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夫子》 《狼夫子》正文 第一章 别开远光灯 山路上,郭松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小心的行驶着。他刚刚去县里教育局归来,为山村小学的孩子们争取到了一笔补贴。钱不多,但足以给孩子们买教科书和作业本。 同行们能理解他的并不多。作为曾经的全市状元,他拿到了唯一的帝都大学录取名额。作为特困生,他被树立为榜样大肆宣传。他本来前程似锦。但却在毕业后重返故里,只为让更多的穷孩子走出山村。 一晃年届三十,大学的女友早已分手,乡野的村姑也入不了这个知识分子的法眼。他成了个老光棍。在农村,这可不算是赞誉。 摩托车在缓缓前进,脑子里在想着如何安排新课程。 他承担着学校各科的教学指导工作。要让几十个不同年级的孩子都接受相应的教育,并且每一科都不能落下。这样,他们才有可能通过高考,走出乡村。 没有教学用具,就自己动手制作。没有教学书籍,就自己抄写、默写。 没有什么困难是解决不了的。 七年过去,考上了大学的学生,不过二人。但至少,其他的也能去市里找一份像样的工作,改变了穷困。 脑子里想着事,直到一声巨大的喇叭响起,才回过神来。但大巴车的远光灯已经照到脸上,他根本看不清任何东西。 “嘭!”撞击感比声音更快的传入身体,他飞了起来,开始迅速下坠。等到视力恢复,距离乱石山谷已经不足一米。 斜眼看去,大巴车在不远处冲出了山崖,亦急速坠落。 临死前,郭松想起考驾照时,第一课便是灯光的应用。“正确使用灯光!打灯都不会,你是上路找死的?!” 驾校教练的谩骂,言犹在耳。但,这也是近十年前的事情了。 “不是车祸,我大概已经忘了这句话吧。” 拥挤,吵闹。无比繁杂的信息。在几乎致命的挤压之后,一切豁然开朗。紧接着,剧烈的疼痛感从臀部传来,他无法忍住呼救的声音,但传入耳朵的,却是婴儿的哭声。 这的确是他自己的声音,尽管听上去很陌生,但大脑的确是这么告诉他的。 随后,大脑给出了结果:他穿越成了小孩。 穿越,并不总是好的。 郭松就到了一个家徒四壁的贫寒之家。父母对这个新生儿的到来并没有太多的喜悦,更多的是一种负担。 作为一名老师,他非常清楚的知道,在实现现代化之前的中国社会是个什么样子。那并不是一个值得庆贺或是适宜生活的时代。不管是强汉,还是盛唐,概莫能外。 吃人的封建等级制度,无人权的社会环境,灭绝人性的徭役,猛于虎的苛捐杂税。古代社会具备一切摧毁人的条件,却没有留下一条存留人的道路。 他依然记得,即使在二十一世纪的头几年,农民依然在温饱线上挣扎。每一年的公粮,都是足以压垮一个家庭的重担。无论杂交水稻产量多高,无论生产技术如何发达。在国家免除农业税之前,农民并没有任何的幸福感或是吃饱穿暖的基本条件。 后来农民每天打麻将,说八卦,坐在晒谷坪上悠闲的晒太阳,都是国家不仅免了农业税,还每年补贴农用开支的缘故。 穿越回古代,若非王公贵族,都没有什么值得开心的事情。哪怕真的成了王公贵族,也并没有什么乐趣,无非是多了一点生杀予夺和交配权而已。可在现代,生杀予夺的权利并不需要,交配权则完全自由。 至于食物更是天差地别,哪怕是现代社会的一条宠物狗、宠物猫,也吃的不比古代的贵族差。即使是农村的猫猫狗狗,也是吃圆润香甜的白米饭。在这个没有打米机的时代,有几人能吃上上好的白米?在千禧年之前,农村打米机打出来的米,还是需要筛选的。到了奥运年之后,才拥有了能打出完整米粒的打米机。 郭松并不向往任何一个过去的时代。虽然他常常会怀想那些文人骚客,英雄豪杰。但,只是怀想,他绝不想来古代和他们见面,一点也不! 父母都是佃户,并不健壮。父亲身高不过一米四,母亲更是只有一米三出头。他们还很年轻,但生活的艰苦早已将他们折磨的满脸皱纹,看不出半点年轻样。 虽如此,这对夫妻还是尽己所能的抚养这个孩子。母亲的奶水并不多,很多时候不得不让郭松喝夹杂着米糠的稀粥,自然也只能养成一个瘦骨如柴的孩子。 繁重的农活让父母没有多余的时间来照料他,他虽然不吵不闹,但是拉屎拉尿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也是无法控制的。即使是现代健康的孩子,也需要到一两岁才能用大脑控制全身的反应。何况于一个营养不良的小孩?屎尿到了,就完全不受控的往外排泄。 因为疏于照顾,导致他经常要和自己的排泄物一起躺在尿布上,不过几天,婴儿稚嫩的皮肤就染上了皮肤炎症,在古代,是没有药物治疗的。父母只能为他洗干净身体,然后按照土方胡乱的涂抹一层草药,至于效果如何,全看天意。 “这日子真不是人过的。”郭松以为自己在现代的家庭已经够艰苦了,但是回想起来,那也不存在没饭吃的情况。小孩子都还是能够得到养育,基本都能健康的长大。放到这个时代,恐怕全村也就一两户人家有这个能力。 “生产力啊!现代社会再怎么苦,土里还是能种出粮食的。这鬼地方,没农药化肥,产量全看天!老天靠得住,母猪会上树。” 抱怨无用。郭松只能祈祷自己的父母不会因为饥饿与贫穷丢掉自己,甚至是易子而食。至少,能活到长大再说。 穿越后的第一个冬天,奇冷无比。这个时代似乎连棉花都没有,穷人全靠烧火取暖,没有一件像样的冬衣。家里已经连续三天揭不开锅了,虽然并不熟悉这个时代的语言,但也能从父母的神态看出一点东西。 这一日,邻居过来串门,是一个面黄肌瘦的中年老头,他家里也有一个小孩子。他和父母商量了一些什么。父亲没说话,母亲低头流泪。 邻居走后。母亲歇斯底里的抓住父亲的手臂,可怜兮兮的恳求着什么。父亲的面色阴晴不定,他也承受着巨大的煎熬。不过片刻,母亲便没了力气,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用表情抗议。父亲闷声不响,也自顾自的躺下。 次日早晨,父亲抱着郭松敲开了隔壁家的房门。邻居小心翼翼的打开门,他精神头看上去很足,干扁枯黄的脸上难得有了一丝红润,乌黑紧缩的嘴唇也多了一抹血色。屋内有青烟缭绕,还有久违的肉香。 郭松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大概是邻居违约了,在向父亲致歉。父亲低着头,嚅嗫了许久,说出两个郭松已经能听懂的词,“没事。” 父亲看着他,苦闷写在脸上。回家里,母亲喜出望外,把郭松抱在怀里又亲又吻。父亲拿起柴刀,出门了。 过了大约半个时辰,父亲扛着一堆树皮回来。夫妻俩倾尽全力把树皮剁碎,丢进锅里煮,权当今天的口粮。又将一把猪草煮了,汤喂给郭松吃。 无法想象,这个冬天是怎么熬过来的。郭松因为饥饿,根本没有观察外界的力量。 开春了,并不意味着粮食来了。恰恰相反,百姓都要饿着肚子下地种田。而收获,至少要等到夏天。税吏却会在谷种刚刚发芽时就来搜刮一次。但今年,谷种都已经没了。连糠灰都已经变成了粪堆。 “几千年,从未变过。”这一切场景,若不是这些人穿着古代服装,真的和自己少年时看到的景象别无二致。这个国家的百姓究竟是靠着怎样的力量延续了四千年的? 逃!唯有逃!逃不掉,就反!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既然皇帝不让我们活,我们就不让皇帝活! 几乎每一本历史书都会谴责农民起义对文化、国家建设的破坏性。郭松现在却理解了,对起义军而言,要解决的只有两个问题:粮食与复仇! 而解决这两个问题,只需解决一个群体。先秦叫奴隶主,两汉魏晋叫士族,隋唐宋明叫地主。 破坏文化?老子要死了,谁管你风花雪月!打家劫舍?老子要死了,谁管你太平盛世!觉得野蛮不讲理?老子拿着刀,你得拿刀跟我讲理! 你们赢了,我们就等百年后卷土重来。我们赢了,你们都得死! 父母跑出了村庄,这已经让他们筋疲力尽。但求生的欲望让他们的脚步无法停歇,一路向着山里跑,绝不回头。 但最后还是被追上了。一个饥寒交迫的家庭是跑不过丰衣足食的税吏的。 棍子挥舞的声音,父亲的惨叫,母亲嚎啕大哭。有人将郭松提了起来,在手中晃荡,嘴里吐着一大堆听不懂的词汇。 母亲大惊失色,赶紧跑来想要救下自己的孩子。税吏一脚把她踢翻在地,母亲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父亲想要查看母亲的情况,棍子再次落下,正好打在父亲因为担心母亲而刚刚抬起一点的头上。 “啪。”这是父亲发出的最后一点声响。却是他的后脑勺破裂传出的。 几个税吏看着昏迷的母亲,互相说着什么,听不懂,但他们的神色作出了翻译。 郭松被重重的丢在地上,他唯有闭上眼睛,不去看那些兽行。想要呼救,却最终闭嘴。省点力气,还能多喘口气。 一税吏办完事,一手提着裤子,一手拿着刀,走向郭松。 《狼夫子》正文 第二章 狼群 母亲见状,用尽所有的力气推开身上的畜生,不顾一切的冲向自己孩子。 “噗嗤!” 刀,穿过母亲的胸膛。血,飞溅在郭松脸上。谩骂声不绝于耳,与山林的鸟兽混为一体。 “嗷呜!!!”清脆、高亢的狼嚎。山上,一头威风凛凛的灰狼站在石头上,闪烁着寒光的眼睛俯视着这群两足兽。在狼王身后,跟随着几十匹狼,它们为自己开春的第一道菜垂涎欲滴。 郭松在税吏的脸上看到了恐惧。刚才的不可一世与威风,在野兽的面前变得脆弱不堪。 终究,它们只是人类。 一场毫无悬念的屠宰。 只有一个抛弃同伴的人逃之夭夭。 狼群尽情享受着自己的晚餐。不亚于人类社会的等级制度展现的淋漓尽致,狼王漫步在肉堆,慢悠悠的挑选着自己中意的肉块,其他狼只能在一旁等待。狼王吃完,次一点的狼才能上前,越是瘦弱的狼,进食的位次越靠后。 一匹瘦弱的老狼嗅着鼻子向郭松靠近,发现他还是活的。低声嘶吼一声,张开嘴便要咬下来。 “死了应该能回去吧。”郭松这样想着,现代再苦,至少吃穿不愁,三天两头可以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这古代,一对正值壮年的夫妇,居然养不活一个儿子。是他们不努力?不是。是他们不够聪明?不是。在这四千年吃人的历史里,他们穷极一生,也不过是能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而已。 “嗖”一支箭破空而来,将那老狼钉死在地。 “吼!!!”一声人类的大吼,群狼抬起头望过去,一个五短身材,面貌丑陋,却肌肉精壮的男人,正在收起弓,取出了一把柴刀。 “嗷!!!”狼王岂会将一个人放在眼里,立刻号令群狼冲杀上去。 “畜生!”汉子大喝一声,手腕抖动柴刀,一个照面,便砍倒一匹狼,左手拔出匕首,反刺死一匹扑来的狼。脚步不停,向前跃起,柴刀劈入一匹狼的脑袋,匕首换到右手,绑着真皮护臂的左手臂膀挡住狼的撕咬,再用匕首刺入其脖子。 “嗷呜!!!”狼王大喝一声,却不是进攻的号角,而是撤退的信号。 壮汉并没有追击,取回柴刀小心戒备。等到狼群远去,才收起匕首,缓步走向满地的肠胃,残肢。 “哇!!!”再一次死里逃生,郭松哇哇大哭起来。他其实不想死! 壮汉三两步跑过来,抱起郭松,拨开襁褓,看到了他的男性特征,顿时露出狂喜的笑容,举起郭松大笑起来。飞快的用皮毛将郭松包裹好,又仔细的搜刮了现场,这些税吏身上多少还是有些钱财的。 壮汉又收敛了郭松父母的尸骸,用石头简单掩埋,对着坟堆念叨了一些什么,可能是悼词吧。一切妥当,壮汉高兴的抱着郭松下山。 走到山口,遇见一鹤发童颜,碧眼白皮的老道拦住壮汉,指着郭松,说了几句话。壮汉紧紧护住郭松,连连摇头,并示意老道赶紧走。 老道还想劝,壮汉却拔出柴刀,意欲动武。老道叹息一声,望着郭松,嘴唇没动,却传来宛如央视主播的普通话,“小子,你的生辰,是九月九。你到五岁,当天子时,坐北朝南,喊三声‘南华老仙’,贫道有宝物相赠。” 郭松心里默念,“好。” 老道微微一笑,飘然而去。壮汉可不管他,赶紧一路狂奔着回家。赶了半天路,才到达“毋极”城,壮汉的家就在城郭内,独门独户,还未进屋,就嗅到了芳香扑鼻的肉香。壮汉吆喝了一声,一双白玉般的纤纤玉手推开门扉,露出半张银盆脸,嘴角带着笑,招呼壮汉进屋。 略显昏暗的房里也能看到这个女人如雪般的肌肤,她大约二十五六岁,正是青春年少,但气色却不特别好,总给人一种虚弱的感觉,身材也还算纤细,可比起线条美,更多的是一种病态美。 林妹妹美吗?美!能娶回家吗?不能!除了超级豪族之外,寻常富贵家是绝对养不起一个病美人的。可这壮汉看家资不过温饱,看相貌,低于平均水平,甚至是丑陋,是如何娶了一个病美人回来的? 壮汉把郭松递给女人,柔声叮嘱了几句。女人喜出望外,在郭松额头上亲了一下,抱着他摇晃。壮汉去打了一碗肉汤给女人,她便坐在床沿嘴里含了一口肉汤,嘴对嘴喂给郭松吃。这种喂食方法,也是上一世将郭松养大的方法,村里妇女大都如此行事。 喝下半碗肉汤,感觉腹中已经暖和了,便推了推碗。他很虚弱,不能吃太多,以免过了头,反而伤身。女人见他如此聪慧,大笑着向壮汉夸赞他,壮汉也面露得意。 就这样,郭松被壮汉养育着。隐约间,郭松猜到了养母的身份:从良妓女。她显然是学过诗书,精通音律,也善舞蹈,凭她的容貌身姿,很可能是曾经的花魁。放到现代,如此才貌双全的女子,不说当明星,搞直播了。就是当个上班族,那也是狂蜂浪蝶不断,万不会选择一个五短身材,面貌丑陋,犹如“武大郎”的丑汉的。就算是妓女从良,也照样有正经人家“老实人”接盘,这种例子某市被扫荡后比比皆是。 可这是封建时代。能找到一个愿意真心对待,没有不良嗜好的人,已经是天上掉馅饼。嫁给富贵人家?不存在的!妓女从良到富贵家,那就是天天被大夫人虐待的份。当然,一个更加可能的原因是:她不能生育。 古代由于缺少避孕套等物理避孕方法,只能依靠堕胎药来堕胎。要知道,即使是现代的高科技避孕药,吃多了也会导致不孕。再高水平的人流,搞三四次,也会导致不孕。何况于古代这种简单粗暴,不把人当人的药物? 堕完胎,没死,那就继续接客。死了,一卷席子裹了,丢乱葬岗了事。如此几次,能活下来的妓女已经是老天眷顾,能嫁人的更是三生有幸。 养母能活到二十五六岁,已经算是妓女当中的寿星了!这可是一个妓女十三四岁就要开始接客的时代。 但让郭松好奇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古今中外的任何一个国家、民族,结婚生子都是人生头等大事。养母不能生育,养父为何会娶她?贪恋美色,完全可以选择攒钱去嫖几次。从养父打猎、采药的收入来看,一个月嫖一次不算太难。娶一个无法生育的妓女回家,实在有些难以置信。 毕竟是自己的养父母,郭松也不好太过妄加猜测,只能希望这是一个“卖油郎独占花魁”的美好故事。爱情虽然不值钱,可在平凡的生活中,总是会多一丝甜蜜和温暖。这总是好的。 一晃眼,郭松已经到了一岁。他总算是基本听懂了这个时代的语言。感谢万世一系的中华文化,就算差距再大,主体核心也是一致的,学起来不算太难。 养父打猎的间隙也会去太行山采药,养家糊口基本没问题。苛捐杂税一点不少,但勉强还能应付过去。比起靠天吃饭的农民,太行山边的猎户大都是不愁没饭吃的。 养母自从有了郭松,便极少出门,总是全身心的在照顾他。不过,她偶尔也会在房间里翩翩起舞,昏暗的阳光照耀在她妙曼的身姿上,宛若天使。一支舞毕,她又会羞红了脸,低着头自我埋怨两句。养父出门的日子里,她就抱着郭松絮絮叨叨的说着她的青葱岁月。 郭松也由此了解到了养父母的点点滴滴。养母是养父赎回来的,起因自然是贪恋美色。但养父的确是个好男人,对她温柔体贴,在这个时代,这种男人万中无一。打老婆,可是一种“文化传统”。而且养父从来没有嫌弃过她不能生育的事实,也对她的过去只字不提。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养母也将自己所有的温柔回报给他。 两人成婚一年多,无法生育一直是心头的痛,直到抱养了郭松。虽然不是亲生,但也算有后了。反正小孩子啥都不知道,养大了自然就是自己的儿子。 到郭松一岁的时候,养母便很少再说这些陈年旧事,大抵是怕让郭松发现了不对劲,得知他不是亲生的,给亲子关系带来不必要的裂痕。 养父母都是贱民,不能经商、出仕、务农。郭松也只能子承父业,继续当一个贱民。他们家没有读书、从军改变阶级的机会。 一方面他们买不到书,也没有老师教授。一方面国家有事,也不征召他们从军。正常情况下,他们是完全得不到任何政治权利,也没有任何上升通道。 这种类似于种姓制度的政策,压迫着大量的人民,他们子子孙孙都不得翻身。一直到雍正这个外族皇帝时代才被废除。而最终人与人的基本平等,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事情。 到郭松三岁的时候,养父开始教他如何识别药材,说一说捕猎的种种事情。养母取出自己旧时的琴,手工做了毛笔等物,教他琴棋书画。 《狼夫子》正文 第三章 我不信教的 时年,汉桓帝驾崩,刘宏登基称帝。但第一年就掀起了党锢之祸,宦官把持朝政,胡作非为,国家政局一片黑暗。到刘宏改元的消息传到毋极,郭松才明白,自己穿越到了汉末,现在的时间是公元168年正月。 “这可怎么办?”郭松仰天长叹,若是太平时代,他还能苟延残喘些年岁,没准也能取个媳妇,生个娃。到了这乱世,朝不保夕,说不准哪里跑来一帮兵痞就要了他们的命。乱世出英雄?不存在的。郭松自认为没那个本事! 他既没有枭雄的心狠手辣,也没有英雄的海纳百川,甚至没有英豪的胸怀大志。给他八辈子,他也说不出“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七尺剑,立不世之功。”这种豪言壮语。在现代,他平生最大夙愿,便是教书育人,桃李满园。 郭松自己揣摩了一番,他甚至连小布尔乔亚都算不上。大概,也就是“教书匠”三个字,一言蔽之。 这乱世,对他唯一的好处,大概是有了跨越阶级的机会。可转念想想三国的那些名臣,哪一个不是名门子弟,至少也是个寒门士人。郭松这种贱民能不能混个脸熟都是问题。 多想无益,他眼下要惦记的是如何健康长大。古代医疗水平不行,卫生习惯奇差,遍地都是大小便。若不是他坚持烧开水喝,只怕到现在家里还在喝生水,不死于血吸虫等寄生虫疾病都是老天开眼。 街道也全是烂泥,人畜横行。电视剧里那种遍地青砖绿瓦的城市,至少到明清时期才开始陆陆续续出现。古代人为什么都要升官发财?因为这不仅仅意味着可以吃饱穿暖,还能脚不沾地,不用担心出个门就一腿人畜屎尿。 个人卫生,环境卫生。或者说,现代人习以为常、理所当然的很多概念,都是在西学东渐之后才渐渐传入,在改革开放物质繁荣之后,才开始深入人心并推广至全社会成为“公德”。 历史书上那些王侯将相的丰功伟绩,对普通百姓而言,没有任何实感。甚至他们都不必知道皇帝是谁,现在是哪个王朝,也无需向任何人效忠。国家、民族这些让现代人热血沸腾,倍感荣誉的东西,在这个时代根本没人理会。就连所谓“夷夏之防”也是中晚唐的事情,发展到明朝才登堂入室。 一晃眼,郭松五岁。他已经长到一米多高,可以背着篓子跟养父上山采药补贴家用。养母已经没有什么知识可教给他,她本身除了舞蹈、音乐之外,也并没有读过多少书。乐理、棋艺、绘画、诗文等,郭松拥有绝对的理论优势。 他是职业教师,他对知识的理解力,是现代教育体系培养出来的,是经受住知识爆炸时代考验的。作为教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教育学生如何运用知识,自己的运用能力当然也不会差到哪去。 九月初八这天晚上。因为南华老仙说的时间是子时,而按照现代社会的制度,子时是横跨两天的,也就是说每天有两个时间段属于“子时”,郭松拿捏不准,便提前准备了。 就在屋外面向南方喊了三声“南华老仙”。等了盏茶时间,没反应,暗自骂了一句:“这老骗子!” 刚骂完,微风吹拂,南华老仙站在了面前。也不说话,袖子一甩,卷起他便纵身飞向了夜幕,降落时已经到了太行山上。 南华老仙把他丢在地上,自己找了块石头盘坐着,一副大仙的派头,沉声道:“我愿收你为徒,传你天书三卷,教化世人,你可愿意?” 郭松问道:“可是《太平清领道》一书?” “咦?”南华老仙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道:“不错。你既然非此时之人,必然知晓未来之事。我原本打算将此书传与另外一人,若不是遇到你,大概就给他了。” 传说中,南华老仙是张角的师父,传他天书,助他创立太平道,最后爆发了黄巾起义,掀开了乱世的帷幕。三国的历史,在中国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自然不算是什么奥秘。 郭松奇怪道:“为何传给我?” 南华老仙道:“老朽所图者,乃是道门大兴!比起选一个药农,当然是选一个能预知未来的人强。何况你的才干放眼天下也是数得着的。” “嗯……”黄老道在中国流传已久,属于神话时代的残余。直到汉末,太平道、五斗米教等政治组织的兴起,才算是开辟了道教时代,摒弃原来的避世苦修,积极入世形成“宗教组织”。 但郭松是老师!他教授学生的都是用真理武装头脑,用科学观看待世界。让他当宗教头子?有违其世界观与价值观。何况人类历史早已证明,****只会把国家民族带到沟里去。 “道教会延续千年,作为汉人,也愿意保护本土宗教。但是,我不信教,也不传教。我尊重宗教自由,但我遵从科学指引。” 南华老仙也不气恼,只是反问,“那用你的科学解释一下,为何你会来到这个世界?老朽又为何长生不老,飞天遁地无所不能?” 郭松老老实实的说:“我学识浅薄,不明就里。但穿越既然发生了,我相信科学一定可以证明。实际上,在我的时代,每一种被证实的科学,都是一种灭绝的宗教。” “嗯,因为愚昧,所以附会。”南华老仙反倒是赞同他的看法,问道:“那你为何不将仙法也视为未被证实的高级科学?” “当然。”郭松微笑着说:“我甚至可以承认神的存在,我也愿相信您的存在。但,我不会信仰宗教,更不会推动宗教发展。以论证真理为准绳的科学,只会使人越发智慧。以崇拜虚无为核心的宗教,只会使人更加愚昧。” “一个可以证伪,并接受质疑和挑战。一个无法证伪,且不容置疑,排斥异议。哈。”南华老仙大笑了起来,高兴的说:“听你所言,老朽才明白这当中的矛盾。不过,老朽还有一问,你认为,皇帝信不信神?” 郭松道:“王朝短暂,文明永恒,如此而已。” 南华老仙不料他如此油盐不进,问道:“你若一无所有,华夏荣光与你何关?” 郭松道:“若华夏遍地鬼神,我得千秋万代又有何荣?” 南华老仙气的吹起了胡子,半天不吭声。郭松也不卑不亢的站着,淡然的望着他。 宗教问题是没有谈判的余地的。哪怕你把神放在郭松面前,也没用。这与其真实与否无关,与宗教的组织形式有关。 打个比方就是,你信佛教,就会成为如来的信徒。你信物理,不会成为牛顿的信徒。科学鼓励质疑的特点,是它无法培育愚民的关键。 郭松是非常清楚一个愚昧的民族会落到什么下场,他的民族为此付出了血的代价。他虽然只是一介匹夫,但他不会“助纣为虐”。 半响,华南老仙望着月明星稀的天空,道:“你是贱民,子子孙孙,永世不得翻身。若为我传教,则可一鸣惊人,成就王霸之业。你难道就甘心一身才华,泯然众人?” 郭松微笑道:“我顺便解释一下,为何儒家能够成为主流思想吧。子曰:不义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荒唐!荒唐!”南华老仙气的直跺脚,把石头都给踩碎了,原地转着圈圈,指着郭松,气的手指发抖。“孔丘这厮穷极一生,毫无作为,有何可信?” 郭松道:“从思想上而言,儒家的全面胜利,不就是孔子的本事么?” 南华老仙气恼道:“你信孔丘,就活该当贱民!” 郭松道:“我若得富贵荣华,必然是我为国家,民族做出了卓越贡献,而非我传播了愚昧思想的毒物。无论成王败寇,皆出于自我奋斗,绝非天命所归,神灵选定。人定胜天,如此而已。” “哈哈哈!”南华老仙大笑,虚空画符,招出一堆铭文,指着郭松道:“我诅咒你,不受天命,不定四海,不得善终!” 言毕,一甩袖子,郭松感觉到一股巨大的旋风将自己卷起,身体倒飞了出去,不过盏茶功夫,自己掉在了家门口。 “松儿!”屁股还没坐稳,就被养母抱在了怀里,眼泪滴在了脸上。 松,是郭松自己“取”的名字。原本养母叫他赐,意为天赐。郭松会说话了之后,便指着门前松树说“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便改回自己的名:松。养父没有姓,他便指着城郭说,“居于郭者,以郭为姓。”养父母对此没有异议,他便光明正大的使用本名:郭松。 养母身体不好,经常起夜,郭松半夜消失,她当然会是第一个发现的。 “娘,我没事。”郭松费了老大力气才从她怀里把头扭出来,“我都快喘不过气了。” 养母笑了起来,擦掉脸上的眼泪,在他额头连亲了几下,“半夜三更的,你都跑哪去了?” “看到一只野猫,不小心跟过去了。”郭松随口撒了个谎,总不能说自己半夜被神仙叫过去诅咒了一番吧。在封建时代,上至帝王、下至贱民,都对巫蛊、鬼神之术噤若寒蝉,不提为妙。 养母亲眼看着他御风而来,可他一脸迷迷糊糊的样子,似乎完全不清楚。鬼神附体小孩的故事,她也听过一些,既然孩子平安无事的回来了,那应该不是恶鬼。“回房睡觉吧。” 《狼夫子》正文 第四章 裁件青衿 第二天,郭松一如往常,去城内的书院旁听。说是旁听,其实就是蹲在围墙外,听里头老师讲课。倒不是这老师教的多好,这水平连他的尾气都闻不到。他实在是没有其他消遣时间的办法。 汉末戏剧、评书等娱乐活动还未兴盛,极少数的社交活动也属于富贵之家。平头百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勉强糊口而已,自然没时间去享乐,艺人也不会以他们作为客户。 想起小时候,一大早起床,翻山越岭去学校上课,下午放学,翻山越岭回到家已经是傍晚,吃完晚饭,写完作业,一天就过去了。 现在自己这状态,其实相当于一个完成了教育,却没有走进社会,还没有互联网的人。无所事事,自然是唯一的状态,百无聊赖也就是很正常的。 “好小子,可算抓住你了!”郭松正在想昨夜的事情,一下子没留意,被学堂的仆役抓住,郭松本就瘦弱,哪里能挣脱,仆役不由分说就把他带到了教书先生面前,“夫子,他在外面偷听!” 教书先生姓赵,名山,年近六十,皮肤枯槁,头发胡须都开始白了。示意仆役放开郭松,淡然道:“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在外面偷听?” 郭松道:“我叫郭松,住在城郭的贱民,不能读书,只能来偷听。” 众学生闻言立刻开始骂人,“下贱东西,滚出去!” “都住口!”老先生的语调中气十足,喝止众人。摸着胡须问郭松,“你说说,你偷听到了什么?” 郭松道:“没听到什么,不过几句论语而已。” “放肆!”众学生见他态度如此轻蔑,又要来教训他。 郭松指着义愤填膺的学生们,取笑道:“你看,不如不听。” “都坐下!”老夫子站起来,拿起戒尺把学生们一顿抽,让他们老实坐下。温声问郭松,“说说,你听到的是哪几句论语?” 郭松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推己及人;仁者爱人而已。” “倒是听了几句精髓。”老先生面露微笑,兴趣盎然道:“你可懂这些话的意思?” 郭松微笑道:“恕也,仁也。” 老先生闻言大喜,抚掌大笑,道:“既如此,你以后不必偷听了,来我学堂读书,学费免了。” “夫子不可!”一个学生站起来反对,“一个贱民,怎能与士人为伍?我等深以为耻!” “对!不能让贱民读书!” “夫子,把他赶出去!” 老夫子静静的看着他们的表演,等到他们都安静了下来,才非常严肃的拍打着戒尺,厉声道:“你们麻木不仁,为师也深以为耻!所谓有教无类,今日起,郭松便是我的学生,你们的确不该和他同室读书。郭松,你坐后堂听课。” 所谓的后堂,就是夫子座位背后的区域,用竹帘与教学区域分割开来,通常用于存放书籍、文具等物,也会放置一些乐器。一代经学大师马融,另辟蹊径,在后堂设置歌女、舞姬表演,让学生分神,无法集中注意力。一代大儒卢植在求学时,数年间目不斜视,让马融非常赞叹。 “多谢夫子。”郭松不会拒绝这样的机会,虽然自己出身不好,可凡事都要一步步来。进学堂读书,就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家里,养父母正在忙碌,养父编篮子,养母拣药材。此时阳光明媚,养母想起昨夜的事情,实在好奇,便问了一句,“儿子是从哪捡回来的?你该不是偷了人家孩子吧?” 养父性格憨厚,拍着胸脯保证,“我亲眼见他父母被税吏杀了,哪能有假?” 养母奇怪道:“那他亲生父母是富贵人家,还是寻常百姓?” “穷农夫。”养父道:“你看当初抱回来的时候,儿子都饿的皮包骨了,富贵人家哪会这样?他屁股上那些藓,到现在都还在呢。” “那就好。”养母微微放心了,既然亲生父母已经不在了,就不怕缠上麻烦。他们夫妇俩都没有生育能力,她是堕胎把身体搞垮了,男人是活计不行。捡了个孩子回来,邻居也没少说闲话。但这年头捡孩子、买孩子、过继孩子的比比皆是,也不完全以血缘为主导,谁养大,认谁做父,那就是谁家的子孙,这是宗法。 养父叹息道:“我儿子真是聪明,都能听懂城里先生教书了。” 养母是负责了全部“启蒙教育”的,对于郭松的智力自然深有体会,轻笑道:“我看啊,那些酸秀才还不如我儿子聪明呢。” 养父道:“可惜了。我们是贱民,读了书也不顶用。” 养母娇嗔道:“那总归是懂些情趣,日后夫妻和睦。” 提到夫妻情趣,养父面露羞涩,“嘿嘿。” 养父没读过书,大字不识几个,从事的也是粗人的职业。养母可完全不同,曾经是花魁,那可是“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玩情趣,逗男人,那是拿手好戏。 只是嫁给养父之后,生活平淡,男人本真,自然也用不着这些手段。毕竟,家庭幸福和睦才是关键,其他的,都是点缀品。 养母道:“儿子以后会有大作为的。我们可不要因为穷就亏待了他。” 养父道:“你放心。我拼了这条老命,也会让你们娘俩活好。” 养母嗔怪道:“你跟谁拼命呢。你没命了,我咋活?” “不是有儿子么?他本事比我大多了。” “说什么蠢话,儿子是儿子,男人是男人,你这木头!” 养父直笑,“嘿嘿。” 郭松放学回家,赵夫子还补贴了他一斗米,可见对他非常喜欢。告知养父母自己被学堂收下的消息,养父高兴的取出腊肉,就着夫子送的白米,一家人“奢侈”了一餐。 第二天,夫子给了郭松一些钱,吩咐他去裁缝店做衣服,“你现在是读书人,要穿青衿,束发。以后不要像乡野小人一样了。” “是。”郭松接过钱,独自去城里的裁缝店做衣服。古代做衣服还是挺简单的,量好尺寸,半天时间就能完成。 换上新衣服,梳好新发型,一下子颜值飙升。裁缝媳妇忍不住夸赞道:“真是个好娃子。” 一辆马车停在裁缝店门口,一个穿着绫罗的贵妇人在丫鬟的搀扶下下车,看她走路的姿势,似乎腿脚不便。她生的极为美丽,肤白如雪,五官精致,只是眉眼出有一块极为刺眼的淤青,显然是受了伤。 裁缝赶紧出门迎接,“甄夫人,有失远迎。” 女人温柔的示意他不必多礼,缓声问:“我前两日吩咐你做的衣服好了吗?” “好了。”裁缝把甄夫人迎进屋内,让自己媳妇把做好的衣服拿出来。 甄夫人站在门口处,看着神采飞扬的郭松,问道:“这位小哥是你们的儿子?” “哎呦。”裁缝媳妇笑道:“咱们哪能有这么标致的儿子,他是学堂赵夫子的学生,今天来定做青衿的。” 甄夫人微笑着念,“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郭松接腔道:“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咦?”甄夫人当然是没听过曹操的《短歌行》的,此时的曹操才十五岁而已。甄夫人不由得细细品味起这首诗来,问道:“可有下文?” 郭松拿出自己教书时吟诗的本事,“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他不喜欢曹操,可却非常喜欢这首诗,曾多次向学生们朗诵过。今天再次吟诵,颇有久违的感觉,恍惚间自己又回到了那间乡村的教室,人生无常,不由得悲从中来。 “少年老成。”甄夫人见他泪眼婆娑、情难自禁,递给他一块手帕,道:“你还年幼,还有大好时光。”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郭松接过手帕,擦去泪水,惭愧道:“让姑娘见笑了。” 裁缝媳妇在一旁提醒道:“这位是城里甄大人的正妻,应该叫……” “无妨。”甄夫人微笑看着郭松,怜爱道:“我儿子若还在,也该这么大了。” 郭松叠好手帕,抱歉道:“我失态了。多谢姑娘的手帕。” “你留着吧。”甄夫人并未收回手帕,让丫鬟端着衣服回车上,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哪家的孩子?” “我叫郭松,家父是城郭的猎户,没有姓名。” 甄夫人由不得皱眉,低声道:“贱民出身。” 郭松倒是看得开,“对。” “那你的名字谁取的?” “我自己取的,以城郭为姓,以苍松为名。” 甄夫人道:“白杨何萧萧,松柏夹广路。” 郭松却道:“岂不罹凝寒,松柏有本性。” “我姓张,家在城内甄府。”言毕,甄夫人便随丫鬟上了车。 “唉,可怜。”裁缝夫人一声长叹,可怜道:“好端端的一个姑娘,被折磨成这样。枉她还给男人做衣裳。看来生在富贵人家,也未必好。” “你别乱嚼舌根。”裁缝赶紧止住自己的老婆,自古祸从口出,他们这种小老百姓可惹不起这些权贵。 “我怎么乱嚼舌根了?他打媳妇是事实,我可没胡说。难不成他媳妇身上的伤是野男人打的?” “哎呀!”裁缝赶紧拉着她往里走,劝道:“知道又怎样,这是人家的家务事。” 裁缝媳妇理直气壮道:“别人的家务事,可不就是拿来嚼舌根么?” “是是是!你说的都对!” 郭松摇摇头,把手帕收好,离开了裁缝店。 《狼夫子》正文 第五章 甄氏宅邸 回到学堂,趁着课间时间,向赵夫子询问关于甄氏家族的事情。 赵夫子对甄氏家族比较不屑,嘲讽道:“举茂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说的就是他们家!他们当代的家主甄逸,更是个混账东西!” 听赵夫子的说法,甄逸早些年骄奢淫逸,天天逛青楼,不读书,不置产业,他爹得病死的时候,他还躺在青楼花魁的肚皮上。他娘做主,给他娶了常山国的张氏女为妻,加上那花魁给自己赎身,嫁给了一个猎户,这才稍微收敛了一段时间。 据说不到半年,他又开始逛青楼,把他老娘也气死了。后来长子因病夭折了,这才痛定思痛,这几年稍微改正了品行。但他打老婆的事情,那也是众人皆知。这厮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到处宣扬自己打老婆的本事。 男人打老婆,那是由来已久的。但不管是哪个阶层的男人,古往今来都认为这是一种无能的表现,是家庭不睦的证据,所以轻易不会外扬这种“家丑”。 郭松奇怪道:“我今日有幸见了张氏一面,实在知书达理。” “坏就坏在知书达理。”赵夫子道:“本来女子就不该读书。这个张氏却家学极好,熟读经书。那甄逸是个胸无点墨的主,哪里能受得了?再加上她生了长子死了,又生了一个女儿。然后这几年肚子里也没半点动静,还仗着正妻的权势不准纳妾。那可不就天天挨打么?” 郭松无意和他争论女子的教育权问题,只是奇怪道:“那张氏既然家学好,怎么没娘家的人帮帮?” 赵夫子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娘家也顶多撑撑场子,夫妻之间闹了矛盾,帮不了!帮了你,你回头床头吵架床尾和,娘家人岂不是成了坏人?家务事,外人管不着。” 这倒也是。汉代的女人是可以自主离婚的,改嫁也很自由。上至皇帝,下至平民,娶二婚的、带娃的女人的比比皆是。甄夫人自己受了委屈,却不离婚另嫁,那也没辙。而且就郭松的现代人观点来看,保不齐人家有点什么特殊癖好,并不觉得难受。 下午放学,时间还早。郭松对于赵夫子教的经学,兴趣泛泛。赵先生是马融的学生,但并不是那“五十贤”之一,只是上千门徒中的普通一员,马融也只亲自给他上过一次课而已。不过基本的经学功底还是有,多年教书的经验也积累了不少。 赵先生对他不读经学,只工辞赋,颇为不满,“辞赋乃末艺,做不了官,成不了大学问的。”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郭松终究是个现代人,而且是年近三十的现代人,他的价值观早就稳定下来了。再让他牵强附会的去解释儒家学说,实在强人所难。他不慕权贵的性格,也使得他对于溜须拍马的套路毫无兴趣。 郭松并未直接回家,而是去了甄氏家族的聚居区。甄氏家族在毋极县相当有权势,祖上是三公之一的太保,世袭二千石的俸禄。虽然近些年衰落不少,可县令级别的还是有,富贵不会少。 家族的聚居区,入口处立着一块牌坊——甄氏。然后便是占据着几坊地的庞大家族聚居区。在严格执行坊市制的时代,也只有这些大家族才能打破坊的界限,占据大量居住面积。 甄逸的住处很好找,作为嫡系血脉,他的宅邸占据了一坊之地,位于整个聚居区的中间地带。既彰显了家主的尊贵地位,也便于交通家族各区域,比如祠堂、墓地、学堂、工房等等设施。 家主宅邸,是一个半开放的区域,一方面通过高墙与周边的房子分隔开,另一方面又有巷子、大小门禁等对外接通。 郭松报上自己的名字,想要求见,毫无意外的被守门家丁赶了出来。摸了摸兜里,也就两个铜板,估计买通也没戏。 “你是谁啊?”背后传来一个憨憨的声音,随即一个壮实的小家伙一把拉住他,两颗圆溜溜的眼珠子盯着他,“俺叫马三,俺爹是赶马车的,你呢?” 郭松被他逗乐了,回答道:“我叫药二。我爹是卖药的。” 马三笑道:“俺去玩球,你也一起啊。” “好。”郭松平常也没个玩伴,无聊的很,陪小孩玩球也不错。 球是用藤条和羽毛编织的,不过拳头大小,可以互相抛来抛去。马三出身差,甄氏的小孩都不和他玩,他也没有其他的朋友。 郭松陪他玩了一会,感觉时间不早,该回去了,便道:“我先回去了,下次再一起玩吧。” 马三奇怪道:“你不住在这里吗?” “我住在城郭。今天是来找人的,不过守门的不让我进去。” 马三高兴道:“哈,我知道怎么进去,跟我来。”他对甄氏宅邸的情况非常熟悉,带着郭松沿着小巷子拐来拐去,郭松沿途做了一些简单的标记。 汉代的名门豪族之家,已经有了“前堂后院”的区别。男人的活动范围主要在“前堂”,男主人是这里的最高领导,在这里会客、处理事务等“外事”,凡是带把的人,过了十岁便基本不准进入后院。 女眷则住在“后院”,正妻是话事人,管理家中女眷,处理着各种内部事务。前堂后院之间有围墙分隔,有一道“垂花门”作为唯一通道。作为宅邸中第二重要的门,也被称为“二门”。 古代女子所谓:“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是只生活在后院范围内,连丈夫的主要活动区域“前堂”都极少涉足的意思。 但汉末对女子的规定还不是那么严苛,深宅大院的布局也远不如后世严肃,偏门、小巷还是比较多。从甄夫人可以亲自出门去买衣服来看,甄氏家族对女眷的管理并没有如防范洪水猛兽一般,甄氏宅邸的后院也并不是完全封闭的。 马三在前面带路,不一会就到了一处山清水秀的园林之中,周围的宅邸被走廊、水路分割开。在靠近北面围墙的位置,坐落着几座房子,呈品字形排列,没有围墙。主房有两层,雕梁画栋,非常美丽。 马三在一旁介绍道:“这个是夫人的房子。这个花园的对面,看到那个屋檐没?那里是老爷的房子,还有会客的大厅都在那儿。” 其他的房子都只能看到一点点屋檐,大部分都被树林和走廊遮挡,有围墙分隔着,甄夫人的房子显得格外清幽。 马三指着一条巷子说:“走这条路,就可以一下子出去了。不过这是运粪车走的,比较臭。” 郭松感激道:“谢谢。我这就去找老爷。” “俺们是朋友,应该的。”马三挥挥手,道:“我先回去吃饭了,你去找老爷吧,下次一起玩。” “好。” 郭松也没有兴趣去探究甄逸的住处,汉代的建筑并不如后世的美观,主体色调为黑、红,看上去比较肃杀,不太符合郭松的审美,他更喜欢明艳简单的色彩。 穿过无人的花园,来到甄夫人的房子前,奇怪的是,这里一个丫鬟仆役都没有。有一个狗窝,却不见狗。主房上挂着一条铁链,用锁锁住了门。 屋内传来女人的喘息声,低沉而迟缓,像是从喉咙深处流淌而出。郭松无意窥探他人的私密生活,便转身离去。 “啪。”屋内传来瓷器碎裂的声音,女人的啜泣声响起。这回郭松确认,里头并不是****的声音。赶紧敲门,“喂!有人吗?” 里头的人停住了动作,问道:“你是谁?” 是甄夫人。郭松道:“我是郭松,我们白天见过面的。我是来还手帕给你的。” 甄夫人的声音非常虚弱,道:“你回去吧,手帕送你了。” 郭松看着门上的铁链和锁,实在想不通,到底是什么会把她锁在屋内,“你为什么会被锁起来?你现在需要帮助吗?” 甄夫人大声道:“你回去!别管我!” 郭松可不会在这种情况讲什么绅士风度,甄夫人显然是遇到了很严重的麻烦,他必须帮个忙。绕着房间找,在右侧的墙壁上看到没有完全关好的窗口,二话不说翻窗进屋。昏暗的屋内,可以看到主卧室里有人。 甄夫人斜躺在床上,右手吊在床沿外,血,正从腕间滑落。 “夫人!”郭松大惊失色,快步跑过去。 甄夫人完全没想到他居然进屋了,“你怎么进来的?出去……” 郭松抢过她左手的瓷片丢开,甄夫人衣衫不整,全身上下就一件肚兜,还被扯断了绳子,露出半边胸脯,下体乌黑的森林杂乱无章,还夹杂着一些不明液体,雪白的肌肤上,满是棍棒击打、拳头、巴掌、扭拧留下的痕迹,她已经伤痕累累。 郭松把她按在床上,迅速用手帕将她的手腕缠上,先防止血继续外流。又把她往床里头推,用枕头把手臂垫高。一边踢开床边的瓷片,一边问:“有没有创伤药?” 甄夫人浑身是伤,根本没有多少行动力,只能喘着气质问,“你到底想干什么?让我去死!让我去死!” “放屁!”郭松在房间内到处找,很快就找到了几个药罐子,拿给甄夫人看,“这里面哪个可以止血疗伤?” 郭松一个个拿给她看,甄夫人都摇头,“你走!让我死!” “没门!我绝不会见死不救!”郭松倒出一个空瓶子,翻窗出去。主房旁边有个小厨房,看上去不像是做饭的,倒像是用来热菜的。不过这都无所谓,郭松从锅底刮了一些锅灰,简单的清理一下,便再次回到房间。 《狼夫子》正文 第六章 救你一命 从衣柜里找到一些丝帛,用剪子剪成细条,充当绷带。桌子上放着一壶黄酒,也拿了过来。 “忍着点。”用黄酒清洗伤口,酒精刺激着伤口,甄夫人却一声不吭,她早已习惯了疼痛。清洗完伤口,用丝帛包裹着锅灰,覆盖上伤口。万幸,甄夫人气力不济,并未伤及动脉,只要及时止血,注意消毒杀菌,应该就不会有性命之忧。 忙活了许久,才完成包扎。这些急救知识,还是他大学期间学的,想不到,两辈子加起来,离开大学十多年之后,居然还有用得上的一天。 甄夫人满眼泪水,不断质问,“你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要救我?” “只要活着,没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郭松给她盖好被子,遮挡住她暴露的身体,又招来干净的布,道:“你的左手应该还能动,你把脏的地方都擦一下吧,我不会看的。” 郭松背对着她坐下,甄夫人沉默了一会,终于拿起布开始擦拭身体。郭松松了口气,这意味她暂时放弃自杀的念头了。 “好了。”甄夫人把布交给他,没有血色的脸上浮现一抹红晕。郭松迅速把布丢到一边去,他可不想触碰其他男人的体液。 帮她把被子盖好,握住她的右手,用自己的体温让她的手掌暖和些。“这是怎么回事?” 甄夫人苦笑,缓声道:“我的丈夫,他喜欢打我。” 她缓缓的说着,她新婚的时候是满怀着少女心的,丈夫也的确是个风流倜傥的俊男。一开始他们也夫妻和睦过,可总是争吵的时候更多。她总是希望他能改邪归正,可他全然不听。直到长子夭折,他才终于不再去青楼酒肆消遣,可从此,便把所有的不满都发泄在她身上。 郭松听了,缓声道:“他想杀了你。” 甄夫人微笑道:“他若是真的打死我了,那也就好了。反正我也没用了,活着也是遭罪,他也难受。” 郭松怒道:“他遭什么罪?他才是该死!” “不怪他。不怪他。”甄夫人连声说:“这都是我的错。” 郭松怒其不争,哀其不幸。无奈道:“随你怎么想,但自己的性命是最重要的。” 甄夫人却连连摇头,“我是他的妻,我不能给他生儿子,又不能让他过的开心,我活着有什么用呢?” “愚蠢!”郭松实在忍不住骂出口,可又怕自己的言语刺激到她,只能强行缓和自己的态度和语气,挤出一丝微笑,道:“你看,我花了这么多力气才救了你。于情于理,你都应该多活些日子才对吧?你这条命,既然是我救回来的,那就也有我的一半,你总得考虑一下我的想法吧。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要相信,以后你会过的好的。” 这种劝告到底有多少作用,郭松不清楚。他不是会自杀的人,所以他也无法体会自杀者的心情,他也不想体会。救人,是出于作为人的基本道德,而非其他的东西。 “有你的一半……”甄夫人望着他幼稚的脸,掌心传来他的温度,一阵恍惚,道:“你一个小孩子,哪里懂得夫妻之事呢?我是有夫之妇,我的一半,只能是我的丈夫。” 郭松道:“他如此对你,你就不能离婚?改嫁他人不是很好?这世上的好男人应该不少。” 甄夫人道:“哪里有什么好男人呢?他虽然打我,可这都是我的不对,他并没有做错什么。” “你到底在想什么?”郭松完全搞不清她的脑回路,质问道:“你看看你身上的伤,他是想活活打死你!不管你有什么过错,他也不能这么对你!” 甄夫人道:“我把手帕弄丢了,他怀疑我是找了野男人,本来就是我有错在先,我不该弄丢手帕的。” 郭松把已经沾满血的手帕丢到她面前,质问道:“就为了一块破布?” “你别说了。”甄夫人别过头,不再言语。 郭松简直无语,他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在他看来理所当然的东西,在这里却是违背常理的。那些在他看来丧心病狂的东西,在这里却是天经地义。 不一会儿,甄夫人沉沉地睡去,她太累了。郭松轻轻地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姿势,以免伤到她的手。就坐在床沿,打着瞌睡,以防她中途遇上什么状况。 昏昏沉沉中,突然听到甄夫人的声音。她的身体不自然的挣扎着,右手因为用力过度,导致伤口有开裂的迹象。脸上写满痛苦,在窗口的月光下,犹如怨鬼出世一般。 “不要……不要打我……求求你……求……” “嘿。”郭松一边稳住她的右手,一边轻声安慰,“没事了。你现在是安全的。没事了。” “对不起,对不起……” 郭松轻抚着她的额头,用手帕为她擦去汗滴,柔声道:“你不必说对不起,你没有亏欠什么……” “我不想死,我想活,我不想死。” “没事的。”郭松不知道她是不是能听到自己的声音,但希望她能听到。 “啊。”或许是右手的伤口让她醒来,或许是因为梦里无尽的痛苦。郭松希望是前者。 甄夫人睁开眼,目光呆滞的望着天花板,喉咙里喘着粗气,就像是溺水的人。 “嘿。”郭松赶紧拍拍她的脸,发现她没有什么反应。在一阵急促的喘息之后,突然,呼吸停了下来,浑身的神经绷紧了,身体弓起来,只一秒,一下子瘫在了床上。 “喂!”郭松发现她的呼吸居然停止了,心跳也极其微弱。再也顾不上许多,掀开被子,跨坐在她身上,用学来的急救法做人工呼吸。 当向她嘴中吹气的时候,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她的身体已经没有了任何反应,不管他如何按压胸口,她的心跳也没有复苏的迹象。 “喂,别死啊!”郭松已经没有多少力气,他只是一个小孩,体力非常有限。 拼了老命,又重复了几次,终于,掌心传来了轻微的心跳。反复两次口对口呼吸之后,伴随着轻微了咳嗽,她恢复了呼吸。 感受到她的生命迹象在一点点恢复,郭松松了口气,缓缓给她盖好被子,轻吻她的额头,道:“别死了。” 甄夫人气若悬丝,轻声问:“你又救了我?” “别说话。”郭松露出欣慰的微笑,轻抚着她的脸颊,盯着她的眼睛,道:“你欠我两条命了,好好活着。” “嗯。”两人近在咫尺,甄夫人突然抬头,亲在他的嘴唇上,“谢谢。” 若是在今晚之前,她绝不会有这么“出格”的举动,可被郭松救了两次,竟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 “哈。”郭松放心了,她能作出这种动作,应该不会寻死了。轻轻拿起她的右手,道:“该换纱布了。” 甄夫人道:“那个红色的瓶子,是金疮药。” “啊?”郭松皱起眉头,质问道:“你刚才为什么不说?” 甄夫人道:“活着没意思。” 郭松小心的拆着纱布,反问道:“现在活着有意思了?” 甄夫人看着他,缓声说:“你救我两次,我这条命以后为你而活。” “不!”郭松为她清理干净创口,用金疮药重新包扎好,柔声道:“你的命,是你自己的,你该为你自己活。” 甄夫人伸出手握住他的手,轻声说:“陪我。” 郭松面带微笑,“好。” 她很快再次睡去,这一次,没有再做噩梦。 不觉间,天亮了。甄夫人还在睡梦中。郭松轻轻放下她的手,起身离开,却被她抓住了衣袖,“怎么了?” 甄夫人问道:“你要去哪?” 郭松道:“当然是回去。天已经亮了,要是被人看到可就不好了。” 甄夫人问道:“你还会来吗?” 郭松笑道:“如果你想找个人陪你聊聊诗词歌赋,我倒是很乐意。” “好。”甄夫人露出甜甜的微笑,在旭日下如此迷人,“我名:婉芸。你可以这么叫我。” 看到她能够敞开心扉,露出笑容,郭松也很高兴,笑着说:“婉芸。” 张婉芸嘴角含笑,眼中却有泪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唯恨春秋迟,不与君共早。” 郭松随口便答了一句,“春秋今夕共,日月千古同。” 这时,门外传来丫鬟的声音,“夫人,用早膳了。” 随后便传来开锁的声音。张婉芸勉强坐起来,冲门外喊道:“放在门口就行,我还没梳妆,不许进来。” 外头的丫鬟说:“夫人,老爷说了,吃完饭还要继续锁门。” 甄夫人道:“那就放到屋里,锁好门就走。” “是。”丫鬟把门打开一半,门并不是正对着卧房的。房间是长条形,进门的房间是客厅,而且有屏风遮挡。往右走两个房间,才是卧室。丫鬟打开半边门,把饭放在屏风前,并不能看到卧房内的情况。 甄夫人道:“下次吃饭的时候再来!” “是。”丫鬟不敢丝毫违逆,关上门再度上好锁后便离去了。 《狼夫子》正文 第七章 天师来了 郭松过去把饭菜端过来,精细的白米饭,切得非常细的碎肉汤,还有一道青菜,一菜一汤的伙食,已经算是非常不错了。 她手脚不便,郭松用汤把饭泡了,用勺子舀着,送到她面前,“张嘴。” “这……”张婉芸连忙道:“哪有男人喂女人吃饭的,这成何体统!我自己来。” 郭松道:“你的手能拿东西吗?来,我喂你吃。” “这不好。”张婉芸依然不愿意,可对于送到嘴边的食物,还是张嘴吃下。 郭松微笑道:“这才对,多吃点。” “嗯。”张婉芸露出孩子般的笑容,含情脉脉的看着他。 吃完一碗饭,她显得有精神多了。 郭松很满意,又添了一碗饭,“再来一碗吧。” “你还没吃呢。”张婉芸嘟着嘴,心疼道:“你昨晚为了救我,那么辛苦,还没有睡好,先吃点东西。” “我稍后就回去吃,你先吃完,恢复身体最重要。” “不要走。”张婉芸一下子扑进他怀里,恳求道:“我好怕,你不要走。” “没事的。你若是怕,我建议你离开这里。”郭松轻抚着她的后背,出于安全考虑,她离开一段时间是最好不过的。鬼知道甄逸发起疯来会怎么样?她已经受了伤,万一再有点岔子,可就完蛋了。 “你可以先回娘家养伤。而且,你可以考虑和他离婚了。真的。” “嗯。”张婉芸点点头,张嘴吃下他喂的饭,又吃完一碗。 郭松收好碗筷,把餐具放回门边。回房间,却见张婉芸不着片缕站在床上,眼神中有未曾见过的温柔,“我美吗?” 郭松别过头,虽然他身体是小孩,并不能对女性的身体做出生理反应。可是从心理上,他是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他的七情六欲和其他的大部分男人没有什么区别。面对一个美女投怀送抱,心里没想法那是不可能的,只不过正常情况下都能靠理智控制住而已。 “我没有这个兴趣。” 张婉芸一下子就哭了起来,眼泪哗啦啦的流,“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依靠的了,既然……” “等等。”郭松感觉她的情绪太不稳定了,还是先稳住再说。毕竟现在情况比较特殊,她受了折磨,然后自己救了她两次,她会暂时性的产生移情也是很正常的心理,只要缓过这口气,应该就能恢复。“我还小,你给我我也做不到啊!” “啊。”张婉芸本身就精神不稳,又失血不少,一时间竟迷糊了起来。“我忘了你还是小孩子。那等你长大了我再给你,只是到时候我已经老了。” 郭松实在是不敢刺激她,这种状态下的伤患极易走极端,只好顺着她的意思说:“你先把伤养好,不必着急。以后的日子里都要好好照顾好自己,等我长大了,你也要有个完好的身体。” 张婉芸闻言,一下子呆住了,嚅嗫道:“我早已非完璧之身。” “我错了。我错了。”郭松是现代人,当然没这些观念。赶紧劝道:“我的意思是说,等你身体恢复了,我才能尽兴,不必小心翼翼。你担心其他的事情干什么?我又不是不知道你是有夫之妇。” 张婉芸这才展开笑颜,撒娇道:“那你可一定要心疼我。” “当然。”为了不让她的情绪再起波澜,郭松只好先答应下来,反正等自己能办事,至少还要十年,完全不担心。给她拿出衣物,现在已经是九月中旬,北方的冷空气已经来了,万一着凉,也是会致命的。 张婉芸却摇着头,嘟着嘴说:“我手痛,没法穿衣服。” 郭松微笑道:“那我帮你穿。” 费了老大的力气,才算是帮她穿好了衣服。他本来就是小个头,她还一直故意不配合,非要他百般讨好,才愿意穿上。 穿好衣服之后,又搀扶着她到梳妆台前化妆。张婉芸把眉笔给他,期盼道:“我听说别人的夫婿都会帮妻子画眉,我手受伤了,你能帮我吗?” 郭松一阵心疼,她连这种夫妻间的小情趣都是如此的卑微乞求,可见以往是个什么情况。接过眉笔,微笑道:“当然。” 古代女人的妆容非常简单,总共就三样,画眉、腮红、口红。也没有那么多化妆品,除了眉笔采用“石黛”之外,其他的色彩全都是用胭脂充当。 望着镜子里绝美的容颜,赞叹道:“眉黛青颦,莲脸生春。” 张婉芸也痴痴的望着镜子,看目光中却只有身旁那张童稚的脸。轻抚眉梢,娇声道:“这种样式,我从未见过。现在的姑娘都是这种样式?” 郭松笑道:“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你又笑我。”张婉芸粉拳连打,轻轻落在他的胸膛。 “呐,我并不知道流行的样式,但我觉得,这种样式最适合你。”郭松对汉代的妆容可没有研究,本来他也见不到多少女子。他的化妆经验主要来源于自己的大学女友,她经常更换妆容,他时常帮忙画眉、打下手,倒也掌握了几种样式。 张婉芸低下头,双手十指打结,轻轻地说:“原来,被人爱着,是这么快乐。” 爱吗?似乎不是。郭松只是希望她能够好好活下去,柔声说:“所以,答应我,不要原谅那个混球!” 张婉芸轻声吟诵着,“言告师氏,言告言归。薄污我私,薄浣我衣。害浣害否?归宁父母。” 确认她的情绪已经完全稳定了下来,郭松才翻出窗户离开。 为了不让父母担心,郭松先回家报平安。看到他平安无事,喜极而泣。他一夜未归,父母一颗心一直是悬着的。 养父想要问清楚缘由,却被养母阻止。养母道:“松儿,你很聪明,知道的事情比我们都多。但你还小,一定要万事小心。” “我明白。” 中午时,郭松去甄家查看情况。发现很多人在围观,男男女女蜂拥着。张婉芸站在门口的阶梯下,丫鬟正在帮她收拾东西。她没有遮掩自己脸上的伤痕,非常淡然的站着。 “这眉毛真好看。” “腮红也是。明明很素淡,可看起来白里透红的。” 姑娘们的焦点永远在另外一条线上,彼此议论纷纷。张婉芸看到了郭松,对他露出一丝微笑,随即掩盖过去,催促丫鬟手脚麻利点。 “她刚刚笑了,真美。” “只怕西施也不如她。” 张婉芸登上马车,甄家并没有派人保护。随着马车缓缓驶离,人群也渐渐散去。郭松暂且放心了,只要远离了甄逸这个暴力狂,那她暂时就是安全的,希望她可以离婚吧,这种婚姻没有多少意义。 生活依然平静,每天读书,帮忙做家务,日子还算过得去。郭松这种底层家庭,只要不碰上天灾人祸,基本上一辈子都是风平浪静,撑死也就是邻里碎嘴,八卦几句,不算啥事。 郭松和马三成为了好朋友,他经常可以帮忙收集到一些甄家的内部消息。从交谈中得知,马三的父亲马大,是管家王义的引荐进甄家管马车的。马三最讨厌的人,是一个甄家药房的伙计,骗过他的钱。 十二月的一天,马三告诉他,甄逸带着很多礼物,去常山国找夫人去了。 郭松并不清楚张婉芸是个什么情况,几个月不见,希望她已经养好了伤,并且下定决心离婚了吧。如果能另嫁他人,得到幸福的话,应该会从阴影中走出来。 可他错了。第二天,马三便告诉他:夫人回来了。 不管这次甄逸是做了什么,总之,他得到了他想要的结果,张婉芸又回到了甄家。 当晚,郭松便来到了张婉芸的住处。和上次来时不同,这回这里修葺一新。狗笼里养着一条田园犬,很快发觉了郭松,立刻叫了起来。 张婉芸和丫鬟们很快便出来查探情况,张婉芸命令道:“把它牵走,别打扰我睡觉!” “是。”丫鬟赶紧抓住缰绳,把狗牵走了。 张婉芸转身回了房里,却没有关上门,进门时还在门板上敲了两下。郭松心领神会,迅速潜入房间,把门带上。 “松哥哥。”张婉芸情难自禁,将他抱在怀里。 郭松不动声色的推开她,问道:“你怎么又回来了?”他无法理解,明明说过很多次要她离婚。 张婉芸歉意道:“我别无选择。” 具体的细节,郭松没有再问。他其实很清楚,一个女人在这个时代的命运,并不掌握在自己手中。只要娘家一致反对离婚,那她肯定是离不了的。甄逸带着东西去找她,想必也是支付了相当多的好处。 张婉芸道:“他以后应该不会打我了。我也舍不得女儿,想要抚养她长大。” “好吧,我也不能强求你什么。”归根结底,这是她的家务事。郭松出于好心,或是自己的道德感,希望她能作出更好的选择。可她若是不选,他也没辙。夫妻之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谁也管不着,谁敢管,谁就是夫妻俩的共同敌人。 郭松道:“总之,你以后要照顾好自己,别再寻死了。” “嗯。” 过完年关,有三个人到了毋极县,看样貌,应该是兄弟三人。都是国字脸,浓眉大眼的北方汉子,一副高人打扮,租了一间屋子,开门收徒,大张旗鼓的宣传他们的教义。 郭松算了一下时间点,这应该就是张角三兄弟了,他们已经得了天书,开始传教活动。三兄弟宣称自己得了天书,悬壶济世,什么疑难杂症都能治。而且收费很低,只要一斗米即可治病,如果入教,也只需上供一些米肉。 《狼夫子》正文 第八章 难言之隐 第一天,三兄弟就治好了一个染风寒的病人,一下子就门庭若市,热闹了起来。过了两三天,据说治好了一个老嫖客的花柳病,还让一个老头重现雄风。不到十天,教徒数量就达到数百人之多。 一日养父也去看了一趟,回来说起这事,眉宇间有些喜悦,甚至跃跃欲试。他们夫妻都“有疾”,自然对鬼神治病多了一份期待。尤其是养父,这么个绝色美人在家里,自己却用不上!就算不能生育,好歹也要能折腾折腾。 郭松也不好阻拦,男人嘛,都懂的,难言之隐的问题没有商量的余地,求神问卜也好,求医问药也罢,能用的招,都得用。 养父去求医时,郭松也悄悄跟在后头,想要看看张角三兄弟到底啥样。养父送了一点开路钱,才被放进去。郭松环顾四周,有几颗大桑树。三两下便爬上树,眺望着院子内。 养父恭谦的说明来由,为首的天师对着他一阵比划,又烧了一碗符水,让他喝下。符水这东西,郭松也喝过。上一世观音菩萨的生日时,母亲特意去庙里求了一袋香茶,就是用祭拜观音菩萨的香灰与茶叶混合着,茶叶还是自己家烧制的。 就算养父只是买个安慰,也聊胜于无。郭松是个健全的男人,在山野寂寞的日子里都会觉得难熬。何况养母如此美丽,养父不能人事也未免太痛苦。 天师又握着养父的手,低头耳语了些什么,养父连连点头,对其敬若神明。 突然,一道锐利的目光射过来,天师倚在养父肩头,嘴边低语,目光却穿过枝叶繁茂的桑树,锁定了郭松。 郭松没来由的一阵慌乱,好像自己一下子被看透了,毫无隐私的暴露在对方眼下。天师冲他露出笑容,随即脸色冷下去,眉眼低垂,吩咐养父退下。 养父唯唯诺诺的告辞,一路快跑走了。 天师抬起手,对着桑树,掐出手印。一阵旋风卷起,竟将郭松卷落。但天师法术没学到家,并不能将郭松拉扯过去。郭松反应过来,抓住一支树枝,那风扯了一下,便消散于无形。 “啊!”郭松失去平衡,树枝也被扯断,直往树下掉。原本是空旷土地的地面,居然有一辆轿子! “嘭!”郭松脑袋先着落,狠狠地砸在轿子顶上,眼前一黑便没了意识。 轿子面前站着一个穿着绫罗衣的男人,身边还带着一个约三四岁的小女孩。他们眼睁睁看着郭松从树上掉下,砸在轿子上,又落在他们脚下。 女孩指着郭松,“爹,他怎么从树上掉下来了?” 男人道:“乡野小童,顽劣而已,不必理会。我们去拜访天师。” 女孩蹲下来,手指戳了戳郭松的脸,笑着说:“好好玩,他一点都感觉不到诶。爹,你去看天师,我陪他玩玩。” 男人吩咐下人,“你们看好她。”随即急不可耐的走进了院子。 女孩饶有兴趣的戳着郭松,时不时的揉揉他的脸。 郭松迷迷糊糊醒过来,额头痛的很。抬头就见一个粉雕玉琢,胖嘟嘟的小女娃。 “呀,你醒了!”小女孩收回了手,托着腮帮子,笑嘻嘻的看着他。 郭松不由得笑了起来,心情大好,道:“我叫郭松,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脆生生的答:“甄姜。” “甄姜?”郭松脑子里一闪而过,这不是甄宓的大姐,张婉芸的大女儿么?这么说甄逸过来找张角治病了?难道他也有“难言之隐”? “不好意思,我没有给你们添麻烦吧?”这个小姑娘应该没啥问题,关键在于甄逸,这种具有暴力倾向的男人,一贯的难缠。 甄姜笑容灿烂,好奇道:“你从树上掉下来了。你是怎么爬上去的呀。” 郭松道:“你是大小姐,可不能学这个。”倒不是他古板,而是为了不惹麻烦,教“坏”小女孩可是很严重的道德问题。 看了一眼天师的屋子,依然戒备森严。赶紧找理由告辞,“我家里还有事,我先走啦,再见。” 甄姜想要抓住他,却看他手上全是木屑、泥土,又把手给收了回来,问道:“你家住哪啊?” “住在外城郭边。”郭松撒开腿一路狂奔跑回家。却见有一堆猥琐的中年大叔在门口围着,附耳听着屋内的动静。 郭松环顾四下,找到一根棍子,小心翼翼的靠近。到三五米处,听明白了。养父求了符水,这会儿正在和养母行周公之好。这群猥琐男,是来偷听的!养母以前是花魁,住城郭的贱民小儿连看一眼都是福分。不想入非非,那是不可能的。只是养父身强体壮,战斗力还不错,养母又注意避嫌,他们没机会染指罢了。 郭松想要打跑这帮人,可又怕惊扰到了养父。他好不容易能当一回男人,被吓一跳,搞出什么岔子,自己也于心有愧。听就听吧,有得听,总比没得听好。转头便去桑树下躲着,暗地里记住这几个人的脸,以后得防着点。 市井小人其实也不算坏,按照现代道德观,他们也最多算是“猥琐”。但的确惹人厌烦,让人很不爽。 片刻后,里头安静了。只听养父冲着门外一声吆喝,门外的人都面带笑容,四散而去。 “我勒个去,故意的啊!”郭松很服气,养父居然还有这种隔墙直播行房的爱好。看来的确是憋坏了,迫切想要证明自己是个真男人。稍微掐算了一下时间,也有十七八分钟,算持久了。 “到底是仙术,果然有用。”郭松也很高兴,养父生理恢复正常,那心理上也会比较平衡,不容易犯精神病。 张角三兄弟,郭松没什么可评价的,历史上对他们的所作所为,早有定论。不过南华老仙选了这么三个人,传教倒是没问题,想要成为国教,建立宗教国家,那是免谈的。 这其实也是中国历史上一种非常矛盾的现象。能掀起大规模起义的人,往往都带有宗教色彩。而偏偏他们普遍缺乏文化,没有任何战术素养,思想逻辑很朴素。而受过教育,有王佐之才,经天纬地的人,又好死不死都是孔子门生。而孔子,不信鬼神。儒家学派几千年,都是拿鬼神忽悠底层百姓,自己绝对不信。 所以中国的宗教基本上在发动起义,掀起乱世之后,就算是完成任务。剩下的平定天下,封邦建国,都交给了儒生。而儒生永远不会建立宗教国家,也不会允许宗教主导国家事务,更不可能让神权高于皇权。 “中国世俗化几千年不动摇,儒家还是有功劳的。”郭松当年在课堂上,就是如此教育自己的学生。儒家的腐朽应当批判,儒家的优点应当继承。说到底,这种思想自周公时代开始,就是中华文化的根。 养父推开门,满脸红潮,神清气爽。脸上写着:做男人真爽! 郭松丢掉棍子,快步迎上去,“爹,我肚子饿了。” “去去去。”养父把他往外赶,“你娘正歇着呢,出去玩一会。” “哦哦。”郭松心领神会,掉头就走,爬城墙去。城墙是夯土构建,碰上下雨就是一团糟。如今天下还算太平,只有少量乡勇在巡视,住在城郭的小孩子上墙玩耍,是没有禁忌的,士兵也喜欢逗小孩子玩。如今正是春天,田园风光一片大好。 翌日,傍晚时郭松在城墙上玩耍,等开饭。养父自从昨日重振雄风,就没个停歇的。 站在城墙上,见到了甄逸的马车朝着城郭来了。不一会,就在郭松家门口停下来。养父正在门口清洗自己的工具,见到显贵马车,赶紧放下东西,急急忙忙擦干手,望着甄逸作势便拜。 甄逸身旁的文士示意不必行礼,取出一个锦囊,对养父说了些什么。养父大喜过望,接过锦囊,连连点头。文士露出笑容,对甄逸微微一笑。 甄逸点点头,转身准备回马车,看到屋内站着一个绝色美人。眼神停滞了一下,又充满不屑与厌恶的瞪了眼前矮小丑陋的男人一眼,略带气愤的跳上马车。文士随后跟上,马车疾驰而去。 郭松赶紧跑回家问情况。养父把门带好,屋内还一股腥臭的气味。锦囊里是一锭白银,养父两眼冒光,喜滋滋道:“老爷让我去太行山采人参,先付了一两订金,事成之后还有四两。这可抵得上一年的收成了。” 郭松奇怪道:“大户人家会缺人参?” 养父道:“寻常的人参当然是不缺的。这次是要采百年以上的老人参,不找你爹,没人能采到。” 郭松眉头紧锁,事出反常必有妖。甄氏家里也有些药材行当,既然这么舍得花钱,自家仆役无数,老药师也不少,完全没必要找一个外人。养父以往也是打猎时偶尔采了药,卖给大户人家,本身并不是专业的。而要说猎户,那甄氏更不缺人。汉末文武不分家,甄逸本人想必也是会骑马射箭的。以甄氏的财力,各种装备都要精良的多。养父手里可就一把一石不到的木弓。 养母倒是对自己丈夫很有信心,尤其是今天他又大展雄风。道:“你多加小心,说不定办好了这事,以后大人会高看咱们一眼。” “是。”养父收拾好装备,拍了拍郭松的肩膀,“老爷说了,明天就要。爹要赶个早,晚上就上山,你看家。” 郭松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没有阻止。“好。” 《狼夫子》正文 第九章 条件 养母做了晚饭,今天她很高兴,加了一顿肉。郭松心事重重的吃完,心里莫名的恐惧。现在已经是晚上,太行山上野兽横行,就算是经验丰富的猎人也属于弱势方,万一有什么岔子,这家可就完了。 他一个小孩子没法养家糊口,养母身体虚弱,勉强能干干家务活而已,出去操劳赚钱就是找死。 焦急的等了一夜,天已经亮了,养父还没有回来。郭松坐不住了,捡了柴刀,问养母,“娘,这附近有没有其他猎户?爹一晚上没回来,我出点钱让他们帮忙找去。” “不行。”养母断然拒绝,伸手抢下柴刀,吩咐道:“我们就在家等着,你放心,他会回来的。” 但郭松总有不好的预感,心里怎么也静不下来。以前养父打猎出去一整天,他也没有担心过。可昨天这件事,他好像着了魔一样,心神不宁。 养母依然淡定,可从她时不时走神,望着城门的举动,她也只是强作镇定。她是母亲,必须给孩子一种稳定、可靠的形象。 郭松却并不是小孩子,一眼就看出养母也在担心。心里盘算着到底该怎么办。家里的积蓄大约能撑几个月,可以想办法找点活计干。可孤儿寡母,被人欺负是必然的。一个贱民家庭也不能指望官府有什么援助。 咋办? 养母神情恍惚的做了午餐,郭松一直在门口,手里拿着棒子。战斗力虽然弱,可拿着武器,胆子总是足一点。 吃过午饭。母亲也终于忍不住了,倚在门边,怔怔的望着,“他怎么还没回来?” 这会儿郭松反倒是冷静多了,大概是因为他已经一天一夜没冷静过了。“没事,我们再等等。要是傍晚还不回来,我就去甄氏家里问问。” “好。娘也陪你去。”听到儿子这么有主张,养母稍微安心了一点。 眼看着时间一点点过去,太阳快要西斜。郭松坐不住了,拿着棒子,道:“娘,我去甄氏家问问。” “儿子!”就在这时,养父快步走来,身上的工具都在,怀里似乎揣着银子,只是他的脸色却不怎么好。 “爹!”郭松赶紧迎上去,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养父露出一丝笑容,给他几个铜钱,道:“你去买点吃的,爹要和娘说点事。” “好。”既然人平安,那就没什么可担心的。养父要支走他也可以理解,毕竟刚刚尝过女人香,性急一点也正常。郭松便拿过铜钱去街道买小吃。汉末的坊市制还很严格,但在城郭这种贱民聚居地,官府反倒是宽松,只要不是公然开商铺,卖点小吃之类不会管。 小吃店老板笑嘻嘻的问:“你爹是不是发财啦?攀上了大户人家?” 郭松懒得理会这些闲言碎语,拿着东西赶紧往回走。倒不是他想打扰父母的好事,而是一个小孩子在晚上不能离家太远,被人拐了可就没戏唱了。 回到家门口,算了算时间,本来准备在桑树下等一等,却发现屋内亮着灯,也并没有什么异响。心里好奇,便靠近门窗想要一探究竟。 “唉。”养父在叹气,养母在轻轻的抽泣,是伤心难过的哭泣声。 养母抽泣着说:“那甄逸是个人面兽心的东西。当年没少在我肚皮上折腾,不知废了多少子孙水。光是我堕的胎,就有两个是他的!他的话你不能信。” 养父道:“我一个下贱人,哪里配得上你这天仙般的人。你和他有旧,他还念你当年的情。当个小妾,也不委屈。” 接着又是一些絮絮叨叨的话,城郭乌烟瘴气,遍地都是屎尿,下个雨就没法出门,臭气熏天不说,还容易染病。天寒地冻的也没件冬衣,更别提什么煤炭火炉。贱籍家庭又没有社会地位,人人可欺。 养母啜泣许久,道:“那儿子呢?你娶了新媳妇,儿子怎么办?后妈虐待他怎么办?” “儿子……”养父嘟囔着,半响,道:“儿子当然要养着,他脑子灵光,比我强多了。” 养母不吭声,屋内沉默了下来。 郭松搓着手,他能理解养父。任何一个男人,都希望能拥有自己的孩子。不管是生物方面,还是社会方面,繁衍自己的基因,都是头等大事。在家庭只能承担一个孩子的养育时,当然优先养育自己的亲生孩子。 此时,他终于明白自己的不安感来源于哪里。养父不能人事的时候,他是继承人,是儿子,是养老送终的保障。可养父恢复了男人的机能,那么繁衍自己的亲生子边理所当然。 不能生育的养母,捡来的郭松,都是养父娶妻生子的障碍。养母若是去当甄逸的小妾,他也无处立足。郭松可以预见的最大可能性是被抛弃,以他现在的情况,独立生存非常艰难,甚至很有可能活不下去。 终于,养母开口了,坚决道:“给儿子免去贱籍,我就答应这事。” 养父嚅嗫道:“这……我一个贱民,哪能跟老爷提条件,老爷要是不高兴了,咱们可就遭殃了。” “狗屁老爷,都是一张人皮,真当他高人一等?你是没见过他讨我欢心的狗样!”养母的胆色可比养父大多了。无他,见得多而已。这些达官显贵,对底层人而言是高不可攀的,自带神圣光环的。这是直到现代社会都有的现象,言必称领导就是领导一类。但对养母而言,都不过是雄性生物,这个物种,无分高低,都一样的狗屎。 养母硬气道:“总之,他不给我儿子免去贱籍,这事没得谈。他要是想搞强硬手段,我也有我的手段。” 养父为难道:“我平日里连老爷的门都进不去,这可怎么说?” 养母道:“他要纳妾,当然得定日子。何况他的正妻未必同意此事,肯定有的纠缠。你跟他商定此事时,就可以提要求。” 养父低声说:“是我对不住你。” “不怪你,这就是我的命。”养母并没有歇斯底里,自古从良娼妇,就基本没有什么好下场。和养父也恩爱甜蜜了几年,感受到了人间温暖,倒也算不错了。自己不能生育,说破了天也没用,这是越不过去的大罪! “我给他当妾没事,只要你舍得,这也对儿子好。可甄逸此人反复无常,言而无信。我们答应了,他也未必履约。” 养父急忙道:“我卖药给甄老爷,从来没有被骗过。这次说五两银子,就五两,一点不少。你怎么能污蔑老爷言而无信?”显然养父担心养母又变卦反悔了。 养母听他这么说,呛声道:“他嫖了我不给钱,不是言而无信是什么?你认识几个老爷?就这毋极县,这帮冠冕堂皇的老爷肚皮上有几根毛我都清楚!哪个没在我身上砸过钱?哪个没在我肚皮上吆喝仁义道德?五两银子你就要把我卖了,我当年露个脸都要二十两!” 养父急了,辩驳道:“你以前卖身赚的钱我又没拿你一分。现在我们日子这么苦,你去当小妾,不正好又能过以前的日子了?” “够了!”养母不想再继续讨论这件事,冷声道:“你以后别后悔。” 郭松已经吃完了小吃,心里疑点很多。甄逸这种大老爷,为什么会亲自来城郭找一个猎户采药?养母已经从良好些年,日子过得清苦,姿色早已大不如前。甄逸要她作甚?毋极县青楼里的美女多着呢。天天都有卖女儿的,根本不缺货。 结合时间点来看,这些事情和张角三兄弟脱不了关系。联想到南华老仙对自己的诅咒,张角三兄弟作为弟子,很可能负责具体执行。“得想办法弄清楚这件事,至少保底我不能被抛弃。” “回来啦!”养父推开门,笑容满面的看着他,吩咐道:“睡觉。” “哦。” 翌日吃过早饭,郭松便去张角驻扎的地方。守门的看到他便过来打招呼,“天师在等你。” “呵。”郭松笑了起来,看来对方早有预料,都已经算好了。 进了屋,张角三兄弟盘坐在地。张角摸了摸自己的胡子,示意他坐在蒲团上,笑吟吟的说:“家师曾提起过你,果然风采不凡,不愧少年英雄。” 这种客套话郭松并不想听,直接问:“你对我养父说了什么?” 张角道:“不过有求必应而已。” 郭松又问:“目的呢?” 张角道:“传教而已。” “你们以为我会信?” “你不信,又如何?”三兄弟大笑起来,完全不把郭松放在眼里。的确,一个五岁小孩,信与不信都无法威胁到他们。 张角道:“家师说了。只要你入我门中,依然以师兄弟相称。你养父母的劫难,我自当作法化去。” 郭松冷笑,“劫难?难道不是故意陷害?” 张角道:“你情我愿,何来陷害之说?我助他重振雄风,他对我感恩戴德,人之常情而已。你猜,他们是听你的,还是听我的?” “你!”郭松一口气差点上不来。不管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他都出身乡野,自然是很清楚这些乡野市井之人的性格。一旦外人取得了权威、信任,他们的盲从是十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哪怕是至亲的苦口婆心也毫无用处。 何况绝大部分父母都是口头上说着尊重孩子云云,实际上完全不把小孩的意见当回事。这种涉及到医疗问题的,张角这个“医生”治好了养父的毛病,那么郭松这个医疗外行人,说破了天也无法打破这种信任。养父不撞得头破血流,是绝不会醒悟的。甚至可能头破血流了,还相信这个“医生”能治好他。 张角笑吟吟的摸着胡须,自信道:“老夫也不为难你,给你三天时间考虑。若还不识好歹,别怪我无情。家师对你可是额外照顾的。” “我们走着瞧!”虽然干不过,但牛皮不能少。丢下一句狠话,赶紧逃离这里。 《狼夫子》正文 第十章 小厮 回到家,养母明显神情恍惚,郁郁寡欢。养父也受到情绪感染,心情不佳。郭松上前询问,“爹,咱家里还有人参吗?” “有,在架子上。”养父应答了一句,伸手想要拉住他说什么,却又收了回去,自顾自的叹息一声。 郭松装作啥都不知道,去找了人参装好。悄悄走到养母身边说:“娘,你放心,不会有事的。” 养母愣住,郭松对她竖起大拇指,便快速离开。养父并未过问他要人参干什么,依然默默地看着外头。 郭松并没有去找张婉芸,而是直接到大门通报,自称是来送人参的。不多时,上次陪在甄逸身边的文士走了过来,看了一眼他拿的人参,问道:“这是你爹采的?年份够了?” “对。爹有事情耽搁了,我来送。”人参的药用元素可不会因为年份增加,什么狗屁百年千年,还不都是那点东西构成的。除非它长个几百年后就成了粒子对撞机,撞出新元素。 文士看他脏兮兮的样子,皱了一下眉头,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郭松。” 文士不解道:“你娘取的?” “爹不识字,我自己取的。” 文士露出一丝嘲讽,“你娘当年可是花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看来全忘了。连个名字都不会取了。” 郭松不理会他的讥讽,今天来是打探消息的,不能冲动。“老爷教训的是。”脸上尽可能的露出无知小孩的表情,写满呆傻。 文士啐了一口,转身道:“跟我过来。” 甄家的聚居区看上去很复杂,实际上分区非常明晰。甄氏族人、丫鬟仆役、工房、药房等都在固定的某一区域。 走到药味极重的一处院子,里头有仆役在忙活着,几个老师傅敲着棍子监工。文士小心翼翼,用脚尖走路,避开地上泥土。众人见到文士进来,都纷纷行礼,“王总管。” 原来他就是马三口中的王义?郭松暗自记下来。目光打量着药房,他来这里的目的,是想弄清楚张角到底开了什么药,居然能让甄逸对他马首是瞻。 王义指着一个老头说:“这是给老爷的人参,好生处理。”言毕掉头就走,丝毫不想在这里多逗留。 郭松依言上前奉上人参,老头道:“跟我来。” 走进药房,按照老头的指示把人参放好。听到老头在嘀咕,“神气什么东西!也就是一个种地的,天天把自己当老爷了?” 一旁的小厮附和道:“就是老爷都没这些讲究。他也有脸嫌我们药房?” 老头咬着牙,恶狠狠道:“等他得了病,我们也嫌。药死他!” 王义的举止的确令人讨厌。处处透露着高人一等的神态,把嫌弃写在脸上,走到哪都是小心翼翼,好像生怕沾了灰。 老师傅吩咐小厮熬药,自己又跑去唠嗑了。郭松见状,抓住机会,露出人畜无害的笑容,问小厮:“师傅,这药是干什么用的?” 小厮拣着药,朝他搓了搓手指,道:“想打听消息,得给钱,五个铜钱。” 郭松在身上摸索了一阵,给了五个铜板,一副写满求知欲和崇拜感的脸,看的小厮心花怒放,高兴的说:“求子的药。城里来三个天师,给老爷开了个方子。” 郭松一边暗自记一下那些药,都是补品,人参、当归之类的,看上去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一边装作啥都不懂,一脸天真的问:“求子是干什么?” “就是生个带把的。”小厮一副过来人见得多的姿态,优哉游哉的唠嗑了起来,低声道:“老爷之前生了一个儿子,可偏偏命短。大夫人肚子又几年没动静了,现在病急乱投医了。” 郭松大为惊讶,“光靠吃药就能生儿子?” 小厮神秘道:“听说是大夫人身上阴气重,要找个女人回来吸阴气。” “这么玄乎?” “嘿嘿。你个没长毛的懂个屁!”小厮贼笑起来,猥琐的比划了一个钻洞的手势,道:“你还别说,看过天师后,老爷天天把夫人搞得哇哇叫。嘿嘿,大夫人嗓子真不错,老子这辈子能让她叫一次,死了也值啊。” 敢情这张角是卖伟哥的?郭松心里一万头羊驼飞过。看来在任何一个时代,胯下那档子事都是男人的重中之重。若是这些药真有作用,取得信任也是很简单的。 但郭松搞不懂张角的脑回路,说句实在话,要对付一个人,最简单直接的方式,就是暴力摧毁。不管是张角还是甄逸,要收拾郭松家这种贱民,都是可以直接全武行,灭了满门也无人喊冤。可张角偏偏要这么拐弯抹角的整他,浪费功夫不说,还未必能成功。任何计策,环节越多,失败的概率就越高。因为人心是难以预测的,一念之差就会导致事情的走向完全不同。 “那老爷看中了哪家的女人啊?” 小厮道:“听说是天师指明的,一个从良的花魁。大夫人急着呢,跟老爷闹着。昨天我去送药,都听到他们吵架了。” 郭松眉头一挑,张婉芸不会又挨打了吧?脸上还是一副啥都不懂的表情,问道:“他们不是夫妻么?为什么要吵架?” “娘们都这样!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小厮炫耀着自己的肌肉,道:“以前老爷经常把大夫人打的哭天喊地,咱们药房开的最多的就是跌打化瘀的药。自从她从娘家被接回来几个月,没挨打了,马上就不听话了!” 郭松皱了皱眉,问道:“这应该不碍事吧?老爷本事大着呢。” “好像是那花魁的男人不行,可花魁却有个儿子。大夫人疑心是不是野种嘛。”小厮露出神往的笑容,咂吧着嘴,碎碎念道:“大夫人那乃子,真白,真大,揉起来肯定爽翻了。我家婆娘那破玩意,还不如摸我自个的。” “哦哦。”感觉情报差不多了,郭松便想撤离。 小厮叫住他,道:“小子,听了这么多,不孝敬孝敬?” 郭松一脸天真,“什么是孝敬?” 小厮的脸色冷下来,一把抓住他的手腕,低声道:“给我一两银子。我就把其他的都告诉你,不然,我现在喊人,信不信能打断你的腿?” 郭松试着挣扎了一下,小厮是干体力活的,力气大得很,自然不可能被一个小孩子挣脱。见躲不掉,只好继续装傻,“我没钱啊,呜……” 连眼泪都挤出来了几滴。小厮可不上当,冷声道:“你爹挖一颗人参,拿了五两银子,这药房谁不知道?你娘要是当了老爷的小妾,那还不是荣华富贵?你会没钱?” 郭松恍然大悟,难怪这厮说个没完,原来早就知道他的目的了。迅速冷静下来,低声问:“你为什么要告诉我?” 小厮冷笑,“我一个月的工钱不过五十文,平日里还非打即骂。打探点消息,赚点油水,有何不可?” 郭松明白了,便道:“大哥,我现在没带钱。” 小厮道:“不给钱,你走不了。” “蠢!”郭松先骂一句,在语言上夺回主动权,冷声道:“你今日帮了我,我以后就帮你。说实在的,等我娘过门了,这药房师傅的位置,还不是吹几句枕头风就行了?至于钱,你当了药房师傅,还怕没钱?” “真的?”小厮毕竟文化水平低,见识也不多,而且贪得无厌、急功近利是这一类人的通病,一旦有了更大的利益,立刻就变了脸。 郭松引导着,“你看。我想要我娘当正室,你想要当药房师傅,甚至当总管。咱们联手岂不美哉?” 小厮听了颇为心动,咬着牙瞪了一眼外头唠嗑的老师傅,低声问:“你小子胆子大,脑子灵光,你说怎么办?” 郭松给了他几个铜板,道:“此处人多眼杂,明天午时,我们城南村头见面。” 小厮毫不犹豫收了钱,“好。” 离开药房,发现王义并没有在等着。郭松在甄氏聚居区转悠,路上遇到了甄氏的子弟,也都对他视而不见,他们当中混的最差的,那也是读书的士人,当然不会把下等人放眼里。 郭松就一教书匠。教书育人还行,搞阴谋诡计实在不擅长。想要阻止养母被害,只能让甄逸放弃这件事情,可他们之间的量级差太远。 甄逸在甄家绝对是说一不二的,张婉芸堂堂正妻,之前被打的那么惨,居然也没人阻止,家族也没有反对声,可见其对族人的掌控力度。 脑子里冒出了通过张婉芸来阻止的想法,可是考虑到她的处境,大概是没辙的。虽然不清楚她和甄逸达成了什么协议,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是绝对不能再阻止甄逸纳妾的。 “嘿!药二!”马三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你又来找老爷?” 郭松笑道:“老爷大发雷霆,我不敢进去。” “跟我来!”马三不由分说,拉着他就走,从小门离开甄氏府邸。绕了一个大圈,来到了甄逸宅邸的围墙后,墙角边有一个狗洞。马三得意洋洋的指着狗洞说:“我去年发现的。叫声哥,我就让你过去。” “算了吧。”郭松掉头就走,他进张婉芸的房间可不需要钻洞。 马三赶紧上来追,“你跑什么啊?叫声哥又不会少块肉。” 郭松道:“钻狗洞进去。被抓到了岂不是要被打死?” 马三不以为然,道:“我不是跟你说过么?药房里那个比较高个的叔叔是坏蛋,骗过我的钱。我看见他夜里爬到了老爷的房顶上,不也还活的好好的?” “嗯?”郭松脑子里迅速把药房的人过了一遍,个头最高的,就是和自己商定合作的小厮。奇怪道:“他爬老爷的屋顶,你是怎么知道的?” 马三道:“你跟我来。” 《狼夫子》正文 第十一章 里应外合 甄氏宅邸后方,是泥泞的道路,荒芜的小山坡和城墙。在一个疙瘩角里,放着木梯子和绳索。梯子是两段式的,拉长就足以搭着翻过甄氏宅邸的高墙。一旁的皮制包袱里,还放着一件丝织肚兜,一块沾着血污的布,根据郭松的知识,这应该是古代女子的月经带。丝织品和月经带,能用得起的,恐怕只有张婉芸了。 肚兜是暧昧的东西,月经带是不洁的东西。出现在这里,只能是偷的。梯子绳索都有些旧,那小厮应当干这活很长时间了。 郭松眉头紧锁,他没想到张婉芸的居然会被这么一个变态盯上。要拿到这些极为私密的东西,不入室盗窃肯定是不可能的,这意味着小厮有瞒天过海,让甄逸、张婉芸都无法发现的方法潜入。 这可是极大的风险,因为这意味着,小厮可能对张婉芸做出任何越轨的举动!自己和张婉芸之间的事情,也可能成为把柄。 “你怎么没告诉老爷?” 马三道:“老爷对我爹不好,我才不告诉他。” 得,甄逸居然把满门上下得罪完了。可古代这帮老爷不都是这样么?哪个会把下人当人看?“吃人”可不是说着玩的。 郭松心里盘算着该怎么处理这事,道:“我们先走吧,不要让人发现了。” “走。” 先回到家。养父出去玩去了,五两银子,几个月之内是不用去打猎的。养母见他回来了,赶紧给他热饭吃。 吃饭时,养母坐在床沿看着他,忧心忡忡的问:“松儿,娘要走的事情,你是不是知道了?” 郭松点点头,“嗯。放心吧,甄逸不会得逞的。” 养母叹了口气,道:“只要能给你销去贱籍,娘这残花败柳死了也心甘。你聪明伶俐,过目不忘,是个读书的好苗子。” “没有的事。”郭松安慰道:“出人头地,是为孝敬父母,封妻荫子。若父母不存,功名利禄又有何用?您放心,我一定不会让您掉进火坑的。” “可不要胡说。”养母严肃道:“你一个小孩子,哪里懂这些厉害。甄逸是毋极县首屈一指的人物,为人心狠手辣,不讲道义,咱们家是贱户,不可与之争锋。” “好的。”郭松并不争论,这种事情,自己暗搓搓的解决是最好。说得多了,还容易泄露消息。 “老爷饶命啊!”屋外传来男人的求饶声。郭松来不及放下碗筷,快步出门查探情况。 两个衙役正在教训一个中年汉子,稀稀拉拉的有几个人围观。那汉子的婆娘,儿女都在一旁瑟瑟发抖,不住求饶。 这两个衙役郭松认识,他们是负责管理这一片的,吃拿卡要是不可避免,养父每次打猎回来,都要给他们送肉,这才能安生。挨打的中年汉子,郭松也认识,本来是打铁的,去年被烧伤了手,残疾了,现在日子一天不如一天。 这些底层人,是存不住钱的。他们累死累活赚到的钱,只够勉强糊口,一旦遇上天灾人祸,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是常有的事情。 “这个月再交不上钱,要你好看!”衙役丢下一句狠话,又大摇大摆的继续巡视。 养母见状赶紧先进屋躲避。郭松蹲在门槛上自顾自的吃饭。两个衙役在门口停下,伸直了脖子往屋内看,屋内乌七八黑,看不到什么东西。 “香!真香!你娘太香了!”两个衙役大口大口的嗅着空气,脸上挂着猥琐的笑。 郭松也懒得理会他们的猥琐,这可不是能和官差理论的时代。他们能忍住兽性,不强行进屋行非礼,就要谢天谢地了。 “小畜生,刚才看到了没?甄老爷给你爹带句话,不识好歹,就棍棒伺候,记住了吗?” 郭松一脸呆傻,连连点头。 “呸!”衙役朝他碗里吐了一口口水,哈哈大笑着走了。 郭松随手将饭倒进水沟,臭水一下冲走。起身,进屋,径直走向柜子,取出箱底的一把短匕首。养母见状,赶紧上来拦住他,“你要干什么去?” “爬城墙去。晚些时候回来。”郭松挣脱养母的手,快步出门。“你把门看好,别让歹人进屋。” 养母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再看看空荡荡的屋子,一声长叹。 郭松脑子里飞快地想主意。他上一世没有经历过什么斗争。寒窗苦读,考上大学,回乡教书。一路上都在象牙塔,面对的人也大都和善。哪怕是市侩小人,也要对教师尊敬三分。所以他没有什么斗争经验,甚至连办公室游戏都没整明白。 现在要他去算计,空有满腹诗书,却毫无办法。他读书,是为了修身养性,是为了教书育人,不是为了搞阴谋诡计的。他从书里学到的,是高尚的道德,美好的情操。那些尔虞我诈的东西,他向来略过,也很少去深入思考。 他能够如此,是因为,他不需要。他从小到大所处的环境,不需要他去掌握尔虞我诈的技巧。他无需研究厚黑学,也能一路顺风顺水,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情,受人尊敬。 现在,他需要了! 脑子里翻开一本本历史书,一册册兵法、战术,回忆起林林总总的各类成功学、厚黑学,他必须尽快的掌握这些技巧,并且在实践中运用。纸上谈兵是远远不够的,一条计策是否有用,必须付诸实践。而这些欺压他的人,就是这场实验的小白鼠。 “此去何为啊?” 郭松正埋头赶路,突然被一个人叫住,抬头就见到赵先生一脸严肃的拦住去路。 郭松回了一个字,“玩。” 赵夫子微笑道:“你一脸怒气,龙行虎步,配着匕首,怕不是要去玩出人命来?” 郭松到底缺乏经验,匕首就挂在腰上。下意识的把匕首往身后挡,道:“正因为生气,才要找朋友玩乐消遣。” “那你带着匕首做什么?” 郭松道:“常言道:君子佩剑。家里穷,出身低,就配把匕首壮胆。” “哦?”赵夫子摸着胡子,笑吟吟的问:“我教你的圣贤之言,你都忘了?” “记住了一句。” “哪一句?” 郭松道:“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言毕,郭松也不多废话了,径直就走。赵夫子却急忙上前拦住去路,道:“有何苦闷,可说给为师听听。” 郭松道:“这是我的私事,不劳烦先生费心。” 赵夫子蹲下来,直视着他的眼睛,道:“你怒发冲冠,若是害了性命,岂不是浪费了这颗好头?先消气,从长计议,不可一时冲动。” “我是贱民,没得活路。”说罢,一手握着腰上的匕首,一手握着拳,坚决道:“请先生让个路。” 赵夫子寸步不让,坚决道:“你我师徒一场,我岂能看你寻死?你既然是我的学生,就该听我的劝告。” 郭松道:“有人想要害我家破人亡,父母离散,此仇可报否?” 赵夫子顿住,摸着胡子想了想,道:“可报。然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如今不过童稚,岂是恶人敌手。理当强健筋骨,通读诗书,方能复仇。” 郭松道:“此燃眉之急,不可久侯。” 赵夫子道:“岂不知,君子善假于物?怒发冲冠,乃匹夫行径!” 这话一下子把郭松点醒了,怒气消退,沉吟道:“我不过贱民,谁肯假物与我?” 赵夫子道:“谁会借东西给一个疯子?” “多谢先生教诲。”郭松顿时冷静下来,拱拱手,放弃了提着刀去找人的想法。 赵夫子松了口气,拍拍他的肩膀,“孺子可教。” 不得已,郭松只好先回到家,养母正心神不宁的做晚饭。看到他回来,这才放了心,“你怎么回来的这么快?” 郭松道:“受了先生教诲,我另想办法。” “好。先吃饭。”养母难得露出了笑容。这几天家里的气氛实在是压抑的很。养父上午出了门,到现在还没回来。若是以往,养母肯定趴在门边盼着,今天却毫无忧虑的陪儿子吃饭。看来养父母之间的感情,基本没啥戏了。 吃过饭,天色已经暗了下来。郭松并没有想到什么好计策,不过他也还有现在就可以做的事情。让养母在家看好家,自己配着匕首,趁着夜色出了门。 此时不到一更天,宵禁还没开始。街上有些来来往往的行人,穷苦人都在街边唠嗑,富贵人都往青楼的方向走。 郭松来到小厮藏匿梯子、绳索的地方,想把那些衣物之类的拿走销毁掉。却远远瞧见一个人影走来,赶紧先躲在一边的阴暗中。 小厮一路快跑,嘴里还在抱怨自己婆娘睡得迟,差点又让他被宵禁堵上了。看到自己的东西都在,小厮看了看四周无人,便扛起梯子朝甄氏宅邸走去。 郭松拿了绳索,远远的跟着,看着他架好梯子,爬过了围墙,落到了张婉芸的屋顶上。 此时还能听到屋内传出的丝竹管弦之声,看来张婉芸还未入睡。 等着等着,里头的音乐停止了,传来丫鬟的声音。“夫人沐浴过了,正准备安寝。” 郭松听得莫名其妙,并没有人和丫鬟对话,可她这句话分明就是对某个人说的。 这是听到屋顶传来细微的声音,小厮行动了。 《狼夫子》正文 第十二章 厮杀 “里应外合?”郭松大吃一惊,这豪门之中,果然机关算尽。丫鬟居然联合小厮来偷窥自己的主母?难怪小厮胆子这么大,甚至能偷到张婉芸的贴身衣物。 看小厮正在猫着身子爬上二楼,郭松趁机上前,看了看梯子,估摸着自己搬运起来比较难,便将梯子轻轻放倒。然后来到狗洞前,先把绳索绑在外头,丢过墙壁,再自己钻狗洞。 郭松对宅院里的环境还是比较熟悉的,狗洞后有一座假山,可以遮挡住他。到了院子里,里头的灯光还亮堂着,丫鬟已经不见人影,张婉芸应该也还没睡。 这时,屋顶上传来细微的声响和咒骂声。郭松立刻反应了过来。悄悄爬上假山看去,果然看到小厮一脸懵逼的看着倒下的梯子。 小厮张口结舌了片刻,眼神一冷,从怀里掏出一包什么东西看了看,转头就走到屋檐边,熟门熟路的下楼,进入院子里。 “卧槽,他想干嘛?”郭松冒出不好的预感,作为男人,他当然清楚小厮这一系列的动作意味着什么。那包东西,很可能是迷药,小厮想要乘机非礼张婉芸。 小厮从房后闪出,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然后朝着一处小房间走去,片刻后,端出了一壶茶。猫着腰,走到主卧室前,喊道:“夫人,今天的药茶送到了。” 张婉芸冷声道:“滚!” 小厮淡定道:“夫人,不可耽搁了。” 屋内沉默了片刻,还是说:“进来吧。” 男仆轻易不能进入后院,只有奉了命令,有任务在身,才能到后院来见女眷。小厮上前轻轻一推,门就开了。小厮不紧不慢,走进屋内,顺手带上门。 郭松只能扒上开着的支撑窗户,垫着脚往里头看。张婉芸对小厮并没有什么反感,对于反手关门的行为也没有提出异议。 郭松眉头紧锁,这是咋回事?张婉芸的戒备心这么低的?那茶又是什么东西? 张婉芸看了一眼茶,又上下打量了一番小厮,问道:“今天怎么这么迟才送来?” 小厮如实道:“昨天夫人说药难喝,今天老爷便嘱咐多熬一会。” “哼!”张婉芸冷哼一声,端起茶喝了一杯,迟疑道:“今天这口味怎么不对?这么甜?” 小厮道:“老爷吩咐,夫人不喜欢吃苦的。” “难得,他居然也会体恤我了。”张婉芸说这话时,嘴角带着一丝嘲讽的笑。小厮又给她倒了一杯,她也不犹豫的喝下。 郭松没工夫去数她喝了多少杯,心里急着怎么想办法阻止小厮。办法还没想出来,里头张婉芸已经倒下了。小厮试探着喊了两声,张婉芸没反应。小厮迅速将张婉芸拦腰抱起,放到了床上,转头便要去吹灭灯光。 郭松灵机一动,飞快的跑到狗舍,一把操起那条狗,不等它有啥子反应,直接从窗口丢进了房间。狗受到惊吓,大声叫唤了几声。小厮立刻上前安抚,狗显然和他很熟,迅速安定下来,亲热的舔着他的手掌心。 搞定了狗,望着床上衣衫不整,盼君摘取的张婉芸。小厮的眼神动摇了许久,一咬牙,吹灭了灯光,怀里拿出一把短刀,悄悄推开门,左顾右盼一番,不见人影。低声道:“阁下何方神圣?” 郭松哪敢搭话,他现在正挂在假山上,上不得、下不得,生怕弄出动静让小厮发现了。 见无人应答,小厮也不敢贸然出门,倚靠着门板,又道:“伙计,不要躲了,出来吧。” 言毕,又把狗放出门,吆喝了两声,朝开窗的地方丢了一块小石子,把狗吸引过去,充当探路先锋。 看着狗朝自己跑过来,郭松再不敢犹豫,使出吃奶的劲,顺着绳索翻过了围墙。 “嘭!” “卧槽!”翻过了墙,可没有落脚点,郭松一头栽下去,万幸下面是草地和软泥,手臂支撑一下,倒也保住了脖子,只是右臂一下子脱臼骨折了。 强忍着痛,把绳子扯过墙,以防小厮顺着爬过来。顾不上扶正手臂,赶紧跑路。狗果然顺着狗洞追了过来,刚一照面,就直接朝他扑过来。 “别啊!”这可是超乎自己预料的。断了一条手臂,行动受阻,哪里挡得住一条狗?立刻被一口咬在大腿上,“别怪我!”为求自保,郭松奋力拔出匕首,全力刺入狗的脖子。 他自小在农村长大,自然是熟稔屠宰功夫。这一世又跟养父学了不少捕猎的技巧,杀一条狗,自然是快准狠。 看着倒在血泊里挣扎的狗,郭松唯有抱歉,从小到大,狗都是他的好伙伴,即使是别人家的狗,他也颇有好感。只是为了自身安全,他不得不下狠手。“对不住,回头我会把你埋了的。” 拔出匕首,狗已经断气。 “!!!”突然一股杀气直冲脑门,回头一看,只见狗洞出有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他,正是小厮! 虽然郭松脸上有血,有泥泞,但这副景象,只要小厮脑子正常,都会联想到他的身份。郭松把心一横,捡起一块石头便砸向小厮。 “啊!”狗洞的另一边因为有假山遮挡,空间范围极小,小厮是横着身体看的,也行动不便。石头飞的极快,带着泥沙,顿时迷了小厮的眼。 他一通挣扎,脑袋又在假山上撞了几次。郭松跑到墙边,借着梯子的结构,忍着剧痛,将右臂骨头扶正。右手五指恢复行动,顾不上许多,迅速将梯子重新架在墙上。又跑回去将绳索和小狗的尸体丢过墙。 然后再用梯子上墙,沿着墙壁跑到小厮所在的位置,他这会儿正在疯狂的揉眼睛的泥沙,怕被人发现,又不敢太大声。 郭松估算了一下距离,纵身一跃,用膝盖顶在小厮的脑袋上,一下将他撞晕在地。迅速捡起绳索,绕过小厮的脖子,再穿过假山上的方孔,借力将其吊起来。 小厮因为缺氧,迅速苏醒,只是眼睛迷了,根本看不见,张牙舞爪的到处抓,也呼救不出声音。郭松将自己的体重全部掉在绳子上,终于将绳子锁死在小厮的脖子,不过十几秒,小厮便没了动静。 郭松松开绳索,小厮的尸体倒在墙边。迅速上前,趁着现在尸体还温,肢体还灵便,将匕首放在他的手里握住。又分开小狗的嘴,咬住小厮的腿,并通过挤压,造成咬伤。然后将小厮的双手,一手抓住小狗的皮毛,沾上血,一手握着匕首插在小狗的伤口上,沾满血的绳索则缠绕着他。 制造出一副小厮因为被小狗咬住,绊倒在绳索上,把自己吊死的死亡现场。 仔细检查了一遍现场,将一些不合理的细节调整好。在小厮的尸体僵硬之前,现场已经布置的基本是他目前所能布置出的最高水平。 随后走进房间,关好门,把药茶处理掉。张婉芸已经沉沉的睡去,郭松试着叫了两声,她也没有任何反应,只能先让她躺好。 进入张婉芸的浴室。没有热水,但房间飘着花瓣的香味。郭松洗了澡,脱掉了沾满血的衣物。不得不说,这是他穿越之后,洗的最舒服的一个澡。忍不住在澡盆里多泡了一会,可又想到古代人的抵抗力,泡久了冷水,若是染上风寒,可就有生命危险。 “唉,还是现代好。这时代连泡澡都不安全。” 洗漱完毕后回到张婉芸的房间,也不知小厮到底配了什么药,劲很足,她完全没有醒来的迹象。在她的衣柜里找到更换的衣物,长子的夭折,对张婉芸打击很大,衣柜里放着不少男孩穿的衣服,都是新做的。 这时外头传来打更的声音,院子里远远的传来吆喝,仆役们要起床,提前准备好主人的早餐、洗漱等工作。 郭松若是选择现在离开,人来人往的,很容易被抓现行,只好先躲在屋里,顺便也能看一下张婉芸的情况。将近五更天的时候,丫鬟仆役们已经完成了早上的准备,开始静候主子们起床使唤。 张婉芸幽幽的醒来,药力让她的大脑昏昏沉沉,郭松赶紧给她端上一杯茶,“别乱动。” “你……”张婉芸接过茶,揉着发痛的额头,奇怪道:“你怎么在这,我这是怎么了?” “你被人暗算了。”郭松一边帮她揉着脑袋,缓解疼痛,一边简单的说明一下昨晚发生的事情。 张婉芸气的浑身发抖,手里的茶杯差点掉在地上,茶水洒了一地,“为什么总是有人想害我?” “他已经死了,我们需要对一下口供。”郭松可没时间听她哭诉什么东西,严肃道:“你到时候一口咬定你什么声音都没听到就好,装作对这件事情毫不知情。” “他想我生孩子。”张婉芸喃喃自语,“他从一个天师那里开了药,居然真的恢复了,一晚上糟蹋了几个丫鬟。” 嗯?郭松感觉很奇怪,问道:“他以前没有生育能力?” 张婉芸点点头,“我怀上女儿不久,他又在外头染了病,从此就不举了。” 郭松问道:“你吃的药可以影响你生儿生女?” “是那个天师说的。他要找一个生辰八字对的上的女人,这个女人必须不能生育,这样才能把他体内的毒物困住,不然会生出怪胎。然后我喝那些药茶,和他行房之后,就能生出孩子。” 郭松问道:“那个女人是天师给他指定的?” “对。”张婉芸见他脸色阴沉,满怀怒火,奇怪道:“你问这个事情干什么?” 郭松猛地一锤打在床板上,怒喝道:“那个女人是我娘!” 《狼夫子》正文 第十三章 赵夫子 “杀人啦!!!”外头传来丫鬟的尖叫声,小厮的尸体被发现了。 郭松道:“你去处理,我先撤了,此事晚上再议。” 张婉芸点点头,站起身来,挺着腰杆,摆出盛气凌人的神态,飞速冲到门边,打开门大声命令:“谁敢在此喧哗?来人!家法伺候!!!” “夫人……”丫鬟胆战心惊的指着小厮的尸体。 张婉芸意见那惨状,吓得花容失色。可这恐惧都还没退,嘴角又露出了笑容,可她眼睛动了动之后,又变回那被吓傻的表情,颤抖着命令:“这是怎么回事?赶紧给我搬走!晦气!” 这一系列的心理活动和表情变化,看的郭松叹为观止,影后只怕也不过如此罢? 只见张婉芸有条不紊的命令丫鬟伺候她穿衣、洗漱。丫鬟因惊恐而举止失措,她照旧谩骂不误。 等甄逸到场,看到的是打扮齐整的张婉芸,正优哉游哉的坐在院子里,继续刺绣。 “这是怎么回事?” 张婉芸冷笑道:“妾身还想问问老爷,怎么把贼招进家里了?” 甄逸看着文士,道:“王义,你负责查清楚这件事,不得有误。” 王义看了一眼张婉芸,又看了一眼甄逸,恭声道:“这蟊贼胆大包天,居然敢来甄氏府邸偷东西,属下一定调查清楚!” 甄逸对这个调查方向很满意,脸上故作淡然,道:“如有赃款,也要一并追回。” 王义颔首,“诺。” 张婉芸亦夸赞道:“王总管办事,总是妥妥当当,让人放心。” “夫人谬赞了。” 王义立刻动手,先把现场清理干净,尸体搬走。得出结论,这蟊贼用梯子爬进院子准备行窃,却被狗发觉撕咬。慌乱逃窜之时,失手被绳索缠死,作法自毙。 甄逸对这个结果也相当满意,问道:“夫人,这小畜生也算是立了一功,不如就安葬一番?” 张婉芸也很高兴,欣然应允,“嗯,给它立个坟。这狗比人要忠贞的多!” 等现场处理的差不多,下人也陆续散去。甄逸这才附耳问张婉芸,“夫人昨夜受了惊吓,过错在我。” 张婉芸别过头去不理他,淡然道:“若不是早上小红大喊大叫,我都不知道遭了贼。” 甄逸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问道:“夫人不曾听得动静?” “门窗关的好好地,能出什么事?” “那就好,那就好。”甄逸挺直了腰板,脸上的疑窦一扫而空,仰面道:“王义,把府上的小厮都查一遍,搞清楚来路,这群监守自盗、吃里扒外的东西一个都别放过。” 张婉芸默默地看着他发号施令,全程装作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郭松从后路摸出了院子,由于甄逸有意隐瞒“家丑”,反倒是没有留下什么防备。一步三停,顺着运粪车的小路偏门离开。先去小厮藏东西的地方,取了小厮的包袱,把里头的东西都处理掉,以免留下后患。 甄氏的家丁正在修补狗洞,又在外墙挖一条沟,防止被人搭梯子。不过古代到处都是树木,想想办法还是能翻墙的。 收好东西,赶紧回家。这大白天,路上基本没人。一来是古代娱乐内容少,二来是大家都要累死累活才能糊口,大街上没有闲人出没。 “游手好闲,成何体统。”郭松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人一把抱起拖进了院子里。定睛一看,居然是赵夫子。 “跟我来。”赵夫子毕竟老了,哪里搬得动他,把他放下,径直在前头带路。眼下被人抓了现行,郭松也只好跟着。 赵夫子问道:“你昨夜去哪了?” 郭松道:“早晨出来闲逛而已。” “放屁!”赵夫子怒骂了一句,旋即觉得这么不文雅,自己摸了摸嘴巴,道:“这个点,都还没吃早饭,你就从城郭逛到了城内?” 郭松道:“先生,多管闲事可不好。” 赵夫子怒道:“你是我的学生。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岂是多管闲事?” 郭松说他不过,只好低头不语,谁叫他自己也是老师呢?压根没有反驳这套理论的立场。 赵夫子打量了他一番,语气也缓和下来,问道:“父母离散之仇报了?” “不曾。” “那你为何如此狼狈逃窜?” 郭松道:“遵先生之言,智取为上,小子这是找筹码去了。” 赵夫子一愣,问道:“什么筹码?” “没找着,还得继续找。” 赵夫子眉头紧锁,思索良久,一声长叹,“世道昏暗啊!” “可不是嘛。” 赵夫子叹息道:“你的才干胜那些纨绔子弟十倍不止,忠孝之心亦胜十倍。可惜出身贱民之家,不能出仕报国,大汉失瑚琏之器,悲哉。” 郭松道:“子贡之贤如流水,小子万不能及。” 赵夫子更加悲切,连连叹息,“瑚琏不存,天命安在?” “高祖斩白蛇,受天命,何须担忧?” 赵夫子道:“天命不在庙堂,而在乡野。神器不在祭祀,而在用人。大汉乡野不存,用人不善,岂能长久乎?” 郭松默然,在中国众多的朝代之中,汉朝,是唯一一个两次到了灭亡的边缘,还依然有无数翻盘机会的朝代。西汉灭亡时,刘秀抓住了翻盘点,成功建立东汉,延续刘氏江山。到了东汉末年,若不是何进等人屡屡作死,哪怕在献帝东迁的时候,也还是有机会的。这是唯一一个不是非灭亡不可的王朝,它还有救。 但郭松并不想救。他对任何封建王朝都没有好感。任何一个!什么强汉盛唐,全是狗屁。远不如现代一个省富庶安定。归根结底,百姓丰衣足食,虽有近忧,但无远虑,才是好时代。这么个人吃人的王朝,留之何用? 一个穿着青衿的男人走进来,施施然行礼,“夫子,该上早课了。” 赵夫子擦了擦眼角的泪水,起身牵着郭松道:“你随我去讲课。” 郭松道:“我须先回家向父母报平安。” “好。去吧。” 回到家中,养父醉醺醺的躺在床上,养母正在清洗污秽的衣服。不想让养母发现自己手臂脱臼受伤,只好一直背着手。 “娘,我跟你商量个事情。”郭松看了一眼醉醺醺睡去的养父,低声问:“娘,你觉得去当小妾好,还是留在这里好?” 养母不解,问道:“你这小孩子,问这个干什么?” 郭松道:“我希望娘能过上好日子。” 养母道:“我嫁给你爹,是看中他真心实意。只是我这身子骨,到哪里都是被嫌弃的。当个小妾,也是被人驱策,一样的猪狗不如。” 顿了顿,养母非常严肃的说:“这件事情,只有一点是好的,赎了你的贱籍。” “我明白了。”郭松已经有了主意,便道:“先生还在等我去上课,我先走了。” 回到学堂,他最近的迟到、早退、旷课很严重,赵夫子却丝毫没有责备他的意思,其他学生非常不满。 赵夫子也不多解释,正常上课,内容就是读论语,背熟,不懂的地方就问老师。儒家教的主要是政治学。读论语,是为了读懂其中蕴含的道理,并运用到政治生活中,能读到什么程度,全看学生天赋。 读了大约半个时辰,休息一下,开始自由讨论,先生就坐在座位上,看着学生们争论。争论的焦点,是上个月发生在幽州的一次小规模起义。 如今的大汉已经开始大踏步的走下坡路,刘宏宠幸宦官,一次次搞党锢,国家更加昏暗。各地也时不时的有小规模叛乱发生。不过大汉就像是罗马帝国,尽管上层已经骄奢淫逸,非亡不可,偏偏帝国的军事实力照旧天下无敌,各种起义都是迅速扑杀,成为官员捞政绩的靶子。 郭松本来就被排斥,他也跟这群二十出头的人没什么好聊的。右臂因为脱臼未愈,还行动不便,只能靠左手翻竹简,埋头读书。 众人聊了一会,一个学生冲郭松道:“郭松,你也来聊聊。” 赵夫子也希望他能融入,便道:“和师兄们一起讨论,对你也大有裨益。” 郭松道:“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没什么可聊的。”自古农民造反,都只有一个原因:国内外反动派的剥削和压迫。农民只要丰衣足食,日子太平。能让他们造反,统治者已经是非死不可的时候了。 赵夫子闻言面露惊讶,轻抚长须,问道:“此话何解?” 郭松反问道:“诸位读书,不过为了功名二字,是不是?” 为首的学生道:“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千古之理,有何不可?” “皇帝乃天下之主,百官为皇帝之仆,理应匡君辅国,以正天下。诸位扪心自问,你们心里有几分天下?修齐治平,你们惦记的,不过是第二个字罢了。百姓本不造反,不过是诸位为官无道,官逼民反而已。诸位心中之贼不除,天下之贼不绝。” 学生反驳道:“子曰:天下有道则出,无道则隐。如今宦官专政,祸乱朝纲,名士清流皆党锢,罪不在士大夫。” “大丈夫当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天下有祸,岂能袖手旁观?昔年诸侯争霸,天下昏暗久矣,孔夫子以布衣之躯,广招门徒,周游列国,为救天下于水火。诸位读夫子之书,不学夫子所言所行,却只为苟且自保,耻也!” 顿了顿,郭松继续道:“宦官乱政,只在朝堂。士大夫乱政,却在天下。我不见宦官为民父母,却见天下之民陷于水火。此非宦官之罪,乃士大夫之罪!” 这群狗东西,锅全是别人的,他们永远干净。干净个屁!压迫百姓最狠的就是这些官僚。他们在最前线,但凡他们少贪一点,百姓就能有口气。 众人哑口无言,对他侧目而视。 赵夫子抚须大笑,道:“得此门徒,我扬名天下矣。” 《狼夫子》正文 第十四章 梦见老祖宗 课程继续,师生提问,郭松应对自如,儒家经典,倒背如流。现代教育的巨大优势,对这群古代人简直是碾压,知识储备完全不在一个层级。 中午时,在赵夫子的帮助下,郭松把右手处理了一下,上了点药,绑上绷带,以防止它残疾了。脱臼不算难治,但少说也要持续十天半个月才会恢复。 窗外夕阳西斜,学生放学回家。赵夫子又留郭松吃饭,“你生活清苦,留下来吃顿白米饭。” 郭松道:“多谢先生好意,弟子还有要事,容先告辞。” 赵夫子便没有多留,等他快走出门了,又赶上来,道:“凡事三思后行,谋定而后动。” “弟子明白。” 郭松回到家,养父又已经出门了。养母忧心忡忡道:“他怕是出去吃喝嫖赌了,五两银子哪里够花呢?” “花完钱应该就会回来吧。”郭松很淡定,这种现象他自小见得多了。普通百姓一旦一夜暴富,往往是妻离子散的开篇。 吃过晚饭,郭松便出门。在甄氏府邸附近找了个僻静的树下坐着等天黑,他已经两天一夜没有睡,感觉脑子有点昏昏沉沉,想不出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养母说得对,销去贱籍,是对他最有利的。但从甄逸、张角等人的态度来看,这绝对是个谎言。张角的目的是为了拆散郭松的家庭,甄逸只是为了更加体面的纳妾。一旦他们得逞了,销贱籍的事情自然抛之脑后。到时候郭松一个贱民,也求告无门。 想着想着,困意袭来,不由得倚着树木小憩。睡梦里又回想起了自己的前女友,他对自己的决定问心无愧,当然也不会对她有什么怨言。理想与爱情,他选择了前者,仅此而已。 梦到两人分手时的场景,她痛哭流涕的样子,不觉间一阵悲伤。哭着哭着从睡梦中醒过来,发现自己脸上也是泪水。再一抬头,明月高悬,万籁俱静,时间已经不早了。 活动活动筋骨,适应发麻的双腿,熟门熟路的走进甄氏府邸。府上的戒备并没有加强,或者说,张婉芸有意识的削弱了这条路线上的防备。 到张婉芸住处附近,见一个丫鬟偷偷摸摸的走出院子,外头树丛后一个男仆在等着她,原来是野鸳鸯幽会。郭松不确定这个丫鬟是不是就是给药房小厮里应外合的人,没有证据的事情,他也不好贸然开口,在这个时代,主子一句话,就能要了下人的命。 张婉芸给他留了门,他轻松潜入。张婉芸歉意道:“我想了一天,没有什么阻止他的好办法。我之前答应过他,不阻止他纳妾。而且我要挟他的筹码也没了。” “什么筹码?” “他**不举。” 郭松哭笑不得,这种破事也能成为筹码?的确,男人不举是一件非常伤自尊的事情,但是也不足以威胁到他决策自己的继承人问题吧?“那他要是又打你怎么办?” 张婉芸道:“再打我,我就可以离婚了。我娘家人已经承诺过。” 正常来讲,正妻不生儿子,男人是可以纳妾的,如果正妻阻止,则可以直接休妻。张婉芸的确在法律上享有很多的权力,但最终决策的,始终是男人。 这场争斗,双方根本不在一个级别。对于可以随意调度公权力的甄逸而言,妨碍他的唯一问题在于“体面”二字,可这并不意味着他不会采取雷霆手段。 “你父母答应这件事了?” “我养父答应了。我养母说,给我免除贱籍才答应。” “啊!”张婉芸惊呼道:“我忘了,你是贱民出身。这个没事,我可以想办法给你赎身。” 郭松不吭声。养父母的态度其实都很明确,养父可以获得一大笔钱,而且可以娶一个能够生育的女人。养母可以离开城郭那个脏乱差的环境,但她希望可以让郭松免除贱籍,将来可以出仕。 简而言之,真正反对这件事的人,只有郭松。 这也不能怪养父母,他们不具备和甄逸对抗的条件,甚至从法律层面来说,一个是“人”,一个是“畜生”,如此悬殊的区别,平日里就算是一两句不敬的话,也是打死没人管的。 张婉芸拉着他的手,柔声劝道:“你放心,我虽然其他的事情说不上话,可家里来了女人,我还是说了算的。你娘过门后,我不会亏待她。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和甄逸说,收你做养子,你和你娘一起来。” “我再想想办法吧。”郭松叹了口气,父母的感情已经因为这件事破裂了。对于他们夫妻而言,爱情,是维系这段婚姻的唯一手段。没有了爱情,他们都有更好的选择。 脚步声传来,出去幽会的丫鬟回来了。在月光下,可以看到她面色红润,头发凌乱,额头全是汗水,衣衫上也沾了不少泥草,可见这短短十几分钟,她经历了一场大战。 郭松提醒道:“你府上的丫鬟,你要防着点。” “丫鬟?”张婉芸一下没反应过来,郭松便把自己的猜测跟她说了。张婉芸面无表情,只淡淡的说了一个字,“嗯。” 郭松不清楚这个字到底意味着什么,他也不想考虑那么多。当这个丫鬟吃里扒外的时候,任何后果,她都应当承担。 在张婉芸的房间过了一夜,女人的怀抱,的确是男人最好的梦乡。饶是这么困难的日子,郭松也睡得非常安稳。 天亮了,这是张角所说的三天期限最后一天。郭松收拾一新,去拜访张角,这是最后的办法。 张角知道他要来,在门口等着,满脸笑容。“来,让我治好你的手。” “多谢天师。”郭松将手伸出。张角握住他的手臂,在穴道上挤压,一阵阵酸痛传来,顺着他的手指,似乎有一股清澈的泉水流入血管中。不过盏茶功夫,手臂的红肿与不适感消失,行动力完全恢复。 张角面带笑容,问:“如何,可愿入我门下?” 郭松跪在地上磕头,毕恭毕敬的说:“小子有眼不识泰山,还请天师见谅。” “哈哈哈!”张角三兄弟哈哈大笑,张角上前扶起他,亲热的为他拍去身上的泥土,亲切道:“如此,我们就以师兄弟相称。素闻你饱读诗书,学富五车,以后就为我们出谋划策,共图大事。请!” 郭松低眉顺眼的跟着他们进屋。张角三兄弟都兴高采烈,问这问那,郭松也一一作答。到了屋内,张角三人喝退左右,紧锁大门。 张角换上严肃的神色,盘坐下来,沉声道:“师弟,如今世道昏暗,民不聊生,我等欲救天下黎民于水火。师弟读书多,可有高见?” 对于了解历史的郭松来说,这三人的目的他一清二楚。郭松并不想看到乱世,可他也不想生活在汉王朝。双方都不是他想选择的,也无意参与这场乱世。 张角见他不说话,道:“师弟只管如实讲来。” 郭松便把历史上黄巾军的组织架构说出来,“师兄需广招教徒,设三十六方渠帅统辖各地教徒,一面传教,一面修习武艺。同时,需要多多与宦官联系,也要贿赂各地官员,以防不测。尤其在关内雒阳,必须大力发展,作为内应。待师兄教徒十万之后,可选在甲子年甲子日起事。到时候振臂一呼,天下蜂拥而起,大事可成。” “师弟所言极是。为兄也是如此考虑。”张角三兄弟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在这一番对答之前,他们只是依照南华老仙的建议行事。对于郭松的才学,他们是没什么估计的。一个五岁的小孩子能有多大本事? 现在他们明白了,为什么南华老仙的第一选择是这个小孩,而不是他们三兄弟。如此年岁就能有这种大局观,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师弟可还有其他妙计?离甲子年可还有十四年。”张角三兄弟都已经三十多了,等到十四年后起事,先不提这当中会不会有变故,他们能不能活到那个时候都是未知数。 郭松道:“汉高祖比祖龙不过小三岁,却也成就帝业。这等逆天之举,岂能急于一时?” 三兄弟沉默不语。张角打了个哈哈,道:“师弟果然大才。今日我们兄弟秉烛夜谈,好好商量。” 郭松道:“师兄。既然如今我已经投靠,那我父母的事情,能否请师兄高抬贵手?” “当然!我这就请甄大人来说明此事。”张角立刻答应,当即传令去请甄逸来议事。 甄逸倒也真听话,很快就到了张角的住处。郭松先躲在一旁,不露面。 张角早已准备好了说辞,“甄大人。贫道重新为你配了一副药,服用之后肯定儿女双全。至于先前说的纳妾之事,可以放弃了。” 甄逸接过药方,自己瞟了一眼,交给王义拿着。王义又立刻转交给仆役,“让药房配药。” 听到马车远去的声音,甄逸露出笑容,问道:“天师为何不在一开始就给我这副药方?” 张角皱了一下眉头,道:“这是昨夜我梦见仙人所赐。” “哦。那巧了!”甄逸一拍手,笑道:“我昨夜梦见老祖宗,说要纳柳怜儿为妾。” 此话一出,满堂皆惊! 《狼夫子》正文 第十五章 跑不了了【求票求打赏进前十】 郭松露出微笑。张角太天真了!甄逸是名门世家,儒家子弟。对这类人而言,符合自己需要的“鬼神”才是灵验的,否则一概视为扯淡。甄逸的反应是完全正常的,药方已经拿到了,张角对他而言就是一个装神弄鬼的方士而已。 张角心知不妙,劝道:“大人,那柳怜儿是有夫之妇,而且年岁已老,不妥当。” “妥当得很!”甄逸抚掌大笑,道:“某平生御女无数,若说最得我心者,非柳怜儿莫属。她那男人不过是贱户,打发几两银子即可。不过既然天师说她不需要当药引子了,那我也省了不少事。还是要多谢天师啊!” 张角道:“那贱户贫道也见过,是个硬汉子,只怕……” “不劳天师烦心。”甄逸胸有成竹,冷声道:“我派了几个地痞流氓,终日带他吃喝嫖赌。昨日晚上,他已经把钱花光了。再不然,我送他一个玩剩下的丫鬟。不怕他不答应!” 见张角脸色阴沉,甄逸微笑道:“不瞒天师说。以我在这毋极县的威望,当日刚把事情告诉那贱户,他当场便答应了。之所以拖延到了今日,不过是等一个良辰。正好,明日就是良辰吉日,天师若是得空,也来喝喜酒。” 说完,甄逸便站起身离开。张角还未开口阻止,王义已经横剑在前,道:“天师止步,不必相送。” 张角三兄弟才刚刚起家,门徒不过百人,哪里敢和这种地方豪强硬碰硬?吃了瘪也只能认了。 郭松走出来,先走到靠门的位置,淡然道:“师兄,人算不如天算啊。看来我还是要自己动手解决问题。” 张角三兄弟也是气得不行,狠狠的咒骂着甄逸。郭松也不多留,赶紧往门外走。 张角回过神来,赶紧下令:“快,拦住他。” “天师!大事不好了!”张角的命令还没有发出去,门徒就冲进来汇报紧急情况,“县令带着人来查我们了!” “不好!快撤!”张角大惊失色,再也顾不上郭松的去路,赶紧收拾东西,招呼门徒撤离。 “甄逸!!!”张角带着门徒仓皇逃出毋极县,回头望着城墙,发誓道:“他日我举起义旗之时,定要灭你满门!” 郭松一路狂奔回家,养父果然是不在家的。养母看他脸色不对劲,急忙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郭松愧疚道:“孩儿无能,不能阻止甄逸。” 这回他是真没办法了!甄逸跟他的力量对比太悬殊了,他根本没有任何胜利的希望。既然打不过,那就只能跑了! “娘,你收拾好东西,我们赶紧走!我们离开毋极县!” “你爹怎么办?” “管不了那么多了!他是男人,可以跑!” “跑不了!”门外传来王义似笑非笑的声音。 郭松示意养母在屋内等候,自己出去看情况。只见养父被两个衙役用手铐困住,垂头丧气。王义得意洋洋的看着郭松,道:“你爹犯了事,要收监。你想去哪?” 郭松刚提上来的一口气,全泄了。“请大人高抬贵手,放过我爹。” 王义指了指自己身后的轿子,朝着屋内道:“请柳姑娘上轿。今天先进门洗漱休息,明日过房!” 养母在屋内喊道:“松儿,你进来。” 郭松进屋,把门带上。王义道:“时间不等人,要告别也快点。” 养母的脸色很淡定,将郭松抱在怀里,柔声说:“松儿。我们母子俩就缘尽于此了。你知道城中第十个坊的青楼吧?那里是娘以前卖身的地方。娘经常站在桃花树下看花,听到外头的石板上有人走过,我就想飞出青楼的围墙。那时候娘最想的,就是给左边那户建高楼的人家当小妾。想不到现在居然到了甄氏家里,要富贵的多,你不用担心,你要好好读书。” 说完。养母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便打开门走了出去。看了一眼养父,道:“王总管,给一分薄面,放了他吧。” 王义笑道:“当然。请小姐先上车。” 养母依言上车,王义对衙役使了个眼色,便也上了车。车夫挥动马鞭,便绝尘而去。 郭松呆呆的坐在床沿,深深的无力感让他连愤怒的力气都没有。人家就是要踩在他们头上为所欲为,而他们无可奈何,连一点人的尊严也没有。 “啊!”门外传来养父的惨叫。郭松下意识的看过去,瞳孔瞬间放大,恍惚间,他又回到了太行山上的那一天,亲生父亲在自己面前倒下的场景。只是这一次,头破血流的人是他的养父。 意大利人说,世界太危险,男孩得有两个父亲才行。 郭松有两个父亲,他们都给了他父爱,也都曾动过抛弃他的念头。但他们都死了,就在他的眼前,被穿着同样服装的人,用同样的武器,击打同样的部位而死。 衙役解开手铐,对着屋内喊一声,“小鬼!出来收尸了!” 这句台词很熟悉。郭松也曾用过这个梗开玩笑。那时,他是帝都大学的天之骄子,保研、保博唾手可得,泰斗大师们都对他交口称赞。本来,这句话应该是他来说的,他本该是说这句话的阶级,甚至是他们的上级。 我本该是玩弄人命于股掌,决策他人命运的人! 郭松站在门槛上,俯视着面前的尸体,眼神冷淡,看不出一丝一毫的情感,仿佛眼前的不是自己的养父,而是一条死狗。 走到邻居大叔的面前,将身上的铜钱交给他,道:“王叔,我爹的尸首,就拜托你埋了。我家里的一点不值钱的东西,也都归你了。多谢。” 深深的鞠躬,转身离去。 马车里。王义毫不客气的上下打量着眼前的女人,流里流气道:“怜儿姑娘,好久不见了。” “哼。” 王义脸色一变,趁着马车抖动,一下子扑到了养母手上,一只手掐着养母的下颚,一只手按着她的胸脯。威胁道:“不想吃苦头,就给我老实点。” 养母本来就体弱,哪里是练过武艺的王义的对手?只能任由他啃着自己的嘴,双手到处乱摸。按照礼法,她已经算是甄逸的人了,万万没想到王义的胆子居然这么大! “你就不怕你主子知道?” “嘿。知道又怎样?”王义得寸进尺,一下子分开养母的双腿,嬉笑道:“让我看看这下面变松了没有?” “混蛋!”养母悲愤交集,本欲反抗。可想到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又没了力气。她这一家都是贱民,只是被人摆布的命运。 “嘿!”王义俯身再次含住她的嘴唇,腰部一挺,随着马车晃动起来。 郭松来到学堂,赵夫子见他如此失魂落魄,先给他倒了一杯茶。待他喝完了,才问,“发生什么事了?” “不过再一次家破人亡而已,习惯了。” “唉。”赵夫子一声长叹,“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郭松低头不语,他无处可去了。赵夫子缓缓站起身,拍拍他的肩膀,慈祥的看着他,道:“这样你就在我这里住下。我老了,这学堂正好给你接班。” “不了。”郭松摇摇头,缓声说:“我还有其他事情想做。” “什么事?” “复仇。”郭松站起身,对赵夫子拱手行礼,恭谦道:“多谢先生的教诲,弟子告辞。” “此去何时回来?” “一去不回。” 离开学堂,来到青楼的围墙外,此时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隔着围墙也能嗅到花香。在青楼西侧,有一座高楼。走到那一侧墙边,果然有几块残缺的石板。 掀开石板,还有厚厚的泥土。再翻开泥土,手指尖传来了不属于泥土的触感。稍一翻弄,露出了一个袋子。郭松立刻四下张望,确认周围没人。这才加快速度,将袋子挖出来。 袋子是丝织品,也就手提包大小。打开来,金灿灿的光芒晃得郭松睁不开眼。里头全是黄金和珠宝。从黄金的造型上看,其中绝大部分都是金首饰,不过上面镶嵌的珠宝已经被取走了。珠宝则主要是四颗红宝石,一颗蓝色夜明珠,一颗白色夜明珠。一拿出来,顿时将昏暗的小巷照的透亮,吓得郭松赶紧包好。 众多的黄金之中,只有一个小盒子。打开来,是一枚镶嵌着蓝宝石的黄金戒指。指环上刻着一个字:怜。 养父母是贱民,并没有“名字”这种东西,对母亲而言,“柳怜儿”这个名字代表着屈辱的过去,并没有什么归属感和荣誉感。 这枚戒指的工艺绝非寻常。光是这个“怜”字,能在指环内圈刻上,就已经是顶级的刀工。要知道,隶书的“怜”字,可是笔画众多的。它是属于母亲的宝物,它是唯一完整的金器,也是唯一用盒子小心保存的。 “难怪一个猎户可以娶到花魁。”养母的赎身钱肯定不是养父能支付的。从这一袋子东西来看,养母是用自己卖身的钱给自己赎身,嫁给了一个猎户。本应该是个“卖油郎”的爱情故事,现在却是家破人亡的惨状。 《狼夫子》正文 第十六章 妻子的本分【求票求打赏进前十】 收拾好东西离开,往甄氏家族走。他想过杀掉甄逸复仇,先不提暗杀的难度。现在养母已经过门,木已成舟,他也改变不了。何况,给甄逸做小妾,从生活条件上来说,的确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文化道德教育中,有很多忠贞、文明、宗法的东西。郭松却并没有这些思想,他出生在穷山村,活着,更好的活着,是压过一切的追求。你不能要求寡妇守节,改嫁、卖身,为了生活,别无选择。 他不想破坏养母可能获得的,更好的生活。 “杀父之仇不共盖天!”郭松握紧拳头,母亲的生活他不能破坏,父亲的仇恨他不能忘记。 从小路绕到了张婉芸的房子前,他需要从她这里得到一个承诺,确保养母过门之后不会遭到欺压的承诺。张婉芸就坐在院子里等着,黑暗中,她的眼神平静如水。 “我娘已经到了甄家,我……” “别说了。”张婉芸将他抱在怀里,柔声安慰,“你放心,我不会让她受委屈的。” “那就好。”郭松不愿多留,“我先走了,后会有期。” “等等。”张婉芸紧紧的抱着他,哪里肯松手?劝道:“再等两日,我回娘家,帮你消去贱籍。” “不必了。”郭松摇摇头,现在对他而言,户籍已经没有任何必要了。“你说点别的。” 张婉芸道:“我舍不得你走。” 郭松断然拒绝道:“我非走不可,我爹死了。” 把今日发生的事情,告诉她,并且戳穿张角的谎言,“你未必能怀上,张角不过是为了借刀杀人罢了。” “我是他的妻,为他生儿育女,是我的本分。有用也好,无用也罢。” 郭松对她的家务事没有任何兴趣,“这是你们夫妻的事情,你愿意这么做,你就做吧。” “我命下人为你准备了一份礼物,只是还需要一点时间,你再等等。”张婉芸担心这个理由还无法说服他,便继续道:“你娘过门后,肯定要来请安,你们母子俩可以再见一面。” “好。”这个理由的确可以说服郭松,他有很多事情都要跟养母交代清楚。 “你满头大汗,我烧了热水,洗个澡吧。” “好。”郭松跟她进屋,拆掉手上的绷带,将药膏去除。张婉芸细心的服侍着,给他擦背、按摩,只是两人都一言不发。 “夫人!夫人!”外头传来甄逸的喊声。郭松立刻就要起身离开,却被张婉芸按住,“嘘,别轻举妄动。”只见她一面用水打湿头发,又迅速脱去衣物,往身上倒了两瓢水,再披上一件薄衣,随意的系上便走到门前。 甄逸站在门口敲门,“夫人在沐浴?” “嗯。” 甄逸隔着门板,嗅到房间里的药味,“怎么这么重的药味?” “旧伤复发而已,回去吧。” 甄逸哪里肯走?继续敲门,“今日良辰美景,我们正好共赴巫山。” 张婉芸打开半边门,露出自己湿衣透体的曼妙身姿,一手推着甄逸胸膛,防止他往里头走。“我今天来月事了,你找你的新媳妇去!” 甄逸见如此美景在眼前,也顾不上看其他东西了,立刻就伸手去抓。被张婉芸一把推开,冷声道:“说了今天来月事,你是不是想倒血霉?赶紧走,眼不见为净!” “咳咳。”甄逸收回了手,干笑两声。张婉芸脸色一横,把门关上了。“回去吧!” 甄逸只好告辞。走到屋外,王义在等着。甄逸道:“安排的怎么样了?” 王义道:“都已经妥当。只等明日设宴,便算完礼。” “等不了明日了。”甄逸吃了新药,早已是浑身燥热,急于发泄,连看丫鬟的眼神都无比热切。“带路!我现在就要去!” 王义颔首,“诺。” 浴室内,郭松长舒一口气。自己擦了擦身体,便离开了澡盆。“我洗完了。可有换洗的衣服?” “有!”张婉芸赶紧跑向房间。郭松拿了一块干毛巾,跟着她进屋。丧子之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明白。张婉芸看上去似乎很正常,可衣柜里一件件男孩子的衣物证明,这个母亲有多么痛苦。 张婉芸拿给他一套白衣,正好合他的身,不由得感慨,“真好。穿着正合适。” 郭松道:“你先穿件衣服吧。” “这有什么!”张婉芸莞尔一笑,捏了捏他的脸蛋,亲昵道:“你若想要,我就给你。” 郭松心里暗骂,我此时若是十五岁,你已经被我摁在澡盆里收拾了!不能仗着小孩子没能力,就在他面前尽情的秀性感啊。身体虽小,他的脑子可是三十多的中年人。 男人这玩意,一旦那股气上来了,什么仁义道德都是扯淡的!整个人类文明史,能够坐怀不乱的男人,古今中外一双手数的过来。就连孔夫子面对南子那种名声不好的绝色美人,不也闹出了千古疑案么。 “我去洗一下。”张婉芸笑着走向浴室,留下满头黑线的郭松。 郭松又把装钱的包裹清理一下,数钱的感觉确实爽快! “你发财了?”张婉芸一边系着肚兜的绳子,赤着脚走进来。问道:“这么多金子是怎么来的?” 郭松道:“不关你的事。” 张婉芸并不恼,在衣柜里找出一块绸缎,取出针线道:“你这袋子都要坏了,我帮你做个新的。” “随你。”郭松坐在蒲团上,从窗口眺望着月亮。一天之内,他便家破人亡,连最后的一点希望也被扼杀了。他所求的并不多,只是想父母善终,儿孙绕膝而已。这乱世风云,他根本没有兴趣。 但今天,他的观念完全的转变了。他一定要出将入相,甚至称王称霸!如果无法改变这人吃人的社会,那他就要做吃人的一方,而非被吃的一方! 回过头,看着正在认真制作包裹的张婉芸,心里冒出一股子邪念。甄逸害他家破人亡,此时岂不正是报复的好机会? 但这个念头刚刚冒出来,又被他按下去了。俗话说祸不及家人。张婉芸本身就是甄逸暴力的受害者,而且一直对他很好,又答应对他养母多加照顾。她只是一个女人,或许有些家世背景,但只要不是王侯之女,一旦嫁到夫家,那万事都是丈夫说了算。 他的确恨甄逸,三观也受到了不小的冲击,但终究还是有些底线与原则的。 “你的丫鬟怎么不见了?” 张婉芸道:“我让她回去了。” 这里头到底有没有名堂,郭松没有问,指着床铺,“我先睡了。” “我马上就好。”张婉芸坐到梳妆台前,整理头发,卸掉首饰。 郭松把钱袋子放下,上床躺下。丝织的床上用品,舒适感犹如皎洁的月光,蚕丝被还带着阳光的芬芳。尽管已经在这张床上睡过很多次,但今天的心情却大有不同,他除了脑中的知识,已经一无所有。 侧脸看着梳妆台前的张婉芸,恍惚间,又回到了在女友的闺房里,等待她卸妆之后共赴巫山的场景。嘴角不自由的露出一丝笑意,睡意袭来,便沉沉睡去。 梦中。又回到了现代,少年锦时。 女友的笑颜在帝都的霓虹灯下格外绚丽,他将所知的词汇堆砌成最华丽的辞藻,只为称赞她一句。用她送的吉他弹奏着一曲曲民谣,和她牵手走过看不到头的长安街。当看到国旗升起时,她在脸颊留下红唇的一瞬,他真的以为那会是永恒。 可他回过头,看到的,却是她哭花的脸。火车已经来了。她匆忙赶到,只为最后的挽留。他还是选择登上火车,随着车门的合拢,眼前的景色飞速倒退了出去。 “额……”身体突然失去了重心,远处,是急速坠落的大巴车。 “啊!!!”郭松从睡梦中惊醒,已是满头大汗。眼前古香古色的房间,让他回过神来,不禁扶额,“呵,是做梦啊。” “做噩梦了?”张婉芸温柔的声音传来,纤纤玉手摸了摸他的额头,“没事吧?” “没事。”郭松拨开她的手。外头天已经蒙蒙亮,可以听到仆役劳作的声响,今天是甄逸纳妾的日子,他设了宴会,应该会很热闹。 回过头,张婉芸衣衫不整。看了一眼,便赶紧下床了。“就算我是小孩子,你也要注意吧。” “你等等。”张婉芸抓住他的手臂,奇怪道:“你真的是个小孩子么?” 郭松笑道:“看着不像?” 张婉芸摇摇头,似乎不敢肯定,又满是疑惑,“诗书可以读,心思缜密也有些天生。可你的言行举止,毫无孩子气,这是学不来的。” “你以为呢?”郭松淡然一笑,穿好衣服,用绳子挽起头发。笑道:“今天是甄逸的大好日子,你不去看看?” 张婉芸道:“女人不能上桌,我门也进不去。” “那我去助助兴,你不反对吧?” “不行。”张婉芸赶紧爬起床挡在门前,道:“你娘已经过门,木已成舟。你若真是为了她好,就别去惹事。甄逸无非是荒淫了些,但甄氏家大业大,不会亏待了她。我也会待她如姐妹,绝不克扣。你想想,她在这里不是过的更好?你就算心有不甘,你一个无权无势的小孩子,又能如何?” “唉。”郭松多希望此时的自己是十五岁,是三十岁。这个幼年的身体,实在太无力了。 《狼夫子》正文 第十七章 慎独【求票求打赏进前十】 丫鬟端来了饭菜,郭松躲着等她们退下了才出来吃。只有一副碗筷,他只能用张婉芸的。同样是吃肉,精工细作的肉食吃在嘴里格外鲜美。 正吃着,院子里传来小女孩的声音。郭松迅速放下碗筷,起身就走。张婉芸却按住他,道:“是我女儿,正好让你见见。” 郭松道:“我见过了。”说完便挣脱她的手,躲到了阴暗处。 甄姜蹦蹦跳跳的走进屋,张婉芸上前抱起她,一阵亲昵。两人聊着一些日常生活的话题,张婉芸显然是在引导女儿说自己的各种兴趣爱好,答案当然都是说给郭松听的。但郭松身体虽小,脑子却是奔三十的人,还是一个优秀教师,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对小女生有兴趣的。这是职业道德和操守,以及作为人的基本底线。 “夫人,马大到了。” 丫鬟带来一个皮肤黝黑的汉子,就在门口,也不进屋。 张婉芸问道:“这两日马车还得闲?” 马大恭敬的回答:“得闲。” “那好,明日我要回娘家,你驾车。” 马大问道:“老爷可准许了?” 张婉芸脸色一冷,道:“怎么?我用个车还要老爷准许?” 马大道:“王总管吩咐了。除非有老爷的印章,不然府上的车马都不能动。” 张婉芸脸色一连变了三次,才摆摆手,“知道了,你退下吧。” 马大告退。丫鬟骂道:“这不长眼的东西!” 张婉芸道:“他能当上马场头头,全是王义那厮的功劳,不然他就是一车夫而已。” 甄姜奇怪道:“娘,你回外婆家干什么?” “娘有要紧事。你先出去玩吧。”张婉芸示意丫鬟把她带走。 甄姜连连摇头,不满道:“爹又要纳妾,家里乱糟糟的。不好玩。” “那娘陪你去逛逛。”张婉芸牵起女儿的手,一起出了门。 人都走了,郭松闲了下来。本欲去看看甄逸纳妾的场景,可转念一想,自己若是生事,最后遭殃的肯定是养母。尽管心里有万种不满,也只能先忍住。他并不是一个热血上头的小年轻,冷静的维护利益才是最优解。 张婉芸的房里放着一些书,都是《女诫》一类的书。还有两卷郭松闻所未闻的书,看内容,应该也是先秦诸子的作品,观点倾向于阴阳家。不过诸子百家的著作在现代大都遗失了,只要不是影响力特别大的作品,连名字都不会留下。 书里的观点还很朴素,神神道道的东西远不如后世道教成熟。但其中已经能看到求仙问道,修真飞升的思想,作为先秦诸子百家的作品,已经算不错了。 里头夹杂了不少的神话传说,反正都是说作者走南闯北的时候,遇到了那些鬼神,各种奇遇。说实在的,编故事的水平远不如《聊斋》。也无怪乎这本书会出现在张婉芸的房里,大概,这就相当于东汉时期的《格林童话》吧。 另一边,张婉芸带着女儿就在府内晃悠,心里还惦记着郭松,生怕他一时冲动去闹出祸事。不觉间逛到了工房,便也走进去看看。众工匠见夫人来了,纷纷起身行礼。 “我要的东西怎么样了?” “回夫人的话,正在装配。” “带我去看看。”张婉芸到打铁房前,见铁匠正在给一柄剑装剑柄。张婉芸不懂武器,可这把剑和其他的武器相比,一眼看去就要优良不少,不由得好奇,“此剑是谁打造的?” 浑身肌肉和汗水的铁匠这才抬起头来,看到是夫人,赶紧起身行礼,道:“应夫人的要求,我们四处挑选上好的原材,找到了一块陨铁,熔铸之后,有了此剑。” “给我看看。” 铁匠连忙道:“剑柄还未装好,请夫人稍候。” “嗯。”张婉芸便站着等。 铁匠一边装剑柄,一边解释。说是吴郡的铁匠发现了一种锻造好钢的办法,豫州有铁匠打造出了被称为“合金”的材料。他依据两家的方法,重新休整了锅炉,果然提高了出产率。 他们这些工匠,名义上都是归朝廷所有,属于将作寺或者少府。故此各地如果出现了什么新的工艺,朝廷是会鼓励传播的,这对于提高全国的工艺水平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这一时期也不存在什么藏私的说法,凡是顶级的工艺,都优先为皇家需要服务。而皇家搞工程,需要云集全国的力量,也就需要他们都达到同一水平。 藏私,那是跟皇帝过不去! 这把剑的陨铁原材能轻易融化,但一旦再度冷却固化,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再次熔铸。铁匠一开始没搞清楚,以致浪费了一些原材。最后干脆采用古法,直接铸模,一次浇铸成型,在剑体未完全冷却之前,反复加以捶打,方才铸成。 说是安装剑柄,其实就是在浇铸出的金属剑柄上缠上牛皮,金属剑格上装两块木制的剑格,最后再扣上剑首。其实这把剑本身就已经浇铸出了完整的体态,增加这些牛皮、木块,主要是为了装饰。 一把送给上层人物的剑,最关键的一点:美观!因为这些人的身份,决定了他们几乎没有亲自动武的机会。剑最大的功能便是象征性、仪式性,于是可以雕刻、修饰的木制剑柄和剑鞘,便显得非常重要,这是构成“面子”的重要组成。 装好剑柄,又把剑收入剑鞘。外观看去,浑然一体。精美的古兽铭文,昂贵的古铜色涂漆,还有有价无市的防水涂装。无需出鞘,就可知是一件非凡之物。 张婉芸接过宝剑,顿感沉重。轻抚剑鞘,可以嗅到檀香木的气味。拔剑出鞘,望着石台上放的几把废剑。挥剑斩下! “乒!”一声脆响。并没有预想中的反作用力传来,砍下去几乎没有受到阻碍。却连废剑带石台,一并被切成两半! “好!好剑!”众人放声高呼。 张婉芸面露喜色,又仔细端详剑身,剑刃并不算特别锐利,但杀伤力却强的惊人。而且寻常剑刃经不起硬碰硬,很容易卷刃。可这把剑把石头都切开了,居然毫发无损。 “好!果然是把宝剑!来人,赏银十两!”张婉芸赏赐起来那是毫不含糊的。铁匠拜谢受赏,又取出一把稍短的剑,道:“此剑亦是同样材质铸造,不过稍短一些,亦献给夫人。” 这把短剑从装饰上就要秀气的多,剑身更窄,更显修长,显然一开始就是为女性准备的。 张婉芸亦收下此短剑,夸赞道:“你用心了,再赏五两白银。” 收了两把剑,又勉励了众人几句后离开了工房。这会儿府上也热闹了起来,来庆祝甄逸纳妾大喜的人也都基本到了。张婉芸把甄姜送到学女工的师傅处便回了住处。 郭松已经读完了架子上的书,他的阅读速度很快,一目十行也能记住内容。 张婉芸把两把剑放在桌子上,笑着说:“我说的礼物到了,这可是我亲自吩咐准备的。还没有取名字,你读书多,帮我取一个。” 郭松随意看了一眼,两把剑的长度相差大约五寸左右,从外观造型上,就能看出有雄雌之别。便道:“就叫君子、淑女。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好。”张婉芸应允下来,将长剑往郭松面前推,道:“这把君子剑,就赠予你了。这淑女剑嘛,我挑一个合适的姑娘相送。” “这……”郭松把剑推了回去,他并不是武斗派,推辞道:“这就不必了。” 张婉芸轻笑道:“你先拔出来看看,我保证你会收下!” 郭松将信将疑,拔出君子剑,顿时神色一凛。此剑全长约四尺有余,剑身长三尺六寸,宽约一寸七厘,剑从平滑舒缓,自然过渡至剑锋。通体光滑无垢,没有一丝杂质,甚至看不到任何捶打的痕迹。 最奇特的地方在于剑身最中间两侧,各凹陷了一条三尺长,一毫米深的沟壑,似乎是想要锻造血槽,结果没有把铁片打穿。但这一条“沟”的作用,其实与血槽无异。 男人对于武器的痴迷是天生的。即使郭松拿了一辈子笔杆子,使用最多的“武器”是尺子,最多的“暗器”是粉笔。看到如此宝剑,也照样按耐不住激动的心情。 “此剑当真赠与我?”他的语气已经有些怀疑与激动。 张婉芸见他如此喜欢,也非常得意,高兴道:“当然。” 郭松立刻道:“那就不能叫君子、淑女,我得另起名字。” 张婉芸好奇道:“还有其他合适的名字?” 郭松道:“慎独、中和。君子当慎独,淑女应中和。” “就依你的。”张婉芸收起短剑,道:“此剑当配淑女。” 郭松恶趣味道:“夫人正是窈窕淑女。” 张婉芸脸色一红,当然听出了他的弦外之音,却莞尔一笑,指了指长剑,“君子慎独,不可轻言。” 郭松哑然,没想到她居然难得在自己面前“正经”了一次,连忙道:“夫人教训的是。” 《狼夫子》正文 第十八章 两个税吏【求票求打赏进前十】 得了宝剑,安全感倍增。仔细观摩剑身,实在难以想象这个时代能锻造出这种级别的钢材。汉末所谓的百炼钢,距离现代的“钢材”还差得远。这把剑的材质却比现代钢材还要强。 张婉芸把铁匠的话和自己的试验告诉他。郭松冥思苦想了一会,貌似没有哪种金属具有这种特性,尤其是不受反作用力,这可是有违物理学定律的。想来想去,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部电影,那个靠着一双爪子大杀四方的络腮胡大汉。 郭松弹一下剑身,发出清脆的声响,“振金?艾德曼金属?” 心下好奇,赶紧追问。张婉芸哪里知道这些,便派丫鬟去问铁匠。得到的回答是,矿工在太行山采矿时发现了陨铁,铁匠便拿来锻造了这两把剑,陨铁已经全部用完了。 但更让郭松在意的,是吴郡和豫州的冶炼技术问题。虽然科技总是向前发展,可感觉有点违和感。觉得不对劲,又说不上来。 不觉间,日暮西垂。郭松得了宝剑,按捺不住一整天都在练剑。张婉芸出身好,家里兄弟都要学剑术,她也知道一些套路,便教给郭松。 第二日清早,养母来问安,她梳妆的齐整,面色如常,并不露怯。 张婉芸命丫鬟们都退下,让郭松母子相见。 “娘。”郭松看到养母神色自若,没有委屈苦闷,心里松了口气。 养母万万没想到他会在这里,飞奔过来将他抱在怀里,“松儿。” “娘,我是来告别的。”郭松把自己取得了黄金的事情告诉她,又简单的说明了自己的处境,他不能在毋极县久留。 得知男人死了,家也没了,养母依然很冷静,握着郭松的手问:“你要报仇吗?” 郭松道:“我想杀了甄逸,咱们母子离开这地方。” “我走不了。”养母缓声说:“我已经过了门。就算甄逸死了,我也还是甄家的人。” 郭松很清楚,对养母而言,生活在甄氏家族内,的确是最好的结局。虽然他们母子并不缺钱,可在社会上,他们两个是有钱花不出去的。养母本身就身体差,若是亡命天涯东躲西藏,反倒是害了她。他宁愿自己心里憋屈,也希望养母能平安的生活,活的更久一点。 “该交待的我都交待了,以后您多多保重。” 张婉芸急忙问,“你要去哪?” “我自有我的去处。”郭松编织了一个谎言,道:“我打算去雒阳求学,希望将来可以出仕。你们不必担心,我有钱在身上,不怕的。” 又握着张婉芸的手,恳请道:“我娘就拜托你帮忙照顾,不要委屈了她。” “你放心,我一定做到。” 郭松对养母磕了三个响头,道:“孩儿不能在膝下尽孝,娘多保重。” 养母泣不成声,“是娘没用,对不起你。” 儿女情长的时间并不长,郭松辞别养母,从侧门离开甄氏府邸。看着纵横交错的城市道路,突然没了方向感。他能去哪呢? “药二!” 能叫这个名字的,只有马三! 果然这小子手里拿着陀螺,一路飞奔而来。“药二,我们一起玩陀螺吧!” 郭松接过陀螺,问道:“你天天这么玩,你爹不管你?” 马三道:“我爹要管马场,管不了我。” 郭松露出一丝微笑,“那就陪你玩一会吧。” 马三眼睛看着陀螺滴溜溜的转,笑着说:“你知道老爷娶了新媳妇吧?” “知道啊。” “我爹说,那天他驾车去接那个夫人的时候,王总管在车里和老爷的新媳妇亲热啦!” 小孩子不懂这些东西,对他而言,这是父辈吹的牛。大部分人,都喜欢传播这种流言蜚语,尤其是那些富贵人家的。 郭松神色一凛,问道:“什么亲热?” 马三一手握拳,一手食指插入握拳的孔里,抽插几下,道:“你真笨!就是脱了衣服打架啊!就跟公马干母马一样!” 郭松尽量不让自己的脸色冷下来,他的脑子里已经只剩下对王义的杀意。王义不死,养母不得安宁。这个人居然有胆子在迎接养母的马车上行不轨之举,那么以后必然以此为要挟,逼迫养母供他泄欲。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连小孩子都这么快知道了丑闻,一旦消息传到甄逸的耳朵里,养母的下场可想而知。 “马三,这种话不能乱说。女,会遭殃的。” 马三奇怪道:“我们不是朋友吗?有什么不能说的。” 郭松道:“那你也只能跟我说,不能告诉别人。” “好吧,反正我也没其他朋友。” “你能不能告诉我王总管住在哪?” 马三嘲笑道:“你真笨,连这都不知道。我待会带你去。” “好。” 陪马三玩到中午,他带路到了王义的家里,就在甄氏府邸内。马三带到地方,就回去吃饭了。郭松则到处踩点,盘算着撤退的路线。甄氏毕竟家大业大人口多,各种侧门、小门多如牛毛,并不是一个封闭的环境。 计算好路线后,便在小巷子里潜伏着。蒙上面纱,等待夜幕来临。等到二更天,终于看到王义回来了。趁着他在敲门,郭松迅速从小巷闪出,冲他喊了一声,“王义!” 王义下意识的回头,一道剑光自下而上袭来,不等他有任何反应,已经从小腹直接砍到了肋骨心窝处。郭松一击得手,迅速拔剑,掉头就跑。 作为猎户之子,他非常清楚如何迅速致死猎物。任何一个人,被从小腹斜着切到肋骨处,都是必死无疑。肠胃已经全部切断,心肺也都受损,神仙难救。 发现王义的,是早期的仆役。此时,天已经亮了,王义早已僵硬,全身的血也流的一干二净。 这一起凶杀案,一下子传遍毋极县,甄氏上下人人自危。没有凶手,没有凶器,没有任何预兆。一个在毋极县有头有脸的人物,被人以极其果断的剑术斩杀在自己的家门口。仵作看完尸体,得出的结论是对方蓄谋已久,一击必杀,整个过程可能就是一眨眼的功夫,甚至王义可能根本还没有意识到自己被袭击了。 而且,他极为痛苦。因为对方的剑极快,在将他开膛破肚之后,他的肉还没有分离,但血已经充满了身体,一击必杀,却造成了慢性死亡的痛苦。他的肺里全是血,连呼救都不可能。 王义死了,受到冲击最大的是马大,他的靠山没了,职务也为危险了。马大回家,警告自己儿子马三,不要把他说过的那些事情往外说,不然他也会是王总管的下场。 马三似懂非懂,说了句,“难怪药二说女要遭殃呢。” “药二是谁?” 马三道:“城外面的人。” 马大只当他又认识了什么小孩子,没有留意这事。 郭松跑了,跑的远远的,反正他已经无家可归。 时公元170年,三月十五日。郭松在城内躲藏了十天,他没有离开的唯一原因,还有仇没报。当日动手打死养父的两个衙役还未斩杀,他不能离开。 十来天的观察,终于摸清楚了这两人的住处和日常行动路线。由于坊市制,衙役们大都住在一个坊内。这两人又是好友,每天都会一起喝酒,省去了郭松不少功夫。 在这之前,他内心挣扎过。杀人,一直是有违他的三观的。可他已经杀过两个人了,他早已背负着罪孽。如今,他早已想通,当法律不能给他正义的时候,违法并不可耻!同态复仇是错的,但仇,必须报!法律不能为他报,他就自己动手! 夜幕再次降临,郭松戴上了面罩,握剑在手。经过这十几日的练习,他已经能把慎独熟练运用,凭借它的锐利,杀任何人都只需一招! 路口,那两个衙役提着酒壶,大声说着话。待他们走近小巷,郭松丢出一块石子。两人果然停下脚步,往巷子里张望,看到似乎有人影,“有贼?” 两人是衙役,立刻操着家伙往巷子内走。巷子很窄,只能一人通过。两人一前一后走进巷子,看到一个小孩子蹲在地上。 “哪里来的小子?”衙役举起棍子就打下来。 郭松吃了一棍,随后反手出剑。小巷很窄,当目标是一个成年人时,根本不需要瞄准,尤其,这个成年人还向前弯腰。 慎独瞬间穿过了第一个衙役的胸膛,血顺着血槽流下。郭松拔出剑衙役应声倒地。 后一个衙役吓傻了。短暂的愣神之后,第一反应就是逃跑。可这巷子太小,他手里拿着长棍,反而被卡了一下。 就这一下,他处于无法还击的状态。郭松横着剑刃,准确的从腋下肋骨的间隔软肉中刺了进去,剑柄传来刺穿肺部的触感,与肌肉组织是完全不同的感觉。 抽出剑,剑上滴血未沾,反倒是郭松的身上沾满了血。收剑入鞘,迅速从小巷的另一端出口撤离。 在城外小河换掉衣服,洗去血迹。他的复仇还未结束,还有一个人非杀不可。他要回到亲生父母的故乡,找到当年那个税吏,此人不杀,他有愧父母生育之恩! 《狼夫子》正文 第十九章 王大眼【求票求打赏进前十】 “哪里来的血?”河水下游传来粗野的叫喊声,大约三五人朝着上游走来。 郭松顾不上未洗干净的衣服,赶紧提着东西躲藏。不一会,五个粗野壮汉出现,跑到他的衣服前,“是血衣,居然是个小孩子?” 一人道:“大概是哪家饿的实在没法子了,吃了小孩。” “不像!”为首的汉子拿起衣服仔细看,又观察了一下四周的情况,道:“你看这脚印。这是个小孩在洗血衣!” 众人大惊,这大晚上的,洗血衣的小孩?莫不是闹了鬼? 为首的汉子摸着胡子想了想,道:“听说今天城里巡逻,是因为死了两个衙役?” 一人道:“对啊。听说仵作看过伤口,从刀口看,是个侏儒?” “难道……”众人顿时把手放在了武器上,警惕的观察着四周。他们只是吃不饱饭落草的土匪。那个侏儒可是杀了全副武装的衙役,还有甄氏家族的总管。毋极县所有人都对他的剑术噤若寒蝉,他们几个可就一身蛮力,根本不懂武艺! 为首的汉子小心翼翼的放下衣物,道:“好汉!俺们几个是太行山上的土匪,若是打搅了好汉,还望见谅!好汉杀恶吏,俺们心里钦佩的很!” 见没有回音,为首汉子又喊道:“好汉!可愿现身一见?俺们虽然不读的什么书,也懂仁义二字。好汉行侠仗义,惩恶扬善,正是我辈楷模。” 郭松掂量了一下双方的实力对比,真要打,他有胜算,但说不定也会没命。这群人全神戒备,手里拿着刀,他肉体凡胎,被砍了会没命的。压低了嗓音,冷声道:“你们走吧!” 众人听到声音,立刻朝着这方向。为首的汉子面露喜色,放下刀,把衣服简单的叠了,又示意众人也放下武器。自己双手端着衣服向前,一边走,一边说:“好汉!俺们绝无恶意。这衣服,当归还好汉。不过如今城内已经发了通缉令,不几日只怕整个冀州都会搜捕好汉。俺在山上有个小寨子,有几十兄弟,好汉若是想找个歇息落脚处,俺们兄弟都是极为好客的!” 郭松掐算着距离,手已经握在剑柄,但凡有异样,立刻出手!但这汉子在一丈外停了下来,低下头,把衣服伸手端着,恭敬道:“好汉,俺们绝无半句虚言。”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郭松从树后现身,拿回了自己的衣服,“你寨子里可有肉吃?” 汉子一看居然真的是个小孩子,大笑道:“有肉吃!管饱!” “俺叫王大眼,是大当家的。这几个都是俺兄弟。” 郭松拱拱手,“郭松。” 王大眼道:“兄弟读了书?” “读了不少。” “那好啊!”王大眼大笑道:“俺们寨子里都是不读书的货,正缺兄弟这样的帮手。等俺回去和兄弟们商量了,给你也排个位次。” “这就免了。”郭松道:“我就借宿一宿,也不枉你一番诚意。” 王大眼笑道:“那就当客卿!客卿!当年张神仙不就是刘季三的客卿么。” 想不到他居然拿出刘邦和张良的例子邀请他,看来他就算没读过书,也是有不少见识的。这类人,从古至今乡野间都不少。他们的确大字不识,可各种民俗、传说门儿清,里头蕴含的道理,他们也都引以为标榜。 郭松心中也升腾起一股豪气,道:“好!我就给你当几年客卿!” “爽快!”王大眼哈哈大笑,对他们这样的土匪而言,有个读书人帮忙出谋划策,肯定是要事半功倍的。读书人是个宝,人人都想要。 王大眼的寨子在毋极县西北方向的秋山上,确实很小。受限于资金和人力,就搭建了一些简单的大通房,土匪们都窝在一起睡着。他们来落草不过三年多,能发展到五十来人已经算不错了。毕竟土匪是个刀口舔血的行业,这年头稍微有点钱的人出行都带着护卫,那可是训练有素的职业人士,他们一票干下来,损兵折将是免不了的。 但既然落了草,那就是把脑袋挂腰上。走运活下来了,那就大鱼大肉快活。死了正好,这世道,活着也是受罪! 王大眼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把郭松称为张良,叫他郭神仙。众土匪对老大的决策没啥子意见,都拍手欢迎。 众土匪原来都是农民和手工业者,世道昏暗,逼得他们不得不落草。彼此报团取暖,求个活路,倒也没搞出什么利益之争,说到底,现在寨子还太小,都是吃大锅饭。王大眼一个大当家,还要亲自带队去踩点。老大身先士卒,其他人自然也没啥异议。 看着这居住环境,就算是郭松这种从小在农村长大的,过惯了苦日子的,也受不了。这帮人以前都是良民,宁愿流落至此,也不从良,看来是真的没辙了。 当晚,郭松便找到王大眼商量,首先要改一下这个居住环境,不然容易得瘟疫。“大当家,咱们寨子要换个地方。俗话说,依山傍水。我们就这么建在干山上,没有活水,就没有财路。” “郭神仙啊。你今天刚来,不清楚俺们这情况。”王大眼用两个杯子和一根筷子摆着,道:“这筷子就是秋山上的河水,东岸上这个寨子在俺们的西边,不是俺们的,他们有一百多人,比我们也来得早,先把地方占了。凡是总要有个先来后到不是?” 什么先来后到,对方人多打不过才是真的!郭松一合计,这破山上的土匪窝估计有三四个。很多可能原本是个小村庄,直接就蜕变成土匪窝,从此不纳粮,靠山吃饭。 “大当家的。你跟我说实话,你真不想换地方?” 王大眼笑道:“要是能把那寨子收了,当然就换。不瞒你说,他们那压寨夫人真得劲!” “好。承蒙大当家收留,我就为大当家献上一策,夺了这寨子。”郭松兜里装着黄金,不立功,搞点威望,在这土匪窝他根本睡不着。 王大眼喜出望外,他要的就是这个,连忙拱手道:“哎呀!那就都仰仗军师了!”第二天,郭松带了两个人,一起去探风。那寨子的确人多不少,就建在山坡上,房子比较齐整,一面靠着河,一面搭着拒马,只留了一条山路,派了七八个人来回巡视。 “差距啊!”这边这土匪窝,显然要厉害两个档次。 原本计划火攻,可看到这寨子的情况,不能这么搞破坏。大家都是土匪,就这么点东西,你一把火烧了,一块荒地要了也没用。 基本了解了地形情况,郭松便回寨子。找王大眼商议,“大当家,这寨子很不错,我们得留着。你和他们当了几年邻居,可清楚他们有几个当家的?” 王大眼道:“三个当家的,都是结义兄弟。” “他们可有什么爱好?” 王大眼道:“嗨,土匪不就是喝酒吃肉找女人么。哎呦!” 王大眼一拍大腿,想起了一件事,道:“他们老大和老二,都找了媳妇。老三还没有。他们寨子里有四个卖身的老妓女,平常都是共用的。这个老三,很能打,不过性格不好处。” 郭松奇怪道:“他们那两媳妇哪来的?抢的?” 王大眼道:“可不是抢嘛!唉,他们那老三,每次身先士卒,武艺不错,看着眼馋。” 这个王大眼,别的没有,爱才那是绝对的。他对郭松几乎就是“死缠烂打”邀约到手,盯上老冤家的得力干将也是当然的。这货如果不是个文盲,说不定真能搞出点事来。 “大当家,我给你出一招离间计!”郭松附在他耳边把自己的计划说了,王大眼眼睛圆瞪,高兴道:“好!好啊!” 两个寨子,相距一公里左右,虽然因为双方都有些实力,保持着平衡,但刺探从未少过。说不定彼此的成员里就有间谍。所以很快,王大眼对那老三的钦佩之意便传到了对方的耳中,想要邀请对方共图大事,同享富贵云云。 与此同时,根据郭松的建议,王大眼开始像模像样的练兵。虽然武器是木棍,可军事化的训练也绝对能提高不少战斗力。 可军训非常苦,要按点起床,按点出操,集体行动。对这群大字不识的底层百姓来说,太难熬了。而且,阶级显现了出来。 以前王大眼和他们勾肩搭背,称兄道弟,虽然是大哥,却没有明显高出一头。一旦开始军训,负责发号施令的人天然的成为凌驾于众人之上的领导者。 只一天,寨子里便怨声载道。 王大眼语气沉重的跟郭松商议,“军师啊。兄弟们都不服气,这可怎么办?” 郭松沉声道:“大当家想要当一辈子土匪?” 王大眼眉毛抬起,瞪着眼睛道:“军师有何良策?” “以目前的情况,就算官府想招安,也轮不到咱们。这几十号人,官府一个不开心就剿灭了。” 王大眼沉默不语,他们能活到今天,就是因为官府压根没工夫搭理他们。 郭松继续道:“我们至少要做到这秋山独一家的寨子。古人云,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我们首先就要除去西边的寨子,这就需要练兵!等以后寨子人多了,大当家想要稳坐宝座,也要练兵。大当家,你是领头的,不能跟他们嘻嘻哈哈。兄弟情,不是这么用的。” 《狼夫子》正文 第二十章 半路截杀 郭松其实也没啥经验,他唯一接受过的训练就是军训,打过几发三八大盖而已。但军旅题材的影视剧看的多,兵法也读了不少,纸上谈兵还是没问题的。他现在不是领导,提出建议之后,能不能成,看领导的魄力。 王大眼当然是赞成练兵的。不说别的,就今天这么发号施令,看着他们整齐划一的行动,他才第一次切实体会到了大当家的尊严。 “军师说得对,再搞几天试试。” 郭松坚决道:“不是搞几天,而是坚持到底。不服气的,立刻处罚。” “那怨气怎么办?” “简单。设立奖励制度。表现优秀的赏钱,多吃肉。只要赏罚分明,不怕他们不服从。” 王大眼一拍大腿,决定了,“就听军师的。” 第二天,军训继续。 王大眼把表现懒散的人抽了一顿鞭子,表现积极的多发一块肉,当天下午就见了效果,众人都明白了王大眼的决心,不敢再松懈对待。 谣言,还在继续传。传出王大眼要被官府招安了,所以现在加紧练兵,准备剿匪。 西寨里,大当家牛力面露不快,召集大家开会。二当家赵六、三当家李英也都到场。 “这个王大眼,莫不是真的要招安了?”招安这个事情,当土匪的都想。都是为了活命,吃皇粮当然要靠谱的多。 李英道:“听说是他请了一个军师出谋划策,估计是谣言。” 赵六不信,道:“这事我知道。一个五岁的小孩,外边捡来的。咱们五岁的时候,懂个屁?我看王大眼是蠢到家了。” 牛力道:“可我看这几天他们寨子里确实在练兵,一个个气势汹汹。” 李英道:“我看他们招安是假,吞并咱们是真。此事不宜拖延,应该趁他们练兵未成,先剿灭他们。” “老三。”赵六突然问道:“你还想找个媳妇?” 李英道:“当然是想的。” 牛力闻言,劝解道:“老三啊。咱们都知道,娶媳妇得按长幼秩序来。上次这姑娘,当然是要先给你二哥。下个月咱们再去劫一次,姑娘就给你。” 李英拱手,“多谢大哥。” 赵六端起酒杯,走到李英身边,道:“老三,咱们可是结义兄弟。不要信了外人的胡言乱语,做了伤害兄弟情义的事情。” “二哥莫不是信了谣言,怀疑弟弟有二心?” “哎哎哎,别说了。”牛力赶紧劝住,和稀泥道:“今天就到这,先散了吧。” 李英道:“大哥,这事情不能再拖。必须现在就去灭了王大眼。” “你急什么?”赵六训斥道:“等给你抓了媳妇不迟。王大眼是什么货色我们还不清楚?先放着。” 会议不欢而散,李英独自离去。 赵六附耳道:“大哥,三弟只怕有变。” 牛力叹息道:“唉,下次一定给他抓个媳妇。” 一晃过了一个月,现在王大眼口哨一响,一分钟之内就能集合完毕。每天练操也顺利的推进。王大眼过足了当军官的瘾,心里自然不满足于这么几十个人,开始念叨那些将军指挥千军万马的事情。 “军师,咱们什么时候拿下西寨?” “再练一个月。从现在开始,我们要练行军。”光是令行禁止,那就大学军训的水平。要打仗,就得训练进攻套路。如何分兵,如何支援,如何撤退,都需要反复训练,让士兵听到命令就能迅速作出正确行动。 探子来报,“大当家的,西寨今天去劫了一户新娘子!” 王大眼摆摆手,“去去去,他们劫新娘子关咱们什么事?” 郭松当机立断,道:“我们去劫他们的道!” 王大眼一听,立刻站起身,“听军师的!全体集合!!!” 留了二十个人守家,王大眼亲自带三十个人去劫道。郭松年纪小,跑得慢,干脆找一壮汉扛着他随队。“回头俺给军师搞头骡子。” 郭松满脸黑线,“先谢过大当家。” 在入山口上,双方狭路相逢。牛力这边有五十多人,还抬着一顶轿子,能听到姑娘的哭声。 牛力高声喊道:“王大眼,你这是去哪啊?” 王大眼喊话,“来劫你的道!把轿子放下,人可以过去!” “你是找晦气呢!”牛力振臂一呼,“兄弟们,上!” 王大眼一声令下,“列队!!!” 队伍立刻一齐暴喝,“喝!” 这一声喊,吓得对方怂了一下。牛力也被吓了一跳,看着这气势汹汹的队伍,心里真有点没底。但到底自己这边人多,而且有过去的战绩作为心理优势,稍一整顿,道:“兄弟们,这帮娘们练嗓子呢!上!砸碎他们的狗头!” “冲啊!!!” 王大眼有条不紊道:“第一排顶住!” 双方小喽啰的武器都是棍棒,所以没有盾牌也能抗一波。而且本身缺乏组织训练的土匪也没什么冲击力。第一排站稳脚,抗住冲击,第二排负责撑住第一排,第三排则奋力用木棍尖端去戳对方的脖子、脑袋。 一轮攻击,便放到了冲在前头的人。随后第二排顶上,第三排负责掩护,第一排后撤负责攻击。 交错一轮,就把对方的人放倒了大半! 王大眼见攻击奏效,心中大喜,命令道:“散开!集中火力!” 众人立刻散开,三人一组,集中攻击对方一人。打倒一个了再去打下一个! 牛力哪里想得到自己这边人多,却会被按着打?赶紧招呼李英,“老三,你去杀王大眼!” 郭松见对方出来一个健壮的汉子,手里提着一把刀,一看就是狠角色。便道:“大当家,此人交给我。” 王大眼立刻否决,“哪有军师上阵杀敌的道理?李英这厮交给我!” 言毕提着刀便去和李英对峙。双方小喽啰似乎都清楚这两人的本事,赶紧躲到一边。 “李英兄弟,过来和俺共谋大事吧!” 李英却不跟他废话,直接拔刀:“受死吧!” 牛力看到战场外站着一个小孩子,代替王大眼在指挥队伍。立刻招呼自己的护卫,“兄弟们,砍了那小子,重重有赏!” 看到过来三个人,郭松身边的壮汉立刻操起棍子准备迎敌。 “不!我来!”郭松迎上前,拔剑出鞘,只见剑光闪过,慎独画出一道圆弧,将三个土匪切腹,负责护卫郭松的壮汉立刻过来补上几棍子把他们全部敲死。 李英见此情景不由得愣了一下。王大眼看到机会,立刻上前打落他的武器,将他扭倒在地。贴身肉搏,李英就不是王大眼这壮汉的对手了。 “撤!撤!”牛力见自己的护卫居然被一招秒了,吓得脸色苍白。再一回头,自己的手下也被打得半死不活了,顾不得那么多了,赶紧撤退。 郭松道:“别追!把伤员都抓起来带回寨子。” “郭神仙!郭神仙!郭神仙!” 众土匪突然高声欢呼,今天大胜一场,心里的郁闷一扫而空。对郭松的崇拜感一下子达到了巅峰。才一个月,就反败为胜,这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如何能不佩服? 王大眼让两人压着李英,自己耐心耐烦的劝降。郭松没理他,去查看新娘子的情况。掀开帘子,新姑娘下了一条。 郭松伸出手,“姑娘,没事了,出来吧。” 新娘子战战兢兢的看了看外头,“你们是土匪还是官兵?” 郭松道:“我们也是土匪。出来吧。” 新娘子颤抖着走出轿子。她也就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儿,当然也谈不上什么多艳丽,但这土匪窝已经连母猪都没见过了,一个个都跟饿狼似的盯着。 “大当家。大当家!”郭松喊了两声,王大眼才回过神来。“这姑娘是无辜的,就放了吧。” 王大眼指了指李英,道:“这不是他媳妇么?” 郭松道:“抢来的哪算媳妇,人家是有夫婿的。” “她男人死了!”一个被俘的土匪道:“咱们大当家一刀就把他头砍了。” 郭松问新娘子,“真的?” 新娘子哇哇大哭,乞求郭松,“好汉,你就放过奴家吧。” 王大眼道:“哭什么,好女岂怕无夫?我看你和李英正配啊!你看看,这好后生!” 李英的相貌确实还算行,浓眉大眼的,很有正气。新姑娘看了看李英,两人四目相对,居然都脸红了。 “成了!”王大眼哈哈大笑,道:“李英,你还不降?” 李英道:“我们是结义兄弟,有恩义在先,岂有投降的道理?” “我有办法!”郭松在王大眼耳边密语两句,王大眼听得喜上眉梢,“就按军师说的办!” 众人带着战利品和战俘一起回了寨子。然后派人去给牛力捎个信,内容很简单。王大眼缺个媳妇,让牛力拿自己媳妇和二十两银子来换回这些俘虏。 同时呢,又告知送信的小喽啰,李英已经在王大眼的撮合下,和今天抓到的新娘子成亲了! 果然,牛力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这一提议。郭松在门口拦住送信的小喽啰,叮嘱道:“待会跟大当家汇报情况,你要这么说……” 《狼夫子》正文 第二十一章 陶豌豆 王大眼当着众多俘虏的面,听了小喽啰的汇报。 “牛力说了,这帮没用的东西,没了就没了,他媳妇可是能生娃的。过几日他要和咱们寨子决一死战,到时候不仅要砍了大当家的脑袋,这帮被抓的叛徒也要一起剁了!” 王大眼脸色很难看,问道:“那李英的事情他怎么说?” “忘恩负义之徒,日后要把他大卸八块!” 王大眼长叹一声,问道:“他就不顾及一点兄弟情义?” “其他的我不知道。” “诸位兄弟。咱们也算是老相识了。我王大眼的为人,你们都清楚,跟着我,绝不会亏待你们。”王大眼一一扫过这群俘虏的眼睛,中气十足的说:“当土匪,是没好果子的。我们要搞出大动静,让皇帝给咱们封个官,大家都能封妻荫子,享有富贵。跟我王大眼,绝不吃亏!” “我投降!”有人起了头,其他人的心理负担也就小了。但依然有几个不降的。 王大眼道:“相识一场,既然不降,那就放他们回去。只不过,下次战场相见,可就怪不得手下无情了!” 安排好这些小喽啰,转过头来继续劝李英,“兄弟为何执迷不悟?” 李英冷笑道:“你有本事给我解绑,把刀给我!” 王大眼立刻道:“解绑!把刀还给他!” 李英呆立当场,他没想到王大眼真有这种气魄。“王大当家好气魄!” 王大眼大笑,豪爽道:“俺没读过书,也知道以德服人的道理。军师说过:凤凰只落梧桐树。俺要广招人才,搞出大事,哪能这点气度都没有?” 李英低下头,拿刀的手颤抖不停,他本打算骗了刀,立刻劫持王大眼离开,现在却下不了手了! 良久,沉声道:“你刚才说的大事,没有虚言?” 王大眼道:“俺王大眼啥时候说过瞎话?” 李英顿时跪拜在地,恭声道:“李英愿为大当家效犬马之劳!” “兄弟快起!”王大眼赶紧扶起他,高兴道:“有兄弟加入,俺们如虎添翼。” 当晚,庆功宴和喜宴一起办了,李英和新姑娘结为夫妇。 等大家都散了,王大眼拉着郭松的手,带着醉意道:“军师,你真是张良转世!若没有你,俺现在还要看牛力的脸色,招安更是不要想!” 郭松拍了拍他的手背,道:“大当家难道就只想招安?” 王大眼眼神一滞,似乎想到了什么东西。但思索良久,还是一声叹息,道:“军师是干大事的!俺王大眼,没那个运势,这辈子能招安吃皇粮,就顶了天了。多的不敢想!” 郭松点点头,“好。那咱们就招安。” 至于招安之后咋办,两人都没提,也不用提。 这一场战斗,王大眼在秋山这地方算是打响了名头,连带郭松也出了名。王大眼并没有乘胜追击,采纳了郭松的建议,让不满的情绪在牛力阵营中发酵。那些被放回去的俘虏,是不可能再忠心耿耿的,也必然会暗地里传播不好的流言。 牛力这次已经是颜面扫地,而且落下了抛弃兄弟的恶名。等待他内部瓦解,是最好的办法。 过了几日,牛力阵营果然发生了一起内部哗变,虽然被镇压下去,但人心已经散了。这种情况下,牛力并没有想着重整旗鼓,反倒是自我堕落,每天喝酒取乐。 一个月后,郭松正在教两个木匠出身的人画地形图,突然王大眼跑过来,激动道:“军师,赵六杀了牛力,抢班夺权了!” 郭松立刻道:“动手!” 王大眼站在山坡上,冲着寨子里喊,“诸位兄弟,我王大眼答应你们,只要投降,过往恩怨既往不咎!一笔勾销!赵六连自己的结拜兄弟都杀,无情无义,你们还跟着他干鸟?” “必胜!” “必胜!” “必胜!” 众人的喊声响彻山谷,赵六看着眼前众人蠢蠢欲动,心知大势已去。带着人到门口,喊话道:“王大眼,要我投降可以,你要保证……” “除了你以外!”王大眼高声道:“你杀兄欺嫂,罪大恶极!只有你,必死无疑!谁敢护着你,一并视为同罪!” “等等……”赵六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一退下,他被孤零零的丢在空地上。 “赵六!”李英上前,冷声道:“今天,我要为大哥报仇!” 不等赵六有什么狡辩的机会,李英一刀封喉,取了他性命!王大眼顺理成章的接手了寨子,还有他垂涎已久的牛力媳妇。郭松可没那个闲工夫去享乐,他立刻开始进行编制的调整,确保人数翻倍之后寨子还能团结一心,正常运作。 这次郭松立下头功,王大眼把原本赵六的房间分给他,让赵六媳妇给他当丫鬟。郭松也不反对这安排,他的确需要一个人照顾生活起居。 赵六媳妇才十七,嫁做人妇不过两年,出门采桑被土匪给劫了,本来是要许给李英的,但赵六以兄弟长幼的理由截胡。 她也没个姓名,当了赵六媳妇就改姓赵。郭松听了她的来历,便叫她阿桑,“总之,我的衣食住行就交给你了,只要我安全,你就安全。” 阿桑点点头,“是。” 随波逐流,是这个时代女子的共同特征。女德忠贞之类的事情与她们是无关的,能找个男人,吃饱穿暖就是最大的幸福。至于这男人是土匪还是良民,这并不重要。 寨子大了,收入也相对增加。郭松便提议造一口锅,炒大锅饭吃!汉代的饮食水平还相当低,大部分食物都是整个的煮熟,直接用手抓,只有富贵之家的女眷,会食用精细的食物。筷子通常用于吃较小的食物和面条,还远没有发展为后世那般万能。 改良厨艺,提高吃饭的效率。修缮水道,建立公共厕所。休整庭院,避免阴暗潮湿。土匪们的生活质量以看得见的速度迅速提高。 过了月余,寨子基本安定了下来,合并工作完成,王大眼成为毫无疑问的首脑。李英的地位升格为二当家,他就挑选了十个精壮汉子作为突击队,寨子的其他事务一概不过问。这倒也省去了不少争权夺利的隐患,加上郭松借助王大眼从中调解,没有闹出什么不满。 郭松依然是没有位次的,但寨子里上上下下都知道他是实际的二号人物,财权都在他一手掌握,里里外外的事情都要过他的手。他只花三个月,就让王大眼扬眉吐气,这份功劳,足以让任何人都不敢挑衅他的权威。 回顾这几个月,郭松自己都没有预料到能够处理的这么妥当。他之前并没有任何相关经验,当的最大的官也不过是大学一年的支部书记,但那是在象牙塔里,学生们再有心计,也只是学生,光是校规就足以束缚住他们。 “难怪都说贤臣择主而事,要不是王大眼这么大力支持,我也没法工作。”郭松对自己还是相当满意的,寨子虽小,麻烦不少,是个锻炼自己从政能力的好机会。虽然说贱民加土匪,基本断绝了仕途,可还有招安的路子嘛! 再有十四年,黄巾起义就要爆发,一旦到了乱世,只要你能帮主公克敌制胜,混个一官半职应该不成问题。历史上曹操的手下就有不少土匪出身的将领,虽然比不上士族子弟,可多少算个官,养家糊口是不愁的。 处理完寨子的事情,郭松向王大眼请辞,“大当家,我还有仇未报,需离开一段时日。” 王大眼一听就急了,这才刚刚起步,他都还没一统秋山呢,郭松就走了可咋办?“军师有什么仇恨,告诉哥哥,我肯定给你出头。” “不过是个税吏罢了。”郭松淡然道:“我尚不知他现在何处,总之先回老家看看。快则七八天,长则一个月,不费事。” “呃……”报仇雪恨,天经地义。搞土匪这一行的,当然不能让兄弟放弃报仇。可王大眼担心郭松这一去就不回来了。想来想去,道:“这一吧。你一个人也势单力孤,哥哥让李英跟你一起去,他功夫也不错,你们互相间有个照应。” 派这么号人物跟随,一方面确实可以有个照应,另一方面也能降低郭松不辞而别的几率。王大眼这点小计谋,郭松看的很明白,但他本就没有离开的意向,自然也无所谓,便没有拒绝,“好。” 郭松父母的老家离秋山并不远,就在常山国九门县境内,与毋极县交界。虽然那时郭松还小,但九门县的地理位置就在两条河的中部,并不难判断。 回到出生的那个小村子,老宅子早就一片破败荒芜,家里稍微能用的东西估计也被邻里拿走了。附近的两家邻居也已经破败,在屋内还能看到野狗咬过的人骨。郭松不由得悲从中来。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将屋内的杂草砍掉一片,搭了几块石头,上了三炷香,三磕头,“爹娘在上,孩儿必将报仇雪恨,以报生育之恩!” 李英在一旁默默的注视着,他也是父母双亡,见此情景,亦心有戚戚焉。环顾四下,看到瓦砾中有一颗陶豌豆,捡起来擦拭干净,放在郭松面前,“这是你家的东西?” 郭松拿起豌豆,不由得泪流满面。这是母亲的手链,看到它,又回想起当初在母亲怀中嗷嗷待哺的日子。 《狼夫子》正文 第二十二章 小毛孩子【今天二更】 “救命啊!”远处的茅草屋传来呼救声。一个瘦骨如柴的小孩惊恐的逃窜,佝偻的老人拿着柴刀追赶。 “小畜生,你站住。爷爷就砍你一只手吃,不杀你。别跑!” 小孩哇哇大哭,夺路狂飙。看到郭松二人,急忙道:“快跑!我爷爷疯了。快跑!” 就冲这句话,郭松决定帮他一把。“来这边。” “啊呀!”那老头脚下拌蒜,摔倒在地,一下就没了动静。李英提着刀过去查看,发现老头居然断气了,“他死了!” 小孩并没有悲伤,平静的说:“爷爷老说死了好,他死了,应该好了。” 郭松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爹姓陈,我是老二,村里人都叫我二狗子。” “陈二狗!很好!”郭松忍不住笑出声,道:“你家里还有什么人?” 陈二狗道:“都死了。” 郭松道:“那你要不要跟我们走?” “你们那有饭吃吗?” “有。只要你干活,都有饭吃。” “好!我去。” 郭松取出干粮和水给他,吩咐道:“慢点吃,别噎着。” 陈二狗接过食物,立刻蹲在地上狼吞虎咽了起来。郭松环顾整个村子,已经没有人家了,或是逃荒,或是饿死。冀州是粮仓,连这里的百姓都难以为生,可想而知天下是个什么样子。这样下去,汉朝的财政必然崩溃。 封建社会,一旦中央应对危机的能力下降,那就是改朝换代的时候了。 李英对于多一个小孩子没有提出异议,寨子的财政是郭松负责,他也是靠郭松考核业绩、发工资的。 “我们接下来去哪?” 郭松道:“去九门县城。这个村是九门县的辖区,税吏也必然在县城内。” 一行三人来到九门县。有李英这么个汉子陪同,的确省去了不少麻烦。至少那些地痞流氓都不敢靠近。郭松可不希望他需要一路杀到九门县。 租了一间民房住下,先休息一天。 李英问房东,“老汉,你可知城里谁是收税的?” 老汉道:“收税的当然是税吏。” 上下打量了李英一遍,老汉嘿嘿笑着,淡然道:“你若是想找他们,去县里的春风楼,他们平日里都在那喝酒买春。” “春风楼在哪?” 老汉道:“就在西坊内。” “西坊又在哪?” “出门,往北走,走过三个坊,第四个坊,就是西坊。里头三层高的楼,就是春风楼。不过,老汉要告诉你,那是本地豪族修的房子,可别去那儿惹麻烦。” “多谢老汉。”李英给了老汉几个铜板,回房间把情况告诉郭松。 “我们明天就去看看,若能看到人,那我们明天就能解决问题。” 李英道:“只怕不行。他们去买春,肯定已经宵禁了。到时候我们也出不了城。” “早晨动手。”郭松道:“只要找到人,跟到他家。就能在第二天早上解决问题。” “好。” 不觉间,到了晚上,老汉端来了饭菜。陈二狗眼巴巴的看着,等郭松示意开饭。 李英却示意不要轻举妄动,取出一根银针,在饭菜里试了一下,确认没有问题了才表示可以吃。 郭松惊讶道:“原来世上真有银针试毒这种东西。” 李英却有些无奈,叹息道:“不过是图个安心。其实银针也很难试出毒物,除非对方的毒药放的很多。” 吃过饭,陈二狗很快就睡着了。郭松倚着窗户,看着外头的明月。李英熄了灯,和衣而眠。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郭松对着清冷的月光一声叹息,过去几千个夜晚,他都曾遥望明月,寄托情思。少年时想的是走出山村,青年时想的是满园桃李,如今所想,唯有生存二字。 杀人、复仇、恃强凌弱,他走向了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但这条道路,却是如今唯一的活路。他偶尔会想,杀了那人,那人的父母、妻儿如何自处?但这念头转瞬即逝,就算冤冤相报不得了,他也必须报。他必须将自己的慈悲心控制在一定的范围,而仇敌及其家人,决不在这个范围内。 第二日,白天郭松李英分头行动,踩点逃跑路线。到春风楼开门迎客了,郭松李英二人便进门点了壶酒。 买春的地方,只要你给钱,不论你出身、年龄,都能得到女人的笑脸。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二人就选择听小曲,郭松装作啥都不会,趴在窗户边观察来往的人。 郭松心里其实没底。不知道这几年那个税吏是不是死了,或者容貌改变了,或者被调离了。但他总是要试一试的,不然对亲生父母没有交待。 一更天过了,门口热闹了起来。穿的像模像样的人陆陆续续走向了春风楼。 李英对这些咿咿呀呀的曲子没兴趣,喝了一壶酒,又点了一壶,注意力也在宾客身上。突然,看到郭松做了一个戒备的手势,立刻起身来看。两个穿着布衣的壮汉正一脸谄媚的围着一个穿着绫罗的富贵人。 “哪一个?” 郭松平静道:“右边那个。胡子更长,肚子也稍大一些。” “记住了。”李英盯着看了几眼,便回了自己的座位,尽量不引人注意。 郭松也回了座位,默默地擦拭着慎独。 这一大一小的组合,实在有点显眼。买春,虽然是男人的千古爱好,可终究是上不来台面的,长辈也不会带着小孩出现。四下里的人自然对他们多了一份瞩目,很快便发现他们不是本地人,看着装,也不像是富贵之家。 李英一脸肃杀之气,显然是刀口舔血的人。郭松却写满稚嫩,颇有书生气。一人拿刀,一人佩剑,亦显示了两人身份上的差别。从细微的举止上看,郭松显然是负责发号施令的一个。 春风楼的歌妓已经就位,马上要开始暖场表演。一个士人模样的人走过来,拱手道:“鄙人姓赵,看两位面生,不知是哪里人士?” 李英道:“我家少爷只来听曲,不必这些礼节了。” 士人也不恼,笑着接过话茬,“敢问两位尊姓?” 郭松道:“我姓郭,真定县人氏。” 士人眉头一挑,大喜道:“原来是真定郭氏。久仰大名。” 郭松微笑道:“我要听曲,烦请兄台让一让。” “当然,当然,先听曲。”士人面露尴尬,快步回了自己的桌子,和同伴聊了起来。不多时,郭松的名头就满座皆知,众人纷纷侧目。 李英低声道:“这样是不是太显眼了?” “显眼才安全。” 暖场表演没啥看头,无非是露点胳膊大腿,这玩意现代的大街上遍地都是。李英虽然冷峻,这会儿也忍不住一些男人的反应。 暖场节目过后,凡是有些牌面的人都挑了中意的姑娘作陪,喝酒聊天,全是风花雪月的高雅事。没牌面的就赶紧找了人就进屋办事,速战速决,目的简单,行动纯粹。 老鸨得知了郭松的来历,热情的过来推荐姑娘。郭松兴趣淡淡,李英倒是有点把持不住了,对他使眼色。 “曲子就免了。我这位朋友想找个姑娘接待。”郭松回过头,取笑道:“一个够不够?要不来两个?” 李英已经喝完了第二壶酒,道:“两个就两个。” 郭松笑道:“安排。” 老鸨赶紧给李英安排了两个丰乳肥臀的姑娘,携手上楼办事去了。又见郭松一个人坐在这,便道:“公子,要不给你弹个小曲,解解闷?” “弹吧,闲着也是闲着。”郭松看到那税吏已经进了屋,一路上咸猪手不停,心中不由得冷笑,这断头饭,也算香艳了。 一个年纪尚幼的小姑娘坐在一旁,用三弦弹着小调。显然她的技艺不高,技法相当生疏。 “来,小爷教你!”郭松有丰富的乐理知识,也继承了养母高超的技艺,拿过三弦,撩拨几下,试了试音,便弹奏起了“茉莉花”的曲调。“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一曲毕,把三弦还给姑娘,笑道:“你还是别弹了,水平还不如我。” 姑娘张皇失措的愣在那,郭松给了她一块碎银子,道:“退下吧。” 老鸨赶紧过来把人带走,歉意道:“公子见谅,她刚来不久,技艺不熟。” 郭松道:“你让我清安一下。等我那朋友完事了,我们就走了。你跟我推荐女人,我也没法用。” “是。”老鸨嘴上答应着,可话音还没落,又开始打听,“公子见多识广,不知方才这曲调是哪里的曲子?” 郭松道:“不过是扬州小调而已。” 正说着,税吏出来了。女人只送他到房门边,又朝着下一个男人招手,继续自己的工作。 税吏坐下喝了一杯酒,缓缓神。 郭松指着他问老鸨,“此人是谁?这么快?” 老鸨道:“城里的税吏。他下面那活计早就不行了,每次来就是装模作样混着。” “看他这么健壮,怎么会不行了?” 老鸨道:“银枪蜡头而已。听人说,几年前他们把一家子人逼到了太行山上,结果遭了狼,一伙子人就他一个回来了,从此就害了病,也是活该。” “哈。”郭松大笑,问道:“他可有子女?” 老鸨道:“去年儿子害风寒死了,媳妇也跑了。” 好!郭松心里拍手称快,这样自己动起手来就毫无心理负担了!“其他死在太行山上的人怎么样了?” “这妾身可就不知道了,不过死了男人,估计也没什么好日子过。” 人已经死了,他们的家人和自己也没有直接联系,就不去找了。见税吏准备走了,郭松提前起身,避开老鸨,“我出去透透风。” 《狼夫子》正文 第二十三章 雪恨 此时还未宵禁,可大街上已经少有行人。不一会,税吏出来了,郭松跟着他拐过了一个巷子,迅速蒙好了面。看四下无人,迅速快步跟上,喊了声,“嘿!” 税吏回过头,郭松一剑刺入他的脖子,同时用身体冲撞,将他撞倒在地。迅速摘下自己的面罩,一脚踩在他胸口上,近距离盯着他的眼睛道:“太行山的小鬼回来了!” 税吏想要反抗,郭松毫不留情,再挥剑斩下其手脚,又割掉其,见他死透,这才收剑入鞘。把火折子点了血,烧起来。迅速隐入黑暗小巷中,一边跑一边脱掉沾血的外衣,随手丢进民居的粪坑里。 此地并不算偏僻,巡逻队很快看到火光,迅速赶到现场。但尸体燃烧的恐怖景象也吸引了大量的注意力,为郭松离开争取了时间。 郭松非常冷静的回到春风楼。恰逢一个显贵走出来,喝的醉醺醺,脚步虚浮,见到他便打招呼,“哎呀郭公子。鄙人姓刘,名庄,家住城东。公子初来本地,只怕没有个好住处,不如去我府上借宿一宿。” 恰逢李英也出来了,看到郭松换了装,立刻明白他已经得手了,连忙快步上前,“公子,我们回去吧。” “不碍事。既然刘先生兴致这么高,就叨扰片刻。”便和刘庄一齐上了马车。李英额头上全是汗水,他是土匪,是被官府捉拿的。眼前这这刘庄显然非富即贵,在官府必有门路。去他家不是自投罗网么?何况郭松刚刚才杀掉一人。 马车缓缓前进,郭松和刘庄聊起汉乐府,说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一句,刘庄人到中年,不由得心生感慨。古代人就那点平均寿命,活过三十五,已经算命好。普通人暂且不谈,这些显贵之家活到这个年纪,还没有一官半职,那就算是失败了。 “某也苦读经书,三十有年,却不曾做一县令,悲哉。” 郭松不吭声,老子也读了书!结果还不是只能当土匪?自打穿越过来,郭松就想的明明白白,什么狗屁怀才不遇?那些食不果腹的人根本没机会说话! 刘庄见他兴趣泛泛,便也不再提这件事。真定郭氏衰败了百有余年,自从窦宪谋反案以来,郭氏在政治上不不得势。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在郡县层面,真定郭氏还是相当有话语权的。这些地方上的小家族想要攀附,也是人之常情。 郭松一来是个冒牌货,轻易不敢搭腔;二来他只是为了脱身,公然杀人于市,官府肯定是要查的。现在已经宵禁,如果逃跑,很容易被发现。如果到了这些富贵人家,那事情就好办了,至少官府轻易不敢调查他们。 前头传来哄闹声,是马车到了郭松行凶杀人的地方。衙役过来向刘庄问好,便开了路让马车通过。宵禁不准出行,对这帮权贵是无效的。 李英扫过尸体,虽然现在已经烧成了浆糊,但依然能分辨出他是因何而死。如此惨状,令他不由得胆寒,望着马车,仿佛能看到其中散发出来的寒意,里头坐着的,是一个冷血无情,极其残忍的妖魔。 “我能活下来,真是军师手下留情。”李英一阵后怕,如果他当初真的誓死不降,郭松会如何对付他?他不敢想。 在刘庄府上借宿一宿,李英提出由自己来当护卫。郭松有些惊讶,却也没多说什么,由着他。第二日,九门县已经传得沸沸扬扬,郭松毫不在意。在刘庄府上吃过早饭,便向他借马车出城。刘庄意欲挽留,可郭松去意已决,只能放行。 去客房接了陈二狗,乘坐马车出城。有刘庄的马车,守卫根本不加阻拦,他们一路畅通无阻。出城到了十里亭,才下车步行回秋山。 陈二狗对于土匪窝没啥子特别惊讶的地方,他就是为了混饭吃才跟着郭松走,当土匪还是当农民,都比不过当饱汉。 王大眼高兴的在门口迎接,虽然有李英跟着,他相信郭松会回来。可也担心凭借郭松的口才,说不准就把李英也忽悠走了。“军师大仇得报?” 郭松爽快道:“报了!以后就没这些事了。” 王大眼大喜,连声说:“好!好!上好菜,给军师接风洗尘!” 这三四天寨子也发生了一件事情,秋山北边的山寨派人来商议,约定双方以山脊为界,各分南北,互不干扰。王大眼出于寨子安定的需求,姑且算是答应了。 “这很不错。”郭松高兴道:“我们现在的重点是训练和生产,只有多储存粮食,练好军队,才能和他们一决高下。” “俺也是这么想。寨子附近有些田地,是不是都该种一下。” “种!光靠抢劫,朝不保夕。种地才算是有点稳定的收成。然后寨子里的人也都要学点手艺,平日里需要进行分工,各司其职。小孩子都要召集起来,一起读点书,不能目不识丁。” “这些事情俺也不懂,就都交给军师办,明日就开始。” “好。” 寨子里的人员情况郭松很清楚,很快就分好了工作。专门挑选出了木匠、铁匠、厨师。其他人则一边训练、一边耕种。为提高效率,郭松发明了一些简单的现代农具:犁、锄头、铲子、刨子、墨线盒、水车、风箱、脱粒机等没有太多工业难度和科技含量的东西。 然后根据土地的情况,分别种植水稻、小麦等作物,又养了一些母鸡下蛋,买了几匹驴子拉货,两头牛犁地。 在种地方面,这些原本就是农民的土匪还是非常有热情的。郭松一系列虽然简单,却效用极大的发明,更是极大的提高了自己在土匪心中的地位,称他为:“活神仙”。 经过一个多月的修建,寨子里搭建起了一个小学堂,寨子里的五六个小孩被召集在这里读书,其中也包括了陈二狗。 用白泥做了粉笔,用刷漆的木板作为黑板。书本则是郭松亲自默写誊抄的《千字文》等启蒙书籍。受限于条件,书实在难搞,郭松也只能最大化的利用黑板,靠板书讲课。 重操旧业,郭松相当兴奋。看到学生一个个挝耳揉腮,为词句苦恼,心里就很欢喜。求知的过程,总是有些苦闷的,但结果通常都是香甜的。 平静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到了秋季,恰逢今年也算风调雨顺,寨子迎来了大丰收,谷仓堆满了粮食,保守估计接下来一年都不必为食物发愁。 郭松采取了记工分的策略来进行食物的配给,多劳多得,公开透明。确保寨子不会因为利益分配导致内部矛盾。实际操作起来,还是有很大的麻烦。民不患寡而患不均,如果因为公分差距太大,导致分配失调,问题也很严重。 结果王大眼做了主,直截了当道:“干活多的,干得好的,多给。这是天经地义!那些干活差的,就该分的少,不服的就给我滚出去!俺们这是土匪窝,还收留懒汉不成?” 有了这句指示,郭松心里就有底了,坚决的把这一政策执行下去。对这些落草的农民而言,他们其实去路已断,在这里至少只要干活就有饭吃,而且由于组织结构简单,也少去了很多的压迫。何况郭松确实刚正不阿,记工分都是有明确的条律,大家一视同仁。就算分的少了,那也只能怪自己干活不行,不能怪郭松的政策。 北方的冬天,来的特别早。很快第一场雪就在十月下旬来临,郭松也正式年满五岁了。王大眼穿着皮草,和郭松一道在寨子里散步。看着干净整洁,井然有序的寨子,王大眼心里说不出的高兴。 “要不是碰到了军师,俺这辈子都不知道做人的滋味。你看看这操场,真干净!这大雪天的,走来走去都不用擦鞋!” 古代的卫生条件、卫生意识都相当差。哪怕在城内,也是到处屎尿,普通人也并没有洗手、洗脸、洗澡的习惯,各种礼节就更谈不上了。郭松通过军训强化了纪律性,在此基础上,再来推行各种卫生、健康知识,即使他们不懂,也不妨碍他们遵照执行。这小寨子看上去要比城市“文明”的多。 郭松搓了一个雪球,砸在寨子大门上,“等过完冬,我们就能在春季着手讨伐北方的寨子,把秋山的势力统一起来。” “俺觉得不必大动干戈。”王大眼难得提出一点反对意见,也学着郭松搓了一个雪球,在手里抛着玩,缓声道:“你以前讲过,要以德服人。如今俺们寨子丰衣足食,一片太平,不必出去惹是生非。他们寨子里要是过的不好,自然会来投靠我们。若是过得好,我们想要强攻也很费力,兄弟们刚吃饱饭,别这么早丢了命。” 王大眼绝对是个人才!他要不当土匪,绝对是将帅级别。能够认识到通过发展稳定的经济来辐射影响敌人,并借此瓦解敌方,这战略绝对超出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 郭松笑道:“听大当家的!只要咱们这里发展的好,不怕他们不归顺。” “嘿!”王大眼笑着将雪球丢了出去,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准确的击中了大门的横梁。 北方漫长的冬季一天天过去,元旦这天郭松筹备了一场篝火晚会,寨子里几个妓女弹着琵琶、三弦,唱着郭松教的《茉莉花》等小曲,表演一些简单的娱乐节目。 《狼夫子》正文 第二十四章 大家都得找媳妇【今天两更】 由于长时间太平无事,王大眼和李英的媳妇都怀孕了。寨子里的其他男人也念叨着娶媳妇。饱暖思,他们现在吃饱喝足,生理需求的问题便必须提上议程。 “今年风调雨顺,饥民少,找媳妇怕是不容易。” 郭松道:“还是容易的。目前我们寨子已经把附近的田产都兼并了,伙计们也都有些余财,适当的进行扩张也无妨。考虑到孕妇的问题,必须控制数量。” 王大眼想了想,觉得寨子多养几个女人还是没问题的,便道:“军师有何良策?” “第一批娶媳妇的人数,必须是我们准备培养的人才,他们比较勤奋刻苦,人数也不能超过十人,而且每一个季度,只能组织一次娶妻。要是多了,寨子里全是孕妇、小孩那就会成为我们的把柄!” 王大眼道:“可行!这样也让那些懒鬼能多出点力。” “其次,是教育问题。”郭松道:“孕妇的料理、小孩的养护,都是重点。尤其是卫生问题,若是得了妇科病,我们可没法治。” “额……”王大眼有点犹豫,他自己媳妇就怀上了,“军师,具体是什么东西?” “无非是夫妻房事的注意事项,还有女人下阴的清洁问题。”郭松想了想,古代可是男女授受不亲的,便道:“我可以先教大夫人,然后让大夫人来教其他的女人。这样一来,也能通过这些女人更加详细的了解她们丈夫的情况,很多事情,都是在夫妻床帏间才会说的。” 若是以前,这种带有监视意味的事情,王大眼肯定不能答应,这关系到兄弟间的信任度问题。但今日不同往日,这大半年下来,他已经和兄弟们有了明确的主仆之分,这寨子也从当年兄弟一起混饭吃,变成了他个人的家产。控制下属,确保自己的地位不受威胁,便是重中之重。 “好。就由军师来安排!俺先带头,看谁敢不服!” 土匪说起来不光彩,但是,有饭吃!王大眼带头,领着几个汉子去附近的村子相亲。只要女方答应了,当场就纳彩礼,把媳妇带回家。百姓很健忘,王大眼这大半年来与百姓秋毫无犯,口碑也好了不少,加上彩礼是实打实的银子,乘机把女儿卖个好价的人也不在少数。一天下来,一群人都娶到了媳妇。直接就驴车拉着,一起回山。 到了山上,以挑选良辰吉日为由,先把这些新媳妇安排在一起住着,然后由郭松教她们基础的生理知识。比如生理期的护理,房事的技巧等等,虽然简单,可对于这群没有任何性教育的古代人来说,已经足以改变很多。 但没想到,第二天,这群娶了媳妇却不能用的男人就找到王大眼,抱怨郭松的安排。 “大当家,军师也是个男人,天天跟咱们媳妇在一起,不太好看。” “看个屁!”王大眼教训道:“俺和老二的媳妇都在,你们怕什么?军师说了,你们一群糙汉子,万一让新媳妇害了病,可不是坏了咱们寨子的名声么!” “咱们一群土匪,要啥好名声?” “放肆!”王大眼闻言大怒,一把抓住那人衣领,冷声道:“你们现在都有了新媳妇,过两年也会生儿育女。你们就想在这山上待一辈子?” “山上比外头好多了!” “那些狗官,根本不给活路,不如当土匪。” “有媳妇,有娃子,有饭吃,谁乐意下山。” 王大眼没料到,这群人居然都是这种想法。一拍大腿,叹息道:“总之,这是俺和军师决定的,你们说也没用。都回去吧!” 等众人都退下了,李英开口道:“大哥,我看干脆把他们也聚起来教育一通!” “不妥。这帮人要是读了书,非反了不可!现在虽然想法不同,可老实听话。这就行了!能明白道理的,有咱们哥仨就行。” 李英淡然一笑,“小弟考虑欠妥。” “唉。军师不可久留啊!” 这一声叹息,李英顿时眉头紧锁,急忙问:“大哥何出此言?” 王大眼道:“军师志不在此。我王大眼就想个招安,混个一官半职。军师志在天下,会另寻良主的。” 李英却道:“我看未必。” 王大眼苦笑,道:“你看军师在咱们寨子里干的活。当年刘季三打天下,萧何管粮草,张良管谋划,韩信管兵马。这三样,哪一样军师不是办的妥妥当当?如今他羽翼未丰,只能寄居草野。一旦展翅高飞,肯定一鸣惊人!我王大眼没刘季三的命。” 李英听完,把本来想说的话咽了下去。在他看来,王大眼不比刘季三差多少,一样的心胸开阔,一样的求贤若渴。但他认为郭松的不同之处在于,他觉得郭松会自己当家,而不是寄人篱下。所以就算王大眼是汉高祖、光武帝,郭松也会伺机离去。 几日后,良辰吉日。寨子里举行集体婚礼,总算是完成了这件事。根据规定,寨子里女人的事务,都归大夫人管。要是夫妻之间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反应。 一转眼,时间到了春天。王大眼和李英的孩子先后出生。王大眼是个女儿,李英是个儿子。王大眼立刻表示给两人订娃娃亲,等十五岁就结婚成家。李英自然要表示赞同。 郭松设计了孕妇的食谱,妥善安排好她们的伙食问题。同时调整坐月子的方式,通过烧热水,采用淋浴的方式,确保孕妇不会因为卫生问题染病。 虽说有违传统,但王大眼本来就是土匪,只要郭松说好的,管他什么传统,都可以丢掉! 郭松并不是医生和营养学家,他只是运用了基础科学知识。营养均衡与干净卫生,从来都是确保健康的致胜法宝。 初夏的一天,王大眼正在逗自己的女儿,一家人其乐融融。突然小厮来报,北寨在山口交界处劫道,那一队马车,还在咱家地盘里。 “去看看!”王大眼的反应并不大。能像他这样丰衣足食的土匪很少,北寨的那帮人还是靠劫道过活的。何况双方有和平协议,也不能干预人家“办正事”。 到了地方,王大眼远远看去,顿时眼睛就直了。山道上停着一辆马车,马已经被射死在地。一个穿着白衣的女人挽着云鬓,手执长剑,以马车作为掩护,与众土匪对峙。这妇人明眸皓齿,肤如凝脂,英气不凡,宛如天上明月降落凡尘一般,看的一众土匪移不开眼睛。 妇人身后,有一拿着短剑的小女孩,容貌上与妇人有几分相似,不过有着小女娃独有的柔美,此刻也是怒目圆瞪,望着众土匪。 马车轮子边,倒着一个被弓箭射杀的壮汉,显然是车夫和护卫。被几十个土匪围着,一大一小两个女人,被抓住是迟早的事。这等漂亮女子,掉进土匪窝,那当然是当压寨夫人了! 这时,北寨那边又一阵闹哄,又来了十几人,带头的正是北寨的寨主牛耳!据说这货长着牛耳朵,因此得名。眼下见了确实如此,一对招风耳格外显眼。 树上传来一声口哨,原来上头埋伏着一个手握弓箭的汉子,此人王大眼接触过两次,是北寨的二当家,养一箭。此人特别崇拜古时的神射手养由基,也练得一手好射术。看他射杀马匹和车夫的本事,所言不虚。 瞧见王大眼带着人在山坡上望风,牛耳道:“王当家的,久仰大名!” 两位大当家今天才第一次见面,都不由得互相打量了一番。牛耳粗犷,络腮胡子,一看就是莽汉。王大眼同样浓眉大眼,却多了一份威武气度,看上去要正派不少。 王大眼亦拱拱手,“牛寨主,久仰大名!” 牛耳指了指马车,笑道:“我们寨子穷苦,只好干些不光彩的事。让王当家的见笑了。” 王大眼爽朗道:“无妨。大家都是土匪,谁也别说谁。不过嘛……” “不过什么?” 王大眼刀锋遥指,那儿立着一棵松树,上头刻着字,“咱们两家的界限在树上刻着。牛寨主带着兄弟杀到俺的地盘,不妥吧?” 本来没啥不妥,劫道嘛,当然顾不上那么多。但是,只要货好,那肯定是要插一脚的。这马车上显然就有举世无双、万金不换的好货——美人! “这么说,王当家是要掺和掺和?”牛耳话音一落,手底下的土匪立刻做好了准备。 王大眼道:“咱们都是好汉,欺负孤儿寡母实在算不得事。” 牛耳道:“现在人已经被我们围了。王当家劫道,怕是不妥吧?” “凡事都讲先来后到,这桩生意当然归牛寨主。” 牛耳闻言轻笑,道:“那就多谢王当家了。” 王大眼低声问随从,“军师来了没有?” 这一个小细节,被养一箭看在眼里,立刻提醒牛耳,“大哥,他在叫人。” 牛耳立刻道:“王当家,有话直说。” 王大眼要拖延点时间,继续道:“大家落草,无非是为了混口饭吃。俺寨子里有些粮草,愿换了这桩生意。” 牛耳哈哈大笑,冷声道:“王当家新婚燕尔,又喜得贵子,这么快就喜新厌旧,看上了这妇人?” 王大眼脸色一红,跟郭松这文化人待久了,脸皮也薄了。狡辩道:“俺们军师尚未婚配,正好这小女娃娃合适。” 牛耳笑容更盛,道:“既如此,大的归我,小的归你。咱们两家正好结亲!” “放屁!”王大眼怒道:“俺们军师和俺兄弟相称。你要是当了他岳父,岂不是成了俺老子?你当老子傻?” 牛耳道:“既如此,咱们手底下走一遭!” 《狼夫子》正文 第二十五章 山林美妇 这时那妇人大怒道:“污言秽语!你们这些鸡鸣狗盗之辈,一个都走不了!” 言毕,也不等两边做出反应,剑锋一转,便切开了一个土匪的脖子! 牛耳见状,急忙下令,“抓住她!要活的!” 小土匪问道:“寨主,这婆娘手脚麻利的很!” 牛耳可不是傻蛋,这种时候决不能说女人第一兄弟第二的傻话,立刻道:“砍了手脚!只要身子!” 有了这句话打底,众土匪可就放开手脚上了。但是,这个女人武艺极高,而且实战经验非常丰富。如果面对的是整齐划一的军队,个人武艺可能效果不大。但面对零零散散的,缺少进攻体系的土匪,那就简单了。 土匪看上去人多,可实际在进攻方面和女人始终是一对一的状况。女人完全凭借自己的实力碾压,顷刻间已经斩杀六人,全是一剑封喉! 养一箭见状,麻利的爬上树,弯弓搭箭,只听得破空之声,一支箭矢飞来。目标却不是妇人,而是马车旁的小女孩。 “无衣!”妇人反应过来时已经来不及挥剑阻挡,只能用自己的身体去挡。 “啊!”箭矢射中妇人胸口,鲜血直流。 “娘!”小女孩慌了神,手里的剑掉在了地上。 牛耳示意众人包围上去,道:“夫人,只要你投降,我保证不伤你母女性命。” 妇人冷声道:“无耻!” 牛耳可不是什么文人墨客,不讲那么多客气,一声令下,“打!” 众土匪立刻一阵棍棒打下去,夫人奋力抵抗。但双拳难敌四手,剑被打落在地,一下子被乱棍打倒。 “绑起来!” “牛寨主。”一个冷峻的声音钻进了每个人的耳朵,李英就立在空地上,身边十个太阳穴隆起,肌肉健美的汉子。又有二十人挡在了入山口。回头一看,来时的山路也被一队人挡住了,就这么一小会功夫,他们已经被包围。 养一箭调转目标,指向王大眼,却发现对方已经被拿着木制盾牌的人保护了起来。“郭松!” 己方已经从优势方变为劣势方,牛耳气势也降了下来,冲王大眼喊道:“王当家,今天这事过不去了?” 盾牌后出来一个小孩子,身边跟着一个一手提盾牌,一手拿斧头的大汉。这个人他们认识,叫王壮,没别的本事,就一身蛮力,脑子虽然不好使,但也一直在王大眼手下混饭吃。能被他贴身保护的小孩,当然只有一个人了——郭松。 郭松道:“能不能过去,得看牛寨主的意思。” 牛耳示意养一箭稍安勿躁,谈判的时候杀了对方领头,那就没得谈了,虽然他们所有人都想除掉郭松。王大眼以前是个什么情况,他们都清楚,靠着一点情义,聚拢了几十个人,纯粹能混口饭。能做到这么大,郭松才是主心骨。 “郭神仙有什么话讲?” “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但你们到咱们地盘上劫道,这就不合适了。”郭松手一招,出来一辆驴车,上面运着几袋子粮草。“这样吧。牛寨主这一趟折了些兄弟,咱们也不能亏待,这些粮食可以拿去度日。至于这趟货,在咱们地盘上,那就是咱们的事。当然了,牛寨主要带着,也行!” 郭松顿了顿,指了指那颗松树,道:“只要牛寨主让货走过界限就行。” 走个屁!一支拿着盾牌和木矛的军队在界限前挡着呢!“牛寨主,你看咱们可是秋毫无犯。到现在也没越界呢。” 形势比人强,这种情况要面子就是找死。牛耳道:“郭神仙果然好本事!” 郭松拱拱手,“客气。” 牛耳只能放人,指着驴车,“这粮草归我们?” 郭松道:“驴车归我们。” 不拿白不拿。牛耳命人把粮草扛了,带队撤离。过了界限,喊了一句,“王当家几时成了缩头乌龟?” 郭松反唇相讥,“千金之子,不坐垂堂。这点道理都不懂,被人围了也没话讲。” 王大眼站起来,高声道:“婆姨都归老子了,你讲个鸡毛!滚回去干自家糟糠去吧!” 牛耳气急攻心,可面对眼前全副武装的队伍,再气也只能忍了。“咱们走着瞧!” “口胡!” 这种拌嘴的活计,让这群土匪去。郭松上前去查看那妇人的情况。小女孩立刻拿剑对着,“你们这些恶人,离我娘远一点!” 妇人捂住自己的伤口,但箭矢没有拔出来,血止不住。养一箭的箭矢并不专业,就是箭头包一块铁片,贯穿性差了些,但造成的伤口极为残缺。 妇人捡起剑,勉力站起身来,“无衣,快跑。” 郭松笑道:“岂曰无衣,七兮。不如子之衣,安且吉兮。” 妇人愣了一下,冷笑道:“看来你这土匪还读了几句书。” “在下郭松,绝无恶意。夫人受了伤,我们寨子里有些跌打药,可以疗伤,等夫人伤好了再走不迟。” 王大眼急忙道:“军师,这小丫头和你正配!哪能放走了?” “大哥,她们肯定出身名门。若是不放走,过几日她家找上门来,咱们寨子就得被剿匪了!” “怕球!”王大眼此刻想的就是把这美女留下来,但他也知道首要任务是说服郭松,“咱们有你将兵,那些县太爷根本不是对手。” “大哥,当年汉高祖干大事,进了咸阳是怎么做的?” 王大眼无可奈何,知道今天这事搞不成了,道:“俺没读过那些书,不懂道理。” “财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所以得人心。”郭松婉言劝道:“何况嫂子刚刚生育,大哥也其乐融融,何必为了一时色心,坏了家人和睦?” “那就军师说了算。俺先走。”王大眼说不过他,便转身带队走了,临走前,把妇人的马车和车夫、马匹尸体带走。李英留下来继续护卫。 郭松道:“夫人失血过多,不宜拖延。” 妇人见他的确没有图谋不轨的意思,何况自己现在这情况,的确是跑不掉的。郭松虽然小,王壮却是猛男。李英的队伍一看就知道全是练家子。 “夫人上车。”郭松请她们坐上驴车回寨子。 路上叫无衣的小姑娘一直戒备着他,郭松轻笑道:“你别看着我,你这小剑打不过我的。” “我不信!”无衣居然直接对郭松刺出一剑。 剑才出去一半,一把斧头直接砍了下来,差点连同驴车一起砍翻在地。吓得无衣脸色惨白,瘫坐在车上一动不动。 妇人赶紧护住她,道:“她还小,不懂事,你见谅。” 王壮收回了斧头,警告道:“谁敢动军师,俺就砍掉谁的脑袋!” 李英忍不住笑出声,调侃道:“军师读了这么多书,却不懂风情。打是亲骂是爱,小姑娘看上你了。” 郭松骂道:“少扯淡。” 妇人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如今寄人篱下,也不得不顺着点,“不知公子今年多大,在哪里读的书?” 郭松道:“今年六岁,本来是城里的贱民,活不下去了,来山上混口饭吃。” 妇人奇怪道:“贱民出身,如何读了这么多书?”仔细打量郭松,看外貌,的确是个六岁小孩,脸还是婴儿肥。但言行举止更像是一个老道的中年人,看不到什么小孩的影子。 “还未请教妇人名姓,家住何方?” “夫家姓童,家住唐县。我姓颜,单名燕,这次回邺城娘家访亲,因换了车夫,走错了山路。” 李英突然道:“夫家老爷可是童渊?” 颜燕一惊,讶异道:“是我公公。” 郭松奇怪道:“你认识?” 李英道:“我少年时,去辽东学艺,可惜师父不收,只在门外看了一招半式。回家时,途径唐县,遇到童老爷,指点了几招,算下来也有师徒之义。” 颜燕奇怪道:“那你为何流落至此?” 李英淡然道:“我回到家,父母被奸人所害,我一怒之下报仇雪恨,便只有落草一途。” “可惜了。”颜燕叹息一声,便不再说话。 寨子离的不算远,大夫也已经准备妥当在等着了,驴车直接把颜燕送到病房去医治,童无衣始终陪在自己母亲身边。 王大眼吩咐把马匹处理干净煮了吃,并召开会议商量进攻北寨的事情。 “还是先等。”郭松并不主张现在就动手,解释道:“发生了今天的事情,十天半个月内北寨肯定会严加防范。我们先一切如旧,等他们松懈了,再来渗透。” 王大眼点点头,又问:“这两个婆姨咋办?” 郭松道:“等她们养好伤了就放走。并且我们能借助她们的力量打击北寨。” 王大眼有些担忧,他对官府或者士族是没有任何信任感的,“只怕官府把咱们也一并收拾了。” 郭松不想讨论这一块,官府是否讨伐土匪,跟土匪劫了什么人没有必然联系。商议道:“养一箭本事不错,大当家可有招徕的想法?” 提到招人,王大眼立刻来了劲,连忙道:“当然想。只是他跟我们仇隙不小,而且性格古怪难缠,很不好对付。” “无妨,只要我们吞并了北寨,他自然归顺。” 颜燕的伤口已经处理好,只是躺在床上不能动。寨子里的媳妇们也都把自家男人看的紧,深怕被他们被颜燕勾了魂。为防不测,郭松将颜燕母女搬到主屋居住,和自己房间相邻,日用的饮食也是他亲自过问把关。 除此之外,寨子并没有因为这两人发生什么改变,日常的工作照常进行。王大眼虽然还会念叨,但基本知道是没戏的。为了自己一时好色,害的寨子遭到毁灭性打击,这是他绝不会做的。 《狼夫子》正文 第二十六章 女人如衣 这一日郭松正在上课,就跟学生们讲到《诗经?唐风?无衣》一篇,童无衣的名字就来源于这首诗。这是一首情诗,内容意思非常简单直白:“谁说我没衣服?我有衣服七件。但都不如你亲手做的,既舒适又美观。”给女儿取这个名字,可见颜燕夫妻非常恩爱甜蜜。 而《诗经?秦风?无衣》可就是热血男儿的豪言壮语: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老师,我还是喜欢第二首。”陈二狗对男女甜蜜可没啥感觉,秦风彪悍,让人热血沸腾,更符合男孩子的心理。 郭松微笑道:“男人的生活,不只有兄弟情义,也有夫妻甜蜜。” 一学生道:“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这哪能相提并论?” “当然可以。”郭松道:“手足不可缺,衣服不可少。你现在不就是手足尚存,衣裳在身么?” 顿了顿,郭松继续说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齐家在治国之前,齐家的关键,就是夫妻恩爱。不恩爱的夫妻,是管不好家,也治不好国的。” 陈二狗问道:“那为什么古人说为天下者不顾家?” 郭松淡然道:“所以汉高祖差点让吕后毁了刘氏江山。汉武帝枉杀妻女,却也挡不住汉室衰微。处理不好夫妻关系,祸起萧墙之内,你所有的功绩都会付之东流。” “我爹说,女人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一声清脆的女声响起,“你才揭瓦!” 脸色苍白虚弱的颜燕牵着童无衣站在门口,童无衣两手叉腰,嘟着嘴怒视这一群嘴上没毛,满口跑火车的臭小子。 众小伙哪里见过这么漂亮可爱的小姑娘,他们的反应就和他们老爹见了颜燕的反应一模一样,张口结舌,目瞪口呆。 陈二狗道:“这衣服漂亮!” 童无衣怒斥道:“你才是衣服,你全家都是衣服,都是烂衣服!” “是,你说得对。我爹娘都是死衣服。”陈二狗这会儿毫无男子气概,一脸谄媚讨好的望着她,试探着向她走了一步。 童无衣立刻骂道:“站住!再过来我打断你的狗腿!” 众小孩立刻起哄,“别怂啊!上啊!” “别闹了。”郭松及时起身化解陈二狗的尴尬,问道:“夫人身体好些了么?” 颜燕温柔的笑着,道:“好多了,多亏军师照顾。” “应该的。”能起身走了,伤应该就差不多了。这也多亏了养一箭并没有下死手,他的目的主要是扰乱颜燕的注意力。伤口又在胸部,并未透体,也未伤及心肺。“我已经命人去物色马匹,等夫人伤好了,就可以下山了。” “多谢军师。”颜燕看着这小课堂,问道:“军师教的什么书?” 郭松惭愧道:“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主要是为了跟他们讲清楚道理,做个正直人。” “嘻嘻。”童无衣窃笑不已,道:“娘,一群土匪崽子,居然想当正直人。” 颜燕立刻教育道:“无衣,你自小丰衣足食,不懂生活艰苦。若是能活得好,谁会相当土匪?何况军师不就是个正人君子么?” “才不是!”童无衣冲郭松吐了吐舌头,讥笑道:“他就是个呆子。” 颜燕颇为无奈,“让军师见笑了。” “无妨,小孩子天真烂漫是应该的。”郭松倒是很喜欢这种活泼的小孩,童年应该是充满乐趣的。只要不是太“熊”,调皮捣蛋都是没问题的。 “无衣,你要不要也在这里读书啊?” “才不要!我们回去!”童无衣拉着母亲往回走。颜燕笑着摸了摸郭松的头,爱怜道:“军师多体谅她。” 陈二狗跳出来,“老师,她摸你头作甚?” 颜燕笑着也摸了摸他的脑袋,“也摸摸你的。” “我也要,我也要。” 事实证明,美女对男人的杀伤力是不分年龄的。这帮小子被摸摸头就一本满足,笑的像个傻子。 望着母女俩离去的背影,陈二狗喃喃自语,“老师,谁说烽火戏诸侯有错来着?” 郭松哭笑不得,这小子尽把书读歪了。“上课!” 第二天上课时,郭松就发现童无衣歪着小脑袋,趴在门边望着。郭松看过去,她又赶紧躲起来,不一会又探出头。郭松只好装作没看见,由她去。 傍晚时,郭松登门拜访。顺便也给颜燕送来药物和纱布。寨子里的大夫虽然是半路出家,可毕竟是土匪窝,治疗最多的就是各种伤口,水平倒也过得去。 但是呢,大夫毕竟是个粗人,相貌也不太上镜。让他在自己的肌肤上摸来摸去,颜燕心里实在有点疙瘩,所以送药、换纱布的活,一开始就是郭松来做。也亏伤口比较偏,并不需要脱掉太多衣物,尺度还不如现代女孩的吊带衫。 “无衣,你先出去,娘换药。” “好。”童无衣握着粉拳,冲郭松比划,“敢欺负我娘,我要你好看!” 郭松无可奈何,连连点头,“好。好。” 颜燕满脸通红,衣衫半解。看美人脱衣,总是能让男人热血上涌的,郭松也不例外。赶紧别过头不去看,以免失礼。 颜燕温柔笑道:“好了。” 郭松这才回过头,伸手去拆纱布。这纱布的绑法,还是他提供的。寨子那土郎中,压根不懂。郭松虽然没学过医,可接受过大学急救知识教育。现在想来,真是多亏自己当初没走神,“技多不压身”一点不假。 颜燕好奇道:“军师怎么什么都懂?” 郭松可没法解释自己这几十年的知识储备,只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看他一脸认真的样子,颜燕母性大发,怜爱道:“你这么聪明的孩子,父母怎么舍得?” “这不能怪他们,他们尽力了。寻常百姓,遇到天灾人祸,妻离子散是常事。” 颜燕问道:“你有没有想过下山?” “不想。我在这挺好的。” “你博学多才,在这土匪窝里,不是埋没了么?” 郭松道:“人各有志。并不是效力帝王家才不算埋没。” “万一官府剿匪,你该怎么办?” “他们可以试试。以常山国、中山国两郡的实力,想剿灭我们太难。” 说这话时,郭松的脸上带着自信的傲气。现在天下未乱,各地方的兵力并不多,武器也少。只要土匪不搞出大新闻,基本上官匪一家是常态。 颜燕不说话,她是想把郭松劝下山的。这个孩子她很喜欢,聪明伶俐,知书达理,当个土匪实在太浪费!而且,王大眼这人是个当主公的料,李英也有带兵的才能,再加上郭松的脑子,这个土匪窝说不定真要搞出大事情。 外头,童无衣百无聊赖的坐在阶梯上等着。陈二狗嬉笑着过来搭讪,“无衣,你怎么在这?” “谁许你喊我名字了。”童无衣板起脸,道:“你来这干什么?” 陈二狗随口找个理由,“我找师父。” “他在给我娘换纱布呢,你等着吧。” 陈二狗笑着在她身边坐下,道:“我们一起等。” 童无衣看着他坐下,突然问道:“你是不是喜欢我呀?” “啊?不是!”陈二狗涨红了脸,急忙摆手否认。 童无衣一副小大人的模样,摇头叹息道:“你别费心思了,我有喜欢的人了。” “有……了……”陈二狗如临大敌,盯着童无衣,“是谁啊?” “干嘛告诉你啊。小屁孩!”童无衣朝他吐了吐舌头,起身跑开。 陈二狗一把抓住她的手臂,逼问道:“说,是谁?” 童无衣奋力挣扎,大声道:“你放开!我就不告诉你!” 陈二狗也发了狠,断然道:“你不说,我就不放!” 童无衣毕竟是个女孩子,力气不如他大,挣扎了好几次也没挣脱,冲着屋内喊,“救命啊!救命啊!” 陈二狗完全没有因此放手的意思,冷声道:“你到底说不说?说不说?” “二狗,你想干嘛?”郭松推开门,铁青着脸,命令道:“放开她。” 陈二狗依然没有退步,“我不放!她不说,我就不放!” “我教你的你都忘了?” 陈二狗理直气壮,“我本来就是土匪,怕什么?他们还都抢媳妇呢!” “放肆!”郭松很生气,冷声道:“马上放手!” 陈二狗执拗道:“我就不放!” 童无衣急哭了,骂道:“你这个流氓,土匪!我都说了不喜欢你了。放手!” “那你喜欢谁?” 童无衣看了一眼郭松,脸红了一下,依然道:“我就不告诉你,就不……” 陈二狗松开了手,看了看郭松,然后闷声不响掉头跑了。 我勒个去!郭松心里一万头羊驼飞过。他又不是初哥,连陈二狗都能一眼看出来,他哪里不懂?但眼下顾不上那么多,童无衣手被抓青了,必须赶紧敷药。 “无衣,去郎中那里开药。” “才不去!你走开!你别管我!”童无衣头也不回的冲进了屋里。颜燕道:“军师,你先去安抚那个小孩子吧,别出事了。” “好。”郭松便先去找陈二狗了,这小子可别犯啥事。 童无衣跑出来,抓住颜燕的衣服不放,责怪道:“娘,你干嘛呢!干嘛让他走了!” 颜燕笑道:“你想留在这个寨子里啊?” “才不要!”童无衣嘟着嘴,娇嗔道:“不是说了要带他回去么?” 颜燕叹息道:“娘问过了,他不想走。” “为什么不想?” “人各有志。” 《狼夫子》正文 第二十七章 童家 郭松找到陈二狗,这货正蹲在木头疙瘩上抹眼泪呢。郭松笑道:“呦,男子汉也流眼泪了?” 陈二狗别过头去不理他。郭松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感情的事强求不得。你那么蛮横,吓到她了,她骂你也是当然的。” 陈二狗闷声道:“她怎么就喜欢上你了?” “这不是当然的么?”郭松教训道:“你丫的读书不认真,上课睡大觉,干事情又这么莽,当然没姑娘喜欢。” 陈二狗听了,一脸认真的问:“那我认真读书,她是不是就会喜欢我了?” 郭松心里一沉,完球了,这货中毒不浅。只好劝解道:“二狗子,师父跟你说啊。女孩子呢,要是一开始不喜欢你,以后也很难喜欢上你。但是,你努力读书,越有出息,就越有可能遇到喜欢你的姑娘。你若是天下扬名,自然会有姑娘倾慕。” 陈二狗悲伤道:“可我们是土匪,怎么办?” 郭松道:“人的命运是不可预料的。说不定在未来的某一天,你会时来运转,关键在于你要为此做好准备。” 他是老师,不仅要传授知识,更要给他们以希望。尽管世道黑暗,也要鼓励他们勇敢的去面对,不能助长他们的消极情绪。 “我知道了。”陈二狗点点头。不清楚他到底是不是真的明白了。小孩子之间的喜欢,其实不算啥事。随着年龄的增长,就会成为回忆的一小部分,他们终究都会迎来各自的人生。 这个小小的风波并没有引起太多人注意,当事人都选择了闭口不提。童无衣现在倒是不躲躲藏藏了,就坐在教室里一起听课,不过位置里陈二狗比较远。有了个姑娘,这帮小子们明显精神多了,举手积极,乐于表现。 寨子里倒是有土匪提出过异议,觉得女人不该读书。郭松不予理会,凭他的地位,这帮人说翻天也改变不了什么。 一晃时间过了十天,斥候传来消息,说是北寨和人打起来了,死伤惨重。 听斥候的描述,对方就两个人,都是年轻汉子,一人持枪,一人拿剑,杀得北寨的人屁滚尿流。 只要不是官府来剿匪,这种对手遭殃的热闹王大眼肯定要去看的。当下招呼了十几个弟兄,准备妥当,出发去看戏。 李英向郭松吐槽,“大当家这爱热闹的毛病得改改。” 郭松笑道:“爱热闹,喜欢出风头,这是当大哥的本性,不好这口的人当不了大哥。” 李英点点头,“我先去戒备,别待会殃及池鱼了。” 郭松也回到课堂继续上课,教室里又多了不少人。因为颜燕基本恢复行动力之后,百无聊赖,就也来教室听课了,自然带来了一群平日里闲着的土匪。 郭松倒也是秉承有教无类的原则,管他出于什么目的,愿意读两句书,总是好的。他自己当年读书的目的也不“纯粹”。 颜燕问道:“老师,寨子里出什么事了?” “北寨被人杀进去了,大当家带人看戏去了。” 颜燕眉头微皱,问道:“是官府?” “只有两个人,一个用枪,一个用剑。” 童无衣大声道:“是爹爹!” “咦?”郭松惊讶道:“你爹?” 颜燕道:“我和夫婿约定了到家的时间,现在算算已经过去两天了,他肯定是来找了。我们回家的路上,就你们这有土匪窝,肯定就杀上来了。” “那我们去看看吧。” 郭松也通知了李英。听说是童家的人,李英一马当先,抢在前头走了。颜燕还有伤在身,坐着驴车,走得慢。 翻过山岭,远远望见北寨,就能嗅到风吹来的血腥味。与王大眼汇合,他正看得目不转睛。北寨已经死伤一大片,寨主牛耳被自家的木矛穿胸而过,钉死在木柱子上,可见杀他之人巨大的臂力。 王大眼的手在发抖,不是恐惧,而是兴奋。他只要看到厉害角色,第一反应就是招徕,这毛病,没得治! “这是什么情况?” 一旁的斥候回答道:“这两个汉子真是煞星下凡,把北寨给屠了!牛耳拼死掩护,养一箭带着十几个人跑了,剩下的人,都这样了。现在二当家正在和他们交手呢。” 郭松看过去,李英果真和持剑的汉子对战,急忙道:“列队,准备……” “不必!”王大眼喝止道:“是李英说要单挑,咱们先看看。” 童无衣大声喊道:“爹!!!” 持枪的汉子闻声立刻抬头看来,急切道:“无衣!燕儿!” 持剑的汉子瞟了一眼山坡上的人,霎时剑锋陡转,浑身的气势都判若两人,原本还能应对的李英不过三回合就被挑落长刀,被剑锋抵住脖子。实力差距一目了然! 持枪汉子高声喊道:“放人!” 王大眼看着郭松,“军师,咋回事?” “这是童家的人。”郭松牵着驴车往山下走。 “啊呀!”童无衣被树枝绊了一下,她赶紧抓住郭松的手臂,躲在他身后走。 两个汉子难以置信的对视一眼,收回了武器。持枪的汉子快步上前来迎接,颜燕也不顾身体不便,走下驴车,快步走向自己的丈夫。 两人紧紧相拥,出乎意料的是,他们竟当众拥吻了起来。 童无衣躲在郭松背后,喊道:“羞羞脸!” 夫妻俩这才分开,俱是满脸通红。颜燕牵着丈夫的手,满脸甜蜜。为他们互相介绍,“这是我当家的,姓童,名义。这位姓王,名忠,虎贲将军王越之子。这是寨子的军师,姓郭,名松,我们母女俩多亏有她保全。” “原来是恩人。”童义拱手行礼,见自己女儿抓着郭松的手躲着,取笑道:“无衣,怎么了不跟爹爹打招呼?” “才不管你!”童无衣嘴上说着不管,却张开双臂扑到父亲的怀里,父女一阵亲昵。 郭松并未打扰他们家人团聚,去扶起心情沉闷的李英,“二当家不必气恼。” 李英无可奈何的点点头,默默地去捡起自己的刀。上面已经满是缺口,他被全方位的压制着,这就是只学一招半式和家传武艺的区别。 郭松环顾北寨,真是凄惨。万万没想到他们居然会这么覆灭了。“来人!把伤患运回去疗伤。不管过往有何恩怨,都不得区别对待!把死去的人都好好埋了!” “是!” 王大眼道:“牛寨主不能一概而论!我们当了这么久对手,至少也要让他风风光光的走!厚葬!把寨子里最好的木头拿来给牛寨主当棺材!” “是!” 王大眼又道:“军师,给俺写个文章,俺要祭拜天地,俺王大眼一统秋山,文成武德!” 郭松笑着答应下来,“是!” 童义二人却眉头紧锁,他们都是汉官,听到这种大逆不道的话,第一反应就是这帮土匪想谋反,必须剿灭掉。 颜燕察觉到他们的异样,低声劝道:“一群土匪,只怕连皇上是谁都不知道,哪里想的那么远?” 两人这才释然了点,一窝土匪而已,成不了气候。 童义道:“既然你无恙,那我们就回去吧。我带了些银两,可赠予这些土匪。” 童无衣道:“老师才看不上银子呢!老师可有钱了!” 王忠不屑道:“咱们不剿灭他们就该谢天谢地,给点钱打发走算了。” 童无衣不依不饶,“我书还没读完呢!今天老师讲了诗,我上完课再走。” 童义眉头紧锁,问颜燕,“怎么回事?” 颜燕无奈道:“还能怎么回事,你女儿看上郭松了。” 王忠讶异道:“那不是个侏儒?” 颜燕道:“是个六岁小孩,刚比无衣大一岁。而且学富五车,我也听他讲了几天课,要我说,也只有卢子干能和他相比。” “卢子干可是大儒!”童义盯着正在指挥土匪的郭松,这个小孩完全就是个老练的大人,所以他们一开始以为是个侏儒。六岁小孩,学也学不来这种丰富的经验吧? 颜燕道:“我还有些东西在寨子,到了我再跟你详说吧。” 这边郭松已经安排妥当了,便过来打招呼,“夫人,既然你们夫妻团聚,那我们就此告别。我已经命人去拿东西,马上会送来。” “我不回去!”童无衣跑过来抓住他的衣服,眼眶红红的,“你课还没上完呢。我不回去,回去爹不准我读书!” 童义面带怒色,训斥道:“无衣!说什么胡话!哪有女子要读书的?” 童无衣道:“我就要读书!” “放肆!”童义举起手就要教训她,童无衣立刻躲到郭松背后,反驳道:“老师从不打女人。老师说男人和女人一样,男人能做的,女人为什么不能做?” “混账东西!”童义气的七窍生烟,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短短一个月没见到人,原本乖巧听话的女儿居然会变得如此大逆不道! 颜燕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该怎么劝,郭松的课她也听了。她虽然没上过学堂,但也见过教书先生的样子,一板一眼,死气沉沉。郭松讲课极有感染力,总是带动学生一起思考,课程内容虽然也都是儒家经典,但思考方式完全不同。 不分男女老幼,也不管是郎中、木匠、铁匠、土匪,只要想学,他都愿意教“有教无类”。有时候会和她已有的价值观产生冲突,可完全挑不出毛病,没有鬼神作祟,不讲因果报应,一切都是合乎逻辑的,只能承认按照他的理论,的确可以变得更好。 《狼夫子》正文 第二十八章 养一箭【求推荐求收藏求打赏】 “让开!”童义气急,紧握铁枪,厉声道:“我教训女儿,你不要自寻死路!” 郭松并没有退让的意思,淡然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不会容许任何人欺凌我的学生!” “找死!”童义二话不说,立刻一枪刺向郭松。 “嘭!”一面盾牌稳稳的挡下这一击,随后便是一道黑影落下,直奔脑门落下,饶是童义身经百战,这一下也被吓得肝胆俱裂,王忠见势不妙,把他往后拉了一把,才救下他性命。 王壮威武的站在郭松面前,憨声憨气道:“谁敢动军师,俺就砍掉谁的脑袋!” “好!”王忠大笑,道:“想不到这小小秋山上居然卧虎藏龙,就让我讨教一番!” 王大眼发现情况有变,立刻道:“列队!” 原本稀稀拉拉,四处忙活的土匪们立刻集结,一下子包围了起来,气势汹汹的对着他们。 不止王忠二人,就连颜燕都傻眼了。如此迅速的集结能力,令行禁止的执行力,连幽州的边防军也未必能做到!他们手里只拿着木矛和木盾,可毫无疑问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是无可匹敌的气势! 郭松淡然道:“两位怕不是误会了。咱们南寨之所以和北寨并存,纯粹是不想妄动刀兵。颜燕母女能安然无恙,靠的就是咱们寨子的硬实力!” “别跟这帮东西废话!”王大眼可不讲这么多道理,奶奶的敢在他的地盘动他的人?大声道:“正好杀了这两个不长眼的东西,俺做主,这两个大小美人都归军师了!” “混账!”童义缓过气来,重新整顿好姿态,和王忠背靠背戒备着,只是手里的长矛只剩下半截,威胁大减。 童无衣被吓得哇哇大哭,郭松赶紧安慰她,“别哭,不会有事的。” “你不要杀我爹爹。” “不会,不会。”郭松嘴上这么安慰,要是童义真不长眼,他不吭声就行。王大眼绝对会下杀手! “来来来!”王大眼挑衅道:“你们不是本事大么?来试试俺这帮兄弟的本事!” 童义二人可不傻!个人武力和军队对抗必败无疑!哪怕对方只有几十人,只要队列整齐,令行禁止,他们也不是对手。几十根木矛全力刺过来,他们翻了天也躲不掉! 王忠道:“我乃虎贲将军之子,你们敢有异动……” “放屁!”王大眼大骂,嘲讽道:“兄弟们!那句话怎么说的?” 众人一齐大喊,“靠天靠地靠祖宗,不算是好汉!” 颜燕急忙劝解,“军师,我丈夫口无遮拦,有得罪之处还望海涵。” “这可不行!”王大眼立刻否决了,笑道:“俺看这软蛋压根配不上你。可惜俺已经有了媳妇。这不正好,你们母女俩都留下来陪俺们军师,包管比这软蛋好!” “欺人太甚!”童义根本忍不了这种讥讽,立刻用手中半截枪杆刺向王大眼。 “杀!”众土匪一齐高喊,几十根木矛一齐刺向童义,硬生生的把他逼退了回去。 童义二人不敢再妄动,活动范围也被进一步缩小。颜燕母女被土匪隔离到了包围圈外面,就留着他们两个人被几十根长矛指着。 “啧啧。”王大眼轻笑道:“俺要是被人当面调戏妻女,就是死也要拼了!软蛋!” 郭松默不作声,他不好表态。就算要表态,他也会坚定不移的站在山寨这边!这是屁股的问题!颜燕拉着童无衣的手,柔声劝道:“无衣,我们跟爹回去好不好?” “不好。爹要打我!”小孩子的想法很简单,她分不清那么多利害关系。 颜燕无奈道:“军师,你也帮我劝劝,她听你的。” 郭松开口劝王大眼,道:“大当家,咱们还是要妥善处理。若宰了这两人,只怕我们寨子也不得安宁。” “放回去不也一样?这帮狗东西,贪赃枉法,鱼肉百姓!老子爹娘被他们害死的时候,谁跟老子讲过半句公道话?老子一年到头,累死累活,连口饭都吃不上!咱们今天把他们放了,他们只要下山,包管招来官府灭了咱们!不如先剁了喂狗,多少不亏!” “大当家稍安勿躁。”郭松知道他心里火气大,说实在的,这群土匪哪个不是被官府逼不得已才落草?当然对这群官吏没什么好感。 “两位,本来今天这事与我们不相干。从情理上来说,我们救了你妻儿,也算有恩。不然等你们来救,这十来天过去,连骨头都没了!两位说对不对?” 王忠道:“对,此事你们的确有恩。” 郭松又道:“我虽然是个土匪,但也读了几句书。做人要讲道理,于情于理,你们也不能找官府来剿灭我们,对不对?” 王忠道:“对。” 童义却冷声道:“你教我女儿歪门邪术,有何恩义可言!” “得嘞!”郭松手一拍,吆喝道:“那咱们就搞点歪门邪术。这样吧。这儿正广阔天地,咱们兄弟也都是精壮汉子,不如给您老来一出活春宫?” “贤弟!”王忠看童义要发作,提前拦住,道:“好汉何必说这些胡话?咱们就好好讲道理。弟妹和侄女,那肯定是要跟我们回去的,他们是一家人,这道理对不对?” 郭松道:“对!” 王忠又道:“我们带人回去,给你们留下钱物作为报酬,也不算咱们忘恩负义。我们完全可以和和气气的解决这事。对不对?” “对。不过我看这位兄台和气不起来啊!” “他惦记爱女,心里焦躁,也是人之常情,还请好汉见谅。” “这样!”郭松道:“咱们都退一步,简单点!人你们当然带走,这天经地义。咱们虽然是土匪,可也和周边百姓秋毫无犯,要剿匪也该轮不到咱们头上,这应该也不差吧?” 王忠道:“当然!好汉只管放心,这份情谊我们绝不会忘。” 童义怒道:“官府剿匪,天经地义!” “那可就没辙了!”郭松轻笑道:“咱们兄弟嘴碎,万一跑了几个,跟人说起尊夫人在山寨里的种种,可就坏事传千里了!” “你!”童义气急,他当然很清楚人言可畏。自己妻女在土匪寨子待了这么久,只要有点风言风语,他们都会颜面扫地! “我的建议是,两位回去,宣扬咱们是义匪。不仅从恶棍手里救下了两位姑娘,还恪守礼节,非礼勿近,秋毫无犯。两位可以落得识大体,宽宏大量的美名,咱们也能免去宵小之辈作梗,如何?” 一阵沉默。名声,从来都是最大的负担!许久后,童义冷静了下来,缓声道:“就按好汉说的办。” “成!” 王大眼见谈妥了,便道:“去把夫人的马车带来,送夫人下山。” “走不了!”突然背后传来一声喊,喊声传到众人耳朵里的时候,一支箭矢已经飞到了眼前,目标正是擦眼泪的童无衣。 “小心!”郭松一把将她推开,顿感左胸传来一阵刺痛。 “军师!” “养一箭!!!”李英提着刀,带着自己的核心队伍便追了上去! 王大眼也顾不上那么多了,“撤退!带军师回去!全体听令,不论死活,谁抓到养一箭,谁就是三当家!!!” 众人掩护着郭松,迅速撤离。颜燕赶紧把童无衣抱在怀里,责备道:“你们两个怎么回事?那个养一箭上次就想射杀无衣,你们居然放了他?” 童义二人感觉很冤枉,这个养一箭是个弓箭手,一直躲得远远的。他们虽然能打,也不能一边打架一边爬楼去追一个熟门熟路的弓箭手啊! 王忠道:“我们先下山。请弟妹上马车吧。” 颜燕这时也顾不上去关心郭松了,有人想要杀她女儿,她必须尽快离开。 “我不回去!我不回去!”童无衣不依不饶,说什么都不肯走。童义只能死死地把她抱在怀里,强行送上马车,由王忠驾车下山。 “放我下来!”郭松拔出箭矢,这支箭正好射在他的肋骨上,伤口并不深。 王大眼担忧道:“军师可别得了破伤风。” “应该不会。”郭松捂住伤口,道:“这个养一箭没处可去了,应该很快就会露出马脚。我们这点人搜山太危险,应该集合起来。” “不必了!”李英的声音传来,背后的人已经把养一箭五花大绑着了。 王大眼道:“先去给军师疗伤,咱们稍候大厅处置他!” 回到寨子,郭松先去郎中那妥善处理了伤口,主要就是消毒和止血,防止被感染。王大眼派人来问情况,委婉表达了想要留养一箭一条命,招他到自己手下的意思。郭松表示坚决支持大当家招贤纳士! 等到郭松包扎好伤口来到大厅,众人人到齐,王大眼便道:“军师,你来说,怎么个杀法?” 郭松配合道:“养一箭!大当家本来看你是个人才,想要把你招到麾下做事。可你今日所为,不顾情义,是自寻死路!” 王大眼笑道:“若是以前,抓住这厮俺肯定要劝降的。今天他伤到了军师,那就没得商量了!来人,压下去!” 养一箭一听有活路,急忙向王大眼磕头道:“大当家饶命啊!我鬼迷心窍,一时糊涂,绝不是有意要伤军师!天地可鉴啊!” 郭松厉声道:“你屡次三番暗箭伤人,无耻至极,还有脸狡辩?” “大当家别听他的,那两个狗官杀我大哥,害我兄弟,我杀他女儿理所应当!咱们也认识几年了,我养一箭不是卑鄙无耻,不讲道义的人啊!” 《狼夫子》正文 第二十九章 剿匪的来了 戏演到这一步,王大眼也编不下去理由了,便道:“军师。你看如何处置?” 郭松道:“听大当家的!” 王大眼道:“你给军师磕头谢罪,军师若是不计前嫌,俺也就放你一条生路。” 走到这一步,养一箭已经没什么心理负担了,老老实实给郭松磕头谢罪,“望军师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我这一回。” 郭松道:“既然大当家说了。那以后就是自家兄弟,只要你不吃里扒外,过往的这些事就过去吧!” “好嘞!”王大眼到底功力差点,直接就没绷住,高兴的扶起养一箭,笑道:“以后就是兄弟了。俺们一起干大事!” 养一箭跪拜道:“听大当家的!” 王大眼拍拍他的肩膀,转头为李英,“老二,是谁抓住他的?” 李英指了指自己的部下,“是大家齐心协力的结果。” “抓住养一箭,赏!让俺又得一猛将,再赏!” 养一箭的归顺,意味着秋山的统一完成。首要的工作,就是利益的分配。秋山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寨子就百多人,想要控制住就需要划分负责范围。 王大眼计划把队伍分散为南北两部,北寨的基础设施还在,可以利用起来,驻扎一支分队,同时也能防备来自北部地区的威胁。 郭松当即表态反对,他是坚决反对军权分散的。一个土匪窝,战斗人员不过百人,王大眼撑死也就是百夫长的实力,还分权?果断提出了一套将各个区域根据地理情况分化功能的分配方法。 简单来讲就是,农业、手工业可以分配到个人负责,给予一定的自主权。武装力量则全部由王大眼掌握,整体调度。高级干部的个人护卫队,不得超过十人。并且,整个寨子的财务全部由王大眼负责。以发工资为例,不管是养一箭还是李英,他们的护卫也是由王大眼来发钱,赏罚。这样就等于是把护卫队的负责对象变成了王大眼,他们是受王大眼的命令保护高级干部,而不是高级干部的私人武装。而护卫队的训练,选拔,也由武装部队负责,取消高级干部训练私人护卫的权力。 这一套制度虽然比较简单,但已经基本上将大大小小的权力都集中到了王大眼手中,避免出现多头领导和高级干部可能的叛乱问题。王大眼自己虽然没啥建政思路,可还是能分清楚好歹的,当即采纳了这一建议。 李英性格比较孤僻,对这些“权术”不感兴趣,没有提什么意见,王大眼也充分的尊重他,没有动他的私人护卫队。养一箭毕竟是新降的,而且有新仇旧恨,在寨子里也没有任何根基,更加谈不上什么反对意见。 一旦寨子早期的制度确立,以后不管如何扩张,招徕多少人才,都可以以此制度施行。只有接受这一制度的人,才能成为他们的一员。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由于前期职权不明,管理混乱,导致后期分配利益时的矛盾纠纷。 王大眼将寨子正式改名为秋山寨,由郭松题字,挂了一块牌匾。 秋山位于冀州,这里是粮仓,周边的土壤非常肥沃,适宜耕种,但由于纬度高,冬长夏短,一年只能种一季。从理论上来讲,若不是官府太苛刻,自耕农基本上都是能自给自足的。 但秋山毕竟是土匪,也不敢对农耕区扩张太多,只能将秋山周边的无主土地收过来,勉勉强强凑了二百多亩耕地。再加上山地的部分开发,不进行抢劫的话,基本上还有百来人的扩张余地。 考虑到这一点,郭松觉得应该立一个规矩。首先就是安全区的问题,其次是保护费的问题。 安全区的逻辑很简单:狡兔三窟、兔子不吃窝边草。多建几个窝点,用于逃窜,然后不抢劫周边的百姓,以免引发民怨,招致当地官府的围剿。 保护费则需要一点操作技巧,能出钱给土匪的,只能是有钱的乡绅,而且还得是有钱无权的那种。但凡有点权的,都是没必要交保护费的,他们有官府护着。目标人群便只剩下一种:行商。可秋山的地理位置,其实并不好。背靠太行山,却不在太行八陉的路径上,行商基本不会走这里。 把自己的计划跟王大眼汇报。王大眼表示第一条可行,第二条也容易。“咱们既然不能劫掠邻近的村子,那不正好去百里外的井陉县抢商队么?咱们秋山虽然不高,可它大啊,把那些寨子改建改建,刚好可以当躲藏点。” 郭松道:“但井陉县旁边的紫云山上也不太平,咱到人家家门口去劫道,怕是要遭事。” “怕球!秋山这巴掌大的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万一被官府围剿,可就没了。紫云山连着太行山,地盘大着呢。” 郭松一脸黑线,这货居然是直接打人家寨子的主意了。劝解道:“紫云山虽然大,可全是山地,看风景还行,养活几百人很难。秋山地势平缓,多山地丘陵,适宜农耕。只有种地,才能有稳定的粮食来源,才能养活寨子里这上百口人。” 打劫,是靠运气吃饭,而且有被反杀的风险。以前这群土匪抢了财宝,也只能勉强果腹。抢劫过程中滥杀无辜也是常有的事情。 郭松是接受了良好教育的人,虽然说教育并不能改变人性,但他的道德观还是具有相当的“韧性”的。抢劫杀人这种事,能阻止的,就一定要阻止。只是自己也是土匪,从立场上来说,他没有反对的理由。只能通过“利益”问题,来遏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现实不是故事会,土匪,并不是值得称赞的职业。 距离吞并北寨过去了一个半月,王大眼摩拳擦掌准备去紫云山劫道。一日,哨兵送来一封信,是灵寿县县令写来的招降书。 听到是招降,王大眼立刻来了劲,急忙把郭松喊来,“军师快给俺念念。” 郭松看完,冷笑道:“县令说,他得了王越将军的命令,只要我们下山当农民,既往不咎,否则即刻剿灭,抄家灭族。” “不封官?” 郭松道:“连田地也没有。” “这个王越将军是何许人也?” “就是王忠的父亲。” “好哇!这个姓王的!出尔反尔!”王大眼气的直跺脚,把王忠祖宗十八代都给骂了一遍。“军师,你说该怎么办?” 郭松问哨兵,“县令带了多少人?” 哨兵道:“有一千多人,都驻扎在山下。” 郭松摸着下巴思索良久,道:“大当家,机会来了!咱们现在有三条路可选。” “快说。” “第一,下山投降。但我们一旦放下刀戈,有没有命,就不是我们说了算。” “不选这条。” “第二,逃。秋山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咱们这百来号人,分散开来,官兵也没法找,三五日后即可回来。” “咱们寨子虽然还算隐蔽,可要是被官兵找到了,一把火烧了可咋办?何况咱们的家小都在,怎么逃?” “第三条,金蝉脱壳。”郭松眉头紧锁,这一条计策风险极高,一子错,满盘皆输。 王大眼不是怕事的人,朗声道:“军师莫慌,只管说!” “大当家,秋山、滚龙山、三梦山之间,有河流相隔。三山交汇处,正是一片山谷盆地,磁河在此流过,且各路山泉在此汇聚,在谷中形成了一小湖。” “不就是北寨前的那片么?”周边的大致地理情况,王大眼多少还是知道点,不过他毕竟读书少,无法像郭松一样形成整体观念。 “对。”郭松道:“秋山北部、滚龙山东北部、三梦山南部,正好是磁河两大支流的汇聚点。咱们若是在此地扎寨,背靠的便是整个太行山。面对的,是两条河流的庇护,并且拥有天然的道路和优良的土地。” 郭松用手指沾了酒,在桌面上画图,分析道:“你看,这一条小河叫石臼河,它可以顺流而下,通往滹沱河,交汇处是一个大湖,形成了马蹄形的半岛。越过滚龙山与秋山连接的山脊,便是磁河的支流,这一条支流分割开了滚龙山与秋山,在交汇处形成了一个三角洲,此处原本有村庄,不过遭了匪患,已经荒芜,咱们可以利用起来。” 言毕,在桌子上画了三个圈,道:“咱们在此扎寨,并扼住磁河、石臼河这两个河口,就能进退自如,攻守兼备。最主要的,如此一来,咱们就能利用河流,对沿途的行商加以威慑。尤其是滹沱河,这可是一条贯穿太行山脉的河流,直通并州太原郡。” 古代的官府行动力是非常有限的,只要土匪逃入山林,他们就只能干瞪眼。将河流、山林利用起来,就能在和官府的斗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以汉末的情况来讲,朝廷和地方,都是没有足够的力量来太行山剿匪的。 王大眼两手一摊,“那这还不是逃吗?” “大当家,且听我说完。”郭松继续解释道:“之所以要选这一块地方,除了极大的地理优势之外,另一个原因,就是要利用秋山寨给官府迎头痛击。” 王大眼的胃口已经被吊起来了,催促道:“军师快说。” 郭松道:“咱们先把人和粮草,都搬运到北寨,作为临时落脚点。秋山寨,就作为一个陷阱。咱们写信给县令,表示愿意投降,但寨子里有许多粮草、财物,需要县令派人来取。咱们就在四周埋伏着,等他们进了寨子,立刻关上寨子大门,一把火把他们烧个精光!” “妙计!”王大眼抚掌大笑,得意道:“军师果然天人也!吩咐下去,立刻着手准备!” 郭松微笑道:“我先写一封信表示投诚,争取一天左右的时间,咱们手脚麻利点!” “军师放心!” 《狼夫子》正文 第三十章 火烧山寨 虽然最近连战连捷,可听到官府来剿匪的消息,土匪们还是本能的想跑。对于郭松搬家的计策没有提出任何质疑,一个个都生怕自己被落下了。 郭松给县太爷写的回信,文绉绉的,县令收到后,居然看不懂!灵寿县县令的位置,是靠着家族举荐换来的,这个县令本人是个目不识丁的蠢货,随行的主簿也就认识几个字,根本翻译不了文言。 大帐内气氛尴尬的很,堂堂朝廷命官,居然不如一个土匪有文化! 主簿懊恼道:“这都不知道写的什么东西,可怎么回信?” 县令道:“派人回去让县里的先生写一封信来。我们就在此候着。” 一旁的县尉有点看不下去,道:“大人,土匪知道咱们要去剿匪,肯定会跑,要是等两天,说不定就人去楼空了。”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县令满不在乎,吩咐道:“你去找一匹快马,回城找个先生看信。” “是。”县尉接过信,便带着几个人离去。 县令嘟囔道:“就算跑了,老子一把火把寨子烧了,也是一份功劳!这王八羔子懂个屁!” 主簿奉承道:“大人英明!这山上不过是群土匪,哪有见了大人的官威还敢作乱的道理?” “说的没错!”县令咒骂道:“那个姓王的算什么东西?他爹就是个卖艺的杂牌将军,也敢对老子指手画脚!” “大人说的是!”主簿附和道:“到底是个下等人出身,净搞些上不来台面的东西。咱们是朝廷命官,剿匪那是替天行道,就该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以浩然正气降服妖邪!” “夜袭?袭个屁!”县令破口大骂道:“这个杀千刀的,要是老子晚上被山上蛇虫咬了,他担得起责吗?猪猡!” 山林中,郭松和养一箭正在眺望县令的营帐,养一箭看不出什么名堂来,郭松心里却有了一本账。临近傍晚,派人带着礼物去拜访县太爷,约定招降的事宜,并派一个妓女随行。 寨子里的东西已经基本搬空了。郭松命人将稻草铺在地上,将黄酒和菜油涂在寨子围栏上。摆放了几个宝箱,里头装的却不是金银财宝,而是弓弩。然后命三十名土匪埋伏在周边,配备猎弓和包裹着油布的箭矢。最后,用竹子绕着寨子围一圈,里头都灌上酒,用稻草覆盖遮掩着。 一切妥当,只等对方上钩来。 送礼的人进去了个把时辰才出来,从他们的脸色就能看出任务完成的比较好。县令和妓女风流过后,一口答应,明天早上,他就率队来纳降,让王大眼准备好迎接。 为防万一,县令还派了两个人来探路。寨子里留了十多人,都脸上抹着碳灰,根本看不出样貌。看到官府来了人,都热切的打探消息,送酒送钱。 两个探子被吹捧的找不到东西南北,喝了几壶酒,拿了不少铜钱,美滋滋的下山汇报去了。 翌日早上,旭日东升。县令带着自己的队伍,浩浩荡荡的上山来。山路虽然很长,可县令是坐着轿子,悠哉的很。几里的山路,等爬到寨子门口,县令的队伍早就是腰酸腿疼。 妓女们站在寨子两侧迎宾,县令笑得合不拢嘴,美滋滋的进了寨子。养一箭作为代表,站在寨子大堂前迎接,他的身后放着四个宝箱。妓女们在门口一个劲的吆喝,把县令的人全部忽悠进了寨子里。 寨内的的土匪借着招待迎接的名义,都靠向门边,等对方的人都进去了,立刻跑出寨子,迅速将门用铁链锁上。 养一箭正引导县令查阅宝箱,听到信号,立刻扯下按钮,四个箱子一齐打开,里头的弓弩机关激射而出。养一箭则三两步跑到箭楼下,绳索一勾,便飞身上屋顶,几个跳跃便出了寨子! “大人!大人!” “怎么回事?!” “发生什么事了?” “嗖!”火箭从四面八方射进寨子里,一下子点燃了易燃物,整个山寨都熊熊燃烧了起来。 “跑啊!” “着火了!快跑!” 他们哪里跑得掉,大门和围栏上都是火,四面八方的火箭连着几批射下来。他们冲到门边,却被严阵以待的土匪用木矛戳了回去。 望着寨子里的熊熊大火,郭松只觉得手里缺了一把羽扇。火攻是极为残忍的,那些被烧着的人在火海中奋力挣扎,惨状不忍直视。偶尔一两个没被烧着的,也会被养一箭狙杀。比起被活活烧死,狙杀要幸福的多。 不过一炷香的时间,火势渐渐停息,县令这千把人的队伍,已经全部变成了焦尸,空气中弥漫着烤肉的香味,让人垂涎欲滴。 “军师,大当家也回来了。” 县令在驻地留下了几个人驻守,加上昨日回城的县尉等人,指望他们上山,肯定不现实。郭松安排李英和王大眼去袭营,务必一口气杀光。 王大眼满载而归,正欲跟郭松打招呼,却有雨水滴落,“咦,怎么下雨了?” 郭松脑子里突然冒出一股极为不祥的预感,好像有什么危险即将到来,赶紧吩咐道:“快动手!把战利品都捡回来!我们马上撤!” 王大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看到郭松一脸焦急,也赶紧一起吆喝,“弟兄们,手脚麻利点!” “是!” 人被烧死了,可他们的武器不会被烧掉。要知道,秋山寨的土匪们可都是用木头疙瘩的。这次直接缴获了上千把官府出品的铁质武器,一人十把都有多余的。这可是实打实的军备飞跃,对寨子实力的提升无需多言。 郭松眉头紧锁,和王大眼汇合之后,赶紧招呼着大家一起走。他觉得这场雨透露着古怪,蕴藏着危机。雨势越下越大,天空中已经是乌云密布,电闪雷鸣。 “莫不是要来山体滑坡?” 郭松跑着跑着,脑子里突然响起一个声音,“受死!” 没等他有任何的反应时间,一道天雷落下打在他的脑袋上。雷击的巨大冲击波将王大眼等人给甩了出去,在地上留下一个大坑,郭松浑身冒着青烟,躺在坑里没了动静。 “军师!”李英最先站起身,迅速冲到郭松身边,见他已经是七窍冒烟,没了气。“军师!” 王大眼离得近,被闪电抽了一下,浑身还麻痹着,道:“来人,先把我们抬回去。” 在雷电命中郭松后,雷雨立刻消散于无形,天空中又是阳光明媚。 众土匪都傻眼了,这算咋回事?王大眼鼓起一口气,喝道:“都麻利点,回寨子!” “是。” 被雷击中后,郭松灵魂离体,看到自己乌漆墨黑的身体,不由得苦笑。一阵风吹来,灵魂自然的飘荡起来,一个熟悉的人影出现在他面前——南华老仙。 郭松苦笑道:“老神仙真是下的了手啊!” 南华老仙冷哼一声,嘲讽道:“若不是你滥杀无辜,积攒了滔天怨气,老朽还真拿你没办法!神仙杀凡人,也是需要条件的。” 郭松往寨子的方向看去,果然全是刚刚被他一把火烧死的冤魂,一个个张牙舞爪的想要朝他扑来。但他们似乎都被某种力量困在了寨子里,根本无法逃脱。 “不过千余人,就要被劈死?那诸葛亮火烧新野,曹孟德屠徐州,怎么算?” 这两件事,在南华老仙的记忆里还不存在,现在这个时间点,诸葛亮都还没出生呢!南华老仙就当他胡诌了一个典故。 南华老仙道:“老朽不过利用了一下怨气,给了你一条死路而已。你若是听老朽之言,屠万人亦不为过,何至于此?” “我并未阻止张角传教,你何必赶尽杀绝?” “是你自寻死路。”南华老仙道:“本来神仙不可杀凡人,但你却妄造杀孽,勾动了天雷,老朽不过瞄准了一下。天道也怪不到我头上,你也无处伸冤。” 郭松道:“你不是说让我不得好死么?被雷劈,倒也算得上。” 南华老仙冷笑,继续劝诱道:“你现在还有一口气,若是诚心诚意归顺,老朽就让你还魂,你肉身虽然残败了,老朽也能治愈。” 郭松断然道:“此事不必再谈,道不同不相为谋。” “哼!”南华老仙嘚瑟道:“老朽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张角三兄弟不过采药郎,如今却风光无限。你不听我劝告,执迷不悟,落得今日天打雷劈的下场,活该!活该!” 郭松不屑道:“大丈夫死则死矣。” “那就去死吧!”南华老仙袖子一甩,一股巨大的推力就把郭松打落在地,地面立刻生出一股巨大的吸力,将他拉入土地中。穿过重重黑暗,来到了幽冥地界。 郭松这是第二次死亡,却是第一次看到阴间的样子,他随意的飘荡,发现地府并没有阎王,也没有十八层地狱。 想起来,这些设定都是佛教兴盛之后才开始流传,后发的道教充分吸收中国本土传说和佛教理论之后,做了一些改良。再经过上千年的“三教合一”,明清两代神怪小说的影响,才有了现代的那一套玩意。 《狼夫子》正文 第三十一章 父子重逢 转着转着,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急忙飘过去,“爹!” 养父一脸惊恐的看着他,完全不知道他是谁。“叽哩哇啦……”养父说的话,他也完全听不懂,当从神情上可以看出,养父很怕他。 “爹,你不认识我了?” 养父奋力的想要挣脱手,叽叽哇哇的叫喊,根本不想跟他多待。 毕竟是自己老爹,看到他这么害怕,虽不明就里,也只好先松手。 结果他刚松手,养父一下子就化为一股青烟溜走了,消失的无影无踪。 “爹!!!” 郭松没料到他居然跑了,这没有东西南北的阴间,他上哪找人去?举目四望,周围的鬼魂都对他颇为恐惧,他们和养父说同一种语言,他听不懂,只能瞎猜,“他们说的是‘鬼话’?因为我杀了上千人,所以煞气重,鬼都怕我?” 比起养父这种还有生前音容笑貌的鬼魂,其他的大部分灵魂都只是一个人形的灵体,漫无目的的飘荡着。这些鬼魂不仅没有活着时的记忆,也没有了任何形象。全是跟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一样,没有任何区别,自然也无从分辨哪些生前是历史名人。 “死者的魂魄就一直在这里飘着?没有佛教,所以没有轮回转世?”不同的宗教,对死亡的看法是不同的。在佛教之前,中国传统上是没有轮回转世的说法,都属于身死魂灭。就连鬼神,也极少是人所转变,绝大部分传说里,神灵都是天生的。 自周公以来,整个文化阶层就一直有意识的遏制鬼神之说,宣讲有神论的墨子就经常在辩论中被嘲讽。作为主流思想的儒家,及其衍生出的法家,都是反对鬼神的,两大核心学派都不管这事,自然也没人来“构建”阴间的体系。 郭松的魂魄形态是成年人,虽然看不到自己的脸,可根据躯体特征,应该是将近三十多岁了,前世的三十年加这一世的五年多,两辈子的岁月都算在同一个灵魂上。 阴间没有任何建筑,到处都是烟雾缭绕的混沌状态,没有时间流逝,也没有东南西北。郭松不知自己飘荡了多久,突然眼前有一点亮光,灵魂本能的追逐着光源。其他的灵体也都无意识地朝着这个方向移动。 到靠近了,才发现是一个圆形悬空石台,上面坐着一男一女,正在对弈。他们两都是人首蛇身,浑身不着片缕。两人都是黑色头发,一只眼睛蓝色,一只眼睛黑色,五官像白种人一般棱角分明,肤色却是黄种人。 回想起南华老仙,也几乎是白种人和黄种人混血的外貌。“大概这帮上古的大神,还处于进化的早期阶段吧,毕竟人类都是从非洲走出来的。或者说,正因为这些大神具备各类人种的特点,所以才有了各民族的信仰?” 郭松接受的教育里,神灵本身就是人造的。就算上古真的存在神灵,传播几世之后,他们的外观形象肯定会接近于信徒的族群,毕竟,人类是极为排外的种族,如果神灵在外貌上一看就是“外人”,那肯定是不能崇拜的。至于神灵本身究竟是啥样,反正也没人在乎,毕竟观世音都当了几千年的“女性”。 从历史角度来讲,九州大地上的黄种人,其实活的很艰难。夏商周三代,历经两千多年,才逐步的将白种人驱逐、消灭。比如说现如今的冀州中山国、常山国一带,直到春秋战国都还是白种人的国家,因为肤色的问题,最终被灭国亡族,不复存在,只留下了中山国的国名,作为这一地区封地的名称。 但和诸夏之国并立数百年上千年,没有混血儿大概是不可能的,中原地区可是人口极度密集的,而且通常的征服战争都会留下女性作为战利品。郭松甚至怀疑自己这个身体也有白人的血统,因为双眼皮、高鼻梁,就不属于黄种人的普遍特征,至少不是汉末华夏族普遍特征。 南方的楚国就不用说了,被骂了几千年的蛮子,但因为同为黄种人,军事实力又很强,还虚心学习中原文化,最后还是融入进了华夏族。 所以这群年龄以千年为单位的神灵,还真说不准是哪个种族的。就连“夏”这个称呼,也和两河流域的“苏美尔”同音,而苏美尔的创世神,也是兄妹俩…… 这一男一女,和中国神话传说中的伏羲女娲很像。可中国女娲、伏羲的故事,在春秋战国时期才开始流传。至少郭松穿越过来之后,接触到的典籍之中,这对创世兄妹的传说是在东周列国时期开始传播。到了现代社会,因为大量文献的遗失,追根溯源也没了个结果,他们是不是和两河流域的苏美尔创世神同类,也没法查。 而自周朝以后,这些上古的传说,基本都遵循了周公“以人为本”的原则,即人世的一切都是人创造的,文字、语言、工具、法律等等,全部都是“黄帝”建立,功绩都在于“人”而非“神”。 在早期民俗传说里,女娲是听命于黄帝的部落首领之一,伏羲也是早期的父系氏族部落首领,他们的婚姻更像是两个部落的联盟。 通过由人创造一切的传说,将对神灵的崇拜转移为对人的崇拜,进而形成对“祖先”、“圣人”的崇拜。圣人崇拜的周文化,是华夏族的文化基因,鬼神崇拜的商文化,则早已湮灭。华夏族在文化上,是周人的后裔。 郭松没有和其他魂灵一样,飘向发着光的石台底部消失,而是踏上了石台。两位大神并未理会他,他便站在旁边看着棋局。郭松的围棋水平仅仅是“会”而已,看不出什么名堂来。 棋局终了,女性神说了一句听不懂的语言,“叽哩哇啦……” 郭松一头雾水,侧着脸不去看她暴露的上半身,回答道:“两位大神,我只能听懂大概在汉朝之后的‘汉语’,早期的华夏族语言,甚至更早的原始语言,我听不懂。” 女神的身躯立起来,蛇尾盘桓扭动着,伸手按在郭松的脑袋上,只一秒便放开,冲男神道:“人间出乱子了,我的原计划被打破了。他不属于这个时代。” 女神使用的语言没有改变,但郭松却能听懂了,就像脑子里装了一个翻译器。 男神仰起头,闭眼沉思了片刻,道:“嗯,似乎是有人故意为之。我来调整一下时间线,把剧情拨回来……” “不必。”女神看了看郭松,露出一丝微笑,道:“也挺有趣的,陪他们玩玩吧。” 男神放下棋子,盯着郭松停了片刻,道:“你不该留下这个缺口的,这是渎神的思想。” 女神却莞尔道:“男孩恋母,女孩恋父,我就是这么规定的。不过……”女神对郭松下体比划了一下,笑道:“凡人的尺寸可满足不了我。” “啊。抱歉。”郭松赶紧道歉,看着女神这完美的躯体,完全暴露着,成年男人没反应和想法才是不正常。 女神不理会他,冲男神道:“就把他也加进去,考验我们棋子的成色。” 男神尾巴扭动,立起上半身,威严道:“我先去收掉那些捣乱的。” “不必,看他们表演也是乐趣。”女神微笑着,问郭松:“你的诅咒谁施加的?” 郭松道:“一个叫南华老仙的神仙。” “嗯……有违天条。”女神手一招,郭松的灵魂中便飞出去一缕青烟,缠绕着女神的手指飞舞。女神消去青烟,道:“你可以回去了。” “回哪去?现代还是汉代?”郭松两手一摊,十分无奈,“我这都死了第二次了。” “还不到回现代的时候。”女神一招手,郭松感觉到自己迅速缩小,很快就变成了五六岁小孩的模样。女神揉了一个人形泥塑,抛向天空,天空中一道光束照下来,将郭松给吸引了上去,女神笑着朝他挥手告别。 “军师!军师!”黑暗中,郭松听到瓦当被敲碎的声音,光线照了进来。只见一寸厚的泥土覆盖全身,就像陶瓷一般干脆。王壮拿着一个小锤子,一点点敲碎泥土。郭松原本焦枯的身体,此时毫发无损,白白净净。 郭松从泥土中挣脱出来,仔细检查身体,除了更加白净无暇之外,似乎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变化。“大当家,这是怎么回事?” 王大眼道:“你真是神仙下凡,你当时都被烤熟了。在寨子里放了七天,打算过完头七就埋了。刚才正准备给你洗净身体入土,突然天上掉下一团泥巴把你吞了,我们敲开泥巴,你就出来了。” 郭松脑子里一片迷糊,他只记得自己被南华老仙劈死之后,被打入幽冥,然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而且他切切实实记得自己被雷劈后的惨状,真的和烧着的木炭没啥区别。 土匪们都很敬畏。郭松这一番死而复生,在他们看来完全就是神仙显灵。天上掉泥巴救人这种事情,太过于奇幻,敲下来的土块都被土匪收起来当辟邪之物。 王大眼准备了一个简单的宴会,现在是非常时期,也不敢搞得太热闹。郭松本身也解释不清楚这件事,自然也没有什么宣传可言。 “军师啊,这次神仙显灵了,俺想在寨子里立一座庙,你看如何?” 郭松脑子里突然冒出了女娲伏羲的形象,道:“大当家若是图心安,就立一座女娲庙吧。平日上点香火就成。” 王大眼道:“这个好,咱们这一带都拜女娲的。” 郭松对这些民俗了解不是特别多,毕竟从汉代到现代,中国文化经历了不少的变革。按照王大眼的说法,在他们的传说里,是女娲伏羲创造了天地万物、日月星辰,是一切的造物主。除了他们夫妻,还有九尾狐、精卫、青龙、白虎之类的鬼怪可以崇拜,反正只要是“有所求”,总能找到一个鬼神来拜的。 至于盘古这厮,他是魏晋南北朝少数民族南下之后,传入中原的“创世神”。汉末时的中原地区还没听说过他。 《狼夫子》正文 第三十二章 建立女娲村【今天两更】 以防万一,郭松叮嘱道:“女娲娘娘的像不要搞得太好看,以免有人动了淫心,招来祸端。” 王大眼骂道:“哪个王八羔子敢对女娲娘娘动心思?阉了他!” 郭松心想,“幸好伏羲没这么粗暴,不然我就完了。” 土匪寨,建庙也花不了太多心思。就搭了一个木屋,用泥巴捏了一个人首蛇身的神像,放了个上香了罐子,完事! 王大眼吐槽道:“这眉骨、脸蛋,咋不像咱们这的人啊?” 郭松没吭声,孙权是碧眼红须,曹操的儿子是黄毛,上哪说理去?郭松若不是长着黄皮,他这双眼皮、高鼻梁、浅褐色的瞳孔,也和汉末时遍地的单眼皮、扁平脸、深色瞳孔的汉人差异非常大。 毕竟两汉离春秋战国不算太远,先民血统融合的后裔还是会是不是的出现一些“返祖”现象,等到隋唐之后,神州大地的黄种人便只被融入了“双眼皮”,其他体貌特征基本固定了下来。 “管他长啥样。神仙嘛,灵验就成。” “对,灵验就成。” 大概是拜神仙真的有用吧。灵寿县官府派人上秋山扫荡了一番,看到土匪窝已经被烧了,土匪也不见了,便退兵了。 土匪们也确实低调了一段时间,分散开来,避过风头。本来就百多人,散在漫漫太行山上,自然是连根毛都找不到。 不过王忠倒是很上心,亲自来过一趟。但他自己不是朝廷命官,就算借了老爹的威风,他们家也不是啥子高门,地方上的官吏不怎么鸟他。至于童家,更别提了,一个武术家族,上了天,也就比富商地位高一点,在官府的事情上,完全说不上话。 前前后后拉扯了两个多月,官府彻底放弃了。土匪们聚集起来,还能赶上夏季种“一季稻”。寨子也在原有的村落基础上开始修建,他们这次不仅得到了足够多的武器,也得到了一大片土壤肥沃的山谷平原,粮食来源不用愁了。 寨子换了名字,叫女娲村,弱化土匪寨的标签,王大眼也不称“大当家”改为“村长”,郭松改称“先生”、“夫子”,李英和养一箭则称“教头”。先自己内部“洗白”,再考虑争取官府招安的事情。 不过呢,在火烧县太爷之后,王大眼一时半会也不敢再提招安之事了。“咱们这次也算是因祸得福,不是这个姓王的闹这么一出,俺还真下不了决心。” 郭松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大当家,现如今,咱们才算是走上正道了!” 王大眼一惊,问道:“哦?这是什么意思?” “咱们寨子小,没个招安的去处。自古以来,招安的都是当将军,咱们百来人,当不了。可现如今不同了,咱们在这儿扎根,就等于洗白了。” 王大眼不满道:“这算哪门子正道?” “咱们在女娲村种地,朝廷是有开荒律令的,咱们可以少纳税,多开荒。而且,从朝廷找咱们收税的那天开始,咱们就从土匪变成了良民,过去的一切都过去啦!” “那不还是当奴才么?天天种地,迟早得被这帮畜生吃了!” “非也,非也。”郭松笑道:“大当家,从今儿起,这女娲村所有的收入,可都归你安排了。只要咱们有了良民的身份,再积攒一些钱财,到时便能疏通门路,捞一个县官绰绰有余。” 王大眼思索良久,他其实想不出什么名堂来,战略规划水平基本为零。郭松既然这么说了,那应该是可行的。“那这要搞多久?” 郭松大致算了一下收入水平,轻笑道:“约十年。” “十年?!”王大眼一拍大腿,这也太久了吧? “大当家,十年后,我才十五岁。您也不到四十啊。此时做官,才能坐得安稳。” 王大眼掐算了一下日子,的确,他还年轻着。十年后,也正是壮年,自己的小孩也差不多大了,可以着力培养。算来算去,是个好计策。 “那就听军师的,咱们就艰苦奋斗十年!” “大当家英明!” “军师啊。”王大眼犹豫了片刻,问道:“这个王忠背信弃义,咱们是不是要想点办法?” 过了几个月,重提此事,可见王大眼还是相当介怀的。王忠当初满口答应,却前脚下山,后脚就剿匪,不给他点颜色,还真当土匪好欺负? 郭松道:“此人既然背信弃义,咱们也不必客气,村长只管做就是。” 王大眼很高兴,他本来还担心郭松反对,笑道:“好。俺就让小的们去忙活了,败坏名声这事,咱们拿手的很。” 到秋末时期,寨子里迎来粮食的丰收。粮仓设立在山中,为的就是躲避官府来征税。虽然目前官府还没有注意到这个小村子,但郭松习惯于未雨绸缪。总不能每次官府来,他们都作鸟兽散或者刚正面吧。 李英和养一箭陆陆续续将周边零散的土匪、流氓或招收,或剪除。零散的逃难农夫、猎户等也都迁移到村子,基本将方圆三十里的地区控制了下来。老百姓,其实都只为混口饭吃。女娲村里大家只要干活,就有吃有穿,还有些娱乐活动,自然也能稳定住人心。 在鼓励农耕的古代,女娲村“百姓”愿意拓荒和务农,官府高兴还来不及。这流民遍地的年头,也没闲工夫去查他们的来历,他们在此定居,并未收到什么阻扰。有了“村民”的身份,也方便了许多,比如油盐、布匹等物,可以进城购买,也能把山寨制作的农具、木工卖出去。 一日,郭松正在核查收成,养一箭低眉顺眼的过来搭讪。 “先生,俺跟你商量个事。” “说吧,什么事?” 养一箭有些不好意思,羞涩道:“是这样的。北寨被灭之后,咱们不是把里头的东西都收了么?” “对啊。你问这个干嘛?” 养一箭道:“北寨里不是还有几个女人么……” “呃……”郭松面色古怪,满腹疑虑,这货到底在想啥?“那些女人不是都在做工么?咱们也没区别对待。” “是这样的。”养一箭咬着牙,道:“里头有个女人比较懂纺纱,咱们村里最近不是收了桑麻么,我觉得可以推荐她来织布。” “哦!”郭松明白了,笑道:“你也老大不小了,是时候娶个媳妇了。这样吧,我和村长说说,把这姑娘许给你。” “我不是这个意思。”养一箭急忙否认,慌乱道:“大当家爱才,若是这个有手艺的姑娘埋没了就不好了。没别的意思。” 郭松爽快道:“无妨,我去和大当家说就是。如果她的手艺过硬,咱们正好让其他姑娘都学学女工。” 村里的女人,待遇还是很不错的,普遍比男人好。但是呢,只要是没婚配的,日子也不能说太舒服。背地里卖身换点钱,郭松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虽然这个姑娘郭松没见过,但能把养一箭的心拴住,应当还是有点聪明劲的。 养一箭把姑娘叫到了大厅,郭松已经跟王大眼说过事情的由来。姑娘大约十七八的年纪,清秀水灵,不过看姿态,应当已经久经人事,是个“熟女”了。 王大眼大笑道:“你小子行啊!这不是牛耳媳妇么?够胆!” 养一箭没料到王大眼居然认识,可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他也只能请求道:“望村长成全。” “可以!”王大眼可没那些伦理包袱,轻笑道:“牛耳死了,他媳妇没处去,你接手正好。” “多谢村长。” 郭松无奈摊手,这帮土匪真是啥都不忌讳,“那手艺的事情是真是假?” “是真的。”养一箭赶紧让自己媳妇展示了纺织的麻布。 “可以,的确比其他女子的手艺好。”只要手艺没问题,男女关系从来不在郭松的考虑范围内。李英和王大眼的媳妇已经怀了二胎,也需要一个新人暂时管理一下妇女问题。 回到住处,瞧见王壮摘了一束野菊花,送给正在洗衣服的阿桑。阿桑又惊又喜,赶紧接过了花。郭松只好先避一避,这两人的猫腻他早就看出来了。一个是贴身丫鬟,一个是贴身护卫,相处的时间久了,有感情是当然的。 找到王大眼,说了一下这件事,“村长,王壮也到了适婚的时候了,既然他和阿桑两情相悦,我看本月内就让他们成家吧。” “他们是你的人,你安排就好。”王大眼站在台阶上,紧了紧衣衫,望着秋风萧瑟,道:“军师啊。现在这样,真舒坦啊!俺这辈子,也就过了这么一年多安生日子,这都是军师的功劳。” 郭松微笑道:“我只是一个教书的。寨子能有今天,村长才是首功,若是换了牛耳、牛力,只怕是成不了的。” “嘿嘿。”王大眼连声笑着,可不知想到了什么,又黯然神伤了起来,缓声道:“军师,俺们不想干大事了。就在秋山这地方,太平日子过着,多好。干大事,又要打打杀杀。” “总之你说打,我就出谋划策去打;你说不打,我就绞尽脑汁谋安定。村长不必伤神。”王大眼会有这种想法,郭松始料未及。这种有产者图安稳的性格,居然出现在一个土匪身上! 这一年来,虽然也有些争斗,可整体来说王大眼的日子是非常舒坦的。老婆孩子热炕头,他过上了大部分人都享受不到的生活,甚至,他还有财务自由,还有令行禁止的话语权。 周边的土匪威胁解除了,来自官府的压力也极小。没有了危机感,他会想要这么优哉游哉的过下去,是当然的。人都是爱享受的。 《狼夫子》正文 第三十三章 收子龙为徒【今天第二更】 作为客卿、谋士,郭松并不能替领导做决策,他为领导要达成的目标提供建议,是否采纳,执行力度如何,那都是领导的事情。何况安稳的生活对他而言也极为有利,他还小,安定是渡过幼儿期的最佳环境。 并且,郭松也有自己的小算盘。适时的提出一个建议,“大当家,咱们村里也会有一些小孩,需要读书。安全起见,我想把学堂迁移出去。” “迁到哪里?” “石臼河的下游,那里地势不错,咱们可以安置几户人家打掩护,我也能广招学徒,结识一些士人,为村里收集情报。” 王大眼没有多想,同意了此事,“人和钱你随便用。” 郭松的学堂,就设立在石臼河的北岸山区,三面环水,背靠滚龙山,顺着石臼河,便能回到女娲村。 此地水美土肥,地势优良,非常适合作为一个指挥所驻扎地。根据郭松的记忆,这里直到唐代才开始有村级行政机构,到了解放前,这里成为军事指挥部,解放后成为新中国圣地之一。 这里的原住民已经因为逃难而离开,一片荒芜。郭松修建了停船的小码头,修葺了道路、土地,依山建屋办学,在山上遍种松柏,命名为“西柏山”,学堂命名为——西柏亭。 次年开春,学堂落成,郭松开始对外招生。自称是受了一个老茂才的指点,读了几句书的小孩。主要教村民小孩识字,略带着教一点诸子百家之书。王壮夫妻负责学堂的安保工作和衣食住行问题。 村里有小孩的土匪充当学生家长,出工、出钱协助建房办学,必要时刻现身说法,搞宣传,并且在学堂周边安家落户,一方面可以耕种,一方面也是对学堂起到掩护作用。 同时,郭松也利用自己教书先生的身份,结交社会上的一些人,一方面是为女娲村收集情报,另一方面也是为女娲村的招安工作做一些准备。 时间一晃,到了公元175年,郭松十岁。 这几年总得来说,冀州的自然条件相当好,都是风调雨顺的年份。女娲村农闲时去劫道,农忙时就务农,积累了相当程度的粮草,有了稳定的财政基础。村民也大都娶妻生子,安定了下来。 至于女娲村税务的问题,郭松利用“贫困村”的伪装,以及朝廷对“拓荒农”的优待,不仅不纳粮,还捞了官府不少补助,赚了不少皇粮。村民也全部编户齐民,摆脱了“黑户”,成为“良民”。 王大眼改名为:王农,字秋山,成为官府认可的女娲村村长。这几年跟着郭松读书识字,有了独自处理公文的能力。 五年的发展,女娲村内部生产体系已经相当完整,农工商都有发展。郭松也利用资源,把近现代的工具制作了出来。因为他本身并不懂太多工科的东西,他只有基础物理、化学的知识,还有日常生活中亲眼所见。 所以都是一些用工业时代之前的技术就能完成的东西。比如说马鞍、风车、水排、磨坊、打谷机、纺纱机等,只需要利用基本的物理,知道大致的结构,反复试错就能制造出来,并且主要材料是“木”,再加上少量的“铁”,财务支出并不高,但对生产力的提升非常显著。 大汉的政局在这几年越发黑暗。皇帝刘宏在通过党锢之祸将士族打压下去之后,基本实现了大权独揽,十常侍也已经羽翼丰满,彻底掌控了朝政的走向。刘宏对宦官“阿爸”、“阿妈”的称呼,也已天下皆知。 时代正在滚滚向前,普通人的日子却一切照旧。 郭松五年来教书育人,积极宣传,终于有了结果,他收到了第一个士族子弟学生,姓赵,名云,年五岁。 赵氏在常山国真定县算是富裕人家,并不缺少教师。但这几年来,郭松在灵寿县、南行唐县两地多方宣传,那些去不起学堂的普通人家,大都会把孩子送到郭松的学堂。 真定县距离西柏亭大约百余里地,但都在滹沱河沿岸。这两年,凡是通过滹沱河的商队、行人,基本都知道这个学堂,传到赵家耳朵里也不奇怪。 赵云交上学费,行拜师礼,“夫子在上,受弟子一拜。” “嗯。陈易,你帮他安排一下座位,给他准备笔墨。”陈二狗读了书,很快就寻思着给自己改名字,由于他喜欢读《周易》,最后便挑选了“易”字作为名,改名陈易。 小时候的赵云相貌俊秀,面庞白净,可以看出以后也是个俊男。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历史上的赵云也不是那种天神下凡般的将领,小时候没显示出太多才华,也是正常的。郭松既然当了老师,自然承担着把他培养成名将的责任。 如今的太平道已经在冀州发展壮大了,因为赵云的父亲,虽然是小官,却是太平道的信徒。可见信教的人群已经从底层百姓,扩散到了上层人士。他会送自己儿子来西柏亭读书,主要是因为教友的推荐,教友只是普通人,其子是郭松的学生。 赵云读书三个月,已经掌握了汉语拼音,可以说“普通话”,抑扬顿挫的读诗。赵云的父亲很高兴,一方面给郭松送礼,一方面到处吹嘘自己儿子拜了名师。 赵云家的影响力,要比一千个村民还大。他们家一宣传,郭松的名声立刻就大了起来。名声这东西,是有临界点的。一旦突破了,就会呈几何倍的速度迅速传播。赵云家便起到了这个作用,通过他们家对真定士族进行宣传,利用士族间的传播,周边县都开始风闻“小夫子”的名号。 郭松教育赵云的课程,主要是兵法和政治学。赵云在兵法方面天赋很高,经常能有一些自己的见解,反过来启发了郭松。 可政治学就慢了,赵云此时就已经展示出了他刚正不阿,一尘不染的秉性。政治学中的权术、计谋,他基本都是不屑一顾的态度。而具体的治国、行政的知识,他也只是“了解”而已,兴趣不大。 赵云父亲经常会推荐一些普通士族子弟来西柏亭听课,偶尔也组织几个士人过来一起和郭松讨论经典。他们掌握的知识,是远远不及郭松的。但他们有很多郭松从未学过的,在现代已经“失传”的书籍。 汉末乱世,是先秦两汉经典流失最多的时代。就以《易经》为例,是由《连山》、《归藏》、《周易》三本书组成,可流传到现代的,只剩下《周易》。通过这些掌握了知识的士人,郭松接触到了很多闻所未闻的先秦两汉经典。 针对士人子弟,郭松的招收标准是,五岁到十五岁之间,全部一年为期,通常二月来入学,十一月结束课程回家,课程主要为“启蒙”。 汉语拼音、乘法口诀的优势,让郭松的启蒙课程具有远超私塾的效果,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让小孩掌握正确的发音,学会基本的算术。 也就在完成相当于现代小学一二年级的课程之后,这些士人的孩子都会回家,去接受系统的经学教育。 因为郭松不教“经学”。 作为一个现代教育者,他是坚决反对教条化的经学教育的。可他又不能阻碍这些士人子弟出仕的道路,那就干脆只负责启蒙,在他们心里种下科学教育的种子。能不能发芽,他管不着,也没有那个能力去管。 除了女娲村的孩子外,只有赵云一直留在学堂读书,专心研习兵法。赵云是次子,他的兄长已经去读经学了,其父对他学兵法一事便相当宽容。 通过学生及其背后的家庭,郭松的“普通话”在西柏亭方圆百里的县城蔚然成风,他也顺理成章的变为“名师”,在冀州扬名。 180年二月,春天开学,这一年,郭松十五岁。 一辆熟悉的马车停在学堂操场,一位贵妇人带着两个六七岁的男孩下车。郭松一眼就认出了她的身份,十年未见,张婉芸风采依旧,眼角的些许鱼尾纹,更平添一份成熟魅力。 郭松站在阁楼上望着她,她却浑然不知,一心都在两个儿子身上。周围的士人大都为她注目,用扇子遮掩自己炙热的目光。 郭松吩咐道:“赵云,请那位夫人在偏房等候。男女有别,不能让其他男人这么看着。让陈易手脚麻利点。” 赵云点点头,“是。” 负责接待的家长、收取学费的人,是陈易。他已经十四岁,可以承担起一些事务性的工作,这也是对他的锻炼。 郭松犹豫着自己到底要不要下楼去见张婉芸,他不清楚她为何会来这里,她是不是知道了自己的身份。从她带着两个儿子这一点来看,张角的药效果不错,甄逸的仕途应该也比较顺利。 “不知娘过得如何了。”十年里,郭松基本没离开过秋山一带,也尽量控制自己不去打探消息,以免给养母造成麻烦。可母子之情尚在,哪有不惦记的道理? 赵云来报,“夫子,甄夫人想见夫子一面。” “让她稍候。”郭松想了想,又道:“让陈易手脚麻利点,把家长们都打发回去。” “是。” 郭松心平气和的喝完一杯茶才下楼,到偏房见张婉芸。 “甄夫人,好久不见了。” 张婉芸望着他,非常讶异,他虽然长大了十岁,但依稀还是能看出儿时的面貌。而且腰间的慎独剑,是天下独一份,一眼就能识别出来。 “好久不见。”张婉芸一声长长的语调,不知是欣喜还是忧虑。 《狼夫子》正文 第三十四章 木头 两人面对面坐下,郭松先开口,“夫人为何来此?” 张婉芸道:“听说这里有名师,便带孩子来看看。想不到是你在教书,那我就放心的让他们来读了。我次子甄俨,年七岁,三子甄尧,年五岁。我还添了三个女儿。” 郭松笑道:“恭喜恭喜。” “你母亲,也过得很好。我们一直情同姐妹。” 郭松微笑着说:“你答应过,我相信你。” 张婉芸小心翼翼的朝他伸出手,郭松微笑着把手也伸出来,让她握住。张婉芸道:“你当初说你去雒阳求学,我们却没有找到你,这些年你过得怎么样?” “我早已学成归来。”郭松把这个谎言掩饰了过去,轻松道:“你看我现在满园桃李就知道,我过得很好。” “让我抱抱你。”张婉芸将他拉到怀里抱住,柔声道:“你母亲这些年一直很惦记你,知道你没事,她肯定很高兴。” “嗯。”郭松被她抱在怀里,香料和肌肤的气味让他有些迷醉,下半身不由得有了反应。他已经十五岁了,不是当年那个毫无反应的五岁小孩了。 “这么多年,你为什么都不去看看你娘?” 郭松道:“我答应过你,我会做到。” 张婉芸放开怀抱,捏了捏他的脸蛋,微笑着说:“你和寻常孩子真的太不同了。我都没想到,这个名扬冀州的夫子居然会是你!看来你果然拜了名师。” “哈。”郭松轻笑一声,调整好自己的坐姿,顺便“拨乱反正”了一下,以免出糗。 张婉芸发现了他的小动作,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恍然大悟,不由得俏脸飞红,嗔怪道:“小小年纪就不学好。” “都过去十年了。”郭松赶紧岔开话题,微笑道:“过去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 “是啊。你长大了,我也老了。”张婉芸摸了摸眼角细细的鱼尾纹,时光无情,红颜易逝。她到了三十岁的关口,哀叹道:“一晃眼都过去十年了,我真没有想到我们还会再见面。” “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事情了,我们聊点别的。”郭松实在有点受不了这沉闷的气氛,拍拍手,故作轻松道:“我给你说个笑话吧。” 张婉芸莞尔一笑,“好啊。” 走廊上,赵云站的笔直,张开双臂挡住陈易,“夫子在会客,你还是别去了。” 陈易嬉笑道:“你听,这笑声多好听啊。就跟山上的夜莺一样,真是让人心跳加速!你就让我过去看看呗,我近距离听一下。” 赵云才十岁,当然不懂这些事情。陈易十四岁,已经开始步入青春期了。 “小赵啊。我跟你讲,这个姑娘,那是我见过的第三漂亮的,你就不想多看几眼?” 赵云冷着脸,淡然道:“她是师弟的母亲,也是我们的长辈,你的话太失礼。” “真的不让?” 赵云道:“你可以试试硬闯。” “木头!”陈易忿忿的骂了一句,转身就走。走出几步远,又折返回来,道:“你看,这都傍晚了,是不是要叫夫子出来吃饭了?” 赵云抬头看了一下天空,道:“还有半个时辰呢,不急。” 陈易依然不死心,道:“那让两位师弟过来见师父,还行?” “等师父出来再说。” 陈易低声道:“要是师父和那女人出了什么有伤风化的事情,你担得起责任吗?让我过去!” 赵云不为所动,反而讥讽道:“师父与她是平辈,尚可说两情相悦。你是后辈,竟敢对长辈想入非非,这才是有违人伦,有伤风化吧?” “木头!木头!”陈易恶狠狠的骂了起来。 屋内,张婉芸红着脸,取笑道:“听听,你教的好学生。” 郭松面子上实在有点挂不住,这两个没心没肺的东西!推开门道:“你们两个都给我死过来!” 两人走到郭松面前,一人吃了一个爆栗。“都给我死远点!” “是。”临走,陈易还歪着头往屋内瞧了一眼,却看到张婉芸猛地拔出半截剑,满眼杀气。吓得他立刻缩回了脖子,连声道:“走了,走了。” 郭松回过头,见张婉芸嘴角含笑,缓缓地收回了剑。“你吓唬一个小孩子干什么?” 张婉芸的笑容收敛起来,冷声道:“他已经懂得男女之事,却还出言不逊,只是警告已经算看你的面子了。” 郭松奇怪道:“我当年在你被窝里胡作非为,你也没这么吓唬我啊。” 张婉芸想起当年往事,又红了脸,低声骂了一句,“果然是故意的,坏东西!” 郭松笑道:“我可不是故意的,我睡着了之后是有点不安分。那个小厮你比较肃杀是当然的,陈易虽然嘴上没毛,可……” “不行!”张婉芸打断他的话头,坚决道:“你可以,其他人都不行!” 郭松可不是愣头青,这句话蕴含的意味听的明明白白。转身把门关好,在她面前坐下来,拿过中和剑放在桌子上,然后伸手握住她的双手,凑近她的脸,轻声问:“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已经过去十年了,十年了!” 张婉芸别过脸,不去看他的眼睛,低声说:“这十年里,我生了三个儿子,三个女儿。怎么会不知道?” 郭松伸手托着她的脸颊,让她看着自己,问:“为什么?” 张婉芸一字一句道:“谦谦君子,淑女好之。” 郭松皱眉,道:“我当年不过一介孩童,你根本没有喜欢的理由。” 张婉芸不语,怔怔的看着他,眼眶里有泪水在打转,颤抖着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为何。你当初只是一个小孩,可现在长大了。我想过要忘了你,可这十年来,你每一晚都在我的梦里,我的怀里。” “我没法忘记你!”她的情绪犹如决堤的大坝,不顾一切的抱着他,在他的肩头失声痛哭。 虽然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可郭松不是很理解这种感情,他能理解萝莉爱上大叔,但无法理解少妇爱上正太。他甚至能从生理层面分析男人恋童、爱萝莉的原因。但女人对于幼童,除了母爱之外,他实在想不到其他任何情感发生的可能。 “我是不是和你早夭的长子很像?” “不像。你看我这两个儿子,他们哪里和你像了?” “我不懂。”郭松推开她,非常认真的说:“你当初孤独无助,我帮了你,所以你移情了。十年过去,你也生育了儿女,应该早已忘了。” “我不知道。”张婉芸连连摇头,苦恼的捂着脸,窗户纸捅破了,两人的关系要么更上一层楼,要么覆水难收。痛苦道:“我以为我忘了,这十年里我无数次试着忘记。可当我再次看到你,我知道,这种感情是真的。” 张婉芸抓着他的手臂,乞求道:“你饱读诗书,学富五车。你告诉我,圣贤是怎么说的,有没有什么其他的办法?让我忘记你一个晚上,就一个晚上,哪怕只是甄逸在我身上的那盏茶时间也好。” “我不知道。”郭松一时间也没了主意,他也找不到答案。 爱情,是没有标准答案的。 “那我该怎么办?”张婉芸茫然的看着他,眼睛空洞无神,“好不容易,你终于长大了,可却拒我于千里之外。” “我只是不明白。”郭松无奈道:“你为什么会喜欢一个五岁的小孩?” “为什么不是喜欢一个强大的人呢?”张婉芸站起来,露出自己手腕上的伤疤,缓声道:“从我们第一次见面,你就是我的英雄。” 郭松无奈道:“可你看到的,是个小孩的躯体。” 张婉芸激动道:“现在这个躯体长大了,和我梦中所想的男人一模一样。” 郭松无法理解分别十年以上还能存续的感情。他会想起自己的大学女友,但也只是怀念,就算再次相遇,除了一句“好久不见”也不会有其他的内容。 他怀念的,并不是某个具体的女人,而是自己错过的一段青春岁月罢了。哪怕大学女友是个渣女、碧池,也不妨碍他怀念。 郭松站起身,叹息道:“你先休息吧,让情绪平静下来。” 张婉芸平静的看着他,问道:“你既然不成全我,又为何要招惹我?既然已经乱了,你还想全身而退?你将我弃如敝履,我一文不值。” 张婉芸拔出中和剑,凄然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住手!”郭松大惊,顾不上许多,赶紧伸手去阻止。幸好两人距离不远,他又身高臂长,一手抓住她的手臂,一手抓住剑格。中和剑锐不可当,一下便切开了他的手掌,血顺着剑刃流下。 张婉芸泪眼汪汪,无奈的质问:“为什么?你又不给我活路,又不让我去死,为什么?” 郭松夺下中和剑,赶紧收入剑鞘丢到一边去。“我先包扎。”古代的金疮药效果很差,伤口极易感染。郭松也只能用白酒来消毒,清理伤口,希望不会感染。 从柜子里取出药和纱布,单手包扎。张婉芸走过来,抹了一把眼泪,用布擦干净手,拿过药瓶,“我来。” “嗯。” 《狼夫子》正文 第三十五章 龙生九子各有不同 两人都没有再说话,张婉芸全神贯注的包扎,生怕用力稍大让他疼。 包扎好,郭松苦笑道:“你若是死在我房里,我可要坐监了。” 张婉芸道:“你反正跑得快,连甄氏府邸都能出入自如,杀掉王义都没人发现。” 郭松想不到她居然会以死相逼,劝解道:“你就不想想,你若是死了,你的儿女怎么办?为了个男人,值得吗?” 张婉芸收拾着药瓶子,神色淡然,沉声说:“就交给你娘照顾了。她儿子害了我一辈子,我的儿女就害她。” “我……”郭松很无奈,这可怎么整?虽然和一个这样的美妇人发生关系,他非常乐意,可心里总有点放不开。道:“我还没害你呢。” “我不管!”张婉芸道:“是你先勾搭我的,我既然上了勾,你就别想跑。” “我不跑。”既然躲不掉,那就坦然接受吧。比起去找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他还是觉得张婉芸这个年龄段的女人更符合自己,毕竟,他已经是四十多岁的老男人了。 虽然出身乡野,又为人师表,可他并不是一个“老封建”,在帝都的日子里,他见到了各式的“情侣”,和有夫之妇发生点什么,他没有啥心理负担。男欢女爱天经地义,只要你情我愿,发生了就发生了,享受了性的欢愉,也承担起道德的谴责即可。 三十岁的人妻,正是蜜桃最熟的时候。这样一个女人,对他而言是致命的诱惑。他已经度过了近五十年的岁月,他并不如身体一般“年轻”。 对那些年轻貌美的女孩,他会有负罪感。三十岁的张婉芸才是他的“适龄配偶”。 张婉芸见他松了口,立刻趁热打铁。莞尔甜笑,伸手解开他腰带的结,喘息着芬芳,“让我教你做男人。” “不。”郭松伸手托起她的下巴,勾起一丝笑容,“我来教你做女人。” 两人放下芥蒂与心防,郎情妾意,共赴巫山。 正是: 玉炉冰簟鸳鸯锦,粉融香汗流山枕。 帘外辘轳声,敛眉含笑惊。 柳阴烟漠漠,低鬓蝉钗落。 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 屋外,王壮靠着盾牌睡去,阿桑心疼丈夫,给他送来毯子。陈易和赵云也沾了光,都得了一杯姜汤。二人并没有什么睡意,倚着栏杆望着月亮。 陈易微笑着说:“黄昏庭院柳啼鸦,记得那人,和月折梨花。” 赵云接过话茬,“水边台榭燕新归,一点香泥,湿带落花飞。” 陈易抚掌大笑,“好诗,师父真是写得好诗啊!” “混小子,别出声!”王壮非常不满被吵醒了好梦,训斥了一句,便又裹着被子睡去。 陈易问道:“小赵,你觉得夫子怎样?” 赵云肃然道:“高山仰止。” 陈易指了指偏房的方向,问道:“现在?” “食色,性也。”赵云坦然道:“夫子不是圣人,但他的教诲,依然是我的明灯。” “哈。”陈易笑了声,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道:“夫师道也,必正身,诚意,谨言,以为天下表。” 赵云道:“师道,传道受业解惑而已。” 陈易顿住,深深的看着赵云稚嫩的脸庞,沉声道:“龙生九子,各有不同。” 赵云闭上眼,道:“道不同,不相为谋。” “哼!”陈易拂袖而去。 翌日清晨,天蒙蒙亮,甄逸的马车缓缓离去,消失在晨雾中。 学堂的日子再度恢复平静,郭松的生活并没有因为春风一夜而有多少改变。每个月,张婉芸会来学堂看望自己的两个儿子,给他们生活物资,然后和郭松“闭门谈话”一段时间。除了因为她是女人,需要避开其他人单独见面之外,其他的流程和其他家长并无不同。 秋收时节,郭松照例给学生放五天假,让他们回家去体察民情,了解农民的工作。郭松也回到女娲村,协助王大眼处理内务。 村里最大的事情,是两个老妓女过世了。虽然她们身份卑贱,可对村子是有功的。王大眼也给予了她们足够的礼遇,举行了葬礼,让她们走的体面,她们的孩子也由村民共同抚养。 “军师啊。俺近来睡不着觉啊!”王大眼的胡须已经有了发白的迹象,面容也衰老了不少。毕竟,已经十年过去了。 郭松不解,“村长何出此言?” 王大眼道:“近些日子,俺越来越觉得老了,气力不济了。可我儿子才八岁,女儿才九岁,如何是好啊?” 嗯,开始担心接班人的问题了。王大眼的儿女,都是郭松的学生,智力平平,中人之资。接班当村长,应该是没问题的。但他们有没有王大眼这样的气概,那就未可知了。 “村长有何打算?” “是时候兑现咱们十年前商议好的事情了!”王大眼的眼神非常坚定,显然这个问题他已经思考了很久了。“这十来年,仰仗军师运筹帷幄,村里也算吃穿不愁,可当初的兄弟已经老了,他们的小孩也还没长大。不能再拖了,再不博一把,就没机会了。” 的确,这十年来,他们或劫道、或务农、或商贸,通过各种避税手段,积累了非常可观的财富。十年前郭松规划的最终目标,是到了付诸实践的时候了。 郭松道:“以咱们村子的财力,买一个县官绰绰有余。”这十年里,他通过学生家长的社交网,基本摸清楚了冀州能疏通门路的达官显贵,只要钱到位了,买个县令基本没阻碍。 “不行!”王大眼听到要买官,却一口回绝,破口大骂道:“那个杀千刀的刘大,猪猡一样东西!看他那狗皇帝当成什么德行了?卖官鬻爵,搜刮民脂民膏,天下百姓苦不堪言,只待陈胜吴广而已!俺要是去买官,那不是助……助……那词咋说来着?” “这不是助纣为虐。”郭松劝道:“所谓: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朝。村长既然怜惜百姓,就该当父母官,这样才能爱民如子。看看咱们村里这几百人,丰衣足食。村长就不想让一县、一郡之民都丰衣足食?” “这……”讲大道理,王大眼肯定是说不过郭松的,支支吾吾道:“那咱们也不能给狗皇帝送钱。” 郭松劝道:“除了直接花钱买官,咱们也没有别的门路。难不成村长想要举孝廉、茂才做官?咱们可不是名门望族,从举孝廉开始,坐到县令之位少说也要七八年,若是出了岔子,恐怕连侍郎都没得做。做官宜早不宜迟,村长不要多想。” 王大眼的算盘还是清楚的。以前是土匪,不了解。当了十年“村长”,多多少少和官府有些交际,知道寒门子弟从举孝廉,做侍郎开始,爬到县令的位置需要多久。何况天底下就这么些县,可能轮也轮不到。 王大眼的身份不过是个“村民”,连“寒门”都算不上!一步步晋升?那得耗费生命来混资历!他等不了! “有道理!” 郭松趁热打铁道:“一个县令之位,算他一百万钱,咱们打通买官门路,算他一百万钱。咱们以二百万钱,为一县百姓换来父母官,划算的很!村长既然爱惜百姓,何苦吝啬身外之物?” “嗯……军师说得对。”王大眼对做官的期盼,绝对高于自己的“道德底线”,郭松给出了另外一个“道德高地”他自然心悦诚服的接受。道:“此事就交给军师去办,务必在年内办妥。我老了,拖不下去了。” “诺。” 从一个村长变成县令,自然是要比土匪容易的多的。这十年间,他们也向官府纳了些钱,“良民”的身份是毋庸置疑的。这件事的关键,在于找到一个门路买官。郭松收集了冀州不少权贵的资料,能办妥这件事的,当属安平国的赵忠,此人乃十常侍之一,被刘宏称为“阿母”,极为贪婪、骄奢淫逸。 给赵忠家送礼的人太多,其中也包括很多郭松的学生家长,稍一调查便知道了大概。赵忠兄弟都在雒阳做官,家里都是老母说了算。虽然如今发达了,可那股子小农的习性根本去不掉,喜欢的还是黄金白银,对艺术品没啥兴趣。 由于两个儿子都没有子嗣,赵老太太格外喜欢小孩子,不少士人送礼,都派自己的小孩去送,往往能让赵老太太喜笑颜开,所求的事情也就容易办妥。 郭松先是通过来自安平国的学生家长,委托他们向赵老太太报上自己的名号,派村民去传播自己的名声,又派陈易定期带着礼物去送礼,先打好基础。 秋收过后,九月九日重阳节,也是郭松十五岁的生日。 本来这一天是要让学生回家团聚,登高过节。但因为是他的生日,加上西柏山也有高度,有美景,适合登高赏菊,于是学生家长反倒是来到学堂,登高望远的同时,也为郭松祝寿。 赵云的父亲由于连续几年参加,加上也是士人出身,便充当起主持人的角色。重阳节和其他的日子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它是可以带女眷出游的。所以士人们大都带着自己的夫人、姬妾等一道前来,队伍比较壮大。 而今年队伍中最壮大的,非上蔡令甄逸莫属。众人之中,他门第出身最高,世袭二千石俸禄;官位也最高,秩千石上蔡令。娇妻美妾,更是艳压群芳,令秋菊为之逊色,青山为之倾倒。 妻妾相融,和和美美的样子更是羡煞旁人。其他人家的妻妾都是主仆之别,小妾如丫鬟般伺候着主母,别提携手同行,就连抬眼看一眼都是过错。 《狼夫子》正文 第三十六章 义子 一时间在场的女人纷纷侧目,对两人的关系颇为好奇。甄逸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张婉芸也只是对柳怜儿这么好,其他的小妾待遇也和仆役好不到哪去。 十年未曾见过的养母就在眼前,比起十年前分别时,她除了细细的抬头纹之外,肤色更白净、体态更自然、脚步更稳健。在大家族中,养尊处优的待遇,的确不是城郭贱民之家能比的。 看到养母身体健康,容貌迤逦,郭松很庆幸,也非常高兴。当年虽然受到了羞辱,心里很憋屈,可看到养母今天的状态,这都是值得的,心里的郁结也一扫而空。 至于甄逸,杀父之仇是绝不会忘的。但现在已经是180年,根据历史,甄逸会死于186年。那个时候郭松才二十一岁,养母也才四十出头。考虑到养母现如今的好日子,他可以选择等甄逸老死。 养母见到他,露出欣慰的笑容。但现在这种环境,也不许他们母子相认,甚至不能表现出太多的情绪,只好以扇遮面,掩盖自己的表情。 甄逸的座位就在郭松对面,郭松是师长,又是东道主和寿星,坐在最高位。甄逸社会地位最高,位次之。甄逸和郭松,以前从未面对面过。加上十年过去,当初那个瘦小的儿童,现在已经是健壮的小伙子,甄逸自然不可能认出他。 简单的寒暄,互相介绍过后,便是赏景喝酒,吟诗作对的时候。众人一番谦让,想要把这个风头让给甄逸。 甄逸也是老油条了,当然清楚这些套路,便施施然的等着笔墨送过来。一路传递到甄逸手中,甄逸拿过纸笔,又推向郭松,笑着说:“今日夫子大寿,可先提笔。” “然。”郭松可不会给他什么面子,提笔便抄了白居易的《咏菊》:一夜新霜著瓦轻,芭蕉新折败荷倾。耐寒唯有东篱菊,金粟初开晓更清。 七言诗此时才刚刚开始萌芽,第一篇成熟的七言诗是曹丕的作品《燕歌行》,可曹丕要七年后才出生。郭松此文一出,自然技压全场。 甄逸自知不敌,便也顺势不再提笔,夸赞道:“夫子才学果然了得,我儿在此读书,可学有所成。” 甄逸开了口,其他人便也没了心理负担,纷纷开始夸赞起来。由于都自觉比不过,题诗的节目直接变成了赏析时间,众人咬文嚼字,开始推敲这首诗的意境。 过了盏茶时间,郭松道:“诸位,山里秋菊盛开,我们在此闲坐,实在枉费风景。这样吧,我给学生出一道题目,请诸位家长带着他们去游玩体会,散会后交卷。” “好!好!”众人纷纷赞成,自己不行,可以让儿子上嘛!便各自带着自家小孩去逛了。 张婉芸以身体不适为由,留在学堂内,没有随甄逸去游玩。郭松养母也顺理成章留下来陪她。甄逸也没有多说什么,由着她去。 本来夫妻俩感情也不算太好,这十年里,张婉芸也越发冷淡,尤其近两年,甄逸去豫州汝南做上蔡令,夫妻俩一年到头也就能见一两次面。甄逸现在也不在乎,两个儿子,四个女儿,传宗接代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尽管在外人眼里,自己娇妻美妾,艳丽无比,可他已经厌了,还不如刚刚见到的另一人的妻子美丽动人。 母子相见,不由得相拥而泣,各自说起这十年来的酸甜苦辣,不胜感慨。 等到情绪稍稍平缓下来,养母抱怨道:“这十来年,你真是忍心一次都不去见娘。” 郭松叹息道:“我不愿打扰你,怕甄逸察觉到不妥。何况有婉芸照护着你,我可以放心。” 张婉芸的名字,知道的人少。因为女人出嫁之后,本名也就消去了,只有丈夫、父母等极少数人使用,对外都是冠夫姓的“夫人”。 以至于养母一下子居然没听明白,奇怪道:“婉芸是谁?” 张婉芸红着脸说:“是我的闺名。” “啊?”养母目瞪口呆,她当然很清楚自己儿子称呼一个女人的闺名意味着什么。这下她也就更加理解,为什么自找到郭松之后,张婉芸就一直把甄逸拒之门外。 女人的心理是很古怪的,一旦有了情夫,对丈夫的感情也就消失无踪,甚至不愿意让丈夫碰一下。但这也不妨碍她继续对外、对内扮演好贤妻良母的角色,只是心与身体已经完全属于另一个人。 张婉芸对郭松的感情,养母与她相处十年,自然是最了解的。可以说,若不是这个女人爱着自己的儿子,她是绝不会对自己如此优待的。正室和小妾的身份差别,那可是比人与畜生的差别还要大。主母不欺压已经是千载难逢,以姐妹相待,那是闻所未闻的。 张婉芸有些惴惴不安,虽然说自己爱郭松的事情,养母是非常清楚的,可毕竟自己已经生儿育女,是配不上郭松这个年轻小伙的。“怜儿妹妹,我的心意,你一直都知道的,还望成全。” “没事。”养母其实已经察觉到了,张婉芸每次来过学堂,总是眉飞色舞的幸福样子,她哪里看不出来?担忧道:“不过你是有夫之妇,我儿又还年幼,如何能长久?” 张婉芸道:“何求天长地久?能有数年欢愉已然足够。” 养母松了口气,她隐隐有些担心,怕张婉芸为了和郭松长相厮守,和甄逸离婚。虽然离婚改嫁不是什么大事,可她还是非常希望郭松能娶一个雏儿。话已至此,她也没什么可说的了,起身道:“松儿这个年纪,正是气血方刚的时候,你可不要亏了他。” 张婉芸道:“我们一月才见一面,哪里会亏。” “你们难得见面,我先出去透透气,你们注意点动静。”言毕,便离开了房间。听到屋内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和女人低沉的喘息,不由得红了脸,“这个臭小子,真是长大了。” 在众多家长中,甄逸是最先回来的。郭松和张婉芸正在下围棋,双方都一本正经,目不斜视,完全看不出什么亲密感,反倒是觉得很疏离。棋局已经接近尾声,郭松占据着优势。 甄逸前来告辞,道:“某明日还需赶赴上蔡,今日就不叨扰夫子了。多谢夫子对犬子的教诲,内人平日来访,若有不妥之处,也望夫子见谅。” “尊夫人知书达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并无不妥之处。”郭松落下子,杀死棋局,起身道:“甄大人一心为国,实乃大汉之福。” “夫子谬赞了。”甄逸也谦虚了几句,便叮嘱两个儿子要用心读书,听夫子的教诲。又留下一份礼物,客气了一番,便带着家眷离去。 十月底,陈易带回来一个消息,赵老太太要见郭松。郭松便租了一辆马车,带上礼物,登门拜访赵母。 赵忠的老宅,有三座高楼,约五层之高,占地面积比甄氏还要大,装饰的富丽堂皇。周边良田数百亩,都是赵家的资财。一个宦官,能有这么奢华的宅邸,可见贪污腐化之重。 进了门,饶是郭松这个现代人,也不由得惊叹内部的奢华,他所能想到的汉代宫廷所能有的雕梁画栋,一一俱在,丝毫不少。 陈易来过几次,已经熟门熟路,给郭松介绍院子的情况,那些装饰都有些什么来头和讲究之类。 到大堂见得赵忠的母亲,她已经六十多了,白发苍苍,拄着一根乌木拐杖。“你就是西柏亭那个教书的夫子?” 郭松的名望,多少还是传播了出来,冀州虽大,可提到西柏亭的教书先生,都知道是他。有这样的身份,见这些上层人士也方便的多。道:“不过教小孩识字而已,让老夫人见笑了。” 老夫人吩咐,“请先生上座。” 郭松就坐,正欲安排陈易,却见他站到了老夫人的身边。老夫人拉着他的手,慈祥道:“夫子,你的事情,老朽已经知晓了。老朽今日找你来,是为了商议一件事。” “老夫人请讲。” 老夫人道:“这个孩子来了我府上几次,我很喜欢。前几日我儿子回来,也让他见过面。老朽想让夫子割爱,将他留在老朽府上,作为义孙,为老朽养老送终。” “这……”郭松万万没有想到,居然是这事情!他派陈易来往于赵家,主要是借助其讨喜的脸,让赵老太太收下礼物。可现在陈易居然要被收为义子?这件事他可是完全没准备的,陈易也一直没跟他商量过。他完全被蒙在鼓里! 绝嗣的人收养义子,是常有的事。以汉末来说,最赫赫有名的,便是曹操的爷爷曹腾。他收养了一个孤儿曹嵩,死后由曹嵩继承爵位和家业。曹嵩生了曹操这个乱世奸雄,待魏国建立,曹操、曹嵩、曹腾,均被封帝,曹腾也成为中国几千年历史上,唯一拥有官方承认的正统王朝皇帝称号的人。 至于为什么要收养义子,其实原因很简单——养儿防老。 古代没有养老制度,也没有保险理赔,甚至没有养老院。不管你多有权势,多有钱财,一旦年老体衰,没有继承人,倾覆都在朝夕之间。养子虽然没有血缘,可从宗法上,他就是“亲生子”,是合法继承人。自然,这个养子就有责任为养父养老送终,膝前尽孝。 这和现代人有了钱,去养老院、请保姆是完全不同的。古往今来,平民之家,只有“继承人”,才会让老人不必担心“老来横死”。纵然在法制健全的现代,养老院虐待老人的新闻也层出不穷,何况于封建时代? 赵忠兄弟二人都没有子嗣,收一个养子,那也是情有可原的。可郭松知道,根据历史的发展,十常侍都是被抄家灭族的!陈易一旦成为了赵忠的养子,清算的时候他就绝对跑不掉! 何况这次陈易完全瞒着他,也让他相当愤怒,有一种被出卖的耻辱感! 《狼夫子》正文 第三十七章 洗白白 老夫人见他沉默不语,便拿出权威来,道:“此事若不能答应,那你所求的事情也可以免了。” “老师。”陈易道:“能成为赵大人的义子,我三生有幸。” 郭松按耐住自己的怒火,看着陈易,一字一句道:“你可要想清楚。” 陈易却非常淡然,道:“老师糊涂了,我何时不清楚了?” 看来是他蓄谋已久。既然这是他自己选的路,是死是活都怪不得他人。郭松也不想管,先解决眼前的事情再说其他,“既如此,那你就留下吧。” “好!好!”老夫人大喜,急忙吩咐,“带少爷下去更衣。” 郭松问道:“老夫人,在下所求之事,还望成全。” 老夫人点点头,道:“嗯。看在乖孙的份上,老朽的那份钱就给你免了。至于买官的一百万钱,是皇上的收入,一分都不能少。” “是否要让王村长来拜见老夫人?” “不必。一个乡野村夫,上不来台面。”老夫人吩咐道:“你五日内把钱送来,我儿办妥之后,自会将文书送到女娲村。” “多谢老夫人。”郭松拜谢。 老夫人立刻下逐客令,道:“你退下吧,抓紧准备钱财。” 郭松赶紧拱手行礼,“是。” 刘宏设立西邸,专门负责卖官,而且是明价标码。三公一千万,九卿五百万,郡守三百万,给钱就行。 县令秩千石,需要花费一百万钱买。能够省去给赵忠的钱,当然是一件大好事。 回到西柏亭,郭松派人去通知王大眼,事情已经有眉目了。然后清点了一百万钱,带上王壮护卫,送给赵老太太。 这时陈易已经是绫罗绸缎穿在身上,并且改名:“赵易”,一派富家公子哥的气度。老太太收了钱,便吩咐郭松回去等消息。 陈易拉住郭松,悄悄说了句,“老师,女娲村不可久留。” “嗯。”师徒一场,还是客客气气好聚好散吧。郭松露出微笑,嘱咐道:“你以后也要好好读书,找一个好媳妇。宦官毕竟不可长久。” “是。” 师徒两并没有多少感情交流,说完话便就此道别。 一切妥当,郭松亲自回女娲村报喜。虽然是件好事,可王大眼也不敢声张,召集了李英和养一箭,四人闭门开会。 主要是讨论两个问题,第一,女娲村的村民如何安置;第二,众人该担任什么职务。他们是土匪出身,没有任何政治资源,当地的士族未必愿意配合,管理起来会有相当的难度。 王大眼道:“兄弟们愿意跟我进城的,就一起进城,其他的继续务农,应该也不错。村里也有不少钱财,都是兄弟们积攒的,就发给他们吧。” “嗯。我同意。”这些村民虽然是土匪,但忠实可靠,能做到令行禁止。 王大眼继续道:“县尉就由李英和养一箭担任,县丞就由军师担任。” “不必。”郭松否决了这一提议。他已经思考过,是时候离开了。王大眼已经当上了县令,得偿所愿。当年他答应做客卿,是为了找一个落脚点生存。如今他已经十五岁,也算是文武双全,独自生活不成问题。 再者,土匪,是郭松的包袱。尽管过去了十年,但郭松并没有忘记养父死时自己立下的志向,他要称王称霸,要领导这个时代,要站在世界的巅峰。在讲究出身、门第的汉末,他必须和这些土匪划清界限! 他教书育人这些年,已经树立起了自己文化人的形象,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混入士族之中,寻求机会。如果继续和王大眼混在一起,跑去当个县丞,就是因小失大。 王大眼三人对视一眼,心里已经了然,郭松决定离开了。王大眼道:“军师,俺正需要一个人处理内务,这偌大的女娲村,再无第二个人选。何况军师才十五岁,何必急于离开?” “村长有心了。”郭松心意已决,自然不会更改,淡然道:“我想要潜心修学,教书育人。过两年再去雒阳寻访名师。何况我才十五岁,担任县丞实在不合适。再者,这个位置最好是留给当地的士族,这是拉拢人心的手段。” “那就麻烦军师再帮一个忙。”王大眼露出爽朗的笑容,道:“俺们几个粗人,不会算账。村里钱财的分配问题,就交给军师了。” “好。” 王大眼没有强留,也没有说什么阴阳怪气的话。郭松也认认真真的站好了最后一班岗,把村里的账目算清楚。 女娲村毕竟副业多,财政状况非常好。这十年下来,积累了近千万钱。 “不纳税就是好啊!”郭松由衷的感慨,女娲村十年不纳税,所有收入都归村民所有,居然能积累出如此巨大的一笔财富。 “我运营得当,也功不可没。”郭松这十年,为了财政的健康发展,没少花心思。 根据王大眼的要求,依据这些年积累的工分多寡,计算出每个人应该分得的那一份。等到王大眼正式赴任,就公布出来。 末了,王大眼搬出一个箱子,道:“军师,若是没有你,就绝没有我等的今天,这些东西,就归军师了。” 郭松推辞道:“我已经算了我的那一份。” 王大眼道:“那是你应得的,这是俺们报答你的。一是一,二是二。军师若念及旧情,就不要推辞了。” 郭松打开箱子看了一下,满满一箱子,全是黄金和珠宝。如此庞大的数量,郭松始料未及,他一直是负责管账的,根本不知道还有这么一大笔钱。 王大眼拍了拍他的肩膀,爽朗道:“俺穷日子过惯了,总习惯留点东西。本来打算万一被剿匪,还能给子女一条活路。现在既然当了官,这笔钱自然也就用不上了。” 郭松赶紧辞谢,道:“村长,县令的俸禄不过千秩,算不得什么数。这些钱,还是留给公子吧。” 王大眼大笑,道:“俺说了给你就是给你。你放心,俺现在身体硬朗,做几年官,肯定不缺钱。” 还没上任呢,就想着贪污了,明明几个月前还是那么公正廉明的态度。郭松也不多说,他想贪,就由他贪吧。这种买来的官,本来就是带着腐败出生的。便道:“既如此,这些钱我就代为保管。他日村长若需要了,随时来拿。” “好。” 回到西柏亭,郭松便把自己的收入都清点了一下。养母那里得来的一袋子黄金,这些年收到的学费,每年女娲村收获的份额,每单抢劫所得的份额,还有刚才清算时自己的那一份所得。 十年下来,他居然积累了五个箱子的财富。其中一箱为黄金以及珠宝,另外四箱是白银。他还有三百多贯铜钱,约相当于三百两白银。 若是再加上王大眼送的那些钱,大概可以凑足五千两白银。相当于铜钱五百万,即一个九卿之位的价格。 郭松傻笑道:“老子真是有钱!” 过了半个月,朝廷的公文到了。王大眼被任命为灵寿县县令,即日走马上任。能封到本地做官,王大眼喜出望外,在自家地盘附近,总是底气足一些。 上任之日,郭松作为灵寿县的名师,登门祝贺,写了一首小诗。王大眼宣布将家财分给多年来帮助他的女娲村村民,顺势就把核心战斗力招进了县尉的队伍。 广散家财的行为让王大眼的口碑好了不少。百姓对他并没有多少期待,现在的大汉,目不识丁的县令多着呢,何况于一个买来的? 王大眼新官上任三把火,带着朝廷安排的县丞,在县里调度官员,考核绩效,亲自到各乡村巡视,到处体察民情,在百姓的心理留下了不错的第一印象。 看他干的这么起劲,郭松也放心了。有李英和养一箭控制着县内的武装力量,以王大眼的本事,站稳脚跟应该不成问题。 十一月下旬,郭松给这一届的学生上了本届的最后一课,简单的告别之后,学生家长便带着孩子回家去了。甄逸的两个孩子也一样,他们也从西柏亭毕业了。 张婉芸来接孩子回家,却带了两辆马车,“夫子这几个月既然无事,可否来鄙府上,教犬子读书?” 若是以往,郭松会回到女娲村,处理年末的事情。但女娲村现在已经不用他管了,新的村长已经在村民中选出。他也难得在年末可以自由安排时间。 甄尧兄弟俩闻言,立刻拉着一张苦瓜脸。郭松的教学非常严格,一日都不可松懈。 “好。不过需要支付额外的俸禄。”郭松答应了下来,拍拍两个苦瓜脸的小子,笑道:“别担心,既然是家教,我不会逼你们太紧的。” “要管严点!”张婉芸邀请郭松的本意当然是为了偷情,她可不想几个月见不到自己的情郎。不过作为母亲,她也是非常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多读书,老师能够严加管教,倾囊相授。 张婉芸指着一辆稍小的马车,吩咐道:“你们坐那辆车走前头,我和夫子要说点你们上课的事情。” “好!”两个小子巴不得离老妈、老师远点,立刻上车吩咐车夫策马离开。 张婉芸伸出手,娇气道:“夫子,奴家体寒,气力不济,请夫子扶一把。” 郭松看了一眼车夫的方向,虽然马车门在后面,车夫看不到情况,可耳朵并不聋啊。 张婉芸道:“马三是我信得过的人,不必怕。” 马三?回忆一下子涌出,那个虎头虎脑的小子又浮现在眼前。郭松不由得走过去见面,看容貌,果然是马三。他现在长了精壮的肌肉,五官看上去依然是虎头虎脑的。 马三看着他,猜测道:“药二?” 郭松微笑,对他伸出手,“马三。” 《狼夫子》正文 第三十八章 告别老夫子 “哈!”马三大笑了一声,旋即看了一眼张婉芸,又赶紧闭嘴,嬉笑着说:“你现在混得不错啊。” “不过教书而已。”郭松和他寒暄了起来,打听起他的情况。 马三的日子过得平平淡淡,郭松失踪的时候,他还担心了好长一段时间,经常去张婉芸的住处观察。结果有一次被发现抓住了,他并没有说出郭松的事情,实际上他也不知道郭松多少事,两个人不过见过两三次面而已。张婉芸并没有为难他,反而把他调到自己府上打杂,好吃好喝,他的待遇比他爹还好。 今天是他第一次给张婉芸赶车出门,没想到就遇到了老朋友。 郭松也简单说了说自己的情况,略去了当土匪的日子,只说自己在这个村里安家下来,教书育人,这些年风平浪静。他的经历现在已经有了“标准版本”,这是他反复思考编造的故事。除了秋山寨的老土匪外,通过西柏亭得知他名字的人,都是接触的这个彻底“洗白”之后的人物经历。虽然出身依然不高,可毕竟也算是“良民”,读书教课、交往士人还是没问题的。 “马三。”张婉芸见他们也聊得差不多了,便上前道:“你虽然一直比较老实,可我知道你是聪明人。这些年,我也一直待你不薄,你可不要像你爹,吃着主子的,却护着管家的。” 马三拍着胸脯保证,“夫人放心吧!药二是我的朋友,我不会害他的。” “什么朋友。”张婉芸有点不满,毕竟在她眼里,郭松是和她平起平坐,甚至是带着“光环”的人。马三则是一个仆役,身份之差云泥之别。只是见郭松和他亲密,也不好说什么。 郭松道:“我们是老朋友!”用一个陈述句把刚刚张婉芸的不满变成了疑问句,这样就消减了其中的轻视。 “对嘛!我们是老朋友!”马三也笑了起来。 “夫子要上哪去?”王壮揣着手,走过来问情况。他的职责是保护郭松的安全,郭松若要外出,他当然需要追随。王大眼提议过让他去官府当个差事,他拒绝了,一心追随郭松。王大眼便也没有强求,送了一个顺水人情给郭松。 郭松道:“我去甄大人府上当几个月家教,你回村里过年吧。记得料理一下学堂,不要让书本潮了、坏了。” 王壮道:“夫子的安危可不能松懈,我回去和婆姨说声,和夫子同去。” “不必。”郭松道:“甄大人雅望非常,甄府也不是龙潭虎穴,不必如此。你就陪妻儿过年,照料好家庭。” “诺。” 马车缓缓驶出西柏亭,张婉芸轻咬嘴唇,眉眼含笑,纤纤玉指轻解衣带,道:“离毋极县还远,时间可别浪费了。” 郭松揽其细腰,置于龙柱之上,俯首于峰峦之中,不胜感慨,“果然无限风光在险峰。” 入夜时,马车才缓缓驶入毋极县。郭松的衣食住行,张婉芸出发前就已经安排妥当了。两人一下马车,仆役就一路照应着到大堂用膳。路上折腾了这么久,两人也早就筋疲力尽,饥肠辘辘了。 吃过饭,张婉芸邀请郭松养母到自己屋里小聚。郭松虽然是教书先生,可毕竟是男人。就算甄逸不在家,也要避嫌,堵住府中几百人的嘴,便安排在别院居住。 但不管是别院,还是甄逸的内院。在甄逸外出做官的时候,就是全部由张婉芸一手把持。郭松没来之前,张婉芸就和养母吵架,大发雷霆,罚她扫院子,和其他姬妾一样干粗活。 府上众人大都幸灾乐祸,甄逸的姬妾不少,可只有郭松养母被护着,两人也始终“霸占”着甄逸的宠爱,让其他人毫无机会。现在这对铁杆姐妹闹翻了,其他人正好借机上位,分一杯羹。这年头,只要在主子眼里的重要性稍微提高点,就能多分一块肉,就能多穿一件衣。 等到郭松入住别院,就安排养母过来照料郭松的饮食起居。一方面增加了母子两相处的时间,一方面也是为掩人耳目。 别院离张婉芸的住处并不远,直线距离约百米,但有围墙和花园等阻隔。可这世上压根没有什么墙能挡住红杏,张婉芸早已规划好了路线,郭松照着走了一遍,就轻松的绕开了围墙、花园的阻隔,抵达了张婉芸的房间。 院子已经经过了改建,从砖瓦的新度来看,应该是年内的事情。根据郭松对甄氏府邸的记忆,正是因为这一番改建,才给郭松留出了一条乍一看被堵死,实际上非常畅通的路线。若是没有整个院子的平面图,或是从高空俯瞰,是绝难发现的。 张婉芸的这一番操作,看的郭松脊背发凉。果然还是《一千零一夜》说得好:女人若要出轨,那是连魔鬼也阻挡不了的。想想自己这辈子可能的未来,万一夫妻不睦,或是出现了小鲜肉,那可就完球了!难怪皇帝只许太监入宫,只有割掉了,才能安全啊! 张婉芸见他一脸坏笑,轻轻捶打他的胸口,娇嗔道:“又在想什么招折腾我?” “没呢。”郭松握着她的小拳头,嬉笑道:“你和我娘当了十年姐妹,就没学几招?” “不知羞!”张婉芸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我可是大家闺秀,哪里能学那些下流的招数。” “哎呦。”郭松一把将她抱到自己身上躺着,伸手往下一探,调笑道:“这下头不是流着么?这漏水的口子要不要堵上?” 张婉芸也不甘示弱,一把抓住那物,挑衅道:“你堵的了一时,堵不了一世。” 郭松一把挺起腰杆,道:“那我得试试。” 人影幢幢,床木吱呀,又荡起一汪春水。 翌日,郭松并未开课。毕竟刚刚放假,让甄俨、甄尧兄弟多休息一两天,放松放松。 张婉芸晚上腻在他怀里一刻不肯分,白天倒是非常克制,除了礼节性的接触之外,绝不和他多待。 郭松出入自由,时间充裕,便想着去拜访一些故人。 郭松换上了张婉芸为他精心准备的冬衣,“果真是好货,虽然才薄薄的三件,却感觉不到冷了。” 养母宠溺的笑着,帮他整理头发和衣领,嘱咐道:“你现在也是有头有脸的人了,在外头一定要注意着装打扮,要收拾的整整齐齐才行。” “我知道。”郭松随口答应下来。慎独剑他现在不能公开配着,这可是在甄逸家里,拿着和张婉芸一对的宝剑,肯定会被人说闲话。张婉芸送了他另外一柄普通的百炼钢文士剑,作为武器稍差,却更加修长,包装的更好,镶嵌着白银和宝石。不得不说,在自己的情郎身上,张婉芸是非常用心的,只要是好的,都给郭松预备着。 收拾妥当,郭松骑着一匹小驴子,优哉游哉的出门。 在城外的墓地找到了养父的坟墓。墓地在年内迁移到了风水相对较好的山地,也立了一块石碑,修缮的像模像样。不必说,这都是张婉芸安排的,但提出建议的是养母,这姐妹俩相处十余年,唱双簧,那是一套一套的。 在佛道两家传播开之前,上香祭祖还不算流行,香火钱很贵,穷人也没那么奢侈。郭松就倒了一壶黄酒,稍微坐了一会,吹吹冷风。离开毋极县十年,这是他第一次回来,也是第一次祭拜养父。对于父母,只要念及养育之恩。这其中的一些不满和委屈,也基本都原谅了。 祭拜后,郭松回到城里,去拜访另外一位曾经帮助过他的人——赵夫子。这位老夫子虽然教书的水平不行,可的确是个贤士,是个善良、爱才的好老师。 学堂的门关着,隐约可以听到里面传来的啜泣声。敲门,开门的是一个老妇人,“你贵姓?” “我姓郭,是赵夫子的学生,特来拜会。” “哦,你进来吧。” 进屋,气氛很沉。老妇人叹息道:“他染了风寒,大夫说他时日无多了。” 郭松来到房间,赵老先生形容枯槁,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时候,有几个书生坐在外面桌子前叹气,有一个小仆在一旁伺候老先生,给他擦汗。 郭松在床边跪下来,轻声说:“老先生,好久不见。” 原本已经没有多少气息的赵先生突然睁开眼,目光炯炯的看着他,似乎难以置信,“你来了!你来了!”郭松的容貌已经变了,赵先生的眼睛也早已看不清什么东西,但称呼他为“老先生”的人,只有郭松。 郭松握住他伸出的手,心中悲戚,哽咽道:“我来了。先生教化之恩,永世不忘。” 其他人看到赵先生突然回光返照,也赶紧围过来。 老妇人哭诉道:“老伴啊。你还有什么没说的,赶紧说吧。” 赵先生紧紧握着郭松的手,双眼欣慰的看着他,用尽所有的力气,发出沙哑的声音,“汝乃瑚琏之器,必为天下所重。有此门徒,吾名扬天下矣。吾弟子千余,唯有汝,能扬我……” 话未说完,赵先生喉咙一滞,便没了声息。歪头朝着郭松,安静的闭上了眼,脸上依然带着欣慰的笑容。 “老先生。”郭松泣不成声,他万万没想到,十年后的再会,居然是永别。他并不是多愁善感的人,只是对于有恩于自己的人,他格外的关切。何况,作为学生,老师离世,悲痛也是自然的。万幸他今天没有做其他事,而是选择来探望赵先生,否则连告别也赶不上。 《狼夫子》正文 第三十九章 编几个小故事吧 众人悲切之余,也对郭松的来历很好奇。他们都是赵夫子的学生、朋友,却从未听说过有这么一个让他倍感骄傲的学生。 郭松取出一些银两交给老妇人,叹息道:“当年老先生教我读书习字,我未曾教学费。这些钱,就给老夫人补贴家用吧。” 老妇人收过钱,奇怪道:“你姓甚名谁,哪里人士?” 郭松道:“在下郭松,在西柏亭教书。” “哦?原来是西柏亭夫子。”众人恍然大悟,他们当中还是有见过他的人。一时间议论纷纷,郭松的名号,在冀州已经算是人人皆知了。年仅十五岁,却门生弟子数百人,虽然教的都是出身寒门的小孩,但假以时日,他们长大成人在地方官署任职之后,自然会把郭松这个启蒙老师捧上去。 老妇人道:“既然是西柏亭的夫子,又和老爷有师徒之义,老妪有一事相求。” “但说无妨。” “想请小夫子写一篇悼文。” 写悼文,并不算什么难事。郭松答应下来,“好。” 赵夫子教书育人几十年,在毋极县周边拥有相当数量的学生。加上郭松在此读书的消息传了出去,张婉芸做主,有甄氏家族承办这位“师祖”的葬礼。不少士人也都来参加,一时间门庭若市。 郭松在葬礼上念了悼文,并负责抬棺材,送赵夫子最后一程。 葬礼过去几天,郭松的名望再度飙升。赵夫子是经学大师马融的学生,郭松自然算是马融的徒孙。这种师承关系,在赵夫子其他学生身上没什么实际意义,毕竟赵夫子本人教学水平相当有限。 可放到郭松这个名师身上,那立刻就成了名师出高徒的典型!他的学生大部分都是中下层士人的孩子,这帮人只要有一点脸上贴金的机会都不会放过。既然郭松是马融的徒孙,这些士人的孩子自然也就成了马融的门生弟子。 本来,郭松的名头并不算多么金光闪闪,他只能算是“启蒙老师”。不过学生多,家长们自然要捧一下。可攀上了马融这一师承关系之后,那就是镀了金的招牌。学生家长们再也不必担心“拿不出手”,底气足了,宣传起来自然卖力。 张婉芸取笑道:“早知如此,你就该做他师弟,那你就成了马融的亲传弟子。” “别笑话我了。”郭松也觉得这事情有点离谱,可自己确实沾了好处,“我本来还想拜蔡邕、郑玄等人为师,这下子没戏了。” “你啊,还是年轻。”张婉芸毕竟是“土著”,非常了解汉末的情况,道:“名望这东西,只要有,那就是好的!蔡邕等人虽然也有声望,可比马融还是低了一头。再说了,你是师侄,他们不仅要照顾你,还不能压你一头。你若是徒弟,那你的名望就得分给他。” 顿了顿,张婉芸又道:“等过完年,我张罗一下清谈会,喝茶、赏月,让你和名士们畅谈风月。还需要找人把你的事情编撰一番,用于传播。” “编故事?”郭松想了想,问道:“什么类型的故事比较好?” 张婉芸笑道:“要当神童,就得是‘孔融让梨’的故事;要当将相,就得有‘王佐之才’的评价。不过赵夫子既然说你是‘瑚琏’,就可以编造一两个类似的故事。” “子贡是外交家,比不了。”赵夫子对他的评价其实并不算准确。外交、军事、内政,郭松都会一点,但都不精通,纸上谈兵的成分更大一些。这十年来,在女娲村倒也锻炼出了当“村长”的本事,离子贡那种“一使而变五国之运”的水平,差了十万八千里。 张婉芸建议道:“最近最大的事情,就是女娲村村长当了县令的事情,你既然和他有旧,可借此宣传一下。” “这个嘛……”郭松想了想,一拍大腿,道:“我的确有个主意。” 于是赶紧给王大眼写了一封信,与他商议这件事情。内容很简单,就是王大眼赴任前,向郭松请教治理之道。郭松便给了他三条建议,第一是广散家财,第二是任人唯贤,第三是奉公执法。遣词造句,人物性格,都在百多字的小故事里展现出来。塑造了一个爱民如子的官吏与一个足智多谋的智者形象。 王大眼也正需要形象包装,立刻同意了此事,并安排下属去传播。编故事,搞谣言,他们早已熟门熟路。这种简单的形象营销手段,在现代营销行业,也就价值三千工资一个月。 果不其然,一月之内,“瑚琏之器”的评语就和郭松联系在了一起。郭松也借此成功举办了两场茶话会,一边品茶,一边指点江山,会后则把席间的一些“趣事”传出去。 比如郭松懂炒茶,对于品茶有一番“风雅”的见解云云。汉末的茶艺水平基本等于零,茶叶都还是打磨成粉。郭松随便不过制作几斤“叶子茶”,便足以领先。 郭松熟读《世说新语》,“编造”这种小故事,信手拈来,名望也随着这些小故事的转播,逐渐的扩散开去。 是日,郭松正在给甄俨兄弟上课,讲解论语。忽然传来一阵女娃子的娇笑声,四个女孩子在丫鬟们的簇拥下走进了院子,最大的女孩大约十三四岁,最小才三岁左右。 甄俨很不高兴,走出去说:“你们到别的地方玩去。这是读书的地方,女人不能进来!” 年龄最大的女孩快步跑过来,伸手就拧着甄俨的耳朵,教训道:“好小子。居然给姐姐脸色看!来,让我看看是哪个不长眼的东西教你的?” 说罢便不管不顾推开教室门,完全就是个刁蛮大小姐的派头。 郭松手里拿着戒尺,饶有兴趣的看着她,道:“姑娘有何见教?” 甄姜和他只有一面之缘,对他小时候的印象并不深,所以根本没认出来。见他长得俊秀,文质彬彬的书生样貌,不由得脸红了一下。她一个大家闺秀,极少离开家门。郭松虽然不算顶级帅哥,但也比她府上这些兄弟、仆役好看许多。“你是谁?怎么在我家?” 甄尧道:“头发长见识短!看这衣服就知道,这是咱们的教书先生!” “就是!”甄俨躲在一边,揉着自己发痛的耳朵,不满道:“先生,你教教她,一个女人家怎么这么不懂规矩。” 郭松对这个小丫头有点印象,十年不见,也出落得亭亭玉立,继承了张婉芸的美貌与好身材,才十四岁,就已经有点女人味了。 “小生郭松,来府上教书的。姑娘闯入学堂可是也想读书?” 甄姜的回答出乎意料,“女人读什么书。” 郭松微笑道:“虽然女人大都在家相夫教子。可若是不读书,哪里懂得夫妻相处的办法,又怎么教育子女成才呢?” 甄姜道:“读了书可就嫁不出去了。” “对。女人读书无用,反倒是学了奸邪之事,不守妇道。”甄俨兄弟立刻表示同意。 郭松举起戒尺狠狠的抽了他们兄弟,教训道:“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当今之世,女子虽不能出将入相。但读书习文,匡正丈夫,教化子女,亦是报效国家。你们以后若是娶了不读书的女子,就教不出有出息的子女。你们母亲就是因为读了书,所以才敦促你们好好读书。” 甄俨道:“女人出嫁之后,便是夫家的人,是非对错与娘家有何关系?就算女子识字,也只须熟读《女诫》,就能相夫教子,懂得妇道。” 女人不能读书。原因是很多的,比如家庭的经济问题,在工业革命之前,大部分普通人家只能供养一个孩子读书,别说女子,就是男丁,也照样可能把读书的机会“让”给兄长。即使到了现代,穷困家庭也会做出类似的抉择。 再其次就是生产力的问题。整个社会的生产力没有发展到足以让女性和男性“公平竞争”的地步。没有机械化做支撑,无论是农业社会还是游牧社会,都几乎找不到比“妻子”更适合女人的职业。即使发展到互联网时代,女人也依然受限于自己的生理问题,在很多职业上竞争不过男性。 但在郭松眼里,女人读书,是属于“人权”。尽管这不是与生俱来的,可她们理应和男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力。 “你们想想,若是女子不读书。你们在外操劳了一天,回到家,你们的妻子连一句安慰的话都不会说,岂不是很无趣?何况夫妻吟诗作对、行风雅之事,不正是君子修身齐家之道么?” 甄俨道:“要这些事情作甚?那青楼女子最善诗词音乐,用以取悦男人,既然是良家女子,学这些难道是为了勾搭野汉子?何况只要妻妾顺服,我在外操劳了回家,有气撒气,有火撒火,岂不快哉?若是读了书,伶牙俐齿,保不齐还要反几句,哪有快乐可言?” 甄尧在一旁附和道:“哥哥说的没错。我爹就经常被娘顶嘴,一个妇道人家,却敢对丈夫出言不逊,实在可气!何况她读了那些书,也没见有什么用,既不能做官,也不能种地。我们兄弟俩读的书,都是求访名师学来的。和女人有何关系?” “正是!”甄俨义正辞严道:“女子三从四德,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可我娘倒好,从来不把我爹当回事,若是读了书就是如此不守妇道,不懂礼数,读书何用?” 《狼夫子》正文 第四十章 不违礼不违心 郭松发现,他所说的女子读书的好处,在像甄俨这类古代男性的眼里,不仅没有半点益处,反倒是有损他们的权力。不读书的女人,很大可能变成一个逆来顺受的人,而和这类人相处,爽快感是毋庸置疑的。毕竟,欺负老实人,是人类的共同爱好之一。 如果郭松不能给出足够多的“利益”,是无法说服他们的。那些人权、平等主义的东西,对他们根本没价值,他们是士族,是统治者。 想了一会,郭松道:“你们读书太少,而且目光短浅。以我所知,古之成大事者,无一不是有明礼知书的贤内助。何况男儿顶天立地,在外头受了气,应该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哪有憋着火回家欺负老婆孩子的道理?据我所知,只有那下等贱民才软弱无能,只能靠欺凌妻儿逞威风。” 甄俨道:“女人读书,又不能做官,净是赔本买卖。” “混账!”郭松骂道:“子曰:推己及人。你们知道要读书明礼,却不能推及家人,如何能修身齐家?孟子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你有余财,却不愿分一杯给同胞姐妹,如此狭隘,如何能兼济天下?无论男女,都是人,哪有只能男子读书,女子不能的道理?” 甄俨反驳道:“女子不过生养之用,只比禽兽高一等,岂能与男人并称?” 郭松气的浑身发抖,连声骂道:“非人哉!非人哉!” 言毕拂袖而去,回自己房里生闷气。张婉芸来了,命左右退下,和郭松闭门私谈。 “你若是有气,就朝我发出来,可不能就此走了。” “跟你没关系。”郭松无奈道:“你这两个儿子,我教不了。” “那就不教了。”张婉芸出乎意料的爽快,拉着郭松的手放在自己的双峰上,劝解道:“举茂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就算他们目不识丁,也能做官,管他们作甚?” “教不严,师之惰!”郭松猛地将戒尺甩了出去,将烛台打倒在地,骂道:“若我教出来的学生连人之为物都不懂,纵然教了他们圣贤书,也不过是增加个祸害罢了!” “你错了!”张婉芸紧紧地握着他的手,柔声道:“我见过的男人之中,无论达官显贵,还是乡野草民,把女人当人的,唯你一人而已。这世道还不好好地?” 张婉芸轻抚着他的脸庞,轻声说:“你都不知道,你对女人有多好。” “我是老师,我的职责是教化学生。”郭松无奈摇头,叹息道:“我还是回去种地来得好。” “你还有我。”张婉芸温柔的贴在他的胸膛上,轻抚着他的臂膀,柔声说:“我懂你。可世道如此,我们不过一个女人,一个教书先生,又能如何呢?圣贤说:穷则独善其身。我们力有不逮,那就享受自己的小生活吧。你有我,我有你,我们是两个相爱的‘人’,这比什么都重要。我不在乎他们的看法,我只要你。” 她情真意切,郭松亦为之动容,心中的怒气也消去了不少,叹息道:“这可如何是好?我费尽心力教他们,却是这么个结果。” “世人皆有高低贵贱。你学生数百人,总会有几个成才的,也会有不成才的。” “罢了,罢了。”郭松道:“我以后不管他们这档事了。” 郭松接受了甄俨兄弟的道歉,只是,他决口不再提“做人”的道理,每天照本宣科,讲解书本就算完事。甄俨兄弟俩高兴不已,老师不管他们了,读书轻松的很。 倒是之前说不用读书的甄姜,现在天天跑来教室找他聊天。郭松便趁着间隙给她讲讲故事,大都是一些神话传说和战国名人的趣事。 甄姜基本的常用字还是知道,不过读起来不是特别规范。教小孩读书识字是郭松的老本行,一个个留着鼻涕,光着脚丫子,满脸泥土的穷娃娃,他都能教的他们抑扬顿挫的读诗。何况于这种富贵人家的大小姐。 教书最大的乐趣,在于传递知识。当学生们学有所成的时候,作为教师的成就感是极为满足的。 有一天,正给甄姜说完项羽兵败垓下的故事。她问道:“高祖为人如此无耻,如何能一统天下成为圣君?” “人品与才能,是两码事。”郭松解释道:“就像有的人读了很多书,也依然是个败类一样。甚至在很多时候,才干与品德是互相矛盾的。越是要成就大事业的人,往往越是需要降低自己的品德标准。” “既然读书不能让人学好,为何还要读书?” 郭松道:“读书可以获得成功,功成名就。一个人,一旦功成名就了,就会好面子,爱羽毛。这时候,我们写书的人,就要告诉他们,百姓喜欢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人才能得到美名,什么样的人才能为千古典范。书中那些好人好事,品行高洁的人,都是为此塑造的。我们重点提出他的某一种优点,大加赞扬,从而引导那些有能力破坏道德的人,为了自己的名声,遵守这些‘规则’,从而维护社会大道德的稳定。” 顿了顿,又笑着说:“你看我夸赞过柳下惠坐怀不乱。这是为了让世间的君子做一个不冒犯女子的男人,否则,若是男女独处,男子便动手动脚,女子体弱,如何抵挡的了?孔夫子说:求乎其上,得乎其中;求乎其中,得乎其下。有了柳下惠这种高洁的例子名垂青史,世间男子至少也要做到‘不冒犯’的层次。” 甄姜娇笑道:“那夫子能做到哪一层?” 郭松道:“大抵是中层。” “我试试。”甄姜一下子扑到他怀里,抱着他坐着,双腿就跨坐在他的胯部,紧密接触。“夫子不乱吗?” 郭松看着她带着一丝期盼,又有一丝害怕的眼睛,微笑着说:“你信我是君子,才敢如此。我岂能让你失望?” “呀!”甄姜一下子红了脸,俏皮的笑着,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女儿亲一下爹爹不违礼吧?” 郭松两辈子加起来,四十五岁了。不说他在现代社会见到的,就说这辈子,他的养母是花魁,精通各种调情手段,他的情人是贵妇,亦是善于人心。区区一个十四岁不到的小丫头,这点小心思,哪里能瞒得过他? 学生爱上老师,人之常情。郭松年少时就幻想过自己的大学老师,差点付诸实际行动。但当时他已经成年,自我把控能力很强,能明白这种“爱慕”之情的虚伪之处。年纪稍小的学生,遇上青春年少,风华正茂的老师,往往都是魂牵梦绕。 但是,古今中外,对于师生恋,都是一概打压,绝不容情的!究其原因,就在与两者之间的不对等。老师作为传道受业的一方,会自然的引出学生的崇拜感,这种感情是带有“宗教性”与“欺骗性”的。看似只是普通男女之爱,实则相去甚远。 当了这么多年老师,若是连这点事情都处理不了,就可以回炉重造了。 徐徐然说:“是真是假,皆在于心。若不通师徒之礼,只管请教。父女之情,只属父女,天地君亲师,秩序井然,为师越俎代庖不得。” “是。”被戳破了心思,甄姜只好脱离他的怀抱,老老实实的坐回自己的座位,恭恭敬敬的说:“夫子果然是个君子。” 屁的君子!换了你娘坐上来,我就要宽衣解带上战场了。郭松实在是没办法,他终究是现代社会长大的。在那个社会里,偷人只是道德问题,嫖宿幼女可是刑事问题。而且师生恋是绝对禁止的,虽然有不少大师都好这口,但郭松不好,尤其这还是一个幼女学生。 “今天的讲课就到这里吧。你家中有许多的书,可以自己读读。” “是。”甄姜的情绪低落了不少,女孩子被拒绝了,总是有些伤心的。慢悠悠地起身离开,走到门口,回头说:“夫子,我觉得霸王重情重义,虞姬愿为他而死。高祖无耻得天下,吕后所为理所应当。” “嗯。”郭松不置可否,对于没有标准答案的事情,他从来不会向学生强调什么。让他们自己思考,自己判断,才能拥有自我。 项羽或许重情重义吧,但坑杀俘虏、屠杀平民,也算不得什么英雄。分封诸侯更是逆天行事,自然必败无疑。刘邦或许卑鄙无耻吧,可他一统天下,剪除诸侯割据,虽然汉律苛刻无情,却也免去了战争之害。 评价政治家,是不能按道德标准来的。实际上道德高尚的人,往往都是失败的政客。甄姜作为一个女孩子,重视情义,也是自然。她们母女俩都是“恋爱脑”,男人的爱护,比天下重要得多。 十二月,朝廷传来消息,生育了皇长子刘辩的贵人何婉被册立为皇后,其兄长何进被召入雒阳,担任侍中一职。 这一天,毋极县难得停了雪,阳光明媚。按日子算,甄逸应该就要回来了。 《狼夫子》正文 第四十一章 绣荷包 张婉芸坐在庭院里,穿着绫罗,端庄美丽。有郭松陪着她,青春的笑颜始终在她脸上。手里拿着针线,正在绣荷包。 “娘。”甄姜走进来,站到张婉芸背后,为她揉肩,“这个荷包是锈给谁的?” 张婉芸轻笑,“问这么多干什么。你有什么事?” “是这样的。”甄姜咽了咽口水,缓声道:“爹不是马上就要回来了么?我想让娘跟他说个事情。” 张婉芸奇怪道:“说什么事?” 甄姜红着脸说:“我今年十四岁了,是该出嫁了吧?” 张婉芸眉头一挑,笑吟吟道:“这么快就想男人了?那等你爹回来了,我跟他商量一下,在城里找找看。” “不用了。”甄姜道:“咱们家里那个郭夫子不是挺好的么。” “啊?”张婉芸只感觉一阵目眩,不禁感觉浑身乏力。万万没想到自己女儿居然也会喜欢郭松,心道:“也是,他温柔体贴,哪个女人不喜欢呢?” “我可以跟你爹说,但郭先生若是不答应,你可不许哭闹。” 甄姜道:“他一个平民,能娶我这样的名门小姐,那是他的福气,哪能不答应?” “呼……”张婉芸放心了,就自己女儿这脑子,郭松肯定看不上。“好了,这件事就先说到这。你啊,还是要多读几句书。” 甄姜道:“爹说了,女人家不用读书。” “退下吧。”张婉芸不想跟她再说其他,自从和郭松好上之后,她就对这些思想越来越接受不能,只是世道如此,干脆眼不见为净。 甄姜在她脸上亲了一口,道:“可一定要记得说啊。” 张婉芸没好气道:“知道了。” 晚上,张婉芸半开玩笑的提起这件事。郭松断然拒绝,他不恋童,对十四岁的小萝莉没兴趣。何况张婉芸是他的情人,更不能娶她的女儿。 张婉芸道:“那她可会很伤心哟!” “这种事,强求不得。”郭松道:“你还是多劝她读读书吧。” 张婉芸微笑道:“预计明年她就会出嫁,我也管不着了。” 郭松皱眉,“明年她也才十五岁吧?这么早嫁人,对身体不好。” “我十四岁那年就嫁给了甄逸,出嫁前一个月才来初潮呢。”说起这件事情,张婉芸的神色黯淡了下去,面露悲戚,沉声说:“他什么都不懂,我很快就怀上了,结果儿子才出生就夭折了。这些年为了生育,我不知吃了多少苦头,什么法子都试过了。” “你已经熬出头了。”对于这种事情,郭松没什么可评价的。因为这不是一个在现有社会条件下可以讨论的问题。没有男丁,就是铁板钉钉的家族衰败,受人欺凌,就是这么简单直接。哪怕是外嫁的女子,也要“娘家有人”才能在夫家挺直腰杆。张婉芸能和甄逸打太极,就是因为她的娘家张氏,也是地方豪强。 “真羡慕你们男人,无所拘束。” 郭松沉声道:“你去城外,看看那些男人。他们的待遇不如你的万分之一。” “不说这些了。”张婉芸挽着他的脖子,娇声道:“有你在就够了。” 几天后,甄逸还没有回来,但他被罢官的消息却提前传来了。 甄逸带着疲惫和风尘回家,面容消瘦,眼眶发黑,显然是被酒色掏空了。张婉芸没给他半点好脸色,当着他的面开始训斥随行的姬妾,其中两个还是她从未见过的南方姑娘。 甄逸脸色很难看,想要骂人,虚弱的身体却提不起力气。郭松很能理解他,男人到了中年,是经不起纵欲的,在妻子面前很容易抬不起头来。 找来了大夫给甄逸检查,大夫脸色很难看,低声说:“老爷有疾,怕是难治。” 张婉芸冷声道:“是什么病?花柳?” 大夫点点头,“不像。但肾肯定出问题了,尿的颜色发红,只怕……” 大夫面露难色,就基本等于看命!命好的,稀里糊涂的好了。命不好的,那就死路一条。对于古典医学,期望值不能太高,能治好头疼脑热,祛毒疗伤,就已经是世界顶级水平。 这个消息出来,才是真的大事件。甄逸一脉,一直是长房,而且也代有人才。可现在他两个儿子还小,读书都不利索,更别提其他。若是甄逸死了,他两个儿子至少还需要十年的时间成长。 甄氏府邸不仅没有半点悲戚沉闷,反倒是热闹的很。 过了三天,甄逸的身体眼睁睁看着一天天衰败下去。张婉芸也有点坐不住了,虽然人躺在郭松怀里,但丈夫的安危也和她休戚相关。 “我生育了两个儿子,就算他死了,我也不能回娘家。这甄氏的家财,我得守住才行。” 郭松对这种分家产的行为兴趣不大。古代又没啥继承法,归根结底是比拳头。“你想怎么守?” “我想把姜儿许给你,你看如何?” “啊?”郭松立刻否定,“这不行!我对小女孩子没兴趣。” 张婉芸道:“她也就比你小一岁,而且也来月事了,可以生养了。” 郭松怒道:“你和我也相处了这么久了,还说出这种话?” “婚可以离。”张婉芸劝道:“如今家里都是豺狼虎豹,我孤儿寡母,哪里撑得住?你名望高,也有官场的人脉,足以压住这些宵小之辈!” “你考虑过你女儿没有?好端端的就被安排了?” “若是没了家业,她还能有什么好日子?”张婉芸的语气非常强硬,断然道:“我能有今日,一来仰仗你搭救,二来仰仗父母功业。我这个女儿,胸无点墨,若是没了娘家,少不了被人欺负。咱们两都是过来人了,都是过了苦日子的!” 郭松默不作声,从他的道德标准来说,这是不能答应的事情,在现代可是一律按QJ处置。可现实摆在眼前,一旦甄逸死了,张婉芸是守不住长房的地位的。到时候财权旁落,她可就玩完了。郭松知道这个时代的穷人日子到底有多苦,也非常清楚一个女人若是没有强大的娘家,是如何难以做人。 “我回去和我娘说说。” 张婉芸点点头,“成亲毕竟是终身大事,父母还是要问的。” 郭松道:“不过我得先提个醒。我对小女孩没兴趣,等情况稳住了,我就和她离婚。” 万幸这个时代对女子的贞洁要求不高,就算被休了,也不妨碍改嫁好人家。 郭松将此事说给养母听,养母的态度很随意,“夫死从子。这些事情你说了算就行。” 确认了此事,张婉芸走进甄逸满是药味的房间,命丫鬟、仆役、大夫等全部退下,夫妻密谈。甄逸此时已经脸色苍白,眼神黯淡,极为虚弱。 张婉芸久违的对他露出温柔与疼惜的表情,“夫君,你若是这么走了,我该怎么办?” 甄逸的脑子勉强还算是清醒,他也不是没有想过身后事,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他没料到自己这个时候突然不行了。只好说:“要辛苦夫人照料孩子了。” 张婉芸一下子哭了出来,楚楚可怜的模样让人心疼,“我一个女人家,哪里斗得过这群豺狼?只怕是被他们吃的连骨头都不剩。” 甄逸闭上眼,脸上浮现痛苦与悔恨,久久不能言语。现在这个状况,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他纵欲过度导致染病,怨不得他人。 “夫君,你说话啊。这家里我连个帮手都找不到,孤掌难鸣,该怎么办?” 甄逸听了很不是滋味,自己的确没有准备托孤的人选。托孤的人有两个必备要素,第一,没有合法继承权,这样不会对孤儿寡母构成继承权的冲突;第二,能力够强,有足够威望,而且对主公有依赖性。 这样其实就极大的缩减了人选的范围。首先甄氏家族的人不能选,因为无论远近,他们都是有合法继承权的。而甄逸这十年里,并未能培养出新一代“王义”,自己也没有关系过硬的朋友、长辈。如今举目四望,居然连一个可托付的人都没有。 半响,甄逸问:“这些年,我离家久。你跟我详细说说吧。” 他在外做官,只有逢年过节才能放假回家,时间短促,自然不如张婉芸清楚情况。张婉芸便简单的讲讲这几年自己受的苦,周围有多少人虎视眈眈,她遭遇了多少明枪暗箭,甚至还有哪些男人觊觎她的美色等等。 说到最后,张婉芸才露出一丝笑容,道:“大女儿长大了,有了心上人,上次找我说,要我求你把她嫁出去。仔细想想,咱们也夫妻十六年了,终于也看到了儿女成家的一天。” 甄逸听了,也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随即眼神一凛,急忙道:“她想嫁给哪家公子?” “屁!”张婉芸立刻一脸怒气,下意识的握紧了手。甄逸立刻感到自己被她握住的手传来疼痛感。意识到自己用力过度,张婉芸才忙不迭的松开,连连道歉,言语间全是关切。 “夫人莫生气,说给我听听,我拿拿主意。” 张婉芸咬牙切齿的说:“我为了儿子读书,把西柏亭的郭松请到家里。谁知姜儿瞧见他,居然动了嫁给他的心思。那郭松不过是个农户,哪里配得上我女儿?” “夫人稍安勿躁。”甄逸感受到了她的满腔怒火,心里稍稍放心了。其实他听到了一些风言风语,张婉芸和郭松之间不清不楚。他考虑到郭松的出身和年龄,觉得应该不太可能。今天看到张婉芸如此鄙夷不屑,又听她哭诉了自己独自管家的难处,便不再怀疑,认为这都是别有用心之人的构陷。 《狼夫子》正文 第四十二章 娶妻 “夫人啊。我看郭先生博学多才,相貌端正,是个不错的人。” “什么?!”张婉芸立刻质问道:“你是不是想把女儿嫁给他?绝对不行!” “事急从权。”甄逸劝解道:“若把女儿许给他,就能让他帮忙,他虽然出身不好,可学生多,是赵忠义子的老师和养父,可以依靠。” 张婉芸不屑道:“赵忠不过一个太监,有什么了不起?” “话不能这么说,以后咱们儿子做官,还需要宫中有人才行!”甄逸越想越觉得郭松合适,便道:“你把人都叫过来,我要宣布一下这些事情。我身体撑不了多久了,趁我还能说话,先办妥当。” 张婉芸一脸不乐意,不满道:“那是倒插门,还是嫁女儿?” “当然是嫁。”甄逸道:“若是倒插门,这家产就有他的一份,你们孤儿寡母更难。快去通知众人过来。” “好。” 甄氏家族有点地位的人,都到场。甄逸便说了自己的安排。核心就两条:第一,财富属于自己的两个儿子,孩子没长大之前,由自己夫人代为管理。第二,将长女甄姜许配给郭松为妻,并将一百亩田地和一栋房产作为嫁妆。 第一条没人反对,历朝历代都是这么传承的。孤儿寡母的,想要运作好这笔钱,就必须依赖族人,他们也就可以从中获利。第二条反对的就多了,这摆明了是请了一个外援,来给孤儿寡母撑腰的。 郭松的来路,他们都知道。是能够通过赵忠给朋友买县令的人!这种关系的硬度,不是他们这帮人能比的!买官这种事情,光有钱可不行,你得有门路。赵忠的家族就在安平,求访的人无数,郭松是为数不多的成功者之一。 且郭松名望高,是马融的徒孙。虽然出身不好,可人家桃李满园啊!近五年,他的学生大都是士族子弟,虽然都是寒门或是名门中的旁支、分家,可扛不住人数实在太多!中山国、常山国两地,超过八成的士族小孩都在西柏亭读过书。就在甄氏家族内,也有几人的儿子是郭松的学生。 关系、名望,盖过甄氏家族这批人绰绰有余。 “我们甄氏家族的长女,怎么能嫁给一个农民。” “家族的土地是共有,哪有当嫁妆送人的道理?” 众人就在房间里吵得不可开交,纷纷反对。郭松站在一旁不吭声,如果口头抗议有用,还要拳头干什么? “够了!”甄逸突然鼓足了气,大声吼了一句,随即便是一阵咳嗽。张婉芸赶紧上前照顾,哭的梨花带雨。 “郭先生是马夫子的徒孙,并不卑贱。”甄逸喘着气问郭松,“先生可愿答应这门亲事?” 郭松拱手,“多谢大人抬爱。” “好!”甄逸长舒一口气,道:“此事就这么定了。赶紧把礼节做到位,趁着我这把骨头还能动,挑个良辰吉日把婚事办了。” 众人反对也无用,只要甄逸还活着,他就对家族财富有绝对的支配权,嫁自己女儿也无人可以说三道四。 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这五个流程,一天就走完了。毕竟甄姜是郭松半个学生,双方又是“政治联姻”,当然一切从简。从“法理”上来讲,夫妻关系已经确立,只剩下最后一步“亲迎”。 要完成亲迎,郭松需布置新房。虽然有房子作为嫁妆,可没成亲之前他是不能用的。 何况女子过门,都是要进夫家的,郭松必须回女娲村张罗房子。“唉,结婚买房的传统真是历史悠久。” 派工匠把自己女娲村的宅子修缮一番,也给村民都发了请帖,邀请他们一起来喝酒。自己则回西柏亭,收拾点钱财。 不管怎么说吧,这都是自己的“结发妻子”,该重视的都要重视,礼节必须齐备。 回到西柏亭时,已经是晚上,天空晴朗,满天星斗,万籁俱寂。 把毛驴绑在栏杆上,摸索着钥匙在月光下开门。 “嗖。”破空之声从脑后传来,郭松下意识的低头,一支箭矢将他的发冠击落。毛驴嘶鸣,一道剑光就在眼前。 “乒!”一声脆响,半截剑刃掉落在地。郭松翻滚入栏杆后躲避,慎独剑握在手中,一丝血痕从脸颊滑落。 “小生何德何能,劳烦两位县尉亲自出马?” 李英丢掉手中的半截剑,淡然道:“军师天纵之才,鬼神护体,岂能死于宵小之手?” 郭松道:“王县令官位不大,本事挺大。学会了高祖的能耐,想必是官运亨通。” 李英道:“县令大人也有苦衷,咱们的事情你都清楚,又和士族走得近。不把你除去,总有人寝食难安。” 郭松立刻明白这当中可能牵扯到的人,轻笑道:“看来我不仅找了个好主子,结交了好兄弟,还教出了好学生。” 李英面露惭愧,拔出一柄新剑,道:“军师不要怪我,各为其主而已。”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懂!” 话音未落,隐藏在暗处的养一箭已经再次出手。 郭松利用的环境的熟悉,躲开这一箭,连滚带爬跑向院内。 李英飞身一跃,道:“军师何苦。” 郭松嘲讽道:“回去告诉王县令,若是我要杀人,必然下毒。” 自古以来,搞暗杀,就应该以下毒为第一优先级。凡是要动刀子的,都是菜鸡!动刀子,不仅容易查出来历,失手的概率也极高。古往今来多少刺客“名垂青史”,都是因为动刀子。对刺客而言,“留名”本身就是失败! 进入院内,养一箭的能力就被限制住了。和李英一对一单挑,在力量上郭松处于下风,可慎独剑锐不可当,反倒让李英不敢轻易交锋。战斗技巧方面,郭松不算高,可也不是格斗白痴。 李英只敢保持着距离追,刚才他暗中出手,本以为十拿九稳。可慎独剑实在锋利,居然随便一碰就一刀两断。这十年来,郭松基本没出手过,练剑也是用寻常的铁剑。慎独剑出鞘的场景,李英更是一次未见。 仅有的一点记忆,还是两人第一次见面时,郭松一招秒掉数人的场景。那时李英也只看到了慎独剑入鞘的余光。 郭松一路往山顶的方向逃,一支箭矢射来。反手挥剑格挡,一阵火光闪过,箭矢居然炸裂开来,火星四溅。 “啊!”郭松立刻被迷了眼,看不清东西,再也不敢缠斗,朝着山里没命的狂奔。这火箭,是他的发明。只是简单的利用石灰和纯度极低的硝酸混合而成。爆炸威力也不大,主要是命中后会爆出火花和石灰,造成刺激性的杀伤。 爬到半山腰,郭松就感觉气力不济。登山是非常累人的,两腿很酸。李英二人的情况也差不多,他们年纪还比较大,体力方面还要差一些。 爬到三分二的时候,双方就都气喘吁吁了。郭松是逃命的,意志力要顽强的多,强撑着自己维持逃跑的速度。他视力迷糊了,看不太清路,被树枝、荆棘划花了脸。 养一箭已经有点跟不上了,干脆停下来,弯弓搭箭。 “嗖!”不凑巧,郭松正好绕过了一棵树,箭矢钉在树干上。 “啪!”箭矢再度炸裂,李英正在眼前。 “啊!!!”箭簇的铁片爆射进他的脸颊,打出了一个方孔。李英也是一条硬汉,伸手抓住铁片拔了出来,继续追击。 “别再用火箭了。” 养一箭道:“你先疗伤。”丢给李英一瓶药膏,自己则飞窜上前,“交给我吧。” 李英疼痛难忍,而且伤口不及时处理,血液流入嘴里也极为难受,只好先停下来,“别让他跑了。” 郭松听到背后的动静小了,感觉是甩开了。脚步也不由自主的慢了下来,他实在是没力气了,双膝就像灌了柠檬汁,酸的压根站不起来。 这时脚下一空,差点摔个狗吃屎,“已经过了山顶,开始下坡了。” “嗖!”箭矢飞来,郭松已经没有做出反应的力气,箭矢穿过左胸肋下,透体而出。郭松跌落下山坡。养一箭快步赶上来,捡起掉在地上的慎独,看着倒在树丛中的郭松,松了口气。尽管郭松极少出手,但养一箭始终抱有高度警惕,这个小孩子是一匹恶狼,稍有不慎就会被他咬一口。 “军师,别怪我。”养一箭走到郭松身边,把积雪拨开,空出一块地方。取出一支火箭,用落叶覆盖着,然后用慎独敲击箭簇,爆裂出的火花点燃了落叶,火焰逐渐升腾起来。 李英简单的处理了伤口,赶到现场。此时火焰已经烧得很大了,还未死去的郭松依然在挣扎着。 “养一箭!你干什么?为什么不给一个痛快?!” 养一箭收拾好武器,将慎独插在地上,道:“我已经射中了致命处,你若要给他痛快,你去。” 言毕,养一箭头也不回的走了。 李英拔出慎独,看着火海中的郭松,迟疑了片刻,收起剑,亦转身离去,“军师,莫怪兄弟无情。” 翻过山,两人在山顶上看到火光,西柏亭也已经燃起了熊熊大火。 养一箭道:“听说军师的书都在里头?” 李英回头看了一眼垂死边缘的郭松,道:“人都死了,要书何用?” “回去复命吧。” 《狼夫子》正文 第四十三章 菜要洗干净 火熊熊燃烧着,郭松奋力扑灭靠近自己的火焰,强忍着疼痛,滚入火海中。现在是十二月,太行山气温极低,空气亦十分潮湿。郭松穿过火墙,滚在已经被燃烧过的土地上,这里只有残余的火星,比起熊熊大火,至少不那么致命。 只是这火海中,氧气早已被燃烧殆尽,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气体充斥着,热浪和烟灰也不断袭来,郭松立刻感觉到呼吸困难,口鼻中都是灰烬,意识很快停止。滔天的热浪直冲云霄,天空乌云翻滚,不一会,淅淅沥沥的下起了雨。 雨越下越大,浇灭了山火,冲刷了烟灰。被冰冷的雨水刺激,郭松连连咳嗽数声,喷出嘴里的烟灰,大口大口的呼吸着夹杂雨水的空气。强烈的求生欲激发出体内的力量,手脚并用往山顶上爬行。 “到此为止了。”一双布鞋出现在他的手指尖,明明下着雨,草木灰也熊熊飞舞,布鞋上却一滴雨水、一点灰烬也没有。 “你……”郭松没有抬头的力气,却能分辨出这个声音,就算过去了十年,他也记得清清楚楚——南华老仙。 “再问你一次,可愿入我门下?” 郭松一把抓住他的鞋子,把手中的污泥全部涂了上去,随即竖起中指,咬着牙道:“人定胜天!” 南华老仙冷笑,退后一步,摆脱他的手掌,泥灰亦从鞋面消失,嘲讽道:“冥顽不灵。孔老二的门徒大抵如此,死到临头还嘴硬。” 他看到这里出现异常山火,所以过来看看,万万没想到居然发现郭松没死!明明十年前他是亲手把郭松的肉体用雷劈了,烧焦了,把他的灵魂打入了幽冥,一直等到过了头七,绝对是死透了! 这十年他闭关修行,完全没料到郭松不仅死而复生,而且身上的诅咒都不见了,那可是直接打在灵魂上的诅咒! “算了,再杀一次就是。”南华老仙并不能亲自动手杀人,神仙有神仙的规矩,郭松没有犯下“遭天谴”的罪行。不过,眼下这种环境,稍微利用一番,夺人性命还是可以轻松做到的。 嘴中念咒,山间兴起狂风暴雨。南华老仙看了一眼山坡,一跺脚,山体震动了一下,泥石破裂,一下子被雨水冲刷了下来。 “这回应该跑不了了!”南华老仙飞上天,看着郭松被泥石流裹挟而下,被淹没在泥石之中。等了片刻,确认半座山的泥沙都盖上去,无论如何也爬不出来了,这才拍拍手,高兴道:“死透了!” 南华老仙飞身而去。 此时东方既白,旭日高升。 一群野狼躲过暴雨和泥石流,小心翼翼的回到山谷之中。 一匹瘦弱的老狼在泥石中嗅到了什么,嘶吼着唤来同伴。狼王到场,嗅了嗅鼻子,一声高亢的吼叫,群狼立刻集体行动起来,开始用爪子发掘泥土。 到中午时,群狼挖出了一个大坑,此时它们的爪子大都已经渗出了血,指甲也破裂了大半。狼用舌头舔去泥土,露出一张人脸来。群狼一齐使劲,把人从泥坑里拖了出来,轮流拖运,将他带往深山。 “嗷。”狼王叫住远处一匹野鹿。看到狼群,野鹿本能想跑,狼王朝着人努努嘴,野鹿便快步跑过来,温顺的趴下。群狼将人拖上野鹿的背,由野鹿载着,快步前进。狼王只带了三匹健壮的狼与野鹿同行,消失在茫茫太行山之中。 跋涉过几条山谷,野鹿在一座不起眼的小山前停下来。狼王发出嘶吼,山上的树木居然向两边散开,让出了一条路来。狼王在前带路,野鹿紧随其后,其他狼负责看门和断后。 路并非上山或下山,而是直接通向了山体内,犹如一条隧道。走过百米,眼前豁然开朗,阳光明媚,春风拂面。 这是一处世外桃源般的盛景,其中立着一处石山,石山下有无数白骨,其中不乏人类的残骸。石山上,有一石台,上面蜷缩着一只巨大的狐狸,浑身雪白,长着九条尾巴,此刻正在呼呼大睡。 狼王示意野鹿把人放在石台前,就丢在白骨之上。吵闹声惊醒了九尾狐,缓缓的抬起头,竟比一栋楼还要巨大。 “女娲……”九尾狐嗅了嗅尸体,用爪子捏起来反复看,狐疑道:“明明是泥人的气味,却不是泥人。那娘们又搞出了新物种?” “管他呢,吃了再说。”九尾狐爪子轻轻一弹,便将尸体高高抛起,张开尖嘴等着,尸体直落腹中。“嗝……还是泥人美味!” 九尾狐心满意足的舔了舔舌头,同时抖动尾巴,石山上的瀑布倾泻而下,“喝吧。” 狼王和野鹿大喜过望,赶紧埋头喝水,各自喝的腹中臌胀,这才停嘴。 九尾狐也没有限制用量,只是淡然道:“喝饱了就回去吧。” 野鹿看了一眼狼王,迅速拔腿狂奔,直奔出口而去。狼王嘶吼一声,眼神里已经满是杀意,身姿犹如闪电般追了上去。 九尾狐啐了一句,“本性难改。” 野鹿奔出隧道,身后传来狼王的吼声。负责断后的狼立刻围了起来,准备扑倒野鹿。可不曾想,野鹿低下头,加快速度,径直朝它们冲来,不等狼作出反应,便连甩鹿角,将它们打飞在地,四蹄飞跃过十几丈的距离,落到了对面的山上,一溜烟的没了影。 狼王赶到时已经迟了,望着地上死去的狼,发出悲戚的吼声。 “呕!”本来吃完东西,准备继续睡觉的九尾狐突然一阵反胃。它是神兽,这种“凡物”才有的身体反应它本应该不存在才对,可它确实吐了,一连呕了几声,把尸体吐了出来,掉在了水里。 “阴气!”九尾狐一爪子把尸体摁进水里,泡了片刻,尸体内散发出乌黑的物质,将水染成了墨色。 “臭娘们!又想害朕!”九尾狐看着乌黑的水池,托着下巴,敲击着脸颊,眼睛滴溜溜的转,思索着如何处理这事,“怎么死过两次了?还被天谴过?这也能被那娘们复活?” 九尾狐叹息道:“那臭娘们独独在这点上胜过朕千百倍。朕还是头次见到遭天谴还能被复活的。这怎么吃?阴气加天雷,都跟朕抵触。” “哎呀!”九尾狐一拍脑袋,想到了好主意,“先让他还魂,再冲洗干净不就行了?很好!” 说干就干!九尾狐聚起一团仙气,注入尸体内,唤醒了尸体的心跳,随着心脏将血液输送至全身,尸体变成了活体。 九尾狐虚空一抓,把悬浮在尸体上方三尺处的灵魂抓在手里,一顿操作,撕成十份,先将颜色各异的七份依次输入体内,再将剩余的三份化为火焰,安置在两肩与额头,随着火焰的燃烧,尸体睁开了眼。 “我这是在……”话未说完,一根树藤便缠着他,直接把他甩进了瀑布里,固定在水帘中,用水冲刷着。他的身体持续不断的被冲刷出黑色的物质,顺着瀑布流走。 九尾狐道:“每天冲三个时辰,早中晚各一次。其他时间自由活动,好吃好喝,多长点肉,敢不听话,朕就把你每天挖心掏肺一次!” “……???”郭松一脸懵逼,瀑布的冲击力让他根本没有说话的余地,感觉身体都快散架,每一道水流都像鞭子般抽打在身上。 不知过了多久,树藤松开,他立刻被瀑布冲刷到了岸上,半死不活的爬到无数白骨山喘着气。 “我居然没死。”被瀑布冲刷这么久,身体连一点血痕都没有,真是奇观。瀑布的水停下了,九尾狐也在呼呼大睡。郭松喊了一声,它没反应,也顾不上那么多了,面对这种怪兽,他脑子里只有逃命一个念头。 这地方不算大,直径大约一公里,虽然看上去阳光明媚,实际上应该是个完全封闭的空间,边界有无形的墙壁阻挡,天空应该是某种光影特效。风也很有规律,东风、西风交替着吹。 长着不少的奇珍异果,都是外头没见过的果实,大抵是因为这里太封闭,风又交替着吹,所以杂交现象很严重。九尾狐这种食肉动物也不是会种地的类型,自然缺少打理。 找不到出去的路,肚子却已经饿得咕咕叫,只好摘了几颗果子吃了充饥。美味可口,能清晰的感觉到能量在体内流动。刚填饱肚子,还没饭后小憩,树藤急速飞来,一把抓住他,再度把他拖回了瀑布,继续冲刷。 “啊啊啊!!!” 这样的日子一直在循环,郭松从一开始不适应到变成无所谓,也就十来天的时间。这期间九尾狐一直在呼呼大睡,就算郭松爬到石台上,拿它的腹部当床铺,尾巴当被子,尽情“吸狐”,也丝毫没有醒来的迹象。 郭松其实很想研究一下,从自己体内被洗出来的黑色物质到底是啥。可那些水被冲走之后就消失不见,加上没有提纯设备,唯有放弃。 大约过了五个多月,一只猴子提着一个伤痕累累的猎人进来了,这时九尾狐才醒过来,叼起猎人一口吞下,赏了猴子一些水,几颗水果了事。 片刻后,吐出一堆干干净净的人骨头和一些破衣裳,还有不少人类肠胃中的“消化物”。然后再瀑布上喝了一口水,漱漱口,又倒头便睡。 整个吃人的过程一气呵成,吓得郭松两腿发软,战战兢兢不看吭声。反应过来之后,立刻跪下求饶,“上神饶命啊,小的没几块肉,不好吃啊!” 九尾狐抬了一下眼睑,似乎根本没有听到他的声音,自言自语道:“等你洗干净了,就吃了你。” 《狼夫子》正文 第四十四章 把她剧本撕了 然后又睡了过去,没了反应。郭松一脸懵逼,老子天天被瀑布冲刷,敢情是你在洗菜?可为啥猎人一口吞了,连屎尿都不顾,老子就要被天天洗?那瀑布水打在身上,简直就是割肉! 九尾狐不鸟他,他也没辙,拿石头砸,拿骨头敲,都没用,哪怕攻击眼睛,往鼻孔塞杂物,也没用!九尾狐似乎只有进食的时候才会短暂的醒来。 又过了大约半年的光景,郭松发现自己身体流不出黑色物质了。这时九尾狐已经醒来等着进餐了,刚刚结束冲澡,不等郭松有任何说话的机会,直接高高抛起,一口吞下,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 “啊!美味!”九尾狐意犹未尽的咂咂嘴,舔了舔舌头,心满意足的伸了个懒腰,跳下石台在山谷中昂着头,闭着眼,享受着微风吹拂。 “嗯……想拉屎。”生物嘛,只要吃,就会拉。九尾狐跳上山上,九根尾巴抬起来,露出屁股眼开始噼里啪啦的排泄。排泄物凝固之后,就和山石没啥区别。 看着脚下的石山,九尾狐摸着下巴,“嗯……这屎尿堆都这么高了……” “卧槽!”郭松从肛门里掉出来,连滚带爬跑到一边呕吐,“原来神兽的屎是臭的!” “咦?”九尾狐很好奇他没死,把他提起来,放到瀑布里冲了冲,跟刷火锅一样,冲掉屎尿。随即又高高抛起,一口吞下,从头到尾除了发出一个疑问词之外,再无其他任何表示。这次吃完后,只用水洗了洗肛门,又继续倒头睡觉。 仙境之中,没有明确的时间流逝,太阳本身就是幻影,一直挂着不动,只有东风、西风吹拂了无数次。 一日,九尾狐突然睁开眼,迅速蹲在石台边拉屎。郭松又一次毫发无损的掉了出来,不过个头长高了不少,可见被吃了不少时间。 “停!”郭松一看九尾狐又要重复当初的动作,赶紧先叫停,“哥,咱要是消化不了的东西,就别吃了行不?我掐算着日子吧,这次我在你肚子里待了三百六十多天,靠着吸食你的灵气过活,这单子菜,怎么算都是亏本的对不?” “听不懂你在说啥,吃了再说。”九尾狐的语言郭松可以听懂,可郭松的语言它听不懂,再度卷起水帘,把他冲洗干净,再一次重复当年的动作。 “狗日的!”郭松在暗无天日的肚子里待了三百六十多天,早就被憋得精神扭曲了,恐惧什么的早已抛弃,哪里还会这么老实的被吃?在掉下之后,一把抓住九尾狐的舌头,死活不松手。 九尾狐也不废话,也没啥子动作,径直闭上嘴,继续睡。大概是郭松在舌头上蹦蹦跳跳实在烦人,不过一炷香的功夫,九尾狐便把他吐了出来,伸出爪子揉了揉自己的舌头,也不生气,抖动尾巴又要洗菜。 “上神!等等!咱们分析分析这个事。”郭松实在受不了了!先拉开一点距离,虽然相对于九尾狐的神力,距离毫无用处,可多少能给他一点安全感。“我是死过三次的人了,第一次死,我穿越了;第二次死,我被女娲复活了;第三次死,出现在这。要我看,怎么着我也不是你的食物啊!女娲娘娘复活我,不是为了给你吃的啊!” “说的啥?吃了再说。”九尾狐缺少同情心和理解力,在它看来,这就是食物在叽叽喳喳求救而已,和杀猪前猪的嚎叫没啥子区别。 “别!”郭松急忙道:“有事好商量,有事好商量。” “吃。”九尾狐毫不客气,一把抓起来,为防他抓舌头,这次直接放进喉咙里,一口咽下肚子。为防不消化,肚子运起法力,疯狂搅拌。搅和了半天,感觉差不多了,张嘴就吐出骨头,结果又是一个完好无损的人。 这回九尾狐终于没有急着重复上一次的动作,摸了一下郭松的脑袋,问道:“怎么回事?我已经把你洗干净了,应该能吃了。” 郭松抓了一把干草,把脸上的胃酸等物擦掉,骂道:“你是白痴?女娲复活老子是为了给你吃?我跟你讲,老子是认识女娲的人!你给老子放尊重点!” 九尾狐一盆水啪在他脸上,面无表情道:“就是那娘们捏的泥人才好吃。” “泥巴怎么能吃呢?”郭松丢掉手里的干草,挤出一丝笑容,道:“我跟你讲。泥巴是不能吃的,这个……” “朕以前吃了几十个,要你教?”九尾狐可是经验老到,吃人无数。指了指一堆骨头,嘲讽道:“除了骨头硬点,肉质好点,也没别的用处。” 郭松望过去,瞥见里头有一些武器,赶紧跑过去捡起一根长矛,“上神啊!现在的情况很明显,你是没法吃了我的。要不你把我放了,我出去之后,给你建个庙?” 郭松不怕死,换了南华老仙,他绝不屈服。可被一头怪物反复食用,简直是酷刑!在它肚子里的三百六十多天,每天都跟凌迟一样。只要能不再折磨,骨气什么的就暂时丢掉吧。 九尾狐闻言,抬起高昂的头颅,骄傲道:“朕乃盛世之证,繁衍之神。一座破庙,要来何用?” “谁说的?早不是了!”在《山海经》和魏晋之前,九尾狐的确是天下太平的祥瑞,也是象征繁衍的神兽。可最迟在北宋,已经彻底黑化,变成了妖狐,最后在明清时代,一系列的通俗小说更是将九尾狐打上了祸国殃民的标签。 “繁衍有送子观音,太平有麒麟现世,用不着你啦。”郭松说了一堆神话的演变过程,重点讲述九尾狐被妖魔化之后的“凄惨”境遇。 九尾狐皱起眉头,“你是未来的人?” “对。” “这么说,你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 “不太超出历史发展的事情我还是知道的。” “嗯……”九尾狐摸着下巴,思索了片刻,问道:“放你走,你就给朕建庙?” “对对对!” “传教还是一统天下?” “额……”传教的活他肯定不会干,一统天下也只能想想,一个乡村教师,土匪军师,哪里能想到如何一统天下? “看来女娲选中你,是情有可原的。”九尾狐并未详细解释,但它似乎了解到了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似笑非笑道:“女娲大抵想用你搅局,不过她应该料不到你会落到朕手里。” 郭松道:“我听不太懂你的意思。” “众神以天地众生为棋子。物种演化、沧海桑田、天下分合,都是好戏!”九尾狐傲然道:“虽然天行有常,万物皆在因果之内,可总得制造些波澜。越是出乎意料的过程,越能取悦观众。” 郭松奇怪道:“你说女娲想用我搅局,什么局?汉末乱世?” 九尾狐道:“女娲奉天命造万物,她出的戏,是为了给天道看的。这种唱戏的机会,数百年一遇。各路人神妖魔都得抓住机会,卖力表演,在天道面前露一手,才能成就大道。” 这句话郭松听懂了,就是封神榜的套路呗?人神妖魔都为了证道而卷入改朝换代的战争中来,各自选择代言人,争夺自己的一份利益。 郭松问道:“你呢?不露一手?” “朕是闭幕的帘帐。”九尾狐缓声道:“当太平盛世,世无英雄之时,朕便登场,表示落幕。至于何时才算盛世,也得看天道的意思,它说是,那就是,它说不是,朕就只能在这里睡大觉。” 顿了顿,九尾狐笑道:“不过,也是可以争取一点戏份的。若是一直干等着,说不定就如你所说,繁殖之神变成了异教徒,祥瑞之证变成了麒麟。朕还是要努努力,争取太平盛世的时候,天道不会把朕忘了。” “这么说,你愿意放我走了?” 九尾狐皱着眉头,打量了他一会,无奈道:“就你这样,怕是没有能力搅局。距离乱世序幕还有一年的光景,正好可以教你一些屠龙之术。” 顿了顿,又傲气道:“女娲这出戏,让朕给她加点料!” 郭松听得似懂非懂,只明白了一件事,他被这帮天神选中了,成为他们斗法的棋子。但对自己绝对是有利的,拱手行礼,“请上神多多指点。” 九尾狐所谓的屠龙之术就是军事、外交、内政三个方面,在仙境中模拟出各种场景供他操作,成功了没有奖励,若是失败了,则会切实体会到死亡的痛苦。 从最基本的百人战斗、劝课农桑和拉拢士绅起步,一直到调度上万大军、千里运粮、外交斡旋的层次。难度不断提升,失败的次数也越来越多。每次失败过后,九尾狐都会完全重启任务。中国地大物博,尽管不断更换新的场地,也始终有郭松从未见过的场景。 在连续十余次的失败之后,郭松感觉到自己的极限便是调度上万大军打“正面战”,而且需要提前很久准备才能有一线胜机。再往上,他便束手无策,连让部队冲锋都会出问题。内政方面也只能做到经营一州之地,就这样还经常出错。手下部将超过十人,就开始驾驭不住,屡次被部下背刺而死。 《狼夫子》正文 第四十五章 泡澡都不够 “上神,有没有什么办法让我也能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你的才能就这个层次了。”九尾狐其实也很希望他可以更进一步,但显然有点做不到。性格决定命运,很多事情道理都懂,可就是做不到。九尾狐作为“导师”也只能传授知识,不能改变性格。叹息道:“女娲真是火眼金睛。你的才能,当一个搅局者绰绰有余,却完全没有颠覆结局的能力。” 郭松嬉笑道:“我知道未来谁会统一天下。我趁早把他杀了,岂不是改变了结局?” “通常,这些候选人都些独到之处,贸然动手,只会惹得一身骚。”九尾狐冷笑道:“朕劝你最好不要拿命去试你的死期。” 不作死就不会死!这么简单的道理,郭松还是懂的。对这帮大神而言,他只是一个小喽啰,真要自己作死,重新换个人影响也不大,乱世之中昙花一现的诸侯比比皆是。 “那我只要按照剧本来就行?” 九尾狐道:“朕并不知道女娲的剧本,其他人也一样,他们最多不过是‘奉天命’,知道自己要做一番事业。这种意识基本上从小就会有,长大后会付诸行动,能走到哪一步,全靠自己。” 顿了顿,九尾狐道:“天子的候选人不只有一个,诸侯更是多如过江之鲫。你明白吗?” “明白。”郭松所能理解的,大抵是女娲写了一份大纲,拟定了大致的方向和主角人选,想要脱颖而出,还是需要自我奋斗,不能蹲在家里等着馅饼。 郭松幻想过利用“先知先觉”的优势,招募汉末的贤臣良将,以此弥补自身能力的不足,也能削弱其他的诸侯。 模拟中他把荀彧、贾诩、周瑜、郭嘉、诸葛亮、司马懿等臣子招募来,把五虎上将、五子良将等人招到麾下。整个未来三、四十年内会出场的文臣武将,基本刷了一遍,唯一能让他放心的,只有一个人——诸葛亮。 只有这货,绝不易主,绝不投敌,绝不篡位,而且,军事、内政一把抓,可以让主公过逍遥日子。 郭松叹息道:“诸葛神仙出山的时间,是近二十年后。我那时是不是还活着也未可知。” 九尾狐摸了摸他的脑袋,安慰道:“人的命运还是要靠自我奋斗。能顺应天道成事当然是最好,若是不能,只要轰轰烈烈活了一次,也不亏了。不要因为自己能力有限,就自怨自艾。” “嗯。”郭松本身也没有特别宏大的理想,他上辈子就想当个乡村教师。这辈子他最想做的事情,还是当一个老师。只是时不我待,在这个吃人的封建社会,唯有出将入相,才能保护所亲所爱,才能衣食无忧。 “时间也差不多了。”九尾狐运起神力,道:“最后一课,是地理课。” 郭松道:“我地理很不错的。” 九尾狐反问道:“那我问你,不夜城在哪?” 郭松顿时满脸通红,支支吾吾的说:“在长江口,还……还没堆积出来呢。” “别说你知道的是几千年后的地理,就算你知道此时的地理,从书上读和亲自看依然有天壤之别。” 郭松点点头,正经了起来,“百闻不如一见。” “用你的地理词汇来说,北至贝加尔湖,南至河内,东至库页岛,西至喀什。大体上,就是历史上汉人所能控制住的地区,你都要用脚去走,用眼去看!” 言毕,九尾舞动,仙境一下子变成了人类城市的模样,“这里是吴郡,你就从这里出发吧。” “好。” 如此广袤的土地,靠一匹马、一双腿去走,一辈子也走不完。可这毕竟是幻境,只要他能够了解清楚地势地形,风土人情,就算是完成任务,走马观花即可。 何况他只是看上去走了很远,实际上一直就在仙境之中。就像在玩模拟游戏,“要是现代的沙盘游戏能有这个水平的百分之一,电子游戏就该翻天覆地了。” 随着郭松再度回到吴郡,这次虚拟的旅途便告一段落。他并没有什么疲劳感,到了饭点就停下来吃饭,吃饱喝足了继续。跟现代宅男吃饱喝足玩游戏差不多。 九尾狐点了一下他的额头,道:“休息两天,复习总结一下,你就可以走了。” 地图被直接输入进了大脑,倒也能防止他记岔。郭松吃饱喝足,就躺在草地上休息。一遍遍的过自己这一年来的模拟成果。“我一个乡村教师,若能混到一州之主,也算天大的福分了。” “啊!”郭松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急忙道:“上神,我还有一件事忘了。” “什么事?” “骑射之术!”郭松直呼后悔,骑马射箭可是乱世求生的基本技能,他居然给忘了。这也不能怪他疏忽,毕竟模拟中所有的条件都是预设好的。 “那就练一天吧。”九尾狐立刻施法,把他丢到校场先学习基础,然后开始对练,一直练到他能在万军从中冲杀,被人迎面一刀斩下头颅。 “千金之子,不坐垂堂。”郭松一遍遍的默念,这些个人武艺,希望这辈子都用不着。坐在大帐指挥,实在比上阵杀敌安全了千百倍。 九尾狐略带讥讽,问道:“不练了?” “不练了!冲锋陷阵的事情还是交给别人做吧。”郭松可不是什么莽汉猛将,他的勇敢是有限度的,只在稳操胜券的情况下才会展示出无所畏惧的状态。 休息了一日,郭松整理了一些东西。征得九尾狐的同意,仙境里的东西他都可以拿。对于九尾狐而言,这些都只是无足轻重,犹如空气和水一般无价值的东西。 那些破铜烂铁郭松没兴趣,都是人类打造的武器,虽然在仙境中不会腐蚀,但与汉末时期的武器已经无法相比了。人类的技艺永远是向前发展的,后代的产品肯定是强于前代的器具。 他想要的东西,只有两样,仙水和仙果。仙水的效果他不是特别清楚,最初的一年他一直被仙水冲刷,后面也一直喝这个解渴,没感觉自己有啥异变。但所有给九尾狐送来人肉的动物,都是索求仙水作为回报,可见是个好东西。 仙果是他日常的食物,本来就吃得多。这些果子虽然有各种颜色,但单个果子都只有一种色彩,最大也不过拳头大小,还都没有果核,吃一个就能一天不饿,他也从未因为只吃水果而产生营养不良的症状。 但这两样东西都需要器皿才能携带,他现在就一条裤衩,勉强遮羞,哪里能带东西? “上神,我想带一些水和果子出去。能不能给我个袋子和水壶?而且我这衣服也没了,出去不好见人。” “贪得无厌真是人类的共性。”九尾狐骂了一句,可毕竟是自己先答应的,也没有多说什么,扭动尾巴,就变出了一个水囊和一个收纳袋。 水囊像一个超大号的逗号,貌似是牛皮制品,没有任何的花纹,和郭松养父捕猎时携带的水囊差不多。塞子用绳子串在壶口上,刻有几道不认识的符文。 收纳袋和寻常的随身口袋差不多大小,灰布制品,一根绳索穿过袋口,通过拉扯来闭合口袋,通过伸缩扣子固定绳子,确保袋口不会随意开合,同时绳索也能系在腰带上,用于携带。 郭松看着这两样东西,两手一摊,无奈道:“这大概装不了两个水果吧?” 九尾狐道:“你装就是。” 没辙,郭松只好装。能带一两个,也能在回家的路上充饥嘛。 没想到,真装起水来水囊就好像深不见底,只看到水一直往里头流,却感觉不到重量增加,也没有半点要装满的意思。 九尾狐懒洋洋的在一旁看着,由着他一直装水。郭松毕竟是教书先生,贪得无厌实在有点面子上挂不住,估摸着自己大概装了快几吨水了,便想收手。 这时九尾狐制止了,饶有兴趣道:“继续装,朕也想知道能装多少。” “那我就不管啦。”郭松干脆松手,把水囊丢进水里,让它自己装。拿着收纳袋去摘果子。果然不出所料,收纳袋看着小,实际空间大得很。“果子我也随便摘?” 九尾狐道:“朕又不吃素,你摘了就是。” “好。”那郭松可就不客气了,一边摘,一边粗略的计数。这些果子采摘很方便,却也摘到他感觉到了手酸。 “满了。”九尾狐一直在关注着水囊,等满了便取出来丢给他。“按照你的衡量标准,大概是一万吨。才这么点。” 一吨水大概够一个普通现代人日常所需一星期,一万吨则足以使用一百九十年。郭松活二三辈子都够用了。 “呃……”郭松不可思议的看着小小的水囊,外观还是没装满的样子,摸起来可以感觉到有水,却只有不到一听可乐的重量。“一万吨,那也是一个小池塘了,还少啊?” 九尾狐傲然道:“朕扭动尾巴,便能掀起四海之水,一个小池塘?洗澡都不够。” 郭松看着它巨大的身躯,这已经是它缩小后了。他只在幻境中见过一次它的原形,华山之高,在它面前都显得渺小,它一爪子,便能将少华山撕开。它以原形泡澡,只怕真的要去南海才行。 《狼夫子》正文 第四十六章 出师了 “你摘了多少果子?” 郭松道:“大约一千一百颗。” 九尾狐嘲讽道:“人类低效的可怕。” 郭松挠挠头,惭愧道:“其实如果机械化的话,还是非常快的。” 人类的身体其实并不适合劳作,这个体格压根不是用来肉搏自然界的。人类的统治力全在于思想和社会性,正是有组织性的、会用武器的人类族群,一路从非洲出发,沿途灭绝了无数百科全书中的上古生物,它们灭绝的时间,正是人类迁徙到它们栖息地的时间。 不过,在见过女娲伏羲和九尾狐之后,郭松开始怀疑起进化论了。“上神,人类真的是神造的?” “谁知道呢?”九尾狐露出了一丝玩味的笑容,反问道:“探索自己的出身,不正是人类追求最高智慧的动力吗?” 郭松微笑道:“哲学和神学之间,我不太清楚。” “当人类能解开这个谜团的时候,就是人脑的强度足够理解的时候。神不能决定人类的命运。” “可女娲却为我们编写了剧本?决定天下大势?” 九尾狐道:“正如父母无法替代子女的人生,却会竭尽全力引导子女走向正途。” 郭松大笑,道:“所以,但凡成功的父母,都会给子女恰到好处的挫折教育。” 九尾狐亦道:“尽管儿女总是不吸取教训,可教训,总归还是有用的。” “好吧,我要扮演这个恶人?”郭松自嘲道:“这个角色我熟悉,我一直是‘别人家的孩子’,多少同龄人生活在我的阴影下。” 九尾狐大笑道:“这次是坏孩子。” “哈,坏小孩。”郭松摸着下巴,雀跃道:“这倒是个新角色。但凡演员,总得挑战一两个特别的角色来证明好演员的演技。” 九尾狐微笑,扭动尾巴,无数的果子飞入了收纳袋中,“给你凑个整数,三千颗果子。” 郭松欣然接受,打趣道:“一千多,求整数应该最高不过二千吧。” “总之是整的。”九尾狐摸了摸自己的胡须,思索道:“朕看看,你还缺点啥。” 郭松道:“可不是,你可得给点好东西。坏孩子从来都是装备精良。” “先给你穿件衣服。”九尾狐一边施法,一边不忘嘲讽,“脆弱的躯体,一碰就破。” 郭松立刻回了一句嘲讽,“那也有消化了一年都毫发无损的类型。” “这说明,吃饭要细嚼慢咽。”九尾狐给他套上了一套半硬化的白底红纹贴身铠甲,爪子在他面前划了两下,作势要撕了他。 郭松打量自己这紧身衣,一副苦瓜脸道:“这也太西方化了吧?要不你给我胸口画个‘S’,我出门前喊一声‘Superman’?!” 也就亏郭松现在肌肉健美,不然这么一套紧身软甲套在身上,他还撑不起来。可这造型,实在不符合他“书生”的人设。 “华夏威仪。”九尾狐弹了个响指,他便穿上了一整套雪白雪白的汉服,嘲讽道:“温馨提示:天衣无缝,不沾泥水,注意不要尿裤子。” 郭松顺着杆子就爬,指着头发道:“华夏威仪,岂能披头散发?” “简单。”九尾狐帮他理顺了头发,这回真成了玉树临风的美少年,调侃道:“这位人类祖宗,还有什么要求吩咐?” 郭松见好就收,耸耸肩,“没了。” “嗯,朕觉得还差点。”九尾狐前爪合十,拉出一杆近一丈长的银白色长枪,极为粗壮,枪尖亦很长,有龙纹流动,道:“这是朕用一条白龙精魄熔铸火精幻化的,叫龙魂枪。希望你在战场冲锋陷阵,无往不利。” 郭松刚刚才说过,冲锋陷阵的活让别人做,九尾狐显然在嘲笑他。不过既然是神器,先收了再说。手握长枪,身体立刻穿上了一套非常现代、美型的银白色铠甲,一条暗龙纹样覆盖全身。并且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战斗力直线飙升,眼睛能察觉到更多细节的东西,举手投足愈发轻盈。 纵然不是“好战”的类型,可男人原始的猎手本能让他的血液沸腾了起来,问道:“壕。还有什么宝贝不要的?送我。” “啊,你不说朕都忘了。”九尾狐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非常重要的事情,跳上山头,俯首在自己的粪堆里掏粪,挖出了一块半米高的石板,上面刻着一个奇怪的图案。“所以说,出门前要检查口袋。” 将石板悬浮在郭松面前,吩咐道:“把手按上去。” 郭松嫌弃道:“上面不会有你的大便吧?” 九尾狐道:“你都是我拉出来的!” 郭松收起玩笑,按在石板上,图案亮堂起来,光芒顺着他的手掌流入,笼罩全身后隐入体内。“这是什么东西?” “嗯……庇护吧?”九尾狐似乎很久没用过这东西,已经记不太清了,挠着头道:“具体的效果我忘了,应该是一个对你教书比较有用的东西。看你怎么用了。” 郭松瞪圆了眼睛,质疑道:“你都不知道功能的东西,还要我好好用?” 九尾狐压根不想解释,把石板随意丢进粪堆,按住郭松的脑袋,命令道:“起誓吧。你会为朕立庙,宣扬朕乃繁殖之神、盛世之证。” 尽管感觉到了死亡的威胁,郭松依然坚持道:“我会为你立庙,上香火,但我不会组建宗教组织。华夏子民或许会向你祈福,却绝不会为你癫狂。” “这就够了。”九尾狐傲然道:“那群懦夫才需要赚香火。” “形象呢?”郭松问道:“观音本来是男性,可因为求子者多为女性,所以他也被改造成了女子的形象。” “嗯……就按这个样子来吧。”九尾狐变身成了一个妙曼诱人的女子,穿着雪白的长袍,上面绣着狐尾的图腾。九尾在他面前转了几圈,问道:“记住了吗?” “额……”郭松只感觉自己的下半身蠢蠢欲动,这个“狐狸精”的美貌真是天下独一份的,他只顾着欣赏这份美丽,记不住其他的东西。 九尾狐伸手按在他脑袋上,直接把形象输入脑子里,随即又变回了狐狸的样貌,道:“明天就是最后一天,你可以离开了。” 临近分别,郭松心里颇为感慨。不知不觉他这个身体已经十八岁了,在九尾狐帐下的这三年,正是这个身体发育最快的时间。 他出生时只是一个普通的汉族少年,身体素质很普通。可经历了两次死而复生之后,他的身体早已不再是当初的肉体凡胎。被女娲施法重塑,被九尾狐的灵气浸润,被仙水仙果滋养,身体早已被优化到超级英雄的层次。 现在有了八尺高的个头,超长的臂展,优秀的身材比例,堪比超人的健美肌肉,棱角分明的立体五官,散发着男人的阳刚之美,犹如动作电影中正派的男主角。 九尾狐也算自己的导师,这三年蒙它照顾,临行前又送他无数礼物,还可以和他幽默的对话,由衷地说:“谢谢上神。” 九尾狐道:“世间的道理,你都明白,朕不多说了。” 言毕,跃上石台,蜷缩着睡去。郭松惆怅良久,很多话没法说出口,显得矫情,便躺在草地上呼呼大睡。 睡梦中,突然感觉到寒气袭来,睁开眼,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冰雪覆盖的太行山上,就好像自己只是做了一个梦,只是手里的东西和身上的衣服告诉他,那一切都是真实的。 没有那么多时间感慨,虽然身体素质提高了,可太行山的冬天不是开玩笑的。赶紧爬起来,通过天空的星辰的辨别方向,朝着南方走去。 天蒙蒙亮时,到了临近出山口的山区。半山腰上,瞧见不远处有两匹狼在厮杀,群狼围在一起观战。亲眼见到狼王争夺战还是第一次,郭松躲在远处观望起来。两匹狼体格差不多,年龄也接近,互相厮杀了许久也不分胜负。 看两匹狼都已经伤痕累累,没有多少力气。郭松也没什么兴趣再看下去,野兽间的厮杀要比人的残忍的多。 这时一匹狼突然发难,掀起一些积雪攻击,对方被积雪阻挡视线,它趁机扑上,一口咬住对方咽喉,死死地不松嘴。 胜负已定。新的狼王登基了。 “这畜生倒是挺聪明的。”郭松赞了一句,这两匹狼比其他的狼高了一大圈,看来的确是有一些特异之处,懂得使用计策和暗算,已经不是普通野狼可以拥有的智慧了。 新狼王一声长啸,群狼一齐呼应。狼王走向巢穴,舔舐了几匹母狼,随后停在幼崽前。这些幼崽刚出生不久,还未睁眼,看上去都很健康,其中一匹似乎有白化病,在灰色毛发的兄弟之中,它的纯白毛色格外显眼。 狼王叼起一匹小狼,竟一口咬下,顿时满嘴鲜血,小狼的脑袋掉落在雪地上,母狼见状不由得凄惨嚎叫,狼王立刻愤怒的威慑,迫使母狼不敢动作,随后又叼起一匹小狼咬死。 “这是怎么回事?”郭松只听过狮子之类的在新王诞生后,会杀死前任的幼崽,没听过狼群也有这种习俗啊。事出反常必有妖,郭松来不及多思考那么多,脚步飞快,冲过去援救。 群狼见有人冲过来,纷纷龇牙咧嘴的威慑,却都不敢上前攻击。郭松手里提着龙魂枪,这是蕴藏着龙威的,寻常动物哪敢与神龙对抗。 《狼夫子》正文 第四十七章 救下小白 狼王一连咬死了三匹小狼,就在它将要咬死那匹白狼时,郭松赶到,龙魂枪一指,狼王立刻往后退开,咬牙切齿的盯着他,却也不敢发动攻击。 郭松看着幸存的小白狼,将它抱在了怀里,这时小白狼睁开眼睛,正好瞧见他的脸,亲昵的舔舐他的手掌。郭松心情大好,“哈,看来咱俩挺有缘,我就收养你了。咱们走吧。” 郭松可是从九尾狐肚子里爬出来好几次的人,一群狼压根吓不住他,抱着小白狼嚣张无比的离去,群狼瑟瑟发抖,狼王怒火中烧却无可奈何。 不紧不慢的在太行山上走了一日,脑中有地图,可以自动导航最佳路线,比现代的卫星地图要靠谱的多,各种地势地形和路边荆棘都被考虑在内,给出准确的行进时间和建议。 “用处多多啊。”郭松挠挠头,没想到这居然是个小小的“金手指”,觉得九尾狐真是慷慨。 白狼还未长牙,不能吃食物。郭松拿出水囊,把从仙境带出的水喂给它喝,这水果然非常奇妙,白狼只喝一小口,便心满意足的呼呼大睡起来,睡了一天一夜还没醒。 “嗷呜。”怀中传来一声轻微的嚎叫,白狼舒舒服服的在他怀里翻了个滚,惬意的很。 “小家伙,我给你取了个名字,小白,你看怎么样?”郭松一连叫了几声,“小白,小白。” 白狼抬起眼看了他一下,甩出一个嫌弃的表情,便继续睡去。 郭松哈哈大笑,“好嘞!不反对就是答应了。” 回到西柏山,曾经被火烧过的痕迹大体消失了,未能被烧光的树木早已被附近的村民砍伐回家当柴火。在皑皑白雪中,不少小树苗正挺拔生长。山体滑坡造成的崩塌,也早已自然平复,植被重新覆盖了上来。 翻过山,眺望着山下的西柏村。出乎意料的,西柏亭还在。只是规模小了些,建造水平也差了不少,看得出来经历过一场大火,新房是在原址上重建的。学院附近依然稀稀落落的生活着七八户人家,烟囱里冒着青烟。 “西柏亭,你的主人回来了!” 郭松大踏步下山,先在半山腰处找到一处乱石,推开两块石头,露出了一个木制涂漆的箱子,里头装着他的财宝。 “钱还在。幸亏我当初留了个心眼,没有存在居住地。”和王大眼等人相识十余年,郭松对他们的信任始终是有限度的,凡事都要避着点,涉及到自己的钱财性命的事情,历来都是藏着掖着,不让任何人知晓。 又找到一条山溪边,翻开鹅卵石,同样找到一个箱子,里头的钱财也分文未动。依次找遍自己藏宝的五个地点,确认自己的钱都在,这才放心下来。俗话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想要干事业,报血仇,没钱可不行。 郭松取出了两箱钱,装进了收纳袋里,其他的钱依然原封不动的埋藏好。 返回西柏亭时天色渐晚,村民点亮了灯火。西柏亭里并没有学生的痕迹,房屋也只是一个空架子,既没有任何家具,也没有任何书籍,更无人居住。郭松找到原址的厨房处。灶台虽然残缺,却还在原地。用枪杆敲掉一些泥土,露出一个皮袋子,笑道:“看来这些铜钱也还在。” “哪里来的蟊贼!”只听得一声暴喝,一道巨大的阴影迎面而来。 若是以前,郭松肯定已经无法躲开,但他有龙魂枪的铠甲护体,又受过系统的训练,早已今非昔比,轻巧的避开这一击,道:“王壮,是我!” “夫子?!”王壮看清了他的脸,三年未见,他的脸变得更加成熟与俊秀,愈发棱角分明。体格也健壮了许多,身高达到八尺,约一米九,在这个普遍营养不良的时代,这样的个头已经是“巨人族”的层次。王壮的个头亦不过七尺有余,约一米七多,现在只能仰视郭松。 郭松点点头,收起兵器,道:“是我,好久不见了。” “夫子!!!”王壮跪拜在地,脸上已经流下激动的泪水,嚎啕大哭道:“老天有眼,夫子大难不死!老天有眼啊!” “哈。”看到王壮平安无事,郭松便理解了为何自己的财物没有被人搜查过。想必在杀了自己之后,王大眼明面上还要搞悼念活动,颁布缉拿凶手的告示之类的。毕竟自己是具有名望的教书先生,作为当地父母官,决不能坐视不理,面子功夫肯定要做足,以免落人口实。 这样一来,王壮这些人就可以保住身家性命,这西柏亭也不可能被大肆搜刮,甚至可能重建的钱都是王大眼的县衙出的。 与王壮聊过之后,证实郭松所言不差,还带他去看了王大眼为他立的墓碑。回忆起当时的情景,王壮也很惆怅,叹息道:“大当家太讲义气了,一直在搜拿谋害夫子的蟊贼,附近的小贼都被抓干净啦。” 郭松微微一笑,看来王大眼这事情做的非常漂亮,不仅掩藏了残害名人的事实,还瞒天过海,把自己包装成了好官,捞了不少口碑。 坟墓旁有一个已经拆掉的小房子,“这是做什么的?” “是夫人,在这里暂住了半年。现在已经归家了,是否改嫁他人,俺不清楚。” 王壮所说的夫人,就是甄姜。根据古代的“明媒正娶”流程,他们已经是合法夫妻。但丈夫死亡,则婚姻自然失效。汉末时期婚姻对女子的束缚程度并不高,也没有守贞、守孝之类的要求。 所以,从郭松的角度来讲,这一次“死亡”,直接解决了困扰他的“休妻”问题,因为他们的婚姻自他死亡的一刻起,已经不存在了。因为古往今来,都没有人能够死而复生,所以法律、道德都不会考虑这种情况下的婚姻存续问题。 说不定就如王壮所说,甄姜已经改嫁他人。毕竟她已经十七岁了,在汉末,这个年纪的女人大都要怀第一胎了。 看到墓碑旁还放着不少祭品,问道:“这些东西是谁送的?” “都是夫子的学生。甄大人、陈易、赵云他们都送了。” 王壮指着几个做工非常好的祭品,一一给他介绍是谁送的。他这几年一直负责看守,对情况非常熟悉。而且他始终感念郭松,对这件事情也极为上心,自然一五一十,记得清清楚楚。 “陈易……”郭松轻笑,道:“现在应该是赵易吧?” “他做了赵常侍的义子,当然是改姓了。取了个字:元复。” 郭松道:“一元复始么?倒也真符合‘易’这个名。” 王壮说,赵云在学堂被烧之后,去了幽州拜师学艺,似乎学的是武艺,每年重阳会来此悼念一次郭松。小伙子长的很健壮俊秀,走到哪都有姑娘喜欢。 提及王大眼,王壮称赞有加。这三年里,王大眼在灵寿县人望颇高,他少收了很多苛捐杂税,又劝课农桑。如今冀州其他地区都有瘟疫和饥荒,灵寿县却安然无恙,王大眼功劳很高。 “是么。”郭松不置可否,一个人的道德与一个人的能力,是可以完全分割开的。王大眼出卖兄弟,背信弃义,固然可耻。但不妨碍他成为一个好官,爱民如子。“我明天就去县里看看情况。” 王壮高兴道:“大当家知道你死了,很难过。现在你活了,他肯定很高兴。” “只怕未必。”郭松笑着问:“你有没有想过我好端端的怎么就被人杀了?” 王壮愣了一下,道:“俺没想过这些。” 也对。王壮虽然不是笨蛋,可是性格憨厚,头脑比较简单,自然不会去想这些阴谋诡计。郭松想了想,还是决定把事情告诉他。因为自己回来必然是要报仇的,王壮最初是王大眼的追随者,有和自己走得近,若不知道内幕,很容易导致一些不可控的事情发生。 “就是大当家派李英和养一箭来杀的我。” “啥?” 王壮被吓呆,愣头愣脑的看了他半天,不解道:“为啥?” “赵易指示的,他们为了保住官位也只能照做。”郭松轻笑道:“我们之间早已没了什么兄弟情。若不是神仙搭救,我早成了孤魂野鬼。” 王壮惊诧道:“可是,他是个好官啊。” “这件事另算。”王壮不懂什么大道理,郭松也不想多解释什么。淡然道:“我要去复仇,他们若真的如你所说是个好官,我就留他们一命。” 王壮一时间张口结舌,不知道该怎么劝。王大眼和郭松,都对他很好,没有这两个人,他根本得不到孝子贤妻,也没有这种安稳的日子。如实说:“俺要回去跟媳妇商量,俺也不知道怎么办。” “你不需要怎么办。”郭松微笑着拍拍他的肩膀,道:“这是我和他们的恩怨,你不要插手。我也不会把你扯进来。” 王壮点点头,道:“饶他一命。” “嗯。”郭松答应下来,他和王大眼并没有血海深仇。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们并没有多少选择。从更加现实的角度来讲,郭松的死,保住了王大眼的官位,进而有了灵寿县百姓这几年来的太平日子,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郭松不是圣母到甘愿自我牺牲,而是他吃过底层的苦,知道在这种社会制度上,一个仁爱的官员对百姓是多大的福祉。他只是没有残忍到,为了一己私仇,将数万人放置于火炉上。 何况,这一场斗争,还有一个更加高位的目标。能解决掉那个目标,同样算是大仇得报。两害相权取其轻,就选择那条让多数人更好的道路吧。 王壮也没有继续劝,招呼道:“先到我家坐坐,明日再出发不迟。俺让婆娘弄点饭吃。” “好。” 《狼夫子》正文 第四十八章 王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