在另一个头颅上,随后将这颗头颅运回巴黎,其他医生将比利的手割下来,最后连整个尸体也从坟墓中盗走了,他的骨架在博物馆展出,以最后的非洲土人的身份出现。这就是那引起道貌岸然的欧洲人干的事情!” 毛骨悚然! 尽管并不知道,现在的非洲是什么样子,但是朱明忠还是被南峰的描述吓到了,那怕是他见识过太多的事情,可却从来没有见过如此野蛮的一面,这简直是令人发指! “你知道,那些欧洲人杀死了多少土人吗?” “多少?” “至少一亿!” “呃!” “知道有多少奴隶累死老死在他们种植园、工地、矿场上吗?” “多少?” “至少一个亿!” 两亿人…… 就这么无声无息的消失了! 尽管一直以来朱明忠以为,殖民统治仅仅只是殖民而已,但是南峰口中简单的几句话,却让他看到了欧洲人的殖民统治是何等的残暴。 “相比之下,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我们的分封被称之为“仁义之举”,我们从来不曾试图消灭任何土人,我们通过教化让他们脱离蒙昧,通过教化让他们成为华夏的一分子,让他们享受文明之光,我想,他们是幸运的,可是这里呢……” 凝视着窗外,南峰所展现出来的这一面,对于朱明忠来说,似乎是有些陌生的。 “我们到了非洲,可是这个非洲,却是血沐沐的非洲,我们所看到的一切,表面上看起来是文明的,可是老板,这些文明的背后是什么呢?是屠杀,几乎每一栋建筑的地基上,都埋藏着无数非洲土人的骸骨,你知道,世界上最可笑的、最荒唐的事情是什么吗?” 将视线从窗外收回,南峰用极尽嘲讽的语气说道。 “就是一群对非洲人进行灭绝性屠杀了的欧洲人的后代自称自己是“真正的非洲人”,然后鼓吹着“非洲是非洲人的非洲”……” 呃……确实是挺荒唐的。 感觉着这句话中的荒唐,朱明忠反倒是越发的对这次非洲之行充满了期待,现在的非洲到底是什么模样? 凝视着窗外的蓝天白云,朱明忠甚至忘记了自己此行的目的,反倒像是个游客似乎的对渴望着尽快抵达目的地,经过两次停机之后,飞机终于抵达了新法兰西——也就是后世中非地区,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间,法国人、荷兰人、英国人他们几乎征服了整个南部非洲,不过,最后都沦为了法国和英国的殖民地,现在的非洲,一共分成了四个区域,撒哈拉以北属于埃及,至于另一个世界的埃塞俄比亚、苏丹、索马里以及肯尼亚等地,则是文明征服期间被诸夏联军征服的征服地,除了几个封国之外,就是诸夏的“飞地”。至于撒哈拉以南从乍得往南直到莫桑比克就是所谓的新法兰西,至于安哥拉、赞比亚是新英格兰。再往南就是大明的西平殖民地,也是大明最大的一块殖民地,那里生活着超过三千万明人。 对于非洲,朱明忠的了解也就仅限于此了。 又经过了若干小时的飞行,飞机终于抵达了目的地“新巴黎”的上空,在飞机盘旋之际,朱明忠发现下面的城市,似乎比他想象中的更发达。从上空看下去,有高大的现代化建筑物,也有宽阔的马路。而当飞机降落之后,更是跑道宽直,机场设备良好。即便是用另一个世界的眼光来看,新巴黎都是一座极为现代化的城市。 “位于刚果河下游东岸……应该是另一个世界的金萨沙吧!” 与另一个世界的地理知识对应之后,朱明忠才走下飞机,然后就有一个机场工作人员向他们一行走过来: “朱先生是吗?请跟我过来,菲力普伯爵在贵宾室等你!” 这位菲力普伯爵就是朱明忠这次来非洲的谈判对象,埃拉梅公司的总经理,这倒很出于朱明忠的意料。 跟着那位机场工作人员来到了贵宾室,朱明忠看到了一个身形比自己还高半头的中年男子,他四十岁左右的模样,尽管是欧洲人的相貌,但是头发蜷曲显然有土人的血统。菲力普伯爵一见了朱明忠,就急步走了过来,然后热情的用生便的官话招呼道。 “太好了!朱先生,欢迎你们的到来……” 作为贵族的他显然没有身为贵族的自觉,菲力普似乎非常看重朱明忠一行的到来。 “你好,伯爵阁下。” 朱明忠笑着说道。 “我没想到您居然会亲自来机场,实在是几乎我的意料!” 菲力普伯爵呵呵笑着。 “我想更出乎你意料的,恐怕还是你以为会碰到一个鼻子上穿着金圈子,围着兽皮裙,拿着石矛的土人?” 菲力普的玩笑,让朱明忠也跟着他笑着。 “很难说,也许还是用刀又吃人肉的那一类人!” 菲力普听得朱明忠这样说,立即哈哈大笑道。 “那你可要失望了,如果你早来二十年的话,也许可以在动物园里看到那样的野蛮人,现在只有博物馆里还能看到他们。现在这里,你只能见到文明人了!” 动物园、博物馆…… 看似简单的几个字,让朱明忠的感觉一阵心悸,对于曾经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来说,他们的结局都可谓十分悲惨。他们在这片人类的发源生活了上百万年,但是百年万年前那批走出非洲大陆的人类再次回来的时候,他们用所谓的“文明”去宣布了这些人的淘汰。而被现代文明淘汰的那部分人类和野生动物是一样的,最后的归宿是博物馆。 也只能是博物馆而已! 尽管心悸,但是最终朱明忠还是深吸口气,与身边的这个“文明人”一起笑着,几乎见面不到三分钟,就熟络得和老朋友一样。他带着朱明忠离开了机场,登上了一辆汽车。 来到了车前,菲力普转身对朱明忠说道: “在我们正式会谈之前,我希望你先去见一个人,你应该知道,尽管那座矿山是属于公司的,但是实际上,公司最大的股东却是新法兰西总督。在我接到了你的电报之后,已经向总督进行了报告,总督听到您的要亲自来这里,也极其高兴,当然,他认为像您这样的学者的到来,对于新法兰西而言,无疑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如果不是因为总督阁下正在从巴黎赶回来的飞机上,我想今天在这里迎接你的一定是盛大的迎接仪式。” 耐着性子,等他讲完后,尽管暂时没有兴趣见任何人,但朱明忠仍然说道。 “我想这是我的荣幸!” 这不是荣幸不知道,但是那位总督在另一个世界却挺有名气的,见一见倒也无妨。 正文 第630章 烦恼的波拿巴 路易·拿破仑·波拿巴最近一直很烦燥,作为新法兰西总督的他,刚刚结束他的巴黎之行。之所以这样匆匆结束巴黎之行,倒不是为了迎接“世界上最知名的学者”的造访,而是为了回到新法兰西。 “那家伙,难道他就不知道,现在是向天朝开战的最好时机吗?” 又一次,在从机场返回总督府的路上,路易在那里自言自语道的。 众所周知,他一直鼓吹着“捍卫欧洲文明”与天朝进行“最后决战”,甚至这也是他被“发配”到新法兰西的原因——在巴黎,皇帝并不愿意看到一个重臣在那里鼓吹着对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进行决战。 “现在,我们已经和华夏帝国签署了条约,他们与天朝的关系已经紧张至极,我们支持他们在墨西哥、在巴拿马的扩张,而这恰恰是天朝所不愿意看到的,他们的舰队会分散天朝的力量,在陆地上,天朝同样也没有优势……” 在巴黎的时候,他曾这样杂乱无章地向皇帝讲述着自己的构想,甚至也正是他一手促成了法国与华夏两国之间的合作,但是,皇帝更倾向于通过条约威慑天朝,毕竟,对于法兰西和他的盟国而言,天朝和诸夏的威胁是近在眼前的,在天朝的文明远征结束之后,面对腾出手来的天朝,法国活象掉进了一个蜘蛛网似的不得脱身,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天朝太过强大了。 也正因如此,面对天朝的威胁,从少年时间,在他的叔叔拿破仑一世皇帝的指导下,路易就把斩断“天朝的威胁”当成自己毕生的责任,当然这也是法兰西的天然责任。 甚至于,早在二十年前,在叔叔还活着的时候,行动计划基本上已经制订好了。这个计划有两个方面:政治方面和军事方面。政治方面的内容是:尽量安抚天朝,使它的怀疑消除下去,说服天朝继续把视线投入在“文明远征”上,鼓励他们教化野蛮人,甚至于法国在新法兰西等地协助他们行动——直接处理了上百万野蛮人,这样做,就是为了取信天朝,当然出是为了对东方进行决定性一击的准备工作。 这个计划的第二点就是军事方面——法国和盟国将会投入300万至400万军队北起波兰南至新法兰西,从各个战场上,向天朝和诸夏发起进攻,当然进攻的重点是在欧洲和巴尔干,不,不是进攻,而是解放,法兰西和盟国的军事力量,将会解放欧洲和巴尔干各国,把他们从异国统治者的统治中解放出来。 “当法兰西的军团进入的时候,到处都将是迎接我们的人们,他们在天朝派来的国王的统治上,早就已经怨声载道,他们渴望着真正的独立,渴望着摆脱天朝的束缚……” 对此路易深信不疑,他相信,只要法国向天朝富战,就能够接迅速瓦解天朝在欧洲的统治,就能让欧洲诸夏内部的贵族和一切其余的人也吸引到这个事业中。 当然等到了他们终于弄清楚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景象不过是诲市蜃楼般的幻景的时候,法国已经赢得了战争的胜利,新的国王将会取代那些天朝国王的统治,即便是会有一些轻微的抵抗,但是很快就会过去了。 从那时起,法兰西一直在为那一天努力着,甚至法国已经积累了足够使他完成其强有力一击所必需的准备工作,这一击不仅将决定欧洲的命运,并且出将决定整个人类文明的命运。 那个计划是经过周密考虑的。可是,当时叔叔还是觉得它还缺少最后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天朝太过强大了! 强大上让人望而生畏,让人不敢直视! 所以,直到最后,叔叔都在犹豫不决。 “我们必须要考虑到,从巴黎到中都接近一万千米的距离,或许我们永远都打不到中都,但是我们的军队抵达莫斯科的时候,那时,天朝或许已经动员了上千万军队,他们的军队会像潮水一样,从四面八方涌来,不仅仅只是从东方,他们还会从大海上打过来,从爱尔兰,从英格兰……” 也正因如此,叔叔选择了退让,因为他没有办法破解这一切,直到他去世的时候,都没的找到解决的办法,为了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就必须要把华夏帝国拉入法兰西的阵营。 为此,路易一直在努力着,最终,通过一系列外交上的努力,他成功的达成了这个愿望。 “用墨西哥换取华夏,无疑是值得的”。 为了让华夏帝国站在法兰西的一边,路易不惜出卖了墨西哥——尽管那里已经独立,可是,它总归是西班牙的领地,是法兰西的势力范围,可是,却无法与欧洲相比。 尽管作出这样的让步,但是皇帝——他的堂弟拿破仑二世却始终没有同意。 “我亲爱的堂兄,我需要提醒你的是,我们同样也面临着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法兰西应该与天朝保持和平,而不是进入战争状态,战争,并不是最好的选择,我们之间或许有一些问题,但是通过谈判是可以解决的……” 路易记得,在凡尔塞宫里,他的堂弟丝毫不管“阻止天朝的扩张”是法国的责任与义务,丝毫不去考虑这一切都是他的父亲的愿望,他根本就没有听到巴尔干等地的人们在那里哭泣。他甚至对于即将发生的事情,根本就不曾了解。 “他根本就不知道,世界已经发生了变化!” 尽管他的堂弟不知道,但是路易却在等待那一刻的来到——文明之间的最终对决! “文明的最终对决!不是今天,就是明天……” 就这么嘟嚷了一句,汽车停在了豪华的总督府前,路易下了车,往门口走去,象往常一样,在门口欢迎他归业的贵族官员们,都毕恭毕敬的向他表示欢迎。 在新法兰西,路易就像是皇帝一样。尽管刚结束几个小时的旅程,但是他没有渴望去休息,而是继续询问着他离开后这里所发生的一切。 “尊敬的亲王殿下,朱铭和先生已经抵达了酒店,您随时都可以接见他。” 菲力普伯爵毕恭毕敬的禀报道。 “哦,是吗?他可真是一个幸运的家伙,好吧,我正好也想见一见这个幸运的家伙,就明天晚上吧……” 对于学者,路易从来都是非常尊重的,这是法兰西的传统,他的叔叔曾经告诉他:“法兰西强大的源泉在学者们的脑袋里,只要他们愿意留在法国,而不是去天朝,那么,法兰西最终总会超过天朝!” 超过天朝! 这个梦想,似乎一直都只是梦想而已。 但是梦想,总有一天会成为现实的! 聚集在这所客厅里的人中间,除了贵族之外,还有一些官员,在众多的官员中,有一个肤色比天朝人更黑的官员,一直专注的盯着路易亲王。他的目光一直随着亲王转动……终于,在良久的等待后,他感觉到亲王把目光落在自己的身上。 “尊贵的路易亲王,欢迎你回到你忠诚的新法兰西……” 像其它的法国人一样,奕新毕恭毕敬的行着法国宫廷礼节,在他行礼时,脑袋后面的小辫子垂了下来,这个辫子表明了他的身份——满人。 “奕新,我的朋友,你还没有回到新满洲吗?” 路易笑着问道,新满洲——那是一个位于雨林中面积并不算大的自治领,那里生活着近十几万满洲人,谁能想到,当年在满洲人被天朝的军队几乎赶尽杀绝的时候,有一群满洲人却逃到了非洲的腹地,靠着火枪征服了大片的土地,他们在那里重建了自己的王朝,一直小心翼翼的生活在那里,直到差不多七十年前被天朝的探险家发现了他们的存在。 再接着法国在非洲的扩张,让新满洲成为了新法兰西的一片自治领,与其它人不同,一直以来,路易都在考虑着如何打好新满洲这张牌,看着眼前这个相貌中明显带着非洲土人相貌的满洲王子,路易希望能够利用好他们,但是他绝对不会让对方知道,自己在骨子里轻视他们……就是一群野蛮人而已,即便是穿上了衣服,也是野蛮人…… “在您没有回到新法兰西,与你告别的时候,我是绝对不会回去的……” 奕新毕恭毕敬的说道,这种恭敬当然不是虚假的,因为他很清楚,眼前这位总督不仅能够决定新满洲是否存在,甚至还决定着新满洲的未来,只要他愿意,自治领甚至可以成为一个国家——一个真正的国家。 尽管奕新骨子里并不认为满洲国是不存的,但是对于世界而言,满洲国是不曾存在的,它顶多只是新法兰西的一个自治领,如果他想要独立,就必须得到法国的同意。 独立! 这是所有满洲人的梦想,但是在过去,他们却想都不敢想,因为他们害怕天朝的报复,但是现在,天朝好像早就习惯了他们的存在,这些曾经托庇在法国保护下的人们,自然也就开始有了新的期待…… 正文 第631章 画蓝图 新的期待! 这种新的期待,并不仅仅只有奕新有,路易同样也怀揣着某种期待。当然他的期待与奕新不同,奕新渴望的是“满洲国”,至于他所渴望的却是以“满洲国”作为一张牌,彻底改变法明关系的牌。 天朝有可能有接受一个“满洲国”的存在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或许,天朝可以对这些“遗失在非洲腹地的满洲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一旦“满洲国”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会改变。天朝绝对不会接受一个“满洲国”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到那时,在法国支持下成立的“满洲国”就会成为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 也许,就是他一直以来所期待的那场决定文明命运的“最终决战”。 至于“满洲国”……路易根本就不关心,就像他压跟就不在乎这些“满洲人”一样。 “我的朋友……” 坐在沙发上,看着眼前这个肤色比天朝人黑,相貌中带着些非洲土人特点的“满洲贵族”,路易笑着说道。 “这次,我在巴黎的时候,特意对我的堂弟,也就是皇帝陛下讲了一下“满洲国”的事情。” 一听到“满洲国”这三个字,奕新立即变得有些激动,他连忙探身问道。 “陛下怎么说?” “原则上呢……” 看了一眼奕新,路易想了一下,然后说道。 “陛下并不反对“满洲国”的独立,当然,他的独立必须是在法国的控制下……” “那是一定的,即便是“满洲国”独立了,对于“满洲国”上下来说,法兰西仍然是“满洲国”的母国,毕竟,“满洲国”是在法兰西的庇护下生存的,这么多年,法兰西对于“满洲”上下的恩情,六十万满洲人,无不是感激涕零……” 六十万满洲人! 这是“满洲自治领”的全部人口,可以说少的可怜,可是即便是如此,奕新也渴望获得独立。其实自治领的人口之所以如此稀少,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几十年前,为了向法国人示好,他们屠杀了境内所有的土人中的男人和老人,并且把数十万年青的女人做为礼物送给了法国人。甚至就是连法国人也惊讶于他们的残忍,不过多年来,“满洲人”一直都是新法兰西最可靠的猎犬,正是在他们的引领下,法国才轻易的占领了非洲中部,并且将一个个土人部落从这个世界上抹去。 当然,“满洲人”也获得了他们的回报,他们得到了在新法兰西境内的自治权以及法国的庇护,当然还有就是大量的女人,正是那些土著女人让他们的人口迅速激增到六十万,当然,这也带来一个副面影响,就是他们的相貌更像土人,。 “请总督阁下转告陛下,无论是什么时候,“满洲人”都会牢牢的记得陛下对“满洲”的恩情,永远是陛下忠实的奴仆,同样也是阁下您的……” “这一点我当然很清楚。” 看着奕新路易觉得奇怪,这些“满洲人”似乎非常乐意成为别人的奴仆,甚至就是几十年前,在天朝的境内,也有很多“满洲奴仆”,只不过现在他们都已经消失了。可是在这里,这些“满洲人”仍然以成为某人的奴仆而自豪,就像奕新一样,即便是作为所谓的贵族,他也愿意成为皇帝陛下的奴仆,真是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人啊。 “所以,你放心,我会尽力促成这件事的,但是……” 看了一眼奕新,路易特意提醒道。 “你也要知道,这件事想要实现它并不怎么容易,毕竟,法兰西是要考虑到天朝的态度的。” 听总督提到了天朝,奕新笑嘻嘻地说道: “那是过去,对于天朝来说,现在的“满洲人”早就不是当年的“满洲人”了,他们根本就不在乎我们,这些年我接触过很多天朝人,他们就不在乎什么“满洲”,更不在乎什么“满洲人”,他们对于“满洲人”早就没有什么心结了,按照很多天朝人的说法是现在是安下心来好好的生活的时候,至于当年的恩怨,那可都是几百年前的事情,谁会在乎呢?甚至于,他们更愿意到“满洲”,然后写一篇大文章,再给天朝人寻一个开心,毕竟,按照他们话里意思是一个“黑满洲”的存在,本身就是天朝强大的表现,同样也是天朝仁慈的表现……” 接着奕新又看着路易,压低声音说道。 “我想阁下何以用这个理由去说服陛下,当然,谁都知道,天朝人是狡辩的,他们从来都不会有什么仁慈之心,“黑满洲”在他们的眼里不过只是一个笑话罢了。” “有一天,他们会后悔的。” 路易颇有些得意地说道。 “今天我将会在这里欢迎从天朝来的学者!” “朱铭和吗?皇家科学奖章的获得者。” “没错。” 路易放下杯子说道, “新法兰西很久没有迎接这样的学者了,我想你可以见一见他,听说,他曾多次受到天朝皇帝的召见,也许,可以听听他对你们的看法,对“满洲国”的看法。” “那太好了!” 奕新立即表现出一副非常感兴趣的模样。 “我对于他也是很感兴趣的,毕竟,他还是一个大商人,也许,我可以邀请到他到“满洲”投资?” “他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投资的,似乎,他很对新法兰西很有兴趣,对于投资,我一直都是非常欢迎的!” 路易显得非常高兴,毕竟,他深知新法兰西的软肋,就是落后的经济。 “或许,天朝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国家,但是不可否认的一点是,他绝对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他们如果愿意在新法兰西投资的话,必定会让这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毕竟,还是需要天朝的资金的。” “是的,是的,阁下英明!” 奕新连忙表示赞同,当然他内心深处,对于那个所谓的朱铭和根本就没有任何兴趣。但是既然总督这么说了,他自然要加以重视。 在前往了总督府的路上,坐在汽车上朱明忠的目光盯着车窗外的刚果河,然后轻声说道。 “南峰,你知道这条河吗?” “刚果河?” “对,这是世界上流量最大的河流,等几十条长江,可惜,它的水资源一直都被白白的浪费……” 在提及刚果河的时候,朱明忠自然而然的想到另一个世界,德国对非洲的“狂想”,于是便说道。 “埃及的水资源就很匮乏,尤其是文明远征时征服的利比亚等地,而且还有大片片的沙漠,如果可以修一条运河的话,也许可以通过南水北调的方式,改变北非的地貌……” 朱明忠的话音落下时,南峰说道。 “这似乎并不现实,你看车窗外……” 在南峰的提醒下,朱明忠把视线投向车窗外的这个充满欧洲风情的城市,街道上行走着的人,都是欧洲人,根本就见不到任何土人的踪迹,在这里已经看不到土人了,不过他们的相貌并不是纯粹的欧洲人,能够清楚的看到他们身上混血的痕迹,甚至还有不少人的肤色很深,相貌中还有些土人特征。 “这是法国的殖民地,是新法兰西,这里生活着5600万法国人,其实,非洲一直都是欧洲移民数量最多的地方,当然还有南美,但是主要还是这里,说着法语的法国人,还有说着英语的英国人,只要法国人掌握着这里,他们就不可能同意这样的计划……” 南峰的提醒让朱明忠意识到,现在的非洲已经不是一片无主之地,这里和南美一样,是欧洲的移民目的地,尤其是在他们失去北美之后,历史上应该迁往美国的欧洲人,纷纷选择南下非洲或者前往南美,最终,他们的扩张改变了非洲,就像现在的刚果河两岸并不是茂密的雨林,而是大片的种植园,在刚果河流域有着大量的热带种植园,它们的存在让另一个世界的计划实施显得有些困难,但是……突然,朱明忠想到了即将与那位总督的会面,于是便在心里想到。 也许可以忽悠一下他们,至少可以用这个计划来在宴会上吸引人们的眼球,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在另一个世界那个家伙,就是一个好大喜功的家伙。对付这样的好大喜功的家伙,最简单的就是给他画一个蓝图,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蓝图。 没错! 心里打定了主意,朱明忠倒是想给这个时代的法国人绘制一张让他们每一个人都为之心动的蓝图。 就像在另一个世界里,在喜马拉雅山上开一个口子,让青藏高原变成鱼米之乡。尽管听起来那么荒诞,可是仍然让很多人心驰神往,这个时代的人想必更容易忽悠。 “除非这个计划对他们同样也非常有利。” 想了想,朱明忠对司机吩咐道。 “附近有书店吗?去买一张非洲地图……” 正文 第632章 大忽悠 当时汽车停下的时候,伊丽莎白特意看了一下车窗外的总督府,这是一座丝毫不逊于凡尔塞宫的宫殿。 “海伦,茜茜,我们到了。” 马克西米利安·约瑟夫公爵对女儿笑们着说道,几个月前,他带着家人和孩子们来到新法西的庄园度假——大多数的欧洲贵族在新法兰西都拥有自己的庄园,那怕是巴伐利亚的贵族,这或许就是皇帝治下唯一的回报了。 尽管再过几天就要回慕尼黑,不过他们仍然接到了总督的舞会邀请,在明亮的灯光下,宽阔的楼梯两侧,是用鲜花组成的花篱,舞厅里欢快的乐声,不停地顺着花篱飘荡过来。 伊利莎白当然受过舞蹈训练,但正式参加舞会,今晚还是有生以来头一回。所以她总是心不在焉。她心里七上八下,不过谈不上兴奋,倒是有点儿紧张,她并不喜欢参加舞会,但是参加社交却是她必须的责任。 楼梯上到一半,赶上一位官员。这位官员闪开肥胖的身躯,让他们先过,他的眼睛痴痴地望着伊利莎白,海伦穿着一身深玫瑰色的礼服,将妹妹洁白的皮肤衬托得更加引人注目,漂亮的礼服将少女的美,展示得淋漓尽致,不用说,从她们姐妹出现在舞会的第一时间,就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不知多少人愕然地向她们投去惊艳的一瞥。 舞厅里,无处不是等候邀舞的名媛贵妇,海伦很快离开父亲,走到艳丽的妇人堆里。这一小堆人都是同龄少女,穿着同样淡青色或玫瑰色的礼服。因为彼此并不陌生的关系,在她们欢迎海伦的同时,更是不时称赞她今晚是多么迷人。 “伊丽莎白。” 当海伦看到生性害羞内向的妹妹站在那里的手足无措的样子,便轻轻的喊了一声,把妹妹拉了过来,一群同龄人在一起总能让人放松许多。 可是,同她们刚待在一起,便不知从哪儿,静静地走来一个海军军官。彬彬有礼的向海伦发出了邀请。尽管也有人向伊丽莎白发出邀请,但是她都礼貌的拒绝了。 一曲毕了,曲乐突然换成了节奏鲜明的进行曲,正在跳舞的人们,纷纷把目光投向前方,他们看到了总督与一个年青的天朝人同时走进了宴会厅。 “是他!” 尽管相隔很远,伊丽莎白仍然看到了总督身后的那个天朝人,那不是……她想到了那次在医院实习时的偶遇,还有让人心动的瞬间。 他怎么会在这里? 难道他就是那个朱铭和? 尽管小时候就学会了官话,但是伊丽莎白从来没有想到报纸上的朱铭和会是她认识的那个家伙。 接下来,总督说了什么,伊丽莎白根本就没有听清楚,只是瞠目结舌的看着他,目光中充满了疑惑。 “啊,我的上帝,他居然还是一名作家,甚至就连《中都假日》那部电影也是他编写的……” 海伦有些激动的对妹妹说道。 “一会我一定要和他跳舞,上帝啊,伊丽莎白,你不是最喜欢那部电影吗?” “那部电影?” “就是《中都假日》。” “什么《中都假日》是他编写的?” 睁开眼睛,伊丽莎白的眸子里闪动着一丝异样的神采,只有上帝才知道她为什么会觉得那部电影那么熟悉,为什么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原来,原来是他编写的,他……他还记得我! 注意到妹妹的异样,海伦不解的说道。 “茜茜,你认识他?” 伊丽莎白并没有理会姐姐的询问,只是闪动双眸看着台上的男子。 “……谢谢总督阁下的夸奖。” 站在台上的朱明忠,这会总算是知道了为什么南峰会说法国的宫廷有种种苛刻的繁文缛节,从见到另一个世界里有名的“三世”起,朱明忠就在适应着那些,不过现在好了,接下来所需要就是忽悠这些法国佬。 “其实,在我年少的时候,就对新法兰西充满了期待,我一直渴望着踏上这片土地,没有人知道,我为什么会对这片土地这么好奇,其实,这可能和我小时候的一个梦想有很大的关系,在很小的时候,我总是会趴在地图前,想象着世界各地的风景,对世界充满了好奇,我还记得当时看到新法兰西的时候,我会为这里的富饶而惊讶,而随年龄的增长,我的心里同样也产生了有意思的想法,为什么不能把刚果河的水引入新法兰西的北部,让那片干旱的土地变成富饶的田地呢?……” 什么! 路易惊讶的看着台上的那个夸夸其谈的年青人,尽管在他们之前的见面中,他曾提到过想在舞会上提及自己的一个构想,但谁能想到居然会是这样的构想呢? 这家伙在说什么? 他想干什么? “众所周知,尽管新法兰西是富饶的,但是中部却是遍地的雨林,这里非但地形复杂,而且充斥着太多的热带疾病,而相比之下,北方的大草原却更适合人类的生存,那里有广阔的平原,而且很少有热带疾病的威胁,唯一的遗憾就是那里太过干旱,而且本地淡水有限,无法支撑起现代农业,那个时候,我的心里就有了一个想法,为什么不能把刚果河的水导向那里,而不是白白的流入大西洋。” 随着朱明忠的讲解,原本有些愕然的人们,无不是因为他的这个提议而陷入沉思,毕竟,无论是对于刚果河或者北方干旱的草原,他们都非常了解,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想过把刚果河的水导向北方。把更适当人类生活的北方,变成法兰西的粮仓,在他们的神情越发专注的时候,一幅大型的非洲地图已经展示在众人的面前,站在地图前,朱明忠用彩笔画了一条线。 “这个办法具体就是从刚果河的支流乌班吉河引水到乍得湖。乌班吉河平常的径流量是四千立方米每秒,而乍得湖的最大来水源沙里河的河口平均径流量才是一千二百二十多立方米每秒,而沙里河又提供了三分之二以上的乍得湖湖水。那么乌班吉河的水量是沙里河的三四倍,这还只是平常的流量,要是到了汛期,乌班吉河的径流量可达一万四千立方米每秒。如果我们把乌班吉河的一半的水调入乍得湖,再通过灌渠输往乍得盆地,那么干旱的乍得盆地,就会成为一片富饶的土地,甚至还可以向北进一步扩张,把北方的沙漠变成牧场。” 提到乌班吉河的时候,朱明忠甚至有些嫉妒,这条河只是刚果河的支流,他的径流量就已经不逊于长江了,这也难怪,毕竟刚果河是世界第二大河。 “从乌班吉河调水,那就要修建一条运河。其实,这条运河不用太长,有三百千米就足够了,甚至二百多千米就可以了,可以从乌班吉河的中游修建一条拦河水坝,将乌班吉河的河水抬高,然后将运河从这条水坝一直修建到沙里河的上游支流瓦姆河,让运河和瓦姆河相连,这样就可以把乌班吉河的河水引入沙里河,继而注入乍得湖了……” 说到这里,朱明忠看着台下交头结耳的人们,他知道自己的建议已经引起了他人的兴趣,于是又继续说道: “只要有了足够的水,整个乍得盆地就可以变成一座巨大粮仓,那里将会是法兰西的粮库,可以为整个欧洲提供足够的食物,甚至就连同北方的沙漠,也将会得到治理,变成广阔的大草原……” 终于,介绍了自己的构想之后,看着或是交头结耳,或是认真思索的人们,朱明忠知道,无论如何自己已经在他们的心里留下了一个影响,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势必会认真的思索这个问题,毕竟,至少在表面上看来,修建运河对于法国而言无疑是极为有利的。 “上帝是如此青睐天朝人,他们不仅拥有世界上最辽阔的国土,还拥有俄罗斯和北美大草原那样辽阔富庶的土地,可是上帝留给法兰西的是什么呢?不过只是非洲炎热且充满疾病的热带雨林……” 最后,朱明忠引用了拿破仑的话作为自己的结语。在几十年前,拿破仑曾经用这样充满嫉妒的言语去谈论着天朝,显然他并不知道,在另一个世界,他用低得令人发指的价格卖掉了北美大草原,卖掉了路易斯安娜,而在这个世界,他却用充满嫉妒的眼光去打量着那里,可真是活久见。 当然,尽管内心对拿破仑充满各种鄙夷,但是并不妨碍朱明忠在这个时候,忽悠着那些欧洲人,让他们沉浸在那里虚无飘渺的“北方大草原”的梦想之中。 “而现在,我想通过我们的努力,只需要十几年的时间,我们就可以在这里改变这个世界,以我们的意志来改变世界,而这势必将成为整个人类史上最伟大的奇迹!也必定是震惊世界的人类工程学丰碑……” 正文 第633章 丰碑 是不是丰碑,朱明忠并不清楚,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相信那些法国佬肯定会上心,毕竟非洲从来都不是一个什么好地方,最起码“非洲昏睡病”一直都困扰着他们,同样也困扰着大明,当欧洲把他们的殖民目光投向非洲时,就立即与这种怪病结了缘。 相比于中非茂密的热带雨林,乍得盆地或许更适合发展农牧业,当然,首先需要解决那里的干旱,不过,这一切都不是朱明忠所关心。现在对于他来说,更重要的事情是和老熟人打个招呼,居然会在这里碰到她,真的出乎了他的意料。 是茜茜! 或者说是伊丽莎白,她不应该在慕尼黑吗?怎么到了这里? 不过事非人愿,即使是他并不愿意浪费时间,但却不得不在乏味的应酬中浪费很多时间,当然首先要向路易——另一个世界里的那个大名鼎鼎的“拿三”表示歉意,为自己的“莽撞”,当然,路易自然只是哈哈一笑,甚至拉着朱明忠在那里聊起了运河,聊起了“南水北调”,于是乎,他们的周围围着一群人,他们大都对这件事充满了兴趣,但同样也对这么庞大的工程充满怀疑。 “……如果是在二十年前,这件事的可能性或许不大,但是现在,现代工程机械学的进步,完全可以支撑起我们从事这方面的工程,毕竟,早在六十年前,我们就修建了巴拿马运河,至于现在,更先进的施工机器将会让我们获得前所未有的帮助……” 尽管朱明忠在那里回答着别人的提问,但是身边的人还是注意到他有些心不在焉,当路易看到他的目光不时的投向远处的女孩时,他哈哈大笑道。 “先生们,不要忘了今天是欢迎朱先生到来的舞会,而且我们的朱先生还没有结婚,我们就不要占用年青人的时间了。” 在总督的提醒下,人们才注意到朱明忠的异样,在他们善意的笑声中,朱明忠抱个歉然后就径直朝着那个女孩走了过去。 他来了! 在他朝着自己走来时,伊丽莎白感到一抹红云悄悄爬上了粉颊,心跳也随之加速度,他没有忘记自己。 走到她的身边,朱明忠微微鞠躬,这鞠躬的意思,不用问,她当然明白。于是便回过头,把手中扇子交给站在一旁的海伦。脸上浮出一丝笑意的朱明忠,用一种带异样口音的德语,清楚地说道: “能不能赏光跳个舞?” 他会说德语! 尽管惊讶,但是很快,伊丽莎白和朱明忠踩着《蓝色多瑙河》的节拍,跳起了舞。尽管在众人的注视下,伊丽莎白有些羞涩,但是朱明忠巧妙地带着她,在人群中迈着轻松的舞步。 “真的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你。” “我也没想到,我以为我们再也不会见面了。” “怎么会呢?我一直怀念着我在慕尼黑的日子,有你陪伴的日子……” 朱明忠不时在她耳畔轻声低语,所有人都注意到他们之间的那种暧昧的气息。 “那个女孩是谁?” 很快路易的问题就得到了解释,尽管对于那位马克西米利安·约瑟夫公爵并不熟悉,但是路易还是记住了这个人,甚至他在看着正地起舞的两个年青人时,心里生出了另一个念头。 久别重逢的喜悦,让两个人的心里原本隐藏的那丝情愫就像浓浓的烈酒似的进一步升华了,尽管朱明忠的话语并不是情意绵绵的情话,但是却让伊丽莎白感觉心跳加速,时而报以一丝羞涩的微笑,有些紧张的她甚至不时地把目光投向舞厅的四周。 丝制的帷幔,印着波拿巴皇室的徽章,天朝的国旗,画着悬于着青天的日月。在帷幔和旗帜之下,是盛开的鲜花。然而,起伏的人海在优美的管弦乐的节奏下,在舞池中快乐地回旋着,令人眼花缭乱,不过即便是如此,她仍然感觉到所有人似乎都在看着自己,她似乎就是这场舞会的中心,倍觉羞涩的她连忙将视线收回,在扭头的瞬间,她感觉到自己的唇瓣受到了挤压。 “茜茜……” 原本正要开口的朱明忠,同样也睁大了眼睛,这个吻有些突然,尽管只是偶然的意外,但是他却忍不住细细品尝一番。 正在曼舞的海伦目光落到妹妹的身上时,那双眸子惊讶的看着妹妹,他们两个人就那样若无旁人的在舞池的中央热吻。 “我的上帝啊!” 别说是海伦,甚至就连周围的人们也注意到场中的这对年青人。 原本正沉浸其中的朱明忠在感受到周围的目光后,便笑着松开了怀中的女孩,回运魂来的她依然仰着头,双眼迷离呼吸急促的看着朱明忠,善意的笑声从周围传了过来。 就在这时,她的手被朱明忠拉住往外走去,遽忙之中,她才注意到,所有人都看着自己,想到先前的举动,她的脸瞬间变得通红。 就在他们往外走出的这一瞬间,周围善意的掌声响起,似乎所有人都在用掌声祝福着这才年青人,甚至还有人向约瑟夫公爵表示祝贺。 “你……” 来到总督府的花园中,不等茜茜抗议,朱明忠就再次用行动代替的言语,对于这个穿越后见到的第一个女孩,他一直怀有特别的情愫,而今天在非洲的巧遇,同样也让他变得有些难以自控。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朱明忠才松开怀中的女孩,她的浑身发软依靠在他的怀里,好一会才恢复正常,再一次抬起头时,她的双眸中充满了浓浓的爱意。 “你……” “和我一起回天朝吧。” 看着怀中的女孩,朱明忠并没有隐藏自己的情感,尽管经过了几十年,对于男女之情看淡了很多,但是他同样也深知如过错过,最终自己可能会抱憾终生,何必错过呢? “嗯,你应该先征求我父亲的同意。” 满面羞红的茜茜只感觉这一瞬间,自己似乎完全都被幸福所笼罩着,这或许就是爱情吧。 随后两个人就那么坐在花园里聊着天,在大多数时候,朱明忠都是笑看着身边的女孩,听着她在那里叽叽喳喳的讲述着她的趣事,偶尔配合一下。 “这么说,那部《中都假日》真的是在讲述我们的故事吗?” “是的。” 在编写那个故事的时候,朱明忠确实借鉴了些和茜茜的经历,现在自然也不介意拿出来哄她开心,似乎……自然的,他又想到了韩冰凌。 “嗯,谢谢你,这是我收到的最棒的礼物,如果我早知道的话,恐怕我早就飞到中都,到你的身边了,对了……” 突然,茜茜抬头看朱明忠说道。 “那个韩小姐很漂亮,你们该不是会……” 甚至不等朱明忠回答,茜茜就笑着说道, “算了,她确实也很漂亮,如果她是你的情人的话,我也能够接受,而且一个成功的天朝人不都应该拥有几个妻子吗?不过,我必须要是你的妻子!” 听着她的回答,朱明忠忍不住笑了起来,他的心里甚至感叹着世事的变迁,在另一个世界,受西方文化的影响,一夫一妻制深得人心,但是在这个世界,全世界却都受到天朝文化的影响,一夫一妻多妾制却在这个世界深得人心,即便是像茜茜这样的贵族家庭出身的女孩,也觉得这一切是理所当然的。或许,这就是强势文化影响弱势吧。 “对了,你为什么会来这里?” 茜茜深情的看着自己的爱人,她心里非常希望对方说是为了追求自己,那怕她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也不妨她这么去幻想。 “当然是为了追求你啊……” 朱明忠的回答自然换来了女孩的娇笑,随后他才说了自己的来意。 “我来这里是为了收购几个矿山,比如铜矿之类的矿山,为了娶你,我总需要存在老婆本不是……” 就有朱明忠半真半假的说着自己这次新法兰西之前的原因时,一个肤色黝黑的男人不知从哪里现身出来,他看似剃着光头可是后脑勺上却有一个指粗的辫子,他的相貌也带着土人的痕迹。 “你好朱先生。” 奕新走到他的面前揖首说道。 “我是爱新觉罗·奕新……” “野猪皮的后人?” 对于突然闯过来的电灯泡,朱明忠本身就有些不爽,一听说是野猪皮的后人,自然更不待见他了。 不过,即便是如此,朱明忠仍然颇为好奇的打量着他,这些人可真像蟑螂一样顽强啊,居然在非洲繁衍生息了下来,不过就他们的这相貌来说,似乎……哎,心叹一声,朱明忠不得不承认一个现实,他们倒是挺为难的。 “朱先生说笑了,能够在新法兰西见到朱先生这样气度不凡的天朝人,确实非常难得,听说朱先生有意在本地投资,不知先生是否有意到满洲参观一二……” 听到“满洲”两个字时,朱明忠的眉头微锁,直接了当的拒绝道。 “自古华夷不两立,这参观我看就算了吧。” 正文 第634章 总督的新条件 清晨的机场上,飞机引擎轰鸣着。穿着一身白裙的茜茜看着飞机静了片刻,才转过头来,看着朱明忠说道。 “你放心的去吧,会在这里等你的!” 茜茜的声音甜腻得太浓了,腻得化都化不开, “等着我……” 朱明忠的手向下移,搂住了她柔软的细腰。当他的手掌心,紧贴着纤细的腰身时,她实在不想身边的爱人离开他,但是她知道,他必定要忙于自己的事业。 “我很快就会回来。” 他低下头来,在茜茜的肩头上,轻轻咬了一下,让她发出了一下令人心荡的轻吟声来,甜腻的声音让朱明忠的脑海中又一次想到昨晚的疯狂,昨天他享受到了极度的欢愉,一夜不眠的他,一会只能在飞机上补眠。 “我感觉自己真的非常幸运!” 说着朱明忠双手捧住了她的脸蛋。 “那天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你,而且……” 回答他的先是两片湿润的、灼热的唇,然后才是甜腻的充满诱惑的声音: “我也很幸运,在你之前,我从来不敢想象会拥有这样的爱情,我感觉这一切就像是做梦一样。” “这不是梦。” 想到在另一个时空中,这位因为一部《茜茜公主》而名扬于世,但实际上她的爱情绝对谈不上幸福的女孩,朱明忠握着她手低声说道: “相信我,你一定会幸福的,我保证!” 紧紧的拥着怀中的女孩,朱明忠可以清楚地感到她对自己的依恋。片刻后,又托起了她的下颔,恣意地欣赏着她,她半闭着眼,诱人的红唇在微微颤动着,她看起来是那么迷人,正是那张在另一个世界为世人熟悉的,艳丽无比的俏脸! 现在,她是自己的未婚妻——她的父亲的已经同意了自己的请求,对于一个巴伐利亚的贵族来说,小女儿能够嫁给一个天朝的亿万富翁,而且还是知名的学者、企业家,可以说没有比这更好的选择了。 她可真漂亮! 这一瞬间,朱明忠似乎明白了,为什么在另一个世界,她曾经让整个欧洲为她而着迷,就这么呆了好一会,面对火辣辣的目光,生性内向的茜茜不好意思的低下头,把脸埋在朱明忠的胸膛之前,朱明忠四面看了一下,看着那边的乘务员已经督促他登机了,便松开她的手。 “等着我,最多两三天,我就会从那里回来,到时候和我一起去中都,好吗?” 面对朱明忠的邀请,伊丽莎白当然不会拒绝,毕竟,她已经是他的未婚妻了。 …… 再次从睡梦中醒来的时候,飞机已经开始降落了。看着飞机外的热带雨林,感觉仍然有些困倦的朱明忠,终于还是将儿女私情抛弃在一旁,他注视着眼前有这片热带雨林,他知道自己所需要的一切,就在雨林的深处。 “真的挺可惜的,如果当年,我们不是把过多的力量用在文明征服上,或许,整个非洲都会被我们控制。” 在坐上越野车的时候,南峰发出了一下无可奈何的叹息声。 “我们征服那些野蛮人的土地只用了二十年,但是为了击败他们,我们用了一百年,那是一场“百年战争”,而西洋人,就是趁着这个空子,实现了在非洲的扩张,甚至还有欧洲的统一,就像巴伐利亚,看似是个王国,可是实际上就是法国的仆从国,和西班牙一样。” “我们不需要拥有整个世界。” 朱明忠随口说道,现在和过去一样,他并不认为“拥有全世界”是件好事,事实上,现在大明科技的停滞不前,也表明“没有竞争的文明”发展,很有可能陷入某种停滞,一国独大的局面,对于人类文明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反倒是另一个世界的两强争霸,看似让世界处于战争的边缘,可实际上,却促进了人类文明的发展。 只有在国家存亡的竞争中,文明才会得到充分的发展,有了压力才有动力。 “其实,我们已经拥有了全世界,别忘了,即便是法兰西,也受到华夏文明的影响,我们的文明将会影响整个世界,我想这才是我们所需要的。” “好吧,我们现在来到这里了,在这里一共有十三个矿山,我们首先需要得到那一个!” “第一个当然是欣科洛布韦铀矿。” 朱明忠直接了当的说道。 “这正是我们的来这里的目的。” 在另一个世界,正是欣科洛布韦铀矿这座世界上最大的铀矿,保证了世界上第一个原子弹的出现——这里生产的铀被美国人制造成了原子弹,并被投在了日本,而在很长的时间里,这座铀矿都是西方世界最庞大的铀矿,直到刚果内战后,为了避免铀矿走私,这座大型铀矿才被关闭。 “哦,就是那个铀矿吗?铀是很重要的矿产吗?” 南峰有些疑惑的问道。 相比于铀,他更看重其它的矿产资源,但是显然,这次他们之所以来到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铀,为铀作掩饰的。 “也许很重要……” 朱明忠低声说着。 “首先必须要获得原料,然后,才能……” 才能建立核电站,当然,还可以顺便私人定制原子弹。不过话说回来,私人拥有原子弹,又有什么意义呢? 朱明忠突然笑了笑,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想要拥有原子弹。 或许是为了持久的核平吧! 至少,有了核武器,世界会进入“核平时代”,本来随时可能引爆的战争,会因为原子弹的发明而恢复和平,当然冷战会爆发,然后三大强国会在科技上展开竞赛,对于人类而言,这似乎是一件好事。 “也许,到时候可以在报上登一个广告——诚意出售原子弹一枚,当量2万吨,有意购买者——” 才想到这里,朱明忠就突然笑了起来,因为这可能是最可笑的一件事了! “欢迎你的到来,我的朋友!” 在欣科洛布韦铀矿矿场,昨天刚刚抵达菲力普一边迎接着朱明忠的到来,一边向他介绍道。 “你看那里,那里就是世界上最大的铀矿,这里每年出产800吨铀矿石……” 才800吨啊! 朱明忠在心里暗自寻思着,800吨短期来说足够了,但是长期来看……不过,那个时候,应该也不需要这里的铀矿了,况且到时候法国人也不一定会同意铀矿继续向大明出口,那怕这座铀矿是自己的。 当然,这也是一个投资,到时候法国人肯定会高价收回铀矿。 “这是世界上唯一的一座铀矿,我的朋友,不要拿北美的那个沥青铀说事,那座铀矿是不值一提的,全世界,几乎所有的钟表夜光漆,都是用这里出产的铀矿生产的,还有陶瓷业,同样也离不开它……” 在强调着铀矿的重要性之后,菲力普用一种极为遗撼的语气说道。 “正因为它非常重要,所以,总督阁下并没有同意你想要收购铀矿的想法。” “什么!你是在开玩笑吗?你完全可以提前通知我。” 朱明忠盯着菲力普,可是他仍然一点反应也没有似的,刹那间,他就明白了,路易不是不出售铀矿,他肯定开出了其它的条件。 “总督阁下又开出了新的条件是吗?” 菲力普又笑了起来: “果然就像总督说的那样,你肯定会明白他的意思!” “哼哼,生意可不是这样做的,新的条件,我倒想听听这个新的条件是什么!能够让亲王阁下言而失信。” 面对讽刺菲力普并没有一丝的尴尬,一行人走进一旁的办公楼里,菲力普从桌子上拿出一个小瓶子,然后笑道。 “就是它。” “青霉素?” 诧异的看着菲力普,朱明忠反问道: “这是什么意思?你们是想要我转让专利是吗?” “我们都知道,这根本不可能!” 菲力普的脸上依然带着笑容,他笑看着朱明忠说道: “我们希望你可以在新法兰西投资一家公司,当然这家公司是专门生产它的,但是呢,在公司中法国应该拥有51%的股份,你觉得呢?” “这是敲诈!” 面对这么赤裸裸的敲诈,朱明忠有些恼火的说道。 “你觉得我会接受这样的敲诈吗?” 而南峰也在一旁大声说道。 “你应该知道,天朝是绝对不会容忍自己的企业被人这么敲诈的!” “这谈不上是敲诈!” 望了一眼朱明忠一眼,菲力普叹了一声: “尽管我并不知道,你们想要铀矿干什么,但是我可以肯定,你们绝对不是为了瓷器,谁知道呢?众所周知,保护伞公司是一家技术非常先进的企业,也许你们发现了铀矿新的用途,或者是准备新的应用,否则你们绝对不会来到这里的,尤其是你朱先生!” “看样子,这是我的失误。” 朱明忠摆出一副后悔不已的样子,然后不由自主的叹了一声,然后说道。 “不过,为了它付出价值连城的青霉素,似乎并不是一件很好的选择!” 正文 第635章 西平 “不是付出,而是合资创办一个公司,这家公司生产的青霉素将会进入欧洲市场,嗯,以市场换技术,当然你也可以这么理解。” 以市场换技术! 不知道为什么,当菲力普说出这几个字的时候,朱明忠只感觉有些荒诞,似乎像是在听到一个笑话似的,不过他却觉得一点都不好笑,只是神情严肃的念叨着。 “以市场换技术……似乎,即便是不合资,青霉素依然可以进入你们市场。” “确实不错,但是不要忘了大陆联盟对于药物进口会课以150%的重税,这样会让很多人都无法享用到现代药物的治疗,我相信以人类的保护伞为宗旨的保护伞公司是不会坐视这一切发生的。” 面对菲力普的回答,朱明忠哈哈大笑道。 “你们自己制定的高关税与我何干,即便是保护伞公司的宗旨是保护全人类,那也要分情况,我们当然愿意我们的药物治疗每一个病人,但是并不意味着我们会接受他人的敲诈!所以,我觉得我们没有必要再就这件事讨论下去了!” 说罢,朱明忠起身就要离开,见他要走,菲力普的心中暗叹了一声,他知道这根本就不可能达成协议,但是亲王殿下却希望这么干,可真是的,这只是一个矿山而已,青霉素那可是一座金山,想了一会,他说道。 “朱先生,其实,这只是亲王殿下开出的条件而已。” “哦?” 停下脚的朱明忠想了一想,难道他还有什么其实的想法?但是他并没有想了多久,就直接说道。 “难道你还有其它人的建议吗?” “建议?” 走到门外,菲力普手指着窗外说道。 “你看,这座矿山和公司所有的矿山一样,都是由我控制的,如要我愿意的话,他的产量既然可以是800吨,也可以是1800吨,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看着朱明忠,菲力普的双眼中闪动着贪婪的目光。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私心,对于菲力普来说,他所需要的非常简单,就是在殖民地挣到足够的金钱,然后在未来合适的时候,他就会离开这里,回到巴黎享受自己的生活。 “你的意思是……” 往矿山看了一眼,朱明忠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你可以把额外的1000吨卖给我是吗?” 1000吨铀矿石! 足够了! 而且是一年一千吨,这足够支撑起核电站对原料的需求了,那怕就是核武器的研制也可以得到满足。 “当然,1000吨,2000吨,都可以,但是……” 菲力普的脸上露出些贪婪的笑容, “必须要有一个合适的价格,比如略高于市场价10%的价格,您觉得的如何?” “5%!” 朱明忠直接了当的给出了他的出价。 “但是你必须要保证可以把货物送给我。” “这当然没有问题,其实在亲王一开始告诉我那个条件的时候,我就知道根本就不可能达成协议,所以我就已经考虑好了,我可以从这里用火车,把矿石送到你们的西平殖民地,然后从那里装船运往天朝。” 现在的非洲不同于另一个世界的非洲,无论是大明还是欧洲人、法国人,都在修建了大量的铁路,当然是以征用了大量土人的为条件,西平殖民地的铁路网与新法兰西是联接在一起的。 “嗯,不过我希望最好现在,就把全部的库存卖给我,可是吗?” “可以。但是你的目的地是什么地方呢?” 菲力普又特意强调道。 “朱先生,现在的库存至少有1200吨,毕竟,它并不是一种需求量很大的矿石。” “1200吨,我全要了,至于目的地,就是好望角吧。” 朱明忠挥着手说道: “我会从这里前往好望角。” 尽管没有得到铀矿人,但是得到足够的铀矿石后,朱明忠放松了下来,自然的在表面上谈判却是破裂的,因为谈判破裂的原因,他甚至都没有按约定去接茜茜,而是给她打了电话,让她乘飞机过来,然后一行人从南部乘火车穿越非洲腹地,前往西平殖民地。 当火车在铁路上奔腾着的时候,朱明忠偶尔会把目光投向车窗外,与他想象中的不同,铁路两侧到处都是种植园。 “原来我以为这里应该茂密雨林才对。” “过去是那样的,我听父亲说,在几十年前,这里都是茂密的热带雨林,后来随着铁路的修建,铁路两侧就出现了很多种植园,父亲的种植园也是位于铁路附近……” 和大明一样,欧洲人在非洲的时候,同样把铁路视为开拓非洲的最得利的“武器”,他们大量捕获土著人,用那些奴隶修建了几万公里铁路,不知道多少土人就那样累死在铁路工地上…… 想到这,朱明忠的心里不由长叹口气,然后让自己不再去想这些,毕竟,所有的一切都已经发生了,欧洲人只不过是把他们在美洲干的事情转移到了非洲而已。 看到茜茜似乎是在想着什么,朱明忠笑道。 “你喜欢种植园吗?如果喜欢的话,也许,我们可以在这里买一个。” 说话时,朱明忠身手向后仰的时候,他就可以枕在茜茜的腿上,当他用这个舒服的姿势,看着车厢天花板上精致的文艺复兴风格的壁画之际,他看来像是这样闲逸,但实际上,他却在计划着如何建立重水反应堆,然后通过利用它发电的同时,还可以通过核反应得到钚,这样就可以得到制造原子弹的原料! “不,我只是在想,回到中都之后你怎么向别人介绍我呢?作为你的妻子?而以你的身份,应该找一个天朝的贵族小姐才对。” 看着神情有些失落的茜茜,朱明忠暂时收回自己其它的想法。看着她笑着说道。 “你的意思是,我应该找一个天朝的贵族小姐?” 茜茜用手指梳着他的头发,朱明忠的头发又粗又硬,是一个真正男子汉的头发:“不,我一点都不喜欢这个想法,但是,我不喜欢自己的处境,我只是一个巴伐利亚的女孩,你看我的眼睛……” 茜茜睁大眼睛让朱明忠看着她的那双漂亮眼睛,疑惑道。 “很漂亮啊,有什么?” “按照天朝人的说法,我是色目人,一个色目人是不应该成为你的妻子的!” 朱明忠伸手向上,温柔地捏住了茜茜的手,看着眼前这个目光中充满忧虑的女孩,安慰道。 “有什么不应该的,你不要忘了,曾经有俄罗斯公主成为大明的皇后,大明对于这一点是非常开明的,而且我相信,等到你出现在中都的时候,整个中都都会惊讶于你的美丽。” 论相貌来说,茜茜无疑美丽至极的,挺拔且苗条的绝美身段,丰茂的浅褐色的头发,温柔的眼睛,红色的嘴唇带着甜美的微笑,腼腆但十分优雅的举止,在另一个世界里,她可是惊艳于整个欧洲的存在,不知多少人为她着迷,在这个世界肯定也是如此。 茜茜笑了起来。 “真的吗?” 朱明忠握着她的手说道。 “我敢保证,你没有注意到,当那些人知道我们定婚后,他们是如何的失望吗?” 其实,对于朱明忠来说,定婚不过只是一个过程,至于为什么会和茜茜定婚,而不是韩冰凌,可能是因为在他的心中,对这个再次穿越后第一眼看到的女孩怀有异样的感情,也可能是因为她的相貌,但是可以确实的一点是,至少定婚可以让他再次拥有家人。 家人,想到这个时候,朱明忠默默的枕在茜茜的腿上,然后感受着车厢的晃动。其实,对于西平殖民地,这片从荷兰人手里抢来的殖民地,朱明忠一直都是好奇的,原本在他的计划中,如果没有在君士坦丁堡的经历,他肯定会来到这个地方,毕竟,这是距离大明最为遥远的殖民地之一。 只不过,突然发生的变故让他的计划化成了泡影,现在,倒也可以趁机参观一下西平,毕竟,这里是大明最后的殖民地。 为什么没有把西平殖民地封建出去呢? 朱明忠并不清楚他们为什么没有这么做,但是他却知道,现在的西平殖民地是一个拥有3500万居民的庞大殖民地,并不仅仅局限于南非,还有后世的津巴布韦等地。 三天后,列车终于驶进了西平殖民地,在列车上,海关的官员检查着每一个人的护照,即便是头等车厢也是例行公事的检查了一下。 “从内地过来的?” 海关关员打量着朱明忠问道,他口中的内地指的是帝国的本土。 “怎么从新法兰西来了西平?” “想要看一看非洲和内地有什么不同。” 海关的官员听到他的回答便哈哈大笑道。 “那样的话,你恐怕会失望的,除了人之外,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说话的时候,他还特意有些羡慕的看了一眼朱明忠,他是真正的天朝人,在这里像这样的纯正的天朝人并不多见…… 正文 第636章 媳妇送你个矿玩玩 对于被爱情冲昏的头脑的人来说,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即便是最枯燥,最单调的旅程也会变得有滋有味。 从进入西平殖民地之后,或许是因为回到了大明,那怕是大明的殖民地,朱明忠就像是一个导游似的,带着茜茜在铁路沿线游玩。比如雄伟壮观的帝国瀑布和大津巴布韦遗址自然都是必须要去地方。 “……据说,这里共由90多万块花岗石砌造而成。石块连接未用任何粘合物,至今仍坚固挺拔,宏伟壮观……” 置身在大津巴布韦遗址的石城上,朱明忠向茜茜介绍着这里的一切,这是他临时从书了解的知识。 “这里的土人似乎也很厉害啊。” 茜茜有些好奇的问道。 “那些土人呢?他们都去了什么地方?” 对于茜茜来说,她从来不知道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朱明忠自然也不想向她解释人类最阴暗的一面,只是随口敷衍到。 “这就是另一个故事了,优胜劣汰吧……” “优胜劣汰?” 因为这个世界并没有“进化论”,所以茜茜显然对这个词很陌生。 “什么是优胜劣汰?你是的意思是说,本地的土人都被淘汰了吗?他们被淘汰去了什么地方?” 去了什么地方? 朱明忠一时间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了,不知道如何隐藏这简单的几个字之后的真相。 跟在他们身边的南峰,见状便笑着解释道。 “哪,其实他们并没有去那,他们还在这里。” “还在这里?” 茜茜不解的看着附近的一些游客,这才发现,他们中的不少人相貌与天朝人有着一定的区别,但也不同于“新法兰西人”,他们的相貌既像欧洲人,但更像天朝人。 “其实当年西平殖民地除了生活着明人之外,还有上百万契约白人在这里的工作,他们大都是独身的青壮年,所以,很多人都和本地的土人结合了,所以繁衍出了很多黑白混血,就这样十几代之后,本地人基本上都已经融合在一起,也就是现在的西平人。” 看似温文尔雅的解释背后,其实却隐藏不为人知的过去,当年这里确实超过上百万契约白人在这里工作,但是他们基本上等同于奴隶,其实也就是契约奴,与农场里的土人奴隶并没有什么区别,农场的主人会让他们和土人女奴一起生活,很多时候,一个契约奴要和四五个女奴生活在一起,而且每个月都会更换,这是为了让女奴们生育出的混血奴隶,能给他们增加更多的劳动力,他们和素未谋面的父亲一样,将会继续在农场里工作。 在那个时代,这似乎是不可避免的,毕竟,相比于土人,那些滥儿更符合明人的审美观,不过相比于欧洲人进入非洲时的屠杀,这或许更文明一些,毕竟,早在半个世纪前,殖民地就已经通过法令,给予所有的奴隶自由。只不过和其它地方一样,这里的土人也慢慢的消失在时间的长河中,不过却繁育出了“西平人”。 “原来是这样,这是不是你们明人说的“民族融合”……” 茜茜当然不知道所谓的“民族融合”背后的真相,在片刻的好奇之后,她就像是任何一小女孩那样,随着朱明忠在这里游玩了一会,在大津巴布韦的遗址呆了两天后,他们就离开了这里,继续朝着好望角赶去。 火车上,茜茜看着景物一闪而逝的窗外,心情总是会因为看到大草原上的野生动物而激动,尽管现在的非洲生活着一亿人,但是因为这里的土地是极为辽阔的,仍然有大片的蛮荒之地,野生动物仍然在这里自由自在的繁衍生息,或许也就只有这些野生动物的存在,才能提醒着他们,这里是什么地方。 不过,偶尔的她的脸上也会流露出失望的表情,似乎朱明忠又忙碌了起来。 “……西平殖民地不同于本土,这里的矿产资源开发是不是需要皇室许可的,而且本地官方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一直鼓励开发这里的矿产资源,黄金、钻石以及铜矿这些都是西平的经济支柱,如果是在几十年前的话,我们甚至可能赶上殖民地政府拍卖金矿的开采权。” 提及金矿的时候,南峰就忍不住感叹着自己错过了发财的机会,毕竟,那是金矿。 拍卖金矿开采权! 这件事听起来非常神奇,但是在早期,为了鼓励人们寻找金矿,殖民地政府可以给金矿发现人颁发享受免税待遇的“所有权证书”,也就是说谁发现的金矿就是谁的,开发金矿还可以免税,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西平金矿的发展。而且“所有权证书”还是可以转让的,如果发现者没有资金开发金矿,可以将所有权转让给其他人。 “金矿……” 甚至都不需要南峰的提醒,朱明忠就想到了另一个世界南非的别称——“黄金之国!”,现在的西平同样以盛产黄金而闻名于世,但是,那些大型金矿都开采完了吗? 心里冒出这个想法的时候,朱明忠甚至后悔为什么自己要选择马加丹了,或许那里的金矿规模很大,但是毕竟是太过偏远了,根本不像这边有着成熟的开采条件。 “到了金山后,我们下车去看看吧!” 火车一路飞驰,只用了十几个小时,就抵达了金山,这里就是另一个时空的约翰内斯堡。 在大明它有一个更直接,更干脆的名字——金山! 这是一座伴随着金矿出现的城市,金矿被发现后,四面八方的人们赶到了这里,然后这座城市迅速繁荣起来,尽管在刚开始的时候这里充满着大片低矮无序的棚户区,但是现在,在金矿发现的五十年后,这里却已经成为了西平最大的城市。 只是谁能想到,这周围是面积超过两万平方公里的金矿。 当然了,这个数据,也就只有朱明忠才知道。 毕竟,这个时代的人们即便是把这个地区命名为“金山”,但是他们也想不到这个金矿居然有这么大。 毕竟,还有很多金矿现在还没有被发现。 “还有很多矿山没有发现!” 闭着眼睛,朱明忠回忆着自己曾经看过的有关兰德金矿的资料,兰德盆地南北长400公里。含金砾岩层分布于盆地周边地区,金矿带总长480公里,含矿面积2.07万平方公里,最大的一条主矿带长190公里。含矿层厚达100多米,有200多层含矿层,主矿层10层。这一金矿带的黄金储量高5至6万吨! 五至六万吨! 也就是五六千万公斤,当然黄金都是按克计算的,也就是五六百亿克…… 五六百亿克黄金! 即便是见惯了财富,朱明忠仍然为之心动不已,这可真是一个人类史上最庞大的宝库,而南非兰德金矿区先后建有130多个矿山,现在,在这里发现黄金的五十年后,已经发现了多少金矿? 那怕只要找到其中的几座大型金矿,也许…… 没有任何人会嫌钱多,那怕就是习惯了财富的朱明忠来说,他同样不会排斥金钱,毕竟,在他看来,拥有足够的财富是实现人生目标的前提,即便是他想要造个属于自己的“小玩意”,那也需要至少几亿元。 “也许,我们可以在这里尝试一下。” 朱明忠故作神秘的说道。 “尝试什么?” 茜茜不解的看着自己的爱人。 “尝试找一个金矿,你喜欢吗?我想送一个金矿给你。”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朱明忠甚至又想到了钻石矿,想到了那句有名的“钻石恒永久,一颗永流传”的经典文案。于是又说道。 “也许,还可以再送给你一个钻石矿!” 这个世界上有这样送礼的吗? 看着老板一开口就要送一座金山,送一个钻石矿的大手笔,南峰顿时就变得哑口无言了。他在心里暗自想到。 人家都只是送一个金首饰一个钻戒而已,你倒好,一开口就是要送金山,金山有那么好找的吗? “金矿是什么样子?” 即便是作为一个年青的少女,对黄金的渴望早就融入了每个人的骨子里,就连茜茜也忍不住问道。 “亲爱的,金矿在哪里?” 尽管对于黄金谈不上什么执着,但是茜茜仍然好奇的问道。 “这周围……” 手指着车窗外的天地,朱明忠笑着说道。 “方圆上万平方里,都是金矿!” 朱明忠当然不是在开玩笑,兰德金矿真的比他说的还大上好几倍,毕竟那是2万平方公里。 “老板,你如果有兴趣,也可以买个金矿——送给茜茜小姐。” 为了配合老板的显摆,南峰随口说道。 “这……” 朱明忠将目光投向茜茜问道。 “你想要吗?想拥有一个属于你的金矿吗?” “这……需要花很多钱吗?” 就在茜茜犹豫不决的时候, “这里既然叫金山,那么肯定还有没被发现的金矿吧!” 朱明忠随口说道, “咱们想要金矿还用花钱买?随便挖一个就是了……” 正文 第637章 我的太阳 “根本就是白日做梦!” 南峰的心里忍不住冒出这个念头。 毕竟对于普通人来说,找到金矿确实根本做白日梦差不多。 事实上,无论是北美亦或是新夏,或者金山的金矿被发现以后,总是会吸引数以百万计的人们涌入当地,在每一次“淘金潮”中,每个人都怀揣着发财的梦想,但是实际上,只有极少数的人实现了梦想。 但是世事总是如此,世人永远只看到成功者的风光无限,而忽略了大部分失败者悲惨的境遇。 不过,对于朱明忠来说,想要在这里找到一座金矿并不复杂,毕竟,他有另一个世界的兰德金矿可以用来借鉴。 之所以会如此的自信,是因为他曾看过一本有关探矿的书籍里提到了那座金矿被偶然发现的经历,所以才会凭借着明显的地标来到这座金矿所在的土地。 “他发现了一座山,或者是一座小山,离地平面约2000码高,山麓长将近3000码。那座山位于兰德边缘的腹地,稍稍离开那儿的丘陵群。是一座孤零零的山丘,……” 拿着一份地图,朱明忠轻易的找到了那座孤零零的荒山,看着眼前的这座荒山,他的唇角轻扬。 这是一座金山! 这座“金山”下埋藏着大量的金矿石,它的平均品位高达7克,每吨矿石含金量达7克,甚至某些矿层达到25克! “这座山大概有……!” 在心里默默的计算了一下这座山的大小,然后朱明忠可以得出它大概有几十亿吨的岩石。每吨岩石含黄金即使按计算7克计算,那也有上百亿克黄金,当然,这只是概括性的计算,不可能整座山的岩石都是含有黄金,但可以肯定的的是,在另一个世界,这座金矿开采了整整一百年,仍然保持着十几吨的产量。而且它是一座露天开采的金矿,这意味着他的开采成本是非常低的…… 盯着眼前的这座山丘,朱明忠颇有些得意轻轻吹起了口哨。 “我的天,那是一座值百亿元的金山啊……” 最重要的是……现在还没有人发现这一切,所以,接下来的事情就再简单不过了,朱明忠直接花钱买下了这座“金山”,因为它属于一家农场的原因,所以他就直接买下了那座农场以及附近几家农场。 不过只花了不到十五万元! 不过,即便是如此,朱明忠并没有表现出自己“过人的天赋”,而只是凭借着记忆在金山买了一块土地,然后把那块土地放到了茜茜的名下,当然,不会有任何人知道,那座孤零零的荒山会是一座大型金矿的核心所在——克勒克多普金矿田。 当然,他的这个举动,在外界看来似乎是有些“幼稚”的。 “这就是你的金矿?” 在前往好望角黄金公司的路上,南峰忍不住吐槽道。 “那只是几个农场而已,而且还有一半的地方是山地。” “谁知道地下有没有黄金呢?” 朱明忠笑着回答道。 “这是我送给茜茜的礼物,嗯,也许将来这里可以是我的庄园,谁知道呢?” 当然他并不需要解释什么,之所以会从金山下车,并不是因为黄金,而是因为这里另一种矿产资源——铀! 在另一个世界,南非的铀是黄金提炼的副产品,而在这个世界,显然金矿公司并没有在开采金矿时把伴生的铀矿提取出来,但是现在新法兰西之行泡汤后,朱明忠自然把目光投向了南非,当然这也是因为路过金山,才想到了这个选择。 “其实早在二十年前,我们就发现金矿床中有放射性物质,然后开始回收铀流程的研究,但是您是知道的,市场对于铀的需求量一直不大,而且价格也很有限,所以,直到目前,我们的回收一直停留在试验阶段。” 在金矿公司里,在朱明忠一行表明了来意后,金矿公司的经理徐安民自然是满面欢喜的欢迎着他的到来,并且向他介绍着金矿伴生铀的情况。 “那么,你们可以抽取它吗?” 朱明忠直接了当的问道, “昨天在接到你的电话之后,我就让人准备了一份文件。” 徐安民看着朱明忠回答道。 “根据我们提取试验金矿的铀含量在0.019%至0.038%之间,毫无疑问的一点是,它们都是低品位的铀,这也意味着它的提取成本会略微高一些。” 确实是低品位的铀矿,相比之下新法兰西那边提供的铀矿石的品位却高达3%左右,但即便是如此这里的伴生铀矿也有它的优点——开采量大!毕竟,金矿石的开采量极大。 “徐先生,我已经认真地看过了你们提供的那份报告。我认为如果你们进一步改良工艺的话,它的成本完全可以下降到可以接受的范围,毕竟,现在对于你们来说,伴生铀是废弃的废物,但是,如果你们可以把价格降低到合理的水平,那么,我可以保证在未来的20年内,保护伞公司每年都会购买不少于100吨铀!” 这个铀当然不是铀矿石,而是铀的化合物氧化铀U3O8。它是不能直接使用的,铀浓缩需要纯净的六氟化铀UF6气体作为原料,因而必须对含有杂质的铀氧化物进行一系列化工精炼,这一过程被称为“铀转化”。铀转化是纯粹的化工过程,目的是为铀浓缩做准备,最终产品是纯净的六氟化铀。 100吨氧化铀可以提取多少U235? 对此朱明忠并没有答案,但是可以肯定的是,100吨氧化铀足够十几个重水反应堆使用,而通过重水反应堆可以获得大量的钚,而它又是制造原子弹所必须的。 “100吨是吗?” 徐安民惊讶的看着面前这个大名鼎鼎的人物, “如果我们可以达成协议的话,我想,我们完全可以签订一个长期供货合同,当然,交付时间至少需要十二个月。” “我可以给你们十八个月的时间,而且如果有必要的话,还可以延长六个月,也就是两年,你们有两年的时间改进工艺。” 面对如此优惠的条件,徐安民根本就不可能拒绝,毕竟,对于金矿公司而言,伴生的铀原本只是无用的废物,但是现在,却将会给公司带来大量的利润,无论是他个人还是公司而言,都是一笔非常不错的交易。 在徐安民吩咐员工去准确合同的时候,他看着朱明忠试探着问道。 “朱先生,我可以知道,你们为什么购买那么多的氧化铀吗?就我所知,它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用途。” 对于徐安民的好奇心,朱明忠当然没有满足他,尽管徐安民并没有进一步追问,但是在合同签订后,在返回酒店的路上,南峰有些疑惑的问道。 “老板,我们为什么需要那么多的铀?” 南峰的两眼盯住他足有好几秒钟,他想要得到一个答案,作为一名学者,他并不清楚铀可以作什么,但是他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老板必定是发现了铀的新用途,否则他绝对不会签下一个长达二十年的长期供货合同。 “我们明天就到好望角了吧!” 朱明忠并没有回答他,而是岔开话题说道。 “等到了好望角之后,我们桌山看看吧。” 西平城区在好望角以北,被一个方方正正的山与好望角隔开。这座山名叫桌山,当地人叫海山,葡萄牙航海家沙丹纳看到此山凭陆负海,战略地位重要,就说海山不符合这座山的气质,叫海洋之桌更合适。尽管这里现在属于大明,但是这座山的名字,仍然是“桌山”,仍然是“海洋之桌”。 而对于大明来说,“桌山”还有另一个称呼“天涯海角”,它不同于海南的那个“天涯海角”,对于这个世界的大明而言,这里是真正意义上的“天涯海角”,几乎每一个来到这里的人,都会来到桌山,来到“天涯海角”,即便是那里并没有特别的风景。 当朱明忠一行抵达好望角的时候,他就直接去了桌山,此时太阳刚刚升起来,看着远处红彤彤的朝阳。朱明忠默默的凝视着它,然后说道。 “你看那是什么?” “嗯?太阳?” 南峰有些疑惑的看着太阳,目光尽是不解。 “你知道太阳里面什么吗?” 朱明忠笑着问道,面对这样的问题,南峰突然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了作为学者,他当然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但是他能感觉到,这并不是朱明忠询问这个问题的原因。 “太阳……” 抿了抿嘴唇,朱明忠认真的说道。 “你想过有朝一日,我们可以制造出太阳吗?” “制造出太阳?” “对,就是制造太阳,人造的太阳,而铀是我们想要制造出太阳的一个必经的途径,当然它制造出来的时候……” 顿了顿,回头看着瞠目结舌的南峰,朱明忠笑道。 “它会比一千个太阳还亮。” “这……有什么用?” 面对南峰的目光中尽是不解,朱明忠故作神秘的笑道。 “你猜!” 正文 第638章 撕破脸的勋贵 人造太阳有什么用? 从西平殖民地回中都的飞机上,南峰的心里一直想着这个问题,他无法理解朱明忠的一些想法的用意,就像现在这样。 人造太阳? 难道说地球上还需要几个太阳不成? 要那么多太阳干什么? 留给后羿吗? 不是想留给后羿,那也得先有这个人才行吧,要不然有什么太阳? 难不成是想要在北极那边挂一个太阳?和北极那种地方需要人造太阳之外。还真想不起来其他什么地方需要?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有了人造太阳,有时候起步就意味着没有了冬天。 兴许也就只有这一种可能了。可是要是制造出人造的太阳,到时候挂在什么地方呢?难不成用飞机拖到天上去? 到时地球的引力怎么办? 看着在前面卿卿我我的两个年青人,南峰不由的一阵气结,你丢下一个人造太阳谈情说爱去了,可是我现在却需要思考这些问题。 其实,朱明忠压根不知道自己的随口一说,会在南峰的心里掀起什么样的波澜,对于他来说,接下来还有很多事情需要解决,需要去处理。比如接下来,他需要去到昆明与黔国公协调建立重水工厂的问题。 “重水是一种刚被发现的新形态的水。而生产重水仅仅只是西南水电公司的副产品。为了生产化肥,公司需要氢,而氢可以用水分解。几年前,科学家们取得了一个惊人的发现——一种新的氢,其核子包含一个额外的中子,使它更重。科学家称之为氘。像普通氢一样,氘与氧结合,生成一种新型的水——重水。目前只有西南水电公司生产少量的重水,供世界各地的科学家研究其特性。而现在我们需要提高它的产量,当然这需要耗费很多电力,只有廉价的水电才能提供足够廉价的重水……” 在飞机上,朱明忠把自己从丁仁杰那里了解到的信息,与南峰分享着。 “所以呢?” “你去黔国公那里去一趟,看看协调一下,能不能把产量提升十倍,然后由我们统一采购。” 重水反应堆是获得钚最好的途径,尽管对于核武器并没有太多的了解,但是因为另一个媒体和网络的便捷,对于核武器倒也算是耳熟能详,所以朱明忠才会对反应堆等核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不过也仅仅只是一定的了解,可即便是如此,他的那些点拨对于这个时代的科学家来说,仍然具有划时代的意志,毕竟,很多后世看起来再普通不过的知识,都是前人不知费尽多少心血,通过无数次试验才取得的经验。 “还有就是在未来的密松水电站附近,我希望可以建立一个重水工厂,一家我们自己的重水工厂,当然,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可以签订一份长期条约,每年保证购买不少于50亿度的电力,供应我们的工厂。” 电力是制造原子弹的关键所在,铀浓缩是使用高速离心机是非常费电的,即便是钚的提取也是大工程,同样也很耗电。当年朝鲜搞钚提炼,耗费了全国1/3的电力。 “50亿度电!” 睁大眼睛盯着朱明忠,南峰反问道。 “那是什么工厂,需要那么多的电?” “正在规划中的工厂,相信我,如果这个工厂成功的话,我们必定可以成为大明最重要的企业之一,我们将要进军的是一个全新的行业。” 大明的保护伞公司去建设大明的保护伞……这似乎是个不错的广告词。当然也是世界和平的保护伞。 “全新的行业?什么行业?” 南峰疑惑的问道。 “等回到中都之后,我们再说这件事,等一会从平南降落加油的时候,你从那里直接去昆明先把意向书签下来。” 唇角轻扬朱明忠并没有继续解释下去,毕竟,这是一个漫长的工作,但是自己有时间。 当然,他知道这一切最终还需要解决一个问题——军方。是否需要军方的介入,这是个问题。 在接下来的一路上,朱明忠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其实保护伞公司与军方一直都有着颇为亲近的联系,比如在火箭项目上,军方就是最重要的支持者。 “也许,可以向他们透露一些消息,毕竟个人的力量总归是太过有限了……” 但是另一边朱明忠却不知道应该如何说服军方,毕竟这是一个需要花费几亿元甚至十几亿的研究。 “告诉他们一个炸弹相当于几万吨炸药?他们会相信吗?” 思来想到,直到最后朱明忠都没能做出那个决定。 当然,除了国家大事之外,还有些儿女私情需要处理,比如如何和韩冰凌解释,扭头看着身边已经睡着的女孩,朱明忠无奈的长叹口气。 “希望一切顺利吧。” 不过即便是如此,朱明忠想了想,还是决定要“贿赂”一下韩冰凌,在飞机上临时抓刀“写”了首歌。 事实顺利的超出朱明忠的想象,或许是因为一妻多妾是大明的“传统良好风俗”,对于茜茜的到来,韩冰凌并没的排斥,当然这也和她一直专注于事业有一定的关系,毕竟,作为明星的她不可能在短期内退出演艺圈,专心的作一个家庭主妇,再加上那首“甜蜜蜜”的“贿赂”,所有的不悦自然就烟消云散了,倒也是算是家庭和睦。 在家庭的问题处理好之后,第二天,一夜未睡的朱明忠第一次感觉有些疲惫,不过尽管如此,他仍然打着阿欠去了公司,毕竟,这阵子大明的商界可是以说是多事之秋,现在公司有没有什么状况,也是他需要了解的? “就目前来说,因为水电站一事,中都的勋臣和西南勋臣以及东北的勋士资本之间的冲突不断,现在工商界有人主张,为了避免各方的争执,朝廷应该一碗水端平,同意中都这边的方案。” 钱乐的介绍让朱明忠有些疑惑。 “中都这边的方案?” “是的,中都这边有人提议修建新安江水电站,他们认为这是协调各方利益的唯一选择。” 新安江水电站? 因为的另一个世界那座水电站是新中国自主修建的第一座大型水电站,受其特殊的意义的影响朱明忠对它倒有一定的印象,于是便笑着说道。 “恐怕这件事没有那么容易吧!别的不说,要是修水电站的话,蓄水肯定要淹不少地,嗯,淳安县就在那里吧。” 因为少年时曾到千岛湖游玩过的关系,朱明忠知道在风景如画的千岛湖下,沉睡着两座千年古城——淳安古县。在另一个世界政府可以移民十几万人修建水电站,但在这个世界想要移民十几万,而且要把一座城市淹入水中,这根本就不可能,不用想都知道会是什么结果。 “我估计整个县都要淹入水里头,这恐怕不太现实吧。” 诧异的看着老板,钱乐疑惑道。难道老板知道了? “确实是这样,这些天朝廷反对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毕竟牵涉到十几万人的生活,再加上将一个县淹入水中,更是闻所未闻的事情,所以朝廷以太过扰民为由,拒绝了他们的请求,不过他们肯定不会停手的,我估计这件事还是会继续争下去。” “让他们争吧!” 朱明忠微笑道。 “他们闹的越欢,对咱们就越有利,” 现在朱明忠基本上已经了解了太子那边的路数,就是扩出两块肥肉出来,再把肥肉交给西南和东北,至于中都让他们自己撕去,他们想要吃肉,就必须把肉从别人的嘴里抢过来,这样抢来抢去,原本看似铁桶一块的勋贵集团,也就会变得四分五裂。 还差一家西北,要是再把西北那边也牵涉进来,基本上大明的勋臣集团就全都涉及到了,四分五裂的勋臣集团为了打击彼此,就会按照自己设想的剧本走,只有挑动他们之间的矛盾,才有可能从根本上瓦解他们。 西北,西北那边似乎并不需要水电站,至少眼下并不需要,他们有充足的煤炭供应,电力方向的供应肯定没有任何问题,嗯,这或许就是朝廷没有考虑那边的原因,但是如果调整一下的话,倒不是不能利用西北那边的水电站引诱他们之间的内斗。 不过关键在于,西北那边会不会看重水电站?西南和东北看重水电站更多的是因为本地的需求,尤其是西南,毕竟他们同样也有电荒。东北或许有足够的煤炭,但是东北的煤矿却差不多有一半都在中都勋臣的控制下,毕竟,那里是大明开发最早的一批煤矿,这种控制一直延伸到后来的电力,东北本地勋臣勋士肯定眼红他们控制能源不是一年两年了,有眼下的这个机会,自然不会错过的。 可是西北那边的情况不太一样啊。晋王府那边有可能会因为一个水电站,与中都勋臣撕破脸吗? 想了一下,朱明忠又问道。 “最近国内还有什么动向吗?” “老板,我正准备和你说道,” 看着老板,钱乐的神情显得有些兴奋。 “朝廷决定要修建从海州到圣彼得堡的高速铁路了!” 正文 第639章 新的机遇 这个世界变得有些陌生,但又有些熟悉。 如果要问题朱明忠再次穿越后,有什么感想,恐怕这就是他最大的感想。 陌生,是因为这个世界的发展是完全脱离历史的,至少大明的发展是完全偏离了另一个世界的历史。至于熟悉,是因为有时候,会在无意中碰到一些熟悉的人。 就比如说现在,当朱明忠接到这张名片的时候,确实有几分惊诧,倒不是因为其它,而是因为这个人居然顽强在变幻莫测历史长河中,再一次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这是何等的神奇! 李鸿章! 即便是已经见到他好一会了,朱明忠仍然不时的打量着他,打量着这个世界的李鸿章,他的相貌似乎与另一个世界有些相似,可他是另一个世界的李鸿章? 尽管疑惑,但显然这问题是得不到解答的。不过最让人惊讶的是他居然是工部郎中。而且来找自己,是为了高速铁路。想到与李瀚章在火车上的偶遇,朱明忠 似乎明白了他为什么来找自己。 “……现在的问题,基本上就是这样,在技术上即便是铁道技术研究所的专家们,也觉得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比如说为了提高速度,就需要加固车厢,而加固车厢就势必带来车厢超重的问题,而车厢超重,就意味着需要更强劲的动力……” 解释着目前高速铁路碰到的一些问题,李鸿章甚至还主动的拿出了铁道技术研究所绘制的高速列车的想象图。 “这是铁道技术研究所绘制的想象图……” 打量着想象图上的列车,朱明忠发现它只是算是流线型,但是与另一个世界的动车还有很大的差距,想了一会,朱明忠说道。 “你说的这些问题,其实就是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的问题,想要解决超重的问题,首先是要优化结构,比如说高速列车的外形,因为它的速度超过500里,我们必须要考虑到风的阻力,在同样的动力条件下,阻力越小,它的速度也就越快,还有……” 想了想朱明忠又问道。 “我们制造车厢的材料是什么?” “钢材。” “什么钢材?” 而对这个问题,因为不太了解,李鸿章仔细想了一会,才说道。 “就是几种用来制造车厢的钢材,如果有需要的话,我可以让人查找一下这方面的资料。” “没关系,我也就是随便问问。” 摆摆手,朱明忠继续说道。 “其实,可以考虑使用高强度钢材,即然现在加固车身需要用更多的钢材,那么为什么不能通过使用高强度钢材来降低重量呢?当然还有就是全新的车厢设计,尽可能的发挥结构优势,甚至还可以使用铝合金制造车厢。” “铝合金,制造飞机的是吗?这可能吗?它的强度远远经不上钢材。” 李鸿章惊讶的模样,让朱明忠疑惑道。 “怎么,没有超高强度铝合金吗?” “超高强度铝合金?是什么?” 李鸿章的语气里充满了疑惑,显然,他对于这个名词非常陌生,甚至于他还主动说道。 “朱先生指的是制造飞机的硬铝吗?那种铝虽说是硬铝,可是这种铝也很软,根本就不适合飞机。这个超高强度铝合金,是最新的金属吗?” 已经不需要李鸿章再说下去了,从他的回答中,朱明忠已经得到了答案,这个世界还没有发明超高强度铝合金,这意味着什么呢? 机会! 过去身为皇帝的时候,朱明忠从来都没有错过那些可以击败敌人的机会,在很多时候还会主动的去创造一些机会,现在同样也是如此,超高强度铝合金不就是一个机会吗? “嗯,只是一个概念而已。” 打着哈哈把这个话题岔开之后,朱明忠又和李鸿章聊了很多,尽管他并不能给予其太多的帮助,但是偶尔的一些建议仍然让李鸿章受益很多,最后,当约定的两个小时到了之后,李鸿章仍然意犹未尽的说道。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今天朱先生的话,于高速铁路而言,可真是句句金玉良言啊!” 因为知道朱明忠这样的大人物时间很珍贵,能给自己两个小时已经是天大的面子了,所以尽管李鸿章还有很多疑问,但是他仍然起身告辞,不过在离开的时候,倒也有一些收获,比如说得到一张朱明忠的私人名片。 “这是我的私人名片,如果有什么事情,可以随时打电话给我。” 其实朱明忠对李鸿章倒是有一定的兴趣,毕竟,在某种程度上,他挺想看看这个另一个世界的“裱糊匠”能在这个世界干出什么样的事业,能不能做出什么丰功伟绩,朱明忠并不清楚,但是他倒是挺期待对方的表现。 “胡雪岩也有了,就是不知道,左宗棠他们还在不在,要是在的话,不知道他们现在都在做些什么……” 心里这般寻思着,朱明忠倒是没有过去的去探究这一切,而是直接拿起了电话,给钱乐打了个电话。 “公司里有金属方面的专家吗?对,就是了解钢材、铝合金之类的金属专家。嗯,好的,我知道了,让他过来一趟。” 挂上电话之后,朱明忠随手在纸上写下了几个字。 “超高强度铝合金、超高强度钢材……” 写好这几个字后,朱明忠的目中闪过一道精光,这两样金属看似不怎么起眼,但是它们的却都带有某种颠覆性的性质,就像超高强度铝合金一样,在另一个时空中,是日本在二战前开发的“五十岚金属”。其强度甚至比钢还硬,而重量只有钢的三分之一,从而可以大大减轻整个飞机的起飞重量。有了这种超级铝合金,便可以设计出很细的飞机框架,甚至可以在框架上钻孔,以进一步减轻重量。这种超级铝合金的抗拉强度和抗疲劳强度也相当好,最终成就了零式战斗机。当然更有戏剧性的是,美国的B29轰炸机在早期试飞时因为超重而屡屡发生问题,最终解决问题的7075铝合金恰好是以缴获的零式战斗机使用的“五十岚金属”为基础研制的,然后B29成功的点燃了整个日本。 当然,现在朱明忠并不需要用B-29轰炸机去点燃日本,但是却可以用它去解决高速列车超重的问题,而且它也可以像超高强度钢材一样应用在汽车上,当然,更重要的用途还是航空航天。 “……目前使用的硬铝是用90%以上的铝与4%的铜以及少量镁和锰的合金,它的硬度和强度均有所增加,所以,在航空上应用极为广泛。” 坐在老板的面前,杨辅国显得有些紧张,毕竟,那个电话接到的实在有些意外。 “那么,没有比它强高更高的铝合金了?” 现在朱明忠差不多有底了,这个世界的科技树在铝合金上看来和另一个世界差不多,一开始都是杜拉铝打遍天下。 “据我了解还没有这方面的突破,还可以更硬吗?” 杨辅国疑惑道。 “可以尝试一下,你可以进行一些试验,我想一下。” 一边回忆着另一个世界铝-锌-镁-铜系合金的超硬铝合金配方,朱明忠一边说道。 “……往往加入少量铬、锰等。锌和镁是主要强化元素,铜起补充强化作用并提高抗应力腐蚀性,锰和铬可提高人工时效强化效果。基本上就是铝-锌-镁-铜系合金,至于比例,你可以试验一下。” “老板,公司准备从事金属方面的开发?” 杨辅国不解的看着这个简易的没有比例的路径配方,有些不解的问道。 “嗯,我们在火箭和汽车还有其它的一些研究,都需要用到超高强度铝合金,而且它的市场也很广阔,飞机制造以及未来的高速列车都需要它的参与,所以我们可以尝试一下,你不用考虑其它的事情,先尝试一下,充分的进行试验,需要什么设备,直接打一份报告就可以了。” 随后朱明忠又询问了一些有关的超高强度钢材和问题,别说是超高强度钢材,他发现甚至就连同不锈钢,这个世界都还没有发明。 “这简单就是一个金矿!” 在杨辅国离开之后,朱明忠突然意识到,这个世界远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发达,在很多方面可以说是极为落后的,而这种落后往往就意味着机会,就像不锈钢,这个看似不怎么起眼的金属,在各方面的应用都极为广泛,而且它本身就是一种高附加值的产品,至少未来的十年内的利润都极为可观。 “要是不办个钢铁厂,我自己都觉得有些对不起自己!” 喃喃自语着的功夫,朱明忠自然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办钢铁厂,这等于是从勋臣的碗里捞肉吃,他们又岂会容忍自己把手伸进去? “这件事看起来似乎有些不太好办啊!” 即便是心里这么想着,但是朱明忠仍然还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去吃这块肉…… 正文 第640章 新的市场 在午夜的钟声敲响时,朱明忠仍然伏身于书桌前,一边书写着,一边翻看着桌上的书籍,桌面上摆放着一沓厚厚的各种书籍和资料。 《转炉炼钢学》、《电弧炉炼钢学》、《转炉原理设计》、《工业制氧原理》…… 书桌上,基本都是摆放着关于炼钢等方面相关的书籍和资料。这些资料都是朱明忠让人从图书馆里借来的。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朱明忠可以说是这个世界的“钢铁之父”,毕竟当年的利国驿铁厂的高炉就是他亲自设计的小高炉,从小高炉到坩锅炼钢,再到平炉炼钢、转炉炼钢,在那几十年间,他不断的根据自己掌握的知识,将那些钢铁技术引入那个时代的大明。 正是钢铁改变了大明,改变了世界。 大明的国力是随着钢轨延伸的! 而现在有意进军钢铁工业的朱明忠,并不是想用钢轨继续延伸大明的国力,而是因为他看到了一个全新的商机,而这个商机并不仅仅在意可以给他带来多少利润,而在于——可以给中都的勋臣集团以重创。 毕竟,钢铁工业一直都是中都勋臣工商集团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现在,朱明忠就是要在他们最擅长的地方击败他们。 或许,这才是击败他们最好的选择。 当然,在另一方面,高强度合金钢对于汽车工业而言,同样也是极为重要的原料,所以,在过去的几天中,他一直收集着这个世界的一些冶金资料。 “差不多也就是三十年代的水平……” 看了两天的资料之后,朱明忠基本上可以断定,大明的钢铁技术并没有因为起了个“大早”,而有什么颠覆性的发展,毕竟,有些技术并不会因为时间的关系而有太多的进步。 就像在大明氧气转炉炼钢技术就没有得到发展,究其原因非常简单——十五年前工业制氧技术才发展起来,没有廉价的氧气,自然不可能采用氧气转炉炼钢。 “氧气转炉炼钢……” 朱明忠随手在纸上写下这么几个字,作为一名工科生,对于炼钢技术他并不陌生,要不然也不会凭着对转炉、对平炉炼钢技术的了解,把它们复制了出来,但是在另一方面。 他所掌握的知识都是基础知识,仅供了解,没有什么高深的技术含量。毕竟,只有真正从事冶金专业学习的,才会掌握这方面的知识。 而现在朱明忠之所以看这些书,主要是深入的了解一下这个世界冶金技术水平,同时借鉴这个世界的冶金技术,结合他所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将两者合二为一,加以实际利用。 而这或许正是这个世界的大明所需要。 当然,除了炼制普钢的氧气顶软转炉之外,他真正关心的电弧炉技术! 传统钢铁工业的核心是高炉! 就是以高炉将矿石冶炼成生铁,然后再用铁水运输车将其送到平炉或者转炉车间炼制成钢材。即便是优质的合金钢材,大都也是用平炉炼制。 高炉——平炉(转炉)这一工艺,是全世界钢铁工业的基本工艺流程,而这涉及到一个核心问题——铁矿石、焦炭! 或许在其它国家,这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在大明,大明的勋贵工商集团却掌握着矿山、焦炭,掌握着这些基本的原料供应,这直接导致外人不能轻易进入这个行业,同样也排除了朱明忠进入这个行业的可能性。 拿起笔,朱明忠随手在记事本上写下几个字,然后重重的画了两个圈,接着自言自语道。 “好了,就是它了!” 终于,忙活好了一切,在打开卧室房门时,看着躺在床上睡得很沉的茜茜,正想要进屋,朱明忠听到了隔壁的门开了,韩冰凌正娇笑嫣然的看着他,他笑了笑,然后就进了屋…… “……但是并不是说没有其它的机会,除了这种工艺之外,我们还有其它的选择。” 第二天,在办公室中,朱明忠对南峰、钱乐两人笑着说道, “电弧炉!” “电弧炉?” 两人愣了愣,对于电弧炉他们并不陌生,尽管平炉是生产优质合金钢的主力,但是仍然有部分的优质钢材,都是电弧炉生产的。 “对,就是电弧炉,对于熔炼金属,电弧炉比其他炼钢炉工艺更灵活性,能有效地除去硫、磷等杂质,炉温容易控制,设备占地面积小,适于优质合金钢的熔炼。它正好符合我们的需要,毕竟,我们的钢铁公司,绝对是走优质钢材路线,并不是生产低端的普钢。我们的钢材是应用在汽车、轮船等高副加值的市场,所以即便是电弧炉的成本相对较高,但也是可以接受的。当然,最重要的是,我们可以摆脱对矿石、焦炭的依赖。” “老板的意思是用废铁炼钢是吗?” 冲着钱乐点点头,朱明忠微笑道。 “大明这么大,每年都会产生数千万吨废铁,那些废铁就是最好的炼钢原料,不说其它,就是拆船废钢每年都有上百万吨,这些原料可以源源不断的供应钢铁公司,保证钢铁公司的生产。” “可是电呢?” 南峰直接了当的反问道。 “传统工艺在原料上确实受制于人,可是,电弧炉是用电的,现在电力本身供应有些紧张,而且电力价格也很贵,如果钢铁公司全部用电弧炉,那么利润肯定非常有限,而且电力供应也是问题!” 电力同样也是受制于人的! 对此朱明忠又怎么可能不知道,于是他笑着说道。 “我们自己发电!” “自己发电?” “是的!” 点着头,朱明忠说道。 “为什么在国内电炉炼钢很少,首先是因为我们的电力不允许。首先是发电量不够用,尤其是江淮流域,而众所周知,电弧炉可是非常的耗电的。而且电价贵,那就更加成本高了。所以,除了自己发电之外,根本没有其它的选择。” 顿了顿,朱明忠指着墙上挂着黄岛炼油基地的效果图说道。 “原本,我们即便是办电厂也会有燃料问题,但是不过现在不一样了,随着原油提取汽油、柴油、煤油后,还会剩余重质油,除了舰队的军舰会用它,它还有一个用途就是发电,既然如此,我们完全可以建立一个大型的重油电厂,不仅可以以黄岛建,而且还可以在上海,在南京、在武汉建重油发电厂,当然,并不一定要我们建……” “建重油电厂!” 朱明忠的建议,让钱乐和南峰的眼前无不是一亮,他们怎么可能不知道重油发电厂,重油是一种极为廉价的燃料,只不过一直以来,它的来源受到限制,加之重油电厂主要集中在两广等地,沿江一带仍然是以为煤为主,究其原因还是因为重油的供货是勋贵的石油公司掌握的,他们通过控制来源,保证沿江的发电必须使用煤炭,通过这种市场垄断来控制市场。 但是现在既然东方石油在炼油的过程中,同样会剩余大量重油,那用它发电自然也就是势在必行了,而且这一块的市场肯定也非常广阔,毕竟。 因为,江淮等地本身就是电荒经常发生啊。 “重油!” 钱乐惊喜的说道。 “对,我们完全可以用重油发电,毕竟,咱们的石油公司会有大量的剩余重油,这样一来,那些重油就有地方可去了。”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是你别高兴的太高,别忘了,无论是重油锅炉或是蒸汽轮机、发电机,都在别人的手里,咱们要办重油电厂,在他们的碗里抢饭吃,他们不一定会把设备卖给咱们。” “不卖的话,那咱们就自己造!” 视线投向南峰,朱明忠直接了当的说道。 “大型工业装备的制造我们肯定是要涉足的,毕竟有一些关键设备,咱们不能总是去求人,就像你说的那样,重油锅炉或是蒸汽轮机、发电机,都在别人的手里,他们只要一卡脖子,咱们就有问题,所以,咱们就必须自己造,打破别人的垄断,至于市场,我相信市场肯定极为广阔,只要咱们放开重油市场,我估计沿江一带至少会有50家电厂等着咱们提供设备!” 或许,那些人的垄断控制着市场,但是他们的那种控制,却很容易被打破,毕竟,沿江的工商资本界,早就深受其害,有了可以摆脱他们的机会,他们又怎么可能会错过呢? 大明的勋臣之所以牛逼哄哄的,不是因为其它,而是因为他们掌握着一个完整的工业供应链,他们可以在各个环节迫使对方让步,而这正是朱明忠想要去打破的。 只人打破了那个紧紧连忙的环节,才能瓦解他们的那个垄断体系。 所以,装备制造业,是朱明忠必须要涉足的行业,只有进入这个行业,才能够粉碎他们的垄断,进而摧毁他们的垄断。 “既然市场这么大,那咱们可不能错过了。” 说话的时候,朱明忠将报纸往前一推,笑着说道。 “所以,我准备收购这家企业!” 正文 第641章 吃定你了 在大明有很多百年以上老企业,如果追根溯源的话,这些企业基本上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在发展中不断的升级,就像裕宁机器公司,这家机器公司创办于兴乾7年,算起来,绝对是大明成立最早的机器工厂之一,但是,它最早却只是一家修理马车的铁匠铺而已。 “先祖茂宁公是世袭匠户出身,在兴乾年间,四轮马车兴行于世,七年创办修车行,专门修理车轮等部件,九年开始制造车轮、车辕等马车配件,十三年制造出第一台小车床,由此打下裕宁的基业,至今三十年,裕宁已经是南京数一数二的机器工厂,虽然规模远不及官营工厂,可又经过五代人苦心经营,至先夫时,裕宁已经是大明四大机器工厂之一,全大明任何一家工厂内,都能找到裕宁的机器……” 在南京的望江宾馆内,一身淡素襦裙的苏云看着面前的这个男子,用极为平静的语言道出了裕宁的历史。 尽管她说的不多,但是朱明忠却仍然为裕宁走过的历程而之惊叹,这种典型的产业升级,或许就是正常的工业发展路径吧,完全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产业升级,不是官府的强制,而是商人根本利润、根据市场,当然也是根据自身的财力和技术逐步升级,或许,当时即便是中都的铁工厂,也想不到,有朝一日,南京的这间小小的“铁匠铺”会成为大明的四大工厂。 在朱明忠感叹之余,他又把目光投向面前的这个女子,这是一个相貌颇为美艳的女子,二十八九的模样,正是女人最美丽的时刻,这样的女子撑起这样的家业可真不容易啊。 喝茶润了下嗓子,苏云看着面前的男子,讥笑道。 “你让苏某把王家祖传的家业卖给你,苏某虽是小女子,可是却不敢做出这个数典忘宗的事情。” 面对苏云的讥笑,朱明忠倒也没有生气,只是随口说道。 “5700万。” 道出这个数字之后,朱明忠继续说道。 “这是你们欠下银行的债务,如果你们不能在一个月内筹集这笔钱,那么裕宁就会被银行接管,然后银行会根据资产保全对公司是进行拍卖,如果我所料不差的话,他们会首先对公司整体进行拍卖,当然是拍卖给那么几家专门从事拆解企业的公司,他们会对裕宁进行折解,首先是你们在朱雀大道的裕宁大厦,然后是工厂,还有工厂的设备以及公司拥有的专利,嗯,他们大概会花6000万左右买下裕宁,拆解之后,大概可以卖到1.2亿元,利润是100%……” 详细解释着对方的手段,不等苏云开口辩解,朱明忠就说道。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现在肯定在筹集资金,你准备卖掉裕宁大厦,但是别忘了,他早就被抵押了出去,实际上,你现在能够筹集到的资金不超过2000万,你可以申请延期,他们可能会同意,也可能不会同意,毕竟,肢解裕宁的收益是100%,苏夫人,商人总是重利的,就是你,你会错过这样的机会吗?” 在来之前,朱明忠就已经做足了功课,裕宁看似是大明四大机器工厂,可是从十年前开始就已经没落了,十年前上一代裕宁的主持人因为车祸突然去世,因为无子无女,所以他的兄弟也就是苏云的丈夫——一个画家,意外的接过裕宁的船舵,尽管有人辅助,但是相比之下那位画家更醉音于艺术,尤其是美色,对于公司经营完全不在行,甚至到最后死的也很窝囊——四年前死在女歌星的肚皮上。然后在公司就由苏云主持,尽管她勉强维持,但是裕宁的情况已经积重难免,尤其是她丈夫活着时欠下的债务,更是压得公司喘不过气来,能拖到现在,都是因为苏云确实比她那个死鬼丈夫更擅长做生意。 “我确实不会错过这样的生意,但并不意味着我没有别的机会,我最近正在和另一家银行商讨贷款的事情,你应该知道……” 不等苏云说完,朱明忠就笑着说道。 “是王家的祖宅是吗?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诚意伯府的旧宅吧,现在那样的宅子,那样的位置,确实挺难得的,嗯,它可以卖上五百多万,给你凑个整,算是一千万,这也才三千万,剩下的钱你到那里去找?” 冲着面前的女子微微一笑,朱明忠随手拿出了一张支票,然后说道。 “这里是四千万,我要的是公司35%的股份,我知道,王家拥有60%的股份,卖给我后,你还有25%的股份,而且王家其它旁枝还有20%左右的股份,如果你能闯过这一关,十年,最多十年后,你就可以筹集到资金收购那20%的股份,到时候,裕宁仍然是王家的,当然,到时候,甚至不需要等你从他们手里买股份,也许,我会把股份重新卖给你!” 什么! 惊讶的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苏云的眸子中尽是疑惑,他这是什么意思?见他的盯着自己,她的心头没来由的一乱。 在推出支票的时候,朱明忠颇有些得意。因为他知道自己开出的这个条件是对方无法拒绝的,至于十年后……十年后的事情谁能说得准,也许十年后,王家的那些旁枝会先后把股份卖给自己,谁知道呢? 但重要的是,现在鱼儿上钩了。 见她的神情不时变幻着,朱明忠便仔细欣赏了起来。这张脸不同于另一个世界流行的锥子脸,而是典型的鹅蛋脸,乍看之下并不让人惊艳,但细细品味的话却是越看越有味道。 作为女人,她的相貌非常符合传统审美,是那种最适合娶回家做媳妇的贤惠型美女,而且与少女不同,浑身上下都带着人、妻的韵味,那种熟透的韵味是茜茜那样的小女孩难以相比的。尤其是……有过孩子的就是不一般的雄伟啊! 尽管隔着餐桌但一股淡淡的体香还是传至鼻间,朱明忠居然渐渐有了感觉。他凝视着这张谈不上惊艳,但却柔美非常的脸蛋,莫名的心神一荡,在这瞬间真的被她的美貌给迷住了。 有些恍惚的神情落到苏云的眼中,让她的心头为之一乱的同时,更多的却是有些恼火。于是她的脸色微变道。 “朱先生,你可以告诉我你到底是什么目的吗?” 将支票推回去,面若寒霜的苏云冷冰冰的说道。 “我绝对不会因为你出手相助,就会,就会……” “就会什么?” 尽管眼前的女人举手投足间透出的少妇的妩媚与风韵诱人至极,但是朱明忠也不过只是一时心迷而已,冷静下来后,他随口笑道。 “苏夫人,我想你误会了,我需要的只是你的公司而已,嗯……” 想了想,朱明忠又解释道。 “需要的是裕宁公司所拥有的生产设备当然还有技术力量,这才是我所需要的。” 见对方的眼神瞬间恢复了清灵,听到他的解释,苏云禁不住想到,难道我真的误会了。 “哦是吗?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保护伞公司似乎并没有涉足过机器制造业。” “但是保护伞公司需要很多机器设备,而且,你知道的,因为一些原因,总有一些设备,是别人不愿意卖给我们的,所以,我想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自己生产,你说是不是?” 朱明忠并没有隐瞒自己的想法,毕竟这也不是什么秘密。 “那样的话,裕宁肯定会得罪很多同行的,你应该知道,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潜规则!” 明白到对方对自己并没有想法后,苏云感觉有些不太好意思了,同时心里又自嘲着自己太过敏感了,人家不过是个只有22岁的年青人,而自己已经是“老女人”了,怎么可能会对自己有兴趣,可真是的,成天胡思乱想……尽管心里自嘲,但苏云倒没有忘记正事。 “如果违背了那些规矩,裕宁即便是度过眼下的这个难关,将来肯定也会有更多的难关。” 面对苏云的回答,朱明忠将笑容敛起,然后说道。 “除此之外你有选择吗?” 又一次将支票放到苏云的面前,朱明忠冷笑道。 “如果你不接受,最多一个月后,裕宁就不复存在。你接受的话,就还有机会挽回这一切!” 她会拒绝吗? 尽管并不知道答案,但是朱明忠很清楚她没有选择,甚至这也是他之所以会选择裕宁的原因,因为她根本就没有其它的选择。 “……” 沉默! 苏云的双眸盯着桌上的那张支票,良久都没有说出话来,再一次抬起头来的时候,她看到对方正默默的抽着烟,完全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看着他身上展露出的与年龄不相符的成熟,苏云在心里长叹口气。 然后勉强笑笑说: “看来我确实没有其它的选择了。” 点点头,朱明忠伸出手说道。 “那……祝我们合作愉快!” 面对伸出的手,苏芸想了想,也伸出手说道。 “看来,你是吃定我了……” 话音落下时,苏芸禁不住在心里啐了自己一口,怎么能这么说呢?急忙岔开话题问道。 “你既然花那么大的价钱收购裕宁,不知道你的下一步打算是什么?” 尽管苏芸的那句话很燎人,但朱明忠还是淡定的说道。 “发电设备!” 正文 第642章 谢谢你 “发电设备!” 苏芸诧异的看着对方,然后说道。 “你确定!” 之所以会有这种疑惑,是因为之前苏芸也曾想过进军发电设备,毕竟,这非但是一个尚未饱和的市场,而且只要进入这个市场,就可以获得源源不断的订单,对于正处于困境中的裕宁来说,自然是非常重要的。 不过想进入这个市场并不容易,事实上,根本没有任何可能,她或许可以进入这个市场,但是不一定会有人买她的设备,即便是对方买了他的设备,也不一定能保证燃料的供给,甚至不一定能保证进入电网。 “这有什么怀疑的?” “你难道不知道,燃料……” 突然,苏芸意识到对方的优势所在了,然后她轻笑道。 “看来是我多虑了,忘记了你的东方石油了。” 看来他是有备而来啊。 “重油锅炉、汽轮机、发电机……” 在朱明忠道出这几个字眼的时候,苏芸想了想然后说道。 “锅炉和汽轮机都没有问题,我们一直都在生产同类产品,海军用的锅炉、汽轮机的技术难度更高,不过我们一直是海军的供应商之一……” 我当然知道,这正是我选择你们的原因,朱明忠在心里轻笑着,选择裕宁正是因为它的技术,海军用的重油锅炉和汽轮机的技术难度远远超过发电站的同类设备,他们既然能造出符合海军要求的设备,那么发电站的设备自然也不在话下。 “只要需要调整一下,我想就可以生产出发电厂所需要的设备了,唯一的问题就是发电机。” 抬头看着朱明忠,苏芸说道。 “发电机的技术目前国内是被四家公司垄断,他们不仅在技术上垄断发电机,而且还在专利上垄断着这方面的技术,如果我们想进入这个市场,就必须首先打破对方的专利垄断……” 用餐巾擦了下嘴唇,朱明忠随口说道。 “这没有问题,在专利方面,我已经想好了,我们可以尝试用双水内冷汽轮发电机。” “双水内冷汽轮发电机?” 尽管是个技术上的外行,但是因为曾经试图进入这个市场的关系,所以苏芸对于机电市场以及技术也有一定的了解,尽管这类知识很枯燥,但是她仍然用了一段时间进行学习。 “是的,” 点点头,朱明忠继续解释道。 “怎么说呢?双水内冷汽轮发电机,就是因定子绕组和转子绕组都用空心铜线并通以水冷却而得名。因水的比热大,且可直接带走热量,故可提高发电机的效率。与其他冷却方式的电机相比,用相同的材料,可制造功率更大的电机。” 在另一个世界里,这种双水内冷汽轮发电机是新中国的工业创新,只不过很少引人注意而已,在这个世界上,这没有同类的设备,这也技术着可以凭借它突破对方的专利垄断。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选择它作为突破口。 随后,朱明忠又解释道。 “就目前发电机技术的发展来说,单机容易从原来的几万增加到10万,甚至15万,而且还在朝着20甚至30万的大容量发展,只有大容量发电机才能快速提高发电能力,同时降低成本,而冷却介质和方式直接影响发电机的发电能力。空气冷却效能最低,氢气冷却比空气冷却高3~4倍,水冷比空冷高40~50倍。冷却方式上还有内冷和外冷之分,内冷效果又比外冷为好。但是,在制造技术上,水冷比氢冷困难,内冷比外冷困难,特别是转子绕组水内冷,目标还没有先例。选择它的话,更容易取得技术上的突破。” “可是它的技术会不会太复杂了?” 想了想苏芸反问道。 “毕竟,我们还没有制造过同类的设备,难道不应该选择一个技术上更简单容易的产品吗?” “就像你刚才说的那样,既然简单的都让别人垄断了,那我们就只能选择更复杂的了,相信我,虽然它很复杂,但是一但取得突破,我们就可以很轻松的打入这个市场,而且……” 笑了笑,朱明忠的神情显得有些得意。 “在双水肉冷技术上,我有一些自己的见解,嗯,基本上,现在我差不多已经有了成熟的技术构想,只需要你们的工程师协助我把图纸绘制出来,然后再制造出来就可以了。” 朱明忠之所以会这么自信,原因再简单不过,在读大学的时候,因为了解到双水内冷汽轮发电机是新中国的工业创新,而且是被忽视的工业技术创新,所以他曾专门研究过一段时间,对它的整体结构以及当时是如何攻克的一些技术难题也有一定的了解,尽管让他把图纸绘制出来不太现实,但是他相信有自己的帮助,这个世界的工程师们,完全可以在短期内取得这方面的突破。 在接下来的两天中,朱明忠一直呆在裕宁公司,尽管现在保护伞公司是裕宁最大的股东,便是按照双方的协议,公司依然由苏芸主持,而朱明忠呆在这里,只是为了与公司的技术人讨论双水内冷汽轮发电机,而对于这种技术,公司的技术人员,大都是持以怀疑的态度,特别对转子在每分钟3000转高速旋转的情况下,由于离心力的作用,水流能否顺利通过?即使水流能够通过高速旋转的转子,会不会由于水路中产生气泡破坏转子的动平衡都是他们所担心的问题。 为了打消众人的疑惑,朱明忠提出了转子绕组水内冷的试验方案。随后模型试验证明小型转子在高速旋转的情况下,水流是可以顺利通过的,也不会因通水造成转子的振动。随后又将一台旧电机改造的新型冷却发电机进行试验,并证明水流可以通过旋转的转子,电机也不会产生振动。可是漏水的问题没有解决。不过因为了解另一个世界线圈漏水、拐脚断裂、铁质金属锈蚀、腐蚀物阻塞空心导线等难题的攻关过程,所以很轻松的就解决了如何使静止的水进入高速旋转的转子而不泄漏的难关。 甚至于正得益于朱明忠的帮助,第一台改造而成的双水冷汽轮发电机开始进行试验的时候,发电厂用锅炉、汽轮机都还没有完成设计,毕竟,相比于军用,民用首先考虑的是能耗,在如何降低能耗上还有一系列的难题需要解决,不过,对此朱明忠并不担心,毕竟,裕宁本身就是一家大型现代机电设备制造企业,他相信很快公司就会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 在第一台大型双水冷汽轮发电机的图纸完成的时候,作为公司总经理的苏芸自然要表示祝贺,所以她主动表示为朱明忠以及项目组的成员举办庆功宴,当然,这场宴会,更多的是为朱明忠举办的,毕竟,现在他才是裕宁真正的主人。 在庆功宴结束后,在苏芸主动提出送他回宾馆时,朱明忠倒没有拒绝,不过上车后,就有些后悔了,因为跟她谈不上熟悉,所以只能聊工作上的事情,只是没话找话道。 “苏夫人,其实你今天是不需要喝酒的,毕竟你是一个女人……” “女人……” 勉强笑笑,苏芸说道。 “在生意场上,谁又会在乎你是女人呢?在乎的无非都是些无聊的人……” 想着这些年在生意场上见过的形形色色的人,苏芸的神情有些落寞。 见她的神情有些失落,朱明忠就岔开话题说道。 “你主持公司几年了?” “九年零三个月,” 随口答了一句,苏芸就闭上眼说。 “我有些累了,眯一会儿,小丁,到了宾馆再喊我。” 见她并不愿意聊天,朱明忠就知趣地说: “那你休息,到地方了我自己下车就行了。” 一路上,朱明忠想的大都是生意上的事情,毕竟,现在随着保护伞公司的发展,尽管他把公司的业务丢给了其它人,可是他总还是要把握一些具体的方向。 “微电子、发电,石油、采矿……” 因为喝了不少酒,感觉头脑有些晕眩的朱明忠,闭着眼睛回忆着公司最近以来的业务,然后慢慢的梳理着这些业务之间的联系,似乎都是无心栽柳,现在又涉足到了机械装备制造业。 机械…… 自然而然的朱明忠想到了机床,想到了目前正在研制的新型电子计算机。 “也许,可以考虑一下把两者结束起来,搞一搞数控机床。” 毕竟,数控机床才是未来的发展方向,而且,对于裕宁而言,这同样也是一个技术上的优势。甚至于也将有助于他瓦解勋贵们在机电行业的垄断。 “倒是可以尝试一下。” 很快,汽车就到了朱明忠所住的宾馆,原本朱明忠并不想叫醒苏芸的,可谁知她自己早就醒了,在朱明忠开门时,她对他说道。 “朱先生,谢谢你!” “嗯?” 愣了愣,朱明忠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片刻后,反应过来的他笑道。 “这只是生意,往后公司的经营还是要靠你,说实话,我更应该谢谢你才是。” 正文 第643章 高速公路 第二天清晨,离开南京的时候,朱明忠并没有乘飞机,而是乘车返回中都。在汽车朝着南京长江大桥驶去的时候,他特意看了一眼那座大桥。那座大桥是长江第一桥。 早在兴乾二十年,就有人提议在南京上修建一座跨海大桥,方便两岸来往,提高经济发展。但是想在宽阔的长江上修建大桥是何等的困难?至少许多技术上的难题需要解决。 但是也正是从那时起,在随后的二十年间,大明在桥梁工程学上取得的突破甚至远远超过另一个世界工业革命爆发百年的积累,当然,这也和朱明忠有着直接的连系,毕竟,大修铁路需要开山造桥,大明的学者们在吸收借鉴另一个世界的桥梁学知识基础上,发展出了这个世界的现代桥梁工程学。 兴乾四十年,有人在《金陵晨报》上发布了一篇文章,提出其建造南京长江桥设想:在约50寻的水上建造主跨为5000寻的悬索桥,并指出“没有桥跨越长江两岸海峡,整个大明就是不完整的”,由此开始了修建大桥的讨论。 那场讨论让修建大桥获得整个大明工程学界的支持,而期间闽王成立筑桥基金会开始筹集修建南京“铁路公路两用桥”所需的资金,并提前进行技术研究,五年后,南京长江大医开始修建…… 只不过,直到朱明忠离开那个世界,这个采用了沉箱作业等堪称“黑科技”的筑桥工程技术的大桥仍然还没有修成。 “十八年……” 一代人的时间! 在汽车驶过南京长江大桥的时候,朱明忠的轻叹引起了坐在副驾驶上的李扬的共鸣。 “整整一代人的时间,小时候读书时,课文里就提到过修建这座大桥的困难,甚至有沉箱被洪水冲走,上百个工人死难,后来,他们的名字都被刻在了纪念铜碑上,就在桥墩上面……” 朱明忠默默的点点头,在工程学发展的过程中,进步的代价往往就是生命,在后人享受着工程学上的创新时,又有谁能想到其背后的代价呢? “这或许就是人类进步必须付出的代价吧……” 朱明忠默默的说道,然后对李扬吩咐道。 “走两京高速吧。” “两京高速修通了?” 因为两京高速最近屡屡出现在报纸头条,李扬难免也有所了解。 “还没有,我们过看看,一会儿我们报名参加那个比赛。” 朱明忠之所以会突发其想走高速,就是因为这阵子“两京高速”不时的出现在报纸头条,其实,也不是“不时出现”,而是因为前阵子在高速的单边建成后,他们举办了一个汽车比赛,与过去的汽车比赛不同,这个汽车比赛是面向所有人的,包括非职业选手,每天一场比赛用时最短的前十名车手可以获得一辆甲壳虫汽车作为奖品,这是高速公路公司和大众汽车公司一起举行的活动,活动已经举动了十五天,吸引十几万人报名参加。 当然,这种大型活动最大的好处就是参与的人越多,人们越能直观的了解到高速公路的好处,只如这样他们才能够尽快的接受高速公路。 “享受自由驰骋的感觉!” 汽车驶近高速公路的时候,朱明忠就看到一个大幅的广告,很快汽车就驶进了高速公路入口,因为参加的人很多,差不多用了二十分钟,才轮到朱明忠的座车。 “请拿好你的参赛证明,一会在入口会有人给你的盖章,并标注时间,不过因为这是单边比赛,所以,你如果回程的话,只能走官道。” 工作人员的提醒让朱明忠的脑海中闪过两个字——“套路”。 套路! 世间万物都有套路,这个单边比赛的同样也是如此,这个“套路”非常简单,对于刚刚享受了高速公路通畅与高速的人们来说,立即回到年久失修的官道上,那种对比是极其明显的,这种对比会让人们在第一时间内体会到两者的区别,并最终作出他们的选择。 “这感觉确实不错!” 当汽车在高速公路上以两百里的时速行驶时,朱明忠不禁有种回到另一个世界的感觉,在他享受着高速驰骋的感觉时,就对李扬说道。 “打开收音机,放首歌来听听……” 这个世界还没有磁带让朱明忠随意选择自己喜欢的歌,所以一路上只能听着收音机,在路上被动的听着收音机里的音乐,尽管韩冰凌的《甜蜜蜜》也在其中,但朱明忠的心里还是作出了应该加快磁带机研制的决定,至少可以先考虑安装在汽车上,让人们在汽车上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歌。 路上,朱明忠特意去了一趟服务区,在建的服务区与另一个世界的服务区并没有什么区别,甚至与官道旁渐渐没落的服务区,也没有太多的区别,只是少了一圈防护的围墙,因为巡警以及宪兵在城乡各地维持治安的关系,所以土匪强盗早在百年前,就已经从大明绝迹,自然也就不需要再像过去一样,把服务区弄的像是一个小城堡。 或许,这也是时代进步的一个证明吧。 因为志不在比赛,一路上车速都保持在200里左右,总是会不断的被人超越,对此车里的人倒也不在意,而看着不断超越自己的汽车,朱明忠的心里似乎也明白了,为什么在汽车发展初步,最热衷于资助汽车比赛的就是汽车制造商,即便是对手赢得了比赛,他们也不在乎,不是因为其它,而是因为通过汽车比赛,可以让人们感受到汽车带来的便捷,这或许,就是早期的汽车厂商最热衷于资助那种动辄几千,甚至上万里的比赛的原因。 “也许,我们也可以举行一场比赛,比如中都到巴黎……” 朱明忠在心里暗自寻思着,突然,他的心里又冒出了另一个念头。 “中都到巴黎,有现有的公路网,不成,这样的比赛,肯定不能显示出大众汽车的与众不同,也许可以换一条原始状态的道路……” 在脑海中回忆着从大明到欧洲的道路,但让他失望的是,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道路。 “好像没有什么合适的路线啊,都是普通的官道。这样的比赛可不怎么新鲜,应该刺激一些,野蛮一些。” “老板,如果想要离开官道的话,可以尝试一下从京城到莫斯科。” 听到老板的自言自语,坐在副驾驶上的李扬适时的提醒道,因为军人出身的关系,他对于一些偏远的道路有一定的了解。 “京城到莫斯科?” 朱明忠顿了下,然后像是恍然大悟似的说道。 “从北京到巴黎!” 在另一个世界,似乎就有这样的比赛,那些从欧洲远度重洋过来的汽车不就是从北京出发,“翻过”张家口的崇山峻岭驶过蒙古高原和广阔的西伯利亚,最终驶进欧洲吗? “你是说鲜卑利亚是吗?” 李扬的提议让朱明忠的眼前一亮,在世界上还有比那里更原始的地方吗? 与另一个世界不同的是,现在的鲜卑利亚几乎是一片蛮荒之地,只有少数的移民定居点,那里既没有优良的官道,更没有铁路,通往北方的铁路仅仅只修到了贝加尔湖一带,仅此而已。往西、往东,全都是自然路,那样的道路对于汽车而言,绝对是一个挑战。 “是的,老板,鲜卑利亚人最少,而且气候最恶劣,在那样的地方开车,对于车手来说,绝对是一个考验,就我所知,全大明,开过从京城到莫斯科或者圣彼得堡的车手,不超过100个人,毕竟出了北海县,往西几千里路基本上就是无人区,别说是城市了,就是定居点相隔至少也有几百里,顶多只有几条压出来的自然路,万一要是陷进沼泽泥潭里头,指不往人也就死在路上了,在那种路上别说是比赛,就是开一个全程,都是个考验。” 李扬这么一说,朱明忠立即兴趣十足的说道。 “你这么一说,我反倒是有兴趣了,你这么了解,你开过那条路。” “开过。” 李扬笑了笑,然后又无奈的说道。 “不过,只开了一半,车就毁在了路上,如果不是因为碰到定居点的人,估计性命就交待在那了,那里的路,连个路标都没有,拿着地图都能走错了……” 压根就不需要路标啊! 那地方……地广人稀! 对于大明而言,鲜卑利亚只是一个出产皮毛和人参的地方,至于其它……没有人知道他的价值,当然,这一会随着当地的石油开采而改变。 “你这么说,我倒是想要试试。” 朱明忠笑着说道。 “越是这样的烂路,越能够体现出来汽车的质量,嗯,我们可以在那里试一试……” 想了想,朱明忠直接对李扬吩咐道。 “下高速后,直接去大众公司吧,有阵子没到那边了,正好顺带着研究一下这条路线,谋划一下在那里进行一场比赛。” 正文 第644章 薄弱环节 再一次来到大众公司时,一路上可以看到一辆辆的集运车拖运着“甲壳虫汽车”朝着火车站驶去,相比于几个月前,现在“甲壳虫汽车”已经投入了市场,而且日益受到市场的追捧,甚至就订定单都已经排到了五十万辆开外。面对市场的需求,大众汽车公司自然要扩充规模,也正因如此,现的公司附近完全就是一座工地,一座座大型厂房拔地而起,未来一但新厂投入生产,大众汽车的产量将会突破六十万辆,尽管并不是大明最大的车厂,但这样的产能扩张已经是极为惊人的了。 当然,现在对于“甲壳虫汽车”的未来,朱明忠并不担心,毕竟,以另一个世界的发展来看,它会在未来的几十年内于世界各地畅销,至少在十五年内,它都不需要考虑销路问题,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改进。但是这些问题自然会有技术人员加以改良。 伴随着一声铅笔画过地图的兹声,转过身时朱明忠随口说道。 “知名度!” 看着众人,朱明忠大声说道/ “现在,对于大众汽车而言,最重要的就是知名度,这种知名度并不是说我们的“甲壳虫”有多么多么的畅销,这仅仅只是一时间的,如果我们只是凭借着“甲壳虫”的名气树立起了大众的知名度,那么大众永远等同于“甲壳虫”,这绝对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 大众是否等于“甲壳虫”,朱明忠的心里并没有答案,但是在另一个世界,奇瑞就等于“QQ”等于廉价,这甚至限制了他自身的发展,这种限制对于任何一个厂商而言,都无疑于灾难。 “所以,我准备创办“从北京到巴黎的拉力赛”,其中一半的路线都是半无人区的鲜卑利亚,第一名的奖金……嗯,二十万元,第二名十五万,第三名十万!” 还不等朱明忠说完,下面就是一阵惊叹,显然所有人都被这笔巨款给惊呆了,即便是第三名的十万元,对于许多人而言都是一笔天文数字,甚至相当于一名工程师一辈子的收入,这未免也太丰厚了吧! “这会不会太多了点?” “多?不,” 摇了摇头,朱明忠颇为自信的说道。 “相信我,这笔钱会物有所值,全世界第一流的车手都会被它给吸引,当然,全世界也都会知道我们,知道大众资助了这场比赛,未来,我们每年都会举行一次……” 朱明忠的话音落下的瞬间,就有人说道。 “前提是我们要能赢!” “是啊,只有我们赢了,才会物有所值。” “那就让我们赢得这场比赛。” “这根本就不可能,不要说“甲壳虫”不行,就是其它的任何一种汽车都不行!” “是啊,那条路所有人都知道,根本就不是路,那样的路,只能跑马车。” “为什么只能跑马车?” “因为路况恶劣,汽车很难在那样的道路上长期行驶。” “那我们就设计一种专门可以跑烂路的汽车,比如四驱汽车……” 随手在一旁的黑板上绘出一个简单的汽车模形,朱明忠一边解释着他的构思。 其实讲起四轮驱动,在坐的这些工程师们并不陌生,早在三十多年前起,就已经有厂商将四驱系统引入到了车型当中,工程师们始终相信“想要在条件糟糕的路面上安全有效地行驶,四轮驱动必不可少”。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让三十年前就创造出了第一台拥有四轮驱动技术的军用牵引车。 但是也就仅仅只是如此罢了,在民用上,四轮驱动的汽车几乎没有得到什么应用。 “……基本上,这辆车应该就是这样。” 随着朱明忠的讲解话声落下的时候,再一次看着黑板,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名称——“威利斯吉普”。 “我们是要为比赛制造一辆专用车吗?” 比赛专用车,大家并不陌生,几乎所有的比赛用的都是专用车,尤其是各个厂商赞助的车队,往往都会花费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打造比赛专用车。 “专用车?” 摇了摇头,朱明忠笑着说道。 “当然不是专用车,你们看,这是一辆什么车呢?首先,它几乎没有什么和驾驶无关的零件。前风挡可以向前放倒,全车没有车门,只有一个圆弧状的缺口,既方便上下车,又减轻了自重,主要用来输送步兵装备的轻武器及兵员,且可作通讯、侦察、作战急救和指挥车:装上机枪时是火力侦查车,装上电台时是侦察通讯车,架上担架时是救伤车,用作将军的座骑时是指挥车。该车采用高底盘设计,因而能跋山涉水、无处不在,多种用途和强大的机动性极大的满足军队的需要,而且,因为自重很轻,用船或飞机运送到各个地区亦极为方便。相信我,它的市场在军队,而我们所需要的就是让它赢得拉力比赛,让军队当然还有偏远地区的人们,看到它强大的通过能力。” “军队的需求总是有限的的!” 一直没有说话的韩渭,眼睛里的精光一闪,颇有些激动的说道。 “烂路!” 念叨着这两个字,他的盯着黑板上的草图说道。 “大明很多路都是烂路,即便是柏油铺的官道的通过能力也不见得多强,毕竟很多路是年久失修的,乡村能有一条泥结碎石路,就已经很不错了,如果它的通过能力很强的话,那么我敢肯定,至少在乡村它的市场会非常广阔,如果……” 盯着草图,韩渭道出了他的看法,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看法,是因为他很清楚大明乡村道路的现状,落后的乡村道路让汽车在阴雨天气时于乡村根本就是寸步难行,可是四驱汽车显然可以克服这一困难。 “如果它多拉一些货的话,肯定会受到农夫的欢迎,城市里的居民需要的是甲壳虫那样的小汽车,而在乡村,他们需要是小型卡车,可以带人,也可以带货的小型卡车,现在车要么是小卡车,要么是小轿车……” 不就是皮卡嘛! 韩渭的话让朱明忠的眼前一亮,在另一个世界的大西洋彼岸,大街小巷上会遍布这种半截头的车型,最畅销的永远也都是皮卡。但是在这个世界,似乎还没有皮卡,这倒也不算对,好像这个世界有小型卡车,它算是皮卡吗?朱明忠当然不清楚,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肯定没有另一个世界那样的,既然是轿车又是卡车的皮卡。 如果把这种产品引入这个世界,填补市场空白,那么它的销量肯定会非常不错,毕竟市场总有它的需求,而且养车比养马更省钱。 “对于汽车的需求,主要还是看需求,韩经理说的很对,在城市中市民需要的是自己和家人乘坐的小汽车,而在乡村却不一样,人们对它的需求是既要能坐人,还要能拉货,这样的车才是他们需要的,而这种车的设计既简单又特别,实际上是客用小汽车和和小卡车的混合体,它的前半部是一个独立密封和后部隔离的车厢,后半部是一个敞开式的车斗。由于车斗敞开,所以装卸货物十分便利。” 在韩渭的基础上解释着“皮卡”的构想,盯着黑板上的图样,朱明忠继续说道。 “嗯,乡村还需要更好的通过能力,那么我们可以按照它的原理,对它进行放大,前面呢,可以是双排乘坐五个人的车厢,至于后面呢,有一个小型的货斗……” 随手画了个草图,朱明忠笑着说道。 “基本上就是这样,这两个项目,我看可以同时进行,毕竟,它们的原理基本上相通的,甚至我们还可以让两种车都参加我们的拉力比赛。也许,到时候,我们可以赢得这场比赛的前一二名也不一样。” 笑了笑,朱明忠想了下。 “也许,我们可以多派几辆车参加,这样的话,全世界到时候都会看到我们是怎么样拿走了了这场比赛的全部胜利。” 在朱明忠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又有人提出了他的疑问。 “仅仅只是有四轮驱动,我觉得还是不太现实,毕竟,所有的汽车最大的软肋是什么?是它的轮子,就我所知,即便是在军队里,军队也很少用四驱卡车在烂路上行驶,因为烂路太毁轮胎,很多时候,只是开个一两千公里可能就需要换轮胎,这样的话……” 提出意见的工程师,走到地图边,在心里估算着从北京到巴黎的距离,最后又摇摇头说道。 “估计这一路上,他们至少需要准备十几个轮胎,这根本就不可能,除非我们在沿途建立补给站,但是这样一来,非但增加了比赛的成本,而且还充分暴露出了它的不足。” 轮胎? 工程师的话让朱明忠的不由一愣,轮胎不行?这是怎么回事?像韩国的纸皮胎一样? 于是不无疑惑的问道。 “你是说,现在的轮胎寿命很低吗?” 正文 第645章 要不要……看一下 轮胎! 对于大明而言绝对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产物,从四轮马车出现开始,就有人为了舒适在木铁车轮外包一层牛皮,兴乾二十五年,随着南洋诸夏的橡胶园开始产出橡胶,硫化橡胶凭借着弹性更好的优势进入这个市场,包胶车轮兴盛一时。几乎是在包胶车轮出现的同时,就有人试图把空气注入轮胎。但是耐用性并不高,并没有实现商业化。 直到“文明远征”期间,充气轮胎才被引入汽车,当时也不被人看好。充气轮胎经常性的破损,甚至有人嘲笑说,把干草装满轮胎的效果会更高。不过即便是如此,十几年后,人们还是成功地实现了充气轮胎的实用化和商业化。 “初期的充气轮胎使用涂有橡胶的帆布作为胎体,因为帆布纵线和横线相互交叉,行走时轮胎会变形,线之间就会相互摩擦,很快就会磨断,最初寿命仅有五六百里,斜纹纺织品被发明了出来,这种纺织品促成了交叉层轮胎的发展,帘线不易断裂,寿命被大大延长。因为它优良的特性,直到现在,斜交轮胎仍在使用。斜纹纺织品被发明了出来,这种棉布促成了交叉层轮胎的发展,帘线不易断裂,寿命被大大延长。因为斜交轮胎优良的特性,所以现在大都是使用斜交轮胎,不过,即便是如此,这种轮胎的寿命仍然有限,在鲜卑利亚那种条件下的道路上行驶,肯定会有问题的。” 韩渭的解释让朱国强的脑海中浮现出“子午线轮胎”的同时,又有些疑惑道。 “斜交轮胎?斜纹纺织品?棉布?” “对,斜交轮胎就是帘布层和缓冲层相邻层帘线交叉,且与胎面中心线呈小于90℃角排列的充气轮胎,而它的帘布层一般有棉线、人造丝线,主要还是棉线,人造丝的强度不够。这种轮胎纵向刚性好,适于在普通路面中速行驶,但是不适合在鲜卑利亚那种条件下的道路上行驶,这也是军队中的不少车仍然使用海绵实心车胎的原因。” 棉布、人造丝…… 在了解到到人造丝就是纤维素制成的人造纤维后,朱明忠的眉头轻挑道。 “为什么不用……” 恐怕还是因为这个世界没有尼龙吧。 尼龙是怎么制造的? 在回忆这个问题的时候,朱明忠连忙对韩渭吩咐道。 “让秘书室的女秘书们都进来一下。” 很快十几名秘书室的女秘书都进来了,她们大都是打字员,恐怕发明打字机的人根本想不到那种看似庞大、笨重且用一个一个汉字来打字的打字机。会颠覆大明的职场,让女性得已进入了一直由男人垄断的职场,而且这种工作确实更适合女子,朱明忠曾经看过这个时代的打字机,在打字时,衔字手柄在字盘游走,找到那个要打的字,然后衔字手柄衔起那个汉字回到纸张要打字的位置,“咔嚓”一声打出汉字。由于常用的汉字就有几千,所以,字盘就摞了好几层,打字时速度也很慢,打字员要记住几个千汉字的位置,以便快速打到那个要打的字。这种细致的工作更适合女人,也正因如此,打字员这个工作自从百年前出现以来,一直为女人所垄断。 现在,看着这十几个秘书室的女秘书,她们中既有打字员,也有秘书,她们的年龄各异,但是相貌都很漂亮,显然,在某些方面,两个世界都有其共同的喜好,毕竟,男人总喜欢颜如玉。 看着这些年青漂亮的秘书们,朱明忠笑着问出了她的问题。 “你们有丝袜吗?” 突如其来的问题,让她们在诧异之余,纷纷变得有些脸红,毕竟,这个问题实在是太过隐私了。别说是她们,就连韩渭也忍不住想要捂脸,心里想着。 老板你这是整的那一出? “老板说的是这种长筒丝袜吗?” 就在这时有一个柔媚动人的声音传了过来,听的朱明忠耳朵发麻,好像吃了酥糖一样,又酥又甜,酥到人的骨子里,腻到人的心里去。 顺着声音,朱明忠看到了这个蜜糖声音的主人。明眸皓齿的女子正巧笑嫣然的看着他,她穿着身红色的改良汉服自然敞开,收紧的腰身衬托出她高人一等的胸怀,领口处春光乍泄,惹人遐思。显然,与普通的女子不同,她知道怎样将女人自身骄傲的本钱——妩媚、xìng感和妖娆配以合适的服装将自身的优势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她的气质和装扮完全是副恨不得刺瞎男人的眼球的模样。 甚至于就连同动作也是——她微微撩开裙摆,露出小腿,甚至包括膝盖,在这个“女不露膝”的时代,这种动作显然是大胆至极,但是不可否认,却魅惑至极! “娇精……” 不知是谁轻哼了一声,但在朱明忠看来,说她是妖精,绝对不是污蔑,绝对的恰到好处。 “咳,李秘书……” 韩渭咳了一声,有些尴尬的说道。 “老板是在问题你问题,不是……请注意一下。” “嗯。” 轻应之余,李静怡发出一声柔美的娇笑,同时媚眼流转,风情万种的说道。 “老板,你说的是这样的丝袜吗?漂亮吗?” 唰唰唰! 不屑的、轻蔑的、刀子般的目光向李静怡投去,那是一团团充满嫉妒的火球。确实,人靓且媚,这样的女人到那都受男人的欢迎,都会被女人嫉妒。不过她虽然热情奔放,但也并不是什么样的男人都能进入她那双媚眼的。 不过,朱明忠不仅从她那双眼睛里看到了挑逗,同时还伴随着慧黠。不过,对于她,他并没有什么兴趣,唯一能引起他兴趣是丝袜,不对,是丝袜的材料。 “嗯,挺好看的。” 朱明忠说道,然后转移话题道。 “对了,这个丝袜是什么材料的。” 唰唰! 所有人又把目光投向老板,看着那张年青的英俊的脸庞,不知多少女子心碎道。怎么这么不长眼中,居然看是这只骚狐狸了。 “讨厌,丝袜当然是丝织的了,你要不要再……嗯,” 李静怡故意顿了下, “看一下……” 别说,朱明忠还真想再看看,不过这女人热情似火的作风,还真让人惊讶,这是这个时代的女人吗? 感觉倒是有点时空的错愕,一旁的韩渭看了看老板,又看了看李静怡,神情显得有些尴尬,就在一旁打岔道。 “老板,还有其它的事情吗?要是没有别的吩咐,我就先让他们出去了。” “呃,没事了。” 笑了笑,朱明忠对面前的十几个女子说道。 “不好意思,打扰你们了。” 在她们离开时,李静怡用柔情似水的眸子看着朱明忠说道。 “我叫李静怡,您随时可以打电话找我啊,公司的电话就行。” 说完,又抛给朱明忠一个媚眼儿,然后袅袅婷婷的离开了。所以她走起路来腰身一扭一扭的,带动着裙摆,带着一种独特的韵味儿,充满无尽的诱惑。 在她们离开时,一回头,朱明忠就看到神情尴尬不已的韩渭,还不等他说话,韩渭就说道。 “老板,你放心,我会让人事部门和她结算一下,她确实不适合……” 不等韩渭说完,朱明忠就摇头说道。 “没有这个必要,” 岔开话题,朱明忠笑着说道。 “我有一个想法,也许,我们可以用合成纤维生产丝袜……” 怎么又是丝袜,韩渭突然有种无语对青天的感慨,怎么今天老板就是和丝袜扛上了。 “不要小瞧丝袜啊,对了……” 随手拿起电话,朱明忠再一次接通秘书室,然后隔着电话说道。 “麻烦让李静怡接一下电话。” 又是那只狐狸精? 不等韩渭后悔为什么召来这只狐狸精,就听到老板在电话里问道。 “李小姐,请问丝袜多少钱一双?……嗯,好的,谢谢。” 挂上电话,朱明忠就像压根没有注意到韩渭的神情变化似的,直接说出了一个数字。 “5元钱!一个打字员的工资多少钱?70?还是80?可是,她们却愿意花5元钱去买一双丝袜。” 其实朱明忠并不知道,即便是如此,那还是因为这还不是名牌货,名牌的价格更高。 “韩经理,你知道,这个世界上什么人的钱最好赚吗?” 他的问题让韩渭有些不太确定的答道。 “女人?” “没错,就是女人和孩子的钱最好赚,女人为了漂亮,永远最舍得花钱,你知道兴乾年间,宫里最挣钱的买卖是什么?是香水!” 韩渭立即深以为然的赞同道。 “现在也是,有些香水,一小瓶就要上百元,真不知道什么样的女人会花上百元买一瓶香水。” “所以了,用合成纤维生产丝袜肯定是个好生意,而且,它还有更多的用途……” 笑了笑,心里已经有了定计的朱明忠便站起身往门外走去,一边走一边说道。 “轮胎!它不仅可以制作轮胎,还可以应用在方方面面……” 正文 第646章 尼龙 尼龙! 几乎下意识的,在得知轮胎的布帘使用棉布之后,朱明忠就立即想到了尼龙,毕竟它的强度比棉花高1-2倍、比羊毛高4-5倍,是粘胶纤维的3倍。而且在另一个世界,尼龙确实也在轮胎生产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在另一个世界,它是人类制造的第一种合成纤维,尼龙的出现使纺织品的面貌焕然一新,它的合成是合成纤维工业的重大突破,同时也是高分子化学的一个非常重要里程碑。 不过,在这个世界它还没有被发明出来。 这并不是什么问题,毕竟,学过分析化学的应该都做过尼龙66的合成试验,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化学试验。而且所需要的原料也很简单。 “首先己二胺和己二酸反应生成尼龙 66盐,然后尼龙66盐进行缩聚反应生成聚合物……” 回忆着在另一个世界做过的试验,呆在试验室里的朱明忠一步步的重复着它,感觉极为轻松的他,甚至不时的轻吹着口哨。 毕竟,相比于其它,只有在进行试验的时候,朱明忠整个人才会轻松下来,整个人完全放松下来之后,他的脑海中甚至还闪现出一些过去只是简单接触的技术或者试验。 “也许可以尝试一下,” 在朱明忠一个人在试验室里做着试验时,听着口哨声的孙梦琪站在门边看着这家伙,直到他手头的工作停下来之后,才打趣。 “似乎你挺享受做试验的过程,” “本身就是一种享受!” 回过头来,看着来人朱明忠微笑道。 “其实,当一个学者也不错,至少单纯一些,不需要考虑那么多的事情。” 确实是非常单纯,相比之下,自己的生活似乎就有点太过复杂了,总是想这想那,其实,有时候,世界上的事情,那有那么复杂。 “其实,根本就不需要想那么多事,努力做好自己就行。” 拉一张椅子,孙梦琪笑着说道。 “感觉你总是考虑的太多了。” “能不考虑嘛,毕竟有上万个员工等着我开工吃饭嘛。” 朱明忠笑道,其实这不过只是自嘲而已,他甚至想到了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的初衷,不也是为了更好的享受的生活吗? 可是结果呢? 却把自己一点点的卷到某些纷乱之中,即便是没有自己,那些纷乱又有什么呢?皇太子和很多官员对于勋贵的垄断,早就是深恶痛绝,他们所需要的只是一个机会,一但时机成熟,他们必定会通过反垄断法案,以法律的形式去分割、瓦解那些企业。 勋贵们的垄断企业看似强大,可是实际上……并没有什么,甚至于还没有另一个世界大洋对岸的那些垄断企业强大。 或许,自己也是杞人忧天了。 在心里这么寻思着的时候,朱明忠看到孙梦琪似乎有些疲惫,便笑着说道。 “好像时间已经晚了,要是忙完了,你可以先回去休息。” “你在做什么试验?” 孙梦琪并没有回应他,而是翻看着一旁的试验记录本说道。 “尼龙?这是什么?” “一种合成纤维。” “合成纤维?像纤维素一样?” “和纤维素不同,它是人工合成的,如果成功的话,应用范围会非常广泛……” 一边回答着她的问题,朱明忠一边小心地将己二酰氯的环己烷溶液沿着略微倾斜的烧杯壁倾入溶液中,在这个过程中,孙梦琪惊讶的看烧杯中形成两层,且在液-液界面处立即形成聚合物膜。 “这是……” 瞠目结舌的看着眼前的变化,孙梦琪疑惑道。 “它就是合成纤维?” “就是它,它就是尼龙。” 朱明忠用一只铜丝钩缓缓地清楚攀住烧杯四壁的聚合物丝,然后钩住这团物质的中心,接着慢慢地提升铜丝,使聚酰胺得以不断生成,并可拉出好几尺长的一股线,用水将这股线洗涤几次,最后放置纸上晾干。 “这就好了?” “差不多完成了,最后称重就可以了。” 听着朱明忠的回答,孙梦琪好奇的用铜丝钩起尼龙丝,然后好奇心旺盛的她问道。 “它有什么用呢?” “你穿丝袜吗?” 突如其来的问题,让孙梦琪的脸颊不由一阵微红,轻应一声的同时,她嗔怪的看了朱明忠一眼。 “它可以制造丝袜,真正的玻璃丝袜,即便是最好的丝袜,也无法和它相比……” 朱明忠的脑海中,甚至不由的浮现出了“丝袜的诱惑”,在另一个世界,正是尼龙丝袜开启了那个时代,而现在…… “它不能像制棉花糖那样抽出丝来,而且这种纤维状的细丝即使冷却后还能继续拉伸,拉伸长度可达到原来的几倍,经过冷却拉伸后纤维的强度、弹性、透明度和光泽度都大大增加。这是普通真丝无法与之相比的。” 特意往孙梦琪的下身看去,让他失望的是,她的裙摆在膝下十五公分左右的位置,尽管腿形纤美,但是……露得太少,要是能往上面再露出一些。 这家伙! 觉察到他的视线落在自己的腿上,孙梦琪轻咳一声,然后说道。 “只能做丝袜吗?” “它的用途非常广泛,可不仅仅只是丝袜,他可以用来织布,比如制造降落伞,当然,还可以应用到工业上,进一步发展的话,它甚至可以在很多领域代替钢材,“以塑代钢”,我想这是未来材料学的一个发展方向,毕竟,相比于钢铁,它的重量更轻,更容易加工……” 尼龙是一个极其庞大的家族,即便是朱明忠自己一时间也说不出它的用途有多么广泛,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现在这一团丝线,其实就已经开创了历史。轻轻的捏起那一小团丝线,朱明忠神情严肃的说道。 “梦琪,你知道它是什么吗?” “尼龙啊!” 摇摇头,朱明忠认真道。 “不,它是时代,是塑料时代!” “塑料?” “就是可塑材料。你看……” 朱明忠拿着手中的丝团说道。 “这个时代,就是从它开始的。” 不是从它,而是从丝袜! 因为有现成的人造丝生产企业,尽管原料不同,但是喷丝工艺倒也接近,所以在收购了一家小型人造丝企业后,对其设备进行适当修改,换上更细的纤维喷嘴,第一批尼龙丝在朱明忠试验完成后的一个月后,就已经生产了出来,这批合成尼龙丝线除了用于织制轮胎帘布,制造寿命更高的轮胎之外,当然也被织成了丝袜。 看着面前的的丝袜,朱明忠忍不住用手轻抚着它,然后感叹道。 “你们不知道,它是什么?” “是什么?不就是袜子吗?” 南峰有些疑惑的说道。 说实话,他有些不太能接受朱明忠的这种“不务正业”,丝袜,他是准备把保护伞公司变成一个“杂货铺”吗? 笑了笑,朱明忠并没有解释什么,而是拿起了电话,拨通了大众公司的电话。 “喂,是李静怡,李小姐吗?我是朱铭和……” 尽管听出于电话那头的窃喜,可是朱明忠还是想到了那个像妖精一样的女人,有谁比妖精,更擅长发挥它的优势呢? 怀揣着种种幻想的李静怡在来到公司后,在朝着那间办公室走去时,心情甚至有些紧张,她不知道接下来会面对什么,但是,似乎也明白可能会发生什么,这,这真的是自己想要的吗? 不过等到她接过那双丝袜的时候,患得患失的她终于明白了什么,那家伙感兴趣的仅仅只是丝袜而已。她的心里在有些失落的同时,却又长松口气。 “它可直薄啊!” 在隔壁的休息室中,换着丝袜的时候,那种特殊的不同于真丝袜的质感,让她不禁有些着迷, “这就是公司的新产品吗?难道换了什么新的材料?” 尽管只是秘书室的打字员,可是李静怡却读过大学,甚至她读的并不是为了找到丈夫的什么文学、艺术之类的专业,而是商学,只不过,现实是残酷的,现实告诉她,一个女人即便是拥有商学大学学历,也不会有任何一家公司会聘请她,最终,她只能和其它专业学校里的女子一样,成为一名打字员在公司里做着与之相关的工作。 “他上次问丝袜的时候,恐怕就是为了它吧,没想到这么快就制造了出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新材料。” 疑惑之余,她又特意对着镜子转了一圈,尽管镜中的她依然光彩照人,可是看着纤细的小腿时,她却皱了皱眉,看着镜中的自己,身上由她自己设计的衣裙充分展露出她的身形,只是……想了想,看到一旁的剪刀,她用剪刀在裙摆上比划了几下,最终选择了一个合适的位置,然后自言自语道。 “这里应该差不多了,” 听着隔壁的休息室房门打开的声音,南峰扭头看去。 “李小……” 瞬间,他惊讶的睁大眼睛,一时间居然说不出话来,而眼前的这一幕,让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名词——丝袜的诱惑,他的唇角轻扬,脑海中闪过一个主意。 正文 第647章 诱惑 电影院中,和往常一样的,在并不算大的小放映厅内,坐着百十个人。 今天是《玻璃丝袜》上映的日子。 这是一部歌舞片。 荧屏中,李静怡扮演的女主角阿美面容娇艳绝美,尽管如此,但却流露出拒绝千里的冰冷,这是贵族小姐特有气势,这似乎是一部再平常不过的歌舞片,尽管在大明,类似的歌舞片市场谈不上大,但是一直都有其固定的市场。 开篇的剧情很简单,女主角阿美是一个贵族小姐,从小的一言一行都受到严格的礼仪规范,包括她的穿着,但是她却梦想着成为一名舞者。 随着电影的继续,穿着端庄的阿美回到自己的房间,不过她的大长腿真是惹眼,即使穿着保守的服装装也掩盖不住她的XING感,她先扣上门锁,然后又拉上了窗帘,似乎是想要做什么。 当她拿出一双近乎透明的丝袜,在电影中像亲呢的抚摸着那双丝袜时,影院里的人诧异道。 “这是什么?” 然后镜头切换中,她在宽敞的卧室中起舞,随着镜头的切换,当一只美丽的长腿从镜子后方的更衣室中伸出时,放映厅内所有人都摒住了呼吸,即便是女人也睁大了眼睛。所有人的眼睛都一眨不眨的盯着那双美丽的长腿,尽管当她走出来的时候,穿着端庄的她穿着保守款式的睡衣,可是随着她的舞动,人们的眼睛总是不时的追随着那双长腿,无论男女都眼巴巴的盯着。 在她的舞动中,她从衣柜里拿出另一件衣裙,窗着布帘换上时,尽管镜头落在她修长的小腿上,可是那种朦胧美,却让人们忍不住为之惊叹,再一次走出来时,性感撩人的身材和那双美退,给影院里的每一个都带来了前所未有冲击,所有人睁大眼睛,唯恐错过任何一格画面。 尽管故事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慢慢的随着镜头移动,可以清楚的感受到她的身材,尤其是那双穿着玻璃丝袜的美腿,给所有人都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接下来的故事跟普通的励志电影差不多,阿美冲破重重阻力,终于登上了舞台,成为了一名杰出的舞者,故事很简单,内容也谈不上新鲜,可是几乎所有人都记住了那双穿着玻璃丝袜的美腿。 而当电影上映之后,原本不为人所知的玻璃丝袜,立即引起了女人们的追捧,在许多百货公司前排成了长队抢购着电影里的“玻璃丝袜”,甚至于发生了哄抢。 尽管第一批上市的玻璃丝袜有多达10万双,而且售价高达十几元,但仍然在短短半天内,被哄抢一空。 虽然就电影本身而言《玻璃丝袜》不过只是一部非常普通的电影,可是电影中仍然将“丝袜的诱惑”直观的、赤果果的呈现在所有人的眼前,让这种新奇的产品,立即受到市场的追捧,这种在电影中贵族小姐口中“象蛛丝一样细,象钢丝一样强,象绢丝一样美”尼龙丝袜一时间风靡整个大明,当然也传播到大明各地。 当然,作为主演的李静怡也成了“XING感”的代名词,不知成为多少男人的梦中情人。随着尼龙丝袜在各地宣传,她又在报纸上火了一把,不少报纸用长篇报道起这位相貌身材都极为出众的美女。 不过,作为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朱明忠从来没有去看过这部电影,他压根就不需要去看,毕竟,电影的剧本是出自于他的手笔,虽然借鉴了另一个时空中的同名电影,但是他所需要仅仅只是通过电影传播“丝袜的诱惑”,推销这个商品而已,但是,他相信丝袜美腿精彩舞姿就够让人沉迷一阵,那怕是故事很渣,只要电影中那双雀跃的长腿让人目不暇接,这部电影的目标也就达到了,仅此而已。 丝袜的诱惑! 就是这么赤果果的! 当然,更赤果果的却是暴利。 “截止到目前为止,我们一共接到了500万双玻璃丝袜的订单,这些订单目前多数都是在国内,但是随着电影的上映和报纸杂志上的流传,预计半年后,玻璃丝袜的销量将会超过五千万双……” 此时的南峰心里只剩下了佩服,再也没有其它的任何杂念,那怕就是电影中那双雀跃的长腿,对他来说,也没有其它的任何吸引力,毕竟,对于商人而言,商人总是重利的。 “预计利润将会超过五亿元!” 在这一瞬间,南峰甚至感觉这丝袜比抢钱还要厉害。 五亿元! 卖袜子能挣到五亿元。 “老板,我想,这个消息传出去的话,全世界都会为之震惊,到时候,肯定会有其它人进入这个行当里。” “嗯,” 点点头,朱明忠笑着说道。 “尼龙是一种种类繁多的合成纤维,我们可以开发出来,别人也可以在不触碰到我们专利的情况下,开发出同类产品,他们投入大量的资金从事尼龙研究,对社会肯定是有利的,按照公司产量规划,这种暴利,也就是维持一年吧,明年,成本将会下降70%,到时候,我想每个女人的衣柜里都会有一双丝袜……” 每个女人! 这将会是多么庞大的世界? 感叹着市场的庞大,南峰看着老板说道。 “其实,我们可以通过某些专利来阻挡其它人进入这个行业。” 摇了摇头,朱明忠说道。 “完一没有这个必要,第一,是因为开发的人越多,类似的产品就会越多,对社会就越有利,第二,是因为丝袜的市场足够广阔,而且,作为创始人的我们,所打造的是一个名牌,名牌货的利润更高,至于低端产品……就交给其它人去做吧。” 笑了笑,朱明忠又询问着尼龙帘布轮胎的开发情况,这当然是极为顺利的,毕竟仅仅只是换一层寿命更长,强度更高的帘布而已,对于试验的结果,他自然是有所预期的。 不过,相比之下,性能更为出众的子午线轮胎,却碰到了一些问题,但所幸问题并不大。最后朱明忠略微点头说道。 “这次拉力赛先用尼龙车胎,至于子午线轮胎,再等一等,还没有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慢慢的解决,明年,咱们还是会举行另一场比赛的。” 相比于之前,朱明忠反而不再那么急切了,甚至于他都不怎么关心现在愈演愈烈的“勋臣之争”,似乎现在他已经想通了,决心享受着生活的美好。 “现在,他们之间的冲突已经日益呈现出白热化的趋势,甚至就连同我们在黄岛那边建电厂的消息,也没有引起他们的关注。” 南峰一边说,一边观察着朱明忠,他发现这个家伙似乎对勋臣一直存有“成见”,不过又没有什么证据,但是过去他似乎非常关注这方面的信息。 “哦,这对咱们来说是好事,现在他们自顾不暇,正好是我们发展的时候,对了,我们建立钢铁厂的话,原材料可以得到保证吗?” 朱明忠的回答,让南峰感觉有些意外,他原本还想通过观察对方的反应,弄清楚他对勋臣的态度,可是现在他的反应就像……压根没有听到似的。 其实,朱明忠内心里实际上已经放下了,他已经不愿意再让那些事情牵绊自己,况且,现在的局势发展已经走向了正轨,作为一个外人,他所需要的也就是坐山观虎斗,退到一边,让他们斗去,非但朱明忠自己是这样,甚至就连太子,连朝廷同样也是如此,置身事外,坐山观虎斗才是最好的选择。 相比于关注勋臣之间的争斗,朱明忠更关心自己的事业,比如正在实施的钢铁厂,因为钢铁厂完全采用废铁炼钢的关系,所以材料供应才是最重要的。 “基本上没有问题,根据他们制定的计划,除了一半的材料是通过商业渠道收购之外,还有一半的原料,可以通过拆船来解决。” “拆船?” 朱明忠有些疑惑的问道。 “是的,老板,拆解旧船可以得到大量的废铁,它一直都是最重要的废铁来源之一,毕竟大明是航运强国,每年需要报废超过200万吨轮船,如果包括诸夏在内,每年需要报废的轮船吨位超过600万吨,所以,我们的初步计划是在建立一家拆解厂,通过轮船拆解,来保证原材料的供给……” 点了点头,朱明忠同意道。 “这倒也不失为一个办法,不过,报废船只的拆解成本高吗?” “所以,初步计划是把工厂建在日本。” 南峰的回答让朱明忠疑惑道。 “日本?” “对,就是日本,日本的劳动成本基本上是目前神州周边最廉价的,我们考察过,如果在日本建立拆解厂,当地的工人薪水每月最多只需要3元。还不到大明的二十分之一……” 在南峰介绍着日本的优势时,朱明忠想了想,然后提醒道。 “嗯,在那里建厂不是不行,但是在妥善考虑一下,不能仅仅因为成本低,就把工厂往那里搬……” 正文 第648章 曼哈顿 日本到底还是开国了啊! 看着报告中对日本廉价劳动成本的渴望,朱明忠不由的长叹口气。 这个时代的日本开国,会不会引起日本内部的战争,朱明忠并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对于廉价的劳动力,资本从来都不会错过的的。 想到在另一个世界,东亚诸国正是靠着西方国家的产业转移迅速发展起来的经验,朱明忠颇感无奈的同时,却又自嘲道。 “你还是想多了,不是说了吗?不想这些了……” 不想了。 是的,不想了! 以后就专心的过好自己的生活吧。 在心里默默的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朱明忠默默的合上那份在日本投资办厂的报告,然后起身离开了。 在离开公司的时候,他又看了一眼在阳光下映着耀眼光彩的保护伞公司大楼,似乎自嘲般的笑了笑,然后就坐上的汽车。 “回家吧……” …… 两年! 时光飞逝,转间之间已经过去了两年,过去的两年,对于大明而言,无疑是翻天覆地的两年,在过去的两年间,在勋贵们的斗争中,《反垄断法案》终于通过了,甚至于提出反垄断的法案的,并不是西南或者西北东北等的地勋贵,而是在枢密院占据着绝对优势的中都勋贵们,为了阻挡西南系垄断水电和西北系垄断高速铁路。在他们授意下,经过激烈的讨论一部颇为严苛的《反垄断法案》通过了,在这一法案的影响下,许多盛极一时的银行、公司都将会被分割。 “这应该是一个胜利吧!” 把这个消息带到城外的庄园时,李勒看着正在逗弄着孩子的老板,笑着说道。 “至少说明这几年,我们的工作没有白费。” “确实是一场胜利。” 抱着已经满一岁的女儿,朱明忠笑着说道。 “不过,你要知道,这不过只是一个开始,只要有了一条裂缝,这条缝隙只会越来越大。我敢打赌,即便是他们凭借着《反垄断法案》进入了水电和高速铁路,也不会阻止裂缝的扩大,因为会有其它人不断的撕开这条缝隙……” “那么我们下一步应该怎么做呢?” 面对李勒,这位保护伞公司的调查部负责人,朱明忠的笑着摇摇头。 “我们什么都不做,现在,对于我们来说,所需要等待是什么呢?” “变革。” 想了想,李勒说道。 “技术上的变革是吗?” “是的,当然了,在过去的两年中,我们制造出了真正意义上的电子计算机,现在,我们正在尝试着把机床与电子计算机结合在一起,当他们在争抢着传统市场的时候,我们已经开拓了新的技术领域,技术领域的革命会把很多落后的生产力加以淘汰,而他们……” 顿了顿,朱明忠感叹道。 “等到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恐怕已经晚了……” 已经晚了! 尽管朱明忠并不愿意承认,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大明的勋贵们在过去的两年间,太过于专注利益的争抢,他们根本没有看到技术上的进步带来的颠覆性的革新。 两年前,当每秒运行十万次的电子计算机在保护伞公司的资助下研制成功时,新的时代就已经开启了,而直到现在,勋贵们还在那里争抢着水电、高速铁路,甚至还有高速公路。 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时代所淘汰。 “可是,无论是水电或者高速铁路,都是收益持久,而且利润颇高的行业啊。” “那又怎么样呢?也就是维持他们的生活水平而已……” 笑了笑,朱明忠感叹道。 “其实,他们在某些基建行业的垄断,于国家而言并不一定是坏事,但是这种垄断必须要有竞争,去年一年,因为重油电厂的出现,大明的电价下降了30%以上,这种竞争对于百姓是有利的,但是如果竞争无序的话,却又会造成内耗,就像勋贵们过去互相攻击一样……” 顿了顿,朱明忠长叹道。 “为什么,他们会在今年达成协议,甚至通过了《反垄断法》,不还是因为外力。” “老板,你是说法国。” “难道不是吗?” 看着女儿那张遗传着母亲的美貌的容颜,微笑之余朱明忠又说道。 “法国的威胁是现实的,当他们在内耗的时候,法国的力量在膨胀,在扩张,他们在各个方面试图挑战大明的地位,这正是勋贵们达成妥协的原因,至少,他们还知道,自己是与国同休的勋贵,没有想到引狼入室……” 讽刺似的笑了笑,朱明忠抱起女儿说道。 “李勒,有时候,他们的适当存在,不一定是坏事,但是必须要受到控制,平衡……” 顿了顿,朱明忠看到茜茜走了过来,怀中的女儿向妈妈张开双手奶声奶气的说道。 “妈、妈……” 于是便把女儿递给她,然后对她说道。 “让人准备一下,今天李勒和他的夫人在家里做客。” 不等李勒回绝,朱明忠便笑道。 “就这么定了,一会给嫂夫人打个电话,走,我们边走边聊。” 在花园里的步道中走着的时候,朱明忠压低话声音问道。 “曼哈顿工程进行的怎么样了?” 或许是出于某种恶趣味,朱明忠选择了另一个世界的代号,作为保护伞公司开发“原子弹”的计划代号,在过去的两年中,公司投入了数以亿计的资金,聘请了数千名各行业的专家,从事这一研究,进展倒也还算顺利,半年前,在马加丹的重水核电站的一号反应堆已经开始投入使用。 马加丹是保护伞公司在鄂霍茨克海岸边修建的冶金点,尽管表现上是一座每年产出数百吨白银和超过五十吨黄金的大型工厂,但实际上,却也是保护伞公司进行秘密试验的地区。重水核电站就建在那里,在提供工厂所需电力的同时,钚工厂也建在那里。 除此之外,那里还有多座秘密试验室,有上万名技术人员和他们的家人在那里生活着,当然公司为此附出了相当多的额外开支,但这一切是值得的。至少就眼下的局势来说,原子弹或许是阻止战争爆发的唯一选择。 “许多技术上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上个星期,那边发来秘信称,基础设计已经完成,模型也已经开始制造,只要核心件制造完成,就可以进行试验,而试验场那边的准备工作也基本上已经就绪了……” 作为工程的直接主管李勒每个月,至少有一周的时间在马加丹度过,如果不是因为公司有专机往返两地,单就是这种奔波,恐怕都会让人疲于奔命。 “核心件……” 朱明忠当然知道核心件是什么,就是钚芯,有了它,也就有了原子弹。 “这个要加快,毕竟,这是阻止战争的唯一选择。” “它真的能阻止战争吗?” 李勒有些不解的看着老板,两年前,当公司投入巨额资金用于这个工程的时候,他很难理解为什么进行它。老板说这是阻止战争的唯一选择,可是,在过去的两年中,他了解到,那玩意的威力之大,远远超过世人的想象,一个就能把一座城市夷为平地。 “相信我……” 朱明忠神情严肃的说道。 “有时候,毁灭是获得和平的唯一保护,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 朝着远方看了一眼,朱明忠无奈道。 “在得到这种的武器之后,他们会立即用这种武器去摧毁敌人的抵抗,然后用这种武器去争取尽快结束战争,这几年军方不是在北方进行那个什么大纵深作战演习吗?不就是想通过几次快速突击,在北美那边反应过来之前,首先击败法国吗?” 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大明并没有忘记北美的那个“华夏帝国”是自己的同胞,在大明的备战计划中,首要的敌人从来都是法国,至于华夏帝国,他们相信只要击败了法国,就可以迫使他们回到谈判桌前。然后让其重新成为诸夏的一员,但是,这未免也太天真。 不过,朱明忠倒是能理解他们的这种心态,诸夏之间的血脉联系,让他们彼此之间,并不愿意自相残杀,所以,大明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也正因如此,在原子弹的问题上,朱明忠才显得极为谨慎。 “那这样的话,我们还把它交给军方吗?我是说,如果局势到了那种地步话。” 李勒的眉头紧锁着,他的语气显得有些不太确定。 “如果他们一开始,就使用这种武器的话,恐怕……” “被摧毁的都时城市,死去的大都是平民……” 朱明忠苦笑道。 “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就像去年,我们的导弹这边一研究成功,军方就把它们部署到巴哈马,对准了纽约,那怕就是在军方的计划中,北美并不是第一假想敌,可是也不妨碍他们去制定一些计划。” 颇为无奈的发出一声叹息。 “所以……现在我也非常犹豫,我担心军方会滥用它,因为它是获得胜利最简单的选择,但是,就眼下而言,它是最好的选择吗?” 摇摇头,朱明忠说道。 “我自己的心里也没有这个答案啊……” 正文 第649章 数控机床 朱明忠的心里确实没有底! 之所以没有底,是因为他很清楚,有些东西一但国家的力量介入,作为一介平民,他就不会再有任何决定权。就像在另一个时空中让爱因斯坦十分后悔,就是促成了美国建造出原子弹,甚至他还警告人类,如果这么下去,下一次世界大战将会是石器时代的战争! 当然,他的这种感观是因为原子弹强大的破坏力以及给广岛、长崎带来的毁灭性的打击,这和他与日本人没有深仇大恨有直接的联系。 正像他一样,对于这个时代的法国人,朱明忠同样也没有深仇大恨,当然更不愿意看到有朝一日原子弹落在同为诸夏一员的华夏帝国的身上,那怕是那些家伙为了突破诸夏的制约实现在美洲的扩张,甚至不惜与法国人合作。 所以,在他的内心深处,对于原子弹的感观是极为矛盾的,一方面,他需要原子弹带来的和平,而另一方面,他又不想看到军方拿到原子弹后,欢喜的用原子弹将一座座城市夷为平地。 尽管自相矛盾的心理困扰着他,不过还好,现在只是完成了整体设计,钚的提取以及相关的一系列工程还需要时间完善,所以很快,朱明忠就把心思放到了另一边。 永平五十三年夏,厂房附近那片树林里,聒噪的蝉声从大清早就吵个不停,不过对于车间里的人们来说,这些蝉声远比不上车间里的机床切削声,不过今天,这个车间里却是静悄悄的。 曾经喧嚣的车间里,静悄悄的落针可闻。 十天前,在计算机工程师的指挥下,工人们小心翼翼地,把一台足足有一个书柜大小的电子计算机安放在透明的玻璃隔间里,那个隔间甚至安装了一台空调,以保证操作间不会过热,而另一边则是一台万能铣床。 尽管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可是按照公司的规定,任何人都不准触摸这台设备,不过虽然不许摸,但看一看还是允许的。整整一天,车间里的工人总是会把好奇的目光投向这台设备。 这是一台与车间里所有的机床都迥然不同的设备,倒不是说其它,其实他们一眼就看出来,这是一台铣床,即便是有所不同,但是万变不离其宗,他们总还能认出来,可是他们真正好奇的那个玻璃隔里的东西,在那个书柜大小的连接着电线的柜子旁边有一个操作台,上面有几十个按键,谁也不知道那些按键是干什么用的,但就是因为看起来神秘且高级,所以他们才会好奇。 不过,人们所有的好奇心都将会在今天得到解答。 “铭和,你看咱们还需要准备什么吗?” 苏芸笑嘻嘻的看着朱明忠,抑不住满面兴奋的她,盯着那台设备时,双眸中充满着对未来的向往,在过去的两年间,她曾无数次的从朱明忠那里听到“数控机床”这四个字,它们就是未来,而现在未来就在她的眼前。 “嗯,我想,应该就是等待了!” 说话时,朱明忠的目光似无间的落到苏芸的身上,她今天穿着一身短袖高领褂裙,黄金比例剪裁,侧边开叉开到了膝上半尺有余的位置,其实,这就是另一个时空里的海派旗袍,两年前在《玻璃丝袜》那部电影中,朱明忠把现代旗袍引入电影中,立即受到许多女性的追捧,其实,早在明朝中期就已经广泛流行类似旗袍样子带扣子高领褂,所以这种“改良”倒也不算唐突。 不过今天苏芸的这身装扮倒让朱明忠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毕竟这种衣裙充满显露出她非常优美自然的女性曲线。发现朱明忠盯着自己,苏芸尽管觉得有脸颊微烫,但是她却还是不由自主的挺直腰身,向朱明忠露出了一个满是风情的笑脸。 即便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根本就不是毛头小伙,可是苏芸似无意似有意流露出来的风情万,还是让朱明忠感觉喉咙发干,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连忙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投到机床的操作间。 操作间中,几名操作员正在那里编写着程序,与另一个世界有些类似,这台机床同样也是用穿孔纸带输入程序。 终于,在操作间里忙活着了好一会后,只见一个姑娘将纸带插入操作台,然后有人隔着操作间对话筒说道。 “一号数控加工中心,第一次试车开始!” 就在众人摒气凝神的瞬间,那台万能铣床动了起来,没有任何人在它的面前操作,完全是自己在那里移动,这一幕让所有人都看得瞠目结舌,尤其是那些开了半辈子机床的工人,更用一种看怪物的眼神看着这台可以“自动加工”的铣床。 在步进电机的伺服下,工件进退自如,铣刀飞转,一条条切削出来的金属刨花自动地落入了废料槽,整个加工过程就如行云流水一般。 “这,这是真的吗?” 惊讶之余,苏芸忍不住赞叹道。 “这简直比人的手还要精巧。” “嗯,至少比普通的工人更强一些,它是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只需要输入程序就可以了……” 朱明忠呵呵的笑着,他的双眼中迸发出一道神采——这是世界上第一台数探机床,尽管它只能实现三个坐标的联动,控制设备采用的是晶体管系统,装入控制柜后体积足足有一个书柜那么大。传动系统为最简单的步进电机伺服系统。但是不管怎么说,这次研制成功,算是完成了这个世界人类机械工业史上一次伟大的飞跃。从此,机械加工从依靠手艺向依靠技术转变。 “不再需要工人了?” 唯恐被人听到的苏芸刻意压低声音说道。 “当然还需要工人,只不过,那些工人需要学习新的操作方式,而且,就像现在来说,它的加工精度与优秀技工仍然还有一定的差距,不过它也有自身的一些优势……” 其实,即便是在另一个世界,数控机床淘汰传统机床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对于它将来的发展,朱明忠反倒更在意一些。 “现在,最重要一方面是推广它,让人们意识到它的长处,同时进一步发展它,而不是“停滞不前”。” 提及停滞不前时,朱明忠自然想到了另一个世界的中国,早在58年的秋天,中国就已经研制成功数控机床,算起来甚至比大海对面的日本还早几个月,然而,令人扼腕的是,在在它诞生之后,中国的数控技术领域的发展也到此为止,出现了长达30年的停顿期。 是什么导致了这一切,并不是朱明忠能够去深究的,但是鉴于另一个世界令人扼腕的经历,所以他才会特意提到进一步发展。 “放心吧,我想从今以后,非但我们裕宁不会忽视它,我想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机械厂商会忽视它的存在,毕竟……” 回头看着身边的男子,苏芸笑靥满面的说道。 “它是未来不是吗?” 它确实是未来! 即便是没有朱明忠一次次的提醒,现在,在目睹了它的效率之后,苏芸已经不再怀疑了,甚至不需要别人的提醒,苏芸已经决定在工厂里添置一些自产的数控机床,一方面是为了获得数据,一方面也是为了进一步发展它。资本家对于市场永远都是最为敏锐的,对于数控机床的优点,她早就了然于心了。 终于,几分钟后,当一个自动加工的零件被取下来之后,那个从工作间里走出来的姑娘,拿着那银光闪闪的部件,然后说道。 “诸位这是XD437型发动机部件,以传统工艺加工,每小时只能加工1.5件,成品率不超过90%,而现在用数探铣床,每小时可以加工4件,成品率超过95%,相比传统机床,它的工效提高了……” 已经不需要再解释什么了,最直观的数字已经清楚的告诉大家,数控机床的优势所在了,即便是刚刚诞的数控机床,也足以让人们为之惊叹,当那件刚刚制造出的部件在人们的手中传递着的时候,朱明忠却是兴致勃勃的走进了操作间,与室外的闷热不同,操作间里因为有空调所以显得非常凉爽。 置身于操作间中,朱明忠总是会不时的发问,经过两年的发展,保护伞公司资助研制的电子计算机早已经达到另一个世界50年代水平,晶体管数字机的运算速度已经从最初的十万次,达到了现在的百万次。 但是对于它,朱明忠总还是有着自己的一些看法,就像它的数据输入。 “这个纸带是输入数据的吧。” “是的,先生,看样子,你对电子计算机挺熟悉的。” 姑娘一说话,眼睛就笑成了月牙儿,尽管相貌谈不上娇美,但却像邻家女孩一般清秀可人,见到姑娘那灿烂的笑脸,朱明忠顿时觉得精神爽朗,他笑道。 “谈不上熟悉,不过我总觉得用纸带不太方便,而且不够直观,就像这条纸带,像鬼画符一样,所以,我想是不是可以直观一点呢?” 正文 第650章 集成电路 当某种新技术产生之初,几乎不会有人可以猜到他会掀起什么样的波澜,就像两年前,当磁带播放机出现的时候,没有任何人会想到,不过只是区区两年的时间,它就风靡世界,迅速取代了唱片机,继广播之后给黑胶唱片机以致命的打击,接着,它又出现在汽车上……不过,也就是如此罢了,只是给人们的娱乐生活带来了一些改变。 但是永平五十一年出现晶体管计算机,会给世界带来什么样的改变? 别说是在永平五十一年,就是两年后,人们仍然不知道,电子计算机会给这个世界带来什么样的改变。但是在过去的几年中,电子计算机已经从科学计算开始朝着其它方面普及,它正在一点点的显示其威力。 “……国家统计署发出了两台联想50型电子计算机的定单,用于统计计算……”在王福欣博士讲解着公司最近的经营情况时,朱明忠的目光不由的投到一旁的铭牌上——“如果世界失去联想会怎么样?”。 或许,在另一个世界,那家公司表现的很操蛋,但是对于这句话朱明忠却是欣赏至极,那怕是在对那家公司没有多少好感的情况下,他仍然选择了用其为自己的电子计算机公司命名。 “我们的新型计算机研制的怎么样了?” 对于统计局的定单,朱明忠并没有什么兴趣,毕竟,现在联想电脑最大的用户并不是外界,而自己,是马加丹的“科学城”,正是那里的研究推动着电子计算机的发展,让短短的两年间,计算机就从当初的每秒8000次达到百万次,而所谓的“联想20”,其实就是一种每秒可以进行20万次计算的电子计算机。 “进展倒是非常顺利,不过我们也碰到了一些问题……” 领着老板进入试验室的时候,王福欣一边走一边解释道。 “主要问题倒不是在显示器上,我们的显示器是借鉴了电视机的技术,这个技术非常成熟,尤其是去年公司的长虹电视推出的新型电视,只要稍加改进就可以在这边进行应用,但是……” 进入试验室后,朱明忠看到一个小书柜大小的铁皮柜旁边有一个电视机模样,带屏幕的物件,它搁在桌子上显得有些唐突。 “这是我们的电……电子计算机?” 朱明忠诧异地问道。 这在一瞬间,他的嘴唇微微抖动着,眼睛里迸发出异样的神采,几个月前,他不过只是简单的提了一下自己的构想,但是现在,这个与另一个世界的个人电脑有些类似的家伙,就这么唐突的出现在他的眼前。 “是的,就是它,联想S-10,不过受限于尺寸,它每秒的运算能力只有10万次。” 走过去轻轻地摸着它,朱明忠说道。 “10万次,已经不少了,别忘了两年前,我们的计算机不过才8000次,只要持续改进,将来它肯定会变得更小,更快……” 到时候就是个人计算机了,其实,就是现在它的尺寸也已经“很小”了。 “老板说的是。” 在一旁边的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这台电子计算机很快就打开了,而在这个过程中,朱明忠发现,这台电子计算机与另一个时空中的计算机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比如它的按键,并不是键盘,而是一个个字母与数字甚至公式按键,足足有一两百个之多。 在朱明忠的注视下,深色的屏幕亮了起来,一个光标在屏幕上有节奏地闪动着。 “小冯,你演示一下的操作?” 一旁的研究人员点点头,站在桌边,按动按键盘,往计算机里输入了几个命令,那些指令直观的显示在显示器上,是一道数学题。在研究员按下确定键后,屏幕上立即出现了一个答案。 “老板,你看,现在我们可以用它进行不少计算,尽管比不上我们的新型计算机,但是这个思路肯定是正确的,相比于穿孔纸带,显示器让操作它的过程更真观,更直接,如果进一步发展的话,我认为完全可以摆脱云专职的计算机操作员,普通的学者就可以直接操作了。” 王福欣颇有些得意的说道。 “到那个时候,也许每间试验室都可以放上一台,也省得他们成天为了计算数据排队等待。” “也许每个人都能有一台。” 朱明忠笑了笑,这才是电子计算机的未来。 “不过这还有一个问题……” 指着操作台上的按键,朱明忠说道。 “这些按键看似直观,可是我们不可能不断的增加按键的数量,也不可能随时调整它的指令,所以,我们是不是可以设计一种通用键盘。” “通用键盘?” 王福欣有些疑惑的问道。 “对,就像欧洲那边的打字机一样,这个键盘上既有字母,也有数字,还有确定键,以及从F1到F12等等一些命令键,我们是不是可以设计一个程序,通过按键的组合来下达指令……” 回忆着另一个世界,电子计算机的操作,朱明忠用尽可能直观的语言讲述着他的构想。 “甚至,我们的电子计算机就像,就像是一台大脑,是一个硬件,我们随时可以根据需要,设计新的软件,然后在这个软件上完成工作,如果有新的需求,可以直接安装新软件……” 瞬间,王福欣等人都听傻了眼,他们都是这个世界最出色的电子计算机专家,就像王福欣,早在十五年前,就设计出了这个世界第一台电子计算机——每秒可以运算2000次的继电器式计算机。对于计算机自然再了解不过,那些计算机无一例外都是“专机专用”。 “计算机是硬件,程序是软件……这个构想简直是,是太神奇了。” 一旁的研究员低声惊叹道。 “老板,构想确实很好,但是这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 王福欣想了想,然后说道。 “比如说存储问题,我们目前采用的存储方式是通过穿孔子纸带,就是在纸带中某些位置有穿透的孔,通过光电转换设备可读出穿孔卡片中所存的数据。如果想要它像大脑一样,可输入,那么就要解决穿孔纸带写刻、存储的问题……” “没错。” 看到试验室里有一台磁带播放机,朱明忠走过去从中取出一盘磁带说道。 “如果我们把纸带换成磁带呢?” “磁带?” 王福欣用不敢相信的语气问道。 “是啊,毕竟,它是记录能力远远超过纸带,也许可以考虑一下,进行这方面的研究。” 尽管朱明忠只是随口点拨两句,但是他当然知道此举会给王福欣还有在场的人们带来多大的冲击,有时候,科学的进步就是需要那么一丁点的“灵光一现”,在他们没有“一现”的时候,适当的点拨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作用,不过,他在脸上必须装出一副随口“乱说”的样子。 其实,即便是朱明忠自己也不知道电子计算机到底是一相怎么样的发展过程,但是并不妨碍他通过自己的理解,去推动这个世界的电子计算机发展,在众人的沉思中,他看着一旁打开的电子计算机机柜, 机柜里电子元件看起来粗糙的多。安装元件的底板上还印有很多文字提示,比较精细。这种元件安装在底板上,然后用线相互连接的方式,源自于电子管时代,因为电子管本身体积较大,而且多半随着高压大电流,所用的器件体积也很大,现在晶体管同样也是采用这种方式。 见老板的目光盯着机柜,似乎是对元件的安装有兴趣,王福欣便解释道。 “这种安装俗称“搭棚焊”,是目前最主流的安装方式。” “搭棚焊。” 抿了下嘴,朱明忠说道。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们的晶体管只需要微电就可以工作了,完全没有必要用这么粗的电线吧,而且这样的工艺不仅生产效率低,而且安装密度也低……你看,这浪费了很多空间,这样由晶体管组装的电子设备还是太笨重了,尽管借助晶体管,工程师得以设计出更加复杂的电子线路以及包含成千成万相互的独立元件,如晶体管、二极管、整流管和电容器等设备。即便如此,问题仍然存在,这些元件还是需要相互连接才能形成电子线路,而完全通过人工将成千上万个元件焊接到同样数量的电线上,这整个工序耗时耗力且成本高昂。又由于每个焊接接头都可能出现故障,所以实际上来看该装置也并不可靠。而且成本自然也就降不下来……” 朱明忠一边说,一边回忆着另一个时空的集成电路电路然后说道。 “我们能不能将电阻、电容、晶体管等电子元器件都安置在一个半导体单片上呢?” “安置在一个半导体单片上。” 惊讶的看着机柜,王福欣的语气中,充满着疑惑,他先是若有所思的看了一会机柜,然后像是恍然大悟似的说道。 “好,好像可以,我们可以试一试……” 正文 第651章 跨越时空的记忆 一个看似随意的建议,往往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不过只是短短半个月后,第一个集成电路就被制造了出来,尽管看起来非常原始,但是联想公司的技术人员却发现它能够幅度降低成本,资本从来都是逐利的,对于对够显著降低成本的创新,他们会立即对其进行应用,甚至都不等朱明忠督促,非但联想公司开始投入技术人员成立专门的研究团队,就连同长虹电子——这家保护伞旗下生产晶体管收音机、磁带播放机以及彩色电视机的公司,同样也开始了这方面的研究,至于 “保护伞电子研究院”,同样也展开了这一研究。 在外界还不知道集成电路的情况下,集成电路已经成为了保护伞公司今年最重要的研究项目,对此,朱明忠自然是乐见其成,甚至还主动的参与到研究之中,毕竟,作为一名工科生,对于集成电路他的了解远远超过这个时代任何一名技术专家。 而且对于朱明忠而言,他也比较乐意做为研究人员,从事技术方面的研究,甚至相比于管理公司,他更愿意作一个技术人员。甚至,也正因如此,他还选择了到清河书院作一个旁听生,以便融汇两个世界的理论基础,毕竟,在这个世界上,大明的科学尽管是在他的推动下形成的,但是经过一百多年的独立发展,非但它的发展道路不同与另一个世界,甚至就连许多理论知识也与另一个时空截然不同,当然,很多时候都是理论命名上的不同。 不过,即便是这种命名上分歧,也让朱明忠感觉极为头痛,尤其是作为一个“知名学者”如果经常说出一些“错误”的理论名称,无疑是极不恰当的,所以,他需要学习,需要学习很多这个世界的知识。 过去,对于朱明忠来说,他并没有时间去学习,他必须要专注于公司的经营以及其它各个方面的事物,但是现在,当放开一切之后,朱明忠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自然也就有时间在清河书院进行系统性的学习。 不过,作为一名“知名学者”自然不方便以真实的身份在清河书院学习,所以他不得不稍微伪装一下,换了一个旁听生的身份在书院中学习。 就这样,把公司的事物暂时放下之后,朱明忠又一次以学生的身份,在书院里过着平静的生活。每天早晨会开车到清河书院来上学,晚上一起开车离开学校。而对于书院里的学生们来说,“朱明和”不和过只是一个小透明,尽管他的名字和大名鼎鼎的“朱铭和”有一字之差,但是谁能想到,这个开着甲壳虫汽车的青年,会是那个身家亿万的“朱铭和”呢? 即便是作为旁听生,仍然需要做很多作业,虽然不在乎旁听生的“结业证”,可是朱明忠仍然想证明自己是能够从清河书院,这所自己亲手缔造的世界上第一流的学校中毕业。当然这似乎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容易。 “……就是变了个名字而已……” 趴在图书馆里,翻看着厚厚的资料,尽管发现只是改了个名字,但是另一个世界的习惯,却让朱明忠时不时的“出错”,尤其是两个世界的“理论”在脑海中撞击时,让他不由的一阵头大。 到最后,感觉有些头痛的他,忍不住“啊”的一声伸了个懒腰,然后刚“啊”出来,那边就感到周围的数道充满不满的目光,都投向了自己,朱明忠不由的感觉有些窘迫,尴尬的笑了笑,实在是有些头痛的他,在把书放回去的时候,便在图书馆里走动着。试图在书的海洋中,让自己冷下来。 清河书院图书馆是大明历史最悠久的图书馆,当然,也是朱明忠极为熟悉的地方,并不仅仅只是因为这座图书馆是他出资兴建的,而是因为在孩子们小的时候,他会经常带他们来这里,倒不是为了打发时间,而是希望他们能够在这种大众图馆中感受到某种学习的氛围,而不是空荡荡的只有宫女的图书馆里,一个人在那里“抓迷藏”。 走着走着,很快,朱明忠发现自己的有些烦燥的心情就宁静了下来,不仅仅是故地重游的那种感慨,更多的是某种回忆,某种对过去的回忆,尽管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而且现在他也不像过去那么孤单,毕竟,现在他已经重新拥有了家庭,但是偶尔的总是还会再想起亲人。 就这么在图书馆里走着,很快,他就走到了二楼。对于这个区域,他是极为熟悉的。熟悉的纸墨味道,熟悉的经诗子集古文书册,让朱明忠的眼前又一次浮现出旧时的记忆。 “爹,我去那……” 第一次来到公共图书馆的和嘉,显得有很是激动,图书馆似乎成了他的游乐场,是他抓迷藏的地方。 “和嘉,我们做个游戏……” 陷入回忆中的朱明忠,想到当年与和嘉在这里进行藏宝游戏的一幕。 “和嘉,你找到了吗?” “在这呢?我找到了……” 找到了…… 手指在一排排书册中点着,终于,朱明忠找到了一本书,那是和嘉第一次玩“图书馆藏宝”游戏时选择的书,只是一本《唐诗》,在这些书册之中,这本书总是太过肤浅了一些。不过,或许这也是和嘉选择这本书的原因。因为那个时候,只有五岁他,并没有读过多少书。 就这一点上,朱明忠或许并不算是一个“合格的父亲”,毕竟,在中华帝国悠久的历史上,一个五岁时还没有开始接受“系统教育”帝国皇储,无疑是极不恰当的,当时不知多少人提过这个问题,但朱明忠却更愿意用另一个世界的教育方式,去教育自己的孩子,而不是用那种传统的“皇储教育”,而且后来事实证明,自己干的还不错。 “咦……” 打开这本书,朱明忠诧异的发现书本的扉页上写着几串数字。 “2497、3152……” 扉页上的数字,都是四字一组,尽管已经过去多年,但是字迹却是如此的熟悉,以至于让朱明忠忍不住用手指轻抚着那些数字,他知道这是谁写下的。 “这是……” 惊喜之余,朱明忠连忙翻看了一下书册。 “兴乾五十五年第三十六版……兴乾五十五年,不对,不对,我们第一次玩这个游戏的时候,他才,才只有五岁……那这本书” 眉头微皱朱明忠发现自己心脏剧烈跳动起来,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只剩下了心跳声。 心跳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这是和嘉的字! 是和嘉写的字! 现在,他基本上可以断定一件事,这本书上的字是和嘉的字,而且肯定是兴乾五十五年之后才写下来的,他为什么会这么做? 是因为思念自己吗? 想到和嘉在得知那个消息后的心情,朱明忠只觉得眼睛一湿,泪水险些流了下来,或许对于伤心的和嘉来说,这是他怀念自己的一种方式吧。 “这是和嘉看过的书……” 朱明忠喃喃自语着,正准备把书借走时,他看到扉页上的印章。 “非借品,不得外借。” 怎么会这样! 原本想把这本书据为已有的朱明忠,眉头紧锁着,这是他和儿子之间的联系,他怎么可能会放手。 要不然把书偷出去呢? 尽管从来没有做过贼,可是这个时候,朱明忠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毕竟,这本书是他和儿子唯一的联系了。 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但是从来没有冲淡他对家人的感情,过去是,现在同样也是。 偷书是极为顺利的,毕竟这个时代还没有发明可视监控技术,而且图书馆也是开放式的,并没有什么人监管,想要偷走一本书真得是非常容易。 在偷走那本书后,朱明忠并没有丝毫的心理压力,怀揣着书,在开着车离开的时候,他感觉心静好极了,那并不仅仅只是一本书,而是因为这本书中有他与儿子共同的回忆。 当天晚上,颇为开心的朱明忠,甚至自己一个人喝了一斤白酒,酒很烈,但是心情却很好,即便是茜茜韩冰凌她们也都感受到他的心情似乎非常不错,问他的时候,他也只是笑而不语,毕竟,对于他来说,这是他自己的秘密。 当天晚上,在梦中朱明忠又一次梦到了自己的家人,梦到了自己的儿子,梦到了久违的过去。 第二天,又一次到了图书馆,朱明忠倒也不担心自己偷书的举动被人发现,毕竟,只是一本书而已,谁能注意到呢?这里有几百万册书哪。 也许是想回忆与和嘉在图书馆里的游戏时光,想要回忆曾经的欢乐,朱明忠又一次来到那些书架间,现在看这类古书的人越来越少了,冷冷清清的没什么人,再次走到那个位置,突然,他的双眼猛的一睁,惊讶的看着书架上的书。 “这……它怎么还在这?” 正文 第652章 穿越时空的礼物 书,还是那本书! 看着那本书应该在自己床头的书,又一次出现在书架上,朱明忠只感觉后背冒出一阵冷汗,莫名的恐惧感在心底浮现出来。 这种恐惧感是过去从未曾有过的,就像是自己一直被监视着一般。不对,不仅仅只是监视。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有人盯着自己? 就在朱明忠警惕的朝左右看去的时候,他意外的发现这本书的书角,似乎有些……书太新了。 这是……蹙着眉头,朱明忠抽出那本书,赫然发现这是一笔近乎于全新的书。 尽管书看起来是一本老书,但这书实在是太新了,似乎从来都没有人翻看过,这怎么可能呢? “这是怎么回事?” 翻开书页,同样要的版本,同样的……咦! 诧异的看着扉页上手写的几组数字,朱明忠的心底浮现出一阵异样念头,这种感觉就像是,像是和儿子进行游戏一样。 尽管只是一闪而过的错觉,但是朱明忠的心里却闪过另一个念头,如果这不是错觉呢? “难道说……” 突然,朱明忠整个人都变得激动起来,尽管已经过去多年,但是他仍然记得与儿子之间的藏宝游戏,这个游戏往往开始于图书馆,然后可能会是其它任何地方,而首先第一步就是需要破译这个密码。 密码! “四脚密码,第一步是需要找到对应的译码本……,这是兴乾五十五年版的……” 回忆着曾经的游戏,朱明忠很快就找到了他所需要的译码本——一本同年出版的“汉语词典”,接下来就简单了,四个数字对应着相应的页码字数。 很快,朱明忠就得到了一个新的信息,是城内的另一家图书馆的地址——皇家图书馆,同样也是大明最悠久的图书馆之一。来到了这里,虽然没有任何提示,但是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现在已经不需要任何提示了,朱明忠直接去了图书馆三楼,然后在摆放着文学作品的书架上点着。 “横十三、竖六……” 终于,数到了那个书架的时候,朱明忠的呼吸突然摒住了,他的手指按着书架,然后就那么纹丝不动的站在那里。 “会……会是真的吗?” 和嘉真的会给自己留下信息吗? 看着这个书架,尽管已经过去百年,朱明忠仍然可以肯定一点,这些书架从来没有更换过,就像书架上的书。 信息会在什么地方? 看着面前的那一排书,朱明忠知道,信息必定不会直接藏在书的夹页或者什么地方,以和嘉的性格,如果他想要留下信息的话,一定会非常谨慎的防止被别人发现,可是他会把信息藏在那呢? 疑惑中,突然,其中的一本书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海底航行两万里》,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朱明忠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在放声大笑的时候,泪水却从他的眼中流了出来。 没有错了! 肯定是和嘉留的信息,《海底航行两万里》和许多凡尔纳的小说一样,都是和嘉他们小的时候,朱明忠凭着记忆写下来,送给孩子们的小说,后来他还以“朱明忠”的名义出版了包括这部小说在内的十几部科幻小说。 那些科幻小说中难免会有一些私货,当然所谓的私货其实也就是对未来科学的某种“想象”,这是一排科幻小说,全部都是“朱明忠”的作品,除了——《时间机器》,看到这本书,朱明忠在抽出这本书的瞬间,他全都明白了。 “仅以此书献给我的父亲——朱焱”。 是和嘉! 这是和嘉写的书! 看着书的封面,朱明忠的泪水留了下来,和嘉在书里留下了什么内容并不重要,因为他已经找到和嘉留下的信息。 拿着从图书馆借来的这本书,朱明忠默默的走到一株百年的橡树下,在橡树下方有一个看起来非常普通的长椅,坐在那张长椅上,朱明忠开始翻看着《时间机器》这本书。 和另一个时空中的这部小说一样,它同样讲述时间旅行者发明了一种机器,能够在时间纬度上任意驰骋于过去和未来。在这部小说里,发明时间机器的旅者就像是一个旁观者一样,目睹着人间的千年沧桑,他既看到了原始人第一次使用火焰时的恐惧,也看到一个未来,在那个未来里,地球变成了一个村落,超音速的飞机在天空中飞翔,人们通过立体影像相隔数万里的地方互相联络……即便是在21世纪这些也是幻想。 卫星、网络、手提电话……所有的一切都源自于朱明忠曾经给孩子们讲过的故事,不过对于这个时代的人们来说,这只是一本科幻小说,除了承载着对未来的期待之外,当然也有对生命的、对未来的反思。 “……他坐在与父亲一同种下的那株大树,坐在椅子上,有那么一瞬间,他似乎又一次看到了父亲,他似乎又一次看到了父亲推开那扇房门。” 终于看完这本小说之后,坐在长条椅上的朱明忠一直沉默着,他就这样静静的坐在那里,不知坐了多长时间,直到天色暗下来之后,一直沉浸于回忆中的他才起身离开。 离开了清河书院后,因为内心实在是太过激动,朱明忠并没有去停车场取车,而是直接在校门处拦下一辆出租车,然后对司机说道。 “去清河路2017号。” 清河路并不是中都地价最昂贵的地方,但却也是风景最为优美的地方之一,地交通便利,环境幽静,隔着一条玉河就是官邸街。早在兴乾时期许多富人就住在街道两侧的豪宅之中,而2017号正是朱明忠当皇帝时的私宅,不过只有极少数的人几个人知道,而和嘉就是其中之一。 有时候,朱明忠会来到那里,像普通人一样过上一天,那里几乎是他的另一个家。但是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就很少到那里了,不过,后来和嘉似乎也继承了他的这个习惯,这是他们父子两人的另一个家。 又一次来到这条熟悉的街道,尽管已经过去一百多年,但是除了街道两侧的树变得有合抱粗之外,似乎并没有多少变化,夹道林荫掩映优雅的红砖联排楼宇,正因为这里的房屋都是联排楼宇,所以在兴乾时住在这里往往都是收入较高,但却不是顶尖的富人,往往是许多商号的掌柜、经理,换句话来说,住在这里的人都是企业高管以及官府中层官员。 来到清河路2017号,这个号码对于他来说,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因为,他正是从这一年穿越到明朝的,然后开始了截然不同的人生。 看着熟悉的房屋,房屋里黑洞洞的,没有一丝光线,不过即便是如此,朱明忠仍然踩着石质的台阶走到门前,看着门上的狮首门扣,他笑了笑,然后伸手往门旁的铜制门牌摸去,轻轻一拉,门牌依如记忆中可以提起来,然后伸手在门牌后面摸了下……钥匙还在。 推开厚实的橡木房门,借着路光从八角飘窗里透来的光亮,朱明忠看到的是一个熟悉的画面,所有的一切似乎都没有任何改变。尽管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但是可以看得出来,这套房子一直都有人整理,所以显得非常干净。 摸着黑在房间里走了一圈,虽然年老之后,朱明忠很少来到这个“家”,但是他还是找到了主卧,在主卧的衣帽间里,有一间安全室。那个安全室非常隐秘,几乎不可能被人发现。 设立安全室是为了避免发生意外,当然朱明忠从来都没有用过,进入安全室需要通过密码锁输入密码。密码同样是“2017”。 当朱明忠进入安全室后,借着手电筒的光线,他诧异的看到,不到六平方的安全室变成了一间书房,一张书桌,一个书柜,上面落着很多杰灰。 “是宫里的那张书桌!” 朱明忠认出来这张书桌,是他用了几十年的书桌,正在趴在这张桌子上,他凭着回忆把自己学过的知识系统的抄写了下来。 现在这张书桌却在这里。 “难道,和嘉知道?” 突然,朱明忠的心里冒这样一个念头——和嘉知道,他至少自己是从未来穿越的,自己给他留了一封信,在他的计划中,一但自己去世,和嘉就可以拿到那封信,然后知道自己的过往,知道所有的一切。 现在,置身于这间秘密书房之中,朱明忠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和嘉知道自己会来。 “和嘉一定知道我没有死!” 否则,他为什么把书桌放到这里?就在这个念头冒出来时候,朱明忠连忙冲到书桌边,然后一把拉开抽屉,在抽屉里有一个机关,这完全是他的个人爱好,是受电影的启示,他会在秘密的夹层之中放一些东西。 轻松的打开夹层,一个厚实的档案袋落到抽屉中。借着手电筒的灯光,在看清档案袋上的字时,朱明忠突然笑了起来。 “和嘉知道,他知道,他知道我还活着,他一直都知道……” 正文 第653章 父子情深 …… 父皇没有死! 父皇肯定还活着! 又一次,朱和嘉在心里对自己说道,然后他又盯着面前的侍卫问道。 “你确定吗?” 已经年近六十的朱和嘉,用犀利的目光盯着他,他想通过观察对方的反应,来证明他的言语是否可靠。 在这个时候,愤怒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而且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对于朱和嘉而言,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他需要弄清楚真相! “陛下,臣发誓,当在太上皇就在那,李允就是为了保护太上皇丢的性命……” 李允是太上皇的侍卫,在爆炸的瞬间,他冲过去想要保护太上皇,但他却死在了爆炸的冲击破中,尽管他的臂腿被炸断了,但是却找到了完整的尸体,可……却见不到太上皇的尸体。 这未免也太过诡异了! 尽管爆炸现场有人失踪,但是距离爆炸物非常近的地方,那辆马车上只是普通的火药而已,距离父皇的位置足足有近六丈远。 相隔这么远的地方,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让人消失……可问题是父皇失踪了。就像是从不曾到过那里一样,可是却在现场发现了几块布片,似乎是从父皇的衣服上掉落下来的。 可是人去那了呢? 又一次坐在父皇曾经坐过的书桌前,朱和嘉的眉头紧锁,在他的面前放着十几份罗马帝国的试验报告,至于试验报告是如何进行的他并不关心,他唯一关注的是结果,实验的结果证明,那怕就是一吨最新式的炸、药,也不可让六丈外的老人消失的无影无踪。 “父皇失踪了……” 就这样坐在那里,朱和嘉像是长松了口气似的,在那里自言自语道。 “父皇会去那了呢?会不会就像他来的时候一样……” 对于朱和嘉的兄弟姐妹们来说,他们都以为父皇是朱三太子,可是在父皇留给他的遗书中,却告诉了朱和嘉他是从他那来里的,还有就是历史的本来面貌。 大明灭亡了、满清奴役汉人两百余年,然后西洋诸国像是一群强盗似的分食着这块肥肉,甚至就连同日本那样的弹丸小国,也通过一战击败了满清,即便是如此,满清仍然对汉人极尽打压,以维持他们的统治。 宁予友邦,勿予家奴…… 不过,所有的一切从父亲出现在江阴的那天起就被改变了,再后来的一切,朱和嘉都很清楚,父亲挽救了大明江山,挽救了华夏文明。 “难道这一切都是天意吗?” 朱和嘉默默的想到,作为帝王,在得知父亲死在君士坦丁堡时,他的愤怒可以吞噬一切,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要把那些人从这个世界上彻底的抹去! 但是现在,他却冷静了下来,拿起父亲留给他的那封信,他宁愿相信父亲又一次离开了,就像他来的时候一样,现在父皇功成身退了。 “一定是这样,也许,他会回到未来,回到……” 可会是那个未来呢? 看着父亲留下的信,朱和嘉又一次陷入了沉思之中。 整整一夜,朱和嘉都没有睡下,他想了很多,直到清晨,一夜没睡的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谁知道呢?万一,万一要是……要是父亲还活着,他,可能会在未来,可能会看到这一切……” 看着罗列在纸上的“藏宝游戏”,朱和嘉自言自语道。 这是他小时候最喜欢和父亲玩的游戏,曾几何时,整个皇宫甚至中都,都是他们的“游乐场”,他们会把宝藏放在皇宫以至于中都任何一个地方,当然,有时候,那些宝藏也会落在别人的手中的。 如何防止这一切呢? 更重要的是,假如父亲真的到了未来,他会如何发现这一切?如果他不没有发现的话,这个游戏还有意义吗? 就在朱和嘉犹豫不决的时候,近侍把一份从罗马帝国传来的密信送到了他的案前。 “我相信这是作为儿子唯一应该做的事情……曾几何时我也曾以为,时间可以改变一切,但是残酷的事实提醒我——除非将他们从这个星球上彻底抹去,否则我永远都不会原谅自己,我想对父亲的感情,将会支撑着我以及我的孩子们把这一事业进行下去,直到彻底抹去他们的存在……” 信是朱和堓写的,万字的长信之中除了“复仇”,除了要发动远征之外,更多是儿子对父亲的情感。 也正是这封信让朱和嘉相信,如果父亲活着,他就一定会进行这个游戏。无论一百年,还是两百年…… 寂静的且黑暗的房间里,只有电影放映机的转动声。 一卷胶片已经放完了,坐在椅子上的朱明忠,脸上挂满了泪水。又一次,倒带,再次播放。 墙壁上出现了朱和嘉的画面,画质很模糊,毕竟是一百多年前的胶片了。 “……我相信父亲对我们的爱,会驱使着父亲进行这个游戏,最终找到我留下来的信息……” 在电影播放着的时候,朱明忠走到墙边试图用手指触摸到儿子,但是电影机的光影却投在他的身体,房间里回响着的仍然是朱和嘉的话语,是他对父亲的思念,当然还有他的固执,他固执的相信父亲没有死去,固执的相信父亲又一次“穿越”了,就像他在信中说的那样。 这卷胶带是朱明忠从淮海银行的保管柜中拿来的,在安全室里的那个信封里,除了一封信之外,还有保管柜的钥匙,那个保管柜不需要任何身份证明就可以凭钥匙打开。 在保管柜中有几卷胶片——电影机和摄影机在君士坦丁堡事件后的第十五个年头发明的。也正因如此才使得朱明忠能够再一次看到孩子们,甚至他相信电影机是和嘉的发明。 “这个傻小子……” 又一次,朱明忠轻轻喃语着,他擦去脸上的泪水,然后静静的靠在墙上。 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朱明忠完全沉浸于对亲人的思念之中,甚至还到了南京的帝陵——根据和嘉的旨意,皇家只保留一个帝陵,就是朱明忠穷其一生修建皇陵,那座皇陵成为了大明历代皇帝的帝陵。 从南京再次返回中都,下车的时候,正是日落黄昏的时候,听着空中的声响,心情有些沉重的朱明忠仰望着天空,看到一架飞机正在朝着远处飞行,但是他却只是静静的看着蓝天。 “那个混小子……” 想着儿子给自己留下来的信息,朱明忠不由的笑骂了一句。 这一阵子,他一直沉浸在对家人的思念之中,除此之外,有时候,他同样也会抱怨一下。 比如现在——那混小子留下的宝藏——不过只是信与胶片,至于钱,不过只有十万两。 “我相信以爹的聪明才智,一定可以拥有想要拥有的一切……” 然后就没有了……那混小子留下了宝藏不假,但都不是钱,除了那十万两的银元券之外,就再也没有其它的了。 十万元,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在中都,买下一间公寓后,剩下的钱也够维持一生,如果不考虑物价上涨、货币贬值的话。 哦,朱明忠并不需要买房子,倒不是因为他很有钱,而是因为那间位于清河路的宅子,现在已经过户到了他的名下——保管柜里有房契,他只需要拿着房契去过户就行了,当然也就是在过户之后,他得知在过去的一百年间,一直有一家基金会支付着房产税以及房子的清扫费用,一但他进行过户,基金会会自动中止付款。 为此,朱明忠曾特意让调查部对基金会进行过调查,发现基金会是一家律师行代管的基金会,多年来唯一的职能就是支付房产税以及清扫费用,甚至根据基金会的条款,一但房屋被他人过户,基金会剩余资金自动转入慈善基金会。 “你这混小子,幸亏我是来到了这个时候,要是再往后去几十年,我可就没那些能耐了,你要留钱,最起码也得给我留个几千万,让我花差花差吧……” 心里这么嘀咕,看着街道上的车来车往,朱明忠笑了笑。现在他的心情非常不错,因为至少在相隔百年之后,他和儿子又一次取得了“联系”,那是某种程度上的联系。 这个发现倒是让他感觉颇为轻松,至少君士坦丁堡发生的事情,并没有给儿子带来什么阴影,他一直都知道,至少所谓的“文明远征”,不过只是为了解决诸夏的“癌症”而已,并不仅仅只是因为他的原因,毕竟,自己在信中就提到过这方面的担心,而和嘉正好借助这件事,解决了所有的问题。 “一切都还不错。” 心情舒服的朱明忠沿着清河路路边的玉河走着,这一带绿草如茵,就在他走到路的尽头拐弯的时候,突然一辆车猛的一下停在了他的身前。甚至还不等他反应过来,就有人猛然扑向他,将个往车里绑了进去,一切快的出人意料,以至于远远跟着的李扬等人根本就来不急反应…… 正文 第654章 绑架 发生了什么事情? 头上戴着黑布套,尽管透过布缝隐约可见的光线让朱明忠不至于置身黑暗中,但是他的心情却极为紧张。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被绑架了! 在中都被绑架了! 几乎下意识的,朱明忠想了曾经看过的许多电影,甚至想到了老港片中那个被为“绑架之王”的张子强。 于是便直接开口说道。 “你们是求财吗?” 没有人回答。 “如果你们求财的话,我可以给你们100万的赎金,我们不需要那么麻烦,这笔钱我会在一个小时内给你们筹备齐,而且绝对不会惊动巡检厅,就当是交个朋友。” 稀生! 任何一个人,尤其是富人无不是“贪生怕死”的,更何况朱明忠还自觉肩负着重任,尽管他从来没有考虑过会有这样的遭遇,但是并不妨碍他临时安排一下。 这些人只是求财而已。 可是却没有任何人说话,也许他们是不相信自己。 “你们是不相信我吗?” 仍然没有任何人回答,于是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那这样,我可以给你们提供一个银行的保险柜号,不需要任何证明,只要有钥匙就可以到那里打开它,里面有一百万的现金,还有价值超过两百万的钻石,虽说不太好出手,但是我想即便是在黑市上,也值个一百万,两百万,应该足够你们过几辈子的了。” 朱明忠从来没有想到,自己放在银行保险柜中的“应急资金”居然会派上这个用场,原本那笔钱和钻石,不过是为了以防万一做的准备,至于“万一”是什么?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那个时候,他以为自己会和勋贵们鱼死网破,可直到最后,他们都没有发生直接冲突,毕竟,勋贵们自己之间有内斗就已经解决了所有的问题,甚至都没有轮到他亲自出手,自然的那笔钱就一直搁在银行里。 尽管朱明忠自觉开出了一个非常高的价格,但是却没有换来任何回答,这倒是让他变得有些紧张了,如果他们不是为了求财的话,那么他们是为了什么? 汽车继续向前行驶着,可以坐在车上的朱明忠,被左右两边的人夹着的他,心里越来越担心起可能面对的事情了,尽管头上戴着黑布套,但是他明显感觉到对方并不是为了求财,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回答自己,而是因为他们在听到那笔巨款时,甚至连大气都没有出,显然,他们的目的根本就不是为了钱,甚至那笔钱都打动不了他们,更引不起他们的任何反应。 他们是什么人? 显然不是普通的绑匪! 那他们是什么人? 汽车差不多行驶了半个小时,不知道拐过几道弯,经过了多少条路,终于,汽车停了下来,然后在绑匪的胁持下,朱明忠感觉自己走进了一栋建筑,然后下了楼梯,然后,又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那些人让他坐下,然后把他的手脚都铐在了椅子上。 这里是那? 透过布缝,朱明忠抬头看着上方的灯光。他在心里默默的估算着自己走的时间,然后惊讶的发现,通往这间地下室的道路至少有四五里长,什么地方才会有这么长的地下通道? 看来对方已经做好充足的准备了。就在这里,他听到了脚步声,然后他感觉到那人坐了下来,而后又响起了一阵脚步声,似乎有人把门关上了。看来那些人都离开了。 “你是谁?” 朱明忠刚开口,突然,有一个声音传入他的耳中。 “那么你是谁呢?” 听起来似乎在什么地方听过,但一时间却想不起来。不过他的问题,倒是让朱明忠有些疑惑。 “既然你绑架我,肯定应该知道我的身份吧。” “朱铭和?” “你们是求财吗?一百万?两百万?还是三百万?你们既然作了那么多准备工作,看样子一两百万肯定是说不好的,要不然,你给我一个数字,只要是合理的数字,我想我们都可以商量的。” 朱明忠相信,现在这个时候,自己最应该的做的事情,就是和他们谈判,而不是硬碰硬,甚至于他们相信李扬他们恐怕很难追踪到这里,即便是等待救援,也需要先保证自己的安全。 “朱老板果然是财大气粗啊。” 对方笑了笑,然后问道。 “以你的身价,至少值一千万。” “一千万……多是多了点,但是可以商量。” “可问题是,我并不是为了求财!” 呃…… “那你为什么这么做?我自问没有得罪过什么人吧。” “我只是想知道,你是谁。” “我是谁?” “对,你是谁?” “我是朱铭和,你不是已经知道了吗?” “真的吗?” 对方的质疑,让朱明忠的心思微微一沉,他是什么意思? 显然,对方并不相信他是朱铭和,可是不是朱铭和,与他又有什么关系?朱铭和的亲人? 不会的,他并没有直系亲属,即便是有远房亲戚,也没有人有能力安排这样的事情,对“朱铭和”的社会关系,朱明忠曾经非常认真的进行了调查。 可是,现在对方却怀疑自己的身份。 这又是为什么? “全世界都知道,我是朱铭和!” “确实,可是你真的是朱铭和吗?” 就像是打哑迷似的反问,让朱明忠心情越来越的凝重,他突然意识到,这件事恐怕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自己的身份,难道……他们知道? 可是,他们怎么可能知道呢? 突然,朱明忠意识到了问题所在! 房子! 那栋房子! 难道说……他们是因为那栋房子盯上了自己! 这混小子,居然给自己埋了个雷! 朱明忠这才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沉浸在那种相隔时空的亲人联系中的他,完全失去了警惕性,做了一件最不应该的做的事情——暴露了自己! 可是,他们又是谁呢? 难道说是…… 第一,他们不在乎钱,甚至不为金钱所用。 第二,他们的行动方式显然受过严格的训练, 第三,就是这个地点,在地下通道里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在中都什么地方会有这么长的地下通道? 显然,这里并不是下水道。 于是乎,答案昭然若揭了。 但是,他们是什么目的? 尽管猜测到对方的身份,但是朱明忠却弄不清楚对方的目的,于是仍然和之前一样,与他们打着哑迷。毕竟,对于他来说,那个隐秘的身份是绝对不能够轻易示人的。 “很快,全世界都会知道,保护伞公司的朱铭和被绑架的消息,然后所有人都会追查我的下落,而且我相信我的夫人,会悬赏寻找我的下落——如果不接到绑匪电话的话,一千万……” 装作一副还没有猜到对方身份的模样,朱铭和把自己的身份完全放到了“朱铭和”这个表面身份上。 “我们她们是绝对不会吝惜于金钱的,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在细枝末节上进行太多的纠缠,如果你是为了钱,完全可以开出一个数字来。” 对方笑了笑,并没有说话,然后地下室里静了下来,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似乎在这个时候,他们都是在那里等待着,等待着对方的“崩溃”,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朱明忠听出来这个人的呼吸似乎有些粗重,显然他的身体很一般,也有可能是上了年岁。 也许是因为对方为了隐藏这一切,他开始用指头轻扣椅子的扶手,一开始的时候,朱明忠还以为只是随意的轻扣,但是很快,朱明忠就发现了扶手敲击声的异样。 这并是简单的敲击,而是……摩斯密码! 没错,是摩斯密码! 尽管在这个世界同样“摩斯密码”,但那是朱明忠在借鉴另一个世界的“摩斯密码”制作的汉字密码,也就是“四脚密码”,就是通过四个数字组合密码,而“摩斯密码”的字母并没有引入到这个世界。 不对! “摩斯密码”中的字母同样也被引入了这个世界,只不过,这件事只局限于几个人知道,毕竟,那只是一个父子之间的游戏而已。但是除了自己和孩子们,还有谁知道这一切呢?不会有外人知道这些的。 他发出的“摩斯密码”是什么意思? 显然,并不是四脚数字密码,即便是朱明忠提出了通过由两种基本信号和不同的间隔时间组成的电码发出信号,但是他并不了解密码的编组,不过他能听出来,这些密码结合并不是数字,而是字母! 是字母! “长、短……短短……” 专注的听着对方敲击的“摩斯密码”。这种由两种基本信号和不同的间隔时间组成的密码,如果没有经过长期的练习,想要发出信号并没有那么容易。回忆着与之相对应的字母,朱明忠的眼睛瞬间睁大了,在这一瞬间,他的呼吸都变得有些急促,他已经听出了对方发出的信号是什么意思了。 “你是谁?” 正文 第655章 老祖宗 “你是谁?” 这几个简单的字母音节,其实就是“摩斯密码”打出来的拼音而已,看起来似乎是很简单,但是……在这个世界,这是不存的。 这个世界的大明虽然有拼音,但是因为发音等问题,是借鉴了拉丁字母重新构建了一个拼音体系,而相比之下在和嘉他们出生的时候,大明的拼音还没有建立,所以朱明忠曾教过他们加一个世界的拼音。 现在,又一次听到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只存在记忆中的汉语拼音,朱明忠在激动之余,更多的是疑惑。 他是谁? 他又是什么目的? 尽管种种疑惑在心底弥漫着,但是在沉思良久之后,朱明忠还是用手指作出了回应。 “你又是谁。” 只是多了一个字的回应,无疑是在告诉对方,自己知道他发出的信号意思,知道“摩斯密码”,知道汉语拼音。 沉默!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对方一直沉默着,不再有任何回应。 他是怎么了? 就在朱明忠的心底疑惑丛生的时候,突然,话声又一次传入他的耳中。 “我一直以为,那一切不过是天方夜谈。” 在那个人的长叹声中,朱明忠听到了他的脚步声,接着一直套在头上的黑布袋被摘了下来,在适应了外界的光线后,朱明忠终于看清楚了绑架他的人,是他! 是朱伯析! 无论如何朱明忠都想不到,“绑架”自己的居然会是大明的皇帝! 这可真是…… 朱伯析看着面前的年青人,目光显得极为复杂,良久之后,他才说道。 “一直以来,我都以为那只是一个传说,是德宗皇帝不愿意面对现实的传说,人怎么可能回到过去,又怎么可能回到未来呢?但是……” 朱伯析朝着左右看去,顺着他的目光,朱明忠才看到这里居然存放着很多画像,无一例外的是他的画像,从年青到年老时的画像,看着这些画像,他立即想到曾经看过的与自己只有六七分相似的画像。 “这里是……” 突然,朱明忠想了起来,这里是自己的“保密室”,用来存放那些超越时代的知识的保险库。 “从德宗开始,每一位大明的皇帝在袭位之后,都会接到一封信,然后进入这间秘室,他们会在这里看到那些远远领先于世界的知识,同样也会看到世祖皇帝真实的画像,其实……” 回头看着朱明忠,朱伯析笑了笑,然后说道。 “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很惊讶,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相像的人?到底是巧合还是……其实,我一直都怀疑,怀疑德宗皇帝的猜测,可是,这间屋子里的一切,都在告诉我,德宗很可能是对的,只不过,我们真的能够等到他出现吗?……” 摇了摇头,朱伯析沉声说道。 “至少,在你出现之前,我以为这一切都是不可能的,直到,直到你找到那座房子之后,我基本上就可以断定你的身份了,然后,就请你来了这里……” 有这么请的吗? 不过这个时候,朱明忠并没有这些想法,他走到一副油画的面前,然后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油画,画上的人物是他和郑灵还有和嘉。 “那时候,和嘉只有一岁。” 说话的时候,朱明忠感觉眼眶有些发热,在这间秘室里,有着太多与他有关的记忆,灵儿、小昭,还有和嘉他们…… 看着在画作前流连,甚至不时的喊出那些人名字的“年青人”,朱伯析已经不需要再进一步证实他的身份了,已经不需要了。 朱明忠……朱铭和。 他,他真的是自己的曾曾曾祖…… 就在朱伯析内心激荡时,心神纷乱的朱明忠再次来到他的面前,然后说道。 “和嘉应该有信留下来吧。” “德,德宗确实有信留给……” 不等朱伯析开口,朱明忠就摆手说道。 “这个世界上只有朱铭和,没有朱慈炯!” 看着年过七十的朱伯析,朱明忠的语气显得极为认真。 “这、这……” 其实朱伯析的心情也不可不谓之复杂,毕竟,眼前的这人是他的老祖宗,是这个国家的嫡造者,可是这个身份又怎么能告诉外界呢?怎么向外界解释呢? 在德宗皇帝的信中,只是告诉他,到时候,世祖会给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拍了拍朱伯析的肩膀,朱明忠笑道。 “没有什么这那的,有些事情,只有你我知道是最好的,就像这里……” 看着这里曾熟悉的一切,朱明忠想了一会。 “我想已经没有必须再把这个秘密传承下去了,你我知道这一切就足够了,我……” 顿了顿,朱明忠……不,朱铭和看着朱伯析说道。 “陛下,臣是大明颖州府朱铭和!” 面对老祖宗的回答,朱伯析明白这或许是最好的选择,毕竟,对于外界而言,秘密永远都是秘密。 良久之后,他才点头说道。 “我知道了,秘密永远都是秘密。这或许是最好的选择了。” 确实是最好的选择了,除此之外,朱明忠还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难不成对朱伯析说——我是你祖宗,把皇位让给我。 那怕就是朱伯析愿意,天下又怎么可能有愿意?况且,对于朱明忠而言,他早就对这一切没有了什么兴致,相比于权力,他现在更渴望享受人生,享受正常的人生,不需要再操心国家的未来。 这样的人生才是他所希望的,或许也是老天给他第二次机会的某种原因吧,是给他的补偿,即便如此,那又何必自己和自己过不去呢? 而且,现在眼下的这个局面,似乎也不错,至少可以借助朱伯析去解决一个问题。 想了想,朱明忠就问道。 “你知道核武器吗?” “核武器?你的说是那种可以把城市夷为平地的武器吗?” 想了好一会,朱伯析才有些不解的看着他,然后说道。 “我在这里曾看过这方面的资料,但是似乎眼下并没有研制它的必要,在您留下的信中,不是提到过这种武器,应该在世界范围内的大战危机时才……” 话音突然中断了下来,朱伯析苦笑道。 “好像,这些年我变得太懒了些,完全忽视了局势的变化。” 其实,真实的原因是朱伯析已经很久没有进入这间秘室了,实际上,因为某些原因,大明已经很多年没有从这间秘密中获得“灵感”了,自然也就谈不上研究什么核武器了。 “也很少来这里,毕竟……” “毕竟,现在的大明,并不需要亦步亦趋的去依赖这根拐杖。” 这间秘室就像大明的拐杖一样,早在几十年前就被慢慢的丢下了。对于这种局面,朱明忠并不觉得的失望,反而还很高兴,那怕发展的慢了一些也没有任何关系,毕竟,这一切都标志着大明已经走向了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 对大明而言,这是一件好事,对世界同样也是如此。 “适当的时候丢掉拐杖是好事,不过现在,就眼下的局势来说,大明需要原子弹,需要它来维持和平。” “维持和平?” 朱伯析不解的看着他,疑惑道。 “原子弹维持和平?” “是的,现在的局势,你比我更清楚,但是我想知道,大明的底线在什么地方?” 面对老祖宗的询问,朱伯析想了想然后说道。 “战争……从来都是最后的选择。”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朱伯析语气颇为沉重。 “但是战争的主动权并不在我们的手中,在法国人、在北美的手中,如果战争爆发的话,我们必定会全力迎战,但是,我担心一但战争爆发,到时候,您构建的“大明治世”的诸夏时代就会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大明今天所有的一切,都是建立当年的基础上,战争或许不会摧毁诸夏,但是却有可能会瓦解诸夏体制,这正是我所担心,其实,仅仅只是战争本身而言,我并不觉得法国或者北美,可以给我们造成什么威胁。” 这种自信是对本国实力的自信,对于大明的实力,朱伯析有着比外人更清楚的认知,他相信至少在未来的二十年内,没有任何人可以挑战大明,更何况,现在大明似乎已经有了新工业革命的苗头,而这个苗头正是眼前的老祖宗带来的。 “确实如此,但是任何战争的爆发,无论结果如何,都意味着旧秩序被打破,而维持旧秩序最好的选择是什么?就是和平!” 为什么后进国家总是会向传统强国发起挑战,究其原因就在于“瓦解旧秩序”,在于打破旧秩序的束缚,所以无论战争结束如何,旧秩序都会在战争中受到损害,也正因如此,无论是朱明忠还是朱伯析都不希望看到战争,毕竟,他们都很清楚,目前的国际秩序是对大明最有利的,毕竟这个秩序是大明用上百年时间才建成的。 “所以,当和平无法维持的时候,我们必定会用战争维持它,那怕是受到一定的冲击。” 他的回答让朱明忠笑了笑,然后他才说道, “正因如此,现在我们需要用原子弹来维持和平!” 正文 第656章 从核平到和平 尽管保护伞公司并没有自己的航空公司,但是却拥有一支颇具规模的机队,从直升机到四引擎的大型飞机,足足拥有多达一百余架飞机,单就是论机队的规模而言,它甚至可以排进大明航空公司的前十位,不过,众所周知,这支庞大的机队是为了维持数座矿区的运行,比如鲜卑利亚油田以及钻石矿的人员运输,当然还有马加丹金矿的开采。几乎每周,都有上百人往返于矿区与内地之间,对于许多在这些矿区工作的矿业公司的员工而言,能够吸引他们的,从来都是1.5倍于内地的收入。 今天与过去不同的是,一架带有保护伞公司标志的飞机,并没有降落在油田,而是直接飞到了新地岛,飞到了那片被冰雪覆盖的蛮荒之地。 当飞机向着机场逼近的时候,朱明忠从他靠窗户的座位上热切地俯视着下面的机场。他由于心情激动而感到紧张不安。他是作为特邀代表被邀请来到这里的。 去年在那次谈话之后,一直由公司主持的“曼哈顿计划”转交给了五军都督府,在国家力量的介入下,工程得到了迅速推动。 而今天,是进行试验的日子。 去年,几乎是在军方接管了工程之后,他们就开始在新地岛建立了试验场,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这里人烟罕致,土地足够辽阔。 工程兵们在这片荒原上,建起装有卷扬机的铁塔,卷扬机可将原子弹升到百米高的塔顶。在铁塔周围,工兵部队开始放置一系列探测器以及安放试验用的动物,当然还有飞机、坦克、大炮和舰船上的设施在内的军事装备。这些装备都是军队最新型的装备,甚至还有重达三十吨的新式重型战车以及喷气式战斗机。 在这片一眼望不到边的冰原上,以铁塔为中心,在四周的不同距离上放置着各种试验动物。牛、羊、马、驴、猪、狗、鸡、鸭和猴子、猩猩,在铁笼中静静地享受着最后来早餐。 在来到试验场之后,朱明忠特意在试验场上拍了一张照片,甚至对身边的南峰调侃道。 “你知道吗?其实,原本我可能会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拥有过原子弹的人!” 朱明忠的语气中带着调侃的味道,而南峰看着老板反问道。 “你说的人造太阳就是它吗?” 抬头看着高耸的铁塔,南峰又将目光投向远处的数十辆新式战车,他当然能够认出这些战车,这些战车都是由大众公司设计生产的,它们不仅拥有强大的火力——九十公厘(毫米)火炮,而且还拥有厚实的装甲——100公厘,更重要的时,它公路时速高达四十五公里,可以说是一种完美的陆战武器。 而现在,这些刚刚生产不到百辆的战车,被安置在这里,只为了一个目的——摧毁! 为了验证原子弹的威力! “我曾经以为,人造太阳,就是太阳……可以把冰山融化的太阳……” 视线投向远方的冰山,南峰的语气中带着某种无奈,甚至困惑。最后他又长叹了一口气。然后才跳上吉普车,在吉普车驶离试验场的时候,他和朱明忠一样,都忍不住回去看着那个高耸铁塔。尽管试验要等到明天凌晨,但是他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世界已经被改变了。 …… 次日凌晨五时许,随着指挥部内的倒数的结束,伴随着一声“启爆”,一个明亮的巨大火球刺破了天际间的黑暗,卷起地上的烟尘,热浪滚滚火光灼耀着天地。大气似乎被数千万度高温光焰给点燃了,就像平空出现的太阳似的。 随即人们感受到了它的剧响,不是一响。而是连续不断的轰鸣,随后强大的冲击波在冰原上迅猛扩展开来,雷霆万钧、排山倒海,有如秋风扫落叶般摧毁沿途的一切。 烈焰裹着烟尘,连同被熔化的土壤产生红色气团,向着空中升腾。 它一直升到四百多米的高空。翻滚的深红色浓云烈焰,渐渐形成一个巨大麾菇状的炽烟火云。 蘑茹云继续向高空上升着、扩展着。 与此同时,炮伞取样的高炮齐放,穿云取样的飞机也立即飞入蘑菇云中……。 目睹了这次壮观奇景的朱明忠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所看到的一切,尽管他曾无数次在影视作品中看到过它的画面,看到过那朵蘑菇云,但是却与亲眼目睹有着截然不同感觉。 此时,在朱明忠看来,这朵蘑菇云就像是人前所未见的一次奇景,在不到数秒的时间里就升到了近千口米的高度,把大地与周围的天空照的透明,一个直径大约三四里的巨大火球向上升去,它的颜色不断变化变化,从深紫色变为橙黄色,扩散了、变大了。 在这一瞬间,朱明忠的心里,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自己亲手释放了某种力量,那是一种被禁锢了千万年的自然力量! 几乎每一个人都会冒出一种念头,似乎所有人都亲眼看到开天辟地时上帝说的那句话。 “让世间的有光吧!” 老板在说什么,南峰并不清楚,此时,他整个人都沉浸于原子弹带来的惊愕中,他终于知道,为什么老板会叫它人造太阳了——整个新地岛都被强烈的比正午的太阳大许多倍的刺眼光芒照的通亮,那是金色的、深红色的、紫色的、灰色和蓝色的光芒,他甚至无法形容的清晰和华美照亮了。 爆炸数秒后,先是冲来的气浪,猛烈地冲击着人和物,几乎立即就随之响起强烈、持久而可怕的怒吼,似乎在预示着世界的末日! 而当众人惊叹于这朵蘑菇云的令人炫目的美丽时,朱明忠却出人意料的长叹口气。 它来了! 它被自己带到了这个世界! 它可以给这个世界带来“核平”吗? 朱明忠的心里并没有答应,尽管从已经朱伯析那得到了某种保证,但是看着周围的那些军人,看着他们眼中迸发出的狂热目光,朱明忠不知道,这到底是对还是错。 但愿……一切如自己所料想的那样吧! 现在靶心试验场是什么模样? 尽管因为辐射的关系,很多人并不清楚,但是朱明忠完全可以想象得到,那里将会是什么样的惨烈景象——那座铁塔忆变成了气体,扫荡一切的冲击波把靶场内所有的建筑物都荡平了,飞机、坦克、大炮不是被摧毁了,就是被冲击波吹得七零八落,房屋也变成一片瓦砾。至于那些试验动物,除了相当一部分被直接气化之外,侥幸活下来的动物,也是被灼焦成半炭状,在那里奄奄一息的躺着。 “成功了!” 兴高采烈的军人们在那里兴奋的吼喊着,他们激动的拍着掌,纷纷跑到朱明忠的面前,向他表示祝贺,毕竟,所有人都知道,原子弹最早是由保护伞独立开发的,直到接近完成时,军方才开始接手。 无论如何,当时他们都不曾想到,接手的会是这么样的“大杀器”。 “成功了!朱先生,咱们有了这玩意,全世界都他么的不是咱们的对手!从今以后,再也不会有战争了,有谁敢惹咱们,就把扔几个这玩意到巴黎去……” 而对这样的狂热,朱明忠的心里充满了苦涩,在这一瞬间,他似乎理解了爱因斯坦,但是在另一方面,他却又松了口气,无论如何,它的出现,都从根本上改变了世界,至少可以让法国,让北美重归理智。 …… 一个多月后,在中都的皇宫中,一场盛大的皇家宴会进行的同时,包括罗马帝国在内各国公使以及法兰西大使,都来到了电影放映室里,他们是应皇帝陛下的邀请来这里“看电影”的。 很久没有在公众场合出现的朱伯析,静静的坐在前排,面带微笑的他,偶尔会与一旁的法兰西大使谈笑风声,甚至会主动的向他介绍电影画面上的武器。 “这是我们最新型的五三型战车,未来它会成为我们的主力……” 面对赤裸裸的炫耀武力,菲律普勋爵只是礼节性的保持着微笑,相比于战车,他更好奇,这场电影的内容。早在半个月前,他就从一些渠道得知,天朝已经拥有了一种匪夷所思的武器! 终于,伴随着倒数,屏幕上一个火球猛地从塔顶蹿向空中。大地顿时浓烟滚滚,热浪汹涌。空中的火球越蹿越高,直冲云霄。放眼望去,一根巨大的火柱头顶烟云往上猛蹿。不一会儿,空中形成了一朵硕大的蘑菇云。 这一瞬间,不仅大使们瞠目结舌膛的看着屏幕上的画面,就连军官们也惊愕的站起了身来,他们眼睁睁的看着屏幕上的画面——巨大的蘑菇云、被摧毁扭曲成废铁的武器装备,特写镜头中飞机的铝制蒙皮出现融化纹…… 终于,电影结束了。望着瞠目结舌的众人,在电灯亮起的时候,朱伯析站起身来对众人说道。 “这是上个月十三号进行的原子弹试验,根据专家初步估算的它的威力相当于2万吨标准炸药!” “什么,两万吨炸药!” 菲律普勋爵愣了好一会,才算的回过神来,他惊愕的看着这位面带笑容的皇帝,在这一瞬间,他的心里充满了沮丧之情,他知道——法兰西已经再也可能挑战天朝了! 正文 第657章 走向新边疆(完本,新书《这个大明太凶猛》求推荐,求收藏) 笼罩在战争的阴云,在永平五十三年终于随着蘑菇云的升起而烟消云散。 对于世界而言,这当然是件好事。 永平五十三年11月10日。这一天,在经过长达几个月的谈判之后,在帝国议会的诸夏大厅内,两个人向那张特地搬进去的狭长木餐桌走去,并在各自的座位上坐了下来。而电视摄像机借助将那张桌子照得透亮的白色弧光在凝视着,并把图像发向世界各地。 朱简灿的代表北美的华夏帝国小心地在两份《中都条约》的文本上潦草地签了他的名字,然后把用红色皮革装订的两份条约递给了代表大明签字的朱简煜的面前。作为皇太子的朱简煜也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随后他们对着电视摄影机说道。 “这标志着北美重归诸夏大家庭之中,也意味着所有的猜疑与误解都得到了解决!” 几小时以后,在巴哈马的码头上,等待多时的大明导弹部队开始登船,开始撤离巴哈马。当然,对于世界而言,他们并不知道其中的内情,他们并不知道,在谈判中,巴哈马的导弹基地,曾经是大明最大依仗——那里发射的导弹是无法拦截的,随时可以把东海岸的城市夷为平地。 当然,前提是导弹的弹头必须是原子弹,不过,没有任何人敢赌大明没有原子弹头。 一个星期以后,法兰西开始将其位于德意志诸邦沿线的第一批战斗部队加以收缩。收拾他们的装备,从设置铁丝网障碍的前线后撤了。 …… 在随后的数年间,世界依然有条不紊的运行着,兴乾五十八年,法兰西加入核武器俱乐部,而此时,这个俱乐部里的成员已经有了罗马帝国和华夏帝国——尽管他重回帝国议会,但却是以帝国的身份回归的,他的地位上升到与罗马帝国相似的地位。 不过,也仅仅就是如此了。 在过去的几年间,人类科学技术发展是突飞猛进的,曾经不显山不露水的电子计算机,终于在各个领域展现了他的重要性,几乎每一个国家都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研究新型的计算机,而保护伞公司仍然在这一领域内保持着领先水平。 当时间进入到永平六十年的时候,第一台个人电子计算机,终于在这一年的正月投入了市场,谁都不曾想到,这一天对于人类意味着什么,此时,人们并不知道,昂贵的个人电子计算机开创了人类的电子计算时代,对于世人而言,这还只是“有钱人昂贵的玩具”而已。 四月初六,那天,一艘专用货轮在南海航行着,在这艘专用货轮的甲板上,安装有数门舰炮以及高射炮,这是一艘极为罕见的武装货船。 这里距离“万生石塘屿”的海岸只有10海里远。就在快到凌晨2点钟的时候,一艘武装快艇驶近了货轮,然后引领着货船向海岸的码头驶去。在武装快艇上有一位海军陆战队员,他的目光投向这艘武装货船,船舷边巨大的“保护伞”标志,清楚的表明着他的身份。 现在,人们对于这个黑色的“保护伞”已经极为熟悉了,在过去的八年间,保护伞公司涉足了许多领域,但众所周知,他一直在引领着世界的潮流——科学技术的潮流。 在快艇的护送下,这艘至少有万吨以上吨位的货船缓缓的驶进了港口,也就是在货轮驶近港口的时候。在这艘快艇电报室里,一封电报发到了中都。中都的海军部收到了一封密码电报。 “顺利,“万户”顺利赴约。” “万户”! 没有人知道,这是大明航天计划的代号,当然,这个计划就像最初的“曼哈顿计划”一样,都是由保护伞公司独立推行的,只不过相比于“曼哈顿计划”,军方参与这一计划的时间更早,在过去的多年间,军方一直都是“万户计划”的支持者,当然他们也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导弹。两年前,他们甚至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洲际导弹,可以从安西打到巴黎的洲际导弹,它甚至可以携带一枚200万吨的核弹头。 只不过,与“曼哈顿计划”完全移交给军方不同,保护伞公司仍然主导着这一计划,而这一计划的核心就是要把人类送到太空中。 但是,因为技术等各方面的现实问题,计划的第一阶段,是把人造卫星送上太空。 四月二十六,差多经过大半个月的准备之后,一枚长征一型火箭耸立在“万生石塘屿”海边的发射场上。在漆黑一团的黑夜中,在发射架周围灯光的照耀下,它显得是如此的特别。 数公里外的观礼台上,来自各地的人们,都探着头张照远处的发射台,有些人甚至来自万里以外的俄罗斯地区,甚至来自法兰西。 他们之所以来到这里,就是为了目睹人类第一次发射人造卫星,这是人类对浩瀚的太空吹响的第一声号角。 只是,它的发射能够成功吗? 相比于其它人的紧张,作为一切的始作俑者的朱明忠,却显得极为安静,他甚至悄悄的离开了大厅,而不是站在那里等待着记者的询问,现在总工程师正在那里向人们发表着演讲,正在那里向人们介绍着征服太空、探索太空的伟大意义。 甚至,也正是在这场发射前的见面会上,第一批五名宇宙员被介绍给了世人。 当宇航员们已经选拔的消息传开时,会场上出现了一阵阵惊愕声,几乎所有的记者都纷纷兴起手,他们有太多的问题想要询问。 “我们踏上新的航程,为了获取新的知识,为了赢得新的权利,获取并运用权利,应该是为了全人类的进步。……在太空上还没有竞争、偏见和国家冲突。太空的危险是面对我们所有人的。……因此,太空就在那儿,而我们将要抵达那里,不仅仅是太空的近地轨道,还有月球和其他行星在那儿,获得知识与和平的新希望在那儿……这将是人类有史以来所从事的最危险和最伟大的冒险。谢谢。” 隔着玻璃窗,朱明忠听到演讲结束之后,记者们用劲力气为鼓掌,他们的鼓掌声整整持续了差不多10分钟的时间。 “但愿一切顺利吧!” 接下来时间,就是等待了。 在喧哗的掌声之中,朱明忠默默的朝着海边的方向走去,很快,他就听不到掌声了,站在海边的他,可以清楚的看到那个发射塔,看到发射塔上的火箭,尽管只能看到一点黑暗中的光亮。 但是在看着它的时候,朱明忠的脸上仍然流露出了笑空。 长征一号! 这是他亲自为其命名,正像他用“东风”为导弹命名一样,只不过,军方并没有采纳“东风快递”这个建议,在他们看来,这并不够威风,所以他们采用山海中的上古神兽为导弹命名。 不过,因为太空计划是保护伞公司作为主导,所以朱明忠的决定自然得到了尊重。 “这就是一场长征啊!” 抬头凝视着浩瀚的苍穹,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这是一场持续上百年,以至于几百的长征,而今天这个长征,不过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希望一切顺利吧!” 站在海边,任由海风吹打着自己,偶尔的朱明忠会把目光投向大海,在另一个世界,这座岛屿被称为“纳土纳岛”,而在个世界这里却沿用着大明的命名。 大明的地理大发现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太多的改变,最明显的改变就是地名。 “未来的大发现,应该就是太空了吧!” 肯定就是太空了。 其实,实施“太空计划”的并不仅仅只有大明,还有法兰西、有华夏、有罗马,他们都无一例外的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和人力,试图征服太空,就像另一个世界一样,他们在另一个人类的最边疆寻找到了一个新的竞赛平台。 就目前而言,大明仍然保持着领先。 “很快,国家太空局就会成立,到那时……” 默默的抿了抿嘴,朱明忠对自己说道。 “你已经做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但现在该是你开始引退的时候了。” 在这个寂静的黎明时分,朱明忠终于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尽管他还很年青,但是在内心深处,他却已经长期辛勤劳碌,也许已为期太长了,一直肩负着最沉重的担子,那已经使他筋疲力尽,在做出这个决定性的时候,他的双肩由于疲惫不堪而垂了下来。 这种疲惫更多的是心理上的疲惫。 在心理上,他是一位老人了。 那么自己需要什么呢?恰恰就是别的老人们所需要的那样:在冬天的夜晚,坐在火炉旁逗孙儿、孙女们玩。 或许,这才是朱明忠所渴望的生活吧! 就在这时,朱明忠听到从远处传来的巨响,在一片黑暗中,一团明亮的火焰在发射台上突然喷发出来,然后在那一大团火焰中,喷吐着烈焰的火箭开始缓缓的上升…… 凝视着飞向太空的火箭,朱明忠的心里突然生出一个念头——代表着人类最尖端科技的“长征一号”,看起来就像是万年前人类第一次来到海边,放出的第一艘独木舟一样,这只是一段新的征程的开始…… (全书完本)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与厚爱,新书《这个大明太凶猛》已经发布,存稿足够!新书期间需要大家的支持,求推荐,求收藏!拜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