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明末有套房》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章红娘子
第一章红娘子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
比如,全旭。
他找到了一个理想的工作,在一家影视公司当宣传策划,拿着并不低的工资,却做着绞尽脑汁的工作,还会被顶头上司批得体无完肤。
这不,到了深夜十二点,公司里所有的人都下班了。只有他一个人坐在办公桌前,盯着电脑,熬夜加班写策划案。
生活就像那个啥,如果不能反抗,就试着享受。
全旭的家境并不算差,虽然在四线小县城,作为独子的他,名下还有一幢房子,重点是,这不是一套,而是一栋楼。
六个单元,总共八十四套,面积一万二。
如果他不工作,光躺在家里收租,他依旧可以过得非常舒适。
然而,他是一个有想法的人。他认为,不依靠父母,一样可以过得不错,混得顺风顺水。
宁愿在北京寄人篱下,也不愿意回到老家享福。
全旭戴着耳机,一边听着音乐,一边写他的策划案。
一股浓浓的倦意袭来,全旭实在坚持不下去的时候,他就起身来到公司的卫生间内,用冷水洗洗脸,继续写。
策划案必须在晚上熬夜完成,否则,他就有可能丢掉饭碗。
他不想被辞职,主要还是不想向父亲低头,不想按照父亲给他安排的路生活下去。
受疫情的影响,工作可不好找。
更何况,今年又一大批应届生涌入人才市场,增加了就业竟争压力。
“啊……”
终于完成了工作,写完了这个该死的策划案,全旭看了看时间,已经到了凌晨三点半。
他伸伸懒腰,发出无奈的感慨:“神啊,让我离开这个地方!”
全旭的这个念头刚刚升起,他的手脚顿时不听使唤了。
就仿佛如同定身法一样,他的大脑虽然清醒,可是却连眼睛都无法转动,他感觉到极度紧张,恐惧,无助……
他想大叫。
非常可惜,他的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公司楼上的天花板原本黑乎乎的,突然间出现点点滴滴的亮点,这些亮点越来越亮,仿佛浩瀚的星空。
只不过,这个星空仿佛要坍塌了一样,那些星星越来越大,亮度越来越亮,不一会儿,整个公司超过一千平米在办公区都变成一片银光。
这些银光仿佛像水一样开始转动,速度越来越快,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
紧接着,他的全身上下,都开始发光,仿佛电灯一样,发出瘆人的蓝光。
与此同时,他的身体仿佛失去了对于大地的引力,他开始漂浮一起,缓缓升腾起来,特别是那个银色的漩涡,产生了巨大的吸力,将他吸向那个漩涡。
全旭非常害怕,他的大脑开始失去思考,失去意识,最终昏迷过去。
……
等全旭再次醒来,他发现自己在冰天雪地中,周围都是茫茫积雪,空无人烟,他是被冻醒的。
“我去,哪个王八蛋给老子开玩笑,谁,小褚,胖子,给我出来!”
除了寒风呼啸,并没有其他声音。
全旭喊得嗓子有些哑了,却没有人回答他的话。他拿出手机,却没有一格信号。
他有些害怕,他身上只穿着一件白色的运动服,里面连件秋裤都没有穿。全旭非常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他必须运动起来,否则他一定会冻死在这里。
全旭挣扎着起身,身后的地上,居然是他的背包,他拾起背包,有些失望,背包里并没有衣服,只有几包自热盒饭,一袋面包,这是他买了以后,为了加班准备的加餐。
全旭分辨不出方向,好在手机的指南针还能使用,辨别了方向,他机械性地向南走着。
寒风如刀,一刀一刀割在全旭的脸上,手上。
让他感觉到骨头里都冷,他可以分辨得出来,这不是做梦,最让他诧异的是,这个冰雪覆盖的世界,居然没有半点现代社会的气息,没有电线杆,没有卫星信号塔,没有高楼大厦,没有人烟。
他不想死,只能用力往前走着,
随着时间的推移,全旭的体力越来越差,他的视线中看到一座房屋。
他欣喜若狂,有房子就有可能找到人。
房屋虽然看着不远,实际上,他却用了足足半个小时的时间才抵达这座房屋。
这个房屋。准确的说,应该是一座院子。主屋坐北朝南,左右厢房,是篱笆糊着泥土做成的院墙,只有半人高,典型的挡君子不挡小人。
房屋已经没有了门,看上去非常残破,尽管是一座残破的破层,至少可以挡挡风,可以让全旭吃点盒饭,恢复一下体力。
“有人吗?”
没有人回答,全旭就当作主人已经同意了。
这座破旧的房子的面积还不小,以泥土混合麦秸秆垒成的房子,在全旭的记忆中,哪怕他的老家农村,像这样的房子也早已消失不见了。
可是,这座房子就这样矗立在孤零零的野外。看着泥土的腐蚀程度,好像没有几年,特别是是屋顶的房梁,明显没有多少年头。
可以看出门和窗户,都是被人暴力拆除的,果不其然,屋里还有门和窗户燃料未尽的残骸,
这里似乎有人在这里留宿过,地上铺着干草,还有明显的人形。还有一个燃烧的火堆。
全旭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点燃干草。
随着干草的燃烧,让全旭获得了久违的温暖。
全旭一边烤着火,一边哆嗦着撕开一包梅菜扣肉自热饭。将水倒入自热包里,自热米饭很快就升起蒸汽。
或许是饿得太久了,全旭在等待的时候,不时的吞咽着唾沫。
吃着梅菜扣肉盖饭,让全旭感觉这是世界上最难得的美味。
“咔嚓”
一声轻响。
全旭抬头,只见不知道什么时候门口出现一名少年。
少年身材很瘦,身上也很脏,衣服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双手也黑乎乎的,几乎看不出原来的皮肤,脸上也是一团污迹,只是一双眼睛非常明亮。
全旭终于看到了人,他正想开口。
只见那名少年蹭一下,跳到全旭身前,抓起全旭的背包,朝着外面跑去。
“我草!”
背包里并没有太过值钱的东西,不过,里面却有全旭的身份证,银行卡,当然还有微不足道的两千大洋的积蓄。
如果没有这个背包,全旭就算一无所有了。
全旭急忙追过去。
少年虽然动作敏捷,不过可能是饿得太久了,后继乏力,当少年跑了差不多一千多米的时候,被全旭追上来。
全旭向前一跃,将少年扑倒在雪堆中。
全旭骑住少年,扬起拳头:“你他妈的,连小爷也敢抢……”
那名少年却呜呜的哭了起来。
全旭的拳头最终还是没有落下来:“哭什么哭!不准哭!说,为什么抢我的背包?”
那名少年一边哽咽,一边偷偷打量着全旭:“我三天没吃饭了。”
“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一边擦着眼泪,一边挣扎:“俺叫三儿!”
“你是哪儿来的?”
“河南。”
“怎么到这儿来了?”
“家里大旱,没吃的,逃荒来了。”
全旭微微愣了一下,这个套路有些熟悉,他想起来了,这不是电视剧了骗子的套路?他试探着问道:“你爹死了?你娘病了?你还有一个弟弟?”
三儿一脸惊讶:“你怎么知道的?”
全旭勃然大怒道:“你还问我怎么知道的?你再不说老实话,信不信我打死你?”
三儿急了:“我说的就是真的!”
全旭从三儿身上翻下来:“起来,带我去看看你娘,还有你弟弟。”
三儿一脸惊呼:“啊?”
全旭踢了三儿一脚,恶狠狠的道:“如果你撒了半句谎,我就把你脑袋摘下来!”
全旭在三儿的带领下,沿着小道一路走到一座破庙前。破庙里,各个房间里都聚集着许多灾民,都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众人无精打彩。
全旭害怕三儿跑了,一手拎着三儿,背着背包走进破庙。
在破庙一间残破的偏殿,这间偏殿已经塌了一半,唯一还保留的屋顶的角落里,躺着一个瘦弱女人,女人身边,趴着一个四、五岁男孩。
那男孩一见三儿,虚弱的喊了一声:“姐。”
“姐!”
全旭微微一愣:“你是女孩?”
三儿走向弟弟,头也没回:“不像吗?”
“真没看出来!”
全旭走过去,他本想掏出盖饭,不过,看着周围数十名饥民,其中大部分都是成年男子,全旭相信这些食物只要露面,马上就会被一抢而光。
三儿,其实应该是三娘。
三娘蹲下,望着女人:“娘?”
躺着的女人含混的答应了一声。
三娘伸手摸了摸娘的额头:“你好点没?”
那女人依旧呻吟了几声,也听不清说了什么。
全旭伸手拉开三娘:“你娘病的不轻,不能再这里待了,我带着他去找医生!”
弟弟望着三娘,六神无主。
三娘望着全旭:“我没骗你!”
“我知道,你出来!”
三娘跟着全旭来到门口。
全旭望着三娘道:“我有点吃的,你们这里的人太多,分不过来,我如果把吃的都给你们,不是帮你们,那是害了你们。咱们一起去那个破屋!”
三娘想了想,一下落泪:“谢谢你,你真是好心人。”
全旭满不在乎的笑了笑:“我也不是好心,我只是正好有吃的而已。”
三娘背着弟弟,全旭背着三娘的娘,这个女人非常轻,好像也就五六十斤的样子,几乎就是皮包骨头。
经过小半个时辰的艰难前行,他们终于来到了那个破屋。
好在屋里的干草还有不少,三娘非常熟练地将干柴铺起来,让她娘躺下来。
全旭拿着打火机,将干草点燃。
三娘急忙出去捡柴火,弟弟拿起地上那只一次性饭盒,里面还有全旭吃剩下的米饭,弟弟伸手扣着已经结冰的米饭,就往嘴里塞。
米饭到了他的嘴边,他仿佛想起了什么,将手中的米饭凑到娘的嘴边:“娘,你吃!”
那名女子在火堆旁边,恢复了一些体力,她露出一个勉强的微笑:“四喜吃吧,娘不饿!”
全旭看着这一家人,有些感动。
他急忙从背包里取出那袋面包。蓬松的面包看着非常大,其实也没有多少,他将面包撕下来一半,递给四喜。
四喜马上狼吞虎咽的大吃起来。
突然,三娘的弟弟一阵干呕,原来吃得太急,噎着了。
三娘抱着一抱干柴进来,她赶紧放下干柴,连忙取过旁边那只快餐盒,看着里面有水,就准备给弟弟灌水。
“别!”
全旭指着餐盒里的水道:“这水有毒,不能喝!”
全旭夺过餐盒,走到屋外,将餐盒里的水倒掉,又从地上捧了两把雪,放进餐盒里,全旭将餐盒放在火边烤着。
三娘不时的拍着弟弟的后背,面包不同其他食物,遇水容易融化。
四喜感觉好受一些,又接着吃面包。
三娘望着四喜狼吞虎咽的样子,艰难的咽着唾沫。
全旭笑了笑,从背包里取出方便自热盒饭问道:“酸菜豆角、香菇卤肉、鱼香肉丝、梅菜扣肉,咖喱鸡块你要哪一种?”
三娘满脸茫然,望着面前的饭盒,口水都流了出来。
全旭拆了一包香菇卤肉,又拆了一包红烧肉,接着看着三娘的娘,又拆了一包咖喱鸡块!”
将水加入加热包,不一会儿,三个饭盒升起蒸汽,等了七八分钟的样子,饭盒里的米饭变得松软起来。
四喜看着饭盒里的蒸汽,盯大眼睛望着全旭:“哥哥,你是神仙吗?”
“啥,神仙?”
全旭苦笑不得:“这只是方便自热式盒饭,你没吃过?”
四喜摇摇头。
三娘同样也摇摇头。
母子三人接过全旭递过来的盒饭,三娘望着全旭:“公子,你呢?”
全旭拍了拍肚子:“我不饿!”
母子三人吃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姐,有肉,有肉!”
四喜拿着勺子,将里的鸡块粒递给三娘看。
三娘感觉自己在做梦。
“肉”
有多少时间没有吃过肉了,好像爹还活着的时候,那年大哥,二姐都还在,大哥与嫂了成亲那家,他爹杀了家里唯一的一只羊……
三娘吃着酸菜豆角,眼泪不自觉的流了下来。
“唔唔……好吃,肉好吃!”
“四喜,你慢点吃,别再噎着!”
三娘的娘至底是成年人,考虑的问题比三娘和四喜要多,她一边吃饭,一边考虑着未来。
由于大旱,颗粒无收。
他的丈夫就带着全家逃荒到了河北,只不过,他们遇到土匪,大儿子和儿媳妇走散了,如今生死不知。
后来,他丈夫被土匪砍了一刀的刀伤发作,他们没钱治,就活活疼死了。
以后怎么办?
女人的目光落在三娘身上。
女人一边吃着饭,一边给三娘使了一个眼色。
三娘会意,挪到娘身边。
母女二人嘀嘀咕咕说着什么,全旭根本就听不懂,他们语速又快,又是河南方言。
全旭满肚子疑惑,他充当了伙夫,将三娘捡来的柴火放进火塘里烧着,好在他是农村出身,烧火这事属于自然本能。
全旭很想问这里是哪儿。
就在母女二人吃完饭,将饭盒里的米粒一颗都不剩,二人起身,朝着另外一间屋子走去。
全旭没有跟过去,他以为二人是方便。
如果全旭跟过去,就会发现,三娘的娘正咳嗽着,一边拿着雪揉搓着三娘的身体,渐渐的三娘身上的污垢被雪洗去。
三娘冻得直哆嗦,她却咬着牙不吭声。
三娘的皮肤并不算白,但也说不上黑,而是健康的小麦色。等三娘用雪洗掉身上的污垢,她缓缓穿着一件红色的衣服。
这是他们一家人最宝贵的东西,一件新衣服。
要说出来,这件新衣服还有些不吉利,这本是三娘二姐的嫁衣,当嫁衣做好了,三娘的二姐却得了风寒,撒手而去。
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三娘这个看上去像瘦小子的女孩,盘上头,穿着一件红色的嫁衣,款款进入房间内。
全旭吃惊的望着三娘,三娘简单仿佛变了一个人。
全旭感觉三娘有些熟悉,好一会儿,全旭恍然大悟:“周冬雨!”
三娘简直就是周冬雨的缩小版。
当然,全旭并不知道三娘其实还有一个更响亮的名号——红娘子。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章正确的开启方式
第二章正确的开启方式
小孩子的世界非常简单,吃饱了就睡觉。四喜躺在娘亲的怀里,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这顿便宜掉渣的卤肉盖饭,对于四喜来说,无疑是山珍海味。哪怕在睡梦中,他的小脸上依旧洋溢着甜蜜的微笑。
汤邱氏,也就是三娘、红娘子的娘亲,她有些着急,不时的给红娘子使着眼色。
然而,红娘子却仿佛像一只受惊的小猫,坐在全旭的身边,低着头也不说话。
全旭满脑子疑惑,他望着三儿问道:“三儿!”
“嗯!”
“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知道,这里是大名府!”
“大名府?”
全旭微微一愣,大名府?民国初,废广平,把大名改属邯郸专区,这个存在中国历史上长达一千多年的府级建制彻底消失。
全旭心中升起一股非常不好的念头,怪不得如此诡异,他急忙问道:“现在是哪一年?”
三娘想了想:“好像是……天启几年……”
三娘的算术有些不好,她掰着手指头算了起来,不过没有等她算完。
“今年是崇祯元年!”
抱着四喜的汤邱氏说道:“去年八九月吧,新皇既位,改元崇祯,今年是崇祯元年,现在是十一月初七”
全旭的脑袋嗡一下就炸了,崇祯元年,居然是崇祯。
哪怕全旭再怎么无知也知道崇祯皇帝就是大明的亡国之君。
全旭扑向汤邱氏道:“当真?”
“不敢欺瞒公子!”
看着全旭露出吃人一般的目光,汤邱氏有些害怕,她指着西北方向道:“此去西北六十里就是大名县,公子可打探……”
全旭的眼睛瞪大,他的脑袋乱一团。
难道自己穿越了?
全旭看过很多穿越小说,一般而言,穿越小说的男主角,只要穿越过去,悲惨的经历都是暂时的,马上就会反转,装逼打脸,然后一直逆袭,开挂吊炸天。
哪怕再落魄的人,也会利用自己在未来时空的知识发一笔横财,抱得美人归。
然而,这只是小说。
他穿越了,却没有遇到这么美好的待遇。
反而有了一种极大的落差。
没错,是落差。
在后世,虽然他在工作方面不如意,事实上,那只是他的选择,如果他不想做了,完全可以回家收租。
作为那个四线小县城,房价虽然不高,房租也不高,八十四套房子,一样可以收到五十多万的租金。
可是现在呢,他什么都没有。
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反而捡了三个拖油瓶。
寒风从窗户口、门口倒灌进来,卷起火苗,让火苗乱窜,一根细小的树枝落在全旭的脚下,让他醒悟过来。
全旭有一个优点,那就是非常会安慰自己,如果不能反抗,那就试着享受过程。
全旭抬头看着窗外,冬天天短夜长,明明才下午三四点钟的样子,却已经快要黑了。
三娘抬头望着全旭,有些忐忑不安。
她今年已经十五岁了,按说也到了成亲论嫁的年纪,只不过,全旭对她而言,实在太陌生了。
可是,不得不承认,她娘说得很对。
他们家里已经没有男人了,四喜还小,如果没有男人庇护、照顾,那么他们无法在这个乱世活下去。
三娘的长相算不上出众,小家碧玉,别有一番姿色。
她娘深知一个女孩在这个乱世要想活下去,就必须学会伪装,她就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满脸污垢,让别人看不出来她是一个女孩。
可是,让她自荐枕席,她还真落不下这个脸。
全旭不知道三娘脑袋中的想法,他可是凭实力单身的单身狗,他指详窗户道:“咱们得想个办法,把窗户堵住,要不然,晚上就麻烦了!”
“麻烦?”
三娘似乎不理解,昨天他们睡在那座破庙里,下了一夜的大雪,他们就依靠着一堆捡来的柴草,反而熬过了一夜。
“雪停了,天只会更冷!”
全旭的目光落在那只空饭盒上,原本饭盒里的积雪,在火堆的烘烤下,已经全部融化成了水,他捡起一根三尺余长的树枝,将树枝卡在窗户上。
树枝不够长,摇摇晃晃,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全旭将饭盒里的水倒在树枝与窗户的结合部,不一会儿,水被冻成了冰。
全旭试了试,用手根本拽不住被冻住的树枝。
“成了,咱们就这么办,就可以把窗户堵上!”
全旭兴奋的笑了起来:“三儿,你去再捡点树枝,我烧水!”
全旭从屋檐下捡起一个瓦片,结果一不小心掉在地上。
汤邱氏没有动弹,她是实在没有力气,她看着全旭笨手笨脚的样子,有些明悟。
她虽然不懂什么大道理,却知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生来会打洞。
全旭虽然不算太胖,皮色白皙,比三娘的皮肤还要白(办公室白领都是捂白的),手上没有茧子,身上看不出伤疤。
这说明一件事,全旭的出身不低,至少比汤家要好得多。
高门嫁女,低门娶妇,这是这个时代的处世哲学,也是这个代的普世价值观,当然,更是男权社会的根本体现。
一旦男方门第比女方门第低,女方有家族可以依靠,很自然就会跋扈起来,很容易形成夫纲不振的局面,这样的男人,往往会被人看不起。
同样被人看不起的还有女方娘家,会被认为没有教养。
汤邱氏虽然年龄不大,堪堪三十又七。
不过,说到底,她只是一个生过四个孩子的母亲,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替亡夫汤显贵,把四喜这个汤家最后根独苗养大。
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全旭不错,无论家世,还是人品,可关键是,全旭能够看得上三娘吗?
汤邱氏没有底气,只是在心中默默祈祷着。
如果全旭不娶三娘为妻,他就没有理由和责任带着他们母子三人,他们怎么办?
怎么活下去?
汤邱氏看着三娘跟着全旭忙里忙外,特别是全旭拿出他背包里的A4纸,纸上是打印的策划案废稿,他将废稿用水糊在树枝上,形成了简易的窗户。
水被寒风冻实,如果不化冻,任凭再大的寒风也吹不走窗户上的纸。
两个窗户总算糊好了,全旭看着那面门,又头疼起来。
光解决了窗户的问题,如果不把门弄好,寒风一样会吹进来,一样可以把他们四个人冻死。
全旭望着三娘道:“我去其他房间看看,能不能找到一点有用的东西,趁着天色没有全黑,你再捡点柴火!”
三娘非常温顺的点点头:“好的,相公!”
全旭走到隔壁房内,隔壁房间与主屋差不多,能搬走的东西都被别人搬走了,地上乱落着凌乱的柴草,全旭有些失望,就在他准备转到另外一个房间的时候,脚下被东西绊住了,差点摔倒。
全旭低头一看,这是一张草席,上面还烂了几个洞。
有张草席在门口挡风,总比没有强。
全旭捡起这张草席走到堂屋里,他将一根稍粗一点的树枝充当支架,挑起这张草席,挂在门口。
全旭用仅剩的几张废稿纸,将草席上的破洞堵起来,门外的寒风被挡住了不少,屋内多少出现一些暖意。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汤邱氏抱着四喜距离火堆更远了一些。
“那……那个,大姐……”
全旭指着火堆旁道:“你过来坐,别冻着!”
汤邱氏想了想,最终叹了口气,小心翼翼的坐在火堆旁边。
全旭的左边坐着三娘,右边是汤邱氏与四喜,四个人抱团取暖,全旭有些困意。
不知不觉,全旭睡着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全旭被一阵哭声惊醒。
只见三娘与四喜二人一左一右正推搡着汤邱氏,汤邱氏的脸色苍白,昏迷不醒。
“怎么回事?”
“我娘……她的病……犯了!”
全旭看着汤邱氏双眼迷离,他试着伸手过去,只见汤邱氏气若游丝,不过脸上温度却高得吓人,心中暗道:“不会就这么死了吧!”
四喜看到全旭醒来,也不知道发什么疯,一下子跪在全旭面前,朝着全旭磕头,一边大哭,一边哽咽道:“神仙哥哥,神仙哥哥,求求你,求求你救救我娘,救救我娘……”
三娘也是梨花带雨,一副我见犹怜的样子。
全旭满脸苦笑,他懂个屁的医术。真有医术,他就当医生了,当医生来钱多块,全旭有一个高中同学,大学考上了北京医科大学,毕业以后,短短三年就开上了凯迪拉克,还利用自己赚的钱在北京买了一套房,让全旭羡慕不已。
然而,全旭又被四喜哭得心软,他无奈道:“我想想办法!”
三娘起身抓住全旭的手,紧张的问道:“相公,你真能救我娘?”
“我!”
全旭有些不知所措,他突然摸到了自己的打火机和烟,他抽出一根烟点燃,其实他的烟瘾并不大,偶然灵感枯竭的时候才会抽上一支。
“呼!”
全旭吐了一个烟圈,四喜的眼睛瞪大:“姐,神仙哥哥会吞云吐雾啊!”
全旭听到这话,眼前不禁一亮。
这个时期不是后世,而是大明朝。
四喜不知道这是香烟,那么这支廉价的塑料一次性打火机,岂不是可以骗一个傻帽?
“你们在这里等我,我去找一个医生过来!”
三娘和四喜点点头。
三娘仿佛想起了什么,她急忙从怀中掏出一个手镯,手镯的样式非常古朴,看质地不是黄铜就是金的。
三娘道:“这是我娘当年的嫁妆,应该能换几两银子!”
“钱的事,我会办法!”
全旭已经拿定注意,反正大名县距离这里不算太远,六十里也就是三十公里而已,他一定可以骗一个傻帽,换上一大笔钱。
“拿着吧,我们拿着也不用,万一被别人看到,这个金镯子就会害了我们!”
全旭想了想感觉也是。
明末乱世可不比后世,他们母子三人可没有半点战斗力,一旦遇到歹人,那就麻烦了。
全旭收起这只金镯子,背着自己的背包,他想了想,将背包里还剩的两盒盖饭拿出来,递给三娘:“记住怎么吃这个的了吗?”
三娘点点头。
“那就好,我会尽快回来!”
全旭掀开破草席,朝着门外走去。
外面天很黑,路也非常滑,全旭朝着西北方向,沿着那条路艰难的走着。
“扑通!”
全旭的脚下一滑,摔在地雪地上。原本松软的积雪被冻得坚硬无比,全旭摔得胳膊、膝盖都破了皮,流出了血。
全旭满腔悲愤:“神啊,让我离开这个地方吧!”
然而当他的这个念头刚刚升起,原本漆黑的夜空突然间变得明亮无比,一团刺眼的光芒亮起,让他下意识的闭起了眼睛。
全旭缓缓睁开眼睛,当初在办公室里的那一幕诡异的景色又出现了,天空中出现一个银色光芒的漩涡,漩涡的中心是一个漆黑无比的黑洞。
他的手和脚无法动弹,身上也突然发出蓝色的光芒,随着光芒暴涨,他感觉他自己的身体越来越轻,缓缓浮起。
黑洞产生了巨大的吸力,将他吸向那个黝黑无比的黑洞中。
全旭失去了意识,陷入了无尽的黑暗之中。
……
当他再次醒来,全旭发现自己正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
“原来是在做梦,谢天谢地……”
就在这时,全旭发现了不对劲。
他的胳膊上、腿上传来了阵阵疼痛,却显得无比清晰。
他撸起袖子,看着胳膊上的伤疤,伤疤刚刚结疤,显然是受伤不久,他挽起裤子,膝盖上的伤疤也是如此。
“这伤是怎么回事?”
就在全旭浮想联翩的时候,他的手机突兀地响起铃声,他拿出手机,看着手机上的来电显示,正是备注着“天杀逆子”的头顶上司。
他急忙接通电话:“喂……”
“全旭,今天干什么去了,手机也打不通,也不请假,我告诉你,今天你算旷工,罚款一千还有,那个策划案……如果不能让我满意,我让你好看……”
全旭全程将手机放在办公桌上,等了他的头顶上司咆哮了足足十几分钟:“说够了吗?说够了轮到我说两句了吧?”
顶头上司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全旭心中暗爽:“告诉你两件事,第一,小爷不干了,小爷不在乎这点工资,小爷回家躺着收租去。第二,你的事……我知道了……”
说完,全旭干脆利落的挂断了电话。
全旭还真不知道顶头上司的问题。
只是他感觉,他的顶头上司肯定有问题,一个公司部门长,充其量也就是中层管理干部,工资收入也就不到三十K。按说其实不算少,只是这里是北京,最苦逼的就是这种名义上的中产阶级。
上有房贷要还,还有车子、孩子要养,经济状况本来就不算太宽裕,他居然有三部同样款式的手机。
另外一边。
他的顶头上司,一个聪明绝顶的老男人拿着手机在风中凌乱,他的事,全旭知道了?难道说,他与欧总的事……
他不敢往下想下去,这可不是渎职问题,而是经济犯罪,他一旦被揭发,他至少要蹲三到五年。
电话再次响起。
“那相啥,小旭,资方爸爸崔得急,老哥我也是没有办法,今天,我算你年休,工资一分不少,公司策划案,你……明天,可以晚点去,好好休息,中午十二点,最迟不能超过下午两点,把策划案弄出来就行,其实,随便弄弄就行,这是行活,你懂……”
全旭拿着电话愣住了:“这个人怎么这么贱呢?早知道就不用委屈求全了啊!”
全旭打开背包,发现背包里的策划书打印稿全部不见了,他愣了一会儿,这才打开电脑,启动打印机,重新打印一份。
将策划案放在顶头上司的办公桌上,他有些感慨:“好真实的梦!”
就在这时,他伸手摸到一个东西。
在梦中,三娘给他的金色手镯。
全旭愣住了:“难道不是梦?”
全旭走出办公室,来到公司楼下,骑着自己的小电驴,公司对面的小诊所还在亮着灯,一名妇女抱着一个孩子冲进诊所。
隐隐约约传来医生的咆哮:“你们怎么做父母的,孩子这么烫也不早点来,再烧下去就没治了……”
全旭忽然又想起汤邱氏,还有三娘,还有四喜。
全旭骑着电动车,朝着出租屋走去。
全旭来到一处夜市摊前,要了一份麻辣小龙虾,十个羊肉串,还有两瓶啤酒。
不知道怎么的,全旭的眼前老是浮现那个一身红衣,酷似周冬雨的三娘。
“老板,打包!”
全旭将啤酒和小龙虾打包,他又转头跑到诊所,买了一大堆消炎药、感冒药。
又跑到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里买了足足一大包零食,什么方便面、面包、火腿肠、罐头,直到他的背包塞不下来,当然,全旭的钱包也少了两百多块。
全旭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回到那个时空,不过他确实是忘不了三娘。
就在结帐的时候,突然看到便利店的货架上还有几个保暖内衣,男女都有,全旭想也没想,直接买了四套。
全旭又想到那个时空是明末乱世,他们距离那群灾民其实并不算远,人要是饿极了,可是什么事情都能干得出来。
全旭想了想,直接返回出租屋。
在他的出租屋里,还有全旭之前买的一把工兵铲,那件东西应该可以防身,自己抡起来,对付三五个手无寸铁的灾民应该不成问题。
全旭找到那只布满灰尘的工兵铲,又想了想,将身上的衣服换了一下,穿上冬天的保暖内衣,羽绒服,不一会儿热得他满头大汗。
此时的全旭同学,一手拿着一包感冒药,一手拿着工兵铲,背上背着满满一大包食物,他大吼道:“明朝我来了!”
不一会儿,全旭依旧站在出租屋内。
开启的方式不对,全旭再次大吼:“明末我来了!”
“你麻痹,脑子有病……”
隔壁的邻居爆发出了热心的问候。
全旭仔细想了想,终于想起了开启穿越的正确方式:“神啊,让我离开这个地方!”
他的脑袋刚刚升起这股念头。
银色光芒便出现在他的面前,那团银光开始快速转动,形成一个巨大漩涡,漩涡中央就是一个黑洞。
漩涡将他卷了进去,他昏迷过去。
全旭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那个冰天雪地中……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章勤劳带来的财富
第三章勤劳带来的财富
冷,真的很冷,在这个冰天雪中,一盆水泼出去马上就凝成了冰,可即便是这么冷的天,全旭心中却像火一样在燃烧着。
回来了,真的回来了。
远处,依稀可以看到那座房子的轮廓。
就在这时,全旭感觉到了不对劲。
他记得非常清楚,他只带了一包感冒药,一柄工兵铲,还有一包零食,四套保暖衣。
然而,问题是,他的面前多了一些东西。
雪堆上明显摆放着一套菜刀刀具套装,这套菜刀刀具套装他有些熟悉,就是他在北京的房东买的,房东因为工作问题临时出国,全旭租下了这套三居室的房子,干净整洁,家具、家电崭新齐全,而且还有一台价值十几万的钢琴。
全旭平时并不自己做饭,偶尔用那套高档厨具煮一下方便面。
这套菜刀刀具好像还是知名品牌(不给广告费,坚决不插入广告),包括一把砍骨刀、一把切片刀,一把多用刀,一把剔骨刀,一把水果刀、一把厨房剪,磨刀棒,还有刀座,据说这一套刀具就高达好七八千大洋。
除了这套刀具,还一只德国进口炒锅,一只燃气灶台不锈钢水壶,最关键的是,他房间里的床垫、被子、褥子、包括床单,全部出现在面前。
“尼玛,这是怎么回事?”
全旭只是想回来,不想三娘失去母亲,但是没有想过搬家啊?
全旭没有急着返回那座房子,而是冷静的思考。
他的第一次穿越,就是因为工作太累,发出感慨,结果出现在明末。
那个时候,他的背包、自热盒饭,包括策划案打印稿,其实并没有在身上。
终于,全旭有些明白了。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穿越时空,这个穿越时空,只需要他脑袋中产生这个念头,当时他心中一直以为这些东西非常重要,所以,他可以带着自热盖饭穿越。
这次,他虽然做了充足的准备。
但是,脑子里却依旧想着,这边天气太寒冷,会冻死人。
于是,他就带过来了他的被褥和床单。
他想着,自己在明末乱世,必须拥有自保的武器,然而问题是,他当时根本就没有机会去买自卫性质的防具,刹那间,脑子里想到了厨房的菜刀,厨房里的锅可以在这边烧热水……
另外的问题是,他发现,这两个时空其实是平行的,相互不干扰。
他可以从办公室直接来到明末,可同样,也可以从自己的出租屋来到明末。
两次穿越的地点不同,抵达的地点也不同,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一次他来到了他离开时的地点。
弄明白了这一切,全旭望着地方的一堆东西,又头大如斗。
他无论如何也无法一次性将床垫、被子、褥子、刀具、炒锅、水壶、工兵铲、水壶等东西带到那幢房子。
无奈之下,全旭只好把菜刀和自己的被褥,放在地上,然后又工兵铲,将积雪铲起来,覆盖在这些东西上面。
虽然是夜里来回一趟也用不了多少时间。
但是,全旭不敢赌啊。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全旭背着零食,拿着药,手中握着工兵铲,朝着那座房子走去。
……
就在全旭冒着风雪朝着那座房子艰难的走去时,汤邱氏却已经醒了。
她仿佛是回光返照,一下子恢复了精力,在她睁开眼睛的第一瞬间,她没有看三娘,也没有看四喜,而是在屋里搜索着全旭的影子。
这座屋子虽然是三个大开间,面积差不多超过六十平方,不过房间内却空无一物,一目了然。汤邱氏没有看到全旭的影子,脸上非常失望:“三娘,他走了?”
“嗯!”
“你这个死妮子,让娘怎么说你好呢!”
汤邱氏的眼泪就流了下来:“多么好的机会,你都不会珍惜,三娘,你以后一定会后悔的,娘的眼睛不瞎,他身上随时带着美味可口的米饭,还有肉,这是什么样的人家?咱们村里最富裕的汤大财主家,他们一门三个秀才一个举人,在咱们杞县也算是数得着的人家,他们过得什么日子?”
说到这里的时候,三娘脑袋中不自觉的想到了白天跟着全旭吃的那顿饭,叫什么来着,鱼香肉丝,味道实在是太美了。
“汤大财主一年到头也吃不了几次肉,还需要半杂粮半白面凑和着过!”
汤邱氏拍着自己的大腿哽咽道:“娘也不指望你什么了,能拉扯着四喜,让他长大成人就行了。哎……这都是命!”
四喜原本哭喊得累了,就迷迷糊糊睡了过去,现在却被他娘的哭声惊醒,他看着娘亲的样子,顿时大喜:“娘,你好了,太好了,你饿了吧,咱们有肉吃!”
说着,四喜爬到草堆里,翻出全旭临走时给三娘留下的两个盒饭,四喜抱着盒饭,来到汤邱氏身边,举着盒饭:“娘,吃肉!”
“娘,不饿!四喜吃吧,四喜还要长身体!”
汤邱氏摇摇头,她自己的自己的身体,她现在感觉不到寒冷,感觉不到力量,她也清楚,这是她的最后时光,这叫回光返照。
三娘明白了,她娘的时间不多了。
她的眼泪不受控制,突然间流了下来,她急忙道:“娘,不会的,相公去城里请医生了,你要坚持住!”
汤邱氏苦笑着,伸手抚摸着三娘的脸:“三娘,苦了你了,你一定要答应娘,替娘好好照顾四喜……”
汤邱氏还真没有底气,看着全旭的样子,就知道他的出身不差,正是因为出身不差,她才没有底气。
三娘的模样不差,在十里八乡都非常有名。
然而,在这个乱世,漂亮反而成了三娘的原罪。
“娘……”
汤邱氏眼中的神彩慢慢暗淡了,她感觉好累,好想睡觉,她闭上了眼睛。
三娘推搡着汤邱氏,汤邱氏却没有像原来一样再次醒来。
“娘,别吓我…娘……”
就在全旭来到院子外面的时候,他听到屋里传来三娘撕心裂肺的哭声,他以为出了什么事,急忙冲进屋里。
四喜和三娘哭泣着,他们两个似乎没有发现全旭的到来。
全旭没有在意,他急忙把东西扔在地上,来到汤邱氏身边,蹲下身子,观察着汤邱氏。
此时的汤邱氏已经在弥留之际,不过,她似乎看到了全旭的到来,心中又升腾起生存的希望,她想用力盯开眼睛,然而,无论她如何努力,都无法睁开眼睛。
全旭借着屋里的火光,看着药瓶和药盒上的配方,他买的是非处方药,如九九九、白加黑、快克、新康泰克等等,他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急忙掰开汤邱氏的嘴,将药塞进汤邱氏嘴里,好在,汤邱氏还有吞咽的能力,不过药被卡在喉咙里下不去,他又向汤邱氏灌入了一些水。
“行了!”
全旭推了推三娘道:“别哭了,你娘没事了,最多睡一觉,天亮就该好了!”
三娘这才发现全旭到来,她仿佛看到了救命稻草,一下子扑到全旭怀里,嚎嚎大哭:“我以为你不回来了,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全旭用了好大一会儿,这才让三娘和四喜冷静下来。
全旭将剩下的药替给三娘:“把这些药收起来,最多三天,你娘就会没事的。”
三娘点点头,她仿佛想到了什么,急忙拿起全旭之前留下的自热盖饭:“相公,你饿了吧,我给你做饭……”
“暂时不用!”
全旭打开背包,将背包里的食物全部倒出来,什么牛肉罐头、午餐肉、黄花鱼以及红烧带鱼之类,蔬菜和水果倒是没有准备。
面对足足一大包食物,三娘愣住了:“这是……”
“我刚刚买的!”
全旭指着一个火腿肠道:“吃的,都是吃的。”
说到这里,全旭起身朝着门口走去。
三娘以为全旭要走,急忙追过去:“相公,你去哪?”
“我……外面还有我的东西,我去拿回来!”
“我们一起!”
三娘与全旭一起将存放在外面的被褥、床垫,锅和刀全部带进了那座房子。
全旭将床垫铺在地上,然后再将褥子铺上,全旭用手试探着汤邱氏的脉搏,感觉她的脉搏似乎跳动更加有力了。
全旭纠结了一小会儿,就抱着汤邱氏躺在褥子上。
三娘感觉自己在做梦一样,看着屋里的菜刀、锅、还有水壶,当然,更多的则是一大堆吃的食物。
“来四喜,咱们吃肉!”
全旭将一个牛肉罐头用刀打开,然后将牛肉罐头放在火堆边烤着,他又想起了打包的小龙虾还有羊肉串。
羊肉串和小龙虾都凉了,全旭拿着羊肉串放在火边烧着,早已加工完成的羊肉串遇到火焰烤制,马上流出早已油,发出诱人的香味。
三娘拿着水壶,去外面找了一堆干净一些的雪,将雪塞进水壶中。
等到三娘回来的时候,四喜正拿着羊肉串,吃得满嘴流油,当然,辣椒在明末还是稀罕物,四喜没有吃过辣椒,对于麻辣味的羊肉串可是痛并快乐着。
他吃得满头大汗,一脸享受。
看着四喜吃得那么开心,全旭更加饿了。他将炒锅简单用雪洗了一遍,然后将麻辣小龙虾放在炒锅里加热。
十个羊肉串全部进了四喜的肚子里,四喜又干掉了半罐牛肉罐头,撑得翻白眼。
全旭害怕四喜吃撑了,这才劝四喜:“行了,四喜吃多了会难受的!”
四喜这才恋恋不舍得将牛肉罐头放下来。
三娘吃了一盒自热式的咖喱鸡块盖饭,在全旭的要求下,又啃了两根火腿肠。
四喜吃饱了就想睡觉。
全旭看到地上的保暖衣,急忙道:“等一等!”
全旭拿着保暖衣,挑了一件最小的,不过,没有办法,二十四小时便利店没有儿童保暖衣,只有几件成年人的,全旭将四喜的破衣服脱下来,然后扔在一边,将保暖衣穿在四喜身上。
四喜套在保暖衣上衣,就感觉像是穿了一件裙子,直接到脚面。
不过,四喜却开心万分,这件新衣服实在是太暖和了。
“裤子!”
全旭望着裤子又有些为难。
三娘接过保暖衣,给四喜穿起裤子,当然,也只能硬穿,嘟嘟囔囔,不成样子。
全旭将四喜抱在汤邱氏身边,用被子给汤邱氏和四喜盖好。
全旭也非常无奈,他在后世只是秋季,被子本来就不厚,放在明末还有些单薄。
四喜不一会儿就睡着了,看着四喜一脸满足的样子。
三娘起身朝着外面走去。
“你去做什么?”
“我去找些泥,垒个灶台。”
这个屋里只有一个火塘,说是火塘,其实就是屋里地面凹下去一块,放在里面烧着柴火。
全旭又拿出一件红色的保暖内衣,递给三娘:“这是你的,试试看,合不合身!”
“我的?”
三娘接过这件厚厚的衣服,一脸欣喜。
不过,她却没有直接换衣服,而是一脸纠结。
全旭倒非常自觉:“要不,我先出去,你在这里换衣服!”
“不要!”
三娘情急之下,急忙出声。
话已出声,她又有些后悔。毕竟,她是一个女孩,虽然她娘让她与全旭成婚,她也穿着嫁衣,可是,她总感觉有些难为情。
她的脸红通通的,她用低若蚊子一般的声音:“相公,你转过去!”
全旭倒没有邪恶的想法,虽然三娘已经十五岁了,可是在全旭看来,三娘还是一个孩子,一个连男女都分不出来的孩子。
用现代的话说,三娘在全旭眼中,还属于没有开始青春期发育的孩子。
全旭闭上眼睛,坐在床垫上。
他的床垫是二米乘以二米二,虽然睡了汤邱氏与四喜,其实他们二人才占了不到三分之一的空间。
全旭坐在床垫上,闭上眼睛。
他今天算是出力颇大,又累又困,不知不觉睡着了。
当三娘换上那件红色的保暖衣,一股说不出来的感觉,马上涌上她的心头。
现代科技的保暖衣,可不是浪得虚名的,那名零下三十度,不要保暖衣不湿,一个可以保持人体体温。
身上传来久违的温度,感觉那道束缚感,三娘的心中莫名的升起一股羞耻的感觉。
然而在这羞耻的情绪之后,竟然藏着点点幸福的味道。
幸福?多么遥远的词汇啊。
似乎得追溯到在小时候的时光了。
三娘依稀记得在她很小的时候,她爹是一个镖师,虽然是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讨生活,不过,镖师收入不错。她爹每次回来,都会给家里带来一些肉或者果脯,让她与大姐、大哥打打牙祭。
当时四喜还没有出生,作为当时的老吆儿,大哥,大姐总是把好吃的让给自己。
现在想想,那时简直就是天堂。
她娘躺在床垫上睡着了,四喜也睡着了,全旭同样也睡着了。
全旭盖着被子,脸上露出一脸得意的笑容,仿佛做着什么美梦。
“家!”
三娘不知道脑袋里怎么升出这么一个感觉。恍惚中,三娘竟然产生了这样的错觉。在意识到自己的想法之后,她感到脸上莫名的有些发烫。
三娘却没有躺下睡觉,她看着全旭带来的奇怪的铲子,还有几把锋利的刀。特别是那把多功能刀(外形仿佛一把匕首,比匕首稍宽),三娘随手将这把刀收起来。
她扛着工兵铲走出屋外。
从现在开始,她不再是灾民,也不再是流民,她是一个有家的人。
三娘的性子一直都要强,学功夫比她大哥都快,事实上,如果当时她不是饿了三天,全旭别说追上她,就算是打,全旭也还真不是对手。
三娘的身材看着单薄,却非常有力量。
她拿着工兵铲在房子不远处的树林中砍了半夜的树,她将这些树拖到院子里,这个院子原本没有门,这样非常不安全。
三娘将树枝修剪好,截成整整齐齐的,用树枝编织起来,形成一道门。
这样的一座门,虽然不够坚固,至少野兽是无法进来的。
当全旭醒来的时候,他发现屋里多了一个灶台,灶台上放着那只炒锅,原本的火塘也垒了支架,吊着一个银光闪闪的水壶。
水壶里的水已经烧开了,正在咕嘟咕嘟的冒着泡。
全旭起身穿上衣服,来到屋外。
只见院子多一道用树枝做成的简陋的门,院子里的积雪也被扫了一大半,形成了三条小路,分别通向左右厢房。
全旭听到右厢房里传来阵阵挖土的声音,就朝着屋里走过去。
“啊……”
三娘一阵惊呼。
全旭急忙冲进厢房。
右厢房其实也是空荡荡的,当时三娘想垒灶台,需要取土,可是院里院外的土都被冻实了,根本就挖不动。
三娘就想着反正右厢房也用不着,不如先挖一些土和泥,等将来化冻了,再把外面的土填实右厢房。
然而,全旭的这只工兵铲太好用了,挖土非常顺利,三娘制作了一个简单的灶台,然后又垒起了火塘,这还不够。
既然是家,那就要有一个家的样子。
三娘决定挖多一点土,垒一个火坑,这样以来,他们就不会冻着了。
只不过,当她往下挖了将近两尺半的时候,挖出了一口大瓮。
三娘将这口大瓮周围挖开,却现瓮里装着东西,等她取出里面的东西时,顿时惊呼出声。
“我去!”
全旭来到屋内,看着三娘手中的金锭,一脸呆滞。
全旭愣了好大一会,这才醒悟过来。
这是遇到了原来房主人埋下的金子。他不得不佩服原来的房主人,实在是太聪明了。
房子里的门窗和家俱全部搬走,估计搬不走的也烧掉,这样以来,即使有人鸠占鹊巢,也不会太久。
这样的房子根本就没有办法长期居住,就算占据了这座房子,谁会在屋里挖土?
但是,偏偏遇到了三娘。
于是,便宜了他们。
这个大瓮里装着的金子总共一百零七锭,每锭大小不等,大的莫约三四斤的样子,小的好像不足一斤。
全旭兴奋得差点手舞足蹈:“发财了,发财了!”
PS:五千三百字,大家慢慢看吧,就不分章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章方便面引发的血案
第四章方便面引发的血案
汤邱氏做了一个梦。
在这个梦里,她的女儿三娘成功嫁成了全旭,她看着三娘一身嫁衣,却哭得撕心裂肺。
三娘最终还是坐着八抬大轿走了,汤邱氏心中空落落的,非常不是滋味。
只剩下四喜与她相依为命,她们熬过了最寒冷的冬天,终于等到了春天,她与四喜在温暖的太阳下,晒着太阳……
汤邱氏感觉身上很热,特别是心口,那火辣辣的太阳,仿佛只灼热着她的胸口。
就在这时,一股温热浇在她的腿上……
汤邱氏终于醒了,她发现这只是一个梦,四喜尿了她一腿。
作为母亲,她并没有生气,只是突然发现,她现在不是躺在草堆里,而是一个褥子上,洁白干净的棉褥子,身上还盖着一个奇怪花纹的被子,被子很大,也很软,相当暖和。
这个褥子怎么来的?
这个被子怎么来的?
汤邱氏发现这个屋里不仅仅多了一个被褥,还有一个湿漉漉的灶台,灶台上放着一只带着手柄的锅,她们睡觉的火塘前,还架着一个架子,一只银光闪闪的水壶,正烧着热水,水壶里还冒着泡泡,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
一大堆说不出来的东西,就胡乱的放在地上的草堆里……这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全旭回来了。
汤邱氏喜极而泣,全旭没有丢下他们,没有把他们当作拖累……
谢天谢地,汤邱氏赶紧跪下,虔诚的祈祷着。
四喜也醒了,他已经知道自己尿床了,他也有些害羞,有些尴尬,他用被子蒙着头,不敢正视他娘的眼睛。
可惜,四喜多虑了。
汤邱氏并没有怪四喜,而是掀开被子,将四喜挪动到干净的褥子上,同时,她也发现四喜穿着一件非常不合身的衣服,这件衣服非常奇怪,也非常厚实,面料很柔,却不是她见过的布料。
根本就不难猜测,这应该是全旭带过来的。
好在四喜尿床的时候,只尿湿了裤子,汤邱氏将四喜的湿裤子脱下来,准备给他洗干净。
“太好了,太好了!”
屋外传来全旭的声音,汤邱氏脸上有点热,更加的是尴尬。
被褥在明朝可是一件值钱的大物件,当初他们在逃难的时候,就把给二娘准备的嫁妆,两床崭新的被褥当给了当铺,得到了五两三钱银子,要不然,他们也不可能活着渡过黄河,跑到河北大名府。
可是,现在这床看上去非常新的被褥,却被四喜尿了。
这该怎么向全旭交代?
……
全旭非常兴奋,他将这个大瓮里的金锭装进背包里,一百多块金锭,虽然成功装进去了,然而,尴尬的是,全旭却无法背动这个被包。
三娘小心翼翼的问道:“相公,要不咱们再把这些金子埋进去?”
“不用!”
全旭笑道:“有了这些金子,我就可以给你们添加一些家具,再买一些粮食,这个冬天就容易过去了!”
三娘点点头。
全旭指着那些浮土道:“再埋进去!”
三娘非常听话,拿着工兵铲,扭转成铁锨的样子,将土一股脑的推到大瓮里,地面还是有些凹痕。
全旭想了想道:“这样吧,你去拿些柴草过来!”
看着三娘离开,消失在视线里。
全旭集中精神,脑袋里想着这些金锭,然后再开始念叨:“神啊,让我离开这个地方吧!”
下一刻,如同实质的银光闪现,哪怕是白天,那个银光的漩涡中央,也是漆黑如墨。
全旭陷入昏迷……
等全旭再次醒来,他出现在自己的出租屋中,脚下放着那个硕大的背包,背包里当然装着金光灿灿的金锭。
房间里来房东的电子称,全旭将这些金锭放在电子称上,经过粗略的称重,这一百多块金锭共计重达一百八十四公斤,三百六十八斤。
全旭也坦然了,怪不得他背不动。
全旭打量着房间,果不其然,厨房里少了那一套名贵的刀具,也少了一只炒锅。
全旭想来,自己突然离开,三娘和四喜肯定着急……
却又转念一想,如果自己不回明末,光依靠着这一百八十四公斤黄金,那岂不是美滋滋?
一克黄金就是三百八,哪怕他这批来路不明的黄金卖不了市场价,卖三百五应该不成问题,那岂不是六千多万?
全旭从电冰箱里拿出一瓶可乐,打开可乐,喝了一口,他开始纠结起来。
拥有六千多万,那岂不是可以向父亲证明,自己也比他强?
不用被他安排,一样可以活得似模似样?
全旭第一次产生了选择性痛苦。
但是,只要想到三娘与四喜,包括汤邱氏,全旭有些于心不忍。
他们三人在明末那个人吃人的黑暗时代,怎么活下去?
全旭拿起笔,记录了自己从房间里带走的刀具和炒锅,这些东西应该给房东还回去,不过一事不劳二主,全旭决定从出租屋里再搬些东西。
比如,主卧室里那张进口实木的席梦思床,当然,还有客厅里的红木沙发和茶几,对了、锅有了,还没有碗,菜板,最关键的是没有粮食……
想到这里,全旭没有启动穿越,而是直接跑出去,来到出租屋小区外面的生活超市,看着钱包里还有一千多块,全旭就买了一代五十公斤的大米,一代面粉,油盐酱醋和各种调料,蔬菜区又扫了一大堆蔬菜、水果包括肉,还买了一只鸡。
花了五十块钱,找了一个跑腿,帮着自己把这些东西送到出租屋,万事俱备,全旭开始了穿越。
当全旭再次来到右厢房的时候,三娘不在这个屋里,当然,全旭也被吓了一跳,整个右厢房大约五十多平方的空间里,堆放着全旭带来的东西,一张大床,一张茶几、红木家俱,还有蔬菜、水果、锅碗瓢盆、油盐酱醋等等。
全旭正准备喊三娘过来帮忙,结果主屋方向就传来汤邱氏喝骂三娘的声音。
当然,由于汤邱氏说的是河南方言,又急又快,全旭根本就听不懂。
三娘低着头,两只手玩着衣角。
全旭虽然听不懂,不过却也明白,那么一大笔金子被自己拿走了,出于人性考虑,汤邱氏怀疑自己不告而别,属于人之常情。
全旭没有点破,装作没有听到的样子,直接大声说道:“三娘,三娘,过来帮忙!”
汤邱氏微微一愣,三娘却飞快的跑到外面,一下子扑到全旭怀中,三娘这才委屈的哭了出来。
“你去哪里了,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不知不觉中,汤三娘对全旭产生了深深的依恋。
全旭指着屋里的东西道:“当然是买东西了,这里啥也没有,你们怎么生活下去?”
汤邱氏自然不相信全旭的鬼话,她感觉自己的这个女儿算是白养了,还没有嫁过去,胳膊肘就开始往外拐了,以后还怎么了得。
右厢房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东西,特别是看着这么多东西,汤邱氏说不出话来。
三娘其实也没有跟汤邱氏说实话,她是告诉汤邱氏挖到金子了,但是没说多少。
其实汤邱氏根本就没有见过金锭,只知道一两金子可以换八两银子,但是随着去年旱灾的发生,粮价越来越高,八两银子其实也买不到多少东西,如果是大米的话,大约可以买到四石多点。
汤邱氏看着右厢里的大床和奇怪的东西,仿佛明白了什么。
她虽然久病初愈,身子根本就使不出力气,却没有纠结金子问题,而是与三娘一起开始收拾东西。
全旭其实并没有想过与三娘他们长期住在一起,这些东西,其实都是给三娘他们准备的,但是在汤邱氏看来,全旭应该是与家里闹了别扭的贵公子,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要把三娘明媒正娶,而是养在外面,当作外室。
这也是命,毕竟,这个年代,结婚讲究门当户对,全旭的家里绝对不允许他找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子为妻。
汤邱氏又开始埋怨起了三娘:“三娘,你不该把灶台垒在主屋!”
在明代,但凡有点身份的人,住哪座房间,都有着明确的讲究。老人长辈一般住在北房也就是主屋,长子住在东厢房(左),次子住在右厢房。
虽然这座房子布局简单,只有九间房子,哪怕全旭不住在主屋,也应该住在东屋。
四喜非常好奇,这儿看看,那儿摸摸。
汤邱氏小心翼翼的问道:“这张床,挪到主屋吧?”
全旭没有想那么,他点点头道:“可以!”
好在这张实木床是可以组合的,三娘拿起扫把,将主屋里的东边进行清扫,那些柴草也不舍得扔掉,只是堆到西边的位置。
全旭将床头柜、床板拆下来,然后搬到主屋里进行组装。
汤邱氏倒是没有帮忙,关键是她也不懂,不过,她看到了肉和蔬菜,就让四喜帮着她摘菜,其实很多菜,汤邱氏也不认识,更不知道怎么做,她就洗了几颗胡萝卜,将胡萝卜切丁,与大米放在锅里一起煮。
四喜在汤邱氏面前,变得非常乖巧,跟着在灶台前烧火。
汤邱氏拿着刀,从全旭买来的肉块上切了一小块肉,准备炒菜。
全旭与三娘用了足足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这才把床重新组合好。
全旭虽然不是一个有洁癖的人,但是他的那床被褥,被四喜与汤邱氏睡过了,他也不准备要了,全旭这次准备更充分,还有一套崭新的被褥。
三娘认真的铺好床,她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席梦思床,非常好奇,在床上打着滚儿,笑得非常开心。
全旭又将衣柜、茶几以及沙发搬进去,这样以来,整个房间显得有些拥挤,不过却有了一个家的样子。
然而问题是,灶台的浓烟实在让人呛人,全旭不得不说道:“等会做好饭,咱们把这个灶台挪到西屋去。”
三娘还没有开口,汤邱氏笑道:“应该的!”
全旭看着满地的包装盒,还有包装纸,三娘和汤邱氏包括四喜不识字,他们不认识没问题,可是明朝识字的人也不少。
想到这里,全旭急忙将这些饭盒、包装袋,包裹罐头上的包装纸都撕下来,扔进火堆里,毁尸灭迹。
将菜板放在桌子上,全旭洗洗手道:“我来做饭吧!”
三娘正想说话,汤邱氏给三娘使着眼色。
汤邱氏和三娘虽然会做饭,不过他们都是做农家家常饭菜,所以难登大雅之堂。
汤邱氏看了看屋里的沙发,感觉应该是用来的坐的,只不过,她看着自己身上的脏衣服,却又不敢坐,怕弄脏了。
全旭这才发现,此时的汤邱氏依旧是那套脏兮兮的单薄衣服。
全旭指着昨天晚上带过来的衣服,还有药说道:“三娘,拿着这身衣服,去跟阿姨换了,对了,茶壶里有热水,可以去西屋里简单洗一下!”
三娘点点头。
汤邱氏也跟着去了西屋。
全旭这才开始做饭,只不过,他除了煮泡面,唯一会的菜就是西红柿炒鸡蛋。
那些肉和其他蔬菜,都是他给三娘准备的,随便他们怎么吃,自己吃的话,还是要按照自己的口味来。
米粥熬好,全旭也没有起锅,直接放在炒锅里,拿了另外一口炒锅,洗刷之后,将油倒进锅里,然后打鸡蛋。
四喜没有见过西红柿,看着全旭切着西红柿直咽口水。
全旭其实还挺喜欢四喜这个孩子的,看着四喜的年龄,应该是后世人憎鬼厌的年龄,他却非常懂事,而且绝对不任性。
全旭将一颗没有切的西红柿递给四喜:“吃吧!”
四喜裂开嘴,憨厚的笑着,一边烧火,一边吃着西红柿。
……
汤邱氏在西屋里。
汤邱氏也是一个勤快的人,她用热水擦擦身子,换了那套黑色的保暖衣,用着全旭带来的洗发膏洗头,感觉非常舒适。
“三娘!”
“嗯!”
“你和他那个没有?”
“啥……”
“你这死妮子!”
三娘恍然大悟,她一脸娇羞:“没……昨天晚上,我……”
“要抓紧,虽然你成不了正妻,当外室的话,如果有了一儿半女,以后也吃喝不愁了!”
三娘看着自己单薄的身材,特别是看着保暖衣上那张图画,那个美女身材凸凹有致,可自己啥也没有。
汤邱氏又将四喜尿湿的裤子洗好,挂在西屋里凉起来。
这才来到主屋。
“吃饭吧!”
全旭吃着满满一盆西红柿炒鸡蛋。
鸡蛋,汤邱氏倒是见过,可是却没有炒着吃过。
三娘起初还不好意思,可是随着全旭认真而真诚的让她吃,她吃得狼吞虎咽,满嘴流油。
炒锅的份量本来不足,熬的米粥四个人一人一碗,就见底了。
四喜和三娘其实还没有吃饱。
全旭又拿出原来买的方便面,这是他最拿手的饭,将油倒入炒锅里,然后打上四个鸡蛋,等着鸡蛋变黄,然而倒是少量的水。
随着水开了,全旭将袋装的方便面放进炒锅里,他一下子放了五袋方便面,将调料包倒进锅里,不一会儿,方便面发出诱人的香味。
然而,三娘和四喜还没有来得及吃。
门外就传来阵阵沙沙的脚步声,脚步声非常凌乱,听着人应该不少。
全旭急忙拿着门口的工兵铲,三娘也拿着那柄多功能刀,跟着全旭来到门口。
透过矮小的院墙,全旭看着门口至少二三十名衣衫褴褛的灾民,男女老少都有,还有几个孩子,这些灾民满脸污垢,瘦骨嶙峋,人人露出饿狼一样的目光。
这两天全旭他们没有开火,只是刚刚开火煮了方便面,却把这群饿引过来了。
院子幸亏被三娘制作了一个简单的木门,虽然不够坚固,至少他们没有冲进来。
全旭望着这二三十人,有些紧张的问道:“你们做什么?”
“行行好,给点吃的吧!”
众人七嘴八舌的说着,其中还加着小孩子的哭泣声。
全旭望着主屋方向,顿时恍然大悟,这附近没有人烟,距离最近的灾民聚集点就是那座破庙,只不过,这座房子距离破庙还有半个小时的路程。
他们今天用湿灶台开火,浓烟升起,十几里外都能看到,这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全旭在做西红柿炒鸡蛋,这种香味,顺着风可以漂很远。
全旭当然有吃的,可是呢,这些东西不能露面,否则,这些灾民马上就会一拥而上,把他们抢光。
众灾民一边叫嚷着,一边推着那道简陋的木门,简陋的木门摇摇欲坠。
肯定挡不了多久。
全旭虽然不了解明末,可是他却从这些灾民眼神中看出了贪婪,还有兴奋。
怎么办?
怎么办?
全旭的脑袋急转起来,他倒是可以不用担心,随时可以通过穿越,返回未来的现代,他可以走,关键是三娘和汤邱氏,包括四喜他们怎么办?
三娘也有些紧张,她伸手抓住全旭的胳膊,显然,三娘被外面的人吓倒了。
更让全旭头大如斗的是,远处隐隐约约又走来一些灾民。
随着时间的推移,灾民会越来越多。
别说全旭不会武功,就算他会武功,双拳难敌四手,好虎架不住狼多,这些多灾民,他能怎么办?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章搞不懂有钱人的世界
第五章真是败家仔
汤三娘非常紧张,她用力握着那柄多功能刀,由于用力,她的指节有些发白。
虽然紧张,汤三娘却没有恐惧,没有退缩。
别看她才十五岁,事实上,她已经杀过人了。
当初,她出于找吃的,她的运气不错,逮住一只肥硕的兔子,然而,就在她剥皮开膛,准备烧烤的时候,一名高大的男人冲过来,抢走了她的兔子,当时,她还没有把自己弄得满脸污垢,分不清男女。
那名男子再看清三娘面容的时候,仅仅愣了片刻,就扑向三娘,欲行不轨。
结果,三娘用一根一尺余长的松树枝,狠狠的插进那名男子的眼窝,那名男子抽搐着,惨叫着,短短半柱香的时间就死在地上。
当初全旭将向扑倒在地上,并且骑着她,如果全旭再进行下一步动作,三娘同样也会用树枝刺死全旭。
只不过,全旭是凭实力单身,他的神经大条,根本就没有发现三娘是一个女孩,当然,就算他发现了,他也做不出禽兽不如的事情。
三娘隐隐用自己单薄的身体挡在全旭的面前,只要那些灾民冲过来,她就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经过这两天的调养进食,三娘的体力的精力恢复了至少八九成,面对这些没有功夫的灾民,毫不夸张的说,她可以用这把刀杀掉至少五个人,拼命的话,杀六七个也不成问题。
全旭没有注意到三娘的心思,他的脑袋急转,思考着对策。
这些灾民围在那道简陋的树枝编织的门前,原本并不坚固的门,已经摇摇欲坠。
众灾民露出疯狂的样子,而且越来越放肆。刚刚开始他们还是一副乞讨的样子,现在已经变成了威胁。
赤裸裸的威胁。
“给我们吃的,给我们吃的!”
全旭思考好大一会,都没有想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直到他想起昨天的事情。
当全旭实在生气,决定辞职,大不了不干了这个工作,回老家收租。那个时候,他的顶头上司反而怂了。
全旭顿时明白了,有的时候,想委屈求全,反而不能求全,必须做出取取舍。
这座房子本来就是全旭捡来的,一文不值,虽然他先后从后世倒腾过来一些肉、粮食、蔬菜、米面油,还有各种方便类的食品,加上那四套价值一百二十八块的保暖衣,全旭的投入成本不到两千块。
就算那套刀具值点钱,就算那张床值钱,可是已经拥有了六千多万的黄金,他还差这点钱?
大不了,一拍两散,全旭带着三娘、四喜,还有汤邱氏逃跑,这些东西全部扔给这些灾民,又能怎么样?
想到这里,全旭顿时有了主意。
全旭拿着工兵铲,朝着那道树枝制成的门上砍去。
“砰!”
木屑纷飞,一名灾民差点被全旭砍住,吓得连连后退。
“让我给你们一些吃的,凭什么?我欠你的吗?”
全旭收起工兵铲,扛在肩膀上,若无其事的笑道:“你们是乞丐吗?”
众灾民反而沉默了。
哪怕他们受了灾,落了难,可是让他们承认自己是乞丐,他们反而不愿意承认。
明朝的社会等级就是士农工商,农民的地位哪怕再穷,他们的政治地位却很高,他们的儿子可以读书,可以参加科举考试,一旦中举就可能做官,就可以从农民变成士绅阶级。
众灾民沉默了一会儿,一名尖嘴猴腮的男子壮着胆子道:“我们快活不下去了,我们……”
“粮食是我的,我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全旭快速回到屋里,从屋里拿出一包固体酒精,这是酒精炉的燃烧。
当初在超市购买蔬菜和水果,超过五百块送的。全旭一股脑儿带过来了,他将固体酒精扔在那道木门上,随即点燃。
“轰隆……”
一声闷响,整个木门燃烧起大火。
全旭肆无忌惮的道:“我的东西,我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你们管得着吗?信不信我一把火烧掉,你们毛都摸不到?”
众灾民面面相觑,不知所措。灾民们本来就是求一口吃的,可是全旭拿出来的东西,燃烧速度实在太快了,他们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
“怎么?你不想当灾民了,想做乱民?”
灾民和乱民一字之差,地位却天差地别。灾难无论多重,最会过去。他们有地,哪怕现在颗粒无收,只要人活着,谁也抢不走。
可是,一旦成为乱民,他们就是官军围剿的对象,他们只能逃亡,或者死亡。
全旭指着西北方向道:“在这里往西北六十里,大半天的功夫,就是大名府,大名府扎卫所五千六百名军队,你们只要成为乱民,不出三天,人头就会挂在大名府的城墙上!”
众灾民面面相觑,胆气弱了一些。
看着众灾民满脸绝望,有的人开始悄悄后退,全旭终于松了口气。
那名尖嘴猴腮的男子,看着周围灾民退缩,顿时大急:“人要是饿极了,可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就算官军来了又能如何,能饱食一顿,死了也做一个饱死鬼!”
“哈哈……”
全旭大笑道:“说得好,你们谁没有手没有脚,还是说不能干活?”
众灾民愣住了,不知所措的看着全旭。
全旭大声道:“你们受了灾,落了难,来到这大名府,不就是想讨口吃的吗?本公子虽然有些粮食,但是……本公子也养不了全天下的灾民,你们谁愿意干活,本公子可以给报酬,看到那片树林了吗?我只要柴火,你们打一百斤柴给我送过来,我给你们一升米,价格公道,两不相欠,童叟无欺。”
一名憨厚的男子眼睛冒出绿光,一升米虽然不多,如果熬成粥,他们一家三口,至少可以活命。他望着全旭道:“公子,当真?”
“当真!”全旭指着自己的屋子道:“一手交柴,一手交米!”
那名男子不再迟疑,对身边的妻儿嘀咕一阵,迈开大腿,朝着树林跑去。
随着这名男子跑了,不少灾民也跟着往前跑。
灾民中,并不是全部都是强壮的男子,还有几名妇孺,也跟着灾民大队向树林跑去。
短短一会儿,门口只剩下几名孩童和妇人,有些不知所措。
虽然这几名妇女有些可怜,但是,全旭却没有给她们往开一面,因为全旭知道,善良在这个乱世,往往就像香烟爱上火柴。
越是善良的人,越是死的快。
明末的地主,并不全是狼心狗肺,无恶不作,事实上,很多地主都是良善人家,省吃俭用,持家有道,可是在明末乱世,他们一样难逃家破人亡。
一百斤柴是全旭随口说的,然而,最快的那名灾民,仅仅用了小半个时辰,也就是全旭与三娘他们将方便面刚刚吃完,他就扛着一颗碗口粗的树走了过来。
这是一颗枯死的杨树,被这名壮汉用蛮力撞断,他就直接拖着这颗树带到院门口。
“东家,柴来了!”
全旭这时就打开院门,指着院子的空地上道:“放那儿吧!”
那名壮汉非常吃力的拖着这颗杨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将整颗树拖在院子里。
全旭没有称,直接道:“算你三百斤,你可愿意?”
“愿意!”
全旭拿着一个小盆,这个不锈钢小盆的容积差不多就是两斤的样子,全旭也没有计较,就将装了一盆米:“你放在哪儿?”
那名男子憨厚的笑了笑道:“放这!”
他将衣襟兜起来。全旭将三盆米倒进男子的衣襟里。男子欢天喜地的朝着全旭道谢:“谢谢,公子,谢谢公子……”
“不用谢,这是你应该得到的!”
全旭摆摆手。
男子兜着米,千恩万谢的离去。
男子与门外的妻儿汇合,他的小儿子伸手抓起生米,直接往嘴里塞。
男子怜惜的望着儿子和妻子笑道:“咱们有吃的了,有吃的了!”
不多时,陆陆续续有灾民把干柴送进院子里。
全旭把米一点一点往外散,让汤邱氏心疼的直掉眼泪。
当然,汤邱氏也知道,全旭现在是被人逼得没有办法。
这座院子周围,很快就升起了炊烟。
那些灾民有的带着锅,有的用瓦罐,陶罐,反而五花八门,众人迫不及待的在野地里升火做饭。
眼看着全旭的大米见底了,全旭提出同样的价格用白面交换,这些灾民其实大都是河南人,更喜欢面食。
有面更方便,活得面团,放在火上烧着,更用容易做饭。
眼看着远处的树林里,那些灾民依旧热情似火,特别是第一个过来的男子,他吃过饭,又扛了一颗树过来。
全旭的面也没有了。
好在是这些灾民多少都换到了粮食,全旭望着周围的灾民道:“我这里的粮食没了!”
周围的灾民顿时大惊失色。
全旭道:“不用着急,我回家拉粮食过来,你们能打柴的就打柴,另外,我需要木匠,给我做些家具,还需要泥瓦匠,扩充院子。你们只要肯干活,我全旭只要家里还有粮,就不会让你们饿着!”
众灾民顿时大喜。
灾民反而不愿意走了。
虽然这幢房子在野外,无遮无挡,寒风刺骨,非常难受。
正所谓猫有猫路,蛇有蛇道,他们有的将积雪垒起来,形成一座座可以遮挡风寒的雪窝子,也有的则是用没有交掉的木柴,搭一起窝棚,然后用雪堆起来,形成一座冰雪房子。
全旭走进东屋里,假装上厕所,全旭则趁机返回后世。
全旭的没钱了,他有信用卡,而且还额度二十万的那种,不过,他从来没有用过。
回到出租屋,全旭拿起背包,在里面装了十块金锭,十块金锭大约三十多斤,他背着背包出门。
全旭骑着小电驴,他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停车在路边,掏出手机。
来电不出意外,还是天杀逆子,他的顶头上司。
“喂……”
顶头上司的心情明显不错:“全旭,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的策划案通过了,资方爸爸非常满意,咱们大老板也很高兴,经过我的极力推荐……”
全旭冷冷的道:“我太累了!”
“这个活不急,一个月内,拿出方案就行!”
全旭没有理会他的顶头上司,直接挂断电话。
全旭来到一家名叫金玉满堂的金店内。
全旭多少也知道一些,那些大型连锁金店,都有自己的黄金来源,像这种不知名品牌的金店,反而可以接收他的黄金。
金玉满堂,并不是一家单纯的金店,店如其名,也经营着玉器、各种宝石、翡翠,甚至还有银。
厚厚的钢化玻璃柜里,一件件金饰阵列其中,美伦美奂。
这个时间段,店里客人也不多,门口的服务员打着哈欠,露出可爱的小虎牙。
看着全旭进来,虎牙服务员带着职业化的微笑上前问:“先生,请问有什么能帮到你的吗?”
全旭扫了四周一眼,问:“你们这里收购黄金吗?”
虎牙服务员愣了一下,随即笑说:“收购啊,当然收购,只是来买的人多,卖黄金的人少而已。”
全旭点点头,打开背包从里面拿出一块足有三四斤重的金锭,砰一声扔在柜台上:“那麻烦你们鉴定一下真伪吧。”
虎牙服务员一脸呆滞的望着全旭。
全旭一身廉价的地摊货,怎么看也不像有钱的样子,然而问题是,他不时的从背包里取出一块一块的金锭。
虎牙服务员目瞪口呆:“这……这……”
“全是黄金,准备出售的。”
全旭打量着周围:“你们鉴定师呢?怎么还不来?”
虎牙服务员总算是回过神来了,拿起那块黄金敲一敲,咬一咬,确定是金的,她激动得小手直颤,说:“这样的交易太大了,我们作不了主,我带你去见我们经理吧。”
“好!”
全旭将黄金装到他的背包里,跟着服务员坐着内部电梯上楼。
在路上,全旭掏出手机搜索着黄金市价,这几个月来金价市场波动很大暴涨,峰值是四多块每克,现在有些回落,三百八十二点六四一克了。
虎牙服务员敲敲门,一位西装笔挺,皮鞋擦得锃亮的中年男子迎了出来,见面就握手,热情地说:“我是金玉满堂的经理胡德一,欢迎欢迎。”
全旭心中暗暗嘀咕,这个名字真不是用来搞笑的?
全旭跟他握了一下手,说:“我姓全,幸会幸会。胡总,那些没营养的话我们就略过,直奔主题吧,我有一批黄金想要出售,不知道胡总有没有兴趣?”
“全先生真是快人快语啊,眼下金价一路看涨,供不应求,怎么可能没有兴趣呢?”
“请鉴定师过来验货吧。”
全旭把背包往沙发上一倒,哗啦十块金锭落在沙发上。
胡德一走到办公桌前,按了一下电话免提:高工,麻烦你到我办公室一趟。
时间不长,高姓鉴定师走过来,手脚飞快的称定、验成色,忙活了近半个小时,才笑道:“都是真家伙,24K千足金,一共17.35公斤!”
胡德一望着全旭“17350克,成色上是千足金没有问题,请问全先生您有发票吗?”
“没有。”
胡德一微微一愣,思索片刻之后示意鉴定师先出去。
房间中只剩下了胡德一和全旭两人。
“恕我直言,全先生的黄金恐怕来路不太一般吧。”
胡德一的眼睛中闪过一抹精光,这些黄金的加工很是粗糙,怎么看都绝对不是银行里面弄出来的规格。
这黄金来路恐怕不简单,胡德一也只是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放心,在国内没有备案而已。来路绝对正常,是我的报酬。”
全旭淡淡地说道。
他倒是没说谎,确实是他在明朝的劳动成果。
然而,这话听到胡德一耳中,意思是大不一样了。
用黄金做报酬?
难道是国际上的雇佣兵?这并不是天方夜谭,随着国门的大开,中国有很多人都跑出去闯荡。
当然,也有人厌恶了安逸的生活,追求刺激,担任雇佣兵。
看着这些黄金的规格,倒真像是黑非洲的风格。
胡德一的眼睛眯了起来,认真的盯着全旭。
全旭毫不退缩,与胡德一正视着。
全旭的态度,让胡德一有些琢磨不透。
“胡有兴趣做这笔交易吗?”
“有,当然有,全先生,呵呵……”
胡德一笑呵呵地说道,“不过,你这黄金没有发票,我们也不太好……”
全旭打断了胡德一的话道:“现在金价三百八十二,咱们就按每克三百五,17350克,合计6072500元,我抹掉零头,按600万交割。多出来的钱就当做你的小费,如何?这笔买卖你怎么都不亏吧?”
全旭不相信开金店的不收黑货,按照中国一年的黄金产量,哪怕乘以十,也不够中国大妈购买的。
为什么中国黄金储备非但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
这就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了。
中国的黄金是两套标准,进口黄金,大开其门,就算你有本事把美联储的黄金都拉过来,也会没有任何问题。但是,走私黄金,那就是试试开门查水表了。
胡德一被全旭的大手笔吓了一跳,这可不是一克两克,关键是17350克,一下子多出十几万的利润。他急忙笑道:“你是要现金支付还是电子转账?”
“转账吧,带着这么多现金很麻烦。”
“叮,您的支付宝到账六百万元整。”
随着语音提示音响起,宣告交易完成。
全旭看着他的手机信息:您的余额6000017.46元,他脸上露出兴奋的笑容。
“全先生,以后如果还有大批黄金要出售的话,记得来找我们哟!”说着,胡德一就递了一张名片给他。
“一定,一定!”
全旭收下名片,走下楼。
电梯门口,虎牙服务员一脸笑容:“帅哥,留个微信呗!”
“叮!”
添加爱睡觉的猫咪好友成功。
全旭随手发了一个两百块的红包。
“你什么意思?”
“没意思,小意思!”
全旭扬了扬手,骑着心爱的小电驴,消失在街道上。
这个时候,夜色已经正浓。
全旭考虑到,三娘他们恐怕着急了。
就骑着车子,来到农贸市场,全旭一次性购买了一百袋五十斤装的大米,还有一百袋面,总共花了两万多点,全旭付了一千定金,承认货到付款。
这可是大生意,乐得米面油老板屁颠屁颠的赶紧装货。
只所以没有去超市,主要考虑超市不负责送货上门。
全旭回到出租屋仅仅半个小时,送货员过来送货。
用了将近半个小时的时间,送货员将一百代大米,还有一百代面堆到出租屋的客厅里。
送货员临走的时候,一脸怪异:“有钱人的世界,真是搞不事,这么奢华的房子当仓库!”
全旭顿时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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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六章赔了我回去收租
第六章赔了我回去收租
“应该租个仓库?”
全旭心中想着,不过暂时不急。
一百袋米和一百袋面,这就是一万斤,三十多个人,应该可以吃一阵子。
就在全旭准备启动穿越的时候,突然想起明末那个时空里灾民还有不少妇孺,这么冷的天,他们不仅仅缺吃的,也缺穿的。
全旭骑着电动车来到最近的一家劳保用品店里,进行疯狂大采购。
“这种军用棉大衣多少一件?”
“一百八十元!”
“我要的多!”
“两件三百,不能再少了!”
“我要五十件!”
“最低一百!”
“八十,马上转账!”
“最低九十!”
全旭扭头就走:“八十,我要一百件。”
“行,行行,八十就八十!”
全旭指着军绿色的被褥道:“这样的被褥多少钱?”
“你要多少?”
“一百床!”
“四十八,我只赚你三块,谁要骗你就是王八蛋!”
“三十五!”
“四十五,我不赚钱,算是白干!”
“三十!”
“哎,大兄逮,不带这样的!好好,好依你,三十就三十!”
“有工具没有?”
“你要什么?”
“铁锨,三十!”
劳保店老板算是看清楚了,这是碰到工地的采购了,他从柜台里面拿出两条中华烟,当着全旭的面,装在黑塑料袋里,递给全旭:“兄弟,我送你两捆线手套,不要钱了!你懂得!”
全旭目瞪口呆,他笑道:“好说,好说!”
“斧头二十只,撬杠一百根,再来一百双棉劳保鞋,对了,火车头帽子,给我弄一百个!”
劳保店老板欣喜若狂。
一顿疯狂采购,全旭花了不到六万多块买了一百双高帮劳保暖鞋,劳动布(既牛仔布)工作服一百套,铁锨、斧头、瓦刀、钉子、包括撬杠等工具。
全旭留下地址,老板马上装车送货。
在劳保店老板亲自送货,很快将全旭租的三居室堆得满满的。
全旭将米和面、劳保用品烙印在脑袋中,准备启动穿越。
突然间他的手机铃声响起,他掏出手机。
来电显示洪海洋。
洪海洋是全旭在湘省的老乡,供职另外一家影视公司,担任道具组组长,属于在圈内混得小有名气的那种。
有一次全旭的公司与洪海洋的公司合作,全旭与这个老乡认识,洪海洋为人处事非常老道,经常提点全旭,算是非常要好的朋友。
全旭在公司没有朋友,人在职场,把同事当成朋友,其实是最傻的行为,特别是演艺圈。
“喂……小旭,是我,没事吧,出来一起吃个饭!”
全旭看着满屋子的物资,有些迟疑:“我……”
“我要走了,以后可能不会再回北京了,今天晚上十二点的火车!”洪海洋的声音有些萧瑟,说不出的疲惫。
全旭心中一软,急忙改口:“洪哥,你在哪儿?”
“雷子烧烤,你知道地儿!”
“十分钟!”
……
全旭以为洪海洋离职,他肯定会有很多朋友来送行。
结果,烧烤摊上,洪海洋穿着一件零七式的迷彩服,一个人自斟自饮。
“洪哥!”
“小旭,坐!”
洪海洋露出热情的笑容,他仿佛想起了什么,从钱包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全旭:“我走了,以后你再遇到什么事,如果没有办法解决,就给小周打电话,小周是我徒弟,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在北京这个地面上,还有点关系……”
“洪哥,我……”
全旭感觉喉咙里有团东西塞着一样,让他无法呼吸。
全旭非常感动。
洪海洋一直像大哥一样对他非常照顾,比如在全旭工作不顺利,准备放弃的时候,洪海洋总是不厌其烦的开导他,让他恢复斗志,让他重新充满希望。
洪海洋像一个灵魂导师,总在全旭最迷茫的时候,给他指清前进的方向。
“喝酒!”
全旭拿起桌上的啤酒,一口气吹了一瓶。
洪海洋笑着,与全旭你一瓶,我一瓶,两个人都有心事,所以,也醉得非常快。
不知不觉中,洪海洋和全旭干掉了两件啤酒。
洪海洋喝得有些多了,他的情绪有些失控,眼睛红红的仿佛要哭了出来。
全旭其实也有些醉了,他伸手拦住洪海洋:“洪哥,别喝了!”
“小旭,哥,难受,难受啊!”
洪海洋拍着自己的胸口,脸上有些狰狞:“小旭,你说这女人到底想要什么?”
全旭脑袋中浮现了洪海洋的女朋友,她与洪海洋也算是青梅竹马,两个人一起上初中,一起上高中,一起在上海读大学,大三的时候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经过了八年的爱情长跑,马上要修成正果。
洪海洋早就做好了打算,只要赚够钱就在北京买套房结婚。
结果,在洪海洋马上快要攒够钱的时候,他的女朋友却抛弃了他,投入了洪海洋所在公司的制片人的怀抱。
然而,那个制片人不仅仅是制片人,还是洪海洋公司的大股东,也不知道是因为尴尬,还是因为心虚,哪怕违约支付了洪海洋八十多万违约金,也要把洪海洋开掉。
洪海洋再想找工作,却处处碰壁。
这个社会是非常残酷的,没有哪个公司愿意为了一个道具,得罪一个制片人。
洪海洋一脸悲愤、无奈,绝望。
全旭的脑袋中产生一个念头:“洪哥,你跟我干吧!”
“啥?”
洪海洋笑了:“小旭,你也喝多了!”
“我是认真的!”
全旭望着洪海洋道:“你还干老本行,做道具,我们公司与华策联合,准备搞一个大型明朝正剧,道具这一块,咱们可以加塞,不过,可能拿不到署名……”
洪海洋原本死掉的心,慢慢活了过来:“能行?”
“能行!”
全旭道:“洪哥,我先说明,咱们刚刚起步,不能一口吃个胖子,有些道具,随便糊弄一下就成,不过,有些道具却需要近景特写,最好是一比一,真家伙!”
“比如!”
“比如,明代的制式鸳鸯战袄,明代的雁翎刀、绣春刀、柳叶刀、朴刀,神弩机、明式明光铠甲,洪哥,你是内行人,千万不要学其他道具组,拿日本战国时期的铠甲,染个颜色过来糊弄人!”
全旭心中想着,他在明朝需要武器自卫,然而,问题是,全旭只是普通人,他不像其他可以穿越时空的主脚一样,能随便买到大批国产武器。
不能买,那就怎么做。
中国道具最神奇的地方就是,只要有钱,没有他们做不出来的道具,有些只是道具,有些却是真家伙。
洪海洋身上的颓废之色马上消失,取而代之则是蠢蠢欲动:“我有合作的道具厂,需要什么类似的东西,马上可以定制!”
“道具厂应该有机床吧?”
“那肯定有,虽然不是太先进,做道具没有什么问题!”
“那好,道具厂你觉得多少钱可以买下来?”
“这个……我没有问,估计怎么也要三五百万吧!”
“洪哥!”全旭从钱包里掏出自己的银行卡,拍在洪海洋面前:“这里有将近六百万,你明天去注册一个影视公司,名字就是旭日海洋传媒,第一步,咱们先成立传媒公司,拉起班底,然后,以道具作为入行敲门砖,咱们从道具开始,做成国内最牛逼的古装道具团队……”
“这个……”
洪海洋迟疑起来:“这个……”
“怕什么……”
海洪洋把钱推给全旭:“小旭,你挣点钱不容易,万一赔了……”
洪海洋其实也有点钱,这些年陆陆续续续赚了三百多万,加上开除的补偿金,手头有四百多万,他想无论如何不能让全旭吃亏。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赔了,那就赔了,大不了我回去收租,你给我开车,还能饿死不成!”
洪海洋一脸呆滞,他现在想打人。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七章寡妇集中营
第七章寡妇集中营
洪海洋决定接受全旭的提意,二人合伙注册一个公司。
从道具入手,开始发展。
旭日海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八百万元,全旭以五百六十万注册资金拥有旭日海洋传媒有限公司百分之七十的股权,而洪海洋则以二百四十万元获得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全旭本来就是一个宣传策划,对于公司运营这一块并不陌生,二人经过简单商量,敲定了公司初步发展方案。
当然,详细的发展方案需要他们酒醒以后,二人分头离开。
全旭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发现已经到了晚上十一点半,他有些着急了,明末那边已经没有了粮食,只有汤三娘、汤四喜以及汤邱氏他们三人,也不知道能不能坚持下去。
全旭不敢耽搁,他急忙将出租屋里的米、面以及棉衣、劳保用品烙印在脑子里,为了防止漏记,全旭还用笔记录在纸上,反复背诵。
直到滚瓜烂熟,全旭这才启动穿越。
等全旭醒来,那座东厢房同样被各种物资塞满,由于空间的原因,不少棉衣已经塞到房梁的位置。
全旭起身,准备去主屋看看三娘他们。
结果,他刚刚动弹,就看到门外出现两位妇女,一个拿着他的工兵铲,一人拿着一把砍骨刀。
二位妇女应该是之前外面的灾民,全旭还有些印象。
“老爷,您回来了!”
听到这个陌生的称呼,全旭摸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嗯嗯,三娘呢!”
“夫人在主屋!”
全旭走出东屋,朝着主屋走去。
来到院里子,这才发现整个院子堆满了劈好的柴火,靠着篱笆墙摆放着,整整齐齐,院子里燃烧着两堆篝火,一名憨厚的男子,急忙起身朝着全旭鞠躬作揖。
“东家!”
全旭认为这名男子,他就是当初第一个扛着大树过来换大米的男子。
“你是……”
“俺叫罗世明!”
“好好,帮你的吧!”
全旭满脑子疑惑,没有多说,他望着主屋。
此时的主屋已经大变样了,原本用废稿纸糊住的窗户,已经被取下来,取而代之的是两个崭新的木质窗户。
窗户应该是新打造的,还带着原木色。主屋的大门同样也是崭新的木门,看着木板的厚度,足足将近四寸。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主屋里那些柴草,全部清理干了,地上不见一点灰尘,里面的灶台、火塘也不见了踪影。
取而代之的则是四个火盆,燃烧着木炭,尽管外面寒风呼啸,房间里却温暖如春。
主屋正中间的位置,摆放着全旭从出租屋里顺来的茶几,茶几两边则摆放着沙发,沙发后面则放着衣柜,用衣柜当作了屏风。
衣柜后面则是那张席梦思床,铺得整整齐齐,三娘合衣躺在上面,呼呼酣睡。
全旭目瞪口呆的打量着这个房间,有种说不出来的诡异,如果加再上电线,电灯、电器,这恐怕就成了他老家农村的百姓之家。
最让他意外的是,他原来的床垫、被褥,包括汤四喜和汤邱氏却不见了踪影。
全旭正想问身边的两名妇女,却发现她们已经退到门外。
三娘睡得极轻,她听到脚步声,急忙睁开眼睛,手里握着那柄多功能刀,她看清是全旭的时候,顿时飞身扑向全旭。
“相公,你可来了!”
三娘闻到全旭身上的酒味,急忙过去倒了一碗热水。
全旭好奇的问道:“我走之后,这里是怎么回事?”
三娘的眼睛红了,娓娓道来。
原来,全旭穿越之后不久,三娘就发现全旭离开了。
在这个院子外面还有三四十号灾民,虎视眈眈,那些不怀好意的目光,让她没有任何安全感。
不过,三娘经过短暂的思考,决定学着全旭的样子,招募灾民过来干活。
三娘向外面的灾民宣布,她的相公已经返回大名府运粮食了,现在这个宅子里已经没有粮食了,不过,她却需要招募干活的人,干活就给报酬。
信任是全旭初步建立起来的,众灾民倒也没有怀疑,于是有十几个人过来干活,他们进来以来发现,这座房子确实是没有粮食了,只有一些家具。
三娘指挥着这些灾民一边打扫房间,一边把新打造的门穿,包括院门的那道门,全部换了新门。
罗世明的儿子到了晚上也病了,他媳妇急得没有办法。
三娘看罗世明的儿子的病症与她娘一样,就拿着全旭带过来的药,回忆起全旭给她娘吃药的样子,分出十几粒药给罗世明。
如果全旭在此,他一定会惊出一身冷汗,成年人与孩童的药量绝对不能一样,结果三娘给罗世明的儿子多出了一倍多的药量。
谁知道,罗世明的儿子在吃了药之后,稀里糊涂出了一身汗,居然好了。
罗世明感激三娘,他本来就是佃户,就自愿卖身给三娘为奴。
随着罗世明全家一文钱没花,就成了三娘的奴仆。
三娘给罗世明三包方便面,罗世明吃着方便面,方便面在后世是烂大街的玩意,对于罗世明来说,简直就是难得的美味。
罗世明全家把方面包吃完,连汤都没有剩下,他更加感觉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随着罗世明卖身给三娘,其他灾民也纷纷效仿。三娘没有全部把这些灾民买下来,而是买下了两名带着孩子的妇女,
当然,三娘也是私心,这两名妇女都是她的杞县老乡,虽然之前不认识,三娘对她们也算是一种照顾。
经过三娘的诉说,全旭明白了过来,他现在短短一天之后,不仅仅多了一家公司,同时在明末这边也有了七名仆人。
罗世明,罗世明的妻子罗何氏,罗世明的五岁的儿子罗满福。
辛方氏以及她九岁的女儿辛丫丫。
何刘氏以及她的七岁的儿子何毛毛。
全旭又问道:“三娘,这屋里灶台弄哪儿去了?”
“挪到西屋去了!”
三娘笑道:“我娘和四喜、辛嫂、何嫂、丫丫、毛毛她们都在西屋住!”
“能住得下吗?”
“住得下啊!”
三娘苦笑:“其实是有点挤,不过暂时也没有办法,罗世明罗大哥他们一家,总要给他们安排住的吧?”
“明天,咱们就盖房子!”
全旭突然想起带来的棉衣和衣服。
“三娘,跟我去看看东西!”
三娘与全旭走向东屋,东屋也装上了门窗。
三娘看着东屋里堆满了米和面,包括衣服,她惊叫出声:“啊……”
罗世明以为出了什么事,他拎着一把斧头就冲进东屋,看着东屋里的东西,他也是目瞪口呆。
“这么多东西,他是怎么运过来的呢?”
三娘满腹疑惑,突然想到一种可能,直接望着罗世明道:“这事可不许往外说!”
罗世明赶紧点点头。
全旭的目光落在罗世明的脚上,他此时穿着单鞋,关键是还露着脚趾头,他急忙翻找起来:“找到了!给你,试试合不合脚!”
全旭从杂物中找到一双劳保棉鞋,这就是解放鞋的加厚版,非常便宜,十五块一双。
“多谢东家!”
罗世明抱着棉感慨:“东家真是好人。”
全旭又想了想拿下一件棉衣,递给罗世明:“罗大哥,你守夜,外面冷!”
罗世明感激涕零。
三娘又看到密密麻麻,层层叠叠的被褥,全旭又给了罗世明一床被褥。
罗世明激动得已经说不出话了。
……
当全旭再次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
院子外面的空地上,十几名妇女带着孩子,围在门口,叽叽喳喳的说道:“夫人,求求你,把我们买了吧,我不要钱,管饭就行!”
三娘是一个善良的人,她看着那些女人带着孩子,又冷又饿,于心不忍,就同意了。
时间不大,本来就不算大的院子里出现了密密麻麻十几个女人,加上孩子足足二十多号人。
全旭望着这些女人,脑门上出现一道黑线:“尼玛,这里成了寡妇集中营!”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八章死也不让你得逞
第八章死也不让你得逞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随着全旭把一百袋米和面运过来,灾民的情绪稳定了下来,按照吩咐,各司其职。
砍柴的继续砍柴,挖土的挖土,做家具的做家具,一切都是有条不紊。
三娘似乎有领导人的天赋,十几个妇女加上孩子,足足小三十号人,被她支应得团团转。
她似乎发现全旭有洁癖的习惯。
天地良心,全旭是真没有洁癖,只是他实在不习惯那种虱子满头爬,满身污垢,连皮肤都看不出来颜色的脏。
三娘让这些妇女进入大院的第一件事,就是在露天的空地上,支起简易的灶台,无论是炒锅、不锈钢蒸锅、或者水壶,包括一只不锈钢桶,都被拿来烧雪水。
众妇女七手脚,在靠近篱笆院墙与柴堆的位置,搭建了一个小棚子,面积不大,也就十向个平方的样子,这个棚子以树桩当作围墙,严严实实。
那些女人和孩子,分批进去洗澡,洗完澡的女人和孩子,都换装了崭新的劳保服,穿着劳保棉鞋,再外面披着军绿色的大衣,带着火车头棉帽,看上去仿佛回到了八十年代。
然后,全旭就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西屋被三娘改造成独立的厨房,辛方氏和她的女儿丫丫,则端着做好的早饭,送到了主屋的客厅里,摆放在那只茶几上。
全旭望着面前的四样小菜,分别是红烧鸡块、素炒冬瓜、西红柿炒鸡蛋还有火腿,一碗粘稠的米粥。
全旭有些奇怪,炒鸡蛋这道菜在中国已经有了将近一千多年的历史,而且三娘也见过他如何做,辛方氏会做并不奇怪,可关键是这道红烧鸡块,金黄色的鸡块冒出诱人的香味,各种配菜烹煮成在一锅之中,看起来却丝毫不显杂乱,浓浓的金红色鸡汤包裹着鸡块,让全旭都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
看着三娘在外面忙碌着,全旭朝着一旁的丫丫道:“去把三娘叫来!”
此时的丫丫居然穿着一件劳保服,不过,明显是被手工改成合身的款式,非常便利,她朝着全旭微微一福,慢慢退到屋外。
不一会儿,屋外传来三娘的声音:“相公,您先吃饭,我吃过了!”
全旭无奈,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鸡肉,吃到嘴里,鲜美的鸡汤当先在嘴里化开,浓而不腻,鲜味和香味不知被什么香料提升到了极致,轻轻咬开鸡肉,肉质鲜嫩爽口,细细嚼过之后咽下,唇齿留香。
“我去,不错啊!”
全旭也不是没有见识,五星级大酒店他也去过,西餐厅或者说什么法国菜,对于他而言,并不算陌生。
然而问题是,这道红烧鸡块,虽然是后世寻常可见的一道菜,却做得非常有水平,简直不可思议。
全旭这一顿早餐吃得非常惬意,酸甜可口的西红柿炒鸡蛋,厚味实足的冬瓜,米粥熬制得恰到好处,他的胃口大开,一口气吃光了满满大碗米粥,那道红烧鸡块也被干掉了一半。
“太享受了!”
全旭刚刚放下筷子,舒服的躺在沙发上,打着饱嗝。
丫丫悄悄走进来,朝着全旭施礼:“老爷,要不要撤下去?”
“好的!”
丫丫非常熟练的收起碗筷,将剩饭剩菜端走,不一会儿,又端过来一杯热茶。
全旭小抿一口茶,如果茶叶不是他从后世八块钱一斤买过来的,估计味道会更好。
全旭发现丫丫就站在全旭身后,一副随时听候吩咐的样子。
全旭起身走到门口,丫丫也跟着过去。
这样让全旭有点不习惯:“那个啥,丫丫,你没别的事吗?”
丫丫的眼睛慢慢的红了,仿佛快了哭出来了:“老爷嫌弃丫丫碍眼?”
“没有,没有!”
全旭摆摆手道:“你不用跟着我,需要你的时候,我去叫你!”
丫丫这才退下。
全旭走到院子里,却见院外密密麻麻聚集了足足上百号灾民,都是拖家带口。
三娘看到全旭过来,急忙跑过来:“相公,辛嫂的手艺不错吧?”
“嗯,不错!”
全旭有些好奇的问道:“这个辛嫂是什么来历?怎么会有如此厨艺?这可不像是普通农村妇女!”
三娘叹了口气道:“我们杞县辛庄酒楼,就是她男人的产业,他男人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吃官司,家破人亡,去年她就逃来了,要不然坟头该长草了。”
全旭点点头,这时他发现外面的灾民正在用全旭的铁锨,开始清理积雪,挖出一条条壕沟,他有些奇怪的问道:“这是做什么?”
“相公,你不是说要扩建宅子吗?”
三娘微微一愣,不解的望着全旭道:“他们就是按照你的要求,扩建宅子啊!”
“这……”
全旭没说话了,这些灾民还是真够可以的。
冰硬的土地,坚硬似铁,可是他们却有的是办法,先砍伐木柴,放在地上燃烧,等火堆把冻土融化了,他们这才往下挖土。
几百斤重的大树桩,被他们弄成了打夯。
这座房子距离官道怎么也有一百多步远的距离,这么冷的天气,灾民没有办法在外面居信,他们在空地上搭建了几十座小木屋,或者是地窝棚。
全旭看着这些灾民的挖出来的地基,似乎不是建房子,简直就是在建一座城堡,地基的长度至少在二百步开外,宽度一百多步,这么下来,那岂不是占地面积超过两三万平?
小娘小心翼翼的打量着全旭:“相公,是不是小了?”
全旭苦笑:“不是,就这么干吧!”
全旭在寻思着未来,光靠爱发光,那毕竟不长久,虽然他有六千多万的黄金,可是架不住这边就是一个无底洞。
昨天才三四十号灾民,今天就有一百多人,明天肯定会更多。
一万斤粮食足够三十多人吃上半年,可是一百多人呢?一千多人呢?
这些粮食和棉衣,已经花掉了全旭十几万,他别说只有六千多万,就算有六个亿也养不活明末这么多灾民。
按照历史的正常走势,明末的灾民会数以万一。
必须让明末这边有产出,就算没有暴利,至少可以保证收支平衡。
想到这里,全旭顿时有了主意。
他与洪海洋准备在后世开一个影视公司,当然这个公司目前还是空壳一只。
全旭骗洪海洋说是以道具入行,其实这是他纯粹扯淡,只是准备借洪海洋的手,打着做道具的名义,在后世生产制造铠甲和各种兵器,运到明末自保。
明朝什么最值钱?
值钱的东西自然很多,比如各种瓷器,哪怕民用瓷器,也是文物,如果运气好弄到官窑瓷器,那就可以赚到一大笔钱。
全旭望着罗世明道:“罗哥!”
“哎呦,东家,你要折煞小底!您叫我世明或者老罗都行!”
“那好吧,老罗,你去外面问问,有没有识字的,有没有会手艺的!”
其实全旭还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毕竟明朝不是后世,在明朝读书人地位高,哪怕灾情再严重,也影响不到他们,更何况只要读书识字,无论如何能找到一口饭吃,不用颠沛流离。
不多时,罗世明带着十几个男人走过来。
“东家,他们来了!”
全旭望着这群灾民,微微皱起眉头,这些人长得五大三粗,肌肉发达,让全旭都有点自卑,怎么看也不像是读书人的样子。
全旭望着众人道:“你们一个一个说,都有什么手艺?”
“俺叫牛结实,俺会打铁!”
全旭返回屋里从背包里掏出笔记本和笔,再次来到众人面前,一边记录着,一边说道:“下一个!”
“俺叫郭富贵,俺是木匠!”
他突然指着房间的门和窗户道:“这就是俺打的,东家还满意吗?”
全旭回头,昨天夜里他还真没有仔细看,现在望着过去,这才发现,门普普通通,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关键是窗户,窗户分为两层,外面就是一屋薄木板,既可以挡阳光,也可以挡风寒。
里面的窗棂,则是用镂空雕刻着花鸟鱼虫,手艺非常了得。
关键是速度还不慢,从全旭离开到回来,也就是十几个小时的时间。
“满意!”
全旭又问道:“下一个!”
“俺叫杜亮,俺是石匠!”
“俺叫袁世卿,这是小儿袁宗第,识几个字!”
听到这话,全旭的头瞬间抬起来,直视着袁世卿身后的袁宗第。
袁宗第此时堪堪九岁,黝黑的小脸,满眼惶恐和迷茫,他似乎非常害怕全旭,躲在他爹袁世卿的身后。
全旭的脑袋中马上浮现关于袁宗第的资料。
袁宗第,李自成部将,南原突围十八骑之一,商洛养兵的主力,会师西安,大顺建国,受封绵侯,右营制将军。李自成死后,坚持抗清,夔东十三家军的一支,永历五年,永历帝下诏敕封袁宗第为靖国公。
永历十八年(1663年,清康熙二年)兵败被俘。永历十八年(1664年,清康熙三年)十月十二日于巫山县遇害。
袁世卿非常不解,全旭一直盯着他的儿子袁宗第看。
袁宗第有什么好看的?
袁世卿作为父亲,不得不承认,袁宗第并不算好看,只能算端正,毫不特点,虎头虎脑,仅此而已。
可是,全旭的目光自从他报出家门以后,一直没有移开。
全旭的脸上一会儿纠结,一会儿赞叹,一会儿惋惜,他的目光让袁世卿感觉有些发毛。
突然,袁世卿脑袋中闪过一个可能。
自明武宗以后,明朝同性之风大盛,盛于江南而渐染至中原”。是以明人多称男风为“南风”,有时亦称男妓卖淫场所为“南院”。
就如同张岱诗中所写:“亦船亦楼,名娃闺秀,携及童娈,笑啼杂之,环坐露台,左右盼望……
袁世卿的脸色大变,他牵着袁宗第的手,渐渐往后退。
全旭看着袁世卿和袁宗第要跑,终于醒悟过来:“站住!”
全旭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袁世卿更加害怕,他急忙朝着门外跑去。
全旭顿时大急:“拦住他,别让他跑了!”
罗世明站在门口,扬起手中的扁担就是一下子。
袁世卿与袁宗第倒在地上。
罗世明直接扑上去,一把抓住袁世卿的衣领:“好小子,还想跑!”
袁世卿一看跑不掉,就朝着袁宗第大吼道:“黑娃,快跑!”
袁宗第还没有弄明白过来什么事,这时三娘与几名妇女过来,袁宗第再想跑的时候,已经晚了,三娘伸手抓住了他的胳膊,如同铁钳一般,让他动弹不得。
“啊……”
袁世卿想到即将面临的下场,不尽悲从心中来,他捂着脸呜呜的哭了起来。
全旭感觉莫名奇妙。
袁世卿简直是后悔死了,他其实并不是灾民,而是陕西商南的商贾,秋天的时候,带着儿子前来南阳见见世面,结果在南阳伏牛山的时候,遇到了山匪,不仅仅财货被抢,就连身边的伙计,护院都被杀光,若是家仆拼死掩护,他们爷俩根本就跑不出来。
后来,人虽然逃出来了,可是身无文分,只能跟着灾民一路北上。
袁世卿准备找一个轻便的工作,赚点盘缠,谁知道遇到了全旭这么一个老玻璃……
全旭望着袁世卿道:“你跑什么?”
“为什么不能跑,不跑岂不是让人得逞了?”
“我得逞什么?”
全旭感觉这个袁世卿脑袋有病。
袁世卿看了看儿子,扑通一声跪在全旭面前,声泪俱下:“公子,你就行行好吧,放过小儿,若是你要,你就要老朽吧!”
三娘听着这话,仿佛明白过来了。
她看着全旭的目光有些幽怨。
怪不得她与全旭睡了两个晚上,全旭对她一点动作都没有。原来全旭好这一口啊!
全旭也不是白纸,随着袁世卿一边哭,一边求饶。
众人都明白过来,原来全旭好男风。
所有的男人,包括罗世明都退到全旭三步之外。
全旭真是欲哭无泪,他真是黄泥抹进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全旭捂着脸,仰天大吼:“我,尼玛,比窦娥还冤……”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九章什么东西隔到我了
第九章什么东西隔到我了
人在现实面前,最终都会向现实低头,向现实妥协。
全旭费劲唇舌,却没有把这个误会解释清楚。
袁世卿一再表示,是他误会全旭了,他该死,甘愿受罚。
不过看着袁世卿有意无意将他的儿子袁宗第护在身后,仿佛老母鸡护着小鸡一样,那戒备的意思是非常的明显。
全旭非常无奈,他更加难受,自己的名气就这么毁了。
真正让袁世卿改变主意的,其实就是两听红烧肉罐头。
当袁宗第看着全旭非常随意的将红烧肉罐头扔给了罗世明,罗世明接过罐头,在全旭的指导下,打开罐头,罗世明将红烧肉分成儿子一大半,他们父子二人,开始狼吞虎咽的吃着红烧肉。
于是,袁宗第看着罗世明大口吃肉,非常羡慕,不时的流着口水。
作为一个父亲,袁世卿看到这一幕,心态当时就崩了,他不再抱着读书人的矜持,直接提出每天两个红烧肉罐头,他就向全旭效力。
两个红烧肉罐头,充其量三十块钱,就能让一个读书力充当管事,这个买卖实在是太划算了。
全旭正式宣布,袁世卿为外院管事,负责管理外面的灾民,临时负责指挥修建房屋的工作。
工资肯定是没有的,包一日三餐,以及全氏家丁服。
此时的全氏家丁服,包括解放式高帮劳保棉鞋一双,劳动布劳保服一套,黑色粗棉布棉袄衣一套,军绿色大衣一件,还有火车头帽子一顶。
另外,属于全氏家丁的福利,那就是军绿色被褥一床。
别看这些东西在后世全部买下来不到四百块,然而,全氏家丁的福利待遇却让所有人羡慕不已,也就是全旭打断了三娘疯狂买人的举动,否则这外面的灾民,马上都会变成全旭的家丁或家仆。
此时,这座宅子上面挂上了一个匾额,崭新的匾额,全宅。
在明代,门楣与匾额,可不是随便可以挂的,要有相匹配的身份,府、邸、宅、宇,这四个字虽然都是房屋的意思,却代表着不同的身份。府,代表官宦和贵族,邸代表着高官,宅则是普通老百姓的家宅。
就像后世大王林,他建了一座豪宅,光明正大的挂上了王府二字的匾额,放在明代,这就是上赶着找着被抄家灭族。
随着袁世卿的投靠,全旭在明末这边的发展开始走向正轨。三娘虽然是有领导人的天赋,领导能力不错,却不是一个合格管理人员。
三娘太过善良,太过仗义,这座宅子下上下,总归就他们四个人,九间房屋,根本就不需要那么多佣人,有了罗世明一家,包括辛方氏母女和何刘氏母子,七名用人,已经严重超编了。
然而,三娘丝毫不考虑实际情况,直接把二十多个可怜的妇女和孩子,同时接进院子。
接进来容易,买下来也不难,然而问题是,这些人让他们做什么,住在哪儿?
正所谓慈不掌兵,义不理财。
明末可怜的人太多了,在这场浩劫中,受灾的难民超过一个亿,别说他全旭,就算他有马云的身家,也挽救不了明末所有人。
转眼之间,全旭扔出去了一万多块的衣物,当然,最重要的是,他需要养活三十多张嘴了。
三娘是一个聪明的人,别看年纪不大,却非常懂通察言观色,在看到全旭情绪有些低落的时候,她拉着全旭走进主屋。
“相公在生三娘的气?”
“没有!”
“相公认为,我不该收留她们?”
“没有!”
全旭有些言不由衷。
三娘苦笑道:“其实,我也是在为了我们的安全考虑,以前,她们这些女人无依无靠,颠沛流离,任人欺负,活着是她们最大的愿望,甚至有的人坚持不下去了,选择结束痛苦……”
全旭不置可否。善良、同情,在明末这个乱世上,其实是最奢侈的东西。在全旭看来,三娘就是同情心泛滥了。
三娘仿佛像自言自语:“相公需要经常出去办大事,所以,三娘必须要有自保的能力,光靠三娘一个人,可打不过外面的那些人,所以,我再把那些大姐买下来。”
“她们那些女人,有什么用?”
“呵呵!”
三娘笑了:“相公不了解我们女人!”
“打住!”
“你还不是女人,只是女孩,你与那些妇人不一样!”
三娘抿嘴而笑道:“其实一样,无论再柔弱的女人,一旦成了母亲,她们都会变得……变得!”
“为母则刚!”
“对,就是这个意思!”
“三娘从杞县一路走来,见过太多的惨剧!”
三娘的脸色变得阴沉,她的眼神显得有些陌生,她的声音同样有些陌生:“那是四个月前,当时我爹还活着的时候,我们在卫辉府遇到了土匪,我爹为了保护我和四喜,他一个人与几十个土匪拼命,当时,我还看到一群土匪扑向一名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姐姐,一个女人,瘦得不成样子,可能是她娘吧,她拿着一根磨尖的树枝,一连捅倒了四个土匪!”
虽然,最终那名女人被愤怒的土匪乱刀砍死,可是她临死之前的爆发,却给三娘留下了强烈的印象。
女人,为了自己的孩子,会不惜一切,也不会择手段。
有的女人为了可以给孩子换一口吃的,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也有的去偷,去抢,也有的女人为了一口吃食,让她们不惜拼命。
渐渐的,全旭好像明白了三娘的真正用意。
以前这些女人带着孩子,饥一顿饱一顿,朝不保夕。
现在三娘给他们新衣服穿,给他们的孩子穿上暖和的棉衣,给他们的孩子吃上上好的米饭,可口美味的方面便,还有那些罐头肉、火腿肠。
如果那些灾民过来抢东西,她们会坐视不理吗?
如果是男人或许会选择明哲保身,因为他们本身的选择更多。
可是女人不同,她们没的选择。
事实上,三娘非常成功,在不知不觉中将灾民分化了。她利用了有限的物资,将灾民中那些孤苦伶仃的女人和她们的孩子,收到内宅,与她们签订卖身契,分发给她们全氏家丁氏服。
在灾民眼中,他们就是除了全旭、三娘地位最高的人。
其次就是全旭统计的那些工匠,这些工匠每个人发了一双劳保棉鞋以及一件军绿色棉大衣,让他们利用自己的技术,充当基层管理人员,每个人带着几个,或者十几个灾民进行工作。
当然,灾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同不同,其实还体现在其他方面,比如普通人一天干活,可以获得两升米,以及早、中两碗米粥,这种米粥就像后世的皮蛋瘦肉粥一样,里面加入了盐,火腿肠碎粒以及方便面的蔬菜包。
只要喝上满满一大碗,混身冒汗。
然而,那些绿皮,就是有技术的工匠,则可以喝两碗,普通灾民的孩子,在不干活的时候,通常都是给一勺子,大约三分之一碗的咸粥,可是绿皮的孩子则可以喝一碗。
至于全旭家丁则可以管饱,虽然这种不同,在所有灾民看来,却是最大的公平。
特别是全旭看到那些女人,在穿着绿大衣的工作服上,每个人都挂着一把锤子,一柄斧头,不用想象,她们绝对不是用来干活,而是用来防身。
后来,三娘,也就是红娘子带出了一支天下闻名,凶名昭著的娘子军。
这支娘子军最擅长的就是飞锤与飞斧,让人防不胜防,而且最关键的是,这支军队一旦出手,绝对不留俘虏……
当然,这是后话。
忙碌的时间,过得总是很快,随着袁世卿的直接指挥,全旭的房子,像滚雪球一样,快速变大。
十几名木匠,在一起百姓的帮助下,他们在雪地上搭建了一座纯木质的房子,这座房子位于全旭居然的地方正西方,莫约有一百多步的样子。
这座房子面积有一两百平,成了木匠的临时工棚,晚上的时候,十几个工匠以及袁世卿父子都住在这里。
当然,袁世卿作为管事,受得了优待,他住在独立的房间,有床、有被褥,还有火盆,颇为舒适。
第二幢,不算,而是一座地窝子则在后院。后院的篱笆墙被众女开了一个小门,他们在后院的空地上,挖了一个庞大的大坑,大坑倒是不算太深,莫约一人多一点。
将近二十个女人,把大坑分割成了类似于停车位大小的空间,然后搭上顶棚,形成了众女人的小窝。
全旭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
虽然说明末是一个乱世,然而问题是,大名府却不是,至少说大名府知府卢象升死之前,大名府绝对不是乱世,这里是有秩序的社会。
无论全旭盖多少房子,这些房子都不属于他,周围的土地也是有主的,一旦真正的主人找过来,全旭要么搬走,要么花钱买下来。
关键是,全旭没有钱。
当然,全旭不愁手中没有银子,也就是现在他处于荒郊野外没有办法,如果在城市里,他可以变现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在后世随便买一个四十倍的望远镜,卖给号称大明最知兵的知府卢象升,要两三千两银子绝对不在话下。
想到这里,全旭对于自己的对大名府感觉有些迫切。
三娘趴在全旭的身上,双手笨拙的在全旭的胸口上画着圈圈。
这让全旭有些痒痒,关键是三娘成功把全旭惹火了。
“三娘,你知不知道这样做非常危险?”
“危险?”
三娘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什么危险!”
全旭咬牙切齿:“擦枪走火,你会后悔的!”
三娘不明所以,突然她的手碰到一个东西:“什么东西隔到我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十章事出反常必有妖
第十章被土匪盯上了
“没……没什么!”
三娘仿佛一个好奇的小宝宝,伸手抓那那个顶得她非常不舒服的东西。
全旭快要把持不住了,他虽然是钢铁直男,凭实力单身,他并不是傻子,他当然清楚三娘的心意,也知道只要他顺水推舟,肯定就会水到渠成。
然而,问题是,他自己过不了那道坎。
全旭急忙转了一个身,背对着三娘,长长叹了口气:“还是太小了!”
“什么小?”
“你的年龄啊,实在太小了!”
全旭有点郁闷,三娘实在是太小了,还不到吃的年纪。
在禽兽和禽兽不如之间艰难选择,全旭最终选择禽兽不如。
一夜在痛苦的煎熬中过程,当全旭醒来的时候,他成了双眼通红,脚步虚浮,仿佛整个人被掏空一样。
而三娘却非常开心,因为全旭搂着她睡了一夜,她就成了全旭的女人,哪怕没有名份,也至少可以算作妾。
全旭过上了土豪般的生活。
他在三娘的服侍下,穿上衣服。
寒冬腊月穿衣服,对于任何人来说,其实都需要太大的勇气。
然而,全旭却没有这样的烦恼。
在全旭刚刚醒的时候,丫丫也到了屋里,她用全旭买来的热水袋,将全旭的衣服,从里到外烫了一遍。
在全旭穿衣服的时候,温度正好,不烫不凉,非常惬意。
等他坐在床上的时候,丫丫则捧着全旭的鞋,原本沾满了污垢与泥土的登山靴子,上面擦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最关键提这只登山靴,放在火盆边烤过,鞋里非常暖和。
等全旭在三娘的服侍下,穿戴完比。
盆架上,放着早已准备好的洗脸水,温度正好,不热不凉。
哪怕来到明末才堪堪三天,全旭不知不觉中已经爱上了这个时代。
洗漱完毕,早餐放在桌子上。
今天的早餐比昨天还要丰盛,先是四道糕点,千层糕、豌豆黄、山药糕以及绿豆糕,接着则是四样咸菜,有全旭从后世带过来的涪陵榨菜、海带丝、外加辣条,当然还有朝天椒。
六道冷切,分别是凉拌猪耳、泡椒凤爪、酱香牛肉、原味黄瓜蘸酱、豆腐丝以及护心肉,十个热碗。
则是……林林总总,大小不一,直接摆满了一整张桌子。
全旭先喝一口暖胃汤,品尝了一下千层糕,香软可味,甜而不腻,松软可口。
只是三娘拿着筷子,夹着各式各样的菜肴,让全旭吃饭。
天地良心,自从全旭懂事开始,他就没有让人这样喂着吃饭。
不过,这个感觉却非常美妙。
原本三娘瘦得皮包骨头,皮肤也黝黑,仿佛如同小麦色,经过这几天的调养,她的皮肤多了几分水润,人也开朗多了。
“你一口,我一口。”
这顿早餐吃得不仅仅是香艳,而且全旭的食量明显大了一圈。
全旭暗暗咂舌:“照这样吃下去,自己会不会胖成球?”
“相公,怎么不吃了?不对胃口?”
三娘看着全旭坐在桌前发呆,盯着满桌子菜肴,以为他没有胃口。
全旭摇摇头:“不是,只是我吃不了那么多,这样会不会太浪费?”
“不浪费!”
三娘笑了笑道:“要是不这么做的话,这些东西,他们谁敢吃,相公吃剩下的,那就不一样了!”
全旭恍然大悟,他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全旭一边吃着早饭,一边在考虑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
房间里挖出来的那些黄金,差不多相当于大明朝的五千两黄金,按照明朝这边的金价,差不多可以兑换四万两白银。
五千两金子,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原来的主人如果还活着,他想买到这幢房子恐怕不容易。
毕竟,可以埋藏五千两黄金的人,绝对是不差钱的人,他的钱,绝对不会比全旭少。
就在全旭浮想联翩的时候,罗世明的儿子五岁的罗满福站在门外,他穿着一件补劳保服必小的棉衣,一副小大人的样子躬身作辑:“老爷……”
在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傻子,其实只是很小一部分。
辛方氏是全旭的私人厨师,她让女儿丫丫在则全旭面前忙前忙后,目的就是想让全旭提携一下丫丫。
除了丫丫,昨天的时候,何刘氏的儿子毛毛,那个三脚踹不起一个屁的老实孩子,硬是跟着全旭一个下午,充当着全旭的影子。
现在又看到了五岁的罗满福,全旭自然知道,这是罗世明不愿意落在人后,让自己的儿子提前在全旭面前混个脸熟。
“老爷,外面有人求见!”
然而,全旭听到“老爷”这个称呼,他有些不舒服。
想到这里,全旭望着三娘道:“你对外吩咐一下,以后,所有人见到我,一律喊老板!”
“老板?”
“嗯!”
“我是不是也要喊你老板?”
“你?”
“昂!”
“你不用,喊我相公就行!”
全旭想到问题的关键,望着罗满福问道:“谁要见我?”
罗满福一本正经的鞠躬:“回禀……回禀……”
罗满福歪着脑袋,他忘记罗世明交待他的话。
全旭扑哧一下笑了,摆摆手道:“让你爹进来!”
“哦!”
罗满福急忙朝着门外跑去。
不多时,罗世明走进来,他弯着腰躬身道:“见过老爷……老板!”
“有什么事?”
罗世明抱拳道:“那个袁管事(袁世卿)发现,远处有探子盯梢,他怀疑有土匪盯上咱们这里了,让老板提前做一下准备!”
听到这话,全旭不敢大意。
“走!”
全旭跟着罗世明来到外面的工地上,此时众灾民都在按部就班的工作着,三娘招募的那十几个女人则是用大锅熬着着米粥,或者疙瘩汤。
这些食物就是为干活的灾民准备的,不少灾民一边干活,一边不时的回头望着那几口锅。
明末的人们一般都是吃两顿饭。
只有全旭坚持每天三餐,而且负责管饱。
袁世卿作为外院管事,取消了每天工作换粮食的活动,只管三顿饭,只要灾民过来干活,可以吃一顿饱饭,如果没有劳动能力的妇孺,则是固定一碗或者半碗。
全旭从后世带过来的碗,份量很足,基本不存在饿死人的问题。
这些灾民的干活热情很高,为了挡避风寒,这些灾民在全旭这座宅子周围先是用木柴支起了一个围墙。
虽然只有单薄的一层,却可以挡些风寒。
此时的这座宅子周围,占地面积超过四五十亩地,都成了繁忙的工地。
全旭来到袁世卿身边的时候,他小心翼翼的问道:“袁管事!”
“东家!”
“哪里有人盯梢?”
“东家请看!”
顺着袁世卿的所指的方向望去,一片白茫茫,无遮无挡,根本没有人。
“你是不是看错了?那里根本就没有人!”
全旭看明白了,两名尖嘴猴腮的男子,他们隐隐以一名年过中旬,一脸威严的男子作为核心,他们一边用铁锹铲雪,一边四处打量,交头接耳,不知道议论着什么。
这三名男子虽然穿得有些破烂,不过,仔细看,还是可以看出问题。
他们身手矫健,动作麻利,特别是眼神,非常犀利,与普通灾民那中一团死灰完全不同。
“他们就是混进来的人!”
袁世卿苦笑道:“只怕咱们被周围的土匪盯上了,他们现在看着咱们有一百多人,不敢动手,如果等他们探到虚实,只怕……”
全旭微微一愣。
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无论是用灾民砍伐的柴火,还是大量的粮食,都是无比宝贵的财产,就是人命。
全旭可以想象,随着这一百多名灾民,天天在这里干活,换得三顿饱饭,肯定会引起人们的注意。
虽然说,一百袋米和一百袋面总共才一万斤,合计五吨,并没有多少。然而问题是,河北不产大米,大米从江南运到河北大名府,要二两三钱银子才能买一石,也就是两袋多一些。
土匪打家劫舍,目的就是为了钱。
全旭这里的粮食,已经不比一般地主的田庄少了。关键是,这里几乎没有防御能力,简直就是一只肥羊。
全旭的心中掀起惊涛骇浪,表面上却不动声色,他在思考着,如此应对?
他的第一念头就是像当初面对灾民的那样,直接跑路,粮食不要,东西也不要了,十几万块的物资而已,全旭丢得起。
突然,全旭发现无论是袁世卿,包括罗世明他们完全没有担心的样子。
事出反常必有妖。
全旭心中有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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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十一章踢了知府大人的屁股什么罪
第十一章踢了知府大人的屁股什么罪
全旭的计划,原本是想去大名府看看,能不能先把这座宅子合法化,毕竟,大名府的知府是卢象升。
这是明末可以排到前十的能吏,国之干臣。
在这样的官员鼻子底下,一切只能按照规矩来。
能不能买到这块地,能不能合法化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化解眼前的危机。
全旭望着袁世卿道:“以袁先生之见,我们应该怎么办?”
袁世卿以为全旭在考校他,他不假思索的道:“等会开饭,趁着他们三人吃饭的时候,放松警惕,咱们就把他们抓起来!”
全旭一直以为自己是孤家寡人,其实他并不知道。这些灾民全部都念着全旭的好,如果没有全旭,他们连这三天都坚持不下去。
在灾民的眼中,全旭就是一个大好人,活菩萨转世。只要他一句话,这些灾民肯定会马上把这三个盯梢的人砸死。
全旭面无表情的点点头:“嗯!”
袁世卿立即行动,他朝着周围的工匠,那些穿着全旭发放的军绿色大衣的十几个男子招招手。
众工匠马上围了过来。
别看这件军绿色顿棉大衣才八十块钱一件,对于农业、科技极为不发达的明末来说,这样的棉衣,一件怎么也要三四两银子。
“见过老板!”
全旭朝着袁世卿示意。
袁世卿摆摆手,十几名军大衣就围了一圈,袁世卿与他们嘀嘀咕咕说了一会儿,这十几名军大衣眼中闪现凶光。
灾民们能从河南跑到河北,能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活下来,能有几个善茬子?
就连三娘这样娇滴滴的女孩子,手上都有人命,更何况是他们这些壮年男子?
“开饭喽,开饭喽!”
随着何刘氏扯着嗓子叫了起来,这些灾民,男女老少纷纷朝着自己的小窝跑去。
全旭运来的碗筷,分发给他们每个人以后,就不再回收,也不会承担洗碗的工作,当然,这些灾民也不需要洗碗,每次吃饭,他们都会把碗舔得比洗的还干净。
穿着军绿色大衣的人永远排在最前面,享受最先吃饭的特权,其他灾民则按照排队的次序,一一排队。
几口大锅里热气腾腾,无论是疙瘩汤,还是米粥,都是一锅乱炖,有菜,有盐,有油,既可以当饭,也可以当菜。
全旭也披着一件军绿色的大衣,他手中握着他的工兵铲,拿着工兵铲,多少让他有些安全感。
当三娘也知道这里混入盯梢的土匪眼线,她拿着多功能刀,有意无意站在全旭身前。
汤邱氏的身体并没有完全恢复,她还是怕冷,就是西屋里的床上躺着,一般不出来。
也只有四喜在院子里与毛毛、丫丫、罗满福以及那些孩子一起玩。
那名面相威严的男子,端着饭接了一碗米粥,他望着碗里的米粥,一脸惊讶。
现在不像后世,在寒冬腊月,哪怕是大户人家,也难以见到青菜,米粥里有青菜,不过却是芹菜叶子,青绿的叶子,看着让人非常有食欲。
中年男子吃了一口米粥,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他在喃喃自语:“这是上好的江南米,没有沙子,没有石子,盐也是上好的雪盐,简直就是!”
两名尖嘴猴腮的男子,三两口巴拉完饭,他们走到中年男人面前,警惕的打量周围。
他们已经发现问题了,十几名军大衣拿着斧头,虎视眈眈的望着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却沉浸在美味可口的饭菜当中,在他看来,无论是米粥,还是疙瘩汤,都堪称奢侈。
“你们干什么?”
一名尖嘴猴腮的男子朝着周围的军大衣吼道。
“干什么!”
罗世明作为全旭第一个买来的仆人,而且隐隐成为了前院管事,他当仁不让,第一个冲了上去,伸手抓住中年男子的衣领:“要你的命!”
“大胆!”
“放肆!”
两名尖嘴猴腮的男子不约而同的大吼。
十几名军大衣一拥而上,没有规矩,不讲道义,一顿乱拳,把两名尖嘴猴腮的男子打得满地打滚。
周围的灾民一阵惊慌,袁世卿摆摆手:“大家不要怕,这三个人是土匪派来盯梢的细作,他们看上了咱们全老板的粮食,想抢咱们的粮食,大家伙说,咱们答应不答应!”
“不答应!”
“打死他们!”
众灾民一听抢粮食,那还了得,这不是要他们的命吗?
全旭虽然有点钱,看样子家里也是遭了难,要不然他一个小娃娃,也不会出来顶大梁。
“误会,误会!”
中年男子急忙挥手:“大家别动手,先听我说……”
不等他说完,罗世明胳膊一用力,想把那名中年男子摔倒在地上,结果中年男子微微一用力,就把罗世明摔成了狗吃屎。
十几名军大衣一看这个情况,顿时明白了,这是练家子。
众人除了四个人按着那两名男子,其他人一拥而上。
然而,最让全旭意外的是,这名中年男子显得是一个功夫高手,连拉带扯,转眼之间,十几名军大衣都倒在了地上。
全旭一看这样下去肯定不是事,他趁着中年男子与军大衣在缠斗,他扬起工兵铲朝着中年男子砸去。
“小后生年纪不大,下手挺黑!”
中年男子仿佛后面长了眼睛,胳膊陡然怪异的一扭,抓住了全旭的工兵铲。
全旭大急,急忙抬腿朝着中年男子的裆部踢去。
此时,三娘仿佛像一只雌豹子,手中的多功能刀直取中年男子的脖子,更加让人意外的是那些女人,纷纷拿着别在腰上的斧头、鹰嘴锤子,朝着中年男子冲来。
“住手!”
中年男子紧张了,他一个人再厉害,也不是这么多人的对手。
就在中年男子再夺三娘的多功能刀的时候,全旭朝着中年男子的屁股踢去。
“扑通!”
这下中年男子没有躲开,他被全旭一脚踹倒在地上。
全旭正准备扑向中年男子的时候,中年男子从怀中掏出一面银光闪闪的牙牌。
中年男子喘着粗气,笑呵呵的望着全旭:“小后生,识字吗?”
全旭盯着中年男子的牙牌,他知道这是明代官员的身份牌,只见上面镌刻着篆书铭文“知大名府事卢”
全旭愣住了,这些字他自然都认识。
就在罗世明起身,正要再次扑向中年男子的时候,全旭醒悟过来:“住手!”
罗世明肯定听全旭的话,他马上定住身子,众人面面相觑,望着全旭。
全旭感觉自己的脸在发烫,如果是其他人,他绝对不会留手,反正是得罪了,那就往死了得罪。
可是,知大名府事卢,也就意味着这名中年男子就是大名鼎鼎的大名知府卢象升。
全旭上前扶起中年男子,他尴尬的笑了笑:“卢大人?”
“哈哈!”
卢象升也笑了起来。
只是在全旭眼中,卢象升的笑容有些瘆人。
破家县令,灭门府尹。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关键是全旭不仅让人揍了卢象升的亲随,他还亲自踹了卢象升一脚。
卢象升打了打身上的雪,笑眯眯的望着全旭:“现在知道怕了?”
全旭急忙点点头:“怕了,知道怕了,真的怕了!”
全旭的脑袋急转,思考着对策。
“踢了知府的屁股,这是什么罪?在线等,急!”
“怕了也晚了!”
全旭硬着脑袋道:“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行了,我的衣服烂了!”卢象升指着身上衣服,又指了指全旭身上的军大衣:“你要赔!”
“我赔!我赔……”
全旭赶紧脱下来军大衣,给卢象升披在身上。
“卢大人,里面请,外面冷!”
罗世明和袁世卿面面相觑。
哪里还不知道闹了乌龙,急忙把卢象升的亲随放掉,同时,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又让人给两名亲随打了两大碗饭。
袁世卿望着卢象升的背影,连连苦笑。
罗世明望着袁世卿:“现在怎么办?”
“我……!”
袁世卿叹了口气:“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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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十二章粮食才能打动人心
第十二章粮食才能打动人心
作为大名知府的卢象升,自从入冬天以来,灾民入境,他就愁眉不展,特别是前几天,天降暴雪,气温陡然下降,仅仅大名城内,当天夜里就出现了多达数百具尸体。
如果是其他知府,面对这样问题,要么开个粥棚,意思意思。
要么来一个眼不见心不烦,把灾民赶得远远的。
可是卢象升却是一个非常有作为的官员,他一方面顶着压力,召集士绅富户募集资金,勒令各县尽力救治灾民。
卢大知府也深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以,他就带着亲随,连续奔泊,查看各县的救灾情况。
本来,卢象升一行人骑着马,可惜,灾民太多,又没有筹集到粮食,卢象升就忍痛把自己和亲随的马宰杀了,以供灾民食用。
当来到这个金堤时,意外看到了这座灾民聚集点。
按说,像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灾民聚集点,应该饿殍一遍,尸横遍地,结果让卢象升震惊的是,这里非但没有饿死,也没有冻死人,反而逞现一片繁荣,灾民们没有像其他地方的灾民一样,一脸绝望,坐等死亡,而是干劲实足,热火朝天。
只要肯干活,就给一日三顿饱饭,哪怕没有劳动能力,帮着烧火烧开火,一样有饭吃。
昨天晚上抵达的时候,卢象升错过了饭点,当然也没有人给卢象升单独开饭,他今天早过来干活。
当然,所谓的干活,在灾民自己看来,简直就是小孩子玩泥巴,不值一提。
让灾民砍柴还好说,柴至少还有点用,可是,冰天雪地盖房,仅仅挖土简直就是浪费力气了。
但是,在卢象升看来,这就是最典型的以工代赈。事实上,以工代赈是最好的救灾办法。人心本恶,站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人非常多。
全旭又是一个懒省事的人,他根本就不管灾民怎么干,如何分配工作。反而是灾民自己,按照他们自己分配。
正所谓,屁股决定脑袋。脑袋决定思维,在卢象升这个大名知府看来,全旭的一举一动都很有深意。
全旭是一个懂人心的人,他明明可以不让百姓干活,直接开设粥棚,担心官府会顾忌他趁机邀买人心。
做善事,做好事,在后世属于美德,然而在封建时代,这却属于重罪。
像全旭这样,以工代赈,让灾民自己管理自己,简直就是读书人典范,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这个小小的工地,无论是妇女居住的地窝子,或者灾民居住的雪屋,其实只是看着冷而已,昨天晚上,卢象升睡在罗世明原来的搭建的雪屋里,罗世明签订了卖身契,卖给全旭后,他就搬到了院子里,搭建了一座木屋居住。
这个雪屋就空了下来,结果,生起一堆火,热气升腾,整个雪屋虽然依旧寒冷,却不至于冻死。
卢象升决定干上一天活,近距离观察一下全旭全公子。
结果,反而闹了这么一个乌龙。
“全公子是哪里人士?”
“在下是湖广龙山!”
全旭到底是影视圈的人,对于古代人的礼仪和说话方式,大都了解一些。
进入这座主屋,让卢象升意外的是,这个房间里布置着四个火盆,里面温暖如春,汤四喜、丫丫、毛毛、还有罗满福等十几个孩子在屋里玩着。
全旭摆摆手,十几个孩子急忙跑去。
“丫丫,给卢大人上茶,上好茶!”
卢象升望着全旭问道:“全公子莫非是正奏公之后?”
如果是一般人还真不可能知道正奏公是哪位?全旭却知道,家谱上写得清清楚楚。
全氏姓氏虽然稀少,在南宋时期也算是望族之一,南宋理宗的母亲慈宪夫人就是出身全氏,理宗登基为帝,追封全氏三代。后宋度宗的皇后全玖,也是出身全氏。
然而,全氏最有名的不是太子少师全清夫,而是全正奏,官拜银青光禄大夫,尚书左仆射。
“正是!”
全旭倒没有说慌,无论八百年,还是四百年,后裔,永远都是后裔。
全氏倒是南宋忠烈,除了皇后全玖被俘虏到蒙古之外,全族三十二人赴崖山之难。
说到这里,卢象升倒没有继续询问全旭的家世,在大明全氏早已没落,连豪族都算不上。
不过,卢象升也知道全氏在湖广一带,还是相当有影响力的。
虽然全旭在后世弄来一大批上好的家具,然而,在卢象升看来,这个屋里的布置,简直可以说是寒酸。
没错,就是寒酸,与一般大户人家雕梁画栋相比,这里比较寒酸,没有古玩、字画装点门面,没有珍贵的花草,也没有貂绒、皮草。
在卢象升在观察着全旭,全旭起初对他这个大名知府有些惧意,现在反而越来越坦然,平静。
这说明,这个年轻人家世应该不错,至少是官宦子弟吧,否则普通百姓见了知府大人,哪里还能站得住?
全旭对卢象升的了解,主要是后世的论坛资料,有人说他是身穿明光铠甲,手青龙偃月刀,身先士卒,砍人贼猛。
当丫丫端着茶水进来,卢象升小抿一口。
卢象升的脸上有些古怪,这茶叶,太差了。
全旭有些尴尬的笑了笑:“卢大人见谅,舍下没有好茶!”
卢象升嘴里虽然苦涩,却对全旭更加佩服。
在他看来,全旭不是没有钱,只是没有把钱用在自己的享受上,反而是尽力赈济灾民。
全旭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如今整个座院,他其实是鸠占鹊巢,是不是可以通过卢象升获得合法?
全旭想到这里,小心翼翼的试着问道:“卢大人,在下有一个不请之请,不知当说不当说!”
“但说无妨!”
全旭苦笑道:“三天之前,全某路经此地,见此屋空闲,就暂时安歇,后灾民涌至,孤苦无依,全某就买了一些粮食,赈济灾民,只是这屋和地,皆非全某所有,只是……万一房主找来,只怕……又是一桩官司,某想摆脱卢大人,打听一下,此间真正的主人,全旭愿意支付其房租,若是他不愿意,全某也尽量早日搬走。”
卢象升听到这话,几乎没有迟疑,对外面道:“杨陆凯!”
这件事情,早在全旭的算计之内。
任何地方官员,政绩或者钱,是他们最大的追求,全旭就好像后世的外地商人,在大名府落地生根,就会从外地带资进来,从而带动当地的经济。
杨陆凯就是那名尖嘴猴腮的男子之一,他别看外表不佳。却又着杨八卦的绰号,基本上,大名府大事小事,不有他不知道的事。
“卑下参见卢大人!”
卢象升问道:“对了,这座房子是谁的,你可知道?”
杨陆凯想了想道:“这里属于王家堡乡,王家可是大户,应该是他们的产业!”
“王家堡?”
卢象升略作思考,就在脑袋里略过了。不属于士绅,应该是大名府的地方豪强。
“你去一趟王家堡,问问他们这处宅子还有没有特别用处,如果没有,就让他们把这座宅子,按照市价置卖给全公子!”
当然,这话虽然说得冠冕堂皇。其实带着浓浓的威胁,可以这么理解,有没有特别的用处,最好没有。所谓的按照市价,就是一个托词,最好是白送,否则破家县令,灭门府尹可不是说着完的。
杨陆凯能跟在卢象升身边当亲随,自然也是聪明人。
就目前而言,卢象升最关心的是什么问题?
答案非常简单,那就是灾民的安置问题。
大名府的士绅豪门,在卢象升威逼利诱之下,无奈解囊,那些没有资格接收卢象征升邀请的豪强。比如这个王家,就是其中之一。
卢象升对于这些吃人饭不干人事的豪强,可没有什么好感。特别是金堤下面那数十具冻毙的尸体,这笔账,卢象升可是算到了王家头上。
“如此……多谢卢大人了!”
全旭心中默默计算一下,长长叹了口气:“卢象大,实不相瞒,全某初来此地,见灾情严重,刻不容缓,就将所携带的资金,全部定够了粮食。”
全旭虽然在后世只是一个宣传策划师,他非常清楚,如何才能打动人心。
卢象升是大名知府,如今已经深冬,大名府的秋粮也押送进京,卢象升应该也缺粮,手中无粮,他就算想解救灾民,也有心无力。
可是,灾民如果大量死亡,对于卢象升而言,终究是污点。
果不其然,卢象升听到粮食,眼睛放出光芒:“你订了多少粮食?”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十三章马马虎虎一千两百万
第十三章马马虎虎一千两百万
“五千……”
“五千石?”
卢象升的眼睛更加明亮,如果有五千石粮食,他可以让大名府少死数万人,全旭简直就是他的及时雨,虽然这批粮食不是他的,可是却是给大名府的百姓食用。
全旭其实想说五千袋,也就是二十五吨,这些粮食在后世也就六十多万,他拿得起。
可是,现在却变成了五千石,明朝一石约为一百五十三点五斤,并不是五百克一斤,而是五百九十四克一斤,五千石就是四十五万五千八百九十五公斤,差不多多了将近一半的数量。
全旭不好改口,只好顺着卢象升的话道:“不错!卢大人,这边灾民也就一百多人,就算过些时间,也吃不了这么多,全某决定捐献三千石粮食,让卢大人赈济灾民!”
“三千石?”
卢象升想了想,突然笑了起来:“全公子,此地地处金堤,属于碱荒地,不宜耕作,素来无主,此地从松林至官道,东至夹沟河河畔,长两千四百步,宽八百五十步,卢某作主,送于全公子。不过……
“不过什么?”
“粮食你要捐四千石!”
全旭心中狂喜。
明代一尺就是三十二公分,五尺为一步,这么算下来,卢象升大手一挥,就把将近八千亩送给全旭了。
而全旭的代价是四千石粮食,约合三百零七吨。如果买成大米,大约一百多万。如果买成麦子,那更便宜,只需要六十多万。
卢象升拍了拍全旭的肩膀道:“行了,还有吃的吗?”
“有,有,有,丫丫,让你娘做方便面,下一大碗!”
卢象升有些苦笑不得的道:“不答应你,连饭都不让吃?”
“哈哈!”
全旭尴尬的笑了笑。
卢象升摸着身上的军绿色大衣问道:“这种棉衣,也是你买的吧,多少钱?”
“卢大人想要?”
“是啊,灾民一无所有,这种棉衣既可以穿,也可以当被盖,实在是太好了!”
“卢大人,您感觉这衣服值多少钱?”
“怎么也值三四两银子吧!”卢象升作为大名知府,调动七八千两银子,买上一两千件,足以给那些灾民带来温暖。
“也就是半两金子?”
全旭的脑袋转了起来,这就相当于十八克黄金一件大衣,十八克黄金在后世就是六千三,但是他买的大衣才八十,如果大批量订购,价格还能低,如果是直接从厂家发货,那么估计四五十块就可以拿下来。
有搞头。
全旭望着卢象升道:“卢大人若是想要买这种棉衣,我可以联系,我认识一个红毛鬼,他的船上应该很多,不过需要时间。”
“可时间就是人命啊!”
“这个……”
“那就没办法了!”
全旭苦笑,当初他买一百件大衣的衣服,劳保店已经几乎扫空了。这种土得掉渣的衣服,除了工地的农民工,根本就没有人愿意买,市场非常狭小。
卢象升想了想道:“要尽快,最好是十天之内!”
“我尽量!”
“卢大人要多少件?”
“两千件,如果能再便宜点,就可以买两千五百件!”
全旭心中默默计算起来,一件可以赚六千块,十件就是六万,一百件就是六十万,一来一回一千两百万的生意,必须干!
卢象升走后,全旭兴奋的躺在床上打滚。
太高兴了,房屋合法化的问题顺利解决了,顺便拉了谈了一个大生意。
“神啊,让我离开这个地方!”
“额!|”全旭睁开眼睛,他还是在主屋里,怎么回事,无法启动穿越?
全旭扭头一看,丫丫在站在门后,仿佛一个背景墙。
全旭恍然大悟,他的穿越能力必须在没有人看到的情况下才能启动,而且不能在有人看到的地方出现。
“三娘!”
“什么事!”
“我需要一块大空地!”
三娘仿佛明白了,全旭每次神出鬼没,都会带来非常多的东西。
果然,等到后院那些妇人全部在前院干活,后院空工无人看到,全旭启动穿越,成功回到他的出租屋。
手机马上有了信号,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他的微信出现至少一百多条未读,全部都是洪海洋的信息。
全旭给洪海洋回了过去。
“喂,小旭,我滴哥,俺亲哥,你终于有信号了,你火星了,还是上月球了……”
全旭尴尬的笑了笑:“无意改成飞行模式了!”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公司的事情我搞定了!”
全旭惊讶的道:“怎么会这么快,不是说工商注册,怎么也要半个月吗?”
“注册肯定慢啊!”
洪海洋得意的笑了起来:“你知道那个光线传媒下面的星光影视吧?”
“听过,不太熟悉!”
“星光的女艺人范星晨与她的经经人刘姐联合背叛了刘亚光,刘亚光完蛋了,气得中风了……”
作为一家小影视公司,星光影视是麻雀虽然小,却五脏俱全,整个公司有不仅有法务部、财务部、行政管理部、还有宣发部、商务部、艺人培训中心、影视制作部,特别是剪辑、特效、配音,服装、化装、道具,各部门齐全。
自从最开始,星光的经营就走了歪路。
刘亚光重点培养范星晨影视歌三栖发展。
问题是,范星晨除了长得好看,好演技没演技,天赋没天赋,就是一个花瓶。
但是,影视圈最不缺的就是俊男和美女,无论原生态或者整容的,反正样貌反而是影视圈最不重要的东西。
结果,连续赔光几次大投资,星光资金链断裂,加上影视寒冬,关键时刻,范星晨出走,直接断了星光最后的生存希望。
没错,整个星光最宝贵的资产,除了名气最大的范星晨之外,就数那些金牌作词人打造的歌曲、知名编剧创作的剧本。
可能外行人不太清楚一个剧本到底值多少钱,某大神写了一个段子,五千万剧本号称全球最贵的剧本,其实,别说全球,五千万对于中国编剧界而言,仅仅是一流编剧的正常价格。
刘亚光完漏了,他所有的宝贵版权,都挂在范星晨的名下,随着范星晨的离开,星光只剩下一个空壳。
“咚咚……”
敲门声响起,就在全旭查看着星光资料的时候,洪海洋带着一名身材超过一米九的美女,那身材气死专业模特,来到全旭的出租屋里。
“这位就是咱们星光影视最大的股东,未来的董事长全旭全先生!”
洪海洋向李思维介绍着全旭。
“全董好,我是星光影视常务副总李思维!”李思维推了推眼睛,她心中有些没底,全旭实在是太年轻了。虽然她看上去年轻,只是看上去而已,李思维其实是七五后,只是天生保养得好而已。
“随便坐!”
刘思维尴尬的笑了笑:“我喜欢站着!”
直到现在,全旭这才发现,整个房间,只剩下钢琴前的一张椅子,沙发已经被他运到明末了。
洪海洋毫不客气的一把拉了过来,垫在屁股下面。
李思维可不敢与洪总争坐第一把交椅。
“喝点什么?”
“我这里只有可乐,还有绿茶!”
全旭打开冰箱,顿时无语,整个冰箱空空如也。
李思维笑了笑:“洪总,全董,你们先聊,我去买点水!”
“记得要发票,回头报销!”
全旭没有半点不好意思,他现在可是有公司的人了。
等到李思维出门,消失不见,全旭这才没好气的盯着洪海洋道:“我说洪哥,你不会是用了八百万买了一个空壳公司吧?”
“没用八百万啊,只用五百万!跟我去公司签一下股权转让协议书,星光就是你的了!”
“等等,星光还剩多少人?”
洪海洋得意的笑道:“除了还有十几个没有出道的艺人,其他部门的人都还在,你又不是不知道,现在可是影视行业的寒冬,工作有多难找,如果你看谁不顺眼,倒是可以开掉!”
与外行投资人不同,全旭和洪海洋算是圈内人,他们非常清楚,一家影视公司,最宝贵的往往不是那些最有名气的明星。
反而是那些幕后人员,是他们在默默付出,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些人不是没有能力,只是欠缺一个机会而已。
就像前一阵子突然爆火的一个剧,豆瓣评分八点七分,可谓是好评如潮,里面特效团队主导者就是一个前淘宝被开除的美工。
全旭眯起眼睛:“马姐,他们还在吗?”
“在的!”
洪海洋想了想道:“马姐是准备离职的,据说新丽开出了合适的价码……”
“我去,那她怎么没走?你给她加了多少钱?”
“没加钱!”洪海洋得意的笑道:“我牺牲了色相,送了她一束玫瑰花!”
“我草!”全旭一拳头砸在洪海洋的胸口:“有你的,对了……也就是说,星光商务部的人,我可以直接用了吧!”
“你说什么,这么快你就拉到项目了?多大的项目?”
“没多大也就马马虎虎一千两百万!”
洪海洋目瞪口呆的望着全旭:“多少,我没听错吧?”
“一千两百万!”
PS:我去,把定时时间搞错了,我有罪,非常感谢洪荒大刀五百币的打赏,非常感谢炸锅皮皮虾五千币打赏,恭喜炸锅皮皮虾成为本书第一个舵主,第一粉丝。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十四章简直就是烫手山芋
第十四章简直就是烫手山芋
“一……千……两……百……万!”
洪海洋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虽然全旭可以轻易拿出六百万,却不代表他可以拉到一千两百万的投资。
如果说是从前,影视行业还在野蛮发展的时候,别说一千两百万,就算一亿两千万的项目,他都不会奇怪。
随着政策限制,再加上行业转型,资本热钱迅速抽离影视行业,别说小影视公司,就算是光线、博纳、华谊兄弟,其实都同样资金紧张。因为《八佰》涉及敏感题材,上映之路坎坷多难,华谊兄弟差点扛不住。
这样的情况下,谁愿意投资一个名不见传的全旭?
脑子绝对有坑。
全旭一把保住满海洋的肩膀:“这事先不急,最关键的是你那个道具厂,搞定了没有?我们能不能翻身,就看你的了!”
“这事,还在谈,更不能急,眼下等米下锅的影视公司太多,谁也不愿意再背上一个包袱,老孙他扛不了多久!”
就在这时,李思维提着一大方便袋饮料走进来。
洪海洋笑道:“全董,全老板,新公司全体员工还在等你开会,怎么,走一趟吧!”
全旭想了想道:“行,对了,星光现在还有多少人?”
李思维不假思索的道:“各部门基本上架构完整,共计一百二十九人!”
全旭望着李思维:“麻烦你先通知一下行政部,在红杏订……他们一楼大厅,总共多少桌来着?”
“十二桌!”
“行了!”全旭挥挥手:“十二桌,挤挤也能坐下,今天晚上,把红杏一楼包下来。”
李思维点点头,编辑信息。
不一会儿,全旭的手机突然接到一个钉钉邀请提醒。
“星光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邀请您入群。”
全旭点击接受,随即进入星光公司群。他的手机号码和姓名立即出现在公司最新的首页上面。
钉钉这个软件非常方便,全旭哪怕是没有来到公司,就可以通过钉钉群消息,看到公司各部门组织架构,每个部门的负责人、全体成员,职位等信息。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虽然星光易主,可是底子在。一辆别克GL8停在全旭的出租屋楼下,司机在车前等着。
司机看到全旭和洪海洋、李思维他们下来,急忙上前打开车门。
全旭登上别克商务车,别克商务车其实是低调而有内涵,航空真皮坐椅,空间极大,非常舒适。
一路坐着商务车来到星光公司,星光公司与全旭的公司同在惠通时代广场,不过是一个在六号楼,一个在九号楼。
当全旭在九号楼楼前下车,跟着李思维前往公司楼上的时候,正巧被出来送客户离开的顶头上司看到了。
全旭的顶头上司以为他在背着公司接私活,马上悄悄跟了过来,他寻思着,只要拿到全旭背叛公司的证据,就可以要挟全旭,逼着他把自己的把柄交出来。
然而,全旭与李思维直接坐了专用电梯,一路直接来到十六楼,星光公司租了整整一层楼,将近两千平方米的办公区域。
当全旭走出电梯的时候,顿时有些惊讶。
整个公司一百多号人,全部站在通道左右两边,列队迎接全旭这个新董事长。
洪海洋的心情非常美妙,当初他被开除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崩塌了,现在他的世界又重新充满了阳光。
全旭朝着众人微微点点头,在李思维这个常务副总经理的带领下,直接来到了董事长办公室。
这里原来是刘亚光的办公室,办公室装修非常有格调,仿古式的太师椅、高仿黄花梨的茶几、还有一台老式的唱片机。
全旭打量着这间办公室的布置,办公室的视野非常开阔,打开百叶窗,就可以看到外面公共办公区的员工工作情况,对面则是洪海洋这个总经理的办公室,侧对面是李思维的办公室。
“全董,这间办公室要不要重新装修?”
全旭一边打量着这些仿古家具,一边摇摇头:“暂时不用,公司目前的采购这一块谁在负责?”
“是林薇薇!”
全旭点点头,他从办公桌上拿起一张A4纸,随即写下采购大米三百吨,一百吨小麦、面粉一百吨,军绿纯棉大衣三千件。
李思维看着这张单子,满头雾水,她狐疑的打量着全旭。
全旭尴尬的咳嗽了一声:“这些东西是为了与地方搞好关系,捐献的,想必你也清楚!”
李思维恍然大悟:“拿人手软,吃人嘴短,收了咱们公司的捐的物资,他们也不好再卡我们!”
“没错!”
“只是……”
“只是什么?”
“咱们公司账上已经没钱了,所有员工已经连续三个月没发工资了!”
“这样啊!”
全旭的目光有些不善的望着洪海洋。
洪海洋挠挠头:“李总,这件事你不用担心,全董向公司账内又注入三百万。”
李思维苦着脸:“可是……还剩的怎么办?”
全旭仿佛明白了什么:“李总,让行政部把全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的表格发给我一份!”
“好的!”
李思维拿起手机,开始发送语音信息。
钉钉的作用就是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几乎所有内部文件不再以打印文件的方式发送全员知悉,而是以群消息的方式。
全旭拿起手机,粗略了打量了一下。
星光公司最低工资属于助理编剧、助理策划这一个级别,人均工资五千到六千左右,策划师和编剧人均工资在一万五至三万不等。像部门长这样的级别,人均工资在三万以上五万以下。
挂着总监级别的高层管理人员,年薪和奖金,加起来超过百万。
一百二十九名员工,加上洪海洋和全旭,全体员工共计一百三十一人,每个月支出工资就是二百九十四万六千。
另外还有公司水电费,平均十二万左右,物业和卫生管理费,每个月五万块,公司以惠通时代城租的车位,每个四千四,总共租了二十个车位,每个月八万八。
如果公司没有进项,光养活着星光公司,每个月的固定开支是三百二十万左右。
当然,这里面没包括洪海洋这样股东兼总经理,李思维作为副总经理,年薪一百五十万加分红和提成,洪海洋再怎么低,也不可能低于李思维的条件。
也就是说,加上全旭这个老板和洪海洋,每个月的开支就是四百万左右。
全旭看到这些信息,整个人的心情瞬间就不好了。
刚刚他还在为了赚了一笔一千两百万而沾沾自喜,然而问题是这一千两百万放在公司,勉强够支出三个月。
更何况,名义上,全旭这个老板还欠着公司两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将近六百万。
最关键的是,星光与惠通时代广场签订的租赁协议即将到期,下个月二十九号,开始就要签订新一年的租赁合同,而且租金是年付。
一次性就要掏出四百八十万。
五百万买下星光影视,他也以为捡了一个大便宜。
尼玛,这哪里是大便宜,这简直就是一个烫手山芋。
“怎么办?”
全旭此时头大如斗。
李思维有些忐忑的望着全旭,生怕全旭掀桌子不玩了。
现在星光就是一个沉重的包袱,谁也不愿意接手。
“怎么办?”
全旭此时简直想哭:“我特码太难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十五章全旭你完了你完了(二更求支持)
第十四章全旭你完了你完了
全旭坐在板椅上,瞬间感觉这张椅子有些烫屁股。
他急忙起来,背着手思考眼前的问题。
影视行业的寒冬起点,就是范爷事变,暴露了影视行业太多黑幕。上面决定大力整改影视行业。
随着限古令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更是让影视行业雪上加霜。
影视寒冬简单来说是影视的畸形发展,太注重流量,把有限的资源用在了流量明星上面。当然,这是资本的原始动力,随便拉一个流量明星,随便拍拍,短短几个月,钱就到手了,比炒房还快。一方面就是因为大量捞快钱的投机者,拉低了整个影视行业的实力。
各种烂片、辣眼睛的影片上映,让观众对中国影视产生了深深的厌恶,这样以来,毁掉的将是整个行业。
可以说,整改来得非常及时。
仅仅第一年就是一万八千多家影视公司破产倒闭,占比相当于全国影视行业的三分之一,去年又倒下了七千多家,相当于近一小半的影视公司关张大吉。
此时是影视行业的寒冬,当然也是机遇。
在任何大洗牌时代,都是风险与机遇并存的。
全旭作为影视宣传策划,自然非常清楚影视行业的市场发展规律。如果用心做,细节到位,观众是认可的。
哪怕到了现在,一样可以以小博大,获得票房黑马。
全旭和别人不一样,他拥有非常强悍的外挂。
要论制作古装剧,谁能比得过他?
他可以制作出来,原汁原味的明代建筑,明代服饰,当然,还有明代演员,秦淮八艳,李香君、董小婉,柳如是、顾横波、马湘兰、陈圆圆、寇白门、卞玉京。
这些人物,随便拉出来一个就是天王级的巨星。
虽然说这位八位每一次出场,都需要上百两银子,对于全旭而言,只不过相当于一百袋大米,多大点事。
哪怕采取偷拍的方式,也可以把他们搅乱整个演艺圈。
想到这里,全旭隐隐有了对策。
洪海洋其实早就知道星光的情况,他小心翼翼的道:“要不,咱们把不必要的人员全部开掉,公司只保留……”
他与其他创业期间的老板不同,他非常清楚一个公司最重要的财富,就是这些员工,就是这些默默付出的幕后人员。
全旭坐在椅子上,长长叹了口气:“还是需要赚钱啊!”
李思维张了张嘴,正准备说话。
全旭道:“李总,通知公司全体员工,咱们开会!”
时间不长,原本只能容纳四十八人的会议室,硬是挤进了足足一百三十一人。
全旭望着下面忐忑不安的员工,深深吸了一口气。
他其实已经习惯了,生活总会带给你不愉快的事情,让你无法避免。但是,请不要一直不愉快,毕竟,那都会过去的!
对的,终究都会过去。
自己还有将近六千万的黄金,随时可以变现,怕个蛋?就算黄金没了,自己还有一栋房子,总面积一万二,老家四线小城房价都快涨到八千了,只要变现,他就是亿万身家。
全旭的脸上浮现自信的笑容,他望着所有员工缓缓开口:“公司的情况,大家比我更清楚,此时的星光已经成为了全行业内最大的笑话。但是,不管别人怎么看,关键是我们要做好自己,星光已经是过去式,从今天开始,大家就是旭日海洋的一员!”
众员工有些麻木的鼓掌。
掌声稀稀拉拉,有些心不在焉。
洪海洋现在醒悟过来,他以为自己捡了一个便宜,谁知道弄了一个烫手山芋。
“对不起!”
“不用向我说对不起!”
全旭拍了拍洪海洋的肩膀:“我们都有梦想,对吧?如果不是为了梦想,凭你这些年的积累,你回到湘省老家,买套别墅,日子过得照样潇洒,可是你没走,你留下来了,还不是为了梦想?”
洪海洋的眼睛慢慢红了,被人抢走女朋友,这不算什么,在这个浮躁的年代,谁的头上还能没点绿?
洪海洋可以接受女朋友的背叛,却无法接受自己像狗一样被人赶走,他不甘心,他要逆袭。
全旭望着洪海洋。
洪海洋从全旭的目光中看到了自信,还有磅礴的力量。
李思维也望着全旭,不知不觉这个小孩子,给她注入了莫名的力量。
“我们都有梦想,因为梦想,大家从五湖四海,来到这里!”全旭望着全体员工,仿佛回到了当初与资方谈判的时候,哪怕心中再没底,绝对不能心虚。
“旭日海洋,今天开始扬帆起航,未来,我们将成为中国的华讷兄弟,未来,我们将成为所有人必须仰望的存在。我已经拉到了一笔一千两百万的投资,这将是我们的起点,我们将征服金鸡、百花,未来,奥斯卡也将有我们的一席之地!”
洪海洋有些激动,他兴奋的拍着手。
李思维有些动容,她相信了这个年轻的男孩,她认为全旭会创造奇迹。
整个会议室的气愤开始热烈起来。
“为了梦想!”
“为了未来!”
……
当气氛起来的时候,全旭越来越自信,他兴奋的说道:“大家都是影视圈的老人,自然清楚,现在的影视圈已经变了,变得更加纯粹,细节决定成败,只要我们坚持做好细节,任任何一处细节,我们就可以获得市场的认可。在这里,我要重点提醒,服装、化妆、道具、美术、制景团队。”
几个部门负责人急忙严肃认真的望着全旭。
全旭接着道:“以前那种随便糊弄的观众的时期已经过去,谁糊弄观众,观众就会糊弄谁,我们一定要沉下心来,认真做事。各部门负责人不变,我要你们,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充实公司资料库!”
全旭随便从手机调出一张图片,这是一张淘宝汉服宣传照,红男绿女。当然,男的帅气,女的漂亮。
全旭将照片投放在投影仪上,他望着众员工道:“化妆部,这张图片的妆容,号称是唐服,请指出问题!”
“发鬓不对,头饰不对,还有唇彩不对,唐代流行……”
“服装部!”
“这位男装,身穿是直裾深衣,这并不是唐代汉服,而是汉代的典型深衣,不过尺寸不对,袖口太窄,当然,布料也不对,这是花纤!”
全旭点点头:“这些细节问题,多看几本书,就很容易弄明白,然而问题是,我们很多同行却不屑做,当然,像葛布、麻布这样的面料已经不太好找,哪怕是用亚麻充当,也比用化纤好吧?”
全旭收起手机图片,望着众人笑道:“我从来不否认现在很多人很无知,拿旗袍当汉服的人也有,不过,他们代表不了全体观众,我们的工作就是要往细致方面着手,我的资料库,要分别包含,历朝历代的民俗、建筑、家具、服饰,生活等各个方面。一旦启动项目,各部门要团结协作,共同努力!”
说到这里,滴滴的声音响起。
李思维拿起手机一看:“您的卡号XXX,到账158832.36元,类型,工资收入,余额:4395620.47元!”
李思维微微一愣,转而望着全旭。
林薇薇看着手机“您的卡号XXX,到账28532.96元,类型,工资收入,余额:35620.59元!”
下面的员工纷纷拿起手机,看着卡号上的工资收入数字,一脸欣喜。
“公司在红杏生态园订桌,大家请自行安排出行,准时前往,庆祝咱们公司成立!”
全旭耸耸肩:“现在公司条件有限,能给大家的只有这些,等将来,等咱们盈利了,我代表董事会,拿出百分之十的盈利,作为公司全体员工的年终奖,大家再接再厉,共创辉煌!”
“全董威武霸气!”
“全董万岁!”
……
全旭在全体员工的拥簇下,走向电梯。
就在这时,一名聪明绝顶的男人从电梯口冲出来,扑向全旭。
然而,还没等靠近全旭身边一米。
“扑通!”
那名聪明绝顶的男子,也就是全旭原来的顶头上司被摔了一个狗啃泥,关键是地板可是大理石的,结果,那名男子张嘴就吐出了一嘴血,血中带着几颗牙齿。
全旭望着身边的出手的男子:“身手不错?”
李思维介绍道:“咱们公司军事、武术指导吴铭!”
吴铭看上去有三十来岁,一米九的大个子,凸起的肌肉,显得非常硬朗,脸形线条明显,属于典型的猛男。
“全董!”吴铭介绍着自己:“我是吴铭,前雷神突击队少校中队长!”
全旭有些疑惑,像吴铭这样身手矫健,能当上少校中队长,说明他不仅仅身手过人,而且头脑相当灵活,还有学历,受过正规军事高等教育。正在而立之年的特种兵,应该是部队的宝贝,怎么可能退役?
原来,吴铭就像《血色浪漫》里的宁伟一样,是一个倒霉的可怜孩子。他在休假的时候,遇到了正在非礼女孩的恶少。于是,他见义有为,一脚踢断了那名恶少的三根肋骨。
不过,那名恶少的关系很硬,结果在金钱的攻势下,那名女孩承认她与恶少是男女朋友关系,正在玩角色扮演。
于是,吴铭悲剧了。他从见义有为,变成了故意伤害。虽然有部队力保,然而,恶少动用媒体,事情越闹越大,只能让吴铭退役。
全旭拍了拍吴铭的肩膀道:“这是一个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碗就骂娘的时代,如果再遇到那样的事情,你还出手吗?”
“出手!”
吴铭目光坚定:“我不会向恶势力妥协!”
“不错!非常不错!”
就在吴铭还想再说的时候,聪明绝顶的男子指着全旭:“好啊,全旭,你完了,你完了,我跟你没完!”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十六章我怎么成了粮长(三更)
第十六章我怎么成了粮长
全旭微微一笑,耸耸肩,朝着李思维摊摊手:“看来今天法务部门的同事要加班了!”
李思维伸手一指:“全董您先请,这事我来处理!”
全旭没有想着继续去打那个上司的脸,不是他大度,而是有身份的人,通常都会用法律作为武器。
先别说,全旭没有动手。
就算他真动了手,结果还是一样。
眼着金丝边眼睛赵东方,伸手掏出一张名片,非常有礼貌的递给全旭的前上司顾川:“先生,你好,我是旭日海洋影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对于先生意图谋害旭日海洋影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事情……”
顾川的脑袋瞬间就爆炸了。
“董事长?”
“全旭居然是旭日海洋的董事长?”
顾川的牙齿更加疼了,他捂着脸,看着电梯对面的照壁墙上,明明挂着星光影视的牌子。
律师的说话,严丝合缝,根本就没有留下任何漏洞。
顾川这一下白挨不说,还要面临着意图谋杀的指控,这个罪名可不是小事。
他顿时急了,也顾得不牙齿被打掉的事情了,急忙朝着全旭走去的方向追去。
只是,赵东方律师挡在顾川面前:“这位先生,请不要质疑我的专业,律师从来不与任何人开玩笑。”
“误会,误会……”
顾川急忙解释:“这真是误会,我是认错人了,还请赵律师……”
赵东方抬了抬手腕,看了看手表。
全旭刚刚已经明说了,让他们法务部门的同事加班,所谓的加班,就是把此事处理好,绝对没有私了的可能。
赵东方向助手使了一个眼色。
助手会意,拿起手机直接报警。
红杏生态园,是北京一家非常有特色的饭店,在寸土寸金的北京城,整个饭店却没有一栋二层楼,准确的说,这里就仿佛一座庞大的森林公园。
里面种植着各式各样的花草,布置着假山流水,所有的包间,全部都是用花草和绿植作为隔断。
在全旭所说的大厅,其实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山水天下,是一间拥有十二个圆桌的大型包间。
这里的食物取材纯天然绿色食品,到底是不是,全旭也不知道,不过,饭店却是打着这样的经营理念。
进入饭店,站着一排身穿绯红色旗袍,露出大长腿的服务员。这些服务员的颜值很高,甚至可以说不比那些外围女和网红差。
当然,这里的价格也不是普通可以消费得起的。
就连李思维这样的高级白领,看到菜单的价格微微皱起眉头。
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这里随便一碗米饭,打着宫廷贡米的名号,敢收九十九元。一瓶普通的纯净水,标价六十六元。
“全董,这里是不是太贵了?”
“不贵!”
全旭就是一副爆发户的心态,他非常满意全体员工一脸呆滞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就连坐都小心翼翼,生怕把这里的仿古椅子给坐坏了。
当然,红杏最大的特色则是这里的服务。
外面的迎宾服务员已经让人足够耳目一新,可是这里面的服务员,则更加有特色,穿着宫装的服务员,让你感受着帝王一般的享受。
全旭看了看包桌价格,估计二三十万打不住。
关键是公司没有钱了,全旭朝着大堂经理,一名穿着黄袍马褂的男子招招手。
“先生您好,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
“这里能不能用黄金结帐!”
“先生说笑了!”
“没有跟你玩笑!”
“可以!”大堂经理郑重的说道:“我们店里有职业鉴定师,只要黄金没有问题,完全可以结账!”
“好!”
服务员过来躬身问道:“先生您好,请问现在可以点餐吗?”
“不点餐!”
“先生您需要包桌吗?我们这里有6666元,9999元12999元、16999元、29999元、66666元、88888元以及99999元的包桌,请问您先择哪种价位?”
“不包桌!”
全旭摇摇头,朝着大堂经理招招手:“你……过来!”
大堂经理满脸笑容:“很乐意为您效劳!”
“我们这些人,大都没有见过世面,你们这里的特色菜,给我们挨个上,十二桌,全部一样。”
大堂经理目瞪口呆,众服务员面面相觑。
“得来!”
全旭想了想道:“酒水,大家喜欢喝红的,还是白的,啤的?”
洪海洋扯了扯全旭的衣角,他压低声音:“小旭,你是不是中毒了?”
“啥中毒了!”
“你有没有感觉,你现在就像西红柿首富里的王多鱼?”
“有吗?我像王多鱼吗?”
“你不是像,根本就是!”
洪海洋语重心长的望着全旭:“全董,全大爷,我求求你,咱消停一下行不行!”
“你觉得我是胡乱来?”
全旭拉着洪海洋,指了指化装普通顾客的狗仔。
洪海洋顺着全旭的目光望去,只见几名贼眉鼠眼的男子,点了一份宫廷贡米,要了一份最便宜的鸡蛋汤。
洪海洋恍然大悟。
全旭这是在造势。
确实,身为影视公司,而且是一家不大的影视公司,想要上娱乐头条是非常困难的,就算想运营,投入的成本也不低。
随便一个搜索,最少都要好几十万。
然而,全旭却花了几十万,然后,请全体员工大吃一顿,目的同样达到了。
全旭起身,装着上厕所的样子,然后让司机送到他出租屋,用了足足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全旭拿着黄金这边回来。
此时,大厅里十二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菜肴。
“愣着做会什么?”
全旭望着众职工笑道:“开动啊,我可告诉你们,这样的大餐,吃了这一顿,下次再想吃,就必须是庆功宴,没有一个小目标,我是绝对不会再来这里的!”
全旭说的是实话,这个逼装大了。
大几十万,足够他吃好几年的盒饭。
众人开始吃饭。
红杏生态园饭菜非常可味,色香味俱全。
比全旭经常吃的外卖好多了,众人一起开动,服务员轮番上阵,陆续将吃空的盘子撤下来,时刻保持着每桌有十几二十道菜的样子。
全旭吃得非常开心,他有些肠胃不舒服,起身再次上厕所。
李思维盯着全旭的目光有些狐疑。
全旭有些尴尬。
他很心虚,李大姐这不是会认为我前列腺有问题吧?
就在全旭从厕所出来,他有些出汗了,毕竟今年吃的都大补之物,佛跳墙、七彩炒鹿丝,罐焖裙边之类,搞得全旭身上有一股火烧一样。
他坐在卫生间外面的长椅上,拿出一支烟,就在他刚刚点燃的时候,身边响起悦耳的声音:“嗨,帅哥,一个人吗?”
全旭回头,不知道什么时候身来了一位美女,身材高挑,穿着一件紧身的低胸吊带裙,身材妖娆。
目测某些部位,相当壮观。作为东方女人,胸小是通病,一般而言,能达B已经不错了,而这名美女至少是34D。
只是不清楚是纯天然,还是人工打造的。
她戴着一只粉色的口罩,还有一丝深糖色的墨镜。
全旭微微一笑:“美女,有什么可以帮您?”
全旭虽然是钢铁直男,却没什么道德洁癖,如果有美妙的艳遇找上他,他自然是不会拒绝的。
当然,拒绝三娘则是因为三娘的年龄实在太小了。
全旭有些搞不懂,那些喜欢萝莉的人,萝莉有什么好的,要手感没手感,要情调没有情调。
“当然有,我有一支法国红酒。”
那美女露出了一抹得意的笑容,踩着猫步走进了全旭身边,以一个很近的距离朝着全旭说道:“还缺一位男伴陪我品尝!”
感受着微热而诱惑的气息,全旭明白了,美女是想钓凯子。
估计,她是观察自己很久了。
作为红杏最大的包厢,而且不点菜的客人,按照菜单上,这样的客人可是非常罕见的。全旭想着在一百三十号人的恭维之下,全旭想低调都难。
“哦,那正好。刚刚吃饱,我也需要运动运动!”
全旭望着公司那边,压低声音:“公司的人在,去外面等我!”
美女露出会意的笑容,她迈着猫步,悄悄离去。
全旭回到餐桌前,望着全体员工道:“大家吃饱了没有,没有的话继续上菜!”
“好!”
“太美味了!”
“差点把舌头吃掉!”
财务部长小心翼翼的走向全旭:“全董我……”
“今天我来结帐,等会记得问他们要发票!”
全旭向大堂经理招招手:“结账!”
大堂经理拿着对讲机:“前台,前台,山水天下的客人结账!”
“好的,收到,稍等!”
全旭从口袋里摸出一块金锭,大约三四斤重的样子。
大堂经理还真以为全旭在开玩笑,当他看到金子的时候,眼睛都直了。
“这……”
“不收吗?”
“收,收!”
大堂经理拿出手机,拨打电话,好一会儿,一名鉴定师走过来,他还挂着周大福的胸牌。
鉴定师掏出仪器和小电子称,一边称重,一边分析金锭。
由于全旭带来的金子根本就不是千足金,金子的含量从百分之九十到百分之九十五不等。
全旭用了足足三块金,总算完成了结账。
在服务员和全体员工诧异的目光中,全旭坐上轿车,扬长而去。
……
谢琳睁开眼睛,发现身边早已空无一人。
然而,身体的撕裂感以及酸痛,却让她清楚的知道,这不是一个梦。
那个人去了哪里?
全旭并不知道,她其实是一个女演员。在十七岁的时候,偶然遇到当时还没有名气的童导,在(追风少年》这部大火的青春偶像剧以巨茹(这也是禁词?)童颜的女二号出道,正式进入演艺圈。
只不过错过了高考,她的父母妄图以她为摇钱树,不停的接戏。只不过,谢琳的好运气似乎用完了,她的接剧,以各种各样的原因扑街。
如今,她已经二十五岁了,作为一个女人,她的青春期正在消失。她的经纪人兼男友给她联系了一个剧组,让她可以出演女二号,与一名当红二线女星作对手戏。
但是,前提条件却是,必须参加今天晚上一个局。
然而,让她没有预料到的是,酒局还没有散场,在酒桌上就动手动脚。
谢琳非常反感,却也无奈。
与其陪一个油腻的老头子,她宁愿找全旭。
与全旭来到酒店,全旭化身为狼,差点把她折腾散架了,在她沉沉睡去的时候,全旭却走了。
“吃干抹净不认账了吗?”
谢琳的手摸到一个硬棒棒的东西,她拿起来一看,居然是一块金锭,足足有一斤多的金锭。
……
全旭来到明末,是被三娘推醒的。
他回来的时候,三娘正在睡着了。
“相公,相公!”
全旭盯开眼睛:“怎么了”
“有个差人找你!”
三娘有些担忧。
自古以来,草民怕见官。
当然,差人也就是衙役。他们其实根本就不是官,然而,在草是百姓眼中,他们却如狼似虎。
全旭有些疑惑,就打着哈欠,开始洗漱。
不多时,那名差人出现在全旭的面前,他身后还带了一个驼背的老人,胡子和头发都白了。
全旭定眼一看:“你是……杨……”
“哈哈!”
杨陆凯得意的笑了笑道:“全公子还记得卑下!”
此时的杨陆凯穿着一件青色的官服,戴着幞头,人模人样。
杨陆凯其实并不是衙役,而是卢象升的亲随,他职事则是知府衙门下面的经历司,他担任的是正九品经历知事。
当然,宰相门前七品官。杨陆凯这个九品经历知事,见了八品县丞照样昂着头。
“杨知事驾到,不知所为何事?”
杨陆凯抽了一下鼻子,指着身后的老头道:“这是此间房子的房主王敬祖!”
王敬祖这个时候,哆嗦着,将房契和周围的地契恭恭敬敬递给全旭:“小老儿这幢房子,闲着也是闲着,就送给全公子了!”
王敬祖还真不敢不送,知府大人让人通知他,他若不识象,那么下场绝对会无比凄惨。
“这怎么好意思,这样吧,多少钱,你说个数!”
全旭有些奇怪,这个房子埋了五千两黄金,可是看着王敬祖的样子,怎么也不像有钱人啊。
他的皮肤干裂,像树皮一样,身上穿的衣服也是葛布做的棉衣,看着上面的油光,估计也有好几个年头了。
“不用,不用!”
全旭朝着三娘摆摆手道:“你去取几件棉衣过来!”
三娘与丫丫一起出去,不一会儿就每个人抱了两件棉衣走了进来。
“这四件棉衣,应该值几两银子吧!”
王敬祖的眼睛亮了起来,全旭一文钱不给他,他也不敢反抗,可关键是全旭给了,他就可以接着。
这一件棉衣放在市场上,估计要五六两银子。
事实上,明朝属于手工经济,布帛和成衣的价格一直都很贵。在卢象升看来棉衣只值三四两银子,因为他买衣服,别人都是半买半送。
四件棉衣二十多两银子,这几间泥土房不算地皮,建的时候,花不到十两银子,就是乡里乡亲过来帮忙,用了一个多月而已。
王敬祖抱着棉衣,欢天喜地的离去。
这个时候,杨陆凯将一份告身放在全旭面前。
全旭看着告身,只见上面写着:“全旭,男,原籍湖广龙山,现籍大名府大名县金堤乡,旭矜贫恤独,救灾恤患,乐善好施,家境殷实,现委任大名县金堤粮长!”
上面还盖着知府衙门的大印。
“啥意思,我成了粮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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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十七章大哥我真是服了你
第十七章大哥我真是服了你
杨陆凯满脸堆笑道:“恭喜全公子,贺喜全公子升任粮长。”
粮长虽然是有权无职,却是一个肥缺。
要知道,粮长的辖区多者一万石,少者数千石。
然而,明朝的农税其实非常低,相当于亩收一斗,一万石,也就是相当于十万亩粮田的税中。
差不多相当于五六个乡里的区域,辖境人口也多达一两千户。
这里面的猫腻其实很多,用大斗进,小斗出,仅仅税收这方面就可以捞不少油水。
全旭哭丧着脸,他望着这张委任状,眉头拧在一起。
如果是其他知府或者委任的粮长,全旭绝对可以从中捞点油水,可是在卢象升眼皮子底下捞油水,绝对会被卢象升挂在旗杆上风干。
“贺喜个蛋!”
全旭没好气的盯着杨陆凯道:“杨知事,不是说粮长都是有富户或地主担任吗?你们我,就剩这一栋房子,家徒四壁,只有墙了,我可不是富人!”
粮长制,明洪武四年由朱元璋创立的制度,他本质是为了杜绝官吏腐败贪污,每纳粮一万石或数千石的地区划分为一区,每区设粮长一名,由政府指派区内田地多、纳粮多的大户担任。
粮长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本区的田粮催征、经收、解运诸事宜。
当然,不要以为这是一个好工作。
就像大名府到北京城大约一千里左右,然而运输粮食,民夫队每天只能走五十里,路上就需要二十,如果遇到刮风下雨,那么时间会更久。
粮食潮湿了,霉变了,这都是粮长的问题。
杨陆凯笑了笑,从怀中取出一叠十几张崭新的地契,他直接拍在全旭面前。
全旭还没有动这些地契,旁边的三娘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全旭不是明朝的农民,自然体会不到农民对于土地的渴望。
三娘自从离开杞县以后,沦为流民,她最大的梦想就是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看着桌子上摆着的地契,三娘的眼睛一直就挪不开了,她兴奋的问道:“几亩地?”
“几亩?”
杨陆凯得意的笑了笑:“从金堤往北开始算起,一直到王家堡乡白浪河南岸,从夹沟河以西,沿着这条官道向东,全部是全公子的了!”
“这……这!”
全旭目瞪口呆:“不是说就八千亩碱荒地吗?怎么又多了这么多?”
全旭拿着地契,默默计算了一下,除了八千亩碱荒地,还有四千四百亩淤地,五千七百余地沙地,包括三千亩上好的良田,总共就是两万一千一百余亩,这几乎是后世半个镇的所有耕地。
杨陆凯叹了口气道:“大名县原来的粮长贪污,卢大人明察秋毫,绝不姑息,于是他被抄家,这个粮长,还有他的地,都归你了!”
整个大名县,其实就是四个粮长。
全旭从无立锥之地,短短几天时间,到现在坐拥两万一千余亩土地,虽然他的地大都是碱荒地,但是从数量上来说,他确实是大名县东南较大的地主之一。
当然,哪怕田地再多,其实并不是卢象升擢升全旭为粮长的真正理由。
卢象升深知粮长这种有限无职的地方办事人员,能从征收粮食这个工作中,收获大量的好处,中饱私囊,吃拿卡要,让穷困百姓更加困苦不堪。
卢象升主要是看在全旭心底善良这一方面,他为了赈济灾民,前前后后花了几万两银子,这么一大笔钱财,放在任何一个大户身上都不算多,但是,任何一个大户,宁愿喝花酒,捧戏子,绝对不会把钱用在灾民身上。
全旭只要成了粮长,他一样会尽自己最大的可能性,去帮助那些穷困百姓,而不是像其他粮长一样,趴在穷困百姓身上敲骨吸髓。
三娘听到两万一千余亩地的消息,开心极了,她马上跑到汤邱氏屋里,去跟她分享这个好消息。
三娘也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招募了那些女人和孩子,这样以来,全氏将来才有人可以开发这么多田地。
虽然全旭面对杨陆凯没有好脸色,可是三娘却非常感激杨陆凯,看着他身上单薄,从仓库取出两件军绿色棉大衣,两双解放劳保棉鞋,还有劳动布工作服,午餐肉罐头。
当然,牛肉罐头也有,三娘担心麻烦,毕竟大明朝杀牛可是要犯法的,来历不明的牛肉,少不了麻烦。
杨陆凯兴高彩烈的走了,可全旭却愁眉不展。
尽管他不是算命先生,却非常清楚,大明朝可是小冰河时期,天气干旱少雨,冬天又寒冷,明天肯定又会干旱。
他有两万余亩地,也就意味着他自己要承担着两千多石的粮税,还要负担整个大名县东南,五六个乡里,超过十万亩粮田的粮税。
可以预见,明年又是干旱,虽然不知道会不会颗粒无收,可是让他拿什么去交税?
三娘并不知道全旭的苦恼,她开心得手舞足蹈,她拿起那些地契,不时的亲吻着,显得特别兴奋。
全旭不解的望着三娘:“你怎么这么开心?”
“当然开心了啊,相公成了地主,我当然开心!”
“可是,明年咱们要交很多税啊!”
“这怕什么,咱们这么多地,全部种上,只要收了粮食,咱们两万多亩地,那就是两万多石,就算撑破肚皮也吃不完!”
三娘仿佛想到了什么,她急忙爬起来,冲着丫丫道:“丫丫,去把罗管事和袁管事叫来!”
丫丫迈着小碎步,朝着外面跑去。
不多时,须发皆白的罗世明与袁世卿来到主屋内。
“老板,有何吩咐!”
三娘笑道:“袁管事,这里是咱们家里的地契,你去打听一下,还有多少佃户,要租咱们的地,没人租的地统计一下!”
袁世卿看着这些地契,目瞪口呆。
三娘又望着罗世明道:“罗管事,你去问问外面的那些灾民,问问他们,愿不愿意成为全氏的佃户,咱们的租子,每亩……”
三娘望着全旭道:“相公,你觉得咱们的租子收多少好?”
“别人都收多少?”
全旭可没有种过地,当他长大成人的时候,后世已经是全面机械化,而且当他时在上学,不知不觉中,农忙和秋收已经过去。
“这个……!”
三娘想了想道:“每个地主都不一样,有的收三四斗,有的收五六斗!”
“那咱们就收三斗吧!”
全旭想了想,反正这事容不得他反悔。
再说了,旱灾虽然严重,能严重过缺少雨水的西北地区?他记得无论再干旱,西北地区的农民也没有影响产量,大不了灌溉就是了?
河北地区虽然有些干旱,然而问题是,这里地下水却非常丰富,打井的话也不费劲。
当然,就算明代打井费劲,可是后世打井能有多大点事?
了不起倒腾几部打井的机械,那种柴油机的抽水机,好像值不了多少钱,就像普通拖拉机带动的抽水机,一天完全可以浇灌二三十亩地。
想到这里,全旭的心情好了一些。
碱荒地对于明末的农民来说,简直就是无解的难题。
可是在后世,中国却有丰富的经验。
碱荒地在中国属于大规模性的普遍现象,内蒙古河套地区碱荒地区,黄淮海平原碱荒地区、新疆盐碱地,黄河故道盐碱地,中国现有耕地十八亿亩,其中受盐碱影响的耕地超过三亿亩。
经过四十年的努力,盐碱地对中国耕地的影响,变得越来越弱,也可以说中国取得治理盐碱地方面的极大成就。
相信大家都多少了解一下人民的好干部《***》,不吹不黑,***在担任兰考县县高官期间,针对兰考县的风水、缺水、盐碱治理,取得较大的成果。
兰考这个以农业为主的农业大县,创造了三百多亿的GDB,可关键是兰考县人少,总共八十多万人,从全国有名的贫困县到了中等规模的经济强县,兰考人民打了一个翻身仗。
想到这里,全旭拥有了强大的自信,自己拥有强大后世科技支持,还害怕个屁,别人种不出来粮食的盐碱地,自己一定可以种出粮食。
“罗世明!”
“东家有何吩咐?”
“这样啊,你现在通知下去,咱们以后暂时不建房子了!”
“不建房子?那……”
全旭想明白了,人力资源是宝贵的,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现在虽然是寒冬,距离开春还早,那么从现在开始,就要努力准备抗旱。
房子的问题,其实非常好解决。
后世拥有廉价的活动板房,既漂亮又保暖,关键是非常便宜,一平方几十块而已,一百多人买个几千平方完全够用,这才几万块的投入而已。
“木匠准备打造大车,多多益善!”
在安排好灾民工作方向转型以后,全旭与三娘交代一番,让他派人盯着后院那片空地,禁止任何人进入。
于是,全旭趁着夜色笼罩,启动穿越,回到现代。
刚刚来到现代,他的手机就响起一片,滴滴……
直到十几分钟以后,这才停了下来。
全旭拿起手机,看着洪海洋的电话,他发了足足四十多条微信信息。
“喂……”
“全大爷,你老人家终于露面了,再不出现我就报警了!”
“报警,报个屁啊!”
“你以为我不知道啊,我昨天晚上看到你与谢琳一起走的,小心死在她肚皮上!”
“谢琳是谁?”
“我草!大哥,你真牛逼,连名都不知道是谁,你居然也搞上了?”
“什么?”全旭有些莫名奇妙。
“打开手机,看看热搜!”
全旭望着手机,目瞪口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十八章没钱了只能卖黄金
第十八章没钱了只能卖黄金
在信息时代,狗咬人不算新闻,人咬狗才是。只有荒诞不经,才能夺人眼球。
特别是娱乐版块的媒体记者,那节操……
红杏是高档饭店,注定与普通大众无缘。
至少在很多人眼中,红杏就是一个传说。有钱人能在红杏消费得起,可关键是有钱人用不着显摆。
最先火的其实是旭日海洋,既原来的星光官方公众号,作为一个拥有两百多万粉丝的公众号,小编以文“没有一个小目标,我绝对不会再来这里!”作为标题,文章从星光改组,到新董事长带领全体员工进入红杏庆祝公司成立开始。
特别是全旭骚出宇宙的操作:“不点餐,不包桌,给我按照菜单挨着上!”
这一个标题也成了热搜,这不是普通饭店,也不是路边摊,如果是普通饭店,就算全部上齐,其实也没有多少钱。
关键是这红杏。一碗白米饭敢收一百块的红杏,一瓶纯冷水要收六十的红杏,即使是最普通的西兰花菜,一道也是二百开外。
随着当天晚上一道道菜肴被公司员工拍着照片,并且标注上价格,红杏也火了。
红杏生太园一看这个广告不错,随即加下宣传,各种微博大V和刷子一起上,将红杏和神秘土豪直接顶上热搜。
特别是全旭那:“不点餐,不包桌,给我按照菜单挨着上!”这句话,短短一夜之间,迅速成为了炫富的新代名词。
热搜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居然还和全旭有关,旭日海洋神秘股东的身份是……
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
有人猜测星光,不,现在旭日海洋的新股东,董事长是煤老板,富二代,也有人猜测是海归,也有人猜测是光线少东主。
当然呼声最高的却是国民老公。
关于全旭全程没有露脸,唯一一张现出真身的照片,则是在酒店的电梯间,谢琳则是露出正脸,伸手挽住全旭的胳膊,全旭仅仅露出了三分之一的侧脸。
可别说,全旭与国民老公还真有一些像,脸都挺白,眼睛倒是不大。
“震惊,国民老公的神秘女友居然是她!”
这条搜索并不是第一,不过却排在前十……
同时,全旭通过网络信息,也了解到谢琳的信息。
谢琳是星源娱乐的艺人,她仿佛就是出道既巅峰,越混越差。
作为半个影视圈的人,全旭知道谢琳肯定是得罪人了。
要想捧起一个演员,需要好剧本,好导演,良心制作,好宣传,当然也要有重量级演员搭戏。
可是,要毁掉一个演员,实在太简单了。
就像那个《城市堡垒》,科幻大投入,大制作,将那个流量明星,资本眼中的香饽饽,直接打成臭狗屎。
就在全旭一边看着热搜的时候,一边来到公司。
“全董好!”
“全董好!”
此时的公司,人人都在各司其职,忙忙碌碌,除了给全旭打了招呼,马上低头工作。
全旭在红杏的那顿饭,让全体员工都明白了,他们遇到了一个不差钱的大老板,在这个的老板面前,除了努力工作之外,没有别的办法。
因为,他有钱,可以随便从其他公司挖人,谁都不是不可替代的。
全旭前脚来到办公室,后脚李思维就敲门进来。
“全董,我们公司最近接了很多编剧投稿,还有导演,资方寻求合作!”
李思维的声音非常激动,她手中拿着一大叠备忘录,放在全旭面前。
随着全旭一顿饭的炒作,整个网络都沸沸扬扬,很多人都知道旭日海洋有了新股东,而且是超过土豪,爆发户。
这样的人在影视圈就是典型的肥羊,不趁机薅羊毛,简直侮辱他们的职业操守。
全旭非常也明白,趋利避害是资本的原始本能。任何人都想跟一个有实力的合作伙伴合作。
全旭摆摆手:“李姐,对于影视圈而言,我还是一个新人,以你从业将近二十年的经验来看,什么样的项目靠谱,咱们就做,咱们这艘小船,可经不起折腾,我原则是,风险小,投资中等以下,项目周期短,以电影为主!另外,我还有其他事要忙,公司的事情,交给你和洪海洋负责,遇到解决不了的事情,你们两个商量着办……”
资本的原始积累,需要时间。
全旭的计划是在明末积累原始资本,毕竟混影视圈的人,没有一个傻子,想在这个行业里有所成就,难度不亚于鸡毛上天。
反而在明末,可操作性就强得太多了。
这话听到李思维耳中,她感觉这是全旭对她的信任。
作为一个职业经理人,最怕的就是头顶上司指手画脚,然而出了问题,就会过来顶雷,像这样的放权的老板,简直是可遇不可求。
“好的,全董,我不打扰了,我会尽快把项目搭建起来!”
李思维眉飞色舞的走出全旭的办公室。
全旭拿起电话,正准备打电话。
采购部总监林薇薇敲敲门进来:“全董,您让我采购的粮食和军大衣,我已经洽谈好了。大米采取江南粮油的优势进口大米,每吨三千七百八十元,他们进来了样品,你可以看看。”
全旭点点头,这相当一斤米不到两块钱,比他自己零买每斤便宜将近一块钱。
一名采购部的员工,提着两袋十公斤装的大米,进入全旭的办公室。
在全旭的默许下,他打开真空包装的大米袋子。
全旭伸手抓了一把米,入手光滑细腻,色泽青白,颗粒饱满,在灯光照耀下晶莹剔透:“不错,看着比泰国香米还好。如果是这样品质的大米,可以预订!他们最快几天到货?”
“只要钱到账,最快四个小时可以到货!”
林薇薇指着旁边的麦子道:“这种品位的麦子,他们最低每吨三千四百元!”
“很好!”
全旭望着林薇薇道:“告诉他们,这只是第一批物资,如果顾客反映良好,订单会持续增加!”
林薇薇沉吟道:“棉大衣那边有些麻烦,他们四斤重的棉衣,要价不低于五十五元每件!”
“可以!”
全旭摇摇头道:“我有一个要求,所有的大米和麦子包装,统一采取麻袋,每袋装一百公斤!”
主要是这些塑料包装袋在明末不能见光,麻袋倒是没有问题,明末也有麻袋,只不过质量差了一些而已。
“另外,这批物资,我们是送人,如何做账,你与财务部商量一下,该交的税已经要交清!”
全旭望着林薇薇道:“对了,我还要活动板房,质量要好,你帮我联系一下,我需要购买至少五千平方的活动板房。”
“好的,全董!”
虽然林薇薇有些奇怪全旭买的乱七八糟的东西,这些东西全部与公司无关,但是她却没有多问。
安排好这一切,全旭伸了一个懒腰。
有了公司,有了人帮他做事,效果就是不一样,如果让他自己去采购,他估计又要忙东忙西,关键是价格更高,让他难以这么便宜的价格拿下来,仅仅五百吨粮食,全旭就可以剩下十几万。
然而问题是,公司的账户上早已没钱了。
全旭长长的叹了口气:“看来又要卖黄金了。”
这次和上前不一样,他上次是一个人,卖不了那么多。
现在他可是一个有苦力的人。
想到这里,全旭拿起电话:“喂,行政部吗?我是全旭,帮我通知一下咱们公司军事武术指导吴铭,对,就是他,让他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时间不长,吴铭一身迷彩作训服,来到全旭的办公室:“全董好!”
“坐!”
吴铭小心翼翼的问道:“全董您有什么事?”
“让你招的人,招到了吗?”
“招到了,就是有点多!”
“多少!”
吴铭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五十六个人,我在战友群里发了一个信息,他们都要来……我……”
“行了,来就来吧,实习期三个月,每个月六千,先这样!”
吴铭大喜:“多谢全董!”
“你来几个信得过的人,跟我办一件事!”
吴铭的神色凝重起来,缓缓道:“好!”
全旭从办公室里出来,身后就跟着吴铭等七八名新进特形演员,这些人都是退伍兵,身上的军人气息很浓,每个人都是吴铭一样的打扮。
数字迷彩作训服,陆战靴,肌肉凸起,非常夺人眼球。
“全董好!”
全旭微微点点头:“你们跟我去办一件事,现在出发!”
“是!”
全旭走出惠通时代广场九号楼,周围行人纷纷侧目,打量着全旭,议论纷纷。
“我去,这是谁啊!”
“带这么保镖!”
“牛逼!”
全旭与吴铭等人分别乘坐两辆公司的商务车,直接来到全旭的出租屋。
吴铭与三四个人跟着全旭来到房间内,其他人站在门口。
全旭打开里屋的门,来到里屋,这间房子是原房东存放杂物的地方,东西摆得密密麻麻,多而不乱。
全旭拉开的组合柜的门,冒出一片金光。
吴铭的脸色一凝,仿佛明白了什么。
PS:昨天晚上本来准备两更,结果一不小心一杯奶茶倒在笔记本电脑上,电脑完蛋了。今天同样三更,请大家多多支持。再次感谢炸锅皮皮虾五千币打赏,恭喜成为本书第一位堂主,非常感谢洪荒大刀一千六百币打赏,TX祖国一百币打赏。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十九章我们要做整个行业的标杆(二更求支持)
第十九章我们要做整个行业的标杆
“不要问,不要逼我骗你!”
全旭苦笑道:“公司困难,我只能忍痛……卖掉这些黄金了。”
吴铭恍然大悟。
公司里关于董事长传闻很多,大家都猜测全旭是一个土豪。
可是,他却没有想到居然豪到这个地步。
这套房子(其实是全旭租的),这么大的面积,这么奢华的装修,怎么也两千多万起步。
可是,看着房间的样子,连张床都没有,显然,全旭并没有在这里居住,只是用来放东西。
怪不得十几万的钢琴放在客厅里落灰,再看到整个衣柜的金锭,吴铭不由得感叹:“壕无人性!”
面对密密麻麻,至少上百块金锭。
吴铭不知不觉有些呼吸急促,就像十亿,说出来只是一个数字,如果把钱放在一起,可以堆满一整座房间。
面对这样一屋子的钱,没有几个人可以保持镇静。
吴铭受过保密训练,他转身分别交代身边的战友:“注意保密条例,任何人都要严格遵守!”
“是!”
全旭从房间里拖出一只他的密码箱,直接将里面的衣服、杂物倒出来,扔在地上,然后将黄金装进密码箱里。
虽然全旭上次卖掉了三十多斤,此时仍旧有三百多斤的样子,哪怕吴铭也勉强可以提出来。
吴铭想了想道:“全董,能不能等一会!”
“等一会?”
全旭有些不解。
吴铭小心翼翼压低声音:“财帛动人心!”
吴铭原本以为只是普通的干些苦力活,哪里想到居然是让他们押运三百多斤黄金。
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么一大笔黄金,要说没有人不动心,那绝对不可能的。这批黄金的价值,超过了一般银行的营业点。
吴铭拿起自己的手机,开始拨打电话。
等了足足小半个小时,同样一名军事组的工作人员,骑着摩托车背着一个硕大的提包,来到全旭的出租屋里。
他将提抱放在地上,拉开拉链。
全旭目瞪口呆的望着这个提包,里面有九二式九毫米半自动手枪,九五式自动步枪,伸缩警棍。
吴铭笑了笑:“全董,这都是咱们公司的道具,都是一比一真模!”
高仿、真的影视道具,类似于枪械之类,其实都有编号,而且在公安部门进行备案,每次使用记录,出入库记录,都要详细,一旦出现问题,轻者吊销持枪证,重者坐牢(真事,有家影视公司的哥们在大年三十被抓了,就是因为这破事)。
吴铭将一把伸缩警棍插在腰上,又将一支警用九二式九毫米半自动手枪拿起来。
没有遇到劫匪最好,万一太阳从西边出来,好死不活碰到劫匪,只能用这些道具来撑撑门面。
吴铭相信这些道具的逼真程度,如果不让对方摸到这些枪,哪怕近距离观看,绝对无法发现破绽。
两名员工上前抬起这只密码箱。
其他人则分散开来,形成内外保护圈。
众人小心翼翼抬着这只硕大的密码箱登上商务车。、
那辆没有装载着黄金的商务车在前面开道,吴铭小心翼翼的坐在副驾驶的位置,拿着对讲机,观察着前面的情况。
全旭虽然不懂军事,看着吴铭和他的战友,感觉他们非常专业。
当全旭开着来到金玉满堂停车场的时候,他并没有下车,而是拿出手机给胡德一打了一个电话。
“喂,胡总!”
“哦,是全老板啊!”
“有一笔大生意,要不要做?”
“黄金?”
“正确!”
“做,肯定要做!不知道有多大?”
“马马虎虎五六千万!”
“多少?”
胡德一的声音有些激动:“五六千万?”
全旭淡淡的笑道:“能不能吃得下来?不能的话,我找其他人!”
“全老板,你知不知道我们金玉满堂一年的营业额是多少?”
全旭摇摇头:“我没有兴趣知道!”
“我们金玉满堂虽然比不上老凤祥和周大福,不过一年也有十几个亿的营业额,五六千万的黄金虽然不少,也不过相当于我们最多两个月的出货量,你感觉我们吃不下吗?”
“那你准备好钱!”
“你现在哪儿?”
“你们店外面露天停车场!”
“开着车来的?”
“对!”
“你这样,沿着地下停车场进来,地下三层,G区,找个停车位,我在电梯前等你!”
“好!”
全旭望着前面的司机:“进地下车库,去负三层G区!”
……
金玉满堂地下三层,有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
胡德一正在电梯门口探口探脑,东张西望。
上一次,他与全旭合作,小赚十几万,这些钱落入了他私人的钱包,这次的交易量扩大了十倍,那么可应该可以赚一两百万。
“啪!”
一只大手落在胡德一的肩膀上,他扭头一看,只见不知道什么时候全旭笑眯眯的望着他。
胡德一尴尬的笑了笑:“全老板好,就咱们上去谈!”
不过,就是胡德一转身的瞬间,他的脸变得非常难看。
他身边出现八九名壮硕的男子,这些男子一看就不是普通人,特别是他们腰间鼓鼓囊囊,仿佛装着东西。
吴铭经过胡德一的时候,故意露出了手枪的枪把。
胡德一的脸色难看起来,他的额头布满汗水,一脸忐忑的望着全旭:“全……全……老板!”
在第一次交易的时候,胡德一就发现全旭带来的金锭,明显属于小作坊熔铸的,很有可能是他自己铸造的,不仅重量和形状不统一,而且每一块金锭的金含量同样也不统一。
无论从哪一个维度来看,这些黄金都不专业。
他曾经猜测到全旭可能与境外的雇佣兵组织有联系,此时看着全旭身边的吴铭等人,特别是他们身上,明显带着武器。
特别是吴铭身边的助手葛云,他以前是吴铭部队的狙击手,口袋里装着一大把八八式狙击步枪的子弹。
看着胡德一胆战心惊。
当然,这些子弹头都是真的,子弹壳也是真的,区别就是因为没有无烟火药,都是用来近景特写的道具,并不是塑料制品。
“走,我们去你办公室里谈!”
全旭拉着胡德一的胳膊,朝着电梯走去。
这部电梯载重有限,根本无法让全部上都上去。
吴铭望着胡德一道:“你的办公楼在几楼?”
“五……五楼!”
吴铭朝着身边的几名老战友使了一个眼色,四名男子打开消防通道,直接沿着楼梯朝着上面跑去。
吴铭与全旭登上电梯,加上抬着黄金的两名战友,一行共计八个人。
“叮……”
电梯的铃声响起,电梯门缓缓打开。
全旭发现那四名男子已经跑到五楼楼上,有些震惊。
这可是五楼,从地下三楼到五楼,足足八层楼,他们居然跑得比电梯还快。
这四名男子,两名站在电梯门口,一名站在走廊,还有一人站在消防通道前。
“专业!”
吴铭不免有些得意:“他们最少的也跟我五年了,如果没有这两下子,早被部队踢出去了!”
“看来我是捡到宝贝了!”全旭拍了拍吴铭的肩膀:“好好干,我不会亏待你的!”
进入胡德一的办公室,胡德王的身子抖动如同筛糠,他显得非常害怕。
“别怕,我是文明合法商人!”
全旭大大咧咧的坐在沙发上:“老规矩?”
“好……好!”
胡德一擦着冷泪,用内部电话喊来鉴定师。
由于这次数量多,一次性过来了四名鉴定师,而且全部都是男子。
这四人进来,多多少少让胡德一感觉有些安全感。
接下来就是熟悉的流程,经过鉴定师的一通检验,一百五十三公斤黄金按照每克三百六的价格成交。
至于为什么数量越多,价格反而越高了。要知道每克贵上十块钱,那就是一百五十三万。
这主要是胡德一被全旭这个阵仗给吓着了。
他居然遇到了“传说”的雇佣军,特别是吴铭他们故意有意无意露出武器,算上吴铭他们一共十个人,六支九二式半自动手枪,四支九五式自动步枪,还有手雷、火箭筒等重武器。
但凡有点眼力劲儿的人,遇到这样的顾客,那就是能不得罪,尽不得罪。
如果全旭一克黄金没拿,就凭他们这些人,把楼下大厅扫光,胡德一还真没有任何办法。
遇到上下班高峰期,一公里路能堵半个小时,等警察到来,黄瓜菜都凉了。
全旭对于交易结果非常满意。
胡德一看着全旭脸上的笑容,终于松了口气:“总共五千五百零八万元整!”
本来,全旭想大手一挥免掉零头。
可是看着吴铭他们这些人还有司机跟着跑前跑后,封口费是肯定必要的。
“五千五百万转账,八万给我现金!”
“合作愉快!”
黄金交付,全旭看着卡上的余额,以及八万块现金,他示意吴铭伸手接过这个现金的方便袋。
一路顺利来到金玉满堂楼下,坐上车。
全旭伸手拿起那个装着八万块现金的方便袋,他看了看,感觉自己身上应该装点现金,于是,从中拿出一叠,顺手装进口袋里。
全旭将剩下的七万块递给吴铭。
吴铭有些紧张:“全董,这……”
“你们应该得到的!”
全旭不由分说,将七万块递到吴铭的手中:“拿去跟你的兄弟们分了吧!”
吴铭本想拒绝,可是看着车里其他战友一脸热切的眼神,他没有故作大方。
战友们来自五湖四海,关键是大部分都很穷,京城的消费又太高,他们初来乍到,随便买点生活用品,上千就没了。
“多谢全董!”
众人兴奋的大叫起来。
全旭望着吴铭道:“吴铭,军事你是专业的,你看过《战狗二》以及《红洋行动》吧?”
“看过!”
“他们号称中国最专业的军事动作片,你认为呢!”
“怎么说呢,呵呵……”
吴铭言不由衷尴尬的笑了起来。
全旭望着吴铭:“吴铭,还有各位,我有一个梦想,也可以说是野心,我们旭日海洋要成为中国最专业,乃至整个世界最专业的军事动作类影视公司,我们要竖立起整个行业的标杆。”
吴铭等人听着全旭的声音,他的声音仿佛带着莫名的魔力,每个人都非常认真。
事实上,吴铭正用对讲机,给全旭进行两个车之间的直播。
“当年,我第一次看到《英雄》的时候,特别是看到秦军出场,铠甲锵锵,金戈铁马,寒光闪闪,戈矛如林,锐剑如织,不动如山,其徐如风,侵略如火,那个场面,是非常的震撼!”
全旭有些激动:“可是,《英雄》之后,再无英雄,你们知道我有多么遗憾吗?我需要一支非常专业的军事团队,我们打造出一个全中国,全世界最专业的军事团队,所以我需要你们的帮助!你们将来也星光灿烂,青史留名!”
手中摸着沉甸甸的人民币,听着全旭最真诚的话语,这些铁钢直男们被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
吴铭等人马上成了全旭最忠诚的铁杆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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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十章穿越有风险需谨慎(三更)
第二十章穿越有风险需谨慎
手中有钱,特别是卡上有五千五百万的时候,全旭非常有安全感,同样也有自信心。
吴铭虽然曾经是一个钢铁直男,铁血军人,不过在影视圈这个大染缸里滚打多年,哪怕再纯洁的人,也会变得八面玲珑。
虽然拿着全旭奖励的七万块钱,吴铭并没有直接分发给所有的战友,他的旧日同袍。
他让司机直接开车到了京城一家有特色的风味饭店。
蒙古大营。
这里经营蒙古为特色的烧全羊,不仅味道正宗,价格也勉强算亲民。
加上全旭和司机,总共十三个人,直接要了一个大包间,要一份极品烧全羊。平时吴铭可是不舍得来消费,毕竟一顿饭也可以造掉半个月工资。
啤酒直接按人头数,直接上十箱。
全旭总算看到了军人的直接与爽快,烧全羊还没有端上来,啤酒干掉了一半。
当着全旭的面,吴铭掏出五万块,放地桌子上:“这是全董赏的,大家远来京城不易,跟着全董干,好处少不了大家!”
全旭不得不暗暗称赞吴铭会来事,当然,不会来事的人在影视圈也混不下去。
“谢全董!”
曾经的狙击手葛云拿起一支啤酒,顺手一敲,仿佛护士在敲药瓶一样。
“咔嚓”
那支啤酒瓶直接从瓶颈处断裂。
“全董,俺是粗人,不会说话,以后,俺这条命卖给你了!”葛云仰头一口干掉瓶中酒。
全旭笑眯眯的望着葛云:“小伙子,非常不错!”
虽然全旭还没有这种当了八年狙击手的特种兵大,只不过,在场的众人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
“不过,我要说你一句,命不是随便给的,大家一起出来赚钱才是目的。理想重要,面包也重要,为了理想,不能没有面包,这两者不冲突,努力工作,凭本事赚钱,快乐生活,这才是人生的真谛!”
全旭端起酒杯,望着吴铭与几名退伍军人:“大家干了!”
“干杯!”
不对,应该说是对瓶吹。
全旭看着吴铭道:“对了,网上有部网剧,讲抗美援朝的,口碑不错,你看过没有?”
吴铭笑了笑:“全董,那部是一个老战友借我过去指导的,导演也是内行人,让我带着他们那群群演训练了三个月,多少有点样子!”
“这就是关键!”
全旭叹了口气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一部网剧,把老虎的电影给比下去了,这就是我们未来的发展方向,咱们要从细节着手,要做最专业的,我有一个想法,需要你去做!”
“全董请吩咐!”
“我需要一个建立一个基地,一个训练基地!”
全旭望着兴奋退伍军人道:“将来咱们公司的项目,只要涉及军事动作,任何进组的演员,必须经过你们的专业训练,演一个军人,必须要有军人的样子,松松垮垮,简直就晃在毁军人的形象。”
吴铭拍着胸脯保证:“没有问题!”
吴铭暗暗庆幸,星光到了全旭的手中。
别看全旭年龄不大,却是一个非常想干事的人。不像刘亚光,一心只有他的小三,把公司资源全部倾斜在他的小三身上,所以他的下场也是活该。
“训练基地的场地不能太小,京郊的地价又贵,可以适当的外移!”
全旭望着吴铭道:“你有没有理想地点?”
“这个……”
吴铭迟疑起来。
就在这时,一名面相憨厚的山东退伍兵道:“我有一个战友,他家是甘肃那边的,他们那里很穷,地价非常便宜,据说他家里都上千亩地,因为干旱,种地非常困难!”
“妥了,你跟他谈谈,找当地政府了解一下情况,问问他们政府,能不能给咱们这个训练基地一些优惠政策!”
全旭显然都是借口。
想要在明末混得顺水顺风,在那个乱世最保险的还是军队。
现在他成了大名知府卢象升面前的红人,并且被委任为粮长,如果不出意外,到了明年冬天,就是历史上己巳之变,己巳之变又称后金攻明京畿之战。
后金皇太极率领麾下八旗精锐与蒙古仆从军,突入长城,兵临京师城下。二十余万明军面对区区五万余后金军队,畏敌怯战。
结果,后金军队在京畿周边烧杀抢掠,肆虐长达七个月之久。
在这其中,大名知府卢象升接到时任兵部尚书王洽颁布的勤王命令,于是,卢象升凭借着在大名府的威信,轻易拉起了一万余民壮。
在万马齐暗的时代,卢象升就成了暗夜里的一盏明灯。
于是,卢象升凭借着这一次勤王,获得了崇祯皇帝的好感,他从正四品大名知府,直接扶摇直上,升任右参政兼副使,外出整顿大名、广平、顺德三府的兵备,号称“天雄军”。
全旭自然要乘上卢象升的便车,他们不仅仅利用后世弄到精良的武器和甲胄,同样也需要在卢象升面前表现出他是一个会训练,能训练军队的良将。
虽然全旭不懂军事,可关键是他现在手底下有懂的人啊。
全旭打着为公司打造最专业的团队的旗号,一边招募退伍军人,一边打造一个军事训练基地。
只要全程录相,依葫芦画瓢这事他应该可以做到。
当然,他还可以利用最专业的军队,拿着最真实的明代铠甲和武器,打造最一流的道具团队。
再准备花个大几十或者上百万,拍一个一两分钟的片花,只要足够震撼,这块影视道具和军事动作这一块肥肉,他绝对可以吃到嘴里。
旭日海洋的公司本来就是成熟的公司,运营方向在洪海洋和李思维的操作下,整个公司像机器一样,良好的运转着。
全旭当起了甩手掌柜。
让全旭的意外的是,他的顶头上司在公司法务部的威胁下,愿意拿出一百万元私了顾川预谋杀害全旭的事情。
事实上,这个官司根本就不可能打赢。
毕竟,顾川当时并没有凶器,他们二人之间也没有明显不可调和的矛盾。
顾川愿意认怂,除了全旭的身份揭开之外,还有就是想让全旭别揭发他。
其实,全旭手中哪有证据,只不过是顾川做贼心虚。
本着蚊子再小也是肉的原则,全旭笑纳了顾川的好意。
拿出五万块奖励法务部门,剩下的钱则被全旭交给了林薇薇,让她采购一批蔬菜、水果、冷冻肉以及太阳台电池板,逆变器以及其他乱七八遭的东西。
只要钱到位,采购的速度是最快的。
星光位于燕郊有一座仓库,面积莫约三千来坪。
上下三层,共计上万坪。
这是星光用来用来存放道具的仓库。
当然,因为没钱,星光原本计划把这里退租,同时把道具处理掉。
凭良心说,星光的道具库,还是有一些东西的。
除了十八般兵器,包括各种枪械,民国时期的家电、家具,还有大型道具,比如老款的福特T型车,可以进博物馆的宝马偏三轮,等等。
如果在影视行业蓬勃发展的时候,这些道具卖个几千万不成问题。就像自制的谢尔曼坦克,日军豆丁坦克,租给抗日神剧剧组,一天也要上万。
然而,现在的问题是影视寒冬。
超过三分之二的影视项目被砍,近二十万龙套演员狼狈离开各大影视城,近半的影视公司倒闭,想要出手道具、服装甚至拍摄器材的不知凡几。
这个道具库有十几名保管员,还有每年多达三百余万的租金,这对于任何一家影视公司而言,都是一个不小的负担,沉重的包袱。
由于是拍戏的道具,都是现代仿制品,只有外形,没有内在,无论是坦克车或者飞机,只是一个壳子,根本就不值钱,卖废铁,估计还要赔上运费。
趁着这个时机,全旭也在疯狂抄底。
原本价值几百万的光学镜头,用零头就可以买下来,九成的轨道几乎以废铁价拿下来,还有调色用的工作台,美国进口的,新价十几万美金,几乎按照二手旧电脑的价格买了下来。让后期制作的马姐开心的跳了起来。
任何时代,凡事都要从两面看。
为什么全旭一次请客吃饭的炒作,就可以吸引大量的剧作、演员、导演和制片过来碰运气,主要是在行业寒冬的情况下,每个人都要付出比平时多几十倍的努力。
位于一楼的仓库内,存放的则是全旭购买的五百吨粮食,其中包括三百吨大米,一百吨小麦,一百吨面粉。
当然,还有一万四千余平方的活动板房。这些活动板房也是一个破产倒闭的房地产企业卖的破烂,被林薇薇用了十万块钱给收了过来。
林薇薇拿着物品清单:“全董,所有的物品已经入库,也已经清点完毕!”
“干得不错!”
全旭想了想,掏出手机,直接微信转账10000元。
林薇薇吃惊的望着全旭:“全董,你这是……”
“是这样的,我还想送别人化妆品!”
全旭有些尴尬的笑了笑:“我不太懂这个,所以,请你帮忙。”
林薇薇有些失望,她还以为全旭是单身,看样子也是名草有主了:“全董,您现在就要吗?”
全旭抬头看了看时间:“如果能半个小时送来最好!”
林薇薇苦笑:“咱们这里偏,我就是飞……时间也来不及!”
“那你明天再买吧,我好像听说这种东西价格悬殊非常大!”
这些化妆品除了送给三娘之外,似乎可以拿着这些东西去赚女人的钱,自古以来,女人的钱最好赚。
想到这里,全旭道:“不用太奢侈的品牌,就是你平时用的就行,那个香水……气味不错,我喜欢!”
林薇薇的脸瞬间就红了。
全旭有些尴尬,不会是又想歪了吧。
林薇薇点点头:“好的,全董,我明白了,明天,我会把这些东西带到公司!”
“嗯!”
“你先忙吧,我到处转转!”
“好的!”
等林薇薇与采购部的员工离开后,全旭望着仓库保管员道:“那个!”
“全董,我叫沈向明!”
“好,沈向明,你把钥匙给我!你们今天全部下班吧!明天准时上班。”
沈向明等众保管员面面相觑,不过,他还是把钥匙交给了全旭。
等所有人走后,全旭四处查看一番,发现确实是没人。
全旭将所有的物品收录在自己的脑子里,仰天嘶吼:“神啊,让我离开这个地方吧!”
随着全旭话音刚刚落,他陷入了昏迷。
……
“哇!”
全旭再次醒来,他感觉眼前白茫茫的一片,耳朵嗡嗡作响,胸膛急剧起伏着,喉咙发甜,一阵烦恶感从胸口一直冲上喉咙,他张开嘴,一口血猛的喷了出来。
全旭的身上冒出冷汗,一个劲的猛喘粗气。
这时,他依稀听到一声惊呼,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迷迷糊糊中,有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你到底怎么样了?可别吓我!”
三娘都带哭腔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全旭再次醒来,他费力的盯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温暖的床上,一名穿着长袍,须发皆生的男子,闭着眼睛,伸手正搭在他的脉上。
全旭的嗓子有些难受:“我……我……这是……怎么了!”
“谢天谢地,相公,你终于醒了!”
三娘扑在全旭的胸前,呜呜的哭了起来。
那名须发皆白的男子,脸色怪异:“怪哉,怪哉,全身无伤,怎会气血不足?”
朗中缓缓起身,将空间让给三娘与全旭。
三娘昨天晚上发现全旭躺在雪堆里,一身吐满鲜血,虽然全旭周围摆放了粮食和各种物资,她当时吓坏了,也顾不得其他,急忙背起全旭来到屋里。
此时的三娘虽然没有钱,但是她有粮食,有人手。
三娘让罗世明连夜进城,前往大名府请郎中。
罗世明等到天亮才进城,请到郎中以七钱银子的价格租了一辆马车,带着郎中来到金堤。
全旭挣扎着爬起来:“我,这么说,我昏迷了一天一夜?”
“嗯!”
三娘虽然不在清楚全旭为什么变成这样,她猜测到可能与那些粮食有关,她甚至在猜测,全旭的可能是偷家里的粮食,被发觉了,然后被家人打得吐血。
“相公,粮食咱们不要了,现在咱们有吃的就行了!”
全旭苦笑,他现在明白了,自己的穿越带货的能力是有限的,五百吨粮食加上其他货物,特别是那一万四千平方的活动板房,总重加起来绝对不会低于五百五十吨。
“相公,你放心,粮食我已经让人埋起来了!”
全旭好想睡觉,他疲惫的道:“三娘,我想睡会!”
“好!”
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全旭长长的叹了口气:“穿越有风险,穿越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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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十一章有了房子才算有家
第二十一章有了房子才算有家
“全旭受伤了!”
大名府知府衙门后堂,卢象升正准备歇息,无意间听到杨陆凯提到这事,他惊讶的问道:“怎么回事?”
“具体什么事情,卑下不知!”
杨陆凯苦笑道:“卑下得知,全公子门下罗世明,城门刚开的时候就进城,从春芝堂请了坐堂朗中顾惟忠前往金堤去瞧病!”
卢象升皱起眉头,脸色阴沉的可怕:“你去查查,看看是谁做的手脚!”
也不怪卢象升会如此猜测,官员和士绅,要么串通一气,狼狈为奸,要么就是站在对立面,针锋相对。
就像这此灾民入境,卢象升召集大名府的士绅豪门募集资金捐款。对外宣称,各士绅深明大义,乐善好施,不忍灾民生灵涂炭,纷纷慷慨解囊,与大名知府共济危难。
可是,事实上过程却不那么和谐。
卢象升在知府大堂设宴募捐,一百多名士绅,来倒是来了,迫于情面,你一两,我三两,募捐不到五百两银子。
五百两银子,甚至不够他们喝一场花酒,然而让他们赈济灾民,却是铁公鸡一毛不拔。
卢象升的脸色都气得铁青,既然软的不行,那就来硬的。
翌日一大早,大名府就展开了崇祯元年的第一次严打。
各种城狐社鼠,各种妓馆、赌坊被抓了大一批。
要知道这些城狐社鼠,多少都有那些士绅豪门有些关系。对于豪门大户来说,城狐社鼠就是他们夜壶。需要用他们干一些脏活的时候,会用到他们,不需要的时候就丢在一边。
随着这些城狐社鼠被抓,大名府的士绅豪门其实并没有放在心上,他们只是按照习惯性的操作,派出管事或者代表,去衙门里把各自的人捞出来。
可是,没等他们捞出人,一大批原告苦主,纷纷状告各大士绅欺压良善,逼良为娼,草菅人命之类的案件。
卢大知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开堂审理,然后派出人把被告抓起来,一下子整个大名府牢城,顿时人满为患。
这下,那些士绅豪门琢磨过来味了。
如果是其他屁股不干净的知府,士绅豪门有的是办法逼知府低头就范,然而问题是,卢象升该吃吃,该喝喝,该拿的拿,但是不该拿的他一文钱都不碰。
这个时候,士绅发现要想对付卢象升还真不容易。
没有人愿意与钱过不去,明明可以破财消灾的事情,没有必要搞得双方都下不来台。
抄家县令,灭门府尹,自然不是吹出来的,随着这一系列的重拳出击,大名府的士绅顿时认怂了,纷纷慷慨解囊,捐献了足足七万八千余两银子,包括三千石粮食。
卢象升并没有大意,他知道这些士绅豪门肯定没憋好屁,果不其然,在捐献之后,大名府的粮食价格从每石一两三钱银子,迅速涨到每石一两七钱银子,而且每天一个价,更让百姓恐慌的是,粮食限量供应。
若非卢象升抄了一个贪污腐败的粮长,暂时稳住了粮价,恐怕大名府的粮价就彻底失控。
这边他与全旭刚刚谈好外地输送粮食,然而没过几天,全旭就重伤,据春芝堂的跑堂伙计诉说,罗世明的描述是全旭呕血不止,吐出来的都是黑血。
这是非常典型的内伤。
能会这么巧合吗?
当然不会,卢象升相信绝对不会这么巧合,士绅豪门都是地主,他们掌握着多余的粮食,也掌握着大名府的命脉,被卢象升摆了一道,他们自然不甘心,所以明里暗里要与卢象升掰掰腕子。
卢象升能怎么办?
如果没有苦主原告,也没有他们之前做下来的恶事,他拿士绅豪门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如果真是欲加之罪,他们这些士绅也有办法让卢象升摘下乌纱帽。
卢象升亮起板子打在士绅身上,让他们有苦说不出来,就是因为他们犯错了。现在他们做得更加隐秘,粮商涨价虽然与他们没有直接关系,可是幕后主使的却是他们。
现在卢象升从全旭那里弄来粮食,这就等于断了大名士绅的财路。
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
这下,全旭的伤,八成就是大名士绅搞的鬼。
虽然没有直接证据,大名士绅却有犯罪的动机,这就够了。
杨陆凯毕竟不是锦衣卫,他只是扑风捉影,得到一个市井八卦的消息,却没有查到详细的结果。
卢象升摆摆手:“准备一下,明天天亮咱们就去金堤!”
……
当全旭醒来,发现屋外已经出现灰蒙蒙的青光。
三娘正趴在全旭的胸口上,做着美梦,仿佛在吃着什么美味的东西,她一边嚼着,一边露出享受的表情。
全旭胸前的羊衫,被三娘的口水染湿了一大块。
“哎!”
全旭伸手,胳膊一阵酸麻。
三娘的睡觉非常轻,马上就醒了过来,她看到全旭胸口的湿痕,有些不好意思。
“相公!”
“起床,今天还有很多事要做!”
“你没事吧?”
“我的身体好多了!”
全旭在三娘的服侍下,穿上衣服。不过,此时他的衣服已经不是后世的休闲服了,而是换成了明朝流行的直身袄裙。
这种棉衣长约四尺六寸,约合一米四七,双层,填充棉絮,远比全旭弄来的军大衣更长,全旭穿着这件青色的直身袄裙,几乎可以垂至脚面。
这件衣服的外形,仿佛像道袍,当然,与道袍还有明显的区别,既两侧开叉,方便行走。
当然,衣服的形式与名字无关,道袍并不是我们理解的那种道士穿的衣服,就像旗袍,那也不是旗人穿的袍子,只是一个称呼。
明朝的道袍,交领右祍,琵琶袖,白色的护领,衣身左右开裾,丙侧各接内摆,是流行的一种常服,上至天子,下至黎民百姓都穿这种衣服,区别是材质不同而已。
全旭戴着一个瓦楞帽,这是明朝富户的标配。
此时的全旭终于像一个明朝人了,只是周围的灾民,不准确的说是全氏佃户们,反而除了发鬓之外,更像现代人。
全旭顾不得吃早餐,他指着罗世明道:“罗世明,你过来,带几个人!”
罗世明带着几名军大衣,这是全氏一门比较有地位的管事标配。
“这是铁?”
罗世明望着一万四千余平方的活动板房目瞪口呆。
也难怪他会惊呆,明朝钢铁非常贵,很多人家连菜刀都不起,很多农民的耕地用的耕犁却是用木质的,不仅费力,而且效率更差。就算普通的铁,一两银子最多可以买八九斤,如果是钢,那么价格更贵。
一柄雁翎刀,总重不多三斤多点,却要八九两银子,哪怕从后世的淘宝购买龙泉系列的刀剑,也可以赚翻天。
目测这么一大堆活动板房,在罗世明眼中,那就是一座银山。
可是,全旭只用了十万块,买了一堆破烂而已。
“别愣着了,干活吧!”
全旭看着眼前的活动板房,在清单上,这种活动板房总共有五种规格,第一种,也就是最普通的一种,则是一排三间的大通房。这种是工地用的最多的那种,用来给工地的建筑工人充当临时宿舍的。
这种活动板房宽约六米半,长约十四米三。
每套面积九二十点九五,如果放在工地,这样的一套活动板房,至少可以塞进去三十名建筑工人。
折叠起来的活动板房长达将近四米,望着像一座小山。众人望着苦笑,在他们眼中,他们绝对是抬不动的。
其实,活动板房非常轻。
就是两层薄铁皮包裹着泡沫材料。
全旭指着摆放在一旁的三角钢:“你带几个人把这些三角钢抬到这边!”
在原来平整好的地面上,全旭拿着卷尺,测量了一下尺寸,将三角钢底座放在地上,指挥着那些军大衣,足足两千多斤的活动板房,抬到基座上,固定螺丝安装好。
全旭指挥着罗世明等人道:“这边过来两个人,从这里开始,往上举,那边,也过去两个人,对,用力举!”
随着全旭的指挥下,原本如同一大块铁板的活动板房,缓缓升起。
“快,拿着这两根钢管支架,这边有个凹槽,把这头插进去!”
“咔嚓!”
随着最后一根钢管支架插入凹槽内,这座面积九十二平方的活动板房算是支撑起来了。
这座活动板房一前一后又两个明亮的玻璃窗户,只不过这是旧货,玻璃窗户早已破碎,也不知道是运输的原因,还是在原来的工地就是碎的。
反正这不算重要,重要的是,这座房子前前后后仅仅用了一刻钟就建好了。
全旭望着罗世明道:“这套房子,以后归你住了!”
“真的!”
罗世明难以置信,他狠狠的抽了自己一巴掌。
“啪!”
罗世明这才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梦。
“行了,发什么疯!”
全旭指着罗世明的媳妇和罗满福道:“现在就可以搬家了,把你们家里的东西搬过来,再让做几张床,就完美了!”
“多谢老板,多谢老板!”
罗世明全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朝着全旭磕头。
罗世明非常激动,全旭或许理解不了。
对于灾民而言,有房才有家,有房才有安全感。
罗世明非常庆幸,他遇到了全旭,否则他的坟头该长草了。
周围的灾民非常羡慕的望着罗世明,像这样面积近一百平方,洁白如雪,高大明亮的房子,可是他们最大的目标。
全旭受不了别人下跪,他急忙喝道:“起来!”
罗世明不管不顾,拼命的朝着全旭磕头,他的脑袋很快就红了。
全旭指着罗世明:“你要是再跪着,我把房子送给袁世卿!”
罗世明蹭一下跳了起来:“我起,我起,我起来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十二章没有钱做不到的事情
第二十二章没有钱做不到的事情
袁世卿多少有些失望,他还真想着罗世明继续跪着,然后,全旭一怒之下,把这套房子送给他。
他与儿子袁宗第虽然住不了这么大的房子,可是他只要有了房子,马上就可以成一个家。
全旭收留了很多妇女,这些失去丈夫的寡妇们,非常自卑,她们不敢在全旭面前卖弄风骚,却有很多人想着与袁世卿,袁大管家成为一家子。
只是……
可惜了……
此时,全部的灾民都围聚在全旭面前。
全旭望着众灾民道:“这样的房子,我们会建很多,按照每家有单位,一家一套,不要钱,只要你们还跟着我干,这房子你们就一直住着,如果谁不想干了,可以马上走人,当然房子不能带走!”
地主虽然不全是狼心狗肺,但是像全旭这样一心关心着他们住宿和吃饭的东家,可以说是千年难遇。
众灾民异口同声的说道:“我们愿意跟着东家干!”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现在这种房子的建筑方式,你们也看到了,也应该学会了吧!”
全旭指着指着罗世明的这套活动板房:“从这里开始,一直往东,到外墙内根,一套挨着一套,要整整齐齐,把这些活动板房支起来。”
全旭虽然没有强迫症,却没有想过把一个院子弄得乱糟糟的。
活动板房虽然是权宜之计,不过熬过这个冬天还是可以的。虽然活动板房需要水泥地面,不过,暂时没有那个条件,运输五百吨粮食,就让全旭累吐血了,他还真不敢运水泥。
水泥虽然不值钱,可关键是太重了。
寒冬过后,开春就需要组织佃户开展耕地,耕作完毕,就要准备打井、挖渠、抗旱,凡事一桩接着一桩,除非等到秋天。
全旭把前院划分为左右两个跨院,每个跨院落对门两排活动板房,预留六十步的院落和中央通道。
等春天移植一些花草或者绿植,来点缀这个院落,现在虽然没有办法移植,不过,花圃的空间却要预留出来。
除了花圃空间,还要有公共卫生间,洗漱间。
后院,全旭选择另外一种户型,两间一套,面积莫约六十左右。
后院的布置也是左右两排活动板房,不过并不是左右厢房排列,而是前后两排。
这主要是全旭为了保证自己每一次运来物资,不惊动前院的人。
六十平方占地面积更小,虽然只是一排,却可以造出二十四套房子。
这样以来,普通佃户一家三口或者三口以上,就安置在左跨院,三娘招募的女人们就安置在右跨院。
后院的两排活动板房可以空着当仓库。
随着全旭的规划完毕,众人欢呼起来,随即展开施工。
当然,平不是所有的地面都已经平整,这需要他们烧开冻土,夯实地面,经过夯实的地面,虽然不如水泥地坚硬,不过用来支撑活动板房却已经足够了。
众人根本就不用全旭再次安排,以罗世明、袁世卿二人为主导,十几名军大衣作为骨干,众灾民开始热火朝天的干了起来。
虽然雪窝子可以挡风寒,可是毕竟不是真正的房子,里面依旧寒冷,只是勉强从外面的冰天雪地好受一些。
可是活动板房不一样,不仅拥有完整的地板,而且干净卫生。关键是泡沫是非常好的保暖材料,只要在屋里烧着一个炉子,保证可以温暖如春。
他们甚至顾不得吃早饭,也要把房屋建起来。
全旭肚子饿了,就拉着三娘前往主屋吃饭。
哪怕全旭再三说不用浪费,可是他的饭菜依旧非常丰盛,简直堪称奢侈。
然而,等全旭洗好手坐下来,三娘的神色却有些怪异。
特别是她居然连动筷子的意思都没有,全旭好奇的问道:“三娘,你怎么了?不对胃口?”
三娘低着头,有些不好意思的道:“相公……”
“怎么了?”
“我……”
“干什么?别吞吞吐吐?”
全旭更加狐疑的望着三娘道:“咱们有事说事,别藏着掖着!”
三娘的眼睛慢慢红了,她更加不安。
全旭有些急了:“三娘,你说不说?”
“我不说了!”
三娘急忙起身朝着门外走去。
全旭伸手拉住三娘的手:“别走,今天必须把话说清楚!”
三娘张了张嘴,还是没有说出来。
全旭的直男癌犯了,他的脸色冷了下来:“不说就算了!”
三娘看出全旭在生气,她有些急了:“相公,我……我说,我说,你别生气!”
“说吧!”
“我……我弟弟四喜,你能不能……也……也……分给他一套房子!”
三娘说完这话,脑袋垂到自己的双膝之间,不敢正视全旭的目光。
“就这……”
“嗯!”
“当然可以!”全旭笑了笑:“你弟弟,也弟弟,放心,我给他一套面积最大的!”
全旭有些不理解三娘为啥不好意思说,姐姐帮助弟弟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当然,全旭并不了解明代的女人。
她们的思维方式与后世那些扶弟魔完全不一样,在这个年代,“嫁出去的女儿就等于泼出去的水!”
只要成亲以后,就要与丈夫同进共退。
就像一些需要联姻的家族,明明知道丈夫在对付娘家,她们只能求饶,却不能直接通风报信。
求饶可以,通风报信却等于背叛。
三娘看着全旭毫不在意的样子,终于松了口气。
活动板房其实还有很多缺点,然而最大的优势就是因为方便。
从早上天刚刚亮开始,这些灾民,不他们已经是全旭的佃户了,他们的工作热情非常高,根本就不管,连吃饭喝水的功夫都是跑着去。
毕竟,这涉及了他们自己的切身利益。
到了中午时分,短短两个时辰,也就是四个小时的时间,众人已经将前左右跨院搭起了足足六十四套房子,这些活动板房才用掉小半。
那些密密麻麻的棚户区被随即拆掉,不平整的地面也被填平。
随着前院的房子建好,众人却没有立即入住。
而是等待着全旭分发。
按照全旭的要求,每户门头上被袁世卿写上左左一,左左二,或者左右一,左右一,右右一,右右二的字样。
罗世明就是左一,那么对面的同样一套九二点九八平方的房子则是右一,也就是成了袁世卿的房子。
当全旭将钥匙递给袁世卿的时候,袁世卿也激动的哆嗦着手,缓缓接过钥匙,作为一个读过几本书的人,袁世卿多少有点矜持,读书人的矜持。
其实,袁世卿这个所谓的读书人,连秀才功名都没有,只能勉强算作生员。
“宗第,跪下!”
袁世卿的眼睛微微通红,朝着全旭鞠躬。
袁宗第则朝着全旭连续磕了三个响头。
接着,就是左二。
全旭将房子分发给郭富贵,他是一个木匠,有两一女,带着媳妇,全家五口人。
郭富贵接过钥匙,表情非常夸张,他嚎嚎大哭,带着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向全旭磕头。
接着就是杜亮,随着六十套房子分完,全部的三口以上的佃户就完全安置了。
这个时候,男人和女人一起干活,孩子们则承担着搬家的工作。
整个大院充满了欢声笑语。
望着佃户们开心的笑容,房子一座一座拔地而起。
全旭的心情非常不错,他非常有成就感。
下午的搭建速度更快了,主要是搭建的只是六十平方的小户型,工作量与大户型不能同日而语。
就在众人忙着搭建房子的时候,官道上远远的走来一行人。
卢象升卢大知府骑着一匹白马,身边带着十几名扈从。
明朝的知府与宋州知州不一样,明朝的知府没有军权,不过卢象升却掌握着司牢司,这职位就相当于后世的地方法院和监狱的职能,当然这个时候,看管监狱的可不是武警,而是直属知府衙门的牢城巡防。
按照府路州的规模不等,设立狱卒从三五百人到一百人不等。
狱卒也算是准军事化组织,不仅仅要承担衙役无法缉拿的凶犯,悍匪,还要保护监狱的安全。
这些狱卒身穿着明军制式的胖袄,提着雁翎刀或长枪,跟着卢象升来到金堤。
当距离金堤全氏大院还有五百多步的时候,杨陆凯的目光变得呆滞起来。
“卢大……大人!”
卢象升顺着杨陆凯手指的方向望着,只见全氏大院建立一座座白色的平底房屋,这一幢幢房屋,整整齐齐,看上去非常壮观。
“这……这怎么可能?”
杨陆凯三天之前刚刚来到这里,他还给全旭送了粮长的告身与地契,可以肯定三天之前,除了一道围墙,全氏大院只有九间房屋,以及数十座矮小的木屋和地窝子,看上去无比寒酸。
在卢象升看来,全旭应该还有存货,他并没有说实话。
眼下灾民如潮,分散在大名府城外的灾民聚集点至少上百处,如果全旭想要照顾人手,他手中拿着粮食,别说上千人,上万人都愿意给他干活。
如果真有数千上万人,盖起这么几十幢房子并不奇怪。
卢象升仿佛明白了过来:“没什么不可能的,只要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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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十三章关上门不许走掉一个
第二十三章关上门不许走掉一个
当卢象升骑着白马,带着扈从,向全旭的大院前进的时候。距离老远,就被一名眼尖的军大衣发现,急忙向罗世明汇报,接着,罗世明向全旭汇报。
此时的全旭,正在主屋里,与三娘准备吃麻辣火锅。
在冰天雪地中,唯有麻辣火锅,才是真正的美味。
全旭从后世带过来的食材非常丰富,有新鲜的生菜、香菜、油麦菜、莲藕、娃娃菜,当然还有牛肉卷、羊肉卷、大虾,和生蚝、扇贝之类的食物。
“什么?”
全旭一脸震惊的望着罗世明:“卢大人来了?”
“是,现在马上要到门口了!”
“三娘,快,把这些青菜端下去,白菜和萝卜留下,只留下肉!”
全旭非常清楚,在大明朝的冬天,能买到肉食不奇怪,奇怪的反而是这些新鲜的蔬菜,全旭也懒得去编谎言欺骗卢象升,直接藏起来反而是好事。
三娘和丫丫急忙收起准备好的蔬菜,全旭则朝着大门口走去。
只是,有些事情根本就不是想藏就可以藏住的。
比如,此时的佃户们正在按照全旭的要求,组装一幢非常庞大的活动板房。
这其实就是工地上,用来充当食堂活动板房,毕竟工地的民工很多,面积小了不行,这幢活动板房的占地面积,至少有五六百平,拥有两层楼那么高,以U型钢材做支架,以整块整块的泡沫板拼装而成。
卢象升到来的时候,这幢活动板房的U型钢支撑架已经搭了起来,形成了两层楼的房屋框架结构。
虽然没有现代吊车和起重机,却也没有难住这个时代的聪明工匠们,他们用十几米长的树杆做为支撑架,搭起了两座人力吊塔车。
这种东西,其实就是古代人在守城的时候,用来防守的拍杆。
外形大致像一只巨大的称,称杆则充当活动的吊臂,称重的部分,其实就是配重物。在守城的时候,只要发现敌人的攻城车,就把吊着千斤巨石的吊臂伸过去,放下巨石,砸碎敌人的攻城车,然后用力拉回滑轮上的巨石,而且还可以重复使用。
这一百多名男女老少,进行的合理的分工,十几名军大衣登上屋顶,其他一起动手,他们将将一块一块活动泡沫板吊在五六米高的屋顶,然后拼装在一起。
他们在卢象升的眼中,用了短短不到一刻钟时间,就铺好了两三百平方的屋顶。
虽然这个房子,仍旧是一座棚子,四面透风。
可是,在卢象升眼中,这却是让人难以置信的奇迹。
卢大知府对这种活动板房产生了好奇。
“卢大人,驾临寒舍,有失远……”
卢象升摆摆手,兴致勃勃的看着这座大楼的支撑架:“这是铁?”
全旭还没有来得及回答。
杨陆凯伸手向U型钢上面弹了一下,U型钢发出悦耳的金铭声,他的声音颤抖起来:“大人,这是钢,至少百炼钢!”
卢象升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他非常惋惜的望着长达六米的U型钢支撑架,有些说不出来的不忿。
钢在明末的价格非常贵,贵到每斤钢铁可以买五十斤大米的地步,如果以大米两点五元的零售价,明末的钢差不多相当每斤一百二十五元。
这么贵重的钢,却用来建造房子,简直可以说是用黄花梨打造马桶一样败家。
卢象升的脸色出现一抹温怒:“全旭!”
“在!”
“你这是什么意思!”
“哦!”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他们都没有地方住,所以……就盖了这些房子给他们住。”
卢象升不反对全旭尽力安置灾民,可是他却反感浪费。
转念一想,卢象升反而慢慢平静了下来。
全旭有钱,那是他的事,他就算败家,那也是他败他的家。
全旭望着卢象升一直盯着U型钢,瞬间就明白了卢象升的意思:“卢大人,您还需要钢?”
卢象升听出全旭话里的意思:“你还能买到钢?”
“能!”
全旭知道卢象升是一个不务正业的知府,明明是文官出身,却成为明末四大名将之一。这正对全旭的脾气。
他知道卢象升在历史上,是因为得罪了监军大太监高起潜,被高起潜用绝粮断援,然后借刀杀人,除掉了卢象升。
全旭非常佩服卢象升的为人,也为他惋惜。
现在老天给了他这么一个金手指,他绝对不会放弃逆改卢象升的天命,由他在这个时空,卢象升想断粮都难。
卢象升表面不动声色,内心里却欣喜若狂。
“卢大人,还没吃饭吧,正好,我也没吃呢,咱们一起边吃边聊!”
卢象升的目光望着身边的扈从狱卒,以及杨陆凯等人。
“罗世明!”
“东家有何吩咐!”
“安排他们吃好喝好!”
“是!”
全旭这才引着卢象升进入主屋。
此时的铜火锅,在木炭的燃烧下,红油底汤,翻滚着油花。一股香辣的气息,扑面而来。
虽然丰盛,却没有让卢象升感觉太过意外。
火锅在中国拥有悠久的历史,火锅,古称“古董羹“,因投料入沸水时发出的“咕咚”声而得名。它是中国独创的美食,历史悠久。据考证,解放后出土的东汉文物“镬斗”,即为火锅。
当然,以前用鼎来煮火锅,火锅也是贵族美食。
卢象升坐在椅子上,伸手在火锅下面的炭盆里烤着手。
“粮食和锦衣,还需要多久可以到!”
“已经到了!”全旭夹着羊肉卷,一边朝着翻腾的油汤里下,一边望着卢象升,有些不好意思的道:“这两天忙建房子,没有时间给卢大人运去。”
“已经到了?”
卢象升非常高兴:“本官回头就安排人过来启运!”
“那个……”
“放心,少不了你的。一千两黄金,本官不欠你那点钱!”
一千两黄金,在明末,相当于八千两银子,勉强可以买到四千石粮食,然而,这批金子在后世却价值一千三百多万。
原本,三娘与全旭准备同时用餐。
只不过随着卢象升的突然到来,三娘就不能再上桌了。她与丫丫端着调制的小料碗,和一份毛肚放在桌子上。
全旭看着毛肚,眼睛放出光芒:“卢大人,这毛肚绝对是难得的美味!”
说着,全旭夹起一块毛肚,放入滚烫的火锅,让毛肚完全浸没在翻滚的红汤中,静候一秒,立马提出汤锅,让它稍稍冷却,又立马放回到汤锅中,重复这个动作,七上八下,待到毛肚起泡,再出锅放在蘸碟中滚一圈,轻轻吹两下,然后直接喂到嘴里。
“爽!”
卢象升看着全旭一脸享受样子,顿时胃口大开。
他看着自己的蘸碟,里面有蚝油、酱油、蒜蓉、香菜和香油,他再浇上小半勺滚烫的浓汤。
卢象升并没有迟疑,也夹起一块毛肚,然后,学着全旭的样子七上八下,然后蘸了蘸料。
然而,卢象升的毛肚没有入口,喉咙已经开始有些灼热,他继续吃了下去,滚烫的热油伴着如风暴般狂烈的辣味,瞬间涌入他的口腔。
卢象升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紧接着快速蔓延到脖子和头顶上,整个人都变成了红色的,头顶冒着氤氲白气,就像是在蒸桑拿一般:“啊……”
卢象升不禁大叫起来。
外面正在用餐的扈从和杨陆凯听到卢象升的叫声。、
他毫不迟疑,呛啷一声拔出雁翎刀,他迅速扑向主屋,一边冲,一边大叫:“保护大人,保护大人!”
十几名扈从狱卒,也纷纷拿起武器。
冲向主屋。
这时,正在外面忙碌的佃户们,目光不约而同的望着罗世明与袁世卿。
二人没有表态。
但是,那些军大衣们和佃户青壮男子,沉默着缓缓拿起斧头、锤子。
人心是相互的,全旭对他们好,为他们考虑,这边刚刚买了一大批粮食,官府就上门,很显然,为的就是这批粮食。
全旭在屋里肯定是急了,要不然不会逼得卢象升大叫。
罗世明也没有迟疑,他知道他的今天,他的一切都是全旭给的,如果全旭出了问题,他也就完了,他不可能再遇到另外一个全旭。
罗世明自然知道卢象升是知府大人,别说知府,就算寻常一个衙役也可以让他欲仙欲死。
但是,如果冲进去,如果真是刀兵相见,杀官就等于造反。
“老袁,你看……”
袁世卿微微有些激动,他的手开始颤抖。
“你他娘的就是怂货,东家真是瞎了眼,养了一只白眼狼!”
罗世明的眼睛慢慢红了,他攥紧拳头,朝着其他人一边大喊,一边冲向主屋:“保护东家!”
众青壮其实和罗世明的想法差不多,他们的要求不高,只要有一口吃的,有一个栖身之地,他们就满足了。
眼看见自己刚刚建好的房子还没有来得及住,成堆的粮食还没有来得及吃,官府这是想干嘛?
强抢?
干他娘的,众青壮纷纷向主屋冲去。
袁世卿不是害怕,只是考虑的问题比罗世明周全。
一旦,全旭与卢象升正面冲突,后果非常严重。只要把卢象升等人全部灭口,他们还有一丝生机,否则走露风声,他们就全完了。
袁世卿伸手指着身后的几名青壮:“你们几个,赶紧关上门不许走掉一个!”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十四章不愿意等可以滚了
第二十四章不愿意等可以滚了
“出去!”
卢象升望着冲进来的杨陆凯,没好气的说道。
这下有些尴尬了,由于没有吃过辣椒,吃到第一口的时候,他被辣的惊叫出来。
可是,当卢象升撑过了麻辣之余,顿时感觉到了毛肚的美味。
爽脆可口,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畅快感。
杨陆凯发现全旭与卢象升吃着火锅,特别是闻着屋里弥漫着的香味,他艰难的咽了一口口水。
“走,走,走!”
杨陆凯带着十几名狱卒这边刚刚出来,迎头与罗世明撞了一个满怀。
“老罗,你小心点!”
杨陆凯伸手扶起罗世明,渐渐感觉不对劲了,周围的青壮越聚越多,他们人人拿着斧头和锤子,还有几个人都关门。
“你们……”
好在,袁世卿反应更快,就在罗世明准备开口的时候,他上前抱住罗世明,捂住他的嘴,朝着杨陆凯笑了笑:“杨知事,误会,误会,这地方蛇多,老鼠多,我们以为卢大人和东家遇到了老鼠!”
“是吗?”
杨陆凯警惕的望着袁世卿。
“是啊,走走,咱们去吃面!”袁世卿指着旁边远处的大锅,锅里正被几名妇人下着方便面,方便面刺激性的味道,让杨陆凯暂时压下了心中的疑惑。
外面的动静很大,虽然双方剑拔弩张,最后关键时刻又偃旗息鼓。
卢象升作为大名知府,可不是刚刚考上进士,初入仕途的雏鸟。
他非常清楚,这些豪门大户眼中,根本就没有朝廷,只要动了他们的奶酪,他们管你天王老子。
卢象升望着全旭,一言不发,他犀利如电的目光,盯着全旭有些不舒服。
“吃饭,吃饭!”
全旭指着一盘鸭肠道:“卢大人,这麻辣鸭肠,可是绝世美味,您尝尝……”
卢象升倒没有被麻辣火锅的美味迷惑心智,他的眼睛更加明亮:“全公子,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就是我啊!”全旭揣着明白装糊涂。
卢象升显然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人,他微微一笑:“那么,我打开天窗说亮话,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
全旭反而被卢象升问住了,他想要什么?
女人?
全旭在后世虽然不算有钱,可是女人,对于他而言,还真不是稀缺资源。
就像上次在红杏吃饭,他不仅仅遇到一次艳遇,同样因为大堂经理给他办理了一张红杏生态园的贵宾金卡,预留了他的手机号。
结果,他回去之后,微信里莫名奇妙的多了十几个美女的好友申请。
权力?
全旭其实并不专权,否则在旭日海洋,他不会把所有的权力放给李思维与洪海洋。
随着思维的扩展,全旭越想越远,越想越多,他第一次来到这里,遇到三娘,只是单纯的可怜三娘。
因为他自小失去母亲,而父亲因为工作和生意上的事情,很少对他关心,当然,全旭一直不缺钱。
他父亲给他的信用卡,透支额度是一百万,不过,全旭自从大学毕业以后,一直自食其力。
想要向父亲证明自己吗?
其实并不全是,他只是渴望成为一个正常人,拥有一个健全的家庭,拥有父母的关爱和呵护。
直到遇到三娘,他的目标渐渐的发生了变化。
无知,才能无畏,才会更加幸福。
他因为是上帝视角,知道未来的世界是多么残酷。
现在已经是崇祯元年的十二月份,距离崇祯二年不到一个月,也就是说,在短短十个月后,后金皇太极就会入关,就会拉开野蛮毁灭文明的序幕。
在随后的十几年里,后金数度入侵,兵锋所向,血流成河,尸骨如山,赤地千里。
一座一座城市被焚毁,一座一座的村镇变成废墟。
李自成,张献忠,老回回,罗汝才,这些草莽,就会登上属于他们的舞台。
河北、河南、陕西、山东、湖广,大明两京十三省,没有一寸土地是乐地,遍地烽火,杀得血流成河,人命在这样的乱世里比蚁还贱。
在经过残酷的厮杀后,在天灾鼠疫的帮助下,反贼李自成率领百万大军,终于打进了北京,把延绵近三百年的大明帝国送进了坟墓。
再然后,满清入关,李自成败亡,野蛮再一次战胜了文明,嘉定三屠,扬州十日,湖广填川。
半边江山的花草树木,都染上了血腥。这就是明末,一个尸山血海血火交织的年代,一个人命贱如蝼蚁的时代。
有人说,在雪崩之下,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可是,这句话,却是悖论。
农民何其无辜?他们与世无争,辛苦勤劳,善良,却成为了野心家的棋子,为自己愚蠢买单。
全旭的思维更加跳跃。
卢象升望着全旭,只见他的脸上从平静,变得有些紧张,有些惶恐,有些不安,最后,变得有些愤怒,狰狞……
全旭知道包括三娘,也就是历史上非常有名的红娘子。
等她二八年华,她就开始了走街串巷,江湖卖艺的生涯。然后,她再遇到李岩,一见钟情。
这个敢爱敢恨的女子,舍上了身家性命,走向了造反之路,她巾帼不让须眉,在战场上东拼西杀,最终却含恨而终。
他知道卢象升,他本是文质彬彬的读书人,皮肤白皙人很瘦,却天生巨力,可以举起青龙偃月刀,上马杀敌。
他本是户部员外朗,外放大名知府,己巳之变,本与他无关,然而,他却遣散家财,招募了一万兵马,进京协助防卫。
从此以文转武,统领天雄军,南征北战,为大明这艘破船糊上漏洞,他最终成了卢阎王。
他手握重权,却痴心不改,督军平叛,宣大抗清,援绝而死。
全旭虽然没有说出来,至少,他一直在默默的做。
让洪海洋购买道具作坊,就是想利用后世的科技,打造一批精良的道具,然后送给卢象升,让他可以不必管战场之外的事情。
再到买粮食,其实就是为了弥补心中的缺憾,为了改变卢象升的命运。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在没有能力改变环境和命运的时候,全旭也只能当一个嘴炮,过过嘴瘾。
可是,现在他可以自由来回明末和现代两个时空,他的心就慢慢大了起来。
他并没有想过争霸天下,他只是不想顶着老鼠的尾巴,逢人就磕头下跪,就算挨了打,还要高呼:“主子,打得好!”
全旭的目光变得坚定起来,他望着卢象升,一脸认真的说道:“卢大人,我说我想好好活下去,你相信吗?”
卢象升微微一愣:“这么简单?”
“简单吗?”
全旭笑了起来:“卢大人哎,你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眼下这个时代,要想活下去,其实并不容易!”
卢象升叹了口气道:“天灾终会过去!”
“天灾其实不可怕,真的!”
全旭指着屋外,笑道:“我们的老祖宗,给我们打下了这么一大片天下,虽然会遇到干旱少雨,也会遇到洪灾颗粒无收,但是,天下之大,无论再大的灾难,总有地方可以丰收,总会有粮食可以收获,弥补不足。只是,最大的问题还是人祸!就像现在,河南河北遭遇干旱,去年粮食减半,甚至有些地方颗粒无收,而在江南,湖广一带,粮价并不高,一石粮食堪堪七钱银子,然而到了大名府,就变得了二两银子,到了京师,米价甚至高达二两三钱银子!”
卢象升却笑道:“所以,本官委任你为大名四大粮长之一,兼管粮税,带领百姓,过上好日子!”
全旭苦笑道:“我的能力有限,恐怕心有余而力不足!”
卢象升的从全旭眼中看到了深意:“全公子实在太谦虚!”
“不是谦虚,而是事实!”
全旭叹了口气道:“卢大人,我不是读书的料,虽然识几个字,却永远难以中举,就算想有作为,又能有什么作为?可是卢大人,你不一样,你已经是大名知府,完全可以以大名府作为试点,一展胸口才学,全某不才,略有薄财,可以助卢大力绵薄之力!”
卢象升自然不会轻易相信全旭。
当然,情谊是时间和真诚培育出来。
全旭此时已经豁然开朗,为了不留鼠尾巴,为了站着,有了目标,就有了动力。
他不想冲锋陷阵,可是他有卢阎王啊!
卢阎王可是东林党派系。
当然,指望东林党是肯定不行的,历史上东林党也没有救下卢象升,但是,东林党暂时是可以利用的。
全旭在卢象升耳边低语一阵,卢象升微微一笑,非常满意。
一个局在全旭手中慢慢铺开。
大名知府卢象升派出衙役和民夫,以及三百多辆大车,抵达金堤。
全旭让袁世卿与杨陆凯交割了四千石粮食,其中一千石小卖,三千石大米。至于白面,全旭留着自己吃。
随着源源不断的粮食运入大名城。
这下,整个大名城的士绅顿时慌了。
翌日一大早,全旭难得起得最早,他望着陆续进行收尾工作的佃户。
开始在院子里锻炼身体。
全旭不时的望着西北方向。
三娘好奇的问道:“相公,你在看什么?”
“看鱼!”
“鱼?”
三娘莞尔一笑:“这里怎么可能有鱼!”
“会有的,鱼要是不上钩,岂不是浪费了我的一把鱼饵!”
全旭指着远处远远驶来的一辆马车,马车周围还有十几名青衣小帽的家丁拱卫着。
“那不是鱼儿来了!”
全旭望着马车缓缓驶来,朝着主屋走去。
随着活动板房的建立,全氏大院已经变成初具规模。
一万四千平方的活动板房,包括六十四套九二点九八平方的住宅,二十四套六十平方的两居住宅。
占地五百六十八平方的集体食堂,还有在靠近树林方向,建立了两排两层小楼。这两排占地将近四千平方的大通厂房,成了全氏大院的木匠工坊和铁匠工坊。
此时的全氏大院扩充了近十倍的规模,占地一百多亩。
远远望去,洁白的墙壁,蓝色的屋顶,显得非常壮观。
马车来到全氏大院的门前。
只是全旭的大门有点寒酸,连个门楼都没有。
门口一间白色的小屋里,伸出一颗脑袋:“弄啥?”
“鄙人陈应,五柳黄家管事,奉家主之命,前来拜见全公子!”
一名面像仿佛弥勒佛的胖子,艰难的从马车上跳下来。
胖子在明末可是稀罕动物,比国宝还要少,超过九成半的人都是营养不良。
一名军大衣眼睛朝天,没好气的道:“等着!”
陈应摸摸鼻子,再次提醒道:“我是五柳黄家!”
五柳黄家,代表的则是天启年间建极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黄立极,他因为家门前有五颗柳树,就号称五柳黄家。
当然,黄家在明朝可是累世豪门,黄立极的祖父黄维潘,追赠光禄大夫、左柱国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其父黄炳,追赠光禄大夫、左柱国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
他深受天启帝信任,黄立极又与魏忠贤配合不错,权势滔天。虽然崇祯登基,将他罢官去职,可是,黄立极回到大名府,依旧是大名府里最大的大神。
卢象升在他面前还都不够看的。
只是非常可惜,全旭没有底蕴。他的这些门人都是流民出身,虽然穿着人模人样,却根本就没有大户人家的眼力劲儿。
那名军大衣皱起眉头:“什么五柳黄家六柳黄家,愿意等就等,不愿意等可以滚了!”
“你……”
陈应感觉自己的脑门子直突突,他的嗓子发甜,顿时醒来过来,差点被这小子气吐血了。
宰相门下七品官,陈应是黄立极的门人,大名府可是可以横着走的,让他得罪不起的人可不多。
然而,在全旭门前却吃了憋。
陈应身边的十几名青衣家丁勃然大怒,纷纷拔刀。
“吆喝,呵呵……想打架啊!”军大衣朝着大院大喊起来:“都过来,都过来,有人茬!”
陈应气得脸上肥肉乱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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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十五章看你还卖弄口才不
第二十五章看你还卖弄口才不
十几名五柳黄家的家丁,利刀出鞘,抢上前来就要拿人。
毕竟黄立极这个内阁首辅退下来刚刚一年,事实上他致仕以来,非常担心自己被清算,毕竟,作为内阁首辅,黄立极与施凤来、张瑞图等阉党实在太近。
可是,黄家的家丁却没有低调的觉悟,他们深知虎落平阳被犬欺的道理,就像这军大衣的话,放在黄立极红得发紫的时候,黄家非但不会生气,反而认为这种人没有见识。
然而,现在他们却感觉黄家却受了极大的侮辱。
只不过,就在黄家家丁准备上前拿人的时候,罗世明带着十几名军大衣走了过来。
“我看谁敢在这里放肆,谁敢!”
罗世明面对十几柄寒光闪闪的刀剑,毫无惧意,毕竟为了全旭,他可是敢与卢象升卢大知府硬刚的男人。
在罗世明的世界中,卢象升就是大名府的天,他不怕捅破天,岂能害怕其他人?
事实上,罗世明也是无知无畏。
哪怕是卢象升,他也只能按照规矩来,与士绅的斗争,也要维持在一定的规则之内。换句话说,卢象升在大名府也不可能随心所欲,可以制衡他的人很多。
崇祯皇帝偏偏是一个念旧的人,黄立极是阉党,而且是中竖力量,可是呢,在关键时刻,是他扶持崇祯登上了皇位,并且献出了处理阉党的计策。
崇祯知道黄立极是丢车保帅,只是让他致仕,并没有连动他的儿子。
黄蘅若锦衣卫指挥同知世袭,次子黄藻则是中书舍人。
如果卢象升逼迫黄立极,黄立极向崇祯哭诉,声援他的人绝对不少,毕竟谁都有致仕的时候,不能因为致仕就打击报复,这是底线。
罗世明一脸不善的盯着陈应:“胖子,信不信罗爷挖个坑,把你埋了?”
像罗世明这样的人,陈应随手就可以按死。他的脸色越发的阴沉,不过,他倒没有发作。
因为他可是带着大名士绅,以及黄立极的重要使命。
“误会,误会,陈某奉家主之命,前来拜会贵东主,并携带厚礼,若是出了差池,恐怕你也吃罪不起!”
罗世明听到是给全旭送礼的,顿时紧张起来,他要是搅合黄了给全旭送礼的事情,他的罪过就大了。
他的脸色马上变了:“陈先生,里面请!”
院外发生的事情,全旭自然是尽落眼底。
直到现在他这才意识到问题所在,自家院落里连件趁手的兵器都没有,唯一的一柄工兵铲子,一直被三娘放在床底下。
与黄氏家丁相比,全旭的佃户和门人,实在太过寒酸。
“看来,必须买些兵器过来!”
……
陈应抬起腿,朝着全氏大院走去。
在他身后,跟着四名家丁,其中两名抬着一个硕大的箱子,箱子看上去颇为沉重,两名家丁抬着有些吃力。
另外一名家丁则是挑着一个担子,担子用红绸盖着,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还有一名青衣家丁,抱着一个不大的漆面匣子。
沿着大院的甬道,越往里走,陈应的心情越沉重。
这座全氏大院他根本就没有听说过,最近刚刚开始在大名府冒了出来,据说有一外湖广的蛮子,携带了大量的粮食来到大名府。
成了卢象升卢大知府的座上宾,这个湖广蛮子很有钱,粮食也有很多。
直到现在,陈应这才发现传言有误。
这不是很有钱,这是非常有钱。
谁有钱可以用钢铁建筑房子?
看着房子的厚度,哪怕是包铁,价格也比砖瓦房贵多了。
此时,仿佛是在向陈应立威。
位于这座庄院的家丁纷纷出现了,这些人穿着紧身的短衣,外面穿着军大衣,与其相比,黄家家丁反而更加寒酸,毕竟,他们只是一身棉衣,冻得直哆嗦。
看着高大的楼房,以及宽大的窗户。
特别是那些人,无论成年人或者孩子,他们人人都面色红润,没有营养不良的样子,显得吃得不错,至少不愁吃喝。
在罗世明的引导下,陈应带着两名青衣家丁,两名家丁抬着一个硕大的箱子跟在后面。
“东家,外面有人找!”
“进来吧!”
“全公子安好,陈某冒昧前来打扰!”
“陈先生客气!”
三娘一身红装,带着丫丫前来上茶。
陈应看着三娘容颜清艳,忙站起来致礼:“全夫人,陈某多有打扰了……”
三娘愣怔了片刻,顿时绯红飞上秀颊,瞥了全旭一眼,见他脸上也是笑意,更是不好意思。
她怎么也想不到却闹出这样的误会,虽说又是尴尬又是害羞,还是低头小声提醒陈应:“公子此时还是单身,未曾成亲,妾身只是……妾。”
妻与齐谐音。
妻子与丈夫有同样的地位,可以同案而坐,同桌而食,当然,遇到郑重的场合,也可以一起出行。
陈应才知道搞错了,朝全旭笑了笑,说道,“没想到全公子,如此年少有为还未成亲,倒不知何家闺秀堪入全公子的眼界啊?”
陈应想着黄家有三位未出阁的小姐,倒是可以考虑考虑,只不过这种事情,并不是他可以做主的。
全旭苦笑道:“先父母早逝,无人替旭操持,再说全旭此时只有做事的心思,不愿给男女之情牵挂了。”
时人都尚早婚,十四五岁就谈婚论嫁的女孩子比比皆是,即使家中舍不得,也很少有女孩子拖过十八岁才婚配的,男子只比女子稍晚一两年,像全旭弱冠之龄还未婚娶的人是少数。
“小小意思,不成敬意,还请全公子笑纳!”
陈应从怀中掏出一张礼单,递到全旭手中。
全旭描了一眼,只见上面写着:雪花官银一千六百两,苏州丝绸二十匹,蜀锦十匹,走盘珠八颗。
三娘接过那个漆面匣子,漆面匣子里装着八颗龙眼大小的莹白珍珠。
三娘眼中闪烁着精光,她的眼睛越来越明亮。
全旭虽然是钢铁直男,但是他绝对不是傻子,他看着三娘的表情,顿时知道,三娘喜欢上了这些珍珠。
当然,三娘或许不清楚珍珠的价值,但是,她却听着那些妇女说过,珍珠粉可以变白。
黑,一直是三娘最自卑的地方。
全旭看着三娘望着珍珠,眼睛再也挪不开了,就大大方方的收下了陈应送过来的礼物。
“让陈先生破费了!”
“请坐,请坐!”
全旭坐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喝着茶水。
陈应与全旭东拉四扯,一直不入正题。
全旭不时的点点头,任由陈应口水飞溅,口若悬河。
陈应慢慢感觉不对劲了,全旭居然打起了呼噜。
陈应的笑容定格在脸上:“这……”
“啊,相公睡了!”
三娘急忙朝着外间的客厅走来,看着全旭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就伸手拉着全旭的胳膊,微微用力,直接背着全旭朝里屋走去。
陈应这下失算了,可是他真正的目的还没有达到。
“陈先生,我们东家睡了,昨天熬夜太晚,不如你先回去!”
罗世明看着全旭朝着他眨眼,就明白了全旭的意思,这是让他赶人。
陈应难以置信的望着罗世明:“这……不急,陈某可以等!”
“好的,陈先生请跟我来!”
罗世明带着陈应与他的亲随,朝着西厢房走去。
靠着西厢房的方向,同样搭建了两间房子,面积不大,莫约三十个平方,这里非常简陋,一张四方桌,外加几把椅子。
关键是,这个屋里连火盆都没有。
虽然活动板房保暖效果不错,可问题是,保暖效果再好,可是一旦没有生火,一样会把人冻死。
陈应坐了一会儿,就坐不住了。
他不时的起身,在屋里来回走着,想要保持着身体的热量。
陈应望着全旭所在的主屋一脸幽怨:“你们你们怎么能这样?”
可惜,没有人回答陈应的话。
全旭透过窗户,望着陈应一脸唏嘘无奈的模样,满脸冷笑:“看你还多嘴不?”
其实,如果陈应上来直接来商谈合作,全旭也不会故意凉他一下,然而,问题是陈应故意卖弄自己的口才,引得全旭的反感。
那当然,如果不是全旭为了从陈应背后的黄立极以及那些士绅手中赚钱,他就让人直接将陈应赶走了。
陈应站在如同冰窖一样的房间里哆嗦着,而全旭则在温暖如春房间内,享受着三娘的贴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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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十六章事出反常必有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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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事出反常必有妖孽
全旭非常舒服的坐在床上,看着三娘查看着陈应送来的礼物。
雪花官银,其实只是一个名字。
指的是标准的五十两银锭,由于氧化的作用,显得乌黑一团,并不像影视剧里演的那样,银光闪闪。
一大箱子银锭,共分为两层,一层十六枚,摆得整整齐齐,两屋就是三十二枚,一千六百两。
其次,则是整整二十匹丝绸,以及十匹蜀锦,这些布帛倒是有蓝色、绯色和青色三种颜色。
另外就是那只漆面匣子,里面装着八颗珍珠。
三娘小心翼翼的抱在怀里,生怕全旭要走。
全旭不禁莞尔一笑:“喜欢吗?”
“什么?”
“这些东西,你喜欢吗?”
“喜欢!”
全旭指着这些布帛和银子道:“都是你的了!”
“谢谢相公!”
三娘开心抱住全旭的胳膊,好一阵子摇晃。
全旭指着这三十匹布道:“这些布,你也可以做几件衣服,毕竟,马上要过年了!”
“相公,你真好!”
三娘隐隐有些失落。
昨天晚上,她又来月例了。
这说明,她并没有怀孕。
其实,三娘对于这些事情,只是一知半解,她与全旭虽然睡在一张床上,却一直没有突破那层界线,别说现在不会怀孕,就是睡上十年八年,她一样不会怀孕。
“还有四喜,还有你娘,最近她一直没有露面,身子好些了吗?”
全旭不知道,汤邱氏其实是一个非常传统而本份的女人,她生怕全旭嫌他碍眼,刻意躲着全旭。
不仅仅是她,就连四喜也是一样。
如今,后院的那一排排空房子。
汤邱氏、辛方氏以及何刘氏他们三个寡妇,带着孩子在后院生活。
哪怕是吃饭,汤邱氏也是在后院吃,轻易不到前院里来。
三娘点点头:“我娘的身体早就好了,她只是……”
“这些布,你匀给她几匹,给她和你弟弟,都做几件新衣服!”
……
全旭故意凉了陈应一个时辰,直到他全身快要僵硬的时候,这才罗世明通知让陈应过来。陈应此时的模样有些狼狈,一身肥肉冻得青紫一片。
其实,相对而言,胖子比瘦子更怕冷,但是,肉多的胖子会抗冻。在极寒的气温下,瘦子的体温会很快下降,但是胖子却因为脂肪问题,虽然难受,不至于快速丧命。
丫丫给陈应端过来一杯热茶,当然茶叶就是八块钱一包的碧螺春。
然而此时,陈应却大口喝着茶,感觉非常可口。
全旭望着陈应道:“我喜欢直接,有什么就说什么,别拐弯抹角!”
陈应哪里不知道全旭是为了故意惩罚他,他如同小鸟叨米一样点头:“全公子,陈某的东主听说全公子手中有一批粮食!”
“不错!”
“多少?”
“马马虎虎十万石吧!”
全旭与卢象升在商量的时候,知道大名府因为旱灾的原因,粮食减产约三成,粮食出现缺口,不过,并不严重。
真正需要显眼粮食短缺的时候,要到明年的四五月份,那个时候,粮食才会真正影响百姓的生存。
然而,外来灾民,特别是陕西、河南方向的灾民涌到大名府,加剧了大名府的粮食缺口。
事实上,这些灾民并没有影响到粮食市场的供需,毕竟,他们没钱买粮食。
可是,卢象升采取强硬的手段,迫使士绅大户捐献钱粮抗灾,这些士绅就不乐意了。
大名府的主要粮商,其实都是大名府的士绅大户的代言人,他们被幕后的士绅控制,有意缩见粮食的出货量,加剧了百姓的恐慌。
尽管卢象升多次出面宣布粮食充足的消息,可是百姓嘴上说着相信卢象升,却暗里采取各种方式囤积粮食。
因为天灾和人为的因素。
大名府的粮食价格一路走高,而在卖方市场操作下,百姓那点积蓄,大都流进了士绅的腰包。
卢象升面对这个问题,其实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全旭给卢象升的投名状,就是利用粮食,让大名士绅吃一个闷亏。
现在的大名士绅们,利用灾民和百姓的恐慌情绪,他们赚得盆钵满丰,不仅弥补了被卢象升逼迫捐献的损失,反而大大的赚了一笔。
可是随着全旭的到来,最大的变数就出现了。
一旦让粮食的价格回落正常水平,他们还赚谁的钱?
正所谓,有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士绅大户控制着大量的土地,在正常年月,其实他们还真赚不了多少钱。
他们的地不是自己种,都是由佃户种。哪怕收上三成或者四成的租子,一亩地也就五六斗的样子,三四钱银子。
一万亩地也就三四百两。
由于旱灾,加上他们的操作,粮价涨了四五倍,他们在同样的粮食下,却多赚了四五倍的钱。
当卢象升运着四千石粮食进入大名府城,这些士绅立即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同时,全旭全公子这位外来的富户,也进入了士绅的视野。
士绅大户也有钞能力,很快就把全旭的住址问出来了。
若非全旭在第一时间搭上了卢象升的线,像他这么捞过界的行为,就会在大名府犯了众怒。那些士绅会毫不客气,派出家丁,装扮成土匪,把全旭给干掉。
可是,现在他们反而不敢了。
因为,他们打听到卢象升把手底下的衙役以及各种胥吏,派出来盯着各大豪门大户,目的是显然易见,就等着他们动手。
只要给了大名知府卢象升口实,卢象升保准不会跟他们客气。
在这种情况下,士绅大户们连夜碰了一个头,最终拿出一个暂行性的办法,派人前来探探全旭的底细。
于是,陈应就来到了金堤的全氏大院。
当听到十万石的时候,陈应反而不相信了,十万石粮食,在这个时代,需要上万辆大车来运输,这样的规模没有理由可以瞒住整个大名府的士绅。
其实,卢象升也曾怀疑过,但是,他的怀疑方向是大名府的某个大户叛变了,将全旭这个棋子推了出来,准备一场盛宴。
卢象升不介意当这把刀,毕竟,好处会切实落在他的身上。
“不知这些粮食的成色怎么样?”
全旭哪里还不明白陈应在试探他的底细,他故意装作生气的道:“陈先生,莫非不相信全某?走,咱们一起去看看,我这里的粮食都是一等货色!”
全旭这次购买的粮食其实远远不止五千石,他实际上买了五百吨。
而卢象升运走的,只不过是四千石,约合一百八十多吨。三分之二的粮食其实就在全旭的后院里。
在全旭的带领下,陈应来到后院的大仓库里。
因为是粮食仓库,所以这些活动板房,全部落着锁,全旭拿着一大串钥匙,打开一间面积约两三百平方的房子。
此时,这间房子里堆满了整整齐齐的粮食,一麻袋一麻袋的粮食,堆成了大约一人多高。
陈应自然是行家,哪怕不用称去称,匆匆扫了一眼,就感觉这么一间房子里,至少可以存放四五千石粮食。
陈应装模作样打开几个麻袋,看着青白色的大米,颗粒饱满的麦子,接连抽查了几个仓库,品质确实是全旭所说,绝对是一等一的上等货。
其实,陈应并不知道。他看到的粮食其实只有三百多吨,加起来也就七千多石的样子。
大部分粮食只有上面一层,下面则装的是泥土。
当然,全旭有能力随时将这些泥士换成粮食。
果然,看着一排二十多间仓库堆满了粮食,陈应不再怀疑,他试着问道:“全公子,
莫非这些粮食全部被卢大人买走了?”
“没有,没有,卢大人只定了四千石,玑在还有九万五千六百多石!”
全旭笑眯眯的望着陈应道:“陈先生想买粮?”
“全公子的粮卖吗?”
“价格合适肯定卖啊!”全旭笑道:“我也吃不了这么多粮食,我从湖广运来这些粮食,就是听说大名府粮食价格不错!”
陈应笑眯眯的望着全旭道:“全公子,贩粮这一行是有讲究的,每个粮商都有自己的粮源,也有自己的出货地,贸然跑到别人的地盘去售粮是会犯众怒的。”
“哈哈……”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众怒?”
陈应挤出笑容:“当然,大名府粮食同道们不会让全公子亏本,你的这些粮食,我家主人要了!”
“多少钱?”
“九钱银子每石,九万石,那就是九九八万一千两银子!”
全旭对这些士绅的无耻总算有了一个新的见识,百姓去粮店买粮食,每石粮食要二三两银子,不仅缺斤短两,而且还掺杂着大量的沙子和石子。来收自己的粮食,却只愿意出到九钱银子。
全旭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陈应也是一个干活的,真正坐主的人不是他,否则全旭就要骂人了。
陈应看着全旭的脸色大变,急忙解释道:“漫天要价,落地还钱嘛,全公子要是觉得不满意,我们可以慢慢讲价的。”
全旭冷冷的笑道:“二两银子一石,九万石余粮,全部卖给陈先生,怎么样?”
陈应坚决摇头道:“这个价钱恕陈某无法接受。二两银一石的收购价,再算上运输、售卖等环节的费用,陈某不敢说亏本,可也没有多少赚头了,不行,不行。”
全旭笑道:“陈先生不愿意的话,就算了,现在粮价飞涨,有价无市,我就不信这批粮没人要。”
全旭非常淡定得,现在到处都缺粮,粮食一天一个价,掌握着大批粮食,还怕没有粮商自动找上门来?
陈应对全旭的强硬也毫不意外,这年头傻瓜可不好找啊,想要赚钱,总得付出相应的代价才行。
他微笑着说:“全公子,有道是漫天要价,落地还钱,我们可以慢慢谈嘛!”
“请!”
陈应被再次请到西厢房隔壁的房间,当然,这次给他上了一个火盆,谈判的人也换成了袁世卿。
全旭意识到这不是价格的问题,如果真是诚意想买,哪怕二两银子吃下去,他们也会买的,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
可是,陈应的态度非常淡定,淡定的让全旭感觉有鬼。
事出反常必有妖孽。
很快,全旭就想到了某种可能。
明朝的士绅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为了利益,可没有是什么不敢做的。
那么,他们很有可能会对全旭采取强制措施,要说这些士绅与土匪没有勾结,全旭是不相信的。
卢象升虽然会保他,可是卢象升保也不是万能的,打铁还需要自身硬。
全旭带着从卢象升那里换来的一千两金子,大约也就三十七公斤多点,全旭背着金子,来到后院,左右打量看着没有人。
就启动穿越,回到后世。
……
全旭再次醒来,自己果然还在燕郊的仓库中。
沈向明揉揉眼睛,忐忑不安的望着全旭:“全董好!”
全旭的手机瞬间涌入大量的信息和留言,他一边翻看,一边望着沈向明道:“仓库的东西我连夜让人运走了,这事你不用担心,干好你的本职工作!”
“是!”
全旭调出洪海洋的电话:“洪哥,那个道具厂谈的怎么样了?”
“谈完了,只要钱到账,马上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全旭问道:“他们有没有兵器库存?”
“有……有一些,只是大都是样子货!”
全旭有点失望:“那……生产能力怎么样?”
洪海洋仿佛想到了什么:“全董,你……你又拉到项目了?”
全旭想了想道:“没有,只是意向,能不能拿下来,那就看咱们的道具质量合不合格!如果你能在一天之内,给我搞到三十把雁翎刀,十具连发鹿角弩,一具百虎齐奔箭,大、中、小三种规格的虎蹲炮,要可以发射的,还有子母炮,暂时就这么多吧,我有八成机率拿下这个项目,洪哥,能不能搞定,就看你的了。”
“项目多大?”
全旭微微一愣,他看着身后的背包,一千两金子,那就是一千三百多万元:“一千万!”
“那不用明天,今天晚上我让他们通宵加班,明天早上十点之前,保证给你搞到这些东西!”
如果以明朝的生产能力,这些武器估计需要十天半个月,然而,在现代工艺的制造下,雁翎刀这种武器,只要输入设定参数,数控机床在短短几分钟就可以制造出来,至于虎蹲炮,其实更简单,那玩意说完了就是一个缩小版的没良心炮。
只是明代火药威力小,如果采取炸药,那一炮绝对可以炸一片。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十七章全董事长求求你做个人吧
第二十七章全董事长求求你做个人吧
全旭离开道具仓库,走到街道上,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师傅,麻烦您送我到永馨园北区!”
“好的!”
就在这时,全旭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是林薇薇。
“全董,我是林薇薇,你让我买的化妆品,我已经买好了。”
全旭想也没想道:“这样吧,你把东西送到永馨园北区16号楼1606室!”
作为钢铁直男,全旭考虑的问题比较直接,他并没有多想,直接挂断了电话。
然而问题是,这边听着耳边传来阵阵忙音的林薇薇顿时为难起来。
作为一个老板,单身独居的老板,让一个女下属送东西去他家里,怎么可能不让人引起无限遐想?
林薇薇并不是北京人,她也是一个北漂一族,自从大学毕业以后,她就在多家公司任职,从普通的业务员做起,直到现在混成了现在的采购部总监。
作为一名女性,更何况是模样不差的女性,林薇薇是典型的陕北美女,她的个性比较明显,能柔情似水,也能坚硬似钢,能上得厅堂,也能入得厨房,而且自强自立。
她在职场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骚扰,她向来都是能避就避,实在避不了,那就辞职。
林薇薇的履历并不好看,她在工作的八年中,换了四十多个老板,直到进入了星光,她的人生发生了更大的改变。
原来星光老总刘亚光的夫人,就是陕西米脂人,也算是林薇薇的老乡,她非常不满刘亚光与范星晨这对狗男女,就想着利用林薇薇这个年轻的老乡,与范星晨打擂台争宠。
结果,刘亚光也算是一个奇葩,他的心中只有范星晨一个人,容不得其他人,在这样的情况下,林薇薇成了从业以来,做的时间最久的一个工作。
影视公司从来不缺俊男美女,所有的人一门心思想着出名,就算打着真爱的名义,林薇薇也没有扶着别人上位的能力,她就属于冷灶。
于是,她在星光渡过了三年的幸福时光。
直到现在,林薇薇望着办公桌上的化妆品,长长的叹了口气。
如果想要依靠身体上位,林薇薇早就成功在北京买房了,她原来供职的一家远洋贸易公司,董事长与担任副总经理的儿子,同时看上了她。
只要她点头,随时可以成为那家公司的老板娘,或者少夫人。然而,向来独立的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辞职,避开魔爪。
在这个笑贫笑穷不笑娼的年代,林薇薇是一个另类。
其实,全旭的模样不差,非但不是那种油腻的老头,反而有些耐看。尽管他比不上一线男星的俊俏面容,却属于那种华仔般的立体面孔,绝对与丑沾不边。
自从红杏炫富门出现以后,无论公司内部,还是外部,有无数美女毫不矜持的大叫着要与全旭生猴子。
尽管全旭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可是林薇薇却不想被潜规则。
如果全旭正大光明的向她展开追求,林薇薇或许会给全旭一个机会,当然,面对这种手段,那只能拜拜了。
为了避免被色狼董事长的骚扰,她只能再次辞职了。
林薇薇很快下定决心,调出一个空白文档,洋洋洒洒写了几百字的辞职信,随即点击发送。
此时的全旭正在出租屋里兴奋的玩着游戏,根本不知道。
同时,作为公司总经理的洪海洋正在亲自盯着道具作坊,带着道具部门的全体员工,一边查看资料,一边复原明代制式的铠甲、制式的雁翎刀、鹿角弩,以用虎蹲炮。
所以,这封辞职信率先到了常务副总经理李思维的手中。
李思维盯着林薇薇的辞职信,微微皱起眉头。
旭日海洋公司随着全旭的全面放手,整个公司像卯足劲,开始散发出蓬勃的活力,从上到下,人人各司其职,有条不紊的忙碌着。
偏偏担任采购部总监的林薇薇居然辞职了,这可是要出大问题的。
影视公司的采购,与一般普通公司并不一样。
怎么说呢,一般公司的货物,属于流通性货物,货源稳定,价格透明。
可是影视公司呢,里面水很深。
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项目需要采购一批炸药,在国内这是属于严格管制物资,不是有钱就可以买到的,需要公安部门备案,需要多部门联合审批,也需要可靠稳定的物品。
如果是一个新人采购员,张嘴就问:“你们这里有TNT吗?”
估计对方马上报警。
考虑到岗位的特殊性与重要性,李思维决定与林薇薇谈谈。
“微微,过来坐!”
“李姐!”
“微微,我们在一起合作也有几年了吧!”
“三年!”
“三年零两个月了,你刚刚入职的时候,还是我面视的你!”
李思维的目光有些温柔,她的双手抱着自己的胳膊:“薇薇,我就托大,叫你一声妹妹,有什么困难,跟姐说,没有什么问题是解决不了的,不要动不动就辞职吗?咱们这个大家庭里,每一个成员都是咱们自己的兄弟姐妹,虽然我们没有血缘关系,可是我们比亲兄弟亲兄妹更近,你可以想想,你一年到头,能见到几次妹妹,家人?亲戚?我们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
林薇薇要说对旭日海洋公司没有感情,那是不可能的,其实,这里的工作氛围,她也喜欢,只是……
“李姐,我……”
林薇薇的眼睛红了,她哽咽道:“李姐,你说,咱们女人为什么这么难呢。”
李思维仿佛明白了什么:“是谁?洪总?”
洪海洋是总经理,因为与全旭的特殊关系,他的话语权比李思维更重。
李思维瞬间就想到了他。
林薇薇摇摇头:“不是他!”
这句话等于承认了有人骚扰她。
“到底是谁!”
“李姐,你别问了,我不会说的,我就想辞职,我不干了,我回老家行吗?”
李思维的目光变得冰冷起来:“薇薇,妹妹,你相信我吗?好好工作,这件事交给我了,无论是谁,我还收拾不了他?”
李思维脑袋里开始急转起来,随着全旭入主公司,整个公司也是一朝天子一朝臣,像原来在公司里并不受待见的吴铭,深受全旭信任,一口气从外面招募了五十六名员工。
隐隐立了一个小山头,成为公司里的实权派。
当然,也有一些部门,比如行政部,几乎全部都是刘亚光的亲信,无冕之王,就像皇帝身边的太监,随便一个小文员敢给自己这个副总经理甩脸色,使性子。
可是,现在他们都成了打杂的人员。
老老实实做事,要不然那就开路走人。
李思维连续叫进来几名心腹,他们基本上可以查清公司内部的任何风吹草动,可惜的是,他们没有问出所以然。
李思维无奈之下,掏出电话给洪海洋打了过去。
“喂,洪总!”
“哎呦,李姐,你别埋汰我了,有事说事吧!”
“好的,那我直说了!”
李思维将林薇薇要辞职的事情告诉了洪海洋。
洪海洋有些沉默起来,要说受全旭重视的部门和人员,也就是服装、化妆、道具和演员艺人部这四个部门。
洪海洋自然明白林薇薇的重要性,他召集道具部门正在工作的人员:“你们是谁在骚扰采购部的林薇薇?”
众人莫名奇妙,纷纷摇头。
洪海洋板着脸:“最好说实话,否则,谁也保不住你们!”
全旭不管事,洪海洋就是全旭的代言人,而且是公司最大的两名股东。
洪海洋又连续追问了服装部和化妆部,特别是化妆部,别看化妆部只有两名男性,剩下的都是女人,所以问题更严重。
要知道,性骚扰不仅仅是男人,也有可能被女性骚扰。
问题是无解的。
洪海洋束手无策。
李思维问不出来,李思维再问,林薇薇就哭。
就在李思维一筹莫展的时候。
林薇薇的电话响了起来。
“喂,你到哪儿了?什么时候能到?快点,我找你还有事……”
林薇薇的脸色刷一下变得煞白。
李思维看着林薇薇的样子,再听到电话里的声音,仿佛明白了什么。
如果是其他人,李思维还可以用开除或其他办法威胁,可是全旭……
常务副总可管不了董事长啊!
可是,问题总需要面对。
李思维伸手抓起电话:“全董长,我是李思维,我现在郑重警告你,请你自重!”
全旭拿着电话在风中凌乱:“我去,什么鬼!”
李思维感觉话有些重了,她急忙解释道:“全董事长,我知道你们有钱人喜欢的调调,但是,但是……请你看在公司未来的份上,收敛一些!”
有句话,李思维不敢说,她本想说全董事长,求求你做个人吧。
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可以用钱砸倒在床上。
听着李思维的话,全旭更加疑惑:“你什么意思?”
“你今天就算开除我,话我还是要说!”
李思维深吸一口气:“请你尊重一下我们女人,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是绿茶!”
全旭欲哭无泪:“你说什么,请你说明白,算了,在公司等我,这事咱们当面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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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十八章买一辆末世堡垒
第二十八章买一辆末世堡垒
全旭来到公司的时候,整个公司的气氛有些怪异。
没有不透风的墙,从李思维开始郑重调查林薇薇被骚扰事件开始,这件事在整个公司就不是秘密了。
当然,没有人会想到全旭身上。
毕竟,也不是人人都是林薇薇。
全旭来到办公室门口的时候,李思维、洪海洋、林薇薇、吴铭等部门总监级别以上的管理层都在。
“都进来吧!”
全旭此时的感觉有些委屈,有些难受。
李思维倒是非常认同林薇薇观点,事实上,她也支持林薇薇的选择。
早在李思维年轻的时候,她也遇到这样的问题。
当时,她作为北影的编导专业的毕业生,她想拍记录片出道,成为知名青年女导演。
理想是丰满的,可惜,现实太残酷。
一直没有资方支持她的拍摄,后来,她遇到知名青年制片人,影视公司的少东家。他出资供她拍摄记录片,只不过由于市场受众问题,这个青春记录片反应平淡,他又开始投资她的青春片,虽然赔钱了,但是面对他的支持,年少无知的李思维沦陷了,她天真的以为爱情降临在她身上。
于是,半推半就,水到渠成。结果,等她怀孕之后,她遭遇了最大的羞辱。
十万块打掉孩子,划清界线。
李思维非常气愤,她倔强的生下孩子,单身抚养孩子。
她不想林薇薇重蹈她的覆辙,更不像林薇薇成为她一样的单亲妈妈。
“怎么回事,你们都说说吧!”
李思维给林薇薇鼓励的眼神。
林薇薇反正也看开了,大不了就是辞职,如果全旭恼羞成怒开除她,反而对她是一件好事,毕竟,全旭要开除林薇薇,按照劳动法,必须给她补尝,这一笔钱会超过十万。
林薇薇哽咽着,将全旭如何给她钱购买化妆品,又如何给她打电话,让她把化妆品送到全旭家里的事情说了出来。
此时,全旭非常坦诚的道:“没错,这是我安排的有问题吗?”
得到全旭的承认,李思维一脸鄙夷的望着全旭:“难道没有问题?”
“这有什么问题?”
其他部门总监望着全旭,特别是女总监们,有的羡慕,有的酸溜溜的,有的则是敢怒不敢言。
全旭没有想明白,洪海洋的情商比全旭这个钢铁直男稍高一些,他朝着众人摆摆手:“大家先出去,我与全董商量一些事情!”
众人离开。
洪海洋上前朝着全旭作揖,鞠躬。
搞得全旭更加莫名奇妙:“洪总,洪哥,你这是做什么?”
“别,别,全董,全哥,全大爷!”
洪海洋上前搂住全旭的肩膀道:“我现在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女人,这事,咱放放行不行?这事包给我了,我来解决,北影上戏,像林总监这样气质的美女有无数,我马上按排,先挑几百人给你海选!”
“草!你什么意思,把我想象成什么样的人了?”
“切,还用想吗?”洪海洋耸耸肩,给了全旭一个男人都懂的眼神:“这一招非常老道啊,可惜了,碰到一个油盐不进的林总监,其他人,保证洗干净爬上床!”
“滚!”
全旭终于反应过来,他指着门外压抑着声音道:“我说这是误会,你相信吗?”
“信,你说什么我都相信!”
洪海洋嘴上说着相信,脸上根本就不相信。
“全董,咱们都是成年男人,当然,每个人都有需求,这很正常!”洪海洋拿起电话,开始拨打电话:“喂,小刘,交给你一个任务,对,海选,年龄在三十岁以下,最好是单身,身高一米七,大眼睛,皮肤嘛,对了,外形比较像苏桐,气质,对……”
全旭明白过来,一把按住洪海洋的胳膊:“打住,我翻脸了。”
好说歹说,总算制止了洪海洋的拉皮条行为。
直到现在他才明白,那句无心的话,给林薇薇引起了太多不必要的麻烦。
全旭尴尬过后,坦然的走出办公室,他望着眼睛已经哭红的林薇薇:“对不起,我向你道歉,我是没想那么多。希望你能原谅我,我只是真不懂女性化妆品,非常抱歉!”
也不管林薇薇原谅或不原谅,全旭扭头就走,再次返回办公室。
林薇薇此时也恨得不找个地缝钻进去。
根本就不是她想象中的那么回事,误会解释清了,反而尴尬的是她了。
她会让人显得有些矫情。
全旭想着,自己向明末贩运物资,目前还避免不了,他还需要大量的物资,既然林薇薇闹了这么大的误会,不如自己独力开一家贸易公司。
全旭望着李思维道:“李姐,你帮我对外发布一条招募信息,招募几名贸易相关专业人士。你帮我把一关,我准备再成立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
听到这话,林薇薇的脑袋垂得更低。
如果不是闹了这么一出,全旭应该不会单独再成立一家贸易公司。
李思维想了想道:“全董,有这个必要吗?我想我们采购部门的同事,可以完成这个工作!”
“不用了,采购部有采购部的工作,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全旭反而坚定了成立贸易公司的想法,毕竟,他不仅仅需要采购货物运到明末,同样也需要从明末弄来物资出售。
明末还有的东西,堪比黄金的实在太多了,比如金丝楠木,黄花梨,小叶紫檀这样的贵重木材。
自己将来也可以把崇祯皇帝的东西拿出来,放在国外拍卖。当然,明末的八两或者十两银子可以兑换一两金子。
然而,现在的黄金价格却是白银的七十二倍多。这种生意不能用暴利来形容,简直就是抢钱。
李思维看着全旭态度坚决,也不好再劝:“全董,对于贸易公司的人员要求?”
“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年龄不限,性别不限,长相、学历,都不设限!”
全旭一边走,一边朝着洪海洋道:“道具,你还是去盯着吧,明天就要拿到手。”
“好的,全董!”
洪海洋朝着门外走去。
全旭前脚刚刚回到办公室,后脚李思维有些兴奋的走进办公室望着全旭道:“全董,一千二百万已经打到咱们公司账户上,不知这次资方什么时候方面,大家一直开个会!”
“不用开会!”
全旭所谓的资方,根本就没有,一千二百万元,还是他之前卖黄金的钱。只是左手倒右手而已。
“资方这次不捧角,不提要求票房,也没有题材和类型要求,纯粹的投资!”
李思维一脸奇怪:“怎么可能有这样的资方?”
她是影视行业的老人,对于这种不带任何目的投资方,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存在,她从业将近二十年,还是第一次遇到。
无奈之下,全旭只好搬出了自己的老爹:“资方是我爸,这一单,纯粹是人情投资,我跟我爸打赌,如果失败了,我就回去,接手他的房地产生意!”
李思维恍然大悟。
全旭望着李思维道:“李姐,项目的事,还是你和洪总负责,全程我不参与!”
李思维眉飞色舞:“全董放心,我……”
不等李思维说完,全旭打断道:“不用表忠心,也不用拍胸脯保证,我只要结果!”
李思维不再说话。
全旭想到这里,三十柄雁翎刀,包括虎蹲炮等物资,自己必须要有一辆车,如果可以直接带过去,那就最好不过了。
全旭离开公司,直接去了市中心的二手车市场。
全旭想买二手车,并不是因为没钱,主要是因为快。
购买新车,由于大部分新车都需要预约,全旭却没有时间。
而二手车不一样,现车,随时可以过户。
全旭本来打算买一辆硬派越野车,可惜转了一圈,不是陆虎,就是奔弛大G,其他的车型不是车况不好,就是看不上眼。
就在全旭失望而归的时候,突然看到车库里放着一辆越野房车,高大而漆黑的车身,显得霸气实足。
全旭不由自主的被这辆霸气的越野房车深深吸引住了,他看着仓库走去。
随着脚步声响起,原本坐在车前的躺椅上正在睡觉的车行老板,急忙介绍:“老板您好,这辆车是末世堡垒,私人定制版,八乘八的军用底盘,一米五的通过性,超大的储物空间,七把差速锁,油箱左右两个油箱,各八百升,一台五千瓦发汽油电机,新车全部下来一千三百万!开了不到一年,三千公里……”
说到这里,车行老板看清来人是全旭的时候,多少有些失望。
全旭实在是太年轻了,他居然穿着一身的汉服,简直就是非主流,怎么看也不像有钱人的样子,顿时没了介绍的兴趣。
“哎,老板,这辆车卖吗?”
车行老板望着全旭,虽然没有说话,那眼神非常明显,他不相信全旭可以买得起。
就算全旭是一个隐形富二代,手中有钱,他应该去买保时捷、法拉利或者奔弛、宝马之类的豪车,用来泡妞,撩妹,可以无往不利。
然而,像这种外形硬朗、霸气的越野型房车,末世堡垒,外形仿佛像一辆大卡车,除非酷爱越野旅游探险的有钱人,一般人还真不买它。
中国和美国不一样,美国地广人稀,特别是中西部地区,通常都是几百公里看不到一个人,想要吃住非常不方便。
可是呢,中国不一样,几乎所有景区,都有完备的宾馆和酒店,根本就不需要房车,就可以旅行了。
当然,当车行老板的人,自然不会这么脑残,更不会这么嘴欠。
“帅哥,想买车?”
“嗯!”
“不知道,你预算多少?”
全旭认真的点点头:“应该够了!”
全旭倒不是吹牛,他此时卡里还有四千多万,放眼整个二手车市场,超过四千多万的车还真没有。
别说价格四千多万,就连超过五百万的二手车已经是凤毛麟角了。
车老板笑眯眯的望着全旭道:“如果你要买,我算你便宜点,八百万怎么样?”
这个价格绝对是良心价。
开了不到三千公里的房车,基本上刚刚磨合好,还属于准新车,折价八百万,相当于一年亏了五百多万。
全旭上下打量着这辆末日堡垒,确实是非常霸气,他指着挡风玻璃道:“这玻璃防弹吗?”
车老板得意的笑道:“那是当然了,双层防弹玻璃,不过,只能防小口径手枪和冲锋枪近距离射击,自动步枪中远程射射击也没有问题!”
全旭突然发现轮胎上居然没有气门心,好奇的道:“轮胎也是实心的?”
“对啊,实心!”
全旭突然看房车厢体,虽然看上去硬实,伸手一摸,却不是钢铁质感:“这是塑料?”
“是啊,塑料。”
全旭扑哧一下笑了:“玻璃用的是防弹玻璃,厢体居然用塑料,那用防弹玻璃还有意义吗?”
“请你不要小看这种塑料,这是德国军工部门生产坦克被动反应装甲复合材料,重量虽然只有钢铁的六分之一,硬度比钢铁还要强三倍以上,别看这么一本书厚度的复合塑料,却相当于六十毫米的均质装甲。”
“六十毫米?均质装甲?”
全旭兴奋的问道:“那岂不是连子弹都打不穿?”
“对,就算是美军威力最大的狙击步枪XM109,就是网友所说的肩扛炮,就算使用破甲弹,一样啃不动这辆车的厢体……”
这正是全旭需要的房车,如果躲进这辆房车,最起码可以保证安全。以明代的武器,还真奈何不了这种复合塑料和防弹玻璃。
全旭拍了拍手:“那就妥了,可以刷卡吗?”
“你说什么?”
“刷卡啊!”
全旭掏出银行卡,看着目瞪口呆的车行老板:“把车牌子、保险办好,明天我来提车!”
PS:本来昨天晚上打算双更,结果,太累了,码到一半睡着了。非常抱歉!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十九章要喊救命的人是你
第二十九章要喊救命的人是你
其实这辆末世堡垒,就是一个不差钱的土豪购买的。
然而,因为疫情原因,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只能忍痛割爱。
可是,这种车的需求很小。各种房车加起来,全中国也就是三十万辆,不到轿车一个月的销售量。
最关键是,房车中越野房车又是小众中的小众。
挂了三个月,从一千万降了八百万,结果一直无人问津。
直到遇到全旭。
全旭自然也不算是冤大头,这辆房车经过合法改装和加装,里面有舒服的独立式卧室,干湿分离的卫生间,洗浴间,还有超大的储物空间和烹饪的厨房。仓库里放满食物和水,在野外可以满足九个成年人,生存三十天。
最牛逼的是,这辆房车的车主,绝对是一个军事爱好发烧友。
整个车不仅备配了电台,还有无人移动终端。车载四架无人机,既可以放飞无人探索前方路况,还有无人机可以警示周围三十公里内的大型野兽。
车载四轮沙滩摩托车,整车有智能电击系统,可以把野牛、大象之类猛寿电晕,缺点是比较耗电。
车顶三千瓦太阳能电池组,超大功率逆变器。
事实上,这辆末世堡垒需要B2驾照,全旭虽然只是C1,不过没关系,这辆房车主要是放在明末开。
明末可没有交警,全旭对于这种车虽然驾驶技术不好,但是也不用担心撞车,关键是没有车给他撞。
一旦遇到危险,全旭可以开着房车,带着三娘跑,高分子复合塑料连肩扛炮都无法击穿,那么在明末还真没有什么可以对付他的武器。
其实,也不能说没有。红夷大炮发射的是实心铁弹,十二重的铁弹在火药加速下,炮弹的初速可以达到八百多米每秒,理论上是可以击穿这种复合塑料。
理论只是理论,红夷大炮的射击精度是非常让人绝望的,能打到哪里,需要看火炮的心情。
虽然卡里一下子少了八百多万,全旭的心情却是非常好的。
毕竟自己还有一千两黄金,随时出手,又是一千三百多万的进账。
来到永馨园小区的时候,天色有些昏暗,全旭突然想起家里已经没有食材,冰箱也空空如也,他就转身走进超市,购买一些生活用品。
就在全旭推着购物车,在超市里疯狂采购的时候,突然一名身穿米黄色风衣的女子,戴着一顶遮阳帽子,大墨镜出现在全旭的前面。
全旭有些唏嘘。
尼玛,逛个超市还这么夸张?你以为是大明星啊!
然而,就在全旭伸手抓向一包卫龙辣条的时候,那名女子突然挡在货架前,望着全旭一脸惊讶:“是你!”
“你是?”
全旭有些莫名奇妙。
他认识的美女有限,而且他是脸盲。如果不是与他关系比较重要的人,他几乎不会留意别人长什么样。
就像现在的旭日海洋,整个公司美女超过三分之二,当然,随着吴铭招募了五十六名退伍军人,稀释了这个比例。
不过,七八十名美女,全旭能叫上名字的超不过十个。
在全旭原来的影视公司里,他在一个公共办公室的美女同事,他同样也有很多人不认识。
那名女子不是别人,正是与全旭有过一夜之情的谢琳。
谢琳看着全旭仿佛不认识自己的样子,顿时有些失落,不过,转念一想,就明白了。全旭肯定是把自己当成了外围女星,趁机捞点外快。
谢琳从乾坤包里取出一块金锭,她拿着金锭在全旭面前扬了扬:“熟悉吗?还记得吗?”
看着金锭,全旭这才恍然大悟。
他想起了那一夜宿醉后的荒唐。
“我……”
全旭有些紧张,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钢铁直男,只要面对心动的美女,说话都不会利索。
谢琳娇嗔地捂了捂那纤细的柳腰,撒娇却毫无做作的感觉:“我饿了!”
“哈哈,我带你去吃饭。”
全旭想了想,直接将购物车扔在旁边:“想吃啥,直接说!”
谢琳撒娇地摇着全旭的手臂,看上去就像小鸟依人的萌系女友一样:“耶!我要吃龙虾沙拉。”
“好!带你去。”
离开超市,谢琳望着站在门口无动于衷的全旭:“你的车呢?”
“哦,我没车!”
全旭虽然说没车,可是谢琳反而不相信:“我们怎么去?”
全旭掏出手机:“那我叫司机过来接我们!”
“不用那么麻烦,坐我的车吧!”
谢琳走向露出停车场,一辆非常珍珠白色的宝马迷你打起了双闪。
全旭认识奔弛、宝马、宾利、等大部分豪华车标,但是他真不认识迷你,只感觉这辆车太丑。
“你怎么开这种车,太丑了,不配你的气质!”
谢琳有些无语,宝马迷你低配版也要二十多万,高配要四十多万,这已经算是二线豪华车型了。
谢琳耸耸肩:“我也想开宾利,可实力不允许!”
“宾利不就是三百多万吗?”
全旭对于也是属于爆发户的心态,只要没有超过他银行卡里的余额,还真不叫钱。
谢琳被全旭噎得说不出来话来,什么叫不就是三百多万,放眼中国,超过九成九的人拿不出来三百万。
“我送你一辆!”
全旭倒没有在装逼,全旭的老爸有两辆宾利,一辆轿车型,一辆SUV型,特别是那辆SUV型,是全旭的老爸送给他的二十四岁的生日礼物。
只是可惜,自从十八岁以后,全旭对于老爸送的东西,基本上,你爱送就送,反正我是不要,也不会用。
那辆宾利一直放在老家的车库里,估计该落满灰尘了。
谢琳开着车,心中改变了主意。
原本,她想与全旭随便吃点饭。看着全旭装逼,她气得不行。
就开着车来到金鱼胡同。
这里是北京最贵的饭店之一。
这里有着明代传统四合院建筑特点,按照王府级别的四合院建筑要素设计并修建,被赋予艺术的装点、文化的内涵和丰富的民俗。
四合院以二朱红为主调色彩,大门位于正中,朝向正南,大气磅礴。
其筒瓦屋面、鲜亮油饰、满做金线苏画等与古代皇宫级别花园庭院媲美。
当然,这里的消费也是非常昂贵的。
一进门的顾客眼花缭乱之余,也不禁为其优雅华贵的气质所感染,不由放慢脚步。
此时,全旭与谢琳坐在出云台的包间,面积超过一百五十平方的包间,富丽堂皇,让全旭不由得好奇起来。
谢琳倒显得很是拘束,她担心服务员会看出自己没有见识。
全旭则是一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的感慨。
“你没来过这里?”
谢琳有意想宰全旭一顿,点餐了满满一大桌子菜肴。
“从来没有,早知道有这么好的地方,我……也不会过来的!”
全旭品尝着海鲤鱼鲜嫩的肉质,又喝了一口文昌鸡那美味的汤头与鸡肉,他耸耸肩:“这里可不便宜。”
“呜呜,这波士顿龙虾好好吃!”谢琳很俏皮地吐了吐小舌头,熟练地用那白皙的葱指肢解着盘中的龙虾。
全旭拿着筷子加了一块牡蛎肉到嘴里,吃得满嘴鼓鼓囊囊的,他仿佛像饿死鬼投胎,毫不形象。
“看来你今天很开心嘛!”
“嗯,还行!做成了一笔大买卖。”
“有多大?”
“你猜?”
“一百万?美金?”
“不是,我买了一块地,马马虎虎两万多亩!”
谢琳捂着胸口有些幽怨地看了全旭一眼,刚才她将红酒很没风度地差点喷出来。
“没想到你这么有本事,真是可惜了!”
谢琳撅起了小嘴,喝了一口红酒。
她以为全旭只是旭日海洋,也是以前星光影视的老板,没有想到,全旭在影视方面的投入其实只是一点,重心还在房地产方面。
中国的地价有多贵,没有人不清楚,哪怕四线小线,一亩地也在三十万以上。两万多亩,那就是六十亿。
这样的豪门,是不会允许自己这样的人进入的。
全旭拍了拍肚皮望着服务员道:“卫生间在哪里?”
一名服务员伸手一指:“先生,这边请!”
“听雨轩!”
全旭望着卫生间门口的匾额,不解的问道:“怎么叫听雨轩!”
服务员解释道:“这个名字出自唐明皇,他在华清宫的厕所,取名听雨轩,指的是……”
全旭恍然大悟。
进入卫生间,里面非常宽大,镂空雕刻的屏风,古朴典雅的洗手池,木质的马桶,金光闪闪。
全旭放完水出来,正巧遇到谢琳也从洗手间内出来。
谢琳望着全旭,故意挺起傲人的胸部:“喜欢吗?”
谢琳伸手腰间轻轻摸了一把。当然,她的力度控制的非常到位,只会让全旭感到爽,而不会疼。
全旭伸出魔爪,如同蜻蜓点水:“谁知道是不是假的!”
“摸摸不就知道了?”
“我……”
全旭突然想起刚刚的菜肴中还有酱烤梅花鹿肉,鹿肉可是大补,很自然的,全旭经不起诱惑。
“在这里?”
“色狼,小心我喊救命!”
特殊的环境,让全旭感觉到莫名紧张又刺激。
“你最好咬紧牙关!”
谢琳缓缓弯腰:“要咬紧牙关的是你!”
“哦……”
全旭攥紧拳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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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十章末日堡垒就是一辆货车(三更求支持)
第三十章末日堡垒就是一辆货车
全旭从听雨轩出来的时候,整个包间已经空空如也,四名服务员早已离开了。
全旭推开门,却见四名年轻的服务员站在门口,四人低着头,人人一脸羞红。
古代建筑就有一点不好,隔音效果贼差。
只要是成年人都明白,全旭与谢琳在做什么。
然而,这里人的身份,让他们不敢干涉。
更何况,这是客人的自由。
全旭掏出钱包,里面还有一千多块,他想也不想,递给了四名服务员:“你们的小费!”
“谢谢老板!”
“谢谢老板!”
全旭与脚步虚浮的谢琳,一前一后,走出金鱼胡同。
“变态,你能不能轻点!”
“我也想,可是实力不允许!”
全旭身体素质不差,可关键是隔三差五的大补,想不强都难。
谢琳开着车,感觉鼻子有些酸:“我知道……你……”
“怎么了?”
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全旭有些别扭,空间实在太小了,他见过街道上有太多这样的车,就是不明白人们的喜号。你说开着大众不好吗?
“我……算了!
“说出来听听!”
谢琳擦擦眼泪:“不用了,我怕这个梦很快醒来!不是我入戏太深,而是我……”
谢琳的情绪不佳,她将车停在一座立交桥的应急路上,打开车门,走向桥边。
在霓虹灯的照耀下,谢琳的长飞飘逸,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感觉。
“我们……不算朋友吗?”
全旭很想说,一夜夫妻百日恩,可惜,这不是明末,尽管三娘与他并没有夫妻之实,可以看出,三娘为了他,愿意去死。
但是,谢琳不同。
他们只是孽缘,只是为了发泄。
全旭掏出烟,缓缓吸了一口:“你遇到事了?难事?”
谢琳摇摇头:“我是个很爱钱的女人,我知道你们男人很讨厌我这种不自爱的女人……”
“没有,真的!”
全旭伸手挡在谢琳的嘴前,淡淡的说道:“生活是让人无奈的选择,每个人都身不由已。”
谢琳望着全旭,眼中出现泪痕:“虽然同情,却不能接受对吗?”
全旭仿佛没有看到谢琳的痕:“比如我说,很多人会羡慕我,羡慕我有钱,羡慕我出身好。其实……可是……我……却过得不幸福,也不开心,上小学那会,我爹的生意还没起色,他每天都忙,同学们都笑我是没娘的孩子,没有人跟我玩。后来,我爹的生意越做越大,成了企家业,入了政协,成了人大代表,老师和同学们对我们态度对大变样,我知道,他们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我爹!”
谢琳望着全旭道:“假如,我们三年前相遇,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出道,你会爱上我吗?”
“会……或者不会!谁能说得清呢?”
全旭将手中的烟蒂扔向桥下,他苦笑道:“三年前,你不会爱上我,我只是一个穷屌丝!”
谢琳明白了全旭的意思。
她想了很多,想起了从前。
想起了当年,一名青涩的男孩拿着一支玫瑰花,结结巴巴的说道:“谢琳我爱你!”
她曾有过一瞬间的感觉,可惜,她拒绝了。
她想起了当年,那个眉清目秀的星探,说着要让她进入影视圈,成就一片星光坦途。
她就跟着星探去见了那个永远不想提起名字的导演。
她献出了第一次,换来了女二号的演出,她并没有后悔,除了一笔十万块的片酬,她成功出道,成功签约星源。
然而,接下来,她却后悔了。
明星,不是她想象的那样风光无限。
没完没了的训练,从吃饭喝水,走路坐姿,练歌练到嗓子沙哑,跳舞跳到腿抽筋。
她不怕苦,但是,让她非常不爽的是,每一次演出,都要付出。
她不愿意沦为人尽可夫婊子。
最初,她只是单纯的认为,自己遇到了爱情。
于是,她出道既巅峰,然后被冷藏。
她不愿意上床,愿意上床的女孩太多了,比她漂亮的更多。
当她过了二十五岁,青春正在快速消失,她已经对娱乐圈不再抱有幻想,找个有钱人嫁了,或者当小三……
看来,全旭不会娶她,甚至不愿意成为她的男朋友。
既然不能拥有天长地久,那么就珍惜眼下的拥有。
谢琳与全旭回到永馨园。
其实,她与全旭做了两年的邻居,却未曾见过一面。
没有办法,永馨园太大了,足足七千多户。
谢琳彻底放开,她爱钱,然而,却没有向全旭要钱,虽然全旭给了她一块金锭,她宁愿透支信用卡,也不愿意把那块金子卖掉变现。
谢琳变得非常疯狂,变得渴求……
全旭也极力回应着,卧室、窗台、浴室、客厅、厨房,餐厅,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二人的疯狂痕迹,当然,也有记忆。
直到全旭精疲力尽,彻底被掏空了。
等到全旭再次醒来,太阳已经西垂。
“我草,居然一点半了!”
卧室里已经没有了谢琳的影子,也没有了昨夜疯狂的痕迹,凌乱的衣服,不见了,卧室里的垃圾也不干见,积满灰尘的窗台,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全旭推开卧室的门,厨房里传来一阵阵煎鸡蛋的香味。
谢琳穿着一件全旭的衬衣,由于衬衣太大,仿佛像一个短裙一样。
“醒了?”
“嗯!”
全旭起身洗漱。
谢琳有些局促不安的望着全旭:“那个,我感觉你快醒了,就做了几道菜!”
全旭这才留意到餐厅的桌子上摆放着一道西红柿炒鸡蛋,青椒牛肉、红烧排骨、鱼香肉丝,还有苦瓜、莴笋,都是家常菜,色香味俱全。
“还真看不出来,你居然还能烧一手好菜!”
“那是当然!”
全旭拿起筷子,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他确实很饿,也需要补充营养。
谢琳的手艺不错,当然只是不错,与酒店大厨相比,差距有点远,可是与那些双手不沾阳春水的女人强得太多了。
看着全旭吃得如此开心,谢琳一脸满足。
吃完饭,全旭拿起电话:“喂,付师傅,对,你的驾驶证是A证吧?太好了,你去京西二手车市场,把我买的那辆末世堡垒开到道具厂!联系人的电话和道具厂的地址,我等一下微信发给!”
谢琳仿佛小媳妇一样,给全旭收拾着背包,可是拿着背包,却非常吃力。
全旭随便将这个背包扔在衣柜,拿起手机,望着:“那个!”
全旭有他自己的秘密,不会留谢琳在这里。
“什么?”
“帮我一个忙,帮我看一幢别墅,顺利的话一个礼拜,不顺利就半个月,回来我来买!”
“你有什么要求!”
“装修完毕,家具家电齐全,最好是拎包入住!”
全旭望着谢琳道:“不超过八千万就没有问题!”
谢琳望着全旭:“你买别墅是不是想金屋藏娇?”
“还需要吗?这个房子足够藏你了!”
谢琳快速收拾一下屋子,换了自己的衣服。
谢琳望着屋里的钢琴:“我可以用一下吗?”
“可以!”
全旭道:“如果钢琴是我的,送你都没有问题,只不过钢琴真不是我的,我没有音乐细胞!”
谢琳坐在钢琴前,轻轻弹奏起来。
全旭真不是谦虚,他是真不懂音乐,除了感觉好听之外,没有其他感觉。
“我还有事,你不用着急,走的时候关上门就行!”
全旭这才打车去了道具作坊。
来到位于大兴的道具作坊,已经是下午四点。
跟上遇到堵车,甚至连付师傅开着末世堡垒的速度都比他快。
“全董,早!”
“全董。好!”
全旭跟着道具部总监来到生间车间,洪海洋正躺在生产车间的厂房里,脸上盖着一顶明代制式的头盔,呼呼酣睡。
道具部总监王康兴奋的向全旭介绍:“全董,我们抢班加点,终于做出来了,雁翎刀五十把,长枪三十支,鸟铳二十支,盾牌二十张,虎蹲炮大、中、小各三门!”
现代工艺技术,不是明末可以比的。
从鸟铳来说,明代工匠要想打造一根枪管,至少要废上十几斤钢铁,反复锻打,然后卷成卷,继续锻打,一层一层包裹,一遍又一遍锻打,制造出来的废品率却极高。
在现代,完全不用如此麻烦。
长达六米的无缝钢管,拿着切割机直接切就行了,速度快的话二十根鸟铳枪管,只需要五分钟。
特别是雁翎刀,为什么要做五十把,主要是数控机床数据设置好,只需要把钢材放进去,直接加工就行了。
如果不是道具刀的高猛钢储存有限,其实做一百把或一千把,区别并不算太大,最多也就耗时多一些而已。
全旭望着王康道:“黑火药有多少?”
“这个……”
“还真没有!”
“那怎么向资方演示!”
王康笑了笑:“我们有TNT啊,这个我们已经做好了,三十个炸包,每个放药三百克,比十二公斤黑火药威力更大,只要放进炮膛,直接点燃引信,加上木炭粉,与黑火药效果一样!”
全旭点点头,黑火药在这个时代属于违禁物品,但是在明末不是,可以放心大胆购买。
全旭又看了看雁翎刀,所有的高猛钢打造的雁翎刀都没有开刃,不过雪亮的刀身,非常霸气。
王康有些不好意思的道:“就是盾牌,实在是道具场的桑木有限。”
“没事,没事!”
全旭望着王康:“老板在哪儿,我带钱过来,刷卡过户,这个道具厂就是咱们的了!”
洪海洋醒了过来,他兴奋的笑道:“我们完成了,完成了!”
“草!”
洪海洋发现太阳快落山了,一脸郁闷:“这下完了!”
“没事!”
全旭一脸轻松笑道:“我不逼你,你们过得出来吗?对了,洪哥去过户吧,所有道具厂员工,技术岗位留用,财务让公司派出人过来接手!”
洪海洋去过户,全旭则指挥员工将道具放在那辆末日堡垒的储物仓中。
此时,王康在风中凌乱了。
末日堡垒,这可是奔弛公司出产的顶级越野房车,超级土豪的专属玩具。
王康有些心疼:“全董,我找辆货拉拉吧,你这车……”
“这车怎么了?”
“这是末日堡垒!”
“然后呢?”
“你怎么能用末日堡垒运道具!”
“末日堡垒是用八乘八的卡车底盘改装的吧?”
全旭道:“这本来就是一辆卡车,不运货能用来运什么?”
王康一脸呆滞:“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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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十一章除了拼命别无选择
第三十一章除了拼命别无选择
末日堡垒超大的储物空间,把五十柄雁翎刀、三十根长枪、二十支鸟铳、大、中、小三种规格的虎蹲炮、两门子母炮以及三十副铠甲放进去,仍旧有大量的储存空间。
事实上,如果空间不够,全旭还准备拆掉房车里面的东西,比如华而不实的会客厅。
全旭将所有的货物装完,开着末日堡垒准备返回明末。
坐进末日堡垒的驾驶室,全旭发现这辆末日堡垒的自动化程度非常高,大大小小八块显示屏幕,既有全车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监控屏幕,同时也有无人机控制屏幕。
好在,这辆车有人工智能服务,要不然,肯定会让全旭手忙脚乱。
这辆车最大的好处其实是防盗,中控服务器通过全旭的身份验证,重新录入指纹和瞳孔,通过身份设置。
全旭成了堡垒的新主人。
在右上角的十二寸液晶显示屏幕内,出现一名身穿欧洲中世纪风格的铠甲美女。
“请主人命名!”
随着一阵电子音在全旭的耳边响起,他想了想道:“雅典娜!”
“雅典娜谢主人赐名!”
雅典娜满脸露出开心的笑容。
“雅典娜,你是人工智能吗?”
“是的,主人!”
“很好,请你为我介绍一下本车的主要功能和操作方法!”
全旭启动末日堡垒,直接驶向高速公路。
随着雅典娜的介绍,全旭这才发现这台末日堡垒买的太值了,极高的自动化程度控制,比如说无人机部分。
四部无人机虽然没有挂载武器,却可以采取轮换的方式,二十四小时为主车提供前方探路,以及三十公里范围内的警戒服务。
特别是三十公里范围内的警戒服务,居然是采取红外探测的方式,无论再擅长伪装的人或动物,都难以逃脱无人机的监视。
至于自卫式电击系统,也不是采取全世碰触式电击,而是类似于国外的电击枪,依靠高压氮气,发射电极,击中目标,使其休克。
同样是采取傻瓜式控制,既在开启状态下,任何靠近末日堡垒的人或动物,都会被位于全车六十四个电击枪管射出的电极击伤或休克。
全旭非常开心,除了油耗稍高一些,其他都可以接受。当然,一千六百升的超大油箱,完全可以跑四千多公里不用加油。
然而,让全旭苦笑不得的是,这辆末日堡垒实在是太拉风了,一路上引得众人围观。原本计划随便找一个无人的地方返回明末的愿意最终还是落空了。
无奈之下,全旭只好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加油,他不是怕费油,主要是这次离开,他下次出现还在这里,距离越远回京越困难。
所以,他只能加满油,停在服务区思考着对策。
就在全旭的末日堡垒停在服务区的时候,马上就有无数人上前围观,拍照的拍照,还有几名小网红,试图上前观看。
好在,全旭并没有在车上。
“哎,快看,这是末日堡垒啊!”
“这是乌尼莫克吗?”
“笨,你见过这么大的乌尼莫克?乌尼莫克在这辆房车面前不是弟弟,那是儿子!”
“这是什么车?”
“八乘八军用底盘,超过十米的长度,应该是私人限量定制版!”
“哎,有钱人真好,羡慕!”
全旭听着众人的议论,他有些苦笑不得。
他顾不得服务区商品价格昂贵,又采购一批方便类的食品,等着看热闹的人群散去。
全旭突然想明白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河北易县有一座摩天岭,这座山区景点夜晚会封闭,路上行人和车流会稀少。
全旭开始驶下高速,向摩天岭方向开去,果不其然,通向摩天岭方向的道路上,车流量稀少。
无人机显示三公里之内没有车辆过来,于是,全旭就快速收回无人机,启动穿越。
……
当全旭从昏迷中醒来,他睁开眼睛,果然,自己依旧出现在那座两层楼的仓库内。
全旭决定暂时将这辆末日堡垒保密,毕竟这辆车只要开出去实在是太吓人了。
全旭来到前院,明显感觉到这座大院的气氛有些不对劲,所有房间,全部漆黑一片,没有任何一丝灯光。
全旭当时就警觉起来,他立即返回仓库,打开末日堡垒的储物仓,从中取出两把雁翎刀。
全旭的心急了起来,他猜测到五柳黄家和那些大名府的士绅会采取阴谋手段对付他,于是全旭就返回后世购买装备。
也不知道是因为严打,还是其他关系,反而网络上任何自卫式的武器已经买不到了,幸好,他还有一个道具作坊,可以生产道具。
他虽然尽量提前返回,只不过耽误了整整两天时间。
难道自己回来晚了?
全旭拿着雁翎刀,却没有带给他任何安全感,好在,他还有末日堡垒。
全旭快速登上末日堡垒,关闭了车门,打开主控开门,他深吸一口气:“雅典娜!”
“主人有什么吩咐!”
“启动无人机!监控周围!”
“好的,稍等!”
随着一阵轻微的破空声响起,一只翼展超过两米四,高度在一米三多,长约将近四米的庞大无人机开始沿着轨道冲刺,直接腾空而起。
随着无人机越飞越高,周围的环境和人员,都出现在监控显示器里。
显示里标注着人形图标,全旭恍然大悟。
原来,此时的人员,青壮男女都集中在食堂里,不知道商量着什么。
而随着无人机的探测范围扩大,全旭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
那座破庙,已经被一群不速之客占领,这些人围着篝火,正在烤肉或者喝酒,人数在三百左右,拿着兵刀,还有十几匹马。
“土匪吗?”
全旭疑惑起来,他直接命令道:“雅典娜,降低飞行高度,我看清他们是什么人!”
无人机移动终端发送着指令,无人机开始缓缓盘旋,降低高度。
随着画面越来越清晰。
武帝庙,其实就是当地百姓纪念南北朝时期的冉魏国开国皇帝冉闵的庙宇。
只不过,冉闵是驱逐匈奴的英雄,正是因为他的存在,匈奴人放弃了自己的流传千年的族号,改成铁勒或铁弗,或者直接并入鲜卑族。
在明初的时期,武帝庙香火还曾兴盛,只不过最近几十年却破败了下来。
在全旭的大宅开始兴建,这里的灾民都转而成为了全旭的佃户,这里就成了无人区。
然而,此时的院内。横七竖八倒毙着数十具尸体,大殿里还传来女人凄厉的惨叫声,还有土匪肆无忌惮的狂笑声。
看到这里,全旭已经明白了怎么回事。
收回无人机,全旭将五十柄雁翎刀、三十根长枪、盾牌以及铠甲等物资,挪到隔壁的仓库内。
忙完这一切,全旭就径直走向食堂大楼。
此时的食堂大楼内,门窗紧闭,里面亮着昏黄的油灯,众人人人愁云惨淡。
双方实力相差太过悬殊,全氏大院虽然有小两百号人,可事实上,连半大的孩子和妇女都算上,不过一百三十余人。
可关键是,他们手中并没有兵刃,斧头和锤子,虽然可以防身,可是像两军对阵撕杀,短斧和锤实在是太吃亏了。
就在全旭来食堂的时候,三娘仿佛找到了主心骨,她这一天多的时间内,都是勉强支撑着。
“相公!”
“东家!”
“老爷!”
“东翁!”
“老板!”
各种各样的称呼都冒出来了。
全旭摆摆手道:“长话短说,我这两天去买兵刃了,罗世明!”
“东家请吩咐!”
“你带几个,去后院甲三号库房,把家伙拉过来!”
“好叻!”
“郭富贵!”
“在!”
全旭指着后院方向道:“你带几个人,去把后院的后门拆掉,扩宽,宽要两丈,门要坚固!”
袁世卿有些不解的望着全旭。
全旭苦笑道:“土匪来了,咱们需要做最坏的打算,万一守不住全氏大院,咱们这里的老弱妇孺,至少可以跑掉,只要人活着,就还有希望,粮食没了,只要人还活着,总有办法解决!”
郭富贵带着几名工匠和青壮,走向后院。
就在这时,罗世明兴奋的大笑起来:“好了,好了!大家伙都过来!”
四辆木质大车,推到食堂大厅里。
五十柄雁翎刀,盾牌和铠甲。
袁世卿与其他人不同,他一眼就认出这是军队的制式装备,只不过质量更好,难道是大名官军那里买来的?
这可不是有钱就能买来的。
全旭望着众人道:“武器暂时就这么多,我接下来可以再去买一些,拿着这些家伙,咱们跟土匪拼命,当然,有人若是害怕,现在就提出退出,你们可以带着家人搬走,我绝不阻拦!”
众人面面相觑,一脸憨厚的牛结实上前抄起一把雁翎刀,上下打量了一下:“嗯,比俺打得好,就是没开刃!罗管事,这刀还不能用啊,必须开刃,这活交给我了,六子,过来搭把手!”
众人根本就没有任何惧意。
全旭有些不解,农民不是胆子都小吗?
怎么他们一点儿也不害怕?
袁世卿似乎看出了全旭的疑惑:“我们穷的只有一条命了,除了拼命别无选择!”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十二章末日堡垒的另类用处
第三十二章末日堡垒的另类用处
明代的农民光从农税上来说,可以说是历朝历代最轻的。
从洪武年间亩收二至四斗,后来又降至亩收一斗。商税也低,所以哪怕在财政收入最高的万历初年,全国两京十三省总财税收入仅仅两千两百万两,只相当于宋朝一亿六千万两的八分之一,以及清朝的四分之一。
虽然朝廷的税收极低,但是农民的负担却不低。
这主要是在宋朝被打压下去的门阀,在明朝又换了一个马甲,光明正大的出来了。文官官僚体系,包括举人、进士以及士绅联盟,享受着免税的特权,可是,朝廷也需要用钱养兵养官,所以这些负担又转嫁到了农民头上。
拥有土地的农民既要承受胥吏和士绅豪强的盘剥,也要承担沉重的徭役。
袁世卿等这些人,失去了他们的土地,已经处在死亡的边缘挣扎了,可是,自从成为了全旭的佃户,他们的生活反而充满了希望。
粮粮和徭役的问题,根本就不需要佃户的考虑,他们除了向东家,也就是全旭交纳地租,田地里的收成都是自己的,这样以来,他们过得反而比自己拥有土地的时候更加轻松。
全旭给他们建造的崭新房屋,发给他们崭新的被褥,发给他们崭新的衣服,发给他们棉衣,鞋子。
现在他们每天吃着麦粥、或者米粥,白面馒头或者面饼、面条,就算是他们以前村里的土财主,也不能每天都是白面,还需要加着杂粮对付。
然而,这种好日子没过几天,土匪却要来了,要来抢全旭的粮食,也就是他们的口粮,这下他们就不干了。
虽然这两天全旭不在,三娘一个女人,可是大家心中没底。
不过,让他们放手这一切,扔给土匪,他们绝对不愿意。
在粮食和拼命面前,他们宁愿选择拼命。
随着,全旭的回归,特别是他带来的武器,这让所有青壮都找到了勇气。
锋利的雁翎刀,采取高锰钢锻造而成,比明军制式的高碳钢雁翎刀要锋利三分,硬度更高,韧性更强。
铁匠牛结实带着儿子和徒弟以用几名铁匠,开始磨刀开刃,其他青壮也各司其职,跟着郭富贵拆开后院的大门的拆开大门,加固院墙的加固院墙。
趁着土匪暂时没有进攻,在袁世卿的指挥下,众人包括孩子都开始忙碌起来,砍伐树木的砍伐树木,利用木桩加固院墙。
尽管天气寒冷,可是所有人都热火朝天的干着活。
全旭返回主屋,草草洗了一个木桶浴,倒在床上睡觉。
在全旭回来以后,三娘绷着的心终于放松了下来,她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可是,全旭却睡不着。
明末乱世,天灾人祸。
土匪作乱就是人祸的一种,他们狠起来,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人的。
一旦天亮后,那些土匪就会向这个大院发起进攻。
然而,全旭的大院如今占地一百多亩,他们才一百多人,根本就防不过来。
而且,土匪占据主动进攻一方,他们肯定会寻找全旭大院的漏洞,这样以来,全旭他们肯定会顾此失彼,狼狈不堪。
一旦大院被土匪攻克,那么后果不堪设想。
全旭原本没有办法,突然他想到之前曾经看到的《行尸走肉》这部美剧,里面有一段剧情就是主角开着房车撞丧尸。
当然,主角的B型房车是经过改装的。
这辆卡车房车虽然没有装载武器,可是,由于以采取了复合塑料与防弹玻璃制造而成,整车都是军工品质,完全可以利用这辆大车,连冲带撞。
想到这里,全旭有了主意,他早手推了推三娘:“三娘,三娘!”
三娘仿佛正在做着梦,一转身,从枕头下面掏出那柄多功能刀,就在这柄刀快要刺向全旭的时候,三娘终于醒悟过来,她急忙收起刀。
“对不起,对不起,相公,我……以为……”
“我明白!”
全旭望着三娘:“三娘,我可以相信你吗?”
三娘一听这话,顿时急了,她伸起手就要发誓。
当然,明末的人对于誓言可不像后世的人那么随便,后世拿誓言当放屁,明末的人却是说到做到,包括去死。
全旭伸手抓住三娘的手道:“我相信你,等会,无论你看到什么事情,都不要惊慌,也不要大叫!”
三娘点点头。
二人迅速穿上衣服。
外间里,一张折叠式的小床上,丫丫睡在床上,被子被她蹬掉一半。
全旭拿起被子给丫丫盖好,他与三娘蹑手蹑脚的走出主屋,一路轻轻来到后院。
通过后院第二排房子,这里其实只住着三户人,既何刘氏与其子毛毛、辛方氏以及汤邱氏和四喜。
当全旭走过后排房子的时候,门突然开了,汤邱氏披着衣服,一脸尴尬的望着全旭与三娘。
全旭打着禁声的手势。
汤邱氏正在起夜,由于全旭从后世来到的陶瓷马桶和蹲便器不多,整个大院其实只有四个厕所。
其中前院三个,后院仅仅有一个。
汤邱氏看着三娘跟着全旭走向后院,她仿佛想到了什么,她的脸更红了。
其实,汤邱氏想多了。
全旭来到仓库拿着遥控钥匙启动了末日堡垒。
三娘哪里见过如此庞然大物,顿时吓得扑倒全旭怀里。
全旭指了指后门道:“三娘,你去帮我打开后院的院门,等我走了以后,你再关上门!”
三娘忐忑不安的点点头。
别看三娘年龄小,其实她非常聪明,她没有向全旭询问这辆末日堡垒是什么东西,如果全旭愿意说,就会告诉她。
如果全旭不愿意说,她绝对不会问。
三娘吃力的打开后院那道宽约四米多的大门。
这个时候,全旭启动末日堡垒,率先放飞无人机监视着周围。随着无人机的画面传送回来,全旭发现此时袁世卿与罗世明都在前院指挥着众人加固院墙。
全旭不再迟疑,他驾驶着末日堡垒缓缓驶出仓库。
发动机的轰鸣声在黑夜中,显得非常刺耳。
隐约传来前院的人们的议论声。
“怎么回事?”
“是不是土匪过来了!”
罗世明的声音陡然抬高八度:“过来几个人,跟我去后院看看!”
全旭看着无人机传回的画面,罗世明带着十几名军大衣,提着明晃晃的雁翎刀朝着后院跑来,全旭猛踩油门,末日堡垒驶出大院。
就在这时,三娘突然出现在末日堡垒的前面,她的身影在庞大的末日堡垒面前,显得非常渺小,然而,她依旧顽强的站在前面。
全旭明白了三娘的意思,她要跟着全旭。
全旭无奈的跳下车,抱着三娘坐向副驾驶座上,并且为她扣上安全带。
全旭看着罗世明已经冲到后院的二排楼,距离末日堡垒不到三百步,他就踩着油门,驶向远方。
全旭望着无人机终端:“雅典娜!”
“主人有什么吩咐!”
“放飞二号无人机,监视武帝庙!”
“好的,稍等!”
就在全旭和三娘驾驶着末日堡垒朝着武帝庙方向前进的时候,罗世明也带着人赶到后院。
罗世明望着大开的后院门,气愤的道:“是谁?”
汤邱氏怯生生的道:“是老爷和三娘,我听着他们说,好像是去杀土匪!”
罗世明与众人面面相视,他们顿时明白过来。
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傻子,全旭不可能扔下自己的家业逃跑,他肯定是去找土匪商谈和解。
万一土匪起了歹意,那么全旭和三娘肯定完了。
罗世明一挥手:“杜亮,你去叫其他人,其他人,带上家伙跟我走!”
明代农民,其实是多面手。
朝廷需要打仗,发给他们兵器,他们就是合格的士兵。
朝廷修缮城池,发给他们工具,他们就是合格的工匠。
朝廷需要疏通沟渠,他们就是合格的工人。
罗世明虽然是普通农民出身,不过他却被朝廷征调过,参加过宁远大战,他见过血肉横飞的惨烈战场,也见识过尸山血海。
罗世明等人一边奔跑追着全旭那辆末日堡垒,当然,他们也末日堡垒的影子都没有看到,地上只留下两道宽大的车辙。
这并不奇怪,毕竟,全旭神不知鬼不觉运输过来很多粮食,他就是依靠这种庞大的大车。
此时的全氏大院,几乎男女壮年全部出动,连半大的孩子也出来了,三十根长枪,五十柄雁翎刀,还有乱七八糟的武器,一百多号人朝着武帝庙方向冲去。
不过,他们距离全旭的末日堡垒越来越远。
……
末日堡垒是重卡改装而成的,又有防弹装甲和防弹玻璃,皮实耐操。在无人机的监视下,全旭非常清晰的看着那座占地三四亩的破败庙宇。
前探照灯打开,庞大的末日堡垒,如同蛮牛一样冲向武帝庙。
此时,正在破庙里宿营的土匪们,不约而同的被发动机的轰鸣声惊醒。
“怎么回事?”
“地动了吗?”
“那是什么鬼东西!”
“哎,我看不见了!”
全旭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猛踩油门,将末日堡垒的速度提到八十迈,他望着三娘道:“坐稳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十三章所向披靡天雄军
第三十三章所向披靡天雄军
大名府,知府衙门后堂。
夜很深了,卢象升起身准备休息。
就在这时,一阵凌乱的脚步声传来。
杨陆凯拿着一封信,有些紧张的跑到卢象升面前。
“卢大人,您看!”
杨陆凯将一封信递给卢象升。
卢象升打开一看信的内容,只见信上写着:“鸡鸣钻林豹下山,目标金堤全氏大院!”
卢象升的眉头皱起来:“这封信哪里来的?”
“刚刚,我从茅房出来,这封信就揉成纸团,砸在我脑门上!”
卢象升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倒没有认为这是有人恶作剧,主要是因为,他与全旭的计划。
按照全旭的计划,大名府的士绅肯定会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来。
可惜,大名士绅的胆量比卢象升想象得更大。
自从卢象升担任大名府以来,针对各地的土匪进行严厉打击,如今的大名府境内没有成规模的土匪,也没有成气候的城狐社鼠,要想采取不光彩的手段对付全旭,唯一的可能就是动用他们蓄养的家丁或死士。
一旦他们动手,就会给卢象升留下口实,卢大知府就可以利用知府的权利,抄家灭族。
然而,他们却勾连了鸡鸣县的悍匪钻林豹。
鸡鸣县距离大名府一百三十余里,不过,却属于永平府管辖,不属于卢象升的大名府管辖范围。
这个土匪窝点,据说有一千多人。
虽然有虚张声势的成分,卢象升想来,三五百人肯定是有的。
全旭能守住那座大院吗?
卢象升不看好全旭。
首先全旭没有武器。
其次,他没有底蕴。
再次,全旭也没有多少人。
如果是百年大族,一般土匪还真不敢砸窑。
可惜,全旭来到大名府的时间太短了。
面对这个问题,卢象升也不能不管,可是想要管,首先要调动军队,卢象升作为大名知府,却调动不了大名卫的一兵一卒,这需要直隶都司的职权和中军都督府或兵权的授权,当然,巡抚和总督却可以直接调动兵马,进行剿匪。
眼下,这些条件,卢象升都不具备。
“杨陆凯!”
“在!”
“传本府命令,命各乡、里、镇在册步弓手,天亮前,带齐装备,南城门口集合!”
“是!”
步弓手。这是明朝的一支准军事部队。
平时受官府差遣,承担二十天到四十天不等的役期,负责维护治安,或者剿灭土匪。
当然,一旦遇到战争,这些人则会转化成守城兵力,如果遇到一个知兵或者威望高的文官指挥,可以发挥出连卫所兵都没有的战斗力。
比如说,大名府向前五百里的归德府。
荥阳大会召开以后,李自成获得了明末叛军的领导权,李自成亲率十数万精锐叛军,浩浩荡荡杀向归德府,想要把豫东门户,华北粮仓拿下来。
结果,归德府之战打了一个多月,李自成被撞得头破血流,损失惨重,铩羽而归。
当然,这些步弓手,以宗族和宗族为纽带,在一年多以后,就会被卢象升改编成天雄军。
成就了赫赫威名的天雄军,所向披靡的天雄军。
卢象升在心中默默祈祷,全旭坚持住。
……
“轰隆”
高达一丈有余的院墙被末日堡垒轻轻一撞,就直接坍塌。
区区一段土墙,根本就阻挡不住末日堡垒一米五的涉深。院墙倒塌后形成的废墟,根本无法迟滞末日堡垒的速度。
末日堡垒的速度不减。
正在院中的土匪们,目瞪口呆。
“鬼啊,快跑!”
有的土匪反应比较快,有的则是被吓得腿肚子抽筋,动弹不得。
全旭曾经有过一瞬间的迟疑,他的脚踩在刹车上,只要他稍微用力,制动效果极佳的末日堡垒就会停下来。
然而,考虑到全氏大院的妇孺,以及院中,大灯所照之处,那数十具残缺不全的尸体。
那些尸体从衣服上可以看出,都是附近的百姓,甚至还看到了七八岁大的孩子。
全旭怒了。
事实上,几个小时之前,他就用无人机监视到了这里的画面,目睹了这里土匪的禽兽之行。
“给我死!”
全旭转而踩向油门,随着末日堡垒的发动机轰鸣声加大,
几名被吓傻子的土匪,被末日堡垒卷在车下。
“扑哧!”
一股鲜血喷射到三百六十度全景监控器的镜头上,整个镜头都变得一片猩红。
一名被辗断了腿的土匪,发出瘆人的惨叫。
几名土匪吓得朝着大殿跑去。
全旭无意间扭头,顿时发现身边的三娘,从开始的恐惧,慢慢变得放松,变得有些兴奋。
“压死他们,压死他们!”
三娘挥舞着拳头。
全旭其实并不知道,三娘其实与土匪有着血海深仇,她的父亲汤显贵就是死在土匪的刀下,伤重不治而亡。
大哥汤孟恩与大嫂汤李氏也因此失去联络。
要不然,也轮不到三娘化装成男孩,到处找吃的。
全旭调转方向盘,操控着末日堡垒快速撞向大殿的支撑柱。
“咚”
一声巨响,整座摇摇欲坠的大殿,被末日堡垒撞塌,里面没有跑出来的土匪,被砸在里面,生死不知。
此时,见识到这只蛮荒巨兽的恐怖之处,众土匪吓得四散奔逃。
全旭开始倒车,朝着偏殿撞去。
“轰隆!”
再次一阵轰响。
偏殿同样倒塌。
这时,土匪们知道这座巨兽的可怕之处,那些房屋不仅仅不能保护他们的安全,反而成为了催命符。
众土匪吓得赶紧跑出破庙。
全旭满脸狰狞:“有种别跑啊!”
全旭开着末日堡垒,加速追击着四散奔逃的土匪。那些土匪哪里见过这种庞然大物,他们一边奔跑,一边朝着末日堡垒射箭,或者绝望地挥舞着刀斧,朝着末日堡垒砍去。
弓箭还好,最多在末日堡垒上留下一道浅痕。
那是那些手持刀斧的土匪,被末日堡垒的自动电击系统锁定,很快都被发射的一颗颗电子击中,抽搐着倒在地上。
三娘瞪大眼睛,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全旭驾驶着末日堡垒,追逐着土匪,将土匪撞倒,或者碾压成肉泥。
就在这个时候,罗世明与袁世卿,带着倾巢而出的全氏青壮,拿着雁翎刀和长枪抵达破庙。
他们看到破庙这边幸存的土匪们,有的并没有被末日堡垒撞中,也没有被压倒,但是他们却被吓疯了,像疯子一样,大吼大叫。
那些被砸伤或撞伤的土匪,则躺在冰天雪地里哀嚎着。
“这是怎么回事?”
袁世卿望着愣在当场的罗世明。
罗世明摊摊手:“我也不知道,我们跑到这里,就这样了!”
一名被电击器击中的土匪,缓缓醒来。
罗世明上前一步,将雁翎刀顶在土匪的胸前。
那名土匪缓缓伸手双手:“好汉爷,我投降!”
“绑了!”
袁世卿朝着身边的青壮喝道:“快。”
众人纷纷上前,将那些被电击击晕的土匪和被吓疯的土匪捆起来,如果是重伤的土匪,就给他们一个痛快。
这些虽然是曾经的灾民,可是他们却也不算是善男信女,下起手来,一点儿也不手软。
袁世卿指着倒塌的破庙,以及残缺不全的尸体道:“这应该是东家带人干的!”
罗世明不解的问道:“东家就一个人?”
“一个人?”
袁世卿冷笑道:“一个人,你穿的棉衣,脚上的棉鞋,咱们的吃的粮食,盖的被褥,都是哪里来的?咱们东家,什么时候是一个人?他的那些人只是不想让咱们看见。”
罗世明恍然大悟。
“罗爷!”
一名军大衣提着一个土匪的包裹,里面装着几百枚铜钱,还有几块散碎银子,包括一些带着血的金银首饰!
“这些东西怎么办?”
罗世明扬手一巴掌拍在那名军大衣的脑袋上:“二虎,你他娘的想啥屁呢,吃着东家的,穿着东家的,喝着东家的,你还想着分银子?二虎,不是我说你,你的良心让狗吃了?”
二虎一脸羞愧,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咱们做人讲点良心好不好?”
罗世明朝着众人大吼道:“都听着,要是谁他娘的手不干净,不用东家吩咐,我罗世明第一个不放过他!”
“好!”
众人开始抓捕那些被吓破胆的土匪,打场现场。
如果放在后世,普通人看到尸体就会害怕,可是众人却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
那些被砸死或者被末日堡垒撞死的尸体,都被众人拉起来,全身上下扒得干干净净,当然,并不是他们有什么特殊癖好,主要是土匪身上的衣服,在这个时代值点钱。
在工业时代,一件廉价的衣服,十几块或者几十块钱,然而,在明末这个时代,哪怕最廉价的葛布,一匹也要一两多银子,上好的丝绸或锦缎,绸缎,都是价值十几两或者几十两(大明1566里,有一段情节,五十万匹丝绸,价值七百五十万两,那是批发价。)
普通百姓一年都添不一了一件衣服,土匪尸体上的衣服虽然脏,虽然破,洗洗缝缝补补,一样可以穿。
就在全旭转了一大圈,发现再也没有土匪之后,他就开着末日堡垒回到了大院,将末日堡垒停在庞大的仓库内,全旭和三娘下了车。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全旭看着这辆立下大功的末日堡垒,瞬间感觉胃里翻江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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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十四章横财一万两白银
第三十四章横财一万两白银
全旭在夜里充当马路杀手的角色,开着这现末日堡垒横冲直撞,他当时非常爽,撞倒了不下一百名土匪。
无论是撞墙,还是撞大殿,对于末日堡垒的损害都不大,军功品质的大梁都没有变形,被箭射和刀砍,也仅仅留下几道斑驳的划痕。
最重要的是,这辆末日堡垒上的鲜血,沾着无数土匪的鲜血,和各种身体的器官。
倒车镜的支架上,夹着一根断臂,全旭有些印象,那名土匪比较凶悍,想冲上来砍全旭,只不过被一甩,胳膊卡到倒车镜的支架里,由于他的身体悬空,无处借力,被末日堡垒挂着跑,他当时吓坏了,居然拿起刀,自己砍自己的胳膊。
断臂求生,也是一个极品狠人。
鲜血将断臂膀冻在了倒车镜的支架上,重灾区,反而是末日堡垒的保险杠上,不仅挂着一颗血肉模糊的头颅,还有一脚断腿,前面进气珊上,还挂着一截肠子,油箱部位的钢板上,则是挂着一具尸体,尸体的下半身早已被磨得没了……
全旭只是一个正常人,坐在驾驶舱里看着监控与挡风玻璃,他只当是在看限制级电影,可是此时,再看着这一幕,他就坚持不住了,瞬间吐了。
“哇哇……”
全旭吐得稀里哗啦,吐得手脚发软,四肢无力,吐得连胆汁都快要出来了。
三娘起初还有些害怕,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她与全旭不一样。
全旭生长在和平安定的太平盛世,而三娘则生长在人吃人的明末。
尸体,对于三娘来说,太平常了。
当初,她从杞县老家逃难出来的时候,很多人走着走着,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就像三娘当初的邻居,一个三十多岁的香油铺子老板娘。
实在是饿得狠了,她坚持不下去就,就在路过虎跳崖的时候,从山顶跳了下来,直接把自己摔得稀巴烂。
三娘还悄悄从那具尸体上捡了一只金戒指,在卫辉府的时候,给换了三个馒头。
三娘扶着全旭离开仓库,来到主屋。
“丫丫,快过来!”
丫丫急忙过来道:“三娘子!”
“快给老爷洗漱!”
“是!”
丫丫服侍着全旭洗漱,却拿着盆和抹布,来到仓库前。
就在三娘准备打开仓库门的时候,汤邱氏出现在三娘身后:“三娘!”
“娘!”
三娘望着汤邱氏道:“今天起来这么早?”
“出了这么大的事,哪还能睡得着啊!你这是……”
三娘想了想仓库里的庞然大物,清洗的工作量显然不小。
“娘,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三娘望着汤邱氏认真的道:“无论你一会儿看到什么,不许对任何人说。”
汤邱氏仿佛想到了什么,她的脸色大变。
三娘推开仓库的大门。
汤邱氏一下子跌倒在地上,当然她与三娘一样,并不是被上面的残值断臂或鲜血吓住了,而是末日堡垒庞大的块头。
她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庞然大物。
“娘,别怕,这是相公的末日堡垒!”
“末日堡垒?”
“嗯!”
三娘扶起汤邱氏,指着末日堡垒:“就是它,昨天晚上,我和相公,把那些土匪都撞死了!”
汤邱氏一脸呆滞:“这么大的车,需要多少牛才能拉动?”
“不用牛,也不用马,自己会跑!”
三娘想到那个小屋子(显示器)叫雅典娜的女人,她的胸真的是太夸张了,难道说,相公喜欢这样的女人?
三娘有些漫不经心的擦拭着末日堡垒,汤邱氏又去外面推过来一辆架子车,她用斧头(全氏标配),将冻在车上的断臂、头颅,肠子等砍下来,装在架子车上。
母女二人合力,很快将车身、车底的人体器官弄了下来,装在架子车上,推到院外。
院外,袁宗第带着几个孩子玩游戏,看着三娘和汤邱氏干活,自觉的过来帮忙。
袁宗第看着架子车上的人体器官,仅仅愣了一下,就继续推着车。
如果全旭站在这里,肯定会感慨万千:“这尼玛心真大!”
事实上,什么样的环境,成就什么样的人生。就像国外,内乱频繁的非洲,还穿开裆裤的小屁孩,都可以熟练操作枪支,炸弹。
可是同样,在明末这个时代,除非是深居城内的深宅大院,否则,城外已经是一片末世景象了。
三娘与汤邱氏、袁宗第,将这些人体器官随便放在一堆柴上,直接点火,烧成灰烬。
三娘与汤邱氏母女二人这才开始缓缓着末日堡垒上面的血迹。
当然,袁宗第则负责看着那堆燃烧的火。
……
就在三娘与汤邱氏擦着末日堡垒的时候,卢象升则带着两三千名步弓手,沿着官道向金堤进发。
这些青壮步弓手都非常相信卢象升,毕竟卢象升来到大名府担任知府的时候,并不像其他知府,与地主、士绅豪强们一起串通一气,狼狈为奸,变着花样对百姓们进行盘剥。
对于手脚不干净的胥吏,卢象升可没有好脾气,他是直接让人打板子,活活打死。
这样以来,反而吓倒了那些手脚不干净的胥吏。
胥吏们倒是没有跟卢大知府对着干,毕竟知府大人对于地方来说,就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无论卢象升是做出政绩,那么他很快就会高升一级或者两级,换一个地方,离开大名府。如果没有政绩,或者考评中下,卢象升又调到一个更远,更穷的地方当知府,官职正四品,降到从四品,或者从五品不等。
然而,胥吏祖祖辈辈都是属于地方,卢象升走了,他们照样可以捞钱,作威作福。
随着吏台的清明,大名府胥吏的收入大减,当然,老百姓的日子也好过一些,虽然一样要交税,可是百姓超过三分之二的赋税,其实不是交给崇祯这个皇帝,而是进了文官或者胥吏手中。
胥吏,就相当于后世的办事员,官职不大,权利不小,善于经营的人,一年弄个几千两或上万两银子完全不是问题。
大名府的百姓是受益人,他们自然对卢象升非常尊敬,比较支持。
就像这次征召,几乎没有动员,就是让杨陆凯发了一个通知,按照原本计划,征召五百人就足以对付钻林豹了。
可是,随着消息传来,足足来了两三千人,如果不是卢象升着急出发,恐怕会来更多的人。
这些人没有要求官府准备干粮,也没有要求准备武器,他们自带着干粮,拿着兵刃,冒着寒风,朝着金堤跑步前进。
跑了半个时辰。
卢象升望着身边的雷时声道:“雷时声,你对钻林豹了解多少?”
雷时声想了想道:“回禀卢大人,这个钻林豹好像是姓周,据江湖传闻,他曾是边军出身,浑河之后,从辽东逃到了河北,聚众为匪,打家劫舍,向来不留活口,永平府曾数次清缴,非但没有将其剿灭,反而让人坐大!”
雷时声并不知道,钻林豹在三年之后,与王嘉胤、王自用部会合,并称晋陕三十六营,而钻林豹就是三十六营之一。
直到崇祯九年,被孙传庭在周至县击败,兵败被杀。
雷时声尴尬的笑了笑:“当然,传闻当不得真,卢大人不必放在心上,只要俺们赶到,不管他钻林豹,还是穿山甲,俺们都把他给卢大人逮过来!”
卢象升望着身后大大小小骑着马、骡子、或者驴子的大小头目道:“加快行军速度,午前抵达金堤,白面馒头管够!”
卢象升发现,全旭根本就没有杂粮,只要自己带人给全旭解围,管众人一顿饱饭,全旭应该不会吝啬。
当然,卢象升并不知道,这一次他注定要白跑一趟了。
在武帝庙的最后一座偏殿里,几名吓得尿了裤子的土匪,围着一名左臂断掉的土匪头目,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钻林豹周楚。
周楚是辽东人,哨官出身。
因为浑河之战战败,朝廷财政出现巨大的缺口,对于受伤军卒抚恤不及时,周楚就带着十几名部下,杀掉上官,逃回内地。
抵达鸡鸣县的时候,发现这里穷山恶水出刁民,于是臭味相投,就拉了一帮人聚众为匪。
一年前,周楚盯上了遇到了黄立极返乡的车队。
于是,他带着数百名土匪,冲上去,准备劫黄立极的车队。
黄立极虽然是被崇祯皇帝勒令致仕,不过,他身边不仅仅有锦衣卫护送,他的家丁也是个顶个的好手。
以少敌多,周楚反而被黄立极身边的家丁打得落花流水,就在周楚已经必死无疑的时候,黄立极反而放了他。
当然,这个放不是条件的,黄立极需要的时候,周楚需要出面为黄立极干活。
比如这次袭击金堤全氏大院,就是代价之一。
可惜,周楚这次栽了。
一只不知道哪里跑出来的巨兽,不分青红皂白,逮着他们一阵乱撞,小四百人马,当场埋了将近百人,撞死近百,吓傻的,电倒的,足足有两百多号人。
此时,他也被足足几十名身穿军绿色大衣,拿着寒光闪闪的雁翎刀的人围住了。
“我投降,我投降!”
“自己爬出来!”
罗世明扯着嗓子喊道:“要不然我就放火!”
“我们……我们出来!”
周楚哆嗦着,也不知道是疼的,还是冻的,他缓缓朝着门口爬去。
周楚刚刚出来,几名军大衣上前粗暴的将他捆起来。
这时,一名进入偏殿的军大衣惊喜的大叫起来:“罗爷,袁爷,发财了,发财了!”
罗世明和袁世卿进入偏殿,发现偏殿的角落里三辆大车,两辆大车上装满了布帛,少数也有几百匹。
其中一辆大车上则是装着三口硕大的箱子,最上面的那口箱子打开了,露出一片银光。
袁世卿目瞪口呆的盯着箱子里的官银,每锭五十两,这么三大箱,至少……一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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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十五章慷他人之慨谁不会啊
第三十五章慷他人之慨谁不会啊
俗话说,贼不走空。
从鸡鸣县到大名县金堤全家大院,足足有二百多里。
周楚率众土匪没有携带任何给养,他们就是走一路,抢一路。
只不过,这年头,地主和豪强,不仅院墙高大坚固,还有真刀真枪的家丁护卫,响窑可不好砸。
当然,散落的村落比较容易抢,可是,那些穷鬼,除了一条命,也没有什么好抢的。
周楚的运气不错,在路边营盘镇的时候,遇到了营盘镇的刘大财主纳妾,大宴宾朋四友,防守比较松懈。
周楚带着十几名心腹装作前来祝贺的来宾,成功进了刘家大院,在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周楚就带人里应外合,非常顺利夺下了刘家大院。
刘大财主的所有纳妾贺仪,包括这两大车的上好绸缎与丝绸,包括这些银子,都成了周楚的囊中之物。
周楚顺便替刘大财主洞房,把刘家大院能带走的都带走,粮食、酒肉还有几十名丫鬟,小厮。
连续又抢了几个村落,当来到武帝庙的时候,周楚已经捞得盆钵满丰,当然,这一切都便宜全旭了。
经过袁世卿的清点,五十两的官银共计三百五十三枚,合计,一万七千六百五十两,铜钱四十五吊,散碎银子合计七千三百多两。
锦缎和丝绸四百二十匹,麦子一百二十七石,大米一千多斤,羊十三只,牛五头,猪两头,鸡鸭数十只。
牛皮十三张,猪皮二十一张,羊皮二百多张……
乱七八糟的兵器五百多件,其中包括制式兵器,火铳十五支,子母炮两门,各种猎弓箭五十张,箭三千多支。
大车、独轮车共计二百二十七辆。
经过询问,罗世明这才知道,周楚一路抢了这么多车,目的就是为了拉光全氏大院里的粮食。
袁世卿与罗世明兵分两路,袁世卿带着大部分的青壮和妇女,押解着两百多名过俘虏,将这些大车、独轮车以及缴获的兵器、粮食、布帛,还有银子,运往全旭的大院。
罗世明则带着人,把现在所有的尸体清理好,摆放整齐,同时,让人清理末日堡垒留下的痕迹。
好在,天气实在是太寒冷,地面早已被冻实,末日堡垒虽然重,可是在地面上留下的车辙并不深。
工作量不是很大。
当然,罗世明也不是真正的好心,他带着二十多名大胆的青壮男子,一一将死去的土匪、包括那些被土匪杀死的百姓的尸体上的衣服扒下来。
用罗世明的话说:“他们赤条条的来,也就赤条条的走!”
这边,全旭终于缓了过来,只不过,他的脸色苍白,全身没有半分力气。
他躺在客厅里的沙发上,连手指头都不想动,一闭上眼睛,他的脑子不是浮现狰狞的人头,就是血淋淋的残值断臂。
“太尼玛吓人了!”
全旭喃喃自语。
“咕咕……”
全肚抚摸着干瘪的肚皮,望着在不远处的丫丫道:“丫丫,有没有吃的!”
“老爷想吃什么?奴婢去准备!”
“粥吧!”
全旭有些倒胃口,轻轻摆了摆手,示意丫丫出去。
丫丫转身走向西厢房。
全旭的整个大院,此时只有两个厨房,普通人都是吃食堂,七八十名妇女轮着做饭。另外就是全旭的小灶,厨师就是丫丫的娘亲辛方氏。
辛方氏每天都会提前做好丰富的早餐。
当丫丫进入厨房的时候,辛方氏已经准备好了米粥和馒头、包子准备好了。
丫丫哭丧着脸道:“老爷好像病了,吐得厉害!”
辛方氏想了想:“我去看看吧!”
辛方氏其实一直避免与全旭的接触。
她是寡妇。
正所谓寡妇门前是非多,全旭的大院里住着太多妇女,她们有事没事就家长里短,风言风语。
可是现在,辛方氏也顾不得避嫌了。
辛方氏端着米粥与咸菜,来到主屋。
然而,全旭看着辛方氏端着的咸菜,准确的说这是后世买过来的八宝菜,红通通的,咸爽可口,可是落在他的眼中,这就像那些沾在末日堡垒上面的碎肉。
“呕……”
全旭又想吐了,可惜,他胃口空空如也,怎么也吐不出来。
辛方氏微微一愣。
不由得多想了一圈,自己难道已经变得这么丑了吗?
东家看了一眼就想吐?
丫丫跑进来,拿着一杯水。
全旭接过水,连灌了几大口,终于好受一些。
全旭闭着眼睛,转身指着咸菜道:“八宝菜端走!”
辛方氏这才恍然大悟,她急忙端着八宝菜走向厨房。
全旭端起白粥,喝了一碗。
胃里有点食物,全旭多少感觉好受一些。
“丫丫!”
“奴婢在!”
“你没有名字吗?”
丫丫摇摇头。
全旭望着丫丫,突然想起了希望工程那张大眼睛照片。
当然,丫丫与苏明娟并不太像,像的部分就是眼睛。
丫丫的脸型带着婴儿肥,与苏明娟当时的瓜子脸不一样。
全旭想了想道:“丫丫,我给你取个名字吧?”
“好啊!”
全旭突然想到了曾经看过的一本唐砖,里面的女主角就是叫辛月,他恍然大悟道:“你姓辛,叫辛月吧!”
丫丫疑惑的道:“辛月?”
“对!”
“姓辛,名月!”
丫丫兴奋的朝着厨房里跑去,一边跑,一边兴奋的大叫:“娘,娘,我有名字了,我有名字了,我有名字了!”
名字不过是一个代号,然而对于明朝的女性来说,名却非常难得。
一般而言,女人大都没有名字。
即使丈夫比较出色,获得封妻荫子的待遇,依旧某某氏,就像辛方氏一样。
就在小辛月向辛方氏献宝似的向辛方氏说着自己的名字,她的小脸上洋溢着幸福开心的笑容。
就在这时传来一阵阵凌乱的脚步声。
一群少年孩子兴奋的大叫:“回来了,回来喽!”
袁世卿健步如飞,快速来到全旭身边:“东家,大喜,大喜啊!”
“什么?”
袁世卿从怀中掏出一张A4纸列出来的清单,递给全旭。
“您发财了,你这下发财了!”
全旭疑惑的望着纸上,只见袁世卿在上面用蝇头小楷写着:雪花官银,五十两,三百五十三锭,合计一万七千六百五十两,散银七千三百余两,字画……首饰……布帛……
全旭目瞪口呆:“这些东西哪里来的?”
“都是钻林豹抢的,钻林豹昨天夜里被东家……”
其实,没有人是傻子。
昨天夜里的动静很大,从全旭突然让开后院的大门开始,处处透着诡异。袁世卿与大大咧咧的罗世明不一样,他更细心。
车辙虽然不深,却非常庞大,绝对不像是他们见过的任何大车,不过这不要重要,重要的是,钻林豹周楚完了。
“哈哈,我们去收尾,俘虏两百多名土匪,缴获了这么多好东西!”
全旭拍拍了袁世卿的肩膀:“干得不错,通知厨房,今天咱们加餐,罐头肉每人一听!”
袁世卿眉开眼笑。
罐头肉虽然在全旭眼中就是垃圾食品,这是他从高速公路服务区买的,每一听午餐肉罐头都要五十多块。
不过,好在,他有了可以奖励众人的东西。
“东家有赏,所有人中午吃肉!”
“谢东家!”
众人的感谢声此起彼伏。
此时,三娘清理完末日堡垒,来到全旭身边。
她不识字,看不懂清单上面的东西,却看着一大流大小车辆,车辆上装着粮食,还有几名半大的孩子牵着着牛、羊、猪,还有鸡鸭鹅之类的家禽。
三娘搂住全旭的胳膊:“相公,这才像个家!”
“对,对对!”
全旭望着三娘道:“把钥匙给袁管事,东西暂时放在后院第一排仓库,这些牛……羊!”
袁世卿道:“咱们要盖一座马厩。”
“暂时不急!”
全旭排排手道:“空房子咱们多得是,先把东西藏好,卢大人快该来了!”
袁世卿恍然大悟。
此时,全旭的大院中,充满了欢声笑语。
人人兴奋异常。
不仅仅是因为全旭奖励的罐头肉,还有他们从尸体身上扒下来的衣服,由于土匪太多,人人一件还有富裕。
土匪虽然也不算富裕,至少他们穿的衣服,比灾民强得太多了。
全旭望着堆积如山的衣服,有些厌恶的皱起眉头:“你们弄这些破烂过来干什么,扔掉,不烧掉!”
罗世明辛苦一场,一脸心疼:“东家,这……大家伙洗洗缝缝补补,还能……”
“能个屁!”
全旭没好气的道:“这上面多少细菌,细菌你不知道,这会让人得病的,扔了,衣服的事情我来想办法!”
字画、古董不说,光凭这些崭新的丝绸和绸缎,放在后世也是堪比黄金。
更何况,还有那些首饰和银子。
整个全氏大院不到二百人,人人一件新衣服,才几十万而已,就算从头到脚,加上军大衣,也不到两三百万而已。
全旭有钱,他望着众人道:“这些衣服,扔掉,烧掉,最多三天,我给你们每人再添一件新衣服,新棉衣,新裤、新鞋!”
众人再次高呼:“多谢东家赏赐!”
随着众人的欢呼声,众人将破旧的衣服、鞋子扔在院外的空地上,足足堆了一座小山。
十几只燃烧着的火把扔上去,这些破旧的衣服很快就燃烧了起来。
浓烟滚滚,腾空而起。
全旭的无心之失,却把卢象升惊出一身冷汗。
随着这道浓烟越升越高,远在十几里之外的卢象升看到这一幕,顿时急了:“加快速度,快,快快!”
众青壮其实已经连续行军一个半时辰,累得不行了。
他们想跑也跑不动了。
卢象升指着远处的烟尘道:“土匪正在攻打全氏大院,一旦大院失守,那里的粮食就会便宜土匪,只要咱们赶到,打跑土匪,本府向尔等承诺,每人赏米一斗。”
米,对于河北大名府的百姓来说,还真是稀罕物。
就像刘大财主,那可是拥有土地五万多亩的大地主,家里只有一千多斤米被土匪缴获。
一斗米,在大名府就是两三钱银子。
众青壮身上好像涌现了力气,咬着牙向金堤大院跑去。
不过速度虽然提高,卢象升依旧不满意。
他知道全旭没有几个仆从,恐怕坚持不了多久。
慷他人之慨。谁不会啊
卢象升再次说道:“两斗!”
青壮们的速度又快了一分!
“每个三斗!”
青壮们撒丫子向前跑去。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十六章小伙伴们惊呆了(为掌门炸锅皮皮虾万赏加更)
第三十六章小伙伴们惊呆了(为掌门炸锅皮皮虾万赏加更)
卢象升心急如焚,一旦全旭的大院被土匪攻克,他就失去了唯一的外来粮源,也就意味着,这场粮食价格之战,他将彻底失败。
卢象升并不是爱面子的人,可关键是,一旦失败,后果相当严重。
明末士大夫与士绅的节操,早就被他们吃着馒头吃掉了,粮食价格如果不干涉,估计他们敢卖到斗粮万钱(每石米十两银子)。
一旦局势到了那种层面,大名府肯定会饿殍遍地,十室九空。
“快!”
就在雷时声带着大名府的步弓手加速前进的时候,前方的官道上,出现三名男子。
这三名男子几乎一样的装扮,戴着火车头帽子,一身劳动布衣服,脚上穿着解放高帮棉鞋,身上披着军绿色的大衣。
罗世明骑着一头驴,与两名军大衣一起前往大名府,向卢大知府报案。
结果,刚刚出发不到一刻钟,就望着了官道上出现密密麻麻的人群。
罗世明心中一惊,对面那支庞大的队伍,少说也有两三千人,衣服五花八门,手中的兵器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拿着柴刀,有的拿着朴刀,也有的拿着长枪,有的拿着矛,那些富裕的地主则是披着铠甲,拿着马槊。猎弓、轻弓、弩机、鹿角弩,木弩……
这些人让罗世明似曾相识,昨天他们面对钻林豹周楚的时候,同样也是这一副打扮。
罗世明情急之下,跳下驴子,跑向官道旁边的小水沟里。
小水沟的水早已干枯,被寒风卷起的积雪覆盖了,只要跳进去,整个人就淹没在积雪中。
至于那头蠢驴,实在是顾不上了。
当罗世明三人躲进水沟的积雪中,早已被雷时声派出的尖兵提前发现。
事实上,这些尖兵都是有猎户组成,视力好,耐力好,他们发现罗世明之后,一边向雷时声汇报,一边悄悄摸上去。
罗世明躲在积雪中,默默祈祷:“你们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只是就在他胆战心惊的时候,一把冰冷刺骨的刀子,抵在他的脖子上。
罗世明与其他两名军大衣,缓缓举起手。
尖兵将罗世明与军大衣身上的斧头和锤子搜出来,押着他们去见卢象升。
看到队伍前面的卢象升。
罗世明欣喜若狂:“卢大人,救命啊!”
卢象升一时半会没有想起罗世明。
毕竟,卢象升每天见的人不知凡知。更何况,他刚刚见罗世明的时候,罗世明还瘦得皮包骨头。
可是随着他成为了全旭的管事,自然是天天吃喝不愁。关键是全旭从来不限量,所以罗世明在短短的时间内,胖了一圈。
罗世明又朝着杨陆凯大叫:“杨知事,杨知事,是我,罗世明,全爷的前院管家!”
杨陆凯急忙向卢象升解释。
卢象升问道:“罗管事,全公子怎么样?”
“好着呢!”
罗世明笑道:“我们东家让俺去大名府报案,有土匪袭击俺们……”
卢象升以为这是全旭抵挡不住了,这才想起向他求救。
其实,全旭就算不求救,他知道了土匪袭击的消息,也绝对不会袖手旁观。
卢象升又问道:“全旭还能坚持多长时间?”
“坚持?”
罗世明微微一愣,他随即笑道:“土匪已经被俺们东家收拾干净了!”
“收拾干净了?”
卢象升难以置信的的望着罗世明道:“钻林豹带了多少人过来?”
如果全旭把土匪打败了,也不是没有可能。
前提条件是,土匪人数少。
毕竟,土匪的战斗力是有目共睹,非常弱。
哪怕明军战斗力低下,对付土匪还是绰绰有余的。
全旭有大院的院墙可以依托,他们的大院虽然是泥土与木桩垒起来的,可是现在天气寒冷,经过冰冻的墙院,坚硬似铁,对付数十名土匪还有可能的。
“有四百多吧!”
“什么?”
别说卢象升不相信,就连杨陆凯也不相信。
四百多名土匪,可不是四十人,全旭身边的人最多不超过两百人,而且超过一半是老弱妇孺,怎么可能对付这么多土匪?
“还敢欺瞒卢大人不成!”
罗世明笑道:“昨天夜里,钻林豹带着人在武帝庙扎营,结果,武帝庙塌了,埋了一百多名土匪,俺们东家,就带着俺们,趁着土匪大乱,所以……俺们就抓了两百多名俘虏,还有那个叫啥……钻林豹周楚!”
为了抹去末日堡垒的痕迹,这是全旭与袁世卿商量后的结果,所有人统一口径。
卢象升盯着罗世明的目光有些怪异,他不相信,反而命众青壮加快速度,同时,让几名青壮严密看着罗世明与其他两名军大衣。
在卢象升看来,罗世明与身后的军大衣应该是叛变了,他们这次的目的就是为了迟滞援军,为钻林豹周楚攻陷全氏大院争取时间。
罗世明好说歹说,可是没有人相信,他也没有办法。
十几里的路,并不算远。
临近午时时分,卢象升等人终于抵达了全旭的大院前。
那堆破烂衣服也燃烧殆尽。
卢象升远远的看着全氏大院,周围却没有战斗过的痕迹。
“难道土匪没有大举进攻?”
这种事情不太可能,卢象升自从担任大名知府以来,可是把辖境内的一州十县所有的大小土匪一扫而空,大名府的步弓手也以悍勇闻名,钻林豹不可能不知道这些。
一旦让卢象升得到消息,他绝对不会置之不信。
卢象升有些狐疑起来:“你们真打赢了?”
“是啊!”
罗世明指着前院,那幢原来存放柴火的房子道:“卢大人,土匪都在里面关着呢!”
不用卢象升吩咐,杨陆凯和几名青壮急忙朝着那幢房子扑去。
这是一幢临近食堂的两拼二楼小楼,原本是装着供给食堂所用的柴火,此时暂时安置这些被抓获的土匪俘虏。
毕竟天气太冷,俘虏放在外面不需要多久,就会冻僵。
杨陆凯来到门口,只见两名军大衣站在门口,每人拿着一柄寒光闪闪的雁翎刀。透过窗户一看,里面密密麻麻挤满了土匪。
不过,很土匪的精神是崩溃的,他们蓬头污面,眼神涣散:“鬼啊,别吃我!”
“救命,快跑!”
“有妖怪,有妖怪……”
……
杨陆凯看得有些莫名奇妙。
此时听到消息的全旭也来到了门口,亲自迎接卢象升进入全氏大院。
卢象升拉着全旭的手:“你真把土匪打败了?”
“这还能有假!”
卢象升板着脸,认真的望着全旭道:“这个玩笑可不能开!本官身为大名知府,数百上千名土匪,肆虐乡里,所过之处生灵涂炭,正应该……”
全旭一脸感慨:“卢大人,您也知道,我虽然不有功名,也读了几本书,兵书也看过,就想着给土匪来一个夜袭,上天保佑,我带着他们赶到武帝庙的时候,正巧大殿塌了,把睡在里面的土匪骨干都埋了进去,我一看这简直就是天赐良机,就带着所有佃户冲上去。结果没怎么打,土匪被崩溃了,光俘虏就抓了两百多人,我正愁着这些人该怎么办呢。”
虽然全旭说得看似没有漏洞,可是听到卢象升的耳朵中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这怎么可能?”
钻林豹可是响当当的角色,他本是边军出身,虽然清楚明军的细节,这些土匪大都手上有人命,就是俗称的亡命徒,怎么可能被这么轻易击败?
然而,问题是,土匪俘虏就在眼前,不由得卢象升不相信。
全旭兴奋的指着院中放着的大小车辆道:“卢大人请看,这是土匪带过来的车辆,他们说是准备搬空我这里的粮食!”
雷时声难以置信的道:“怎么这么简单就打败了土匪?”
罗世明有些飘了,他兴奋的道:“要不你们以为要多久?这一仗其实也没打多久,我们发现了这帮家伙的主力在那座破庙,东家就带着我们准备偷袭他们,我们还没有来得及动手,大殿就塌了,东家当既立断,开打,三两下,他们就被打崩了,投降了!”
此时听到消息的众青壮步弓手们开始发起了牢骚:“这算怎么回事嘛!”
“我们大老远跑过来,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别说战功,连苦劳也没有了!”
“老天爷啊,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其实,卢象升与大名青壮百姓的这种合作模式,其实类似于雇佣军模式,卢象升带着他们在剿灭大名府境内的土匪武装和山寨过程中,缴获了大量的粮食和财物。
卢象升也不是吃独食的官员,二一添作五,一家一半。
在数次战斗中,大名青壮们不仅仅积累了丰富的战斗经验,而且还缴获了不少粮草和财物,这些财物,极大的改善了百姓们的生活条件。
他们这次听说有土匪,都不约而同的跑了出来,想趁着这个机会,弄点钱,给老婆孩子添一件新衣裳,或者说弄点赏钱,过个大肥年。
结果,他们失望了,他们能开心才是怪事。
与此相反,全氏大院里却传来兴奋的哄笑声,食堂里已经做好了饭,每个人一听罐头肉,他们望着罐头肉,发出更大的欢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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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十七章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三更求支持)
第三十七章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此时的大名府的青壮步弓手们,心中的落差就更大了。
这一次他们是紧急动员,大部分人要么怀里揣着两个饼子,要么装几个馒头,直接出发了。
经过两个时辰,也就是四个小时的长途行军,更何况,他们是冒着风雪行军,他们的精力和体力已经差不多到了极限。
此时,他们早已又累又饿。
可是,全氏大院里又飘出诱人的饭菜香味,虽然说后世的人对于方便类的食品,深恶痛绝,可是这些方便类的食品,都加入了大量的刺激性调味品,香味实足,太能勾起人们的食欲了。
这些大名府的青壮们,面面相觑,他们此时简直想哭。
好处没有捞到手,反而白跑一趟。
特别是冒着严寒,简直冻成狗了。
卢象升也在头疼这个问题,如果土匪正在攻打全氏大院,那么他们就可以一战而下,顺便让全旭拿出粮食来犒劳这些青壮。
可是,土匪已经被全旭自己收拾掉了,这个时候就显示不出来他们的作用了。
更何况,这些青壮除了身上穿的衣服,没有被褥,也没有准备扎营物资,就这样以冰天雪地中,该如何是好?
卢象升倒是可以强令全旭安置,可是全旭这样院子哪有安置这么多青壮的能力?
卢象升低头着,仔细思考着对策。
就在这时,雷时声的肚子却叫了起来。
雷时声是地主豪强,长得是人高马大,饭量也大,饿得更快。
“咕咕……”
全旭听到了从雷时声肚子里传来的叫声。
雷时声怎么也算是大名府里有头有脸的豪强,当然,他后来跟着卢象升,一路官运亨通,坐到了正三品参将。
雷时声有些尴尬的朝着全旭笑了笑。
全旭恍然大悟。
全旭其实就是一个纯粹的人,别人对他好,他千方百计的对他好,别人对他狠,他也会千方百计的报复回去。
这些青壮无论是受卢象升的征调,或者是他们自发行为,能在今天午时赶到这里,都证明他们是真正为了帮助他而来。
全旭自然让这些人饿着,冻着,他望着卢象升道:“卢大人,里面请!”
卢象升有些为难的道:“可是他们……”
“一起进去!”
卢象升望着全旭的大院,虽然全旭的院子不小,有一百多亩地,房屋也是连绵不绝,足足好几十排。可是,这么多青壮,怎么可能安置得下?
事实上,如果是其他地主大院,安置两三千青壮肯定费劲。
但是,全旭的大院却不一样,他本来就不是完全为了居住,在这个大院里,不仅仅有可以容纳五六百人的食堂,还有装了二百多名土匪俘虏还绰绰有余的柴房。
更为关键的是,这里面还有建筑好,由于缺乏瓷砖和水泥,没有来得及兴建的大型洗澡堂,还有木匠工坊,铁匠工坊,以及为了孩子准备的学堂,以及十几个大仓库。
全旭其实不需要打开后面的大仓库,仅仅是把木匠工坊和铁匠工坊腾出来,外加食堂就足以安置这些青壮们。
当然,住宿肯定有问题,临时歇息还是可以的。
在军大衣们的带领下,这些青壮,按照他们的宗族和族亲的分配,分别进入木匠工坊或铁匠工坊,甚至洗澡堂和学堂。
这些青壮进入这些类似于食堂的两层活动板房内,顿时感觉舒服多了。
随着全氏壮丁将火盆和茶水奉上,他们身上多了一些暖意。
茶水自然是全旭在后世超市扫过来的,都是名牌茶叶,什么目照绿茶、西胡龙井,碧镙春之类,八块钱一包,每包四百克,简直便宜到家了。
至于全氏大院的人,则被临时撤出了食堂,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卢象升也没有跟着全旭进入主屋,而是随着大名府步弓手的大小头目,进入了食堂里。
食堂里与后世一般的食堂一样,就餐区与厨房区完全分离。
食堂的桌子则是长条木桌和长条凳子,这倒不是后世之物,而是全氏大院木匠们的杰作,这些桌子也好,凳子也罢,都没有上漆,都保持着原木色。
随着大小头目开始纷纷就坐,食堂里的妇女厨娘们开始忙碌了起来,硕大的不锈钢盆用来活面,活好的面,二十多个妇女开始分头行动,擀面条的擀面条,做饼子的做饼子,当然,做馒头需要发面,时间来不及了,所以取消了馒头,改为包子。
大米成麻袋成麻袋的倒进水盆里淘米,然后洗净的木放进直径超过一米半的大锅里,由于没有蒸锅,只能熬制米粥。
与此同时,那些厨师就把白菜、萝卜、以及泡好的海带丝,切碎了以后扔进米粥锅里,加入盐,大火猛烧。
本来全旭向想众头目表示感谢,可是,看着众人眼巴巴的望着玻璃后面的厨房,全旭知道此时无声胜有声。
卢象升朝杨陆凯使了一个眼色。
杨陆凯会意,起身来到全旭身前,伸手拉着全旭的胳膊,来到食堂门口的位置,他望着周围,打量着全旭的脸色,小心翼翼的道:“全公子,原谅在下唐突,只是……”
“只是什么?”
“有一件事,难以启齿!”
全旭摆摆手:“直说吧!”
“这个……”
全旭作势要走。
杨陆凯哭丧着脸道:“今天,卢大人看到这边升起狼烟,顿时心急如焚,可是青壮们已经没有力气了,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所以……为了能调动这些青壮,及时赶到……”
全旭皱起眉头,心中有一种被薅羊乱的感觉:“多少?”
“每人三斗粮!”杨陆凯一脸无奈:“人来的有点多,大约需要八九百石!”
按照眼下的大名府的市场粮价,差不多需要两千五百两银子。
“还好!”
全旭松了口气,就算没有卢象升的承诺,他也不想让这些好心过来帮他的人空手而回,不过好人不能全让卢象升当了,全旭想了想道:“各位,各位!”
随着众头目的目光顿时被全旭吸引过去。
全旭咳嗽一声,大声说道:“诸位,全某初来乍到,承受诸位好汉前来帮场!”
雷时声不时的望着食堂玻璃窗后面正在忙碌的妇女们,他可以看出全旭用粮都是真材实料,面是上好的白面,精细如粉,不带一丁点麦麸。
米是好米,青白如玉,不带沙子和石子。
这样招待,绝对算是贵客待遇。
雷时声道:“全兄弟,实在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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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旭拍着自己的胸口道:“今日之恩,全某全部记在心。正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以后你们都会知道,全某的为人,某在此也不藏着掖着,可以直说,某近来读史记住一句话:“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日后,诸位要是有什么需要全某帮忙的地方,尽管吱声,今天,准备不足,酒也劣,菜也差,但是大米白面管够,诸位与诸位兄弟明说,尽管敞开肚皮吃,不用替全某省钱,饭后,全某绝不让诸位空手而回!”
“全兄弟,真是爽快人!”
“大气!”
“这个朋友我交了!”
众大名宗族首领一一起身与全旭自报家门,相互认识。
卢象升与杨陆凯的目光在空中一碰。
卢象升隐隐感觉有些局势失控了。
众地主和豪强纷纷叫好,众人热情高涨。
全旭吩咐袁世卿和罗世明,一定要把粮食菜肴管够,至于酒水,那就真是没有办法了。
全旭从后世带了一些酒,虽然数量不少,然而,面对两三千人来说,实在太少了。
好在,全旭购买的都是高度白酒,本来是为了用来消毒,用水勾兑,应该可以应付一下。
就这样,原本三桶一百五十斤散装白酒,在罗世明的指挥下,加兑了足足五百多斤水,这样以来,每个人可以分上四五两。
时间不长,食堂的饭菜开始出锅,用了增白剂的面粉,绝对不是这个时代的石磨磨出来面粮可以相比的,蒸出来的面饼既软又白,看上去就让人流口水。
至于包子,也是用芹菜、罐头肉、以及火腿肠的馅料为主,至于缴获的牛羊和猪,全旭不舍得杀。
特别是面条,等水烧开以后,成锅成锅的捞出来,放在可以装二三百斤水的大盆里。
这时,负责厨房的何刘氏一脸无奈的走到全旭身边:“老爷!”
“怎么了!”
“咱们的碗筷不够!”
全旭微微一愣道:“这……”
“这算什么事!”
雷时声摆摆手,从身上的箭壶抽出一根箭,折断箭镞,他也不舍得丢弃,就将箭镞装进箭壶里,然后走到打饭的窗口,拿着箭杆,一箭杆插下去,串起五六张面饼。
“这不就行了!”
全旭莞尔一笑:“饼子、包子还好办,可是面条和米粥怎么办?总能拿手抓着吃吧?”
一名叫马大成的马姓首领从怀中取出一只长巾,伸手一兜:“来,放这里!”
打饭的妇女迟疑了一下,还是将面条倒进那块长巾中。
原来这是一块油布,油布也是用桐油刷过的葛布,在没有塑料布的时候,人们用来防水。
马大成就拿着这块油布兜着面条,也顾不得烫嘴,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众青壮也是五花八门,有人直接用前襟兜着米粥,或者面条。
有的人则是直接伸手,当然,天气寒冷,面条和米粥降温很快,烫伤倒不至于。
两三千人一起吃饭,那阵势非常吓人。
很快,整个全氏大院就响起了呼哧呼哧吃饭的声音。
那阵势,简直与憨憨吃食一样壮烈。
全旭有些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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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十八章姓全的你太不讲武德了
第三十八章姓全的你太不讲武德了
天地良心,全旭可不算是一个小气的人。
然而问题是,这些大名府的青壮步弓手们实在太能吃了。
一顿饭,拉了十麻袋大米,每袋两百斤,这就是两千斤,外加面粉二十五袋,每袋五十斤,这就是足足一千二百五十斤,不算菜和水,人均一斤多干的。
在全旭想来,这些青壮应该是吃不下的,特别是大米,像煮成稀烂的米粥,一斤米可以煮出两斤米饭,面条和饼子、包子差不多在一斤半到两斤左右,这样算下来,他们人均吃掉的东西是两斤以上。
问题是,这还不够。
那些拿罐头盒吃饭的大名府青壮们,把罐头盒舔得干干净净,一粒米都没有剩下,至于饼子和包子,更是一个不剩,特别是面条汤,被喝得一滴没剩。
全旭看到舔手指头的马大成问道:“马兄弟,还没吃饱?”
马大成憨厚的笑了笑:“自从入冬以来,粮价一天一变,上哪能吃饱去?更别说大米白面了!”
全旭望着马大成有些同情,他朝门口的袁世卿招招手:“袁管事,再拉十袋米,一千斤面!”
“这!”
袁世卿目光有些闪烁的望着周围的宗族首领和卢象升。
全旭明白过来,朝着卢象升等人点点头:“诸位,失陪!”
全旭来到食堂外面,望着袁世卿道:“什么事,你说吧!”
“东家,这马上就要过年了,过了年就要开春了!”
全旭一时间真没有反应过来,他以为袁世卿这个光棍是看上哪个俏寡妇了,毕竟在封建大家长制度下,全氏大院所有人都需要仰仗他的鼻息生活。
袁世卿哪怕是作为管事,也不能先上车,后买票,必须经过全旭这个主人的同意。
想到这里,全旭笑道:“好啊,你看上谁了?库房里的布帛你去挑几匹,拿出当聘礼,再找三娘要几件首饰,当盘头……”
不等全旭说完,袁世卿心中非常感动。
尽管是全旭误会了,可是这恰恰说明全旭没有把他当成牲口使,而是真正关心他。
袁世卿郑重的道:“东家,您误会了,我的意思是,开春就要春耕啊!”
“然后呢!”
“可咱们的人少地多,东家有两万一千多亩地,咱们才一百多人,就连女人和半大的孩子都算上,一人也要耕种一百五十亩地,根本就忙不过来!”
全旭恍然大悟,其实这一件事他早就想过,用人耕地?算了吧,他的这些其实八千多亩都是碱荒地,在后世的时候,全旭查过资料,处理碱荒地的办法,只有深耕。
要想深耕地,唯有使用那些重型拖拉机。
重型拖拉机动辄几百上千万,普通百姓根本就买不起,对于全旭来说,这根本就不叫事。
全旭笑道:“袁管事是想进城,多买几头牛?”
袁世卿摇摇头:“牛啊也算一口,谁家要不是遭了灾,遭了难,谁会卖牛?想买也没有地方买!马上就要开春,再困难忍忍就过去了,一般人家都不卖。”
“那你的意思?”
袁世卿压低声音:“买牛不容易,咱们可以招人!”
袁世卿的目光变得像狼一样,有些吓人,他望着几名抬着青壮步弓手,笑眯眯的道:“东家,您看,这些人都是壮年,人高马大,身材魁梧,手上布满老茧,一看就知道是种地的好把式!”
全旭笑了:“你想多了,他们有家有业,怎么可能跑到咱们这里!”
“不是,其中也有不少娶不上媳妇的!”
自古以来,穷人娶妻就困难。特别是既没有田产,也没有立锥之地的人,想要娶妻就是难上加难。
袁世卿指了指右跨院方向,那里都是全旭安排寡妇的院落:“东家,咱们有人,可以让他们入赘!”
按照袁世卿的计划,全旭手下的寡妇共有三十七名,当然这些寡妇最大的不过三十三,年轻的才二十三四岁,还是可以生育的年纪。
别看她们这些寡妇没田没业,可是她们却有一套全旭赏赐的房子,完全可以吸引大名府步弓手们入赘,只要入赘,全旭就可以获得二三十名青壮家丁,无论是拿着兵刃自卫,还是耕地,人手短缺的问题都可以解决了。
当然,全旭如果想要招人,其实不算难。
毕竟灾荒遍地,如果不是全旭的大院偏僻,如果不是袁世卿和罗明世他们刻意隐瞒消息,一旦消息传开,全旭想招募一千人,一万人都不困难。
可关键是,无恒产者无恒心。
别看袁世卿和罗世明同样是灾民出身,他们可不看好其他灾民,认为他们居心叵测,一旦招募到全氏大院,肯定会给全旭大院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和隐患。
“这……”
全旭迟疑起来。
他是现代人的思维,认为婚姻和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别说他只是众人的老板,就算是亲生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问题,同样会爆发激烈冲突。
“她们会同意吗?”
“她们都卖身给了东家,东家要杀要刮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
袁世卿笑道:“再说了,她们早就想男人想疯了,东家这是成人之美!”
全旭点点头道:“好吧,这事你去和她们商量一下,我的原则是,全凭自愿,咱们不搞拉郎配!”
袁世卿点点头道:“好的!”
袁世卿和罗世明马上他们通知那些负责招待这些大名府青壮的军大衣,商量一番,开始分头行动,他们有意无意显摆全旭的豪阔。
“哎,兄弟,你穿这么少,冷不冷啊!”
“你说呢,怎么不冷,这不是没办法吗?”
“看到没,棉衣,棉鞋,棉帽子!”
军大衣们得意的说道:“这都是我们东家赏的,就你们今天吃的白面和大米,我们天天吃,不限量,管饱。”
“吹牛吧!”
“还真不是,信不信由你!”
“你们东家还招人吗?”
“不招啊。”
大名府的青壮步弓手们一脸失望,白面馒头和大米,在后世是属于最低生活消费品,杂粮比白面馒头更贵。
有人说杂粮便宜,绿豆、豌豆、扁豆、高粱哪一样其实都比大米和麦子贵,至于玉米大宗物资非常不好买,一般而言都是被饲料加工厂预订了。
军大衣亮搂住失望的青壮:“兄弟,别灰心,娶媳妇没?”
“连自己都吃不饱,上哪娶媳妇?”
“我给你指条路!”
“大哥,请说!”
“看到对面那个正在做饭的大嫂吗?”
“看到了!”
“她是一个勤快人,关键是她还有一套房,看到没,就是这样的大白房子,还有一个五岁的儿子,怎么做,你该知道了吧!”
“可是,我养不起他们!”
“笨,你不是有双手吗?有力气吧,我们东家可是大好人,从来不亏待自己人!”
像这样的事情,在整个全氏大院随处可见,也随处上演。
全旭又浪费了八百多斤大米,一千多斤白面,总算把三千多头大牲口给喂饱了。
全旭也松了口气,这帮牲口们实在太能吃了。
“全兄弟,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以后有什么事,你尽管来找我!”
“好说,好说!”
众人吃饱喝足。
此时的全旭大院前,一辆一辆大车上,摆放着一麻袋一麻袋粮食,全部都是颗粒饱满的麦子。
“卢大人,这是一千石麦子!”
全旭当然也会做人,三千青壮每人三斗粮食,加起来九百石,还有一百石就是卢象升的好处费。
卢象升苦笑不得的望着全旭:“你啊,把我想象成什么人了!”
“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全旭望着卢象升道:“卢大人,我准备在大名府城里开一家店,不知可以吗?”
“非常欢迎啊!”
卢象升看了看天色道:“时间不早,我们回去!”
“后会有期!”
随着卢象升与雷时声等大名府步弓手相继离开,全氏大院开始了慢慢恢复平静。
当然,今天过后,全旭的名气就开始变味了,很多人咒骂他不地道。
然而,全旭的脸色却越来越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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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楚虽然是一个硬骨头,宁死都没有出卖五柳黄立极。
然而,他并不知道,全旭在明末就是一张白纸,除了与黄氏有利益冲突,与其他人暂时没有冲突,在知道这股土匪是被人邀请过来的时候,全旭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五柳陈应那个胖子。
“世卿啊!”
“在!”
“你说,有人惦记着咱们的粮食怎么办?”
袁世卿还没有来得及说话。
站在全旭身后的三娘,顺口接过话茬:“把他的脑袋拧下来!”
三娘抓住全旭的手道:“要不,让雅典娜……”
全旭正愁不知道怎么对付黄家,当听到三娘说到雅典娜,他反而恍然大悟,顿时有了主意。
可以利用无人机,在神不知鬼不觉,潜入五柳黄府,然后引爆炸药,正巧,TNT他有,缺的就是一个遥控装置,不过对于吴铭等人来说,那实在太简单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十九章所谓的忠诚就是背叛的筹码不够
第三十九章所谓的忠诚就是背叛的筹码不够
“哐啷,哗啦……”
黄立极正在喝茶,可是当他听到全旭率领众庄丁全歼钻林豹周楚麾下四百余的消息时,手一哆嗦,手中的茶杯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半杯热茶,浇在他的腿上,烫得他蹭的一下起身,然而,他毕竟不再年轻,手脚跟不上自己的脑子,随即瘫倒在地上。
两名丫鬟急忙上前扶起黄立极,黄立极挣扎着推开两名丫鬟,上前抓住陈应的衣领:“你说什么?再给我说一遍?”
陈应苦笑着道:“钻林豹周楚麾下四百余人,让全旭那个小子全歼了,一个也没有跑掉,周楚被斩掉一臂……”
黄立极难以置信道:“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
周楚的能力,他是非常清楚的。
天启七年,崇祯登基,随即清算阉党,罢免了他这个内阁首辅。作为锦衣卫世袭指挥同知的长子黄蘅若也被牵连,当时黄蘅若在锦衣卫的亲信、骨干成员将近六百人,装备着绣春刀、鸳鸯战袄,加上亲信家丁,付出了三百余人的伤亡,这次拿下周楚。
而全旭不同,他们已经调查得非常清楚。
全旭身边只有新近招募的灾民一百多人,其中过半是老弱妇孺,青壮男人在六十余人左右,战斗力低于让人发指。
如果是训练有素的武装家丁,六十余人确实是可以借助高大坚固的院墙击退那些没有攻城装备的土匪。
然而问题是,这不是借助高大坚固的院墙击退,而是全歼。打败四百多名土匪和全部歼灭四百多名土匪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
就算是出动三千官员,如果不是将土匪堵在绝地中,他们不可能全歼周楚。
陈应哭丧着脸道:“我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但是…那四百多名土匪真的被他全歼了呀!卢象升今天带着三千步弓手出城,他们还没有抵达金堤,战斗已经结束了。据说,周楚昨天夜里在金堤边上的破庙扎营,半夜破庙大殿坍塌,把周楚麾下骨干土匪都埋了,全旭那个小子趁机带着麾下庄丁一拥而上,当场就砍死一百多人,余下的人更是一个都没跑掉,不是被斩了就是被他活抓,老爷,这可怎么办啊?”
黄立极面色发白,不过到底是当过首辅的人,他很快就冷静的下来。
黄立极非常清楚,慌乱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把问题搞得越来越糟糕。
“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
很快,黄立极的眼珠子一转,顿时有了主意:“你带着钱,赶紧进京,上下打点一下,向那些言官、御史透露,卢象升卢大知府,准备劫富济贫,抄了五柳黄家,赈济灾民!”
陈应哭丧着道:“老爷……可是,得花多少钱才能喂饱那帮饿狼啊!”
明朝官员的俸禄是出了名低,一个县官,正七品,年俸90石米,更可怕的是,有三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二的的米他们是拿不到的。
那一部分就光明正大地被皇帝折换成别的东西,例如绢布、棉布,甚至一些零碎的小东西。
就像卢象升这样的正四品知府,他一个月的俸禄相当于24石米,加大约人民币三千多块。
至于都察院的御史们,他们都是典型的权重位轻,俸禄收入大约与正七品县令差不多,既每个月七石五斗粮食,这些粮食吃肯定是吃不完,可关键是,像他们这些官员可不仅仅需要吃饱,也需要吃好,还要有体面的排场。
可是俸禄就这么多,他们的钱从哪里来?
只能想办法,就比如像后世美国的议员,人大代表一样,为了他们所代表的利益团体摇旗呐喊,充当喉舌作用。
所以,中国丈母娘抬高房价,自行车过多导致拥堵,应该取缔自行车之类的奇葩观点就出来了。
他们不是没有脑子,而是屁股决定脑袋。
黄立极利用御史言官给卢象升上眼药的思路其实是对的,正所谓伴君如伴虎,谁也不敢保证一辈子会官运亨通,更不敢保证致仕以后,会不会地方官员欺负。
前内阁首辅被现任知府抄家,一旦这个口子开了,可就在官员们头上挂着一柄利剑,将心比心也好,兔死狐悲了也罢,那些御史言官们肯定会仗义执言。
……
就在黄立极派出陈应北上京师的同时,亲自审问过周楚之后,卢象升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并不是周楚的供述有问题,相反,非但没有问题,反而一切正如全旭之前所说的那样,正因为如此,卢象升反而更加疑惑了。
这话听起来有些绕口,事实上,却说不通。
周楚不是刚刚上山的雏鸟,他是一个活跃在鸡鸣县将近十年的悍匪,而且又是边军出身,他不可能不检查留宿的破庙大殿,就算不为了大殿的安全性,也会检查有没有其他危险。
大殿倒塌,将他身边的骨干土匪全埋了,这是一个非常低级的失误。
这样的失误,出现在一个刚刚上山为匪的新手身上并不奇怪,可是周楚却是一个积年老匪,这样的人,都比猴还精。
他能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
所以,卢象升一方面派出杨陆凯悄悄去勘察破庙现场,反而更加迷惑了。
现场的尸体确实是有一百多人是被坍塌的破庙砸死的,也有一部分则是残缺不全,比如一具抬到卢象升面前的上体,下半身完全消失。
“这是腰斩吗?”
杨陆凯摇摇头道:“不是,如果是腰斩,伤口会平整,更重要的是,他的内脏被挤到口腔,显得他的腰腹部位,更像是被重伤碾压……”
杨陆凯拿着刀尖拨开那具尸体的口部,只见里面露出已经发紫的肺。
卢象升又问道:“碾压?是不是大车?”
“多大的车?”杨陆凯一脸迷惑不解:“即使再重的马车,那也只是压断骨头,可这太离谱了!”
针对诡异和不寻常,卢象升并没有认真追究,无论是全旭雇佣杀手也好,蓄养家丁也罢,其实无关重要,只要他露出狐狸尾巴,在朝廷百万大军面前,野心家是没有市场的。
更何况,卢象升也不会眼看着全旭坐大。
不过,卢象升的真正目的可不是为了破案,他非常容易从土匪口中得到了他想要的情报,这股来自永平府的悍匪钻林豹周楚,正是受前内阁首辅黄立极所邀请,目的就是为了铲除全旭。
这一点就足够了。
卢象升一边骂黄立极无耻,愤怒之下奋笔疾书,一份奏折飞一般送往京师,一份是报捷的,还有一份是告状的!
姓黄的,你敢放纵土匪洗劫我的地盘,我跟你没完!
钻林豹周楚洗劫大名府一案,持续发酵。
黄立极率先恶人先告状,占据了先手,御史言官开始攻击卢象升欺负致仕官员,帽子扣得挺大,黄立极是崇祯皇帝钦点的铲除阉党的功臣,所以,打击黄立极的卢象升就是为阉党复仇。
卢象升是天启二年进士,入户部观政,后升迁为员外郎,外放大名府知府,正值阉党气焰嚣张的时候,要说卢象升与阉党关系莫逆,还真有人相信。
然而,卢象升可不是一个人,他是东林党。
尼玛,敢动我东林党的正人君子,喷你没商量,论嘴炮,我东林党认了第二,谁人敢人第一?
于是,双方摆明车马,展开全方位的互喷。
结果不重要,证据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态度。
而作为始作俑者的全旭,则完全置身事外。
在袁世卿和罗世明的蛊惑下,大名府步弓手共计三十六名男丁,自愿卖身为奴,成为全旭的家丁。
全旭的大院,人口正式突破二百大关。
全旭深知,所谓的忠诚,其实就是背叛的筹码不够,只要筹码足够,别说背叛亲人和朋友,左手都有可能出卖自己的右手?
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有人花钱买你的右手,一千万不心动,一个亿呢?估计肯定有人右手砍右手。
全旭为了让这些庄丁成为他的铁杆心腹,他决定再加大对庄丁的福利,让他们没有背叛自己的理由,当然,即使别人想收买,那也需要沉重的代价。
全旭没有直接让这些大名本地青壮与府里的寡妇们拼户成家,而是召开了第一届全员大会。
会议地点,就是全氏大院的集体食堂。
等到所有人都到齐了,全旭与三娘一起来到食堂里搭建的高台上。
此时无论大人或者小孩,二百多号人黑压压的一大片,他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全旭咳嗽一声:“诸位安静,大家都听我说!”
众人很快就安静了下来,有的小孩子捣蛋,一巴掌过去,马上就老实了。
既然是全员大会,就连一直不常露面的汤邱氏、辛方氏也出现在前面的座位上。
全旭望着众人微微笑道:“咱们大家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的来自河南,有的来自山东,也有的来自河北,不管来自哪里,从现在开始,咱们都是一家人。今天召集大伙过来,有几件事要宣布!”
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大家伙都竖起耳朵认真听。
全旭接着道:“第一件事,我准备办理一座学堂,让所有的孩子都去读书!”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十章寇可往我亦可往
第四十章寇可往我亦可往
要说整个全氏大院里对孩子读书最上心的人,非袁世卿莫属。
谁让他是全氏大院里,除了全旭以外,唯一的读书人呢?
他好奇的望着全旭问道:“东家,这个学堂学费贵吗?”
在明朝读书学习的成本非常高,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一本五千字左右的《道德经》,市面上正常的价格则是五六百文,也就是五钱或六钱银子,相当于三十斤大米的价钱,除了《平安经》以外,市面上所有的书都卖不了这个价格。
除了书籍和笔墨纸砚,老师的费用也很高,一个富农之家,根本就供不起一个读书人,读书人至少是整个家族或者是一个宗族集体供养,还不见得可以成功。
当然,这又和明朝的极低的录取率有关,每三年一次科举,以崇祯元年为例,一甲进士三人,分别是状元陈于泰,榜眼吴伟业,探花夏日瑚,二甲赐进士六十七,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百七十九人总共三百四十九人。
博士后,非常牛逼吧。自2015年以来,中国每年招收达一万七千人,而大明朝的进士只相当于博士后的将近五十分之一。
恢复高考以来,中国有一亿一千多万本科生,这个比例更加吓人。
袁世卿想让袁宗第读书,他给袁宗第取名,这个第字,除了代表次序,就是代表科第以及,宅第的意思,第代表的是官员和贵族的宅子。
当然,这也是作为一个父亲对儿子最大的期盼。
虽然平时有袁世卿对袁宗第的教导,他也识几个字,可以熟读《百家姓》或《弟子规》,当然还属于开蒙阶段。
袁世卿自身学问有限,只能勉强算是粗通文墨,对于袁宗第的读书,也有心无力。
全旭摆摆手道:“收你们也交不起,所以不收费,我何必费这个劲?这个算是我给大家的一项公共福利,人人有份的,当然,如果你们实在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读书,我也没办法了。”
反应过来的庄丁,纷纷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由于明朝的读书人实在太少,所以读书人的地位非常高,即使没有功名,比如袁世卿这样的人,他们也不会饿,随便找个事儿,也不用卖力气,比普通百姓容易得太多了!”
哪一个父母不想让子女读书上进?
只是,在明朝这样的时代,读书的代价太高,一般家庭根本承担不起,再加上学堂少得可怜。
不是官学就是地主乡绅办的私塾。官学费用高,而且需要官宦子弟,平民子弟没有机会。
地主的私塾,只招收宗族子弟,穷人更是无福消受。
可以说,读书认字的权力已经被有钱人给垄断了,穷人只有羡慕的份。
现在,全旭也要办学堂。
当然,他也是私塾性质,只招收属于自己人的孩子。
最激动的莫过于,那些原本准备入赘全氏当庄丁的大名府本地青壮。
一名长得憨厚的青壮,学着袁世卿的样子,先举手:“东……东家,俺……俺……能不能……”
全旭还以为这个人是结巴,他并没有催。
那名青壮憋得脸通红道:“俺不想入赘了,俺卖身给东家,俺有个侄子,过继俺名下,能不能过来上学!”
全旭望着这名青壮,其他青壮也都一脸期盼。
他们需要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希望可以获得改变命运的机会。
“这个学堂只招收自己人!”
那名憨厚的青壮,突然起身,来到全旭面前,扑通一下跪在面前:“全老爷,俺给你磕头了,俺求求你……”
全旭不是烂好人,他想了想道:“可以是可以,不过……进入全氏学堂,必须忠于我!”
“俺发誓,俺马大成这辈子只忠于全老爷,赴汤蹈火……上刀山下油锅……我……不眨眼!”
全旭想了想,他准备的学堂可以容纳三四百人规模,可是现在所有的孩子,包括四喜这样的小屁孩都算上,也不过几十人,教一个也是教,教一群也是教。
“可以!”
“谢东家!”
“俺也发誓,俺外甥……”
很快,三十六名青壮男子,无一例外,纷纷宣誓效忠全旭。
全旭被吵得头大如斗:“都别说话,你们这些人,每个人可以有两个名额!”
众大名府的青壮们感激泣零。
全旭望着袁世卿道:“袁管事,你明天带几个人进城,带着银子,聘请两名先生,一名郎中,咱们在院里成立一个诊所,将来谁要是有病,就去诊所看,当然,看病也不要钱,前提是,属于我们自己人,只要离开全氏,那就不再享受这个待遇!”
众人面面相觑,好一阵子这才相信是真实的。
顿时,众人哭声一片。
明末医疗卫生差,几乎每个人都有亲戚或朋友,因为没钱治病,得病只能活活等死。
全旭不需要郎中有多高的医术,他可以在后世买一些感冒药、消炎药等非处方药,明末人的抗药性非常差,几乎可以做到药到病除。
他这样既可以少投入,也可以收买人心。
“东家是好人哪!”
罗世明不自觉的跪下来了,他是全旭的第二个受益人,要不是全旭,罗世明的儿子罗满福就病死了。
随着罗世明下跪,整个食堂的人全部都跪下来。
众人哭的稀里哗啦,
全旭望着众人说道:“近来,我发现我发给你们的新衣服,你们穿得油光发亮,简直就是叫花子,这不怪你们,我过几天再去买一些衣服,每个两身冬装,替换着穿,前提声明,谁要是再给我穿成叫花子,就给我滚出去!”
众人微微一愣,不知所措。
“咱们以后,会建一座公共澡堂,等澡堂建好了,每个人都要养成天天洗澡的习惯,不然就给我滚蛋,老子才不要跟邋遢鬼住在一起!”
众人连连点头。
说到最后,全旭指着后方的粮仓方向道:“匹夫无罪,怀壁其罪,这句话的意思是,咱们是好人,可是这世道好人也没有好报,咱们关起门来过日子,不招谁不惹谁,可是鸡鸣县的钻林豹,跑了两百多里过来抢咱们的粮食,粮食要是被他们抢走了,咱们怎么办?”
那名面相非常憨厚的大名府青壮马大成,一脸铁青:“干他娘的!”
“对!”
全旭指着罗世明道:“咱们缴获的家伙不少,给大家伙发下去,刀、枪、棍、剑,斧、钺,钩、叉,甭管什么,只要土匪再来,干就完了!”
全旭把全院共计一百零七名壮年男子包括四五十名壮年女子,分别编成三队。
练习功夫,寻救自保。
安排完这些事情,全旭开始准备返回后世。
这次回去,银子他不准备带回去。
银子在后世实在太便宜了,工业银的品质高,价格很低。
但是从周楚那里缴获的古董、字画,他却准备拿回去变现,顺便再采购一大批物资过来。
就在全旭将满满一大箱子古董、字画,分别装好的时候,三娘进来了。
“相公!”
“怎么了?”
“那个……”
“别吞吞吐吐!”
全旭笑了笑,伸手抚摸着三娘的脑袋:“什么事?”
“后院那些女人,你交给我吧!”
全旭不解的望着三娘:“你要那些女人做什么?”
“保护好咱们的后院啊!”
三娘看着全旭迟疑,她急忙道:“你别看我小,我可是跟我爹学过武的,真打起来,你都不是我的对手!”
“切!”
全旭不相信。
“相公,我要出手了!”
“来吧,有什么本事尽管使出来!”
三娘脚尖一点地面,仿佛像箭一样扑向全旭。
全旭没有想到三娘的力量这么大,直接将他扑倒在床上。
三娘骑着全旭腰上:“怎么样?我厉害吧?”
“厉……厉害!”
就在这时,丫丫,也就是现在的辛月走进来,正看着三娘骑在全旭身上,她的脸瞬间羞红了。
虽然辛月才九岁,可是对于这个十一二岁就嫁人的年代,她比后世的女孩更成熟。
辛月急忙捂住脸:“我没看见!”
全旭拍了拍三娘,三娘顺势躺在床上。
“什么事?”
“老爷,罗管事求见!”
全旭整理一下衣服:“让他进来!!”
罗世明不是一个人进来的,后面还跟着那名一脸憨厚相的马大成。
“东家!”
“老爷!”
“你们过来有什么事!”
罗世明伸手一指马大成:“还是你说吧!”
马大成挺起胸脯:“老爷,俺是大名人,知道钻林豹周楚!”
“怎么了?”
马大成望着全旭激动的道:“老爷,您是外地人可能不知道周楚,这些人这个禽兽可是抢了不少大户,现在他的人已经被老爷打败了,他的老巢鸡鸣寨估计剩不了多少人,趁着他们还不知道钻林豹栽了,咱们可以过去……”
全旭心中一喜,可是转念一想:“咱们才多少人,而且他们占据有利地形,恐怕不好对付!”
马大成道:“只要老爷想打周楚的老巢,人手不是问题!”
全旭瞬间就明白了马大成的意思,就是他出面雇佣大名青壮步弓手,剿灭周楚的老巢。
当然,由于全旭是民,步弓手也是民,不存在合法不合法的问题,当然,越境也是麻烦,必须要避开当地的永平府的官府。
其实全旭跟周楚还没有仇。
周楚原本是想对付全旭,可是他还没有来得及动手,就被全旭的末日堡垒给干挺了。
全旭听着周楚老底挺厚,更何况这仅仅三天功夫,周楚可就抢了将近三万两银子的财货,如果是老巢,那里面……
全旭的眼睛越来越亮:“寇可往我亦可往!”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十一章我把他当闺蜜他居然想睡我
第四十一章我把他当闺蜜他居然想睡我
事实上,自从卢象升来到大名府担任知府以来,大名府本地的庶族地主和豪强,包括普通百姓们,就与卢象升达成了一条稳固的利益联盟。
大名青壮步弓手出力为卢象升剿匪,而所得收益,则由卢象升与青壮们平分。
这些步弓手们本来想借着周楚入境捞一笔,可惜,周楚所部被全旭全歼了。
大名青壮们想要过个肥年的愿望也落空了。
如果不是全旭又是办学,又是免费医疗,免费衣服,把马大成给收买了,他绝对不会提意远途奔袭鸡鸣寨。
要知道二百多里在明末这可是一个非常远的距离,他们可走至少两天以上。
当然,骑快马则是另外算。
就像黄立极派出人通知周楚,就是骑着快马,十个人二十匹马,仅仅用了不到一天的功夫就抵达了鸡鸣寨。
另外,奔袭鸡鸣寨也有一定的风险。
正所谓,屁股决定脑袋,脑袋决定思维。
全旭如今的高度与之前不一样了,他不再甘心当一个小地主。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全旭需要一支可以强而有力的军队,从而可以实现自己立足大明的根本,以大名府青壮为主的天雄军就很容易进入了他的视野。
天雄军却是明末最强的野战步兵之一。
现在与他们打好关系,却是全旭乐意见到的。
全旭随即道:“大成,你马上回去联系他们,把丑话先告诉他们,我需要五百青壮,必须听从我的指挥,不用担心我瞎指挥,战死的人,我给二十两银子的安家费,重伤的包治,给十两银子安家。愿意过来的就过来,不愿意就算了。另外,家伙你们不用担心,我这边有,粮食也不用准备,我也有!”
马大成兴奋的道:“老爷,俺这就走!”
“嗯!”
“罗世明给马大成准备一头驴,让他速度快一点!”
马大成兴奋的跑去准备。
三娘望着马大成的背影,有些担忧的道:“相公,相信他吗?”
“这不是关键!”
全旭冷笑道:“最关键的问题是,卢大人怎么看待这件事!”
越境打击鸡鸣寨,容易留给对手口实,哪怕这件事以全旭牵头。
如果没有卢象升的默许,他集结不起来大名府的青壮步弓手。
此时,卢象升也需要证据,可以扳倒黄立极的确切证据,那么,这一次奔袭鸡鸣寨就必须去。
更何况,全旭还有一件作弊器,那就是末日堡垒。
末日堡垒上有电台,有可以监控三十公里范围内的预警无人机,所以,他就可以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反正,马大成联系青壮需要时间。
末日堡垒的油箱还是满的,几乎没有怎么消耗,全旭只等天黑,准备空身返回。
然而任何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当天晚上,刚刚吃饭的时候,这边辛月刚刚把饭端上来,就听到罗世明过来汇报:“马大成来了!”
他不是一个人来的,而是足足带了五六百名青壮。
谁让全旭的食堂都是大米和白面的,随着马大成回到老家那边一说,呼呼啦啦五六百人就这样一路小跑着过来了。
没说的,全旭直接安排食堂给他们饱餐一顿。
就在做饭的功夫,马大成介绍众头目与全旭认识。
“在下王玉郎,盘营王家保保长,见过全爷!”
王玉郎与黄立极不仅仅属于一个镇长,反而住得极近。不过,由于黄立极家世太显赫,所以王玉郎一族被黄氏欺负的极惨,能够恶心黄立极,他们王氏宁愿不要钱也干。
“幸会幸会!”
“在下马二虎,马大成的弟弟!”
“在下李善!”
“俺叫赵德有!”
“刘得发!”
正好六位保长,加上所有保丁共计六百六十人。
全旭趁着饭菜没来,咳嗽一声道:“诸位,安静一下,我先说两句。诸位也都知道,全某初来大名府,不招谁不惹事,他钻林豹却来洗劫全某,正所谓,泥土还有三分性,何况是一个人?这口气,我咽不下,可是全某身单力薄,只能仰仗诸位了!”
赵德有、刘得发、马二虎等人纷纷笑道:“好说,好说!”
“咱们先小人后君子,先把规矩讲清楚!”全旭望着众人说道:“第一点,所有战功我可以全部都不要,但是,诸位也知道,我这边还有两万多亩地,需要用人来耕作,所以这一次,咱们能少杀人,就少杀人,把青壮和孩子都留下来,我这边收人,一个活人给三两,或者两百斤麦子,人头,你们自己拿着找卢大人换钱,我一概不管!”
众青壮听到这话,议论起来。
卢象升奖励他们,一般都是折杂役或地方税,毕竟,作为知府,税收是衡量他政绩的重要标准。
人头拿到卢象升那里,其实是捞不到什么好处的,充其量是在挖沟渠或河沟的时候,少干几天活。
可是活人交给全旭,就能换两百斤麦子,这买卖他们都记在心上。
全旭接着道:“还有第二点,那就是一切缴获,不能私藏,谁要是犯了这个规矩,王保长,赵保长,你们的人,你们自己处理!”
王玉郎道:“可以!”
“当然,全某也不是吃独食的人!咱们真要是打下来了鸡鸣寨,所缴获的钱粮,粮食规你们,我一两不要,银子咱们凭分,你们说怎么样?”
“好,全爷仗义!”
全旭自然不是真正这么大放,粮食他在后世买的极为便宜,他不需要这些东西,可是银子也便宜,不过,他相信,周楚肯定有黄金和古董、字画、玉器之类的贵重物品。
在粮食上占了这么大便宜,这些青壮们也不好意思在这方面与全旭计较太多。
全旭看着众人都同意了就大笑道:“今天晚上,大家敞开肚皮吃,能吃多少吃多少,食堂不要听,把馒头、包子、饼子、米饭使劲做,争取天亮之前,做够每个人十斤干粮,准备路上吃!”
全旭安排完这一切,暗中交待了罗世明,让罗世明从庄丁抽出一个大队,也就是五十人,跟着众人一起行动。
……
全旭这才返回后世,他是在河北易县去摩天岭的路上穿越明末,所以再次醒来,他一样在摩天岭的路上。
深更半夜,周围连个人都没有。
全旭暗道失策。
他身后还是那只装满了古董和字画的硕大箱子,份量实足,足足有一百五十斤开外,全旭勉强可以抱起来,但是却走不了路。
就在全旭一筹莫展的时候,山道上出现了一道车灯灯光。
全旭急忙用手挡住眼。
那辆车缓缓停在全旭身前莫约十几米的地方。
全旭望着车灯:“麻烦你,能不能捎我一段?”
“格格,凭什么?”
一个如同银铃般的笑声传来。
“唐突了!”
全旭没有生气,对于陌生人来说,愿意帮你那是人情,不愿意帮你,才是本分。更何况对方还是一个女孩。
全旭无奈的打开手机,看了看,这里距离北京大约一百五十公里左右,距离县城也有三四十公里,走是肯定没戏,他想了想,掏出手机,正准备拨打电话。
那名女孩笑了笑:“如果,你求我,我可以考虑……”
“不用了!”
全旭皱起眉头,这名女孩打扮非常炫酷,黑衣紧身衣,耳朵还带着硕大的耳环,有种社会人的感觉。
“付师傅,麻烦你……”
“你这个人真没有意思,开不起玩笑啊,上车吧!”
全旭一愣,只见那名女孩打开子车门,停在他的身边。
“我数三个数,你要是愿意等就等吧!三,二……”
“谢谢!”
全旭挂断了电话,他要等到司机来接他也需要两个小时。
当然,他也可以打滴滴,然而这里是旅游区,滴滴车在这个时段,周围应该没有。
全旭吃力的抱起大箱子,走向那辆车尾。他这才发现这是一辆林肯飞行家,好在飞行家的后备箱足够大,如果是一般的轿车,还真放不下这个大箱子。
全旭坐上副驾驶座:“非常感谢,我叫全旭,我会付出给车费!”
“切!”
那名女孩满脸不屑:“我稀罕你那点油费?”
“也是,能开起六七十万的车,自然不差这点油费!”
那名女孩一边开车,一边好奇的打量着全旭道:“你不嫌热吗?怎么穿这么厚?”
此时,全旭这才发现,他在穿越前已经明明换了衣服,只不过,明末太冷,忘了把保暖衣脱下来了。
全旭尴尬的笑了笑:“放在箱子里太沉,所以只好穿在身上了!对了,没请教……”
“你可以叫我露露!”
“哦,露露好名字,这么晚上,你怎么会从这里经过?”
露露气愤的道:“别提了,他妈的,我把他一直当最好的闺蜜,他妈的,居然想睡我。”
PS:非常感谢落花时节看花落500币打赏,书友20170812201455485 100币打赏,书友20201218231452735 100币打赏,tx祖国 500币打赏,叫我小天 500币打赏。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元旦快乐
不知不觉,进入了2021!
新的一年,祝愿大家,心想事成,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在过去的2020,老程比较颓废,网文停了大半年,更新也只有八十多万字。
作为一个资身扑街,太想上岸,所以,我悲剧了,被外面的世界诱惑住了……
今年一定要好好码字,争取可以取得好一些的成绩。
关于本书,综合书友的疑惑,在这里答疑一下。
第一,关于主角的发型问题。
首先,主角籍贯设定在湖广龙山,在明朝这里属于土司管辖,自由度很大,另外由于民族成分复杂,这里不能与中原相比。
第二,就是剧组多大的问题。
可能说隔行如隔山吧。如果稍微了解一下,就不会这么奇怪了。就像电影《大决战》,采取了大量长镜头,动用了沈阳、北京、济南、南京、兰州五个军区和海、空军的一些部队,陆军航空兵以及有关院校、武警部队共二十几个军级单位,三十几个独立师团单位,共约13万官兵参加了拍摄,累计达330余万人次。仅是八一厂1000多职工中就有近800人参与了拍摄,参拍群演更达15万余人次。同时,还动用了大量的坦克、火炮、飞机、舰艇等大型军事装备。
《大决战》所用各项物资也堪称军事片之最:TNT炸药160吨,共方棉衣5823套,国方棉衣4331套,血浆100公斤,可炸汽车100辆,真坦克50辆,空炮弹170多万发,真炮弹1万多发,药品仓库20间,药品120吨,老式电话100部。
那么,请问网友,大决战这么大的剧组,需要多大的场地?可以想象吗?
另外,去过横店的朋友,就应该明白秦王宫到底有多大。
这是陈凯歌拍摄历史巨制《荆轲刺秦王》动用四个亿建造的秦王宫。占地面积800亩,建筑面积达11万平方米。有雄伟壮观的王宫宝殿27座,主宫“四海归一殿“高达44.8米,面积17169平方米。长2289米,高18米的巍巍城墙与王宫大殿交相辉映,淋漓尽致地表现出秦始皇并吞六国,一统天下的磅礴气势。还有一条长 120米,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的“秦汉街“,充分展示了秦汉时期的街肆风貌。
横店故宫,是按照北京紫禁城一比一的比例修建的,占地1500亩,汇聚了京城宫殿、皇家园林、王府衙门、胡同民宅等四大建筑系列,真实地再现了北京故宫原貌及老北京民居。
主体建筑有太各殿、乾清门广场、乾清宫、坤宁宫、漱芳斋、承天门、午门、养心殿、军机处、西陆六宫等。虽然是“克隆”,但气势却是一样的恢宏。
四月份是横店淡季,过去玩玩,花费一千多点。可以过去看看,当然,除了这些还有清明上河园,大宋风情街。
还有长达三点八公里的汉风街,西安的大唐不夜城,以及芙蓉园,面积同样非常大。
至于天气,造雪机并不复杂,秋天喷出一座雪山,老程也见过,所以才会出现了那样的情节,一直没改而已。
好了,最后祝愿大家,新年快乐,发大财,顺利脱单!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十二章那个老女人是我妈
第四十二章那个老女人是我妈
“扑哧!”
全旭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居然还真有人相信男闺蜜。
难道不知道男闺蜜也好,蓝颜知己也罢,其实就是备胎。
蓝着蓝着那就绿了。
露露一边开着车,一边吐糟着她的那个男闺蜜。
全旭笑而不语。
突然,全旭的手机响起,来电显示是李思维。
全旭朝着露露打着禁声的手势:“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
露露识趣不再吐糟。
“喂,全董,项目部已经把剧本筛选出来了,您什么时候有空,过来看看剧本……”
不等李思维说完,全旭打断道:“这个项目,我全程不参与,你们可以放手施为,没有人干涉剧本人设,没有人为了捧角而加戏或,我只要结果,只要不赔得太惨,都可以接受!对了,让你招募的贸易公司人员,招募到了吗?”
李思维好一阵子没有说话。
她作为影视圈的老人,非常感动。
这样的老板,李思维从来没有遇到过。
无论做什么事,最怕的偏偏是外行指导内行。
可是影视行业,偏偏是这么一个奇葩的行业。
几乎九成成的创作人员,也就是编剧。
恰恰是最没有地位的人。
资方,拿钱的大爷们,可以对着编剧指手画脚,肆意妄为。
导演可以随意更改剧本,发挥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当然,有的导演本来就是科班出身,基本功在,这样的电影或电视剧在改动之后,还能看。
可关键是那些狗屁不通的导演,再加上狗屁不通的演员。
知名演员脾气大,权力大,可以随意改剧本,恨不得让对手戏的角色改成背景墙,一句台词都没有。
他们最大的愿意是唱独角戏,最好从头到尾都是他的一个人舞台。
那么,结果就悲剧了。
这样的电影能看吗?
能看才能鬼。
凭着一张脸,连半点文学涵养都没有的脸蛋们,恰恰是最喜欢改剧本的。
当然,也有的资方为了捧他们捧的演员,要么毫不逻辑的删除戏份,随意加戏,结果拍出来的自然是不伦不类,最终却是编剧背锅。
比如那句话雷人的台词:“一枪在八百里开外干掉一个鬼子!”
放眼中国,哪一个编剧会连如此常识性的东西不知道?
还有九岁爷爷被鬼子杀了,他特别恨鬼子之类……
这个锅其实不是编剧的锅,只是各方面缩合原因。
好一会儿,李思维这才用颤音道:“已经全部办好了!”
“全部办好了?这么快?”
“宏远国际贸易公司破产倒闭,我与房东是闺蜜,顺便把宏远国际贸易公司办公区和仓库都租了下来,租金一千八百万元!”
“李姐办事,我绝对放心!”
全旭笑了笑道:“把公司地址发给我,我直接过去看看!”
“好的,稍等!”
全旭从微信里接到公司地址,还有总经理林铃的电话。
全旭将电话随手拨了过去:“喂!”
“你好,你是……”
“请问你是苏彤吗?”
“我是全旭!”
“全董好!”
“请问你现在公司吗?”
“不在,我在家,不过我可以在半个小时赶到公司!”
“非常好!”
“我大概需要一个半小时左右到!”
……
全旭挂断电话,将地址指给露露看:“能不能将我送到这个地方?”
露露瞄了一眼地址,笑了笑:“看不出来,你还是一个富二代?”
“你还是太年轻了!”
露露微微一愣。
“难道我不能在你面前装逼?吹牛逼不行吗?”全旭耸耸肩,指着手机道:“我不能演双簧,骗你上当!”
如果全旭心虚反而会让露露感觉有鬼,然而,他却没有半点不好意思,反而显得他真诚。
“哈哈,你这个人有意思!”
露露笑了笑道:“你是做哪一行的?说不定咱们有机会合作!”
“哦,我是影视,你呢?”
“我是律师,我毕业后与同学合作,一起创办了春晓律师事务所。”
“你这是诅咒我官司缠身?”
“哼,你应该庆幸我不是医生!”
“医生怎么了?”
全旭恍然大悟。
露露不愧是律师,非常健谈,一路上只见她的小嘴噼里啪啦,一直说个不停。
两个小时后,全旭来到位于朝阳区的一栋写字楼。
林肯停下来,露露从储物格里取出一张名片,递给全旭:“以后,遇到商务纠纷或者经济纠纷,记得给我打电话,我算你便宜点!”
全旭接过名片,只见上面写满了英语字母,与一串电话。
就在这时,一名非常年轻的女子,身穿职穿装,来到楼下,她看向全旭,径直走过来:“全董好,我是苏彤!”
“你好,你好!”
全旭打量着苏彤,感觉她有些熟悉,居然和李思维的样子有几分相似。
全旭问道:“冒昧的问一句!”
“什么?”
“您和李思维李姐有什么关系?”
“什么?那个老女人你叫姐?”
苏彤似乎非常不满,随即恢复正常:“不怕你笑话,她是我妈,怪不得有公司愿意聘请我当总经理……”
“哦,不必误会!”
全旭微微笑道:“我看重的更是你的能力,李姐……李思维的面子在我这里,不好使,如果你不能胜任这个职位,我还是会把你开掉!”
“这样最好!”
全旭指了指身后的大木箱子:“公司还有其他人吗?”
李思维拿了电话,随即拨通电话。
不一会儿,从写字楼里跑出来两名身穿保安制服的保安员。
“苏总!”
“这是我们旭日贸易的全董事长!”
“全董好!”
全旭指着身后的大箱子道:“抬到楼上去吧!”
“好的!”
全旭与苏彤一起走向办公楼,旭日贸易公司在写字楼的十三层D区,面积不算太多,大约五百多个平方左右。
与其他的贸易公司几乎一模一样,一个庞大的开放式办公区,占了三百多个平方,可以容纳至少上百名员工,其次则是几间不大的会议室,茶水吧和总经理办公,董事长办公室。
两名保安员抬着这口大箱子来到全旭的办公室。
当然,这其实是原来的宏远贸易的总经理办公室,苏彤的办公室则是副总经理办公室。
两名保安员把大箱子放进办公室的办公桌前。
全旭示意他们离开,这里全旭打开大箱子,露出里面装着的古董,包括一只铜质香炉、一只三足凤翅铜灯,一只元青花花瓶,一套四个茶杯和一个茶壶,字画共计十三副,全旭之前看过,没有太有名气的人。
苏彤有些不解的望着这些东西,她随手拿起一卷字画,缓缓展开。
这是一副以东山再起的谢安为原型画的一副画,在全旭看来画质马马虎虎,谈不上好,也算不上坏,署名是什么清狂道人。
他不知道这是谁,但是被周楚收了起来,用细绸包裹着,应该是值点钱的。
这就是全旭的锅了,他对历史并没有什么深入的研究,并不知道清狂道人就是郭诩的号,而且这个郭诩在明初属于豪放派的代表。
他的山水、人物,风格豪放,笔法师略,清细柔和,墨气轠然,尤是绘古人清士。
题署简逸,缙绅无不重之。与吴伟齐名,为吴伟、沈周、杜堇所推重。花鸟杂画,信手拈来,颇有奇趣。草虫书法工写兼备,其画风影响整个明前、中期。
苏彤眼睛露出精芒:“全董,这是在哪里淘到的宝贝?”
“这些东西,你给我变现!”
全旭指着大箱子道:“瓷器六件,青铜器三件,书画十三幅!”
苏彤点点头道:“我们可以走香港拍卖!”
全旭笑道:“这事你全部做主,看着办就行,同时,帮我采购一批物资!”
全旭从办公桌上掏出一笔支,随即写在纸上军大棉大衣五千件,纯棉棉衣、棉裤各五千件,保暖内衣一万套,劳保高帮棉鞋一万双,大米一千吨,小麦一千吨,面粉一千吨,废旧高炭钢五千吨……
全旭越写越让苏彤疑惑不解。
全旭让她采购的东西,几乎清一色都是日常用品,而且附加值极低,几乎没有什么利润可言。
全旭一口气写了足足满满两张A4纸。
公司帐上有一千万,采购这些物资,贸易公司绝对不会给全款,最多支付一定比例的定金,不足部分只能用这些古董回款结算了。
全旭停止书写,这才望着苏彤道:“采购原则是尽管便宜,质量一定要过关,食品类,安全非常重要,这是拿去送人的,账面你想办法做平,当然最快,最好可以在三天之内把东西放到仓库里!”
苏彤点点头道:“好的,全董,没有问题”
“对了,忘记告诉你!”全旭走到门口转身望着苏彤道:“如果遇到破产或者说经营不下去的食品加工厂,像什么罐头厂,你给我买下来。”
在明末,食品绝对是硬通货。
全旭决定自己负责生产。
在小冰河时期,粮食缺口实在是太大了。
国内小批量买粮食还好,可是一旦大批量买粮食,估计会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
想到这里,全旭又道:“对了,粮食来源,如果有可能,最好在国外!”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十三章这道具未免也太真了吧
第四十三章这道具未免也太真了吧
在国外寻找新的粮源,全旭有自己的打算。
首先是,他的黄金来源问题。
少量出货,暂时不会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然而,大量出货,想要做到神不知鬼不觉,那就太难了。
全旭手中尚有一千黄金没有出手,可以预见,这次奔袭鸡鸣寨,他又可以获得大量黄金,黄金多了,反而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世界的十大粮食出口国,比如美国、巴西、印度、澳大利亚等等,本身又是资源大国,黄金的来源相对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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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时候,在借着粮食交易的幌子,全旭想着把自己的黄金洗白。
当然,更深一层的意思是,全旭需要武器,特别是自动武器用来在明末自保。
普通人购买武器相对比较困难,如果全旭在国外建立粮食种植、加工基地,也可以成立自己的武器保安队,装备武器就水到渠成。
目前,全旭的想法并没有直接告诉苏彤,先不说她可不可靠,尚且需要时间观察,就算可靠,需要达成这样的目标,还需要时间。
在后世,全旭的底子太薄,也需要时间进行积累。
不过,目前采购的粮食和生活用品,足够全旭在明末打开局面,两万多亩地,如果用上化肥和现代的种子,亩产超过一千斤,全旭一年至少可以收获两百万斤粮食,约一万吨,足够做到收支平衡,甚至可以少赚一笔。
全旭离开旭日贸易公司,准备返回自己的出租屋。
可是街道上车辆稀少,由于贸易公司并不是繁华地段,车流辆也少。
苏彤开着一辆高尔夫来到全旭身边:“全董,要不要我送你?”
“不用了,我叫车了,你早点回去吧!”
如果没有经历林薇薇事件,全旭不介意蹭车回车。可是现在,他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等了差不多十分钟,滴滴出租车终于抵达。
坐上车,在回出租屋的路上,全旭突然想起,明末那些大名府的青壮们,其实穿的都非常单薄,在那么冷的天气中,如果出现了非战斗减员,他可是需要赔钱的。
想到这里,他掏出手机,在通讯录里找到一名名叫雷子的电话,这是之前购买劳保用品的店老板。
“喂!”
“全老板,您好,您好!”
全旭笑了笑道:“没有打扰你休息吧!”
“没有,没有,不知道全老板需要点什么?”
“我那个地址,你还记得吧?”
“记得!”
“好,你店里还有没有货?”
“有,上次您进货以后,我又进了一大批货!”
“那好,军大衣再给我来七百件!”
手机对面立即没了声音。
“有还是没有?”
“有……就是!”
“那就行了,劳保服一千件,解放式高帮棉鞋一千双,线手套给我来十麻袋,对了,短柄斧头和锤子,给我各来一千只!”
此时全旭的庄丁中,已经垒好了铁匠炉,可以打造一些农具,比如锄头、耙子、柴刀之类,斧头也能打造,只不过代价却比直接购买的还要贵!
这种短柄斧头,全旭思来想去,感觉用来当斧头帮那种甩人的飞斧应该不错,无底有没有铠甲,一斧头下去,保准七昏八素,半天缓不过来。
“我记得你那里好像还有野营帐篷?”
“对,有三种样式,分别是军绿色帆布钢骨架折叠式帐篷,充气式帐篷,还有……”
“总共多少?”
“十五顶!”
全旭叹了口气:“还是太少,算了,有总比没有强,我全要了,赶紧找人给我送到我那里!”
“好的,最多一个小时!”
全旭挂断电话,长长叹了口气。
就在这时,前面正在开车的司机小心翼翼的问道:“老板需要帐篷?”
“对啊!”
“二手的要不要?”
“只要不是破烂,还能用就成!”
“有个八九成新吧!”
司机兴奋的道:“标准的美军军用帐篷,还有睡袋……”
全旭微微一愣:“你怎么有这种东西?”
司机叹了口气:“我们公司去年不是拍了一个电影嘛,投资还挺大,只不过,后来因为资方撤资,可把我们公司坑惨了!”
全旭恍然大悟:“原来是同行,你也是影视公司的?”
“是啊!”
司机无奈的笑了笑:“公司虽然没有倒闭,却发不起工资,我只能开滴滴,补贴一下家用!”
全旭拿着手机:“来加一下微信,你赶紧联系,如果天亮之前,可以把货送到,我马上结钱!”
司机闻言大喜:“多谢老板!”
在影视行业寒冬的情况下,哪家公司都不好过。
司机急忙拨打电话:“哎,小许,对,我是王康,你联系小波、陈雷他们几个,马上去咱们公司,把军用帐篷、睡袋……”
说到这里,司机急忙捂住电话:“军装要不要?还有钢盔?”
“是不是防弹的?”
“只是道具,外形与美军现役整合头盔一样!”
“多少钱?”
王康咬咬牙:“五十,就是一个摩托车头盔的价格!”
“妥了!”全旭仿佛想到了什么:“防弹盾牌也有吧?”
“是的,有!”
“好!”
全旭道:“把你们用不到的东西,全都给我送过来,我出高价!”
“太感谢了!”
王康一脸激动,只要处理掉这一批装备,可以回笼一部分资金,把公司的房租交了,公司还有机会!
当王康开着车将全旭送到永馨园的时候,时间到了快两点了。
此时的劳保店老板,带着两名送货的伙计,三个人正站在楼下等着全旭。
全旭刚刚下车,那名叫雷子的老板赶紧迎上道:“全老板!”
“哥几个辛苦一下,给我搬上楼!”
全旭望着劳保店老板道:“总共多少钱,你给我算一下!”
劳保店老板一边拿着计算器算账,一边跟着全旭来到楼上。
“全老板,你要货多,大衣咱们也不按八十了,每件六十,棉鞋也别三十,每双二十八,斧头也不要九块九,只需要六块!”
劳保店老板也是一个聪明人,他从全旭的购买数量,可以推算出这个工地应该不小,作为采购员,权力很大,仅仅这一个工地,两年下来,要采购多少货?
绝对要薄利多销。
于是,随着老板一阵噼里啪啦的计算,全款总共十九万三千四百六!”
老板望着全旭道:“零头就算了,总共十九万,全老板,你看数目可对?”
全旭匆匆扫了一眼,随即掏出手机直接支付宝转账。
“全老板,你还有什么需要尽管给我说!”
“没有问题,以后再次合作!”
全旭心中冷笑,可以肯定这次的大量进货,这名劳保店老板,这次利润有限,当然不能说他不赚钱,但是,几乎没有赚到什么钱。
全旭也明白,他是想放长线钓大鱼,可惜,全旭这边的贸易公司已经成立,这一单,也是全旭购买的最后一单。
双方永远不可能再合作了。
这些劳保用品虽然重量不重,可是在占空间,整出租屋,无论次日还是客房,几乎没有下脚的空了。
全旭看着王康还需要一会儿,就启动穿越,带着物资来到明末。
全旭醒来,他出现在明末的活动板房仓库里,稍做休息,全旭再次启动穿越,来到空空如也的出租房内。
还没有五分钟,他的电话响起。
全旭接通电话:“全董,我在你楼下!”
全旭急忙下楼。
然而,他只看到了王康一个人。
“东西呢?”
王康小声道:“那些东西不方便出现在这里,你跟我去一个地方!”
全旭迟疑了片刻,还是登上了王康的那辆北京吉普车。
全旭悄悄拿着手机给洪海洋发了一个信息,将他外出的事情告诉了洪海洋,同时让洪海洋通知吴铭,还有那些退役军人,做好准备。
王康似乎没有发现全旭的小动作,而是开着车离开永馨园,朝着房山方向前进。
夜里路上几乎没有车辆,车速也相当快。
足足开了一个半小时,快要凌晨五点的时候,王康这才开着车,来到房山这边一个城中村里。
村子有些残破,简直就像偏远农村。
那辆吉普车来到一幢不起眼的小二层前面,院门打开,王康开着车,直接进入这个院子。
车辆停稳,王康下辆:“全董,里面请!”
这时,这幢不起眼的小二楼,灯光亮起。
非常老旧的装饰,非常有三十年前的那种九零年代风格,斑驳的涂刷,还有老旧的海报。
全旭满脑袋雾水。
跟着王康来到一楼地下室,空间豁然开朗。
这是一间面积不会低于三百平方的地下室,整整齐齐的货架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美军枪支,从老旧的M1骑步枪,大八粒,再到M16,应有尽有。
美军军服,叠得整整齐,摆放在货架上,还有数十顶美军沙漠迷彩的帐篷、防弹头盔,防弹盾牌,以及像伞兵刀,各种轻重机枪、对讲机,单兵手雷、电台等等。
全旭如同进入了一个庞大军火库。
王康笑了笑:“全董,请不要误会,这里的东西,全部都是道具!”
“我眼睛还没瞎!”
全旭指着一柄寒光闪闪的美军伞兵刀:“这是道具吗?连钢印编号都有,这道具未免也太真了吧!”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十四章棉衣太贵我们买不起(加更)
第四十四章棉衣太贵我们买不起
在一般人眼中,山寨肯定比原装货便宜,可是在道具这一行,却并不是全部这样。
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一支可以上膛,拉枪栓,可以打出响,枪口喷出火陷的道具AK47自动步枪,成本至少要两三千块。
在影视购买下来的时候,至少三千五百元起步。
然而,在很多国家,二手AK自动步枪甚至超不过两百美金,很多国家甚至不需要一百美金就要以买到一支AK自动步枪,或者更便宜。
至于其他道具,比卡车之类,即将报废或者快要报废的车辆,基本上卖不到废铁价,然而,无论多便宜的道具车,肯定会废铁价格贵,甚至比原版的车辆更贵。
所以,在很多剧组使用的道具,其实都是真家伙,比如需要爆炸的车辆,撞坏的车辆,几乎都是使用真车。
王康笑了笑:“全先生,咱们是同行,你应该知道,八一制片厂的三辆谢尔曼、一辆潘兴,那也是道具,不是吗?”
全旭点点头。
要论道具库最全的公司,肯定是八一,那里的道具很快都是真家伙,从坦克到飞机,从火炮到重机枪,特别是电台、车辆军用类的道具,十件有九件都是真家伙。
王康既然承认这是真品,全旭也没有再纠结这个问题。
全旭指着角落里,一辆涂装着沙漠迷彩的悍马车,苦笑道:“王总,你这些东西值多少钱?”
“置办下来,这些东西总是七千四百多万!”
王康苦笑道:“最值钱的就是这辆悍马,美军军用悍马13年之前,国内可没有,这应该是唯一的一辆军用版京A黑牌。”
全旭隐隐也懂一些车辆牌照的信息,黑牌代表是外籍在京。
全旭望着这辆车,隐隐有些兴奋,特别是车辆上装载的车载重机枪:“这是道具?”
“道具!”
王康苦笑道:“这辆车现在属于黑车,没有办法过户,没有办法上路,全防弹装甲,不过要用来拍戏,还是可以用的!”
全旭恍然大悟。
卖帐篷、头盔和其他道具都是幌子,真正的目的,还是想处理掉这辆黑车。
这辆黑车如果剧组需要使用,手续相当繁琐,不仅仅需要向公安部门备案,而且还不能上路。
这就是王康最头疼的地方,一辆不能见光,不能上路的黑车,几乎没有人要,哪怕这是一辆独一无二的悍马军用版。
王康刚刚开始还没有发现他拉的人是全旭,直到他接受了全旭的好友申请,这才想起来,前一阵子轰炸了微博热搜和头条的神秘土豪。
全旭肯定不差钱,一个可以带着全体员工来到红杏吃饭的土豪,如果他喜欢,肯定愿意花上大几百万买一件玩具。
于是,王康就紧随与在国外跑路的老板联系,获得了授权,这才带着全旭来到这里。
“你想卖多少钱?”
“一千五百万!”
“没有没有搞错?”
全旭指着这些东西笑道:“就凭这堆破烂?”
“不是,我的意思是,就凭这辆车!”
“哼哼……”全旭指着自己的脸道:“你看我像傻子吗?”
“不是,全先生,您误会我的意思了!”
王康苦笑道:“不瞒全先生,我们公司曾经还有点实力。”
全旭点点头,这些道具可不是有钱就可以置办到的,需要各方面的关系。虽然王康并没有说他的老板是谁。
可是圈子这么大,范围其实并不大。
能够拿到美军制式军装的人,可能有大把的人。能够拿到美军制式红外望远镜的人,也不算什么。能够将这辆军用版本的悍马光明正大的放在这里,那就牛逼大了。
虽然这幢小二楼的位置有些偏,又在地下室。
全旭可不相信,这些可以瞒住有关部门的眼睛。
“我们老板家里出了点问题,暂时无法向公司提供有效的帮助,所以我们公司这才陷入了困境!”
王康指了指周围的东西,笑了笑道:“这里所有的东西,可以一千五百万元,全部卖给全先生。”
全旭粗略的估计了一下,这些东西如果放在影视行业蓬勃发展的时候,两千万也不算贵,然而问题是,此一时彼一时。
全旭耸耸肩,笑道:“那我再考虑考虑。”
一辆军用版本的悍马,在国内确实是稀罕物。
可是放在国外,还真不起眼。
特别是伊拉克,叙利亚这些地方,有钱也能买得到。
王康仿佛明白了全旭的顾虑,急忙道:“全先生,重点是这个大家伙,装上子弹,直接可以用!只要找一辆大拖车,拉到内蒙草原或者戈壁滩上,找个无人区,就可以放心大胆的玩!”
全旭听到是真家伙有些意动:“这是……点五零吗?”
“不是,是M249,发射5.56×45毫米口径北约标准弹药,在1984年正式成为美军三军制式班用机枪,也是步兵班中最具持久连射火力的武器!”
“可惜,没有子弹啊!”
全旭耸耸肩:“我很乐意收藏这件玩具,只是可惜……”
王康走到放置美军子弹箱的道具前,这种子弹箱上印刷着标准弹药箱500等字样。
“这里还真有!”
王康笑了笑:“我们老板名下还有一家射击俱乐部,各种类型的弹药都有,这里有五箱,如果用完了,可以再买。”
五箱就是两千五百发,只要火力全开,那就是死神的镰刀。
全旭心中乐开了花,他隐约猜测到了对方是谁。
应该是前一阵子跑到丹麦的那货,听说他在出手法国和澳大利亚的产业,不过,中国有句老话。
锦上添花易得,雪中送炭难求。
他的产业变现计划受挫,股票也被多方狙击。法国的酒庄明明是土豪最热衷的产业,偏偏无人问津。
王康看着全旭迟疑,急忙说道:“我们老板与全先生脾气性格都非常像,只要您帮他熬过了这一关,他会记住全先生的,谁都有走背运的时候,将来的事情谁也说不准!”
虽然一千五百万买一辆悍马不算便宜,可关键是这是一辆装载着重机枪的悍马,而且又是全旭急需要的东西。
“卡号给我!”
王康大喜:“非常感谢全先生!”
“不用谢我,对了,这里的房子我需要租下来,租金你开着价!”
全旭倒是很想买下来的,只是考虑到暂时资金紧张,这幢房子虽然在六环外,可是面积实在有点太大了,哪怕三万一平方,也足足四五千万。
王康笑道:“这房子是我们老板一个好哥们的,房主在国外,房子你可以随便用,只要不破坏房子结构就行了!”
全旭拿起手机,按照王康所说的卡号进行转账。
作为银行的高级VIP客户,转账也不受限制。
全旭笑道:“钱已经过去了,钥匙给我,我的人会马上把这辆悍马运走!”
王康耸耸肩:“请自便!”
王康交钥匙交到全旭手上,全旭望着王康离开的背影,马上回到地下室。
开启穿越功能,五十三顶美军沙漠迷彩帐篷、二十五面防弹盾牌,以及悍马装甲车与那五箱机枪子弹,已经随着全旭带到了明末。
全旭没有明末停留,仅仅片刻之后,再次回到现代的房山。
吴铭和洪海洋十几个人,开着两辆商务车来到大门口,全旭把钥匙交给洪海洋:“洪哥,里面有很多道具,你们看一看,有用的找个车拉走!”
全旭摆摆手:“我熬了一夜,先回去睡会!”
“哎,……你别走!”
全旭没有理会洪海洋,来到村口,找了一个无人的地方,再次启动穿越,返回明末。
明末,全氏大院。
大名府青壮们,已经在食堂里准备吃早餐了,吃完这一顿热呼饭,他们至少两天没有机会再吃热饭了。
当然,饭菜方面全旭不会吝啬,白面馒头和包子管够,刚刚出锅的白面馒头,松软可口,就算没有菜也能吃下三个。
那些大名青壮们很快就吃得肚皮浑圆,直打饱嗝。
就在这时,罗世明带着十几名军大衣推着一辆辆装满了军大衣和解放式高帮棉鞋的大车走了过来。
全旭跳到大车上,从上面取下一件军大衣,与罗世明等人的一模一样,同样颜色和款式,他将军大衣扔给了马大成:“试试暖和不!”
马大成早就眼热罗世明的军大衣了,军大衣在全氏大院不仅仅是一件棉衣,还是身份的象征,只有穿着军大衣,那才是自己人。
“王保长,赵保长带着你们的人,过来领东西,每人一件大衣,一件棉衣,外加一双棉鞋,大小码都有,尽量换合适的……”
随着全旭话音刚刚落,整个大院立即轰动了起来。
刘德发指了自己的脸道:“我们也有?”
“对,所有人都有!”
全旭笑道:“我这个人就是这样,从来不会亏待自己人,咱们这一次去鸡鸣寨,就要并肩作战,我全某人绝对不忍心看着兄弟们冻着饿着!”
刘德发苦笑道:“可是,这棉衣太贵了,我们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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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十五章西席先生牛星金
第四十五章西席先生牛星金
全旭本想说这些棉衣不要钱,全送!
然而,话到嘴边,全旭却收回来了。
升米恩,斗米仇。
全旭以后会用到大名府的青壮很多,不可能每次都要赠送棉衣,棉鞋还有帐篷。
全旭笑道:“刘保长,咱们这是去干什么?”
刘德发微微一愣,他倒是被全旭问愣了。
好了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我们去抄钻林豹的老巢!”
“对啊,钻林豹周楚可是一个积年老匪,他盘踞在鸡鸣寨多年,打劫过的商旅,洗劫过的村落不计其数,咱们这一次是去发大财的,只要拿下了鸡鸣寨,你们还担心没有钱买棉衣吗?”
众青壮恍然大悟。
他们发是发呆,然后大声欢呼起来。
全旭笑道:“这件棉大衣、棉衣、鞋子加在一起,每个人给我带来两个活人就可以了,能不能办到?”
刘德发笑道:“全爷,俺听钻林豹有十几房小妾,俺都给你抓过来!”
“滚蛋!”
全旭指着大车上的棉衣和大衣鞋子:“抓紧时间,穿上新鞋,路上跑得快点,这天气太冷了,咱们争取两天之内抵达鸡鸣寨,后天这个时候,咱们准时抵达鸡鸣寨,然后满载而归!”
整个大院顿时陷入了混乱,出乎全旭的预料,几乎没有人要小一号的棉衣,全部可劲了要大号。
全旭有些不解。
三娘有些埋怨全旭太大手大脚,不会过日子:“大号衣服废布还废棉花,他们拿回去可以改小了,多得几两棉花!”
全旭这才恍然大悟。
乱糟糟的分发棉衣完毕,罗世明带着五六十名庄丁,拿着全旭准备的防弹盾牌,拉着帐篷,开始出发。
随着青壮们的背影已经消失不见了,全旭也没有动弹。
从金堤到鸡鸣寨有两百多里,青壮们需要走两天。而他开着末日堡垒,只需要两个小时。
全旭望着三娘道:“三娘,给我准备吃的!”
虽然没有弄明白穿越的真正原因,可是每一次穿越,全旭都会感觉身上非常疲惫,而且有种强烈的饥饿感。
三娘微微一笑:“好的,相公!”
全旭回到暖洋洋的主屋,这个屋里每天都烧着火盆,温暖如春。
全旭换了一件比较宽松的衣服,洗洗手,直接吃饭。
辛方氏的手艺不错,让全旭胃口大开。
这一顿饭全旭比平时多吃了一碗米饭,喝完最后一口米粥,全旭又急忙兴奋地跑去仓库,仔细观察他的那辆悍马。
这辆悍马没有其他像H1、H2或者H12的标志,顶部有装甲防护板,这是M1114的重要识别特征,有了这个装甲防护板,士兵就可以探出身体在外面射击,车辆的火力因此大为提升,当然,这种火力主要来自于车载的重机枪。
全旭上上下下打量着这辆悍马,非常喜欢。
这辆悍马车应该是很久无人动了,上面积满了灰尘。
全旭和三娘两个人拿着抹布,仔细清理了里里外外的灰尘,这个时候,全旭这才想起悍马还没有装备子弹链。
他没有玩过真正的机枪,不过怎么开枪还是知道的,毕竟,他们公司剧组里的道具重机枪,其实就是退役的真家伙,在拍摄的时候,发射的都是空包弹。
全旭曾经自讨腰包,打过一个两百发的弹链。
全旭让三娘过来帮忙,把子弹穿在子弹链上,业余的毕竟是业余的,弄了足足一个多小时,他们两个人总算把一千发子弹全部穿好。
忙活完这一切,全旭有点疲惫的感觉。
毕竟,他熬了一夜,又连续穿越。
全旭揉揉眼睛,打了一个哈欠:“三娘,走了,我去睡觉!”
三娘看了看全旭身上的灰尘,还有一些油污:“相公,要不洗洗再睡吧?”
“也行!”
三娘快步跑着去让辛月准备热水,想像后世一样洗一个淋浴是不可能的了,全旭曾经考虑过在后世购买瓷砖和水泥,来到明末装修公共洗澡堂。
然而,袁世卿当时的提议却让全旭打消了这个念头。
毕竟,瓷砖和水泥太重了。
全氏大院的庄丁有人会烧砖瓦和瓷器,现在只是天气太冷,没有办法施工。
所以,全旭决定在明末这边解决瓷砖的问题。
全旭的卫生间,其实是靠近右厢房的一个小活动板房,大约三四十个平方。
里面被全旭这边的木匠打成了隔断,分为内外两个小房间。
此时的里面的房间里,有一只非常大的木桶,木桶是木匠做的,有齐胸高,长约两米,宽约一米二。
辛方氏、辛月还有刘氏、罗世明的媳妇,四五个人一起动手,提着烧好的热水,很快就将热水倒满了整整一桶。
“好了,相公!”
全旭这才进入这间第一次使用的浴室,虽然是活动板房结构,却被装饰得古色古香,这里有木质的衣服架子,可以休息的床榻,地板也是用松木板铺成,还带着松木的香味。
全旭进来的时候,整个浴室蒸汽袅袅,仿佛人间仙境。
全旭就脱下衣服,走进浴桶。
“嘶……”
稍微有点烫的热水,让全旭舒服得发出呻吟声。
好爽。
没有什么可以比在冰天雪地中泡一个热水澡更舒服的事情了。
全旭闭着眼睛,享受着热水的浸泡,就在这时,他的肩膀突然出现一片微凉。
他扭头望着过去,只见三娘一身亵衣,这是用陈应当初送来的布帛所做,虽然明末技术相当落后,唯有在纺织方面,有独到之处。
比如三娘所穿的衣服面料,不仅细密,而且美观,简直可以秒杀后世百分之九十九的衣服。
只不过由于天气寒冷,空气上下对流,三娘身上的亵衣被水蒸汽打湿了,本来就单薄的衣服,再被打湿,那几乎等于什么都没穿。
全旭很容易看到了不该看的地方。
果真好小,小荷才露尖尖角。
三娘脸色羞红:“相公,我服侍你沐浴!”
“不用了!”
全旭摆摆手:“我自己来吧!”
三娘的眼睛缓缓红了:“相公,你嫌弃三娘!”
她虽然年龄不大,但是不代表她傻。
起初,她以为,与全旭睡在一张床上,她就成了全旭的女人。
通过与汤邱氏的交流,她这才发现,只是她一厢情愿。
从始至终,全旭根本就没有碰她。
她还是云英未嫁之身。
三娘感觉自己就像一个笑话,她还把自己女儿身的发鬓改成了妇人样式。
全旭看着三娘哭了,他有些苦笑不得的道:“不是,我是怕你累着!”
三娘破涕为笑:“我不累,能为服侍相公是三娘的福份!”
“好吧!”
全旭指着外间的柜子上的洗发水还有沐浴露道:“把那个东西拿过来!”
三娘过去把洗发水和沐浴露拿了过来。
“怎么用?”
“打开盖子,用力挤出一点,揉在头发上就行了!”
三娘按照全旭的所说,把洗发水倒在他的头上,开始揉搓起来。
全旭的心慢慢放松,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
……
等全旭再次醒来,他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卧室的床上,自然是没穿衣服,而三娘则在外间客厅里,与辛方氏一起嘀嘀咕咕说着什么。
辛方氏是三娘的杞县老乡,只要二人快速说着话,全旭是听不懂的。
只不过,用眼睛的余光,可以看到二人拿着布,似乎在做衣服。
三娘转头,无意看到全旭睁开眼睛:“相公,您醒了!”
辛方氏急忙起身:“老爷,奴告退!”
三娘急忙跑到床边,找到全旭的衣服,帮助全旭穿好衣服。
全旭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
冬天虽然天短夜长,可是这一觉,他也睡了足足六个多小时。
全旭起身伸了一个懒腰。
辛月红着脸朝着全旭福一福:“老爷,要开饭吗?”
“不说我还不感觉饿,现在反而饿了,开饭吧!”
“老爷稍等!”
辛月转身缓缓退去。
全旭有些奇怪:“这丫头怎么回事,怪怪的?”
三娘的脸更红了,有些幽怨的望着全旭。
全旭感觉莫名奇妙。
“怎么了?”
三娘张了张嘴,正准备开口,辛月就端着饭菜走了进来。
此时的辛月不敢正视全旭的眼睛,脑袋差点垂到胸口。
一盘爆椒牛肉,一盘西红柿牛腩,一盘油焖笋丝,一盘糖醋莲藕,一盘煎封鲤鱼,还有山药肉片。
全旭拿起筷子,指着辛月道:“过来一起吃!”
“辛月不敢!”
辛月退到门口位置,躬身而立。
全旭无奈,辛月是一个小吃货。
每天他吃剩的饭菜,基本上都被她搞定,事实上,辛月的饭量比全旭还要大。
全旭刚刚扒了几口饭,罗满福站在门外朝着里面道:“老爷,袁管事回来了!”
“回来了?”
全旭这才想起,他吩咐袁世卿进城招募学堂的先生。
“快请!”
全旭急忙把吃了一口的煎封鲤鱼往桌上一推:“辛月,快让你娘再做一份,多做几道菜!”
时间不长,袁世卿带着一老一少,三个人来到门口。
年纪最大的莫约五六十岁,须发皆白,一身破旧的羊皮袄,显得神采奕奕。
那名青年人,莫约三十来岁,一件洗得发白的青色长袍,显得有些落魄。
“东家,这是我从大名府聘请的西席先生牛星金,牛先生。”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十六章牛金星的野心
第四十六章牛金星的野心
全旭不再是刚刚开始的全旭了,他表面上非常热情,上前握住牛金星的双手,拉着他的手,连连说道:“幸会,幸会,里面请,里面请!”
牛金星可是全旭耳熟能详的明末名人之一,绝对可以排得上前十。
不过,全旭对于牛金星的印象特别不好。
他身为大明朝的举人,属于既得利益阶级,委身从贼,辜负朝廷的培养,属于不忠。投降李自成以后,助李自成成就霸业,在李自成陷入迷茫的时候,非但没有献出一条良策,反溜须拍马,阿谀奉承。对于引荐他的李岩,非但没有益助,反而百般打击,恩将仇报,这属于典型的小人。
然而,全旭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他的草台班子初创,大明的读书人又非常匮乏,无奈之下,先将就着用吧。反而,对于全旭而言,牛金星这样的人,随手可以捏死,全旭可不会给牛金星害自己的机会。
袁世卿接着又介绍道:“这是大名府秀才孙祖望孙秀才!”
“孙秀才,里面请!”
全旭的这间屋子经过多次装修,终于似模似样,客厅是客厅,餐厅是餐厅,屋里放着火盆,用不锈钢集烟器,把烟气排到屋外。
虽然屋里温暖如春,却不嫌气闷。
当然,在孙祖望看来,全旭仍旧属于乡下的土财主,没有文气。
全旭的屋里没有一本书,没有一副字画。
全旭并没有直接引着三人入席,毕竟,明末的习惯与后世不同,而且秀才、举人又是出了名的脾气大。
全旭与牛金星和孙祖望寒暄一番,渐渐引入正题:“二位高才,全某不才,欲建一座私塾,只能仰仗二位了。”
牛金星感觉身上有些温度:“好说,好说!”
孙祖望望着全旭道:“全员外可知,这有些人,并不是读书的料,我劝你还不要浪费力气!”
袁世卿曾经跟孙祖望说过,全旭出资办学,免费招收庄里佃户的子弟入学,这对于孙祖望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泥腿子的孩子,怎么可能读书?
孙祖望与大明光禄大夫、前蓟辽督师孙承宗属于同宗,只不过孙祖望属于远枝,他虽然只是一个秀才,却鼻孔朝天。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孙秀才此言差也,子云有教无类,你岂可因出身将学生拒之门外?”
孙祖望着讪讪的闭嘴不言,不过直到此时,全旭这才发现,孙祖望的年龄与牛金星差不多,他刚才的须发皆白,只是霜。
随着冰雪融化,这才发现孙祖望居然是一个仪表堂堂的中年大叔,长须飘逸,气度不凡。
孙祖望以为全旭只是湖广龙山过来的蛮子,应该是目不识丁,可是观其言行,却不像蛮子,应该是知书达理。
全旭微微一笑:“袁管事把说的,已经告诉你们了,我再这里说一遍,我们这个学堂叫金梯书院,不是堤坝的堤,而是阶梯的梯,二位作为教习,在这里可以发放十二石米,三匹布和十两银子,每天三餐,以麦、米等细粮为主!”
牛金星眼睛中闪烁着精光:“全员外客气!”
“不是客气!”
全旭淡淡的笑道:“我这个人虽然读不成书,却最敬重读书人,我为二位安排了住处,要不,咱们现在过去看看,如果需要什么,咱们再添!”
全旭不等孙祖望和牛金星起身,率先起身,来到门口。
沿着院子里的甬道,朝着前方走去。
学堂,准确的说,与不算是全旭的大院,与大院完全分开,毕竟,这是学堂。沿着平整的甬道,走了足足七八百步,这才来到一个拱形门口。
“这边请!”
全旭带着二人,先是来到学校的教室。
自然都是活动板房,不过这种教室与食堂建筑一样,都属于大跨度钢结构活动板房,挑高四米七,单层结构。
孙祖望目瞪口呆的望着活动板房上面的大窗户,这是每间教室约八十平方左右,前后各三个大窗户,虽然此时的天色有些暗,可是教室里却非常明亮,与外面相差不大。
“这是琉璃?”
“不是,这是玻璃!”
全旭也是对学堂比较用心,至少玻璃窗户是完整的,塑钢结构,地面也被木匠们用松木打磨成地板,教室室摆放着矮小的桌子,一张讲台,与后世的教室并没有区别。
牛金星伸手抚摸着洁白的墙面,惊讶的道:“这是铁?”
“就是铁皮!”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现在可不太平,所以,教室一定要安全!”
这是纯粹为了装逼,活动板房的质量,只能呵呵,连木质结构的房屋都不如,当然,保暖性要好得多。
牛金星拱手道:“全员外高义,想的到是周全!”
“没有办法,孩子才是未来!”
全旭故意装作肉疼的样子:“办学,是长期投资,我培养一百个学生,只要有一个人中举,所有的投资,就回来了!”
孙祖望点点头:“全员外所言极是!”
秀才只有几斗米的粮食补贴,本身没有免税的特权,可是举人却有。
全旭拥有两万多亩地,一年下来,需要交纳两千多石粮食,按照现在的年景,那就是五六千两银子。
如果免税,这五六千两银子就可以装进自己的腰包了。
一排共有十二间教室,共计九百六十平方左右,放在后世不显眼,在明代已经属于较大的学堂了。
参观完十二间教室,接着全旭来到一个挂着图书馆的房间,当然,此时里没有图书,只有一排排木质书架。
全旭笑道:“书籍我已经吩咐人去购买了,需要过些日子!”
此时,孙祖望全程呆滞,他被全旭的豪绰给惊呆了。十二间用钢铁制成的房屋,好像他发现原来的院落前的那些房子,也是铁的?
这需要多少钱?
他感觉自己的脑袋不够用了。
全旭又领着他们参观了老师办公室,山长办公室以及教师住宅区。
全旭笑了笑:“条件简陋,还请两位海涵!”
全旭给他们安排的房屋,也是九十二平方的活动板房,与普通庄户区别最大的是,这里面有家具。
当然,这座房子也是三间结构。
地板上铺上十几块钱的地板革,显得光洁和卫生。
主门开在中间客厅,左右两间房子,一间做书房,一间做卧室。
里面摆放的则是新做的家具。
一张可以用来会客的茶几,没有椅子,读书人不是喜欢跪坐吗?就让他们跪着。
靠近墙壁的地方,摆放着一张香案,无论他们是信道也好,信佛也罢,满足他们个人的信仰。
另外就是卧室,里面有一张双人床,一个类似于后世的组合柜。一只简易的衣帽架,一张桌子,一张椅子,一个盆架,床上有崭新的被褥,床单。
当然,被褥也是与普通庄丁一样的货色,区别就是加了一套三十块钱的的确良被罩和床单,显得不一般而已。
盆架上还有一个不锈钢脸盆,靠近窗户的桌子上放着一个饭盒,不锈钢的快餐杯,喝茶也好,盛饭也罢,完全是他们的自由。
在后世不锈钢属于烂大街的玩意,有钱人通常使用瓷器,但是,放在这样的屋子却显得银光闪闪。
牛金星的眼睛落在上面,再也挪动不开了。
好一会儿,他来到床前,伸手摸着被褥,松软光滑。
在后世,棉花不算太贵,的确良就是廉价如土。
然而,在明末,被褥却非常贵,更何况,这床被褥中没有硬的感觉,全部都是无仔棉绒。
牛金星的心思顿时活络开了,他本是天启七年的举人,在乡试落第。
虽然落第,可是考中举人以后,牛金星也拥有了免税的特权,众乡亲和邻居,拿着地契就挂在他的名下,以图可以免税。
随着从一个小地主,瞬间拥有了上万亩良田,牛金星膨胀了。
在酒后失言,将他的亲家,祥符县(既今开封县旧称)进士王士俊的“闺门之丑”给抖了出来。
虽然在普通人眼中,举人是高不可攀的存在,然而,在进士眼中,举人还不算是盘菜。
王士俊想要对付牛金星,他能怎么办?
只能弃家逃命,一口气跑到大名府的老友潘延年这里。
可惜,王士俊放出话来,谁敢收留牛金星,他就与谁誓不两立。
潘延年连一个秀才都不是,就是一个当年巴结牛金星的富商,他哪里敢得罪王士俊,只要让牛金星离开家门。
可怜牛金星一无钱,二无熟人,只能颠沛流离,差点饿死,直到遇到袁世卿。
原本以为全旭只是一个乡下的土财主,可是看着全旭的出手阔绰,这可不是一般土财主可以相提并论的。
牛金星的心思顿时浮想联翩:“借着全旭的势,把王士俊这个致仕六品同知搞下去?”
牛金星越想越兴奋,越想越是开心。
他知道,全旭不会平白无故得罪一个进士,哪怕是致仕的进士,还是当过六品同知的进士。
他牛金星自然也不是白给的,是不是可以采取一些小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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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十七章不好了咱们家遭贼了
第四十七章不好了咱们家遭贼了
当然,此时的全旭并不知道牛金星想借着他的势,来对付自己的亲家。
就算全旭知道了,也不会在意。
致仕的前内阁首辅黄立极,他都不放在眼里,准备抽冷子给黄立极施放一个巨大的烟花,更何况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王士俊?
全旭指着屋里的东西,望着孙祖望与牛金星道:“咱们先小人后君子,提前说清楚,这些东西都是送给你们用的,如果二位不想在这里担任先生,那么……这里面的所有东西,你们都不能带走!”
全旭其实不是吝啬这一点东西,关键是害怕他们俩把人拐走。
这些庄丁的孩子,再加上大名府青壮的侄子、外甥之类的孩子,足足有一百多个,按照比例,应该有几个好苗子。
全旭是担心自己为别人做嫁衣,空欢喜一场。
孙祖望虽然是地主出身,可是因为读书,他们家里一千多亩地,已经卖掉了八百多亩,如果他再考不上举人、进士,他们家里该破产了。
这些东西,对于孙祖望来说,还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孙祖望笑了笑道:“应该的,应该的!不过……”
“不过什么?”
“全员外,原谅则个,学生还需要继续读书……”
全旭明白过来,在他看来,孙祖望和牛金星都是三十多岁的成年人了,然而明朝,胡子头发全白的童生不是没有,更何况,孙祖举已经拥有秀才功名,他考不到绝望时刻,是不会罢休的。
牛金星拱手道:“全员外,我还需要继续进读,准备三年后进京参加会试,可……”
“没关系!”
全旭摆摆手道:“这个没有问题,你们该读书,就读书,不要耽误学生们的学业,该去参加乡试就去参加乡试,该去参加会试就去参加会试,我给你们准备盘缠!”
全旭心中暗笑。
牛金星这辈子都没有希望考中进士,他最终,只能无奈投靠李自成。
至于孙祖望,全旭还真不太了解他。
不过,看着孙祖望三十多岁的老秀才,估计也就那样了。
作为湘省曾经的县二中理科状元,全旭非常清楚,读书这事,还真需要天赋,他上学那会,基本上都是混日子,通常情况下,临阵磨枪,月考不到前一天,他是不会碰书本,就这样,他居然混了一个九八五。
他当年的同桌,是出了名的用功,几乎除了吃饭睡觉的时间,都在学习。当然,成绩也比全旭好得多,通常年级前十,结果高考的时候,压力太大,发挥失常,刚刚过了二本线。
他又留级复读,结果连本科线都没过,据说后面来得了精神病。
全旭同县理科状元,也是全旭曾经的狐朋狗友,结果,网吧里的常客,结果他居然考上了清华,随后又考上了斯坦福大学,出国留学了。
天赋这事,还真是没法说。
全旭带着二人来到书房里,光线更暗了,他伸手打开电灯。
“啪!”
太阳能电子灯瞬间亮起,整个房间光亮如白昼。
牛金星吓得一哆嗦,他惶恐地指着墙壁上的太阳能灯道:“这是?”
“这可是宝贝!”
全旭笑道:“这是助二位夜间苦读准备的灯,白天吸引日月之精华,发出荧光,不费油,不费蜡!”
其实就是一只四十瓦的太阳能电子灯,四十五块一只,如果日光效果好,可以亮八个小时,如果阴天也能亮四五个小时,如果是连续阴天,那就没戏了。
在电子灯的照耀下,书房里的一切落入众人眼中。
靠窗户摆着一张庞大的书案,两米六长,一米八宽,还有一组书架,当然,书架上一本书都没有。
笔墨纸砚,一概没有。
全旭望着一脸呆滞的孙祖望与目瞪口呆的牛金星道:“怎么样,二位对于住处,可还满意?”
孙祖望很快反应过来:“满意,满意!”
牛金星小心翼翼的问道:“全员外,某能不能……”
“把家眷带过来?”
全旭笑道:“没有问题,一日三餐,二位不必出屋,有专人送过来!正好,现在饭菜也应该准备好了,我们一起用餐。”
“让全员外破费了!”
“应该的!”
再次来到全旭的主屋餐厅,电子灯已经亮起。
重新热过的饭菜,摆在餐桌上,当然还是之前准备的爆椒牛肉、西红柿牛腩、油焖笋丝、糖醋莲藕、煎封鲤鱼、山药肉片,不过辛方氏又给全旭加了三道菜,分别是切火腿,凉扮猪耳,还有红烧肘子。
牛金星望着满桌的菜肴,不时的咽着唾沫。
孙祖望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全旭看着牛金星与孙祖望:“二位,请坐,不用客气!”
孙祖望虽然是一个地主,平时偶尔也吃点肉,然而,却没有全旭这般丰盛。
牛金星如果不是他的那张嘴,其实他的境遇比孙祖望强得多了,至少他是过了乡试,只是没有中崇祯元年的会试而已。
举人的待遇,他都有。
生活条件比孙祖望好多了,只是非常可惜,这段时间,牛金星可是过得险些不如乞丐,依靠着算卦混日子。
全旭笑道:“家常便饭,随便吃点,不用客气!”
“那恭敬不如从命了!”
牛金星反而比孙祖望更得放得开,他拿着筷子吃了一块牛肉,接着又是一筷子。
孙祖望急了,他再矜持下去,就没得吃了。
全旭的饭量本来就不大,虽然盘子很大,其实里面没有几块肉。
虽然没有丝竹、歌姬助兴,喝着十八块钱一瓶的二锅头,很快,二人就彻底放开,狼吞虎咽,简直如同饿虎抢食。
门外的辛月开始满脸幽怨画着圈圈:“诅咒你,诅咒你。”
平时,全旭和三娘剩下来的饭菜,都进了她的肚子,可是今天,非但没有三娘上桌,她也别想了。
果不其然,不大一会儿,满满一盆米饭,六个馒头,九个菜,都被二人一扫而光。
全旭全程几乎没有动过筷子。
全旭莞尔笑道:“辛月,再加菜!”
辛月闻言大喜:“遵命!”
辛方氏又急忙用开水煮了两听罐头肉,一听红烧肉,一听是红烧带鱼,然后切着土豆,炖了一只芦花鸡。
全旭倒是没有在乎这点吃食,可辛月却心疼得要命。
她的愿望最终还是落空了。
孙祖望和牛金星实在是太能吃了,他们两个把罐头肉吃光,就连盘子上的油汤,也拿着馒头擦了一遍,连盘子都懒得洗了。
牛金星喝得满脸张红,东倒西歪,被袁世卿扶着回到了分配的房间,孙祖望也是勉强支撑着,刚刚出了屋就摔倒在地上。
辛月过来收拾餐具,打扫卫生。
全旭望着三娘道:“后院你多盯着一些,咱们院里妇人多,牛金星和孙祖望都不要靠过去,敢阳奉阴违,立即赶出去!”
全旭不是看上了院子里的寡妇,而是他知道,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三娘点点头道:“没问题!”
全旭想了想道:“还有,以后食堂不再供应火腿、罐头,只供应蔬菜!”
以前整个大院里没有人识字,全旭也不怕这些人看到罐头上面的标志,现在不一样了,有了读书人,这个秘密必须保护起来。
全旭又吩咐袁世卿,把所有的罐头盒收集起来,铁质的交给铁匠回炉,随便他们打什么东西,至于玻璃的,撕下标签,当杯子用吧。
随着牛金星和孙祖望入住全氏大院,在这个时候,整个全氏大院就开始沸腾了。
书院的招牌就是“金梯书院”四个鎏金大字,由大名府知府卢象升亲笔书写,袁世卿在大名府找工匠打造而成,花了足足八十六两银子。
课桌也准备完毕,就差择日开学。
整个大院最幸福的人,莫过于那些孩子了。
包括汤四喜在内的孩子,汤邱氏也用针线给汤四喜做了一件崭新的儒衫,代表着与普通百姓不一样。
那些普通庄户可不像汤邱氏这样阔绰,他们或用旧衣服改,或者把劳动布工作服,改成儒衫样式。
随地撒尿的孩子已经没有了。
只要被他们的父母发现,那就是一顿揍。
既然不被父母发现,被其他人发现,也会找到他们的父母:“昨天我看着你家那个小子,又在撒尿,不去公共卫生间!”
“过来!”
噼里啪啦……要么男单打,要么男女混打,总之,一夜之间,整个大院不时的响起孩子们的哭泣声。
全旭其实体会不到明末百姓对于读书的渴望,十年寒窗,熬得家里一贫如洗,才能出来一个秀才,他们都愿意干。
卖闺女,卖田地,卖祖宅,甚至卖掉媳妇的也大有人在。
为了读书,为了获得光耀门楣,出人头地,他们不惜一切。
此时,全旭在大院里所有庄户心中,地位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从前是敬重,现在变得是敬畏,发自内心的敬畏。
一夜在禽兽与禽兽不如的煎熬中度过,全旭醒来后,却不见三娘。
不一会儿,三娘跑过来:“相公,咱们家遭贼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十八章飞鱼服绣春刀
第四十八章飞鱼服绣春刀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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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旭微微一愣:“怎么回事?”
“这……你来看看吧”
三娘服侍着全旭,快速穿好衣服,全旭匆忙洗漱一下,就跟着三娘走向西厢房。
西厢房,那幢大约六十平方的房子,后来被改造成全旭的私人小灶,中间又隔断隔开,最初方辛氏、汤邱氏也在那个小隔间里居住。
不过,在活动板房运过来以后,那间隔断出来的房间,当作了库房,存放全旭带过来的蔬菜和食品。
另外一边则筑建了一座灶台,此时,这座房间里一片狼籍,原本被夯实的地面,被挖得坑坑洼洼,特别是原来埋藏大瓮的地方,被挖了一个深可三尺的大坑,里面那只装着黄金的大瓮,此时已经被打成了碎片,就连灶台也被拆掉了。
辛方氏一脸惶恐,袁世卿则找到昨天晚上负责守夜的负责人。
辛方氏一般都是天不亮就起床,然后开始做饭,今天她也像往常一样起床,从后院来到这里,进门就发现了问题。
她并没有第一时间禀告全旭,而是向袁世卿汇报。
袁世卿不敢大意,急忙询问昨天夜里的守夜人员。
自从发生了鸡鸣寨钻林豹周楚袭击事件,全旭就安排每天晚上有人守夜,而且人数不少,每天晚上四组,每组四个人,负责一个时辰,沦流替换。
然而,全旭的大院占地面积有一百多亩,别说四个人就算四十个人负责巡逻,也会露出漏洞。
全旭望着辛方氏道:“你有没有检查,看看丢了什么东西?”
“有一只卤羊腿,五斤酱香牛肉,还有馒头、包子都不见了!”
袁世卿指着昨天晚上负责守夜的四组负责人:“你们自己去领家法!”
全旭听着的损失,又让三娘上后院库房里查看银子和贵重物品,此时全旭也不是当初的全旭了,他有两万多两银子,还有几百匹布帛,包括金银首饰和珍珠,这些东西价值至少三万两银子。
三娘很快就回来了,她朝着全旭摇摇头,表示银子没少。
全旭瞬间就明白了,这是黄金的主人找过来了。
当初,他从房子主人手中接过房契,那位房主一看就不像有钱人的样子,而且被三娘赏了四件棉衣就乐得找不北。
全旭当时就曾怀疑,那些黄金不是房主人的。
毕竟,把黄金埋在荒郊野外的房子里,有些匪夷所思。
“让大家散了,该干嘛干嘛!”
全旭望着惶恐不安的辛方氏道:“辛嫂,不用担心,这事不怪你,今天我也吃食堂,袁管事,等会让人把这个地方收拾一下,重新修筑灶台!”
“是,东家!”
黄金的事情,整个大院只有三娘和全旭知道,就算汤邱氏也隐隐约约知道一个大概,她知道有金子,但是绝对不知道具体数量。
全旭开始沉思起来,虽然说全氏大院不像其他高门大院那般严密,可是也不是随便就是混进来的。
全旭的大院如今两百多人,无论大人还是小孩,都不会主动进入全旭和三娘的这个小院。
另外就是,整个全氏大院二百多人,天天吃食堂,几乎人人都认识,外人就算换了衣服,也不能鱼目混珠。
想要依靠军大衣和劳保服混进来,根本就可能。
自己在隔壁不到二十几步远的地方睡觉,自己睡觉虽然有些沉,可是三娘向来警觉。
稍微有点动静,都能把三娘惊动。
这就说明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对方是高手,很可能是专业人士。
三娘有些担忧的望着全旭:“相公,现在怎么办?”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这事简单!”
如果全旭没有末日堡垒,还真是不容易解决,可是有了末日堡垒上的无人机系统,三十公里的范围内,任何风吹草动,都别想瞒住全旭的眼睛。
吃过早饭,牛金星与孙祖望分别向全旭告辞。
孙祖望准备回家把妻儿带过来,反而全旭向他们承诺了,妻儿过来,一样管饭。
牛金星在大名府的刘记客栈里,还有一些行李,关键是他欠了将近三两银子的房钱,需要回去结清。
全旭望着二人道:“书院开学,可能放在年后了,年前没日子了!”
牛金星装模作样的道:“腊月十六,也就是三天之后,就是吉日,宜嫁娶……”
全旭恍然大悟,现在不是后世,而是明末,学生哪有什么寒假?
明末是繁体字,在后世只有台版出版社可以买到那些冷门的书,比如《道德经》、《三字经》、《弟子规》、《论语》、《诗》之类,而且没有简装版,只有精装版,这些东西现在已经没有人愿意去学,大都是有钱人为了附庸风雅,买来放在书架上装点门面的。
虽然说精装版有些小贵,但是相比而言,比明代便宜得太多了。
三天,买书还来得及。再说了,全旭还可以买些粉笔,黑板,这样的东西,都不值钱。
“就这么说了,你们二位有三天假期,腊月十六,咱们正式开学!”全旭望着那名庄丁道:“劳烦牛先生,代我写一份请柬,送到卢大人府上,请他务必过来参加金梯书院的开学典礼!”
办学,也算是卢象升的政绩之一,这么大规模的学校,全旭不相信卢象升不动心。
在二人走后,全旭带着三娘再次来到后院最后的那座仓库,打开仓库的门窗,全旭登上上驾驶室,启动发动机,暖气炉,不一会儿,末日堡垒的驾驶室就变得温暖如春。
启动主控电脑,再次启动无人机移动终端。
“雅典娜!”
屏幕上出现雅典娜那副傲人的火辣身材。
三娘的脸瞬间就羞红了,心中暗暗嘀咕:“不要脸,不守妇道!”
在后世,雅典娜的图形,只能算是普通,绝对属于安全级别,可是放在明末,就是大逆不道了。
“在的,主人有什么吩咐!”
全旭倒是没有注意到三娘的不满,他继续道:“启动二号无人机,监视周边!”
“好的,稍等!”
随着一阵轻微的轰鸣声响起,二号无人机腾空而飞,从仓库的大门,飞向空中。
无人机的声音本来就不算太高,在夜里会显得有些突兀,只不过,只要超过一百米的高度,声音就非常微弱,超过三百米,几乎听不到什么动静。
在驾驶的移动终端的显示器上,可以清晰的看着周围及时画面。
沿着官道向大名府的方向,两辆驴车一前一后,正在前进着。
虽然全旭此时已经有了五头牛,其中三头是壮年,一头小牛,一头年近十年的老牛,不过,全旭可没有给他们套牛车。
而是清一色驴车,好在二人是读书人,给他们虽然套了驴车,却带着车厢,可以遮挡风寒,不过看着牛金星坐在车里,裹着被子的样子,好像挺冷?
全旭恍然大悟,忘记给车厢里放火盆了。
不过,这点他们两个不会计较的。
全旭控制着无人机,继续飞行。
全旭最大的优势就是,整个金堤周围,全氏大院是孤零零的一座田庄,周围原本的村落,也因为这里的土地碱化太重,慢慢荒废了。
八千多亩碱荒地,相当于五点三平方公里,事实上,从金堤一直到王家堡,这近二十里范围内,都是无人区。
所以,任何出现在全氏大院范围内的人,都会显得非常突兀。
就在全旭隐隐有些着急的时候,在原本那座撞塌的破庙,隐隐约约出现几十个红点。
这是代表着生命特征,全旭操作着无人机,降低飞行高度。
画面变得渐渐清晰,只见原本那座钻林豹用来储存财物的偏殿内,燃烧着一堆篝火,几十名男子围着篝火,开始烧着馒头、包头以及肉食。
全旭的目光变得有些不自然,这是……
这些男子清一色飞鱼服,清一色腰挂着绣春刀。
尼玛,这是典型的锦衣卫装扮?
“什么人?”
一名背对着窗户的锦衣卫男子,突然大吼。
十几名锦衣卫瞬间拔出绣春刀,或者端着诸葛连弩,朝着门外扑来。
全旭急忙操作着无人机迅速爬升。
“咻咻咻……”
一阵破空声响起,锦衣卫手中的诸葛连弩机朝着无人机连续射去。
数十只弩箭飞向无人机,也幸亏诸葛连弩的射速虽然快,但是射程极为有限,有效射程仅仅三五十步。
也幸亏全旭反应快,这架无人机有惊无险,越飞越高,要不然,全旭的二号无人机可没有地方补充。
地面上数十名锦衣卫仰天望着无人机,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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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十九章豺狼来了有M249(三更求支持)
第四十九章豺狼来了有M249
收回无人机的全旭目瞪口呆,冷汗就下来了。
他怎么惹上锦衣卫了?
而且还是飞鱼服,这种华丽的衣服,属于皇帝赐于,相当于二品官员。
哪怕是天子亲卫之首的锦衣卫来说,历朝可以得到飞鱼服的军官也是有数的,惊动一名飞鱼服,清一水的锦衣校尉,这可不是一般小案子。
三娘观察到了全旭的异常:“相公,怎么了?”
“没事……没事!”
全旭第一时间就想着逃回后世,只要跑到后世,就算崇祯皇帝把大明朝犁三遍,也别想找到他。
仅仅一瞬间,全旭却迟疑了。
明末有着他太多的心血,这里不仅仅有三娘,还有他的一颗种子。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全旭虽然没有大志,可是在有了这么一个好机会的时候,他也不甘心碌碌无为。
三娘张了张嘴。
全旭却摆摆手,深吸一口气:“雅典娜!”
“主人,请问有什么吩咐!”
全旭在显示器上点出破庙的定位:“无人机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监视此区域!”
“好的!”
随即二号无人机接通储备电源,进行充电,一号无人机开始升空。
最让全旭无力吐糟的是,由于天气太冷,原本可以升起四个小时的无人机,工作时间仅仅只有一半。
全旭的心情慢慢平静下来,他盯着无人机传回的画面。
此时的的破庙中,仅仅有几名锦衣卫在外面进行站岗,当然,他们并不是像一根树柱一样站岗,而是身披着羊毛袄,藏在雪堆中。
这简直就是雪中伪装,如果不是无人机有红外探测功能,还真不能发现他们。
负责在外围担任警戒哨的锦衣卫有六人,破庙外面有四人,里面则有四十三人,总共五十三人。
全旭发现这些锦衣卫实在是太警觉了,不敢让无人机低于五百米,只要调整变焦,看着他们似乎在商量着什么。
不过,这些锦衣卫似乎并没有携带大量的给养,从全旭厨房里偷走的馒头,数量有限,仅仅勉强够他们少数人吃,一些地位更低的锦衣卫校尉,只能在一旁看着流口水。
正所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想到这里,全旭望着三娘道:“三娘,你去给袁世卿说一声,让他从食堂拿五十三份饭,送到破庙!”
三娘没有问全旭为什么,直接下车,朝着前院走去。
全旭想了想道:“等等!”
全旭从驾驶室的电台上取下一个通话器,调试了一下,总共有十五个通话频道,全旭查看了一下说明书,这是大功能对讲机,在平地有十五公里范围通话。
全旭拿着对讲机调试好,然后将耳机塞到三娘的耳朵中。
“喂!”
三娘吓了一跳:“这是……”
“传说中的顺风耳!”
全旭笑道:“带着这个给袁管事,让他亲自跑一趟!”
“好!”
三娘拿着对讲机朝着前院走去。
不多时,三娘找到了袁世卿,将对讲机摘下来,递给了袁世卿。
对讲机本来就不复杂,三娘学会了使用方法,让袁世卿将耳机扣在左耳上,然后打开电源。
“袁管事,是我!”
袁世卿的表现与三娘几乎一样,吓得浑身哆嗦起来,他左右打量,并没有发现全旭。
整个房间里就他们父子二人,袁宗第就在不远的桌案前,拿着毛笔练字。
全旭的声音再次响起:“你按照我说的去做,带着五十三份,前往破庙,你会看到一名身穿飞鱼服的人,把饭交给他,问问他是什么意思?”
袁世卿此时依旧难以置信。
直到三娘笑道:“相公说,这是传说中的顺风耳,你带着这个,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听到相公的声音!”
袁世卿隐隐约约明白了。
其实,他早就怀疑过。
当初,他们来到这里,第一次给全旭打工,明明看到全旭没有一粒粮食,结果,第二天,整个东厢房堆满了粮食和棉衣、大衣,这些物资如果用大车装,不会少于一百大车(人力车)。
然而问题是,当时全旭大院周围,没有一个行人的脚印,也没有车辙,仿佛这些东西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直到后来,全旭表现得越来越诡异,凭空出现的粮食,凭空出现的衣服、鞋子,还有这座院子。
虽然说,活动板房是这些庄户们建筑的,可是,东西却是全旭搞过来的。
与普通灾民不同,袁世卿是小商人出身,他走南闯过北,见多识广,他走遍了黄河南北,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建筑房子的方式。
特别是铁皮,薄薄的一层,厚度一样,就连铁匠牛结实也承认,别说是他,就算是他的师傅在世,也打不出这等薄的铁皮。
袁世卿早就怀疑全旭有神鬼之能,直到现在,他终于明白了,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
袁世卿立即叫来两名军大衣,吩咐食堂的妇女做饭,按照庄户标准,每人十二两面,八两米,外加白菜和萝卜。
很快饭菜做好,他们用餐盒装好,这些餐盒倒不是全旭从后世带过来的东西,而是木匠做的,粗糙的大碗,一只碗大得如同汤盆。
里面是米粥,上面放着炒菜,最上面盖着白面馒头,最后为了方面保温,先用茅草铺在大箱子里,然后在箱里上面盖上一床被褥。
就这样,袁世卿忐忑不安的朝着破庙走去。
其实,袁世卿非常紧张,摔倒了两三次。
全旭从无人机监控画面中看到这个情况,不由得提醒道:“袁管事,你慢点,不用担心,我担保你没事!”
袁世卿小心翼翼的打量着周围,可惜,不仅仅没有看到全旭,就连其他两名推着大车的军大衣也没有听到全旭的声音。
袁世卿更加确信,全旭不是人,他绝对是神。
终于,就在袁世卿他们三人一行来到破庙前的时候,积雪中跳出四名精壮的男子,四人清一色劲装武士服,手中握着绣春刀,缓缓向袁世卿和两名军大衣围了过来。
袁世卿此时反而有了担气,有神仙护着他,他还怕个屁?
袁世卿朝着那四名锦衣卫拱拱手:“我们东家让我给你们送吃的,还请代为通传!”
四名锦衣卫面面相觑,他们在民间的威名,那可是让小儿止泣,有净街的效果,别说民间百姓害怕,放在天子脚下的京师,哪个人敢不怕锦衣卫?
不过,他们又冷又饿,听到吃的,就急忙上前,用绣春刀挑开大箱子,看着上面的被褥,掀开被褥,露出里面的的饭菜。
“咕咕”
四名锦衣卫的肚子不约而同的叫了起来。
一名锦衣卫拿着银针插入馒头,又插入米饭和菜,发现没有异常,这才带着袁世卿朝着破庙里面走去。
身在末日堡垒中的全旭,盯着显示屏幕,观察着袁世卿和锦衣卫们的行动,通过对讲机通话器,他可以听到双方的对话。
袁世卿终于来到那间破庙前,为首的一名锦衣卫进去禀告,过了一会儿,这才允许他们进去。
袁世卿大大咧咧的望着里面的几十号人,他的目光落在飞鱼服上:“贵客您好,我们东家让在下向你问好,身为此地地主,远来是客,岂有怠慢之礼,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一名过来检查饭菜的锦衣卫走到飞鱼服身前,在他身边轻声低语起来:“有五十三份饭!”
“哦!”
那名飞鱼服微微一愣,他绝对不相信是巧合,只能说明,他们的身份已经暴露,弄不好,昨天夜里的一举一动,也在对方眼中,怪不得那个院子里无人制止。
其实,他是想差了,全旭的这个草台班子是战斗力太弱,警惕性太弱,负责守夜的人也没有向全旭说实话,他们在夜里睡着了。
飞鱼服笑了起来:“果然是地主,我们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贵主人的眼睛,替我谢谢贵东主!”
“应该的,应该的!”
袁世卿道:“既然如此,我们回了,你们各位慢用,放心里面没毒!”
“慢!”
全旭通过对讲机道:“你问问他们,来这儿的目的是什么?”
袁世卿微微一愣,朝着飞鱼服拱手道:“我们东家问问贵客,来到金堤,有何贵干,需要不需要我们帮忙?”
飞鱼服一直盯着袁世卿的一举一动,从他的反应可以看出,有人在暗中指点他。
他嘀咕起来:“千里传音?难道是传说中的高手?”
当然,他不知道其实就是一个对讲机。
飞鱼服微微一笑:“我们只是路过,歇歇脚,明天就走!”
全旭有些失望,当然他并没有指望三言两语就能问出来什么。
全旭拿起对讲机,对袁世卿道:“你告诉他,朋友来了有好酒!”
袁世卿接着望着飞鱼服道:“我们东家说,朋友来了有好酒!”
飞鱼服的耳朵很尖,虽然袁世卿戴着火车头帽子,盖住了耳机,可是,他依旧隐约听到了声音。
“豺狼来了有M249!”
飞鱼服虽然听不懂挨门249是什么意思,但是可以看出绝对不是好话。
两名锦衣卫看着飞鱼服一脸凝重,缓缓拔出绣春刀。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十章我们认栽金子不要了
第五十章我们认栽金子不要了
袁世卿说完,朝着飞鱼服拱拱手:“告辞!”
袁世卿转身就准备走,两名锦衣卫,举着绣春刀,挡在他的面前。
袁世卿看着明晃晃的绣春刀,微微一愣,他此时真有点害怕了:“你,你们是……什么意思!”
飞鱼服摇摇头,两名锦衣卫让开道路。
袁世卿正准备抬腿,全旭的声音在他耳机里响起:“告诉他们,我很遗憾,好好享受这最后一餐!”
袁世卿此时快哭了,全旭这么威胁他们,全旭肯定没事,他恐怕没有好果子吃。
不过,全旭的话,他又不敢不听,纠结一番,还是用最怂的语气道:“我们东家说,他非常遗憾,请你们诸位好好享受这最后一餐!”
飞鱼服的神色更加凝重起来,他仿佛想到了什么,身子陡然上前,一把抓住袁世卿,两名军大衣看着他们动手,随即掏出斧头,有些色厉内荏:“你们干什么,干什么?”
袁世卿吓得大叫:“东家救我!”
结果,飞鱼服无意间按中了对讲机的开关。
随着对讲机关闭,袁世卿听不到全旭的任何声音,他更加惶恐不安:“东家,救命,救我!”
……
末日堡垒中,全旭看着无人机监控画面,画面里袁世卿和两名军大衣都被锦衣卫制服了,按在地上,动弹不得。
全旭沉默了。
其实,事情已经很明显,这些锦衣卫不会寒冬腊月来到大名府这个偏僻的地方。
他们来这儿的目的,其实就是冲着黄金来的。
五千两黄金,约合四万两白银,值得他们几十个人过来。
全旭能怎么办?
握手言和,那是不可能的。
黄金已经换了六千多万,花得也差不多了。
就算全旭有钱,可以交出吗?
交出来也买不了命,锦衣卫的胃口可是无底洞,根本就没有办法满足。
全旭倒是可以跑回去,只不过,他不甘心。
更何况,他有悍马,还有末日堡垒,只要待在车里,他就是无敌的。
任凭锦衣卫的刀砍箭射,奈何不了悍马和末日堡垒分豪,或许可以逼他们……
想到这里,全旭有了主意。
“三娘!”
“相公!”
“你过来!”
三娘心中一喜,凑到全旭身边,她的脸红红的,眼睛微微闭着。
全旭看着三娘的样子,哪里还不明白,小妮子又思春了。
“我教你一件事!”
“好!”
三娘的声音,显得她很失落。
根本就不像她想象的那样。
全旭从末日堡垒上下来,三娘直接跳下来。
全旭直接登上悍马,他拉着三娘来到顶部装甲后,指着车载机枪道:“三娘,你看着,这支机枪,可以三百六十度旋转,只要对准人,轻轻一按这个扳机!不要连续按,每次按住就停,然后拿着这根管子,对准敌人,学会了吗?”
三娘学着全旭的样子,开始操作重机枪。
相对而言,驾驶车辆更难。
女人大都可是马路杀手,不是性别歧视,这是事实,老程学车的时候,同期所有男学员,几乎一遍过,女性学员全军覆没。
全旭教三娘如何上膛,如何换子弹,如何开枪。
也幸亏这是车载重机枪,所有的机枪后座力都被车身承载,机枪手只需要按扳机,瞄准目标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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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娘在全旭的指导下,很快就掌握了操作步骤。
M249轻机枪,其实并不是悍马装甲车的标配。
悍马车的标配,其实是M60机枪,发射7.62毫米口径的机枪弹,威力大,射程更远。
而M249只是美军班用机枪支援火力,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机枪的三角支架被焊接在一个可以装甲车上,全旭都想把这支机枪拆下来。
一支全重不到十公斤的轻机枪,全旭自己可以抱着搂火。
只不过,全旭这辆悍马车并不是原厂出来的,而是经过非法改装。
然而,这样的轻机枪反而比自动步枪更简单,也更容易,毕竟自动步枪的后座力,很容易撞伤人员,也容易把子弹打到天上去。
车载轻机枪则没有这方面的顾虑。
三娘学习还是很快的,她看着全旭凝重的神情,朝着全旭点点头。
全旭从驾驶室里拿了一顶美军钢盔,虽然不是防弹头盔,至少面对刀剑,可以抵挡一下。
用了十几分钟的时间,全旭将他与三娘装好的五条二百发的子弹链放在车厢内。
这时,全旭也顾不得有没有人看到这辆悍马了,直接启动发动机,随着发动机的轰鸣声响起。
悍马冲出仓库,冲出后院。
在人们反应过来之前,随即消失不见。
其他人只能在大院里看着雪花飞舞,一头如同蛮牛一般的巨兽,疯狂的奔跑着。
仅仅用了五六分钟的时间,全旭开着悍马来到破庙。
当然,外面的暗哨全旭没有理会,悍马车的速度太快,他们连示警的机会都没有,等破庙偏殿里的锦衣卫接到信号冲出来,全旭也开着悍马车来到破庙院门口。
全旭拿起悍马上的通话器,用大喇叭朝着偏殿大喊:“里面的人出来,我们可以谈谈!”
飞鱼服冷冷一笑:“装神弄鬼,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谈?”
全旭不再废话,望着三娘道:“三娘,对着大殿开枪!”
大殿本来就被全旭撞塌一角,此时仅仅剩下一面东墙,厚达一尺半的土坯墙,在寒风中呜咽着。
三娘学着全旭教给她开枪的动作,关键时刻,她却掉链子了,忘记了怎么点射,直接按着机枪发射按钮不松手。
于是,随着枪管抖动着。
“哒哒哒……”
飞鱼服等人在开枪的第一瞬间,简直如同久经场面的士兵一样,就地卧倒,或者躲进偏殿内。
二百发子弹链,没有出现意外,没有卡壳,在短短半分钟之内,二百发子弹一股脑儿射向那堵矮墙。
厚达一尺半的土墙再也坚持不住,轰隆一声巨响,整堵墙塌了。
土墙砸起大股尘烟,三娘愣了一会儿,仿佛想起了什么,急忙给机枪加装另外一个子弹链。
全旭望着那些锦衣卫笑道:“怎么样,现在咱们可以谈谈吧?”
这个时候,那些锦衣卫终于反应了过来。
他们还不是没有见识的人,作为天子亲军,他们在京师可以见过大明的神机营,那里装备着世界上最先进的火器。
从红夷大炮到子母炮,从鸟铳到掣电铳,从火枪到五雷机神,特别是五雷神机,这玩意就像一个放大版本的左轮手枪,当然,只是比喻。
五雷神机是由五根枪管,并装在一起,形成梅花状,五个发药枪膛,一齐性齐装五颗弹丸,只发的时候,只需要点燃火绳,直接五连响,简直就是原始版本的机枪。
射程只有可怜的五十步,由于没有准星和瞄具,打哪儿,要看心情。
不过,真正数百上千名五雷神机发射出去,场面也相当壮观。
可是无论原始版本的火箭,百虎齐奔也好,迅雷铳也罢,威力都是差强人意,然而,全旭这支火器,却在短短几十息的时间内,发射个不停。
二百发子弹打完,枪管暗红,那名女孩正在拿着金灿灿的子弹,此时的地面上也散落了金灿灿的子弹壳。
飞鱼服推开挡在他前面的两名锦衣卫:“让开!”
“聪明!”
全旭得意的笑道:“血肉之躯,挡不住我的机枪,你们只会像这堵墙一样,粉身碎骨!”
飞鱼服其实早就看出来了,这种鬼枪又快又猛,根本就不用点火,威力又大得离谱,简直就比火炮还厉害。
飞鱼服望着全旭道:“你想谈什么?我们好像并没有什么好谈的!”
“是吗?”
全旭的目光落在地上的子弹壳上:“比如……”
飞鱼服的脸色微微一变,随即恢复正常:“果然……果然……黄金在你手里,好,好,我们认栽,金子不要了,我们走!”
如果全旭凭着那几十号庄丁,他们绝对不会服输,可是看着机枪的威力,他们感觉无力,一个弱冠少年,一个娇滴滴的少女,恐怕他们这些人全部上来,都不够塞牙缝。
这辆庞大的怪车,不用牛,不用马,偏偏跑得飞快,他们想追就算累死也追不上。
可是,那支比迅电铳快上百倍的枪,足以轻松把他们全部放倒。
火枪面前,人人平等。
全旭望着飞鱼服,顿时暗暗佩服。
能屈能伸,头脑灵活,有两把刷子。
黄金是黄的,人的眼珠子却是红的,很多人偏偏就是迷在了这一点上。
“且慢!”
全旭下车,他朝着飞鱼服走去:“我觉得,我们可以合作!”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十一章千里传音就是对讲机
第五十一章千里传音就是对讲机
众锦衣卫校尉将目光不约而同的望向场中的唯一一位飞鱼服刘侨。
飞鱼服刘侨原为锦衣卫北镇抚司副使,因在天启五年,魏忠贤命刘侨网罗时任内阁中书汪文言的罪名。
刘侨不愿意陷害“忠良”(狗咬狗,一嘴毛),被魏忠贤罢免,削职为原籍。当然,这只是表面现象。
事实上,这是魏忠贤留下的后手,也是他的后路。
魏忠贤并不是一净身进宫就得势,从一文不名的小太监,混到司礼监秉笔太监,他用了足足三十年。
早在魏忠贤进宫之前,就是街头上的一个小混混,因为长得帅气,又能说会道,又擅长察言观色,魏忠贤与卖酒寡妇谢氏暗中私通,谢氏为魏忠贤生下一女,其女随其母姓谢。
随着其女谢氏慢慢长大成人,聪明的魏忠贤巴结上了大太监魏朝,渐渐有了权势,他使钱给其女谢氏嫁给了时任北镇抚司锦衣百户的刘侨之父刘寅。
这个刘侨准确的说,其实是魏忠贤的外孙。
魏忠贤起以微末,他看到太多兴衰沉浮,就像他的前辈刘谨,最终难逃一死。
发以在他发迹之后,并没有安排刘侨升官发财,而是借着机会,把他贬回原籍,只要他将来可以熬到新君既位,平安渡过危险期,再准备把刘侨调回京师。
只是非常可惜,崇祯皇帝没有容忍魏忠贤,登基之后,天启帝尸骨未寒,就拿魏忠贤开刀,这个时候,魏忠贤的第二套预案就可以实施了。
只要是被魏忠贤迫害或贬走的人,陆续都受到了崇祯皇帝的重用,包括现任锦衣卫指挥使骆养性,原北镇抚司刘侨也在征召之列。
为了给自己的外孙铺路,魏忠贤可是煞费苦心,他在各地隐藏了多处的黄金,这些黄金和白银加起来不下二十万两。
其实全旭得到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
刘侨曾经在归德府境内的永城县,找到魏忠贤给他掩埋的黄金地点,只是这个掩埋地点被当时灭口的锦衣百户练玄泄露了出去。
最终,刘侨抵达埋藏黄金地点的时候,非但没有找到金子,反而遇上了山东响马,阴差阳错,双方打了起来,刘侨所部被上千山东响马围殴,差点全军覆没。
接着刘桥又去了凤阳境内,成功找到了三千两黄金,相当于两万四千余两白银。结果他们在转向乘坐漕运船只北上京师的时候,这艘装载着黄金的船只沉没……
不用想这是他们的黄金被人盯上了,敢黑吃黑锦衣卫的人,不用说,除了那帮死太监没有别人。
无奈之下,刘侨这才带着人来到大名府金堤,结果又遇到了全旭。
刘侨虽然官复原职,只不过他只是一个有名无实的正五品镇抚副使,真正的权力甚至不如一个锦衣卫千户。
现任锦衣卫指挥使骆养性尤其贪财,只要给他钱,没有他不敢干的事情,刘侨想要混好,想要升官,必须要有钱。
刘侨微微笑道:“合作?”
“比如呢?”
“帮我一个忙,我给你们想要的东西!”
全旭本来打算自己收拾掉钻林豹周楚,随后再回后世弄到炸药,送黄立极上天。
然而,不曾想却碰到了黄金的真正主人。
起初,全旭还真没有明白这些人是谁,隐隐约约就猜测到了一点。
正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特别是锦衣卫这样的要害部门,别看锦衣卫指挥使风光无限,锦衣卫历任指挥使,能善终的没有几个。
就像锦衣卫第一任指挥使毛骧,他把胡惟庸案办得漂漂亮亮,深得老朱同志的宠信,然而随后他就去见了胡惟庸,第二任指挥使蒋献,在毛骧死后,走马上任,这位雄心勃勃的蒋指挥使,办完蓝玉案,也赴了蓝玉的后尘,被抄家灭族。
接着纪纲担任锦衣卫指挥使后,大杀建文帝旧臣,等天下安稳,最终也被成祖杀掉。
锦衣卫指挥使虽然是位高权重,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高危职业,他们就是皇帝的夜壶,有需要的时候,拿出来用用,用完就扔。
哪怕是如此,对于这个正三品的指挥使,一样像飞蛾投火一般。
当然,上层的斗争非常激烈。
从万历四十一年原锦衣卫指挥使刘守有倒台,随后骆思恭开始以锦衣卫
下面的人包括像南北镇镇抚使、指挥同知、千户、百户,也是高危职业,指挥使是你唱罢来我登场,只要站队错了,那就是死路一条。
崇祯皇帝登基,有人受到重用,有人肯定会受到排挤,这位飞鱼服应该是被排挤赶出京师的人。
那些金子,恐怕也是他们提前预留的后路。
当然,全旭的猜测其实并不准确,不过总算沾到一点边。
三娘朝着全旭使了一个眼色,示意子弹已经装好。
三娘是这个时代,全旭唯一一个可以放心将后背交给她的人,所以,他非常大胆地走下车,来到飞鱼服刘侨面前。
现在的全旭很有底气,不仅仅是这辆悍马带给他的底气,同时他也想明白了这些人的大致来历。
这些锦衣卫是好手,如果借他们的手,收拾掉黄立极,那么问题就简单多了。
只要黄立极倒台,这场看不见硝烟的粮食价格之争,他就赢了一半。
当然,对付黄立极其实不劳这些锦衣卫也行,关键是全旭看中了锦衣卫。要说最苦逼的锦衣卫,非崇祯朝莫属。
崇祯皇帝不仅仅限制了锦衣卫的权力,还欠他们的俸禄,他们想借着实权捞钱,马上就会被砍头。
然而,自己也需要这样的人才。
先谈一下合作,将来说不定可以起到更大的作用。
“我们需要什么?我们什么都不需要!”
“错了,你们需要活下去!”
全旭认真的望着刘侨道:“你说对吗?”
刘侨笑了笑:“就凭这几十份饭吗?我们兄弟可不是叫花子!”
“当然不是,这只是诚意!”
全旭耸耸肩:“十万两银子,不知道够不够?”
刘侨的脸色大变,魏忠贤留给他的钱不少,可是如今他除了全旭手中的五千两黄金并没有其他门路。
“你们的人伸手不错,替我绑一个人,十万两银子,马上就可以到手!”
“谁这么值钱?”
刘侨冷笑道:“卢象升吗?他的命不值五千两,更别说十万两了!”
“五柳黄家!”
全旭望着刘侨道:“你听过吗?他的命值不值十万两?”
“黄立极?”
刘侨的目光变得狠辣,不过瞬间既逝。
不过,仍旧被全旭捕捉到了:“我出情报,你们去绑人,十万两白银到手,咱们一人一半,怎么样?”
“好!”
刘侨心中带着浓浓的恨意。
如果不是黄立极临阵倒戈,魏忠贤未必会那么容易倒台,当然,这只是刘侨一厢情愿的想法。
不过,无论怎么说,人们除了敌人,更恨的则是自己人的背叛。
黄立极这个内阁首辅,曾经是魏忠贤的盟友,可是他最终却背叛了。
“好,这个活儿,我们接了!”
刘侨伸手向全旭击掌。
“啪!”
“合作愉快!”
全旭耸耸肩:“现在可以把我的人放了吧?”
其实,全旭也是歪打正着,与刘侨一拍既合。
当然,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
刘侨没有迟疑,不一会儿,袁世卿与两名军大衣冻得鼻青脸肿,他们朝着全旭冲过来。
“东家,东家……”
袁世卿相当激动,抱着全旭的大腿哇哇大哭,他只是普通人,被锦衣卫给吓着了。
“滚开,你他娘的,鼻涕都蹭我腿上了!”
全旭踹开了袁世卿,摆摆手道:“东西拿过来!”
袁世卿将对讲机摘上来。
全旭伸手接过对讲机递给刘侨:“戴在耳朵上,到时候,五柳黄府的一举一动,我都可以通过这个告诉你!”
刘侨目凳口呆:“这是千里传音?”
“不,这是对讲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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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十二章锦衣卫从来不会冤枉好人
第五十二章锦衣卫从来不会冤枉好人
刘侨上下打量着这件“对讲机”,外面的材质,非金非木,摸着光滑,带着一根线,线也是奇怪的线。
全旭望着刘侨笑道:“这是对讲机,也可以说是传说中的顺风耳,好了,就这么着吧,我回去了,你们继续用餐,晚饭我会派人送来!”
说着,全旭登上那辆悍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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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袁世卿与两名军大衣,则望着这辆悍马。
袁世卿其实知道全旭有一辆特别庞大的神车(末日堡垒),那辆车直接撞塌了这座破庙,将几百名土匪辗压得魂飞魄散。
虽然那辆车他只远远的看了一眼,可是比起这辆车,却小了很多。
袁世卿不知道全旭有两辆车,只当这是仙家的宝贝,能大能小。
全旭登上车,启动发动机,随着发动机的轰鸣声,这辆悍马如同离弦的箭一样,飞向远处,渐渐只剩下卷起的飞雪。
袁世卿盯着两名军大衣,此时他已经恢复了袁大管事的气势:“管好自己的嘴,睡觉都不要多嘴!”
两名军大衣也被这辆不需要牛,不需要马拉的大车给吓着了,这么快的车,这么神奇的车,他们还是第一次近距离见着。
“是!”
“走吧,我们回去!”
随着袁世卿与军大衣启程,刘侨与众锦衣卫陆续返回那座偏殿中。
他们围着篝火,吃着尚有温度的饭菜。
虽然刘侨贵为锦衣卫北镇副使,可是他也没有吃过如此细腻、白皙的白面馒头,别说是他,就算是崇祯皇帝也吃不上。
这与财富无关,关键是科技。
增白剂这种东西,也知道后世有,在明末可是看不到的。
众锦衣卫吃着饭菜,不约而同的望着刘侨。
“镇抚大人,咱们接下来怎么办??”
经历司经历、刘侨的心腹朱敬轩有些琢磨不透刘侨的心思,毕竟,在全旭的神雷炮面前,刘侨假意答应全旭,签订城下之盟,委屈求全属于最正确的做法。
可是,全旭已经走了,现在可以从长计议。
刘侨扒拉两口米饭,叹了口气:“我们需要银子,我早就打听清楚了,姓骆的可是视钱如命,石头里都能榨出三钱油,为了咱们兄弟的前程,该送的银子,不能不送,而且还不能少送。可是,想从全旭手中拿到金子,无疑是虎口拔牙。”
朱敬轩心有余悸的道:“他的那柄神雷炮,太厉害了,咱们……人多不管用。”
众锦衣卫沉默了,他们虽然世代习武,训练有素,身手过人,可是,毕竟是血肉之躯,那支神雷炮连墙都能打碎,更何况是人。
刘侨神色凝重的道:“还有一点,他身边还有高手!”
朱敬轩恍然大悟,全旭让人送来了五十三份饭,与他们的人数分毫不差。
这绝对不是巧合,要知道他们是两天之前开始抵达,只不过当晚未敢动手,全旭身边的人太多,足足五六百号人。
他们总共满打满算五十三个人,以一挡十,那只是说说而已,真打起来,初时他们或许还可以占据上风,可关键是,一旦那些青壮组成战阵,吃亏的就是他们了。
更为关键的是,他们现在并没有锦衣卫的身份,这身虎皮虎不了人,就连刘侨身上的飞鱼服,只了进了顺天府境内,必须脱下来,否则一旦有人追究,刘侨也吃不了兜着走。
崇祯与天启帝不一样,崇祯皇帝对锦衣卫可没有好感,锦衣卫的权柄又更一步被削弱了。
刘侨愤愤的道:“黄立极这个叛徒,卖主求荣,咱们一定要让这个卑鄙小人付出代价!”
众人轰然响应。
出门千里,只为求财。
所以锦衣卫这种高危职业,一样有的是人去干。
“六子、陈乾!”
“卑下在!”
“这件事你们两个去办!”
“遵命!”
刘侨需要银子,也需要黄立极的脑袋发泄心中的恶气,所以,他与全旭合作。
当然,至于强攻黄家大院?
那是不可能的。
可别忘了,人家可是锦衣卫。
虽然现在他们没有正式的身份,可是要伪装锦衣卫缇骑的身份,保证没有人可以看破他们。
那名叫六子和陈乾的锦衣卫校尉,很快把木碗里的饭菜吃干净,放下碗筷,收拾一下,消失在偏殿内。
……
大名府黄府。
前内阁首辅黄立极正在设宴,款待大名府有头有脸的人物。
与全旭的设宴不同,这里既是张灯结彩,又丝竹奏乐,还有歌姬献歌,舞姬演舞,端是热闹非常凡。
明朝士绅的奢靡程度,会让难以想象。
这座宴会厅面积其实不算太大,也就两三百平方的样子,但是装修却富丽堂皇,就连窗棂也是用水曲柳雕刻而成,镂空雕刻着花鸟鱼虫,栩栩如生,简直可以当作工艺品。
案几则是采取红木打造而成,其他摆件不是阴沉木,就是紫檀木,随便拿出去一件,足够一个五口之家,吃上数十年。
至于菜肴,那就更是布满山珍海味,酒糟蚶、烧鹿肉、镶肚子、带冻姜醋鱼、生爨牛、花珍珠、烹虎肉、炙泥鳅、酢腐、水母烩、油煎鸡、炙鸭、一捻珍、水煠肉等等。
这可比全旭的排场大得太多了,简直不能同日而语。
每一个宾客身边都放着红泥小炉,座位上铺着厚厚的貂裘,一点也感觉不到冬天的寒气,美丽妖娆的侍女,身披轻纱,关键不可描述部位若隐若现,让人浮想联翩。
黄立极非常高兴,崇祯皇帝是一个念及旧情的人,他的拥立之功,被崇祯皇帝记在心中,虽然这件案子依旧在扯皮中,不过,六科给事,以御史言官,大都兔死狐悲,害怕秋后算账形成定例。
当官的有几个屁股干净的?人都会有老去的那一天,这边刚刚致仕,那边地方官员上门找茬,那还得了?
这个口子不能开。
号称大明第一嘴炮的东林党们,这次撞上的铁板,几乎被群起而攻之,搞得他们狼狈不堪。
黄立极赌赢了,大名府士绅与卢象升的斗争,虽然没有分出胜负,可是他们却占据了绝对的上风。
黄立极设宴款待大名士绅,就是动员他们的能量,从而一鼓作气,把卢象升弹劾下去。在菜过三巡,酒过五味,黄立极端起酒盅,准备开口说话。
门外传来一阵喧哗。
黄立极皱起眉头,目光落在陈应身上。
陈应会意,起身朝着门外走去。
然而,当陈应走到门口,只见两名锦衣卫提着绣春刀,后面跟着几名锦衣卫力士,如同急火流星一般闯入黄府。
那名叫陈乾的锦衣卫举起腰牌,朝着大厅里亮起来:“锦衣卫办事,闲杂人员滚开!”
随着他的话音刚刚落,座无虚席的大厅,立即如同炸锅一般,众士绅纷纷离席,甚至有人连鞋子都跑掉了,也来不及捡。
人仰马翻,整个宴会大厅简直如同一群野猪肆虐过一般,剩下一片狼藉。
黄立极的脸色变得极为难看,陈应眯起眼睛,壮着胆子走向陈乾:“几位,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误会不了!”
陈乾抱着绣春刀,神色冷淡的道:“我们锦衣卫从来不会冤枉好人!”
他这句话倒是没错,无论文人怎么洗白,锦衣卫杀的官员,还真没有几个冤枉的,所谓的忠良,其实一肚子男盗女娼!
“黄阁老,怎么样,跟我们走一趟吧?”
黄立极虽然家中蓄养了很多家丁,他还真不敢拒捕。
锦衣卫只要出动,代表着皇帝或者秉笔太监的意思,基本上是代表中枢的风向。
“冤枉,冤枉!”
黄立极大叫冤枉,一边给陈应使着眼色。
陈应急忙让人抬来一只硕大的箱子。
陈乾心中暗喜,表面上却异常严肃:“你敢贿赂本官,该当何罪?”
锦衣卫的武官向来非常大,管着十个人的小旗,就是从七品,相当于下县县令。
陈应暗骂:“真黑!”
他又摆摆手,让人抬过来两个箱子。陈乾这才变了脸色,非常好心的劝着陈应“行了,你们赶紧上下打点,迟则生变,欲救黄阁老,还在上面!”
陈应和黄立极岂不能知道?
就连卢象升也动不了他。
陈应急忙让人套了三辆马车,一辆更为奢华的给锦衣卫人员乘坐,一辆给黄立极乘坐,还有一辆则装上三箱银子,足足六千两!
陈乾和六子等锦衣卫在黄府吃饱喝足之后,这才带着黄立极上路。
由于陈乾和六子等锦衣卫太过有恃无恐,反而没有引起黄府上下人的怀疑。
就这样,黄立极被陈乾和六子等十几个人,不费一刀一枪,直接带出了黄府,顺带着还诓骗了黄府六千两白银,三辆马车,六匹马,当然,还有十几坛酒,十几只烧鸡……
全旭此时就在那辆末日堡垒里,距离府城不过十几里的地方,通过无人机观察着这一切。
三娘用房车里的厨房,给他做了一份西红柿牛腩盖饭。
“尼玛,这也行?”
全旭感觉自己的西红柿牛腩瞬间就不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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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十三章麻杆打狼两头怕
第五十三章麻杆打狼两头怕
“恭喜你,你们取得了成功!”
刘侨正躺篝火前,那个耳机里突然传出全旭的声音,他顿时吓了一跳。
他朝着周围的锦衣卫使了一个眼色,众锦衣卫急忙四下寻找着。
“别费劲了,你们看不见我!”
全旭通过对讲机,向刘侨道:“我草率了,忘了你们是锦衣卫,干这样的活,你们才是专业滴。”
一个个回来的锦衣卫冲着刘侨摇摇头,他们无法发现全旭在哪。
事实上,十五公里的通话距离,三十公里的监视范围,在这个时代,简直可以堪称神迹。
此时,刘侨是对全旭彻底服气了,他真不敢开罪全旭,每当闭上眼睛,他就会想起那支喷着火龙的神雷炮,一堵厚实的土墙,直接在火龙的扫射下,变成一堆烂土……
这实在是太吓人了。
不过,对于刘侨来说,有这样一个神秘且强力的盟友,似乎不错。
就在刘侨道:“我们要的东西在哪儿?”
“马上到,不要再动我的人,否则……另外几座大殿,看到了吧?”
刘侨他们是锦衣卫,勘察现场是看家本领,自然看过那两座大殿,通过砖瓦上留下来的斑驳血迹,就知道那里埋了不少人。
“那是你做的?”
“当然,鸡鸣寨钻林豹带着四五百人过来,他们一个人都没有跑掉,这不是秘密,随便打听一下,就可以知道!”
刘侨有些担忧的望着这座偏殿,他悄悄向门口挪去。
“别动,这么做没有意义的事!”全旭的声音非常轻松:“我们是盟友,至少目前是!”
“呵呵,你见老虎跟豺狼做盟友吗?”
刘侨苦笑道:“我不喜欢这种把自己命,掌握在别人手中的感觉,非常不喜欢!”
“这很正常,你要习惯。在这个世界上,可以掌握你这条命的人很多,很多,其中也包括我,我要是五更死,你活不到天明。”
通过无人机监控画面,全旭可以清晰的看到刘侨的脸变得非常难看,他心中甚是得意:“我最喜欢看到你愤怒,却又无奈奈何的样子!”
“你想怎么样?”
刘侨有些想要抓狂的感觉。
“你们老老实实履行合约,按照我说的办!”
全旭虽然没有绝对的把握把刘侨这些人全部干掉,越是没底气,他只能越是装着非常吓人的样子。
就在这时,一名锦衣卫向朱敬轩低语起来:“经过卑下再三查检,周围没有任何人!”
朱敬轩下意识的道:“没有人,不可能,除非……”
“我的人过来你,给你们送了你们需要的东西,这是见面礼,只要听我的安排,你们不会饿着,也不会死,最后一次提醒,不要动我的人!”
刘侨勉强挤出笑容:“那是误会,再也不会了!”
“你们那个叫陈乾的锦衣卫,还真是一个人才,不仅轻松把黄立极弄出黄府,顺手牵羊,搞了六千两银子,十几只鸡,六匹马,三辆马车。这些钱,我不会要,你们尽管拿,先把黄立极藏好。”
“接下来……”
不等刘侨说完,全旭打断道:“先等等,该怎么做,到时候会通知你!”
全旭说到这里,就结束了通话。
袁世卿这次带着四名军大衣,推着两辆大车。五个人都小心翼翼,腰间别着一把斧头,袁世卿手中拿着一把全旭从后世带过来的雁翎刀。
然而,这把刀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安全感。
这次锦衣卫的态度好多了,他们甚至跑出几百步,上前帮助军大衣推着大车。
袁世卿望着门口的朱敬轩道:“我们东家送给你们的,请收一下!”
“非常感谢全爷赏!”
两辆大车上装的东西还真不少,有一麻袋两百斤大米,一口三尺直径的大铁锅,外加一盆莫约五斤盐,还有几斤咸菜,两只白条鸡,几十颗白萝卜,几十颗白菜,十斤冻猪肉。
两百个一斤重的馒头,两百个芹菜肉馅的大包子。
五十床被褥,五十三件军大衣,至于解放高帮棉鞋,全旭这次倒没有送。
没有必要,这些锦衣卫可都是穿着靴子的。
当然,这些东西全部都被抹除了后世的痕迹,咸菜是用木盆装着的,盐的包装也去掉了。
全旭感觉这些拆来拆去有些麻烦,决定下一次采购的时候,无论方便面、压缩饼干、包括其他物资,直接不带任何名牌。
卸下货,袁世卿急忙带着四名军大衣,推着空车,快速离去。
刘侨吩咐几名锦衣卫动手做饭,直接半夜时分,陈乾和六子等人带着黄立极来到破庙。
果然,如同全旭所说的那样,陈乾成功完成了任务。
顺带着带来了六千两银子,一两也不差。
刘侨试着问道:“你来的时候,有没有被人盯上?”
“镇抚大人,放心,我可是绕了好大一圈,再三确定无人跟踪!”
陈乾轻松的笑道:“大人放心,这里又不是京师,周围甚是空旷,一目了然,怎么可能被人盯上!”
朱敬轩冷笑道:“他在两个半时辰之前,就知道你得手了,还知道你顺了六千两银子!”
刘侨非常了解陈乾,他未担任锦衣卫之前就是猎户出身,尤其擅长寻找蛛丝马迹和盯梢,他的目力极好,警觉性又高。
就连他也无法发现全旭的人,这个人实在是太厉害了。
还有一个深不见底的全旭。
刘侨对全旭恐惧万分,不敢再招惹全旭。
可是同样,此时的全旭也是担心锦衣卫刘侨等人。
现在全旭和刘侨,他们两方都对对方非常忌惮,属于典型的麻杆打狼两头怕。
全氏大院的防御能力太弱了,那些刚刚没吃几天饱饭的灾民,在训练有素的锦衣卫面前,简直就是送菜。
当然,全旭有悍马,可是这挺机枪穿透力太强,活动板房根本就不防弹,一旦在大院里开枪,弄不好,全旭杀死的人,比刘侨他们更多。
全旭不想自己的心血就这么毁了,他威胁刘侨一番,也搬出了那座主屋,他与三娘躲进了末日堡垒里。
对于全旭而言,悍马火力虽然猛,可惜,是军用车。
军用车考虑的是战场生存,而不是舒适性,不仅仅减震硬,而且没有暖气,只能靠水箱的热气。
关键是悍马的油耗高达百公里二十八个油,全旭实在折腾不起。
至于末日堡垒那就不一样了,在这个时代,能够对末日堡垒造成伤害的,几乎没有,至少眼下周围三十公里范围内没有。
有无人机的随时红外探测,只要刘侨他们出了破庙,全旭就发现,就能及时制止他,在外面,全旭可以开着悍马车肆无忌惮。
躲进末日堡垒里,唯一值得顾虑的是那辆悍马,全旭无法拆卸M249,却可以直接把所有的子弹带到末日堡垒里。
没有子弹的M249,还不如一把锤子好用,当然,如果全旭需要,他可以驾驶着悍马,冲锋陷阵。
全旭坐在那辆末日堡垒的沙发上,喝着啤酒,看着电视。
当然,电视信号肯定没有,不过却可以播放存在移动硬盘里的电影。
全旭也没有想到,这辆末日堡垒的原主人居然是一个法国影迷,他非常喜欢法国电影,几个移动硬盘里,几乎全部都是法国电影,从五六十年代,到最新的电影,几乎全有。
从情爱到动作,各种种类都有,足足有几千部电影。
而三娘则在用厨房,给全旭做菜。
末日堡垒有两个厨房,一个户外,一个室内。尽管有抽油烟机,可是三娘仍旧使有户外燃气炉炒菜。
虽然三娘的厨艺不如辛方氏,不过却也很可口,至少比全旭强得太多了。
“相公,还需要什么吗?”
“好了,过来坐!”
全旭冲忙碌的三娘招招手,指着沙发,然后关上车门,打开三百六十度全景监控。
对于这辆末日堡垒周围,则不需要用无人机进行监控,这辆末日堡垒上面自带了十四个监控器,可以无任何死角观察周围的一举一动。
三娘坐在全旭身边,她的脸早已像红透了的苹果,她算是开了大眼界。
原本她以为,全旭喜欢那个小房间里的雅典娜,直到现在,她才发现,这辆车里居然有这么多女人,而且都是不要脸的番婆子。
对于这样不要脸的番婆子,那就应该浸猪笼,沉塘,要不然就放在火上直接烧死。
不过,三娘也不得不承认,那些番婆子像奶牛一样,真的好大。
低头看着自己的胸部,三娘有些心酸。
怎么还不长大?
当然,全旭可不知道三娘对那些电影明星产生了深深的怨念。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十四章三娘过来我教你开车
第五十四章三娘过来我教你开车
全旭的大院前院,袁世卿家。
作为全旭的前院管事,袁世卿得到不少优待,他房间的家具较多,也更全。
木匠打造的桌椅箱柜,高矮床榻,甚至把房间隔成了四间,一间客厅,两间卧室,一间书房。
对于袁世卿父子二人来说,这座房子非常好,干净卫生、明亮、宽大,而且还温暖,最大的遗憾是缺了一个女人。
从前后院的刘寡妇,对袁世卿有点意思。
然而,自从全旭颁布分房规定,按户分,不是按照人头分,如果刘寡妇带着儿子嫁给袁世卿,那么刘寡妇的房子就要收回,袁世卿和刘寡妇住在一起。
然而,刘寡妇顿时开始反悔了,不再与袁世卿眉来眼去不说,而且明显划清界线。
袁世卿也感叹,女人太过现实。
偌大的书房里,袁世卿正在一张宣纸上写下了一个“忠”字,他指着这个刚刚写好的“忠”字道:“虎头(袁宗第的乳名)”
“嗯!”
“你过来看看,这是什么字?可识得?”
“这是忠字!”
袁宗第想了想道:“忠,敬也。从心,中声。”
“不错!”
袁世卿满意地点点头道:“虎头,咱们东家开设的金梯书院,过些日子就要开课了,你一定要好好学,一定要用功!”
袁宗第明白袁世卿对他的期望:“孩儿明白!”
“还有一件事,非常重要的事!”
袁世卿脑袋里浮现一幅画面,全旭大手一挥,平空出现一大堆粮食,他的手再次一挥,那辆末日堡垒出现在他的面前,接着末日堡垒风驰电掣,撞向大殿,将那些土匪掩埋在大殿,接着又撞向其他土匪,土匪惨叫着,跪地投降。
袁宗第不解的望着袁世卿:“请爹爹吩咐!”
“你一定要答应爹,将来,无论如何,都不能背叛东家!”
袁世卿的神情非常严肃,非常认真。
袁宗第冷笑道:“他那要我去死呢!”
“那你就去跑,跑到天涯海角,但是不许反抗!”
袁世卿只要想到全旭的神鬼莫测之能,他就难以生出反抗的念头:“如果东家让你去杀了皇帝老儿,你也不许皱眉头!”
袁宗第撇撇嘴,有些难以置信:“爹爹,你变了!”
“不是……虎头,这个世界上,谁都可能害人,但是爹爹不会!”
袁世卿突然想到了什么,走到墙边拿起那柄高锰钢打造的雁翎刀,他指着这柄刀道:“你看这柄刀,与军中的雁翎刀,几乎一模一样,但是!”
袁世卿从裤腿上拔出一把匕首,这只匕首是他在西安的时候买的,用来防身,由于非常锋利,花了他足足十二两银子。
拿着匕首与雁翎刀互斩。
只听当啷一声,那柄价值十二两银子百炼精钢匕首,应声而断。
再仔细观察这柄雁翎刀,刀刃依旧完好如初。
袁宗第兴奋的笑道:“好刀!”
“你还没有发现问题!”
袁宗第有些疑惑:“什么问题?”
“这柄刀上的刀柄,非金非木非铁,不是人间凡品!”
其实就是一块工程塑料。
袁世卿仿佛想到了什么:“虎头,我有一个想法,你去拜东家为义……为师!”
天地亲君师,师者如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同样是灾民出身,三娘只不过比他们早一天遇到全旭,结果,三娘隐隐成了女主人,她虽然没有名份,如今还是云英之身,但是整个大院哪个敢不遵从三娘的命令?
比三娘长得好看的女人也不是没有,谁敢往全旭身边凑?
只要袁宗第成了全旭的徒弟,亲传弟子,那么他将来至少可以吃喝不愁,只要全旭提点他一招半式,袁宗第就会受用无穷。
想到这里,袁世卿心中热切起来,他的目光变得有些吓人。
……
在末日堡垒里看着电影,吃着菜,喝着啤酒,全旭感觉生活才应该这样。
他无意间看到三娘盯着他,他就把手中的啤酒递过去:“你也想喝?”
三娘红着脸,不作应答。
全旭就当三娘想喝啤酒,将手中的啤酒硬塞在三娘的手中,三娘无奈喝了一小口,她感觉啤酒,又苦又涩,简直难以下咽,她不清楚,全旭为什么会喜欢这个口味。
喝了一口啤酒,三娘又将啤酒还给了全旭:“不好喝!”
三娘指了指旁边酒柜上的小瓶装红星二锅头道:“我想喝这个!”
三娘喝不习惯啤酒,相对而言,她更喜欢全旭带过来的红星二锅头,那种纯如水,烈如火的二锅头,入口之后,迅速化为一股暖流,流遍全身,对她而言是一种不一样的感受。
“给你,我给我打开!”
三娘接过二锅头,也不用杯子,直接对瓶吹:“咕噜咕噜……”
一瓶二两半的二锅头就被三娘一口干掉,她的脸变得更加红润,仿佛涂抹了一层胭脂。
“快来吃点菜压压!”
三娘吃着冷切酱香牛肉,她的目光还落在其他的二锅头上。
“还要?”
“嗯!”
“那好吧!”
全旭如今也不差钱,别说区区二锅头,就是喝茅台,他也喝得起,算算时间大名府的青壮们与罗世明应该抵达鸡鸣县境内,距离鸡鸣寨不远了。
二百里,对于大名青壮来说,两天已经非常紧张了。
然而,对于全旭来说,最多一个多小时,这还是路况不好的情况下,如果路况好,那么时间则更短。
全旭打算先休息一下,等到夜里两三点钟出发,五点之前肯定可以抵达鸡鸣寨。
“干杯!”
三娘拿着二锅头,慢慢就有点晕了,晕呼呼的感觉,对她而言,属于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
“相公,车跑了!”
“车没动,是你醉了!”
“我没醉,真的没醉!”
三娘起身来到卡座对面的通道里,单脚独立,虽然身子仿佛风吹杨柳,却依旧站得很稳。
全旭没有与三娘争辩,通常说自己没醉的人,其实已经醉了。
“好没醉,再吃点菜!”
“我……不想……吃……我吃……不下……”
全旭苦笑不得的望着三娘,舌头都打结了,还说自己没醉?
三娘虽然喜欢喝二锅头,然而她的酒量却有限,三瓶二两半,不到八两二锅头,三娘就再坚持不住,一头栽倒……
幸亏全旭眼疾手快,把三娘搂在怀里,轻轻放在了房车里的卡座上。
然而,三娘喝醉了以后,开始变得不老实起来……
天地良心,全旭是一个正常男人,哪怕再小的女人,那也是女人,被三娘抱着乱抓,全旭的心再也难以平静。
全旭感觉头大如斗。
如果三娘再大几岁,吃了她,全旭也没有心里负担,可是,三娘实在太小了。
下不了手。
无奈之下,全旭只好顾不得其他了,他急忙按三娘按在床上,然后快速下车。
就在全旭走后,三娘原本迷离的眼睛,变得清澈无比,哪里还有半点醉意?
可是,三娘的心中却酸楚无比。
全旭来到后院汤邱氏的房门前,轻轻敲门。
“谁……”
“是我,全旭!”
“哦,老爷!”
汤邱氏急忙从床上起身,赶紧穿上衣服,打开门。
全旭并没有进屋:“那个……你跟我来一趟!”
全旭转身朝着后院的大仓库走去,汤邱氏望着全旭的背影,心中开始了激烈的天人交战。
这么晚了,让自己跟他出去?
他要做什么?
难道是……
汤邱氏不敢往下面想了,她一脸纠结:“去呢,还是不去呢?”
“快点!”
全旭在前面催促着,汤邱氏只好跟着全旭走着。
莫约几分钟,汤邱氏来到大仓库里,她的眼睛瞬间睁大,一脸呆滞。
关于神车的传说,汤邱氏隐隐听说过,不过她与大部分人一样,隐隐约约看到一个车影,直到现在她亲眼看着这辆末日堡垒,这才感觉到末日堡垒的庞大。
站在末日堡垒面前,才感觉到人的渺小。
确实是渺小,汤邱氏与三娘不一样,三娘因为练武的原因,她没有裹脚,可汤邱氏却裹着小脚,加上身材矮小,尽管这段时间不缺吃穿,汤邱氏的体重也不到八十斤,身高也不到一米五。
“上来吧!”
全旭打开车门,随着壁灯和天花板上的电子灯亮起,汤邱氏感觉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天地。
“三娘交给你了,你看这菜汤都洒身上了,你帮她收拾一下!”
全旭拉开车内的卫生间,调节好热水:“这么一拉,热水就出来了!”
全旭安排好,这才走向驾驶室。
“雅典娜!”
“主人有何吩咐!”
“放飞一号无人机,开始侦查这里!”
“好的,稍等!”
全旭通过无人机及时画面,开始搜索大院周围,发现没有异常,他操作着无人飞向破庙,经过红外探测,锦衣卫五十三人加上黄立极五十四人,全部都待在破庙大院里。
那间原本塌了半边的偏殿,也被锦衣卫简单收拾一下,成了一个临时马厩,六匹马都在临时马厩里。
全旭松了口气,人数都在,没有意外。
此时,三娘望着汤邱氏:“娘,他为什么不碰我。”
汤邱氏长长叹了口气:“三娘,这就是命吧,你没有这个福份!”
“不,我不信命!”
三娘倔强的道:“我会长大的!”
全旭迷迷糊糊睡着了,他的手机定了闹钟,虽然没有信号,闹钟功能并不受影响。
“滴滴……”
等全旭醒来的时候,时间正好是凌晨三点。
随着闹钟声音,醒来的还有三娘。
“相公,怎么了?”
“没事!”
全旭起身来到后面的卫生间洗洗脸,让自己有点精神。
全旭启动末日堡垒,加大油门,将末日堡垒驶出全氏大院,朝着鸡鸣寨方向前进。
末日堡垒在高速公路最高时速可以达到一百四十公里,当然,现在全旭只跑到六十。
“三娘,过来,我教你开车!”
三娘不假思索:“好!”
全旭想来,以后这辆车肯定要用的时候很多,自己不可能永远当司机,现在是晚上,路,其实不是路,只是田地,冻得坚硬如铁的田野上,又月无人机监控周围的路况,也开不到沟里去,正好可以练练车。
三娘坐在驾驶坐上,全旭坐在副驾驶座位上,指着驾驶室道:“这个按钮一按,绿灯亮起,就是启动,左边是离合器,踩着离合,挂档,对,缓缓加油!”
不知道三娘是因为心大,还是无知无畏,她居然可以一遍就学会了操作。
“很好,继续加油!”
全旭看着三娘驾驶技术慢慢熟练,得意的笑道:“对,你这是无人机监控画面,这里代表有条沟,咱们绕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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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十五章好汉爷给咱们留条活路
第五十五章好汉爷给咱们留条活路
经过两百多里,也就是一百多公里的驾驶,三娘的驾驶技术越来越熟练。
不但开着又快又稳,还学会了如何使用音乐播放器,也明白了如何调节空调。
全旭感觉三娘简直就是一个天才,短短一个多小时就学会了如何驾驶。
全旭此时想着,三娘穿着一身紧身皮衣,戴着大墨镜,似乎妙不可言。
一路上刻意绕开城池与村落,这辆末日堡垒用了两个多小时终于抵达了鸡鸣县境内。
全旭用无人机搜索,终于找到了大名府青壮与罗世明他们。
全旭关闭车灯,打着近光,悄悄接近鸡鸣寨,在距离鸡鸣寨五六里的地方,停下末日堡垒。
“雅典娜!”
“主人有什么吩咐!”
“换成四号无人机,探测鸡鸣寨!”
“好的,稍等!”
四号无人机开始升空,飞向鸡鸣寨。
鸡鸣寨,属于平原村寨,以夯土建造而成,面积不算太大,有三四百亩大小,外墙是砖土结构,里面乱七八糟分布着大大小小几百幢房子。
如果在夏天这里属于易守难攻之地,毕竟这座寨建在一片沼泽湿地的中心小岛,
这片沼泽地面积约三四万亩,如同一只扁豆,不过,尽管如此,鸡鸣寨与湿地边缘的距离,已经超出了这个时代几乎所有武器的射程。
大名府五百余名青壮正在挑着火把夜战,不过,似乎进展不顺利,不时的传来阵阵火铳的声音,还有乱七八糟的咒骂声。
“看来他们遇到麻烦了!”
三娘有些紧张:“咱们怎么办?”
“这样啊!”
全旭从驾驶室的储物格里再次拿出一台对讲机,递给三娘:“你把这个交给罗世明!”
三娘点点头,她一手拿着对讲机耳机,一手握着匕首,朝着鸡鸣寨方向走去。
三娘刚刚走了莫约一刻钟,就遇到了大名府青壮的外围哨兵。
“你是什么人?”
“我要见罗世明,让他过来见我!”
大名青壮谁人不认识罗世明,这个家伙不时的在大名府青壮中宣扬全氏大院的好处,蛊惑大名府青壮向全旭效忠。
罗世明最聪明的是,他带着原大名府青壮,现加入全氏大院的青壮们,比如马大成等人,现在他们这些人都非常开心。
毕竟,全旭已经承诺了他们,让他们的子侄、外甥加入金梯书院读书,而且不收学费,免费食宿,还分房子。
这样的待遇,已经不算是普通佃户了,就连家丁也没有这样的待遇。
众大名府青壮们其实都已经心动了,这名哨兵急忙带着三娘去见罗世明。
罗世明此时正在一座帐篷里,像传销头目一样,蛊惑着大名府青壮:“你们自己想想,种地种到什么时候是个头?还是跟着我们东家,可以让孩子读书,万一这祖坟里冒烟,读出来一个秀才,那岂不是要烧高香?万一成了举人老爷呢?”
“罗爷,罗爷,外面有人找!”
罗世明喝了一口水,这才起身来到帐篷外面。
罗世明借着火把的光亮,看着三娘过来,大为惊讶:“三娘子,你怎么来了?”
罗世明他们一行离开全氏大院,一路上马不停蹄,两个时辰前才抵达鸡鸣寨,她怎么可能?
全氏大院可没有马,也不知道三娘会不会骑马。
三娘看着周围的人道:“这个是东家让我给你的!”
罗世明接过对讲机,感觉莫名奇怪:“这是……”
“你戴在耳机上!”
三娘示意罗世明摘下火车头帽子。
罗世明刚刚戴上耳机,里同立即传来全旭的声音:“罗世明,你们遇到麻烦了?”
罗世明马上露出一副见鬼的神情,他膛目结舌:“东……东……东家!”
“说说怎么回事!”
全旭的声音再次传来,罗世明这才醒悟过来。
此时,他的脑袋里立即浮现那辆末日堡垒,如同传说中的蛮荒巨兽,扑向那些土匪,当他赶到破庙的时候,只看到一地死尸,血肉横飞。
“东家,东家,鸡鸣寨拒不投降,正在……正在!”
“负隅顽抗?”
“对对,对对!”
“那简单,灭了他们就是!”
“可……可是……他们在鸡鸣寨子里据守,又有鸟铳,我们一时之间打不下来!”
此时,马大成看着罗世明一脸虔诚的望着东南方向,仿佛在念叨着什么。
“罗爷怎么了?”
“撞鬼了?”
“不可能吧?”
三娘听着众人议论,却也不点破。
如果不是她抱着过全旭的身子,感觉到他的温度,知道他不怕火,也可以在阳光下走动,她也会像其他人一样,怀疑全旭是鬼。
可是,三娘却知道全旭是人,不是神,捏着他的鼻子,他也会憋醒。
还有,那个东西,也会变大。
听了罗世明的话,全旭沉默起来。
虽然此时的沼泽已经冰动,大名府青壮和他的庄丁都在冰面上,将鸡鸣寨包围,可是,这些冰面能承重一个人,却不见得可以承载重达十几二十吨的末日堡垒。
如果末日堡垒可以通过冰面,那么问题就简单了,直接粗暴的撞过去,那些土匪就会失去依托。
就在全旭思考的时候,全旭通过无人机监视的画面,发现了鸡鸣寨通往官道的一条路。
全旭操作着无人机降低飞行高度,随着画面渐渐清晰,他终于看清了。
这条路尽管不算太宽,莫约两辆马车并排的样子,大约两丈多点,也就四米多宽,不过路边却是用石头垒出来的路。
全旭打开车灯,开着末日堡垒驶向那条小路。
就在全旭打开车灯的时候,位于鸡鸣寨外围的大名青壮率先发现了这辆末日堡垒。
巨大的轰鸣声,雪亮的灯光,庞大车身,引起了众人的警觉。
王玉郎一脸紧张的望着远处的末日堡垒:“那是什么东西?”
马大成倒是没有见过末日堡垒,他满头雾水。
赵德有拔出道:“全体戒备……”
罗世明走到赵德有面前,伸手拉住赵德有的胳膊:“赵保长,别紧张,别紧张,那是我们东家派出过来帮助咱们的!”
赵德有狐疑起来。
看着赵德有不相信,罗世明将耳机扣下来,递到赵德有耳边:“你听!”
耳机里传来全旭的声音:“赵保长,你们赶紧全面包括鸡鸣寨,把正门让给我,别放跑一个人!”
赵德有一屁股跌坐在冰面上,半天说不出来话来。
太诡异了,诡异得超出了赵德有的认知。
罗世明也不管赵德有了,他大声说道:“诸位,诸位,都听我一句话,我们东家有令,让咱们分别包围鸡鸣寨,别放跑一人!”
“罗爷,围困自然是好办法,可咱们……”
李善李保长哭笑不得:“咱们带的粮食有限,就算省着吃,也只能吃五天,这么冷的天,肚子要是没食,可扛不住……”
罗世明打断道:“李保长,你想违抗我们东家的命令?吃的就算了,棉衣和鞋子脱下,该上哪去,就上哪儿去!”
这话狠的狠话说出来,李善反而不说话了。
这场仗无论结果如何,只要听全旭的话,他们都是赚的,毕竟,身上穿的棉衣,还有棉大衣,棉鞋,包括火车头帽子,这一身行当,没有十几两银子可置办不下来。
就算他想带着保丁回去,恐怕他们会造反。
农民虽然没有大局观,可是却有着农民式的狡猾,吃到他们嘴里的才是肉,画饼可没有人愿意相信。
这下统一了指挥,六个保长加上全旭的庄丁,总计小七百人分别包括鸡鸣寨的西、北、南三个方向。
罗世明则带着一百多人跟着末日堡垒,朝着鸡鸣寨东面包抄而去。
就在全旭的末日堡垒距离鸡鸣寨东面正门五十米的时候,寨墙上露出一个怯怯的脑袋,其他土匪早就吓跑了。
他是鸡鸣寨军师兼大管家孟长庚大声道:“诸位好汉,别打了,给咱们留条活路吧!这里面有的是银子,我分你们一半,怎么样……你们知道这里面有多少银子吗?够你们花十辈子了!你们吃这碗断头饭不就是为了钱吗?我们给你们钱还不行么!”
刚刚登上车的三娘听着无人机传回的声音,眼睛冒出亮光。
全旭此时已经无力吐糟,不知道这货是聪明还是傻,这话可是说出来,不等于给大名府青壮们鼓舞士气吗?
果不其然,听到这话的大名青壮们,眼睛里迸射出狼一样的绿光。
“坐稳了!”
全旭开始加油,末日堡垒朝着寨门撞去。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十六章没奈何银冬瓜
第五十六章没奈何银冬瓜
其实并不是孟长庚太傻,只不过是惯性思维。
从钻林豹周楚带着十几名心腹从辽东逃回来,在鸡泽县插旗立寨开始,这十余年之中,他们遭遇了数十次官军的围剿。
也并不是说周楚每一次都能击败官军,只不过,他们在遇到打不过官军的时候,就主动出钱买命。
卫所官军本来就比叫花子还穷,收了钱自然会放土匪一条生路,更何况,一旦境内没了土匪,那些文官更不把卫所武职官员当人看。
所以,一方面是为了养寇自重,一方面是见钱眼开。
总之,作为鸡鸣寨的军师,每当遇到打不过的官军,就会祭出大杀器——送钱。
非常可惜,这个大杀器到了全旭这里就不灵了。
全旭不是官军,也不需要养寇自重,他需要钻林豹十多年积累的财富,也需要土匪的人口。
“轰隆……”
一声巨响,高大而坚固的寨门被末日堡垒直接撞塌。
打开了缺口,大名府的六百余名青壮,沿着大门,如同潮水般涌向鸡鸣寨。
零星的战斗开始了,不过并不激烈。
此时的大名青壮们,简直就是土匪进村,一座院子一座院子的攻打,无论男人和女人、包括孩子在内,他们直接按倒在地上,就地寻找绳子,或者扯掉破床单或衣服,揉成布绳,把他们像串糖葫芦一样串起来。
很快整个鸡鸣寨就响起了阵阵凄厉的惨叫和撕心裂肺的咒骂声。
大名青壮对于做这种事情,经验非常丰富。
只见他们十几个人为一伙,开始分头行动,领头的甲长嘴里带着竹哨,遇到抵抗,马上吹响竹哨,其他人则赶紧过去支援。
全旭却没有在第一时间开着末日堡垒沿着通道冲进去,毕竟,末日堡垒虽然是防弹的,最薄弱的地方却在顶部,顶部其实就是太阳能电池板,太阳能电池板主要原材料是SiH4和NH3,二者均有毒,且SiH4易燃易爆!
一旦被哪个土匪站在房顶扔过去一支火把,或者燃烧瓶,全旭恐怕就会欲哭无泪。
不过,他通过无人机监视的画面,可以清晰的看到,大名府青壮们进展极为顺利,仅仅小半个时辰,就占领了鸡鸣寨的绝大部分,此时幸存的鸡鸣寨土匪们已经退到了寨子中央唯一一栋砖瓦结构的院落。
这种类似于坞堡的建筑群,面积超过十多亩。
院墙非常高,有两丈多。
孟长庚再次出现在院子的墙头,他扯着嗓子朝着大名青壮们大吼道:“你们过份了,逼急了我们,我们会跟你们玩命的,到时候鹿死谁手还不知道呢!”
院墙上搭着梯子,土匪的火枪手们站在梯子上,端着火枪,还有火折或火把,粗略估计各种火枪至少四五十支,有鸟铳、有三眼铳、挚电铳,还有一门虎蹲炮,一门松树炮。
三眼铳只装备了边军,这应该是周楚的嫡系。
罗世明走上去,满不在乎的笑道:“玩命啊,谁怕谁?你们要是不玩命,就是小婢养的!”
孟长庚哭丧着脸道:“各位好汉爷,给你们六成,中不中?给你们六成!到底中不中?”
李善和王玉郎明显有些意动。
罗世明也迟疑起来,这个院落虽然仅仅相当于鸡鸣寨的一角,可是四五十支火枪,加上一门虎蹲炮,可真不是好啃的。
看着罗世明迟疑,孟长庚急了:“中不中?你们倒是说句话呀!”
就在罗世明准备开口的时候,全旭的声音在他耳机里响起:“告诉他们,我没有跟土匪谈条件的习惯,他们唯一的出路,那就是放下武器投降!”
“我们东……”
罗世明本想继续叫全旭为东家,可是此时他反而感觉东家配不上全旭的身份,随即,罗世明改口道:“我们全爷有令,你们放下武器投降!”
李善和王玉郎的目光在空中一碰。
虽然六成银子不少,可是哪有十成好?
谁也不嫌银子咬肉!
众大名府青壮齐声大喊:“全爷有令,放下武器投降!”
就在罗世明和末日堡垒吸引了所有土匪注意力的时候,全旭突然通过无人发现这座院子的西北角,有一名女子模样的人,她正背着一个硕大的包裹,悄悄溜到墙角,墙角有一个不算太大的洞口。
女子虽然看上去很瘦,可是这个洞太小,她拿着一杯匕首,小心翼翼的挖着,不时的扩大洞口。
全旭急忙向罗世明下令:“罗世明,命令马大成,让他们带着人去西北角,就是有一颗大槐树的那里!”
罗世明急忙朝着马大成打着手势,马大成会意,急忙带着五十余名全旭的庄丁,一路小跑着朝着西北角跑去。
王玉郎有些好奇的问道:“他们去干嘛?”
赵德有过来露出一个男人都懂的眼神:“我的人在那边逮着几个小娘子,看来咱们这位全爷,还真是一个急性子!”
王玉郎恍然大悟。
女人,他倒真不稀罕。
既然全旭喜欢,他不介意做做顺水人情。
王玉郎向身后的青壮道:“遇到好货色,都放亮的招子,别他娘的眼睛长在裤裆里!”
众青壮朝着土匪大吼道:“给你们一柱香时间考虑,否则后果自负!”
如果依靠着坚固的院墙和火枪,对于六七百名青壮不成问题,然而,关键的问题是,那辆奇怪的怪车……
让他们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孟长庚望着身边的火枪手:“瞄准那辆怪车,怪车里好像有个人,射他!”
火枪手苦笑:“太远了,咱们够不着!”
时间一分一少过去。
能被周楚放在老巢的人,那都是他的心腹,只要稍微有点不放心的人,他也不敢放在鸡鸣寨。
也都是跟周楚混得最久,杀人最多,让官府恨得咬牙切齿的老匪,他们也没少跟官兵打交道,什么场面没见过。
孟长庚可以指挥土匪作战,但是他不敢指挥土匪投降,一旦这话说了,恐怕下一刻就会人头落地。
作为曾经的大明秀才,孟长庚与其他大字不识的土匪不一样,他想得多,在看到大名府青壮的第一瞬间,他就猜测到周楚出事了。
否则不可能两天没有任何消息,更不可能有大股青壮过来找鸡鸣寨的晦气,毕竟周楚这十多年的威名,可不是吹出来的。
众人面面相觑,谁也不提投降的事,就这么干耗着。
全旭拿起耳机,听着音乐。
通过无人机,他可以看到马大成带着人来到这座院子的西北角,那名女人终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从小洞里爬出来。
她又转身,拉出那个硕大的包裹。
就在她转身的时候,看到了马大成与众青壮。
她很想跑,马大成可不是怜香惜玉的主儿,上去就是一拳,直接把那名女人打翻在地上。
“绑了!”
马大成看着洞口,朝一名瘦小的青壮使了一个眼色:“进入看看!”
很快那名瘦小的青壮钻进去,在墙里小声说道:“没有人!”
马大成等人从这个洞口陆续钻进入,朝着大院中间摸去。
罗世明望着那根香,已经燃烧到了尽头:“兄弟们,动手!”
孟长庚看着那些青壮用拆下来的门板充当盾牌,或者拿着收刮过来的梯子,准备开始强攻大院。
“快,开枪!”
就在孟长庚疑惑怎么还不开枪的时候,那名火枪手软软的倒地在上,他的胸口出来一个大口子,正在潺潺冒血。
孟长庚这下看清了,此时他们身后出现三十余名男子,他们人人拿着锋利的雁翎刀,每个人控制住一名土匪,那名倒在地上的土匪,就是因为太过警觉,他准备出声提醒其他人,却被马大成一刀捅成透心凉。
大约一顿饭的功夫,整个鸡鸣寨的土匪不是被杀,就是被俘虏。
与此同时,全旭与三娘则离开了末日堡垒,末日堡垒则被罗世明带着二十几个人看着,禁止任何人靠近。
全旭和三娘来到了周楚的钱库,这是一座用砖瓦建筑的房子,面积并不算太大,有二百多个平方,外间普普通通,就是一件存放着劣质麻布的地方,足足上百匹劣质麻布,胡乱罢放在屋里,上面还落了很多灰。
估计任何人来到这里,就不想再看第二眼,这种劣质的麻布,既不能做衣服,做麻袋都会漏粮食,简直百无一用。
可是,直入套间以后,就会发现这里摆放着一颗颗硕大的银球,说球并不太合适,这些银球都是不规则的椭圆形,大的有五六百斤,小的也有二三百斤。
全旭脑袋中浮现一个词:“没奈何,银冬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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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十七章我要见了你才能说(加更)
第五十七章我要见了你才能说
“没奈何”者,熔银铸成大锭,重量百数十斤,或倾泻于地,结一厚层,如地板然。胠箧者(qūqiè撬箱子者,即小偷)至,垂涎三尺,舍之不忍,搬之不动,没奈何之。故名“没奈何”也。
就像这个银库里的没奈何,大的有五六百斤,就算小的也有二三百斤,即使是大力士,也搬不动。
不过,由于鸡鸣寨地处湿地沼泽,空气中含有大量的水分,这些没奈何,既不是银光闪闪,也不是光彩夺目。
反而像是黑乎乎、脏兮兮的铁疙瘩。
古人铸造没奈何,除了防贼,也是为了防止不肖子,监守自盗。
这可不像影视里演的那样,古代小偷都会飞檐走壁,身轻如燕。外来窃贼,很少光顾深宅大院。
因为,他们进入容易,想出来太难了,有家丁护院,打死不论,打残了没打,绝对不会出现防卫过当的问题。
全旭数了数,这些没奈何,足足十七颗之多。
罗世明随即叫来六个大保长,作为见证人,证明全旭没有私藏银子。然后各保派出十个壮丁,开始把这些“没奈何”搬出去,称重。
全旭则和三娘进入另外一个房间,这里面则摆放着几箱硕大的箱子,箱子上却镌刻着“黄”字。
打开箱子,里面都是十二两银子的黄氏私铸银锭,这种银锭与之前陈应送给他的银锭样子不一样,不是影视剧里的那种元宝样式,而是仿佛一个小碗,准确的说,像是一个圆球,被切下来四分之一。
圆形银锭中间,还镌刻着铭文,上书:“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中间则是一个硕大的黄字。
不过,只有一只箱子里装满了银子,另外几口箱子则是黑乎乎如同瓦片一样的东西。
全旭凑过去一看,却非常失望,居然是铁锭,而且还是最廉价的生铁。
作为理科生,全旭知道生铁其实是俗称,指的含炭量超过百分之二的铁炭合金,这样的生铁硬度高,坚硬、耐磨、铸造性好,但生铁脆,不能锻压。
需要再进行加工。
生铁的数量倒是不少,估计有几千斤。
全旭哑然失笑,土匪其实还真少不了用铁,毕竟铁是最容易生锈的金属,磨掉锈迹,就等于铁在缩水。
上千名土匪,需要要的刀剑棍戟,斧钺钩叉,各种兵器不在少数,他们每年都会损失大量的铁器,自然需要补充。
这让全旭有些奇怪,房间里除了这十几口空箱子,还有大量成串成串的铜钱、散碎银子。
沿着甬道继续往里面走,则是堆满丝绸、布帛的房间,成匹的布帛或丝绸,足足有几千上万匹。
三娘看着这些布,非常欣喜,一会儿摸摸这布,再捏捏那一匹,眉毛都笑成了月牙。
“三娘!”
“嗯!”
“你怎么这么开心?”
“当然开心了,这么多东西,都是咱们的吧?”
全旭摇摇头:“没有全部,还要分成大名府青壮他们一半!”
三娘压低声音道:“相公,你买来的棉衣,是不是不贵?”
“嗯,不太贵!”
“那咱们就把大衣、棉衣、棉鞋,都卖给他们!”三娘神秘兮兮的道:“这样,咱们就可以把银子留下来了!”
“这样也行?”
“肯定行!”三娘朝着全旭摆摆手道:“这事交给我,我绝对办好!”
古董、字画、首饰、刀枪棍戟,各种铠甲,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有,全旭看了一会儿,兴趣欠缺。
由于全旭不是待在主屋,就是住在末日堡垒里,那里面都有火盆,所以他穿得较少,很快就感觉到了寒冷。
全旭就走出了银库,准备返回末日堡垒里。
这时,罗世明和六大保长向全旭躬身施礼:“全爷!”
众大名青壮们也纷纷向全旭打着招呼。
如果不是全旭,他们想拿下来鸡鸣寨肯定没有这么容易,肯定会付出不小的伤亡,哪像现在这样,末日堡垒一出动,土匪就吓跑了。
罗世明笑道:“全爷,这些没奈何总共有一万三千四百八十五斤四两!”
全旭有些意外,居然高达二十多万两。
如果种地想挣二十万两银子,就算拥有一万亩良田,就算是天灾人祸,粮价奇高无比,粮食产量也低,这样也需要一百多年。
如果做生意,那个就没准了。
明朝可没有像后世那种一夜暴富的神话,一般家庭想要存二十多万两银子,恐怕也需要三四代人。
果然,只有抢劫才是来钱最快的买卖。
这只是银子,周楚的财富还有相当多的丝绸、古董、布帛等物资,粮食他还没看,不知道有多少。
六大保长和大名青壮们顿时互相击掌,放声欢呼。
全旭笑道:“这样吧,你们把银子和贵重物品,清点一下,放在我这辆车上,我带回去,你们慢慢再回去!”
三娘说得很对。
虽然说后世的银子便宜,可是这么多银子在手,不仅仅可以在明末购买物资,同时也可以兑换成金子。
关键是,其他物资也可以大赚一笔。
左手倒右手,等于说大名青壮们是在给全旭打工。
想到这里,全旭望着六大保长道:“当然,你们要是信得过全某……”
“信得过,信得过!”
六大保长虽然大小也是地主,可是他们跟全旭相比,简直不值得一提。
全旭可是拥有一座一百多亩地的院落,两万多亩地。
全旭让人把银子放在储物箱里,一万三千斤银子,如果用大车来拉,至少需要十几辆大车,可是放在储物舱,仅仅占了三分之一的空间。
全旭又让人把丝绸、布帛也塞了进去。
等装好车,三娘眉飞色舞的向全旭走过来。
全旭看了看手机时间,已经到了早晨六点半,他需要回去了,末日堡垒公开。
大名青壮们自然是要封口的,好处每人一听罐头肉。
全旭启动末日堡垒,开始返回。
在肃清鸡鸣寨的战斗,一直持续到了天亮。可是无论多么凶悍的土匪,无论他们如何负隅顽抗,结果都是一样的。
无济于事。
大名府的青壮们针对这种乱战,实在是太有经验了,无论是躲在地窖、或者是房梁上、或者草堆、或者马厩、牛棚,都是被众青壮们一拥而上,乱刀砍死。
顺便解救下来二十多名肉票,其中有男有女……
大名青壮们开始了搬家行动,把鸡鸣寨缴获的粮食、牛、羊、马匹、但凡能带走的东西,全部带走,顺便带走的五百多号人。
其中大部分都是妇孺,男性土匪不是在抵抗中被杀掉,就是想逃跑被干掉,还有的则被泄愤的青壮乱棍活活打死。
这事是全旭后来才知道的,大名青壮们在搜索鸡鸣寨的时候,发现一座地牢,里面居然有不下五十名孩子,不是被打断腿,就是被砍掉手或脚。
这是周楚最丧尽天良的地方,他把这些孩子弄成残废,然后卖给乞索帮,让他们充钱乞讨赚钱的工具。
大名青壮都是正常人,他们大都有孩子,为人父母,看到这一幕的时候,他们集体爆发了。
结果投降的土匪一百多人居然被活活打死,一个没剩。
当然,这不妨碍大名府青壮们,把土匪的脑袋割下来,找卢象升换钱。
全旭在回到金堤全氏大院的时候,已经早上八点了。
这时天色已经大亮,如果放在后世,路上应该是行人匆匆,末日堡垒难免被人发现。
然而,明末却是一个生活节奏缓慢的社会。
等全旭抵达全氏大院,大部分人还没有起床。
全旭放飞无人机,查看了锦衣卫们的情况,发现他们没有异常,这才准备回去。
三娘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她望着全旭道:“相公,你要走吗?”
“嗯!”
全旭抚摸着三娘的脑袋:“我会尽快赶回来!”
“你那个世界,是不是有吃不完的东西,穿不完的衣服?”
全旭点点头道:“是啊,人们都在拼命减肥!”
“好羡慕!”
三娘拉着全旭的胳膊:“你能不能带我去?”
“这……”
全旭摇摇头:“恐怕不行,等过段时间,我想想办法!”
其实,全旭也没有任何办法。
全旭交待三娘一番,反正大名青壮们回来,需要两三天的时间,他还可以赶回来。
全旭启动穿越,回了后世。
刚刚回到后世,他还在房山城中村。
只不过,当他刚刚醒来,手机就响了起来。
来电显示是吴铭。
全旭急忙接通电话。
手机里吴铭的声音有些急:“全董,你在哪儿……”
全旭有一种非常不好的感觉:“我……出了什么事?”
“这……我要见了你才能说!”
“永馨园,我出租房,两个小时后,你过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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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说两句题外话
对于本书,如果您还能看得下去,请不要只加入书架,扔在一边攒着。
有可能,攒着攒着就没有了……
很多起点老读者也知道,在新书期间,编辑是按照追读数据给安排推荐,目前本书经过惨烈的三轮分类PK,以微弱的优势,侥幸晋级。
未来将走出分类,参加六频PK。在大神遍地,高手云集的起点中文网,历史分类是小众,也非常弱势。
然而对于作者而言,六频其实是最残酷的一次PK,也是重要的。
没有六频晋级,就没有三江,没有三江,没有强推,当然,也不会有什么好成绩。
之前那本书太师也是这样的情况,六频失败,止步于此。
六千上架,均订二百。
老程坚持咬牙写到了一百万字,追订掉到一百以下,不算时间成本,所得稿费不够交电费,呵呵,非常无奈,老程终于还是败给了现实。
因为要吃饭,要生存。
作为一个老北漂,其实很难,上有双亲四老,下有老婆孩子要养。生活压力确实很大。
有暖气,有空调,宽大,家具齐全的房子,自然不缺,可是,真是不舍得租。
只能租住在没有暖气,没有空调的小房子里,因为便宜,每个月租金一千三。很多人应该知道,一千三,能租到什么样的房子。
老程还需要省出来的钱,可以寄回家里。
在零下十七度的夜里,没有暖气,没有空调,我相信,很多人坐不住,更何况码出一万字,老程也是手残党,不卡文,至少需要六到八个小时。
坐着不动,真的是一种煎熬。每天晚上写完,老程躺被窝里半个小时暖不热被窝。
靠爱发光,注定不长久。
老程也不是可以靠脸吃饭的小帅逼,也不是有太多选择的985和211,所以,请大家支持一下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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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某些读者,人可以穷,也可以丑。但是,不能没有教养。
请口下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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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十八章第一次穿越意外
第五十八章第一次穿越意外
路上有些堵车,全旭用了两个半小时,直到快中午十一点的时候,这才抵达永馨园出租房。
而吴铭则戴着一只墨镜,背着一只硕大的迷彩帆布背包,站在全旭的门口,不时的打量着电梯方向。
“不好意思,有些堵车!”
全旭打开门,里面已经焕然一新,这里谢琳的功能。
全旭有些口渴,打开冰箱,发现冰箱里已经变得满满当当,有蔬菜、水果、牛奶、鸡蛋以及各种饮料。
吴铭正准备开口,全旭扔给他一瓶功能饮料(不打广告)。
“全董!”
“别急,慢慢说,天塌不下来!”
全旭一屁股坐在客厅里的懒人沙发上,这肯定又是谢琳的杰作。
吴铭神情严重的打开背包,一言不发,从硕大的背包里取出一件沙漠迷彩的马甲。
全旭微微一愣:“这是防弹衣?”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纳米防弹衣!”
吴铭解释道:“第四代新型防弹衣,不但可以承受更大的冲击力,且更透风、更轻巧、更舒适。这种纳米合成纤维的抗拉强度比高强度的钢丝还要强八倍之多。”
“能不能挡住AK子弹?”
全旭隐隐有些兴奋,他确实缺乏防护用品。
然而问题是,现在某宝已经下架了所有防具,连自卫电棍都买不到了,以前防弹衣防刺服可以光明正大的卖,不少产品远销欧美,可惜,这都是过去式了。
吴铭道:“防御小口径自动步枪,中远距离射击没有问题,但是……AK的7.62毫米口径的太强在五十米的距离上,十毫米的钢板,二十公分的砖墙,或者四十公分的硬质土层,就算能防住子弹,冲击力也会把人体器官重创,不过,在一百米开外的距离上,这件防弹衣可以增加百分之七十生存能力!”
全旭问道:“我听说防弹衣最怕道具一类的东西?”
“对,特别是这种纤维类防弹衣,垂直方向的剪应力的抵抗是最差的,甚至可以说没什么效果!”
全旭微微有些失望,他在明末,遭遇枪击的可能性极低。那种火绳枪,发射前就需要点燃火绳,傻子也知道要躲。
更何况,全旭还有悍马和末日堡垒。
吴铭又接着从背包里掏出两件同样的防弹衣,接着又取出一堆零件,只见他双手非常快速的把各种零件组装在一起,形成一支手枪。
全旭目瞪口呆:“这是九二式?”
“九二式军用!”
吴铭指着编号道:“数字虽然被磨去了,这个字母代表着军用,这个代表着军区!”
“南……”
全旭急忙闭上嘴,他仿佛明白了,这是王康卖给他的东西。
“就是在房山那个道具库里找到的吗?”
吴铭点点头:“是,一把军用九二式,还有,一百零六发子弹。”
全旭耸耸肩:“你知道,大院子弟无所不能,他们搞到也不奇怪,不过你放心,他们还算懂事,绝对不会用这支枪殃及无辜!”
吴铭苦笑道:“道理我是懂,只是这东西,不应该出现在我们手中,就怕……这是一个陷井!”
全旭的脸色开始凝重起来。
吴铭说得没错,万一这支枪有案底,在有关部门留下弹道痕迹,经过电脑比对,恐怕这个大锅,全旭不背也要背。
“我会马上还给他们!”
全旭望着吴铭道:“这事,还有谁知道?”
“我自己!”
吴铭将这支手枪、两个弹夹,一盒子弹递给全旭:“就连洪副总,只知道有防弹衣,不知道有枪!”
“这样最好!”
全旭将手枪、子弹包括防弹衣装进吴铭的背包里,然后提着来到里面,打开柜子,从中取同自己的那个背包,背包里装着一千两黄金。
全旭将背包递给吴铭。
吴铭一看里面的黄金,脸色大变:“全董,这个使不得!”
“你想啥呢!”
全旭笑了笑:“上次咱们是金玉满堂,找那个胡德一,把这些金子再卖给他,你最好带着几个人过去,问他要十万块现金,剩下的钱,打到我卡里!”
吴铭点点头,不再说话。
信任是慢慢建立的,他为全旭保住了这个秘密,全旭转手给了他五六十斤黄金,这批黄金价值两千多万。
吴铭绝对不相信全旭会不在意这两三千万,当然,这是对他的考验,如果他得到了全旭的信任,就会像洪海洋、李思维一样,进入全旭的核心圈子。
全旭仿佛想到了什么,上前拍了拍吴铭:“吴铭,咱们是有理想的人,为了理想可以吃很多苦,但是不妨碍我们,在实现理想的时候,提高一下自己的生活待遇。”
吴铭有些不解。
“这样啊,你卖了黄金以后,问胡德一要一百万现金,如果他没有,让他去银行取,十万块是你的,另外九十万,你拿着去四S店,买两辆红旗HS7!”
“全董,我有车!”
“我知道,你以后是咱们旭日海洋影视传媒的动作导演,出去也代表咱们公司形象!”
全旭笑道:“你那辆破吉普,早该换了,两辆红旗HS7,你开一辆,洪哥开一辆,至于李姐,算了,她喜欢大G,还是让她开着她的大G吧!”
吴铭还想再说什么,全旭的电话又响了起来。
来电显示是洪海洋。
洪海洋不等全旭说话,就急忙问道:“怎么样,道具项目拿下来没有?”
这个道具项目本来就是不存在的,全旭苦笑道:“洪哥,你也不是不清楚,现在是什么行情,哪有这么容易,不过,别急,好事多磨,其他道具继续生产,如果原料不够,再从公司拨点!”
洪海洋的声音有些失落,不过他马上变得斗志昂扬:“全董,你说得对,好事多磨,我有一个想法……”
全旭打断道:“洪哥,这事你别给我说,说了我也不董,你和李姐,你们商量着办吧!”
在吴铭走后,全旭挂断电话,深吸一口气,这个出租屋,有可能谢琳会再次过来,手枪放在这里不保险。
就在全旭准备穿越的时候,他的手机再次响起。
“喂……”
“全董,太好了,终于打通你的电话了!”
苏彤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出来,显得她非常兴奋。
“哦,怎么回事?字画卖掉了?”
“这个倒不是!”
苏彤道:“你不是要买一家食品加工厂吗?燕效这边还真有一家,规模不是很大,加上物流仓库,占地十几亩吧,有两条罐头生产线,一条饼干、糕点生产线,两条方便面生产线,生产设备……有八九成新的样子……”
“新设备,现在这个行情,食品加工行业还应该不错吧!”全旭微微皱起眉头。
由于疫情影响,每家每家都多少储备了一些方便类食品,按说生意应该很好才对?
除非,食品出现质量事故,那么这家企业铁定完蛋。
苏彤苦笑不得的道:“这是一家贴牌加工企业,专做出口贸易,不做内销,不是猪肉涨了吗?他们的出口合同是之前签好的,每做一听罐头,净亏八毛,老板本钱少,经不住这么亏,他也不敢违约,违约金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听到是这么回事,全旭松了口气:“只要不是食品安全出了事,一切都好说,他准备卖多少?”
“一千三百八十万!”
“多少?”
“一千三百八十万,不过还有一个附加条款,他们厂今年与河北农民签订的蔬菜、粮食、家禽的收购合同,咱们不能违约,继续履行合约,特别是蔬菜类,要高于五到十个百分点。”
“呵呵,还是一个有良心的老板!”
全旭叹了口气:“这个世道越是好人越没有好下场!”
“我跟他约了下午三点,咱们一起去实地考察一下?”
“没有问题!”
全旭准备把手枪扔在明末,赶紧就可以回来,时间还来得及。
他挂断电话,背上背包,深吸一口气:“神啊,让我离开这个地方吧!”
随着一阵眩晕感袭来,全旭渐渐失去意识。
等全旭醒来,他就出现在那座庞大的仓库里。
拿着钥匙打开末日堡垒,将这个背包扔进末日堡垒,他左右打量了一下,发现没人。
全旭就抛空杂念,仰天大喊:“神啊,让我离开这个地方吧!”
整个仓库的顶部,变得明亮灿烂,仿佛像浩瀚的星空,银色的光环开始流转,形成中间漆如墨的漩涡。
全旭的身体开始发出蓝光。
那个漆黑的漩涡产生了巨大的吸力,全旭的身体也变得轻于羽毛,他开始慢慢浮起。
整个仓库里的银光突然消失,莫名的吸力也瞬间消失,全旭的身体漂浮在半空中,距离地面至少一米半。
结果,悲剧了。
“扑通!”
全旭摔在地上,疼得他惊叫出声:“哎呦”
抚摸着自己摔得生疼的胳膊,他满脑子雾水。
“怎么回事?怎么穿越不了?”
全旭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全旭想破脑袋,也没有想明白怎么回事,这种意外,让他感觉非常不安,非常惶恐。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十九章这属于老板您的特权
第五十九章这属于老板的特权
良久,全旭突然想起……
自己不可以在有人看到的情况下穿越?难道是……
全旭朝着仓库门口方向走去,隐隐约约听到一阵凌乱的脚步声响起。
全旭的脸上浮现一抹冷笑,然而打开仓库大门的时候,大门口空无一人,沿着甬道朝着后院方向走去,甬道边上的积雪里,出现一组杂乱的脚印,整个大院,几乎所有人都穿高帮劳保棉鞋,从最小的三十八码到最大四十八码。
一样的鞋印,很难区分谁是谁。
全旭虽然不是痕迹专家,却也可以分辨,那组凌乱的脚印很小,由于体重太轻,踩下却的积雪并不算深。
脚小,体重轻?
到底是谁,答案不言而喻。
全旭心中想着,这个后院,并他专门要求过,不许进入。
能进入的只有三个人。
三娘,还有汤邱氏,还有全旭自己。
“难道说,三娘好奇自己在仓库做什么?她在一旁偷看?”
想到这里,全旭看了看手表,距离下午三点还有时间,他就朝着前院走去。
来到主屋前的时候,辛月扯着嗓子喊道“老……老爷,您您……回来啦!”
全旭知道辛月这是在向屋里的三娘示警,当然,他没有点破。
就在全旭想要进入主屋的时候,辛月急忙挡在全旭面前“老爷,需要开饭吗?”
全旭点点头道“开饭!”
辛月的目光一边向屋里观察,一边向后退去。
作为一个丫鬟,她还真不敢硬拦全旭。
全旭走入主屋的时候,卧室并没有三娘的身影,他又走向主屋的西边,穿过客厅、茶室,小型餐厅,来到最西边的屋子。
正好撞见三娘从屋里出来,三娘明显有些慌乱“相……相公?”
“你在干什么?”
“没……没干……没干什么!”
三娘的演技本来就不高,瞬间就露馅了。
全旭又望着三娘道“你去后面仓库了?”
“你……你都发现了?我……我是刚刚去仓库了!”
其实,这还真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三娘确实是去了后院仓库,当然,她并不是去偷窥全旭怎么穿越,而是去取了十几匹丝绸为全旭做衣服。
明代的服饰,也是后世很人诟病的地方,很多人都认为开国皇帝老朱同志属于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因为老朱同志,从文武百官、士、绅、民、工、匠、吏、役、乐、娼、道、僧、各行各业、各种身份,都规定了在不同场合,穿戴不同的服饰。
比如冕服,除了重要场合,比如祭天、大朝会之外,一般不允许穿,而且皇太子以下官员,不允许置办冕服。
像朝服、首服、民服、冠服(命妇服)、帔、便服、常服、比甲、裙、头饰、履(鞋)、冠(帽子)都有着严格的规定,不得逾越。
其实,大多数人并不理解老朱同志,在明朝成立之前,宋朝已经开始腐化,轮为异族的羊圈,特别是蒙元时间,全盘进行了胡化。
老朱同志不仅从服饰,穿戴、衣食住行各方面要求,就是为了去蒙元化,要不然,提前六百年,拿马褂当汉服,拿旗袍当汉服。
旗袍,并不是所谓的旗人袍子,这根满清没有关系,属于民清末民国特种的妓女文化,旗袍的特别是就露大腿,早期的妓女职业装,也是小三、情妇、姨太太的典型服装,有旗袍的扔了吧,要不然在家里穿穿,当情趣服玩玩还是可以的。
老朱的良苦用心,肯定是没有人体会。
但是在明末,百姓们已经习惯了身份和服饰的匹配,全旭如今是地主,而且是两万多亩地的中型地主,不是什么几百亩地上千亩地的小地主。
更何况,他如今是大名府的四大粮长之一,身份不同,所以,他可以穿丝、置办深衣礼服。
可是现在全旭居然没有一件礼服,这是极为不正常的。
作为粮长,他要参加卢象升举办的封印宴,不能太寒酸。
三娘就准备给全旭一个惊喜,在瞒着他的情况下,给全旭从头到脚,做几十件衣服。
全旭看着三娘承认,也没有追究什么。
他抚摸着三娘的脑袋道“好了,以后做什么事,给我打个招呼,我会支持你的!”
“谢谢相公!”
三娘拉着全旭用餐。
就在全旭在家中用餐的时候,位于前院的袁世卿也从食堂吃完饭回来,他就看到袁宗第跪在床上,蒙着被子,不时的抖动着。
袁世卿有些不解,他屋里放着火盆,并不冷啊,连大衣都不穿,要不然会出汗。
“虎头,虎头,虎头!”
袁世卿连续叫了袁宗第三声,袁宗第都没有回答。
袁世卿一把掀起被子,袁宗第的小脸吓得煞白,毫无血色。
袁世卿大惊失色“虎头,怎么了?”
好半天,袁宗第没有说话。
袁世卿大急。
袁宗第憋出两个字“发光!”
袁世卿的脸色一变“你看到什么了?”
“飞!”
袁宗第额头布满冷汗,他的神情缓和一些“爹,我看到,我看到……”
“东家!”
“嗯!”
“他会飞!”
袁宗第其实只看到了一眼,仅仅一瞬间,他知道这个后院大仓库是禁区,平时不让人进来,他是实在太好奇了,就借着与众孩子嬉闹的时机,趁机绊倒了毛毛。
毛毛摔倒在地上,大哭起来。
毛毛的母亲何刘氏急忙过来扶起毛毛,哄着毛毛。
袁宗第就借着何刘氏不注意,溜进后院,这会正是快要开饭的时间,辛方氏在全旭的私厨做饭,辛月则在跟着三娘给全旭裁剪衣服。
汤邱氏向来不出门,在屋里不知道忙着什么。
所以,袁宗第几乎没费力气,就摸到了那座庞大的仓库。
当全旭大叫“神啊,让我离开这个地方吧!”
他刚刚来到仓库的门口,虽然白天银光亮起不起眼,不过这种银光,亮度太高,就像电焊一样的弧光,所以,从门底透出的光,吸引了袁宗第的注意。
他急忙趴在地上,透过门底的缝隙,望着里面。
里面有两辆庞大的大车,一辆悍马,一辆末日堡垒。
全旭已经漂浮到空中将近两米的地方,这不是纵身跃起,而是缓缓的升起,这种诡异的景相,可把袁宗第吓坏了。
其实,他并没有看到全旭从空中掉下来,只是看到全旭升起……
袁宗第用了足足一刻钟的时间,这才把这件事说出来。
袁世卿其实早就想到,现在听到袁宗第说,已经印证了他之前的判断。
“虎头,你听爹说,这事谁都不许说,举头三尺神灵,咱们东家,就是神!”
袁世卿压低声音,一脸严肃“我早就发现了,他能凭空变出粮食,还有仙界巨兽作为坐骑,那只神兽,快如闪电,还会喷火,眼如灯……虎头,这是好事啊,你想想,咱们爷们,这一辈子,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现在遇到了东家!”
袁宗第缓缓醒悟过来“也是啊,只要跟着东家!”
“一定要对东家忠心耿耿!”
袁世卿搂着袁第的肩膀“咱们爷俩全心全意效忠东家,将来,说不定还有机会位列仙班!”
“就算不能位列仙班,只要提点我们一二,咱们父子也会受用无穷!”
“对!”
……
全旭与三娘吃完饭,就分头行动,他采取试试看的态度。
果然,成功穿越到了后世。
同时,全旭的手机再次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是吴铭。
“喂……”
“全董!”
吴铭显得非常兴奋“金子卖了,您注意查收!”
全旭看了看手机,就在他通话的过程中,手机接到了一千二百八十万的入帐,原本卡里已经没钱了,现在又变得千万富豪了。
“有钱,这种感觉真好!”
全旭兴奋的笑道“那个红旗hs7,你一次性买三辆,你、我、洪哥,咱们每人一辆!”
全旭想来,自己没有车,东奔西跑实在太不方便了。
拦手拦了一辆出租车,直接向燕郊的那七宝食品加工厂。
据说这个七宝加工厂是老板在七名员工的支持下,白手起家创立的,七名元老员工,就成了苏建华的七个宝贝,他的厂名也叫七宝。
躺在出租车上,小睡了一会,抵达燕郊七宝食品加工厂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
全旭望着十几号人站在门口等着自己,有些不好意思的道“不好意思,我来晚了!”
“没事,这是属于老板您的特权!”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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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六十章我去这居然也能撞车(三更求支持)
第六十章我去这居然也能撞车
作为一个白手起家的平民企业家,苏建华没有企业家的气度,反而像一名高级技工,年过四十岁的他,穿一件洗得发白的工作服,戴着一顶卫生帽。
身高将近一米九的苏建华,没有中年人的肥胖,看上去非常健硕,肌肉发达,给人一种极大压迫感。
“你好,你好,全先生,从信息资料上看,全先生年轻有为,没有想到居然年轻!”苏建华率先向全旭热情的伸出手。
全旭与其握手之后,打量着这座工厂,大门口挂着一块七宝食品厂的匾额,看着斑驳的匾额,感觉这家工厂其实有些年头了。
“全先生,请随我看看厂子吧!”
原本没有看出来,在苏建华动身的时候,全旭这才发现,苏建华居然腿脚不方便。
全旭没有细问,跟着苏建华参观工厂。
这间工厂是最普通的生产制造厂房样式,高达十几米的巨大厂房,有四层楼那么高。
窗户都是老式铸铁的,这是已经淘汰十几年的老物件。
厂房墙体上挂着很多手写的标语,由于风吹日晒,有些褪色。隐约可以看出是“食品安全是顶重的事”、“食品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宁肯掉血掉肉绝不让良心蒙尘”等等。
来到厂房区域,所有的设备已经封存,却没有尘埃,打扫得干干净净,留守工厂的职工却不多,然而,他们身上大都有军人的痕迹。
特别是苏建华的背影,硬朗且挺直。
全旭笑道“苏老板这厂里似乎有很多人,都是……”
“退伍军人!”
苏建华指着办公室门口墙上挂着的匾额“拥军模范”,笑道“我是从部队退下来的,这条腿也是在江西残的!”
原来这个苏建华是九八抗洪时期的英雄,因为当时救人,他的腿被洪水中的一根柱子撞伤,起初他并没有在意,因为只是皮外伤,一直咬牙坚持,最后伤口感染,伤到了膝盖的骨膜,影响了腿脚的活动。
从部队退下来以后,他在老家以养猪为生,由于勤劳,很快就富了起来。在零三年的时候,战友聚会,他才发现很多战友退伍之后,生活非常困难。
于是,他拿起养猪所得的十万钱,开办了一家罐头厂,这家食品厂从一条二手罐头生产线,经过十五年的发展,慢慢形成现在的规模。
苏建华指着厂房里的设备道“这两条罐头生产线是前年新添加的,自动化程度很高,高温杀菌和清洗、冲洗、调配、封装全程自动化,这两条方便面生产线则是去年换装的,也就是那条糕点生产线是五年前的旧货!”
全旭好奇的问道“你这起步也不算晚,为什么一直做贴牌,赚最低的利润?”
“七宝就是我们的品牌,不过,一直没有做起来!”
苏建华露出无奈的笑容“咱们国内食品市场已经被他们几家大厂垄断了,我们七宝刚刚上市,他们就联手跟我们打价格战,我们怎么可能是他们的对手,结果没撑三个月,我们就经营不下去了,这些年一直是专职加工!”
“多少钱?”
全旭拿着手机,毫不顾忌直接当着苏建华的面,开始搜索同型号的生产线成本价格。
“生产设备折价百分之七十,算你三百八十万,包括后面,还有六亩空地,总共二十亩,也就是这些地皮贵点!”苏建华郑重的望着全旭“一千三百八十万,不再低了!”
也就是苏建华入手早,否则别说设备价格,就算这二十亩地,恐怕就不止一千三百八十万元了。
当然,工业用地的价格比商业用地要便宜,毕竟当地政府也需要工业用地来带动当地的经济。
至于设备价格确实是非常低。
然而,商场如战场,签订固定价格供货合同,如果是在行业低迷的时候,确实是可以大赚一笔。比如说,原材料猛跌,像猪肉如果能从现价掉到十块,苏建华可以赚上不少钱。
不过,总体来说,生产材料一直在涨价,这样就非常不利了。
苏彤全程没有开口,她其实不看好这种生意,毕竟,现在人们都认牌子,五颗松鼠、稻香村比同类产品价格高三分之二,可是一样卖的火爆。有些杂牌赔本卖,也一样卖不动。
顾客对新品牌没有信心,再加上无良媒体公众号利用流量,充当巨头的打手,没有问题也能挑出问题,最终产业垄断巨头们,就可以挥舞着镰刀,肆无忌惮的割韭菜。
粮食、食品贸易,不仅仅利润低,而且风险更大,非常不看好。
苏彤看上的其实是这二十亩地,地段不错,距离高新开发区核心地段,交通方便,如果花点时间和关系,却土地通途更改为商品房,那就可以狠赚一笔。
“苏老板!”
全旭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紫云烟,递给苏建华。
苏建华微微一愣,他没有想到全旭会抽这么廉价的烟,与他的身份不匹配。
事实上,全旭却从来不在乎人们对他的看法,他不需要用烟来装逼,早在全旭还在读高中的时候,他就开始偷偷抽烟。
他的第一次抽烟,就是紫云,十年了,如今还是紫云。
就算没有这些黄金的增价,全旭就算天天抽中华,他也抽得起,但是他只是习惯这个味儿。
别说几千,就几万,十几万的衣服,他也穿得起,只不过,对于大多数有钱人来说,他们都是生怕别人知道他有钱。
而对于穷人来说,生怕别人知道他穷。
穷人是扣扣索索的穷大方,有钱人则是光明正大的小气。
苏建华接过烟,推开办公室的门,苏彤也随即进来。
苏建华熟练的点上烟“全先生,说实话,我已经做了最大的让步,条件有两个,尽量不要开除这里的员工,第二,就是继续履行我签订的供货合同!”
“没有问题!”
全旭笑道“但是,我还有一个条件!”
苏建华微微一愣“什么……什么条件?”
“给我当厂长!”
全旭笑道“年薪我给你开三十万,外加百分之五的分红股权!”
苏建华难以置信的望着全旭。
不是全旭提的条件太低,而是实在太高了。
这家食品加工厂,只是因为猪肉涨价,他赔不起。如果说熬过最困难的下半年,就可以重新订价,这家工厂每家可以创造二百万以上的利润。
要不然,在短短几年,他也不可能把设备一茬。他们厂里的员工,大都是他的战友或战友家属,福利待遇在同行业内已经是屈指可数的了。
在这样高福利的情况下。
全旭笑道“工厂倒闭并不是因为你经营上的失误,我认为七宝食品加工厂,只有在你的手上才能发挥出它最大的价值。我相信你也不愿意就这么放手自己多年来的心血,怎么样?你意下如何?”
“我愿意!”
苏建华毫不迟疑的就做出了决断,他现在的生活也非常困难,他的儿子在上海的一家投行工作,因为结婚,所以在上海买了一套婚房。
要不然,他还可以再坚持一段时间,熬过这个寒冬。
只是非常可惜,事情碰到一块儿了。
这边刚刚买了婚房,已经掏空了积蓄,这边又因为猪肉涨价。
全旭望着苏彤道“这个厂我买了,你去工商局过户,我再注资五百万,马上恢复生产。”
这家没有品牌的贴牌食品加工厂,简直就是给全旭准备的,他完全可以直接购买没有牌子的方便面、饼干、糕点,向明末倾销。
卖黄金的钱在全旭的账户里仅仅停了几个小时,就注入了苏建华的账户了。
“过路财!”
办完手续,已经到了晚上。
苏建华热情邀请全旭去一起吃个饭,不过却被全旭婉拒了。
“吃饭可以放在以后,目前我们还是要做事的!”
全旭笑道“我相信你可以做到的!”
……
离开七宝食品加工厂,全旭蹭了苏彤的车,开始返回公司。
全旭最关心的是古董售卖情况。
就在全旭准备开口的时候,苏彤的手机响起。
结果,对方说的是粤语。
全旭全程如同听天书,苏彤把车停在一边,拿起手机,一边解释,一边下车。
在车外路边的苏彤似乎有些激动,说话声音很大。
过了一会儿,苏彤拿着手机,神色凝重的望着全旭“全董,出事了!”
“什么事?”
“那书画!”
“书画怎么了?”
全旭满头雾水“是赝品吗?不应该啊,我找人看过了,他们说是真的!”
当然,这话是全旭睁着眼睛说瞎话。
明末得到的字画,难道还有赝品。
就在这时,苏彤的电话再次响起。
还是粤语,不过苏彤的脸上好多了,她一脸欣喜,很快挂掉了电话。
“全董,非常遗憾一坏一小,两个消息!”
“直接说吧,我承受得住!”
“坏消息是,咱们放在苏仕(富)比的东山携妓图,被人投诉是赝品,真品在台北故宫博物馆!”
全旭心中咯噔一下“我去,这居然能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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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六十一章糟糕遇到同行了(一更求支持)
第六十一章糟糕遇到同行了
全旭已经不是原来的全旭了,他经过这段时间的磨砺,已经变得成熟起来,变得喜怒不显于色。
他知道炭十四是不能检测书画作品。
其实,炭十四检测并不像网友认为的那么神奇。
碳十四是碳的一种具放射性的同位素,它是透过宇宙射线撞击空气中的氮原子所产生,其半衰期约为5730年,衰变方式为β衰变,碳14原子转变为氮原子。
空气中碳十四的产生和衰变达成动态平衡,含量基本稳定。生存在空气环境中的生物体又通过呼吸达成体内和外界的碳十四平衡。
生物死亡后埋入地下,即可认为呼吸和对流交换的停止,体内的碳十四就按5730年减少一半的规律衰变,年代越久碳十四就会越少。
测定出土文物中生物体的碳十四含量,与空气中碳十四含量相比就可以推算其埋入地下的年代。
其实,这个范围,只是大致范围。这个时代不能太近,太近地层不稳定,数据不准确;也不能太远,远了碳十四衰减太多含量太低,检出和计算误差就大了,一般测定范围到50000年以内。
炭十四对于文物检测,什么时候最准呢,其实就是刚刚出土的时候,然而,有些文物,比如说,一件瓷器,它从来没有被埋过地下,只是放在一个与空气接触的环境中,那么用炭十四检测,一定效果都不会有。
至于时间差,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三件同样属于元代的青花瓷,一件埋在坟墓里直到近年才出土,一件在清代出土,大户人家流传,一件民国时期出土,那么经过炭十四检测,三件文物的时间点,绝对不一样。
所以说,炭十四对考古界有参考作用,对于文物界,效果不大,要不然,就不会有赝品的生存空间了,更不会那些被打眼的土豪上当受骗了。在这里,老程提醒有收藏爱好的朋友,谨慎收藏。
对瓷器来说,炭十四的检测,只是不准确,放在书画方面,就是更是毫无参考价值。
造纸是用的什么时代的生物?
成品陈放了多少年?
以什么方式陈放?
陈放条件是否有空气对流?
书画家使用过程中是否引入污染?
颜料墨汁用的什么生物材料?
创作之后作品如何保存?
装裱对作品有何影响?
装裱过程是否引入年代不同的材料?
装裱过程是否使用了液体,如水等?
作品如何收藏、展观?
收藏、展观中空气对流情况如何?
张挂过程中是否有尘埃?
所有作品的流传路径和污染水平一样吗?
什么样的污染使样品测定值显年轻?什么样的污染使样品测定值显老?
我们是否能确切地知道每一次污染并量化?
……
所以说,炭十四并没有那么神奇,造假的时候,有很多手段可以干扰炭十四的含量。
如果炭十四真这么神奇,古玩行那还有这么多赝品?
北京潘家园旧货市场,北京古玩城,天雅古玩城,想学黄金瞳一样捡漏,连屁都吃不上,因为,压根就没有真品。
因为全旭了解这些东西,所以他非常自信,敢从明末倒卖文物。
要不然,全旭脑袋有病了,才会玩这个。
当然,文物并不是生活必须品,也不是贵重金属,它们的价格是多重因素造成的,有炒作的成分,也有资本市场的推动,也有想借着文物牟利的。
无论是什么样的文物,只有稀少才会贵重,比如一锭银子,如果带着铭文,一锭银子卖个几万几十万也有可能。
可是像全旭手中的二十多万两银子,只要砸向市场,肯定马上崩盘。
少量,稀有文物,小范围的赚点小钱钱还是可以的。
全旭因为懂得这些,他才会有这个自信。
全旭的父亲可就曾经被人用玉器骗了两百多万,这个学费教了出去,全旭想不知道都可能,那个时候全振的生意刚刚起色,二百多万可要了老命,差点抑郁。
他淡淡的笑了笑“然后呢?”
“啊!”
苏彤兴奋的笑道“经过权威专家验证,咱们这幅东山携妓图才是郭诩的真迹,台北那一幅属于清中期高仿,而且是非常高明的画家高仿的本身也是文物!”
全旭反而更加疑惑。
难道说,郭诩的真迹其实已经毁在了明末的战乱?
台北那一幅一直以来,就是高仿?
就在这时,苏彤道“台北方面要求苏富比不要拍卖,他们愿意出八百万收购这一幅画……”
“拒绝他们!”
全旭拿出手机,从通讯录里调出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号码。
这是他老爸的电话号,也是湘西著名企业家全振的私人号码,知道这个电话号的人,全中国不会超过一百个。
全旭拨通了电话“喂,老爸……”
“小旭,会议暂停,你们先出去!小旭,说吧,什么事,是不是工作不顺利?”
全旭可以通过声音感受到他父亲的激动,毕竟这是六年来,他第一次主动打电话。
“不是,香港苏富比拍卖行,即将拍卖一幅画,明初著名画家郭翊的东山携妓图……”
不等全旭说完,手机传来全振声音“没问题,我马上安排人过去……”
全旭却直接挂断了电话,望着苏彤道“你知道怎么操作吧?”
“嗯!”
苏彤点点头,马上摇摇头。
“你安排人过去……”
“抬价这个我懂!”
“其实你不懂,我的意思是,找人抬高价格,一定要高出全振的报价,把这次拍卖搅合黄了!”
全旭非常清楚,因为他母亲的问题,他与全振之间一直有着难以解释清的隔阂,全振一直试图用他的钱来弥补对全旭的亏欠。
可是,全旭却要让全振知道,有钱不是万能的。
钱可以买到无数房子,却买不来家。
钱可以买到无数人效命,却买不来真正的亲情,钱能买到的东西,都是有价值的,无价之宝是买不到的。
全旭就是要让他爹知道,他虽然有钱,却不能为所欲为,至少在他面前不能。
苏彤没有去琢磨全旭的心思,她现在有些兴奋。
无论这场如何,旭日贸易公司在行业内就火了。
全旭仿佛想到了什么“对了,你放出风去,就说我们有一颗没奈何!”
“没奈何?银冬瓜?”
“不是银冬瓜,冬瓜才多大?了不起两三百斤,我那个更大,有七百五十二斤,你看看有没有买家!”
苏彤兴奋的道“好,没有问题!”
她现在对这个神秘的年轻老总开始好奇起来,他的能量似乎比想象中的更大。
全旭问道“让你采购的东西,准备妥当了吗?”
“差不多了,还差几样东西!”
“差了什么?”
“都是不起眼的小东西,这些东西小百货市场太多,我们采购的量又太少!”
“停车!”
全旭突然看到街道上有一个挂着转让的九块九超市。
全旭下车,走到驾驶室方向“繁体旧书,马上采购,这边需要的急!”
苏彤点点头道“好的!”
全旭走向街边的那个转让的九块九超市,这间九块九超市的门脸倒是不大,只有两间。
“欢迎光临!”
电子音响起,全旭走进去一看,里面却别有洞天,这是属于长筒子门面房,里面的面积至少两百平以上,居然内深多达三十多米。
“老板你好,请问需要什么?”
一名面相挺淳朴的女孩微笑着望着全旭。
她叫萧桃(书友萧桃夭夭客串),是来自湖北大山深处的女孩,为了抚养弟弟和妹妹上学,她在十六岁就北上打工。
从一名普通的饭店服务员,慢慢拥有了自己店。经初生意还行,可是随着网商的兴起,这种小饰品,小百货,慢慢就经营不下去了。
人家九块九包邮到家,她的九块九只能上门,年轻人越来越懒,而房东却不断涨房租。
“你这个店要转让?”
“嗯!”
“包括货?”
“是的。”
萧桃点点头。
全旭在店里转了转,这个超市分别有饰品区、日用百货区、五金工具区、学习用品区、办公用品区、厨房用品区、塑料制品区、不锈钢制品区、儿童玩具区、工艺品区同几百种小商品。
全旭寻思着这些生活用品,塑料制品,都是廉价货,放在明末,反而是抢手的资源。
就是厨房用品区域的九块九一把的菜刀,无论质量再差,也比明末的铁质菜刀好用,至少后世还真不缺高碳钢。
全旭粗略估计,从鸡鸣寨缴获的银子和财物,如何他要分出去十多万两银子,那六百多名大名府青壮,马上就可以转身成为小康之家。
当然,如果把这些小商品弄到明末去,就可以从他们手中换来不少银子。
想到这里,全旭望着萧桃道“这里转让需要多少钱?”
“房租两个月到期,两个月房租七万二,这里货,总共二十三万!”
“房子我不要,只要你这里的所有货,当然,包括你仓库里所有的库存!”
萧桃的脸色凝重起来。
不要店面,只要货,糟糕肯定是遇到同行了。
也只有同行会看上这些货,知道她急着转让,拼命压价,压到她本钱里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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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六十二章你只是总经理而我是老板
第六十二章你只是总经理而我是老板
九块九超市这种店面,受众有限,要么要货要店面,新店主继续从事九块九超市经营,要么接受店面,不要货,改经营其他行业。
像全旭这种要货,不要店面的人,唯一的解释,就是同行,他有自己店,只需要这些远低于进价的货,赚取差价。
事实上,无论是把店面转给一个不要货的人,或者转给全旭这样要货不要店的人,萧桃都会亏上一大笔钱。
也不知道是由于市场低迷,或者其他原因,一个月前她就挂出转让,却罕见有人问津。
形势所迫,哪怕明明知道要被薅羊毛,萧桃也只能被迫接受,要不然,她会亏得更惨。
她妹妹已经高二,而且学习成绩不错,不出意外,应该可以考上大学,她也需要钱。
想到这里,萧桃叹了口气“老板您坐,我给你倒杯水,咱们慢慢聊!”
全旭摇摇头“不用,我还赶时间,直说吧,你的货,总工需要多少钱!”
萧桃心中一沉,别看全旭年轻,看样子还真不好对付。
“既然咱们是同行,那么我就直接点!”
萧桃掏出帐本道“这些库存货,按照进价,共计十九万七,折成十六万,我本来就亏钱,这样吧,你要是要的话,不要店,十五万!”
现在工作不好找,整个市场都很萧条。
自己年龄大了,又没有学历,想找到一个收入不错的工作,实在是太难了,十五万块,给弟弟预备六万读大学,给妹妹准备六万,再给家里寄三万,家里的房子已经快三十年了,已经成了危房,实在不能再撑了。
全旭没有说话,他并不是嫌弃价格高,主要是考虑一个问题。
在明末,他当年不是准备一锤子买卖。
等大名府青壮们与罗世明等人押解着土匪俘虏回到金堤,他成立武装家丁的计划就要开始实施。
一个普通百姓如果在寒冬时节,在不需要劳动的情况,一斤粮食可以保证饿不死。
可是训练军队,投入成本就大了太多。
全旭知道他们剧组当初为了拍摄一个军事题材战争剧,招募了七十多名跟组群众演员,清一色退伍军人出身,全封闭脱产训练三个月。
训练成本高达四百万,每个人的工资其实只是训练成本的一小部分,每个人六千,三个月才一万八。七十多人的工资只是训练成本的三分之一。
更多的则是保险、辅助医疗、训练服、鞋、伙食等开支。那样还是后世经营过剩的情况下。
明末青壮的身体素质实在太差了,根本就经不起高强度训练,光依靠这个时空的采购,全旭就完全成了搬运机器,他需要让明末有产出,至少可以达到收支平衡。
别看九块九超市中的廉价货,很多东西,在明末都可以卖出天价,比如小饰品中的水晶饰品之关,这些东西卖几十两银子绝对会供不应求。
想到这里,全旭抬头看着萧桃。
萧桃有些紧张的道“老板,你看这样行不行,这些货我再亏钱,十四万五!”
全旭掏出手机,望着萧桃道“这样吧,这些东西,我们就十六万,你等会找人,找车,把这些东西给我送到永馨园,不过呢,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
“以后给我工作!”
全旭望着萧桃道“我有一家贸易公司,你以后就做采购员,负责采购这些小商品,月薪八千,试用期三个月,转正后一万,按照业绩,提成另外计算,公司负责你的五险一金!”
萧桃用力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
这个工资水平不算太高,普通白领的普通水平。
然而,对于萧桃而言却不是这样,她由于没有学历,一直从事的都是重体力、高强度的工作,比如当饭店服务员、服装店的导购员以及宠物医院的铲屎官等等。
她怎么也想到就在她绝望的时候,遇到了一个贵人。
“怎么,你不愿意?”
“愿意,愿意!”
萧桃并没有返回老家的打算,她需要继续挣钱,她就是那种让人痛恨的扶弟魔。
可是,作为大姐,家子最大的孩子,她扶弟却没有任何办法。
她的父亲早年在工地打工,摔伤了脊椎,干不了重活,母亲又是一个药罐子,别说挣钱,全家包括她挣的很多钱,都会变成药,进了母亲的肚子里。
全旭拿起手机调出了苏彤的电话“喂,苏总,我给咱们公司介绍一名采购员,负责小商品之类的采购,她有现成的渠道……”
说到这里,全旭捂住手机,望着萧桃道“你叫什么名字?”
“萧桃,兰陵萧氏的萧,桃李满天下的桃!”
“对,她叫萧桃,明天上午去报道,你通知公司人事那边,给她办理入职手续!”
“我会特别关照她!”
苏彤的声音有些不乐意。她很不满这样的关系户。
这样的人,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不仅仅会多拿一份工资,关键是会带坏了公司职场风气。
不过,她只是总经理,不是董事长。
说穿了,她也是一个打工的,不过是级别高一点的打工仔而已。
全旭摇摇头道“这倒不用,我的原则是,按照规定来,能做就做,不能做就开路,对了,把咱们公司仓库地址发给我!”
全旭挂断电话。
全旭望着萧桃道“刚刚苏总的话你也听到了,我们是正规公司,即使是我,也要遵守公司制度,所以,你入职以后,好好干!”
“谢谢老板!”
“给我一支笔!”
全旭在纸上写下公司的地址和联系电话,然后交给萧桃“明天上午,你去入职,这些货,今天晚上十点之前,给我运到永馨园!”
“好的,老板!”
萧桃有些激动,虽然同样叫老板,原来只是客气话,现在则是真心实意。
全旭离开桃子九块九超市,打车前往贸易公司仓库。
苏彤在得知全旭要仓库地址的时候,就猜测到他应该是过来查看物资,就亲自带着几名贸易公司的员工,来到了仓库所在地。
作为贸易公司,仓库是必备的。
原来的宏远国际贸易公司主要业务是汽车贸易,公司租赁的仓库相当庞大,位于107国道边上,陆运交通也非常方便。
这是一座庞大的现代化物流园区,拥有三十多家运输物流企业在此充当仓库。
全旭还是第一次见过旭日贸易的其他员工,不过十几个员工中,清一色女性,不过长相嘛,属于普普通通,苏彤绝对是颜值最高的一位。
“全董好!”
“我只是过来随便看看!”
全旭在苏彤的带领下,来到了公司租赁的大仓库里。仓库位于物流园仓储区域的角落,属于平底式厂房式建筑,层高七米,可以充当厂房,也可以充当建筑。
拥有120kw供电系统,照明系统,还有全自动消防系统,只是价格有点小贵。
这可不是整年或者整月租赁,而是按照平方天租,这里的单价是每平方一块七。
旭日贸易租的是一栋平底式仓库,占地面积六千四百七十七平方,也就是说这个仓库一天就需要一万多块,当然还不含水电费、管理费用。
物流园有二十四小时巡逻的保安队员,有全景式监控系统,可以保证仓库物品的安全。
全旭来到仓库里面的时候,发现一千吨麦子、一千吨大米包括、食用油、军大衣、棉衣、劳保服、鞋子、钢材等物品。
“蔬菜和冷冻肉呢?”
“哎呀,全董,那些东西怎么可能放在这样的仓库里,当然是在物流园的冷冻仓库和保鲜仓库里!”
“让他们把冷冻肉和蔬菜也运过来,今天晚上这些东西马上运走!”
苏彤有些不解的望着全旭“全董,咱们公司目前可没有任何盈利点,这样下去,公司可坚持不了多久!”
全旭摆摆手道“没问题,我能不知道这些东西没有利润吗?其实我也知道,这些东西,我都是拿来送礼的?”
“送礼?”
苏彤更加不解“谁会要这些东西?”
当官的不是喜欢金钱、古董、字画、包括美女吗?
他们什么时候喜欢廉价的军大衣、棉衣之类的东西了?这些东西虽然不值钱,却非常占空间,特别是棉衣、劳保服、鞋子以及其他生活用品。
全旭故作神秘“这就是你只是总经理而我是老板的原因,如果谁都能看到盈利点,咱们会有多大的竟争?行了,这事你也别问了,把该缴的税缴清,帐面做干净!”
苏彤没有纠结,她让人办理了冷冻出库手续,以及仓库出库手续,随着手续交给全旭,他们开始撤离。
当然,全旭也开始了搬运工的工作。
对于自己的穿越能力,全旭其实还是一知半解,他不知道有没有穿越的冷却时间,只是知道,自己的运载能力只有五六百吨的样子。
蔬菜、水果包括冷冻肉,自然是不能放在常温的仓库中,成为了全旭最先搬运的对象。
一阵银光亮起,很快,堆放在仓库里的一大堆保温泡沫箱就消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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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六十三章我的极限就是八次
第六十三章我的极限就是八次
全旭从眩晕的状态中清醒过来,他回到明末的仓库中,末日堡垒和悍马就在他身边。
望着满满当当的泡沫箱,全旭非常有成就感,这里面的肉食,倒没有太过值钱的肉类,以冷冻鸡肉和鸭肉为主,少量羊肉和牛肉。
受冷冻食品频频出现问题,价格相当优惠,全旭看过采购单,冷冻白条鸡单价四块二每每斤,鸡胸肉五块九每斤。
苏彤一次采购了五十吨,花费不到五百万,而且由于是行情不好,冷冻食品厂居然不是现金结算,只交纳了一半货款。
整鸭每斤四块,看到这个清单时,全旭这才明白街头巷尾卖的烤鸭利润是多么惊人,一只整鸭不了起一斤出头,成本才五块钱不到,加上香料和调料,哪怕所谓搞特价十六块钱每只的烤鸭,利润也有将近八块钱。
这些廉价的肉类,其实比某些青菜更便宜。
然而,全旭很快就发现问题了。
这个仓库的温度太低,冷冻肉食还没有什么问题。可关键是白菜、萝卜、西红柿、青椒、花菜、茄子这样的蔬菜,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冻蔫了。
全旭急忙登上末日堡垒,打电对讲机:“三娘,三娘,收到请讲!”
“相公,我在!”
“过来后院仓库,顺便带过来几个火盆!”
全旭有些后悔,没有在后世多买几个对讲机。末日堡垒有电台和对讲机,只是非常可惜,装备了六台,而且耳机式对讲机只有两台。
给了刘侨一台,罗世明一台,全旭其实已经没有耳机式对讲机了。
无奈之下,只好给三娘一台直板式对讲机。
在寒冷的冬天,对讲机很容易没电。
按照估计,刘侨的那台对讲机电量应该不多了。
想到这里,全旭打开无人机终端,启动柴油发电机充电。
“雅典娜!”
“主人有什么吩咐!”
“放飞一号无人机,监视目标区域!”
随着无人机开始升空,全旭把对讲机频道调到与刘桥对话的频道。
经过三分钟的飞行,无人机抵达了破庙上空。
通过无人机画面,全旭可以看到此时的锦衣卫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哈喽……”
刘侨一个鲤鱼打挺,直接跳起来,望着旁边的那个对讲机耳机。
全旭格格的笑了起来:“刘镇抚别来无恙?”
“我按照你所说的去做了,人在我这里,非常安全!”
如果不是有无人机监视着,全旭差点相信了刘侨的话。
就在黄立极带到破庙之后,当夜就被刘侨派出了四名锦衣卫,转移到了之前汤邱氏与三娘栖身的破窑洞里。
为了防止破窑意外坍塌,四名锦衣卫还用砍伐的树木,搭建了一座类似于防炮洞的小型工事。
既可以燃烧着火盆,抵挡风寒,也可以保证,不被坍塌的破窑洞掩埋。
不过,非常可惜,这个时代的人还没有意识到一氧化碳中毒的问题,这四名锦衣卫与黄立极五个人
“我是在提醒你,你的人马上就要死了!”
通过无人监控画面,全旭看到五个人的生命红外特征非常明显,然而生命体征却非常微弱,不出意外,应该是由于空间狭小,产生了过量的一氧化碳。
听到这话,刘侨的脸色大变,他朝着朱敬轩使了一个眼色,朱敬轩急忙派出十几名锦衣卫赶紧扑向破窑洞。
“不是我动的手,是你的人作死!”
全旭看着三娘与辛月,抬着一个火盆来到了仓库前,他就快速说道:“你现在让你的人拿着你手中的东西过来,有好处!”
全旭倒是没有骗他,反正一百吨的冷冻肉,可以吃很久,送给刘侨等人一些也没有问题。关键的是,对讲机需要充电了。
除了末日堡垒的车载电源,全旭还真不知道去哪里充电。
全旭打开门。
三娘与辛月抬着火盆进来。
辛月看着这里堆满了白色的泡沫箱子,异常吃惊,看着末日堡垒,就更加震骇。
三娘倒是反应平淡,她已经见怪不怪了。
“这里……哇,这么多菜。”
全旭指着已经冻得变色的白菜道:“蔬菜已经冻坏了!”
“冻不坏,还能吃!”
三娘随手从白菜上扣下一片冻蔫的白菜叶子,咬了一口:“很脆,很好吃!”
“好吧!”
全旭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在后世物资丰富的情况下,没有人要冻坏的蔬菜,别说冻坏,就算是磕着碰着的蔬菜,也没有人要。
当然,这个时代的百姓,可没有那么讲究。
别说冻坏的蔬菜,他们饿极了连树皮和草根都吃。
全旭耸耸肩:“你和辛月再弄几个火盆过来,把这里的温度提高一下!”
说到这里,全旭望着辛月:“不要对任何人说这里的事情!”
辛月点点头。
“晚上,赏你两个鸡腿!”
辛月的眼睛异常明亮。
“谢谢老爷!”
全旭看着这间仓库,已经堆满了东西,虽然说末日堡垒在很多人面前露过面,但是,这辆车,尽量保持神秘。
全旭交待三娘一番,等刘侨派人把对讲机送过来,让她在末日堡垒里进行充电。
反正操作也不复杂,演示一遍。
全旭就走到另外一个后院仓库里,启动穿越。
全旭自己控制着数量,粮食之类不超过总重五百吨,用了八次穿越,终于把位于物流园仓库里的物资,搬运到了明末。
这个时候,已经到了晚上九点半。
全旭的手机顿时响了起来。
“全老板!”
全旭听出来这是那个叫萧桃的声音,如今她也是自己的员工。
“是不是到了永馨园?”
“是的!”
“你们要等一会儿,我迟点到!”
全旭挂断电话,然后用滴滴打车返回永馨园。
全旭是平静的走了。
然而,此时物流园的监控室里,一名年轻的保安张怀安却望着监控显示器上,旭日贸易公司的仓库,怔怔发呆。
六千多平的大仓库内,原本的粮食、大衣等物资,居然全部不见了。
今天也是赶巧,监控值班室里平时有两名保安员值班,年纪更大的老王,据说吃得肚子有些不舒服,就请假回去休息。
只剩下张怀安一个人,平时也没有人来监控室,他就掏出手机,与远在老家的对象打起了电话。
二人倒是说得非常投机,不知不觉居然东拉西扯,聊了足足一百多分钟,直到手机没电了,张怀安这才悻悻回到监控室。
现在却发现仓库里的物资不见了,他的冷汗瞬间就流了下来。
作为一家从2012年成立的物流,成立到现在,还从来没有发生这种事情。
他急忙将监控录像回放,画面清晰的看到全旭吩咐苏彤去办理出货单。
随后,监控镜头失灵了,所有画面静止不动,足足两个多时,都是一名年轻女子拿着一叠文件递给全旭,然后,后面都是这样。
中间两个多小时的画面就像被掐断一样。
接着,张怀安扩大监控范围,然而问题是,位于物流园门口监控镜头一样没有任何异常,监控道路的镜头倒是拍到不少大货柜车离开,可是却没有办法确定到底是不是旭日贸易的货。
张怀安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拿着对讲机:“货东二,货东二!”
“货东二收到,请讲!”
“我这里是监控室,请查看一下,旭日贸易公司的出货编号!”
张怀安还算有点小聪明,并没有直接问旭日贸易的出货是不是在货东二号门离开,而是直接问出货编号。
不一会儿,对讲机里传来:“货东二这里没有旭日贸易的出货单号!”
张怀安急忙查询其他出货门,物流园有八座大门,分别是三进货,三出货,一行人和车辆出入,结果问遍三个出货门,都没有查到旭日贸易的出货记录。
张怀安终于扛不下去了,他急忙打电话向值班保安大队长汇报,大队长亲自来查看监控,再三确认以后,亲自带着人前往仓库实在勘察。
此时,旭日贸易的专属仓库内,只剩下地面上遗留的一些水迹,从粮食到钢铁再到锦衣,全部不翼而飞。
整个物流园的高层都惊动了,旭日贸易的物资并不值多少钱,一些冷冻肉和廉价棉衣、劳保用品包括粮食。
然而,这个事件却非常恶劣,一旦丑闻传出来,他们物流园的生意肯定会一落千丈,毕竟这个物流园打造的就是最安全,最方便,最快捷。
安全上出了事,这可不是小事情。
物流园高层们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商讨此事的处理办法。
就在众高层嘴炮连天,吵得几乎要上演全武行的时候。
全旭却在他的出租屋内,此时,屋里已经摆满了各种小商品,他望着这些小商品,却有一种无力感。
他的身子好像好抽空一样,提不起任何力气,他脑袋中浮现一个奇怪的念头:“难道说,我的极限就是八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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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六十四章不能辜负全董的信任
第六十四章不能辜负全董的信任
全旭的大脑非常清楚,就仿佛喝多了似的,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和手脚,他感觉到无力,还有深深的饥饿感。
“玩脱了!”
全旭的极限每次五六百吨,八次之后,其实只有三千吨左右的重量,已经耗尽了他所有的体力。
休息好大一会儿,全旭这才吃力的挪动到冰箱前,打开冰箱,拿起一瓶功能性饮料,然而,让他无奈的是,此时他连开瓶盖的力气都没有了。
全旭有些瞌睡的感觉,他的眼睛快要睁不开了,他知道自己不能睡,因为睡觉,他害怕会睡过去。
竭尽全力的想要保持清醒,他仿佛像三天三夜没有睡过觉一般,眼皮沉重,看着任何东西,都仿佛像在晃动,甚至出现了重影。
“完了,完了!”
全旭心中升起不好的念头,就在全旭无力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起来,他伸手,却无力摸起手机,只能任由手机铃声响起。
最终,手机不再响了。
站在门口的谢琳,望着自己手机,隐隐约约听到屋里传来全旭的手机铃声,她迟疑了一下,再次拨通全旭的手机。
出租屋里,一阵悦耳的手机铃声响起……
谢琳疑惑不解:“难道喝多了?”
想到这里,她伸手摸向门锁。
电子密码锁不需要钥匙也能开启,输入密码,门发出一阵轻响。
全旭在陷入昏迷的时候,视线内仿佛出现一个模糊的身影。
谢琳走到屋里,看着全旭正靠着冰箱,脸色苍白如纸,毫无血色,她吓了一跳。
“全先生,你怎么了?”
昏迷之中的全旭自然无法回答,无奈之下,谢琳只好用自己的手机,拨打急救电话。
“120吗?我这里是永馨园XX,这里有人昏迷,不太清楚是什么病,呼吸很微弱,脸色苍白,没有外伤……”
好在永馨园距离医院只有五分钟车程,而且由于是晚上,救护车的速度相当快。
几名医护工作人员抬着单架起来,一名医生拿出手电筒,观察全旭的瞳孔,瞳孔已经开始涣散。
经过初步检查,医生非常迟疑,全旭的症状应该是典型的失血休克,可是他身上却没有伤口,也没有针孔。
一边紧急输入生理盐水、平衡盐溶液,一边抬着全旭躺在单架上,谢琳拿起全旭的手机,跟着医医前往医院急诊。
就在前往医院的路上,全旭的手机再次响起。
谢琳看着手机上的来电显示“苏彤”,这是一个典型的女姓名字,她心中暗暗猜测,红颜知己?还是女朋友?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谢琳将手机递给护士:“麻烦你接一下电话!”
护士虽然疑惑,还是接起了电话,不等护士开口。
手机里传出苏彤有些急躁的声音:“全董,请问你联系好运输公司了吗?”
“抱歉,病人现在不方便接电话,请问你与病人是什么关系?我们是医院急救中心……”
苏彤知道物流园仓库出事,纯属偶然。
她当时正在一家女性美容护理园做护理,一名顾客做完护理打电话让他的男朋友来接她,结果,那名女顾客的男朋友正是物流园的高层领导之一,说现在不方便,让她打车回去。
那名女士有些不乐意,顿时发起了脾气,不依不饶。
男朋友在电话向那女士解释,因为物流园出了大事,旭日贸易仓库价值两千多万元的货物不翼而飞。
说着无意,听着有心,苏彤急忙上去与那名女士套近乎,三言两语套出来了真相,仓库的货物没了,物流园高层正准备开会商量对策。
苏彤决定带人去物流园看看具体情况,如果真正物流园的责任,她介意趁机敲一笔,反正她采购的物资都不是什么紧俏商品,而且市场上很容易买到。
苏彤得知全旭送到医院急救,有些慌乱,她急忙给她的母亲李思维打电话,通知李思维。
李思维与苏彤不一样,她非常尊敬全旭这个对她百分百信任的老板,得到情况以后,马上通知洪海洋、吴铭等旭日海洋影视传媒的高层,做好应对准备。
一旦老板出现身体问题,他们虽然不是上市公司,可是公司的人员肯定会人心浮动……
医院,随着李思维和洪海洋等人的到来,谢琳自觉的把自己当作了透明人,悄悄离开。
她非常聪明,知道自己就是一个见不得光的小三,除非全旭允许,否则她不会出现在全旭的生活中。
“医生,医生,全董得了什么病?”
急诊室里,一名年过半百的医生从急诊室里出来,洪海洋急忙上前追问。
医生推了推眼镜:“你们病人的家属吗?”
“我们是兄弟!”
“你们先把医药费去结一下!”
李思维知道洪海洋并没有什么钱,她朝着洪海洋点点头:“我去吧!”
李思维走后,洪海洋道:“这是我们公司的董事长,你放心,不会欠你们医药费!”
医生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结,接着平静的说道:“经过我们对患者的全面检查,患者的身体并没有其他问题,只是血压低,初步判断,患者是因为太过疲惫,我们已经紧急为他治疗,已经恢复了正常!”
这时,两名护士推着全旭从急诊室里出来,全旭脸色依旧苍白,非常疲惫样子。
“好了,病人现在需要好好休息,补充营养!”
医生走了。
没有狗血桥段,主角一定是熊猫血,必须女主的血才能救他……
听到医生说全旭需要补充营养,装作普通患者家属的谢琳这才真正离开,她决定为全旭煲个汤,补充一下营养。
洪海洋一脸愧疚和自责。
全旭的情况,他多少了解一些。
他虽然是富二代,却不像一个富二代。
全旭的父亲虽然有钱,也给了他不少钱,但是,全旭一直以来,都是自食其力。
他原本可以过着他喜欢过的生活,想工作就工作,想玩就玩。
偏偏就因为自己的原因,全旭这才出资与他合伙开公司。
创立旭日海洋公司以来,经营依旧困难,是全旭废寝忘食,拉到了第一笔投资,让公司可以正常运营。
收购道具加工厂以后,全旭又忙着找合作资方,拉投资。
洪海洋也不是雏鸟,他当然明白,拉投资,找合作资方是最困难的,全旭肯定是受尽了白眼和冷落,这些天他吃不好,睡不好,原来就虚弱的身体,终于坚持不住了。
“啪!”
洪海洋突然抽了自己一个嘴吧。
洪海洋用的力量很大,反而把马迪与李思维吓了一跳。
马迪是后期制作部的老大,负责管理剪辑、配音、配乐和特效这一块,属于典型的技术狂人。
与技术宅男一样,这样的女的,其实也不讨人喜,忙的时候,一天到晚熬夜加班,工作起来,没天没夜,而且没有情调。
马迪长相一般,经常素颜朝天,一直单身到三十五岁,那就更难找到对象了,直到遇到洪海洋。
当然,洪海洋这货对马迪的追求,目的也不纯。
就像刘备动不动拉人抵足而眠一样,刘备是没有办法,他没有曹家、夏侯家的财力支持,又没有孙坚留下的班底,只能采取这种办法。
洪海洋也是这样,旭日海洋公司想要留下马迪这样的技术高手,提高福利待遇是必然的,可是公司没钱,洪海洋就采取了玫瑰花攻势。
经过接触,洪海洋发现马迪其实人很不错,很纯粹,喜怒都表现在脸上,也不会像大部分女的一样,动不动撒娇,甩脸子,发脾气。
准确的说,马迪是属于知性女性,居家过日子的理想对象。
马迪一拳砸在了洪海洋的肩膀:“你抽什么疯!”
“是我没用,要不是我太没用,小旭也不至于这么拼命,哎……我……!”
洪海洋内心里实在太自责了。
作为洪海洋的老板,全旭在公司经营困难的情况下,让吴铭买了两辆红旗HS7,虽然说红旗对于真正的土豪来说,不值一提,可是对于洪海洋而言,这就是豪车。
当然,最关键的是,马迪的父亲,洪海洋的准岳父,就是一汽高级工程师,看着洪海洋开着崭新的红旗HS7,顿时感觉顺眼多了。
洪海洋非常感激全旭为他所做的一切,越是感激,看着全旭累到病倒,他更是自责。
马迪叹了口气:“海洋,别这样,咱们会熬过这个寒冬,迎来温暖的春天!”
李思维也道:“洪总,这个时候,你可不能乱了方寸,公司还需要你!”
“对!”
马迪道:“你要努力啊,可不能辜负全董的信任!”
洪海洋点点头。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六十五章小粉笔大用处
第六十五章小粉笔大用处
全旭此时陷入了一个梦境,这个梦境无比的真实,他现在就在一个镇子里面,这个镇子古色古香,镇口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小河上有一座长满了青苔的古老石桥,石桥横跨小河边。
浅浅的溪水中露出光洁的石滩。
几名皮肤姣好的青年女子们,穿着明末的裙子,蹲在浅滩上,她们带着欢声笑语挥动棒槌在光洁的石头上捶打衣服。
石滩的浅水中,光滑的卵石上,赤着脚丫的孩子们拿着竹竿在追逐游鱼,或者相互击打水面泼水、嬉戏,气氛一片祥和。
全旭静静的打量着这座镇子,用石板铺成的路面,由于人走的缘故,石板已经变得光洁润滑,仿佛带着一层包浆。
身穿古装的人们三五成群结伴而行。
三三两两闲人在街边聚集聊天,时不时爆出欢快的笑声。
就在这时,马蹄声响起。
全旭回头望着,只见镇口远处的土路上,扬起大股尘烟,马蹄声越来越响,镇子里的村民们仿佛看热闹一般,从各家各户的房子走出来。
全旭的心在往下沉,距离那近百名骑兵越来越近,他已经看清了,这些人穿着牛皮的铠甲,脑袋上戴着皮盔,肩膀上却飘荡着一根细长的辫子。
哪怕全旭再怎么无知,这知道这些人的身份——后金鞑子。
“跑啊!”
全旭朝着那些小孩子,小孩子好奇心更重,他们欢快的跑向镇口,那条街道上,拥簇着看着这群不速之客。
可惜,他们似乎听不到全旭的声音,一脸好奇的打量着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兵。
这时,那些骑兵们已经挽起弓,一张张骑弓已经张成满月,锋利的铁箭闪烁着寒光。
“咻咻咻……”
利箭的破空声响起,数十上百只箭矢飞向那些孩子。
“噗嗤,噗嗤……”
锋利的箭矢穿透人体的声音响起,鲜血飞溅,出现在街道上的孩子们纷纷中箭倒在地上。
一名年轻的妇女飞快的抱住孩子,用自己背部来挡飞来的箭矢。
“噗嗤”
箭矢从妇女的后背射入,从前胸贯出,箭矢在射中妇女的同时,也插入了孩子的胸口,母子二人跪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全旭非常愤怒,他已经忘记了恐惧,冲向一名鞑子骑兵,这时,他才发现,他只是一道虚影,那名鞑子骑兵毫不迟滞的穿过他的身体,手中的弯刀扬起。
“刷……”
一道血箭喷射而出,那名妇女和孩子的头颅却像皮球一样,滚落在全旭的眼前。
那名孩子的眼睛露出惶恐,狰狞。
全旭捂着脑袋,不忍心再看下去。
然而,杀戮的噗嗤噗嗤声,临死的惨叫声,以及女人凄厉的惨叫声,不时的折磨着全旭的耳膜。
整个镇子开始冒烟,浓烟滚滚,伴随着肆无忌惮的笑声,画面在全旭眼前流转,仿佛像看电影的叠化镜头一般。
仅仅一瞬间的功夫,所有的声音已经消失,所有的烟雾也已经消散。
全旭还是在那个镇子里,那条清澈见底的小河,此时已经变成血红。
在一颗大树下,树上钉着一个人。
这是一名衣衫褴褛的壮汉,他的胸口被一支长矛钉在树上,血流得满地都是,已经干涸,变成了酱紫色,他的眼睛瞪得大大,嘴巴张开,临死前的恐惧和绝望凝固在脸上,令他不寒而栗!
在这颗树不远处,躺着个须发俱白的老人,老人手里紧紧抓着一把粪叉,头颅几乎离开了身体,脖子只剩下一点皮连着,惨不忍睹。
这个老人身后是一堆还没有烧干净的茅草和木头,以及两扇烧掉了一大半的门板,他就躺在门板前面,显然在灾难降临的时候,这个苍老瘦弱的老人勇敢的拿起粪叉,试图阻止什么人闯进他的家去,结果被当场砍杀,家也被烧掉了。
原本风景如画的镇子此时已经被夷为平地了,镇子里死尸枕藉,男女老幼都有,一些妇女的衣服被剥光了,赤裸的身躯上到处都是牙印和抓痕,甚至皮鞭抽出来的血痕,很难想象她们临死前遭到了何等可怕的虐待。
眼前的一幕一幕,让全旭血脉贲张,全身的血液直往头顶涌去,头痛得几乎要裂开来了。
“不……”
全旭大叫声着。
“哐啷!”
洪海洋被全旭的突然大叫吓得一哆嗦,从椅子上摔了下来。
全旭睁开眼睛,发现他此时正处在一间庞大的病房里,整个病房都是消毒水的味道。
洪海洋挣扎爬起来。
全旭这才发现此时的洪海洋满脸疲惫,双眼通红,胡子邋遢。
“小旭,是不是做噩梦了!”
全旭摇摇头,理智告诉他,那不是梦。
而是即将发现的现实,如果没有自己,那就是血淋漓的现实。
从辽东到辽西,京蓟、从直隶到两河再到湖广,无数村镇都会化作废墟。
崇祯元年即将过去,马上就是崇祯二年了,也就是十月份,后金皇太极就要带着麾下八旗和蒙古仆从军从大安口、洪山口以及龙井关涌向京师,直到崇祯三年的五月初五,阿敏放弃了遵化城,退出关外,这场浩劫并没有结束,只是开始。
要么拼命,要么没命。
全旭慢慢冷静了下来:“洪哥,有没有吃的,我快饿憋了!”
“先生您好,您的外卖到了!”
这时穿着美团马甲的谢琳,提着一个精致的保温桶,走进病房子。
全旭认出谢琳,谢琳调皮的竖起手指:“嘘……”
洪海洋倒没有多想,他还以为是李思维或者是马迪点的外卖。
全旭接过不锈钢保温桶,打开盖子,一股浓郁的鸡汤香味扑鼻而来。
全旭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吃得洪海洋也感觉饿了,不过看着全旭的样子,他也不好意思去抢。
“那啥,我……”
“洪哥,对了,有件事忘记给你说!”
“什么事!”
“咱们打造的明朝制式的明光铠甲多少钱一套?”
洪海洋瞬间大喜:“有买主了吗?这个倒是不算太贵,一副铠甲成本需要一万出头,如果量大,成本可以降到八九千!”
“那好,准备进原料吧!”
全旭道:“有客户要五百套铠甲,雁翎刀五百、绣春刀也要五百,对了,还有朴刀,不过,不是影视公司要,是一家重甲格斗协会要的!”
重甲格斗协会,就是民间一个古代铠甲爱好者组成的协会,最初属于国外组织,国内没有,这些重甲格斗会组织比赛,就是穿着那种中世纪重型铠甲,拿着刀剑斧互砍。
比的就是谁的铠甲防御能力高,谁的兵刃杀伤力强。
国内有一个爱好者组成参赛,不过没有取得什么好成绩。
洪海洋也听说过,他倒没有想太多,关键是道具厂就可以盈利了。
现代工艺制造铠甲,比古代简单太多了,后代的每一片甲叶片,都需要人工反复锻打,人工打磨,然后拼装在一起,既费时,也费力。
可是,现代工艺却更有效,做好甲叶片磨具,直接采取冷铸的方式,用冲压机冲压,一个小时几百几千片给玩一样就出来了。
当然,锻打的高炭钢,无论强度,还是硬度,远远不如后世的合金,说句不好听的话,打造一片甲叶片,还没有普通的螺丝复杂。
全旭很快喝完差不多一斤多鸡汤,吃光里面的鸡肉,这些鸡肉并不是普通的白条鸡,应该是农户手中买来的散养家鸡。
谢琳看着全旭吃完,也不说话,直接收起不锈钢保温桶,转身离去。
洪海洋的心情相当不错,全旭醒来,道具厂总算接到订单,也开始盈利……
全旭起身:“洪哥,办理一下出院手续,我要回去!”
“不,你还是在这里休息几天,公司有我和李姐盯着,你就放心吧!”
“公司的事你们还是商量着办,我还有其他事!”
全旭看了看时间,他从明末回来已经快一天一夜了,算了算时间,罗世明等人也该回来,他的计划需要加速实施了。
想到这里,全旭朝着洪海洋摆摆手。
洪海洋无奈,只好去跑腿。
回到永馨园的出租屋,全旭迫不及待的背诵这些物资以及数量,启动穿越。
……
全旭来到明末的仓库里,此时这间仓库里摆放着十几个火盆,不过仓库太大,效果并不明显,反而比后世冷得太多了。
全旭拿起对讲机:“三娘!”
“相公,您回来了!”
“嗯,通知袁世卿,让他带人过来。”
“好的!”
全旭在九块九超市中还发现了一件神器,那就是粉笔,不过数量不是很多,也就五六箱的样子,白色的粉笔和彩色的粉笔都有。
别看小小的粉笔,在明末用处大着呢。
明代的教育方式,基本不是老师在上面读,学生在下面跟着念,练习写字,通通都是毛笔,全旭别看是大学毕业,他的毛笔字可是羞于见人。
九块九超市的库存里有很多文具用品,什么拼音、田字格、算术、象皮、铅笔,水笔、圆珠笔、钢笔,虽然质量不算好,可胜在数量多。
加上苏彤采购的繁体旧书,学堂的教材总算解决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六十六章冤家宜解不宜结
第六十六章冤家宜解不宜结
孔子门下三千门徒,七十二真传弟子,可谓是桃李满天下。
然而,孔子的教学方式,也是中国古代的传统教育模式,既分启发教育,因材施教和学思结合。
通俗来讲,这其实是一个精英式的教育。教育的过程,也是一个筛选的过程,与现在的月考和期考,大至雷同。
所谓的有教无类,就是你可以学习,但是能不能学到真东西,那就是看个人的天赋和领悟能力了。
对于私塾,其实老师带的学生,很少,多者二十余人,少则数人,甚至有的家庭殷实,就专门请几个老师教导一个孩子。
当然贵族阶级一般都是如此。
私熟中读书教育,首重识字和背诵,教师教读句逗,首重字形、读音,区分四声。
如《论语》开头“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老师在“子曰”边点一小点,领读“子曰”,学生也跟“子曰”,然后点读“学而时习之”,然后圈读“不亦悦乎”,学生均跟着照读。
这就是老师教学生读书,也就是所谓句、逗之学。等到更深一些,如教读“春风风人”、“夏雨雨人”句时,必在第二个风字、雨字右上角画个圈,作为标识,教读作去声,即“春风风(读如奋)人”、“夏雨雨(读如育)人”,这样使学生在读书时,通过拉长声音的大声诵读,自然而清晰地区分四声,记牢读音,这也是学作八股文的基本功。
这样的精英式教育,不仅缓慢,而且成本太高。
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全旭的金梯书院,此时有一百多名学生,如果把他们培养秀才的水平,至少要花费十到二十年。
先不说十到二十年的教育成本,光吃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可是到了十几二十年以后,要这群秀才有什么用?
这样的教育方式,全旭负担不起,也等不及。
在全旭看来,私塾教育并非完全可取,也非完全不可取,至少在培养中高端人才培养的时候,私塾教育是非常好的,比应试教育下的那种教育方式,要好得太多。
就像杨振宁,他在四岁的时候跟着母亲认字,一年多的时间他学了三千多个字。而应该试教育下,要学三千多个字,至少需要五到八年。
启蒙教育,基础知识普及教育,后世的教育模式成本低,效率也更高。
但是,这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教材和教育方式的改革。
首先要有黑板,也要有粉笔。
这样以来,老师在教授学生的时候,就可以采取后世的那种方式,把重点内容写在黑板上,让学生跟着老师在黑板上学习。
望着粉笔,全旭也在考虑另外一个问题。
孙望祖和牛金星能不能接受自己这样的理念?
不过,他并不在意。
大明的科举之路走到了极致,朝廷需要的读书人非常有限,三年才三百多名进士,大部分秀才和举人都是没有出路的。
有钱,还怕找不到听话的读书人?
如果牛金星不听话,全旭不介意让他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无论牛金星有多大的野心,反正他既然来了,全旭没有答应放他再走,要么为他所用,要么就是死。
就在这时,仓库外面传来轻微的脚步声。
袁世卿带着十几名军大衣来到仓库里。
众军大衣们也没有东张西望,纷纷低头站在门口。
“东家!”
全旭指了身后的书籍道:“把这些书和粉笔,搬到图书馆!”
袁世卿微微一愣,这些书明显是旧书,而且都有被撕扯的痕迹。
在旧书网上采购的旧书,虽然都是繁体版本,不过问题是,上面印刷着出版社和出版时间。
为了抹去这些痕迹,全旭采取了简单粗暴的方式,直接撕掉外皮和前言,留下目录和内容。
好在这些书籍并不太多,如《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弟子规》、《幼学琼林》、《朱子家训》、《千家诗》、《古文观止》、《唐诗三百首》、《声律启蒙》、《文字蒙求》、《增广贤文》等等。
数量也不多,因为库存有限,从三五百本到上千本不等。
袁世卿望着这些被扯掉封面的书,有些痛心疼首:“东家这是谁干的?”
全旭也知道古代人可不会拿书纸去擦屁股,就不会不爱惜书,全旭摇摇头道:“不知道,反正买的时候就这样了!”
“这个天杀的!”
袁世卿一边咒骂着,一边小心翼翼的搬着书,装在大车上。
结果他就看到了一叠打印好的书封面,好在后世的图书,基本样式差不多,A4打印的封面完全够用。
全旭指着书封道:“你再找几个人,弄些浆糊,把这些书装裱起来!”
袁世卿点点头:“好的!”
袁世卿随便翻看了一下这些书,顿时爱不释手。
这些书与世面上抄录的书不同,全部都是印刷而成的,不过却要更加清晰,纸张也摸着舒服。
十几名军大衣很快把书和粉笔搬到大车上,拉走了。
全旭又道:“袁管事,你看看这个!”
九块九超市里有文具也有小黑板,不过太小,给孩子玩还行,可是用来当教室里的黑板就太小了。
“你按排木匠,现在就开始做,做黑板。这种黑板长两丈,宽约六尺,表面打磨平整光滑,用黑色的漆刷好!”
“好的!”
袁世卿没有离开,他感觉全旭应该还有话说。
果然,全旭接着道:“明天或者后天,你要去一趟大名府城里,看看有没有铺子转让!”
袁世卿微微一愣,瞬间就明白过来。
全旭弄来的东西都是好东西,就像他们穿的棉衣和衣服,不仅结实,而且还好看,面料柔和,如果卖出去,估计生意会不错。
全旭倒没有想过倒卖棉衣和衣服,他想的是这些九块九超市里的小饰品。
等着全旭来到后院墙角,却三娘站在墙角,脸已经冻得红通通的。
“相公!”
“怎么不回屋!”
“我……相公,你跟我来!”
三娘带着全旭回到主屋,主屋里的温度高,全旭感觉舒服多了。
“什么事,现在可以说了吧!”
“你闭上眼睛!”
“东家,外面五柳黄家管事陈应求见!”
全旭睁开眼睛,三娘隐隐有些失望。
“让他到暖阁等我!”
全旭望着三娘道:“你今天怎么这么怪!”
三娘转身走进卧室,全旭跟着进去。
只见床上摆放着一件崭新的锦袍,这是一件用月下白色质地的绸缎缝制的下缀,上面给绣着梅花的图案。
“试试看合不合身!”
全旭对于衣服还真不讲究,但是三娘不一样,她认为全旭应该衣着华丽,才能彰显他的身份。
全旭耐不住三娘央求,只好在里面穿着保暖衣,外面套了这件下缀,头上戴着网巾,去暖阁面见陈应。
此时的陈应显得有些狼狈,脸上有一块一块的冻疮,手上也是干裂的口子,他身后跟着两名身材娇小,头戴着面纱的女子。
“陈先生,别来无恙!”
陈应面上挤出笑容:“全爷,请高抬贵手!”
“哦,你这是说的哪里话?”
虽然黄立极被绑架,有他一份功劳,可是这个功,全旭还真不想要。
陈应起初以为,还真是崇祯皇帝变卦了,准备拿黄立极开刀,随后他就派出人连夜通知位于京师的大公子黄蘅若。
中书舍人在唐代的时候,属于正四品高官,与上州刺史、六部副职以及六寺五监副职同级。
然而,到明代这纯粹变成了一种摆设一样的工作,级别也降至从七品。
虽然黄蘅若地位低,不过却可以接触到诰敕、制诏、银册、铁券等,非常清楚朝廷中枢的动向。
这段时间黄立极与卢象升打嘴皮官司,却一直高高占据上风,怎么可能会被缉拿到京师?
这种事情并不难查,随后从驿站一查,顿时发现了问题所在,大名府既没有从京而来的锦衣厂卫,甚至连公文都没有过来。
陈应与黄府就意识到了不对劲。
陈应自然没有证据,可问题是,谁也不是傻子,黄立极得罪的人最狠的其实是卢象升,不过他们政见之争,意见相左,还轮到仇杀的地步。
那么,嫌疑最大的人就是全旭了。
全旭这个过江龙自从来到大名府,不声不响,弄到了两万多亩地,又随手干掉了钻林豹周楚。
黄立极派出周楚准备杀全旭在前,要说全旭不会出手报复,那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此时的黄立极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最大的嫌疑人反而是全旭。
全旭冷笑道:“高抬什么手?我与阁下没有什么吧?”
“冤家宜解不宜结,全爷,您说对吗?”
陈应的目光落向身后,那名年轻的女子,缓缓揭开面纱。
全旭望着陈应身后的两名女子,只见她们那两张脸,几乎一模一样,难以分辨彼此,鹅蛋脸上柳眉、星眸、琼鼻、朱唇,非常完美的搭配在一起,算不上倾国倾城,却透着一种幽然似水的恬静。
“你这什么意思?”
“小小意思,意思意思!”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六十七章可以找个老实人嫁了
第六十七章可以找个老实人嫁了
如果有人在你面前放一张十元的人民币,一张二十元的,一张五十元的,一张一百元的,你会如何选择?
一百?
还是?
成年人的选择,很重要,当然是全要。
全旭看着这两个孪生姐妹,观察着她们的举止,她们倒是不怕生人,与全旭平静的对视着。
“他们俩个都是扬州瘦马?”
“全爷果然是同道中人!”
“滚,谁和你是同道中人,你们全家都是同道中人!”
陈应有些莫名奇妙,同道中人,意思大都懂,可是,全旭怎么瞬间就急眼了呢?
不过,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低眉弄眼的道:“她们两个经过十二年细心培养,吟诗写字,画画围棋,打双陆,抹骨牌,闺房之乐,弹琴吹箫,样样精通。”
全旭故意装作一副色眯眯的样子,望着这一对姐妹花:“她们两个我要了,你出个价!”
全旭倒不是真正为了双飞,实在是他手中实在是没有人才,三娘倒是忠心耿耿,非常可惜,她出身低,又不识字,能给全旭的帮助非常有限。
古代结婚讲究门当户对,其实就是这个意思。
家大业大的富贵人物,娶妻娶的就是大户人家的小姐,虽然网络小说对她们多有贬低,事实上,这些大户人家的女子可真不是娇生惯养,他们也要学习很多东西,比如,管理下人仆奴、打理田庄和生意,这都是女主人的能力。
三娘只是女主角的意识,却没有这个能力,还幸好现在这些庄户还算淳朴,而且又必须全旭养着,他们不敢产生坏心意,否则,三娘还真不一定是他们的对手。
特别是现在,全旭从九块九超市里,弄到了大量的饰品,这些东西需要变现,可是,他手底缺乏人才,让袁世卿去打理这一块的生意,问题倒是不大。
可是,随着鸡鸣寨土匪俘虏倒来,罗世明的能力不足以管理整个庄园。
现在有了这两名扬州瘦马,倒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陈应微微一愣,他本意就是想试探一下全旭,看看黄立极是不是真正与他有关,虽然说,黄立极的失踪有可能与全旭有关,却不代表一定是全旭。
毕竟,黄立极是曾经的内阁首辅,又与魏忠贤紧密合作,得罪的人多了去了。
“这个……”陈应反而迟疑起来,难道自己的猜测错误?
全旭这个湖广蛮子与黄立极的失踪无关?
“三千两?”
陈应微微一愣道:“什么?”
“我要她们两个!”
陈应赶紧摆摆手:“不是……”
“你玩我!”
全旭一巴掌拍在案几上,指着陈应道:“我给你脸了不是?”
陈应感觉全旭变脸比翻书还要快,说变就变。
不过,听说全旭要买,他就笑道:“全爷,您是明白人,她们可是经过十二年的细心培养,教他们的先生足足好几十人这……”
“这样吧,你先等会!”
全旭离开暖阁,朝着暖阁外面的几名军大衣点点头。
军大衣们拿着斧头,用不怀好意的目光盯着陈应。
陈应感觉有些发慌。
全旭是他第一个看不透的人,越是这样的人,越是危险,他永远都是不按常理出牌。
全旭并没有想那么多,他招招手,带着三娘走向后院的仓库。
带到仓库里,他从九块九饰品里随便抓了一把塑料项链,又拿了一把全透明的玻璃茶壶,外加六个玻璃杯子,他又让三娘拿了几面九块九的小镜子,外加玻璃仿制水晶式的吊坠,足足有二三十件,如果放在后世九块九超市里,这些东西能卖二三百块,不过嘛,进价,马马虎虎几十块钱而已。
全旭与三娘再次来到暖阁中,全旭将包装盒里的玻璃茶壶放在陈应面前。
“陈管事,这个茶壶值多少钱?”
陈应的眼睛眯起起来:“这个?”
“加上这个呢!”
全旭将四五串塑料项链摆在桌案上,这是后世用有机塑料制造的项链,有的人会拿着这种东西冒充蜜蜡,有的人则是放在外套外充当饰品,不过销量一直不高,毕竟,太假了。
然而,落在陈应眼中,这些五颜六色的项链,那都是价值不菲的。
“够吗?”
全旭看着陈应迟疑:“不够,那还有!”
全旭将六个玻璃杯摆在桌案上。
此时,别说是陈应,就连两个扬州瘦马也感觉呼吸困难。
玻璃在这个时代还属于稀罕物,价格不菲,主要是生产技术不过关,不仅仅有气泡,还有其他杂质,要想制造出纯透明的玻璃杯,一百件能成功一件就不错了。
“不够?”
全旭望着陈应道:“陈管事,做人可不能太贪心啊,有些人你有命挣,不见得有命花!”
陈应心中默默估算起来,这两个扬州瘦马其实一分钱没花,还是在黄立极担任内阁首辅的时候,江浙豪商送过来的。
两车马车、外加全身上下的头饰和衣服,至少五六千两银子,她们在黄府里可是住了足足两年。
不过,黄立极年龄大了,想吃也是有心无力。
现在只能便宜全旭了。
看着陈应迟疑,全旭朝着三娘使了一个眼色。
三娘恋恋不舍的将手中的小镜子放在桌案上,三面镜子加一个水晶摆件,这个摆件其实就是后世烂大街的弥勒佛。
陈应的呼吸开始急促起来。
全旭望着陈应一眼冷笑道:“行了,你们回去吧,我想把这些东西当花红,你们黄府可真剩不了几个人了!”
“别啊,别!”
陈应上前笑眯眯伸手入怀,掏出两个卖身契,拍在全旭的桌案上,他伸手揽住桌案上的水晶制品和项链、镜子道:“这些东西,我都可以拿走?”
“拿吧!”
反正总共不值一百块钱的破玩意,还有三娘悄悄扯回一条玻璃项链和一面小镜子。
“谢谢全爷,谢谢全爷!”
陈应不顾形象,他掀起前襟,将这些东西兜起来,朝着全旭千恩万谢,然后快速离去。
他嘴里说着感谢,其实却在心中暗骂全旭傻逼,为了两个扬州瘦马,居然一掷万金。
全旭同样笑眯眯的望着陈应的背影:“不到一百块,买两个娇滴滴的大美女,简直太便宜了!”
直到此时,三娘这才明白,陈应过来居然是卖给了全旭两个美女。
她的目光有些愤愤,恨不得捅陈应两刀,下次陈应再来,一定要放狗咬他。
为了防止上次锦衣卫夜探全旭厨房的事件再次发生,三娘可是让袁世卿买了几条猎犬,不过,这四只小猎犬刚刚睁开眼,奶凶奶凶的。
全旭望着卖身契,他并没有故作大放,随手烧掉,而是望着两名姐妹花道:“你们两个谁叫无双?”
站在右边的女子微微一福:“回禀老爷,奴婢叫无双!”
“那你就是红尘?”
“正是妾身!”
“好了!”全旭点点头道:“你们都有自己的丫鬟吧?”
二女点点头。
“三娘,规矩给她们讲一下!”
三娘大喜,相公不是喜新厌旧的人。
三娘转瞬之间,就有些疑惑:“她们两个怎么安排?”
如今,整个全氏大院,没有人拿工资,所有的人都只是管饭管穿衣而已,仅此而已,当然灾民们能够活下去就不错了,谁也没有怨言。
全旭一拍脑袋,望着红尘道:“你们在黄府,每个月有多少例钱?”
“五两银子!”
红尘其实并没有说实话,她和无双姐妹两个每个月并没有例钱,只有逢年过节,会得到一些财物方面的赏赐,不过平均下来,五两银子只多不少。
全旭要发展经济,就自然不能再继续大锅饭,就不能持续实施免薪制度。
“好,你们以后每个月在我这里拿十两银子!”
三娘一脸期待的望着全旭。
全旭仿佛没有发现三娘的期待一样。
“无双,红尘。”
“奴婢在!”
“你们两个的算学怎么样?”
无双躬身道:“尚可!”
红尘道:“还行!”
“好,今有一百五十七石粮,每石一两七钱银子,售出一半,羊每只七钱银子,牛每只十两银子,最多可购几头牛?”
全旭出了一个非常简单的算术题,话音刚刚落,就听到红尘道:“十三头!”
无双张了张嘴,赶紧闭上,不再说话。
全旭又道:“二十只羊,每只羊七钱银子,五十头只,每只十两银子,问共有多少只脚?”
“……”
“……”
全旭看着一脸茫然的红尘和无双,摆摆手道:“红尘啊,你以后跟着三娘!”
“三娘,你以后带着红尘,负责管账。”
全旭转而望着无双道:“你以后就负责女人坊!你们都不用担心,替我做事三年,我便可以恢复你们自由之身,以后想嫁个老实人,还是嫁个有钱人当妾,随便你们!”
全旭安排红尘与无双住在后院,就住在辛方氏隔壁。
两个人的户型一样,面积六十平方,里面床、柜、桌、椅、家俱齐全,对于灾民而言,这样的住宿条件不错,对于红尘和无双而言,简直是太寒酸了。
全旭也没有惯着她们,现在可由不得她们。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六十八章这个玉佩要卖五十万两银子
第六十八章这个玉佩要卖五十万两银子
无双和红尘带着各自的丫鬟,走进三娘给她们两个安排的房间。
两个人的房间户型一样,进门就是一间客厅,接着进去则是一间只摆着一张案子的房间,可以当书房,也可以做琴房。
看着眼前这些加工粗糙的家俱,丫鬟小翠有些不满,抱怨道:“这可怎么住啊,这也太简陋了吧!”
无双微微皱起眉头,一股失落的感觉涌上心头,她与妹妹红尘自从三岁,还不记事的时候就被狠心的爹娘卖给了老鸨,经过十二年的刻苦训练,她们在十五岁的时候终于出师,就像物品一样先是送给了黄立极。
黄立极把她们两视若珍宝,无论在京师,还是在大名府的黄府,她们两个人人都是一座独立的院落,几十间房子,有内、外各四名丫鬟,还有六名仆从跟随,专职的马夫,粗使婆子,还有专门的厨娘负责她们的饮食。
可是现在她们俩个,加在一起的居住面积,不及原来的一栋小楼。
只不过,她和红尘却习惯了落差。
至少,曾经车如流水马如龙的黄府,随着黄立极被迫致仕,立刻变得门可罗雀。
特别是锦衣卫上门,缉拿走了黄立极,她们反而庆幸,自己离开了黄府,一旦黄府被朝廷抄家,她和红尘就会被发卖到教坊司,一旦进入教坊司,那才是真正的暗无天日。
无双走进卧室,靠近墙的位置,摆放着一张宽约一米五的单人床,洁白的床单、洁白的被子,显得更加寒酸。
靠近窗户的位置上,摆放着一张原木桌子,桌子上摆放着一面镜子。
镜子不大,面积一个成年男子的手掌大小,无双走过去,却吓了一跳。
这面镜子清晰得吓人,无论是铜镜或漆镜,包括银镜,映象都很模糊,哪里像这面镜子,居然可以清晰得看清她脸上的每一个毛孔。
中国的镜子自殷商,乃至元宋明清,一直都是用铜镜,这种镜子不仅仅价格贵,而且镜像模糊不清。
当然,明朝人不是不认识玻璃,战国墓出土的串珠、晋墓出土的料杯,已是玻璃的制成品。我国古代的玻璃制品经过化学分析,多为铅玻璃,这种玻璃多属于半透明的混浊体,很难使之做到全透明。
然而,传教士来到大明,自然就带过来的了玻璃制品,不过远洋颠簸,玻璃易碎,想要不远万里带过来的玻璃,价格却非常高。
当然,玻璃的价格也分三六九等,普通铅玻璃则不算太贵,甚至比不上上好的瓷器,可是像这种纯色的玻璃镜子,一面镜子至少要卖一百多两银子。
其实,与大明贸易的所谓外国商人,他们都是海盗,能打得过,那就抢,如果打不过了,才会老老实实做生意,列国海盗以男性居多,镜子对于他们而言,唯一的作用就是用来刮胡子,光脸,所以不需要太大,当然,也不会太多。
无双望着镜子非常激动,小翠无意间拉开抽屉,瞬间惊叫起来:“小姐,您看……”
无双这才发现三个抽屉里都装满了东西,一瓶绿油油的水,发出清凉的薄荷味(六神花露水),一个塑料肥皂盒,盒子里装着一块香皂。
一瓶洗手液,一瓶廉价洗面奶,润肤***花、发夹、梳子、化妆品盒,胭脂盒,针线盒等等……
就在这时,红尘的声音传过来:“姐姐,姐姐!”
无双急忙平静心情,转而望着红尘,红尘手中拿着一只透明的玻璃茶壶,还有透明的玻璃杯子。
这时,小翠已经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无双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她们姐妹都知道全旭从陈应手中把他们买了下来,所花的代价非常高。
然而,如今购买她们的宝贝,就光明正大的放在她们的房间中。
这说明什么?
说明全旭信任她们,重视她们。
“姐姐,那个……”
说到这里红尘望了一眼小翠,小翠急忙退到门口,警惕着打量着周围。
“什么?”
“咱们的主人至今未婚,那个三娘,既不是妻,也不是妾!”红尘笑道:“她与我们一样,如今都是云英处子之身,咱们是不是还有机会?”
无双摇摇头:“一入侯门深似海,咱们如今在人家屋檐下,一定要安分守己!”
“姐姐,姐姐!她凭什么?凭什么?”
红尘不以为然的冷笑上起来“论长相,论才学,论身材,我们姐妹,哪点不如她?
争宠,固宠,其实也是扬州瘦马的基本功之一。
无双瞪了一眼红尘:“你不要多事,咱们安安稳稳过过日子!”
“姐姐,你别管了!”
红尘兴奋的笑道:“我绝对有办法让主人再也不能离开我,对付这样的年轻人,我保准可以让他服服帖帖……”
……
末日堡垒里,全旭听着对讲机里传来的红尘与姐姐无双的声音,他有些诧异的望着三娘,他实在没有想到,三娘居然进化的这么快,给他玩了这一套。
在短短时间内,她居然弄清了对讲机的功能,并且把对讲机当成了窃听器,故意透露出三娘既非妾,也非妻的消息,勾起了红尘的野心。
当然,要说女人没有野心,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却征服男人。
谁要再说三娘没有心机,是一个傻白甜,全旭只能呵呵了。
当然,出身低微的三娘,在全旭面前一直没有自信,特别是全旭一直不与她圆房,没有一儿半女傍身,三娘同样没有安全感。
特别是红尘和无双姐妹两个进了全氏大院,这让三娘更加有些危机感。
全旭抱住三娘微微发颤的身体:“别怕三娘,你放心,我只是在用她们的知识!”
全旭也不是说假话,也不是为了安慰三娘。
全旭还真不是一个依靠下半身思考的动物,他的出身,就造成了他身边绝对不会缺少女人,无论是漂亮的,还是妩媚的,或者成熟的,或者另类的……
无论是偶遇的,还是邂逅的,或者说同学,校友,各式各样的美女,她们接近全旭的目的肯定不纯,除了为了他老子的钱,就是为了钱,或者他老子的关系、人脉以及社会资源。
全旭只能装作钢铁直男,装作不懂风情,在他老家的时候,毫不吹牛,如果他愿意,他可以夜夜入洞房……
全旭离开老家,独自来到北京闯荡,也有厌倦这方面的原因。
全旭虽然与无双和红尘姐妹只有一面之缘,说了短短几句话,全旭就发现了红尘和无双其实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性格。
姐姐无双,外冷内心,沉稳。
妹妹红尘,外表清纯,内心红尘,不应该说她身上沾染了太多风尘气息。
全旭望着三娘笑道:“咱们家里的人越来越多,等罗世明回来,家里会再多三四百人,银子就不够用了,要想办法赚钱,咱们仓库里的那些东西,就要让无双去卖出去。”
全旭还真看走眼了,起初他以为三娘会搞不定红尘,现在他明白了,自己只是白担心。
如果红尘聪明的话,在三娘面前老老实实,否则,三娘会让她欲仙欲死。
全旭也不是说他不喜欢美女,对于扬州瘦马这种极端培养下的女人,已经不能用女人来形容了。
经过十二专门培养的扬州瘦马,简直就是后世的特工燕子,她们两个是黄府过来的,虽然如今已经被他买下来,却不代表她们一定忠诚。
全旭想要在明朝赚钱,除了抢劫,最快的办法还是赚女人的钱,特别是达官贵人。
当然,大名府对于大明来说,只是小地方。
不过,这只是一个开始,慢慢经营,一边自己招募和培养人才,慢慢把生意扩大,经营范围以女人化妆品,鞋、包、饰品等等。
这还需要等袁世卿在大名府城里买到或租到店铺。
然而,陈应已经瞄上他了,所以,黄立极的问题,也不能再拖延下去,最好的方式是尽快解决。
全旭启动无人机,开始监视着破庙方向,经过全旭的提醒,刘侨及时派人过去,四名锦衣卫与黄立极总算没有被毒死。
这时,刘侨已经明白,他再与全旭耍花样,一样逃不过全旭的眼睛,准确的说,逃不过全旭手下的眼睛。
全旭拿起对讲机道:“刘镇抚!”
“多谢!”
“谢不是用来说的!”
“我欠你一个人情!”
“哈哈!”
全旭笑道:“刘镇抚是不是等急了?”
“黄府的人开始出处寻找,他们迟早会找到我们这里!”
“这点你不用担心,黄立极身上有随身佩戴的玉佩吧?”
“有!”
“你找个人,送到黄府,告诉他们……”
全旭突然问道:“黄立极家里能抄出多少浮财?”
“三四十万两银子,如果算上店铺和田地,至少三百万两!”
这倒不是夸张,明末的土地兼并虽然严重,然而土价却非常平稳,良田十两甚至十二两每亩,中田每亩八两左右,下田也有六两银子。
这样算下来,当当前首辅名下的田地也有十几二十万亩,倒也正常。
“那个玉佩要卖五十万两银子!”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六十九章聪明反被聪明误
第六十九章聪明反被聪明误
五柳黄府,仙乐园。
“啪啪……”
陈应从金堤全氏大院回来,还没有来得及靠近中院门,他就听见院里传来阵阵皮鞭入肉的声音。
陈应虽然是黄府的外院大管事,然而在内院他也多有人脉,他并没有急着进去,而是停止住脚步,朝着远处的小厮挥挥手。
“陈爷!”
“里面怎么回事?”
小厮心有余悸的望着陈应:“陈爷,是桃仙姐姐!”
桃仙是一名黄府的一等丫鬟,黄立极的续弦夫人周氏的亲随丫鬟。在黄府里地位超然,在周氏病故以后,桃仙感觉自己没有后台,就拜陈应为干爹。
比起其他一等、二等丫鬟、陈应在黄府的地位可是说仅次于黄立极、黄大公子、黄二公子,可以排在第四,就连黄立极的几个庶子,见了陈应也要恭敬地喊声“陈爷”。
陈应听到里面挨打的是桃仙,顿时生气了,桃仙是他的干女儿,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打狗还要看主人,更何况是一直对他向来恭顺的干女儿?
陈应抬腿朝着仙乐园走去。
仙乐园是黄府里的一座独立院落,主要建筑就是一座庞大的大殿,院子里种植了不少竹子和松柏,平时用来招待文人墨客,或是听曲,或是吟诗作对。
沿着甬道往里走,周围的仆从和丫鬟,纷纷朝着陈应躬身施礼。
“陈大管家!”
“陈爷!”
……
陈应也顾不得装什么慈眉善目,他的脸色有些狰狞。
自从黄立极失踪后,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更不见人来敲诈,黄二公子黄藻变得越来越暴虐。无论是丫鬟和仆从,稍有不顺心,就是直接虐杀。
黄藻有一种非常另类的癖好,基本上不用别人动手,直接自己亲自上,这些日子他足足杀了十几名丫鬟和仆从。
陈应不是不知道这事,可是他管不了,也不想管。
尽管黄藻是一副狗脾气,喜怒无常,然而愿意跟着伺候他的丫鬟和仆从却趋之若鹜。
黄藻是黄立极的续弦周氏所出,江南周氏可是大豪绅出身,陪嫁嫁妆非常丰厚,周氏死去,这些财产就成了黄藻的私产,黄藻出手大放,所以还是有人愿意舍身喂虎。
当陈应抵达在仙乐园的时候,正看见桃仙被两名粗装的仆妇,按在一张长条凳子上,黄藻拿着一把鞭子,狠狠的抽打着桃仙。
桃仙背部、臀部,都被抽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让人惨不忍睹。
桃仙身边的一个丫鬟给黄藻倒茶,一不小心洒了一些茶水,这可引得黄藻勃然大怒,几脚把那名丫鬟踢得满嘴流血。
桃仙上前求情,不想却引火烧身。
黄藻抽了桃仙足足二十多鞭子,把她抽得死去活来,她原本涣散的目光,在她看到陈应的时候,终于恢复了一些神采:“干爹救我……”
陈应阴沉着脸,望着黄二公子道:“二少爷,能否给陈某一个薄面?”
陈应确实是非常生气,与普通的家奴不一样,陈府从来没有卖身给黄立极,也没有卖身给黄府,他是自由之身,就像后世的职业经理人一样。
他依靠的从来不是裙带关系,而是个人能力。
他向黄立极效力,打点黄立极的商铺或对外交往关系,都说宰相门下七品官,其实这句话也是没错的,陈应在黄府拿到的例钱是有米粮、布帛、肉食和酒水等等,七加八加在一起,在一千两百两之一千五百两银子之间。
如果按照万历年间物价计算,一两银子可以购买一般质量的大米377.6斤,现在大米3.94元均价。可以算出明朝万历年间一两银子等于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当然,崇祯年间的大米是因灾害和人为因素影响,每石大米二两多银子属于不正常的现象,湖广大米在七钱至九钱之间,陈应的薪水相当于八十万至一百五十万元之间,也属于中高收入人群。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陈应如果改换门庭,投到全旭门下,两千两银子的年薪,全旭还真不在乎。
黄立极大大小小的商铺一百两间,一般人还真玩不转。
只不过,黄藻不是黄立极,对陈应可没有什么好脾气。
“哼,你算什么东西,不过我们黄家养的一条狗!”
黄藻扬着鲜血淋漓的鞭子,指着陈应:“信不信,我连你一块抽?”
“好啊,请二公子赐打!”
陈应还真不惧黄藻这个二公子,了不起一身皮肉伤而已,只要黄立极回来……他就可以借着这个台阶,离开黄立极这艘破船。
正所谓无风不起浪,从锦衣卫缉拿黄立极开始,他就嗅到了不寻常的味道。
挨了黄二公子一顿打,借机离开黄家这艘破船,这是陈应瞬间想到的办法。
毕竟,无缘无故离开黄家,陈应也不好再找东家,明末可不是后世,忠诚远比能力更重要。
就在这时,黄藻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就听见跟他十几年的亲随黄玉郎道:“二少爷,老爷有信了!”
黄玉郎拿着一枚玉佩,和一封信走了过来:“门外刚刚来了一个乞儿,拿着这枚玉佩和信过来,说有人让他拿着信过来,咱们会给他十两银子!”
黄藻接着信,只见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在下拾得翡翠佩一枚,翠性通透,雕工精美,堪为上品,大名府城里玉石店售价就要百两成色银子,黄家有意,三日内可将五十万两银子,埋入金堤北岸松树林内的白杨树下,我等拿到银子后,次日自会将此物归原主……”
黄藻并不是傻子,相反,他也不笨,玉佩已经在他手里,所谓的此物归原主,就是让玉佩的主人回来。
黄玉郎低声道:“是老爷的贴身玉佩!”
陈应没有理会黄藻,他扶起桃仙,朝着门外走去。
黄藻皱起眉头:“五十万两?金堤松树林?那是什么地方?”
要问黄藻京师哪家妓院有好货色,他是门清,要问他大名府有几家暗娼,有什么好玩的去处,他可以如数家珍。
金堤松树林,他就完全不知道了。
黄玉郎道:“二少爷,既然对方在城内玉器店里作过价,咱们不妨从这里入手……”
不等黄玉郎说完,陈应冷笑道:“故布疑阵的小把戏,别费力气了,金堤松树林,就在大名府东南,我刚刚从那里回来,不出意外,这也是祸水东引之计!”
按照正常逻辑,如果是全旭绑架了黄立极,他应该故意找一个与他无关的地方,而不是就近在全氏大院不足两里地的地方进行交易。
当然,陈应并不知道,全旭正是利用了这一点。
俗话说叫灯下黑,也叫聪明反被聪明误。
陈应已经怀疑了全旭,全旭就顺水推舟,把这个锅往自己身上背。
黄藻此时想的却是五十万两银子,这实在是太多了。
黄府有钱,黄立极在京师的时候,配合魏忠贤打击东林党,别看东林党张口家国,闭口社稷,板子落在他们身上的时候,他们一样该行贿的行贿,私底下该磕头认错的磕头认错,总之,通过不到四年的时间,黄立极敛财三十余万两银子。
当然,这些只是现银,还有大量的宅子、商铺、田地。
黄藻却有些心疼钱,毕竟掏出五十万两银子,黄府一朝就会回到解放前。
看着黄藻一脸肉疼的模样,陈应就更加坚定了他离开黄府的打算。
黄府依靠的不是别人,正是黄立极。
至于大公子黄蘅若或者二公子黄藻,他们两个都是典型的虎父犬子,当然,犬子都算不上。
如果没了黄立极的黄府,黄府连屁都算不上。
至少三代之内,黄府没有一个可以拿得出手的人才,别说兴旺发展,这些家财在大名士绅眼中,就是一只大肥羊。
不用全旭和卢象升动手,大名士绅也会对这场饕餮盛宴感兴趣。
陈应没有心思理会黄藻了,他不过是一只被阎王爷惦记上的小鬼而已。
敢勒索黄立极五十万两银子,就算黄立极还在首辅的位置上,黄府也会伤筋动骨。更何况现在?黄府绝对会因为掏出五十万两银子元气大伤。
当然,从侧面也可以证明对方把黄府往死里得罪,黄立极能回来的希望非常渺茫。
黄府能当家做主的人不是黄藻,当天夜里,大公子黄蘅若就从京师返回来,他没敢向卢象升报案,而是让人把府里的银子收集起来,又假装变卖家财,他准备用真真假假的方式,一半真银,一半假银,先把银子埋进松树林,专门等着对主上钩。
黄府的动向一切都在全旭的无人机监视中,他自然不怕黄府跟他耍花招,时间有的是,可以慢慢玩。
就在全旭离开末日堡垒,与三娘一道来到主院的时候,袁世卿前来禀告:“知府大人来了!”
卢象升不是一个人来的,他带着大名府的知府衙门的典吏、书房书吏、经承、经历、胥吏、书吏等足足三十余名大小官吏,浩浩荡荡来到全氏大院。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七十章拍马屁嘛我也会
第七十章拍马屁嘛我也会
知府大人驾到。
全旭自然也要穿着郑重体面的衣服,带着袁世卿等众人前来大门前迎接。
不过,全旭来到大门口的时候,却扑了一个空。
卢象升这次到来,自然不是为了打秋风,带着一众官员来到全旭府吃大户,主要是全旭兴建的金梯书院。
作为地方官员,知府的政绩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指标就是“礼制仪式,动合经典,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无论是执行礼仪,或者行为规范,最关键的是教导,也需要有教育学生和百姓的场所。
作为北直隶的大名府,其实教育水平放在大明全国,已经算是不差了,不过与江南教育名府相比,差距还是相当明显。
卢象升担任大名知府以来,人口、赋税、地方治官等指标都大量增加,唯有劝学这一方面,反而是短板。
肃化境内治安问题,被卢象升用与大名府青壮步弓手合作的方式,联合剿灭了,如今的大名府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有些夸张,至少,没有人敢明火执杖的抢劫杀人。
瞒报和隐匿的人口,被卢象升用连削带打的方式,轻松解决,至于赋税,他直接干掉一个粮长,籍没家产,相信明年税赋方面又会提高不少。
可是,兴学劝学方面,却是见效慢,投入大的苦力活。
哪怕已经临近年关,哪怕天寒地冻,在得知全旭邀请他参加金梯书院的开学庆典之后,卢象升已经与学正商量,给全旭委派两名教谕,赠送书籍千册,以鼓励全旭办学的行为。
卢象升并没有进入全旭的大门,而是直接去了金梯书院。
卢象升虽然是进士出身,可是他却是文武双全,根本不怕挨饿受冻,从大名府城到金堤六十多里走过来,他倒没有感觉什么,可是下面的官员们却苦着脸。
天寒地冻,这一路走来,可是受了不少罪。人家全旭倒也是一个知趣的人,准备了酒宴,喝杯酒,吃点热乎饭,这才是生活。
非常可惜……
全旭只好走向金梯书院。
金梯与全氏大院相连,不过却也是独立的院落。
此时金堤书院门前,相当壮观,西席先生牛金星、孙祖望带着一百多名身穿阑衫的学生们,站在寒风中,迎接卢象升等一行人。
全旭看到这一幕,微微皱起眉头。
这是形式主义,后世非常见。可是没有想到,大明如今也是这种风俗。
全旭急忙走上去道“卢大人,各位大人,全某已经设宴……”
卢象升摆摆手开门见山的道“吃饭先不急,我们去看看书院!”
古代办学,兴建书院,大都选取风景秀丽的风景区,前有流水潺潺,后有松柏蔽日,环境优美,让人心旷神怡。
然而,全旭的选址就是在金堤北岸的盐碱地。
既没有高大巍峨的牌坊,也没有壮观锦绣的门楼,用两根多余u型钢,埋入地下六尺,露出地面三米有余,充当大门。
大门倒是用上好的松木所制,不过并没有上漆,而是原木色。上面挂着卢象升的亲笔所书“金梯书院”四个鎏金大字,蓝底金字,显得稍稍有些不同。
门口用活动板房搭建的两间小房间,一名年过半百的灾民,充当门卫。
这个门卫显然是不称职的,看着全旭、卢象升带着一大票官员走过来,吓得哆哆嗦嗦,连话都不敢说了,只顾得跪在地上,朝着众人连连磕头。
书院在古代属于朝廷制式建筑,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文庙在东,书院在西,进门后两条中轴线,左边是以大成殿为中心的孔庙建筑群,右边则是明伦堂为中心的学院建筑群。
全旭起初不懂,不过有了牛金星这个正牌举人加入以后,开始动手修建。
如果是普通房屋,肯定来不及。
可关键是全旭的房屋几乎都是活动板房,用句不好听的话说,他每天换一个风格完全来得及。
牛金星此时非常兴奋,大名知府卢象升、学正屈六阳、礼房典吏张舒翰,都对牛金星比较客气。
毕竟,牛金星已经是举人了,虽然崇祯元年名落孙山,不过崇祯四年呢?说不定就有可能高中,牛金星二十岁中秀才,二十七岁中举人,属于比较年轻有为了。
就在这时,卢象升望着金梯书院左右两条楹联,只见上面写着“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这是东林党党魁顾宪成所撰的楹联,一直挂在东林书院。
所副楹联则是牛金星书写,在全旭不知道的情况下,挂在了金梯书院的门口。
全旭有些无语,牛金星果然擅长拍马屁。
卢象升望着全旭“您能有此心胸,当真了得!”
全旭脑子有些乱,他有些不满的盯着牛金星,这是硬往东林党上靠吗?
不怕热脸贴冷屁股?
全旭谦虚的笑道“卢大人,这是哪里话,在下只是尽一个读书人的本份,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现在旭,不敢说兼济天下,提供几间书屋,提供几册文籍,让有心向学而郁郁不得志的年轻隽永,有一个可以上进的舞台!”
“不骄不躁,不错,不错!”
学正屈六阳道“小友年方弱冠,现在努力,为时不晚!”
别看这个小友的称呼,却是代表着身份。读书人不中秀才,哪怕到了八十岁,也只能被有功名的人称为‘小友’,只有考中了生员,大家才能一起愉快的做‘朋友’。
全旭到来,牛金星自然不敢喧宾夺主,他带着卢象升等人,穿过黉门,进去东跨院的孔庙,卢象升看着一排高大的白色楼房,松了口气。
他真怕全旭这个湖广蛮子什么都不懂,弄几间破草屋充当书院,那样就贻笑大方了。
这一排小楼与食堂相比,显得有些小。其实这些活动板房是工地上的配电设备箱,不过配电设备被拆除了,只剩下一个长条型的筒子楼。
偌大的孔庙,只有一面至圣先师的神位(既灵位),一只香炉。
全旭正准备向卢象升解释。
卢象升显然没有注意这些细节。
在经过所谓的礼门、仪门、就到了明伦堂。
明伦堂就是类似于大学里的大礼堂,这是全旭为了仓促而建,拆掉了木匠工坊的厂房,这个明伦堂面积大约四五百平方,有四米七那么高,也和食堂一样,属于单层建筑,以圆形钢管作为支撑平顶。
一百多名学生,三十余名官吏,全部进入明伦堂,依旧不嫌拥挤。
众官吏们看着钢铁制成的简单粗暴的大门,再看着这幢用铁作的房子,目光微微有些不同。
读书人嘛,向来是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通俗讲,就是贪生怕死。
有钢铁作为大门,有钢铁制作的房子,肯定比砖瓦或木质房屋好得多。
其实,他们不知道活动板房,还真是一个样子货。
明伦堂是两层高,前后都有窗户,所以视线比较明亮。
“吉时到!”
全旭朝着袁世卿点点头。
袁世卿拿着一根燃烧的木棍,去点燃外面的鞭炮。
这可是全旭在后世废了好大的劲儿才买的十万响鞭炮,一共两盘。
“啪啪……”
一团团火光一路往上爆,红色的纸片随着爆炸天女散花似的飞散,纷纷扬扬。
等到十万响的鞭炮放完,全旭走向前台,朝着众学生道“卢大人,各位大人,我们金梯书院今天正式开学,你们都是金梯书院第一届学生,在全某看来,学校的任务,是培养德才兼备、对国家有用的人才。相信诸位生员也同样怀有宏图远志,期冀异日为国家建立伟业。但要成可用之才,但是要成为有用之才,只读圣贤书是远远不够的!”
全旭的话,让卢象升微微皱起眉头。
卢象升带来的官吏不是学正就是教谕,或者礼房典吏,都是与教育有关的官员。
全旭所谓只读圣贤书是远远不够的,让他们隐隐有些不快。
全旭的目光变得凌厉起来“你们可能还不知道,万历四十四年,受国朝两百多年皇恩的建奴,发布七大恨,公然反叛,如今他们串联蒙古诸部,声势越来越大。”
全旭话锋一转,接着说道“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御,五曰六书,六曰九数。尔等将来,一定要牢记,努力向上,努力成为,像卢大人一样,通五经贯六艺的人才。”
说到这里,众官吏纷纷给全旭鼓掌。
卢象升露出欣慰的微笑。
全旭心中暗笑“哼,拍马屁我也会!”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七十一章五百块的成本作价六万两
第七十一章五百块的成本作价六万两
金梯书院明伦堂内,卢象升上台望着众人道“本府在这里,简单说两句,诸位生员,本府在这里提两点,希望你们牢记!一是道义相先,遵纪守法!对违法乱纪、包揽词讼、结帮拉派、逞凶图利的生员绝不容忍!这话,不止单单说给你们,同样说给大名府州所有的生员,乃至举人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功名,绝不姑息,愿你们早日金榜题名!”
接着,全旭就宣布进开课。
当然,这只是仪式,不需要正真授课。
屈六阳代表官府向金梯书院赐了上千册书,如果按照市价,这些书就需要几千两银子,当然,这属于为劝学准备的,不需要钱。
牛金星代表金梯书院接受这批书籍、笔墨纸砚。
全旭则引着卢象升等人参观金梯书院的教室、图书馆,卢象升等众官员看着全旭图书馆里的图书。
这些图书的数量不算太多,各种书籍加起来,仅仅上万册左右,基本上都是蒙学启蒙读物,加上一些五经书籍。
当然,这主要跟全旭的这个书院是蒙学为主,还没有进行更深层次的教育。
人家东林书院可是高等学府,入门的最次也要是秀才功名的人,讲的也不是基础学。
不过,众官吏还是下巴掉了一地。
全旭这些书籍的印刷质量实在是太好了,纸张厚实,字体清晰,大小一致。
反观朝廷出版的官方书籍,更像是盗版。
参观完金梯书院,全旭安排众人到食堂用餐,袁世卿、牛金星、孙祖望则负责招待。
饭菜以肉食为主,土豆炖鸡,红烧鸭肉不限量供应。
牛金星指着宽大的食堂,以及在后世跟着排队的学生道“这里是我们山长为书院准备的学堂,采取自助式!”
“什么是自助式?”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牛金星解释道“这里的学生要自己拿着饭盒排队领取饭菜,饭菜不限量供应,吃饱为止,不得浪费粮食!”
众官员看着食堂操作台上摆放着一屉屉馒头,一碗碗米饭、包子、面饼、面条、米粥,还有一大盆一大盆的红烧鸭肉、土豆炖鸡肉、萝卜粉条、以及酸辣白菜、芹菜炒鸡胸肉丝等等。
“我们今天也入乡随俗!”
明朝的官员俸禄极低,当然,一家人吃饱喝足没有问题,可是官场的迎来送往,日常应酬,则完全不够用,特别是跟着卢象升过来的官吏,他们都属于清水衙门,可没有什么油水可捞。
众官吏看着满满当当的鸡肉、鸭肉,异常激动。
就在众人用餐的时候,全旭则在东暖阁宴请卢象升、屈六阳以及典史张舒翰三人。
精致的菜肴,几杯白酒上肚。
全旭望着卢象升说出了他的计划。
屈六阳和张舒翰没有说话,卢象升则是急了“你准备开银行?”
“是的!”
“那你先告诉我银行与钱庄有区别吗?”
“有啊,这个区别大了!”
“首先这个银行存钱不收,还给他们一定的利息!”
“不收存金,还给利息?”
卢象升苦笑不得的道“你是嫌你的钱多?烫手吗?”
“这倒不是!”
全旭苦笑道“我若不给利息,谁把钱放在我的银行里?”
“你吸引的存银越多,岂不是亏得越多?”
卢象升有些想不通,全旭看着不像是脑袋有问题的人,怎么却干傻事呢?
“吸纳过来的存款是干什么的?自然是放贷的!我把吸纳过来的存款贷给急需大笔资金周转的人,把贷款利率定得比存款利息高十倍,那不就有钱赚了!现在马上就要过年,年后就要开春,就要准备春耕,普通百姓之家,若是余粮,倒也不用惊慌,可是他们若是没钱,岂不是要借高利贷?我的银行年息两分,百姓借了银行的钱,也不至于倾家荡产,卖儿卖女,家破人亡。”
全旭这么说,卢象升就隐隐约约明白了全旭的意图“你是想效仿王文公?”
王文公就是宋朝的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唐朝八大家之一的王安石。
王安石在变法时,曾提出青苗法,也就是“平常新法”,主要内容是,诸路以见存常平、广惠仓的一千五百万石钱各为本,如是粮谷,即与转运司兑换成现钱,以现钱贷给广大乡村民户,有剩余也可以贷给城市坊郭户。
民户贷请时,须五户或十户结为一保,由上三等户作保,每年正月三十日以前贷请夏料,五月三十日以前贷请秋料,夏料和秋料分别于五月和十月随二税偿还,各收息二分。
凭良心说,王安石的本意是好的,民间高利贷的利息大都是九出十三归,年息二分,这个利息已经非常有良心了。
只是,这个法令在执行的过程中,有些简单粗暴,不需要借贷的百姓也被强行摊派,年息高达二分,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青苗法对地方豪族控制的钱庄、高利贷而言冲击最大,对于百姓的冲击也不小,结果上下一致炮轰青法,最终王安石被罢相。
全旭创立银行可不纯粹是为了好心。
银行的利润是非常惊人的,世界五百强企业盈利排名第二十六位是中国工商银行,第三十一位是中国建设银行,三十六位是中国农业银行,第四十位是中国银行,而中国移动仅仅排到第五十三名,远远落后银行。
全旭原本并没有开设银行的资本,攻打鸡鸣寨他弄到了二十余万两银子,这笔钱虽然只有一半是属于全旭的,不过全旭从后世弄来了这么多物资,大名府青壮们肯定不会花完,不过,全旭有信心让他们留下七七八八。
当然,经过无人机的监视,黄府准备了二十七万两银子,外加锡、白铜等物资,冒充五十万两银子,他与刘侨合作,吞下来不成问题。
那么,全旭手中的白银就多达四十余万两,作为一家仅仅存在于大名府境内的银行,这些本金是已经足够了。
卢象升没有拒绝全旭的理由,毕竟,开春之后,谁也不知道天气会怎么样,万一遇到旱灾,或者其他灾害,百姓也需要钱救急。
就算明年可以风调雨顺,谁敢保证,哪家没有灾,没有病人?
明朝看病也是相当昂贵的,全旭的庄园请了一个郎中,置办了一些药材,免费给庄户看病,可是天下士绅如果都像全旭一样,大明就没有问题了。
可关键是,全旭的只有一个,但愿他将来可以保持初心。
卢象升原则上同意了全旭的请求,全旭则让袁世卿连夜跟着卢象升等人回大名府,去办理筹建钱庄的手续。
有卢象升做背书,一切都非常顺利。
五柳黄门装模作样卖掉的三家店铺,都被袁世卿趁机收购了下来,不过价格有些小贵,一家原本经营不善的酒肆,粮食价格飞涨,谁在酿酒,谁会亏死。
这间店铺位于大名府城的南城方向,临街十四间门面房子,拥有一百多间房屋,前后三进院落。
一家五间门面房子的布庄,后面还有一个大仓库。
一家车马行,不过位于大名府北城郭,占地面积十几亩地,三个店铺全部下来花了六万多两银子。
负责交易的对象还是陈应,交割地点就在全旭的庄院内。
采取同样的方式,全旭用现代工艺品付款,五个同样款式的用玻璃制造的黄水晶发财树,每颗发财树作价一千八百两银子,十个水晶球,什么一鹿相伴,雄鹰展翅等等,每颗球作价一千五百两银子。
三个水晶沙漏,每个作价八百两银子,五十颗金色水晶元宝摆件,被作价六百两。
最终用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总算把陈应满足了。
陈应将三家店铺的房契递给全旭,全旭看着三家店铺,拥有二百三十六间房屋,占地面积共计四十三亩。
全旭用了一堆成本不超过五百块钱的东西就搞定了。
就在陈应准备走的时候,全旭望着陈应的背影道“陈胖子,有没有兴趣跟我干?”
全旭倒不是在调侃陈应,他是实在没人可用。
随着店铺到手,黄家的那家布庄倒是可以改装成女人坊,红尘可以接手,可是,银行他还缺一个大掌柜。
“哈哈!”
陈应其实已经有了离开黄府的心思,他的干女桃仙被他用一百五十两银子从黄府赎身,成为自由之身,他本人也搬出了黄府,住在大名府城的购买的院子里“想要收买我,可不容易,我的价格很贵的!”
“哦,是吗?”
全旭是后世人的思维,他从来不相信所谓的家生子就一定可以保证忠诚。只要筹码足够,人的左手可以背叛右手,更何况是一个人?
他从抽屉里取出一颗金色的水晶苹果摆件,随手就扔给陈应“够吗?”
陈应吓了一哆嗦“我娘叻,这可不能摔!”
陈应别看胖,反应倒还敏捷,顺手就抓住了这颗金色的水晶苹果。
不过,苹果是清末才传入中国,陈应不认识,不过看着水晶苹果的块头,可比水晶金元宝大多了。
“不够吗?”
全旭将七彩色的七颗水晶苹果摆在桌子上“够吗?”
“东家在上,请受陈应一拜!”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七十二章轰他娘的一炮
第七十二章轰他娘的一炮
每个人都有自己合适的价码。
陈应也有。
但凡有能力的人,通常都有自己的底线和脾气,陈应也是如此。
别看陈应表面上笑眯眯的,如同弥勒佛,似乎,那就是一个人畜无害的胖子。
事实上,陈应心中甚是孤傲。
当年,陈应在做生意的时候,与晋商产生了利益冲突,被晋商勾结锦衣卫,籍没家产,沦为一名普通的茶马商贩,黄立极见陈应谈吐不凡,就聘请陈应。
陈应也想借着黄立极的势力,以报当年之仇,他为效力八年,将黄立极的产业,扩张了将近四十倍,可惜,哪怕成为大明首辅,黄立极选择的不是帮他报仇,而是与晋商集团合作,彻底寒了了陈应的心。
事实上,无论有没有黄藻的轻慢,陈应都会离开黄府,离开黄立极。
正所谓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
在主从选择方面,陈应其实早就考察过全旭。
从无到有,一穷二白,全旭在短短不到两个月内就成就了别人一辈子,甚至几代人都无法完成的蜕变。
最重要的是,全旭从来不怕事,无论是面对土匪钻林豹、还是面对前内阁首辅黄立极,全旭有着黄立极永远不具备的品质,那就是全旭年轻,血气方刚,如日中天。
看任何问题,永远不能只看表面。
虽然明代已经有作坊可以制作琉璃,也有西洋人从西洋带过来的玻璃器皿。
然而,哪怕明末在西洋最先进的玻璃制造技术,也没有后世一个民间作坊的技术精良。玻璃和陶瓷,虽然发明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可是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有些技术是古代没有办法学习的。
就像后世的陶瓷刀具,陶瓷刀号称“贵族刀”,作为现代高科技的产物,具有传统金白色陶瓷刀属刀具所无法比拟的优点;采用高科技纳米氧化锆为原料,用氧化锆粉末在&nbp;2000度高温下,用&nbp;300吨的重压配上模具压制成刀坯,然后用金刚石打磨而成。
这样的刀具拥有金属刀具无法相比的优点,耐磨性好,耐高温,可以在连续高温下工作,切削效率比传统刀具高3-10倍。
当然,普通陶瓷便宜,价格不贵,然而这样的陶瓷刀具,虽然材料是陶瓷,却比是刀具中的贵族,价格异常昂贵。
同样也是如此,明朝有琉璃,也知道琉璃像陶瓷一样的烧制工艺,可问题是,他们无法做出完美无瑕的圆球,更无法在玻璃球体内部雕刻成花纹和字体。
同样的材质,做成金元宝样式的玻璃,反而远远不如造型复杂的发财树,这种金光灿灿的发财树,每一片叶子都栩栩如生,让人爱不释手。
随着全旭拿出来的玻璃制品,陈应就猜测到全旭应该非常有钱,不过从全旭毫不在乎这些宝贝的神情可以看出,全旭应该拥有更多,所以他才会更不在乎。
哪怕陈应不认识苹果,却可以看出,这种制作工艺要比水晶金元宝大多了,关键是上面的苹果叶子,也是像真的一样,肯定价值不菲。
陈应看出了全旭的诚意,也找到了自己的新工作。
全旭拍了拍陈应的肩膀道“很好,你尽快回去跟黄府交接一下,赶紧过来开工,年前需要你做的事情多着呢!”
“那……”
陈应本想说那恭敬不如从命。
结果,全旭还以为陈应想待遇,他伸手一把手“试用期三个月,每个月一百两银子!”
陈应赶紧将七颗七彩苹果搂在怀里。
“哈哈!”
全旭看着陈应财迷的模样,忍不住笑道“这个东西多着呢,红尘,你记住价格了吗?在女人坊里,这种东西每样加价五十,不,加一百两,爱买不买!”
物稀以为贵,再加上饥渴营销的策略,他就可以好好薅一把大明土豪的羊毛。
“奴婢明白!”
红尘微微一福。
“作为掌柜,每年可以获得五分干股分红!”
全旭笑道“要想多挣钱,你就好好干,将来身家百万不是梦!”
“谢老爷!”
“谢东家!”
……
随着陈应的离开,全旭则与三娘一起来到末日堡垒里,启动无人机移动终站,监视着五柳黄家在松树林的一举一动。
选择将交易地点放在松树林,全旭真正的目的其实就为了方便无人机进行监视,虽然说无人机的监控范围是三十公里,可是全旭哪儿敢把无人机极限放飞,一旦出了意外,他可没有机会再买第二辆末日堡垒了。
通过无人机监视画面,可以清晰的看着黄府派出的家丁,足足有二百多号人,分别从各个方向搜索松树林。
这些人身手矫健,动作敏捷,关键是他们的装备精良,有一半是火枪手,其中装备了鲁密鸟铳、电掣铳,还有将近十二支迅雷铳。
无论是鲁密铳、掣电铳包括迅雷铳,都是出自明朝火器专家赵世祯之手,鲁密铳全重八斤,全长七尺,装药四钱,子三钱,射程约三百米。
电掣铳则是赵世祯根据鲁密铳和子母炮改良的火铳,采取后装子铳,虽然传闻都说冯·德雷泽在1835年发明的后膛击针枪是世界最早的枪。然而,赵世祯在1598年就发明了后装枪。
一支枪子铳,既固定药包和铅子,只不过采取是火绳点燃的方式击发而已。
迅雷铳可以连续发射十八发,属于原始机关枪的雏形。
通过无人机可以看出,这些黄府的武装家丁组成二十多个小组,相互配合,快速搜索,按照他们这种警惕性,哪怕是锦衣卫也无处遁形。
经过将近两个时辰的搜索,全旭看得有些昏昏欲睡,终于,黄府的车队抵达到了松树林,五十万两银子听上去不少,实际重量仅仅相当于一万八千五百六十二点五公斤,也就是十八吨多一点的样子。
普通一辆卡车就可以轻松拉走,然而,这是明末,黄府采用的是马车和牛车,足足二十四马车。
随着车队抵达,那些家丁马上拿着锄头开始挖土,在杨树下面挖了一个大坑,然后把装满银子的箱子放在大坑里。
黄府也是有意思,他们为了防止凶手悄悄拉走银子,就在周围严密布控,监视了这颗大杨树,等等着不速之客的到来。
十二支迅雷铳,四十余支鲁密铳,还有五十余支掣电铳,另外还有弓弩手,无论再高强的身手,在一百多支火枪的包围下,特别是十二支可以连续击发十八发铅子的迅雷铳的包围之下,想要全身而退,肯定非常困难。
全旭拿着对讲机“刘镇抚,你的人可以行动了!”
要选择松树林这颗杨树底下交易,除了方便全旭的无人机监视,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可以干扰黄府人员的判断。
就在这时,一名黄家丁跑到领头的中年男子黄飞虎身边“虎爷,有情况!”
在靠近松树林中间,一条夯土官道,此时官道出现密密麻麻的青壮,这些青壮拿着刀枪、兵刃、小心翼翼的搜索前进。
这些青壮正是从鸡鸣寨归来的大名府步弓手,为首的正是与黄府不和睦的王玉郎王保长。
黄飞虎自然认识王玉郎,看着王玉郎带着几百名青壮,拿着兵刃,小心翼翼的走过来,他瞬间就明白过来了。
“是他?”
王玉郎与黄立极有仇,而且是因为争夺田产和水源,双方发生过械斗,王玉郎吃了大亏。王玉郎确实就有绑架黄立极的动机。
“虎爷,这人是谁?”
“王玉郎,王荣那个老东西的大儿子!”
黄飞虎不敢大意,急忙把人调过来,在官道两边埋伏起来,特别是迅雷铳、掣电铳和鲁密铳,几乎全部调到了路边,占据有利位置。
全旭通过无人机,可以将黄飞虎等黄府家丁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
此时,刘侨带着对讲机,沿着干枯的沟底,渐渐摸进松树林。
刘侨几乎全部出动,除了留下了六名锦衣卫看守黄立极,其他四十六名锦衣卫则逞战斗队形,缓缓前进。
“你的右手边,二十五步,一明一暗,两个人!”
刘侨朝着陈乾打了一个手势,陈乾带着六子两个人,收起绣春刀,拔出匕首,悄悄摸向两名暗中警戒的黄府家丁。
全旭通过无人机监视画面,可以看到陈乾一边走,一边用嘴发出声音,类似于寒风呼啸的声音,用来掩盖自己踩在积雪上的声音。
两名黄府家丁似乎没有发现,就被陈乾和六子扑上去,结果了性命。
收拾完这两名黄门哨兵,全旭继续指挥刘侨“你的左手边,正数第七颗树下,积雪中!”
就在全旭指挥着刘侨,收拾黄府家丁兵的时候,王玉郎也感觉到了不对劲。
王玉郎也不是战场的雏鸟,他跟着卢象升多次出击土匪,警惕性非常高,距离黄飞等的埋伏圈尚有一百多步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不对劲,下令停止前进。
“老赵,我估摸着这林子里不对劲!”
赵德有摆摆手“咱们现在有大炮,把大炮拉上来,轰他娘的一炮!”
黄飞虎听到这话,脸色顿时大变。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七十三章玩弄于鼓掌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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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七十四章好大的胆子
第七十四章好大的胆子
如果让全旭亲自动手操作,他肯定会把这个局做成一锅夹生饭。
然而,锦衣卫内部的人才太多了,像刘侨这样蛰伏待机的人,他肯定不会在身边留下一批酒囊饭袋。
锦衣卫的人手,分头行动,消除现在他们存在过的痕迹,布置牵着马车,布置车辙痕迹,误导黄飞虎。
黄飞虎也是关心则乱,他并没有仔细勘察现场,在看着银子没了,不远处还有车辙,他就下意识的认为,对方已经用车把银子转移走了。
黄飞虎带着黄府众家丁沿着车辙追去,等黄飞虎等人完全离开,这时,不远处的积雪中缓缓鼓起一个小包,雪包越来越大,露出一个人头。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刘侨的心腹锦衣百户陈乾,陈乾小心翼翼的打量着周围,用耳朵倾听刘侨的命令。
全旭通过无人机画面,清晰的可以看出按照布置的车辙印记,沿着金堤追去,这时,陈乾等锦衣卫则纷纷从积雪中钻出来。
他们来到那座墓坑前,挖开墓坑,将里面的银子搬出来,十八吨多的重量,他们四十几个人根本就搬不走。
不过,这也没有难住他们。
锦衣卫用单臂盾牌作为滑板,制作了十几架简单的雪橇,然后装着银子,离开了现场,当然,也有专门的人清理痕迹。
……
无人机的电量即将耗尽,全旭操作着无人机返回。再次派出另外一架,继续监视着刘侨他们。
银子在刘侨手中,全旭对刘侨他们也是一种考验,反正这个时代的人,移动速度有限,刘侨他们只有四匹马,就算想跑,他们也跑不远。
全旭望着三娘道:“三娘!”
“嗯!”
“你这里看着,如果发现刘侨耍花招,你就用对讲机通知我,如果没有异常,就不用管他们!”
如果刘侨想黑吃黑,全旭不介意用M249全部干掉他们,独吞这些银子。
如果他们愿意遵守之前的协议,那么一切都没有问题。
随着罗世明与王玉郎等人返回全旭大院,全旭需要与王玉郎他们交割,毕竟协议是要遵守的。
“全爷!”
“全爷”
……
全旭来到全旭前院的时候,整个大院已经变得人山人海。
孙祖望和牛金星、袁世卿和无双带着几十名军大衣,一边查验财物,一边进行汇总,清算。
孙祖望倒是表现得毫不在意,甚至隐隐有些嫌弃的样子。
可是,牛金星眼睛里却露出兴奋,仿佛这些财物都是自己的一般。
全旭倒是没有在意牛金星的贪婪,任何正常人面对这些财物的时候,都会这般,如果是毫不在意的样子,那么只有两种人,要么牛逼,要么装逼。
像马云一样的有钱人,金钱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一组数字,所以他们会表现得非常轻松,然而,人家是真牛逼。
有些人就会像孙祖望一样,那是在装逼。
全旭望着众人笑道:“首先,要庆祝咱们大家都可以过一个大肥年,不会再缺吃,也不会缺穿,就算是想娶个媳妇,纳房小妾(百姓必须年满四十周岁,而且无出,才可以纳妾。)”
众青壮们哄笑起来。
确实缴获的财物,他们不知道具体数字,可是却知道不在少数。
“食堂里已经准备了饭菜,土豆炖鸡肉,还有红烧鸭肉,大家可以可劲吃,不用给我省钱!”
全旭让食堂准备热饭,让青壮们与远到而来的土匪俘虏们吃顿招呼饭,当然,俘虏不是庄户。
全旭也没有充当滥好人,他们直接关押在之前的澡堂,好在这里封闭还算好,地板经过这段时间的装饰,已经铺好了。
除了大池和淋浴还没有安装,像更衣间、大堂等设施已经完备,暂时安置不成问题。
全旭则带着王玉郎、李善、赵德有等人来到暖阁内,喝着热茶,当然,茶水依旧是八块钱一包的劣质茶叶,反正李善他们也喝不出好赖。
全旭望着六大保长道:“你们放心,我全某人不是吃独食的人,怎么分,咱们就怎么分!”
王玉郎笑道:“全爷,您这是哪里,我们还能不相信您吗?”
“不过!”
全旭的话音刚刚落,六大保长的心马上就悬了起来。
“大家伙这么拼命,不就是给爹娘、老婆孩子赚点钱吗?”
全旭笑道:“我这里进了一大批物资,量大,便宜、实惠,你们要不要购买一些回家过年?”
赵德有皱起眉头:“粮食有吗?”
“有,小麦、大米、面粉都有,不光是这些,还有衣服,就像你们身上穿的大衣、棉袄、棉裤、棉鞋,还有帽子,从头到脚,从上到下,我都有!”
全旭望着六大保长道:“大名府府里的粮食是什么价,你们自己知道吧?”
王玉郎点点头:“麦每斗两钱七分银子,米每斗三钱银子!”
“也就是说,每石麦子二两七钱银子,大米每石三两银子?”
“是!”
“这样吧,我这里的麦子一口价,一麻袋二百斤,一两五钱银子,大米也是二百斤二两银子!”
“当真?”
赵德有兴奋起来。
大名府城的粮食一天一个价,他们所说的价格还是五天以前,现在什么价格只有粮商们才知道。
“这样吧,我这里的东西非常多,你们要不要购买,就与其他人商量一下,事先声明,买不买随心意!”
全旭离开了暖阁。
罗世明带着三十几个军大衣神秘兮兮的过来道:“东家,全爷!”
“你们这是……”
罗世明朝着全旭使了一个眼色。
全旭带着这些人来到后院的仓库里。
三十几名军大衣们,纷纷撕开身上的大衣或棉衣的夹层,将里面的东西扣出来,有金、银首饰、有的是砸扁的银茶壶、银碗、还有三十几枚五两重或十两重的金锭子,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堆了满满一座小山。
“他们没有发现吧!”
全旭倒没有吩咐罗世明暗中动手脚,他要从大名府青壮手中赚钱,就完全可以光明正大。
“没有,我们还盯着他们,他们倒没敢动手脚,王玉郎可是亲手砍了他一个本家侄子!”
“真有你的!”
全旭给了罗世明一拳头:“下次不要这样了!”
全旭朝着存放冷冻肉的泡沫箱踢了一脚:“你们,每人拿一只鸭子回去,让老婆孩子见见荤!”
“谢全爷!”
众军大衣们兴奋的拿起箱子里的冷冻鸭子,朝着全旭鞠躬感谢。
全旭则去了洗澡堂,安置着众土匪俘虏和灾民的地方。
全旭看着花名字,总共人口是七百八十三人,不过,土匪俘虏不足二十名男子,而且都是会操作火炮的技术人员,其他都是妇孺。
灾民多达四百二十七人,其中过半都是青壮年。
这些新来的灾民与土匪俘虏们,却只给了每个人一碗热粥,一个馒头,吃饱倒不至于,不过,却可以干点活。
全旭望着众人道:“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们的东家,你们给我干活,我管你们饭吃,不愿意的干的,现在可以离开,这顿饭,算我请你们的,不问你们要钱了!”
“请东家收留!”
灾民和土匪俘虏们纷纷磕头,全旭也已经过了最初的不适应,他接着道:“我需要人干活,干活,就有饭吃!”
众人急忙伸手:“我愿意,我干……”
罗世明按排着三四十名军大衣,这些军大衣们倒是收起了雁翎刀,腰里别着斧头,监视着众人干活。
阶级不知不觉中已经形成了,军大衣们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全旭的心腹,自觉得感觉高人一等。
全旭前院里,从院门口到二院门口,总共有八十多步远,六十多步宽,全旭计划在这里形成一个小型临时市场,左右两边分别拱建类似于农贸市场里的那种摊位。
当然,这就需要很多树木。
那个松树林,全旭也顾不得什么保护环境不保护环境了,人都活不下去,要环境有什么用?
好在,全旭现在有的是工具,新人们过来砍伐树木,倒也干得热火朝天。
……
黄飞虎连续追了一个多时辰,直到迎面遇到一辆马车,如临大敌的望着他们。
误会解释清楚,黄飞虎这才明白,他上当了。
前面无论三十里之内没有一辆马车,而且也没有其他岔路。这些车辙印记绝对不是现在留下来的,而是提前布置好,用来迷惑他的。
五十万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二十多辆马车,不可能做到无声无声,载重马车比人快不了多少,而且最大的问题是,他根本就没有看到马粪或牛粪。
“回去!”
黄府众家丁愣住了。
黄飞虎咆哮道:“快,回去!”
又用了一个多时辰,黄飞虎等人终于回到了松树林,果然,不出他所料,就在松树林不过十几步远的地方,出现一个被挖开的废弃墓洞,还有一片黄府银箱上的封条。
“贼他娘的!”
黄飞虎仰天发泄一会儿,只能带着黄府青壮,拉着黄府家丁的尸体返回黄府。
就在黄飞虎等人快要走出松树林的时候,他们发现了军大衣们带着众民夫,正在砍伐树木。
“好大的胆子!”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七十五章我不会让你吃亏的
第七十五章我不会让你吃亏的
“什么人!”
黄飞虎带着人刚刚靠近这些民夫,就被军大衣们发现了。负责带领军大衣的马大成大吼道:“再不说话……”
等黄飞虎等人走到近前,他看着黑洞洞的枪口,心里有些发怵。
黄飞虎望着马大成道:“谁让你们来的?”
“你管得着吗?”
马大成虽然是大名府本地人,可是他还真不认识黄飞虎,不过,看着黄飞府等人,又是火铳,又是刀剑,肯定不怀好意。
哪怕不用脑子想,就算用膝盖想,也知道他们绝对不会像他们一样过来伐木。
马大成朝着远处的一名军大衣使着眼色,军大衣会意,悄悄后退。
此时的马大成,经过短暂的慌乱,反而冷静了下来。
现在他可是有底气的人,不仅仅是后面有全旭撑腰,关键是可是有六个保的壮丁都在全氏大院,六百多号人,一旦打起来,大名府青壮们能会袖手旁观吗?
马大成想着,他们肯定不会,是吃着全旭的饭,穿着全旭的衣服,他们要是不管帮忙,将来还好意思出门见人?
想到这里,马大成更加有恃无恐:“这片树林就是我们东家的,我们砍树,挨着你什么事了,不要以为有两杆破枪就了不起!”
黄飞虎气得脑门子直突突,他虽然在黄府地位没有陈应高,可是在大名府,他也算是一号有名有姓的角色。黄府的高利贷、赌场、包括三家妓馆都是他负责,别说一名普通下人,就算是有功名的秀才,见了他也可客客气气。
“你放肆!来人,给我拿下,掌嘴!”
十几名黄府家丁纷纷拔出刀剑,冲向马大成,准备将他拿下。
就在这时,马大成却硬着脖子道:“你们最好快走,不要惹麻烦,我们家老爷,可不是你们能惹起的!”
“哦!”黄飞虎怒极反笑:“我倒是要听听,你们老爷是谁?”
“让你知道也没事,我们老爷可是大名知府……”
黄飞虎微微一愣:“难道消息有误?全旭不是这里的真正主人,只是一个管事的?”
“怕了吧?我们老爷可是卢大人面前的红人,聪明的话,赶紧走,要不然,想走都没有机会!”
黄飞虎的嗓子一甜,他知道被这个二愣子气得快吐血了:“拿下,拿下!”
一名军大衣上前,扬了扬手中的斧头:“就怕你拿不下!”
“一起拿下,一起拿下!”
黄飞虎今天是憋屈之极,为了钓鱼,找到对付黄立极的人,这件差事偏偏办砸了,丢了银子不说,损失四五十号家丁不说,还没有摸对方一根毛,这要是回去,他可没有办法交差。
无论如何,先出口气再说。
“迂迂!”
罗世明骑着一头毛驴,不紧不慢的来到马大成身后,满脸冷笑:“我说是谁他娘的裤裆破了,把你露出来了!”
黄飞虎看着远处,呼呼啦啦一条巨大的火龙从全氏大院里出来,火光不时的映照出寒光闪闪的刀光。
黄飞虎愤愤的盯着罗世明:“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罗世明挑衅的望着黄飞虎:“怎么?还不死心?信不信我挖个坑,把你埋了?”
罗世明这次去鸡鸣寨,算是再次见了血,亲手砍了一个土匪,胆子更壮了。
黄飞虎道:“我们走!”
众黄府家丁非常迅速,退往另外一边,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不多时,这条火龙越来越近,其实大部分都是全旭新招募的青壮,火把是真的,雁翎刀也是真的。
这个馊主意就是牛金星出的,按照罗世明的想法,马上通知全旭,让大名府青壮们一起帮帮场。
可是牛金星却阻止了罗世明:“罗管事,这人情用一次就少一次,不到万不得已,尽量不要用。”
罗世明有些担心。
牛金星却自信的笑道:“你放心吧,绝对打不起来,这里是大名府,无论哪家豪强,也不敢在卢大人眼皮子底子发动几百人的火拼!”
于是,牛金星就告诉罗世明,让他动员那些新来的灾民,拿着火把,拿着府里的雁翎刀,故意在火把前晃悠,造成这几百人都是明火执杖的架势。
果然,此举成功吓走了黄飞虎。
其实,这个时候,全旭并没有像对外所说的一样在睡觉,他只是通过无人机监视着全局,他没有主动出面,就是想看看手底下这几块料,有没有有用的人才。
反正,他不怕得罪黄府,黄府已经得罪死了,早一刻动手,晚一刻动手,都没有关系。
这里是金堤,黄府的人在这里动手,就会落下口实,卢象升也不会对黄府客气。
不过,牛金星确实是历史上记载的那样,有智慧,也有小聪明,只是非常可惜,功利心太强。
这样的人,不是不能用,而是不能重用。
全旭早就想训练军队,武装自保,可问题是,他只是一个小地主,别说放在全天下,放在大名府,他还真正排不上号。
一个地主招募几十名护院说得过去,可是训练几百上千名武装家丁,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恐怕他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所以,全旭用银行来吸引卢象升的支持,卢象升非常忧心治下来年春耕情况,所以办银行,低利息放贷,卢象升肯定会支持。
全旭再打着为银行运输银两护卫的旗号,组织武装家丁护卫,卢象升肯定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全明没有扯旗造反之前,卢象升不会动他。
全旭望着三娘道:“三娘,你去告诉一下辛嫂,让她炖一只鸡,给牛金星送过去!”
三娘点点头。
全旭用实际行动告诉牛金星:“你搞的小动作,我知道了,有功就奖励,奖励你吃鸡!”
就在全旭感觉有些瞌睡,准备睡觉的时候,突然对讲机里传来阵阵滋滋的电流声。
“全……全爷,全爷!”
对讲机里传来刘侨的声音,这是他第一次主动联系全旭。
在联系全旭之前,刘侨内心里做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纠结。
黄府并没有按照约定,支持五十万两银子,而是拿了将近一半的白铜和锡充数,实际银子只有二十七万两多一点。
如果是其他人,刘侨绝对毫不迟疑,马上带着人把银子独吞。
可惜,对方是全旭。
这个对讲机,在刘侨心中非常坚信,就是仙家的宝贝,每隔三天充一次电,在刘侨看来,应该是全旭为这件法宝补充法力。
全旭的能力,让他深深忌惮。
特别是在对付黄府家丁兵的时候,黄府的家丁兵应该是有行伍之人亲自训练过,几乎每一座哨位布置,有相辅相成,暗哨布置得非常精妙,他们还用了白布作为伪装,就算是训练有素的锦衣卫,他们也难以保证万无一失。
可是,全旭却能准确的指出他们每一名暗哨或明哨的位置。
这只是一方面,更让刘侨忌惮的是,全旭的智慧,采取声东击西,鱼目混珠,偷梁换柱,铁树开花,一计接着一计,把黄飞虎耍得团团转转。
别说全旭是神仙,就算是人,在没有绝对把握一击必杀的情况下,能不得罪,就不得罪。
全旭装作刚刚睡醒的样子:“什么事?”
刘侨道:“全爷,银子已经到手,不过,没有五十万两,只有二十七万两,剩下的只是锡和铅还有一些白铜,按照约定,刘某只拿十万两,多余的算是孝敬全爷!”
全旭道:“不用,该你们拿的,不会少一两,锡、铜、铅都留给我,银子你们拿走十五万两!”
听到这话,刘侨大喜:“不用,不用,侨用十万两银子就够上下打点了!”
全旭笑道:“十五万两银子也不是小数目,你们带着也不方便……”
听到这话,刘侨心中一咯噔。
全旭道:“既然要打点,我这里有几件宝贝……”
刘侨心中一沉,全旭所说的宝贝,哪怕是石头,他也得认,他可没有胆子得罪一个神仙。
“放心,我不会让你吃亏!”
全氏大院里,整夜运输着木柴和木材的车辆,进进出出,热闹非凡。
谁也没有注意到,二十几辆大辆从后门转进了后院。
这些换装了普通百姓衣服的锦衣卫们,将一箱箱银子卸在东暖阁里,就悄悄从后院离开。
刘侨带着朱敬轩、陈乾等四名锦衣卫走进暖阁。
刘侨有些忐忑不安,不知道全旭给他什么样的宝贝,可是进入暖阁,他发现屋里的整个房间洁白如雪,明亮如白昼。
然而,他却看不到蜡烛与火把。
“来,坐吧!”
全旭淡淡的道:“你过来看看吧,这些东西,是不是比银子好?”
全旭揭开案几上的红布,露出一只只形式各样的水晶摆件,都是玻璃。
陈应作价一千八百两银子的金色发财树,只剩一颗了,有些可惜。
一对鸳鸯玻璃摆件。
金色弥勒佛玻璃摆件五个。
天鹅摆件两个。
玻璃茶壶三套。
貔貅摆件三个。
水晶莲花摆件十个。
三辆水晶马车。
刘侨的目光落在的水晶饰品与摆件上,呼吸开始急促起来。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七十六章纽扣也可以代替银子用
第七十六章纽扣也可以代替银子用
其实有些东西,并非是越古老越好。就像玉器雕刻,汉八刀为代表的玉蝉,雕刻出来的玉蝉非常抽象。
喜欢的人会非常喜欢,不喜欢的人,还是真是喜欢不上来。现代工艺的魅力,可不是抽象作品,而是栩栩如生。
就像天鹅摆件,羽毛,天鹅嘴、脚、翅膀,采取了不同颜色的玻璃组成,整只天鹅却浑然天成,让人爱不释手。
摇钱树上的铜钱,与真正的铜钱一样,外圆内方,金光灿灿。
不仅仅是刘侨的目光再也挪不开了,就连牛敬轩也一脸呆滞,陈乾更加不堪,他惊讶的嘴巴可以塞进一只鸭蛋。
“咳咳……”
全旭咳嗽一声。
刘侨这才回过神来。
全旭笑眯眯的望着刘侨道:“刘镇抚,你觉得这些宝贝怎么样?”
刘侨强自镇静下来:“全爷,这……这都是举世罕见的宝贝!”
全旭此时还真应该感谢一下那名叫萧桃的姑娘,哪怕是一模一样的金元宝,上面的字体也不一样,有什么富贵、吉祥,如意等等。
五个弥勒佛摆件,却是五种造型,神态不同,三辆同样款式的水晶马车,却是三种颜色,有紫色、金色以及银色三种,骏马的神态同样不同。
“你拿银子去京师打点,有送这些东西好吗?”
全旭指着那颗金色的摇钱树道:“你送给骆养性五万两银子,他不稀罕,银子人家多的是,要论捞钱的本事,骆养性可比黄立极厉害多了!”
黄立极虽然贪婪,却是一个读书人,哪怕是装,他也会装装样子。可是骆养性不是,他是纯粹不要脸,胆子奇大无比,什么钱都敢收,什么事都敢揽,最终他被自己的贪婪给害死了。
刘侨满脸苦笑:“这些宝贝,好是好……可是……全爷,锦衣卫、五军都督府、还有宫里,可不止一个骆指挥使,需要打点的不少,明说吧,我……我买不起。”
“买不起?”
全旭一脸惋惜:“两千两银子也没有吗?”
“什么?两千两?”
“对!每件两千两银子!”
刘侨心中狂喜,表面上不动声色,他可是亲眼见过魏忠贤的一对琉璃茶壶,那套茶壶是碧绿色的,远远没有这里的茶壶精致,据说东林党钱谦益所送,价值万两银子。
而全旭这里的宝贝任何一件,都不比钱谦益送给魏忠贤的那套茶壶差。
全旭为什么会这么大放?
难道是……
刘侨心中暗暗想着,难道是全旭看中了他的未来?有意培养他?
全旭笑眯眯的望着刘侨道:“这里一、二、三、四……一共也就三十几件,零头不要了,算你六万两,怎么样?”
刘侨的目光与朱敬轩在空中一碰,朱敬轩冲着刘侨点点头,示意他赶紧答应。
刘侨扑通一声朝着全旭一跪:“谢全爷赏!”
刘侨心中明白,他此去京师,不见得会顺利,就算向指挥使骆养性行贿,难保自己可以站稳脚跟。
可是有了全旭这样一位神通广大的神仙相助,他就算再升几级,成为锦衣卫指挥使,也不是没有可能。
“行了,拿着东西去京师办事吧!”
全旭笑道:“将来少不得要让刘镇抚关照!”
“全爷,只要门下能够办到,侨绝对没有二话!”
刘侨也是聪明人,他在想通了关节以后,马上顺着杆子往上爬,自称是全旭门下。一个堂堂锦衣卫镇抚甘心成为一个平头老百姓的门下,这需要多不要脸?
刘侨朝着朱敬轩使了一个眼色。
不一会儿,十几名锦衣卫抬着几个大箱子,再次进入暖阁。
“这里是十万两银子,我带两万两银子进京!”
全旭暗喜,勒索黄立极二十七万两银子,二十五万两进了他的口袋。
全旭拍了拍手。
红尘端着一个托盘款款而入。
只见托盘上摆放着沙金玻璃貔貅手链,沙金不含任何黄金,虽然带着金字,其实与黄金并没有任何关系,只是一种合成金属,染成了黄金色而已。
这种东西,其实并不值钱,而且不好卖。
沙金铸造的貔貅,足足有五六十克重,一看就知道是假的,所以才卖九块九一串。
然而这串九块九的沙金貔貅手链,在刘侨眼中变得极为不同。
“这是沙金貔貅手链,送给你们把玩!”
“沙金?”
“对,这玩意不是黄金!”
全旭笑了笑道:“不要钱,每人都有!”
全旭将五十三串手链,摆在桌案上:“愣着做什么?”
刘侨这才千恩万谢的接过这些手串。
全旭回到主屋休息,直到天色快亮的时候,全旭这才醒来,随着全旭一动,三娘马上就醒了过来,她一边服侍着全旭穿衣服,一边向全旭禀告:“相公,昨天上无双和红尘清点了那些银子,共计二十五万两,还有七千多斤锡,三千多斤铅……”
数量对得着上,全旭也没有太过在意,毕竟,刘侨只要脑子没病,就不敢在这方便跟他耍花招。
全旭洗漱完毕,正准备开始晨练,就看到袁世卿、牛金星、无双、孙祖望四个人双眼通红,一脸疲惫的走过来。
“东家”
“老爷!”
全旭叹了口气,看样子晨练的事情又要泡汤了。
“怎么样?”
“全部统计出来了!”
袁世卿拿着账本递给全旭看。
全旭随着翻了翻,写得密密麻麻,非常凌乱。
“袁管事,你这个账,怎么这么记!”
袁世卿朝着全旭眨眨眼。
那意思是什么明显,他故意的,反正大明府青壮们几乎全部不识字,也只有王玉郎识几个字,不过王玉郎昨天晚上就被罗世明灌醉了,估计现在还没醒。
全旭匆匆扫了一眼,汇总数量是金二千三百两,银二十八万五千六百余两,布七百四十二匹,丝绸三千零十二匹,牛七十三头,马二十九匹,骡子十五头,驴子二十三头……
共计折合银子共计三十三万一千七百五十两。
全旭拿着账单道:“大家伙辛苦!”
“三娘!”
三娘有些不舍得的将全旭递给他的水晶元宝拿出来。全旭随手将这种小如龙眼大小的水晶元宝:“每人一个!”
“谢东家!”
全旭转而望着袁世卿:“通知大家伙,食堂开会!”
其实也就是全旭心大,他能睡得着,众大名府青壮们,根本就毫无睡意,他们在食堂里吃完饭,就相互聊天,分析自己可以分多少钱。
全旭走进食堂的时候,众人兴奋的谈天说地,他们看着全旭进来,就停止交谈。
全旭拿着一个喇叭,登上前台,拿着手中的账单,向众人道:“看来大家心情不错,等会大家的心情会更不错,现在咱们这次缴获的物资已经统计出来了,大家放心,这次统计是在双方代表同共见证之下统计的,如果谁有异议,现在可以提出来!”
王玉郎的眼睛有些红,他大着舌头道:“没有,没有!”
众人纷纷表示没有。
全旭道:“咱们这次缴获银子,折合银子共计三十三万一千七百五十两,两家一人一半,那么你们得到的将是十六万五千八百七十五两银子,大家算算对不对?”
赵德有伸出手指头,开始掰着手指,可惜手指不够用,他有些尴尬的望着王玉郎。
王玉郎点点头道:“没错!”
全旭拿着帐单道:“你们这些天吃的,算我送的,那就不算钱了,可你们身上穿的棉大衣、棉袄、棉裤、棉鞋,棉帽,一共折合十两银子,大家感觉贵不贵?”
“不贵!”
“不贵!”
“全爷厚道!”
“全爷高义!”
……
全旭点点头拿起一支圆珠笔,从账单上减去六千六百两。
“还有布,七百四十二匹,牛七十三头,马二十九匹,骡子十五头,驴子二十三头……这些东西,我全部不要!”
全旭的话音刚刚落,袁世卿急得直跺脚。
种地怎么可能没有牛,这七十三头种地,平均分摊下来,每头牛要分摊将近三百亩地,累死这些牛,这些年也干不完,全氏庄园还不够用,怎么能全给他们?
全旭没有理会袁世卿的眼色,继续说道:“这些东西折合五万三千两,一家一半,就是两万六千五百两。”
“你们给我带来七百八十三个活人,每个人五两银子,这就是四千零六十五两!”
“咱们缴获了六千斤铁,我全部不要,全部分给你们,折银一千两百两!”
“各种兵刃、铁器、锄头、斧头,共计一千三百零五件,我同样不要,全部分给你们,折银八千七百两。
全旭笑道:“最终结果是十一万一千八百一十两,六位保长,你们看看这个数目对不对?”
“没……没错!”
这个数目对于王玉郎来说有些大,别说他没有算盘,就是有算盘,他一时半会也算不清。
全旭笑道:“你们也都看到了,咱们缴获的大都是没奈何,银冬瓜,要详细分,一时半会也剪不开,这样吧,我取一个折中的办法!”
全旭朝着三娘使了使眼色。
三娘带着十几名军大衣,抬着几个大木箱子进来。
众人疑惑起来,大木箱子虽然看上去不小,可是怎么也不可能装十一万两银子啊!
全旭打开箱子,里面并没有任何银子,而是一堆花花绿绿的纽扣。
众人看着扣子,有些不解。
王玉郎壮着胆子望着全旭道:“全爷,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七十七章矮子里面拔高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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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矮子里面拔高个
九块九超市里可没有游戏币,全旭也没有假钞。不过,却有扣子。而且是九块九,组合套装。
一套五种颜色,每种颜色一包一百枚。
这个时代可没有后世的纽扣,虽然军大衣和劳保服上有纽扣,不过劳保服的纽扣都是黑色塑料质地的四眼扣。
而军大衣上却是塑料五角星两眼扣,扣子虽然不起,然而其他人却没有,想仿制也没有机会,更没有时间。
全旭指着这些扣子道:“大家有没有去扛过包?”
马大成道:“我去过!”
“你在扛包的时候,你扛一抱,人家给你一根木片?”
“对!”
全旭笑道:“这些扣子,就相当于你们扛包的时候,发的木片!”
全旭拿着一个大一点的扣子:“这样的扣子,无论什么颜色,都代表一两银子,这种小的,无论是什么颜色,代表一钱银子。”
全旭这样解释,众大名府青壮们也纷纷明白了过来。
“咱们外出求财,为的就是让老婆孩子吃饱穿暖,我这里衣服、粮食,锅碗瓢盆,应有尽有,你们可以拿着这些扣子,去换同等价值的东西!如果不愿意从我这里购买任何东西,没有关系,你们可以拿着扣子去后院,咱们一手拿扣子,一手换银子,童叟无欺,一分不差!”
全旭指着扣子道:“王保长,你先来吧。按照咱们,你们六家每家可以分两万两千八百零六两六钱银子,这些银子,你怎么分,是你的事。袁世卿,给他一万九千八百零六一枚大扣子,小扣子六枚!”
全旭让牛金星数给赵德有一万九千八百零一枚扣子,采取同样的方式,把扣子发给了其他保长。
保长们则按照战斗的斩首数,以及贡献大小,每个人分上四五百两或一百多两不等,哪怕分得最少,也超过百两。
也有的大名青壮担心全旭反悔,他们拿到扣子之后,马上去跟全旭换银子。
后院的银库前,三娘和无双开始给需要换银子的青壮兑换同等数量的银子。
全旭大院的前院,经过一夜的紧急兴建,形成了一个简易的市场摊位,上面摆放着各种两样的货物。
军大衣们扯着嗓子喊道:“大米一包两个大扣子!”
“麦子两包三个扣子!”
“盐,上好的雪盐,一盆一个大扣子!”
为了消除后世的痕迹,全旭采购的食盐,都扯掉了包装袋,随即烧掉,此时的盐,就直接放在那种超大的不锈钢大盆里。
一小盆盐,相当两斤的样子,约合每斤盐五钱银子。
明朝的官盐价格在产地其实非常便宜,(数据取自《中国历代物价考证》,崇祯年间一斤上海是六钱银子,不过产地之外,盐价就十倍二十倍不止。
大名府不属于产盐区,这里的盐价高达七八钱银子每斤,而且里面还有很多沙子,又苦又涩。
全旭售卖的盐五钱银子,其实已经很便宜了,明代并非没有雪盐,上好的盐叫青盐,就是颜色泛白发青,是富贵人家,用来漱口的东西,价格相当昂贵。
“棉大衣,一件四个大扣子!”
“棉袄,一件三个大扣子。”
“棉裤,一件三个大扣子!”
“棉鞋子,一双两个大扣子!”
“棉帽子一顶两个大扣子!”
“棉衣一套,十个扣子!”
“不锈钢脸盆,一个扣子!”
“针线包,一盒两个小扣子!”
“保温茶壶,一个扣子!”
……
众青壮听着吆喝声,纷纷开始购买东西。
他们现在手里有钱,而且不是真正的银子,只是纽扣,就像花着微信和支付宝里的钱一样,只是数字,他们非常痛快的掏钱。
全旭看着大名府青壮们,一麻袋一麻袋的购买粮食,棉衣、以及各种用品,他顿时笑开了花。
大名府青壮们肯定不舍得把钱花光,不过很大一部分会再次流进全旭的口袋里。
就在大名府青壮们,拿着塑料扣子开始在全氏大院里疯狂采购的时候,全旭则在主屋里,舒服的躺在沙发上。
由他口述,红尘则亲笔默写全旭对女人坊的定价。
与售卖给大名府青壮的物资不同,女人坊的定价,堪称丧心病狂。
“薄荷清凉水(六神花露水)十两银子每瓶,谢绝还价!”
“香皂每块三两银子!”
“沐浴露十二两银子!”
“洗发水十五两银子!”
“水晶项链一百两银子(底价,上不封顶)”
“水晶手链五十两银子!”
“水晶风铃八十两银子!”
“口红(九块九一支)三十两银子!”
全旭用了半个多小时终于把九块九超市的小饰品和日用化妆品定价完毕,红尘写得的腕都酸了,全旭也没有多看一眼。
他急忙走向后院的银库。
“相公”
三娘急忙迎上来:“累了吧,过来坐下来歇歇!”
全旭望着三娘道:“兑换了多少银子?”
“不到八千两!”
全旭点点头。
此时熬了一夜未合眼的无双,捂着嘴打着哈欠。
全旭装作没有看见的样子,现在可不是怜香惜玉的时候,可关键是他手中没有人。
大名府青壮们的疯狂采购,直到晚上才结束。
粗略估计,全旭今天出卖出去了一千八百六十套军用大衣,一千四百多袋麦子,五百多袋大米,以及不锈钢锅、盆、盐和香油、大豆油,还有针头线脑等乱七八糟的东西。
“回收了多少扣子?”
“回禀东家,咱们回收了大扣子五万四千三百八十枚!”
全旭点点头,六百多人,人均消费九十余两,这个数目相当可观了。
“不过……”
“怎么了?”
袁世卿拿着账本向全旭禀告道:“东家!数目对不上!”
“怎么回事?”
“兑换出去银子三万七千零六两,还有两万多枚扣子没有收回来!”
全旭得意的笑了起来,他用扣子可以代替银子,说明他的信誉初步建立了起来。
只要他的信誉不破产,拿扣子都可以代替银子,那么纸币呢?
“这事不用管了,明天他们只要拿着扣子过来买东西,咱们就卖!这个摊位也别忙着拆除!”
“是,东家!”
就在这时,罗世明带着几名军大衣巡逻回来。
全旭望着罗世明道:“来得正好,通知所有人,到食堂开会!”
全旭所谓的开会,基本上都是他自己说,别人负责听,负责执行。
经过一刻钟的通知,新旧两批庄丁,男女老少,一千多人挤进了食堂。牛金星和孙祖望,包括红尘和无双也参加了会议。
不过此时的全旭的庄丁,泾渭分明,穿着棉衣的、军大衣的都瞧不起这些新来的,他们眼睛里除了鄙视,就是不屑。
当然,新来的人,大都唯唯诺诺,小心翼翼。
看着所有人到齐,全旭也没有废话,直接开门见山:“今天宣布三件事!”
众人的耳朵全部支起来,仔细听着全旭的讲话。
“明天就是扫尘(既腊月二十四日),所有人里里外外给我清扫干净!”
“第二件事,我要组建家丁兵!”
说到这里,牛金星的眼睛陡然一亮,他目光咄咄的盯着全旭。
全旭望着众人道:“家丁兵也是兵,是兵就是要拼命的,怂的人就算了,有没有人愿意参加?”
“有!”
众军大衣率先响应,气势倒还不错。
“很好,很好!”
全旭接着道:“家丁兵每年饷银十五两,参加既给十两安家银子,战死了,家里给二十两抚恤银,外加十亩永业田,受重伤给十两汤药费,残了给银十两,永业田五亩!”
其实明军也是有饷银的,不过,不同时期,军饷是不同的。
比如戚家军,每日的军饷标准就是口粮三分三厘,行粮一分二厘,一年军饷标准大概在十八两白银左右。
戚家军从成军大小数百战未尝败绩,到万历十一年戚继光去职,戚家军歼敌总数超过十五万人,哪怕戚继光去职戚家军战斗力依旧在,一直是明后期国防力量的主力,万历朝鲜之役,戚家军首登平壤,立下头功。
直到浑河之战,三千戚家军全军覆灭,指挥戚金战死,戚家军成为大明王朝最后野战之虎。
军每月的军饷大约在二两上下,而贵州、四川等地进入辽东作战的,每月军饷标准接近三两。
当然,至于发到士兵手里有多少,就很难说了,明代欠饷从万历二十七年就开始,根本没法统计。
全旭手中没有出色的练兵人才,只是矮子里面拔高个,任命罗世明为家丁兵统领,马大成为副统领。
事实上,无论是罗世明和马大成,都是大棒槌,硬刚倒是不怂,机变不足,是先天劣势。
组建家丁兵,全旭倒是不缺装备,他缺的是给他练兵的人,没有办法,现在只能赶鸭子上架,自己上。
全旭虽然没有当过兵,高中和大学的时候,军训他倒是参加过,训练三大步伐。四面转法,蹲下起立,这些他倒是会。
可惜,全旭想象得太简单了。
训练开始的时候,他就气得快吐血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七十八章没有真正的公平
第七十八章没有真正的公平
正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
全旭的家丁兵并没有从新来的庄户中招募,而是从最初跟着他的灾民,以及大名府本地人青壮组成,包括青壮年妇女共计一百五十余人。
主要是这些青壮们都被分了房子,孩子也在全旭的学堂读书,他们此时与全旭的利益一致,一旦全旭倒台,他们啥也不是。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成为了全旭的家丁兵,一些有技术的工匠,比如木匠郭贵富,他带着一群工匠,没日没夜的赶工,不仅打造了很多简单的桌、椅、案、几、门、窗、柜、台等物件,就连学院里的书桌、黑板、全部都是出自郭富贵等人之手。
铁匠牛结实其实也没有闲着,全旭从后世收购了一千吨废旧钢材,这可不是铁,可以打造很多东西,目前不需要他打造农具和耕具,而是配合郭富贵打造了大小二百多辆车。
至于杜亮等石匠,他们也从全旭大院西南铜瓦厢附近,找到一座被泥沙掩埋的城堡,运回来不少砖瓦和石板。
全旭还需要杜亮等人继续做工,为他的这个产业基地增砖添瓦,绝对不会浪费人力资源。
“第三件事!”
全旭的目光落在新来的庄户身上:“我是你们的主人,你们很多人都是拖家带口,有老有少,我知道你们心中有很多的疑问,比如会不会把你们的孩子,打断手脚卖给乞索帮牟利,会不会把你们的婆娘、女儿被卖到某个青楼,或者把你们卖给煤窑当奴隶之类的。很幸运,我可以负责的告诉你们,不会!”
众新来的庄户们,缓缓松了口气。
确实,他们是不怕全旭看上他们的闺女,对于他们而言,这反而是一件幸运的事情。特别是三娘珠玉在前,很多人都恨不得自己的女儿可以爬上全旭的床。
其实最酸的莫过于红尘和无双姐妹了,凭良心说,三娘与红尘、无双姐妹没法比,无论是比才学,还是比模样身材,可是,她们却没有三娘这么好的命。
“你们替我干活,我不会让你们饿着,男丁每月给粮食五十斤,女子四十斤,干得好,还有额外奖励,我会让你们过上你们之前连想都不敢想的富足生活。但是……”
全旭陡然抬高八度:“我这个人,很宽容,也很仁慈,但是,唯一无法容忍的就是背叛。对于背叛者,就这样。”
全旭的脚往外一挪,微微一用力,像是跺脚一般。
然而,就在全旭的脚落下来的同时。
全旭正前方三步远的位置,平整的地面,突然炸开,升起一团橘红色的火球。
“轰隆”一声巨响,整个食堂内的所有众人,全部吓得跪在地上,包括最前面的袁世卿、罗世明、马大成、牛金星和孙祖望。
全旭尽管是第一次当地主,可是他的人手已经超过一千人,不能再像之前那样放养式的管理,必须立好规矩,制定要制度。
事实上,随着一件一件的高科技产品的出现,无论是袁世卿,还是罗世明,都相信全旭是神仙。
既然他们这样脑补出来神仙这个身份,全旭也不介意让新来的庄户也见到他出神入化的一面。
火药对于明朝百姓来说,并不是罕见之物,但是火药的特点也非常明显,必须需要引信、明火、或者高温才能爆炸,爆炸之后,出产生硫磺的味道,气味呛人。
然而,全旭此时引爆的并不是什么黑火药,而是TNT,数量不多,只有一钱,也就是5克,这是道具作坊爆破组为全旭制作的火枪子药。
按照换算,差不多相当于十分之一枚手雷弹,或者说是大一号爆竹。办法也非常简单,将节五号电池用导线连接,在全旭的脚落下来的位置,就是闭合开关,电流接通雷管,管雷引爆TNT。
虽然只有五克,却产出了两万一千焦耳的能量,按照1焦耳=0.102公斤·米计算,这五克TNT爆炸的威力,相当于把一个一公斤重的物体,移动两点一米,或者是一钱的子弹,移动二百米(不计算空气阻力因素)
结果,不仅仅全部庄丁,吓了一跳,就连全旭也被吓了一跳。
当然,全旭有心理准备,他倒没有什么。
看着众人吓得面如土色,甚至有不少人吓得尿了出来,全旭微微皱起眉头,胡萝卜加大棒,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全旭看着这些呆若木鸡的庄户,他心中暗笑,在这种情况下,他不相信还有人敢不听话。
全旭望着众人道:“你们给我干活,我给你们发钱,不同工种,不同技术,不同薪水,总之,我的原则就是多劳多得,按劳分配,马上过年了,我当然要让大家过一个好年。三娘!”
三娘急忙抱着一个盒子走上前台。
盒子里装着十包五色纽扣,以及几包小型纽扣。
全旭准备了相当于六千两银子的纽扣,分发给众庄丁。六千两银子,只是数字,全旭售卖的粮食、衣服包括其他物资,还能再赚回来一部分。
实际花费相当于不到三千两银子。
对于已经将近五十万两银子的全旭来说,这只是很小的部分钱。
“罗世明!”
全旭直接拿起十二枚纽扣,替到罗世明手中。
全旭望着众人道:“你们应该听说了,这样一枚相当一两银子,以后可以在庄里购粮食、衣服、鞋子、盐、锅、碗、瓢、盆,油、盐、酱、醋,任何物资,当然,你们要想银子,除非去大名府城里花,咱们庄上不收银子,不收金子!”
“袁世卿!”
全旭数了十二枚口子,又拿了几枚小纽扣,算是奖励袁世卿这些时间鞍前马后的辛苦。
“马大成!”
全旭给了八枚。
“牛金星、孙祖望、张长生(官府教师)、关敬贤(官府教师)!”、
全旭给了牛金星十一枚,其他三人则是每人十枚,当然,这主要是奖励牛金星给罗世明出主意,吓退了黄飞府的功劳。
接着就是红尘和无双,她们两个每个人十一枚。
至于其他家丁,参加了鸡鸣寨行动的,按照功劳奖励,包括辛月也拿到了三枚纽扣,至于辛方氏,则给了五枚。
此时,在全旭的操作下,整个庄户的地位悬殊差距就出来了,接着就是新来的庄户,成年男子给两枚,女人给一格大的,六枚小的,孩子给一枚。
唯一没来领的只有汤邱氏、汤四喜以及三娘。
三娘咬咬嘴唇,眼睛慢慢的红了。
全旭向一千多名庄户发纽扣,直到最后还有足足三十四枚大纽扣,五六十枚小纽扣。
全旭将剩下的纽扣递给了三娘:“都是你的!”
三娘破泣为笑,而无双和红尘姐妹则更加幽怨。
发了钱以后,人人皆大欢喜。
就在这时,全旭又道:“杜亮!~”
“老爷有何吩咐!”
全旭伸手一指新庄户:“这里的面人,有会烧制砖瓦的,我把他们全部给你,在咱们院东西南,有一座破窑,你去看看,能不能恢复生产,不能恢复,咱们就推倒重建一座窑,大量烧制砖瓦。”
杜亮虽然没有当上家丁兵,多少有些失望,可是发钱的时候,他却拿到了六枚纽扣,薪水比家丁兵还高:“俺一定烧出好砖!”
“郭富贵!”
“小的在!”
“这里面所有会木匠手艺活的人,我全部交给你,你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带着这些人,进城,去买好木料,打造匣子和漆盒,什么样式,找红尘,她按排你做!”
全旭考虑的则是女坊走上层路线,然而,这些九块九超市的东西,都是廉价货,虽然样子看着不错,可是包装,真让人不敢恭维,不是牛皮纸盒子,就是塑料盒子,或者硬纸盒。
不仅仅掉价,而且难以匹配如此高昂的价格。
思来想去,全旭决定让工匠们自己做包装盒,盒子做得越好看越好,最好可以雕刻上花,上好漆,这样才能更好的薅羊毛。
“保证做好!”
“牛结实!”
“老爷!”
全旭又指着牛结实道:“他们这里有会铁匠活的,或者是有把子力气,可以当学徒的,全部交给你,你带着他们,从现在开始,打造铁器!”
全旭并不是忘记了没给新来的庄户们安排房子,也不是因为活动板房不够用,事实上,全旭购买的活动板房总共一万四千多个平方,他才一千多人,如果平均下来,人均还有十四个平方。
可问题的关键是,一旦平分活动板房,势必会触动那些军大衣们的奶酪,里外不是人。
所以,这种看似公平的事情,全旭压根不屑去做,真做了才是傻子。
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公平,所谓的公平,其实只是相对的公平。
如果要怪,只能怪他们运气不好……
全旭的食堂,还得继续开下去,毕竟,这些新来的庄户们,还没有足够的实力开小灶台,从妇女们挑出一部分人,跟着何刘氏开始做饭。
就在这时,一名军大衣过来禀告:“老爷,外面有一个叫陈应的来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七十九章人尽其才各司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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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人尽其才各司其职
“让他去暖阁稍候!”
就在这时,三娘来到全旭身边,她打量着周围的庄户,压低声音道:“这顿饭用了二百斤大米,五十斤面,十五颗白菜、三十颗萝卜,还有四十斤肉,那些粮食被你卖掉……”
三娘此时越来越像一个管家婆了,全旭伸手点在三娘的鼻子上:“值不了几个钱好不好?”
“不是……”
三娘有些急了:“我们的人越来越多,不能吃这么好,我寻思着,让袁管事带着粮食,去大名城里换些杂粮、陈粮!”
“不用了!”
全旭摆摆手道:“他们的身材太虚,马上都要干重活,不吃好点,身体扛不住!”
全旭可没有喝人血的铁石心肠。
当一大盆一盆,粘稠的白粥端上来的时候,众庄户的眼睛顿时都直了。
大米与面粉混合在一起煮,加入了一些鸡肉,四十斤鸡肉,人均不到一钱肉,几乎等于没有。
然而,落在这些新来的庄户眼中,那就不一样了,这种有菜、有肉、有米、有面的粥,对他们的吸引力无比巨大。
尽管他们非常饿,想要迫不及待的吃饭,可是全旭没有开口,对于这位一跺脚就五雷轰顶的神仙,他们实在是太敬畏了。
“愣着做什么,开饭!”
全旭望着众人道:“排好队,一个挨着一个来,不许挤,不许浪费粮食……”
浪费粮食,全旭想多了,他们这些庄户人吃饭,碗都不用洗,舔得比洗得还干。
三娘望着众人吃饭,不时的吞咽着唾沫。
食堂的饭菜只留下新来的庄户,至于已经穿着军大衣的老庄丁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全旭给他们分放了粮食和钱,想吃什么自己做,他们害怕自己吃亏,免费的饭菜,天天吃得撑得翻白眼,全旭还真怕撑死几个。
“走,咱们去暖阁吃饭!”
当全旭来到东暖阁的时候,他原来以为陈应只是一个人过来,没有想到暖阁里,居然站了二十多人,这些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用现在的话说,这就是陈应的团队,他的班底。
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陈应掌握着黄立极这个拥有资产三百余万两银子的商业集团,光靠他一个人,他的脑袋就算是电脑,也忙不过来。
“请全爷收留!”
众人跟着可怜巴巴道:“请全爷收留!”
其实陈应还想念及旧情,把这些精通世故,老练的掌柜们留在黄府效力,然而,黄大公子和黄二公子急忙安插自己的人手,就把这二十多名大掌柜给赶走了。
要说唯一不能独挡一面的就是那名叫桃仙的姑娘,虽然才二十三四岁,在后世还算年轻靓丽,然而,在明末,她已经算是老女人了。
全旭看着纸了,陈应写下来的每个人的名字,特长,以及以往在黄府的经历,成就,简直就是一份人事档案。
全旭收起纸条,指着暖阁的座位道:“诸位请坐!”
除了陈应态度还算自然,平静,其他人都非常忐忑不安,哪怕是坐,屁股也只是沾着凳子的边。他们是职业习惯,准备随时站起来。
三娘站在全旭身后。
“准备不足,大家随便吃点吧!”
全旭吩咐辛月:“辛月,上菜吧!”
那名叫桃仙的姑娘,倒也识趣,看着全旭只有一个丫鬟做事,急忙跟上辛月:“辛月姐,我来帮你!”
辛月指着自己:“我才九岁,你叫我姐?”
“姐,就是姐,不是年龄,而是地位,你以后叫我小桃就行!”
辛月看了一会桃仙,无论身高,还是那个啥,她都没有看出桃仙哪里小了。
不过,辛月却非常喜欢桃仙一脸巴结的样子。
全旭的小灶距离东暖阁不远,由桃仙和辛月上菜,速度还是非常快的。
时间不长,暖阁的餐桌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菜肴,馒头、包子、米粥、数量最多的还是后世的方便面。
在得知人数将近三十人,辛方氏直接从橱柜里取出三十块面饼,直接下在大锅里,一分钟出锅,速度非常快。
等到菜和方便面上齐,全旭指着饭菜:“各位,请自便!”
此时,众人倒不是没见过市面,也不是没有吃过肉,他们哪怕在黄府,也是拥有私人小灶,享受着私人小院。
随着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气氛也热烈起来。
“诸位高才,你们在黄府的例钱,我已经熟悉,在我这里,我事先声明,与黄府不一样!”
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他们都竖起耳朵听了起来。
“你们的例钱由三部分组成,底薪、绩效、还有分成!”
全旭望着众人道:“底薪暂时定为十两银子,每个月,一年也就是一百二十两!”
听到这里,众人多少有些失望,他们在黄府拿到的钱,比一百二十两要多,而且多很多。
“绩效部分,就是事情办得怎么样!”全旭接着说道:“比如说,陈掌柜,掌握着一家粮店,咱们售出去的粮食,有没有质量问题,有没有货物存放不当,损失问题,有没有运输问题,有没有人为损失等等,如果全部合格,那怕这家粮店一个月纯利三千两,掌柜可得一个点,也就是三十两,如此类推,其他店铺也是如此。”
众人恍然大悟。
这时,一名二十来岁的青年起身道:“全爷,我负责在口外贩卖牛马,利润丰厚,不过来回路途有些远,有时难免会遇到牛马病世、或者土匪抢劫的意外……”
“损失从你的绩效里扣。”
全旭心如明镜,里外勾结的事情多了,无论是不是真正被劫,这个口子不能开。
“分红,就是综合全年,盘账之后,按照贡献大小,从利润中抽三个点,如果全年给我赚了一万两,那么就可以抽三百两!”
众人面面相觑,简直难以置信,居然有这么好的事情?
全旭望着众人一脸如同吃了蜜一样,心中更是开心:“你们都是给我打工,才分几个钱?”
全旭又拿着资料,熟悉这二十多人的身份,他的目光落在了一名山羊胡子身上,这名男子看上去有四五十岁,胡子已经灰白,发际线很高,就道:“周宏儒!”
周宏儒的身子像弹簧一样,瞬间弹起来,躬身施礼:“全爷”
“你是账房?”
“是,小老儿十二岁跟着师傅跑堂,十五岁学着管账,二十岁开始独立掌账,二十八年以来,从来没有出过错漏!”
“很好,很好。”
“我的仓库里的所有物资,支取与存入都得有记录,这个任务很关键,我也不允许你失误,明白了么。”
“明白!”
“三娘,把仓库的钥匙给他一份!”
全旭是为了减轻三娘的负担,毕竟不是识字,无双虽然懂算学,然而并非职业的账房先生,会算学,会计算,并不意味着可以成为一个好账房。
全旭又望着另外一个年过三旬的青壮男子,他长得孔武有力,身高将近一米九,比全旭和所有人都高大:“华山虎!”
“小的在!”
“你是负责木石交易的?”
“是,承蒙陈爷提携,小的在五年前开始负责黄府木石生意!”
“我需要营造一座坞堡,以如今全氏大院为中心,面积向外扩充三倍,需要多少木石,需要你去计算,去采购,你需要你尽快拿出方案!”
坞堡,又叫坞壁,是一种民间防卫性建筑,大约形成王莽天凤年间,当时北方大饥,社会动荡不安。富豪之家为求自保,纷纷构筑坞堡营壁。
虽然从东汉光武时期开始,历朝历朝,都要求捣毁这种坞堡,只是非常可惜,一直到抗日战争时期,这种坞堡都存在,建国后才算彻底消失。
明朝对于这种坞堡建筑,也与时俱进,从最开始的箭塔、敌台、形成了外围的碉楼,火炮楼等军事建筑群。
如今的流民潮还没有兴成,一旦形成,他的全氏大院孤悬在大名府城外,抵抗流民潮,光靠一道简单的墙是不行的。
全旭必须兴建真正的坞堡,虽然兴建坞堡的代价很高,哪怕再高,他必须投降,流民饿极了,可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踏平。
全旭把陈应带过来的人,分别安排,那名青楼女老鸨曹氏,则与红尘合作,执掌女人坊,同时,全旭也把女人坊的经营理念,产品,服务态度,明确的告诉了众人包括曹氏。
全旭道:“我不管是谁,哪怕是知府卢大人,只要他要进入女人坊,也给我挡在外面,记住,女人坊就是女人的天地,哪怕是一个三岁的男孩,也不允许进入。”
女人坊不仅仅是全旭在明末准备的财源,同时也是建立一张人脉网络,虽然明朝女人地位低,可是枕头风的威力可不低。
陈应带来的人,全旭肯定用不完,在全旭的大院里,其实也用不了几个人,区区一千人的中型企业,难道要任命一大票经理、总经理?
浪费资源。
剩下的二十个人都没有安排,全旭接着望着陈应道:“陈先生,钱庄经营模式,你应该熟悉吧?”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八十章家丁兵的第一次扩编
第八十章家丁兵的第一次扩编
事实上,全旭也知道,陈应带过来人,就包括一家赌坊的掌柜,两家钱庄的掌柜。
全旭向陈应解释道“钱庄和银行最大的不同是,钱庄用来放贷的钱是他们自己的,而银行的用来放贷款的钱,则是储户的。”
陈应听着全旭的解释,眼睛渐渐明亮。
全旭提出的银行这个概念,与钱庄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用少量的利息,吸纳存款,然后拿去放贷,贷款利息减去存款利息,就是他的利润了。等于是拿别人的钱去放贷,赚到的钱却是自己的。
陈应突然想到另外一种可能“全爷,只怕他们会使坏,比如,把银子存在咱们银行里,不到期就让人过来取钱,或者蛊惑所有百姓取钱,只怕是……”
全旭撇撇嘴“咱们才是制定规则的人!”
陈应有些不明白。
“咱们存款有两种模式,既活期存取和死期存取,活期存取,就是随时用钱,随时可以来取,计息方式是按月计算,一万两银子存入,月息一厘,一个月可以拿到十两银子的利息,那么一年下来,就是一百二十两。如果同样一万两银子,如果是三年期固定期存取,那么利息就高达两厘,一年可得利息二百四十两,如果采取固定期存取,利息就是三厘,三厘就是最高利息,存一百万两,一百年固定期也是三厘!”
全旭解释道“咱们的存入银行一千两以下的活期银子,可以随时取出来,一千两以上,到五千两之间,需要提前三天预约,五千两到一万两之间,必须提前五天以上,一万两到五万两,需要提前十天预约,给咱们留出充裕的准备时间。一个富户在咱们银行里存了十万两固定期银子,他要取出来,需要提前半个月预约,而且利息扣掉一半,这样以来,咱们还怕他们使坏?”
陈应以及身后的那些掌柜们,恍然大悟。
他们感觉自己这么多年,都活在狗身上了。做了十几二十多年生意,还不如全旭。
陈应反应确实是快,又问道“这样虽然不怕储户使坏,可是,银行也怕坏账,那些借贷的人,还不起,或者跑路怎么办?”
“笨!”
全旭是站在历史巨人肩膀上的男人,银行系统在后世拥有成熟的运行模式,他不需要思考就笑道“在放贷之前你预先评估他的还贷能力和固定资产啊,经如一个一无所有的乞丐,或者说流民,他来借钱,你会借给他吗?”
陈应摇摇头“不借!”
“你如果还敢向他们放贷,我只能说你脑子被门夹了!”
全旭冷笑道“假如,发了水灾或者旱灾,田里的粮食减产,普通农户既没有种子,也没有耕具,他们可以用自己的田地或者房子作质押,向咱们的银行借钱,最高限额度,不超过他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中国银行系统最大的放贷对象就是房奴,在房地产火爆的时候,百分之三十或者百分之十的首付款,银行就敢放贷,现在一般情况,都是百分之四十,或者首付百分之五十。
就足以证明,银行充分考虑到房地产有可能出现的泡沫。
“明白了吗?”
“明白了!”
全旭接着道“记住,咱们虽然不是开善堂,但是规矩是死的,也要灵活操作,如果是普通农户向咱们借贷,还款的时候,没有银子,粮食也可以收,牛、羊、马、猪都可以收!”
“没有问题!”
全旭望着陈应道“你们可以休息一天,也可以马上去,在大名府、广平府、顺德府,挑选合适的店铺,然后准备就地招募工匠,建造银行。”
全旭原本不准备弄过来笨重的水泥,考虑到这个时代房屋的质量,只好辛苦自己,采购大量的钢筋水泥,把银行修建成小型堡垒,这样以来,哪怕用炮轰,也足以保证安全。
考虑三府之地,主要是明年以后,这三地都是卢象升的辖区,目前他与卢象升处于蜜月期合作,可以减少来自官府的阻力和压榨。
陈应弄清了全旭的意图,以及银行的运作模式,他朝着身后一名瘦弱的年轻男子点点头,年轻男子拿出刚刚书写的银行规章制度,这才全旭才发现,这名叫赵应登的男子,居然是一个速记员。
而且是拿着毛笔的速记员,一支细用牙签的狼毫笔,硬是把全旭所阐述的内容,用文言文的格式,详细的记录了下来。
全旭看着记录,满意的点点头“不错,不错,不过,这些制度,全部改成大白话,不仅仅咱们的人要弄清楚,也要让储户和准备借贷的农户、商户弄清楚!”
“是,全爷!”
陈应看着全旭把重要的问题说完,他吧嗒一下嘴,朝着身后的众人使了一个眼色,众人躬身说道“全爷,我们等告退!”
“且慢,三娘,你和袁管事,安排他们住下来!”
“是相公!”
等着众人走后,全旭望着陈应道“你还有事?”
“有!”
陈应脸色凝重的道“黄府完了!”
“完了?”
全旭心知肚明,他与刘侨合作,坑了黄府二十七万两银子,虽然说黄府被勒索二十七万两银子,会元气大伤。
不过,这是明末,不是后世。黄府这些产业,大都是田地、宅院和商铺,不需要大规模流动资金,最多三五年,还可以缓过这口气。
陈应叹了口气道“今天黄大公子又收到了对方的勒索信,让他们准备二十万两银子,否则就会撕票,大公子与二公子吵了起来!”
全旭点点头,他有些明白了。
在这个时代,与后世不一样。后世之中,儿子家产殷实,父母无立锥之地的事情比比皆是,可在大明,不孝的后果非常严重。
如果见死不救,黄大公子的官肯定当不了。
刘侨还玩了这一手,继续薅黄府的羊毛?
有点意思。
“你的意思是……”
陈应苦笑道“黄阁老对我有恩,如今黄府有难,陈某不能见死不救,所以,应肯请东家,对黄府……”
“施以援手?”
“抛售的产业进行收购!”
“啥”
全旭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不是要报恩吗?收购黄府的产业,这算是哪门子报恩?
陈应认真的道“黄府有不少优质产业,全爷可以买下来,当然,现在黄府急着用钱,也可以狠狠压价,大名府各大富户,已经暗中结成同盟,准备横扫黄府所有的产业,这个速度一定要快!”
“你负责,要多少银子,找三娘!”
全旭自然要成全陈应报恩的心愿。
……
明代的私塾教育,已经形成大成之法。
第一步,授书。
这是从先生的角度来说的。
从学生的角度,叫“上书”。
因为学生要拿着书自己上到先生的桌子那里,所以叫“上书”。就是学生拿着书,翻到要学习的这一页,教给先生。
先生给他点出句读。
古代点句读有专门的工具,比牙签略粗略长一些,一般是木制、鸡骨制、铁制的,也有高端的象牙制的。一头粗一头细,两头都有一个圆圈。用它戳上印泥,往书中断句的地方一盖,就是一个圆圈,表示句读。通常小圈表示逗号,大圈表示句号。
也有小圈表示逗号和句号,大圈表示这个字用得好的。但一般评点精彩会用朱笔在字旁点一个点。
点书这一节,如果学生年龄大,会句读了,就会是自己点好给先生修改。
接着才是叫“读书”,就是先生范读,学生跟着读。一句一句地模仿。
讲解简单的、学生那个年龄段可以理解的意思,就是串讲。
尤为重要的,是讲故事。
金悌书院的学生也随着陈应到来,再一次扩充,陈应带来的掌柜们,都有自己的家室和孩子。
当然这些掌柜们,在这个时代的收入,属于中高收入人群,他们每个人的收入,远超六七品官员,当然地位是天差地别。
原来在黄府的私塾读书。
如今他们已经不属于黄府,成了全旭的人,自然而然,把他们的孩子也送到了金悌书院读书。
这些孩子足足有四十多人,可把牛金星、孙祖望给高兴坏了,这些掌柜们的孩子,比全旭那些家丁兵的孩子,要进学早,有一定的基础。
在全旭的家丁兵子弟中,最出色的人就是袁宗第,袁宗第跟着袁世卿读书识字,已经识得将近两千字,可以《三字经》、基本上可以读下来。
在牛金星看来,如果说金悌书院可以出第一个秀才,肯定非袁宗第莫属了,直接现在,牛金星改主意了,
特别是华山虎的儿子华安,简直就是一个小神童,才六岁的年龄,已经识得三千余字,开始读《论语》了。
这些人的到来,反而进一步促进了全氏大院的农贸市场的繁荣。
现在金悌书院读书的孩子,多达一百六十七人,不过,十二岁到十四岁的学生,足足有七十一人,他们现在开始启蒙,年龄有些偏大。
在经过全旭再三考虑之后,他决定把这些少年也收为家丁兵,与成年家丁兵跟着一起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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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八十一章戚家军军二代
第八十一章戚家军军二代
自从掌握了全旭的仓库,周宏儒这才发现,全旭居然如此阔绰。
仓库里的大米都是极好的贡米级别的精米,全旭也想低调,奈何实力不允许。
他其实还在挑最便宜的大米购买的,奈何后世化肥充足,灌溉及时,哪怕最普通的大米,颗粒比专供应皇宫的贡米质量还要好,一粒粒米,饱满,青白、光润,摸在手里,手感极好,既没有泥土,也没有石子、砂子,仿佛像专门洗过一般。
这样的大米放在大名府,卖上三两银子绝对供不应求,然而,全旭却给最卑贱的穷搓食用,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至于仓库里的麦子,哪怕是最优质的粮种,也没有这样的麦子要好,如果把这些麦子播种到地里,每亩多收几十斤给玩一样。
对于全旭这种铺张浪费行为,周宏儒实在是看不过去。
给家丁盖新房居然,这无话可说,家丁兵在哪个大户人家,地位都是超然的,毕竟,还需要他们给东家卖命。
可是,那些粗使婆子也居然宽大,明亮的房子,周宏儒自己都有些嫉妒了。
他在黄府的地位,并不是不高,事实上,周宏儒在黄家是属于二等管事,上面除了一等管事之外,也就是陈应这个大总管的地位比他的级别高,地位高。
周宏儒在大名府有自己的宅子,也有属于自己的产业,关键是他有些心疼。
作为一个合格的账房先生,有必要,有职业道德要提醒东家,不能铺张浪费。他思来想去,哪怕冒着得罪人的风险,也要把全旭从错误的道路上领回来,避免他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就在全旭原本准备去书院把那些十二岁,至十四岁的少年,与壮年家丁一起训练的时候,周宏儒穿着一件军大衣,躬着腰,迈着小碎步,简直像影视剧演的太监一样,小跑前来到全旭身前。
距离全旭十步之外,周宏儒立即站稳,躬身施礼“全爷,仆有事要禀告!”
全旭还当账目对不上了,就摆摆手道“外面冷,进来说吧!”
全旭让周宏儒进入暖阁。
辛月急忙过来奉茶。
全旭望着周宏儒道“你有什么事?”
“全爷,仆以为,那些穷酸,根本就不用给他们吃那么好。”
周宏儒急忙向全旭解释“宏儒虽然粗通文墨,却也懂得看云识天,虽然今年冬天冰雪充足,来年必定干旱,粮食价格只会越来越高,现在一石粮,再过几个月,就不二三两银子的事了,五两、八两,就算每石十两银子,也不是没有可能!”
对于周宏城的意见,全旭并没有生气,证明他这是对的。
他给这些账房、管事以及工匠付出高新,并不与他们签订卖身契,渐渐的他们就对全氏这个大集体有了归属感,有了主人翁意识。
全旭这样的东家,放眼整个大明,可不多见,没有全旭,他们失业不说,还找不到这么高薪的工作了。
全旭笑了笑道“周宏儒,你不理解,你知道咱们全氏与其他地主有什么不一样吗?”
“有什么不一样?”
周宏儒一时间还不知道怎么回答。
“其他地主与佃户不说老死不相往来吧,至少关系不太融洽。”
全旭笑了笑“但是,咱们全氏不同,全氏目前就我自己,我自己就算天天躺在米缸里吃,才能吃几斤米?我给他们吃好的,穿好的,就是没有拿他们当外人,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享受这样的待遇!”
全旭有些难以想象,这个时代的人太朴实了。在后世,哪怕公司加班,也有人推三阻四,更何况自带干粮了。
全旭任命所有的工匠负责人,比如郭富贵、杜亮、牛结实,他们这些人,基本上天天在加班,而且是免费加班。
从天明干到天黑,在家丁兵没有成立的时候,他们晚上还要轮流值夜。
明末这些淳朴的百姓,在后世都是任何一家公司最宝贵的资源。
全旭郑重的道“人心都相互的,就像你吧,如果我每个月给你二两银子,让你只吃一个馒头,我出现错漏的时候,你会提醒我吗?我遇到危险的时候,你会挺身而出吗?”
全旭在打造全氏的企业文化,后世的企业文化有两种,通常叫得最响的,反而是狼性文化。
在后世有很多公司在鼓吹狼性企业文化,事实上这是非常错误的一点。
狼没有人性,一切以不择手段,达成业绩为目的。
企业使用这样的文化,来影响,同化员工,如果企业发展良好,那么一切问题都会被掩盖下来,可是一旦出现问题,就会被无限放大。
有业务能力的员工肯定会提前找好下家,或者另攀高枝,谁会力挽狂澜?
答案是肯定,没有人。
这样的企业只配倒闭。
推崇狼性文化的企业,无一例外,都存活不了五年。
全旭没有班底,要想在这个时代获得更好的发展,必须营造所有人的归属感,而不是仅仅依靠全旭一个人。
事实上,关于浪费的问题,三娘向全旭提过,就连袁世卿、罗世明都曾经提过,或是明说,或是暗示,总之,他们的意愿就是,不希望全旭把家产败光。
全旭其实一直没有采取封建大家长的制度来管理全氏大院,而是以企业的形式,来管理全旭大院。
就目前来说,这个效果还是不错的。
罗世明无论多害怕,全旭让他赶的事,能干他去干,不能干硬着头皮也去干。
袁世卿负责对外事宜,多次采购或者出售,帐目问题从来没有出过错,就像这次与大名府六大保长合作,共同对付鸡鸣寨。
罗世明带着三十多名军大衣,不仅盯着大名青壮不让他们动手脚,反而他们从缴获物资中,偷偷出价值七千多两银子的财物。
至于盘帐的袁世卿、牛金星、无双和红尘他们也在账上做了手脚,将价值三千多匹上好丝绸,价值四万五千两银子的财物。
另外还有一大批古董和字画、首饰之类,刻意隐瞒了下来,如果真正统计清楚,这次缴获收益,全旭真正情况下也可以分二十多万两银子,当然,大名府青壮们少分了将近九万余两银子。
这就是没有文化的坏处,明明袁世卿把他们给卖了,他们还感觉,全旭是一个厚道人。
周宏儒隐隐有些明白了什么,他知道,但凡不在乎金钱和财物的人,所图甚大。
毕竟,没有哪个员工愿意跟着一个吝啬的老板。
全旭的家丁兵,就形成了三种人。
既成年男子,一百三十七人,这些人的年龄在十八到三十五岁,三十五岁以上的一个人都没有。
其次,则是成年女人。
从二十岁到三十三岁不等,共有四十五人。
女人并不是用来打仗的,也不是用来看家护院,主要是为了方便于女人坊服务。
女人坊难免有不开眼的人上来找茬,全旭就让这些女人出手。
再次就是十二岁到十四岁的少年,共计七十一人。
这些少年也不是用来打仗,而是全旭亲自培养,作为种子,成为未来的军官。
全部家丁兵加起来共有二百五十三人。
这二百五十三人,此时排成整齐的队伍。
全旭咳嗽一声“
“全体都有,听我口令,向后转!”
“向右转!”
“向左转!”
“向前齐步走!”
“蹲下!”
“起立!”
“立正,稍息!”
虽然四面转法,三大步伐,这是解放军的基础功,然而,这么家丁兵却无法分辨左右,经常闹出笑话。
为了避免出错,全旭采取了另外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右手戴着白线手套,左手就不带。
练兵,正是因为他不会练兵,所以在一股脑的把从后世得到的所谓军事知识,都搬过来。
早上起来五公里,喊着“一、二、三、四”的口号,长跑五公里。
五公里过后,就是吃早饭,饭菜都有肉和菜,米、面管够。
接着上午练一个时辰的军姿,然后再是齐步走。
下午再是一个时辰的军姿,然后是四面转法。
全旭把少年当成成年人,把女人当成男人,男人当成牲口进行训练,
众家丁兵连兵器都没有摸,就被全旭操练得欲哭无泪,他们累得吐舌头,很想放弃,宁愿饿死也不愿意干了。
可是,想着家人可以拥有十亩免租田,其他的田都是收两斗租子。这相当于每个人都给他们家里节省二十多石粮食,而且还是每年。
他们的待遇,折算下来相当于三十两银子,这可比军户的待遇强多了。
他们苦,他们累,可是,他们却咬牙坚持了下来。
喊口令,可是耗费嗓子的,全旭倒也省事,喊累了就让他们站军姿。
就在全旭训练家丁兵的时候,就引起了一名老铁匠的注意。
这名老铁匠其实并不是他对外所说的那个叫祁虎,事实上他叫戚虎,当然,本不姓戚,他其实是戚家军的军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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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八十二章人不轻狂枉少年
第八十二章人不轻狂枉少年
戚虎的本姓刘,他本名刘虎,他的父亲刘深是戚继光麾下哨长。
在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的仙游之战中,倭寇千余残兵据漳浦蔡丕岭死守,刘深则率领麾下精锐,从山崖上攀登而上,与倭寇短兵相接。
虽然斩首倭寇一百余级,奈何被倭寇的鸟铳击中腹部,伤重不治而亡。
万历十年,张居正病亡,戚继光被朝廷罢免,调往广东,戚继光在经过义乌的时候,却看到时年仅仅十八岁的刘虎,因为抢一个馒头被十几名壮汉围殴。
十几名壮汉硬是没有逮住刘虎,戚继光派出亲兵出手,拿下刘虎,经过审问这才知道是旧部遗孤。
戚继光原本想给刘虎一笔钱,奈何他一心想学父亲,跟着戚继光南下广东,戚继光无奈,就收下刘虎为亲兵。
刘虎在戚继光身边,陪着戚继光度过最后的岁月,戚继光临时死前,赐刘虎为戚,派其在其族戚金麾下效力。
浑河之战,戚金率戚家军在浑河桥北被金包围,三千戚家军,在杀伤数千名后金军,弹尽粮绝,全军覆灭,在川军的策应下,仅几十人突围。
而戚虎则是其中之一,这一战之后,戚虎对大明朝廷是彻底失望。
作为戚继光的亲兵,戚虎跟着晚年的戚继光多少了解一下军伍知识,可惜,他识字不多,只是一知半解。
不过,戚虎对于戚继光的练兵之法,几乎可以背下来。
早在全旭第一天开始练兵的时候,他看了一眼全旭练兵的方式,很是不以为然。
全旭只注重家丁兵的三大步伐,四面转法。
哪怕戚虎当过戚继光的亲兵,也亲眼见过戚大帅练兵,可是他实在想不通全旭这么做的真正目的。
“就这还练兵,如果能训出精兵,找只猪栓在那里,都可以练兵了!”
现实很快就打脸了,全旭只是按部就班,每天都把这些家丁兵往死里折腾。
直到大年二十九,吃过中午饭,在站了一个时辰的军姿后。
全旭望着众家丁兵道“齐步走!一、二”
“砰砰砰……”
二百五十三名家丁兵,目不斜视,整齐抬腿,整齐落脚,无论从哪个方向看,几乎都是一条直线。
这种场面,在看过多次阅兵视频的全旭来说,属于正常。
可是,对于戚虎来说,实在是太震撼了。
全旭满意的点点头,终于有点样子了。
全旭付出的代价就是,这些家丁兵每人穿破至少一双鞋子。
就在戚虎目瞪口呆的望着全旭这二百多名家丁兵的时候,一名少年走到戚虎身边“虎伯,你看这支兵如何?”
“不简单!”
戚虎老眼迸射出咄咄逼人的精芒,他捋着胡子,低声道“少爷,此人不简单,此军若成,必定是天下无敌的劲旅!”
那名少年还是不相信的样子。
戚虎耐着性子向少年解释道“少爷,您的看,东家把他们训得这么狠,他们可敢顶嘴?可有怨言?”
少年观察了好大一会儿,好像还真没有。
一名少年的膝盖被磕破了,鲜血直流,疼得脸都抽了起来,他还没有吭声。
少年也是军旅世家出身,深知这些仆从的性子,他们就算不敢明面上顶嘴,至少也会在背地里发牢骚。
可是,现在这些家丁兵被骂了也会继续训练,摔伤了也咬牙不吭声,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
戚虎解释道“先是赐给士卒良田让他们有一份恒产,有恒产者方有恒心,就冲这块良田,士兵们也会为他舍命死战;接着增加口粮,让每名士兵都足衣足食,就这两点,他已经赢得军心了。”
少年道“战国时期,吴起从魏军中拣选精锐,严加训练,并且赐予每名士兵良田、奴隶,使他们衣食无忧,得以专心训练、打仗,战力大增,打得秦国全无还手之力。东家的练兵之法,跟魏武卒有几分相似。”
全旭其实并没有想那么深。
事实上,他感觉,这些家丁兵把命卖给他,他有些过意不去,所以才补了十亩田。
再说了,全旭知道未来是乱世,天下大乱,像房屋、田地这样的不动产,最终都会化为乌有。
如果不是考虑他有太多人要养活,他甚至想把田地全部卖掉,分给每个家丁十亩田,总共也就两千多亩,对于他的土地根本就没有影响。
全旭没有往深入想,反而歪打正着。
秦朝时商鞅变法强军,采取的其实物资上激励,地位上提高,士兵可以通过作战,获得他们想要的一切,比如政治地位,和财富。
汉军其实也差不多,汉军以良家子从军,所谓的良家子,家产在十万钱以上,放在现在也是中产阶级。而且汉朝非军功不得封侯。
唐朝的府兵制与明朝的军户制有着明显的区别,唐朝的府兵,名义上是半职业化军队,与军户制一样,战时为兵,闲时为民。
然而,唐朝的府兵其实不是农民,而是地主,每名卫士都有自己的田产、农奴,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能够自己置办兵器和战马,社会地位也相当高,因此士气高昂,敢打敢拼,打遍诸国无敌手。
可是明朝的军户,政治地位几乎没有,别说普通军户,就像世袭千户能有什么屁的政治地位?
无论是魏武卒,还是秦锐士,再或许汉军,唐府兵,都会走下坡路。
一旦军制破坏,就像魏国不再负担武卒的田产和财富,秦朝不再兑现秦军的战功,田产,唐府兵没有田地可分,他们都会毫无战意,朝廷也会无兵可用。
就像是明朝的军户,他们在开国之初,拥有丰富的田产,可以衣食无忧,一样可以五征漠北,打得蒙古溃不成军。
到了除夕,那么就不需要再训练了。
这个年代娱乐节目太少,全旭决定好好庆祝一下。
当然,他没有像其他大户人家一样,请上戏班子,而是让人直接在前院搭一个高台,自己把座位设在高台上,摆放着火盆,倒也不觉得冷。
明末的百姓其实挺知足,全旭只给他们一堆火,所有都非常高兴。众年轻的男女们,围着篝火,开始又唱又跳。
全旭起身道“再过几个时辰,就是崇祯二年了,新年新气象,新年新希望,全院所有人,人人发十斤白面,一颗白菜,每人一斤肉,八两酒!”
“谢全爷!”
随着全旭话音刚刚落,众人欢呼雀跃起来。
三娘有些埋怨“相公,你不说分给家丁兵吗?怎么变得每个人了?”
家丁兵总有只有二百五十三人,还有一名女人,既罗世明的媳妇罗刘氏,再次怀孕,她已经不适合再进行高强度训练,就让她退出了家丁兵的序列。
二百五十二人,也就两千多斤面粉,二百多斤肉,二百多颗白菜。
可是整个大院却多达一千多人,需要发出去一万多斤白面,一千多颗白菜,还有一千多斤肉,冷冻肉可就剩不了多少了。
全旭微微一愣就笑道“无妨,过年吗,大家都是自己人,大家都开心一下!”
全旭知道历史,知道这恐怕是他们最滋润的一年了,明年的这个时候,恐怕他们都要在北京城外过年。
不仅仅是因为全旭的赏赐,还是那句话,自己人。
特别是新来的百姓,他们听到这话,感动的想哭。
这些东西对于全旭而言多吗?
其实不多,一万多斤白面不过不到两万块,加上一千多斤鸡肉,不过五六千块,算上白菜,也不到两万五千块,至于酒,全旭购买的粮食酒,小酒厂出品,高梁酒六块钱一斤,加起来不过三万块。
如果放在后世,别说旭日海洋影视公司,就算是他的旭日贸易,全体员工聚餐,恐怕也不止三万。
可是,明末给他带来了多少收益?
且不论放在银库里的三千多两金,五十万两银子,还有大量首饰和古董、字画、丝绸,这些东西如果变现,保守估计两三个亿都打不住。
尽管天气依旧寒冷,却已经挡不住人们的热情。
无双和红尘姐妹登台献艺,弹了几首曲子,又唱了几首词,把气氛哄托到了。
牛金星端着酒杯,率先向全旭道“全爷,学生祝您财源广进,新春吉祥!”
全旭饮一杯酒,当然,全旭喜欢喝啤酒。
接着,陈应、袁世卿、罗世明、孙祖望,所有的有头有脸的人物纷纷向全旭敬酒。
全旭心情也是高兴,短短时间他就挣到了亿万身家,有资格向全振显摆一下了吧?
人不轻狂枉少年。
全旭也是来者不拒,谁向他敬酒,他就喝一杯,他的酒量确实是不小,可是架不住人多啊。
袁宗第端着一杯茶,跪在全旭前面“老爷,额还小,额哒不让额吃酒,额以茶代酒,敬老爷!”
全旭得意之下,抓起一颗扣子扔给袁宗第“新年快乐!”
“谢老爷赏赐!”
众孩子们看着袁宗第向全旭磕头以汤代酒,纷纷也过来敬酒。
啤酒只要喝多了,那也是会醉的。
渐渐的,全旭的大脑失去了意识,他唯一的感觉就是香软满怀。
p非常tx祖国600币,吉三小姐1500币、岛津中务少辅500币、啥都注册过了500币、炫舞蜻蜓10000&nbp;币、tianhi23&nbp;1000币、穆纯明600币、永久边缘人&nbp;1500币、爱吃汤圓100币、救你命的稻草1500币、炸锅皮皮虾4500币、澳门子弹头100币、龙天罡100币韦成8币的打赏,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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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八十三章君王从此不早朝
第八十三章君王从此不早朝
天刚刚蒙蒙亮,全旭就醒了过来,他长期以来养成的生物钟,让他如上了发条的闹钟般准时。
他闭着眼睛,伸手摸向床头的手机。手机没有摸到,然而却摸到一团柔软……
他瞬间困意全无,脑袋清醒过来。
全旭揉揉眼睛,他左边躺着三娘,她穿着一件月白色的亵衣,小荷才露尖尖角……
此时,三娘的眼睛微微闭着,仿佛在睡觉。
只是她的脸,仿佛像熟透的苹果,红通通的。
以三娘平时的习惯,只要全旭动一下身子,她就会醒过来,现在摸都摸了,居然半点反应都没有,显然,她是在装睡。
全旭也不点破,他突然发觉了不对劲。
借着窗外的青光穿透窗棂,照射到屋内,他看清了,他的右边还躺着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居然是辛方氏。
不过,却不像平时的辛方氏。
平时的辛方氏身上带着浓浓的酱油味,皮肤黝黑,系着蓝色印花的围裙,用蓝色的沙巾包裹着脑袋,就像全旭大院里的众多妇女一般不起眼。
然而,此时的辛方氏,脸还是那张脸,然而皮肤却白如初雪,鸦色秀发挽得有些蓬散,让她的秀脸看上去添了许多妩媚,是个秀丽迷人的少妇。
全旭隐隐有些明白了,在这个乱世里,女人想要自保,通常都会把自己弄得丑陋不堪,以前看着辛方氏,只感觉她是有些惧怕自己,不到万不得已,通常她不会出现在自己面前。
可是,她的女儿辛月却像一个瓷娃娃一般,脸上带着婴儿肥,皮肤细腻。全旭还在疑惑,以辛方氏的长相,怎么可能生出这么可爱的女儿?
现在终于明白了。
昨天夜里全旭喝多了,被三娘扶着进入卧室。
睡到半夜的时候,全旭呕吐,桃仙和辛月进入卧室打扫。三娘看到全旭吐了一身,决定给他沐浴。
桃仙和辛月准备热水,三娘与辛方氏扶着全旭进入了浴室,开始全旭还算正常,老实。
可是,后来……
一切都水到渠成。
全旭一拍脑袋,尼玛后悔啊……
洞房最美妙的还是过程,可惜,他就像猪八戒吃人参果,咔嚓一下,还没有品到味儿,就已经结束了。
他又在胡思乱想,酒后乱、性……
关键是酒,作为一个现代人,全旭非常清楚,酒精对胎儿是非常不利的,晋武帝司马炎可以生出晋惠帝这样的白痴儿子,就是因为喝酒太多,导致生了一个低能儿。
现在……万一……
全旭的大脑开始飞跃。
三娘似乎害羞,继续装睡。
反正事情已经出了,绝对不可能当作没有发生过。
然而,虚岁才是中国传统计算年龄的方式,也是东南亚东部的其他国家流行。人从出生开始就是一岁。辛月说是九岁,事实上,也就是她其实只有八岁。
对于乡下一些偏远地方来说,十一二岁成婚的大有人在。
全旭低头看着辛方氏,陡然他发现了意外情况。
任何一个孕妇,在怀孕的时候,肚子都会变大,从而在腹部和小腹位置,留下妊娠纹,但是辛方氏的腹部却平整光洁,哪里有半分妊娠纹的影子?
“看够了没有?”
“没……没有!”全旭有些尴尬:“永远看不够!”
“你转过去,我穿衣服!”
“还早呢,再睡会吧!”
“天快亮了,你肚子饿怎么办?”
辛方氏努力想要起身,身体的撕裂感让她疼得俏眉皱起。
“不饿。”
全旭伸手去扶辛方氏。
天地良心,全旭真是单纯的想要扶着辛方氏,结果,辛方氏一躲。
全旭的手,碰到了不可描述的部位。
辛方氏挣扎片刻,在这方面,男人拥有着先天性的优势。
半推半就……
三娘其实早就醒了,她心虚,不敢面对全旭,就用被子蒙住头。
然而,被子可无法阻挡那的声音,虽然她不想听,可是声音却一直往她耳朵里钻。
全旭倒也坦然了,反正一直以来,他都是一个普通的人。
就像某部小说的主角写的那样,只承担自己可以承担的责任,只愿意娶自己可以养活得起的女人。
三娘淳朴,辛方氏也贤惠。
关键是,全旭在这个时代,完全可以养得起她们两个。
三娘越是假装睡觉,全旭越是兴奋,他在心中暗想:“看你能装多久!”
辛方氏到底是初破了身子,战斗力差了点,很快就坚持不住了。
辛方氏抓起三娘身上的被子。
三娘双手捂着脸……
全旭上下齐手……
……
西厢房,辛月坐在灶台前,开始烧火。
若隐若现的声音,不时的传了进来。
虽然辛月才九岁,然而,这是明末不是后世。
根据明太祖洪武家礼令:“男十六,女十四,既可成婚。”
别看辛月只有九岁(虚岁),该懂的或者说不该的懂的,她已经都懂了。
只是这个结果,有点让她难以接受。
桃仙心中有一股酸溜溜的感觉,她对辛方氏嫉妒的要命,早知道自己就主动点。不过,说什么都晚了。
桃仙笑嘻嘻的道:“辛月姐,恭喜你了!”
“你娘……攀上了高枝,身份不同了,老爷可不会允许你再干这些粗活!”
辛月摇摇头,眼睛红红的道:“她不是我娘!”
“不是……”
“嗯!”
“不是!”
辛月露出了与她年龄极为相附和的深沉:“我没见过我娘,我娘生我的时候,就难产死了,她其实是我姐!”
“你姐?”
桃仙一脸八卦:“你姐怎么就变成了你娘?”
“还不是为了活下去!”
辛月一脸痛苦:“我姐很苦的,她当年被我爹许配给,我们朽县的李秀才,后来李秀才变成了李举人,娶了当官的女儿,我姐,就嫁不出去,只要谁敢上门提亲,李举人就把人搞得家破人亡……”
桃仙笑道:“你应该高兴,现在你姐也算是修成正果,咱们老爷,年轻,有钱,有地,你们姐妹俩,绝对可以享福!”
辛月长长的叹了口气。
“东家,东家……”
桃仙擦擦手,快速走到门口,她朝着罗世明嘘了一声,压低声音:“罗管事,有啥事?”
“这不是家丁们想过来给东家拜年!”
“罗管事,你最好告诉他们,这事不急,东家昨天晚上醉了,现在还没醒,最好不要打扰!”
……
正应了那句话,正是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
全旭最终心满意足,左拥右抱,享受齐人之福。
“饿不饿?”
“有点!”
辛方氏原来每天都是早起做饭,顺道就可以吃点,反正全旭的饭量有限,怎么也吃不完,经过大半夜的折腾,她是又累又饿。
全旭爬起来,拉开床头柜,床头柜里都是方便类的食物,有方便面,不过太干了,全旭拆开一包面包,打开一罐可乐。
辛方氏接过可乐,望着上面的字:“可口可……”
全旭有些惊讶:“你识字?”
“读过两三年书,也只是会写封家信什么的,不会唱曲,琴棋书画可都不会,可没有人家无双和红尘好!”
辛方氏的眸子亮晶晶的,心里委屈得很。
她并没有想过向全旭投怀送抱,只想带着辛月,把辛月拉扯大,在全旭府上挣点钱,找个老实人入赘,将来生个孩子给辛氏传承香火。
她爹死的时候,一直都遗憾没有儿子。
可是,全旭却把她给占有了。
辛氏的香火怎么办?
以全旭的财力和势力,绝对不可能当赘婿,更不可能让自己的孩子随自己的姓。
“无双和红尘好不好跟我有什么关系?”
全旭笑道:“我倒是感觉三娘好,你也好!”
“好什么好,好上手吗?”
辛方氏的语气虽然软绵绵的,可是杀伤力却巨大。
全旭微微一愣。
辛方氏自知失言,急忙贴在全旭的肩膀道:“我也不跟你怄气,只要你没觉得我不好就行!”
全旭急忙扯开这个话题:“你们原来认识,一直瞒着我?”
三娘亲昵的搂着全旭的胳膊:“相公,你别生气,是……”
辛方氏道:“这是我的主意!老爷要惩罚,就惩罚我吧!”
全旭笑了笑道:“那我就惩罚你!”
“救命!”
“不要!”
全旭虽然不是君王,可是他却乐在其中,反正明末的生活节奏慢,大不了一下,君王不早朝。
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
全旭的愿意在中午时分,还是被打破了。
“东家,杜亮求见!”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八十四章天降横财想不发财都难
第八十四章天降横财想不发财都难
全旭披着衣服,走到门口,隔着门道“他有什么事?”
“据说……是……窑厂有要事向东家禀告!”
全旭正在琢磨着杜亮到底有什么事情,三娘的小手摸到他的后背,轻轻一推“相公,正事要紧!”
三娘的脸羞得不敢抬起来,这个时代可不是后世,对于白日宣淫还是避讳的,此时全旭还可以用宿醉未醒来当托词。
以后,恐怕三娘没脸出去见人。
全旭虽然不想起床,可是耐不过辛方氏和三娘一致不同意。
三娘拿着枕巾,盖到全旭头上,迅速将保暖内衣套在身上。
保暖内衣还有一个优势,那就是穿衣服比较快,就在全旭揭开枕巾的时候,三娘已经穿好了保暖内衣。
她急忙服侍着全旭更衣,而此是的辛方也学着当初三娘的样子,裹着被子,当起了鸵鸟。
就在三娘为全旭梳头的时候,辛方氏也急忙穿着衣服。
全旭无意间转头,他目光落在床单上,床单上还有两朵盛开的梅花。
辛方氏的脸更红了,她急忙过去,把床单收起,一撕两半,把另外一半递给三娘。
全旭知道辛方氏即使是云英之身,问道“那辛月你的妹妹,还是……”
“我妹妹!”
辛方氏从衣服的兜里,拿出一块黄褐色的东西,涂抹在手上,双手揉搓着,不一会儿,她的双手就变得如同染了酱油色,就在她将脸上的染料往脸上涂的时候,全旭走过来,伸手抓住她的手“不用这么麻烦!”
“我……”
相对而言,身子未长成的三娘反而不符合全旭的审美观点,倒是辛方氏,她的身高大约有一米七,虽然那个不可描述的部位不太壮观,至少有75b的规模。
辛方氏道“我还是别惹麻烦了!”
“麻烦?”
辛方氏还没有来得及说话,辛月进来道“李举人不许任何人娶我姐,谁娶我姐,都会被他搞得家破人亡!”
辛方如今已经二十,在后世属于刚刚成年,可是在这个时代已经属于老姑娘了。
“李举人算个毛线,回头有功夫才收拾他!”
一个举人在地方还真是了不得的大人物,但是,全旭还真没有放在心上,他只要敢过来找死,全旭就敢埋了他。
自从经历过顶头上司顾川之事,全旭明白了,这个世界并不是你想委屈求全,就可以求全的。
忍让和妥协,只会让对方变本加利,无论是职场,还是明末,这个金科玉律都一样有用。
辛方氏成了全旭的女人,他自然不可能再把辛方氏当成下人唤,他随即吩咐道“三娘!”
“在!”
“你安排一下,找个代替辛……”
全旭望着辛方氏道“你妹妹叫辛月,你有没有名字?”
辛方氏摇摇头“没有,我家里叫二丫!”
其实,她并没有名字,按照这个时代的排行称呼,她其实应该是辛二娘。
她当时为了取信全旭就自称辛方氏,方姓其实是她母亲的姓,辛方氏其实也是她母亲的称呼。
“你以后……”
全旭想了想道“你就叫辛圆!”
他倒是为了图省事,妹妹已经被全旭取名为月,姐姐就叫圆。
“谢老爷!”
“不用叫老爷!”
全旭指着三娘道“你和一样,叫我相公就行!”
说到这里,全旭望着三娘道“等会,你安排人接替辛圆,接手厨房!”
辛圆急忙道“我可以……”
“你跟着我,自然是要享福的!”
全旭指着三娘道“三娘,你先带着辛圆,去库房里取几匹布帛,给辛月他们做几件衣服,对了,还有四喜和你娘!”
“谢相公!”
“谢老……相公!”
“先随便弄点吃的,我早就饿了!”
全旭出力不小,早有些饿了。
虽然辛婵娟没有在厨房,好在桃仙一直在厨房,一直准备着饭菜。
暖阁里,杜亮有些坐立不安,他看到全旭过来,急忙起身“东家!”
全旭摆摆手道“坐吧,吃饭了没?”
杜亮摇摇头“还没!”
“那就一起吃点!”
杜亮起身道“东家,吃饭先不急,俺给您闯祸了!”
“哦,怎么回事?”
原来,杜亮发现窑场坏的太厉害,根本就没有修理价值,决定推倒重建,为了可以早日出砖,杜亮就带着三百多号人在窑场干活。
三百多号人来回吃饭,太过耽误事,可以从全旭大院向窑场送餐,哪怕是被子把饭菜包裹起来,分到工匠手中,一样冰凉。
杜亮决定在窑厂就地解决吃饭问题,顺便也可以多喝点热水。可是吃饭需要用水,将来窑厂也需要用水,他就让人过来拿些工具。
一名在干过打过井的工匠叫许满仓,就自告奋用的要承担打井的活儿。
这个时代打井,都是采取人力,先是让有经验的工匠寻找所谓的水脉,用的工具就是风水先生的那一套罗盘,确定了水脉之后,开始挖一个大坑,随着深坑越来越深,在这个时候,就只能让一个人或者两个人在井底作业。
只不过,全旭在第一次购买废旧钢铁的时候,直接在京郊废品收购站里购买的,不光是各种废弃的配件,还有一些相对完好或废旧的工具,像铁锨的锨头、锤子的锤头,也有暖器片或管道,当时就是一套原始的打井钻头。
不过农村都用上了自来水,这种打井为生的人就失去了生存空间,这种打井钻头和工具就被当作废品卖掉了。
幸亏全旭需要这种工具,否则这套工具就被牛结实当成铁坯直接炼掉。
在全旭大院里,全旭就让工匠们利用这个工具,陆续打了好几口水井,这种用人力的打井工具其实非常简单,就是有一个庞大的转轮,扣在钻杆上,用力转动钻头,就会把水井打好。
不仅速度快,而且效率高,唯一的区别是,只能用电机或压水井取水,因为打的井太细了。
许满仓原本在全旭大院负责打井,也算是轻车熟路,他就开始了打井作业。
大名府境内海拔不高,像这种水井最多三十米也就是五六根管子的样子,就可以打出水,然而在窑场那里,足足下了十六根管子,一直没有出水,在将所有的长管全部用上的时候,意外出现了,水依旧没有,反而出来了褐色粘稠的液体,还有刺鼻的味道。
众工匠大惊失色,他们议论纷纷。
“糟糕,咱们钻中了地龙!”
“啥是地龙?”
“就是一翻身,房倒屋塌,地动山摇!”
古代人对于地震这种自然现象了解不多,也不深入,他们更愿意相信,只有龙地翻身,也会造成地震。
“坏了,坏了,地龙马上就会翻身,降下大祸。”
杜亮也不知道什么怎么办才好,就急忙向全旭过来汇报。
全旭皱起眉头“你说道的是什么样的东西?”
杜亮掏出一个玻璃的罐头瓶,指着瓶子里的液体“就是这个!”
全旭的眼睛陡然亮了起来“这尼玛,居然是石油?”
等等……
全旭瞬间想起来了,大名府就是后世的邯郸,也就是冀鲁豫三省交界处,这不是重点,关键是,这里有一个中原油田,事实上,大名府与东昌府接壤。
东昌府也就是山东的聊城莘县,而莘县却是中国五大油田之一的中原油田。
似乎,大名府就在中原油田的边缘?
自己撞到大运了,挖到一口自喷式油井?
“东家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知道,这是好东西!”
全旭心中想着。
在后世中国的炼油技术,在全世界都是数得着的,没有办法,老天爷太不公平,中国不缺乏石油资源,也不缺钢铁资源,可是无论数量,还是品质,远远无法和盛油大国相比。
有很多人在吐槽中国的汽价贵,什么怪话都有。
正所谓物稀以为贵,中国的石油资源,虽然不说太匮乏,至少开采难度相对较大,品质差,而且提炼难度大,成本自然而然就上去了。
以中国五大油田为例,其中辽河、中原、华北油田年产油量已经下降到一千万吨以下,其中产量最低的华北油田只剩下五百万吨的产能规模,这是一个非常少的产量。三大油田的储存产量加在一起,不及中石油在伊拉克拍到的油田储量的五十分之一,像中原油田一年的产量,仅仅相当于扎库姆油田大约十二天不到的产量。
虽然中原油田储量小,产量也不高,那是放在后世而言,放在明末,还有谁可以用到石油?除了全旭,别无分号。
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的是,中国成品油私营资格证非常难办,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取缔私营加油站,统一三桶油负责经营。
只要有油,全旭就可以大规模增加机械设备,至于人手,慢慢培养就是,反正现在的机械车辆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
全旭在后世完全可以买到炼油设备,以及采油设备,无论是采油,或者是自己在明末提炼,都没有问题。
哪怕直接出售原油,每桶也要五六十美元,中原油田可是中国五大油田之一,哪怕开采百分之一,千分之一,也就卖好几个亿。
这简直就是一座从天而降的金山。
三娘端着饭菜进来,她与挽成了妇人发鬓的辛圆一起进入暖阁。
“三娘,你来的正好!”
全旭本想像以前一样,直接采取吩咐的形式,让三娘通知周宏儒,直接调拨银子,赏赐给杜亮等工匠。
但是想了想,还是放弃了。
全氏集团将来要正规,财物更要正规。全旭找到自己的被背包,拿出一张彩色的便笺,掏出钢笔在纸上,一边写一边笑道“干得不错,杜亮五十两银子,其他工匠每人十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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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八十五章崇祯二年大名府第一大案
第八十五章崇祯二年大名府第一大案
全旭将签下来的便笺,递给三娘“把这个拿给周先生!”
三娘接过这张纸。
虽然只是一简单的一张便笺纸,对于明末来说,这张纸还不可能有人做得出来。
杜亮千恩万谢正准备离开,全旭也拿起筷子,准备吃饭,他突然想起,破窑洞那周围的土地还不是他的“杜亮!”
“全爷,还有什么吩咐!”
“吩咐咱们的人,管好自己的嘴,严格保密,一个字也不许向外泄露!”
“是!”
杜亮脸上浮现一抹狠辣“谁要是不守规矩,我就把他埋了!”
“辛月,不,让桃仙过来!”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全旭下意识的朝着门口望去。只见陈应跑得飞快,他那二百多斤的庞大身躯,一旦跑起来,还真有点惊天动地。
“全爷!”
“坐吧,吃饭了没有,要不一起吃点!”
陈应看着暖阁里的辛月,辛月眼睛一瞪,有些气愤的离去。
“你来得正好!”
全旭不等陈应开口,就率先说道“在咱们大院西南角五六里地的样子,有一座废弃的窑厂,这不,马上就要开春了,这个院子的院墙实在太薄了,我准备修建成砖石结构的,房子也推倒重修!”
陈应明白过来“全爷的意思是,要把那块地买过来?”
“没错!”
全旭本来想让袁世卿处理这件事,不过因为有了陈应,由他出面绝对比袁世卿更加轻松,毕竟对于衙门,陈应像逛自己后院一样轻松,可是对于袁世卿来说,他却有些底气不足。
“我要用的砖还不少,金悌书院我们慢慢扩建,最终不低于三百亩的规模!”
全旭笑了笑“你也知道,这个院子,我准备修建成坞堡,那个窑厂周围的地都买下来,能耕种的就耕种,不能耕种的,那就用来挖土烧砖!”
“那一片地可不少!”
陈应在心中默默计算了一下道“一万多亩的样子……”
“不是一万亩,再大!”
全旭肯定不是为了种粮食,只是为了下面的石油资源“要更大,我这个庄子有了一千多人,以人均一百亩耕地,至少需要十万亩地,将来人口更多,所以,需要的更多!”
“这地价可不便宜!”
白银在后世的价格非常便宜,不到六块每克,约合每两银子一百、两百块钱的样子,哪怕是明末上好的田地,每亩十二两银子,如果从后世购买工业银,大约需要两千六七百块钱的样子。
两千六七百块钱连县城的土地都买不下来,普通农村用地每年的租金都涨到六百多块了。
以全旭的身家,轻松购几百吨白银,完全不成问题,趁着这个时候,春耕还没有开始,完全可以以几十万亩的方式,把周围的土地购买下来。
“钱的问题,你不用考虑,最多半个月,我可以搞到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两银子!”全旭轻松的笑道“没有这个底气,我还开什么银行啊!”
陈应这才恍然大悟。
全旭有钱,那事情就好办了。
全旭并没有黄立极的权势,不得以势压人,只能以公平的价格进行交易,好在这里距离大名府城相对有些远,距离东昌府也有二百多里,属于偏远地带。
这里又是黄河冲积平原,如果干旱一些,倒没有什么,可是一旦黄河发水,这里什么都不会剩下,谁让这里距离黄河太近了呢?
“全爷,这事暂时不急!”
陈应脸色变得非常凝重“黄府出了大事!”
“哦!怎么回事?”
陈应缓缓道“就在昨天夜里,位于盘营镇上的五柳黄府被来历不明的强人攻了进去!”
陈应其实并不知道,所谓的强人,其实就是刘侨他们。
他们在除夕之夜,打着与黄府交换人质的名义,带着黄立极,直接抵达黄府。
黄府虽然被全旭指导刘侨,干掉了五十多名家丁兵,可是黄府的家丁兵还有三百多人,加上青壮仆从和丫鬟仆役,足足七八百号人,没有理由畏惧刘侨区区五十余人。
黄大公子自信满满,他认为只要刘侨等人进了黄府,他们就是插翅难飞,可惜,他忘记了刘侨拥有黄立极这个人质在手,黄府的人手再多,他们又怎么反抗?
刘侨先是命黄大公子解释黄府三百多名家丁兵的武器,然后将所有的武器、包括刀枪、棍剑、以及各种火铳,全部堆在大院里,然后把青壮家丁兵用绳子捆起来。
黄大公子只当是刘侨是为了方便自己逃跑,不让他派出家丁去追,事实上他也做了准备,给刘侨准备的大小十几辆马车,车轴全部锯断了一半,只要刘侨驾驶马车逃跑,他们肯定跑不了多远。
十几万两银子,扔又不舍得扔,带着他们也背不动,最终还是会被黄府的家丁兵追上来。
结果,黄大公子想错了。
刘侨勒索钱财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目的则是为魏忠贤出一口恶气,目的不是一样的,所以黄大公子完全就是错误的判断了形势,于是,黄府开始悲剧了。
自毁长城,自废武功的黄大公子,马上就偿到了自己酿造的恶果。
刘侨让人将黄府的家丁兵推到了外面的冰天雪地中,饱受寒冷的折磨,仅仅半个时辰,不能动弹的黄府家丁兵只能眼看着,刘侨用迅雷铳对准他们,迅雷铳虽然射速有限,可是对付这种不能动弹的固定目标,简直就是一打一个准。
整个黄府七八百人在刘侨的火铳之下,不敢反抗,他又命令黄府的仆从收集黄府里的蜡烛。
黄府的阔绰可不是全旭可以比的,仅仅牛油蜡烛,他就收集到了两三千支,这些牛油蜡烛放在大铁锅熬成蜡油。
刘侨亲自动手,用烧开的蜡油,直接灌入黄立极的嘴口,将黄立极活活烫死。
这就完了吗?
没有,其实只是一个开始。
刘侨让人用一只一人高的大木桶,装满了蜡油,再将黄立极的尸身放进木桶中。
等蜡油冷却,再取下木桶的木材,这样以来,黄立极就变成了一个蜡人。
当着黄府所有人的面,刘侨让人点黄立极这个巨大号的蜡烛,逼着黄府七八百人观看着黄立极被燃烧殆尽。
结果,黄立极的大儿子,直接被吓疯了,而二儿子虽然没有疯,但是也被当场吓尿了,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以刘侨的为人,他肯定是要斩草除根。
是夜,刘侨尽屠黄府满门四十七口人,包括黄飞虎在内的家丁兵三百余人,尽数绑在外面,活活冻成冰雕。
然后,整座黄府被刘侨一把火烧了,当然等四里八乡发现黄府走火,赶到现场的时候,这才发现黄府里那些被吓得发疯的丫鬟和仆从……
听到这个结果,全旭也吃了一惊。
他没有想到刘侨居然这么狠,直接一下子将黄府赶尽杀绝了。
随着加入全旭府上,陈应渐渐发现全旭的实力,全旭的实力其实不见得比黄府弱。
不过,他也知道,全旭并没有动手,全旭手上所有的人手,都在昨天夜里庆祝新年,喝得七荤八素,就连全旭本人也喝得大了。
要不然,整个全旭府上所有的少年,都被全旭赏赐了新年红包,多的比如华安这个小神童,居然拿到了十八两八钱银子,少的也是一两多,至于那些家丁兵,仆从,工匠,人人有份。
仅仅一夜之间,全旭就赏赐出去了足足六千多两银子,这种手笔,比黄立极还要大方。
全旭苦笑道“恐怕卢大人有的忙了!”
“我的意思是,黄府如今没人了,黄府的店铺、田地,还有……”
全旭摇摇头道“我对黄府的地没有兴趣,重点是这边的地,你可以与大名府的士绅们商量一下,谁如果缺银子,可以找我借,前提是拿地契或者是其他等价值的东西做抵押,我的利息不高,年息两成,窑厂附近的土地,我可以适合的出高出市价一成,直接用现银交易!”
陈应一脸惋惜“全爷,黄府的产业可都是肥肉!”
“你可以放话给他们,我不与他们竟争,那些旺铺、良田,随便他们分,我只要安安稳稳躲在乡下当我的土财主!”
陈应想不明白全旭的真正用意,不过,他只是银行的e,并不是董事长,在董事长决定了大致方向,他不需要再提意见。
全旭开始准备返回后世的准备,这次准备加大物资采购量,而且要以炼油设备、原油储备设备、工业白银以及机械设备为主。
就在全旭为了返回后世准备的时候,位于后院汤邱氏隔壁的活动板房里,辛月与姐姐辛圆也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你为什么要害老爷!”
辛月的目光有些凶,不过她脸上带着婴儿肥,属于奶凶奶凶的那种凶,一点儿也不让人感觉害怕,反而感觉可爱。
辛月掐着腰,伸手指着坐在床上的辛圆道“自南城布庄的冯掌柜的儿子,再到咱们邻居张大哥,还有东城卖油李的儿子,你已经害了三家,十几个人都是因为你而死,你也不想想,咱们老爷是多好的人啊,我可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么好的东家,他要是被你害死了,咱们这些人怎么办,怎么办?”
辛圆有气无力“我能怎么办?我推不开他,我都把他的胳膊抓花了!”
辛月气愤“你就不该去,你就想享福……你就……”
不等辛月的小嘴吧啦吧啦说完,辛圆从床头拿出一罐银耳羹,朝着辛月扔过去“吃东西,堵上你的嘴!”
其实,辛月别看人小,有一部分她是真说对了。
辛圆也是半推半就,如果她配合,全旭半点办法都没有。
不过,她与辛月这个傻丫头不同,她隐隐知道全旭的能力,全旭会千里传音,不出面就可以与三娘说话,这是行走在人间的神祗,对付一个区区凡人,应该不在话下吧?
辛月喝着银耳羹,看着身上穿的保暖内衣,还有屋里花花绿绿的丝绸、首饰,她隐隐感觉,现在似乎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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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八十六章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第八十六章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辛月的要求其实很简单,有吃的东西给她吃就行了。
银耳羹这种东西在后世非常常见,然而,真正买来喝的人却不多,大部分都是用来送礼。
这主要是,作为营养补品,这里面加入了大量的添加剂,比营养的角度,远远没有自己熬的要好,如果说方便,那就不需要营养。
至于在口感方向,却又不如酸奶或其他奶制品。
然而,辛月却非常喜欢,她在品尝到第一口的时候,眼睛已经笑成了月牙,也顾不得在埋怨辛圆。
“呜呜……好喝!”
或许是有过挨饿的痛苦经历,她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把食物吃进肚子里。
作为全旭的丫鬟,全旭的剩饭,向来都是她在处理,无论全旭剩下多少饭菜,她都能吃完。
喝着银耳羹,对于辛月来说,简直是人间最美的享受。
事实上明朝人对于甜味的食物或者其他东西,都着难以形容的热爱,可惜,全旭并不喜欢甜品,他所采购的甜品数量少,品种也少。
一听银耳罐头喝完,辛月小心翼翼地拿着这个罐头盒,准备收起来。
“拿过来!”
“什么!”
“那个盒子!”
“凭什么,你给我的,我就不给!”
辛圆倒是没有去抢,她知道辛月喜欢什么东西,一包蜜枣、两包核桃酥,辛月就将手中的罐头盒子递给了辛圆。
辛圆接过罐头盒子,直接当着辛月的面,放在地上踩扁,然后直接扔进火盆里,随着木炭的烘烤,印刷在罐头盒上的字体和图案,就慢慢消失,直到罐头盒子变成漆黑一团。
辛圆这才拿着夹子将这块铁盒子夹出来,放在一边冷却。
事实上,全旭自己不会注意食品上的厂商和厂址,他只会关注生产日期,在后来送来的那一批食物,很多都是杞县生产的。
时隔六百多年,杞县这个不起眼的小城县,已经成为开封地区经济强县,作为中原的粮仓,杞县的畜牧养殖业发达,食品制造加工业也相当不错,仅仅一个县城,就拥有一千五百多家食品加工企业。
辛圆识字,并不像她自己对全旭所说的那样,读过两三年书,事实上,她从六岁开始,跟着母亲辛方氏读书,直接八年前,她的母亲去世,她读了十二年书。如果她是男儿身,考上秀才绝对不成问题。
然而,她只是一个女人。
辛圆早就发现,全旭送来的食品包装精美,而且关键是很多地址,有些她知道,最巧合的是,万福食品厂的地址,就在她母亲的老家。
有没有这样的工厂,她非常清楚,这样让她非常疑惑,特别是罐头的包装盒子马口铁,以及玻璃,这种东西,杞县绝对没有。
全旭有着太多的秘密,不过,辛圆也没有点破。
她只是默默帮助全旭清理痕迹,食堂里所用的咸菜、罐头、火腿肠、真空包装的腊肉、烟熏肉,等等,所有的包装,几乎都是三娘与她、最多加上不识字的辛月与罗何氏。
到了晚上的时候,辛圆身上的疲惫之感渐渐消失,不过她只要运动,仍旧有些不适合,好在,她是一个艰难的女人,自从家变之后,多大的痛她都忍了下来。
当辛圆来到主屋的时候,全旭正在吩咐罗世明和马大成“家丁兵的训练不能有任何松懈,必须坚持下去,四面转法和三大步伐,必须做到一条直线!”
罗世明有些不解“全爷,你说让每天早晚跑十里地,这俺知道,可是……那转来转去,还不如练练刀法,或者枪法!”
“没有基本功,练啥都是白搭!”
全旭摇摇头“基本功必须形成肌肉反应,什么是肌肉反应,就你们吃饭喝水,无论是在黑灯瞎火,还是在光天化日,无论是有人盯着看,还是自己一个人,怎么都不可能吃到鼻子里去!”
“啊……”
“别废话,你们需要的执行!”
“是!”
“谢宏儒!”
“全爷请吩咐!”
全旭接着道“你记住,形成定例,家丁兵每个月发两双鞋!”
“这是不是……”
不等周宏儒说完,全旭望着罗世明道“家丁兵的鞋子,半个月只能穿不烂,我罚你每天蛤蟆跳一千次!”
针对家丁兵那些比较笨的,脑了不开窍的,全旭也采取了惩罚之法,当然,他并没有采取关禁闭的方式,后世人扛不住禁闭室,是因为习惯原因。
然而,在这个时代,百姓的神经早已粗得像钢筋,当个残缺不全的尸体,红烧肉照样可以吃得非常开心,一个不到十平方的地窝子,全家住进子,连灯都不舍得点。
让他们关紧闭,效果不是一般的差。
为此,全旭就采取了后世的青蛙跳,现在叫做蛤蟆跳,别说一千个,就是一百个跳下来,腿就不是自己的,有个倒霉蛋被罚跳三百下,他的腿连睡觉都停不下去。
有的家丁兵犯了错,宁愿挨鞭打,也不愿意蛤蟆跳。
听到蛤蟆跳,罗世明的脸都绿了。
“行了,先这么着!”
三人赶紧告退。
全旭望着三娘和辛圆道“怎么样?你们好点没有?”
三娘摇摇头“我没事!”
练过武的三娘,身体素质相当不错。睡了一个下午,现在又活蹦乱跳了。
辛圆尽管有些别扭,也咬着牙“我也没有事!”
“没事就好!”
全旭望着桃仙道“准备开饭吧!”
内宅的丫鬟就成了桃仙和曹氏的十三岁女儿曹引娣,至于厨房,则变成了原来负责食堂的何刘氏。
当然,辛圆不愿意交出自己的厨房之权,三娘也跟着辛圆学习厨艺。
辛圆有些迟疑的道“相公准备离开?”
“对!”
全旭这次离开,估计会走得久一些,他需要采购的物资有些多,包括钢筋水泥,这倒没有问题。
然而,在窑厂发现的自喷式油井,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从采油设备、炼油设备包括、石油储备和成品油储库设备,这都需要采购,当然这些物资,采购不像生活用品那么容易。
另外最重要的是,他需要定制一大批银圆,其实早在明中期,西洋银子就开始流入大明,从万四十四年开始到明亡,有三亿多两银子流入大明,其中西班牙8775万两,葡萄牙约42762750两,日本超过两亿两(仅官方记载,数据出自《明清时期西洋银币流入略论》)大量的白银流入,也造成了大明的通货膨胀。
也就是九年后,崇祯十年,英国第一次来大明,任何西洋货物没带,只带了八万枚西班牙银元(直径38,重二十六克),相当于将近六万两白银。
全旭开设银行,就准备自己铸造一批银元,当然采取后世的技术,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伪造。
当然,这些都需要时间。
“可以缓缓吗?”
辛圆道“最好是抽出一天两天时间!”
“这个……”
全旭马上就想到辛圆与三娘是初次体会到……所以,她们有些不舍得?
辛圆道“相公,你最好去一趟大名府!”
“大名府?”
全旭恍然大悟,他当然知道需要自己去拜访卢象升,与卢象升走动一下“可是送礼,又怕引起卢大人的不满,他不是爱财之人!”
“相公,你想错了,你去大名府,不是为了送礼!”
“不是送礼!”
全旭有些疑惑“那是……”
“让大名府知府衙门上下知道你可以进入卢大人的内宅!”
全旭其实也知道,就逢年过节,向领导上司家里走动一下,虽然全体下属都去,也没有什么,上司不见得会记得有你这号人。
可是,一旦不去,他肯定记得你。
全旭望着三娘和辛月道“那我去大名府,应带什么东西?”
“卢大人讨厌别人给他送礼,你不妨给他送一件,他无法拒绝的东西!”
“无法拒绝的东西!”
全旭背着手,来回在主屋里走来走去“有了!”
“什么?”
全旭伸手点了一下三娘的鼻子“曹引娣!”
“奴婢在!”
“你去通知牛金星,让他过来一趟!”
桃仙把饭菜端上来,全旭与三娘、辛圆简单吃了一些饭,桃仙刚刚在暖阁里摆上茶水,牛金星就来到了暖阁。
“东家!”
“坐!”
“不知东家唤学生有何要事?”
全旭笑道“是这样的,因为卢大人一直关心咱们金悌书院,我想让咱们学院里的学生们,每个人写一副字,作为礼物,送给卢大人,你去安排一下!”
牛金星疑惑“所有学生?”
“不错!”
“所有人!”
“可是,除了三十几名学生有点底子会写点字,大部分学生还不会写字!”
全旭就知道,牛金星他们阳奉阴为,对于小小的粉笔不以为然,至少到现在为止,他们从来没有使用过粉笔,更没有接受全旭的填鸭式教育。
的确,后式的填鸭式教育,为中国扫盲做出了突出贡献,功不可没。
不代表,填鸭式就完美无缺。
当然,私塾教育,也有私塾教育的优势,按照牛金星的意思像《千字文》这本书,其实就是一篇千字的文章,要学至少半年时间,而且还只要求学生会背诵会默写,对字句有初步的解读。
全旭自然知道,使用牛金星,也就是这个时代传统的教育方式,这样教育出来的学生,基础知识扎实,将来学习更深一些的知识,比如说四书五经,就会事半功倍,水到渠成。
可是,全旭并不需要什么儒家门徒,风流雅士,他需要的只是识点字,会算术,能计算,可以书写报告,看懂说明书就行了。
对于牛金星这样的读书人,硬逼他们没用,特别是全旭无官无职,大不了他们再找一个东家。
然而,无论是举人还是秀才,最怕的其实是官,因为官员可以直接找个理由,剥夺他们的举人或秀才的身份。
全旭就是一举两得,既向卢象升示好,也是借着卢象升的名头,硬逼着牛金星这个正牌子举人低头,采取全旭的方式教育学生。
“这样吧,你通知所有学生,明伦堂集合!”
牛金星脸色一僵“是,东家!”
牛金星虽然抗拒粉笔,也不喜欢全旭的教书方式,虽然全旭有钱,可是在牛金星看来,全旭还不如他。
他可是正牌子举人,全旭却啥也不是。
然而,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牛金星得罪了一个进士,一个致仕的县令,连家都不敢回,他要是再得罪一个知府,恐怕天下就没有他容身之地了。
宝丰县令可以不鸟一个过气的县令,但是不敢不理睬一个在职的知府大人。
如果卢象升一封信过去,宝丰县令肯定会做一个顺水人情,褫夺他的举人身份,失去举人身份,他才是最大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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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八十七章对付读书人的办法
第八十七章对付读书人的办法
明朝的读书人,有时候就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他们敢怼天怼地,特别是,你要想跟他们讲道理的时候,他们却像泼妇一样撒泼。
魏忠贤的廷杖没有让他们屈服,反而像碰瓷一样,为了卖直不惜一切代价。
牛金星就是这样一个人,他还真不怕全旭,作为大明朝的储备官员,全旭还真不能光明正大的杀掉他,除非现在全旭又就扯旗造反。
全旭的根基没有打牢之前,只能苟着。
全旭如今是没办法选择,否则他还真不想用这些腐儒,特别是像牛金星这样的人。
可是,眼下全旭手中没人,只能将就着用。
也许,他就是吃准了这一点,牛金星这才阳奉阴违。
但是,对于卢象升和他身后的东林党,牛金星是想巴结的,要不然,全旭创办一座书院,虽然名为书院,其实这不过是一座规模稍大一点的私塾。
牛金星就敢在金悌书院挂上顾宪成的楹联,其实也是变相向东林党和卢象升示好。
即然全旭要向卢象升展示教学成果,牛金星只能捏着着鼻子认。
此时天色全暗,位于明伦堂里却灯光通明,偌大的大厅里,十六盏电子节能灯,将整个大厅照耀得如同白昼。
众少年不明白在大年初一晚上,他们会被召集起来。
包括七十一名少年家丁兵在内,一百七八十名学生坐在明伦堂里。
看着全旭和牛金星进来,众学生双手叠在胸前,然后躬身鞠躬:“老师好!”
他们望着全旭:“山长好!”
全旭登上讲台,此时孙祖望,还有两名官学教师也跟着进来。
全旭没好气的望着,四名老师:“如何教书,我来教你们!”
全旭摆摆手,两名军大衣抬着一个硕大的黑板,进入明伦堂内,用三角支架将黑板挂起来。
全旭拿起一支粉笔,在黑板上写下:“全旭”这两个字。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字都有繁体,如今通用汉字有七千多字,而繁体汉字只有两千多个,很多汉字其实是古今一体。
牛金的目光望在黑析板,有些呆滞。
他最不喜欢粉笔的就是,粉笔无法像毛笔一样,可以书写出艺术美感,比如说书法中的勾画,无法用粉笔表现出来。
然而,问题是,全旭在大学时代就是文学社的委员,经过在学校出黑板报,无论是粉笔艺术字,还是宋体字、或者说隶书,全旭的粉笔字都比他的毛笔字写得漂亮百倍。
“这是全旭,全旭也是就我!”
全旭面前众学生道:“这是。”
众学生跟着学读:“全旭!完全的全,旭日东升的旭”
全旭接着道:“拿起你们面前的粉笔,跟我学写,一撇一捺!”
写到这里,全旭并没有直接往下写,他而是面前众学生,双手叠在小腹,双脚岔开:“这就是一个人字,什么是人,顶天立地就是人!”
众学生倒是非常听话,也跟着全旭一样站起来双脚岔开:“这就是人,什么是人,顶天立地就是人!”
“一横,二横,一竖,三横,这就是王,王侯将相的王,姓王的王,藩王的王,上人下王,就是全,完全的全,学会了吗?”
众学生慢慢学着。
全旭接着写旭,分解笔画,一撇,横折弯钩,九,阳之变也。象其屈曲究尽之形。凡九之属皆从九!”
接着,全旭对着众学生做了一个右臂拐弯的样子:“这是肘,肘子的肘子,九就像肘,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的九。”
众学生认真的学习者。
全旭又写下一竖、横折,一横,再一横:“这是日,也是天上的太阳,一天就是一日,一日就是一天。九日为旭,意思就是太阳初升!”
粉笔是工业革命以后才出现的,别看这支小小的粉笔,却是在教育史上最大的变革。
牛金星能考上举人,自然不是傻子,他经过观察,这才发现这个粉笔的作用,远远比他想象的更大,也不是说粉笔无法像毛笔一样体现书法,只是他没有掌握这个诀窍而已。
在全旭手中的粉笔,仿佛像印刷出来的宋体字一样,工工整整,横平竖直,撇捺都带着艺术的美感。
全旭采取这种言传身教的方式,短短一柱香的时间,不仅仅教会了众学生们四个汉字,而且连写法、读音、字形、字意全部讲解清楚。
如果他也采取这样的教法,可以将教学内容和讲解融为一体,同时传递给所有学生,千字文一个月教完,似乎也不是什么天方夜谭。
牛金星其实并不古板,他虽然是一个真小人,却是一个学以致用的真小人,一旦有用,他就会去用,而不是因为反对而反对!
全旭没有理会牛金星的小心思,他向众袁世卿拍拍手。
此时两名军大衣,各抱着一匹蓝色的粗布进来。
后面跟着两名军大衣,他们抬着一张宽大的案板。
将蓝布铺在案板上,全旭在黑板上写道:“岁岁平安,天天开心;路路通畅,步步高升;年年有余,滚滚财源;家家幸福,事事如意!”
全旭写完,则没有讲解,而望着众学生道:“你们拿着自己的粉笔,将这些字,抄录在这匹布上面。”
当然,提拔自己是全旭自己的写的,他写下:“金梯书院全体学生祝卢大人……”
众学生迟迟不敢上前,全旭望着袁宗第道:“虎头,你来!”
“是!”
袁宗第直接大大方方上来,按照全旭的方式,直接写下:“岁岁平安,天天开心;路路通畅,步步高升;年年有余,滚滚财源;家家幸福,事事如意!”
然后,又写下学生袁宗第敬上。
接着,就是华山虎的儿子华安上来,他的底子比袁宗第更好,别看他年龄不大,书法却非常老道,有一股锋芒毕露的感觉。
不过,仅仅三十多名学生,这匹布就写得满满当当,很多孩子不会写自己的名字,袁宗第和华安识得字多,就在黑板上教导其他学生,学写自己的名字,什么张二蛋,李二狗,赵栓柱、马虎头之类的名字。
一百七八十名孩子,用了一个多时辰的时间,写了足足五匹蓝布。
牛金星望着全旭道:“东家,你的字为何……”
直到此时,全旭这才反应过来,在他后世已经养成了从左到右、至上而下的书写习惯,而这个时代却是从上到下,从右至左的书写和阅读习惯。
全旭望着自己的在袖子,顿时有了借口:“没办法,前面写好,后面容易弄花了!”
牛金星刚刚想张嘴,居然无言应对。
他可以从全旭的书写方式以及熟练程度可以看出,全旭绝对不是第一次用粉笔写手,他非常熟练,非常自然,而且还会用这种坚硬的粉笔,完成书法中复杂的一波三折、一笔三过、万毫齐力、绵里藏针、银钩虿尾等手法。
丝毫没有顿挫感,毫不拖泥带水,浑然天成。
孙祖望道:“东家,岂可因此许小事,篡改写法,如此行事,成何体统,教书者必先学为人师……笔墨而已,从我束修里扣!”
读书人耻于谈金钱,学费不叫学费,叫束修。就像后世义务教务已经免费,可事实上,家长需要承担的费用,远不如没有免费的时候。
老程初中的时候,一个学期的学费是十三块五毛钱,大约需要五六十斤麦子,但是现在一个孩子一个学期乱七八糟的学费,一两千肯定不够。
全旭冷笑道:“袁世卿,告诉他一个学生一个月的笔墨纸砚多少钱?”
全旭其实并不知道,袁世卿急忙道:“以最廉价的笔墨来说,一个学生一个月至少需要三四钱银子……”
孙祖望的脸色瞬间吓得煞白。一个学生三四钱,十个学生就是三四两,一百七八十名学生,他的束修还真不够。
事实上,明朝读书人少的原因,就是因为成本太高。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八十八章这是我们全爷的诚意
第八十八章这是我们全爷的诚意
所谓的穷文富武,在汉唐时期,武人地位高,非军功不得封侯,所以这个道理还是比较正确的。
可是,到了明朝,这个道理却不太适用了。武人的地位低,而且成就非常有限,当然,相对而言,习武的兵刃和营养花费,远远不如读书的成本。
一个读书人童生,虽然可以参加科技考试,其实考中的机率极低,为了有考中,就要报考各种各样的补课班。
与后世几乎一模一样,穷人的孩子买点资料自己学,富人的孩子请名师家教和私教,进行一对一教学。
其实,读私塾或者官学,花费不算大头,花费最大的一个环节是属于私教。
明中叶以后,南北方的经济差距逐渐拉开,南方富庶家庭用于教育的投资逐渐加大,这直接导致,南方中举人数远高于北方。
如应天府的赵可怀,请著名经师庄廷臣,“命一承舍具聘书,每年具修脯二百四十金,别具彩缎二、银花二,令本地府县等门延请”,并让其“馆幕府三年,训其两子,后次子中式”。
由此可见每年课外请名师补习费用高达240两,平均每月20两。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学费,还要有比如说,吃、住、穿衣、仆从和佣人,七加八加起来,每个月三十两都不止。
当然,也有更贵的。来自江阴的徐氏“以五百金为脯挺,延致家塾,徐二子亦既中乡科”,即每年补习费500两,平均每月42两左右,这对于普通家庭是无法想象的。
除了聘请经师的费用外,明代童生备考科举还要花钱购买各类书籍等备考资料,明代时的复习资料叫试录,一本大概3钱,整个备考过程所需的试录最少也要三十到四十两银子。
事实上,也就明末粮食价格提上来了,按照万历年间的粮价,四十两银子可以买八十石大米,这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也是一笔很大的开销。
孙祖望连吭声都不敢吭了,他是举全族之力,数千户亩供养出来的一个秀才,可是指望着他能高中举人或者进士,可不是让他给东家顶牛的。
失去全旭给的十两每个月束修,他可不好找这样高薪的工作。
牛金星张了张嘴。
全旭冷着脸,望着众学生道“我也不是开善堂的,开设金梯书院的本意,就是为了多培养一些做生意的帮手,能够会识字,能写能算就可以了,咱们这个书院不收学费,但是要考核,三次考核不过,就要退出书院,把有限的资源,利用在可造之才上面,诸位,要努力啊!”
“遵命!”
众学生整齐地鞠躬。
全旭虽然说得直白,其实学生们都非常感激全旭。
如果不是全旭,他们一辈子大都没有希望摸到书本,更别说穿上澜衫。
牛金星似乎明白了全旭的用意,他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全旭道“这些学生不见得人人都是读书的好苗子,优中选优,实在不是读书的料,就让他们从事帐房、或者其他事,挑出来的好苗子,给他们再买笔墨纸砚,让他们进修,参加科举,只要金悌书院中一个秀才,我奖励十两银子,一个举人,就是一百两,进士三百两!”
打一巴掌,给个甜枣,恩威并施,
全旭如此解释,牛金星、孙祖望就是想反对也没有办法。
毕竟,全旭才是花钱的人,粉笔确实是比墨要省钱,而且省不少钱。
此时众学生已经按照全旭的意思,把字抄录在蓝布上,袁世卿让人把蓝布小心翼翼的圈卷了起来。
……
大名府,大年初一晚上,几乎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来到了位于东郊的红罗巷。
红罗巷又称红罗牌坊,这里是嘉靖皇帝时候,为了弘扬红罗的孝义,树立的牌坊。
红罗是大名府一个普通的女人,婚后不过半年,丈夫久病不治而亡,她婚后无出,却没有改嫁,也没有远走他乡,而是非常细心的照料公婆,依靠织布为生,养活小叔子长大成人。
后来,公婆先后故去,小叔子也成家立业,红罗则在家中饮下砒霜,自尽而亡。
当然,事情真伪无从考证,连姓名都没有留下,不过红罗牌坊却是存在的。
在这里居住的人,大都是中产阶级,也不算顶级富豪。陈应的宅子就在这时,位于巷口第三家。
街门普普通通,进大门的第一道院子很浅,这是外院。
街门朝东,外院东面有一排六间背朝街巷的倒座房子,一间为门房,三间为居客厅,两间为男仆起居房。
穿过垂花门才是正院,北面六间房建得高大朝南坐落是正房,两侧各有四间厢房,南边高大院墙与南边人家隔开,厢房、正房以及垂花都用走廊相连。
穿过正房向后就是后院,有一排朝南坐落、低矮的后罩房,一般用过库房、杂间以及丫鬟、婆子居住。
这套三进的院落,总共有三十多间,况且还在大名府城内,也算是豪宅了。
事实上,单纯以主院而论,陈应的宅子远比全旭的更加宽大,当然,这里面还有高及人腰的荷花缸与盆花,还栽种着四棵桂花树,后院还有一片竹子和梅花,比起单调而简单的全旭大院,不知道要好多少倍。
位于正房的东厢房,四间相通的大厅,作为这次宴会在大厅,满满当当坐了三四十号人,有大名府的张家、刘家,为最尊贵。
事实上,别看大名府不属于繁华地带,小小的一座府城里,却有前内阁首辅黄立极家族,现任崇祯朝工部尚书刘遵宪家族,还有张原政家族,虽然张如宗当官三十年,最大做到四川布政司,不过,他的玄孙张崇功、张崇雅、张孔时,张孔修四兄弟却四中进士,一时张氏门第非常显赫。
张孔修的儿子张铨巡视(不是巡抚)辽东,辽阳之战失败被俘虏,自杀殉节,天启帝追赠他为大理卿,谥号忠烈,其子张道浚锦衣卫指挥金事,这才是有底蕴的大家族。
别看黄立极是天启朝内阁首辅,与魏忠贤串通一气,权势滔天,却真不敢拿张氏怎么样。
除了张氏和刘氏之外,还有像吕氏,袁氏等很多家族的代表。
他们来到这里的目的,自然不是为了喝酒吃饭,他们可不是穷人,也不差这一嘴吃食,他们的真正目的,都是为了黄立极留下的财产。
黄立极虽然全家被诛杀,事实上,也有人继承人的,比如黄立极的三个女儿,分别嫁于官宦之后,他的外孙以及远在京师的孙子拥有继承权。
继承权有或没有,在众人眼中,其实不重要,只要没有了黄立极,没有了黄府的最大靠山,黄府就是一块大肥肉。
直到所有人都到齐了,陈应笑眯眯的来到大厅之中。
虽然饭菜非常丰盛,可惜,众人却没有兴趣大吃大喝,主要是众人也都是有身份的人,不差这一口吃食。
“诸位,这是嫌饭菜不合口味?”
刘家大管家刘荣笑道“陈胖子,你的动作倒是挺快!”
陈应微微一愣“你什么意思?”
张家管事顾顺东笑眯眯的道“哈哈,听说黄府刚刚出事,你就找了新主子?不会是你内外……哈哈……”
敢和陈应这么开玩笑的人,整个大名府其实也没有几个,陈应与顾顺东、刘荣是多年相识的老关系,也是属于大名府地面上有头有脸的人物。
陈应似乎并不生气,反而笑眯眯的道“这事是由我可以做主的吗?”
其实陈应被黄二公子敲打这事,在大名府并不是秘密。
大名府的士绅们表面上一团和气,暗地里也勾心斗角。用句不好听的话,当黄立极在活着的时候,他哪天睡哪个小妾,各大家族都非常清楚。
陈应被黄藻敲打,其实这种事情在各大家族都非常常见。正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各大家族里也都是一样。
陈应跟着黄立极,一旦黄立极死了,或者把家主之位传给儿子,那么陈应肯定也要跟着让权,交出外院的所有生意。
陈应苦笑道“刘兄、顾兄都说人走茶凉,这人还没走,就上着赶人,我能怎么办?”
“家家都有难念的经,彼此彼此,将来刘某少不得要求陈兄赏口饭吃!”
说到这里,刘荣的脸色有些凝重,他的目光缓缓在大厅里扫视一圈。
众人皆放下酒杯和筷子,一起望着刘荣和陈应。
陈应知道真正的肉戏来了,他从案几上抱出一只小木匣子,里面装着一块块薄木片,只见上面写着“上,中、下”三种不同的字。
古代人做生意,比现代商人要讲究一些,至少他们不会同行之内哄抬价格,内部自相残杀,而是事先经过磋商,达成统一意见。
这片小小的木片,每一片分别代表田地一千亩,整整一个匣子里,装着二百四十八片,分别代表黄府名下的上田六万七千亩,中田十三万三千亩以及下田四万八千亩!
陈应抱着这个匣子,走到刘荣和顾顺东身前的案几前,将匣子里的木片哗啦啦倒地案几上“这就是我们全爷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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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八十九章送给卢大人的新年礼物
第八十九章送给卢大人的新年礼物
随着木片的哗啦啦的声音响起,众人的心立即提了起来。
陈应的意思也非常明显,黄府拥有的二十四万八千余亩田地,全旭不准备出手。
也就是说,大名府各大士绅可以尽管出手。
虽然说,全旭的让步很大,可是刘荣等人的脸色非常没有好转,反而变得更加难看。
田地是士绅敛财最喜欢的东西,然而,全旭却对二十多万亩田地不感兴趣,这说明他所图甚大。
关于全旭的传言越来越多,然而,对于全旭的来历却越来越迷惑。
全旭可以随时拿着远低于市价的粮食,也可以拿出做工细心的棉衣、棉袄和棉裤、棉鞋,这些物资,在大明可是硬通货。
全旭作为一个外来者,表现出来的财力,让众人感觉摸不清底细。
在摸不清全旭的底细之前,他们是不愿意与全旭为敌的,至少表面上要说得过去,这些官宦家族,其实最怕的就是与明皇室的皇亲国戚产生冲突。
只要是官员,多少爱惜羽毛,就像北宋时期庆历三年(1043年),任右正言、知制诰欧阳修,被政敌诬告为与其甥女私通,结果被贬到滁州当太守,才有了有名的《醉翁亭记》。
可是面对皇亲国戚,任你怎么告,只要他们自己不造反,人家屁事没有,而他们这些人,却会伤筋动骨了。
大名士绅现在猜测全旭其实是某位皇亲国戚的人。
陈应望着众人笑道:“怎么,还不满意?”
刘荣沉吟道:“陈兄,咱们都是办事的人,东家什么心思,咱们还用明说吗?”
陈应耸耸肩,他脸上的肥肉乱颤:“好吧,与诸位打开天窗说亮话,这里,这里,还有这里,三处店铺,我家全爷要了,诸位有意见吗?”
“就这?”
顾顺东有些不真实的感觉,因为陈应没有选择城中央的旺铺,而是选择了靠近南城方向的一座占地十几亩的店铺,一座占地四亩多的药材铺,还有位于东城方向的一座骡马脚店,既不值钱,而且也没有什么大油水。
“对,这就是我们东家的诚意!”
陈应望着周围的众人道:“当然,我们全爷初来贵地,也需要诸位帮衬一下!”
陈应走到大厅的屏风前,伸手指着舆图上道:“此去大名府六十里,我们全爷的田庄在这里,这里有块地,不知道是属于哪家的?”
此时一名瘦弱的管事颤颤巍巍的起身道:“我们白家在那里有三千多亩。”
“我们吕家有一千多亩!”
“我们……”
总共有十几名中小士绅管家纷纷起身。
陈应没有理会他们,而是望着刘荣与顾顺东道:“我们全爷想要把田庄连成一片,不知二位意下如何?”
此时的刘荣的眼睛忽然睁大,他的目光与顾顺东在空中一碰,彼此交换了一个眼神。
如果陈应仔细观察刘荣的嘴型,他的嘴型:“就是一个赵!”
与大名府接壤的是彰德府,既现如今河南安阳市境内,在大名彰德府还有一个赵王府,这个赵王就是成祖朱棣的第三子,赵王朱高燧。
洪熙元年(1425)就藩彰德府。赵王朱高燧当年挑拨离间朱棣和太子朱高炽的关系,涉嫌毒死朱棣,制造伪造继位。好在大哥朱高炽宅心仁厚,从中斡旋,不然不堪设想。不过,赵王一系在明朝虽然默默无闻,可是却不是大名府士绅可以得罪的。
他们现在隐隐约约有些明白了,全旭应该是赵王朱常清(字不对,打不出来?)无论,赵王再怎么默默无闻,人家算起来也是当今天子的皇叔,打断了骨头还连着筋。
怪不得卢象升对全旭会如此客气,他还有这一层关系。
想到这里,刘荣很快就快出了判断:“陈兄,我们本家(家主)也想与全爷交个朋友,不知全爷什么时候有空,我们本家将设宴款待全爷!”
“正是,正是!”
顾顺东也做着顺水人情:“你们几个,准备一下,把田地准备交割!”
物竟天择,强者为尊。
明朝的士绅也是遵循这样的一个法则,黄立极倒台了,他们没敢动,但是,黄立极死了,他们就不会客气,一个直系子弟全死光的家族,再无复起的可能。
至于那些小士绅家族的利益,没有人在乎,顾顺东直接当着他们的面,就把他们卖了一个人情。
十几名管事一脸凄苦。
陈应道:“诸位放心,我们全爷过来是想诚心交个朋友,该多少银子,那就多少银子,一钱都不会少!”
十几名被出卖的管事多少心中有些安慰。
世道就是这样,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他们还可以去吃庶族地主,庶族地主可以吃那些自耕农。
最可怜的就是那些百姓。
全旭以不插手黄立极财产的分割问题,获得大名士绅们不干涉他对油田上方的土地收购。
陈应笑道:“我们全爷还有一个提意,不知诸位想不想听?”
“陈兄请说!”
“是这样的,黄府的产业可高大三百多万两,若是诸位手头不宽裕,我们全爷可以为诸位提供资金支持!”
陈应伸出两根手指头:“只需要年息两成,我们全爷可以把钱借给诸位,诸位可以好好考虑一下!”
刘荣此时更加确信,全旭就是赵王朱常清的人,赵王一系从来不折腾,可历任天子,给赵王的赏赐向来不缺,最重要的是,赵王一系人少啊,所以家底也相当丰富,谁让人家占据着中原的粮仓呢。
刘荣道:“陈兄,这事少不得要麻烦陈兄从中撮合!”
“好说,好说!”
整个宴会直到此时,气氛总算热烈起来。
通过这次扩张,全旭在大名府境内的土地已经超过十五万亩,不过上好的良田不多,中亩只占三分之一,将近三分之二都是劣田。
当然有现代科技的支持,再劣的劣田,只要有化肥和精心培育的良种,也可以做到亩产千斤的高产。
更何况,全旭真正的目的是为了地下的石油,那才是最宝贵的财富。
……
全氏大院里,全旭开始享受了齐人之福。
虽然三娘的年龄不大,然而,她却有功夫底子,身体素质比全旭还要好。
更何况,还有一个成熟妩媚的辛圆。
辛圆是一个极品,正如普通人喜欢的类型一样,她是可以出得厅堂,入得厨房。
她可以入得厨房,做得好菜,甚至比职业大厨师还要好,起早贪黑,任劳任怨。
当然,随着全旭送给她一些丝绸,穿着自己缝制的衣服,她的女红比三娘可强得太多了,简直不是一个档次。
她为自己所做的衣服,采取合领大袖对襟形式,显得雍容华贵,她与三娘在一起的时候,三娘反而像一个丫鬟。
全旭由于是第一个认识的人就是三娘,对她更有亲切感,当然也更照顾一些。
或许是因为年长的问题,她考虑问题比较全面,更有眼界。
如果不是她向全旭提醒,全旭都想不到去给卢象升送礼。
在气势上,辛圆可以完全压制住三娘。
当然,动手的话,三娘可以秒杀辛圆。
也许是营养补充上来的缘故,三娘的精力和体力,恢复得不错,十斤重的辛圆被三娘轻易就举了起来,吓得她哇哇大叫。
不过,让全旭有些遗憾的是,三娘始终不愿意大被同眠。
翌日,也就是崇祯二年的大年初二,全旭起床以后,就让袁世卿开始准备,套上了四辆牛车,牛车上装了用箱子装着的五匹写满孩子们写的吉祥话,还有九块九超市里的小黑板、粉笔擦,粉笔,当然,标签都是磨掉的。
还有几辆车上则是装着十斤细盐,十斤白糖,十几麻袋麦子,大米是脱壳的,不能再当种子,不过麦子没有太大问题,虽然这些麦子不是种子粮,不过,哪怕是普通的种子,也比明代的种子要好。
随着后世农民外出打工,农民种地都是选择抗病虫害,抗干旱、抗倒伏的麦子,哪怕种过几年,种子的基因也不会轻易退化。
全旭则是穿着崭新的礼服,穿着一辆带厢壁的马车,带着十几个军大衣,一路走向大名府城。
在来到卢象升居住的府邸时,只见门前围观着数十名看热闹的百姓。
“嗨,又来一个!”
“咱们赌下,这次能在府里待多久!”
“一刻钟!”
“我赌他待不了一柱香!”
“哈哈……”
全旭听着这话,这才发现,门前的地上还散落着糕点碎屑和一些漆的痕迹,显得是有什么东西被扔了出来。
袁世卿上前递给门房名刺,全旭耐心的等着传唤。
时间不长:“全公子,我家老爷有请!”
全旭抬腿朝着大门里面走去,同时进去的还有四辆满满当当的牛车。
卢象升看到全旭的时候,心情似乎还不错,看着全旭身后的四辆大车,脸上就冷了下来:“你也是送礼的?”
全旭摇摇头,摆摆手道:“哦,这倒不是!”
全旭使了一个眼色,几名军大衣打开大箱子,从中取出蓝色的粗布,将蓝布展开,只见上面用粉笔写着歪七扭八的字。
这些字自然谈不上书法的艺术性,很明显就是初学者的临摹字体。
“这是……”
卢象升赶紧摇摇头,金梯书院的学生们,几乎没有什么底子,全部都是白纸,他们怎么可能在短短时间内学会写这么多字,而且每个人的签名也是五花八门。
全旭笑道:“这是金梯书院的学生们,送给卢大人的新年礼物!”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三江感言
当收到站内短信的那一刻,内心也是非常激动的。
三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推荐位,需要一定的成绩才能上,在此非常感谢我的责任虎牙。
非常感谢虎牙没有抛弃我。
作为一个老作者,以前发布的书都没有取得什么成绩,特别是《盛唐太师》,扑得最惨,在本书发布的时候,我也是非常忐忑。
三江这个推荐位,对于我来说,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次。
心情非常激动。
对于本书的构思,其实在很久之前,当时还没有来起点,与一名关系不错作者月下知秋聊过双向穿越的思路。
不过,他的这本书成绩也不理想,更新一百万字,均订不到五百,当时老程就没有敢写明末与现代双向穿越。直到前一段时间,与另外一名写双向穿越的作者,八一物流这本书的成绩相当好,老程思来想去,这才敢动笔。
本书的主角全旭的设定。
全旭就是老程的一个书友,在《盛唐血刃》的时候,起点第一个主动加群的读者,也是给予老程鼎力支持的好朋友。
关于主角的设定,虽然有很多人吐糟,说是什么没有代入感。
书群里的朋友肯定知道,全旭真实身份就是一个包租公,人家就是有一栋楼,不是一套房,人家一套房子就是租金在八千多,还没有写他的门面、商铺,
对于全旭,老程也是又羡慕又嫉妒……
当然,这只是一个设定,也不影响故事进展,老程书中所有的主角名字,除了第一本书和两本魂穿之外,其他主角,都是书友的真实姓名和一些相关经历改编的,即使是重要龙套角色名字,也不是杜撰的,现实中有对号的人物……
正所谓吃吃一堑长一智,在《盛唐血刃》的时候,老程有些固执,没有听从读者意见,结果从高订九千多,掉到三百多。目前读者普遍反映,不喜都市剧情,老程决定尽量省略,需要交待和铺垫的时候,一笔带过。
重点放在明末。
好了,不再剧透,老程会努力写好每一个故意,带给大家更多的精彩。
本书目前收藏13618,累计打赏287368,总推荐票19550,是老程目前所有的书里,成绩是最好的,当然也离不开大家的支持。
本书前十名的粉丝,
第1作者行者寒寒,盟主
第2炸锅皮皮虾,宗师
3洪荒大刀舵主
4烽火诸猴舵主
5炫舞蜻蜓舵主
6苗条的馒头执事
7&nbp;tx祖国弟子
8一曲霓裳落红尘弟子
9四季财会喝酒弟子
10亚崔迪弟子
其他打赏的读者还有275人,就不再一一列举。
在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炸锅皮皮虾和&nbp;tx祖国这两位老铁,他们在铁血读书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了,从《原始血刃》、《重生之冉魏帝国》、《东晋无敌铁军》、《盛唐血刃》、《大魏霸主》、《盛唐太师》直到现在,一直不离不弃。
当然,通过本书也认识了一些新朋友。
三江之后,本书应该是强推上架,这几天老程好好攒稿,在上架之后,来一波爆发。
二月份因为过年的关系,老程在外面一年没有回过年,也想回去与家人团聚,老程尽量保证不断更。
最后的最后,祝大家身体安康万事如意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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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九十章有些人是不能得罪的
第九十章有些人是不能得罪的
“这怎么可能?”
金梯书院从成立到现在这才几天?按照一般私塾,他们连《三字经》还读不了几段,怎么可能学会写字?
卢象升也是从科举这条独木桥上,冲破千军万马杀出来的正牌子进士,对于如何读书,如何育人有着深刻的体会。
明朝蒙馆的学习时间,一般是一天一到两个时辰。学馆的学习时间,一般是一天两到四时辰。
明朝的幼儿们,比后世的孩子要幸福多了,除了吃饭睡觉,大部分时间是在嬉戏。学习上课的时间很少,作业也很少,或者没有。
一次授书的内容并不多,像开蒙的时候,一般就是十个字左右,像“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就是一次授书的内容。
一天的学习内容,最多不超过几十字到一两百字之间。
古代文人能背过多少字?一般在几十万字到几百万字之间。大家都听说过茅盾能背《红楼梦》吧?随便打开一页,他都能背下去。
卢象升也会背书,首推十三经。这是科举要考的。八股文是从十三经中随意抽取一个词、一句话、一段文字,就以此为题作文。
十三经多少字?据南宋郑畊老统计,《周易》24207字,《尚书》25800字(近人黄侃除去伪古文,则17925字),《毛诗》39224字,《周礼》45806字,《仪礼》56115字,《礼记》99020字,《左传》196845字(孔子春秋本文18000字),《公羊传》(清阎若琚统计)44075字,《谷梁传》(清阎若琚统计)41512字,《论语》13700字,《孝经》1903字,《尔雅》13113字,《孟子》34685字,《大学》1753字,《中庸》3568字,共计641326字。
卢象升是五岁启蒙,学完三百千,开始接触《论语》已经九岁了,他是当年江西有名的神童,然而,他写第一个字的时候,已经六岁了。也就是他是启蒙一年多才开始学写字,普通孩子怎么可能短短不到十天的时间内学会写字?
全旭走到大车前,打开一个大箱子,从中取出一支粉笔,拿到卢象升面前“卢大人,就是因为这个!”
卢象升接着粉笔,微微一愣“这是石灰?”
“这是粉笔,用石灰制成!”
“粉笔,可以写字!”
“自然!”
全旭开始在卢象升面前卖弄他的粉笔字,事实上粉笔字虽然不像毛笔字一样难练,也需要一定的技巧。
在后世有些老师写的粉笔字,只能勉强说可以认识,谈不上美感,可是全旭可是从初中、高中包括大学,一直负责写黑板报,依靠的就是他超强的粉笔字基础。
一张小小的黑板,全旭轻松写下“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这十六个字。
卢象打量着全旭的字,准确的说,全旭的字就是普通无奇的宋体字,但是与印刷宋体字还有一定的区别,反而更接受明清时期的馆阁体,也就是方正、光洁、大小齐平。
卢象升点点头道“不错,不错!”
杨陆凯看着卢象升的手指冻成变得通红,他却仿佛未觉,就上前“大人,全公子还冻着……”
卢象升伸手道“里面请!”
全旭跟着卢象升进入客厅,里面摆放着两个火盆,虽然不是温暖如春,比外面的空地上感觉舒服多了。
全旭拿着一只黑板擦,将小黑板上面的字全部擦掉“卢大人,我用粉笔教授学生识字,让学生用粉笔练习写字,只要他们掌握了读和写的基本功,就可以发给他们笔墨纸砚,练习书法了!”
卢象升点点头,他是大名知府,虽然每天需要处理很多公文,可事实上,远远不如在读书的时候写得字多,反而要少很多。
虽然少些,可是每个月耗费的笔墨纸张,仍旧需要两三两银子,当然,卢象升使用的墨是上好的徽州松香墨,价格贵一些,可是练习写字的时候,学生用的墨也是一笔很大的开销,也是地方经费开支最大的一个环节。
像大名府对府学生员发放的每月廪米六斗,一个月支出也就是二十四石米,一年下来,就是二百八十八石,但是支出最大的一部分,反而是笔墨纸砚之类,生员们需要自讨腰包,反而背负了沉重的负担。
可是,石灰便宜啊,一斤墨可以买大车石灰。
只是,卢象升拿着粉笔刚刚接触小黑板,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白痕,他稍微用了一点力。
“咔嚓!”
粉笔直接断成两截,卢象升有些尴尬的望着全旭。
全旭解释道“这个粉笔,使用方法用毛笔不太一样,应该这样!”
全旭早已看着,卢象升还是使用毛笔的方式拿着粉笔,不断才怪。
经过反复练习,卢象升终于可以用粉笔写字了,他笑眯眯的道“好,好,这个粉笔实在是太好用了!”
卢象升看着礼单上的四千八百斤麦子,脸色一沉“你这是什么意思?”
全旭道“卢大人,这是全某托人从农家那里换来的精良麦种!”
全旭示意袁世卿拿过来一些。
果然,卢象升看着麦子欣喜起来。
大名府本地产的麦子,颗粒都又瘪又小,而全旭送过来的这些麦子,每一粒几乎快赶上了本地麦子的一倍以上。
“好地也需要良种,只有有良种,才能获得丰收!”
全旭笑道“我进购了一批麦种,可以与百姓兑换,只要百姓使用了我的麦种,每亩地多收……一两斗肯定没有问题!”
其实,全旭也知道明末的土地贫瘠,这样的麦种,他也没有试过,不知道样,万一……
所以,他只能往少了说。
可是这话听在卢象升耳朵中却不一样了,大名府有一千六百多万亩田地,每亩别说多收两斗,就算是多收一斗,那就是多收一百六十万石。
多收一百六十万石,这样以来,这是多大的政绩?
最起码,农民手中除去粮税,就有足够的粮食可以果腹。
卢象升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全公子……你还没有表字?”
古人的习惯与现代人不一样,如果是现在人称全旭,属于正常,可是古代指名道姓,就等于在骂人。
只有在生气或者发怒的时候才会直接大叫“卢象升,或者全旭!”
一直叫全公子,又显得有些见外。
卢象升当初从全旭手中买来大量的粮食,主要是大米,大名府适合种植大米的地方太少,而且脱壳的大米不能当作种子。
全旭摇摇头“没有!”
“日旦出貌,旭日始旦!”卢象升沉吟道“旭者,东升,以后你就字东升吧!”
全旭也需要借着卢象升大旗,自然顺着杆子往上爬“谢卢大人赐字!”
“东升!”
“在!”
“这个麦种,有多少?”
“数量到不是太多,还有一两千石的样子!”
全旭笑道“如果卢大人愿意推广这个粮种,我愿意一斤兑换一斤半!”
“倒也合情合理!”
卢象升望着身边的老仆道“准备好酒,好菜……”
……
就在全旭进入卢象升的府邸时,各大家族的眼线也将这个消息迅速传递到了各自的家主耳朵中。
吕家是大名府的一户小士绅,自从先祖吕盛在正统十年高中进士以后,吕家就没有再出过一个进士,现任家主吕元忠考了三十年,至今只是一个秀才,他的三个儿子,特别是最有希望高中的吕成祥,却在参加乡试的路上暴毙,成了吕家最大的遗憾。
吕元忠听着家仆说全旭进了卢象升的府邸,足足半个时辰没有出来,他这下沉默了。
卢象升自从担任大名知府以来,无论是哪家哪户,哪怕当时黄立极担任内阁首辅,他一样敢不给黄立极面子,几乎所有的士绅,都吃过卢象升的闭门羹。
正是因为如此,这可是三年多以来,唯一一个可以进入卢象升府邸,并且是携带礼物进去的人。
哪怕不用脑袋想,也知道卢象升与全旭的关系不一般。
破家县令,灭门府尹,这可是悬在大名士绅头上的一柄利剑,并不是所有士绅都有能量像黄立极一样,可以在京师与卢象升打擂。
好在,卢象升对大名士绅还算有底线,没有赶尽杀绝。可是,不与卢象升合作,下场是非常明显的。
就像一个多月前,卢象升雷霆一击,扫了大名府城的城狐社鼠,吕家也被搂草打了兔子,吕家唯一一个暗中圈养的打手头目也被抓进了大牢,如今就在大同吃沙子,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
“长顺!”
“老爷有何吩咐?”
“你拿着咱们家的地契,给全爷送过去!”
几乎同时,像赵家,付家、雷家,等十几个小家族,分别派人拿着地契,冒着寒风,赶往金梯全氏大院。
谁也不是傻子,特别是肉食者的士绅豪强们。他们都有眼力劲,聪明着呢,他们都知道有些人是不能得罪的。
没有办法,这个社会是现实的,也是残酷的,自己送上去,总比被搞得家破人亡要好!
别说要地,就算要他们的闺女,他们也会洗干净,送上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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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九十一章女人的钱其实最好赚
第九十一章女人的钱其实最好赚
“东升,路上慢点!”
卢象升非常难得的出门来送全旭离开。
卢象升送全旭出来,可真不是因为他的身份尊贵,而是因为全旭愿意为百姓做实事,这种可以每亩增产的种子,别说一兑一斤半,就算是一兑换三四斤,那都不算过份。
如果真能每亩多收一斗,卢象升肯定会向崇祯皇帝上道奏折,为其请功。
这种颗粒饱满的麦子,卢象升可从来没有见过,更没有听过,他不相信这是所谓的外来购买。
从全旭第一次见到自己,卢象升就发现全旭在有意有目的的接近自己。
大明的知府其实不值钱,全国有一百四十个州,一百九十三个州,然而问题是,全旭有好东西,做工精良的棉衣,颗粒饱满的大米。
作为江西人,卢象升会对大米陌生吗?
答案是肯定的。
哪怕在江南最好的上等田,所产出的大米一样半干瘪,从来不会像全旭送过来的大米一样饱满。
在卢象升开来,这个来自湖广的全旭,应该是一个农家,想推广自己的粮种,
当然,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全旭晕晕乎乎朝着卢象升摆摆手“卢大人留步,东升先回了!”
全旭登上了马车,开始一脸得意。
全旭在卢象升府邸里吃完午饭,非常简单四菜两汤,两荤两素,有菜有肉,算不上丰盛,只能算是便饭。
全旭的心情不错,他与卢象成了两千石种子换粮的协议,也就相当于他又赚了一千石粮食。
对于全旭来说,粮食的好坏对他影响不大,反正都是庄上的百姓吃的。多了一千石就相当于可以让庄户们多吃一千石。
全旭还顺便把粉笔推了出去,有些可惜的是,粉笔和黑板这些东西的技术难度太低,在明末完全的工匠完全做,只是没有想到这一方面而已。
就像黑火药的发明者孙思邈,他在《丹经内伏硫黄法》的记载,用硝石二两、硫黄二两制成粉状,加入三个皂角子,一起燃烧。等待燃烧完毕时,便取三斤木炭来炒,待退火未冷却时取出此炼丹后产生的药物。此一混合药物,并不会再产生爆炸燃烧,这就表示火已经被制伏了。
但是,事实上这就是火药的雏形,只是配方不对而已。火药最初只是用来助燃,直到南宋才形成原始的突火枪。
石灰这种东西,早在公元前七世纪,中国就开始运用,不过除了用于建筑材料,还会用来药用,粉笔的功能一直等十九世纪才慢慢开始运用。
等到全旭离开卢象升的府邸,卢象升还亲自送全旭离开,这件小事,落在大名府士绅眼中,全旭的身份更加让人琢磨不透。
当刘荣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正与顾顺东一起在勾栏院里喝花酒。
“顾兄,你怎么看?”
“过江龙啊,恐怕来者不善!”
刘荣的脸色有些凝重“我们能怎么办?他上有赵王府撑腰,下有卢象升关照,难道你有办法?”
“办法还真没有,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但愿他的胃口不要这么大!”
顾顺东凑近刘荣“要不,咱们走一趟?”
“这还不如,请陈胖子喝顿花酒,只要……”
“如此最好!”
……
等全旭从大名府城返回全氏大院的时候,三娘急忙迎上来“相公,累坏了吧!”
全旭点点头。
也确实,来回一百二十里路,在后世开车也就是一个小时,然而,他却用了足足五六个小时。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这个时代的马车,减震效果实在是太差了。
全旭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让自己的道具厂给自己打造一辆外形古朴美观,装修奢华,减震效果极佳的马车。
“有些累,我想躺会!”
“先吃饭吧!”
“也好!”
全旭在后世经常一个吃饭,一个人居住,现在有三娘和辛圆陪着,他的心情好多了。
简单洗洗,开始吃饭。
就在这时,辛圆突然道“对了,相公,忘记告诉你,今天有很多人要来拜访你!”
“都是什么人?”
辛圆从书桌的抽屉里取出一份份名刺,只见上面写着吕元忠、付永新、雷明威……
“他们的人在哪儿?”
“罗管事把他们请到前院的前厅!”
“桃仙!”
“奴婢在!”
“你去告诉袁管事,让他去见见这些人,探探他们的口风!”
“是!”
“别愣着了,咱们吃饭!”
全旭非常享受这种感觉,三娘和二娘(辛圆以后改称二娘)一右一左给他夹菜,他只需要张嘴就行了,这种日子实在是太舒适了。
一顿别开生面,又有些香艳的晚饭结束,全旭舒服的躺在沙发上。
二娘道“相公,是不是累了?要不,我给你按按?”
“好啊!”
二娘走到全旭身后,伸手纤纤手指,轻轻按在全旭的肩膀上。
一个字,爽!
全旭寻思着,是不是日后搞一个足疗床过来?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袁世卿的声音“老爷,老爷……”
全旭隐隐有些不悦“怎么了!”
袁世卿兴奋的说道“他们拿着地契,愿意把地卖给全爷!”
“多少钱?”
“每亩八两银子,不分上田、中田和下田,一律八两!”
全旭自然明白,这是大名士绅在向他示好,按照市价劣田每亩八两,中田每亩十两,上田每亩十二两,虽然这些地上田不多,中田仅点不足三分之一,然而,这却是二十多万两银子的让利。
“答应他们!”
“咱们府上可没有那么多银子!”
袁世卿粗略的计算了一下,这十三万多亩地,总共需要一百二十多万两银子,远远超出了全旭的支付能力。
原本,全旭想着从后世买银子,把地买过来,但是,谁知道陈应实在是太能干了,把十几家士绅都说动了。
哪怕明末一亩地折算成后世的工业白银不贵,可关键是架不住数量多啊。
五块三一克的白银,一两银子相当于196块一,一亩下田,只需要1568,就算是中田,也就是1961,至于上田,也不过2353。
但是,一万亩就是两千多万,十万三万亩,那就是需要两三个亿。
全旭现在还真没有这个购买能力,更何况采油设备都要轻则千万,多则几个亿的投入,这可比买粮食困难多了。
全旭想了想道“银子的事情,我来想办法,告诉他们半个月内,一个月内,就可以交割!”
袁世卿走了,三娘一脸兴奋的望着全旭“相公,你要买……买……十……”
“十三万多亩地!”
“这这需要多少钱?”
“一百多万两!”
二娘想了想道“银库里的银子不到四十八万了,还差一多半啊!”
全旭此时开始发愁了。
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囁,
明朝的黄金虽然兑换白银一般是八到十两银子,完全可以靠倒卖白银赚取其中的差价。
可问题是,明朝的黄金远远不如白银数量多。
不算本地产出的白银,光西洋流入的白银就多达三四亿两,明朝不缺白银,各大豪门大户都储藏着大量的白银。
然而,黄金却非常少。
就像从鸡鸣寨缴获的白银和其他财物有三十多万两,黄金加上首饰,总共不到四千两。
钱啊……
“有了!”
全旭望着门口的桃仙道“桃仙,让红尘和曹氏过来见我!”
“是!”
时间不长,曹氏与红尘联袂来到全旭的主屋里。
“老爷……”
“东家!”
“你们做吧!”
全旭望着负责装修的曹氏道“女人坊的装修怎么样了?”
“这个,最快还需要一个月!”曹氏上前道“现在过年,工匠不好找!”
“加钱,我出两倍的工钱,实在不行就三倍!”
全旭指着曹氏道“我需要半个月内女人坊装修完毕,最好可以让我在十六号开门营业!”
“这个……”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全旭笑道“你只需要告诉那些工匠,半个月工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每提前一天,我赏他们每人一斗米,提前两天就是两斗米!”
“是~!”
全旭盯着曹氏道“你以前负责管理勾栏(代指妓院)。”
“你手底下现在还有没有姑娘?”
曹氏点点头“只有几个小雏,还需要调教几年!”
“这样啊,你去再招三十名,年龄在十四到十六岁之间的女子!”
曹氏道“全爷,不用招,招募不如买,买三十个丫头,花不了五百两银子!”
“那就买吧,买五十个人!”
全旭道“我不做皮肉生意,买过来以后,你负责调教,把他们都调教成大家闺秀!”
想到这里,全旭从口袋里取出便笺,然后写下支出白银一千两的字样,教给曹氏。
“去找周先生提钱!”
“是!”
全旭现在的财务管理分为三部分,周先生负责管账,但是他并没有银库的钥匙,而三娘掌握着银库的钥匙,却不负责管帐。
而且像袁世卿、罗世明、包括陈应,都没有直接提钱的权限。
最终权限掌握在全旭一个人手中。
钻林豹周楚这样的肥羊可不好找,全旭还需要苟着,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快速赚取女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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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九十二章此时无声胜有声
第九十二章此时无声胜有声
这并不是全旭无的放矢,而是经济学下的消费观。
当然也经过大数据的统计,在消费调查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女人,第二位的是孩子,第三位的是老人,第四位的则是宠物……
非常可惜,男人的地位真不如狗。
起初,全旭是不相信的。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一个同事和其老婆,带着一只金毛去宠物医院,据说一天花了四千多,而他的那个同事,全身上下,加起来不到两千。
大部分男人估计和老程一样,日常也没啥消费。偶尔打游戏,也是白嫖,看书、买资料花点钱,那个钱,普通人也赚不着,大部分都被大阅文挣了。
女人就不一样了,从衣服、化妆品、饰品、旅游、美容、医美、母婴、零食等等。女人从头到脚每个地方都有花钱的可能,从最上面的帽子、假发,到最下面的脚、脚指甲护理和美(指)甲。
特别是女人的内衣,胸小不是三娘一个人的过错,而是整个大明所有女人的通病。
胸罩这个东西,简直就是逆天神器,不能可以让胸更加挺拔,也可以增加女人的自信。
特别是内增厚的胸罩,增加一个尺度都不成问题。
当然,还有情趣内衣,可以增加闺房之乐,高跟鞋可以让女人显得更加修长,
黄金与白银的官方差距,大约是七十倍,这只是官方价格,除去明朝黄金里面的杂质,金店的折扣,实际差价不到五十倍。
然而在女人坊,无论是饰品、还是衣服、或者香水,全旭敢卖两百倍、甚至更高的差价,至于其他化妆品,同样也可以如此。
在不急需要用钱的时候,全旭原计划,女人坊就是原来黄立极出售的布庄,这座占地将近十七亩地的布庄,拥有六个套院的店铺,要经过高档的装修,分别设立鞋包区,内衣区、美容区、护理区,休闲区和会员交流区,六个部分。
全旭原计划将在阳春三月,春光明媚的时候开业,然而现在,他等不及了,女人坊必须尽快开业。
“红尘!”
“奴在!”
“我说你写!”
红尘急忙准备好笔和纸,坐在桌案前准备“女人坊采取会所制,谢绝任何非会员进入,这是规矩,咱们府上训练的女家丁兵,抽出四十二人,将会为女人坊提供安全保护。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青铜会员、白银会员和黄金会员这四种。”
全旭担心红尘记录会慢,稍微顿住一会,这才接着道“要想加入这个女人坊,必须由两名正式会员介绍、并且担保,本人交纳二百两银子,方可成为女人坊的会员。女人坊任何区域不接受现金交易,唯一的交易方式,将银子或金子兑换成消费卷,这才可以进行消费。在一年内,消费一千两百九十九两银子以下者,则为普通会员。消费一千两百九十九两银子,五千两以下,则为青铜会员,五千两以上,一万两以下,则为白银会员,一万两以上,则为黄金会员。”
会员卡,全旭还没有制作,不过这用担心,后世随便都可以找到这种制作会员卡的公司,代价也不会太高。
接着,全旭又道“消费卷与白银等价兑换,若是不想在店内消费,随时可以拿着消费卷去柜台提钱。四种等级的会员,接受的待遇不一样,所有区域分为四等,对应四等级会员,所有商品分为四部分,对应四等会员开放,黄金会员,可以任意抵达任何区域,购买任何商品。白银则需要预约。青铜和普通会员次之!”
这些东西,都是全旭跟二马学的,反正他对二马有着深深的怨念,经过改头换面,女人坊的会员制就这样出炉了。
女人坊要开业,这些女家丁马上就要派上用场了。
当然,光明正大的在大名府城里又是铠甲,又是刀枪肯定不行。
全旭寻思着把防刺服买过来,给女家丁兵装备上。
每个人一面防爆盾牌,一支伸缩警棍,再挂着几瓶防狼喷雾剂,那绝对完美。
像高跟鞋,香水、增白霜、各种化妆品,全旭也不需要什么名牌,找一些代工厂,统一大批量订购,贴上自己的牌子就好。
随着曹氏和红尘的离开,全旭还感觉来钱不够快,必须加快速度。
“二娘、三娘!”
“相公!”
“跟我去银库!”
“好的,相公!”
二娘和三娘跟着全旭直接走向后院的银库,与其他大户人家的银库不一样,全旭的银库根本就没有看守。
倒不是全旭心大,事实上,自从出现穿越被人偷窥这事,全旭就买了二十多个监控录相,可以全方位监控银库和后院。
银箱上还装了两个传感器,就是类似于轿车上的警报器,如果不关掉开关,只要接触就会发生警报。
至今银库里的警报还没有响过。
进入银库,全旭关掉警报器,打开太阳能电子灯,整个银库变得光亮如白昼。
倒把二娘吓了一跳“这是……”
“电子灯!”
“电?”
二娘不解“天上的闪电?”
三娘得意地向二娘介绍道“这种是灯是相公的法宝,不用烧油,也不用烧蜡,有太阳就从太阳上吸光,需要的时候就会发光!”
全旭莞尔一笑,并没有解释。
事实上,这种太阳能电子灯整个大院里有不少,不过,暂时都是以后院和明伦堂为主。
二娘虽然知道全旭有钱,可是她却没有想到全旭会如此有钱,
十几颗硕大的银冬瓜,几十箱摆得整整齐齐的银箱,各种首饰、字画还有古董,就随便放在钢铁制成的货架上。
全旭指着那些玻璃饰品道“三娘,这些宝贝,你明天交给陈应,让他辛苦一趟,去南京或者北京,尽快变现!”
“都卖了?”
“嗯,都卖了,不卖的话,哪有钱买地?”
三娘自然希望全旭的地越多越好,可是,这些亮晶晶的东西,她也喜欢。
“好了,东西卖了,我还可以再买!”
全旭开始整理准备带走的黄金和古董、字画之类的东西,黄金有差不多四千多两。
“今天晚上就要走吗?”
“嗯!这次估计要走的久一些!”
全旭道“需要办的事情太多,一时半会回不来!”
全旭一个喜欢享受生活的人,无论是什么情况,他也不想委屈自己,在明末出行,大白天他也不想开着末日堡垒或悍马,只能让道具厂打造一辆明朝样式的马车。
哪怕再快,这也需要几天时间。
还有女人坊的会员卡,消费卷,收购工业白银之类。
三娘从身后抱住全旭“相公,我舍不得你!”
二娘的眼睛微微有些红,在这个年代,外出远门,危险系数可真不低,特别是全旭还带着大量的金子和值钱的物件。
“我也是!”
全旭一手搂住二娘,一手搂住三娘“二娘,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去哪?”
三娘似乎明白了全旭的意思,她望着二娘道“你最好闭上眼睛!”
二娘缓缓低头,果真闭上了眼睛。
她是一个聪明人,知道全旭开始带着她进入了核心圈子。
三娘拉着二娘的手,慢慢离开了银库,全旭则带着打包好的东西来到末日堡垒前,他启动发电机,启动房车里的油暖,打开二层升顶模式,扩展舱。
时间不长,三人来到房车里。
“可以睁开眼了!”
二娘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一个璀璨的世界,环绕的氛围灯,让她感觉自己出现在一个仙境之中。
耳边传来阵阵清脆的音乐声,曲乐似乎听过,正是古筝版本《洞庭夜思》,这是明朝有名的曲子。
此曲以洞庭秋意为背景,写观洞庭之秋,而思潮起伏。碧水天高,烟波浩渺。人生之境,历经岁月之淘洗与沉淀,亦如洞庭水天澄然一色。
正所谓“曾放扁舟溯楚天,清猿泪竹思凄然。廿年梦里湘山月,今夜分明在七弦。”其曲调高古雅正,意味悠远。
二娘抬头,却看着车顶上的星空灯,仿佛置身一个浩瀚的星空中,美不胜收。
二娘惊呆了“这是……神仙的洞天福地?”
全旭耸耸肩“你也可以这么理解!”
三娘打开冰箱,看着里面的食物和饮料“二娘,想喝点什么?”
“我喝咖啡!”
“好的!”
三娘饮水机上的水龙头,拿着电水壶接水。
“我?……”二娘此时还有些难以置信“我没做梦吧?”
全旭得意的牵着二娘的手“来,你们跟我来!”
房车的二楼,其实空间并不算大,全旭至少无法直起腰,不过,却是一张榻榻米,非常宽大。
全旭抱着二娘躺在榻榻米上“我要!”
“可是,三娘还在下面。”
“三娘又不是外人,再说她在煮咖啡……我这一次会走很久,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三日不见,度日如年……”
二娘听着全旭的情话,微微有些动容,她低声道“你闭上眼睛!”
全旭闭上眼睛。
二娘附身吻上全旭,此时无声胜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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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九十三章那儿打井有点小贵
第九十三章那儿打井有点小贵
风雨初歇,二娘感觉自己仿佛像做梦一样。
突然,脚步声响起。
二娘心中一惊,她急忙扯起一张毛巾被,盖在自己和全旭的身上。
全旭一脸满足,脸上挂着甜蜜的微笑。
三娘端着一壶咖啡,有些埋怨的道“都凉了,害得我又热!”
二娘的脸仿佛红透的苹果,不敢吱声。
全旭倒是没脸没皮,伸手接过咖啡壶,随手放在升降桌上,趁着三娘不注意,伸手抓向三娘。
“哎呦!”
“对不起,对不起!”三娘身体的肌肉记忆,扣住全旭的手腕,轻轻一扭,全旭痛得大叫起来。
全旭有些不满的盯着三娘“说吧,怎么补偿我?”
“我……”
三娘的脸色一红“相公,可人家说,那事伤身体,要节制……”
全旭苦笑不得“好了,逗你玩呢。”
全旭搂着三娘躺在床上“我走之后,你还有几件事要做,咱们府的女家丁兵,明天开始,你接手,训练她们,教她们几手简单的格斗术,就像刚才这种,是叫擒拿吧?”
三娘摇摇头“不是,这叫沾衣十八跌!”
沾衣十八跌其实是中国古武之中渊源流长的一种功夫,《纪效新书·拳经捷要》记载“吕红八下虽刚,未及绵张短打,山东李半天之腿,鹰爪王之拿,千跌张之跌,张伯敬之打。”其中“千跌张之跌”就是“沾衣十八跌。”
《纪效新书》戚继光所著,他本人就是一个武术大家,所创立的破军八式,就是戚家军刀法的经典。
倭国浪人和武士在戚家军面前,可是连接招的机会都没有。
虽然后世有一种论调,说古武都是骗子,虚有其表,事实上呢,古武与今天的武术是两种概念,不能混淆。
在商周时期,随着军事战争的发展,对人的身体素质要求越来越严格,诸侯纷争,战事频繁,练兵习武更是得到空前的重视和发展,如齐恒公每年春秋两季都要举行比武较力的“角试”来选拔人才。
所以,齐国技击士成为战国时期四大精锐之一,其他分别魏武卒和赵国胡服轻骑,以及秦国铁鹰锐士。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查阅这方面的资料,上面记载非常详细,古武的起源,就是殊死搏杀,而现代体育运动,无论是拳击、泰拳、自由搏击都有规则,规则就是限制这,限制那。
可是,古武最基本的特别就是为了杀敌,一招致命,或者说无所不用其极。
三娘点点头“好!”
全旭道“你告诉袁管事,让他尽快去一趟大名城,看到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民、灾民,有技术的工匠,能招募的就都给我招募下来。”
三娘以为全旭是为了要买十三万亩田地做准备,事实上,三娘并不知道,全旭压根就没有打算采取古代的耕作方式。
他是已经做好的准备,用机械。
小冰河的寒冷和干旱气候,对于全旭的影响,还真不大。大名府再干旱能干旱过新疆?新疆的田地可从来不受天气影响,哪怕全年不下雨,一下可以获得大丰收。
没有雨水,就买一些钻井设备,没有水泵,就买柴油机为动力的喷灌,反正一套也不值多少钱(老程家里具,柴油机喷灌,全套下来不到六千块),一天两个浇灌二十亩地不成问题。
全旭一边吩咐三娘准备工作,一边上下齐手,很快三娘就沦陷了。
只是非常遗憾,三娘沦陷了,可是二娘却裹着毛巾被,跑到了房车下面。
一翻折腾,颇为舒适。
全旭给沉睡的三娘盖上毛毯,给二娘盖上一张被褥,调好油暖机的温度,这才轻轻离开。
用了半个小时默记所携带的物资和数量,全旭开始穿越,等他醒来,出现在自己的出租屋内。
屋里依旧干净整洁,一尘不染,就连窗台上的绿植也碧绿鲜艳,显然是有人经常浇水。
一只装粮食的麻袋,麻袋里有金锭或金首饰,全旭将这些东西分开,古老的首饰,本身就是文物,收藏价值,直接当黄金卖掉有些亏了。
全旭的手机有了信号,开始滴滴的响个不停。
此时已经是凌晨五点半了,也没有电话打进来。
全旭没有理会信息,而是慢慢把这些物资,分类放好。
直到忙活了半个多小时,全旭开始缓缓翻阅留言信息,最多的信息,其实是苏彤给他发的。
都是关于物流园的问题,神秘失踪的货物,物流园担心口碑受损,最终出资赔偿了所有物资,这些东西做不了假。
毕竟,苏彤进货每次入库都是有详细的数量,以及品种。
不过,物流园还是解除了与旭日贸易公司的合作关系,为了储存这些货物,苏彤只好把这些物资放在京南涿州境内,临近107国道的一处体育工厂内。
这家体育工厂早已倒闭多年,厂房是两千年左右兴建的,坚固结实,也没有人接手这家工厂,苏彤以每年一百二十万元的价格租下了这座废弃工厂,充当周转仓库。
全旭暗暗寄下了位置信息,最大的好消息则是那郭诩的那一幅《东山携妓图》,被一名神秘的土豪以三千八百零五万拍下了,相当于人民币三千一百八十一万元。
扣除了百分之十的佣金,剩余两千八百多万,打入了贸易公司账户。
至于其他信息,像全振向他道歉,因为拍卖期间,参与拍卖的人拿不定注意,价格抬到三千万以后,就属于超高,结果被人抢拍成功。
全振向全旭表示,他一定会想办法再买一幅不次于郭诩的画。
至于洪海洋,则没有大事,只是向他汇报,每天见了多少客户,谈了多少次,都无疾而终。
全旭感觉有些疲惫,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全旭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他闭着眼睛摸着手机“喂……”
手机里马上传来苏彤的声音“全董,太好了,你终于接电话了!”
“最近出国了,国外没有信号……”
全旭此时的也是谎言张口就来。
“我发给你的信息,你看到了吗?”
“看了,那个仓库的钥匙给我一把,我安排人运走货!”
“好的!”
苏彤兴奋的道“全董你上次那些古董,其中四件已经处理掉了,现在咱们公司账户上拥有资金超过八千万了。”
听到这里,全旭瞬间没了困意,他揉揉眼睛,看了看手机,已经下午三点多了“你在公司吗?我马上过去!”
“在啊,不过半个小时后,有一定客户过来,我推了……”
“别,我可能要晚一些,你先忙你的!”
全旭说完,直接挂断电话,然后调出吴铭的电话“喂……”
“全董!”
“吴铭,你带几个人过来我这边一趟!”
吴铭仿佛明白了“好的,最多四十分钟!”
“嗯!”
现在,全旭有了可以使唤的人手,凡事也不用亲力亲为。
这次全旭带的东西有些多,黄金可以交给吴铭去卖,丝绸和首饰、古董,则交给苏彤去卖。
就在全旭等了半个多小时的时候,门铃响起。
全旭从沙发上起来去开门,还没有走到门口,大门从外面开了。
谢琳从门外进来,有些诧异“你在家?”
“嗯!刚刚回来,谢谢你一直帮我打理这套房子!”
“客气了,晚上有空吗?”
“没有,我准备去公司!”
全旭仿佛想起了什么,走到柜子前,拿出那只装着金首饰的编织袋,哗啦一下,全旭全部倒在沙发上“看看,喜欢什么随便挑!”
谢琳微微一笑“那我全部都要呢?”
“也可以!”
全旭想了想道“反正不值什么钱!”
这倒不是全旭吹牛,这些首饰都是从鸡鸣寨缴获的,大部分金首饰,罗世明或袁世卿他们隐瞒下来的,小部分也是被全旭用粮食、锦衣、盐、不锈钢锅、盆、以及盐之类的东西换回来的,真正的成本不高。
谢琳莞尔一笑,从一堆首饰中选了一只步摇。
步摇是中国古代汉族妇女的一种首饰。取其行步则动摇,故名。其制作多以黄金屈曲成龙凤等形,其上缀以珠玉。六朝而下,花式愈繁,或伏成鸟兽花枝等,晶莹辉耀,与钗钿相混杂,簪于发上,材料主要有金、银、玉、玛瑙等。
谢琳选的这一只步摇则是一只蝴蝶,这是未婚女子所佩戴的发簪。
就在谢琳打量着这只古朴的步摇时,门外再次响起了铃声。
全旭过去开门,谢琳突然朝着阳台上跑去。
全旭打开门,转身却发现谢琳已经消失不见了。
“全董!”
“全董!”
吴铭身后跟着葛云等五六名公司的员工。
全旭望着吴铭“还是金玉满堂,辛苦你们几个一趟!”
“全董客气!”
全旭摆摆手“训练基地的事情搞定了没有?”
“基本上谈妥了!”
吴铭道“总共四百八十多亩地,年租金二十万!”
“价格倒不贵!”
“只是,那里用水困难!”
“我们可以打井,自己购买净水设备,这样以来,饮水和生活用水不就解决了?”
吴铭苦笑“全董有所不知,那儿海拔高,地下水位深,打井有点小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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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九十四章疯狂采购
第九十四章疯狂采购
“小贵?”
全旭有些不以为然的道“打口井,能有多贵?”
“我试着联系了一下,那里海拔两千九百多米,那种直径一米三,井壁厚十公分,一米重量在六十斤左右的机井,他们的报价,每打一米,需要一百二……”
全旭微微皱起眉头“这么多呢?”
岂不是一口井需要三四十万?
吴铭又道“当然,只要口径更小的井,价格则更便宜一些!”
“不用,按照这个标准打井吧!”
全旭想了想道“训练计划,准备一下,争取在半个月内展开,我遇到一个大型明朝历史正剧剧组,据可靠消息,这个项目总投资超过八个亿,当然,这种大项目不会轮到我们这样的小公司,我们争取把里面的军事动作这一块拿下来,故事范围就是靖难之役以及永乐五征漠北,大投入,大制作,我需要你,结合咱们公司军事动作部门,经过专业训练,拍摄一个不低于三十分钟的素材,经过剪辑和特效,我希望可以用这个片花,争取夺下这个大项目!”
吴铭和葛云等听到这话,都露出兴奋的神情。
全旭的话是半真半假,确实是有这样一个项目,项目策划案还是全旭自己做的,不过,这个项目资方还没有找齐,八亿资金也是一个宣传的噱头。
如果吴铭等人可以做到,那么全旭也不介意参与这个项目的军事动作竟标。
“全董,我……”
“我不需要你给我下保证!”
全旭认真的望着吴铭道“我只需要结果!”
全旭的目光落在那只麻袋上“老规矩,你去找胡德一,卖掉这些黄金,差不多有四五千万的样子,我从中给你拨出三百万预算,训练基础,租下来,给他们签三年合同,只要签订合同,就马上投入训练,与道具部门合作,鸳鸯战袄、铠甲、兵刃,包括火器、必须采用真刀真枪训练,我要的是大场面,需要像《英雄》里秦军出战一样,壮观、宏大!”
吴铭提了提麻袋,感觉到其中的重量。吴铭微微皱起眉头,虽然他提得起来,却感觉到这只不起眼的麻袋,至少有两三百斤的重量。
全旭也在暗暗惊讶,吴铭居然单手提起重到一百四五十公斤的重量,那么他的一拳……
两名退伍兵抬着麻袋下楼。
吴铭激动的道“全董,我们一定会做到最好!”
“做到最好,无论成功还是失败,我们无愧于心!”
“无愧于心!”
“对了,还有这些东西,麻烦几位,给我送到楼下的车上!”
“不麻烦!”
“应该的!”
随着吴铭等人离开,全旭拿起手机“我要去公司了!”
谢琳一脸关切的望着全旭“你的……身体……怎么样?现在还好吗?你看,都瘦了,何必这么拼命?”
全旭摇摇头。
有些事情,他没有办法向谢琳解释。
确实,按照他现在的身家,如果愿意当一个地主,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可以租或者买到大量的田地,完成当地主的梦想。
事实上,全旭并不想当一个平凡的地主,包括发财都不是他的梦想,他真正的想法是改变大明这个世界。
作为一个普通人,对于明亡有着莫大的遗憾。
先不论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湖广填川这些屠杀……
最关键的是,满清是文化,大兴文字狱等禁锢人们的思想,阻碍社会进步,当时世界正处于大变革之中,满清严重的阻碍了进步思想的萌芽以及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闭关锁国,固步自封,以天朝自居,以至于落后世界其他列强,终被赶超;从思想上导致了中国人的奴性心理,抗战时那么多的汉奸满清难辞其咎……
全旭作为一个普通人的时候,他只能发泄心中的愤怒,牢骚。
可是,现在他有了能力,那么,无论遇到多少困难,他都要阻止这一切。
全旭有些疲惫,也很累。
可是想着还有十个多月,满清就要开始第一次破关,全旭就感觉时间太迫切。
“我也想现在就退休……可是……实力不允许啊!”
全旭笑道“等我赚到更多的钱,我出钱,捧你当女主角!”
谢琳兴奋“真的?”
“一部戏而已!”
全旭指了指自己的胸口“你忘了我是做什么的?”
谢琳点点头“知道,你是旭日海洋影视传媒的老板!”
“现在公司实力不够,只能玩一些小项目,等拉到一个亿以上的投资,我就推荐你当女主角!”
“谢谢!”
“我先去公司,等回来再聊!”
“我去买点菜,在家里做好饭……”
“这个不用,我不确定什么时候回来!”
“无论多晚,我都等你!”
全旭则带着古董、首饰以及一颗重达七百多斤的没奈何,前往旭日贸易公司。
“全董好!”
进入旭日贸易公司,从前台到商务接待,以及所有的业务员纷纷向全旭打着招呼。
苏彤随后也出来迎接全旭。
“东西都放在我办公室!”
全旭望着苏彤“进去说!”
“好的!”
全旭坐在办公室的老板椅上“这些东西,你看看值多少钱,在国内找找卖家!”
全旭一边翻看着财务报表。
苏彤的目光落在那些黄金首饰上,再也挪不开。
每个女人,无论年龄多大,他们都喜欢首饰,或者说宝石之类的东西,这些首饰里,有一部分是玉石和宝石,苏彤乐坏了。
全旭同样开心,他居然免费多了一批物资。
一千吨大米,一千吨麦子,包括军大衣、劳保服、鞋子、食用大豆油和冷冻肉类,还有废旧钢材。
最关键是,这居然是物流园赔偿的。
全旭望着苏彤道“我说,你记录一下!”
“好的,稍等!”
苏彤急忙出去,回到她的办法室里,拿过来钢笔和笔记本。
“抗干旱、病虫害、倒伏的麦种采购两千吨,不需要他们的包装,用二百斤的麻袋装就行,红薯、玉米、土豆优质良种各三百吨,西红柿、辣椒等农作业种子也需要……至少一千斤!”
苏彤点点头,很快做好了记录。
“柴油机水泵,按求不低于每小时一千五百立方抽水量,这样水泵和配套的柴油机,来一百套,配套塑料水管带,按照一百千米买吧。”
全旭其实也想买更多,关键是钱,一台一千五百立米的水泵需要两千六百多块,哪怕批发价,也需要超过两千,加上柴油机,这就需要足足六七千块,全旭可没有那么多钱去这么玩。
苏彤总算松了口气,全旭没有要采购那些食品和廉价劳保服装,又是种子、又是水泵?“全董,您承包了一块地?”
全旭想了想道“不是,我只是倒爷,倒腾到国外,对方有十五多万亩,不在国内,当地气候有些干旱,我需要水泵、化肥、种子,还有农用机械,这些东西你想办法采购吧!”
苏彤隐隐猜测全旭可能是在黑非洲承包到的土地,她想了想道“没有问题,我让计划师做一下核算,看看需要多少设备可以满足这些土地的耕种!”
“对了,对方那里基础设施非常落后,需要人力压水井,采购二十套钻井设备,一千套压水井,还有无缝钢管,采购一千吨!”
苏彤轻轻几笔,在纸上算了算“好的!”
“建筑用螺纹钢采购一千吨,水泥按照一万吨进行采购!”
苏彤苦笑道“咱们公司的账户上的钱可不多了!”
全旭微微一愣。
采油设备还没有搞,这就没钱了?
全旭想了想道“暂时先这么样吧,让那个萧桃进来,我让他准备采购一些水晶饰品,那种东西卖到非洲,利润还不错!”
“好的,全董,我尽快落实!”
不多时,萧桃进来“全董,您找我!”
“对,拿着笔,记录一下!”
全旭想了想道“玻璃饰品,水晶摆件、首饰、女式内衣、化妆品,采购一批,数量以暂时一千套吧,我的要求,不需要名牌,以实惠为主,最好找一家贴牌工厂代工,牌子,我们自己创立,就是全记为品牌,无论是水晶、玻璃,直接贴上全记的牌子,包括化妆品和内衣、女式提包!”
萧桃微微点头“好的!”
就在这时,全旭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掏出手机,来电显示是吴铭“喂!”
“全董,资金到账了吧?”
全旭看了看,账户上多了一笔五千零五十万的进账“对,已经到账!你们要准备好随时准备出发!”
“好的,我们都是单身,无牵无挂,随时可以出发!”
全旭挂断电话,将银行卡转入旭日海洋公司四百万元,并且拨通李思维的电话“喂,全董,太好了,我们的电影已经通过审核,正在筹拍,明天下午有演员选角……”
不等李思维说完,全旭道“这个算了,我没时间,你们看着办,我给公司账上转入四百万元,让会计出一张借款证明,这是我私人借给公司,让吴铭等动作部门,去拍摄一个片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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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九十五章女人坊想不出名都难
第九十五章女人坊想不出名都难
李思维的反应确实快“全董也想竟投皇图霸业?”
“有这个想法,钱我已经转过去,记得专款专用!”
全旭与李思维结束通话,再次望着萧桃道“还有一件事,你帮我做一批会员卡,名字就叫女人坊,采取四种规格,普通会员红色,青铜会员用黄铜色,白银会员用银色,至于黄金会员,就用土豪金色!”
“好的!”
全旭“麻烦让苏总过来一趟!”
全旭开始操作着银行账户信息,此时他个人账户开通大额转账,不再受限制,就像卡里的钱转入旭日贸易公司账户。
“苏总,公司帐户我又注入六千万资金,以借用的名义,这六千万全部采购工业白银。所有货物,都运到咱们租的体育工厂临时仓库里,我再安排人运走!”
“好的!”
“仓库钥匙!”
“给你!”
全旭看了看手机时间已经到了晚上七点半,他本想回去跟谢琳一起用餐,然而想到目前仓库里还有三千多吨货,而他的运载能力,反而有限。
全旭离开贸易公司,驾驶他的那辆红旗,前往涿州的郊外体育工厂。
按照导航,抵达目的地,这是一座占地两三百亩的工厂,大门前,一排长达几百米的活动板房商铺,上面还依稀可见什么晋元饭店、河南菜馆、神马洗车、烧饼等等。
不过,随着体育工厂的倒闭,这里又偏僻,根本就没有客源,几十家各种各样的店铺,全部关门大吉。
唯一一家挂河涧驴肉火烧的店,还亮着灯光。
正巧全旭也饿了,就开着车过去,来到店门口,停车锁好车门,朝着紧闭的店里走去。
推开门进去,其中一张桌子上四个人正在吃饭。
这应该是一家人,一对中年夫妇和一对十五六岁的儿女。
“你是……”
“还有炉肉火烧吗?”
那名男孩起身“我们……”
不等他说完,旁边妇女踹了他一脚“有,您要多少?”
“一份酱香驴肉,一份凉拌驴板肠,一份驴杂拼盘,再来一个豆腐丝!四个火烧,一个清汤!”
妇女笑道“稍等!”
正所谓天上龙肉,地上驴肉,驴肉的味道还是非常不错的,当然,前提是你要买到真正的驴肉,挂着河涧驴肉的驴肉馆,一般不见得是真的。
全旭的运气不错,虽然是一家非常偏僻的小店店面不如一百平方,还是活动板房,但是驴肉却是正宗的驴肉,味道非常不错。
简单吃完这些驴肉,全旭又道“老板,打包,再给我切五斤驴肉,五斤板肠!”
全旭最终知道这家店为何而开了,原来这家店的店主,就是被体育工厂以每个月一千二百块钱,雇佣来看大门的。
得知全旭过来查看货物的时候,他就一瘸一拐的带着全旭进入了体育工厂。
这家破产倒闭的体育工厂,与任何企业一样,曾经繁荣过,拥有一千多名工人,生产户外和室内健身器材,大到跑步机、健身自行车,小到腹肌轮,都能做。
品种虽然多,却没有形成拳头产品,也没有打响知名品牌,最终在市场竟争中淘汰下来。
这名保安员名叫路顺风,原来体育厂的工人,一边经营一个家驴肉汤馆,一边上班,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不过随着体育工厂倒闭,客流量几乎绝迹,这里几乎没有生意,偶然会遇到过路的司机停车吃饭。
全旭借着路顺风的手电筒,意外发现生间车间的厂房里居然有冲击机,奇怪的问道“这些设备还能用吗?”
“能啊,都新家伙!买了才用了不到四年!”
“这个冲击机的模具可以更换吗?”
全旭笑了笑道“我想定做一批游戏机币!”
路顺风想了想道“应该可以,电镀、都可以!”
“那好,这样吧,你联系一下原来的工厂负责人,我准备把他们这几台冲压机、电镀机还有塑料注塑机,全部买下来,如果生意谈成,我给你一笔非常丰厚的佣金!”
当然,全旭也可以整套的冲压机,以及电镀机还有注塑机,不过考虑到他眼下资金开始紧张,特别是马上要开工修建城堡,虽然明末人力不值钱,可是水泥和钢材也需要大量的资金。
都是没钱闹的,能省则省吧。
路顺风心大喜。
全旭来到仓库,随便看了看“你先忙吧,我点点数量!”
路顺风道“我去给你打开汽油发电机,应该还有一些汽油,能发会电!”
全旭打开钱包,里面只有八百多块现金“帮我买点汽油!”
“好的,老板!”
全旭等到路顺风彻底离开,这才开始向明末搬运物资,不过,就在全旭准备穿越的时候,发现了位于仓库里面,有几大卷塑料布,这种桶装塑料布,宽约四米,非常厚实,也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
全旭想到如今的杜亮正在用盆盆罐罐装石油,顿时毫不客气,不管是不是他的东西,直接搬走。
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全旭这次没有一口气将所有的物资搬运完,只搬运一千多吨。
虽然有些疲惫,不过,却对他的身体没有产生影响。
全旭故意装作累了休息的样子,躺在门口的车里假装睡觉。
路顺风购买汽油回来,看到全旭正在睡觉,也返回大门口的保卫室。
就这样,全旭休息了两个多小时,再次开始搬运,如此再三,临到天亮的时候,基本搬运完毕,却没有出现上次的虚脱感。
全旭将这辆车停在仓库门口,直接朝着门外走去。
门卫室里,路顺风正在瞌睡,他看着全旭过来,马上就醒了过来。
此时天色还不到六点半,全旭再穿越,回到明末。
另外一边,辛月跑进了厨房,看着桃仙和曹引娣正在厨房里吃着剩菜。
辛月有些不满“你们敢不等我就吃!”
“哎呦,小姑奶奶,你的饭不是给你送过去了吗?”
全旭的小灶虽然只为全旭准备,不过全旭也让小灶台给汤邱氏和四喜,包括现在的辛圆、无双和红尘。
不过,他们的饭菜规格不等给全旭相比。
辛月伸手抓起一只卤鸡的鸡腿“这是我的……”
“好,好,好!”
桃仙有些羡慕辛圆,辛圆的年纪已经不小了,偏偏人家命好,被全旭收入房中,如今弄好吃香的喝辣的。
就连辛月也不用再当丫鬟了。
她们两个可不敢与辛月抢,万一枕头风,她们两个可吃不了兜着走。
辛月非常开心吃着鸡腿,又将黄桃罐头的甜汁喝光,看着原封未动的五香牛肉,辛月端起盘子“好了,我吃好了,剩下的,留给你们吧!”
辛月非常喜欢吃肉,她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吃肉的机会,当然,她因为活泼好动,反而不见长肉。
只不过,将来,那就不好说了。
全旭看着辛月从厨房离开,他就进入主屋里。
此时,三娘已经醒了,她正在拿着平板电脑,观看着里面的视频。
看着全旭进来,三娘指着正在播放的视频里的高楼大厦道“这是神仙的洞天福地吗?”
全旭摇摇头“才不是呢,只是居住的房子!”
“好漂亮啊!”
“想不想拥有这样的房子!”
“好想!”
“咱们自己建!”
……
进入正月以来,天气越来越暖,冰雪开始融化,在正十二号这天开始,地表积存的积雪,基本上已经消失不见了。
那口可以自喷的原油井,每天以八百九公斤的样子,开始向外自喷原油,全旭将从后世捡来的塑料布,装石油。
先在地上挖一口五米多深的大坑,将后塑料布的底口封死,撑开口袋,将石油倒进去,这样一坑大坑半径为一点七五米,一坑的容积就是三十五六立方米,按照石油密度,这样一口坑可以储存差不多二十多吨的样子。
暂时只能采取这个办法。
正月十三日下午,陈应从南京返回来,这一趟他携带一批水晶饰品前往南京,通过交易将三十一件水晶饰品,变卖子五万七千余两银子以及一千五百两金子。
全旭对陈应一番鼓励之后,拿出一件水晶元宝赏赐给陈应,接着又将从后世订购的会员卡放在桌面上。
陈应望着这些塑料制成的会员卡,不解的问道“这是……”
“女人坊的会员卡!”
全旭将三十张普通会员卡,十六张青铜会员卡以及十张白银会员卡还有三张黄金会员卡。
这些会员卡正面印刷了一个古装宫装美女的素描图案,图案背景上,则是烫金字体全记女人坊,会员卡,青铜则加是青铜会员卡……
全旭望着陈应道“你在大名府的地面上还有些面子,这些会员卡你可以拿过去送人!”
“这个……”
“不要小看这个会员卡,普通会员有一百两银子,青铜会员有两百两银子,白银会员里有五百两银子,黄金会员卡里有一千两银子。这是多少,你算过吗?”
“一万四千两百两?”
陈应暗暗吃惊“全爷好大的手笔!”
全旭自然也不是单纯的好心,女人坊的特价奇高无比,就像普通会员,拥有一百两银子的代金券,然而他们最多可以买到八瓶沐浴露,或者三十块香皂,当然,如果是水晶项链,只能有一条。
全旭不怕他们花光了里面送的钱不来了,关键是用过了沐浴露,要能用习惯皂豆才是怪事,习惯了香水和口红。
对于明代化妆品,看都不想再看一眼了。
经过这些豪门贵妇的宣传,女人坊想不出名都难。
陈应很快就明白了全旭的用意“全爷,高,高,高,实在是高!”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九十六章有些事情躲不过去
第九十六章有些事情躲不过去
陈应有些摸不透全旭的心思,对于一个普通的工作人员来说,其实不需要揣摩老板的心思,因为老板喜欢的是,那些勤快、听说的员工,而非整个瞎琢磨。
然而,到了陈应这种层次,那就不能太老实,也不能太按部就班,他们需要揣测老板的意图,凡事做好提前布局的准备。
全旭这边刚刚收购了十三万亩土地,又开始琢磨着女人坊,女人坊,在陈应看来,这并不是一家店,可以准确的说,这不是一家普通的店铺,而是全旭正在准备开展夫人外交。
全旭的出身,让他注定无法与豪门大户联姻,而且他如今还是单身,采取这种会所制,也是为了接触更多的人脉。
一万四千两百两银子,眼睛都不眨都送出去,这可需要莫大的勇气。
别看豪门大户有钱,可是种地,无论哪朝哪一代,其实都不赚钱。
别看现在大名府的粮食价格涨到二两多银子每石,这是去年干旱,粮食产量锐减。在万历粮食丰收的时候,斗分仅三分银子,一石米也就是三钱银子,一万亩地一年扣下五成,作为租子,一年仅仅可以收到不到五千石粮食,折算成银子,仅仅一千五百多两。
这样收入仅仅是毛利,还要减去管事、仆从、丫鬟等这些人的吃喝拉撒,到手的钱能有七八百两就不错了。
全旭在这个时候入手了这么多地,然而,他却没有任何官职,没有官方背景,这可是非常危险的,整个大名的士绅,都是旁敲侧击,暗中打探全旭的身份。
一旦全旭的真实身份泄露出去,大名士绅才不会跟全旭客气,他们就会像蚂蝗一样,扑到全旭身上吸血。
作为全旭的外事大总管,陈应必须提醒全旭,不要盲目扩张,最重要的是夯实基础。
“全爷!”
陈应思来想去,决定跟全旭推开天窗说亮话:“全爷,未来打算如何?”
“未来?自然是抓紧时间,一边筑造城堡,一边进行准备春耕!”
“全爷,您误会我的意思了,不是今年如何,是往后有什么打算!”
全旭不是不明白陈应的担忧,事实上他非常清楚陈应想问什么,可是他不太相信陈应,只好揣着明白装糊涂。
十个月后,后金就会寇边,入围京师,卢象升也会募集大名府青壮,北上勤王,最后升为右参政、右参政兼副使,外出整顿大名、广平、顺德三府的兵备。
这就是小一号的总督,也算是封疆大吏,而全旭则为通过勤王之战,成为卢象升的核心,成为天雄军的骨干,等到卢象升死了,他就全盘接手天雄军。
不过,现在说这些有些太过遥远。
至于陈应担心的问题,大名府士绅找他的麻烦,或者说联手对付他?
这个问题更加简单,全旭不喜欢玩阴谋诡计,就喜欢单刀直入,直来直去,黄立极就是他们的下场。
全旭有他那个无比逆天的金手指,对付大名府士绅其实很容易,无论是哪位感觉头铁,都可以尽管试试。
全旭冷冷一笑:“我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筑造一座坞堡,可以立于不败之战!”
陈应也是聪明人,他看着全旭给他扯东拉西,就是不往正题上引,他知道全旭不想说,不想说,那就不用再问,问了也不会说。
“全爷,那我回大名城!”
“嗯!”
“对了,遇到合格的工匠,技术精湛的工匠,指引导他们来金堤!”
“好的!”
全旭自从正月十二积雪融化,全旭的城堡修建计划就开始正式实施。
当然,这个坞堡的修建,是这段时间,全旭在后世的网上,与众网友一起讨论。
全旭并没有采取所谓的棱堡设计方案,在防御战中,棱堡确实有一定的交差火力优势,对于进攻一方来说,非常不利。
然而问题是,古代欧洲与中国国情完全不一样,中世纪甚至的欧洲战争,相对于中国战争而言,完全是过家家。
无论惨烈城度,或者说进攻人数,完全不能同日而语。
当然,全旭应对的目标不同,他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将会遇到农民军的洪潮,农民军虽然有火器,但是数量少,质量也不高,普通情况下,采取的是冷兵器进攻,然而,中国传统式的城堡,足以轻松应对。
即使在李自成拥有百万的情况下,他打开封也是用水淹之计,而是强力破城,因为攻击力太弱。
棱堡最大的劣势,则是牺牲了内部空间,以纯军事为目的。
而全旭所建的这座城,则是以工业生产、居住、商业交流为重要目的,军事只是一部分职能。
更何况,全旭也不是甘愿当缩头乌龟的人,野战硬刚才是他的风格,真经过几年的发展,全旭应该也可以建立忠诚可靠的班底,也拥有完备的武器装备,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全旭脑子有坑,才会据城死守。
哪怕对方拥有十万大军,三十辆武装装甲车就可轻松平推过去,还用等着对方包围城堡?
还用让对方在城堡前展开进攻?
目的不一样,结果自然也不一样。
棱堡,反而不如中国传统的城池。
不过,现在大明秩序仍旧存在,全旭也没敢光明正大的建造一座城池,而是采取了一个障眼法。
与其他普通城墙一样,采取高达十二米的建造设计方案,然后在城墙顶上,加装一层活动板房,形成四层高的楼房。
一旦战争需要,拆掉活动板房,就是城墙。
这座城堡并不是依托全旭的大院修建的,而是正东面,靠近这条宽约七八十步的夹沟河,城墙就建在夹沟河的河堤上,形成南北长一千零六十六米,东西宽八百八十二米,占地面积约九十四万平方米。
其实这个面积并不算大,还没有横店影视城的明清宫苑大。
一旦这道东城墙建造完毕,将会在正中央的位置,开凿一道城门,同时,整个城堡将会被一横一坚,两条贯穿整个城堡的街道分割成四部分。
这样以来,就可以形成工业生产区、商业贸易区,居民生活区,以及全旭的个人基地区域。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要建成这座城堡,全旭计划是用三年的时间,反正不出意外,像陕北府的王嘉胤、白水王二,安寨高正祥,宜川王左挂、榆中李自成(最先在榆中杀官造反),飞山虎、大红狼,洛川王虎、黑煞神,延川王和尚,甘肃庆阳韩朝宰、武都周大旺等四处造反。
第一波造反潮,虽然很快就会被朝廷大军剿灭,就在关键时刻,后金寇边,入围京师,时任兵部尚书王洽,发布勤王令。
三边总督杨鹤、陕西巡抚耿如杞、甘肃巡抚梅之涣等纷纷率领精锐军队前往京师勤王,而频临灭亡的叛军又随即死灰复燃。
随着西北动荡不安,善良的农民或者富户,纷纷逃亡,全旭就可以拥有充足的人力。
当然,现在还并不着急,先是按照计划,一步一步来,沿着河堤修建这道东面背造着夹沟河的城墙。
与其他人建筑房子不一样,全旭采取了人后世的那种脚手架,还围上防坠落网。
远远望去,仿佛在修建河堤,疏通沟渠。
袁世卿和华山虎负责城堡的修建。
就在正月十四早上,全旭得到了消息,女人坊的装修工作已经完成,曹氏兴奋的跑过来向全旭报喜。
女人坊计划正月十六日开业就可以顺利实现。
全旭兑现承诺,调拨五十六石粮食,奖励三百九十余名工匠。随即,全旭带着三娘、二娘以及辛月、桃仙,前往大名府城。
时至中午,全旭抵达女人坊。
红尘带着十数名莺莺燕燕的女子,站在女人坊大门前,迎接全旭。
全旭并没有急着进去,而是在站在门口,打量着外面。只见高大的门楼,显得气势不凡。原本略嫌沉旧的瓦片,也被更换一新。
沿着正门进去,这是一条长长的主廊,约有五六十步,两旁是三层高的厢楼。
主廊檐下,尽是花枝招展的女婢,差不多有好五六十个,这些人都是曹氏购买过来,调教了十几天的服务员。
围绕南北天井,都有可以歇息的小暖阁,每处过道、每处阁台,都挂着晶莹剔透的水晶风铃,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涂刷的漆,都是全旭从后世采买过来的油漆,汽味有些浓。
不过,在红色的灯笼下,以及贴在地板上的电子氛围灯,显得这里珠帘绣额,满目琳琅。
“好美啊!”
三娘忍不住的发出赞叹。
曹氏微微些惋惜:“全爷,若是改成勾栏(妓院),只怕在南京或者北京,这等好去处也是不多的!”
“这事不用再提!”
全旭皱起眉头道:“这种钱我不赚。”
全旭可是非常清楚,这种生意需要很强的背景,要不然三天两头,光处理这种人际关系就会让他麻烦死。
装修材料,全旭使用了很多后世的面漆板,显得非常有档次,更为奢华。
女人坊的装修风格虽然以明朝为主,不过也加入了一些科技元素。
电子节能氛围灯,将气氛烘托得恰到好处。
有些事情,还真是躲不过去。
就在全旭抵达女人坊不久,杨陆凯就抵达女人坊:“全公子,我家大人有请!”
全旭自然知道卢象升找到是什么事情,肯定是为了那十三万亩还没有交易的地。
全旭望着三娘和二娘道:“你们到处看看,我去去就来!”
ps:追读狂掉,以为可以有些成绩,心态有点小崩。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九十七章禁止任何男人进入女人坊内院
九十七章禁止任何男人进入女人坊内院
全旭与杨陆凯来到卢象升的府邸时。
卢象升正准备吃饭。
“拜见卢大人!”
“吃饭了没,如果没有……”
全旭看到卢象升的桌案上只摆了两道菜,一荤一素,荤菜就是一只瘦得不成样子的羊腿,整只羊腿上也剔不出来一斤肉,素菜则是一盘炒豆腐。
全旭知道卢象升没有打算请他吃完,不过他不等卢象升说完,直接吩咐卢象升的老仆:“给我拿一副碗筷!”
卢象升朝着老仆:“再加两道菜!”
卢象升与后世酒桌文化不同,他是秉着标准的食不言,寝不语。
等老仆再次端上来一道烟熏马肉,还有一盘清炖鱼,全旭拿着筷子,快速吃了起来。
二人吃了一刻多钟,直到四道菜吃得干干净净,这才结束吃饭。
仆人送上两杯茶,卢象升端起茶杯小抿一口道:“东升!”
“卢大人有何吩咐!”
“坐,坐,坐,别客气!”
卢象升最近的日子过得非常不好,眼睛里布满血丝,黄立极满门被灭的案子太大,他已经上报北直隶按察司以及内阁。
不过,接到的回执则是命他限期破案,黄立极的案子不是没有幸存者,只是幸存者无一例外,不是被吓疯了,就是连夜逃跑。
卢象升经过近半个月的勘察,根本就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
卢象升沉吟道:“本府就粮种之事,通知各县,各县反应热烈,他们也想置换良种!”
不管怎么说,黄立极之案肯定会影响卢象升的考评,唯一的办法就是增加辖区内的粮食产量与税收。
大名府下辖一州(开州)十县(大名县、元城县、南乐县、清丰县、东明县、长垣县、内黄县、滑县、魏县、浚县),拥有一千六百多万亩田地。
两千石粮种听上去不少,可是分摊下来,远远不够。
一亩地的种子至少需要一斗,两千石仅仅够两万亩耕地的种子,虽然地主兼并了大量的土地,自耕农仍旧有六七百万亩耕地。
全旭点点头道:“这个很难……”
全旭从后世购买良种,确实是非常容易,别说一千吨,就是一万吨都是复杂,有钱就可以办到。
问题是的关键是,全旭也明白,越是容易得到的东西,越是没有人珍惜。
卢象升没有被全旭为难的样子骗到,他听出了全旭话里的意思,很难……不代表不能办到。
卢象升叹了口气道:“百姓不易,东升,本府不会让你白忙!”
卢象升起身来到书案前,摊开宣纸,开始研磨,他拿起一支粗笔,饱饮墨水,开始在纸上写字。
全旭走过去,只见卢象升在纸上挥笔写下“良善人家”四个斗大的大字,落款,盖上私印。
“卢大人,这怎么使得!”
“若是今年可以获得丰收,每亩多收一斗,我会向朝廷给你请功!”
“我尽量联系那边,不过要晚一些,不会耽误春耕播种,我再追购了一批种子,一万石吧!”
卢象升点点头:“那就好,那就好!”
全旭望着卢象升道:“卢大升,最近要注意身体啊!”
卢象升苦笑道:“现在是多事之秋。对了,我听说,你准备增购一些田地?”
“是的,我收留的灾民太多了,现在足足有一千多户,一家只有二十亩地,怎么够他们一家生活?”
全旭倒不算是说谎,在后世农民一家五口,只需要有十亩地,一年收的粮食足够他们吃五年,可是眼下粮食产量极低。
以一个五口之家计算,租种十亩地,除去地租,能够得到五六石粮食就不错了,通常情况下,他们无法得到五六石粮食,他们勉强可以获得三四石粮食,二十亩地勉强可以得到五六石粮食。
吃的话,勉强足够,可是农民也不能只吃粮食,也需要有油盐酱醋,要想能够解决温饱问题,至少需要租种五六十亩地。
卢象升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结,只是了解一下情况。
全旭松了口气,卢象升真正的目的只是为了粮种。
“卢大人可是心忧黄府的案子?”
“你也知道?”
“这算什么秘密,大名府众所周知!”
全旭道:“我听说黄府好像是牵扯到了锦衣……”
“查无实据啊!”
卢象升叹了口气。
崇祯皇帝与天启帝不一样,天启帝重用厂卫,而崇祯皇帝虽然没有裁撤厂卫,不过厂卫的权柄大不如从前。
在君主王朝中,一个实权皇帝如果少了情报机构,等于成了一个政治瞎子,这让他从何治国?即便是超级大国美国,对外也有cia,对内也有fbi,等调查情报机构,这是统治一个国家必不可少的。
此外,从权力制约的方面考虑的话,制约东林势力的是阉党势力。而阉党实质上就是围绕着宦官而自然形成的东林反对党。
作为一个皇帝,连最简单的制衡之术都做不到,那么这只能说明他太缺乏手腕了。
全旭虽然还是一个地主,他每走一步,都按合制衡之道。
在家丁兵方面,以罗世明主导,以大名府本地人马大成辅佐,也是制衡。
以袁世卿主导城堡修建工作,华山虎辅佐,也是制衡。
当然,红尘负责女人坊,以曹氏辅佐,也是制衡。
以三娘管里钱库,无双配合三娘管理内账,以周宏儒管总账,其实也是三方制衡。
唯一的漏洞是未来的银行,陈应负责筹建,暂时没有可以制衡陈应的人选,这需要未来慢慢筹谋人选。
正所谓,手握人、财、军,我心既帝王。
掌握着财源和人事、军事,其他都是旁枝末节。
当然,崇祯皇帝本身就不是作为皇帝的候选人进行培养的,他的能力、眼界、格局,都是问题。
明朝的灭亡,三分之一是天灾,三分之一,三分之一是崇祯皇帝的推波助澜,当然,他不是有心的,他想做中兴的雄主,却没有雄主该有的厚黑和决绝。
黄立极的案子原本与全旭有关,可是随着刘侨的冷酷手段,反而洗刷了全旭的所有嫌疑。
从卢象升手中拿着“良善人家”的手书,全旭出门就交给袁世卿:“找一家好的装裱店,好好装裱起来,不用怕花钱!”
“是,东家!”
全旭回到女人坊的时候,已经到了下午三点多。
女人坊第一道外院,是留给大家闺秀和贵妇们的车夫、仆从休息的地方,装修比较简单,也有可以提供二十六辆双驾马车,以及一百余人休息的区域。
三娘和二娘急忙迎接上来:“相公,你吃饭了没有?”
“吃过了,对了,咱们的保安队员呢?”
三娘拿着一个不锈钢的哨子,放在嘴里轻轻一吹。
随着响亮的哨声响起,四十二名家丁迅速从各个院落里跑出来,来到位于中央天井的位置,排成整齐的队伍。
女人坊护卫队分为两队,交替执勤,每队二十人,设队长一名,两名队长分别是王秋菊和杜月梅。
当然,她们两个都没有名字,是全旭为了方便记,就给她们取了名字。
经过这一个月的军事训练,这些妇女明显比之前强壮了很多,她们都是苦出身,需要下地干活,身子素质本来就不错。
通过这段时间的补充营养,加上训练,她们的体能,比后世的大部分男人更加强壮,至少她们可以背起二百斤重的粮食。
这次最终一次考核,五十二名女性家丁兵,其中四十七人可以扛起两百斤重的粮食,径直从后院的粮库,返回各自的家中。
这一趟的距离并不算远,大约四百步,背负两百斤行走四百余步,一般男人还真做不到。
“把装备抬上来!”
这是全旭采购的防刺服十二件套,上面可以印刷字体。黑色面料,上面印刷着女人坊三个大字。
当然,也是繁体的。
这些装备价格可不便宜,整套下来,一套将近四千块。
其中包括防刺服、防割手套,护膝、护肘、护跨、防爆头盔、防爆面甲,防爆盾牌、警棍、安保腰带,强光手电筒,钢叉。
“王秋菊,出列!”
“是!”
全旭拿防刺服,指导王秋菊花穿上,接着戴上头盔、护肘、护膝等等。
经过穿戴防刺服的王秋菊,简直就像忍者神龟。
全旭望着三娘道:“三娘,你的刀!”
三娘是向来刀不离身,除非洗澡,就连睡觉,她的刀都放在枕头下面。
三娘掏出刀,全旭接过刀,拿着刀朝着王秋菊胸前刺去。
王秋菊微微一愣,并没有闪避。
“刷刷刷……”
全旭又是辟又是砍,又是刺,这套防刺服并没有产生任何异常,清晰的刀印,很快就会消失不见了。
三娘目瞪口呆。
二娘也感觉不可思议。
曹氏惊讶道:“这是金丝软甲?”
全旭微微一笑:“比金丝软甲更好!”
三娘眼睛一亮:“相公我也要……”
“放心,有你们的!”
“这是你们的装备,可是无视刀砍剑刺,你们手中的这面盾牌,可以抵御弩箭的近距离射击,遇到火铳,还是不行的!”
全旭说道:“我对你们的要求只有一点,阻止任何男人进入女人坊内院。”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九十八章青砖
第九十八章青砖
“对于不听劝阻,执意强闯女人坊的男人,不管他们是谁,有什么高贵的身份,就用你们的钢叉,叉出去!”
全旭接着道“任何人在里面捣乱,也同样赶出去,并且列为黑名单,永远不让他们进入女人坊!”
“是!”
“换装!”
随着全旭一声令下,四十二名保安队员马上出列,拿起防刺服,相互帮助穿戴起来,用了一刻钟的时间,众人穿戴完毕。
黑色颜色的防刺服、黑色的防爆盾牌、黑色的警棍、整齐统一,显得颇有气势。
明朝与后世不一样,后世男朋友或者老公,可以光明正大的陪着女朋友或老婆前往内衣店里试内衣。
在明朝的社会风气是完全不行的,全旭已经来到明末三个多月了,他除了二娘、三娘、辛月、红尘、无双、汤邱氏以及庄里的妇女以外,没有见过其他女人,大家闺秀更是一个也没有见过。
像小说里写的那样,与某个大家闺秀邂逅……
看来是非常可能的。
全旭也要入乡随俗,考虑明朝的社会风气与风俗。
三娘拿着这种钢叉,开始耍了起来,她指导众保安队员开始二人合击,三人合击,盾牌压迫以及夹击之术,指导女护卫队们演练合击之术,
这个时候,全旭才开始正式参观女人坊的其他区域。
与后世的商场不同,明朝的商铺也是院落。
都是四合院布局,由于这座商铺是从黄府购买的,而布局全旭也没有时间大动,这里拥有独立的六个院落,中间走廊,其实两家商铺的隔墙,被推倒重修的。
首先进入鞋帽区域,这是一座主屋七间,厢房各三间的院落,全旭厢房的墙壁上镶嵌着雁足铜灯,灯形如大雁孤足,股托起环形灯盘,灯盘里有三支灯柱,同时点燃三支大烛,将屋里照耀得明亮如昼。
展览的柜台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高跟鞋,各式各样的女式手提包,鉴于明朝对于真皮真不稀罕,无论是什么羊皮、鹿皮、小牛皮,包括什么鳄鱼皮,全旭委托萧桃采购的提包,清一色人造革。
反正,真皮有价,人造革在明末无价。
起初全旭以为,明朝贵妇不用提包,事实上,古人比全旭想象的要时尚。
《诗经·大雅》曰“廼裹餱粮,于橐于囊。”“包”最早并不叫“包”,而是叫“佩囊”。
佩囊是古代使用最早、流行时间最久的包,像钥匙、印章、凭证、手巾一类必须随身带的东西,大都放在这种囊内。因为外出时多将其佩戴于腰间,故谓之“佩囊”。
古代的包也有大小之别,汉代学者毛亨称“小曰橐,大曰囊”;制作材料也不一样,有皮包和布包之分,春秋时期用动物皮革制成的包称为“鞶(á)囊”。
明清时代,随着新物件的出现和使用,包的款式和功能也越来越丰富。如放钱放物的多用包“褡裢”、放烟丝的“烟袋”、盛放扇子的“扇囊”、盛放挂表的“表帕”、装饰价值更高的“荷包”等。
其中“褡裢”为双层袋子,中间开口,两头放钱,使用时从中间对折,搭于臂膊上,故又称“搭膊”。因为搭膊多用来装钱,民间干脆呼之为“钱袋子”。因为“袋”与“代”谐音,常用之赠人,以讨“代代有钱”的口彩。
古代女性最喜欢的包是“香囊”。香囊又称“薰囊”、“香袋”,用布帛制作,里面放的不是物什,而是香料一类东西。由于香囊既可作为饰物又能散发出令人愉悦的香气。
全旭看着这些鞋和包布局,隐隐感觉有些不对劲。
这不像是一家奢侈品店里的布局,更像是百货地摊一样,各种包堆得满满当当。
曹氏和红尘都擅长察言观色,她们看着全旭的脸色不对劲,急忙问道“老爷,有什么不妥?”
“不妥,大大的不妥!”
全旭指着展台上的鞋子和提包道“把这些东西撤下去,鞋子无论什么颜色,这三间屋子,只摆鞋子六双,提包六个,西厢房同样如此!”
曹氏有些不解“这……”
“同样款式不同颜色,让她们定制!”
用六十平方的店面,摆放六双鞋和六个提包,这样才能凸显商品的不平常。
接着,全旭又指点他们如何摆放,如何定价。
“咱们店里,所有商品,谢绝还价,买不起可以不买,但是不能降价!”
“是!”
“无论有没有存货,顾客只要购买三件以上,就告诉他们没货,需要等!”
全旭在明代也可以玩饥渴营销。
比如说一普玫瑰花味的香水,用一张长达三尺,宽约一尺半的展台,上面只摆放一瓶。
交待曹氏和红尘如何经营,观看所有的产品布局,基本上达到了全旭的满意。
直到快要关闭城门的时候,全旭与三娘、二娘这才出城。
出了大名府南城,全旭惊讶的发现袁世卿居然带着三四百名青壮男子在等着全旭。
这些青壮男子与当初全旭遇到的大名府青壮步弓手们一样,穿着虽然破旧,还算体面,应该不是灾民或流民,精气神不一样。
“老爷!”
“老爷!”
“他们是……”
袁世卿介绍道“他们是自愿到金堤施工的工匠们!”
这些青壮劳力给全旭干活,每天的工钱就是三升麦子,外加三顿饭,不用承担什么五险一金,也不用承受什么工伤和医疗保险。
简直便宜到家了。
现在的全旭大院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工地,特别是夹沟河边,趁着冰雪初融,把河里的淤泥挖出来,可以肥地,也同时加固河堤。
对于人力的需求,几乎没有止境,一百人开始缓慢施工,一千人也行,就是五千人也可以。
无非是工程进度的快与慢而已。
全旭坐着从道具厂打造的马车,这辆马车看着外表与普通的马车区别不大,事实上完全不同,看似是木质纹路,事实上,这辆马车的车架、车梁都是采取铝合金以及塑钢材料制成,重量比木质要轻三分之二,硬度也要强不少。
最大不同的是拥有桥式减震和液压减震系统,车轮外形看着像木质车轮,事实上则是橡胶与钢制。
坐在马车里,虽然不像奢华轿车一样,可以丝毫感觉不到颠簸,至于比普通的马车强得太多了。
这辆马车的车座,采取弹簧沙发式设计,可以放倒成为一张宽约一米五,长度两米二的大床。
坐在马车上,随着轻微的晃荡,全旭缓缓进入了梦乡。
等全旭抵达全旭大院的时候,天亮已经快亮了,摸黑赶路,这些青壮还有些不适应,不能太快。
全旭睡了一觉,精神非常不错。
此时,全旭大院的工地分成了三部分,位于夹沟河河堤的东城墙建筑工地,位于全旭东南六里的窑场,也是一个巨大的工地,至于另外一处,则是搭建了更多的活动板房。
当然,这些活动板房也是二手的,在采购三千吨脚手架的时候,几乎等于白送的,四条好烟两箱酒,全部给全旭处理了。
这些活动板房以筒子房为主,不像原来的活动板房有大空间大户型设计,统一采取四米五宽,七米长,室里面积三十多个平方。
全旭倒没有直接分给工匠们拥有,而是免费给他们居住,一个三十多平方的活动板房里,安排十二个人居住,两边靠墙摆放着六张双层床,中间是过道。
就这样,窑场附近增加五六十套房屋,河堤工地则多了两百多套活动板房,虽然冰雪已经融化,夜里的气温仍旧有十来度的样子,露天夜宿,还是容易生病。
目前而言,除了全旭原来的一千多号庄户,袁世卿又招募流民和灾民六百余人,加上雇佣的青壮,整个所有工地上的人手超过三千大关。
在全旭吃饭早饭的时候,杜亮带着十几个工匠,拉着四辆大车,大车上装载着不青砖,前来向全旭报喜。
全旭望着这些青砖,每一砖青砖大小统一,厚薄统一,细腻,没有鼓起的包,拿起双块砖轻轻敲击,不掉砖屑。
“还不错,等会拉二十只鸡、二十只鸭子回去,所有人加餐!”
“谢老爷,谢老爷!”
全旭望着杜亮道“你这一窑可以烧多少块砖?需要多少时间?”
“初四点火,到现在十天!”杜亮挠挠头,兴奋的说道“有两万六千块砖,用了六十三大车木柴!”
全旭皱起眉头。
两万六千块砖,用了六十多车木柴,用了十天烧制,这也太慢了。
平均每天才两千六百多块砖头。
这远远无法满足全旭的需要,他需要砖实在太多了,仅仅城墙部分,以夹沟河这道长一千零六十六米,高十二米的城墙,如果外墙以六分墙,每平方米需要三十二块砖,如果是十八墙则需要九十六块,如果是采取二四墙则需要一百二十八块砖头,整个城墙修到十二米,那么整体下来就需要三千多万块砖头。
随着全旭麾下人数越来越多,杜亮感觉全旭身上上位者气势越来越重。
全旭紧紧皱起眉头,杜亮的心就悬了起来。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九十九章我去京城人真有钱
第九十九章我去京城人真有钱
其实,敬畏全旭的不止是杜亮。
包括杜亮在内,几乎所有的全氏大院的庄户们,对全旭都有着深深的敬畏。
不仅仅是因为全旭是他们的东家,给他们提供衣食,更为关键的是,在明末百姓眼中,全旭的能力,简直可以称为神。
全旭没有注意到杜亮的细节,他思考的是效率问题。
就在全旭思考的过程,杜亮的额头,出现了细细密密的冷汗。他心中非常忐忑,非常不安。
全旭考虑的是,他需要的砖太多了。
仅仅一道城墙,就需要三千多万块砖头,一座城至少四面城墙,其实四面城墙也不算完整的防御体系,还需要有女墙(指城墙上凹凸的短墙)、城堞(包围月城的城墙,也叫城垛)、城壕(也叫护城河,环绕城外的水体。)、月城(也叫瓮城,城门外用以屏蔽城门的小城,月城的门称城堙。)城门、城阙(城门两边的望楼。)城楼(建于城门或城墙之上的楼。)、城厢(城内和城门外附近)吊桥(架在城壕上方便行路的木制斜拉桥。)敌台(即城墙上用于防御敌人的楼台,亦称墩台、墙台、马面。)等等。
那么粗略计算,全旭这座城所需要的砖至少数以亿计,一天才平均产两千六百块,这要烧到猴年马月?
全旭望着杜亮“慢,慢啊,实在太慢了!”
杜亮听到这话,急忙松了口气,随即解释“老爷,这是新窑,有些潮湿,工匠们又不太熟……以后会快!”
“一炉最多可以烧多少块砖,最少需要多少时间?”
“这个……”
杜亮想了想道“回禀老爷,咱们现在建的是小窑,如果建成大窑,一窑能烧十五六万块砖,不过,那样烧得更久,差不多二十五天才行。”
这么算下来,效率确实是比小窑洞增加了不少,然而问题是,依旧太慢,平均每天产出六七千块砖,仅仅相当于五十多平方米的二四墙。
全旭摇摇头“还是太慢!”
“可砖就是这么烧的啊!”
杜亮有些沮丧“烧的天数不够,砖就不结实。”
杜亮身后几名工匠满脸郁闷,青砖就是这么烧的啊。
事实上,经过后世专家考证,青砖是粘土烧制的,粘土是某些铝硅酸矿物长时间风化的产物,具有极强的粘性而得名。
粘土用水调和后制成砖坯,放在砖窑中煅烧(-,并且要持续-小时)便制成砖。粘土中含有铁,烧制过程中完全氧化时生成三氧化二铁呈红色,即最常用的红砖。
而如果在烧制过程中加水冷却,使粘土中的铁不完全氧化而生成低价铁()则呈青色,即青砖。
青砖和红砖的硬度是差不多的,只不过是烧制完后冷却方法不同,而红砖是自然冷却,简单一些,所以生产红砖多,青砖是水冷却(其实是一种缺氧冷却),操作起来比较麻烦,所以生产的比较少。虽然强度、硬度差不多,但青砖在抗氧化,水化,大气侵蚀等方面性能明显优于红砖。
全旭查过这方面的资料,中国古代的砖窑则都有窑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封窑技术——烧制末期,工人将排烟口与炉膛进气口完全封闭,窑内随即进入缺氧环境,青砖的青灰色便得以固定。
全旭曾去参观过苏州园林,也喜欢苏州园林的灰白建筑风格,他也想过用青砖建造一座城池,打造一座北方版本的苏州园林。
然而问题是,他需要的砖太多了,哪怕是大窑,一窑可以烧制十三万到十五万块砖,这个生产周围却需要长达二十五天。
一座大窑一年撑死可以烧制一百八十万块砖头,像全旭这座城堡需要的砖头,至少需要修建一百座这样的大窑,运用三四万名工匠。
哪怕不用付工钱,三四万人一年也需要掉六七千吨粮食,加上其他生活物资,成本也不算低了。
不过,全旭从来没有考虑从后世购买红砖,开玩笑,后世的红砖已经卖到六毛多一块,要是数以亿计,那么投入成本就需要好几亿。
全旭本来想做事,现在发现一切都太难了。
虽然明末与后世有着明显的差价,倒卖白银与黄金就可以赚取大量的差价,可问题是,明朝的金子很少,又很少流通,即使是钱庄,少数几百上千两可以兑换,大量的话,根本就不可能。
想到这里,全旭望着杜亮道“你们烧砖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烧的木柴多!”
“制砖坯太难,太慢!”
“砖窑冷却慢!”
“还有……”
几名工匠七嘴八舌的说了起来。
“木柴多,怎么不用煤炭,就是石碳?”
全旭有些奇怪,后世的邯郸可是中国有名的煤炭资源城市,拥有煤炭已经探明储量的煤炭四十亿吨,还有将近五亿吨的铁矿。
杜亮摇摇头“咱们附近可没有,最近的石炭矿也有一百多里……”
全旭这才想起,邯郸市的重要资源,都集中的中西部地区,而全旭所在的位置则是大名府的东南,与开州相连。开州就是后世的濮阳,在明朝时期,濮阳的清丰、南乐、濮阳都属于大名府下辖。
但是,与邯郸相比,濮阳的资源更加丰富,濮阳境内不仅仅有中原油田,还有多达八百亿吨的煤炭资源,盐矿一千多亿吨。
全旭想了想道“你们先回去吧,按照大砖窑的标准,继续建造大砖窑!”
虽然红砖生产效率远比青砖高,青砖就是产量低,制造难度大,红砖渐渐成为了市场中的主流。
如果出于经济和效率问题,全旭应该选择烧制红砖,可是,全旭不是这样想的,他就是想建造一座青砖灰瓦的城堡,保持明代制式风格,最多是地基选择钢筋水泥。
全旭思来想去,决定从开州采购煤炭,用来烧制砖头。
尽管后世的运输能力强,购买一些拉煤王,完全可以运输煤炭。
可问题的关键是,现在可没有什么好路,随着天气变暖,冰冻容易,他的末日堡垒能不能跑出去,还是一个问题。
悍马的影响倒是不太大。
从开州获取煤炭最大的好处是,他可以采取水运,这道夹沟河是黄河下游支河,可以直流黄河,原本这条就是黄河决口的泄洪冲出来的河流。
全旭吩咐道“去把袁管事请过来!”
时间不长,袁世卿来到主屋里。
全旭望着袁世卿道“知道煤炭是什么价吗?”
“知道,每斤一文钱,量大会更便宜一些!”
全旭仔细算了一下,一斤一文钱,一吨就是二两银子,有些小贵。
“这样吧,你带着几人去一趟开州,采买煤炭,还有砂石料,问问他们把煤炭和砂石料送到咱们这里多少钱!”
全旭也是有些急,短短三个月不知,那片松树林减少三分之一,如果再烧几个月窑,恐怕松树林就会被砍光。
安排完袁世卿前往开州采买煤炭,全旭考虑的问题是,可以借助水运运输,反正他需要的煤炭还不少。
全旭给三娘、二娘各自准备了一套防刺服,不过二娘嫌弃防刺服太丑陋,死活不愿意穿。
不过,对于全旭给她的好意,她还是接受了。
正月十六日,女人坊的开门营业,全旭并没有过来参加,不是因为他制定的规矩不想破坏,他是直接回到了后世,去让苏彤采购四台半自动制砖机。
全旭也没有想过要大规模生产,一台半自动的制砖机,可以用一百二十匹马力的四缸柴油机带动。整套生产线结构简单,关键是产能相当厉害,一台制砖机一个小时可以生产八千至一万两千块砖坯。
如果二十四小时不停机工作,就可以生产二十八万砖坯,四台就是一百一十五万两千块砖。
一个月下来就是三千四百多万块砖,满足建造城堡的消耗了。
全旭回来的时候,陈应也从北京回来,他兴奋的向全旭报账。
“全爷,这次收获……”
不等陈应说完,全旭笑道“应该不错吧!”
“不是不错,是非常不错!”
陈应笑得眼睛都快看不到了“全爷猜猜这次卖了多少钱?”
九块九超市的水晶制品,从质量上并不算上乘,要不然也不会放在九块九超市里卖。
“有没有十万两银子?”
全旭猜测是按照陈应从南京的成果,在南京卖了六万四千多两银子。
“不止!”
“十五万两?”
“是五十万两!”
陈应将账单放在全旭面前。
全旭接过账本,匆匆一看,只见上面写着写着嘉定伯三彩水晶马车四千两百两,黄金发财树五千一百两,紫水晶家和万事兴六千八百两。
嘉定伯就是崇祯皇帝的国丈,周皇后的生父周奎,有名的要钱不要命。
在历史上刘宗敏逼迫周奎交出捐饷,先是杀了他的老婆和儿媳自杀,又杀死他的儿子。周奎还是不愿意拿出一两银子出来……
全旭目瞪口呆“我去,京城人真有钱!”
陈应把水晶饰品卖了比大名府时不止三倍的价钱,然而嘉定伯一人就买了足足四万三千多两银子的水晶饰品。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百章卢象升的麻烦
第一百章卢象升的麻烦
其他王公贵族,看到陈应带着水晶艺术品,也纷纷出钱购买。毕竟,无论品质,还是造型,这些玻璃饰品比明朝的更潮。
最为关键的是,陈应根本就没有一件一件的卖,而是在京城最奢华的酒楼之一的潘楼,用八千两银子包下整整一座院落,又花了五千两银子包了一百多名青楼女子过来伺候,十几名头牌过来献艺。
这场盛宴空前宏大,受邀而来的不是王公贵族,就是高官巨贾,陈应就是采取类似于后世拍卖的形式,把这些玻璃饰品,共卖了五十三万多两银子,除去投入,共得五十一万余两。
他又按照全旭的要求,陈应在京师各大钱庄,一共兑换了六万两黄金。这些是六万两黄金,就是两吨多黄金。
哪怕明朝黄金不纯,不过像金饼这样的黄金,含量在百分之八十九到百分之九十五不等,除去杂质,黄金的净含量也超过两吨。
原来,全旭眼看着那十三万余亩交割日期临近,只怕无法购买了,可是现在,正应了陆游那句诗:“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好在陈应带来了五十多万的进账,加上全旭从后世购买的十吨工业白银,基本上可以满足买地的交易。
更为关键的是,这些黄金很容易变现。
古银子虽然拿到后世也可以变现,事实上,物稀以为贵。偶尔放出去几枚还行,数量多了就不值钱。
全旭直接丢出去一颗七百多斤的银冬瓜,这就是一万多两银子,不过,暂时还没有变现成功。
黄金其实是最容易变现的,这六万两金,这些金锭与银锭的样式差不多,采取中间凹,两边翘起,类似于小船型,也有的直接是一块粗糙的金饼。
全旭望着看这些黄金,简直就是心花怒放,当然,基本的城府他还是有的,在陈应面前表现得非常冷静,冷静得暗暗掐了好几次大腿,避免自己失态。
“做得不错!”
“这是应该的!”
如今全旭的银子和金子数量增多,而活动板房的结构强度太差,为了防止出现意外,全旭直接从后世购买了两只四十五尺的高集装箱,用来充当临时金库。
别看集装箱的箱体表面只有两毫米的钢板,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可不是那么容易弄开的,至少比活动板房容易得太多了。
这两只高集装箱的体积是1358234271米,容积八十六米,用来存放银子或金子非常合适。
将所的金银入库,全旭与陈应、周宏儒、三娘离开银库,这次倒没有赏赐陈应钱,他指着夹沟河方向正在施工的工地道:“我这个人,向来是有功就赏,有错就罚,看到没有!”
陈应顺着全旭手指的方向望着,沿着夹沟河河堤,这是一个庞大的工地,长达一千余米的河堤上,浩浩荡荡将近两千人在同时施工。
原本的河堤用三合土夯实,更多的则是在挖地基,用钢管搭建脚手架,看上去非常壮观。
“这是……”
“咱们未来的城堡!”
全旭有些得意的道:“这是将是未来黄河岸上最璀璨的明珠,人间的天堂,等建造好,里面有一幢宅子!”
“谢全爷赏赐!”
这一幢宅子,又不是普通的宅子,而是代表那个时候,全旭接纳陈应进入真正的核心。
来到暖阁之中,三娘让桃仙和曹引娣上茶水,就退下。
三娘跟着无双学习识字,与她学习武术的一点就透不同,她的学习很慢,不过算术反而很快,特别是计算钱的时候,十万以内的加减法,三娘可以不用笔也不用算盘,轻易把支出或收入的数据算出来。
此时,三娘就开始前往银库,不再数一遍金子和银子,她有些睡不着觉。
陈应朝着全旭拱拱手,他的脸色微微凝重起来:“全爷,有件事不知道我当不当讲!”
“什么?”
“我在京师听到传言,不辩真假!”
陈应接着道:“卢大知府恐怕有麻烦了!”
陈应自然是知道全旭与卢象升的关系不错,可以说,如今大名府的士绅没有与全旭产生直接冲突,有两个原因,首先是大名士绅们忙着瓜分黄立极的产业,全旭没有针对黄立极的产业下手,没有直接利益冲突。其次是有卢象升这个大名府庇护着。
如果卢象升因为黄立极满门被杀的案子,受到了言官的弹劾,大名府再换一个知府,就算这个知府,不偏不向,大名府士绅就会像疯狗一样扑上来。
当然,全旭不见得会怕大名士绅们。
陈应已经看出来,全旭所图的不小。
特别是全旭大院里储备的钢铁,足足有一千多万斤,如果打造铠甲,足足够打造数以十万计。
大名士绅们或许别的本事没有,但是,他们可以像熊孩子一样,搞得什么事情都做不成。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卢大人,可不是一个人,他身后可是有东林党,东林党岂会坐视不理?”
“全爷,五根手指尚且长短不一,一母同胞,尚且亲疏有别,更何况东林党?”
全旭的神色缓缓凝重起来,卢象升在崇祯九年,曾上疏崇祯皇帝:“台谏诸臣,不问难易,不顾生死,专以求全责备,虽有长材,从何布展?”
从这道奏折可以看出,卢象升虽然是东林党,可是与东林党内的嘴炮们不同,他是一个务实的,但是这道奏折,同时也让卢象升得罪了很多东林党言官们。
于是,卢象升被东林党孤立了,直到他弹尽粮绝,血战最后,依旧得不到任援军,死后过了八十天卢象升的尸体才得以收殓。第二年,卢象升的妻子王氏请恤,第三年,卢象升的弟弟象晋、象观又请,都不允许。直到杨嗣昌剿张献忠失败自杀后,朝廷才赠卢象升太子少师、兵部尚书,赐祭葬。
也就是说,东林党之中,像孙传庭、卢象升这样的务实派官员,少之又少,而嘴炮居多,在拥有阉党势大的时候,他们可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一旦没有了外敌,一家独大的时候,他们又开始狗咬狗,一嘴毛。
想到这里,全旭皱起眉头:“你的意思是……”
陈应眯起眼睛:“全爷,应提前打点!”
全旭缓缓点点头,陈应或许不知道是谁动的手,可全旭知道,但是知道没用,他没有证据,魏忠贤给刘侨留下了太好的遗产,在阉党势大的时候,他是被“迫害”的,被摆官去爵了。
现在又经过刘侨的打点,骆养性这个贪得无厌的指挥使,开始启用刘侨,官复原职,任锦衣卫北镇镇抚使。
就算全旭出面指任刘侨,刘侨也可以推得干干净净,在刘侨的行程上,他根本就没有经过大名府,也拥有不在场的证据。
全旭思来想去,脑袋中陡然出现了一个主意,他望着陈应道:“黄立极应该还有私库吧?”
“有!”
陈应想了想道:“很多个,黄府祠堂下面,有一座密室!黄府失火,黄氏祠堂未受波及,想来那里应该没有泄露!”
“怎么进去,你应该知道吧?”
陈应点点头道:“香炉就是开启机关的机括,右转半圈,往下按三分,再左转一圈!”
“行了!”
全旭想了想道:“帮我办件事,给我找一件魏忠贤神位,最好是能找到他的生祠塑像!”
陈应想了想道:“可以!”
……
大名府,卢象升正在接见三位来自京城的客人,不准备的说,应该是上官。
时任左副都御史易应昌,刑部尚书乔允升、大理寺卿金世俊,这三位,分别代表着刑部、督察院和大理寺,就是传说中的三司会审的三司。
崇祯皇帝是一个念及旧情的人,无论黄立极百般不好,他却一好,那就是正是他在天启帝驾崩之后,提议拥立信王为君的人。
当然,信王是朱常洛唯一在世的儿子,也算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不过,如果其他大臣像正德皇帝死后无子,直接以侄子继位,也是有可能的,也不是没有前例。
所以,崇祯皇帝下旨三司,尽快办理此案。
就这样,都察院、大理寺和刑部三大佬,带着足足三十多名随官,以及上千扈从,浩浩荡荡抵达了大名府。
卢象升也只能小心翼翼的应付着。好在乔允升年纪大了,一路异常疲惫,简单吃一顿饭,就匆匆结束了洗尘宴。
不过,看着易应昌和金世俊脸色不善,卢象升也意识到了不妙。
没有办法,卢象升也非常无奈。
黄立极再怎么说,也是前内阁首辅,如今他被制成了蜡人,当着众人的面烧成灰烬,全家四十七口,以及数十名家丁,共计一百余人死难,这可不是小案子。
用官面的话说就是,影响极坏,必须严惩。
可是,卢象升一点有用的线索都没有,不能说没有,关键是拿不出任何证据,多次有证人提及对方身穿锦衣卫官服,手执绣春刀,为首的人还身穿飞鱼服。
可崇祯朝,整个厂、卫被赐飞鱼服的人只有三个,锦衣卫指挥使骆养性,曹化纯以及东厂提督孙云鹤,可这三个人都没有出京。
杨陆凯看着愁眉不展的卢象升道:“卢大人,时间不长了,歇息吧!”
“哎……”
卢象升深深叹了一口气,查无实据,可是作为崇祯二年第一大案,必须取得开门红,他的脑袋不大不小,正适合顶雷。
三司会审,抵达案发地,直接审理,这种事情可从来没有出过,无论黄立极是忠是奸,只要崇祯皇帝点头,他就是以致仕首辅的待遇处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零一章最后一次的试探
第一零一章最后一次的试探
卢象升难题就是一个无解的死局,特别是在信息落后的古代。
基本上没有可以查实的证据,黄立极的仇家虽然多,可是有能力直接屠灭黄立极满门的人,反而不多。
更何况,把活干得非常漂亮,既没有惊动官府,也没有惊动邻居,直到周围的人看到黄府燃烧起大火的时候,百姓还以为黄府只是走水。
鉴于黄府平时飞扬跋扈,又与四邻不睦,很多百姓看到走水,也只是坐壁上观,看笑话,直到刘侨等人安全撤离,没有人看管的丫鬟和仆从这才跑出来,那个时候,黄府的大火,连大名城内都发现了。
锦衣卫又是专业人士,虽然有积雪,却没有查到线索和痕迹。
全旭其实也在思考,且不说他对卢象升这个人的钦佩之情,明末的官员,还真找不到几个比卢象升更好的。
一旦因为这事,卢象升被罢官或者是调走,再换一个知府,全旭也不好打交道,其实换任何知府,他们更会亲近大名府的士绅们。
毕竟,他们才是同类。
全旭还没有功名,只是庶族地主,在官宦、士绅眼中,庶族地主与庶民一样,都是肥肉。
全旭能怎么做?
扯旗造反?
能有几个人跟随他,整个庄户有一半人就不错了,哪怕他可以买到先进的武器,可是再先进的武器,那也需要人来操作。
就像坦克车,万一驾驶员和火炮手驾驶着坦克临时反水,那么乐子就大了。
更何况,现在才是崇祯二年,旱灾虽然显现,小冰河时期的灾难已经来临,大名府并不是重灾区,除陕甘地区,老百姓是真活不下去,像河北、河南、山东大部分百姓还能坚持。
天灾也没有把他们逼上真正的绝路,人心还在大明王朝。
“卢象升,不能倒!!”
想到这里,全旭不再纠结,在看到时间已经进入深夜十二点,全旭从床上爬起来,三娘随既也被惊醒。
“相公,需要夜壶吗?”
“不是!”
全旭一边拿起衣服,三娘瞬间没了睡意,急忙过来,帮助全旭更衣。
“出去一趟,办点正事!”
全旭冲着门外的桃仙道“让罗世明、马大成过来见我!”
“是!”
“曹引娣!”
“奴婢在!”
“通知陈应,让他过来见我!”
“是!”
全旭穿好衣服,洗了把脸,让自己的脑袋更为清醒一些。
全旭并没有当过官,他不懂政、治,不懂官场的那一套,能否解决卢象升的难题,他没有什么可以参考的对象。
唯一可以供他参考的就是小说和影视剧,他作为影视宣传策划,对于古装权谋剧和各种电影,阅片量是比普通人要多得多。
所以,他决定冒险一试,学习影视剧里的桥段。
时间不长,罗世明与马大成跑步而来。
看着罗世明变得更加精悍,身上一身劳保服,感觉有些违和感。
这怎么看就像蓝领工人,戴上安全帽就更像了,与家丁兵有些违和。
全旭决定从后世购买一些迷彩服,反正迷彩服也是农民工标配。
“全爷!”
“东家!”
全旭望着“马大成,让几个家丁兵,立即前往工地,任何人不准外出。同时,你带着家丁兵,从现在开始,每隔一刻钟,就沿着大院开始跑步,声势弄得大一些!!”
此时全旭的工地上,人员更为庞杂,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好在工匠和劳力们都在防坠网内,而且大部分百姓都有夜盲症,到了夜里,他们就是瞎子。
“是!”
马大成转身离开。
“罗世明,你带着少年家丁兵,带着铁锨和大车,沿着从咱们这儿前往盘营镇的路,看看路上有没有大坑,有的话,就平上。”
全旭需要用末日堡垒,这辆车的车载无人机才是他最大的依仗,如今的黄府大院,早已被衙役保护起来,没有无人机监视着周边,全旭是没有办法进入的。
“是!”
随着全旭话音刚落,罗世明也转身离去。
此时,位于全旭大院与夹沟河之间的空地上,马大成吹响哨子“紧急集合!”
随着马大成的哨声响起,原本位于训练营房内的家丁兵,马上穿好衣服,携带着自己的腰刀,开始跑步前进。
尽管全旭已经吩咐了工匠们和劳力们不得探头观看,可是他忽视了全旭大院内部。
老铁匠戚虎和少年在第一时间就听到了动静,只见他一个翻身,抄起身边用葛布包裹的戚家军军刀。
苗刀这词出现在民国时期,如果看外形,戚家军军刀与苗刀几乎如出一辙,戚继光本身也是一位伟大的武器发明家,他改进了五雷神机,发明了狼筅,还有虎蹲炮。
明朝军队所用的刀在与倭寇交战时经常被倭寇的倭刀砍断。
戚继光吸收倭刀的长处,对明军军刀进行改良,戚家军军刀带有明显的日本风格,刀刃弧度,加大刀刃宽度,缩小刀尖带有一个小小的弧度,刀刃中间起一条镐线刀背,也有一条栋线,刀尖保留和刀身基本相同的厚度,刀背有采用削栋,减轻刀刃整体重量,但是不减少刀刃的强度。
戚继光在《练兵实纪杂集·军器解》著作里有记载此刀的锻造方法。
“虎伯!”
少年也随手拿起一支火铳别在腰上,胳膊上套上一面菱形小盾,慢慢拿起手中的戚家军军刀。
“先看看再说!”
戚虎轻轻打开门,沿着梯子,爬到活动板房的二层楼顶。
只见远处,马大成单手按在柄刀上。
一百六十七名家丁兵迅速排成了十剩十七的队列。
无论从任何一个方向观看,这些家丁兵的站位整整齐齐,横竖都是一条直线,每个人的间距就像用尺子量过一样。
戚虎的目光变得有些深沉“还真是小看他了,他居然练成了不弱于大帅的强军!”
戚虎所说的大帅,自然是指戚继光,哪怕是他曾经效力的戚金,只能被称为大人,而不能被称为大帅。
少年冷笑道“虎伯,你抬举他了吧?”
“还真不是!”
戚虎指着家丁兵的方向道“从哨声响起,到全部人集结,用了不到半柱香时间,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古代通常都是用战鼓来明确集结时间,一通鼓计333下,三通鼓就是999下。如以每秒钟击一下计算,那么,一通鼓差不多就是五分钟又三十三秒。
这样在一通鼓内可以完成集结的就是精兵。
“三通鼓”便相当于16分39秒钟,能完成部队集结,就算合格。
少年沉默了“花架子而已!”
“三郎,你别嘴硬,他强自然有他强的道理!”
戚虎道“如果他们再招兵,我认为,你就要去报名,参加训练,要是全旭能早出生几十年,很可能与会大帅成为忘年交!”
……
此时的三娘穿上了防刺服,不过,她穿不是全套,护肩、护肘、护膝这些装备,对于三娘来说,反而是累赘,影响她的灵活。
全旭也将穿了一件防刺服,并且在腋下套上枪套,带着压满子弹的四个弹夹。
“全爷,你这是……”
陈应睡眼朦胧的走过来。
全旭望着陈应“让你准备的东西呢!”
“在我屋里!!”
“去拿吧!”
陈应转身去拿东西,经过了家丁兵在夜里的跑步训练,那些庄户渐渐也失去了兴趣,返回去睡觉,他们明天还要工作,睡不好可没有精力。
全旭又给三娘拿了一顶防暴头盔,给她戴上,并且戴上了对讲机耳机。
三娘并没有问全旭做什么,她反而有些心喜,自己终于可以帮到全旭了。
趁着陈应没有过来,全旭又找到一块tnt炸药包,这是当初道具组制作了准备作为虎蹲炮发射火药的tnt。
重量倒是不重,只有一百克,然而产生的能量却不小,相当四十二万焦耳,相当于把一颗一公斤重的弹丸,推出去四千二百八十四米远,当然,这只是理论数据,可除去空气阻挡,地心引力,炮管摩擦力等能量损耗。
全旭将引爆的方式告诉三娘,他制作了一个简易的定时装置,就是用一根香点燃,只要香在两分半钟烧完,失去香的支撑,电池两端的导线可以形成回路,雷管就会引爆这块tnt。
一百克tnt可以造成巨大的动静,也足够安全的时间让三娘撤退。
等三娘学会了安置方法,陈应也抱着一个硕大的包裹,朝着全旭走来。
全旭其实也在试探陈应,当然也算是银行开业之前的最后一次试探。
只要陈应通过了全旭的试探,那么以后,银行的第一大掌柜就是陈应的,银行也会很快正式营业。
如果试探不通过,九毫米手枪或者249轻机枪弹,赏给他一颗。
“陈胖子!”
“在!”
“跟我走!”
陈应隐隐感觉有些不对劲,他硬着头皮跟着全旭。
全旭带着陈应、三娘朝着后院仓库的末日堡垒走去。
经过两柱香时间的行走,全旭来到仓库门前,打开仓库的大门。
进入偌大的仓库内,陈应一脸呆滞的望着眼前巍峨壮观的末日堡垒“这,这……”
“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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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零二章搂草打兔子
第一零二章这个瓜似乎有点大
陈应也算是走过南闯过北的人,见多识广。
然而,无论他再怎么见多识广,在看到末日堡垒的瞬间,也被着实震撼到了。
陈应的体型,放在明末属于壮观级别。
超过一米八的身高,二百五十多斤的体重,等于三个三娘,两个全旭。然而,他站在末日堡垒面前,实在是太渺小了。
末日堡垒的车轮刚刚过了他的腰,他整个人的身高,不及这辆车的一半。
全旭没有理会一脸呆滞的陈应,他打开车门,直接爬上驾驶室。
三娘则从副驾驶座直接登上房车。
“上车!”
陈应闻言,恍然大悟,急忙颤颤巍巍的爬上末日堡垒的副驾驶室,末日堡垒的驾驶室也是双排座位,坐五个人不嫌拥挤。
后排坐,其实就是司机的单人床。
三娘坐在后排,把前排副驾驶座位让给了陈应。
“东西呢?”
陈应赶紧将包裹递给全旭。
全旭接过包裹,打开一看,这是一块镶金蓝底的神位牌,看上去有些年头。
上面是烫金体的两行字“太子太傅加太子太保兼左都御史司礼秉笔太监提督宝和三殿钦差总督东厂握兵权宪纪九千九百岁爷爷魏公讳忠贤神位。”
全旭满意的点点头,他没有向陈应解释,直接启动末日堡垒,当然,为了减少动静,他并没有开启车灯,反正路上有少年家丁兵打着火把,勉强可以慢行。
随着末日堡垒缓缓驶离了仓库,来到官道上,全旭松了口气。
好在官道已经干了,尽管会留下一个深深的车辙,但是还能将就行驶,在这个时候,全旭打开大灯近光,加速驶向营盘镇。
大名府在宋辽时期,属于北方军事重镇,所以这里驻扎着北宋的骁武、云捷、武卫、振武、保捷、宣毅、勇捷等禁军,共六十七指挥,三万五千三百余人(记录数字,空额不算啊!)
禁军之下,还有厢军一百一十二指挥,合计两万九千二百七十人,马军五十六指挥,合计一万两千三百人马,乡勇十八万九千零三十一人。
而盘营镇则属于原崇胜军的营盘,军队安营扎寨之地,随着北宋灭亡,大名府的军事地位渐渐下降,盘营镇不再驻军,只留下了一个名字。
盘营镇位于大名府城的东北,距离全旭大院差不多八十余里,全旭其实并没有直接把末日堡垒开到了盘营镇,而是位于大名府东城老虎沟,此时距离营盘镇黄府还有差不多七八里的样子。
全旭停下末日堡垒,他望着三娘和陈应道“陈胖子,你和三娘一起,前往黄府祠堂密室,把这个神位放进去!”
“这……这!”
陈应的冷汗瞬间就流了下来“黄府现在有一百多名衙役看守着,我……”
三娘推了一下陈应“让开!”
三娘敏捷的跳下末日堡垒,不再废话。
全旭拿着对讲机,调好频道“三娘,三娘!”
“收到,收到!”
“我会指挥你绕开看守!”
“嗯!”
“陈应,下去带路!”
陈应叹了口气,他是聪明人,知道这是全旭拉上船,一旦做了这件事,这可是抄家灭族的罪名,陈应没有回头的可能了。
“好!”
全旭这个时候,发现陈应的另外一面。
陈应虽然胖,但是动作也非常灵活。特别是朝着黄府走的时候,他不紧不慢,可以完全跟得上三娘的速度。
要知道,全旭与三娘一起锻炼身体的时候,他可是跟不上三娘的速度。
全旭转而望着无人机终端“雅典娜!”
无人机终端开始唤醒,雅典娜的卡通图案出现在显示器上。
“主人有什么吩咐!”
“收回一号无人机!”
“好的稍等!”
随着一号无人机被成功收回,全旭再次下令“雅典娜,放飞二号无人机!”
二号无人机在全旭的操作下,充当三娘和陈应的眼睛。
终于,三娘与陈应差不多用了一刻钟的时间,终于抵达五柳黄府。
其实五柳黄府也是一座城堡式建筑群,占地将近一百三十亩,二十多进的大院落青砖灰瓦层层叠叠,非常壮观。
黄府有八栋大院、二十四栋小院从南向北的分隔在两旁,四周都是高达近三丈的青砖厚墙将整个黄家大宅围成城堡。
通过无人机传回的及时画面,全旭可以清晰的看到,黄府的仪门、左前侧门、右前侧门,左后门、右后门的位置,都有衙役把守。
每个门前,都燃烧起一堆篝火,十几或者二十名衙役,围着篝火,磕头打盹。尽管如此,想从门口进入的可能不大。
毕竟,所有的大门、小门全部关闭着。
全旭操作着无人机,沿着黄府巡视了整整两圈,他这才拿起对讲机“三娘,三娘!”
“收到!”
此时,陈应惊讶的看着三娘,只见三娘耳机里隐隐约约传来全旭的声音“向右走三十步,有一间废弃的烧毁的房子,房梁掉了下来,你们踩着踩着房梁,翻墙进去!”
三娘毫不怀疑,她走向右侧,这是一间木制的楼阁,被大火烧过,百姓在救火的时候,临时扒出来的防火隔离带。
合抱粗的大柱子、房梁以及屋顶的碎砖瓦,都掉落在院墙外,形成一个缓坡。
三丈高的院墙,对于三娘而言,还真不是难事,只是现在她身穿防刺服,有些笨拙了。
不过这个房梁倒是可以利用,三娘深吸一口气,沿着房梁朝着黄府里面走去。
陈应急忙跟上去,好在房梁足够结果,没有被陈应那庞大的身躯压断。
进入黄府,陈应隐隐听到前面几名衙役在肆无忌惮的吹牛。
“曹麻子,你又去找柳寡妇了吧!”
“是有怎么样,人家也不容易,我去帮帮忙!”
“柳寡妇那模样身段,可不比窑子里的头牌差,骚劲也足,小心你他娘的死在她的肚皮上!”
众人哄笑起来。
陈应对黄府比较熟悉,他示意三娘跟他走。
“三娘,让陈应回过来!”
三娘伸手拉住陈应“相公,让你回来!”
“你……”
就在陈应准备说话的时候,又听到前面传来轻轻的脚步声。
陈应心中一惊,急忙闪到一旁的房间里。
三娘看着四五名打着灯笼的衙役巡视而去,这才松了口气。
此时整个黄府,外有衙役防守,内里也有人巡逻,如果不是因为有无人机指挥着,他们要想不惊动这里的衙役,非常困难。
好在,全旭有无人机监视全局,通过对讲机对三娘和陈应进行指挥,他们二人一路上绕开巡逻的衙役,成功抵达黄府祠堂。
黄氏祠堂位于黄立极的祖宅,现在的黄府是他在万历三十二年考中进士以后,开始渐渐修建,耗时十三年这才完工。
黄氏祠堂并不算巍峨壮观,面积也不大,就是一座独立的院落,占地三四亩而已。
陈应来到祠堂的大门,没有理会正堂,而是直接来到东厢房,东厢房也是看着非常普通的宅子,他摸着黑,来到靠墙的桌案前,这是尊普通的石制香炉,体型颇为大,做工粗糙。
陈应上前双手扣住香炉的双耳,微微用力。
随着一阵咔咔的声音响起,接着陈应的双手往下一压,香炉开始往下一沉,陈应不慌不忙,将香炉再次旋转。
随着一阵吱吱格格的声音响起,原本平整的地板,从中间向下裂开,形成一道宽约六尺,长约一丈的黑洞。
三娘并没有下去,她一手握着刀,一手拿着手电筒“下面有什么?”
“不知道,我从来没有进去过!”
“你进去!”
三娘走在陈应身后,陈应抱着魏忠贤的神位,缓缓沿着楼梯走下去。
经过足足十几步的甬道,陈应带着三娘来到地下暗室的大殿中。
整个暗室高约四五米的样子,在手电筒的照耀下,三娘惊呆了,这里面出现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兵刃、刀枪以及铠甲,数量并不算太多,大约二三十副铠甲的样子。
陈应走到另外一个暗室,这里面则存放着一些银子和金子,数量却真是不多,大约二三万两的样子。
陈应看着最里面摆着一张神案“显考赵公讳平之府君之神位!”
陈应的嘴巴张得非常大。
黄立极的家世他清清楚楚,其父黄炳,在黄立极五岁的时候病死,其母周氏寡居,独自将黄立极抚养长大。
怪不得黄立极可以信任陈应,将黄府所有的外院产业交给他打理,却唯独不让他进入这里。
原来,黄立极的生父根本就不是黄炳,而是这个秘密供奉着的赵平之。
这个瓜似乎有点大?
全旭的无人机也不是万能的,进不了这种暗室内,他有些急了“三娘,三娘……”
“相公!”
“你把神主牌位摆上去,把找的香灰撒在暗室内,安装炸药,点燃香后,马上撤退!”
“好!”
三娘嘴上答应得非常痛快,却没有按照全旭的要求做,她将魏忠贤神位牌放在案台上,将赵平之的神位装起来。
然后,她打大箱子,将里面的黄金拿出来,装进全旭的背包里。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零三章斯文败类无耻之尤
第一零三章斯文败类无耻之尤
其实,三娘并不知道全旭把魏忠贤的神位放在黄府密室的真正原因。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密室里还有黄金,她不可能空着手回去。
一锭锭的黄金被装进背包里,全旭这只旅行版的背包拥有四十五升的容积,如果用来装黄金最多可以装八百多公斤。
仅仅装了一会儿,陈应就提醒道“行了,别装了,这就有八十九斤了,你背不动!”
三娘并没有停手,又将五颗金锭装进背包里。
陈应有些无奈的道“你背得动吗?”
“转过去,你来背!”
陈应压抑着声音“我背?”
“对,你不背,难道让我背?”
陈应无奈,只好转过身子,三娘提着一百多斤黄金,背在陈应的背上。
三娘又瞄向陈应的长衫,她拿着多功能刀,轻轻一挥,陈应的前襟就被割掉一大块,三娘将这块厚实的布料铺在地上,然后,将金锭放在上面,放了五六十斤的样子,再将布两端一系,套在自己的身上。
陈应碰上三娘这样见财眼看的人,实在也没有办法,他不敢抗议,外面就是衙役,如果真惊动了那些衙役,他和三娘都跑不了。
三娘装好黄金,这才将香灰撒在密室的神位前,以及香炉里。
其实,全旭也没有料到黄立极会在密室里拜祭他的生父,香炉和香灰都有,不过三娘还是把香灰撒了满地。
接着,她按照全旭的要求,开始布置这个定时炸弹。
一百克的tnt,威力其实并不算大,大约相当于两枚手雷弹的威力,不过,神位牌还是可以轻易炸成碎片。
三娘将tnt放在楼梯上,然后小心翼翼的将电池的开关打开,用一根香支撑着,只要香燃烧殆尽,开关就会闭合,就会引爆雷管,引爆tnt。
“走吧!”
三娘处理完这些,这才催促着陈应离开。
全旭通过无人机传回的画面,看着三娘与陈应背着包裹和背包出来,这才松了口气。
“三娘,安装好了吗?”
“好了!”
“你们现在往东走,那里没有人!”
“好!”
陈应和三娘急忙朝着东边的通道走去,走了莫约四五十步,遇到一堵墙。
“前面没路了!”
“我知道,你们右边有一辆废弃的大车,踩着大车,翻过这道墙!”
在全旭的指挥下,三娘和陈应终于平安无险的避开了巡逻的衙役,来到了后院。
就在这时,黄氏祠堂方向传来剧烈的爆炸声,一团橘红的火球腾空而起。
“怎么回事?”
“我他娘的怎么知道!”
“还愣着干什么?快,快过去看看!”
众衙役们恍然大悟,无论外面的衙役,还是里面的巡逻队,他们拿着腰刀或水火棍,
都朝着爆炸声方向跑去。
全旭通过及时画面,着左后门方向距离陈应和三娘他们最近“你们右手边,就是后门,现在门口没有人了,赶紧从后门离开!”
“好!”
陈应从后门出来,终于松了口气,这场行动,看似简单,却异常凶险,稍有不慎,那么乐子就大了。
就在陈应和三娘沿着原路返回的时候,全旭操作着无人机,开始监视黄氏祠堂。
随着三班衙役举着火把,跑到黄氏祠堂,此时东厢房里的密道入口已经被全部炸开,里面浓烟滚滚。
“陆典史,现在怎么办?”
陆典史指着身边的几名衙役“你们,下去看看!”
众衙役面面相觑,却没有办法。
官大一级压死人,典吏这个官职虽然不入流,不过也是属于皇帝签押,吏部栓选,属于“朝廷命官”,穿着九品官员的官服,享受每月三石米的俸禄。
而衙役,与后世的公职人员不同,他们都是服役,而且属于贱籍(子孙三代)不准科举,所以,他们才不敢得罪典史。
五六名衙役壮着胆子进去密室,很快,他们就发现了密室的金子和银子,偷偷捡起几枚藏起来,然后衙役们开始向里面搜索。
不一会儿,他们看到了位于密室里的香案,还有魏忠贤的神位。
“陆典史,有发现!”
陆典史叫陆凤鸣,他与卢象升是同乡,从万历七年开始参加科举考试,连考十三届不中,官府体恤他年老,就给他栓选为大名县典史,在卢象升来到大名府担任知府时,他就主动投靠了同乡卢象升。
卢象升凭什么和大名士绅叫板,而不像其他官员一样被士绅架空?
就是因为有陆凤鸣这个准地头蛇,别看陆凤鸣六十又七,却眼不花,耳不聋,身体相当好。
他也担心这个案子给卢象升带来影响,可惜却查不到什么。
当陆凤鸣来到密室里的时候,看着神位牌上的字,心中狂喜“转机来了!”
“快,通知卢大人!”
随着十几匹快马离开黄府大院,全旭知道这件事情成了。
他等着陈应和三娘来到末日堡垒里,这个时候,他启动车辆,返回全氏大院。
在遇到罗世明的时候,全旭又吩咐罗世明处理掉末日堡垒留下的痕迹。
用了不到一个小时,返回全旭大院的时候,将末日堡垒停在车库里。
陈应此时一直仿佛在做梦一样。
黄府距离全旭大院足足有十里地,他与三娘却在短短一个多时辰中,跑了一个来回,那么这辆机关兽,岂不是日行千里,夜行八百?
“陈胖子,你也是聪明人,咱们什么事情都没有做,你明白吗?”
“明白了!”
陈应确实是聪明人,三娘虽然猜测不到全旭的真正用意,可是他却能。
全旭就是玩了一招叫移花接木,虽然无法帮助卢象升解决黄立极灭门之案,但是,黄立极在密室之中,暗暗祭奠魏忠贤,这就是犯了重大的错误。
更何况,密室里还有铠甲和兵刃,说大了这是意图谋逆,说小了,那也是阴为不臣。他幸亏是已经死了,否则菜市口还要走一趟。
只要是崇祯皇帝知道了黄立极暗中祭奠魏忠贤,再加上黄立极也是魏忠贤的党羽,这件案子就会不了了之。
就像毛文龙被袁崇焕杀了一样,毛文龙有错吗?
袁崇焕就是利用毛文龙给魏忠贤建生祠这个理由,让崇祯皇帝给他做背书,偏偏崇祯皇帝也认了。
其实,给魏忠贤建生祠的官员,根本就数不清,最早提出为魏忠贤建“生祠”的是浙江巡抚潘汝桢,他在给天启皇帝的奏疏中写道“东厂魏忠贤,心勤体国,念切恤民,鉴此两浙岁遭灾伤,顿蠲茶果铺垫诸费,举百年相沿陋习积弊一旦厘革,不但机户翻然更生,凡属兹土莫不途歌巷舞,欣欣相告,戴德无穷,公请建祠,用致祝厘。”
天启皇帝同意了,而且亲自为“生祠”题写了匾额——“普德”。
这座“普德祠”建于风景秀丽的杭州西湖边,规模恢弘壮观。
魏忠贤对“生祠”之举非常受用,很快将潘汝桢提拔为南京刑部尚书。
其他党羽嗅觉灵敏,争先恐后建起“生祠”,于是,魏忠贤的“生祠”遍地开花
应天巡抚毛一鹭在苏州虎丘建“普惠祠”;
应天巡按徐吉同在松江建“德馨祠”,
漕运总督郭尚友在淮安建“瞻德祠”;
巡按宋桢模、许其孝在扬州建“沾恩祠”,
工部郎中曾国桢在卢沟桥畔建“隆恩祠”;
顺天府通判孙如冽、府尹李春茂在崇文门内建“广仁祠”,巡抚刘诏、巡按卓迈、户部主事张化愚在宣武门外建“茂勋祠”;
山东巡抚李精白在济宁建“昭德祠”;
河南巡抚郭增光建“戴德祠”和“成德祠”;
山西巡抚牟志夔建“报功祠”;
湖广巡抚姚宗文建“隆仁祠”;
除此之外,四川、直隶等地也全都建起魏忠贤的“生祠”。
袁崇焕也在宁远建了一座“生祠”,被天启帝亲自命名为“懋德祠”。
当然,不管是谁沾上这边,就会轻则罢官,重则抄家杀头,最倒霉的当属江西巡抚杨邦宪,他为了在南昌建生祠,不惜拆毁“三贤祠”(供奉周敦颐和程颐、程颢)但祠堂还没有建完,魏忠贤就被新皇帝崇祯查办,杨邦宪也被划入魏忠贤党羽而罢官。
全旭这一招非常厉害,直接断送了为黄立极鸣怨叫屈的后路。
谁叫就是“阉党”,谁还敢叫。
陈应小心翼翼的放在背包里的金锭,得知三娘居然顺手牵羊,又捞了两千多两黄金的时候,全旭有些苦笑不得。
当然,全旭非常体贴的奖励了三娘一番,直接他精疲力竭,这才沉沉的睡去。
就在全旭呼呼大睡的时候,整个大名府的三司高官们顿时都被惊动了。
全旭的高明之处就是没有直接制造一块新神位,这样谁都看出来,这是栽赃嫁祸,关键是里面的香灰堆积之多,明显是经常拜祭
更何况,有些陈旧的神位牌上,字迹就是黄立极本人亲笔书写的,这是最要命的地方。
卢象升松了口气,望着易应昌“易大人怎么看?”
易应昌张了张嘴,心中非常无奈“我……乔部堂,您的怎么看?”
乔允升苦笑“真是斯文败类!”
金世俊愤愤道“无耻之尤!本官要弹劾……”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零四章女人坊开始赚钱了
第一零四章女人坊开始赚钱了
“魏阉已经伏诛,黄立极却于家中公然建庙,以奉魏阉神主,不臣之心,昭然若揭……”
易应昌苦笑“我记得,冒宁、锦功,加太子太傅。俄叙三殿功,加少傅,世荫锦衣指挥佥事。迁兵部尚书,仍兼左都御史,并绾两篆,这正是黄立极为先帝所请!”
“何止这些!”
金世俊愤然道“我的记性好得很,总督南海子,宣付史馆,进本部尚书。叙门功,加恩三等,荫都督同知。加太子太保兼左都御史,督大工。三殿成,进上公……也是黄立极所请!”
魏忠贤的官职和称号(《明史》卷三百五列传第一百九十三+卷三百六列传第一百九十四有记载)惜薪司迁司礼秉笔太监,提督宝和三殿,钦差总督东厂官旗办事,掌惜薪司内府供用库尚膳监印务,总督南海子,宣付史馆,进本部尚书。叙门功,加恩三等,荫都督同知。加太子太保兼左都御史,督大工。三殿成,进上公,加恩三等。母死,不奔丧,夺情视事。冒宁、锦功,加太子太傅。俄叙三殿功,加少傅,世荫锦衣指挥佥事。迁兵部尚书,仍兼左都御史,并绾两篆,握兵权宪纪九千九百岁爷爷。
“黄立极年少时闭门苦读,文采鸣于当时。乡试时一经为第一,只有他才喜欢玩这些文字把戏!”
“这些贼人……无耻之尤!”
“死有余辜,活有余罪!”
……
此时再追究谁杀了黄立极,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黄立极真是该死。
卢象升松了口气,他的这一关算上过去了。
当然,也不是说黄立极的真凶不管了,该查的真凶,依然会查,但是结果如何,已经不再重要了。
地方发生一件凶杀案,在这个年代非常正常,总不能因为这件事,把一个知府给撸了,他现在最多负失察之责,而不是失察之罪,一字之差,待遇却千差万别。
最终的结果,很可能就是不了了之。
就在这时,卢象升又在心中出现一个莫大的疑问?
到底是谁在暗中帮助他?
是谁?
黄立极在祠堂地下的密室设置私祭,祭奠魏忠贤,此时肯定会非常隐秘,至少幸存的黄府家丁和仆从都不知道这个密室。
而且黄氏祠堂能够光明正大进来的也只有黄氏族人。
就在卢象升浮想联翩的时候,杨陆凯来到卢象升面前,他看了看愤怒而暴跳如雷的金世俊,以及义愤填膺的乔允升,压低声音道“卢大人,我发现……”
全旭做这件事情,最大的漏洞,就是让罗世明带着人清除道路上,末日堡垒留下的痕迹,罗世明等人虽然没有靠近五柳黄府,不过他们却在官道上,被杨陆凯发现了。
“是他?”
卢象升也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他瞬间就想通了一切,黄立极身边的外院大总管陈应,如今投靠全旭了,这不是秘密。
全旭在大肆购买田地,就是陈应负责张罗。
而陈应却是最有可能得知黄立极这个秘密的人。
而全旭则趁机出手,派人点燃火药,炸碎密室的大门,把魏忠贤的神位露出来。
卢象升脸上浮现轻松的笑容“这个情,我记下了!”
……
全旭并没有心思去管卢象升的事情,他这次虽然看似轻松,事实上却非常耗费精力,再加上为了犒劳三娘,他这一睡,足足睡了一整天。
直到下午五点多钟,这才从末日堡垒里醒来。
全旭在房车里洗了把脸,简单梳洗一番,就来到主屋。
三娘正在坐在桌子前,努力的拿着圆珠笔练字,看到全旭进来,一脸欣喜“相公,您醒了?”
“嗯!”
全旭拍了拍肚子“饿了,准备吃饭!”
三娘正准备张嘴叫桃仙准备开饭,却看到二娘端着一个砂锅进来,尽管锅盖没有打开,却有浓郁的香气弥漫开来。
全旭有些好奇的问道“二娘,这是做的什么?”
“三事!”
“三事?”
全旭更加疑惑。
只见桃仙急忙把锅垫放在桌案上,二娘再将砂锅放锅垫上面,然后轻轻打开砂锅的锅盖。
随着砂锅的盖子打开,热气袅袅升起,伴随着蒸汽,还有更加浓郁的香气,香气中带着淡淡的酒香。
“哇,好香!”
三娘忍不住的吞了一口唾沫。
全旭倒还好一点,他的倒是非常自然,随着蒸汽消散一些,隐隐约约可以看到砂锅里装着,海参、鲍鱼、鱼翅、鸡块、蹄筋等东西。
“佛跳墙?”
全旭隐隐约约感觉这应该是后世有名的佛跳墙。
“佛跳墙?”
这次轮到二娘疑惑了,其实她做的这道菜,就是明代著名的“三事”,可以说是福建名菜佛跳墙和湖南名菜祖腌鱼翅的鼻祖。
二娘解释道“我不知道什么佛跳墙,这是曹氏从大名府城带过来的海参、鲍鱼和鱼翅,我就为相公做了三事,这可是大补的!”
全旭拿起勺子,轻轻舀起一勺子汤浓汤喂到嘴里。
鲜美的汤汁在口中慢慢绽放,各种食材的滋味逐一登场,让味蕾有些应接不暇。
不可否认,的确是令人惊叹的美味。
鸡肉烂而不腐,半透明鱼翅,劲道的蹄筋,还有蘑菇的鲜美。
全旭放下勺子,赶紧拿起筷子,根本就停不下来。
三娘虽然也很想吃,只是她却不敢跟全旭抢。
直到全旭吃了一大半,看着全旭满意的样子,她这才拿起筷子。
全旭望着二娘道“非常完美,再来一碗米饭!”
全旭一边吃,突然想起“你说曹氏回来了?”
自从女人坊开门营业以来,全旭就没有过问过女人坊的事情,正好可以问问她。
“对!”
“她这次带回来,十几斤鲍鱼,十几斤海参,还有一些鱼翅!”
全旭道“让她在暖阁等我!”
“好!”
二娘看着全旭吃得开心,仿佛取得了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很快,全旭吃完了晚饭,他径直走向暖阁,三娘看着全旭离开,直接将端起砂锅,将里面剩的一些汤倒进米饭里。
二娘笑眯眯的望着三娘“你还想不想要?”
“想要!”
“可惜没了,最快也要明天才有!”
“哼,没有你还说……”
全旭来到暖阁里。
曹氏一脸欣喜向全旭躬身道“全爷!”
“看你的样子,女人坊经营的不错吧?”
“几乎天天爆满!”
曹氏开心的说道“特别是全爷弄的斯帕,现在天天都需要预约。”
无论任何年龄的女人,都于美,都有着尽乎痴迷的追求,特别是女人坊的美容护理区。
全旭对于这一块并不是很懂,好在苏彤就是一个喜欢去做pa的女人,就像久病成医,苏彤在pa领域,算是半个专家。
在苏彤的介绍下,全旭给女人坊上了木桶浴、足疗、精油按摩等项目。
当然,也采取了非常常规的名字比如容颜焕发、玉背佳人,静谧安逸、天籁之乐,仙泉理疗,天龙八步,冰火两重天等等。
原本全旭以为技师是最让人头疼的问题,事实上,全旭想多了,有曹氏这个老鸨在,她非常擅长调教姑娘们,这些姑娘会很多取悦男人的手段,至于按摩、美容、这一块,她们是更为专业的。
对于女人坊的美容护理区,全旭采取的是半古式,半现代的装修风格,地板上铺出节能氛围灯,专业级音响效果,任何一个明朝女人进入女人坊的美容护理区,都会感觉惊为天人。
更何况,后世的美白化妆品,确实是有独到之处,如果再年老的女人,经过专业的化妆,都可以看上去年轻十多岁。
在曹氏绘声绘色的描述中,原本夫妻之间已经出现了裂痕的刘二夫人,自从生了第三个闺女之后,她的丈夫就没有再碰过她。
她在心忧之下,情绪抑郁,脸色非常差,经过美容护理之后,显得容光焕发,特别是尝试了人参精华和木瓜蜜奶疗法之后,她仿佛变了一个人。
在独守空房十年之后,再次获得了丈夫的恩宠,如今她再次受孕,为了表示对女人坊感谢,她几乎动员了所有的闺中密友前往女人坊。
此时的女人坊隐隐成了“怨妇之友”。
曹氏是一个非常有口才的女人,如果全旭不打断她,估计她可以说到天亮。
“直接告诉我,女人坊赚了多少钱?”
“这个……”
曹氏不知道全旭的成本,毕竟,那些香水、护理品、精油之类的东西,她不知道原价多少。
“具体赚了多少,我不太清楚,我们现在共有会员六百五十二人,六百五十二名会员,一共存入女人坊五十七万六千三百二十两银子。”
曹氏拿出账本,看了看道“女人坊第一个月营收四万两千两!”
第一个月,其实只有半个月,装修成本已经回来了。
“目前女人坊会员账面上,还有三十七万五千五百两银子!”
四十二天营业额居然多达二十多万两,平均每天高达五千两银子。
全旭心中狂喜“居然赚了这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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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零五章我们耕地不用牛
第一零五章我们耕地不用牛
曹氏虽然不知道女人坊的总投入多少钱,全旭可是门清。
他采购的化妆品,就没有一件可以超过一百块。
其实,化妆品和汽车差不多,大部分的人认的都是牌子。
就像奔弛级车,二十多小三十万,然而,却买了一辆的发动机,各数参数远远不如二线品牌,然而,人家奔弛销量就是牛逼。
他们卖不是车,只是一个车标。如果换了一个车标,恐怕降价一半,没有要这款车。
化妆品也是一样,口红,参考价元,大部分人一个月工资买不起一支口红,然而,他们卖的还不错,有钱人真多。
事实上,卖的也是牌子。
至于箱包类更是如此,就像爱马仕磨砂鳄鱼皮包,售价约合人民币七十五万元,既使是成年鳄鱼,一条大约在三万到六万块之间。
但是,买爱马仕鳄鱼皮包的人也非常多。
至于像化妆品类,更是只卖牌子,其实,化妆品的所谓配方,基本上大同小异。
女人坊最大的投入部分,其实是太阳能电池板,以及太阳能电池组,这部分花了六百多万,加上音响设备,还有化妆品,总投入不到一千万。
仅仅四十二天,就营收了二十万两银子,这里面的利润,实在是太大了。
女人坊的服务员,都是曹氏买来的女子,年龄从十四到十八岁之间,当然,她们的主人就是全旭。
随着女人坊的生意开始火爆,特别是美容护理区,太占人手了,曹氏又向全旭申请,购买了足足一百名模样还算不错的女子。
他们每个月只有一两银子的例钱,护卫队的开支在全旭大院,也就是说女人坊的成本,仅仅是红尘和曹氏,以及这两百多名服务员的工资。
一个月不过二百三十多两。
明末,简直就是资本家的天堂。
曹氏望着全旭道“全爷,大名府实在是太小了,我寻思着,女人坊应该开在京城,扬州、南京这样的大城市!”
全旭点点头道“现在先不急,技师,需要抓紧时间培训,另外为了鼓舞技师们的工作热情,她们的薪水,按照提成来!”
“可是……”
“行了,就这么着吧!”
全旭突然想起苏彤当初就是在做美容护理的时候,听到的物流园出现了货物丢失的事情,这似乎是一条路子。
全旭虽然有超级金手指,他可以从后世查到历史知识,然而问题是,历史都是有胜利者书写的,不见得全部都是真实的。
全旭也需要一个情报网络。
女人在情报方面,先天比男人更有优势。
想到这里,全旭望着曹氏道“你再多买一些人,最好是粗通文墨,只要在她们工作中,听到什么有用的消息……”
曹氏毕竟是一个青楼的老鸨出身,这样的事情,她是一点就透。
“全爷放心,奴知道怎么做了!”
“第一步,慢慢搭建一个台子!”
全旭想了想道“所有的技师,按照技术等级,设一级、二级、三级、高级、特高级五个级别。工资分档划分,每二十个人为一组,设小组长一名,负责管理小组内部人员,收集有用消息。工资可以适当多开一些,五个小组,设立一名经理,一名副经理。店里可以设立一名总经理。”
“好的!”
“去做事吧!”
全旭指了指正在建设的工地方向“那里将来建好的宅子,有你一套,但是,是一进院子,还是两进院子,或者三进院子,就看你的表现了!”
“谢全爷!”
全旭如今最关心的事情,不是建筑城堡,也不是烧制砖瓦,而是银币的生产。
起初,全旭以为制造银币的工艺非常简单,无非是冲击压,把银坯放在模具中冲压。
事实上,在万能的百度科普之下,全旭这才发现,银币生产非常复杂繁琐。
仅仅在磨具方面,经过数控机床的数控激光喷砂雕刻,模具细微美容,研磨,当然这些工艺全部在后世完成,非常耗钱。
冲压机不值钱,可关键是模具实在是太值钱了,
从配料、粗坯称重、粗坯成型、粗坯清洗,表面图案冲压,洗饼镀膜等工艺环节。一次冲压,根本就不能成型,必须反复冲压,才会让银币表面的图案更加圆润、饱满。
虽然明末的人工成本非常低,只是非常可惜,银币制造的技术门槛有些高,而且更为关键是无论是冲压机、数控机床,电炉都需要非常耗费电能。
全旭无奈之下,只要就地租用体育工厂的厂房,聘请一些从铝厂退休的老技术工人,参与生产制造。
好在中国不是以银币作为货币单位,私人生产银币,属于纪念币性质,并不违法。
经过将近一个月的准备,全旭采购或租用了足够的生产设备,在经过反复调试之后,终于,开动了生产线。
体育工厂原本的生产能力,相当,第一批工业白银二十吨,加上一千吨锡,一百公斤铅,制造了第一批银元,这些银远与袁大头和孙大头不同。
全旭为了省事,每一枚银元重三十七点三克,与一两银子持平。
不过,这并不是纯银,而是银锡合金,含银量为百分之九十五,百分之四的锡和百分之一的铅。
重达一两的银元,正面是一把锤子和斧头的交叉图案,上面还有“全氏银行,平库一两”的字样。
背面则是华表的图案。
第一批银元一共铸造了五十六万多枚,也就是相当于银子五十六万两,仅仅用了四天时间,就生产完毕。
这个生产效率,是明末完全不具备的。
五十六万余枚银币,装在一只经过改装的集装箱里,就在全旭准备返回的时候,他又接到了苏彤的电话。
“全董,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
“那颗七百五十二斤重的银冬瓜,被一名神秘土豪,以五千五百万元的价格拍卖走了。”
“干得不错!”
全旭想了想道“银冬瓜,我还有十几颗,过几天给你送过去,当然,重量没有这一颗大,你继续拍卖了!”
全旭携带着这五十六万枚银币,很快就回到明末。
抬手看了看手机时间,刚刚早上八点多。
全旭拿起对讲机“三娘,你让人通知一下陈应,让他过来一趟!”
“好!”
全旭在银库里等了莫约一刻钟,陈应、三娘、二娘和周宏儒、无双五个人一起来到银库里。
全旭打开安装在集装箱里面的电子节能灯,在灯光的照耀下,经过镀膜工艺的银币,反射出璀璨的银光,让人不敢直视。
全重超过二十一吨的五十六万枚银币,摆满了集装箱的货架。
陈应目瞪口呆“这……”
三娘小心翼翼的伸手,从货架上拿起一枚银光闪闪的银币。
二娘打量着银币上面的字样。
全旭咳嗽一声。
陈应率先反应过来“全爷,这是您铸造的银币?”
虽然明朝早已有银币流入,不过,无论是西班牙银币或者荷兰银币,统一都是当作银子回炉,而非直接流通。
也只有一些士大夫收藏几枚,虽然如此,陈应也见过大明所有的外来洋钱,与这些洋钱不同的是,全旭的银币带着汉字。
全旭望着陈应道“这是五十六万六千余枚银币,每枚银币就是一两,你们感觉咱们这些银币可以拿出去直接花吗?”
陈应点点头“应该没有问题,这些银币的成色更好,他们没有理由拒绝!”
“这些银币,将来也是咱们的银行发行的银币,每一枚银币,与一两银子同等兑换!”
陈应兴奋的点点头道“如此甚好,如此甚好,这样以来,全氏银行就可以迅速打开局面!”
“银行暂时不急,你带着银子,可以与他们交割,让他们把地契转过来!”
“好!”
三娘一脸兴奋,随着正式交割,也就意味着全旭拥有超过十五万亩田地,成为大名府境内的中型地主了。
整个大名府的田地大约一千六百多万亩,全旭几乎拥有了大名府将近百分之一的田地。
陈应赶紧离开银库,去张罗田地过户的事情。
全旭让无双和周宏儒做好账目,用二十万枚银币,把女人坊里的库存银子换回来,随着那颗银冬瓜的进账,全旭又可以多买十吨工业白银,用来铸造三十多万枚银币。
只要女人坊里开始流通这种银币,肯定会受到市场的追捧。
三娘望着全旭道“相公,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事情?”
“什么?”
全旭有些不明白的问道“什么事情?”
“牛啊!”
三娘掰着手指头说道“一头牛干三天,歇一天,可以耕六亩,咱们家里才五头牛,十五万亩……”
三娘表示自己的脑子不够用了。
其实,古代牛耕通常情况下,一天也就是一亩半到两亩地的样子,当然这主要与土壤的性质有关。
沙地会更多一些,淤地则更慢一些。
全旭笑了笑“耕地的问题,你完全不用愁,我有办法,咱们不用牛!”
这是公众期的最后一章,明天零点开始上架,小爆一波,期待大家支持!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零六章煤球出来了(一更求首订)
第一零六章煤球出来了
攫欝攫。三娘难以置信,耕地不用牛“难道是要用人耕地?”
古代的农民也不是家家户户都有牛,那么,没有牛的人家,是如何耕地的呢?
其实,答案非常简单。
没有牛,只能用人来当牛,当牛作马在古代可不是一个简单的形容词,而是真正的当牛作马。
人套着绳套,拉着犁子,照样可以犁地。
只是,效率肯定会更慢,而且更为辛苦。
不过,在没有牛可以使用的时候,只能采取这种办法,难道让地荒了不成?
三娘的想了想,此时全旭从灾民和流民中招募的庄户,已经多达三千余人。
十五万亩,也就是人均五十亩地,勉强可以种得完。
“用人吗?”
全旭笑了笑道“用一部分吧!”
他其实早就想过用拖拉机耕地,所以在缴获鸡鸣寨的牛和骡子的时候,他才非常大放的让给大名府的青壮们。
不过,全旭纠结的问题是,大型拖拉机,还是小拖拉机的问题。
大型拖拉机有大型拖拉机的优势,效率高,可以深耕,就像世界上最大的拖拉机,bigbud16v-747,长8米,宽4米,高43米。采用底特律16缸巨型发动机,最小功率760匹,最大功率九百匹马力。
每个小时可以耕地十五英亩,合约九十一亩多。
然而,问题是这台超级拖拉机只生产了一台,而且在1970年的时候,售价就高达三十万美元,按照通货膨胀汇率计算,则相当于现代的四千八百万美元。
当然,大型拖拉机一天最多可以耕地七八百亩的样子,可关键是,这样的大型拖拉机,驾驶困难,技术复杂。稍有不慎,就会罢工。
全旭手底下没有人会开。
开拖拉机对全旭而言,自然不是太难的事情,可问题是,开拖拉机可不是开轿车,非常辛苦,还有工作中的故障问题,全旭也不会排除。
东方红4004重型拖拉机是我国自主研制的首台400马力无级变速拖拉机,这样的拖拉机可不便宜。
哪怕凯斯quadtra620拖拉机,一天可以耕地八百余亩,但是一台拖拉机就需要二百六十万元。
十五万亩地,一台肯定不行。
至少需要十几、二十几台才能满足需求。
这样粗略估计,全旭需要的投入就高达五六千万元,且不说采购价格高达几千万,这些拖拉机可都是油老虎,关键是动静太大,几里外都可以看到,也能听到,太容易被其他人发现。
全旭还想苟着,不想过早暴露自己的秘密。
大型拖拉机不行,还有一个选择就是采取微型旋耕机,也就是手扶式,一台八或十二匹马力的小型旋耕机,不需要驾驶员,只需要一个人掌握着方向,或者说,连方向都不用掌握,只需要开一个沟,这种旋耕机就可以沿着耕好的沟,直接往前面跑。
虽然效率不如大型拖拉机,可关键是一天也可以轻松耕地十五至二十亩,即使采购一百台,总价不过三四十万,甚至不到买一台大型拖拉机零头。
关键是这种小型手扶式旋耕机动静很小,一百多台同时开工,一天就可以耕地一千五百余亩。
如果是一千台?
他投降的成本只需要三四百万元,每天可以耕地一万五千余亩,仅仅十天,就可以完成耕地,这样看来,效率不能算慢了。
最让全旭心动的是,这种小型旋耕机不需要驾驶技术,任何一个农民,只要会扶犁子,就可以简单操作。
简单易学易上手,简直就是为全旭量身打造的。
全旭轻轻一点三娘的鼻子“好了,这事不用你操心了,走吧,我们回去!”
离开银库,此时的大院里,有很多工匠开始铺设青砖。
巘戅追哟文学戅。随着袁世卿与开州煤矿达成合作协议,特别是砖窑也用煤炭代替了木柴,窑厂生产速度渐渐进入佳境,平均每天突破一百万块。
这些青砖与建造房子的砖不同,采取长四十一厘米长,二十厘米宽,厚十厘米。
修建城堡暂时不急,杜亮就主动要求,给全氏的大院里铺上青砖。
全旭寻思着,将来建筑城堡,需要用砖可以再把砖取出来,又不会用坏,就这样,整个全旭大院开始铺设了大量的青砖。
从主屋开始,向外慢慢延伸。
开州的煤炭,比全旭想象中的要便宜。由于全旭一个用煤炭大户,而开州的小煤矿,为了获得这个大主顾,就拼命压价。
大名府城里卖的煤炭一斤一文钱。
他们送到窑场,一船就是一百多石,相当于九吨多的样子,按照一斤一文钱,差不多需要十八两多银子。
然而,煤炭矿主为了争生意,主动自己降价,五枚银币。而全旭付出的成本,仅仅相当于二百多块钱。
如果不是煤炭市场不景气,倒腾煤炭也可以大赚一笔。
随着煤炭的倒来,全旭很自然的就想到了后世的煤球和煤球炉子。
全旭叫来牛结实,将打煤球的模具图形交给牛结实。
虽然全旭的毛笔字写得不敢见人,可关键是他的作图功底相当不错,要不然,他也成不了一名宣传策划,这个工作可需要美术功底。
牛结实不识字,可是看着全旭的图画,很快就明白了全旭的意思。
这件东西并不复杂,仅仅用了一夜的时间,牛结实就打造一只煤球模具。
这只煤球模具,与后世的几乎一模一样,特别是套筒,原本全旭以为古代铁匠会非常困难,毕竟,打造一支枪管,对于工匠们来说,非常困难。
准备一根长约三十公分,直径约七毫米的圆柱体的钢芯做冷骨,先将做铳管的熟铁烧至红热,然后工匠将烧至一定温度的坯料取出,用锤把炽热的熟铁敲在钢芯外,卷成一根铁管。并在包铁的过程中不停的抽出钢芯用水冷却,防止钢芯和熟铁焊在一起。卷成的铁管厚度也要在一公分左右。这样铳管才结实,经得起连续十数次的发射。
由于三尺以上的长铳是一节节焊合的,所以焊接不好的铳很容易炸镗,工匠们把是否焊接的天衣无缝的铳管当做制铳成败的关键。明代中期,倭寇侵略时明军工匠取巧,造成了很多事故。
结果呢。
牛结实发现全旭弄来的钢材,根本就没有铁,都是钢,他是用小坩埚,把钢铁融化成钢水,直接进行浇铸。
攫欝攫。然后又打磨内壁毛刺与飞边,这样以来,活塞部分运转自如。
“东家,您看合适吗?”
“合适,非常合适!”
全旭望着牛结实道“你这里有煤炭吗?”
“有!”
牛结实急忙将块状的煤炭取出来一大盆。
全旭道“我要炭粉,不要焦炭!”
牛结实又让人端过来在大盆煤粉。
“倒在地上!”
全旭指着牛结实道“加入三四锨土,掺均匀,倒入搅拌!”
牛结实按照全旭的指导,认真的做了出来。
煤球里加入泥土,其实是为了定型,毕竟纯煤是无法定型的,更何况,纯煤燃烧更快,这也是为了节能。
很快,一堆煤泥混合完毕。
全旭拿着煤球模具,将模具按在煤泥上,随着煤泥的挤出,支撑起活塞杆,全旭轻轻提起煤球模具,用脚轻轻一踩模具,一颗煤球就出现在地上。
“按照这样的办法做!”
牛结实起初有些不熟练,慢慢的开始熟练起来。
全旭接着道“这种煤球模具,一个需要多少钱?”
“这个……”
牛结实道“耗费四斤七两钢,怎么也要一两银子!”
“没关系,继续打造,越多越好!”
全旭道“成本一两,咱们卖二两银子也不算贵吧!”
“不贵,不贵!”
牛结实转而望着铁匠工坊里的众铁匠道“都听到了吗?现在来活了,抓紧时间干活!”
牛结实的铁匠工坊是全旭手下所有产业里,唯一一个没有产出的工匠。
木匠工坊里制作各家家具和展台、书案,天天非常忙碌,而郭富贵也一步一步扩充人手。
此时的工匠工坊已经有两百五十多名工匠,虽然大部分家具不是庄户们自己用,就是放在学院和其他部分。
巘戅奇书网uy&戅。然而,在女人坊的装修过程中,却采购了价值六千余两的家具,算是木匠工坊的第一笔营收,这让郭富贵得意了好几天,每次看到牛结实的时候,他的鼻孔一直朝天。
这让牛结实非常郁闷,好在铁匠工坊也可以盈利了。
原本全旭计划,从后世购买煤球炉的炉胆,结果,杜亮在看到炉胆的样式以后,拍着胸脯保证自己的可以做。
仅仅四天功夫,杜亮就拿出了炉胆成品,甚至连外壳也做出来了。
在这四天的时间里,牛结实等工匠,在全旭大院外边的空地上,打了足足两万多颗煤球,密密麻麻摆成非常壮观。
随着炉胆的炉壳都是陶制,比薄铁皮制作的煤球炉自然是更加沉重,不过煤球炉也不是到处移动,影响不大。
全旭将一颗已经干了煤球放在柴火上烧,直到煤球烧得一半通红,就用煤夹子夹起来,放进炉膛里,接着再放入两块煤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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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零七章求求东家给条活路吧(二更求订阅)
第一零七章求求东家给条活路吧
全旭早就想过使用煤炭来代替木柴烧饭和烧窑。
只是非常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了。
原来积雪冰封,交通不便,他想买也没有地方买,他没有选择,只能砍伐松树林。
现在他终于把煤球和煤球炉子弄出来了。
当然,起初还有大股的浓烟冒出来,三娘赶紧跑过来“相公,烧火的事,让我来!”
“不用了。”
也就是一柱香的时间,炉子里的黑烟已经消散,取而代之的则是一团团蓝色的火陷。
全旭将他那个从后世带过来的水壶放在上面。
全旭这才发现,上面还缺一个铁圈。
好在牛结实的效率够可以的,仅仅几分钟的时间,就将灶台罩打造好,放在煤球炉上,不大不小,正好合适。
三娘这时发现这个小小的煤球炉,虽然看着没有柴火烧得旺盛,然而烧水的速度却比柴火还要快,在一刻钟后,烧了整整一水壶开水。
三娘将水壶里的开水倒进暖水瓶里存放起来,不多时第二壶开水也烧开了。
“这太不可思议了!”
二娘点点头“这个炉子可以烧水,自然也可以炒菜?”
“这是自然!”
全旭试着搬了一下煤球炉,感觉重量在七八十斤左右,有点沉。他将煤球炉搬进厨房里,二娘洗洗手,开始给全旭做饭。
全旭劝过二娘很多次,只是她执意要做事,全旭也没有办法。
这一点,三娘就比较听话,全旭让三娘管理女家丁兵,她就负责训练,让她管银库,她就负责管理银库。
全旭望着牛结实道“煤球模具,已经打造多少了?”
“回禀东家,现在有六多百个!”
“做够一千个!”
全旭笑道“以后大名府所有人都会烧上煤球!”
毕竟,大名府拥有煤炭资源,相当丰富,就像这样的煤球,一家三口,每天三块就足够用了。
而煤球的成本,全旭买的时候不到九吨多五枚银币,也就是相当于百斤煤炭,大约两三十钱的样子,既使赚五倍的利润,卖一文钱一颗煤球。
那么一个月才需要九十文,九十文钱能买到的木柴,大约半担,约五十斤,可是这五十木柴能烧多久?
为什么明朝一到冬天就有很多人会冻死?
就是因为没钱买柴烧,不舍得。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不是豪门大户,普通工薪阶层,一个月的薪水,光烧柴就需要烧掉三分之一。
相较而言,一钱银子不到的代价,还是众百姓可以接受的。
全旭大院开始烧上了煤炭,这种用粘土与煤炭混合而成的煤球,成了全旭大院生产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这种煤球炉与后世的煤球炉几乎如出一辙,做饭、烧水,非常方便,最关键的是,随着这种东西出现,反而成了一个盈利点。
别看这种煤球没有技术难度,随着煤球炉的出现。
大名府城很多人也前来采购,就是这样简单的煤球炉,成本不到一百钱,卖到三百钱居然供不应求。
农村的百姓还好说,他们可以捡些柴火或者砍柴,解决生火做饭的问题,然而城中的百姓就只能买柴,这反而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随着煤球炉的出现,这种方便的炉子,迅速成为大名府以及周边的一种紧俏商品,不过仅仅半个月之后,仿制品就开始出现。
好在全氏的煤球炉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口碑,销量也在节节上升,有大名府、也有开州甚至东昌府、广平府的商贩前来进货。
经过周宏儒的计算,仅仅煤球炉这一种商品,每天可以为全旭带来将近一百两银子的进账。
一百两银子全旭虽然没有看到眼里,不过这却是一个可喜的进步。
要知道需要卖出去三百多个炉子才能赚钱一百两银子。
至于煤球,这种东西的利润更高。
一颗煤球,需要用一斤多煤灰,一文钱的煤炭可以制作成三颗煤球。
至于其他成本,人工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全旭给工人的费用就是三顿干饭,约合每人三斤多米,可是他们每名工人一天至少可以做六七千颗煤球。
煤球虽然不值钱,可架不住数量多啊,尽管多次增加人手,一天可以生产煤球五十万颗,依旧供不应求,五十万颗煤球,就是五十万文,约合五百两银子,利润就是三百多两。
一天三百多两,那么一年下来就是上万两银子。
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这个煤球场也被全旭独立了出来,直接建造在夹沟河河畔,划出四五百亩的空地,用来晾晒煤球。
以牛结实的儿子牛欢喜当煤球厂厂长。
通过女人坊的口碑发酵,女人坊的营业额在节节攀升,事实上,虽然女人坊只是在大名府府城里,就连远在京城的贵妇也前来消费。
她们不仅仅是前来采购奢侈品,最多的则是为了享受pa,享受美容护理。
进入二月底,女人坊的会员存款正式突破百万两。
全旭刚刚开始想着拿着明代的古银,放在后世贩卖,然而购买工业白银,铸造银币花出去,结果呢,随着全旭拿出来的银锭越来越多,苏彤提醒全旭,他已经进入有关部门的视线,有人开始调查全旭。
全旭吓得只好取消了这个打算,他将女人坊的存款,抛出火耗,铸造成银币,虽然只是加入了百分之五的锡,但是由于采取的镀膜工艺,全旭的银币不仅成色靓丽,而且图案美观,更重要的是,份量足。
无论再精确的称,两枚银币之间的差距不到一厘(05克)
全旭铸造的锤子银币却非常受欢迎,使用方便,一枚就是一两,二两就是两枚,一目了然。
不像那些乌黑的碎银子,用的时候还要称。
不过,没有人称全旭的银币为银币,人们总是习惯的称呼为全氏银饼。
这是全旭最无奈的事情,银行没有正式开业,但是,经过女人坊流出去的银币就多达三十余万枚。
当然,由于女人坊的会员存款的流通,全旭成功利用这些银子,进行铸造,累计铸造两百万枚。
经过陈应的反复磋商,二月底,全旭买下预订的十三万余亩土地。
进入崇祯二年的三月,大名府本地的农民,离开了建筑工地,返回家中开始准备春耕,城堡的工程进度一下子慢了下来。
全旭似乎没有把春耕的事情放在心上,他带着三娘、二娘、乘坐着他的马车,袁世卿乘坐着一辆普通马车,其他几辆大车上放着柴米油盐,数十名家丁跟随。
名义上,全旭是在巡视自己的田地,事实上,他就是在春游。
由于去年冬天的雪很大,此时的田地还不算干旱,小草吐出嫩芽,春风拂面,颇为舒适。
与全旭的心情愉悦不同,袁世卿可是愁眉不展,他是真愁。
“东家,咱们什么时候开始耕地!”
“不急。”
可是作为外院管事,袁世卿却不能不急,他前往开州、广平府、甚至东昌府去打听,根本就没有人愿意卖牛。
没有牛,全旭的十五万余亩地,拿什么耕种?
十五万亩有多大?差不多相当于一百多平方公里。
当然,全旭的田地并全是在大名县境内,大名县境内的有七万余亩,而在开州一部分、彰德府临漳县也有一部分。
临漳县的南岗,这是全旭位于大名县最远的一块地。
全旭站在周围,仔细观察着这里的土地,地界碑已经换了,现在换了全旭的名字。
周围佃户可怜巴巴的望着全旭,他们没有土地,也担心全旭不给他们土地种。
“东家,再不耕地,时间就来不及了!”
袁世卿急上嘴上都起了水泡。
“不用着急,你现在通知,原来的佃户,让他们过来开会!”
除了全旭大院周围二三十里没有村落之外,高岗这里反而有大大小小的十几个村落。
袁世卿听到这话,他还以为全旭是分配人手,准备开工。
袁世卿的脚上仿佛像长了弹簧一样,非常开心的去通知这些佃户。
众家丁则开始南岗的高地上,搭建了一座座帐篷,又从随行的马车上卸下来柴米油盐。
附近的村落叫高家庄,面积不大,总共才二百余人。袁世卿通知高家庄的青壮,这些青壮分头通知周围的村落。
这些村落有远有近,有大有小,足足两个多时辰,这十几个村落,三千余人这才抵达现场。
全旭吃过午饭,已经睡了一觉。
此时,等到所有人到齐了。
全旭伸伸懒腰,拿着喇叭望着众人道“我姓全,是你们的新东家,现在吩咐你们几件事。”
全旭刚刚开口,把这群没有见识的百姓吓了一大跳。
全旭的声音仿佛像炸雷一般响起,他们人数虽然多,却能清楚的听到全旭的话。
众人不明白这是大喇叭,对于这位新东家敬畏起来。
“你们想不想种我的地?”
有一名白发苍苍的老人家颤颤巍巍的道“不知东家要收几斗租子?”
“我不准备把地租给你们种!”
听到这话,众人神色变得煞白。
不给他们租地种,这让他们怎么活啊。
“扑通,扑通。”
全旭面前跪了一地人。
“求求东家发发慈悲,给条活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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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零八章家丁兵第二次扩张(三更求订阅)
第一零八章家丁兵第二次扩张
“求求东家,给俺们一条活路吧!”
众人跪在地上,不停的磕头。
众人哀嚎连天,不少人眼泪鼻涕横流,让人看着心酸,闻着落泪。
全旭的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他不想继续采取明朝落后的农业生产模式。
明朝的这种落后模式,直接束缚了太多的农民。
而农民偏偏是最可怜的,最穷的一群人。
对于明朝的改革,要从根子上改革,就是直接改变农业生产方式。
美国是一个现成的例子,只有不到四百万人口,却拥有高达二十八亿亩耕地,土地相对集中,农产品的价格就可以降下来。
很多人会认为,美国经济如此发达,生活成本肯定非常高,就像北上广深,收入虽然高,生活成本也是全国最高的。
似乎这才符合常理。中国的一线城市生活成本,大大地高于二三线城市。
事实上,根本就不是这样。一个鸡蛋分钱。一个鸡腿几分钱,一斤大米元。纯净水,瓶售价元,每瓶元。小猪肘子每磅一两块钱,你信吗?(首先声明,老程不是美分,以上数据取自新浪新闻,作者我是西蒙周)
美国生活食品为什么会这么便宜?
答案其实很简单,生产成本。
中国九亿农民,种地的成本远远高于美国,粮食价格下贱,九亿农民该提反对意见了。
古代朝廷都有一条金科玉律“谷贱伤农”。
所以,一旦粮食价格过低,朝廷就会人为干涉市场价格,从而平衡农民收益。中国的农民收入是逐年增加的,当然,这只是字面数据。
如果中国农民拥有人均一千五百亩土地,一家三个人四千五百亩地,哪怕麦子每斤只赚两毛钱,按照亩产千斤计算,一亩地就是两百,四千五百亩地,就是九十万。
那么降价不是不可以接受,中国农民一亩地可以赚至少八百块,但是人均不到两亩地,种地的收入勉强过千元。
土地集中,不仅仅是可以降低价格,自然而然推着农业科技的发展。
就以农用拖拉机为例,中国目前最大功率的拖拉机是东方红重型拖拉机四百匹马力,再大的就没有了。
中国难道无法克服大型拖拉机的技术吗?
显然不是,主要是因为中国没有大型农业机械的市场,九亿农民分摊不到十八亿亩地,根本就不需要大型农业机械,相反,像爬山虎型的旋耕机,却销售火爆。
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其实是最浪费人力的。
人总是要吃饭的,可是一旦没饭吃,那只能造反了。
土地兼并是历朝历代亡国的根源。
华夏民族其实就是在这个怪圈里打转。
从西汉末年开始、再到东汉,包括三国两晋南北朝,也包括唐宋还有明清,都是因为土地兼并,朝廷财政破产,最终,官逼民反,整个王朝土崩瓦解。
伴随着一次又一次的末世战争,华夏文明璀璨的魂宝却一次又一次在战火中损坏或者消失。
有学者发现历代制作指南车的仅有人,秦青铜宝剑的防金属腐蚀技术失传还有记忆金属,失传。王祯《农书》记载的早期蒸汽机原理,明朝热兵器技术的大量推广,无论是迅雷铳十八连发,已经具备了机关枪雏形,还是燧发枪……
然而,却因为明末战乱而嘎然而止。
平分土地,都有一个难以解决的难题。
那就是随着人口的增加,土地总有一天会不够分。
其实,明朝的农民一直都非常贫困,既然丰收了,他们得到的粮食却卖不上价钱,最终的利润都会被中间粮商赚走。
全旭决定不再采取明末传统的耕作方式,从下到上,慢慢改变社会结构。
取消佃农制度,只是开始的第一步。
虽然全旭有十五万亩地,十五万亩地听上去非常多,事实上,还真没有多少。
如果采取机械化作业的方式,一个成年人打理一两千亩,问题不大。
“东家,多交一斗租子,您看中不?”
“东家,原来俺们每亩交五斗,现在交六斗?”
郭松义先生查阅资料得知“明后期北方的旱田上上田亩产可超过石,上地石左右,中地—石、—石,下地—石、—石。”
交六斗租子,几乎等于混口饭吃,勉强不至于饿死。
如何再高,那就没有办法了。
众人看着全旭丝毫没有动摇的样子,非常失望,他们纷纷起身,准备逃亡。
就在这时,全旭说道“我不准备把地租给你们种,但是,可以招募你们为工人,为我工作,我给你们饭吃!”
那名白发苍苍的老人家,壮着胆子道“我们只会种地!”
“不会的你们可以活,谁也不是天生什么都会,连吃饭、走路都是慢慢学会的。”
全旭接着道“为我工作,每天管饭,壮丁每月五十粮,壮女每月四十斤粮食,年老体弱者,可酌情放宽工作限制!当然,分到的粮食会更少,不过会技术的,工钱会更高。”
众人开始在心中计算开来,按月全旭的说法,关键是管饭,一对年轻的夫妻,一年可以赚到八石四斗,这可比他们租地划算多了。
白发苍苍的老人家挤在前面“东家,你说,我这样一把年纪,还能干啥?”
全旭望着老人家身上的补丁“给你地,你有力气种吗?”
“我,我能!”
全旭笑道“种地可不是轻活,种地只要能干,其他一样可以,我有一座窑场,你去搬砖吧,每天三顿干饭,再给三十斤粮食!”
如今,在全旭的集团中,待遇最好的人,就是家丁兵,其实则是会技术的工匠。
阶级已经划分,按照时间先后顺序。
全旭接着道“你们愿意给我干活,就去找袁管事签订契约,白纸黑字,咱们写得清清楚楚,如果不愿意干,还想种地当佃户,那么请便你们可以自己去其他大户那里碰碰运气。”
随着全旭的话音刚刚落,事实上并不是所有人都希望当工匠,众人议论开了。
“现在怎么办?”
“老天爷,求求睁开眼吧!”
“这让我们怎么活啊!”
……
全旭没有理会众人,直接上了马车,他与二娘、三娘返回全氏大院。
袁世卿望着全旭的背影,长长叹了口气。
坐在马车里,全旭躺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养神。
三娘忍不住的晃动着全旭的胳膊“相公,你要做什么?”
“什么做什么?”
“就算您不满意他们那些佃户,也可以从中挑选一些年轻能干的!”
二娘也有些顾虑重重的道“对啊,相公,咱们家里这么多地怎么办?”
“凉拌!”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放心吧,我这些地可舍不得荒废了!”
全旭没有忘记,他是一个粮长,需要承担八千石粮税的重任。
全旭已经下决定改造大明朝,就要从根本上改造,难道让他继续明朝原来的模式吗?
这样肯定是不行的。
他就算可以通过不懈的努力,开创一个盛世王朝,结果和大明王朝一样,因为人口暴增,土地不堪重负,最终功亏一篑。
任何改革都是要有牺牲的,这是必然反应。我们现在看到的城市,都是干干净净的。很多网友嘲笑印度的脏乱差,熟不知北京原来也是这样,随地大小便,满城尽是黄白污浊,最初在治理的时候,老百姓反抗“不让随地屙屎撒尿,还有没有王法?”
不是什么东西都值得保留,尽管不情愿,也必须推行下去。
就目前而言,他以企业的方式治理全氏集团,还是成功的。
因为有灵活的激励政策,下属的窑场、铁匠工坊、木匠工坊、包括女人坊,他们都各自展开自身业务的发展。
随着华山虎订购的贵重木材到货,郭富贵带领的木匠们正准备大展宏图,准备打造一批明代工艺的家具。
全旭又可以获得一个后世财源。
如果采取纯手工工艺,用金丝楠木的木料,打造一张千工拔步床,放在后世能卖多少钱?
就是一千八百万。
这种所谓千工拔步床其实只是普通版,不是奢华尊贵版本的。
当然,贩卖木料也行,关键是再贵的木料,也没有明代工匠们的技术加工后更值钱。
女人坊的技师们,为了获得更多的提成,开始为客人们解释各种各样的美容护理产品,她们的服务更加细心、周道。
铁匠工坊在打造煤球模具赚到第一桶金之后,开始陆续生产桦犁、锄头、以及叉子,各种工具。
至于煤球场也开始扩张业务。
此时的全旭大院,已经慢慢形成一台机器,开始自主运转。
要想改革,肯定需要阻力,也会受到打击,武力保障是必须的。
随着袁世卿会从佃户中招募大量的员工,全旭就可以再一次扩张家丁兵队伍了。
来到全旭大院,罗世明赶紧迎上来。
“全爷!”
“通知下去,我要再次招募家丁,但凡男子十六岁以上,三十五岁以下,女子十六岁以上,三十岁以下,皆可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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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零九章戚家唯独不欠朝廷(四更求订阅)
第一零九章戚家唯独不欠朝廷
全旭考虑到女人坊也需要扩张,他自然也要扩充女家丁兵。
至于养活家丁兵的费用,对于此时的全旭来说,都是小钱。
十五万亩田地,用了后世的化肥和种子,亩产千斤不成问题,哪怕旱灾,全旭也不用担心,抽水机和打井机器已经采购,一旦需要,马上可以开动。
十五万亩地,就可以收获七万五千吨粮食,光靠这十五万亩粮食,按照每人两斤粮食计算,足够养活二十万人。
“是!”
罗世明看着全旭没有再说其他话,就转身离去。
三娘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直到罗世明消失不见,她这才道“相公,可咱们的地怎么办啊?”
三娘的眼睛陡然间睁大,扭头望着后院车库的方向“相公,你是……”
三娘突然想起全旭弄来的神秘大车,无论那个小一号的,还是大的,都非常厉害。
特别是上次去鸡鸣寨,拉回来十几颗几百斤重的银冬瓜,毫不费力,如果用来耕地……那一定比几百头牛更厉害。
虽然末日堡垒的马力确实是高达四百八十马力,但是不代表真的可以比四百八十匹马厉害。
全旭苦笑不得的道“好了,告诉你们也无妨,我是确实准备用机械,几天时间就会把地耕完!”
当然,全旭还有一个担心,虽然他是地主,可是佃户种什么,却不一定能全部控制,全旭准备种植三万亩土豆,三万亩红薯,外加三万亩玉米。
麦子,全旭只准备种六万亩。
麦子虽然好,可是产量低。十五万亩全种,最多能收获七万五千吨麦子,可是如果种植土豆,按照大名府的地理环境,化肥充足,至少可以获得三千斤至五千斤的产量,关键是春种可以收一季,八月份的时候,再种一季,这样下来,三万亩地,就可以获得至少四万五千吨的收成。
土豆既可以当粮食,也可以当菜。
至于红薯亩产则高达六千斤,加上夏季种植的四五千斤,更何况,红薯苗可以当菜吃,也可以用水煮熟晒干,制成干菜。
然而,全旭的良苦用心,偏偏没有人懂。
看着三娘和二娘非常担心,全旭只好带着二女来到后院的仓库里,此时仓库里多了几辆爬山虎。
这种是属于十八马力四驱风冷式柴油机。
看着这个小巧的车,三娘好奇的问道“相公,这是什么?”
“爬山虎!”
全旭来到爬山虎前,伸手推起爬山虎,直接来到后院的空地上。
由于人来人往,这里的地面已经被踩实。
全旭启动爬山虎,随着发动机的声音突突突的响起,全旭直接挡上档,开始旋地。
后院的花园空地,大约有一两亩的样子,全旭直接从中间开始旋耕,留下一道地陇沟,然后稳定住油门,爬山虎就开始顺着土陇沟自己往前跑。
三娘看着这样耕地的方式顿时大感神奇“怎么还能这样?”
二娘读过很多书“相公,这是木牛流马吗?”
“你也可以这样认为,不过,它不是木牛流马,而是爬山虎!”
全旭非常得意,轻松操作着爬山虎调头、转向,继续旋耕,用了不到半个小时时间,这一亩多地就旋完毕。
“这也太快了!”
“不算太快!”
全旭有些不解,明明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就旋了一亩多地,怎么说明书上才写日耕十五至二十亩?
事实上,这种爬山虎手扶式拖拉机,每个小时可以旋耕三亩地,不过由于爬山虎都是用于塑料大棚种植,需要来回拐弯抹角,所以拉低了平均工作时间。
全旭其实想错了,这样一台机器,每天工作十个小时,就足以轻松旋耕三十亩地。
当然,这是结合后世人的体能问题设计,毕竟,人跟着最多也就时速五六公里的样子,如果放在明末,一天轻松耕五十亩都没有问题,爬山虎最大时速可以达到四十公里,只是人赶不上而已。
幸好,全旭还没有购买一千台爬山虎,这样算下来,他只需要五百台就足够用了。
……
正在躺在床上睡觉的戚虎,听到了全旭正在招募家丁兵的消息,他急忙推了推身边的少年“三少爷,机会来了!”
“什么机会?”
“家丁兵!”
少年迟疑了片刻“真要去?”
“要去!”
戚虎郑重的道“戚家要想再次崛起,这个苦,你必须吃!”
“可是……”
“可是什么?”
“他靠得住吗?”
“靠不靠得住不重要!”戚虎目光咄咄的说道“关键是,他已经看出来天下将乱!”
“什么?”
少年的脸色微微大变“这怎么可能?”
“你看看他,积蓄了多少钢铁?还有,那座城堡,你以为只是城堡?”
“难道不是?”
“肯定不是!”戚虎冷笑道“你见过长达一千余步的城堡?这比一般县城都大不少,更何况,这才多少时间,他又再一次扩充兵力了,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只要风云突变,他就会趁势而势!”
“我们戚家深受朝廷之恩!”
“屁话,戚家可以欠任何人的人情,唯独不欠朝廷!”
当全旭来到训练场的时候,全旭看到训练场上已经密密麻麻排队站了足足上千人。
全旭让罗世明、牛结实、郭富贵、杜亮分别领走自己的熟练工匠,此时剩下的还有五六百人。
不过,这次女人更少只有不到一百人。
全旭微微皱起眉头“罗世明!”
“到!”
“你带几个人,去五号仓库领东西!”
“是!”
时间不长,五号仓库里的物资拉了过来。由于冬天已经过去,家丁兵们的军大衣已经不能再穿了,他们与普通庄户一样,穿劳保工作服,有点不伦不类。
全旭这次从后世采购了春秋装通用迷彩服,这是从某宝大批量采购的,每件三十元。
全旭望着罗世明道“家丁兵全体,每人两套,马上回去换装!”
“是!”
众人大喜过望。
全旭这才望着眼前的众青壮道“家丁兵的规矩,我不用再多说了,只要合格,就给十枚银币的安家费,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成为家丁兵,我需要你们拥有过人的体能,良好的身体素质!”
“马大成!”
“到!”
“你带着他们,开始跑步,二十里。跑下来为合格,跑不下来,淘汰!”
“是!”
众壮丁们开始跟着马大成跑步。
全旭倒是没有离开。
作为一个老大,就必须想办法给小弟谋点福利,有了好处,小弟才会死心塌地的跟着你。
全旭也深谙此道,所以他一上来就把福利待遇最好的条件给了家丁兵。
家丁兵是全旭手下,人人分了活动板房,孩子可以在学院读书,将来能不能出人头地,那就看他们自己的本事了。
全旭也不能一味的当圣母,公共澡堂,如今也开始装修,虽然缓慢,这个待遇还是以他们可以看得着的速度装修着。
学院已经顺利开课,在全旭那种粉笔填鸭式教育体制下,每个学生都基本上把千字文学会写了。
至少,全旭大院里多了一百多名会写自己名字的读书人,当然,还有医疗诊所的福利,家丁兵们表示很满意,他们有钱可以拿,有衣服可以穿,有饭可以吃,所以士气很高。
这次,全旭一句话,众人都争着报名,因为家丁兵的福利是太好了。
可是作为一名合格的老大,光是会给小弟们谋福利还不行,还要罩得住,罩不住的话大多数小弟同样还是要离你而去。
现在福利已经许下了,考验他是否罩得住的时候到了,而主考官就是十五万亩田地。
如果全旭不能种好地,那么要养活现在将近六千人,困难就大了。
平均每天每人两三斤粮食,就需要一万千八斤,他必须做到自产自给。
全旭有些失望了,二十里地是他想象中的高标准,严格要求。
没有想到的是,仅仅十几壮年因为跑得太快,扭伤了脚,或者是摔伤了膝盖,虽然延迟了时间,却依旧顽强的抵达了目的地。
全旭只好履行了承诺,宣布所有人合格。
经过这一轮扩张,全旭的家丁兵已经突破了八百人。
再也不能糊弄了,这些家丁兵按照伍人为一伍,两伍加一名队长,一名副队长,共十二为小队,四队为一哨,加上哨长、副哨长,共计五十人。
四哨为一连,加上连长,副连长,一个小队的警卫,共计二百一十四人。
四连为一营,营就是目前全旭最大的编制。
在全旭向众家丁兵发放迷彩服,以及部队编制以后。
有一名少年闷闷比乐。
戚虎不解的问道“三少爷,怎么了?”
少年愤愤的道“无耻啊!”
戚虎有些莫名奇妙。
少年愤愤的道“狗屁的练兵之法,连编制都一样!”
事实上,全旭就是学习戚家军,重用火器,
全旭采取的家丁兵编制,与戚家军几乎一模一样,如果把连改为“官”,一切几乎一模一样。
p非常抱歉,定时章节扣死了,我弄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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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一零章人若犯我斩草除根(五更求订阅)
第一一零章人若犯我斩草除根
全旭一边忙着家丁兵的训练,当然,训练也不仅仅训练身体素质,最重要的是,进行思想教育。攫欝攫
全旭是没有练过兵,可是在企业里他带过新人,非常清楚这个带新人的套路。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给他们画饼。
全旭在例行训练这些家丁兵的三大步伐与四面转法,还有蹲下、起立、坐下,经过简短训练以后。
晚霞照耀了半天边,经过一天的紧张训练,众家丁兵席在而坐,围成一个原型。
全旭就在训练场中央的舞台上,拿着话筒,用十几个音箱,保证八百多人,人人都能听到。
类似于拉家常一样的思想教育就这样展开了。
当然,这个模式就是让家丁兵自己介绍自己,自己的出身,自己的来历,如何成为家丁兵的。
这个方式还有一个名字,叫做诉苦大会。
全旭拿着话筒,走到一名十六七岁的少年身前,少年似乎有些害怕全旭,看到全旭就客吓得往后缩。
全旭笑眯眯的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戚元弼!”
少年的声音有些含糊不清,全旭其实并没有多想,以为齐元弼,就接着问道“你老家是哪儿的?”
“定远!”
“定远啊,好地方,那里可比我们龙山富裕多了,你怎么到了这里?”
戚元弼张了张嘴,没有说实话。
戚虎是浑河之战后,收敛了戚金的骸骨,退出了军队,接到他以后,一路南下,准备返回定远老家。
只是不凑巧,戚虎和戚元弼二人虽然身无长物,可关键是他们身上有两柄戚家军军刀,这种质量上乘的军刀,一柄可以卖十几两银子。
钻林豹周楚麾下的喽喽就把戚虎和戚元弼给劫了,不过,二人可不是打碎了牙齿往肚咽的人,一直寻找机会准备报复。
就这样,全旭和大名府青壮们攻打鸡鸣寨,把他们当成灾民,带回了全旭大院。
戚元弼的眼睛越来越清澈,说起谎话眼睛都不眨“俺爹有病,借了钱,还不起,只好逃荒……两个姐姐一个妹妹都被卖了,爹在半路上得病死了,就剩下我一个了……”
全旭还真没有发现戚无弼在说谎,不过,这件事说得众人心情都相当沉重。
全旭伸手抚摸了戚元弼的头“会好的,好好活下去,你们很多人都是这样过来的吧?”
戚元弼的遭遇,引起了大家内心的共鸣。
一名一脸麻子的家丁兵拿起话筒“俺是杞县的,地太旱,麦子都干死了,交不起税……爹娘就带着我和六岁的弟弟逃离了老家,千辛万苦才逃到这里来!从老家逃出来的时候我们是一大家子,现在就只剩下我跟我一个了!”
“俺是鸡泽县的,本来我爹我娘带着我们兄弟几个在湖边用淤泥堆积了八亩水田,是旱涝保收的,日子虽然苦,却也还过得下去。但是天杀的许老财勾结官府伪造田契,强行夺了我们的水田,我爹到县衙告状,被那狗官重打了八十大板,刚回到家就死了,我哥也让许老财的打手装进麻袋里扔进了湖里,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这名看着憨厚的汉子,捂着脸哭了起来。
不一会儿,几乎所有家丁兵的眼睛都红红的。
“我家更惨,我们家不招灾不惹祸,好不容易攒了一百多亩地,狗日的钻林豹,带着人闯进我们庄里,不分青红皂白就是一通砍杀,我也挨了一刀,头皮都被削掉了一块,幸亏我机灵,躺在死人堆里装死,那时天又黑了,还有人四处逃跑,他们忙着追杀逃跑的人,才让我逃过了一劫,但是我们一家人都死光了!”
众家丁兵们叽叽喳喳说着自己的遭遇,诉说着自己的不幸,有的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全旭走到一名女家丁兵身前,将话筒递给她。
“俺叫周红英!”
全旭这才看清,这名叫周正英的女子长得非常水灵。
周红英的眼神里没有一丝人类的表情,仿佛像一头愤怒的雌豹,她淡淡的道“俺是归德府人,俺爹周孟恩是归德府有名的郎中,有一次侯家请俺爹过去瞧病,俺爹从来没有说过侯家是什么人得了什么病,俺识得药,知道那是治脏病的药,可是俺爹配好药,送到侯府的时候,再出来人就没了,俺幸亏没在家,要不然,俺也活不了!”
全旭试着问道“归德侯家,侯方域的侯家?”
“正是!”
周红英的眼睛变得赤红。
“我……”
全旭摆摆手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拿起话筒“都别说了,别说了。你们都不容易,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乱世挣扎着活到了现在,大家想过为什么会这样吗?”
众人愣了一下,周红英却是最先反应过来的,恨恨的说“因为侯家担心我爹把他们得了脏病的事,传出去,他们就杀人灭口!”
“是钻林豹杀了我全家!”
“因为张财主把我孙家的田产给霸占了,还勾结官府让我们家破人亡!”
“天杀的许老财勾结官府伪造田契,强行夺了我们的水田……”
全旭点点头道“对,对,你们说的都是,就是那些土豪劣绅!就是因为那些土豪劣绅侵占了你们的田地,才让你们家破人亡,无家可归!”
众人非常愤怒。巘戅妙书苑戅
全旭接着道“如果他们占去了田地,然后交税也就罢了,可是他们明明把你们的田地给占了,却不交税,那份田税仍然得由你们这些已经没有一寸土地的人来交,你们还活得下去吗?”
“活不下去!”
“除了别井离乡,我们还有得选吗?他们拥有万顷良田,锦衣玉食,穷奢极欲,什么都不用干,自然会有很多人将大量财富送到他们面前请他们笑纳,而你们呢?”攫欝攫
“要不是全爷,我们早就饿死了!”
罗世明接过话茬道“谢全爷活命之恩!”
众人高呼“谢全爷活命之恩!”
“你们住在低矮破旧的房子里,脸朝黄土背朝天,年复一年的耕作着贫瘠的土地,一年到头都没有喘一口气的时候,就这样还吃不饱,没衣服穿,如果交不上税还会被税吏给逼得家破人亡!而朝廷却对此听之任之,甚至一次次加税,恨不得把你们的血吸干,还天理吗?”
“没有天理,没有天理!”
全旭目光如电,在电子灯的照耀下,他的身影显得极外的高大“这段时间,大家一直在会想,我把你们召集起来,给你们这么多兵器,日夜不停的训练你们,到底想干什么,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们我想干什么了!”
戚元弼隐隐约约猜测到了什么“造反?”
“为了活下去!”
全旭望着众人道“我把我自己花真金白银购买的田地,分给你们,这些时间以来,我没让你们吃过一口杂粮,没有吃过一顿馊饭,我的目的很简单,我想要活下去,只有我们团结在一起,我们才能活下去!那帮吃人不吐骨头的土豪劣绅,他们过来抢我们的田地,大家说怎么办?”巘戅宝来戅
“杀了他们!”
“杀了他们!”
全旭接着道“我办学院,让你们的子弟可以读书,可以上进,可以光耀门楣,其实也是为了让你们好好活下去。那些士绅大户不让我们的孩子上学,你们说怎么办?”
“杀了他们!”
“杀了他们!”
全旭伸手一指全氏大院方向“在那里,有我们的亲人、父母、姐妹,有侵犯我们的新家园,我们应该怎么办?”
“杀了他们!”
全旭道“在这个人吃人的世界里,要想活下去,那只能自强,只能更狠,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
“礼让三分?”
“不,斩草除根!”全旭冷笑道“所以,你们在以后的训练中,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全氏越来越强大,你们得到的好处也会越来越多。”
……
在训练家丁兵的同时,全旭开始充当搬运工,十五万亩的化肥,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种植不同的庄稼,需要的化肥量是不同的,特别是全旭的地,几乎都是贫瘠的土地。
每生产一百公斤的小麦籽粒,需要从土壤中吸收纯氮三公斤,五氧化二磷一公斤,氧化钾三公斤,也就是说,比例为3:1:3。
如果种植玉米的话,每生产一百公斤的玉米籽粒,需要从土中吸收纯氮27公斤左右,五氧化二磷11公斤左右,氧化钾24公斤左右。
想要高产,化肥必须跟上去。
哪怕每亩五十公斤复合肥计算,就是七千五百吨,以全旭的能力,他最快也需要两天半的时间,加上玉米种子、土豆种子以及红薯种子,至少需要四天的时间。
也幸好爬山虎的重量不重,要不然,全旭会非常累。
不过,直到三月十五这天夜里。
全旭总算把五百台爬山虎小型旋耕机以及配套的播种搬运到了高岗,同时还有一千八百余吨化肥,六百多吨种子。
只等家丁兵抵达,全旭就可以开展春耕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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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一一章今天加餐每人两颗鸡蛋(六更求订阅)
第一一一章今天加餐每人两颗鸡蛋
临漳县高岗,这里属于全旭的土地有三万六千余亩,按照一头牛一天可以耕一亩半计算,全旭需要用两万四千天。
也就是说,哪怕用一千头牛,一千个成年人,也需要二十四天才能完成春耕。
全旭是趁着夜里无人,把化肥和种子、爬山虎转移到了高岗。
虽然高岗距离全旭的大院并不算太远,可是让人力运输这一千八百多吨化肥,还有六百多吨种子,可是一件不小的工作量。
但是,全旭一个人,却只用了大半夜。攫欝攫
为了伺候这些爬山虎,全旭又买了一辆二手的东风多利卡八吨加油车,同时也从原车主的手中找到一条从油厂买油的渠道。
仅仅柴油方面,就比加油站成品油每升便宜一块七,全旭现在已经知道了加油站的利润,绝对超过每升一块七。
可是,用机械就不一样了。
爬山虎每天耕十五亩的计算量,其实就是十个小时,既每小时可以耕地一点五亩。
但是,对于明末农民而言,一天工作十六个小时都算不事。
全旭思来想去,决定让操作爬山虎的工作,交给自己的家丁兵,毕竟家丁兵可没有礼拜天、休息日,他们每个月只有一天休息时间,其他时间都是训练、巡逻再训练。
在全旭躺在加油车里,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
“砰砰砰!”
整齐而又响起的脚步声响起。
全旭急忙起身,他的家丁兵来了,这脚步声在大明朝可没有分号。
果然,全旭看着远处出现一条火龙,八百余名家丁兵,拿着火把,跑步前进。
“立正!”
“稍息!”
“向右看齐!”
“报数!”
“一、二、三……”
随着家丁兵整队完毕,迷彩服家丁兵朝着全旭齐声躬身施礼“拜见全爷!”巘戅啃书居戅
“今天让大家过来这边,只有一件事,你们都非常熟悉!”
全旭望着众家丁兵道“第一哨,第二哨出列!”
“是!”
第一哨、第二哨共一百人率先出列。
全指伸手一指“你们沿着地界碑,禁止任何人过来!”
全旭以为这些佃户会接受他的好意,他想错了,三千余名佃户,最终接受全旭聘请的人只有五六百人,剩下的两千五六百人,压根就不合作。
他们以为全旭其实没有那么多佃户,最终还是会向他们低头,聘请他们租种全旭的地,除非全旭愿意让田地荒废。
可怜的人,必有可恨之处。
全旭理解他们的想法,佃户再差也是沾着农字,只要沾了工字,就是贱籍。明朝的户籍制度就是这么操蛋,一入贱籍,三代之内,禁止科举。
所以,佃户虽然穷,他们却有着自己的坚持。
全旭没有想过扭转所有人的心思,他只会带着愿意跟着他一条心的人,走向富裕的道路。
“你们看到田里,有很多黄色的口袋,这里面是化肥,粮食能不能增产,就要看化肥能不能管够!”
全旭道“每亩一百斤,也就是一袋,你们沿着地界标开始,把一整袋的化肥均匀的撒在地里!”
“是!”
全旭命令四个哨两百名家丁兵负责撒化肥。
五百余名家丁兵则开始学习爬山虎的操作。
爬山虎就是手扶式的拖拉机,与这个时代的手推车几乎一模一样,区别就是爬山虎有自行能力。
说实话,爬山虎的操作完全是傻瓜式,右手红色按钮代表熄灭,绿色按钮代表启动,而且是电启动,简单易学,容易上手。
在全旭的现场指导下,当然,全旭只会教导最次也是哨长级别的队官,然后,哨长学会了,再教给队长,队长教给伍长,伍长交给全体队员。
经过半个时辰的学习和熟愁,众人很快学会了如何启动,如何操作。
这就像学习驾驶,哪怕是手动档位的车,学习挂档困难吗?
其实不困难,困难的是距离感,坐在车里如何判断前车和后车以及路边线的距离,老司机可以凭借经验,轻易判断出来,新手司机却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概念。
手扶式的拖拉机就像推车,手把往右转,车就往左转,手扶拖拉机也是如此。
众家丁兵基本上熟悉了简单的操作。黑夜对于耕地的影响,其实不算太大。因为爬山虎也有前照大灯。
全旭抬起手腕,看了看手机,时间已经三点半了,如果不是阴天,最多五点三十六分就该天亮了。
“开始吧!”
随着全旭一声令下,五百台爬山虎发动机轰鸣着,朝着前往的耕地行驶而去。
众家丁兵感觉不可思议,随着这台怪车呼呼向前跑,地上的土壤就被翻了过来,而且不像桦犁一样,翻出来的都是大坷垃。
旋耕机旋出来的都是细碎土。
关键是,这样推着爬山虎,根本就不累,就像用牛犁地一样累得要命。
爬山虎的最高时速可以达到四十公里,然而问题是,一般人正常行走,根本就走不了四十公里,只能勉强做到五六公里的样子。
可是呢,家丁兵经过全旭的训练,哪怕是新家丁兵训练时间段,但是他们的身体素质是强。
也是有环境因素决定,在后世,超过一公里,一般人都会选择坐车,偶然跑跑步,也是龟速慢跑。
所以全民体质疯狂下降。
同样是爬山虎,后世的农民用一档慢速,时速五六公里的样子慢慢旋地,可是,全旭的家丁兵居然是挂着二档,大油门猛轰着向前飞奔着。
当然,这也跟古代的土壤硬度有关,后世农民联合收割收、大型播种机种,各种机器在田地里来回折腾,土壤硬度高。
可是,这个时代的农民,最多用牛车来收庄稼。
由于旋耕机的设计是中了大棚或小块地服务,所以在计算功率的时候,考虑的是慢速。
攫欝攫。像全旭这样,耕大块地,又加大的速度,反而提高了实际效率。
袁世卿感觉他的脑袋不够用了,他熟悉耕地种田,可是怎么也没有想过会有如此方式,五百台爬山虎并排向前旋地。
每台爬山虎的旋耕刀确实是不大,宽度只有八十公分,而且不能深耕,只能进行十五公分至三十公分的旋耕作业。
五百台并在一起,就是四百米的宽度,采取时速十五公里的速度,行驶着,仅仅一刻钟的功夫,两千多亩就耕完了。
“这……这……”
袁世卿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东家,这……”
“这叫爬山虎,你可以理解这就是诸葛亮制造的木牛流马,这种爬山虎耕地速度很快,而且它们不会累,也不用吃草!”
全旭坐在家丁兵搭起的遮阳棚里,悠闲的喝着茶水。
事实上,震惊的莫过于这些家丁兵了。
“爬山虎”的力气很大,有的时候,他们明明有些跟不上了,抓着手柄,就会被这只老虎带着跑。
关键是耕地,他们几乎所有人都是农民出身,谁都会种地,可是一人一牛,遇到好土壤,勉强可以耕两亩地,但是耕出来地也不能直接种,还需要用榔头,把泥块坷垃打碎。
春耕就要干一两个月,如果没有牛,那样会更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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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戚元弼却不这样想。
他想的是,应该把“爬山虎”改装一下,前面装上尖刃,把旋耕刀装在前面,几百台爬山虎推着向跑,绝对会把鞑子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他越想,越是感觉有道理。
他突然想起全旭介绍的是四个档位,一档最慢,二慢稍快,三档更快,四档最快。
他按住利合,抓起档把,调到四档的位置上。
随着戚元虎的速度开始加快,当然,四档怠速,其实并不比二档快多少,然而问题是,戚元弼开了一个不好的头。
所有的家丁兵一看戚元弼的速度在加快,其他人也不敢怠慢。
毕竟,他们都知道,只有干活更快,才能对得起东家对他们的恩情。
这是在种地,更是关系着他们自己的切身利益。
全旭名义上拥有十五万余亩地,可是他却分出去了八千多亩,而且是免费的。
众家丁众早上三点半开始干活,直到五点半天色大亮,中间没有休息,爬山虎有一个优势,就着土陇沟,它自己不会拐弯。
这样以来,操作员可以进行简单的休息或喝水。
等到六点多的时候,全旭庄里送来了早餐,全旭这才下令停止作业,熄灭爬山虎,准备吃饭。
经过五百多台爬山虎,三个小时连续的工作,旋耕机耕了八千多亩。
平均每台爬虎居然达到了每小时五亩多地。
全旭终于明白了什么是设定功率,什么是实际功率,怪不得核载三十一吨的拉煤王,为啥可以装载一百五十吨。
后世爬山虎工作时速最多五六公里,在家丁兵操作下,时速十五公里那叫小意思,
全旭的心情非常开心,按照这个速度,他只需要六十个工时就可以完成春耕“大家干得不错,今天早上加餐,每人两颗鸡蛋!”
众家丁欢呼起来。
“谢全爷!”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一二章明末是资本家的天堂(七更求订阅)
第一一二章明末是资本家的天堂
所有的家丁兵看着鸡蛋,这些鸡蛋是用茶叶和盐一起煮的,也是俗称的茶叶蛋。
每一名领到鸡蛋的家丁兵,都没有舍得吃,而是非常小心的捧着。
全旭有些不解的问道:“怎么,鸡蛋不好吃?”
罗世明摇摇头:“不是,是太贵,不舍得吃!”
“贵吗?”
全旭的鸡蛋是因为罐头场,直接收购的,没有中间商赚差价,一箱四十五斤,每箱一百三十块,平均不到三块,按照这种红皮鸡蛋,九个一斤计算,平均一颗鸡蛋也就三毛钱。
事实上,全旭是不太了解明末的行情,崇祯年间物价起伏不定,不属于正常现象,无法衡量,如果以万历年间来对比,当时米价四钱至五钱银子之间,一斤鸡蛋可以兑换三斗米,按照家鸡蛋九至十二个一斤,那么一只鸡蛋相当于差不多四斤米。
后世的鸡蛋便宜,主要是因为人们都是精面,就是把麦子去壳,而麦子壳就是所谓的麦麸,非常廉价。
古代则是把麦子和壳一起磨成粉,一起吃掉。
粮食本来就少,连人都吃不饱,更何况是鸡?
不过,这些家丁兵有的人却是真不舍吃鸡蛋,而是放起来,准备留给自己的孩子或者父亲,就连戚元弼,分放的两颗鸡蛋,他也是吃掉一颗,留一颗给戚虎。
家丁兵吃完早饭,休息半个多小时,七点半开始开始继续耕地,到了中午十二点半的时候,勉强有一万余亩,人均每小时耕地四亩。
全旭非常清楚,这些家丁兵也是累了,情有可原。
到了下午的时候,速度再一步降低,人均每个小时三亩半地。就这样,全旭用了十九个工作小时,把三万六千亩地耕完。
当然,连续十九个小时的高强度工作,他的家丁兵也累得东倒西歪。
……
高家庄,高百万的家中。
高百万的父亲,在为他取名的时候,带着非常高的期望,希望他可以成为百万富豪。
当然,这个百万,不是指百万两银子,而是指百万文钱,约合一千两银子。
这样的家庭,已经算是小地主了。
只是非常可惜,高百万辛苦了一辈子,熬死了四个皇帝,别说一百万钱,他连一万钱都没有。
不过,由于年纪大,行事颇有水平,他成了十里八村,有名的德高望重的人。
这次全旭购买了他们租中的土地,并且不再租他们种地的时候,他们都慌了,只有高百万一人不慌不忙。
高百万非常自信,他认为全旭最终会同意把地租给他们,他太了解这些地主了,无法是要多收几斗租子,逼他们把地租提上去。
然而,问题是,不能再提了。六斗租子已经非常高了,如果老天爷不赏饭,他们这些佃户,不仅仅白干,还是承担沉重的欠租。
最终,只能卖儿鬻女了。
双方僵持了几天,全旭像没事的人一样,既然不愿意为他做工,他也不管不问,反而像吃饱了撑的一样,带着家丁天天跑来跑去。
春耕的时间已经过了半个月,大部分地主或农民早已开始动手,动作快的已经干了不少田地。
这些心中没底的佃户们开始急了,他们相约来到高百万的家中,商谈对策。
十几名族老,加起了也有将近千岁了。
然而,相较之下,他们都没有高百万的年纪大。
“高老,您说,咱们怎么办?”
“这姓全的蛮子,跟咱们可不一样,不会是哪个洞主,身后带着几千几百部曲吧!”
高百万的寿眉一挑:“这些天,我可是让小六在全氏大院外面一直盯着,如果真是南蛮子过来,咱们肯定知道信,放心吧,他就是那个啥……虚虚……虚张声势!”
“可是……”
“可是什么?”
“小张,我问问,俺老高坑过你没?”
“没有!”
“这不就得了!”
高百万洋洋得意的道:“咱们现在就像那生意人,谁先存不住气,谁就亏大了,老吕家问咱们收五半粮,咱们给他六斗,他都不愿意,这胃口也太大了!”
“要是可以租到上好的好田,六斗也就六斗!”
“就是,想收七斗,咱们都喝西北风去!”
就在这时,一阵慌乱的脚步声响起。
只见一布穿得破破烂烂的后生,仿佛像一阵风似的跑过来。
“三爷爷,出,出事了!”
“出了什么事,慢慢说!”高百万望着高六子道:“喝碗水,慢慢说!”
“那……那个……姓全的,把地全部都耕完了,还种上了!”
“什么?”
高百万的脸色一沉:“三万多亩地,都种上了?”
“对!”
“这怎么可能?”
“要不,你们跟着去看看!”
全旭在正常耕地的时候,让家丁兵沿着田道小道巡视着,外人别想靠近,直到全旭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把三万六千余亩地全部耕完,现在的土壤还没有完全干枯,种地也凑合。
全旭就直接把麦子给种上了,只所以没有在这里种土豆和红薯,全旭就是害怕这些佃户偷。
要想偷红薯,或者土豆,太容易了。
人往地里一爬,把红薯秧苗往身上一盖,就算走到跟前,也发现不了。
小时候,老程就干过这事。
所以,全旭就把靠近高岗附近,位于临漳县境内的三万六千余亩地,全部种上的麦子。
麦子熟的时候,大不了加强巡逻。
直到这些地施上化肥,种上抗干旱抗倒伏铁杆王,全旭这才撤走巡逻的家丁兵。
不过,临走的时候,在地边上插上了牌子:“此地已经播种,禁止踩踏,违者后果自负!”
当高百万与十几名村老、族老还有高家庄数十人来到田边的时候,他们望着已经翻过来的湿土,目瞪口呆。
“这是怎么做到的?”
“种上了,这可能吗?”
高百万有些不死心,他走到松软的地边,伸手挖开上面的浮土,看着土壤里的麦粒,高百万再也冷静不下来了。
因为他的坚持,周围十几个村落,将近两千五六百人,没有上应募全旭招工。
现如今,全旭没用他们,已经神不知鬼不觉把地种了。
他们以后怎么办?
老张头上前疯狂的抓住高百万的衣领:“老高头,你说,现在大家伙怎么办?”
他们都是佃户,都是穷人,虽然还没有到断绝粮食的地步,不过家家户户的存粮可不多。
就算有些存粮也没有用,今年没有租上地,再多的粮食也会坐吃山空。
场面瞬即就失控了,众人撕打起来。
……
全旭可不知道高家庄发生的这些破事。
此时的全旭也非常辛苦,他开始倒腾柴油,他已经琢磨过去了这个穿越时空的细节秘密,消耗的就是他的营养。
也就是他的身体能量,每穿越一次,他就会增加大量的饥饿感,运输的物资越多,消耗的能量越大。他口袋里装着葡萄糖和生理盐水,就可以保证自己不会昏迷,也不会出现虚脱感。
在这段时间里,全旭也没有闲着,一边倒腾水泥,一边收集水泥加工设备的技术工艺。
等这些设备到货,全旭就可以在明末生产水泥了。
钢材是没有办法,因为明朝的铁价就贵,一斤铁要一百钱,也就是一钱银子,一吨生铁就是二百两银子。
如果是钢铁,那么价格还要翻倍。
全旭倒没有倒腾钢铁的心思,因为钢铁需求大户,不是高迎祥这样的反贼,就是关外的后金,就算赚钱,全旭也不愿意做。
好在全旭吃得虽然多,可是体重不见增加,这反而是一件好事。
八吨柴油听上去不少,分摊在五百台爬山虎上面,每台仅仅十六公斤而已。
十八马力的风冷柴油一个小时满载工作,耗油量就是三点二六公斤,也就在说,油箱里的油加上八吨加油车的油,其实只能完成八个小时,全旭耕三万六千亩地,耗油量就多达三十多吨。
全旭为了方便来回运输,决定再次购买二手加油车。
最让全旭无语的是,他的黑油渠道,因为出货量大,快捷,回款速度快,二手加油车不用买了,油厂直接送了全旭一辆加油车。
八吨重的加油车,二手车虽然不贵,不到四万块钱,但是,蚊子再小也是肉。
其实,油厂的油都是计划外的油,与加油站的油质量一样,只是卖出去不入公账,卖出来的进了私人的腰包。
一天三十多吨的出货量,油厂推测,全旭应该找了一个不少的出货渠道,
全旭帮着油厂销售柴油,很显然是油厂里的大客源。
全旭倒也省事了,两辆加油车,轮换着开,加满油,直接进入体育工厂,就被全旭一起搬到了明末。
然后,全旭开着空车返回油厂加油,来回不到一个小时。
连续高强度的劳动,家丁兵倒没有什么,谁让全旭对家丁兵的训练量是特种部队级别的,他们身体素质确实不错。
让全旭每天工作十六个小时,就算给加班费,全旭也会气得骂娘。
可是他的家丁兵,操作着爬山虎工作,每天十六小时,只需要,每顿饭加两颗茶叶蛋。
全旭忍不住感叹:“明末真是资本家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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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一三章士绅才是大明的基石
第一一三章士绅才是大明的基石
幸好,全旭不是员工,而是万恶的资本家。
要不然,他真是欲哭无泪。
作为一个非常有良心的资本家,他决定要改善一下家丁兵们的生活水平。
五块钱一斤的大虾酥花生糖,一箱二十斤,全旭一口气采购两千箱,铝制军用水壶,采取三千只。
全旭特别让卖家对每只军用水壶喷绘上全氏的字样。
“都别干了,过来歇歇!”
众家丁兵听到命令,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这些天,他们这些家丁兵可是累坏了,别看爬山虎耕地不用力气,甚至在走的时候,还以让爬山虎带着走,可关键是他们走了太多的路。
爬山虎耕地的面积不宽,五百台并行前进,每一亩地相当于他们走132米,他们每耕一千亩地,相当于每个人走一千三百二十米,更何况他们已经耕了十来万亩地。
“各队长,过来领东西,水壶每人一个,糖果每人一斤!”
二娘和三娘代替全旭给家丁兵发东西,不过,在趁着其他人不注意的时候,三娘就悄悄剥开一块粮纸,将糖果塞进嘴里。
在后世很廉价的东西,在明代都是奢侈品。
比如糖果,有的人一辈可以没有吃过糖,糖还是药品。
全旭用五块钱的成本,给家丁兵发了一斤糖,很多家丁兵吃着糖,兴奋的在地上打滚。
说起来似乎很夸张,可是事实上,糖在古代作为香料的一种,又属于药材,关键是产量实在太低,甘蔗也是有明末清初以后,这才开始大规模种植。
最让全旭比较闹心的问题是,爬山虎容易出故障。
像刀片之类的还好,全旭购买五百台爬山虎,厂商送了大量的配件,更换也不复杂,可关键是传动机构或发动机问题,全旭就抓瞎了。
全旭遇到这类问题,通常解决的办法就是“收回这台出问题的爬山虎,扔给后世的厂商去维修!”
不过种植红薯与土豆,需要起地陇沟,这是爬山虎的绝活,而大型拖拉机则没有这项功能。
在短短半个月时间内,全旭的十五万亩地已经耕种完毕,五百台爬山虎虽然坏了十几台,影响倒不大。
进入三月下旬,当普通农民耕地刚刚进行一半的时候,全旭已经把爬山虎收回到了仓库里。
不过,全旭没有清点数量,他却不知道,有一台爬山虎,被戚元弼悄悄藏到了铁匠工坊铺子里,进行改装。
戚元弼一心想把这种自己会跑,跑得非常快的机关兽改成真正的百兽之王——老虎。
经过戚元弼连续几天的忙碌改装,他将这台爬山虎带到了全旭面前。
“东家,东家,俺和虎伯改装的爬山虎,请您过去看看!”
就在全旭准备参观城堡修建进度的时候,他被戚元弼给叫住了。
“什么爬山虎?”
全旭有些莫名奇妙,他也是粗心了,遇到爬山虎的机械故障的时候,他就让操作的家丁兵停下来工作,其他人继续。
在进行松树林旁边的耕地时,戚元弼操作的爬山虎刀片断裂,他就自告奋勇,要回铁匠工坊进行维修,结果,全旭就忘记了这事。
戚元弼却认真的对旋耕刀进行了大胆的改装,过了几天以后,耕地结束,全旭只是把当时在作业的爬山虎直接收回。
就这样,漏掉了戚元弼这台爬山虎。
当全旭与三娘来到铁匠工坊的时候,牛结实和戚虎一脸兴奋“东家,您来了,俺们改装了一下爬山虎,您看看!”
当戚虎推着爬山虎出来的时候,全旭居然吓了一跳。
他有一种穿越时空的感觉。
在后世擅长开挂的印度人,拍摄了一部神剧《巴霍巴利王》,在剧中,巴霍巴利的弟弟巴拉迪瓦,在对抗敌人进攻的时候,驾驶了一辆可以带着旋转刀片的战车,在车轮驱动之下,旋转的刀片,可以把敌人直接绞成碎肉。
然而,这辆爬山虎也是如此。
正前方探出一丈多长的一个防撞梁,在防撞梁上带着可以车轮驱动的转动刀片,简直把电影里的影视道具,直接实战化。
更加让全旭不可思议的是,平平无奇的车头,居然装上了钢质的虎头罩子,经过彩绘的虎头,简直与真正老虎头一样,栩栩如生。
全旭不知道说戚元弼什么好了,反正东西已经出来了“那就试试!”
“好!”
戚元弼启动发动机,随着发动机开始启动,他推着这台手扶拖拉机,朝着前面的空地跑去。
当然,前面的四片旋转刀片,上下滚动着。
前面的地空上,已经埋了十几根碗口粗的席卷。
席卷就是古代专用来测试刀剑硬度或锋利程度的东西,只见旋转刀片上下转动着,在接近席卷的时候,直接将席卷绞成草屑,草屑满天纷飞。
可以想象,如果对面站的是人,那么,下场也是一样的。
戚元弼兴奋的说道“全爷,您看,这柄刀长八尺,不等鞑子骑兵靠近,就可以把他们的马腿砍下来,无论他们多少人马,在爬山虎面前,都是……”
全旭看着这一幕,有些难以置信。
“我去,这样也可以?”
他脑袋中甚至浮现一幕这样的画面,五百台爬山虎改装完毕,然后摆成一排,以时速二十多公里的速度,向骑兵对冲。
相军接战,锋利的旋转刀片,可以毫不费力的砍断骑兵的马腿,也可以轻易的将倒在地上的战马,绞成碎肉。
骑兵最有优势的速度优势,爬山虎面前真不够看,只要在后面给爬山虎加装一个轮子或者一个车斗,爬山虎马上就可以变成一辆小型拖拉机。
全旭不敢想象,一旦几百台爬山虎追逐着后金骑兵跑,那画面绝对拉风。
关键是,这两轮式的爬山虎,根本就不怕地形限制,这种机器为啥叫爬山虎?
就是因为爬坡的能力强,可以在山破上直接旋耕。
“全爷,你看怎么样?”
戚元弼兴奋的问道“要不要咱们把这些爬山虎都改成这样?”
全旭最终还是摇摇头“这里面还有问题!”
“你把席卷换成木桩,用大木庄试试!”
戚元弼倒是不灰心“试试就试试!”
很快两名铁匠找来一根大木桩,然后埋地上。
这时,戚元弼再次启动爬山虎,朝着木桩冲去。
全旭急忙拉着三娘躲在远处,在高速旋转的刀片,遇到坚硬的东西,只会有一个结果,刀片被磕断,一旦乱飞的刀片飞过来,那可不比子弹威力弱。
三娘和全旭刚刚躲在柱子后面,就听见砰的一声巨响。
爬山虎的刀片,果然像全旭想象的那样,直接打着旋儿,飞向旁边的泥墙。
厚达一尺半的泥墙,整个长约一尺的刀片就插泥墙里。
戚元弼一脸沮丧“怎么会这样?”
“少年,慢慢来!”
全旭没有追究戚元弼,毕竟,戚元弼还真提醒了全旭。
这些爬山虎不用封存,还有其他用处,比如定购买一批拖车车厢,这样以来,他就多出一只车队。
十八匹马力的爬山虎,可以拉个三五千斤货物,完全没有问题。
就在全旭准备继续参观城堡建筑的时候,孙祖望怒气冲冲的走了过来。
“东家!”
全旭笑眯眯的问道“孙先生,出了什么事?”
“我要检举牛金星!”
全旭微微一愣。
“牛先生怎么了?”
“他不务正业,误人子弟,”
孙祖望愤愤的接着道“他大逆不道,心怀不臣,迟早会惹出祸端!”
全旭的脸色凝重起来“走,咱们去暖阁说!”
全旭带着孙祖望来到暖阁,在孙祖望悲愤填膺痛诉之下,全旭终于明白了。
原来,全旭当初带着家丁兵做思想教育,牛金星远远的听了一个大概,他是一个聪明人,很快就想通了全旭的用意。
全旭这是在用同仇敌忾的方式,凝聚人心,培养死士。
他其实没有想到,全旭早就开始筹划着自己单飞。
不过,东家自然要凝聚人心,那么这个金梯学院呢?
于是,牛金星在授课过程中,学习了全旭的方式。
让学生自己介绍,讲述自己的遭遇,叫全旭如何如何对他们好,他们要学会感恩,要学会帮助全旭。
全旭自然清楚,牛金星这是在拍自己马屁。
不过,这个问题又非常容易过线。
牛金星虽然是一个举人,但是他还不是士绅,毕竟新举人要想成为士绅,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在他也是趁着教学的时间,天天骂土豪劣绅。
可是在孙祖望眼中,士绅才是大明的基石,只要士绅不乱,大明这天下就乱不了。
可牛金星张口土豪,闭口劣绅,岂不是连全旭一起骂了?
放眼整个大名府,谁有全旭豪?谁有他富?
可是呢,这个牛金星可真不是一个玩意,吃着东家的饭,却在骂东家的管。
全旭让三娘给孙祖望一斤粮果
等三娘拿着糖果过来,把孙祖望乐得找不到北了。
他离开的时候,全旭道“孙先生,你去书院的时候,通知牛金星,让他来见我!”
p工作的事情耽搁了,昨天十更没有完成,今天继续努力,争取四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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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一四章他们不拼命谁拼命(二更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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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四章他们不拼命谁拼命
全旭并没有生牛金星的气。
事实上,他并不认同孙祖望的观点。
他不认为士绅才是大明的基石,相反,全旭认为,士绅是大明朝廷的掘墓人。
如果不是士绅这些蛀虫,趴在大明王朝身上吸血,朝廷的财政也不会快破产,如果不是他们上下齐手,百姓也不会苦不堪言。
如果不是他们利用权力,贪污腐败,明军也不至于对朝廷完全绝望。
“其剿也,所斩获皆饥民也,而真贼饱掠以去。其抚也,非不称降;群聚无食,仍出劫掠,名降而实非降也。营卒乏饷三十余月,即慈母不能保其赤子,彼官且奈兵民何哉!且迩来贪酷成风,民有三金纳赋,不能得一金;至于捕一盗而破十数人之家、完一赎而倾人百金之产,奈何民不驱为盗乎!”
看到了吗,欠饷三十余月!
相当于陕西河南一带的明朝士兵有两年半没有得到军饷!明朝士兵军饷本来就少,以此糊口还勉强度日,若是连这一点都没有了,他们又有什么理由去给大明王朝卖命呢?
这也就是为什么大明王朝的士兵们却成了李自成、张献忠的主力!
说穿了,罪魁祸首就是大明王朝的士绅,就是大明王朝的文官们。
就像大凌河之战的时候,原本朝廷准备命登、莱二州巡抚孙元化支援祖大寿,然而,部队抵达山东,还没有出发时,因遇大雨雪,部队给养不足。部队行抵吴桥时,与山东人屡有摩擦,县人皆闭门罢市。
有一士兵偷了山东望族王象春家仆一鸡,该丁被“穿箭游营”。
一只士兵偷了一只鸡,所谓穿箭游营,就是部队里仅次于斩首的处罚,先是打军棍,二十到五十不等,然后用箭插在耳朵上,到各营游行。
偷一只鸡,在后世最多也是行政拘留,这样的处罚,足可以看出明军将军是想息事宁人,然而,王象春之子不愿意罢休,要求孙元化查明真象,严厉处置。
辽东军士兵怨声四起,在李九成等蛊惑下,发动了吴桥兵变,结果,朝廷一直看不上的毛文龙旧部这些辽东兵,硬是在十数万大军的包围下,东征西战,打了一年多,结果他们走头无路,投降了后金。
造成这样恶劣的后果,其实还是士绅。
当一个国家不再尊重军人的时候,凭什么指望军队卖命?
“学生拜见东家!”
牛金星得知全旭叫来过来的时候,当然不会有什么好话,从孙祖望的态度,牛金星感觉自己的麻烦大了。
所以,面见全旭的时候,他的心情有些忐忑。
“坐坐!”
全旭指着沙发道:“坐下吧,咱们随便聊聊!我这里有咖啡,还有茶,你想喝点什么?”
“咖啡?”
牛金星一脸疑惑。
全旭笑道:“就是西洋人的玩意!”
“桃仙!”
“奴婢在!”
“泡一壶咖啡!”
“是!”
时间不长,桃仙端着一个玻璃水壶进来,水壶里自然是泡着咖啡。当然是速溶咖啡,一公斤五六十块的那种。
桃仙将咖啡倒在杯子里,就退到一旁。
“请!”
全旭端起咖啡,小抿了一口。
作为三大饮料之一,咖啡可以醒神,不过缺点也明显,容易发胖,不过却有护肝的功效。
牛金星端起咖啡,喝了起来,他的眼睛明显一亮,咖啡的味道他不作评价,关键是里面有糖,带着甜味。
“牛先生!”
“学生在!”
“有一句话,我不求甚解,请牛先生为我解惑!”
在孙祖望和牛金星这两个人之间选择,全旭其实更喜欢牛金星,不是因为他后来成了大顺国的丞相,而是因为他擅长钻营。
全旭在家丁兵中间进行思想教育,他马上学得似模似样,在学生中间开展同样的思想教育,但是,孙祖望就不屑去做。
“东家请说!”
“子曰: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牛金星沉吟道:“这句话告诉我们说话要慢慢说,要三思而后说,不要口无遮拦,信口开河;办事情一定要积极敏捷、果敢决断、雷厉风行,不要拖泥带水。不然言多必失,祸从口出,却不知所以然,岂不误了大事……”
不等牛金星说完,全旭打断道:“我的理解却不是这样,敏则是机敏,积极,讷,就是少,或慢,这句话,圣人是告诉我们,能动手的时候,就不要吵吵,干就完了。”
牛金星目瞪口呆:“这……”
“难道不对?”
全旭这样解释,其实没有问题。
“君子动口不动手!”
“屁话!”
全旭毫不客气的反驳道:“春秋列国,诸侯争霸,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圣人何曾对诸子百家客气?敢动手的时候,绝对会动手,只有在打不过的情况下,那才会动手。就像你一个堂堂的举人,被一个童生给告了!”
牛金星是一个聪明人,他瞬即明白了,自己的拍马屁举动,落入了全旭的眼中。
对于孙祖望这个臭穷酸,牛金星早就看不过眼了,一直忍到现在,他怕的不是孙祖望是大名人,也不是害怕他这个童生,关键是全旭。
打狗也要看主人,孙祖望受聘全旭,成为西席先生,打了孙祖望,就等于拂了全旭的面子。
现在看着全旭的态度,他知道怎么做了。
“东家,学生知道怎么做了!”
“知道就好!”
全旭端起咖啡杯,牛金星识趣的起身:“学生告退!”
明代读书人的战斗力,是相当厉害的,他们经常上演全武行,像卢象升这样文武兼备的人也有很多,孙承宗也是上马可管军,下马可抚民的文武全才,像于谦,还有心学大家王明阳。
全旭不关心牛金星怎么做,然而,他对学生们的思想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只有这样,培养的人才才能为他所用。
时间过得飞快,在忙忙碌碌的度过了。
进入崇祯二年四月,开始滴雨未下,而太阳却仿佛像垂在头顶的大火球,用酷热煎烤着大地,将田里最后一点水份榨干,让庄稼成片成片晒得快要枯死。
朝廷的诸公们,此时很忙,随着黄立极的案子捅到了中枢,为魏忠贤建生祠、设私祭的文武官员们,以及魏忠贤的余党,其实还没有清算干净。
在这个时候,御史言官骂,京城的百姓也骂,都骂得不可开交,大家就这么耗上了。按照原来的历史进程,崇祯很快就招架不住了,开始清算魏忠贤的余党,不过,这件事情要到八月开始,现在提前了好几个月。
当道诸公都忙着用奏折活埋魏忠贤余党,自然就没有人顾得上那些正坐在田埂看着枯死的禾苗麦苗失声痛哭的农民,以及流离失所的流民了。
这些人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一群蝼蚁,死得再多他们也不会心痛的。只是他们做梦都没有想到,正是这群愤怒而绝望的蝼蚁很快就吞噬了大明帝国。
大名府的灾情也相当严重,一州十个县都在叫苦连天,自从三月中旬下了一场小雨以后,连续二十多天滴雨未下。
全旭的感触非常深,田地里的麦刚刚拔节,被晒得蔫了,至于红薯、玉米和土豆,差不多都是如此。
不过,全旭最大的优势是,他在十五万亩地里打了一千多口机井,买了一百多台抽水机,以及两百千米的水管。
两名家丁兵负责看守着一口机井和抽水机,二十四小时不停,抽水机则负责浇水。
经过施化肥的麦子、玉米、土豆和红薯,丝毫没有受到旱灾的影响,反而长势喜人。
最终,高百万还是胳膊不有拧过大腿,他学着戏文里的样子,背着一捆藤条,袒露着上身,带着十几个村落的村民,拖家带口,跪在全旭门前,祈求全旭原谅。
全旭知道高百万是属于小农民的狡猾,算不是仇怨,只不过为了教训他一顿,他们这些人的工钱少了。
粮食男子只能三斗,成年女子只给两斗五升,不过满足三餐。
众人也没有异议,加入了全旭的城堡建设大军之中,随着旱灾的影响,流民也越来越多,全旭一边抗旱,一边开始城堡建设。
到了四月下旬的时候,城堡的东城墙终于主体框架建造起来了。
与古代的城墙不一样,全旭的城墙却是中空的,城墙就是五层楼。
这主要是设计理念不一样,开玩笑,如果全旭让十数万军队包围打,这也不符合他的风格,主动进攻才是他的风格。
城墙,只是一个幢高约十四米的大楼,外墙部分是采取普通的青城砖,然后用水泥、钢筋浇筑而成,外墙与浇筑的水泥,厚约八十公分,这样的大楼,哪怕用轻型榴弹炮都炸不毁。
当然,代价也是非常高的,六万余吨水泥,以及两万多吨钢筋,可是把全旭累得要吐血了。
城墙的内部设计成二室一厅,一厨一卫结构,内深十三米,宽约七米,户型占地九十一平方米,实际空间,约八十平方,住一家三口,非常舒适。
这是全旭为家丁兵建造的住宅区,一旦真有外敌入侵,家丁兵的家就是外墙,他们不拼命才是怪事。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一五章知府大人来了(三更求订阅)
第一一五章知府大人来了
一面城墙,除去城门洞、楼梯间一层楼就是一百四十四套,二层楼也是一百四十四套,但是三层、四、五层则是一百四十八套,一面城墙就是七百三十二套。
四面城墙,采取同样的设计,就可以打造两千多套同样的住房,两千余家丁兵,维持治安也好,防御敌人进攻也罢,足以轻松胜任这样的工作。
更为关键的是,这两千余名家丁与他们的家眷,几乎不占用城池内部的空间。
至于所谓的棱堡,只是被动防御堡垒,确实是比中国古代的城墙拥有更强的防御能力,然而问题是,全旭绝对不会被动防御,最好的防御,其实还是进攻。
在完成东城墙大楼的建筑主体框架之后,全旭就带着八百多名家丁兵来到大楼里,让众家丁兵随便参观房子。
“这是你们未来的家!”
全旭带着四名连长和四名副连长,马大成以及罗世明等人,他指着刚刚装修好的样板房道“这样的房子,你们住两辈人,绝对不会有任何问题。”
这倒不是全旭吹牛,作为包租公,他对房屋和建筑的了解,远远超出普通人。
虽然后世某些住宅商品房说设计寿命五十年,以往各类房网里,总会言之凿凿的以住宅寿命年、年等结论来证明拥有房产的荒谬,而且这种言论到现在没人能合理反驳。
其实,这些人只是酸。
只要不偷工减料,以劣充好,按照普通标准修建的房屋,砼框架剪力墙高层住宅的平均寿命是年以上,砼框架多层住宅的平均寿命是年以上,砼框架别墅的平均寿命是年以上。
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老程老家有一座崇法寺塔,宋元佑八年(年月日)始建,绍圣五年(年)建成,崇法寺塔高米,为八角九级楼阁式建筑,崇法寺塔历经余年,风雨剥蚀,清末遭雷击留有裂缝,年又遭第九师团十九联队炮击,残存层,高米,其中第五层、第七层都留有炮击的痕迹。
众家丁兵开始兴致勃勃的参观这些楼房,这些楼房都是采取整体浇筑而成的,绝对够结实,既使面对重型投石机或者大炮轰击,也会纹丝不动。
关键是,这些家丁兵,绝对不会允许他们的家会被轰击。
任何人都不会嫌弃自己的房子结实,只怕自己的房子不够结实。
最关键是的,全旭在样板房的装修,就算放在后世,也算是精装修。
内墙壁采取整体免漆板,客厅里布置着沙发和整体玻璃的茶几,卧室里摆放着衣柜和床、柜头柜,地板是水泥地,铺着人造地板革,整体天花板吊顶,抽水马桶、淋浴花洒,厨房里厨柜,煤球的热水炉,既可以供应房间洗澡所用的热水,还可以提高房间内的室温,唯一的不好就是夏天会非常热。
“全爷,你说我们将分到这样的房子?”
罗世明有些激动。
“哦,是他们,不是你们!”
全旭身边的连长和副连长们有些失望。
全旭接着道“这只是普通家丁兵的住宅,你们是军官,军官懂吗?兵和官的薪水不一样,待遇自然也不一样!”
众人恍然大悟。
全旭笑道“你们的房子还没有开始建,不过也是这样的楼房,比这样的房子更大!”
全旭的计划是,在完成东墙建造之后,全旭则开始建造南墙,其实也是南楼。
还有两纵两横四条主要街道,以及若干小巷街道,他在城里取消了传统的四合院建筑,全部都是下商上宅,整个城堡,采取全部楼房结构。
只有这样,才可以住更多的人。
家丁兵和工匠的房子可以免费,其他人的嘛……要么花钱买,要么自己出钱租。
现在大名城的士绅们看不上全旭这里的穷乡僻壤,将来过几年,天下大乱的时候,这里将是成为天下最安全的地方。
当然,到那个时候,再有钱的士绅,都会是全旭的韭菜。
在全旭的老家,房价已经逼近一万大关,到时候,全旭也可以把房子卖到一万,每平方一万两银子。
“谢全爷!”
众家丁兵们在参观完这些楼房之后,都非常满意,士气更高。
尽管天气炎热,他们都被晒得更黑,可是却没有人有怨言。
全旭除了每天抽调二百余名家丁兵负责看守抽水机和机井之外,其他人则是继续进行训练。
当然,这些训练不再是三大步伐,四面转法了,而是战术配合、战术协同等动作演练。、
全旭虽然不懂这些,但是吴铭却是专业人士,他让吴铭以拍样片的理由,让他带着公司里面的跟演特型演员,展开军事训练。
全程录像,全旭就跟着录像,依照葫芦画瓢,大致是差不多的。
城堡建造有华山虎和一众工匠盯着,管理着,根本就不用全旭操心。
铁匠工坊、工匠工坊以及窑场,发展形式喜人。
二娘和三娘则是每天巡视着田地,发现有旱情的田地,调过去抽水机,就可以了。
经过机井灌溉的田地,长势更加喜人。
如果此时从天空俯瞰,整个大名府仿佛被太阳烤得蔫了,只有全旭的十五万亩地,显得郁郁葱葱,与众不同。
进入四月下旬,因为成片成片的庄稼开始枯死,当然,这是与士绅大户无关,主要是和普通百姓和佃户有关。
士绅有上好的土地,更何况,他们可不管有没有灾情,把地租给你,到了来年,就必须交租子。
等于说,天气的风险,实际上在佃户身上,不在士绅和地主身上。
佃户一看庄稼旱得眼看就完了,就只能逃亡,寻找其他出路。
不想走也行,士绅大户就会把佃户变成家仆,从此失去人身自由。
佃户就像是合同工,不干可以随时走,可是一旦签了卖身契,那就永远被士绅大户控制住。
佃户交纳租子,人是自由的。而家仆却连人都是士绅的财产,更别提收益了。
赏口饭吃,饿不死,那就要感恩泣德。
有些佃户开始纷纷逃亡……
在这样的情况下,正好卡在大名府东南方向的全旭大院,当仁不让,开始当起了“山大王”。
袁世卿带着十几名家丁,当然不是家丁兵,拿着大喇叭,在官道上直接摆了几张桌子“招工啦,招工啦,全氏大院开始招工!”
人离乡贱,除非万不得已,一般人是不愿意离开家乡的。
随着袁世卿的声音,吸引了很多人过来询问。
“请问,您招什么工?”
袁世卿看着一名骨头关节粗大的中年男子,他的双手布满老茧,最重要的是笑起来的时候可以看到门牙有小小的豁口。
木匠在干活的时候喜欢用嘴叼着钉子,用的时候方便,叼得久了,牙齿就留下了这么个小小的豁口。
袁世卿呵呵一笑“木匠是吧?”
“对,对对!”
袁世卿笑道“一天管三顿饭,至于工钱嘛,看样子你是个老木匠了,就一枚银币好啦,这样的待遇你还满意吧?”
木匠显然不知道银币是什么东西,当袁世卿掏出一枚银币,木匠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全氏银饼,随着三个多月的口碑发酵,如今的全氏银饼一枚可以兑换一两一钱银子,主要方便携带,而且不用管火耗。
“好,好,俺愿意!”
“签订契约吧!”
袁世卿指着桌子上打印出来的用工合同书,这个合同书明确规范了双方的义务,以及薪水,当然,也是为了避免纠纷。
其实,全旭这完全是后世人的思维,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农民工维权之说。
全旭虽然是资本家,却不是头上长疮,脚底流浓的黑心资本家,他是一个有良知的资本家。
随着合同签订完毕,这名工匠被派到了郭富贵的木匠工坊做事。
这次招募,全旭可不是什么人都要,主要是工匠或者青壮年劳力,有合格技术的老工匠一天管三顿饭,月薪一枚银币。
至于那些没有手艺,却有一身力气的家伙就更简单了,一天管三顿饭,每个月发几斗陈米,没工钱拿。
这样的待遇要多坑有多坑,可是大家全然不计较,一人马杀了过来,争先恐后,好几次差点就把摊子撞翻。
没办法,现在想讨口饭吃实在太难了,难得有人招工,还管三顿饭,这样的机会再不抓住,他们就等着饿死好了!
全旭原本计划,招个三五百人,增加家具工坊和铁匠工坊的生产能力,随着家丁兵的训练,火器应该提上日程。
全旭是真看上明代劣质的火铳,他害怕炸膛。
枪管对于明代工匠虽然困难,但是对于全旭却不困难,无缝钢管在后世虽然比普通钢材要贵上一倍,不过却可以无限量供应。
全旭原计划招收一百名铁匠,一百名木匠,外加一百名泥瓦匠,可是,事实上仅仅半天功夫,袁世卿就招募了五百余名木匠,三百余名铁匠,还有八百余名泥瓦匠。
超额完成任务。
全旭寻思着,多了就多了吧,反正无非是提高工程进度而已。
就在这时,一名身穿迷彩服的家丁跑过来道“全爷,卢大人来了!”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一六章正名(四更求订阅)
第一一六章正名
太阳毒辣辣的,虽然已经接近落山,依旧热得让人难受。
卢象升的心情更加难受,作为北直隶有名的产粮区,大名府的粮食收成,可是直接会惊动京城里的大人物。
虽然一个多月没有下雨,事实上,大名府的旱情还没有到让人绝望的地步,毕竟大名府的水源是丰富的。
大名府有漳河、卫河、卫运河、滏阳河、洺河、留垒河;老漳河、沙河、马颊河等大大小小二十八条(段)河流在大名府境内流过,全旭东墙脚下的那条夹沟河,就属于马颊河的支河之一。
现在河水的水位虽然下降,不过对于灌溉而言,还是足够的,只是这些士绅们控制着主要的河流,他们不愿意放水灌溉,这让卢象升非常忧心。
在他好说歹说之下,终于有几个士绅高抬了贵手,要不然,卢象升真准备动动雷霆之怒了。
来到全旭的田地境内,这才发现,全旭的田地似乎没有受到旱灾的影响,麦苗已经长了一尺多高,郁郁葱葱,非常喜人,还有许多奇怪的庄稼,也都翠绿喜人。
卢象升有些感慨:“一路走来,就数他地里庄稼长得最好了!”
“全公子是一个有本事的人!”
卢象升是一个正直的官员,他与那些不作为的官员可不一样。
久旱无雨,他心急如焚,千方百计安抚百姓,组织抗旱救灾,结果成效都不大,老天爷不肯帮忙,说不下雨就不下雨,他能怎么办?没想到一个毛头小子居然不声不响的把生产搞得有声有色,他不禁感慨后生可畏。
就在这时,他的目光落在远处的田地里,还有不少人拿着一根根管子,朝着庄稼喷水。
这让卢象升非常奇怪,他指着那些浇地的百姓:“调头,快!”
马夫急忙调头,朝着正在浇地的百姓走去。
全旭的浇灌田地采取科学的计算,比如说像玉米地,那就每亩地一次浇灌十到十五方水,而麦子则是六到十立方水,反正浇地的工作也不是很累,拿着管子,浇就是了?
卢象升来到田边的时候,全旭也随后赶到了。
“卢大人,走去府上喝杯茶,这鬼天气,实在是天热,我那里有准备好……”
不等全旭说完,卢象升指着地里的水管道:“你这里哪里来的水?”
“哦,这个啊”
全旭笑道:“我找人打的井啊,我打了一千多口井,可没少花钱!”
这话全旭倒是没有说谎,虽然钻井机和设备是他买过来的,不过打井可是技术活,不是随便一个地点都可以出水。
全旭这边是找了几个打井的师傅,利用柴油机钻井,速度更为快一些,为了方便取水,哪怕大名府的平原平均海拔三十多米,全旭的机井普遍深度在八十到一百二十米深。
一口井成本约合三四千。
“那个浇地的东西?”
“是抽水机!”
全旭一脸遗憾的道:“西洋人的洋玩意,挺好用的,就是有点贵!”
卢象升一听价格贵,就长长叹了口气。
西洋人可是只认钱,不认人,他们的东西,想买需要有钱。
可关键是,卢象升还真没有钱。
全旭眼睛一转,顿时有了主意:“卢大人,是不是想打井?这事简单,反正就是出些力气,我这边有十几个工匠会打井,我可以命他们去给卢大人打井!”
卢象升没有应答,他指着地里长着的红薯秧苗道:“这是何物?”
“红薯啊!”
全旭指着红薯秧苗道:“卢大人有所不知,这可是好东西,耐旱,产量还高,一年可以收割十几次,不仅可以用来喂牛、喂猪、也可以用来炒菜,味道还不错,如果产量还富裕,还可以用石灰沤烂当绿肥,种上几百亩,好处多多啊,要不这样,咱们今天就吃这个红薯秧?”
全旭的话,让杨陆凯异常尴尬,喂牛、喂猪的东西居然给卢大人吃,是什么意思?
卢象升倒是对这种东西有了一些印象:“这就是番薯?”
“对,就是这种东西!”
全旭转身望着三娘道:“三娘,你学着我的样子,摘点红薯秧!”
其实,红薯秧种下去之后就可以摘一部分秧苗,并不会影响产量,这种植物,主要依旧根系繁殖和生长。
随着第三根和第四根发叉没几天,这样的红薯叶既嫩,又脆,非常爽口。
“别,别!”
“卢大人不用担心,这样不会减产,这东西比麦子和稻谷要皮实,只要不连根拔起来,就不会影响产量!”
不过,卢象升还是担心影响产量,只让三娘摘了几斤。
其实,卢象升只是担心全旭的地没有水源,事实上,除了夹沟河,全旭的地还真没有其他河流,夹沟河的水流量虽然不小,不过却远远无法满足十五万亩土地的浇灌。
好在,全旭自己早已有了应对之策,这也让卢象升松了口气。
卢象升看着麦子的长势不错,笑道:“你这麦子不错,每亩少说也有两石收成吧?要是大名府所有的麦田都能有这个收成,何愁老百姓填不饱肚子?”
全旭撇了撇嘴,两石,不就三百六十多斤吗?
这产量算个屁啊,放在二十一世纪只能算是欠收了,怎么还跟见了宝似的?没见识就是没见识!
卢象升看着另外一边蔫蔫的麦苗,只有巴掌高,与全旭的麦田形成鲜明的对比。
他好奇的问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其实非常简单啊,及时灌溉,及时防治虫害,肥料也跟上,做到了这几点,一般都能有一个好收成了。”
卢象升与杨陆凯面面相觑。
这也叫简单?很不简单好不好!就说灌溉吧,现在旱情严重,农民只能用肩挑,用车运,把水送到田里,累死累活也浇不了几亩田,那点水刚拨下去就不见踪影了!
至于肥料……
这个就更别提了,在后世,人们粮食多了,可以养猪、养羊、养牛、养马,畜生多了,粪便就多,现在的粮食,连人都不够吃,拉不出屎,更别说畜生了,说多了都是泪啊!
“及时灌溉,防治虫害,肥料跟上,这几条听起来简单,做起来却一点都不简单!”
卢象升苦笑着,指了指田边来回运输水管的大车道:“那个东西是你搞出来的吧?”
“我可做不出来,都是花钱请工匠们做的!”
全旭耸耸肩:“打好水井,抽水浇地,其实也不算难,不过代价就是大了点,眼下百姓穷啊,他们连牛都养不起,都别提打井,买机械了。”
“是啊!”
卢象升道:“这可怎么办?”
“除非!”
“什么!”
“把地收回来!”全旭苦笑道:“统一管理,这样才有资金应对灾害,只是农民恐怕不会乐意!”
卢象升以为全旭有什么好办法,谁知道他居然出了一个馊主意。
收了农民的主?
这话就好不要说出来,要不然,农民会发疯的。
全旭说得不错,其实个人农民就是因为力量小,他们没有应对灾难的能力。
就像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会告诉你,越是有钱人越喜欢买保险,这话其实是毒鸡汤,真正的有钱人,绝对不会花钱买保险。
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是真正保险的,而且保险并不保险,通常都是在玩文字游戏,理赔困难。
真正买保险的主力军是高不成,低不就的大都市中产阶级。
卢象升观看着全旭的田地,直到天色变暗,这才跟着全旭回到全氏大院。
全旭知道卢象升的为人,并没有给他特殊照顾,一盆土豆炖鸡肉,一盆红烧鸭肉,外加一碗西红柿鸡蛋汤,一盆小葱拌豆腐。
全旭陪着卢象升吃完饭。
卢象升这才郑重的望着全旭道:“之前你不是说要开银行吗?怎么现在没了动静?”
全旭这才恍然大悟,卢象升的真正目的居然是这个。
全旭苦笑道:“这不,钱都用来买地,又是打井,又是抗旱,我还在盖房子,没钱了!”
卢象升叹了口气道:“百姓现在太难了,他们要是再不抗旱,今年可就全完了!”
全旭想了想道:“卢大人,虽然我也困难,不过再困难,也比百姓好过一些,银行的事情,我会尽快开门营业,只是怕……”
“你怕什么?”
“我是怕那些大名府的士绅们,又弄什么妖蛾子!”
“本府面前,还容不得他们放肆!”
“卢大人,正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更何况,他们还有前科!”
正所谓,会叫的孩子有奶吃,全旭了解过明朝的乡兵团练,其实卢象升在成为兵备道之前,一直指挥的就是大名府的乡兵团练。
全旭这是向卢象升要一个名号,这样以来,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铸造火器了,不用藏着掖着。
卢象升倒没有想过全旭会造反,只是想着他应该是想要提高银行的护卫,毕竟全旭可是被周楚袭击过,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并不奇怪。
卢象升沉吟道:“你可自筹步弓箭社,设甲十,弓箭两百张!”
“社”和“会”明朝乡勇乡勇团练武器存在的普遍形式,甲二十五人设为一小甲,十小甲既二百五十人为一总甲。
虽然二百五不好听,全旭反而不在乎了,有了这个名目,全旭就可以统领十甲,二百弓箭手了,他笑道:“半个月内,我的全氏银行就会在大名府营业!”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一七章准备招降东江军(一更求订阅)
第一一七章准备招降东江军
全旭其实真没有想过要用银行延迟开业的方式来要挟卢象升,从中要些好处。他是因为修建城堡的时候,把大部分水泥和钢筋都用掉了,这才影响了银行的建筑进度。
全旭实在不太信任这个时代的木质结构的房屋,至于泥土制成的房子。
在送走卢象升之后,全旭立即吩咐桃仙:“让陈大总管过来见我!”
“是!”
时间不长,陈应晃晃悠悠而来。
陈应有些幽怨,至少将近一个月全旭都没有见过他了“全爷!”
“银行的建造进度怎么样?”
陈应心中一喜,终于想起他了。他不假思索的道:“主体已经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装修!”
“还需要多久可以开业?”
“这个?”
“最快也需要十天半个月!”
“很好,我再给你铸造一百万枚银币,争取半个月内可以营业,按照之前计划,放贷对象一定要认真做好评估!”
“好!”
陈应非常兴奋,女人坊如今是全旭名下所有产业中最赚钱的一个店铺,曹氏原本只是黄府名下最不入流的一个老鸨,因为赚钱,她现在有些飘了。
当然,曹氏不敢对陈应放肆,不过,对于陈应身边的那些管事,可没有什么好脸色了。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
别看像曹氏、华山虎、周宏儒,包括桃仙,都是陈应的人,不过,在陈应投靠全旭以后,这些人迅速又各立山头。
幸亏时间段,时间再长一些,陈应就有些坐蜡了。
全旭想了想道:“以后,我不在,你需要调动家丁兵护送银币,需要找罗世明、三娘、还有你,三人联合签名!”
陈应瞬间明白过来:“全爷要出远门?”
“不错,准备去外地一趟!”
全旭其实跟陈应没有说实话,如今的全旭大院,无论种植庄稼、抗旱以及烧窑、以及铁匠工坊、工匠工坊,都已经步入正轨。
现在不需要全旭,他们也可以正常运转。
全旭知道五个月后,后金军队就开始破关而入,与此同时,卢象升也会带着大名青上万名青壮北上勤王。
事实上,皇太极率领八旗精锐以及蒙军仆从军,几乎是倾巢而出。
如果毛文龙活着的时候,东江军一旦遇到这种情况,肯定会抄后金的后路,只是非常可惜,袁崇焕袁督师做了一件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杀了毛文龙。
先不说他这个人怎么样,先说一下毛文龙对当时的大明重不重要,其实毛文龙很重要,他不该死,他的死直接导致了满清的崛起。
按照《满文老档》中的记载,满清多次想入侵大明,都是因为毛文龙的存在不敢擅自出兵,而且毛文龙把他驻守的东江管理的稳稳的。
天启五年之后,满清来了一次大清洗,把很多不稳定的因素都“清扫”干净了,杀的基本上都是汉人。稳定了后方之后,这时候满清开始入侵了,和毛文龙打了多次战斗。而且毛文龙天启五年前的战绩有袁可立作证,孙承宗和袁崇焕也检验过东江斩获的首级都确认真实,献俘入京更是要经过多方检验的,以辽人冒充俘虏这种傻话还是不要说了,献假俘是严重的欺君之罪,毛文龙敢献俘说明俘虏没问题、战报真实,献假俘虏一审就露馅了。
毛文龙傻?
还是大臣们都傻?
有人说他想拥兵自立,毛文龙五十三岁,他唯一的儿子在浙江老家。
请问一个军阀会把自己唯一的儿子放在老家吗?
请问一个叛国贼会把他的儿子放在老家吗?
难道毛文龙这么自信准备再生一个儿子?
难道毛文龙打下一片土地后传给养子吗?
基本的逻辑啊。
那个军阀会被断粮八个月还不造反?
那个叛国贼会被断粮八个月还不倒戈?
缺粮会导致兵变,兵变是闹着玩的吗?更重要的是那个军阀、叛国贼会不事先大量储存粮草?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毛文龙会不懂?
皮岛没粮食足以说明毛文龙没有二心。
最关键是,只有毛文龙死了,东江镇诸将皆不能服众,一盘散沙,黄龙虽然被任命为总兵,他却不能服众。
正是因为没有东江军的牵着,黄太极才敢倾巢而出。
全旭是忽视了这件事情,直到卢象升到来,他才想起来,历史记载袁崇焕是五月份杀了毛文龙,不知道他能不能赶上。
虽然说东江军出了很多汉奸,可是,东江军士兵还是好士兵,他们经常与后金撕杀,虽然装备差,却战斗经验丰富。
全旭寻思着,自己可以带点粮食过来,能忽悠多少,那就忽悠多少。
狡兔三窟,全旭也可以再安置一个基地。
大名府的地形,只适合作为工业制造基地,粮食生产基础,在卢阎王眼皮子底子,他不好大规模发展军队。
全旭越想越感觉自己必须去一趟皮岛,他望着三娘道:“三娘,咱们家里现在还有多少粮食?”
“七千六百袋麦子,三千九百袋大米。”
每袋麦子是一百公斤,就是二百三十万斤粮食,整个大院所有的工匠目前为止不到七千人,就算人均还有三百多斤粮食,哪怕再招募一些人手,粮食足够吃到秋收。
全旭望着三娘,神色认真的道:“你在家里看家,遇到解决不了的事情就问袁世卿、陈应、罗世明他们……”
“相公,我要跟你一起!”
“可是……”
全旭苦笑:“家里没有你,我不放心!”
“让二娘在家吧,反正她现在不方便!”
全旭微微一愣:“什么不方便?”
“有了!”
“有了?”
全旭欣狂,他兴奋得像一个孩子一样,直接跑向后院。
果然,此时在二娘居住的小屋里,她正在窗前绣着花,身边放着一些婴儿的小衣服和小鞋子,她手绣着的正是虎头鞋的虎头样式。
全旭上前抱住二娘:“为什么不告诉我?”
“什么?”
“你有了!”
“哎!”
二娘长长的叹了口气:“现在真是不太确定,我想再等等……”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看我怎么惩罚……”
说到这里,全旭感觉好像有些不对,他想了想道:“我要出去一趟,家里你就多照看一些!”
二娘问道:“非去不可吗?”
“嗯,非去不可,我要是不去,估计会死很多人!”
“那你去吧!”
全旭安排罗世明统领家丁兵,负责全旭大院以及各个工坊的安全,袁世卿负责田地与各个工坊,曹氏和红尘负责女人坊,陈应则负责银行的筹建工作。
安排好家里的事情,全旭这才带着三娘开始登州方向进发。
本来,全旭想开着末日堡垒去,考虑到末日堡垒的速度快,而且舒适,可关键是动静太大,山东又是人口密集的地区,想要神不知鬼不觉,难度太大。
全旭只能退而求次,采取骡马化前进。
全旭与三娘乘坐着马车,家丁兵第一哨哨长徐彪率领第一哨五十名家丁兵,携带十三辆大车,大车上装着各种罐头、压缩饼干以及帐篷等物资。
全旭家中只有五匹马,而且都不是什么好货色,两匹马带动这辆马车,一天充其量跑个一百来里地。
刚刚进入东平府东阿境内,官道上有一处树荫茂密。
全旭等人在此歇息,就在这时,远处响起了“铃铃铃”的铃铛声。
徐彪抬头一看,不远处有三四十名骑着马,扛着大砍刀的骑士,缓级而来,这些人明显一看就不是善类。
“不好,是响马!”
徐彪大惊失色:“全爷,您先撤退,我们挡住他们!”
“撤个屁!”
全旭没好气的道:“咱们正好没马,这不,送马的过来了!”
三四十名响马,远远的包围而来。
为首的一名络腮胡子,骑着一匹枣黄马,扬着手中的大砍刀,指着全旭的马车道:“里面的人,赶紧给我下来!”
全旭正准备下来,三娘率先跳了下来,此时的三娘穿着防刺服,一手握着一柄雁翎刀,一手倒扣着一把多功能刀。
络腮胡子看着水灵的三娘,瞬间流起了口水。
全旭下车,也没有废话,掏出枪,朝着响马们开始射击。
“砰砰砰!”
全旭的枪法有点臭,本来瞄准为首的那名络腮胡子,结果三颗子弹打中了他骑的马。
战马嘶鸣着倒在地上。
手枪的声音其实不大,然而却把众响马吓了一跳。
在全旭开枪的同时,第一哨五十名家丁兵,纷纷从大车上抽出刀枪,重点是火枪,特别是十二支迅雷铳,向响马们开始射击。
迅雷铳可以十八连发,早已装好火药与子弹的迅雷铳,朝着这些响马开始射击。
“砰砰砰……”
响马们顿时人仰马翻,也是他们太大意了,以为全旭他们不敢反抗。
结果,枪声响起,响马倒下了一多半。
剩下的十几名响起,急忙举起双手:“别打了,好汉爷,我们投降!”
“投降,投降个蛋!”
徐彪抄起雁翎刀,朝着络腮胡胡的脑袋就砍了过去。
“刷……”
寒光闪过,那名络腮胡子的脑袋,像皮球一样滚落在地上,脖子上断口出喷射出鲜血,在阳光的照耀下,甚是瑰丽!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一八章大肚子不一定是怀孕
第一一八章大肚子不一定是怀孕
骑兵对步兵拥有着先天优势,骑兵就像装甲车一样,对步兵有着碾压性的优势。
只是非常可惜,这股响马太过自以为是,或者说,他们只是响马,不是骑兵,就这样冒然就冲了过来。
骑兵对步兵虽然有优势,但是,却不能靠近步兵,要不然,近战乱战,骑兵目标大,不灵活,反而容易被步兵围殴。
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三四十名响马,被迅雷铳一阵乱射,当场就倒下了三分之二,剩下的再想跑,已经晚了。
攫欝攫。这场突如其来的战斗,开始得匆忙,结束得更加迅速。
短短一柱香工夫,战斗完全结束。
全旭的家丁兵有两名在近战中被砍伤,伤势不重,并不影响行动,伤势最重的是一名叫杨栓住的倒霉蛋,他在去牵马的时候,被那只脾气暴烈的大红马,用头撞了一下,躺在地上半天没有爬起来,估计摔得脑震荡了。
全旭有些兴奋,这次缴获,获得了二十二匹马,虽然响马的马,也不见得是什么良马,至少,他们可以形成骡马化行军。
大车上装上他们宿营时,用的铁锨,家丁兵们拿着铁锨,直接在官道边上的沟渠里,直接就地挖个大坑,将响马的尸体扔进去,迅速清理现场。
那些被火铳击中的马尸,自然也没有浪费。
剥皮的剥皮,开膛的开膛,全旭的家丁兵标配就是斧头,现在可是派上用场了,拿着斧头,把马肉大卸八块。
徐彪望着这些马肉道“全爷,天气太热,马肉容易变臭,这可怎么办?”
全旭很想直接说丢掉,三娘一脸不舍得的道“前面有个松树林,拿松树一烤,马肉可香了!”
全旭想了想道“如此也好,咱们进林子!”
现在已经是五月上旬,全旭不知道袁崇焕杀毛文龙的详细时间,可是无论他如何赶路,想到抵达皮岛,至少需要五月中旬,甚至下旬。
也不是一时半会可以把速度提上来的。
听到全旭的命令,众家丁大喜,他们马上动手,把马肉放在大车上。
这些大车用人推的时候,一辆大车装着五六百公斤东西,现在有了马,再装七八百公斤也压不坏车辆。
总共十九匹死马,拥有的马肉加起来也就千斤,倒也不算费事。
众家丁兵抵达松树林以后,开始处理马肉。
这次全旭带了一哨家丁兵,也就是五十个人出来,携带了五口不锈钢桶,充当做锅的大锅,这种不锈钢桶是一百升的,使出起来非常方便,挖着炉灶,就可以烧火做饭。
大块的马肉直接剁成拳头大小的肉块,洗干净之后,用水煮去血沫子,然后整包整包的火锅底料倒进不锈钢铁桶里,把马肉倒进去,大火猛炖。
不多时,五口不锈钢桶里就冒出诱人的香辣气息。
五口不锈钢桶其实远远无法炖下十九匹马的马肉,更多的家丁兵们则是拿着松枝,用刀止削掉松枝枝的皮,穿着马肉块,放在火上烧烤着。
很快就肉块就发出诱人的香味。
全旭自然不用吃大锅饭,马车上装着全旭的炉子,不过,马肉其实小锅炖肉不香。
全旭也跟着众家丁兵们一起烧着马肉,当然,孜然和调味品是三娘的专属,众家丁兵只有细盐和辣椒面儿。
随着一个时辰过后,马肉炖得松软可口。
众家丁兵们大口大口的吃着马肉,丝毫没有任何不适应。
五十余人最多也就干掉一匹马的马肉,剩下的马肉在煮熟以后,再用火烘干,制成马肉干,就不用担心变质的问题了。
缴获的骏马,让全旭麾下的家丁兵的速度提高了不少,原本他们每天既使强行军,也不过百八十里地,现在有了二十二匹马,加上全旭马车上的两匹,共计二十四匹骏马,速度提高了一倍。
大名府到登州府,全程一千三百多里,全旭原计划半个月才能抵达,然而,随着这些骏马的缴获,他直到五月初七这天,就抵达了登州境内,全程用了九天时间。
看着登州的界碑,全旭笑道“今天晚上之前,咱们赶到登州城,有热水、热饭,大鱼大肉,随便吃,管够!”
众家丁兵非常开心。
这一路上,众家丁兵确实是没少吃马肉,然而问题是任何东西吃多了,就感觉不到美味了。
刚刚开始第一顿吃马肉的时候,他们五十个人,干掉了足足一匹马,平均每个人吃了将近五六斤马肉。
到了第二天的时候,他们只吃下了半匹马的马肉,第三天更少,只有一条马腿肉,每个人不到半斤肉。
巘戅书仓网戅。六七天下来,这些马肉依旧还剩下大半,不过他们拿着马肉,在跟上跟百姓们换了不少野菜和蘑菇,也算是改改口味了。
就在路过一个面积不大的池塘里,突然看到池塘边上围着两三百号人,众人拿着木棍、榔头、扁担,喊打喊杀,乱成一团。
全旭以为这是附近的村落因为水源的问题发生械斗,这种事情在古代、哪怕是几十年前,都非常常见。
走的距离更近一些,全旭这才发现,众人包围中,用猪笼子装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女人的衣衫有些凌乱,嘴里被塞着破布。
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年,长得黑壮黑壮的,拿着一把柴刀,与众人对峙着。
少年的身手相当敏捷,十几个百姓硬是没有拿下他,反而被他接连放倒五六人。
一名族老模样的人,气得胡子乱抖,指挥更多的人包围少年。
攫欝攫。由于是山东方言,全旭反而听不太懂。
通过三娘向全旭解释,全旭这才了解到。
原本这名女人男人死了三年多,突然间肚子大了起来,众人以为女人不守妇道,要把他沉塘。
可是这个少年,也就是女人的儿子不干了,他拿着刀与众人拼命。
三娘有些急了“相公,咱们走吧,这样的臭女人活该被沉塘!”
全旭对这名女人并不关心,只是看着那名少年身后不错,显然是练过的,他身边缺少一个能打的家丁。
如果可以像里梅长苏的贴身侍卫飞流一样,他以后出行,也可以多一份保障。
想到这里,全旭决定管这个闲事了,他朝着徐彪摆摆手,在他耳边轻声低语起来。
全旭让三娘给徐彪一把银币,徐彪拿银币,朝着那名族老走去。
全旭没有让家丁兵动手,直接劫人。
这些百姓只是观念问题,本性淳朴,那名少年被几名百姓按在地上,动弹不得,他大吼大叫,百姓们倒也没有伤害他。
果然,一切如全旭所料的那样。
起初,族老听着徐彪的话,显得非常愤怒,可是当徐彪将银币亮出来的时候,众人反而沉默了。
什么叫不守妇道,为了钱卖儿卖女的多了,典妻这种毁三观的事情在古代也不是没有,反而非常常见。
所谓的典妻,就是把妻子当物品一样典当,是一种临时性的婚情方式。不过,却也很是讲究仪式的,一般要经过媒证、订约、下聘、迎娶等环节。
一般典妻均经过订立契约的过程。契约主要写明出典妻的时间、租价及备往事宜。典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典租价以妇女的年龄大小、长像典租时间的长短而定。
巘戅戅。对承典的人说来,对自己所要典的女人都会提出条件的,比如必须具备生育能力,出典期间不得与原来的丈夫同居,更不能回家照看自己的孩子哪怕看一眼也不允许等,并将这些要求写到契约中去。
在记载“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
当徐彪亮出一大把银币的时候,那名族老以及周围的百姓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徐彪将一枚银币递给族老“这是一两重的银饼,你可以验验。”
全旭铸造的银子,成色比一般银锭更鲜亮,那名族老接过银币上下打量起来,用牙齿一咬,就出现一个牙印。
徐彪接着道“一大一小,两个人我们东家都要了!”
说着,徐彪将手中的银币一二三的数了起来“十五枚,就是十五两银子,能买一大一小两头牛,这价格买个黄花闺女都绰绰有余,做人哪,不要太贪心!”
众人不约而同的望着全旭的方向,全旭此时带着一辆带着车厢的奢华马车,十三辆平板马车,二十多匹马,四五十名壮强的家丁,一看就知道是大户人家。
那名族老伸手抓向钱。
徐彪急忙一闪“还有契约,不许赖账!”
又用了,好在保长识得几个字,拟写了一份文书,一式两份,签字按手印,这才完成交易。
众百姓与族老拿着银币走了,留下了猪笼里的女人和那名少年,没有其他人按着他,他急忙起身,捡起柴刀,疯狂的砍着猪笼。
徐彪望着少年“小子,你别想着跑,我们东家可是花了十五两把你和你娘买下来了,你们两比牛都贵!”
少年一言不发,从猪笼里把他娘扶起来。
“多谢老爷活命之恩!”
全旭看着妇女脸色苍白,明显不是吓的苍白,而是一种病态的苍白,她的腹中隆起,却瘦得不像样子。
难道说,这是大肚子病,而不是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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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一九章会叫的狗不咬人(三更)
第一一九章会叫的狗不咬人
大肚子病,其实也是吸血虫病。
全旭有个同学经常在自己面前卖弄自己的专业,他多少记住一些,不过并不确定。
花了十五两银子买的这个少年名叫沈良材,女人则是沈良材的母亲叫沈周氏。
全旭等人继续上路,反正无论是家丁兵,还是全旭都是坐车,现在多了两个人,幸好经过沿途的消耗,大车上的物资也空了不少,沈良材与沈周氏坐在马车,朝着登州城走去。
登州城是山东的大城,也是一个军事重镇,一半百姓,一半军队的军队家属的这种城市。
全旭这样的外乡人过来,每个人居然收了四十文钱的人头税。
四十文钱,对于全旭来说,自然是小钱。
徐彪临时客串管家的角色,他在城里给全旭挑选了一家面积不小,还算干净的客栈——刘记客栈。
全旭直接包了一个院子,带着马厩,环境还算不错,不过被褥什么的,有些潮湿,这让全旭有些不适应。
沈周氏很快就进入了角色,充当烧火做饭、洗洗涮涮的工作,而沈良材则被全旭扔在家丁兵中队伍中,跟着一起吃饭。
全旭泡了一个热水澡,神清气爽,这才向徐彪说出来意“你去码头看看,给我买艘船,我要的船要新,结实,而且要大,至少要两千料以上!”
中国古代没有出现吨计量单位前,船只的运载是以料为单位来计算大小的。料的前期意思并不是只船承载单位,而是造船所用木料的数量。一料大约相当三百多斤的浮力,两千料,就是相当于三百多吨的样子。
徐彪点点头道“是!”
正所谓领导动动嘴,下属跑断腿。
尽管一路赶来,众家丁兵都非常辛苦,可是徐彪依旧安排好小院里的防卫,这才出去办事。
全旭又吩咐沈周氏“沈周氏!”
“奴在!”
“这几天你负责去采买食材,至于饭菜,每顿要有肉食,多买些鱼、鸡蛋还有下水,每顿肉食要以咱们五十四个人的量买。”
沈周氏喃喃道“这怎么能行,怎么能一点规矩都没有!”
在沈周氏想来,徐彪是一个哨长,姓文的是副哨长,哨长好像总旗一样,都是七品官。
当然,明朝的武官虽然不值钱,但是你要看跟谁比。
跟文官、士绅相比,武官之中,别说七品总旗,就算是五品千品官,也照样被一个七品知兵骂得头都抬不起来,更别说什么六品百户或七品总旗,从七品小旗了。
可问题是,在平民百姓眼中,官就是官,身穿官报的人就比他们大,就可以对他们作威作福。
徐彪和文副哨长自然可以吃肉,全旭这个东家也可以吃肉,三娘这个小妾,跟着全旭吃肉也没有什么问题,可是……连他们在内,所有人都吃肉,这就太奢侈了。
全旭没有理会沈周氏的想法,淡淡的道“该买就买吧,向三娘报账就行!”
全旭出来的时候,所携带的银子并不算太多,只有不到八千多枚银币,用来买一艘船应该是足够的。
“是,老爷!”
“对了,你和沈良材,再买几匹做,做两件新衣服!”
全旭望着沈良材身上的衣服,已经破得不成样子“算我赏你们的,我们家里,没有一个人穿破衣服!”
沈周氏这才想起,徐彪等人穿得衣服虽然奇怪,她在洗衣服的时候,发现都是厚实的棉布,非常结实,而且好看。
沈良材自从长这么大还没有穿过新衣服,他兴奋的道“谢全爷!”
“嗯!”
全旭摆摆手道“对了,通知所有人,不准喝生水,所以的水,必须烧开了喝!”
“是!”
沈周氏和众家丁兵们,站岗的站岗,喂马的喂马,全旭则拥抱着三娘,进入睡梦中。
农历五月已经算是盛夏,夜短天长,全旭一觉睡到自然醒,天色已经大亮,在三娘的服侍下,全旭更衣,洗漱。
就在全旭吃早饭的时候,徐彪带着一名瓜皮帽的男子,这名男子与陈应的体格有一拼,笑眯眯的简直就是弥勒佛。
由于天气湿热,他的衣服已经汗透了,还不时的拿着一个手帕擦着汗。
“全爷!”
“全爷好!”
这年头与后世一样,买东西是大爷。
那名瓜皮帽的态度非常和气。
“全爷,这是典当行的刘掌柜!”
“哦!”
全旭笑道“刘掌柜还典当船?”
刘掌柜苦笑道“好叫全爷知晓,我们当铺无物不可当!”
“两千料的船有吗?”
“有,别说两千料,三千料的船都有!”
“三千料的船多少钱?”
两千料的船可以载重三百多吨的样子,按照资料记载,皮岛的毛文龙有两万八千名士兵,以及辽东百姓,不下十余万人。
粮食自然是越多越好。
刘掌柜笑道“就是有船,现在禁海,全爷买船,只怕会亏本!”
“空船出海,难道也会禁吗?”
全旭自然知道明朝禁海,不过好像是说有资料说,明朝的水师已经完全烂到了根子里,特别是登州水师,已经只剩破船三艘,只怕连出海都是问题。
“这个,关键是全爷有没有门路!”
“没有!”
全旭望着刘掌柜道“刘掌柜想来有门路?”
“这个嘛!”
全旭望着三娘一眼。
三娘会意,从房间里取出一个玻璃的摇钱树,她用托盘端着,上面还盖着红色的绸缎。
三娘缓缓将摇钱树放在桌案上,全旭轻轻掀起绸缎,露出金光灿灿的摇钱树。
刘掌柜的眼睛瞬间就直了。
全旭笑眯眯的道“刘掌柜,你也是见过大市面的人,这颗摇钱树,你看看,能不能够借用你的门路?”
“这个……”
刘掌柜内心狂喜,他可以看出徐彪等人都是练家子,身上还隐隐带着血腥之气,只是不太像是活海船,在海上讨生活的人。
“我那艘三千料的大海船建了不过三年,当时可是花了七千多两银子!”
全旭叹了口气“真是可惜啊,听说这海上赚钱,这个钱,看来全某是没有本事赚了,徐彪,替我送送刘掌柜……”
刘掌柜一听这话就急了,典当行就出了名的赚的是黑心钱,那艘三千料的海船确实就造价七千多两,不过在他的典当行里,只典当了八百两。
八百两银子,外加巡检司那些打点的小钱,换一个摇钱树,他就可以凭着业绩调进京城。
“这个,全爷,你看,谁让咱们两个这么投缘呢!”
刘掌柜笑眯眯的道“我看全爷也是敞亮的人,我就亏点,交你这个朋友,全爷,您看,咱们什么时候过户?”
“徐彪,你去跟着刘掌柜过户!”
“是!”
全旭又望着三娘,使了一个眼色。
此时,三娘端出一盘银枚,一百枚用纸卷成一卷,总共三百枚。
全旭抓起银币,用力一搓,银币就哗啦一下流了整整一个托盘。
“一事不烦二主,刘掌柜,咱们是朋友,我需要一帮伙计,能驾船,熟悉海船,你看这个忙,你能不能帮!”
刘掌柜的眼睛笑得已经看不出来了“帮,绝对要帮,全爷,您就等我的信儿,最迟中午!”
刘掌柜的手上下翻飞,不一会儿,就把这散乱的银币收起来,又将抱着摇钱树,朝着外面走去。
三娘隐隐有些担心“相公,你不怕……”
“他不敢!”
全旭冷笑道“最好他老老实实,促成这笔交易,要不然,我砸了他的典当行!”
……
皮岛码头,数百名东江军大小官弁,列队严整。
他们的队伍虽然整齐,然而,戎服却大都破破烂烂,包括东江镇总兵毛文龙在内,他一身紫色公服,头戴梁冠,站在正中央,他的官靴,居然破了两个洞,大拇脚趾露出来,在人群中显得非常醒目。
远远地,一艘三桅炮船,正在缓缓行来。
这种战船是明朝水师战船,非常高大,首昂尾翘,航行迅速,不惧风浪。树三桅,主桅高三丈,船长二丈,舱五层,船面设楼高如城,可容三百人,配红夷炮八门,千斤佛郎机四十门。(注,此船造法样式均失传,仅东山岛出土过残骸。)
这艘三未炮船之后,跟着左右各两艘连环船,蜈蚣船若干。
远远的望去,帆影重重,显得异常壮观。
炮船越来越近,大船的旗杆上,挂着一面大纛,上书“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经略蓟、辽兼督登、莱、天津军务,镇宁远、安抚大使袁。”
东江镇副总兵陈继盛低声向毛文东道“恐怕来者不善!”
毛文龙摇摇头“不然,咬人的狗不叫,会叫的狗不咬,姓袁的只会狂吠,他摆的阵势越大,越不是来找茬的,轻车简从,倒是要小心了!”
刘兴祚低低呸了一声“他敢!”
毛文龙看着炮船上的炮口,出于多年老将的警觉,他隐隐有些不安,眼皮子直跳,他望着身后的刘兴祚道“让兄弟们,准备好!”
“遵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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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二零章印证一个猜测
第一二零章印证一个猜测
炮船之上,袁崇焕站在甲板上,遥望着码头上的东江镇诸将。攫欝攫
此时,身为袁崇焕的身边侍卫刘兴治,笑眯眯的望着袁崇焕道“东江镇总兵毛文龙、副总兵陈继盛,通判刘应鹤都来了,所有将校都来了,这个面子给的不小!”
袁崇焕默不作声,冷眼望着站在最前面的毛文龙。
事实上,袁崇焕是一个非常高傲的人,他万历四十七年赐同进士出身,任福建邵武知县。
天启二年,他得到侯恂的赏识,擢升为兵部执事。
天启三年出师辽东,监修宁远城。
天启四年以防守的功劳,先后晋升为兵备副使、右参政。
作为一个官场新丁,袁崇焕从一个正七品知县,干右参政,相当于副省级,仅仅用了五年时间,他的升官速度,简直就是像坐了火箭。
天启六年努尔哈赤率军攻打宁远,袁崇焕率祖大寿,满桂,何可纲等人坚守,他升任辽东巡抚,与大将满桂闹不和,于是袁崇焕上疏请求将满桂调往别处,明廷于是召满桂回朝。
经略王之臣奏书请求留住满桂,袁崇焕又因此与王之臣闹不和。明廷担心这两个人闹矛盾会影响大事,于是将两人分开,王之臣督关内,袁崇焕守关外。
就是在朝廷的纵容之下,袁崇焕越来越骄横,越来越目空一切。
特别是崇祯当上皇帝以后,以袁崇焕为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经略蓟、辽兼督登、莱、天津军务,镇宁远、安抚大使。
等于说,他已经做到了文臣的巅峰,正二品。再往上,像什么太子太保,太子太师,其实都是虚衔。
然而,袁崇焕最不舒服的就是毛文龙这个刺头,双方的梁子结得有点深,早在天启六年的时候,毛文龙却被“和硕贝勒”阿敏率军出征朝鲜,说是出征朝鲜,其实矛头对准的是毛文龙。
结果,毛文龙向袁崇焕求援,袁崇焕拒绝出兵,而毛文龙坚守不住,败走皮岛,手下两员大将毛有俊、刘文举被杀,对于袁崇焕的拒不出兵,毛文龙心里也不是滋味。
正所谓风水轮流转,仅仅四个月之后,努尔哈赤率领大军攻打袁崇焕镇守的宁远,他命毛文龙出兵袭击努尔哈赤的后方。然而当时,毛文龙向朝廷虚报,说后金兵马十万,事实上当时仅仅五十四个牛录,相当于差不多两个旗的兵力。
毛文龙与后金经过长达两个多月的对峙,缠斗,以杀伤千余,暂首三百的战绩,击退了后金军队,也趁机攻击后金沈阳,间接解围宁远,可是,人家袁崇焕压根不领情,他以已度人,认为毛文龙也会他一样,故意的。
双下结下了梁子越来越深,双方互不理睬。
其实,双方都是骄横的主,袁崇焕是天启朝朝廷与崇祯惯出来的,而毛文龙则是袁可立惯出来的。
直到崇祯元年,袁崇焕这时经略整个辽东,现在可以新账老账一起算了。巘戅tianix戅
这时的袁督师手下有祖大寿,赵率教,满桂,何可纲等一干猛人,全都服服帖帖,袁崇焕确实没有把毛文龙当盘菜。
对于这个不服管教的毛文龙,袁崇焕打算杀一儆百。
袁崇焕其实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他知道毛文龙看似粗狂,实则心细如发,他如果轻车简从,毛文龙一定会小心翼翼,甚至暗中戒备。
袁崇焕想要拿下毛文龙并不容易,毛文龙虽然是刺头一个,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是能打,和袁崇焕一路扶摇直上一样,毛文龙也是一个
毛文龙万历四年正月十一日出生于浙江杭州府钱塘县忠孝巷。祖父毛玉山,原在山西经营官盐,后因生意需要,举家迁往杭州。参加了辽东的武举考试,“列名第六”,被任命为安山百户,不久又升千总。
万历三十六年,升叆阳守备。
天启二年,当袁崇焕还是六品兵部执事的时候,人家毛文龙已经是总兵官,左都督,挂起将军印,赐尚方宝剑。
论资历,毛文龙在辽东比袁崇焕老多了。
当然,论官职,毛文龙也比袁崇焕大。
毛文龙是平辽总兵官,挂征虏前将军印,太子太保、左都督
太子太保为三师之一,文职正一品,左都督为武职正一品,虽然都是虚职,可实打实的文武都是正一品,而且还有尚方剑。
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督师蓟﹑辽,兼督登﹑莱﹑天津军务。兵部尚书正二品,虽然兵部和五军都督府的权力相当,但品级毕竟差了一些。右副都御史是正三品,督师并不是正式的官名,可以看作是一个临时工作小组,就是总督蓟﹑辽,兼督登﹑莱﹑天津军务。
当袁崇焕踩着踏板,走上了岛来。
毛文龙上前躬身施礼平辽总兵官,征虏前将军、太子太保,左都督毛文龙,拜见宣抚大使!“
袁崇焕急忙上前,双手扶住毛文龙的臂膀“文龙不必多礼!”
他上下打量了毛文龙一番,感慨道“老了,瘦了!”
他拉着毛文龙的手“记得上一次见面,还是袁督师辽,那是五年前了吧?”
毛文龙道“五年前,袁督师还是幕中道员,如今已经是持节鉞的经略抚使,回京之后,宣麻拜相,就是我大明的宰相了!”
袁崇焕苦笑着“甘苦自知啊,建奴倡乱以来,凡我辽东文武,有哪个是真能得了善终的,前方将士的辛苦,朝廷里那些尸位素餐之辈,能体会得了吗?”
他这番话说出来,听到的东江军将将,不由得一个个点头称是。
刘兴祚低声对陈继盛道“这个新的督师,倒也没那么碍眼!”
陈继盛冷笑“这你是错了,文官冲你吹胡子瞪眼睛,拍桌子骂娘,那倒没事,冲你笑的时候,你就要小心了!”
袁崇焕拍了拍毛文龙的手“多余的话,慢慢再叙,我带来了一封慰劳札子,内阁诸公已经批复了,为众将晋级加爵,找个地方,先宣读了,再说正事!”
攫欝攫。毛文龙愣了一下,他一直向朝廷要粮要钱,说实话,朝廷对东江镇简直就像是后娘一样,扣门不说,还欠着。
毛文龙拱手道“是,袁督师请!”
刘兴治带着一百名安抚卫队,走下船来,一个个盔明甲亮,器宇轩昂。
刘兴祚望着刘兴治挤眉弄眼,他低声对陈继盛道“看到没有,那个是我兄弟,我家老五!”
就时,炮舰却升响起了战鼓声。
毛文龙向海面上望去,只见海面上出现一艘三千料大船,船的规模与三桅杆炮船一样高大,不过看制式,居然是艘民船。
这艘民船显然也发现了这里的军舰,急忙调头就跑。
这艘突然出现的民船,自然就是全旭的了,他从刘掌柜那里买来船之后,又将存放在体育工厂仓库里的粮食共计五百吨,转移到这艘船上,带着五十名家丁兵,以及临时招募的三十余名水手。
也幸亏全旭临时查阅了一下资料,这才发现袁崇焕杀毛文龙的准确时间是崇祯二年的六月初五,距离现在还有二十多天。
同时,杀毛文龙的地点也不是皮岛,而是双岛。
双岛金州区西南海中有二岛南北对峙,名双岛。
全旭带着船就直接来到双岛,然而,却遇到袁崇焕刚刚登上双岛。
按照历史资料上说,袁崇焕知道毛文龙不好对付,他天天与毛文龙设宴饮酒、行乐,每每到半夜才罢,毛文龙没有觉察袁崇焕的意思。
袁崇焕同他商量更改营制,设立监司,毛文龙很不高兴。
袁崇焕用离职返乡劝说他,毛文龙回答说:“以前有这个意思,但现在只有我了解东部战事,等东部战争完毕,朝鲜衰弱,可以一举而占有。“
袁崇焕更加不高兴,就在六月五日这天邀请毛文龙来观看将士们射箭,先在山上设了帷帐,命令参将谢尚政等安排身穿铠甲的士兵埋伏在帐外。
毛文龙来后,他手下的士兵不能进帐里来……
现在好了,毛文龙暂时死不了,可是全旭的麻烦却来了。
双方距离在视线之内,而军舰却比民船快,最多一两个小时就能追上来。
“全爷,现在怎么办?”
“不用担心!”
全旭转而望着那些水手“你们知道皮岛在哪儿吧?”
“知道!”
“行了,咱们直接去皮岛!”
随着舵手开始转舵,大船调头朝着皮岛方向航行而去。
明军炮船和蜈蚣船开始追击,不过双方一时半会也追不上来。
但是,双方的距离正在拉近。
巘戅妙笔坊戅。“相公,怎么办?”
三娘吓得抓紧全旭的手。
全旭的目光放着船舷上捆着的羊皮筏子,他顿时有了主意“解下来一个,上面放着几袋粮食!”
众水手解下来羊皮筏子,然后用绳子捆着三麻袋粮食。
全旭拿着笔,在麻袋上面写了两个字“粮食!”
众水手慢慢将羊皮筏子放到身后。
全旭望着身后的明军炮舰,很快那些炮船看到了羊皮筏子,也看到了上面的字,炮舰和战舰就慢慢停止了追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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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二一章东江军副将刘兴祚(二更求订阅)
第一二一章东江军副将刘兴祚
攫欝攫。三娘望着那些军舰和炮船,缓缓的停船,双方的距离越拉越远,她有些不解的望着全旭“相公,他们怎么了停了!”
“因为,他们认为我们是盟友!”
全旭扶着甲板上的围栏,脸上挂上淡淡的笑容,可是他的心里却大骂。
在很久以前,全旭看过起点大神作家吴老狼的,他的书里有一个设定,他记得非常清楚,在吴老狼的书中,袁崇焕与吴氏、祖氏等辽东将门一起成立一个利益集团,而袁崇焕就是这个集团的山长。
他们通过交易的方式,把粮秣、兵刃、铠甲、火药、火炮、百姓、地盘,一切都卖的都卖给了后金。
全旭自然知道这是,他原本不太相信,就试着将三袋粮食扔进羊皮筏子上,写着粮食的字样。
他故弄玄虚,没有写这粮食是谁的,只是写着粮食,放着真正的粮食。
果不其然,明军炮船和战舰就不追击了。
为什么不追击?
就是因为明军已经自然而然的认为,这批粮食是送给后金的,他们是暗中放水。
要说袁崇焕跟后金没有一点关系,全旭只能呵呵了。
为此,他还在后世查阅了大量的资料,从守宁远开始,袁崇焕就知道,关键时刻,就需要毛文龙的东江军,趁机袭扰后金腹心之地,结果他掌握实权以后,马上拿毛文龙开刀。
四个月后,皇太极就带着八旗精锐,倾巢而出,直接杀入关内,而袁崇焕率领九千余关宁军精锐,一路跟着皇太极,他原本有机会在蓟州、通州狙击皇太极,然而诡异的是,无论袁崇焕却一直没有与后金发生超过二百人以上规模的战斗。
直到现在,全旭明白了,袁崇焕除了是一个嘴炮,还是极有可能是里通后金,关宁军最大的汉奸。
全旭的脸色有些阴沉,丝毫没有逃出升天的喜悦。
三娘还以为全旭可能是晕船,就扶着全旭道“相公,要不进舱里歇歇?”
“不用!”
全旭摇摇头道“我没事,只是心里不舒服!”
确实,全旭的心情相当糟糕。
他宁愿相信袁崇焕是无能,是因为目光短浅,自私自利杀了毛文龙。
果然,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无缘无故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一饮一啄,莫不有因。
明末最大的问题,其实是体制问题,朝廷已经没有实力,制衡各方将领,也缺乏对各路军镇的有效控制,以至于后期类似左良玉那等小小总兵却拥兵三十余万,割据地方,盘剥百姓,朝廷完全使唤不动他,甚至他越猖狂,朝廷越要安抚他,要粮给粮要饷给饷,升官升爵,就怕他造反。
而那些忠于朝廷听从号令的军队反而得不到补给,无法发展,在天启五年,毛文龙的东江镇就有十五万军队,受后勤补给及朝廷中大臣们对毛文龙的非议。
天启七年,减员至十一万。到了崇祯元年核对兵员的时候,东江镇只保留了士卒三万六千人。
但这是依据朝廷用于供给军饷的兵员数量,换句话说,朝廷不管你有多少兵,我只提供你三万六千人的粮草军饷。
其实毛文龙多次上疏直言岛上有士卒十余万,军饷不够云云。但是朝廷仍然只当作耳旁风,一方面是不愿提供巨额粮饷,一方面也是出于对毛文龙的不信任,而毛文龙确实存在着虚功冒响的行为,所以起了限制其发展的心思,导致东江镇士卒粮草军饷供应不及时,为后来东江镇覆灭埋下了隐患。
全旭长长的叹了口气“真是作了一手好死!大明灭亡得不冤,只是可怜了吾国吾民!”
……
经历过全旭的海船事件耽搁,其实反而救了毛文龙一命。
袁崇焕原本计划,在毛文龙帅府宣旨之时,趁机杀掉毛文龙。刘兴祚就是袁崇焕可以斩杀毛文龙的关键人物。
袁崇焕身边抚标亲卫就是刘兴治,也是刘兴祚的五弟,而刘兴祚在毛文龙身边,控制着毛文龙的部分亲卫。
只要刘兴祚率领亲卫不管不顾,就算袁崇焕杀了毛文龙,他也离不开双岛,别看袁崇焕带了几千抚标人马,浩浩荡荡,进入双岛。
与东江军十数万人马比起来,还真不够看的。
巘戅综艺文学戅。毛文龙是明朝除了戚继光之外,最重视火器的将领,他麾下的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皆是毛文龙的养子,都是擅长用火器的将领。
不过,在毛文龙被杀之后,三人相继投降后金,成为铁杆汉奸,为后金所驱,成为四顺的三位,大杀四方,似乎成了毛文龙死有余辜的“罪证”。
然而,作为养子的三大汉奸,论部队指挥能力都不弱,更何况是毛文龙。
毛文龙本来就是一个聪明的人,他在看到明军炮船和战船在遇到“走私船”的时候,就开始了追击,追击了不过半个时辰,眼看着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马上就可以进入火炮的射程之内。
偏偏这个时候,袁崇焕居然下令停止追击,毛文龙就命令刘兴祚,利用其五弟刘兴治的私人关系,去打听情况。
很快,刘兴祚就向毛文龙禀告“大帅,是袁督师下令停止追击,具体原因不明!”
“那只筏子!”
“上面是粮食,都是上好的大米,麦子!”
刘兴祚伸手手怀,从怀中掏出一把泛着青白色,圆润饱满的大米。
毛文龙望着这些大米,满脸冷笑道“这样的大米,没有上好的水田可种不出来!”
“这个……末将不太清楚!”
“本帅少时在杭州府,能种出这样成色米的地,整个杭州府不会超过三十万亩!”
毛文龙的脸色越来越沉“兴祚,你说,袁督师为什么不追击这艘走私船?”攫欝攫
“这个……”
毛文龙愤愤的道“我早就怀疑,他里通敌寇,可是一直都没有证据,现如今,能不能拿到证据,就看你的了!”
“我……”
双方积怨甚深,毛文龙也一直试图找到袁崇焕不法证据,试图扳倒袁崇焕。
“兴祚!”
“末将在!”
“你带着水师,悄悄出海,咱们地头咱们熟,那艘大海船跑不快,一定要追上他们!”
“大帅的意思是……”
毛文龙冷笑“很多人都看到了,那艘船是重载,上面是装的粮食,又从登州方向来的,这批粮食……”巘戅九饼中文戅
“肯定不是给咱们东江军!”
“不错,本帅所料不差的话,这些粮食一定是给鞑子送去的!”
毛文龙愤愤道“只要本帅还有一口气,鞑子休想从海上获得一粒粮食!”
东江军并不是只有双岛和皮岛,像广鹿岛、鹿岛、大长山岛、小长山岛、色利岛、章子留岛、海洋岛、王家岛、至弥串堡等等。
拥兵十数万,抚民百万,这可不是虚数,而是实打实的这么多人口。
毛文龙麾下有水师大小战船一百四十多艘,不过大都是以小而破旧的三四百料船为主,这种小型船却有一个优势,那就是速度。
刘兴祚原辽东开原人。后被“市夷掠去“到建州女真地区,时为万历三十三年。在建州他以才干出众,且“伶俐善解人意“,深得努尔哈赤器重与赏识,被分到大贝勒代善的正红旗。他参与了后金进攻明朝挺进辽沈之战。以击敌、追逃等功授备御,并迅速高升,直至副将,受命管辖金州、复州、海州、盖州,南四卫之地。
后来刘兴祚投降明朝,称为毛文龙的部将,他控制着毛文龙麾下水师超过四成的力量,事实上。
刘兴祚带着水师悄悄出击,这让准备联络刘兴祚的刘兴治扑了一个空。
没有刘兴祚这个掌握着四成东江军水师力量的将领作为内应,袁崇焕还真没有办法动毛文龙。
刘兴祚与刘兴治虽然是一母同胞的兄弟,二人的思想观念和动机,绝对不一样,刘兴治是一个一心想往上爬的人,简单的说,只要有奶就是娘,他可不管什么对错是非。
刘兴祚则比较纯粹,心向大明,要不然,他在后金的时候,已经是高官了,比范文程范大汉奸高了至少六级。
他投靠毛文龙和袁可立,所求的也不是官位和勋爵,只是他心中的大义,然而,这却是明末最缺的东西。
明末航海与后世航海不一样,后世除非遇到航线,否则二船之间很少能相遇,可是明代的时候,都是沿着海岸线航行。
全旭经过一夜的休息,慢慢也平静了下来。
气愤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就算袁崇焕真杀了毛文龙,他就尽可能的招降东江军将士,而非将领,可以用购买的方式,把东江军百姓和士兵,从这些将领中买过来。
这样以来,没有士兵的三大汉奸们,就算投靠后金,他们也难有作为,他甚至可以提前除掉三大汉奸。
“全爷,大事不好了!”
全旭急忙穿上衣服,来到甲板上,他看着前方的海面上出现十数艘蜈蚣船。
全旭转而望着后面,也被十数艘战船包围了。
战船上的旗号却是东江镇副将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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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二二章本帅要清理门户(三更求订阅)
第一二二章本帅要清理门户
明朝虽然封禁海,然而,军事武器其实也与时俱进。全国各地仿制红夷大炮、佛郎机子母。
像这种四百料的蜈蚣船,蜈蚣船,象形也。能驾佛郎机銃,底尖面阔,两傍楫数十,行如飞。”参阅明李昭祥卷一、二。攫欝攫
蜈蚣船其实就是仿制葡萄牙人的多浆战船。
这种船拥着不惧风浪,航行迅速,可以逆风的优势。
在全旭的方艄船前面,一艘仅仅十余人的小快船直接行驶过来,朝着全旭大喊道““抛锚,降帆,停止前进,接受检查,违者格杀无论!”
全旭的家丁兵大部分都是旱鸭子,包括徐彪在内,几乎五十名家丁人都被吐得昏天暗地,最不受影响的人,也就全旭、三娘和沈良材母子。
不过,航行在海上的水手们非常迷信,他们不让女人上船,三娘和沈周氏都女人,这些水手全部反对。
不过,全旭又给他们每个人加了三枚银币,他们这才勉强同意了。
这时,家丁兵没有起到警戒的作用,让东江军水师居然包围了上来。
而那些水手们也惧怕这些官军,不约而同的望着全旭。
全旭淡淡的笑道“抛锚,降帆,让他们上船接受检查!”
徐彪这时,跌跌撞撞的跑过来“东家,我……我罪该万死!”
面对正规水师,哪怕东江军的水师很烂,但是人家有大炮,这样的木质船真扛不住几炮。
“不用担心!”
全旭要说不担心,其实是骗人的。
他想了想道“这样啊,你们朝着对方喊话,让对方的将领上来!”
全旭想着,他们的十二支迅雷铳,再加上他的那柄手枪,制服对方将领应该不成问题。
众水手扯着嗓子朝着众东江军将士喊道“是哪位将领当面?”
东江军士兵们纷纷大笑道“睁大你们狗眼看清楚,这是我们刘副将!”
“刘将军,我家主人有请船上一晤!”
蜈蚣船上的亲卫冷笑“刘将军,小心有诈!”
刘兴祚不以为然“我倒要看看是哪位神仙!”
刘兴祚的弟弟刘兴仁,他的母亲都死在后金,他对后金有着血海深仇,事实上,东江军将士,几乎人人都与后金有着毁家灭族之恨,他们能逼着东江军诸将投靠后金,只能说,他们真有本事。
人不是动物,都有感情的。
李陵一直心向汉朝,奈何汉武帝杀了全家。
很快,刘兴仁带着身边亲卫以及众士兵,开始纷纷登上全旭的大船。
不多时,刘兴仁一身皮甲,登上甲板。
一名亲卫看着全旭坐在甲板的椅子上,左边是三娘,右边是沈良材,既不行礼,也不迎接,顿时勃然大怒“你好大的胆子,见了刘将军也不下跪!”
刘兴祚也在悄悄的打量着全旭,不过他随即有些失望,不是熟悉的面孔,无论是晋商八大家族哪一家,负责与后金联络的人,都是家中的嫡系子弟。
这些人,作为曾经的后金核心人物之一,刘兴祚几乎都见过面。
全旭淡淡的起身,朝着刘兴祚道“没请教刘将军是!”
“某家刘兴祚!”
“哦!”
全旭微微一愣,刘兴祚的名号他是查过历史资料,自然是清楚的,他随即想到了应对之策“刘副将来得正好,在下全旭!”
说到这里,全旭的目光故意看向刘兴祚身后。
刘兴祚会意“这里都是刘某一个锅里捞饭吃的兄弟!”
“节寰公……”
说到这里,刘兴祚的手一抬,制止全旭继续说话,他转身吩咐身边亲兵“二十步之内,靠近者斩!”
刘兴祚的亲兵将所有的水手、包括全旭的家丁都驱赶到了甲板尾部。
全旭最大的优势是,他的视角,他可以从后世的历史资料中,以上帝视角来观察明末这个时空,无论是袁崇焕、袁可立、毛文龙、刘兴祚他们这些人的恩怨是非,全旭都是了解的。巘戅啃书居戅
更何况,明末最大的问题是,消息联系不及时。
袁可立就算再牛逼,也不可能马上跑到全旭面前拆穿他。
“这船上,都是节寰公让某,送给毛帅和东江军的礼物!”
“哦!”
刘兴祚微微一愣。
刘兴祚和毛文龙最为敬佩的人,不是崇祯皇帝,也不是内阁诸公,而是前登莱巡抚、兵部尚书,现光禄大夫、太子太保袁可立。
只是在天启七年,天启帝自知时日不多,加袁可立为三公允许其请辞,这是留给崇祯皇帝用的老臣,只是,崇祯皇帝担心袁崇焕不快,所以把袁可立给“遗忘”了。
全旭伸手一指船舱道“节寰公可曾兴祚浑身是胆,你不会怕了吧!”
刘兴祚摆摆手道“请!”
全旭带着刘兴祚进入船舱,率先看到的则是十二迅雷铳。
作为用火器的专家,刘兴祚一眼就认出了这种火器。迅雷铳最大的优势就连发射击,特别是在敌人冲锋的时候,一支火枪可以顶十几支火铳。
“迅雷铳十二支,备弹三百斤,麦三千石,米两千石,肉干六千斤,盐一百石。”
全旭指着船舱里的各种物资道“刘将军可以验收!”
刘兴祚并没有被全旭的话唬住,他望着全旭认真的道“可有袁公的信?”
全旭耸耸肩,一脸无奈“你知道我这一路怎么过来的吗?从登州入海,遇到登州水师,层层设卡,他们恨不得把我这艘船翻个底朝天,节寰公别说写信,就算是一字流出来,都是莫大的罪过,说真的,今上所为,着实让人寒心!”
说谎话的最高境界,自然是半真半假。
袁可立愤愤辞职,不满魏忠贤所为,也主要是当时黄立极主张把资源向袁崇焕倾斜,冷落东江军,袁可立据理力争,反而被排除朝廷核心之外。
刘兴祚又问道“那你怎么不证明,你不是鞑子的细作?”
“哼!”
全旭冷笑道“鞑子的细作都是废物,脑子进水了,直接向双岛屿进发,然后被你们一举活捉?”攫欝攫
刘兴祚想想确实是也是,如果想向后金运输粮食,大可以复州靠岸,更何况整个辽东半岛,能靠岸的地方实在太多了。
刘兴祚已经信了全旭的一部分话“袁公可有什么吩咐!”
“你且听着,东江不失,辽东无忧!”
全旭一边思考说道“节寰公能不能东山再起,就看刘副将、毛帅以及东江军将士的了!”
刘兴祚其实也不是清楚,如今袁崇焕势大,祖大寿,赵率教,满桂,何可纲都已经投靠在他的门下,只要袁崇焕可以辽东不失败,朝廷一天不会启用袁可立。
全旭所说的问题,在某一个程度上来说,其实是成立的,只是,刘兴祚并不知道,袁可立没有几年好活了。
刘兴祚似乎相信了全旭的话,他朝着全旭躬身道“兴祚失礼,还请莫怪!”
“不怪,不怪!”
全旭指着这些粮食道“还请刘副将带路,把这些粮食运到皮岛,这些粮食可是节寰公节衣缩食,置卖田产,遣散家财,从江南购得,无论如何,东江军不能让一粒粮食流入建奴之手!”
刘兴祚拍着自己的胸口保证“全先生放心,东江军没有孬种!”
全旭在东江军水师的护送下,朝着皮岛开始行军。
同时,刘兴祚也派人通知毛文龙,袁可立派出给他送了五千多石粮食的给养。
凭良心说,五千石粮食对于东江军十几万军队以及百万百姓来说,这点粮食只是杯水车薪。
然而,问题是,袁可立如今已经不再是兵部尚书了,而是一个致仕的老人,他依旧没有忘记东江军,没有忘记毛文龙,袁可立正在利用他自己的能量,给东江军争取利益。
毛文龙在看到刘兴祚的密信时,感动得眼泪横流。
明代的军官,如果没有后台,就没有上升的空间。
戚继光凭什么从一个登州卫世袭指挥佥事,像他这样的世袭卫指挥佥事,大明两百八十多万卫所兵,虽然不多,一两千人是有的。
他为什么会封为太子太保?官居一品?
就是为戚继光有张居正在朝中支持,失去张居正的戚继光也坐了冷板凳,下场悲惨。巘戅顶点&戅
毛文龙能挂上将军印,成为持节镇守一方的总兵官,左都督,官居一品,依靠的却是袁可立。
在袁崇焕大张旗鼓前来双岛,毛文龙已经决定借破下台,只要袁崇焕不太过难为他,他就学着赵率教,或何可纲的样子,向袁崇焕低头。
不过,在得知袁可立依旧没有死心,依旧想着复起的时候,毛文龙的心态终于变了。
在袁可立面前,袁崇焕算个毛线?
毛文龙马上召集东江镇诸将。
随着东江镇诸将到来,毛文龙众将领道“袁督师的酒肉不错吧!”
众将领听着这话,顿时感觉有些不对味了。
毛文龙淡淡的道“本帅是粗人一个,本帅只知道,没有节寰公的知遇之恩,就没有毛文龙的今天,就没有东江镇,这话摆明了说,倒也无妨,东江镇只有一个恩主,那就是节寰公,谁要是敢改换门庭!”
说到这里,毛文龙拔出尚方宝剑“本帅就要清理门户!”
“敢不从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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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二三章求求你给我一个痛快(四更求订阅)
第一二三章求求你给我一个痛快
全旭的大船终于在皮岛靠岸了,而徐彪等人在东江军士兵们的搀扶下,总算平安上岸。
不过,脚踩在皮岛的沙滩上,徐彪等家丁兵们却躺在沙滩上,东倒西歪。
“全爷,俺们给您丢人了!”攫欝攫
徐彪此时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次他们出来就是承担保护全旭的任务,在出来的时候,罗世明还专门交代徐彪,要是让全旭磕着碰着,让他徐彪自己撒泡尿,淹死自己。
可是,这一路上,他们的表现实在是太糟糕了。
不仅被明军水师差点用炮轰了,最糟糕的是让刘兴祚等人直接包了饺子。也幸亏全旭机警,用句诓住了刘兴祚等人。
关键是,全旭为了保住他们这些人的命,五千多石的粮食,还有十几匹马的马肉,全部便宜了东江军。
刘兴祚却非常喜欢徐彪这个憨厚的样子,他非常能忍,无论晕船晕得多厉害,每天都坚持吃饭,明明害怕看大海,偏偏坚持看海。
虽然他被折腾得七荤八素,不过,他已经快要适应了晕船。
“徐兄弟,别这样说,正所谓寸有所长,尺有所短,徐兄弟的过人之处,应该不是在海上,应该是在马上吧!”
刘兴祚从徐彪的罗圈腿就可以看出,徐彪是会骑马,而且骑术不错。
确实是如此,徐彪与其他灾民不一样,他本来是榆林人,为地主养马,训马,是世代马奴。不过,因为他在与蒙古人交易的时候,看到蒙古骑兵强抢,愤怒之下,拎起刀与蒙古人对砍起来。
结果,榆林自然是待不下去了,他只好逃亡中原,跟着灾民潮趁着冬天渡过了黄河,想在大名府讨口饭吃。
徐彪憨厚的笑了笑:“庄稼把式!”
全旭望着皮岛码头,却不见人影,隐隐有些奇怪。
“全先生,里面请!”
这个时候,随着大量的东江军水师靠岸,海边的树林里,钻出无数名衣衫破烂的东江军士兵,他们手中的武器,更是五花八门,有火绳火铳、也有三眼火铳,也有虎蹲炮,大刀、长矛,为首的一名将领,戴着明军制式的钢头盔,却袒露着上身,下身穿着一条短裤,赤着脚。
他看到刘兴祚过来,笑嘻嘻的道:“刘副将,这些是什么人?”
“永诗,不得放肆!”
刘兴祚板着脸道:“这位是节寰公的特使全先生,还不过来见礼!”
那名叫永诗的壮硕男子,丝毫不给刘兴祚面子,冷笑道:“什么节寰公……”
不等他的话说完,刘兴祚扬起鞭子,朝着永诗的身上抽去。
“啪!”
那名叫永诗的壮汉身上就出现一道血痕,这名壮汉眼睛一瞪,伸手指着刘兴祉:“你……”
“你什么你,没大没小,节寰公就是毛帅的恩公,就连毛帅见了节寰公都要行大礼。回头我一定要禀告毛帅,治你一个大不敬之罪!”
听到这话,这名叫永诗的壮汉,马上变脸,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全先生,您就当我是一个屁,把我放了吧!”
全旭听着永诗的名字感觉有些熟悉,好一会儿,这才想起,永诗,就是毛永诗,也就是清朝恭顺王孔有德被毛文龙的赐名。
孔大汉奸啊!
全旭咳嗽一声道:“算了,正事要紧,赶紧的让人过来卸货!”
从简短的对话,全旭也可以看出,东江军并不是铁板一块,也只有毛文龙能震得住这些骄兵悍将,刘兴祚虽然是一个副将,而作为参将的孔有德根本就不鸟刘兴祚。
这也解释通了,为什么毛文龙被杀之后,刘兴祚直接跟着袁崇焕走了。
孔有德大手一挥:“过来干活!”
众东江军将士,纷纷向全旭的大船走去。不多时,又一群东江军出现,这时队伍中出现一名身材高大,面色黝黑,手掌却洁白如玉的男子。
此时同样是毛文龙的养孙,赐名为毛有杰的耿仲明。他不仅骁勇善战,在毛文龙军中还以狡猾多智闻名。
他朝着孔有德走过去:“永诗,这是怎么回事?”
“耿二,别提了,被姓刘的借题发挥,抽了一鞭子!”
孔有德望着耿仲明道:“你脑子好使,知不知道节寰公是谁?”
孔有德虽然心中有气,他对毛文龙则比较服气,如果是刘兴祚拿话诓骗他,他一定会给刘兴祚好看。
“节寰公……”
耿仲明的脸色微微一变:“你这一鞭子挨得不冤,就是帅爷当面,估计就不是一鞭子两鞭子的事了!”
“啊!”
孔有德微微一愣:“来头这么大?”
“屁话!”巘戅lol戅
耿仲明拉着孔有德道:“没有节寰公,就没有帅爷,也没有咱们东江镇,你说来头大不大?”
“啊……”
孔有德一脸呆滞,就在这时,一名东江军将士大喜道:“大米,是大米!”
耿仲明是掌管着东江军的财物,识文断字,急忙走向刘兴祚:“刘副将,您也知道,永诗他是一个粗人,帅爷可平时没少教训他,您的就大人不计小人过,放他一马!”
别看耿仲明这话说得软,却绵里藏针,软中带硬,搬出了毛文龙来压刘兴祚。
刘兴祚哼一声道:“我倒没什么,他得罪的可是节寰公,口无遮拦,还节寰公什么,这话也就是我听到了,节寰公身边的全先生也听到了,要是毛帅听到了……”
耿仲明咬咬牙,转身走向全旭:“全先生,永诗粗鄙,请全先生高抬贵手!”
全旭笑了笑:“不知者不为罪,节寰公向来心系东江军将士,派遣全某过来,为东江军的兄弟们送来了三千石麦,两千石大米,六千斤肉干,还有一百坛酒,东西虽然不多,却是节寰公的一片心意!”
耿仲明抽起刀子,朝着孔有德的走去,一边走,一边大骂:“早就告诉过你,嘴上留个把门的,你还不听!”
全旭看出耿仲明并不想处理孔有德,更何况,孔有德可是毛文龙的心腹,能不能救毛文龙,还需要耿仲明、孔有德他们。
“算了,算了!”
全旭装模作样的道:“这事算了,节寰公深知毛帅治军严明,有先贤之风,留着有用之贼,但是,也不能不罚!”
耿仲明问道:“不知全先生要如何处罚?”攫欝攫
“全某听闻永诗好酒!”
全旭笑道:“就罚他今天不得饮酒!”
“有杰谢全先生!”
五千石粮食虽然不算多,然而到底是三四百吨的东西,放在沙滩上足足堆成一座小山。
众东江军将士何曾见过如此多的粮食?
众人兴高采烈,又是载歌载舞。
不过,到底是人多势众,没有用一辆车,直接人背人扛的方向,直接拉回大营。
东江军皮岛的大营,是一座永固式的军营,仿佛一座城,周围都是用石块和木桩、泥土垒成了外墙,高约三丈有余。巘戅妙书苑osuyu戅
里面则是高矮不同,横七竖八至少数千幢房屋,这个军营的面积,甚至比大名府府城还要大,当然,再大也是一个贫民窟的样子,远远没有大名府繁华和壮观。
毛文龙在皮岛的节堂,算是最好的房子,不过,也是普通的土坯房子,甚至不如全旭大院里的房屋。
很多房屋都非常破旧,有的裂出拳头大的缝隙,有的都露出屋顶。
很显然,毛文龙在东江镇过得非常艰苦。
果然,历史书都是骗人的,他要是卖国贼,能过成这个逼样?
全旭其实没有看到,毛文龙连官靴子都是烂的,也不知道穿了多少时间。
事实上,整个皮岛上的军民,几乎所有人都打着赤脚,而全旭身边的家丁兵们,人人高帮陆战靴,身上的衣服虽然样式奇怪,却没有一块补丁。
在校场上,全旭看到不少类似于猪笼一样的东西,里面装着满身血污的人,他们头上长着影视剧里才有的辫子,但是与影视剧里不同,这是金钱鼠尾。
辫子的尾部细成一条老鼠的尾巴,只有后脑勺上有巴掌大的一块有头发,其他部位全部剃光。
“这是建奴?”
“货真价实的真奴!”
耿仲明笑眯眯的望着全旭:“全先生之前恐怕没有见过吧?要不试试手?”
说着,耿仲明将一把刀子递给全旭。
全旭道:“杀虏不祥!”
“狗屁!”
耿仲明愤愤的道:“你问问刘副将,建奴如何对付我们的?投降了就不杀了吗?你问问他们在复州杀了我们多少人?”
刘兴祚的脸色变得阴沉:“八万余人,上至八旬老叟,下至不满月的婴儿,一个都不留,男人还好点,最惨的是那些女人……”
说到这里,刘兴祚的眼睛中出现了泪光。
全旭没有接过刀,而是直接取出手枪,朝着木笼走去,他对自己的枪法没有信心,走到十步距离,朝着笼子里的一名建奴开枪。
这名建奴莫约三十多岁,一脸凶光,对着全旭大叫起来。
可惜,全旭听不懂鸟语。
“砰砰砰砰……”
全旭将手中九毫米子弹十五颗全部打光,然而,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真瞎,居然全部射击在了这名建奴的四肢,没有一弹子弹打中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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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二四章真是让人防不胜防(一更)
第一二四章真是让人防不胜防
在众人眼中,全旭这个火枪,枪枪打中这名建奴的四肢,甚至有一枪命中了那个男人不可描述的部位。
众人,包括刘兴祚在内,所有人对全旭都刮目相看。
枪枪击中四肢,特别是胳膊直接打断,大腿成了血窟窿,唯独不击中要害,这是要让对方活活流血流死。
只有全旭自己清楚,他是真没有打中脑袋,明明瞄准了大腿,为何飞到蛋上。
全旭沉默的收起手枪,长长叹了口气。
自己是真不适合打手枪,难道说以前打多了?
耿仲明起初还看不起全旭,全旭怎么都像一个弱不经风的酸秀才,没有想到,全旭出手的时候,那真叫狠。
耿仲明与孔有德面面相觑,心中对全旭打了一个不能得罪的标签。
这尼玛太狠了。
全旭自然是装的,装的非常辛苦。
突然,他看到一名面黄肌瘦的孩子捂着肚子蹲在路边,发出痛苦的喘息,全旭眉头一皱走了过去,上前问道“怎么了?”
那孩子吃力的抬起头,呆呆的看着他,那张还很稚嫩的脸看不到一点肉,几乎就是一张薄薄的皮裹着个骷髅,嘴唇张了张,气息奄奄“饿…饿…”
全旭瞪着刘兴祚“怎么回事?”
“现在是青黄不接,粮食有限,只能确保他们每天吃一顿饭。他应该是抢不过别人,所以才饿成这样的。”
刘兴祚苦笑着解释着。
三娘问道“为什么不多发放一点粮食?”
耿仲明苦笑“哪里有什么多余的粮食?再怎么节省,也只能吃上十几天,要不是什么鸟毛袁督师要来校阅三军,水师可以出海打鱼,或者去朝鲜征点粮,我们的日子还会好过一些!”
全旭的心情有些不好受“这里是军镇,留这么多百姓在这里做什么?不能运往内地吗?”
“他们不要我,嫌我们是负担!”
孔有德愤愤的道“他们巴不得我们全部饿死!”
“行了!”
全旭摆摆手道“不要牢骚,节寰公家里还有十几万亩地,也能安置些人,你们一下,愿意走的,就让他们跟我的船走,后面还有粮食!”
“还有粮食?”
尚可喜兴奋的跑过来道“朝廷终于给我们发军粮了?”
“指望他们,你连屁都吃不上!”
全旭没好气的道“这些粮食都是节寰公自讨腰包,从江南采购的,他怕你们坚持不下去,登州还有个上万石粮食,你们不用担心,现在就把粮食给百姓和将士们发下去,让他们吃个饱饭!”
刘兴祚急忙劝道“全先生,万万不可!海上风高浪急,难以预测,谁也不能确保船队能准时到达,必须作万全的准备!万一运粮船没到,粮食却吃光了,这仗就没法打了!”
全旭没好气的道“如果人都死光了,打这仗还有什么意义?”
全旭望着徐彪道“徐彪!”
“全爷!”
“把你的压缩饼干拿出来!”
“是!”
全旭从徐彪手中接过两块压缩饼干,递给那名孩子“弄点开水就着吃……味道不是很好,但是能顶肚子,这一块够顶半天了。”
全旭想了想,干脆把又把徐彪的另外两块压缩饼干都塞给那孩子,“都拿去,和你的家人一起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那孩子呆滞的眼睛恢复了一点点神采,呆呆的说“没家人了,都死了…”
全旭感觉有些心酸的叹了一口气,心里泛起一种无力感。
他能给这个孩子几块饼干让他活下去,可他没有办法让孩子的家人活过来,把那一个个已经破碎了的家庭重新粘合起来。他用力拍了拍那个孩子的肩膀,说“活下去,努力活下去,会好起来的。”
说完,站了起来,转身就走。那孩子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吃力的问“大人,朝廷会派兵过来救我们吗?”
“会,一定会!”
当然,这是一个谎言,一个善意的谎言。
全旭心情郁郁的道“刘副将!”
“全先生!”
“此事需保密!”
全旭认真的道“节寰公给东江军送粮这事,不能让全军将士知道,一旦知晓,节寰公定会落得一个邀买人心,因为不臣的罪名!”
“刘某晓得轻重!”
老朱同志如果可以活过来,他一定会气死,他积的多年阴德,活人无数,却被他的不肖子孙败得干干净净。
两年半不给军队发军饷,这是哪个朝廷干出来的事?
答案是大明朝?
官军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依旧没有造反,偏偏某些历史专家,大言不惭,明亡是亡于明军的背叛……
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就算杀鸡,还不允许人家鸡扑腾几下?
杀猪的时候,猪也会反抗,更何况是人?
东江军是被朝廷逼反的,如果设身处地的换成全旭,或者换成其他人?谁愿意受这么大的气?
没有给养,没有市场卖粮,饿得狠了,偷了一个王象春。有一士兵在冻饿之下,偷窃王象春家一鸡,随即被王家家仆发现,家仆闯入大营将此事状告给孔有德。
孔有德畏惧王家势力,不敢包庇士兵,下令将该丁被“穿箭游营”。士兵受辱羞愤不已,於是偷偷潜入王家杀死家仆。
事後象春之子不肯罢休,坚决要求查明真相,严惩凶手,孔有德只得将士兵正法。此举立刻引得全军激荡悲愤,最终发生了吴桥兵变。
孔有德想过造反吗?
没有?
他要是想造反,不用处罚自己的兵了,也不用看到王家一个家仆过来,就低头赔罪,不是老程想给孔有德洗白,只是东江军士兵们有选择吗?
难道说,他们为朝廷效力多年,就应该等死?
刘兴祚将东江军将领介绍给全旭认识,然后众人寒暄一番。
刘兴祚道“全先生,不如先回总兵府,某已经备下薄酒为先生接风洗尘,我们先开怀痛饮!”
“如此也好!”
全旭跟着刘兴祚、孔有德、尚可喜、耿仲明等东江军将领,沿着道路来到总兵府。
这套宅院看着还算可以,内部还算整洁。
不多时,进入了宴会大厅。大厅里站着十数名侍女,只是这些侍女虽然穿得还像样子,大多营养不良,而酒菜摆上来之后,全旭相当失望。
十几道菜,几乎都是鱼,不过由于缺乏佐料,腥味非常重,唯一的肉菜,就是一盆煮蚕豆里的一只羊腿,这只羊腿目测绝对不超过两斤。
全旭不是没有吃过简朴的饭菜,卢象升也简朴,不过卢象升再怎么简朴,也不如东江镇如此寒酸。
至于酒,都浑浊得不像话,还隐隐透着一股馊味!
就这样的酒还少得可怜,在粮食不够吃的情况,怎么可能有粮食酿酒。
东江镇将领舔了舔嘴唇,下腭喉结一起蠕动起来,眼睛冒出油绿油绿的光芒。
全旭舔了舔嘴唇,他根本就找不到什么可以吃的。
刘兴祚也知道饭菜太少,他有些不好意思的道“皮岛物资奇缺,拿不出什么像样的东西来招待全先生,委屈全先生了。”
刘兴祚用筷子挟起一条瘦巴巴的羊腿放到全旭的盘子里,又把另一条羊腿分为几分,各位将领一人一份。
羊腿就那么点肉,这一分,也就勉强够一人一口了。
分到羊肉的将领连声道谢,刘兴祚让侍女把酒斟满,举起杯来。
全旭端着酒杯,差点吐了,他摆摆手道“我带了一百坛酒,去取那些酒,还有……”
全旭起身道“我险些忘记了,船的夹层里,还给诸位带了点好东西!”
全旭如一阵风一样,扔下满堂东江镇将领,直接跑向外面。
众人面面相觑。
刘兴祚摆摆手道“换了,换了吧!”
众东江军将领们倒没有客气,急忙把酸酒喝了,然后鱼和肉直接三两口吃完,这才随着追向全旭。
全旭哪儿还有夹层里的东西,不过,他随时可以回去。
现在的坐标在皮岛,他就可以把物资直接运到皮岛。
全旭一路小跑,不过他留下了三娘和沈良材、徐彪等人,倒也没有人拦着全旭。
全旭快速来到大船上,进入船舱,将一根绳子从系在舱室里,然后跳进水里启动传越,回到后世。
他出现在体育工厂的仓库里,看到了一个货车防止掉落网兜,顿时有了主意,再次穿越,就回到了海水中。
“全先生,你怎么掉海里了?”
全旭一手抓着绳子“过来帮忙!”
刘兴祚不明所以,还是用力的拉绳子,随着绳子越拉越紧,绳子后面出现一个网兜,网兜里装着很多东西。
刘兴祚突然明白了,全旭这是把货物扔在海里,由大船托着走,那些圆形的小铁罐子有浮力,可以让那些钢铁不能沉入海底。
“妙啊,全先生真有你的!”
刘兴祚冲着全旭竖起大拇指“全先生,幸亏你不是建奴的细作,要不然,还真是防不胜防啊!”
尚可喜兴奋的问道“全先生,这是什么东西?”
“罐头肉,还有钢铁,都是不能从登州运出来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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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二五章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二更)
第一二五章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辽东也就是东北,煤炭、钢铁、各种矿产资源非常丰富,只是非常可惜,这些地方,大都被后金实际控制。
全旭以为东江镇粮食奇缺无比,所以他在来的时候,购买了大量的粮食。
可是来到皮岛之后,这才发现,他们缺少的何止是粮食,他们也缺衣服,缺箭矢,很多士兵的箭壶都没有装满,很多将士,包括像孔有德、耿仲明这样的参将,连鞋子都没有。
东江军缺武器、缺钢铁,缺少火药,缺少药品……
也就是说,他们除了人之外,其他都缺。
全旭准备不足,带过来的钢铁的数量不多,其实也有三四千斤的样子。
刚刚开始众东江军将领的眼睛都落在罐头肉上面,不过随着螺纹钢被拉上甲板,众东江军将领开始争抢起来。
“这些钢应该给我!”
“给我,我们更缺,这要是打造一千把朴刀,可足够后金鞑子喝一壶的!”
“不行,至少分我一半!”
“放肆,成何体统!”
刘兴祚大吼道“这事你们谁能做主?等毛帅回来,他要分给谁就分给谁!”
总算结束了争执,众将领兴奋的带着物资,返回东江镇总兵府。
此时,对于全旭的家丁兵安置的地方也准备好了,打扫得相当干净,即使破损的地方,也被修葺一新。
在全旭的强烈要求之下,刘兴祚忍痛把一千石粮食分给整个皮岛十数万军民,其实人均也就不到十斤。
有了这么粮食,这些军民纷纷开始升火煮饭。
当然,东江镇将领们获得的好处更多,大大小小两三千个罐头,全部都是肉罐头,在众东江镇将领的招待下,全旭喝了不少酒,直到最后醉得不醒人事。
按照刘兴祚的心思,还给全旭安排了四名侍妾,据说都是毛文龙收养的养孙女。
不过,三娘毫不客气,把四名模样还算周正的侍妾凉在了外面。
三娘与徐彪扶着全旭进入卧室,这个时候,全旭睁开了眼睛,眼神清澈,哪里还有半点喝醉的样子。
这里可不是全旭的大院,他目前为止,还是顶着袁可立特使的身份,与东江军接触,一旦身份被拆穿,那么他们的乐子就大了。
徐彪悄悄关上门,望着全旭道“全爷,您为什么为什么要在东江镇身上下这么大的本钱?你就不怕狗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啊?”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这些物资给我来说,不过九牛一毛,一去不回,就一去不回,对我影响不大,不过,那就表示他们实在蠢得无药可医了!”
徐彪苦笑道“全爷,我还是不明白!”
“想不明白什么?”
“你为什么要在东江镇身上下这么大本钱?”
徐彪道“有你这些物资,咱们的家丁可以再扩充几百人马,自己人还是可以靠得住,要知道,东江镇的战绩一直不怎么样……”
全旭白了徐彪一眼“我让你带一群长年饥肠辘辘的士兵去打仗,你能不能给我打出好看的战绩来?”
“又想让马儿跑,又不让马儿吃草,这怎么可能呢?”
“原来你也知道啊,你也知道不可能啊?”
全旭指了指脚下的地面道“自古以来,咱们中原王朝,无论强汉、还是盛唐,从来没有正面硬扛中彻底击败一个强大的游牧民族,从来没有!”
“那匈奴和突厥人不是一样被灭了?”
全旭望着徐彪一眼,暗暗有些意外。
他从来不跟身边的人交心聊天,因为他知道他面对的一群灾民,没有见识,不识字,更没有眼界,格局。
这个徐彪,似乎不一样。
全旭笑道“匈奴人灭亡于内讧,但凡狼性民族,一旦失去强壮的狼王,他们就会陷入分裂,陷入内讧。强于汉武帝时期,动员七十万军民,两征漠北,虽然重创匈奴,但是灭掉了吗?并没有,匈奴是在汉宣帝时期,被分裂成南北两部,进而虚弱!至于突厥,他们的灭亡,其实并不是唐朝的强大,而是隋朝的计谋,隋朝把统一的突厥汗国,蛊惑得五汗相争,双方打了数年,直到开皇十九年,达头可汗与都蓝可汗获得突厥内战中的胜利!”
“结果呢?”
全旭望着三娘道“开皇十九年,隋文帝隋文帝命汉王杨谅为元帅,以尚书左仆射高颎出朔州,尚书右仆射杨素出灵州,上柱国燕荣出幽州,三路进击突厥。高颎命上柱国赵仲卿率兵3000为前锋,大破突厥,都兰可汗败逃,后被其部下所杀。杨素军在灵州以北地区与达头可汗部遭遇,也大败突厥,达头可汗带着重伤逃跑,其众死伤不可胜数,强大的突厥,从此分裂成、西两部,东突厥向隋朝称臣!”
其实,唐朝灭亡东突厥,就占了隋朝的光。如果突厥还是士门可汗时期,控弦百万,大唐就算有李靖、李世绩等名将,要想完胜,并不容易。
在李靖灭东突厥的时候,东突厥其实只剩民只有一百一十二万,士兵不到二十万人,只相当强盛时期的五分之一。
全旭接着道“想要彻底打败建奴,必须先将他们孤立,游牧民族都这尿性,孤立则弱,弱则内乱,内乱则天下围攻,匈奴、突厥、吐蕃、女真……这些曾经盛极一时的草原帝国就是这样亡的。现在我要做的就是壮大东江镇,使其变成插在建奴和朝鲜中间的一根尖刺,甚至从建奴手中夺回朝鲜,将建奴死死挡在鸭绿江以南!”
徐彪似乎有些明白了“这样一来,建奴就没有办法从朝鲜获得人力、钱财和粮食了,甚至整个辽南都会被东江镇搅得鸡犬不宁,势必要分出很大一部份兵力来防范东江镇。”
全旭点了点头“对!”
……
双岛,幕山。东江军虽然没有毛家军的称呼,事实上,除了一个刘兴祚之外,大都是毛文龙的养子、养孙,副总兵陈继盛,就是毛文龙的女婿,也毛文龙的心腹。
在接过耿仲明的密信之后,毛文龙坐不住了,他的恩相袁可立派人给他送了五千石粮食,还有三千斤铁,以及其他物资。
在这样的情况,本身就说明了一个问题。
袁可立想着复起,像他这样的大司马想复起,必须有军功,那么袁可立之前的旧部,除了毛文龙以外,现在都投靠了袁崇焕。
在这种情况下,他绝对不能与袁崇焕虚与伪蛇,一旦这一幕,落在袁可立眼中,那么他恐怕以为,他再也复起无望,或者忧愤而亡。
毛文龙连应付袁崇焕的心思都没有了,他假装摔断了腿,在袁崇焕前脚探望了他的病情,他后脚就把腿抽身,趁坐着快船,离开了双岛,直接前往皮岛。
袁崇焕也不是白给的,毛文龙前脚刚刚走,他在后脚就听到了真实的消息,他气得摔了好多东西。
不过,在这种情况下,他反而不敢妄动,毕竟东江军一旦十几万军队造反,他的这个御下不严的罪名可是不小的。
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关宁军强的只是野战的守城,袁崇焕还真不一定能干净利落的歼灭东江军。
全旭在皮岛待了几天,发现皮岛除了穷,还是穷。
历史果然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在袁崇焕炮制的毛文龙十二大罪中,有人认为这些都是实罪,还声援袁崇焕该杀毛文龙。
不过,穷却是不应该的。
因为东江军靠海,难道不能吃海?
全旭有些不解的望着刘兴祚道“东江军靠海为何不煮海盐?”
负责掌握着财务的耿仲明苦笑道“全先生有何不知,海岛缺少柴火,冬天又奇冷无比,我们哪有柴火煮盐?”
“呃……”
全旭恍然大悟,明朝的柴火价格却是昂贵无比,烧柴火等于烧粮食,东江军所占的地盘太小,只能勉强种田。
“煮盐不成,不如晒盐!”
“晒盐?”
全旭从一名士兵手中要过一根箭,他拿着箭在地上画图“其实非常简单,你们可以沿着海滩,筑造一道水坝,留下一道或两道水闸,涨潮时打开闸门,把海水灌入盐田,在田中暴晒蒸,浓缩到15度左右,再打开盐田的闸门,从沟渠流入卤水池,在池中沉淀泥沙澄清后的卤水用人力抽水车抽入结晶池,于饱和状态下继续蒸,很快就能结出白花花的海盐!”
东江军缺粮,虽然不缺盐,却没有能力在大规模卖盐。
因为煮海盐,本身就需要昂贵的成本,比起盐矿并没有成本上的优势。
这是属于时代科技的限制,后世的海水含盐量是百分之三左右,在明末,这个数字其实更低,他们烧掉一百斤海水,勉强可以得到一斤多盐。
东江镇最不缺的就是人,在全旭的指导下,一个占地莫约一百六十亩的盐田开始快速行成,经过全旭计算,这个盐田的实际面积差不多十万平方,按照夏季五月的蒸发量,这一百六十亩盐田,每天蒸发的海水量至少在三百到五百吨左右,哪怕百分之一的含盐量,也可以得到粗制海盐三五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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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二六章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一更求订阅)
第一二六章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在全旭看来,东江镇的穷是有原因的,简直就是端着金饭碗要饭。
也幸亏毛文龙带兵有方,东江军在他在世的时候,没有闹过哗变,带着一群如同叫花子一般的军队,坚持抗战十数年。
关宁军号称十多万人,实际只有五万九万,从来不出去打仗,每年光银子就要花掉五六百万两;东江镇十五六万军队,经常出去打仗,从开镇到毛文龙被杀,总共只领了朝廷一百二十万两银子,可以想象有多么拮据。
但宁远那边四个月不发工资,就发生士兵哗变;毛文龙这边被袁崇焕搞物资禁运,断粮八个月,也没有发生哗变。这是为什么呢?
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好几万人的军队,全都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工资,还要让他们时常深入后金腹地,与金兵厮杀。怎么样才能做得到?
这些人杀金兵杀起来都不手软,如果毛文龙贪污军饷、享乐腐化,却让士兵们没工资没饭吃,他们早就造反把他杀了。
拿着毛文龙的人头去投奔后金,保管吃穿不愁,何须等袁崇焕来杀?
唯一的可能,就是毛文龙坚持了公平分配的原则,而且以身作则,与士兵们同甘共苦。
事实上,像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他们三个作为毛文龙的养孙,身为参将高位,如果不是自报家门,全旭还以为他们只是一个普通的渔民一样。
全旭就决定给毛文龙留下一个财源,他采取晒盐之法,其实并没有什么稀奇,在后世看来,简直可以说是寒酸。无非就是潮汐的自然现象,将海水蓄积在盐田里。
经过阳光暴晒的海水,蒸发后剩下的海水,含盐量将进一步提高到百分之二十左右,然后利用人力水车,将这种高浓度的海盐水,抽到盐池里,进入进一步暴晒。这样以来,就可以从盐池里得到结晶的粗盐。
这样的粗盐其实也能吃,不过含有大量的杂质,对于全旭来说,完全不行的。
这样的粗盐碾碎之后,与水进行溶解,解析,沉淀、过虑,再进行暴晒,最终得到纯净的食盐。
虽然纯净,仍旧与全旭从后世带来的雪盐没法比,这种盐泛着青黑色,没有苦涩味,已经是难得的好盐了。
经过五天时间的晾晒,第一批海盐正式出炉,预计产量比全旭粗略估计的更低,只有三吨多点,也就是将近六千斤的样子。
当然,这只是开始,也不就是说,以后的每天,只要不下雨,都可以得到六千多斤盐,一个月下来至少有二十万斤。
然而,看着用麻袋装着的青盐,众东江军将领们,眼睛里露出绿油油的绿光,像恶狼看到绵羊一样。
明朝的盐价总体来说,是洪武年间最高,逐渐回落,直到崇祯年间开始再度飞涨,虽然盐场出厂价很低,可是到了百姓手中,盐价依旧非常高。一天就是六千多斤盐,就是价值二百多两银子,一个月下来,就可以产出多达六千多两银子。
当然,东江军有着充足的人力,随时可以扩大产盐规模,别说一百六十亩地的盐田,就算是十六万亩的盐田,他们也有充足的地盘。
刘兴祚看着全旭,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全旭送来的粮食虽然不少,袁可立的家财也不算少,然而问题是,袁可立可养不起东江军这十数万人马。
归根结底,他们需要朝廷拨出粮食,或者可以做到自给自足。
“谢谢全先生!”
刘兴祚望着全旭,认真说道。
全旭摆摆手道“刘副将客气!”
“谢谢全先生,请受有杰一拜!”
耿仲明单膝下跪,朝着全旭拜倒在地上。
全旭上前准备扶起耿仲明,结果孔有德、尚可喜也一起拜倒“谢全先生!”
此时,看着耿仲明、孔有德、尚可喜下跪,众东江军将士也纷纷下跪。
全旭望着东江军将士,朗声说道“诸位将士,请起,请起,你们都是征战沙场的勇士,这个膝盖一定要硬,永远不要跪下来给人当奴才!”
全旭拍了拍自己的腰“我们的腰骨都比较软,所以一定要挺起胸膛,否则背就要驼了。”
在耿仲明的带动下,众东江军将士纷纷起身。
“你们受了很多委屈,遭受了很多不公平的待遇,现如今大明天灾频发,朝政不清,兵备松弛,困难重重,不过这都是暂时的!”
全旭指着北方说道“你们不要看现在建奴势大,胜多败少,在他们之前,匈奴、鲜卑、柔然、突厥、契丹、女真、蒙古…多少比他们强悍百倍的游牧民族在烟沙晦迷的塞外崛起,盛极一时,叫嚣着要牧马中原,用鲜血淹没神州大地,然而,他们成功了吗?没有,这中原的天,还是咱们汉人的天,蒙古人一样滚回了大漠啃沙子,建奴再狂,他们也嚣张不了多久,只要我们的男人还没有死光,他们就别想牧马中原,饮马黄河!”
就在全旭慷慨激昂面对东江军将士演讲的时候,一位身披山文甲的大将,在众人的拱卫走了过来。这名将军是身材高瘦,神情冷峻,每一个毛孔都透着军人特有的坚硬与刚强,他显得很严肃,不苟言笑。
他就是东江镇总兵毛文龙,他身边的将领就是他的养了毛承禄。
毛承禄道“父帅,这个全先生看样子也是一个知兵的!”
“强将手下无弱兵!”毛文龙淡淡的道“他这么年轻,就被袁公派出办事,想来有几分真本事!”
“父帅,五千石粮食,现如今就又教咱们晒盐!”
“怎么?”
“这个人情,咱们欠得大了!”
毛文龙叹了口气道“整个朝廷,满堂诸公,只为争权夺利,唯有袁公是真心做事的!”
这时,孔有德望着全旭道“全先生,朝廷是什么样,您会不知道?关宁军是什么样?你难道不知道?说句不好听的话,给我三千匹马,装备齐全,我能打得关宁军跪下来叫爸爸!可是,光我们东江军拼命有什么?”
“对啊,我们东江军也不是后金八旗的对手啊!”
“打不过也要打啊,兄弟们,他们是强盗,他们是要我们命的野蛮人!”
全旭振臂高呼“他们不分青红皂白,痛进我们的家园,烧杀抢劫,屠杀我的同胞。也许我们会战败,也许我们会战死,但是我们身后那个民族却不会被毁灭。只要我们还有一口气,总会有人挺身而出,挡在他们前面,用肩膀扛起这片塌下来的天!我们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他们的马蹄能跨越长城,能跨越无数雄关要塞,但是,跨得过千千万万汉家战士用血肉筑成的长城么!?”
“不能!”
“对!”
“不能!”
全旭接着道“我们最大的优势就是人多,哪怕一百个里有九十九个都是怂包蛋,只有一个敢拼命的汉子,咱们就能把他们拼得连渣都不剩。后金才多少人?他们共有八个旗,每个旗不到七千人,咱们东江军不用跟他们硬拼,只要他们挪动老窝,咱们就可以抄他们的老窝。依靠十六字就行了,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总有一天,我们可以夺回我们的家园,连本带利夺回属于我们的东西!”
“说得好!”
全旭顺着声音望去。
只见毛文龙大步走过来。
众东江军将士纷纷行礼“参见大帅!”
“参见大帅!”
东江军将士看到毛文龙以后,众人就高呼起来。
声音如海浪一般,一浪高过一浪。
全旭上前拱手“学生全旭,字东升,参见大帅!”
“东升!”
“是袁公派你来的?”
“不敢欺瞒大帅,不是!”
全旭心中一惊,他马上就猜测到毛文龙已经怀疑他了,毕竟,他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
作为聪明人,全旭没有硬着头皮说慌,而是接着道“学生在袁公门下进学,近来,袁公心情不佳,时常暴饮,喝醉之后,就大骂朝中出了奸臣,苛待东江镇,对不住辽东百万臣民。学生就自筹五千石粮食,前来支援东江镇!”
毛文龙点点头,这与他猜测的不错。
袁可立如果愿意帮助东江镇,肯定不会自己讨腰包,这是大忌讳,容易给别人留下口实。
但是,袁可立门下弟子众多,他只要出面,也能走通登州府的关系,就可以把大量的物资运到皮岛。
直到全旭坦然承认是借着他的名号过来,这样就说得通了。
毛文龙走到全旭身边,又问道“袁公身体如何?”
全旭一脸郁郁的摇摇头“不是太好,毕竟,年纪大了,身子骨,大不如从前!”
“恨不得侍逢袁公左右!”
毛文龙对袁可立的感情是真诚的,他就是一个讲义气的热血汉子,谁对他好,他对谁好。
全旭道“既然毛帅来了,学生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但说无妨!”
全旭看着毛文龙身边的众人。
毛文龙摆摆手,众人四散开来,退到三十步之外。
全旭一字一字“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p有钱没钱,回家过年,老程最终还是回老家过春节了,没有买到高铁票,只要坐绿皮车,昨天更新只有两更,今天晚上尽量多更,争取二月份可以更新一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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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二七章要暴露了这可如何是好(二更)
第一二七章要暴露了这可如何是好
毛文龙不以为然的笑道“难杀本帅的箭还没有造出来呢!”
其实,毛文龙是理解错了全旭的意思,他以为全旭是在劝他,准确的说,是袁可立在通过全旭的嘴劝他,要珍惜此事。
攫欝攫。将有五危,必死,可杀也;必生,可虏也;忿速,可侮也;廉洁,可辱也;爱版民,可烦也。
将帅有五种致命弱点有勇无谋,只知死拼,就可能被敌诱杀;临阵畏怯,贪生怕死,就可能被敌俘虏;急躁易怒,一触即跳,就可能受敌凌辱而妄动;廉洁而爱好名声,过于自尊,就可能被敌侮辱而失去理智;溺爱民众,就可能被敌烦扰而陷于被动。
看着毛文龙的态度,全旭就知道毛文龙并没有听进去。
事实上,也确实是如此。
毛文龙有毛文龙的骄傲,八年前,在辽阳、沈阳相继失守之后,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明朝在辽东十几万大军就土崩瓦解。
时任辽东巡抚王化贞想派人前去援助朝鲜,毛文龙就自告奋勇,带了一百九十七个人,坐着四艘船就出发了。
毛文龙凭借着一百九十七名士兵,表现出了他组织的军事指挥能力,首先是联络了镇江中军陈良策为内应,搞清了镇江兵力大概是一千人。
然后派了几十人去镇江附近的双山放火,制造双山地区有辽民造反的假象,诱使佟养真派出几百人到双山镇压叛乱去了,使镇江城防空虚。
随即派一员将领带了几十人在双山和镇江之间的险要路口设下埋伏,以防敌军回援。
自己再亲自带一百人攻打镇江。发起进攻的时候,又让沿途招募的民兵负责在城外放火呐喊、敲锣打鼓,制造大军压境的声势。
陈良策等人又在城内大喊“明军大兵杀过来了!”,制造恐慌气氛。最后非常顺利地攻下了镇江堡,招降八百多名士兵,生擒佟养真及其家丁六十余人。
佟养真被押往北京凌迟处死。
这就是毛文龙的成名之战,史称镇江大捷。
毛文龙在东江镇成立以及随后的大大小小数百战中,经常身先士率,当敢死队冲锋,不过这种现象,自从他成为左都督之后,已经大为改观。
他如今身边人才济济,养子毛承禄有他的武勇,养孙毛永诗更是比他更猛的猛人,经常率部先登。
特别是孔有德麾下的八百火枪队,已经有了英军龙虾兵的亡命风格,通常情况下,都是顶着敌人的弹雨冲锋,直到对方三十步左右,整齐开枪,一轮火枪下去,敌人往往就崩溃了。
当然,他还有养孙毛有杰,既勇猛,又狡诈若狐,像尚可喜,包括在吴桥兵变中,打得十几万明军束手无策的李九成,此时在东江军中,根本就排不上号。
全旭想了想道“毛帅,在学生出发之前,其实,袁公已经得知学生的用意,他担心的不是别人,而是袁……”
“袁崇焕?”
“正是!”
全旭想了想道“小袁督师向朝廷献五年平策!”
“哼哼”
毛文龙冷笑道“书生之愚见!”
“但是,今上与内阁辅臣却相信他!”
全旭接着道“袁公曾得到消息,小袁督师此番离京之前,内阁辅臣钱龙锡亲自前往小袁督师居所,亲自询问五年平辽策方略如何实施!”
毛文龙的脸上慢慢凝重起来。
袁可立在京师中有一定的人脉,居然在袁崇焕府上也安插了人手?
这说明什么?
袁可立一直谋求复起。
“袁公怎么说?”
“袁崇焕说从东江军做起!钱龙锡曰为什么不从陆地进攻,而从海道呢,而且毛文龙用起来也未必很得力。袁崇焕说:“毛文龙可用就用,不可用就杀了他。入其军,斩其帅,如古人作手,臣饶为也。”
说完这些话,全旭闭上嘴,不再说一句话。
毛文龙神色郁郁,此时他真的听懂了全旭的话,听懂了袁可立的真正意思“袁公何以教我!”
全旭缓缓道“以退为进!”
巘戅久读戅。全旭站在局外人的角度,其实不好替毛文龙提出解决之策。
事实上,袁崇焕给毛文龙捏造的十二大罪,几乎全部扯淡,祖制,大将在外,必命文臣监,
就这一条,谁是袁崇焕的监军?
更何况,天启帝赐了毛文龙尚方宝剑。
尔一方,军马钱粮不受核,一当斩;
尔奏报尽欺罔,杀降人难民冒功,二当斩;
尔奏有牧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语,大逆不道,三当斩;
每岁饷银数十万,不以给兵,月止散米三斗又半,侵盗军粮,四当斩;
擅开马市于皮岛,私通外番,五当斩;
部将数千人悉冒己姓,副将以下滥给札付千……六当斩;
剽掠商船,自为盗贼,七当斩;
强取民间子女……八当斩;驱难民远窃人参,不从则饿死……九当斩;
拜魏忠贤为父,塑冕旒像于岛中,十当斩;
铁山之败,丧军无算,掩败为功,十一当斩;
开镇八年,不能复寸土,观望养敌,十二当斩!
这些罪名,用在袁崇焕身上,远比毛文龙身上合适。
不复寸土,东江镇怎么来的?
全旭思来想去道“上表请辞,乞归!”
“他岂不会顺水推舟……”
“让他们顺,袁崇焕身边除了阿谀奉承之辈,何人可用?”
“何可纲?赵率教?他们岂会真正服他?”全旭冷笑道“祖氏兄弟倒是与其串通一气,不过,东江军将士心中只有毛帅,岂能容下其他人??”
全旭思来想去,最终献出这条不是计策的办法。
毛文龙点点头。
他是一个重情讲义气的人,当然,经过官场数年沉浮,他多少知道所谓的政治,就是交换。攫欝攫
袁崇焕要的其实就是东江镇的兵权,要东江镇与关宁军一样“如臂指使!”
事实上,袁崇焕只是一个傻蛋,祖大寿从来就没有真正跟袁崇焕一条心,关宁军才是真正的整体,与东江军一样,他们有自己的利益诉求,也有自己的目标。
只要毛文龙不死,无论是孔有德、耿仲明、还是尚可喜,他们都不敢反。
哪怕他是一个吉祥物,东江军也会铁板一块,而不会四分五裂,或者有人会投靠袁崇焕,但是这样的人,马上就会被东江军内部孤立起来。
……
随着毛文龙到来,东江军又为全旭召开了声势浩大的欢迎宴会。
准备的说,这是一场军事演武。
八千余名东江军甲士,一手拿着盾牌,一手拿着战刀,随着战鼓的节拍,跳起了战舞。
接着就是一千余名骑兵,三千余名火枪声,为了节省火药,每名火枪兵对着天空打了一枪,不过却没有装铅子。
全旭表现得非常平静,毛文龙暗暗称赞全旭的气度不凡。
东江军不同与其他部队,装备虽然破烂,却杀气腾腾,让人不寒而栗,就连三娘都吓得脸色大变,徐彪也感觉呼吸困难,至于沈良材,直接吓得跌坐在地上。
全旭可是一个军迷,99、09、15三次大阅兵,全旭可是不止观看了一遍视频,对于东江军这种规模的演武,表现非常淡定。
毛文龙的目光落在身边的毛承禄身上“承禄,你看看东升!”
毛承禄有些莫名奇妙“他不是很正常吗?”
“正常?就连王子宁见了我们东江军将士演武,吓得脸如土色,放眼整个大明,一百个进士,有九十九个都会吓尿裤子!”
毛承禄点点头“全东升倒有几分胆色!”
“然而,他只是袁公身边听课的学生!”
毛文龙郑重的道“你想想袁公的入室弟子,会是什么样的人才?”
毛承禄仿佛明白过来“父帅的意思是……”
“我想让你跟着全东升回一趟睢州,去见见袁公!”
毛文龙到来之后,开始给全旭准备回礼。
虽然东江军穷,只不过是由于海禁封锁,民船不能下海,他们手中确实是有不少人参,三十年份、五十年份的人参足足有十几筐,百年人参足足一百多颗,二百年份的人参也有二十多颗,最宝贵的是一支三百年的人参。
除了这些人参,还有大量的三十几鹿皮、三张白熊皮,一张玉席,一个玉枕,还有十几箱的黄籍,这是东江军下百万百姓的户籍。
崇祯二年五月二十七日,也就是全旭抵达皮岛的第九天,此时东江军在全旭的指导下,盐场已经产出了四万余斤青盐,这些盐可以到朝鲜换不少粮食。
全旭心中狂喜,这下赚大发了,这些人参,买到后世,可比黄金值钱。
皮岛码头上,此时毛文龙率领东江镇众将领前往为全旭送行。
全旭望着毛文龙道“毛帅,趁着海面未冻,我会组建几个船队,多运一些粮食,多了不敢说,三五万石还是有的!”
东江军送来的礼物虽然不多,哪怕给东江军送来一百万石粮食,全旭都不止赚十倍的利润。巘戅追书看戅
毛文龙道“东升此去辛苦,承禄跟着随侍左右,也好照应周全,还希望东升为承禄引荐给袁公!”
全旭表面不动声色,内心里却暗暗叫苦“这可如何是好?”
p今天刚刚回到家,事情有点多,第三更会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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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二八章所有罪责承禄承担(三更)
第一二八章所有罪责承禄承担
全旭望着毛承禄,以及他身边的一百多名强壮的东江军将士,这些人的衣着破破烂烂,几乎每个人身上都有纵横交错的伤痕,一看就知道,他们产都是百战余生的悍卒,都是以一挡十的好手。
毛承禄也一脸期盼的望着全旭。
全旭没有办法拒绝,一旦拒绝了,他不用离开皮岛了。
东江军这样淳朴的汉子,最讨厌的就是被人欺骗,生吞活剥都是轻的。攫欝攫
全旭微微一笑“毛帅客气,小事一桩,正好,也有劳毛将军!”
“怎么?”
“袁公还有一步棋,正缺一个关键人物!”
“哦!”
孔有德嘴快“什么事?”
“闭嘴!”
毛文龙冷冷盯了孔有德一眼,孔有德脑袋一缩,赶紧自己掌嘴。
“啪啪……”
他连续抽了自己十几个耳光,脸都打肿了,嘴角溢出鲜血。
“毛帅不是外人,说也无妨!”
全旭笑道“去岁河南大旱,多地颗粒无收,袁公见乡亲可怜,就收留了一批灾民,以强壮男子居多,他看到这些灾民天性醇厚,能吃苦耐劳,刻苦能干,准备……”
“准备训练军队?”
“非也!”
全旭道“袁公见卫所废弛,不堪大用,世袭军户子弟,也早已不如其先祖武勇,袁公准备开设一座讲武堂,专门培养能领军打仗,又能识文断字的人才,只要他们一千人里能出一名类似于毛帅一样的将领,大明万里江山就可以安全无忧了!”
毛文龙的眼睛一亮“袁公真知灼见,明见万里,文龙远远不及也!”
全旭这只是灵机一动想出的歪点子,继续忽悠“袁公知兵,却只能将将,而非将兵,希望毛帅可以举荐几名优秀的将领,比如,精通骑战,精通步战,精通火炮!”
毛文龙点点头,他的目光落在刘兴祚身上“兴祚,你也与袁公是旧识,而且,你也精通骑战、步战,熟悉火器,没有人比你更合适了!”
刘兴祚虽然心中清楚,毛文龙把他调走也是为了他手中的兵权,不过,这正对他的下怀。
跟着袁可立,比跟着毛文龙更有前途。
然而,全旭有些失望。
他的目光目标其实是三顺王,耿仲明、尚可喜以及孔有德,只要他们跟着全旭回去,别看他们人多,全旭也有办法阴死他们。
至于刘兴祚和毛承禄,全旭反而为难了。
刘兴祚是跟着赵率教在四个多月之后,后金军由大安口南下,率教策马西行,三昼夜就进抵三屯营。总兵官朱国彦不肯放他进来,赵率教只好策马而西。
十一月四日在遵化开战时,赵率教被飞来的箭射中身亡,全军覆没。失去救兵的遵化城陷落,士兵投降,巡抚也死于乱军之中。
对于这样忠肝义胆的义士,而且是唯一一个从后金反正归明的副将级别的高级将领,他真下不了这个黑手。
不过,本着贼不走空的原则。
全旭笑道“如此甚好,旭见皮岛缺医少药,这艘三千料的大船还可以乘载数百人,毛帅可将东江军伤卒,或者老弱,移到内地安置!”
毛文龙点点头“可!”
全旭推迟了将近一个时辰,这才启程。
此时,全旭不仅带上了毛承禄麾下一百二十七名壮士,以及刘兴祚麾下六十二名亲卫。同时,还有四百余名伤员,一百多名老弱。
这艘船几乎是超载了一半,在东江军将士的目送之中,全旭开始缓缓扬帆起航行。
不过,在航行的途中,全旭却茶饭不思,心急如焚。
看着全旭这样,三娘有些难受,她心中有些不安“相公,你是怎么了?”
“我没事!”
“你是不是晕船?”
“真不是,不相信的话,我跳海里游一圈让你看看!”
“可是……”
“我是愁啊!”
毛文龙也不知道是不是看穿了他的身份,让他带着毛承祖去见袁可立。
袁可立可不是卢象升,他连袁家的门口朝哪儿都不知道,自己都进不去袁府,怎么去见?
现在东江军在他船上有六七百号人,一人一拳,不用刀枪,医好了也是扁的。
全旭可是真愁,只要他们这些人靠岸,只要抵达归德府的睢州,就可以轻易揭穿全旭这个骗子的真面目,他也会从东江军的座上宾,变成仇敌。
东江军十数万将士,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就在全旭一筹莫展的时候。
三娘突然道“相公,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说吧!”
三娘想了想道“我娘想给四喜买一个童养媳!”
“啥?”
全旭难以置信的道“四喜才四岁!”
“就是因为他小,我娘的身子骨也大不如从前,地里的干不动了!”
全旭的爬山虎机械耕作,其实并没有把十五万亩全部耕完,有八千多亩是分给那些家丁兵和工匠头目以及管事的,唯一的特例就是分给了汤邱氏和四喜一共十二亩地。巘戅戅
这些地都是家丁兵们自己耕种的,但是汤邱氏既没有用爬山虎,而是向袁世卿租了全旭的牛耕地。
汤邱氏咬着牙耕完地,却病倒了,这时她与三娘商量想要买个童养媳,当然,这是明代的传统,汤邱氏非常聪明,她知道她和四喜的钱,都是全旭看在三娘的面子上给的。
古代可不兴扶弟魔这一套,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哪怕明明可以不告诉全旭,自己买一个年龄稍大一点的女孩,给汤四喜当童养媳,长大后再与他成婚,现在就是一个免费的丫鬟。
就在全旭想要反驳的时候,突然想起了一个段子。
杰克是一个十分优秀的商人。
攫欝攫。一天他对儿子说“我介绍个女孩给你当妻子。”
儿子当时就反驳“我专自己的婚姻我想属自己决定。”
杰克接着“可是那个女孩是比尔盖茨的女儿。”
儿子“哦!那这样的话……”
在一次酒会上杰克遇到比尔盖茨。
杰克“我给你介绍个女婿。”
比尔盖茨“可是,我尊重我的女儿,她还不想结婚。”
杰克“这个人可是世界银行的副总裁。”
比而盖茨“哦!那这样的话……”
杰克又去找世界银行的总裁“我介绍个年轻人来当你们银行的副总裁。”
总裁“我们的副总裁够多的了。”
杰克“可是这个年轻人是比尔盖茨的女婿。”
总裁“哦!那这样的话……”
于是杰克的儿子迎娶了比尔盖茨的女儿又当上世界银行的副总裁。
当然,这只是一个段子,也是心灵毒鸡。说什么屁的逆向思维,其实是吊丝思维。
不过,眼下全旭却可以使用这个办法解决自己的难题。
反正成不成,先不知道,反正真正的执行人不是全旭自己,而是陈胖子。
成了固然最好,如果失败了,最多是陈应被别人砍了,他再想其他补救措施。
想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全旭的心情变得好了起来。
他与刘兴祚、毛承禄等人或是在甲板上钓鱼,或者举杯畅饮。
在顺风的情况下,全旭用了三天三夜的时间,抵达了登州。
他一边吩咐徐彪派出几个人,给陈应送信,陈应应该怎么做,全旭在信中已经交待他了。
当然,陈应去归德府按照全旭的意思办事,也需要时间。
为了拖延时间,掩人耳目,全旭又回了一趟后世,将一部分人参和玉枕,扔给苏彤拍卖,同时又往他原来租的仓库里装了一千吨粮食,一万双劳保鞋以及一百吨钢材。
上岸之后,全旭找到了刘兴祚与毛承禄“毛将军,刘将军,这里还有一部分东江军急需要的物资,放在这里实在不太安全,一旦让登州官府发现,肯定会一点都不剩了!”
毛承禄起初以为一部分物资,只是很少一部分而已,结果他看到的却是四千麻袋的大米,六千麻袋的麦子,统一都是每麻袋两百斤。
东江军无奈的问题是,因为没有粮食,他们很多人不是死在后金人的刀下,而是被活活饿死。
看着这些粮食,众东江军士兵们,马上分别堵上这个庞大的院落的前后两个门。
除了这些物资,还是那些美味可口的罐头,大大小小的罐头,用简单的木框子装着,足足十几吨。
还有翻毛皮的鞋子,众东江军将士看着这样的鞋子,眼睛都红了。
谁不知道夏天地面晒得烫脚,冬天脚都能冻掉,关键是他们别无选择。
刘兴祚有些埋怨的道“全先生,这么多物资,怎么没有派人看守?”
全旭故意装作无奈的样子道“我的人手有限!”
其实,在半个时辰之前,空空如也,连毛都没有一根。
巘戅妙书苑iahuuan戅。全旭根本就没有让人过来看守。
全旭故意为难的道“按照毛帅的意思,我应该带着诸位,马上赶往归德府,只是……”
毛承禄一边抚摸着这些泛着湛蓝色的钢材,都是清一色上好的螺纹钢。
这可是一百吨,也就是说足足二十万斤。
有了这些钢铁,东江军将士不用在拿着木矛跟后金人拼命了。
毛承禄兴奋的道“全先生,这些东西不能放在登州,必须马上运到皮岛,父帅要是怪罪,承禄一已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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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二九章戳破袁崇焕的牛皮(一更)
第一二九章戳破袁崇焕的牛皮
刘兴祚也急道“全先生,这些物资一定要马上运往皮岛!”
一百吨钢材,对于全旭来说也不是三十多万块钱的事情,甚至不如一千吨的粮食贵。
然而问题是,这二十万斤钢铁,对于东江军来说,直接就是人命。
东江军的装备非常差,把皮甲、布甲、棉甲、铁甲都算上,东江军不足八千副铠甲。而后金人的弓箭,对于无甲目标的伤害率达到六成以上,哪怕拥有皮甲,战场存活率可以增加三成以上。
铠甲只是一方面,东江军将士很多人只能用木矛,就是把一根木棍,在头部进入简单的热处理,增加硬度,这样的兵器,只要一刀就可以削断,东江军将士很多阵亡都是因为装备太差。
二十万斤钢铁,可以让东江军多打造一万多套铠甲。
如果打造成战刀,那就是或者七万余柄。
如果打造长枪,就可以多达几十万支长枪,几百万只箭。
“这个……”
全旭看着毛承禄、刘兴祚以及众东江军将士一脸期盼的目光,他只好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下来“好吧,那全某就冒着被毛帅责备的危险,先把这些货物,送到东江镇,再诸位一起赶往归德府!”
毛承禄大喜,激动的抚摸着这些钢材。
“徐彪!”
“全爷请吩咐!”
“你去找人租船,咱们这些物资,至少需要三艘三千料大船,如果是一千料大船,至少需要十艘!”
全旭的那艘三千料大船,刚刚出海,这个时代的木船并不像后世的轮船一样,加油以后就可以再次出海。
这样的木船每次出海之后,就需要大修,修补漏洞,检查桅杆、帆、以及龙骨部分,没有个十天半月,至少也需要三五天时间。
作为东江军的水师将领,刘兴祚非常清楚这些问题,他望着全旭道“全先生,为了防止万一,我感觉应该请大帅派一部分兵过来,万一……”
“千万不可……”
全旭摇摇头道“一旦东江军将士出现在登州,他们肯定会给毛帅安上一个谋夺登州的罪名,并且坐实,到时候,事情就会更加难办!”
“可是,难道就放任不管?”
“不是!”
全旭摇摇头,望着毛承禄道“毛将军,可知山东什么东西最出名?”
“山东大饼?”
“不是,是山东响马!”
全旭笑道“我们从归德府出来的时候,就遇到了一股山东响马,诸位都是以一挡十的好汉,想要收服几伙响马,应该不困难吧?”
“全先生的意思是……”
“只要登州地面出现响马,这股响马若是砸了几个士绅的庄园,登州驻军肯定不会置之不理。到时候,他们就没有精力来找我们的麻烦了!”
全旭出这个主意,也一石二鸟。
王象春其实是吴桥兵变的帮凶,当然,如果当时东江军士兵偷了一个普通地主的鸡,普通地主敢去军营兴师问罪吗?
答案是肯定的,不敢。
这场叛乱,其实是压跨东江军将士心中的最后一根稻草。
如果趁着现在,让山东响马把吴桥王象春的家给抄了呢?
土匪乱兵,天灾,士绅豪门,都是帮凶。
“陈强!”
“卑职在!”
“全先生的话,你都听明白了吧?”
“卑职明白!”
毛承禄道“你是山东人,会说山东话,这件事就由你去负责,不要跟官军硬拼,带着他们兜圈子就行,把他们这些官军引得远远的!”
“卑职遵命!”
陈强带着十几名东江军将士,正准备离去。
“等等!”
全旭叫住陈强道“别忙着走,把这些东西带上!”
说着,全旭让徐彪等人抬了一大筐罐头肉“带上这个,路上吃!”
陈强大喜“谢全先生赏赐!”
毛承禄所率领的东江军将士们和刘兴祚的亲兵,立即接手了这座院落的安全防卫工作。
全旭又安排徐彪去城中请郎中,购买药材,为东江军伤兵医治伤口。
那些东江军老弱妇孺,充当杂役,在这座院子里烧火做饭,无论是伤兵,还是东江军士兵,都能喝上热呼呼的米粥,也能吃上面饼、馒头。
在全旭的有意拖延下,徐彪用了三天的时间,只找到了四艘四百料的海船,以及一艘千石船。
这五艘船连一半物资都没有运走。
不过,三天之后,全旭的那名三千料大船大修完毕,可以出海,有了这艘大船,仓库里的物资被运走了三分之二。
全旭有些担心,他借着与三娘进城逛街的机会,趁着无人注意,再次返回后世,又从后世买来一些物资。
他用五千九百元每吨的价格,购买了二百吨无缝钢管,这种是外径二十四毫米,管壁厚度是七点五毫米,内径为十六点五毫米。
全旭回来的时候,装作无辜的样子“毛将军,刘将军,现在又有一个新问题出现了!”
“什么?”
“你们过来看看吧!”
很快,数百辆大车拉着满满当当的钢管来到仓库,东江军士兵与民夫们,一起卸货,二百吨货物,很快就卸完了。
全旭打开一个用纸皮包括的钢管。为了方便明朝工匠打造火枪,全旭把无缝钢管全部截成每根一米五,每根标准的无缝钢管可以截成四根。
毛承禄以为是铁棍,看着这根长短适中的铁棍兴奋的道“这样正好可以打造一柄双手军刀。”
不过,当他看着居然是内部中空的管子,他惊讶的说不出来话“这……这是……枪管?”
“没错!”
全旭笑道“差不多五万根,之前在湖广订购的,没有想到他们居然提前了一个多月!”
“送,赶紧送走!”
……
又过了几天,当仓库里的枪管刚刚送走的时候,全旭还没有来及时出行,又是三千石大米从湖广经海路送过来!
“这些大米?”
“送,一定要送走!”
……
“这是五千套迷彩服~”
“送走!”
“这是……”
“送走!”
“这是……”
“一并送走!”
经过连续二十多天,不时的有物资抵达登州仓库,毛承福和刘兴祚一直痛并快乐着,这段时间,从东江军又过来了八百多名伤兵,以及四百余名将士。
毛文龙让这些士兵过来,就是想着保住袁可立给他们筹备的粮食和钢铁,以及衣服、鞋子、甚至棉衣、棉裤、棉鞋等物资。
当然,二十多天的时间,基本就够陈应从大名府赶到归德府了。
就在全旭准备启程的时候,陈强经过二十多天的联系,在采取威逼利诱的方式,蛊惑了十几支大小不同的响马队伍,联合行动。
位于吴桥县的东林党干将王象春(东林点将录,绰号浪里白条),被响马五百余人马攻陷家中,时正王象春不在家中,家中被劫掠一空。
响马首领秦承祖,打开王家粮库,共得粮食十一万石,他并没有一把火将王象春的粮食烧掉,而是打开粮库,分发给周围百姓。
一旦间从者如云。
其实,山东民怨已经到了的地步,秦承祖充当的就是那颗火星。
在短短十几天的功夫,秦承祖麾下马军超过一千,步兵五六千人,对外号称十万人马,浩浩荡荡杀向山东。
全旭接到消息的时候,已经是六月二十一号,他望着密信目瞪口呆“我去!”
山东巡抚王从义急忙调集人马围剿秦承祖所部叛军,只是他没有想过,山东军早已不堪一战,虽然叛军号称十万,实际兵力只有六七千人马,主力只有五百余名响马。
结果,一万余名山东军一触既溃,反而被秦承祖缴获了十二门红夷大炮,虎蹲炮五十二门,火铳一千三百余支,铠甲和刀枪、兵器上万件。
山东登莱总兵张可大急忙率领部曲北上拒敌,结果,张可大前脚刚刚离开,后脚莱州白莲教趁势造反。
身在登州城的全旭望着眼前的情报,不忍直视。
他只是想救毛文龙一命,没有想到,他这只异世蝴蝶的小翅膀一煽,居然引起了连锁反应,特别是秦承祖,这个名字他绝对没有听过,原本在明末的历史上,不起眼的小角色。
可是,就是这么一个小角色,居然连克吴桥、临邑、陵县、商河四城,这个秦承祖,居然与普通的流民军不一样,他不动老百姓,专门挑选士绅富户下手,缴获的粮食、财物,都带走的就带走,带不走的就就地分给百姓。
他的队伍,越打越大,装备越大越好,正式对外号称奉天讨贼大将军,开府建衙。
毛承禄此时也感觉害怕了,他问道“全先生,现在怎么办?”
“秦承祖是个人才,跟咱们有什么关系!”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
毛承禄压低声音“有关系,秦承祖就是陈强,当年他就是随父帅一起救援朝鲜的一百九十七名勇士之一,现官居大长山岛屯兵参将!”
“不怕,不怕!”
全旭帮作镇静“断绝一切往来,让毛帅向伪造一份陈强重病不能理事的消息,更换长山岛屿屯兵参将,正好,利用陈强,去碰碰袁崇焕,最好可以戳破他的牛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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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三零章打不死你也恶心死你(二更)
第一三零章打不死你也恶心死你
毛承禄恍然大悟,一定不能让陈强的事情与东江军牵连起来。
毛承禄急忙道“我现在就去写信!”
“可以!”
全旭望着毛承禄的背影,心中隐隐有些期待。
吴桥兵变的本质问题,其实不仅仅是东江军与山东人对立的问题,排外的现象,各地一直都有存在。
袁崇焕才是辽东、蓟州、天津、登、莱的督师,现在秦承祖在山东造反,袁崇焕责无旁贷,他必须尽快镇压下去叛乱,同时消除影响。
袁崇焕在接到山东叛乱的消息之后,起初他并没有在意,区区几千人农民的叛乱,在明末属于家常便饭,山东军足以有能力应付。
当然,这是袁崇焕的书生之见。
山东,作为一个大明的一个沿海行省,为了抵御日本倭寇的侵扰,明朝在山东省设立了一些专门负责沿海防御的卫所,例如登州营、即墨营等等。
全省的卫、所都隶属于都指挥使司管理,山东省位于我国北部地区,军务比较繁重。山东都指挥使司出现了忙不过来、有心无力的情况。
明成祖朱棣上台以后,鉴于山东地区的实际情况,朱棣设立了山东备倭都司。换而言之,山东省出现了两个都司,但各自负责的认为不同。
山东都司下辖十九个卫、十六个独立千户所、三个仪卫司、三个群牧所,仅仅山东纸面上的兵力就是十二万三千九百二十人。再加上备倭都司下辖的登州营、文莱营、威海营,以及水师力量。
山东兵力超过十五万人,当然,这仅仅是字面兵力。
结果,山东军一万余人,遇到秦承祖的马队,直接上演了千骑破万军的壮观场面,十二门红夷大炮、五十二门虎蹲炮,甚至没有来得及布阵。秦承祖只是让马队对山东军进行袭扰,根本就不是主攻。
结果双方接触,山东军直接溃不成军,损失兵马超过一万余人。当然,山东都司也趁机向袁崇焕甩锅,号称贼军势大,十余万军队,山东军寡不敌众,在杀敌数千之后,被叛军击败,损失战马五千余匹,士卒四万余人,粮秣数万石……云云。
要说袁崇焕不明白明军将领的尿性,那是不可能的,叛军肯定没有十数万人马,但是山东军的损失,应该不止四万。
果然,随后详细的情报传来,山东军损失多达六万余人,准确的说,一多半山东军队,在遇到秦承祖之后,一战尽没。
也幸亏文莱方面,白莲教趁势造反,否则袁崇焕都不知道甩锅。
要说起来,白莲教可是一朵奇葩,从明朝开国一直到灭亡,一直造反,反而屡战屡败,锲而不舍的精神让人感动。
袁崇焕没有心思处理毛文龙了,他反而按照原定计划,给毛文龙发了四万两银子的军饷,可关键是,毛文龙有钱也没有地方买粮食。
这是袁崇焕故意在恶心毛文龙,毛文龙也心知肚明。
这个时候,袁崇焕与毛文龙挥泪分别后,急忙带着麾下数千精锐,开始回师镇压叛乱。
明朝的官员,说穿了大部分都是内斗内行,外斗外行,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
就算没有全旭,白莲教也会在崇祯二年爆发叛乱,而张可大因升官。
可是由于秦承祖等人的牵制,张可大麾下精锐大军没有第一时间平定白莲教的叛乱,这边苦于官府和士绅压迫的山东百姓,也纷纷响应白莲的叛乱,他们冲州撞府,声势浩大。
就连登州也受到了波及,大股的难民与士绅逃向登州城。
进入崇祯二年七月,也就是秦承祖与白莲教叛乱的二十多天以后,山东东三府青州、莱州、登州十九县受到双方叛军的冲击,其实白莲教攻陷了昌邑县、潍县、高密县、即墨县,再加上秦承祖稳扎稳打,连克六城,东三府十县之地,上万平方公里已经失陷。
刘兴祚长长叹了口气“怎么会这样?大明岂会虚弱至如此?”
“唉,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
全旭无奈的叹了口气“奸臣在朝,不度德量力,吏治不清,颠倒黑白,民怨沸腾,所谓穷辙拒轮,积薪候燎,时也命也!”
在明朝所谓的政治正确,就是可以光明正大的破口大骂官员,前提是你要是士人。全旭虽然不是士人,但是他伪装成了袁可立的学生,自然算是士人。
全旭可以骂满臣诸公,但是刘兴祚是武臣,他不仅不能附和,更不能发表意见,否则就会被群起而攻之。
毛承禄也是愤愤不平,他只是让一个陈强,收服了十几支小股马匪,结果,轻易之间,居然连占六城,如果毛帅……
要知道陈强只是身手不错,仅仅不错而已,在东江军里像这样参将有好几十个。由于他是山东人,所以才会被带着过来。
这个古怪的念头,在毛承禄心中仅仅闪过,就被他抛之一边,如果他敢向毛文龙提起此事,毛文龙敢挥泪斩马谡。
“全先生,咱们现在怎么办?”
“等!”
“等?”
“对!”
全旭此时非常轻松的笑道“咱们什么都不用做,且看袁督师如何收场。”
毛承禄心中隐隐有些期待,最好是干掉袁崇焕。
“对了!还有一件事!”
“全先生请吩咐!”
“我想给秦承祖送一批钢铁,加强他的装备,到时候,最好……”
毛承禄一脸兴奋:“这个简单!”
毛承祖从怀中掏出一个三角形的令牌,用青铜铸造而成,非常粗糙,正面镌刻着毛字,背面则是一个东字。
全旭知道秦承祖,也是陈强,远远不如袁崇焕的对手,别看关宁军在面对后金军队的时候,畏敌怯战,他们在面对普通叛乱的时候,却是勇猛异常。
更何况,此时的关宁军得到大量精良的装备。
必须给秦承祖加强一下装备,能不能弄死袁崇焕不好说,但是却可以恶心一下他。
全旭趁着夜色返回后世,经过这几个月的发展,洪海洋将道具工厂经营的非常不错,不仅仅用淘旧货的方式,换了十几台九成新的数控机床,同时,也借着全旭在全旭大院里木匠工坊打造的明代制式家具。
这段时间,道具工厂收支勉强可以平衡,全旭直接从道具厂提走了三百副将领级别的明代制式明光铠甲,鸳鸯战袄一千套,高猛钢打造的雁翎刀五百把,长枪五百枝,弩机二百张,箭矢三万余只。
全旭有点为难了。
此时他距离秦承祖所部最近的距离还有三百多里,他在末日堡垒虽然行动困难,可是悍马却可以行驶。
可惜,悍马距离全旭有点远。
全旭从道具工厂出来,正准备上车,突然看到路上迎而开来一辆非常拉风的摩托车。
“嗨”
全旭回头,发现居然是有过一面之缘的露露,此时她正一身紧身皮衣,戴着头盔,骑着一辆六眼神魔。
全旭笑道“你来的正好,我有些事,能不能借你的摩托车用一下?”
红旗h7只是城市越野车,在明末的路况,根本就没有办法行驶,不过这种摩托车开得慢点应该没有问题。
“凭什么?”
全旭笑了笑,将手中的车钥匙递过去“改天我请你吃饭!”
“不行!”
全旭有些失望,转身朝着自己的车走去。
“至少两顿!”
“非常感谢!”
露露兴奋的道“原来你也喜欢机车,要不我带你兜兜风?”
“谢了,我要进一趟山,这辆山有些费劲,你的机车还凑合!”
露露的迟疑着。
全旭没有客气,上前摘下她的头盔,戴在自己头上“你放心,如果骑坏了,我赔你一辆新的!”
全旭骑着摩托车,返回体育工厂,进入体育工厂,他直接带着摩托车和四桶二百升的汽油以及两桶五十升的汽油,十几台对讲机,以及两台勉强可以工业级别的无人机,以及服务终端。
他的末日堡垒的无人机就是军用级别,工业级虽然比民用级别强大,却远远没有军用级别这么强大。
这两台无人机是采取纯电驱动,最高可以满足四个小时的续航,勉强可以让全旭凑合着使用。
三娘从半夜醒来,她发现全旭不在,就猜测到全旭有可能去了洞天福地。
不多时,外面传来一阵轻微的响动。
全旭抬手看了看手机“三娘!”
“相公!”
“收拾一下,准备跟我出发!”
全旭坐着马车,马车里放着对讲机以及无人机和服务器终端,没有末日堡垒方便,这让全旭有些无奈。
他的马车刚刚出来,毛承禄就过来“全爷,这么晚了,还要出去?”
“唉,又一批货要过来,我必须亲自出面,对方认人,对了,你安排一些人,小心戒备,现在灾民很多,万一咱们这里暴露了,后果不堪设想!”
“全先生放心!”
全旭离开仓库大院,随后就让徐彪带着去预定地点接货,其实货都是全旭提前准备好的。
他骑着六眼神魔,带着三娘和无人机、对讲机,则直接消失在夜色中。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三一章混一个从龙之功(三更)
第一三一章混一个从龙之功
“抱紧我!”
全旭望着身后的三娘轻声道:“别掉下去!”
“好的,相公!”
三娘轻轻搂住全旭的腰。
全旭开始启动摩托车,缓缓松开离合器,挂档加油,六眼神魔仿佛脱缰的野马一样,朝着前方的官道形势而去。
这种摩托车的售价已经超上一辆B级轿车了,虽然不是为了越野而生,但是时速最高可以达三百多公里,是全旭最为理想的出行工具。
全旭开着摩托车以时速八十公里的速度沿着官道飞奔,仅仅半个多小时以后,全旭就看到了官道上趁夜逃亡的人群。
六眼神魔的优势就是双向六只车灯,强烈的灯光和巨大的动静,让拉车的马匹有些惊吓,结果这辆马车,在车夫的惊叫声中,还是倒在了路边的沟里。
全旭只能默默说声抱歉。
时间不长,官道上就出现越来越多的难民,这些难民拖家带口,显得狼狈不堪。
然而,他们都非常惧怕全旭的这辆摩托车,主要是速度太快了,没有等他们反应过来,摩托车就跑得没影了。
“这是什么东西?”
“不知道!”
“没见过,六只眼睛,太吓人了!”
“还好,他们不吃我们!”
经过摩托车大灯一照,这些难民们连全旭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不过,逃难的难民,也给全旭指明了方向。
秦承祖的部队已经追上来了,下午的时候,他知道秦承祖距离登州还有三百里,可是到了夜里,居然这么近了。
按照全旭的速度推算,他现在应该是在黄县(今龙口市境内),难道秦承祖他们会飞?
事实上,并不是他们会飞,而是秦承祖所部的叛军与白莲教叛军“会师”了,本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白莲教叛军并没有与秦承祖发生冲突,双方非常克制,主要是秦承祖表现得太猛了。虽然白莲教叛军连克四城,不过他们付出的伤亡可不小。
在得知秦承祖的目标是登州的时候,白莲教叛军非但没有阻止,反而礼送出境,顺手送给秦承祖五千石粮食。
全旭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行驶之后,慢慢停了下来,他开着六眼神魔爬上一座小山坡,在这个时候,全旭开始放飞无人机,寻索秦承祖部队的踪迹。
如果是白天,范围太广,全旭反而不好找。可是在晚上却容易多了,除了秦承祖的部队,其他地方一片漆黑,专朝着有火光的地方。
果然,米山东部有一片连绵十数里的大营,灯光通明。
全旭操作着无人机,缓缓下降,开始仔细寻找秦承祖的去向。
三娘仿佛想起她与陈应前往五柳黄府干了一件大事,她问道:“相公,你需要我去做什么吗?”
“不需要!”
全旭摇摇头:“这样太危险了!”
全旭用了半个大小时的时间,在秦承祖的大营中来回寻找,终于找到了秦承祖所在的地方。此时,他正在一座搭建起来的庞大大帐内。
全旭收回无人机,等着无人机收回背包里。
此时,全旭距离秦承祖的距离仍旧有些远,虽然在无人机的监视范围内,却不在对讲机的通话范围内。
全旭骑上摩托车,带着三娘缓缓前进,在距离秦承祖大营的十几里范围,全旭找了一个丘陵,他这次已经不打算派三娘直接过来去了,而是直接让二号无人机挂起对讲机,调好频道,在对讲机上用双面胶贴了一张便笺,上面写了一个毛字。然后操作着无人机直接飞向秦承祖的大帐内。
无人机找到秦承祖的大帐,开始缓缓降落。然而,却惊动了外围的哨兵,他们拿着刀剑,望着黑漆漆的夜空。
秦承祖(陈强)合衣而眠,听到动静,急忙出来:“怎么回事?”
“回禀大将军,有些动静,看不到人!”
秦承祖大声道:“派出人马,向外搜索!”
“是!”
就在这时,全旭操作着无人机缓缓下降。
众人紧张的望着无人机,数名士兵准备挥刀就砍。
好在秦承祖看到了毛字,急忙出声制止:“住手!”
无人机缓缓飞向秦承祖,然后围着秦承祖缓缓转圈。
秦承祖“你是……”
无人机挂着对讲机飞到秦承祖身前三尺的位置悬停着,秦承祖看到了对讲机上面的绳结,他恍然大悟:“你是让我取下来!”
无人机在全旭的操作下,起起伏伏,仿佛有点头一样。
周围的士兵大惊失色,他们纷纷忍住想要下跪的冲动。
秦承祖伸手一拉绳头,无人机与对讲机分离,无人机迅速升空,快速拔高,很快消失不见了。
秦承祖拿着对讲机,有些莫名奇妙。
就在这时,一名头目模样的人上前道:“恭喜大将军,贺喜大将军,天命所归!”
众部曲也跟着大喊:“恭喜大将军,贺喜大将军,天命所归!”
秦承祖摆摆:“都闭嘴!”
他拿着对讲机,看着外面的塑料,非金非木,入手冰凉,还有些沉重:“这是什么东西?”
“吱吱……”
“秦承祖!”
秦承祖马上就听出来,这是全旭的声音:“全先生!”
“我送你一个礼物,派人过来取吧!”
原本全旭想要直接告诉秦承祖地方,可是关键是这周围并地名,而且大部分丘陵几乎一模一样。
全旭只好用无人机过来领路。
全旭悄悄告诉三娘:“在这里等我,无论发生什么,不要出声!”
全旭走到另外一个山头,启动穿越,回到体育工厂,将三百副将领级别的明式明光铠甲,一千套鸳鸯战袄,五百把的雁翎刀,五百枝长枪,弩机二百张,箭矢三万余只搬运到明末的小山头。
全旭这才操作着无人机,再次抵达秦承祖的大营。
这时,周围的士兵们对这只无人机不再产生敌意,反而非常敬畏。
全旭这次用对讲机对秦承祖道:“你派人跟着过来!”
“是!”
秦承祖都感觉不可思议,这已经超出了他的认知。周围的那些响马本来就是迫于秦承祖他威势,被迫效忠于他。
结果,他趁虚而入,先砸了王象春的家,又占领了他的十几座田庄,发了一笔横财,众响马开始真正跟着秦承祖,特别是他又接连攻克六城,看着不可一世的县太爷,在他们面前自尽,他们都产生了莫名的兴奋。
虽然秦承祖一直克制着军纪,众人不得滥杀无辜,不得奸**女,虽然如此,可是众响马从上到下,赚得数百上千两银子,还有大量的酒肉,关键是他落下了仁义之名。
周围的百姓们对秦承祖非常不抗拒,反而纷纷从军,现在秦承祖麾下分为马军三营,共计三千余名马军,步军十一营,共计一万六千余人马。
直到看着无人机,以及神仙在向他隔空对话。
他们这些人都产生了一个疯狂的念头,难道说,秦承祖是天命所归,他们跟着秦承祖造反,可以获得一个从龙之功?
在无人机的指领下,秦承祖亲自带着人,跟着无人机小跑着,跑了足足十几里地,终于抵达了那小山头。
五百具银光闪闪的将领级别的明光铠甲,一千套崭新的鸳鸯战袄,五百把雁翎刀,五百枝长枪……
秦承祖激动起来:“全先生,这是您的送来的?”
一名脸上带着刀疤的响马,低头问着身边的响马:“曹二麻子,这个全先生是哪路神仙?”
“我他娘的怎么知道,反正是神仙爷!”
“对,神仙爷,看来崇祯小儿闹得天怒人怨,朱家大明王朝的气数尽了,老天爷都看不过眼了!”
“风水轮流转,皇帝轮流坐,今年轮到咱们秦大当家当皇帝爷!”
……
全旭自然不会理想这些响马的话,当然,距离在太远,这台无人机可没有录音功能,全旭依靠的只是对讲机。
此时的秦承祖也产生了异样的心思,他虔诚的跪在地上,望着对讲机:“全先生有何吩咐!”
全旭收回了无人机,拿着对讲机对秦承祖道:“袁崇焕要回来了!”
“全先生的意思是……”
“如果有可能,干掉袁崇焕!”
如果说全旭站在秦承祖面前,迫于袁崇焕的威名,他还真不敢。
可是现在,他别说对付袁崇焕,让他调头进攻北京城,他也信心百倍。
“到时候,听我指挥,我保你大胜!”
“敢不从命!”
全旭有无人机高空侦查,又有对讲机及时通讯,就像打游戏的透视挂,首先立于不败之地。
关宁铁骑在辽西战场上的表现只能用“窝囊”来形容,既不能战,也不能守,每次后金发动大规模进攻,他们都只有抱住脑袋挨揍的份。
但是到了中原战场家伙集体进入屠幼模式,曹文诏指挥一千关宁铁骑将流寇从甘肃一路撵到湖北,祖宽、祖大乐指挥三千关宁铁骑就敢悍然向高迎祥三十万大军发动进攻,与天雄军合作一举将其击溃,这类战绩那是层出不穷……
关宁军还真是一支神奇的部队!
此时这支神奇的部队,正乘水师战船向登州城方向而来。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三二章袁崇焕来到登州了(一更)
第一三二章袁崇焕来到登州了
三娘望着秦承祖等人兴奋的搬着兵刃、铠甲向大营方向走去,她的脸色有些郁郁“相公,他们是反贼吗?”
“不是。”
全旭耸耸肩,不以为然的知道“他们只是一群活不下去的可怜人。”
“可怜人?”
三娘难以置信的道“这怎么可能,他们在杀官,杀官就是造反,相公,你怎么能帮助反贼?”
三娘此时还是一个本性淳朴的老百姓,在她的世界里,黑白是分明的。当初,她帮忙全旭把魏忠贤的神位牌放进黄立极的密室,准确的说,这桩罪名其实也不小。
然而,她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妥。
可是,她却难以接受全旭居然帮助反贼的事实。
全旭望着三娘,淡淡的笑道“你说,有人抢我们在大名府的家,你说我们怎么办?”
“那就跟他们拼了!”
“抢我们的地呢!”
“把他们杀光!”
“如果对方是官府呢?”
“那……那就杀了他们!杀官就等于造反,反就反了!”
三娘这下明白了全旭的意思“那我就去京城,把皇帝老儿从皇位下揪下来,皇帝让相公做!”
全旭笑道“那是当皇后!”
“不行,我不能当皇后,让二娘当皇后!”
“为什么?”
“她屁股大!”
“哈哈……”
全旭的心情非常轻松,骑着六眼神魔,开始向登州城的方向行驶而去。
……
经过这么全旭的对讲机和无人机事件,包括送了秦承祖一批装备,在秦承祖麾下的叛军中,很快就掀起了一股议论的热潮。
“唉,那个谁你的听说了吗?”
“什么!”
“咱们大将军,今天晚上,有神仙过来,送了一大批宝贝!”
“咱们大将军就是天命所归!”
……
其实,秦承祖也是一个心细的人,他在那座丘陵上,当时就发现了问题。
那一批准备也有几十大车,却没有任何车辙,也没有人行走造成的痕迹。
事实上,这座山头,包括附近的小山头,秦承祖麾下的探马,曾经搜索过。
全旭可以给他“千里传音”,那无发出嗡嗡的东西,闪烁着红光,又会飞的东西是什么?
他不知道,没有见过,甚至没有听过。
他也与毛承禄在夜晚的时候通过信,当时毛承祖告诉他,全旭在登州城外,距离他们有两百多里,就算骑快马,这需要三四个时辰不停的狂奔。
但是,骑兵在夜里奔驰,他们外围的哨兵一定会发现。
难道说,全旭真的是神仙?
他望着面前的对讲机,有些失神,难道说全旭是神仙,这件东西就是传说中的法器?
“大将军,这些东西怎么办?”
“分了!”
秦承祖指着面前的明军制式将领铠甲道“所有百总以上,每人一副铠甲!”
东江军的编制与蓟辽军一样,秦承祖毕竟是正牌子参将出身,他对部队的编制采取每十二人为一小队,三小队为一旗,设旗总,三旗为一司,设百总一人,百总有亲卫数名,每一司,既一百一十二人,百总与百户官一样。三司为一局,设把总一人。三司为一营,设千总一人。
秦承祖麾下有马军三营九局二十七司,步军为十一营三十三局九十九司,另外还有炮军一营三局九司。亲兵一营三局九司。车营两营六局十二司。
共计千总十八人,副千总十八人,把总五十四人,副把总五十四人,百总官一百五十六人,三百套明光铠甲,整整好好,一套不多,一套不少。
秦承祖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他的部队最后一次整编,就是两个时辰之前,也就说,除了秦承祖,并没有人知道他麾下有多少把总、多少百总。
难道说,全旭早就知道他现在有这么多人数了啊?
事实上,全旭根本就不知道,这只是一个巧合。
别说他有百总以上三百人,就算三千人,他也只会给他这么多铠甲。
至于鸳鸯战袄,秦承祖倒没有发下去,而是分给了他的亲卫。
山东响马曹二麻子,原本只是一个小喽喽,因为率先投靠了秦承祖被封为旗总,后来部队扩编,他就从旗总升为百总,百总升为把总。他不仅仅分到了一套明光铠甲,还分到了一把雁翎刀,甚至还有一套崭新的鸳鸯战袄。
他非常喜欢身上的这柄刀,刀鞘上还装着大量的有机玻璃饰品,他拔出刀一看,只见上面寒光闪闪,他叹了口气“好刀!”
曹二麻子如今管辖着三百多人,又是秦承祖的亲卫,而他原来的大当家老泥鳅孙长生,则反而成了他的下属。
孙长生有些巴结的拿着自己的刀道“我这把柄可是百炼钢打造的好刀,要不咱们换换?”
“不换!”
“换换吧,你不吃亏!”
“刷……”
曹二麻子有些生气,直接挥刀砍向孙长生,结果孙长生手中的刀,直接断成两截。
孙长生一脸惊讶“这……这怎么可能?”
曹二麻子拿着自己的雁翎刀,深吸一口气,再次斩向另外一名下属的大砍刀。
结果同样如此,这柄大砍刀一斩而断。
曹二麻子拿着刀,急忙冲向秦承祖的大营。
此时,像曹二麻子这样军官,都发现了他们新领到的铠甲与刀枪的不一样。
事实上,无论是百炼钢还是千炼钢,本质没有区别,都属于高炭钢,硬热硬性差,当刀具工作温度大于200时,其硬度和耐磨性急剧下降。其次是淬透性低。
水淬时完全淬透的直径一般仅为15一18;油淬时完全淬透的最大直径或厚度仅为6左右,并易变形开裂。
也不是说,无论是高炭钢最硬的部分仅仅为六毫米,所以古代的刀剑,在战斗中非常容易折断或变形,开裂。
可是高锰钢则不一样,一般锰钢刀硬度要大于铁刀和普通钢刀,因此,锰钢刀能砍铁刀和普通钢刀。
“大将军,我们拿到的居然是削铁如泥的宝刀!”
“是啊,特别是这种铠甲,居然连破甲箭都射不穿!”
“我们这些箭连文山都能射穿!”
秦承祖这才发现这些准备,无论是箭、还是枪。或者刀,铠甲,无一不是精雕细琢的精品。
“这都是神兵利器!”
秦承祖有些慌了,全旭表现出来的超能力,已经超出了他的想象,全旭这神鬼莫测之能……难道真是神仙?
想到这里,秦承祖突然想起,但凡是神仙也都喜欢金石和各种宝贝。
“曹二麻子!”
“卑下在!”
“二麻子这个名字不好听!”秦承祖朗声道“我赐你姓秦,名正阳!”
“秦正阳谢义父赐名。”
曹二麻子心中狂喜,秦承祖现在是天命所归,他成为秦承祖的义子,将来少不得封侯拜将。
秦承祖其实也是在学毛文龙,他接着道“我现在交给你一个任务,无论遇到什么人阻拦,格杀勿论,但是,一定要把东西送到地方!”
“完不成任务,秦正明愿意提头来见义父!”
“好,带着你的人,马上准备,半个时辰后出发!”
秦承祖从起兵到现在,缴获了大量的金银珠宝,古玩,银子和铜钱,大都被他赐给身边的将士,可是金银珠宝他可是有很多。
数量多得他懒得计算,这些东西直接占据了车营两个局七个司合计八十四辆大车。
秦承祖就命刚刚获得赐名的秦正阳带着三百多名亲卫,押送着八十四辆满载着财物的大车,朝着登州方向前进。
全旭回到登州城外的仓库里,天色已经隐隐大亮。
他又泡了一个热水澡,消除疲乏,然后美美地睡觉。
全旭睡到下午的时候,这才睡到自然醒。
他洗漱完毕,却看到一个大胖脸。
“陈应,你怎么来了?”
“事情办完了,左等右等等不到全爷,自然是过来了!”
陈应指着自己的脸道“为了给全爷办事,我可是瘦了好几斤,您看看!”
“没有看出来!”
全旭不以为然的道“你少吃一顿就会瘦几斤,三天不吃饭,能瘦十几斤,要不要试试?”
他突然仿佛想到了什么“你说什么,什么办完了?”
“你不是交待,让我去归德府袁家吗?”
陈应抵达袁府的时候,直接登门,自报家门,求见袁可立。
袁可立自从致仕以后,兵部左侍郎侯恂权柄越来越重,归德侯府与归德袁府,一升一降,两相比较之下,袁可立此时门可罗雀。
陈应以为要费一番手脚,没有想到轻易就见到了袁可立。
其实袁可立也是退休老干部的心态,无聊,受不了别人的轻慢。
陈应擅长察言观色,口才了得,他并没有按照全旭的要求,而是按照自己的方法,将全旭有心想拜在袁可立门下求学,然而,他却知道袁公一直心忧东江镇。就带着几十名家仆和五千石粮食,冒险出海,前往东江镇,这一批粮食,就像及时雨一样解了东江军的燃眉之急。
袁可立得着陈应绘声绘色的陈述,把全旭描述成了一个忠肝义胆,颇有班超之风的君子,袁可立爱才之下,决定收全旭为入室学生,只要全旭抵达归德袁府,就可以正式拜师。
就在这时,毛承祖走进来,一脸惶急“全先生,袁督师抵达登州了!”
“什么?”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三三章关宁军骑兵怎么这菜(二更)
第一三三章关宁军骑兵怎么这菜
“怎么会这么快?”
全旭有些奇怪。
袁崇焕在双岛总共只有不到四千兵力,虽然都是精锐,袁崇焕不会狂到可以用四千人可以平定秦承祖以及白莲教叛军吧?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袁崇焕早死就早投胎吧!
毛承禄神色郁郁的道:“如果是打建奴,关宁军肯定会百般推脱,借口拖延,可是打叛军,他们可以自信的很,这海上,其实不是我们东江军的天下,而是关宁军的天下,我们大大小小才一百四十多艘战船,而且大部分破破烂烂,最可恨的是,我们东江军最大的战船只有四百料,他们却有三十多艘三千料的炮船,各种战船五百七十余艘,他们接到袁督师命令,他们直接前往登船,朝发夕至,在吴三桂、祖大乐、祖大弼等人的率领下,骑军九千人,步军十六营,已经抵达了登州。”
“怪不得,怪不得!”
全旭点点头,袁崇焕身边原本有差不多四千兵马,再加上关宁军的九千骑兵,以及一万六千步兵,小三万人马,对付秦承祖所部应该非常轻松。
“我们去看看关宁军!”
全旭兴奋的说道:“去瞧瞧他们是什么成色!”
就在这时,刘兴祚急忙过来道:“全先生,不好了,有一队关宁军骑兵朝着我们这里过来了!”
“咦!”
全旭冷笑道:“他们发现我们这里的粮食了?”
“这又有什么好查的,咱们这里已经陆陆续续运出了三十多船物资,早已落在有心人眼中,恐怕登州府有人早就眼红了!”
“走,我出去看看!”
刘兴祚和毛承禄面面相觑:“全先生,我们这里能打的加在一起不过八百人……”
“这个,你们不用管!”
全旭摆摆手道:“陈胖子,咱们俩个人一起出去!”
挂虎皮扯大旗,是全旭最喜欢做的事情。
全旭离开主厅,前往门口方向,他望着陈应道:“这次前往袁府,有没有向袁公求一副墨宝?”
“怎么可能不求!”
陈应一脸得意的笑道:“早就准备好了!”
“拿到前厅,挂起来!”
“好的!”
全旭租下来的这个大院,正处于辛安河河口,河道往西南角倾斜,河口西岸与海岸夹峙成一块地势稍高于周边的锐角形台地,约三百亩。
拥有独立的码头,所以租金这不算便宜,一年的租金高达五千两银子,足够在苏杭买一幢三进的宅子了。
全旭来到门口的时候,只见外面旗贴招展,人影交绰,人叫马嘶,乱作一团。全旭看着周围的三角形旗帜,足足有十数面,他笑道:“关宁军可真看得起我,居然来了一千多人,虽然大部分都是杂兵,不过却有三百多名骑兵。”
此时,关宁军在门前的空地上,开始列阵。
一千余人,分成左、中、右三阵,队伍浩浩荡荡展开来,能占近五亩地,每排成四列前行,队伍也有一百余丈长,甚是威风。
全旭平静的看着篱墙门外的一切,叹气的摇了摇头,侧头跟陈应、徐彪等人说笑道:“你们看看,关宁军就这些乌合之众。真打起来,就打开门杀他娘的一个屁滚尿流……”
说到这里,陈应笑道:“他们还非常得意!”
全旭推开门,走到门前的拒马背后的望着领头的千总道:“你们这是何意?”
那名千总模样的官军冷声喝道:“我们追击一队反贼,这队反贼来附近就不见了,有人看见,他们进了院子里,本官要去搜查反贼……”
“够了……”
全旭摆摆手粗暴地打断那名千总的话道:“打秋风打到这里来了,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盯大你的狗眼看清楚,这里是什么地方,有些人不是你能得罪的,别给你的主子惹祸!”
全旭的语气非常平淡,却带着不屑一顾的气势。
关宁军虽然蛮横,蛮横的是上面的大佬,他只是一个千总,这样的军官,关宁军阵足足有几百名。正如全旭所说,有些人真不是他们可以得罪的。
他有些为难了,并没有直接反驳,而是望着身边的一名贼眉鼠眼的文士问道。
“这里是谁的产业?”
“这个……之前毛家的产业!”
“毛家,哪个毛家?”
“就是嘉靖朝的内阁首辅毛纪毛大学士!”
那个把总听到这里,深深吸了一口气。
嘉靖朝的大学生家族,那也是士绅家族,哪怕现在再没落了,士绅可不是他们这些大头兵可以惹的。
千总与千户一样,都属于正五品官职,这样的武官,惹不起一个县令,甚至一个举人。
哪个举人没有坐师?
同窗?
文武之争这是立场问题,几乎九成九的文官都会站在士绅这一边。
那名千总的态度有些软了。
全旭冷笑道:“要不要搜查,打开门,让他们搜,你们睁开眼睛看清楚,损坏一件东西,我就找祖大将军去赔,少一文钱都不行!”
本来那名千总态度已经软了,又听着全旭开口直接说到毛大将军,他只好借坡下台:“原来公子与毛大将军有旧,误会,误会,真是误会,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门!”
“哼!”
全旭冷笑道:“还真不敢,祖大将军门第,某家可不敢高攀!”
当官的,哪怕是武官,脑袋也不是白给的。
虽然被全旭怼得有些丢脸,可是脸皮值几个钱?
为了前往认贼做父的多了,他们要脸了?
那名千总挥手示意撤退,翻身下马,朝着全旭深深鞠躬,然后扭头就走。
呼呼拉拉……
关宁军来得快,去得更快,转眼间人就跑得没影了。
就在这时,毛承禄来到全旭面前:“他们怎么跑了?”
“怂了呗!”
全旭有些失望,他还没有来得及搬出袁可立的名头,当然,这主要是和千总的级别不高有关,如果是祖家子弟或者吴三桂来了,那就没有这么好糊弄了。
通过这一件事,全旭已经明白,明末可没有什么道理可以讲的。
这时,三娘来到全旭身边:“相公!”
“你也看到了吧,刚刚那些人就是官军,你说,他们要是硬闯,咱们能怎么办?”
“杀光他们!”
三娘愤愤的道:“都没有一个好东西!”
全旭虽然幸免了,登州地区不少村落或庄园,肯定会遭殃。
果然,远处有一股浓烟升起。
贼过如梳,兵过如篦。
全旭长长的叹了口气:“这该死的世道!”
就在全旭回去的时候,远处隐隐约约传来阵阵杀喊声。
全旭的脸色一脸,关宁军这是对百姓大开杀戒了?
全旭让三娘看着门,他启动无人机,让无人机升空,操作着无人机监视周围。
就在全旭庄院西北莫约十几里的地方,双军正在激烈的交战着。
一方面是关宁军,人数不多,莫约两百余骑。
一方面则是穿着老百姓服装的人马,人数三四百人,还有七八十辆大车。似乎大车上装满了财物,遇到骑兵以后,他们居然没有撤退,反而就地组织防御。
全旭以为这会是一面倒的战斗,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
正在进攻的一方,正是关宁军,他们人数不多,却拉开了距离,方便骑兵冲锋。
在骑兵退了四五百步远的时候,他们齐声嚎叫,策马狂奔,冲向那队车阵。
顿时蹄声大作,沙尘翻滚,地面的小石子微微跳动起来。
在大平原上,骑兵就是这么骇人,哪怕只有区区二百人,也能营造出千军万马集团冲锋才有的声势,令人胆寒!
全旭看着关宁军冲锋的架势,微微点点头,关宁军果然不是吹出来的,还是有几分真本事的。
换了明军任何一个卫所的部队看到这种声势,都该扔下武器逃命了,可惜,这支穿着老百姓服装的家丁们,装备实在是太豪华了。
他们背着弓弩,对着骑兵引箭待发,却没有直接放箭,这一点说出来容易,想做到太难了,人在恐惧的时候,通常会发箭,或者开枪,或者大叫来发泄自己的恐惧。这支家丁兵的部队,却沉默着,等着关宁军骑兵进入三十步射程之后,这才整齐划一的放箭。
三四百支弓弩,三四百支箭,却全部射向关宁军骑兵。
结果,弓弦颤动,三棱形箭镞激射而出,冲在最前面的关宁军骑兵只看到无数点寒星朝着自己飞来,紧接着便是人仰马翻,好多人连人带马被射成了刺猬,前排的关宁骑骑兵几乎被一扫而空!
第一波箭雨还没有落尽,第二波便又呼啸而来,锐箭密如斜雨的落下,关宁军骑兵人喊马嘶,惨叫声大作,也不知道有多少人中箭倒地,多少受伤的战马发了性的狂奔,将自己人踩成了肉泥!
全旭看着无人机目瞪口呆:“我去,关宁军骑兵居然是样子货?”
二百余名关军骑兵,倒下了将近百人马,剩下的人马急忙撤退。
其实,还真不是关宁军骑兵太菜,而是他们太大意了,他们以为对方只是一群地主的家丁护院,他们以为,一个急冲锋,根本就不用打,就可以吓得对方狼狈而逃。
只是,非常可惜,他们这次的对手是秦承祖的亲兵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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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三四章都在拼命谁也不能例外(三更)
第一三四章都在拼命谁也不能例外
秦承祖命令他的亲卫营把总秦正阳率领四百余名亲卫,化装成老百姓的样子,成功的欺骗住了关宁军。
没有经过反复试探,直接就这样冲上来,给敌人送菜了。
其他的关宁军撤退了,丢下了一百多名坠落战马的战友。其实这些关宁军有很多人并没有立即死去,他们还活着。
可是秦正阳对他们并没有客气,众收起弓弩,拿着刀枪,关宁军骑兵薄挨个补刀,无论有没有死亡,上前直接把脑袋砍下来。
秦正阳向众人命令道:“葛二狗,带着你的人,赶紧把东西给全先生送过去!”
“是!”
秦正旭一边解开裤腰带,对着关宁军骑兵的尸体撒尿,一边指挥着部曲赶紧打扫战场。
全旭通过无人机看着这队车队,居然径直朝着自己的大院过来,心中愤愤:“你他娘的这是在害我……”
然而,这队车兵,虽然推着着满载的财货,可是速度却不慢。
秦正阳倒是没有跟着车队一起过来,他指挥着士兵把关宁军士兵的尸体垒成京观,又用箭杆沾着鲜血,在一具尸体衣服上写下了“奉天讨逆大将军麾下前锋霹雳火秦!”
然后,再用一枝长枪,将这具尸体挑起来。
干完这一切,秦正阳又继续作妖。
作为曾经的响马,秦正阳非常了解骑兵的作战方式,也了解骑兵的弱点。
趁着关宁军尚没有过来,他就带着部曲,在京观的四面八方,开始挖坑。
这种坑,面积不大,只有碗口粗,有一个说法叫陷马坑。
在骑兵冲锋的时候,这种坑会陷住马腿,会利用战马的惯性冲击力,直接折断战马的马腿,并且把骑兵摔出去。
全旭大院的西门方向,此时车队已抵达,经过汇报,全旭这才知道这是秦承祖送给他的礼物,连克六县,在六县士绅、地主、富户家中搜刮的财物。
全旭急忙让人接收这些财务。
经过陈应的清点,这些物资的清单摆放在全旭的桌案上。
绸缎一万六千匹,丝绸三千三百匹。
黄金一万三千八五十两。
字画四百五十二幅。
黄金首饰一万三千余件,共计四百六十七斤。
银质首饰三万九千余件,共计六百三十六斤。
铜质器皿三千余件,合计一万三千八百余斤。
各种玉器六千余件。
全旭深深吸了一口气,他给东江军的物资,这下赚回来了。
可是,关键是,这些运输财务的车兵们,已经无法离开了。
此时关宁军大队人马已经接到消息,赶紧附近。
好在,秦正阳利用陷马坑,坑了几十名关宁军骑兵,这些骑兵知道厉害,不敢快速追击,不过,步兵再怎么跑,也跑不过四条腿的骑兵。
可以预见,秦正阳等人肯定在劫难逃。
全旭一脸纠结,现在怎么办呢?
人家过来送礼,把自己陷在关宁军的包围之中。
可是,自己若是不管不问,那是不是太过无情了?
可是,怎么救呢?
院子里的东江军才八百余人,他们根本就不是关宁军的对手,更何况,袁崇焕手中不止一个关宁军,他还是赵率教的山海关军,以及满桂的五千骑兵,可以推测,一旦战事不顺,袁崇焕肯定会再次调援军过来。
全旭一筹莫展之际,突然有一名信使,满身湿漉漉的来到全旭面前。
秦承祖原来想用对讲机直接跟全旭联系,怎么奈何对进机的通话距离非常有限。无奈之下,秦承祖又派了信使过来,信使为了避开关宁军,只好跳进河水里,趁着夜色摸上来。
他从怀中取出一根竹筒,竹筒被蜡封着,从中取出一封信。
原来,秦承祖麾下马军的一个千总,居然是白莲教首领陈敬贤的儿子陈志昆,这次白莲教起事,首领就是陈敬贤发起的。
他曾是位于天启二年在山东叛乱的徐鸿儒的右丞相陈灿宇的儿子,陈敬贤原本有意起事,不过是活不下去,他自己并没有推翻明朝,当皇帝的想法。
可是呢,麾下教众纷纷蛊惑,这次陈志昆潜伏在秦承祖军中,准备伺机蛊惑秦承祖加入白莲教,可是在看到秦承祖被全旭用来了无人机,送了千里传音的法器,又送来了数百上千件神兵利器。
陈敬贤决定投靠秦承祖,双方合兵一处。
此时,陈敬贤为秦承祖这个奉天讨逆大将军的长史,兼副元帅,双方军队合兵一处,共计五六万人。
秦承祖决定与袁崇焕决战,趁着袁崇焕的兵马没有全部到来,先声夺人。
决战再既,关宁军也没有心思处置秦正阳所部一小撮反贼。
就这样,秦正阳逃过一劫。
此时位于登州城外的袁崇焕大帐内,他有些愁眉不展。
对于这些反贼,击败他们容易,可是想要全歼他们实在是太难了,他们只要衣服一脱,就变成良民百姓,难道真把山东地面屠上一遍?
他愿意,山东布政司和巡抚衙门也不会同意,山东可是大省之一,天启二年徐鸿儒之乱,反叛历时一百九十余天,糜烂了大半个山东,百姓死伤数万人,现在人口都没有恢复过来。
就在这时,一名亲卫禀告道:“禀告经略相公!”
“说!”
“营外抓到一个反贼细作!”
“带进来!”
“冤枉,冤枉啊!”一名眉清目秀的秀才模样的人举起双手:“经略相公,学生没有从贼,没有从贼,他们抓了学生的妻儿,学生不得不替他们送信!”
“信呢!”
“在这里!”
袁崇焕看着赞画,赞画把信里里外外检查一遍,发现没有任何异常,只见信封上写着两个字战书。
“内容很简单,寥寥数言,三天之后,黄县城外十里岗,双军决战,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袁崇焕看着这封信有些难以置信:“居然是决战?”
这对于袁崇焕来说,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
现在叛军控制着十几个城池,如果一个城一个城的去打,至少也需要几个月,再过几个月,天气转冷,野战就会非常困难。
可是这个秦承祖居然愿意与他决战?
祖大乐上前问道:“督师,这会不会有诈?”
袁崇焕摇摇头道:“本督总觉得有古怪,以前叛军可万万不敢跟官军野地浪战的,现在一反常态,恐怕有诡计!”
祖大寿道:“那督师的意思是,我们别理他?”
“那倒不是,万一他们真的要跟我们决战,我们却不理他们,岂不是错过了一次绝好的机会?我的意思是,大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可别中了叛军的诡计!”
“末将明白了!”
吴三桂也不大相信叛军敢离城十里与官军野地浪战,这根本就不是叛军的作风,关宁军虽然比后金军队差点,但是放眼整个大明,比关宁军能打的部队还真没有。
虽然曾经有,不过已经是过去式了。
但打仗就是这样,机会来了,不管成功的几率有多低都一定要作好准备,即便失败了,最多也只是白忙活一场而已,但万一战机出现了,自己却毫无准备,那是要错失战机的,不知道得死多少人才能再换来一次这样的机会了。
袁崇焕麾下的部队开始天亮出发,他们顾不得发财了,只要歼灭叛军,升官发财,一样不缺少。
关宁军为主,骑兵分散两翼,开始一村一村的搜索前进,不放过任何可以隐匿部队的角落。
另外一边,毛承祖气得破口大骂:“我看他是不知道自己姓啥了,居然跟关宁军野地浪战!”
事实上,不管承认或者不承认,关宁军是大明装备最精锐的部队,没有之一。东江镇只相当于关宁军一成不到的装备,哪怕有了全旭的全力支持,东江军已经开始鸟枪换炮,不过他们还比关宁军差得远。
如果全旭再给他们一千万斤钢铁,他们勉强可以着甲率提高到七成,可是,东江镇缺马啊。
不仅缺马,更加缺良马。
三千骑兵几乎都是瘦骨嶙峋,根本就没有办法高强度作战。
刘兴祚想了想道:“要不,让毛帅……”
“来不及了!”
毛承禄苦笑道:“父帅的信最快也需要七八天!”
全旭望着信使道:“我给秦大将军写一封信!”
“好!”
全旭拿着钢笔,在纸上写下“沿河列阵,胜负不论,我包你不死!”
毛承禄一脸迷茫。
刘兴祚也非常不解:“这是什么意思?”
“懂的人自然懂,不懂的人,自然不懂!”
全旭得意的笑了笑:“行了,时间不早了,早点睡觉!”
他打着哈欠,开始让三娘准备夜宵。
“一只烧羊腿,十几只大虾,再来几十只生蚝!”
全旭开始拼命的吃东西,只要吃得饱了,他可以运输更多的东西,每次运输,消耗的无非是他的身体的能量。
只要有足够的能量,他的潜力也是更大的。
他准备玩一把大的。
能坑死袁崇焕最好,坑不死他算他命大。
尽管全旭吃得有些撑了,可是为了超过三千吨的极限,他只好吃得更多,哪怕想吐,也要强自忍着。
都在拼命,谁也不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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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三五章有神仙支持我们怕什么(一更)
第一三五章有神仙支持我们怕什么
三娘已经看出来了。
全旭并不想吃东西,然而,他却拼命的再吃。
攫欝攫。虽然,三娘每次在吃饱之后,习惯性的多吃几口饭,这是她的本能,就像一个差点溺死在水里人,本能的恐惧水。
三娘挨过饿,所以担心自己会被饿着,每到有机会吃饭的时候,她从来不会挑食,总会吃干净碗里的饭。
“相公,别吃了!”
全旭苦笑“我怕我扛不住!”
秦承祖的叛乱,原本在历史上是不存在,正是因为他的私心,秦承祖带着十数名东江军将士,走上了绝路。
只要战败,不光是他会死,还有诛灭九族。
全旭不想让秦承祖死。
答案其实就这么简单。
这个金手指,全旭是又爱又恨,说强大吧,偏偏又非常有限。每次不超过五百吨重量,他的极限就是八次,也就说四千吨,他就要进医院了急救了。
在明末,全旭也不想被人发现他的太多秘密。
末日堡垒是全旭最满意的玩具,四架军事级别的无人机,还有相当坚固的车厢和防弹,末日堡垒虽然不错,然而对于路况的要求太高,必须走官道,要想不被人发现实在太难了。
原本他准备前往东江岛的时候,就在后世订购了一条二手游艇。
巘戅追书看zhih&戅。这艘游艇的前身是毛国的导弹护卫舰,在1988年开始建造,后来大毛分家,分给了小毛,小毛缺乏资金,直到1995年,依旧没有完工,随后有钱就动工,没钱就停止,直到2002年,历时十四年后,这才完工。
这款导弹护卫舰,有钱的大国看不上,小国却又买不起,地位一度非常尴尬。直到闲置十年之后,被一名华人富商购买来当作私人游艇。
在拆除了导弹和武器部分,改装成私人游艇。虽然如今没有了武器系统,然而,这种级别的护卫舰却非常皮实,可是与美国驱逐舰硬撞。
华人富商在购买之后,对于这艘时军舰进行了相当多的改装,特别是自动化系统,原本这舰军舰乘员九十九人,现在可以在海上进行无人驾驶,尾部甲板还有一艘直升机平台,机库里也赠送一架米格171武装运输直升机
虽然这艘私人游艇现如今标准排水量为两千一百吨,满载排水量两千六百吨。
可是,全旭单次运输能力为不到六百吨,却没有能力直接搬运过来。
为了防止出现意外,他在明末准备了大量的生理盐水、葡萄糖,还让三娘请郎中为他熬制了一锅大补汤。
至于后世,他则在体育工场,作为转移坐标,并且让谢琳随时等着他。
直到深夜十二点,全旭此时吃得太多,连走路都困难,慢腾腾的挪动到院子外面,他准备了大量的沙子,按照沙子每立方大约一点六五吨,他准备了三堆沙子,分别是四百立方米,五百立方米和六百立方米。
在后世,体育工场,他则是分别准备五份钢材,分别是七百吨钢材,八百吨钢材、九百吨钢材、一千吨钢材。
全旭来到沙子堆前,开始启动穿越。四百立方米的沙子,全重约六百六十吨,全旭睁开眼睛,没有任何不适,只是不再撑肚子了,仿佛感觉像吃饱之后,又过了三四个小时的消耗一样。
非常显然,这段时间他与三娘在一起进行跑步训练,以及大量带货,身体素质明显有了提高,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现象。
全旭在体育工场的一间办公室内,谢琳准备了一份香辣火锅,整整一个冰箱的牛肉、羊肉,足足够全旭正常吃半个月的饭菜储备。
全旭与谢琳一起吃着火锅,这顿饭全旭吃了一个多小时,全旭感觉到肚子非常撑,他就对谢琳说,自己有些事,出去打个电话。
谢琳并没有出来,她很知趣。
全旭开始一次性搬运八百吨钢材,回明末之后,身体略为有些疲惫。
全旭安排徐彪把钢材转移到院内的仓库里,全旭知道一次八百吨,其实也不是他的极限,他心中非常得意,直接回到房间呼呼酣睡。
就在全旭白天睡大觉的时候,袁崇焕与秦承祖双方都为了决战,开始紧张的准备,事实上,双方的实力经过试探,已经摆在明面上了。
秦承祖麾下共计马军三营,仅为袁崇焕麾下的三分之一,事实上数量上的三分之一,战斗力上的差距更加明显,因为响马虽然会骑马,但是,他们却不是正规训练的骑兵。
战马的差距却非常明显。
当然,差距最大的其实不是骑兵,而是炮兵部队。秦承祖麾下火炮仅仅一百余门,而且大部分都是老旧的红夷大炮和虎蹲炮,袁崇焕麾下的大炮却多达七百余门,相当一部分都是重型佛郎机火炮,射速更快,威力更大。
至于白莲教的叛军,虽然人数将近五万人,却被袁崇焕直接忽视了。
像白莲教这样的乌合之众,就算人数十万,也经不住关宁军的一个骑兵冲锋。
至于地形,袁崇焕几乎难以置信。
离城向东十里,那是一块平坦的农田,有一些很低矮的小丘陵,地势开阔,地面干燥,不管是骑兵还是步兵,调动起来都得心应手。
关军宁将领马不停蹄的勘察地形,回来在沙盘上给袁崇焕制作了一个非常清晰的沙盘。
更让袁崇焕
全旭的下午五点开始吃饭,同样吃了快要撑破肚皮,他吃了四斤牛肉,四个鸡腿,还有半鱼,几乎全部都是高热量食物。
攫欝攫。等到晚上七点多,全旭来到沙场,启动搬运。五百立方的沙子,重达八百八十多吨,来到后世,体育工场的大院里,已经多了将近一千立方的沙子,他感觉有些饥饿,其他倒是没有什么异常,全旭非常开心,这是一个非常良好的开始。
他用了八千七百万元购买的二手游艇,在拆除了火炮和导弹武器系统,如果空载,排水量只有一千三百多吨。
要知道这艘游艇的满载可以航行五千海里,仅仅是油箱,就多达八百吨,还有四百吨的清水箱。
全旭清空了清水箱,油箱也可以保持最低水平,大不了可以随后再过来搬运柴油。
全旭确实是没有办法给秦承祖弄来先进的武器,除非他出国,但是私人买几支、几十支枪,估计没有问题,再多了,当军火贩子是吃素的吗?
全旭现在有购买柴油的稳定渠道,随着吃货量大增,油厂又送了两台三十吨加油车,全旭一次性可以将六十八吨柴油搬到明末。
当然车辆是非常不方便的,他用的是柴油铁皮桶,每只桶可以装二百升,每只桶大量批发六十块,全旭直接采购三千只。
利用大货车,空装着铁皮桶去进货,回来的时候,就是六十万升柴油。
全旭将这些柴油交给秦承祖,并且指导他使用办法。
崇祯二年七月十九日,位于黄县城外东十里的地方,这里原本是农田,而且还是长势不错的农田,几乎快要收割了,偏偏在关宁军来到之后,这一块大约上万亩地的田地,全部成了关宁军的粮草。
收割的麦苗,都堆成了小山。
至于东西两座小山,虽然小丘陵不算,只有不到一百米的样子,可是骑兵从山上冲下来,威势是相当厉害的。
当然,这点地利优势,关宁军直接笑纳了。
左边的小山上,驻扎着祖大乐麾下三千关宁骑兵,右边的小山则是吴三桂,率领的三千关宁军骑兵。
天刚刚亮的时候,袁崇焕就带着麾下大军出城,直接占据有地位置,严阵以待。
袁崇焕望着身边的将领“你们说,叛军会出来了吗?”
吴三桂道“他们一定会出来的!”
祖大乐道“如果明军真的敢出来跟我们野地浪战,我们还真的得打起十二分精神来应付了!”
袁崇焕冷笑“你也太看得起他们了!如果他们真的敢出来,本督保证叫他们有来无回,一个都别想活着回到黄县!”
一小队斥侯飞马来报“报……叛军主力出城了!正朝着二王山开来!”
众人精神一振“真的来了!”
袁崇焕大手一挥“再探!”
“遵命!”
吴三桂还有点不信“叛军真的出城了?他们是吃了豹子胆对吧?”
祖大乐沉声“是自信!”
秦承祖麾下的马军,与关宁军在骑峭缠斗过程中,并没有占到什么便宜,反而损失了将近三百骑。
巘戅戅。好在袁崇焕害怕把叛军打得太惨,叛军吓得退回城内,所以秦承祖麾下终于在中午时分开始抵达了二王山下。
双方开始列阵,看着关宁军的威势,秦承祖麾下的将领有点害怕了。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比起装备精良的关宁军,别说秦承祖麾下的叛军,别说东江军,就连山海关、宣大所有军队都是叫花子。
秦正阳脸色郁郁道“义父,这仗不好打!”
“是不好打!”秦承祖淡淡的笑道“胜利一定是属于我们的,将士们,不要被他们那吹出来的虚名吓倒!我们的铠甲比他们的坚实,我们的刀枪比他们的精利,在我们背后,更有无所不能的全大神仙支持我们,我们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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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三六章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二更)
第一三六章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秦承祖麾下的将领们,此时恍然大悟。
他们看着自己身上所穿的铠甲,手中所拿的战刀,无一不是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有神仙支持,秦大将军是天命所归,他们都是从龙之臣,有什么可怕的?
“尔等只需要追随本大将军的战旗,本大将军将冲锋在前,带领你们将他们一压到底,击破他们,歼灭他们,粉碎他们,直到破军杀将,直到他们的尸体铺满战场!”
秦承祖的脸色兴奋的潮红“本大将军不会留督战队监督你们,你们当中如果谁害怕了,想逃跑,请自便,本大将军没空管你们!但是,本大将军想请你们记住,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全大仙说!”
说在到这里,秦承祖举起对讲机。
全旭的声音在对讲机里响起。秦承祖下面就是一个话筒,话筒旁边则是一个大功率音箱。
全旭的声音从音箱里清晰的传出来。
“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乱世挣扎着活到了现在……大家想过为什么会这样吗?”
全旭不在现场,周围都是他们的人。
然而,他们却清晰的听到全旭的声音。
众人纷纷朝着秦承祖以及那个对讲机、音箱膜拜。
“就是那些土豪劣绅!就是因为那些土豪劣绅侵占了你们的田地,才让你们家破人亡,无家可归!可是他们明明把你们的田地给占了,却不交税,那份田税仍然得由你们这些已经没有一寸土地的人来交,你们还活得下去吗?除了别井离乡,你们还有得选吗?他们拥有万顷良田,锦衣玉食,穷奢极欲,什么都不用干,自然会有很多人将大量财富送到他们面前请他们笑纳,而你们呢?你们住在低矮破旧的房子里,脸朝黄土背朝天,年复一年的耕作着贫瘠的土地,一年到头都没有喘一口气的时候,就这样还吃不饱,没衣服穿,如果交不上税还会被税吏给逼得家破人亡!而朝廷却对此听之任之,甚至一次次加税,恨不得把你们的血吸干,还天理吗!?”
全旭把他那一套给家丁兵洗脑的说辞再次搬出来。
此时,秦承祖麾下众将都咬紧了牙关。
拥有万顷良田的人什么税都不用交,躺着享受就行了,还一天到晚琢磨着怎样夺走农民手里那点可怜巴巴的财产,官府是他们的帮凶,朝廷对此不闻不问,除了收税什么都不管,哪怕他们都家破人亡了也不放过他们,没天理了,老天早就瞎了眼了。
“这个世道已经黑白颠倒,早就没有任何天理,任何公平可言了,老天已经瞎了眼!天道不公,就用你们产自己手里的刀,去替自己讨回一个公道吧!除魔卫道,殉身得道,战死荣升极乐,打土豪,分田地!”
众将士愣了一下,随即热血沸腾,振臂高呼“打土豪,分田地!打土豪,分田地!”
刚开始的时候是他们在吼,很快,所有的人跟着吼声了起来,气氛很快就近乎狂热了。
事实上,秦承祖原本并不明白,全旭为什么交代他,把粮食和土地分下去。
他认为这并没有意义。
哪怕他烧掉了地主的地契,这其实并没有什么作用,地主可以随时去官府,把土契补回来,就像后世的房产证一样,丢失或者损坏,是单可以补的,最多花一些工本费用而已。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
音箱关掉开关,音箱里的电瓶可没有多少电,最多才能工作十二到十四个小时,他将对讲机收好,举起手中的战刀,朝着朝廷大军方向一指“进攻!”
率先发言的其实是双方的炮兵。
随着红夷大炮与虎蹲炮开始纷纷开炮,整个战场上硝烟弥漫开来。
此时的全旭战场边缘的辛安河河里,通过三天的时间训练,全旭终于把他们第三件玩具带到了明末。
这是一艘比较奢华的私人游艇,前主人命名为海豹,舰长一百零二米,舰宽138米,吃水37米,轻载排水量一千六百九十吨,标准排水量两千一百吨,重载排水量两千六百吨。
拥有一架多功能直升机,可惜全旭真不会开直升机,只能放在机库里,经过改造的游艇,拥有一百二十间客房、图书馆、酒吧、舞厅、私人电影院以及泳池等设施。
当然,这艘军舰改装游艇最让全旭满意的是,这艘军舰是军用级别的对空、对海三百公里雷台,以及声纳搜索系统,还有六架军用无人机。
虽然没有武器系统,但是这艘游艇却携带一艘价值一百七十万美元的私人潜。
当然这艘潜艇比不上军用潜艇,只能勉强算是袖珍潜艇。
长约十三米九八,宽约298米,高约456米,拥有五间卧室,一间厨房,一个健身房,一个酒窖,还有一个30英尺长,15英尺宽的观察入口。
最大可以满足二十个人乘坐,在水下一百米潜深,观光旅行三天时间,以及可以满足母舰五百海里的范围。
此时的全旭和三娘就坐在这艘潜艇里,这艘潜艇正采取半潜式,由于潜艇的观光舱在潜艇的最上面,全旭可以不被人们发现,通过无人机的监控画面,观察着战场上的情况。
三娘对于全旭弄来的稀奇古怪的东西已经见怪不怪了,她已经学会了使用电磁炉、微波炉,为全旭烹饪午餐。
通过无人机画面,全旭看着秦承祖麾下的炮兵与关宁军炮兵进行猛烈的对轰。
不过,这个时候的火炮,命中率太低,而且炮兵的技术,也只是会开炮,不会精准的计算,双方各开了数百炮,造成的伤亡不足百人。
真正的炮击伤亡也都集中在双方的炮兵身上。
秦承祖跨上战马,开始准备进攻。
全旭通过无人机监视画面,可以清晰的看到袁崇焕以左右两翼排放着大量的火枪兵,正中间则是弓弩兵和长枪、刀盾兵。
正在这时,左右两座小山上的关宁军骑兵已经准备冲锋。
当然,此时的战场上,双方炮兵轰击,产生了大量的硝烟,由于视线限制,秦承祖根本就没有办法发现。
全旭拿着对讲机对着秦承祖道“左右两翼,关宁军骑兵已经发起进攻,准备狙击!”
秦承祖根本就看不到骑兵的影子,但是他还是选择了相信全旭“是!”
秦承祖急忙下令部队准备迎击骑兵冲击。
东江军由于太穷,他们让他们不得不以步克骑,所以秦承祖以及麾下的将领兵,也他们大都有着丰富的作战经验。
右边的山坡上,吴三佳扬起战刀,指着叛军方向“勇士们,骑上你们的骏马,拉开你们的强弓,挥动你们的马刀,击溃他们,粉碎他们,让他们知道谁才是战场上的王!进攻!”
三千余骑兵,
一踢马腹,战马疾风般飞驰而出,朝着秦承祖麾下那庞大的军阵冲了过去,每冲出十步就狂呼一声“万胜”,数千只马蹄同时扬起又同时落下,地面轰隆隆的震动,仿佛像震似的让人站不住脚!
不愧是大明第一强军,三千轻骑漫野而来,势如雪崩,秦承祖麾下的士兵们不禁骇然色变,脸上那兴奋的神色转眼之间便凝固了!
秦正阳神色凝重,喃喃说“势如奔雷,锐不可挡啊……好强,真的好强!”
秦承祖也在默默祈祷“一定要挡住!”
位于潜艇里的三娘,望着无人机上传来的画面,她兴奋的道“好多马!”
“你喜欢这些马!”
“嗯!”
“我给你抢过来,送给你!”
“相公,你真好!”
其实,全旭要想取得大胜非常简单。
只要让秦承祖麾下的大军,假装败退,然后把柴油倒在地上,点燃,就可以一把火烧光关宁军。
只是,这只是想想而已,因为秦承祖的部曲不是精锐部队,假装败退,很可能形成真正的溃败。
随着关宁军距离秦承祖麾下的大军前锋越来越近,正在高速冲锋的关宁军骑兵,居然中途转向,他们在秦承祖的中军阵家集结,看样子是准备进攻秦承祖的中军!
秦承祖此时反而不慌不忙了,关宁军看着有些后金骑兵的样子,不过只是样子而已,无论是骑术,还是士气,只能说勉强不错而已。
与真正的后金骑兵还差点。
就在关宁军骑兵准备领先骑兵的机动优势,引诱秦承祖麾下的部曲开枪或者火箭的时候,战场上却出现了一种诡异的气氛。
最让全旭感觉不可能控制的一幕出现了,此时战场上出现一支莫约四五百人的部队,他们都袒露的上身,穿着白色的裤子,戴着白色的帽子,他们举着手中的刀剑,向关宁军骑兵,发起了进攻。
对于这种进攻的叛军,关宁军骑兵开始纷纷射击箭。
这些没有甲胄的叛军,弓箭的杀伤力暴涨,这些进攻的白莲教叛军士兵,纷纷中箭。
惨叫着倒在地上。
“真是胡闹!”
“全先生,你听我说!”
全旭急忙问道“怎么回事?”
“是白莲教的叛军,他们私自进攻!”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全旭也非常无奈,原本的计划就被白莲教的叛军给搅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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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三七章这些虎蹲炮太邪门了(三更)
第一三七章这些虎蹲炮太邪门了
古代打仗士气非常重要,然而白莲教的军队,此时简直就是猪队友,送上去四五百颗人头,被关宁军骑兵,三下五除二给收拾干净了。
秦承祖的部队,被全旭好不容易激起来的士气,一下子掉落大半。
“全先生,现在怎么办?”
“稳住!”
全旭此时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他潜入在河水水面上,通过无人机穿回的画面,简直就是像是在看电影,没有其他感觉。
可是,秦承祖却感受着六千余名关宁军带给他的极大压力。
“全大仙有令,稳住阵脚,我军必胜!”
“必胜!”
伴随着确实是牙齿打架的声音,显然,众将士都没有底气。
每个人都有惯性思维,就像一个人喜欢用刀叉吃肉一样,他认为刀叉就是比筷子好用。而习惯用筷子吃饭的我们,更喜欢用筷子,感觉刀叉反而不方便。
关宁军成军以来,野战的路子于后金几乎如出一辙。不过战斗意志却没有后金坚决,果断,算是一支猴版的后金骑兵。
他们的习惯其实也简单,那就是正面佯攻,两翼迂回,这样对于以步兵为主的明军来说,逢战胜多败少。
正所谓一招鲜,吃遍天。后金军队基本都是采取这一招,正面佯攻,侧面进攻。或者侧面佯攻,正面进攻。
关宁军骑兵也是这样的套路,由于骑兵的灵活性,佯攻和进攻都可以灵活机动的随时转变。
关宁军六千余名骑兵战马,一万两千余匹战马,策马奔腾,气势骇人。
如果没有亲身经历,很难形容这些骑兵给秦承祖这支新兵带来的压力。
一股肃杀挟毁天灭地之威席卷而来,这让秦承祖麾下将士心惊胆战。
位于两翼的步兵,采取长枪兵在前,刀盾居次,相互配合。
很显然,对于这种硬核桃,关宁军除非脑袋被门夹了,才会主动与秦承祖麾下的叛军一命换命。
其实,秦承祖的布置,只是假象,左右两翼,刚而不强,如果关宁军骑兵全军压上,正面突击,那么仅仅依靠那些数千名长枪兵和刀盾兵,是无法阻止关宁军破阵的。
只要关宁军拼着上千骑兵的伤亡,是可以从左右两翼突破秦承祖的军阵。
作为一支私兵性质的军队,关宁军才不会跟秦承祖麾下拼命,哪怕是三个换一个,就算是十个换一个人,他们也亏大了。
秦承祖的正面摆放着五十二门虎蹲炮以及上门口碗口铳,这样的布置,用步兵进攻,肯定会伤亡惨重,可是用骑兵进攻,反而可以以最小的损失,取得最大的战果。
原因很简单,骑兵的速度快,按照这个时代的火炮射速,除非是佛郎机子母炮,其他火炮,绝对没有开第二炮的机会。
五十二门虎蹲炮和碗口铳,一百多颗射程两三百步的炮弹,能够关宁军造成多大的伤亡?
其实,吴三桂和祖大弼都非常清楚,太少了太少了,了不起伤亡百余人,取得斩首上万的战绩。
只要一举歼灭袁崇焕心头大患的秦承祖,他们可能获得更大的赏赐。
全旭其实也在赌,赌关宁军骑兵的聪明。
事实上,号称大清最后的遮羞布,蒙满铁骑三万余人马在僧格林沁的率领下,与英法联军作战,全军覆没,却没有攻到英法联军阵前,所有的史料都在鼓吹英法联军武器装备先进,这纯属扯淡。
二战期间,波兰翼骑兵还能骑着马冲到德军坦克阵前,上演了骑兵马刀砍坦克的悲壮。
那么问题来了,波兰这支纯冷兵器翼骑兵,为什么能冲到德国军队的坦克跟前?二战时期德军火力比一八六零年的英法联军还弱?
事实上,后金军队学是胎里带的毛病,他们习惯了骑兵的迂回攻击手段,习惯了遇到正面作战进行迂回。
我们可以做一个非常简单的计算,英法联军线膛枪射程只有二百码,也就说不足一百八十二米,以战马冲锋时速六十公里的计算,那么从骑兵射程之外冲锋,其实只需要不到两秒钟,以线膛枪每分钟四到六发的射击速度,事实上线膛枪只能来得及开一枪。
那么问题来了,只需要发起一次决死冲锋,英法联军必败。然而,历史没有如果,遮羞布只是遮羞布,只能骗骗无知的白痴。
根据当时传教士的记载,当看到个别部队战败后,僧格林沁惊慌失措,直接抛弃了手下,自己则沿着石板路偷偷溜回北京城,下令“城门紧闭”。
很显然,此刻的僧格林沁已经放弃了最后的抵抗,只想躲进高墙里保命。大将临阵脱逃,军队士气自然立刻崩溃,战败在所难免。
全旭正是基于对后金的了解,这个连后金都不敢硬刚的关宁军,更是一个中看不中用的废物。
全旭这才大胆的摆一个看似正面虚弱,实则坚固,两翼看似坚固,实则虚弱的阵形。
关宁军骑兵果然没有让全旭失望,他们也没有直接上来就全军压上,而是分出一千余骑兵,对两翼进行干扰。
五千余名骑兵则是正面压上。
“得得得……”
马蹄声越来越响,距离阵前越来越近。
秦承祖虽然也有些紧张,却没有后退,而是歇斯底里的大吼:“全大仙保佑,我军必胜!”
“全大仙保佑,我军必胜!”
数万人马整齐大吼,声音之大,传到七八里地之外的袁崇焕的中军大帐。
袁崇焕微微一愣:“全大仙?这是哪路神仙,什么时候,白莲教信全大仙了?”
“这个……”
祖大乐摇摇头:“末将不知!”
全旭可不知道袁崇焕在嘀咕他,他拿着对讲机道:“十二门红夷大炮,依次开炮!”
“轰轰轰……”
在没有线膛的火炮,炮弹能打到哪里,只能说是随缘。
十二颗炮弹落在关宁军骑兵阵中,造成了数十名骑兵坠落战马,对于主力五千余人而言,这些损失,属于意料之中。
关宁军骑兵的速度越来越快,双方距离进入两百步之内,最多十几息的时间,关宁军的骑兵就会踩在袁承祖的前沿阵地上。
全旭下令道:“虎蹲炮准备,引信只留三寸!”
虎蹲炮在全旭心中,不能算炮,只能勉强算是一支特大号的散弹枪,原本发射二斤半重的铁球,被全旭换成了铁砂和钢珠,只要发射,这种虎蹲炮就会形成八到十五米的散射面,至少七八百粒铁砂就会飞出去。
碗口铳同样也是如此。
骑兵弓箭的射程其实非常有限,五十步左右。
关宁军骑兵并没有放箭,他们还射不到对方阵中。
“二百步!”
“一百五十步!”
“一百步!”
“八十步!”
正在策马冲锋的关宁军骑兵们,纷纷挽弓箭准备射箭。
全旭拿着对讲机道:“虎蹲炮、碗口铳,开火!”
手拿着火把的炮兵们,马上将火把点燃引信。仅仅三寸的引信,快速燃烧着,一息过后。
“咚咚……”
随着一阵阵沉闷的炮声,这些关宁骑兵人仰马翻,几乎整个关军骑兵进攻部队前锋被横扫一空。
由于虎蹲炮发射的散弹,威力其实是有限的,很多关宁军骑兵人或马都血流如注,却一时半会死不了。
这些关宁军骑兵将士躺在地上疼得撕心裂肺的惨叫着。
后面的骑兵收势不住,只能纵马踩上前面倒地的战友。一时间,你拥我挤,乱成一团。
不用全旭再次指挥,秦承祖当机立断:“火铳开火!”
此时由于受伤的骑兵或战马阻止,后面的关宁军根本无法上前,只能干瞪眼,干着急。
秦承祖麾下的火枪手其实不多,只有五六百支。
“砰砰……”
随着火铳兵开枪,秦承祖阵中马上响起了惨叫,十几名火枪兵炸满脸是血。
“我去!”
全旭气得想骂人,秦承祖的火枪都是从官军手中缴获的,炸膛率居然如此之高。
不过,中弹的关宁军骑兵则更多。
短短半柱香时间,关军骑就败退了下来。
将至少上千名骑兵扔在阵前。
看上不可一世的关宁军骑兵倒在阵前,此时秦承祖军队中,原本低落的士气,终于回升。
“杀光他们!”
秦承祖麾下的刀盾兵,纷纷上前,痛打落水狗,把受伤的关宁军骑兵乱刀砍死,其他关宁军骑兵吓得赶紧举手投降。
通过无人机画面,全旭微微叹了口气。
“亏大了!”
只缴获了三百多匹马,大部分带着伤,不知道能有几匹可以成为战马,继续使用。
“全大仙保佑,我军必胜!”
秦承祖麾下士气如虹,兴奋得众将士忘却了对关宁军的恐惧。
吴三桂凭借门荫,授都督指挥使,第一次领兵作战,本来就是想刷战绩,没曾想到,战绩没有刷到,脸却丢光了,他气得大吼道:“给我全军压上!”
“少将军,不行啊,仗不能这么打!”
吴三桂其实只是作作样子,主要是给袁崇焕看的。
这一顿炮火把他吓得够呛,他作为将门子弟,怎么可能没见过火炮,只是没有想到叛军居然会妖法,一炮居然可以轰倒十数人。
这些虎蹲炮实在太邪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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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三八章关宁军骑兵又败了(一更)
第一三八章关宁军骑兵又败了
虎蹲炮是明朝名将戚继光发明的,戚继光发现明军的毒虎炮和碗口跑等尚有提高的余地。碗口炮腹小口大,炮身短,射程不足;毒虎炮轻便,但重心不稳,每次射击之后必退回二三十步,很难快速支援军队。
戚继光将两种旧炮都改造为虎蹲炮,一种虎蹲炮首尾2尺长,周身加了7道铁箍,全重36斤。另一种长有3尺以上,重量约六十四斤。
随着虎蹲炮在南方对倭寇作战中,大展神威,明军开始进入了全面装备虎蹲炮时代。在明金战争开始之后的万历四十六年(1618)到天启元年(1621)的三年时间里,发往广宁的火器里面就有虎蹲炮600门之多,虎蹲炮已经成为辽东明军的主力装备之一。
可以这么说,明军边军只要是游击以上的将军,除非是废物,否则都熟悉虎蹲炮。
吴三桂自然是熟悉虎蹲炮,不过问题是,由于是成熟武器,这种火炮常是充当中远距离武器,在三百米或两百米的距离发射。
从来没有想全旭这样,直接把敌人放在五十步距离内,而且对方还是骑兵。
距离越近,虎蹲炮喷射而出的铁砂和铅弹就会威力越强,在这个距离上,空气对散弹的阻力影响有限。
所以,虎蹲炮的威力硬是像见鬼一样,一轰一大片。
其实,全旭的计策还真谈不上高明。
就像火枪兵抵近射击,排队枪毙的原理一样。
这就是一锤子买卖,如果不能击溃关宁军,那么悲剧的就是秦承祖麾下的部队了。
摆在阵前的火炮部队以及碗口铳部队,就会成为关宁军马刀下的牺牲品。
袁崇焕看得非常清楚,关宁军冲到对方阵前五十步的时候,这些叛军居然队形丝毫不乱。那些火炮只开了一炮,关宁军就稀里糊涂的败下阵来。
他有种难以置信的错觉。
这些叛军,比明军更像正规军队。
关宁军就是一支神奇的部队,遇强则弱,遇弱则强。
现在他们都看到了,这支叛军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虽然吴三桂向袁督师演戏,事实上,关宁军这点损失,袁崇焕还真没有放在心上。
关宁军的骑兵此时还有八千有余,加上袁崇焕的部曲,损失连百分之三都不到,这点损失能算什么?
祖大乐、祖大弼兄弟对视一眼,他们知道,这股子叛军不好惹,同时,如果不卖力气,那是不行的。
关宁军开始调整部署,既然中间无法突破,那就从两翼突破。
关宁军磨磨蹭蹭,用了小半个时辰的时间,又是整队,又是训话,还挑出几名“作战不力”的将领,当众执行了军法。
“啪啪……”
军法官手中的鞭子,鞭鞭到肉,打得那些“作战不力”的将士皮开肉绽,惨不忍睹。
然而问题是,如果是公平的情况下,这样做,是可以提升士气。然而,关宁军挑选的“作战不力”的士气,并不是真正的作战不力,而是属于没有后台的。
结果,此举非但没有提起士气,反而让关宁军的士气进一步跌落冰点。
此消彼涨,秦承祖麾下的部队却士气暴涨。
这轮炮击,事实上不仅仅是祖大乐、祖大弼以及关宁军将士惊呆了,就连秦承祖麾下的军士们也惊呆了。
祖大弼决定亲自下场进攻,他把骑兵分成两部分,左右两翼各放出一个营,也就是一千余骑,试探袁承祖麾下的虚实。
与正面战线上炮兵直接摆在前面不同,左右两翼的秦承祖利用自身长枪兵的优势,把长枪顶在地上,指着关宁军进攻的方向。
然后,以大盾组成防护阵线,这样的队形本身并没有什么错。可关键是,对于士气的要求却非常高。
自古以来,游牧狼族的骑对上中原王朝,一直是先以轻骑兵线着那庞大的步兵方阵放箭,用一轮轮箭雨持续地杀伤对手,给对手放血,制造恐慌和混乱,当对手被这没完没了的袭击打乱了阵脚之后,精锐部队突然杀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对手一举击溃,接着,无非就是一场屠杀而已,这种打法战果大,伤亡小,历来是北方狼族的拿手好戏。
从战国开始,北方游牧民族就是这样打仗了,两千多年来一直是换汤不换药,靠着机动性上的优势将以步兵为主的中原王朝克得死死的。很多人把“曼古歹”战术吹上天了,大言不惭的认为这是蒙古人独创的,真的是让人笑掉大牙。
可是同样的,从战国时代开始,中原王朝对付这些轻骑兵的战术一以贯之以手持长兵的步兵甚至战车为射士提供掩护,射士手持强弩排列于阵前,忍受着轻骑兵绵绵抛射而来的箭雨的反复杀伤,用手中的强弩与轻骑兵对射。
这种打法毫无花巧,但很有效,在打垮弩阵之前,轻骑兵想冲乱整个军阵那是做梦。轻骑兵有速度上的优势,可以迅速移动,而射士手中的强弩在射程和精确度上占尽上风,对射基本上是一命换一命,谁先忍受不住那急剧递增的伤亡谁就先垮掉。
契丹跟北宋交战,有一个原则是每一位契丹将领都必须遵从的,那就是“阵列不战”,用孙子的话来说就是“勿击堂堂之阵”,不是说宋军摆个阵就能轻松打败他们,而是宋军方阵一旦形成,整个战斗就会变成一场惨烈的人命消耗战,他们经不起这样的消耗。
不过到了明代,北方游牧民族还是那一套,而明军却将传承千年之久的战术给扬弃殆尽了。
明军往往是遇到后金军队的冲锋,自己先跨掉,然后被后金骑兵一路追杀。
关宁军也是后金骑兵的那一套打法,更何况,秦承祖麾下成军不过短短月余,而且一直都没有整训,只是在不停地战斗。
特别是白莲教的猪队友,自己给关宁军送了四五百颗人头,让秦承祖麾下的部队士气受挫,那个时候,他们主攻两翼,真有可能一举将秦承祖包圆了。
到时候,全旭只能用最后的计策,让秦承祖跳河,他在河中接应他,然后逃离现场。
也幸亏关宁军自作聪明,去打明显虚弱的正面防线,当然,在遇到上千骑兵的伤亡后,关宁军可以忍受着伤亡,继续进攻,秦承祖的正面防线一样会被击散。
只是,可惜,战场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
“得得得……”
关宁军骑兵开始进攻秦承祖麾下的两翼,双方距离只有一百五十余步,然而,秦承祖麾下的长枪兵、盾牌兵以及弓弩手们却没有动弹,他们人人非常兴奋。
“全大仙保佑,我军必胜!”
全旭与白莲教的宣传不一样,他不是宣传什么刀枪不入,这种牛皮很容易被捅破,一旦捅破了,就会溃不成军。
可是,全旭的宣传却是“卫道除魔,殉身得道,战死荣升极乐!”
只要战死了,就可以去极乐世界享福,至于能不能去,那谁知道?
死掉的人,肯定不会再说话,绝对不会来拆穿全旭的把戏。
距离七八十步的时候,关宁军开始挽弓箭向长枪兵射击。
“咻咻咻……”
密箭的箭矢如雨,就像雨打芭蕉叶一样,噼里啪啦响个不停。
“卫道除魔,殉身得道!”
至于右翼,白莲教军方向,则更加疯狂。
“熊熊圣火,焚我残躯!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为善除恶,惟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怜我世人,忧患实多!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左右两翼面对关宁军进攻的士兵们,握紧长枪,顶着盾牌,有的闭上了眼睛,一脸笑容,如疯如狂,仿佛,他们迎接的不是死亡,而是天堂。
“扑哧,扑哧!”
关宁军与秦承祖麾下左右两翼的军队接战,长枪兵的长枪刺中关宁军的战马,关宁军骑兵的长刀砍中秦承祖麾下的军士,直到死去,那些士兵的脸色都露出欣慰、幸福、开心的笑容。
关宁军与秦承祖麾下是一命换命,不对,准确的说,应该是两命或三命才能换关宁军一命,短短一柱香的时间。
秦承祖麾下倒下了一千余人,而关宁军却足足倒下五六百人的样子。
不过,关宁军却越打越心惊,他们见过太多敌人惶恐,见过敌人狰狞,见过敌人的求饶,见过敌人的哭泣,唯独没有见过敌人的笑容。
“刷!”
一道刀光砍中一名长枪兵的肩膀,他肩膀上的鲜血狂喷,他却满脸笑容“除魔卫道,我身殉道,我要荣升极乐……”
那名关宁军士兵微微一愣神的功夫。
“噗嗤……”
一根长枪从关宁军骑兵的小腹刺入,从他的后背贯出。
一名关宁军骑兵吓得调头就跑。
随着一名关宁军跑了,参与进攻的两千余关宁军骑兵,就稀里糊涂的溃败了下来。
“开火!”
“砰砰砰……”
“咚咚咚……”
火枪、虎蹲炮、碗口铳整齐开火,整个战场上硝烟弥漫,火光闪烁,炮声、枪声隆隆。
袁崇焕极目眺望着远处。
非常可惜,硝烟掩盖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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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三九章袁崇焕高兴得太早了一些(二更)
第一三九章袁崇焕高兴得太早了一些
整个战场诡异的安静了下来,慢慢的硝烟散尽。
摆在秦承祖大军阵前的是,横七竖八,惨不忍睹的尸体,人和战马皆有,残肢断臂,还有一部分关宁军伤兵,躺在地上痛苦的呻吟着。
袁崇焕有些难以置信“怎么会这样?”
“胜了,全大仙保佑,我军胜了!”
秦承祖麾下的将士们,兴奋的大吼起来。
此时,关宁军的士气更加低落。
如果是面对后金军队,整而不乱,他们无法攻破,属于正常现象,然而,关键是,他们面对的只是一群叛军。
什么时候叛军有这么厉害了?
袁崇焕微微皱起眉头,如果说吴三桂率领麾下关宁军,无法突破秦承祖正面军阵,他并不奇怪。
关宁军轻敌大意占了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则是因为吴三桂太年轻了,情有可原。
然而问题是,这次进攻的是祖大弼。
他是祖承训的次子,祖大寿之弟,战场上有名的祖二疯子。
果然,他不等袁崇焕下令,直接整顿部队,撤退下来伤兵,更换战马,准备第二次进攻。、祖大乐道“二哥,怒不兴兵!”
“屁话!”
祖大弼愤愤的“他们沿河列阵,今天的情景,与九年前浑河之战时,如出一辙,白杆兵也是硬顶了建奴三次冲击,杀伤建奴三千余人,建奴连折了三个参领,还不是一样,第四次的时候,精疲力竭,被建奴破阵绝!”
祖大乐张了张嘴,却没有再劝。
今天关宁军丢脸丢大了,吴三桂初败,祖大弼再败,如果不能取得一个让大家都接受的战绩,恐怕辽东军的下场堪忧。
就在祖大弼整军再战的时候,全旭也刚刚吃完了午饭,他拿着对讲机对秦承祖道“秦承祖,现在关宁军正在准备作战,马上命前线士兵吃饭、喝水、补充体力,那些午餐肉,发给他们!”
尽管午餐肉罐头里有大量的淀粉,让全旭非常不满。不过,对于明末的百姓而言,午餐肉也是肉,更是难得的美味。
此时,位于后营的伙头军,把罐头放进大锅里,用沸水煮开,就这样热呼呼的,送到前线战士们手中。
这些战士们拿到罐头肉,大吃起来。
他们现在连胜两场,反而没有了对关宁军的恐惧。
其实,任何一支军队都是用胜利喂养的怪兽,随着每一次胜利,他们的自信心就会越来越高涨。
当然,他们都秦承祖更加信服,秦承祖对全旭也更加信服。
三娘疑惑的问道“大明的官军怎么这么不经打?”
“不是他们不经打,而是时代不同了!”
全旭笑了笑道“当科技发展到了一定程度,野蛮就无法战胜文明。科技会改变战争的格局,衡量一个国家实力的强弱,并不是要看这个国家有多少武士,关键是要看这个国家的富裕程度,国民的开化程度以及工匠的实力水平!”
大明与后金,北宋与女真,南宋与蒙古,都是非常著名的例子,野蛮战胜文明。当然,这其实并非真正的野蛮战胜了文明,而是文明被捆住了手脚,自身出了问题。
以浑河之战为例子,三千白杆兵和三千戚家军各自拼掉了后金数千人马,然而以大明王朝的实力,如果想要恢复戚家军的规模,其实很容易,别说一支,就算训练十支、百支也不费吹灰之力。
大明王朝也不是除了戚继光之外,再无名将。可关键是,有能力的人得不到重用,没用的庸才窃据大权。
就像历史上,卢象升从无到有组建了天雄军。然而,大名府并不算富裕的府,卢象升也是不什么豪门,像卢象升这样的家族在大明王朝有千千万万,大明王朝家财百万的家族何止百千?
然而,问题是,东江军只有一支,戚家军也只有一支,天雄军也是独唱。
其实,第一开始关宁军全军压上,当然,也不用全军压上,就算是吴三桂麾下的三千关宁军骑兵,直接猛攻秦承祖的中军大阵,秦承祖根本就抵挡不住。
哪怕第二次的时候,祖大弼三千压实在左翼,或者右翼,就算秦承祖麾下可以抵挡下来,损失也会非常惨重。
可关键是,经过关宁军以添油战术般的过来送人头,短短时间,连胜两阵,秦承祖麾下将士上下自信就培养起来,在秦承祖麾下将士、包括那些杂兵眼中,这些关宁军骑兵没什么了不起。
经过半个时辰的准备,祖大弼将祖大乐一个骑兵营,吴三桂麾下工一个骑兵营,牛录,四千六百余名骑兵,带着备用战马,向秦承祖麾下发起了总攻。
原本松软的田地,经过战马的反复踩踏,变成硬棒棒的,非常适合骑兵的冲锋作战。在祖二疯子的率领下,关宁军骑兵却不是怎么卖力。
毕竟,两战败得太惨了。
祖二疯子,并不是真正的疯子。他这一次进攻的方向采取的不是秦承祖的中军,也不是左翼,而是以白莲教叛军为主的右翼。
如果没有无人机在空中监视,没有全旭的指挥,秦承祖肯定会吃大亏。
然而,问题是,祖大弼这边刚刚动。
全旭就通过无人机发觉了。
左翼、正面,其实只有一千余骑,二千余匹战马,声势虽然浩大,不过却不是主攻方向。
位于右翼方向,虽然只有三余百骑,然而,后面却跟着足足三千余骑,这些骑兵却慢吞吞的前进,显得有些拉跨,却是真正的主攻方向。
“秦承祖,虎蹲炮加强到右翼!”
“可是……”
“没什么可是,执行命令!”
“是!”
关宁军骑兵全面压上来,众骑兵叽里呱啦的狂吼着,挥舞着战刀、长枪,向秦承祖军进行猛攻,没有试探,没有迂回,他们就像一股红色的红流,风驰电掣而去。
马蹄踩在坚硬的地面上,地面震动,尘土被马蹄扬起,如同沙尘暴一般,滚滚向前。
铠甲锵锵,刀光闪烁,人吼马嘶,那声势,绝对让人胆战心惊。
好在,全旭在科技的支持下,无人机准确发现关宁军的虚实。
就在距离秦承祖麾下五百余步的时候,三股骑兵洪流开始汇聚,果然朝着右翼方向开始猛攻!
祖大弼身先士卒,挥舞着长枪“冲上去,冲上去,踩死他们!”
众关宁军骑兵也明白此时他们只有一鼓作气,否则胜利会距离他们越来越远。
秦正阳望着右翼方向,他的脸色大变“白莲教那边,长兵阵太薄了!”
秦承祖此时看着越来越近的关宁军骑兵,有些头皮发麻,他急忙下令道“丁秉直!”
“末将在!”
“预备后营三千长枪兵,本大将军全部给你,加强给右翼!”
“是!”
虽然全旭下令快,可是虎蹲炮可不像后世的火炮,转移需要时间。
前期,只能依靠白莲教的叛军自己硬顶着。
白莲教的叛军虽然叛乱的经历非常丰富,但是论起指挥打仗,他们与东江军出身的参将陈强相比,差得太远。
人家秦承祖还是经过正儿八经与后金军队对战过的,这些白莲教叛军勇气可佳,却经验不足。
前面的三排长枪兵,几乎瞬即就被骑兵撞碎。
祖大弼心中一喜“杀进去,快,快,快……”
就在这时,丁秉直麾下的长枪兵抵达右翼。
担任右翼总指挥的就是白莲教首领陈敬贤。
“禀告陈副帅,秦大帅命末将率领三千长枪兵过来支援!”
陈敬贤的脸色有些不自然了,他望着麾下的坛主、香主、舵主道“秦大将军麾下已经干掉了两千多名狗官军,轮到咱们了,咱们是让人看笑话的吗?”
陈敬贤拿着自己的宝剑,朝着部曲大吼“六年前,官军屠我陈家满门,只剩我与小儿幸免于难,诸位也与陈某差不多,家里基本上都死绝了,我活在这个世上一天,只有一个目标,杀尽狗官!”
“杀狗官,报血仇!”
白莲教的叛军仿佛像回光返照一样,居然直接抵挡住了关宁军的突进。
祖大弼愤怒的大吼道“他娘的,你们都没有吃饭,连群叫花子都打不过?”
祖大弼倒没有夸张,秦承祖麾下有全旭的装备,也有大量缴获的山东军装备,几乎与明军装备如出一辙。
如果不是刻意说明,还以为是哪支军队哗变了呢。
至于白莲教的叛军,基本都是底层的农民,装备更是五花八门,虽然也有缴获的官军装备,不过数量有限。
穿得破破烂烂的白莲教叛军,确实是很像是叫花子。
在祖大弼疯狂的催促下,关宁军虽然进展缓慢,却一道阵线一道阵线,推倒白莲教叛军的防线。
眼看着白莲教长枪兵阵线只剩下单薄的三道。
在后面观阵的袁崇焕收起望远镜“胜了叛军右翼马上就要崩溃了。”
只是,袁崇焕并不知道,他高兴得太早了一些。
就在白莲教三道长枪兵之后,则是五十二门虎蹲炮,还有三千余名丁秉直率领的长枪兵。
不过,这些长枪兵全部跪在地上,长枪放在地上,只是为了打关宁军一个出其不意。
终于,祖大弼冲破了最后的长枪兵阵,他的笑容瞬即定格在脸上,因为他发现,对面出现一只只黑洞洞的炮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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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四零章亲生儿子与后娘养的(三更)
第一四零章亲生儿子与后娘养的
此时关宁军骑兵距离炮兵还有五六十步远,他们手中的战刀根本就够不着。
当然,他们可以拿起弓箭,用弓箭射击炮兵。
只是非常可惜,这些火炮早已装好了火药,填上了铁砂和铅子,火把已经点燃了引信。
“不……”
祖大弼愤怒的大吼着,这时,祖大弼身边的祖宽反应更快,他挥刀直接砍断祖大弼的战马,战马嘶鸣着倒在身上,同时,祖大弼也倒在地上。
祖宽扑在祖大弼的身上,死死地将祖大弼压在地上。
“轰轰……”
就直接按倒在地上。
一声声火炮的炮声响起,一门门火炮的炮管,喷射出一团团巨大的火球,这些火球将冲得最快的关宁军骑兵们一扫而空。
数百名骑兵像下饺子一样,一个个惨叫着坠落战马。
在火炮声响起的同时,丁秉直拔出战刀,指着关宁军骑兵:“起!”
三千余名长枪兵听到命令,立即起身,端起长枪,指向关宁军骑兵。
“杀!”
此时的长枪兵自然不是被动防守,经过白莲教叛军上万人马的消耗,关宁骑兵的冲锋势头已老,又被火炮一阵猛轰。
此时他们人仰马翻,乱作一团。
长枪兵直接越过炮兵阵兵,向关宁军骑兵刺去。
“扑哧……”
长枪入肉的声音此起彼伏,关宁军骑兵的惨叫声、谩骂声、怒吼声不绝于耳。
祖宽看着祖大弼满身是血,也来不及检查伤势,直接抓起祖大弼,背在身上,一边指挥着关宁军骑兵:“撤退,撤退!”
不用祖宽下令,众关宁军骑兵们纷纷后退。
只是,此时倒在地上的战马、以及双方阵亡将士的尸体非常多,就像路障一样,阻止关宁军骑兵的撤退。
根本就不用全旭下令了,经验丰富的秦承祖,命令双翼的马军开始出击。
封堵关宁军骑兵的退路。
以响马为主力的秦承祖麾下的骑兵部队,野战能力并不比关宁军强,甚至来说,要弱上太多。
正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
山东响马不擅长正规军的那种大规模骑兵作战,他们却擅长小规模,骑兵乱战。
此时的关宁军因为进攻受阻,队形全乱,偏偏这个时候,已经养精蓄锐近两个时辰的响马们,眼看着步兵和炮兵建立功立业,他们却没有寸功。
早已憋了一肚子火的山东响马们,见到朝廷的官军,更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抡起刀子,朝着关宁军猛砍,那可真叫狠。
此时的关宁军吓得魂飞魄散,后面有长枪兵猛攻,左右两翼都有山东响马猛冲猛砍。
山东响马们的表现非常业余,有的时候,区区十几名响马,挥着刀子就朝着几百上千名骑兵猛追。
偏偏,此时的关宁军毫无战意,拼命撤退。
如果不是关宁军祖大乐和吴三桂所部拼命所救,恐怕祖大弼与祖宽就折在阵中了。
经过将近半个时辰的大乱战,天色已晚,双方终于休兵罢战。
秦承祖麾下打退了三次关宁军进攻,取得大胜,士气高昂。
全旭通过无人机看得更加清楚,由于部队训练差,配合不到位,事实上,秦承祖麾下这次伤亡也不轻。
特别是白莲教的叛军,他们虽然号称五六万人马,事实上能打的只有七八千人,这一仗就伤亡过万,阵亡超过四千余人。
秦承祖也打光了步兵两营半,其中伤亡两千三百余人,其中阵亡八百余人,重伤五百余人。
按照重亡数量,秦承祖其实是吃亏的。
他麾下共计阵亡五千三百余人,加上伤兵,至少有上万兵无力再战。
不过,他的伤亡都集中在白莲教叛军,这只是名义上的部曲,步兵和长枪兵,炮兵只有十几名士兵受伤,骑兵阵亡二百余人,伤五百多人,都是在追击过程中产生的。
其实,秦承祖的部队,战斗力仍旧存在,今天参战的十九个步营(白莲教军十营),马军三营,炮兵两营,基本上还有战斗力。
有人欢喜,有人忧,祖大乐和吴三桂看到战果,气得瑟瑟发抖。
关宁军骑兵前后三战,总投入兵力超过九千人,然而三战皆败,伤亡五千余人马,其中阵亡超过二千八百余人,包括祖大弼、祖宽在内,三名参将挂彩,两名游击阵亡。
这不是最重要的,最要的是关宁军损失了三千余匹战马,这些战马就价值十数万两银子,无论这场结果如何,关宁军的损失都太大了。
到目前为止,除了之前砍下的来的五百多颗脑袋,其他的根本就没有机会,等于没有。
一股深深的挫败感,笼罩在关宁军上下。
“怎么办?”
吴三桂有一股歇斯底里的感觉,他望着祖大乐道:“怎么都打不打来,现在怎么办?”
“怎么办?”祖大乐叹了口气,苦笑道:“长伯,只能一层一层的啃!”
“一层一层的啃?”
吴三封愤愤的道:“今天咱们就没了两千五百多人,等咱们啃掉叛军的阵线,关宁军恐怕也没有几个人了!”
祖大乐盯着远处秦承祖的大纛,眼睛仿佛喷出火来。
事实上,今天决战打得不尽如意。
袁崇焕其实也不乐意,他倒是没有放在心上:“长伯勿急,本督已经看出这股叛军的虚实,其实他们已经是强弩之末了,明天再战,一定要一兴歼灭这股叛军!”
听到这话,吴三桂这才松了口气。
“可是,督师,关宁军损失……”
“最迟明天,赵(率教)总兵、满(桂)总兵、侯(世禄)总兵该到了,到时候,咱们兵马超过六万,一举压上去,定能手到擒来!”
秦承祖麾下将士兴奋的打扫着战场,人人兴奋异常。
关宁军损失的三千匹战马,他们得到的只有五六百匹,其他的,则是剥皮去除内脏,然后大锅猛火炖马肉。
就在全旭收回无人机的时候,突然发现在东北方向的官道上,密密麻麻出现大量的军队,人人打着火把,一眼望不到头。
全旭准备呼叫秦承祖,这个时候,秦承祖的对讲机偏偏没电了。
无奈之下,全旭只好收起无人机,换了一台刚刚充满电的无人机,然而挂着另外一台对进机,操作着无人机飞往秦承祖的大营。
秦承祖听到空中传来轻微的嗡嗡声,就知道全旭的那只神鸟过来了。
“恭迎全大仙座下神鸟!”
无人机飞进秦承祖的大帐内,秦承祖看着那架无人机上又挂着一台对讲机,有些疑惑,他就取下来。
全旭的声音传过来:“把那部法宝没了法力,需要补充法!”
“是!”
秦承祖来到帐内,取出对讲机,重新挂在无人机上。
无人机迅速飞出大帐。
全旭这才道:“秦承祖,下令部队连夜撤退!”
“我们刚刚打了胜仗!”
全旭也想趁机干掉袁崇焕,只是非常可惜,
“朝廷援军已经到了,他们的人数太多,你们打不赢!”
“是!”
“把有秩序的撤到黄县,抵达黄县之后,把城内所有百姓,全部清空。原定计划,把黄县交给白莲教军,你们则撤往山区!山区里,我给你们准备粮食,你在山区练兵,遮伏待机。”
“是!”
全旭说完,操作着无人机,直接在高空中监视。
秦承祖麾下五六万人,想要无声无息撤退,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在秦承祖下令不久,附近在外围监视的关宁军夜不收就发现了叛军的异常。
袁崇焕还以为叛军大胜,想要夜袭,他得意的下令道:“命令部队,外松内紧,只要他们敢来,定教他们有来无回!”
然而,等了足足一个多时辰。
夜不收再次汇报:“禀告督师,叛军正在往黄县撤退!”
“糟糕!”
吴三桂惊讶道:“他们探知了我们的援军到来!”
“这不奇怪!”
袁崇焕道:“数万人马,要想无声无息,根本就不可能,再探再报!”
很快夜不收就看到秦承祖麾下的大军,原本是正常撤退,后面随着白莲教的军队也加入撤退,那就完全放羊了。
吴三桂、祖大乐、袁崇焕等亲自抵达侦察,发现在前往黄县的官道上,叛军打着火把,大呼小叫,你拥我挤,乱成一团。
袁崇焕哪怕再无知,也知道这不是叛军的诡计,如果谁敢用这样的诱敌深入之计,脑袋绝被门挤了!
对于袁崇焕而言,关宁军与他的关系更为密切,他与关宁军每年几百万两银子的军饷,至少有一成半是进了他的腰包。
关宁军三仗打得都不好,他脸上也有些挂不住。
现在看着叛军居然由撤退变成了溃退,没说的,这种好事绝对不能便宜给外人,要留肯定留下给亲生儿子。
虽然同属于他的麾下,关宁军就是亲生儿子,赵率教的山海军与满桂的宣大军,勉强也算是不受待见的亲生儿子。
至于袁崇焕麾下的东江军,那就是妥妥的后娘养的。
“吴三桂,祖大乐!”
“末将在!”
“全军压上去,追击!”
“是!”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四一章我去玩大下怎么收场(四更)
第一四一章我去玩大下怎么收场
吴三桂和祖大乐各率二千百余骑兵参与追杀,没办法再多了,关宁军骑兵能打的现在只有四千多出头,剩下的都是伤兵。
“得得得……”
随着关宁军骑兵再次出现在视线内,那些叛军不是跑得更快,就是跪在地上投降。
关宁军此时此刻换了一支军队一样,他们发扬了优良传统,遇弱则强,遇强则弱。
此时,这支神奇的部队正在大发神威。
铁骑横冲直撞,一把把马刀在空中挥舞,构出一幢幢青灰色的合幕,刀光闪过,鲜血四溅,叛军纷纷惨叫着倒在地上,死得那叫一个难看。
其中一支关宁骑兵还手握近五米长的骑矛,排成骑兵墙向叛军发动猛烈的冲锋,叛军也是头一回遇到这种蛮不讲理的打法,愣是给冲得站不住脚。
一名白莲教头目,挥舞马刀在乱军之中来回冲撞,好几名关宁骑兵被他斩于马下,大呼酣战,颇为骁勇他就是这次起事的白莲教首领陈敬贤。
陈志昆是一个孝顺的儿子,他把全旭从后世用高猛钢打造的明光铠甲送给了陈敬贤。
陈敬穿着这套明光铠甲,无视箭射和刀砍,大杀四方。
关宁骑兵将陈敬贤当成重点照顾的对象,骑弓和三眼铳不断照着他开火,火力很猛,效果也很感人。
陈敬贤挨了好几个铅弹,甲叶上更是挂了十几支箭,整个人跟个刺猬似的,却屁事都没有,反倒有两名用三眼铳朝他开火的关宁骑兵让他一刀给劈了。
不过一个人的力量再强,那也是有限的。
陈敬贤并没有并没有逆转这场战争,他知道自己已经被秦承祖抛弃了。可是又什么办法?
他的脑袋不大不小,正合适扛这颗雷。
此时的关宁军士气暴涨,他们正全心全意的投入到痛打落水狗的行列之中。让他们去打硬仗难过登天,但是让他们打落水狗,那是一个比一个积极,一个比一个勇猛,简直就是以一当十,锐不可当。
叛军本来就因为秦承祖撤退,士气全无,偏偏他们跑不过秦承祖麾下的叛军,现在又更遭到明军最强的关宁军,怎生一个惨字了得!
这些白莲教叛军也试过投降,可是,关宁军却不管不顾,砍人头,攒军功,换钱钱……
此时,这些白莲教叛军也被彻底激怒了,他们跑不过,可是关宁军又不接受他们的投降,横竖就是一个死,那就拉个垫背的。
困兽之斗下,关宁军也出现了巨大的伤亡,一时半刻竟然没有办法吃掉这支残兵败将!
袁崇焕看着战事从一开始顺利,慢慢变得焦灼起来,长长叹了口气:“这伙子叛军还真真难打啊!”
山东参议周之训笑道:“困兽之斗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目光投向战场边缘集结的海山关军,赵率教带着四千余人马,不顾得旅途疲惫,正在集结。
袁崇焕笑道:“赵总兵是疲惫之师,当务之急是应该养精蓄锐!”
赵率教非常恭顺:“谢督体谅!”
赵率教知道脏活苦活是自己干,便宜好处全是人家关宁军的,可惜,他争不过。争又怎么样?
学满桂?
满桂可被袁崇焕收拾得不轻,现如今麾下已经九个月没有拿到军饷了。
此时的满桂也知道胳膊拧不过大腿,只要袁崇焕不用他,他就落得清净。
终于,经过半个多时辰的血战。
关宁军终于歼灭了陈敬贤麾下上万名叛军,取得大胜。
吴三桂拖着满身伤痕的陈敬贤来到袁崇焕身前:“恭喜督师,生擒白莲教匪首一名!”
袁崇焕冷冷道:“押起来,好生伺候,别让他死了,日后送到京城,少不得菜市口走一遭!长伯,继续追击!”
关宁军继续上前追击。
袁崇焕和周之训几名文官开始策马前移,至于赵率教和满桂则被留在了后面。
关宁军的战斗用犹如神助来形容,在击溃陈敬贤所部之后,很快就来到黄县城外,黄县县城本来就低矮。
关宁军骑兵还没有来得及攻城,就发现西城城门大门,一队叛军正在逃跑。
关宁军就这样,顺利抢占了城池,东西两头一堵,开始进入城内追杀叛军。
满桂与赵率教来到城门外,满桂身材高大,体重超过两百五十斤,大跨下的战马又瘦又累,脚步一滑,差点摔倒。
满桂心疼他的战马,翻身下马。
地上一团泥泞,满桂微微一愣:“这是杀了多少人?”
赵率教苦笑:“怎么也有三四万人,这可是一场大功,可惜,没有咱们什么事!”
“不对,不对!”
满桂伸手抓了一把地上的湿泥,放在鼻子前一闻:“不对劲,这血泥里怎么有一股子怪味?”
“什么怪味!”
城内升起大股大股的火焰,风借火势,火借风威,一发不可收拾。
满桂叹了口气:“黄县算是完了!”
“关宁军啊,杀自己人比建奴还狠!”
起初,并没有人认为这是故意放的火,而是认为这是关宁军放的火。
大火在夜空里显得非常绚丽,不多时,整个黄县就陷入了火海。
冲进城内的关宁军被火海吞噬,传来凄厉的惨叫。
其实,这是全旭安排的计策,把八百多吨的柴油,撒在了地面上,不过柴油的味道浓,很容易被分辨出来。
关宁军趁着混乱在城内在疯狂的追杀白莲教叛军的时候,这些柴油就被纷纷倒在城内的大街小巷。
“这是火油,快退!”
满桂当既立断下令部队后退。
赵率教也不算慢。
只是,关宁军骑兵撤退出来,就困难了。
开始有陆续的关宁军骑兵从黄县城内跳出来,可惜,大部分关宁军都陷入了火海。
正所谓,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
全旭最想弄死的吴三桂,反而最先逃出来了。
他有了擒获陈敬贤的大功,其他功劳可以不要了,所以斩首也好,搜刮财物也罢,他真不需要……
就这样,他逃出来了。
可是,更多的关宁军却没有从黄县城出来。
黄县的大火有十几丈高,不少火人从城墙上想要跳进护城河,却发现他们身上的火,根本就熄不灭……
吴三桂此时真的是心疼了,吴家的三千子弟兵,几乎八成折在里面。他仿佛像一只受伤的狼,跪在地上嚎叫:“我的兵啊……”
赵率教目瞪口呆:“真狠!”
满桂难以置信:“真是无毒不丈夫!”
袁崇焕心中更是恐惧万分,幸亏他没有进城,否则,他这个督师可就完了。
“愣着做什么,赶紧救人!”
只是,他下令也没人听了。
此时的黄县大火,十几里外都可以看到,更何况是救人?
站在护城河外几十米远,都能明显感觉到大火带来的炽热感,救人,送死还差不多。
全旭暗暗叹了口气。
还真可惜了,恐怕陷在城中的只有一个祖大乐,这货还是关宁军中,比较不错的人。
就在全旭准备收回无人机的时候,城门楼上装着的十几桶柴油,在大火的炽烤下,发生了爆炸。
其中一只柴油桶被柴油爆炸的冲击波吹起来,在半空中,这只柴油桶又发生了二次爆炸,爆炸的碎片居然无巧不巧的飞向位于城门外三百余步的袁崇焕。
“扑哧……”
一块巴掌大的碎片居然插入了袁崇焕的腹部,他的腹部瞬即血流入注。
全旭看着无人机里的画面:“我去,这样这也行!”
全旭怎么计算,也没有计算到会出现这种意外,更没有想到位于爆炸点三百米外的袁崇焕会被波及。
事实上,他的亲卫除了几名跌到在地上的之外,根本就没有损失。
就算跌到的人,也是因为爆炸的声浪吓的。
“快救袁督师!”
整个场面此时更加混乱。
全旭有些挣扎要不要此时让袁承祖回来?
在思考半天之后,全旭长长的叹了口气:“算了,死的人已经够多了!”
收回无人机,全旭操作着潜艇,急忙退到登州外海岛,一座面积不大的小岛上,这座属于无人的小岛,这里有一道天然的峡谷,全旭的私人游艇就停在这里。
为了防止外人发现,全旭还在游艇外面扯了一道长约三百多米,高约四十多米的防伪网,除非抵达这里,否则根本就无法发现。
将潜艇挂在游艇上进行加油充电,全旭则回到了游艇的上层甲板上。
“玩大了!”
全旭心中暗暗有些后悔。
现在怎么收场?
他仿佛想到了什么,急忙拿起对讲机:“沈良材!”
这艘私人游艇,可不是一个人的玩具,有一百二十间客房需要清理,还有大量的地方需要清扫。
全旭让陈应出面,在登州购买了六十名家仆,其中女孩十二到十四岁的女孩四十人,男孩二十人。
他们这些人,不允许与外界接触,吃住都在这艘游艇上。
有沈良材负责统领,而沈母沈周氏则在别院里,他是一个孝子,不怕他有外心。
“老爷,我在!”
“到上层甲板来!”
全旭拿起舱室里的笔和纸,给刘兴祚写了一封信。
刚刚写完,沈良材也来到舱室内:“老爷!”
“把这封信送到别院!”
PS:终于写出来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四二章朕真的是太难了(一更)
第一四二章朕真的是太难了
全旭躺在游艇里的椅子上,开始反思自己。
他策划这场叛乱的根本目的不过,全旭根本就没有想过叛变,充其量只是带着山东响马,进行有目的的洗劫。
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有两个,第一是将登州军的注意力从登州城调开,其次是消灭吴桥兵变的原凶王象春。
只不过,从开始,这场叛乱就不受控制了。
秦承祖连克六城,所洗劫的士绅大户的钱财和财物,除了一部分分发给了麾下部将,其实最大一部分,居然落进了全旭的腰包。
绸缎一万六千匹,丝绸三千三百匹。
黄金一万三千八五十两。
字画四百五十二幅。
黄金首饰一万三千余件,共计四百六十七斤。
银质首饰三万九千余件,共计六百三十六斤。
铜质器皿三千余件,合计一万三千八百余斤。
各种玉器六千余件。
不仅古玩字画的价值,仅仅是这些丝绸和黄金、首饰的价值就高达百万两,那些古玩字画,一时半会还无法统计出其中的价值。
全旭本来打算是无尝援助东江镇,然而经过秦承祖叛乱,他居然成了最大的赢家。
此时的秦承祖肯定不能再回到东江镇,就算他想回去,毛文龙也不敢接收,毛文东与袁可立可是铁杆的保皇派,无论皇帝是谁,他们只向皇帝效忠。
秦承祖麾下哪怕裁撤老弱,再精简人员,此时仍有一万三四千人马,其中,骑兵三千,装备不弱于明军正规军。
全旭不仅仅获得一百多万两银子的盈利,反而获得了获得了一万三四千余名部曲,而且是以他为信仰的部曲,更为关键的是,这是一支有战斗经验的部曲。
似乎,这并不是一件坏事?
不过,就在这时,全旭惊出了一身冷汗。
他突然想起,从崇祯二年元月,袁崇焕与兵部尚书王洽,联合禁海,东江军陷入了绝境,六月份,袁崇焕亲自操刀,干掉了毛文龙。
再到十月份,后金破关而入,洗劫京师。
然后,袁崇焕被杀,东江镇开始哗变,再到大凌河之战,如果有东江镇孔有德、耿仲明以及李九成等部曲的加入,大凌河之战结果如何?
就算后金会胜,也会是惨胜,毕竟东江军的战斗力是有目共睹的,在山东他们这八九千残兵,在十数万朝廷大军的包围中,硬是东拼西杀,糜烂了大半个山东。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东江军三参将麾下,战斗力几乎等于十数万明军。
虽然说,李九成和孔有德并不是有意造反,可是,他们却是被逼着反的。
山东士绅不卖粮食和给养给他们,官府也不发粮食,东江军将士不能不吃饭,就算没有王象春,也会有李象春,最终他们也一样会被逼反。
从袁崇焕从一个兵部六品主事,升为朝廷二品督师,前后只有五年多,这种升官速度,简直就是坐火箭。
然后,袁崇焕掌握了权力以后,就开始了一系列的骚操作。
全旭慢慢惊骇异常,这是巧合吗?
明末所有的事情,都透着诡异。
似乎有一双无手的大手,在操控着这一切。
辽东经略这样重要的位置上,短短几年之间,居然上了好几位不知兵的纯粹文官,首先是杨镐,棒槌一个,既不能抚民,又不能带兵,一战耗尽大明所有优势。其次袁应泰,专水治水,擅长理政,带兵完全不行。
再次就是王在晋,这货基本上就是一个吉祥物,屁正事没有干。
王之臣太弱势,高第眼高手底。熊延弼这位倒是一个合格的将领,然而却不是一个合格的抚臣,更何况公私不分,王化贞战败他坐壁上观,视国事如儿戏,死得不冤,杀他死有余辜。
无论是孙承宗还是袁崇焕,都是饱受非议的人物。
如今,袁崇焕生死未知,却让全旭难以确定的是,袁崇焕是姓蒋呢,还是姓汪?
全旭不懂官场,而三娘更加不懂。
估计三娘此时根本分不清知府与巡抚的区别,不知道经略和督师的区别。
这些事情根本就没有办法与三娘商议。
不行,全旭感觉自己太被动了,他没有消息渠道。
虽然他在女人坊已经搭建了一套班子,然而,问题是,古代的正妻,口风极严,一般大家闺秀,别说人前人后议论,就连娘家人也不会说。
女人坊能得到的消息渠道,非常有限。
必须再建立一套可以了解朝廷动向的渠道。
另外,就是全旭的摊子越拉越大,自己处理问题难免有些疏漏,像后世企业里的总裁办公室,也必须成立,分担全旭的工作压力。
三娘看着全旭一脸阴晴不定,知道他在做着激烈的斗争。
“相公,你是不是太累了,要不我……”
三娘伸手在全旭的脑袋上轻轻的按起来。
全旭摇摇头:“不是,现在很多事情,你也知道了,我现在做一件大事!”
“我知道,相公要给拯救贫苦百姓,给百姓一个公平!”
全旭莞尔一笑:“这个公平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
“无论多难,我都会跟你在一起!谁挡我们,我们杀了谁!”
三娘的目光变得有些坚定。
“好,我们一起!”
全旭仿佛想到了什么:“这艘船上有六十个人,你把他们叫过来,我有几件事要吩咐!”
时间不长,四十女,二十男全部登上了甲板。
“拜见全爷!”
全旭望着众人道:“你们是不幸的,家里遭了灾,需要卖了你们,家里人才能活下去。你们是幸运的,因为遇到了我,我可以让你们吃得饱,穿得暖,你们怎么回报我?”
“愿为全爷效死!”
“很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全旭望着众人道:“我会派人教你们武艺,无论男女,人人都要训练。也会派人教你们读书识字,能不能成器,那就看你们自己够不够努力!”
“是!”
“三娘!”
全旭伸手指着三娘道:“从现在开始,你们就跟着三娘学习武艺!”
“是!”
……
秦承祖自北直隶景州吴桥县起兵造反,白莲教自莱州造反,一时间连陷十余城。
然而在不过八百九里外的京师,一切如常。
京城达官显贵们继续挥金如土锦衣玉食,贩夫走卒继续为三餐一缩奔波,百姓继续为活下去而挣扎,大家仿佛像是不知道山东正在打仗,不知道山东官军一触既溃,他们的日子不受任何影响,该怎么过的还是怎么过。
只有在茶楼酒肆里,偶尔会听到一些热血青年议论一番,都是忧心忡忡的,大骂白莲教和秦承祖。
对于北京人来说,山东的战事固然很揪心,但也正因为很揪心,所以他们才不敢去过份关注,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明军让他们失望得太久了,他们害怕过份关心会继续受伤,所以选择了冷漠,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崇祯皇帝坐在龙椅上听了半天,满臣诸公不停的在破口大骂秦承祖欺君罔上,应该杀一儆百,或者弹劾北直隶和河涧府的官员,或者是弹劾山东都司。
崇祯皇帝隐隐感觉有些不对,镇压叛乱才是首要任务,怎么变成追究责任了?
争论了一天功夫,朝野双方还是谁奈何不了谁。
崇祯二年的时候,朝中还不完全是东林党的天下,魏忠贤余党还有相当一部分人还在朝中,身居要职。
明朝的党争,就是因为反对而反对,哪怕就像秦承祖叛乱这样的问题,还需要讨论吗?根本就不需要,直接派兵镇压就是了。
更何况,东林党得力干将浪里白条王象春的家被抄了,十数万石粮食被哄抢一空,二十多万亩田地被烧毁地契,十几座田庄和祖宅化为灰烬,东林党倒是喊打喊杀,火气实足。
不过,反对东林党的魏忠贤余党,则提出招抚。
按说,双方坚持不下的时候,皇帝应该出来表态。
正所谓,窥知一斑而知全豹。
可是,崇祯皇帝却像木偶一样,坐在上面听了半天,既不赞同剿灭,也不赞同招抚。偏偏双方大臣都以为皇帝支持自己,他们越吵越兴奋,越吵声音越大。
直到中午过后,众大臣吵得累了,各自散了。
崇祯满腹心事的回到御花园,不,现在应该说是菜园了。
天启帝的皇后张嫣无子,在崇祯皇帝登基之后,就把皇后大印给了周氏,自己平时在花圃里种菜种粮食,纺纱织布,打发无聊的时间。
周氏年纪小,以为这是皇家传统,就学着张嫣的样子,在御花园当起菜园。
崇祯皇帝过来的时候,周皇后正指挥一帮宫女在料理菜园呢。
这块菜园开垦出来都有一个多月了,里面种的蒜苗都长老高了,黄瓜也长起了一尺多高,还冒出了一片油菜苗,相信再过两三个月,周皇后就能吃上自己种的黄瓜、豆角、以及蒜苗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看到绿油油的菜地,崇祯皇帝原本烦闷的心情竟然轻松了许多。
周皇后行礼,见崇祯皱着眉头,不禁问道:“陛下,有心事?”
崇祯皇帝长长的叹了口气:“朕真的是太难了!”
PS:今天大年三十,回到农村老家,帮助家里干了点活,忙到现在,今天三更肯定来不及了,争取两更。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四三章回到家的感觉真好(二更)
第一四三章回到家的感觉真好
与木匠皇帝相比,崇祯的基本盘子太弱了。
天启皇帝至少有一个大太监魏忠贤,还有一个客氏,至少在皇宫内,天启皇帝的权威是不会被侵犯的。
可是,崇祯呢?
他没有可以依靠的任何人,他信任的高起潜、曹化纯都不算是他的人,王承恩现在还是他的御前太临,无权无职,只是一个端茶递水的角色。
作为一国之君,哪怕国朝再困难,缺皇帝这一口吃的吗?
缺堂堂国母一口吃的?
搞的皇帝想换一件新衣服,都会被大臣喷上几个时辰,最终崇祯烦不胜烦,只能当作众臣的“贤君”。
周皇后还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她看到崇祯皇帝的脸色不好,就挥退左右。
随着从宫娥、宦官离开,只剩下他们夫妻二人。
崇祯皇帝这才叹了口气:“山东那边有消息了,秦承祖与白莲教合兵一处,连克山东十数城!”
周皇后惊呼:“这太危险了!”
崇祯无奈的苦笑:“是啊,太危险了,有的大臣主剿,有的大臣主张招抚……”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
王承恩迈着小碎步,跑后菜圃里,朝着崇祯叩拜:“皇爷,大事不好!”
“怎么了?”
“山东那边好像是出了纰漏!”
王承恩朝着自己的嘴轻轻抽了一下:“奴婢不敢妄议国事,只是,内阁诸公,连夜进宫,怕不是有什么大事发生……”
崇祯有些无奈的拍着脑袋:“袁督亲率十万大军,已经抵达登州平叛,还能出什么纰漏?”
此时的崇祯可是非常相信袁崇焕,他认为袁崇焕才是国之干城。其他大臣,若是有袁崇焕的一二,他就可以省心多了。
正所谓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的。
袁崇焕不仅湿鞋了,还把自己给折了。
不仅仅被重创,反而把关宁军骑兵几乎都丢光。
祖大弼、祖大乐、祖宽、吴三桂率领关宁军九千骑兵,本着刷战绩的心态,前往登州平定叛乱。
在全旭一阵乱拳之下,正面战场上拼掉了关宁军两千五百余人马,还有三四千人受伤,残部在吴三桂和祖大乐的率领下,杀进了黄县县城,结果,被一把火烧得精光。
仅剩的四千余骑兵,只有不到三百骑逃出来,祖大乐中了烟毒,昏迷不醒,袁崇焕被中创腹部,生命垂危。
此时,袁崇焕的伤势,放在医疗科技发达的后世,也属于重伤,需要住进重症监护室,能不能挺过来,还需要看他的造化了。
在这个时代,几乎和死亡划上了等号。
他能不能活,全凭天意。
内阁阁老们,连下班饮宴都推了,急忙前来内阁商议如何补救。
幸好,这个袁承祖不懂军事,没有趁胜追击,否则,形势将会更加难以控制。
秦承祖只是看到朝廷援军抵达,毫无战意,他就分散部队,四面逃窜,从莱州进入鲁中山区。
当然,秦承祖是战略撤退,并不是溃退。
他在撤退的时候,能带走的粮食、钢铁和各种资源,几乎全部带走了随着,关宁军骑兵被重创,几乎全军覆没,其他军队谁敢追击?
就这样,秦承祖几乎从容退往山区,消失得无影无踪。
袁崇焕被重创,不仅牵挂着内阁诸公的心,更是牵扯着山东官员的乌纱帽。
国朝立国二百多年,还没有督师被叛军击伤的呢。
全旭吩咐陈应,在辛安河口谷台地,将周围土地三千余亩全部购买下来,形成一座庞大的庄园,东江军伤兵就在这里安置。
全旭在沿河口的方向,计划沿河建造了十六座水力磨坊,形成一座规模中等的面粉加工厂。
这样以来,东江军伤兵以及几百名老弱妇孺,就不显眼了。
登州的事情告诉一段落,全旭留下了徐彪以及四十名家丁兵,在东江军伤兵的帮助下,训练水性以及水战。
一旦那艘海豹出现问题,及时支援。
全旭则带着毛承祖、刘兴祚前往归德府。
只不过,在刚刚抵达归德府境内的时候,全旭则扑了一个空。
袁可立被朝廷想起来了,重新提拔为登莱巡抚,袁可立倒没有三辞三请,而是接到崇祯皇帝的委任状之后,马上轻车简从,前往京师。
“这可怎么办?”
全旭假装无奈的望着刘兴祚与毛承祖道:“二位之见,咱们是不是马上赶往京师?”
“这……”
全旭故意望着大名府的方向,一脸唏嘘。
刘兴祚问道:“全先生的意思呢?”
“我这次离开的太久,想去回家一趟,要不,咱们转道大名府,然后,从大名府前往京师?”
毛文龙让毛承祖前往归德府,到袁可立面前,其实并不是什么进孝,这只是场面上的话,真正的目的就是联系袁可立,以求最后的复起。
然而,此时,刘兴祚与毛承禄都知道,全旭在神来之笔,居然让袁可立提前复起,那么他们的目标其实已经达成了。
陈应非常清楚全旭的心思,他看已经看出全旭是看中了毛承禄与刘兴祚麾下的东江军精锐。
他笑眯眯的望着毛承禄与刘兴祚:“二位将军有所不知,大名府可是一个人杰地灵的好地方,那里物产丰富,只要诸位抵达大名府,一定惊讶,大名府堪比苏杭!”
“这个……”
毛承禄与刘兴祚都是辽东人,根本就没有来过中原。
他们有些迟疑。
陈应道:“反正大名府也不远,左右不过耽误几天功夫!”
如果是后世,哪怕是一个中学生,也知道邯郸到商丘有多远,哪怕不知道,随便百度一下,也知道了。
可关键是,现在很多人,包括读书人都无法做到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更别说毛承禄与刘兴祚这样的武夫。
在陈应的忽悠下,又拿出兵刃的利诱。
“既然如此,刘某就打扰了!”
全旭倒没有过归德府而不入,而是把东江镇送给袁可立的人参、各种土特产,送到袁府,全旭和毛承禄、刘兴祚等人也受到了袁府热情的招待。
没有办法,全旭非常鸡贼的将礼物调包了。
一颗一百年份的人参,在后世可以卖到二百八十万,那颗二百年份的干参,重量免费一百克,居然拍到了一千三百万的价格。
全旭只好把给袁可立的礼物换成了全氏脑白金。
不过,十瓶香水,三瓶沐浴露,还有三套化妆品,可把袁可立的继室田氏给高兴坏了。
在袁府小住一日,全旭则快马加鞭,朝着大名府进发。
东江军士兵们体质非常好,全旭又每天给他们三餐,每天都有肉吃,他们可以做到日行一百二。
很快就抵达了大名府境内,首先进入眼帘的就是一望无际的麦浪,还有大量的绿油油的红薯,
与全旭一河之隔的田地,就显得有些不堪入目。
刘兴祚笑道:“一路进来,果真只有大名府的田地长得最好!”
“不是,只有大名府的田地长得好,只有全先生的田地长得最好!”
陈应指着这些长势喜人的卖田道:“这些都是全爷的地!”
“这么多?”
毛承禄道:“一亩能产两石粮?”
“两石?”
全旭耸耸肩:“两石我会亏死!”
此时的全旭庄园,现在有了一个新名字——全楼集。
就是因为全旭盖了三幢,五层高的大楼。
当然,众人还不知道,这其实是一座城,而不是三座大楼。
不过,在全旭的大院前面的官道上,随着前来参加务工的百姓或流民增多,全旭又不是采取免费无偿用工,给他打工,他会付钱。
这些赚了钱的工匠和百姓们,也需要吃喝。
于是,围着全旭大院,慢慢形成了几家小规模的酒肆,茶馆,还有半遮门的私娼。
这些工匠的消费能力虽然看着不高,却也架不住人多,哪怕一碗米酒赚两文钱,可是每天几千碗呢?
每个人都有一本明白账,全楼集的规模越来越大,熟食铺子、地方小吃、洗衣铺子以及裁剪铺子,骡马行,草料行,
这是百姓自发形成的草市集,南来北往的客商,在经过大名府的时候,往往都会选择在全楼集歇歇脚。
这里物美价廉,而且不用担心土匪或地痞流氓滋扰。
在全楼集开铺子,只需要交给一定的租金,保证没有人敢来滋事。
全旭抵达全氏大院的时候,罗世明得到消息,带着一队家丁兵跑过来。
“全爷!”
“全爷!”
虽然家丁兵并没有装备铠甲和装备,可是他们行走之间,横竖都是一条直线,齐步走,或者跑步,都是整齐划一。
刘兴祚与毛承禄对望一眼:“好兵!”
“里面请!”
进入全旭大院,外面的喧闹就一下子清静多了!
袁世卿拜见:“全爷”
“安排这些贵客住下!”
全旭把毛承禄和刘兴祚就扔下了,陈应负责领着他们前往休息的地方。
二娘正在做女红,听着全旭回来的消息,她的心一慌,手中的针扎到手了,她顾不得疼,急忙起身去见全旭。
然而,全旭此时却躺在浴桶里睡着了,在睡梦中,他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四四章在收租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新年快乐)
第一四四章在收租的路上越走越远
全旭这一次离开的太久了,离开归德府的时候,他就快马鞭,日夜赶路,他本想最快的速度看到二娘,直到来到主屋的时候,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显得非常邋遢。
不仅仅满脸胡渣,头发也满是污垢。
也确实,在农历七月底的酷暑天气下,他连续赶路,不仅满身灰尘,衣服上都有味了。
全旭不想让自己这副邋遢的样子被二娘看到,就让桃仙准备热水,准备沐浴更衣,再去见二娘。
想法是好的,可惜的是,他太疲惫了。
泡着热水澡,全旭感觉非常舒服,很快,他就感觉眼皮子直打架,慢慢的睡了过去。
这只木桶专门为全旭设计,带着靠枕。
当二娘进来的时候,全旭正歪着脑袋,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看着全旭一脸疲惫的样子,二娘也非常心疼。
整个全旭大院,上万名工匠和民夫,都是依靠全旭吃饭。
上万张嘴,这可真是愁死个人。
二娘望着门口的桃仙道:“三娘呢?”
“三娘,好像没有回来!”
二娘点点头,全旭外出自然不是为了游玩,三娘没有回来,这说明他正在帮忙全旭做事。
可惜,自己不能帮到他什么。
二娘拿着毛巾为全旭搓澡,轻轻一搓,他的身上就落下一层污垢。
看到这一幕,二娘微微有些心疼。
全旭是一个非常爱干净的人,他从来不反对穿破衣服,但是无论再破的衣服,必须是干干净净。
看到邋遢的人,他连饭都吃不下去,他怎么会允许自己这么邋遢?
二娘仿佛想起全旭在第一次见自己的时候,直接吩咐三娘给自己的辛月一身新衣服,当时,她还以为自己的身份暴露了。
后来,她才知道,全旭是单纯的看不惯满身污垢的人。
二娘细心的帮助全旭搓掉身上的污垢,又拿着洗发水,给全旭认真的洗头。
但是,全旭睡得太沉了,根本就没有任何反应。
“桃仙!”
“奴婢在!”
“你和曹引娣过来,把老爷扶到房里!”
“是!”
全旭裹着毛巾被,被二人吃力的扶在床上。
全旭这一觉睡到了深夜。
全旭睁开眼睛,就看到二娘眼睛红红的,似乎哭过。
他有些慌了:“二娘,对不起,我骑快马昼夜兼程的赶回来,本来是想给你一个惊喜的,只是回到府上的时候已经累得不行了,没见上你的面就睡着了。”
二娘起身擦擦眼泪:“奴没事,饿了吧,饭菜快凉了!”
全旭这才发现,此时的二娘居然胖了一圈,小腹微微隆起。
全旭感觉自己的手,不知道该放在哪里。
天地良心,全旭两世为人,还从来没有当过父亲,然而,他现在马上就要当父亲了。
看着全旭局促不安的样子,二娘心中甚至是甜蜜。
这说明全旭在乎她。
然而,全旭越是在乎她,她越是感觉心中有愧。
二娘服侍着全旭换上了新衣服,新鞋子,她有些张口欲言。
然而,她也有私心,害怕眼前的一切,都是镜中花,水中月……
全旭睡好了,活动一下身体的关节,
全旭洗洗手,开始来到餐厅里,餐厅里的餐桌上,摆放着十几道菜肴,色香味俱全,一看就知道是二娘的手艺。
全旭也真是饿了,他拿着筷子,指着旁边的椅子:“坐下来,咱们一起吃!”
二娘缓缓坐下来,长长的叹了口气。
全旭狼吞虎咽的吃了几口饭,抬头看着二娘没有动筷子,就问道:“怎么不对你的胃口?”
“我吃不下了!”
“那多少也要吃点,你可不是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两个人消耗!”
二娘无奈,就拿着筷子吃了一口。
全旭这才满意的吃着饭,哪怕全旭一直都关心城堡的建筑进度,此时他也没有心思去看了,他吃完饭,围着二娘转,一会儿笑,一会儿兴奋,乐得不行不行的。
只是,全旭没有注意到二娘眉间的愁云似乎更浓了一些。
终于,二娘鼓起的勇气,望着全旭道:“相公,有件事,奴不能再瞒你了!”
“什么?”
全旭拉着二娘坐在沙发上:“你要是不方便说,咱就不说!”
“不是,我……”
二娘叹了口气道:“以前,我有很多事都瞒着相公,我不是什么酒楼东主的女儿,我其实是官宦之后,高祖正是嘉靖朝左都御史自修公,与南京右都御史海端公负责吏治整改……”
说到这里,全旭明白过来。
辛自修这个倒霉蛋,与谁不好,偏偏跟海端做政治盟友,肯定会殃及子孙后代。
果然,二娘苦笑道:“祖父辛仲平父穷其一生,未能中举,高祖甚为遗憾,家父辛世祯自幼聪慧过人,能一目十行、过目成诵,爱作文,求精进,风姿渐显,十七岁参加科举考试,县试、府试、院试连中小三元。只是非常可惜,家父与母亲成婚,开始不务学业,累年不重,家祖非常愤怒,就迁怒家母,家母……”
全旭道:“你母亲正是因为忧愤,在生辛月的时候去了?”
“对,正是如此!”
二娘苦笑道:“当年以乡试二十九名中举,准备次年参加会试,结果家母病故,父亲与家祖产生了严重的隔阂,父亲一怒之下,离家出走,后来他在杞县收了一名学生叫李伟奇,他以为李伟奇家境殷实,为人淳朴,就将我许配给他,然而他却在家父病故之后……”
“另攀高枝?”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这属于人之常情,我应该感谢他,要不然,我就遇不到你了!”
“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李传奇虽然毁婚,却不愿意放过我,但凡我准备再嫁,他就会把人家搞得有破人亡!”
全旭搂住二娘道:“这事你不用操心,安心养胎,男人的事情,男人来解决,那个叫什么李伟奇?”
“对!”
“我记住他了!”
全旭轻松的笑道:“有机会我去会会他!”
“他是举人……”
“举人算个毛线!”
全旭不以为然的道:“不把他打出屎,算他拉得干净!”
如果是刚刚开始,全旭刚刚来到明末的时候,那个时候,确实是一个举人能搞得他欲仙欲死,但是现在,他全旭已经今非昔比了。
翌日一大早,全旭醒来后,精神抖擞,他洗漱完毕,开始参观自己的城堡。
经过三个多月的施工,整个城堡已经初具规模。
正东的城墙已经修建完毕,南墙和北墙也修建了三层楼那么高,由于天气太热,工程进度不是太快。
在生活区,打了很多水井,不是那种带着轱辘的水井,而是压水井。
两名半大的熊孩子,正在吱吱呀呀的压着木杠,带动吸筒,随着木杠一上一下,一股股清冽的井水顺着吸筒井那个猪嘴状竹管里喷涌而出,一个孩子急忙拿着水盆开始接水。
全旭大院的路面,全部用青砖铺成了路,也没有下水沟了,取而代之的则是每隔十几步的沙井。
不用说,排水沟给弄成了地下管道,污水横流的景象不复存在,整个大院非常整洁,很干净,甚至比大名府城还要干净一些。
袁世卿看着全旭过来,急忙迎接上去:“全爷!”
这时,全旭看到院子里,一名孩子拿着一只簸箕,端着一些炉渣,倒进道路边上的垃圾筒里。
“干得不错!”
全旭指着规规矩矩把垃圾倒进垃圾筒里的庄户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罚钱!”
“罚钱!”
“对!”
袁世卿道:“乱扔的就罚钱。开始的时候大家都不习惯,还是乱扔,被我狠狠的罚了几次才算改过来,现在嘛,大家都喜欢上了这种整洁干净的环境,不用监督了,谁敢再乱扔垃圾肯定会被大家骂得无地自容的。”
“哈哈,真有你的!”
全旭指着外面道路上的店铺,此时有了一百多家大大小小的店铺,就问道:“他们怎么把生意居然做到咱们家门口了?真是一件新鲜事。”
“这些店铺都是新开张的,这些商人的鼻子太灵了,一下子就嗅到了商机!”
袁世卿苦笑道:“咱们这里建筑房子的人就有五六千人,再加上煤球炉、压水井,家俱、每天往来的大车就多达一千多辆!如果不是向他们收税,气走了不少商人,这里的店铺肯定还会更多的。”
“你还学会了收税?”
“是二娘吩咐的!”
全旭转身,望着大院的方向:“她怎么吩咐的!”
“她说国朝商税十五税一,咱们就按他们日常流水抽成!”
全旭皱起眉头笑道:“真有意思!”
袁世卿道:“商人不会做赔本的买卖,咱们有家丁兵,谁敢闹事,就抓住扔在窑场,干个十天半个月苦力就会老实了,后来,这些商人发现,他们交给咱们庄上税,赚得更多,就越来越愿意过来干生意了!”
全旭指着外面官道上的店铺道:“这些店铺是他们自己建的吗?”
“这怎么可能,这些地都是全爷的,他们怎么敢?”
袁世卿解释道:“咱们有砖,有瓦,还有工人,谁要是建商铺,想要什么样的,咱们就给他们建,建好了就租给那些商人!”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四五章大炮一响黄金万两(二更)
第一四五章大炮一响黄金万两
明朝的商税虽然不高,这也于明朝的灭亡有直接关系。就像我天朝,不仅仅不收农税,反而财政补贴农民,这样以来,农民还有意见吗?
明朝开国初期,市税为三十取一,官市以三十取一的比例收取市税,另外一种收税的方式,就是钞关。
既在运河上沿途收税,从杭州到北京,全程一千七百公里,收税三百四十八文,这个税,就是过路费,与货物价值无关。
一船粮食和一船香料,都是收取一样的三百四十八文,这是明面上的税钱,明朝的钞关也不是问谁都要钱,它们有三不收:官员的船不收,太监的船不收,进士和举人的船不收。
明朝人过钞关,变着法儿逃费,有的造一对假牌子,在船头竖起来,一面写“相府”,另一面写“通政司大堂”,冒充官船,就像现在某些民用货车挂军车牌照那样;
有的请进士或者举人坐在船上当护身符,过钞关的时候,人家要钱,就让护身符出面对付,类似现在某些驴友开车出门时尽量捎一记者。
时代不同了,手法仍然会复古。
冒充官船风险太大,请进士或举人做护身符却百试百灵,所以在明朝,进士和举人堪称一专多能,他们不但推动了文化教育产业的繁荣发展,而且在民营航运领域大显身手。船主给他们的回报也丰厚,明朝拟话本《文疯子传》里,一位秀才同时给两艘民船护航,拿了人家五两纹银的顾问费,进士和举人比秀才有身份多了,他们更有资格帮人免交过路费,拿的报酬自然更高。
可是,朝廷的钞关有任务指标的,那么他们任务怎么完成?只能向那些没有后台的船只收取,这个数量,就只能……
官市也是同样的问题,大商户,不差钱的往往不用交税,反而小商贩都会被罚得倾家荡产,别看全旭在草市集收取十五税一,这个税率比官市多了整整一倍。
然而,全楼集的草市集却非常兴旺。
全旭望着眼前的商业街,店铺街有四五百步长,店铺与大名府城的商铺有着明显的区别。
大名府城的所有店铺,几乎都是一间间低矮的小门房。
特别是大门,又狭窄,又矮小。
有些甚至是三进或者五百的院落,既可以开店做生意,也可以关起门来当住宅。也就是说,住宅与商铺,并没有建筑风格的明显区别。
就像全旭的女人坊,如果摘掉匾额,换上某某府,绝对不用重新装修。
然而,全楼集的商业街却与后世几乎相同,虽然都是一层的青砖黑瓦房,不过房间都很高大,一层也有将近四米高的样子,按照规模大小不等,就是前店后宅布局。
各家店铺都是开张,早餐店、酒楼、医馆、药铺子、金银铺子、典当行、茶肆、货栈、客栈,有一百多家。
除了眼前的店铺街外,街边摆满各式贩卖摊子。街道上到处都是四乡八里早起过来走赶集的人,也有做苦力的挑夫,也有穿红戴绿的妇女,吆喝声与驮马骡驴的叫唤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就在全旭有些奇怪的问道:“草市集没有城墙,也没有官兵保护,对于土匪而言,这里就是一块肥肉,他们岂有不吃之理?这里是怎么开起来的?”
“全爷有所不知!”
罗世明带着几名家丁兵跟上来道:“刚刚开始,咱们这里只有刘婆在这里卖羊肉汤,后来随着生意人多了,就有一伙子土匪过来想收保护费,就被俺带着家丁兵打跑了!”
“然后呢!土匪吃了亏不会善罢甘休吧?”
“牛先生跟俺说,草市初创,就需要立威,如果不能顺利解决这股子土匪,恐怕以后麻烦不会少。”
罗世明有些忐忑的道:“全爷当时也不在,俺就与袁管事商量了一下!”
袁世卿道:“牛先生提议,让俺借着全爷的名头,请王保长、李保长、赵保长他们过来,商量对策。今年天气有些干旱,王保长他们也是有些急了,就同意打土匪,弄点钱抗旱!”
“结果怎么样?”
罗世明有些心虚:“那伙子土匪是盘踞在彰德府林县的袁老七,他的人虽然不多,却很扎手,刚刚开始,俺们有些轻敌,吃了点小亏,后来,俺们带着大炮,总算把他的山寨给攻下来了,不过这个袁老七,可是一个穷鬼,满打满算,只缴获了不到三百石粮食,一万三千多两银子,两百多两银子。”
“那个袁老七抓住没有?”
“没有,那货比猴子还滑,钻山沟那个叫快,被他跑掉了!”
袁世卿道:“这个袁老七,只是他的花名,他的真名叫袁时中!”
“袁时中?”
全旭隐隐约约记得他是李自成的部将,好像被李自成杀了。
全旭还真没有放在心上。
全旭在参观商业街的时候,刘兴祚与毛承禄也带着几名东江军士兵,来到商业街上。
刘兴祚望着商业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有些感慨道:“就连复州城也没有这里繁华!”
“复州!”
“登州城也没有这么热闹!”
就这时,一队十几名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的全氏家丁兵,排着整齐的队伍,从街道上走过。众人纷纷闪避。
后面跟着一辆平板车,两名壮丁推着大车,大车着放着两个大箩筐,一名看似憨厚的中年男子,拿着一个账薄,走到一家打铁的铺子前:“老张头,你的税!”
那名汗流浃背的铁匠,心不干情不愿意的从钱柜里取出一把铜钱,扔在大箩筐里。
此时,大车上的箩筐里,已经装满了铜钱,还有一些散碎的银子,也有银光闪闪的银币。
毛承禄望着这一幕,一脸呆滞:“都说马贼抢钱厉害,我看这些个乡野豪族比马贼凶猛多了,只不过他们抢钱不见血罢了!”
全旭走过来笑道:“也不是不见血,养活这些家丁兵可需要不少钱!对了,刘将军,毛将军,怎么东江军的兄弟们没有出来?”
“这个……”
“袁世卿!”
“仆在”
“你去找周账房,让他给东江军的兄弟们每个人支十两银子,让他们放心大胆的采买自己想要的东西!”
“这怎么使得!”
“难得来一趟,全某怎么也是地主,略表心意!”
“谢全先生!”
全旭与毛承禄、刘兴祚一起参观全旭的产业。
全旭大院与松树林之,原本只是一块平整的盐碱地。
不过,现在却多了一条河。
一条人工开挖出来的河,与夹沟河相连接,河面不算宽,约为五十步的样子,可以通过百石运输煤炭或砖石的船只。
这条人工运河让全旭的灵光一闪,要不要把自己的私人游艇通过黄河开进来?
不过,他只是想想而已,黄河虽然可以通过满载两千六百多吨的军舰,可是,夹沟河却不行,吃水太浅了。
经过了七八个月的发展,窑场的发展规模最大,如今已经有了二十座大型砖和瓦窑,生产的砖瓦除了自己使用,还远销周边。
当刘兴祚看着密密麻麻,一望无际的砖垛时,他感觉简直难以置信。
随着全旭抵达铁匠工坊的时候,刘兴祚的目光一下子就直了。
因为,牛结实采取钢水冷铸的方式,直接铸造钢质的压水井结构部件。
刘兴祚伸手拿着还带着温度的压水井部件,看着上面光洁没有气孔,也没有飞边毛刺,一脸欣喜的道:“这是钢?”
“是啊!”
“能不能铸造炮!”
“铸炮?”
全旭有些难以置信,他信不过牛结实这样的技术,他们的工作效率极低,一百多名工匠,一天只能产出一百多台压水井。
这样的效率在后世,一台机械,一个小时的产量都不止一百台。
“用得着吗?”
全旭有些不解,在后世购买火枪这样小口径的无缝钢管虽然定制,至于火炮炮管级别的无缝钢管,更是可以大批量购买,虽然比普通钢材重一点,然而再重也没有到六千块每吨。
“东江军也需要火炮吗?”
这当然是全旭的明知故问,他是想打开一条销路。
明朝铸造一门千斤红夷大炮,需要银子两千五百两,如果购买无缝钢管加工而成,成本不到一千块。
“用得着!”
毛承禄问道:“不知全先生这里能否制造火炮?”
“没有问题!”
全旭道:“应该可以做只是……”
“价钱好说!”
毛承禄道:“现如今袁公复起,他定不会亏待东江军,我想请全先生帮助东江军铸造一批火炮!”
“这个……好说!”
全旭沉吟道:“咱们不是外人,明说了吧,送给东江军一批钢铁,这点我能办到,可是大炮,一门就需要多达两三千两银子,只是全某心有余而力不足!“
毛承禄叹了口气:“可惜了,东江军太穷了,拿不出太多的钱!“
“这样吧,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全旭笑道:“我有一个办法,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全先生请说”
PS:等会继续,大家新年快乐!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四六章合则两利分则两害(一更)
第一四六章合则两利分则两害
“不知全先生有何高见?”
“高见不敢当!”
全旭笑道:“是有些不成熟的想法,全某可以与东江镇形成互补!”
在极短的时间内,全旭就想明白了一个道理。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他不可能永远为东江镇免费输血,也可以说,就算全旭想,他也养活不了上百万百姓,以及十几万大军。
更何况,升米恩,斗米仇,他反而容易养成一支仇人。
秦承祖的造反,让全旭深刻了解到大明的虚弱。
如果他有这个实力,根本就不需要在大名府苟着了,直接提十几万大军,攻城掠地就可以了。
要知道,北直隶和山东可是大明的核心重点区域,甚至兵力远远超过河南,整个河南才十三个卫以及七个独立千户所五个牧所群,字面兵力仅为八万一千两百四十四人。
要说整个河南,在明末可是被李自成连续三屠,死伤千万,就是因为兵力不足。
而东江镇拥有丰富战斗经验的军士,充足的人口,这都是无形的财富。
“互补?”
“对!”
全旭带着刘兴祚和毛承禄进入铁匠工坊的大楼,此时活动板房已经显得非常热了,好在铁匠工坊有太多铁匠炉子,形成了局部空气对流,显得反而不那么热了。
喝着绿豆汤,全旭笑眯眯的道:“正所谓,寸有所长,尺有所短,全某在这个庄园,有优秀的木匠,也有优秀的铁匠,更有出色的泥瓦匠,对面那幢大院,正在建造,看着进度不错,其实距离建筑完成,还有极大的空间!”
“全先生的意思是……”
刘兴祚有些不悦:“让东江军把辽东百姓送过来当奴隶?”
刘兴祚就是因为不满后金奴役辽东汉民,这才弃后金投靠明朝。可以说,刘兴祚是后金反正归明的最高级别的将领。
对于刘兴祚而言,活着最重要的是有尊严。跟全旭当奴隶,与后金当奴隶,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非是如此,而是做工!”
“做工?”
刘兴祚冷笑:“不过是换个名目而已!”
“不是,给我做工,双方全凭自愿,来去自由!”
“真的自由?”
全旭指着牛结实道:“拿一份用工合同给我!”
“是,全爷!”
牛结实走到里屋,从中取出一份合同。
刘兴祚从牛结实手中接过来,匆匆看了一眼。
只见上面清晰的写着,双方各自的义务和责任,这虽然是后世的普通用工合同范本,对于明末的刘兴祚而言,这简直是全旭自己给自己挖坑。
不愿意跟全旭做工,只需要提前七天或者半个月向上级工长申请既可,财务会按天结算工资。
全旭指着周围的田地道:“在这附近给我工作的人,人人都有工钱可以拿,你们若是不信,可以随便询问,问他们的收入多少!”
毛承禄倒没有真的去问:“有多少?”
全旭伸手一指罗世明问道:“罗世明,你的月例多少钱?”
罗世明憨厚的笑了笑:“承蒙全爷赏赐,俺分到十八亩地,不用交租子,每月十八两银子,外加一石两斗米,冬夏六套衣服,十二双鞋子!”
毛承禄目瞪口呆:“这么多?”
如果把这些东西折算成钱,罗世明的收入比东江镇的任何一名参将都多,别说参将,就算刘兴祚这个副将,那也拿不到这么多俸禄。
东江镇的穷,全旭有过深刻的了解。
作为毛文龙的养孙孔有德和耿仲明,他们都打着赤脚,穿得像个叫花子,其他人更别提了。
刘兴祚又望着旁边的一名普通家丁兵道:“你有多少月例!”
“俺每个月三两银子,还有六斗米,冬夏四套衣服,六双鞋子!”
听到这话,东江军将士纷纷望着自己脚,这种又软又合脚的鞋子,穿在脚上非常舒服。
全旭望着毛承禄道:“东江镇军费有限,好钢就要用在刀刃上,全某可以给东江军打造火炮、甚至火枪,这样吧,每打造一门火炮,东江镇给全某送来辽东百姓一百人,全某也不亏待他们。他们可以给全某做工,或者种地,包一日三餐,外加每个人每月五钱银子,外加三斗米,若是将士家眷,待遇翻倍!”
全旭在最开始根本就没有想过在明末打造兵器,他总是习惯性的认为,明末的工匠采取手工的方式打造,效率低,质量差。
事实上,全旭陷入了一个非常大的误区。
牛结实等优秀的工匠,一直努力的表现自己,可是,他却用钢铁让他们打造,煤球模具、锄头、铲子等工具。
然而,在毛承禄和刘兴祚眼中,牛结实的技术水平,已经比东江镇最优秀的工匠还要优秀。
哪怕东江镇最优秀的铁匠,在铸造铁炮的时候,也会留下中空、气孔、毛刺、飞边。
可是,全氏铁匠工坊的铁匠,不仅仅用钢铁铸造那种类似于火炮炮管的东西,关键是他们的管壁后薄均匀,内壁光滑。
这主要还是因为全旭无意间给牛结实提供了一道既不起眼,却有跨时代的技术变革,那就是铁范冷铸。
在中国古代有三大铸造技术,首先是融模铸造、其次是泥范铸,最后才是铁范铸造。其实中国早在战国时期已经发明了铁范铸造技术,在战国后期已经渐渐成熟。
只是,非常可惜,由于中国历代对工匠的不重视,尤其是明朝,一入匠籍,终是贱籍,所以,这个政策,反而阻碍了科技的发展。
现在全旭给牛结实等工匠开出十两银子的高薪,他们自然就玩命的想要回报全旭。
刘兴祚迟疑道:“全先生岂不是太亏了!”
“不亏!”
全旭望着刘兴祚道:“吴桥之变,倒是给全某提了一个醒,一旦再来一个类似于秦承祖这样的人,全某拥有的一切,都会化为乌有,全某也需要自保!”
刘兴祚望着东面那座高大城堡,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全旭又道:“全某在这里建了一座书院,将来东江军诸位兄弟的子女过来,可以前往金梯书院读书!”
毛承禄想了想道:“此事,我再考虑考虑!”
“应该的!”
全旭看了看时间道:“早餐时间到了,咱们一起用餐!”
“全先生,我想去那里看看!”
“我也去!”
“请便!”
全旭自然知道刘兴祚和毛承禄是为了亲自看看全旭这里的伙食情况。
刘兴祚其实一直努力给辽东百姓寻找一条出路,辽东百姓自然也想回来,可是,明朝的土地已经超出了可以承载人口的极限,根本就没有地方愿意接收他们。
刘兴祚并没有跟着全旭去吃饭,而是直接走向建筑工地上。
城堡的建筑工地上,七八千名工人,分成十数支吃饭的队伍。
这些吃饭的队伍,几乎一模一样,早餐就是馒头和菜、包子,全旭此时也入乡随俗,没有从后世直接买面粉,而是购买麦子,经过工匠用石磨磨成粉,当然,是不分麦皮与面粉,这样的馒头看上去黑乎乎的,没有卖相。
不如家丁兵吃饭的那种用了增白剂的馒头白,菜有两样,分别是萝卜鸡块炖粉条,腌制的辣椒、以及红薯秧苗汤。
包子也是白菜肉陷的,不像家丁兵一样,可以每个人按照自己的口味挑选,每个人都是一碗米粥,一个肉包子两个馒头。
刘兴祚排着队领了两个馒头以及一个肉包子,味道马马虎虎,最大的优势是顶饱。
众人吃得非常开心,刘兴祚发现不少工匠不舍得吃包子,而是把包子收起来,准备带回去给自己的孩子或家人吃。
七八千人席吃饭,那场面有些壮观。
刘兴祚望着毛承禄道:“毛将军,你感觉怎么样?”
“饭菜不错,工钱也公道!”
毛承禄压低声音:“只是,我感觉全先生,似乎……所图不小!”
“哦!”
刘兴祚故意装作不明白的样子,问道:“此话怎讲?”
“不知刘副将注意到没有!”
毛承禄指着周围负责维持秩序的家丁兵道:“你看看他们,训练有素,装备精良,比起东江军,也就差点杀气!”
刘兴祚笑道:“现如今哪个地主没有养着数十上百名家丁兵?”
“他的家丁兵有些多!”
“这个……能有毛帅多吗?”
“额……”
毛承禄狠狠咬了一口包子,化悲愤为食量,他被刘兴祚怼得无话可说。
东江军已经是毛家军,被毛文龙赐姓毛的将领,包括他自己在内,才掌握着东江军的权力。
“辽东百姓太苦了,他们到了这里,你看看,这里田地又肥又壮,庄稼长势多好,一亩少说也可以收了两三石!”
刘兴祚兴奋的道:“一家人租个十几二十亩地,这日子就有盼头了!”
“你想答应他?”
“合则两利分则两害,为什么不呢”
刘兴祚望着一名家丁兵道:“麻烦您的禀告一下,我要见全先生!”
“哦,全爷刚刚去大名府城了!”
“那,陈……”
“陈管事也去了!”
全旭以为刘兴祚与毛承禄会考虑很长一段时间,他就参观全氏银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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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四七章银行要想发展好广告少不了(二更)
第一四七章银行要想发展好广告少不了
全旭其实并不缺人力,他在大名府以及河南招募所需要的人力资源,哪怕优秀的工匠。
然而,他却缺乏优秀的士兵,以及战斗力彪悍的士兵。
以吴桥兵变为例,孔有德、李九成、耿仲明麾下千名东江军,在十数万明军的包围下,抵挡一年零四个月之久。
可见以辽东百姓为主体的东江军将士的战斗力是何等的彪悍。
事实上,全旭非常看中辽东百姓以及东江军的将士。
首先这些人非常适应寒冷气候条件下的作战,熟悉东北地理环境,与后金有着刻骨铭心的仇恨,更何况,他们的战斗力强悍。
只不过,让东江军与全旭合作,目前双方的实力不对等。
全旭也以为,毛承禄不是可以做主的人,他需要与毛文龙联系,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就与陈应抵达位于大名府全氏银行。
这是大明历史的第二幢钢筋水泥建筑,当然,远远不如全旭在全楼集的城堡规模大。这是一幢占地面积两千余平方的大楼,有三层楼那么高。
这样的大楼在后世,非常不显眼,别说大城市,就是一个小乡镇上也随处可见。
然而,这幢拥有十六间门面银行大楼,在大名府却属于非常显著的地标建筑。
整个大楼的外墙,都贴着磁州窑生产的定制型瓷砖,这些瓷砖洁白如雪,每一块都可以当一面镜子。
整个临街的门脸,装修着茶色的玻璃,上面镶嵌着大明全氏银行六个鎏金大字,十六间门面房子,将近一千六百平方的大厅,显得非常壮观。超过四米半的单层楼房,天花板上挂着镀银吊灯,像一朵朵怒放的莲花,银光流转,光彩夺目。
地板采取水磨大理石,里面还安装了壁炉,生起火来,哪怕再冷的天,里面也是暖洋洋的,比躲在炕里还要暖和。
这是一家真正意义上的银行全氏银行。
在三个月前,整个大名县乃至整个大名府就都知道这里办了一家银行,银行与钱庄最大的不同,就是存钱不收存金,而且还能得到利息。
而且手头紧、周围不便的话也可以从这里借钱,利率相当低,比起找地主或者找地下钱庄那驴打滚般的高利贷公道多了。
全旭来到全氏银行的时候,看着数十名白衣胜雪,身材高挑的女子,这些女子清一色穿着高跟鞋,当然胸前相当壮观。
大明以贫乳为美,以娇小玲珑为美,这主要是因为大明在对外战争中,一直处于弱势,他们男子需要在女性身上寻找存在感。
这就是陈应的手笔,也就他的另类癖好。
这些女子普遍身高在一米六左右,这样的女子在明代属于愁嫁的行列。
陈应手下的曹氏给陈应从甘肃、山西以及河北、北直隶寻找了好久,几乎是百里挑一的方式,这寻找到这一百多名女子。
经过简单的培训,开始走上工作岗位。
无论是任何一个顾客到来,她们的脸上都挂着职业般的微笑。
“欢迎光临!”
全旭在迎宾小姐的引领下,来到大厅的卡座区域,这里设置了很多沙发与茶几,当然,这些沙发都是出自全氏工匠工坊,没有采取弹簧,采取羊皮或牛皮包裹而成。
与后世的银行差不多,这里分别设置普通区域,以及区域。茶几上摆放着上好的白瓷茶壶,也有价值不菲的茶叶。
至于区域,则摆放着玻璃茶壶、以及咖啡、奶昔,还有一些廉价的糖果。
银行的业务员不认识全旭,但是她却认识陈应,看着陈应带着全旭过来,就知道全旭属于超经级别的顾客。这名业务员带着全旭进攻位于二楼靠的窗户的位置,透过玻璃窗户,可以看到街道上的情景。
“公子您好,我们这里有免费提供的咖啡、还有红茶、绿茶,不知,您喜欢喝什么?”
全旭故意装着不明白的样子:“可以帮我推荐一下吗?”
“当然,我建议您可以尝试一下咖啡,听说这是西洋人红毛鬼最喜欢的东西,比咱们的茶叶贵多了!”
“那就试试咖啡!”
很快,另外一名服务员端着热气腾腾的咖啡,放在全旭面前,身子微微一福:“公子请慢用!”
全旭端起咖啡,小抿一口。
那名业务员向全旭详细的介绍道:“全氏银行的经营理念就是为了让利于民,本行一定会坚持这一宗旨,公子不管是到这里来存钱还是贷款,都尽量让公子从中获利……”
这名业务员的口齿清晰,说得声情并茂,流利之极,还通俗易懂,至少通过她的讲话,全旭明白了,在这里存钱分为固定期和活期,活期利率是一厘,方便使用,五千两以下,可以随时支取。五千两以上,需要提前预约。固定期的利率则是三厘。
业务员接着道:“在这里贷款的利息则是两分,存款贷款都有时间限制,时间越长,利息或者利率就越多。简单点说就是如果他们在这里存了十两银子,如果是固定期存一年,每个月可以拿到三十文,一年下来,也差不多有三钱六分银子,如果存上三年,就能拿到一两多的利息。”
全旭听着,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
银行还是那个银行,虽然创意是全旭提出来的,可是,与后世的银行一样,话都是捡好听的说。
如果他们在这里贷了十两银子,则比较倒霉,每个月的利息是两百文,一年下来就达到了二两四钱银子,三年是七两二钱,也就是说三年之后他们要还给钱庄十七两二钱银子。
不过,这已经非常不错了。
如果百姓向借地主家或者钱庄十两银子,然后三年之后再还看看?把你骨头都拆去卖了也还不起!
服务员望着全旭道:“不知公子准备在我们银行里存多少银子?”
“我想借钱叫!”
服务员微微一福:“公子,我们银行诚信经营,需要质押,不过,公子请放心,我们与黑心的钱庄不一样,不会采取任何暴力手段逼债,如果到期还不起,我们就收走等值的不动产,绝对不会……让公子卖儿卖女去抵债。”
“行了,忙你的吧!”
陈应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业务员的身后,摆摆手道:“下去!”
“是!”
陈应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望着全旭道:“全爷,感觉怎么样?”
“马马虎虎!”
“马马虎虎?”
陈应瞪大眼睛,难以置信的道:“这可是我与众掌柜,集思广议,商讨半个月之久,才拿出的详细方案,怎么就马马虎虎?”
“这话,你还别不乐意听!”
全旭指着这座银行道:“现如今,咱们这个银行开业三个月,共吸引多少存款?”
陈应得意的笑了笑:“总存款十六万两,这一段时间我没有来得及看帐,只会更多,绝对不会少!”
“好吧,算你二十万两!”
全旭笑道:“二十万两银子,你贷出来了多少?”
“这个,总共贷出了不到十万两!”
“我算你十万两,一年利息也就两万四千两银子,再减去三千六百两银子的支出利息,毛利润只有两万零四百两,你这里总共多少人,每年开支多少钱?还有负责银行押运的家丁兵,他们的支出也要算在里面,你再算算,盈利有多少?”
“这个,真没有多少了!”
“还有,我建造这么一幢大楼,配置一百六十个马车车位,同时负责供应三百二十匹马的马厩,如果我把这幢大楼租出去,一年可以获得多少收益?”
“这个……”
陈应脸上的得意之色瞬即就消失了。
“所以,你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全旭指着银行的招牌道:“银行的作用存取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还是异地业务,趁着咱们现在又搭上了袁可立袁公的线,把登州、莱州的分部马上建立起来,当然,归德府,袁公的面子还值几个钱,也建起来。这样以来,他们在咱们大名府存了一万两银子,拿着汇票,直接走到登州置办商品,咱们收他们一百两手续费不算多吧?”
“咱们银行本金太少!”
“这个不用急!”
全旭道:“业务员不能只在店里,他们可以出去拉客户,用一些针头线脑,蝇头小利,忽悠,不引导百姓进来存款,可以请戏班子、青楼勾栏的妓女,给咱们的银行宣传,扩大知名度,也可以请说书先生、秀才写文章、诗词……这样以来,咱们的业务量岂不是就大了?”
听着全旭的话,陈应顿时感觉豁然开朗。
他感觉自己这些年都活到狗身上去了,居然不如全旭一个小年轻这么有见识。
“全爷,高,高,高啊!”
陈应非常佩服全旭的脑袋,他短短一瞬即想到的主意,居然比他与二十多名掌柜的想得更全面。
全旭淡淡的笑道:“这只是一方面,我们可以定做一部分印刷着咱们银行的廉价衣服,免费送给百姓穿,也同样可以取得打广告的效果!”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四八章大明保定讲武堂(三更)
第一四八章大明保定讲武堂
“我们可以组织百姓,施些粥,救助一下老弱孤寡!”
全旭一边说,一边思考。
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只要立好人设,打好口碑,生意肯定会好得多。一旦背上黑心、无良商家的名号,生意就难做了。
除非是搞垄断经营,百姓没有取代产品,只能被迫割肉。
就像手机费,哪怕高,电费高,也只能被迫接受。
“真是绝了!”
陈应转身,望着身边一名莫约二十七八岁的女子道“全爷的话,记下来了吗?”
“记下来了!”
全旭这才发现,那名女子居然拿着一支细毛笔,快速记录着,居然将他的话,一字不差的记录下来。
陈应的脸色突然阴沉下来,他挥挥手,周围的几名服务员急忙退下去。
“全爷,您的现在有没有考虑到一个问题!”
“什么?”
“大名府士绅!”
“这个嘛!”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当然考虑过,这事避不开,就算我不开银行,其他方面也会与他们碰上,我与大名士绅,本来就没有交往,动起手来,不用顾忌什么!”
全旭也非常清楚,大名士绅依靠的就是特权,全旭虽然有十五万亩地,在大名士绅眼中,就是一块肥肉。
他们不吃,当然是顾忌卢象升。
可是卢象升这一任知府,最多还有一年多的任期。
一旦换了一个其他人过来当大名知府,文官出身的知府,就会天然性亲近大名士绅,而不是全旭。
全旭这样的庶族地主,也是士绅分食的对象。
陈应一脸郁郁的道“全爷,眼下最好的办法是,先下手为强……”
全旭摇摇头“现在还不行,卢大人不会允许我再坐大了,再大了,全氏就会不受控制,所以,在这个时候,我应该以退为进!”
陈应有些为难的道“全爷,最好的办法是,参加科举,获得珍上出身!”
“算了,自家知自家事,我虽然识得一些字,却不是读书的料!”全旭摇摇头道“关键是,就算考中一个进士,那又能如何?”
陈应叹了口气。
别说是一个进士,就算是大学士,说倒台就倒台。
比如说黄立极,作为天启朝的宠臣,内阁首辅,按说权力足够大,可惜,他在大名府老家,一样无法做到一言九鼎,说一不二。
他一旦失势,大名士绅们就像闻到腥味的蚂蝗一样,黄立极价值三百多万两银子的家财,在短短四个月内,就被大名士绅们瓜分一空。
“那全爷的意思?”
“人都是怕死的!”
全旭淡淡的笑道“谁敢动我,我弄死谁,这样岂不是简单了?”
“这……”
陈应居然无言以对。
这非常简单,但是却又非常困难。
陈应隐隐约约想到了全旭的应对方式,他大力扶持东江镇,蛊惑着毛承禄、刘兴祚等东江军将士抵达大名府,然后好酒好菜,满招满待。
“东江军确实是一把好刀,只不过……”
“不过什么?”
“恐怕还不够!”
“不够!”
陈应摇摇头道“黄府底蕴浅,容易对付,像其他家族,死几个人,根本无足轻重!”
“那就把水搅浑!”
全旭从怀中掏出一枚金灿灿的银币,笑道“你派个人,前往京师,找到北镇抚司镇抚刘侨,让他给你挑选一套商铺,把全氏银行开到京师!”
全旭想到了刘侨,双方有合作基础。
而且,关键是打闷棍,干黑活,人家锦衣卫是专业的。
全旭的计划是想借锦衣卫一些专业人士的专业手法,像对付黄立极的时候一样,将大名府的刘家公子与张家公子,制造一场人为的意外,正好死在一起,这样以来,双方就会斗起来,然后一地鸡毛。
全旭也是在试探刘侨,如今的刘侨今非昔比,他会不会再与全旭合作,全旭心中也没有底。
不过呢,该试试的时候,一定要试试。
听到全旭提到刘侨,陈应的眼睛陡然瞪得浑圆“锦衣卫北镇抚司?”
“对!”
“他们的胃口很大,不好对付!”
“就一枚银币,告诉刘侨,我在再找他就行了!”
“明白!”
陈应笑咪咪的道“早知道全爷还有如此门路,区区大名士绅,何足道哉!”
就像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但凡百姓没有不怕官员的,只要是官员,没有不怕锦衣卫的。
哪怕号称不怕死的御史和言官,他们也是察言观色,骆养性在崇祯朝贪婪成性,只要崇祯没有动他的心思,御史和言官可不敢触这个眉头。
……
京南丰台,一座朴实无华的酒肆内,外面站着十几名护卫,这些护卫似乎远行的打算,身上都背着包裹,虽然穿着便服,可是他们脚上却穿着黑色的官靴,显然不是普通百姓。
一间平淡无奇的酒肆,却站在十几名护扈从,却引得人人侧目观看。
不过,酒肆内已经被清空,外面还挂着布帘,别人也看不真切。
此时,满头银发的袁可立,与对面一位精神有些萎靡的老人家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这位精神不佳的老者,就是天启朝的太子少师,辽东督师,袁崇焕的老上级孙承宗。
“节寰,你又何必呢,辞官回家也没什么不好的,回了老家,不必再为这糜烂至极的国事担心,有空钓钓鱼,逗逗孙儿,也不失为人生一大乐事……”
“稚绳兄,正是国事堪忧,我才放心不下!”
袁可立叹了口气道“照袁崇焕的那种搞法,稚绳兄数年心血,将会化为乌有!”
不得不说,明代文臣的节操和器量普遍低于平均水准,像王阳明、于谦这等风光霁月的君子实在是太少了,像孙承宗这等胸襟广阔的也是少之又少。
孙承宗黯然长叹“老夫对眷已失,恐怕难为作为,今上年少气盛,且急功近利,然,治大国如烹小鲜,偏偏急不得,我大明地跨万里,亿兆生民,只不要缓缓图之,区区后金建奴,有何惧之?”
孙承宗最大的悲剧是太老实了,他在辽东督师的位置上干了四年时间,关门息警,中朝宴然,不复以边事为虑矣。在这样相对安定的大背景下,按照战功来衡量,似乎孙承宗有些碌碌无为。
正所谓善战者无赫战功,如果说按照满文老档记载,孙承宗其实比袁崇焕更难缠,更难对付。
就是依靠国力,与后金硬磨。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后金汉官中的高级将军,就带着四万辽东汉军准备反正归明。
为什么?
答案很简单,后金快混不下去了。
然而,历史偏偏与大明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喜欢耍嘴皮子的袁崇焕上台了,他敢把牛逼吹上天,声称可以五年平辽了。
不过,这次袁崇焕的牛逼吹破了。
满臣文武大臣,谁都没有重视的吴桥叛乱,偏偏一口气吞掉了关宁军九千精锐,作为辽东督师,孙承宗可是非常清楚。
关宁军号称十数万人马,其实真正的兵力只有六万五千人马。其中堪称精锐的,只有三万四千余人。
这一下,就把关宁军的精锐折损了三分之一。
一旦后金趁机来攻,关宁军已经无力再战。
袁可立叹了口气道“当今天子也难,如今天灾不断,陕甘连续干旱,北方收成锐减,若按稚绳兄之策,固然可以耗尽后金之力,然则,国库恐怕支撑不下去了!”
听到这话,孙承宗的忧色更浓,他眼神黯淡“我们从一开始便让建奴牵着鼻子走,野战不如人,有什么办法?真没有想到,三年不到,关宁军居然堕落如此!”
关宁军的战斗力,凭良心说,在大明诸军之中,绝对可以数到前三。综合战斗力,当既无愧的第一。
不像戚家军、川军他们的编制小,人数少,不像关宁军车、马、步、枪诸兵种齐全,是大明当之无愧的第一野战兵团。
袁可立似乎没有被孙承宗影响到心情,他笑道“稚绳兄,我有一门生,提出一个意见,我看来,可之作为救急之良方!”
“哦!”
“是哪位贤才?”
“全旭!”
“全旭?”
“对,他也是名门之后,当年涯山之败,全氏满门三十二人为大宋尽忠!”袁可立抚须笑道“我这门生,有乃祖之风,高风亮洁……”
“孙承宗忍不住打断道“他有何高见?”
“军校!”
“荒唐!”
孙承宗虽然愿意提高武人待遇,却不愿意让武人与文官同等待遇。
袁可立笑道“稚绳兄莫急,你听说慢慢说,如今军队糜烂,战斗力低下,兵为将有,长此以往,国将不国,然而,武夫粗鄙,不识忠孝节义,仁智礼信,何不从秀才中选取果敢之士,加以训练,培养成军官!”
大明两京十三省,想考中举人,其实是非常困难的,乡试只录取前一百名,也就是说,每三年大明只有一千五百人可以中举。举人可以考中进士的,大约是五比一。
几乎九成九的秀才是没有出路的。
孙承宗心动了,似乎这是一条出路?
全旭并不知道,此时此刻,在京南丰台的一座小酒肆里,大明保定讲武堂就诞生了。
p厚着脸皮说,这章算是昨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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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四九章一个智慧且相当胡扯的故事(一更)
第一四九章一个智慧且相当胡扯的故事
孙承宗在担任辽东督师期间,利用建奴擅长野而短攻坚的特点,的城堡、兵台的保障,他将明军防区一步一步地扩展开来。
但是,无论建筑城台或兵台,这都需要钱,天启朝的军费增加,也成了孙承宗的第一原罪,有人甚至称孙承宗为大明灭亡第一罪人。
孙承宗扩军是确实有其事,从五六万人马扩充到十四万人,他也清楚辽东成了大明一个巨大的沉重包袱,所以他也在努力自救。
孙承宗向朝廷上书:“从其他军镇调来的兵利于速战,本镇的兵利于久守。现在山海关内外聚集了秦、晋、川、梁、燕、赵各地的官兵,耗费巨大,日久必坐困天下。现在欲进则不足,久守则必变,所以士兵必须在本地辽民中征用,故随辽人之便,安插于两卫三所二十七堡间,以土屯土。”
这就是所谓的“以辽人守辽土养辽人。”
与袁崇焕的这个嘴炮不同,孙承宗是实干派。
“其官兵屯田五千余顷,官屯银一十五万有奇,塩钱利银三万四千有奇,采青省饷部银十八万。”(见《崇祯长编》卷十三。
他的辽人守辽士养辽人之策,事实上取得了初步的成果。五千倾地,不是公倾,而是倾,既一倾为一百亩,既五十万亩。
辽东的土地算不上贫瘠吧,哪怕一年只收一季,按照亩产一石计算,岁收就是五十万石,事实上,
孙承宗背上军费开支巨大的锅,也不太合适,按照明朝食货志记载,
辽东主兵,屯粮二十七万九千馀石,荒田粮四百馀两,民运银十五万九千馀两,两淮、山东盐引银三万九千馀两,京运年例银三十万七千馀两;客兵,京运年例银十万二千馀两。
哪怕把粮食计算到每石二两银子,辽东兵的军饷开支仍不足百万两银子,远远不及袁崇焕出关的时候携带了四百八十万两。
正所谓汉奸公然建庙,忠贤满身脏水,此时的大明第一“罪人”,仍旧不遗余力的担当着大明的糊裱匠,极力试图挽救大名这艘快沉的破船。
在袁崇焕在山东黄县兵败,身受重创的时候,崇祯皇帝给袁崇焕派出了三十多名太医,又携带了二十多辆贵重药材,前往登州为袁崇焕治伤。
而且,一字未提要处理袁崇焕的事情。
同时,他又提前想起了孙承宗孙阁老,蒙诏原官起用,夕闻命,朝就道,不过他还没有进京,就在丰台被袁可立堵住了,并且献上筹建讲武堂,以生员充任军官的思路。
大明重文轻武,像汉唐时代,出则为将,入则为相的文武全才,放眼整个大明朝,也是屈指可数。
如果可以平衡文武之争,解决军队战斗力的问题,这绝对是一场大善举。
孙承宗很快就在酒肆之内,写下了《请筹建保定讲武堂事》的奏折,准备在入宫凑对的时候,向崇祯皇帝禀告。
而与此同时,孙承宗也记住了袁可立的得意门生全旭。
在明代的师生,其实更是一种利益联盟。
全旭虽然没有入学,他已经是贡生的预备名单了。
袁可立要收全旭为学生,自然会对其调查,当然按照陈应转述,以及全氏族谱对照,他将准备材料,以河南学正递交上去。
全旭就可以恩贡的身份,毕竟,全氏在南宋时期,可是满门忠烈,与赵官家共赴海难的烈士后裔。
正所谓,朝廷有人好做官。
事实上,只有上面有人,路子就比普通人走得更顺。
袁可立愿意收全旭为学生,主要是考虑到,全旭对他有用,如果真的没用,他也不会搭理全旭。
更何况,全旭替东江军送去给养,间接帮了袁可立的大帮,也是鼓动着袁可立复起的关键人物。
这也算是投桃报李。
当袁可立前往登莱上任的时候,他的信已经发往大名府。
全旭前往卢象升的府邸,拜见卢象升。
卢象升对于全旭的印象一直都不错,特别是因为崇祯二年的旱灾,事实上,大名府并不是一直滴雨未下,只不过雨水还是太少,庄稼仍旧需要灌溉。
全氏大院出产的压水井,却帮了卢象升的大忙。
这种东西的制作成本不高,就是一个缸一个活塞,整体重量也就七八斤的样子,全套下来,加上水管,三两银子,全旭可以赚将近一两银子。
利润虽然不高,却惠及千家万户。
关键是三两银子的物件,普通百姓也承担不起。
可是随着银行的运行,大名府的百姓,就可以自家的宅院或田地作为质押,向全氏银行贷款购买压水井。
全氏银行共计十余万两银子的贷款,其中三分之一稍多,都是百姓贷款购买了压水机。压水井的优势非常明显,虽然出水量不是非常大,耗费的力气却不多,哪怕是一个孩子,也可以轻易压水,至少比挑水更方便。
“这阵子你在忙什么?”
全旭看着卢象升最近又瘦了一些“去了一趟山东,准备找西洋人购买水泵!”
“水泵?”
“就是抽水机,比咱们的水车和压水井更方便,效率也更快!”全旭叹了口气道“由于禁海,登州根本就没有西洋人的船过来,很不巧,登州遭了兵灾,我在登州城耽误了一些日子,这才刚刚回来!”
卢象升倒是没有怀疑,以大明官员报喜不报忧的性子,向朝廷报告的都是好消息,不过袁崇焕的篓子捅得太大了。
卢象升也从邸报上看到了山东叛乱的消息。
“回来就好,你以后还是少管些杂事,专心温书,科举才是正途!”
卢象升笑道“本府也算是阅人无数,可没见大名府谁比你东升学识渊博,
全旭摇头一笑,说道“卢大人,我自家知道自己骨头有几两轻重,那么小的机会,实在不值得去搏。”
“胡闹!”
卢象升板着脸道“君子处世,遇治则仕,遇乱则隐,当今天子圣明,你年纪轻轻,难道就是弃世厌俗的心思不成?东升,修身齐家,切莫本末倒置!”
其实,卢象升和众多大明人一样,根本就没有看透大明虚弱的本质。
当然,或许不是看不透,而是不愿意相信。
全旭则恰恰相反,如果他遇到太平治世,那就安心当个小地主,哪怕是像隋唐一样的改朝换代,他也不去掺和。
可惜,现在这个末世浩劫,他根本就没有办法置身事外。
全旭非常聪明,并没有反驳“我一定会好好温书!”
“这里是我以前书写的笔记,还有习文心得,或许对你还有点用处!”
卢象升让老仆搬过来一个大箱子,里面密密麻麻堆满了各种文章、读书笔记,粗略估计也有几十万字。
如果是几十万字的,只要写得精彩,全旭不介意看看,可是这种又苦又涩的东西,他真不感冒。
不过,他也明白,卢象升这是想让他进学,然而成为同道中人。
作为一府之尊,全旭只要能通过县试和院试,师生的名义就跑不掉了。
卢象升也不是说喜欢提携后辈,可关键是像全旭这样有钱又会办事的学生,哪个老师不想要?
“多谢卢大人!”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多谢卢大人教诲!”
“东升!”
“卢大人请吩咐!”
“你在山东,可曾看到叛军?”
“这个……不曾有!”
全旭苦笑道“我要是看到了,恐怕就回不来了,听说,那股子叛军专挑我这样的地主或富户下手!”
卢象升又问道“袁督师的伤势?”
“卢大人,这事该我一个平头老百姓知道的吗?”
……
全旭在卢象升府上离开,他坐在马车上,隐隐约约感觉,不太对劲。
在老狼的中,他塑造了一个以辽东将门为利益集团的组织山宗。
似乎这一切有些符合逻辑。
可问题是,袁崇焕可不能成为幕后大佬,他只是棋子,甚至连关键人物都不算,他在崇祯二年十二月被崇祯皇帝解职听堪。
这四个字的意思是,先把职务免了,再看着办。
然而,清粉就杜撰了一个故事,说什么皇太极设计,以离间记来除掉了我大清的“心腹大患”袁崇焕。
的皇太极,决定玩个阴招。
他派人找来了前几天抓住的两个太监,并把他们安排到了一个特定的营帐里,派专人看守。
晚上,夜深人静之时,在太监的隔壁营帐,住进了两个人,这两个人用人类能够听见的声音(至少太监能听见),说了一个秘密。
秘密的内容是袁崇焕已经和皇太极达成了密约,过几天,皇太极攻击北京,就能直接进城。
这两个太监不负众望,听见了这个秘密,第二天,皇太极又派人把他们给送了回去。
他们回去之后,就找到了相关部门,把这件事给说了,崇祯大怒,认定袁崇焕是个叛徒,最终把他给办了。
故事讲完了。
这是个相当智慧且相当胡扯的故事。
看过《三国演义》的朋友都会对此非常熟悉,这简直就是蒋干盗书的翻版。
关键是,只要有一点脑子的人都不会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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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五零章无依无靠只能效忠他(二更)
第一五零章无依无靠只能效忠他
如果真是皇太极的离间记奏效了,为何袁崇焕被抓了以后,一帮御史言官们喷了八个月,却没有喷死袁崇焕?
什么离间记除掉了袁崇焕这员大将?
纯属可笑,袁崇焕对明朝的危险大于功劳,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
在此后数个月的时间里,大明的绝大部分文武大臣都纷纷给朱由检呈上了奏疏,揭发袁崇焕卖主求荣、通敌叛国、收受贿赂、结党营私等一系列罪行。
这些奏疏中犯罪事实是一道比一道多,犯罪程度是一道比一道狠,可是,崇祯一直都没有处理袁崇焕。
因为,袁崇焕是他第一个信任的大臣,正所谓爱之深,恨之切。
可惜,袁崇焕辜负了崇祯皇帝对他的信任。
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八月初六,史范上疏揭发弹劾已经辞官归隐的钱龙锡支持袁崇焕私自诛杀毛文龙,并且后来还默许袁崇焕与皇太极谈判议和,称袁崇焕与钱龙锡“卖国欺君,秦桧莫过”。
史范还指出,钱龙锡接受了袁崇焕十几万两白银的贿赂,并交代了白银窝藏的地点,那就是钱龙锡将十几万两白银存放在了姻亲徐本高(已故内阁首辅徐阶的长孙)家里。
史范说得绘声绘色,犹如身临其境,本人真怀疑,钱龙锡搬银子的时候,史范是不是就在现场,不然他怎么这么清楚呢?
这就有点诛心了!
大家不要认为在大明晚期收点银子,是很正常的事情,就自以为是地认为这道奏疏中弹劾的都是一些小罪。这就大错特错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送钱的袁崇焕是蓟辽总督,也就是边疆手握重兵的大臣,而收钱的钱龙锡是内阁大学士,那么袁崇焕送钱给钱龙锡就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那就是想造反。这可是满门抄斩、诛灭九族的大罪啊!
十天后,既八月十六日,崇祯在平台召见了内阁、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翰林院、六科以及锦衣卫等部门的官员,开会商议处理袁崇焕的事情。
崇祯二年(1629)十二月袁崇焕入狱,一群人围着骂了八个月,终于,骂死了。
事情就是这样吗?
不是。
在那群看似漫无目的,毫无组织的言官背后,是一双黑手。
可是,这双黑手到底是谁呢?
按照历史上的记载,兵部尚书王洽被罢免之后,就是梁延栋。
梁延栋是官宦子弟,他的父亲是太常少卿,万历四十七年进士(二十六岁中进士),先是受在南京兵部担任主事,改为礼部历仪郎中。天启五年,担任永平兵备道副使从四品,在督抚以下皆为魏忠贤建生祠的过程中,他居然辞职。
崇祯元年复起,以永平兵备道副使,分巡口北道。这个口北道就是当今河北省西北部内外长城之间地区,崇祯二年升右参政。同年十一月四日,遵化巡抚王元雅在城破后自缢,梁延栋就代理遵化巡抚,然后又是兵部右侍郎,兵部尚书。
全旭非常不解的是,这货的履历,与袁崇焕一样,当官六年,官居二品,他总是在最恰当的时间,担任最恰当的职务,然而,光明正大,毫无破绽的升官。即使官居二品,他才三十六岁。
这双黑手的影子,更加清晰。
他就是提前安排的,专门用来替代袁崇焕的人。
想到这里,全旭惊出一身冷汗。
这个幕后黑手,似乎一早就在布局。
城破副手没有责任,他不是主官,然后以代理的方式升官,来个配低高,再利用收复遵化的功绩,光明正大扶正。
偶然一次或者说是巧合,可是,往往最信不过的,就是巧合。
全旭回到全氏大院的时候,神色都是闷闷不乐的。
不过,看到二娘的时候,全旭又将所有的不快和郁闷扔在一起。
他的笑容非常灿烂。
“二娘,吃饭了没有?”
“还没!”
“为什么不吃?”
“等相公回来!”
全旭抚摸着二娘的肚子,问道“小家伙有没有闹腾?”
二娘脸上洋溢的幸福“没有,他很乖的!”
全旭与二娘一起吃饭。
全旭可没有寝不言,食不语的习惯“二娘,对了,前阵子,三娘跟我说,他娘准备人四喜买个童养媳!”
“相公的意思给她一笔钱?”
全旭摇摇头“算了,种地其实很辛苦,他们也没有劳力,买个童养媳顶什么用,这样吧,你安排一下,咱们在商业街新建的店铺,给他两间,愿意做点买卖就做买卖,实在不行就收租!”
“好的!”
全旭又道“你不要太辛苦了,有活让无双去干,账房有周宏儒,不用那么辛苦,我听说,你天天熬夜看账本!”
“说到账本……”
二娘迟疑了一下道“他们交上来的账本有蹊跷!”
“哦,怎么回事?”
“我看过!杜亮交上来的账目,少分了你七两银子,牛结实的账目则多了一两三钱,郭富贵则少了四两。”
全旭知道这个时代的账目都是流水账,他的工厂虽然不多,可是流水账却不少,特别是窑场,那里每天的砖瓦都数以百万计。能多如此众多的数目中挑选出了有问题的账目不容易。
“这么微小的错漏都瞒不过你,厉害!”
二娘有些得意扬起下巴,说“那还用说,我七岁就跟着我爹学九章算术了,什么账目没见过?不管他们做得多隐秘都瞒不过我的眼睛。不过他们错的手脚并不高明,破绽太过明显了,嗯,应该是算错了的,无心之失,可以原谅……”
全旭吃完饭,望着二娘圆润的身材,目光有些不同。
二娘也是过来人了,岂会想不到全旭想要做什么。
“相公,我……”
“没事,我知道你不方便,我就想抱着你,好好睡一觉!”
二娘这才不再抗拒。
就在全旭准备宽衣解带,的时候。
门外传来曹引娣的声音“老爷,刘将军和毛将军求见!”
全旭有些气愤“知道了,让他们去暖阁稍候!”
全旭轻轻在二娘脸上亲了一下“在床上等我!”
全旭来到东暖阁,望着刘兴祚与毛承禄道“二位,都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就不能等到明天再说吗?”
刘兴祚苦笑道“打打扰全先生了,不好意思!”
全旭望着毛承禄问道“这几天在我这里住得还习惯吗?”
“非常好!”
毛承禄有些激动道“这才是人过的日子!”
与东江镇截然不同的是,全旭大院的物资非常丰富,不像东江镇,有些将士手中有钱,却买不到任何东西。
钱,对于东江镇的士兵来说,反而只是一堆没有用处的贵重金属。
“对了,你们这里的钱庄,存钱不收存金,还有利息?”
“是啊!”
全旭笑道“怎么了?”
“我存了一百五十两金,是不是可以有三十六两银子的利息?”
“这个,要看你存的是固定期,还是活期,活期的话,那就没有多少利息,大约十几两银子的样子,固定期肯定会多一些!”
全氏银行的总部在大名府城,当然,陈应也按照全旭的意思,在全旭大院开设了一个银行分部,用来结算所有家丁、庄户、工匠以及民夫的工资。
他可知道,这个时代,贪污是属于正常现象,那些工头们把钱领了,直接卷钱跑路,骂名就会有全旭承担。
全旭就学着后世的方式,让银行处理上万人名的工资,只要那些工匠不急着用钱,还可以放在银行里生利息。
当然,他们开的都是活期账户,既使是十两银子,一年的利息也只有一厘半,别小看这一厘半,这些工匠可全看在眼里。
刘兴祚笑了笑“我也存了一千两银子!”
全旭摇摇头道“你们二位不是专门跑过来跟我说存钱的事情吧?银行经营,有专人负责,童叟无欺,诚信经营,行了,没有别的事,你们可以回到歇息了!”
刘兴祚与毛承禄对视一眼。
毛承禄起身道“全先生,请稍待一会儿,我们辽东百姓过来,我们可都是身无分文!”
全旭明白过来了,刘兴祚和毛承禄同意了迁徙辽东百姓过来。
他有些不解的道“此事不应该先向毛帅禀告吗?”
毛承禄苦笑道“父帅早已感觉到辽东产出有限,东江镇军民日子困苦,虽然说,现在可以晒盐,能弥补一些亏空,可是粮食仍旧不够吃,如果能迁徙出来一部分军民,也可以分摊东江镇的后勤压力,只是不知道全先生这里可以安置多少百姓?”
“十几万人暂时不成问题!”
全旭想了想道“明年的话,还能再安置一些!”
与其他地主不同,全旭根本就没有想过种地养兵、养民,他真正的目的是以工商业养兵和养下辖的百姓。
“太好了,我回去就安排,趁着入冬大海封冻之前,我们就可以迁徙五六千人过来!”
全旭也非常开心,东江镇的老弱妇孺很少。
没有办法,物竟天择,适者生存。
不是青壮很难坚持下去,就算能有五六千人,全旭也可以从中挑选一两千名青壮年训练成军,这些东江镇青壮无依无靠,只能效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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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五一章你们的好日子到头了(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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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一章你们的好日子到头了
以东江军战斗力,遇到十倍农民军,就可以轻易的歼灭。遇到二十倍甚至三十倍的农民军,也可以轻松击退。
到时候,军队练成,城堡建成。
全旭就可以成为这里的王。
当然,该低调还是要低调。
大名府就位于中原的门户,虽然算是四战之地,可是,同样可以进可攻,退可守。
西边的太行山,可以作为天然的屏障,也可以隐匿部队。
全旭的心情,相当不错。
“承禄活了这么多年,也见过不少英雄人物!”
毛承禄兴奋的说道:“全先生,您的绝对算一号。俺和刘副将不一样,他别的都好,就是做事粘乎不干脆,在我心里,他不如你!”
辽东百姓是毛文龙心头的一块巨石,东江军的将士来源几乎都是辽东百姓,他们的父母、亲人如果饿死,肯定会影响士气。
可是,粮食是有限的,他们也不能不管。
连毛文龙身边的侍女都饿得皮包骨头,毛文龙更是一筹莫展。
哪怕先迁徙六七千人,也可以节省上万石军粮。
刘兴祚听了毛承禄的这话,他也只能苦笑不已。
人贵自知,他也有自知之明,刘兴祚从来没有独挡一面,缺乏决断,他也知道自己善谋难断。
他带着弟兄们和辽东百姓,小心翼翼的后金手底下乞活,临了也逃不过复州之祸。
当年,如果要是有全旭这样的决断人物,他甘愿给全旭当副手,为他拾遗补缺,估计也不会有复州之祸,更不会增加六万余条无辜的亡魂。
这些人虽然是皇太极痛下杀手,他的责任其实也跑不掉。
当然,现在不是追悔往事的时候,对未来要有个打算。
皮岛到登州,最快三天就可以抵达,如果不顺利那就五六天。
“登州水师倒是一个麻烦?”
“这个反而不是问题!”
“登州水师,早已腐朽不堪,花点钱,就能让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是,东江军水师的战舰大破旧,运力有限……”
“我记得长山岛在东江军的控制之中吧?”
“没错!”
“那就简单了!”
全旭道:“辽东不缺木材,长山岛适合兴建船坞,派出工匠自行建造就了?”
刘兴祚苦笑道:“全先生有所不知,不是所有的木料都适合造船!”
“对,造船的木料需要放在阴凉的地方,慢慢阴干!”
毛承禄以为全旭不懂造船,急忙解释道:“一颗大树砍伐下来,需要放三年,甚至更久!”
“你们为什么不建造一座座烘干房,直接把木材烘干?”
说着,全旭拿起笔,简单几笔就把烘干房的原理以及建造图形画了出来。
“这样也行!”
全旭笑道:“当然可行,其实,不止于造船,就算是制造家具,也需要阴干木料,这样的木料才不会开裂、变形,我这里的木匠工坊,一直都是采取烘干房烘干的方式,一间烘干房,一次性可以烘干上千料木料,用时不过五天!”
“烘干房在哪里?”
“走吧,过去看看!”
全旭带着刘兴祚、毛承禄走向木匠工坊。
此时的木匠工坊,经过大规模扩建,占地面积已经超过五十多亩,形成一套独立的院落,距离木匠工坊还有几百步远,就闻到了呛人烟味。
原本,全旭在指点木匠工坊采取烘干的方式,就地在松树林砍伐木材,然后用锯末烘干的方式,烘干木料。
不过,随着从开州购买大量的煤炭,这些烘干房就采取煤炭烘干的方式。
在全旭过来的时候,大量的木匠正在把新鲜的木料放在烘干房里,摆在架子上,然后关闭门,开始点燃火坑。
也有从烘干房里扛出来带着温度的木料,刘兴祚伸手摸了摸木料,又用手敲击一下,果然听着木料发出的声音,已经不带任何水分了,他难以置信的道:“这样岂不是想造多少船就可以造多少船?”
“那是当然!”
全旭笑道:“郭富贵!”
“全爷!”
“咱们木匠工坊能不能造船?”
“造船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郭富贵苦笑道:“只是……”
“只是什么?”
“咱们这里没有大河,夹沟河太狭窄,只能通行最大不超过三百料的小船。”
“这样啊!”
全旭想了想道:“你有没有听过《三国演义》?”
“听过!”
“火烧赤壁还记得吧?”
“记得!”
郭富贵苦笑道:“那个拼起来的船可没有办法转向!”
全旭笑道:“你想多了,咱们不是制造那么大的船,只需要把船造得细长,每艘只需要三丈六尺宽,三十丈长,只要空载,咱们是可以把船开进黄河的,在黄河岸边,咱们把两艘船并接装在一起,就会形成一艘七丈两尺宽,长三十余丈的千料大船!”
全旭想到的是后世的双体船,虽然没有发动机,其他可以一样,用风帆驱动,当然,也可以从后世购买柴油机,带着船桨。
“这个,只能试试!”
“好,你们慢慢试制,尽量早日拿出成品!”
“是全爷!”
全旭望着刘兴祚道:“现在船的事情,可以解决,反而最难的是,从登州到大名府这一段路程,全程一千三百多里,老弱妇孺,一天能走五十里就不错了,沿途需要布置二十到三十个补给点!”
“全先生的意思是……”
“把这里的地买下来一部分,每个补给点面积不需要太大,十亩二十亩地既可!”
“这需要不少钱!”
“小钱而已!”
现如今,他在后世的贸易公司,影视公司、道具工厂,不对,道具厂和原来服装部门,现在已经从旭日海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立出来,成为全旭的个人独资公司,正式命名为北京旭日道具有限公司。
公司主要负责影视道具、服装生产、设计、租赁等业务,公司有原旭日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洪海洋兼任公司总经理,以及法人。
就像西虹市首富里的套路一样,全旭其实并没有指望着道具公司给他赚钱,他最初购买道具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给明末生产铠甲、兵刃、火炮等“道具。”
不过,随着明代制式的全手工家俱慢慢打开市场,道具公司开始为全旭盈利,当然每个月的多,区区三四百万元的样子,不过,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开始。
旭日海洋影视传媒的首个独资拍摄电影,在也李思维与洪海洋的操作下,正式建组,只要在阿尔巴尼亚的拍摄许可证下来,剧组就可以乘包机前往阿尔巴尼亚开机拍摄。
李思维之所以选择在阿尔巴尼亚拍摄,主要考虑的是,尽量节约成本。哪怕是五毛的枪火特效,制作成本并不算低。
而视觉效果却远远不如真实的枪击效果,在阿尔巴尼亚这个奇葩的国度,枪支弹药泛滥,一支九成新的ak突击步枪,不到一百美元,还附带两个弹夹。
至于苏式坦克、装甲车,甚至比民用小轿车还要便宜。
不过,全旭准备着将来剧组拍摄,他趁机前往阿尔巴尼亚,倒腾一些廉价的军火。
全旭最赚钱的公司,还是的旭日国际贸易公司,随着书画、古董、人参和贵重木材、古玉器生意火爆之后,旭日公司在圈子里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现在公司账面上的资金突破三亿,而售卖黄金的资金,让全旭个人账户也超过两亿资金,购买粮食和生活物资,全旭完全不会成为负担。
现在他在明代的工厂产出,足以支撑全旭的基本消耗,对于后世的物资,主要还是因为方便运输。
全旭只要走到哪里,就可以把后世的物资,搬到哪里,他一个人就是一个庞大的后勤补给运输队。
在和毛承禄、刘兴祚商量好补给事宜,全旭就开始吩咐袁世卿去操作这件事情,当然,为了袁世卿的安全,毛承禄让一队东江镇士兵约五十人跟着袁世卿行动。
由于全旭大院东边成了巨大的工地,八百多名家丁兵天天训练,反而有些惹人注意,全旭的家丁兵,正常情况下,只有一个哨的家丁兵,负责全旭大院的安全。
真正的训练营,则挪到了彰德府境内的高岗高家庄,整个训练营,占地四百余亩,拥有营房一百多间,以及仓库、食堂还有靶场等基础设施。
刘兴祚、毛承禄跟着全旭来到这个训练营里,远远的一长队人马喊着“一二一、一二一”的号子,排成整齐的中队浩浩荡荡的跑了过来。
八百双脚同时抬起,又同时落下,发出战鼓狂擂般的声响,带着某种特殊的韵律,整齐有序,气势逼人,远远看上去,他们就像是在两根拉得笔直的绳子中间行军!
刘兴祚望着全旭的家丁兵,脸色微微一变。
毛承禄也一脸震惊。
全旭的家丁兵,他不是没有见过,像徐彪,他们在登州的时候,经常一起喝酒。
可是眼前的情景,实在让刘兴祚、毛承禄以及东江军将士给震撼到了。
全旭的下巴扬起:“走,进去看看!”
望着家丁兵,全旭心中暗暗想着,兔崽子们,你们的好日子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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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五二章把他们全家挂在树上风干(一更)
第一五二章把他们全家挂在树上风干
为了保持对部队训练的保密,全旭将附近那些原本属于众地主的佃户,几乎九成收编为工人,替他做工。
至于佃户的房子,采取置换的方式,在商业街后面修建了六百多座院子,全旭让工匠们修建的房屋,都是崭新的,用料也扎实,虽然没有用钢筋水泥,直接用青砖为墙,黑瓦为顶。
当然,面积比原来面积要小得多。户型要么是主屋三间、四间、五间,左右各两间厢房,占地面积从九十平方,到一百三十平方不等。
全旭在这一块的投入当然也是巨大的,花了足足三四万两银子。
这些佃户就被全旭集中到了全旭大院外面,一旦战争时期,这些工匠,也是他的生力军,可以配合城堡防守。
同时,也增加了全楼集的集镇人口。
至于在彰德府境内的十几座村落,则是全部推倒,形成耕地,全旭居然还小赚一笔。
要知道这个时代的宅院,大部分规模都很大。
哪怕只有三四百人的村落,都占地四五百亩。就像高家庄,占地四百五十余亩。
原本村落的外墙,也就是成了军营的外墙,一部分用不着的房屋推倒,只保留了一百多间营房,以供家丁兵临时宿营。
全旭对于军事,只是了解皮毛,事实上,他连伪军迷都算不上。
他这段时间,并没有放松对家丁兵的训练。
然而问题是,他的训练仅局限于,三大步伐,四面转法,以及蹲下起立这些基本功。
至于其他的,像战术配合,诸兵种联合作战,那全旭就十窍通了九窍——一窍不通。
全旭进入军营,罗世明也看到了全旭,他伸手一举“全体集合!”
众家丁兵们马上开始向罗世明集合,在一阵有节奏的踏步声中,他们形成整整齐齐的方阵。
“立正!”
“稍息!”
“向右看齐!”
“敬礼!”
“拜见全爷!”
家丁看到全旭过来,在罗世明的带领下,整齐向全旭施以擂胸军礼。
刘兴祚望着这支莫约八百人的部队,要说这支部队给他印象最深的是什么,那就是活力,从上到下,都充满活力,跟明军那暮气沉沉半死不活的颓废形成了极鲜明的对比。
“最近怎么样!”
“一切正常!”
“训练还顺利吧!”
罗世明兴奋的说道“顺利经过这段时间的训练,部队的纪律有了明显的提高,反应也快了不少。全爷,你刚才也看到了,八百步多人跑出去,跟直线一样,还从来没有哪支部队能做得到!”
“继续!”
“是!”
罗世明带着家丁兵们开始继续队训练。
全旭并没有提出让东江军将领帮助他训练,反而故意等毛承禄他们开口。
果然,毛承禄有些不解的问道“为什么不配发他们兵器?”
全旭耸耸肩“兵器我自然有,只是不会训练他们!”
“这个简单,全先生若是不嫌弃,承禄可以略尽绵薄之力!”
全旭点点头道“那好,马大成!”
“到!”
“带着几个人,去仓库把装备拉过来!”
“是!”
时间不长,马大成带着一队家丁兵,将三十几辆大车的装备拉到训练场上,全旭也示意众家丁兵停止训练。
开始换装。
随着大车上的装备打开,刘兴祚顿时吸了一口凉气。
大车上装满了密密麻麻成捆的倭刀。
“这是倭刀?”
“不是!”
全旭摇摇头道“这是唐横刀,采取双手刀制式,为了增加杀伤力,采取戚家军军刀的样式,打造而成!”
全旭望着一名东江军将士道“小兄弟,拔出你的刀,握紧!”
那名东江军将士不由自主的将目光落在毛承禄的身上。
得知毛承禄的默许之后,他这才拔出刀,单手握紧。
全旭大喝一声,一记力劈华山,横刀带风斩落。
铛啷……的一声,那名东江军将士的腰刀应声而断。
毛承禄的心像被小刀剜了一下似的,痛得厉害,一柄战刀啊,得值两银子,居然就这么没了。
最气人的是,东江军将士们不仅不心疼,还大声喝彩,交口称赞全旭的横刀的锋利,差点没把毛承禄给气死!
全旭望着东江军将士道“你们的刀太差了,遇到建奴的白甲兵,根本就砍不动,我一刀就能轻轻斩断你们手中的刀,这样的砍在白甲兵的铠甲上,跟挠痒痒差不多,你们说,这种既刺不死人,枪杆又软得像豆腐的长枪,要它有什么用!”
东江军士兵苦笑“是啊,这种刀实在太差劲了,碰到身披铁甲的敌人我们就得吃大亏!但是我们东江军太穷了,根本就没有能力为我们提供更好的装备,只好拿它凑合了。”
全旭又望着几名举着长枪的东江军士兵,东江军的长枪兵是属于抵挡建奴骑兵的主力军之一,不过枪杆大都是用松木制成。
硬度虽然有了,可惜,松木杆太脆了,容易折断。
全旭扬起刀,连续劈断四根长枪,他的横刀屁事没有。
“听到凑合两个字,我的内心是崩溃的!”
全旭激动的道“凑合?装备关系着战争的胜败,关系着将士的性命,岂能凑合!”
用力一拍手,叫“拿过来!”
马车上一杆杆长枪被捆成一大捆一大捆,跟甘蔗似的,枪杆长度超过四米,枪头和枪樽加起来长度也达到半米,加起来足有四米半长。
最绝的是,它的枪头并不是常见的麦芒状,而是窄长的四棱剑形,还开了深深的血槽,锋刃泛着幽冷的寒光。
“这是……步槊!”
长枪其实是冷静兵器时代廉价的兵种,只需要四两铁打造的枪头,枪刃长三寸,枪杆是什么木料都可以对付。
全旭收起横刀,拿起一杆长枪,随手舞出一朵漂亮的枪花,对东江军士兵们说“这是我让人特制的长枪,枪长约一丈六尺六寸,步骑两用,当然,骑兵专用的还要长两尺,枪杆的弹性也更好。看到这枪杆了没有?”
“铁的?”
“不对,这是钢的,用弹簧钢打造而成!”
为了减轻枪杆的重量,采取中空设计师,为了防止鲜血湿滑,枪杆表面采取了螺纹的设计。
这是特别定制的枪杆,枪刃用螺纹,直接旋接而成。
虽然在明末,火器发展到了一定程度。
可惜,全旭真正的敌人是建奴,他们拥有着非常强悍的骑兵,在近战冲撞过程中,长枪比火枪更为有用。
没有办法,这个时代的火枪射速太慢。
除非全旭可以提供后世的自动步枪或轻、重机枪。
全旭将长枪递给徐彪。
全旭的力气不够,他怕出丑。
徐彪拿着长枪,一名家丁兵拿着一面裹了一层铁皮,重达四十斤的大盾走过来。
这种巨盾是车营的护盾,装在大车上就成了偏厢战车。
徐彪的力量很大,他刷地一枪刺过去,笃的一声,大盾被刺了过对穿,枪尖从内侧透出近半尺。
周围的东江军士兵们一阵哗然,他们手中的长枪根本就不用试,根本就刺不穿不说,不小心还把枪杆给弄断了,这种式样古怪的长枪居然轻松刺穿,那岂不是说它能轻松刺穿后金白甲兵甚至索伦死兵的重甲,将其捅翻?
全旭介绍道“最重要的是,由于它弹性极佳,当骑兵冲撞过来的时候你们可以将长枪插在地上,速度再快的奔马也休想能撞断枪杆!”
江军将士望着全旭大车上的装备,眼睛都直了。
“还愣着做什么?把你们手中的破烂扔了吧!”
众东江军士兵们赶紧扔掉自己的刀和长枪,扑向那些大车。
要想让马儿跑,就要给马儿吃草。
全旭不懂练兵,不过没有关系,东江军的将士们的战斗经验丰富,也会练兵。
众东江军将士兴奋地挑选着自己的装备,从横刀、长枪、盾牌、铠甲、头盔、护甲、单兵护臂,火枪,应有尽有。
全旭针对秦承祖麾下的虎蹲炮散弹炮,对于骑兵进攻的威力不错,他就让洪海洋在后世为他打造了六十门,口径在一零五毫米的虎蹲炮。
这种采取合金钢铸造而成的炮管、膛压更高,当然,威力也会更大。
火枪倒是在明末制成的,枪管也是无缝钢管,几乎没有炸膛的可能。
全旭转而望着刘兴祚与毛承禄道“毛将军、刘将军,对于如何练兵,你们是最专业的,我希望你们能帮我练练这支家丁兵!”
“全先生客气,这是应该的!”
全旭望着东江军将士道“全某不会让诸位白忙活,每个人练兵一个月,给银子五两!”
“谢全先生!”
这八百多名家丁兵,其实也是全旭的种子,随着可以在八百精锐家丁兵的基础上,进行扩编。只要每一名家丁兵可以胜任队长的能力,全旭就可以把家丁兵扩充到九千六百余人。
大名府士绅?
他们老实最好,真要是过来找全旭的麻烦,全旭就毫不客气的,把他们全家挂在树上——风干。
毛承禄、刘兴祚带着换装后的东江军士兵,在训练基地训练全旭家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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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五三章成立黑衣卫(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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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三章成立黑衣卫
等到训练了一个多时辰,到了吃饭时间,东江军将士终于发现了全旭豪绰。
别看这个训练基地规模不大,从外面看也非常简陋。
食堂也是用活动板房搭建而成,面积不大,莫约三四百平方,属于仓库子高顶设计,不过,由于是夏天,里面的温度很高。
当然,这也是训练内容之一。
军队就不能太舒服了。
东江军的将士跟着全旭的家丁兵一起来到食堂。
那种长条形的木桌,长条凳子,非常简洁大方。
在靠近厨房的地方,开了很多个窗口,每个窗口上摆放着洁白的馒头、肉包子、各种饭菜,当然,以后世廉价的红烧鸭肉、土豆炖鸡肉以及肉丝冬瓜汤和红薯秧为主。
有一名瘦小的东江军士兵李栓柱跟着队伍排队,他看着全旭的家丁兵以及东江军将士一千多人涌进食堂,有些紧张,万一饭没了怎么办?
全旭的家丁兵秩序不错,东江军将士们就差了一些,他们都你拥我挤,生怕饭菜不够。
伙夫们拿着勺子大叫:“不要挤,饭菜管够,不用担心不够吃,你们绝对吃不完!”
李栓柱听到这话,反而更紧张了,别看他年龄还不到十八岁,但是在东江军军中,他已经是三年的老兵了,伙夫说这样话的时候,通常是没饭了。
徐彪笑道:“小兄弟不用担心,全爷吩咐了,如果饭菜不够吃,就把伙夫炖了吃肉!”
李栓柱尴尬的笑了笑,他用力的吸了吸鼻子,一脸馋相:“好香!”
虽然这几天,他们在全旭大院的时候,每天都可以吃得很饱,不过,由于担心他们的肚子装不了油水,肉食给的很少,只有在皮蛋瘦肉粥里有些肉。
好不容易,总算轮到他了。负责打饭的伙头军问:“要米饭还是要馒头?”
“馒头。”
伙夫二话不说,拿两个热气腾腾的馒头夹进他的饭盒,然后拿了一个盘子,飞快的给他盛上菜。一共是三个荤菜,一个土豆炖鸡肉,一个是红烧鸭肉,还有一个肉丝冬瓜汤,一个素菜则是红薯秧苗。
家丁兵和东江军将士们在把饭菜放到自己的坐位之后,就拿着汤碗过来盛上一碗,然后开吃。
馒头份量很足,一斤重一个,是上好的面粉做的,没有一点杂质,嚼劲十足,胃口再好的大肚汉吃了两个再喝一碗汤也很饱了。
东江军将士有的选择米饭,有的选择馒头。
不管是选馒头还是选大米,大家都是狼吞虎咽,绝不浪费半点食物,菜吃完了还要用手里剩下的那小半个馒头把盘子擦一遍,把菜汁擦干净然后吃下去。
有家丁兵值日官板着脸来回巡逻,眼睛专盯着大家的饭盒菜盘,显然是想把挑食的、浪费食物的家伙逮住。
李栓柱认为这是多此一举,现在什么世道啊,连吃顿饱饭都难过登天了,再说这么好的饭菜,连小地主也只能偶尔吃一顿,谁敢浪费啊?
哪个敢浪费的都不用军官动手了,一千多人一人一句就能用口水将他淹死!
这顿饭,李栓柱吃得很香,把饭菜消灭了个一干二净,一点馒头渣都没有剩下来。
吃完饭,把盘子洗干净还给厨房,大家拿上自己的饭盒回到宿舍,接下来是自由活动的时间了。
休息半个小时,他们就开始紧张的训练。
全旭没有一直盯着家丁兵训练,他需要做的事情还非常多。
全旭则是在徐彪等人的护送下,返回了全氏大院。
全旭其实不是讲排场,明末不是后世,他的安全问题,任何人都不敢大意,毕竟,全旭才是上万人的主心骨。
在路过商业街的时候,全旭看着前面急匆匆的走着一名男子,他的背影有些熟悉。
全旭准备叫住他的时候,一名药材铺的伙子跑出来:“快来人啊,有人抢药!”
明末可不是后世,打伤了小偷要拘留,也要赔偿医药费。
随着伙计大叫,商业街上出现大量热心的百姓,前堵后追,很快数十人就把那些小偷打翻在地上。
众人似乎对小偷非常痛恨,他们围着小偷拳打脚踢,把那名小偷打得抱头打滚。
“住手!”
看着全旭的马车,众人纷纷停手。
全旭的马车众人都认识,也有认识全旭的上前打着招呼。
“全爷好!”
全旭望着药铺伙计问道:“他欠你多少钱?”
“七钱银子!”
全旭从衣袋里摸出一枚银币,随手丢给伙计:“剩下的赏你了!”
“谢全爷赏赐!”
“大家都散了吧!”
“散了,散了!”
全旭走下马车,看着那名小偷。
果然,不出意外,正是之前刘侨的手底,那名叫陈乾的锦衣百户。
全旭发现陈乾身手敏捷,擅长伪装以及暗杀,在松树林伏击黄飞虎的时候,陈乾和六子给全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你是叫陈乾吧!”
“全爷认错人了!”
“跟我走吧!”
徐彪带着几名家丁兵,架起陈乾进入全旭大院。
不过,那些药,已经散落在地上,陈乾望着药有些难过。
全旭在暖阁会见陈乾。
“说说吧,你怎么搞成现在这样?”
陈乾脸上浮现一抹痛苦:“我……”
全旭微微一笑:“如果我所料不差的话,你是被灭口的吧?”
刘侨等人派出陈乾和六子去绑架黄立极,不过,众锦衣卫并不知情,真正知情的人不超过五六个人。
陈乾沉默不语,他缓缓解开衣服,露出胸口狰狞的刀疤,这几道刀疤纵横交错,显得非常狰狞。
“全爷所料不差,我跟了刘镇抚六年,从来没有想过背叛他,我也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从一名普通的帮闲,一步一步升为锦衣百户。可是没有想到,在刘镇抚眼中,我陈乾居然是不值得信任的!”
原来,刘侨自从撤离大名府的时候,在抵达京南拒马河的时候,假意让陈乾在前面探路,结果把趁着他毫无防备,对他和六子痛下杀手。
幸亏,陈乾还有几名心腹,拼死护着陈乾和六子突围。
陈乾与六子八名结拜兄弟,其他六人全部当场死亡。
陈乾运气不错,他利用自己的擅长隐秘、伪装的优势,带着六子逃进易县,遇到一个猎户留在山里的木屋,有一些肉干和干粮,他们熬过了最艰难的时期。
不过,随着刘侨进京,他派出了更多的人来追杀陈乾,陈乾带着重伤的六子一边南逃,一边避开刘侨的杀手。
三个多月前,六子为了掩护陈乾逃跑,将陈乾推进滏水,陈乾重伤昏迷,被一名寡妇韩氏相救,韩氏家境原本不错,是韩父为她招了一个上门女婿。
不过,两年前,韩氏入赘的丈夫病故,韩氏将陈乾背到家中,给他治伤,最终在小村里藏匿了三四个月。
只不过,韩氏为了给陈乾治伤,花光了积蓄,甚至连家里唯一的一头牛都卖掉。
韩氏的义举感动了陈乾,他决定当一名普通百姓,不再寻仇,安稳的过日子。
只不过,老百姓的日子实在太难过了,韩氏与陈乾在乡亲的见证下,再婚,可惜在前一阵子有身孕的韩氏,在抗旱的时候,因为不慎滑倒,不仅小产,还落下了病根,陈乾无奈,只好跟着乡亲在全旭这边打工。
韩氏病情加重,他已经没有钱了,只能拿了药就跑……
“跟我干吧!”
全旭原本就准备建一套类似于锦衣卫的情报组织,准备碰碰大明那个搅动风云的神秘组织,可惜,他手中没有可以使用的人。
现在遇到了陈乾,简直就是想瞌睡,有人送了枕头。
“我……我能做什么?”
全旭笑道:“你能做很多,我想建一个属于我的锦衣卫,不,我就叫黑衣卫,需要花多少钱,我给你,你也想让你的养子过上好日子吧,你也不想让韩氏跟着你受苦吧?”
陈乾苦笑:“姓刘的现在权势不小,乾只怕会给全爷带来麻烦!”
“你以为我会怕刘侨吗?”
全旭不以不然的笑道:“刘侨在你心中是一个高不可攀的人物,在我面前,他算个屁?”
陈乾微微动容,如果没有办法,他愿意放弃仇恨。
可是,他那也是无奈的选择。
七条人命,七个过命交情的兄弟。
陈乾放不下。
“我有一个条件!”
“说!”
“如果有机会,我要刘侨的命!”
“现在姓刘的还点用,不过,我可以答应,只要利用完他,随你处置!”
“陈乾拜见主上!”
“好!”
全旭扶起陈乾道:“在这个大院里,还有空宅子,你可以让韩氏搬过来,先给她治病,你那个养子!!”
“他叫韩向会!”
“让他进入金梯书院读书!”
全旭突然想起后世东城区大妈、朝阳区群众。
想到这里,全旭望着陈乾道:“现在你可以搭建黑衣卫的架子,我有一个思路,你可以从全楼集开始,这里有上万人,我准备成立十个居委会,作为你的原始班底,南来北往的客商非常多,至少,这里不能被渗透成筛子!”
陈乾的眼睛里露出一抹精芒:“全爷放心,门下知道怎么做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五四章居委会大妈和城管大队(三更)
第一五四章居委会大妈和城管大队
无论是演员明星,还是政府官员。
按说,他们都拥有着丰富反盯梢、跟踪的经验,却无一例一,栽倒在朝阳群众的手中。
无论是卖淫嫖娼,还是吸毒,再或者涉枪、抢劫或者其他犯罪,都无法逃脱朝阳群众法眼。
当然,还有相似的群众团体,比如西城大妈,以及海淀网友,他们的战斗都非常彪悍。
甚至有人戏称,世界五大王牌情报组织:CIA—中情局,KGB—克格勃,MOSSAD—摩萨德,MI6—军情六处和BJCYQZ—北京朝阳群众。
当然,朝阳群众、西城大妈,并非是偶然现象,借助于百姓,提供必要有情报支持,这是中国的历来传统。在秦朝制定的秦律中就曾明文规定,百姓对罪犯参与追捕,赏黄金二两。
当然,秦朝时期,所谓的黄金并不某些历史专家所谓的铜,事实上秦朝在秦国、秦朝和汉朝,都以黄金为法定货币,铜质半两钱则是“下币”。
按照秦律“赎死”,就是赎“死刑”,相当于《尚书·吕刑》中的“大辟”,需要秦半两钱23040枚,相当于“金”960铢,24铢为1两,也就是40两“金”可以赎死,1甲值钱1344,黄金2.33两(二两一垂,一垂为0.33两);1盾值钱384,黄金0.66两(二垂),1马甲值钱1920,黄金3.33两(三两一垂)。
“千金之赏”,就更不可能是“铜”了,1000斤铜,就是相当于三万两千枚半两,或七万六千八百枚铜钱,对于百姓获许有些吸引力,对于达官贵人而言,还不够寒碜人的呢……
早在秦朝对于热心群众就有着丰厚的物质奖励,当然,有了利益,就可以极好的带动他们的积极性。
全旭按照整个全氏大院的工坊分布,进行了详细的划分。
全楼集商业街正式更名为富民街,成立富民居委会,采取商二民八的方式,成立七个人组成的居委会。
当然,全旭并没有采取后世的民选,居委会主任就被指定为三娘的母亲汤邱氏,毕竟肥水不流外人田。
对于居委会主任以及负责各种事宜的委员,全旭不是采取无偿服务,而是需要支付工资的,居委会主任和委员的工资,按照大名府的普通水平,既主任每月一枚银币一石粮,委员每个月五斗粮食,五钱银子。
将钢铁工坊路以及工匠家属区,成立工业居委会,居委会主任是戚虎、
木匠工坊以及家属区,成立松树林委居会,以郭富贵的媳妇,潘翠花为居会委主任。
以金梯书院和全旭大院的庄户,一旦全旭的城堡建造完毕,投入正常使用,这里将会被陆续放弃,成立桃园委居会,以全旭的庄户的老人何刘氏为居委会主任。
窑场工人家属区以及厂区,则成立红保居委会,以高家庄有名的悍妇高张氏中居委会主任。
建筑城堡工匠聚集点,以夹沟河以南,松树林以北,以王姓聚集点为主,成立王瓦坊居委会,以小李庄泼妇李氏为居委会主任。
城堡以北,成立北城委居会,以牛结实的媳妇,牛赛花为居委会主任。
以城保以西,全旭大院以东,成立西城居委会,以陈乾的继室,陈韩氏为居委会主任。
目前为止,只成立七个居委会,每个居委会下辖数百,以及上千户不等。
全旭在地图上画出各自的居委会区域,同时让木匠工坊打造匾额,分别更名。
同时,全旭、陈乾、罗世明、牛结实、杜亮、袁世卿、包括陈应以及七名新鲜出炉的居委会主任在全旭的东暖阁招开会议。
看着人员到齐,全旭咳嗽一声,开门见山的道:“大家过来,看看这个图,这就是咱们以后各地的居委会辖境划分!”
虽然说明代对于县以及的划分有些粗疏,甚至出现了很多怪异的名字,比如我们在看县志的时候,明万历永城县二十八乡五图……江西南丰县有区凡三,河北南中县编户十四社,湖南利慈县编户五十九都,县北都凡十九等等。
这就是明朝的对于县以及下的单位,管理粗疏,社,是元代的基础村级单位,凡社五十户,而都,则是沿袭宋朝的时期的制度,至于图则是里的另外一种称呼。
明朝对于县以下,只有两级建制以乡和里两级,像保也是里,保长就是里正的级别。凡一百十一户为里,八里为一乡。
“虽然我们每个居委会,辖区人口与乡差不多,但是,居委会主任,与乡老并不一样!”
全旭解释道:“首先,居委会主任,不是官员,也不是只是管理员,你们不必充担缉拿盗匪,收税等工作,只需要负责管辖社区的日常工作,比如,负责调解邻里、家庭矛盾纠纷,带领百姓丰富业余文化生活,传达我本人的决定和意见,以及宣传等工作。”
全旭将后世的居委会工作职责,稍加改动,就分发了下去。
只是非常可惜,这些居委会主任们,都不识字。
全旭笑道:“没有问题,我可以给你们讲,你们用心听就好……(这些内容百度有详细资料,不水字数了)!”
全旭就像上课一样,一条一条与这些居委会主任们讲述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全旭喝了两杯水,这才结束居委会的工作内容讲解,他笑道:“居委会的工作,非常重要,咱们能不能建立一个和谐社区,能不能让大家都过上好日子,就要看你们的了,当然,对于一颗老鼠屎坏一锅汤的事情,咱们也绝对不能姑息养奸,我考虑到你们老的老,女的女,在遇到危险问题的时候,尽量不要主动迎上去,正确的做法是向家丁兵汇报,让他们去处理!比如说,我们遇到一个小偷……”
说到这里,陈乾的脸色有些不自然。
全旭拿着九块九超市里的不锈钢哨子,分发给居委会主任们:“你们就吹响这个哨子!”
“罗世明!”
“在!”
“哨声就是命令,从今天开始,这里正常巡逻的家丁兵,再增加一哨,务必确保,每个居委会,随时随地都有家丁兵存在!”
“是!”
全旭望着众人道:“咱们现在所有的社区,都没有围墙,一旦遇到土匪洗劫,后果不堪设想,所以,这件事情,关系着大家的安全,咱们所有人,无论是工匠,还是商户,或者庄户,一旦发现可疑人员,马上向家丁兵汇报,宁可错过,不要放过,当然,对于提供重要线索的百姓,我会给予奖励,按照性质不同,给予的奖励不同,比如说,何刘氏,你发现一名拐子,经过确认,发现他真是拐子,那么,你可以获得一枚银币的奖励,如果是遇到土匪的眼线,这个奖励就会提高到两枚银币,无论是居委会的你们,还是辖区百姓,都可以拿到奖励!”
众居委会主任们的眼睛一亮。
“袁世卿!”
“全爷请吩咐!”
“每个居委会,建立一座独立的办事院子!”
全旭想了想道:“以典型四合院为例,七间主屋,左右各三间厢房,挂上居委会办事处的牌子!”
“是!”
“今天的会议先到这里,大家可以回去马上按照职责,分头行动!”
“是!”
众人纷纷离开。
全旭望着罗世明道:“罗世明,从家丁兵里挑出一百人,不再归家丁兵建制,同时,以后这里的治安问题,不再是家丁兵负责!”
罗世明的脸色有些不自然了:“全爷,我……”
“家丁兵的任务是为了打仗,治安问题都是小事,处理一些偷鸡摸狗的小贼,杀鸡不用牛刀!”
全旭接着道:“以第一哨哨长徐彪为大队长,成立……”
全旭本来想说是黑衣卫,可是,转念一想,人家大明朝廷有锦衣卫,这边弄出一个黑衣卫,马上就会引起无限联想。
“城管大队!”
全旭望着罗世明道:“这样啊,过一段时间,等辽东百姓迁徙过来,家丁兵会再次扩编,你可以优先挑人!”
“是!”
罗世明有些兴奋的笑了起来。
“另外,还有一件事,你必须马上抓起来!”
“全爷请吩咐!”
“我要全军的将领及中下层军官,不仅能英勇作战,而且要会用脑子作战,识字是个基础。我不拿什么千字文、三字经去教军官们,我将一些简洁的治军及用兵原则整理出来编写了一本薄册子,就拿这个去教。”
全旭望着罗世明道:“先办一个初级的识字班,以六十到一百人为宜,以三个月为期。识字班的学员,不仅仅限于队哨都队一级的军官,要深入下去,将有潜力可挖的优秀士卒都选拔出来……”
全旭手中的人手实在有限,要不然他直接开办讲武堂。
“现在训练任务很重,是不是过一段时间再办这个识字班?”
“不行!”
全旭摇摇头道:“时间太紧了,包括你和马大成,一样也要学!”
陈应有些不解,全旭为什么这么着急呢?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五五章想要活下去还真不容易(一更)
第一五五章想要活下去还真不容易
全旭的家丁兵,几乎清一色的文盲,简直惨不忍睹。
他没有办法给家丁兵下书面命令,下了也没有人可以看得懂。
罗世明毕竟带着家丁兵已经大半年了,多少有了一些带兵的感悟,不是他怕吃苦,也不是落不下面子。
攫欝攫。关键是这个识字班,哨长、连长、营长一起学习,肯定会降低军官的威信,他想了想道“全爷,办这个识字班,咱们去哪儿雇佣教书先生?雇佣那些酸儒秀才怕是不合适。是不是这边先小规模的办一个,时机成熟再推广到各营?”
罗世明所说的困难,肯定是有,没有那么绝对。
“先把办识字班办理起来,这个识字先生,我亲自来教!”
全旭目前手底下识字的太少了,关键是刘兴祚、毛承禄以及都东江军将领士,都是水平不弱的人才,趁着他们可以在大名府帮助全旭练兵,他只能趁机借着他们的力,抓紧训练军队,也可以充实自己。
“识字班可不是一件小事,告诉大家要高度重视起来,都说百战出精兵,这里的精兵,实际上就是利用残酷的战争励选出一大批武勇善战、团结一心的骨干武官、精锐武卒出来。普通士卒,通常经过操训后再经历一两场战事,差不多都能成熟起来,可靠的骨干武官却殊为难得。百战选将,但是这个选将对人的性命消耗太大了……”
现在虽然让全旭改变了历史,毛文龙没死,但是东江军被袁崇焕从崇祯元年开始禁海又断绝,折腾得只剩一口气。
靠着全旭的输血,确实是恢复了一些元气,但是,孙承宗与袁崇焕不一样,袁崇焕是深受崇祯皇帝信任,但是,孙承宗却不行。
全旭现在不太确定,皇太极会不会突袭京师,这场浩劫会不会按照历史上一样到来,他不敢大意。
“是,全爷!”
明朝的军队,一般情况都是采取区域对待的方式,比如说嫡系部队,装备就好,待遇就好,非嫡系待遇就差,装备也差。
这样以来,嫡系部队效忠将领,非嫡系部队,有奶就是娘。
这固然是物资和资源有限的因素,更重要的是,在军队搞什么平衡,加剧了内耗。
全旭自然不屑搞这一套,他要的就是一支能打硬仗,凝聚力强,有目标,有理想,有信仰的部队。
罗世明看着全旭态度坚决,也知道了全旭的内心想法,他拍着胸膛道“全爷放心,识字班最多半个时间就可以建起来!”
“那样最好!”
全旭望着已经沉默着喝了足足三壶茶的陈应道“陈应!”
全旭望着陈应道“你的门路广,帮我找些会做火药的工匠!”
正所谓大炮一响,黄金万两。
特别是全旭准备马上分割铁匠工坊,把兵用和军用分开。
无论是为东江军生产火枪和火炮,还有自己装备的火炮,这个数量不会是少数,保密工作就很难做到了。
分开以后,把兵器作坊搬到军队训练基地,既方便道,同时也可以做到术有专攻。
毕竟,只有使用火器的人,才最清楚,他们真正的需要什么样的火器。
“没有问题!”
陈应叹了口气道“我就是一个劳碌的命!”
“行了,我这也是为了你好,你太胖了,需要减肥,再胖下去,你会胖死的!”
陈应望着全旭又道“全爷还需要什么样的工匠?”
“制弩的弩匠!”
全旭虽然知道弩机最终会被时代淘汰掉,可问题是,弩机的效果还是不错的。
“还有会制造火器的工匠,像什么百虎齐奔,龙出水,万人敌等等……”
“好!”
陈应道“我马上安排!”
最终,全旭留下陈乾淡淡的道“城管大队,只是对外的称呼,表面上看,城管大队就是再现,管理富民街和我的七个居委会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治安工作,对内,你们就是玄鹰卫,可以对标锦衣卫!”
“是!”
“三娘……”
全旭这才想起三娘不在身边,他起身来到盒子里,取出七号仓库的钥匙。
“徐彪!”
“在!”
“拿着这个钥匙,带着你的人,把装备取出来,马上换装!”
“啊!”
徐彪一脸不解“换装?”
全旭放在七号仓库里的装备,自然是整套的防刺服,徐彪自然是清楚这批装备,毕竟女人坊的女家丁兵穿着防刺服,在家丁兵内部早已不是什么秘密。
随着众人开始换装,全旭也拿着一件防刺服递给陈乾。
陈乾学着众人的样子,把把防刺服穿在身上“这是……”
“防刺服!”
“防刺服?”
“你可以理解为铠甲!”
全旭笑道“锦衣卫一直都是靠凶名唬人,直正的战斗力,其实不算强,也就是大部分官员不敢反抗,要不然,锦衣卫肯定会损失惨重。”
陈乾点点头,全旭说是事实。
全旭“如果你之前拥有一件这样的防具,身上也不会落下这么多伤!”
陈乾叹了口气。
巘戅久读戅。随着城管大队的换装完毕,这些人的防刺服都是黑色,也就是所谓的玄色。
全旭望着众城管队员道“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我的玄鹰卫,你们将成为我的眼睛和耳朵,你们所有人的待遇,在原来家丁兵的基础上,提高三成,不过,想要成为我的眼睛和耳朵,你们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愿为全爷爪牙,为全爷效死!”
全旭作为后世之人,听到爪牙这个词,微微皱起眉头。
他当然知道,很多词语,最初的意思,与后世的意思截然不同,就像鸳鸯,最初只是形容兄弟,后来变成夫妻或恋人之情。
当然,还有汉奸这个词,恐怕随便一个小学生都明白汉奸指的是什么。
然而,汉奸这个词最初是代表反清志士,意思是汉人奸细,并不是卖国求荣的汉奸,此汉奸,非彼汉奸。
全旭虽然成立了类似于锦衣卫的组织,却与锦衣卫不同,他们有执法权,却没有审判权,权力相对分离。攫欝攫
“徐彪!”
“在!”
“对外,你就是城管大队大队长!”
“是!”
“对内,你就是玄鹰卫副指挥使!”
“是!”
“这位陈……”
“全爷,我以后能不能姓全?”
陈乾考虑的还是深远一些,无论全旭是不是要利用刘侨,暂时他和全旭都没有捏死刘侨的实力,唯一的办法就是改名换姓。
“没有问题!”
“我叫全干,全部的全,干掉的干,是玄鹰卫指挥使!”
陈乾站在众人面前,缓缓解开自己的防刺服,再慢慢解开自己的衣服,露出身上狰狞的刀疤“想要成为全爷的爪牙,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们要做好脱层皮的准备,你们有没有人害怕,或者想要退出?现在可是最后的机会!”
众人都没有人出声。
“现在我颁布一下玄鹰卫的家法,以下犯上者杀,背叛者人人得而诛之。”
“没了?”
“没了!”
陈乾,不,现在的全干笑了笑道“越简单的家法越好!”
“现在解散,准备你们今天最舒服的一天!”
全干望着全旭,他眉头皱起。巘戅叮叮戅
随着对全旭的了解越深入,全干就感觉全旭不简单。
他有十几万亩田地并不奇怪,这样的地方,大明何止万千?
可关键是,全旭拥有海量的钢铁、拥有刀砍不烂,箭射不穿的铠甲,也有削铁如泥的宝刀,有质量上佳的枪管,还有锋利的步槊,有训练有素的家丁兵,这就不是一个普通地主应该拥有的东西了。
让全干无法看透的是,全旭有没有野心。
他要是有野心,其实更应该参加科举,成为文官中的一员,有同年、座师、以及同窗的帮衬,以全旭的实力和财力,他无论是做什么官,都可以在金钱的攻势下,迅速取得成绩,然而像袁崇焕一样,短短五年多,从一个六品小官,成为权势滔天的经略安抚使。
界时,全旭也可以待价而沽,或者左右逢源。
然而,问题是,全旭只是一个庶民……
他简直就是让人看不透。
他既不进学,也可以花钱买个生员,也可以买个官当?
据上的数据,要想获得国子监的入学资格,景泰年间最高的要800石米,低者300石米。成化年间,则稳定在100石米。
以全旭的实力,买个国子监名额,太容易了。
国子监与后世的大学不一样,这里是包分配的。
当然,明朝买官几乎是公开的,也有码标价。
一个州判,相当于现在的副市长,白银一万三千两,当然,在崇祯朝,银子贬值严重,相应的更高一些。
以全旭的财力,谋求一个官儿,真不费劲。
全干思来想去,决定不再试探,直接望着全旭问道“主上,您想要什么?”
“好好活下去!”
“就这?”
全干有些不解“这也太简单了吧?”
“简单?”
全旭冷笑“现在想要活下去还真不容易!”顿了一顿,全旭接着道“玄鹰卫的架子搭起来了,你想从哪里着手?”
p今天回北京,拼车回去,白天没有时间更新,看实际情况,更新肯定会晚一些,希望大家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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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五六章玄鹰卫开局三步棋(二更)
第一五六章玄鹰卫开局三步棋
全干倒没有直接说明自己的想法,反而问道:“那要看主人想要什么了!”
“现在是多事之秋,我只想活下来,让身边的人都活下来!”
全旭自然知道全干,也就是陈乾,他曾经是锦衣卫北镇抚刘侨的心腹,无论是军国大事,还是朝廷动向,多少知道一些。
同时,他也对自己产生了怀疑。
全旭非常清楚,他一直在做什么,他一直其实在学老朱同志,广积粮,高筑墙,缓称王。
“这是一个虎狼当道的世道,就算你想关起门来过日子,虎狼也不会允许你安生!”全旭决定与全干推心置腹,开诚布公,他苦笑道:“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想要活下去,那就必须耍一点小手段,不是虎狼吃掉我,就是我把虎狼的皮剥下来当垫子,一直以来,我都在走一条独木桥,左右都是万丈深渊,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当然了,以前的事情不重要,重要的是以后!”
全干点点头:“门下似乎明白了主上的意思,然而,问题是,玄鹰卫毕竟不是真正的锦衣卫,锦衣卫就凭那身皮,可以做很多事,玄鹰卫非但不能成事,反而容易坏事。主上以城管大队作为掩护,以所有人充当眼线,以利诱之,可以充任基础,不过,纵然如此,还远远不够!”
“不够!”
全旭点点头,他知道这样的做的肯定不够,只是,他真不知道如何落子。
全干想了想道:“我们锦衣卫在用人的时候,通常都会采取利诱!威逼,设局,不需要他们那些当官的表忠心,只需要有他们的把柄既可,玄鹰卫的工作重心,应该放在京师,至少在朝中,掌握一定的话语权。”
别看明朝的御史、言官看似像疯狗一样,连皇帝和宦官都不怕,但是,他们却怕凶名昭著锦衣卫。
锦衣卫可不会给他们邀直卖名的机会,可是直接先泼水,再打死,绝对不会有翻身的机会。
全旭点点头道:“可以,按照你的思路去办,不过,有一件事,我非常好奇!”
“主上请吩咐!”
全旭此时还是越来越疑惑大明灭亡的真正原因,不像是一个正常王朝那样寿终正寝。而大朝朝廷在这个时间,所有的决策层面,都是昏招频出,招招置自己于死地。
所有战局,局局都会出现一些诡异的现象。
就像两年后的大凌河之战,1631年(崇祯四年)农历八月二十六日,总兵吴襄、宋伟率锦州兵六千前来救,这一天上午,雾非常大,几尺外就看不清人。阿济格却准确的发现吴襄的援军,并且以少敌多,直接把吴襄所部打败。
农历九月,金兵哨探报告明总兵吴襄和宋伟再次率兵来援,皇太极率军迎了上去,途中见到前面烟尘滚滚,便知是敌人的援兵。皇太极与弟弟多铎走在前面,沿着山悄悄行进,明军也有哨探,他们发现了这一小股队伍,六千大军掩杀过来,皇太极率身边的二百名亲兵冲了过去,明军六千多人竟被二百人冲杀得溃不成军……
以前全旭在看到这些资料的时候,也认为关宁军是一支废物军队,直到秦承祖发动吴桥暴乱,与关宁军真正对上。
虽然秦承祖所部赢得非常漂亮,然而,关宁军除了第一次因为轻敌之外,其他两战,秦承祖付出了较大的伤亡,并且依靠大量的火炮,这才取得最终的胜利。
关宁军骑兵比明军伤亡超过百分之十就兵败如山倒不同,关宁军承受伤亡的能力更强一些,特别是在吴大弼的率领,他麾下伤亡超过三分之一的时候,都没有发生崩溃,直接造成崩溃的还是因为祖大弼的战马被炮火击毙。
皇太极身边二百亲兵就算个个可以以一挡十,装备精良,可是,二百人打六千人,还是远远的不够的,除非他们都是神。
然而,大明军队在大凌河之战中的乌龙事情,并非个例,哪怕最关键的是萨尔浒战役中,明军同样昏招连出,北路军杜松所部点燃火把,后金军利用杜松军点燃的火炬,由暗击明,集矢而射,杀伤甚众。
这就更加扯淡了,明军的火炮,哪怕射程最近的虎蹲炮,通常射程在二百步或三百步左右,拿弓箭射炮兵,还杀伤甚众。
杜松难道就是一个棒槌?让炮兵孤立前出,冲当靶子?
全旭不相信,这种荒诞而怪异的现象,层出不穷,让明军陷入于被动的局面。
如果这些事件单独出现,可能大家不会觉得奇怪。但明末这段历史确实很离奇,汉人为何在这个世界历史关键点上,连连失误,最终被一群野蛮人征服。
要知道在17世纪时,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早就已经进入了火器时代。那个时间野蛮人再征服文明人,其实基本上是不大可能的。而偏偏让中国给赶上了这倘末班车。
有人把这些离奇事件背后,说真是一个王朝的宿命。
全旭两世为人,他根本就不相信什么宿命,什么天命,他在寻找明末错乱复杂亡国原因时,有人向全旭提出了黑幕论,这个黑幕大到足以颠覆所有人的世界观。
全旭自然不会轻易相信,他需要去验证这些消息。
“泰昌元年(1620年),泰昌帝病重,李可灼进献红丸,自称仙丹。泰昌帝服后死去,而在当天,首辅方从哲拟遗旨赏了进献红丸的李可灼。”
天启七年八月,天启帝在客氏、魏忠贤的陪同下到宫中西苑乘船游玩时,在桥北浅水处大船上饮酒。然后,又与王体干、魏忠贤及两名亲信小太监去深水处泛小舟荡漾,却被一阵狂风刮翻了小船,不小心跌入水中,差点被淹死。虽被人救起,经过这次惊吓,却落下了病根,多方医治无效,身体每况愈下。后来,尚书霍维华进献一种“仙药”,名叫灵露饮,说服后能立竿见影,健身长寿。天启帝依言饮用,果然清甜可口,便日日服用。饮用几个月后,竟得了臌胀病……”
全旭望着全干道:“这些事情,你应该知道吧?”
“知道一些!”
“你认为这是意外吗?”
“哼,根本就经不起推敲!”
全旭起初也相信网络上的论点,天启帝死于阴谋,但是,这个阴谋并非因为所谓的信王说,也非阉党,更非东林党。
虽然说,东林党对天启帝并不友好,在天启帝拉偏架的情况下,东林党还真不是阉党的对手,就像东林党大佬孙承宗也被赶下台,但是,东林党还真没有实力向天启帝下手。
魏忠贤更没有动机,他本来就是与天启一体的,至于信王阴谋论,更是无稽之谈,信王没有权力,没有势力,也没有能力,如果真是他做的话,满清不会不大肆宣扬。
全旭两世为人,看得更为深远。
天启帝时,他利用阉党与东林党相争,虽然党争激烈,然而问题是,大是大非方面,总体还在掌握之中。
然而,天启帝死后,崇祯成了唯一的顺位继承人,他上位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打破朝中平衡,铲除阉党,自毁长城,然后再说接着,各种昏招一个接着一个,把大明推向无底的深渊。
“我是隐隐约约感觉,这个幕后黑手的手太长了!”
全旭望着全干道:“如今,我们玄鹰卫在暗,他们露出的手脚太多了,我希望你能利用你之前的关系,去碰碰这个幕后黑手!”
“主上,这……”
全干苦笑道:“一旦被对方察觉,恐怕我等会死无葬身之地。”
“非是如此,你难道忘了,我还有其他力量!”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你只要能他们找出来,剩下的事情可以交给我!”
全旭给秦承祖只预备了三千吨粮食以及五百吨的罐头,按照他现在的人数,满打满算只能支撑九个月,如果节省一些可以坚持一年,到时候,就需要他们动了。
全旭不相信这个幕后黑手,可以抵挡上万精锐大军的致命一击,如果再不够,还可以多加几百上千吨汽油或柴油。
“是!”
全干望着全旭道:“主上还有什么吩咐!”
“三步棋,你要下好,第一,我需要马,土默川林丹汗,那里有非常多的马,他需要用马来换粮食、盐和茶叶,这些物资我都有。”
全干默默记了下来。
“第二步,我有兵器作坊,无论是大炮、长枪、刀、还是火铳,品质绝佳,你可以派人联系满桂和赵率教,他们两个如果愿意,我这里可以大量提供优质廉价的兵器!”
全旭想了想道:“第三步,其实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派人前往辽东,在后金内部插几颗钉子,哪有压迫,哪里就会有反抗,建奴贵族虽然团结,可是蛮夷就是蛮夷,落后就是落后,贵族的纸醉金迷的优质生活,就建立在建奴奴隶的痛苦之上。我们可以团结建州女真一部分人……”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五七章玉米成熟了
第一五七章玉米成熟了
就算全旭可以成功从林丹汗手中购买到丰富的战马,然而骑兵可不是一天两天可以训练出来的。
不过,这并没有关系。
全旭可以学习霍去病。
攫欝攫。对于霍去病的战绩,大家几乎可以耳熟能详。
善于骑射,勇猛果断。十七岁,拜骠姚校尉,追随大将军卫青,率领八百骁骑深入大漠,大破匈奴骑兵,拜骠骑将军,封为冠军侯。用兵灵活,注重方略,不拘古法,善于长途奔袭、快速突袭和大迂回、大穿插作战。两次参加河西之战中,大破匈奴,俘获匈奴祭天金人,直取祁连山。漠北之战后,封狼居胥,大捷而归,拜大司马,与大将军卫青同掌军政。元狩六年,因病去世,年仅二十四岁,被葬于茂陵。
事实上,霍去病的丰伟战绩掩盖了他在军事上的成就,他采取以战养战,以匈奴人打匈奴人,所以,匈奴人的地利优势,对于他而言,根本就没有优势,所以他在草原上,既不会迷路,也不会错失水源,失去补给。
跟随霍去病在两次河西出战将领有校尉高不识,他是匈奴句王,校尉仆多,匈奴人,司马赵破奴,匈奴长大的汉人。
漠北之战,霍去病麾下九位高级将官,高不识、赵安稽、复陆支、伊即轩四位是匈奴人。复陆支是匈奴因淳王,和伊即轩上匈奴的楼王。
至于说后金,女真本来就是一个野蛮民族,崇尚暴力和黑暗,两面三刀的事对自己的亲人干了很多。特别是雍正上台后,将弟弟允禩、允禟削去宗籍,改允禩名为阿其那,允禟名为赛其黑,既狗和猪意思。
至于,努尔哈赤时代的四大贝勒,被老四皇太极先后干掉了阿敏、莽古尔泰连坐数万人。
巘戅宝来&戅。全旭很乐意向后金输出革命,让他们跟着他学习“打首领,分牛羊!”
“可,这样会花掉很多钱!”
“钱的问题,你不用操心!”
全旭笑道“向林丹汗购买二三万匹战马的钱,我还是有的,更何况,向满桂和赵率教做生意,我怎么也要赚点钱的!”
全干此时除了跟着全旭一条路走到黑之外,他也没有其他选择。
刘侨不会放过他,说来极为可笑,被自己最信任的人算计,全干此时复仇的心思相当强烈。
全旭的生活又开始紧张忙碌起来,他白天陪着二娘,管理着全氏的所有工坊,同时,将铁匠工坊一分为三。
生产民用器械,如压水机、螺旋水泵、单桦犁、播种机以及锄头这样的一部分产能,单独成立了全记铁器工坊,以牛结实的儿子牛欢喜负责主持生产,账房顾友容担任大掌柜。
至于刀、枪、剑、盾牌、铠甲等装备,则继续被牛结实负责管理,工厂原址不动。
另外一部分则负责生产、研发火炮、火枪,火药、火箭,负责人是钻林豹周楚的旧部,前辽东军车营把总孟长庚。工厂搬迁至高家庄前面的杨树林,这座占地将近两千亩的坡地,也被全旭溢价一成半,购买了下来。
每天晚上,全旭则带着家丁兵识字班的学员,学习识字。
当然,全旭并非只是教授他们识字,而是架加杂着全氏兵法。
白天被东江将领操练得欲仙欲死,晚上还不能休息,必须学习两个时辰的识字学习。
家丁兵识字班里的一名刺头叫戚元弼,率先举手“报告!”
“说!”
“全爷,您让俺们学习队列,俺们坚持执行,学习识字,为了将来能看懂地图、看懂军令,这也无可厚非,哪怕再苦再累,也要执行,可是,能不能让俺们练习整理内务?”
全旭认真的点点头“老实说,没用。被子叠得再好,也砸不死敌人;队列走得再好,也吓不死敌人,这些在战场上都没有多大的用处。”
“那我们为什么还要花那么大的力气去学它?”
戚元弼感觉自己被耍了,他气愤的道“这样做能有什么好处?简直就是……”
全旭笑道“那你说,让你带着一群上了战场,只会一窝蜂的涌上去乱砍乱杀的士兵,跟敌人打,谁会赢?”
戚元弼道“那还用说吗?一群乌合之众乱哄哄的去冲击纪律严明的军阵,只能是送死!”
“看来你也很清楚纪律的重要性啊。可是你知不知道纪律的本质是什么?”
戚元弼低头不语。
全旭的声音陡然抬高八度“是服从,无条件的服从。一支纪律严明的部队,是由一群服从命令的士兵组成的,他们以服从为天职,不管军官下达什么样的命令,哪怕是错误的,他们也会无条件的服从,哪怕这道命令可能会让他们全部战死!这样的部队,才是真正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钢铁雄师!!”
戚元弼有些不服气,他还不敢反驳。
“每个人有性格都不一样,有的懦弱,有的好斗,有的内向,有的外向,有的好惹事生非,有的冷静,有的鲁莽,最重要的是每个人都有叛逆心理,想让他们无条件的服从军官的命令,只能磨平他们的棱角,抹杀他们的个性。”
全旭望着众军官道“你们看到这么多的条条框框,连你们穿衣吃饭都要管,也许会觉得很无聊,但是正是这些条条框框,让每一名士兵在无形之中养成无条件服从命令的本能,什么是本能?就像我们吃饭喝水一样,不会因为天黑,吃饭就能吃到鼻子里,不会看不见,把水灌入眼睛里,因为这是我们已经养成了本能。
就在识字班的营房之外,透过窗户,刘兴祚和毛承禄认真的听着全旭的所谓识字班的培训。
“光知道服从命令还不够,战场上锐箭如雨,刀枪如林,一个人再怎么勇猛,没有人与他并肩作战,他也很快就会死掉,因此,团队意识就变得至关重要了,什么是团队意识?很简单,大家前进你也跟着前进,大家后退你也跟着后退,看到战友有危险就想办法给予支援,这就是团队意识。”
全旭叹了口气道“你们的队列训练从开始到现在,已经训练了九个月,队列训练的目的就是为了培养团队意识,几百人,几千人,甚至几万人,走路的时候迈出同一只脚,吼出同一句口号,走到哪里都是一条直线,置身其中,你会发现自己与周边所有人是一个整体,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全旭拿着粉笔,转身在黑板上用写着“军队是一个整体,炮兵、火铳兵、长枪兵,弓弩兵、刀盾兵,轻骑兵,甚至帮忙转运物资的辎重兵,都是这个整体的一部份,不管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有大麻烦,甚至全军覆没!一个只懂得横冲直撞的家伙在战场上是活不长的,只有依靠团队,你才能战胜敌人,并且活下来……”
听到这里,刘兴祚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攫欝攫
“什么?”
毛承禄有些疑惑。
“这个识字班,其实就是全先生之前说过的军官讲武堂,专门培养把总以下的将领。别说咱们东江军,就是放眼整个大明,军中将领大都不识字!”
毛承禄也明白过来“原来是这样,全先生原本训练几百名家丁兵,只是为了摸索讲武堂的培养办法!”
刘兴祚点点头“全先生这批家丁兵不错,强龙手下无弱兵,
“全先生是一个知兵的!可不会什么酒囊饭袋都要!”
刘兴祚道“我一直不相信世界上真的有天才,但是看了全先生编写的练兵教材之后,我不得不相信了。他编写出来的东西有很多都与比我多年领兵的感悟不谋而合,不过,比我想得更到位,更准确,读完他写的东西,我也是受益匪浅呀!”
全旭的生活紧张而充实,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到了收获的季节。
其实,全旭不着急,有人比他更着急。
全旭的庄稼长势一直是大名府最好的,卢象升一直高度关注着全旭的粮食收成情况,特别是在全旭种植了超过九万余亩的新农作物。
能不能完成税收任务,这就是看全旭的了。谁让全旭是卢象升任命的粮长呢?
就在全旭陪着二娘在院里子散步的时候,袁世卿过来禀告道“全爷,卢大人来了!”
“快请啊!”
“他没来咱们家,去了田里!”
“二娘,你在家里好好休息!我去去就来!”
全旭来到玉米地前的时候,顿时吓了一跳,大名府知府衙门的随员,十个县一州,大小官员足足上百人抵达田边。
卢象升听说全旭种植了大量高产农作物,就带着众人过来参观,甚至连了知府衙门里专门统计税收的小吏,测量这些新农作物的真实产量。
全旭的田地是没有分亩的,而是整块整块的耕种,可是此时,那些小吏们,把全旭的田地分成了若干块,从一亩、十亩、二十亩、五十亩、一百亩不等,需要用不同的数据,来测算真正的亩产产量。巘戅戅
卢象升看到全旭带着人过来,上前兴奋的拉着全旭的手道“东升,现在是不是可以开始了!”
众官员也看着全旭,全旭摆摆手道“那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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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五八章你来做这个巡检(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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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八章你来做这个巡检
这次收割玉米,全旭到没有动用家丁兵,而是直接让城堡建筑工地临时抽调工人,这些农民出身的工人们,种庄稼都是专业的。
在袁世卿、华山虎的组织下,众人排着队来到玉米地前。
此时的玉米杆其实并没有完全干,玉米还有一定的水分。
全旭率先走到玉米地前,伸手撕开一个玉米棒子,将玉米棒子掰下来。
卢象升也亲自跑到玉米地里,亲手掰了一个玉米棒子。
众官员惊呼:“好大,好大,这一只就是一斤多吧!”
全旭转身望着身后的百姓道:“你们按照我这个样子,把玉米掰下来,每个人一天三顿饭,再赏二十斤玉米,你们要是有地,可以自己种!”
众人欢呼起来,开始冲进地里干活。
人多力量大,干活的速度也快。
前面的人负责掰玉米,然后放在麻袋里,全旭向明末倒腾了不下上万吨粮食,仅仅麻袋就多达十万只。
后面的人则拿着锄头,把玉米秸秆砍下来,堆放在一起,然后用大车,把玉米秸秆拉出去。
全旭指着玉米秸秆道:“卢大人,这些玉米,全身上下都宝贝,别看这种玉米秸没啥用了,其实还可以烧火做饭,当然,这样会比较浪费,最重要的是,可以用来当饲料,喂牛、喂马、只要是食草的动物,都可以用这个来喂养!”
卢象升的眼睛一亮:“可以喂马?”
“当然,效果非常不错!”
全旭指着玉米杆道:“这么说吧,这样的玉米杆十斤相当于五斤豆料,你想想,可以省下来多少粮食?”
全旭大院可不是原来的全旭大院了。
这段时间,全旭和三娘不在大院里。
二娘听全旭说过,玉米的叶子需要隔一段时间就摘下来,可以当饲料,红薯秧苗也可以喂猪,
在全旭和三娘离开的时候,二娘管理了全旭大院的经营运转。
特别是女人坊这段时间,生意依旧火爆,简直就是一只会下蛋的金鸡,她让人采购了五百余头小猪,两千多只羊,以及上万只鸡鸭,大牛小牛共计一百六十头多头,马则多达二百匹。
就放在松树林那里充当养殖场。
三万亩地的玉米叶,数量实在太多了。两千多只羊和牛马,根本就吃不完,二娘就按照全旭所说的什么青储法,把这些新鲜的玉米叶存放起来。
卢象升的眼睛一直盯在那些玉米棒子上面:“没摘多少颗,就装了一麻袋。”
全旭指着玉米道:“这个玉米,比咱们的五谷杂粮口感稍次,当然,玉米含有糖量有些高,多吃的话,容易发胖。”
“发胖好啊!”
卢象升笑道:“胖是福气!”
玉米收割其实相对比较容易,不过却非常辛苦。
然而,明末的百姓却是出了名的能吃苦,为了二十斤玉米,他们干活的速度非常快。
很快第一块地就被收割完毕。
几名小吏将装在麻袋里的玉米进行过称。
袁世卿则带着一群全旭大院的账房跟着一起统计。
“甲号田一亩,十九麻袋,共计一千九百五十三斤六两!”
听到这个数字,卢象升的眼睛瞬间就直了:“多少?”
“一千九百五十三斤,已经减去了麻袋的重量!”
卢象升一脸难以置信:“这么多?”
“乙号田二亩,四十一麻袋,共计四千零七斤八两!”
“丙号田五亩,八十七麻袋,九千六百四十四斤五两!”
“丁号田十亩,一百九十三麻袋,两万零六十七斤五两。”
“甲一号田五十亩……”
……
卢象升此时的心情相当激动,大名府的税收就可以超额完成了,这可是政绩啊!
随着越来越多的玉米被收获下来,摆在路边的玉米已经堆成了小山,甚为壮观。
此时的众官员围在一起,窃窃私语。
魏县县令方逸夫擦擦额头的汗:“太吓人了,亩产最少一千九百多斤,多的达两千二百多斤,一亩地顶人家十几亩的产量!”
其实,全旭并没有向众人解释。
此时的玉米,里面还有玉米轴,水分还没有完全晒干。
更何况,玉米与其他农作物一样,对于肥料的消耗是非常巨大的,只要肥料跟不上,玉米的产量也非常低,不过再低,那也比普通的麦子强。
要知道,种下一瓢收一斗这样的事情在明朝可不算罕见,颗粒无收都有可能的。
不过,全旭也没有说明,只有这样,玉米和红薯才能大规模推广,只要有了粮食,就可以少死很多人。
南乐县的方县令上前道:“全公子,能否近一步说话!”
全旭看着这名满头头发稀疏的县令问道:“方县尊有什么吩咐?”
方知县一边偷偷打量着卢象升,一边压低声音:“方公子似乎还不是生员?”
“嗯!”
全旭点点头:“我俗事太多,无暇读书!”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方知县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道:“我们县还有一些地,马马虎虎有个四五万亩,本县可以作主,折价卖给全公子,只要全公子愿意,我可以给你过了县试!”
过了县试,那就是生员,也就是所说的秀才。
每县每三年有二十或四十名生员的名额。
科举,人们以为这是对寒门子弟最大的公平。
其实这话非常扯淡,科举本来就是最大的不公平,各种猫腻、暗箱操作,层出不穷。
当然,县试非常简单,通过率非常高,也就是知县一句话的事情。
“好,好说!”
全旭自然是对土地有着极大的需求,别说折价,就算是正常价格,中田十两银子每亩,全旭从后世购买工业白银,一亩地的成本不到两千六百块。
全旭望着方知县道:“回头我让袁管事过去!”
税收关系着一个官员的乌纱帽,可是眼下天气经常作妖,这些官员也都急。
并不是所有人都像卢象升一样刻板。
全旭将人把新鲜的玉米,拿过去脱粒,数量不是太多,大约三百斤左右的样子,脱粒之后,赶紧去磨成玉米面粉,既可以做玉米羹,也可以做玉米面馒头、糕点。
全旭又吩咐下人去挖一些土豆、红薯,准备给众官员来一场玉米、红薯、土豆杂粮盛宴。
等到中午的时分,三万亩地在三四千人的工作下,已经收割了将近三分之一。
“卢大人,咱们回庄子上,歇息歇息?”
卢象升点点头。
众官员开始热情的笼络全旭包括袁世卿、华山虎、以及周宏儒等人,他们都想让全旭这样的地主,落户他们县。
全旭会种地,又擅长经营,大名县县知方知节此时最高兴,他的税收任务可以轻易完成了。
来到富民街的时候,卢象升微微一愣。
这段时间他并没有来到这里,没有想到这里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
“这是……”
全旭解释道:“我在松树林开了一家铁匠工坊一家木匠工坊,还有一座窑场,不少商人就前来进货,这里的人就慢慢多了一些!”
众官员这下更加惊讶,因为这条富民街上的繁荣景象,居然超过了大部分县城。
道路上是用石灰与粘土,混合后,夯实而成,中间高,两边低,路边不会留下积水,街道两则都是下水道。
显得非常整洁,干净,所有的门面房子,都是采取统一格式,看上去更加赏心悦目。
“很不错!”
卢象升倒没有恶心的揣测全旭阴谋造反之类,因为全旭在大名府既是开荒,又是建造工坊,这种不是一个野心家应该做的事情。
不过,卢象升也感觉此时的大名县东区不能放任不管。
他的目光朝着大名县方知节一扫。
方知节急忙走到卢象升身后:“卢大人!”
“松树林距离大名县有六十里,此地因商而兴,不能不管!”
方知节不明白卢象升的真正意思。
卢象升道:“你上个折子,奏请设立巡检司!”
方知节:“下官马上去办!”
巡检司,在元朝的时候类似于公安派出所,也算是州县补盗官职能,在明朝却拥有了一部分行政职能。
看着全旭近在将近一年的经营,这里人口居然多达数千人,几乎是一个小县的人口,这是卢象升的政绩,他自然不会故作大方。
卢象升望着全旭道:“东升!”
“卢大人请吩咐!”
“这里经营得不错!”卢象升沉吟道:“人越来越多,事也会越来越复杂,本府拟设全家庄镇巡检司。”
全旭微微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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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难道露出马脚了?
他笑道:“需要旭做什么,卢大人尽管吩咐!”
“你来做这个巡检!”
“啊……”
全旭急忙反应过来,这是卢象升对他的试探:“我,我不行,我不懂刑律,不懂军务!”
卢象升笑道:“不用谦虚,你可以的,钻林豹周楚不是一样栽在你手里了吗?就这么定了,最多半个月,批文会下来,我不给你批钱,也不给你装备,一切都是你自己解决,这个全家镇巡检司,不仅要负责周边治安,也要护一方平安!”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百五十九章一步妥协步步妥协(一更)
第一百五十九章一步妥协步步妥协
巡检只是一个正九品的武官,与把总级别一样,管辖着巡检司的一百名人员的武装,如果说一年之前,全旭对于这个位置还会非常重视,应该说是非常开心,说不定就屁颠屁颠上任去了。
然而,到了现在他真看不上了。
只要进入体制内,多少会有一些优势,或者说照顾。
当然,更多的则是约束,捉肘。
全旭其实更愿意相信,卢象升是看到了全旭的快速发展,产生了警惕之心。
全旭其实也想多了,此时的卢象升对于大明朝廷的信心非常高,如果全旭告诉他大明十五年后就玩完了,他肯定认为全旭是喝多了,压根不会相信。
这个官职,对于全旭而言,非但不是好事,反而是一种束缚。
他与大名府士绅的关系,本来就不好,特别是随着全氏银行的建立,就是将矛盾从暗处转向明处。
双方只差撕破脸了。
如今不动全旭的原因,不是全旭多厉害,而是卢象升还没有到任期。
可是,一旦全旭担任了这个巡检,那么按照惯性,不仅仅是全旭的产业附近,就连整个大名县城县南十九乡,都是全旭这个巡检的辖区,当地的治安和其他问题就会让全旭头疼不已。
要知道,这些士绅在地方影响力巨大,如果不是灾民原因,全旭连佃户都找不到。
全旭苦笑道“卢大人,旭虽不才,也有心向学,特别是看了卢大人的读者笔记,更是豁然开朗,最迟不过明年,旭准备县试!”
卢象升听到这话,微微点点头,他非但没有生气,反而认为全旭有上进心,这是大好事,需要鼓励“不错,你有这个心思,当然是极好的,只是全家镇这巡检司……”
“巡检司一百兵士,按照每个人给他们十石米粮,左右不过一千石,这份钱粮,旭全力承担!”
卢象升点点头。
他提出要建立巡检司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治安。
在全旭没有抵达大名县城外的时候,这里就是一块荒地,虽然那些田地,周围也没有村落,可是短短一年时间,这里增加了几千人口,那就不能再不管了。
就在这时,一直跟着全旭的陈应压低声声音“全爷,你……”
全旭轻轻笑了笑“只是,我不想当棋子,有些事,只要我想做,无论有没有好处,哪怕是亏钱,我想做都会做!”
就像全旭给东江镇输血,全无没有好处,只是出于恶心后金的心思。东江镇就顶在后金的腰眼上,只要后金一动,毛文龙就可以带着东江军抄后金的老巢。
卢象升想让全旭担任这个巡检,目的就是掌握一定的地方权利,别看巡检只是一个九品官,却是掌握着武装力量。
按照朝廷的规定,一个县分为三到五个巡检区。每个区的长官就是巡检,虽说是知县的下属。但知县对巡检只有管理权,而没有调动的权力。
也就是说,全旭现在是粮长,已经拥有了拟订科则、编制图册、申报灾歉、检举逃税、催办粮差等权力,相当于后世乡镇的民政、税务、户籍等所的所长,如今再兼任巡检,那就是拥有治安、捕盗、检查、巡视等权力,这相当于分掉了大名知县三分之一的权柄。
关键是,知县能指挥县里的衙役和壮丁,指挥不了巡检司的士兵。
陈应苦笑道“全爷,您这样拒绝,不怕惹怒卢大人?”
“不怕!”
全旭笑道“他是官,所以才不会图一时之快,他需要平衡之道,坐稳他的大名知府,本地士绅与他势同水火,他也需要有政绩,这个政绩,只能是我带头给他完成,他不仅仅不会动我,反而会派一个傀儡过来,充当名面上的巡检,这个巡检司的真正权力,还是掌握在我手中!”
全旭管着巡检的粮、人员,无论是谁来当巡检一样,全氏的家丁可不会听他的话。
陈应听到这里,还是有些不解。
“一步妥协,步步妥协!”
全旭苦笑“这就像蛀虫拉官员下水一样,刚刚开始,只是普通的宴请,慢慢的就有了利益往来,一开始不拒绝,久而久之,想拒绝就不可能了!”
全旭可不想成为卢象升眼中的肥猪,配合是配合,但是不能一味的索取。
与升米恩,斗米仇的道理一样,全旭该拒绝的时候,一样要拒绝。
全旭大院的变化不大,院里大部分房屋,还是活动板房,只不过道路两边,多了一些花草,绿植,路面上从原来的泥土路,现在铺成了青砖路。
此时,从田地里掰断下来的玉米棒子则摆在青砖路面上,摆得整整齐齐,蔚为壮观。
全旭向卢象升等人解释道“卢大人,这个玉米,我们看着干了,其实里面还有很多水分,要处理其实,远远比麦子、大豆更加复杂。”
全旭随便捡起一颗玉米棒子,用手搓掉上面的玉米粒,露出里面的玉米轴,玉米轴明显带着大量的湿气。
卢象升突然想起刚刚撑重过的重量“这么说,这个玉米的产量,有很大的水分?”
全旭点点头道“是的,如果全部晾干,每亩产的产量也就八百到一千两百斤的样子!”
卢象升松了口气道“去了不到一半,还好,还好!”
“不过,这些玉米轴!”
全旭突然想在后世的文献资料里,在三年特殊时期,人们就是用玉米轴磨成粉与杂粮掺在一起为良。
他指着玉米轴道“如果遇到灾荒年月,百姓没有东西可以吃,吃这个,虽然口感不佳,总比吃树皮草根强!”
听到这话,大名府的众官员心思活络开来,玉米真是一个好东西。
“关键是这种东西可以用入药!入药有健脾利湿等功效,可以治小便不利,水肿,脚气,泄泻等病症。”
全旭一想思考,一边介绍道“玉米轴可以当作饲料,可以喂猪、喂马、喂牛,卢大人,你想想,种植一亩玉米……得到的玉米轴大约相当五百到八百斤左右,再加上玉米杆,可以得到大约八千斤到一万五千斤左右(干湿不同),也就是说,一亩地的玉米杆和玉米轴,在不需要额外粮食的情况下,可以养一头壮牛加一头小牛!”
卢象升惊讶的道“这么多?”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全旭指着甬道道“请诸位大人移步,观察全某的牛棚!”
全旭知道这些地方官员都想享受全旭的大餐,可是,全旭也不想让他们过得舒服。
从全旭大院到松树林的养殖场,率先进入众人视线之内的是满地跑的鸡,这些鸡足足有数千只,用一种网围着。
卢象升好奇的问道“你这些鸡长得不错!”
这些鸡长得特别肥,羽毛颜色艳泛着油光,特别精神。
没法子不肥,这些鸡天天吃蝇蛆,都是高蛋白,能不肥吗?
有大量蝇蛆当饲料,全旭养了几千只鸡鸭也没怎么吃力,要是没有这些东西,那就要命了,好几千张嘴呢,每天不知道要吃掉多少粮食,现在人都吃不饱,哪里有余粮喂养鸡鸭?
事实上,此时的庄户们也学得似模似样,不过,由于全旭不允许在全旭大院里养殖牲畜和家禽,他可不想把整个大院弄得臭气熏天。
不过,这也难不倒那些分了田地的家丁兵们,他们在自己的田间地头,搭建了一座座小型鸡舍,准备好大缸用缸发酵鸡鸭粪便,然后引苍蝇到缸里产卵,然后就可以获得大量蝇明用来喂养鸡鸭了。
这样一来,隔三差五可以捡个蛋煮锅蛋汤加菜,大家改善一下生活,至于杀鸡杀鸭嘛……当然不能杀了,还指望着鸡鸭的粪便作肥料呢。
当然,这种养鸡鸭的方法是不能跟卢象升说的,要是让他们知道了,没准,这些当官的就没有胃口吃鸡了。
沿着整排整排的鸡舍,来到牛棚,十几名庄丁正在用铡刀把玉米秸秆切成一段一段的,玉米轴其实不多,只是为了演示。
这些玉米秸秆和玉米轴,都弄成碎块,然后经过洗水一洗,放在牛和马的食槽里。
牛和马、吃得非常开心,仿佛像吃难得的美味一样。
全旭得意的介绍道“今年种了三万亩玉米,可以养差不多两三万头牛,寻常百姓之家,哪怕只有十亩田,只要种了一亩玉米,牛马和饲料就不用愁了!”
卢象升关切的问道“这个玉米种子贵不贵?”
“这个?”
全旭苦笑道“这个玉米、红薯、还有土豆,都是原产自美洲,就是在咱们东面差不多三四万里的地方,以佛良机人带过来的,我买的时候,肯定贵,几乎堪比黄金,收获的种子,我对外销售二两……”
不等全旭说完,卢象升沉吟道“二两银子每斗,不能再多了!”
全旭张了张嘴,他本来想说二两银子每石,比大米和麦子稍高一些。
其实这已经非常贵了。
可是,卢象升感觉这玉米就是一种专门为饲养牛马准备的神物,哪怕是二两银子每斗,可以种了两亩,足够一个百姓之家养活两三头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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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六零章牛棚畅谈经济之道(二更)
第一六零章牛棚畅谈经济之道
大名府的田地为何要抛荒很多?
主要是因为百姓没有钱养牛,没有钱养牛,种地的效率就低,税收就无法完成。
有了玉米,就可以轻松养活牛马,大名府的农业生产只会越来越高,虽然三两银子不便宜,可是种植一两亩玉米,还是可以,大不了向全旭的全氏银行借钱,不不起还两成利,只要老天爷赏饭吃,一年可以轻松回本。
卢象升看着牛棚里的牛,每头长得膘肥体壮,还有那些马,高大威武,神骏。
“好牛,好马!”
全旭没有说话,牛还好,大部分都是从外面购买的,但是这些马,除了二娘购买了一百多匹,更多的则是全旭从山东搞过来的。
这些马的成分就复杂了,有山东响马抢富户的,也有关宁军的,也有山东军的,更有辽东军送的。
卢象升看着到处生机勃勃的样子,叹了口气“若是大名到处都是这个样子,那该多好啊!”
“没有这个可能!”
全旭直言不讳的望着卢象升道“卢大人可知,我为了种这些地投入了多少钱?”
“多少钱?”
“光种子就花了五十多万!”
当然,全旭说的是钱,而不是银子。
在卢象升心中,这就是五十多万两银子“这么多?”
“是啊!”
“卢大人也知道,咱们的麦种、稻种,产量都不高!”全旭指着自己远处的麦田道“卢大人不妨猜猜,这样的麦田,一亩地可以产出多少斤?对了,还有红薯,土豆?”
卢象升试着猜测道“三四石?”
“不止!”
全旭笑道“如果只是三四石,那我就亏大了,产量的问题,暂时先不说,我只告诉卢大人,为什么百姓种地越种越穷!”
“为什么?”
“因为农民抗风险的能力太低,就以今年为例,开春之后,天气干旱,五月中旬、下旬开始下雨,六月雨水很足,到了七月,又开始干旱,那个时候,春小麦正是拔节、授粉的时候,正需要雨水,普通百姓没钱抗旱,只能任由麦子在田地里干旱着!”
全旭指着远处的压水井道“我有钱可以抗旱,所以,旱灾对我有影响,却没有多大影响,虽然麦子会减产,但是影响不大。”
卢象升叹了口气道“普通百姓连牛都没有,更别提有能力抗旱了!”
“咱们大名府,其实还有很多荒地!”
现在的大名府,可比后世的邯郸大多了。而且又几乎没有工业用地,没有高速公路,没有铁路以及大小城镇建筑用地。
可以说,大名府的辖境,与关中八百里秦川差不多,只要全部开发出来,哪怕明末产量再低,养活七八百万,甚至上千万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可是呢,大名府一州,十县户籍人口七万一千八百八十户,口六十九万两千零五十八人,官田五百六十一万九千六百十亩。
按照这样的数据,全旭的田地,其实已经占到了大名府将近百分之三。
事实上,超过三分之二,也就是多达一千四百余亩地的田地,是士绅占据着,不用纳税。
“让人带着百姓垦荒置田?”
“同样也是没有用的!”
全旭苦笑道“就算我组织百姓把荒地开垦出来,用不了多久也会被那帮比蚂蟥还狠的缙绅不择手段的夺去,我能有什么办法?他们要是土匪还好办,我可以带着百姓,把田讨回来,可是他们不是土匪,还有有功名的士绅,这样一来整个大名府的缙绅我都要得罪个遍,我有几个脑袋呀?”
“你直管干,全家镇巡检司,我给你破格编制五百人马,天塌下来,本府给你顶着!”
“卢大人,你还真顶不住啊,到最后,最终还是会把我的脑袋压扁!”
卢象升是一个有理想的人,他偶像是潘季驯,老潘是堪与李冰比肩的大水利家,四度治河,把黄河治理得服服贴贴,让黄河中下游无数百姓免受黄河泛滥之苦,很多治水经验在数百年之后还在沿用,造福子孙万代。
作为一个文官,能做到老潘这个地步,也就没有遗憾了。
他自问没有老潘那么厉害的治水技术,只好在发展农耕方面下苦功,能让老百姓粮满仓、食有肉,也是一件了不起的功绩嘛!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却是骨瘦如柴。
当他将理想付诸实施之后才知道阻力有多大,最初他来大名府的时候,他的政令根本就没有办法贯彻下去,甚至连大名府城都出不了,总有那么多人阳奉阴违,有意无意的拖他的后腿。
他好不容易组织老百姓开垦出一些荒地,没多久地方缙绅就拿着地契上衙门闹了,老百姓跟缙绅打官司,赢的永远是缙绅,他们总有那么多强有力的证据和证人能够证明被开垦出来的地是他们的!
在这一次深受打击之后,卢象升并没有沮丧,他感觉要对付士绅,不能完全依靠百姓,百姓目光太短浅了,当初,明明是他们那些百姓,自己开垦出来的荒地,被士绅稍一吓唬,马上改口。
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同乡,典吏陆凤鸣,在陆凤鸣这个地头蛇的帮助下,卢象升一步一步获得了大名府的话语权。
此时的卢象升并不像全旭一样,一旦后金还像历史上一样,从大安口破关而入,直接威胁京师,卢象升带着大名府的青壮北上勤王,那么卢象升最多还有半年时间就会升官。
他现在还是想在大名府留下自己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理想。
“既然不能开荒,那你说怎么让百姓富裕起来,有饭可吃?”
“除非由官府牵头,由富商投资,组织老百姓办大农场,否则不管开垦多少土地,都只能往那帮贪得无厌的王八蛋嘴里送食!”
卢象升一怔“组织老百姓办大农场?”
“卢大人,您难道没有发现,我这里其实就是一个庞大的农场!”
全旭指着周围的土地道“这些土地都是我的,百姓名下没有田地,他们只需要跟着我做工,他们不必去操心种子、耕牛、农具、肥料,他们甚至不用操心纳税,只要把庄稼伺候好了,按照要求完成任务,他们就能过上丰衣足食的好日子。”
就在全旭与卢象升顿在牛棚里兴致勃勃的聊天时,其他官员早已饥肠辘辘。
然而,卢象升与全旭坐在牛棚的水缸前,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太阳已经偏西。
卢象升根本就没有感觉到饿,全旭同样也是如此。
“一般士绅豪强,想要兼并土地,根本就不会像我一样,以正常年月,按照正常市价来购买,他们要么等百姓家中有了病人,或者有了其他事情,要不然就等天灾或兵祸,只有这样,他们才可以把土地以白菜价买下来,要不然就强取豪夺!”
全旭指着周围笑道“他们的伎俩,对我而言,根本就不怕,天灾,我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如果他们敢玩阴的,那就更简单,他们养的几百上千名家丁,不见得能打过我的人!”
卢象升恍然大悟。
全旭不像普通百姓,给点小恩小惠就可以收买,打嘴皮关司,全旭也有钱,更何况他身边也养活了几百名家丁,原来是准备与士绅大户的家丁群殴?
“胡闹,荒唐!”
卢象升板着脸道“无法无天,斗殴出了人命怎么办?遇到事情,多动动脑子,全家庄镇,给你五百兵额,你可以让他们出动!”
“对了,卢大人,我倒是可以推荐一个巡检!”
“谁?”
“我的门人全干,他是一个人才!”
卢象升点点头“嗯!”
“除了这个办法,还有另外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
“发展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
全旭指着牛棚里的牛道“所以,我养了很多牛,将来准备利用玉米秸秆和玉米轴,至少可以养活两三万头牛,我自己肯定用不了那么多牛,就可以租给百姓使用,只要他们不怕我的牛累死,就可以稍微收点租金。养牛的好处非常多,特别是牛粪。”
卢象升点点头道“不错,牛粪是个宝贝,种田少不了!”
“卢大人,有所不知,这牛粪便除了含有部分纤维素外,还含有较为丰富的粗蛋白、粗脂肪和微量元素等,是上好的猪饲料!”
纤维素?
粗蛋白?
粗脂肪?
微量元素?
卢象升可算是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要知道进士的录取是非常低的,他就成为进士,自然说明他的脑袋要使。
然而,全旭嘴里吐出来的词,他统统没有听到过。
“牛粪,这猪肉谁敢吃啊,不怕被毒死了吗?”
“其实,这牛吃的是草,拉出来的粪便也是干净的,没关系!”
“真的可以养猪?”
“这是自然!”
全旭望着不远处的一名庄户道“把牛粪收集起来……”
卢象升全旭自信满满的样子,一脸疑惑“这猪真的会吃牛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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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六一章丰收的苦恼(三更)
第一六一章丰收的苦恼
在全旭的指导下,那名庄户然找一个大锅,把鲜牛粪倒在锅中,加上大量的水。
然后,在锅下升火,用木棍在锅中搅拌,等到沸水蒸发掉锅中的泡沫时。
“停火,过虑掉水,加上一点粗盐,搅拌均匀!”
牛粪当作饲料喂猪、喂羊,甚至鸡鸭都可以,当然,这需要处理,一般分为干燥法处理和湿法处理。
自然干燥法是将新鲜牛粪单独或掺入一定比例的糠麸拌匀后,摊在水泥地面或塑料布上,随时翻动,让其自然风干、晒干,然后粉碎,掺到其他饲料中饲喂。
此法成本较低,操作简便,但受天气影响大,且易造成环境污染。机械干燥法是采用相关设备进行干燥,可达到去臭、灭菌等目的,也是应用较广泛的干燥法。
当然,这两种方法都比较耗费时间,全旭采用的是湿法处理。
很快将处理好的牛粪,经过高温消毒,过虑后,冷却。
全旭指着庄户道“你去找头猪过来喂。”
庄户赶着几头猪过来,几头猪找到食槽,开始欢快的吃了起来。
卢象升望着这一幕,目瞪口呆“这些猪真吃牛粪?还吃得相当香甜!”
全旭看着猪仔欢快的吃着牛粪,他向卢象升解释道“这个牛粪可以喂猪,还是我无意间发现的,猪会吃牛粪。经过处理的牛粪喂猪,一个猪仔仅需要七至九个月就可以长过二百多斤,一个人可以喂一两百头猪,一年就可以产出两万斤肉!”
虽然猪肉是贱肉,可是有肉吃,总比没有肉吃强。
全旭自己感觉到饿了,他朝着身边的家丁道“拿两个午餐肉罐头过来!”
时间不长,家丁兵取来两块午餐肉罐头。
全旭打开一只罐头,然后又递给卢象升。
卢象升自然是吃过这种肉食。
全旭一边吃一边介绍道“这种罐头就是用猪肉做的,咱们大名府的玉米种植面积只有超过三十万亩,就可以轻松养活二十万头牛,二十万头牛所产出的牛粪可以养活一百万头猪,一年之后,就能产出两千万斤肉,我们大名府不到七十万人,这样下来,人均就可以获得三十斤肉,不仅仅可以节省不少粮食,而且,可以提高百姓的身体素质,增加免疫,也可以提高经济效益。”
卢象升豁然开朗,他隐隐约约明白了全旭的意思。
“另外,猪粪也是宝贝!”
“什么”
卢象升感觉自己的三观受到了严重的干扰,牛粪是宝贝,原来他一直以为是可以肥田。
然而,在全旭手中,却用牛粪养猪。
猪是杂食动物,吃得很多,牛粪可简单易收集。
“猪粪可以用来养鱼!”
全旭拿着一个树枝,在地上划了起来,从玉米秸秆、玉米轴开始,再到粪便,然后,变得猪肉和猪粪便。
“特别是那种鲶鱼,就喜欢吃猪粪,用猪粪喂养的鱼,长得快,个头大,这样以来,猪粪就可以养活数百万条鱼!”
全旭一边画着,一边计算“鲶鱼一条一年可以长三四斤,这些猪粪的成本,可以忽略不计,随便一个鱼塘,就可以每年获得数千上万斤鱼肉,既可以用来解馋,也可以用来卖钱,而且养鱼还不算,经过在水塘里浸泡的猪粪就变成了上好的肥料,挖出来种地,可以大量增产!”
卢象升听到这里,眼睛顿时亮了起来“真的可以?”
“卢大人可以让人试试!”
全旭指着东南方向的烟囱道“那里是窑场,为了烧砖,挖了不少土地,那里将会形成一座座池塘,我会让人买来鱼苗,在池塘里养鱼,这就是经济循环生态养殖!”
卢象升看着全旭地上的简易图形,终于明白过来,全旭为什么会富裕。
他的富裕是有大原因的,人家脑袋好使,关键是,还会点石成金。
全旭起身,看着周围那些官员,一脸幽怨的望着全旭。
这些官员都像受气的小媳妇,他们一大量被卢象升拉着来到了全家庄镇,参观全旭的玉米收割。
好不容易挨到了中午,以后可以吃一顿丰富的工作餐,毕竟,全旭可是有名的富豪,这里的肥鸡、羊、还有牛。
当然,他们也不能吃牛肉。
他们虽然想吃牛肉,却不想闻牛屁。
全旭反应过来,望着卢象升道“卢大人,时间不早了,我在宅子里还设了宴,你看?”
“走吧!”
卢象升摸了摸肚皮,虽然他和全旭吃了一个午餐肉罐头,可是依旧不顶饿。
全旭的东暖阁,平时招待二三十人还行,像今天这样,官和吏,足足一百多人,肯定安置不下来。
只能分开,卢象升和大名府十县一州、掌印主官进入东暖阁,而其他官员,只能将就,将就,在食堂就餐。
全旭有些不好意思的道“卢大人,各位大人见谅,寒舍简陋,连一个像样的大厅都没有,最大的大厅就在金梯书院的明伦堂,在那里设宴,只怕对圣人不敬!”
“本府无所谓,山珍海味可食,粗茶淡饭也能吃!”
“今天就为卢大人,以及列位大人准备了粗茶淡饭!”
随着众人纷纷落坐,全旭望着桃仙道“准备上菜!”
全旭内院其实只有两名丫鬟,现在连红尘和无双也亲自上场,端茶递水。
菜肴很快上齐,分别是酸辣土豆丝、红烧土豆条、干锅土豆片、鸡肉炖土豆块,黄金土豆饼,肉沫土豆泥,脆皮土豆饼、孜然土豆块、排骨土豆块,土豆烘鸡蛋、红薯熬成的红薯粥,红薯泥制成的甜点,红薯粉制成的粉条,当然,还有玉米面馒头、玉米面窝窝头,玉米羹等等,足足几十道菜。
这顿饭吃得众官员非常开心。
当然,谁要是错过饭点,逮着饿两个多小时,保准胃口大开。
更何况,土豆菜味道还是不错的,无论是脆饼土豆饼,还是红薯饼,不仅看着比面饼好看,还比面饼可口。
到了晚上,收割后的喜悦继续传来。
已经收了一万多亩地,掰下来的玉米,全部运到全氏大院里,摆放起来。
此时整个大院里,到处摆放着玉米棒子,望着堆积如山的玉米棒子,众官员已经变得麻木了。
参与收割的农民或流民,他们有些难以置信。
卢象升有些不解后面的平均亩产越来越高,甚至达到了两千五百多斤以上,他实在忍不住问道“同样的地,下午的产量为什么越来越高?这是怎么回事?”
“咱们上午收的地,都是靠近路边!”
“靠近路边怎么了?”
卢象升一时半会没有返应过来。
“被偷了啊!”
全旭耸耸肩不以为然的笑道“这种玉米棒子,生的时候可以煮着吃,也可以烧着吃,特别是烤着吃,那个叫真香……”
“一亩地被偷吃了三四百斤?”
“这个正常,南来北往,这么多人,我也看不住啊!他们往玉米地里一点,谁知道他们是撒尿、打野战,还是偷玉米?”
为什么偷吃,其实主要是全旭经常在家丁兵面前宣扬,同时,有一部分玉米棒子是全旭让人摘下来煮熟吃,或者烤着吃。
直接外人敢偷的还真不多。
这个时代,可不像后世。
什么小偷有理,小偷偷了别人的西瓜,被追的时候摔断腿,还需要瓜农赔钱。
在这个时候,抓着小偷,失手打死也是白死。
《周礼·秋官·朝士》“凡盗贼军乡邑及家人,杀之无罪。”
《隋书·刑法志》“盗贼群攻乡邑及入人家者,杀之无罪”
《唐律疏议》“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
《元史·刑法三》“诸夤夜潜入人家被殴伤而死者勿论。”
《大明律》“凡夜无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其已就拘执而擅杀伤者,减斗杀伤罪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
哪怕全旭的玉米地非常多,还真没有人敢去偷。
毕竟,全旭的地多,他的家丁也多,人手更多。
卢象升不知道个中内情,他是非常生气,经过再三检验,非常确定越不靠近道路的玉米产量越高,这说明,全旭所说的是实情,如此高产的玉米,吃着又非常可口,他连现在吃掉都心疼,更何况是被未熟的时候偷走吃掉?
“陆典吏!”
陆凤鸣听着全旭所说被偷的时候,他就知道不好了,果然,板上要落在他身上了。
“下官在!”
卢象升道“即刻筹建全家庄镇巡检司,挑选干练老吏,把架子搭起来!”
“是!”
袁世卿一脸笑眯眯的道“全爷,咱们院子里玉米放不下了!”
玉米需要晾晒,这个过程看天气,少则七天,多则半月。
如果硬放,肯定能放下,关键是,他不仅仅有玉米,还有三万多亩的土豆,三万多亩的红薯。
全旭的大院里预留的空间本来就不大,又被金梯书院占了很大一部分。
现在这个大院就有点太小了。
全旭想了想道“咱们大院东边,不是原来家丁训练的训练场吗?把那里平整一下,堆放玉米和玉米秸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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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六二章南乐县也是本府治下(一更)
第一六二章南乐县也是本府治下
相对而言,玉米的储存已经是非常简单的了,无论是土豆,还是红薯,它们的储存这才要命。
原来的家丁兵训练场,面积不小,露天晾晒玉米肯定是足够了,唯一的担心,那就是下雨。
不过,这个问题好解决。塑料布而已,购买一批就挡雨。
卢象升在全旭的玉米堆中来回翻找着什么,他从中挑选了十几颗比较大的玉米棒子,也有十几颗比较小的玉米棒子。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大的玉米棒子重达一斤多,小的玉米棒子只有四两多。
卢象升有些不解的问道“东升,这些玉米为什么会相差如此之多?”
全旭苦笑道“可能是施肥的时候,化肥撒的不均匀,施了化肥的玉米,肯定会比没施化肥的玉米多收个五六石!”
“五……六石?”
卢象升惊讶的道“这怎么可能?”
“这个化肥是一种非常有用的肥料,施肥和不施肥,效果肯定差很远!”
全旭望着卢象升道“这么说吧,哪怕是种麦子,既然是选用我的良种,一亩地收个三四百斤没有问题,要想再多收,只能施化肥,只要施了化肥,一亩地少说也可以收百斤,甚至上千斤。庄稼能不能多收,最重要的还是化肥,我准备建造一座化肥厂,专门生产化肥!”
卢象升恍然大悟道“你需要地来建造化肥厂吧?小意思,说吧,需要多少地,本府批给你!”
全旭想了想道“有个五六千亩荒地就行,就像这附近的碱荒地,反正也种不了庄稼,用来建造化肥厂正合适,趁着天气还不冷,工程就可以陆续上马,只要把一部分粮食卖掉,我的资金就可以支持化肥厂建设!”
发展工业,全旭本来在计划之内。要想改变大明,改朝换代其实就并不行,只不过从朱家王朝,改成全家王朝。这只不过是治标不治本,换汤不换药。
全旭准备是从上到下,改变大明的社会结构。
在后世,中国利用了四十年的时候,完成了农业国家向工业国家的转变,虽然说在某些尖端领域,仍旧落后。但是,中国工业制造能力已经是世界第一,远远超过了美国。
中国为什么能迅速完成国外一百年,甚至一百多年才完成的农业向工业的转变?这要取决于四十年前的一项国策,那就是五小工业。
用中国经济部门的语言来说,叫作地方五小工业,也就是小煤矿、小钢铁厂、小机械厂、小化肥厂和小水泥厂。有了这五个小型的工业项目,基本上能够满足一个百万人口的地区基本的生产需要。
现如今随着科技的发展,各地的五小工业因为环境问题,要么发展良好,做大做强,要么倒闭,设备封存或者处理。
全旭就可以利用废铁的价格,买到这些五小工业的设备和生产技术。
他向卢象升要五六千亩地的目的,其实也不是为了建造一座化肥厂,而是建造一座工业产业园区。
现如今,全旭的小作坊慢慢成熟,也需要扩大产业规模,并且寻找倾销市场,以工业养军,以军为工业保驾护航,他就可以像滚雪球一样,快速扩张。
牛逼已经吹出去了,当然,全旭也会认真的去做。
毕竟,大力推广新式种子,他才能从中获利。
在晾晒玉米棒子的同时,还有一件事需要赶紧去做,那就是玉米杆的青储饲料。
全旭有幸在新疆旅游的时候,参观过吉木萨尔的一个养牛场,他们区区三十多名工人,利用青储饲料,养殖了三千多头成年牛,以及两千多头小牛。
那种发酵好的青储饲料,直接用大型挖掘机,挖出来喂牛,效率绝对是刚刚滴。
制作玉米秸秆青储饲料的环节并不复杂,就是破碎、撒上发酵液,装窖、压实、封存这五个环节。
全旭是非常容易从后世买来玉米秸秆粉碎机,从而制造玉米秸秆青储饲料,不过,眼下,在卢象升以及大名府各县官员的眼皮子底下,一切只得按照笨法子来。
全旭也体会到人多的好处,哪怕没有机械,干活的速度真叫快,经过三天的紧张收割,三万余亩玉米收割完毕,平均亩产两千四百七十二斤。
仅仅三万亩玉米,就收获了七千四一十六万斤玉米,当然这只是毛重,脱粒晒干后,重量会减少百分之三十或者百分之三十五的样子。
卢象升确实是被震撼到了“要是早种这些玉米,再也不用饿死人了!”
“是啊,谁能想到这玉米居然有如此高的产量!”
全旭的心情非常好,下令杀了好几头大肥猪,做了把土豆削掉皮切块扔到锅里和猪肉一起煮,让大家美美的吃了一顿猪肉炖土豆。
这顿饭大家都吃得非常满意,真是太好吃了,而且还顶肚子,真恨不得把舌头都给吞下去啊!
卢象升倒没有感觉,他早已在全旭这里吃过这种菜。
随着玉米收获完毕,全旭开始让人收割土豆。
土豆要比玉米更加复杂一些,不过采取同样的方式,每天管饭,外加二十斤土豆。
众工人的工作热情非常高,先用镰刀割掉土豆秧,然后又犁子沿着赶来牛套上犁,在地垄离土豆苗头远一点的地方小心翼翼的犁过去,只犁一次就露出了大大小小的土豆,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防止挖土豆的家伙抡着锄头乱挖一气,把土豆给挖烂了。
犁开泥土之后,负责挖土豆的便抡起锄头,加倍小心的挖下去,把土豆连根一起挖出来,后面自然有人会把土豆捡起箩筐里。
刚开始的时候,几乎每挖出一棵,都会引起一阵惊叹“我的天,好大,好多啊!没挖几棵就有一筐了!”
慢慢的,就没有人再叫了,都麻木了,前面的抡着锄头猛挖,后面的猛捡,一个个箩筐飞快的装满,然后挑到大道上装上车,就有人喊着号子挥动鞭子,将这一筐筐土豆给运回去了。
大家越挖越是吃惊,特别是官员们,这土豆他们吃过好多顿了,无论是黄金土豆饼,还是酸辣土豆丝,都非常美味可口。
可关键是,他们实在没有想到,这种土豆产量同样高得吓人。
全旭的土豆是春种土豆,肥料用得很足,所以普遍亩产在四千斤以上,有甚到达到五千斤。
全旭对于土豆的高产早有预料,有些高产的土豆亩产可以达到万斤,当然,这也跟环境和地理有关。
看到土豆的产量,众官员和众人已经变得麻木了。
杨陆凯望着卢象升笑道“大人,这个全公子就是有本事,他干啥都比别人强,种地一亩顶别人十几亩!”
杨陆凯作为卢象升的心腹,自然知道卢象升扶持全旭的真正用意。
可关键是,全旭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当初,在黄立极满门被杀的案子里,卢象升非常被动,眼看就要被问责。
这可是全旭出面,让黄立极原来的门人,现在跟着全旭的陈应,翻出了黄立极私祭魏忠贤的证据,解决了卢象升最大的危机。
卢象升为了解决粮税问题,提拔全旭当粮长,结果,人家一年种地,比别人种一辈子还有本事。
陆凤鸣也朝着卢象升道“恭喜卢大人,慧眼识英才!”
陆风鸣作为典吏,与卢象升这样的流官不一样,卢象升任期内就会调走或者高升,他则需要继续在大名府。
陆凤鸣感觉,全旭这个人,一定要好好结交。
卢象升隐隐有些得意“本府从来不怀疑我的眼光,东升确实是很能干,对于能干的年轻人,那就给他加加担子!”
陆凤鸣还以为卢象升一直想让全旭当巡检,就道“可是这个巡检……”
卢象升道“巡检让全干来做!”
“全干?”
陆凤鸣还真没有听过这个名字。
卢象升缓缓道“全旭的门人!”
起初,全旭提出让全干来担任这个巡检的时候,卢象升还有些不高兴。
巡检虽然是一个九品官,可问题是,这个九品官与世袭的军户一样,可以是世袭的,全旭居然还不想要。
现在,卢象升反而理解了全旭,毕竟,他需要做更多的事情,而不是被巡检司的俗务所牵扯住。
“哦!”
陆凤鸣这才恍然大悟。
只要全旭掌握着全家庄镇巡检司,就与大名府士绅们有了一争高下的实力。
陆凤鸣想了想道“全公子准备想养鱼,我倒记得有一个地方适合养鱼!”
“哪里?”
陆凤鸣道“此去向西南,莫约二十里,是一座宋代的古窑,虽然这座宋窑已经废弃,不过,由于多年取土,形成了低洼浅塘,就可以养鱼,那里面积有五六千亩,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那里不属于大名县治下,属于南乐县!”
听到这话,卢象升笑了起来“南乐县也属于大名府!”
正所谓,朝廷有人好做官,全旭背靠着卢象升,在地方上也非常好发展。
在他提出需要工业用地的时候,卢象升大手一挥,五六千亩就成了他的。
当然,正规手续也是要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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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六三章汤邱氏的脱变(二更)
第一六三章汤邱氏的脱变
收获的土豆,露天摆放着,经过强烈阳光的暴晒,土豆变得有些蔫蔫的感觉。
卢象升问道“土豆也需要像玉米一样晒干吗?”
全旭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土豆不能暴晒,放在阴凉的屋内,或地窖里!”
卢象升问道“这样能储存多久?”
对于土豆这种粮食,卢象升也是非常喜欢,高产、平均亩产超过四千斤以上,既可以做菜,也可以饭吃。
将土豆煮熟,制成的土豆泥,无论是加上糖,或者是加上盐,都非常可口,关键是还非常挡饱,一个成年男人,吃两三斤土豆,就相当于吃了一顿饱饭。
这样算下来,一亩地的土豆差不多相当一家三口人一年的口粮。
“鲜土豆倒是可以储存十到十二个月,不过这样也不易保存!”
全旭指着土豆道“只能加工成土豆粉,像面粉一样,这样就可以长期保存,只要土豆粉不受潮,保存三五年都没有问题!”
“把土豆加工成土豆粉容易吗?”
“也不算太难!”
全旭想了想道“不算太难。”
全旭让人把新鲜的土豆拿到水前洗干净,全旭大院里有压水机,大人小孩子都可以干这个活。
“一定要把土豆上的泥洗干净,要不然会影响口感,每颗土豆把认真清洗!”
全旭一边亲自指导庄户们操作,一定讲解着详细的注意事项。
人多力量大,干活的速度也快,很多成堆成堆的土豆就被洗好了,这个时候把洗好的土豆,木锤砸成粉碎。
虽然效率差了一点,现在不着急,反而卢象升他们不会永远在这里,以后就会破碎机,效率更高。
把土豆砸成糊糊状,然后放在水桶里,加水搅拌,让土豆的淀粉与水加速分解,然后澄清、直到桶里的水开始饱和,这样用细布进行过滤。
将土豆皮、土豆渣一遍遍过滤出来,这样就得到大量的潮湿的淀粉。
卢象升看着众庄户的操作,这样也是为了测量出粉率,每个人都是一百斤二十五到三十斤湿粉。
全旭苦笑道“最后一步,其实也是最难的一步,就是脱水了,将过滤出来的淀粉尽力压榨,去掉水份,然后倒进篾制的类似于蒸笼那样的容器里,送入烘干房烘干,这样就能保存很长时间了。”
“为什么不能切片晒干舂碎,然后放到石磨里磨?”卢象升有些好奇的问。
全旭大院就有一个磨坊,当然这不是水力磨坊,而是畜力磨坊,而且做了十几盘磨,无论是用牛拉磨,或者是骡马拉磨,全旭都不缺牲口。
全旭耐心的解释“土豆这东西与红薯不一样,红薯可以放在阳光下暴晒,土豆却不能暴晒,一晒就变质,这样做出来的土豆面吃了会出人命的!”
经过测算,一亩土豆,按照五千斤湿土豆计算,可以获得大约一千斤左右的土豆淀粉。
卢象升看着土豆渣道“这些土豆渣就可以喂牛或者喂猪?”
“其实,还是可以吃的!”
这些土豆渣就是后世一种垃圾食品的主要原料,就是薯片的主要原料,很多人以为土豆片就是土豆切成薄片,然后经过油炸而成。
事实上,这并不是那样。而是土豆打成碎泥状态,过滤掉淀粉后,然后再砸成饼状,经过油炸而成。
全旭让人按照后世的方式,把土豆渣与少量土豆粉混合在一起,搅拌,然后放上盐、味精、鸡精等调料,统一放在油中炸。
很快就得到了香脆可口的薯片。
比后世的口感差一点,虽然是两个世界,成年人对于这种食品不太感冒,可是小孩子们却非常喜欢。
全旭也干脆将做出来的一百多斤薯片送到了金梯书院。
卢象升在全旭大院住了五天,最终他还是心满意足的回去了。
全旭给卢象升以及所有官员,送上了一份土特产,每个人拉两车土豆、红薯和玉米,经过这些官员的宣传,未来想种土豆、红薯和玉米的人,肯定会很多。
在目前为止,他们想要获得土豆、玉米和红薯的种子,只能找全旭,全旭通过种子贸易,就可以赚上一大笔钱。
随着众官员的离去,全旭的收割这才进入真正的高峰期。
放在仓库里的爬山虎就可以出动了,利用爬山虎在前面犁地,后面的百姓则开始收取红薯和土豆。
短短二天时间,三万余亩土豆、三万余亩红薯,加上玉米,不仅收割完毕,还把土地翻了一遍。
在化肥的保证下,全旭就可以一年两季种地,不需要休耕,也不需要一年一季。
虽然是秋收期间,全旭的城堡建筑速度相当减缓,不过,工坊生产倒没有受到影响。
这段时间,最让全旭刮目相看的人是汤邱氏,一直以来,汤邱氏在全旭大院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偶尔才能看到她去拉汤四喜放学回家。
自从被全旭认命为富民街居委会主任,汤邱氏仿佛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
全旭曾经以为,汤邱氏肯定是七个居委会主任里,最困难的一个,毕竟,不善言辞的汤邱氏,性子还有些柔弱,她所管理的居委会,反而是人员最复杂的一个。
可是,让全旭没有想到的是。
汤邱氏居然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不仅不再唯唯诺诺,反而非常犀利,手段果断,把富民街那些刺头商户和泼妇、治理得服服贴贴。
此时的汤邱氏,就像一个高傲的王。
她每天吃完饭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带着红袖章,开始巡视富民商业街道,在商业街道巡视完毕,就接着巡视居民区域。
全旭曾经默默计算过,汤邱氏这么一圈走下来,差不多相当五六公里的路程,她每一天要走至少两遍。
在短短几天时间,她就将辖区里的百姓混熟了,谁家媳妇贤惠,谁家男人有不良癖好,喜欢喝酒,打媳妇,她都摸得一清而楚。
全旭看在三娘的面子上,给了汤邱氏一座商铺,全旭以为汤邱氏会租出去收租,毕竟那样一套商铺,一年的租金也有二三十两银子。
钱虽然不多,足够汤邱氏与四喜生活,甚至她想请过丫鬟,也都过得滋润。
不过,汤邱氏却没有这么多,她是带着一帮辖区内的妇女,开了一家足衣店,也就是袜子店。
无论是干活的劳力,或者普通家丁兵,对于袜子的消耗还是蛮大的,在穷的时候,老百姓不舍得穿鞋子,袜子更是奢望。
然而,问题是,他们都有工钱可以拿,没有袜子,太过伤脚,反而影响他们挣钱。
汤邱氏的足衣店刚刚开始有十几个女人打工,慢慢的产能越来越大,以廉价、质量过硬闻名,口碑出来,汤记足衣店的工人就越来越多。
那些经常受气的妇女,都被汤邱氏招募过来,每天在足衣店里干活,可以赚上二十几文钱。
他们赚得钱虽然不多,不过,却可以大大缓解家里的经济压力,同时,也可以解决家庭矛盾。
穷人家庭里的矛盾,百分之八十都集中在柴米油盐上面。
汤邱氏身边慢慢多了几名跟班,都是富民社区有名的悍妇,她们治理辖区的环境卫生、家庭纠纷方面,做得非常到位。
全旭有些感慨。
汤邱氏其实不算是普通民妇,她的丈夫是镖师,走南闯北,家里就一直是她在支撑,个性要是弱了,还真活不下去。
原本,她对生活已经失去了信心,慢慢的,开始脱变了。
“汤主任早!”
“汤主任好!”
“汤主任吃了没,俺们家里刚刚煮的红薯,尝尝!”
……
全旭看到汤邱氏的变化,从内心里也为她高兴。
同时,汤邱氏的脱变,也给全旭开启一扇窗户。
明末的衣服、布帛、整体价格比后世要贵很多,他虽然可以从后世采购衣服、鞋子和布,可关键是,远远不如从后世采购设备,利用明朝的廉价人工。
汤邱氏看着全旭和二娘在散步,急忙上前施礼“全爷好!”
全旭笑道“你最近干得不错,到年底,咱们几个社区要进行评比,优秀社区主任,可是有十两银子的奖励!”
汤邱氏的目光落在二娘身上,有些吞吞吐吐。
“有事,但说无妨,二娘也不是外人!”
“全爷,昨天有过山西商贾想要见您,找到老身这里,你看……”
山西商人最有名的莫过于晋商八大家,这么快他们就盯上自己了?
全旭想了想道“左右无事,让他来见我!”
现在虽然还在收获的季节,可问题是,全旭不用亲自干活,特别是土豆磨成粉虽然有些复杂,但是,这并不影响他的悠闲。
“好的,老身马上去安排!”
仅仅到了晚上,全旭还没有见这个所谓的晋商。
他却收到了晋商送来的见面礼,让全旭非常无语的是,这个见面礼居然是一树金灿灿的摇钱树。
全旭拿着摇钱树上下打量,最终确定,如假包换,真是出自全旭之手,九块九超市里水晶工艺品,不过,却换了一个紫檀木的漆盒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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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六四章你的面子比卢大人还大(三更)
第一六四章你的面子比卢大人还大?
全旭看着这个摇钱树,有些哭笑不得。
这算不算物归原主?
他卖出去的摇钱树,哪怕最便宜的也超过一千多两银子,最贵的却高达六千多两银子。
可是事实上,这个东西真不值钱。就算是这个紫檀木漆盒,都可以买一百颗摇钱树。
不过,无论如何,这都是晋商的心意。
晋商与徽商、浙商不同,他们的崛起时间很短,就是趁着明末清初,依靠通敌卖国起家,当然,有钱人很会洗白自己的祖宗,晋商八大家族现在看,他们的发家之路,都属于典型的创业奋斗史,励志典范。
呸!
把黄河的水抽干,也洗不白他们,晋商与后金建奴勾结,后金杀烧抢劫,所得金银财物,都经过晋商换成战略物资,从粮食、盐、茶、铁、火药,送到建奴手中。
这事是任何人洗不白的。
对于这个不速之客是什么来意,全旭还真不知道,小心无大过。
全旭安排了城管大队一个哨,以及家丁兵调过来两个哨。
一百五十名武装人员在周围,对方就算想做什么,也做不了。
等到对方来的时候,全旭看着对方的护卫,足足十几人,虽然穿着布衣,没有携带任何兵刃,手掌上全是厚厚的老茧,肌肉发达,眼神凶悍。
全干压低声音在全旭耳边低语:“手上都有人命。”
陈应冷笑:“没有人命也没有充当保镖的资格!”
全旭问道:“他们来到咱们这里有多少人?”
全干想了想道:“总共五十七个人,其中正常的生意人占大约三分之一!”
“看紧点,不要放跑一个人!”
“已经安排妥当了!”
为首的一人,年龄莫约三十五六岁的样子,长须飘飘,长得白白净净,眉宇之间透着一股书卷味,商人身上特有的铜臭在他的身上没留下什么痕迹,令人心生好感。
“久闻大名府全公子点石成金,富甲一方,介休曹宁这厢有礼了。”
“客气,客气,里面请!”
全旭伸手一指东暖阁,率先进入厅内。
全旭向卢象升兜售的循环经济理论,其实这一套最早就是介休曹氏第一代家主曹三喜发明的,他先租地种蔬菜和大豆,然后开豆腐店,将大豆变成豆腐,又用豆腐渣养猪,使豆腐渣变猪肉,猪粪又作肥料再种菜、大豆和高粱,如此不断循环,他的财富就大量增值,积累了资金后,又投资开杂货店、典当行。
当然,如果是正当生意,他就算再怎么赚钱,也不可能资产一千余万两,雇佣三万七千员工。
曹宁其实并不算是介休曹氏嫡系子弟,而是一个远支。虽然姓曹,却与曹三喜并没有血缘关系。
他负责曹氏钢铁生意,偶然听到大名府有廉价又质量上乘的钢铁,他就过来碰碰运气,没想到全旭的产业是如此惊人。
最让曹宁意外是这种亩产两三千斤的玉米,亩产四五千斤的土豆,还有亩产七八千斤的红薯。
曹氏在关内、口外虽然数十上百万亩田地,如果可以吸入这样高产的种子,对于曹家而言,绝对是一大助力。
曹宁几乎没有费力气,就在富民街打听到,现在的富民街居委会主任汤邱氏,就全旭小妾的母亲,看样子这个小妾非常受宠,她的母亲居然可以管理数百上千人,放在曹家,这简直就是二等大掌柜的级别。
曹宁通过了汤邱氏的关系,给全旭递上话。
“上茶!”
全旭现如今的茶,已经不再是后世的廉价茶叶了,女人坊的货物虽然大都是廉价货,可是提供的免费茶水,可全都是上等的茶叶,既有西湖龙井、大红袍、以及君山小种之类,也有堪比黄金的好茶。
“幽香扑鼻,沁人心脾,还没有喝便已经口舌生津,浑身舒坦了,好茶,真是好茶。”曹宁喝完了一杯茶,依依不舍的将茶杯放下,啧了啧嘴:“真没想到大名府这样的小地方居然也有如此精通茶道的妙人,全公子,宁走眼了!”
全旭没有接曹宁的话,虽然女人坊和全氏银行的待客茶是好茶,可是他这里却没有太好的茶,现在这里的茶叶,还是贸易公司客户送的,撑死也就几百块钱一斤的货色。
曹宁也在暗暗奇怪,虽然说这个房间装修得不错,可是,这里的家俱都是松木制成,没有一件属于昂贵的木材,如果放在普通人家,还算不错。
可是,与全旭的身家相比,这有点太寒酸了。
特别是前来送茶的丫鬟,模样倒还在端正,只是非常可惜,走路没有走路的样子,还手忙脚乱。
全旭笑了笑道:“曹先生是介休曹家?”
“是,主要以贩粮为主,典当、盐业等行业也有所涉及,不过没什么名气!”
“介休曹氏可不是没有名气,介休曹氏家资亿兆,店铺数千,十数万人跟着曹氏混饭吃……”
“曹家生意虽然不少,算不上经商世家!”
曹宁微微欠了欠身子道:“曹氏缺乏底蕴,比不了全氏!”
全旭摇摇头,也不搭话。
全氏表现出来的看似有实力,其实,他只是一个挂,要不然,他还真折腾不了这么大的局面。
“好了,客气的话就不要多说了,不知曹先生有何贵干?”
全旭没有功夫与曹宁寒暄。
双方没有交情,也没有那么必要。
在全旭心中,满清八大皇商,肯定是不会留的,特别是范永斗,王登库、靳良玉、王大宇、梁嘉宾、田生兰、翟堂、黄云发,他们八家。
无论明着来,还是暗中来,这八家绝对不会让他们好过。
对于介休曹氏,那只能看表现。
“全公子明鉴,近几年天气反复无常,粮食普遍收成锐减。”
曹宁朝着全旭拱拱手道:“在下看全公子粮食大丰收,对于全公子的粮种非常感兴趣,如果全公子允许,可将粮种卖于在下,在下一定给全公子一个满意的价钱!”
全旭望着曹宁道:“我的粮食,可不便宜,想必曹先生有所耳闻!”
“略知一些!”
“不知全公子可以售卖多少玉米?”
全旭非常清楚,玉米亩产干重也就一千二到一千五百斤左右,他的三万余亩玉米,总共也就三千六百万斤左右,约合三十多万石。
全旭想了想道:“最多一万斤!”
“全公子,这是为何?”
“现在气候这么恶劣,谁知道明年还会碰上什么倒霉的事情?粮价一直在涨,一天一个价,还有价无市,我可不想到时候青黄不接,大家继续啃草根!”
“以全公子的本事,明年的粮食只会丰收……”
“这个谁也说不准,一万石,不能再多了,你可以开价!”
“每石五两银子!”
“哈哈!”
全旭指着外面的玉米道:“卢大人是大名知府,他的面子我不好拒绝,他出到三两石每斗,可能你不太清楚,每斗玉米可以四到五亩地,亩产你也听说了,只要雨水充足,肥料管够,一亩两千多斤不成问题!”
这些信息曹宁早已打听到,要不然他也不会上门。更何况,他也知道这个玉米全身上下都是宝贝,玉米秸秆可以当青储饲料,可以喂牛、也可以养马、甚至是喂羊。
曹宁笑道:“不,不,漫天要价,落地还钱嘛,全公子要是觉得不满意,我们可以慢慢讲价的。”
“不必了!”
全旭摇摇头道:“做生意,讲究诚意,既然曹先生没有诚意,这个生意不做也罢!”
全旭端起茶杯,装作喝茶的样子。
这有个讲究,叫做端茶送客。
曹宁苦笑道:“全公子,宁可是带着诚意来的……”
不等曹宁说完,全旭直接起身。
现在是卖方市场,也算是垄断经营,全旭可是淡定得很。
毕竟,晋商把粮食卖给后金,粮食可以卖到八两银子甚至更高。
八大皇商虽然没有介休曹家,可是介休曹家却辽东辽阳有不少生意,不清不楚,他们的羊毛,该薅肯定是要薅的。
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
全旭从后世带过来的种子,虽然基因经过优选,然而问题是,种子的良性基因,很快就会退化。
最多两三年,就与普通玉米一样平常无奇。
“每石十两银子,这可是十万两银子的大生意!”
曹宁急忙拦住全旭道:“全公子,十两银子已经不算便宜了!”
全旭笑了笑道:“如果只是麦子,别说五两,三两都可以卖,关键是你买吗?玉米是我从西洋人那里买来的,当然,他们还有货,你可以找他们去买,送客!”
全旭越是不藏着掖着,曹宁心中越是没底。
曹宁苦笑道:“全公子,曹某只是一个跑腿的!”
“那可以让一个有决定权的人过来谈!”
全旭笑道:“一万石种子,至少可以种上五百万亩玉米,一年至少就是五六千石玉米,这其中有多大利润?”
“每石十八两?”
“你的面子比卢大人还大?”
曹宁居然无言以对。
晋商的官方势力其实很强,然而问题是,根本就不在大名府。
就算在大名府又能如何?
曹宁也不相信全旭没有后台,现在他的后台没有浮出水面,只能按照生意的规矩来。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六五章第一批辽东移民抵达(四更)
第一六五章第一批辽东移民抵达
隋唐两宋,甚至明初,商人的势力都非常弱小,一直作为门阀、豪门大户的附庸。
在明朝中后期开始,商人势力渐渐抬头,形成了横跨士、官、匪、强、民各行各业的综合势力。
全旭如果是四五十岁的老叟,有可能是自己白手起家,建立的百万身家。
然而,全旭太年龄了,短短一年多的时间,从无到有,建立了十五万亩的庄园,还有钢铁、家俱、车辆、养殖、甚至是钱庄和女人坊这样的强大商业网络。
作为商人,曹宁的嗅觉是非常敏锐的。
他根本就不相信,全旭是一个人。
不光是他,其实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全旭只是一个摆在明面上的代理人,而全旭的过往一切,几乎查不出来。
查不出来,不代表没有。
全旭也不可能凭空出现,这说明,全旭和他背后的势力,不想让人从查到全旭的过往,从而判断全旭的弱点。
只有深不见底的人,才会让人恐惧,让人害怕,让人忌惮。
这样的人,能不得罪就不得罪,一旦得罪了,防不胜防。
“全公子,曹某是真想交您这个朋友!”
“全某亦然!”
全旭笑道:“人情是人情,生意归生意,种地是什么样的收成?想必曹公子非常清楚,用句毫不夸张的话说,我一亩地的玉米,顶别人种十几亩地,一石玉米,可以种至少五十亩地,一年收成就多达十万斤,哪怕按照现在的粮价,也比种植麦子或豆子多赚一倍!每石三十两银子看着贵,其实非常便宜。”
“每石三十两?”
曹宁苦笑:“全公子,这个权力,宁真没有,我需要向本家(既家主)汇报!”
“请便!”
全旭淡淡的笑道:“这些种子,需要的人会有很多,到时候,不知道还能不能留住,那就不好说了!”
做生意其实和外交一样,在拥有底气和实力的时候,任你口才再好,一样没有用。
曹宁确实是想采购这些玉米种子,一旦这些玉米种子成功种植,曹氏的实力就会再突飞猛进,更进一步。
“全公子!”
曹宁从怀中掏出一张全氏银行的存票,轻轻放在全旭面前。
全氏银行的存票是用彩色打印机,激光打印出来的,想仿制也不是没有可能,除非像全旭一样,可以拥时空穿梭的能力。
要不然就发明激光打印机。
全旭看着五千两的存票,就笑道:“半个月,如果半个月之内,没有确切准信,钱我收了,种子我会再卖掉!”
“应该的!”
全旭知道自己的毛笔字太丑,就让陈应起草合作意向,双方声明,以定金五千两,预订全旭一万石玉米,如果逾期,算曹宁违约,定金作废!
全旭直接盖上自己的印章,曹宁则签下自己的大名,契约一式两份,交易暂时告一段落。
“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双方拍手。
全旭心中却乐开了花,只要这笔交易完成,他的帐面上就可以进帐三十万两银子,修建工业园区的钱就有了着落。
全旭计划就是以五小工业为基础,慢慢培养工业技术人才,从而实现长远发展。
就在全旭刚刚完成麦子收割的时候,从辽东过来的第一批移民,四百五十七人已经平安抵达了全家庄镇。
刘兴祚、毛承禄也带着东江军将士前来迎接他们的乡亲。
这些人全部都是饿的皮包骨头,瘦骨嶙峋。
他们来到大名府的时候,有些遗憾,土豆和红薯已经收获完毕,不过,他们却有幸看到了数万亩地的麦田。
看到了几千人拿着镰刀,一起收割麦子的场面。
全旭确实是有办法用机械收割,看着这些百姓可怜兮兮的样子,算了,就当以工代赈吧。
同样是三顿饭,外加每天二十斤麦子。
这些辽东百姓看着全家庄镇的麦田稀奇,他们来到铁匠工坊的时候,看着一座座高炉,同样也稀奇,看着院里、院外、到处堆满了玉米,更加稀奇。
“真是土包子,没见过市面!”
一名东江军士兵朝着认识的同乡打趣道:“这里有上万人,将来人会更多!”
事实上,这名东江军士兵一个多月前比他们这些老乡更加不堪。
一个屁股露出巴掌大的大洞,满脸污垢的熊孩子,趁着众人不注意,顺手偷了一只玉米棒子,张嘴就咬。
全旭上前就是一巴掌:“混小子,这个不能吃!”
“哦!”
听说不能,这个少年就把玉米棒子扔在玉米堆上。
来到全旭大院第一件事,自然是脱衣服洗澡,男女分开,各找各妈,他们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自然也是收起来,直接放火烧掉。
穷山恶水出刁民,天知道这些辽东百姓身上的衣服是从哪个死人身扒下来的,万一有病毒可就麻烦了。
澡堂里的水微烫,泡着很舒服,还有点硫磺味,洗完之后一身清爽。出来的时候,众人大惊失色,他们的衣服没了。
很多人马上就叫了起来。
“吵吵什么!”
“都闭嘴!”
几名庄户拿着棍子指着众人:“摆着队过来领衣服!”
众百姓这才安静下来。
全氏庄丁服,就是蓝色的劳动布套装,裤子和上衣、还有秋衣,鞋子,内衣,从里到外,焕然一新。
众人相互看着自己的新衣服,脸上浮现一抹笑容。
人离乡贱,他们从辽东来的时候,也是冒着巨大的风险,天知道未来是怎么样的。
好在穿着新衣服,他们心中踏实多了。
也幸亏红薯已经获得收获,先用玉米、红薯熬成的粘稠的粥,给他们慢慢恢复身体。
集体食堂里的饭菜,倒是没有家丁兵吃得好,主要担心他们的肠胃受不了,受不住油水。
有玉米红薯粥,也有玉米杂面窝窝头、红薯秧苗、萝卜、白菜粉条。
同样是不限量,吃饱为止。
这些辽东百姓狼吞虎咽,场面相当壮观。
刘兴祚看着众乡亲如此吃饭的样子,眼睛微微红了:“让全先生见笑了!”
“哎,这是时代的悲剧!”
全旭摇摇头道:“习惯了就好!”
辽东百姓享受的就是全旭庄户的待遇,比家丁兵、工匠和技术人员要差,但是却比普通佃户和临时工要好。
“袁世卿!”
“在!”
“把这些新来的庄户,按照技能分配下去,会放羊的放羊,会伺候牛马的伺候牛马,想做工的做工,当然,告诉他们,想当家丁兵的当家丁兵!”
全旭现在的家丁兵又出现了巨大的缺口,全家庄镇巡检司,五百人马的编制,全旭肯定会配齐,巡检司的兵丁,待遇肯定不如家丁兵,不过却不比普通庄户差。
“劳全先生费心了!”
“不费心!”
全旭笑道:“你们也听说了,我今年大丰收,玉米有三十多万石、土豆有五六十万石,红薯八九十万石,别说这些人,再多来十倍,二十倍的人口,一样够吃!”
毛承禄道:“但是,辽东还有百万人口!”
“所以啊,我们不能被动挨打,需要反击!”
全旭苦笑道:“购买的火药太贵,我正在想办法制造火药,火炮以及火枪,东江军的装备,最多明年这个时候,一定可以让东江军将士换装一新!”
随着这些辽东百姓的到来,经过东江军将士的现身说法,看着全氏家丁的良好待遇,简直比毛文龙的家丁兵待遇还要好,他们就有一百二十多人报名参加家丁兵。
不过,由于城管大队抽设了一百人,所以家丁兵的人数仍旧没有破千。
全旭有很多工坊,到处都需要用人,只要肯卖力干活,就不愁没饭吃。
而此时的富民街更是热闹非凡,随着全旭大丰收的消息传出来,各地的粮商就蜂拥而至,想要购买粮食。
非常可惜,全旭的粮食是不卖的。
只卖种子,种子却又奇贵无比。
反正是独家生意,爱买不买。
此时全家庄镇最繁忙的还是建筑工程队,烧出来的瓦都还烫手就运了过来,给一幢幢新建的房子给盖上。
宣告又有一户人家有了遮风挡雨的住所,同时也宣告瓦匠又多了一笔收入。
杂货铺越发的多了起来,面对这个急剧膨胀的市场,越来越多的商人忽略了商税,跑到这里来开铺,主要是这里的购买力,比城市还强。
商人看到富民街的商机,他们拿着银子,想要过来买地建商铺,却发现全旭压根不卖地,只盖房子出租。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全旭的商铺,往往刚刚建好,就被商贾租过去。
“什么?租三百年?”
全旭望着墨迹未年的契约,感觉自己的脑门子突突直响。
租三百年跟买有什么区别?
这不是钻文字漏洞吗?
位于人工运河旁边的四套商铺,占地面积有二十余亩,平均每套占地面积相当五亩多地,三千多个平方。
结果就被四家徽商直接以三百年长租的方式租了过去。
袁世卿有些不知所措:“全爷,要不我去回绝他们?”
“不,租给他们!”
全旭想了想道:“他们要把租金一次性付清,那就给他们打八折!”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六六章免试录取国子监(一更)
第一六六章免试录取国子监
正所谓一家有女百家求,不对,一家有粮百家求。
虽然才是崇祯二年,可是河南、河北尚可勉强促成六七成的收成,陕西、甘肃,可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特别是陕西延安府。
“臣乡延安府,去年全年无雨,草木枯焦,民争采山间蓬草为食。蓬草尽,则剥树皮而食。树皮尽,则掘山中石块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
饥民相聚为“盗“,与其坐等饥死,不如为“盗“而死。又烧人骨为薪,煮人肉以为食者,而食人之人,不数日即面目赤肿,燥热而死。
于是,死枕藉,臭气薰天,安塞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不及掩埋者,又不知还有多少?小县如此,大县可知,一处如此,他处可知。百姓又安得不相牵而为“盗“。而庆阳、延安以北,饥荒更甚。”出自《备陈大饥疏》。
粮食成了稀缺资源,更何况西北没有运河,湖广粮食就算是想运也运不到西北。
富民街的商贾越来越多,大都是想采购全旭的粮食。
富民街商业街持续扩张,原本以廉价、供应贫困人口消费的店铺,也慢慢朝着中高档方向转型。
最让全旭无语的是,富民街居然开了一家拥有三四十名扬州瘦马的青楼,这里的消费肯定不低,普通工人肯定消费不起,他们面向的顾客人群,主要是前来全家庄镇采购的生意人。
这个租了全旭店铺三百年的徽州商人,居然经营起了文房四宝,售卖笔墨纸砚之类,金梯书院的学生是他们的目标人群。
虽然在一年之前,抵达这里的灾民、流民们,身无长物,除了一条命,连裤子都没有了,然而,经过一年的发展,他们凭借着自己的双手,在全旭这边打工,多多少少积攒了一些家财。
特别是家丁兵、管事、工匠这样的人,已经算是富户,花了几钱银子买一支毛笔,或者买几刀上好的宣纸,他们愿意为孩子付出。
除了全旭的工程队,近来又陆续涌现很多大名府本地的施工队,他们的施工主要是民居。店铺为主。
此时的全家庄镇,就像一个盛开的花朵,每时每刻,都在向外扩张着。
全旭也被每天前来拜访的粮商弄得烦不胜烦,然而,无论多少商人拜访全旭,全旭都是不松口。
玉米对外销售以种子的形式,土豆和红薯倒是大量卖,而且价格并不算贵,七钱银子一石,然而问题是,这种粮食受众还真不大。
商人们都在观望着。
第一批辽东移民,分发了新衣服,新工作,当然,也有住房。他们的住房则不能统一了,有的分到了砖瓦房子,这是属于参加家丁兵的待遇。
有的分到了活动板房,这是属于工匠的待遇,有的则是分到了泥坯房,这是普通庄户的待遇。
区别对待,这主要是全旭想吸引彪悍的辽东百姓成为家丁兵。
随着辽东百姓的妥善安置下来,人心却没有办法稳定下来。
全旭又召开社区主任们大会,他开门见山的道:“还得记得我们刚刚来来到这里是什么样吗?”
汤邱氏来最早,有情绪有点低落:“记得,我们这些人比叫花子还要惨,那些面黄肌瘦神情呆滞的孩子,那些蓬头垢面衣衫破烂的婆娘,还有那些四五十户了还在打光棍的男人……”
“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看着他们这个样子,我心里真的很难受。现在好了,他们能吃上饱饭,穿上新衣服了!”
全旭笑了笑道:“吃上饱饭,有像样的房子住,就这样,大家便觉得很幸福,很满足了,咱们的庄稼收割完毕,冬小麦还需要很久,趁着现在有空,你们都调查一下各自的社区,对于社区内的男、女青年,给他们牵线搭桥,让他们组建新的家庭。”
汤邱氏苦笑:“如果有条件,他们肯定愿意成家立业,可眼下大家都穷,虽然说不至于吃不上饭,但是没有积蓄,也拿不出聘礼!”
“这个问题我来想办法!”
全旭笑道:“你们向大家伙宣传下去,只要在报名参加集体婚礼,每个家庭,奖励一套房子,一套锅、碗、瓢、盆、一床崭新的被褥!”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只有成家立业,人们的心思才能安定下来,在收割玉米的时候,全旭已经发现了,很多玉米地里都有打野战的痕迹。
这样下去,长此以往肯定会出问题。
人不是动物,他们也有七情六欲,成亲结婚的问题,这可不能忽视。
反正活动板房非常便宜,虽然说夏天热了一些,不过由于现在是小冰河时期,夏天的热,还是可以忍受的。
全旭在后世以几乎废品的价格,收购了大量的活动板房,原本是给辽东移民准备的,现在发现这些辽东百姓,过来的几乎九成都是男人或者少年,女人只占很少一部分。
这个问题,全旭也是无解的。
重男轻女嘛。
这个观念可不是一天两天可以扭转的,一旦在需要选择的时候,能活下去的机会,都是让给男子。
第一批过来的辽东移民四百五十七人,其中妇女只有四十三人,其中还有十几名四五十岁的老妇。
为了可以更好的让所有人融合在一起,只能采取这种方式。
毕竟,排外可不是后世现象,而是历史传统。
大名府的本地人歧视大名府外的河北人,河北人歧视河南人,现在的问题是,几乎所有人都敌视辽东百姓。
这个矛盾如果不解决,就会出现大问题。
听到全旭的赏赐,众社区主任们大喜。
“我准备举办一次集结婚礼!”
“集体婚礼?”
“对,大家先去调查,鼓励大家报名,我不仅仅奖励他们房子、奖励他们家俱和被褥,还负责所有酒宴的花销。”
全旭本来就打算给所有工匠和庄户放一个假,毕竟,明末可没有什么周末,也没有休息日。
跟着全旭干得久的员工已经将近一年,他们没有一天休息,更何况,现在丰收了,获得了大量的粮食。
自然需要大家欢乐一下,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和谐的氛围,打造企业凝聚力和归属感。
在全大老板的有意提前过一个年会,他也想享受一下,拥有员工上万人,上万人集结庆祝的宏大场面。
正所谓领导动动嘴,下属跑断腿。
随着全旭的几句话,各级管事、管家们开始忙碌起来,首先是铁匠工坊,打铁声叮叮当当,卖力的打造着锅、菜刀、生活物资。
木匠工坊也在抢班加点,加工家俱。也幸亏全旭从后世给他们带来了机关锯,让他们的工作减轻了不少,效率也提高了不少。
工匠中有不少人也是单身汉,当然,不光他们是单身汉,也有他们的孩子需要成家。
戚虎第一时间找到了位于家丁兵训练基地的戚元弼:“少爷,好消息!”
“什么?”
“全爷说了,要给给新人举办婚礼,不仅仅送一套房子,还有家俱、被褥,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
戚元弼冷笑:“这事跟我关系不大,我已经分到了房子,咱们分房的标准已经规定了,原则上人均拥有一套房子,除非将来我的儿子长大了,他才能作为成丁再参与分房子!”
“这就你懂了吧!”
戚虎苦心的劝道:“少爷,你要早点成家!”
“我也想,可是没有合适的!”
戚元弼苦笑道:“我们戚家虽然没落,但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想进就能进的吧?”
“这……”
戚虎还真无言以对。
虽然戚元弼不热衷,不过其他人却看上了全旭的赏赐,他们踊跃报名参加这个集体婚礼。
经过半个月的准备,全旭又在富民商业街北面的空地上,划出一百五十亩地,搭建了五百多套新活动板房。
与全旭大院里面的活动板房子不一样,这种活动板房采取西合院的布局,坐北朝南,或坐南朝北形成一条东西向的长街。
这条街不是商铺为主,专门以供新婚夫妇居住,其实,这也是为了稀释辽东这个群体。
报名参加集体婚礼的庄户、家丁以及工匠们,共计三百二十七对,就在全旭让人紧张布置集体婚礼的时候,介休曹宁向全旭汇报,他们愿意以三十两银子每石的价格购买一千石玉米。
全旭同意交易,与此同时,其他准备预售的九千石玉米,也很快都被其他商贾瓜分一空。
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全旭获得银子三十万两。
银子被全旭扔回后世铸造成银币,他的心情美滋滋。
可是,好心情没有持续多久,袁世卿带着一名陌生的中年男子来到全旭面前。
“全爷,这位是从京城来的!”
“你是!”
“全公子您好,鄙人孙向荣,奉我家老爷之命,前来给全公子送信!”
“信!”
孙向荣从怀中掏出一封信,打开一看,原来是袁可立动用了他的关系,让他年前前往京城国子监读书。
全旭不是生员,不是秀才,他还奇怪怎么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六七章魔改版三棱军刺(二更)
第一六七章魔改版三棱军刺
事实上,明朝科举,从上到下,一直没有真正的公平。
哪怕是县试、府试、院试的生员名额,几乎都被地方大族和士绅瓜分干净,真正的寒门子弟要想出头,几乎不可能。
除非拥有明显过人的天赋,被知府提携一下,可以获得通过。
科举考试最大的不公平,这不像数学题答案是一,你写了二,就是错误,写了一就是正确,谁也抹杀不了。
科举考试试题帖经、杂文、策论,都不没有正确的答案,只要思想内涵正确,大致不差,人为的主观因素就非常重要了,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
当然,凡事都有例外,真正遇到学霸,擅于揣摩人心,还是可以脱颖而出的,中规中矩的读书人,几乎很难通过县试、府试以及院试。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绕开府试获得参加乡试机会的国子监就紧俏起来。
明代的科举与后世一样,采取区域划分的模式,有些地方,教育落后,科举相对容易一些。
而国子监就相当科举赛道上的超级跑车,未入府、州、县学而欲应乡试,或未得科名而欲入仕者,都须先捐监生。
就像《范进中举》里面的周进,周进本来生员也不是,只因为同乡好友相助拿钱买学历,后来才考上举人,中了进士,殿试三甲,最后升了御史,钦点广东学道。这后面才有得跟范进的一番缘分。
袁可立送给全旭的这个名额,其实就是给全旭提供乡试的方便门路。
全旭看着这封信,以及进入国子监的凭信,他反而有些为难了
“到底要不要去北京呢?”
去北京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就是可以拿到一个文凭,这个文凭比举人更高。另外就是,全旭只要去了北京,可以利用自己的钱,忽悠一些人才,同时也可以利用明朝的腐朽,从工部或少府里弄到大批优秀的工匠。
可是,不去自然有不去的好处。
早在崇祯二年四月开始,白水王二就拉开了浩浩荡荡的农民起义帷幕。虽然王二很快就被镇压了下去。
但是,府谷王家嘉胤、安寨高正祥,宜川王左挂、飞山虎、大红狼,洛川王虎、黑煞神,延川王和尚,甘肃庆阳韩朝宰、武都周大旺等农民也四处举旗起义。陕西全境、甘肃东部和四川北部都有起义军在活动。
如果没有后金入寇,陕西、甘肃的农民起义一定会被镇压下去,可在关键时刻,巡抚梅之涣和山西巡抚耿如杞率领精锐部队勤王,这些叛乱却死灰复燃。
全旭仿佛从空气中闻到了硝烟的味道。
他需要做得很多,比如说,尽快完成城堡的建设,尽快吸纳辽东百姓,扩充家丁兵,同时,也要加强军事装备。
全旭笑道“孙先生,我会尽快准备,过一些日子北上京师,要不咱们一起?”
孙向荣摇摇头“全公子,老奴还有其他要事,就不陪公子北上了!”
“这样啊!”
全旭望着袁世卿道“袁管事,让你给孙先生准备一些土特产!”
全旭的一些,就是三车红薯、三车土豆,还有两车玉米,还有一部分丝绸和曹宁送过来的摇钱树,当然,全旭把那个紫檀木的盒子扣下来了,用红绸包裹着,直接塞给孙向荣。
孙向荣看着摇钱树和八车土物产,暗暗冲全旭竖起大拇指“上道!”
虽然说,国子监可以纳捐,花钱就能上,可关键是袁可立可没有让全旭出钱。
“全公子,告辞!”
“一路顺风!”
全旭苦笑道“珍惜眼前的太平日子吧,咱们的好日子不多了!”
“全爷的意思是……”
“没什么!”
全旭转而望着袁世卿道“咱们的粮食,对外不再出售,任何人都是一样。”
“可是,全爷,咱们现在的粮食麦子、玉米、红薯、土豆加在一起有一百多万石!”袁世卿苦笑道“就算去掉税,咱们也吃不完啊!”
“现在这些人吃不完,不代表以后!”
全旭非常清楚,一旦后金破关而入,北方百姓就会南下迁徙,哪里有粮食,他们就会往哪里跑。
全旭原本计划,把所有庄户的房屋、全部都换成砖瓦房,然而,问题是,现在时间来不及了。
全家庄镇几乎每一天都在发展,除了全旭的铁匠工坊之外,陆续又过来开了十几家铁匠铺子,整天叮叮当当的打铁。
他们自然是没有铁,但是全旭手中有上好的钢铁,他们就从牛结实手中购买钢铁,打造菜刀、锄头、桦犁以及柴刀、叉子等农具,也有的打造刀、长枪、锤、斧等兵刃。
就在全旭窑场十几里的地方位于南乐县境内,不属于全旭的地盘,开了一个瓦匠作坊,几十号人采泥制瓦烧瓦,忙得不亦乐乎。
无论他们生产多少瓦,全旭这边建筑的工地都能使用完,每烧好一窑瓦,就代表了一笔钱。
此时的全家庄镇,在全旭城堡建筑的带动下,也新兴了许多店铺和小作坊。
此时的全家庄镇就像一个巨大的漩涡,疯狂的吞噬着周围的资源,像木材、煤炭、砖石、还有布帛、麻绳等物资。
全旭从来不强取豪夺,他只会按照市场价,或者略高于一部分市场价购买各种物资,由于出货量非常大,原来没有路的地上,也被商人修了路,或者修了运河。
其实全家庄镇只是位于大名县前往南乐县的路上,现在无论是开州、磁州、魏县都有路可以通往全家庄镇。
当然,现在的路依旧只是普通的土路,不过,这却是一个新的开始。
富民街的发展越来越好,仅仅药铺就多了十几家,还有专治跌打损伤的医馆,给牛马看病的兽医,原本以吃喝为主的富民街,店铺的经营越来越逞现多样化。除了汤邱氏的汤记足衣店,像冯记的手套店、还有新开的几家成衣店,就连胭脂水粉店也开到了富民街。
曹氏看到富民街越来越繁华,提出让女人坊把分店开过来。
被全旭直接拒绝了。
就目前而言,富民街其实并不具备女人坊的消费群体。
不过,富民街上的全记银行经过新一轮扩张,店铺面积已经不比大名府城的小了,就了富民街最巍峨壮观的建筑。
就在全家庄镇的集体婚礼筹备,接近完成,全旭准备向卢象升等大名府官员们发出邀请时,牛结实找到了全旭。
“全爷,你让我打造的铳剑,我们做出来了!”
“太好了!”
火枪在最初的发展坎坷之路,其实就是因为一样东西没有发明出来,那就是刺刀。虽然火枪的威力不俗,但是,射速不快,特别是一旦近身,火铳兵几乎毫无还手之力。
当然,不是说古代人不够聪明,没有想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主要是这个时代没有标准化,就像火铳的枪管口径,从九毫米到二十多毫米不等,枪管由于质量不量,厚薄也不同。
就像有后世的那种刺刀,根本就装不上去。
给火铳兵配一把腰刀的话,就会影响火铳兵的活动,毕竟火铳兵的火铳、加上铅弹、火药,铠甲已经非常重了。
全旭就想到了后世的三棱军刺,明朝工匠无法把火铳统一标准化,但是全旭可以,他从后世购买的无缝钢管都是统一制式。那么打造刺刀,就具备了先天条件。
要不然,一支火铳口径十五毫米,另外一支二十毫米,怎么装备刺刀?
别说差五毫米,哪怕差了一毫米,刺刀也容易脱落。
当全旭跟着牛结实来到军队训练场的时候,看着眼前的三棱军刺。
长约一尺八寸(五十六公分左右),整个军刀与柄都整铸而成,与后世的三棱军刺稍稍不同,这个三棱是采取螺旋式的结构,以高炭钢铸造而成,经过热处理以后而成,看上去杀气腾腾。
这是全旭采取五六式三棱军刺与三角洲战术匕首的魔改版,不但设计了扭曲的三面刀刃,而且刀体中心部位开有三面,每一面九个放血孔。
并且,这些放血孔与刀体中心的导孔联通直接通到中空的刀柄。根据人体鲜血吸附的性质,往往出现刺进去,拔出来不易的现象,采取这种设计,就可以方便拔出刺刀。
“效果怎么样!”
“非常好!”
刘兴祚非常兴奋“铳兵最让人垢病的就是自保能力太弱,打完一发子弹,没等装好第二发敌军就冲到面前了,只有被砍的份,而多了这么一件利器就不一样了,至少铳兵可以自保了……”
全旭给家丁兵打造的火铳,采取与东江军统一制式的无缝钢管,除去打造枪管的难度,对于任何一个工匠而言,制枪简直就像喝水吃饭一样简单。
罗世明有些心有余悸的道“全爷,这柄铳剑有点邪门!”
“邪门!”
“对!”
“它并不锋利,但是极其尖锐,就算是头盖骨也照穿不误!一旦被它刺中,伤口并不大,但是却无法愈合,鲜血会一直喷涌,哪怕是刺在手臂或者大腿上,血液也会在一顿饭的功夫内流干,无法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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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六八章这不是火炮是大炮仗(三更)
第一六八章这不是火炮是大炮仗
“真有这么厉害?”
“千真万确!”
罗世明兴奋的道:“俺用它在猪的身上试验过,也在羊身上试过,一头两百斤重的肥猪,一刀刺穿,随后血流不止,没过多久就咽气了,这还是,刺在非要害部位的结果!”
全旭接过装着刺刀的火铳,对头一块木板靶子,用力一刺。
“噗嗤!”
三寸厚的松木板,被轻轻一刺,直接洞穿。
刘兴祚深吸一口凉气:“这吓人了!哪怕是建奴的白甲兵,一枪下去也会是两个窟窿,只是可惜!”
“可惜什么?”
“这铳剑太贵了,我们东江军买不起!”
“贵吗?”
牛结实挠挠头:“俺按照全爷交给俺的办法,用铁范冷铸,成型以后,用双液蘸火,稍加打磨就成了,就是钢料有点贵,一支铳剑用料至少一斤八两,怎么也要七八钱银子吧!”
牛结实虽然外表憨厚,却不傻。
他看出全旭想把这种东西卖给东江军,更何况刘兴祚与毛承禄在场,他就把成本乘以三。
事实上,这样一支铳剑,并不比一把柴刀有多复杂,甚至不如用传统工艺打造的菜刀,虽然菜刀不需要千锤百炼,但是几百锤子还是需要的。
可问题是,这种铳剑一锤都不需要,把铁范制好,融化钢铁,然后直接浇筑,趁着还没有完全冷却就进行蘸火处理。
“一支一两五钱银子!”
全旭指着身边的牛结实道:“他们也要吃饭!”
刘兴礼道:“那全公子岂不太吃亏了?”
“不亏!”
全旭笑眯眯的道:“只要是打建奴,就算贴钱我也干,更何况,这多少也能赚点!要不要?不能还价!”
“要,要要,要,!”
毛承禄兴奋的道:“我要定做三千……不,六千支!”
“六千支太少了!”
刘兴祚道:“至少五六万支,随便找个枪杆,装上去就是一支好长枪,这可比长枪威力大多了!”
“那就这样,你们凑个整数,十万支,东江军用不了,可以发给百姓!”
全旭笑道:“真遇到建奴,怎么也比拿着菜刀拼命强!”
此时的全旭已经向明末的军火商开始发展了。
大同长期以来仗着议和放松战备,插部西侵,顺义王于是进入大同境内来大肆掳掠。渠家桢和巡抚张翼明被判死刑,插部拿到抚赏金还不离开。
满桂调任大同总之后,视察八路七十二座城堡,可是结果却让满桂相当失望。
城堡是大同境内长城防线的堡垒城,如一座小城差不多,由一堵土墙拱卫着,里面有军营,有水井,有作坊,有粮库和军械库存放粮食和军械,说白了,就是一座小型的军事要塞。
不过,大同长期以来,多年承平。那些军事设施都破败得差不多了,那堵至关重要的土墙被拆得七零八落,到处都是洞,小孩子可以很轻松的进进出出,操场变成了晒谷场和堆放柴草的地方,至于粮库,估计老鼠都不会进去的,进去也只有饿死的份。
军械库还好些,好歹还有一点存货,比如说弓箭、长矛、刀剑、盾牌、火枪、火药什么的,只是非常可惜,渠家桢搂钱的本事不错,勉强还能用的军械都搜刮一空了,至于去向,没有人可以说出一个一二三来。
剩下的只是一些破铜烂铁,连收破烂的都不屑一顾。
大同镇下辖云川卫、玉林卫、高山卫、镇虏卫、大同左、右卫、阳和卫、天成卫、大同前、后卫、朔州卫、安东中屯卫、威远卫、平鲁卫、井坪守御千户所。
理论上,大同镇应该有七万九千五百二十人,虽然人数可以对得上,那需要加上老弱病残。
现在刚刚八月,军户家里早已就没有隔夜粮了。
这让满桂头疼万分,没有兵刃,没有粮食,军田几乎被大户和士绅侵占了成。
就在满桂一筹莫展的时候,一名长得憨厚,自称大名府人士找到了满桂。
当然,就大同军这个烂样,只要有钱,没有做不到的事情。
“你是何人,因何见我?”
“大名府崔成友拜见满大将军!”
这名崔成友其实就是陈应麾下的掌柜之一,原来负责骡马生意,被全干拉到了玄鹰卫。
崔成友笑道:“崔某是一个生意人,自然是想跟满大将军做一笔生意!”
“跟我做生意,你嫌脑袋多吗?”
满桂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崔成友应该是渠家桢的老主顾,现在渠家桢已经倒台,他又找上了自己。
“满大将军误会,崔某是真心实意的!”崔成友笑道:“请满大将军移步!”
满桂身手高强,自然不会畏惧崔成友,跟着崔成友来到院子里,这里有一辆马车,是厢式马车,打开车门,崔成友从马车上取下来一柄长刀,连带着刀鞘,递给满桂:“满大将军,您看这刀怎么样?”
满桂接过刀来,随手挽出一朵刀花,又虚劈几刀,怎么用怎么顺手,连声赞叹:“好刀,好刀!不轻不重,轻快中又不失凌厉,砍刺劈削怎么用怎么顺手,真是好刀!”
满桂用手指弹了指刀刃,凝眸看着一那缕光在刀刃上缓缓流转,惊叹:“本将军也是使惯了刀的,但是未曾见过这么锋利的刀!以它的锋利程度,只消轻轻一拉就可以在对手身上划出一道大血口,让对方血流不止了,真是好刀!”
崔成友笑眯眯的道:“满大将军请,这是……全记破锋刀,摧锋破阵,所向披靡,砍断长矛如斩小木棍!”
崔成友走到旁边的侍卫身边道:“兄弟,帮帮忙,借你的刀用用!”
侍卫看了看满桂,在得到满桂的许可之后,这才缓缓将佩刀递给崔成友。
崔成友将这柄刀递给满桂:“满大将军可以试试,此刀锋利否?”
满桂双手握刀互斩,轻轻一用力,那名侍卫的佩刀就断成两截,掉在地上。
那名侍卫的脸色瞬间就不好看了,崔成友又从马车上取下一名泛着湛蓝色光芒的新刀:“兄弟,这刀赔你,怎么样?”
那名侍卫兴奋异常。
此时,满桂也明白了这个崔成友不是找他买兵刃的,而是向他卖兵刃的,他握着这柄刀,爱不释手,羡慕的望着这柄刀,神情却有些尴尬。
“满大将军,这样的刀,您想要吧?卖你两万把怎么样?”
满桂脸上的尴尬更加明显,他可不是袁崇焕,可是随时随地从朝廷那里拿到军饷,如果不是孙承宗复起,担任蓟辽督师,他在上任的时候,连五万两银子都没有。
五万两银子能顶什么用,帐面上大同镇可是已经欠响高达十六个月,不过,这五万两银子发下去,将士们都安生了下来。
“本将军可买不起!”
“买不起啊!”
“没听价钱就说买不起?”
“多少钱?”
“三两银子一把怎么样?”
“三……三两!”
满桂感觉着这柄钢刀的重量,钢铁都不值这么多钱吧?
崔成友苦笑道:“哎……算了,第一笔生意,不跟你计较这么多,要不赊账给你?”
“赊账,还可以赊账?”
“对!赊账,不过要收利息的!”
崔成友道:“两万柄破锋刀,每柄三两,就是六万两银子,这样一把刀,可比你们那些破烂强多了!”
崔成友进入了军火商的角色,开始向满桂推销武器。
比如长达四米半,仅仅刃长就长达半米的长枪,如果说换成槊杆,这简直就是一杆马槊。
经过满桂亲自测试,这种长枪非常锋利,轻轻一捅,盾牌就是一个窟窿,无论是一层铠甲,还是两层铠甲,结果都是一样,一捅就烂。
满桂感叹道:“这枪真好,建奴的铠甲在它面前,就跟纸糊的一样。”
满桂此时也放开了,反正虱子多了不咬,债多了不愁。
满桂用一两九钱银子每支的价格,向崔成友订购两万支,另外加上一万支枪头。
崔成友的马车上,装的都是样品,众刀、枪、盾牌、铠甲,包括火铳应有尽有,甚至还有火炮。
满桂看着这门火炮,简直轻得不像话。
确实,明代的火炮,要么是铸铁、要么是青铜铸造而成,无论是铸铁,还是青铜,都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
结构强度并不强,为了保证火炮的膛压,防止炸膛,只能将火炮的管壁造得更厚,这样以来,重量自然就上去了。
可是全旭从后世弄来的无缝钢管,虽然不如真正的火炮炮管,结果强度和硬度远远不如,可关键是,却比青铜或铸铁强得太多了。
崔成友所携带的火炮,口径为一百零五毫米,全炮总共一百零七公斤,如果拆掉轮子,只有八十五多公斤。
两名士兵可以随便抬着走,根本就不受地形的限制。
满桂看着炮管只有不到半指厚,心中有点没底:“这炮能用?”
“试试不就知道了?”
大同镇虽然糜烂,不过炮兵还是有的,叫来一队炮兵,直接装上火药。
“太少了,再装,装十二斤!”
十二斤火药装了,但是却没有人敢上来点火。
在这些老炮兵眼中,这样的火炮,肯定是一个大炮仗。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六九章敢打老子的主意有种(四更求订阅)
第一六九章敢打老子的主意有种
火炮与火铳一样,制造过程最困难的就是炮管或枪管。当然,像榴弹炮或加农炮则会更加复杂一些。
其实是古人对火炮本质掌握不深的原因。
就像火药也是一样,刚刚开始发明火药的时候,就加杂了太多杂质,反而影响了火药的威力。
这个时代铸造火炮的方式,无论是铁模铸造法,或者是泥范铸造法,本质上都没有区别,泥范铸炮的大问题就是范泥调制不当,湿气问题很难解决。
泥范颗粒缝隙大,就会吸聚空气中的湿气。可如果泥范颗粒太小,原本的水分又散不尽,这就是它的致命缺陷。
铁水灌入后,湿气受热蒸腾出来,在铁水中形成气泡,导致造出来的炮总有蜂窝空巢。如果这空巢出现在内膛里,这炮基本就废了。
铁模铸炮法虽然免了外层的泥范,但内层还用泥芯,尽管湿气比纯粹的泥范少得多,但还是难以避免。
而且泥芯的表面光洁度很容易出问题,造出的炮和泥范铸的炮一样,都需要在旋磨内膛上下很大功夫。
无缝钢管在后世可以随便采购,只要需要的产大,口径、尺寸也可以自己定制。
虽然每吨五千九百多块的价格,比普通建筑钢材要贵,但是,却比明末工匠自己摸索打造更加便宜。
全旭把最艰难的关键问题解决了,无论制造火铳,还是火枪,基本上就没有难度了,用句不好听的话说,那些工匠闭着眼睛也可以做好火炮或火铳。
正在满桂等着试炮的时候,那名炮兵把总望着满桂道“大帅,你要看俺不顺眼,就给我一刀!”
满桂微微一愣“什么意思!”
“您给我一刀,我至少还能留个全尸,这么薄的炮,恐怕放三成药也会炸膛吧?”
满桂身边的一名亲信,呛啷一声拔出他的雁翎刀,用刀尖指着炮兵把总何奉“他妈的,让人试你就试,还想抗命?”
崔成友笑道“还是我来吧!”
满桂被数十名亲卫,拉到一百多步之外,其他炮兵也跑到了三四百步之外。
崔成友无奈,只好自己上来点火。
“轰隆!”
炮声响起,一颗黑乎乎大铁球,在火药的推动下,向目标阵地,既预设的炮靶飞去。
硝烟散尽,满桂目瞪口呆的望着前方。
虽然炮弹偏离了目标,不过效果却让他非常意外。
他原本以为,看着这些如同玩具一般的火炮,威力顶天也就相当于子母炮一样,射出一两百五十步就不错了。
可是没有想到,这一炮下去,炮弹居然一直向前飞去,直接飞跃炮靶子,飞到四五百步远的地方。
“再来一发,加药,加一成!”
看着火炮没有炸膛,何奉带着炮兵上来,那些炮兵确实是训练有素,快速拿着毛刷清理炮膛,塞进火药和炮弹,捅实以后。
赶紧就跑。
虽然这一次试炮,五成火药,火炮没有炸膛,加了一成火药,那就谁也说不准了。
崔成友无奈,就举着火把点炮。
“轰隆!”
这一次经过炮兵认真的调校发射角度,炮弹
在六成装药的情况下,炮弹射程整体突破六百步。
“七成药!”
“八成药!”
“十成药!”
何奉快哭了,十成火药,这铁定要炸膛啊。
然而,随着硝烟散尽,火炮却完好如初,位于炮靶的小树林,此时如同遭遇了狂雨的肆虐,数十颗树东倒西歪,有的甚至拦腰断成两截。
崔成友一口气射了发射了九轮,终于出现了火炮炮管发红的现象。
“满大将军,这炮怎么样?”
“不错!”
满桂别看厚不过半指,却可以在承受将近两倍装药情况下,把炮弹打到八百步外。
崔成友指挥炮炮兵开始拆卸火炮,炮兵们把火炮拆成一根炮管,两个车轮,车尾支架和车轴。
崔成友接着道“一旦道路泥泞,或者无路可走的时候,把火炮拆开,四个炮兵,分别背着车轮、炮管、车轴和炮弹就可以直接走了!”
“有了这炮,咱们就不用红夷大炮了?”
“对!”
崔成友笑道“我们这种火炮,威力与三千斤红夷大炮的威力差不多,但是重量却不足红夷大炮的一成,无论是攻坚,还是要想野战,这都是镇国利器!”
“本帅向陛下为尔请功!”
“千万别……”
崔成友笑道“满大将军,您也是老军伍了,这炮要是在京师建造,恐怕不出三个月,炮弹就能砸到咱们自己人头上!”
满桂挥挥手,众人退下。
“你到底是什么人?”
崔成友半真半假的道“我家主人是孙阁老的学生,若非在看孙阁老的面子上,你有钱也买不到这么好的东西!”
满桂恍然大悟,他本身就是孙承宗提拔的将领,没有孙承宗就没有他的今天,他刚刚前来大同上任,孙承宗利用关系,给他转挪了五万两银子的军饷。
他刚刚完成大同镇十四卫八路七十二城的巡视,孙承宗肯定也猜测到了大同镇已经糜烂得不成样子,这就派人过来给他补充军资。
“谢谢,多谢!”
满桂此时的心情相当激动,从破锋刀、长枪、铠甲、盾牌、包括火铳、火炮,足足订购了三十万两银子的军用物资。
满桂大手一手,赶紧签字,写下了欠条。
崔成友道“这批物资,要运过来,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不过,等我回去之后,第一批物资,五千支长枪、五千把破锋刀、一千套铠甲最多一个月,就会抵达大同。”
其实,这些物资都是全旭准备像东江镇一样,免费送给满桂的。
满桂可是被侯世禄给坑惨了,最终带着一群乌合之众,战死沙场。
满桂也不是笨人,礼下于人必有所求。
这样好的装备,别说在大明,放在任何一个地方,都会供不应求。
“贵主人要想什么?”
“我家主人就是耕读,耕地需要牛,也需要马……”
满桂望着崔成友道“这样的装备绝对不能落到蒙古人手中!”
“放心,我家主人早就有吩咐。”
崔成友笑眯眯的道“还请满大将军管好手底下的人!”
……
就在崔成友与满桂达成三十万两军售协议的时候,全旭正在向刘兴祚和毛承禄展示全记军工厂生产的新式铠甲。
这种铠甲简直就是在侮辱铠甲,就是一块布质马甲上面,装了六块钢板,但是那几块钢板相当厚,五十步内轻箭都射不穿,而且轻便,经过严格训练的士兵穿着它还能奔走如飞。如果是明军制式的札甲就没这么轻便了,近三十斤重呢,穿上它就没法追击敌军了。
刘兴祚和毛承禄同样喜欢这种轻便,防御能力不错的铠甲,简直就是为了东江军将士量身打造的。
“两千套,我送你们!”
全旭笑道“另外八千套,每套三两银子。你们东江军用盐给折算我就行了!”
“盐!”
“对啊,我也需要用盐!”
全旭笑道“现在的人口越来越多,我买别人的盐也不算便宜,东江镇的盐也需要市场,除了盐,人参、高丽参,还有皮草,这些东西我都需要,绝对比市价高!”
全干如一阵风一样跑过来,全旭看着他的脸色有些不善,就将交易事宜扔给袁世卿,直接带着全干回到了全旭大院。
“怎么回事?”
“刚刚接到急报,有言官弹劾卢大人!”
“弹劾卢大人?弹劾他什么?”
“弹劾他与民争利,弄得治下民不聊生,民怨沸腾……”
全旭愤愤道“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他们就不能到大名府来看看,大名府老百姓现在过的是什么日子吗?与民争利就争出这么个结果?”
“那些言官不就是这样的尿性,他们弹劾卢大人,摒弃了圣贤之道,更大办工厂,鼓动百姓追逐名利,让整个大名府都充满了铜臭!”
全旭的玉米、土豆、红薯、麦子大丰收,特别是玉米,以三十两银子每石的价格卖了出去,而且还供不应求,特别是这些玉米居然高达三十万石,这可是几百万两的大肥肉。
于是,某些人开始蠢蠢欲动。
官场整人就那点套路,一个是能力问题,一个是作风问题。
能力问题很简单,在你管辖的地方找出毛病来,证明你能力不行,直接让你滚蛋。
没有毛病?小意思,想治理好一个地方不容易,想要把一个地方弄乱就太容易了,花点小钱派几个人过去煽动一通就出事了。
作风问题比较损,放现代就是揭发对方包小三神马的,放在古代就不能这样干了,古代三妻四妾是常态,包小三还不正常么?
得从对方的品行着手,挑一些陈芝麻烂豆子的事情出来然后无限的放大,将它归结对对方品行不端上,古代对品行是非常看重的,一个人如果品行不端,会被大家看不起,前途基本也就完蛋了。
不过,搞笑的是,明末绝大多数官员的品行都不怎么样。
全旭冷笑道“这次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好嘛,把主意打到老子头上来了!好,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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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七零章站着说话永远不嫌腰疼(一更)
第一七零章站着说话永远不嫌腰疼
整跨卢象升其实只是第一步,只要卢象升调离了大名府。
对付一无官无权的全旭,那就简单多了。
全旭的钱多、地多、粮食也多,在有权有势的人手中,那就是一块大肥肉。
黄立极倒台,他的三百多万两银子的家产,马上就被大名府士绅们瓜分干净。
就在这时,陈应也跑过来:“全爷,不好了!”
“什么”
“京师有御史言官弹劾卢大人,这只是开始,上来就是几条小鱼小虾,接下来,恐怕就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陈应有些急道:“全爷,赶紧去找卢大人,让他赶紧想想办法!”
“想办法,他能有什么办法想?”
全旭不以为然的道:“那么多人被咱们的油水迷住了心窍,他们要瞒着圣上整垮大名府实在太容易了!”
“那我们怎么办?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将我们的心血毁掉不成!”
陈应掌握着全氏银行,随着银行的扩张,特别是全氏银币份量足,成色好,深受顾客的喜爱。再加上存钱有利息,这让那些小地主、富户动了心思。
现如今,经过近半年的发展,全氏银行已经铺开了十五家分店,总存款超过八十万两银子,贷款出了五十六万余两,一年利润轻松破十万两银子。
当然,这银行还比不上女人坊的盈利。可是,女人坊的发展,已经到了瓶颈,每天的营业额度也就五六千两银子的样子。
除去开销,净盈利有四五千两。
可是,这个全氏银行却让陈应有了更大的野心,假以时日,全氏银行就能成为大明最大的钱庄。
“当屁股决定了脑袋,再荒唐的事情他们也能做得出来。”全旭他拍拍手,笑着说:“好了,都别哭丧着脸了,开心点!天大的事情,等集体婚礼结束后再说,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举办好这次盛会,一来庆祝咱们这里的四百多对新人结成夫妇,二来,也为咱们的发展提供一条明路!”
全干沉默了一会儿道:“全爷,你的意思是……”
“先把幕后黑手找出来!”
“可……”
全干苦笑道:“这幕后黑手藏的很深,不好找!”
“其实,并不复杂!”
全旭伸手敲击在桌案上,缓缓道:“这些当官的,关系往来,无非就是同年、同乡、亲戚、朋友,这几种。”
全旭拿出一笔水笔,拉出屏风后面的白板,在白板上画了起来。
“参与弹劾卢大人的籍贯,你给我列出来!”
“是!”
全干拿着笔写道:“目前为止,参与弹劾卢大人的共有十七人,几乎全部都是六七品小官,他们分别是侍御史陆怀玉,万历四十七年进士出身,松江府人士。翰林编修侯恪、万历四十七年进士出身,归德府人士……”
“等等!”
全旭突然问道:“这个侯恪,与侯恂是什么关系?”
全干拿着资料一看,沉吟道:“侯恂之弟!”
全旭的脸上浮现了一抹笑容:“这不,目标已经出现了,这个侯恪是太常寺卿侯执蒲,兵部左侍郎侯恂之弟,东林党,接着说吧!”
“御使张元芳,万历四十七年进士,松江府人士。给事中王心一,万历四十一年进士,苏州吴县人。御史蒋允仪,万历四十四年进士,江苏常州人……”
看着这些名单,全旭反而疑惑起来。
弹劾卢象升的人,几乎七成以上,都是明确的东林党。
这是怎么回事?
东林党内讧?
还是狗咬狗一嘴毛?
全旭思考好一会儿,突然目光落在了松江府上面,这十七个人弹劾卢象升的人,有一个籍贯的重合点,那就是松江府,有一个名字,进入了全旭的视线中。
松江府华亭县,现任内阁辅臣钱龙锡。
这下,全旭全部都明白了。
钱龙锡为什么要敌视卢象升,根子其实还是出在全旭身上。
全旭之前前往东江镇,给毛文龙送了一大批粮食,还有物资,东江镇熬过了最困难的时期。
其实,袁崇焕杀毛文龙,提前与内阁阁老钱龙锡私晤过,并且告诉了钱龙锡他的打算,铲除毛文龙,入其门夺帅,这是钱龙锡知道的,也就是说,钱龙锡其实是默许的。
钱龙锡为什么要对付毛文龙?
其实,说穿了还是因为利益。
明末时期,各种利益团体,粉墨登场。其中名声最大的就是以东林书院,形成的东林党,这些人代表了东南官商地主和资本家的利益。
东林党的名声大,其实他们的势力一直不大。
作为一个派系其影响最大的应该是明神宗万历后期,短暂的光宗泰昌一朝和熹宗天启初年,至于崇祯一朝,其实自孙承宗于崇祯四年离开中枢之后,“东林党”对朝廷的影响力便几乎为零,根本无法与天启初年“众正盈朝”的大好形势相提并论。
崇祯年间换内阁辅臣更换之频繁如走马灯一般,但“东林党”人却再也无缘于权力的游戏,几个比较大影响力的人物全部在南京陪都坐冷板凳,处于半下野状态。
钱龙锡作为东林党大佬,他为什么要敌视毛文龙?要一心铲除东江镇?
说穿了,毛文龙并没有把钱龙锡的孩子扔不井里,也没有挖钱龙锡家的祖坟,他们的矛盾和冲突,说穿了,还是因为利益。
作为东林党为首的江南集团,其实就是一个官、商、匪各方利益勾结的走私集团,他们走私的渠道,偏偏在福建、广州这一块插不进手,唯有从登州、皮岛到日本,以及华亭这两条水路。
东江镇不听话,只能换一个听话的人。
全旭想到了这里,反而松了口气。
钱龙锡的倒台已经没有几个月了,他也蹦跶不了几天。
全旭是没有办法在朝廷方面扳倒一个内阁次辅,不过,他却可以制造一些意外。
全旭想到这里,望着全干道:“你之前在京师,应该也有一些旧识吧?能不能派上用场?”
全旭不是君子,也不是官员,他不会用官场的那一套来斗钱龙锡,只能用见不得光的手段。
“是有一些,不过都是一些鸡鸣狗盗之街,只怕派不上大用场!”
“这样的人正好!”
全旭想了想道:“你稍等我一会!”
历朝历代,改革都会受过莫大的阻力,崇祯当皇帝的第二年,其实也在廷议淘汰冗官,这个负责人就是钱龙锡。
准确的说,这是对于大明朝的好事。
可是呢,钱龙锡偏偏是站在读书人的立场上,支持崇祯淘汰了驿站系统,结果,身为驿卒的李自成丢了工作,只能造反。
全旭进入自己的末日堡垒内部,他将电脑和打印机、复印机打开。
“廷议汰冗官,帝谓学官尤冗。龙锡言:学官旧用岁贡生,近因举人乞恩选贡,纂修占缺者多,岁贡积至二千六百有奇,皓首以殁,良可悯。且祖宗设官,于此稍宽者,以师儒造士需老成故也。”
帝亦纳之。言官邹毓祚、韩一良、章允儒、刘斯琜获谴,并为申救。御史高捷、史褷既罢。
当然,这一段是钱龙锡干的事,也是为了他倒台埋了下因子。
全旭就掐头去尾,断章取义。
帝谓京官冗何解,龙锡言:“致治之本,惟在于审。量才授职,务省官员。当以省官为首,何也?易于选择,上不至于失人;俸禄易供,下不忧于厚敛;权任专一,无避事苟免之患;员数不多,无纷更生事之忧宗亲以及勋旧无行能者,终不任之,年老及耄或积病智昏,久妨贤路,以行黜陟……
全旭直接将这一段话用电脑打印机打印出来,然后放在复印机里进行复印。
短短半个小时,复印一千余份。
全旭将一千余份复印件放在全干面前:“五日之内,我要让大街小巷,全部知道!”
其实,任何事情都怕上纲上线。
就像所谓的环境保护主义者,整个炮轰,这个污染,那个污染,结果,大量重工业企业被迫关停。
他们还不放过,继续炮轰,现在连洗浴中心都不让烧锅炉,农民也不让烧柴火做饭,非得把灶台封上。
问题是,他们从来不会去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考虑,烧燃烧做饭,一个月怎么也要七八十块,可是农民在农村,随便可以找到柴火,一年下来就可以节省上千块钱。
至于更加可悲的就是摩托车的上班族,被利益团体封禁,被迫骑电动车或者骑自行车。
全旭现在也是学着站着说话不腰疼,虽然说,崇祯皇帝的改革初衷是好的,出发点是好的,可惜,跑错了方向。
裁撤驿站才能节省几个钱?
罢几个有名无穷的学官才能省几个钱?
真正需要动的就是士绅免税群体。
谣言的精髓,那就是真真假假。
钱龙锡向崇祯皇帝谏言淘汰学官是属史,但是至于其他冗官,别说是他,就连头铁的王安石都不敢碰,更何况是钱龙锡。
谁碰谁倒霉。
但是,全旭让钱龙锡动了冗官,还有勋贵,宗亲,官员为了自己的利益,肯定会马上炮轰钱龙锡。
钱龙锡能不能从这个漩涡里脱身,那就看他自己的了。
ps:这一章写的有点卡文,憋了一天。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七一章意外的重逢(二更)
第一七一章意外的重逢
全旭其实已经意识到了自己还没有专门的喉舌,掌握不了舆论,这是非常被动的。
在全干启程准备前往京师之前,全旭望着全干道:“这次你去北京城,帮我收购一家倒闭的出版社,我要办一家报纸!”
“报纸?”
“对,类似于邸报差不多!”
全旭解释道:“不过呢,邸报是给官员看的,报纸是给普通人看的,京师的落迫读书人应该不少,吃不上饭的人也不少,只要是好笔杆子,我可以让他们拿得比三品官还多!”
全干疑惑的道:“我也不懂办报纸!”
“没关系!”
全旭笑道:“等集体婚礼举办好,我就动身前往京师,除了购买一家出版社,当然,主要的是人和店铺,而不是设备,设备,我会想办法比洋人那里购买,主要是写文章的笔杆子,还有那些校正的人才!”
全旭转而望着陈应:“你也去京师吧,把钱庄建好!”
“好的!”
“对了,进入京师,别忘记了给我找工匠,各种各样的工匠,我都要!”
安排好全干和陈应动身,全旭就开始了筹备集体婚礼。
卢象升被弹劾的事情,大名府没有掀起任何波澜。
事实上,早在第一时间,卢象升就上书自辩。
双方开始打起了嘴炮关司,具体如何,全旭没有深入了解。
这个年代的娱乐项目实在太少,全旭为四百多名庄户举办集体婚礼的事情,已经在全家庄镇引起了轩然大波。
在富民街北段,经过紧张施工,形成了一条东西向的街道。
全旭命名为民强街,这条街道不如富民街十六丈宽的街道那么宽,这条街道只有六丈宽,路面以水泥铺成。
形成了统一的门楼,统一的风格。
活动板房建筑是以小时计算的,所以,很快所有的房屋已经建造完成,家俱工坊的家俱也搬到房间里布置起来。
每户每户都贴上大红的喜字,窗户上也贴着窗花,全旭大院与以及各个社区,开始了紧张的卫生大扫除工作。
这些新婚夫妇们,哪个社区的都有,其实新婚的婚房,也并非在民强街,主要是有些家丁兵结婚,他们是有资格分到楼房的。
虽然活动板房比楼房的面积大,但是他们都知道,那些钢筋水泥建筑的楼房,简直就像石头一样结实,拿着锤子砸上去,一砸就是一个白印,哪怕住上十年二十年,保证没有任何问题。
集体婚礼成了一大盛事,采购的物资让富民街的商户们开心死了,新鲜的蔬菜、瓜果、只要质量不差,尽管送过来,成车成车论价,当场结算。
不过全旭依靠是非常忙碌的,没有办法他的草台班子还不够高效。
牛金星也被全旭抓过来写喜字和对联,由于需要的太多,写得牛金星都有些手软。
二娘看着整个全家庄镇到处充满着喜气洋洋,脸上挂着笑容,不过内心里隐隐有些失落。
她与三娘一样,与全旭在一起,虽然说不敢奢望是妻,不过哪怕是妾,大户人家纳妾也要请个戏班子,邀请三朋四友,聚在一起吃吃喝喝。
而她却什么都没有。
全旭也不是木头人,他也发现了二娘的失落,就扶着二娘的胳膊道:“你现在身子不方便,将来,我给你补办一场!”
全旭决定到时候,带着二娘前往他的游艇上,举办一场声势浩大的婚礼。
位于民强街新房子里的庄户,一名身材高大的黑小子,穿着新发的衣服,这是某宝采购的婚庆戏服,标价二百九十九元,大批量采购,全套下来六十九。
做工马马虎虎,不过没有人在乎。
“娘,你看我这身衣服怎么样?”
“好好好!”
高石头,现在被全旭取名为高岩,他是全氏木工作坊的学徒工,今年十七岁,他爹三年前病死了,与他母亲高李氏相依为命。
最让高李氏头疼的就是高石头,高岩的婚事。
在高岩父亲那一代,高家还有八亩地,还是自耕农,可惜,三年前的时候,高岩的父亲高大壮得了重病,身子一天不如一天。
为了给高大壮治病,只好向吕大财主家借了三两七钱银子治病,人没有救过来,钱却花完了。
三两七钱银子的本金,加上丧葬的时候,又借了二两五钱银子,也不知道怎么算的,反正过了半年,就翻到了三十七两。
高大壮家里的八亩地就变成了吕大财主家的,而高石头只能给吕大财主家当佃户,混个水饱。
直到遇到了全旭,手脚勤快的高石头被郭富贵收为徒弟,跟着他学做木匠活儿,刚刚开始三个月是没钱的,不过,管吃管住,还有四斗粮食可以拿。
母子二人倒也攒了一石粮食。
虽然有一石粮食,像高岩这样没有地,没有房子,没有钱的贫穷人家,谁愿意把闺女嫁过来?
果真是穷不过三代,三代之后,穷得娶不上媳妇,就绝后了,哪还有四代?
好在高岩学东西快,手也巧,现在已经有工钱可以拿了,他现在一个月有五钱银子的工钱,加上粮食有六斗。母子二人吃喝是足够了。
好在全旭提出了集体婚礼,分给了高岩一套房子。
这一套房子确实不算大,主屋长十三米,宽四米三,总面积也就五十多平方,加上左右两间厢间,总面积不到一百平方。
高李氏却非常满意,她的手颤抖着,抚摸着用松木打造的大床,崭新的被褥、崭新的柜子,还有桌、案、台。
有了房子,有了稳定的收入,婚事就容易多了。
后来,经过媒人张罗,老冯家的三闺女就相中了高岩,聘礼没有要钱,只要了十六半粮食。
虽然付出了十六斗的粮食,高岩母子二人只剩下不到三斗粮食,可没有钱张罗宴席,也没有钱请唢呐。
好在这一切,都被全旭承包了。
高李氏眼睛红红的,她望着高岩道:“石头啊,咱们家欠全爷的人情可是欠大了!”
“俺知道,俺会好好给他干活!”
“不,光干活还不了这个人情!”
高李氏非常认真的道:“没有全爷,咱们老高家就会绝后的,要不然,你上哪娶媳妇去?等成了亲,你好好干,一旦全爷有需要,咱就是拼了命,也不能没有良心!”
高岩缓缓点点头:“娘,俺知道。金钱债好还,人情债却难偿,不管全爷拿不拿俺当自己人,俺在工坊给他盯着,谁要是手上不干不净,俺一定……”
就在这时,一名庄户在门口道:“高岩,高岩!”
“来了!”
高岩推开门,看着门外的家丁推着大车,大车上装着满满当当的物资:“高岩,提前祝你新婚快乐,早生贵子,全爷赏的,二十斤白面,二十斤大米,两只鸡,两只鸭,十斤糖果,还有花生、瓜子!”
高李氏看着屋里放着的东西,眼泪扑簌扑簌就下来了,她看着全旭与二娘沿着街道缓缓走来,高李氏拉着高岩:“石头,走跟着我去给全爷磕头!”
“全爷大恩,小妇人只能下辈子做牛做马……”
全旭不等高李氏说完,伸手扶起高李氏道:“你太见外了,这是你们应得的,你是叫高……高岩吧!”
“是!”
“小伙子干活不错,你给我干活,我付你工钱,这很公平!”
全旭认真的道:“咱们两不相欠!”
高李氏此时都不知道怎么说了,她望着全旭的背影:“好人啊!”
事实上,像高岩这样的庄户还有很多。
全旭并没有放在心上。
他认为老板与员工的关系,就是合作关系,员工付出劳动,他给工钱,义务已经完成,不用掺杂其他的因素。
二娘兴奋的道:“戏班子开唱了!”
“走过去看看!”
全旭请了不止一个戏班子,大大小小十几个戏班子,还有锣鼓队。
反正这些下九流在明末,生存艰难,他们唱三连堂会,十几个人,没有出场费,多少随心意,赏口饭吃就行。
这是一个唱河南梆的戏班子,用木板搭成了戏台上,随着锣鼓梆子的声响有节奏的响起。
一名穿着大红戏服的花旦在台上开嗓唱了起来。
当然,全旭对于这种古老的戏曲艺术,实在是欣赏不来。
不过,看着二娘兴致勃勃的观看着,他也跟着观看。
河南梆子戏,就是豫剧的前身,生旦净丑多用真嗓,高声部分让全旭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好!”
全旭随手甩了两枚银币扔上戏台。
班主大喜鞠躬:“谢全爷赏赐银饼两枚……爷们们,卖力气唱!”
随着一阵激昂的鼓点声响起,身穿武将袍,拿着花枪几名小生上台,在台上翻起了跟头。
就在这时,汤邱氏带着几名妇女来到台上,她的眼睛缓缓湿润了。
二娘指了指全旭。
全旭一脸不解:“怎么了?”
“你看!”
“大郎!”
汤邱氏的声音非常高亢,正在台上翻跟头的一名小生失神,跌到在台上。
班主的脸色挂不住了:“废物,今天不许吃饭!”
汤邱氏朝着一名小生招手:“大郎!”
汤四喜一边吃着糖人,一边朝着小生大喊:“大哥……”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七二章盛大的狂欢集体婚礼开始(三更)
第一七二章盛大的狂欢集体婚礼开始
“大郎,真的是你,你这一年多去了哪里,既然逃出来怎么连个音信都不捎……”
汤邱氏抓住那名小生的肩膀,又是喜又是怒。
其实,汤邱氏是太急了。
他们一家被土匪冲散之后,压根就没有回家,汤大郎就算是想捎信也没有机会。
汤邱氏挥着拳头击打着汤大郎:“你咋这么不懂事啊,为了你,娘的眼都差点哭瞎了……”班主本来看着汤大郎失误,还非常生气。可是看到汤邱氏出现,他反而不敢发火了。
毕竟,汤邱氏穿得非常体面。
衣服的面料质地不错,仅仅身上的行头,没有十几两银子置办不下来。那个叫汤大郎的孩童,居然穿的是一件小号的青衫,这代表人家是读书人。
班主:“全爷,对不住,我我……”
“行了,行了,你们继续!”
全旭咳嗽一声。
二娘上前,指着了周围围观的百姓。
汤邱氏恍然大悟:“大郎,那个乔氏呢,她有没有跟你一起逃出来?”
“乔氏尚好,娘您稍等一会!”
汤大郎起身朝着班主走去,他与班主轻声低语一会。
不过,班主也是人精。
看出汤邱氏可不是一般人,他没敢阻拦,在人家的地头,他的班主威风可耍不出来。
不多时,满脸油彩的汤大郎带着一名十六七岁的女子,身上衣服虽然补丁垒补丁,衣服还算得体,虽然也很瘦,不过比刚刚开始见到三娘的时候,强得多了。
看样子这个戏班子生活尚且过得去。
汤邱氏看着乔氏,心中更加开心,她领着汤大郎、乔氏以及四喜,来到全旭面前:“大郎,给全爷磕头!”
汤大郎看着娘亲现在穿着大方得体,满脸红光,知道她过得应该不错。
汤大郎内心里寻思着,全旭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难道说,他爹汤显贵给这个叫全爷的当护院?
除非这个解释,否则他娘与四喜,不可能生活这么好。
“哎,哎,算了,你们先回家吧,晚上咱们一起吃个饭!”
汤邱氏朝着全旭福了一福,带着儿子儿媳妇,朝着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全旭虽然给了汤邱氏商铺,事实上,她与四喜并不在汤记足衣店里居住,汤记足衣店的门脸不小,而且地势也挺好。
汤大郎好奇的问道:“娘,怎么没有看到三娘!”
“三娘现在不在全家庄镇,全爷说,三娘正在她训练一批侍卫,暂时没有回来!”
“就她娘两下子,还教别人,误人子弟!”
汤大郎的大名叫汤宝和,自小跟着汤显贵练武,底子不错,如果兄妹对打,事实上,三个三娘也不是汤宝和的对手。
跟着汤邱氏走了足足一刻钟,他们一行四人来到汤记足衣店门口。
汤宝和看着硕大的门店,以及店里摆放着的各式各样的足衣,一脸诧异:“娘,这是咱们家的生意!”
“对!”
汤邱氏此时的心情相当好,摆摆手,望着店里的店员与伙计:“先别忙了,都过来!”
此时汤记的员工足足有三十多人。
汤邱氏指着汤宝和道:“这是我大儿子!”
“见过少东家!”
“这是我大儿媳妇,我们汤家的大房!”
“见过少夫人!”
甭管汤邱氏曾经多么落魄,现在她却是身家过千两财主了。光凭这幢商户,虽然不能转卖,可是租金却高达三十几两银子。
汤宝和自然知道汤邱氏其实一直要强,更加好面子。
他跟着汤邱氏参观了汤记的足衣店前面的店铺,后面的作坊,二三十台纺纱机、还有织布机。汤宝和暗暗点头,看来他爹爹这一年多,赚了不少钱。
“我爹呢!”
说到这里的时候,汤邱氏的神色有些暗淡:“你爹走了,自从咱们分散以后,你爹熬了一个多月,还是没有熬过去,他要是活着,看着咱们家这样,肯定会开心,可惜了,他就是命苦,没有这个福气,现在好了,四喜现在已经上学了!”
汤宝和看了看脸上抹着糖浆的四喜。
四喜兴奋的道:“大哥,我会写字了!”
说着,四喜伸出手指,塞进嘴里,沾着唾液,在桌案上写着“汤宝和”三个字,虽然有些歪扭他兴奋的道:“这是你的名字,汤宝和,哈哈……”
“四喜真聪明!”
汤宝和此时反而更加疑惑,他爹没了,光靠三娘,就挣了这么一大笔家业?
汤邱氏看出了汤宝和的疑惑,将他们如何遇到全旭,如何熬过了最寒冷的冬天,全旭如何从无到有,从一点一滴,把一片蛮荒的碱荒地,建成了繁华的全庄家镇。
汤宝和一脸感慨。
他与其妻乔氏,扔掉了身上的包裹,土匪们看着二人没有长物,关键是汤宝和手狠,一连打倒了五六名土匪。
这些土匪见状也没有死追着他们不放,就这样,汤宝和带着乔氏逃到了内黄县,跟着其他流民流浪了三个多月,后来他遇到了现在的班主,凭借着敏捷的身手,充当了小武生跟着戏班子混饭吃,乔氏则跟着戏班子洗洗涮涮。
乔氏开心的道:“三娘也是一个好命的,以后就享福了!”
“别提这个憨丫头,她差点没气死我!”
“婆婆怎么了?”
汤邱氏有些不满的道:“明明是她先,偏偏让辛家那个丫头抢了先,全爷这么大的家业,有了一儿半女傍身,那才安稳!”
乔氏苦笑不得的道:“这事都是命!”
汤邱氏道指着汤宝和道:“先去洗洗你的脸,咱们回家!”
“回家!”
“这不是咱们家?”
“不是,这是咱们家的店,咱们家里大院里,距离这边远着呢!”
汤邱氏带着邱宝和朝着全旭大院走去。
“汤主任好!”
汤邱氏急忙介绍:“这是我大儿子,这是我大儿媳!”
汤宝和有些不解:“娘,你是什么主人?”
“主任,不是主人!”
汤邱氏有些显摆的道:“刚才咱们走过的那条街,叫富民街,整个街上有商铺一百九十二家,住户六百二十七家,都属于我管!”
“娘,那你岂不是比保长大!”
“保长算个啥!”
汤邱氏的小屋,与庞大的店铺相比,显得有些寒酸。
不过,由于采取了两室一厅的设计,有厅有卧室。
汤邱氏指着一间空房间道:“这是我给你们留的,一直都没有住过,这是我给你做的新衣服,试试合身不!”
汤宝和看着汤邱氏屋里的陈设,看着玻璃镜、看着电子节能灯,看着屋里满满当当的罐头肉、火腿,还有米面、被褥。
他感觉恍然如梦。
乔氏与汤邱氏在小厨房里做饭,汤邱氏一边做饭,一边向汤宝和道:“你来得正好,全爷这边正缺人,咱们是一家人,他的家业太大,你能给他看着点,别让外人占了便宜!”
……
终于,良辰吉日到了。
此时的全家庄镇不仅上万人过来参加这个集体婚礼,同时,大名府的十县一州,甚至连河南、东昌府、彰德府、广平府、河涧府各地数万百姓,前来参加所谓的集体婚礼。
民强街、富民街、滨河街、松树林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人,这让全旭在明末第一次感觉到了什么叫人山人海。
当然,最开心的还是富民街上的商人,以及闻讯而来的小商贩们,这些人过来,都是给他们送钱。
十几个戏班们,卖力的喝着堂会,数百鼓吹手,一直鼓吹着,虽然没有使用扬声器,但是,如此壮观的场面,不少胆小的家伙让这人头攒动的大场面和那震耳欲聋的声浪给吓得面色发白,这么多人,万一动起手来,他们还不得变成肉饼啊!
刘兴祚兴奋的道:“这才是盛世场面!”
毛承禄感叹道:“长见识了!”
全旭撇撇嘴,他在人群中突然看到卢象升以及陆凤鸣等官员。
全旭急忙走过去:“卢大人,您怎么来了?”
“我怎么了来了!”
卢象升没好气的道:“你搞这么大声势,就不怕万一闹出什么乱子!”
为了这个集体婚礼,卢象升可没少操心,大名府步弓手青壮,他集结了三千人马,就在十里之外,万一有什么乱子,可以及时弹压。
全旭苦笑道:“卢大人,你也知道,我这里的庄户,大都是身无分文的穷光蛋,我不给他们操办婚事,他们哪有钱成婚?不成婚,怎么会有孩子?没有孩子,将来怎么办?”
卢象升还真是无言以对。
四百多对新人,穿着崭新的衣服,新娘盖着红盖头,由各自的新婚丈夫用红绸牵着,他们一起走在民强街道上,排成整齐的队形缓缓走来。
“卢大人,您来的正好,这个主婚人还是由你来当吧!”
“别!”
卢象升急忙摆手道:“你自己搞的事,你自己去!”
全旭毫不畏惧,直接登上主席台,拿着一个铁皮卷成的喇叭:“古人云,成家立业,先成家,才能立业。又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结婚是非常重要的事,各自各地的宾朋,为列位新人送上最诚挚的祝福,新婚快乐,早生贵子!”
“新婚快乐,早生贵子!”
欢呼海啸一般的欢呼声,如同海浪一般,层层叠叠,一浪盖过一浪。
“下面进入集体婚礼第一项,鸣炮、奏乐!”
“啪啪啪……”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七三章结婚从来不是容易的事(一更)
第一七三章结婚从来不是容易的事
“啪啪啪……”
在全家庄镇的富民街、民强街、松树林、滨河街的街道上,挂满了鞭炮,这些在后世已经被禁止燃放的鞭炮,被全旭以抄底的价格购买了下来。
足足上万挂鞭炮开始陆续点燃,整个全家镇都陷入了硝烟之中。
成年人、小孩、围绕着燃放的鞭炮,兴奋的得手舞足蹈。
这些鞭炮燃放了足足两刻多钟,这才慢慢停止,整个全家庄镇就陷入了红色的海洋,红色的炮皮,就像下雪一样,散布到处都是。
随着炮声停止,小孩子们就冲到炮皮堆里,到处寻找着没有爆炸的鞭炮。
卢象升隐隐有些心疼:“这得多少钱?”
用全旭的话说,其实没有多少,也就是半张床而已。
在郭富贵等三百多名木匠师傅,联手打造,耗时将近半年打造而成的金丝楠木千工拔步床,在后世以一千八百八十八万元的天价卖掉。
当然,这张床并不是用来睡的,而是被土豪用来收藏的。
随着鞭炮声结束,锣鼓声也渐渐弱了下来。
全旭再次拿起铁皮喇叭,望着众人道:“各位父老乡亲,各位宾朋,各位乡绅,各位商贾,今年全家庄镇发展得不错,比周边任何一个州县都要有活力,都要有希望,一个有活力、有希望的地方,肯定是有前途的。我们的粮食获得了丰收,我们所有人不用担心再会饿肚子,我们的窑厂产出了上千万块砖瓦,正在努力建造房屋,为我们挡风避雨,我们的铁匠工坊制造了数万台压水井,仅大名府之内就足够数让无数良田……”
直到此时,卢象升终于明白全旭花大价钱给庄户举办集体婚礼,吸引各地百姓前来观礼,又是免费酒水,又是美食,又是赏赐新衣服……
原来,全旭是在上面打广告。
全旭在台上说着全家庄镇的产业产能,以及对外销售价格,购买多少会有多少优惠之类,偏偏全旭在宣传他的广告时,不时的加夹着其中的优惠,让人一个字都不敢漏掉。
虽然没有采取扬起器,不过全旭却采取了人力接力的方式,全旭说过一句,下面跟着三百多名大嗓门的家丁兵,他们喊口号,这嗓子早已练出来了。
全旭在这场集体婚礼的投入,看似很大,其实还真不大。其中最大的一头,就间房子了,但是,无论活动板房,还是那种砖瓦房,成本其实很低。
主要是窑厂是他的,现如今窑厂的工匠们,每个月的开支是六千八百余两左右,这其中包括工匠、师傅、管事的薪水,以及工人们的吃喝拉撒。人均工资在一两三钱银子左右。
但是在明末这已经属于高薪人群了,但是窑厂每个月出产的砖瓦在六千万块左右,平均一块砖瓦的人工成本大约是一两多银子,也就是说十块砖瓦,相于一文钱。
普通农民造价同样大小的院落,光砖瓦费用成本就需要二三十两银子,但是,全旭的生产成本大约在十两左右,便宜将近一半。
至于活动板房,那个价格更加便宜。
全旭的讲话,跟工作报告差不多,就是告诉大家今年全家庄镇总共生产了多少粮食,非常庄户一个月可以赚多少钱,可以赚多少粮食,可以领几套新衣服,等等。
老百姓听不懂太过深奥的东西,但那一个个数字却是非常直观的。
全旭不仅仅是给商贾打广告,同样也在吸引高素质人才。
全家庄镇的发展,其实已经陷入了瓶颈。
他可以用辽东彪悍、擅长骑射的辽东百姓,武装成军队,可是有些问题是没有办法的,比如,金梯书院的教师力量。
当全旭宣布牛金星、孙祖望这样的教师,每个月可以拿十两银子,分一套房子,每个月还有三十斤肉、六十斤白面、五十斤大米的时候。
正在台下的那些秀才们顿时酸了。
“什么玩意,不学无术,还敢误人子弟,我去,我就他们强!”
同时,他们心中在想,要不要找全爷碰碰运气?
全旭同时在台上宣布,全家庄镇的金梯书院将会在接下来扩张,成立拥有二十六个班级,学生超过八百人的时候,台下又开始沸腾了。
从各种工匠、大师傅、小师傅、学徒工每个月可以拿多少钱,还有多少粮食,这下再加上那些新婚夫妇的现身说法。
前来参加观礼的人们,心思不约而同的活络起来。
全旭把修了多少路,给多少孤寡老人发了钱。拿这些钱办了多少好事一说,老百姓无不放声欢呼,掌声跟潮水一样,把全旭的讲话给打断了好几次。
站在台下的卢象升微微有些感慨,这些老百姓对全旭是发自内心的尊敬和爱戴。
“明年也许会更加艰难,也许天灾会降临到我们头上,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们大家齐心协力,再大的困难也是可以战胜的!”
全旭接着说道:“下面开始集体婚礼第三项!跨马游街!”
集体没有办法展显什么迎亲,接亲的习俗。不过,每个新娘坐花轿的,新郎骑马,为了这个集体婚礼,全旭可是把整个大名府包括周围的花轿都租了过来。
新郎骑马,新娘坐轿,一对新一对新人开始游街。
众百姓围着这支庞大的队伍欢呼雀跃着。
随着众新人从民强街最东面的婚礼现场开始,一路南向西,进入民强街与富民街交岔口,然后向南,沿着富民街走到滨河街,从滨河街走转到婚礼现场。
全旭则从台上跑下来,来到卢象升身边:“卢大人,怎么样,热闹吧!”
卢象升缓缓点点头:“非常热闹!”
“对了,税粮我明天准备启运,一共麦子一万八千石,额完成任务!”
按照规定,全旭只需要交纳一万五千石粮食就足够了。可是卢象升却要玉米和土豆,全旭真亏心啊。
玉米晒干,至少要亏百分之三十到四十的水分,至于土豆,那就更多了。
卢象升望着全旭道:“你准备种冬小麦?”
“是啊!”
卢象升最终叹了口气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现在大名府其他地方还很穷,这可不行,你得想想办法。”
全旭望着卢象升身后的王玉郎、李善、赵德有、刘得发等大名府的保长们,顿时明白过来:“卢大人的意思是,办集体农庄?”
“是,有这个想法!”
在以前,全旭刚刚抵达大名府的时候,王玉郎他们还看不起全旭这个外乡人,短短一年未到,全旭需要他们所有大名本地人仰望了。
“这个……”
全旭道:“今天先办婚礼,大家吃好,喝好,回头咱们再详谈,这话也不是一句话,两句话的事!”
“好好,好应该的!”
“下面进入弓箭礼!”
儒家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农民六艺,会种地,会施肥,会挖渠、会盖陵墓,会修城池,会打仗。
其实,不要吹什么大毛是战斗民族,汉人才是真正的战斗民族。
新郎拿着弓箭,当然箭镞是没有的,要不然会出人命。
“第一箭射天,感谢天赐良缘,祈求上天保佑新人幸福平安,第二箭射地,祝福新人地幸福美满,地久天长!第三箭射轿,祝福新人肝胆相照,长相死守,永结同心!”
什么事情就怕多。
当四百多对新人,跨马游街归来,拿着包裹着红绸的弓箭,开始挽弓射箭。
当然,在这个环节也闹了不少笑话,也有的用力过猛,直接把花轿射穿。
有也的射到其他人的花轿上。众观礼百姓哄然大笑。
在弓箭礼之后。
像走米袋,寓意代代相传。
跨火盆,新娘从炭火盆上跨过去,表示洗去进门前的晦气和不祥,新婚日子红红火火。
跨马鞍,代表婚后平平安安。
事实上这套婚礼流程,在后世几乎简化干净了,估计很多人连什么是弓箭礼、什么是走米袋,什么是跨鞍都不知道。
最终集体婚礼进入了最关键的环节。
有请双方父母以及长辈亲人上场,当然,卢象升这个父母官也被请上台去。
开始准备拜堂的环节。
不过,在这个时代,台上台下,却哭声一片。
能参加全旭这个集体婚礼的人,几乎九成九都是因为穷,自己置办不起婚礼。
结婚好像已经不简单单只是两个人相爱就可以了。
今天的人结婚之前女孩子就要求男方得有车有房,彩礼二三十万。
这样的婚礼对于一般人来说还是挺“奢侈”的。很多年轻人会吐糟后世聘礼金又多贵,其实在古代也是一样,结婚之前一定要有六礼,就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过程一样都不能少。
到了宋代,这人们就更加注重彩礼了,因为彩礼越多,说明男方背景越雄厚,那样对女儿来说后半生无忧,对娘家来说也是给自己找到了靠山。
以宋代普通百姓纳采,就是纯礼金,大约在十千左右,就是一万枚铜钱,按照宋朝的购买力,相当于人民币十五万左右。
结婚从来不是容易的事情。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七四章老实人发怒后果很严重(二更)
第一七四章老实人发怒后果很严重
更何况,纳采只是一方面,整套繁琐的流程下来,没有几十万打不住。
古代虽然讲究门当户对,像言情里写的那样,一个贫困人家的女子,嫁入豪门,从而飞黄腾达,走向人生的巅峰。
在等级森严的古代,这几乎不可能实现的。唯一可以实现的是成为豪门或有钱人的小妾。不过,问题是,成为小妾,和娶妻不一样。
妻为聘,妾为买。
无论在男方或女方家里,小妾几乎可以和财务划为等号。
不是贫困农民,体会不到农民的不易。
在后世的农民,还可以进城打工,挣点种地之外的收入,可是明末的农民,他们却没有这个渠道。
他们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土地上的收入,在风调雨顺的时候,他们的日子虽然苦,勉强可以支撑得下去。
也可以简朴节约,穷其一生之力,为儿子娶上媳妇。
只是,明末小冰河时期,这就更难了。
更何况,这些人大部分都没有了自己的土地,则会更加困难。
如果不是全旭帮助他们,承担建造房屋、婚宴、喜服、纳采的所有费用,此时的全家庄镇庄户们,其实也只有那些家丁兵、大小管事、工匠师傅勉强有这个自己的实力。
集体婚礼的主要参与者,清一色是贫困家庭,全旭承担的就是这方面的费用。
统一置办,事实上,更加省钱。
毕竟,统一置办的喜饼、干果以及糖、肉等物资,在后世真值不了几个钱,四百多对新人结婚,全旭投入的成本,与他释放的鞭炮差不多,总共九百多万出头。
加上活动板房,事实上也不过两千三百万块。
不到两张床的钱,小投入,全旭却取得了极大的成果。
此时,袁世卿已经收入了不下一百张投书,都是想前来金梯书院当老师的读书人,至于郭富贵、杜亮、牛结实他们也接到了很多人的询问。
可以说,全旭这次集体婚礼,既解决了四百多对青壮男女的婚事,同时也让全旭获得了大量的商品订单,更招募一批高素质人才,简直就是一举三得。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随着司仪高唱,场面顿时乱了起来。
高岩的老母亲高李氏,带新郎儿子高岩、儿媳妇朝着全旭下跪磕头,感谢。
这一发不可收拾,呼呼啦啦四百多对新人,连着他们的父母、兄弟、姐妹,一两千人朝着全旭磕头。
“谢全爷!”
全旭上前虚扶:“大家起来吧,今天是大喜的日子,值得高兴,哭哭啼啼,成什么样子!”
这下,哭声更大。
“夫妻对拜,送入洞房!”
接下来的流程就是开席,场面更加壮观。
人数太多,自然不可能全部坐得下,哪怕全旭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可是周围的百姓越来越多,特别是这种有免费吃的好事,原本上午的时候有几万人前来,现在更是人山人海,根本就挤不动了。
桌子是没有的,几万人吃饭,那需要多少桌子?
没有桌子,其实很好办。
直接上大木板,家俱工坊里用来阴干的木料,厚约三指,宽约一尺半,长约三丈,直接三块木板拼在一起,底下用砖头垒成三尺高,铺上桌布,齐活了。
至于盘子,肯定也是不够用的。
没有盘子,直接用不锈钢盆,容易清洗,也方便使用。
饭菜倒是非常丰盛,十五吨冷冻白条鸡,十五吨冻鸭,五吨冷冻猪肉,鱼倒是在这边采购的,因为价格相对便宜。
五斤重的大鲤鱼,才一钱银子,相当于一枚银币可以买十条,全旭让袁世卿采购了三万条,直接把广平府、开州附近的渔民乐疯了,他们一天的销售量,比他们一年都多。
有鸡、有鸭、有肉,有鱼、像莲藕、生姜、葱、蒜、白菜,有一部分是后世采购,有一部分则是明末采购。
光做饭的厨师和厨工就多达上千人。
直径一尺的不锈钢盆,满满当当装满了鸡块炖土豆,红烧鸭肉、烤板鸭,清炖白条鸡、红烧鲤鱼、糖醋莲藕、酸菜白肉、猪肉白菜炖粉条、小葱拌豆腐、青椒豆腐皮,韭菜鸡蛋、红烧狮子头(肉丸),紫菜蛋花汤以及胡辣汤。
每个长条桌放十二盆主菜,两盆汤,外加一盆白面馒头、一盆水煮红薯、一盆水煮土豆,还有玉米窝窝头。
看着桌上的饭菜,汤邱氏长长叹了口气。
“真是太浪费了,就是有一座银山也会被吃光!”
汤邱氏发了几句牢骚,她指着旁边的位置道:“大郎,乔氏,你们过来做,四喜跑哪里去了,四喜,你小王八蛋,赶紧过来,晚了就吃不上了!”
四喜被汤邱氏拉着坐在一边,拿着筷子开始大吃起来。
“随便吃,不许浪费!”
此时,全旭的八百多名家丁兵,换装成城管大队的套装,在街道上维持秩序。
全旭带着卢象升等人,自然是进入全旭大院里就餐,街道上的露天流水席,则是专供庄户以及前来参加集体婚礼的宾客。
酒水是采购的纯粮食酒,六块一斤,全旭购买了足足十五吨,把那个小酒厂的存货一扫而空。
那家小酒厂的老板,差点没有给全旭下跪。这家小酒厂销售困难,已经经营不下去了,有了全旭,简直就是雪中送炭。
全旭更绝的是,花了五十五万,连酒厂的锅炉、酿酒设备,包装设备、各种瓶瓶罐罐,酒糟、老酒,所有一切,打抱买走。
当然,这家全钢结构的酒厂连厂房也给全旭了。
这种厂房结构简单,成了全旭的最新产业,当然,这次婚宴流水席,其实也是为了打全旭的新酒厂广告。
他现在的粮食很多,肯定吃不了那么多,全旭也没有想过当粮商,他就准备自己酿造一部分高度纯粮食酒,不仅仅可以用来喝,也可以充当将士们的治伤杀毒良药。
“小哥,能不能再给我来一碗酒!”
“一碗,你能喝半碗,算你牛逼!”
“来嘛,保证喝完!”
前酒的家丁抱着大坛子,挨桌散酒。
数千上万人吃饭,那叫壮观。
往往一车馒头,没走几步路,就被瓜分干净。
几百口大锅,不时的烧火做饭,家丁兵可是忙坏了,不少人发着牢骚。
“这些人都是属牲口的,太能吃了,一个半大的孩子,干了四个馒头!”
“别提了,我都烧了五百多只鸭子,现在还不够!”
卢象升与全旭走在流水席边上,看着众百姓狼吞虎咽,他有些感慨。
如果不是全旭,这些百姓,很多人恐怕一辈子也吃不上如此丰盛的饭菜。
“我听说,你准备去国子监读书?”
“是!”
全旭苦笑道:“袁公的美意,我只能……”
“多读书也好,你要是能考中进士,成为一地父母官,也是福泽一方!”
“难!”
全旭摇摇头道:“如果没有卢大人庇护,我这里恐怕什么也做不了,那些士绅,就会把我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
有些事情是避不开的。
全旭不由自主的提到卢象升的问题上。
卢象升的眉头皱起:“本府遇到的小麻烦,不用担心,你好好读书,明年玉米、土豆和红薯,大面积种植,老百姓的日子会好过一些!”
全旭点点头。
虽然大名府的全家庄镇数万人欢聚一堂,举办集体婚礼,胡吃海喝。
可是,身在京师的内阁次辅,钱龙锡却怒火中烧。
因为他的府邸被人破了一院黄金。
从昨天晚上开始,京师的大街小巷,突然出现了关于崇祯皇帝要廷议淘汰冗官的事情,这事,确实是崇祯皇帝想节流,淘汰一部分官员。
可是,钱龙锡哪敢接这个话茬,他只好避重就轻,说淘汰学官,毕竟学官人少虽然不少,却是清水衙门。
掌握着士子仕途的关键在主考官手中,而非兢兢业业的老师,所以柿子捡软的捏。
钱龙锡也算是给崇祯皇帝一样交待。
然而问题是,现在出现的一张纸,上面详细的记录了钱龙锡在与崇祯皇帝对话的细节,前面倒是中规中矩,一字不差。
可是,后面却完全是胡扯了。
“致治之本,惟在于审。量才授职,务省官员。当以省官为首,何也?易于选择,上不至于失人;俸禄易供,下不忧于厚敛;权任专一,无避事苟免之患;员数不多,无纷更生事之忧宗亲以及勋旧无行能者,终不任之,年老及耄或积病智昏,久妨贤路,以行黜陟……”
钱龙锡除非是脑袋被驴踢了,去动皇亲勋贵,以及庸碌无能的官员。
别说他是钱龙锡,就算是张居正、王安石,也不敢动冗官这座大山。
谁知道明朝冗官多,可是谁动谁死。
可谣言一夜之间,传遍京师,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
他钱龙锡要学房玄龄和魏征,对文武百官动屠刀。
这事能够如此顺利,主要是感谢言官邹毓祚、韩一良、章允儒、刘斯琜,御史高捷、史褷这六人。
这六人都是老实人,但,老实人发怒后果很严重。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七五章家丁兵第三次扩编(三更)
第一七五章家丁兵第三次扩编
这六人就是钱龙锡挑出来老实人,没有后台,不拉帮结党,扔出来给崇祯皇帝一个交待的。
你要裁撤官员,我给你裁撤了。
撤了六个言官和御史,再加上学官罢免,每年可以为国朝减少两千六百两银子的支出。
崇祯皇帝也看出了钱龙锡的意思,非常敷衍。
可是,他并不是实权皇帝,只能忍了。
崇祯皇帝忍了钱龙锡的敷衍。
但是,邹毓祚、韩一良、章允儒、刘斯琜等人却忍不了。
老子十年寒窗苦读,千军万马,从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一路杀到中了进士,毫不容易熬到了一个官儿做。
这个官不大,每月俸禄75石或一年45两白银,在京城生活其实,非常免强,说句不好听的话,六七品的御史和言官,他们的合法收入,只相当于马夫。
日子虽然清苦了一些,但是却比平头百姓强啊,至少他们不用承担税收,也不用负徭役,而且平头百姓见了,也要恭敬的喊声大人。
政治地位在哪里。
可是,你钱龙锡想学名臣,邀直就可以了,为什么要拿我们开刀?
六个苦命相连的老实人,在看到这名密抄之后,三下一合计,这口气不等忍。
于是,六个人雇佣了六辆马车,购买了几千斤大粪,装在坛子里,封上盖子,运到钱龙锡门口。
“你们是?”
钱龙锡家仆们以为这是来给钱龙锡送礼的,毕竟,他们家的老爷可是刚刚拿这六位开刀。
“我们给钱阁老送了一份土特产,还忘笑纳!”
“这……诸位大人不是让小的为难吗?”
门房嘴里说着“要是让我家老爷知道,那还不打断我的腿!”
门房打开大门,六个人,带着十数名仆从,带着六辆马车,顺利进入了钱龙锡的府邸上,然后……
“我们给钱阁老送黄金来了!”|
大勺子一抄,揭开马车上的盖子,舀起大粪便,开始天女散花。
钱龙锡家仆们抱头鼠窜。
六个恍若疯癫的样子,舀起大粪,给钱龙锡家里来了一个满府都是黄金。
足足数千斤大粪,整个府邸臭气熏天。
钱龙锡正在当值,其实他隐隐感觉有些不对劲了。
这背后绝对有幕后推手。
古往今来,想设官容易,想取消那就难了,官员之间的关系向来都是盘根错节。
房玄龄和魏征敢动,那是因为有玄武门之变,李世民得位不正,官员集体抗拒。在这种情况下,李世民支持,房玄龄和魏征成功了,他们将朝廷的三千多名中央官员,干掉了一半多,只保留一千四百余人。
可,问题是,崇祯不是李世民。
李世民为天策府兵马保驾护航,可崇祯有什么?
天子亲卫锦衣卫?
那就是一个筛子,锦衣卫听谁的?只有天知道。
就算是锦衣卫指挥使骆养性,他也不能如臂指使,更何况崇祯?
与唐朝相比,明朝的官员多了十倍、三十倍不止。
可是,谁敢动?
反正,钱龙锡可不想死无葬身之地,他不敢动。
好在谣言太离谱,廷议可有不少人参加,足足五六十人,他们是知道真相的。
就在钱龙锡自我安慰的时候,门房递过来一个条子,家里出事了。
还没有等钱龙锡回到家中,他刚刚落轿。
一名身穿长衫的士子,拿着一柄长剑,指着钱龙锡“老狗,某家要为民除害!”
当然,内阁次辅为可能被一名士子当街杀掉,他身边的扈从急忙把这名士子拦住。
可不曾想,胡同响起噼里啪啦的脚步声,足足上百名身穿长衫的读书人,大呼小叫的跑过来,众读书人围着钱龙锡挥舞着拳头,放声大骂!
“老狗,受死!”
“某家要为民除害!”
“老狗不死,吏治不明!”
“老狗不亡,朝廷不昌!”
“欺世盗名,男盗女娼!”
“生个儿子没!”
……
钱龙锡此时感觉委屈极了,我做什么了……
钱阁老的倒霉,其实只是一个开头。
被一群读书人当街大骂,他百口莫辩,就像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来。
结果,众读书人还不解气,也不知道谁带头,一只靴子扔向钱龙锡。
“老爷小心……”
这只是起了一个头,结果众读书人仿佛想了起来,他们拿着自己的鞋子,或者找砖瓦,朝着钱龙锡砸去。
“臭鸡蛋,不要钱,随便砸!”
看热闹的不嫌事大,开始蛊惑读书人。
钱龙锡瞬间就被臭鸡蛋,烂菜叶以及各种垃圾埋起来了。
接着如同雪花一般的弹劾奏折涌向宫中。
虽然这个密抄大部分不实,然而,这却与大动作前的试探一样。
钱龙锡拿了六个开刀,又动刀对付学官,很可能就是试探文武百官的反应。
如果没有反应,这屠刀就落下来了。
至于,弹劾卢象升。
卢象升算个毛线,先除国贼,要不然,钱龙锡就要对付他们了。
此时的大明文武官员,非常团结,不分勋贵和武臣,不分中枢和地方,一起弹劾钱龙锡。
什么收受贿赂,卖官鬻爵,勾结阉党,欺君罔上,什么治家不齐,私德有亏,与寡嫂通奸……
钱龙锡此时是欲哭无泪,他感觉比窦娥还冤枉。
……
广宁门里,有一幢繁华的酒楼,临街靠窗的包间内,陈应听着全干的汇报,目瞪口呆道“这……这就完了?”
“现在还没有完,不过,离完差不多了!”
全干笑道“哪怕是内阁大臣,只要被弹劾,他只能退位让贤!”
陈应拿着这张百余字的密抄“就这,有这么大的威力?”
“哈哈,这只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全干笑道“内阁才几张椅子,那是有限的,作为文官,哪个不想当内阁辅臣?那些当官的,对于官位子,可比恶狗遇到骨头更凶狠!”
全旭当初要对付钱龙锡的时候,陈应还以为他是异想天开。
毕竟,双方根本就不对等。
钱龙锡是内阁次辅,皇帝面前的红人。
而全旭呢,连个生员都不是,不对,他现在是了,只要办理入学,他就是国子监生。
但是,就算是贡生,也距离内阁辅臣十万八千里。
这简直就是说,蚂蚁要啃死大象,说出来也会让人贻笑大方。
结果呢。
短短几天功夫,局势瞬间大变。
堂堂内阁次辅,家人被人泼粪,家仆出门被人殴打,钱龙锡也被人砸伤了额头。
一个在京师可以被人随意砸伤额头的内阁次辅,他的政治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
陈应突然想起黄立极。
黄立极的全家死亡,本来就是对卢象升的必死之局,无论如何一个失察之罪是跑不掉的。
结果,全旭只用了一个魏忠贤的神位牌,就让黄立极被褫夺了一切勋爵和待遇,家产也被大名府士绅们瓜分干净。
现在是内阁次辅。
全旭还真是内阁阁老的克星啊!
陈应收起回纷乱的思绪,望着全干道“全爷让你办的事情,怎么样了?”
“已经差不多了!”
全干笑道“京师这个地方,就像做梦一样,有人升官发财,有人家破人亡,在咱们对面,你看到了吗?距离广宁门不到五百步,出入城非常方便!”
“看到了,这有十几亩地,应该不便宜吧!”
“不,一分钱没花!”
全干冷笑道“锦衣北镇抚司刘侨送给全爷的礼物,这是一个什么大官的店铺,没有三四万两银子可买不下来!”
“还有女人坊呢,这个地方需要放在内城!”
“正瞧着呢,好地方不好找!”
陈应一拍额头“忘了正事,这大好的消息,应该马上禀告全爷!”
“哈哈,晚不了!”
全干笑道“我已经禀告全爷了,最迟明天晚上,消息保准到了全爷手中!”
……
随着别开生面的集体婚礼举行,虽然流水宴已经结束。
可是,全家庄镇的人流量非但没有降低,反而越来越多。
这年头百姓的娱乐项目实在是太少了,富人还能打打猎,逛逛窖子听听小曲,普通老百姓一年到头都在田里忙活着,了不起就是在祭祖啊,中秋啊,过年啊之类的盛大节日里看几场戏,没别的了,好不容易有了这么一次盛况空前的盛事,他们当然不能错过了,都是削尖脑壳往里挤。
秋收之后,大名府的百姓种地,几乎都是种一季,主要是没有化肥,肥力不够,别说种两季,就算是每年种一季,还需要休耕。
上田是三年休耕一次,中田是每两年休耕一次,下田几乎是一年休耕一次。
主要还是没有化肥。
像后世一年两季,一年三季,没有化肥试试,连本钱都收不回来。
闲暇下来的百姓,急忙返回全家庄镇工作,建造城堡的建造城堡,能打铁的打铁,能做砖瓦的制作砖瓦。
全旭的小型化肥厂也开始了基础建设,利用砖瓦,把厂房建起来。另外,酿酒厂、罐头加工厂也开始建设。
随着全旭养殖厂的规模越来越大,等到猪、羊、鸡、鸭、鹅出栏,这些肉食可没有那么大的市场消耗。
全旭只能制造罐头,方便运输,方便存储。
就在这个时候,第二批辽东百姓迁徙的百姓也抵达了全家庄镇,这批百姓共计二千七百余人。
家兵丁可以再扩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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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七六章秋风萧杀建奴异动(一更)
第一七六章秋风萧杀建奴异动
“全先生!”
全旭有些意外,没有想到这次来到这批移民,居然还有耿仲明。
全旭望着耿仲明笑道“耿将军!”
“全先生太见外了!”
耿仲明露出一脸憨厚的笑容“帅爷让我向您问好!”
“好好好,一路辛苦,先进家里,好好歇歇!”
全旭有些疑惑。
与第一批辽东移民并不一样,经过全旭的充分准备,此时从东江镇抵达登州上岸的辽东百姓,就可以在补给点获得充足的补给。
换上新衣服、鞋子、然后,吃饱喝足,开始上路。
毛文龙为了获得毛承禄信中所说的装备,从东江镇搜刮了一批皮毛、人参、玉石、包括他们东江镇生产的海盐,当然还有辽东的特产海带。
在全旭之前,东江镇还真不知道这种海带能吃,他们只是偶尔没有办法的时候,让水师官兵从海里捞些海带喂马,马倒是吃这个东西。
不过东江镇的马匹太少,根本就需要不了多少。
众所周知,海带可是好东西,晒干以后,容易储存,也方便运输,更关键的是,营养价值高,可以凉拌,也可以清炖,与排骨、肉块一起炖,口感极佳。
在后世干海带每斤差不多五六块钱,全旭给毛文龙的价格自然没有那么高,而是用一斤粮食,与一斤干海带兑换。
毛文龙以及东江镇将士们,认为全旭这是怜悯东江镇士兵们,他们就动员水师,沿着海岸线搜索。
海带这个东西,比鱼还容易捕捞,随便一艘船,小半天就可以获得十几万斤。这样海带被拖运到岸上,经过十几天的晾晒,变得海带干。
这次辽东百姓向大名府迁徙,如果不是因为携带海带的话,他们船只的运输量应该可以承载四千余人。
光海带足足携带了六百多吨,用了足足八百多辆大车才装得下。
两千七百余名百姓,就是两千多人的运输队,他们推着一千多辆大车,从登州一路向大名府进发。
如果是明中期,这样规模的百姓迁徙,肯定会被官府阻止的,甚至有可能出不了登州城,就会被明军围杀一空。
可惜,明朝武官地位太低,经常被文官收拾,饿肚子是经常现象,所以,他们非常容易收买。
收买他们背叛大明,调转枪口指向大明,他们自然不敢,让他们放过一个商队,那肯定就没有问题,太简单了。
高级将领送个水晶饰品,低级军官给几两银子,比如打发叫花子一般,直接打发掉了。从登州到大名府的一千三百多里地。
这些辽东百姓用了足足二十七天,平均每天行走四五十里的样子。
虽然这样的速度慢了一些,问题是,这些辽东百姓一边休养,一边赶路,他们的身体素质非常好,甚至不比最初毛承禄他们的东江军将士差。
“袁世卿!”
“全爷请吩咐!”
“把这些货收一下,另外安排辽东兄弟们吃饭!”
“是!”
“里面请!”
“相公!”
就在这时,人群的后面出现三娘熟悉的身影。
此时的三娘带着三百余名年轻女子,朝着全旭走来。
“三娘!”
全旭这段时间可是真想三娘,毕竟,二娘有了身子,有些不便。
看到了三娘,全旭也顾不得招待耿仲明与辽东百姓了。
“刘将军,毛将军,你们请便,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一样,不用客气,好酒好菜管够!”
全旭牵着三娘的手“走,带你去见个人!”
全旭与三娘来到内院的时候,正巧看着二娘挺着大肚子,带着红尘清点货物。
“相公,这是什么东西?”
二娘并没有见过海带。
“好东西,吩咐厨房,洗几斤逮着一只老母鸡,一起炖上,味道绝佳!”
三娘看着二娘的大肚子,愣了好大一会,又高兴又是心酸。
“三娘,辛苦你了!”
这段时间,三娘带着沈良材等少年男女,训练他们,这些人的队列不如家丁兵,单打独斗都有了一定的基础。
当然,任何付出都是有代价的。
原本皮肤并不算特别白皙的三娘,此时反而有了一层小麦色。
“二娘,你先别忙了,注意身体,红尘!”
“奴婢在!”
“这些活儿交给你了!”
“是!”
全旭这才带着三娘前往后院。
“大哥,大嫂!”
三娘见到汤宝和与乔氏,一家人团聚,又是一顿痛哭。
搞得全旭有些感慨。
汤邱氏给了班主十两银子的谢仪,感谢他这段时间收留汤宝和夫妇。
此时的班主还一阵唏嘘,幸亏没有苛待汤宝的夫妇,要不然,以他们现在的权势,要想离开全家庄镇可就困难了。
不过,总是皆大欢喜的局面。
全旭在东暖阁与汤宝和夫妻、汤邱氏、汤四喜、以及二娘、辛月他们一起吃了一顿饭。
席间,全旭望着众人道“现在已经完成秋收,过段时间,咱们可以种上麦子,家里也就没了什么要紧的事情,我就要动身前往京师!”
“前往京师?”
三娘疑惑的问道“相公去京师做什么?”
二娘替全旭回答了“相公被袁公举荐,前往京师国子监读书,这可是光宗耀祖的大好事,可惜,我这身子太重,不方便,三娘你就跟着相公进京吧!”
三娘点点头“好!”
汤邱氏鼓起勇气“全爷,我家大郎现在也回来了,乔氏可以跟我打量足衣店,他还有膀子力气,不能让他在家里吃闲饭!”
全旭自然明白汤邱氏是想让自己提携一下大舅哥。
他想了想道“大郎准备做什么?要不这样,你去铁匠工坊!”
全旭不是不知道汤大郎的身手不错,当家丁兵其实是最好去处。
可关键是,全旭虽然不是将军,他的家丁兵也是准备着打仗的,只要是战争就会有人伤亡,汤宝和死里逃生,全旭也不想让三娘与汤大郎他们生死别离。
“我又不会打铁,能干什么?”
“要不,跟着袁世卿打理庄院吧!”
汤宝和有些局促的道“我不识字,有把子力气!”
“这个……”
全旭眼睛突然一亮,顿时有了主意“全家庄镇巡检司已经建立,你去当一个副巡检,虽然是这个从九品的小官,这个官却可以世袭!”
世袭,其实没有什么意义了。
全旭心中非常清楚,汤宝和现在没有儿子,将来就算有了儿子,也没有机会世袭大明朝的官了。
汤宝和有些紧张“我能成吗?”
“我看行!”
全旭笑道“我说你行,你就行!”
巡检司就是地方武装部队,其实明朝的地方巡检司,一直掌握在地方大族手中。
卢象升让全旭掌握全家庄镇巡检司,其实也是为了制衡大名府的士绅们。
毕竟,全旭在大名府的府衙各级官吏里并没有什么人手,给他一个巡检司,也是可以自保。
区区五百没有铠甲,只装备轻武器的巡检兵,可没有造反的实力。
全旭肯定是以家丁兵直接调入巡检司,这样以来,以五百巡检、外加一百城管大队,六百人足以维持全家庄镇的治安问题。
一顿饭吃完,二娘非常识趣,把空间留给了二娘与全旭。
正所谓,小别胜新婚。
全旭与三娘正是的年龄,一夜寒战,最终再次证明一件事。
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
翌日清晨,三娘倒是神采奕奕,全旭却萎靡不振,腿脚发软。
在看见耿仲明、毛承禄、刘兴祚的时候,全旭此地无银三百两,赶紧解释“昨天晚了,全某为了安置这些辽东百姓思考了一夜……”
这个道理倒是说得通,可关键是,怎么有些不对劲呢?
全旭咳嗽一声道“刘将军、毛将军也给耿将军说明了吧?”
“嗯!”
“我们全家庄镇,以量才适用,人尽其能,待遇最好还是家丁兵、其次是工匠,庄户最差!”
全旭道“耿将军以为如何?”
“看他们大家的自主选择吧!”
全旭点点头道“袁世卿!”
“在!”
“你吩咐罗世明、杜亮、牛结实、郭富贵,让各级管事过来选人,咱们童叟无欺,公平交易,告诉他们每个职业,薪水多少,需要做什么,待遇如何,让大家自己选择!”
“是!”
刘兴祚躬身道“全先生,最近建奴调动频繁,毛帅认为,建奴肯定有大动作,所以,我与毛将军,这次会与耿将军一起回去!”
全旭恍然大悟。
后金在历史上,虽然是崇祯二年的十月二十七号开始攻破大安口,可是他从十月二日就开始从沈阳出发了。
算算时间,确实是到了皇太极动作的时候了。
“应该的!”
全旭笑道“非常感谢诸位的付出,除了应该拿的银子,我再送给诸位一份礼物!”
经过宣传,在大部分辽东百姓选择了给全旭当家丁兵,当然,罗世明经过挑选,选出一千二百余人充当家丁兵,其他人员,则被补充到各个工坊里面。
与东江军交易的军火,也第一次启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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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七七章火力贫瘠恐惧症(二更)
第一七七章火力贫瘠恐惧症(二更)
无尘拿着账本向全旭禀告道“全爷,东江镇送来的物资统计清楚了!”
“念吧!”
全旭有些懒了。
“是,海带共计八百二十三车,合计一百二十三万斤。东江镇军还欠咱们海带三千五百万斤!”
红尘接着道“各种成色的玉石,共计两万三千零六斤,折算下来,价值……五万两!”
“什么?”
全旭有些不解“才值这么点?”
“已经不算少了,他们没有玉匠,都是送来的玉胚原石,本来就是论斤算钱的!”
全旭之前曾经看过,这些玉石大部分都是产自朝鲜的硬玉,紫水晶、白水晶、红玉、黄玉、软玉、黑耀石、玛瑙、天河石等等,也有一部分是中国四大名玉之一的辽阳岫玉。
这些玉石虽然不如和田玉值钱,但绝对不是什么白菜价。绝对可能用二两多银子每斤的价格买下来。
“这么点,人家东江镇没有意见?”
“没有,这个估计是他们估算的,他们算的只有四万七千两,二娘过意不去,给他们提了三千两!”
好吧!
全旭笑道“继续!”
“海盐二十万斤,约合六千两银子!”
这可是给的出厂价,而且是不远两三千里送货上门。
“人参,共计三十九筐,合计两千七百斤八两,按照市价,莫约三万九千两,给他们算了四万两!”
“这……”
全旭已经无力吐糟了。
接着,红尘把乱七八遭的皮毛、山货等等,估计价值共计十万两银子。
在耿仲明眼中,全旭非常厚道,给出的价格都是溢价一成或两成以上,这主要是全旭给东江镇陆续送了六千七百多吨的麦子,三千八百多吨大米,以及六千多吨钢材。
这些东西都是免费的,当然也只是名义上的免费。
全旭从上次毛文龙送的特产和秦承祖缴获的金银财宝中赚了三五倍不止。
全旭带着耿仲明来到他的兵器工厂,指着一零五毫米口径野炮道“这种火炮,既有虎蹲炮的轻便,又有三千斤重的红夷大炮的威力,重量在一百零七公斤,可以拆卸成四部分,两个人可以轻松推着走!”
“这种火炮多少钱?”
耿仲明非常清楚,一门三千重的红夷大炮,需要银子两千五百两以上,这是出厂价格,像这种火炮,别以为轻了就会便宜,威力不弱于佛郎机的十二磅野炮,价格肯定在五六千两银子以上。
“不贵,三百两!”
“什么?三……三百两?”
“没错,咱们是自己人,要不是我的工匠发的工钱高,每天管三顿饭,而且一年冬夏四套衣服和四双鞋子,这个价格只会更便宜一些!”
其实,全旭真正的投入成本就是炮管,在后世以五千九百块钱每吨的价格购买的,整个炮用料八十多公斤,就算是一百公斤,成本只有五百九十块,再加上车轴、炮尾梢、炮车轮,全旭将成本事实上乘以十了。
耿仲明扑通一声跪在全旭面前“全……全爷,您真是我们东江镇的大恩人,我代帅爷谢谢您。”
“五十六门,配送铁弹三千枚,马马虎虎算你们两万两银子,这不算贵吧?”
“不贵!”
“谁要是说贵,那生个儿子没!”
“五千支长枪,两万柄破军刀。”
雁翎刀已经被全旭抛弃了,他选择的是威力更大的破军刀,破刀军就是戚家军军刀与苗刀、唐横刀三者的结合,既是唐横刀的双手刀,又有苗刀的锋利,戚家军军刀的弧度和美感。
“铠甲两万套!”
耿仲明有些为难道“全先生,这个,价格倒是非常公道,可是我们怎么运走?”
“早就给你们想好办法了!”
全旭笑道“从水路走,我给东江镇打造的第一艘内河船已经造好了!”
由于是采取拼装式双体设计,与普通从铺设龙骨的那种船相比,生产效率更快,毕竟,一艘船的空间有限,哪怕工匠再多,也派不上用场。
全旭则采取了后世的模块化设计,各种部件,分别建造,统一进行组装,非常尴尬的是,全旭没有靠海的港口,也没有可以直接制造船的船坞。
只能在漳水河岸边,进行建造,沿着漳水河,可以进入黄河,然后在山东境入海。
此时,漳水河岸边,一个庞大的工地上,一前一后,两条看着不大,却非常修长的船正在进入最后的拼装。
中国古代造船技术虽然在世界前列,不过,中国船的特点就是方,以福船为例,长宽比为286既,假如船二点八六米,宽就是一米。哪怕是后世的庞然大物的福特航母,长宽比也在四点八六以上。
相较而言,全旭让人打造的这艘双体船更加修长,长宽比例在十六,简直就像后世的赛艇一样。
这主要是考虑速度。
在众人的目光中,不可思议的目光中,纤夫们将两艘船并排在起。
一座建筑用的塔吊,在一台柴油机的驱动下,缓缓吊着一块庞大的木板,横在两艘船上。接着,工匠们赶紧上去校正位置,然后插入榫卯固定。
随着一块一块的木板扣在两艘船上,这艘怪异的船就组成了一艘船。
全旭指着这两船道“我给这艘船取名叫飞鱼,一千料船,把这些装备装着,再带着你们二百多人离开,完全不成问题。”
明中叶的两本造船名著《南船记》及《龙江船厂志》都列了400料战座船之详细尺寸及船图。该船的排水量约为260公吨。400料的可容体积当为4,000立方尺(明尺)。此可折算为130立方米。因一立方米之载水重为一公吨。故该400料船之排水量约为可容量之两倍。
耿仲明有些疑惑“这船太怪了吧?”
“甭管怪不怪!”
全旭笑道“黑猫白猫,能抓住耗子,就是好猫!”
经过三天的准备,飞鱼号最后装上风帆,装载着刘兴祚、毛承祖以及两百四十余名东江军将士扬帆启程。
在耿仲明离开的时候,全旭额外的送了毛文龙一件杀器,原始版本的燃烧弹。
全旭最初以为遇到一个可以开采的中原油田,结果发现,中原油田的开采难度太高,几乎可以称为世界最难开采的油田之一。
后世中原油田基本放弃了这里的开采,不如买油便宜,而且除了口意外的自喷式油井,全旭没有找到其他的油井。
那么就非常尴尬了,他几有几百吨的原油,扔了吧可惜,购买炼油设备,还没有设备值钱。
正所谓,穷则变,变则通。
全旭就利用了原油的附着性,掺入汽油,加上溶解的橡胶溶液,制造了简易版本的凝固汽油燃烧弹。
这种燃烧弹采取陶罐罐体,分为三十斤装和五十斤装两种,当然,人力是无法投掷的,只能采取投石机,或者就在从山顶往下砸。
用火箭引燃。
在耿仲明看过燃烧弹的威力后,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干)丧(得)心(漂)病(亮)狂。
站在这飞鱼号上,耿仲明有些不解的望着刘兴祚道“全先生与建奴有仇吗?”
“应该……没有吧!”
“可是,他对建奴为何有如此恨意?”
“是啊,要不然如此丧心病狂的武器,没有这么大的恨意,肯定是造不出来的!”
为了给毛文东送粮食和装备,全旭又雇佣了十几艘一百石的小船,这样的小船在内河还可以航行,无法出海。
不过,三百枚三十斤装的燃烧弹,五百八十枚五十斤的燃烧弹,被全旭免费送给了毛文龙。
……
罗世明有些幽怨,因为家丁兵好不容易扩充到了二千人马,又被全旭抽走了五百人,成立了全家庄镇巡检司。
这个巡检司巡检是全干,副巡检就是全旭的大舅哥汤宝和。
城管大队大队长是徐彪,现在的城管大队经过扩充,增加到了两百人,以本地人为主。
家丁兵被全旭又进行了改编。
家丁兵此时的成分,以百分之八十都是辽东籍,这容易形成地缘形式的小团体,此时的全旭有粮,有人,扩充兵源不成问题。
他在全家庄镇的范围内,又招募了八百余人,总共人马共计两三千百余人。
经过这段时间的训练,一些出色的人员,渐渐进入子全旭的视野。
像一期之中的马应虎、蒋百胜,二期里的戚元弼,胡仁玉,陈春光、陈永顺表现相当出色。
全旭对家丁兵进行了重新整编,他抛弃了连这个建制,所有人都不明白,为了区别朝廷军队,他反而采取了隋唐时期的府兵团这个建制。
团,既为战术单位。
每团下辖四个哨,每个哨下辖四个队,每队下辖两伍。
成立第一炮兵团,下辖四个炮兵哨,每个哨拥有一零五野炮,八门。反正这种火炮与迫击炮差不多,正常操作三个人,紧急操作一个人也行。
一个伍,五个人伺候一门一零五野炮。
共计三十二门一零五野炮。
作为大炮主人的传人,全旭也有着深刻的火力贫瘠恐惧症,一个炮团不够,那就再来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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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七八章伸手就砍手伸却就剁脚(三更)
第一七八章伸手就砍手伸却就剁脚
于是,全家军光炮兵就是三个团。
第一、第二、第三野炮团,共计九十六门一零五毫米的野炮。
如果满桂等总兵官知道这个消息,肯定会哭死。
哪怕作为登莱镇,作为大明抵抗辽东的海路基地,可以从吴桥孔有德等投靠满清,可以看出,登州镇其实只红夷大炮二十门,轻型火炮三百余门。
然而问题是,全旭打造的一零五野炮,虽然是类似于虎蹲炮这种轻便炮,可是,由于材质不一样,威力却相当于红夷大炮。
满桂的大同镇七万多兵马,红夷大炮的数量不足百门,全旭区区两千多兵家丁兵,居然建立了三个炮团。
对于全旭来说,三个炮团其实还是不够的,目前主要缺乏的不是火炮,而是炮兵人才,他手中目前为止,最能拿得出手的炮兵人才,就是出身辽东军的炮兵百总刘全,只有他操作过,红夷大炮,重型佛郎机子母炮、以及虎蹲炮等大炮。
于是,这个刘全被全旭提拔为炮营铳领,兼任第一炮兵团团长。
最让刘全比较气愤的是,全旭居然提拔了刘红贵和乔孟恩两个娃娃当团长,更加儿戏的是,炮兵营三个团,十二个哨长,几乎都是十四到十六岁的少年。
刘全找到全旭,想要换掉刘红贵、乔孟恩这两个娃娃团长,又不愿意让什么刘红贵担任炮营参谋长。
只不过,刘全注定是无功而返。
参谋长制度,则是全旭的无奈之举。
他的起点太低,不像其他将领,有着家族可以培养的忠诚职业将领,最初跟随全旭的人,都是吃不上的灾民、流民、了不起像马大成这样的大名本地农民。
几乎九成九都是文盲,虽然有识字班培养,可惜这个识字班,对于大龄人士,简直就是地狱级别的难度,有些家丁兵军官,宁愿挨鞭子,也不愿意识字。
在这样的情况下,全旭只好把少年家丁兵给利用起来,他们的心智不如成年人成熟,体力不如成年人,然而,胜在聪慧好学,也有一颗上进之心。
毕竟,全旭以企业治家,治军,采取了保底的基本工资基础上,还有绩效工资,训练好,学习好,一样可以多拿钱。
全旭建立三个炮团的目的也是为了培养炮兵人才,同时,这些少年都是一边在金梯书院读书,一边参与训练。
在全旭给家丁哨长以上军官培训的时候,他就发现很多身手不错的家丁兵,唯独在读书识字方面不开窍。
可是,在炮兵方面,没有文化是不成的,虽然不识字,可以凭借着经验,把炮打准,让他培养炮兵,他们就抓瞎了。
更何况这种火炮,只是全旭的过度,将来他会采购,更先进的火炮。
除了炮兵营,还有一个骑兵团。
这个骑兵团的团长就是戚元弼担任,骑兵团下辖三个哨,仅仅一百二十七名骑兵。
不过,全旭的战马没有到位,会骑马的辽东籍士兵实在太多了。
经过统计计算,辽东籍的家丁兵,超过八成都是弓马娴熟。
步兵团,全旭倒是没有大动作,每个团都是采取长枪兵、刀盾、火枪手混编。
步兵团分别是第一步兵团长马应虎,第二团团长蒋百胜。第三团团长胡仁玉,第四团团长陈春光,第五团团长陈永顺,第六团到第八团,与炮兵一样,都是采取少年家丁兵担任哨长和团长。
全旭把编制确定下去,每个团配发了团旗。
团旗的图案采取锤子与斧头,为背景图案,上面书写着全字,然后就是某某某团。
同时,全旭召开了全军会议。
两千三百多人十二个整齐的方阵,每个方阵分为四列,每列五十人,巍巍列阵,仿佛一座钢铁丛林。
虽然他们没有盔甲,没有兵刃,却拥有统一的迷彩制服,还不能算一支真正的军队,但是看着这么多人整整齐齐的在自己面前列阵。
全旭也蛮有成就感的。
老天让他来到这个时空,如果他不干翻建奴,那绝对是穿越人士之耻,他不如找个地方,撒泡尿淹死自己。
为了给皇太极添堵,他不惜把大炮、火铳(二十六毫米口径)几乎白送的价格送给东江军,为了给皇太极制造麻烦,他不惜在满桂没有钱的情况下,赊账给满桂火炮和铠甲、兵刃。
只不过,他对能不能收回账并不在意。
毕竟,满桂是死在抗击后金的战场上。
第一批五千套铠甲、一万支长枪,三十六门火炮以及五千把破军刀,已经启运,后继物资可是没有的。
给满桂鸟枪换炮,应该足够阿济格喝一壶的。
满桂是一个猛人,如果部下给力,估计真正对上满桂,阿济格不一定是对手,能砍死阿济格最好,就算砍不死,还有全旭呢。
全旭使用扬声器,让每一名家丁兵都能听到他的话。
“将士们好!”
“全爷好!”
“或许大家一定会奇怪,为什么我一定要把你们往死里操练,新来的家丁兵没有感觉,但是,你们马上就会体会到我的十亩基本田,还饷银没有那么好拿!”
众人轰然大笑起来。
“对于一般土匪,流寇这样的乌合之众,其实不用你们上!”
全旭直言不讳的道:“我给工匠和庄户们发上武器,他们一样可以轻松扫平他们,他们那些乌合之众,只会逞匹夫之勇,他们纪律性很差,几乎谈不上任何配合,随便拿把刀的庄户足以横扫他们。因为啥?大家知道吗?”
戚元弼举手道:“我知道,土匪们吃不饱,流寇更加吃不饱,他们站都站不稳,更别说打了!”
“没钱,咱们全家庄的人,只要不是懒汉,就不会饿肚子,虽然没有山珍海味,但是馍馍饭饭,足以吃饱!”
全旭笑道:“你们吃能饱,有力气,长得比他们壮,力气比他们大,打赢属于正常,打不赢,那就是因为怂!但是……”
众将士的耳朵马上支起来。
“如果想跟建奴正面硬撼,那就不够了,你们之中有很多人都建奴交过手,非常清楚,建奴马上马下功夫都非常了得,更兼军法严酷,任何擅自撤退或逃跑的士兵,不仅士兵会被斩首,妻儿老小马上就会贬为奴隶,所以他们承受伤亡的能力更强,非但万不得已,他们不敢撤退,想要打赢他们,我们的军法必须比他们还要严酷,军纪必须比他们更严明才行!训练场上多流汗,战场上少流血!”
全旭望着众将士道:“你们怕不怕流汗?”
“不怕,不怕!”
“非常好!认真训练,争取早已上阵杀敌,你们每砍一颗建奴的脑袋,我给五枚银币,我的钱不多,几百万枚银币还是有的,你们有能耐,就努力训练,争取早日脱贫致富,娶上漂亮媳妇!”
全旭望着罗世明道:“罗世明!”
“到!”
“带着他们开始训练!”
“是!”
罗世明走到队伍:“全体都有,以团为单位,跑步走!”
“一二一!”
全旭望着马大成和罗世明道:“过几天,我就要去京师,这里就交给你们了!”
“是!”
全旭望着罗世明和马大成道:“我走之后,如果大名府的士绅,他们敢对全家庄动手,你们就带着家丁兵,脱下迷彩服,换装成老百姓的衣服,打着袁时中的旗号,把他们铲草除根!”
罗世明有些疑惑的道:“那要是卢大人那边……”
“这个你不用管,那里我与他去交涉!”
“是!”
“另外队列训练,分成上午和下午,晚上熟悉兵器!”
“是!”
全旭从家丁兵训练基地返回,直接前往全家庄镇的巡检司。
全旭并没有完全听从卢象升的话,把巡检司建立在滨河街南面,他反而建立在了民强街的北面。
全旭非常清楚,此时的他敌人不在全家镇南,而是在大名府城里,那些士绅虎视眈眈。
横跨着前往大名府的官道,成了全家庄巡检司的驻地,驻地面积不大,总共只有十亩地大小。
采取活动板房建筑,四排活动板房,以供巡检司巡丁们临时休息,为了区别巡检与城管、家丁兵的分别,全旭给巡检兵们提供的制服与城管大队一样,都是后世的劳保服,不过颜色却不一样。
城管是属于黑色工作服,巡检则是蓝色,与女人坊的女护卫颜色一样,但是制式却不一样。
他们的正常基础训练已经结束,日常巡逻则是围绕着整个全家庄镇开始。
看到全旭到来,五百名巡检兵马上集结起来,列队欢迎全旭。
“我等拜见全爷!”
“全爷!”
全旭最满意汤宝和懂事,他知进退,并没有因为有三娘的关系,趾高气昂,或许这是江湖人士的通病。
低调而不张扬,内敛而不怕事。
全旭望着众巡检兵道:“过几天我就要前往京师,全家庄镇是我们共同的家园,那些敢在全家庄镇寻衅滋事的鸡鸣狗盗之徒,我不管他们是谁的人,有多大的后台,只要在全家庄镇闹事,绝不姑息!”
“是!”
汤宝和有些为难道:“但是,这样会不会给全爷惹麻烦?”
“麻烦该来的总会来,越是我不在这里,越不能妥协!”
全旭郑重的望着汤宝和道:“伸手就砍手,伸却就剁脚,只要不怕死,他们尽管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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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七九章袁崇焕死了(一更)
第一七九章袁崇焕死了
“金梯书院作息时间表?”
牛金星望着全旭拍在他桌前面的一张纸,有些疑惑的道:“全爷意思是……”
“照做就行!”
“每天早上六点!”
全旭将一块电子走针式的电子表放在牛金星面前:“这个走针走到六这个位置,就是六点,每天六点开始集合,然后开始跑操,锻炼身体!”
“跑操是什么?”
“你不懂没有关系,我会让马大成过来训练他们!”
全旭望着牛金星道:“儒家六艺,牛先生精通几艺?”
“学生精通礼、乐、书、数……”
全旭毫不客气的道:“你精通四艺,不会御,不会射,这算什么知道吗?不合格懂吗?古之先贤,如冯奉世、贾复、鲁肃、周瑜、诸葛亮,谢艾、谢安,他们无一不是出则为将,入则为相之文武全才,现如今,儒家学徒千千万万,手不能提,肩不能扛,何以承担社稷之重?”
牛金星低头不语。
“我们金梯书院未来一定是社稷的希望,金梯书院的弟子文可安邦,武能定国,这才是永恒之道,所以,学生们每天早上起来,洗漱完备,需要着射服,习武强身,纵不能将百万雄兵,至少可以自保无忧!”
金梯书院的学生们,其实是最幸福的一部分人。
全旭给他们免费提供学费,免费提供衣服,免费提供一日三餐,与家丁兵相比,学生们的三餐,可能没有那么多的油水,那么多的花样,然而,营养搭配却更加均衡。
早餐每个人一个水煮鸡蛋,一个煎鸡蛋,白面馒头和面条、不缺蔬菜和肉食,不少学生已经出现营养过剩的苗头。
特别是全旭的小舅子汤四喜,如今已经出现了双下巴,这才仅仅一年多的时间,如果长此以往,那还不胖成球?
至于金梯书院的希望之星,现如今的华山虎之子华安,年仅十三,体重已经一百六了,简直就是小一版本的陈应了。
搞得众以为华安是陈应的儿子,他们两个都是轻轻一笑,眼睛就看不到了,微微摇头,脸上肥肉乱颤。
那场面,简直不忍直视。
必给让学生们活动起来,在全旭的作息时间表里规定,众学生早上开始进行一个小时的跑操训练。
每天晚上也要进行跑操训练。
对于金梯书院的老师来说,他们虽然有人反对这种把读书人当成武夫操练的行为,可惜,因为有了牛金星。
牛金星才没有节操,为了拍全旭的马屁,他在金梯书院里开展洗脑教育,向学生们灌输,没有全旭,就没有他们的今天。
将来读好书,学好本领,一定要好好报答全旭。
为了鼓舞牛金星的行为,全旭提拔牛金星担任金梯书院副院长,与孙祖望拉开了明显的差距,现在的牛金星每年可以拿一百五十两银子,外加十二石粮食,当然,还有油、盐,酱醋,以及肉食之类,综合下来,足足有二百两的样子。
这几乎是与正五品文官的俸禄一样了,可问题是,明朝官员有40%的米他是拿不到的,那一部分就光明正大地被皇帝折换成别的东西,例如绢布、棉布,甚至一些零碎的小东西。
牛金星非常满意现在的待遇,更何况,随着集体婚礼之后,又有四五十名秀才、童生成为了金梯书院的老师,他们都成了牛金星的下属。
金梯书院的事情,全旭稍稍安排了一下,增加了学生们的军事训练,提高了他们的体能训练。
牛金星擅长察言观色,他看着全旭有些愁眉不展,就试着问道:“全爷还有心事?”
“有!”
全旭叹了口气道:“现在全家庄镇建立了三家钢铁工坊,五个木匠工坊,窑场、还有酒厂、三个磨坊,随着工坊越来越多,熟练的账房、管事就缺乏了!”
管事可以从外面高薪聘请,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这会打乱全旭工业化的进程,在全旭所有工坊里,发展最成熟的其实是砖瓦作坊,二十多个高窑,在制砖机的帮助下,每天可以产出二百多万砖和几十万块瓦,效率不错。
不过,军火生产,特别是马上成立的火药厂以及火箭研发工厂,就让全旭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标准化进程,因为没有文化的工匠太多,反而拖延的推广速度。
牛金星以为全旭是担心聘请的管事不可靠,账房也不可靠,他就笑道:“听说全爷在家丁兵推广了识字班,何水在工坊里也推广识字班……”
不等牛金星说完,全旭恍然大悟。
对啊……
后世的中国从农民社会,转型成为工业社会,依靠的不仅仅是苏联援建的基础工业,主要是各类技术学校和全民扫盲行动。
经过三十年的努力,中国如今脱盲率已经高达百分之九十九以上,每产培养的大学生和高等技术人才,高达千万人以上,这样生力军极大推动了科技技术的进步和发展。
“只是老师!”
牛金星不以为然的笑道:“那些穷秀才,每个月能挣三两银子就乐疯了,如果全爷稍稍给他们两个钱,让他们去教工匠们识字,他们一定会去做的。”
“好,这事交给你去办!”
全旭想了想道:“我会成立十几个识字班,每个班五六十人,让他们像教这些孩子识字一样,只教他们识字,算数学就可以了!”
“还要进行思想教育!”
“对!”
全旭倒也从善如流,同意牛金星的流脑大计。
全旭当即召开所有工厂管事、管理层人员大会,不知不觉,全旭麾下的管事头子们已经多达数百人,除了袁世卿、牛结实、郭富贵之外,很多人,他都叫不上名字。
不过,这并不重要,他们认识全旭就行。
全家庄上万人,全旭没有必须所有人都认识。
全旭开门见人的直接道:“大家早就知道,咱们全家庄与其他地方不一样,一个管事,可以干一辈子,伙计也是一辈子,咱们这里,干得好,可以升职加薪,干得不好,那就退伍让贤。不过,还有一个问题,让我准备头疼,现在很多管事不识字,命令下达,不认字,无法做到承上启下,所以,我准备成立工人、庄户识字班!”
牛结实一脸郁闷:“全爷,俺这手摸了大半辈子大锤,哪会拿笔杆子啊!”
“是啊!”
杜亮附和道:“俺一看字就头疼!”
“识不识字,全凭自愿!”全旭笑道:“我准备每年拿出一大笔银子,成立培训班,对于识字最多、最快的工匠、管事、员工,奖励一百枚银币,第二名奖励五十枚银币,第三名奖励三十枚银币,四到十名奖励每人十枚银币,十一到二十名,奖励八枚银币,二十一到五十名奖励五枚银币。五十一名到一百名奖励三枚银币!”
众人闻言,开始窃窃私语,议论纷纷。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下众人开始兴高采烈的议论起来。
“另外,要想升职加薪,识不识字,将来优先考虑!”
全旭的带动下,全家庄镇开始兴起了一股上夜校,识字的热潮。
没有办法,这个一百枚银币的大奖,对于百姓来说,实在是太大了,普通工人,一年也赚不了十枚银币。
然而,只要好好学习,他们就可以赚到这么多钱。
与其他地方相比,全家庄镇的老弱妇孺相对较少一些,这主要是,整个全家庄镇,只有不到八千人是正式工,五六千人只是临时工。
他们只会在农忙结束之后,前来打一段时间的散工,当然,不是正式工,只享受工钱待遇,像住院、子女上学这样的待遇也是没有的。
全家庄镇的老弱妇孺只有一千四五百人,这些人虽然干不了重活,但是,却没有让他们闲着,或是喂鸡、鸭、鹅,放羊。
喂猪、喂牛,这样的活计,让妇女干活就可以了。
至于体力更差一些的,没有关系,让他们负责街道路面卫生清扫,小屁孩全部赶进学堂,至于更小的部分,那就没有办法了。
好在,全家庄镇的车辆都集中在民强街、富民街、滨河街和工业大道这四条街道上,像七大社区的各个巷子和胡同,则是步行街,反而百姓和工匠们,暂时可买不起马。
此时的全家庄镇,如果不考虑电线和电灯,基本上可以看成了一座后世的落后小镇。
干净平整的街道,街道上摆着大大小小的垃圾箱,还有一座一座的公共厕所。
城管监察着商户和百姓,环卫工人打扫街道卫生。
一切都非常和谐。
在崇祯二年八月十日,全旭准备好一切,开始乘坐马车,在三十余名护卫准备离开全家庄镇。
就在全旭刚刚启程的时候,一骑快马向急奔而来,马上骑兵一袭黑衣,正是城管大队的装扮,城管大队,也是全旭的玄鹰卫。
这名玄鹰卫从怀中掏出了一封信。
“全爷!”
全旭从骑士手中接过信,他看着信脸上表情精彩极了。
黄县之战,袁崇焕意外被重创,他的伤势被太医用良药吊了三个多月,最终还是不治而亡。
崇祯皇帝追封袁崇焕为太子太师,谥号:“文定”。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八零章相公我想杀人
第一八零章相公我想杀人
谥号是人死之后,后人给予评价的文字,也就是所谓的盖棺定论。
比如说孝庄。
最奇葩的是某清宫剧,居然把活着的孝庄直呼孝庄。
就以孝庄为例,德通神明者孝,先意承志者孝,能奉祭祀者孝,志不忘亲者孝,富贵不骄者孝,德加百姓者孝,徽音克嗣者孝,庄,克敌制强者曰庄。
孝庄的意思,连起来就是,德通神明,先意承志,能奉祭祀,志不忘亲,富贵不骄,德加百姓,徽音克嗣,克敌制强。
那么袁崇焕的这个谥号,就非常牛逼了。
何以谓文?经纬天地曰文。成其道。
道德博闻曰文。无不知。
学勤好问曰文。不耻下问。
慈惠爱民曰文。惠以成政。
愍民惠礼曰文。惠而有礼。
赐民爵位曰文。与同升。在所有的皇帝里,也只有隋文帝杨坚,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李世民等等。
崇祯给袁崇焕的谥号,是非常高的评价,与宋朝苏辙,明代的徐光启,当然徐光启现在还没死。
总而言之,袁崇焕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袁崇焕之死,其实有五大原因。
摆在第一位的就是辜负了崇祯对他的信任。
做为一心想中兴大明,收复后金占领的辽东大片土地的崇祯,给予了袁崇焕很大的权力、财力、兵力支持,但是结果辽东寸土未复,皇太极却率领后金后杀到了北京城下,差点端了大明王朝的老窝。
崇祯又惊又吓又气又恨,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袁崇焕忽悠了。
当然,正所谓爱的越深,恨的越深。
其次,则是蓟门防务空虚,导致后金长驱直入。原来蓟门是有四五万兵力的,后来袁崇焕提出“汰兵减额”淘汰老弱兵员,精简了部分兵力,接着修建锦州城的时候又调走了一万人到辽东关外,这样蓟门防守就薄弱了。
再次,就是皇太极从大安口进入,袁崇焕未进行阻挡和战斗,不但没有阻击,还充当了皇太极的助攻。
崇祯二年(1629年)十月二十七日,皇太极由遵化附近入塞。次日,山海关总兵赵率教驰援遵化,但由于山海关的兵力并不多,赵率教只带领了三五千人赶赴遵化。
赵率教中伏全军覆没,随后遵化城失陷,而遵化的失陷也非后金强攻,而是因为袁崇焕之“汰兵方略”裁撤下来的汰兵打开城门,巡抚王元雅死
十一月初九,袁大人到了蓟州顺天府。十一月初十,袁大人上疏崇祯,曰:“入蓟州稍息士马,细侦形势,严备拨哨,力为奋截,必不令敌越蓟西”。
蓟辽总督刘策和各路兵马汇集蓟州。十一月初九,刘策率军援守蓟州,昌平总兵尤世威而防通州蓟州两地之间。但袁崇焕却将兵力分散布防于蓟西各地,他令刘策回守密云,命尤世威回防昌平。
于皇太极顺利杀到北京城下。
再再次,就是擅杀毛文龙……
当然,袁崇焕袁督师的骚操作太多,从他的一系列行为来看,他做的一切,都是皇太极想做而没有做到的,袁崇焕却轻易做到了。
不过,却也因祸得福。
袁崇焕现在死得其所,他的一切引起崇祯皇帝愤怒的事情还不没有露底,崇祯皇帝还没有醒悟过来,袁崇焕就是一个大忽悠,五年平辽根本就是不可能做到的。
崇祯皇帝只是觉得非常遗憾,不仅为此废朝三日,在宫中失声痛哭。
后来爱屋及乌,对袁崇焕的父亲袁子鹏追赠兵部右侍郎,其母一品诰命夫人。
袁崇焕之妻叶氏,因顽疾,成婚二十年无出,其妾生庶长子袁文弼(生母宁远宁氏)赐世袭锦衣卫同知,次子袁子昊、三子袁子杲(生母山东赵氏)世袭锦衣百户。
全旭收到密信,随后放在火折上点燃。
“走,向走!”
三娘有些疑惑不解:“相公,京师在北面,咱们怎么往南走?”
“往南走水路!”
全旭其实也没有说实话,崇祯皇帝针对袁崇焕厚赏的同时,也针对秦承祖余部发出了追缴诏令,同时,命关宁军、山海关军、蓟州军、山东军、浙军以及河南军在孙承宗的指挥下,向秦承祖讨剿。
这样以来,就像历史上样,袁崇焕给皇太极制造出来的好机会,现在又出现了。
全旭有些苦笑,难道说,这真是大明王朝的宿命?
还是历史的复原性?
全旭无法解释,历史上正是因为袁崇焕征调了蓟州军一万余人马,去修锦州城,结果锦州没有修好,皇太极率领八旗精锐以及蒙古仆从军,杀入大安口。
现在也是同样,不仅仅蓟州兵被调到山东,就连山海关赵率教、昌平总兵尤世威,都被调往山东,甚至比历史上更加虚弱。
全旭自然不可能坐视秦承祖所部被歼灭,只好南下,因为有他在,秦承祖才能获得援援不断的粮食和补给,不怕官军围堵。
就这样,全旭乘马车抵达漳水,乘坐飞鱼二号船,沿河而下。
不过这艘飞鱼二号,只是半成品,不像飞鱼一号是双体船,只是单体船。宽约一丈八尺,长约三十丈。
然而,全旭却带着他的四架无人,大功率电台。
飞鱼船最大的优势就是快,虽然有些颠簸,至少比马车更加舒服一些,哪怕再好的骏马,也不可能连续赶路。
飞鱼船则没有这样的问题,经过一天一夜的航行,翌日中午时分,全旭就抵达归德储境内。
五六百里地的水路,居然一天半时间就达了,这个速度可比马车快得多了。
“船怎么停了?”
“全爷,归德府到了,您说的要拜访一下袁府!”
全旭一拍脑袋,他反而忘了正事。
再来归德府,自然是给袁可立的夫人以及儿媳妇们送化妆品,这可比送金银珠宝有效果多了。
袁府虽然没有归德府侯家富裕,但是也是身家百万的豪族,寻找金银人家本来就看不到眼里。
送一些小饰品,化妆品,不仅代价低,关键是枕头风一吹……
“停船吧,三娘,咱们下去!”
飞鱼船稳稳靠岸,跟着全旭和三娘出来的护卫留下十几人看守大船,剩下的人则跟着全旭前往归德府府城。
从码头上租了三辆马车,又一辆乘坐,两辆马车装载着玉米和土豆、红薯。
来到码头边上的草市集,全旭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
街道上,居然公然开始了贩卖人口,很多孩子神情麻木的被插上一根草骨,富户围着他们打转,挑挑拣拣的,像挑选牲口一样。
“怎么会这样?”
“还不是天灾闹的!”
三娘叹了口气道:“河南就是一个穷地方,人又多,地又少,年年大旱,滴雨不下,庄稼都枯死干净了,老百姓自然就流离失所,饿蜉遍野了!”
“不对,你看这黄河水位,并没有比往年减少多少,完全足够浇灌庄稼的!”
“河里是有水没错,但是水位那么低,没办法引水出渠,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流走。除了大户人家,又有谁有那个能耐靠肩膀挑水,浇灌几十亩田的?年年干旱,年年失收,赋税却越来越重,老百姓没法活了,只好逃荒。”
“他们可以修大坝拦住河水,他们可以造水车将水提上去…”
“一群老百姓,哪有这样的财力!”
“他们是没有,但是官府总该有吧?乡绅们总该有吧?”
“官府?那帮王八蛋除了搜刮还会什么!至于乡绅,他们巴不得老百姓通通饿死,然后抢占田地呢!反正他们囤积有大量粮食,就算三五年不下雨,也饿不死他们!
全旭苦笑,光封在河南的藩王就有八个,他们占了那么多良田,偏偏不用交税。河南本来就是人口大省,很多百姓就被搞得破产了!
后来,也是河南,为李自成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兵员。
但是,李自成也不是什么好鸟,他对河南三屠,死伤高大数百万计。
就在全旭浮想联翩的时候,三娘恶狠狠的盯着远处:“相公,我想杀人!”
“杀人?”
全旭顺着三娘的目光望去,只见一个富户指着一名想要逃跑的孩子:“给我打,往死打!”
一个家仆拿着鞭子抽打一个瘦骨嶙峋的孩子。
“啪啪……”
那名孩子看上去最多十三四岁,被抽得躺在地上打滚。
别说三娘这个河南人看不下去了,连全旭也看不下去了。
“三娘,我给你的手枪呢!”
也不知道三娘藏在哪里,只见她的手一抖,那支九二式手枪就出现在手中。
全旭抽出手枪子弹夹,看了看子弹压满了子弹,他举起手枪对准那名家丁的脑袋。
“砰……”
然而,全旭的一枪再次落空,子弹直接击中那名家丁手中的鞭子上。
鞭子断成两截,而那名家仆也被子弹巨大的冲击力,震得胳膊发麻,瞬间抬不起来。
随着这突如其来的一声枪响起。
众人吓得四散奔逃。
那名富户愣了片刻,带着五六名家丁,朝着全旭走来。
明代早已经有手铳了。
不过,所有的手铳只有一发,全旭开过枪,又没有装火药,枪里肯定没有子弹。
那名富户挑衅的问道:“你知道爷是谁吗?敢管爷的闲事?”
PS:遇到很久没有遇到的全城停电,我也是醉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八一章蓝色的小药丸(一更)
第一八一章蓝色的小药丸
“我叫董千里,归德卫右千户董袭,那是我大哥……”
全旭望着董千里身边的家丁,那些家丁纷纷拔出刀来。明朝虽然不禁兵刀,然而,能当街携带刀枪的,只有两种人,要么士绅扈从,要么就是军户。
这些家丁倒不是像衙门里的公差,不过,反而倒也不慢。
短短时间,周围十数名家丁,马上围了上来,五六名家丁挡在董千里身前,形成肉盾,其他人则向全旭和三娘等人包围而来。
全旭自然不怕区区一个千户之弟,他已经是国子监的监生,哪怕是花钱的监生,那也是监生。
地位可不是一个武官子弟可以轻易侮辱和得罪的。
全旭缓缓上前。
看到全旭身上的衣服,董千里马上软了下来。
明代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奠定了人的三六九等,服饰的材料、颜色、样式等等都可以看出不同等级的人,士农工商各自有各自的服饰穿着,不得僭越,比如商人不许穿丝绸,比如庶民穿的是棉麻织就的衣物、褐色袍等,违者严惩不贷。
明初有一位不该穿靴子的身份的人,穿了靴子,后被朱元璋下令砍掉了脚。
虽然现在已经制度名存实亡,可是从衣服却可以看出对方的出身。
全此时穿的是一件圆领的绸缎白衫,戴着方巾,脚上穿着玄色长靴,无论从哪一方面看,他都是一个读书人。
穷秀才不可怕,可怕的是有钱人的读书人。
董千里鞠躬憨笑道:“不知公子有何贵干?”
事实上,富户有可能脑残,明明知道不可以得罪的人,还会往枪口上撞,这种事情在明朝,一般是不会出现的。
因为,有没有实力,一眼就能看出来。
全旭坐船而来,身边有美妾,又有护卫,关键是,他们护卫的衣服,面料也非常讲究,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不能得罪的人,还硬得罪,那就是跟家里惹祸招灾,逞一时意气,回去之后,可没有他的好果子吃。
更何况,董千里在归德府还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他也不算是太过张扬,能捏死他的人实在太多了。
“你应该感谢你有一个好哥!”
全旭还真不怕一个正五品的千户官,偏偏这个董袭还是不堪一用的卫所兵中,瘸子里面的高个。
因为李香君与侯方域的故事,这让全旭专门查看过归德府县志,以及资料。
崇祯七年,高迎祥、张献忠、李自成等十三家叛军七十二营二十余万人在荥阳聚会,随后兵分四路,迎击明军。李自成率领麾下五万余人马,进攻归德府。
这场仗打了一个多月,而仅仅拥有一个不满编的卫所兵,居然死顶住了李自成的进攻,并且让李自成所部死伤一万余人马。
而其中,这个董袭就是防守归德府府城南城的指挥官,而南城也是李自成进攻的主攻方向。
不说董袭不重要,关键是李自成可不是什么好鸟,也不是真正的仁义之师。
历史上,崇祯十五年,而这个董袭因为得罪归德府推官王世绣,被罢免,归德府之战,下片混乱,最终,归德府城破,城中两万余人被屠戮一空。
报应不爽的是,李自成当时能破空而入,主要是因为侯方夏为内应,带领一百余家丁进攻城门,混乱之中,李自成军蜂拥而入。
结果,侯方域全家,祖母田氏,三叔侯忭、妻刘氏,四叔侯恕、妻朱氏,五叔侯虑,姪侯晙(方来子)皆被杀。从祖侯执中,从叔忻、恒、悰、怡、恬、怙及从兄弟方镇、方弼、方将、方度等亦死于战乱。侯氏一门死20余人。雪苑社友徐作霖、吴伯裔、吴伯胤、刘伯愚、张渭亦被杀。
仅侯方域在其从兄侯方岩带领家丁,杀出重围,得已幸免。
要说对其他人,全旭还真不太了解,因为李香君,所以他才对侯方域的资料查得最清。
虽然侯家死有余辜,死作自受,可关键是满城百姓却是无辜的,他们……是无辜的。
凭借着全旭与袁老夫人的关系,罢免或处理一个千户官,那就是她一句话的事情。
不过,全旭还真不想因为董千里的事情,牵连到董袭,因为归德府两万余百姓是无辜的。
但是,这种事,没有遇到,那就算了,可是遇到了也不能不管。
“你这几个人,我买了,开个价吧!”
能用钱解决的事情,对于全旭来说,那真不是问题。
董千里满脸堆笑:“公子开玩笑,说什么钱不钱的,见外……五十两,这十一个人,全部归公子所有,要杀要刮,全凭公子心意!”
其实,董千里买下来这十一人,总共花了不到三十两,准备回去充当家丁,只有一个孩子居然想跑,他才下令教训的。
全旭朝着后面的护卫摆摆手道:“抬过来!”
两名护卫抬着一个硕大的箱子,箱子放在那名富户面前。
“打开!”
随着箱子打开,露出里面的银币,银光灿灿,让人不敢直视。
“我这里面是一千枚银币,也就是一千两银子,把你买的这几个孩子卖给我,钱你随便拿!”
董千里的眼睛一转,心中暗道:“五十两,我一文钱不多要!”
董千里伸手拿了箱子里的五十枚银币,露出贪婪的目光:“人给他们,我们走!”
随着十几个孩子交给全旭,董千里则带着众人离去。
“等等!”
董千里望着全旭“怎么,你想反悔?”
“不不,不,有一笔账咱们需要算算!”
“什么?”
“我的这个人被你打成这个样子,特别是这个孩子,奄奄一息了,还不知道能不能活下去,你说怎么办?”
“这个……”
董千里望着几名打人的家丁,迟疑起来:“这……”
全旭数了数几个孩子身上的鞭痕:“一二三四五……共计二十三鞭子!!”
董千里急忙将钱装起来,他伸手一推几个家仆:“一鞭换一鞭!”
全旭望着三娘:“三娘,你看!”
“无耻!”
三娘的刀出如风,仅仅片刻功夫,就将那名董千里的五六名家丁砍倒在地,特别是董千里,一下子被砍了十几刀。
只是,三娘嘴上说着杀人,她怕给全旭惹麻烦,并没有一刀毙命,只是伤而不死。
“钱,小爷我有的是,剩下的这些钱,还有九百五十两,给你治伤的,如果想要报复,去归德府袁府找我!”
“苏音!”
“奴婢在!”
“这几个孩子交给你了,你带着他们回船上,该治伤的治伤,该吃饭的吃饭,换身新衣服!”
“是!”
全旭则坐着租来的马车,带着礼物,前往袁可立的府邸上。
此时三娘更加不解的望着全旭:“相公,你为什么,还要给他们银子!”
“不给钱,咱们和他们有什么区别?”
三娘更加不解。
“这个世道就是如此,这些孩子的父母,宁愿骨肉分离,把孩子卖掉,就是壁虎一样,断尾求生。董千里买了孩子,也算是帮忙他们,要不然,他们一家人只能死!”
“这不……不公平!”
“对,不公平,这个世道一直就没有过公平!”
全旭冷笑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有骨……人穷则命贱,其贱如草芥,如蝼蚁,我们其实都一样,穷人眼中,我也算是有钱人,可是在有权的人眼中,我只是一只肥羊!”
人生不易,且行且珍惜。
……
“袁兄,旭给袁兄和老师、师母、嫂夫人都备了份薄礼,都是大名府的特产,不值几钱,略尽心意而已,希望袁兄不要嫌弃……”
全旭吩咐众护卫将马车上的礼物卸下来。
就在这时,一名管事过来道:“全公子,夫人唤你过来!”
全旭跟着管事来到后厅,隔着帘子:“不知师母大人有什么事吩咐全旭?”
“倒没什么事,听双喜说,你又带重礼过来,看你,客气的,咱们是一家人,太见外了,这可不好!”
袁杨氏归德府袁府,也算是高门,不过,袁可立之子袁枢之母早亡,现在的袁老夫人是袁可立的继室杨氏。杨氏与袁可立年龄相差四十有余。
不过,袁杨氏成为袁夫人十七年,并没有给袁可立生下一儿半女,甚为遗憾,她总认为自己年老色衰了。
自从全旭送了她三套化妆品以后,特别是她使用过沐浴露、洗发水,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头发更柔,更顺滑,肌肤更有光泽,在三个月前,袁可立北上赴任,服用了他送的蓝色小药丸,大展雄风,让袁杨氏体会到了久违的闺房之乐。
“我听老爷说,你你书文略缺,杂学博识却显于众人,不知道你到京师后打算怎么谋出身?”
“这个……”
全旭想了想道:“全旭在京师无亲无故,遇事也无人商量,师母大人问起,旭便厚着脸皮跟师母大人讨个主意……”
“我有一闺中密友,乃太学博士宋师骧之妻……她的门路你可以走一走,我写了一封信,你带着进京,到时候有他照应,你会方便一些,那个……蓝色的小药丸,你还有没有?”
蓝色的小药丸,肯定很多人不知道,用过的人肯定也不好意思说,它有一个名字,如雷贯耳——伟哥!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八二章被欺负惨的大明武官(二更)
第一八二章被欺负惨的大明武官
要说起伟哥的诞生,还非常具有戏剧性。
上世纪90年代医疗水平有限,心脏病还属绝症,美国辉瑞公司下决心发明一种药物彻底治愈心脏病,研发团队本想将心脏血液流动的速度快一些,没曾想血液最终却留下面去了,导致了下体充血。
为了不试科研成果浪费,他们找了一批人试药,但令人惊奇的是,药品发放之后,很多人却不愿将没吃完的交回来,而且大部分还是男性研发人员感到惊奇,便着手调查,没想到这一调查竟为辉瑞公司带来百亿美元的收入。
至于袁夫人手中的那颗蓝色小药丸,纯属意外。全旭在登州期间,往后世倒腾物资,却意外遇到他在大学里的死党。这个死党家庭经济条件不错,非常支持他创业,当然,并非那种一投资几百上千万的创业,而是几十万,几十万的那种。
这个死党开过宾馆、开过民宿,也开过网吧、酒吧、甚至卖过家电、家俱,但是折腾几年下来,钱没有少赔,却无一例外,全部以失败告终。
当然,他的家里也并非特别有钱,只是父母以经营养殖场发家致富,有个几百万家产,所以父母不再支持他创业,他就开始一家成人用品店,虽然生意不算太好,至少可以维持,他的死党知道全旭在影视公司工作,就像利用他的人脉,推销成人用品。
全旭一直没有答应,结果在送农机的时候,被死党撞上,他给全旭塞了一大堆壮阳药,还有什么药酒之类,全旭在送礼的时候,意外发现中间加杂了一粒蓝色的药丸,当然,他其实不送也行。
当初全旭是想走夫人路线,很容易打听出来,袁可立这个老夫少妻,似乎不太和谐。
全旭也是成年人,非常清楚,夫妻能不能和谐,百分之九十的原因,可以集中在两大类,钱财和房事。
袁可立虽然不是富可敌国,至少也算是归德府里有名的富豪,那么,他肯定不存在为钱所因的问题,唯一的解释,那就是房事问题。
所以,全旭将错就错,把这颗蓝色的药丸,以留言的方式送给了袁夫人。
“难道说,这个伟哥在明朝也有市场?”
全旭假装为难道:“这个……是一个朋友给的,我身体强健,还不需要,不过,我可以想办法……”
袁夫人对全旭的印象特别不错,没有那个女人不希望自己的青春永驻,她的皮肤自从用了全旭的化妆品,果然变成水润起来,虽然不是说弹指可破,至少比原来明显改变。
她的那些闺中密友,以及归德府有头有脸的夫人们,都非常羡慕。
“这个东西不是我要,算是你的生意,该多少银子就要多少银子!”
“师母大人这是哪里话,孝敬长辈是晚辈应当的,只是……这个药有几味稀缺药材,一时间恐怕难以弄出来!”
“你去京师,没有一个月到不了,一个月能差人弄到吗?”
“没有问题!”
其实全旭随时可以找个没有人的地方回去,不过,问题是市面上的伟哥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假的,还是需要找他的死党拿到真货。
袁枢本来想过来找全旭了解书画,事实上他是一个书画之痴,手中收藏了很多真迹,而全旭在秦承祖手中接到大量的书画古玩,其中一部分就送给了袁枢。
结果,刚刚走过中庭,隐约听见袁杨氏爽朗的笑声,听不清楚她在说什么,只知道全旭跟坐袁杨氏聊得谈笑风生。
心里泛起一股子酸劲,他自认为对袁杨氏非常恭顺,可袁杨氏却没有给他过好脸色。
其实,这很容易理解,袁杨氏虽然是袁可立的继室,也是他的后母,可是她却比袁可立小了三十五岁,与袁枢这个继子只大三岁,能有好脸色才是怪事。
就在全旭与袁夫人聊着化妆美容的问题时,门房突然禀告道:“老夫人,全公子,归德卫右千户董袭求见!”
袁杨氏沉吟道:“没眼力劲,没看着我正忙着吗?不见!”
全旭望着帷幕道:“师母大人,学生来的时候,与董千户的兄弟,有些误会,可能他是过来道歉的,如若不见,倒是显得学生有些小气了!”
袁枢冷笑道:“他可不是来道歉的,更像是来问责的!”
“哦!”
全旭朝着袁枢拱手道:“袁兄的意思是……”
“半柱香前,董家家丁二百余人,浩浩荡荡来到袁府巷口,若是道歉,岂会带这么多人,分明是来示威!”
“袁兄,我出去看看!”
“会不会有危险!”
三娘有些紧张,更加自责,这是因为他的原因,这才给全旭惹下了巨大的麻烦。
“能有什么危险!”
全旭倒是没有害怕,这是归德府府城,就算董袭是右千户,那也不是他可以撒野的地方。
归德卫卫所正前千户与中卫千户所驻扎在城中,更何况,袁府也是高宅大院,别说二百人,就算两千人,一时半会也攻不下来。
“东升倒是好胆识!”
袁枢感觉全旭越来越有意思,明明是一介书生,偏偏没有那些书生的酸气。这让袁枢感觉非常对胃口。
虽然,全旭是有些巴结袁可立,可是,他对袁可立也好,袁夫人也罢,从来没有送贵重财务,只是一些女人家的水粉,或者香水之类。
但是,给他的书画作品却很少是贵重的名家之作,大部分都不非知名人士的作品,但是书法却有独到之处。
这让袁枢非常喜欢,他虽然喜欢收集书书画,但是,要是名家之作,他也收藏不起。
二人联袂来到大门前,全旭望着众人道:“敢问哪位是归德卫右千户董袭董大人?全某与令弟有些误会,伤了令弟,都是全某鲁莽,全某本想先拜访师母,再去府上赔罪,不曾想董千户居然来了,还请上前,让全某赔罪!”
全旭这话说得虽然有些软,却绵里藏针。
文贵武贱,这是大明的传统。
全旭虽然只是一个监生,然而董千里却只是白身,伤了就是伤了,了不起赔些汤药费。面子上过得去就行了,如果董袭真让全旭赔罪,那么归德卫可就没有他容身之地了。
毕竟,这涉及了文武之争。
如果一个监生让一个武夫给欺负了,那文官的面子何在?
“不敢当,全公子言重了,舍弟粗鲁任性,胡作为非,冲撞了全公子,实应惩罚,只是希望全公子念董袭也是在替朝廷效力的份上,能给董袭替舍弟赎罪的机会!只要全公子肯宽囿舍弟,全公子要怎么责罚董袭都成。”
此时,一名身体高大,袒露上身的男子,背着一捆藤条,单膝跪在袁府门前,他此时正低头,看不清脸长什么样子,如明末几乎所有人瘦骨嶙峋不同,董袭非常健壮,身上肌肉凸起,显得非常有压迫力。
全旭也有暗暗奇怪。
董袭这个人也是非常意思,摆足了威胁,却低三下四的软语相求,最后一句话,分明是想要塞钱平息事态。
想到这里,全旭又叹了口气。
明朝文官对武官的压迫太狠了,一个堂堂五品武官,放在后世怎么也是上校团长级别,面对一个国子监生,在明明占着理的情况下,反而畏惧如虎。
“董千户言重了,令弟无错!”
人口买卖在后世是违法,在明末却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虽然荒诞,却是现实。更何况,那名少年父母收钱属实,逃跑在先,换成任何一个人,恐怕也不愿意自己的银子到手就飞了。
虽然这个价值观有些别扭,却属于正常。
就像美国有美国的国情,人家就是白人至上,有色人种就是被歧视对待,谁当圣母婊谁倒霉,法国人不是浪漫吗?结果倒好,半数新生婴儿是黑人,将来巴黎就成了黑人乐园。
“要说有错,那就是全某管教无方!”
此时的董袭非常惶恐。董千里惹上了全旭这个外乡人,其初他并不在意,在知道全旭进了袁府之后,他就更加惶恐不安。
但是,为了自己的弟弟,他不得不亲自前来赔罪。
虽然带了家丁兵,却没有敢兵刃,害怕引起误会,带着家丁兵过来,就是让袁可立知道,自己还是一个可以用的人,一上来,他向全旭低姿态赔罪,心里打定主意给敲诈一笔,只想平平安安的将此劫渡过去。
虽说袁可立并没有调动归德卫右千户的权力,可是,现如今袁可立又复起,成为登莱巡抚,董袭虽然还没能讨好上袁可立,当真不敢得罪袁可立的大红门生全旭。
全旭见董袭神情里惶恐得很,搀住他的双臂,压着声音说道:“董千户请宽心,只是误会,误会而已!”
虽然说董千里这个人很讨厌,但是,董袭这个人,还是可以给李自成制造一些麻烦。
当然,也是为了袁枢。袁枢虽然交友广阔,却没有班底。
“高许之变”前夕,袁枢奉命亲往直、浙、闽、广催督粮饷,其刚离开睢州,失去控制的许定国遂在睢州袁尚书府第内诱杀高杰,中原大乱,明清对峙形势急转直下……
如果,袁枢有了心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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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八三章明朝落后的通信形式(一更)
第一八三章明朝落后的通信形式
高许之变,其实也是睢阳之变。
在清顺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1644年)十二月,史可法安排镇守徐州泗州的高杰,率领军队北上。
河南总兵许定国得知高杰大军将进抵睢州之时,这让许定国深感惶恐。
因为许定国与高杰存有深深过节,他深知自己的兵力敌不过高杰,他害怕自己和清军勾结之事被高杰知晓而招至杀身之祸,在请求豪格出兵支援遭到拒绝的情势下,于是许定国横下心来铤而走险。
他一面出城拜见高杰,谬为恭敬;一面暗中策划对付办法。
高杰在闻之许定国把儿子送入清营的消息后,为防止他率领部下把睢州地区献给清廷,仍想凭借自己的优势兵力胁迫许定国及其部众随军西征。
十二日,许定国在睢州城里大摆筵席,名义上是为高杰、越其杰、陈潜夫等接风洗尘,实实就是摆下鸿门宴要谋害高杰。
面对许定国的邀请,已经对许定国有所察觉的越其杰等人劝高杰不要轻易进入睢州城,以防变生意外。
可高杰自侍武艺高强且兵多势重,加之认为袁可立的儿子袁枢随行,而许定国曾是袁可立的部下,一直受着袁可立的擢拔眷顾,会对袁家存有报恩之心而不会轻举妄动,于是不听劝阻,只带了三百名亲兵进城赴宴。
待高杰等人进入袁可立尚书府后,许定国于席间是既献殷勤,用妓女劝酒,把高杰等人灌得酩酊大醉。
半夜,许定国安排的伏兵猝发,把高杰和随行兵卒全部杀害,随行的越其杰、陈潜夫和袁枢于惊惶失措中逃出睢州。
高杰死后,军中无主,部下兵马乱成一团。黄得功等又想乘机瓜分高杰部的兵马和地盘,双方剑拔弩张。
正所谓守江必淮,而南明瞬间河南和江淮之地丢失,也失去了与满清南北并立的机会。
当然,在这个平世的世界上,满清绝对没有机会入关,这是必然的。
对于,董袭这个作为阻滞李自成占领归德府的关键人物,全旭还真不想他因为自己而提前下课。
董袭见到危机悉数化解,这才真正放下心来。他与一般一地鸡毛的兄弟不同,他对董千里这个异母弟弟是真心的照顾,也有着别样的情感。
董袭当年九岁丧母,随后其父归德卫右千户董孟恩续弦,娶了董千里的母亲黄氏为继室,董孟恩非常严厉,属于典型的严父,对董袭非常严格,一旦学武之时玩耍,肯定一顿时棍棒伺候,只要调皮,挨饿、罚跪是家常便饭。
一旦董袭被其父处罚,年幼的董千里就会偷偷带着食物或者央求董孟恩不要责罚董袭,兄弟二人有着这种感情,虽然不是一母同胞,却更胜似一母同胞的兄弟。
这次董千里惹了麻烦,他也就绞尽脑汁,想了一切办法也解决危机,一方面带着二百多名家丁兵,前往袁府门口,这就是告诉袁府,不要逼人太甚,万一一拍两散,那么董袭会死,但是临时也能给袁府造成一定的损失。
同时,他还携带了积攒的上万两银子,以及一部分财宝,过来花钱免灾。
全旭望着身边的护卫道:“找个酒楼,定一桌,全当给董千户压惊……”
袁枢虽然有些看不上董袭,他笑道:“全兄,这是哪里话,来到归德府怎么可能出外面吃饭!”
“全公子,袁公子,这怎么敢当,应是董袭向两位公子赔罪!”
“行了,别客气了,走,进去,咱们边喝酒边谈!”
董袭诚惶诚恐的道:“两位公子先请,董袭还要给舍弟治伤!”
这时,董千里虽然经过简单的包扎,他的身上露出殷红的血迹。
“大哥,那银子……”
“别人敬我们一尺,我们也要敬别人一丈;再说攀上这关系,对董家日后也有利。”
“我让人将银子拿过来?”
“银子也要送,但先不忙着取,我有事跟你商量,”董袭想了想道:“你知道为何如此无缘无故惹下这祸?”
董袭也在奇怪,全旭不是那种飞扬跋扈的人,董千里也不是不知好歹的人,他反而更加疑惑。
董千里不敢怠慢,就将自己如何在码头如何买了几名奴仆,其中一名刚刚拟写好了卖身契的少年叫黄二狗,趁看守不注意,从马车上跳下逃跑,他就带着几名奴仆追到码头,为了教训黄二狗,就让人抽了他几鞭子……
此时,董袭苦笑:“千里,你这几刀挨得不怨!”
他心想,那些读书人,无论暗地里如何男盗女娼,却在表面上张口仁义,闭嘴道德,在全旭眼中,董千里肯是那种仗势欺人的恶棍。
董千里一愣,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千里,你带人回去,先回去治伤!”
“大哥你……”
“我没事!”
董袭一直非常忐忑,就算全旭不想追究与董千里的冲突,实在没有必要理会他一个区区千户官。
急忙带着人将一万两银子,以及全旭扔给董千里的一千枚银币,以及绸缎三十匹、羊脂白玉佩一枚、枣红名马两匹这些物资送进袁府。
他拿着礼单,在袁府家仆的带领下,进入袁宴中庭宴会厅。
全旭看着礼单,不解的问道:“董千户,你这是什么意思?”
“给全公子,袁公子请罪,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全旭望着董袭道:“我之前并没有半分虚言,若是如此……董千户回去吧!”
董袭有些尴尬,急忙将礼单收起来。
像袁可立这样的门第,绝对不会轻易来收董袭的礼。
官场送礼学问大着呢,哪怕再贪的人,他们也不是什么人的钱都收,他们难道不怕前脚送礼,后脚告发?
双方关系还没有到那个地步。
看着董袭收起礼单,全旭这才望着袁枢道:“袁兄,旭叫董千户进来,是有件事想要拜托!”
董袭急忙问道:“什么事?”
“有一件事!”
全旭沉吟道:“我与袁兄喜好书画不同,我更喜烟花,所以,聘请一批能工巧匠,打造一些烟花。”
袁枢有些不解:“京师能工巧匠岂不是更多?”
“京师能工巧匠虽多,但,他们的手艺,大都为人熟知,全某有些私心,想在国子监同窗之间,拔个头筹!”
袁枢恍然大悟:“怪不得……”
全旭打造什么烟花,自然是谎言,他真正的目的还是为了改良百虎齐奔火箭,这种百虎齐奔火箭,就像后世的喀秋莎一样,采取发射车,装载着一百余只火箭,利用火药作为推力,将火箭发射出去。
虽然准头有些差,可问题是,这种散布广,火力打击密集的百虎齐奔火箭,反而是一种非常犀利的武器。
可是,眼下的百虎齐奔效果却差强人意,首先是射程太近,其次是威力太小,对于重甲目标伤害有限。
然而,这些匠户们,要么隶属于朝廷的工部、内府监、辖军器局、兵仗局、火药局等等部门,私人很难获得这样的专业工匠。
当然,另外一个渠道就是各地的卫所,里面有一部分精通火药制作、火器制作的工匠。
董袭为了可以搭上袁府的关系道:“全公子放心,董袭麾下有一试百户名曰葛二福,尤其擅长制作烟花和爆竹!”
“他是军户会不会不方便?”
“没有,没有,非常方便!”
董袭道:“他今年三十有三,其子年方十五,正可子承父业!”
“如此多谢董千户!”
……
全旭的目的达到了,虽然说提携董袭,并非给他升什么官,只要董袭进入袁府,在袁府吃一顿饭,效果就行了。
官场上都是擅长察言观色之辈,袁府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进的。
董袭的效率非常快,吃饭午饭之后,全旭向袁夫人袁杨氏以及袁枢辞行北上,当然理由有强大,北上进学。
其实,全旭是担心秦承祖扛不住朝廷大军的进攻,毕竟,袁崇焕的死对崇祯打击有些大,年轻的崇祯皇帝恨死了秦承祖这个罪魁祸首,非要将他千刀万剐不可。
袁枢虽然很想与全旭讨论书画,可惜,全旭肚子里真没有货,聊天内容,大部分都是在知网上搜的,查资料,背资料,搞得全旭非常不舒服。
就这样,全旭离开归德府,乘船东下。
这时,董袭带领着试百葛二福以及四十余名工匠,在码头等着全旭。
为了证明葛二福的手艺以及众工匠不是浪得虚名之辈,董袭还让葛二福当场演示,如何制作烟花。
全旭非常满意董袭的态度:“机会我已经给你了,好好把握!”
“董袭明白,全公子大恩,董袭没齿难忘!”
“好了,准备出发!”
飞鱼二号虽然只是一艘不大的船,加上葛二福等人,显得有些拥挤,全旭只好又租了两艘小船,跟着飞鱼二号沿河而下。
全旭站在飞鱼二号的甲板上眺望着水面,内心非常焦虑,消息的延迟性,这让全旭感觉非常被动。
习惯了网络、电话及时通信,全旭有些难以适应明朝这种落后的通讯形式。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八四章升米恩斗米仇
第一八四章升米恩斗米仇
全旭的玄鹰卫虽然刚刚筹建,得益于崇祯皇帝的大方,大明历时二百多年建立完备的金锦衣卫情报系统,被他大手一挥,开革了数千人。
全干也就是原来锦衣卫百户官,原本在锦衣卫内部就有些关系,他拿着全钱的钱,很容易招募了一部分专业人士。
如今锦衣卫保留的只是一部分有后台、有关系的人,但是这样的人,大部分都没有真本事。
锦衣卫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只是收集官员的情报,然后向皇帝禀告,陷害忠良,草菅人命,从上到下,几乎都是十恶不赦的坏蛋。
事实上,锦衣卫情报人员有两套,既有监视文官百官的情报人员,这些人员主要放在北京和南京,地方上,几乎没有锦衣卫人员的行踪。
当然,影剧剧里面的锦衣卫形象,向来……
但是,还有一套情报细作,主要不是针对国内,而是针对后金、蒙古、日本等周边诸国的间谍人员。
像锦衣卫的战绩,如擒奸细马承林,系建奴李永芳儿女亲家、傅应春、王懋芳等奸细,蓟州缉获奸细杜茂招、奸细王世杰以及万历朝鲜战争前,也锦衣卫的动作。
不过,锦衣卫的腐败是真实的,往往真正的立功的人员,功劳几乎被冒领,这样没有后台的苦哈哈一线情报人员,都成了裁撤的对象。
全干用钱收买、拉拢,搭建了一个玄鹰卫的基本情报框架,现如今,北京、大名府、包括南京、各边镇,共计建立了十七个分舵主。
分舵,类似于锦衣卫的百户,每个分舵下辖两哨四队,有将近一百人,主要是承担情报收集工作。
当然,只是架构,还不够完善。
全旭可以利用玄鹰卫得到一些情报或者容易获得的消息,可问题是传递太慢。
就像北京发生的事情,传到全旭手中至少需要三天甚至五天,这个速度,几乎与各大家族的私人情报网落差不多,没有时间上的优势。
对讲机虽然方便,可问题是有效率距离太近,哪怕是最大功率的对讲机,也只有区区三十公里,大功夫电台,比如说全旭那辆末日堡垒的大功率电台有五百多公里的通讯范围。
可问题是,电台太过复杂,全旭自己也是门外汉,想使用电台,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全旭一时半会还指望不上。
突然,全旭脑袋中涌入一个念头:“有线电话?”
有线电话的工作原理并不复杂。
关键是,一些大型企业内部都建立了集团电话系统,集团各子公司、各部门、各话机之间的通话可以免费使用,建立一套企业集团电话系统在后世,既是合理,也是合法的。
花钱就可以办到。
基本上就是有主机、话机和内线电缆三部分组成,随着科技的进步,自动话程度的提高,不需要专职话务员和维护人员,每部话机都可通过指示灯了解整个系统的工作情况。甚至可以在主机设置成计费情况,从而通过计算机自动计算,哪一位员工所打的电话费用最多或最少,打出的电话号码及总费用。
想到这里,全旭顿时有了主意。
不过,铺设一个电话网络的代价并不低,特别是通信电缆,要铺设全国范围内的有线电话,这个代价,全旭其实完不起。
然而,能不能承担得起,那也需要。
只有实现及时通信,才能有可能实现中央集权。
三娘看着全旭的脸上不太好,还以为是全旭生他的气,就小心翼翼的道:“相公,我
……”
全旭笑道:“我没事,对了,那些孩子怎么样?”
“已经没有大碍了,只是皮外伤,上了药!”
“走,过去看看!”
全旭来到飞鱼二号的船舱里。
由于飞鱼二号的船很细长,所以内部空间非常狭小,幸亏全旭一个瘦子,如果是胖子,走路就有些走不开。
沿着狭长的过道,全旭与三娘来到位于二层的舱室内,这个船舱并非客房行驶,而是杂货藏,舱里还堆着成麻袋装玉米、土豆和红薯。
一段也就十几平方的舱室内,十一个少年躺在里面。
全旭看着一名少年袒露着背部,爬在舱室麻袋上,让另外一名少年给他涂抹着药膏。
“伤怎么样?”
众少年少女看着全旭进来,急忙朝着全旭磕头:“谢全爷活命之恩!”
黄二狗摇摇头:“没有大碍!”
“好好养伤吧!”
全旭望着众少年、少女道:“你们有何打算?”
他去北京,带着一群拖油瓶反而是拖累。虽然三十余名护卫也是少年人,他们年龄都不大,不过,却被三娘在海岛上进行了训练。
东江镇还给三娘提供的训练的最佳对象,他们不时的潜往后金,进行游击战,抓获的后金建奴俘虏,就让众少年练手。
反正,东江镇需要的只是首级,拿去给兵部换军功,就算活着送过去,朝廷也不会放过他们。
众少年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黄二狗挣扎着爬起来:“求全爷收留!”
“求全爷收留!”
全旭想了想道:“前面到了磐石镇(今曹县境内)有我一处庄子,你们在那里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吧!”
“谢全爷!”
全旭为了安置辽民移民,在登州抵达大名府的道路上,沿途设立了二十三个补给点,为辽东移民提供粮食和临时住宿的地方。
抵达磐石镇渡口,全旭下船,留下几个人看守飞鱼二号,其他人则跟着全旭抵达补给的庄子。
庄子的规模不大,占地十多亩,就是简单的土坯围墙,有马厩和大通铺的那种客房,同时接待两三千人不成问题。
等全旭抵达的时候,发现这居然挂着全记货栈的匾额。
“拜见全爷!”
这里的管事是一个山东本地人四十余岁,身材高大,比较瘦。
姓曹,叫曹会隆。
“这里怎么变成货栈了!”
曹会隆的笑道:“袁大管事安排的,反正这里闲着也是闲着,三十多号人,总不能吃闲饭,就接待沿途的商队,赚点小钱!”
“有脑子!”
全旭虽然本意只是为了接应辽东百姓,没想到居然发展了一个连锁的货栈,这里提供货物临时储存、马队喂养、住宿以及饭菜服务。
“全爷,这是账本,您看看!”
全旭随便翻了翻,发现这个货栈的经营不错,每天都有三五两银子的进账:“干得不错,三娘赏赐三块银币!”
“谢全爷赏!”
曹会隆急忙引着全旭进入货栈后面的客房。
全旭看到院里居然有百余人干活,大部分都是妇女,有的洗衣服、有的则是在补衣服、鞋子。
“这里怎么多了这么多人?”
“这些妇人都是附近村里的,他们过来给沿途的商人洗洗衣服,或者缝缝补补,赚点小钱!”
“不错,挺好!”
“曹掌柜!”
“来了!”
远远的过来一个商队,有十几辆大车,会首的头目似乎是熟客。
“你先忙你的!”
曹会隆上前打着招呼,热情的招待众人。
让全旭目瞪口呆的是,曹会隆引着头目来到一座茅草屋。
起初,全旭以为这是茅房,简直就后世农村的茅房一样,茅草屋顶,用席子围了一圈,形成墙。
接着,不多时,曹会隆出来,里面就传来不可描述的声音。
全旭叹了口气,你他娘还真是一个人才。
全旭进入了最好的客房里,房间还算干净,三娘将随行的铺盖整理好,就问道:“相公,现在沐浴吗?”
“不,我有事出去一趟!”
全旭已经决定采购集团电话,建一条属于他自己的集团电话系统,这个需要提前预订设备,不可能像粮食和服装一样,可以随时拿到现货。
全旭刚刚回到后世,手机就像爆炸一声,信息一股脑儿冒了出来。
“全董,全大爷,你还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电话里面传来洪海洋非常不爽的声音。
“有事说事,没事滚蛋!”全旭没好气的道。
“好好好,我说,我说,咱们公司第一部电影,拍摄许可证已经下来了,作为公司第一部全资投资的电影,你可不要告诉我,也开机典礼你都不参加!”
“不是在阿尔巴尼亚拍摄吗?”
“对啊,你的护照呢,抓紧时间办理签证,咱们一起过去!”
“好!”
全旭内心里非常激动。
阿尔巴尼亚是一个枪支泛滥的国度,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是阿尔巴尼亚与我国关系的黄金时期,两国的关系好到能穿一条裤子。在自己不富裕的情况下,国人节衣缩食,把大批物资源源不断地送到阿尔巴尼亚,前后给阿尔巴尼亚的经济、军事援助将近90亿人民币。
而那时阿尔巴尼亚人口不过200万,相当于人均受惠4000元,这在当时的欧洲,已属于中等水平国家的收入。需知同一时期,中国农民一年的收入还没有100元。
一斗米养个恩人,一石米养个仇人。这句老话用在阿尔巴尼亚身上再合适不过,从70年代中期开始,两国关系急转直下,直至破裂。
当然,阿尔巴尼亚也成就了世界之最,世界上人均拥有枪支最多的国家。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八五章秀才遇到兵(一更)
第一八五章秀才遇到兵
要说世界上私人人均拥有枪支最多的国家,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美国,毕竟,美国私人枪支拥有数量相当人均一点二支。
数量多达三亿九千三百多万支,但是人均最多的却不是美国,而是阿尔巴尼亚。
在美国有一部喜剧电影叫《军火贩》,里面提到了美国军火掮客,轻松从阿尔巴尼亚搞到1亿发中国产AK47子弹的故事。电影是真实事件改编!当然这样的军火库是中国援建的,这样的军火库,阿尔巴尼亚拥有七百多个。
阿人人均拥有枪支是四十支,这个数字并不准确,根本就没有办法统计。
阿尔巴尼亚很小,面积大约相当于汉中市、包头市、桂林市这样的地级市差不多,然而人口就更少了,二百多万人口,还没有中国人口大县一个县城的人多。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弹丸之地,却成了世界上最奇葩的国度之一。
全国拥有碉堡十七万个,怎么形容呢?
中国城市中的公共厕所,密度已经不少了,可惜,与阿尔巴尼亚的碉堡相比,还不成比例。
曾经的阿尔巴尼亚,确实与中国关系很好,可以说是关系最铁的国家,几乎没有之一,地位超然于现在的巴基斯坦。
中国对其长达二十多年的援助,却因美国总统尼克松在七二年访华,得罪了当时阿尔巴尼亚的领导人霍查,本人甚至不顾带病的身躯,亲自披挂上阵,对中国当时的内政外交进行全面攻击、全盘否定。对中国主要领导人指名道姓地进行诽谤,恶毒攻击“中国是最危险的敌人,比苏联更危险,因为中国打着反修的旗帜,而实际上是真正的修正主义”。
两国关系迅速破裂,直到***叫停援助……
当然,失去中国援助的阿尔巴尼亚,经济很快陷入了崩溃,老百姓总要吃饭,他们怎么办,就开始全国百姓走私或出卖军火。
欧洲恐怖份子制造枪击、爆炸袭击,军火大都出自阿尔巴尼亚。
全旭有些担忧的问道:“不过……”
“不过什么?”
“听说那里治安有些不太好?”
“有点!”
全旭的眼睛一亮:“我可是听说那边经常在打仗,开枪就像放鞭炮……咱们公司的人要是过去,万一出现什么意外……”
“全董,这个问题你不用担心!”
洪海洋兴奋的道:“我们公司与当地一家影视公司联系好了,他们为我们公司雇佣了一支保安部队,提供电影拍摄期间全方位的安保服务!”
“这不是扯淡吗?安保公司,哪能靠得住,战斗力强的安保公司,咱们公司才多少经费,请得起吗?”
“这不是还有吴铭他们吗?吴铭带队已经前期抵达了欧洲,正在适应性训练,阿方为我们提供了二十五辆八乘八装甲装甲车,还有二百多支自动步枪,十六挺车载重机枪,四门自行式突击炮,两门榴弹炮……”
“这需要多少钱?”
全旭目瞪口呆的道:“你们拉到投资了吗?”
“没有,钱倒是不多,总共六百万!”
“一辆装甲车就不值六百万好吧?”
“六百万是全部!”
“美元?”
“哪能呢,人民币!”
全旭挂断电话的时候,都不知道怎么说了。
阿尔巴尼亚有着太多的军火库,光中国援助的子弹就多达十七亿八千多万发,这些军火由于时间过长,销毁也需要很多人力和物力,加上时间太久,很容易出现很多意外。
此时的阿尔巴尼亚就经常使用军火爆破或开枪、开炮,甚至把当时援助的坦克、飞机、装甲车炸掉,充当影视素材,枪火特效素材。
这个问题,反而打乱了全旭的计划,他在后世,安排苏彤采购集团电话和交换机,以及通信电缆。
并且让苏彤制作了一个虚拟在非洲落后地区的电话网络建造工程项目策划书,吸引大量制造电话机、电缆和交换机的企业参加项目竟标。
不过,这事反而不容易完成,全旭只好返回明末。
在磐石镇简单停留,全旭则快速向济南府前进。
连续赶路,抵达济南城以后,全旭反而停了下来。
“相公,你不是着急前往京师吗?”
“现在不急!”
全旭笑道:“现在正值清秋八月,暑期渐消,天气不热不冷,正是游玩的好时期。这济南城往南就是龙洞山,听说那里峰峦叠嶂,山势峻拔,?岩横出,清溪流淌,山清水秀,来到济南,若是不去一观,甚是遗憾!”
三娘笑道:“相公,喜欢就是!”
这个时代出游,不像后世,需要准备很多东西,荒郊野外,可没有什么客栈和饭店,饭要自己做,住的地方要自己搭建。
三娘安排随扈的众人,临时去马车行租了十几辆马车,又让人从船上卸下来一些油盐酱醋之类的生活物资。
翌日一大早,十几辆马车装得满满当当,又请了几名当地人当向导。
就在全旭准备出发的时候,就看到归德卫右千户的试百户带着四十余名匠户,赶到全旭面前:“全公子,请留步!”
全旭掀起马车的车帘道:“葛百户有事?”
“全公子,葛二福昨夜在与伙计闲谈得知,龙洞山有匪人出没……葛某以为,小心为上!”
全旭当然知道所谓的贼人,其实就是秦承祖的眼线。
全旭冷笑道:“我身边有勇士三十人,难道不能护我周全?”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全旭庄院是出了名的好伙食,虽然葛二福并没有受到特意的照顾,吃的也是普通餐,每天两荤一素,馍馍饭饭管够。
短短几天时间,全旭就把葛二福等人收买了。
在葛二福等人心中,跟着全旭的日子,过得太过舒服了,简直就是神仙过的日子。他还真怕全旭出了意外。
“好不容易来一趟济南,此去京师,不知何时才能归来!若是不去龙洞山,甚是遗憾……”
“请全公子带我等一起,左右也好有个照应!”
“你们……不都是工匠吗?”
“我们是工匠,但是也是军户!”葛二福笑道:“我们这些人,虽然不像边军经常操练,但,对付一般匪人也是绰绰有余!”
全旭想了想,如果再拒绝,就显得有些刻意,他笑道:“如此也好!”
不过,这样以来,全旭一行人的人数就多达七八十人。
经过将近两个时辰的枯燥旅行,全旭与三娘来到一处山谷清溪边,在山谷弯道处,小溪形成了一块面积莫约十几亩大小的水塘,几颗荷花已经开始盛开。
“此地景色不错!”
“是啊!”
三娘兴奋的跳下马车,看着清澈见底的池塘,水底偶尔有鱼在游动着。
“那咱们今天就不走了!”
全旭也跟着下了马车,笑道:“咱们在这里宿营!”
一行人开始迅速的从马车上搬下来东西,几名女侍卫拿着帷幔,在池塘边围最一座帷帐。
“要不要下水玩会?”
“不要,我不会游泳!”
“你还没有学会游泳吗?”
三娘苦笑道:“学了,没有学会!”
“要不,我教你?”
“好啊!”
就在全旭与三娘正准备下水的时候,迎面的小道上,出现几名书生,一边摇头晃脑,一边谈笑着。
一位瘦瘦的书生笑着说:“真没想到这穷乡僻壤,景色竟如此醉人。”
又一位长脸书生说:“是啊,此地人人安居乐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颇有尧舜之风呀!”
这时,几名书生看到了葛二福等人,他们的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而且不少人穿的都是破旧的鸳鸯战袄,或者戎服。
很容易分辨出来,他们就是穷军户。
能带着军户出来的,自然是军官,一名书生刻意提高声音,生怕全旭听不见:“一个粗鄙的武夫竟然也强作风雅,把好好的美景都给糟蹋了,可惜,可惜!”
“就是!”
葛二福等人赶紧低头,让开小道,退到一边。
一名书生扬起鞭子,伸手指着全旭。
全旭倒没有穿着长衫,他是进山,自然不穿长袖飘飘的长衫,而是一件紧身的射服。
“武夫就是武夫,就算用檀香熏上十年,还是掩盖不住身上那股粗鄙的味道!”
全旭冷笑道:“你们是在说我吗?”
“这里有别人吗?”
“哈哈……”
全旭望着几名书生道:“哎哎,几位,难道没有听过一句话!”
“什么?”
“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
全旭可没有把几名书生放在眼中,他指着身边的葛二福道:“葛二福!”
“到!”
“把这个蠢货,给我扔在前面的泥池里!”
“好叻!”
葛二福若是跟着董袭的时候,肯定不敢对读书人动手,可是,他现在跟着全旭。
虽然都是读书人,但是读书人也分为三六九等。
“你们这些粗鄙武夫,谁敢!”
“呸!”
全旭指着几名书生道:“读书人很了不起了?有什么好牛的?你们这帮废物手不能提肩不能挑,除了吟几句狗屁不通的歪诗什么都不会,还好意思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嘴脸,我看你们是五行欠打了!把他们扔进泥地!”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八六章陛下那里恐怕没法交待(二更)
第一八六章陛下那里恐怕没法交待
“扑通……”
那几名细胳膊瘦腿的书生,被葛二福等人抓起来,仿佛拎小鸡子一样,直接丢进一个烂泥塘里。
这个泥塘也是因为水流太少,自然形成。
随着一名书生进进去,泥水溅起好几尺高,这名书生结结实实的啃了一嘴泥。
没等这位喊出声来,这几个爱装逼的书生一个都没跑掉,通通让葛二福等人扔了下来,在泥浆里一滚,一身儒服顿时沾满了污泥,脏得不成样子,哪里还有半点风度可言?分明就是一群在烂泥潭里打滚的野猪!
众书生此时非但没有之前的嚣张,反而吓得不敢吱声了。
他们原来以为这些穷军户不敢动手,一旦动手了,肯定是找罪受。
“现在知道什么叫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了吧?今天你们运气不错,挑了个好地方才跟我作对,不然的话……哼哼!记好了,下次别再在我面前阴阳怪气,不然我把你们通通都扔到粪坑里!”
全旭转身望着葛二福道:“你们几个也真是的,没有耳朵怎么着,就这么任由他们骂你们?”
葛二福一脸愤愤:“公子,我们……骂不过他们这些牙尖嘴利的书生!”
“哈哈,骂不过,骂不过可以打啊!”
全旭指着葛二福道:“就凭他们,你一个人可以打他们十个吧,说出来,也你们武人太怂了,真抱团跟他们干,怕他们干毛线,你们一次一次退让,一次一次妥协,才助涨了他们嚣张的气焰,你们以后记住了,跟着我,就不能怂,以后有人欺负上门来你们,也甭跟他们客气了,该动手就动手,该动枪就动枪,作为军人,没有血性怎么能行!”
“是,公子!”
正所谓可怜的人必有可恨之处。
明朝武贱文贵的行成,也有武官自甘堕落有直接关系。
明朝开国时期,以及初期中期,武官的地位还是非常可以的,武官与文并重。
只是非常可惜,到了土木堡之变,虽然说掌握着笔杆子的人,把黑锅和脏水泼在了宦官王振身上,事实上怎么回事,就是文官集团搞的阴谋。
只要军队不掉链子,谁带兵,并不影响一场战争的胜败,说句不好听的话,哪怕是一头猪领军,也能把狼给压死。
就像武周时期,武则天得位不正,难以获得军方将领的支持,可惜,北突厥也打着扶李保唐的旗号进攻武周。
武则天无人可用的情况下,居然用她的男宠薛怀义领军北征,一样获得了战争的胜利。薛怀义有屁的本事,他就是一个江湖卖药的。
但是,唐军争气。
武则天时期的对外战争的实际情况如何呢?谣言止于智者。史实上,武周王朝的战胜率并不像部分网友说的“十战九败”、“外站全输”,这些不过是出于男女性别歧视的抹黑言论罢了。
如果以客观的态度看待武周,史实上,它真实的战胜率甚至高达80,据统计,武周对外战争共计26次,获胜21次,失败3次,另2次未分胜负。
薛怀义作为行军总管北征,他掌握不了军队,因为没有军官投靠他,他只是傀儡,没有武官充当文官的爪牙,文官又怎么做妖?
宦官又如何兴风作浪。
全旭从一名护卫手中拿起一把刀。
一名书生吓得脸都绿了:“你要做什么?”
“做什么?”
全旭耍了一个刀花,扬起刀朝着马臀部就是一刀,战马吃痛朝着山里方向跑去。
一名书生尖叫:“我的马!”
全旭挥刀砍向其他的几匹马,这几匹马瞬间跑得没有踪影了。
葛二福有些担忧的道:“公子,咱们会不会有麻烦?”
“谁找我的麻烦?”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这里去济南城,至少要六十里,指望他们的小胳膊细腿,没有一天他们跑不到城里!”
众书生望着全旭,这才明白全旭的真正底气。
这些书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间却无奈奈何。
一名书生急忙爬出来,准备跑。
葛二福望着全旭道:“公子,要不要……”
“算了,他们只是嘴臭,罪不致死,让他们走,咱们不惹事,但是从来怕事!”
几名书生满泥污,一脸委屈的从泥塘里爬出来,缓缓朝着济南城方向走去。
全旭倒是非常开心的带着三娘,又是抓鱼,又是戏水,玩得非常开心。
莫约半个时辰,葛二福等人挖灶升火开始做饭,就在饭菜还没有做熟的时候,山区里迎来一队身穿老百姓服装壮汉,这些人拿着兵刃,显得有些凶神恶煞。
不过,对方只是从全旭临时营地外面路过。
然而,几乎所有人并没有发现这群壮汉队伍中少了一个人。
此时,在全旭的帷帐中,出现一名孔武有力的男子,男子的脸上有些疲惫,他正是崇祯皇帝一心想要弄死的秦承祖。
“全爷!”
全旭看了看三娘:“不要让任何人靠近!”
“好的,相公!”
三娘朝着外面的护卫道:“相公睡了,你们动静小点,别吵了相公歇息!”
众护卫、军护们蹑手蹑脚,十几名护卫分散起来,形成三十步范围内无人可以靠近。
“你怎么亲自来了?”
“多日不见全爷,甚是想念!”
“行了,客套话就不要多说了,朝廷调集大军,不日将针对你进行围剿。”
全旭沉吟道:“你山寨里的粮食还有多少,能不能支撑一年?”
秦承祖摇摇头:“已经不多了,最多三个月……”
“怎么会吃这么快?”
全旭有些不解,他准备的粮食非常充足,足足三千多吨,人均三四百斤。
秦承祖苦笑道:“今年收成不太好,税又重,很多百姓活不下去,逃到了山里,这些百姓……都是拖家带口!”
“这么说,你的人又多了?”
秦承祖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放在全旭面前:“这段时间,我按照全爷的意思,没动县城,我们现在山里建立了大大小小共计六十八个寨子,总人口将近五万人,不过却以老弱病残居多!我们现在很困难,缺粮食,缺药材,兵器和火药暂时倒是不缺,我们发现了两个铁矿,自行冶铁,打造了不少兵器!”
全旭想了想道:“朝廷的围剿,时间不会耽搁太长!”
“崇祯小儿可是一心想要把我们消灭掉!”
“因为朝廷太穷,他们也打不起持久战。”
全旭笑道:“山里应该有不少地方可以开垦田地,你们可以一边种地,一边发展,主要是人才培养,一定要养成良性模式。所有人展开思想教育,一定要告诉大家,他们为什么会造成他们今天的局面,为什么他们勤劳苦干,连饭都吃不上!”
全旭一边介绍,一边写着,他与秦承祖商量着未来。
两个多小时后,秦承祖告辞离开。
全旭也起身拔营,沿着山道向龙洞山深处游玩着,进入大山深处,全旭趁着夜色,将四千多吨麦子扔在山谷里。
天亮刚刚亮,全旭就带着人向码头方向行去。
全旭连济南城都没有进,直接向登州进发。
就在全旭向登州进发的时候,此时的登州城外已经变成一座巨大的军营,从山海关、蓟州军、昌平、关宁军方向的军队,以及浙江、河南、山东都司的军队十数万人,密密麻麻安札在城外。
登州府衙门后院的凉亭里,孙承宗穿着青布衫,手里捏着一枚棋子,迟迟未放到棋盘上去,看了看棋子,又看了看亭子外的荷花池,犹豫了许久,还是将棋子丢入棋盒之中。
“稚绳兄,还在犹豫什么?”
坐在孙承宗对面的袁可立身穿儒衫、头结文士巾,眯眼看着孙承宗笑着道:“难道就不怕陛下没了耐心?”
“我更怕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你是说……后金?”
孙承宗苦笑道:“我调集了秦、陈之乱所有的卷宗,仔细查阅,感觉疑点重重,总感觉这里有一双幕后黑手,在推动着所有事件,朝着他们想要的方向发展,你说这秦承祖造反,他是为了什么?”
“秦贼所破十数城,士绅大户,皆被一扫而空!”
“要说为钱,则更加奇怪,黄县被焚之后,朝廷虽然派援军,却是劳师远征,人马皆疲惫不堪,若是凭秦贼麾下之勇,赵率教、尤世威挡不住,偏偏在这个时候,秦贼人马,转明为暗,上万人马,几乎是一夜之间,化明为暗。”
孙承宗苦笑:“辽东天气突变,七月暴雪,牛羊冻死三成,按照以往的惯例,皇太极恐怕要动了。”
游牧民族都是这样,他们在遇到天灾时,总喜欢用战争的方式,把损失转移到中原王朝的身上,这一点并不难猜测。
“啪……”
孙承宗落子在些重,楸木棋盘传出一声清脆的响声,缓缓说道:“登莱地方呈上来的条陈,今岁夏收比去岁又减两成,各地损失口数多达数万,一旦大军进山,恐怕,秦贼就会跳出去,西进中原,糜烂河南!”
“若是不进兵,陛下那里,恐怕没法交待!”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八七章被逼出来的直臣(一更)
第一八七章被逼出来的直臣
“我更担心辽东!”
孙承宗将棋子拿在手里,也不落子,苦笑道:“皇太极部在辽东蛰伏,如此紧急之时,蓟州、昌平镇军连钱饷都发不足。时间拖得越久,我越担心辽东。辽东若是有失,所取得的清匪成果却毁于一旦,一旦我再率军北上,以疲惫之师迎击皇太极,只怕会更加被动,山东腹地、甚至的形势可能比以往还要严峻十倍……”
似乎问题是无解的,大明的财政困难,非但无力支撑两线作战,甚至连一线作战,都无法持久。
秦承祖以及其部销声匿迹。
在孙承祖看来,原因有二。
要么蛰伏待机,在后金与大明开战的关键时刻,在山东腹地搅动风雨。
要么就是因为劫掠了十数城士绅富户,所得银财价值银子数百上千万两,秦承祖很可能已经经过各种方式漂白,趁机改头换面,在异地光明正大的享受着。
在孙承宗看来看来,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针对秦承祖所部用兵,是非常不明智。
边军原地驻防,关宁防线后金根本就无法突破,只要边境无忧,秦承祖所部就不敢动弹。
只需要派锦衣卫或厂卫细作,细作侦察他的动向,同时封锁山区和隘口,山区粮食无法自给,少量人员或许可以坚持,秦承祖麾下也会因粮食问题,自行解散或崩溃。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所得情报实在有限,秦承祖所部讯息,只是只言片语,有的情报说是秦承祖所部在莱州府的山区,也有的说是在济南府境内。
根本就找不到确切的目标,甚至不知道往哪里打。
孙承宗望着袁可立苦笑:“那怎么办?用兵该如何用,向何处用?”
袁可立望着棋盘,缓缓道:“从山东布政司行文,还是可寻出蛛丝马迹!”
袁可立朝身后一名幕僚摆摆手,这名长须飘飘的幕僚,抱着一叠文书走过来,递给袁可立。
袁可立随便拿出一本,展开念道:“崇祯二年七月十七日,青州府蒙阴县南十八里乡粮长田长生以及其子田贵,在家中被杀,经查,田长生所有牛六十一头,粮千四百余石,不翼而飞,贼人不知所踪。七月十八日,蒙阴县城南长林保镇,士绅李绰名下田庄,被劫杀,家仆赵长贵等十二人被杀,粮两千余石被劫……”
孙承宗走到舆图前,用笔在所发生命案劫掠事件的地点,作上标注,经过半个多时辰的标注。
袁可立终于放下了行文,缓缓道:“短短三月间,莱州府、青州府、济南府、济宁府共发生劫杀案件一百九十三起,死伤共计一千五百零四人,这正常吗?寻常时节,虽然也会发生劫杀案件,但,数量不足现在的一成。”
孙承宗望着舆图中间空白的区域:“兔子不吃窝边草,所以,这个空白之处,就是秦承祖的活动范围,但是,这一块都是山区!”
“是啊,难就难在这一点!”
袁可立道:“这些案件都有一个特点,参与人数不多,最多数十或上百人,也就是说秦承祖现在缺粮,但是身边人数已经分散!”
“山区,乱兵分散,全部都不是好消息,若是分兵,定会被贼人所趁!”
孙承宗苦笑:“若是不分兵,一旦山区,万一……”
易守难攻之地多了,再加上秋高气爽,天气干燥,秦承祖若把官军引入绝地,然后再放一把火,那么明军损失定会惨重。
大明目前就这点家底,实在折腾不起。
后金的威胁日益严重,陕西、甘肃、宁夏又是大灾,民乱如星星之火,稍有松懈就成燎原之势。
多事之秋,国帑不足拿什么去消除这么大的隐患?
朝廷没钱,可到处都是用钱。
最关键的根本就是钱。
加征加派搜刮小民,只会使民众不堪其负而动乱不休,朝廷想要将广开财源的对象从田丁税加派转移放到商税头上,也就是减轻小民的负担,让地方上的世家豪族多承担一些,大思路是正确的。
只是非常可惜,商税增收触及到士绅大族以及地方上的根本利益,阻力之大也是难以想象的。
无论是开源还是节流,其实关键的问题不是讨论,而是实施。
从崇祯元年到崇祯二年八月,已经两年多了,这个问题依旧没有吵出一个结果。
孙承宗腻烦了朝廷党争却苦于无力挣脱,眼下山东匪患难解。
他愿为王驱,鞠躬尽粹、死而后己都在所不惜,只可恨,中枢视他如猛虎,锁住了他的手脚才安心。
名义上他是大军统帅,十几路监军,吃拿卡要,对于原来并不充裕的军费来说,简直就是雪上加霜。
袁可立按在楸木棋盘两边叹道:“我多年来只关心兵事,对国帑补足之事,见解却浅了,实在没有什么能拿出来献丑的拙见……”
登、莱两地为秦陈两贼兵祸肆虐,现如今依旧是满目疮痍,依旧没有恢复昔日之景色。
孙承宗笑而不语。
他不相信袁可立并没有意见,只是他不敢说。
“不过,我那学生全旭精通杨朱之道,他遣人写信,不日将抵达登州,或许,他可以提出治症之良方!”
孙承宗其实并不相信全旭能有什么好办法,在他看来,这是袁可立的政治智慧,用学生的嘴把方法说出来,事情还有缓和余地。
如果是袁可立提出,无论是上折子,还是私下议论,恐惹非议。
……
在登州的孙承宗和袁可立为难,京师的崇祯皇帝同样为难。
每天的朝会,几乎成了菜市场,官员们像泼妇一样,大吵大闹。每日弹劾钱龙锡的弹章都要用竹筐装,有时一个竹筐还装不下。
这些弹章让崇祯皇帝看得头大眼昏,更重要的是他非常生气。
也可以说,弹劾钱龙锡就是在打崇祯皇帝的脸,毕竟,想要淘汰冗官是他的想法,为朝廷节省资金,也是他的本意。
只是,刚刚试探了一下,朝臣们的反应实在是太剧烈了。
现在众臣们上书弹劾只是一方面,还有请愿,就连国子监的监生们也参与了进来……
总之,一地鸡毛。
所谓什么样的环境,造成了什么样的人性。
崇祯皇帝万历朝的国本之争延续二三十年之久,他们老爹的地位摇摇欲坠,好几次连小命都不保了,他和天启帝也跟着担惊受怕,一夕数惊;
好不容易熬死了万历,老爹终于登基了,本以为守得云开见月明,没想到红丸案发,他们老爹只当了一个月的皇帝就一命归天了。
接着,哥哥天启当了皇帝,身体向来健康的哥哥,仅仅七年就随老爹驾鹤西去。
现在,童年那种那朝不保夕的恐惧又回来了。
这种种不幸的遭遇几乎扭曲了崇祯的人格,他变得极端偏执、多疑,极度缺乏安全感,谁都不敢相信,对谁都不敢真正放心。
钱龙锡已经被黑出翔了,崇祯皇帝脑袋中反而生出一个念头。
难道这货在跟朕玩苦肉计?
崇祯皇帝也读过书,读过史,他也知道古往今来,只要参与变法的人,就没有一个人是好下场的。
钱龙锡怂了,于是就让人弹劾他,好借机下台。
要不然,众正盈朝,都是正人君子,谁敢弹劾内阁次辅?
不得不说,崇祯皇帝的脑回路相当清奇。
钱龙锡不是想弹劾引退吗?
朕偏偏不让你如愿,朕就是要让你架在火上烤。
崇祯皇帝下旨,锦衣卫诏狱释放钱龙锡,官复原职,礼部尚书,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
此时的崇祯本着叛逆的心思,做了一次反而正确的事情。
当然,也不能说正确。
主要是钱龙锡是一个人,他心凉了。
作为内阁次辅,他拼命得罪崇祯的风险,给大家挡住了开源的廷议,你们想要吞大名府全旭的千万家财,我让你们如愿,指使人弹劾卢象升,准备给你们铺路。
正所谓,我本一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钱阁老对自己的阶级盟友掏心掏肺,换来的却是诋毁打击。
他们把尿盆子往钱龙锡头上扣,什么罪名都敢编排。
钱龙锡花了五万两银子购买的府邸,被泼了满地金黄,成了整个京师的笑柄,他的门人被打,自己也诏狱也没有少吃苦。
这只是一方面,关键是心理上的痛苦。钱龙锡少年家境并不算富裕,由于求学成本巨大,寡居的嫂嫂时常接济他,当然,他也非常感恩。
但是,这些言官居然污蔑他与其寡嫂通奸,这让钱龙锡非常愤怒。
你们不想交税,我就偏偏不让你们如愿。
钱龙锡官复原职的第一件事,就是上书改盐制,拿江淮盐商开刀。
礼部尚书,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钱龙锡奏:今事已极重难反,当就见行事例一为厘剔。祖制,有边商而无内商,故塞上地辟而粟恒满每谷一石价止二钱。其后改为折色,每引加课四倍,而塞上地荒,米价腾贵,斗米三钱,较之向时折阙犹多,此边饷所由诎也
臣在南部见各商皆携重资,求要路,讲割没,讲抽掣,讲夹带者,月无虗日。夫行万金之贿者,必有十万之获聚;千人之金者,必有万人之役。一岁中间其所抵冒渗漏何啻千百?今欲疏理盐法,不必加课以重困商民,惟有力绝请托,严禁私贩,使存积盐多,守支不困,则边商得利,乐于开中,米价自平,虽不能预复祖制,尚可存十一于千百也……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八八章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第一八八章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东至辽蓟、西至甘肃的所谓“九边”之地,以及福建、广东、海南、云南、贵州等地,均为明代辽阔疆域的边防。
这些地方路途遥远,道路奇岖,运送军用物资,不仅需要征用大量的运夫,而且要花费不少的路费盘缠,对于政府而言,实在不想背上这个沉重的包袱。
于是,明代朝廷就将这个包袱转嫁给盐商,通过开中制度这种形式,将盐政与边政有机地结合起来。
盐是暴利,虽然朝廷出厂价低,可是到了百姓手中环节,这个价格就翻了不止十倍。
这样以来,开中法就是把盐的零售权交给一部分商人,到成化、弘治时,开中制度在权贵势要及各色人等奏讨占窝、垄断开中、多支夹带、贩卖私盐的破坏下,基本上实行不下去了。
以食盐专卖为财政搜刮的手段,在叶淇变法前是通过盐粮交换比例加重纳米数量来实现,而在叶淇变法后是通过提高引价来实现的。“粟贵征粟,粟贱征银”,明政府不再着眼于巩固边防开发边疆,而是致力于充实国库,增加帑银。
钱龙锡就是要恢复开中法,把盐商的零售夺回来。虽然不夺盐商的生产和分销,但是却零售权拿过来,那可就伤筋动骨了。
要知道,像生活必需品,垄断经营那可是暴利。
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中石化和中石油几乎控制着全国百分之九十九的加油站,个别私人加油站却可以便宜很多。
很人分析又是囤货赚差价,又是劣质油等等,这纯属扯淡,中国就没有私人炼油厂,所有燃油都是国营,他们为什么会卖那么低,利润从何而来?
因为燃油出厂本来就是那么高,每升油赚一两块钱就不少了,哪怕赚一块五,一样是暴利。
现在再采取开中法,盐商为了避税的一部分私盐就要藏不住了,人家拿了盐引,盐商必须给盐,而这些盐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销售,朝廷也可以像以前一样,养活损耗和中间漂没。
这个消息在朝廷立刻引起轩然大波,不过,相对而言,比裁撤冗官又好得多了,动盐商总比动官员要强。
当然,依旧是骂声一片。
钱龙锡几乎与国贼划上等号。
全旭这边刚刚抵达登州,就被吓了一跳。密密麻麻联营几十里,到处都是兵马与部队,当然,明军军纪有严有松,反正非常混乱。
全旭并没有立即进城,而是直接前往位于登州城西北辛安河台地的别院。
然而,全旭有些难以置信,短短二三个月的时间,这里居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辛安河口的南岸,这里建造了三十多架水车,形成了一座拥有三十多架水车的水力磨坊。
不时的有大车小车,拉着粮食前来磨面。
靠近全氏别院码头的台地上,一座规模不小的船厂正在施工,数以千计的工人正在施工,数千人热火朝天干活的场地相当壮观。
不少巨木被小船拖着,从码头上上岸,最让全旭意外的是,全旭从后世弄来的工字钢,被这些工匠改装成了一个滚带,就是两条工字钢,像拼接铁轨一样,中间放着原木,形成滚木。
那种粗大约三尺有余的巨木,就被拖到这种轨道上,然后用牛、马拉着,堆到全旭别院外面的空地上,此时这座堆放木料的木场,居然堆成了小山。粗略估计,这些木材不下十几万立方米。
堆放着的木材,马上就有工匠们前来挑选,首先在排除虫蛀,腐烂之后,拿去烟熏阴干,使其脱水干燥。这是一门技术活,造船的木材得花上几年时间晾干才能用,太过干燥不行,被海水一泡便发涨,吸水变沉,太湿也不行,在海上烈日暴晒之下木材会脱水,整个船体结构也就被破坏了,太干太湿都会要人命的。
只有最富有经验的工匠才知道怎样做才能让木材保持最佳状态,确保船体结构稳定和牢固,这正是那些老工匠珍贵的原因。
距离这座船厂不远的地方,就是一座织布工坊。
葛二福一脸惊讶道:“我的天,好壮观啊!这得造多少船才用得到这么大的造船厂啊!”
“三娘,这里怎么回事?”
三娘有些惊慌的道:“相公,这都是我的错!”
“你的错?”
“相公,求求你别怪郑掌柜!”
三娘低着头,不敢正视全旭的眼睛。
全旭当初离开登州城,这里留下了陈应聘请的管事郑万显作为管事,不过,三娘则作为掌握着财权的最决策人。
全旭并没有给在登州留下太多的钱,也就是三千多件铜质器皿,这并不是古董,只是日常用品,什么铜茶壶、铜灯之类的东西,还有一部分丝绸布帛。
全旭这才恍然大悟。
那些丝绸相当值钱,价值有三千多匹,在明代的价值相当于七八万两银子。
在后世这种东西真不好出手,现在还有谁穿丝绸?
三娘低声道:“我见那些百姓太可怜,就让郑管事给他们找到事做,赏他们一口饭吃……”
“结果就成了这样了?”
全旭有些不知道怎么说了。
秦陈之乱,十六城先后被攻破,人为的制造了一大批灾民。这些灾民当时兵乱的时候,有的跑到了山里,有的躲在了乡下,战争结束,他们也失去了家园,只好到处流浪。
在关键的时候,郑万显按照全旭的吩咐,让人打造了水车,制造了三十多座水力磨坊,雇佣了四五百人过来干活。
结果,灾民越来越多,他们根本就不愿意要工钱,只要管口饭吃就行。
郑万显又不是全旭,全旭提供的都是每日三餐,他提供的只是两餐,不过却是干饭。
反而吸引了很多人过来干活,再后来辽东移民开始过来,船只又破又小,还有一次出了事故,船只漏水沉没,虽然极力营救,却有三十余人失踪。
正巧这时,负责移民的管事从全旭的庄院学到了阴干木料的技术,他们就开始做起了木料生意。
从东江镇负责从辽东各地伐木,然后运到登州,然后经过阴干处理之后,这些湿木廉价显木,就变成了昂贵的木料,无论是打造家具,还是造船,或者其他用处,反正是供不应求。
生意越做大,这个时代可没有赊账的传统,只是现银结算,登州靠海,又可以从海路获得江南的粮食。
这个商路就顺了起来,不仅自负盈亏,反而越做越大,他们开始建了造船厂,准备自己造船。
得知全旭到来,正在忙碌的郑万显带着几十名人模狗样的管事前来拜见全旭。
“全爷!”
与三娘的忐忑不同,郑万显以为这些事情都是全旭安排的,他开始向全旭表功:“全爷,您的看,咱们这座造船厂最多再有半年就可以造船完了,到时就可以做一千料甚至三千料大船。这边是咱们木料烘干房,已经建了一百多间,还有三百多间正在建,那边是磨坊,还有一个可以打造铁器的工坊……”
全旭当初看着郑万显的时候,只是匆匆扫了一眼,这货是一脸倒霉相,为了给其父治病,愿意十两银子卖身。
全旭雇佣他当管事,看上的就是他识几个字,能写能算,也算是有钱人了。
陈应给他每个月二两银子的工钱,他还乐得找不到北了。
短短几个月时间,居然变成了惊人的蜕变。
“干得不错,你们,每个人加五两银子工钱,你先忙吧,我乏了,明天带着账本,过来汇报!”
“多谢全爷!”
全旭盯着三娘:“你先回屋,回头再收拾你!”
三娘吓得急忙就跑。
人群之中,有一名身穿玄色工作服的男子,全旭知道这是玄鹰卫的人。
“你跟我进来!”
来到别院里全旭的房间,一切布置如常。
全旭推开窗户,让新鲜的空气流进来。
“最近有什么消息!”
那名玄鹰卫道:“晚天晚上刚刚到的邸抄!”
全旭展开一看,就看到崇祯让钱龙锡官复原职,结果钱龙锡马上折子该盐法,他要恢复开中之法,全旭难以置信的道:“这怎么可能?”
“卑下再三确认,绝无疏漏!”
“钱龙锡就不怕睡觉的时候,被人割了脑袋?”
每个正常情况需要摄入十到十五克盐,最低不低于五克,这样才能保证人体的能量平衡,短时间可以,时间长了可就不行了。
也就是说大明至少需要三亿到五亿斤盐,哪怕以十二文均价计算,这个生产市场的盘子就是六百万两银子,当然,算上零售,这个市场就是多达两三千万两银子。
断人钱财,如同杀人父母,那些盐商不急眼才怪。
当然,这个利益团体不仅仅是盐商,还有他们的后台勋贵、士绅。
有道是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钱龙锡不要脸了,现在是什么也不怕了,什么也不在乎了,他变成了一只疯狗,谁反对,他咬谁。
虽然满朝抵制,群情激愤,
但是,崇祯皇帝喜欢,再加上整人的手段,他钱龙锡也不差啊。
抓几个跳得欢,罢官抄家。
这些蛀虫相当肥,哪怕锦衣卫再三欺瞒,送往国库的银子也有十几万两,这时崇祯皇帝的眼睛也红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八九章富长良心穷**计(一更)
第一章富长良心穷计
千里为官只为财,大明可没有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理想。像卢象升、孙承宗、袁可立这样为社稷、天下、百姓考虑的官员不是没有,而是非常少。
就像红烧牛肉面里的牛肉一样,需要用放大镜才能找出来。
钱龙锡不需要钱,因为他这些年已经捞够本了,就算每天大鱼大肉,山珍海味,他十辈子也花不了那么多钱。他只是单纯的报复,报复那些对付他的官员。
可崇祯皇帝不一样,他是真正的需要钱,需要大量的钱。而负责督办这些案件的骆养性却非常贪婪,他是看到钱就走不动了。
于是,一个小型的利益联盟建立了起来,骆养性吃肉,下面的人跟着喝汤,再加上崇祯啃骨头……
短短半个月间,连续十几员官员被罢官下狱,抄家……
此时大明王朝还没有崩盘,其实官员最有钱的不是他们家里的浮财,而是他们名下的宅子和店铺。
很多人会举例子说,明朝的房价便宜,比如说《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记载:明朝景泰八年(1457年),徽州祁门县居民李添兴卖房,厨房一间,猪圈一个,只要纹银4两三钱银子。
明朝万历元年(1573年),徽州休宁县居民吴长富卖房,占地半分的小宅院,只要纹银二两。
明朝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徽州休宁县居民王元浚卖房,正房三间,厢房三间,门面三间,卖了纹银五十两。
关键是这是徽州,与后世的安徽省不一样,因为在古代,徽州是出了名的穷地方,特别是徽商的发源地的徽州,是出了名的七山一水二分田。
然而,明代北京的房屋却不便宜,当然,有人又会举例说,崇祯十三年,北京市正阳门大街居民傅尚志卖房,一座小型四合院,两间南房,两间北房,一间厢房,卖价只有三十三两。
这样计算下来,也不算贵啊。
可关键是,崇祯十三年,敢在北京买房,还真需要勇气。另外在明代,房屋有两个极端,户型小、破旧的房屋,卖不上价格,然而豪宅、特别是大型豪宅,价格却非常高昂。
总之,崇祯皇帝非常支持钱龙锡,无论是谁勋贵、还是文官,谁弹劾钱龙锡的弹章,他就是留中不发。
庇护钱龙锡的态度,意味都非常明显。
钱龙锡开始搅动风云,一地鸡毛。
……
登州城外辛安河河畔的全氏别院内,三娘望着身边的狗头军师,正在商量着如何讨好全旭。
古灵精怪的苏音道:“三娘,这男人都是喜欢那个调调,不如,你也学一下!”
“学什么?”
三娘一脸忐忑。
苏音拿着一本彩色的画册,递给三娘:“你自己看!”
三娘摆摆手道:“你是不知道,我看书就头疼,你给我念……”
“奴……这书没法念!”
三娘翻开画册,上面都是一些穿着轻沙质地衣服亵衣的女人,有的宫装,有的是贵妇装,不过,无论是什么样的装扮,不可描述的部位,都若隐若现。
三娘也算是过来人,不像苏音满脸羞红,她哭丧着脸道:“这样行吗?”
“行不行,都要试试!”
苏音道:“你的胆子也太大了,十万两的财货,说用就用,当初去大名府的时候,我就告诉过你,让你告诉全爷,可你……怎么就没说呢?”
三娘红着脸道:“相公说,此时无声胜有声,根本就不给我说话的机会,我以为他从大名府直接去京师,根本就不回来登州……”
苏音对三娘有些无语:“这事瞒得了一时,还能瞒一辈子?”
“我当时想,反正也不亏钱,只要赚了钱,再把丝绸买回来,这样就……”
就在这时,脚步声响起。
苏音急忙道:“全爷来了!”
三娘急忙拿着酒壶,猛灌几口,又将酒洒在自己的身上,解开衣服,弄乱头发。
“行吗?”
“我说了不算,快……”
就在全旭进来的时候,三娘趴在软榻上。
“三娘!”
全旭看到三娘趴在床上,似乎已经睡着了,苏音低着头。
“三娘怎么回事?”
苏音急忙解释:“全爷,三娘担心全爷责罚,就喝些酒,她说,喝点酒,挨打不那么疼……”
“行了,你下去吧!”
全旭坐在床前,掀起被褥盖在三娘身上。
全旭此时仍旧在震惊中没有反应过来,登州别院的产业发展太迅猛了,这就是沿海地区的优势。
如果在大名府,陆路运输实在是太不方便了。
就像各种木料,运输成本非常高,哪怕是煤炭也是如此,可是登州靠海,又有丰富的资源,随着兵祸战乱,人为的制造了一批灾民。
这些灾民有的有技术,有的有能力,就来到全旭别院这边,为他工作。
这就像《西虹市首富》里故事,郑显贵也不是什么天才,他只是拥有了全旭的本钱,只要拥有本钱和资源,无论做什么都更容易成功。
郑显贵开的磨坊是全旭吩咐的,船厂和阴干木料的烘干房,帆布纺织、竹篾、以及马车工坊等等,所开设的工坊,清一色需要大量的人工,低附加值。
阴干的木料虽然比湿木料要贵,不过附加值并不算太高,只是粗加工而已,如果像全旭在全家庄镇开出的工钱一样,恐怕还要赔钱。
全旭躺在床上,没有说话,三娘装着喝醉却装得非常辛苦,终于,她忍不住了:“相公,都是我的错,你要杀要刮都随你!”
说着,三娘拿出全旭的那柄多功能刀,递在全旭手中:“要不,你扎我几刀解解气?”
“扎你?扎你,我根本就不需要用刀!”
“要不,你打我几下!”
三娘背起手,挺起胸脯:“我保证不躲,也不还手!”
全旭板着脸道:“你的胆子也太大了!”
全旭其实不是心疼钱,只是三娘一直就有这种倾向,看到可怜的人,她就想去帮忙一下。当初,她就收留了二娘、辛月他们,包括罗世明等等。
现在,她玩得更大,在辛安河口船厂工作的人足足五六千人,再加上木料厂、码头,磨坊,这些人加起来,足足一万多人,并不比全家镇的工匠少。
未来,全旭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
升米恩,斗米仇,这个道理全旭一直明白。
别看他在全家庄镇收留了很多人,然而这些人跟全旭签订了用工协议,明确规定他们做多少活,可以拿多少钱。
当然,全旭的待遇虽然高,但是除了辛月和汤邱氏之外,没有其他可以从全旭那里空手拿走钱和食物。
一切都是有偿报酬而已。
当然,三娘的性质不同。
“啪!”
全旭扬起朝着三娘的屁股就是一巴掌,力度倒是不大:“知道错了吗?”
“嗯……”
三娘倒是没有脾气:“请相公责罚!”
“罚一定要罚,不然呢,以后你还不上天!”
三娘朝着门外的苏音道:“苏音,把东西拿进来!”
“是!”
不多时,苏音和三四名丫鬟拿着皮鞭,手铐、脚镣、夹棍、烙铁、火盆等东西进来。
苏音放皮鞭、脚镣、夹棍、烙铁、火盆等东西放在桌子上,转身离去。
三娘转身拿着皮鞭,递在全旭手中:“相公,你打吧!”
三娘从床上取下一块毛巾:“我绝对不叫出声!”
全旭感觉有些不对味了,皮鞭、手铐、脚镣、夹棍,要不要滴蜡?
“别给我扯这么多没用的,你以后还敢不敢了!”
“不敢了!”
“你压根就不知道你错的什么地方!”
全旭愤愤道:“这个世道最难的就是人心,你的胆子也太大了,财不露白,你可怜灾民没错,可建这么多产业,这么大的庄院,没有任何护卫!”
“我有,郑掌柜招募了六十人,我在长山岛屿上还有四十……”
“一百人,没有见过血,临时新招,可不可靠?万一出了事怎么办?”
全旭指着外面道:“万一这些灾民在新心人的蛊惑下,冲击庄院,你说怎么办?你有没有后手?”
“我……”
“做任何事,未虑胜,先考虑失败!”
三娘抬起头:“我不怕,我……”
“你是想说你能很能打?三五个人打不过你?”
全旭指着:“两军对阵,个人武勇的作用非常有限,这里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自保能力,没有兵刃,没有护卫,万一有人想独吞,你想过后果吗?”
三娘低头:“相公,我知道错了!”
三娘抱着全旭的胳膊,有些撒娇道:“你就原谅我好不好?”
“我现在连睡觉都不敢,就怕有人冲进来,摘了我的脑袋!”
全旭哭笑道:“富长良心,穷计,穷人在一无所有的时候,他们没的后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也有人好吃懒做,就喜欢搅合是非,那些老百姓,哪经得起蛊惑?”
三娘这才明白自己的问题出在哪里。
穷计,富长良心,这句话并不是骂穷人,而是反讽富人,指的是富人有钱以后,就会洗白自己的黑历史。
“苏音,你去把沈良材找过来!”
“是!”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新的一月求大家支持
先汇报一下二月份的更新情况,二月份二十八天,更新八十三章,共计255418个字,平均每天九9122个字。
原计划要在二月份结束第一部分内部,由于老程个人原因,没有完成日万的既定目标,非常抱歉。
本书上个月一号上架,首订一千五,均订1223,现月底为止,均订2270,增加一千均订,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
原计划三月一号进入爆更,打战力榜,由于月底工作原因,也因为追订开始下滑,心态有点小崩,存稿计划失败,不过不用担心,今天老程在下班之后,准备不吃饭,不睡觉,争取五更。
人都是要有梦想的,老程希望这个月更新可以达到二十八万以上,争取可以拿到精品徽章,就是均订突破三千。
新的一月,求大家支持!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九零章玄鹰卫的改革(二更)
第一九零章玄鹰卫的改组
“你虽然留了护卫,一旦发生什么事情,一百人什么也改变不了!”
全旭有些不悦的道:“最关键的是,这幢宅子的院墙本来就低,你偏偏还没让人加固,加高,现在这一人多高的墙,能顶什么用?若是一百人凭借着高大坚固的院墙,还能坚持到官兵的到来,现在什么都晚了!”
三娘的脸色凝重起来:“相公确定今晚上一定会有麻烦?”
“不确定,但是不得不防!”
全旭认真的道:“你以为,我在大名府建工坊,收流民,为啥先买一辆末日堡垒?”
三娘摇摇头:“不知!”
“因为,一旦有变,咱们可以坐着末日堡垒逃跑!”
“我收留他们,给他们饭吃,让他们活下去,他们会恩将仇报?”
“他们或许不会,但,人性本恶,有人带头,其他人就会跟随,有便宜不占,那可是王八蛋!”
“谁会对我们不利?”
“登州本地的士绅大户!”
“他们,怎么会,我又没惹他们!”
“不需要惹,你断了人家的发财之路啊!”
全旭指着外面的百姓道:“他们,遇到了兵灾,成了灾民,往往在这个时候,就是豪门大户收割韭菜的时候!”
“收割韭菜?”
“嗯!”
“这怎么可能!”
|“怎么就不可能?”
全旭坐在下来,指着旁边的椅子道:“行了,坐吧,慢慢说!”
三娘缓缓坐下来。
“你在归德府也见到了,董千里用了三十两银子就买了十一个人,一个人才三两银子,没有一头驴值钱,那是归德府只是因为干旱,粮食收成只是略减,说句冷不近人情的话,天灾对归德府的影响并不大,如果因为家里有病人,或者其他问题,他们不会卖儿卖女。”
全旭道:“若非你横插这一脚,登州士绅豪门就可以利用这个机会,以其低的价格,或者免费,把这些之中的青壮买过去!”
“那老弱呢!”
“老弱自然会舍弃!”
“舍弃!”
“他们怎么能这样?”
三娘愤愤的道:“势家豪族为逞私欲,竟是如此明目张胆、毫无顾忌……草……草”
“草菅人命!”
全旭道:“若不草菅人命,何以称之为豪门?什么是肉食者?你就可以理解为,他们只是为了美化自己,其实,他们才是真正的吃人不吐骨头,吃人肉,喝人血,那就是家常便饭。”
三娘愤愤的道:“这些该死的王八蛋!”
就在这时,苏音躬身道:“全爷,沈良材奉命来见!”
“让他进来!”
沈良材进来躬身道:“全爷,不知全爷有何吩咐!”
“嗯,来得正好!”
全旭指着大院的四个角落道:“院外的工匠,让他们赶紧制作木质角楼,这种木质角楼,至少高三丈,上面可以同时站五到六人,等到天黑的时候,把角楼上点燃灯笼,我要保证,至少任何靠近咱们这个庄园,就能发现!”
“是!”
“另外,你去长山岛,把我的潜水艇拖过来!”
“是!”
“全爷,郑掌柜求见!”
“全爷!”
“何事!”
“院外有一队官军,要见全爷!”
“见我?”
“让他们进来吧!”
没有过多长时间,十几名身穿鸳鸯战袄在一名小校的带领下,来到全旭面前,躬身道:“全公子,我是登莱巡抚袁大人抚标中军小旗,奉我家大人之命,邀请全公子到城中商议要事……”
说完,他从怀里将一封信函掏出来递给全旭。
全旭倒没有想到袁可立会在这个时候邀请他,他其实只是一个小人物,现在登州的总兵、副将,还有兵部高官。
虽然说巡抚原来只是临时性质的官职,在明朝的时候,还属于临时官职,主要是看加官,袁可立是右佥都御史巡抚登莱,虽然只是正四品官职,却兼管两地军事和民政,可以说日理万机也不为过。
居然会留意自己?
全旭拆开袁可立给他的信函,看后对来递信的小旗说道:“袁大人的信函,我已看过了,你回去禀报袁大人,我明日午前会到登州参见袁大人。”
小校转身离去。
郑万显原本以为全旭只是普通富家子弟,没有想到与登莱巡抚袁大人还真有关系。他的脸色有些不自然了。
等小校走后,扑通一下跪在地上:“全爷!”
全旭有些不解的问道:“郑掌柜,你这是……”
“全爷,小的该死,该死!”
三娘与全旭对视一眼,更加满头雾水。
“怎么回事!”
“全爷,小的该死,该死!”
郑万显一边抽着自己的脸,一脸嚎嚎大哭。
全旭被郑万显哭得有些烦躁,不悦道:“止住!”
郑万显马上像机器一样停止。
全旭望着郑万显道:“有事说事!”
“是……是……这样的!”
郑万显没敢再次隐瞒,而是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三娘几乎不识字,容易糊弄,他就在账面上作手脚,虽然这些生意利润不高,可是流水却很大。
就像三十多座水力磨坊,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可以磨面,一天一夜就可以将五十多石粮食磨成面粉,虽然一天才赚三两多银子,但是,从中隐瞒个几百文,三娘根本就不知道。
还有木材坊的工匠,足足几千人,几千人吃喝拉撒,可以上下其手的地方太多了。如果是普通的富家子弟,瞒点钱就瞒了,真正发现了,钱是不可能退的,他该运走的就运走了,该花的已经花了。
再说上,此时登州别院所有的帐房,所有的管事都是他的人,真闹得不可开交,全旭的损失那可就大了。
最终,也只能不了了之,了不起就把他辞退了,还能要他的命不成?
可惜,全旭不仅仅是一个富家子弟,还与袁可立有关系,看样子应该是家世不错,堂堂登莱巡抚袁大人请客吃饭,那么身份肯定不一般。
到时候,他是真完了。
富家子弟不敢轻易杀人,但是权贵却可以视人命如草芥,别说杀他一个人,让他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那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
“全爷饶命,小人吃猪油蒙了心……”
全旭冷笑着望着三娘道:“看到了吧,这就是你做的好事!”
“你他娘的!”
三娘气愤了,拔出多功能刀,就准备朝着郑万显的胸口扎去。
“行了!”
全旭一把拦住三娘,没想到三娘此时力量大得惊人,把全旭带了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相公,我……我不是故意的!”
“咱们等会再说!”
全旭望着郑万显:“你贪了我多少银子?”
郑万显哆哆嗦嗦伸出两根手指。
“两万两?”
郑万显摇摇头。
“两千两!”
……
郑万显哭丧着脸道:“一百一十两!”
“你他娘的不识数,一百一两银子用得着伸两根手指?”
全旭指着郑万显道:“还真有你的,你真是一个怂货,我要是你,不贪就不贪了,要贪怎么也要贪污个几千上万两银子,一次赚他一个够本!”
此时,全旭这才意识到明代流水帐的问题,同时发现了自己最大的弊端。
从全家庄镇的各个工坊以及女人坊、银行,还有从大名府到登州的二十三个货栈,他名下的各种作坊、商铺已经不下百家,跟着他吃饭的人多达两万余人。
全旭说他怂的时候,郑万显也吓坏了。
毕竟,权贵要是杀人,他们连伸冤的地方都没有,更何况,他还是有过在先,杀了他也是白杀。
“三娘!”
“相公!”
全旭道:“你去通知任红桂!”
任红桂就是玄鹰卫的登州舵主,由于全旭这段时间从辽东移民,玄鹰卫就负责打探官军巡逻,以及打点官军,沿途巡检司,负责疏通交通,兼职从登州府衙获得邸报上的消息。
玄鹰卫的存在,整个登州城也只有三娘一个人知道。
如果玄鹰卫不主动联系全旭,其他人无法联系玄鹰卫。
全旭决定对玄鹰卫进入改组,模仿锦衣卫的建制有些不太合适,比这个更合适的还是猫腻在小说《庆余年》中杜撰的监察院,监察院下设八处,一处负责监察京城官员,二处在小说中出场的次数并不多,所负责的是各处情报的归拢分析以及进策,以供庆国的皇帝陛下作出计划,同时也是与军方打交道最多的部门。
可以这样说二处等于监察院的大脑,一切的情报工作都是为其用来分析所用,而他的主办只知道是个光头,真名在书中并为出现。
三处,用毒,也是武器和装备的研发部门。
四处与一处职能一样,监察京城之外的官员,以及负责对外的情报工作,五处就是黑骑,也是督察院的最强战力,六处则是影子的暗杀部门,七处负责刑审讯,八处则是负责舆论以及情报刊印。
全旭其实不需要完全照搬监察院,他也不需要监察天下文武百官,不过却可以像监察院一样,属于内库的审核部门,负责日常审核内库的帐目。
等任红桂抵达的时候,已经到了子夜时分。
“全爷,卑下已经率领玄鹰卫登州分舵主全部可以召集的人手来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九一章完了相公不要我了(三更)
第一九一章完了相公不要我了
全旭望着院中的玄鹰卫登州分舵的众人,黑压压有近百人。
不过,这些人装扮却是五花八门。
有的人是屠夫打扮,手上沾满血腥的油污,有的是读书人打扮,此时还有些醉意,也有的是军官打扮,装着明军甲胄,拿着刀枪。
有的则是小吏打扮,身穿皂衣,脚上穿着官靴。
也有的是算命先生……
不过,这些乌合之众,并没有太多战斗力,能打几乎没有,不过,这并不妨碍全旭用他们过来唬人。
看着玄鹰卫近百人过来,郑万显的心开始跌落谷底,更让他绝望的是,全旭不仅仅调来了玄鹰卫,就连放在长山岛的人也调到了全氏别院,再加上全旭的三十名护卫,葛二福等四十余人。
全旭望着郑万显道:“你还有什么话说?”
“请全爷开恩!”
“开恩!”全旭冷笑道:“三娘,这事你惹下来的,你解决吧!”
三娘指着沈良材以及他麾下的少年男女道:“你们去,把郑万显所有的党羽,都给我抓过来,要快,别让他们跑了!”
“是,师傅!”
别看三娘年龄不大,包括沈良材等人都是三娘的徒弟。
众少年男女或者体力不如成年人,不过他们的思维更加简单,三娘的命令就是天,不可违抗。
随着三娘一声令下,大院空了一片。
全旭望着任红桂等人道:“你们大都粗通文墨,今天让你们过来,就是为我查账!”
“查账?”
“没错!”
“沈良材,带他们去账房,封存所有账薄!”
“是!”
“你跟我进来!”
这次出现郑万显的事情,对于全旭来说,反而是一件好事。
他不怕损失百十两银子,别说百十两,就算是登州全被折腾空了,他其实也不心疼,当初五月份的时候,他抵达登州,其实没花多少钱,登州这一片基业的成就,本钱都是来自秦承祖。
关键是三娘,通过这件事,她也很受打击。
历史上的红娘子,可是智勇双全,可惜,三娘太小,又因为有了全旭的溺爱,有些长偏了。
“其实,叫你过来,并不是因为郑万显贪污这点破事!”
“请全爷示下!”
“坐吧,慢慢说!”
“任红桂,我还不了解你,先介绍一下你自己!”
任红桂起身,躬身道:“回禀全爷,任某宜兴人,家父是是前任龙虎山张天师门下第六门徒,江湖人称醉剑任闲。”
任闲行侠仗义,得罪了平湖陆氏,当时平湖陆氏正值陆炳担任锦衣卫指挥使期间,权势滔天。
虽然锦衣卫对地方的控制力度并不算强,并不像影视剧里演的那样,动不动就大批人马满天下追杀,似乎是无孔不入。不过,由于陆氏强势,地方官员为讨好陆炳,派人擒下任闲,关入牢中。
不过,任闲运气太好了,正碰上刘守有上任,刘守有与冯保,张居正合作,一心想干事业,就开始布置锦衣卫情报细作,用来监视和探听倭寇动向。
江湖人士任闲,就与众江湖能人异士被招安。
但是,世袭是明朝的传统。在任闲死后,作为任闲的长子,二十七岁的任红桂就接替了任闲的工作,成为一名锦衣卫布置暗探。
只不过,任红桂是不幸的,崇祯皇帝一心想要淘汰冗官,骆养性虽然贪婪成性,却猜中了崇祯的心思,他上任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淘汰了锦衣卫对于江南的情报系统,裁撤了这些细作。
抚恤金、安置,这种东西清一色是不存在的,任红桂作为世袭小旗,享受从七品武官的待遇,每年可以从朝廷领到七石粮食,虽然经过漂没,仍能剩余四五石,生活还能过得去。
但是,现在他的生计陷入了困难,就被陈乾,也就是全旭从锦衣卫内部花银子拿到了裁撤的名录以及人员分布,他就毫不费力,收买、拉拢,搭建了玄鹰卫的架子。
“朝廷,果然没让我意外!”
全旭望着任红桂道:“你跟我干,我是不会亏待你!”
“谢全爷!”
任红桂担任舵主,享受的可是正职家丁兵哨长的待遇,年例五十两银子,外加八石粮食,冬天夏天四套服装,这个待遇不弱于朝廷的正五品千户官。
那当然,正千户官可以利用职务之便,上下齐手,每年捞几百上千两银子不成问题。
“现在,我需要你办几件事!”
“请全爷吩咐!”
“我需要扩充玄鹰卫文职人员,文职,必须能读能写,能书能算,有没有秀才、举人功名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必须是对仕途绝望,对朝廷失去信心,甚至拥有怨气。”
“全爷,您……”
任红桂心中一惊,虽然成为了玄鹰卫的舵主,他对玄鹰卫和全旭的了解却非常有限,玄鹰卫的职能,其实是各大豪门大户非常正常的行为,豪门和大户需要了解朝廷动向,经常会派出人抄录邸报,了解官员任免,以及政策变动等情报,方便他们紧随风向。
现在看着全旭的意思,似乎是别有他图。
“是!”
“这个文职人员的数量斩定为一百人,精通算学者优先!”
全旭沉吟道:“他们的待遇嘛,暂时定为年俸十二两银子,一日三餐、住宿全包,另外每年六石粮食,补贴家用。”
全旭准备效仿庆余年里的督察院二处,不仅仅需要审核自家产业的账目,也要对各地的情报进行汇总,整理、分析。
必要的时候,全旭还可以利用电脑。
“是!”
“第二件事!”
全旭接着道:“我需要你,给我招募能工巧匠,不是普通的人,而是高级工匠,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就像一个人擅长用毒,他的技术高超,那就可以,不考虑他的出身,不考虑他的品德,什么人我都敢用!”
全旭准备搭建类似于监察院三处这样的机构,需要一群痴迷于技术的技术狂人,工业的科技树不能依靠全旭完全照搬,必须让土著学会进步。
“第三件事,同样也是招人,我需要你招募从军队退出的将领,可以不问年龄,身体素质,是何原因,待遇可以面谈,谁有兴趣,可以找我详谈!”
这个就不是学习监察院了,这个是学习解放军,建立总参谋部,毕竟,全旭不是军人,他并没有指挥成千数万军队的经验。
真把秦承祖的部队给他指挥,他不见得比秦承祖更优秀,秦承祖可是从微末,一步一步依靠军功和毛文龙的信任,杀出来的。
“第四件事!”
“登州靠海,应该有西洋人过来,言语可能不通,我需要你,给我绑人!”
其实这个时候,明朝的火器已经开始落后于西方,当然,并不存在什么代差,而是质量上的差距。
此时出来闯天下的西洋人,本身要么是国内混不下去,要么就是得罪人了,总之这样的人,都有一技之长,要么然,他们活不到现在。
全旭吩咐了任红桂做了好几件事,几乎都是招募人,找工匠,找技术人才,还有就是干绑票的活。
全旭吩咐完这些事情,看了看手机,时间已经快要五点了,他赶紧休息,上午还要与袁可立会面。
全旭真的是累了,身心疲惫。
躺在床上就睡着了,可是,此时的三娘却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之中。
她的心思非常忐忑。
她倒是希望被全旭打一顿,无论下手多重,她都可以忍住,毕竟,经常练武,受伤挨揍属于家常便饭。
三娘支着下巴,一脸郁闷。
苏音过来提醒道:“三娘,时间不早了,天都快亮了,你不睡会!”
“睡不着啊!”
三娘望着躺在床上呼呼酣睡的全旭:“相公真是生我的气了,以前他可不这样,只要睡觉,他都是像狼……”
此时,三娘自知失言,赶紧捂住嘴:“现在怎么办?”
“要不,你脱了衣服,我就不相信全爷能忍住!”
“哎……”
一声叹气,声音之中带着无尽的幽怨与无奈。
……
全旭睡到自然醒来,伸手看了看时间,已经到了将近十点。距离登州城可不近,为此,全旭匆忙洗漱。
三娘一脸欣喜的端着早餐进来:“相公,饿了吧,我做了您爱吃的……”
不等三娘说完,全旭直接出门:“沈良材,带着你的人跟我走!”
“全爷出行,门口备马!”
沈良材带着护卫,作为国子监生虽然没有办理入学,身份已经了,全旭还带着三十名护卫,带着刀前往登州城,去见袁可立。
望着全旭的背影,三娘的眼泪都流出来了。
“完了,相公不要我了!”
三娘的手一松,手中的碗碟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苏音进门,大惊失色:“三娘子这是怎么了!”
“相公不要我了!”
三娘哭泣出声,梨花带雨:“这可怎么办,相公不要我了!”
苏音劝道:“三娘子莫急,全爷不会的,您可是全爷最在乎的人,他不可能不要你,三娘这么漂亮!”
“可是,我老是惹祸,相公一定是生气了,不要我了!”
三娘此时感觉,她的天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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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九二章趁机给秦承祖洗白(四更)
第一九二章趁机给秦承祖洗白
登州城本来就是商业与军事的重镇,此时,非但没有大战时来的压抑和寂静,反而越发的繁荣、热闹。
十数万大军抵达登州,就促进了商业的发展。虽然说明代的军队非常穷,但是他们的将领还真没有穷人,像满桂和毛文龙这样的将领反而是少数。
如祖大寿、吴襄一样,会敛财,能敛财的将领才是大多数,边军所驻扎之地,都是偏远的边地,与登州城是没有办法相比的。
这个时节,生意最火爆的有两类,要么是酒楼与青楼,前来吃喝或者将酒肉采买到营中吃喝的不少,更多的则是来青楼发泄旺盛的精力。
全旭刚刚进入登州城,就看到人山人海,街道上密密麻麻都是行人和采买的人潮,大部分人都是穿着戎装。
任红桂带着一名雄壮的男子,急忙追上来:“全爷!”
全旭看着任红桂身后的骑马男子,男子脸上有一块黑斑,手上也有如同干裂的老树皮一样:“这是……”
“这是前宁远参将徐涟麾下火营千总邱宁远!”
邱宁远,并非真名叫邱宁远,他原名叫邱赛虎是宁远参将徐涟麾下百总,在宁远大捷的时候,因为救了徐涟,成了徐涟的心腹。
宁远将士三日血战、孤城几乎不保,付出惨重的牺牲才将努尔哈赤杀败,现在朝廷论功行赏,结果满桂、赵率教都受封赏,满桂受赏,徐涟无话可说,他却不满赵率教跑过来抢赏,他认为认为赵率教在宁远危急之际只是派了一个小小的都司和四名守备带着一千五百人马增援宁远,本人却在前屯坐观成败,偷奸耍滑,不忠不义。
结果,袁崇焕却执意给赵率教请赏,满桂也因此不满,双方大吵一场,势同水火。满桂被调往宣大,而徐涟却策动了哗变闹军饷。
按照以往定例,闹一闹,没有什么大不了,给点军饷意思意思,事情就揭过了。然而,宁远助涨了袁崇焕的底气,他对此可没有姑息,直接率兵镇压,也成了王之臣倒台的因由之一。
当时被徐涟赐名邱宁远的邱赛虎,也因此被开革出局。
邱宁远回到家乡登州,一时间非常落魄。
全旭一边骑着马,一边笑道:“宁远,我问你一件事,孙阁老,集大军于登州,难道他不担心建奴趁关宁防线空虚,大举进攻?”
邱宁远恍然大悟,他知道全旭这是在考验他。
任红桂可没有替全旭招募他,只是说跟着全旭有好处,在邱宁远想来,全旭作为袁可立门人,给老师选才,也是对他的考校。
回答完美,那就可以扶摇直上,如果回答错误,那么,他只能沦为地主家的看家护院。
邱宁远想了想道:“后金打了十多年,早已力不从心,建奴不善攻城,而擅野战,其兵卒也厌恶攻城,能不能进攻,内部争议定然不小,皇太极初登大位,内部必然难以如臂使指,定不敢冒然进攻。”
全旭又道:“还有吗?”
“其二,以邱某观之,登州兵马虽众,却非精锐,以杂兵、老弱居多,真正的精锐并未到来!”
“好眼力,然后呢!”
“其三,这些边军军粮不足,几乎所有兵马,皆前往登州城采买,邱某可以断定,孙阁老并未把粮秣运至登州,一旦边境有边,轻装简从,可以快速北上驰援,孙阁老是大明最知的阁臣没有之一,他上知天文下通地理,知大势,握全局,定然是有把握的!”
“很好!”
不知不觉中,全旭抵达登州知府衙门外。
门外一名抚标小旗正是昨天前往全氏别院送信的那位,他看到全旭,兴奋的笑道:“全公子,你可来了,刚刚袁大人还问我你来了没有!”
任红桂的神色如常,邱宁远却非常激动。
看来全旭的身份地位不低,这下终于可以时来运转了。
“将军客气!”
“啥将军,俺就是一个小旗,屁大的官儿,如果全公子不掀起,叫我岳知秋就行了!”
“一叶而知秋,好名字!”
“俺感觉也是,这可是袁大人给俺取的名气!”
全旭掏出拜帖,递给岳知秋
岳知秋笑道:“袁大人吩咐过了,不用通传,里面请!”
在岳知秋的引领下,邱宁远与任红桂却被留在前院的前庭厢房,安置下来,有人准备饭菜,也不算是怠慢。
全旭跟着岳知秋来到后院,府衙的后院,有一个池塘,池塘岸边。
孙承宗与袁可立一边垂钓,一边聊着天。
孙承宗眼尖,看着全旭到来,大笑道:“想必这位就是济世英才全东升,可立得学生如斯,当之无愧……一表人材,一表人材!”
不得不说,大明是一个看脸的社会。
全旭见过的官员不多,无论是毛文龙、孔有德、刘兴祚、还是卢象升、以及大名府的县令、知府、通判,甚至孙承宗,袁可立,都是五官端正,风度翩翩。
李自成麾下的宋献策,就是因为相貌丑陋,虽然才学不俗,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精通堪舆之术,却没有一点出路。因为他太过矮小,人称宋矮子。
要知道在明朝一米六以上,都不算矮小,属于正常身高,宋献策估计也就一米三四的样子。
全旭心中甚是对孙承宗有好感,他与袁可立还是第一次碰面,如果不是他出声,他恐怕还认不为二位之中,谁是袁可立,谁是孙承宗。
二人年岁差不多,又是一身便服,根本就没有办法分辨。
全旭向袁可立见礼:“学生全旭,拜见恩师,拜见孙阁老!”
“不必客气!”
袁可立扶起全旭,让人搬来凳子,坐在岸边。
袁可立笑道:“我与孙阁老正在商议建奴之事,你也是知兵的,你无需见外!”
“知兵?”
全旭疑惑的问道:“老师,这是什么意思!”
“你还谦虚!”
袁可立笑道:“文龙写信都告诉我了,他就是按照给你给他的法子,这段时间可以斩获甚丰!”
全旭恍然大悟。
当初在东江镇,全旭为了减少东江镇军民的损失,就将游击战十六字方针告诉了毛文龙。
“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孙承宗缓缓道:“这十六字可是道出了兵法之精髓,妙,妙,妙啊!”
全旭有些惶恐,这可不是他的发明,自己却获得了知兵的称号。
“不敢当,全旭见识浅薄实在得很。”
不管怎么说,孙承宗以二品督师、封疆大吏如此放下姿态说话,全旭还是觉得很受用。
孙承宗摆摆手道:“东升莫要客气,你善知兵事,又非柳巷花名,没什么见不得人,我与你老师正在说,建奴会不会趁关宁空虚进攻之事,你怎么看?”
“这个……”
全旭假装沉思片晌,只说道:“全旭见识当真是浅薄得很,我略通商事,与辽东商人有些接触,今年辽东七月突降爆雪,积雪尺余,建奴牛羊冻死无数,按照此景,他们必然用兵!”
说到这里,袁可立对全旭更加满意,他假装不明白的样子:“何以如此肯定?”
“七月飞雪,天气反常,没有足够的牛羊和粮食,这个冬天肯定难熬,若是不用兵,他们只能坐困愁城,听天由命!”
全旭苦笑道:“这种等死的滋味,定然不会好过,正所谓……”
全旭本想说只要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不过,面前的袁可立与孙承宗都是铁杆的保皇派,全旭也不想被二位当异端,所以他急忙改口道:“不用兵,肯定是凶多吉少,用兵方才是有一线生机,只是朝廷大军南下,正给了建奴机会,虽然无法确定,建奴是在锦州方向突破,还是向北迂回,他们必须用兵!”
孙承宗叹了口气:“老朽亦是如此看法,只是可惜,朝中争论不休,只是上谕督促我统领各军积极作战……”
全旭突然心中一动,要不要趁机让秦承祖洗白?
崇祯皇帝要的就是秦承祖的命,如果是秦承祖投降,朝廷无需用兵,可以节省大量军费,这样岂不是一举两得?
袁可立笑道:“吩咐开饭!”
全旭朝着袁可立深深一作揖:“老师,学生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东升但说无防,现在又没有外人!”
“今年秋收,税收又加重三厘,可见朝廷国库空虚!”
“是啊!如今也是多事之秋!”
全旭道:“学生自负还有几分口才,愿意效仿苏秦张仪,亲自前往山中,找寻叛贼秦承祖,对其动之一情,晓之一礼,劝服其拨乱反正,投靠朝廷!”
“不行,不行!”
袁可立摇摇头苦笑道:“我观秦承祖行事,他似乎对我等士人成见颇深,所过十六城,士绅皆无幸免,你若去,只怕有来无回!”
对于这个初次见面的老师,全旭明白,他与袁可立的关系,也是相互利用。
不过,袁可立对他是真心好,全旭也非常感激。
“这是最好的办法!”
全旭道:“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我辈中人,岂能贪生怕死?”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九三章一顿饭吃出一个媳妇(五更)
第一九三章一顿饭吃出一个媳妇
孙承宗倒是心中一动。
作为大明的蓟辽督师,他统领名义上大明将近三分之一军队,事实上,能打的明军几乎都集中在蓟辽督师手中,麾下的总兵官就十几个。
朝中明面上东林党众正盈朝,作为东林党的大佬,孙承宗却非常清楚,东林党内部派系林立。
当初袁可立被弹劾下台,攻击袁可立的六个人之中,其中四个出身东林党,然而,孙承宗被攻击下台的时候,打头的确实是阉党,也有东林党充当猪队友补刀,更有直接赤膊上阵。
在天启六年孙承宗下台之后,他已经对东林党完全绝望了。
其实,东林党是一个大杂烩,并非是出身东林书院才是东林党,出身江南,参加过一场两场诗会或宴会,也可以算是东林党。
这里的人,更是稂莠不齐,既有像杨涟、左光斗一样理想型的士大夫,也有孙承宗、卢象升这样实干型的官员,更有陈演、魏藻德这样卑躬屈膝之流,也有温体仁、周延儒和钱谦益这样投机主义者。
作为一个党派,无论再大再小的党派,无论虚的,还是实的,基本的政治纲领都要有吧,但是,东林党还真没的。
事实上,东林党对党争的危害有着较为清醒的认识,是对其深恶痛绝的。顾宪成即指出,“结党”而“尽用之于相争相竞,而不用于相补相救也。”
顾宪成对党争起源与危害也有清醒认识,“大都起于意见之歧,而成于意气之激耳。”“窃见长安议论喧嚣,门户角立,甲以乙为邪,乙以甲为邪,甲以乙为党,仪亦以甲为党,异矣;始以君子攻小人,继以君子附小人,终以君子攻君子,异矣。长此不已,其酿毒有不可胜言者矣。”
东林党重要人物邹元标在被复用以后,就立刻呼吁停止党争,指出当时急务在“朝臣和衷”,“倘复党同伐异,在国则不忠,在家则不孝。”
这不是为东林党洗白,而是说,东林党本身就是一个筛子,自相残杀的事件层出不穷,从孙承宗被先后下台,还有卢象升的死,真是高起潜一个宦官能搞定的?
东林君子们可没少出力。
孙承宗虽然是东林党的大佬,却没有太多的话语权。
现在朝廷斗争,如果烈火烹油,却没有人关注近在眼前的社稷风险,建奴磨刀霍霍,连全旭这个无官无职的监生都可以清晰的看到,至于满朝臣工,会不清楚?
作为从科举考出来的进士,孙承宗非常清楚,作为进士,相当于从大明一亿六千万人中,杀出了的三百多名精锐,哪个不是人精?
只是,屁股决定了脑袋,他们被利益迷惑住了心智。
建奴的威胁就在眼前,正如全旭所说的一样,建奴受到雪灾,这样的雪灾对于建奴来说,是非常致命的,他们只有南下寇边,死中求活,要不然,大雪就会把他们杀死过半。
关宁防线本来就是一个筛子,现在总兵精锐,调到登州,只怕是纸糊的防线,一点突破,全线崩溃,后果不堪设想。
“不行,不行,这话休要再提!”
袁可立的态度非常坚决,全旭是一个异类,也是一个非常务实的人,他不像普通的读书人虚伪,也不像那些看似忠厚的人一样狡猾,他是一个内心比较淳朴的。
在他担任登莱巡抚的时候,登莱两地被秦陈之乱肆虐,灾民数万,全旭就在登州建立了工坊,利用以工代赈的方式,活人无数。
如果全旭可以在国子监混上一年,然后就可以参加考试,这种考试比乡试相对容易,大概率比北京考试考北大清华更容易。
以2019年为例,北京共有五万六千多名考生,北大和清华共录取七千九百余人。这相当于每八个高考生就可以录取一人,录取是全国之最,因为不是统一试卷,所以成绩不重要,只需要击败队友击既可。
河南省一百万考生,争取其中三百多个名额(北大和清华各一百多),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如果真正使用统一试卷,统一录取分数线,不是看不起北京本地考生,他们很可能被剃光头。
有一位老乡考上清华,他比舍友高了二百四十分。
国子监按考试成绩分为三个等次候选:“恩、拔、副榜贡生,考取一等者候选州同,二等者候选州判,三等者候选县丞。各省岁、优贡生,考取一等者候选主簿,二等者候选吏目,俱照考案年分名次另立一班,归于双月选用。”
全旭只要考取成绩不错,有袁可立和孙承宗为其提点,他很容易获得实职,为官一方,那就是造福一方,假以时日,就可以成长为社稷栋梁之材。
孙承宗望着全旭道:“我看可行!”
他看出全旭的自信,虽然此行有一定的风险,可同样,好处也是巨大的,只要大功社稷,以崇祯惜财的性子,能省数十上百万两银子,赏个七品官都是轻的。
“不行!”
袁可立怒发冲冠,盯着孙承宗道:“你若执意如此,我与汝绝交!”
“好,好,好!”
孙承宗也不再勉强。
全旭道:“老师厚爱,全旭感激万分,然,全旭可以一试,成则,皆大欢喜,败则,了不起全旭被秦承祖杀了祭旗就是,全旭何惜此身!”
全旭有自己的底气,让他劝降随便一个土匪,他都没有底气,唯独是秦承祖,秦承祖本来就是全旭支持的,让秦承祖投降,他会反对吗?
袁可立:“此事休得再议,吃饭,咱们吃饭!”
“老师,你听我说,秦承祖麾下战卒战斗力尤为强悍,我听说,关宁军因此损失惨重,损失四五千骑……”
“何止!”
孙承宗叹了口气道:“关宁军算是元气大伤,损兵折将,三个参将,六个都司,十三个守备七千战马,损失良马两万余匹……”
“我草!”
全旭心中天雷滚滚。
关宁军可真会甩锅,恐怕没有人比全旭更清楚关宁军的损失,五六千人死亡,三四千人受伤,到了朝廷那里居然翻了一倍有余,最可气的是两万余匹战马。
关宁军当初可没有携带这么多战马过来,而损失的战马四五千匹是有,绝对没有超过六七千匹。
“正是如此,才更要招降叛军,朝廷若是对其不放心,可命其前出宁远,与后金建奴决以生死!”
全旭的话非常直白,就差没有告诉孙承宗大不了可以借刀杀人。
反正有全旭这个挂逼在,关键是要看后金有没有一副好牙口,只要朝廷敢把秦承祖麾下的军队派往辽东,全旭就敢把成是上千门的火炮送到秦承祖手中。
现在就可以建奴尝尝千炮齐射,大炮洗地的滋味。
不怕建奴打得尿了,算他们拉得干净。
袁可立还想再劝全旭,孙承宗握住袁可立的手道:“袁大人,社稷为重,你若不放心,我让犬子与东升一起!”
袁可立被孙承宗将了一军,顿时无话可说。
他不像孙承宗儿子多,他只有一个儿子袁枢,孙承宗可有七个儿子,五子孙钥、六子孙铈和全旭一样,都是国子监,七子孙镐还只是一个生员。
“此事需从长计议!”
“这是自然!”
果然,这个时候,袁可立不再劝说。
孙承宗心中大悦,对全旭也是眉开眼笑。
三人吃了一顿便饭,饭菜有鱼有肉,算不上丰盛。
孙承宗向全旭许诺:“本督代天巡守,有便宜行事之权,可那秦承祖……之事,还需要陛下恩准,故尔,本督需向陛下上奏,少则五日,多则十日,定有喜讯传来!”
全旭对于这件事其实心中没底,如果到了山穷水尽,就像挖了老朱家祖坟的张献忠,一样可以被招抚,现在崇祯皇帝多少还有些底气,只怕不会同意。
就算勉强同意,恐怕条件也会相当苛刻。
不过,朝廷不动兵,这是一件好事。
秦承祖麾下的百姓和军队,不用伤亡,朝廷大军有足够的兵力应对建奴入寇。
全旭起身向孙承宗道:“学生愿为阁老驱使!”
孙承宗看着全旭越来越感觉满意,他突然道:“东升可曾成亲?”
“这是什么鬼?”
这个跳跃性有点大,全旭愣了愣道:“未曾!”
“可曾许亲!”
“也未曾!”
听着这话,孙承宗脸上的笑容变成深意深长。
他望着袁可立,两个老头,脑袋碰着脑袋,低声私语起来,不时的发起让人毛骨悚然的笑声。
全旭此时是真饿了,狼吞虎咽。
袁可立咳嗽一声,郑重的望着全旭道:“东升!”
全旭急忙放下筷子,起身道:“学生在!”
“成家立业,你现在也老大不小了,婚事也不能再耽搁下去了,师者如父,你的父母双亲都不在了,此事就由我做主,我给你定一门亲事!”
“啊……”
全旭一脸呆滞,这一顿饭还吃出一个媳妇?
袁可立接着道:“你要是没有意见,这事就这么定了,回头把你的庚帖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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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九四章家世显赫十里红妆(一更)
第一九四章家世显赫十里红妆
“我……”
说实话,全旭还真不愿意娶一个豪门贵女为妻,那样以来,少不得后宅不宁,家事一团乱麻。
明朝是一个男尊女卑的社会,但是,这却不绝对。
男女双方的地位,要看出身和势力,如果是对方家世显赫,权势滔天,那么男人也一样没有地位。
比如说,驸马都尉,当上了驸马都尉,尚公主,可能说是很多人一辈子的终极梦想,但是驸马可不能纳妾,不能喝花酒,没有自由,就是一个超级赘婿。
碰到性子柔弱的公主,日子还能过,要是碰上飞扬跋扈的公主,那可就永无宁日了。
即使不是公主,高官的闺女一样也是如此,此时全旭无官无职,只是一个富户……
转念一想,全旭也明白过来。
他的出身不高,又没有官员的身份,没有爵位,那么,高门大户也看不上他。
一切都会在可以掌握的范围之内。
全旭躬身道:“愿从老师安排!”
“哈哈!”
袁可立兴奋的大笑起来:“饮胜,饮胜!”
孙承宗满满倒了一杯酒:“当浮一大白!”
……
不入江湖,不知江湖之深浅。
不入朝堂,方知人心之龌龊。
就在全旭跟着袁可立、孙承宗吃了一顿的饭的功夫,前来拜访的官员是连绵不绝,既有各路总兵、副总兵、参将,也有各登、莱两府、山东布政司、按察使司的官员,也有想要找门口的士子、生员、士绅。
虽然袁可立早有吩咐不见外客,可仅仅一顿饭之后,收到了拜帖就多达上百份。
全旭急忙向袁可立告辞:“老师,您还有政务要处理,学生就不叨扰了!”
“东升,别忘记了你的庚帖!”
袁可立笑眯眯的道:“准备好聘礼,对方家世显赫,可有十里红妆等你!”
从南宋开始,女孩子出嫁的时候,大家抬的花轿、以及装嫁妆的箱子都是红色的。加上南宋的经济发达,老百姓比较富裕,大户人家的嫁妆就更多了,抬嫁妆的人走在路上,远远地望过去是一片红色,于是就有了“十里红妆”的说法。
十里红妆成是夸张吗?
大多数情况下,确实是夸张的形容词,其实十里红妆还真没有多少东西,嫁妆为了讲究排面,自然不可能把所有物资装在大车上,堆得满满挡挡。
就像全旭携带三娘出行,十几辆大辆,百八十人跟随,队伍就前后将近一里长。如果全旭有女儿,陪嫁十里红妆对他而言,还真没有难度。
关键是,让全旭非常不爽的是,袁可立可没有告诉他,对方姓谁名谁,家世如何,籍贯何处,年龄多大……
当然,他还真没有顾忌对方的长相问题。
因为明代官员做官要看脸,所以只要是官宦子弟,还真没有长得差的。
从衙门出来,全旭带着任红桂、邱宁远以及沈良材等人,沿着长街走着。
全旭向任红桂吩咐:“招募人才计划,分成两步走,第一步,对外招聘,第二步,那就是办理一座学堂,自己培养能读书,会计算的人才。”
“是!”
“邱宁远!”
“全公子请吩咐!”
“你有没有比较要好的朋友,现在无事可做,但必须精通武事,身手过人!”
全旭要招降秦承祖,并不是一定要招降,只是一个建议,如果能谈成自然最好,关键是崇祯皇帝如果拒绝,那他也没有办法。
现在还不是崇祯山穷水尽的时候,一旦那个时候,他连掘了老朱家祖坟的张献忠都可以容忍,现在谁也不敢保证,他会不会原谅秦承祖。
谈判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谈成的,能不打最好,因为过度消耗了孙承宗麾下将士的战斗力,全旭有一种给后金皇太极当帮凶的感觉。
当然,进山大体上没有危险。
不过,秦承祖麾下五六万人,人心是难以琢磨的,他们又受了全旭的洗脑,对朝廷的敌意很重,万一出现什么状况,就会有不可控制的局面发生。
他身边的护卫数量虽然不少,不过,能打的不多。
“倒是有一些旧识!”
“你联系一下他们,有一场大富贵,不过,丑话说在前面,甚是凶险,若是胆小,还是不要参加的好!”
邱宁远想了想道:“全公子放心,我自会向他们说明白!”
“很好,你先去准备!”
“是!”
“等等!”
全旭道:“任红桂,给邱宁远准备一些车马费!”
“这个不需要……”
“给我办事,好处少不了!”
在邱宁远离开后,全旭又漫无目的的闲逛了一圈,直到太阳快要落山时,这才出城。
来到全旭别院的时候,天色已经开始变黑。
进入别院的大门,葛二福站在门口道:“全爷!”
“嗯!”
葛二福跟着全旭朝着二院走去,他在身后有些纠结,却没有说话。
“有事!”
“这个……”
葛二福鼓起勇气的道:“全爷,俺能不能向你讨要一些银子,置买一些好东西!”
“什么东西?”
“火药,还有神火飞鸦!”
“哦!”
神火飞鸦这种火器,就是有翼式的火箭,不过,他还没有见过实物,猜测到边军之中,肯定有人售卖火器。
葛二福只是归德府军户,然而,归德卫属于中原,就算有火器,也远远不如边军的先进。
想到这里,全旭掏出自己的便笺,随既写下,支出纹银五百两:“自己出帐柜台取五百两!”
“谢全爷!”
全旭进入后院的时候,隐隐感觉有些奇怪,他发现三娘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出来迎接他。
以往任何时候,三娘总会在第一时间迎接他,现在突然间,还真有些不太习惯。
全旭可不知道,此时的三娘已经感觉生无可恋。
三娘这辈过得一直比较苦,哪怕她的父亲汤显贵活着的时候,一样苦。
没有办法,谁让她有一个严父呢?
别的女孩子,在学女红,或者规矩的时候,她不是在站马步,就是练下腰,拉腿,或者练臂力。
哪怕全旭已经是成年,身体素质还真不错,他还真打不过三娘。
三娘感觉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光,就是认识全旭以后。
全旭不会督促她练武,不会让她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更不会让她挥汗如雨,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会想着三娘。
三娘在全家庄镇有三台冰箱,三娘是唯一个可以随意开启的人,哪怕在长山岛,全旭的那艘海豹游艇上,准备了大量的食物和三娘爱吃的甜点,雪糕。
直到,昨天晚上,三娘悔恨万分。
大户人家的小妾,其实就是一件财物。
喜欢你的时候,你就是天,你是唯一。
不喜欢的时候,那算什么东西?
可以卖掉,可以换一匹,甚至一顿酒钱。
就连苏东坡也不免俗,据相传,北宋时候的大太监梁师成,就是苏东坡将有身孕的小妾送人。
这个梁师成,据说外表愚讷谦卑,看上去老实厚道,不象是能说会道的人,实际上却内藏奸诈,善察言观色,处事老道,深得徽宗的宠信。愚且鲁是外表,小聪明是内里。干的坏事真不少,北宋灭亡有他的“功劳”。
但是这梁师成对苏东坡的后人非常好,对父亲极为崇拜。那时大奸巨恶蔡京要禁毁苏东坡的诗词著作,全靠梁师成多次上奏宋徽宗,如果不是这个这个私生子,我们也许看不到苏东坡的那篇“大江东去”与“十年生死两茫茫”了。
只要想到自己会被全旭送人,或者卖掉,三娘感觉,与其那样,她还不如去死。
全旭进入主屋的时候,屋里一边昏暗。
“怎么没有点灯!”
苏音赶紧过来将屋里的十几盏灯一一点亮。
全旭这才发现三娘就坐在床边的地上,一身亵衣,披头散发,她的脑袋埋在自己的双膝上,目光有些涣散。
“三娘,这是怎么了!”
全旭还真没有因为三娘的事情生气,他只是担心三娘这样的仁慈之心会害了他。
善良不是错误,然而,越是善良的人,越容易受到伤害。
这是现实,却非常残酷。
苏音急忙退出去。
看到全旭进来,三娘仿佛回过神来,她伸手拿起放在地上的鞭子:“你抽我吧!”
“不抽!”
三娘有些失望,她又将一根带着尖刺的木棒,递到全旭手中:“你打我吧!”
“你是不是烧糊涂了!”
全旭伸手摸着三娘的额头:“没发烧啊,你这是怎么回事?”
“相公,你是不是不要我……我了!”
全旭这才明白,他把三娘吓倒了。
对于三娘这样的女孩子来说,她一直没有安全感,所以,对于全旭会比较敏感。
“没有的事!”
全旭扶起三娘,伸手擦拭着她脸上的泪痕:“傻丫头,我不心疼钱,钱,我真的不在乎,我只是不愿意你受到伤害,你太善良了,不懂人心,你热心帮助人,却容易反受其害,在帮忙人的同时,一定要强大自身,避免自己被伤害才是首选!”
“我错了!”
“你真的错了,就算想帮助人,首先第一步,应该招募家丁,武装家丁,至少招募三五百人,哪怕是上千家丁,我养不起吗?”
PS:不太善长塑造女主,下一章,真正的大夫人该出场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九五章幕后黑手另有其人(二更)
第一九五章幕后黑手另有其人
绝对的权力是使人腐朽,越是没有见识的人,越容易堕落,这就是人性。
登州别院产业发展迅速,在外人看来,或许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然而,在全旭看来,却到处透着诡异。
就算三娘想不到要招募家丁,难道郑显贵想不到?
这事明明是已经安排的,更何况,玄鹰卫的任红桂故意穿着制服,却悄悄给他打着危险的手势。
在全旭派人通知任红桂到来的时候,他马上带着玄鹰卫所有的人都过来了别院,这说明,其实玄鹰卫已经发现了问题。
只是当初,玄鹰卫并没有被安排来监督全旭的产业。
也就是说,任红桂发现了问题,却没有因为没有深入了解,他只是猜测郑显贵有了问题。
“我并不反对你赈济灾民,你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方法不对,做任何事情,不能开了一个头,就放手施为,你有没有去了解,这些工匠每天可以拿多少工钱,吃多少饭,每顿饭都是什么样子??”
三娘有些不解:“这里有什么问题?”
“什么问题大了,最简单,最直白的一个问题,这里跟全家庄镇有什么不同?”
“这个……”
三娘摇摇头:“没有什么不同啊!”
“在全家庄镇,大家再穷,再累,再苦,脸上都有笑容,都有自信,都有希望,都有盼头!”
全旭郑重的道:“然而,这里的工坊所有的工人,有的忐忑,有的焦虑,有的则是麻木,还有的则是露出对我们愤恨的目光,这本身就说明了问题,可是,我能怎么做?这边没有家丁,也就意味着没有武力保护,我们就像一群饿狼中的孩子,没有任何自保能力!”
三娘的脸色变了。
她仔细回忆,确实是发现了问题。
在全家庄镇,无论是商贾,还是工匠,或者普通的临时工,他们拿到了工钱,会给老婆孩子购买布帛,准备做新衣裳,也会偶尔拿着钱,前往富民街的肉食铺子,改善一下生活。
但是,从水力磨坊到船厂,从码头到木料工坊,足足方圆十里之地,这么大的一块地方,没有一家私营的肉食铺子,没有一家酒肆,没有裁缝铺子,没有生药铺子,没有杂货铺子。
这很不正常。
商业是自发的行为,有利可图的时候,你拦都拦不住,这么多人,却没有任何生意铺子的存在,只能说明一个问题。
这些工人没有工钱可拿,他们都是无偿的劳力。
这个产业看着像是发展,其实也是在剥削那些百姓,将这些灾民捆绑在工地上,当牛作马。
三娘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原来是这样,我岂不是害了他们?”
“是,以后你再想赈济灾民,不是说,给他们一口饭吃,就是帮助他们了,而是要先准备好自身,如果你当初招募几百上千名家丁,将这些家丁掌握在手中,哪怕不给他们任何训练,发给他们一根棍子,郑万显都不敢乱来!”
“我要杀了郑万显!”
“郑万显一直没敢发难,多亏了昨天的岳知秋,如果不是岳知秋的身份吓住了郑万显,你觉得咱们俩现在会怎么样?”
三娘有些沮丧:“怎么会这样?”
“咱们在大名府,我就特别担心那些灾民暴起发难,他们哄抢一些财物,东西丢了也就丢了,我也不在乎,关键是,他们一旦发难,可比最凶残的贼寇,还要凶残!”
全旭指着这个院子里道:“我在这里睡觉都感觉不踏实!”
“我错了,我错了!”
“好了,这事不要说了!”
全旭道:“你跟我走!”
“走,去哪儿?”
“去看看人性!”
全旭带着三娘,直接前往码头,在码头一间不起眼的房子里,这间房子一半建在水边,推开门进去,高大的房间里,是一条直通海里的水道,水道上停着全旭的潜艇。
全旭和三娘先后进入潜艇,随着全旭启动潜艇的发动机,整个潜艇的灯光开始亮起,他看了看电量,百分之九十五。
随着一阵轻微的轰鸣声响起,潜艇开始缓缓下潜,水道水深勉强可以通过潜艇。
就这样,全旭在入海之后,将潜艇驶向辛安河河道里,这个时代,一旦入夜,四野就陷入一片漆黑,全旭将潜艇浮起水面,就像一艘小船一样。
启动无人机,他操作着无人机开始飞向木料场工人聚居的棚户区。
这里的工坊虽然不少,却没有全旭安置的工人宿舍,这几千上万名工人,就在沿着河堤,密密麻麻建筑了很多低矮的木屋,草棚,有的甚至是破布搭成的帐篷。
偶尔传来几声犬吠,几乎漆黑一团。
“这……什么也看不到啊!”
全旭缓缓降低无人机的飞行高度,沿着亮光方向飞去。
这一棚户区里的一幢豪宅,三间木屋,以上好的木料搭建而成,将木材锯成了厚达三寸的木板,将木板拼装在一起,形成木墙。
屋顶也是用真正的灰色瓦片砌成,连木屋内的地板以及外面的走廊、扶手都用木材制成,临了拿树枝编了篱笆圈成一个小院,院门口还有狗舍,角落里还种了几株葱葱郁郁的翠竹,显得与众不同。
屋内灯光通明,敞开的大门和窗户,隐隐约约可以看到里面有不少人影。
可惜的是,这架无人机不像末日堡垒上面,有红外探测功能,可以穿过木屋看到里面的情景。
不过,院里有十几名袒护着上衣,凶神恶煞的男子,围坐在院里露天的木桌上,大碗喝着酒,桌上摆放的也是大块大块的肉。
十几名男子,不时的瞄向屋里。
全旭摇摇头:“失策听不到,也看不到他们做什么!”
全旭操作着无人机返回,拿着对讲机,调好对话频道,让无人机挂着再次起飞。
时间不长,无人机再次飞到这个小院。
三娘手中的对讲机里隐隐约约传来阵阵女人的哭泣声,咒骂声,还有一阵阵的惨叫声,还有男人们的哄笑声。
全旭担心这些人发现无人机,就只能悬停在上空。
似乎那个狗舍里的狗发现了无人机,冲着无人机的方向狂吠着。
趁着那只栓着的狗叫声吸引了院中看守的注意,全旭把无人机降低飞行高度,将摄像镜头对准窗户方向。
此时,整个房间内的画面和声音,就传回了三娘手上的平板电脑上。
只见屋里五六个强壮的男子,周围有十几名年轻的女子,这些女子都衣着暴露,跪在地上哀哀痛哭。
其中一名女子,被绑在椅子上,正被一名面露凶光的男子,挥舞着鞭子抽打,这名女子不知道挨了多少鞭子,身上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随着一声鞭响,女子发出惨叫。
房屋里的五名男子,哄然大笑。
三娘气得牙齿咬得格格作响:“太无耻了!”
“无耻吗?”
全旭摇摇头:“这是人性,你可以把画面放大,你看看这几个男人的手,还有他们的脸,手上布满茧子,很显得出身不怎么样,你看他们的膝盖上,也有茧子,这是经常向人下跪,地位绝对高不到那里去。”
三娘按照全旭的所说,果然,三娘也发现了问题,正如全旭所说,这些人一看气质,就知道都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从言行举止,都是普通灾民。
他们现在非常嚣张,非常喜欢看着别人痛苦。
“这些都是你所说的穷苦人,可怜人,可是他们现在呢,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
全旭担心三娘受到刺激,开始升起无人机,开始巡视这片棚户区。
在这片棚户区内,三娘的三观都被直接颠覆了。
有易子相食,有卖儿卖女,有逼良为娼,有肆意殴打,还有买卖人口,最多的则是这样宅子中的霸凌事件……
通过无人机,观察的画面,让三娘的眼睛就一直没有停过。
终于,一个多时辰后,全旭收回无人机,他将无人机监视到的窝点,一一在纸上画了出来,每个窝点的守位情况,以及监牢情况。
全旭的心很平静,不是因为他冷血,是因为他看到了太多末世小说,对于人性有了深刻的了解。
“相公,你把家丁兵调过来吧,我要把这些王八蛋,全部杀光,特别是为首的郑万显,我恨不得将他凌迟!”
“郑万显不是领头的,他只是摆在桌面上的傀儡!”
“不是他?”
“嗯,他不是领袖,第一,他没有这个胆子,也没有领导的魄力,如果是我的话,昨天晚上,就把我和你拿为人质,这样才能占据主动,根本就不会给我集结玄鹰卫的时间。第二,咱们今天晚上看到的现象,如果他是领头的,应该是看不到了,他们会收敛一些。第三,就是,这个人应该暂时不在登州,我们运气好,现在是群龙无首,否则,一切就难以收拾了!”
三娘现在感觉到阵阵后怕:“相公,咱们去铁船上,这样他们就没有办法了!”
全旭摇摇头:“没事,现在咱们最危险的时机已经过去,调家丁兵过来,肯定会打草惊蛇,我就是要让幕后黑手跳出来。”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九六章夜黑风高正好杀人(三更)
第一九六章夜黑风高正好杀人
全旭现在登州的力量确实是小,他只有三十名护卫,甚至不如第一次来的时候,徐彪当时还带着五十名家丁兵,而且全副武装。
这三十名护卫以及葛二福等四十余人的精通火药的军户,军户,战斗力也就比普通老百姓强一点点。
这主要是他们多少有过训练。
摆在明面的实力,弱得不成样子,随便用一百五十人可以击败他,三百人就能将全旭活捉。
当然,谁也看不上三娘训练的少年男女,他们在所有人的眼中,只是一群仆从,一群孩子。
回到别院的时候,全旭就让苏音穿着一件碧绿色的罗裙,背对着窗户,装模作样的弹琴,准确的说起来,苏音也算是三娘的徒弟,让她舞刀弄枪,她还似模似样,弹琴还真是难为他了。
好在,全旭有后世的音响,将音量调到不高不低,古典琴曲一百首,循环播放。
全旭与三娘坐在屋里,耐心的等着。
等待是让人最无奈,最痛苦的。
虽然说,全旭有心改革玄鹰卫,却没有像监察院一样,既拥有较强战力的黑骑,又有精通暗杀的影子杀手。
此时,任红桂手中的人手,大都是文职,甚至很多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在关键时刻,根本就帮不上大忙。
尽管造成诸多不便,全旭仍旧不给会玄鹰卫直接武力装备,未来如果可以在阿尔巴尼亚弄到军火,可以给情报人员装备威力较小的手枪,不过,哪怕是手枪,在这个时代依旧可以碾压一切,自保无忧。
没有琴曲还好,有了这种轻柔的琴曲。全旭却睡意上浓,渐渐的,他感觉眼皮有些沉重。
三娘却满怀心事,精神高度紧张着。
直到此时,她才意识到,自己的无心之举,给全旭惹下了多大的麻烦。
“相公!”
全旭一个激灵,睡意瞬间全无:“怎么了!”
“葛二福求见!”
“哦!”
全旭起身站起来道:“让他进来!”
“全公子,您来看看!”
葛二福指着后院院里的几辆大车道:“有好东西!”
全旭跟着葛二福来到大车前,葛二福掀开马车上面的葛布:“您看!”
只见这辆大车上装着两副鱼鳞甲,成色颇佳,有八九成新的样子,几乎没有磨损。
全旭伸手掀开葛布,只见大车上除了两副鳞甲之外,还有十几副优质棉甲,雁翎刀三四十柄,还有十几张蹶张弩。
全旭笑道:“都是在这里买到的?”
“全公子,关键是价格,”葛二福忙将葛布掩上,生怕财露了白似的:“你猜这两副鳞甲花了多少银子?
“多少银子?”
“这个数……”葛二福举起四根手指头。
“四百两银子?”
鱼鳞甲制作工艺非常繁琐,一片一片铁片反复敲打,然后蘸火,拼装而成,一套铠甲需要用两千八九百片甲叶片拼装而成,方便人体活动,然而无论任何一个部位,都有四层甲叶片同时防御,特别是对弓箭的防御能极力。
层层叠加的甲叶片,又可以卸掉弓箭的冲击力,减少对人体的伤害,这种铠甲不会装备普通士兵,而是中高校将领的装备。
摸着这两套铠甲的质感,罕见的居然不是铁,而是百炼钢打造而成,这样的铠甲代价更高,两百两银子一套也是有市有无市。
更何况,全旭还给了葛二福五百两银子,这个代价还真不算贵。
全旭的道具工厂也生产这样的铠甲,不过价钱可不低,一套铠甲制作成本就要上万块,这还是用机器打造的缘故。
在唐朝时期,陌刀军身穿明光铠甲,其实明光铠甲只是代表鱼鳞甲扣着两块护心镜,也是属于鱼鳞甲,他们就可以拿着陌刀,无视对方的弓箭或轻弩射击,挥刀上砍骑兵,下砍刀,如墙推进,所向披靡。
全旭其实还真缺少这种铠甲,关键是这是古装工艺,这可是文物,虽然没有时间的沉淀,但是凭借着手工艺的噱头,全旭就可以卖个几十万。
葛二福一脸得意的道:“其实就四十两,不仅仅是这两副铠甲,十六副棉甲,二十柄雁翎刀,十二张弩,一共才四十两银子!”
“很是不错!”
“还有更好的!”
葛二福走到一辆更小的车前,伸手掀开葛布。
露出密密麻麻啊的火箭发射巢,发射巢上装着一支支锋利的箭,后面装着火药发射管,长长的引线,如同鞭炮的捻子一样,变成麻花状,只需要火把点燃,就可以发射。
“这是火器局制造的百虎齐奔火箭,一百支装,只咻一下就发射出去,只是装箭有点麻烦!”
葛二福指着后面的两辆同样的发射车道:“总共三架百虎齐奔,备箭两千六百支,花了八十两银子!”
“很好!”
有了这些百虎齐奔,全旭的底气更足了,这可是意外之喜。
全旭的笑容慢慢定格在了脸上。
还真是烂泥扶不上墙,其实不脑袋猜,哪怕用膝盖猜,也知道此时的边军将领私自倒卖军械,这些价值上千两银子的东西,一百二十两就卖掉了。
崽卖爷田不心疼。
“公子想到了?”
“这不难猜,只是乍看到这样的好东西,有些喜出望外了……”
“对方没有说身份,看他们的戎衣,应该是……”
“他们是什么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东西我有用!”
“干得不错,剩下的银子不用还给账上了,我赏赐你了,拿着跟你的兄弟们分了吧!”
葛二福有些为难的道:“不用,这个,剩下的钱也花了!”
“花了?”
“嗯,还有五千斤火药,在外面,没敢运进来,万一炸了,这个院子可就没了!”
“对方说还有一批好货,量比较大,还有不少马匹,可以在城外转手,我们要不要接手?”
“接,怎么不接?”
全旭恶狠狠的说道:“这些兵甲留在他们手里,难道还能指望他们能用来杀敌不成!”
“沈良材!”
“门下在!”
沈良材此时提着一把破军刀走到全旭面前:“对方敢出多少东西,我都要。你和葛二福带着你明天准备去接收!”
“是!”
“葛二福,干得不错!”全旭笑道:“三娘,拿银子过来,赏他一百两,其他每个人十两!”
“谢……谢全爷!”
三娘从屋里和苏音抬出一盘白花花的银币。
“你们自己分吧!”
“谢全爷!”
葛二福等军户兴奋得无一复加。
众人拿到钱,葛二福望着全旭压低声音道:“全爷是不是有事?”
“你看出来了?”
葛二福没有说话,他的目光落在沈良材等护卫身上,他们都拿着兵刀,如临大敌的样子。
“杀过人没有?”
葛二福略一思考:“土匪算人吗?”
“算!”
“杀过,我的试百户就是靠砍土匪升上来的!也多亏了董千户,要不然,放在其他千户所,能赏我十两银子就不错了!”
“这三个玩意会用吗?”
“必须会用!”
“行!”
“听我命令行事。”
“是!”
葛二福等军户的气势陡然一变,开始扑向大车上的装备,拿刀的拿刀,拿弩机的拿弩机,很快四十余人全副武装了起来。
“你们几个拿弩机的,找梯子藏在屋顶上,把这三架百虎齐奔,架好,随时准备发射!”
葛二福等人也准备起来,小院不多时又恢复了平静。
全旭走到屋里的时候,三娘拿出一件防刺服:“相公,穿上这个吧!”
全旭想了想,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他还是穿上了。
在三娘的帮助下,全旭里面装上防刺服,外面又穿了一件宽松的长衫。
也就是全旭穿上防刺服的不久,只见屋里出现一个来回闪烁的红点,如果不是留意,很容易忽略。
这是九块九超市里的小玩意,电子激光笔,正是接头对暗号的最好装备。
看到红点消失不见,全旭也拿起激光笔,朝着远处点击着开关。
全旭这才松了口气。
“相公,咱们在等谁?”
“等幕后黑手的到来!”
“你知道幕后黑手是谁?”
“现在不知道,不过,很快就知道了!”
全旭思来想去,自己从来没有主动惹事,不惹事,不代表事不会惹他。
不多时,外面传来凌乱的脚步声。
沈良材有些紧张的道:“全爷,大事不好了!”
“怎么回事?”
“有人向我们这里来了!”
“不用慌,带着你的人,拿着家伙,躲在东西厢房里,我不叫你,你们不用出来!”
全旭不慌不忙,启动无人机,开始升空。
随着无人机传回来的画面,在他的正门前、以及后院门前、右跨院外的小路上,前后都出现了密密麻麻拿着火把的人群。
每个方向都有将近一两百人,这些人穿着黑衣的紧身衣,明火执杖,朝着全氏别院包围而来。
不过,这些人的队形非常散乱,大呼小叫,显得非常嚣张。
无人机最大的弱点就是不能持久,不能像监控器一样,二十四小时监控周边。全旭也想过安装摄像镜头,不过还没有来得及。
“他们来了!”
全旭缓缓道:“夜黑风高正好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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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九七章我的钱可不是那么好吞的(四更)
第一九七章我的钱可不是那么好吞的
也幸亏这些人的目标不是那些工匠,否则,这一夜肯定会血流成河。
黑夜里的混乱是相当恐怖的,而且恐惧会像瘟疫一样迅速传染,工匠棚户区那上万人聚集的地方,一旦形成混乱……
更何况,这些灾民为主的工匠们,都是拖家带口,老弱病残妇孺皆有,到时候相互踩踏,死伤肯定惨重。
这些人来到全氏别院的门口,很快,后门就出现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
“是他……”
“谁?”
全旭并不认识这个人,通过无人机传回的画面,三娘气得咬牙切齿。
“我认识他,他叫林朝宗,黄县人,还有一个媳妇,带着一个三四岁的儿子,当时他的儿子饿大哭,他媳妇坚持不下去,一家人要跳河寻短见,我见他们可怜,就收留了他们,他能写字,我就让他留在后院,担任管事!”
全旭苦笑道:“你难道没有想过这是苦肉计吗?黄县距离登州不远,只要读过书,就算在城里摆个摊位给人家写信也不至于饿死。”
只见那位叫林朝宗的男子,打开后门。
后门门外密密麻麻有上百人,为首的一名大汉,搂着一把腰刀,与林朝宗说了几句,随即,呼呼啦啦一百多人鱼贯而入。
接着全旭在屋里就听见噪杂的声音,碗、盆、物什打翻、打碎的声音。
别院里的仆从都被这些人快速制服,捆绑了起来,也有的汇聚在众人中间,拿起兵刃。
前院的情况与后院的情况差不多,有内应的接应,更让全旭意外的是,六个门房,四个居然都是对方的人,另外两个人也被捆起来,关在门房里。
全旭通过监视无人机,看着众人鱼贯而入,开始迅速占领整个别院,除了内院之外,几乎在一刻钟之内,没有任何抵抗。
接着有一伙扑向账房,账房是一座相对独立的院子,有五间北屋,四间东屋,四间西屋,五间南屋,中间是过道。
其中西屋厢房里关着的就是二十几名账房,不过出乎全旭的意料,账房中居然有一多半依旧被关着,只有郑万显等十几名账房管事被放了出来。
帐房正厅和东厢,原本是玄鹰卫负责查账的地方,这些屋子都空无一人,所有的账目都不翼而飞。
郑万显带着人浩浩荡荡来到内院。
“撞门!”
两名拿着刀的汉子开始撞门,不过,内院中庭的大门根本就没有关,这两名黑衣人被摔了一个狗啃泥。
内院的空间不大,面积也就是三五百平方的上千人肯定无法全部进来,只有郑万显与一大帮人大呼小叫的冲进来。
此时,坐在窗户口假装弹琴的苏音吓坏了,她的身子不自觉的颤抖起来,她的手握着一柄匕首,冷汗布满额头。
全旭起身与三娘一起来到院中,全旭故作惊慌的道:“郑万显,你这个吃里爬外的畜生,你……你敢……”
“全爷,最后再叫你一声全爷!”
郑万显显得非常得意:“没想到吧,姓全的,你真不该妇人之仁,当初一刀把我砍了多好,现在,你想死都没有这么容易!”
全旭心中冷笑:“真是傻逼,就你这智商,死到临头还不知道!”
他假装害怕的样子,一脸惶恐:“你……你想怎么样?”
“非常简单,把你的地契、房契、全部拿出来,然后在这个文书上签押,我会给你一个痛快,如若不然……”
全旭非常配合着:“若……若……不然,怎么样?”
“我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全旭一边打量着后面的人,站在郑万显身后,是一名孔武有力的男子,四十余岁的样子,一脸凶光,显然只是一个打手,其他人好像也没有露出异常。
全旭心中诧异,难道说,他算错,对方没有露面。
全旭朝苏音招招手:“茶!”
苏音急忙端着茶递给全旭。
三娘此时早已蠢蠢欲动,她反手扣着多功能刀,如果不是全旭给她使着眼色,她早就结果了郑万显。
“郑万显,你真以为,我把这里的地契、房契全部转到你名下,你就能安心享受了?”
“别他娘的废话,赶紧的不要拖延时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人就藏在厢房里吧,不要殃及无辜,不要做没有用的反抗,除了多死几个人,什么用都没有。”
郑万显将早已写好的转让文书扔在全旭面前。
“郑万显,你想过这事怎么收场吗?杀了我,你就可以高枕无忧?我可是袁大人的学生,打断了骨头还连着筋呢?你猜,袁大人会不会管这事?”
“我……”
郑万显其实并不傻,他虽然不算是聪明绝顶,也算是中人之资,他这个时候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傻了吧?”
全旭指着这份文书道:“你拿着这份文书去衙门过契,就是送上门去给他们抓,还五万两银子,你有五万两银子吗?三个月前你还是穷光蛋一个,你以为中了五百万大奖啊,这梦该醒醒了!”
全旭拿着笔,在这份文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如你所愿,我签了,杀了我吧?”
郑万显的心思在全旭的提醒下,顿时醒悟了过来,以全旭的身价,他肯定不会轻易卖掉自己的产业,除非是遇到天灾人祸,日子过不下去,否则很少人愿意卖宅子卖地,卖店铺。
这个过契文书就是最大的漏洞,自己没钱,根本就不查,随便在登州城打听一下,就知道自己的底细。
如果全旭跟袁可立没有关系,衙门里使点钱,上下打点一下,这事就糊弄过去了,关键是,全旭有关系。
这份过契文书不仅仅是画蛇添足,更是他的催命符。
郑万显的不由自主地朝着门口方向望去。
全旭顺着郑万显的目光,在门口方向一名身材修长的黑衣人,原本全旭没有注意他,现在终于发现他的不同。
这些黑衣打手们,要么凶狠,要么紧张,只他非常轻松,他虽然换了紧身劲装,脚上却穿着靴子,这是最大的漏洞,众人都是布鞋。
“没请教阁下是……”
被全旭已经发现了,这个人倒没有再掩饰,非常自然的出现在全旭面前,笑眯眯的道:“在下路翔龙,门路的路,全公子倒是一个妙人,早知如此,我一定会与你成为朋友!”
“哎呦,不敢当,不敢当!”
“路氏也不是什么高门大户,你的胆子不小,敢动我的心思?”
全旭其实并不知道这个路氏什么来路,能回去自然可以查查,所以全旭就等路翔龙自报家门!”
路翔龙不屑道:“我们汶上路氏也是尚书路氏,再怎么样也比你们全氏强吧!”
路氏是明初陕西迁徙到山东,到了明朝正统十一年(1446年),路氏已经是远近闻名的富户,不过却是没有功名的庶族。
当时临淄地区发生自然灾害,饥民遍地,当时官府无力救助,路敬以及两个儿子慷慨放粮,无偿捐出自己家粮食十五万斤,来帮助官府赈济灾民。
这些粮食拯救了临淄地区的许多百姓,当时的地方官员十分感动,就把路敬这一义举上报朝廷。英宗皇帝封路敬父子为“义民”,并命令临淄官员为他们建造了“惠民坊”,还御赐金匾“广粮释泽”。
到了路迎时代,路氏终于从庶族蜕变成士族,不仅仅族人众多,而且他还一路考上进士,官做到了兵部尚书,路迎善于结交,与当时的心学大学王明阳为至交好友。
山东路氏在路迎时代就开始走了下坡路,路迎三子皆被荫封国子监,其孙也被省荐国子监,到了现在的路翔龙父亲时代,他只是生员,十五岁下考场,连续考了十一次,连秀才的功名都没有混上。
越来越落魄了路氏,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和钱财,开始在士林间当起了散财童子,无论南来北往,无论认识或不认识,只有有些名气,路氏都会上前结交,送上仪程或车马。
然而,这种情况需要大量的钱财支撑,依靠种地,越来越难以为继。
此时的路氏,仗义疏财之名远扬,很多响马和土匪与路氏关系极为亲密,路氏不仅仅充当响马和土匪的洗钱后台,也经营船只,有走私生意。
官匪两家亲,起初全旭在登州的产业并没有引起路氏的注意。
直到木料场赚钱以后,东江镇从海路送来的木材,非常廉价,毕竟,东江军的木材都是原始森严直接砍伐的,不需要成本,只是人工成本。
全旭对东江军有恩情,又是免费提供晒盐的技术。
东江军赚了很少一部分钱,更多的利润让给了全旭,拥有庞大的木材货源,再加上拥有烘干技术,木材生意简直就是日进斗金。
偏偏全旭还不没有身份,只是一个名不见传的外乡人。
全旭与郑万显当时就见过一面,消息也不像后世这么普遍,湖广来的南蛮子,就是一只大肥羊。
于是,路翔龙派出与郑万显接触,威逼利诱之下,郑万显堕落了,开始疯狂腐蚀全旭的产业,他又对工匠们疯狂压榨。
全旭望着路翔龙道:“我的钱可不好拿啊!”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九八章想与青灯古佛常伴的少女(一更)
第一九八章想与青灯古佛常伴的少女
“这与我们路氏有何干系?我们路氏仗义疏财,乐善好施,善名远播,在山东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路翔龙伸手一指郑万显道:“都是他拿的,与我们路氏有何干系?”
“啪啪……”
全旭鼓掌道:“真是精彩!”
郑万显的脸色吓得煞白,冷汗就下来了。
“死也让全公子死个明白,你这个恶奴吃里爬外,被全公子发现之后,准备报官,结果恶奴以下犯上,杀死全公子,我们路氏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奈何全公子伤重不治而亡……”
“很合理?”
“是你,都是,路翔龙,你,都是你指使我做的!”
“你傻不傻,指使你就干?让你吃屎你吃不吃?吃不吃?让你去死,你去不去死?”
郑万显气疯了。
到头来自己只是空欢喜一场?
路翔龙许诺的好处,他一样都拿不到。
自己反而会被当成替罪羊交出去。
全旭望着郑万显道:“我教你一个乖,像他这样的肉食者,才是真正的吃人不吐骨头,以后不么这么天真,复杂的是人心,哦,你没有以后了,他们不会让你活下去的,包括你的妻儿老小!”
“全公子,你现在应该担心的是你!”
全旭指着自己的脸:“我?呵呵,这句话,我可以还给你!”
全旭按着激光笔,朝着远处射去,他顺着时针方向转一圈。
“你搞什么鬼?送全公子上路!”
三娘挡在全旭面前:“相公,你退后!”
三娘拔出拎在手中的破军刀:“都出来!”
沈良材等少年男女六十余人加上护卫足足上百人拎着刀出来在院中,与路翔龙等人对峙。
“无非多死几个人!”
路翔龙指着三娘:“这个小娘子我要活的,其他人死活勿论!”
“杀!”
双方马上就展开撕杀的时候,突然,砰的一声枪声响起。
全旭掏出手枪,对准路翔龙的大腿就是一枪。
这一枪非常突兀,在夜空中甚是响亮,众人皆是吓了一跳。
谢天谢地,全旭那毫无准头的枪法,终于射准了一次,路翔龙躺在地上,大腿血流如注。
“杀啊!”
杀喊声从外面响起,众人下意识的回头,此时全氏大院各个屋顶上出现大量的武装人员,这些人手持弓箭,朝着路翔龙带过来的人开始放箭。
“咻咻咻……”
密集的破空声不绝于耳,弓箭的威力其实不大,有些影视剧里经常会出现,弓弩箭射击,有铠甲几乎没有任何防御能力,被纷纷射杀。
如果是面对无甲目标,像普通百姓的时候,威力确实是会像影视剧里演的那样,中箭既倒,但是对于身披铠甲的士兵,弓箭的威力就弱多了,哪怕是防御能力并不强的皮甲,对于弓箭的伤害会减弱六七成,如果是铁甲那么就是七八成,像建奴白甲兵以及精钢打造的鱼鳞甲,基本上可以免疫弓箭的射击。
现在路翔龙率领的人全部没有装备铠甲,在弓箭的射击下,纷纷倒地。
刹那间,整个全氏别院惨叫连连。
路翔龙最悲剧的是,他的人大都没有弓弩,由于是被伏击,弓弩手在第一时间就被干掉了。
“这怎么可能?”
“怎么就不可能?”
全旭笑道:“我的人一直在屋顶,恭候多时了!”
其实这就是没有电灯的劣势了,全旭别院虽然亮着灯,但是屋顶上埋伏的人员,披着黑色的斗篷,在下面,既使是打着火把也看不清上面。
关键是,明末的人大都营养不良,几乎九成的人都有夜盲症,所以这些人根本就没有发现屋顶上的弓箭手。
路翔龙大叫:“快撤,撤到屋里!”
“砰砰砰……”
几乎所有的房间,同时闭上门。
“葛二福,让我看看你的百虎齐奔!”
“是,公子!”
葛二福与两名军户拿出火机,轻轻一按,火苗就冒了出来,打火机点燃引信,随着嗤嗤的声音响起,引信快速燃烧。
“咻咻咻……”
三架百虎齐奔火箭,就像万千流星火雨一样,飞向路翔龙的部曲,这下直接让路翔龙带来的人崩溃了。
全旭埋伏的弓箭手其实并不多,加上葛二福等四十人,总共不过二百多人,全旭别院一百多间房屋上面,每幢房子都有弓弩手。
也幸亏是四合院的建筑布局,在站在屋顶上,院里任何角落都可以一览无余,关键是没有死角。
这根本就不是在战斗,而是一面倒的屠杀。
随着三架百虎齐奔火箭飞向路翔龙麾下部曲中,不少黑衣人再也没有抵抗的心思,扔下兵刃,高举着双手,大喊着:“我投降,别杀我,大爷饶命!”
路翔龙疼得直冒出冷汗,指着身边的亲信道:“抓住他,要不然,今天咱们都是得死!”
“还算不笨!”
众黑衣人向全旭杀过去。
全旭举着手枪朝着众人射击,半自动手枪虽然没有全自动手枪射速快,可关键是,这样的射击,在明末人眼中已经快如闪电了。
“砰砰砰!”
九二半自动手枪九毫米口径的只能装十五发子弹,不像五点八毫米二十发子弹,然后全旭十五发子弹连续击中五六人,其他人吓得不敢再上,只是在那里虚张声势。
全旭退到门口,三娘指挥着身边的沈良材等身穿防刺服的少年与护卫:“杀光他们!”
此时的三娘早已被郑万显与路翔龙气要爆炸了,她挥舞刀破军刀,朝着一众黑衣人杀去。
这个时候,众黑衣人早已绝望了,屋顶上的弓箭手对他们有着最大的危险,无时无刻不在射杀着他们。
弓箭的射速又非常快,训练有素的弓箭手可以射出不弱于半自动步枪的射击,一箭接着一箭飞出去,这一招叫连珠箭。
短短一柱香的时间,众黑衣人全部跪在地上投降。
全旭望着路翔龙,此时他的脸色苍白,额头布满细细的汗珠。
“这些人哪里来的?我明明?”
“谁规定只准你们雇佣响马?难道我就不能雇佣他们?我的银子不是银子?”
全旭吩咐道:“把他们捆起来,天亮后,扭送官府,该怎么治罪就怎么治罪!”
“全爷,全爷,幸不辱命。”
就在这时,邱宁远从一幢屋顶上跳下来,带着十数名矫健的汉子,来到全旭面前。
“诸位援手之恩,全旭铭记在心,日后必有厚报!”
“全爷客气!”
此时的三娘一刀砍在柱子上,愤愤的道:“相公,我对不起你,还不如让我死了干净!”
全旭上前扣住三娘的手腕:“行了,别再闹了!”
“任红桂!”
“全爷!”
全旭将从无人机监视的画面标注的地点画在了纸上,交给任红桂:“这些烂货,也一并抓了!”
“是!”
原本被路翔龙捆绑的家仆和管事账房,现在可以证明与郑万显他们不是一伙的,让他们继续各司其职。
就在这时,沈良材道:“全爷,郑万显不成了!”
全旭走过去一看,只见郑万显身上被砍了十几刀,血流如注,气若游丝。
“伤口不深,都是皮外伤,包扎一下,还有救!”
全旭走到路翔龙面前:“咱们的账慢慢算,你吞我多少银子,没有十倍二十倍的赔偿,这事完不了!”
……
八月的保定府高阳县,已经开始有了寒意,路边的野草,已经蒙上了一层薄霜,位于高阳城外,有一座禅院,虽规模不大,环境却很是清幽,属于是修身养性的好出去。
掌寺也是一个擅长经营的人,他将临河的几个院落收拾出来,以供信男信女在此安心理佛,其实就是充当高级客栈,专供有钱人歇息。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一位少女来到小院临河的露台上,她的身材婀娜,长发飘逸,身穿一袭轻纱似的粉红衣裙,裙下也只穿着亵裤、没有穿长裤,露出秀美水润的足踝来。
她脸上却没有笑意,反而有着说不出的忧伤,将足踝轻轻荡漾在河水里,寒冷的河水,让她不自觉的打了一个激灵。
“小姐,您……”
“要你管!”
“可是,这容易伤脚!”
“伤了才好,最好废了,成了瘸子才好……”
身在大户人家,虽然吃喝不愁,却有着难以让人知晓的苦楚。
比如说,学习。
别的孩子还在流着鼻涕泡,到处玩耍的时候,她就开始学习女红,学习棋、琴、书、画、学习五经、女戒、女训、女规,茶艺、厨艺、还有打理生意的各种算术学问。
作为大户子女,她们绝对不可能嫁给贫民百姓,所嫁之人,既使不是高门,也会是富甲一方。
作为正妻夫人,自然要掌握内院,掌握生活、田院,如果没有这个能力,后院定会不宁,同时也会被下面的人忽悠、架空。
她们要学的东西,其实比男人更多,更复杂。
十五岁的孙文莺,在后世正值初中生的年纪,也是最叛逆的时候,她实在受不了每天几个老师填鸭式的教育。
有的时候,她都想用剪刀,剪去万千青丝,了无牵挂,与青灯古佛相伴。
河面突然掀起阵阵涟漪。
“小冉,起风了?”
小冉看了看树梢,却纹丝不动:“没有,应该是有人来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一九九章丢车保帅撇干净了(二更)
第一九九章丢车保帅撇干净了
孙文莺的脸长得非常精致,仿佛精雕细琢一般,然而,她的眉头却微蹙着,似是在思考着什么。
河面上面的微波荡漾得越来越剧烈,似乎要沸腾一样。
不多时,马蹄声越来越清晰。
小冉望着站在屋脊的持剑的少女:“明月,是什么样过来了?”
持剑的少女道:“似乎是府里飞骑卫,看样子府里有事唤小姐回去!”
孙文莺的脸色微微一变:“小冉,把最近几天去府上拜访的名录给我!”
找她回府,肯定只有两件事,不是督促他的学业,就是让有人求亲。他的那个父亲非常想借着她的婚事,攀上高枝。
这让孙文莺非常不满。
纵然不满,她也没有任何办法。
溺爱她的祖父并不在高阳,难道说,她的父亲想趁着祖父不在?趁机将婚事定下来?
然而,孙文莺坐在露台上,查看了一遍前往府里拜访的客人,都是一些阿谀奉承之辈,似乎没有值得孙文莺之父巴结的人。
孙文莺松了口气:“还好!”
不多时,一队骑士拱卫着一辆宽大的马车来到山门外。从马车上下来一位风韵犹存的夫人,夫人直接进入这座院落。
孙文莺急忙穿着鞋子,整理一下头发,款款走向夫人:“娘亲,你怎么来了?”
“还不是因为你的终身大事!”
一听这话,孙文莺心中一惊,正所谓怕什么,来什么。
正所谓一家有女百家求,自从复起之后,前来提亲说媒的人就几乎可以踏破孙家的门槛,为她说亲的人,不是高门大户,就是有名的书生才子。
然而,孙文莺虽然精通琴棋书画,能歌善赋,然而,她却真不喜欢那些又酸又腐的书生,曾有江南有名的才子张复,最让她讨厌。
明明未婚,却先纳妾,儿子女儿生了七八个……
“我的什么终身大事?”
“这事可不管你爹的事,这是右佥都御史、登、莱巡抚袁大人为他的学生说媒!”
“一丘之貉!”
“你这孩子,说什么话呢!”
孙夫人道:“袁大人的这个学生,据说父母早已双亡,家境殷实,为人淳朴,一片赤诚,你绝对受不了委屈!”
大明以孝治国,孝敬公婆是必须的。所以,又有多年的媳妇熬成婆,无论家世再显赫,一旦不孝,那名气可就全毁了。
没有好名气,仕途也没了。
孙文莺撒娇似乎搂孙夫人的胳膊:“娘,我还想再多孝敬您几年!”
“行了,你也老大不小了,再嫁不出去,那可就愁死人了!”
孙夫人苦笑道:“现在都有人嚼舌根,再这下去,那该如何是好?”
“娘……”
“关键是,你祖父非常满意!”
孙文莺嘟囔着嘴道:“他写了什么诗,打动了祖父大人?”
“这个倒没有,你听你爹说,好像是建立保定讲武堂的主意就是他出的!”
“倒是会拍马屁!”
“我不是跟你商量,只是通知你!”
孙夫人道:“你的庚帖昨夜已经送过去了!”
虽然说,按照古代婚礼三书六礼,先是纳采,再是问名,其实一般的做法是先是问名,然后才会迎亲。
古代人迷信,一旦上门求亲,这像就会非常正式,如果说,女方与男方的八字不合,无论哪一方,都会显得没面子。
这个时代,通常都是先测八字,八字匹配,然后再才是正式的纳采,问名这个环节,属于正过场,装模作样一下就行了。
孙文莺的眉头蹙起:“娘亲,你就这样把女儿嫁了,难道不怕对方是一个衣冠禽兽,不怕对方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不怕女儿跳进火坑,这一辈子全毁了?”
“放心吧,你祖父做事向来滴水不漏,他不会害你!”
“可是……”
“好了,好了,此事知会你一声,你该收收性子,准备嫁衣了!”
嫁衣可不是后世随便买一件衣服,通常情况下,这件嫁衣,都是新娘子自己或娘亲亲手缝制,一直做到出嫁前才完成,这件嫁衣也因此寄托了女孩子少女时代全部的梦想,和家人的期盼。
古时传统嫁衣是,头戴凤冠,脸遮红方巾,上身内穿红娟衫,外套绣花红袍,颈套项圈天官锁,胸挂照妖镜,肩披霞帔,肩上挎个子孙袋,手臂缠定手银,下身着红裙、红裤、红缎绣花鞋,千娇百媚,一身红色,喜气洋洋。
小冉过来朝着孙文莺使着眼色:“恭喜!”
孙文莺一脸沮丧:“小冉,明月!”
“奴婢在,收拾,收拾,咱们回府!”
“是!”
……
登州全氏别院,一具一具被射杀的尸体,尸体也已经处理过了,民间刀剑可以持有,却不得私藏弓弩。为了掩饰这些弓箭的伤痕,全旭让人挨着箭伤补刀。
所以,在衙役过来的收尸的时候,这些尸体全部都是血肉模糊,显得惨不忍睹。
一具一具的尸体,装在大车上,然后拉出府外,光拉着尸体的大车,足足有几十车。
出了如此大案,很显然的惊动了袁可立。
袁可立看着那些被捆绑着的黑衣人,足足有五六百人,尸体也有四五百具,整个全旭的外院、中庭、甬道、花圃、走廊,几乎都是一片血污,显得触目惊心。
袁可立关切的问道:“东升,你没事吧?”
“没有什么大碍……!”
全旭看着袁可立给他使眼色,急忙改口道:“受到些惊吓,还有女眷……老师,现在怎么办?”
“先拿到笔录要紧!”
大明的吏治已经非常成熟,三司分开,都指挥使司,负责地方治安和军队调动,布政司管理民政,而按察使司则是负责刑法之事,吏治考核,相当于后世的公、检、法机关。
“岳知秋,你亲自去一趟按察使司!”
“是!”
岳知秋代表的就是巡抚衙门,也是袁可立的态度,就算路氏有些门路和关系,也要顾忌袁可立,袁可立可是代表中枢。
“出了这档子事,让老师见笑了!”
“你有时间多温温书,科举才是正道!”
“老师教训的是!”
袁可立似乎想起了什么道:“孙家小姐的八字已经送来,与你的八子非常吻合,后天就是良辰吉日,你准备一下,准备纳采!”
“这个……”
“怎么,孙家小姐还配不上你?”
“不是!”
全旭急忙解释:“老师,只是我也没有结过婚,也不知道怎么准备,这边只是一个别院,身边也没有可以使唤的人手!”
“这事我给你操办!”
“谢恩师!”
全旭对于联姻的问题,其实并没有太过放在心上,不过三娘确实是不适合当当家夫人,她并没有那个手腕和能力。
反正,明代最好就是,男人可以三妻四妾,正妻是谁,他还真不关心,如果对脾气,那就多说几句话,如果不合适,那就当个吉祥物,反正他不差养活一个人的米粮。
别院的下人开始清扫别院的血迹和被毁掉的物件。
为了立威,他趁机连抓来的管事们,一并处决在府里,所以一百多名恶霸管事,全死在府中。
这下,全旭更换了工匠管事,帐房,重新颁布了新的规定。
钱,全旭会赚。
但是,人血,他还真不想喝。
感觉那太过恶心了。
木料阴干加工作坊,在郑万显管理的时候,每个月可以赚四万多两银子,通过全旭提高工匠福利待遇,每天由原来的两顿饭换成了三顿饭,由不给工钱,改为按照每个人每天三升粮食,或者五十钱的工钱。
虽然没有给工匠们配发工作服,不过工人们却非常欣喜,因为这样,他们就可以利用工作,脱离一穷二白的窘迫局面。
虽然付了工钱,再加成本的消耗,仅仅木料工坊,就增加了一万四千余两的开支,不过,仍旧有两万多两银子的盈利。
至于码头、船厂的工程进度,反而提高了不少。
到了晚上时分,整个别院基本上恢复了正常,血迹和人体器官毁坏的东西都恢复了正常,棚户区里,家家户户也升起了炊烟。
同时,工人们的脸上也出现了笑容。
现在,全旭终于可以睡一个安稳觉了,就算有人再次蛊惑那些工人,他们就不会铤而走险了。
“沈良材,审讯情况怎么样?”
“回禀全爷,没等用刑,那些孙子们都开口了,这是我抄录过来的供词,他们都指认是上汶路氏指使他们干的!”
“这很正常,真正不怕死的没有几个!”
“如何处置的?”
“普通喽喽们,每个人抽五十鞭子,罚他们苦役三年,至于那些骨干,还有路翔龙,就扔在大牢里……”
果然,肉食者没有好相与之罪。
袁可立虽然只是派了一个抚标小旗过去,按察使司就不敢大意。
抽五十鞭子,劳改三年,至少还有命在,城中大狱里有的是令人暴病而亡的法子,这边将活人送进去,明日能领回的恐怕只是尸体了。
“不过……”
“不过怎么了?”
“路氏撇干净了,他们出具了文书,这个路翔龙,三个月前,忤逆之父路顺风,已经被开革宗族,逐出家门,路氏宗族百多人可以做证!”
PS:今天去见导演和制片人,耽误了更新,稍后会再来一更。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零零章天女散花火上浇油(三更)
第二零零章天女散花火上浇油
“哈哈……真是有意思,太有意思了,给我玩这一套,真好,真好!”
全旭望着沈良材道:“一阵风应该没走吧?”
一阵风是全旭通过邱宁远找到响马,在目前为止,属于登州地区比较有名的响马,不形容他们是雇佣军更为合适。
他们虽然是响马,但是从来不打家劫舍,专门接类似于全旭这种红活和黑活。
他没有立场,没有善恶是非,谁给钱就给谁卖命,人数也不是很多,满打满算不到三百人,却是个顶个的好手。
也幸亏是全旭在院中设伏,如果是在野外,一阵风等响马,只需要一个冲锋,就可以解决路翔龙等人。
一阵风没有山寨,平时部曲也不集中在一起,一旦需要迅速集结,赶完活分钱之后,各自快活。
替全旭干这一票,是按照人头收费,砍死一个五两银子,活捉一个三两银子,战斗中,伤了或者死了,不管全旭任何事情。
全旭总共只花了不到五千两银子,全旭给他凑了一个整数,付了五千两银子。
由于他这种独特的性质,方便一些豪门大户处理一些不方便出手的黑活,几乎各大豪门大户都可以使用他,他没有劣迹,没有民愤,甚到偶尔也会出手,接济穷困,口碑不错,反而活得非常滋润。
当然,像全旭这样的活儿毕竟不多,他们主要承担一些非重要的任务,比如临时护送有钱人出行,或者复仇之类。
“没走,他拿了全爷的银子,在进了登州城的春秋赌坊,这个一阵风是出了名的嗜赌如命,不输光钱之前,应该不会走的!”
全旭心想作为首领,他顶多分到七八百两银子,十赌九诈,能在春秋赌过三天算他有本事。
“非常好,等他输光了,找个人给他递个话,我还有一桩大买卖,一个人头二十两,嫡系子弟五十两,我倒是要看看,是路氏的人多,还是我的银子多!”
就在这时,一名门房过来禀告道:“全爷,外面有人送来拜帖!”
“谁?”
“这是拜帖!”
全旭伸手接过拜贴,只见上面写着:“湖广全旭全东升道鉴,苏州张溥久慕全东升才情超群,能诗善文,三日之后,登州东台阁,薄酒一杯,聊表芹献!”
张溥?
全旭自然知道此人,张溥是复社的创始人,也是领袖,天启六年参与苏州抗税暴动,撰写《五人墓碑记》,痛斥阉党,名动天下。
崇祯元年,组织复社驱逐阉党骨干顾秉谦,从此成为天下士子当中的天皇巨星,复社的声势也从此震动朝野,号称是“春秋之集,衣冠盈路”。
一城出观,无不知有复社者,其影响力遍及南北各省,走到哪里都是万人空巷,拥趸粉丝无数。
这还不是张溥的牛逼之处,他的演讲能力非常超凡,不仅仅有野心,还非常有手腕,在乡野之中,遥控朝廷,以闲人之身执掌天下。
当朝首辅周延儒都被他捏住了把柄,不得不惟命是从。有一次,张溥甚至直接给了周延儒一个册子,上面写满了人名,有的要大用,有的要罢官,而周延儒居然也尽数照办,丝毫不敢违抗。
能做到这一步,也算是空前绝后了。
送拜帖的人问道:“全公子意下如何?”
“请禀告张先生,全旭岂敢让张先生破费,这客应该我来请,既然张先生中意东阁台,就放在东台阁,我来按排!”
“好的,我就公子的意思,让我家公子汇报?”
“可!”
三娘走过来,望着发呆的全旭道:“相公,你怎么了?”
“有人给我设了一场鸿门宴!”
“不予理会便是!”
“还真不能!”
全旭其实挺欣赏张溥的,不过欣赏归欣赏,他可没有这个自信,可以玩过这个牛皮哄哄,吊炸天的人物。
如果说东林党是亡大明的罪人,而张溥就是东林党的大脑。
虽然说张溥没有在拜帖里说明,全旭也可以猜测到,这应该是路氏求到了张溥的头上。
全旭虽然只是一个名不见传的监生,可是袁可立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毕竟,全旭的老师是袁可立,欺负到了全旭头上,等于没有在袁可立放在眼中,就算袁可立什么都不做,想巴结袁可立的那些官员,也会抡胳膊上阵。
都不是傻子,把路翔龙开革出宗族,只是一方面,关键是找张溥说和。
“他们想干什么?”
“打一巴掌,再给揉揉,这事就此揭过?”
“做梦呢,哪有这么好的事?”
“是啊!”
全旭笑道:“不可能把所有的好事,让他们占全了,吞了我七万余两银子,没有七十万两银子,平不了我心中的怒火!”
此时的张溥就像后世的大V公知,轻易可以引导舆论,别说全旭招架不住,就连袁可立,甚至孙承宗一样招架不住。
面对这样一个嘴炮高手,全旭还真不想跟他吵架,当然,如果张溥出面了,全旭仍不接受,那么,舆论马上就会转变,全旭也从受伤者,转为仗势欺人,不仅仅自己会被动,而且还会连累袁可立,以及孙承宗。
这么在野的书生,复社的能量可是超级大的。
“起风了,相公,快进屋!”
“起风了!”
全旭突然想起这个梗。
“沈良材,准备马车,我要出去一趟!”
“是!”
全旭与三娘进屋,全旭马上背起装着无人机的对讲机的大箱子,然后登上马车,他在出了全氏别院之后,马上启动无人机,将对讲机挂在无人机上,用来采集声音。
没有办法,全旭虽然知道张溥的名字,却真不认识他,操作着无人机,监视着那名前来送信的小肆。
无人机是最佳监视的人员,根本就不用担心被发现。
但是,让全旭非常不爽的是,工业级别的无人机虽然续航能力不错,可惜,无法像军用级别的无人机拥有红外探测和采集声音的功能。
如果有机会,像末日堡垒中的那种无人机,他准备买个几十上百架。
这名送信的小厮,徒步走着,并没有进城,而是来到全旭别院东南方向的树林,在树林边上有一辆马车。
小厮向马车里的人汇报道:“回禀公子,信已经送到!”
“那姓全的怎么说?”
“他……说,他不敢让张先生做东,而是要宴请张先生!”
“哼,算他识相!”
马车里的公子道:“走,咱们回去!”
全旭虽然可惜,可没有灰心,依旧操作着无人机,跟着这辆马车,马车的速度越来越快,全旭着马车,行走了莫约半个时辰,来到位于登州烟台山。
顺着小路,登上半山腰的一座庞大的庄园。
门楼正中悬挂着字体苍劲的蓝底金字匾额,上书“紫琅福邸”,这四个字在灯笼的照耀下,显得金光灿灿。
马车进入庄园之后,马车上下来一名身材魁梧的公子哥,这名公子像虽然穿着青色的长衫,他的体型却比一般武将还要威猛,没有半分书生的娇弱。
公子哥快步沿着庄院里的甬道和曲折的走廊,穿过中庭,来到一座灯光通明的大厅里,只见隐隐约约听着大厅里传来悠扬的琴声。
从窗户上映出的人影,里同的人似乎不少。
“子檀,你来得正好,那全旭如何说?”
名叫子檀的公子大笑道:“姓全到一看张先生的拜帖,马上就反应过来,说他不敢劳张先生宴请,他要在东台阁宴请张先生!”
“全旭倒还算识相!”
从无人机里听到这些,全旭已经可以确定对方里一定有张溥。
对于这种大V和公知,跟他们理论,全旭自认为如,毕竟,人家就是靠嘴皮子吃饭的,可是他绝对不会同意被迫与路氏讲和。
就在这时,全旭发现这幢大厅,居然是一幢全木质结构的房屋,
“三娘!”
“相公!”
“你这样,操作着无人机,监视着这里面的人,谁出来了,你就操作着无人机,看着他去了那里!”
“相公,你要?”
“我去去就来!”
全旭从马车里出来,他的马车距离紫琅福邸至少还有十多里。
沈良材看着全旭急忙问道:“全爷!”
“我去树林里方便一下,你们不要跟过来!”
“是!”
全旭进入树林,随即穿越到后世,在体育工厂的仓库里,将四架大型多旋翼无人机和五桶汽油二百升汽油搬到了明末。
这是全旭原本用来给田地打农药的重型喷淋无人机,最高升限可以达到三千米,最大载重量为一百二十公斤,每天可以喷洒两千亩农田,或者一千五百亩果园。
只不过,满电量一次性只能滞空半个小时,可以类似电动车一样,拔出电池组,单独充电,是喷洒农药的最佳帮手。
全旭将无人机的农药箱里,装满汽油,再将喷头调到最大。然后,操作着无人机向那幢木质大厅飞去。
随着无人机降低高度,全旭操作着无人机将汽油喷洒在木屋上。
“咦,这是什么声音?”
“好像是下雨了!”
“不对,怎么有股子股味?”
一百二十公斤汽油喷洒完毕,就在全旭快速收回无人机的时候,汽油落在了挂在门口的灯笼上,灯笼随即燃烧起来,在汽油的助燃下,整个木楼瞬间变成一个巨大的火炬。
火陷腾空而起,足足十几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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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零一章人在家中坐火从天上来(一更)
第二零一章人在家中坐火从天上来(一更)
古代的木质房屋,为了防止腐蚀和虫蛀,通常会刷上桐油、涂刷上油漆,然后在柱子、屋橼、斗拱、上檐上面绘画成唯美的图案。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美观固然美观,却容易燃烧,为了防止走水,院中都准备好大水缸,水缸里装满水,一旦起火可以快速扑灭。
然而,问题是,普通的走水,在火势不大的时候,确实是容易被水扑灭,可是汽油引燃的火,只能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扑灭火灾、要么使用干沙也能凑合。
可惜,这些仆从们根本就不懂这一点,他们拿着水桶、水盆,用水泼向引火点。
这下,可就悲剧了。
此时,全旭通过无人机喷洒汽油,其实并没有将汽油喷到木屋的表面,只是屋顶的瓦片上,汽油顺着屋檐,流到了地上的回流道内。
火焰看似汹汹,其实只是烧到在房屋的外围,只需要屋内的人,披着打湿的棉被,还可以冲出火墙,逃出生天。
可惜,被过仆从们这么一通忙活,整个木屋的柱子、外厢木墙、窗户,一起燃烧起来。
当然,让全旭比较遗憾的是,喷洒农药的无人机同样没有采集声音的功能,他听不到张溥的惨叫声。
喷洒农药的无人机,只能摄像功能,提供操作着准确操作。
就在这时,全旭看着一位管事模样的人,准备了不少湿棉被,将棉被打湿,看着子准备从外面冲进去救人。
真让你们把人救出来,我还玩个屁。
全旭操作含操作仪,点击触摸屏上的喷淋图标。
第二架无人机,携带着一百二十公斤汽油,开始喷洒汽油,为了防止无人机被汽油殃及,全旭只好提升无机人的高度。
然而,随着汽油喷射而出,整个天幕都燃烧了起来,在众人看来,这火仿佛从天上直接下来。
站在外面准备救火的下人和仆从,吓得魂飞魄散,他们跟在地上,朝着天下落下来的大火磕头。
“毛管家,这是怎么回事!”
“我哪知道啊!”
“这会不会闹鬼了?”
面对如此诡异的情景,实在是太吓人了。
走水还属于正常现象,偏偏今天这场火太诡异,正好好的灯笼,居然燃烧起来,引发起了大火,接着他们越是救火,火势却越大。
现在更可怕的是,大火从天上直接像下雨一样下来。
毛管事听着这话,脑袋中掀起了惊涛骇浪。
或许真有闹鬼的可能,毕竟,这幢宅子营造已经三十多年,就是整个登州地区,不对,是整个山东最有名的芙蓉帐,简直就是天山人间。
而且是不用花钱的那种,属于路氏结交士绅、名士、达官贵人的私人会所。
里面常年养着数百模样姣好的年轻女子,这些女子,随便挑出一个,都不是青楼瓦栏的胭脂俗粉可以相提并论的。
当然,因为抗拒不从,或者被玩弄,虐杀在府邸里的女子也有超过五六十人,怨气可是不小。
难道是……
众人早已忘记了救火。
其实,此时已经失去了救火的可能,哪怕把后世的消防车和消防飞机调过来也没用了。
全旭并不知道,路氏还给全旭准备了一个神秘礼物,那就是当初在济南府的时候,全旭扔进泥塘里的几名书生。
一旦全旭不识好歹,那么这些人就是对付全旭的马前卒。
“早死早投胎!”
总共二百四十公斤汽油燃烧一座占地面积三四百平方的木质房屋,已经完全足够了,短短几分钟的时候,这栋木屋已经失去了营救的可能。
全旭收回无机,扔回后世。
就在全旭刚刚回来的时候,树林外面传来沈良材的声音:“全爷,全爷!”
“叫魂呢!”
“门下担心……”
“好了,咱们回去!”
全旭登上上马车,望着三娘道:“那栋房子里有没有人出来?”
三娘摇摇头:“没有,又进来去三个人!”
“没有出来人就好!”
这些吃人不吐骨头的士绅或士绅子弟,还真没有冤枉的。
路氏也算是山东境内,有名有姓的望族,毕竟,不是谁考上进士,就可以做到兵部尚书的,没有一定的手腕和人脉,可做上兵部尚书。
但是,路氏就是看到了全旭是外来户,就敢强取豪夺,事后,非但没有归还被他们侵吞的七万两银子,反而准备让张溥过来当说客。
请出这么一尊大神,全旭还能怎么办?
要么卑微求和,要么就被张溥颠倒黑白,给捏造成仗势欺人,为虎作伥的恶霸典型。
真相是什么,肯定没有人关心。
他们需要,全旭就可以成为这样的人。
袁崇焕都可以吹成国之栋梁,大明的擎天柱,还有什么可能的呢?
“全爷,你看前面!”
尽管全旭距离那座紫琅福邸有十数里,此时燃烧的大火,已经将半边天映得通红。
“咱们回去!”
“是!”
全旭和三娘乘坐在马车,缓缓返回别院,通过无人机传回的及时画面,那栋木屋已经被烧断了横梁和支撑柱,屋檐上的瓦片纷纷掉落,慢慢地变成一栋屋架子,如同一座巨大的火炬,正在熊熊燃烧着。
全旭回到全氏别院,吩咐苏音准备热水。
热水准备好,三娘支开了苏音,独自进入浴房,她一边给全旭按着头,一边低声问道:“相公,那把火,是你放的吗?”
“你说呢?”
“那是你了,放心,我不会对任何说!”
“此事,你还是忘了吧,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全旭抬起头,透过袅袅升起的水雾,望着三娘的眼睛。
此时的三娘有些委屈,眼睛里似乎蓄积了水雾,仿佛要哭出来的样子:“怎么了?”
“没什么……相公要娶亲了吗?”
全旭点点头:“是,对方姓谁名谁,袁大人一直没说,我猜测,应该是孙大人的后生晚辈,无论是谁,你可以放心,委屈不了你!”
“不要,那岂不是乱套了!”
郑万显事件,其实并不是三娘粗意大意,也不是她没有想到监督郑万显,也不是她没有想到要招募家丁。
主要是,三娘知道全旭肯定是要成亲的,她只是妾,是妾就可知道自己的地位,懂得分寸。
无论全旭娶何人为妻,对方肯定是出身豪门,大户人家的小姐。
这样的女子嫁给全旭,肯定不是一个人带着丫鬟过来,而是会带着大量的仆从和管事,以方面接手家族的生意和田庄。
在这样的情况下,三娘肯定要避嫌。
她安排多少管事、账房、甚至说招募的家丁,一旦将来全旭成婚,只要是被打上“三娘的人”,这个标签,他们的下场都不会好。
如果碰到一个厚道的当家夫人,只会把他们调到不重要的地方,闲置起来,若是小肚鸡肠,或者说斤斤计较,那么这些人,肯定会被收拾。
一朝天子一朝臣,这句话放在朝廷里非常正常,也属于金科玉律,放在豪门大户,同样适用。
在当初跟着全旭从大名府来到登州的时候,无论是二娘、还是她的娘亲汤邱氏,一直嘱咐她,不可恃宠而骄,更不可揽权,不要培养心腹……
三娘记下来了,也就酿成了郑万显事件。
这里面固然有三娘的原因,但是客观原因,却是这个该死的世道。
如果没有路翔龙蛊惑郑万显,郑万显充其量就是贪污一点钱,绝对没有胆子反噬全旭。
“相公,我能不能求你一件事?”
“什么?看看我能不能办到!”
“就是……你能不能别把我卖掉!”
“卖?”
全旭还当三娘是在开玩笑,就笑道:“你可是我的无价之宝,就算卖,也没有人能买得起!”
“跟你说正事,你又不正经了!”
全旭伸手拉住三娘的胳膊:“进来,一来洗!”
突然,全旭看到三娘脸上挂着泪痕。
三娘非常坚强,从来没有在全旭面前流过眼泪。
全旭摸着三娘的脸颊,柔声道:“你胡思乱想什么呢,谁又在你跟前嚼舌根了?你放心,我才不会把你卖掉,也不允许别人欺负你,谁也不行!”
就算是将来他成婚,正妻欺负也不行。
听到全旭的亲口许诺,三娘的心里好受一些。
毕竟,全旭从来不会食言而肥。
尽管好受一些,可是她的眼泪却止不住,不想哭,却忍不住往下流。
全旭从浴桶里起来,拿起毛巾擦拭着身体,找了一件宽松一点的衣服穿了起来。
全旭走出屋外,望着苏音道:“把你那些师弟和师妹叫过来!”
苏音躬身而退。
她以为全旭有什么行动,时间不长,当六十名少年少女来到全旭面前的时候,人人穿着紧身衣,手持刀剑。
全旭看了看一眼身上已经湿透,目光涣散的三娘,心中甚为愧疚,也不是滋味。
全旭望着苏音等人道:“从今天往后,以你们为基础,成立影卫!人员暂时定为一百人,人员不足的部分,可以马上开始招募,进行训练。从今往后,你们只有一个职责保护三娘,就是成为三娘的影子,随时随地保护她的安全,听从她的命令行事!”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零二章御前太监王承恩(二更)
第二零二章御前太监王承恩
全旭给三娘成立一个影卫,只是让她可以自保,将来如果所遇非人,无法和谐相处,那只能委屈三娘,将三娘养在外面,充当外室。
同时,他也明白,只要是大户人家的小姐,肯定会有自己的基本盘。
在古代也不是没有惧内的男人,在男尊女卑的时代,还是惧内真是因为爱吗?
肯定不是,那是因为无奈。
因为大户人家的小姐嫁过来以后,基本上马上就可以掌握家里的实权,从厨房、日常使唤的佣人、丫鬟、粗使婆子,再到护卫,帐房、管事等等。
人家自带强大的团队,稍微没有手腕的男人就会被架空,更何况是一个没有任何实力的小妾?
三娘虽然个人武力值不错,但是,她只是一个人,对付她实在是太容易了。
当然,全旭还有另外一层想法。
这个影卫,就像庆余年里监察院里的六处,也可以方便全旭做一些不光彩的事情,比如说今天晚上的事情。
如果影卫成熟起来,那就不需要全旭来做了。
三娘走到全旭面前:“相公,其实不用,一般人也打不过我……”
“打不过是打不过,真动手,你敢还手吗?”
“我……”
“行了,这是就这么办!”
三娘看着全旭如此回护自己,心中的芥蒂也大都消失。
三娘看着全旭洗澡洗了一半就因为自己出来了,有些过意不去,就吩咐苏音道:“让人准备热水!”
苏音道:“三娘,要是将来夫人……我真要杀人吗?”
三娘没有回答,她也是为难。
“这个事情,你不用问她,直接问我,你们影卫只听从三娘和我的命令,其他人的命令,一律不用理会,我给你临机决断之权!杀无赦!”
全旭脑袋中浮现一个荒唐的念头,这个孙家小姐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什么样的人,全旭可没有猜测出来。
“影卫其实没有那么好当!”
苏音等马上表态:“我们会继续刻苦训练!”
“影卫不会像家丁兵一样承担正面正规作战任务,不过,需要承担暗杀、破袭,偷袭等相关任务,也是我的将来特种部队!”
“特种部队?什么是特种部队?”
“等晚上我再告诉你,特种部队的装备,肯定要最先进,最精良,这些装备,我会想办法!”
三娘突然想起什么:“相公,你的连发短铳可以弄做到吗?”
“应该可以!”
其实全旭也没有底,九二式半自动手枪发明的时期,在九十年代后期,也就是九四年开始,经过军方多轮验证,最终定型在九六年三月。
那个时候,中国早已与阿尔巴尼亚断绝军事扶持,即使跟着剧组抵达阿尔巴尼亚,全旭不一定能找到这种手枪。
九二半自动手枪的设计初衷是团级以上军官的自卫手枪,外贸版虽然有不少,不过需要到非洲去寻找。
不过,阿尔巴尼亚有一款相对比较出名的手枪,原产自捷克的S—59(SA Vz.61)冲锋手枪,就是在刺激战场,既现在的和平精英中的蝎式手枪。
蝎式冲锋手枪最大的特点,就是向上翻折的折叠式枪托,好像毒蝎高高翘起的尾巴一样。而Vz.61小巧精致,却威力十足的特点,也确实与致命的毒蝎相吻合,由于尺寸小巧,火力凶猛,“蝎”式马上成为了恐怖组织和其他非法武装组织的最爱。特别是7.65毫米勃朗宁手枪弹的枪声本来就很小,加装消音器后效果非常好。
如果给影卫每人装备两支蝎式冲锋手枪,在这个时代,对付明末的军队,简直像玩一样,哪怕对方拥有千军万马,根本就冲不上来。
全旭与三娘算是隔阂尽去,二人不由自主的展开了不可描述的行为。
当然,在这个时候,紫琅福邸的大火也慢慢燃烧殆尽,最终被仆从们用钩子叉子,将屋推倒。
不过,在此设宴宴请著名才子张溥、吴昌时、以及杨延枢的东主路家公子路翔霖,前来作陪的按察使司使关庆林之子,关崇纶,山东青年才俊王与胤、王象春共计十三人。
至于在大厅里伺候的小厮、十几名歌姬、乐师,则没有被统计在内。
全旭此时自然不知道这一把火的威力有多大,东林党复社十一个创始人,一把火烧死了三个。
特别是吴昌时,简直是奇葩中的奇葩,极品中的极品,吴昌时不是什么好鸟,死不足惜,只是杨延枢还是反清斗士,事泄后,为清吏所执,然后不屈被杀……
当然,这个时空,有没有大清还是另外一回事。
原本在历史庸碌无名,依靠吴桥兵变称名于世的王象春,路氏一门的希望,投降满清一直官到吏部侍郎的路翔霖,我大清忠臣不二,仕皇太极、顺治、康熙的三朝元老关崇纶……
就算全旭知道,他也不会愧疚,反而会认为自己干得好。
一夜疯狂、荒唐,直到日上三杆,全旭这才自然醒来。
三娘早已醒了,她则带着影卫的少年少女们进行日常训练,为了担心吵到全旭,她就让影卫前庭训练。
“全爷,您醒了?”
沈周氏经过这段时间的恢复性修养,也有全旭给她带过来的药,她的大肚子已经几乎根治,沈周氏也恢复了自信。
“有没有吃的!”
“有,奴这就去准备!”
全旭简单的吃过早餐,决定向袁可立辞行,直接北上京师,他不可能在登州耽搁太多的时间,去了京师,布局好京师的事情,该准备对付黄太极了。
由于自己的到来,后金反而阴差阳错遭遇了雪灾,又有毛文龙带着鸟枪换炮的东江军,不时的发起游击战。
搞得皇太极还真没有脾气,想打吧。
毛文龙根本就不理会这一岔,撒丫子就跑。
要说地利优势,东江镇军中至少有两千余名女真人的雇佣军,也有不少部落,拿着建奴的人头跟毛文龙换盐。
一颗完好无损,既可以明确分辨出来,是属于女真首级,毛文东给女真人一斗盐,大约十斤的样子。
这段时间,也有女真部落造反,虽然他们把锅甩到了毛文龙的头上,毛文龙也是照单全收,反正他与后金早已势成水火,根本就没有缓和的可能。
经过毛文龙的搅合,皇太极的日子过得无比艰难,别说普通百姓,就岳托、硕托这样的贝勒都饿得两眼发直,更别说普通人了。
所以,皇太极别无选择,要么没命,要么拼命。
这两个多月,他用大军异动的方式,想假装率军西进,制造空虚的样子,引诱毛文龙上当,可惜,毛文龙的眼线太多了。
女真人为了吃上饭,为了一听罐头肉,或者是几斤米,就轻易把皇太极给卖了,结果是,无论皇太极怎么设伏,毛文龙根本就没有上当。
在这样的情况下,皇太极熬不起,他没有时间了,必须尽快行动。
就在全旭准备前往登州城拜访袁可立的时候,门外出现一队骑兵,为首的小校虽然陌生,却亮出了督标腰牌。
“全公子,孙督师唤你过去!”
“没有问题,我们现在就走!”
孙承宗的行辕并不在城内,而是在城外。孙承宗这个蓟辽督师手底下的辅官和属官多达二三百人,加上督标三营护卫,足足近五千人。
登州城还没有办法安置下。
跟着骑兵小校们来到孙承宗的行辕,全旭下马,跟着小校一路走向孙承宗的行辕大账。
此时,孙承宗正在召集诸将议事。
小校进入禀告之后,不多时,小校出来道:“全公子,督师请您进去!”
就在这时,大帐内的诸将开始鱼贯而出,能够前来参加会议的将领,最次也是昭勇将军以上级别(正三品武勋)十几个总兵、几十名副总兵,上百名参将。
不过,全旭一身青衫,引得众将领纷纷注视着全旭。
全旭昂首挺胸,直接进入大帐。
“学生拜见督师!”
“免礼!”
孙承宗非常热情的道:“东升,你来得正好,我给你介绍以前,这位是陛下派来的御前太监王承恩王公公!”
王承恩此时还不是崇祯十七年陪着崇祯上吊的司礼监秉笔大太监,他只是一个正六品的御前太监。
御前太监虽然有六品,却没有统领其他太监,也要住在东西夹道里,轮班侍候皇帝。早上天刚蒙蒙亮,他们会跟这领头的带班太监到皇帝面前伺候着,站班、端茶倒水,随时接皇帝吩咐的事儿。
全旭抬着头望着王承恩,他还真不像影视剧里的那种一脸阴冷的太监,反而非常和蔼,慈眉善目。
全旭拱手道:“学生见过王公公!”
王承恩作为一个无权无势的太监,只是崇祯面前伺候的小太监,上面还有领班太监、首领太监,副总管太监、大总管太监,与司礼监秉笔太监相差十万八千里呢。
他见过的外臣不少,可是从来没有人拿正眼瞧过他,他从全旭眼中居然看出了尊敬,这个感觉让他非常舒服。
“全公子客气,咱家就是一个跑腿的,当不得公公的称赞!”
孙承宗咳嗽一声道:“王公公,正事要紧!”
王承恩恍然大悟道:“宣陛下口谕!”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零三章漫天叫价落地还钱(三更)
第二零三章漫天叫价落地还钱
崇祯皇帝其实并不想赦免秦承祖,他一心想着让秦承祖给袁崇焕偿命。
因为秦承祖毁了崇祯皇帝的一个天真而伟大的梦想——五年平辽。
只要脑子稍微正常一点的人,都知道五年平辽其实不是没有可能,但是袁崇焕的那种搞法,别说五年平辽,就是五百年也别想平辽。
崇祯元年七月十四日,崇祯皇帝第一次接见袁崇焕,就高度赞扬了袁崇焕的功劳,受到皇帝夸奖的袁督师顿时热血沸腾,表示不惜肝脑涂地以报皇恩浩荡,说出了“计五年,全辽可复”的豪言壮语,崇祯听闻后非常高兴,连声夸奖袁崇焕。
中场休息时间,兵科给事中许誉卿报着学习的态度,向袁崇焕讨教五年平辽方略,可袁崇焕给出的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聊慰上意”意思就是说随便说说,安慰皇上的。许誉卿惊愕之余,小声说道:“上英明,岂可浪对?异日按期责功,奈何?”意思是说皇上办事较真,你现在忽悠他,到时候他按时验收工作,怎么办?
袁崇焕就像后世的未婚妻想悔婚一样,提出了一个天价聘礼。
目的不是为了要这么一份天价聘礼,其实就是让崇祯皇帝知难而退。
交往多年的女未婚妻难道不知道未婚夫的家庭情况吗?
显然是知道的,说什么一百八十万,一百五十万,明明他知道拿不出来,偏偏还提出这个理由,其实并不是因为多贪慕虚荣,只是,因为她不爱了,希望用这个方式让他放弃……
于是,袁崇焕就向崇祯提条件,兵饷粮草,要求户部支持,武器装备,要求工部支持,人事任免,用兵选将,吏部、兵部不得干涉等等。
只要但凡有点脑子的皇帝都不会答应袁崇焕,因为,这样下去,他就比安禄山的权力还大,怎么管?
他就算不想反,下面的人也会推着他反。
然而,崇祯也很天真,居然信了。
袁崇焕更加得寸进尺,要粮,狮子大开口,崇祯把他哥哥留给他的内库一次性掏空,又挪用其他边军的军饷,总算勉强满足了袁崇焕的要求。
擅自杀了毛文龙,崇祯默认了。
撤销登莱巡抚,撤销对登州对东江镇的支持,崇祯同意了。
但是,他却给了崇祯一个完美的梦想。
这个梦,对于崇祯来说,就像一个天真而无暇的美梦。
尽管很傻,很天真。
可是,这些谎言就像甜言蜜语一样,让崇祯的智商呈现了负数。
直到,秦承祖出现。
没有人清楚秦承祖是谁,查不到他的任何来历,最终在洪武档案里找到了秦承祖的来历。
秦承祖祖上是洪武时期户部侍郎秦升,秦升当年深受朱元璋信任,奉命巡视山东,秦升为了赈济灾民,秦升极力征粮、调粮。并张贴告示,重奖揭发府县官员借洪水灾害贪污勒索营私舞弊的行为。
这就冒犯了山东官员的利益,于是吴兴武等人按计把一箱金银珠宝送到京师秦升的府邸,以此栽赃陷害秦升收受贿赂。此计果然奏效,很快秦升被革职下狱。不过,事件很快查清,秦升官复原职,巡视苏州。
这一次,秦升栽了。
苏州知府蔡玄是个老谋深算的主,他知道秦升喜欢字画、喜欢下围棋,并患有腰伤。于是他请名医为秦升治腰,投其所好,又和秦升下围棋、谈书画,秦升对蔡玄逐渐有了好感。
蔡玄见秦升果然好拉拢,于是借索要秦升的字为名,将一幅南宋名画《四梅花图》的真迹送给了秦升。秦升对书画本来就感兴趣,得到了名画很是欢喜!
蔡玄见秦升这么容易上当,于是在酒中下药,让他的远房侄女蔡钰以色相引诱秦升,待他们正亲热时,蔡玄带人闯进屋里,诬陷秦升强奸良家女子,逼迫秦升就范。秦升对蔡钰很是喜欢,所以向蔡玄妥协!
朱元彰可不是眼里可以揉沙子的主,查清秦升徇私舞弊,收受贿赂,就将其斩首,不过并没有抄家灭族,诛连九族。
秦升后裔就留在山东济南府一支,山东布政司查清,历县城南九里民秦长庚,长子秦继祖,次子秦承祖,三子秦奉祖。
然而,这个秦承祖是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而陈强却是万历三十一年生人,年龄几乎可以对上,再加上这个秦承祖是早年习武,镖师出身,这年头可没有指纹和高清照片……
锦衣卫缇骑上门缉拿了秦承祖之父秦长庚大哥秦继祖,三子秦奉祖,只是扑了一个空。
说来巧合,秦承祖起事之后,秦长庚以为是他的二儿子,担心被灭族,就率领全家逃亡……
这个时候,崇祯虽然有怨气,文武官员们却不想在这件事情上扯皮操心,因为钱龙锡太作了。
他刚刚折腾完盐政,又开始折腾钱政。
钱龙锡又上奏折:“祖宗仿前朝令制宝钞与钱并用,后钞废而钱法独行,鼓铸益广,以天地自然之利,经理得人,其息无穷。乃法立弊生,甚至弊生法死。工部先年有宝源局,已又增广铸局,每岁皆十二铸,每钱皆重一钱二分。
其后贪污司官与商牙炉头因缘为奸,减铜多铸,每钱至重者不过一钱。前司空张辅之设法,以钱数准斤数,一时少清;近乃借口铜铅缺少,三两月始了一铸,而其实与商牙隐屏私铸,但不报完耳。
此臣同县南京工部主事郑二阳亲为臣言之者,由此观之,是鼓铸之利国家得其一,贪官得其二,而钱又甚薄,安得不壅?
今欲泉府流通,惟定为按月报完,照铜斤秤之法,则官匠无所容其侵渔,自不宜多铸低钱,而多一铸有一铸之利,不但钱流地上不可胜用,抑且官钱既重,私铸自难搀行,此一举而两得之道也。
好了,这下钱龙锡动了天下官员的奶酪。
铸钱不仅仅是铸币局盈利,关键是朝廷各地官员以这个为由,可以收火耗银子,由四厘都是有良心的官员,贪心的可以收三四分。
百姓苦不堪言,朝廷如果重新铸币,官员向哪里收火耗?
更何况,像全旭这样私自铸钱的士绅、官员,几乎属于公开现象,这下朝廷文武官员都要疯了,天天朝会就是骂战,而且还上演了全武行。
明代文官的战斗力可比武将还猛,崇祯每天都被烦得头大如斗,可是这些文官的精力非常旺盛,下了朝会,又是宫门请见,非让崇祯罢了钱龙锡不成。
崇祯每天都被折腾得疲惫不堪,这个时候,孙承宗的送到了内阁。
钱龙锡知道崇祯想给袁崇焕复仇,就直接批过,结果,明朝文官的尿性从来都是因为争而争。
钱龙锡同意的任何事情,他们全部反对。
就这样,崇祯也无奈,内阁迅速通过,朝议一边倒。
崇祯只得不痛不痒,给孙承宗下旨,为了恶心秦承祖,只给了秦承祖一个正三品的参将衔,保留五营五千兵马编制。
全旭听到这话,一脸苦笑:“回禀孙督师,此事怕是不好办!”
孙承宗叹了口气道:“本督……也知道此事强人所难,你只管放心去,若是他不同意,他本督就让他去京师走一遭!”
全旭道:“学生可以走一趟!”
“有什么困难尽管提,不必客气!”
“我想……如果……万一……所以……能不能……不要耽误孙家小姐!”
全旭其实并非一定要与孙氏联姻,不过他考虑到孙氏满门忠烈,清军为什么要在崇祯十一年攻打一个既非富庶之地,也非战略要地的高阳县?
其实就是冲着孙承宗来的。
如果可以,他可以名正言顺照应一下孙氏。
可是想到三娘和二娘,这次联姻恐怕对她们而言,是一件不好的事情。
孙承宗想了想,却没有说话。
“东升啊,此事以后再说,你一定会平安归来!”
其实,也并非一定要劝秦承祖归降朝廷,他只是需要一段时间消失,去阿尔巴尼亚搞军火,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这个时间他无法确定。
很多无法预料的事情都会发生。
“事不宜迟,我想今天就出发!”
“你已经有眉目了吗?”
“暂时有些想法!”
全旭道:“秦承祖所部在山中困守,难以久持,所以投降是他唯一的出路,最重要的是的安置问题,只要可以谈好安置问题,此去定能成功,如若不然,只能战场上决以胜负!”
“这是五十张空白把总,五张千总,一张参将空白告身!”
“有这些还不如没有,传言秦承祖拥有十万,传言虽然有夸张,可他麾下怎么也有一两万人马吧?要不然,关宁军不会输得那么惨!”
孙承宗点点头:“不错!”
“所以,这些事可以以后再谈,我先等秦承祖漫天叫价,我再慢慢落地还钱!”全旭道:“谈判的重点,那就是不能露底,露出底线,反而没有办法谈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零四章男人果然没有好东西(一更)
第二零四章男人果然没有好东西
孙承宗望着全旭缓缓开口道:“东升,我给给引荐一人,止生!”
就在屏风后面,走出一名身穿劲装便服的男子。这个男子莫约三十来岁,脸上白净,仪表堂堂。
全旭望着此人,他比全旭仍高半头,如果折算成后世的身高,他应该在一米九四或一米九五之间。
“茅元仪,字止生,之前我军中担任赞画!”
“全公子!”
全旭知道,茅元仪就是孙承宗的心腹,也是《武备志》的作者。
茅元仪出生于一个书香门第。
祖父茅坤是著名的文学家,父亲国缙(一作晋)官至工部郎中。在家庭的熏陶下,茅元仪自幼勤奋好学,博览群书,尤其喜读兵、农之作。成年后又熟谙军事,胸怀韬略,对长城沿线的“九边“之关隘、险塞,都能口陈手画,了如指掌。
茅元仪原为以知兵之名被任为赞画,随大学士孙承宗督师辽东,不过,他在天启六年,孙承宗排挤去职,他也受到了牵连,崇祯既位,茅元仪即赶赴京城,向崇祯进呈《武备志》,因被权臣王在晋等中伤,以傲上之罪,被放逐到定兴(今属河北)江村。
孙承宗复起,他又来到孙承宗军中,以幕僚的身份,随侍孙承宗左右。
在原来的时空,他是直到崇祯二年冬天,皇太极派兵入关,崇祯方寸大乱这才想起孙承宗,紧急启复孙承宗,茅元仪等数十骑,护卫孙承宗,从东便门突围至通州(今北京通县),击退了后金军的进攻,解了北京之危。茅元仪因功升副总兵,督理觉华岛(今辽宁兴城菊花岛)水师。
虽然孙承宗复起已经多时,却没有找到机会,委任茅元仪,只是仍旧以赞画的身体随侍左右。
孙承宗道:“止升弓马娴熟,能开三石强弓,即使不利,也可以护卫你周全!”
孙承宗也想提拔茅元仪,只不过像茅元仪这样的人才,官职不能太低,五品以下的官职,孙承宗还可以有权力直接委任,然后向吏部报备既可,从四品以上,那就需要朝廷吏部委任,皇帝审核,没有功劳,茅元仪也没有办法升迁。
这次与全旭去说服秦承祖,只要成功就是大功一件,擢升茅元仪也是水到渠成。
“有劳茅……兄!”
茅元仪躬身道:“元仪为特使之命是从?”
全旭虽然没有正式官职,却以监生的身份领,代表孙承宗前往招抚秦承祖投降之特别事宜,也可以简称为特使。
是从吗?
全旭自然知道茅元仪只有孙承宗,他的命令恐怕不好使。
全旭朝着孙承宗拱手道:“孙督师,事不宜迟,迟则生变,学生准备今天就出发,早已解决此事,还请督师为学生准备百余快马!”
孙承宗自然无不应允。
朝廷整天吵闹不休,后金虎视眈眈,时间越久,边关越容易出事,而孙承宗这个督师实在是放心不下九边军队。
更让孙承宗忧心的是,昨天夜里突降天火,引燃紫琅别院的一处阁楼,引发大火,东林党复社会创始人张溥、吴昌时等丧生火海。
古代并非没有关于天火的记载,此事若是传至京师,恐怕定会给政敌所趁,对东林党进大肆攻击。
“一路多加小心,如若秦承祖不识抬举,你也不要处处迁就!!”
“这是自然,该退让的学生可以退让,原则和底线,绝对不会妥协!”
全旭让人准备了一些肉干、干粮以及罐头肉,准确十几辆大车、在茅元仪等百余骑以及沈良材、邱宁远等护卫百人,共计二百余人的护送下,一路前往沂蒙山。
出了登州一路沿着官道向西,众人不是骑马就是坐车,速度是非常快的。
中午时分就抵达黄县境内,不过黄县经历战火,毁坏还是相当严重的。在官道旁边有一条小溪,有一片林子,战马已经得累得口吐白沫。
茅元仪笑道:“特使,兄弟们都疲了,要不要在此歇歇……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功!”
“如此也好!”
“特使有令,所有人停下休息!”
众护卫们开始下马,他们拿着马料开始喂马、或者喝水、吃干粮。
虽然距离登州不远,茅元仪却发出了骑哨,距离全旭等人足足数里之遥远。安排好这一切事宜,又让人拱了一座帐篷,设宴请全旭过去吃酒。
茅元仪其实也不容易,跟着孙承宗一起被罢免,想要复起,又被王在晋以傲上之罪给赶出了京师。
全旭看着茅元仪的衣服,外衫倒还崭新如新,里面穿着内袄都露出磨破的袖边,显然经济状况也不怎么样。
虽然茅元仪没有开口,全旭也知道茅元仪这几年被朝廷折磨得不轻,虽然有孙承宗照拂,但是,他的情商不高,有些恃才傲物,得罪的人也不少。
谁坐了三年的冷板凳,也会磨掉自己身上的傲气。这次机会给了茅元仪,然而,他却无法绕开全旭,他不适合当一个说客,能不能立功,还需要全旭的帮助。
全旭倒是对茅元仪感兴,《武备志》这本书,就是武备百科全书,从战略高度选录了从春秋到元各代有参考价值的六百余个战例,详细解释战略和计谋部分(有兴趣的可以找找天启版)。
对于这样一个才情极佳的人,全旭还是愿意相交的。
“止生兄,不知你的书稿可还在?”
茅元仪好奇的问道:“全特使……”
“哎,别这么见外,我表字东升,是大名知府卢大人为我所取,你唤我东升也好,全旭也罢!”
“东……东升要你书稿何用?”
“自然是学习!”
全旭笑道:“旭自幼对五经不感兴奋,偏偏喜欢杂学、兵学与营造,久违《兵备志》大名,可惜,不曾一观!”
“这个容易,若是东升喜欢,我们送一套给东升!”
茅元仪有些遗憾的道:“只是当初刊印的数量太少,现存货不多,我需要让人回家才能拿来……”
“既是如此,止生何不增印?”
“东升说笑了,你是豪门子弟,不知道清贫的辛苦,虽然元仪也想将书刊行,但是,《武备志》二百四十卷,二百余万言,若要刊印,需要上万两银子的刻书钱,元仪可掏不出,全兄若真是喜欢,元仪家中还有一套,可将书赠送给你……”
“止生兄可否将书稿交给我刊印,我可以付给止生兄一千两银子,书稿刊行之后,自当署茅兄之名,但是日后卖书所得之利就要尽归我囊中……”
“又不是梨园戏曲,小说话本,刊行于世能有几人会买,开元笑呢?”
全旭才不是开玩笑,《武备志》刊印出来,可以当讲武堂的教材,系统培养将领,当然,这种书未来会受欢迎。
“不用茅兄管,茅兄只管答应我就是!”
在茅元仪看来,全旭只是在借口给他银子,真是一个厚道人。
对于三年没有拿过俸禄的茅元仪来说,一千两银子真是一笔巨款,他受之有愧。
“沈良材,从马车上把银子拿过来!”
“是!”
一千枚银子对于全旭而言,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不多时,沈良材抬着箱子过来,茅元仪本不想接受,但是,奈何全旭盛情难却,只能却之不恭了。
在茅元仪心中,全旭简直就是一个散财童子。
他并不知道,全旭因为他的这一本书可以赚多少钱,因为他拿到的是茅元仪的手稿,这放在后世就是文物,一旦露面绝对会非常轰动。
别说一千两银子,恐怕一千万也不好意思开口。
“请酒!”
“饮胜!”
就在全旭与茅元仪在黄县境内开怀畅饮的时候,位于高阳县的孙府,一名面相憨厚的管事,也被明月带到了孙文莺的绣楼。
“仆杜庆丰拜见小姐!”
“坐吧!”
孙文莺望着杜庆丰问道:“你去过大名府?”
“正是,庆丰刚刚从大名府的全家庄镇回来,此去彩买了六百台压水井,这六百台压水井,两个人轮换着来,一天可以浇灌至少五亩地!”
孙文莺问道:“那你可曾见过全旭?”
“全旭?莫非是那全家庄镇的庄主?”
“正是!”
杜庆丰摇摇头:“远远的见过一面,咱们孙家的生意太小,庆丰还没有资格被全庄主接见!”
小冉急道:“那姑……那个全庄主年岁几何?长相如何,品行如何?”
杜庆丰想了想道:“具体年岁,庆丰也不知晓,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他年岁应该不大!”
杜庆丰接着道:“他身高莫约五尺六寸(一米八五),身体高大,气宇轩昂,样貌不凡,风度翩翩,英俊潇洒,玉树临风……”
“打住,打住!”
小冉:“要你多嘴,品行如何?”
“品行……”
杜庆丰苦笑:“那简直是万家升佛,活人无数,岂是一个善字了得?”
小冉望着孙文莺。
孙文莺问道:“他是不是经常喝花酒,去青楼?”
“这个不曾听说,不过,传闻,他那院里养着一对双生姐妹,美艳无双,恐怕一般的胭脂俗粉,还入不了他的眼,他还两个妾,其中一个已经有了身孕……”
孙文莺愤愤的道:“男人果然没有一个好东西!”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零五章教三娘操控无人机(二更)
第二零五章教三娘操控无人机
“小姐,请慎言!”
小冉赶紧提醒道:“若是如此,岂不是连老爷也骂进去了!”
“哼,有胆做,难道不许别人说吗?”
孙文莺一向看不起父亲,自从她八九岁的时候,她的母亲怀三胎的时候,因为身体差,流差了以后,她的父亲几乎不再与母亲同房,而是整天借着读书的名义,在京师不回来。
据说不仅在外面养了两个外室,还给她生了两个妹妹,一个弟弟。
全旭的情况粗略了解之后,她对全旭的印象尤为之差,纳了四个美妾,其中一个还要快生孩子了,这样的男人与张复之流,都是一丘之貉。、
小冉看出孙文莺的情绪不高,摆摆手道:“
“杜管事!”
“小冉姑娘还有什么要吩咐!”
“回吧,今天小姐乏了,今天的事……”
“我绝对不向任何人吐露半个字!”
杜庆丰隐隐约约明白过来什么,急忙转身后退。
“等等……”
孙文莺看着小冉:“小冉!”
小冉有些不情愿的从房间里拿出十两银子:“小姐赏你的!”
“谢谢小姐,谢谢小姐赏赐!”
孙文莺有些颓废的望着窗外的天空。
正所谓高门嫁女,低门求媳,这是明代关键婚姻的处世哲学。
却让孙文莺怎么也想不通,全旭既非官宦之后,也非显赫门阀大户,只是一个名不见传的庶族地主。
孙氏为什么要与全氏联姻?
她完全想不通。
其实,这只是孙承宗对孙文莺的宠爱。
他看着全旭的不是因为他多么有钱,也不是因为他多么有本事,则是因为全旭的家庭简单。
全旭是独子,没有父母两亲,也没有叔伯兄弟,一般门阀大族里的那些明争暗斗,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在全旭家中,完全不存在。
孙承宗非常清楚孙文莺的性子,她外表看似柔弱,其实是一个非常要强的女子,个性强,眼睛里又揉不得沙子。
无论将来孙文莺嫁给谁,就算嫁给袁可立这种书香门第,难免婆媳不和。
对于大明那些低眉弄眼,任劳任怨,打碎了牙齿往肚里吞的媳妇来说,孙文莺是一个异类。
如果说她是男儿身,那么什么问题都不会有,孙氏将会多一名千里驹,说不定可以封侯拜将。
然而,孙文莺却只是一个女儿身,她不忍,所以,将来夫妻生活一定不会和睦。
可是,全旭却是一个有想法的人,有些想法离经叛道,他醉心杂学,所说之杂,非常庞杂,而且是一个非常有善心的人,他开办工坊,活人无数。
一个善良的人,总不至于委屈孙文莺。
到了孙承宗这个高度,他真不需要拿儿女用去联姻,巴结别人,本来他就树大招风,再联姻,恐怕皇帝都不能睡好觉了。
在这种情况下,全旭反而是一种非常好的选择。
孙文莺不用每天起来向公公婆婆敬茶,也不用随侍左右,只需要相夫教子既可。
孙承宗对孙文莺的婚事,可以说是煞费苦心。
他把能给的都给了孙文莺,可惜,就像影视剧里狗血的台词:“你给我,却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孙文莺没有想到孙承宗对她的舔犊情深,相反,孙文莺先入为主,对全旭的感觉非常差。她认为全旭一定是向孙承宗灌了什么迷魂汤,要不然,孙承宗怎么可能作主把自己的婚事给定下来?
“小冉!”
“奴婢在!”
“你说,杜管事的话有几分可信度?”
小冉摇摇头:“杜管事是一个人精,死的都能说活,可信度嘛,半真半假,奴婢以为,他的话恐怕只有一部分真,其他都是假的!”
“什么真的?”
“全旭应该是一个未婚纳妾的男子,其他不足为信!”
孙文莺莞尔一笑道:“说得不错,大名府距离高阳也不远,五百多里地,咱们三天就可以抵达,不如我们就乔装改扮一番,前往那个全家庄镇看看?”
小冉的脸色刷一下就变了:“小姐,你可饶了我吧,要是我跟去大名府,老爷和夫人还不打断我的腿?”
“我们可以去女人坊,听说城里的富家小姐都去大名府的女人坊,那里有数不清的金银珠宝,还有上好的胭脂水粉,上次郭管事给夫人带回来的维多利亚的秘密……”
“小姐,夫人会同意吗?”
“不会!”
孙文莺想了想道:“你去找夫人,告诉她我要去京师亲自挑选嫁衣,让她给我准备钱和人,只要出了城,她还能管着我们去京师,还是去大名府?”
孙夫人也是人精,孙文莺平时不喜欢出门,这次愿意出去京师,说词很好,可是知女莫若母,她知道孙文莺的心思,却没有反对。
因为,她知道全旭根本就不在大名府,既使去了大名府,她注定空欢喜一场。
……
茅元仪眉飞色舞的回到队伍中,家仆茅十六上前兴奋的问道:“少爷,何事这么开心?”
“你说我整日琢磨那些稿子,费纸费墨又换不回一文钱,别人却说那部书稿只是替我刊行就值一千两银子,你信不信?”
茅十六摇摇头:“那个只怕是得了失心疯?”
“看来真是失了心疯,你看……”茅元仪指了指身后全旭送给他的大箱子,打开一看,露出牛皮纸包裹的银币。
茅十六撕开一卷银币,望着银光灿灿的银币,兴奋的道:“这是全氏银饼?”
“全氏银饼?”
“对,少爷可能不知道,这种银饼,成色佳,份量足,每一枚上下不差半钱,这可是大户人家用来存银的最好银子。好数,还不担心火耗!”
茅十六仿佛想到了什么,瞪大眼睛,愣怔了半晌,才吐了一口气说道:“莫非他有别的事求你?”
“我也这么想,”茅元仪苦笑道:“他是登州巡抚袁大人的学生,跟前的红人,听说袁大人亲自做媒,为他向孙督师求亲,我现在无官无职,京师衙门前的看门小吏都敢给我脸色,我有什么好值得他求?再说要求人,也是我去求他才对。”
茅十六一脸不解。
茅元仪道:“算了,他既然有钱没有地方花,愿意接济一下我,我也不好拂了他的好事,夫人和俞儿跟我受苦了,俞了一年多没有吃过肉了,看到隔壁张屠户家里吃猪下水,都馋得流口水,都愿我这个当爹的没本事,你赶紧带着这些钱回去,送给夫人,让她打几套首饰,给俞儿添几件新衣裳……”
茅十六摇摇头:“咱们这去恐怕有风险……我怎么好回去!”
“全公子要我的书稿,你这次回去,就带着书稿回来,告诉夫人,我若有三长两短,让她不必为我守节,找个老实人改嫁!”
茅十六听着这话,更加不愿意走了:“公子,我不能走!”
“行了,你自己一个人还没有我的功夫好,还得照顾你,少了你一个,我还少分心呢,快走,要不然,我拿鞭子抽你!”
茅十六无奈,只好带着银子,率领两名家仆转身离去。
全旭与茅元仪吃一顿酒,酒意上涌,感觉有些疲惫,就躺在马车里休息,睡了一个时辰,全旭感觉口渴,被渴醒了,他就望着马车外面道:“沈良材,给我拿袋水!”
不多时,马车上跳上来一名身材瘦弱的亲卫,亲卫低着头,将水带递给全旭。
全旭拿过水袋正准备喝水,那名亲卫急忙要跳下马车。
“站住!”
全旭上前一把抓住那名瘦弱亲卫的胳膊:“果然是你,你怎么来了?”
“相公,我……我……我不放心你!”
全旭压低声音,望着女扮男装的三娘道:“别人或许不知道,你难道不知道,我这次过去,就是走一个过场~!”
三娘摇摇头道:“相公,你也说过人心难测,时间过了这么久,他说不定早已变心了!”
全旭点点头。
人心隔肚皮,秦承祖本来就不是他的手下,而是东江军的旧部,其实毛文龙也知道他的身份,弄不好袁可立也知道了,孙承宗或者也知道。
只是他们装作不知道而已。
陈强原来只是管着一千多人马的参将,现在成了五六万人的大统领,五六万人在后世只相当一个街道办的人数,或者一个乡镇,然而在明末,很多县都没有五六万人。
五六万人的生死大权就在秦承祖的一念之间,现在他不缺粮食,不缺武器,难道就这么愿意放弃品尝过的权力。
权力的滋味,就像上瘾的毒药,一旦沾上了,就很难戒掉。
全旭此时意识到,这一次进山,恐怕不会像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既然有危险,那你就更不能再去了,赶紧回去!”
全旭想了想道:“就算他有异心,他也奈何不了我,我一个人……”
“相公,我知道你的本事,所以我也不怕。”
三娘道:“那个天火……非常不错,不如你教教我,他要是老老实实便罢,如若不然,我就使用天火,来一个火烧联营!”
全旭想了想:“我来教你!”
全旭从马车里取出无人机的控制仪,指着道:“三娘,这个其实很简单,你左手边的这个掌握杆,就是操作升或降,右手边的操作杆,就是操作前后左右……”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零六章农用无人机也可以轰炸(三更)
第二零六章农用无人机也可以轰炸
在三娘的提醒下,全旭也反应过来。
虽然他没有大量的自动步枪和火炮,这种载重型农药无人机也可以当作一款超级大杀器。
明末的军队大都训练差,由于营养不良,大都有夜盲症,一旦晚上,都是瞎子,看不清东西。
所以纵观整个明末大大小小的战争,几乎没有夜袭战。
如果操作着这种可以搭载着一百二十公斤的汽油,那就可以到处放火,一旦火起,根本就不用打,哗变,炸营就可以废掉一支规模庞大的军队。
在历史上,满桂兵败战死,其实也是夜袭战的一种,在袁崇焕被下牢之后,崇祯加满桂为武经略,统领京营与援军共计四万余人。
十二月十六日拂晓,皇太极满清八旗精锐白甲骑兵从四面八方挤压过去,官军的将领阻挡不住,被打得大败。满桂和孙祖寿阵亡,黑云龙、麻登云被活捉。
全旭完全可以使用喷撒农药的无人机向后金大营喷洒汽油,形成火烧联营。如果不是全旭当时不想放走任何一人,其实点火,完全不需要那么费劲。
就像黄立极那种占地一百多亩的豪宅,一架无人机携带一百二十公斤汽油,足可以让这样的豪宅陷入火海。
除了放火,还有其他功能,比如说向后金军队的骑兵喷洒巴豆,让他们的战马吃了沾着巴豆的草料,一旦这样,他们的战马别说打仗,连跑动都跑不动。
当然,也可以趁着他们晚上吃饭的时候,给他们加点佐料,这个时代军队野战情况下吃饭,可没有庞大的食堂,他们都是露出吃饭。
一百二十公斤的大炸弹,也可以扔到后金的头上,并非一定要军用无人机,农业或工业级,一样可以承担轰炸任务,反正,又没有可以对付无人机的武器。
喷洒农药的无人机操作极为简单,比开车更加简单。这就像玩具遥控无人机的操作方式一样,别说成年人,就连小孩子在几分种之内就可以学会。
强大的载重能力,就像三娘这样的女子,两个都可以轻易吊起来,如果像苏音那种瘦弱的少女,吊三个都没有问题。
全旭建寻思着这种无人机的价格不贵,似乎可以多买几架。
如果几百架一起飞过去,把几千几万斤的汽油浇到后金的头上,那画面,简直妙不可言。
三娘很快就学会了理论上的操作:“相公,我想试试!”
“试试可以,就是容易引发大火!”
全旭想了想道:“晚上我再教你!”
“好!”
“相公,我能不能交给苏音!”
“苏音?”
“嗯!”
“她可靠吗?”
“应……该吧!”
“那就教!”
……
或许是一千两银子润笔费的缘故,茅元仪对全旭非常热情,天黑宿营之后,安排好宿营,设置好外围岗哨,茅元仪又拿着酒找到全旭。
“全兄,不是元仪矫情,实在是杂学不显,你这刊书,肯定是要亏钱,我这心里实在是愧疚难安!”
“茅兄,实在客气,此事不必纠结!请坐,请坐!”
在全旭的大帐内,也有简单的桌椅,虽然不比府邸之内,倒是比普通护卫的条件要好得多。
这些护卫都是席地而卧,找个干草铺在地上,铺上毯子就对付了。
全旭道:“沈良材,去拿几听罐头过来,肉食和水果罐头都要!”
“是全爷!”
时间不长,沈良材让人端着几盘罐头给全旭下酒,有黄桃罐头、牛肉罐头、也有杂果罐头、甜橘罐头等等。
看着这些娇艳欲滴的水颗罐头,茅元仪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
此次出行准备的食材,都是全旭从别院里拉来的,足足十几大车,罐头更是有几百箱,作为护卫统领,茅元仪也分了几个,可惜,他没舍吃,让茅十六带着回去给女儿和妻子尝尝鲜。
“不用客气,咱们边吃边聊!”
茅元仪拿着筷子,夹起一块黄桃塞进嘴里。
黄桃罐头微酸,酸中又带着浓浓的甜味,这种感觉对于没有吃过水果罐头的茅元仪来说,简直妙不可言。
“自建奴造反以来,大明胜少败多,武备废弛,卫所不堪一用,大明号称拥有雄兵百万,茅兄也是知兵之人,应该深知,大明若不加强武备,定会吃大亏的,可武备不是杂学,而是国本啊,岂能本末倒置?”
“可,武备与杂学无异,自宋以来,盛行刊刻的,要么是圣贤道德文章,要么是梨园曲词,小说画本!”
全旭苦笑道:“这些事情,我看得明白,我要要刻茅兄的书稿,绝不是要讨好茅兄,也不是有别的什么目的。我心里正好有诸多不解之处,茅兄是有大学问的人,正要向茅兄请教一二。”
“大学问不敢当,有东林党在,元仪哪里敢称有学问?”
全旭听出来了,虽然说茅元仪是孙承宗的心腹,可是,这个茅元仪对东林党可有着不小的怨念。
事实上,茅元仪精通兵学、杂学、将作之学,也精通农学,所学之博,恐怕自徐天启之下,恐怕无人可以出其左右。
自从相识茅元仪之后,全旭就想着把茅元仪忽悠到金梯书院,担任金梯书院的院长,牛金星此时仍旧醉心科举,跟全旭也不是一条心。
只有像茅元仪这样的人才,才能给全旭培养出足够多、足够优秀的实干之才。
全旭笑道:“东林党做的都是道德文章,他们都是儒家圣贤之徒,做的都是显学,都是功名学问。也不能说显说不好,也不能说道德文章不好,“重道而轻器”这个传统真不好!”
茅元仪点点头,深以为然。
他对全旭的感觉越来越说,这就像碰到了对脾气的人。
茅元仪愤愤道:“武备杂学对治家、治世皆有大益,却不显达,甚至还给显学宗派视为淫奇巧技,受到轻视,百工诸匠在当世更是直接归入下等户的……”
全旭指着面前的新鲜的罐头道:“想必茅兄也见过罐头,这种东西可以将食物储存一年,只要不在阳光下暴晒,食物不会影响口感,也不会影响营养,这正是显学的学问,其实不止于此,还有我那辆马车!”
茅元仪兴奋的道:“我早就发现与众不同!”
“不错!”
“全氏工商为业,我们家的商号要比别人赚到更多的钱,欺诈不是长久之事,诚信是个根本,除此之外,就是要让我们经营的物件比别处更精致、更耐用一些,这里面就是杂学匠术的学问。由小及大,知微见著,富国强兵的道理其实也很简单,道德文章对富国强兵有没有用处,杂学不显,空谈富国强兵无益。”
“好一个空谈富国强兵无益,当饮胜!”
现在全旭对于茅元仪而言,绝对不止对脾气这么简单,更像是知音。
随着几杯酒下度,茅元仪的话就多了起来:“农学之术在那些儒门圣徒眼中何止是轻贱?简直是粪土臭不可闻,大司农不识黍稷,岂不可笑?”
“可笑!”
全旭笑道:“非常可笑,没有农民种粮,那些儒门圣徒吃啥?没有工匠酿酒,他们喝啥?没有工匠打造车船,他们出行靠啥?没有工匠给他们建筑房屋,他们住啥?从大了说,这些儒门圣徒就是在忘本!”
“就是……”
全旭给了茅元仪心中发泄的勇气,他被王在晋等中伤,就是因为他不是进士,也不是举人,不是王在晋等人心中的儒门同道中人,他们把茅元仪划成武人鄙夫之列。
“不怕全兄笑话,元仪虽说清寒,却也是自视颇高之人,比起东林书院的讲学,全兄一席话,才叫元仪领略到什么叫大见识、大学问。”
全旭只是装醉,其实茅元仪也是出身书香门第,他的祖父是茅坤是嘉靖十七年进士(二十六岁),屡迁广西兵备佥事、河南副使,大名兵备道副使。他的父亲茅国缙为工部郎中,怎么也算是官宦子弟,要想发财,其实不难。
然而,能过成茅元仪这种地步,说明他自己不想敛财,其实他完全可以什么都不做,依靠挂名避税的方式,就可以每年获得数千上万两银子。
全旭道:“不敢当,全旭只是一抒胸臆罢了,茅兄这部书稿,我还有一事想要劳烦茅兄?”
“请说来,元仪无不应。”
好了,喝了两顿酒,茅元仪与全旭成了好哥们。
全旭想让茅元仪给他编撰农书,其实,发现根本就不需要了,因为明代对农书的编撰有很多,到了明代时期,多达三百四十七部,不过大都已经损毁,其中最为有名的莫过于徐光启的《农政全书》,他想让茅元仪编撰工科全书,适合明代技术的工科类大全。
想到这里,全旭正准备开口,茅元仪扑通一声摔在地上,呼噜声响起……
全旭苦笑不得的望着茅元仪:“茅兄,茅兄……来人,送茅先生去休息!”
沈良材急忙让人抬起茅元仪离开。
三娘进来道:“相公,他没醉!”
“这你都知道?”
三娘笑道:“我看到他刚刚胳膊快要沾到地上汤汁,就自己缩回去了,显然是不想沾东西!”
“其实,我也看出来了,这是一个实诚的人,担心我说出来的事情他办不到,只要借机装醉!”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零七章奉圣公之令惩恶扬善(一更)
第二零七章奉圣公之令惩恶扬善
青州在明朝的时候,虽然还是叫青州,但是却只是青州府,与大名府、登州府的地位一样,属于府一级建制,大约相当于后世的地级市。
由于拥有孙承宗签发的路凭,全旭与茅元仪一路非常顺利,仅仅用了三天时间就抵达青州府境内。
哪怕是骑马或坐车,全旭也被折腾得不轻,实在是太辛苦了,这一路颠簸,差点把全旭的身子骨给折腾散了。
距离青州城东北五六十里的地方,有一座镇子陈楼集,类似于全家庄镇一样,是由富户和士绅筹建的草市集,当然,规模远远不能与全家庄镇相比,说是镇子,其实就是一条自东向西的街道。
青州府在此设立了一个巡检司,名义上有两百名巡丁,其实才七八十人。
全旭等人的车队庞大,人人骑兵或驾着马车,很快就吸引住了巡检的注意。
“停下,你们是干什么的?”
“你没资格询问!”
茅元仪直接亮出腰牌,居然不是孙承宗督标亲卫的腰牌,而是山东按察使司缇骑的腰牌。
在山东地面上,按察使司可比孙承宗的名号要使,毕竟县官不如现管,按察使司缇骑就相当于后世公安厅公安刑侦大队,到了地方上,那就是超然的存在。
巡检司果断放行。
全旭看着天色距离天黑不到半个时辰,已经无法赶至青州城,一到晚上,城门就会关门,全旭他们也进不了城。
“茅兄,咱们今天在这里住下!”
“诸位大人,请位卑职来!”
那个满面油光的老巡检带着众人来到镇中央的一处大宅子,宅子占地莫约十几亩的样子,上面挂着何记客栈匾额。
全旭将整个何记包了下来,与全家庄的布局类似,这个何记客栈也是前店后院,前面临街是经营饭菜的酒店,后面则是以供顾客居住的客栈。
全旭与三娘安置下来,泡了一个热水澡,直到天黑的时候,全旭这才出来与茅元仪一起吃饭。
茅元仪此时已经与全旭相谈甚欢,宛若多年至交好友,因为全旭懂的东西非常庞杂,无论是兵事、农事、匠造、水利、车马、政治、商事,除了不通五经之外,不能夸夸其谈之外,其他各行各业,都有所涉猎。
茅元仪其实也是这样的人,他精通各种杂种,却不喜显学道德文章,不是他不会,而是不屑学。
全旭其实和茅元仪不一样,他是没有学会。
来到前面临街的酒肆内,全旭虽然包下来客栈的十二个跨院,却没有干涉酒店的正常营业。
全旭带着几名亲卫在三娘、邱宁远以及茅元仪的陪同下,坐在窗前的大厅中喝酒,其实也是探听一下周围有没有秦承祖的人。
这里已经到了秦承祖的势力范围之外,如果不是全旭吩咐秦承祖,拿下青州府诸城,对于秦承祖而言,没有任何难度。
客栈里有独家酿造的果酒,泛着青绿色,略有些涩甜,远无法跟后世的烈性酒比,全旭与茅元仪、邱宁远慢慢的喝着,根本没有什么醉意。
就在全旭感觉没有什么意思,准备回去休息的时候,酒店里进来四名挑夫模样的人,四个人身穿粗布短衫,每个人拿着一根毛竹制成的扁担,长约丈有余,只是身材却极为壮实,这让全旭隐隐有些奇怪。
茅元仪背对着四人,根本就没有发现。
邱宁远却压低声音道:“全爷!”
邱宁远示意全旭看着四名挑夫,三娘的手瞬间就握住到藏在地上的刀。
“这几位,手上都有人命!”
“什么路数?”
茅元仪摇摇头:“不好说,反正不是衙门里的公人,身上没有那股子官味!”
全旭压低声音:“先看看!”
然而,小二似乎知道对方的身份,对四个人甚为忌惮。
“四位爷,需要点什么?”
“随便上点可以挡肚子的饭菜,不要酒!”
“是是,马上来!”
时间不长,小仁端上来两只热气腾腾的炖鸡,还有炖羊肉其他肉食,足足摆了整整一桌。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们掌柜的孝敬几位爷的,不用花钱!”
“混账东西,你这是想要我们的命,吃东西怎么能不给钱,拿下去,拿下去。”
小二无奈正准备拿下去。
其中一名挑夫道:“哎哎,老耿,这就算了,今天这顿算我请的。再拿几坛好酒!”
小二忙不迭的将酒水送上来。
这四名挑夫模样的人,明义上在吃饭,他们也一直狼吞虎咽的吃着肉,喝着酒,眼睛却一直盯着对面的大门。
全旭也暗暗奇怪,这几个人要是盯梢的话,显得有些业余。
“让开,让开,瞎了你的狗眼,滚开,滚开!”
在就在这时,大街上出现一辆马车,在十几名狗腿子的护卫下,浩浩荡荡的出现在街上,几名狗腿子吆五喝六的在前面前道。
为首的一名挑夫被叫做老耿的男子,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莫约二两的样子,直接拍在桌子上:“不用找了!”
其他三名挑夫,急忙将桌上的肉食塞进嘴里,分别抓向毛竹扁担,他们微微一用力,毛竹扁咔嚓一声轻响,裂成两半,从中露出一柄长约八尺的朴刀。
四人拿着朴刀,冲向马车。
茅元仪起身道:“全兄,咱们……”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咱们的正事要紧!”
茅元仪想想也是,没有声张,望着街道上。
为首的男子又拿出一个烟花,随即点燃。
烟花腾空而起,在夜空中甚是艳丽。
“杀啊!”
从街道两头出现数百名手拿着各种武器的男子,浩浩荡荡的冲向街中央,目标直冲那辆马车。
四名挑夫,如同虎入羊群,三两下就砍散马车主人的狗腿子,马车上的主人也趁机躲进院里。
不过越来越多的武器份子,拿着刀枪,将这幢大宅子团团围住。
全旭起身:“茅兄!”
“在!”
“这些人恐怕来者不善,守好咱们的客栈,事不可为,咱们就冲出去!”
“好!”
全旭和三娘急忙返回回院,全旭打开房间里的柜子,取出无人机,挂着对讲机。
三娘道:“相公,我来!”
“好!”
随着无人机迅速升空,朝着不远的对方大宅飞去。
通过及时画面,对面的那幢大宅子,很快就被这群武器份子占领了,不过他们却没有大杀四方,而是将擒获的那名肥头大耳的少年公子抓了起来,用绳子绑着。
为首的那名中年挑夫,此时换了一件黑色的披风,大马金刀的坐在街道中央,周围的百姓早已吓得各回各家。
不过,众武装份开始挨家挨户,将百姓都驱赶到街道上,甚至包括巡检司的那八九十名巡丁,足足六七百人集中在街道上。
无数火把开始点燃,从那幢豪宅里搬出一些桌子,拼在一起,形成一个庞大的高台。
一条横幅拉了起来,只见上面写着“奉圣公令公审大会!”
为首的老耿登上高台,望着众人道:“诸位乡亲,你们不用怕,今天这事,让你们过来,只是做一个见证,奉圣公他老人家之命,我等惩恶扬善!今收到苦主顾秋水状告,陈楼镇财主陈明德之子陈善思,虐杀其女祝四娘,苦主何刘生,状告陈善思指挥管家殴打其子,至其不治而亡……”
全旭看着这个不伦不类的公审大会,简直难以置信。
全旭告诉秦承祖要妥善处理与百姓和部曲的关系,要处理好乡间事务,让他一定要公平,可是没有给他指导要开公审大会啊!
结果,现在倒好了。
秦承祖居然这么玩。
那名为首的大汉,将十几名苦主带着前台,一一痛诉陈善思的罪行。
陈善思这个肥头大耳的土财主,还真是没少做恶,仗势欺人,横行乡里,手底下光人命案就有四条。
其实,在明代要想犯罪的成本,远比后世要低,一个黄花大闺女,几两银子就买了,买了之后,要杀打剐,他们的家人也不会追究。
可是,陈善思却采取强取豪夺的方式,逼良为娼,杀人夺田,放高利贷等等。
“陈善思,事实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有什么话说!”
“你不能杀我,我有钱,我可以赎罪!”
老耿望着众人道:“大家说,怎么处置他?”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奉圣公之命,替天行道,惩恶扬善,现对恶霸陈善思进行腰斩,籍没家产!”
“杀了他,杀了他!”
此时的百姓也被蛊惑起来,群情激愤。
老耿指着一名挑夫模样的人道:“行刑!”
那名刚刚吃得还打饱嗝的大汉,扬起朴刀,朝着陈善思走去。
陈善思被吓得当场就尿了。
“怂货!”
“呸!”
“刷……”
一阵刀光闪过,那名叫陈善思的年轻男子被直接腰斩,身体断成两截,他当时未死,发出如同杀猪一般的惨叫声。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茅元仪的声音:“全兄,收拾好了没有,咱们要马上走!”
“不急,再看看!”
全旭道:“我倒是想会会他们!”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零八章跟着他一条道走到黑(二更)
第二零八章跟着他一条道走到黑
“会会他们?”
“不错!”
全旭笑了笑道:“我原本不知道秦承祖在哪里,如果漫无目的的寻找,想要找到秦承祖,无疑于大海捞针,现在好了,他们就是秦承祖的人,自然可以联系到秦承祖,咱们不用走再麻烦了,就可在这里在等着秦承祖!”
“只是,对方应该不是什么大人物,恐怕接触不到秦承祖!”
“不碍事,他总比我们更容易找到秦承祖!”
当全旭带着茅元仪走出何记的时候,那名叫陈思善的少年男子,已经断气了,不过,他却死得极惨,巨大的痛苦,让他的手指都扣得血肉模糊。
几名助纣为虐、为虎作伥的狗腿子,也被愤怒的百姓群殴而死,死得也是惨不忍睹,血肉模糊。
十几名大仇得报的百姓,跪在朝着老耿等人磕头感谢,而老耿的部曲们,则是加紧搬运陈思善府邸的物资。什么银子、布帛、粮食、盐、骡马、以及家俱和其他东西,都装在大车上,准备运走。
老耿将陈善思家中的地契、借据、欠条足足厚厚的一尺多高,都被老耿扔在火堆里直接烧掉,周围的百姓高声欢呼起来。
“耿爷,有情况!”
“什么情况!”
其实全旭与茅元仪等人刚刚出门,就被百姓们发现了,那些百姓急忙通知他们的大恩人,并且敌视的望着全旭与茅元仪等人。
茅元仪身边的护卫都是铠甲和边军制式装备,一看就知道是官军装扮。
老耿看着全旭和茅元仪方向,转而道:“康少东,你带着人带着东西赶紧走,这些官军走狗,交给我!”
“老耿!”
“别废话,快!”
老耿面对茅元仪等官军,丝毫惧意,反而有些兴奋:“兄弟们,跟我上!”
老耿带着一百余名部曲朝着茅元仪等人冲过来,他一马当先,跑在最前面。
就在这时,一阵让人牙齿发酸的声音响起。邱宁远麾下率领的全旭亲卫,拿着弓弩,开始引弦待发,锋利的箭镞放进了箭槽,指着街道上的众人。
“举盾!”
那名为首的老耿,似乎也有两把刷,并没有乌合之众一样直接冲上来,而是用盾牌,和大车组成了临时的防线束。
老耿朝着一身铠甲的茅元仪吼道:“对面的官军面生的狠啊,在下圣公麾下骁勇营统领耿云庆,将军怎么称呼?”
全旭对于耿云庆并没有任何印象,也其实也非常正常,秦承祖麾下的将领,他认识的只是很少一部分,他的部队扩张非常快,也鱼龙混杂。
不过,却可以看出秦承祖的实力增加非常迅速,这个耿云庆明显就会行军布阵之道,在发现邱宁远麾下的弓箭手登上了屋顶,他及时组成了盾牌与大车形成的防线,与此同时,几十名火铳手也开始装填弹药。
茅元仪看着全旭一眼。
全旭向茅元仪示意。
茅元仪道:“蓟辽督师麾下督标百总茅元仪!”
“茅将军幸会!”
耿云庆朝着那名叫康少东的属下使着眼色,康少东假意退去,却暗中在对面的陈善思屋顶上布置弓箭手。
全旭压低对茅元仪道:“耿统领,这里有一封信,麻烦交给秦承祖!”
茅元仪接过信有些迟疑:“这是……”
“你可以看看!”
茅元仪反而没有再看,他直接大吼道:“耿统领,这里有一封信,麻烦交给秦承祖!”
“圣公的名讳,岂是你们叫的!”
康少东提着一面盾牌,挡在耿云庆身边,故意装腔作势的道:“耿统领,我已经让人回去搬救兵了,只要咱们的人一到,他们一个人也跑不了!”
一名护卫士兵拿着信,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没有武器,缓缓朝着耿云庆走去。
茅元仪道:“我们这次奉孙督师之命,前来与袁承祖接洽,并没有恶意,请统领代为转告,我们就在这里等消息,或者说,可以跟着你们走!”
耿云庆接过信,看着信封上的密押,低声朝着康少东吩咐着什么,众人缓缓退去。
茅元仪道:“全兄,要不要派人跟着!”
“不用了,这里已经变成了他们的地盘,咱们躲不开他们的眼睛!”
虽然陈家楼只是一个镇子,与全家庄镇不一样,这个镇子也有院墙,虽然只有一丈多高,可是他们却在没有动刀动枪的情况下,迅速进来,显然,这没有内应是无法办到的。
耿云庆带着人缓缓离开之后,康少东问道:“老耿,这事怎么办?”
“回去禀告圣公,请他老人家定夺!”
……
沂蒙山灵泉寺,这是一座千年古寺,始建于唐贞观年间,寺院依山而建,气势恢宏,占地面积近千亩。
然而此时,这座庞大的灵泉寺已经不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片庞大的军营,灵泉寺也被更名为圣城。
在秦承祖率领部曲从黄县撤退之后,灵泉寺就成了他的地盘,这座灵泉寺也被他驱散了僧侣,推倒了佛像,成了为他的总部山寨。
秦承祖原本自称奉天讨贼大将军,后来随着部曲的继续扩张,人员越来越多,他就被麾下推为法天隆运大圣至公,简称圣公。
当然,这个名字可不是他自己取的,而是永城术士宋献策,宋康年为其所献。
宋康年并非主动投靠了秦承祖,而是因为一个女人。
宋献策有一个姐姐宋燕娘,长得颇为出众,贤名远达,嫁于山东济南府秀才高岌为妻,正巧当初宋燕娘因成年三年没有怀孕,在宋献策的指点下,他们一起带着仆人前来灵泉寺进香时,被秦承祖俘虏。
高岌非但没有派人与秦承祖联系,反而直接派出了杀手过来伺机暗杀宋燕娘,当时秦承祖的部曲管理相对混乱,人心浮动。关押在山间禅室中的宋燕娘陷些被杀,身中六刀。
这下可是惹怒了宋献策,宋献策就自动投靠了秦承祖。
在宋献策的帮助下,秦承祖开始设立了六十八座大大小小的寨子,分别设立保主、法主、营主三主统领,形成军、政、法三司分立。
虽然名字不一样,其实与布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一样,三权分立。
营主也就是统领,每个营管辖三百到五百人马不等,每三个或五个寨子设一镇守使,统领辖的民政,同时也有执法使和军队的指挥使。
这个指挥使与卫所指挥使不一样,倒像是边军的营千总,只管理一千二到一千五百名军士兵。
在三使之中,执法使不仅仅监管下辖的民间纠纷,也监督军法、军纪。
秦承祖麾下现在是六十八寨,十三名镇守使,十三名执法使,以及十三名指挥使,再往上,则是秦承祖的长史府。
分为左右两院,分别设立兵、礼、刑、工、户、吏六曹,虽然名字与朝廷不一样,其实就是一个缩小版的朝廷。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有江湖的地方,自然就少不了争斗。
随着宋献策被秦承祖宠信,也被委任为圣公恣意参军,可以说一人之下,五六万人之上。
很自然,宋献策也成了秦承祖旧部十三指挥使的眼中钉。
秦承祖不傻,他的能力有限,让他领军作战还行,可惜,民政不是他所长,在宋献策的帮助下,对于各寨、各镇之间,形成了有效的管理。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掌握着粮食和其他资源,各个寨子都无法自给,吃着他的粮食,就算有所不满,也只能忍着。
夜色深沉,夜风如冰。
秦承祖站在寺内的讲经台上,迎风而立。
就在这时,脚步声响起。
秦承祖转身,看着脸色苍白的宋燕娘。
秦承祖拱手道:“宋家娘子有何打算?”
说来也巧合,当初宋燕娘被关押在女营牢中,这是全旭给他定的底线,可以杀人,但是不得奸、**女,否则将会严惩。
所以,别看秦承祖的军队规模越来越庞大,人手越来越多,这条铁律,反而没有人敢触碰,因为秦承祖狠起来,可是连跟着他将近十年的心腹也一样正法。
高岌派出的杀手暗杀宋燕娘的时候,正巧秦承祖带着亲卫巡营,他亲自出手,击杀了两名杀手,活捉一人。
反而坐实了秦承祖与宋燕娘不清不楚。
“不如我派人将你秘密送回永城!”
“圣公舍身相救,小女子感激不尽……圣公以为宋家能有容得下小女子藏身的地方?小女子只求圣公再做一件好事,借一丈白绫给我。我死后,圣公若当真仁义,那就恳求圣公给我找一块葬身之地……”
“你错了!”
“小女子错在何处?”
秦承祖摇摇头:“其实,也不能算你错了,全……”
秦承祖急忙改口:“有人给我说,这个世道错了,你本无过,奈何所有的责任都让你背负,像你这样的女子何止千万?若是宋家容不下你,我可以庇护你周全!”
秦承祖说完,转身离去。
就在这时,宋燕娘身边出现一个四尺有余的人,如同一个孩子,只不过他的脸上长着胡须,莫约二十多岁的样子。
宋燕娘转身郑重的望着宋献策:“你要跟着他一条道走到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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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零九章宁为鸡首莫为牛后(一更)
第二零九章宁为鸡首莫为牛后
“多事之秋,大势如怒海,宋氏唯有顺势而为,方可保全全族!”
宋献策郑重的望着宋燕娘愤愤道:“阿姊,你别告诉我,你看不透这天下大势,你只是女儿之身,若非如此,不敢说你是状元之材,至少解元之材!”
宋燕娘看了一眼宋献策,长长叹了口气。
宋献策幼就聪明,三岁识字,四岁能文,有过目不忘之能,只是非常可惜,他的身高就长在十岁半的时候,再没有长高一寸。
尽管宋献策学识渊博,文才出众,连永城县识都没有通过,这对宋献策非常不公平,朝廷以样貌取士,像宋献策这样的人,是万万难以当考中秀才。
宋献策非常愤怒不止对自己的不公平,而是因为他的姐姐宋燕娘,宋燕娘和宋献策的父亲宋骥是永城富户地主,为了培养宋献策、宋燕娘读书学习,不惜置变良田四千余亩。
宋家依靠勤俭节省发家致富,以农、鱼为业,乐善好施,从不与人争斗,可惜,依旧被汪家谋夺了大量田产。
若非邻居练国事担任了陕西巡抚,与汪家产生了宅基地纠纷,宋献策趁机联同练家相告汪家,恐怕宋家就会因此败亡。
更可气的是,宋燕娘嫁给高岌为妻,高岌原本只是一个破落户,家中甚至连隔夜粮都没有,依靠宋燕娘的嫁妆以及她持家有道,渐渐富裕起来。
可是,高岌在得知宋燕娘和宋献策被秦承祖俘虏之后,非但没有产生相救的心思,却直接派死士前来暗杀宋燕娘。
人性凉薄如此,宋献策不恨是不可能的。
“如此世道,如此人性,阿姊教我,我应该如何自处?”
“这……”
宋燕娘喃喃道:“我也没有想到相公会起杀人的心思,这件事就不要争什么责任了,以后更小心一些就是……”
“我无害人之心,他有害我之意!”
宋献策指着宋燕娘道:“你真以为他是为了所谓的家风?所谓的名声?”
“难道不是……”
“不是,说穿了就是钱,你现在无儿无女,所有嫁妆怎么也有两三万两银子吧?你要是死了,这些钱就是姓高的!”
既然后世,有些偏远地方,仍旧把女儿称为“赔钱货”,在古代,嫁女儿都是要赔钱的,哪怕再穷的家庭,也要置办四担、或八担嫁妆,在后世不值钱的衣服、被褥,在古代是相当值钱。
如果是富户人家嫁女,为了面子,嫁妆更加丰厚,当初宋燕娘嫁给高岌,就是红妆十里,六百只羊,二十头牛,二十匹红马,外加布帛、丝绸千匹,各种首饰、粮食、肉食,果脯、粮食、糖、家俱足足拉了八百多车。
光送嫁就动用了一千多人。
虽然经过三年多的花销,至今仍在好几万两银子的嫁妆掌握在宋燕娘的手中。
“仔细想想相公想杀我,也属于正常……”
宋燕娘转而望着宋献策,低压声音:“可是,他们只是一伙土匪……”
“阿姊,难道没有明白,圣公身后还有人!”
“还有人?”
宋献策点点头,他打量着周围,发现没有人跟过来,也没有注意,就压低声音道:“阿姊,圣公麾下所吃的粮食不是精米,就是白面,还有大量的麦子……”
“这些东西不是他们抢来的吗?”
“抢的?哪里抢的?山东吗?”
宋献策指着身上的防刺服道:“阿姊也是精通女红,你看看这针脚?细密如织,每一根针脚之间,仿佛用尺子量过一般!”
宋燕娘不以为然的笑道:“我也能做到这般!”
“如果这样的衣服有几千件,几万件呢?”
“这……”
“其实还不止!”
宋献策拔出身上的腰刀,递给宋燕娘:“此柄非金非木,却坚硬异常,营中老人皆传,此物与粮食,皆是全大仙所赐!”
“全大仙?这是哪里神仙?我怎么没有听过?”
“全大仙根本就不是神仙,他只是一个人,或者说是一方枭雄!”
宋献策缓缓道:“半年之前的吴桥之乱,只是一次试水,圣公以数百精锐起兵,先克吴桥,五日之内,连下六城,半个月攻至登州黄县,三战关宁军,关宁军三战皆败,损兵过万,连蓟辽督师袁崇焕也因此中创,最后不治而亡,按说,此时圣公应该趁胜出击,占据山东,切断京师运河,不出三个月,京师以及边军就有缺粮之危险,到时候,既可西进中原,也可南下江淮,然而,偏偏在这个时候,圣公放弃所有占领的城池,缩居在山区,所图为何?”
宋燕娘本来没往这方面去想,想到这里,她的眼睛瞪大,难以置信的道:“休养生息,鲸吞天下?”
“正是!”
宋献策道:“圣公麾下,不嗜杀,不坚银妇女,不欺凌弱小,尽管在山中却操练不止,他们与普通的土匪根本就不一样,论军纪,比朝廷的官军强的可不止一点半点,自古以来,得人心者得天下,圣公,或者说,圣公身后的人,所图的,就是天下,赵普可凭半部论语,宰制天下,我宋献策又如何不能成为赵普之二?”
宋燕娘深吸一口气道:“你说的也对,我若是落入其他匪徒之手,恐怕难保清白,只能一死!”
“不管是以君子度小人,还是以小人度君子,以己度人总会有所偏差!”
宋献策道:“我们宋家不妨赌上一赌,成则封侯拜将,富贵荣华,败则,了不起一生而已!”
“眼下时机不错,不利用起来,实在可惜了!”
宋燕娘道:“既然高郎无情在先,休怪小女子无义在后了,我去求圣公,让他派一支兵马,前往济南府,把我的人接过来,他们能识文断字,也能筹会算,可以帮你,也可以免除高郎迫害!”
“多谢阿姊!”
宋献策的目的其实就是拉宋燕娘下水,他虽然学识不错,只不过因为身体残疾,不仅仅是世俗不能容他,就连亲生父亲也没有让他接触家族事务,宋家的资源他利用不上。
宋家兴建的义学,门下子弟数百,跟随宋燕娘陪嫁一百余人,个个都有独当一面之材,毫不夸张的说,随便拎出一个,不比一方掌印知县差。
知县会的不过是显学道德文章,而他们却精通庶务,懂税赋,知田亩,会水利,通匠造,比书呆子知县强的何止一点?
看着宋燕娘同意,宋献策非常高兴。
就在这时,一阵脚步声传来。
宋献策转身回头,看着一身甲胄的秦正阳走了过来。
“秦将军!”
秦正阳现在是圣公麾下的典卫大将军,统领秦承祖的马军六营,步军六营,车兵三营、炮兵三营,合计八千余军队,也是秦承祖麾下的最强军队。
“宋长史,找到您太好了,义父有请!”
宋献策非常享受这种感觉,在秦承祖麾下,虽然有很多人对他不满,可是表面上该有的面子必须有,否则这就是对上不敬。
秦承祖的军纪,有一部分来自全旭的理念,下级绝对服从上级,这一点非常有必要,因为他们看似摆了一个大型梅花阵,可惜,这个寨与寨之间,很容易被分割开来,形成个体。
在这样的情况下,军队要想保持战斗力,不是制衡,而是形成统一而有效的指挥。
寨之内,分为三主,营主负责战斗指挥,保主负责民政,法主负责刑法和军法,一旦营主阵亡,保主顶上去,再次就是法主。若是三主阵亡,那就是第一百总顶上去,以此类推。
原来的灵泉寺大雄宝殿,就改成了秦承祖的政事堂,可以容纳三四百人的大殿,就成了秦承祖平时议事的地方。
正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此时的秦承祖麾下虽然只有六十八个寨子,相当于六十八个村子,仅仅相当于后世镇长的管辖人口,不过,他却拥有一整套的官僚体系。
自秦承祖之下,就宋献策的长史府,负责管理六曹,还有以镇守使、指挥使、执法使为名目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足足上百人进入大殿内准备议事。
秦承祖从耿云庆手中接到全旭的密信时,拆开一看就发现了全旭的密押,也明白了全旭代表朝廷招安秦承祖。
从内心里来讲,秦承祖其实并不希望被招安,无论是在东江镇,还是现在,他基本上都是一方首领,毛文龙在东江镇其实对下面非常放权。
每个岛屿驻扎的参将,除了参与较大的军事行动,或者迎接朝廷的大臣,否则一般情况下,都是各自为政,这也是毛文龙死后,造成谁也不服谁的原因。
可是,面对全旭的要求,秦承祖却不敢反抗,他现在还没有迷失自己,因为,秦承祖非常清楚,全旭可以扶持起他,也可以扶起任何人。
随着宋献策以及十三个镇守使、执法使、指挥使全部到齐,秦承祖装模作样的道:“今天晚上,本公接到骁勇营耿云庆的密报,朝廷派出特使招安我等,诸位怎么看?”
宋献策听着这话心中一惊,他还没有来得及开口。
就听到一个洪亮的声音道:“圣公,宁为鸡首莫为牛后,我反对招安,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一零章经天纬地茅元仪(二更)
第二一零章经天纬地茅元仪
秦承祖原本以为这事只是走一个过场,只要宣布朝廷要招安的消息,大家都应该不会反对,此时秦承祖麾下的十三个指挥使,十个是他的旧部,东江军出身的将领,十三个镇守使也有七个出自他的旧部。
十三个执法使,同样也有五个是他的旧部,这些旧部身居高位,掌握着不小的权柄,可是这只是一个草台班子,如果可以招安,那么他们就会再次成为朝廷命官。
弄不好,自己也可以官升几级,至于旧部们的结果,恐怕会更好,至少可以混上三四品的武职官职。
秦承祖没有想到他的旧部,大长山岛云峰寨守备黄方英,此时黄方英担任前锋指挥使,负责青州府境内六寨六营军队的指挥,比原本他当守备的时候,多了六倍的部曲。
黄方英一直以来,对于朝廷也算是忠心耿耿,绝无二心,可是他十五岁从军,从军将近二十年,参加过萨尔浒之战、浑河之战,奔袭朝鲜之战,以及跟着陈强、毛文龙与后金大小百战。
要说起来,毛文龙和陈强都没有瞒报他的战功,也给他报了功,请了赏,可惜,朝廷一直把东江军当后娘养的孩子,根本就不批。
如果按照黄方英的军功,资历,现在升他做一任参将都绰绰有余,可惜,他只是一个守备,一个管着三百余人的小守备。
自从承担了袭扰士绅的任务,黄方英的心态渐渐发生了变化。随便一个小小的举人,家产都是数万两,随便一个进士,都是十数万两银子的家产(包括固定资产),特别是打劫王象春家里的时候。
黄方英的心态直接崩溃了,王象春家里的肉食放得腐烂,生蛆,也不会给穷人吃,别说给穷人,就算是王家的家仆、丫鬟,一样饿得皮包骨头。
他们在前线浴血奋战,拼命搏杀,居然保护了这么一群王八蛋?
在全旭公开向他们宣传,天道不公,世道不公,他们要拿起兵刃除魔卫道的时候,他就彻底了放弃了这个该死的朝廷,为自己,为天下穷苦百姓拼出一个公平的生存环境。
陈楼镇陈善思被百姓控告,他当然,也没有听风就是雨,而是收集了陈善思的犯罪证据,直到找到了十几名苦主,这才命令耿云庆统领麾下兵马,直接杀进陈善思的府邸,然后对其进行公审。
现在听到秦承祖要接受朝廷招安,他的心态当时就崩了,所以他第一个站出来反对招安。
“朝廷有两百万大军,现在登州就有十数万大军虎视眈眈,随时可以杀过来!”
“黄某愿为圣公铁壁,黄某不死,绝不放一个官军过来!”
秦承祖缓缓道:“其他人的意见呢?”
“圣公,我反对招安!”
“圣公,属下反对招安!”
“圣公,俺也反对招安!”
一名脸如锅底,身材如铁塔一般高大的汉子道:“圣公,我双手沾满了鲜血,举人我砍了三个,进士也捏死一个,还杀了一个县官,就算招安,恐怕也不会有好果子吃,圣公若是想招安,请先杀刘累!”
秦承祖脸色阴沉,望着刘累。
刘累的目光犀利,毫不畏惧,与秦承祖对视。
秦承祖一拍案几:“刘累,你这是做什么?逼宫吗?”
“属下不敢!”
刘累性如烈火,嫉恶如仇,打铁匠出身,因为得罪富户,沦为响马,受秦承祖招安之后,被委任为一营千总。
后来改制,宋献策看其虽然粗通文墨,却性情耿直,嫉恶如仇,就委任使灵泉执法使,他担任执法使以来,判决了数十名违法乱纪的将领,甚至连秦正阳的亲兵,犯了银戒,也被执以死刑。
秦正阳不敢违逆秦承祖的命令,只好捞了一个偏门,讨巧,他向被亲兵侮辱的女子求情,让亲兵以明媒正娶的方式,解决此事,通过求情,也获得了女人家人和女子本人的原谅。
可惜,刘累根本就不给秦正阳面子,他的选择是,递给秦正阳一把刀,宁愿让秦正阳砍了刘累,也要执法。
对于这个又臭又硬的刘累,很多人都是又爱又恨。
“刘累蒙圣公提携,受圣公知遇之恩,刘累,来世再报圣公大恩……”
说到这里,刘累拔出佩刀,横在脖子上。
就在这时,宋献策掏出一枚银币,屈指一弹,银币飞向刘累手中的破军刀,银币与刀撞在一起,那柄破军刀当啷一声掉在地上。
秦正阳急忙冲上去,夺下刘累的破军刀。
秦承祖看着麾下的镇守使、指挥使、执法使,几乎大都反对招安,六曹也是蠢蠢欲动,只能无奈的叹了口气:“此事……容后再议,都退下吧!”
秦承祖此时心乱如麻,全旭没有在信中解释因何要接受朝廷的招安,而全旭又是代表朝廷的特使。
全旭的命令不能不听,可,麾下众人却以死相逼,秦承祖第一次感觉到,首领真不好当。
其实,这个锅不是秦承祖的错。
而是全旭。
因为全旭太急了。
他祭出了革命的大杀器。
“杀士绅,分田地!”
也是道出穷苦百姓的心声,这就像是潘多拉魔盒里的魔鬼,魔鬼一旦被释放出来,根本就不受控制。
人毕竟不是动物。
人会思考,他们接受了全旭的一些思想,分析了自己困苦的罪魁祸首,就是那些士绅,那些骑在他们头上撒尿的士绅,只要推翻他们,他们才有好日子可以过。
“怎么办?”
秦承祖望着夜空中的星星,一脸无奈。
刘累错了吗?
其实,他没错。
事实上,如果早认识刘累,他会与刘累成可以托付性命的兄弟。
刘累有刘累的坚持,他这辈子任劳任怨,以打铁为生,日子虽然过得清苦,却还勉强过得下去。
直到,刘泽清相中了他的铁匠技术,非想要把他买了,成为刘泽清的家奴。
作为一个自由工匠,一个铁匠铺的老板,谁愿意给自己找个爹?
刘累直接拒绝了刘泽清,他的麻烦事就连不断,先是卖出去的钢刀被人退货,其次是刚满七岁的儿子被人扔在粪池里,差点淹死。
这只是警告,刘累忍无可忍,擒着大铁锤冲向刘泽清家中,不过,刘泽清并没有在家,他只杀了几名家丁,最后,因为刘泽清势力太大,他只能逃亡到北直隶境内。
这是一个因为技术好,给自己惹祸上门的可怜人。
秦承祖感觉非常难。
……
青州城,陈楼镇何记客栈里,八十四日夜,茅十六送钱返回,仅仅茅元仪的书稿就带了足足一大车。
除了《武备志》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杂书,全旭发现这个茅元仪简直就是天才,虽然军事上,指挥不他所长,有点纸上谈兵的味道。
他是一个非常合格的军事参谋人员,但是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军事统帅。
一个合格的军事统帅,需要冷酷,正所谓慈不掌兵,需要偏执,需要狂癫,就像霍去病率领八百余骑,突袭两千里。
只要是一个理性的人都不敢这样干,还有谢玄,拿八万五千军队,防守三百多里防线,还敢主动进攻,这根本就不是理性将领可以做到的。
让刘牢之率领五千人马,去攻击苻融率领的氐秦二十五万步骑,怎么看就像是在借刀杀人,让刘牢之送死。
然而,刘牢之却十战十捷,以弱师兵马,把苻融的二十五万步骑拖了三个多月。
不过,茅元仪对理财方面的才能却非常高深,写的《冒言》洋洋洒洒列举了多个能增加明朝财政收入的渠道,盐业专卖,铁税、茶税,酒税、有固定产业商人的财产税等等,自诩不避提倡聚敛之恶名,故曰冒言。
若是明政府能按照他提出的这些建议落实的话,增加四千万以上的财政收入,恐怕都是低估的。
这样的税种哪怕在后世都没有完全实现,就像房产遗产继承,要收受费用,这就是割士大夫和巨贾的肉,他们通过才是怪事。
不过,这样看来,茅元仪在经济方面确实是有过人之处。
他得知全氏银行存款不收存金,还给利息,这样他对全旭更加好奇,他拿出他在天启四年写的底稿。
全旭发现这个底稿居然是全氏银行目前所行方案的原始版本,他就曾经想过要用存钱给利息的方式吸引存银,然后放贷盈利。
在茅元仪的底稿里,他给出的利息是三厘,放贷利息却高达三成。
“若非亲眼所见,全某以为,茅兄剽窃了全氏银行的策划案!”
“策划案?”
“对,就是对某个事件进行策划,也可以理解为目标计划书,需要达成什么目标,如何实施,依据是什么,策划方式等等……”
茅元仪恍然大悟:“原来如此,这只能说明,英雄所见略同,不过,元仪以为,全兄的全氏银行,应该开在江南、如南京、苏州、杭州这些商业重镇!”
“我有一个提意,不知当讲不当讲!”
“全兄但说无妨!”
“日后去京师,我将组织全氏银行的经理进行业务培训,茅兄能否屈就,担任讲师,为我培养银行的经理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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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一一章先灭建奴再争天下(三更)
第二一一章先灭建奴再争天下
全旭其实非一定要茅元仪对全氏银行的经理们进行培训,其实他自己也可以,虽然他不是金融领域的专业人士,不过,他背后有一个璀璨的二十一世纪,拥有着海量的知识和技术。
可关键的问题是,他的时间有限,而培训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这个!”
茅元仪有些为难的道:“全兄所求,元仪自然是无以不允,只是……!”
“十两银子!”
“不是钱的问题!”
“二十两!”
“我是没时间,我可以……”
“五十两!!”
茅元仪的呼吸开始急促起来。
“对了,听闻茅兄早已成家立业,还有一个女儿?”
说到女儿,茅元仪脸上浮现溺爱的神色:“我女儿今年四岁,聪明伶俐,可惜,不是男儿身,如若不然,定是状元之才!”
“砰!”
全旭从房间里的卧室里,搬出一个漆面匣子,匣子不大,大约一尺长,六寸宽,全旭伸手打开,露出里面璀璨的光芒。
全旭拿出两条水晶项链,放在桌子上:“这是水晶足链,送给令爱玩耍!”
“这个……”
茅元仪不是不想赚全旭的钱,其实他也有一定的功利心,还指望着可以跟着全旭完成任务,获得一个正式的官身,给妻子沈氏挣一个诰命的身份。
可是看着这两条水晶脚链,茅元仪心动了。
他是一个好父亲,可以委屈自己,苦点累点,甚至危险什么的,他都不怕。
可是唯独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委屈。
这样美丽的足链给俞儿戴上,她一定会非常喜欢。
“这是水晶吊坠,男戴观音女戴佛,佛谐音福,戴上会增添福气!”
全旭笑道:“茅兄,你给我们全氏银行的经理们上课,一天我给你五十两银子,两天就是一百两!”
“我不是喜欢钱……只是,我喜欢给迷茫的人解惑,指引正确的方向!”
茅元仪伸手拿起两条足链一条项链,特别是这条项链,分别是用紫色的水晶,雕刻成葡萄的样式,用黄色的水晶的雕刻成佛像的样式。
看光雕工,完美无瑕,没有任何飞边和毛刺,一看就知道是大师级的手笔。
其实,茅元仪并不知道这样的项链和足链,只是玻璃制品,在机器加工下,成本几块钱而已,全旭拿货的价格也仅仅是八块二,卖九块九还赚一块七呢。
至于那条足链,还真不是九块九的小玩意,这种在后世也要卖一百多块,属于黄水晶雕刻而成,不是玻璃制品。
“茅兄,咱们要不要玩一票大的?”
“什么?”
“像粮食、豆、麦、麻、棉花这些的物资,既可以在市场上低买高卖,也可以趁着青黄不接的时候,从农民手中提前收购,这样肯定会比市场更低,但是青黄不接的时候,也是农民最困难的时候,咱们在这个时候过去采购,定会给农民雪中送炭!”
作为一个后世之人,如果不利用金融领域的知识坑一把江南土著,东林党的蛀虫们,实在对不起全旭。
这些东林党人,虽然有卢象升、孙承宗这样的实干家,但是,大部分都是蛀虫,他们的家财亿万(铜钱),也算是为民除害。
对于这种世族豪门,可以采取三种手段,第一就是简单粗暴的方式,利用像秦承祖这样的军队,直接过去抢。
不过,危险也有,会殃及无辜,虽然世族门阀会损失大量的财产,但是他们会利用手中的权利,把损失转嫁到普通百姓身上,打击波及面太广。
第二种方式就是利用期货,这种肯定有风险,也算是虎口夺食。
因为青黄不接,也是世族门阀,趁机放高利贷,趁机发财的最佳时期,利用期货的方式,提前下定金,提前预订,会被世族门阀提前知道,提前干预。
不过,再怎么干涉,百姓不是傻子,孰轻孰重,他们分得清楚,期货可以赚钱,但是利润不是太高。
第三种,就是采取庞氏骗局的方式,以高利息吸引世族门阀存钱,利用新接收的储户的钱,支付前期储户的利息,最终玩一个消失。
无论是哪一种方式,都不是可以一蹴而就,需要花时间和精力布局,期货收购,控制粮源这一方面,全旭准备让茅元仪与陈应去做。
至于庞氏骗局,那就从京师着手,东林党得力干将,贪婪成性的天启国丈张国纪。
张国纪贪财,但是更加不可一世,指使家仆打死无辜,强买强卖,敲诈勒索,逼勒诈骗,诸如种种不法之事可没有少干。
关键是,他敲诈到了全旭头上。
全旭让全干和陈应联手在京师布局女人坊,为了划清与大名府女人坊的联系,毕竟,女人坊在大名府,几乎等于公开,谁都知道这是全旭的产业。
有卢象升照看着暂时还没有问题。
京师的女人坊,则命名锦绣华庭,经营范围以奢侈为主,装修还没有完成,张国纪家的管事就带着人向锦绣华庭推销一批木材,都是劣质的木材,根本就没有办法使用,只配当柴烧,偏偏还要价三千两。
正巧找不到冤大头,那就让张国纪出面。
庞氏骗局目前的主导人就是曹氏姨兄张长生,全旭指使张长生,以装修锦绣华庭资金不够为由,向张国纪借钱五万两银子,年息三分。
年息三分,在后世属于超高的高利贷,
虽然说这个利息远远不如高利贷高,可问题是,普通百姓借钱有限,了不起十两八两,关键是利息再高都是虚的,根本就收不回来,最终的结果就是逼迫对方家破人亡,卖儿卖女。
可是,百姓的子女,既不识字,也不懂琴棋书画,能产生的利润非常有限。
像张长生这样,做那么大生意,又非常保险,五万两银子一年就是一万五千两银子的利息,张国纪一定会上钩。
只要上钩,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上钩,有国丈作保,谁会怀疑呢?
就在全旭与茅元仪商量着对冲期货事宜的时候,位于灵泉寺内的秦承祖也在耐心的劝说着他的麾下旧部们。
秦承祖自然也不能太过强硬,他还需要手底下这批部给他统领军队,这些人虽然与他的意见不合,却也不能随性而为。
若是随性而为可以,崇祯十七年换了四十多个内阁大臣,结果是国事每况愈下,一个理性的领导人,需要的是统一意见,而不是大杀四方。
张献忠大杀四方,结果众叛亲离,死无全尸。
秦承祖拿起四瓶子两斤装的二锅头,当然,包装标签是后来贴上去的。
黄方英看了看酒瓶上的标签:“二锅头?”
作为军人出身,就没有不好酒的。
众指挥使们都露出蠢蠢欲动的神色。
秦承祖给每个人倒了一碗,莫约三四两的样子,其纯如水,绝对没有任何杂质,酒味浓郁。
“好酒!”
“好香!”
“这是……”
秦承祖道:“这是全大仙送来的好酒,数量不多,大家都尝尝!”
众将领小心的呷饮一口,入口辛辣中透着甘醇,霸道又不失绵柔,大家齐声叫好,都说很久没有喝过这样的好酒了。半杯烈酒下肚,大家都豪气勃发,大口吃肉,小口喝酒,气氛越来越热烈。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秦承祖这才缓缓道:“诸位兄弟,想必大家都知道我今天设宴的用意,咱也不藏着掖着,直说吧,还是朝廷招安的事情,我知道你们不想被招安,在这里面过着多自在?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建奴就在关外虎视眈眈,随时都有可能破关而入,咱们跟朝廷大军打起来,不是说吹牛,关宁军号称大明第一强军,咱们也打过,这个大明第一强军,在咱们面前还真不够看!”
众指挥使都笑了起来。
黄方英道:“关宁军要是还敢再来,他们不用几万条命,拿不下我们前锋军!”
“没错,早就想吃马肉了,这都有点馋了!”
“但是,咱们还真不能打,大家哪个与建奴没有血海深仇,咱们把朝廷大军打废了,朝廷大军谁去打建奴?”
秦承祖的话音刚刚落,众将领们反而深思起来。
宋献策缓缓起来,他站起来与其他将领坐着没有太大的区别。
“圣公,臣有话说!”
“但说无妨!”
“朝廷对圣公以及诸位将军非常忌惮,就算他们招安,恐怕没有安好心!”
“这点,我也想过了!”
秦承祖道:“所以,我们该谈,还是要谈,不能直接回绝,如果招安是假,咱们就跟朝廷干到底,如果是他们真有心招安,划一块防区,让咱们跟建奴正面干,那就跟朝廷招安,咱们先灭了建奴这个心腹大患,然后……反他娘的!”
黄方英沉吟道:“若是如此,方英也不是不识好歹,谈可以,但是,不能随便封个官,让兄弟们就缴械!”
“对,不能把咱们兄弟的身家性命交出去!”
秦承祖缓缓点点头:“可以,宋长史!”
“臣在!”
“你与黄方英,负责与朝廷特使谈判!”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一二章黑色的钢铁洪流(一更)
第二一二章黑色的钢铁洪流
“敢不从命!”
看着问题解决,秦承祖也大大的松了口气:“本帅的底线是,朝廷要单独设立一镇,像东江军一样,可以接受蓟辽督师指挥,但,朝廷必须给我们十万人马的编制,并且,要按十万人马的饷银予以拨付。”
宋献策想了想道:“若是朝廷答应下来,借刀杀人怎么办?”
黄方英不屑道:“哈哈,借刀,借谁的刀?建奴吗?”
“有可能!”
“崇祯小儿若是把沈阳封给圣公,圣公就在沈阳登基,俺老黄愿为大军前锋,为圣公夺下沈阳城!”
黄方英多次与后金军队交手,后金军队其实也是分三六九等,最精锐的白甲兵,这是个顶个的精锐,人人可以以十挡十。
而且弓马娴熟,悍不畏死,非常难缠。
旗丁满十五岁的时候要进行考核,合格者为步甲,优秀者为马甲,然后再依据战场上斩级多少擢升,斩首一百级可穿红甲,再从红甲中选取骑射双绝者为巴牙喇,即白甲兵。
白甲兵的数量非常稀少,可以说是千里挑一,那是非常夸张,百里挑一还是有可能的,一个牛录中也只有十几或者二十几人。
别看一百级斩首非常难做到,事实上,并不难。
这主要是,后金旗丁在计算军功的时候,连民夫也算上,只算首级,一旦攻破一地,基本就是满城屠尽,在天启四年之前,即使是八旗最精锐的两黄旗,白甲兵不过二百余人。
到了崇祯二年,就多达两千余人,如果按照正丁的增加,这一千多名白甲兵,需要砍杀明军至少十万人以上。
但是,天启四年,直到崇祯二年明军与后金根本就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战斗,这一千多名白甲怎么升上来的?
答案很简单,杀的不是军人,只是平民百姓。
当然,虽然是杀的百姓,不代表白甲兵不厉害,他们内穿锁子甲,外披铁甲,中间还有一层棉甲。这样的三层铠甲,根本不惧弓箭和刀劈,明军手中的武器能对他们造成伤害的几乎没有。
火枪,其实只有开一枪的机会。
但是,白甲兵数量只是少数,属于专门攻坚或破阵之用,轻易不会出动,其次是后金军队的披甲人,也就是普通的甲兵,基本上在三比一左右,着甲率比明军要高一些。
但是普通的甲兵,但是明军的甲士基本上都是将领的家丁兵,他们享受着较高的待遇,心中只有将领,将领一声令下,管你什么作战任务,他们只会听从将领的命令。
以原本东江军为例,如果没有白甲兵的后金军队,东江军用三倍的劣质装备,可以完胜他们,现在秦承祖麾下,披甲率高达五成半,一对一还真不怵披甲人。
为了对付后金的白甲兵,黄方英麾下组建了一只六百人的重斧部队,每个人披着板甲,扛着三尺余长的战斧,就算劈不开白甲兵的三层铠甲,也能砸死他们。
“我有大炮三百门,最多三天,皇太极有多远滚多远!”
火炮指挥使得意的笑道:“管他们什么白甲兵、红甲兵,在我的大炮面前,连屁都不是!”
宋献策听着众将领的交谈,隐隐明白过来,这些将领还真不是天高地厚,而是有可能真与后金建奴交过手。
那么秦承祖定然是出身边军,受到朝廷的不公平待遇,这才扯旗造反,怪不得可以轻易打败大明第一强军的关军宁。
“臣下明白了!”
宋献策猜测到了秦承祖等人的身份,对他更加有信心了。
“什么后金不满万,满万不可敌!”
这句话本来就是有水分,每次明军战败,都是稀里糊涂,如果没有人做妖,宋献策是不相信的。
宋献策本身就有功夫,因为他身材矮小,受人欺负,所以他的功夫其实不弱,任何小看他的人,都会在他手底下吃亏。
“虽然与朝廷可以谈判,但是……”秦承祖道:“咱们也不能大意!”
“秦正阳!”
“父帅!”
“把你的马军六营,全部放出去,监视周围,要连一只苍蝇都不要放过,切记千万不能让朝廷大军打着谈判的旗号,趁着灯下黑,摸到这里来!”
“是!”
秦承祖是想趁机亲自见见全旭,只有用这个办法,他才可以装成秦正阳的部曲骑兵,趁机走出灵泉寺。
秦承祖与众将领喝了一个多时辰的酒,这才尽兴而归。
宋献策也看出,众将领虽然反对秦承祖招安的意见,然而对他本人却没有意见。
众将领对秦承祖非常尊敬,也非常热情。
秦承祖在秦正阳的亲兵扶侍下,进入房间休息。
宋献策正准备离去,黄方英出声道:“宋长史!”
“黄将军!”
“别什么将军不将军的,叫我老黄!”
黄方英想搂住宋献策的肩膀,奈何宋献策实在太矮。
宋献策突然间感觉黄方英对他的热情有些过分。
很快,黄方英道出了真相。
“老陈……”
黄方英摇摇头:“喝大了,圣公他老人家太苦了,全家老小都被建奴杀了,最可怜的,还是我那小侄儿,当时连话都不说,一急就喜欢揪我的胡子……禽兽啊,他娘的,连这么小的孩子都不放过……”
宋献策更加迷惑不解:“黄将军您的意思是……”
“令姐……”
宋献策明白过来,黄方英是想撮合宋燕娘与秦承祖。
在黄方英眼中,宋燕娘简直就像画里的人儿一样,美不可言,而且出身不错,又不像其他士绅大户人家的女子,遇到他们不是寻死觅活,就是哭哭啼啼。
宋燕娘当初被俘虏的时候,虽然也很惊慌,却有大将之风,表面上非常镇静,而且她还识文断字,雍容华贵,简直就是秦承祖夫人的理想人选。
关键是,只要宋燕娘成了秦承祖的夫人,宋献策作为一肚子鬼点子的鬼才,才不会有二心,就像李世民与长孙无忌一样,郎舅二人,相扶相持。
“这……”
黄方英笑道:“亲上加亲,你以为呢?”
“此事……以后再说!”
宋献策不是不想这事,关键是他无法做主,宋燕娘的性子极为刚烈,说揍宋献策可不是说着玩的,而是真动手。
关键是,宋献策虽然功夫不错,还真打不过宋燕娘,他们两个是一个师傅教的,但是宋献策是侏儒症,智商正常,体力却宛如一个十岁的孩子。
宋献策与黄方英翌日一大早,就带着几百名骑兵,沿途不断的换马,速度非常快,虽然青州府城、县城,还在明朝官府的手中,乡野之间,早已变成了秦承祖麾下的天下,这也是全旭给他的既定策略。
这一路行来,最让宋献策感觉不可思议的是,这些百姓根本就不怕黄方英等人,看着黄方英等人,还有人拦路喊冤。
当然,这是并不是黄方英的职责,他只管军队,这属于法主或执法使的职责。
百姓与秦承祖麾下相处非常融洽,在秦承祖军队的支持下,山东人民也越来越勇敢,经常自动抱团与地主、士绅斗争。
抗税、抗租这是家常便饭。
搞得地主们吓得躲进城里,可以说,城池之内官府做主,城池之外,就是秦承祖的天下。
山东六府,虽然秦承祖没占一城一池,影响力却不容小视,投效秦承祖的人越来越多。
宋献策感叹:“圣公天命所归!”
“这是自然!”
黄方英的亲兵笑道:“我们的刀枪、大炮、甲胄,都是全大仙所赐,全大仙说了,这个世道已经黑白颠倒,早就没有任何天理、公平可言,老天已经瞎了眼!天道不公,我们用自己手里的刀,替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宋献策灵机一动,明朝五德尚火,所以明朝军队以鸳鸯战袄,军队以红色为戎装颜色,明军过去,一片火红。
水能灭火?
秦承祖应该属水德,水德尚黑,现在军队的服饰五花八门,那应该改。
就连全旭也不知道,宋献策灵机一动,弄出了一个黑旗军!
“黄将军,我有一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宋长兄但说无妨!”
“咱们各军各营,颜色五花八门,比起明军制式装备,气势上弱了三分,不如……咱们换装!”
“换装谈何容易?”
“难确实是困难,但是,先换这三四百人,应该不难!”
“行,看看老耿那里有没有足够的布帛!”
骁勇营,驻扎就距离陈楼镇莫约六十里的翠云峰,由于耿云庆四处出击,一直在蚕食青州府的各县,他虽然只有五百来人的部曲,可是寨子里却有将近两千人。
刚刚陈善思那里发了一笔小财,山寨里的妇女一起动手,连夜给黄方英等人换了一身黑衣黑裤黑色披风,就连铠甲也涂成了黑色。
战旗的颜色也是黑色三角旗,上书一个斗大的“秦”字,经过整体换装,黄方英麾下的众人气势大变。
沿途到处都是秦承祖各营各寨的人,早已准备的马匹,随时更换,黄方英和宋献策等人仅仅用一天的功夫,就抵达了陈楼镇。
“得得得……”
马蹄声响起,全旭急忙升起无人机。
距离陈楼镇南方五六里的地方,出现一支三四百人的黑骑,如同一股黑色的洪流,气势汹汹而来。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一三章老子这下可以无敌了(二更)
第二一三章老子这下可以无敌了
黑色的战旗,黑色的战马,黑色的铠甲,黑色的靴子,从头到脚的黑色,非常据有视觉的冲击力。
“好威猛的军队,恐怕比关宁军还要强!”
三娘看着无人机传回的画面。
“比关宁军强这是肯定的,毕竟关宁军可是在他们手中吃了大亏!”
全旭没有想到的是,秦承祖的手段还是很不错的。
这些骑兵虽然不像全家军用后世军纪训练出来的家丁兵一样,整齐抬腿或落脚,不过他们每排四骑,并行在官道上,每一排的四名骑兵,前后距离就像尺子量过一样。
奔弛过程中,骑兵与骑兵之间,整齐划一,丝毫不乱。
正所谓窥知一斑而知全豹,从这些人的统一服装,统一行动,统一信号,就是普通明军强得太多了。
幸亏自己提议招降秦承祖,如若不弱,真打起来,弄不好孙承宗还会晚节不保。
这样的军队可不像明军乌合之众可以相抗的,关键是他们的装备在全旭的加强下,比正规明军还要好。
“全兄,他们来了!”
全旭给三娘使了一个眼色,他走出门口:“我已经听出来了!”
全旭与茅元仪来到客栈的门口,望着长街上出现的黑色骑兵们,也许是为了耀武扬威,黄方英纵马速度急速,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
此时茅元仪麾下的护卫,以及全旭身边的护卫们都沉默着,缓缓挽弓引箭。
黄方英直接大门口,这才停止住战马,三四百骑也同时停顿,整个场面瞬间安静下来。
黄方英望着宋献策道:“宋长史,你怎么看?”
“此子绝非善男信女啊!”
宋献策提议下马扬威,就是利用骑兵的威势,给全旭来一个下马威,只不过,下马威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
黄方英苦笑道:“不是善男信女也就罢了,可关键是,全先生的胆识过人!”
如果是普通秀才或举人,他们除了写写诗词文章,哪里见过这等威势,不站在骑兵的对面永远无法体会到骑兵的威势,别说是一个读书人,就算是成军两三年的老兵,面对冲锋的骑兵,能站住都算勇敢。
读书人不被吓哭,也得会吓尿。
可是,全旭脸上却挂着淡淡的微笑,一脸轻松。
全旭虽然不是军人,这种震撼的场面他还真见过,他可是参加过2015大阅兵的群众之一,全旭的前老板与导演组关系不错,获得了十几张邀请函,真正的高层对这种兴趣不大,最终落到了全旭头上。
尽管黄方英的这几百兵骑兵气势不错,仅仅是不错而已,与解放军的阅兵方阵相比,简直就是婴儿与成年人的差距。
当然,黄方英虽然谈不上认识全旭,却见过全旭。
宋献策看着黄方英脸上的表情,疑惑的道:“黄将军认识全旭?”
“见过!”
他当然见过,而且不是一次两次,跟着全旭从皮岛来到登州的时候,他可是经常见过全旭,不过他的身份低微,跟全旭说不上话。
“全先生!”
“你是……”
此时,就连茅元仪也感觉有些不可思议,不过看着全旭的神情,似乎真不认识黄方英。
黄方英道:“我乃圣公麾下前锋指挥使黄方英!这位是圣公长史宋献策!”
“见过全公子!”
“宋献……策?宋康年?”
全旭在看到宋献策的时候就隐隐有所怀疑,牛金星如果不自报家门,绝对没有人可以把他联系在一起,他的长相颇为英俊,仪表堂堂,可是宋献策不同,这货身材就像一个十来岁的小孩,体重也就五六十斤的样子。
骑在马上,如果没有人抱他,他绝对上不去。
然而,全旭其实猜错了,宋献策虽然身材矮小,反应却非常敏捷,不仅仅灵活地翻身下马,也可以轻易一跃上马。
全旭倒没有直接与黄方英开始谈判,也是准备凉凉他:“看着黄将军远来疲惫,你们先歇歇,回头咱们再谈!”
“也好!”
黄方英带着他的人马,直接进入对面的陈善思府邸,陈善思的府邸基本上没有受到什么破坏,还没有来得及休息,宋献策问道:“黄将军,似乎与全公子关系不一般?”
“是,这位全公子,不仅仅与我,而且与圣公有恩,无论谈判结果如何,都不能伤他性命,对他不利,其实,我也知道,大家都圣公想要议和,非常不满,你难道就没有想过,一旦条件不利,就杀掉全公子,破坏和谈?”
宋献策没有丝毫尴尬,坦诚的承认:“不错,确实是有这个计划,虽然圣公想着在移镇关外,自成一军,只要崇祯小儿不傻,这个条件他不会答应,也就是说,咱们过来议和,其实议不出什么结果!”
“没有结果,那我来做什么?”
宋献策笑道:“我不太清楚,或许圣公也是在考虑!”
宋献策其实想得更多,他认为秦承祖只是在试探,试探众将军的反应,有没有可能会被朝廷招安。
不出意外,这只是一次试探,也是神来之笔。
试探麾下的将领是什么立场,虽然结果让秦承祖放心,大家表现得非常强烈,都是希望不接受招安,跟朝廷干到底。
可能,是秦承祖没有达到预期目的,他又开始试探,在他的干扰下,能不能左右麾下将领的意见。
结果,同样达到了目的。
不过,秦承祖提出的招安条件,根本就不是朝廷可以做到的,哪怕到了崇祯山穷水尽,招安张献忠,张献忠也被周围大军看着,动弹不得。
如果不是明军在后期警惕性大降,也因为张献忠实力大增,他跳不出当时的包围圈,那是一个绝地。
“可能是咱们的粮草不足,圣公担心旷日持久,这场仗增加非常多的变数!”
“确实是如此,咱们的人每天都在增加,上个月才五六万人,现在已经突破了八万人,如果到了年底,突破十万人不成问题,哪怕是有一座粮食山,也会被吃空!”
黄方英突然想起道:“我想到了,可能是圣公在等一个恰当的时机!”
“哦?什么时机?”
“陕西那边高大当家带着十几家都在造反,朝廷大军好像战事不利,陕西军和甘肃军一旦打不过他们那些一伙人,肯定会调边军……”
宋献策笑道:“圣公让我们过来演戏,我们就好好演,陪全公子完完就是了!”
……
何记客栈中庭的亭子里,茅元仪、邱宁远、沈良材也是一脸凝重,特别是他们看到了秦承祖的部曲。
茅元仪感叹道:“关宁军败得不冤,他们的装备比关宁军还要好,人人披着铁甲,战马膘肥体壮,训练有素!”
“边军太穷,恐怕京营过来才能对付他们!”
“京营?”
全旭冷笑道:“宁远有所不知,京营与卫所一样,早已不堪一战,他们的装备虽然不错,只能充充门面,根本就打不了仗!”
“恐怕这次不好谈!”
“是啊,不好谈!”
全旭也在考虑,他是不是想当然了?
秦承祖是不是有自立的心思?
就在全旭浮想联翩的时候,屋里传来轻轻的敲击声,如果不注意听,还以为是窗户发出的声音。
全旭却知道这是三娘正在通过无人机,监视着周围,一定是有了新的情况。
“暂时先不考虑这些,休息休息,等到晚上,再看他们如何狮子大开口!”
全旭转身返回屋里。
三娘道:“相公,你看,这里又有人过来了!”
通过无人机及时画面,可以看到,在陈楼镇西南方向,一条乡间泥土路上,过来十几名衣衫破烂的民夫。
与普通民夫明显不同的是,这些人强壮的不像话,虽然破破烂烂的衣服,却肌肉凸起,步伐矫健,显得非常强壮,他们身上还带着扁担,锄头。
“降低,拉近画面,放大!”
随着三娘熟练的操作着,全旭终于看清,为首的男子正是秦承祖。
秦承祖来了,全旭也没有大意,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追求,而不是因为全旭支持过他,就可以左右他的意志,恩将仇报的例子不少。
全旭不怕被吞掉一些物资,这些东西对于全旭来说,可有可无,无伤大雅,关键是他的安全。
自己可以不可以在有人注视的情况下穿越时空离开,然而在封闭的房间内却可以,这个房间可以是巨大的仓库,也可以是宽大的办公室,甚至是狭窄的厕所隔间里。
能否?
用一件宽大的衣服遮挡住对方的视线?
就像那些凭空消息的魔术师一样?
全旭望着三娘道:“三娘!”
他从床上拿起一个斗篷,披在自己身上,扬起胳膊,微微抬起,将自己头、脸、挡在斗篷里。
“嗯,相公怎么了?”
“看着我!”
三娘感觉有些莫名奇妙,不知道全旭要做什么,她条件反射的点点头:“好!”
三娘只感觉自己的眼一花,那件斗篷就缓缓落了下来,而斗篷里的全旭早已不知去向。
三娘早已知道全旭的超能力,并没有惊慌。
后世的体育工厂仓库里,全旭望着周围满满当当的货物,兴奋的大笑起来:“老子这下可以无敌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一四章神秘组织浮出水面(三更)
第二一四章神秘组织浮出水面
全旭在明末这个牛人倍出的时代,属于自保都困难的战五渣,真打起来,三娘都可以轻易制服他。
随着与茅元仪交往的深入,他对茅元仪已经没有办法形容了,这货的涉猎之广,让全旭都感觉汗颜。
没错,茅元仪懂兵事、军事、天文、地理、财货、算术,文学,匠造、农学,养殖,甚至连全旭压根不懂的母猪接生,茅元仪都会。
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茅元仪的功夫很高,臂力惊人,他能挽两石强弓,双臂拉力可以达到三百多斤,哪怕经常跑健身房健身的大块头,要想达到这种力量都非常困难。
人无害人之心,可虎有伤人之意,全旭最担心的就是他的自保,虽然有一支九二式半自动手枪,可是臭到极点的枪法,实在难以给全旭带来安全感。
有人会说,发展军队。
但是,哪个人喜欢动不动带着几百上千人出去?跟着那么多人,还有屁的隐私可言?
更何况,现在才是崇祯二年,全旭除非现在就扯旗造反,否则他根本就没有办法带几万军队。
遇到危险,可以跑到后世,这是全旭最大的依仗。
他以前做过很多次的试验,坐在马车里,他也可以穿越到后世,但是回来的时候,地标却不在马车里,而是当时离开的固定位置,船上也是一样,如果从船上离开,再次返回,他就会落在海里。
现在他用一件斗篷,只要挡住对方的视线,看不到他的身体和人,哪怕能看到布后面的人形,也一样可以穿越到后世。
“无敌!”
肯定是吹牛的说法,至少遇到危险的时候,他就可以趁机跑掉,反正他每一次离开,都会在仓库、住所或一些全旭自认为比较安全的地方。
全旭在后世没有停留,带着两架重型喷洒农药的无人机,以及四桶二百升装的汽油,全旭回到了明末的何记客栈。
此时,全旭出现在三娘身后,几乎贴着她的身体。
陡然出现的全旭,反而把三娘吓了一跳:“相……相公,你……怎么突然走了?”
“没事,就是在试验一下,我能不能离开!”
望着三娘手中的斗篷,全旭感觉还是有些不可思议,他又试验了几下,非常遗憾,全旭做到瞬间越穿,只能在两秒至三秒的时间之后,无法瞬移,也就是无法在他看到有人开枪射击的同时,马上离开。
全旭找了一根绳子递给三娘:“三娘你把我绑起来!”
“绑起来?”
三娘有些难以置信:“你……这是……”
“别废话,把我绑起来,对绑在这个柱子上!”
三娘无奈之下,只好按照全旭的意思,将全旭绑在柱子上。
“绳子太松了,绑紧一些!”
“好了吗?”
“再紧一些!”
“嘶……你要勒死我啊!”
“对不起,对不起!”
“行了,拿着那件斗篷过来,盖在我身上!”
三娘拿着斗篷,给全旭盖上。几息之后,三娘的眼前一花,柱子上的绳子就落在了地上,屋里也没有了全旭的身影。
“相公,相公!”
三娘正准备说话,她就听到了全旭的呼吸声,她急忙转身,正就看着全旭笑眯眯的站在她的身后。
三娘迟疑了一下,缓缓问道:“相公,你怎么突然……”
全旭没有隐瞒三娘,直接坦诚的道:“我就是看看能不能随时回去,这样以来,一旦遇到危险,我就可以随时回去!”
“那你需要用布盖着你?”
“是啊,一旦这样,我就可以回去,有人看着,我就无法回去!”
三娘拿着这件斗篷,翻来覆去查看着,只是普普通通的斗篷,她心甚是奇怪,要说全旭是神仙吧,他偏偏有心跳,不像鬼一样,怕阳光,和真正的人一样受伤会流血,也有温度,关键是他还喜欢搂着自己睡觉。
可是他却偏偏可以凭空消失。
全旭仿佛想到了什么:“对了,再试一次,你这样,等我离开之后,拿盆水过来,放在我离开的地方!”
“好!”
全旭举起斗篷,返回后世,正准备想返回去,他的手机却响了起来。
全旭看了看手机来电,来电显示是洪海洋,全旭顺手接通电话:“洪哥!”
“全董,签证办好了,机票也订好了,后天上午十点从首都国际机场出发,先到意大利,转到阿尔巴尼亚!”
“好了,我知道了,后天准时到!”
全旭叹了口气:“看样子,计划又要提前了!”
回到明末,扑通一声,全旭双脚落在水盆里。
“相公!”
全旭苦笑,幸亏他用了一盆代替,没有按照原来想的那样,放一把火。
看来,他还需要注意,如果在一间屋子里穿越,对方为了泄愤,放了一把火,他还一样有危险。
“给我换双鞋!”
“全爷!”
门外传来了沈良材的声音。
“什么事?”
“有人求见!”
全旭打开门,门口居然站着秦承祖与秦正阳两个人,一身破旧的短衫,看着去有些疲惫。
“进来吧!”
全旭望着沈良材:“盯着门口,不要让人靠近!”
“是!”
秦承祖与秦正阳进行屋内。
全旭一脸惊讶:“你怎么这个时候来了?”
“全爷,有件事非常奇怪!”
“什么奇怪!”
“就在昨天夜里,有人带着一批物资,说要跟我做一笔生意!”
“这不是很正常吗?”
秦承祖从怀中掏出一张纸,放在桌子上这是物资清单。
全旭匆匆扫了一眼,只见上面写着:“火药一万斤,雁翎刀三千五百柄,长矛六千支,铠甲两千副,火铳一千两百支,盾牌一千两百面,弓五百张,弩一千具,粮食六千石!”
全旭笑道:“东西还不少,要价应该不低吧?”
明朝叛军中,受某些势力支持这属于正常现象,山东军队已经烂透了,有人铤而走险,向秦承祖卖武器装备也不算奇怪。
“不,不,非常便宜,这些东西,总共开价一万两银子!”
“这怎么可能?”
全旭非常清楚这些装备的成本价,都不止一万两,哪怕十万两银子也买不了这么多。
“他们想做什么?”
“替他们办两件事,杀了全爷这支招安使团,然后攻下青州府!”
全旭马上就想到了明末的那双黑手。
因为他是后世之人,非常清楚,这个时候,后金已经开始了行动,两个月甚至三个月,后金就会主动向大明发起进攻,然后威胁京师。
在这个时候,最希望拖住孙承宗麾下援军的人,就是明末的搅动朝局的幕后黑手,他们在帮助后金拖住孙承宗这支大明最大的机动战略部队。
一旦孙承宗率领十数万边军深陷山东这个战争的泥潭里,再想抽身已经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到时候,京师周围空虚,后金军队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全旭望着秦承祖道:“你怎么想?”
“全凭全爷吩咐!”
全旭思考起来,现在该怎么办呢?
提前逃跑?
固然他可以逃出去,可是却会惊动这个幕后黑手,这是必然的。
秦正阳道:“全爷,要不要我把那个送信的人抓起来……”
“没用!”
“没用?”
秦承祖笑道:“送信的不过是一个小喽喽,肯定什么也不知道,就算严刑拷打,在他嘴里什么也得不到!”
全旭点点头:“你可以答应他们!”
“答应他们?”
“没错!”
“告诉他们先给东西,咱们办事,否则,你不会听他们的!”
秦承祖恍然大悟。
“三娘!”
“相公!”
“你跟着秦承祖去一趟,把那个信使盯死,看看他到底跟何人接触!”
全旭的目光落的那个装着无人机的箱子上面。
三娘很快就明白过来。
“好的!”
全旭望着秦承祖道:“建奴动了,这个时候,我希望你不要和朝廷大军发生冲突,如果对方真把这批装备送过来,你就拿着,送上们的肉该吃就吃!”
“可是……真按他们所说……”
“肯定不能被他们牵着鼻子走!”
全旭叹了口气:“不过,我们可以联手演一场大戏。”
“请全爷示下!”
全旭问道:“你对拿下青州府有多大把握?”
“不敢说十成,至少有五六成的把握,可以兵不血刃!”
“非常好,你回去集结好军队,等对方送来装备,把青州府也拿下来,再与朝廷谈判!”
全旭苦笑道:“这次朝廷毫无谈判的诚意,只许了一个参将,五千部队的编制,某些人还没有认清形势!”
秦承祖沉默不语。
秦正阳愤愤道:“太瞧不起人了吧,父帅想要拿下山东易如反掌!”
“打起来,苦的还是百姓,咱们的目的,还是为了让百姓过上好日子,人都死了,还过什么好日子!”
秦承祖拱手道:“全爷的意思,我明白了!”
“注意安全,非必要,不要轻易离开部队,他们那些人最擅长的就是阴谋诡计,手段无非是一手封官许愿,一手金钱美女,别看俗气,却无往不利!”
全旭望着三娘道:“路上小心,注意安全”!
“相公放心!”
三娘背起无人机的箱子,跟着秦承祖、秦正阳离开了房间。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一五章都在撬大明的墙角(一更)
第二一五章都在撬大明的墙角
正如全旭所料,黄方英与宋献策的要求,并不算复杂,单独设立一镇,实授总兵衔,部队编织十万人马。
茅元仪听到对方的要求,气得想要拿刀砍了黄方英。
这是招安投降吗?这算城下之盟了吧!
黄方英的让步方面在部队编制,其实全旭也明白,秦承祖此时连老弱病残,妇孺都算上,也没有十万人,这个就是漫天叫价,只能全旭落地还钱。
第一次会谈,在非常激烈的争吵中不欢而散。
直到黄方英和宋献策离开,茅元仪依旧郁气如潮。
“止生,别息怒!”
“息怒,怎么息怒,你看看他们,摆明了就没有接受招安的样子,看来,你想错了,只能打了!”
全旭悠悠的笑道:“止生,你熟知兵事,懂装备,你难道就没有发现问题吗?”
“什么问题?”
“秦承祖自造反以来,异常顺利,先败山东军,后败关宁军,他们能缴获山东军与关宁军的装备,不足为奇,你看看他们的装备制式,是关宁军的吗?”
茅元仪恍然大悟:“不是,他们的骑矛比关宁军更长,铠甲似乎更重,制式也不一样……”
说到这里,茅元仪的脸上变得有些难看:“你是说……”
“这是明摆着的事情,有人在暗中支持他!”
虽然说全旭在暗中支持秦承祖,反而无人知晓,因为全旭从来没有明面上从自己的庄园中调运任何粮食、装备送给秦承祖,直接接触的人,也就是他和三娘二人。
三娘不出卖全旭,就没有人知道。
“是谁在暗中支持他?”
“这个不好说!”
全旭叹了口气道:“你看,孙督师复起以来,就待在登州,已经有三个多月了吧?孙督师应该有他的计划,如今却被拖在这个泥潭里,动弹不得,那孙督师的计划……”
越是聪明的人,越容易陷入自己的牛角尖里。
茅元仪比全旭更了解孙承宗,也清楚知道他的计划,他在复起之后,还是想着灭掉建奴,成不世之功。
可是现在,秦承祖明显有人在支持他铠甲和兵刃,当然肯定有粮草,否则秦承祖麾下的部曲,早已坚持不下去了。
全旭笑道:“你知道他们是谁吧?”
茅元仪没有说话,他的目光落在邱宁远、沈良材身上。
“守住这里,三十步之内,任何人严禁靠近!”
“是!”
全旭与茅元仪进入他的内院房间,这是一座独立的院子,面积不大,五间而已,主屋独立,也就意味着可以杜绝隔墙有耳。
茅元仪苦笑道:“我是知道一些!”
“是东林党?”
茅元仪摇摇头道:“不是,是华阳社,不过,东林党里有很多是他们的人,不仅仅是东林党、阉党、秦党、楚党、都有他们的人,他们的人很多,几乎可以说是无孔不入,我曾以为全兄短短时间,迅速崛起,富甲一方,也是他们的人,看来,全兄还真不是!”
全旭内心里却震撼异常:“华阳社?我怎么没有听过这个名字,而且没有看过任何关于华阳社的资料?”
茅元仪看了一眼全旭:“你没有中举,还接触不到!”
“那你怎么能接触到?”
茅元仪得意的笑道:“我在天启元年出书《武备志》,名扬天下,他们自然会找上我,这并不奇怪,以全兄善财之名,很快他们也会找上全兄!”
“找上我?”
“很有可能,当然,找上全兄也不是什么好事!”
茅元仪叹了口气道:“按照他们的行事风格,他们会先把全兄逼上绝路,然后再施以援手,你就会成为他们的人,按照他们的批示办事,做官就会扶摇直上,经商就会富甲天下!”
华阳社成立的年代,茅元仪并不知道,上面的大佬是谁?他也不知道。
只知道这个华阳社的能量非常大,听他们的话,替他们办事,马上可以升官发财。
茅元仪当然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对于不识好歹的茅元仪,对方很快就开始敲打,起初,他不相信。
与明末几乎九成九的官员不一样,茅元仪自己不贪赃枉法,也没有一堆把柄,然而,对方威胁之后,他当时的翰林待诏这个官职就被罢免了。
罢免原因非常可笑,遗失重要文牍,泄露禁中机密,随即他也被削籍,贬为庶民。
对他动手的时候,他还以为是孙承宗被排挤打压,丢官去职,他只是殃及鱼池。然而,直到崇祯元年,他趁着魏忠贤死了,阉党势力大弱,再次进京,向崇祯逞上《武备志》,以图受到重用。
时任吏部尚书、后来的兵部尚书王在晋中伤他,绝了他仕途之路,茅元仪又被赶出京,在离开京城的时候,他又接到了华阳社的警告。
这个时候,茅元仪这才发现华阳社的能量居然如此惊人,虽然他曾担任过孙承宗的幕僚,也当过兵部右侍郎、辽东经略使杨镐的幕僚,哪怕杨镐被问罪,也牵扯不到他,他的地位太低,只是不入流的角色。
按照官场传统,对付一个小小的他,根本就用不着二品大员亲自上阵,直接动手,唯一的可能是,为了彰显华阳社的能量。
全旭暗暗奇怪:“你怎会断定,扶持秦承祖的人就是他们?”
“何止秦承祖,当年的奢安之乱,背后也有他们的影子,这个华阳社势力遍布大明两京十三省,他们也非是推翻朝廷,而是为了谋利!”
“谋利?”
“对,与秦承祖联合的白莲教,也是他们扶持的,他们每扰乱一地,士绅大户、豪门地主、都会一扫而空,人会被杀死,粮食也会被吃掉,可金银,既不能吃,也不能喝,火烧不毁,这些金银财宝,都不会飞,最终结果,仅仅统计,不下一千五百万两的银子不翼而飞!”
“这么多?”
全旭心中掀起滔天巨浪,他只得到一部分,当然,其实只是六城所得,大部分银子和铜钱,都被秦承祖赏赐给了麾下将士。
“一群乌合之众,能有多少战斗力?山东都指挥使司虽然糜烂,两三万人马还有,对于区区一伙贼寇,难道不应该一战而下?”
茅元仪道:“陕西境内,自四月间开始爆发叛乱,什么王左挂、飞山虎、大红狼,洛川王虎、黑煞神,延川王和尚,甘肃庆阳韩朝宰、武都周大旺等十几伙,挟裹不下十数万人,三边总督杨鹤,统领陕西、甘肃、宁夏三地军队,不到两个月,众匪徒被击杀大半,余者皆溃!”
全旭暗暗明白过来:“可是,这也说不通啊,关宁军怎么会如此不堪一击,损失过万?”
“辽东将门本身就是一个筛子,早已被华阳社渗透了,想让一支军队打胜仗不容易,可是要他们打败仗太容易了,切断粮草,制造将士不和,该冲的时候不冲,不该退的时候一退,关宁军不崩溃才怪!”
茅元仪说得似乎非常有道理,可是,事实根本就不是他想象的那样。
茅元仪愤愤道:“这样的事情,他们干过可不止一件了,当年萨尔浒之战,杜太师(杜松)身经百战,战无不胜,麾下将校无一不是悍勇之辈,原定计划,三路大军同时进击,结果,辎重出了问题?”
“我记得萨尔浒之战,前后打了四天,就算没有粮食了,坚持四天也不至于全军崩溃!”
“哼!”
“他们在火药上作了手脚,杜太师麾下的火药,用半个月不成问题,结果,只有一天的使用量正常,其他火药受潮,麾下火铳和火炮,全成了摆设!”
全旭这才想起来,茅元仪是杨镐的幕僚,萨尔浒之战的详细情况他可以接到第一手的资料。
全旭惊出了一身冷汗,这个华阳社对付毛文龙其实也是一样的办法,先断粮草,然后让袁崇焕杀了毛文龙,毛文龙死后,无论是刘兴祚、毛承禄、包括耿仲明、孔有德等人,谁也无法接替毛文龙,统统东江镇。
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威信,黄龙在朝廷命令下担任东江镇总兵,结果将帅不和。
无论怎么样,铲除东江镇,给皇太极松绑,让他可以放心的入侵京师,随着皇太极在京师抢了七个多月,这下所得财物其丰,不仅仅是钱财,还有大量的工匠、以及优秀的人才。
全旭望着茅元仪道:“你是说,孙督师一直都知道有人在支持秦承祖?”
“肯定知道啊!”
全旭哭丧脸道:“我岂不是一个哗众取宠的小丑?”
“也不能这么说,万一要是成功了呢?”
茅元仪其实也曾怀疑全旭是华阳社的人,毕竟,他的理财能力是非常不错的,而且崛起的太快。
可是,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和了解,茅元仪知道全旭根本就不知道这个组织。
而这个组织就是在不停地撬大明的墙角。
而全旭一举一动,都是与这个组织对着干的。
当然,这只是茅元仪的想法。
表面上看,全旭是大明的忠臣,实际上也在撬大明的墙角。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一六章狗咬狗一嘴毛(二更)
第二一六章狗咬狗一嘴毛
“华阳社究竟是有什么人组织的?他们的领导人是谁?”
全旭不怕一个强大的神秘组织,哪怕这个组织再怎么强大,说句不好听的话,他如果想要崇祯的命,崇祯其实躲不掉。
就像对付张溥一样,张溥和吴昌时等人都死了。
谁也没有想到是全旭动的手,因为二人没有见过面,也没有仇怨,全旭提前动手,根本就没有给张溥耍嘴皮子的机会。
“我不知道,到底谁是领导人!”
茅元仪哭笑道:“我对他们的了解非常有限,只知道,加入华阳社,必须按照他们的命令,完成一项任务,完成任务,就是成为他们外围成员。完成华阳社的第二项任务,才会成为真正成员,同时获得一张船票。”
“船票?”
“是!”
茅元仪掏出一张铜制的牌,这面牌子如同一只小型的船,也像影视剧里那种银元宝俯视图。
其他没有任何图案,不过在底部有着奇怪的花纹,以及酉午戍亥四个字。
“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
“他们给我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让我救活一盆快要枯萎的兰花!”
茅元仪苦笑道:“我也是太贪心了,那一盆兰花的酬劳是一百两银子,我本来没有把握,就小心翼翼的更换了花盆里的泥土,重新浇水,那盆花慢慢就活了过来,然后,我拿到了一百两银子,筹到了足够的钱,出版《武备志》,后来,他们再次找到我,给我发布第二个任务,只要我再接受这个任务,只要完成,他就给这张船票!”
“你参加了?”
“参加了,我没有理由拒绝啊!”茅元仪苦笑道:“给辽东巡抚高镐做幕僚,这事对我百利而无一害,我为什么要拒绝?”
“你上船了吗?”
“没有!”
“如果上船了,他们不会允许我活着!”
茅元仪自嘲的笑了笑道:“不怕全兄笑话,我也想当官,给我家夫人挣一个诰命,能给堂堂巡抚做幕僚,对于我这个没有功名的人来说道,何乐而不为?”
全旭仿佛想到了:“你拒绝了第三次任务?”
“对!”
“华阳社只要完成一次任务,就会获得一张船票,这样的船票,可以向他们购买任何东西!”
“任何东西?包括官职?”
“对,不仅仅是官职,还有银子、府邸、美女,一切一切,都有明码标价,我当初接到第三个任务,就是劝说孙督师撤兵!”
“如果你完成了这个任务,两张船票,你还能获得什么?”
“会有很多,可以换五万两银子,江南四千亩上好水田,或者六品文官的职位或从五品官职,当然,还有游击、指挥使这样的武职!”
茅元仪脸上有些玩味的笑容:“我给直接拒绝了!当时,他们告诉我,我会后悔的,我没信!”
全旭隐隐约约明白了过来,这样的组织,似乎与后世一个延续了几千年的组织非常像,准确的说,这是一个类似于共济会的组织。
虽然不是宗教,但源自某种理念或追求,这个组织的成员非常庞杂,有专门技术人员,也有精英阶层,也有豪门门阀,也有商贾。
用后世的话说,这其实是一个非常有逼格的会所,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社交平台,他们不限出身,东林党、阉党、秦党、楚党、甚至没有党派一样可以加入。
虽然说,华阳社未必是多么神秘,只是门槛有点高,不是获得功名,或有独特技术的高等人才,进不了他们的眼,也无法进入。
“袁崇焕是这个华阳社的人吗?”
茅元仪摇摇头:“不知道,或许是,或许不是,我只是没有上过船,因为上过船,就不允许退下来,终生保持华阳社的秘密,不得背叛!”
全旭隐隐猜测,袁崇焕应该是这个华阳社的成员。
因为他之前升官升得太快,太不正常了。
袁崇焕不是官宦家庭,他的父亲只是一个木材商人,发家致富之后,供养袁崇焕读书,他没有后台,却可以在短短五年之内,从一个兵部知事,升为正二品封疆大吏。
这简直是官场上的奇迹。
袁崇焕能从广东考上进士,这个难度不亚于后世广东考上清华北大,清华北大或许有书呆子,但是绝对没有傻子。
偏偏在当上了蓟辽督师之后,昏招跌出,如果说袁崇焕只是出自想要掌握东江镇,根本就没有必要杀掉毛文东,他的能量可以轻易调走毛文东,满桂不和,他可以调走。
毛文东敢不听他的也可以调走,也可以控制在手中,那样以来,东江镇上上下下的士兵,为了毛文龙的性命,也不会不听袁崇焕的指挥。
更何况,逼走林丹汗,更是昏招中的昏招?
就像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他不是不懂,只是不想做而已。
这样的结社组织,就算不颠覆朝廷,其成员蕴含的内量也非常庞大,可能是领导层的决策失误,像茅元仪这样的人才,如果利用好了,不亚于数万人马。
但是,偏偏让他去当说客,还是真是……
全旭对这个华阳社的了解太少,只寄托于三娘身上,看看她能不能利用无人机,顺藤摸瓜,找到蛛丝马迹。
华阳社对于明朝的控制,手段忽高忽低,这让全旭感觉奇怪,难道是华阳社也经历了权力之变?
就像天启六年,发生了天启大爆炸,全旭心中一动,望着茅元仪:“我记得天启六年,你似乎在京师?”
“不错,我正在京师!”
茅元仪反应过来:“你是想问王恭厂爆炸吧?”
“正是”
天启六年五月初六日巳时(1626&sp;年5&sp;月&sp;30&sp;日上午9&sp;时),位于北京城西南隅的王恭厂火药库附近区域,发生了一场离奇的大爆炸。
这次爆炸范围半径大约750米,面积达到223平方公里,共造成约2万余人死伤。这次爆炸原因不明、现象奇特、灾祸巨大,是“古今未有之变”。
该事件其成因至今仍然困扰着历史学家和科学家,与3600多年前发生在古印度的“死丘事件”、1908年&sp;6月30日发生在俄罗斯西伯利亚的“通古斯大爆炸”并称为世界三大自然之谜。
事实上,真是不解之迷吗?
其实,纯属扯蛋,火药库爆炸,哪怕是京师火药库爆炸,实际上也不是什么罕见的事。万历二十一年、万历三十三年、崇祯二年、三年、七年京师都有火药库爆炸。
崇祯十一年四月、六月、八月,新火药局和安民厂(王恭厂爆炸之后换了个马甲,挪了个位置,叫安民厂)分别又爆炸,这回连西直门城墙都炸崩了。
那么,好端端的火药厂,为什么会炸呢?
大明玩火药也不是一天两天,偏偏到了崇祯和天启的时候,工部火药局就接连爆炸?如果说没有人为的因素,可能吗?
似乎,细作放火点燃王恭厂有些站不住脚。吏科都给事中杨所修等、掌道御史王业浩等各合词:“上慰,疑有奸细私焚火药,乞敕严防密稽!”
那么反过头来看着,王恭厂爆炸造成了什么后果。
两万余人死伤,
《酌中志》记载天启六年五月初六辰时,王恭厂之变,皇极殿最高危之处一木先陨,乾清宫大殿皇驾所居之东暖阁,将窗格扇震落二处,打伤内官二人。皇贵妃任娘娘所居之室器物陨落,任娘娘于天启五年十月初一日所生皇第三子,于是日受惊后遂薨逝。
最重要的问题,王恭厂这一下虽然没有直接干掉天启帝,却把他的唯一个继承人给干掉了。
如果朱慈炅不死,哪怕他只是一个奶娃娃,也轮不到崇祯当皇帝,只要崇祯不当皇帝,魏忠贤的地位就不会动摇,因为朱慈炅是合法继承人,谁也动摇不了。
一旦天启死后,朱慈炅就是雷打不动继承人,崇祯没有机会。
茅元仪摇摇头道:“我也感觉奇怪,当时王恭厂存放的火药大约在三万斤左右,似乎没有这么大的威力!”
全旭顿时无语了。
茅元仪是不懂数学,一克黑火药燃烧可产生750至850焦耳的能量,一克产生的能量是4184焦耳。
明制三万斤,就相当于后世的三万五千六百四十斤,约合1782吨,差不多相当于三点二吨,直观来说,就相当于把三百二十吨物体炸飞四点二公里。
如果真有一个懂火药能量计算的人,是可以推算出王恭厂爆炸,是可以波及皇宫的,因为皇宫到内城的。
明朝皇宫周长六里一十六步,南北长960米,东西宽760米,面积072平方千米,内城南北长275千米,东西宽25千米,面积687平方千米。王恭厂就在西便门内,从西便到东便门才两千五百米。
虽然无法确定王恭厂的具体位置距离皇宫有多远,可以推算,绝对在四百到八百米之内,一旦爆炸,会对皇宫产生一定的影响。
茅元仪摇摇头道:“应该不会是他们,他们这么做没有任何意义,内城居住的可都是达官贵人!”
“呵呵!”
全旭笑了笑道:“或许他们是狗咬狗一嘴毛呢?”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一七章完了亏大了(三更)
第二一七章完了亏大了
按照茅元仪的说法,全旭在明末依靠商贾,迅速发家致富,应该很快就进入了对方的视野。
搞不好,对方已经开始对其进行考察。
如果真是这样,全旭不介意顺藤摸瓜,找到这个华阳社的核心,给他们来一个一锅端。
没有人不怕死。
按照这些孙子的所做所为,把他们枪毙一百次,那都是轻的。
最为关键是的,只要吞了他们,全旭就可以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
全旭躺在床上,发现没有三娘的时候,非常不习惯。
“沈良材!”
“全爷有何吩咐!”
沈良材进入房间,望着全旭。
全旭看了看沈良材,感觉沈良材的身材有些矮小,不如全旭壮硕,他想了想问道:“有没有谁的身材跟我相仿?”
沈良材想了想道:“有,邱宁远的人有一个与全爷身材相仿,他叫什么……”
“把他找来!”
“是!”
时间不长,沈良材带着一名身材魁梧的年轻男子来到全旭面前。
“马凤鸣见过全爷!”
“嗯!”
全旭打量着马凤鸣,确实是与自己的身材相似,,看着他的手上布满老茧,背上背着一张乌黑发亮的弓,应该是用了不少日子。
“马凤鸣,这件衣服,你先穿上!”
全旭从房间里拿出他的衣服,递给了马凤鸣。
“沈良材!”
“全爷有何吩咐!”
“你让人准备几个好酒,坐在这里陪着马凤鸣喝酒!”
全旭指着窗户边上的桌子。
时间不长,客栈里的伙计送来了几样精致的菜肴,全旭让马凤鸣背对着窗户坐下来。
马凤鸣有些紧张。
“放松,放松,你和马一凤在这里吃酒,如果有人过来,沈良材负责应对,你装醉就好了!”
“是……是!”
“好了,开始吧!”
全旭回到里屋,借着视线隔离,直接返回后世。
不是全旭怕死,主要是他担心再起变故。
从后世的体育工厂仓库,全旭开车返回了自己位于永馨园的出租屋。
通过华阳社的事情,这也让全旭起了警觉,既然一个人力量有限,何不拉着一伙人做事情?
共济会在后世如雷贯耳,后世有很多种说法,甚至有传言说这个组织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四千年,由来自众多国家,民族,不同阶层的人所共同组成,据说人类世界的两次世界大战,都是由它们在幕后一手操纵的,像二战的英国首相和美国总统,以及众多科学界的知名专家,都是这个组织的成员——说实话,这真的有点吓人了。
要建这样一个组织,没有强大的背景和资源是不行的。
但是,全旭却想到了平民和草根,事实上平民阶层也有很多优秀的人才,全旭曾经参加过一个户外运动的群,大家因为爱好户外运动走在一起,里面有医生、工人、学生、老师、个体户,或者公务员。
平时有些问题也可以相互帮助。
来到永馨园出租屋时候,全旭意外发现屋里的绿植上还带着水珠,有这个房间钥匙的人,只是谢琳,也就意味着谢琳刚刚走。
全旭掏出手机,给谢琳发了一个短信:“睡了?”
“没!”
秒回。
全旭发送语音:“我回来了,有个想法,找你聊聊。”
很快,门外传来噔噔高跟鞋的声音。
“今天怎么有时间?”
全旭将自己想办理一个平民式的互助组织的想法说了出来,虽然没有用共济会这个名字,只是说像网络一样,不设门槛,不设政治立场,不设年龄,不设性别,任何人都可以加入。
谢琳笑道:“想法很好,却难以实现!”
“怎么会难以实现?”
“你以为大家都像你一样,出身好,又有钱?”谢琳叹了口气道:“普通的升斗小民,恨不得一天有四十八个小时工作,哪有心思加入你这个公益组织?”
“我是想采取积分制,就像社区工作者一样,不差钱的人,有公益心,可以志愿服务,有钱的可以捐钱!”
全旭的思路越来越清晰:“既没有钱,也没有权的老百姓,可以加工公益活动,赚取积分,这个积分,就一定的货币功能,可以向组织换取金钱、资源或其他帮助,有钱人可以直接捐钱获取积分,为组织提供资金,以换取必要的帮助,我们这个组织类似威客。各取所需,组织就可以良好的运行下去了!”
谢琳摇摇头:“积分也等于是具备了一定意义货币的功能,那么如何保证组织的收支平衡,如何管理这些数据,如何避免间出现漏洞,甚至被人利用来进行一些不法的权钱交易?”
“这个……只有管理层才有权力发布任务,同时,所有的交易必须经过管理员同意,增加人工审核功能,避免权色、钱色交易!”
全旭可不希望好心办坏事,把平民共济会搞成一个有钱人猎艳的社交平台。
“可是……”
全旭耸耸肩:“太过专业的事情,找专业的人士来做吧,反正我现在有钱,投个几千万进入不成问题,任何软件的推广都离不开广告,你帮我注册这个公益组织,组织的名字就叫华夏阳光公益互助社,简称华阳社!”
全旭不相信一个强大的组织,特别是像华阳社这样的精英组织会被时光消亡,他们的模式类似于共济会,共济会可以存在几千年,华阳社没有理由这么快消亡。
哪怕晋商也一样在拼命洗白。
谢琳根据全旭的阐述,很快做出了一份项目计划书,正当谢琳准备交给全旭的时候,全旭却早已不在了,不过却写一个授权书,以及作为华夏阳光公益互助服务社项目的启动资金,前期一千万。
足够谢琳打造这个华阳社的架子,以及成熟的pp。
当然,全旭的重心依旧是明末。
这个组织的建立,只是为了全旭可以更好的获得后世的资源,他不懂工业发展,但是,发布任务,就可以获得会员的帮助,等于说他可以拥有一支庞大的参谋大军。
如果放在十几年前,全旭根本就不用那么复杂,直接在网上建立一个公会就可以了,那个时候的网友属于是靠爱发电,专门没事喷水。
现在,一切靠钱。
全旭回到明末,继续与黄方英、宋献策等人扯皮、吵架,双方都看似剑拔弩张,其实就是在演戏。
……
另外一边,三娘在灵泉寺也在监视着那个神秘组织的使者。
全旭以为这只是一个信使,只是送信,其实他想错了,这反而是一个神秘组织的正式成员,经过与秦承祖的讨价还价。
对方同意了秦承祖的部分要求,决定送来一部分装备。
这名看着三四十岁的中年帅气大叔,骑着一头毛驴,带着两名随从,这才离开了灵泉寺。
位于灵泉寺山顶的阁楼内,三娘正在靠在无人机的箱子上,闭着眼睛休息。
苏音小心翼翼的进来:“三娘!”
其实,苏音应该喊三娘师傅,但是三娘不同意,她也没有办法。
“那个胡悦走了吗?”
“已经走了!”
三娘道:“咱们也走!”
全旭自然是不放心三娘一个人跟着秦承祖,带着影卫的十几名成员,携带了两台无人机,开始抄近路走在了胡悦主仆三个人的前面。
虽然准备了两台无人机,可惜的是,两台无人机只有八个小时的滞空时间,这个任务,根本就没有全旭想象的简单。
好在三娘有秦承祖的帮助,在他的势力范围内,不用担心跟丢了胡悦。
胡悦沿着山道向济南府方向走去,走走停停,仿佛游山玩水,用了足足三天,这才走进济南城。
直到胡悦主仆三人进入济南城,三娘这才操作着无人机升空,监视着胡悦,进入了城南的一处小宅里。
时间不久,小宅子里就放飞了五只信鸽。
“还挺狡猾!”
“三娘,现在怎么办?”
苏音有些急了:“这信鸽飞到哪里,咱们怎么知道?”
“不怕,看我的!”
三娘操作着无人机,一直追踪着信鸽,在信鸽出城之后不久,三娘就指挥几名影卫道:“你们追上去,在前面等着,苏音,升空第二架无人机,跟着我这架无人机!”
“好!”
要说信鸽,其实天敌还非常多,有的时候也会迷失方向,也有的时候会被猎杀,为了保证信鸽及时送到信,一般情况下,信鸽都是多只一起起飞。
三娘现在想的就是用无人机把信鸽撞下来。
想法虽然美妙,可惜现实太残酷了。
尽管四旋翼的无人机可控性不错,也非常灵活,可关键是,像信鸽一样灵活还真难办到,信鸽在遇到无人机靠近的时候,忽高忽低,眼看着无人机的电量既将耗尽,三娘只得咬咬牙,将握杆一按到底。
砰……
三娘成功撞下那只信鸽,无人机也掉落在地上。
半个时辰后,影卫捡回了无人机和那只撞死的信鸽。
三娘急忙抽出鸽子腿上的竹筒,取出了里面的字条,得到的情报只有五个字:“按计划行事!”
“完了,亏大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一八章男人永远都是心口不一(一更)
第二一八章男人永远都是心口不一
在《蜘蛛侠》这部电影里,有一句台词“一个人的力量越大,责任就越大!”
全旭对这句话的感触颇深。
全旭虽然还是那个全旭,但是,他的力量不知不觉间已经大了很多,通过短短一年多的努力搬运。
全家庄镇已经发展成了一个小型的工业基地,光全旭个人名下的工厂就多达几十家,包括制造家俱、马车、车辆、船只、小型农具、压水井、煤球磨具、炉子、砖、瓦、刀、枪、炮等各种武器。
他还有一支两千余人的家丁兵军队,以及五百人马的巡检丁,加上人数已经膨胀到三千余人的玄鹰卫,他要是想做一些事情,其实很简单,比如说,出兵拿下大名府,或者南下拿下开州,西进拿下彰德府?
同样不费力气。
当然,他还可以遥控秦承祖,以及秦承祖麾下数万人马,这是一支非常强大的力量。
原来籍籍无名的陈强,在全旭的支持了成为数万大军的统帅,偏偏这支军队的战斗力,比起明军正规军还要强,他们现在可以轻易冲州撞府,拿下青州府和济南府,最多一个月。
可问题是,拿下之后怎么办?
现在的大明,人心还在,卢象升顶着大名知府的名头,可以轻易拉起一支上万人的军队,一旦这样,就会血流成河。
同样,让秦承祖拿下青州,秦承祖是说可以兵不血刃,可是能轻易动手吗?
一旦动手,皇太极肯定突袭京师,秦承祖,也就是说全旭就是帮凶!
这个帮凶,他不想当。
然而,谈判也需要双方都让步,而非一方单纯的努力。
这就像是在做生意,一件商品明明价值一百万,你偏偏出价十万,以十分之一的价格拿下来,这就太强人所难了。
双方分歧实在严重,就算秦承祖所说的单独可以让步,给一个参将五千兵马的编制也太低了,哪怕不放心,也可以给个副总兵或者副将军衔,把秦承祖麾下的兵马缩编成十个营,才能勉强合适。
全旭望着眼前的黄方英道“全某只是一个传话的,并没有任何决定权,既然两方分歧很大,不如这样,谈判暂时停止,你回去请示一下你家主公,我回去请示一下孙督师,双方僵持着也不是办法,各退一步!”
“全公子所言极是,黄某感觉也应该如此!”
黄方英非常爽快,起身道“全公子,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黄方英说走就走,速度非常快,三四百名骑兵呼呼啦啦瞬间离开了陈楼镇。
“全兄,咱们怎么办?回去吗?”
“不用回去,谈判肯定要继续谈的,茅兄,给拟写一封信,回禀孙督师,看看朝廷可否让一步!”
“如此也好!”
茅元仪研磨墨水,挥笔开始泼墨,写起信来。
全旭笑道“茅兄,左右闲着无事,我想去青州城转转!”
全旭给茅元仪一个男人都懂的眼神,茅元仪仿佛明白过来,一脸蠢蠢欲动的样子“要不,咱们一起?”
“也好!”
茅元仪很快将信写完,交给全旭看了看。
全旭其实就是想离开明末,回到后世,前往阿尔巴尼亚,在那里肯定需要耽搁一段时间,可问题是,全旭需要一个环境,可以挡住茅元仪,让他以为自己一直没有离开。
那么这样的环境在何记客栈是不行的,沈良材可以挡他一时,挡不了太久。
想到这里,全旭带着茅元仪来到青州城。
进入城内,全旭望着沈良材道“去打探一下,青州城哪里有逍遥的好去处?”
沈良材转身离去。
时间不长,沈良材回来禀告道“全爷,已经打听清楚了,青州城最大勾栏院叫陈园,正巧,江南才女王微……”
不等沈良材说完,茅元仪急忙打断道“你说的可是扬州的草衣道人?”
沈良材结结巴巴道“好像是……是吧!”
全旭道“茅兄认识这个王微?”
“认识”
茅元仪露出一脸迷醉的样子,感叹道“全兄有所不知,我曾纳王冠为妾,然她却极为善妒,不愿与我家夫人同侍一夫!”
全旭愕然。
这是传说中的拔掉无情?
“你把她休了?”
“非是如此,而是还她自由!”
“牛逼!”
全旭有些八卦的笑道“我倒要看看这个王微是何许人也!”
全旭对明末其实不太了解,当然,秦淮八艳是最为出名,不过像李香君、陈园园都才几岁而已。
王微已经年过三旬,早年扁舟载书,往来吴会间,因而所与游,皆胜流名士,茅元仪其实是一个穷逼,能得王微所亲睐,一靠脸,二靠才学。
王微从十六跟着茅元仪,直到二十三岁离开,现在的王微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人老珠黄了。
“哎,全兄,此事不妥,相见不如不见!”
“不行,必须见见!”
全旭指着远处的陈园道“我请客,你就放心消费!”
陈园是青州城一家比较大型的青楼,远远望去,气势不凡。
当全旭、茅元仪带着护卫骑着马过来,距离大门还有五六十步,几名身穿锦衣华服的小肆赶紧迎上来牵马。
全旭兴致勃勃,茅元仪却有些想去又不想去的纠结。
“不用心疼银子,我说我请客,你放心!”
“不是银子的事,只是再见……有些尴尬!”
“夫妻做不成,可以做兄弟啊……”
全旭此时前护后拥,带着一百多人,一看就知道是不差钱的主儿,不多时一名徐老半娘风韵犹存的老鸨,上前眉开眼笑的道“两位公子,可是第一次来吧,要不要奴给您介绍一下我们这里的姑娘?”
“不用了,我就是想见见王微!”
老鸨面露难色“这个……”
全旭笑道“很为难?”
全旭知道这是套路,不然怎么能多讨钱呢。
王微就算再怎么有名气,在这个时代,一个三十多岁的风尘女子,又给茅元仪当了七年妾,身价还能高到哪里去?
“茅兄,我就说嘛,小小的青州,哪有什么好玩的去处,走了,走了!”
全旭转身就身。
老鸨一脸尴尬。
“公子,公子,请稍后,这个时辰,我家姑娘还没有梳妆打扮,二位请稍后!”
茅元仪跟着全旭,退了十几步,他此时一脸为难。
衣不如新,人不如故,作为茅元仪的第一个女人,要说他不相信王微那是不可能的,可是,想念又怕尴尬。
“愣着做什么?”
全旭走进陈园的内院,从正门进去,有条长长的主廊,约有百步,两旁是三层高的厢楼,主廊檐下,围绕南北天井,都有饮酒的小阁子,每处过道、每处阁子,都挂着晶莹剔透的珠帘绣额,满目琳琅。
全旭认得,这正是他在女人坊售卖的玻璃水晶挂件,看样子这里的老板实力不错,女人坊的东西可不便宜,他们居然一次性买了足足上百条。
在两名小肆的带领下,全旭等人进入一栋三层的木质阁楼。
这座阁楼面积不是太大,莫约二三百平方的样子。
全旭望着小肆道“爷喜欢清静,这栋楼,我包了,不要让其客人进来,送些好酒好菜进来,兄弟们放心吃!”
全旭看着茅元仪还是有些扭捏的样子,拉着他不由分说,登上二楼。
二楼没有房间,只是一间宽大的大厅,有几张矮桌,中台是可以演舞的舞台,屏风后面则是一张琴案,房间的矮桌上摆着紫铜香炉,厢壁上挂着十几盏灯笼。
随着全旭和茅元仪进来,十几名妖艳的侍女,端着茶水、果脯、糕点摆在桌案上。
“全兄,我还有事!”
“没事,没事,你安心坐下来!”
不多时,一名身穿粗布衣赏,身材显瘦的女子,带着四名侍女,缓缓上楼。
她一身黑色的粗布衣裳,没有任何首饰,虽然带着面纱,却显得有些憔悴“妾身见过公子,没请教……”
说到这里,她认出了茅元仪,扭头朝楼下走去。
“等等!”
王微的身子一震“公子!”
“全兄,你……”
“老鸨,你给我进来!”
“再给茅兄按排几个姑娘,你跟我上楼!”
茅元仪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
全旭心中暗中,我倒要看看你给憋到什么时候。
不多时,二楼的阁楼里呼呼啦啦进来一大群衣着光鲜亮丽的姑娘,众女围着茅元仪,叽叽喳喳,热情得不得了。
“草衣道人,这个名字还真有意思!”
王微的眼睛微微红了“公子欺负我这个弱女子,有意思吗?”
“有意思!”
全旭笑道“要不,你现在哭一会?”
王微随即换了一副面容“不知公子,是想听小曲呢?还是听琴?”
全旭压低声音“你会演戏吗?”
“演戏?”
“对!”
全旭压低声音,在王微耳边低语起来。
此时,二楼内,茅元仪望着身边的姑娘,以及山珍海味,他吃在嘴里,如同嚼蜡,突然,楼上传来撕扯的声音。
“咚咚……”
桌椅摔倒的声音,花瓶砸碎的声音响起。
隐隐约约一个哽咽的女声传来“公子……不要啊!”
茅元仪蹭的一下子站起来,推开身边的姑娘,朝着楼上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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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一九章你确定能得罪起我(二更)
第二一九章你确定能得罪起我
当茅元仪跑到三楼的阁楼里时,只见全旭正坐在一张椅子上,拿着一套碗碟,正准备摔,而王微则是会在茶案前,慢条斯理的煮茶。
“你……你们……”
茅元仪气得一跺脚,转身回去。
“哎哎,茅兄,别走啊,男子汉大丈夫,连这点勇气都没有吗?”
全旭指着王微道:“她是多好的女子啊,应该珍惜,好了,你也是过来人,你们自己谈吧!”
全旭把空间扔给茅元仪与王微,自己则是独自下楼。
全旭看着二楼里的莺莺燕燕,笑眯眯的道:“老鸨呢?让她过来,我跟她商量一件事!”
一名姑娘朝着楼下走去,时间不长,老鸨走过来道:“全公子有何吩咐!”
虽然全旭没有自报家门,想来老鸨通过下面的护卫了解了全旭的身份。
“那个王微,我给她赎身,需要多少银子?”
老鸨笑道:“全公子,王姑娘可不是我们陈园的姑娘,她就是走穴,自由之身!”
全旭想了想也是,王微的年龄大了,自然比不了年轻的姑娘,想来过得也不甚如意,否则用不了这么来到山东青州赚钱。
“不知全公子是想听小曲呢,还是想赏舞?还是!”
“你们先下去,你陪我聊聊!”
众姑娘面面相觑,一脸幽怨。
难道这位全公子还喜欢这口?
“我……”
老鸨难以置信,她年轮的时候倒是想过成为勾栏院里的头牌,然后找一个富家公子傍身,只是非常可惜,她唱曲没有唱出名堂,写诗缺乏天赋,谈琴倒还不错,可是却没有遇到金主捧她。
女人的宝贵时间就那么几年,慢慢的她就改行退居幕后,当了老鸨。
别看影视剧里老鸨就是逼良为娼,没有一个好人,事实上,这个工作就像后世的娱乐经纪人,想要做好,难度还真不小。
“难道,全公子缺少母爱?喜欢找年纪大的?”
老鸨坐下来,拿起酒壶,给全旭满上。
全旭端起酒杯,这是一种酿的桂花酒,带着桂花的芬芳,入口微甘,口感还不错。
“你……”
“全公子,小女子姓刘名如花……”
不等老鸨说完,听到刘如花的名字,全旭直接吐出来了。
“如花!”
全旭摆摆手道:“刘妈妈,你改个名字吧,就是叫翠花,也比如花强!”
刘如花尴尬的笑了笑,有些不明白全旭为何对她的名字这么大的反应。
楼上传来阵阵不可描述的声音。
全旭微微皱起眉头道:“刘妈妈,再给我找一栋清静一些的房子,这里不要让人打扰!”
“好说,好说!”
有钱就是大爷,古往今来都是一样。
在刘如花的带领下,全旭来到了另外一座两层的阁楼,面积不借,推开窗户,就可以看到院的池塘。
全旭对于这栋房子还非常满意:“我找你,有件事,你这园子里的姑娘精通琴棋书画的应该不少,有没有能诗善文的?”
“有!”
刘如花不假思索的道:“我们陈园里的杨婉儿姑娘,豆蔻年华,能诗善文,文思颇佳!”
“能不能请杨婉儿姑娘过来一趟,帮我做点事!”
全旭想要办一个报纸,开设一个书社,这就需要有一定文才的人,然而,这样的人在明代并不罕见,却不好找。
因为文人都想做官,他们削尖了脑袋,就是为了能够做官,除非日子过不下去了,这样的人太难得了。
反而是像红尘、无双这样的青楼出身,她们经过培养,反而容易获得,直接花接替他们赎身,其实,也不是人人都好吃懒惰,愿意吃青春饭。
刘如花露出一脸为难的样子道:“只是,我们陈园少东家,今日要宴请青州钱知府家的公子,让杨婉儿姑娘前去应酬,还请全公子多多担待!”
“无妨,无妨!”
刘如花笑道:“不过,眼下时辰还早,可以让杨婉儿过来陪全公子坐一儿!”
“如此甚好!”
全旭其实并非要杨婉儿不可,在他想来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就算聪明,文才又能高到哪里去?
随着刘如花离去,全旭侧的听着楼上的动静,感觉着上面非常安静。
不多时,一阵轻轻的脚步声传来,珠帘掀起,一名一身盛装罗衣的年轻女子,飘飖而来,佩翠交击,攘袖露出皓腕,十指纤纤,顾盼间光彩鉴人,眸光清流纯美如婴童。
全旭见过的美女不多,可是她不像三娘一样英姿飒爽,也不像二娘一个成熟妩媚,更不如王微素装淡雅。
只是,让全旭有点不习惯,她的浓妆太浓,特别是唇红得太过妖艳,看着她脸上盈盈笑意,目接之下,竟有几分心神摇荡。
“婉儿见过全公子!”
“请坐!”
全旭笑眯眯的望着杨婉儿道:“婉儿姑娘,不用那么拘束,可以随意些!”
或许是明末的审美问题,这个杨婉儿比他第一次见到三娘的时候,那个三娘更瘦,特别是胸,根本就没有开始发育,别说小荷才露尖尖角,这根本就是平板电脑。
“全公子是想听曲呢,还是想赏舞?”
全旭笑了笑道:“那么多没意思,你们聊聊天吧!”
“聊天?”
杨婉儿有些感觉全旭太奇怪了,怎么其他男人要么出言挑逗,要么动手动脚,她还没有正式开始招待客人,刘如花只是让她出来见见世面。
按说,像杨婉儿这样的女子,应该是八面玲珑,谈笑风声,最擅长化解尴尬,可惜,她的理论知识非常丰富,一到了正式的场合,反而露怯。
关键是,全旭没有像她知道的那样,全旭坐在那里,既不动手,也不动脚,只是笑吟吟的看着她,看得她心中有些发毛。
此时的她有急又羞,快要哭了。
“莫非婉儿姑娘身体不舒服?”
“不……不,全公子,不知,全……!”
看着杨婉儿一副语无伦次的样子,全旭又想好说,怪不得王微这样连三十多岁的老姑娘都可以来陈园捞钱,陈园的底蕴实在是不行。
还是全旭扯开了话题:“听闻婉儿能诗善文?”
“略懂!”
“甚好,要不!”全旭指着屏风上的梅花道:“就是这梅花为题,赋诗一首?”
杨婉儿凝眉深思,良久,缓缓道:“有了!”
一名侍女端来笔墨纸砚,放在桌上,那名侍女轻轻研磨着墨,杨婉儿抬笔:“忍他百花争欢赏,万花凋零夺芬芳,明月愁心两相似,一枝素影最自伤。”
以全旭的功底,让他评价,他还真不知道怎么评价,不过,看着这首诗,他还真不喜欢。
“甚好!”
“好在何处?”
“这个……”
全旭尴尬了怕什么来什么,他真不会评论。
当然,机变的本事,全旭还是有:“意境!”
杨婉儿苦笑,她本是官宦人家的女儿,在她四岁的时候,家道中落,在京师做官的父亲得罪了人,死在诏牢之中。随后母亲忧思成疾,没多久也撒手而去,她被寄养在舅舅家中,可舅母却趁着舅父不在,将她卖给了陈园,那年她才七岁。
学诗,学文、学琴,学习以色娱人。
等待她的将是迎来送往,倚尘卖笑。
她有什么样的意境?
她能有什么办法?
“哎呦呦……你怎么哭起来了!”
全旭举起手道:“莫哭,莫哭,还以为我怎么着你了!”
杨婉儿擦干泪水,缓缓道:“小女子失礼!”
“不妨事,这样你帮我……”
就在这个的时候,一名侍女跑过来,在杨婉儿耳边轻声低语起来。
好一会儿,杨婉儿道:“你去告诉他们婉儿有重要的客人相陪,不敢劳他们久候!”
侍女似乎有些不乐意:“婉儿姑娘,景泰商行的少东家也是一番诚意,再说了,他可是给刘妈妈一大笔银子!哪怕是去应酬一下也好,对不住了公子,还请体谅!”
全旭望着侍女与杨婉儿在他们面前演戏,这一幕感觉似曾相识,就像后世的给主播打赏,美女主播通常的套路就是这么几下,装作可怜,激起男人的保护欲。
按照正常套路,此时出现这种情况,如果全旭涉世未深,肯定会说:“他给多少,我给双倍!”
虽然豪是豪了,可惜就成冤大头了。
全旭笑道:“无妨、无妨,婉儿姑娘直管自己方便就是……”
杨婉儿露出为难的样子:“你去回话,就说婉儿今天身子不舒服,难得与全公子一见如故,就不去打扰他们了!”
那名侍女有些不满的瞪了一眼全旭,愤愤离去。
全旭拿起酒杯小抿一杯,他有钱,也不差钱,哪怕在登州的产业,也能抽钱把这个陈园买下来。
可问题是,全旭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他也不可能这么随便扔出去。
就在这时,突然听门外传来一阵愤愤不平的声音:“我倒要看看是谁将婉儿留在这里!”
就在这时,全旭看着门外进来两名身穿锦衣的年轻公子哥,一身骚包的行头,脸还涂抹着胭脂。
全旭虽然好说话,不代表他没有脾气,他皱起眉头。
“全公子,息怒,息怒!”
刘如花急忙进来,劝说道:“这是我们陈园的少东家,他要宴请的是钱知府的三公子,可得罪不得!”
“得罪不起钱公子,你确定能得罪起我?”
PS:队友祭天,法力无边,今天献祭《伐清1719》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二零章大明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
第二二零章大明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
刘如花微微一愣,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
全旭说的这话没有毛病。
全旭带着一百多名护卫光明正大的来到陈园,他的护卫人人带着兵刃,这足以说明了问题,商贾虽然有钱,也可以置办起铠甲和兵刃。
可问题是,他们的刀枪不敢明着拿出来,哪怕明明有刀,人人都知道,至少表面上不能张扬。
佩刀、佩剑扈从是士人的专属,也就是说,全旭至少是一个有功名的士人。
刘如花非常客气的说道:“全公子,对不起,对不起,请息怒,息怒!”
但是,那名陈园的少东家明显不这么想,他认为,自己巴结上了青州知府钱良翰的三公子,在青州府就可以肆无忌惮。
全旭坐在那里动也不动,这让陈少东家感觉非常没有面子,有气没地方撒,他就开始呵斥刘如花:“刘妈妈,你越活越回去了,咱们陈园是什么阿猫阿狗想来就能来的吗?”
刘如花一脸为难:“这……”
杨婉儿心里气愤,玉手撑在桌上,随时都要发作,她倒不是对全旭多少倾心,只是感觉因为自己,让全旭受辱,自己过意不去。
然而,刘如花却按着她的手,不让她随便说话。
全旭缓缓起身,望着陈少东家道:“恕我耳背,你刚刚说什么?”
“阿猫阿狗,你还想听几遍?”
陈少东家对全旭倒没有多大的仇,只是感觉自己没面子,他指着门口道:“是你自己出去,还是我让人请你出去!”
全旭缓缓道:“我听出来了,你在骂我!”
“骂你……”
陈少东家本想说骂你怎么样,全旭上前一把薅住了陈少东家的发鬓,如果对方一个强壮的大汉,全旭没有底气,如果说对付一个十五六岁的熊孩子,那是手拿把攥。
毕竟,这个陈少东家可不是什么强壮的人,虽然年纪轻轻,就被酒色掏空了身子。
全旭一手扣住他的发鬓,一手扣住他的喉咙,微微用力,陈少东家的脸色都变成酱紫色了。
那名钱公子急忙后退,大喝道:“来人,过来!”
呼呼啦啦,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首先进来的却不是陈园的打手,而是全旭的护卫,这时,几名陈园的打手冲过来,准备迎救陈少东家。
不过,他们没有来得及靠近这座阁楼,就被沈良材等带踢带打,吓得不敢靠近。
全旭过来陈园的目的,其实很简单,他真不是为了装逼,而是为了掩饰自己离开,那些姑娘只要给钱,就可以瞒住了茅元仪,他就可以放心回到后世。
可是,没有想到搞了这么一出。
全旭一脚踢在陈少东家的膝盖上,陈少东家吃痛,可惜,他的喉咙被全旭抓着,根本就动弹不得。
全旭愤愤道:“我乃堂堂国子监生,你是一个商贾仆贱之子,敢拿污言垢语辱我,你知道你所犯何罪?”
陈少东家不由自主的向钱三公子求救,当时,钱时秀还想出言呵斥全旭,让他放开陈少东家陈元如,可是听到全旭是国子监生,就悄悄离去。
不是说钱时秀就决定不掺合这事了,没有后台,别说秀才,就算是考中举人,那也不算什么,可是国子监生除了有关系,虽然有钱也可以进学。
可关键是,不是谁有谁都好使,这需要一定的能量,至少可以打通两京国子监、礼部、户部的关系,别看知府在地方上一言九鼎,在朝廷里,还真不算什么。
钱时秀怂了,争一时之气不是他们的风格,真惹了不该惹的人,他爹也护不住他,一旦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夹着尾巴做人不丢人。
钱时秀不讲义气的跑了。
刘如花一看钱时秀怂了,顿时大惊失色,这个全公子看样子来头不小:“全公子,陈少东家知错了,你饶他一次!”
茅元仪此时衣衫凌乱的跑过来,脸上还有几道抓痕,全旭看到他,向他问道:“茅兄,此子辱我,我要割了他的舌头,该当何罪?”
“对上不敬,出言不逊,你当扭送按察使司治罪,如若私刑致残,按《大明律》,罚钱十二贯,若其知错认罪,赎罪,你仍施以暴行,杖一百,徒三年,你有功名,罪减一等,当然,亦可出钱赎罪!”
凭良心说,《大明律》某些刑律方面,比后世定刑、量刑更为人性化,比如说:“凡夜无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其已被拘执,而擅杀伤者、减杀伤罪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
也就说,只要别人私闯家宅,杀了没罪,如果对方投降,再杀了,就是杖一百,徒三年,可以花钱赎罪,六十两!”
如果后世的法官看过大明律,就不应该判决,抓小偷其至伤有罪,小偷自己摔伤还要事主赔钱的荒唐事件。
不过,大明律是为有钱人服务的,除了造反、谋杀官吏等重罪之外,其他都可以花钱赎罪,不过代价却是从几十两到几千两等。
全旭笑了:“沈良材,准备六十两银子,拿把刀过来,把陈少东家的舌头割了!”
虽然全旭一直扣着陈少东家的喉咙,不让他说话,可是听着全旭要割他的舌头,他瞬间吓到尿了,还差点尿了全旭一鞋。
刘如花扑通一下跪在全旭面前:“全公子恕罪,请恕罪,我代我家公子道歉!”
全旭可没有理会刘如花,两名护卫过来,一人一只胳膊将陈少东家架住。
这时,陈园之内,更多的护院、家丁拿着棍棒、刀剑过来,邱宁远拿着朴刀,呛啷一声拔出来,其他全旭的护卫也纷纷把刀。
茅十六望着茅元仪:“少爷!”
“让发信号,让咱们的人全部过来!”
“是!”
不等茅十六发信号,一名脸上布满沟壑的老者,缓缓走过来,陈园的护院、家丁纷纷让开。
他径直走到全旭面前,拱手道:“这位公子,大人不计小人过,老夫陈硕,代犬子向公子道歉,请公子莫于犬子计较!”
刘如花和杨婉儿,看着老者过来,急忙跪在施礼:“拜见老爷!”
茅十六拿出响箭,朝着天井的上空射去,随着“咻!”的一声萧声响起,响箭飞向空中,在空中炸开。
不多时,茅元仪麾下的马队就隐隐向陈园方向狂奔而来。
“陈园主所说,全某可以不与陈公子计较!”
全旭笑道:“但是……我可饶他,国法却不能饶他,让他自己去知府衙门领罪!”
陈少东家刚刚获得自由,伸手抓向一名家丁护院的腰刀,举着刀准备向全旭砍去,只是他的刀刚刚扬起来。
“啪……”
陈硕扬手朝着陈少东家就是一巴掌,这一耳光极为用力,陈少东家被抽得原地打了一个转儿,手中的腰刀也掉在地上。
“此事全怪在犬子鲁莽,今日公子开销,都挂在小老儿名下,改天再备薄礼登门谢罪……”
“谢罪不敢当。”全旭见陈硕有逐客之意,便与茅元仪说道:“茅兄,若还有酒兴,我们另寻酒楼痛饮?”
茅元仪点点头:“如此也好!”
陈硕望着全旭与众人离去,转而拱手望着周围过来看热闹的客人道:“各位对不起,打扰了诸位的雅兴,陈园新酿的凝香露,每桌会免费送上一壶,诸位玩得尽兴!”
陈硕直接走到里面:“那位公子是什么来头?”
“只说姓全,一个姓毛,听其口音,应该是外地人,见其扈从,皆明枪执杖,自城关顺利而入,只怕是出身官军!”
“去城门那里问问,看看他们是哪路神仙。”
“是!”
陈硕叹了口气,虽然说大明文贵武贱,可是武官再贱,收拾一个区区勾栏院的贾人,还是绰绰有余。
陈硕经营勾栏院自然是有后台的,可是这个后台可不是给他们仗势欺人的,更何况全旭还是国子监生,能进国子监的人,无论是什么原因进去,身份都不简单。
作为地头蛇,想弄清楚全旭和茅元仪的身份,其实也非常简单。
时间不长,一名跑腿的家仆躬身道:“回禀老爷,问清楚了,他们拿到腰牌是督师督标中卫骑营!”
陈硕原本还想着给儿子出口气,现在别说出气了,他反而惊出一身冷汗。
“小九!”
“仆在,带着一千……不,三千两银子!”
陈硕突然望着刘如花道:“今天他们来的时候,点了几个姑娘?”
“就两个,一个是王微,一个是杨婉儿,不过王微已经走了!”
“让杨婉儿收拾一下,给他们送过去!”
陈少东家一脸郁闷,坐在屋里喝着闷酒,陈硕越想越生气,甩手就是一巴掌。
“啪……”
“凭什么打我?”
“凭我是你爹!”
陈硕气得抬腿朝着陈少东家踢去:“混账玩意,用眼睛吃饭的,也不看看,你闯下多大麻烦!”
“我……”
陈少东家挨了两巴掌,更加气愤,他喘着粗气,瞪着陈硕。
陈硕愤愤道:“早就告诉过你,少跟钱公子厮混,你还不听,他就是一个蹭吃蹭喝的,你还把他当个祖宗,哼,例钱减半,让他给我滚回老家读书,不准出来!”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二一章抵达最大的罪恶之都(二更)
第二二一章抵达罪恶之都
全旭与茅元仪离开陈园之后,沿着陈园门前的东阳门大街慢悠悠的走着,这里是青州城最繁华的街道。
波斯人阿里·阿克巴尔于明朝正德年间来到中国,他在其《中国纪行》中说道:“在中国,没有一个城市不设妓女活动的单独地区。有些城市有五百家妓院,有的甚至上千家。”
当然,大明古代的红灯区与国外的著名红灯区还是有着明显不同,首先,无论是北京还是南京,上等妓院从来不是以***为目的。
更像一所学校,把穷苦人家的女子,买过培养,培养好了,学会了琴棋书画,各种才艺,或是演出,或是卖给士绅富户。
全旭与茅元仪沿着东阳门大街一路走来,各种什么茶社、戏园、酒楼、茶楼、其实都和陈园一样。
走了足足一刻多钟,全旭带着茅元仪进入另外一家挂着“谢酒店”三个字的招牌,吸引全旭进来的原因,就是因为酒店二字,在明朝还没有人用酒店的名字,大都是酒楼、酒铺、酒肆、酒馆之类的名字。
进入之后,只是一座普通的院落,院里飘荡着浓郁的酒香。
“客官里面请!”
一名憨厚的伙计上前迎来,领着全旭等人进入院落,院子里铺着石板,显得非常干净,左右的厢房,都被改造成清幽的包间,天井的过道上,搭着一个戏台,随着悠扬的丝竹声响起,一名年轻的姑娘正在台上咿咿呀呀的唱着小曲。
反正,全旭也听不清楚唱的是什么意思。
在小二的带领下,来到靠近从甬道穿过中庭,来到后院右侧的单独院落。
这是一个拥有二十几间房屋的院落,左右厢房里摆满了桌椅,属于那种长条型的大桌子,一个厢房可以安置四五十人不成问题,显然是给那些携带着大量扈从的客人准备的。
沈良材带着人进入左右厢房,院里院外,安排好人手。
主屋的布局与陈园的阁楼相似,中间是室内舞台,一侧摆放着琴案与香炉、屏风,另外一侧是主座的位置,可以听听小曲,享受美人起舞。
茅元仪似乎有些魂不守舍:“全兄,我们……”
“你放心,坐下来赔我喝酒,我送你一件礼物!”
“什么礼物?”
“佛曰不可说!”
全旭望着小二问道:“你们这里拿手好菜,好酒,尽管端上来!”
“好叻!”
时间不长,十几名上身穿着小红袄,下面穿绿罗裙的侍女,端着一盘盘菜肴进来。
全旭也没有叫姑娘过来跳舞或唱曲,只管吃喝,这家的饭菜不错,非常对全旭的胃口,只是明显茅元仪有些心不在焉。
不多时,就当茅元仪实在忍不住的时候,门外传来沈良材的声音:“全爷,有人求见!”
“让他进来!”
不多时,门外进来一名管事模样的人,全旭隐隐约约记得当初在陈园的时候,他就跟着陈硕,应该是陈硕的人。
“全公子,茅公子,今日我家公子多有得罪,本来应该是让我家公子亲自登门赔罪,实在是我家公子被老爷责罚,没有十天半月无法下地,就让老奴前来走一趟,还请全公子、茅公子大人不计小人过!”
那名管事满脸堆笑,将礼单放在全旭面前道:“小小意思,不承敬意,还请全公子笑纳!”
全旭打开礼单,这是一张卖身契,还有五千两银子以及好酒十坛之类。
“行了,这事可以算了,但是,他要是再不知好歹,那就别怪我不客气!”
不多时,还有六名仆从一大一小两个箱子进来,杨婉儿带着两名侍女,王微也带着两名侍女进来。
王微有些怒气,怒视着茅元仪。
茅元仪看着全旭,一脸惊讶:“全兄,你……”
“你什么你,我问你一件事!”
全旭笑道:“朋友之妻不可欺,王姐姐,你打算怎么办?“
“我……”
茅元仪急忙解释:“这话可不能让我家娘子听进,要是听进了,我就要挨打我娘子的擀面棍了……”
“甚好!”
全旭望着王微,给她使着眼色道:“王姐姐,落花有情,流水无意,莫不如,你跟我北上京师?”
“承蒙公子不弃!”
“全某在此还有一些俗事,了不起三五日,到时候,咱们就一起北上!”
全旭望着杨婉儿道:“婉儿姑娘连累你了,这是你的身契!”
杨婉儿虽然年龄小,不代表她什么都不懂,陈园这些年为了培养她,光老师就请了几十位,教她礼仪、琴棋书画,前前后后可没少花银子。
陈园自建成在青州也有将近三十年,能在几任知府手底下屹立不倒,要说陈硕没有后台和关系,那绝对不可能的。
可当陈少东家与全旭发生了冲突,陈硕没但没有追究,反而把自己的卖身契,一文不取,拱手相让,这说明全旭的身份更高,高得陈硕惹不起。
其实,也不是惹不起。
只是不愿意,全旭如果是在陈园吃霸王餐,惹事生非,陈硕自然不会怕他,关键是全旭没错,为了所谓的面子,得罪一位蓟辽督师身边的人不值得。
主要是,二人没有利益之争。
陈硕虽然有后台,他不是官身,需要动用身后的人,那些人可不是白用的,也需要花银子,对方的胃口还真不小。
杨婉儿看着全旭不要自己,这是她一直以来的梦想,她不像王微不知进退,还幻想着成为茅元仪的妻子。
茅元仪虽然穷,但是,他却是官宦子弟出身,以他的门第,他爹绝对不允许他娶一名红尘女子为妻,哪怕是清官儿,也是一样。
为妾可以接受,哪怕为茅元仪生儿育女,那也可以,只是为妻,肯定是不可能的。
二人在一起七年,最终分道扬镳。
杨婉儿不需要名份,她只需要富贵就行,她的眼睛一张一合,眼泪瞬间就流了下来,她哽咽道:“婉儿就如此不堪,惹公子嫌弃,那还不如死了好!”
说着,就要撞柱子。
两名丫鬟死死的抱住杨婉儿,三个人哭成一团。
全旭明明知道杨婉儿在演戏:“你若要跟着我,丑话说在前头……”
杨婉儿破泣为笑,一脸得意:“婉儿明白!”
全旭这才郑重的望着茅元仪道:“茅兄,你的酒也喝得差不多了,这里没你什么事了,你可以走了!”
茅元仪望着王微,看了看全旭:“全兄,这是什么话,酒还没有尽兴,岂能归去,不行,不行,上酒!”
王微自然明白全旭的意思,她主动坐在全旭身边,伸手拿起酒壶,给全旭倒了一杯酒。
杨婉儿跟着也坐在全旭右侧。
茅元仪生气了,脸色涨红,将酒杯重重砸在桌子上,起身甩袖离去。
“哈哈……”
全旭哈哈大笑道:“王姐姐,看到了吧,他生气了,这说明什么,说明他心里还有你,正所谓爱过方知情重,醉过才知酒浓,失去过,才懂得珍惜和拥有,你们俩……”
王微躬身:“小女子谢全公子!”
“不谢,不谢,有件事还需要劳烦王姐姐!”
“全公子请吩咐!”
“吩咐什么,客气,我在京师经营一个书局,还缺一个主笔,还请王姐姐成全!”
王微微微一愣:“小女子只是一介女流,岂可……”
“草衣道人才名名扬天下,让多少须眉为之汗颜,王姐姐何须谦虚?”全旭笑道:“婉儿也喜诗书,就一同前往……”
就在这时,三娘和苏音出现在门口。
看到全旭的瞬间,三娘非常委屈,不过,经历过之前的事情,毁了一架无人机,却得到了一条没有什么用处的情报,这样三娘感觉非常沮丧,她没敢耽搁,急忙回来向全旭请罪。
结果,却遇到全旭左拥右抱,享受着齐人之福。
全旭倒没有在意,大大方方的介绍道:“王姐姐,婉儿,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三娘。”
“见过三娘!”
“见过姐姐!”
三娘:“相公!”
“来,饿了吧!”
全旭起身拉着三娘在他身边坐下,指着桌上的菜肴道:“这是谢酒店的特色菜,据说是每道菜要用八九只羊头,只取眼窝子里的嫩肉割下来炒韭黄,馨香脆美、济楚细腻、难尽其形容……”
三娘本来非常生气,可是看着眼前的菜肴,她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来,快尝尝!”
“嗯!”
三娘吃着菜,露出高兴的神情:“果然不错,好吃,好吃!”
“好吃,你就多吃点!”
茅元仪最终没有坚持住,带着王微离去,全旭可没有听墙根的习惯,不过,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随着三娘的归来,他就假装在谢酒店里,整日左拥右抱,享受着齐人之福。
而茅元仪也是久别胜新婚,与王微如胶似漆。
只是,除了三娘和苏音之外,包括杨婉儿在内的所有人都不知道,她和谢酒店里的姑娘们,每天唱曲弹琴,里面都没有人。
每次全旭说出赏,那也只是一段录音。
全旭则跟着旭日海洋的剧组成员,乘坐包机,抵达了阿尔巴尼亚,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罪恶之都。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二二章单独一镇协守两州(一更)
第二二二章单独一镇协守两州
提起罪恶之都,很多人第一印象就是泰国的芭提雅,在这里,暗藏玄机的按摩院、光明正大的妓院,也有热情火辣的人妖表演,数不胜数的酒吧,当然还有热血狂暴的泰拳表演。
其实,无论是芭提雅或者墨西哥提华纳、再或者荷兰的阿姆斯特丹,美国的拉斯维加斯,以及路易斯安那州的新奥尔良,在地那拉面前那都是弟弟。
阿尔巴尼亚是世界上人均碉堡最多的国家,一个面积仅28万平方公里、人口不过300万的国家,却密密麻麻分布着几十万座碉堡。平均每平方公里至少有10个碉堡,平均每10个人即至少拥有一个碉堡。
每个人拥有各式长短枪约四十支,子弹数以万计,这个国民的物色经济支持就是金融诈骗,参与者将近三分之一,其他的要么走私,要么以贩卖武器为生。
如果按照中国的法律定义,那么这个国家除了儿童之外,就没有一个好人,都是罪犯。哪怕城市敢这么玩?
但是,人家就是这么玩。
而且还是出了名的白狼,谁支持他,他们就咬谁,最初苏联支持他们,结果他们反苏,当时世界上,敢反苏的美国之外,也就是阿尔巴尼亚,这货是简直不能再简直的平头哥,中、美、苏、欧,反过来一遍。
抵达地那拉的第一天,全旭就被刷新的三观,枪支合法的地方有很多,像南非、巴西、阿根廷、智利、美国这类移民国家都是不太限制的,也有很多国家没有明确法律许可,以默许的方式存在。
然而,在阿尔巴尼亚枪械经营的店铺非常多,而且还公然打广告,搞促销,公交车、车站牌、大楼户外墙体、甚至连电线杆上也张贴着各式各样的小广告。
虽然阿尔巴尼亚允许公民以及国外游客购买枪支,但是出境的时候却不允许带走,当然,你要是私人渠道带走,算你有本事。
全旭回到预订的酒内,全旭陪着众人吃了一顿丰盛晚餐。
吃完饭的时候,全旭悄悄叫过来吴铭“带几个人,跟着出去一趟!”
吴铭似乎想到了什么,有些担心的道“全董,这里不太安全!”
“没事,我就是买枪,在国内没有机会,来到这里当然要好好玩玩!”
吴铭想了想道“可以!”
“葛云,你们几个跟我走一趟!”
全旭提前查过资料,在阿尔巴尼亚官方语言主要是阿尔巴尼亚语,当然英语也是非常友好的语言,至于中文,在这里也算是友好语言,几乎人人都能整几个单词,能会说汉语的,需要中老年人。
网传这里的枪械非常便宜,a不到一百美元,子弹还赠送一百或两百发不等,直到在导游的带领下来到非常著名的枪械市场,全旭这才发现,网传都是骗人的。
什么低廉如白菜价,确实是在苏联援助的那些苏式武器,如a、沙,dp系列的轻机枪,关键是这是苏联1927年开始量产的轻机枪,快一百岁了,而且保养极差,锈迹斑斑,比国内剧组里的影视道具还要差。
吴铭和葛云等退伍兵随便看了看这些摆卖的枪械。
吴铭冲着全旭露出苦笑“全董,我不建议你购买这些枪,实在是太危险了,没有安全保障!”
至于,国产武器,也因为长达七十余年的岁月腐蚀,留下斑驳的痕迹。年代较新的a一把需要将近五百到八百美元不等,比非洲的代价高多了。
尽管全旭有钱,却不想便宜白眼狼。
最终他选择了还是那斯拉夫制造的70突击步枪,这种每支高达九百二十美元,附赠二百发762毫米子弹。
吴铭以为全旭只是买几支玩玩,全旭又看了看冲锋枪,他想中的当然是蝎式冲锋手枪,这种冲锋手枪由于带消音器,价格更贵,每支需要六百美元,而且不赠弹药。
其实,全旭最喜欢想要的枪是v狙击步枪,这种微声,无烟焰近距离狙击步枪足以满足全旭在明末的需求。
只是非常可惜,当然全旭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这种狙击步枪需要两千欧元每支,而且没有现货,需要等至少半个月。
全旭无奈,只好退而求次,选择木柄手雷、70自动步枪、蝎式冲锋手枪,da轻机枪、zpu-4重机枪。
给部队装备重机枪,主要原因就是为了防止炮击,虽然说自动步枪对明末的军队可以碾压的存在,但不完全绝对,步枪的射程肯定无法与火炮相比,明军可以最大装备了十六磅炮,这都是直接从葡萄牙海军军舰上拆卸下来的。采取最大仰角,可以射击3000至4000码,也就是说所谓的一炮糜烂十里。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并不算夸张,虽然有效射程只有一千四百码至一千五百码,可是对付自动步枪手,那还是非常容易的。
如果没有轻、重机枪压制,只能被动挨打。
全旭无比尴尬的发现,在阿尔巴尼亚不能刷卡,也不能扫码,只能付现金,可关键是全旭身上只有不到一千五百美元,两支枪都买不起。
全旭有些遗憾。
吴铭道“全董,咱们剧组其实也有枪,明天你就可以放心声,我在旁边看着,出不了问题,你不必买!”
“不,咱们剧组一百多人,加上当地人足足三百多号,一天要花多少钱?”
全旭摇摇头道“我怎么能耽误剧组的正常拍摄?”
吴铭想了想也是,三百多人按照每人五十元的餐费,加上工资、住宿,每天的开支就是好十几万,还不如全旭自己买几支枪自己玩。
全旭拿一千美金作订金,让介绍人寻找一个可以放心射击的空地,这种地方在国内很难找,在阿尔巴尼亚却非常简单。
翌日,全旭在参加完开机仪式,马上开溜,拍摄其实他是真不懂,连最基础的灯光、机位怎么弄都不知道。
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全旭放心交权。
事实上,专业的东西,还真不是随便看几本书就能学会学精的,就像中国电影票房前十的导演,只有管虎一个人是科班出身,其他都是跨界。
艺术就是艺术,需要一定的天赋,系统培训可以培训高等技术工人,按班就班的去做工作,却不能培养艺术家或发明家,那都是需要天赋。
全旭花了五百多万美元,购买了一百五十支70自动步枪,一百支蝎式冲锋枪,二十二挺dp轻机枪,十二挺145毫米重机枪,手类雷五百箱,三万枚手雷弹,tnt炸药三千吨,步枪子弹二十五万发,冲锋枪子弹二十万发,轻机枪虽然和70同属762口径,只是轻机枪采取是762乘以54毫米,而70采取是762乘以39毫米,子弹并不属于同一种。
这批武器交易很自然的就引起了阿方警方的注意,只是他们永远没有想到全旭将武器运进一个位于地那拉西效一座废弃的军营内,用三千美元一个月的租金,租了下来,并且聘请十几名阿方退伍军人,负责指导全旭练习射击。
全旭就开始了“乒乒乓乓”试射,造了几千发子弹,全旭的枪法有了极大的提高,虽然不说百发百中,使用九二式手枪,十几二十米内,再也不会出现脱靶的现象了。
全旭其实也明白,在阿方警方眼中,他已经变成了一只肥羊,一旦他敢运输出境,肯定会被抓住,当然,花钱也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然而,全旭第三天就向剧组提出国内有事,提前回去。
这座军营费用只缴纳了三个月的租金,外围也有警方的监视,只是他们永远没有想到,全旭仅仅用了三次,就把所有的武器扔到了明末的谢酒店。
乘坐飞机返回国内,抵达体育工厂仓库,又从明末把这批枪械大部分扔在了体育工厂的仓库里。
没有办法,全旭需要离开青州城,携带大量的装备,肯定非常困难。
秦承祖向全旭禀告消息,那个神秘组织催促他赶紧动手。就在这个时候,门外传来茅元仪的声音“闪开,让我进去!”
沈良材苦笑道“茅先生,我家公子……”
“我知道!”
茅元仪来到门口“全兄,你要是不想被元仪一睹芳体,就赶紧穿上衣服!”
全旭猜测孙承宗的密信也传到了青州城。
果然,茅元仪进来一看全旭居然穿戴整齐,除了看上去有些憔悴之外,似乎并无异常“全兄,年少切莫贪欢!”
全旭愕然,当然,他来回搬运,虽然过休息,体力消耗虽然不小。
“茅兄,所为何事?”
“孙督师的密信!”
全旭拆开一看,心中有了计较。
恐怕朝廷出现了变故,孙承宗居然做了巨大的让步,同意设立登州镇,以秦承祖为登州镇掌印总兵官,正二品。
下辖登州前营、左营、右营、后营、莱州前营、左营、右营、后营合计八营,合计一万两千人马。
这样的让步,太不可思议了。
全旭疑惑的道“朝廷出了什么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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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二三章武器先进不能代表战斗力
第二二三章武器先进不能代表战斗力
这几天全旭的重心都放在后世,几乎没有关注来自玄鹰卫的邸抄,也不知晓朝廷发生了什么大事。
如果没有大事发生,朝廷根本就不可能有如此大的让步。
单独设立一镇总兵,而且放在腹心之地的山东,一旦秦承祖反复,那就可以真正威胁京师。
明朝的陆路运输非常不发达,一般都是依靠漕运,每年解押京师的粮食就多达四百多万石,约七亿两千九百四三万两千斤以上,每天就是两百万斤以上,京师居民加上军户和军属,超过八十万人,每天消耗的粮食就是两百万斤以上。
事实上,京师储备粮仓勉强可以支撑三四个月,一旦阻断京杭大运河,不仅仅会造成京师动荡,很可能会饥民遍野。
崇祯也不是没有底气打,怎么可能轻易服软?
按照历史原来的进程,最大的大事应该是皇太极入关。然而,后金入关还有将近两个月时间,难道说,后金提前入关了?
茅元仪摇摇头“不知道,暂时没有接到其他消息,现在怎么办?”
“通知秦承祖吧,让他派人重启谈判!”
全旭想了想道“走吧,我们离开青州城,如果放在青州城内,恐怕没人敢来!”
茅元仪“如此也好,看着时间尚早,咱们收拾一下,天黑前出城!”
全旭与茅元仪当天天黑之前,茅元仪带着王微、全旭则带着杨婉儿、三娘等人离开了青州城。
全旭又住进了陈楼镇的何记客栈,还是那个原来的院落。
全旭急忙让三娘给他拿来玄鹰卫送来的邸报。
虽然全旭不在登州、也不在大名府,可是玄鹰卫会根据全旭平时的动向,向全旭送来朝廷邸报或探查到的情报。
如今任红桂虽然还是玄鹰卫登州分舵的舵主,只不过他手底下的手人则增加了三倍多,不仅仅负责消息的统计,还负责全旭名下所有产业账目的审核,从而可以避免再次出现郑万显事件。
一旦进京之后,全旭准备才把玄鹰卫的登州分舵独立出来。
玄鹰卫送来的情报,非常庞杂,全旭思来想去,自己需要一个办公室,处理日常文案,三娘的文化有限,处理这些工作就有些不足。
当然,现在有了一个杨婉儿,全旭也懒得自己看,直接让杨婉儿给他念。
“三边总督杨鹤奏报,叛贼王左桂、苗美率领万三余贼军进攻韩城,陕西右参政洪承畴率兵五百,以少敌多,斩首三百余,贼兵溃退……
全旭突然听到一个非常熟悉的名字,急忙坐起来,洪承畴已经崛起了吗?
如果不是陕西叛乱,洪承畴只是一个右参政,在布政司系统内熬资历,明末实在是太缺乏文官出身的将领了,很快洪承畴就会成为延绥巡抚。
时也命也。
“全爷……”
“没事,你继续念!”
“工部郎中汪乔年,政绩优异,品行极佳,升为登莱兵备道兼副使……”
此时的登莱兵备道兼副使是黄松茂,在登州城跟着袁可立的时候,他曾见过一面,是一个吊书袋的书呆子。
换上的这个汪乔年似乎掘过李自成祖坟的那个货,而且是明末有名的知兵文臣,在李自成攻打襄阳的时候,被李自成用五牛车裂而死。
难道说,朝廷对汪乔年来监视秦承祖?
兵备道相当于现在的军区司令,兵备道兼副使,则是布政司或按察使司副使兼任,与后世书记兼军区政委是一个道理,掌握着军饷、人员、升迁、考评,很容易架空那个军区司令员。
“过!”
接着杨婉儿又给全旭念了足足几十条邸报,又人事任免,也有关于钱龙锡被弹劾的事件,此时弹劾钱龙锡已经从京城,转到地方,光弹劾钱龙锡的知府、巡抚就多达三十九位。
紧接着,全旭就明白了朝廷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让步了。
皇太极带着八旗精锐,绕到突袭土默川,蒙古林丹汗不敌,损失三千余众,撤往青海。
一直以来,皇太极被捆着两只胳膊,分别是毛文龙的东江镇,还是林丹汗。林丹汗自己打不过后金,试图联明抗金。
但是,大明这些脑子被门夹了的大臣们,一个劲儿不同意,利用关市,直接把林丹汗逼跑了。
当然,也不是大明的大臣们智商低,看不到这个问题,只是屁股决定脑袋,脑袋决定思维,逮着一只羊可劲薅羊毛,把羊薅跑了。
此时,毛文龙一个人看不住后金,他太缺战马了,游击战还行,一旦大规模作战,东江镇还不是后金的对手。
皇太极被解放了一只手,肯定会搞事。
全旭叹了口气,崇祯也是太单纯了,自己玩自己啊,五年平辽的战略居然坚定不移,一个劲儿想平辽。
辽是那么容易平的?
全旭摆摆手道“婉儿,把这东西放下吧,你先回去休息!”
“是全爷!”
全旭坐在客厅,三娘带着苏音,饭菜端上来。
全旭还没有来得及拿筷子,茅元仪就出现在门外。
“茅兄,你这是闻着味儿过来的?”
茅元仪显得有些顾虑重重“全兄,你说,秦承祖会不会同意?”
“这个……我也不知道!”
全旭叹了口气道“现在也是多事之秋!”
“谁说不是呢!”
茅元仪苦笑道“全兄有所不知,林丹汗逃了,损兵折将,光战马就被抄了五千多匹,至少上万部众被皇太极俘获!”
皇太极本来就被孙承宗的堡垒战略困得精疲力尽,士气低落,这一战下来,满血复活了。
林丹汗上万部众,皇太极肯定不会信任他们,用他们消耗在明军的战场上,这是一举两得,恐怕入侵京师,就在不久之后。
“哎……茅兄,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这次谈判只怕不会顺利!”
“不会顺利?”
“现在只祈求秦承祖不知这个消息吧!”
全旭心中却暗想,由于这个神秘组织的存在,全旭可以得知皇太极打败了林丹汗,孙承宗也知道,他们一定也会知道。
他们已经开始扶持秦承祖,那么说明,秦承祖一定会知道。
关键是,华阳社有钱,有势力,想要渗透或收买秦承祖麾下的人马,实在是太容易了。
弄不好,秦承祖身边的人已经被渗透了。
毕竟,秦承祖麾下的人非常庞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就算秦承祖把身边的旧部委任为指挥使,可是一样也会被收买,只要出的价码够高。
全旭想到这里,急忙道“茅兄,只怕咱们也有可能有风险,这样吧,你派出一队人员,护送着王姑娘、杨婉儿,还有三娘,让她们现在就走,连夜走,马上回登州!”
“可是……”
“做我的马车!”
全旭望着茅元仪道“别看我的那辆马车外表非常普通,却内有乾坤,四面戴着铠甲,哪怕是床子弩也射不穿,遇到危险,只管向前冲就行!”
三娘摇摇头“相公,我不走!”
“郎君,我也不走!”
王微在茅元仪身后郑重的说道。
全旭望着三娘“三娘,别闹,现在不是闹着玩的!”
“哼!”
三娘一脸幽怨的盯着全旭“我不走!”
王微插发簪,抵在自己的喉咙上“郎君,你不要逼我!”
三娘一看王微,赶紧拿出自己的多功能刀,全旭一把扣住三娘的手腕“行了,我们在一起,等等吧!”
如果说从前,全旭还真没有太好的办法,可是现在,他有太多办法了,这一批军火,如果秦承祖或者说秦承祖麾下的人。
全旭望着茅元仪道“茅兄,有备无患,把你的人放出去巡逻,然后悄悄留下几名暗哨,盯着这周围!”
“好!”
“沈良材,给茅兄准备一些罐头、午餐肉,保证五天的量!”
“是!”
“王姐姐,时间不早了,你们回去休息吧!”
“三娘,咱们出去巡视一下!”
“好!”
全旭与三娘等十几名影卫离开了何记客栈。
距离陈楼道十几里外,全旭走进树林,时间不长,他从后世体育工厂的仓库里搬来了十向支70自动步枪,一支dp28轻机枪,子弹倒是不多,每个人五个弹夹以及一千五百发步枪弹,五百发轻机枪弹。
“三娘,你教他们压上子弹!”
十几名影卫没有人询问什么,沉默的将子弹按照顺序,压在子弹夹里。
好在他们比三娘和全旭的速度快,五六十个弹夹用了一刻钟多点,当然,比职业士兵慢了十倍的时间都不止,不过这个速度已经让全旭感觉满意了。
接着,全旭又让他们把蝎式冲锋手枪的子弹和dp轻机枪的子弹压满。
影卫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的战术背心,可以装四个弹夹,加上枪上的一个弹夹,每个人备弹一百二十发。
全旭耐心教这些影卫学习70自动步枪的拆卸和组装,以及保养、维护,其实,自动火枪并不像想象中的那种容易伺候。
非洲黑鬼手中的武器虽然算不上先进,但是,几乎都是自动武器,他们又是开炮,又是射击,几百万发子弹搂过去,不见得能打死几个人。
其实,武器先进,不代表就有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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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二四章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第二二四章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最著名的莫过于海湾战争,凭良心说,伊拉克真的不是弱鸡,人家可是不折不扣的军事强国,之所以显得不堪一击,那完全是伊拉克还全没有发挥军事装备的实力。
当时有人称伊拉克是世界第三世界强国,这可不是吹出来的,要知道解放军在八十年代才实现摩托化,伊拉克却早已实现了机械化。
全军一百二十万人,仅仅部署前线的四十二个师,就拥有四千二百八十辆坦克,其中多数有苏制T-72,二千八百余门火炮,装甲车共计两千八百余辆,同时,在国内还拥有三十五个师,近万辆坦克。
而且伊拉克还经过两伊战争的洗礼,当然,也有很多嘴炮说伊拉克空军弱忌,防空部队弱鸡。
其实,这是根本就不懂军事,伊拉克在海湾战争之前,防空装备约七百部,既有萨姆二型、三型、萨姆六型、萨姆八型、萨姆九型、萨姆十四型防空导弹,还有法国“罗兰”防空导弹。
萨姆二型防空导弹就是中国用来击落世界著名高空侦查U-2的防空导弹,拥有24000米的射高,六十公里发射斜角,更别提萨姆二型的改进型号萨姆三型,放在当时的世界上,这都是属于世界先进的防空武器。
按照揭秘的资料,当时国内仅七十四个导弹防空营,而伊拉克却是拥有二百三十多个防空营,理论上,可以形成低空、中空、高空、三层防御多达八十余万平方公里的防空区域,另外,还有ZSU-3-24、37、57、85、100高炮4000多门。
各种飞机一千三百余架,三代战机比中国当时还要多,中国当时以六爷挑大梁,人家是苏二九,结果,美国打成了二百比零。
但凡伊拉克军方士气高点,发挥出这些苏制装备的威力,海湾战争的结果纵然不能改写,至少可以打出好一点的战绩。
可关键是伊军乌龙事件层出不穷,把坦克当成炮塔,而防空力量基本上没有发挥出作用,针对什么电子战、信息战,其实,美军的乌龙事情也不少,因为美军也在把海湾战争当成练兵场。
至于非洲,经常发现战争,打得热火朝天,可惜,子弹、炮弹和导弹消耗不少,充当了绚丽的烟花。
全旭没有购买火炮也没有购买装甲车的原因,不是买不到,而是玩不转,技术装备需要的是素质的军人,而不是新兵蛋子。
再先进的武器,如果没有可靠忠诚的士兵一样完蛋。
就像我大清吹得跟花儿一样,八里桥之战,英法联军对战三万清军骑兵,用二十九人伤亡就结束了战争。
那么问题来了,波兰骑兵可以跟德军在二战时期上演骑兵砍坦克的悲壮,清军骑兵连火枪兵枪阵都冲不上去?
按照当时英军火枪兵的操典,他们是在四十到五十码的距离开枪,排队枪毙,骑兵冲锋五十米,别说火枪,单发步枪都挡不住。
全旭只能慢慢来,发展自动步枪,对于后勤的压力极大,当然,自动步枪的威力也可以,大不了把他们放近了再打。
等全旭教好了众影卫练习拆装和操作步枪,冲锋手枪,就结束了训练,枪法可不是一天两天可以练成的。
三娘到底是见面世面,虽然说大盘机与M249并不一样,她却隐隐知道如何用,将枪托顶在肩膀上,上膛就想搂火。
“别!”
“这些枪的动静太大,明天咱们再练习枪法!”
“好!”
三娘知道M249枪响的动静。
“不过,却可以练习一下这个!”
全旭拿着蝎式手枪道:“你们把这个消音器装上,在遇到敌人数量较少的时候,可以采取单发射击!”
“砰砰砰……”
加装消音器的蝎式手枪,声音不大,莫约六七十分贝的样子,大约相当于比轿车的喇叭稍低一些,相当于大声说话的样子。
当然与影视剧里的声音不同。
随着二十发子弹打完,全旭面前的十几颗树上,都布满了弹孔。
上千发子弹的喂出来的枪法,全旭至少在遇到十几个人的时候,完全不用担心了。
“好厉害!”
“马马虎虎!”
全旭又介绍道:“当遇到敌人多的时候,可以扫射,就像这样,轻扣扳机,这个冲锋手枪的射速还是非常快的,每分钟九百发,二十发子弹也就意味几息功夫就能打光,所以在射击的时候,扳机不能扣着不松,要学会连发点射!”
全旭这个教官也是现学现卖,从握枪的姿势,上膛的动作,先教给三娘,再由三娘教给其他影卫。
一口吃不了一个胖子,全旭感觉介绍得已经够多了,而且时间不早了,这就带着众人回去。
三娘却有些好奇的问道:“相公,这个木锤是留给我们砸人的吗?”
“这个啊,一定要小心,它的威力不比万人敌小!”
万人敌也算是点燃开花弹,一般是在守城的时候使用,只要点燃,往人群里扔就行了,威力马马虎虎可以炸飞十几个人的样子。
“要不试试!”
“有机会再试!”
全旭回到何记就洗洗睡了,半夜的时候,全旭醒来发现身边没了三娘的踪影,他起身发现门外也没有苏音的影子。
“来人!”
“全爷有何吩咐?”
全旭身边的护卫也像后世的三班倒,分成三队每队执守八个小时,一名负责的护卫躬身施礼。
“三娘呢?”
护卫没有说话,指了指屋顶。
全旭朝着屋顶望去,只见三娘和十几名影卫一袭黑衣,趴在屋顶上练习端枪。
“三娘!”
“哦!”
三娘纵身一跃,从屋顶上跳下来。
“小心!”
“我没事!”
三娘跟着全旭回到了屋里。
“大半夜你怎么不睡觉?”
三娘道:“我想练枪,你不是说了吗?要想打得准,端枪一定要稳?”
“这个不是一会半会就能练出来的!”
三娘叹了口气道:“相公,我没用,就会舞刀弄枪,要是连枪都练不好,那还有什么用!”
“哎!”
全旭搂住三娘的肩膀。
他不是不清楚三娘的心思,三娘出身太苦,一直以来都缺乏安全感,全旭是她的唯一,只要是全旭让她做的事情,她都努力做好。
学习开车,学习操作无人机,学习操作轻机枪,学习冲锋枪,学习全旭让她学习的一切。
“不用那么辛苦,跟着我,你就享福就行了!”
其实,三娘的担心何止是这一点?
主要是三娘担心自己不能生育,她跟着全旭的时间远比二娘要长,而且要多,可关键是,二娘的孩子都快出生了,她的肚皮却没有任何动静。
当然,她并不知道。
全旭不想跟她要孩子,主要是担心她的年龄太小,这个时代,医疗卫生太过落后,别说是普通人家,就算是皇宫,夭折的孩子也太多。
天启皇帝不是不能生育,他有三个儿子,早子朱慈燃,生母张皇后,生下来就是死胎,传言是客氏所害。从理论上说不太可能,无论是客氏还是魏忠贤,他们的权力和地位都来自天启,利益也是一体的,怎么可能不保住他的后代?
如果不是内宫渗透,魏忠贤大意失荆州,天启也不会暴毙。
当然,二子次子朱慈焴,早夭。三子朱慈炅,天启大爆炸的时候有的说是被砸死了,有的说是被吓死了,无论是如何,天启大爆炸目的就是搞死天启的继承人,扶持崇祯上位。
哪怕太子再小,到时候,只能是皇后垂怜辅佐朝廷,大权掌握在魏忠贤手中,直到皇帝亲政,小皇帝要想亲政至少要长到十四五岁,那个时候,魏忠贤给玩死他们。
天启的三个女儿,同样也没有一个活下来。
全旭偷偷记录下三娘的安全期,就这样,虽然同房却没有受孕,关键是三娘不懂,她以为自己有问题不能生孩子。
这样才更加顾虑重重。
全旭强行搂着三娘去休息,白天让她带着影卫练习枪法,反正子弹他多呢,几十万发子弹。
就算用完了,也可以再去买,全旭还让一个掮客给他购买设备,准备自己搞一个子弹生产线,无烟火药生产线。
这样的工厂在阿其实很多,大部分都是中国援建,正处理停产状态,以废铁的价格就可以买下来。最多十几天,他还需要去一趟阿国。
时间过了三天,秦承祖那里还没有回信,全旭隐隐约约感觉不太对劲了。
“茅兄,情况不对,咱们今天晚上做好准备,天亮之后,若是再不见他们的人,马上离开!”
上次遇到耿云庆只用了三天时间,黄方英就带人抵达了陈楼镇,这次同样是三天时间,却没有任何反应,显然是不太对劲。
茅元仪望着面前的茶杯,思付道:“你说,秦承祖难道是真以为凭借着他们就可以夺得天下?”
“哼!”
全旭冷冷的笑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皇帝都无法做到真正的一言九鼎,更何况区区一个草寇?”
就在这时,桌面上的茶杯荡漾起来。
“他们来了!”
就在这时,茅十六满头大汗的跑过来:“少爷,全公子,情况不对,有大股兵马靠近!”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二五章让他们坐土飞机
第二二五章让他们坐土飞机
“再探再报!”
茅元仪顿时有些急了。
“是!”
全旭倒是没有惊慌,他向三娘使一个眼色。
三娘很快就明白了全旭的意思,如今二人有着不小的默契,她明白全旭是让她用无人机监控周围。
哪怕是工业级别的无人机,毕竟不是军用,在续航时间和里程方面,有着明显的差距,航程可达两万六千公里,续航时间可达四十二小时的全球鹰是世界上目前航程最远,续航时间最长的军用侦察无人机。
作为作为全球无人机装备最多的国家,中国版全球鹰也拥有着隐形、高空、高速、高远程的特点。然而,无论是哪架民用无人机制造公司,依旧无法与军用版相比。
作为电池为动力的工业级无人机,全旭购买的无人机只有四个小时的续航时间,也只有二十三公斤的有效载荷,不过,尽管如此,却可以让全旭立于不败之地。
三娘与苏音一起退到后院,开始放飞无人机。随着无人机升空,三娘通过无人机传回的及时画面,很快就发现了这股不速之客。
准确的说,这股不速之客拥有骑兵莫约七八百人,以骑兵为前导,剩下的则是三四千名步兵,步兵从南方、西方、北方三个方向向陈楼镇包围,而骑兵则迂回东方,准备来一个瓮中捉鳖。
三娘将监视的情报,通过对讲机向全旭汇报。
全旭借口准备撤退,返回屋内,通过无人机传回的及时画面,分析着对策。
三娘道“要不用天火?”
“不行!”
“这个暂时不能用!”
全旭刚刚用无人机放火的方式,杀掉了复社的张溥、吴昌时等人,复社同道中人尽管悲痛,给张溥布置了多场追思会,如果全旭此时再用这样的方式,很显然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虽然说,东林党是一个杂烩,什么样的人都有,什么政治立场的人也有,可关键是,复社其实才是东林党真正的核心。
举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此时的东林党就像当初的同盟会,他们的政治立场就是反对阉党当政,以图打造众正盈朝的局面。那么复社,其实就像t,复社才是真正掌握着权力和决策的核心。
这帮人如果盯上了全旭,除非全旭现在就扯旗造反,一路平推,否则真奈何不了他们。如果真正开战,全旭倒也不用惊慌,也不担心,可关键是,复社最擅长的领域,就是借刀杀人,就是蛊惑人心,让无辜的人冲锋陷阵,他们躲在幕后。
这是全旭不愿意的,光靠杀人其实解决不了问题,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如果解决眼前的危机。
全旭突然想起,体育工厂的仓库里还有十几只大油桶。
“哼,那就让他们尝尝土飞机!”
全旭进入房间里的内套间,回到体育工厂仓库,将二百升的铁皮油和一部分炸药带到明末。
“全兄,全兄,情况非常不妙,咱们已经被包围了!”
当茅元仪进来院子的时候,只见全旭正拿着一根撬棍,正在撬油桶盖。
“全兄,这都什么时候了……你是这是!”
“做几门大炮防身!”
全旭有些不以为然的道“邱宁远!”
“门下在!”
“玩过炮没?”
“当然会,不光是我,就是我们这些兄弟,人人都会玩枪玩炮!”
“那就好,带着这些打开盖子的油桶,跟我来!”
“是!”
全旭带着护卫带着油桶和火药包,他指着路面道“挖一个斜坡,把油桶半埋在地上,桶口对着前方!”
茅元仪有些不解的问道“全兄,你这是……”
“制造飞雷炮!”
“飞雷炮!”
全旭解释道“原理跟火炮一样,咱们的火炮,都是火药把炮子打出去,用来杀伤敌人,这个也是,不过是不是炮子,而是火药包!”
茅元仪伸手摸了摸油桶的铁皮,他笑了起来“全兄,不得不说,你的想法真奇妙,只是这不能实现,铁炮炮壁稍薄,就会炸膛,你这么薄的铁皮,那还不炸膛?”
“请视目以待!”
全旭自然知道茅元仪说得非常有道理,首先火炮是追求的有效射程,所以炮膛内的膛压会非常高,飞雷炮只需要把五到十公斤的火炮抛射出去,从tnt能量守恒定律可以轻易推算。
一千克tnt爆炸可产生420万焦耳的能量,按照1焦耳=0102公斤·米计算,十公斤的炸药包移动四百米,需要的能量是42万焦耳,也就是说,100克tnt就可以做到,当然这是理论数据,是理想状态下,也就是所有的能量都转化为动能。
在飞雷炮的研制年代,缺乏理论依据,只能用实验的方式,反复实验,数学是伟大的,除了人类的感情以外,其他任何事物,都可以通过数学计算。
全旭不需要额外准备这种可以催发的炸药炮,因为道具工厂已经给他准备好了,当初为了生产道具式的虎蹲炮,制作了一批tnt火药炮,将炸药炮放进炮膛引爆之后,会产生巨大的轰鸣声。
在炮管内放进一定量的碳粉,也是影视道具经常使用的烟炮特效物质,就可以产生像原始火炮的那种轰击效果。
“得得得……”
马蹄声越来越清晰,密密麻麻的骑兵、步兵涌入陈楼镇。这些人与黄方英所部的装备不一样,而是青色的铠甲、县城色的战旗,青色的戎装,战旗上面写着斗大的“袁”字。
当然,全旭让人护卫挡在飞雷炮炮前,对面的人自然发觉,这条大街上埋了十六门飞雷炮。
就在这时,为首的一名将领策马来到阵前,高喝道“你们谁是全旭?”
“我……”
在明代直呼其名,等于骂人。
茅元仪寻思着,急忙道“我……”
不等茅元仪说完,全旭站出来道“某就是全旭,阁下怎么称呼?”
“本将乃圣公麾下青龙营副指挥使袁时中!”
这个名字落在全旭耳朵隐隐有些熟悉,他并非过目不忘的人,好像隐隐记得袁时中是李自成麾下的一方大将。
袁时中笑道“全旭,想不到吧,咱们会在这种局面下见面!”
“是你……”
全旭恍然大悟,当初他离开全家庄镇前往东江镇,罗世明曾向他汇报过,有一伙土匪想去全家庄镇收保护费,为首的就是袁老七。不过,袁老七没有占到便宜,被罗世明带着大名府青壮击退之后,随便抢了对方的老巢。
不过,他与钻林豹周楚不一样,只是一个穷逼,所得不过一万余两银子,粮食不过百石。
全旭并不知道,袁时中带着心腹逃彰德府,沿途想混入归德府,不曾想归德府境内,地主武装太凶悍,反而折损了十几名心腹,这样拥有不足百人的袁时中,带着人潜入山东境内。
沿途兼并了几股响马、土匪,带着三四百人投靠了秦承祖,后来秦承祖设立寨子,他就以青龙寨为匪号。
袁时中为人爽快,口才了得,顺得如鱼得水,反而升任了秦承祖麾下副指挥使,也算是秦承祖麾下的高级将领了。
“承蒙全公子还记得在下,那实在是太好了!”
袁时中得意的笑道“咱们现在新账老账一块算!”
“我是代表孙督师过来谈判的,你这么做,不怕秦承祖怪罪下来?”
“圣公怪罪,不劳全公子操心,你还是想想你自己吧,投降,还是死!”
“哈哈!”
众匪徒哄然大笑。
袁时中拔出长刀,指着全旭道“明军骄狂,藐视圣公,此战众将士务必竭尽全力,让他们付出血的代价!”
“杀,杀,杀!”
三四千名将士齐大吼,声势震天。
如果是两军交兵,夜战自然是兵家大忌,可是,此时哪里是两军交兵,简直就是一场屠杀,全旭和茅元仪身边只有两百余人,而对方却是他们的二十多倍。
哪怕不用刀,只用脚踩,全旭等人也会变成肉泥。
袁时中确实是有些本事,他麾下的部曲,顶着盾牌,排着队形,以长枪兵、盾牌兵交替递进。
全旭缓缓朝着后面跑去。
“老邱,看你的了!”
“好叻!”
邱宁远有些不明白,火药不是用明火直接点燃吗?
怎么拿着一个小小的按钮?
用电池雷管引爆的引爆药炮,用延时引信五秒的方式引爆十公斤炸药包。
随着众护卫让开炮口。
而参与进攻的袁时中麾下们,不禁眼皮子直跳,他们自然见过大炮,可是,却没有见过如此大的大炮。
三名护卫伺候一门大门,其中一人将一块用丝绸包裹的如同小肥皂大小的小炸药包扔在油桶底部,然后又放着一块十公斤重的炸药包。
由于ntn采取电池引爆,并不像导火索引爆,先将大炸药包的延时引信五秒引信启动,然后开始按下启动按键。
“咚咚……”
如同大锤敲击在破鼓上面的闷声响起。
袁时中麾下的将士都笑了起来。
“这炮,还没有我的屁响!”
发射药在油桶里爆炸了,爆炸冲击波向外倾泄,将那一大炸药包抛了出去,炸药包一路打着旋,划出千奇百怪的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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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二六章他一人可以挡十万军
第二二六章他一人可以挡十万军
每只十公斤装的炸药炮,在全旭“老天保佑”的祈祷声中,飞向远处。
好在,全旭的祈祷有了作用,这些炸药包中不负众望地砸向袁时中的军阵,两包砰一声砸在盾兵前方十步处,两包歪歪扭扭的落在了两军中间,但还是有十几包直接砸在袁时中的大军中间,滴溜溜的滚了两滚。
然后……
轰轰轰轰……
一团团吓人的硝烟裹着火光狂冲起二十几米高,一声声雷霆万钧的暴烈巨响震得在场所有人毛孔都要撕裂开来,爆风席卷一切。
几个参与进攻,准备拿下全旭和茅元仪的刀盾兵组首当其冲,爆炸的冲击波迎面撞来,将他们吹得双脚离地,向后直飞出去,军阵中更是惨烈无比,不知道多少袁时中军将士只觉得自己好像是站在正在喷发的火山口上。
刺眼的火光闪过,地皮剧烈颤动,街道两旁的房屋轰然倒塌。袁时中军中的盾牌、长矛、盔甲…一切都粉碎开来,包括他们的身体。
很多人的身体被爆炸冲击波生生撕裂,然后四处乱抛,也有不少被震得双脚离地飞起好几米高再重重的摔倒在地上,七窍流血,再也没能站起来,他们的内脏都被震裂了。
最缺德的是,全旭生怕tnt爆炸威力不足,在包裹的炸药包里装了不少钢珠,这是在收购废品时的存货,数量不是很多,马马虎虎有几十斤的样子。
这无疑大大增强了杀伤力,不知道多少人被那些被爆炸高温灼得发红的钢珠打中,哀嚎着倒地翻滚,有人甚至连眼珠子都被打烂了!
侥幸没有受伤的也被吓傻了,泥雕木塑似的傻傻站在那里,任凭血雨沥在头上,裂肢断臂脏器砸在身上,一动不动,脸色青白,神情惊怖,目光完全失去了焦距,只觉得天崩了,地裂了,世界末日来了!
不光是袁时中被惊呆,其实全旭也没有想到威力会有这么大,他其实只是一个理论家,没有经过战场的实际检验。
好一会儿,全旭的耳朵听不见声音,此时,整条长街已经不复存在了,两旁的房屋都被殃及鱼池。
就连何记客栈的门楼,也被震塌,屋顶上的十几名弓箭手也被砸在瓦砾中,生死不知。
至于长街中央,那些进攻的袁时中大军,已经变成了屠宰场,遍地碎肉,一具具发黑的、残缺不全的身体,还有血肉模糊的伤员,以及身上挂着一截肠子两腿簇簇发抖的士兵,都证明了刚才这雷霆一击是何等的恐怖。
没良心炮啊没良心炮,真的是没良心!
但是,让全旭有些不大满意的是,挨了如此恐怖的一击,前后十六门飞雷炮,一百六十公斤tnt炸药炮砸过去,按照理论数量,这足足可以产生六亿七千两百万焦耳的能量。
然而,敌人的阵居然没有多大的动静,千军万马寂然无声,反倒是自己这边有好些战马吓得乱跳乱叫,何记客栈里更是乱了套,战马在狂嘶咆哮,人在哭喊乱窜,特别是王微的两名侍女,不仅仅吓哭了,而且吓得尿了。
杨婉儿倒是没哭,可是她却瘫痪在地上,两名侍女都架不起来她,反而跌到在地上,乱成一团。
三娘也被弄得满头灰尘和污垢,至于苏音也是花容失色。
全旭有些不好意思,看来这一击飞雷炮,对友军造成的心理打击远比给袁时中麾下造成的打击大得多嘛!
全旭心情有些不爽“居然没有一点反应?再给他们来一轮!”
茅元仪终于反应过来,当然,同时反应过来的还有袁时中麾下。军阵里发出一阵惊恐之极的嘶叫声。
弓箭手扔掉了弓箭,战兵扔掉了长矛盾牌,骑兵更是一个多余的动作都没有,也来不及作出任何多余的动作,因为他们的战马已经发了狂,咆哮着乱冲乱撞,往后逃去,把马背上的骑兵颠得东倒西歪,不少骑兵被生生甩了下来,然后在马蹄践踏之下变成一堆肉泥!
原本严整的军阵一下子陷入狂乱之中,人人都在夺路而逃,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
这支明军太恐怖了,还会作妖法请天雷,这仗还怎么打?还是赶紧逃吧,不然就没命了!
不过,大部分袁时中麾下的士兵们吓得双腿发软,根本就跑不动,他们非常自觉,扔下了武器,跪在地上,双手高高举起。
茅元仪反而愣住了“怎么会这样?”
同时,他暗暗心想,孙承宗对付后金来去如风的骑兵,根本就没有太好的办法,如果大量装备这样的飞雷炮。
那么……
场景一定非常美妙。
……
此时,灵泉寺也是遍地血污,横尸遍野,秦承祖麾下亲卫马队副指挥使杨万年,这个跟着秦承祖足足六年的旧部,以后卫右营指挥使方金称,后卫左营指挥使黄绍,以及十几名将领发动了突然的叛乱。
也幸亏宋献策提前察觉了众人的阴谋,其实这些多军队调动,根本就无法瞒住有心人,他们都是打着夺青州府的旗号,部队集结,领取粮草和火药,然而,这十几员将领带的人名义是后勤补给人员,但是强壮得过份。
秦承祖虽然对投靠他的百姓不错,不过,物资有限,习惯性使然,秦承祖对部曲军队,待遇最好,百姓,只是勉强不至于饿死,一样也是瘦弱得不成样子,
宋献策提出质疑,禀告给秦承祖的时候,秦承祖有些不相信,毕竟,这些人大都是他的旧部,而宋献策只是一个新来的,而且是俘虏转变过来的,他如今已经掌握了民政、内政和法务,如果再听他的,秦承祖还担心宋献策居心不良。
这就像在企业内部,一个新员工向老板热心举报,某老员工贪污,只要没有明确证据,老板是不会相信的。
宋献策看着秦承祖不相信他,却不愿意罢休,他就借着法主、执法使镇守使学习的时候,把六十八寨的法主、十三个执法使都集中在了灵泉寺政事堂培训,亲自给他们培养圣公律。
这些法主每个人都有三五个助手,执法使都有自己的执法护卫队,全中集中起来,加上保主、镇守使这些人,足足有小上千号人。
秦承祖麾下可没有什么文官之分,比如执法使刘累这样的人,抡刀子砍人可比他拿笔拿文书更顺溜。
宋献策使用职务之便,将火药、粮食,交差发放,并且虚造了一个新仓库,火药和粮食都转移之后再发放。
这样以来,在叛乱发起的时候,造反的叛军第一时间不明真相,率先进攻了假火药库、假粮库,给秦承祖反应时间。
然而,他的亲卫骑兵马队杨万年却在关键时刻反水,带着叛军攻进灵泉寺,甚至杀入了秦承祖的政事堂。
如果不是宋献策提前布置的这些执法使、法主挡住了杨万年的进攻,恐怕秦承祖真会在阴沟里翻船。
经过将近两个时辰的拼杀,随着闻讯赶来的秦正阳赶来,总算消灭了这些背叛的将领,以及叛军。
这场混战死伤四千余人,现场触目惊心。就连秦承祖也中了一枚流箭,好在伤势并不严重。
“圣公,正阳失察,甘愿受罚!”
秦承祖叹了口气道“此事不怪你,要怪就怪我!”
秦承祖心有余悸的望着宋献策,躬身道“若非宋长史,这一关秦某可就过不去了!”
这一次,却让秦承祖看到了宋献策的不凡之处。
他能文能武,杀伐果断,最关键的是阴狠。
居然刻意营造了一个假火库一个假粮库,并且上演了一处火烧龙潭谷的好戏。龙潭谷就是灵泉寺山下的一处山谷,他将叛军三千余人马引进入,直接一把火,用了柴油五十余桶,其中一千三百余人非死既伤,余者躲进龙潭谷,被缴械投降。要不然,这些三千余叛军一旦攻上山,秦承祖可就插翅难飞。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
宋献策“分内之事,不敢邀功!”
“杨万年呢?”
秦承祖非常生气,其他人造他的反,他可以理解,唯有杨万年,可是他一直以来最为照顾的兄弟。
当年在辽东,杨万年全家被后金所杀,是秦承祖从死里堆里将杨万年救过来,作为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在辽东想活下去,根本就不可能。
秦承祖抚养他,教他武艺,给他娶妻,给他抚养孩子,可以说恩重如山,然而,杨万年却背叛了他。
“死了!”
秦正阳起身从不远处拖过来一具尸体,尸体脖子几乎要断掉,仅连着一些皮肉。
刘累捂着腹口的伤口“卑下失手,原本想留活口,又被这小子捅了一刀!”
秦承祖气愤的拿起一只铁锤,将杨万年的脑袋砸成稀巴烂。
良久,秦承祖问道“现在只能向朝廷投降了?”
“这个……只怕不容易!”
宋献策苦笑道“青龙营袁时中带着麾下人马,连同黑水营刘二虎部曲,前往陈楼镇,只怕全先生已经凶多吉少!”
秦承祖反而松了口气道“他要是自寻死路,那也怨不得别人!”
宋献策难以置信的道“全先生只有不到两百人!”
“他一人可以挡十万军!”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二七章事了拂身去只留下传说
第二二七章事了拂身去只留下传说
宋献策不知道秦承祖对全旭怎么有这么大的自信,当然,他并不知道,全旭在秦承祖心中就是神一样的存在。
别说三四千人,就算三四万人也杀不死全旭。
“还有没有活口?”
其他人都望着刘累,参与围攻灵泉寺的背叛将领有七人,其中五人都死在他的刀下。当然,他还真不是杀人灭口。
只是,他实在看不起叛徒,遇到那些他熟悉的叛徒,都是痛下杀手,其中最惨的不是杨万年,杨万年只是被一刀砍中了脖子,最惨的那位是方金称。
方金称被刘累用砍了三十多刀,刀刀避开要害,活活疼死的。
“我……”
刘累刚刚起身:“下去好好养着!”
秦承祖叹了口气道:“宋献策,这事交给你去查,把背后的人挖出来!”
其实,如果没有幕后黑手,他们就算杀了秦承祖,这份家当他们也继承不了,杨万年年龄太小,不能服众,方金称年龄是够,可是谁也不服他。
“现在,只能被迫向朝廷投降了!”
经此一次叛军,秦承祖也是元气大伤,部曲损失将近三分之一,剩下的人也要清洗,他已经看清了现实,不再具备与朝廷一较高低的底气和实力。
“要不,我亲自走一趟!”
“不用,我亲自走一趟吧!”
秦承祖虽然对全旭盲目自信,认为袁时中和刘二虎等人奈何不了全旭,可是他们二人肯定会打着秦承祖的旗号,要不然一旦有了误会,日后恐怕不好相处。
秦承祖也非常清楚,全旭可以扶持他,同样也可以扶持其他人。
“正阳!”
“父帅,收拾一下,带着人跟我走!”
“可是,你的伤!”
“没有大碍!”
……
茅元仪此时仍旧难以置信,仅仅是这么十几炮下去,轰死了足足五六百人,至少上千人受伤。
和真正的飞雷炮不一样,飞雷炮主要依靠冲击波、音波杀伤,全旭这个缺德玩意加了佐料,废弃的钢珠加进去,虽然降低了飞雷炮的射程,却增加了飞雷炮的威力。
“这么厉害,就这么十几个大铁桶,四五千人就跨了?”
“只是说明这些土匪并没有想象中的要强!”
全旭不介意把这种武器交给孙承宗,反正这种武器有一个致命弱点,根本就没有办法克服,射程太近。
最远不过三百多米,现在全旭反而头疼的是,他居然一下招降了足足两千余人的降卒。
“这些人怎么办?”
“让他们动起来,赶紧收拾残局,这多尸体,还有周围塌了这么多房屋,老百姓,赶紧让他们救人!”
“只是,他们靠得住吗?”
全旭冷笑:“他们可以试试!”
“邱宁远,告诉他们,谁敢不听命令,就地处决!”
“是!”
全旭此时转身,看着三娘的脸如同一只小花猫,伸手给三娘擦了擦脸。
茅元仪此时的眼中容不得其他东西,他只看着这些油桶,仿佛看到了极品美女一样,小心翼翼的抚摸着,哪怕油桶的油味硝烟味,也一脸陶醉。
“全兄,你这种飞雷炮还需要改进!”
茅元仪道:“需要加上车轮,方便移动,这种炮太轻,一个人可以推着走,实在是太方便了,而且埋在地上,不方便调校角度,再加装棘轮……”
棘轮,就是中国古代的齿轮,最早的齿轮大约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发明,文物实物是四十齿,青铜铸造,东汉初年(公元 1世纪)已有人字齿轮。三国时期出现的指南车和记里鼓车已采用齿轮传动系统。晋代杜预发明的水转连磨就是通过齿轮将水轮的动力传递给石磨的。
当然,茅元仪他也是机械专家,在武备志里有过明确的记载。
明代的大炮,已经可以采取齿轮齿条转动,调整仰角。
全旭笑了笑道:“这不是因为时间有限吗?太过仓促,茅兄若是感兴趣,那就尽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进!”
“不,不,这是全兄的发明,我岂能……”
“虚名而已,不足挂齿,我不在乎!”
全旭笑道:“你慢慢研究!”
全旭走向内院,去安抚吓破胆的杨婉儿。
此时杨婉儿哭得梨花带雨,胸前的衣服都已经被泪水打湿,还真不知道她怎么有这么多的泪水。
相较而言,三娘则正常多了。
好在,这场爆炸不是整体,而何记的房屋结构都是榫卯结构,抗震效果其实比砖瓦更好,只是怕火烧而已。
虽然镇上好多人因此被砸伤,或者砸死,全旭就没有办法了,这是预料之外。
“相公,这些人我已经派影卫跟上去了!”
三娘朝着全旭做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如果说以前的影卫只能暗中打探个消息,盯梢什么的,可是随着全旭加强了影卫的装备。
别看影卫人少,他们拥有十五支自动步枪M70,当然M70放进后世并不算先进,只是AKM的改进版本,优化了气动、结构、稳定性等等,但是,这只是一款火力凶猛的突击步枪,可是,放在明末,吊打几百名士兵那是不成问题的。
“算了,让秦承祖去收拾他们吧!”
全旭虽然不知道袁时中为什么要攻打他,但是这一下,也算是全旭杀鸡儆猴,瞬间秒杀袁时中麾下五六百人,让其至少三千人丧失战斗力。
这样以来,秦承祖就是有想法,那也需要自己掂量掂量。
其实,从全旭的角度来说,他山东的时间已经太长了,必须尽快赶往京师,完成对京师的布局,以及银行,当然还有薅一波羊毛。
建立自己的宣传阵地。
这些东西,在大名府也好,登州也罢是不具备的,在这个时候,京城才是天下政治的中心。
全旭安心的洗洗睡了,然而,陈楼镇的这一顿炮击,却让很多人睡不着觉了。
特别是袁时中,直到跑得跨下战马口吐白沫,倒在地上,这才停下来,他发现身边只剩不到三百人了。
将近五千人马,除了投降全旭的,阵亡的,受伤的,逃跑跑散的,只剩下了三百余人,十成军队丢了九成半,当然,这些只有一少半属于是他的部曲,还有刘二虎的人,不过刘二虎在瞬间就被炸死了,他可是亲眼看到刘二虎被撕成了碎片,胳膊被炸到他的脚下。
袁时中虽然不是军人出身,对于火炮、炮铳也不陌生,准确的说,明朝管制火器实在太松,只要火器不要光明正大拿进城里,没有人管你怎么玩。
可是,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威力的火炮。
“现在怎么办?”
“回去,回咱们青龙营!”
……
当然,消息也传得飞快,青州城有很多人注意着陈楼镇,无论官方还是民间,不过,他们不敢靠近,只是听见巨响,接着,袁时中的几千人马就跨了。
陈硕冷冷的望着陈少东家:“看到了吧,要不是你,咱们陈家就要家破人亡了,这就是一个煞星,几千人一夜之间,说完就完!”
陈少东家吓得脸色煞白:“爹……咱们怎么办?”
“什么也不做,他要是需要咱们做什么,不要拒绝,该磕头磕头,该下跪就下跪,夹着尾巴做人不丢人!”
全旭睡得却非常安稳,他留给茅元仪的只是十几个空油桶,TNT炸药,早被邱宁远收起来了,改装成同样的份量的火药。
在全旭醒来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
他起来以来,看着街道上,尸体已经清理干净,不过空气中仍旧弥漫着血腥味,不过,重要的是,全旭制造了大量的几十户灾民。
好在昨天夜里陈镇楼眼看着要打仗,这些百姓都吓跑了,死伤的百姓倒没有几个,对伤亡的百姓抚恤,让那些俘虏给房屋倒塌的百姓修建房子。
到了翌日半夜,全旭被沈良材叫起来。
“全爷,有人求见!”
全旭起来,三娘不用他吩咐,已经升起无人机,监视周边。
“是秦承祖,带了二三百人!”
“嗯,让他进来吧!”
秦承祖身上弥漫着血腥味,脸色有些苍白:“全爷!”
“你还敢来?”
“我要是不来,恐怕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接着,秦承祖就将灵泉寺爆发了叛乱,他好不容易清理了叛乱,连烂摊子都没有来得及收拾,就急忙带着伤来到了这里,向全旭解释。
“谁在你背后搞鬼?”
“目前还不太清楚,我让宋献策在查!”秦承祖想了想道:“不过,已经有了眉目,肯定是与胡悦有关!”
“胡悦?”
三娘这时出声道:“就是让我追踪丢的那个家伙!”
“这么说,他们应该是华阳社的人了?”
全旭在心中暗暗想着,能够策反秦承祖的人并不算奇怪,华阳社为了吸引别人入伙,通常都是在对方专业、最擅长的领域,挑一件最简单的事情去做,完成以后,就会获得超出本身的报酬。
第二次做事,就会获得一张船票,然后就是第三件事,对比茅元仪那里,两张船票可以获得五万两银子,六品文职官员或正四或从三品武职。
这样的条件,很多人都会动心。
“这件事暂时不急,慢慢查!”全旭望着秦承祖道:“朝廷重启谈判,你有什么想法?”
“愿听全爷吩咐!”
“朝廷准备设立登州镇,你担任登州镇掌印总兵官,下辖四个参将,四个游击八个营,你准备好整编!”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二八章铲恶除暴正义之神
第二二八章铲恶除暴正义之神
青州城陈楼镇这一场战斗规模并不算大,秦承祖麾下伤亡虽然惨重,但,并非不能接受,毕竟,袁时中也不是秦承祖的嫡系部曲。
当袁时中回到青龙寨大营的时候,同时其他逃兵也大都返回了各自的营寨,在极短的时间内,把这场战斗的结果,宣扬开来。
自从秦承祖起兵以来,遇到各地的明军县城步弓手、山东都指挥司使的明军,以及边军中的最强战力关宁军,每战必胜。可是,这个耀眼的光环被全旭一脚踩成了烂泥地里,同时,秦承祖也明白,这是全旭对他的敲打。
“愿听全爷吩咐!”
“你写一封忏悔、请降书,态度诚恳一些,这事就这么办了!”
“是!”
秦承祖抬头望着全旭“全爷,这次参与叛乱的将领,没有留下一个活口,有的是在战斗中被杀,还有三人是明显被人灭口,这不像是偶然和孤立的事件,能把所有的事情安排得如此巧妙,几乎不露半点破绽,背后的势力绝对不简单,只是……我想不通,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秦承祖虽然是在山东造反,人马也有数万,放在大明,他绝对不是最耀眼的存在,比如王自用、王嘉胤、罗汝才,虽然说,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名气比罗汝才大,事实上,在明末,罗汝才才是叛军的最关键人物。
崇祯元年叛军造反之初,绰号“曹操”的罗汝才起事,很有谋略,善于调和各部之间的关系,所以谁都愿意与之合作。打下城池之后,子女财物大家平分,盗亦有道。清廉的官员一律不碰,打的就是贪官,这就是罗汝才的江湖道义。有一位首领替人报仇,攻下了城池,杀了清廉官员一家,气得罗汝才将该首领五马分尸。
这个时候,在朝廷心腹大患,秦承祖其实排不上号,最大的其实是王自用,这个绰号“王和尚”、紫金梁的王自用,实力最强,部众超过十万,还有高迎祥、李自成、罗汝才等一大批有勇有谋的将领。
“他们的目标其实不是你,他们接到的命令其实也不是杀了你夺位,只是利用叛乱的方式,把你架空,利用你麾下的部曲,夺下青州府、济南府甚至整个山东,把朝廷大军拖在山东这个泥潭中!”
全旭望着秦承祖道“这一次也是给你敲响了一个警钟,你光靠几个将领,根本不足以掌握整个军队,整个组织!”
“那我该怎么做?”
“相信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领导群众!”全旭认真的道“一个组织,一个团体,要有规划,要有短期目标,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不能东一榔头,西一棒槌!”
全旭明着在说秦承祖,其实也是自己在反省。
秦承祖只是全旭的外围组织,他的基本盘在大名府和登州和京师,狡兔三窟,可以理解为全旭的点状布局。
群众虽然是主体,也不能依靠群众,这话说起来像是悖论,可是,这却是事实。
当然,也不能怪老百姓的觉悟不高,因为对老百姓而言,他们所拥有的幸福实在是太脆弱了。
任何斗争都是有牺牲的,而士绅统治阶级玩了两千多年的权术和谋略,深知老百姓的特性,也知道他们缺乏组织性和纪律,杀一儆百就是他们最好的手段和方式。
而老百姓也知道,枪打出头鸟,所以,在恶人没有侵犯到自己头上,或者说侵害没有触及他们的底线,他们总会选择沉默和忍让,选择退让,避免自己和家人受到更大的侵害。这只能说是最无奈的无奈吧。
秦承祖就被全旭当成了他的实验田,任何国度和制度,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后世可以认为先进或者说科学的制度,在明末不见得有生存的空间和土壤。
就像家暴来说,在明末这几乎都是普遍现象,按照后世女拳主义的原则,明末的男人几乎九成九都要被杀光,可,问题是真正杀光了男人们,光靠那些女人怎么活下去?
没有机械化,自动化,女人在体力上的弱势,将会被无限放大,根本就没有办法生存。
就像后世的环境问题一样,发展工业,老百姓才有饭吃,放弃工业,连饭都吃不上,环境再好有什么用?
英国烧了两三百年的煤炭,伦敦是世界上最大的雾都,照样有无数人去伦敦安家落户,他们不怕雾霾?
不怕污染?
另外一个例子就是美国,说美国环境好空气清新的人,要么就眼睛瞎了,要么是脑子有问题,美国的碳排放总量是六十亿吨,约占世界排放总量的百分之二十三点多,中国人倍是美国的四倍,排放总量约占美国的百分之七十多一点。
美国空气真比中国好。
可问题是,架不住美分天天鼓吹。
现在的问题是,全旭没有舆论阵地,结果和真相老百姓不知道,都是被愚弄的对象,黑的说成白的太容易了。
“你虽然三权分立,这只治标,不治本,这个三权分立与朝廷的三司分立几乎一模一样,只是称呼不同!”
全旭一边思考一边说道“要建立完善的党组织,党章,党纪,党规……”
全旭按照后世各大正常的基础纲领,结合明末实际,提出反对士绅,反官僚、简单结合,就是“打士绅,分田地,打贪污,平分税,反特权,反壁垒,反压迫,反分裂!”
原本,全旭从来不介入秦承祖对其部曲的管理,现在他决定派一支玄鹰卫一直文书官进驻秦承祖部曲,充当记录官。
原则上,依旧不干涉秦承祖对部曲的管理,只是记录他们在创立党组织过程遇到的问题,解决办法等等。
这个党组织,被秦承祖几乎全盘接受,不过他被没有按照全旭的意思,称为秦党,而是对外称为“全党”,对内则是称为“法术神通铲恶除暴正义之神全大仙党”,他们信仰的就是全旭。
党徽,就是为了避免就是一把锤子,一把斧头,交叉在一起。
对于全旭的形象,则是采取了一张全旭在后世艺术照片。这张照片上,全旭身后一是袅袅升起的云团,他一身怪异的服装,头戴上学士帽,拿着一本书,站在水面上。
这其实就是特效效果,这是三娘偷偷从平板电脑里给秦承祖的。
不过,这是全旭大学毕业时候毕业在小照片馆里花十块张照的。
翌日一大早,全旭红着眼睛,他与秦承祖谈了整整一夜。
“你说咱们现在就走?”
“对啊!”
全旭笑道“昨天晚上秦承祖派出抵达这里,他已经同意全盘接受朝廷的招安条件,接受朝廷整编,这事需要孙督师派人来交接,咱们还留在这里做什么?”
“我怎么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
全旭扬起一封信,递给茅元仪“你看看吧,咱们总算圆满完成了任务!”
茅元仪匆匆一看“全兄,你太厉害了!”
“我其实什么都不做,我现在就想马上赶到京师,进国子监进学!”
“其实,你完全不用了,这飞雷炮我已经向孙督师请功,再加上招降秦承祖的大功,还有这一仗的功劳,你还上什么国子监,陛下特赐你一个进士都绰绰有余了!”
其实,皇帝也可以利用权力,赐同进士出身。
就像左宗棠,他的秀才身份,“纳资为监生”,就是和全旭一样,花钱买的,获得的机会,他连续考了三次,一直没中,直到六十二岁的时候,也是被赐同进士。
全旭对于学历倒没有太大的追求,其实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为明末布局,京师的财富,人才,怎么能便宜李自成呢?
全旭带着三娘、杨婉儿、与茅元仪带着王微,启程回登州。
当然,好消息是先一步禀告孙承宗。
当孙承宗接到茅元仪与全旭联名所写的报捷信之后,他正在将作营试验飞雷炮。
虽然没有tnt炸药,采取黑火药,威力比tnt肯定要太多,然而问题是,黑火药的威力不足,完全可以利用数量可以弥补。
随着双引信的火药炮炸飞,落在二百多步之外爆炸,这种装载铁渣、铁钉的大药包让孙承宗大开眼界。
十几头猪,三十多只羊,直接被炸成碎片,方圆一百多米,直接陷入一片血肉磨坊。
孙承宗看着这一幕,非常兴奋“如此一炮,建奴肯会灰飞烟灭!”
“禀告督师,青州急报!”
孙承宗接过捷报,兴奋的大笑道“成了,成了!”
这段时间以来,他非常担心皇太极会突然发难,此时原本皇太极带着三分之二的女真八旗离开了沈阳,经过土默川之役,又联通蒙古仆从军,麾下至少六七万人马。
这样的战略机动部队,可以随意突破关宁防线的任何一点,一旦突破后果不堪设想。
与袁崇焕不同,孙承宗是提前预判了皇太极的动向,他不敢在登州耽误,不敢把部队派出青州攻打秦承祖,一旦京师有变,部队还可以乘水师船只,一个昼夜就能抵达旅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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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二九章一计不成再生一计
第二二九章一计不成再生一计
全旭从青州前往登州的归途,相对比较慢。
其实,不慢也没有办法,除非把杨婉儿扔了,否则只能慢悠悠的走着。
全旭给杨婉儿和王微都准备了马车,可是这个时代的马车,既没有减震,道路路部又差,全旭一般情况下,宁愿骑马,也不想坐马车。
哪怕他的那辆马车是采取后世技术打造的,拥有良好的桥式减震和弹簧减震装置,然而,问题是,再好的减震也架不住坑坑洼洼的路面。
王微的身体虽然不强壮,至少她可以受得了苦,颠簸之苦再苦,相较与茅元仪七年之后重逢的喜悦,那都不叫事。
可是,杨婉儿却不同,她自从被卖到青州陈园之后,最远不过去过济南,根本就没有出过远门,连续三天下来,刚刚都是上吐下泄,人都瘦得脱形了。
全旭这才无奈,只好慢腾腾的走着,每天以五六十里的速度前进。
玄鹰卫这个时候,让人专门给全旭捎来一封信,这封信不是别人,正是辛月给全旭写的,自从全旭纳二娘为妾之后,二娘的妹妹辛月,也就再也没有担任全旭的丫鬟,而是与汤四喜一样,被赶到了全家庄镇的女子学校学习。
有些习惯是全旭没办法改变的,按照全旭原来的计划,金梯书院就是一所小学,慢慢发展成为一所高级人才学院。男生、女生一起教。
然而,金梯书院清一色都是男孩子,根本就没有女孩愿意去,哪怕免费也没有人愿意去。
这个时代女子虽然可以识字,却不能与男生一起上学,当然,除非是在私塾,兄妹姐弟一起上学。
无奈之下,全旭只好让曹氏手底下的几个老婆子,利用前院临时搭建的一座教室,充当女校,辛月与上百名女孩一起学习。
辛月的识字不多,一封信用了足足三四张A4纸大小的宣纸,上面连写带画,让全旭终于明白过来,原来随着二娘成了全旭的妾,她们姐妹的生活水平也大幅度提高,为了将来给辛月找一个好婆家,二娘就强迫辛月开始缠足。
缠足,顾名思义就是用布把双脚缠起来,阻止其自然生长、发育,让双脚变得又尖又小,这是古代评价妇女是美是丑的重要标,长着一双天足的女子脸蛋再漂亮,身材再好,也会被嫌弃的。
只是这样做的代价,却是脚部软组织挛缩,双脚像是被火烧过似的,变成了一个严重扭曲变形、连肤色都很不正常的肉疙瘩,加点特效都可以做恐怖片的道具了。
当然,古人是不会这样看的,他们觉得很美,丝毫没有意识到这种美付出的代价却是女人就此变成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关节炎将伴随女子一生,让她们饱受折磨。
女子双足废了,行走不便,只能在家里相夫教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倒也符合了自南宋代以来古人对女子的要求,不得不说,这种要求很变态。
从先秦直至隋唐,不曾有过哪个朝代要求女子禁足,更不曾有个哪个朝代的文人极力吹捧女子禁足,只是自南宋之后,禁足之风便慢慢开始。
当然,明朝缠足之风并不严厉,这是这个时代可是大户人家与杨州瘦马的专利,普通百姓以及贫困百姓,需要做着男耕女织的生活,缠足会让脚畸形,没有办法干重活,只有那些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姐才会去缠足。
以至建国的时候,想让妇女放足遭到全国妇女的强烈反对,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当然,禁足之风泛滥满清并非偶然,当时南宋在对北方游牧民族的战争中异常被动,一直处于挨打的地位,这让南宋朝的男子心里充满了挫折感,只能在女人身上寻找自己破碎的尊严,他们是没有办法让自己变得更强了,但是却有办法让女人变得更弱。
自古以来,男人的刚强都是用女人的柔弱衬托出来的,不是吗?
先秦横扫六合,从陕西一直打到广西,所向无敌,他们不需要在女人身上寻找自信;
大汉封狼居胥,一直将匈奴撵到了欧洲,他们不需要在女人身上寻找自信;
大唐灭突厥,灭高句丽,兵锋直抵中亚,直到分崩离析了,那些地方节度使仍然压着北方游牧民族狂扁,他们不需要在女人身上寻找自信。
明朝开国,远征漠北,七下西洋,也不需要在男人身上找自信。
然而,满清,汉人丧失了传承自先秦的那股野性之后,汉人变得怯懦柔弱,再也不是北方狼族的对手,只能挖空心思让女人变得更弱,用女人的弱来衬托自己并不刚强的形象。
三寸金莲那变态的“美”,与其说是审美观上的问题,还不如说是男人的心理出了问题,而且一病就是三百多年。
到了后世,审美之风又变了,男人不娘不美,女人不彪不行……
在全家庄镇,全旭离开之后,没有人可以管二娘,辛月无奈的向全旭写信告状,希望全旭可以给她做主。
放下辛月的信,全旭气得不行。
他正准备给二娘写信,三娘看到了看辛月的信,马上就笑喷了:“辛月知道苦了吧,没有这苦,哪来有将来的甜?”
“哪有什么甜?好好的脚,为什么要缠,只要一缠还不把脚缠坏了?”
三娘苦笑道:“不缠脚,将来怎么嫁出去?你忍心让辛月嫁给一个庄稼汉?”
“我才不信这个邪!”
全旭愤愤道:“我要让她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成长,看着她整天像只快乐的百灵鸟一样活蹦乱跳的,多好啊,干嘛非得将她弄成弱不禁风的病秧子?我不仅不会给她缠脚,还要教她骑马、射箭,更要教她拳脚功夫,让她把敢小看她的人通通揍成猪头!”
“那她,不就成野丫头了,跟我一样?”
“难道不好吗?”
全旭望着三娘道:“我亏待你了?女孩子有点野性有什么不好的?这世道越来越乱了,想活下去就得把自己变成狼,柔弱的羔羊是没有活路的。至于她能不能嫁出去,我还真不担心,辛月就是我的妹妹,她长得这么好,哪有嫁不出去的道理!”
全旭无法管得了全天下,但是他可以管得了自己,如今依靠着全旭吃饭的人也有两三万人,这其中,在工匠、管事、家丁兵层面,他们也跟着全旭过上了小康生活,他们已经脱离了饥贫,也有了更高的追求。
虽然所有人在骂当官的没有一个好东西,可是,人人却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有出息,可以当官,或者嫁给当官的当官太太享福。
全旭挥笔泼墨,当既写下:“从今往后,全记任何成员子女、妻妾,禁止缠足,已经缠足,立即放开,违者,当事人,立既开革,欺上瞒下,剥夺所有,赶出全记!”
向陋习打响第一枪,从解放双脚开始。
全旭随即想起了杨婉儿,随即道:“三娘,你让杨婉儿过来一趟!”
“是!”
不多时间,杨婉儿来到全旭下榻的客房。
全旭的目光落在杨婉儿的脚上,杨婉儿似乎明白了什么,立即伸出自己的脚。
此时杨婉儿缠足已经超过三年,也是从九岁开始,现在她的脚只有九岁孩子的脚差不多大,而且又尖又小。
全旭微微皱起眉头:“你的脚不疼吗?”
杨婉儿摇摇头:“当初是疼,现在好多了!”
“解开你的脚,从今以后不许再缠!”全旭望着三娘郑重的道:“咱们家里,谁也不准缠脚,再缠就自己离去!”
杨婉儿愕然……
虽然有些慢,全旭还是在八月底赶到了登州境内,然而刚刚进入登州境内,全旭就闻到了空气中有一股焦糊味。
“茅兄,你闻到了吗?”
“什么?”
“空气中的焦糊味!”
“闻到了,有些奇怪!”
茅元仪的眉头皱起:“这个焦糊味,怎么这么奇怪?”
说到这里,他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
茅元仪对于这种味道并不算陌生,早在他担任孙承宗幕僚的时候,在辽东发起柳河之战,无论从兵家的角度,还是从战略的角度来说,这一场仗都不应该败。
可是,偏偏败了。
此战中,孙阁老和马总兵亲临前线,在一线督阵,总不能说将领怕死畏战,调集的是精锐,出动的是大军,策划的是偷袭,对手没有重兵,目标不是重镇,城墙还很残破,且仅有一人高……总之,在传统的兵法战道里,找不出一条足以导致失败的理由,可最后的结果却是惨败。
前锋全部被歼,后队惊恐溃散。
虽然这场战争,不知道怎么的泄露了情报,后金早在柳河沿线布防,偷袭不成,那就强攻,本来属于正常,偏偏,后营粮草走水。
士兵惊恐奔逃,酿成了全线溃退,十二万大军损失六万余人。
全旭策马加鞭:“茅兄,猜测到了?”
“登州的粮草被烧了!”
茅元仪愤愤的道:“这帮人,真是该凌迟!”
“很简单,他们策反秦承祖部下不成,被秦承祖反杀,秦承祖怒而投降朝廷,他们一计不成再生一计,孺子歹毒!”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三零章将计就计偷天换日
第二三零章将计就计偷天换日
全旭与茅元仪一路策马狂奔,沿途飘浮了草灰的浮尘,到处一片漆黑。所以过之处,不是被烧坏的帐篷,就是被烧掉的草木,大大小小十几个临时粮库都被大火烧成了灰烬。
明军将士对救火也非常及时,毕竟,粮食关系着他们的生命。
当然,也有一部分粮食被抢救了出来,不过,更多的粮食与草料都被烧成了灰烬,什么也没有留下。
不仅仅粮食被烧,也有不少将士被火烧伤,发出痛苦的呻吟声。
就在粮库的旁边,孙承宗的督标搭了一座临时营地,孙承宗和其督标亲兵就驻扎在这里。
“茅先生!”
就在这时,一名督标将领兴奋地向茅元仪走来。
“督师所在何处?”
“就在前面不远!”
“带我去见孙督师!”
“这个……孙督师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一直没合眼,刚刚睡下!”
茅元仪长长叹了口气。
“茅兄,要不,你去我那里休息一下?”
“也好!”
“等等!”
“茅先生,全先生,孙督师召见!”
远处一队骑兵迅速奔狂过来,马蹄卷起地上的灰尘,仿佛一龙巨龙腾空而起。
“走!”
在督标的引领下,来到孙承宗面前。
此时的孙承宗双目赤红,头发凌乱,胡子还有烧糊的味道,很显然,他应该是抵近火源,亲自指挥将士们救火。
“拜见督师。”
“东升,止生,你们回来了?”
“督师,这是怎么回事?”
顺天总兵马世龙部监军,兵部职方司主事邱禾嘉苦笑道:“昨天三更时分,粮库不慎走火,六万余石军粮,十万石草料,超过三分之二被焚烧一空。”
“走水?”
茅元仪愤愤的道:“这怎么可能走水?”
如果说军营不慎走水起火,这是非常有可能的,可是,粮库向来是管理的重地,不仅仅有防火隔离带,也有水缸、沙土包等防线设置,关键是,除了负责巡视的粮库的兵丁,普通士兵是没有机会进入粮库重地。
更何况,就算有一座粮库不慎失火,根本就无法引燃其他粮库,每一座粮库与粮库之间,有大约一百步的距离,再大的风,也引不燃其他粮库。
就算想要袭击粮库,去点燃粮库,没有足够的人手,根本就做不到。
邱禾嘉低头不说话。
“哪位大人负责昨天的执守?”
邱禾嘉的目光落在不远处“昨天是李希贵参将值守,昨夜火起,李参将急忙救火,不慎殉职!”
“殉职,这么巧合?”
“你这是什么意思?不许你污蔑李参将!”
“别这么紧张,是不是殉职现在还两说!”
全旭望着孙承宗道:“督师能不能检查一下李参将的尸体?”
全旭虽然不会尸检,不过他看过电视剧,特别是《法医秦明》、《骨语》《痕迹》等电视剧,在电视剧中都详细讲述了活着被烧死,或是被毒杀、死后焚尸的区别。
最大的区别就是,人在活着的时候,被火引燃,在后世有太多偶然,在这个时代,却不会那些容易,毕竟,是一个参将。
昨天的大火虽然造成了上百人烧伤,十几个人死亡,但是参将级别,只有李希贵一个人。
这太不正常了。
如果说在后世,像丙酮、汽油、柴油等易燃烧的体液附着在身体上,只要被点燃,那是没有机会被营救的,然而,在这个时代,可没有那么易燃液体。
孙承宗点点头:“来人,把李参将的尸体抬过来!”
尸体自然不可能在孙承宗的大帐内解剖,可是,很快,有人给全旭选择了一座小帐篷。
茅元仪好奇的问道:“全兄还有仵作之术?”
“其实并没有,我不懂,从来没有做过,只是看过这方面的书!”全旭笑道:“凡两个物体接触,会产生转移现象。即会带走一些东西,亦会留下一些东西。只要两个人曾经接触过,其中一个人身上就会有一些东西跑到另一人身上,反之亦然。也许是尘土、血液、皮肤细胞、污泥、纤维或金属碎屑。简单来说就是,只要做过,必定留下痕迹。”
其实这一理论也不算百分百正确,只要懂反侦查,是可以做到不留下任何证据,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悬案,一直侦破不了。
也不会有那么多罪犯,因此逍遥法外了。
过了小半个时辰,两名士兵抬着一具尸体来到隔壁的帐篷里,全旭看了看表面,尸体表面已经出现碳化,而且尸体的双手蜷缩着拳头。
如果全旭是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医,不用下一步进行尸检,就可以初步判断,这是一具在陷入微弱意志的人,被人扔进火堆焚烧。
全旭虽然知道的东西很多,可是在极专业的领域,他更擅长影视策划,全旭望着茅元仪道:“茅兄,借你匕首一用!”
茅元仪尽管有些不解,依旧掏出了匕首。
全旭看着黑乎乎的尸体,胃里一阵翻涌,不过,最终,他还是没有下得了刀子。
“茅兄,还是你来吧!”
“我来?”
“嗯?”
“从先从鼻子开始,割开!”
在全旭的指导下,茅元仪开始了对李希贵尸体的尸检,虽然全旭不是法医出身,可是却看到了不正常的地方,
全旭就发现李希贵的鼻子、口腔里都有棉条状的灰烬,不过仅喉部,支气管和肺部、胸腔内都非常清洁,没有任何灰尘。
“好了,他的死因我已经知道了,这不是意外,而是被灭口了,不是中毒,就是被人被打晕之后,扔进火里的!”
全旭指着李希贵的后脑方向:“茅兄,可以摸摸,这里有没有骨折!”
茅元仪的胆子比全旭更大,他毫不避讳,也不迟疑,伸手摸向李希贵尸体的后脑部分,他冲全旭摇摇头:“没有骨头,没有钝器打击的伤痕!”
“那就是中毒了!”
在后世可以让一个人陷入昏迷的办法很多,下毒,下药,当然,还有电击。
明末的条件,排除外人击伤,只能从下毒方面着手。
“茅兄,对着心脏,插下去,看看里面还有没有心血!”
好在尸体的燃烧的不是特别充分,心脏里还有一定量凝固的心血,全旭闭着眼睛,挑出一部分:“找只狗,或者鸡试验一下,结果马上就会出来!”
时间不长,一只鸡吃着心血伴着的麦麸子,很快就陷入了昏迷。
全旭让茅元仪赶紧去洗手,二人再次回到孙承宗的大帐内。
“回禀督师,现在可以肯定,李参将是被人毒杀,燃烧扔在火堆准备毁尸灭迹!”
全旭心中暗暗苦笑,果然还是华阳社,做事滴水不漏。
孙承宗叹了口气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是,百密一疏,百密一疏啊!”
良久,孙承宗叹了口气道:“东升,这次你做得不错,本想为你庆功,没想到出了这档子事……”
“其实旭也没有什么功劳,只是赶巧!”
全旭半真半假的道:“日前,秦承祖麾下也爆发了叛乱,麾下十几员将领,一起发难,秦承祖指挥心腹镇压了叛乱,不过,他们损失可不轻,再加上在青州陈楼镇,被我用飞雷炮炸死五六百人,又投降两千余人,此时他的实力大减,只能被迫接受招安!”
孙承宗望着全旭和茅元仪道:“你们感觉此人如何?可不可信?”
“这个……”
茅元仪并没有真正见过秦承祖。
全旭摇摇头道:“这个其实不重要,马世龙对朝廷也忠心耿耿,可是一样也出这样的事情,关键是那个……他们是无孔不入啊!”
孙承宗眼睛里迸射出一道凌厉的杀气,目光咄咄的望着北方。
全旭心中微微一动??
莫非,孙承宗也知道这个华阳社?
甚至,他比茅元仪知道的更多?
全旭不知道,只是因为身份不够。
茅元仪知道,因为他是成名很早。
华阳社可以向茅元仪许下官职,自然不可能空穴来风,只说明一件事,华阳社在朝廷之中,能量非常大。
刨开迷雾看本质,其实华阳社的用意并不难揣测。
策反秦承祖,攻打青州城,谋杀全旭,这一系列的事情,其实都很明显,就是为了破坏全旭招降秦承祖之事,将孙承宗以及那些兵马拖在山东这个烂泥潭里,同时,也是为了迟滞孙承宗北上的时间,给皇太极攻打大明创造机会。
至于策反秦承祖事件,肯定是秦承祖偷偷来见全旭,被华阳社侦察到了,他们虽然无法确定全旭与秦承祖是什么关系,却可以推测出秦承祖有意投降。
接下来的事件,就顺理成章了。
策反秦承祖部将事败,又开始动手焚烧孙承宗麾下的粮草,没有粮草,恐怕马上就会蛊惑孙承宗麾下的将士闹哗变,这样以来,一样可以让孙承宗无法抽身,左右为难。
朝廷本来就困难,这一把火烧了那么多粮草,这个窟窿可不是一时半会可以补充的。
“孙督师,我有一个计策,或者可以试试!”
孙承宗道:“什么计策?”
“将计就计,偷天换日!”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三一章前贵州巡按傅宗龙
第二三一章前贵州巡按傅宗龙
全旭的专业还真不是发明、创造,也不是吟诗作对,不是经商,更不是军事、指挥。
他最擅长的领域,其实是影视策划。
只要是策划,就是一种设计,一种安排,一种选择,一种决定,更是一种布局。
这才是全旭的专业,他最擅长的事情。
他的职业习惯,就是在看待问题的时候,会从多维度、多方面着手。
别看华阳社动作频频,又是针对秦承祖的说合、诱叛,针对全旭的阴谋刺杀,针对孙承宗所部粮秣的焚烧,动作虽然让人眼花缭乱,可最关键的是,就是阻止孙承宗率领部曲北上,弥补关宁防线的漏洞,同时也是为了给皇太极制造威胁京师的机会。
既然知道对方的目的,就是非常好办了,只要对症下药,对人下菜,那就没有不成功的理由。
焚烧孙承宗的军粮,其实也是条连环计,焚烧粮草其实只是第一步,第二步就是针对粮食不足,孙承宗肯定会削减供给,然后在军中进行散步谣言,制造将帅不和,制造军队哗变。
其实,孙承宗在这方面已经栽过跟头了,天启五年的柳河之败,就是被摆了一道。
在听闻全旭的计划和布置之后,孙承宗决定开始布置。
登州城的一条诡异的谣言开始慢慢流传出来。
“哎,你听说了吗?城外的大军已经断粮了,现在都开始吃人了!”
“吃人?这怎么可能?真的假的?”
“真的,这还能有假。官军的粮草走水被烧掉了,这事你们知道吧?”
“知道啊,不是也抢救出来一些粮食吗?”
“是,没错,虽然抢救了一批粮食,可那点粮食,哪够那么多大军吃啊,这才几天,粮食都吃完了,连城外的老鼠、麻雀都吃光了,只有那些将军才有几升粮食吃,下面的大头兵早就断粮了。没东西吃,那也不能饿死,那些军头们就开始吃人,一到了晚上,这些大兵就四处出去找人,抓了以后就杀掉,把人肉烤得半生不熟,然后大吃大嚼!他们不仅自己吃,还把吃不完的肉分给抓来了百姓,把他们养胖,然后下次挑胖的杀……”
“你别说了!再说下去我该吐了!”
“我的天,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
“为什么孙阁老还不率兵回去啊,难道非要咱们山东人被他们吃绝了才肯出动吗?”
“鬼才知道呢!”
这些谣言虽然有些荒诞,可是却半真半假,首先孙承宗所部的粮食被烧是真的,缺粮也是真的。
一些关于城外大军缺粮吃人的事情便在登州城里流传开来了,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在街头巷尾流传,很快便扩散到登州城的每一个角落,然后像瘟役一样向后方扩散,转眼之间便失控了。
虽然大军进城已经被管理起来,然而,城内的百姓,他们都有自己的亲人、朋友居住在城外,这些人日夜提心吊胆,生怕自己家人遭到不测,如今听说城外已经变成了一座阴森森的人间地狱,他们所有的担忧和恐惧终于爆发了,成群结队的涌向军营,指着士兵们的鼻子破口大骂,话里话外就一个意思:“为什么还不滚出登州?万一我的家人被吃掉了,你们这帮穷军汉能赔给我么!”
登州城里群情汹涌,如同沸腾的火山口,刀枪都压制不住了。
而且大头兵也不是什么好脾气,被无端指责吃人,他们也满腔怒火,局势眼看着就要失控了。
登州城原来稳定的粮价,闻声疯涨起来,从原来秋后以后,七至九钱银子每石不等,粮食看成色,现在哪怕就差的陈粮,也很快涨到了每石二两多银子,关键是山东商贾罕见的团结一致,听见外地口音,一粒粮食都不卖。
同时,也有不少士绅、百姓向登州知府衙门、巡抚衙门告状,让袁可立代表天子,驱逐孙承宗率部离开登州。
孙承宗假装非常愤怒,下令彻查此事。
调查的过程很不顺利,老百姓以为官府要堵住他们的嘴,反应十分激烈,甚至跟官差和锦衣卫动起手来,局势几乎失控。
此时的全旭,就住在那艘捷豹游艇上,一边享福着生活,一边密切注视着局势的进展,华阳社的人上蹿下跳,自然难以瞒住全旭的天空之眼。
“沈良材!”
“门下在!”
“这份名单,还有住址,身份,你交给茅元仪!”
不查不知道,一查下一跳,这段时间上蹿下跳的登州府衙门的小吏、官员、足足一百多人,无论这些人是因为利益,还是因为被人利用,这都不太重要。
重要的是,全旭发现真正的头脑,就在紫琅福地。
当初,全旭的一把火烧了紫琅福地的一座木质阁楼,虽然张溥等十数人丧生火海,可是,这座山庄别院非常庞大,没有被波及的宅子和房屋,还有一两百间。
并不影响这座山庄的功能和使用。
虽然全旭把名单交给子孙承宗,孙承宗肯定抓不到大鱼,因为参与散播谣言的人,很多都是孙承宗的部下,也有很多一部分人是袁可立的部下,也就是说,他们二位身边已经被渗透成了筛子。
一旦他有所行动,那么对方肯定会察觉,最多抓到一些不明真相的小喽喽,真正的大鱼肯定可以逃跑。
不过,全旭并没有真正指望孙承宗,明面上动手的人是孙承宗,他其实起到的作用就是打草惊蛇,负责暗中抓人的则是全旭的人,当然,全旭也只是动用三娘的影卫。
经过这些天的训练的熟悉,三娘麾下的一百名影卫,人人装备一支M70自动突击步枪,一支蝎式冲锋手枪,四枚木柄式手雷弹。
要说让他们和后世职业军队相比,肯定还是远远不如,不过,近距离对战,他们不至于脱靶。
对于侦察装备,全旭除了无人机,也买了四辆可供地面履带式侦察机器人。与无人机相比,侦察机器用于定点监视,更具有隐秘性以及长时性。
果然,在当天夜里。
孙承宗和袁可立的人四下出击,抓获了不少人,当茅元仪带着督标缇骑,扑向紫琅福地这个山庄的时候,位于山庄后方,靠近天然竹林的地方,十几名身手矫健的护卫,护送着一名年过半百的青衣男子,沿着山道开始撤退。
如果没有全旭提前布置,这位华阳社的主脑肯定可以跑掉,至少是茅元仪根本就抓不到他。
然而,就当这十几人来到半山腰,一座隐秘的山间小院里时,他们非常准确的扑向小院的马厩,这座小院里早有就准备了水、干粮,马匹,可以快速离开。
然而,当十几人来到马厩的时候,发现马厩里一匹马都准备。
“马呢?”
“不好,大人快退,这里暴露了!”
他们急忙后退,可是来到门口的时候,却看到门口出现几十名身穿黑色防刺服的人,这些人戴着防面罩,端着冲锋枪。
如此近距离,冲锋枪的效果和自动步枪的效果差不多。关键是冲锋枪可以加装消音器,可以减少动静。
而M70却可以惊动山庄里的人。
“呛啷!”
十几名护卫急忙拔出刀:“大人速退!”
“既然来了,那就别走了!”
全旭和三娘蹲在屋顶,已经等着这些人已经多时了。
“杀……”
“动手!”
“砰砰砰……”
几十支蝎式冲锋手枪,对付区区十几名护卫,简直就是杀鸡用牛刀。短短几息功夫,这十几名护卫全部倒在血泊之中。
两名影卫上前,将这名中年男子抓起来,用扎带捆住手脚。
全旭看过不少影视剧,担心对方牙槽藏毒,抓住之后,让人敲开对方的嘴,仔细检查他的牙齿。
那名中年男子破口大骂:“竖子,竖子……要杀请便,莫要侮辱我!”
“骂人都不会,哼,废物!”全旭望着周围的影卫道:“你们把现场打扫干净,特别是子弹壳,一枚都不许留下,尸体和血迹,全部处理干净!”
“是!”
“把他带回去!”
影卫将全旭的马车拉过来,将这名中年男子扔在马车里,全旭进入马车,点燃马车里的灯笼。
全旭打量着这名中年男子,男子长得国了脸,浓眉大眼,一脸正气:“不知阁下怎么称呼?”
“哼!”
“我希望你一直可以这么硬气!”
全旭笑了起来:“咱们有的是时间,可以慢慢玩!”
“哼!”
中年男子道:“全旭!”
“你认识我?”
“某家傅宗龙,前贵州巡按,你最好放了我,如若不然……”
全旭心想,一个贵州巡按,也算是不小的官了,至少在华阳社的身份不算太低,至少可以知道点情况。
“如若不然怎么样?”
“定让你生死两难!”
三娘扬起拳头,朝着傅宗龙的脸上、身上打去。
“砰砰砰……”
三娘此时如同一只愤怒的雌豹,拳拳到肉,招招见血,打得傅宗龙那个真叫惨,他的惨叫声越来越弱,慢慢的没了声息。
全旭道:“停,停,住手,别把他打死了,还要问话呢?”
“相公,你就放心吧!”
三娘不以为然的笑道:“我手底下有分寸,都是皮外伤,没有伤及内腑!”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三二章华阳社还真不简单
第二三二章华阳社还真不简单
当傅宗龙再次醒来,他感觉自己身处一个晃动的世界里,不时的传来阵阵波涛声,显然,自己在海上,或者说某艘船上。
然而,让他最为难受不可思议的是,一盏如同太阳一般明亮的灯,直射着他的眼睛,让他无法睁开眼睛,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醒了?”
傅宗龙不敢睁眼,却可以听出,这是全旭的声音。
对于袁可立的这个学生,孙承宗派往往青州招降秦承祖的特使全旭,傅宗龙谈不上熟悉,却是也不算陌生。
在他的眼中,全旭算不得是什么大人物。
只是,没有想到自己居然栽在这样一个小人物手中。
“你想做什么?”
他的眼睛看不到东西,这让他感觉莫名的惊慌。
他的双手应该被一种非常细,却非常坚韧的绳子捆着,不能用力挣扎,只要用力,这根细绳子就会勒进肉里,异常疼痛。
“这话,应该我问你!”
全旭伸手移开旁边的强光灯,随着强光灯被移开,傅宗龙慢慢恢复了视力,他发现自己在一间小房间里,整个房间都是钢铁打造,自己被捆在一张铁椅子上,让他保持双腿岔开的姿势,怎么感觉有些怪异?
当然,全旭也非常无奈,这只是一只游艇,却没有一座专业的牢房。
这艘以军舰改造而成的二手游艇,前主人估计是一个,居然在两间舱室准备了大量用具。
全旭看来,这可能是超级富豪喜欢的调调吧。
全旭望着三娘道“三娘,你先出去,帮我拿把钳子过来。”
三娘有些不解,但是她还是推开门,离开了这间舱室。
全旭盯着傅宗龙,缓缓掏出一把刀子,缓缓走到傅宗龙身边“千里为官只为财,你贪污也好,枉法也罢,原本不管我的事,可惜……咱们聊聊华阳社!”
傅宗龙冷笑的望着全旭“你以为我会说吗?”
“哼!”
“我肯定猜到了,你不说轻易说的,但是,你肯定会说!”全旭笑了笑道“华阳社可以让你升官,让你发财,或者还会以你的妻儿老小作为要挟,不过,你可以放心,他们能量再大再强,也绝对找不到我这里,当然,你可以不相信,咱们来玩一个游戏!”
“游戏!”
“嗯!”
三娘这个时候,进来,手中拿着一把老虎钳。
全旭从三娘手中接过老虎钳子“你有十个指甲,还有十个脚指甲,都说十指连心,我听说一般凶悍的江洋大盗可以坚持六七个,咱们赌一把,你可以坚持几个……我先把你的手指甲一只一只拔出来,然后,再把你的手指一根一根掰断,脚趾头给你剪掉,看看你能坚持到什么时候。”
傅宗龙的脸色大变,脸上冷汗就下来了。
“估计会很疼,麻烦你忍一点!”
全旭拿着老虎钳子,轻轻夹在傅宗龙的手指上“乖,别动,忍一忍就过去了!”
“别,别,你想问什么,我说,我说!”
傅宗龙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我说,我说,别动手!”
“很好,那就说说华阳社!”
“华阳社……!”
全旭伸手抓住傅宗龙的手指,老虎钳又夹了上去。
“我在华阳社是承议郎!”
“承议郎?”
“这是哪一朝的官制?”
全旭隐隐有些奇怪,他对历史上历朝历代的官职多少有些了解,承议郎在隋朝、唐朝以及宋朝都有设立,明倒都有设立,但是各朝官职地位不一样。
就像校尉这个官职,在秦朝时期为中级军官,但是,到了汉朝,则为高级军官,相当于大军区司令的级别,到了三国,则为中高级,唐宋元明则是低级军官,到了清朝,更不值钱了。
傅宗龙急忙道“是唐制,文散官第十五阶,再往上就是第十四阶朝议郎,华阳社正式成员分为三十三等,最高为一等,次者二等,最低者为三十三等将仕郎!”
“看不出,你的级别还不低啊!”
全旭笑道“接着说!”
成立在朱元彰定都南京城,其实全旭也想着华阳,意为着华山之阳,应该陕西境内,然而,他错了。
华阳社的得名之始,居然是因为一个唱秦腔的戏班子。
在洪武二年,大将军徐达进军奉元路,并夺下西安城,洪武三年(公元年),朱元璋封次子朱樉为秦王。同年西安府城东北隅开始营建秦王府。秦王府时称“王城”,后讹为“皇城”。
明秦王朱樉在洪武七年,为讨好朱元璋,让人在西安聘请了一个唱秦腔的戏班子,抵达南京城,朱元璋是工作狂人,哪里会去在意一个戏班子。
马屁拍在马蹄上,对于这个戏班子就扔在南京城不管了,而南京喜欢的都是楚、昆之风,秦腔在南方也属于水土不服。他们来的时候有秦王府负责出行和路途上的花销,可现在尴尬的是,他们回不去了。
于是,秦腕班子就也学秦淮河的风月场所,买一艘画舫。然而,因为江南人不喜秦腔,这个华阳社就门可罗雀。
正所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华阳社因为冷清,反而成了江南大商贾谈生意的好出处,慢慢就形成的会所,一起交流商业情报。比如说,哪里粮食丰收,粮价低,哪儿粮食减产,粮价暴涨。众贾贾各取所需。
慢慢的,这个华阳社李长元就发现了商机,他开始让戏班的伙计、小厮,在各大酒楼,画舫、勾栏,打探消息,然后汇总之后,形成半真半假的商业情报,卖给各大商贾。
随后,华阳社的发展又陷入了瓶颈,特别是靖难后,华阳社也变成非常困难,这个时候,华阳社的关键人物出现了。
练珍盘下华阳社。练珍是练子宁的孙子,练子宁因辱骂朱棣,被磔尸,并诛杀练氏族人人,被放戍边的亲属人。
也可以说,练珍是练家唯一一根独苗,在这个时候,华阳社已经脱变成了一个秘密结社组织。
他们以唐朝文散官爵为会员等级,以黄阁为中枢处理事务的结构,在黄阁以下,下设司礼、司兵、司户、司工、司刑、司吏、司奏、司法、司通、司金、司仓、司决等十三司。
傅宗龙说了半个时辰,其实没有说到点子上。
全旭有些急了“我的耐心有限,可不是听你讲笑话,我要知道,华阳社在各地的分会,人员,以及布置!”
傅宗龙摇摇头道“你太抬举我了,我虽然是十五阶,对应的其实是一个正六品下阶的散官,你觉得我能知道多少?”
“登州华阳社还有多少人?”
“这个问题,你最好别问!”
傅宗龙笑道“如果说一百年前,不,不,就算五十年前,哪怕二十年前,想对付华阳社还不难,现在,已经没有机会了!”
“哼!”
“登州的负责人是你吧?”
“是,没错,你不要以为,抓到我,就可以把登州的华阳社挖出来!”
“看来,你还没有看清形式!”
全旭扬了扬手中的老虎钳。
“不,不,我是真不知道……啊……”
鲜血迸射而出,傅宗龙的一只手指甲被全旭用老虎钳子拔出来。
傅宗龙的脸都疼得抽搐起来,良久,他缓缓道“我说,我说,我们华阳社是单线联系,一级,联系一级,我与登州分会的人,根本就不认识,我们是只认牌子不认人。牌子也可以传给子孙后代,也可以交给信任的人!”
全旭从桌子上拿起一面银质的牌子,与茅元仪那面船票差不多,不过换成了银质,而且上面的花纹明显不同,类似于一种全旭认不出来的花朵样式,后面的字也是四个分别是“子午寅丑!”
“我是半个月前抵达登州,受命联系承议郎!”
傅宗龙一边呻吟着,一边打着哆嗦“我来到登州城以后,住进对城外东南二十里的南山驿站,我住在临街的二楼上,打开窗户,挂着一只红色的灯笼,在登楼上写着子午寅丑四个字。翌日一早,他们就来派来一辆马车,抵达驿站,将我接到了紫琅福地的山庄。”
“华阳社在登州分部的人就在紫琅福地山庄等你了?”
“没有!”
傅宗龙苦笑道“你应该知道紫琅福地山庄是一个什么地方,几乎整个登州的士绅,有头有脸的人物都会隔三差五的前往那里消遣、快活,紫琅山庄有一座院子叫集书院,文人雅客喜欢在那里题字写诗,我在那里按照密押写了一篇韩愈的文章。”
“什么文章?”
“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而无待于外之谓德。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故道有君子小人,而德有凶有吉。老子之小仁义,非毁之也,其见者小也。坐井而观天,曰天小者,非天小也……”
这篇文章平淡无奇,对方应该是把密押放在文章中,分成两半,接头人拿到了是秘钥,通过秘钥就可以明白其中的意思。
而且,接头人是谁,也可以隐藏在人群中,如果把所有进入紫琅山庄的都摸查,恐怕工作量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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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三三章老子救了你们凭什么感谢上帝
第二三三章老子救了你们凭什么感谢上帝
更关键的是,紫琅福地,不仅仅是一个文人雅客聚会的地方,这里有温泉,也是女眷过来休闲的去处。
当然,礼教甚严,倒不至于召开无遮挡大会。只不过,这里人流量很大,非富既贵,想要真正排查出来非常困难。
就算排查出来也没有用,接头人拿到的只是秘钥,秘钥并没有任何用处,而且是一秘钥,一次密押。
就仿佛玩游戏里的将军令,哪怕用解码器都不好解,更何况,靠人的大脑。
“好吧!”
全旭放弃了破解秘钥的打算,直接将照射灯对准了傅宗龙的眼睛。
“你……不守信用!”
“这么说,你接到这个命令的时候,一定要北上京师?”
全旭查过傅宗龙的履历,这货按说还是一个非常有坚持的官员,在四川屯田,政绩可圈可点,在崇祯三年的时候,被孙承宗举荐,任顺天巡抚,再转任兵部右侍郎。
全旭笑道:“据我所知,孙阁老对你还不错,准备举荐你担任顺天巡抚,最多三个月就可以走马上任,你就是这样报答孙阁老的?”
“我……”
“烧他的粮草,现在弹劾他的奏折,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蛊惑将帅失和,一旦造成哗变,孙阁老将会被罢官去爵,你还真是一只白眼狼!”
傅宗龙挣扎着道:“我接到命令,根本就不明白命令是什么,华阳社……”
“接着编,你觉得我只抓到你一个人?还是以为所有人都像你这么硬气?”
全旭望着三娘:“给我一把锤子!”
“砰……”
全旭接过锤子,几乎毫不迟疑,一锤子砸在傅宗龙的脚趾头上,整个脚趾头就变得血肉模糊。
“一个,好好享受!”
全旭再次扬起锤子。
傅宗龙大叫:“我真不知道!”
“沈良材!”
“全爷!”
全旭望着他道:“把他交给你们,通知咱们在云南府的人手!”
沈良材也在疑惑,云南府他们哪有人手?
全旭向沈良材眨眼。
沈良材恍然大悟:“全爷,咱们在云南府可没几个得力的人手,只怕……”
“那就花钱,聘请马匪或强盗,把傅宗龙全家老小,一个不留,而他,你们影卫拿去练刀,每天砍上百八十刀,再把他救活,不要让他轻易死了!”
“祸不及家人……”
“别跟我提这个,你压根不配!”
傅宗龙长长叹了口气道:“我说……”
“你已经说得更多了!”
“我说真话,宗主是谁我没见过,也不知道,华阳社在大明两京十三省都有分社,但是没有固定分社,他们可以是紫琅福地,也可以是城内的一座园,或者别院,也有可能是一座勾栏瓦当,分社与分社没有隶属关系,也没有直接管辖关系,不过,可以确定,一般都是在省城有分社。”
“分社一般都是开府仪同三司,或特进,都是有二级散官担任,一般都是二品或一品官员致仕后担任,既与华阳社一样,拥有十三司!”
傅宗龙接着道:“原来华阳社实力在江南,二十年前开始转移到了北直隶,三边、宣大、辽东,包括登州,很多人都是华阳社的人,我来登州,就是为了拖住孙阁老……”
“包括暗杀我?”
全旭指着自己的脸道:“秦承祖麾下袁时中,率部准备杀我,也是你安排的吗?”
“不,不!”
傅宗龙摇摇头道:“他们应该是直接受济南华阳社分社指挥……”
说到这里,傅宗龙仿佛想到了什么:“秦承祖是你的人?”
“华阳社济南分社在什么地方?”
“在……北极阁!”
“哼,敬酒不吃吃罚酒!”
全旭起身离开这里。
三娘问道:“相公,他说了实话没有?”
“不知道!”
“不知道?”
“嗯!”
全旭拿着录音笔递给三娘:“让人继续问,问上一百遍,只要他说错一个字,就拔掉他一根手指甲!”
全旭现在并不确定傅宗龙有没有说真话,不过,以华阳社的警觉性,只怕在傅宗龙失踪之后,就会做最坏的打算。
就像紫琅福地,在登州可以说是如雷贯耳,然而,真正的主人,却没有人可以说出来。总多就是江浙盐商之类。
华阳社藏得深,地方上的布置只是散子,最关键的,应该是在京师。
全旭决定离开登州,就去登州府,向袁可立请教,顺便辞行。
全旭来到府衙的时候,袁可立正在一名客人会面,二人在一起对坐着喝茶。
“老师!”
“东升,你来得正好,这位正是汪岁星汪兵备使!”
汪乔年与孙承宗一样,都是东林党人,与袁可立的私交还可以,以后算是同僚关系。
“学生见过汪兵备!!”
汪乔年看到全旭到来,倒没有太大的反应,起身道:“府里还有些许小事,告辞!”
“慢走,不送!”
直到汪乔年走得没影了,全旭道:“老师,这事好像是简单,据说是与华阳社有关!”
在全旭说出华阳社的时候,袁可立的脸色微微一变。
尽管快速恢复如常,依旧被全旭捕捉到了眼中。
袁可立望着全旭:“你怎么会知道华阳社?何人告诉你的?孙阁老吗?”
“不是……”
全旭道:“是茅元仪,他让我小心华阳社!”
这话同样是半真半假。
袁可立叹了口气道:“不要接华阳社的船票,他们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饿狼!”
“学生省得!”
全旭从旁边拿出一个匣子,打开以后,从中取出一支火铳,这支火铳与全旭的不一样,而是采取四发连装的火铳,本身就是一个文物,比全自动手枪还贵,一支花了全旭四千七百美金。
“这是我从西洋人那里买来的火铳,不用火绳点燃,可以自生火,二十步之内,中者立毙,可以给老师防身!”
袁可立想了想伸手接下这柄火铳。
“你这是要准备北上京师?”
“正是!”
袁可立道:“我在鼓楼巷有一座宅子,空了许久,就袁安和几名老仆在那里打里,你抵达京师之后,就可以住在那里,虽然院子不大!”
“多谢老师!”
“什么时候动身,今天下午就准备乘船北上!”
“也好!”
袁可立将一封信递给全旭:“国子监,老师还有几个熟人,你抵达国子监之后,把这几封信交给他们,他们会给你一些关照!”
全旭说得虽然非常轻松,可是离开登州,也需要做非常多的准备。他原本想乘坐他的游艇,从登州一路北上,在大沽附近上岸。
然而,问题是,茅元仪委托全旭帮他照看王微。
带杨婉儿上船没有问题,因为杨婉儿是全旭的人,可是王微却不一样,她可是茅元仪的人。
无奈之下,只好乘船北上,不过,现在全旭有了自己的船厂,原本那船飞船二号,在登州也经过改装,完成了与飞鱼一号一样的双体双拼结构。
拥有一千料规模,全旭的护卫、影卫、三娘、王微、杨婉儿一起乘船前往京师。
“这艘船你怎么叫红娘子?红娘子是谁?”
“此事呢,说来话长!”
全旭笑道:“你还记得,我们去年冬天的时候,第一次见面,你穿着一身红衣!”
想起那个夜晚,三娘不自觉的脸上有些发烫:“相公,你的意思是,这艘船是以我的名字命名的?”
“不是以你的名字,而是送给你的!”
“这艘红娘子号,就你的船!”
“我的船!”
全旭笑道:“你看,这艘船上有九座炮舱,装三门一百二十毫米口径的加农炮,遇到海盗,一千米之米,一炮就能送他们去给海龙王当女婿!”
这让杨婉儿有些羡慕。
“将来,我再建一艘船,就叫杨婉儿号!”
登上海船,杨婉儿如同兴奋的百灵鸟,欢呼雀跃起来。
大海对于三娘而言,已经不算陌生了,可是对于杨婉儿来说,她还是第一次上海船。
飞鱼船的速度非常快,满帆疾行,可以达到十一二节的样子,在海上,吃着海鲜,喝小酒,再有杨婉儿跳跳舞,唱唱小曲,日子过得非常惬意。
到了第二天的时候,全旭起来在甲板上锻炼身体。
三娘也在甲板上练武,就在这时,三娘眼尖,她指向远处:“相公,前面好像有艘船要沉了啊!”
全旭顺着三娘手指的方向望去。
“那不是要沉了,是已经沉了!”
全旭指着船长道:“靠过去,能救一个是一个!”
然而,当红娘子号行驶过去的时候,这才发现居然是一群留着黑头发蓝眼睛的洋鬼子。
这些原本以为必死无疑的洋鬼子们,一边感谢着上帝,一边抓着绳梯向上爬。
全旭有些不爽了:“妈的蛋,老子救了你们凭什么感谢上帝?”
先上来的几名洋鬼子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接着,居然爬上来大波浪的洋妞。
看着这个洋妞,三娘顿时紧张起来,她可是非常清楚全旭的癖好。
让三娘稍微有些心安的是,这名洋妞虽然个子很高,差不多一米九五的样子,但是,似乎……也不怎么大。
这些水手与登州那些如同乞丐一般的洋鬼子不同,他们的衣服非常新,非常得体。
“感谢上帝……”
“咦?”
全旭居然听到了洋妞用字正腔圆的汉语在说话。
PS:最近工作有点忙,更新不快,大家见谅,大约周末更新稍快一些。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三四章目瞪口呆瞠目结舌
第二三四章目瞪口呆瞠目结舌
明朝的海禁,其实就是一个笑话。起初,朝廷影响依旧在,水师还有相当不错的战斗力,禁海,还真是禁海。
只是后面,完全是聋子的耳朵、罢设而已。
虽然明朝有很多洋鬼子,以荷兰、葡萄牙、西班牙为主,就算这些洋鬼子会说几句汉话,大都是腔调怪异,或者说词不达意。
这名洋妞虽然有些狼狈,不过仪表不错,看到全旭以后态度也是不亢不卑。
看着众人的态度,似乎是这个洋妞的随从。
好在这个洋妞会说汉语,并不影响交流。
“我叫海伦娜丹多罗,来自伟大的威尼斯城邦共和国,是这支船队的老板!”
丹多罗?
威尼斯?
全旭虽然不是历史专家,不过他看过很多,记得有一部里有一个情节,大意就是匈奴被大汉击败之后,开始迅速远遁西方。
大约在匈奴王阿提拉时期,被称为上帝之鞭的匈奴人开始入侵神圣而伟大的罗马帝国,上帝之鞭当然不是吹出来的。
成龙一部电影《天降雄师》吹得要上天的罗马帝队,在匈奴人的骑兵进攻下,不堪一击,事实上罗马帝国还真不是以军事见长。
稍微了解一些军事知识的人都非常清楚,罗马军团每个拥有四千到六千人,哪怕在罗马帝国最辉煌的时期,罗帝帝国建立了四十五支罗马军团,总兵力相当二十多万,将近三十万人。
然而,罗马帝国的版图大约五百万平方公里,将二三十万军队分散在这么大的地方,地方上的军事力量非常有限。
结果,是非常显而易见的。
匈奴王阿提拉扬起上帝之鞭,无情地抽打着欧洲民族,数十万大军在东罗马帝国境内横冲直撞,所到之处,城镇化为齑粉,数以万计的罗马子民要么成了奴隶,要么填了沟壑,从他们身上流出来的鲜血把亚平宁半岛给冲刷了一遍又一遍。
一帮平民被这可怕的战争给吓怕了,抢在匈奴大军抵达之前逃到了一座岛屿上避难。匈奴大军撤退后,他们在这座连淡水都没有的岛屿上扎了根,从制盐和贩盐开始,做起了海贸生意。他们的生意越做越大,那个原本并不适合人类生存的海岛渐渐变成了一座繁华的大城市,人烟越来越稠密,威尼斯就这样崛起了。
等到了十字军东征的时代,威尼斯的势力已经遍布地中海,控制着地中海的航运,不管是十字军、拜占廷还是盛极一时的埃及阿尤布王朝都得给他们面子。
贯穿三个世纪,延绵两百余年的十字军东征给欧洲带来了深重的苦难,却让威尼斯人赚得盘满钵满,尤其是第四次十字军东征,他们利用十字军攻陷了欧洲第一名城君士坦丁堡,所获得的财物难以统计。
仅仅是一手策划了这次军事行动的威尼斯总督丹多罗,便成了堪与成吉思汗、比尔·盖茨、洛克菲勒等数千年来最为富有的人比肩的超级大富豪。
在充斥着愚昧和贫穷的中世纪,继承了古罗马文明的精华的威尼斯、热那亚、米兰等意大利城邦是镶嵌在地中海的一颗颗明珠,在那个黑暗得让人绝望的年代绽放出夺目的光彩。
既然海伦娜丹多罗姓丹多罗,那么说明,她至少是王室后裔。
虽然在大明朝,姓朱的不一定是王室,可是在威尼斯这样的欧洲小国,拥有皇室姓氏,他们必然是王室贵胄。
“原来是来自威尼斯的客人!”
全旭非常好奇,为什么历史没有记载威尼斯人来到大明的消息。
事实上,大明对于这一些蛮夷根本就不重视,对于他们的记载统一是佛郎机人,或者“红夷”,根本就懒得去分哪一拨是西班牙人,哪一拨是荷兰人吗?
全旭笑道“船队?你的船的?一艘破船的船队?”
“不,不!”海伦娜丹多罗急忙解释“我们出发的时候是十五艘船,感谢上帝让我来到传奇而富饶的东方大陆,只是我们遇到的该死的荷兰人,他们化妆成海盗……”
“我必须更正你一点,荷兰人不是化妆成海盗,他们本来就是一群肮脏的海盗!”
“没错,就是海盗!”
全旭的话让海伦娜找到了共鸣之处,她非常气愤的道“他们遇到了该死的风暴,我们向他们伸出了援助之手,只是,他们居然袭击我们,俘虏了我们九艘船,并且击沉四艘,我们只有两艘船逃了出来,三天前,我们沉没了一艘船,现在……”
全旭愕然。
此时他们已经在渤海海域,这里对于大明来说,属于自家后花园,可是对于威尼斯人来说,却属于陌生海域。
这艘历尽千辛万苦逃出来的“凯瑟琳公主”三桅杆帆船很不幸触礁沉没了。
海伦娜盯着全旭,看着全旭带着护卫,这艘双体的怪船,一看就是为了战斗而生,船体修长,速度很快,虽然没有亮出大炮,明显甲板上分布的炮仓。
“还没有请教阁下高姓大名?”
“全旭,字东升!”
海伦娜开始向全旭介绍她身边的随从“这位是我乘坐的“凯瑟琳公主”号阿贝格,他是一位出色的骑士,世代为我们丹多罗家族效力,他曾多次参加与土耳其人的战争,并且击沉土耳其人十四艘战舰!”
全旭的查着这名阿贝格,身高将近两米的大高个子,身材极为壮硕,然而,无比狼狈,身胸前仿佛被木刺刺伤,还在流血。
他似乎非常满足海伦娜对他的评价,高昂挺起胸膛。
接着,海伦娜又介绍了其他随员,包括七名骑士,四名船长,还有两名传教士。
全旭也向海伦娜介绍他身边的沈良材、三娘、杨婉儿以及王微。
邱宁远已经留在了茅元仪身边,成功混上了仕途之路,这次北上就没有跟着全旭。
不过,此时的海伦娜神情有些低落,她的十五艘船都沉没了,随员八百余人,还剩下二十几人。
更为关键的是,她带过来的黄金、象牙、白银以及香料、硝石、硫磺都沉入海底。
“你说什么?十五艘黄金?”
“怎么可能!”
海伦娜道“凯瑟琳公主号上装的是三万枚金币,八万枚银币,其他商船都是装载着……听说硫磺和硝石在这边很受欢迎,所以那十艘都装满了上等的硫磺和硝石。还有香料和象牙,只是……”
说着无心,听着有意。
全旭瞬间上心了。
他朝着沈良材道“让船长记好方位,咱们以后过来!”
“你们以后有什么打算?”
海伦娜叹了口气道“还能打算怎么办?我想买艘船回去!”
“不过,问题是,你们现在没钱了吧?”
“是啊!”
“尊贵的全先生,你能否则借给我一些钱?”
海伦娜有些紧张的道“我知道,这个要求非常唐突!”
海伦娜从自己的脖子上取下一条项链,这是一条莫约筷子一般粗细的黄金链子,吊坠是一块用黄金镶嵌的蓝宝石。
一道柔和而绚丽的奇光映亮了所有人的眼睛,一颗晶莹剔透的蓝宝石绽放出夺目的光芒
这颗蓝宝石足有鸽蛋那么大,用“价值连城”来形容也不为过,任你如何视钱财如粪土,看到它都会心跳加速,口干舌燥,恨不得马上据为己有!
“三娘,喜欢吗?”
海伦娜道“这是我现在仅剩的财产,在威尼斯,可以值一千枚金币,大约相当八千枚马剑银币!”
马剑银币,就荷兰银币,是流入明朝相当多的一种银币,重量在二十二点五克左右,不过大部分都被重铸了,留下来的古币很少。
全旭笑道“我这样的船,你们喜欢吗?我自己的船厂制造的,拥有七座密水仓,双体,总共十四个密仓,既使在触礁之后,只要不超过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只要不超过四个密水仓进水,都可以安全航行!”
“这样的船需要多少钱?”
“不贵不贵!”
全旭笑道“你这条项链可以购买一艘!”
这个时代的造船价格其实并不算便宜,一艘一千料的海船,官方造价大约是两千二百两左右,私人船厂制造价比官营船厂更低,约三分之一左右。
全旭用的木材便宜,而且是湿木烘房阴干,这样以来,成本更低,虽然没有卖给海伦娜乘以十,乘以八还是有的。
“实在太感谢了!”
全旭从海伦娜手中接过那条还带着体温的项链,直接转手递给了三娘。
三娘有些紧张“相公,这也太贵重了吧?”
“这个你不用管了!”
全旭笑道“你们也都饿了吧,我请你们吃饭!!”
当然,赚了人家六七千两银子,请客也不能太小气。
全旭让人给海伦娜等人换了一件干衣服,直接在甲板上开席。
饭菜虽然不见得太丰盛,不过却是以罐头为食,午餐肉,红烧肉,各种蔬菜水果,琳琅满目,看得海伦娜口水都流出来了。
“这是……”
海上的海员,最缺的其实就是维生素,也就是大量的水果和蔬菜,哪所海伦娜是贵族,却也没有机会吃到如此丰盛的饭菜。
目瞪口呆。
瞠目结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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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三五章交钱滚蛋或者打你出去
第二三五章交钱滚蛋或者打你出去
海上的生活是相当枯燥的,不过,在架入了海伦娜一行之后,全旭的生活,变得丰富多采起来。
“全公子,你说你们这个罐头可以保存一年,不变质?”
“这是当然!”
全旭指着罐头盒上的油印日期,这些罐头,其实大部分都是在全家庄镇生产的,日期自然是入乡随俗。
他随便拿起一罐罐头,指着上面的日期道:“你看看吧,这是五月份生产的,也就是说,四个多月之前,你也吃了,口感如何?”
“太好了!”
海伦娜道:“这个罐头,你卖不卖?”
“卖啊,但是,你有钱吗?”
海伦娜有些遗憾:“现在没有,如果你愿意借给我的话,我愿意购买!”
“哈哈!”
全旭笑了笑:“咱们又不熟,你也没有押压物品,我凭什么要借给你!”
“我以我们丹多罗家族的名誉起誓……”
“别……”
全旭摇摇头道:“不需要,你可以回去之后,也就一两年的样子,带钱过来,我可以卖给你,需要多少都可以,这个罐头对于长期跑在海上的海员来说,简直就是最好的食物,不用担心败血病!”
海伦娜在全旭的船上,看到了好多好东西,一炮可以在一千码的距离上把礁石打得粉碎的大炮。
航行速度飞快的飞鱼船。
还有罐头。
最关键的是,还有那种射速极快的枪,能把钢铁打一个洞。
好东西太多,关键是没有钱。
海伦娜彻底崩溃了,她的眼泪就掉了下来。
“不用装可怜,你可以回去,带着你的庞大船队回来跟我交易!”
全旭笑道:“丝绸、瓷器、家俱、罐头、你想要的东西,都可以买到!”
海伦娜苦笑:“你知道回去一趟需要多久吗?”
“不就是一年多吗?”
海伦娜道:“我可以不买你的船吗?租可以吗?如果这艘船我租一次,需要多少钱?”
“租的话,也不是不可以,当然可以!”
全旭笑道:“这样吧,马马虎虎算你三千两银子,你可以带四千两银子的罐头回去!”
全旭回到船舱里的时候,三娘有些幽怨的道:“相公,你是不是喜欢那个番婆子?”
“没有,你想多了!”
“怎么会,这几天,你天天跟她说话!”
三娘想了想道:“相公,这个番婆子太吓人了,眼睛那么大,个子那么高,腿还那么长……”
“睡觉!”
三娘躺在床上却睡不着,她脑袋子总是浮现全旭在末日堡垒中的那些影像画面。
同一个天空下。
全家庄镇,迎来两名非常普通的书生。
这两位非常普通,头戴方巾,手里拿着折扇,身材颀长,相貌英俊,风度翩翩,都是浊世无俦的佳公子,大概也只有江南水乡才养育得出这样的才子了。
两位公子带着几名随从,在抵达全家庄镇的时候,大吃一惊:“卧子兄,这里好像不是大名府城啊!”
卧子,就是陈子龙的字。
陈子龙摇摇头:“肯定不是,只是没想到,这座镇子居然如此兴旺发达,就算在江南,恐怕也不多见!”
“是啊,是啊,谁能想到,北方居然还有如此繁华之地!”
跟着陈子龙一起闲逛的名叫方以智,二人都是官宦之子,或许是看腻了江南水乡,脑袋犯抽,北上大名府。
在他们进入全家庄镇的时候,就看到了一座接着一座的工厂,由于都是在正常上班时间,工匠们大都在工厂里忙活着,街道上的行人不多。
虽然行人不多,可是街道路面却非常干净,不远处路边就有一座印刷着垃圾桶的大木箱子,盖子是一个活动的翻盖,可以把垃圾扔进去。
无论是行人,还是商贾,他们虽然衣着有的破旧,却洗得干干净净,所有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健康的红光,这样的精神面貌,哪怕是在南京也不多见。
店铺里的商品琳琅满目,一座不大的镇子,居然有上百处正在建筑房屋的工地,显得生机勃勃。
方以智突然看着前面的一座小亭前,驻足了数十人,伸手一指:“卧子兄,走过去看看!”
二人挤过去一看,只见这不是一座小亭,也是一座公告栏。洁白的墙壁上,贴着一张张《全家庄镇公告》。
公告似乎是手写而成,一名十三四岁少年正在大声的朗读着:“诸位乡亲,都别挤,听说我,这上面说了罐头厂准备招工,需要年龄十六岁以上,身体健康,家世良好,无犯罪前科,每天三十文,包三餐,一年发四套衣服,四双鞋!”
方以智又看向另外一个公告,只见上面写着全记脱粒机已经实验成功,公开发售。
上面还有一张简单的图形,脱粒机的外壳是用铁皮做的,主体是一个方形的敞开式巨大容器,中间是一个滚筒,看起来很像一根巨型狼牙棒,只要踩动踏板,金属杆就会带动齿轮,然后齿轮再反过来带动这个狼牙棒形滚筒,只要把麦子放进去,滚筒就会将麦粒打下来,落进里面的容器。
几张简图,简明扼要的介绍了机器的工作原理,关键是这只脱粒机并不贵,只需要三两银子一台。
三台以上可以团购,可以享受九五折优惠,如果贷款,可以接受三折首付,三年之内,脱粒机坏了,可以包修。
看得方以智满头雾水。
这年代还没有脱粒机,基本上是靠手工脱粒,或者用辗子辗,这是一项相当艰苦的工作,往往一亩地的稻子或小麦得折腾一整天才能脱完粒。
如果种植的是狼尾谷之类的谷物你就该哭了,那玩意绰号“气死鸟”,鸟都啄不动,只能用刀子一穗穗的刮,将它一粒粒的刮下来。
是不是看着都觉得累呀?大家都种了一辈子的田,知道这项工作有多难,听说有机械能够代替他们干这项苦活,自然很高兴。
但是有人提出了反对意见:“这样一来,那些靠帮人打谷子挣饭吃的工人岂不是没饭吃了?”
这倒是个大问题,每一项机械投入使用之前都必须考虑会不会抢走老百姓的饭碗,如果会让太多老百姓失业,就必须慎用了,否则好事都会变成坏事。
但马上有人反驳:“靠帮人打谷能换几天饭吃啊?倒不如想办法找一份更稳定一点的工作呢,再说了,我们也是要吃饭的嘛,既然一台机器就能找替十个工人了,何必再掏这个钱呢?”
给陈子龙带来最大的冲击,还是那些读书人。
一名骑着驴的读书人从大街上走过,驴子拉了几泡屎。
一名胳膊上带着红色袖章,上面写着城管大队的男子走过来,一把扯住秀才:“别走,罚钱,一二三四五……七文钱!”
秀才似乎怕了这名城管,骂骂咧咧的掏出一粒碎银子。
“有辱斯文!”
对于陈子龙而言,一个粗鄙的城管,居然敢朝读书人动手,简直就没有王法。
“呸!”
陈子龙朝着那名城管狠狠的吐了一口痰。
“站住,站住,说你呢!”
眼看着陈子龙愤愤向前走,根本就不理会。
城管拿出白色的口哨,塞在嘴里猛吹起来。
随着哨声响起,四方八方的巷口,冲出来十几名城管。
他们拿着甩棍,将陈子龙和方以智包围起来。
其实,这些城管,并不是真正的城管。
城管的本尊,就是玄鹰卫。城管只是他们借用的外皮,然而,他们的职责很多,根本就不可能管这些街道上的小事。
于是,他们就采取了外包的方式,把负责街道卫生、秩序管理这样简单的工作,以城管大队的名义,招募了一批临时工。
这些人没有装备武器,只有甩棍。
被十几名一看就是粗人的人包围着,陈子龙感觉非常没有面子,他挺起胸膛:“你们知道我是谁吗?”
“他妈的,管你是谁,吐痰一口,罚钱十文!”
“你……”
“交钱,要不然哼哼……”
陈龙子气得脸都抽搐了。
正所谓屁股决定脑袋,脑袋决定思维,他并不感觉那名秀才的驴拉了一泡屎是什么过错,自己吐口痰也是过错。
他伸手掏出自己的腰牌:“睁大你们的狗眼看清楚!”
“咦,一个破铜牌子而已!”
明代的凭信,也就相当于身份证,也分是等级的,普通百姓是黄纸,也称黄籍,他们是不能离开所在地百里。
秀才不受限制,可以佩剑。
但是拥有一个铜制的身份牌,上面写着籍贯、姓名。
其实,几乎用不到。
无论是巡检,还是城门卫,一旦看到读书人的打扮,根本就会检查身份,直接放行。
可惜,在全家庄镇,行的是全旭的规矩。
“随地吐痰,罚款十文!”
方以智伸手拉了拉陈子龙的衣襟:“卧子兄,息怒!”
“呸呸呸……”
陈子龙就连续吐在地上几口痰:“我就吐了,你们怎么样?”
“兄弟们,看到了吧,一口十文,二口一百文,三口一千文,四十千文!”
“十千?”
方以智笑了:“账是这么算的吗?”
“屡教不改,罪加一等!”
城管拿着甩棍指着陈子龙:“交钱滚蛋,或者我们打你出去!”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三六章罚钱是有效的管理手段
第二三六章
如果说在其他地方,别说一个区区城管,就算是朝廷正牌子军官,像千户、镇抚使之类的武职官员,也不敢拿一个秀才怎么样。
穷秀才虽然穷,可是他们有同窗、老师、三五好友,结成的利益网络。
一旦运用起来,能量也是不小的。
在文贵武贱的环境中,一旦社稷了文武之争,这就好像是意识形态之争,比如后世最厉害的女拳组织。
他们是可以上怼天,下怼地,中间怼空气,谁也拿他们没有办法,一旦斗争开始,什么原因就不重要了。
然而问题是,在全家庄镇一切都显得格格不入。
粗鄙的城管,敢拿着甩棍指着秀才“给老子掏钱,不掏钱,打得你掏钱!”
这么荒诞的事情,在整个全家庄镇似乎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那个最罚了十文钱的秀才,非但没走,反而站在旁边看好戏。
方以智虽然是官宦子弟,可问题是,胳膊拧不过大腿,他非常清楚,秀才遇到兵,有礼说不清。
当然,这个事情只能发生在兵荒马乱或荒郊野外,一旦把人杀光,随便找个地方埋了,这种案子在古代可破不出来。
方以智决定抵达大名府城,再给他们算账。
十千文,也就是十两银子,对于一个小百姓来说,这可是他们一年多的花销,然而,对于方以智和陈子龙来说,这点钱也就是他们一顿酒的酒钱。
如果喝花酒,十两银子连门都进不去。
“我们认罚,十两银子,我出!”
方以智替陈子龙出了这个钱。
那些城管收钱之后,装模作样开了一个收据“今收到……”
负责收钱的城管望着陈子龙道“秀才,你叫什么名字!”
“想寻仇吗?某家陈子龙!”
“哦哦!”
他在纸上写下“今收到陈子龙环境卫生罚款十千(十两银子),收款人王大龙”
将这条收据递给了陈子龙,其他城管也没有动手,其他人各自回到各自的区域,一名穿着红色马甲的环卫工,赶紧过来处理路面上的痰。
那名骑着驴的秀才,朝着陈子龙和方以智走来“二位兄台,看样子不是本地人?在下大名府苏文翰。”
陈子龙气愤难当,没好气的说道“你也是知书之人,为何让一群鄙夫欺负?”
“欺负?”
苏文翰笑道“欺负这话怎么讲?”
“我看到他们明明也罚你的钱!”
“二位兄台,二位初来全家镇,有所不知!”
苏文翰解释道“在全家庄镇有一座牌子,但凡外来人员,只要进入全家庄镇,一定要遵守全家庄镇的规矩,任何人都不得例外,想必二位兄台也发现了,这里与其他地方不一样!”
陈子龙倒是没有怀疑,这里干净得过份。南京可是千年古年,苏杭也是天下名邑,然而,无论南京,还是苏杭,都是一个致命问题。
垃圾……
古代对环境的治理,基本上各扫门前雪,有的人忙于生计,有的人迫于生活压力,基本上富人居住的地方勉强能看,穷人居住的贫民区,都是垃圾横行,臭气熏天。
事实上,全家庄镇不仅仅全是富人,穷人或者说贫困人口仍旧超过七八成,可是这里的环境卫生却非常好。
对于全家庄镇的定位,全旭曾经认真思考过,他的能力可以让全家庄镇绕开工业时代,直接进入信息化时代。
对于全旭而言,难度都不是很大,虽然说发电相对困难一些,不过却所有设备分解,全旭确实是可以把发电设备、变压器、电缆等一系列设备搬到明末,也可以通过正规或不正规的渠道把钢铁、甚至农机设备厂搬过来。
利用个三五年的时间,建立一个猴版的工业社区雏形。
可问题是,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吗?
答案是否定的。
就像乌克兰,年苏联解体时,乌克兰继承了众多苏联遗产,其中有个陆军作战师,架空军作战飞机,包括安东诺夫设计局在内的先进军事工业,以及大量的核武器,整体数目十分可观。按照常理讲,乌克兰继承了这么多好东西,国家建设应该不会很差。
然而事与愿违,自苏联解体之后,乌克兰经济就迅速衰退。
如果只是经济上的衰退还可以理解,可是,军事的蜕变,就让人无语了。该队纪律涣散到了一个极其严重的程度,趁火打劫,醉酒闹事,甚至是逃跑,自杀的事件也时有发生。这已经不是一支具有战斗力的军队,完全是一帮乌合之众,让乌整个国家颜面大失。
与大毛发生军事冲突,依靠的不是他们的武器,而是乌克兰大妞和摄像机。
如果不解决人心和体制问题,再先进的装备只能轮为一堆没有用处的废铁。
明朝军队虽然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可问题是,相较而言,他们的装备远超过后金,火枪、火炮和军事理论上的实力,也超过了后金。
但是,大明却是被野蛮战胜的文明。
这是不容争辩的事实。
就算全旭可以用超时空军事设备,对大明进行降纬打击,一线平推,也可以干掉后金,统一天下。
然而,这样的朝代,与大明其实不会有任何区别,只是延续未来的老路而已。
一个长期被丈夫家暴的女子,在生活挨打、或者挨骂,她自己都认为自己挨打,是自己做的不够好。
一个被长期欺压的百姓,他也会一味的退让,麻烦的妥协。
大明的问题,表面上看或许是因为国家财政亏空,也可以说是秩序崩塌,信仰崩塌,三观尽毁。
全旭需要的,就是重铸他的王道。
所谓的王道、道统,其实就是秩序,一个人人遵守的秩序。
秦承祖是他的试点,全家庄镇其实也是他的试点。
这一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展。
至少,城管敢抓住高高上在的秀才,罚他们的钱,如果他们敢动手,城管也会反击,甩棍可真不是摆设,不少不信邪的读书人可是吃了不少亏。
陈子龙在这名叫苏文翰的介绍下,他发现全家庄镇简直就是钻钱眼里了。
随地扔垃圾罚钱。
随地大小便罚钱。
不遵守交通规则罚钱。
商品乱摆乱放罚钱。
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罚钱。
听到这里的时候,陈子龙道“那岂不是有钱人可以为所欲为?”
“这怎么可能?”
“他们罚钱罚得非常狠,你就陈兄,随地吐痰,这本不是什么大事,一次是初犯,罚钱十文以示惩戒,二次再犯,就是一百文,加重处罚,三次就是一千文,四次就是十千。打架其实也是,无辜殴打别人一拳,那就是十文钱,两拳就是一百文,三拳就是一千文,若是动用器械,那就十两起步,轻伤一百两,轻伤二等一千两,重伤如折其一指,那就罚款一万两,出了人命,那就不是钱的事情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苏文翰兴奋起来“前几天,这个全家庄镇有一商户,殴打店里的伙计……”
“这事也管?”
方以智皱起眉头。
夫妻吵架,打架,父母、长辈教育孩子,包括主人教训下人,在古代都属于家事,一般没人会管。
然而,全家庄镇却不是这样,肯定会管。
当然,也不像一刀切。
而是分时分阶段的处理。
就像全家庄镇一名龙虎商铺,叫陆大壮的男子,虽然是一名郎中,却性情粗暴,殴打其店里的伙计,致其肩胛骨断裂,当时居委会就召开了社区代表大会,公开处理此案,最终判罚陆大壮,罚款一万两银子。
陆大壮肯定没钱,就被赶出了全家庄镇。
“这岂不是一拍两散,没有赢家?”
陈子龙说到这里恍然大悟“不是,不是!”
他想到了问题的关键。
全家庄镇维护的不是公平、正义,而是全家庄镇的规矩。
全旭虽然看到了全家庄镇的商业的兴旺,也看到了房地产的暴利,可是,这一块蛋糕他并没有分润,与最初开始一样,所有的房屋都是他的,所有的地也是他的,百姓对房屋和地,只有使用权。
在分到房屋的百姓,都会签订一个协议,不得违背全家庄镇的规矩,一旦违背,收回房屋,开革出局,净身出户。
全家庄镇是一个与大明格格不入的社区缩影,现在影响当然不大,而且也没有造成太大的冲击。
就在苏文翰、陈子龙、方以智三人聊天的时候,突然看到前面呼呼啦啦涌现数十上百人。
“怎么回事?”
“哦!”
苏文翰笑道“是屈学正过来金梯书院授课!”
“金梯书院?”
在苏文翰的带领下,陈子龙、方以智来到金梯书院。
经过一年多的边使用边扩建,此时的金梯书院给人最震撼的其实是就巨大的门楼,还有镌刻着金梯书院四个大字的风水石。
这一大块石头长约二十米,高约五六米,厚约五六米,在这个时代,无疑是非常震撼的。
当然,这只是一块用钢筋水泥制造出来的假风水石。
陈子龙和方以智这两位老兄几乎是被人流裹着,脚不沾地,身不由己的来到了金梯书院,还没来得及为这气势非凡的风水石,建筑以及优美的校园环境感叹一下,又脚不沾地的被人流裹着来到了学校的大礼堂……
提前几百年过了一把春运回家挤火车的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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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三七章银行出事钱车被劫
第二三七章银行出事钱车被劫
在大明所有书院里,金梯书院其实连弟弟都算不上,这里没有名师,唯一学历最高的莫过于牛金星这个举人了。
虽然软件设施不行,但是金梯书院的硬件设施非常好。
就像这座明伦堂,以钢筋水泥框架结构打造,浇筑而成,拥有将近三千多个平方,高达三丈六尺。
水泥柱子虽然没有经过装饰,甚至整个大堂也是整体工业风格的装饰,然而,问题是,明伦堂拥有一千多个座位。
讲台采取传统式的回音壁结构,其实就是作作样子,最拥有隐藏式的音箱,哪怕声音再小,也可以让整个明伦堂里所有人听得清清楚楚。
这座明伦堂,放在这个时代绝对是最大的明伦堂,在这样的明伦堂里讲课,绝对是最有逼格的事情。
哪个老师不像效仿孔子,门下弟子三千?
当然,这个三千只是虚数,表示学生很多。
要怎么说,牛金星会做人呢?
在这座明伦堂建筑完毕之后,其实水份还没有完全阴干,他就开始投入使用,只要是学干、教谕过来授课,他总会提前组织学生过来听讲。
哪怕学生不够,他会让人穿着阑衫,戴着方巾,拿着书本做在后面充人头,只要听一堂课,配合着托儿欢呼和赞叹,他们会得到三十文钱的报酬。
听课还给钱,这哪有这么好的事儿?
牛金星当然是慷全旭之慨,花钱的是他,钱却不是他的,每个“书生”给三十文,一千人不过三十两银子,哪怕加上一顿自助餐,总成本不过五六十两银子。
就能钓一个名师过来授课,再给老师送上一些仪程,投入也不过百两银子。
在牛金星的操作下,全家庄镇还衍生了一批龙套演员,他们专门扮演读书人,过来捧场。
所以,每当大名府的学正、教谕或者其他知名大儒过来授课,都会得空前盛况,坐无虚席,甚至一些书生还挤在门外旁听。
这让专门做学问的老师们,得到极大的满足。
当陈子龙和方以智进来的时候,这座明伦堂已经坐满了大半人,还有更多的人急忙跑过来听课。
面对这种情况,陈子龙愕然:“全家庄镇学风如此之浓?”
方以智打量着周围,一名读书人拿着一本《春秋》,不要却拿倒了,还装模作样的看着书。
“兄台,你的书……”
那名“读书人”看着方以智和陈子龙有些面生:“二位兄台,新来的?”
“正是!”
“二位兄弟,我可告诉你,这全家庄镇书院的伙食,那真是……妙不可言!”
陈子龙和方以智发现了在场的读书人,大都有些怪异。
随着一阵铛铛铛的声音响起。
牛金星站在门口大喊:“大名府学正屈大人到,起立!”
随着牛金星一声令下,整个明伦堂一千多号学生整齐起立,鞠躬道:“老师好!”
“好,好,好!”
“坐下!”
刷——
一千多人陆续坐下,虽然不像家丁兵一样整齐划一,不过对于屈六阳来说,这个场面也是非常震撼的。
当然,大名府的官学不过四五十名学生,加增员生,不过百人,每次上课不过十几二十几人听课,怎么可能有如此大的人气。
屈六阳教育水平其实一般,中规中矩,只是照本宣科。
然而,他教授的时候,不时的有学生提问,这是职业托儿,就是哄着屈六阳在玩,然而,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原本只有四名老师的金梯书院,如今老师也多达一百余人,其中大部分都是拥有官职的官方教师。
也受到了朝廷书籍、以及资源的倾斜。
一堂课两个小时,不管听懂没听懂的人都大呼过瘾,走出了明伦堂。
陈子龙和方以智对于屈大人的讲解嗤之以鼻,不过,他们倒没有去拆台,怎么说对方也是一府学正。
同辈可以竟争,对于官方身份的教授,那可以恭敬,要不然就是不尊师重道。
随着,陈子龙和方以智离开明伦堂,这时他们才发现楹联。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
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这是……”
陈子龙突然感觉这个金梯书院变得亲切起来。
方以智这才可以好好浏览整个书院,与江南的书院相比,金梯书院的教室除了明伦堂之外,其他的倒也是青砖灰瓦,区别是就宽大,每个教室的面积都在九十多个平方。最让陈子龙感觉不可思议的是玻璃窗户,每个教室都有六个大窗户,所以教室里的采光非常明亮。
哪怕是出生官宦世家,方以智不得不承认,金梯书院真是豪奢。
食堂里的饭菜对于穷人有吸引力,对于二人倒是没有多大的吸引力,只是他们二人被金梯书院的环境给吸引住了。
读书不要钱。
但是老师的待遇反而不低。
陈子龙和方以智对视一眼,决定留下来。
留下来人才,这是全旭的既定战略。
同时,全旭也在打着人才的主意。
海伦娜的随从只有不到三十人,然而,通过了解,全旭有些感觉不可思议,四名船长,还有舰队指挥官。
全旭可不懂海战,与步兵不同,海军一直都是技术兵种,百年海军就是这么来的。
一战二战时期的德国陆军、包括空军,在世界范围内,都是非常有名的,埃里希·阿尔弗雷德·哈特曼,人称“小孩”,千万别被他的外号迷惑,他可是在二战中,创下击落352架敌机的德国超级王牌飞行员,同时也是人类空战史上的王牌飞行员,而且没有之一!
德军空军前十的飞行员,干掉一千两百多架敌机。德国前十的坦克手干掉的坦克和火炮,加起来就是一个集团军。
然而,不得不承认,德国海军水面舰船表现根本就拿不出手。
全旭可没有想着光凭自己就可以平推天下,他的水师方面还是空白。
全旭通州上岸以后,原本以为海伦娜会回去,只是这个洋妞,似乎是吃定全旭了,压根就没有走的意思,而是一直跟着全旭。
蹭吃蹭喝不算,还一直想着凭借自己出色的口才,可以从全旭那里借到钱。
当然,二人心照不宣。
全旭倒是想要海伦娜手底下的几名职业军官,这些受过系统教育的海军军官,可以充当全家军海军舰队的教员。
任何事情,全旭都是开一个头,专门在制度的刺激下,让工匠们自由发挥。
随着越来越多的双体飞鱼船开始投入使用,参与研发的工匠每个人都获得一百或几十两不等的赏赐,他们已经开始研制三千料的大海船。
当然,并不是直接把尺寸放大就可以了事,需要周围反复试验,周密计算。
三娘跟着全旭压低声音道:“相公,这个番婆子是不是喜欢上你了?”
“怎么可能?”
全旭伸手弹了一下三娘的鼻子:“我告诉你,我可不喜欢洋妞!”
“为什么?”
“因为……他们啊!”
全旭冷笑道:“他们不洗澡,有味的,现在还好了,如果是夏天,那味道,简单就是生化武器!”
“不会吧?”
全旭笑了笑道:“海伦娜跟着咱们也有一阵子了,你见过他们洗澡吗?”
“我怎么……”
抵达通州以后,海伦娜瞪大了眼睛。
她并不是没有抵达过大明的城市,像泉州她也去过,可是与通州相比,杭州就像乡下。
北通州是大运河的尽头,每年四百多万石漕粮在这里卸货,开始运向北京,同时,北方的皮草、山货也从这里运往江南。
这里是商业的重镇,南北交通枢纽,甚是繁华。
“这里可比威尼斯还热闹!”
“切,没见过市面!”
全旭笑道:“等你到了京师,你会发现,你们威尼斯城邦共和国,还没有京师大!”
“我不相信,我们威尼斯有六十多万人!”
“我们京师有一百多万人!”
全旭冷笑道:“我在大名府的一个庄子,用你们的话说叫城堡,大约马马虎虎三四万人的样子,有空你可以去看看!”
一辆宽大的全氏马车停在路边,三十几名健硕的护从等在马车周围。
此时全干也看到了全旭,急忙迎上来。
全旭也看到了全干身边的陈应,此时几个月没见,陈应瘦了足足一圈,原来他有两百五六十斤的样子,现在最多二百斤出头。
“全爷!”
“行啊,减肥成功了!”
全旭一拳打在陈应的肩膀上:“再接再厉,争取减到二百斤以下!”
全旭登上马车,随即陈应、全干一起上去。
马车开始缓缓前行。
全旭望着神色凝重的全干和陈应。
“说吧,出了什么事?”
陈应的脸色非常凝重:“全爷,你看出来了?”
“你天天整得跟弥勒佛一样,现在哭丧着脸,没事才是怪事!”
全干苦笑道:“出了一点意外!”
“什么意外?”
“只是……咱们的钱车被劫了!”
“被劫了,在京师?”
全旭问道:“损失大吗?”
“六万两银子,伤了十几个人,死了七个!”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三八章做坏人那也需要本事
第二三八章做坏人那也需要本事
死了七个人,伤了十几个人,伤亡加起来二十余人。
按说,这样的伤亡数字不大。
然而,问题是全旭的家丁兵采取的是后世的练兵方式,也是全脱产的军队,哪怕他们被派出来执行押送任务,训练其实是不放松的,而且并非是一直部队永远担任训练任务。
通常情况下,他们都是采取轮换的制度,出去一次执行任务,回来的时候,第二次就会再换另外一支队伍出去。
并没有固定的人员,只是练兵。
家丁兵的训练,与秦春祖的并不一样。
人性都是自私的,在大明与后金战斗中,其实部队数量越少,越容易获得胜利,就像吴三桂的成名之战,也就是在几个月之后。
吴襄在凌原保一带被后金上万军队包围,吴三桂情急之下二十名家丁兵去救援吴襄,出乎意料的是,后金用引以为傲的短兵交锋不但奈何不了这几十个明军,反而被他们杀得阵型松动。
越是人数少的战斗,越是考验士兵的训练和装备。
其实相较而言,全旭的家丁兵人数虽然少,仅仅相当于秦承祖麾下的八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如果真打起来,结局反而不好少。
对于秦承祖这支军队,训练方面,全部都没有插手,虽然看着精锐,其实比明军强得也非常有限,这是一支没有脱离明朝时代的传统军队。
区别就是他们的向心力稍强一些,大约相当于卢象升的老底子天雄军的成色,以熟悉的人作为一个司、或局。
至于,思想教育,这是猫教老虎上树,最后全旭还是留了一手。
家丁兵之间的训练,以全哨、全营为基础单位,每次训练,一人落后,全队挨罚,一团之中一哨失误,全团挨罚。
再加上天天的忆苦思甜、思想训练,这支家丁兵就像传销洗脑教育一样,反复被洗脑,相此被洗脑。
他们都知道为何而战,知道失败的后果,知道逃亡的后果。
所以说,这支部队别看人数少,哪怕打光一半,也休想劫走全旭的银车
“怎么可能?”
全旭的眉头皱起了起来。
六万两银子,如果用普通的平板车或马车拉至少需要五六辆车,然而全旭自从把道具厂打造的马车搬到后世,就让马车工坊的人进行仿制。
虽然外表看着,很像普通的木质马车,不过车轮已经换成了钢质车轮,外面贴了薄薄的一层木片。这样的马车,最大的特点就是载重量大,比普通的马车要多上三四倍。
由于采取厢轿设计,一般人都以为这里面坐的是人。
当然,运输银子的车辆里,一般都伪装成富家公子哥出游的方式,带着护卫。
而护卫都是全旭的家丁兵,装备的也是防刺服,这身装备可比朝廷正规军强得太多了,更为关键是的,全旭为了防止银车被劫,一旦事不可为,所有的马车,都会变成一个特大号的炸弹。
“贼人如此厉害,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
陈应摇摇头“全爷应该猜测到了,这起事件,是内奸和外人联手!”
与后世银行的押运车相比,全记银行的押运,不是每天,也不是隔一天。
甚至说,具体是什么时间,只有银行掌柜才会知道,负责押运的家丁兵,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押运的是粮食,还是罐头,再或者布帛或其他物资。
“不会是让内奸跑了吧?”
“嗯!”
“你干什么吃的!”
全旭指着陈应道“陈胖子,你膨胀了啊!”
陈应神色凝重的道“是真跑了,全记银行北京这边的掌柜叫……”
“行了,这事你自己看着吧!”
全旭对于六万两银子并不心疼,也不太在意,银行也好,女人坊也罢,其实只是一个实验。
掌握着海量的钱财最为考验人心。
全旭不相信陈应查不到是谁动的手脚,如果他只是这点能耐,早死不知道多少回了。
其实他什么都知道,只是有些滑头,不敢承担风险。
不对,应该说是责任。
对方肯定是有背景,而且来头不小。
陈应和全干看着全旭闭着眼睛,躬身道“全爷,门下告退!”
“嗯!”
陈应和全干退出马车,二人换了一匹马,骑在马上跟着马车前面。
“怎么办?”
陈应的大胖脸拧成一团苦瓜。
“全爷的意思你也看到了,他不想管!”
全干冷笑“但是,这事没完!”
陈应望着车如流水马如龙的官道“那就干,往死里干,手段什么的,也不管了!”
……
三娘将一杯茶放在全旭面前“相公,你别生气!”
“我没生气啊!”
三娘有些不解“钱都被抢了,难道不生气?”
“真没生气,六万两银子真不算什么!”
全旭如今在大明的开销越来越大,六万两银子看上去不少,如果放在一个县城,也算是富豪了,哪怕放在京师,也能算是殷实人家。
可,问题是,放在全家庄镇那么多工厂和家丁兵的开支,六万两银子其实还真没有多少,大约够全旭三天多的开支,不到四天。
当然,全旭赚得更多。
这就是商业产生的价值。
一料,其实就相当于吨,一料木柴,根本就不值钱,大约九十到一百文,如果是上好的木材,与木材的质地有关,从几钱到几两银子不等,一千料湿木大约十几两银子,如果阴干那么价值就上升到了五十多两,甚至一百两银银子。
如果打造成家俱,那么一千料的木材可以创造五百两至八百两的价值,如果打造成船,那么就可能超过两千两。
同样也是,高岭土也不值钱,做成一碗,大该几文钱,如果是精美的瓷器,可能是几钱或几两银子。
不过,最过份的还是钢铁。
偏偏,全旭手中拥有质优价廉的钢铁。
北京城,全旭也让陈应给他买下了一套院落,只是让陈应有些不解,全旭没有买相对比较抢手的内城,反而在外城郭的广宁门附近,购买了四座三进的院子。
广宁门就是后世广安门,清道光年间为避清宣宗旻宁之讳改为广安门。其实这里在后世已经是妥妥的的二环里,全旭就已经非常满意了。
他其实还真不想住在内城,到处都是公子王孙、豪门贵胄,不是说他怕,关键是癞蛤蟆爬脚面,它咬不死你,能恶心死你。
要说怕,全旭就是怕麻。
可是外城不一样,居住不是三教九流,就是赤贫官员,这样的官员,节操或原则还是有的,也值得结交。
当然,关键是便宜,全旭可不像促进京师的房地产业大发展。
四座相邻的院子,前后打通,形成了全旭在京师的家。
这座宅子看着并不显眼,当然,陈应在买回来以后,也对这座宅子进行了重新的装修,破旧的瓦,该换的也就换了,虫子腐蚀的柱子、房梁,也该换的换掉了。
虽然外墙依旧斑驳,长满了青苔,可是里面依旧焕然一新。
三娘来到后院,感觉这座宅子非常熟悉,简直在大名府的宅子一样,主屋是五间大华东瓦房,东厢房有一间屋被改造成了卫生间,还有三间则作为会客厅,西厢房则是一个小厨房。
十几名侍女以及仆从,带着三娘等人快速安顿了下来。
全旭沐浴之后,美滋滋的睡了一觉。
当全旭醒来的时候,时间已经接近天黑。
“三娘!”
“准备此饭菜,清淡一些就好!”
就当全旭和三娘准备吃饭的时候,陈应进来道“全爷!”
“事情办好了?”
“没有!”
陈应也不给全旭客气一屁股坐下来。
“给他添副碗筷!”
陈应拿起筷子,一边吃一边说道“已经查到了,只是有些棘手!”
“棘手?”
全旭有些不以为然的道“有什么好棘手的?”
“查到是谁动的手,但是没有证据了,银子都被他们融掉了。”
“我又不是法官,什么时候要过证据?”
“对方不太好动!”
陈应哭丧着脸道“后台太硬,牵扯到了宫里,虽然说,不是当朝国丈,却是前国丈?”
“张国纪?”
全旭当然知道张国纪,不过并不是通过史书,而是通过百家讲坛的这个节目,著名文史砖家阎崇年开讲,当然主要内容是讲张嫣如何不易,又是魏忠贤和客氏如何迫害张嫣……
全旭不知道阎崇年的资料来源是什么,不过他并不相信阎崇年的观点,不是说为魏忠贤洗白,而是张国纪还不是什么好鸟。
张国纪虽然只是监生出身,却是东林党人,而是排名前一百的得力干将,著名的嘴炮,要不然,张嫣也不可能顺利过五关斩六将,从全国五千秀女中脱颖而出。
不过,张国纪自从天启驾崩之后,崇祯对自己的要求严格,对国丈的赏赐也没有他哥哥大放,在外人看来张国纪算是失宠了。
这难道说,他还在天子脚下向他动手?
全旭问道“会不会有人栽赃?”
关键是,张国纪只是嘴炮,养了一些家丁,欺负普通百姓还成,能顺利从他一个哨的家丁兵手中夺走六万两银子。
做坏人,那也需要本事,而张国纪让他动嘴可以,动手……为难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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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三九章终日打雁终被雁啄瞎了眼
第二三九章终日打雁终被雁啄瞎了眼
当坏人做坏事,那需要真正的智慧。
当然,这话也不是说笨蛋做不了坏人,手段简单粗暴,毫不顾忌,无论任何时候,这样的人活不长。
做事干尽,却万家生佛的人,这样的人其实还真不少。比如后赵石勒的谋主张某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人才,石勒在他的辅佐下攻陷了西晋国都洛阳,在他的指挥下,打败了东晋王导,消灭了东晋幽州都督王浚,打败了闻鸡起舞的刘琨,助其统一了北方,然而,北方汉人只剩四百万,十室九空,赤地千里。
从哪个方面说,这就是一个妥妥的大汉奸,人家还是张氏名人,公然立庙。
这事不能细说,要不然挨骂。
全旭是不相信张国纪有这么大的能量。
毕竟,他无官无职,手中又没权,也不是什么门阀大户。
陈应沉思起来:“这么说另有其人?”
“有没有其他人我不知道!”
全旭指着陈应道:“你在细报里也写了,事发地在拒马河渡口南五里,贼人突然袭击,一颗炸弹引爆,浓烟四起,拉车的驮马受惊,驮着大车狂奔,护卫追之不及,事后一刻钟,钱车被找到,位于事发三里许,驮马倒毙,马车空空如也。当时渡口只有张氏三辆货运马车在渡口,乘船渡河……这就是最大的漏洞!”
陈应恍然大悟。
他也是当局者迷,现在已经完全醒悟过来。
对方故意先在渡口南十里官道上动手,目的其实就是为了扰乱他的视线,干扰他的思维。
至于他说的证据,张国纪或者私自铸造银锭,在这个时候,哪家哪户不自己铸造银锭?
事实上,银子也非常容易氧化,一旦氧化的银子,又黑又丑,留下铸钱的残渣,不足为奇,或者对方已经知道张国纪收到一笔钱,这样的银子拿出去交易,特别是大宗生意,一般不是银子多重就算多少银子,还会除去损耗。
一般大宗大易的时候,银子要不然就是新铸造的,很少有人用氧化的银子去交易,因为一旦刨除损耗。
明代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赋税一律征银上交国库,把百姓交的碎银熔化重铸为上交的银锭就有了火耗。征税时加征的“火耗”大于实际“火耗”,差额就归官员了。这实际上是给官员的“福利收入”。
当然,民间交易也有火耗,这个火耗不像官府那么黑,其实也远远大于实际火耗,哪怕最低的一两银子一钱算,一两银子也需要一钱,十两银子就要收十一两,六万两银子就是六千两银子的火耗。
陈应起身离去:“全爷,我明白了!”
三娘望着全旭道:“相公,你似乎知道谁动的手?”
“其实并不知道!”
全旭摇摇头道:“但是,我相信我的直觉,就算最后跟张国纪有关系,但是,牵连不会大,他也是被人当枪使。”
“为什么?”
“他没有这个脑子!”
全旭在饭后开始查看玄鹰卫的情报,只不过,看得全旭有些发晕。
都是一些狗屁倒灶的事情,他居然在几百份的情报中,没有看到一条关于后金异动的情报。
全旭是站在历史的角度,知道后金马上要进攻了。
但是,孙承宗却从后金的异动分析出后金要动了。
可是,整个朝廷都在狗咬狗,却没有人注意这个致命问题。
还是作死无极限,大明亡的其实不冤。
虽然说,大明不冤枉,可是大明的百姓冤枉啊!
扔下文案,全旭起身来到屋外。
“相公,你要出去吗?”
“不,带你玩个好玩的,你等我一会!”
全旭来到北京虽然不是为了学习,但是也想从国子监,弄几个有用的人才,结交三五好友,充当马仔。
为了更好的扩充人脉,他倒不是想跟未来的同学谈论学习,而是为了玩。
麻将属于赌博,这可不是好习惯,再说了,全旭同学是一个三观很正的人,他还真不会赌博,无论麻将,还是牌九,基本上都不会,也懒得去学。
不过,这也不代表全旭没有娱乐活动,他在后世买了几个羽毛球球拍,还有乒乓球,包括桌球。
如果这些娱乐活动可以推广开来,全旭不介意在明末生产,现在,全部用原版的吧。
时间不长,全旭再次回来。
这个院子里就多了四个桌球案,包括配套的桌球,至于保龄球、高尔夫什么的,全旭会点,技术不怎么样。
他的乒乓球技术还是可以的,至少在学校的时候,全旭可是有名的好手,至于桌球,那是纯粹的业余爱好,斯诺克规则没有玩过,技术也是马马虎虎。
什么一杆清,可是不存在的,如果难度不是很高的球,能打进去。
三娘看着院子里的桌球,有些好奇的道:“相公,这是什么?”
“这个啊,叫台球!”
全旭拿着三角摆球架,将桌球摆好,母白色的母放在发球的位置,他拿起球杆,来了一计盲开,运气还算不错。
花色球掉落底袋。
全旭一边介绍一边打道:“白色的叫母球,用球杆,击中母球,用母球击打任意球,进入底袋就行了!”
全旭一杆下去,非常尴尬,原本想打十四号球落底,结果却弹了出来。
三娘也学着全旭的样子,拿着球杆,击打母球。
虽然三娘第一次学习桌球,至于她身上有功夫,手比较稳,在观察全旭的杆子击打位置,很快就明白了操作方式。
全旭第一次打,以领先三娘五个球的优势,获得了胜利。
“好了,三娘,这一次咱们打比赛!”
“好!”
三娘感觉其实好像不太难。
“好了,我要认真了!”
全旭直接开球,非常尴尬,虽然所有的球被击开,却进了纯色和花色各一。
“现在怎么办?”
“这样啊!”
全旭看了看,纯球的优势更好,就笑道:“我选纯球,你用花球吧!”
三娘点点头。
全旭接连进了三个球,有些得意的道:“三娘,我领先你三个,你要输了!”
“哼!”
三娘用不服输的眼神望着全旭:“我还有机会!”
“砰”
三娘用力过猛,直接将白球击飞。
“哎呦……”
就在这时,海伦娜的声音传来。
海伦娜似乎是赖上了全旭,带着随从住进了全旭的院子里,不过全旭也不差她那几个人的吃饭,给了他们几间房子住。
海伦娜在右前院的客房里洗好澡,跟着她的随从吃完饭,一身长衫,进入中院,结果三娘一球过去,砸中了海伦娜的腿。
好在距离有些远,白球的杀伤力已经减弱了。
海伦娜也不是娇滴滴的女子,直接揉揉腿,走了过来。
全旭给海伦娜打了一个招呼:“嗨!”
“你们在玩弹子球?”
全旭这才想起来,好像这个时候欧洲已经有了桌球运动。
全旭拿着球杆继续开球。
海伦娜发现三娘居然落后五个球莞尔一笑:“三娘,你要输了哦!”
“不会的!”
三娘接着深呼吸,瞄准,黄梨木球杆往后收,蓄势待发,然后,她发现其他球不好打,好的球,全部被全旭的球挡着,无球可打!
“打九号!”
“砰!”
九号没进。
在海伦娜这个外行老师的指导下,三娘输得更快。
全旭心想,海伦娜或许见过桌球,但是技术也非常一般。
最终,全旭以领先六个球的优势赢了。
海伦娜拍了拍全旭的肩膀:“这一局,我跟你打!”
“可以,加点彩头!”
“可是,我没钱!”
海伦娜摊开双手,一脸无奈。
“要不,这样!”
全旭好不容易虐幼,有些兴奋:“不用钱,你赢我一个球,我给你一枚银币,你输了,给我一个人!”
“人?”
海伦娜眨眨眼:“什么人?”
“你的那几个大块头!”
全旭笑道:“过几天我去上学,带着他们当仆人,多有面子!”
海伦娜勉为其难的点点头道:“可是,你这不公平啊,一枚银币就想换一个人?”
“要不这样,那就十枚银币!”
“可是……我真不会打弹子球,要不,我们比剑?”
全旭摇摇头。
他的功夫,简直就是战五渣。
海伦娜虽然是一个女人,可是身高一米九五,而且臂展超过两米多,跟她玩击剑,还真不是对手。
在海上的时候,她可是跟三娘比过剑术,虽然不分胜负,不比可以看出她其实并没有尽全力。
全旭可是非常清楚,在三娘面前,他真不是对手。
“好!”
“让你先开球!”
“请!”
全旭原本想用这种办法把海伦娜的随从赢过来,只是他没有想到,女人都是骗人的。
海伦娜开球之后,几乎没有给全旭摸球的机会。
“砰砰砰……”
一杆清。
“给你一个银币,我还输得起!”
全旭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海伦娜简直就是球神附体,全旭不能给她机会,要不然,一杆清,最多五杆清球。
连续输了十把,一百枚银币那是小钱,关键是却让全旭没有面子。
“不玩了!”
“玩不起?”
“就是玩不起行了吧!”
全旭嘴上说着玩不起,其实也没有太过在意,主要是全干来了,他有正事要办。
海伦娜道:“三娘,我们玩!”
“好!”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四零章我的仇从来不过夜
第二四零章我的仇从来不过夜
全干跟着全旭进入他的东书房,直接将一个纸条递给了全旭。
“建奴进驻老哈母林!”
全旭皱起眉头“这个老哈母林是什么地方?”
“是一条河!”
“你给我标注出来!”
全旭指着墙上的地图,这是按照大明的版图绘制的历史地图,全旭虽然没有标注后世的名字,不过却可以随时对照,知道大致的地形。
全干想了想道“应该在这里!”
全干标注的地形,就是老哈河,老哈是契丹语,意思是“铁”,大致在河北围场县东北,距离长城大安口长城已经不足三百里,按照骑兵的速度,也就是一天功夫。
全旭想了想道“这是几天前的消息,怎么得到的?”
“三天之前!”
全干笑了笑“说来也是巧合,老哈母林原是林丹汗下属的喀喇沁部,这个喀喇沁部有七个鄂托克!”
全旭皱起眉头“鄂托克是什么东西?”
“类似于咱们大兵的参将吧,管辖一千兵马以上,三千兵马以下!”
每个鄂托克都必须提供1000人上下的士兵。若干鄂托克联合在一起,构成万户。
全干介绍道“这根钉子还是在成化年间埋下的,至今有已百余年,在也先死后,孛儿只斤·巴图孟克(明史中小王子)是当时的草原才重新出现霸主,朝廷感觉到了威胁,开始向蒙古各部派遣细作……”
14岁的达延汗开始亲政,废除了元朝遗留下来的太师、太尉、太傅、太保、少师、平章、知院等官职。而代替以成吉思汗时代的济农、诺颜。达延汗征服鄂尔多斯、土默特等部,除汗廷直接控制的部落外,还有永谢布部、蒙郭勒津部、喀尔喀部、兀良哈部、科尔沁部以及朵颜三卫。统一了蒙古本部,在后人称其为蒙古中兴之主。
“时隔百年,这样的细作还可靠吗?”
全干摇摇头“不知道,当时安插的细作遍布察哈尔部、哈喇哈部、兀良哈部、鄂尔多斯部,土默特部、永谢布部以及大小的鄂托克,共计一千余人,我接手之后,其实就联系到七个人,其中包括这次传递消息的巴特尔,原为当时永谢部十营之一喀喇沁部落,去年,林彤汗大败喀喇沁部,喀喇沁部从土默特赵城(今呼和浩特)逃至老哈母林,其首领苏布地准备投降建奴,现在皇太极正率领部众,与其会盟!”
全旭叹了口气“会盟现在应该结束了,皇太极获得喀喇沁部的部众,怎么也有上万人马,简直如虎添翼,只怕……”
“全爷多虑了!”
全干不以为然的笑道“也就长城防线虽然兵备不整,不过,建奴无攻城器械,他们啃不动长城防线!”
或许这是朝廷忽视皇太极的真正的原因吧,后金强于野战,而弱于攻坚,长城防线给了大明极大的信心。
熟不知,再坚固的堡垒往往都是从内部攻破的。
全旭想了想道“在城外找个地方,把一部分可靠的人集中起来,我需要他们,接收培训!”
“培训?”
“嗯!”
“你可以马上安排!”
通信是全旭最为头疼的问题,最初全旭想组建一个局域电话网络,最终经过考察以后发现,他的财力不足以实现,一个县域规模的电话网络投入的资金也需要上亿,全国……
那几乎不用想了,无法实现。
最终全旭还是在某宝上发现那种超远程的车、船载大功率对讲机,如果加装中继台、信号发放器,可以实现一百公里通话。
当然这是理论上的通话距离,可是,明末并不像后世到处都是高楼大厦,没有信号阻挡,通话反而会更远。
至于体型大,重量大,这就不是事了,反而这种对讲机又不会光明正大的拿出来使用,同样,解决用电问题,也可以直接配一个电池组,一个太阳能电池板,完全可以有办法实现。
不过问题是也是存在的,这需要一定的技术,也需要培训。
就在全干走了之后,全旭将采购的电台准备好。
全干刚刚走到门口,陈应过来道“全爷,有发现!”
全干停下来望着全旭问道“什么发现?”
陈应摆摆手,两名仆从抬着一名包裹得如同木乃伊一样的人,此人身上血迹斑驳。
“全……爷!”
“你有何发现?”
“动……动手的是建奴!”
全旭问道“你认出来了?”
“全爷,我是辽东人,懂几句女真语,他们当时说的桂木比,就杀光的意思!”
全旭愣了一愣“光凭一句话,也不说明什么?”
“不,还有,箭法,太快了!”
“你慢慢休息,好好养伤!”
全旭冷冷的笑道“只要是他们,我保证,一定把他们留下来肥地!”
随着这名家丁兵被抬走,全旭望着陈应道“你知道是谁了吗?”
“可以猜测得到了!”
陈应眯起眼睛“就是那帮晋商,晋商在京师十号票号,至少八家都是属于他们,咱们银行比他们有优势,可以收到利息,虽然不高,却也吸纳了六十多万两银子的存款,咱们的利息又低,他们竞争不过咱们,黑手段没少使!”
虽然衙门大门朝南开,没钱别进来。
陈应在开设银行,也使用了行贿的方式上下打点,虽然不求让他们偏向,可以正常竟争,他们根本就竟争不过。
陈应麾下的一个掌柜被对方收买,已经被灭口,也问不出什么。
全旭笑道“全干,晋商在京城和京满的商铺,这些年来,他们露出来的,你应该都知道吧?”
全干苦笑“全爷,京城动手……恐怕不好收场!”
“京城的先不动,京南的可以动一动!”
全旭郑重的道“重点放在良乡、房山,这里一定有他们的秘密据点,找到后,准备推平他们,我的仇从来不过夜!”
位于良乡王佐村有一座庞大的庄园内,这座庄园占地一百多亩,分为八个大院,二十四座跨院,建筑考究,砖瓦磨合,精工细做,斗拱飞檐,彩饰金装,砖石木雕,工艺精湛。
如果拿后世的乔家大院相比,在这座庄园面前就是一个弟弟。
最显眼的处石户着一对楹联,上书“寄语往来人,莫为功名抛骨肉;伤心丘垄地,得归桑梓即蓬莱。”
这座庄院其实并非私人的府邸,而是顺天府晋州会馆分馆,题楹联的人,就是三朝内阁首辅叶向高。
要说可以媲美,恐怕也只有登州的紫琅福地可以相比,不过依旧要弱上三分。
在整个会馆最高的眺阁中,晋商大佬范永斗跪在地上被训斥的得体无完肤。
这次袭击全旭的押送车队,尽管他们做了充分的准备,提前获得了路线,以及押运人数,同时也准确的知道是哪一辆马车运输着银子。
可是动手的时候,才发现有些扎手。如果不是提前埋下了炸炮。
也就是地雷。
后世有一个非常突出的论点,中国人发明了火药,却用来制造烟花。
事实上,中国古代,最早的地雷1130年(南宋高宗建炎四年),金军攻打陕州,宋军使用埋设于地面的“火药炮”(即铁壳地雷),给金军以重大杀伤而取胜。
而到了明朝初年(公元14世纪),我国就出现了真正意义上采用机械发火装置的地雷。
据1413年(明永乐十一年)焦玉所著《火龙经》一收所载
“炸炮制以生铁铸,空腹,放药杵实,入小竹筒,穿火线于内,外用长线穿火槽,择寇必由之路,连连数十埋入坑中,药槽通接钢轮,土掩,使贼不知,踏动发机,震起,铁块如飞,火焰冲天。”
如果不是两枚地雷把全氏的押送家丁兵炸蒙了,这场战斗,他们损失可就不止现在的情况了。
虽然死亡的人数比全氏家丁兵要氏,只有五个,但是受伤的却多达二十七个,其中八个人重伤,十三个残疾。
表面上看,他们是占了便宜。
可是,他毕竟不是女真人,这让鲍承先非常愤怒,他带进关内的甲士总共才五十个人,一下子折了近半。
别看他现在是后金参将,可以统领八名备御(既牛录),事实上,他是汉人,随便一个备御,或者说牛录额真就敢给他甩脸子,他还得听着、忍着。
范永斗连忙赔罪“鲍大人息怒,没想到全氏手底下还有一帮硬茬子,这是永斗的罪过,这次所得六万两银子,永斗分文不取,全送给鲍大人,你看如何?”
“哼!”
鲍承先愤愤道“银子,银子,银子再好,能平息大汗的怒火吗?”
范永斗表面上,满脸堆笑,心中却大骂鲍承先不是东西,六万两银子还不满足,就你死人了,我难道没有?
范永斗为了抢回阵亡后金的尸体,可是搭进去十几条人命。
当然,他的奴才可没有后金武勇的命值钱。
“这个……鲍大人,看看能不能平息大汗的怒火?”
范永斗拍拍手,眺阁里出现两名模样俊俏的扬州瘦马,鲍承先的眼睛瞬间就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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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四一章没有人是无辜的
第二四一章没有人是无辜的
崇祯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入冬第一场雪不期而遇,短短一夜功夫,整个京师就仿佛一个冰雪覆盖的世界。
这个突如其来的暴雪,给北京城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多达数百千间房屋被积雪压倒,至少上百人被冻死,上千人无家可归。
当然,朝廷的动作非常快,御史、言官、顺天府纷纷上奏折,上书请求赈灾,也有人上书要求减免北京赋税……
总之,看似大义凛然的朝廷诸公,每个人的私心都昭然若揭。
这场暴雪,对于大明而言,是一个不小的麻烦。
当然,仅仅是麻烦而已。
对于蒙古高原来说,这就不是麻烦了,而是切肤之痛,原本苏布地还想拿捏着,跟皇太极要些好处,或者地位,权势,待遇,只不过这场暴雪,打碎了苏布地的幻想。
苏布地是林丹汗麾下,一直野心勃勃,想取林丹汗代之,不过,他打不过林丹汗,就想投降明朝,皇太极看他还有些利用价值,就想拉拢他。
这场暴雪对于北京城而言,只是一场大暴雪,对于蒙古漠南、漠北诸部来说,简直是灭顶之灾,让蒙古人损失极其惨重,很多弱小的部落就此消失在漫天风雪之中,再也无迹可寻。
面对遍地冷死饿死的牲畜,蒙古人都绝望了,他们的牧群已经元气大伤,接下来的日子可怎么过!
更可怕的是,在漠北地区,蒙古人所遭受的损失更加惨重,有些部落别说牛羊,连视若命根子的战马都死得没剩下几匹了,被生存压力逼疯了的蒙古人开始朝着南下迁徙。
苏布地虽然也受到了损失,折损了近三分之一的牛羊,丁口损失倒不是太大,随着汇聚在老哈河附近的蒙古各部已经多达数万人。
摆在他们面前的出路却只有两条,要么冻死饿死,要么攻打皇太极。可是这次皇太极几乎倾巢而出,八旗精锐尽出,战兵多达两万五千人马,战奴加在一起五六万人,虽然蒙古人也有六七万人,不过,人家都是能打的,他们而是老弱病残,男女老少加在一起,真正的控弦之士不足三分之一。
他们度过难关的唯一方法,就是破边而入,劫掠农耕区,从边关城镇获得粮食、布匹等赖以生存的物资,成功了,他们的族群就能生存下去,如果失败了,整个族群也就消失了。
一切都是为了生存,无所谓对与错。
这次与后金会盟,在风雪的促使下,顺利谈妥了合作条件。
苏布地与东蒙古十九部落,共计一万余人马,汇合后金五万余精锐,共计七八万人马,歃血为盟。
谈判好了,接下来的就开始载歌载舞,蒙古敖汉部、奈曼部、科尔沁部、喀尔喀部、土默特部等众多部落,满洲八旗的贵胄、来自宁古塔的索伦部头人,还有从更遥远的河西青海那边过来的准噶尔人,齐聚老哈河河畔。
蒙古人牵来骏马,索伦人挑来大批珍贵的皮毛,准噶尔人带来从中亚弄到的金雕,一些宝刀,你牵着马,我挑着担,向皇太极献礼。
皇太极看着长长的礼单,看着喝得面红耳赤的部落首领们,他长长的松了口气,他赌对了。
随着六月开始,毛文龙像疯狗一样,时不时的咬着后金就是一口,虽然不至于被毛文龙咬死,可是对于人心的打击却是巨大的。
特别是三月份的黑灾,现在的白灾,黑白两灾,让后金脖子上的绳索越勒越紧。
攻打大明最富庶的京师地区,这其实是一把双刃剑,这可不像在辽东抽冷子给大明一巴掌,如果攻打京师,那就再也没有缓和的余地了。
这个大明,与大宋不一样,打赢了,可以与大宋坐下来谈和,向他们索要想要的一切,哪怕在战场上无法得到,他们可以在谈判桌上得到想要的一切。
可是,大明却不同,他们可是头铁的要病。
也先抓了大明的皇帝,本以为可以逼大明就范,大明马上再立一个新君,接着干。号称黄金家族雄鹰的也先,号称黄金家族中兴之主的达延汗,他们都被大明活活耗死了。
大明拥有两百多万大军,就算后金可以以一挡十,可是他们需要二十多万大军才能与大明相抗衡。
更何况,“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这个口号,其实就是骗骗无知的愚民,后金女真人也是人,他们中箭也会流血,砍上一刀也会死。
自从他成为大汗以来,先后与大明数度交手,看上去所向披靡,战无不胜,可皇太极并不是马保国,骗人可以,千万不能欺骗自己。
他的脑袋一直非常清楚,他充当的只是一把刀,专门给盟友充当借刀杀人的工具。
如果没有盟友的支持,他打个屁?
“大汗,在想什么?”
范文程忍不住的询问道。
皇太极放下礼单,长长的叹了口气:“范爱卿足智多谋,略施小计便稳住了局势,甚至让我大金大大的往前迈了一步,不愧是国之栋梁啊!”
“并非微臣之功,不过是上应天命,下应人心而已。”
范文程似乎看出了皇太极心中的犹豫,他有些焦急的道:“大汗,不要犹豫了,没有退路了!入关还有搏一回的机会,不入关,大金就只能被明国一点点的绞杀,最终灰飞烟灭了!”
“本汗从来没有犹豫过,现在大金困难重重,实力跟以前相比也略有不如!”
这可就是孙承宗的堡垒战术了,别说一年,哪怕孙承宗在位置上再干半年,大金内部就要易子而食了。
“只是,本汗信不过他们。”
皇太极指着南方的道:“长城的关口进入容易,想要再出来,那可就难了,八旗精锐可不飞!万一,关内是一个坑呢?”
“这个……”
范文程笑了笑道:“他们那些人,微臣算是看透了,他们在意的不是国家,也不是社稷,在意的是谁能带给他们利益,这一次,他们不过是些许金银而已,这些东西,既不能吃,也不能喝,不如一匹马,一个奴隶来得实在,再说,大金已经无路可走了,只能冒险一博!”
“后路一定要掌握在咱们自己人手中,范卿足智多谋,我给你八个牛录,五千蒙古兵,你一定要守好后路!”
“微臣绝不负大汗所托!”
天聪三年,崇祯二年九月二十八日,老哈河河畔,皇太极率领八旗精锐,与蒙古诸部誓师祭旗。
随着呜呜……的牛角号声响起,皇太极率先走过蒙古骑兵的队伍之中。
蒙古仆从军装备较差,皮甲和棉甲也是修补装饰过的,当这些骑兵骑着骏马,背负强弓,手持弯刀,一股来自大漠的朔气席卷全场。
有没有铠甲,在明军面前其实区别还真不大,明军的火铳兵除了白甲兵可以防御,无论是棉甲还是皮甲,一枪过后,就是碗口粗的血洞,根本就没有救治可能。
铅弹本身就有毒,这个时代也没有后世的医疗条件。
可是,看着蒙古各部的骑兵,如同叫花子一般,皇太极实在是没有底气。
好在,八旗精锐还是相当不错的,刀枪如林,铁甲闪耀着寒光,甲士峥嵘,杀气冲天。满洲骑兵背负强弓,手握马刀长矛,全凭双腿控马,百骑一队,横看成行,竖看成列,严整无比。
皇太极用尽了全力的力气大吼道:“大金勇士们,握紧你们的刀枪,追随本汗的战旗杀入关去,攻破北京,拿下那片只有我们才配享有的膏腴之地,把汉人的城市变成一片血海,掠夺他们的财富妻女,杀光他们的勇士,让他们跪在我们面前摇尾乞怜,做我们的奴才!”
八旗将士热血沸腾,眼冒血光,嘶声狂吼:“入关!”
“入关!……”
入关的咆哮声所淹没,如同无数头野狼在狂嗥!
是的,必须入关!
这苦寒之地他们是受够了,只有入关才能过上富足的生活,只有入关才能活下去!
“杀……”
皇太极一马当先,冒着风雪,一路向南。
马蹄滚滚,奔势如雷,马蹄卷起积雪,让天地变色。
……
当皇太极举起屠刀率领七八万军队浩浩荡荡杀向大安口的时候,整个京师依旧是歌照唱,舞照跳,妞照泡,架该吵吵,日子该过还是得过。
“没长眼……你他娘,知道我是谁吗?”
不远的长街上,一个二世祖带着狗腿子揪住一名布衣行人就是一顿狠揍。
三娘有些看不过去了,有些气愤。
“三娘,别生气,为一个死人不值当!”
“什么死人?”
三娘有些疑惑的望着全旭。
全旭却笑了,他笑起有些肆无忌惮。
“相公!”
“怎么了!”
“没事,我是在看死人!”
“哪里的死人?”
全旭指着街道上的人道:“都是死人!”
全旭有些不解,直到现在,他才理解:“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这句话真正的含义。
因为大明所有的人都在作死。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四二章各退一步握手言和
第二四二章各退一步握手言和
三娘不理解全旭是什么意思。
全旭望着三娘道“还记得当初,我们在大名府那座土坯屋里吗?你一身红衣?”
“记得!”
三娘非常清楚,她娘汤邱氏为了活下去,鼓动着三娘向全旭自荐枕席。
“那,你当时恨你娘吗?”
三娘摇摇头“不恨,那也是没有法子,如果说,我娘和我两个人,只能活一个,她肯定会让我活下来,如果只能让四喜和我只能活一个,她肯定会让四喜活下来。”
这是时代的悲剧,最无奈的选择。
大明的百姓,很多都任劳任怨,也有不少工匠辛苦做工,然而,在时代的洪流下,他们成了无辜的牺牲品。
全旭有时期真想学《赘婿》里的宁毅,冲进皇宫,把皇帝给杀了。
不过,他和宁毅不同,宁毅怎么说也是有功夫的人,他的功夫……
换句话说,崇祯其实远比赵喆要强多了。
至少崇祯一直没有和谈的心思,哪怕兵临城下,哪怕后金六次入关,没攻破京城之前,李自成所求不过是西北王,皇太极要的是东北王。
当然,也毁在他的强势方面,赵喆是无人可用,主战李纲书生意气,大节不亏,无能而已。更为关键是北宋无将,无军可用,明朝……
就在这时,全干带着几名随从走过来。
“全爷!”
全旭登上了停在路边的马车,三娘和全干随后上了马车。
“找到了吗?”
“找到是找到了,只是点子有点扎手!”
全干苦笑“对方有至少五六百名护卫,再加上那股骑兵,还真不好……”
玄鹰卫也不是在大名府,如果在大名府可以让巡检司的巡丁、全旭的家丁、包括城管大队帮忙,别说五六百人,就算五六千人也可以将他们留下来。
在京师全旭虽然有点人手,然而,力量太弱了。
全旭虽然说了他的仇绝对不过夜,但是前提是找到敌人的情况下,然而,问题是晋商的商铺在京师附近多达一百多家。
这其实大部分都是正常生意,也就是小猫三两只,根本就没有重要目标,玄鹰卫毕竟不是官方组织,可以依托官方进行排查。
崇祯二年九月二十八日,也就是皇太极率军南下的当天,全干终于经过分析,排除,确定了晋商的核心位置。
还真不是位于京师内城的晋州会馆,也不是范府,而是在顺天府良乡县的王佐村,这个王佐其实也并非王佐之才的王佐,而是王姓与左姓,这个村子最初是由两姓人组成。
要说起来排查其实非常繁琐,其实也并不困难。
首先是,对方是骑兵,拥有上百匹骏马。
一般的宅院,包括全旭在大名府的宅子,虽然有马厩,可是这个马厩太小,最多也就安置几十匹,能有如此大规模的马厩,储存大量的草料,这样的地方本来就不多。
其次是,后金人在明朝见不得光,这个时候可不是抗日时期,日本人光明正大在国统区出现,没人敢动他们。在京师,女真人只要出现,肯定会被人砍了脑袋,拿着去领五十两银子的赏银。
所以,这样的地方,必须容易隐藏。
良乡的王佐村就是在山区与平原的结合部,非常容易躲藏。
等全旭的马车出了城。
全干琢磨过味了“全爷,真要动手?”
“我是说着玩吗?”
“可是……”
全干看出来,全旭身边的护卫明面上只有十几个,外围还有一些,但是绝对不会超过一百人。
就算全旭身边的人都是高手,他还真没有底气。
“全爷,您有所不知,晋州会馆里的护卫大都是出过关,手上沾过血的狠角色,晋州会馆又是一座堡垒式的建筑群,就是调动朝廷的军队,没有三五千人,不拼着折损上千人,根本就拿不下来!”
“这样其实才有意思!”
全干看着全旭这么自信,难道说,他还有其他帮手?
当然,全旭在攻打鸡鸣寨,利用的是大名府的青壮步弓手。
在剿灭彰德府袁时中所部,利用的仍旧是大名府的青壮步弓手。
难道说,大名府的青壮步弓手秘密进京了?
若是大名府的青壮过来了,这一仗还有的打,毕竟,大名府的青壮都是乡亲为单位,不会坑队友,他们都是按照功劳算报酬,哪怕是死了,最后也会有二十两银子的安家费,还有五两银子的丧葬费。
这个待遇,其实比明军要优厚的多。
全干其实并不知道三娘身边的影卫,当然,他知道全旭身边有一支让三娘指挥的少年,年龄都很小,最大的不过十七八岁。
这些少年跟着三娘学了几个月时间,懂合击之术,就算是功夫好的人,在他们面前也占不到便宜。
想到这里,全干的心底稍稍有些底气。
全干望着车窗外“胡彬,集结咱们的人手!”
虽然,全旭并没有给玄鹰卫执行任务的能力,不过,玄鹰卫大部分人手是锦衣卫淘汰下来的人,偏偏这些被淘汰的人,反而都有些真本事。
“集结起来也好!”
在进入丰台县一路偏西,全旭带着人全部进入一座庄院。
这其实是全旭的一家马车工厂,全旭进入工厂,看着大院里摆着几十辆马车,与全旭所乘坐的马车几乎一样,采取新式结构,拥有减震装置。
其实这只是一家装配工厂,马车的轴承,在这个时代还做不出来,这些都是采购的。
“全爷!”
负责管理这座工厂的人是从大名府调过来的,跟着郭富贵学过,也算是郭富贵的徒弟,名叫郭盛。
“现在怎么样了?”
“工匠们越来越熟,速度也越来越快!”
“总共打造了多少辆马车?”
“现在有五十几辆!”
全旭皱起眉头“怎么这么慢?”
虽然说,全旭并不知道后金准确的入关时间,但是,他却知道后金一定会来。
他也知道这场浩劫中,此次历时近七个月的战争,后金不但蹂躏了明帝国京畿附近两府十几个州县,抢了数十万人口,还抢了数以百万计的金银。
人口他并没有太好的办法,就算可以把这些人解救下来,他们也不会跟着全旭走,不过,后金抢多少钱财,他准备截多少,反正,华阳社毛也别想得到。
郭盛解释道“主要是人少手,熟练的工匠也少,他们……”
“人手不够就招,偌大的京师,还招不到人吗?”
全旭沉声道“全记从来不会亏待自己人,你们的待遇,放在京师,不敢说第一,那也是数一数二的,招人吧,一百不够,那就招一千,总之,我需要上千辆马车,在招人的时候,注意马车车夫也一并招了!”
“是!”
等到半夜的时候,玄鹰卫在京师的人手已经抵达。
那个时候,全旭已经在休息了,其实不光是全旭,就连影卫同样已经进入了梦乡。
全旭睡到了凌晨五点多,缓缓睁开眼睛,他动作虽然轻。
三娘还是被全旭惊醒了,她服侍着全旭穿上衣服。
此时的影卫已经全部站在门口。这些影卫戴着耳机防爆式对讲机,专业级别,抗干扰,音质清晰,采取锂电池两千五百毫安,超长待机时间。
每台高达两千多块,全旭以为可以专业级一定是好东西,事实上,他被骗了,这种对讲机还没有车载式的覆盖信号远,只不过十公里之内,还是可以用的。
“出发!”
随着全旭带着影卫出发,时间不长,全干也醒了。
那名胡彬的来到全干的房间“全爷走了!”
全干叹了口气“我知道!”
胡彬有些不乐意“全爷这是不相信咱们兄弟?”
“你想多了!”
全干拍了拍胡彬的肩膀“你是不知道全爷的势力。”
在这个时候,一名玄鹰卫禀告“指挥使大人,外面有人求见!”
“谁?”
“我!”
“刘侨!”
全干伸手就去摸刀。
这时,整个大院里出现一大队锦衣卫,他们打着火把,将黑夜照耀得如同白昼。
“刘侨!”
正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全干看着刘侨,眼睛慢慢的红了。
刘侨淡淡的笑道“陈乾,不错,不错,攀上高枝了。”
“你想怎么样?”
“你以为,你拉这几个废物过来,我不知道吗?其实,我一直都知道……”
刘侨其实也不知道全干最初进了北京城,只不过就在昨天,全干让人打探晋商的情报时,惊动了他,当然,他也知道陈乾现在跟着全旭。
“我知道你想做什么,但是,我劝你最好什么也别做!”
刘侨摆摆手。
两名锦衣卫抬着一个大箱子,箱子打开,露出一层满满当当的银锭。
“这里是三千两银子,我欠你五条人命,每个人五百两,已经不少了,做人不要那么贪心!”
全干非常清楚,刘侨这个时候找到,还是看到全旭的面子上,如果不是全旭,他带来的就是刀,绝对不是银子。
“各退一步,握手言和!”
刘侨伸出手“全爷在京师的生意,我出面罩着,怎么样?”
全干走到刘侨面前,作势要与刘侨握手。
只不过,在握手的瞬间,全干陡然用力,抓紧刘侨的手,用力一带,肩膀朝着刘侨撞去。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四三章皇太极破关而入
第二四三章皇太极破关而入
“砰……”
刘侨被全干一计肩撞,撞倒在地上。
与此同时,一名锦衣卫一脚踢在全干的腰上,将其踢飞。
周围的锦衣卫纷纷拔出刀:“保护镇抚使大人!”
刘侨咳嗽几声,捂着胸口,陈乾这一计撞得他不轻,他与陈乾不一样,陈乾是练家子出身,常年在刀口上舔血,而他虽然会武功,却不常动手。
“好,扯平了!”
刘侨望着陈乾笑道:“满意吗?”
如果陈乾果真放下仇恨,直接跟他握手,这样刘侨就不会再留陈乾了,想办法将其除去,他能动手,说明事情还有缓和的余地。
“全爷的银车被人抢了,这事我听说了,晋商他们那些卖我几分面子,这事,你别管,我给全爷一个交待!”
刘侨转身就走。
全干望着的刘侨脸上挂起冷笑。
“镇抚使与乾哥有仇?那他怎么没为难我们?”
“不是不为难,而是不敢!”
全干冷笑道:“他要是真敢为难咱们,他活不到天亮!”
全干到现在还记得,当初就是全旭和三娘,他们两个人,直接用一支怪异的枪,把一堵直接射塌了。
“让兄弟们动身,咱们过去,替全爷收尾!”
……
全旭看了看时间,东方已经露出鱼肚白,距离天亮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
苏音直接升起无人机。
三娘气鼓鼓的望着全旭。
“行了,别生气,这事不让你去,是因为有些东西别污了你的眼睛!”
全旭通过无人机画面,看着影卫向晋州会馆庄园摸去,影卫的名字虽然大气,然而,他们都是普通人,并不像影视剧里一样,飞檐走壁,腾空而地,跳进院子里。
他们是采取搭人梯的方式,迅速跳进院子,墙上两人伸手,将最后一个人拉上墙头。
“汪汪……”
全旭急忙拿着对讲机道:“注意,里面有狗。”
十几只大型猛犬,朝着刚刚落地的影卫冲过来。
可别说,还真把影卫吓了一跳。
“砰砰砰……”
蝎子冲锋手枪连发扫射,十几只大型猛犬倒在血泊之中。
“六队,六队!”
“六队收到!”
“在你们前面的甬道,一队护卫过去,人数十五!”
影卫本来就带着冲锋手枪,别说对付冷兵器的护卫,就算是对付正规部队,一样可以轻松取胜。
更何况,他们还有通过无人机的监控,三娘和苏音各自操作着一架无人机,一前一后,指挥着影卫干净利落的收拾掉了四队巡视的护卫,在这个时候,影卫开始分散,十个人为一组,逐渐院清理。
冬天夜长日短,原本是补觉的好时节。
鲍承先喜得两个美女,自然是要竭尽全力,直到精疲力尽,这才沉沉的睡去。
迷糊迷糊的时候,外面传来阵阵杀喊声。
鲍承先还真没有当回事,他以为那些女真人又在发疯。
是的,女真人都是疯子,抗寒耐冻,喜欢用雪洗澡,更多的时候则是喜欢虐杀,明明可以一刀杀人对方,他们偏偏喜欢用棍子,一棍一棍砸下去,直到砸得对方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完整的骨头。
在最初来到这里的时候,跟着他的白甲士那克潭是正蓝旗旗丁,正儿八经的建州女真,可谓血统纯正。
他的阿玛是早早追随努尔哈赤东征西讨,经历了一场场传奇般的厮杀,亲眼见证了明军在辽东的全面溃败,也亲眼见证了后金的崛起,并在这一连串残酷的战事中立下了不少战功,如今已经混到了牛录章京,假以时日,前途不可限量。
他也沾了老子的光,早早就从军,如今已经是一名拥有五年实战经验的老兵了。当然,他的父亲为了让他晋升,在辽东的时候,他们围上一个村落,所有人为而不杀,只让他一个人挥刀而上,一口气砍豁了三把刀,砍了一百颗人头。
在考核中,他成为了巴牙喇,即白甲兵。
为了彰显他的武勇,他在抵达晋州会馆的时候,就在接风宴上,用手掐死了一个侍从,对于范永斗的随从,想打就想,想打就杀。
范永斗为了讨好那克潭,就让人抓了一群百姓,专门让那克潭杀着玩。
几乎每天早上,那克潭都用虐杀几个人。
鲍承先愤愤的发着牢骚,却不敢管,只得搂着身边的美女,继续睡觉。
然而,惨叫声越来越响。
鲍承先忍无可忍:“那克潭,有完没完了?我告诉你,回头我向大汗弹劾你,你可不要跟你的主子惹祸……”
说完,外面的惨叫声非但没有停止,反而进一步扩大。
鲍承先却再也忍不住了,急忙穿衣服。
等他穿好衣服的时候,门外传来紧张的敲门声。
“咚咚……”
“鲍……鲍大人!”
披了一个上衣的鲍承先,露出毛茸茸的大腿,直接光着身子去开门。
范永斗捂着胳膊,脸色有些苍白:“鲍大人,快跟我走!”
“是那克潭干的?”
鲍承先愤愤的道:“我去找他……”
“别……去,鲍大人,快走,他死了!”
其实,范永斗说错了,那克潭此时还没有死。
全旭通过无人机画面,看到了那克潭正准备杀人。
他拿着弓箭,把一名绑在柱子上的人当箭靶,偏偏故意不射要害,射了那人十数箭,鲜血如注,惨叫连连。
这个意外,反而掩饰了影卫的行动。
影卫杀到那克潭所在的院落,正准备结果了那克潭。
全旭急忙下令:“别让他这么快死了!”
那克潭看着有人过来,拿着弓箭就准备射击,不过,他再快也没有快过蝎式手枪。
三枪过后,那克潭的胳膊和大腿都被击中。
像这样残忍嗜血好杀的人,全旭以为对方会非常凶狠,结果,他中枪之后,反而向影卫求饶……
几乎没有遇到像样的抵抗,那些被范永斗寄予厚望的后金勇士,喝得醉醺醺的,根本就没有醒酒。
影卫就将他们枪枪爆头,死在床上。
等范永斗带着鲍承先从密道逃走的时候,清理基本上结束了。
再确认没有活人之后,全旭下令道:“撤退。等等!”
全旭从无人机上看到大院后山池塘边上的假山中,出现数十名人员,他们护着十几名衣衫不整的男子。
“还有漏网之鱼,十二队调头,十七队跟上去!”
鲍承先由于太匆忙穿得衣服太少,冻得脸色都青了:“这是怎么回事?”
范永斗摇摇头:“我也不知道,这伙子人太狠了,见人就杀,投降也杀,整个庄园快被他们屠光了!”
“你惹了不该惹的人了吧?”
“没有啊!”
范永斗的话音刚刚落,他脑袋中浮现一抹奇怪的念头:“要说起来……也有!”
“全记?”
鲍承先道:“你不是把尾巴清理干净了吗?他们怎么会找到这里?”
“其实,这里还真不难找,这里是晋州会馆!”
范永斗说到这里。
“砰砰砰……”
惨叫声传来,他吓得急忙趴在地上。
不多时,前面的护卫连刀都没有拔出来,就惨叫着倒在了地上。
与后世的热兵器交战不一样,那个时候,大都是中远距离交战,子弹打得满天飞,根本就打不着人。
可是现在,影卫基本都是顶着脑门开枪。
“别杀我!”
影卫们就像冷血无情的机器,挨个补枪。
鲍承先比范永斗强一些,他将一具尸体放在自己身上,趁着影卫倒来,突然用匕首刺向一名影卫。
鲍承先失望了,他的匕首根本就扎不进去。
那名影卫对着鲍承先的肚子连开十几枪,周围的影卫也同时开枪。
满清内秘院大学士,吏部右参政鲍承先深中数十弹,几乎被打成筛子。
当全干向全旭禀告要收拾残局的时候,全旭同意了。
他带着影卫撤退,晋商大老之一的范永斗同样死在了枪下。
全旭没有想到一网下去,居然还有两条大鱼。
不过,不重要了,反正,他们都是死人。
晋州会馆,缴获倒不是很多,这里是会馆,只是一个消遣的去处,能来这里消遣的人,大都不用花钱。
全干带着人进来的时候,面对到处都是尸体,他的脸色平常,不过却是在勉强坚持。
不过,跟着他过来的玄鹰卫却大都吐得稀里哗啦。
胡彬跟着几名玄鹰卫交流一番,跑到全干身边汇报:“九百二十九人……”
一名玄鹰卫快速跑过来:“这边还有,四十三具!”
“那就是九百七十二人,无一活口!”
全干冷笑:“看到了吧,这是全爷的能量,半个时辰……”
全干等人捡完子弹,原本计划是让人浇油,把整个座院烧掉。
不过,全旭通知全干不需要。
晋州会馆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进来,直到也就是十月初七,在所有的尸体生蛆,发臭,晋州会馆的命案才能人们发现。
九百多人被杀,按说应该是会引起轩然大波。
然而,有一件事传到了京师,掩盖了这个消息,皇太极破关而入,引十万兵马攻打遵化城。
崇祯这个时候慌了,同时满朝诸公,也顾不得扯皮,吵架了,开始慎重处理这件事情。
再怎么慎重,体制放在那里,整个朝堂又吵上了,不过主题换了,仅此而已。
PS:原本想明天零晨爆更,由于家里出了点事,最近更新有点慢,主要是思维受到了影响,节奏被打乱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四四章汉奸那就不是人
第二四四章汉奸那就不是人
十月的寒风,略嫌刺骨。
崇祯皇帝一身单衣,却感觉满腔燥热,烦闷异常。
他虽然政治经验不是很丰富,却也知道,现如今皇太极都已经打进京师,还有什么可讨论的?
强盗破门而入,唯有反抗而已。
然而问题是,国战不是家战。
负责统领军队的差使,可是一个非常有油水的差使,当然这个差使不好干,赢了皆大欢喜,输了丢官去爵那是轻的,有可能丢掉性命。
仅仅领兵人选的问题,吵吵了一个上午,仍旧没有结论。
事实上,这些问题出在崇祯皇帝身上,他越是不表态,说明这事有商量的余地,朝堂的乱象,与他的姑息纵容是分不开的。
平时有党争,有争议,有分歧没有任何问题,可战争一起,所有人就应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崇祯如果是一个霸气的皇帝,就应该直接拍板,结束这场没有意义的统兵指挥人员。
哪怕再差,也比没有强。
就像山海关总兵赵率教,他是接到夜不收的汇报,发现了后金大股军队往近遵化,没有任何命令,他直接点了步骑九千,前往遵化。
然而,问题是,遵化与山海关虽然一线之隔,却属于两套系统管理,山海关属于蓟辽督师边军系统,而蓟州中协总兵官朱国彦,却隶属兵部的关内边防系统,没有兵部调令,赵率教算是私自出兵,可以驻防遵化城,却无法进驻三屯营。
朱国彦是按照规定办事,当然,有人会说事急从权,但是,武官都夹着尾巴做人的情况下,这是会留下话柄,承担责任。
更何况,三屯营是永固式军营,相当于军城,冒然进入的军队,根本就容纳不下。以大明武将坑队友的传统,朱国彦也不放心赵教率,他可拿不准,赵率教是不是暗中投降了后金过来骗城?
当然,朱国彦也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样的事情在明末实在是太常见了。
就这样,仅仅轻装前行的赵率教无法获得补给,处理非常尴尬。
如果说,赵率教是被朱国彦坑死的,其实不如说是他被大明坑爹的制度给坑死的,收容赵率教,收容友军的下场,在辽东实在太常见了,无论是浑河之战,还是萨尔浒之战,包括柳河之战,都是前车之鉴。
崇祯没有协调好朝廷的指挥系统,也就造成了赵率教的悲剧。
好在在这个时空,孙承宗担任蓟辽督师,并没有从赵率教手底下调走兵马出去,而全旭也让玄鹰卫以廉价的方式卖给了赵率教麾下五千套兵刃和装备,尽管阿巴泰、阿济格、济尔哈朗、岳托四人各率部曲共计七千余人在遵化城下包围赵率教。
双方血战一天,结果尴尬了下,后金居然没有啃动赵率教,反而损兵近千人,当然赵率教的损失比后金要大,损失人马两千余,不过,按照明军的传统,这应该算是大胜。
直到十月初八下午,崇祯的智商终于在线了,他急忙下令孙承宗孙阁老统帅各军,御敌以通州之北。
……
消息的延迟,这是时期的常态,虽然北京距离遵化仅四百多里,然而,对于四百里之外的消息,传到北京就变得完全走样了。
虽然街头巷尾关于后金破关而入的消息五花八门,不过,大多都是耸人听闻。
什么建奴十数万人马,破关而入,所过之处,寸草不留。
什么皇太极能腾云驾雾,移山倒海,长城关口,如同虚设……
事实上,如果不是崇祯裁撤驿站系统,像这样的消息,四百多里,根本就用不了几天,短短一天之内,按照走马二十五里的时速,最多十几个小时就可以抵达。
问题是,裁撤驿站的后果开始显现,短短四百里,先后都是民间商队或私人信使传至京师。
全旭得到的消息更为详细一些,赵率教在十月二日抵达遵化,三、四日皆与后金有所交战,但是,双方非常克制。
此时皇太极也是麻杆打狼两头怕,特别是赵率教麾下陡然增加了近千支火铳,这些火铳比明军制式火铳威力要大,射程更远,让后金大吃苦头。
虽然后金骑射无双,但是在列阵的情况下,要想破阵,其实并不容易,明军列阵与其对射,双方都是在一命换命。
明军装备虽然差,可是再差也比后金军队要好一些,后金军队其实是两极分化,白甲兵、红甲兵以及护军,装备是不错,但是一般的步兵,以及征服海西、东海、野人女真八旗行走,称为闲散人员,不计入丁数,也不披甲,这样的人员,他们虽然不算人,事实上战斗力反而不差。
毕竟,人穷的时候,只有拼命,越是穷人越拼命,越是富人越惜命。
赵率教就是采取一个笨法子,以遵化城西城为后方,沿城列阵,四千骑兵拱卫左右两翼,城墙上的火炮还可以对赵率教进行一定的支援。
结果,双方僵持了五天,直到十月初八,赵率教折损三四千人马,部队还是崩溃了,赵率教被中炮身亡,麾下军队随即崩溃……
全旭看着这个情报,长长的叹了口气。
明明知道这个结果,可是结果来的时候,他依旧心里不是滋味。
可是,全旭无官无职,根本就什么都做不了。
卢象升带大名府万余青壮北上勤王,那个时候,已经到了崇祯二年岁末,那个时候,京师两府十几州县已经沦为废墟。
噪杂的声音外面的大街上传来,全旭登上上阁楼,望着街道上,这是无数百姓闻讯逃亡,拖家带口,大人叫,小孩子哭,一副末日景象。
京师一直没有被攻克,这些现象说明,百姓对大明王朝没有信心。
全旭的神色有些难看。
三娘道:“相公,咱们要不要回大名府?”
“局势还没有恶化到那个时候!”
“可是,一旦局势坏到那个时候,恐怕再想走也走不了!”
三娘有些着急:“影卫那些人,恐怕不是建奴的对手!”
赵率教死后,全军崩溃,当然,全旭半卖半送的装备,也落在了后金的手中,这是肯定的,无缝钢管打造而成的火铳,远远比普通火铳更坚固,气密性更好,同样的装药情况下,射程更远。
哪怕多加五成的火药,也不会炸膛,想要让这种火铳炸膛,不是不可能,至少需要加装五倍的火药。
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京师周边各县都被抢劫一空,光有记载的良乡、固安皆补被屠城,滦州、永平也被屠城,动手的是阿敏。
尽管对于大明的文武百官没有好感,但是百姓是无辜的。
全旭没有资格带领百姓坚壁清野,也不没有办法,组织百姓撤退。
让全旭无动于衷,他又坐不到。
“沈良材,通过全干让他来见我!”
……
虽然说,良乡晋州会馆被屠杀的消息,因为后金破关吸引了官府和朝廷的主意,其实,这也并非是晋商不愿意声张,主要是,这里面有五十几名真鞑子,他们的装扮太明显了。
一旦引起注意,他们的麻烦才更大。
就算如此,不代表没有人注意这个案件。
至少锦衣卫北镇抚使刘侨却让人秘密调查,并且提走了顺天府的所有卷宗。
锦衣卫北镇抚司衙门,一群小吏认真翻看着所有的资料,其中一名百户方铁生躬身道:“奇怪……”
“什么地方奇怪?”
“这些尸体有五十多具是建奴!”
“建奴?”
“对,虽然说他们面目全非,认不出来,但是,他们的发鬓却是经常剪成的,绝对不是伪装的!”
刘侨起身道:“走,去看看尸体!”
北镇抚司衙门停发的尸体只是一部分,刘侨掀起一个尸体的盖尸布,只见这具尸体,全身上下没有任何伤痕,当然,额头正中,一个血洞除外。
“这是什么造成的?刺?还是针?”
刘侨就在准备盖上盖尸布的时候,突然一个黄橙橙的东西滚落下来,方铁生虽然便并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他却猜测到这应该是破案的关键。
虽然说,方铁生并不知道这些弹壳,可,刘侨却知道。
他在大名府见过,当时全旭就是用一支奇怪的大物,喷射出一条火龙,将整面墙射成了碎片。
虽然冲锋枪的子弹与轻机枪的子弹不一样,外观的差距也非常明显,可是,刘侨却敢肯定,这一定是全旭做的手脚。
全旭不仅仅有能力,关键是,他还有动机。
全旭的银行押运银子的钱都劫了,以全旭的性格肯定不会咽下这口气。
“更加奇怪的是,会馆那么护卫,居然全无反抗。”
方铁生皱起眉头道:“全部被人在睡梦中杀死,难道说这是被人下了毒?可是,这手段,未免太暴烈了,连仆从、下人、丫鬟全部都没有放过。”
刘侨的脸色有些变了。
事实上,他并不知道,在全旭眼中,晋商这些人勾结后金,就等于是当了汉奸。
既然是汉奸,那就不是人。
根本就没有心理负担。
你杀个鸡的时候,会考虑鸡的感受吗?
吃条鱼,会考虑鱼的感受吗?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四五章以利诱之
第二四五章以利诱之
崇祯二年十月初九,阴霾。
全旭站在广宁门里的阁楼上,望着青光色的天空。
现在的历史已经不是他熟悉的历史了,没错,这一点全旭自从挽救毛文龙以后,就有了察觉。
袁崇焕的死,其实是一个意外,这真不是全旭的本意。
隐隐约约,街道上传来哭泣声,吵闹声。
全旭的这巷院子,位于广宁门的曹家巷,距离广宁门大街至少上百米,这么远的距离,哭声还能传来,显然,街道上混乱已经不小了。
大明的国都被敌人兵临城下,其实并不是第一次,然而这一次,敌军仍在四百多里远,京师居然开始有了出逃的人群。
特别是平辽将军山海关总兵赵率教求援遵化,不幸阵亡的消息传来,朝廷也没有遮遮掩掩,引起了百姓极大的恐慌。
对于普通的民众而言,所能得到的信息,又往往是各种各样,五花八门。即便建奴已经洪山口、大安口和龙井关,并没有一路南下,也没有西进,只是在攻打遵化。
进一步的消息尚没有传来,大部分人仍然无法准确理解其中的涵义,有愿意走的,更多的则是在短时间内无法做出举家逃离决定的人,心中惴惴地等待着事态的发展。
“全爷,海伦娜小姐求见!”
沈良材苦笑。
全旭一个人想静静,偏偏海娜娜缠得他没有办法,只要代为通传。
“让她来吧!”
“全公子,我来找你做一笔生意!”
全旭笑了笑道“你没有本钱,我跟你做什么生意?”
“你跟我过来看看!”
全旭跟着海伦娜来到她居住的院子,只见院子里停放着一辆马车,与普通马车不同的是这辆马车,刚刚造了一个雏形,没有上漆,所不同的是,这是四轮马车。
海伦娜兴奋的拍了拍马车笑道“没有见过吧?这是四轮马车,车身更长,更宽,漂亮吗?我亲手设计的!”
“你设计的?”
海伦娜得意的笑道“有四个轮车,可以装载更多的人员和货物了,就算是在我们威尼斯城邦共和国,这样的马车也还不多见呢!”
“是不多见,你们不就是一百多个小岛屿组成的城邦吗?马车在那里有什么用处?”
其实,四轮马车中国古代也有,不过却不能灵活转向,四个窄窄的铁箍木轮装在车架上,由三到四头牛拉着,转向问题是靠四头牛凭力气大生拉硬拽解决。
确切的说是靠车辙解决转向问题,车轮子把路面压了很深两道沟,车轮就在沟里滚动,秦始皇搞车同轨得目的就是为了这个方便。
跟两轮马车相比,四轮马车的车身可以做得更长,更大,装更多东西,跟得更稳一些,不过那个转向系统却比较复杂,不大好搞。
中国古代除了秦朝以外,其他朝代就没有大规模修建通往全国的驰道,四轮马车一直没有推广起来。
古罗马时代,由于罗马的交通设施非常发达,大道平坦,四轮马车曾盛极一时,但是随着古罗马的衰落、灭亡,那些交通设施被荒废,四轮马车也消失了,直到欧洲文艺复兴时代才重新出现。
中国一直很缺马,马车一般是贵族才有的福利,小老百姓有个驴车坐坐就算不错了,不能转向的四轮马车在中国也就没了市场,至于运输,用独轮小车就能凑合了。
看着全旭不稀罕的样子,海伦娜有些失望。
她是从通州上岸以来,发现大明居然没有四轮马车,所以就利用全旭府的木料以及工匠,打造了一台四轮马车。
欧式的四轮马车,说是四轮,其实是两辆两轮马车拼装在一起,转向的装置,其实在大明已经不算秘密了。
就像一阴一阳两个磨盘,中间也没有润滑之物,全靠轴套硬磨,虽然可以转向,比较费力,也算不上灵活。
如果轴套生锈之后,那么问题就严重了。
海伦娜眨着大眼睛“全公子,咱们合伙开一个马车工厂,我出技术,你出资本,咱们五五分账?”
“你长得这么美!”
“谢谢夸奖!”
海伦娜甚是得意。
“那就不要想得这么美!”
全旭现在心急如焚,才没有心思跟海伦娜掺合这些破事。
看着全旭有些闷闷不乐,海伦娜气得跺脚。
不过,全旭急着召见全干与陈应,现在他想以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等到晚上的时候,陈应和全干来到东暖阁里。
全旭望着二人道“事情紧急,长话短说!玄鹰卫秘密招募一些外围成员,散布消息,就说,后金大军杀过来了,所过之处,所有粮食抢光,房屋烧光,女人、男人全部抢光,注意,一定不要暴露,只要声势造起来,马上撤退,不要留下马脚!”
“没问题!”
全干点点头道“这事抓紧,马上去办!”
“好!”
全旭望着陈应道“你这边招募人手,在周边诸镇购买粮食,布帛,雇佣大量人手,工钱可以出高一点,让他们马物资运到大名府,不,大泥淀!”
大泥淀就是后世的白洋淀,这属于安州、新安、高阳三地交界处,共同拥有,而且比后世的面积要大得多。
虽然他对白洋淀的开发兴趣不大,不过,在高薪的刺激下,可以吸引一部分百姓,让他们免除兵灾。
至于花钱多少,全旭完全不用担心,全氏银行在北京银行有六十多万两银子的存款,完全可以承担起前期开销,至于后期,全旭肯定会截胡,那么后金抢的钱财,完全可以弥补这个工程的需要。
“我准备在大泥淀建筑另外一座全家堡,当然,大泥淀没有这么大的岛屿,我听说那里最大的小岛有三四百亩,就可以按照一座小岛,建造一座全家堡!”
陈应皱起眉头“全爷,现在天气这么冷,施工也不方便,要不,等到明年开春?”
“注意,招工不放在京师,放在周边,比如良乡、固安!”
良乡和固安是被皇太极带着人屠戮的,幸存者几乎没有。
谣言加上全旭的招募,能走多少算多少吧。
当然,全旭也不算亏。
白洋淀后金是没有进入的,就算进入全旭也不怕,虽然冬天白洋淀会上冻,可是长得密密麻麻的芦苇,只要后金敢率军进攻,一把火可以烧过去。
更何况。
随着全氏的一声令下,全记商号的人开始动了起来。
良乡的一个村落,几名年轻伙计来到村口,拿着铁皮卷成的喇叭,大喊道“招工招工了,我们工地要招一百个打浆和一百名搬砖的,一天管三顿饭,干的,两菜一汤,晚上有肥肉吃,工钱每天结一次,一天三十文钱,谁有兴趣?”
一名年过三旬的男子,怯怯的问道“不骗人?”
“咱们可以签契,如果不给钱,你可以到衙门里告我们!”
“对了,招三十个仆妇,负责洗洗补补,一天三顿饭,每天二十五钱!”
十月寒冬,家里本来就没事干,有多人表示非常有兴趣。
陈应找衙门使了五百两银子,购买了一座无人的小岛。
随着第一批招募的人手开始到位,工地开始施工,首先搭建的就是防洪堤坝,这可是一个大工程。
反正,碰到人傻钱少的全旭,数百上千名工匠开始干活。
物资、工具、石料、粮食、陆续到位。
一座座工人临时居住的窝棚开始搭建起来。
这些工匠很快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一些工人在吃饭的时候,带着自己几个跟屁虫,就是几岁大的孩子。
负责发饭的伙夫也装作没有看见一样,孩子过来吃饭,那也给饭,饭也管够。
农民式的狡猾在这里发挥得淋漓尽致,不少工人也差人捎信,把自己的孩子、老婆带过来混口饭吃。
这些伙夫就像瞎子一样,一直装作没有看见,上千名工人吃饭,光孩子、女人就有三分之一。
管事的向全旭禀告这个问题。
全旭笑道“他们才能吃几个钱,随便让他们吃!”
其实,孩子过去吃饭也是全旭的托儿,目的就是吸引所有人过去,现在还看不出来,只要二三个月以后,等到京师周边被后金肆虐过之后,这些人才是感激全旭的好。
这些购买的粮食也好、布帛也罢,包括各种物资,就像做生意的投入,他们将来就会成为全旭的铁杆。
毕竟,老百姓是朴实的。
此时的白洋淀就像一个巨大的漩涡,吞噬了京师周边城镇的人力以及物资。
十月十三日,大泥淀工地上突破两千人,事实上沿途参加运输的百姓就多达三千余人。
不是没有人发现全旭的动作,只是感觉全旭简直是得了失心疯。
也有人寻思,难道全记的掌柜脑袋被门夹了?
十月十四日,遵化城陷,巡抚王元雅死难。消息传到北京,京城顿时一片混乱,官民纷纷出逃,但朝廷下令只许男子出城而不许携带家眷,于是乎,急于出逃的女眷们要么女扮男装,要么躲在柜子、箱子里,可有很多还是在城门口被查获,乌烟瘴气,混乱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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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四六章应该可以卖个好价钱
第二四六章应该可以卖个好价钱
北京城南,良乡的官道边上。
有一座茶馆,非常简单的一个小棚子。
全旭坐茶馆里,望着路上的行人。
逃难的人群已经产生,让全旭感觉无奈的是,普通百姓甚少,大都是豪门大户,或者富人。
尽管全旭已经让人散步谣言,宣扬后金所过之处寸草不留,可问题是,普通老百姓压根不信。
其实,也不能算是不信,只是说,他们太穷,没有逃难的本钱。
当然,更多的是,在事情没有发生之前,任何人是不会相信的,“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这个口号其实一直没有落到民间,明军将领虚报战绩是有传统的,按照他们的捷报,后金别说才二三十万人口,就算有一百万人,也早该死上两轮了。
百姓还是对大明两百万大军有些信心的。
“全爷!”
沈良材指了指路上。
一队锦衣卫莫约百人,拱卫着刘侨,朝着全旭所在的茶馆走过来。
周围的顾客,以及行人吓得纷纷逃窜,就连茶馆的老板和伙计也不知道跑到那里去了。
三娘和苏音对视一眼,苏音将蝎式冲锋枪推上膛,用披风挡住枪口,对准了刘侨。
三娘现在非常自信,在几万发子弹的喂养下,影卫的枪法虽然不能说百步穿杨,可是要说几十步内打中一个人,那是没跑的。
“全爷!”
“坐!”
刘侨坐在全旭对面的椅子上,盯着全旭良久,缓缓开口道“全爷,收手吧!”
“收什么手?”
“十月初九夜,广宁门里白纸坊崇仁巷,山海关北路副总兵官惟贤麾下副将王世选的府邸,王世选之子王之鼎以下,满门三十七口!十月十日夜,朝阳门里居贤坊南里巷举人沈文奎宅,徐明远宅,沈、徐二家,共计七十一人被杀!”
全旭冷冷一笑“这事我也听说了,跟我有什么关系?”
其实,全旭这些人还真是全旭的动的手。
他本想杀的其实是王世选,这是排在二臣传里甲榜,率军参加南征江南,破扬州、松江、杭州、嘉兴、湖州。
不过,意外的是,消息有误,王世选回家不久,化妆出去,被盯睄的人盯漏了。对于这样一个铁杆汉奸,全旭就直接杀了。
至于,沈文奎、徐明远都是在遵化城投降后金的人,朝廷可以不追求,但是全旭不能不追究。
刘侨从怀中拿出一枚子弹壳,放在桌子上“全爷,适可而止,莫让我难做!现在朝中一团纷乱,诸公无暇他顾,可是这事,不可能当作没有发生,总有一天会提起来的,收手吧!”
“这事与我无关!”
全旭盯着刘侨淡淡说了一句“凡事要讲证据,当然,锦衣卫本来就会炮制冤案,证据不证据,对你们而言,根本无足轻重。想要抓我,不用刘镇抚亲自过来,随便遣一名锦衣百户,就可以将我抓到你们的大牢里,严刑拷打!”
刘侨难道不想吗?
他非常想,越是了解全旭的手段,他越是害怕。
晋州会馆不是没有人,护从就有五六百人,还有四五十名建奴甲士,然而,这些人根本就没有还手的机会。
起初,他以为,这些人是中了毒?
可是,经过仵作的查检,最终发现所有的人都不没中毒,还有将近两百人是在拔出刀、剑,有了防备的情况下被人杀死。
普通人,可能对晋州会馆的护卫力量不清楚,作为锦衣卫镇抚使,刘侨却知道,晋州会馆的护卫很多都是经年老兵,百战余生,他们的身手、反应可比京城精锐要厉害得多。
如果官府想攻打晋州会馆,没有三五千人,不死上千把人,根本就打不下来。
可是全旭却可以以轻微的代价,屠戮晋州会馆。
“全爷,明人面前不说暗话,我不知道你跟他们有什么仇,但是这种手段,太……”
刘侨笑了笑“全爷,咱们商量一下,你想除掉谁,交给我,如果对方不难办,我帮你办!”
京师现在乱,但是,肯定会有平静的一天。
短短几天,连续爆发三件灭门惨案,这个影响实在太大了,无论是刑部、还是大理寺再或者锦衣卫,他们将承担极大的压力,最终板子还会打在刘侨的身上。
刘侨不想与全旭撕破脸,他顾忌,他害怕,可是真正要对付全旭的时候,他也不会留手。
全旭想了想,感觉也是,杀几个汉奸,其实解决不了问题。
二臣传上有一百五十七人,事实上,这只不过是九牛一毛,大明作死作得太多,很多人其实都是被逼反的。
就像钱谦益,如果他当时跳河自尽,估计此人的风评,将会是另外一个样子。
“华阳社!”
刘侨微微一愣“什么?”
“别给我装糊涂,你会不知道华阳社?”
全旭冷笑道“华阳社几次三番跟我搞鬼,在山东他们派人暗杀我,当然,他们没有成功,在北京,他们派人抢了我的六万两银子,这事你应该知道,你想当和事佬,可以,就看你有没有这个能耐!”
刘侨的脸色凝重起来“全爷,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你说呢?”
“我的原则,你一直清楚,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斩草除根!”
全旭笑道“华阳社很强,又很隐秘,但是,我不怕,反正我无官无职,不怕他们在官场上打击报复,我在大名府是有一些产业,不过,无足重要,我的核心产业,华阳社同样不知道,这事华阳社若是不给我一个交待,那就不死不休!”
对于华阳社,全旭一直找不到重点。
现在历史已经改变,就连皇太极入关,破城的时间节点都发生了改变,未来,他将失去先知先觉的优势。
全旭爽快的走了,留下刘侨若有所思。
三娘担心的道“相公,华阳社那么强,你这么做,会不会……不过,能杀杀华阳社的威风,看着就解气!”
“只是解气?”
“难道不是?”
全旭登上马车,望着三娘笑道“华阳社成立有两百多年了,底蕴深厚,我跟他们比,太缺乏底蕴了,可以说毫无根基,那怎么跟他们斗?”
三娘不解的问道“那你怎么告诉那个锦衣卫了?当官的可没有一个好东西!”
“到了刘侨的那个级别,他肯定会接触到华阳社,而且级别还不低!你想想华阳社成立这么多年,权势滔天,说让谁当官就让谁当官,比朝廷的吏部还牛逼,他们虽然权力滔天,肯定是踩着无数人的尸体完成了血腥的原始积累,他们不管是明里,还是暗里,肯定也得罪了不少人!”
全旭笑了笑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我这么做,就是要告诉那些华阳社的敌人,一个敢跟华阳社势不两立,不死不休的人来了!”
还有一层意思他没有说,刘侨这镇抚使可不是普通的三品武官,就算朝廷三品、二品文官,他们还真不敢往死里得罪锦衣卫,厂卫厂卫,阉党都敢骂,直骂锦衣卫的人还真不多。
和厂卫不一样,锦衣卫的势力可不止在北京。
要说整人,锦衣卫可是其中的行家。
一个镇抚使在全旭面前不敢扎刺,这样的情况落在其他人眼中,全旭的底细会更加深不见底。
……
刘侨坐在茶馆里,愣愣的不说话,也不知道他心里想着什么。
就在这时,刘侨的心腹朱敬轩来到他身边“已经让人去核对消息了!”
全旭其实猜测对了,刘侨确实是知道华阳社,不过,这却天启被谋杀的案子。
天启皇帝死了,损失最大的是魏忠贤和以他为首的宦官集团,其次是厂卫,这两个部门本来就是高级警务单位!
崇祯裁撤这两个部门,可以说是自断双臂,除非是不想让着两个部门察觉到什么,或者是对某些人的庇护或是投怀抱李。
而东林集团,更是因皇权的改变而独揽朝中大权!天启驾崩之后,行动之迅速、果断一返常态!摆明了是有预谋、有协作、有准备之举。
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魏忠贤其实也被摆一道。
魏忠贤只是宦官集团的头目,并不是灵魂,宦官集团有自己的智囊队伍和决策团队,无论是天启死,还是阉党倒台,都是幕后黑手的影子。
“全爷的愤怒是真的,他应该不会在这方面无的放矢!”
“京师也是多事之秋,所有的事情,哎,真是头疼!”
刘侨望着朱敬轩道“你今天给我约一下高第,我要和他聊聊!”
刘侨摇摇头“算了,不用聊了,这样老狐狸,估计也聊不出什么,高第的府邸,好像不难进啊!”
“什么……”
朱敬轩的脸色大变“你要……”
“我不要什么,全爷与华阳社有仇,那就让他去报!”
刘侨望着朱敬轩“把咱们收集到的,关于华阳社的所有情报,全部交给全爷!”
“大人你想借刀杀人?”
“不!”
刘侨摇摇头“我与他们也没仇,华阳社的消息,应该值点钱,咱们的指挥使大人,应该愿意卖个好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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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四七章给他一
第二四七章给他一剑
魏忠贤醒悟的太晚了。
作为宦官,岂会不知一朝天子一朝臣一朝臣的道理。
他的权势,地位,荣耀,还有爵位,恩宠,等等一切都是天启皇帝给的,别说是弟弟,就算是天启皇帝的儿子,也不一定会这么对他。
在天启大爆炸的时候,魏忠贤只以为是意外,没有在意。
当天启皇帝在他眼皮子底下落水,他就明白过来,当时他可是下了狠心,连续弄死了他三个干儿子,更换了所有的御前太监,近卫,锦衣卫,可是,却最终中了计。
换上来的人,才是真正的杀手。
天启病危,魏忠贤就意识到了危机,他开始反击,那个时候,他才发现,看似乎密不透风的皇宫,对于华阳社来说,简直就是后花园。
他们虽然无法插手后宫的人事任命,升迁,可惜,内书院就是翰林学士负责培养的,他们与文官本来就是师徒关系。
未必全部都是因为钱财,其实,很多太监还是有理想的,明朝也不是所有的太监都是刘谨,事实上,就算是站在宦官的立场上,刘谨未必错了。
刘谨与魏忠贤一样,都是夜路子宦官,在文官眼中,他们才是异类。
刘侨自然不会向朱敬轩说这些事,他是亲自向骆养性说明这一笔生意的事情,这件事太大,也绕不开骆指挥使。
刘侨与骆养性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正准备进入正题,一阵惶急的脚步声传来。
看着朱敬轩满脸焦急的样子,刘侨微微皱起眉头:“怎么回事?”
……
“你说什么?锦衣卫北镇抚使司衙门大火?”
当全旭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有些难以置信。
“正是!”
全干有些幸灾乐祸:“这场火起得突然,当时北镇抚使刘侨正在指挥使骆养性的府邸中议事,等他赶到北镇抚使司衙门,大火已经无法熄灭,所储存的各种文牍,被大火焚烧一空,数十人被烧死,二十余人失踪!”
“什么人的胆子这么大?敢烧锦衣卫北镇抚使司衙门?”
全旭心中一动?
难道是华阳社动的手?
恐怕也只有华阳社有这么大的能量。
可是,又不对,自己明明屠杀了晋州会馆近千人,难道华阳社一点表示都没有?
难道说华阳社与晋商不是一伙的?
事实上,并非不是一伙的,只是,华阳社只是在全旭这个层面了解不深,可是作为一个两百多年的大组织,怎么可能没有敌人?
范永斗私自动手,利用了鲍承先身边的后金甲士,原本这事根本就没有上报。
可以这么说,如今全旭还没有引起华阳社的注意。
“具体情况,恐怕没有人能说得清楚!”
全干冷笑道:“这下刘侨应该倒霉了,不过,最先倒霉的还不是他,而是王洽!”
“王洽?”
王洽是门神,就是因为崇祯见其仪表堂堂,升其为兵部尚书。
其实这个传言,全旭倒不认为是真实,估计也是为了抹黑崇祯无能。
事实上,王洽的升职,基本上属于正常升迁,并没有太多邪乎的事情。他在崇祯元年就是工部右侍郎,主持工部事宜,这就相当于后世副总长主持工作,后来在兵部尚书王在晋罢官之后,升为兵部尚书,属于吏部正常手续。
副职主持工作过后,升为正职这太正常了。
当然,要说王洽干了一年多的兵部尚书没有任何作为,其实也说不过去,至少他上疏军事十事,崇祯是非常满意的。
他针对的问题就是士绅侵占军田,军队疏忽训练等问题,也算是一针见血,至少不算是庸碌之官。
要说私心,事实上,明朝哪个官员没有私心?
孙承宗还是一言不和就辞官呢。
不过,从王洽的事情,也看出崇祯的天真。
周延儒弹劾王洽:“御寇无策、守备不严!”
这是一个国防部长应该承担的责任,也不算污蔑,不过诛心的是,这是嘉靖年间兵部尚书、都督团练丁汝夔的罪名。
果不其然,项煜继之,且曰:“世宗斩一丁汝夔,将士震悚,强敌宵遁。”
崇祯信了。
要说崇祯读书多吧,景帝斩晁错,但是七国之兵,还是依旧没退,朝廷在这方面没有担当,反而把前线将士士气低落,若非周亚夫,汉景帝就玩完了。
结果,崇祯听到这话,先把兵部尚书王洽下狱,梁延栋上位。
“另外,消息传来,遵化城陷,是因内奸纵火开门!”
全旭已经无力吐槽了,无论是洪山口、还是大安口包括龙井关,没有内奸开门,不是看不起皇太极,他们根本就打不下来。
两年后的大凌河之战,祖大寿守一个仅修了半个月的大凌河城,皇太极用了五万兵力,在七月二十七围城,直到十月二十八日,大凌河城才被祖大寿打开城门投降,他守了三个多月,已经到了人人相食的地步。
十月十六日,皇太极率兵自遵化城南下,在蓟州城城东十八公里的马伸桥,遇到孙承宗麾下从山东而来的蓟辽军前锋、山海关副将麻登云打了一仗。
规模冲锋,双方伤亡不过百人。
随后,麻登云麾下斥侯探清见后金兵兵马莫约五六万人,随后撤往蓟州城。
全旭此时是在考虑,他是以幕僚的身份前往蓟州……
不过,孙承宗麾下如今将校云集,用不着他。
卢象升那边在原本的历史上,虽然募集上万军队,不过他抵达北京城的时候,并没有遇到大规模战事,只是与后金军队试探性的接触,也没有取得什么耀眼的战绩。
全旭决定返回大名府,这一趟几乎等于白来。
十月十七日,全旭踏上南下的归途。
沿着北京到大名府的官道,全旭吩咐全记商号,沿途建立货栈,就像当初从辽东迁徙移民一样,每个货栈存上一部分粮食,和补给,既可以赚钱,也可以接应大名府的军队。
……
大名府的全家庄镇,此时的全家庄镇的大管事袁世卿、罗世明、包括书院的山长牛金星人都坐在前院的暖阁里,坐立不安。
这事其实,与他们无关。
但是,又和他们有关。
二娘要临产期到了,也就意味着全旭的第一个孩子将要出生。
没办法,中国人最重传承。
袁世卿非常清楚,全旭在这个世界上可谓举目无亲,他有很多钱,也有很多田地,很多工厂,数万人跟着全旭吃饭。
全旭的事业在起步,最大的问题是他没有继承人,这让众人心中都没有底。
万一,全旭遇到什么意外?
他们该怎么办?
现在好了,全旭马上就要有孩子了,他的血脉将延续下去,他的事业也有了继承人,他们也不用踹踹不安了。
袁世卿跪在地上,虔诚向万家诸佛祈求保佑。
袁世卿的举动虽然有些夸张,但是,并没有人说什么。
全旭虽然没有成婚,虽然二娘只是妾,不是妻,就算生下来的孩子只是庶子,可是,在没有嫡子的时候,庶子也可以继承全旭的事业。
“哇哇……”
响亮的哭泣声,从后院传出来。
袁世卿三步并作两步走出暖阁,赶紧上前问着稳婆:“男孩还是女孩!”
稳婆没有说话,气呼呼的走了。
大明的重男轻女之风,可真不是闹着玩的。
稳婆就是后世的接生婆,无论是穷家还是富家,一旦生了儿子,肯定会有重赏,只不过,一旦生了女儿,她们连喜钱都不会要。
就在门口,汤邱氏一把拉住稳婆,从怀里掏出七八枚银币:“弄瓦之喜也是喜,沾个喜气,欢喜欢喜!”
《诗经·小雅·斯干》中记载: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
弄璋之喜就是生了儿子,弄瓦之喜就是生了女儿。
璋是美玉,瓦就是瓦,重男轻女可见一般。
汤邱氏是真正的开心的人,她不知道三娘和全旭是什么问题,不过,三娘明明在二娘之前,偏偏让二娘占了先。
幸好二娘生的不是儿子,否则那就亏大了。
汤邱氏开了头,袁世卿硬着头皮开始向家中的仆从、工人、佣人散喜钱。
整个全家庄镇开始变得阴阳怪气。
孙文莺原本都准备离开了全家庄镇,可是在退房,乘坐马车的时候,她看到小冉拿着一包红皮鸡蛋,气呼呼的走过来。
“小冉,你不是不喜欢吃鸡子吗?”
“小姐,这不是我买的,是店家送的,说是全家庄主弄瓦之喜。”
孙文莺的脸色阴沉了下来:“我们走!”
声音中,带着她浓浓的怒气!
本来这一趟来大名府,她自己喜欢上了这个繁华热闹的地方,比高阳可热闹多了。
光采买的东西,就装了十几车,丝绸,首饰,家具,首饰盒,梳妆镜,化妆品,还有羞羞的胸衣。
小冉道:“小姐,咱们最好不忙走,我听说那个全旭回来了,要不要让明月给他一剑?”
孙文莺其实并没有听到小冉说什么。
她脑子里一团乱麻,眼泪忍不住的留下来。
她讨厌联姻,讨厌被安排,更讨厌男人未婚先育,妻妾成群……
小冉以为孙文莺已经同意了,她去安排了。
小冉也不是好杀之人,她就是想吓唬吓唬全旭,万一胳膊拧不过大腿。
PS:又长一岁,非常无奈,厚着脸皮求票!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四八章惊天发现全旭想造反
第二四八章惊天发现全旭想造反
小冉是孙文莺的贴身丫鬟,她与明月都比孙文莺大两岁,自六岁开始,被买进孙府,经过两年的培养,自八岁开始负责照顾孙文莺,如今已经九年多了。
按照大户人家的规矩,她将来就是通房丫头兼陪嫁丫头。
别看孙文莺现在非常气愤,说得咬牙切齿,可是现在的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孙大小姐自己根本就无法做主。
万一,真正到了孙文莺与全旭成婚,她就把未来姑爷给得罪了,到时候可没有她的好日子过,恐怕孙文莺也护不住她。
可是,孙文莺的命令她也不能不听,就与明月二人低估,准备抽冷子吓唬吓唬全旭。
明月虽然听了小冉的话,也想吓唬吓唬全旭,准备让全旭知难而退。
这些天他们在大名府的全家庄镇,其实并没有对全旭大院进行窥视,直到现在她们二人才发现,这座大院绝对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
明月的轻功不错,她想趁夜摸进全旭大院打探一下情况,只是非常可惜,她在晚上,连靠近院墙的机会都没有。
全旭大院的院墙不高,但是周围甚是空旷,虽然院墙上不像城墙上站着人把守,可是她在靠近的时候,就有人提醒她,不要靠近。
也幸亏她没有身穿夜行衣,又是女孩子,有着很好的欺骗性,几名护卫告诉明月,这里有陷井和机关,晚上机关会开启,万一伤到她,那就不好了。
这让明月万分沮丧。
明月也偏偏不信邪恶,她让一名孙氏的家将掩护她准备强闯,结果那名家将家装喝酒,摸到院墙根上,结果不消一柱香时间,他身边就出现四只犬……
这四只犬都不算太大,可关键是,四只犬居然不叫,只是用凶残的目光盯着这名孙氏家丁。
差点把这名孙氏家丁吓尿了。
全旭自然不知道有三个女人没有见过他的面,已经开始恨上她了。
原本,全旭在十月十七日自北京南归大名府,他一路上走走停停,速度并不快,到了十月二十,才刚刚走到大泥淀。
不过在这个时候,大名府的信使找到了全旭,禀告全旭二娘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全旭再也没有心思处理这些生意上的事情,急忙轻装简从,一路向大名府急奔而去。
当全旭来到大名府的时候,已经是十月二十三日夜里了。
全旭抵达全家庄镇与二娘说了一会体贴的话,就再也坚持不住,迷迷糊糊睡了过去,直到翌日下午这才醒过来。
全旭这才发现问题有些严重,作为他的第一个孩子,全旭是非常喜欢的,更何况还是一个女儿,这个女儿是十月十三日出生,如今已经十一天了,而二娘自觉愧疚,没有给全旭生一个儿子。
她的心情也不好,也不想办事孩子的喜宴,也幸亏是汤邱氏比较识大体,如今汤记足衣店生意经营不错,她也不差钱,向全家庄镇的所有居民分发鸡蛋。
要说一年前,鸡蛋在全家庄镇还真是稀罕的东西,可现如今,全旭把后世的养殖技术搬到了明末,他的养殖鸡有多少鸡,其实全旭并不清楚,反正无论是金梯书院里的孩子,每天可以吃两个免费的鸡蛋,全家庄镇的家丁兵、巡检司、包括玄鹰卫、城管大队,甚至连工地上的工厂,每天也可以早晚喝上鸡蛋汤。
每个人送两个染成红色的红皮鸡蛋,这算什么事?
本来,全旭纳二娘为妾,与三娘不一样,当时三娘还跟着众人吃了一顿饭,算是有个小小的仪式呢。
可是,二娘是妥妥的先上车,后来……就没有什么了,连票也没有买。
全旭心怀着对二娘的愧疚,他连家丁兵和普通工匠都能举办集体婚礼,更何况现在自己有了女儿。
“孩子的百岁宴,必须大办!”
全旭召集袁世卿以及大小管事“就像上次集体婚礼流水席一样,连续三天,所有人皆可参加,饭菜要丰盛,酒水和饭食一定要管够!”
袁世卿苦笑道“全爷,您有所不知,现在不比从前,全家庄镇如今各种店铺超过两百家,咱们自己的工匠在秋收以后,增加到一万七八千人,如今……恐怕没有三五千桌打不住!”
明末因为辽饷的事情,百姓的负担很重,包括北京周边的百姓,日子过得都紧紧巴巴,至于大名府则更加困难。
眼下时节,家家虽然不至于缺粮,但是挨到明年夏收或秋收,那实在是太困难了。如果全旭在此时大开流水宴,恐怕连大名府、彰德府、甚至东昌府的百姓都会过来。
人山人海,容易出问题不说,关键是,眼下不太平。
袁世卿听老家那边过来的人说,陕西如今已经乱成一锅粥了,他们最喜欢的就是挟裹百姓,围攻士绅和富户。
现在,全旭就是最大的富户。
虽然说,全旭有不少家丁,可问题是,一旦召开流水宴庆祝,这就给了对方可趁之机,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全旭找这个麻烦干什么?
袁世卿的话音刚落,全旭摇摇头“我不怕他们给我捣乱,我怕他们不给我捣乱!”
如今,北京那边打得热火朝天,他就缺乏一个名义。
别看明军面对女真人太怂,面对大明之内的叛军可是绝不含糊,这个时候,全旭真不想给后金充当帮凶。
如今有人趁机在这场百岁宴上闹事,全旭就可以把全家军拉出来,卢象升只要看到全旭军的战斗力,绝对会带着全旭北京勤王,全旭就有办法截胡了。
袁世卿长长的叹了口气。
“行了,下去安排吧,准备准备!”
全旭又让人找来牛金星。
“全爷!”
牛金星现在有些飘飘然了,金梯书院的学生已经突破一千人,放在后世也不过是一个不如流的小学人学。
然而,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规模非常庞大的书院了。
牛金星有野心,一旦这些学生成长起来,他就可以兴风作雨了。
“今天找牛先生过来,是有一件事!”
“请全爷吩咐!”
“帮我的小公主取一个名字!”
全旭虽然想与卢象升的关系不错,不过问题是,二娘生的女儿只是庶长女,这样的身份,是注定上不了台面。
也就是说,他无法让卢象升或袁可立给女儿取名字。
他自己倒是可以取,可问题是,全氏这个姓氏,不太好取名。
叫什么?
牛金星听到“小公主”这三个字,微微一愣。
在后世,人们通常会把自己的孩子称为小公主,太子之类,非常正常。全旭有一个朋友,经常直呼其子是太子,其夫人是皇后,大家也只是一笑了之,没有人会在意。
可是,在明末,在牛金星眼中。
这事实在是太不寻常了,牛金星只当没有听到,故作沉思的想着,他思考片刻道“全爷,《诗经·郑风·有女同车》有云,愿一日,有女同车,颜如舜华,莫不如叫如华。”
“全如华?全如花?”
全旭摇摇头“不行!”
“於铄王师,遵养时晦,时纯熙矣,是用大介,莫不如取纯熙!”牛金星看着全旭脸色不善,急忙改口道“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莫不如甘棠?”
全旭摇摇头道“好了,就这样吧,我再想想!”
全旭以为牛金星能取几个好名字。
结果倒好,老是在诗经里摘字,全旭难道不会自己摘?
摆摆手让牛金星忙自己的。
可是,在牛金星离开东暖阁,来到院中,他回头看着那座正在抢班加点开工建造的大楼,现如今这座大楼已经建成了一个工字形,高大巍峨的大楼,本身就比大名府的府城还要高。
关键是,这种大楼都是采取钢筋和水泥浇筑而成,只需要几天以后,坚硬似铁。
要说是城堡吧?
这栋大楼的规模实在太大了,一旦建成,那就是一座城池,而非城堡。
难道说,全旭早在一年之前就有了反意?
牛金星越想越感觉全旭所作所为,都有深意。
全家庄镇的百姓,百分之十,都是靠全旭生活,当然,这些老实八脚的百姓,在造反的时候,没有什么大用,只是炮灰。
可是,近阶段,全旭却吸引了五六千名一看就非常凶残的辽人。
也不知道全旭是从什么渠道弄来的,这些辽人弓马娴熟,杀气腾腾,而且非常强壮,有多人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从巡检司到城管大队,牛金星其实看到的不多,他知道全旭有很多家丁兵,因为这些家丁兵在全家庄镇出现的时候,人数都不多,大约一百多人左右,可是这些人,几乎一天一换,也就是说,全旭的家丁,至少百人。
牛金星知道明军是什么尿性,真正动手的时候,他们还真不行,全旭凭借着手中的家丁兵,有心算无备,那就可以轻易夺下大名府城,甚至周边的城池。
只要挟裹百姓,就可以冲州撞府,就算官军反应过来,全旭完全可以效仿瓦岗军,退入太行山……
进可攻退可守,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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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四九章去河南举报全旭造反
第二四九章去河南举报全旭造反
牛金星的脸色变得非常纠结,他是无意间撞破了全旭的阴谋,看到了他的野心。
这不是无端的揣测,而是有着详实的事实依据。
大明士绅,包括牛金星本人,是什么尿性?
他自己非常清楚,大明士绅谁向朝廷交税?谁不是想尽一切办法逃税?他们宁愿花一万两银子铺路,行贿,也要剩下八千两银子的税。
看上去,这样做是非常傻的,可事实上,他们这么做反而非常聪明,明面上的八千两银子的税,真正交上去的时候,一万五千两银子都打不住。
胥吏,衙役、税丁,层层克扣,层层盘剥。
全旭虽然是粮长,无论是徭役和税,都是一力承担,该交多少交多少,不推诿,不退让,不含糊。
他求的不是一点半星的利益,而是人心。
全旭开设学堂,不收学费,还免费提供饭菜,衣服、书本,哪个私人书院能这么慷慨?
当然,朝廷的官学也是这样的,但是国朝养士二百多年,哪个读书人敢反,会反?
全旭不仅仅是办学,兴学,还重商,重工、他储存了大量的钢铁,牛金星亲眼看到过,这些钢铁,足足几百万斤。
虽然有很多都加在泥水里储存了起来,在牛金星看来,这正是全旭的聪明之处,几百万斤钢铁被装在房子里,一旦全旭造反,就可以挖出来,随时打造成兵刃、铠甲,几百万斤钢铁,足够全旭打造数万套铠甲,十数万柄兵刃,武装十数万军队。
全旭有粮食,有非常多的粮食,这些粮食在天灾的时候,就可以武装军队,全旭想造反,这是非常有可能的。
要不然,他不会养活那么多家丁兵。
他不会养活那么多百姓。
他只是在无意间称呼自己的女儿为小公主,反心已露,昭然若揭。
自己该怎么办?
从贼?
那岂不是愧对列祖列宗?
不从贼?
他已经上了全旭的贼船,还下得去吗?
一旦朝廷追究起来,他是金梯书院的山长,在官府眼中,自己就是全旭这个大反贼的谋主……
一旦事败被抓,那可是要送到京城凌迟的。
当然,牛金星也可以向朝廷告密?
向谁告密呢?
大名府肯定不行,大名知府已经被全旭腐蚀了,二人好得恨不得穿一条裤子,如若不然,全家庄镇巡检司也会不让全旭的门人担任,另外一个就是全旭的小舅子汤大朗。
要说逃走,他现在还出得了全家庄镇吗?
无论从哪个方向离开,到处都是全旭的人。
牛金星有些头疼,到了晚上,他躺在自己的床上,彻底的失眠了。
同样的消息,其实袁世卿也听到了。
全旭根本就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全旭说着无意,牛金星听着有心。
袁世卿则是直接向全旭提出“此事大忌讳!”
全旭这才恍然大悟。
暂时不提。
到了袁宗第放学回到家中,只见袁世卿坐在桌厅里的桌子上,桌子上摆放着一碟子花生米,一碟蚕豆,还有盘姜汁松花蛋,一盘冷切猪耳朵。
袁世卿自斟自饮,已经喝得满脸红光。
“阿爹,好雅兴!”
看着袁世卿喝酒,袁宗第也不客气,拿起酒杯,给自己倒了一杯,直接仰口喝进肚子里。
袁宗第也喜欢喝酒,只是普通的米酒、黄酒还有各种果酒,他并不喜欢,他反而喜欢这种清澈如水,甘烈如火的全记二锅头。
全家庄镇虽然粮食很多,但是,全旭依旧也从江南购买米粮,当然他会把玉米、红薯、土豆卖出去,一来一回反而赚了不少钱。
粮食根本就吃不完,一部分酿酒,这个小酒厂,产量不是很高,一年四五百吨的样子,但是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大酒厂了。
全记的二锅头,已经慢慢打开了一部分口碑,当然,北方人喜欢喝,南方人可不喜欢喝,主要是卖给北方,或者经大同方向,卖给草原上。
这种酒可算是奢侈品,卖到草原上一坛五斤高达十两银子,一般人可喝不起,不过,在全家庄镇,一坛五斤装的二锅头只卖八钱银子。
内部价更便宜,一两银子可以买十斤装的一坛。
袁世卿望着袁宗第,长长叹了口气“虎头,咱们回老家吧?”
“为什么回去?”
袁宗第摇摇头“我才不想回去,回老家吃沙子吗?咱们在这里难道不好,阿爹,我也不小了,你想娶谁,不用跟我商量,无论是黄婶也好,柳姐也罢,就是刘寡妇那也行!”
“滚滚蛋!”
“要不,你把她们仨个都娶了!”
袁宗第笑道“我可听说了,全爷在那边盖的新楼,你一套宅子,听说,现在正在精装,叫什么四房两厅,你放心,只要进了咱家的门,我绝对不闹,不吵,当她们的乖儿子,我还等着当大哥呢!”
袁世卿有些苦笑不得,他刚刚想开口,突然想到了什么,他起身来到门口,轻轻打量着周围,发现无人靠近,就关上门和窗户,拉上帘子。
“虎头,我跟你说一件事!”
袁世卿压低声音道“咱们东家,就是全爷……”
“怎么了?”
“他想造反!”
袁世卿将全旭无意间抱着他的儿子,逗着女儿说着,女儿是他的小公主的事情说了出来。
袁宗第微微一笑“那不正好,全爷要是当了皇帝,阿爹怎么也能混上公侯当当!”
“啪……”
袁世卿气愤地一巴掌拍在袁宗第的脑袋上“你孩子,说什么混话,这事能说着玩吗?”
“阿爹,你难道没有出过全家庄镇,除了咱们全家庄镇,外面是什么世道?”
袁宗第一脸放荡不羁的笑道“我们在上学的时候,一个活动叫忆苦大会,简单来说,只是大家伙在一起说说自己的遭遇,我的那些同窗,十有,都是被土豪劣绅和贪官污吏,逼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他们……”
说到这里,袁宗第愤愤的一拳砸在桌子上“我就是年龄小,力气不够,要不然,我就拿着刀把他们都杀光!”
“大明气数未尽,现在要是造反,就像飞蛾投火,自取灭亡,全爷攒这些家当可不容易,这话一定要注意!”
袁世卿皱起眉头道“我估计啊,全爷也不是想要造反,只是想给大小姐一场大富贵,你想想,他现在只是监生,算不得士绅……”
袁宗第摇摇头“我倒认为,全爷该反,你看看,咱们全家庄镇,一年前是什么样子?别看其他家,就算我们家,我连一件像样的衣裳都没有,可现在呢?阿爹,你攒了多少钱!”
“我攒多少钱,还不是为了将来给你娶媳妇?”
袁世卿有些得意的笑道“其实也没有多少,还不到一百两!”
“一百两,咱们到老家才够买十亩地!”
袁宗第冷笑道“一百亩地一年才能挣几个钱?能吃上这么好的饭,你能喝上这么好的酒?全爷我是佩服的,这些天,我听说,外面的人骂我们贱人,说我们不配读书,就他们配?这是什么道理?孔子都有教无类,他们才不配!”
袁世卿长长的叹了口气,儿子大了,有了自己的主见。
就在袁世卿借酒消愁的时候,全旭与二娘、三娘一家人坐在暖阁里逗着大女儿,虽然没有用牛金星取的名字,不过,全旭还是非常俗套的给二娘生的女儿,取了一个非常文雅的名字,景慕。小名就叫慕慕!”
“慕慕!”
全旭抱着吐着奶泡泡的全景慕,一脸欣喜。
三娘望着开心的全旭,心中隐隐有些失落。
自从她回来之后,她的母亲汤邱氏就专门给她说起来生孩子的事情。
甚至问起了三娘与全旭的房事问题。
三娘也非常无奈,他们之间非常的和谐,按说次数也不少,可惜,他一直没有怀孕。
现在二娘的女儿都出生了,她的肚子反而平平如初,让她不仅失落,更加难过。
全旭和二娘可以生女儿,证明全旭没有问题。
全旭既然没有问题,那说明三娘有问题。
此时,三娘有些想哭。
就在全旭抱着小慕慕的时候,突然感觉肚皮上传来一阵湿热。
小慕慕尿了。
全旭手忙脚乱的将孩子递给二娘,二娘将小慕慕放在床上,给她换尿布。
全旭被三娘催促着去换了衣服,洗洗澡。
就在全旭准备返回房间的时候,突然徐彪快步向全旭走过来。
“全爷,不好了!”
“怎么回事?”
徐彪压低声音道“姓牛的跑了!”
“跑了?”
徐彪道“今天上午的时候,牛金星正常上课,他向孙教授说,自己要去大名府城,参加一个劳什子的诗会,让府里给他套了车。可是,他在走到半路的时候,把车夫给踹了下去,驾着马车,朝着开州跑了!”
“他为什么要跑?我待他不薄啊!”
全旭并不知道牛金星是被吓跑了,此时牛金星并没有放弃对大明仕途的幻想,当然,他也不敢举报全旭造反,因为他不知道全旭在衙门里到底有多少关系。
只不过,他知道,全旭请过大名府一州十县几乎所有官员吃饭,这些官员都拿过全旭的好处,他害怕在北直隶的官府中举报全旭不成,反而被害死在牢里。
牛金星一路逃回老家,准备在河南举报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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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五零章阴沟里翻船了
第二五零章阴沟里翻船了
牛金星认为,全旭的触角就算伸得再长,也不可能把手伸到河南。
到了河南,他就可以借着举报全旭的功劳,然后登上仕途,从此青云直上。
全旭倒没有想得太多,对于一个喂不熟的白眼狼,全旭倒没有放在心上,虽然他一句话的失误,在袁世卿的提醒下,他也明白过来。
不过,光凭一句话,也定不了全旭的罪。
毕竟,如果光凭一句话可以定罪,那么胡乱攀咬的代价也太低了。
牛金星一直都不是全旭的核心,事实上,此时全旭想要造反的事情,包括全干、陈应其实都不知道,在他们看来,全旭只是一个为了利益,敢犯禁的商人而已。
这样的人在大明实在太多了,想要动全旭,大名府卢象升是绕不开的,没有确凿证据,是定不了全旭的罪。
在卢象升眼中,关于全旭的诋毁,其实一直不少,大名府士绅对全家庄镇这块肥肉一直眼热不已。
不过,全旭虽然没有立威,至少在谁想动手,就整谁。
他连内阁次辅钱龙锡都不怕,更何况其他人?
现在全旭一个人承担了大名府将近四分之一的税,可以说是卢象升的财神爷,在这个社会中,卢象升也不会任由他人整倒他的财神爷。
“走就走吧,反正有他后悔的!”
全旭还真不担心一个区区的牛金星,不过,要防止万一,有哪个人要钱不要命的人给全旭乱来。
全旭吩咐徐彪“牛金星跑了应该没多久,你能盯上吧?”
徐彪点点头“已经让人跟上去了,要不要……”
徐彪做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
“不用!”
全旭想了想道“先盯着,别动他,我记得他有一个仇人叫王士俊,派人把牛金星回去的消息透露给王士俊!”
全旭不介意杀掉了一个牛金星,不过,暂时他手中无人可用,牛金星虽然人品不堪,没有他李自成也没有那么容易倒台,如果不是他,李信也不会被弄死。
当然,李信倒不倒台,其实与李自成的败亡直接关系不大,李信只是李自成麾下的一个小山头,影响力有,却不是最大的,最嫡系的部曲。
无论什么样的人,都有用处。
就像鲍承先,他本来就明朝王化贞麾下的一个参将,在投降后金之后,专门负责招降事宜,先后招降龙井关参将张万春,御马监太监等等。
全旭在意外中杀死了鲍承先,其实并没有影响到什么,大安口参将周镇阵亡,副将易爱、参将王遵臣阵亡。
其实套路都是一样,打着打着,内奸开门,后金军队挟裹着溃兵,一拥而上。
不过,这些招降,肯定不像历史上写的那样,临阵招降,这纯属扯淡,打龙井关的时候,鲍承先就在北京城外,他应该是与御马监太监正在接洽。
从中牵线搭桥的就是华阳社,鲍承先只是执行人。这一波操作,坑死的人不少,关键时刻,猪队友可比敌人可怕。
牛金星,全旭自然是想让他继续去祸害李自成,这可比杀掉有用多了。
宋献策现如今阴差阳错投到了李自成麾下,没有李信,没有牛金星,李自成成不了气候。
牛金星虽然驾着马车离开,可问题是,全旭府上的拉车的马,除了全旭和三娘、影卫骑的是战马,拉车的马都是驽马,这样的马,耐力有限。
仅仅跑了二十多里,拉车的马都累得口吐白沫。
这个时候,牛金星非常害怕,担心全旭的家丁追上来,好在,后面并没有追兵。
就在牛金星的马车缓缓驶过官道,在视线尽头的官道上,一名骑着马的骑士,拿着望着镜望着官道上的马车,他收起望着镜,拿着一只拿着对讲机,说道“土豆,土豆,我是地瓜。”
“土豆收到,地瓜请讲!”
“目标一直南下,没有任何人接触!继续盯紧他!”
“土豆收到!”
牛金星以为自己逃出了全旭的控制范围,事实上,他并不知道,他的一举一动,根本就没有逃出玄鹰卫的视线。
在牛金星前面的官道上,出现一辆马车,马车带着一个齐字云纹,十几名护卫护送着这一辆马车。
牛金星驾着马车不时的向后面望着,他其实并不知道,前面的这辆马车里正在盯着他。
就在牛金星的马车超过这辆马车里,马车里响起对讲机的电流声“大米,大米,我是土豆。”
“大米收到,土豆请讲!”
“目标朝着你那里去了,暂时没有发现与其他人接触!”
“好的,大米收到!”
哪怕牛金星警惕性实足,他根本就不知道,他的一举一动,全部在玄鹰卫的监视之中,好在他的级别不够高,要不然,就是立体监视。
牛金星的事情很快就被全旭抛在脑后,因为全家庄镇马上迎来新一波的来客热潮。
随着全旭的生意越做越大,无论是罐头、酒、家俱、煤球炉、压水井、各种铁质农具、都成了紧俏的商品。
特别是全庄家镇的新式玉米和红薯、土豆,随着时间的酝酿和传播,这些新式农作物以极为夸张的产量,获得了大量地主的亲睐。
哪怕远在山西、陕西,或者西川、四川的客商也抵达大名府,他们原本并不知道全旭有了一个女儿,可是现在赶上了,那就借着这个由头,给全旭送点礼,庆祝他喜得千金。
二娘的身体本来就不错,产后恢复也不错,与往常一样,收到的礼单都送到她这里过目。
这些外来客商,送的礼物也不算太重,有的十两八两银子,有的只是当地的特产,还有送的酒、布帛、丝绸、锦缎、各种首饰,小饰品之类,陆陆续续,有二三百家。
这让二娘非常感动,虽然说,全旭没给她一个梦想中的婚礼,但是对于女儿的百岁宴,全旭还是非常重视。
对于流水席,二娘也向全旭提过意见。
不过,全旭却没有在乎。
浪费,说不过去,反正无论摆多少桌,送多少菜肴,肯定都会吃完。
当然,也一切也不算是一片和谐。
其中也有一个非议。
说什么不就是一个庶女吗?
值得吗?
在全旭眼中,孩子不管嫡或庶,都是他的孩子,他一样疼。
富养闺女,穷儿子,这也是全旭的理念。
此时的全景慕正躺在一辆婴儿床车里,床车上有小彩灯,可以播放音乐,带自动升降,可以防止婴儿吐奶。
对于这辆做工精致,科技感满满的婴儿车,二娘就知道这肯定不是这个时空的东西。
玩具,衣服、纸尿裤、奶粉、蛋白质粉,乱七八糟的东西买了一大堆。
十月二十九日,全旭收到了卢象升送来的礼物。
当然,卢象升也没有送什么贵重的东西,只是一块美玉,也不是什么和田玉,蓝田玉,而是南阳玉的一种,质地不错,雕工精致。
随着卢象升送礼大名府衙门的官吏们,也纷纷送礼,虽然全旭只是一个不如流的粮长,可是,却是大名知府门前的红人。
很多事情,不是这样论的。
于是,无论开州,还是各县,纷纷送来,字画,长命锁,笔、笔筒、锦盒,最奇葩的是大名县县令居然送了一台由女人坊卖出去的音乐盒。
全旭也是无语之极。
在送走开州推官管事的时候,全旭望着富民街人来人往,感觉自己的成就满大。
他去过京城,看到京城百姓,用句不说听的话说,百姓的百姓,混得还不如全家庄镇的百姓,当然,贵族不算。
就在全旭准备返回的时候,一个女声传来“全公子!”
全旭循声望去,只见一名英姿飒爽的女子,款款向全旭走来。
全旭有些疑惑,他认识的女人不少,可绝对不会有这名美女,身材高挑,有几分三娘的气质,当然,她与三娘又不同。
三娘相对更活泼一些。
“姑娘,找全某有事?”
“我代我家公子给全公子送一封信!”
那名美女走到全旭三米左右,伸手作势将一封信递给全旭。
全旭还真没有注意,看着一封信鼓鼓囊囊,似乎装着不少东西,就在全旭接过信的瞬间,那名美女的手腕一翻,扣住全旭的手腕。
措不及防之下,全旭吃了一个暗亏。
他的力气不小,不过来不及反应,胳膊被对方擒住,沈良材见状,大惊失色。
“哎呦!”
全旭吃痛之下,被对方轻易制住。
他满脸苦笑,还真是大意失荆州,整个全旭大院门前,二十多名护卫,偏偏被对方欺到身前。
沈良材等护卫投鼠忌器,不敢动弹。
这时,那名美人拿了一把莫约巴掌大小的小刀子,全旭认得,这是女人为了保护贞洁,专门为自己自尽准备的银妆刀。
银妆刀只是小巧而精致,当然也非常锋利,锋利的刀锋,就贴着全旭的喉咙。
“都别动!”
美女冷声喝道“不想让他死,那就把你们的刀放下!”
沈良材冷笑道“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这时,一辆普通的马车沿着街道走过来。
周围的城管大队闻讯包围过来,足足上百号人围着明月以及那辆马车。
“让我们走,要不然……一拍两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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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五一章现在怎么收场
第二五一章现在怎么收场
“让她走!”
沈良材循声望去,只见说话的人,正是三娘。
沈良材有些急了:“师傅!”
“让她们走!”
三娘比任何人都了解全旭,只要对方不马上动手,杀掉全旭,只要妄图活捉全旭,或者把全旭关起来,无论在什么地方,全旭都是安全的。
可是,沈良材不知道。
他只是干着急,这个时候,得到消息的徐彪也带着玄鹰卫赶过来。
“让开!”
三娘再次下令,巡检司、城管大队、包括家丁兵纷纷让开道路。
全旭和明月登上马车,马车开始启动,速度越来越快。
全旭望着明月笑道:“美女!”
“登徒子!”
“哎!”
全旭撇撇嘴:“你挨着我这么近,到底是谁想占谁的便宜?”
明月似乎意到了她此时正搂着全旭的脖子,而且收起了银妆刀,显得二人之间有些暧昧。
明月放开全旭,距离他足足一米,拿着银妆刀指着全旭:“你最好老实点,要不然,哼哼”
全旭在心中暗暗想着,难道说华阳社开始向他动手了?
如果是这样,他反而不着急利用他的脱身之法,其实上,全旭哪怕在马车里,只需要将手脚缩进衣服里,拿着大袖,盖住自己的头和脸,他就可以顺利返回后世。
只不过,为了得到华阳社的幕后人员,全旭只要行险,不舍得孩子,套不住狼,为了华阳社,全旭只好深入虎穴。
就在马车缓缓离开全家庄镇的富民街时,徐彪望着马车的背影:“跟上去!”
“不用了!”
三娘冷冷的说道:“徐彪,你最好把这个女人的底细查出来,要快!他们由我跟着。查出来对方的身份,你知道怎么做了?”
“知道!”
就在全旭被劫持的同时,徐彪用对讲机,就像烽火台的方式,以接力棒一样,把消息快速通知位于高岗的训练基地。
短短一分多钟之后,高岗训练基地,正在负责指挥家丁训练的罗世明接到这个意外的消息,他的脸色瞬间阴沉起,望着传令兵道:“吹号,集合!”
“呜呜”
一股悲壮苍凉的战号声陡然响起,正在训练队列、或者正在召开战术会议,也有休息的家丁兵,他们正在训练基础,吹牛聊天。
在听到战号声响起的同时,传令兵也在校场上大声吼道:“所有人注意,这不是演习,全体人员,带齐装备,马上集合,马上集合!”
所有的家丁兵,无论是正在保养火炮,火铳以及磨刀的家丁兵们,迅速整理自己的装备,披上铠甲,换上战术背心,背上自己的战术背包,背包里有医术纱布,急救包,外伤药,还有三天的干粮,行军睡袋。
然后,他们开始奔向军械库,排队迅速领取装备。
每个人四颗木柄式手雷弹,一柄破军刀、一柄三棱军刺,当然是没良心改进版,长枪矛、骑兵、火铳兵、盾牌兵、火炮兵、火铳兵、弓弩手,按照各自的队、哨、团,开始迅速列队。
在一面面军旗下,一团单位,迅速排成整齐的队形,从罗世明下达集结命令,全军将近三千人马集结,只用了两柱香的时间。
也就是五分钟多一点,三千名家丁兵排成了庞大的方阵,长枪如林,军刀如墙。
罗世明巡视着全旭的部队,心里油然生出一种自豪感。这是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按照全旭的方法,训练出来的部队。
这是用严明的军纪、残酷的训练以及优厚的待遇喂养出来的部队!也许成军时日尚短,他们还没有能力战胜太过强大的敌人,但是他们不会畏惧任何敌人!
罗世明大吼道:“知道为什么吹号集结吗?”
将近三千名家丁兵,无一应声,校场上落针可闻。
“因为就在刚刚,不到一刻钟之前,有贼人劫持了全爷!”
罗世明朝着家丁兵们大吼道:“在全家庄镇,全氏大院门口,把全爷挟持走了,这是在做什么?砸我们的场子,打我们的脸!”
全氏家丁兵们的脸部都抽搐起来,罗世明说得没错,全旭用天下最丰厚的待遇,训练他们,给他们衣服,给他们田地,给他们创造良好的环境。
特别是那些从辽东过来的家丁兵,自从来到全家庄镇,他们才过上像人一样的日子,现在居然把全旭挟持走了!
“现在怎么办?”
家丁兵们咆哮如雷:“杀光他们!!!”
罗世明吼道:“对,杀光他们!留下三百人留守军营,其他人马上带齐装备出发,跟我去把全爷救回来,把咱们丢掉的场子找回来!”
就在全家军家丁兵蠢蠢欲动的时候,玄鹰卫也在调查资料,寻找这名陌生敌人的来历。
当然,三娘则是带着苏音等影卫,用无人机在空中监视着那辆马车,明月丝毫不知道,她惹了马蜂窝。
整个全家庄镇其实只有大大小小十七家客栈,共计可以容易两三千人同时入住,与后世的一样,在任何一家客栈,所收录的客人,都会向城管大队报备。
当然,在巡检司也有入境记录。
虽然明月只是孙文莺的贴身侍婢,这段时间也在全家庄镇随着孙文莺出入,在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就有人向玄鹰卫禀告消息,说出了明月的来历。
徐彪拿起对讲机:“三娘,我查到对方是什么人了,只是有些棘手!”
“什么棘手?”
“对方是高阳孙氏的女公子,一行六十八人,现如今只剩六十三人在聚贤居”
不等徐彪说完,三娘冷冷的声音从对讲机里传出来:“放跑了一个,你们就死吧!”
徐彪听到这话,吓得打了一个冷颤。
“带上家伙跟我走!”
徐彪就带着城管大队出去,当然,制服与街道上那些治理环境卫生,管理秩序的城管大队一样,可是人手,却是玄鹰卫大本营的精锐。
一百多人迅速包围聚贤居。
聚贤居的大掌柜是一个年过四十多岁的瘦子,皮包骨头,颧骨很高,有些败顶,三角眼看着有些不善。
“诸位,我东家与全爷可是好朋友”
“好尼玛,再敢叽叽歪歪,我弄死你。”
一名城管拿着叉子,直接叉住那名大掌柜。
当城管大队冲向孙文莺包下来的独院里,孙文莺的护卫也反应了过来,孙承宗毕竟是蓟辽督师,身边的家丁护卫也都个顶个的好手,更何况孙文莺还是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又出门在外。
四五十名孙氏家丁护卫抄起家伙就准备反抗,护卫头目,非常警惕的望着众城管:“诸位,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你们是不是有一个叫明月的姑娘?”
“对啊!”
“那就不是误会!”
徐彪盯着周围的孙氏家丁兵道:“全部拿下,胆敢反抗,格杀无论!”
“阁下,莫要给你家主人招惹是非,有些人,你们得罪不起,我们是高阳孙氏”
那名家丁头目一句话没有说完,徐彪一刀劈过去。
双方顿时打斗起来。
按说,孙氏家丁还不算弱,只是非常可惜,他们遇到了城管大队。
孙氏家丁的刀砍在城管大队身上,他们身上有防刺服,对方一刀下来,非死既伤,短短一柱香的时间,孙氏家丁兵就被制服大半,十几个人反抗,被砍死在地上。
“住手!”
孙文莺急得大叫起来。
“带走!”
几名城管拿着防爆盾牌围上去,拿着叉子一叉,孙文莺身边的人,包括小冉在内,所有人都被捉了起来。
孙文莺大小姐脾气也上来了:“你们凭什么对我们动手!”
“你自己做的什么事,自己清楚!”
徐彪冷冷的望着孙文莺:“年纪不大,心倒是挺毒!”
在全家庄镇东南,松树林里。
此时的明月,拿着一把剑,指着全旭:“你向我家小姐退婚,我就放了你!”
“你家小姐是”
“你装什么糊涂!”
明月拿着剑,作势欲刺全旭。
全旭耸耸肩:“你不是华阳社的人?”
“什么华阳社?”
明月板着脸,装作凶巴巴的样子道:“我们是高阳孙氏!”
“孙阁老?”
“那是我们家小姐的祖父大人!”
“小心!”
全旭不是高手,无意间看到远处传来反光,他知道这是狙击步枪上面的瞄准镜子反光。
明月不知所措。
“砰”
一枪响起,明月的握剑的右手,直接被击成两截,握剑的小臂掉在地上,她疼得脸都抽搐起来。
听到枪声再想躲开,那是神剧才能演出的雷人剧情,哪怕是冲锋枪,初速也在四百米左右,超出音速,虽然子弹会在空中衰减。
然而,问题是,冲锋枪一般情况下就是在三十至五十米的战斗范围,很少超过一百米。就在一百米的距离,子弹只需要零点4秒左右击中目标,这个时候,通常是子弹先击中人体,才能听到声音。
明月被狙击步枪击中,子弹从她的小臂击中,她整个人被巨大的惯性带走一百八十度转体
与此同时,一名车夫,包括一名护卫,都被击中脑袋。
“我草现在怎么收场!”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五二章天下兵马北上勤王
第二五二章天下兵马北上勤王
三娘带着影卫快速来到全旭身边,她扶着全旭:“相公,你没事吧!”
“我没事,我的本事,你又不是不知道!”
全旭指着几名影卫:“快速,给她止血,别让她死了!”
“明白!”
正所谓久病成医,练武的人,多少会点医术,特别是跌打损伤,三娘亲自动手。这是影卫第一次用狙击步枪打中人。
结果却让他们大吃一惊。
虽然影卫用蝎式冲锋手枪连续血洗了晋州会馆,不过,冲锋手枪的威力相对较弱,就算击中胳膊,也不过是打中一个血洞,绝对不像狙击步枪一样,一枪能把人的胳膊打断。
三娘让人拿过来急救包,给明月止血,血是暂时止住了,可是流了很多血,人能不能活过来,还是另外一回事。
全旭与三娘一块回去,等到全旭大院的时候,这才知道徐彪将孙文莺等人直接带回了巡检司的驻地,并且初步对孙文莺进行了询问。
由于孙文莺的脾气实在是太倔强,双方交流非常不愉快,总之,孙氏家丁死了十七人,在巡检司短短半个时辰,已经人人带伤。
徐彪虽然是家丁兵出身,不是职业审讯专业人士,但是,全干人如其名,实在太能干了,本来锦衣卫北镇抚使司衙门,也有这样精通审讯的人才,比如那名安初九的人,祖上数三代,吃的都是刑讯这一行饭。
他本来就是家中次子,根本就没有资格继承锦衣卫的差使,偏偏,他的心理有些病态,按照后世的话说,这个人就是专门喜欢虐杀小动物。
已经年过四旬,依旧是孑然一身。
当初全干邀请他的时候,他非常兴奋,人也精神了许多,只是全旭的玄鹰卫可没有什么人犯供他刑讯,这样安初九非常失落。
直到现在,他终于了有英雄的用武之处,短短半个时辰,孙氏的家丁护卫,连三岁尿床的事情都撂了。
特别是孙文莺,在看到满身血污的安初九的时候,居然吓晕了。
就在安初九用冷水把孙文莺浇醒的时候,全旭到了。
全旭看到孙文莺的时候,她更加狼狈,安初九拿着一柄类似于银妆刀大小的小刀子,刀子非常薄,正准备在孙文莺的脸上开刀。
“住手!”
安初九转身望着全旭:“全爷有何吩咐!”
全旭看着安初九,隐隐有些不爽,这货在看他的时候,仿佛寻思着从哪里下刀子最好。
全旭想了想道:“有一件非常重要的案子,需要交给你,有一个人叫傅宗龙,是一个硬骨头,他是华阳社的人,我希望你能让他开口!”
“格格……”
安初九阴沉的笑了起来:“我最喜欢硬骨头!”
“那就好,你慢慢玩,别把他玩死了!”
“是!”
孙文莺从全家庄镇的巡检司出来的时候,双腿已经不能走路了,整个人形象全无,脸也被揍成猪头,简直就是楚楚北鼻,不知道会不会毁容。
小冉一五一十的把她所谋划的事情交待了,就挨打了几鞭子。
“阿……不要划我的脸……”
孙文莺吓得跪在地上,朝着全旭磕头。
“孙姑娘,非常抱歉!”
全旭苦笑道:“手下的人没轻没重,冒犯了。”
孙文莺依旧不敢站起来。
全旭也非常无奈。
此时被放出来的孙氏家丁和仆从,无论男女,人人都带着伤,如果再晚一会儿,徐彪就准备通知全干,罗世明就准备带着家丁兵,血洗高阳孙氏了。
“这叫什么事!”
全旭长长叹了口气,回到家中,他并没有冲三娘、徐彪他们发火,毕竟,二人都是职责所在。
他给袁可立写了一封信,交这个乌龙事件交待清楚,当然,他并没有相信所谓的丫鬟小冉背着孙文莺去办的。
在信中,全旭向袁可立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孙氏女,刁蛮任性,胡作非为,实非良配,辜负老师期望……
全旭的信让人连夜给袁可立送去。
同时,全旭倒没有因为这事跟孙承宗执气,同样也写了一封信致歉,毕竟,杀了对方十七个人,也算是扫了孙承宗的颜面,更难堪的是,孙文莺受的伤倒是其次,关键是她被吓得神经不正常了。
写好一封态度诚恳的信,阐述自己的过错,然后,又让人带着一批甲胄、兵刃、还有一百匹战马,送给孙承宗。
当然,这些物资,在孙承宗手中,可以给后金多放一点血。
全旭已经接到消息,十月二十日,大同总兵满桂,率领麾下一万步骑,抵达了顺义,宣府总府候世禄率领麾下部曲一万余人马,抵达了三河。保定总兵刘策和昌平总府尤世威抵达了蓟州。
十月二十一日,蓟州明军已经增至四万余人马。
皇太极遣阿济格试探性进攻蓟州城,关宁军副总兵刘文郁所部,野战情况下四千对七千,对峙四个时辰,双方试探性进攻三次,后金损失二百余人,明军损失五百余人。
十月二十二日夜,皇太极的出现在三河县城外。
满桂麾下前哨与后金军相遇,双方发生骑哨夜战,双方损失不足百人。
十月二十三日,上午,满桂率领麾下骑兵五千人马抵达三河县北城门外。
满桂不等步兵抵达,带兵冲阵,弓弩齐射,也不知道哪位运气爆棚,意外射伤代善之子硕托的战马,弩箭射硕托战马的粪门,吃痛的战马失控,将硕托甩在马上,后金军队匆忙救起硕托,后金骑兵匆忙后退,被满桂追杀十余里。
满桂麾下斩首四百余级,获得大胜。
然而,午时整,满桂麾下步兵抵达,后金却突然突破三河县南门城,随即使用三河县城三千斤城防火炮,向满桂军步兵轰击。
大炮造成满桂军步兵伤亡数十,满桂大胜归来,初时以为是误击,经过探查,这才发现,南城门奸细夺门,三河县城已经易帜。
在全旭看到这个情报的时候,气得想要骂人。
就算是演戏,也应该像那么回事?
虽然全旭不是官场中人,却也清楚,满桂大胜硕托,恐怕非但没有功劳,反而会有丢失三河县城的过失……
三娘看着全旭脸色不善,还以为是自己又给全旭惹了祸。
毕竟,明月是被影卫的狙击手打断了右臂,孙文莺被抓,也是她下的命令,现在她已经知道,孙文莺是跟全旭换过庚帖的未婚妻……
“相公,我错了,甘愿家法处置!”
三娘拿着一根鸡毛弹子,递给全旭手中。
全旭将鸡毛弹子扔在地上:“这不够!”
三娘朝着苏音使了一个眼色,苏音端着一只鞭子走到屋里。
“全爷!”
全旭拿起鞭子,扬了扬:“不够!”
“那……”
三娘吓得脑袋一缩:“相公,我……”
“行了,不吓你了!”
全旭扶起三娘,伸手抚摸着三娘的脸:“回去洗白白,我现在去大名府见卢大人。”
孙承宗虽然不像袁崇焕一样,胡乱指挥,把诸军指挥得团团转,可是,架不住猪队友太多了,大安口失陷,内奸所为。
龙口关失陷,内奸所为。
遵化失陷,也是内奸所为。
三河县失陷,也是内奸所为。
就算诸葛孔明再世,恐怕也难以力挽狂澜。
京师周围,被华阳社渗透得太厉害了。
就在兵部尚书被去职下牢之前,他下令了最后一道兵部尚书令:“召天下兵马勤王!”
当全旭走到大名府的时候,其实,卢象升也接到了王洽的勤王诏令。
天下兵马,其实跟卢象升一点关系都没有。
可是卢象升却与大名知府衙门商量,要北上勤王事宜。
与卢象升想象的不同,他以为会遇到阻力,毕竟,这是狗拦耗子多管闲事。
然而,他的提议,居然获得全票通过。
这让卢象升有些奇怪。
虽然说,北上勤王,在政治层面的考虑,一旦勤王成功,卢象升是可以在崇祯皇帝面前,获得极大的印象分。
偏偏,崇祯就是一个纯粹的人。
喜欢一个大臣,就会不遗余力的相信,给予最大的程度的支持。
如果卢象升在勤王之战中立功,他一定可以扶摇直上。
可问题是,后金不像大名府青壮平时围剿的土匪,那可是与大明争斗了二三十年的宿敌。
女真满万不可敌,虽然皇太极不信,可是大明的文武百官却非常相信,这些大名府士绅、官员们,也相信。
既然卢象升想作死,他们肯定会成全卢象升。
毕竟大名府没有精兵,卢象升要想带着大名府的青壮步弓手北上勤王,带着一群乌合之众,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所以,卢象升的支持,其实不是支持,不知道有多少人想看卢象升的笑话。
全旭来到大名府城的时候,正巧遇到准备通知全旭的卢象升亲卫。
全旭趁势前来拜会卢象升。
“东升,你这次过来是……”
卢象升有些好奇,日前,他听到消息,全旭被人挟持,恐怕凶多吉少。
可现在,全旭居然来到了大名府府城,全旭可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主儿。
“卢象大人,我听说后金破关而入了,王尚书召招天下兵马北上勤王!”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五三章战争机器已经开动
第二五三章战争机器已经开动
卢象升其实并非一定要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北京周边兵力,其实是不缺的。
大明在成祖迁都北京之后,加强了军营的兵力布置,在最初的北京四十八卫,增加到了七十二卫,仅卫所兵就高达四十余万。
当然,卫所兵不堪一用,这是天下共知,即使刨除了北京周边的卫所兵,京师还有五军营、三千营、神机营。五军营由骑兵和步兵组成,分为中军、左掖军、左哨军、右掖军、右哨军。
三千营是蒙古投降过来的三千骑兵组成,到了嘉靖年间,三千营已经有七万余人,神机营并非后世网上普通传说的五千人,事实上,神机营设有左哨,右哨,左掖,右掖、中军,十五司,编制人数五万七千零五十一人。
虽然明末军队吃空饷非常严重,总体来说,是由北到南,逐渐严重,北方边军哪怕最严重的地方,吃空额,大约在百分之七十左右,京营其实更严重一些,大约只有实际账面数字的百分之四十,南方特别是江南地区,能有百分之十就不错了。
卢象升比一般文臣更了解京营兵力,这主要是他在中了进士之后,一直是在户部观政(实习),担任户部主事,员外郎,最后才升到大名府的位置上。
就算不算孙承宗麾下的十数万军队,以及满桂、尤世福,侯世禄等将领带到京师的勤王之师,北京周围的兵力不下四十万,这不是水份,而是实打实的数字。
勤王诏令发出之后,这边如果应对,其实也是劳民伤财,可是不应对,保不齐会出什么妖蛾子?
“东升,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全旭听到这话的时候,微微一愣“我怎么看?”
他略作思考,随即道“天子有难,臣民岂能自顾而不援之?”
无论如何,此时必须政治正确。
事情做不做,这是另外一回事,口号必须先喊出来。
卢象升沉默起来,虽然全旭的态度没有什么新意,与大名府的官吏和士绅一样,不过目的虽然一样,用心却不一样。
大名府的士绅们,又是出人,又是出装备,又是捐献粮食,还生怕卢象升不去北上勤王,其实就是想借着后金的手,除去卢象升。
而全旭则是一个比较纯粹的忠君。
正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全旭先有‘仓廪足、衣食足’的前提下,开始知礼,不仅仅北上国子监就学,同时,还对他的佃户和租户,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在全家庄镇这个原本的不毛之地,在全旭手中,不到两年的时间,经过治理,人口快要赶上了大名县城,他一个承担了大名府超过四分之一的税收。
这次北上,卢象升也没有想过打不打的问题,事实上,他只是决定这是政治做秀,走个过场而已。
虽然有一定的风险,不过,让君父看到自己的态度和决心,这就够了。
卢象升又问道“东升,若是北上勤王,你那边可以抽调多少青壮?”
“现如今,全家庄镇人数突破了三万,当然,其中老弱病残居多,加上巡检司,抽调两千青壮不成问题!”
全旭当然也有私心,他训练的家丁兵将近三千人,这其中并不包括巡检司的五百人,如果算上巡检司以及城管大队的三百人马,他其实有将近四千人马,其中骑兵两个团,将近五百人。
当然,他不可能把所有人都带走,万一全家庄镇出点什么事,那么乐子就大了。
“好,粮饷之事,由各大户任捐!”
卢象升刚刚起了一个头,全旭急忙道“卢大人,学生在北京有些产业,在听闻后金突袭京师,就特意命人购买粮食,现如今所存粮食,大约有三千石左右,若勤王大军北上,学生可承担沿途消耗!”
卢象升听到这话,非常满意。
要知道,大名府青壮部曲各家各户以及青壮步弓手,足足有上千保,加上全旭的人手,足足一万两千人,每天就要吃掉上百石粮食,大名府北上北京,足足一千三百多里,按照日行军五十里为算,差不多需要二十多天。
大军一路上要吃掉两三千石粮食。
“另外,学生还几个铁器工坊,打造农具,可临改制军刀、军械,时间仓促,只怕数量不足!”
全旭当然没有说实话。
他在全家庄镇的生产能力和储备,别说武装一万余人,就算十万余人,其实并不困难。特别是他麾下的大小工坊,全部采取军事化管理。
工人阶级初步形成规模,这些工人无论是做工,还是平时的吃饭、洗漱、沐浴、包括在上下班,全部列队而行,虽然不像家丁兵一样整齐划一,不过,不见得比缺乏训练的卫所兵差。
更何况,全旭的工匠们吃得好,吃得饱,身体素质要好,在一年之前,整个全家庄镇,几乎人人皮包骨头,现如今,全家庄镇已经出现不少营养过剩的人,虽然陈应瘦了,可更多的陈应陆续出现。
卢象升问道“我这边准备六天之后动身,六天时间准备,可以出多少兵刃?”
“这个……”
全旭想了想道“长枪至少可以打造两三千枝,刀也可以多出上千柄,火炮倒是可以铸造不少,只是火药……”
“火药我想办法!”
卢象升想了想道“大名府青壮,武器装备倒不是甚为着急,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棉衣不足,北京比大名府更冷!”
卢象升这个时候想起全旭的那些军大衣,纯棉制作而成,厚实、保暖,既可以当大衣穿,晚上可以当被褥盖,既挡风,又挡寒,特别是那些火车头帽子,还有手套,劳保鞋。
为了让卢象升北上勤王,大名府士绅们可是下了血本,捐献的军资就多达二十万两。大名府士绅们担心卢象升会怂,没有足够的军饷,他会找借口不去。
大名府士绅们可是下了血本,特别是三大家族,每家就出了五万两银子。
卢象升一旦去了北京,那就简单了,他绝对回不来。
全旭想了想道“棉衣这个问题,倒不是太过严重……”
“放心,让你吃不了亏!”
卢象升苦笑不得,他以为全旭害怕全部捐献,这多达上万件棉衣,可值不少钱,卢象升也不是不知道价,全旭卖给大名府青壮的是每套十两银子。
“每套十两银子,质量要有保证!”
“啥……”
全旭有些好奇的问道“卢大人,这……”
“没事,十万两银子!”
卢象升道“我要棉大衣、棉袄、棉裤、还有那种棉皮鞋,火车头帽子、手套,一万两千套!”
“这……没问题!”
全旭叹了口气道“这些衣物,其实我那些工坊都能制造,只是那些百姓不易,他们需要吃饭,我每个月光开出的工钱,就多达两万余两银子,咱们大名府还不盛产棉花,这都需要从外地运来!”
“知道,尽快准备,时间有限!”
卢象升接着道“那就六天之后动身,五天后,你带着人过来大名府集合!”
这是一场政治作秀,卢象升决定带着全旭北上刷一下政绩。
随便给全旭谋一个出身。
君子群而不党,卢象升是君子,全旭也是君子,全旭从来没有主动向卢象升送钱财礼物等贿赂,可是一旦需要全旭支持的时候,全旭从来不推诿,这样的人,好处肯定要有。
全旭欣喜若狂,一万两千套棉衣,十万两银子,看着是卢象升便宜,事实上,最占便宜的还是全旭。
在后世,高帮翻毛牛皮劳保鞋,零售价才二十五元,棉衣一套加上军大衣,零售价也就马马虎虎二百块钱。
考虑到明末秋季寒冷,这个钱,全旭也不准备多赚,十两银子,哪怕是放在后世,也是三百七十克左右,也需要价值一千多块。
全旭赚上十倍,也就可以了。
他决定给卢象升专门定制一批加厚的棉大衣、棉裤,棉鞋,每套采购预算准备两百块,这样的订单,可以让一个小制衣厂大赚一笔。
全旭躬身道“卢大人,学生回去准备!”
“甚好!”
全旭没有耽搁,直接来到全记银行,要了一间包间,直接借机返回后世,打通苏彤的电话,让她马上采购军用大衣、纯棉棉裤、棉衣之类的物资,争取三天之内,把物资运到体育工场的仓库里。
忙完这些,全旭这才乘坐马车,返回全家庄镇,全家庄镇的战争机器已经开动,其实早在全旭从北京回来的时候,已经正式开动。
全旭抱着正在闹人的全景慕,有些愧疚的望着二娘道“慕慕的百岁宴,我是没有办法参加了!”
“相公,出了什么事?”
二娘倒是识得大局。
“建奴破关而入,正在京城周边肆虐,连克数关,我与卢大人一道,北上勤王!”
“战场凶险,刀枪无眼,你能不能……不去!”
二娘小心翼翼的望着全旭。
她知道全旭决定的事情,轻易不能改变,可她只是一个小女人,只求全旭能够平安。
“放心,能杀我的人,还没有出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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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五四章天雄军开始粉墨登场
第二五四章天雄军开始粉墨登场
崇祯二年十一月初五夜,紫禁城。
夜已经很深了,御书房里,崇祯皇帝在一盏烛火前,拿着奏折,凑到蜡烛前批阅着奏折。
作为一个皇帝,崇祯确实是非常勤政,每天工作高达十六个小时以上,除了吃饭、睡觉,他甚至连陪着皇后、嫔妃的时间都不多。
崇祯皇帝端着奏折,古往今来,像崇祯这样勤奋的皇帝,不说没有,就像秦始皇,《史记》记载说“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意思是秦始皇嬴政大权独揽,行政事务无论大事小事都亲自裁决,甚至用“衡石”计算处理的文书,每天有明确的定额,不完成定额不得休息。
秦始皇嬴政每天看完一百二十斤竹简奏章才去休息。还有种说法是秦始皇嬴政每天早上起床后上班要看600斤奏折。有史料显示,竟然每天阅读超过30万字。这真是惊人的阅读量!
当然,三十万字可不是白话本,而是文言言,就像密码文学,又没有标点符号,每一句话不仅要看,也要反复推敲,要不然,就容易出现漏洞。
其次还有明洪武朱元彰,也是出了名的工作狂,有统计显示,在洪武十七年(1384年),从九月十四日到二十一日的8天之中,全国各级官员上呈了1160份奏章,总共汇报了3391件事情。按每件奏章1千字计,总字数就有116万字之巨。平均一下,他老人家每天要批阅20万字,处理423件事。
但是,让崇祯想不通的事情,他明明已经非常勤奋了,秦始皇统一六国,统一度量衡,兴修长城,北拒匈奴,南吞百越,功盖千古。
朱元彰的勤奋,三征漠北,统一天下,在极短的时间内,从废墟上建立了大明王朝,可自己呢?
越是勤奋,越是辛苦,没但没有见到成效,反而让皇太极打到了北京城下。
这是为什么?
崇祯想不通。
其实,他与嬴政和朱元彰最大的区别是,他自从出生下来,一直没有去过民间,作为一个藩王,从小又没有当作太子培养,既没有基本盘,又不懂庶务。
大臣们说什么,他就信什么,大臣就算告诉崇祯亩产一万斤,他也会信,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他所有的消息来源和知识来源,都是从书上。
可是,看什么书,这都不是他决定的。
崇祯的三观,和价值观,其实是扭曲的,他并不能分辨忠奸,贤能或庸才。
作为一个领导人,所谓的管理,说穿了,无非是最简单的管人和理事,作为领导人要识人之明,用人之能,育人之力,这是最基础的能力。
然而,崇祯的遭遇实在是太糟糕了。
这些堆叠如山的奏章让他越看越烦躁。
实在是太糟糕了,甘肃、陕西、山西那边的流寇跟韭菜似的,割了一茬又长出一茬,越剿越多。
各地一个劲的叫苦,不是这里大旱就是那里闹蝗灾,要不就是刁民抗税,冲击衙门。
山东那边登莱叛乱虽然持续时间不长,波及两府十余县,平度、莱州、黄县等地让叛军杀得鸡犬不留,好好一块富庶之地,生生变成了只闻鬼哭不见人烟的鬼蜮,就连他最大的希望,五年平辽的袁崇焕,也折在山东。
如果不是孙承宗苦劝,他是绝对不愿意接受秦承祖的投降,可是国事艰难,孙承宗老谋成国,向他阐述后金的后患。
如果朝廷再败,叛军声势将会越发壮大,那个时候,短时间内根本就没有办法平定叛乱,局势才会更糟糕。
让崇祯欣慰的是,孙承宗提前两三个月就预判到后金会攻打大明,只是孙承宗没有预料到后金会破关而入。
就这件事能让他省心一点的!让他稍稍高兴了一会儿。
可是,孙承宗提兵抵达蓟州之后,摆开车马,与皇太极准备撕杀一场,可问题是,皇太极根本就不与孙承宗对阵,而是利用骑兵优势,迅速穿插,部队一分再分,反而让孙承宗弄得顾此失彼,特别是在十一月初五的上午,后金二三百骑出现在北京城的广宁门外,二十余万驻军居然没有人敢战。
让崇祯比较欣慰的是,这个时候,东江镇毛文龙派人前往京师献捷,他率领东江军将士,趁皇太极不备,突袭到沈阳城下。
后金准备虽然充分,毛文龙利用女真仆从军,趁机偷袭,只是可惜,这次偷袭失败,仅仅斩首一百五十余级,擒获牛录额真一名。
这个战绩其实不值一提,但是在京师一片哀鸿遍野之际,这样的成绩显得特别亮眼,他还特地下旨狠狠的表扬了毛文龙。
但是这么一抹亮色马上就被没完没了的坏消息给淹没了,三河县城失陷,城内百姓被屠杀将近三分之一,也幸亏满桂不计伤亡,以损兵三千余人马的代价夺回了三河县城。
但是,三河县城被后金肆虐之后,几乎形成废墟。
崇祯很想哭,这个皇帝,当得真难!他强打精神批完一份请求赈灾的奏章,崇祯伸了个懒腰,又拿起了一份。
这个时候,司礼监秉笔太监曹化淳忍不住说“皇爷,夜深了,该休息了!”
曹化淳深受司礼太监王安赏识。后入信王府陪侍五皇孙朱由检,极受宠信,可以说,现在的崇祯,压根不知道王承恩才是真正跟他一条心,一条道走到黑的人。
但是,曹化淳虽然深受崇祯的信任,不过,他却跟崇祯不是一条心,至少是被人有目的的安插在崇祯身边的人。
崇祯皇帝满脸苦笑“国事糜烂至此,朕哪里睡得着!”
曹化淳道“那也不能没日没夜的批阅奏章啊!万一把龙体累坏了可怎么办!”
“朕再看完这份,朕就去休息。”
崇祯皇帝随手将奏将翻开,只看了个开头,眼皮倏地一跳!
正是大名知府卢象升写的那份请战奏折!
开篇没有半句虚头巴脑的东西,开门见山的道“臣大名知府卢象升听闻,建奴破关,臣心忧圣上,募集一万两千虎贲,决意提兵北上,还请皇帝恩准!”
这道不到两百字的奏折,就说了一件事。
臣敢战,敢愿意战。
这些时间以来,孙承宗最难的问题就是指挥不动那些骄兵悍将,命令下达,他们总是找这样或那样的借口,根本就不愿意听招呼。
要不然,后金军队也无法出现在京师城下。
崇祯虽然不至于害怕,可,卢象升一介文官,愿意募军北上,主动作战,与那些贪生怕死的武臣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崇祯皇帝朱笔一挥“恩准!”
……
全家庄镇全旭大院主屋里,全旭轻轻亲吻了一上正在熟睡的小慕慕,然而,小慕慕丝毫不给全旭这个当爹的面子,直接哇哇的大哭起来。
“慕慕莫哭,莫哭,娘在这里,娘在这里!”
二娘伸手搂住全景慕,在二娘的安抚下,全景慕缓缓睡着了。
“好好在家里待着!”
二娘的眼泪婆娑。
全旭非常轻松的笑道“二娘,你不用担心,我就是在后面指挥,养了那么多家兵,抡不到我拼命,轻松的狠,再说了,这一次其实就是走个过场,这就好比向当官的送礼,他不一定会记住谁送了礼,但是,他一定会记住,那些人没有送!”
“相公,你要小心,注意安全!”
“知道!”
十一月初五,寒风呼啸,雪粒打旗帜上,砰砰作响。雪粒子打在人的脸上,有些生疼。全旭望着排得整整齐齐的家丁兵,豪气冲天。
家丁兵自从组建到现在,终于有了一定的样子。
“立正,稍息,向右看齐,稍息!”
全旭带着耳机式的话筒,望着众将士道“或许大家有些想不通,咱们这一次为什么要去北京,要去勤王,你们想不通没有关系,那就慢慢想,再问大家最后一次,我要带着你们北上勤王,有害怕的,有想要退去的没有?”
众将士齐声大吼“没有!”
“我不能保证,兄弟们会毫发无伤,也不能保证,有没有人伤了,或者残了!”全旭大吼道“但是,我能保证一点,进攻的时候,我冲锋在前,撤退的时候,我留在最后……”
“愿与全爷同进共退,生死与共!”
“很好,出发!”
全旭骑着一匹洁白的白马,一身明光铠甲在外面,里面还有防刺服,虽然很帅,可惜帅是有代价的,这身行头加起来足足五十余斤。
为了保证一防万一,全旭还把他的那辆悍马,扔进了体育工场的仓库里,除了固定式的249,这辆悍马,还是一辆移动的军火库,携带了三吨弹药,满载着油料。
如果万不得已,全旭会开着这辆悍马,向后金骑兵冲击,一挺249,外加六挺dp28大盘机,让后金骑兵知道一下什么叫做死神的镰刀。
十一初五,全旭率领两千余全家军将士北上大名府,在大名府城外修整一天。
然后在十一月初六,卢象升没有等到崇祯皇帝的圣旨,也不管他同意或者不同意,直接带着匆忙组织的大名府青壮步弓手。
誓师祭旗,进行出征。
从此天雄军开始登上了属于他们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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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五五章战斗力不够科技来凑(为盟主浮◇夸加更10/1)
第二五五章战斗力不够科技来凑
在明末那个万马齐暗的时代,天雄军就像彗星一样,划过天际,从建军到全军覆灭,前后不足十年的时候,战功赫赫。
无论是戚继光以义乌人建立的戚家军,还是卢象升以大名府百姓青壮建立的天雄军,再或者是孙传庭以秦人建立的秦军,他们都是明朝最精锐的军队。
其实,说穿了士兵都是普通人,区别是他们遇到了会教育、培养他们的人,这就像一根稻草,扔在大街上就是一个垃圾。如果跟白菜绑在一起,那就可以卖给白菜价,如果跟大闸蟹绑在一起,那就是大闸蟹的价格。
大名府青壮百姓组成的天雄军,跟着卢象升遇到很多困难,绝粮三日,士气不泄,弹尽粮绝,兵陷重围,却死战不降。
卢象升成就了明末三大精锐之一的天雄军,当然,大名府青壮百姓也用自己的热血和激情,成就了赫赫威名。
此时,这支军队是这样的。
人人披着一件纯棉的军用绿色长款大衣,脚上穿着高帮翻牛皮劳保棉鞋,这种鞋子有着不俗的质量,鞋尖带着钢板,主要是为了防止坠落的重物,砸伤工人的脚趾头。这种独特的劳保鞋也成为了天雄军的独特密集之一。
只要跟天雄军交过手的人,特别是在近身颤抖的时候,他们最怕就是天雄军踩脚趾头……
除了火车头棉帽子,还有蓝色的劳保棉袄、棉裤,这种棉袄以特的长绒棉制作而成,保暖好,抗风寒。
最关键的是,他们现在服装统一,颜色统一。就连全家军的家丁兵也换装了同样的装备,唯一的区别,全旭给他的家丁披了一条白色的披风。)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与全旭的家丁兵相比,其他大名青壮们简直就是乌合之众。
“东升,没有想到你还会练兵?”
卢象升看着负责殿后的全旭的家丁兵,一眼就看出来了全旭家丁兵的不同,以及良好的军事素养。
全旭笑道“卢大人,这不是什么练兵,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你也去过全家庄镇,见过我那些工匠,我为了方便管理这些工匠,他们每天吃饭,上工、就算是去茅房,如果不排队,那也会处罚!久而久之,他们就练成了行走整齐!”
全旭这话当然是半真半假,工坊的管理确实是军事化,其实远远没有家丁兵那么严格,也确实是养成了两人成排,三人成行的习惯。
只要在全家庄镇的工坊区域内,任何人行走,必须遵守规矩,否则就会被处罚,这些处罚与金钱挂钩,当然,全旭也给对风纪问题,表现良好的工段,给予奖励,奖励不多,每个人一个月大约五百文。
可是,这个效果还是真不错。
无论是建筑城堡的泥瓦匠,还是在窑场的制砖瓦匠,包括家具工坊,铁器工坊的工匠,都是一样的情况。
全旭接着道“其实,我这也是没有办法,工人太多,如果一拥而上,那什么事情都办不好,就好是吃饭,我那个食堂里,一个食堂窗口,如果大家都排队打饭,一刻钟可以放出两百人到三百人的饭菜,如果一拥而上,一刻钟能给五十到一百人发饭就不错了。良好的秩序,就意味着效率!”
“良好的秩序,就意味着效率!”
卢象升似乎有些明悟。
这个道理其实是共通的,就像他刚刚担任大名知府的时候,整个府所有政务职责不明,处理问题完全依靠个人的能力和威望。
有好处大家一拥而上,都想插上一手,有困难,大家就一跑而光,谁也不愿意理会。这就是没有秩序,光案件就积压多达上千件。
有了良好的秩序,各职司衙门,各司其职,工作起来也轻松许多。
对于大名府的青壮们,卢象升不需要对他们进行技术训练,他们会射箭的已经是优秀的弓箭手,会搏杀的就是优秀的刀盾兵,唯一的弱点就是火炮方面。
卢象升大声道“雷时声!”
“末将在!”
“传本府命令,从今天开始,全军上下,一律严格学习全家庄镇,任何时候,两人成排,三人成行,严格纪律,违者严惩!”
“是!”
“东升!”
“学生在!”
“让你的人,抽调一些,给其他各镇,进行训练!”
此时的天雄军还没有成军,卢象升是按照保甲制度,直接管理。十户为一甲,设甲保,十甲为一保,设保长,十保为一镇,设镇守!
全旭虽然是两镇多的兵力,不过,却是全家庄镇与全家庄镇巡检司,这个指挥机构,最高领导人就是全旭。
“敢不从命!”
全旭也害怕猪队友会坑了自己,好在他与大名府的青壮们有过良好的合作基础,特别是在围剿鸡鸣寨的时候,明明全旭占着优势,他与卢象升关系好,又是读书人,结果,全旭还把他们最在乎的耕牛全部让给了大名府青壮。
这让大名府青壮们,对全旭这个外地人根本就不排斥,另外就是,眼下全家庄镇的生意越来越红火,大名府青壮也会前往全家庄镇交易。
全旭的全家庄镇虽然也向他们收税,不过,收税之后,会返还一部分财物,比如玉米棒子,或者红薯、土豆。
这些普通老百姓都理解,全旭收所有人的税是为了发展全家庄镇,如果不收税,恐怕以后就会入不敷出,日子没法过,这个口子虽然没有开,却给开了后门,这才是真正的自己人。
特别是食盐交易这一块,全旭一直比官价低一半,并且告诉他们,不得宣扬,这才是自己人的待遇。
在一边行军,一边训练的过程中,大名府对全旭也不排斥,双方关系非常融洽,当然,为了训练,全旭自讨腰包,拿出了一部分罐头肉,给训练出色的青壮们作为奖品。
……
昌平怀柔县,后金兵锋被宣府总兵侯世禄挡在城外。
后金原本布置后手,在深夜准备烧火制造混乱的时候,出师不利。在皇太极破关而入的消息出来以后,占领了遵化、屠了三河县,这个消息传出来。
就引发了百姓的逃亡热潮。
结果,此时的怀柔县城百姓逃亡大半,超过一半的城区空无一人,结果没有足够的百姓,这场大火烧是烧起来了,却没有引起混乱。
数十百放火的内奸,被城内驻军快速杀死。
侯世禄率领的五千宣府骑兵,驻守在城内,时也不时的出击与后金军队小打一场,几次试探皆接连失败。
十一月初四,在三河县被扫得灰头土脸的满桂满大将军,终于追上了后金阿巴泰与阿济格的部队。
双方发生接触之战,或者是吃了一次亏,满桂没有冲动冲上去拼杀,而是且战且退,将后金军队引到汤河。
此时天气虽然冷,汤河并没有彻底冰冻,河面结冰,却只有薄薄的一层,满桂所部沿汤河列阵,与阿济格所部对峙。
阿济格又是迂回,又是袭扰,不过都没有占到大便宜。
眼看着前面的怀柔无法攻克,后面又有满桂的追兵。
皇太极愁眉不展。
在没有入关之前,他确实是有些心中没底,在这个时候,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皇太极决定调集精锐部队,吃掉满桂所部万余军队,从而杀鸡儆猴。
全旭此时还不知道,原本历史上崇祯二年并不曾发生的汤河战役就此爆发。
皇太极准备夜袭。
在这个时代,普遍人都有夜盲症的情况下,要想夜袭其实是非常困难的,后金军队其实并不比大明军队的素质有多高。
可关键是,后金是奴隶制,等级是光明正大的存在的,以武为尊,普通红甲兵要想成为白甲兵,就必须斩首一百级。
这是硬性标准,每个牛录都有超然的白甲兵。
皇太极准确的说,并不算是夜袭,而是利用小股优势部队对汤河西岸的满桂部进行袭扰,直到天色快要亮的时候,皇太极集中八旗之中,两千余名白甲兵,趁着夜色,摸到满桂所部大营外五百步的距离。
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就像全旭带着人突袭晋州会馆的时间差不多,一场突袭战突然发起。
满桂也不是神人,他真没有料到皇太极会来这一手,利用集结的白甲兵作为突击力量,这些白甲兵其实就是弱化版的铁浮图,当然,白甲兵没有马甲,除非击中他们的战马,否则以满桂所部的力量根本就不足以对抗白甲兵。
结果,皇太极败给了科技。
满桂虽然没有预料到白甲兵会破营而入,他这个简易的营垒前,埋了一部分地雷。就是那种机械式踩踏式连环雷。
两颗重达五十余斤连环雷,装药多达二十余斤。
随着突然发起的白甲兵攻至营垒前,那些白甲兵踩上了地雷,结果数十颗连环雷先后引爆,数十名白甲板被炸上了天。
结果,白甲兵迟疑了一下,他们以为满桂有了防备。
等到看到满桂大营里士兵乱成一团的时候,他们反应过来,这只是意外,然而问题是就这不足一柱香迟疑的时间,给了满桂的反应之机。
他匆忙集结数百名亲卫,迎击白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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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五六章打下岳托赏给一个媳妇(为盟主浮◇夸加更10/2)
第二五六章打下岳托赏给一个媳妇
满桂在汤河西岸的大营是最普通的战营,非常简单,由营垒、拒马、加上一部分地雷组成,虽然简单却非常实用。
骑兵冲上来肯定是找死。
然而,后金军队这一次来得都是精锐。
他们纷纷抛出套马绳,将绳套套在拒马上或营墙上,然后原地调头,朝着反方向拉起,无论是埋在地上的营墙,还是拒马,都是拉得东倒西歪。
当然,满桂也指挥匆忙集结起来的亲卫骑兵,向营外的后金骑兵发射弓弩。
“咻咻咻……”
密集如雨的破空声响起。
箭矢射在那些白甲兵身上,除了几名倒霉蛋被射中了眼睛或脖子,其他箭矢都像铁锤敲在铁板上,发出砰砰砰的闷声响。
满桂透过朦朦胧胧的火光,看着对方几乎没有人被射落战马,他们反而利用套马绳,充当拆迁专业户,把满桂的营垒拆得七零八落。
满桂很快就意识到了不对劲,对方反击的箭雨很多就射过来,噼里啪啦一阵箭雨,满桂身边反而倒了数十人。
“换马槊,跟我冲!”
如果是原本时空的满桂,这次他就算是有防备,白甲兵在装备上的优势,也可以将满桂麾下五千骑兵杀得七零八落。
后金的白甲兵装备三层铠甲,哪怕是全旭用高锰钢打造的破军刀,也破不开白甲兵的三层重甲,他们不仅仅是装备好,而且战斗经验丰富。
当然,像那克潭一个样的白甲兵当然不是唯一,不过毕竟是少数,大部分的父亲,不会在这方面溺爱儿子,他们非常清楚,这样的溺爱,其实是害了他们。
所以,那克潭就死得非常惨,他是被活活疼死的。
任何装备都不是无敌般存在的,哪怕是三层铠甲,哪怕是弓箭射不穿白甲兵的铠甲,可是全旭那种半米长的长枪刃,在骑兵冲锋惯性巨力的作用下,别说三层重甲,就算是四层重甲,也能刺穿。
就算刺不穿,也可以将对方捅落战马。
双方接战下来,满桂更是大吃一惊。
“扑通扑通……”
满桂身边的亲卫骑兵接连被撞落战马,生死不知,其实骑兵在双方冲锋的时候,一旦落马,那就算是九死一生。
满桂一边奋力杀敌,一边大吼“顶住,给老子顶住!”
但是,白甲兵的优势非常明显。
白板甲倒下不到百人,满桂身边三百四百骑兵亲卫只剩不到一百人了。
基本上是三个人才能换一个人。
满桂气得哇哇大叫。
其实,后金别看表面上占了便宜,但是,他们却心如滴血。对于数量非常稀少的白甲兵来说,他们就算是一命换十命,那也是亏的。
就像在松锦大战,六个白甲兵冲上山顶,与明军大战,全歼二百四十余名明军,己方无一伤亡战例!
这主要是他们装备好,明军的刀枪,对于他们的攻击,基本上没有效果的,这样的战斗会让人感觉无比的绝望。
满桂虽然心有不甘,不得不承认,他已经马上败了。
就在这时,天空中传来隆隆的炮声。
这是汤河东岸的炮兵,利用一零五毫米口径的野炮,给满桂提供火炮支援。
一百零五毫米的野炮,由于没有膛线,准确度吗,只能马马虎虎,不过射程却不近,在装五成发射药的时候,可以达到四百到五百步,在十成发射药的时候,可以到八到九百步,关键是,哪怕装药两倍半,一样没有问题,射程达到一千五百步左右。
汤河河面宽度大约两百步左右,满桂的大营沿河堤而建,厚度在五百步左右,就在满桂的火炮打击范围之内。
“轰轰!”
连续六炮全部落在白甲军阵中,实心铁弹在惯性的作用下,仿佛像一把烧红的烙铁,在白甲兵阵中掀起阵阵血雨。
这种圆滚滚的铁弹,所过之处,就是一地血肉。
“炸得好,炸死这帮狗、杂种!”
满桂不得不承认,白甲板的骑术,战术还有悍不畏死的战斗作风,完全超出了他身边最精锐的亲卫部曲。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骑兵加入战场,可问题是,有些时候,拼命并不能改变什么,满桂麾下虽然没有崩溃,可是伤亡实在是太惨重了。
“打信号,让火铳兵过来!”
满桂发现他身边的部曲尽管拼尽全力,却依旧被白甲兵压着打,五百步厚实的大营,被夺走了将近一半,他们再退就退到汤河上了。
而满桂只有三道浮桥。
其实满桂着急,为了给二弟报仇的正红旗岳托其实更急,他作为皇太极的心腹,铁杆心腹。当初老奴努尔哈赤死后,老四皇太极代善与岳托父子的支持下,当了汗王。
这一次,在皇太极看来,简直就是给岳托刷战绩之战,可是战斗持续了小半个时辰,明军死伤上千人,居然还没有崩溃,白甲兵却损失将近三百人,快有点支撑不住了。
这主要是满桂沿河扎营,岳托根本就没有办法讨巧。
在以往与明军对战中,明军都是把精锐摆在最前面,正面无法突破,那就迂回出击,从后营或侧后营寻找突破口。
可满桂阵营的后面,那就是汤河,此时河面上根本就没有办法从冰面上渡河,如果从更远的地方搭浮桥渡河,可是五千步军扎下的大营,其实比骑兵营更难对付。
因为骑兵为了追求速度,辎重携带的少,战营也扎得非常简单,可步兵营基本上四比一的车辆,以车墙为主,根本就冲不上去。
而步兵手中的火铳、弓弩,对白甲兵骑兵的战马,也是致命的威胁。
“爹个鸟!”
岳托气得所开亲卫,跨上战马,指着满桂大吼“今天不是他死,我他妈的就不活了!”
后金虽然战斗力吹得离谱,可军纪却非常残酷,战场上丢掉同伴的尸体,回去也要挨罚如果是红兵甲则为被贬为护军,普通护军则直接奴隶。
白甲兵虽然地位超然,如果损失失岳托这个贝勒,他们的前程也完了,只能去宁古塔喝白毛风。
“杀……”
在岳托拼命之下,双方打出了真火。
满桂不退,其他将领和士兵也不敢退,只能硬着头皮打下去,就在满桂换了三匹战马之后,他发现已局势已经无法逆转了。
岳托带着人直冲满桂的帅旗。
满桂咬咬牙“给老子上,宰了代善家的狗崽子!”
岳托最大的优势是他身边有几名巴图鲁勇士,这是比白甲兵更凶残的存在,如果说白甲兵是百里挑一的精锐,那么巴图鲁则是万里挑一的勇士。
其中一名巴图鲁举起三石强弓,一边冲锋,一边瞄准满桂。
“咻!”
满桂听到破空声响起,挥着朴刀就劈向来袭的破甲箭。
“挡!”
那只破甲箭被劈飞,可是,紧接着又有三只破甲箭,逞品字形向满桂飞来。
一名亲卫何文武跳起来,扑向满桂,将满桂扑落战马。
满桂被摔得七昏八素。
他气得将他的亲兵何文武踢开,可是何文武却口吐鲜血,已经失去了生命特征,一只锋利的破甲箭,射中了何文武的后脑,锋利的破甲箭从他的后脑射入,穿头盔,从他的嘴巴里贯穿而出。
“满桂死了,满桂死了!”
岳托其实并不知道满桂死没死,也不知道他是不是重伤,只是知道他落马了,就趁机大喊。
后金虽然底细粗鄙,没有文化,可是上层贵族,却人人会说汉话,虽然带着辽东腔,却不妨碍交流。
于是,满桂麾下士兵纷纷朝着满桂所在的方向望去,只见满桂的战马上,空空如也,不见满桂的踪影。
天色已经慢慢放亮,视线已经变得清晰,就在满桂麾下马上就要崩溃的时候,何奉率领麾下炮兵推着六门一零五野炮,抵达西岸,随着炮兵抵达的还有火铳兵。
满桂提着朴刀连续砍翻五六名想要逃跑的明军骑兵,暂时稳住了局势。
只不过,看着身边不是受伤,就是失去战斗力的残兵败将,在短短大半个时辰的混战中,他麾下阵亡超过一千五百人。
“大帅,撤吧,不能再打下去了!”
随着战斗的持续,局势越来越恶化,越来越多的白甲兵分散开来,他们肆无忌惮的砍杀着满桂麾下的将士。
不得不说,此时的满桂麾下的将士非常勇敢,也非常拼命,可是,他们的装备和战术素养,远远不如白甲兵。
随着视线开阔,在白甲兵身后,足足上万余后金骑兵也蠢蠢欲动。
不仅仅是满桂麾下丧失了信心,就连满桂也没有底。
就在左右为难之际,满桂仿佛有了主意“何奉!”
“备下在!”
“给你一个机会,看到岳托那个小子没有,你把他给我打下来,就算绑,我也把张春生的闺女给你绑到床上!”
何奉一直想娶满桂麾下参将张春生的闺女,可是张春生看不上何奉,这让何奉感觉非常遗憾。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须有勇夫,何奉为了媳妇,那也是拼命,他将六门野炮,快速部署起来,亲自操作。
何奉道“压低一分,装药十成!”
p按照原来的规矩吧,万赏加一更,十万赏,加十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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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五七章秦帅你听过华阳社吗(为盟主浮◇夸加更10/3)
第二五七章秦帅你听过华阳社吗
“嗤嗤”
火炮引信燃烧的声音响起。
何奉内心里非常激动,虽然张春生的闺女不算太漂亮,黑不溜秋,不过身体壮实,屁股很大,一看就知道是能生儿子的样子。
何奉在心中默默祈祷着“一定要中!”
或许万千神佛听到了何奉的祈祷,那颗炮弹冲着岳托所在的方向飞去。
挡在岳托前面的白甲兵被炮弹撕成了碎片,血肉横飞。
岳托身边的巴图鲁勇士,看着炮弹向岳托飞来,而岳托居然被吓傻了,根本就不知道闪避,那名巴图鲁扬起战刀,朝着岳托的马头砍去。
“扑哧……”
硕大的马头,被巴图鲁勇士一刀斩首,随着马首掉在地上,岳托也被战马砸在地上,左腿当时就成了一个诡异的弧度。
“啊……”岳托朝着巴图鲁大吼道“鳌拜,小爷要杀了你……”
就在这时,岳托看到了后面的那名亲卫,上半身整齐的消失不见了,下半身还骑在马背上,让人毛骨悚然。
“鳌拜,还不快抚我起来!”
“是贝勒爷!”
鳌拜出身并不算高贵,他爹现在只是游击,他大哥也只是一个备御,其实就是牛额真,就是管理三百人的营级军官,至于鳌拜虽然功夫高强,却只是普通的巴图鲁,无勋无职。
这次作战中,他先是险些射杀满桂,功亏一篑,又救下了岳托,算是结了一个善缘。
满桂拿着望远镜看着炮弹从岳托的头上飞过去“可惜了,就差一寸……”
“再来!”
何奉准备再接再厉,却发现失去了岳托的踪迹。
不过,随着天色大亮,岳托受伤,白甲兵突袭失败,损失将近五百名白甲兵,其中超过三百人阵亡,一百多人重伤,一百多人轻伤。
皇太极看着麾下白甲兵损失将近四分之一,心如滴血。
可是,他没有办法怪罪岳托,毕竟,岳托尽力了,而满桂也是成名已久的大明名将,满桂的损失不轻。
奇袭不成,损失惨重。
皇太极一边令阿巴泰率领其麾下部曲继续给满桂所部进攻,同时撤退下白甲兵进行修整。
在这个时候,满桂也利用上来的步兵与后金继续交战。
满桂麾下阵亡两千余人,伤者也接近这个数字,按照以往的战斗风格,满桂麾下也该崩溃了,只不过,满桂打出了真火,麾下诸将谁也不敢触及这个霉头,轻主撤退。
当然,这是逐渐战斗中的损失。
满桂是一个有良心的人,他欠着崔成友将近三十万两银子,如果不死,这个债消不了,然而,这些装备又帮了他的大忙,他必须攒够军功,换钱还债。
时至十一初七中午,后金与满桂所部交战将近两天,这时天气陡然变冷,作为满桂最大的屏障,其实就是汤河。
他身边只剩下五千余兵马,如果让后金包围上来,他恐怕会全军覆没。
如果是按照原来的历史时空,袁崇焕与满桂又不对付,他肯定难逃一死。
可是孙承宗本来就是提拔满桂的恩主,见他困难,就派茅元仪率领秦承祖麾下四营兵马,八千余人马,抵达汤河,接受满桂的指挥。
后金在汤河战役中逐渐增加兵力,原本一场轻松的突袭战,结果打成了加油战。
孙承宗给侯世禄下令,让其侧翼支援汤河战场,同时,尤世威在汤河后方,拱卫满桂的后翼。
此时,明军在汤河方向投入了大同总兵满桂所部、宣大总兵侯世禄所部,登莱总兵秦承祖所部以及尤世威、刘策共计六个总兵,二十九名参将,三十三名游击将军,兵力突破四万五千人马。
而后金方向也投入了镶红旗,正红旗以及正蓝旗、镶蓝旗约两万人马,蒙古仆从军当然不算人,他们只是炮灰。
炮火齐鸣,火铳连天,整个汤河打成了一锅粥。
此时,皇太极眼看着在汤河从十一月初五打到了十一月初九,四天下来,难以进展,也让他心急如火。
小汤河原本的营垒随着援军的加入,从一座简单的战营,慢慢修建成了一座永固式的军营。
双方恶战五天,虽然后金伤亡远低于明军,可是镶红旗损失也超过三百人,正红旗更加两个牛录没了。
至于镶蓝旗和正蓝旗,更是损失多达上千人。
莽古尔泰有些气愤“这仗要打到什么时候!”
“这要看天意!”
皇太极冷冷的笑道“满桂所恃不过是汤河之利,而此时渡河困难,战场被分割成两片,他以半月型军营,沿河而建,以火炮支援,这就像是却月阵!”
“什么却月阵?”
宁完我解释道“禀告五贝勒,义熙五年(公元409年),南朝宋武帝刘裕北伐南燕,创立却月阵,车四千两,分车为两翼,方轨徐行,车悉张幔,御者执槊,又以轻骑为游军。军令严肃,行伍齐整。当魏军铁骑来袭时,刘裕用此阵对抗,大败魏军铁骑三万余骑!”
莽古尔泰撇撇嘴“这跟却月阵有什么关系?”
“引势利导,形虽不似,然而却神似!”
宁完我笑道“欲破此阵,唯有等待天时!”
满桂最大的依靠,就是利用汤河难渡,后金无法左右迂回袭击他的侧后,一旦天气更冷,汤河冰封,那么恶战才是真正的来临。
更何况,满桂最大的困难是冬装不足,由于这次皇太极突然提前进攻月余,满桂从同出发的时候,部队只是单衣,眼下天气越来越冷,士兵冻伤太多。
出现非战斗减员,比战斗减员更伤士气。
相较而言,秦承祖麾下则好了一些。
全旭支援秦承祖的物资中,一部分就是冬装,当然为了掩盖他就是秦承祖的幕后支持着,全旭并没有把军大衣或棉衣之类的直接交给秦承祖,不过却给了他一部分棉花,让他自己做棉衣和棉被。
在困难中,明军士兵们只会发着牢骚,然后怨天尤人。
可是秦承祖麾下,却养成了忆苦思甜大会的活动,同时大家相互洗脑,不过,只要接触到秦承祖这支军队的人,都会发现,这支军队对朝廷的怨气非常重。
十月十一日夜,秦承祖巡视完大营,他将对讲机打开,看着电量显示,足足有五格电,秦承祖松了口气。
全旭让人给他送了一块一百瓦的太阳能板还有一台电池组,利用小型交换器,可以给对讲机充电。
全旭告诉他,如果他有事情告诉他,让他每天晚上子时整打开对讲机开关,两柱香时间内,如果没有声音,这就说明,全旭没有事情告诉他,如果有声音,就是全旭让人通知他。
他自从被孙承宗派到了汤河,连续三天以来,部曲损失超过一千五百人,秦承祖其实已经摇了。
就在秦承祖看着香燃烧到了尽头,他伸手准备关闭电源开关时,对讲机里传来“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秦承祖急忙回复道“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
对讲机里传来声音“传全爷的话,咬牙坚持下去,损失多少,我给你补多少!”
秦承祖有些激动“秦承祖明白,敢问仙使,全爷还有何交代!”
“再说吧!”
“好!”
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却给了秦承祖极大的信心。
就在这时,秦正阳进入秦承祖的大帐里躬身道“父帅!时间不长了,怎么还不休息!”
秦承祖拿着对讲机“全爷有法旨降临!”
“全爷怎么说?”
“让咱们打下去,损失多少,他补充多少!”
“太好了!”
“禀告大帅,有人求见!”
秦承祖道“请他进来!”
在秦承祖看来,这个时候,能来他的营中找他的人,肯定身份不一般。、
不多时一名瘦瘦高高的男子朝着秦承祖躬身“秦帅!”
“是你!”
秦正阳看着来人的面目,呛啷一声拔出刀,指着胡悦的胸口“狗、日的王八蛋,你还敢来!”
“小秦将军,肯定对胡某有些误会!”
胡悦似乎一点儿也不害怕秦正阳的刀,他笑着望着秦承祖“秦帅!”
秦承祖摆摆手“你离间我兄弟,造我的反,现在还敢来,当真以为秦某软弱可欺?”
胡悦笑道“秦帅,我送一场大富贵!”
“富贵您娘!”秦正阳冷冷一笑扬起刀背,朝着胡悦的后背拍去。
秦正阳身大力沉,虽然不是砍,而是拍,这一刀下去,将胡悦拍得跪在地上,半天没有缓过劲儿。
“哈哈……”
胡悦虽然身子看似弱不经风,骨头倒还挺硬,虽然被拍得半天没有缓过气来,他倒没有求饶,反而自信的大笑起来“秦帅,莫要自误,你就算不考虑你自己,难道不考虑你身边的部曲?”
秦承祖朝着秦正阳使了一个眼色。
秦正阳会意,举起刀,缓缓递到胡悦的脖子前“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再他妈的装神弄鬼,我他妈活剥了你的皮!”
胡悦伸手入怀,从中取出一张银质的船票“秦帅,你听过华阳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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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五八章上达天听简在帝心
第二五八章上达天听简在帝心
“本帅可不管你们什么华阳社,还是什么华阴社。”
秦承祖随手一巴掌将胡悦手中那张银质的船票拍飞掉在了地上,大脚踩在银票上,一把薅住胡悦的发鬓。
胡悦还想挣扎。
只是非常可惜,秦承祖也就是身强力壮,力气大得惊人,别说只是胡悦这样的文弱书生,就算是天生在马背上的女真人,跟他角力也是自讨苦吃。
“啪啪啪……”
连续十几个耳光甩过去,胡悦被打得头昏眼花,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这下顿时老实了。
“你蛊惑我兄弟反目,自相残杀,本帅岂能饶你!”
秦承祖向秦正阳使了一个眼色,两名亲卫走进来,架起胡悦。
“好好招待,本帅要知道,谁躲在幕后。”
胡悦脸色惶恐,他知道此时一旦被带走,别说任务完不成,他所知道的任何秘密,根本就保不住,他只是说客,可真不是什么死士。
“芹……菜!”
胡悦意识到秦承祖这十几计耳光打得太狠了,他此时不仅仅头昏眼花,耳朵也听不见声音了,他急忙大叫道:“我说……我说……”
脸抽得太疼,胡悦只好向秦承祖借了一支笔,拿着笔在纸上写着:“十万两银子,东江镇总兵!”
秦承祖看着东江镇这三个字的时候,目光一凝,冷冷的说道:“再满嘴昏话,本帅就拔掉你的舌头!”
其实,这个时候,胡悦真听不到秦承祖在说什么,他只是看着秦承祖的嘴巴一张一合,却没有任何声音。
胡悦急忙拿着笔继续写道:“十万两银子,我家主人要与秦帅交个朋友……”
胡悦看着秦承祖似乎没有了耐心,接着写道:“对于灵泉寺只是,我家主人深表遗憾,可出十万两银两,三万石粮食,弥补秦帅的损失!”
要说这件事秦承祖有多生气,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的情绪,其实,他反而庆幸,随着部队的扩张,人的心思也发生了变化。
参与叛乱的人,大部分都是他非常信任的东江镇旧部,很多人跟着他都有几年的时间,最长的超过十年。
十年以来,忠心耿耿,他们同生共死,一起吃过苦,挨过饿,也被后金的骑兵追得上天无门,九死一生。可偏偏胡悦等人的挑拨之下,对他暗下杀手。
这种事情,秦承祖不是没有预料过,事实上在辽东的时候,他们可是遇到过太多类似的事情。
女真人对辽东汉民又是打又是杀,他们不惜冒着生命危险,把这些辽东汉民从魔窟里救出来,然而,这些被救的人,有很多都是女真人的奸细,他们或是暗暗留下暗记,引导女真人前来追击。
或是在临阵的时候反戈一击,这样的事情太正常了。
人性,在生死面前,在富贵面前,都是浮云。
尽管二十万两银子,不好拿,肯定有些咬手,可是秦承祖仍旧决定信胡悦一回,胡悦只是小喽喽,万一呢……
二十万银子,他想要。
秦承祖扔下一句话:“二十万两银子,三万石粮食,看到这些东西,再与本帅谈!”
胡悦的听力恢复一些,听到这话,终于松了口气。
不过,他更愿意相信秦承祖的真心实意,如果他不计前嫌,胡悦反而要警惕秦承祖是不是有什么阴谋。
……
呛人的硝烟,让人欲呕的鲜血味,还有人体在惊恐下,排泄的粪便的味道,这种味道,加杂在一起,甭提有多酸爽。
残缺不全的尸体,人体器官和鲜血,燃烧殆尽的大车、被长枪刺穿的战马,还有无数残刀断枪……
这如果修罗地狱般的惨景,正是汤河之战第六天收兵的情景。
后金今天的进攻力度还不如从前,而且还撤退下来了八旗精锐,用蒙古骑兵和索伦死兵打头阵。
虽然索伦死兵装备不如白甲兵,然而,他们悍不畏死,凶残成性,身大力强,持着索枪重枪或巨斧,其实比后金护军更加难缠。
结果,秦承祖麾下也棋逢对手,半斤对八两,杀得索伦死兵,一地死尸。
原本,满桂确实是看不起秦承祖这样的反贼,哪怕秦承祖曾经给关宁骑兵予以重创,在满桂看来,只是说明他在离开辽东的时候,关宁军战斗力退化得特别厉害。
可是,看到索伦死兵死了将近五百人,满桂对秦承祖还真是刮目相看。
索伦死兵是后金最强的炮灰部队,如果让索伦死兵上阵,基本上还没有他们无法强攻突破的阵地,就算是满桂麾下的精锐,也非常头疼,就算能勉强挡住,只怕可不轻。
秦承祖麾下居然用刀盾兵这样不算强的部队,挡住了索伦人的进攻,同时还发出了反冲锋,干掉了五六百名蒙古骑兵。
满桂是一个非常纯粹的军人,他识英雄,重英雄,在见识到了秦承祖麾下的山东兵有如此战斗力,他的脸上浮现真挚的笑容。
“秦总兵!”
“左都督!”
虽然满桂与秦承祖都是一镇总兵,可是满桂与毛文东一样,挂着左都督的衔,这就相当于一个中将军区司令员,与一个少将军区司令员的区别。
“今天打得不错,俺满桂认你这个兄弟!”
满桂摆摆手道:“十坛酒,我攒了好久,都没有舍得喝!”
秦承祖自然知道与满桂这样的将领接触,该豪爽的时候就好豪爽,他给你好脸,你得接着,要不然,那就是敌人。
赵率教曾经与满桂关系不错,结果一样翻脸。
秦承祖从满桂亲兵手中接过酒坛,他以为这是普通的酒,仰头就是猛灌了一大口,结果,一股辛辣从胃里,喉咙里涌上来。
“嘶……好酒,这是全记二锅头?”
秦承祖其实见过满桂麾下的士兵装备,有轻型火炮,有跟他一样的火铳,也有那种简单,毫无花巧的铠甲。
在看到这些酒的时候,他心中产生一个疑惑,难道说满桂也是全爷的人?
满桂拍了拍秦承祖的肩膀:“秦兄弟,有见识,这酒虽然好,可就是太贵,他娘的,一坛酒要十两银子,这不是喝酒,而是喝银子!”
“哈哈……”
秦承祖快要笑出了眼泪,原来满桂是被全爷坑了,这种酒全旭曾经说过不值钱,成本非常低。
二锅头兑水嘛,五十二度和四十度的二锅头在这个时代,人们喝得并不习惯,把酒精度数勾兑到二十度左右,加上食用香精,反而更受人们欢迎。
一两银子的酒卖到十两银子,全旭是把满桂当冤大头宰。
战场打扫完毕,秦承祖收获了六百多匹死马,剥皮、去掉内脏,将马肉剁成大块,然后扔进水里直接大火炖着。
虽然马肉不如羊肉好吃,可对于严重缺乏肉食的明军将士来说,这都不是问题,马肉是有些塞牙,有点发酸,人要是饿了,连猫肉、老鼠肉都吃,还怕什么马肉?
明军阵地上,士气越来越高,喝酒,耍拳,也有唱戏的,一片热闹。
直到秦承祖与满桂喝完酒,这才晕晕乎乎来到自己的大帐内。
“父帅!”
宋献策拉着秦承祖来到一名中年人面前,身材单薄,才四十来岁的年纪额头就多了好几道皱纹,那双眼睛目光有些闪烁,下巴光溜溜的,没有一根胡须,嘴角职业性的翘着,总给人一种皮笑肉不笑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人很不舒服,除此之外,也没什么特别的。
宋献策跟着秦承祖招安,不过,他并没有在登莱镇担任具体官职,毕竟四尺高的身高,成了宋献策当官的拦路石,他依旧是秦承祖的私人幕僚,当然,在登莱镇,他是秦承祖麾下,文官第一。
没有虽然朝廷明确的官职,无论是挂着副总兵,还是什么参将、游击将军,在宋献策面前,都要恭敬地说声:“宋先生!”
宋献策指着那名中年人道:“秦帅,这是宫里来的王承恩王公公!”
“见过王公公!”
“什么公公,咱家只是皇爷身边一个跑腿的!”
王承恩笑道:“秦总兵,现在可是声誉雀起,炙手可热呢!你部献上的六百名鞑子首级进京,经检查级级都是真虏首级,又带了一百多生俘,可是替皇爷出了一口恶气!自建奴入寇以来,咱家还是头一次见万岁爷真正露出笑容的!”
其实,秦承祖干掉的建奴和蒙古、索伦死兵加在一起,三千五都不止,可惜,能获得的斩首其实六百级,生俘虏的一百五十余人,其中蒙古人四十九,索伦死兵七十三,建奴只有二三十人。
然而,这已经是难得的大功了。
秦承祖非常激动,听着这话,作为一个武官,能入了皇帝的耳朵,那可是祖坟上冒青烟了。
王承恩道:“跪下来听旨吧!”
秦承祖、秦正阳、宋献策等人全部跪下来。
王承恩抑扬顿挫的说道:“奉天承运皇帝制曰:登莱镇总兵官秦承祖,诚朴勇烈,恪尽职守,临危不惧,枕戈待旦,以致众志成城,众军无不舍命相搏,最终力挫建奴兵锋,令建奴遗尸近千,此乃秦卿抚恤有方,身先士卒之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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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五九章那一刀的风情
第二五九章那一刀的风情
随着王承恩将圣旨念完,秦承祖恍然如梦,他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秦承祖的这个身份是假的,无从考证,结果朝廷硬是查到了山东同名同姓年纪相差无几的秦承祖。
这个秦承祖一家老小投奔秦承祖的时候,也被清理掉了,然而问题是,他名义上的妻
对秦承祖本人的赏赐,并不算大方,升定国将军。
明朝对于总兵官的品阶,其实没有定例,要看加衔,原本秦承祖担任登莱镇总兵官,没有加衔,现在晋升为定国将军。
这是武职正二品散官,对于说是朝廷承认了秦承祖这个正式总兵官的待遇。其他雪花纹银三千两,御服两件,宝马一匹,宝刀一柄。
三千两银子,摆在秦承祖面前,秦承祖捧着圣旨,良久无言。
宋献策知道秦承祖此时非常激动,他就示意秦正阳。
秦正阳会意,给了王承恩两锭五十两,共计一百两的金子。
王承恩大袖一甩,将一百两金卷在袖子中,谁也看不到了。
上道啊。
王承恩还不是司礼监秉笔大太监,他现在只是御前太监,工资是少得可怜的,秦承祖一出手就是一百两金子,让王承恩心里乐开了花,这么大方的主可真不多见!
得了一大笔孝敬的王承恩心情舒畅,笑眯眯的道:“来人啊,把陛下赐给秦将军的东西拿过来!”
几名缇骑齐声应是,转身走了出去。
不一会儿,就看到他们和几个小太监排成一队走了进来,太监手里高高托起银盘,里面放着两件真丝织成的紫色锦袍,而缇骑手里则捧着金刀和金枪。
这四样东西都是镶金饰银,华丽之极,尤其是那把金刀,看上去金光闪闪,贵气逼人,秦承祖暗想要是让军队拿这样的兵器上战场可就糟糕了,那简直就是变相的给敌军打下去的动力嘛!
倒是那支金枪挺有意思,长近四米,枪杆遍体呈银色,点缀着点点碎金,煞是好看,精钢打造的枪头长一尺,锋锐无比,那凌厉的杀气表明这不是装饰品,而是一件杀人利器!
王承恩走了,不多时。
胡悦鼻青脸肿的再次来到秦承祖的营中,如入无人之境。
现在战场上,外面最多五百步之外,就有女真人的哨骑,秦承祖拿着银枪,有些失望,居然是最普通的木枪,包裹了一层银箔。
好看是好看,根本就不好用,甚至不如秦承祖麾下的制式长枪,那柄金刀也是一样的样子货。
马,倒是神骏,高大威猛。
秦承祖看着胡悦,冷笑道:“你听不见我说的话?”
“秦帅,莫急,稍等片刻!”
不多时,一队缇骑开进登莱军的大营,后面的冰桥上,就是一个长长的车队,足足几百辆车。
一名身穿绯色的文官官服的人,骑着一匹马,在数十名督标缇骑的拱卫下,来到大营前。
秦承祖和宋献策都认识此人,这正是孙承宗麾下的军需官,都转运使司的盐运大使方大使。
具体叫什么名字,秦承祖不知道,也不敢问。
转运使司盐运大使其实只是正五品,而秦承祖这个正二品的总兵官却依旧要向对方恭敬的行礼。
“拜见方大使!”
“秦将军不必客气!”
方运使道:“秦将军,这次出调,孙督师和陛下对你期望甚高,希望你再接再厉,英雄杀敌,莫要让陛下失望!”
“英雄杀敌,都是我等武人的本分!”
“哼!”
方大使冷笑道:“秦将军,你好不识趣,已经提调多日,尔等为何不去都转运使司提调粮草?若非本官查验,方才得知,不曾见登莱军过来领取粮草,将士们英雄杀敌,连肚子都吃不饱……”
这话就有些颠倒黑白了,秦承祖不想领吗?
只是他一没有熟人,二没有关系,一粒粮食都没有领到,好在,秦承祖是配合满桂作战,满桂调给了秦承祖一千石粮食,免费够吃十几天,当然,由于战场上缴获的马肉,暂时没有粮食危机。
“是,是,秦承祖失误!”
“三万石粮食,十万两军饷!八千匹布帛,一百五十石盐,六百石酱菜……”
方大使将一应物资说了一遍,接着道:“秦将军,清点一下吧!”
方大使也不理会秦承祖,将一张纸扔在地上。
宋献策急忙上前捡起那张纸,递给秦承祖,让秦承祖签字。
胡悦有些得意的笑道:“这是我家主人的诚意,秦帅以为如何?”
秦承祖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
他并不是傻子,相反,秦承祖也是一个聪明的人。
因为聪明,他才想得更多。
孙承宗对他确实说不错,也没有刻意为难他,但是,明朝文官的腐败是人所众知的秘密,孙承宗也知道,满桂麾下也经常被克扣粮草,军饷。
满桂的脾气暴躁,会骂人,也会喝点酒,借着酒疯打上门去。
文官对于满桂的克扣虽然不能杜绝,却远比其他总兵官要少,要轻很多。
满桂是孙承宗的嫡系,至少不用担心饿肚子。
可是,他和满桂不一样,也幸亏全旭给了他不少粮草,让他暂时不必为粮草发急,至于军饷什么的,他反而不太在意,毛文龙开镇八年,总共才领到几个钱的银子?
名义上是八十万两银子,其实,收到的不到四成。
袁可立复起之后,对于登州负责东江镇的军资,毛文龙的情况好些,收到的军资免强可以达到六成,依旧被克扣四成。
袁可立也没有办法。
作为孙承宗的嫡系,满桂一样要忍受被克扣三成多的亏空。
他原本只是狮子大开口,要二十万两银子,三万粮食,现在车队依旧在运输着,远远的根本就看不到头。
秦正阳在秦承祖耳边低语起来:“父帅,前来运输粮草给养的青壮共计一万两千人,现归父帅节制,很多都是好苗子,要不要……”
秦承祖最近六天减员也将近三千人,当然,三千人阵亡,而是伤亡,伤兵暂时无法归队,无法起到应有的战斗力。
胡悦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
他确实是用实际行动,表现出了足够的诚意。
“秦帅!”
胡悦指着物资和运输银子的大车道:“这些东西,一文不少……”
秦承祖冷笑道:“你想要什么?”
“这是华阳社的船票!”
胡悦笑道:“秦帅可能没有听过华阳社,你是山东人,应该听过蓬莱仙阁!”
秦承祖确实是听说过蓬莱仙阁,这个蓬莱仙阁是仙人居住的仙境,据说里面有美丽妖娆的仙女,让人闻之三月绕梁的仙音,还有人间根本就不存在,就连皇帝都无法享受到的美食,琼浆玉液……
传说只是传说,但是根本就没有人真正去过。
“这张船票,就是通知蓬莱仙阁的船票!”
胡悦笑眯眯的望着秦承祖道:“纵然家财亿万,不去仙阁亦枉然,在蓬莱仙阁,你可以享受到不一样的享受,你可以达成你想做的一切!”
“一切!”
秦承祖疑惑的望着胡悦道:“我想做什么,你知道?”
“我不知道,我的主人,可以让你达成所愿!”
胡悦自信的笑道:“这是一张船票,你如果不想去,或者说要卖掉的话,天下间,拥有良田万亩,广厦万间的富人,正在翘首以盼,口说无凭,眼见为实,这是西洋人画师所画的蓬莱仙阁,秦将军不妨看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欲望,这无关身份,无关年龄。
哪怕长成钟无艳的女人,她也想着可以拥有一个吴彦祖一样的老公,疼她爱她呵护她。
哪怕是一个一穷二白的穷屌丝,他也会渴望着别墅、豪车、嫩模来一打!
秦承祖也有自己的欲望,他当跟着全旭是一条路子。
可是现在,这条路有了一个捷径……
“你想要什么?”
秦承祖望着胡悦冷冷的笑道:“这张船票恐怕不好拿吧?”
“当然,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有价值的,想要得到,就必须付出!”
胡悦指着远处灯光通明的大营:“人家十年寒窗,百世余荫,鱼跃龙门,得偿所愿,付出的何其多?当然,秦帅尸山血海,九死一生,终成一镇总兵,不容易呀,不容易,我家主人只需要秦帅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小小的权力……”
宋献策盯着胡悦,微微皱起眉头。
他已经看出来了,秦承祖似乎有些心动。
其实,那个胡悦没说,宋献策反而已经猜测到了什么。
就在胡悦准备说话的时候,宋献策夺过一名亲卫的刀,陡然朝着胡悦冲去。
只见刀光一闪,一颗斗大的脑袋,滚落在地上。
胡悦连惨叫都没有发出来,就被宋献策一刀斩首……
秦承祖怒视宋献策:“宋献策!”
宋献策将刀柄递给秦承祖。
秦承祖接过刀,用鲜血淋漓的破军刀指着宋献策:“你真当我不敢杀你?”
“主上莫要自误!”
宋献策指着地上的尸体,冷冷的说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献策所为,此生无憾,请主上处罚!”
他知道在那个情况下,再怎么劝说秦承祖也是徒劳无功的,最简单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一刀砍过去!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六零章决战要提前到来了
第二六零章决战要提前到来了
其实没有哪个人是傻子,特别是秦承祖,他带着二三十个人,在短短几个月时间,从无到有,拉起数万人的部队,冲州撞府,所向披靡。
败山东军,打崩溃关宁军,这其中固然有全旭的支持,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聪明人,也是一个有能力的人。
宋献策想到的事情,他没有理由想不到。
虽然说,胡悦的主人表现出来了强大的能力,给秦承祖极大的震撼,他有点飘了。
但是,秦承祖也非常清楚,他能被人看中,并且大力拉拢的根本,除了登莱镇在战场上表现出来的战斗力,还有其他吗?
答案是肯定的,没有。
拉拢他是为了造反吗?
显然是不是的,此时胡悦背后的人,其实已经浮出了水面。
别看秦承祖没有刻意追查胡悦的来历,不过,胡悦自西南而来,西南都是后金哨骑的控制范围。
要说胡悦等人,能穿越后金骑哨,而不被对方发现,那绝对不可能的,后金如果说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到,他们也活不到现在。
胡悦背后的人,就算不是建奴,至少与建奴有着直接的关系。同时,也与朝廷中有着深厚的关系,
被崇祯皇帝一道圣旨嘉奖,秦承祖有些亢奋,现在,他慢慢冷静了下来。
人已经被宋献策杀了,就算把宋献策杀掉,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更何况宋献策的一句话,成了宋献策的救命稻草!
“知人知面不知心,万一这是试探呢?”
试探,两个字说出秦承祖内心里最为担心的问题。
全旭信任他吗?
秦承祖不知道,如果说全旭已经不再信任他,他还能怎么办?
投降朝廷,当朝廷的忠臣?
总一天,他会被朝廷的大佬们玩死。
当然,还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现如今,宋献策也不单单是一个幕僚,而是秦承祖的小舅子,秦承祖原本打算稳定下来以后,迎娶宋献策的姐姐宋燕娘为继室,良辰吉日都选好了,结果孙承宗一纸调令,把他从山东调到蓟州……
婚礼虽然耽搁了起来,可秦承祖已经与宋献策结为了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秦承祖表面上发一通火,大发雷霆,其实也是给别人看的。
至于那个人是谁,这就是仁都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了。
虽然秦承祖这边并没有成功被策反。
可是……
崇祯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早上。
秦承祖刚刚吃过早饭,登莱军将士们也分别吃完饭,就在秦承祖准备巡视大营的时候,地面上传来阵阵有节奏的震动声。
“得得得……”
这是马蹄声的声音,而且声音越来越响,节奏越来越急。
“怎么回事!”
秦承祖望着望塔上的哨兵,望塔上的哨兵其实非常辛苦,他们站在用木材搭成的木架子,大约二三十米那么高,站得高看得远。
“回禀秦帅,东面来了一大群骑兵,观其旗号,好像是关宁军,为首的将旗是“祖”字,就是不太清楚,这是祖家哪一位!”
“注意观察,小心戒备!”
秦承祖其实并不知道,关宁军上下求战心切,又是请命,又是写血书,孙承宗无奈之下,只得命令以祖大寿为首的七千关宁军骑兵,加入汤河之战。
孙承宗看来,关宁军这个会叫的孩子,想分润一部分功劳,毕竟这几天满桂与秦承祖、刘策、尤世威、侯世禄等人打得不错,各部都有或多或少的斩获。
从九月二十九日后金破关,他已经把后金军队拖在蓟州范围内,已经一个多月,未能抵达京城。
此时明军摆在汤河西岸的部队有三支,分别是满桂所部、秦承祖所部、以及祖大寿所部,三部满桂居中、秦承祖所部驻守在南则,而祖大寿则居左侧,也就是满桂的北方。
祖大寿抵达汤河的同时,携带了不少给养,他一边向满桂和秦承祖送礼,又在晚上设宴,美其名曰拜见诸位同仁。
这一场酒喝得非常尽兴,散席的时候,秦承祖甚上开心,他笑道“这下万无一失了!”
“万无一失?”
满桂望着秦承祖冷笑道“我现在倒是替承祖你捏一把汗!”
“捏一把汗?”
秦承祖有些不明白满桂的担忧,不过,他却抓住了重点“满帅是为秦某担心?”
“呵呵……”
满桂望着秦承祖大营中,那些冒着寒风,认真执守的士兵道“准确的说,我是为你麾下这些忠勇的将士担心,秦帅所练之兵,颇为当年戚少保的风采,全军严军纪,重火器,悍不畏死,个个以一挡十!”
“满帅以为,秦某这些兄弟,挡不住建奴精锐的冲击吗?”
“建奴精锐,也没什么了不起,哪怕是他们的白甲兵,我等武人,就需要迎上去撕杀既可,了不起马革裹尸,有何惧之?”
满桂压低声音“我更担心的关宁军!”
秦承祖当然知道关宁军是什么尿性,用毛文龙的话说,关宁军自上而下,应该全部斩首,或许有冤枉的,但是二抽一的情况下,肯定有漏网之鱼。
他故意装作不知道的样子“满帅,您何出此言?关宁军乃是我朝头等精锐,忠勇敢战,圣上对关宁军倚若长城……”
“忠……勇……敢……战!!!”
听到这话,满桂满脸愤慨“老秦,你是不知道,我原来就在宁远担任守备,对关宁军了解甚深,关宁军内部早已通过联姻,自成一派,老秦,你可知道每年有多少寻常百姓一年都舍不得吃上一口的精米、白面经关宁军之手卖给建奴?”
秦承祖自然是知道这些事情,甚知道更知道,关宁军其实只是办事的,这是一个庞大的利益网络。
“你可知道关宁军每年在修筑关外堡垒的时候要贪墨多少?”
“你可知道关宁军将领要吃多少空饷??”
“你可知道明明关宁军屡战屡败,一次次丧师失地,朝廷非但没有惩罚,反而越发的依赖,辽饷更是一年比一年高?”
面对满桂义愤填膺的控诉,秦承祖假装哑口无言,目瞪口呆。
满桂愤愤的道“现在的辽东将门,就是一个军阀团体,他们全部的心思都用在了如何巩固自身的地位和利益上,十成心思不见得有一成用在打仗上,更有无数文武官员依靠这个团体,吃得满嘴肥油!他们是不会容忍任何一支客军在辽东击败建奴,成为朝廷更可靠的依靠的,如果有这样的军队,他们一定会不遗余力地拖后腿,甚至借刀杀人!”
秦承祖看着祖大寿走过来,急忙提醒满桂。
可惜,满桂正在气头上,根本就没有发现秦承祖的暗示。
无奈之下,秦承祖厉声喝道“满帅,这话秦某不敢苟同,关宁军将士与建奴血战数十年,死在建奴手里的将士何止数十万,岂能容你如此侮辱他们!?”
“这话不假,但是,这是从前!”
满桂接着道“以前的关宁军确实是一心与建奴血战到底,报仇雪恨,但是,人是会变的,关宁军已经变了!他们早就蜕变成一个因功济私的军阀团体了!这些话可能会为我带来极大的麻烦,甚至杀身之祸,但我还是要说!老秦,你听得进去也好,听不进去也罢,都请你在跟建奴作战的时候多一个心眼,别让关宁军给出卖了!”
满桂看着祖大寿过来,原本二人错肩而过的时候,满桂刻意错身,一个肩撞撞到祖大寿的肩膀。
满桂突然袭击,让祖大寿防备不及,被撞倒在地上。
“哎呀,我就是故意的!”
满桂满脸不乎的盯着祖大寿“你可以向孙督师那里去告我!”
满桂其实也是粗中有细,表面上以粗鲁的方式针对祖大寿,将二人的矛盾公开化,这样以来,祖大寿要么弹劾满桂,要么双方剑拔弩张,水火不相融,只能被调离,避免被关宁军坑死。
祖大寿望着满桂的背影,长长的叹了口气“秦帅,有所不知,我与满桂、以及赵率教三人,原本关系莫逆,情同手足,只是朝廷不公,委屈了满帅,他以为是我祖某人从中作梗,祖某其实比窦娥还冤!”
秦承祖尴尬的笑了笑。
祖大寿发现秦承祖其实不好对付,吃饭可以,喝酒也行,敞开了喝,三碗酒下肚,马上醉得人事不省。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等在祖大寿走后,秦承祖缓缓起身,拿着毛巾擦擦脸,一丝醉意都没有。
“秦正阳!”
“请父帅吩咐!”
秦承祖朗声下令道“咱们大营阵前拒马,再多布五道,地雷有多少,全部用上!”
关宁军通常都是引发溃兵,冲击已方大营,然后让后金骑兵鱼贯而入。
如果他们还用老一套的办法,那就会尝试一下,什么叫做血与火。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明军冬装不足的问题开始迅速恶化,满桂部或秦承祖所部,还可以忍受,其他各军则无法忍受严寒。
十一月十七日夜,后金骑兵哨兵发现汤河冰面可以跑马,汤河被冰冻,那么作为联通前后两营,包括侧翼的天然屏障,已经不存在了。
“决战要提前到来了!”
p非常感谢浮◇夸再次十万币打赏,二更保底,欠十七章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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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六一章关宁军一定会袖手旁观
第二六一章关宁军一定会袖手旁观
“秦帅,你说关宁军果真如满帅所说的那样不堪吗?”
宋献策有些难以置信,关宁军可是朝廷花了上千万两银子养出来的第一强军,为了养活关宁军,可是逼反了无数百姓。
“关宁军排外的传统由来已久,当年萨尔浒之战,浑河之战,戚家军、川军、白杆兵与建奴浴血奋战,关宁军坐壁上观,非但不出城支援,反而哄抢川军和白杆军的火药以及粮草!”
秦承祖当然只还是一个总旗,看不上最上层的斗争,也不晓得关宁军是奉了谁的命令,但是,他却知道,无论是戚家军、川军还是浙军被成建制的歼灭,关宁军都是帮凶。
他当时作为辽东军的一名总旗,特别是戚军阵亡的时候,枪声、炮声停了整整一天,撕杀直到翌日午时,如果他们还有火药,后金根本就攻不上去,更别提消灭戚家军以及川军了。
“他们跟任何客军都格格不入,最擅长内斗,不仅公然杀人,劫掠,而且……还资敌!”
秦承祖作为东江镇将领,其实东江镇包括毛文龙在内的所有人,都属于辽东军,对于辽东军的了解是非常深入的。
“至于资敌,那更是做得明目张胆,辽东大旱时,建奴占领的地区粮价曾高达八十两银子一石,别说平民,就连官员也吃不起,要是没有关宁军卖过去的大批军粮,建奴就算没有全部饿死,也得饿死一大半了。”
有了秦承祖交底,秦承祖麾下加强了对侧后方向的防御力量,当然,满桂可是更加在意,所以关宁军打着拉关系、交流友军的旗号,公然打探满桂与秦承祖所部的军情,直接将两部所有布置都打探清楚。
这些情报经过特殊渠道,最终抵达了皇太极的手中。
皇太极看着情报,愁眉不展。
满桂采取的就是阳谋,部队集中的大营中,外围有拒马、壕沟、包括鹿柴组成的外围防线,营中四角,都布置着望塔,只要后金军队进攻,他们都可以在第一时间支援薄弱环节,以及后金主攻的方向。
秦承祖的布置,与满桂差不多,区别不算太大,更加阴损的是,秦承祖利用缴获的长枪、兵刃等武器,斜刺着安置在地上,再放热水浇在上面,经寒风一吹,这些长枪都冻在地上,形成一道道无人看守的长枪阵。
要想进攻,只能拿人命去填。
“啪啪……”
寒风加夹着雪粒子,打在帐篷上,如同雨打芭蕉叶一般,让皇太极心急如焚,现如今后金大军既无法攻克怀柔县,也无法歼灭汤河防线的明军,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明军将抵达京师。
八旗精锐恐怕将陷入战争的泥潭。
打必须要打,而且要狠狠地打。
孙承宗老匹夫,你欺我后金无力攻坚,居然想以守代攻是吧?这次我定要给你一个大大的惊喜!
崇祯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汤河河畔,明军大营阵前。
没有号炮,没有军号,随着天色刚刚擦亮,空气中隐隐约约传来阵阵凄厉的哭泣声,同时加杂着鞭子入肉的声音响起。
“咚咚咚……”
秦承祖大营方向的望着上,响起了阵阵示警的鼓声。
鼓声就是命令,来不及洗漱的秦承祖,快速登上大帐前的望塔,然而,他在看到远方的第一瞬间,感觉天旋地转,手脚冰凉。
皇太极,你真狠!!!
在远处的外围的防线前,是秦承祖布置的冰冻长枪阵,还有拒马,这是为了防止后金骑兵冲锋准备的工事。
此时,这些工事前面,挤满了人群,这些人瘦得皮包骨头,人人衣衫褴褛,蓬头污面,他们在后金、蒙古军队的驱赶下,朝着长枪阵冲来。
“啪啪啪……”
皮鞭入肉的声音响起,只要动作稍慢,那些蒙古骑兵或后金骑兵,手中的皮鞭就抽过去,也有想要反抗的百姓,战刀挥过,无论男女老幼,都被砍倒在地上。
距离越来越近,那些百姓已经接近地雷的边缘。
“轰隆……”
一团橘红色的火球腾空而起,重达十公斤的黑火药,产生的威力也不小,十几名百姓被得血肉模糊,原本密集的人群,被炸出一个空挡。
可惜,后面的百姓马上填补了这个空白区域。
“噗嗤!”
一名躲避不及的百姓,被后面的百姓拥挤着,用身体撞在前面的长枪上,长枪穿透了他的身体,接着长枪就穿透第二名百姓……
任务防御工事,都会被破坏,无论是地雷,再或者长枪阵,数十名百姓用身体撞上枪阵,他们固然惨死,可那一道原本可以给后金骑兵造成重大伤亡的长枪阵,被百姓破坏掉了。
秦承祖的脸色苍白,作为一名武人,他知道应该下令攻击,否则不仅仅这一仗会败,他的部曲也有可能被后金骑兵趁势冲过来杀死。
可是,一旦下令反击容易,可是朝廷中的那些文官就会弹劾他,也就是说,现在的秦承祖无论反击或不反击,结果都是一样的,他会被罢官去职,褫夺一切。
“怎么办?”
其实这样的情景,秦承祖面临的问题,不仅仅是秦承祖为难,就连满桂也头疼万分,皇太极在这短短十几天的时间内,可抓了足足五六万百姓,就算用人命堆,也可以把汤河给堆满。
宋献策目光阴冷:“传令炮兵,换装散弹,标高一尺,马上开炮!”
“不能开!”
秦承祖看到这一幕,仿佛回到了十年前,当初后金就是用这样的方式,驱赶着辽东百姓,进攻明军的城堡或城池。
所过之处,村落被烧毁,老弱妇孺全部被杀光……
秦承祖冷冷的道:“来人!”
“大帅!”
“通知满帅,我军准备撤退,请他一起!”
“遵命!”
皇太极可以不在乎五六万名百姓的死活,秦承祖不能不在乎。
就在这时,宋献策道:“大帅,献策有一计!”
“说!”
“咱们军中粮草不少!”
宋献策指着堆积如山的粮草道:“皇太极继续下令进攻,我们就把粮草烧掉!”
“没用!”
秦承祖冷笑道:“建奴永远不会缺粮!在天启三年的时候,建奴大杀无粮人,根据他们规定,存粮七斗之下的人就会被杀掉,杀掉之后,就把他们吃掉,连骨头都没有浪费,被当成柴火,成群的建奴就围着一堆堆用人骨生起来的火,烤食着人肉……”
正在拿着匕首,吃着罐头的秦正阳汗毛都竖了起来,将那罐头肉推得远远的,叫:“父亲帅,别说了!”
宋献策也是毛骨耸然,不过他却没有表现出来:“人人相食,炊骨折骸,真是骇人听闻!”
随着时间的推移,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越来越多的百姓被后金军队驱赶着,踏平的外围的拒马,眼看着他们越来越近,距离大营营垒越来越近。
就在这个时候,满桂的命令传来:“火炮抬压低三寸,瞄准百姓后面的建奴,打,八轮速射之后,马上撤退!”
秦承祖点点头:“炮营,准备开炮!”
想要越过百姓人墙,攻打后面的建奴,只有全旭利用无缝钢管打造的轻型野炮可以做到,至于明军制式的三千斤重红夷大炮也可以做到。
至于碗口铳、虎蹲炮,却有心无力了。
“轰轰……”
随着一阵阵炮声响起,一颗颗炮弹越过大明百姓,飞向在后面的建兵军队中间,实心的炮弹在后金阵中掀起阵阵血雾。
只是可惜,野炮的射速以及准确度不足以像后世的火炮一样,形成一道火力覆盖隔离带,这顿炮击虽然给后金军队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和伤亡。
然而,不可避免的是,大明百姓靠近了营垒,深达六尺的壕沟,宽约一丈有余,也被百姓用身体填满。
让秦承祖非常无语的是,尽管这些百姓可怜,他们却没有人敢反抗,几乎所有人都是被驱赶着,像牲口一样,跳进壕沟,或者撞到拒马上,耗尽身体的力量,耗尽所有的生命力。
“撤退!”
秦承祖咬咬牙,在大明百姓距离他还有十几步的距离里,他这才狠心离去。
一地血肉,一地尸体,一路无语……
十一月十八日上午巳时三刻,汤河西岸阵地全部丢失,失去大营依托的明军步兵在撤退过程中,遭遇了后金骑兵的袭扰。
撤退速度非常缓慢。
“他娘的,这些建奴为什么专盯着我们咬,他们属狗的?”
秦正阳身上被后金骑兵射中了几箭,虽然伤势不重,却非常气愤,在满桂、祖大寿和秦承祖、刘策、尤世威五名总兵麾下,秦承祖的骑兵力量是最弱的一个。
偏偏受到了后金骑兵的最强袭击,而骑兵最强的关宁骑兵撤退路线上,他们连一个人过去袭扰的都没有。
秦承祖苦笑:“皇太极这是故意的!”
“故意的?”
“对,他若先进攻关宁军,尽管我与满帅对关宁军不爽,也会本着同袍情谊,对他们施以援手!”
秦承祖望着大呼小叫,装腔作势的关宁军,就像吞了一颗苍蝇一样恶心:“现在他们进攻我们,关宁军一定会袖手旁观!”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六二章满桂老子跟你没完(为盟主浮◇夸加更20/4)
第二六二章满桂老子跟你没完
秦承祖苦笑道:“如果说,后金进攻关宁军,无论是满帅,还是我都会捐弃前嫌,能帮则帮?”
宋献策有些不解:“他们既然做了初一,那为何?”
事实上,他心中不一为然。
既然关宁军从来不团结袍泽,团结客军,那就让他们狗咬狗,一嘴毛。
然而,问题是辽东将门与朝廷兵部大佬早就结成了共同的利益联盟,后金可能会打关宁军,但是,绝对不会把关宁军收拾得太惨,借刀杀人,通过对比的方式,显得关宁军才是大明第一强军。
比如说曾经的戚家军,在萨尔浒之战中,戚金阵亡,三千将士,死伤殆尽,仅数十人突围而出。
比如川军,在浑河之战,关宁军坐视川军弹尽粮绝,被后金围杀剿灭,辽东就是一个大坑,无论再精锐的军队,再能打的将军,只要抵达辽东,就会莫名奇妙的死在辽东。
就像每逢必胜,打得蒙古人没有脾气的杜松杜太师,死在辽东,反而落了一个有勇无谋,为人暴躁鲁莽的评价。
“朝廷里有人好做官,他们关宁军在朝中有人!”
秦承祖望着满桂方向:“当年,满帅就是因为不满关宁军将军功私自相授,破坏了关宁军的规矩,这才被调离辽东!”
宋献策此时更加疑惑,秦承祖为何对辽东如此熟悉?
当然,他并没有把疑惑说出来。
秦承祖望着不远处的秦正阳:“秦正阳!”
“父帅!”
秦承祖道:“告诉黄方英,布置几道拦马索!”
撤退,其实是远比进攻更加困难。
很多军队往往都是由撤退,最终失去秩序,从而变成了溃退。
更何况,此时诸军之中都有步兵还有大量的民夫,一旦队形散乱,将会被后金骑兵掩杀……
正所谓怕什么来什么,就在秦承祖担心后金军队追击的时候,地面上的沙粒、雪粒里开始跳动起来。
汤河以东,正是平原,原本松软的田地,其实并不适合骑兵冲锋,可是此时天寒地冻,松软的田地,都被冻成硬棒棒的地面。这种地面,反而最适合骑兵冲锋。
“得得得……”
如同滚雷一般的马蹄声响起,大地开始剧烈颤抖起来,地平线上涌现一股屎黄色的洪流。
在影视剧里,满清八旗,旗帜鲜明,铠甲铮亮,气势不凡,杀气腾腾。后金八旗虽然以不同颜色的铠甲作为戎装,不过无论是正黄旗,还是镶黄旗,由于布帛染色技术不过关,黄色都是惨白色,加上灰尘和汗水,显得更加污浊。
随着这股莫约一千五百余名镶黄旗骑兵之后,接着出现三千余名身披蓝色铠甲的骑兵,这是正蓝旗的骑兵。
接着就是镶红旗。
随着呜呜……
低沉而悲凉的牛角战号声响起,至少七八千名后金骑兵蜂拥而来。
作为皇太极的大儿子,豪格好不容易逮着这次追击的机会,他率领麾下十个佐领,三千余骑,越众前出,距离秦承祖麾下后营越来越近。
孙承宗得知皇太极驱赶着百姓进攻汤河大营,他就意识到了不妙,这次撤退,很可能演变成溃退。
特别是秦承祖,此人更是野路子出身,并没有与后金人交过手,恐怕会吃大亏。所以他急忙派了刚刚提拔为游击将军的茅元仪率领麾下一千余督标缇骑,前来支援秦承祖。
当茅元仪与秦承祖前锋汇合的时候,却听见了轰轰的炮声。
这多亏了全旭的那种轻便的火炮,而且装药多,射程远,威力也大,偏偏又非常轻便。
这种火炮四个人可以轻松抬着走,不受地形限制,关键的问题是,从行军转为战斗状态,只需要半柱香的时间。
结果一阵乱炮打过去,让原本想占便宜的豪格所部损失将近三百骑。
豪格偷鸡不成,反而被收拾了一顿。
虽然说三百骑不多,可是后金总共才多少人马,这下豪格想全军压上。
莽古尔泰劝住了豪格:“仗不是你这么打的!”
满桂所部虽然有这种火炮,可惜的是,他手中的火炮太少,只有六门,尽管这六门一百零五毫米野炮打了足足上百发炮弹,可是炮管却没有任何问题。
六门野炮无法掩护七八千人的部队,同时还有大量的民夫,足足一万余人。不过,满桂与后金交手多次,非常清楚后金的迂回手段。
他将麾下的火枪兵藏在大车上,与民夫队一起撤退,等后金的马队冲到车队跟前的时候,一千余名火铳手,对着二十余步外的后金骑兵开枪。
“砰砰砰……”
后金骑兵的损失比秦承祖那一顿乱炮还要效果好,莽古尔泰麾下直接掉下战马三四百人,又被满桂的骑兵掩杀,败退十数里。
眼看着满桂和秦承祖先后建功,人人捞了一两百颗后金鞑子的首级,这下关宁军骑兵们坐不住了。
虽然说,关宁军与后金眉来眼去,不清不楚,这种事情,其实满桂和秦承祖都没有切实的证据,哪怕关宁军士兵们,他们也不知道。
经手人都是祖家的心腹,而且是专门负责此事。
在这种情况下,关宁军也想捞军功,获得赏赐,于是,关宁军骑兵从满桂与秦承祖的结合部杀过去。
越过满桂与秦承祖麾下的骑兵,对后金骑兵展开追击。
关宁铁骑咬着后金骑兵的尾巴,大肆砍杀,如入无人之境,直打得后金军队节节败退……
莽古尔泰扭头一看,发现身后不知不觉居然变成了关宁军,他本来就被满桂打得没有脾气,正所谓虎落平阳被犬欺。
“爷爷给你们脸了!”
莽古尔泰大吼道:“勇士们,给本贝勒,踩死他们!”
正蓝旗的旗丁们接到命令,纷纷调转马头,组成进攻队形,朝着关宁军骑兵横冲直撞过去。
一把把马刀在空中挥舞,构出一幢幢青灰色的合幕,刀光闪过,鲜血四溅,关宁军骑兵纷纷落马,死得那叫一个难看。
一些正蓝旗骑兵向关宁军展开了拿手绝活,挽起弓箭,朝着关宁军抛射箭雨,关宁军骑骑兵不断有惨叫着从马背上栽了下来。
战场的局势急转而下,关宁军一看后金军队动了真格的,他们调头开始向秦承祖与满桂所部的结合部冲去。
秦承祖指着前一刻还气势如虎,后一刻就变成绵羊一般的关宁军道:“满帅,他们打的这叫什么仗!”
“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
满桂举起朴刀,指着队首的祖大寿道:“祖大寿,你个狗日的往哪撤呢,赶紧让开!”
可惜,关宁军骑兵们只想逃离战场,没有其他打算,而且他们是两点之间,径直而来。
眼看着关宁军骑兵溃兵马上要冲到满桂撤退大军的行列里了,再迟疑,恐怕就要功亏一篑。
“准备放箭!”
满桂喝令麾下的弓箭手道:“压低一指,射他们的马!”
关骑军骑兵们距离满桂越来越近,大约只剩七八十步的距离。
祖大寿大吼道:“秦将军,拉兄弟一把!”
“拉你娘!”
满桂大吼道:“放箭!”
满桂麾下的弓箭手同时松开手指。
“咻咻咻……”
随着弓弦颤动,三棱形箭镞激射而出,冲在最前面的关宁军骑兵只看到无数点寒星朝着自己飞来,紧接着便是人仰马翻,好多人连人带马被射成了刺猬,前排的关宁骑兵几乎被一扫而空!
第一波箭雨还没有落尽,第二波便又呼啸而来,锐箭密如斜雨的落下,关宁军骑兵人喊马嘶,惨叫声大作,也不知道有多少人中箭倒地,多少受伤的战马发了性的狂奔,将自己人踩成了肉泥!
满桂麾下的弓箭手对这一切视而不见,只顾着拔箭,挂弦,开弓,放箭。
满桂麾下的弓箭手与火铳手配合着,不时的收割着关宁军骑兵的性命,祖大寿看着短短之间至少三五百名骑兵坠落战马,他急忙调转马头,朝着侧后方迂回。
祖大寿一边策马飞奔,一边大吼:“满桂老子跟你没完!”
由于弓箭手是一个体力活,在关宁军的消耗下,满桂所部被关宁军骑兵冲击,接着关骑军骑兵擦着满桂与秦承祖所部的队边,擦肩而过。
巨大的恶果在瞬间呈现,尾随着关宁军骑兵而来的正蓝旗骑兵们,在满桂错愕的目光中,张开了獠牙……
“咻咻咻……”
此时,正蓝旗对准了没有甲胄的民夫和步兵,偏偏他们的距离非常近,正是弓箭手发挥的最佳距离。
中箭惨死的民夫和步兵,再也控制不住,顿时慌乱起来。
莽古尔泰、豪格趁势掩杀而来。
结果,秦承祖再怎么努力,也无法挽回……
兵败如山倒,尸体铺满了田野……
……
尽管早有预料,当全旭接到消息汤河战役结束的消息时候,仍旧难以置信。
明军败得非常惨,满桂身边万余军队,在抵达北京的时候,身边不足三千步骑,而且人人大都带着伤。
秦承祖麾下八千余人,折损过半,只剩不到五千人抵达北京城下。
关宁军不是没有损失,他们损失二千余骑,还砍了五百多颗蒙古人和建奴的脑袋,算是汤河之战唯一的亮点,也是唯一大胜的军队……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六三章别瞧不起赵括你不配
第二六三章别瞧不起赵括你不配
“真是烂泥扶不上墙!”
全旭看完战报,他气得一拳砸在面前的桌案上,将茶杯震翻在地上,滚热的茶水,流到全旭的腿上,他都没有感觉。
一身男装打扮的三娘,小心翼翼的将一杯热茶放在全旭面前“相公,出了什么事?”
“朝廷大军又败了!”
汤河之战,满桂和秦承祖配合,利用火炮和火铳,采取改进版本的却月阵,一度让后金军队狗咬刺猬,无从下口。
可是,在最关键的时候,后金祭出了自己最擅长的一招,驱民攻坚。甚至可以说,自从满桂和秦承祖下令撤退的那一刻起,他们的败局一定。
如果换位思考?
把自己换到秦承祖或满桂的位置上,自己会怎么做?
撤退?
不!
全旭会毫不犹豫下令开炮开枪,宁愿血流成河,尸山血海,也不能妥协。
越是顾忌,越会被动。
可以想象,皇太极此时肯定会非常得意。
正所谓一招鲜,吃遍天。
在后金攻坚能力不强的时候,他们会抓捕大明百姓,然后驱赶着他们进攻,破阵、攻城,恐怕没有什么城池可以当在后金的铁蹄。
此时的皇太极并没有鲸吞天下的志向,这次的破关而入,也只是为了抢劫,所以,他不要脸,事实上,后金人什么时候要过脸?
他们所谓的仁,勤,德,义,全部都无耻文奴给他们吹捧起来的。
三娘不以然的笑道“朝廷败了这不是非常正常吗?这十几二十年,朝廷哪一次胜过?”
全旭不得不承认,三娘的话有一定的道理。
秦承祖的迟疑和不决,应该是担心会打乱全旭的计划。
事实上,全旭对于秦承祖根本就没有计划,也可以说,只要平定后金之乱,秦承祖所部的使命就会走到头了,也就是说,在这个时候,朝廷肯定会卸磨杀驴,先干掉秦承祖这支叛军。
除非,秦承祖可以表现出超出大明诸军的实力。
这样以来,以崇祯急于求成的心态,这样的军队才不会被肢解,才会被重视。
想到这里,全旭拿起笔给茅元仪写了一封信。
给秦承祖麾下武器装备,暂时是不太可能了,现在大明诸军跟后金直接接触,保不齐他们会被渗透,会被策反。
不过,飞雷炮却没有问题。
首先是这种武器射程太近,而且准确度不高,完全可以充当应急之物。全旭甚至不用自己给他,而是让茅元仪调一部分飞雷炮过去就行了。
这种武器对付骑兵其实是非常不错的,特别是趁着对方不防备,可以狠狠的阴后金一下子。
当全旭写好信,然后交给了马凤鸣“你过去,亲自交给茅元仪!”
“是!”
“这是一枚手雷弹,如果你遇到建奴骑兵,在跑不掉的时候,拧开这个盖子,拉开这个引信!”
全旭望着马凤鸣道“二十亩地,外加二十两银子,就会交给你的父亲!”
“多谢全爷!”
马凤鸣骑着马,朝着远处急奔而去。
就在这时,全旭看着官道上,前方大道烟尘滚滚,哭喊声撕心裂肺,他急忙拿出望远镜一看,原来是大批老百姓扶老携幼,拖家带口的往保定方向逃了过来。
这些百姓都是从京师方向逃过来的,难民是敌军来袭的预警信号,虽然说难民的速度,远远不是后金骑兵的对手,可是他们总会因为谣言或提前得到的风声,先一步逃离。
这些老百姓肯定吓坏了,都是没命的逃,孩子找不到父母,母亲找不到子女,老人无依无靠,一路哭声震天。
看到一支军队逆着难民潮而行,枪尖林立凛然生威,哭声戛然而止,所有难民都愣愣的看着浩浩荡荡的开过来的军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大明军户烂成什么样子他们是知道的,让这些军户去打土匪,只怕土匪都对打败军户,更别提是对付比土匪凶悍万倍的建奴了,只怕建奴还在一百里之外,他们便一哄而散了,这支军队居然主动去找建奴打?
邪门!他们惊慌失措的闪到路边,有几分姿色的女子鸵鸟似的往人堆里藏,经验告诉他们,官兵并不土匪好多少,甚至土匪更可恶稍不留神会遭殃!
幸运的是,这支官兵跟没看见他们似的,自顾自的拔成三列纵队浩浩荡荡的向前走,昂首挺胸,目不斜视,一千多只鞋子同时抬起又同时落下,踏出异的节奏,整支部队跟在两根拉得笔直的绳子间行军一样整齐。
正所谓麻绳专挑细处断,噩运只找苦命人。
就在这时,天空纷纷扬扬又下起了雪,这些衣衫褴褛,身无长物的百姓,只怕没到四十里外的保定府城,就被大雪要了性命。
全旭微微皱起眉头“沈良材!”
“全爷!”
“找几个人,去引导这些百姓,让他们前往大泥淀!”
此时的大泥淀的城堡连个影子都没有,只是有一个用石头垒成的护洪堤,这座三百多亩的小岛上,建造了密密麻麻的棚户区。
别看只是三百多亩的小岛上,此时却有足足七八千人在此工作。
好在这里芦苇容易获得,割下来的芦苇,制作一座座可以防风,防雨的草棚子。
全旭在大泥淀储存了不少粮食,支撑这个冬天不成问题,最大的问题是,眼下冬装太少。
大雪越来越大,部队行军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就在宿营!”
随着卢象升的命令下达,众将士开始沿着官道旁边的空地上开始安营扎寨。
好在这批以农民出身的大名府义军们,干活比杀敌更熟练,他们伐木的伐木,从大车卸下来帐篷的卸下来帐篷,不多时,一个大营的轮廓慢慢浮现。
“全爷!”
全旭摆摆手道“怎么了?”
“卢大人请您过去商议破敌之策!”
全旭来到卢象升的大帐,大帐里升起几个煤球炉子,带着烟囱的煤球炉,不仅仅可以烧着热水,还可以把整个大帐烘烤得暖洋洋的。
卢象升将一卷地图摊开在桌面上,地图上清晰的写着京师周围的山川、河流、村镇等等,巨细无遗。
就在这时,全旭这才发现大帐中出现一名文官模样的人。
卢象升介绍道“诸位,这位是兵部侍郎侯大人!”
原本,侯恂在崇祯元年担任河南道御史,崇祯二年则升为太仆少卿,在十一月初兵部尚书王洽被下狱问罪,侯恂则被提拔为兵部侍郎。
不过,侯恂在此时,还没有军中的嫡系部队,属于光杆司令,上面又有梁延栋,他没有什么作为,在得知卢象升带着万余兵马北上勤王的时候,侯恂主动申请外出,前来接应卢象升……
毕竟,卢象升对于侯恂来说,他们都是东林党同道中人。
“见过侯大人!”
侯恂朗声道“建奴破关,京师生灵涂炭,百姓水深火热,圣上心急如焚……”
全旭在心中暗暗嘀咕“这些事情,还不是你们捣鼓出来的?”
全旭不知道侯恂是不是华阳社的人,但是,侯恂却不是什么好人。
侯恂的表情非常丰富,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忏悔着,充斥建奴狼子野心,阐述说后金与大明的恩怨是非,陆陆续续说了将近半个时辰,却没有说到重点。
卢象升倒是非常配合侯恂演戏,二人表情投入,互动甚是明显,不时的商业互吹。
看得全旭非常牙疼。
然而,侯恂的眼睛非常尖,只有全旭的态度不以为然,被侯恂收到了眼底,他冷冷的望着全旭“这位是……”
“学生全旭,拜见侯大人!”
“全旭,莫非有了破敌之策?”
“没有!”
全旭摇摇头道“我们现在既没有与建奴接触,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样的布置,不知敌人的虚实,动向,在这里谈什么破敌之策?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继续北上,主动接触敌人,尽快向敌人接触,给他们施加压力,迫使他们露出破绽,再加以利用!”
侯恂不以为然的笑道“说得头头是道,但愿不要成为赵括!”
全旭看着侯恂非常不爽,直接怼上去“我肯定不是赵括,如果大明出现一个赵括,那还真是大明之福!”
侯恂笑起来“谁人不知赵括只会纸上谈兵?不知机变?最后在长平之战葬送了赵国四十五万精锐,你居然对一个无能之将如此推崇,难不成,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卢象升有些不悦,盯着侯恂正准备开口反驳。
全旭却率先开炮了。
“无能之将?一个无能之将指挥被团团围困的大军反复冲杀突围,让秦军死伤过半?”
“一个无能之将能跟白起这个人屠鏖战四十五日,始终没有给白起可乘之机?”
“一个无能之将能让一支断粮近两个月的大军始终保持斗志,与秦军血战不休?”
“一个无能之将将能让秦军苦战四十余日也无法击垮的几十万大军因为他的死而彻底崩溃?”
全旭如同连珠炮的发言,让侯恂哑口无言“别瞧不起赵括,你不配!”
“你……”
侯恂的脖子上青筋凸起,血管喷张“你……放肆!”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六四章骑兵遭遇战
第二六四章骑兵遭遇战
“你放肆!”
侯恂指着全旭“你说这话,难道不觉得过分吗?”
全旭耸耸肩“但是,我说的是事实!!”
提起赵括,人们第一反应就是纸上谈兵,夸夸其谈,秀而不实,葬送了赵国四十万大军,让赵国从此一蹶不振。
可事实上呢?赵括其实并非一个庸才,是个非常聪明的人,他从小博览群书,对兵法战阵有着非常深刻的见解,就连他的父亲马服君赵奢也时常被他说得哑口无言,一个庸将显然不会有这样的素养;
其次,赵王换将也实出无奈,秦赵百万大军在上党山地对峙了两年,赵国的人力物力远逊于秦国,国力已经无法再支撑这样旷日持久的对峙了,必须尽快打破僵局,而廉颇防守是行家,又不愿意主动进攻,只好换赵括来了。
最后,赵括的表现也没有大家想的那么糟糕,除了一开始轻敌大意,不知深浅,被白起诱入长平团团围困住之外,在接下来的一系列惨烈无比的血战中,他的表现都是可圈可点的。
一支大军如果绝粮,往往几天就崩溃了,而他所指挥的赵军在粮道被截断的情况下坚持了整整四十五天,每天都忍受着巨大的伤亡反复冲击秦军的营垒,试图杀出一条血路来,赵军伤亡固然惨重,秦军也同样血流成河。
在最后关头,他亲自率领重骑冲阵,要为大军杀开一条血路,不幸被秦军射死,也算是死得壮烈了,一个庸将显然不会这样做;
当然,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在他死后,苦战四十五天,杀得尸山血海也不曾言败的赵军一下子全垮了,向白起投降,最后被白起悉数屠杀。
如果他真的是庸将,他的死对赵军根本就无关紧要,相反,大家还会松一口大气,认为这个蠢货总算挂了,可以换个有真材实料的人来统率他们作战了。
只有那种已经成为全军的希望所在,全部人心灵的寄托的人的死,才会对一支军队的士气造成如此沉重的打击,让整支军队彻底崩溃。
这位被骂了两千多年的“庸将”非但不庸,还是白起戎马生涯中最可怕的劲敌,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查查白起之前与山东六国那些身经百战的名将对垒的结果。
简直就是秒杀,别说鏖战四十五天,在他手下撑过四十五个小时的都少之又少,而且还是以少打多。
赵括败得这么惨,说到底还是因为国力不济。赵王不再三命令赵括主动出击,长平之战的结果,还真不好说。
侯恂虽然知道全旭是一个监生,不过他感觉自己的面子下不来台,气得甩袖离去。
对于侯恂而言,对付一个国子监生,实在太容易了,他在国子监还有一帮朋友的,国子监的助教或教授,要挑一个学生的错误,那实在是太容易了。
看着侯恂离去,卢象升长长叹了口气,急忙追了上去。
周围的大名府义军将领们,对全旭竖起了大拇指。
敢怼兵部侍郎这样的高官,那绝对需要勇气。
全旭其实还真不忿侯恂,作为归德府人,他是千古罪人,因为他的儿子侯方夏带着家丁打开了归德府城的城门,李自成军队涌入归德府,结果归德府被李自成大军屠了三天,死亡两万余人。
当然,侯氏一门也有数十人遇难,不过侯氏是咎由自取。
对于这样的嘴炮,根本就不用客气。
等侯恂回到京师,可以让侯府出现意外走水,大不了推到后金细作身上。
“大真,大真!”
侯恂跨上战马,准备离去。
卢象升一把薅住侯恂的缰绳,那匹战马,动弹不得。
侯恂望着卢象升道“建斗,不是侯某拂你面子,只是,此子狂狷……”
“大真,你有所不知,全旭乃袁公子弟,不看僧面看佛面!”
卢象升只好搬出了全旭的老师袁可立。
可未曾想侯恂如果升任兵部侍郎,是正三品文官,对于袁可立反而不怵,他不以为然的道“那又如何?袁巡抚教徒无方,某连他一块弹劾!”
卢象升苦笑道“大真,莫要与小辈一般见识,全旭还是孙阁老的孙婿!”
听到这话,侯恂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
那还能说什么?
袁可立没有他的官大,而且袁可立是孤臣,没有朋党,不如侯恂事大,可孙承宗却是东林党大佬,名气比他大,官职比他高,威望比他高。
更为关键的是,在这个时空,没有袁崇焕拆台,孙承宗远比历史上更受崇祯重信。
当然,孙承宗的表现也让崇祯基本上满意,从十月初五,皇太极攻破遵化,区区四百多里地,皇太极用了一个多月,还没有抵达京师城下。
而且汤河之战,一天三报,崇祯基本上知道了详细的结果,对于满桂和秦承祖的表现,也非常满意,如果不是皇太极驱赶百姓冲阵,满桂不会撤退……
这说明,孙承宗的军略没有问题,有问题的只是皇太极太狡猾,太残忍。
就在秦承祖获得了定国将军的虚衔,而孙承宗则获得了太子太师的虚衔,哪怕是上朝,孙承宗都要坐着的。
侯恂并不是什么坚持的人,他隐隐约约明白了全旭今天怼他的原因。
难道说,孙承宗想让孙婿上位,给他营造一个知兵的美名?
孙承宗的七个儿子,除了长子高中进士,补缺知县之外,次子为举人,其他五个儿子都是生员,他并没有利用自己的身份和资历给儿子铺路。
这样反而让人无话可说。
现在全旭名义上与孙氏并没有关系,也没有成婚,既可以避嫌,也可以提拔全旭,以堵天下悠悠之口。
高,实在是太高了。
侯恂想到这里,翻身下马道“建斗,我突然想起,全旭所言也并非没有道理!”
“哈哈……”
卢象升握着侯恂的手,二人再次回到大帐。
侯恂盯着全旭,一脸严肃“你想当先锋?”
全旭有些不解,按说侯恂不应该大发雷霆吗?
不过,他毫不迟疑“正是!”
雷时声也上前道“末将请战,愿为前锋!”
侯恂与卢象升对望一眼。
“本官以兵部侍郎之身份,赐大名府义军为……天雄军!”
侯恂也算是投桃报李,如果不是卢象升提醒,他今天就做了恶人,得罪了太子太师孙承宗,将来在东林党里恐怕不好混了。
有了这个人情,侯恂不介意假公济私,他嘴巴一张,直接道“参将全旭、雷时声,率本部人马,引为天雄军前驱,直抵良乡!!”
全旭从一个监生,直接升为正三品参将。
而雷时声也从九品巡检,直接为了正三品参将。
“遵命!”
全旭与雷时声大步走出大帐。
“戚元弼!”
“全爷!”
雷时声笑道“以后不要叫全爷了,要叫全将军,兵部侍郎侯大人已经擢升全公子为参将!”
“我等拜见全将军!”
全旭摆摆手道“戚元弼,带着你的第一骑兵团,为大军开道!”
全旭的骑兵依旧非常少,不过一个满编的团算是凑齐了,现如今全家军此时出征,共计一个骑兵团二百一十三人。
三个炮兵团,共计九十六门一零五毫米的野炮,共计六百余人。
步兵五个团,共计一千余人,其中包括四个团八百余名火铳兵,外加魔改版的三棱军刺。
辎重兵一个团,共计二百余人,全军共计两千余人。
两千余人,接到命令之后,快速与大军脱离。
与现在刚刚成立的天雄军不同,全旭所部可是人人没有夜盲症,夜盲症其实就是营养不良,而是缺乏维生素a。其实早在唐朝的时期,孙思邈在《千金要方》中记载动物肝脏可治疗夜盲症。
《内经》云“瞳子黑眼法于阴,白睛赤脉法于阳,阴阳合转而晴明。”今阴弱而不能配阳,复兼气化不利,久则使双目渐失肝血肾精之充养而失明。故法拟补肝肾,益精血,通气化为主,佐以明目养肝清肝之品,且郁多憔悴,故宜辅以舒肝解郁之药……
动物内脏,后世非常便宜,主要是因为胆固醇过高,后世超过三分之一的人都属于三高人群,这种东西很少有人去吃。
全旭倒不在乎,从屠宰场采购下来,加上淀粉,制成罐头肉,于是,经过大半年的营养补充,全旭的家丁兵三千余人,基本上排除了夜盲症。
所以说,全旭不怕夜战,如果有机会偷袭夜战,全旭是不介意进行夜战的。
短短三个时辰,快要天黑的时候,全旭所部走出了五十余里,至于戚元弼带着骑兵,已经跑到了七八十里之外。
就在戚元弼准备下令部队休息的时候,远处升起一股股浓烟。
戚元弼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胡万,通知全爷,我们过去看看!”
一名骑兵在众人的目光中,开始喃喃自语“南博完,呼叫南博图!”
“南博图收到!”
胡万查看着地图“我们现在良乡县位于南寺乡境内,遇到敌情,戚团长前往抵近侦察,请通知全将军,大部队跟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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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六五章宁为太平犬莫为乱世人
第二六五章宁为太平犬莫为乱世人
良乡县西北略高,东南略低,全境之内,基本上都是平原,属于京师之地有名的粮仓,也是豪门大户在京师附近买田置业的理想之地。
南寺乡位于永定河与大石河之间的冲积平原上,土地虽然不如东北的黑土地肥沃,然而,却是非常好的上等田。
这里分布着大大小小上百个村落,总人口将近八万人,差不多比大名县多了将近三分之一。
不过,非常可惜的是,这里的百姓非常少,整个县城,不是豪门就是贵胄的田庄,自耕农连三成都不到。
南寺乡的张店村是一家以张姓人家为主的村落,大约不到两百人。
天色刚刚擦黑,不少百姓家中升起炊烟。
随着一阵马蹄声响起,不少孩子从家里跑出来,张店村不靠近官道,平时很少看到高头大马,这些孩子就像七八十年代的孩子,看到汽车一样,跑到村口,争相围观。
十数名身披红色军服,脑袋后面拖着一条长长的猪尾巴。十数骑其疾如风,直冲村口而来。
这些孩子非但没有害怕,反而有些好奇。
虽然说,后金与大明打了几十年,活着的建奴,这些普通的老百姓可没有见过,这些孩子欢呼着,朝着后金骑兵吹着口哨。
然而,骑兵越来越近,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这些孩子已经吓得忘记了奔跑,就这样直愣愣的被战马撞飞。
即使是一个成年壮汉,被战马撞飞也会九死一生,更别提这些孩子了,短短一百余步的村口,很快就形成了条血肉之路。
十数名孩子被战马撞死,或踩死。
这时,其他百姓反应过来,他们大呼小叫的朝着后金骑兵想要讨一个说法,这个时候,后金骑兵挽起弓箭。
“咻咻咻……”
随着一阵箭雨落下,十数名百姓倒在地上,惨叫连连。
十数名妇女发疯似的跑到道路中央,望着血肉模糊的尸体,寻找着自己的孩子,这些骑兵们收起弓箭,扬起马刀。
战马飞驰而过,几颗头颅顺着刀锋打着旋飞了出去,血花以惊人的速度绽放,又以惊人的速度凋零,宣告一条条生命的终结。
“咻咻咻……”
利箭破空之声接连不断,每一声弦响过后,必有一名村民应弦而倒。吓疯了的村民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奔走若狂,然而他们无论如何也跑不过马的,于是一个接一个倒下,不是被利箭射死就是被马刀砍死,反正骑兵冲到哪里都是死伤一地!
最让人绝望的还是那十几名正在大开杀戒的后金骑兵发出的狂笑声,是的,他们是在笑着把村民一个个砍翻或者射死的,在他们看来,这只是一场竞赛,一场他们喜欢玩的游戏!
一位农妇抱着孩子拼命的跑,跑着跑着,一杆长矛从后面刺了过来,后胸入前胸出,把她和孩子穿在了一起。
一位看起来还算强壮的农夫抡起锄头朝冲过来的骑兵砸去,刀光闪过,他的头颅离开了身体,带着一道血柱飞起一米多高。
一个老人拿着一根烧火棍颤巍巍的挡在门口,试图保护躲在里面的孙子和儿媳,一支利箭马上贯穿了他的头颅。
一名女人拿着木质的簪子,狠狠的捅向一名正准备扯着她裤子的后金鞑子,结果,木质的簪子,捅到了头盔上,下一刻,她的脑袋就挨了一拳头,脑袋一歪,歪倒在床上……
张店村的村民也不是没有任何反抗,可惜,他们既没有趁手的兵器,也不会战阵撕杀,他们的反抗,没有取得任何效果。
当戚元弼率领全家军骑兵抵达张店村的时候,这座村子已经被后金骑兵屠戮了一多半,数十幢茅草屋被后金骑兵点燃,十几名妇女在后金骑兵身下惨叫着,挣扎着……
“狗鞑子!”
戚元弼是没见过后金人的,但是,他的父辈大都死在后金人手中,在戚虎向他的描述中,他很容易分辨出来后金鞑子的形象。
戚元弼抄起弓箭,射向一名正在拖着一名女人朝屋里走去的后金骑兵。
那名后金骑兵没有反应过来,锋利的箭矢从他的嘴巴里射入,从后脑贯出……
那名女子吓得急忙朝远方跑去。
只是,她没有逃出升天,反而慌不择路,撞向一名提着裤子的后金骑兵。这名骑兵伸手掐住那名女人的喉咙。
“咔嚓……”
女人的喉咙被瞬间捏碎。
戚元弼再次搭箭,朝着这名后金骑兵射去。
其他全家军骑兵纷纷搭弓射箭,不少全家军骑兵们表现极差,由于太过紧张,有人把弓箭拉断的,有的人将箭射飞的,有的人将箭矢射在前面十几步的,总之,可以说是丑态百出。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有两百多名骑兵,哪怕是七成落空,剩下的箭矢也足以让这名骑兵死上十次……
“杀光这些杂种!”
戚元弼愤愤下令,他策马冲向一名心满意足,刚刚走出房门的后金骑兵,这名骑兵正准备跨上门口的战马。
戚元弼冲到他的身边,在他没有反应的时候,一刀砍到那名后金骑兵的胳膊。
“啊……”
戚元弼扬起绳索,将绳索在这名后金骑兵的脖子上。
“驾!”
随着绳索被拖紧,这名后金骑兵被拖在地上,随着戚元弼的速度越来越快,这名后金骑兵的惨叫声也越来越弱!
终于,正在发泄兽欲的后金骑兵意识到了有强敌,他们开始扔下那些百姓,开始反击!
只是,非常可惜。
已经太迟了!
如果是在平整上,十数名后金骑兵还真能给明军造成一定的损失,特别是全家军骑兵还是第一次上战场,不少骑兵看着被后金骑兵屠戮的百姓,都感觉胃里翻江倒海,差点吐出来。
“杀……杀光他们!”
十数名后金骑兵虽然训练有素,骑术娴熟,可惜,他们太分散了,既没有办法相互支援,也不能相互呼应,被全家军骑兵们围殴着。
也有不少幸存的百姓,也趁机向后金骑兵发起攻击。
“砰砰砰……”
“哐哐哐……”
棍棒,锄头,瓦片,砖头,甚至锅碗、一切可以使用的东西,都朝那十名骑后金骑兵招呼而去。
此时,四五名幸存的后金骑兵见势不妙,这才想起撤退。
戚元弼冷笑“若是让你们跑了,我的姓名倒着写!”
马蹄声大作,全家军骑兵们对后金骑兵进行着围杀。
凭良心说,全家军的骑兵们骑术很逊,毕竟,学习不到一年的骑术,再强也不是女真人人的对手,更何况,全旭为了锻炼他的班底,这一个团的骑兵,连团长才十五岁,十四五岁的就多达数十人。
可是,人多,就有人多的优势,经过小半个时辰的拼杀,共计十七名后金骑兵被全部斩杀。
有些可惜的是,这十七名后金骑兵没有留下完整的头颅,大部分都被愤怒的百姓,砸成了肉泥。
让人肝胆俱裂的马蹄声、狂笑声、怒吼声以及喊杀声消失了,张店村陷入了死一样的寂静。
幸存的村民还没有从遭到屠杀的极度惊骇中清醒过来,一切就跟一场噩梦一样,后金骑兵就杀了进来,见人就杀,见屋就烧!不断有人被砍杀,身首分离,血光冲天。
不管他们逃到哪里,都逃不过那压命的利箭,当时他们真有以为世界末日已经降临了,全村人都死定了!
在千钧一发之际,戚元弼带着他的部下来了。
如若不然,整个村子恐怕没有活人了。
看着满地尸首,还有已经变成火海的房子,村民们哆嗦得厉害,他们已经暂时丧失了思考的能力,只希望这一切真的只是一个噩梦,醒过来之后噩梦结束了,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
这个令人心酸的愿望是不可能实现得了的。
渐渐的,村子里响起了撕心裂肺的恸哭,幸存者在血泊中抱起亲人那惨不忍睹的尸体,失声痛哭。
就那么一点时间里,便有一百六七十人被马刀砍死,被弓箭射死,被骏马踩死,刚才还能说能笑能跑能跳的大活人转眼间就变成了血淋淋的尸体,谁承受得了这样的打击?
一些妇女抱着自己孩子那血肉狼籍的尸体捶打着地面,血泪交流,那哭声像是要将整颗心都撕裂开来,闻者心酸,见者落泪。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谁让她们碰到的是这么一个乱世?
宁做太平犬,莫当乱世人。
戚元弼有气无力的道“打扫战场,准备离开!”
“军爷!”
一个怯生生的少年挡在戚元弼身前,他透过火光,看着戚元弼的年龄似乎不大,他迟疑的问道“军爷,您能带我走吗?”
戚元弼皱起眉头“带你走?”
“对!”
少年眼睛里迸射出仇恨的光芒“我要报仇,杀鞑子!”
就在这时,一名骑兵快速而来“禀告戚团长,有一队鞑子过来了!”
“他们有多少人?”
“四五十人,来得正好!”戚元弼大吼道“兄弟们,跟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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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六六章把他们引过来剩下的交给我
第二六六章把他们引过来剩下的交给我
戚元弼离开张店村,他很快就发现队伍后面跟着一条小尾巴。
正是那名黑瘦的少年,少年骑着一头驴,跟在队伍后面。
“鞑子来了,你赶紧找个地方躲起来!”
“来了正好,我要报仇!”
那名少年眼睛赤红,一脸坚决。
戚元弼没有时间与少年废话,他已经听到了阵阵有节奏的马蹄声,后金骑兵已经不远了,他扬起手中的马鞭,作势朝着少年抽去。
少年果然吓得脑袋一缩,朝着远处奔去。
更远处隐隐约约出现团团火光,戚元弼的脸色凝重起来,他知道后金是以牛录为战术单位,一个佐领,也就是牛录额真统领三百名部曲。
这些部曲有白甲兵、红甲兵、护军以战奴组成,名义上说是三百人,其实远远不止三百人。
后金足有两代人是在战火中度过了整个青年期,个个都身经百战,自然不会相互之间没有任何联系。
就在戚元弼在张店村打扫战场的时候,其实已经过了后金相约向天鸣响箭的时间,周围的后金骑兵就知道在张店村附近,一支他们的骑兵出事了。
随着一股四五十名骑兵呼啸而来,接着,越来越多的后金骑兵越聚越多。
如果说五六十人,戚元弼还有信心,可以看着对方人超将士三百人,他就坚持不下去了,这还打个屁啊,根本就打不过。
全旭组织家丁兵心思,其实谁都看出来了,这是在培养人才,可不是让他带着全旭的心血,消耗在无所谓的战场上。
“撤……”
就在戚元弼的话音刚刚落,
“咻咻咻!”
左斜刺里陡然出现十数只箭矢,箭矢几乎擦着戚元弼的脑袋飞过去。
没有等戚元弼松口气,这十几后金骑兵将手中骑弓拉成满月,箭若联珠,射向戚元弼身边的骑兵。
他们箭法精准,而且劲道极足,当即就有三四名全家军骑兵被射中要害,惨叫着栽倒在地,痉挛了几下就没了动静。
更多的箭矢则是射在了全家军骑兵的铠甲上,这些全家军骑兵身披的铠甲有两层,里面全旭道具工厂机械打造的明光铠甲,外面则是身披防刺服。
两层铠甲,虽然不如后金军队的白甲兵防御力强悍,可是负重却要轻上一半,面对后金骑兵的箭矢,基本上可以无视。
然而,问题是,脖子和面部是他们最大的弱点,防爆塑料可不是防弹玻璃,只要射中,也会被射得一脸血。
后金足有两代人是在战火中度过了整个青年期,个个都身经百战,弓马娴熟,凶悍万分。
“撤退,撤退!”
戚元弼一边调转马头,一边朝着南方狂奔而去。
一名中年男子朝着戚元弼道“戚团长,咱们跑不过鞑子,我们第一哨留下,你带着其他兄弟们回去,向全爷汇报!”
戚元弼也知道骑兵团第一哨哨长施大牛说得在理,毕竟,全旭手中的战马太少,而后金这支部队,都是人人双马,最多三十里,他们一定会追上去。
戚元弼咬牙说“我们一起出来的,要走一起走!”
施大牛一张忠厚木讷的脸上微微有些扭捏,厉声喝道“屁话!难不成你想让大家都死在这里,快走!你们这些娃娃,还没有娶媳妇,死了太亏了!”
施大牛非常清楚全旭的规矩,战死的家丁兵给二十亩地,另外加二十两银子的丧葬费,这不是关键,关键是,他的家人可以享受,这二十亩永远免徭役的特权。
他儿子施家庆已经十四岁了,他死了,分给他的那套房子就可以落在施家庆的名下,将来施家庆有田,有房,还有二十两银子,就可以说一门亲事。
身后事不用他操心了,他这条命卖给全旭,绝对值了。
“第一哨的兄弟们,换弩,杀鞑子!”
全家军骑兵是全旭用重金装备起来的军队,不仅仅有两套铠甲,还有一张轻弓箭,一张硬弩。
有的装备长枪,人人装备破军刀。
这样的装备,可比东江军强多了,就算大明装备最好的关宁军,在全家军面前,那也是弟弟。
施大牛端起弩机,将脚从马镫里伸出来,踩着弩臂,用力上弦。
第一哨五十名骑兵整齐的端着弩机,就在后金骑兵进入五六十步的范围内的时候,后金骑兵也开始挽弓引箭。
“噔噔噔噔……”
一阵金属颤音响起,弩箭暴射而出,好十几名正纵马飞驰的后金轻装飞骑士像是被绊马索拌了一下似的,连人带马仆倒在地,这玩意还真好用!
射完这一支箭,所有人用最快速度装箭,施大牛冲戚元弼怒吼道“快滚,别碍着老子杀敌!”
戚元弼的鼻子有些发酸,他是将门子弟,听着父辈英雄的故事长大,可是轮到他自己的时候,他心里还是过意不去。
戚元弼的声音哽咽“我们走了,你们怎么办?”
施大牛双腿一夹马腹,战马冲向那十几名倒在地上的后金轻装骑兵,他手中的破军刀一挥,一颗脑袋飞了起来,他伸手一抄,将一颗后金鞑子的首级薅在手中。
其他几名骑兵同样也是整齐划一,将十几颗追得最凶的鞑子首级割下来。
施大牛看着后面莫约两百余步蜂拥而来的后金骑兵,笑了笑道“把这颗首级拿走全爷,朝廷赏银三十两,俺施大牛吃了全爷的饭,最后再给他效一次力!”
“接着,快走,老子叫刘全福,复州人。”
“俺叫刘海燕,盖州人。”
“俺马志东,大名人!”
……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
明明后金骑兵足足有二百余人,施大牛等五十余骑毫无惧意,他们策马加鞭,朝着后金骑兵正面冲去。
戚元弼感觉喉咙里像塞了一团东西,让他无法呼吸“第一骑兵团,撤退!”
“噔噔噔噔……”
施大牛利用弩机的射程优势,在八十余步的时候就开始射击,这一次齐射,射倒了十数名后金轻装骑兵。
十几名轻装骑兵倒地,施大牛毫不迟疑,举起破军刀,冲向后金骑兵。
全家军骑兵第一团第一哨是唯一一个用成年士兵武装的骑兵,他们大部分都是辽东籍的百姓,不过,他们终究不是神仙……
寒风呼啸。
施大牛所部五十余名被后金骑兵很快就淹没了,他为戚元弼争取了不到一柱香的时间,仅此而已。
事实上,戚元弼也属于经验不足,他不知道这其实并不是一个牛录,而是足足三个牛录,哪怕是把第一骑兵团都留在这里,依旧不能阻击后金骑兵的冲击。
后金骑兵的眼睛非常毒辣,他们似乎早就发现了戚元弼才是这支明军骑兵的头头,在施大牛发起亡命反攻的时候,有两支小股骑兵,已经越过战场,向戚元弼继续追击过来。
“咻咻咻……”
连续三只狼只箭射在戚元弼的后背上,虽然这三只狼牙箭并没有射穿他的铠甲,可是狼牙箭所携带的惯性,像锤子一样锤在他的后心,让他嗓子发甜。
“不要停,扔下披风,罐头、干粮……快!”
戚元弼没有回头,他知道追击他的后金骑兵已经超过百骑,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后金骑兵越来越多。
就算全家军骑兵有三头六臂,也打不过他们。
“噗嗤!”
戚元弼左侧那名叫初七的少年,被后金的弓箭射中了脖子,随既歪倒了下来,他的半边身边在擦在地上,惨叫着,渐渐没了声息。
后金战马毕竟在体力上占了上风,随着时间推移,两者之间的距离逐渐拉近。
一名很可能是白甲兵的角色用冰冷的、充满压迫感的嗓子发出一声低吼道“汉狗,站住!”
“我又不是你爹,叫我站住我就站……”
不等戚元弼的话说完,一支又粗又长的利箭挟带冷厉的劲风呼啸而过,在战马身上犁出一道血槽,战马痛得身体一颤,悲嘶出声。
戚元弼心里知道不妙,一声忽哨,一直伴在左右的从马很乖巧的靠了过来,他足尖点着马镫纵身一跃,跃到从马背上,动作灵巧至极。
刚做完这一系列动作,那冰冷的、充满压迫感的声音又传了过来“好身手!”
紧接着就是一声令人耳膜刺痛的啸响,那匹已经筋疲力尽的战马臀部迸出一道血线,发出一声凄怆的狂嘶,人立而起。
还没完,就在它人立而起的那一瞬间,又有好几支箭盯在它的身上,它摇晃了一下,轰然倒下。
戚元弼突然想起胸前挂着的手雷弹,他听全旭说过,这种手雷弹不用点火,拧开后盖,拉开引信,六息就会爆炸。
可惜,这些手雷弹并没有给骑兵装备,因为骑兵用不着,他们本来就是担任的侦察工作,不是两阵搏杀。
“南博万,呼叫南博图……南博万,呼叫南博图!”
胡万的耳机中传来全旭的声音“南博万,你们在哪儿?”
听着耳机里传来全旭的声音,胡万终于松了口气“我们……”
手雷弹冒起烟,被戚元弼扔在了地上。
——轰隆一声巨响。
全旭兴奋的道“我知道了,我现在在你们的西南方向,距离莫约七八里,把鞑子引过来,剩下的交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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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六七章大炮洗地轰他娘(为盟主浮◇夸加更20/5)
第二六七章大炮洗地轰他娘
一颗手雷弹在空旷的地形中,威力其实不是很大。
然而问题是,后金骑兵追得太急,特别是那名紧随着戚元弼的白甲兵,被手雷弹弹片笼罩住了,虽然三层铠甲为他挡住了大部分弹片,仍旧有数枚弹片无巧不巧钻进他的腿上,腋下……
原本这些部位是最不容易受伤的,可是偏偏手雷弹弹片的波及范围不确定性太强了,这名白甲兵不仅自己满身血污,他跨下的战马,也被手雷弹直接炸死。
战马倒地,他由于铠甲太重,根本就来不及反应,被砸在马尸体下。
结果,悲剧了。
咔嚓……
左腿大腿发出一声闷响,好一会儿,白甲兵他发出瘆人的嚎叫“站住,站住,给我站住!”
这颗手雷弹的效果不错,至少十几匹乱成一团。
戚元弼扭头放声大笑起来,他回头向全旭请示,以后全家军骑兵一定要装备这种不用点燃的手雷弹。
实在是太好用了。
“孙子,有种过来,爷爷有好吃的给你!”
戚元戚将一罐午餐肉罐头,扔在地上。
虽然这只是一听罐头,跟在后面的后金骑兵,吓得远远得躲开。
“怂样,来啊!”
就在这时,胡万策马来到戚元弼身边“戚团长,全爷在西南方向!”
“西南……”
戚元弼兴奋的大吼道“兄弟们,跟我走,全爷在前面准备好了,回头再收拾这些杂种!”
“驾!”
戚元弼也顾不得珍惜马匹,他用破军刀割开了马臀,马臀鲜血淋漓,战马吃痛,速度开始提高起来。
这样虽然可以短短时间内提升速度,不过却不能持久,一旦战马体力耗尽,就算战马不死,那也会有高机率会废掉。
全旭早就说过,不用爱惜马匹,他以后会买到更多的战马,他有钱,不在心疼钱。
其他骑兵也纷纷效仿,短时间内,戚元弼麾下骑兵渐渐与后金骑兵拉开了距离。
一百步,两百步,三百步……
现在全旭最弱的地方其实就是骑兵,骑兵是技术兵种,偏偏不像炮兵一样,短短时间可以训练出来。
炮兵也好,火铳兵也罢,如果不怕耗费弹药,弹药管够,总能训练出来,可是骑兵……
太难了。
好在,骑兵团的损失不算太大,还有一百多人。
全旭松了口气“三娘,放飞无人机!”
“炮兵团,准备构建炮兵阵地!”
“步兵团,掩护炮兵左右两翼!”
“传令兵,通过稍后的雷时声将军与卢大人,告诉他们,我们已经与后金接敌!”
……
远远的,前面看到一长火龙出现在官道上,全旭麾下将近两千人,人人举着火把,那一支支火把静止的时候就像从天上坠落撒满一地的星辰,当它们移动的时候,则像是一条火焰形成的河流,那壮丽的画面,还有那冲天的杀气,让戚元弼说不出话来。
不仅仅戚元弼发现了这条火龙,其实后金骑兵同样也发现了这条火龙,对方人数不少,足足二三千人。
虽然后金骑兵此时有三百余骑,可是他们却没有紧张,也没有胆怯。
这是他们跟着努尔哈赤起兵以来,历经萨尔浒之战,浑河之战,柳河之战等等,在与明军恶战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内,他们胜多败少,积累起来的自信。
无论明军有多少人马,他们都是一个冲锋,明军就跨下来了,接着他们就可以收割战利品。
此时的全旭也通过无人机,全方位的观察着后金骑兵,出现在视线内的后金骑兵从三百多骑,慢慢增加,直到五百余骑之后,就没有再增加了。
全旭此时摆成了一个椭圆形的战阵。
后金的骑兵远远的吊在五六百步的距离,不再前进,而是围着全旭这支部队开始迂回,寻找漏洞。
全旭麾下的步兵也好,炮兵也罢包括辎重兵在内,所有人马都举着火把,让对方可以清晰的看到,自己的人数其实不算太多。
“全爷!”
戚元弼身后挂着十数只箭,仿佛一只刺猬,他来到全旭身前,躬身就苦了起来“全爷,卑下无能!”
在戚元弼哽咽的声音中,他向全旭禀告自己如何抵达张店村,遇到了后金十七名骑兵正在屠村,他愤愤出手,率领骑兵第一团干掉了十七名后金骑兵,这个时候,哨兵发现又有后金骑兵过来,他直初以为对方只有四五十人,准备以多击少,吃掉这股骑兵。
结果不曾想非但没有吃掉这股后金骑兵,反而被对方包围了上来,对方人数越聚越多,足足有五六百人。
在这场追击中,全家军第一团骑兵最终有七十三人没有跑过来,除了第一哨五十人是因为战斗中牺牲,其他人大部分都是被追击中射死的。
“戚元弼!”
“卑下在!”
“七十三条人命,因你而亡,回去领七十三鞭,写个深刻的检讨,第一哨阵亡士兵,你自己挨家挨户要过去慰问!”
“是!”
全旭望着身边的团长、哨长以及二三十名参谋道“这是战争,一定要慎重,你们作为指挥人员,任何一点疏忽,都有可能毁掉一个,或无数个家庭,谁都是爹生娘养的,一定要慎重!第一骑兵团第一哨哨长施大牛阵亡,全军通报向施大牛学习,他的军功银子三十两,我给他翻倍,其他人也一样!”
参谋人员围在一起开始商量对策。
三娘有些不解的望着全旭“相公,他们怎么还不进攻?”
“他们也不是傻子,现在他们人困马乏……”
全旭刚刚说到这里,就恍然大悟,自己凭什么要接受建奴的节奏,他们想打就打,不想打就不打?
门都没有!
“炮兵,目标建奴骑兵阵,三发速射!”
全旭的话音刚刚落,就在这时,对面后金骑兵阵中,有一名骑着一匹瘦小驴子的男子,看着他的发鬓,应该是大明的读书人。
这名读书人哭着脸来到全家军阵前,距离全旭莫约五六十步,举起了双手,示意自己没有携带武器。
“哎,对面的明狗听着,你们已经被英勇的杜尔巴额真大人率部包围了,限你们一刻钟之内放下武器投降,杜尔巴大人还可以放你们一条生路,否则,一定进攻,定教你们全军杀掉,一个不留!”
全旭起身望着对面的读书人道“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你呀,枉为读书人,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你的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滚蛋,让你主子过来给我说话,你还不配!”
那名瘦弱的读书人脸色铁青,也不知道是冻的,还是气的,他颤颤巍巍的朝着后金军队方向走去。
全旭压低声音“你们谁的炮打得最准?”
刘全得意的笑道“当然是俺!”
“行,就你了,等会那个叫什么杜尔巴的要是出来,你就瞄准他,开炮,你这边开炮,其他门一起开炮,不用跟他们讲规矩!”
刘全有些不解的道“全爷,这么做,是不是有点……”
“有点什么?”
“不地道!”
刘全一边打量着全旭的脸色,一边小心翼翼的说道“把人诓出来,再用炮打……”
“我对人会重承诺,讲规矩!”
全旭不以为然的道“建奴是人吗?他们不是人,说他们是禽兽,那都是对禽兽的侮辱,放心吧,命令是我下的,所有的后果我来承担!”
“是!”
此时,距离建奴骑兵五六百步,在这个距离,除非是床弩或大炮,否则就没有武器可以攻打到他们。
当然,火炮虽然有这个打击距离,可问题是,精确度是一个巨大的问题。
全旭麾下的炮兵射击精度也是问题,可是他却有多达九十六门火炮,就算一发炮弹干掉一名敌人,这五百余名骑兵也不够他炸的。
“三娘!”
全旭望着三娘道“把机枪拿出来,只要他们敢进攻,你就让机枪在三百步的时候开火,记住,不要打人,专打马!”
全旭拿起望远镜,望着远处的那些后金骑兵,此时的后金骑兵非常轻松,有的人在说笑着,有的人在炫耀着自己的战利品,也有的人在大嚼着肉干,也有的人喝着美酒。
还有的人拿着抢来花花绿绿的衣服,披在自己身上。
他们没有想到对面的明军会对他们开炮,在那名读书人向杜尔巴说话的时候,杜尔巴朝着全旭方向望过来,目光中带着冷笑。
仿佛他已经开穿了全旭的用意,根本就没有出来的意思。
全旭叹了口气道“这狗日的还有点脑子,看样子不会出来了,按计划打,所有的火炮,三发急速射,明白吗?
“明白!”
“一号炮准备完毕!”
“二号炮准备完毕!”
“三号炮准备完毕!”
“四号炮准备完毕!”
……
“点火,开炮!”
随着火炮的引信开始嗤嗤的燃烧着,后金骑兵们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他们碰到了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
他们更没有想到,全旭的大炮射程最远可以达到一千五到两千步,五六百步,恰恰是最有效的射程之内。
“轰轰轰……”
九十六枚炮弹脱膛而出,飞向对面的后金骑兵阵中。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六八章大炮洗地无一生还(为盟主浮◇夸加更20/6)
第二六八章大炮洗地无一生还
炮弹刚刚出膛,负责清理炮膛的炮兵,根本就没有看有没有击中目标,每一门炮其实就五名士兵操作,一个清理炮膛,一人放发射火药,一人将炮弹装进炮膛,一个人的引信安装上,并且负责点火,炮长负责瞄准,观察炮击结果。
全家军炮兵没有辅助兵种,因为他们有一部分学员兵,不作为正丁计算,承担一些准备工作,比如搬运火药、炮弹等等。
未来成熟的一个炮团,三十六门野炮,将会增加到三百人左右,再把热气球弄出来,充当观测手。
现在,这支军队在全旭手中,也是实验的性质。
一颗颗黑乎乎的炮弹砸向后金骑兵阵中,把后金骑兵砸得人仰马翻。
后金骑兵队形有些散乱,全旭在望远镜的视角中,看得更为真切,那些原本肆无忌惮喝酒吹牛的后金骑兵,血肉横飞,残值断臂,哀嚎着,惨叫着。
“有些可惜!”
全旭有些不满的道“刘全,你他娘的,这炮怎么打的,九十六门,十几炮飞到哪里去了,连毛都没有捞到一根!”
理论,其实只是理论。
一枪还能打死一个人呢,可是在战斗力,有的敌人被打成筛子,有的敌人毫发无损。
这次炮击也是同样的道理,有的一炮可以干掉十几名骑兵,有的时候,几炮轰击同一个位置。
要说炮击效果不好,那真是有些冤枉人了。
这次炮击,至少有一百多名后金骑兵被轰炸成了渣渣,哪怕后世的医术,他们也医治不好了。
虽然说这种野炮比较原始,可是威力还真不小,特别是现在,地面已经被冻得硬棒棒的,炮弹落在地上,很容易弹射起来,造成二次、三次杀伤。
刘全憋得脸色通红“再来,自由射击!”
“轰轰轰……”
硝烟弥漫,视线受阻。
效果如何,全旭也看不清了。
不过,三轮共计二百八十八发炮弹打过去,炮兵就停下来。
“不要停,继续开炮,炮火延伸,把这群狗娘养的给我留下来!”
刘全有些不好意思的道“全爷,炮弹太贵了,省点钱!”
“省个屁!”
全旭有些不满,他朝着刘全吼道“老子有的是钱,把炮弹打出去,老子今天要埋了这帮狗娘养的!”
刘全无奈的下令道“各炮继续轰击!”
这也难怪刘全不理解,在全旭的理解中,战争的形式应该是这样的,先是导弹、炸弹洗地,炮火准备,没有几个小时好意思?
才三发炮弹,不到半柱香的时间,炮击怎么可能停?
全旭的命令下达下来,这些炮兵们只好像平时训练的那样,机械性的劳作着,清理炮膛,放上装在纸包里的发射黑火药,装上引信,塞入炮弹,捅实以后,调整发射角度,然后点火……
如此周而复始。
“轰轰轰……”
颗粒式的黑火药威力还是相当不错的,特别是在高碳钢铸造的炮膛内爆炸,产生的巨大能力给炮弹巨大的动能,这样的动能绝对不是人体或战马可以相抗衡的。
特别是在被冰冻的地面上,炮弹弹跳起来,直接把战马连续打穿,随着一颗颗炮弹落下,后金骑兵们人仰马翻,乱成一团。
人和马一起向外喷血的场面非常震憾,特别是全旭麾下打着火把,相当明亮,高高燃烧着火把,最奇葩的是,三娘麾下的影卫有十几把高强光射灯,把这种喷射的鲜血,映照得更加瑰丽。
杜尔巴是非常幸运的,因为一颗炮弹率先命中他的胸口,他的死毫不痛苦,死得无声无息。
其他的后金骑兵则没有这么幸运了,他们有的看着自己的下半身消失,可关键是他们还死不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一点一滴的死去。
有的后金骑兵被撕裂的战死砸死,有的则是被活活吓死。
火炮这种东西他们不是没有见过,可是明军的火炮再厉害也没有这么玩的,五百多骑兵,居然非常奢侈的扔了将近一千颗炮弹。
所以,整个战场上,没有一具完整的尸体,也没有一匹完整的战马,所有的人和战马,在硝烟散尽之后,全部消失了。
这些原本无视生死的后金武士,他们能接受战刀枭首,也能接受被战马踩踏而死,更能接受混战中被冷兵器伤到要害处死亡。
如今,这种从未经历过的死亡方式超过了他们的认知,脑海中绷紧的那一根线终于被火炮的恐怖威力打断。
不用他们自己溃逃,惊吓到了极点的战马自然会驮载着他们向自己为安全的地域狂奔。
拥挤,踩踏,咆哮,而后就是相互砍杀……
大军溃败的时候军纪,人性都已经不存在了。
全旭看着对面的骑兵开始逃跑,原本想下令追击。
可是看到戚元弼麾下的骑兵们,耷拉着脑袋,而周围的战马,不是口吐白沫,就是趴在地上,已经爬不起来了。
杜尔巴最大的失误就是他距离全家军太近,他根本就不了解火炮,事实上,在耿仲明、尚可喜、孔有德投降后金之前,后金其实并没有人了解火炮。
这个时代的火炮确实有着精度较差,威力小,笨重等缺点,然而,在全旭直接换成了无缝钢管,这种无缝钢管采取井冷铸的方式。
在后世不算什么高明的技术,然而,把火炮从生铁的材质,换成了高碳钢之后,火炮的威力极大的增加。
事实上,杜尔巴也没有错,无论五千斤还是三千斤的红夷大炮射程都极近,大约极限射程在三里左右,有效射程只有一里左右。
他距离全家军的火炮阵地,已经超过五百步左右,这样以来,他的人马都在大炮的射程之外。
他的错误就是把全旭当成了普通的明军,采取无缝钢管制造的轻型野炮,哪怕只有一百零毫米口径的火炮,射程也翻了一倍多,达到两千五百步,有效射程在一千五百步左右。
那么,问题就来了。
事实上,后金五百六百全部都是全家军火炮的射程之内。
第一轮火炮齐鸣,白甲勇士康吉力吓魂飞魄散,一颗炮弹呼啸而来,直接击中他身边的一名包衣奴才,炮弹毫无迟疑从他的上身呼啸而过。
那名包衣奴才就被炮弹被硬生生的腰斩,狂喷的鲜血在火光下甚是妖艳,他的上半身不知道去了哪里,下半身依旧骑在战马上保护自己的主子。
包衣奴才的鲜血喷在康吉力的脸上,他这才清醒过来,他急忙下令撤退,事实上,不用他下令,他的部下也在溃逃。
然而,他们注定是要徒劳的。
无论战马的速度有多快,在呼啸的炮弹面前,他们都是弟弟。
最终,杜尔巴一个满编牛录,再加上一个不满编的牛录,五百余骑可以在正面战场上击溃明军上万部队的骑兵部队,在仅仅九轮炮火的打击下,已经不复存在了。
据全旭观察,能跑出去的不足十骑,其中还有一匹战马跑了数十步,一下子撞在路边的一颗大树上,直接惨叫着倒在地上。
战马是不会撞在树上的,这会出于动物的本能,很显然,这些后金骑兵已经被吓坏了,或者说战马已经被炸得丧失了理智。
第一步兵团团长马应虎有些难以置信的道“这就完了?”
“当然了!”
全旭笑了笑道“就这样完了,愣着做什么,赶紧打扫战场,听说鞑子的头颅挺值钱,五百颗脑袋,怎么也可以换几万两银子花花!”
整个战场诡异的安静了下来,慢慢的硝烟散尽。
摆在全家军阵前的是一地死尸,人和战马皆有,在如此密集火力打击下,尸横遍野,到处惨不忍睹的尸体。
第二步兵团的团长蒋百胜有些难以置信“怎么会这样?”
蒋百胜虽然一直没有担任过将军,不过作为一名辽东的老兵,非常清楚后金人的实力,可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后金人如今居然如此不惊打,在短半刻钟,将近两个牛录,五百余人马,无一生还。
“怎么后金就这实力?”
全旭笑了笑道“当科技发展到了一定程度,野蛮就无法战胜文明。科技会改变战争的格局,衡量一个国家实力的强弱,并不是要看这个国家有多少武士,关键是要看这个国家的富裕程度,国民的开化程度以及工匠的实力水平!”
大明与后金,北宋与女真,南宋与蒙古,都是非常著名的例子,野蛮战胜文明。当然,这其实并非真正的野蛮战胜了文明,而是文明被捆住了手脚,自身出了问题。
“我的乖乖啊,火炮的威力这么大?”
第二炮兵团长刘红贵难以置信的道。
“大吗?其实还不大!”
在全旭看来,这样的火炮威力其实真不大,而是太小的。换成后世的重型榴弹炮,一炮打光一个营完全不是吹牛逼。
如果是后世的火炮,一发炮弹就足够。可是,现在他却用了九百多发炮弹,平均下来,一发炮弹只炸死半个敌人。
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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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六九章全旭的委屈没有相信他(为盟主浮◇夸加更20/7)
第二六九章全旭的委屈没有相信他
让全旭感觉亏的其实远远不止这么一点,主要是大炮打得太猛,很多建奴的首级都被打得稀巴烂了。
虽然说,人的头盖骨非常紧硬,但是,在炮弹面前,人的头盖骨,简直就像豆腐一样脆弱。
全旭也知道明军对于建奴首级的赏格,士兵斩获鞍子一级者可得赏银三十两,斩获两级者可升一级,斩杀一名白甲可得赏银千两,斩杀一名牛录额真,可封千户……
五百颗首级,白甲兵怎么也有三四十名,还有一名或两名牛录额真,综合下来,至少可以获得数万两银子,同时,还可以光明正大的提拔十几名心腹。
可问题是,打扫战场实在是太难了,天气太冷了,那些尸体的鲜血在极短的时间内就与地面冻为一体,根本就弄不下来。
虽然困难,面对这支部队,全旭依旧坚决的让士兵们打扫战场。
全家军这支部队,超过三分之二的士兵别说打仗了,连血都没有见过,他们来到战场上,还没有开始打扫,就吐得稀里哗啦。
“动作快点,打扫战场,明天还有硬仗要打!!”
在军官的命令下,全家军士兵只要硬着头皮,一边呕吐,一边打扫战场。
然而问题是,上去一个团,吐一个团,上去一个哨就吐一个哨,只有骑兵团表现好一点。
戚元弼看着残缺不全的尸体,以及各种残肢断臂或者内脏,他一脸感慨“太惨了!”
“惨吗?”
就在这时,那名骑着驴子的少年出现在戚元弼的身边,望着戚元弼一脸不屑道“我们张店村难道不惨?他们连孩子都不放过,我大侄才四个月,就被狗日一脚踩死了……”
说到这里,那名少年呜呜的哭了起来。
远远的看到全旭过来,那名少年陡然起身,朝着全旭冲去。
三娘看着少年过来,伸手一挡,将少年挡在前面。
“将军,将军,我要跟你参军!”
全旭望着少年道“你还太小!”
少年指着不远处一名正在吐得稀里哗啦的少年家丁兵道“他还没有我大!”
“你叫什么名字!”
“俺叫张飞!”
“张飞?”
全旭笑了笑“燕人张翼德?不太像!”
张飞有点脸红“我会像戏文里的张飞一样,勇猛杀敌!”
不过,他一动脚,踩到一陀黏糊糊的东西,低头一看,居然是一颗人的眼珠子,他的脸色大变,差点吐出来了。
“有种!”
全旭拍了拍张飞的肩膀“戚元弼!”
“卑下在!”
“这个张飞我交给你了!”
“是!”
张飞倔强的道“将军,俺不跟他!”
“为什么?”
全旭不解。
张飞指着戚元弼“俺不跟用屁股当盾牌的孬种!”
听着这话,戚元弼火了,他指着张飞道“你说谁是孬种,就是你啊!”
“俺都看到了,你们身上的箭都在背上,不敢迎战,就是孬种!”
“你……”
戚元弼还真无言以对。
全旭指着少年道“刘全,我再给你们一个兵!”
“是!”
直到天快亮的时候,全旭的战场终于打扫完了,最终结果让全旭非常失望,能够清晰辨认的首级只有一百零七个,能辨认的白甲兵十三人,至于牛录额真杜尔巴,居然没有找到。
可能被炸成肉泥了。
望着地上的死马尸体,全旭又开始心疼了,受伤的战马有一百多匹,暂时死不了,但是却医不好,五六百匹都被炸成了死马,实在是太可惜了。
全旭看着地上的死马,惋惜的说“可惜了,这么多好马啊,全死光了!要是我们能将这些马缴获过来那该多好!”
这显然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后金建奴如此凶猛,能将他们消灭掉已经是极为侥幸的了,还想缴获战马?
想得美啊!
好在这一仗缴获的马匹也不在少数,足有两三百匹了,这些战马在炮击开始的时候,就受惊跑了,这些经过长期训练的战马,在战斗结束之后,又陆续返回战场,回到各自主人的身边。
这些战马损伤不大,还可以勉强使用,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参谋韩正走过来道“恭喜全爷!”
“缴获了多少好东西?”
全旭看着韩正的笑容,就知道收获应该不少。
“缴获方面,有二百七十九匹战马,其中伤马有五十二匹,不过损伤不太大,还可以恢复!”
韩正拿着一个文件夹,看着上面的数据道“还有一些跑散了,戚团长他们去追了,应该可以追到,除了马匹,还缴获了一百杆长矛,一百多把大刀,还有几百张弓、斧子、铁锤等等,这帮家伙的兵器实在太杂了,看得眼昏。对了,还从后金身上搜出了一些财物,杂七杂八的加起来,也有个一两万两银子了。”
全旭望着韩正道“通知下去,所有缴获一定要归公,所有缴获一律上交,充作我军将士的伤亡抚恤和犒赏!”
韩正轰然应“明白!”
他冲正在忙活的士兵们大声说“都听好了,所有缴获一律上交,由全将军统一分配,作为我军将士的伤亡抚恤和犒赏!”
一两千全家军士兵们眼睛发亮,齐声欢呼“全爷威武!”
受伤的死马也有大几百匹,处理这些马肉,也是最要紧的事情。
原本红烧马肉是全家军将士最喜欢吃的肉食,可是此时,众人全部都没有胃口。
……
天刚刚蒙蒙亮,位于保定府新城境内的天雄军大营内,伙头军顶着夜色,开始紧张的做着战饭。
自从昨天夜里,他接到位于前锋全旭所部的汇报,至少五六百名后金军队与全旭所部接触,全旭准备率领全军迎敌。
对于刚刚获得兵部认可的天雄军,卢象升感觉这简直就是世界末日了,全旭麾下只有两千名青壮。
关键是这些青壮连大名府经常合作的青壮不同,全旭麾下几乎都是新兵,根本就没有见过血,以全旭的实力,怎么可能挡住五六百名后金骑兵?
这样规模的后金骑兵,全旭麾下那点人马,恐怕坚持不了一个时辰,甚至一个急冲锋,就有可能溃不成军。
虽然全旭主动出击的消息他已经得知了,可还是不放心,谁不知道全旭麾下只是一群新兵蛋子,战斗力……
主动出击,那不是给后金送人头嘛!
不仅仅卢象升急,就连侯恂也急了。
别看全旭得罪过侯恂,可是侯恂还真没有办法与全旭一般见识,他与孙承宗也是平辈论交,也就是孙承宗的长子孙铨、次子孙鉁他需要称一声孙世兄,可其他几位,见了他也可道声侯兄!
文人之间的争执,不要涉及利益,那么他们会非常大度,如果涉及利益,那就是寸步不让。
侯恂急忙连夜写了几封信,分别是刘策,尤世威和马登云等求救,请他们火速救援,在信中向几人道出全旭与孙承宗的关系。
同时,卢象升也给写了一封信给全旭,让他火速回来,兵马丢了不要紧,活命要紧。
大头兵嘛,不用在乎,如果全旭自己感觉人手不够,侯恂马上可以给全旭补充几千上万名大头兵。
关键是,全旭不能死。
一旦全旭死了,孙承宗还不恨死自己?
全旭的参将是他侯恂委任的,先锋之职也是他派的,真要是这样,东林党里谁还待见他?
同党伐异,东林党君子岂能对付东林党?
当然,如日中天的孙阁老,孙太师,他是真得罪不起。
别忘了,兵部尚书可是孙承宗现在的加衔,名义上,孙承宗才是兵部的老大,侯恂的顶头上司,至于梁延栋,现在跟他还是平级。
天刚刚蒙蒙亮的时候,天雄军将士们开始吃早饭,饭菜非常丰盛,连罕见的肉干也供应上了。
“天亮了!”
卢象升的声音微微发抖。
他倒不是怕孙承宗会怪罪自己,主要是,全旭是他在大名府最得力的助手,交税,一文不少。
办学,人家直接办了一座超过千人的学堂。
作为一个知府的政绩标准,全旭一个人给他干了一半多,这样的帮手可不好找。
如果全旭阵亡了,那实在是太可惜了。
“出发!”
等到士兵们刚刚吃完饭,卢象升就跨上战马,带着天雄军六千人马,先一步出发。
就在离开大营不久,就看到马蹄声骤起,十几名骑兵飞驰而来,领头的那个扛着一杆丈二长的软钢枪,赫然就是全旭。
看到他浑身是血,侯恂心里没来由的一紧他该不会是战败了吧?
正忐忑着。
全旭打着哈欠开口了“卢大人,侯大人,你们可以放心了,昨夜之敌,五百余名建奴已经被收拾掉了!”
“东升,这个玩笑可不能开!”
卢象升还以为全旭学其他明军将领一样,明明打了败仗,反而吹成胜仗。
“卢大人,我没有吹牛!”
“全参将,这玩笑可不能开!五六百建奴肆虐乡里,所到之处生灵涂炭,你身为朝廷命官,正应该……”
全旭坐在一辆运输粮草的大车上,呼呼酣睡起来。
p今天没了,就六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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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四月份新的开始求支持
整个三月,更新有点稍微无力。
本月更新八十二章,共计二十五万两千字,比二月份少一章。
至于数据,有点小挫,虽然收藏增加一万二,但是均订降低正好两百,目前2070,这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追订掉到一个让人绝望的数值。
三月对于大家来说,可能是美好的一个月,对于老程而言,却是无比悲催的一个月,工作不顺利,家里不顺利,自然而然,影响到了心态,故事节奏也被打乱。
按照原本的计划,本月应该更新二十八万字以上,将这个阶段的故事写完。
没有办法,成年人的世界,努力的活着。争取本月……可以理想一些,数据不要那么难看。
当然,肯求大家支持一下正版。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七零章全旭是一个诚实的人
第二七零章全旭是一个诚实的人
全旭确实是没有参加战斗,事实上,不仅仅是全旭,而是全家军除了第一骑兵团之外,其他各部都没有参加近身搏杀。
全旭全身的血污,以及周围亲卫的血污,只是为了锻炼胆量。
全旭实在气坏了,打扫一个五百余骑兵战场,结果用了将近三个时辰不说,关键是几乎所有人都吐了。
实在是不堪入目,全旭无奈之下,以身作则,将建奴尸体上的血污,涂抹在自己身上,这下全家军将士吐得更加严重。
好在,吐着吐着就慢慢习惯了。
全旭最大的问题是就累,从率领全家军担任先锋,再到接战,最后歼灭杜尔巴所部,将近一天一夜的时间,全旭根本就没有合眼。
看着全旭躺在一辆平板的粮草车上呼呼酣睡,侯恂反而疑惑了。
虽然他这个兵部侍郎是新官上任,不过作为东林党一员,又是多年为官,对于大明那些将领的套路实在太熟悉了。
全旭声称大败后金军队,这是明军将领的管用套路,别说是全旭,就算是号称名将的袁崇焕、包括毛文龙、何可纲、赵率教、满桂、刘策,他们哪个人不虚报战功?
如果真信了大明将领的捷报,后金就算是有一百万人,恐怕也早已死了好几轮了。
就像袁崇焕所谓的宁远大捷,袁崇焕上报打死后金数千人,在满清官方记载中不过是500人。
当然,满清所说的伤亡数字不一定可信,但问题是,明帝国死亡的将士,足足有7000多人,如果加上老百姓的,就足足有14000多人,其中还有粮料8万余石和船2000余艘都被后金焚烧。
此时侯恂更加糊涂了,他本以为全旭吃了败仗,想过来躲避后金骑兵追杀的,或者卢象升索要军需物资,所以才编了全歼后金这样的鬼话。
可是全旭连提都没提,就跟你说一声后金让我消灭掉了,然后呼呼酣睡起来。
“这…这是闹哪样啊?”
侯恂正惊疑不定的时候,又一队信使跑了过来,为首的正是雷时声。
“卢大人,侯大人!”
卢象升急忙上前问道:“情况怎么样?”
雷时声一脸兴奋:“全参将,正是好样的,他们打了一夜,全歼了后金五百余人,只是打得太狠,很多尸体都打得稀烂,首级只缴获一百零七颗,都是真鞑子,其中还有十几名白甲兵!”
卢象升对侯恂对视一眼:“走,过去看看!”
侯恂带着兵部的随员,也急忙跟上去。
侯恂松了口气,只要有一百颗真鞑子的首级,那就好办,就算全旭麾下两千大头兵死光了,他也可以给全旭运作一下,炮制一场大捷,人头不够,可以杀一些草民,大不了杀良冒功,这算什么大事。
卢象升带着大队人马,朝着前方的官道行去,虽然行军速度相当快,可是仍旧用了大半天的时间,直到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这才抵达大石河北边的战场。
全家军将士长枪如林,队列严整,一个个浑身血污,有不少大车上装血肉模糊的首级,这些首级,个个都是凶神恶煞的。
不过,此时全家军将士身上散发出一种强烈的杀气,那股凌厉的杀气,让天雄军将士们两股战战,就差没有尿出来。
侯恂看着满身血污的全家军将士,再次瞠目结舌,有些合不拢嘴,良久他喃喃自语:“队列严整,而且一个个浑身血污,怎么看都不像是打了败仗啊……还有那么多首级,难道都是他们杀敌所得?不得不说,这帮武夫真是太野蛮了!”
是的,太野蛮了。
对于侯恂而言,全家军将士实在是太野蛮了。
为了锻炼将士们的勇士,原本打算将甲胄、兵刃、首级收拾完毕,就算打扫战场结束,可是,全旭突然想起小说中的京观。
人头他没有,尸体和残值断臂,还有不少,于是,他命令全家军将士,将所有后金骑兵将士的尸体收笼起来,堆放在一起,形成一堆面积不算太大的京观。
由于天气寒冷、鲜血、血肉、骨头、混合着黄白之物,堆在一起,经过寒风一吹,形成了一座晶莹剔透的玲珑宝塔。
这座宝塔高度莫约五六米的样子,最上面插着一面破烂不堪的牛录战旗。
“卢大人,快看!”
雷时声指着景观旁边的兵刃:“好多兵刃!”
其实,这些兵刃,没有一件是完整的,有的战刀已经被炮弹砸成碎片,也有的长枪、至于铠甲,也大都残缺不全。
这些破烂,全旭自然是看不上眼,他虽然看不上眼,可是天雄军却需要,这些破烂的铠甲,经过修补,代价怎么也比打造一件新式铠甲更低。
破铜烂铁全旭也看不上眼,可是对于天雄军将士来说,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天雄军将士哑雀无声,良久,如同海啸一般的欢呼声响起:“胜了,胜了!”
一名兵部的官员走到侯恂身边轻声低语起来:“侯大人,有发现!”
“什么?”
“这些首级不是真鞑子?”
“非也!这些首级都是如假包换的真鞑子!”那名官员小心翼翼的道:“下官观看了战场,又查看了尸首,发现这些鞑子都是被大炮砸死的!”
“大炮?”
另外一名官员随手指了指全家军军中的火炮。
全旭的三个炮团,共计九十六门火炮,此时的炮兵们正在保养和维护火炮,这些火炮,很容易发现与大明制式的火炮明显不同。
侯恂向两名随员低语起来,好一会儿,两名随员朝着全家军方向走去。
直到此时,侯恂不得不承认,全旭打迎了这一仗,而且赢得相当漂亮。
“谢天谢地!”
卢象升兴奋之情,难以言表。
就在这时,全旭被天雄军将士的欢呼声惊醒,他有些不满的道:“干什么,干什么,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卢象升走到全旭身前:“你都睡了将近一天!”
全旭这才发现,他身上盖着一张被子,被子上面盖着一件军大衣,全旭起来伸伸懒腰:“哎呦,累死了我!”
沈良材走过去,给全旭送上一水壶热水,温度正好,不烫不凉,全旭拿着水壶,就是一阵牛饮。
全旭放下水壶,望着沈良材道:“有没有吃的,让我先垫垫!”
卢象升恍然大悟:“你们还没有吃饭?”
在这个时候,天雄军将士与全家军将士开始烧火做饭。
不过,众天雄军将士隐隐感觉天气更冷了,其实这也好理解,任谁在眼皮子底下看着五百余具尸体,都会感觉毛骨悚然。
原本天雄军的给养并不算好,米饭是糙米饭,或者麦饭,咸菜则是陈年咸菜,运气好的话可以在里面翻找到一块咸肉,运气不好的就只剩下咸菜了,爱吃不吃。
跟全家军的士兵相比,这样的伙食算是简陋了,但是对于大明的普通军户而言,简直就是奢侈了,至少天雄军可以吃饱。
虽然饭菜做好了,全军将士却不像往常一样一个个狼吞虎咽,恨不得连碗一起塞进肚子去!
有的人喝了一点麦粥,有的人则是吃了一个米汤,对于红烧的马肉,居然没有人问津。
……
全旭作为最大的功臣,受到了全军将士的欢呼。
全旭来到三娘身边,看着三娘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你眼里怎么会有血丝?是不是没有睡好?”
三娘道:“没有,我……”
苏音解释道:“三娘从昨晚到现在都没有合过眼,担心得不得了呢!”
全旭很是心疼:“快过去睡会!”
“我……我也知道,可我就是怕……”
“行了,安心,睡会!”
就在这时,卢象升与侯恂联袂而来。
原本卢象升还真不想走这一趟,可是耐不住侯恂的央求,只好跟随侯恂来到全旭的大帐中。
对于三娘这个侍妾,侯恂只装作没有看到。
“东升!”
卢象升揉揉隐隐作痛的太阳穴,长长叹了口气道:“东升,你这一仗打得好啊,一战歼灭五百余名鞑子,这可是二十余年以来从来没有战绩,朝廷得知之后,肯定会万分高兴的,只是不知道……你打算何时向朝廷报捷?”
别的将领稍稍立了点功,立马玩命的灌水,哪怕只是一次小胜,也要炮制成一场大捷上报,邀功请赏。
关宁军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而全旭倒好,立了这么大的功居然一脸无所谓,没有半点要向上头邀功的意思,看得他直想吐血!
全旭望着身后的侯恂,瞬间就明白过来,侯恂想跟着全旭分润一部分功劳,大明虽然看不起武人,但是只要立了军功,升官那简直就像坐火箭。
到了侯恂这个位置,如果说他不想向上面爬,他自己都不会相信。
他现在可没有左良玉这个嫡系人马,依靠着卢象升的香火之情,需要紧紧抓住天雄军这根大腿。
全旭皱起眉头道:“三百两!”
“什么?”
“一颗首级三百两!”
全旭望着侯恂笑眯眯的道:“如果侯大人给在下三万两银子,这个捷报,就交由侯大人代笔!”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七一章女真人最强的地方是……
第二七一章女真人最强的地方是……
全旭其实还真没有看得上捷报可以获得的赏赐,因为他非常清楚,国库早已空得可以跑老鼠,哪里有钱赏赐?
他当初收集首级,目的其实也是为了卖钱,反正大明有的是将领愿意高价买首级。
侯恂听着全旭开出三百两的价格,第一反应就是便宜,实在是太便宜了。
虽然朝廷给士兵的赏赐是三十两银子,可关键是可以升官,一名牛录的首级可以升到正五品的千户官。
当然,这是普通士兵可以一步登天的待遇,对于将领,好处自然更多,可以向朝廷要钱,要粮,要兵刃,要好处……
侯恂正准备接话,卢象升微微皱起眉头“东升,这是不是……”
全旭笑道“卢大人,我的人可不是兵,他们都是我的人!”
全旭可不希望自己辛苦培养的军队被朝廷收编,这没有那么好的事,一个士兵全旭的投入至少上百两银子,前前后后这三千人马的军队,他花了不下二十万两银子。
全家军是一支用银子堆起来的军队。
“好说,好说!”
侯恂望着全旭笑了起来“东升,别三百两了,一口价五百两!”
如果全旭没有后台,别说三百两,他连一两银子都不会出,可是全旭是孙承宗未来的孙女婿,看样子孙承宗准备培养全旭进入军方。
全旭是国子监生,也算是文官出身,虽然不如进士含金量高,但是却非那些泥腿子出身的武人。
五百两银子买下这些首级,他可以马上转手一卖,一千两银子也会有大把的人抢着要。
别看明朝的军户穷,可是将领们可真不穷,哪一镇总兵每年不得从朝廷领到十几二十几万两银子?
就像最不受待见的毛文龙,八年时间还领到八十万两银子呢,袁崇焕三年不到领到了四百八十万两银子。
这么多银子花到军队身上有多少,要看将领们的心情,和他们有没有良心了。
侯恂伸手入怀,从怀中取出一大叠银票,这可不是朝廷印发的银票,而是非常晋昌号,真金白银,提前预约,一两银子都不会少。
“这是三万两银子,我要六十颗首级!”
侯恂笑道“侯某代笔,来写这份战报!”
“应该的,应该的!”
就在这时,一名身穿六品官服的兵部官员悄悄走向全旭“全将军,你军中的炮……”
“我自己从红毛鬼那里买的,这可是西洋人最新式的火炮,威力不亚于三千斤红夷大炮,重量嘛,只有红夷大炮的二十分之一。”
全旭听到有人问炮,他心中高兴起来,大生意来了,此时的火炮其实已经打响了名头,特别是在汤河之战中,秦承祖、满桂麾下取得不俗的战绩,火炮已经落入了有心人的眼中。
明朝官员都喜欢发明火器,也喜欢改良,这是政绩,也是容易升官。
“那全将军能不能牵线?”
“只怕不能了!”全旭双手一摊开“这些红毛鬼的大船沉了,他们剩下来的火炮都卖给我了,除非……”
“除非什么?”
全旭笑道“等吧,等个三年五年,说不定他们还会再来,这九十六门火炮,他们可是赚了我不少银子!”
要等上三五年,黄瓜菜都凉了。
那名官员讪讪笑道“全将军,咱们商量一下,一千两银子一门!”
全旭听到这话,一跳三尺高“我给你两千两银子,你给我弄来这种火炮?”
“全将军息怒,息怒,咱们好好说,两千两,两千两一门!”
全旭的态度非常坚决“免谈!”
“有话好好说!”
全旭指着那名官员“得加钱!”
“好,我们加钱!”
那名官员得到了侯恂的眼色,深吸一口气“两千五百两银子,不能再多了!”
“我给你两千五百两,你给我弄来多少,我要多少!”
“两千六百两银子!”
“信不信我抽你,滚蛋,我还不赔死!”
全旭最大的优势是,没有人知道这种火炮真正的成本是多少钱,现在大明使用这种轻型野炮的部队有四人,毛文龙、满桂和秦承祖。
“两千八百两银子!”
“低于三千两银子,你有多远滚多远!”
“成……交!”
全旭表面上不动声色,内心里却笑开了花“你准备要多少?”
至于这些火炮会不会落在他的头上,这点全旭压根就不在乎。
这种火炮,除了无缝钢管之外,根本就没有技术含量,当然,威力也弱,全旭更喜欢的则是那种轻便的速射炮。
一分钟一百多发炮弹,像机枪一样打过去,再牛逼的军队也能给他们打崩。
“二十门!”
全旭假装不悦道“行吧,一手交钱,一手交炮,我再送你们每门炮三十枚炮子!”
“那真是太感谢全将军了!”
“刘全!”
“全爷!”
“调二十门火炮出来!”
全旭此时的心情美滋滋,卖首级赚了三万两银子,再卖火炮六万两银子,九万两银子的收入,实在太爽了。
……
逃到京城南苑大营的胡尔哈刺也在苦恼,他思考着如何向岳托汇报。
这一次他作为牛录额真与杜尔巴牛录额真一路洗劫周边,目的其实还是为了抓人,准备用大明百姓,充当炮灰,攻击明军大阵。
当然,他们会在抓人的时候,享受一下征服的快感。
不过,这次玩脱了。
他的牛录虽然不像杜尔巴一样全军覆没,不过却也不好过。
这一仗,胡尔哈刺打败了,一个牛录的兵力只回来二十三个人。
虽然说,胡尔哈刺是大字不识一个,他虽然没有文化却也不傻。后金以武立国,却非常注重军纪。
当然,后金军队的军纪可并非不拿百姓一针一线之类,他们的军纪就非常简单,服从上级命令,还有就是对战败将士的处罚相当残酷。
这一仗,胡尔哈刺打败了,一个牛录的兵力只回来二十三个人。可别以为三百人很少,可关键是八旗之中,一个旗的牛录也就十几二十个不等。
这一仗没了一个牛录,让岳托怎么能放过他,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就算可以饶他不死,但是,也会将他的皮扒下来。
思来想去,胡尔哈刺想到一个非常聪明的办法。
他急忙策马朝着岳托的大帐跑去,一边策马狂奔,一边大叫“主子,大喜,主子,大喜!”
岳托正在郁闷,因为他的受伤,他没有捞到主攻的任务,在皇太极分配的作战任务中,他负责牵制孙承宗所部。
孙承宗是典型的辽东车阵战法,这种战车阵,骑兵啃不动,正是因为如此,岳托这才郁闷。
在看着胡尔哈刺到来,岳托没好气的道“胡尔哈刺,你给爷嚎丧呢!”
胡尔哈刺笑道“主子,奴才正准备给你报喜!”
“哦!”
“南朝援军到了,就在南边的拒马河!”
“屁话,这是什么喜事,南朝援军来了,这仗就不好打了!”
“主子,不是,这支军队不一样!”
胡尔哈刺笑道“这支南朝军队有一万多人,关键是,他们有大炮,而且大炮非常多,至少一百多门!”
一门火炮光造价就多达两千五百两以上,市场价格多达六七千两,如果是购买佛郎机人或者荷兰人的火炮,那么价格就会涨到三四千两,甚至上万两银子。
一百多门火炮,这可是一笔极大的财富。
要说胡尔哈刺不了解火炮,可是岳托却知道啊。
特别是刚刚过去不到十年的浑河之战,戚家军的火炮齐鸣,给了后金军队的极大杀伤,从那个时候开始,后金开始重视火炮。
然而,问题是。火炮铸造难,而且笨重,后金想要火炮,非常更加困难,晋商八大汉奸家族虽然向后金输送粮食和铁器,也能偶尔送上一门两门两门火炮,但是这点火炮远水解不了近渴。
岳托在听到一百多门火炮的时候,就仿佛看到了上百万两白花花的银子,没错后金从八大晋商手中买到的火炮就是上万两银子一门。
他露出贪婪的目光道“这事还有谁知道?”
“就奴才自己!”
岳托顿时大喜,他一边命令人通知皇太极,告诉皇太极南朝援军万余人马既将抵达拒马河,马上抵达京师,他将率领旗下精锐人马去拒敌。
就这样,岳托率领麾下精锐的三个甲喇,这相当于带走了岳托麾下三分之二的兵力,当然,这并非岳托重视全旭。
相反,他只是为了托运这一百多门火炮,仅此而已。
岳托直到率领人马离开南苑大营,这才发现胡尔哈刺只剩下这么二十多个残兵败将。
“胡尔哈刺,这是怎么回事?”
“奴才不敢欺瞒主子,昨天晚上,奴才没有防备,被南蛮子偷袭了,他们一百多门大炮,一顿乱炸,奴才……主子,您一定要为奴才报仇啊!”
胡尔哈刺抱着岳托的大腿嚎嚎大哭。
岳托沉思起来,女真人少,这事不能上报,一旦上报,他就会成为其他贝勒的笑柄,也会被皇太极处罚。
只要歼灭这上万南朝援军,缴获这一百多门大炮,再有点损失,则在情理之中。
女真人打仗的本事不弱,但是,他们最强的地方反而是这些弯弯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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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七二章山西巡抚耿如杞(为盟主浮◇夸加更20/8)
第二七二章山西巡抚耿如杞
“全爷,我想不通!”
作为炮兵第一团的团长,同时也是全家军炮兵的教官,刘全找到全旭,表达自己的不满。
“你想不通什么?”
全旭其实早就明白了,刘全是心疼那些火炮,特别是在战场上,一阵炮击,干掉了后金五百多名骑兵,偏偏没给一点让后金骑兵发挥的机会。
“为什么要把火炮卖掉,这是多好的炮啊!”
刘全说到这里,眼睛都红了,他知道全旭的重点是培养刘红贵和乔孟恩,把他们也带着过来,希望可以说服全旭,改变主意。
全旭笑道:“这些炮,你们总共打了多炮,心里有点数吗?”
“这个”
刘全一时半会儿还真记不起来。
刘红贵却道:“最少也得有百炮!”
如果是普通的明军,一门火炮使用三五年,不见得会打百炮,但是,全旭自从组建炮兵部队以来,就往死里操练。
全家军的火炮一个月的使用量,比明军普通军队十年使用的都要多,炮管的管壁损失也非常大。
“没错!”
全旭笑道:“每一次发射,对于炮管就是一次损伤,百炮下来,这些炮管损伤得差不多了,就算再用,其实也用不了多久,你现在敢再放两倍的发射药吗?你只要敢,我可以负责的告诉你,铁定炸膛!”
其实,这次带着这么多火炮,全旭就是打量主意,能卖出去最好,卖不出去,那就回炉炼成钢水,废物利用。
全旭确实是想过,如果卖给其他明军,搞不好一段时间后,就会跑到皇太极的手中。
全旭其实早就想过,这种火炮毕竟不是专业的合金钢,膛压有限,如果是tnt的发射药,恐怕连百炮都坚持不了。
任何火炮的炮管都是有使用寿命的,就像后世中国坦克炮的炮管使用寿命只有八秒钟,很多不明真相的网友就狂喷中国火炮质量差。然而他们并不知道,八秒足以让坦克发射四百枚炮弹。
道理是同样的,全旭使用的无缝钢管只是普通的高炭钢,用来做高压压力管道,这不是军事级别的质量,连工业级都算不上。
“就算坚持不了多久,那卖掉了以后,我们用什么?”
“问得非常好!”
“只要交货以后,你们还会有新炮使用,是那种刚刚制造好的新炮,就算放两倍半的发射药,也不会炸膛,可以打得更远,威力更大!”
全旭其实现在就是一台巨大的运输队,早在离开大名府的时候,他已经将一部分装备、包括火炮、火药、粮食,存在了后世的仓库里。
需要用的时候,他可以过去搬过来,就算九十六门火炮全部卖光,他的部队也不会缺火炮用,就算被十万大军围城,他的部队也不会缺粮食。
全旭的部下依旧担任前锋之职,继续向北京城方向前进。
崇祯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担任前锋哨骑的戚元弼又发现前方出现大股浓烟。
“狗日的杂种!”
戚元弼愤愤的咒骂了一句,随即转而望着胡万道:“通知全将军,有情况!”
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戚元弼的第一骑兵团如今只有不到三个满编哨,仅仅相当于后世的一个骑兵连,他们不敢像原来一样脱离大队太远。
此时的行军序列是骑兵团在前二三十里,随后是全旭的全家军部队,再后则是雷时声麾下的部队,最后才是殿后的卢象升所部。
就在胡万通过全旭的时候,戚元弼登上一座莫约百米高的小山邱,拿着望远镜望着远处。
只见一座面积不是非常大的村落,与张店村不一样,这个村落有一道土坯垒成的围墙,虽然不高,至少还算有依托。
村落中间的望塔上,升腾起浓浓黑烟,这应该是在向周围示警,寻求援军。
村落还没有失陷,从村落中不时的会响起一声声沉闷的炮声。
交战的双方非常好认,一方面是后金骑兵,人数至少数千人。
另外一方,人人身穿鸳鸯战袄,虽然戎装不整,至少服饰还算统一,这支明军莫约五六千人,虽然比这支后金骑兵要少,却非常硬气,他们背靠这座小村与后金骑兵正在对峙着。
也有一部分青壮百姓是百姓装扮,手中的武器更是五花八门,有猎弓,有拿着铡刀的,有拿着柴刀的,甚至有拿着斧头的,也有拿着一根扁担当武器的。
甚至有人连像样的武器都没有,直接拿着一根木矛,所谓的木矛,就是一根木棍削尖一头,然后放在火中烧一下,使矛头硬化。
这样的武器,要说没有杀伤力吧,它还可以轻易把没有着甲的人捅死,如果说有杀伤力吧,面对铠甲,别说铁甲,就算是最普通的牛皮铠甲,就像步枪打坦克一样,纯属挠痒痒。
后金军队也没有一涌而上,他们则是利用骑兵的速度优势,寻找这支乌合之众的弱点,随着小股后金骑兵快速移动。
眼花着这支部队混乱,甚至有些崩溃的迹象,一匹青色的战马,缓缓出现在队伍前面。骑在白马的上的,头戴黑色的幞头,绯色的官服圆领袍右衽,脚上登着皂色官靴。
也兴亏戚元弼有些见识,他认为出骑在马背上的官员补子是一只云雁,这代表着对面这名骑着白马的官员是一名正四品文官。
这名正四品的文官不是别人,正是右佥都御史,山西巡抚耿如杞。
他是在接到兵部尚书王洽颁布的勤王诏令,当时正在山西剿灭农民乱军的时候,急忙扔在农民乱军,匆忙赶往京师勤王。
与卢象升率领的大名府青壮不同,这支军队虽然装备不算太好,戎装破破烂烂,不过却是打了近半年的精兵,揍农民叛军如同砍瓜切菜。
三日之前,他抵达顺义,却接到兵部的调令,前往良乡救援良乡县城。
不过,非常可惜,良乡县城已经被后金攻克,城中百姓被屠戮殆尽,余者也被劫持到京师城下。
就在耿如杞准备返回的时候,正巧撞上了岳托所部。
虽然耿如杞麾下大都是疲惫不堪,可是他却没有怨言,因为他当时得罪了魏忠贤,要被秋后问斩,结果天启驾崩,崇祯上位,魏忠贤倒台,他因祸得福,不仅没有被问斩,反而官升一级,成为山西巡抚。
作为旧人文人思维,他对崇祯皇帝的知遇之恩,唯有一死报之。
耿如杞眼看着部队有些动摇,振臂大呼:“建奴破关而入,肆虐京师一月有余,屠焚我城池,戮我百姓,淫辱我妇女,血债累累,馨竹难书,我辈大明热血男儿岂能做视建奴张狂?今天本官在这里,与建奴决以死战!”
“决以死战!”
在耿如杞的激励下,这支军队反而有了铁血军队的煞气。
岳托此时坐在一辆车轿里,他可以听懂汉语的,他听到这话,脸上兴奋之色更浓:“给爷踩死他们!”
后金骑兵开始进攻。
双方进攻惨烈的白刃搏杀。
然而,让岳托比较意外的是,这支明显就是乌合之众的军队并没有像其他明军部队一样,遇到后金军队进攻,就马上崩溃。
这支乌合之众用劣质滥造的火炮或是猎弓射击,一面用木矛顶在地上,指着后金军队的方向。
尽管山西军在处边塞,虽然没有机会与后金人交手,却不缺乏与蒙古人交手的机会。
山西军不像山东军那样不堪一战,至少在明军战斗序列里,也是属于能战之兵,他们有着丰富的对抗骑兵经验,远程攻击武器以弓弩为主,依靠步弓弩比骑弓射程远的优势,双方互射,一时半会居然不露败绩。
山西军唯一的优势就是背靠着这个村落,暂时不用担心后背和侧后,村寨里还不时的发炮支援。
双方互为攻防,虽然说岳托麾下的精锐骑兵确实是容易攻陷这支军队,当然,前提条件是要承受一定的伤亡。
别看最外围只有三层单薄的长枪阵,可是,后金骑兵却冲过去,必须准备死个几百人。
死几百人换取歼灭五六千人军队的战绩,在岳托看来还是不划算的。
他反正有的是时间,一次一次向山西军进行骑兵抛射,并不接战。
双方箭来箭往,打得非常热闹,其实伤害还不如影视剧里那样惨重,只要披着铠甲,中上几箭,照样活蹦乱跳。
山西军步兵们顶着简易的盾牌,忍着伤亡与后金骑兵对射,一名军士兵倒下,另外一名士兵马上补位上位。
这个军阵就像狂风骤雨中的一叶扁舟,虽然维随时都有可能倾覆,却一直摇摇欲坠地坚持着。
随着四次进攻,无功而返,岳托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就在后金军队发起第五次进攻的时候,村落里响起凄厉的惨叫声,胡尔哈刺利用麾下二十余名士兵,披着百姓的衣服,押着几十名俘虏的百姓,强迫他们请求进入村寨躲避。
村子里老人眼见着外面都是老弱妇孺,青壮男子不过二十余人,并没有太过在意。、
于是,村落从后方开始失陷。
山西军倒没有什么,可是村里的青壮们却急忙回头,朝着村落冲去,村里有他们的家人。
左翼大乱,后金军队自然不会放弃这个机会。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七三章聪明人往往不敢拼命(为盟主浮◇夸加更20/9)
第二七三章聪明人往往不敢拼命
“什么?后金军队正在进攻山西军?”
全旭有点难以置信,他记得山西军在耿如杞这个倒霉蛋的率领下,因为哗变,他也被朝廷逮捕问斩了。
按说耿如杞也比较悲催,屡次变更其驻地,不发军饷,致使士兵哗变。
全旭此时有些为难。
救援吧?
他还没有脑袋一热,率领两千人马冲上去。别看前天夜里那一仗打得不错,后金五百余名骑兵没有来得及近战搏杀,就被大炮打得全军覆没了,连逃亡都没有机会。
其实,全旭非常清楚,那是他占了以逸待劳的便宜,利用戚元弼麾下吸引后金骑兵进攻,他早让炮兵构建好了炮兵阵地,对准敌人方向开炮就行了。
可是眼下,他们距离耿如杞麾下足足有十五六里地远,这点距离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就非常尴尬。
两千余人想瞒住后金军队的骑哨不是不可能,除非全旭有一支非常厉害的骑兵,可以将后金骑哨杀死,然后再率领部队冲上去。
可问题是,现在他办不到这一点,只要部队再往前去,一定会被后金骑兵发现,可是如果不救,那么耿如杞麾下这几千人马肯定会全军覆没。
现在的问题是,他就像乌鸦站在煤堆上,谁也别嫌弃谁黑,全家军同样是一支新军,虽然训练久了一些,看着全家军将士打扫战场时的表现,全旭实在没有自信。
“怎么办?”
全家军将领都在观望着全旭这个主心骨。
“不管了,人死鸟朝上,不死万万年!”
全旭终于下定决心“全军开拔,支援耿如杞!”
“来人,快马通知卢大人,告诉他,咱们遇到了后金大股军队,他们正在进攻山西军!”
全旭倒不是圣母心发作了,而是因为有些事情躲不过去。
一支军队光能打顺风顺水的仗没用,必须面临复杂情况,复杂地形,复杂形势,还有面对强敌的时候,无论能不能打过,必须打了再说。
最重要的是敢打。
装备再好,训练再好,没有胆量打,那也是白搭。
例子就不用举了,免得挨骂。
随着全旭的一声令下,全家军开始迅速加速,三个步兵团在前,三个炮兵团随后,大队朝着后金军队方向加速奔跑而去。
同时,全旭升起无人机,监视着战场的画面。
在无人机传回的及时画面中,可以看到后金骑兵与山西军已经短兵相接,不过山西虽然没有崩溃,可是看着却让人捏一把冷汗。
那个小小的村落已经半个村子都被大火烧了起来,不少后金骑兵饶到后面,开始冲进村子,大肆砍杀着手无寸铁的百姓。
“狗娘养的畜生!”
就在这时,戚元弼主动暴露了出来,他率领一百多名骑兵,并没有冲击后金军队的本阵,而是朝着西南方向的十几名后金哨兵包抄过去。
全家军骑兵们在冲锋的过程中,给弩机上弦,这就是一锤子买卖,能射中对方就射,射不中,就抡刀砍吧!
在局面以多打少的时候,还是可以占据绝对的优势,利用数量来弥补精度的不够。
果然,后金哨兵十数骑也非常带种,明明全家军骑兵一百多人,他们不闪不避,就这样像一头愤怒的公牛一样,冲了过去。
不过,他们的好运似乎用光了。
就在双方进入一百余步的时候,戚元弼率先端起了弩机。
在奔驰的战马上,用弩机射击,根本就无法精确瞄准,只是对准大致的方向。
“噔噔……”
一百多支弩箭向那十几名后金哨兵笼罩而去。
扑哧扑哧,后金哨骑就像下饺子一样,一个接着一个坠落在地上。
就在这时,一名后金斥侯跑到岳托身前翻身下马“主子,那支南朝人援军!”
“来了多少人?”
“先头部队有两三千人,后面还近万人都来了,密密麻麻都是大车。”
“来得好!”岳托兴奋的笑了起来。
事实上,他可是非常聪明的。
在胡尔哈刺的汇报后,他就发现全家军是一个硬骨头,恐怕不好啃,全家军还有大量的火炮,这样的进攻,就算成功,也会伤亡惨重。
他本想屠戮这个村落,引明军来攻。
这可谓是一石二鸟,如果明军不来救援,那些士兵看着后金军屠戮村子,肯定会士气低落。
谁曾想这个不起眼的村落,居然驻扎着耿如杞麾下五六千人马。
虽然也有变化,一切都是岳托的计算之内。
“呜呜呜……”
悲壮苍凉的后金牛角号声响起,听到撤退信号的后金骑兵纷纷脱离与山西军的接触,对于岳托而言,山西军就等于鸡肋,有他们也行,没有他们也不缺什么。
这时山西军将士没了后金军队的压力,他们很多人都虚脱的瘫倒在地上。
就连耿如杞也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他有些茫然“后金军队怎么退了?”
后金军队自然不会撤退,他们在整理队列,准备发起进攻。
“起来,起来,都起来,建奴马上又要进攻了!”
然而,让耿如杞没有预料的是,后金军队只留下四五百骑,监视着他们,其他大队人马,都朝着南方进攻。
随着战马的速度越来越快,万马奔腾的声势越来越浩大。
“列阵!”
全旭通过无人机,看着后金三四千名骑兵蜂拥而来,距离他们还有五六里地,他急忙下令。
随着全旭的一声令下,在感受到骑兵带来的震感的时候,率先反应过来的全家军炮兵开始快速构筑阵地。
其实这种火炮准备方面,把炮尾支架架起来,就可以进行发射。
骑兵的速度实在是太快,炮营刚刚架好大炮,后金骑兵就出现在视线内。
在这个时候,后金骑兵开始提速,马蹄声奔势如雷。
“一发试射,开炮!”
火炮的优势就是射程中,完全可以利用后金骑兵没有远程武器的优势进行先发制人打击。
“轰轰……”
一零五野炮率先开火,一颗颗炮弹飞向后金骑兵阵中。
九十六门火炮,炮弹在后金军队阵中横冲直撞,炸得后金骑兵人仰马翻。
岳托被这一顿火炮给吓住了“这炮打得这么远?”
胡尔哈刺满脸苦涩“主子,要不咱们撤吧!”
“撤个屁!”
岳托好气的的道“这么好的炮,不要我会后悔死!”
每个人都有惯性思维,就像一个人喜欢用刀叉吃肉一样,他认为刀叉就是比筷子好用。
后金立国以来,所打的每一仗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正面佯攻,两翼迂回,这样对于以步兵为主的明军来说,逢战胜多败少。
正所谓一招鲜,吃遍天。
后金军队基本都是采取这一招,正面佯攻,侧面进攻。或者侧面佯攻,正面进攻。由于骑兵的灵活性,佯攻和进攻都可以灵活机动的随时转变。
岳托麾下四千余骑,八千余匹战马,近上万匹战马策马奔腾,气势骇人。
八千余匹战马的气势,如果没有亲身经历,很难形容这些骑兵给全家军这支新兵带来的压力。
一股肃杀挟毁天灭地之威席卷而来,这让全家军将士心惊胆战。
全旭甚至清晰的可以听到周围传来格格的声音,这是全家军士兵牙齿颤抖的声音。
全家军是以行军队列迎击岳托所部,仓促之间,全家军只能把炮兵营一零五野炮摆在最前面。负责保护炮兵的兵力也太少,只有四个团八百名火铳手。
至于后面,只能依靠三娘手底下的影卫了。
如果后金骑兵认为全旭的后卫营是弱柿子,那么,一个巨大的惊喜等着他们。
影卫十五挺轻机枪,备弹三万余发,一定可以给后金骑兵们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
这样布阵,肯定会有弱点,就是正面阵线刚而不强,如果后金军队全军压上,正面突击,那么仅仅依靠九十六门一零五野炮是无法阻止后金骑兵破阵的。
道理其实很简单,一挺重机枪可以封索一条街道,然而,如果是成千上万人马不计伤亡进攻冲锋,哪怕不考虑子弹消耗的情况下,重机枪也会因为枪管过热,必须停止射击。
火炮其实也是一样,以一零五野炮为例,
从后金骑兵进入一零五野炮的射程,到后金骑兵冲到全家军的阵前,最多可以射击三到五轮。区区三五百颗实心炮弹,能够杀伤四千余名后金骑兵吗?
答案是显然的,肯定不能。
除非这个时代的野炮拥有后世一零五榴弹炮的威力。
全旭其实也在赌,赌后金骑兵的聪明。
往往聪明人都会趋利避害,果不其然,后金还是那个后金,这个时候,如果后金不计后果,全军压上。
全旭肯定有多远跑多远,两千人马根本就扛不住后金三四千骑兵的进攻。
然而问题是,后金只用了百骑,也就是三个牛录的兵力,向全旭的阵前冲去。
全旭大笑道“刘全,有多大本事使多大本事,等回去,老子给你成立一个炮兵旅!”
刘全憨厚的笑了笑“啥是炮兵旅?”
“这样的炮兵团有六个,一百九十二门炮,就是炮兵旅!”
p等会还有,可能会晚一点,今天一定先还上一个盟主的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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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七四章非常时行非常手段(为盟主浮◇夸加更20/10)
第二七四章非常时行非常手段
在战斗中全旭发现,一个二百人的团作为战术单位,实在难以展开。
明朝以千人为基本战术单位,果然还是有一定的道理。
可同样,炮兵部队也需要改革。
不过,眼下还是打好眼前的这一仗。
“轰轰轰……”
就在后金骑兵开始提速的时候,九十六门火炮开始了急速射击,一枚又一枚的炮弹就像不要钱的一样,朝着后金骑兵阵中硬砸。
一颗颗炮弹落在后金骑兵阵中,把后金骑兵炸得人仰马翻。
不过,这些后金骑兵的勇气是值得肯定的,他们并没有退缩,而是持续进攻。
所有的后金骑兵其实都清楚,大炮其实没有什么可怕,因为射速太慢,只要冲上去,明军炮兵就会任他们宰割。
后金骑兵逐渐加速,随着后金骑兵距离全家军的前锋越来越近,火炮的命中率也越来越高,更为重要的是,在火炮发射实心炮弹的时候,距离越近,空气阻力对于炮弹的衰减越低,炮弹的动能就越大。
担任试探性进攻的三个牛录,距离全家军不足一里的时候,他们经过了九十六门火炮连续三轮的打击,此时后金军队这三个牛录只剩下将近一半的兵马。
岳托目瞪口呆的望着这一幕:“南蛮子的火炮这么厉害?”
“主子,你看,他们都是八千斤或是一万斤的重炮,威力当然大!”
其实,全家军真没有这么重的火炮,要不然,别说五个人炮一个炮组,恐怕五十个人也困难,一万斤也就是五吨,对于步兵来说,实在是太重了。
平整的路面还好,一旦遇到坑坑洼洼的道路,根本就没有办法前进。
全家军的火炮最大的特点就是轻便,哪怕是一零五野炮,最多四个人就可以架着走,当然,推着和拉着的时候,两个就可以办到。
只不过由于钢材质量问题,炮膛耐压更高,所以放的火药也多,反而给后金军队一种明军都是重炮的感觉。
后金也是人,他们明明还可以咬着牙进攻,只要冲上去,就可以肆意砍杀全家军士兵了。
可惜,这一里之地,也就是区区五百步,就成了后金骑兵难以逾越的天堑。
那些幸存的四百余名骑兵调转马头,朝着全家军阵前的左右两翼狂奔!
“想跑?”
刘全指挥着炮兵:“调整角度,打……提前量!”
“轰轰轰……”
在最后一轮火炮的轰鸣声中,后金骑兵终于狼狈不堪的逃出火炮的射程之外,当然并不是真正的射程之外,全旭还准备阴对方一家伙。
此时包括岳托在内的后金骑兵,大部分都在一零五野炮的极限射程之内。
岳托虽然镶红旗的旗主,他其实只有二十六个牛录,不过名义上是二十六个牛录,不过短短三天之内,他损失了五个牛录,这已经够他肉疼的了。
虽然上百门火炮价值百万两银子,这口肥肉足够肥,不过他已经看出来了,想要吞下这口肥内,难度不小,关键是损失可不会轻。
“伊勒占、苏尔休、哈哈纳!”
三名雄壮的骑兵跪在岳托面前:“贝勒爷!”
“你们三个带着你们的人,赶紧去抓一帮奴隶过来!”
岳托自然想起皇太极如何在汤河河畔破了满桂与秦承祖的大营,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他只好如法炮制。
随着岳托一声令下,后金骑兵阵中有近千骑脱阵而出,分别朝着东方、西方、以及西南方向奔弛而去。
“咦,全爷,这些人鞑子怎么不打了!”
刘全不解的问道。
“他们怎么可能不打,只是不想按照咱们的节奏打!”
全旭的脸色阴沉:“如果我所料不差的话,他们一定是去周围抓百姓去了,他们准备让百姓冲阵!”
“那咱们怎么办?”
“凉拌!”
全旭望着马应虎道:“马应虎,带着你的人,去前面,把鞑子的脑袋全部砍下来!”
想不打,老子逼着你打!
虽然后金骑兵在撤退的时候,趁手薅走了不少尸体,可是战场上仍旧有一部分尸体残缺不全的躺在地上。
这些首级那也是钱。
“遵命!”
马应虎率领第一团的步兵越阵而出,朝着战场上的尸体走去,无论是不是尸体,或者是假装尸体,全旭可没有想过要留活口。
“噗嗤,噗嗤……”
全家军步兵们一手拿着破军刀,背着大竹筐,仿佛像收割庄稼一样,在战场上挑选尸体砍下头颅。
岳托看着这一幕,气得想要吐血。
他是一个聪明人,知道是全旭故意在引诱他进攻,可是他能不进攻吗?
当然可以,只是士气会降低的厉害。
无论哪一支军队,看着敌人肆无忌惮的砍着自己战友的首级,他们要不发疯才是怪事。
全旭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果不其数。
女真人的真汉子不少,在短短一柱香内,七八名牛录额真纷纷抱拳求战。
岳托气得脸色铁青,只能被迫同意。
七八百骑越阵而去,朝着马应虎所部冲去。
然而,并没有毛用。
“开炮,开炮!”
“轰轰轰……”
又是一百多颗炮弹砸过去,一百多颗炮弹在后金骑兵阵中掀起一阵阵血雨,砸得后金骑兵人仰马翻。
就在这时,后营方向的欢呼起响起。
雷时声率领部曲抵达后营。
全家军看着战友抵达,士气高涨。
这场后金骑兵的进攻,最终虎头蛇尾,反而又多了一百多具尸体。
时间不长,卢象升与侯恂率领大部队赶至。
这个时候,卢象升看着远处战场上遗留的尸体,足足六七百具。
全旭为了引导侯恂这个财主买炮,他可不管侯恂买了大炮是给谁用,他兴奋的道:“侯大人,你过来看看,我这炮怎么样,厉害吧!”
由于侯恂没有出钱,双方只是商量一个购买的意向,火炮并没有交付。
全旭其实也不着急,他指着远处的后金骑兵的尸体,还有那些正在砍首级的士兵道:“这一波首级,侯大人,你要不要,我可以算你便宜一点!”
现在最尴尬的就是岳托了。
随着天雄军大部队抵达,正所谓千人盈城,万人盈野,人数只要过万,那就无边无沿。
岳托还能怎么办?
进攻?
没有把握打下来。
撤退,不甘心啊,短短半个时辰扔下了七八百名部曲,人头可不是韭菜,割掉可不会再长出来。
岳托突然想起那个小村的一支山西军队,他们火炮少,人数反而不少,只要抓了他们,扭头就可以驱赶这些降兵来攻击这个天雄军。
在岳托的命令下,后金骑兵缓缓撤退。
“怎么了退了?”
侯恂奇怪的问道。
“欺软怕硬呗!”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在东北方向七八里地的样子,山西巡抚耿大人带着几千兵马,只怕,后金去找他们的麻烦了!”
“雷时声、李重镇、杨世恩!”
“末将在!”
卢象升道:“点齐兵马,跟本府去救援耿巡抚!”
“这事怎么能少得了我!”
全旭笑道:“我们一起!”
“你们打了这么久,又歼灭七八百人,难道不累吗?”
全旭笑道:“兄弟们,你们累不累?”
“不累!”
全家军欢呼声震天。
至于战场上的首级,现在可没有敢跟全旭抢。
全旭与卢象升策马走在一起:“东升啊,你这炮不错!”
“卢大人也想要?”
“想要,但是买不起!”
卢象升与侯恂的深入交流非常和谐,侯恂向卢象升表示,一定支持卢象升成为大名兵备使。
这个天雄军将不会再解散了,将成为大明正式编制,军饷按照一万五千人马。
这样以来,卢象升不得不重视在全旭手中屡建奇功的火炮。
全旭不以为然的道:“其实非常简单,卢大人,你回到大名府,随便找一个士绅抄家,把他的田地卖给我,买火炮的钱不就有了!”
卢象升板着脸道:“你说什么昏话!”
“我说的可是实话!”全旭笑道:“别的不敢说,就以张家和刘家来说,抄他们的家冤枉吗?卢大人,大名府被他们两家逼死的人有多少?他们两家明里暗里百万亩良田有吧?而且不用交税,你若把这些田地给我,我每年可以给大名府多交纳十万石粮食!”
卢象升瞪着全旭:“你……越来越……”
“想要做事,没钱不行,光靠朝廷支持,可朝廷也没钱,国库空得可以跑老鼠,这都马上腊月了,卢大人的俸禄还欠着吧?”
全旭望着卢象升一脸认真的道:“非常时要行非常手段,就不能循规蹈矩!”
卢象升在那么一瞬间,还真有些心动。
不过,他却知道无论动刘家还是张家,都不是轻易能动的,他们两家在京师或地方都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得不慎重。
可是,全旭说得也有道理。
朝廷穷,可是没钱养兵,他能怎么办?带着一帮青壮,拿命去拼吗?
明明有火炮,为什么不用?
“此事出你口,入我耳,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提及!”
卢象升盯着全旭:“君不密则失其臣,臣不密则失其身!”
“全旭受教了!”
ps:好了,今天更新完毕,不用再等了,还了欠更十章,还剩十章,争取早日还完!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七五章为了我们的饭死战不退
第二七五章为了我们的饭死战不退
耿如杞其实与卢象升一样,也算是明末比较有为的官员,他担任过兵部职方司郎中、遵化兵备道副使,而且其人博览群书,见识不凡。
在后金大军既然歼灭山西军的时候,却在最关键的时刻撤退,留下四五百名骑兵看着他们,这让耿如杞有了充足的时间,他指挥麾下山西军,帮助许家堡村民,夺回许家堡。
此时,他已经猜测到了南边保定方向应该是来了勤王大军,只是他并不清楚对面来的人是谁。
可是不多久,就听到隆隆的炮声响起,九十六门重炮,对于熟悉明军编制的耿如杞而言,这一定是一支大规模军队。
明军装备数量最多的火炮,其实就是碗口铳和虎蹲炮,接着就是子母炮,但是这几种火炮,在外行人听来,炮声差不多,可是对于熟悉军备的耿如杞来说,太清楚不过了。
后金骑兵是啃不下一支拥有三四万兵马的部队,除非这支军队领军的是一个酒囊饭袋,在这个时候,唯一的办法不是据村落而守,而是压上去。
耿如杞冷声喝道“长枪兵在前,弓箭手、火铳居次,各部依次列阵,全军压上去,向后金军队发起进攻!”
“进攻!”
山西军将领面面相觑。
山西总兵张鸿功解释道“耿巡抚,将士们从前天中午吃了一顿饭,到现在,早已饥肠辘辘,人困马乏……”
按照明军规定,部队抵达当天,是不准发粮。
这是明朝文官整出来的操蛋规定,用意就是用兵需饿,就是养狗不能让吃饱,饿狗才会凶。
可是,人不是狗。
山西兵的战斗力放在大明诸军,绝对可以排在前十,然而问题是,山西军频繁调动,根本就没有领到军粮,所携带的干粮也寥寥无几。
“进攻,本官不会再下第二次命令!”
作为文官,耿如杞可不屑向那些参将、游击解释自己的目的和用处,山西军将士只需要执行就行了。
耿如杞的安排,凭良心说其实是没错的,平原之上,特别是在冻土坚硬的情况下,到处都是道路,即使没有路,人走得多了,也就成了路。
这样虽然非常适合骑兵冲锋作战,可问题是,骑兵需要空间进入调头、也需要空间给战马进行提速。
山西军压上去,抢占空间,失去空间的骑兵,根本就来不及加速,这样以来,就像飞机没有足够的跑道助跑一样,根本无法起飞。
没有速度的骑兵,对于步兵而言,只是一个靶子。
就在山西军一边整队准备出发的时候,许家堡的许定国,带着许家堡的几名宿老,年轻后生,为了感激耿如杞、张鸿功等山西军的帮助,给他们送来了一千斤麦子,五百斤豆,加上一些杂粮,凑了两千斤。
两千斤虽然不少,可是对于五六千人山西军而言,人均不到六两粮食。
不过,有了这些粮食山西军士兵们眼睛中迸射出了狼一样的绿光。
耿如杞也不是不知好歹的人,他知道将士们太疲惫,也太饿了,手中无粮,他也不会凭空变出粮食,现在有了两千斤粮食,粮食虽然少,总能解决一部分燃眉之急。
耿如杞道“埋锅造饭,吃过饭之后,咱们再出发!”
“遵命!”
人在看到希望的时候,总能爆发出惊人的潜力。
山西军士兵伙头军开始麻力的从大车上取出行军大锅,在地上挖一个大坑,将锅放在上面,找一些柴火,开始烧火。
也幸亏现在是冰雪覆盖,不用为不源担心,山西军伙头军,将雪水融化,然后将麦子和大豆,糜子等杂粮一起煮着。
好在在交战中,山西军虽然伤亡五六百人,不过,后金军队也遗留了数十匹战马,这些马肉自然不可能浪费。
将马肉剥皮,去掉内脏,肉块剁成大块,撒了一些盐,就与麦、豆一起煮。不多时,空气中就弥漫着马肉的味道,还有麦子和豆子的味道。
西北风呼啸而过,将战饭的香味吹到很多。
距离五六里外,岳托带着镶红旗的两千余骑兵朝着许家堡方向前进。
岳托道“传令全军,准备……”
不等岳托说完,他就闻到了空气中弥漫过来的香味,他直起腰,看向远方,山西军的后方一百多口大锅同时开火,蒸汽弥漫,如同起雾一般。
他难以置信的道“南蛮子这是……这是在做饭?”
“回主子,应该是!”
岳托脖子上的青筋凸起,气得他快要吐血了。
在冷兵器时代打仗,可不像后世,军人更加辛苦。如果打上一天,那么绝对没有时间做饭。除非一方是在城内,可以吃上一口热乎饭。
现在打了将近一个时辰,如果从他们在南苑出发的时候算起,镶红旗的精锐士兵已经三个多时辰没有进食了,他们其实早就饿了。
后金军队更为方便一些,他们有马奶酒,也有奶酪和肉干,趁着不打仗的时候吃上一口,远比明军那种干粮饼子可口。
要知道这个时候的饼子一旦冻硬,放在胸口可以当铠甲,箭射不透,要想吃干粮饼子需要一副好牙口。
可是,现在倒好,明军居然旁若无人的进行做饭。
这是相当于什么?
这简直就是不把后金军队当回事,把他们当空气。
尼玛,这事岂能忍?
原来想要进攻的话到了岳托的嘴边,他马上改口道“全军准备,只要在他们的饭做好后,准备吃饭的时候,开始进攻!”
肉干和奶酪虽然不错,可是,这些的东西,怎么也没有热呼呼的饭菜好。
岳托其实被气昏了脑袋,他真的忘记了,虽然动物在进食的时候会非常危险,可是人类,也有类似的本能,在自己只有一口饭吃的时候,谁要抢他们的饭,他们也会拼命。
如果,岳托不等,直接从天雄军阵前撤退,回头就进攻山西军,那么不到十几里的距离,步兵至少需要半个时辰的急行军。
而骑兵只需要一刻钟,他完全可以有机会在天雄军抵达许家堡之前,消灭已经被他打得半残的山西军。
事实上,早在后金骑兵抵达山西军的视线内。
张鸿功就奇怪的道“怪哉,这些鞑子怎么少了这么多?”
岳托的第二个失误,就是无形之中,助涨了山西军的士气。
他在全家军阵前扔了将近两个牛录的部曲,又将三个牛录的士兵派出去抓大明百姓,此时抵达许家堡的后金军队只有原来的三分之二,将近三分之一的部队消失了。
“那还用猜吗!”
耿如杞淡淡的道“咱们南边过来的那支援军干掉了他们一千多人!”
“不到一个时辰,就干掉后金一千多人,这是哪里的军队?”
张鸿功怎么也没有想到大名府卢象升会自己主动募集一万两千名民壮,带着前往北京勤王。
耿如杞摇摇头“目前还不得而知,不过看对方火炮众多,莫不如南京京营?”
不过,张鸿功还是把南边的援军干掉后金一千多名鞑子的捷报通报了全军,用张鸿功的话说“南京京营是精锐,他们吃肉,咱们跟着喝点汤,吃饱喝足了干他娘的!”
等到山西军的战饭做好,这个时候,岳托还没有发起进攻,他就接到了天雄军已经出现在他们身后的消息。
在卢象升的率领下,全旭、雷时声、李重镇、杨世恩四人率领八千余名天雄军将士,已经出现在岳托的身后。
此时的岳托那就尴尬了,他的前面是许家堡以及山西军五千余人,在他身后四五里就是天雄军近万人,特别是那支强大的火炮部队,居然顶在了最前面。
平原之战,其实就是力量的碰撞,比的是谁的人马彪悍,谁的甲胄精良,谁的战刀锋利,谁的准备充分,谁的火炮犀利,谁的箭更加精准,谁的给养充分,这才是取胜的关键。
值得庆幸的是,卢象升的胃口远远比他想象中的更大,既然全旭的火炮部队进攻犀利,他就以雷时声麾下为左翼,李重镇麾下为右翼,杨世恩所部与全旭顶在最前面。
这个架势不是打击溃战,而是打歼灭战。
在平原上,要想歼灭骑兵部队,只能全面包围。
现在最大的优势是,正前方是许家堡还有五六千名山西军,而雷时声与李重镇所部就像伸手的双臂膀,向岳托所部搂去。
“南蛮子好大的胆子,真以为爷怕了他们!”
岳托盯着全旭的战旗,眼睛里快要冒出火光。
“贝勒爷,仗不能这么打,南蛮子的火炮太厉害,咱们先攻其一部!”
休息够了,岳托率领全军将近三千骑兵,直接压上去。
铁骑如同洪水一样,携带着毁天灭地的威势,向山西军冲去。
尽管只有不到三千骑的骑兵,后金骑兵仍然营造了千军万马的威势,浩浩荡荡的冲向山西军。
“给我顶住,后面就是咱们的饭,咱们三天没吃饭了,谁要动我们的饭,我们就跟他们拼命!”
“对,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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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七六章神来一炮干掉岳托
第二七六章神来一炮干掉岳托
岳托一次性投入了镶红旗四个满编牛录的精锐骑兵,在辽东的战场上,经过多次实践,这一千两百余名骑兵,足以轻松击溃上万名明军精锐的野战兵团。
“呜呜……”
在呜咽的牛解角战号声中,镶红旗的精锐战兵一边纵马奔弛,一边抄起骑弓,挽弓引箭待发。
在千军万军的威势下,这些后金精锐骑兵战斗经验非常丰富,他们往往没有冲到明军阵前,明军的队形就会散乱不堪。
然而,此时的山西军士兵们,排在前面的士兵不时的用眼睛的余光看着身后的袍泽,端着热气腾腾的肉麦饭,这些吃饭的士兵们,不顾得烫不烫嘴,大口吃肉,吃着麦豆饭,狼吞虎咽。
“香,真香!”
山西军士兵们非常清楚,他们必须扛住后金骑兵的进攻,否则这口饭,他们永远吃不上。
岳托冷眼看着远处的山西军“有点意思!”
后金骑兵每人有两种箭,一种是轻箭,射程远,破甲能力不强,一种是重箭,破甲能力强,但是射程很近,最远不超过五十步,在三十至五十步杀伤效果最佳。
可是,在这个范围内,他们并没有优势,因为明军无论是火铳,还是弓弩,都能够着他们。
在此时,骑兵前锋莫约七八十步的时候,后金骑兵手中的弓箭抛射着箭雨。
一千多张骑弓同时张开,锋锐无比的利箭暴射而出,划过一道斜斜的弧线,直扑山西军最前面的长枪,密如斜雨!这一两千名长枪手盾牌不是没有,只是数量较少,大莫四五百面。
平均三四名长枪手才有一面盾牌配合,可以说是毫无遮挡,利箭倾泄而下,射在他们的脸部、胸口、脖子,箭镞撕裂血肉的闷响响成一片,原本严密的队列瞬间多了一个个缺口,中箭倒地的山西军士兵捂着伤口,身体痉挛着,痛苦不堪,但硬是没有人吭上一声。
后排没有中箭的士兵沉默的上前一步,被打出来的缺口马上被填补了,队列虽然散乱,却没有动摇。
卢象升骑在马背上,拿着全旭送给他的八倍望远镜,这是全旭拿到的正式军品,在道具组里我军军用六二式望远镜。
这种望着镜其实效果一般,也就是说在八百米的范围内,望着就像一百米的距离差不多,此时卢象升距离山西军莫约三千米左右,看着就像四五百米外的一样,显得非常清楚。
卢象升感叹道“耿如杞带的兵不错!”
卢象升也是文人思维,山西军的功劳被卢象升直接按在了耿如杞身上,至于总兵官张鸿功,卢象升也是直接无视了。
“只是装备太差!”
全旭一边附和着卢象升,一边说道“如果山西军军中有八百名火枪手,此时应该可以把后金这上千骑兵留下至少三分之一!”
全家军装备的火铳至今还没有机会发威,虽然这种火枪没有膛线,不过射程与后金骑兵的重箭一样,在三十步和五十步的范围内,有着较大的杀伤力。当然,破甲能力要比重箭强得太多了。
哪怕是后金身披三层重甲的白甲兵,也扛不住全旭军中装备的火铳。
“放箭,放箭!”
镶红旗骑兵一边奔袭,一边抛射。他们并不直接冲阵,而是冲到山西军五十步左右的距离,开始放箭,然后骑兵向左右两翼逞九十度转弯。
随着一波又一波的箭矢笼罩而下,箭矢如雨,像狂风般扫过,山西军的长枪手成片成片的倒下。
他们的盔甲质量不错,在这个距离完全可以承受住轻箭的直接命中,但是四肢、脸部和脖子却得不到这么好的保护,倒下的士兵绝大多数都是这几个部位中箭的。
这一千余后金弓箭手确实训练有素,能够瞬间连发三箭,密集的箭雨让山西军死伤惨重。
站在全旭旁边的杨世恩都闭上了眼睛,不忍心再看了。
这样打法分明就是让那些长枪手去送死,而且是毫无价值的送死,哪有这样打仗的。
山西军在短短三轮箭雨中,就倒下了五六百名长枪手,伤亡接近十分之一,可是他们的队形依旧严整。
位于长枪手身后的弓弩手和火铳手,则向后金骑兵反击,后金骑兵由于速度快,被射中的机率要更低,现在为止,后金骑兵坠马的不足五十骑。
伤亡交换比例接近十比一。
全旭朝着刘全道“刘全,干嘛呢,命令炮兵开炮,支援山西军!”
全旭将三个炮兵团直接停下来,呈倒品字布局,第一炮兵团居中,第二团居右翼,掩护右翼的李重镇,第三炮兵团左翼,前出,掩护雷时声所部。
“瞄准了再打,不要伤着自己人!”
全旭拿着一支圆珠笔,在一张纸上画着三道弧线“可以先试炮,山西军五十步之前,这个位置,属于第一炮兵团,在这道线,和这道线之间,是你们自由发挥的空间,如此类推,二团,你们看到没有,后金的骑兵动了,他们想向雷时声所部进攻,你们往这里砸!”
“全爷,全将军,您看好喽!”
刘全无意间回头,看着后金骑兵中间有一辆马车,马车上似乎坐着一个后金贵族,因为,这辆马车周围,足足有五六十名白甲兵拱卫着。
要知道白甲兵一直是后金的尖刀部队,他们都是用来攻坚的,可不是用来当保镖的。
“一号炮,二号炮,三号炮,你们三个,瞄准那辆马车!”
此时,岳托丝毫不知道他已经被死神盯上了,他非常不满三四轮的箭雨居然没有把山西军射崩,他急道“换箭,换重箭,用破甲重箭!”
破甲重箭是后金弓箭手的秘密武器,能轻松破开明军质量最好的山文甲,杀力巨非常恐怖,但造价高昂,而明军的披甲率又低得可怜,一般情况下,他们是舍不得用破甲重箭的。
现在明军都快顶到他们的腰眼了,没有时间给他们破阵了,顾不得了!一千名弓箭手微微微有些颤抖的手抽出又粗又长的破甲重箭,骑弓拉至满月状,利箭破空之声犹如鹞鹰长啸,慑人心魄。
破甲重箭挟着强劲的力道呼啸而下,贯穿了长枪手的胸甲、头盔,不幸中箭的长枪手倒下一大片,痛苦的惨叫声终于从他们的牙齿缝间逸了出来。
那一声声压抑不住的惨叫让后金弓箭手暗暗松了一口气,原来你们也是知道疼的!
就在这个时候,耿如杞下令道“周重瑞,杨鹤年,带着你们的顶上去!”
“末将遵命!”
周重瑞与杨鹤年所部负责先期吃饭,这两千余名士兵几乎都是含着眼泪吃完的饭,三天以来,他们第一次吃到招呼的饭。
不过,这顿饭却是用战友的生命换来的,原本还担心饭不够吃,现在不用担心了,短短一刻钟的进攻,顶在最前面的山西军两千余人,死伤七八百人。
这些袍泽,到死都是饿死鬼。
山西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山西人也是饱受战火摧残的人,他们与前面伤痕累累的战友换下阵。
这个时候,包括岳托在内的所有后金骑兵都笑不出来了。
这批生力军超过一半是反曲弓弓箭手,这种弓箭在影视剧里经常见到,这也是中国古代最传统的弓箭,简单、轻便、易于上手,威力却是不俗的。
虽然没有弩机的威力,却有着较快的射速。
随着周重瑞和杨鹤年二部顶上去,他们麾下的山西兵怀着满腔仇恨,将箭矢不要钱似的射向后金骑兵。
弓箭的精度不够,却可以用数量来弥补。
短短一瞬间,后金骑兵就被射得人仰马翻,乱成一团。
卢象升惊讶的发现,后金骑兵箭阵已经被打得七凌八落,特别是第一排弓箭手,几乎被一扫而空,尸体横卧一地,伤员捂着伤口满地打滚,发出撕心裂肺的哀号,鲜血从狰狞的创口喷涌而出,在地上积了一汪又一汪……
不过,很快他们就不用叫了,那些后金骑兵纵马踩上去,伤员的惨叫嘎然而止。
岳托也变了脸色,这么多后金健儿,一眨眼间便倒下了,他们从几岁开始便苦练武艺,打磨力气,十四五岁就开始上阵打仗,吃了多少苦,打了多少恶仗,才练就了这一身本领,而现在,他们已经变成了一堆碎肉。
岳托两眼血红,放声咆哮“给爷踩,踩死他们!踩死他们!”
这是下了攻击命令,直接冲阵。
就在这时。
“轰轰轰……”
三枚黑呼呼的炮弹,带着瘆人的啸声,朝着岳托的马车飞去。
岳托扭头,看着炮弹,他吓得已经失去了反应。
一名白甲兵顾不得弄伤不弄伤岳托,一把将岳托从马车上薅下来。
就在这时,一枚炮弹砸中马车的车辕,一块木屑被击飞,无巧不巧这块木片,像炮弹一样,飞向岳托的脸部。
别看轻薄的木片,此时却像锋利的刀子一样,劈在岳托的脸上,将他的半边脸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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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七七章不怕死才能不死(为盟主浮◇夸加更20/11)
第二七七章不怕死才能不死
全旭并没有看到这精彩的一幕,不过随后,他却听到了后金骑兵阵中传来阵阵撕心裂肺的哭嚎声。
他急忙朝着哭喊声最集中的地方望去,只见数百名骑兵翻身下马,跟在地上,朝着中间的空地上磕头。
一名身穿白甲兵拿出一柄小刀子,在额头正中的位置上,划出一道血口子,接着无数后金士兵们纷纷效仿。
全旭放下望外镜,一脸疑惑“这些鞑子疯了吗?怎么玩起了自残?”
刘全兴奋的道“全爷,我好像打中了一个鞑子大官,坐在马车里的那个!”
三枚炮弹击中的马车,将马车砸成了碎片,如果不是那块倒霉的木片,岳托肯定会逃过一劫,可惜的是,万千诸佛没有保佑他。
他当场死亡,半边脸被削飞,连脑浆都出来了,根本就没有医治的可能。
随着呜呜的牛角号声响起,越来越多的镶红旗骑兵们开始整理队形,他们放弃了对山西军的进攻,放弃了对雷时声以及李重镇所部的袭扰。
事实上,步兵要想歼灭骑兵部队,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四面包围,不留任何空档,像什么围三缺一的战术,根本就不能使用。
此时的后金军队虽然位于天雄军和山西军的中间地带,看似乎被包围了,不过这个包围圈还没有形成,即使形成,单薄的阵形,其实是无法全歼这股后金骑兵的,不过,却可以将他们留下一半,或者一多半。
然而,随着后金骑兵放弃了袭扰,受到惨重损失的山西军也离开了许家堡,四面开始往里面压。
“得得得……”
后金骑兵阵中弥漫着一股说不出来的死气,后金人少是他们的短板,而八旗制度又是奴隶制度,每个旗的旗主,就是奴隶主,下面的牛录也是他们的财产。哪个旗主的牛录多,人丁多,那么话语权就大。
当初努尔哈赤死后,按照道理,无论是立长,还是立嫡,其实都轮不到老八四贝勒皇太极。
大贝勒代善、二贝勒阿敏、三贝勒莽古尔泰、四贝勒皇太极论实力,其实最强的反而是大贝勒代善。不过,代善却选择了支持皇太极。
此时八旗两黄是是皇太极父子掌握,共计六十七个牛录,其次则是代善、岳托父子掌握的两红旗,共计是五十一个牛录。
但是,这个制度就是不能抛弃自己的战友,现在作为镶红旗旗主的岳托阵亡了,他们按照规矩都要被殉葬,或者贬为奴隶。
因为他们不是奴隶,才是明白自由和权力的重要性,这个时候,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战死,就是为岳托复仇。
“杀光南蛮子!”
此时剩余的后金骑兵已经不足三千人马,还有一部分人带着伤势,他们脸上带着血,面目狰狞,发出如同野兽一般的嚎叫,朝着全家军方向冲来。
这次的进攻,非常坚决,也非常果断,没有迂回,没有试探,直接全盘压上,不留任何后路。
全旭意识到了不妙,急忙下令道“刘全,命令所有火炮,对准来袭之敌,急速射!”
“马应虎,你带着火铳兵顶上去,没有命令不得开枪!”
卢象升急忙指挥李重镇、雷时声向中间压迫,然而问题是,这时,镶红旗已经疯了,他们已经失去了理智,明明知道他们背后不远,就是山西军,而且山西军还不是鱼腩部队,任何一支军队都不会把后背交给敌人。
可是,现在的镶红旗却是如此。
“轰轰轰……”
九十六门火炮密集的发射着炮弹,炮弹落进后金骑兵阵中,将他们砸得人仰马翻,尽管炮击对后金骑兵造成了惨重的损失。
可是后金骑兵依旧没有撤退的意思,他们如疯如狂,就像故意找死一样,面前横飞的炮弹,他们仿佛看到了天堂。
哪怕战马死了,他们就下马步战,朝着全家军冲锋,哪怕坠落战马,奄奄一息,他们也朝着全家军一步一步爬着、挪动着。
卢象升目瞪口呆的望着后金骑兵不要命的进攻势头“后金崛起,果然名符其实!”
“狗日的,老子掘你们祖坟了,还是把你们的孩子扔井了?至于这么拼命吗?”
全旭也开始紧张起来。
九十六门火炮已经打得炮管发红,却没能阻止后金骑兵的进攻,尽管三千骑兵死伤近千,伤亡接近三分之一,可是他们依旧在进攻,马上就要冲进了弓箭的射程之内。
该有的训练,都训练了,这次能不能挡住?
全旭心中没有底,如果不是卢象升在此,他肯定会下令影卫用轻机枪向后金骑兵射击,可是,他不像过早暴露自己的底牌。
关键是,这种机枪他也没有办法想买多少就买多少,与火炮不同。
全旭知道火铳最好的办法,不是提前射击,而是利用火铳排队枪毙。
“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团,全体都有,齐步走!”
与被动防守的长枪兵不一样,全旭的火枪手并不是被动防守,而是主动进攻,他们需要给炮兵提供有效的防御。
在这个情况下,炮兵造成伤亡,他们的掩护能力就弱了。
好在天气寒冷,打得通红的炮管,可是用雪水进行强制性冷却,虽然射速受到了影响,却不至于哑火。
后金骑兵距离全家军阵前越来越近,他们开始朝着全家军的火铳手放箭。
不过,在这个距离上,全家军的火枪手铠甲的防御力还是非常不错的,轻箭基本上可以无视。
在之前的全家军骑兵没有装备面甲,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全旭就趁着夜里睡觉的时候,返回后世,从道具厂弄了一批面甲,这种用高炭钢冲击而成的面甲,除了眼睛之外,没有裸露的位置,哪怕是鼻子的出气口,也是用凹凸槽制式。
虽然箭矢很密,伤亡却不是很大,除非是被重箭射中面部,尽管无法射穿,但是,那种重箭就像锤子砸中一样,肯定不好,脖子说断就断。
阵亡或受伤的全家军火铳手也会倒下,不过后面的火铳手马上顶上去,弥补这个缺口,他们整齐抬腿,整齐落下,给了后金骑兵造成了极大的震撼。
可惜,后金骑兵看着全家军火铳手,就像看到了一群钢铁怪物,
这些明军就不知道害怕吗?
这些明军就不知道疼吗?
为什么这么多人中箭了,竟然没有一个人呻吟出声?
竟然没有一个人往倒地的战友看上一眼?
面对这些仿佛被集体催眠了的火枪手,这些后金骑兵们感到一股寒意从脚底升起,指尖发凉!
后金弓箭手以最快速度倾泄着手中的箭支。
全家军火铳手也距离他们越来越近了,按说命中率应该越来越高才对,可他们的命中率却越来越低。
可以看得出,他们都慌了,乱了,面对一群完全不知道死亡为何物,不管倒下多少人都不会回头看一眼,只顾着往前走的疯子,纵使他们身经百战,杀人如麻,也不可能不怕。
这时,双方距离只有三十步。
“第一团预备!”
“第二团准备!”
这些火枪手眼里同样蒙上了血丝,听到命令,以整齐划一的动作举起火枪,往缓缓燃烧的火绳吹了两口气,枪托顶在肩胛上,稳定得无懈可击,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正在放下骑兵,准备继续大开杀戒的后金骑兵们。
“第一团端枪,瞄准!开火!”
“砰砰砰砰……”
随着一连串的命令下达,此时幸存的第一步兵团一百七十名火铳手,同时扣动板机,一百七十支空径为二十六毫米口径的火铳,枪口同时窜出大团硝烟和毒蛇般的膛焰,铅弹尖啸着射出,几乎是刚出膛就被后金骑兵挡住了去路。
灼热的铅弹是不会在意区区一套棉甲、还是铁甲,哪怕是兵甲兵的三层铠甲,在尖锥状弹头面前,简直就是如同纸糊的一样。
铅弹洞穿了铁制甲叶、棉花,撕裂血肉,撞碎骨骼,炸起一撮撮血尘。后金骑兵像下饺子一样,扑通扑通掉在地上。
后金骑兵阵中血花四溅,惨叫声此起彼伏,中弹的后金士兵哀号着扑倒在地,鲜血从创口处狂喷而出,染红了地面。
这个时候,第一团共时收枪,开始后退,而第二团的火铳则举枪,瞄准,然后开枪。
“砰砰砰……”
硝烟弥漫开来。
接着,就是第三团开枪,第四团准备。
全旭并没有按照历史上的三段机,为了保持火铳的持续性,他采取四团四排制,四轮反复射击。
“砰砰砰砰……”
没有披着铠甲的后金骑兵护军其实是最幸福的,那些披了铠甲的后金骑兵才叫真惨,一个身穿明军明光铠甲的后金骑兵,他的胸口开了一个大窟窿,鲜血就像喷泉一样,从胸中喷射而出。
雷时声一脸呆滞“这仗还能这样打?”
李重镇目瞪口呆“我还以为鞑子疯了,跟全旭相比,他们算个屁!”
侯恂脸色大变“可怕,可怕,真是可怕!孙阁老为了培养全旭,可是下足了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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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七八章借尸还魂的戚家军(为盟主浮◇夸加更20/12)
第二七八章借尸还魂的戚家军
当然,全旭并不知道侯恂的真正想法,如果他知道了,肯定会对着侯恂大吼“你放屁!”
全家军与孙承宗并没有半分钱的关系。
全旭为全家军士兵准备的火铳,射程远超明军制式的火铳,由于封闭性好,射程也远,别说三十步,就算二百步,都有绝对的杀伤力。
可问题是,这批火铳并没有内刻膛线,铅弹打出去之后,会翻滚,精准度较差,基本一百步之外,铅子能打中哪里,那就是随缘了。
所以,不得已。
全旭这才采取近距离射击的方式。
虽然要承受一定的伤亡,不过这是一支铁血强军必须要走的流程,根本就绕不开。
明代装药三钱、铅弹三钱、铳筒三尺的鸟铳,大致枪口动能是1750——2046焦耳,这是对比欧洲和日本的数据估计的。根据现代滑膛枪资料,当在30米处时,圆铅弹动能衰减为70左右。
也就是说,明朝三钱鸟铳在野战中二十步外开火时,最大落点动能不会超过1225——14322焦耳。
全旭无奈之下,只好采取近距离射程的方式,第一可以保证精度,第二可以保证高破甲率,在三十步距离3甲叶的防御力,也就是铅弹垂直入射时,抵御1275焦耳的动能。
全家军火铳的枪口动能在四千焦耳左右,在三十步的距离时,仍有三千五百焦耳的动能,可以击穿白甲兵的三层铠甲,即使打不穿一样会被震碎内脏。
一百到一百二十米,铅弹的动能会衰减更低,杀死一个人绰绰有余,可惜对于铠甲目标,则免强可以击穿三毫米的铠甲,白甲兵就不会有生命危险。
虽然全旭没有经过战场的实践,可是,这一切都可以经过数学计算。
继续重复着一组动作,往药室里倒火药,压实,装填铅弹,插入火绳……这组动作他们不知道重复了几百次,还是几千次,完全是本能反应了。
就像他们吃饭喝水一样轻松,不过,轻松只是说得轻松,开枪时的巨大后座力,还有呛人的硝烟味,也不是那么好受。
不过,他们也是人,在后金骑兵的箭下,他们死了不少战友,没有死的,就继续重复动作,装药,装弹,然后射击。
短短一柱香的时间,前面的五个牛录足足一千五百余骑兵,在火炮和炮铳的打击下,已经完全不存在了。
枪声在这一刻密集到了极点,完全分不清点数了,也只有轻重机枪扫射的声音能够与之媲美。
七八百支火枪同时开火,喷发的硝烟和火光几乎淹没了火枪手方阵。
当然,全家军的火铳手从来不会单独在战斗,在这期间,后方的炮兵也没有停止轰击。
在火枪和火炮的双重打击下,那些镶红旗的骑兵们,已经被打得灵魂出窍了。
其实,全旭准备的还有很多后手。
比如说,在火炮炮车的补给车上,一排排粮食缝隙中,都露出一支枝黑洞洞的枪口,五十余支70自动步枪,十五挺dp28轻机枪,正用黑洞洞的枪口对准后金骑兵。
如果一旦火铳手抵达不住后金骑兵的冲击,这些自动火器也会开枪。
那些火铳手腰间还别着一枚枚木柄式的手雷弹,如果后金骑兵冲过来,他们就会拉开引信,用二十一世纪的手雷弹招呼他们。
一直患有火力贫瘠症,而且是重症晚期的全旭,还让马车里的三娘与苏音,二人各自准备着一架喷洒农药的重型无人机。
四百升汽油,随时可以以天女散发的形式,将四百升汽油撒在后金骑兵的头上,给他们来一个火烧联营。
好在,这些后手都用不上了。
仅仅在火铳和火炮的打击下,那些后金骑兵们已经毫无战意,他们惨叫着,惨叫声和哭喊声,哀嚎着,这些杂音几乎压过了枪声。
他们像是被大风吹过的麦田,一丛丛、一层层、一排排的倒下,一旦倒下,就很难再站起来了。
铅弹带着死神的狞笑打穿了整个二百步纵深的骑兵阵,朝着身披重甲红甲兵、白甲兵在激射死去,弹雨扫过,铁盾穿,铁甲裂,仿佛不死之身一般的白甲兵同样哀号着倒下,面对几十米外射来的尖头凹底铅弹,他们的遭遇并没有比只有一套棉甲的轻骑兵好到哪里去!
全旭此时才真正松了口气。
终于,山西军咬上了后金军队的尾巴,左翼的雷时声所部兜住了后金左翼,右翼的李重镇所部与后金右翼怼了起来。
为了担心避免误伤,全旭这才下令火铳兵停止射击。
随着火铳手的停止射击,战场上慢慢静了下来。
硝烟散尽,血腥味去笼罩了整个战场,令人作呕。
摆在全家军阵前是一副修罗地狱一般的惨景,以火铳兵前锋线十几步开始,一直向后延伸,足足二三百步的纵深,到处都是一堆堆的尸体,一堆堆的马尸,还有一些伤兵躺在血泊中哀嚎着,惨叫着。
短短一刻钟的时间,全家军阵前,至少倒下了将近两千多具尸体,当然,是被炮击中的,还是被火铳击中的,这需要进一步检验。
此时,幸存的后金骑兵还有七八百人,他们已经非常乖巧的跪在地上,脑袋朝着全家军阵前方向耷拉着,双手高高举起。
侯恂最先反应过来,他朝着身边的随从、兵部官员道“任学,你打我一下,看看是不是在做梦!”
张任学摇摇头“下官不敢!”
“让你打,你就打!”
张任学伸手轻轻拍在侯恂的胸口,与其说他打,不是说是给侯恂拍拍衣上的灰尘。
“没吃饭,用力,朝这打!”
侯恂伸手拍着自己的脸。
张任学咬咬牙,快要苦出来了“侯大人,下官不敢!””
“怂货!”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侯大人,要不要全某代劳?”
“来吧!”
侯恂此时在梦中啊。
三天两战,尽歼后金三四千名骑兵,这样的战绩,在二十年内可是从来没有的,更何况还有七八百名俘虏,活着的建奴。
“啪!”
全旭的力量不小,全力而为,一巴掌将侯恂抽倒在地上。
“东升,你在做什么!”
卢象升板着脸朝着全旭大吼起来。
当然,卢象升也是在回护全旭,他并不知道全旭怎么又跟侯恂刚上了。
侯恂捂着脸,兴奋的起身“没事,没事,疼,真疼,这真不是做梦,卢大人,全将军,咱们打赢了!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打跨了建奴三四千人的骑兵,这火枪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雷时声眼珠子都鼓了起来“老全,真有你的,你们的步兵这么厉害!!!”
马应虎傲然一笑“开玩笑,步兵可是我们全家军的主力,如果没几手绝活,我们敢在野外跟建奴对阵?”
全旭抽了侯恂一巴掌,比打了胜仗好高兴,他望着周围正在向天雄军各部吹牛的团长们道“见过市面没,井里的蛤蟆没有见过天,以后这样的仗只会越来越多,别发呆了,建奴吃了这么大的亏,肯定不会罢休的,搞不好马上就有其他部队过来,都打起精神来,打扫战场,收拢俘虏!”
崇祯可没有善待俘虏的癖好,抓到俘虏,都是明正典型,然后根本身份,身份越高,待遇越高,只要稍微有点级别,那就接受凌迟。
普通大头兵,待遇会好一点,会被斩首了之。
全旭决定留下这些俘虏,满足一下崇祯的恶趣味。
后金俘虏们此时要多乖巧有多乖巧,就算是山西军或天雄军士兵们对他们拳打脚踢,他们也不敢反抗,打了左脸,赶紧把右脸伸过来。
“全公子,这捷报……”
侯恂又跑过来,拉着全旭的手道“真没有想到啊,小全将军居然还是冠军侯转世,这一仗可把鞑子给打惨了!”
就在打扫战场的时候,耿如杞也带着张鸿功、周重瑞、杨鹤年等山西将领前来拜会卢象升,当然少不了侯恂。
对于此战最大的功臣,而且是天雄军战斗的顶梁柱,全旭是绝对的主角,被总兵、参将人们拱卫着,马屁不要钱的砸过来。
卢象升与侯恂窃窃私语一阵,他朝着全旭走过来。
“东升!”
“在!”
“陪我走走!”
“好的!”
卢象升盯着全旭道“你的这些火铳,也是自己买的?”
“这倒不是!”
全旭伸手从一名火铳手手中接过一支火铳,递给了卢象升“这都是全家镇上自己生产的!”
“你怎么会做火铳!”
“哎!”
全旭半真半假的解释道“这不是去年吗?我和赵保长、王保长他们打了鸡鸣寨,从寨子里求了几个人,其中有两个人,可大有来头!”
“哦!”
卢象升问道“什么来头?”
“戚家军!”
全旭郑重的道“戚都督同知戚金的少子戚元弼,还有一个更厉害,他是戚少保的亲兵、火器营把总戚虎,这些火铳都是根据他改良的,我的这两千家丁,卢大人是不是感觉有些眼熟?”
“还真是!”
全旭道“借尸还魂的戚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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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七九章为了大明抄家势在必行
第二七九章为了大明抄家势在必行
全家军表现的不仅仅是因为火铳好,火炮威力大,包括训练,队列,临阵表现,与大明军队都格格不入。
卢象升看不出来吗?
其实,他早就看出来了,只是没说,要等全旭一个解释。
说谎的最高境界就是半真半假。
卢象升是知道一些全家庄镇的情况,比如全旭的铁匠工坊、砖窑场,当然,戚虎和戚元弼也上了大名府的户籍。
卢象升感叹道“怪不得,你的兵比雷时声麾下强得太多了,原来,你是在用戚家军军法训练他们,只是……”
“卢大人,说句不好听的话,朝廷诸公,当年对戚家可真不地道!”
全旭一脸苦笑道“戚家如今信不过朝廷,也不愿意打着戚家军的名号,害怕图增祸事,我呢又喜欢杂学,手里也有点钱,就招募一些家丁,跟着戚老爷子练着玩,没曾想,戚家兵法还真是厉害!”
卢象升长长叹了口气。
到了他这个层面,有些事还真没有办法说。
“现如今大明是多事之秋,陕西、山西、甘肃、宁夏,民变如火,原本耿如杞已经快把那些叛军消灭掉了,可是现在……他们抵达京师勤王!”
“东升是在心忧山西的叛军?”
卢象升的目光变得深沉。
卢象升虽然懂兵事,也知兵事,可是,他并没有底气一定可以力挽狂澜,天雄军比普通精锐士气高一些,战斗力可能会强一点,但是,他却没有信心可以吊打后金。
现如今,全旭以两千人马的兵力,对战后金镶红旗足足四千余人,三战三战,将其击杀两三千众,可以说,镶红旗已经被全旭打得元气大伤。
这让卢象升有了更大的野心“东升,日前你说,这火炮准备卖给我?”
“这是自然!”
“那么,火铳呢?”
全旭笑道“自然也可以卖!”
如果天雄军像全家军这样装备上百门火炮,数千支火铳,什么后金,什么蒙古,在天雄军面前能算得了什么?
卢象升想起全旭的提意,用大名府士绅的钱来购置这些装备。
全旭笑道“卢大人,其实我这个炮兵配置其实并不合理!”
“不合理?”
卢象升简直难以置信。
全旭的炮兵没有后备炮手,也就是说,只需要一颗炮弹落入了炮兵的阵地上,出现人员伤亡,哪怕火炮没有被炸毁,全家军的火炮马上就会弱起来。
这主要是全旭不是军人出身,他考虑的是一门炮可以打就行了,然而事实上,要发挥出色的火炮威力,一个炮组五个人这是远远不够的。
经过这段时间的磨合,也暴露了太多的问题。
比如说,第二团的三哨九队,二十七号炮组,有一名装填手在装炮弹的时候,由于不慎,他的手被火炮的炮管烫伤,整个炮组战斗效率只有其他炮组的三分之一。
全旭接着道“我认为,炮兵就应该学习戚家军的编制,以每一队十二人为一个炮组,其中,设立四正、两副六名装填手,如果正装填手阵亡或受伤,副装填手马上顶上去,同时设立一名队正,负责指挥炮组,副队正在正队正阵亡或受伤,接替队正指挥,炮长设两人,一正一副,观测员两个,一正一副!”
卢象升皱起眉头“有这个必要吗?”
“非常有!”
全旭接着道“这样以来,三队为一旗,设旗总一人,副旗总一人。每旗五十人,三门炮。三旗为一司,设立百总一名,亲卫队十二人,副百总一人,参谋、通讯员,一个十二人的保障分队,整个司总共三旗十队,一百二十五人左右,九门一零五野炮。三司为一局,设把总一人,副把总一人,亲卫一队,辎重一队,保障一队,全局为三司再加三队,二十七门炮,四百人左右。三司为一营,设千总一人,副千总一人,护卫一旗,通讯一旗,辎重一旗,共计,共计一千三百四十左右,下辖火炮五十一门。”
在未来的时候,全旭就会准备制造更大口径的火炮,他可以向后世的钢厂,定制高强度合金炮,制造无缝钢管,也可以研制开发炮弹,或者购买真正的野炮。
所以,炮兵团这个二百人的小单位就完全不合适了,全旭的计划是,把炮兵团扩充为炮兵旅,六个炮营也就是三百零六门火炮,马马虎虎可以承担全旭的方面作战任务了。
当然,炮兵团也不会取消,全旭的计划是,将一零五野炮的口径制造得更小一些,莫约八十毫米,这样以来,与一零五野炮形成远近互补。
卢象升皱起眉头问道“若是如此,天雄军打造三个炮营,共计一百五十三门炮,需要花多少银子?”
“这个……”
“这些火炮铸造不易,侯大人要买一门炮三千两银子,一文钱都不会少,当然,咱们天雄军要用,我就收个成本价!”
全旭笑眯眯的道“毕竟,我的人也要吃饭,所以,每门炮收两千两银子,也就是三千斤佛郎机火炮的成本价,只是,卢大人,你有钱吗?”
“没有钱也要造!”
卢象升用毋庸置疑的语气道“就算粉身碎骨,那也要造,这可是克敌制胜的法宝!”
虽说已经下定决心不惜一切代价将天雄军的獠牙磨利,但真做起来,卢象升却感到力不从心。
他力不从心的原因很简单,缺钱。
是的,现在这位儒将真的很缺钱。
练兵从来都是最费钱的,何况他要练的是一支所向无敌的精兵,而不是妆点门面的花架子。
想要得到所向无敌的精兵,没别的捷径,无非就是精心挑选兵员,以优厚的待遇凝聚军心,以严明的纪律震慑心术不正之徒,以严格的训练打熬其筋骨,以行之有效的操典条例改打磨其心性,再以血战使其蜕变,如此快则三个月小成,慢则三五年,精兵可成。
练兵,将领的才具非常重要,一个懦弱无能胸无大志的将军是带不出百胜劲旅的,一个散漫贪婪的将军是带不出纪律严明的部队的。
同理,一支望尘即退的鱼腩之师中是出不了无敌猛将的,这里头的因果传承,一目了然。将军在练兵的时候,也是在练自己。
除了将领的才具之外,钱也尤为重要,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没钱,再英雄的人物也很难一展所长。
天雄军一万五千编制,其中骑兵两千人,朝廷能解决的,也就是两千余战马以及一千匹骡马。
这其中还有侯恂的功劳,人吃马嚼,一座金山都能吃垮,最要命的是,这支人马天天都要训练,每天训练的消耗可不少,箭枝、火药、铅弹需要补充,长枪大盾需要修补,砍卷了刃的刀需要更换,破烂的鞋袜每个月都要换,还有军饷要发,马料要买……当真是花钱如流水。
而朝廷可以给天雄军的钱,如今还没有影呢,结合其他各军的表现,这笔钱,卢象升肯定是自己要想办法。
能怎么办?
他可没有全旭点石成金的本事,也没有全旭的生财手段。
卢象升已经下定决心向大名府的士绅们开刀“东升,界河你知道吧?就是在全家庄镇东边,界河南乡、界河北乡、界河东乡,共计有七万亩地,你能给我换多少火炮?多少火铳?”
这里的七万亩里,大都是良田,一亩地可以置卖到十二两银子,这块地怎么也值七八十万两银子。
听上去不少,可问题是,放在两千两银子一门的火炮,也就是四百二十门左右。
当然,卢象升可没有全旭的豪气,他只需要建立三个炮营,也就是一百五十三门火炮就行了。
全旭想了想道“卢大人,这些地可是属于张氏还有刘氏……”
“这个你别管!”
卢象升道“到底多少?”
“三个炮营一百五十三门火炮,我再另外送你十八门火炮备用,炮弹三万发!”
全旭心中狂喜。
他终于可以把过渡性的产品卖出去了,现在的全家庄镇火药厂已经开始实验颗粒式火药,这种黑火药由于燃烧更为充分,同等重量的火药,威力提高三分之一不止。
对于火枪的改进,全家庄镇主要改进有三点,第一是在枪管下方加装了刺刀托座,而不是像原来那样把刺刀装进枪管里,有了这个刺刀托座,刺刀更加牢靠,而且不影响射击,好处多多;
第二是枪托取消火绳设计,改为自来火设计。
第三则是膛线,提高远程射击精度。
“火铳,每支算你二十两银子,我可以给你打造七千支,足够你装备六个火铳营!”
“那也用不了七万亩地!”
卢象升道“两千两每门炮,总共三十万两,七千支火铳,十四万两银子,也就三四万亩地的价格!”
“卢大人哎,这练兵不用光用火铳和火枪啊!”
全旭笑道“你七千支火铳,就算每枪使用五钱火药,每支火铳也需要准备至少几万斤吧?铅子呢,这也需要钱,我给你准备二十万枚铅弹,五万斤火药,算五十万两银子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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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八零章皇太极吐血了
第二八零章皇太极的愤怒
“不多!”
卢象升点点头,全旭给的价格相当公道。
“练兵,那需要铠甲吧?没有铠甲,在后金骑兵箭下,那可是死伤惨重,一万五千套铠甲,那需要多少钱?卢大人,您算过吗?就算有了铠甲,火铳兵还需要刺刀自卫,也需要戎装,需要鞋子,你觉得这些钱需要多少?”
全旭笑道“我再承包天雄军一万五千人的铠甲,人手一柄破军刀,所有的装备我都包了!”
卢象升听到这话,缓缓松了口气。
“为了大明抄家势在必行!”
就在全旭准备跟卢象升聊火铳兵编制的时候,就在这时,马应虎带着十几名火铳兵,押着二三十名白甲兵,这些白甲兵抬着一具相对完整的尸体,来到全旭身边。
“全爷,全爷,大喜,大喜啊!”
“什么大喜?”
全旭有些不解。
“你过来说……”
马应虎一脚踢在一名白甲兵的膝盖上,那名白甲兵跪在地上“禀告将军……这位是我们镶红旗旗主,贝勒岳托!”
“岳托?”
全旭自然知道岳托。
爱新觉罗·岳托,正红旗旗主代善的长子,镶红旗旗主,骁勇善战,智勇双全,不管是代明、伐蒙、伐朝鲜,在一系列战事中都从容展布,游刃有余,为后金立下了赫赫战功,是后金继八大贝勒之后,年轻一代将领中的佼佼者。按照原来的历史,后金建国,改国号为“清”,他积功被封为亲王,声威显赫。可惜,他撞上了命中注定的克星,没能看到后金建国,便成了炮下亡魂。
“就这么死了?”
卢象升有些难以置信,如果跟大明对比,后金的贝勒那就是亲王,而且还是大贝勒代善的长子,皇太极身边的红人。
后金跟大明打了二十多年,何曾试过有一个贝勒战死沙场的?
现在后金年轻一代中最为杰出的一个贝勒,镶红旗的旗主,居然被全旭以一种如此屈辱的方式给弄死了,实在是让人难以置信!
全旭现在反而明白了,为什么镶红旗的精锐会发疯,明明有突围的机会,他们偏偏选择死战到底。
如果当时,他们突围,全旭真没有办法。
当雷时声或李重镇,他们的两千人马,在后金那种有死无生的冲锋下,能坚持一柱香算他们牛逼。
岳托是镶红旗的旗主,是他们的主心骨,岳托死了,他们的主心骨也就没了!
后金治军极严,岳托死了,就算他们能活着回去,恐怕也不会有好果子吃,还不如战死在这里,与主将同殉,至少还能保证家人不会受牵连,被卖为奴!
全旭微微一笑道“炮兵营打得不错,沈良材,通知伙头军,给炮兵团的兄弟们加餐,每人赏肉一斤,酒六两!”
卢象升望着全旭道“东升,你不能厚此薄彼,通知全军,今天加餐,每人加半只鸭子,酒半斤!”
这次勤王北上,卢象升被大名府的士绅将了一军,他们本想利用后金给卢象升一个难看,所以募集了一部分资金。
卢象升有钱,全旭有物资,从大名府出发一直到这里,天雄军的物资是不会短缺的。
在卢象升的命令传达之下,众天雄军将士兴奋的大吼起来。
不多时,战场初步打扫结果出来了。
镶红旗后金骑兵可以斩获的首级,共计一千六百八十七级,当然这并不是后金阵亡的数字,也有很多首级,要么被炮弹直接或间接击中,脑袋砸得稀碎,无法辨认,那就没有办法算作一个首级,就算有尸体也没有用。
明军在统计军功的时候,相当刻板。
当然,这只是全家军的首级,山西军这一次也斩获颇丰,主要是他们没有重火力,击毙的后金骑兵基本上都可以斩首,他们获得四百二十一级首级,其他如雷时声、李重镇所部在围剿阶段,他们也获得了一部分首级,雷时声所部共计一百二十九级,李重镇所部一百五十七级,就连杨世恩所部也获得了五十三级。
全旭没有太过计较,这些首级自然不是杨世恩所部斩获的,他们根本就没有参加,从头到尾一直担任预备队,还没有来得及参加,战斗就结束了。
他们跟着全家军打扫战场,在全家军后面捡了五十三颗勉强可以辨认的首级。
卢象升望着堆放在大车上的首级“将近两千五百级,鞑子死了将近五千人,镶红旗三五年内别想恢复战斗力了!”
侯恂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东升,这个捷报,还是你来写吧!”
“卢大人,我看应该你来主笔!”
战场上的打扫,还有从后金骑兵身上获得三万余两银子,不过,由于参加打扫战场的人太多,最冬这些银子和财物,都被各部瓜分。
当然,全家军占了大头。
最让山西军震撼的不是天雄军的战绩,而是天雄军的装备,不说铠甲、刀枪之类,关键是他们人人都有一件长袍式的锦衣,还有棉裤、棉袄,就连普通士兵都有一双高帮翻牛皮的皮棉鞋。
这实在是太奢侈了。
可是看看自己所部,简直就是叫花子。
耿如杞看着天雄军所在的方向,他们人马虽然多,可是伙头军也多,至少三百口行军大锅,一起开始做饭。
蒸汽袅袅升起,仿佛起了大雾。
现在山西军将士士气并没有因为打了胜仗高涨,反而更加低落。
关键是,山西军没粮食了,许家堡太小,本来也不富裕,给他们两千五百斤粮食,也是从他们牙缝里挤出来的。
耿如杞也不好意思去讨要粮食,思来想去,他走到卢象升面前躬身道“卢大人,贵军的补给可还充足?”
“自然充足,怎么了?”
耿如杞耷拉着脑袋“我军已经断粮三日,食尽力穷,困顿不堪,如果贵军补给充足的话,能否卖我们几十石军粮?”
大概是觉得几十石太多了,耿如杞马上更正“如果几十石太多了,让卢大人为难的话,赊我们一顿饭吃也行。吃饱了这一顿饭,我们就有力气赶到保定了!”
卢象升望着远处,那些饿得连腰都直不起来的山西军士兵,就朗声说道“什么借不借,我给你一百石粮食,你们自己做饭吃,还是跟我们一起吃?”
卢象升一指后方方向,远处的天雄军伙头军已经摆开了架势做饭,他们与普通的明军不一样,普通的明军都是走到哪里,在地上挖个坑,把大锅放上去,然后做好。
可是此时的天雄军伙头军却是三百多辆马车,这些马车都戴着全记的标志,每辆大车上有一只用油桶切割而成的炉子,这种炉子固定在大车上,燃烧着煤球。
这些煤球火力旺盛,有的大锅正在炖肉,有的大锅则是蒸馒头,或包子,也有的蒸米饭,也有的用肉汤下面条。
这是来自全旭的创意,骡马式行军餐车,就算在行军途中,这种马车也可以一边行军,一边烧着开水,只要炉子上水壶的放上一半,就可以一边行军,一边做饭或烧水。
在冬天行军,能喝上一杯热水,对于战士们而言,这就是一种享受。
山西军与天雄军配合在一起,开始构建战营,在卢象升和全旭想来,后金吃了这么大的亏,如果不报复,不符合他们的习惯。
所以,建奴的尸体被收拢了起来,用他们的尸体垒成一座庞大的京观,至于战马的尸体,与缴获的战马,则被各部瓜分。
此时,全旭分到的战马最多,多达两千余匹,就算一人双马,那也可以组建一支千人规模的骑兵。
其他各部的战马相对较少,不是不分他们,就算给他们战马,他们也养活不起。
就在天雄军正在沿着拒马河河畔构建战营的时候,胡尔哈刺也返回了北京的南苑。
胡尔哈刺身边还有将近百名后金骑兵,这是岳托命伊勒占、苏尔休、哈哈纳等人分别前往抓捕大明百姓。
只不过,他们刚刚抓了不到两千大明百姓,却接到了岳托阵亡,其部麾下三千余骑全军覆沿的消息。
此时,胡尔哈刺的嗓子都哭哑了,如今他已经被深深的悔恨充斥着心头。
如果不是他为了开脱战败的责任,如果不是他为了蛊惑岳托而肆意贬低明朝援军的战斗力,如果不是他为了个人恩怨……
可惜,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
问题是,现在怎么办?
怎么向正红旗旗主代善交代,岳托可是他最喜爱的儿子。
怎么向皇太极交代!
在爱新觉罗家族中,皇太极可是非常看重岳托,要不然,岳托也不可能统领二十六个牛录,代善才二十五个牛录。
当然,胡尔哈刺不用为难了,他并不知道,此时的皇太极已经接到了岳托的战报,有人提前一步,将战报递给了皇太极。
皇太极看着那一串串触目惊心的数字,越看手抖得越厉害。他一直极力避免的噩梦还是上演了,明军似乎找到了对付大金最有效的战略战术,让大金将士遭到了一场空前的惨败。
“噗嗤……”
一口鲜血喷射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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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八一章卢象升神一样的奏折(为盟主浮◇夸加更20/13)
第二八一章卢象升神一样的奏折
“不……不!”
皇太极再次醒来,他一把抓起被鲜血浸湿的情报,可惜的是,鲜血没有喷对地方,情报最核心的部位。
“十一月二十七日,良乡县大石河乡,镶红旗固山都统岳托,率领麾下三个甲喇十七个牛录,与明军天雄军遭遇,随即激烈交战。镶红旗惨败,自岳托以下,三个甲喇章京,十三名牛录额真,四千五百人,除七百零二人投降下,余者皆亡。
皇太极很想这是一个假的情报,可惜的是,这不是假的,消息来源是他的好朋友,也是这一次邀请他前来入关的人。
这种消息,绝对不会有错。
“不,不!”
皇太极发出如同野兽一般的吼叫,让人闻之胆战心惊。
要知道镶红旗总共才五个参领,二十六个牛录,这一战就死了三个参领,十三个佐领,一战死了十六,整个镶红旗不是元气大伤,而是连骨头都打断了。
自从努尔哈赤起兵反时以来,后金何时吃过如此大的亏?
原本,像这样的大败,其实最应该保密,可是随着皇太极的情绪失控,这个消息不可避免的就传了出去。
没过多久,代善就红着眼睛过来。
他只是想确认,那是谣言,并非真实。
可惜,代善也失望了。
皇太极看到代善,二话没有,兄弟二人抱头痛哭。
痛苦对于普通人而言,只是一种情绪,或者伤悲,或者开心,然而,对于枭雄而言,痛哭只是一种手段。
比如说刘皇叔,那就是依靠哭闻名。
当然,皇太极和代善,双方的痛哭,都是在演戏。
岳托是镶红旗的旗主,硕托是小旗主,现如今镶红旗死了旗主,损失惨重,可问题是仍旧还有十二个牛录,也是一块大肥肉。
代善可是非常清楚,老八皇太极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而且足智多谋,在他连削带打之下,八旗的权力掌握在他的手中,无论莽古尔泰,还是阿敏没有了与其抗衡的实力。
就像现在这样,皇太极命阿敏坐阵遵化,统领五千人马,防守大军后路,可是,阿敏的镶蓝旗却跟着阿济格行动,阿敏空挂着贝勒坐阵遵化,他手底下的范文程、英俄尔岱包括蒙古将领,谁也不鸟阿敏。
阿敏只指挥的,也就他的亲卫。
现在代善怕皇太极直接任命豪格或多铎统领镶红旗,把他甩一边。
而皇太极则用哭声表示,自己非常心痛,一定会给你一个交待。
就在皇太极忙着安抚代善以及对于镶红旗善后的事宜时,位于拒马河河畔的天雄军营地里战饭也正式开始。
一下子多出四五千人的饭菜,对于天雄军的伙头军来说,也是一种不小的考验,不过,最难的还是那些山西军士兵。
他们望着伙头军,喉咙里一个劲儿咽着口水,仿佛在说,不给老子吃的,老子吃你们!
当然,山西军士兵们是真饿。
好不容易,等到了吃饭的号声,这些山西军士兵把风火山林发挥得淋漓尽致。
抢饭,其疾如风。
干活,其徐如林。
抢位置,侵掠如火。
挨打,不动如山。
天雄军此时也有排队的习惯,看着有人插队,自然是有军法军过来维持秩序,军法官可不是政委,靠说服教育,他们是靠手中的棍子教育。
不听招呼,直接一棍抽过去。
好在,山西军是看过天雄军的战绩,三四千后金骑兵,把山西军虐得欲仙欲死,在天雄军面前,被打得灵魂出窍。
这些俘虏,哪怕是没有人看着,他们不敢叫,也不敢乱动,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
面对天雄军的军法官手中的棍子,山西军不敢还手,当然,也是吃人嘴软,他们害怕惹急了天雄军,这顿饭都没的吃。
好不容易维持好秩序,开始正式发饭。
看着饭的时候,山西军将士感觉自己的做梦。
每个人一个硬纸片(一次性饭盒),饭盒里放着海带、土豆炖鸭子,满满当当的饭盒里,至少可以装两斤菜,关键是馒头不限量、包子不限量,米粥不限量,面条不限量。
“地主老财都没有这么吃的!”
“兄弟,找你商量个事,你们将军还要兵不?”
“就你?”
“别看我瘦,俺可以当兵八年,百步穿扬不敢说,百步之内,换成人的脑袋,咱十射九中,骑马,砍人,样样不含糊!”
耿如杞不知道,天雄军一顿饭就把山西军给收买了。等到晚上清点人数的时候,整个部队少了近千人。
这些人,都是弓马娴熟的好手,他们无一例外,都进了全旭的骑兵部队。
张鸿功气得找耿如杞来告状。
不过,耿如杞道:“张总兵,这事别提了!”
“耿大人,你让我如何能咽得下这口气!”
“咽不下也要咽!”
耿如杞叹了口气道:“兵部的侯大人已经将捷报发往京师,此时捷报恐怕已经到了陛下的手上,凭借一千六百八十七颗,不对,是两千余首级的战功,加上阵斩后金贝勒岳托的功劳,你觉得他会升到什么官?”
“这个……”
“弄不好,你以后见到他都要行礼!”
耿如杞脸上挂起笑容:“三年不鸣一鸣惊人,孙阁老自被阉党弹劾去职之后,三年归隐,如今出山,就带了三个人,其中之一,如今是永平兵备使茅元仪,其二就是贾登科,如今在秦承祖麾下担任副将。这第三人,就是全旭,如今在天雄军麾下担任参将,这个战功,足够他升一级吧?”
“升两级,不过分!”
张鸿功苦笑道:“别看全将军年轻,他总镇一方,俺服气!”
诚如耿如杞所说,此时位于北京城的崇祯皇帝,也快要抓狂了,这事放在谁身上都会发疯。
崇祯皇帝自从登基之后,他兢兢业业,一心想要做一番大事,他灭魏忠贤一党,正在交意气风发,结果后金马上甩手给他就是一计响亮的耳光,直接带着大队马仔杀到北京城下。
偏偏自从九月三十日破关以来,后金军队来到关内已经两个多月了,虽然不像历史上那样横冲直撞,旁若无人之境,二十万大军避战不出,畏敌如虎。
但是,自汤河一战之后,整个所有人马,与后金先后接战,不过胜少败多,皇太极虽然是客场作战,可是,战场上的情报,对于皇太极而言,其实是通明的。
孙承宗多次布置,想要围歼后金军队,偏偏不是这个出问题,就是那个出问题,总是功亏一篑。
整个大明也需要一场胜利来振奋士气,实在是太需要了。
可是,接连的失败,损失不大,却非常气人。
崇祯皇帝气得连饭都没吃,他又又摔了几个碗碟,在这个时候,孙承宗求见。
崇祯皇帝非常信任孙承宗,就立即召见。
孙承宗到来的时候,宫里的小太监还在打扫被崇祯皇帝摔坏的东西,他仿佛没有看到一样,兴奋地说道:“陛下,大喜啊!”
崇祯皇帝有气无力的苦笑道:“阁老说笑,此时哪里还有大喜?”
孙承宗举着一份奏折,道:“大名知府卢象升率领募军一万余人北上勤王,抵达保定府时,兵部侍郎侯恂见卢建斗遣散家财,募民为军,堪称国之干诚,故尔奏请,将其所部一万两千余人马,改编为天雄军,以卢建斗御之……”
崇祯皇帝是知道卢象升的,毕竟到了大名知府这个层面已经是国家重臣了,他早已进入了崇祯皇帝的视野。
崇祯皇帝听到这里,还是难以置信:“孙阁老,您也是知兵的,民壮是什么成色,您会不知?”
“这是大名知府卢象升的奏折,请陛下过目!”
孙承宗掏出卢象升的奏折,递到崇祯皇帝手中。
崇祯皇帝迫不及待的急忙抓起奏折开始观看起来。
卢象升的文采飞扬,洋洋洒洒写了四千余字。
不过,卢象升刻意弱化了天雄军的作用,反而重点吹嘘天雄军前锋参将全旭,他在奏折里声称,全旭者,胡广龙山人,忠良之后,幸得袁可立收为弟子,在国子监就学,在回乡省亲时,得意兵部勤王消息,全旭以每人十亩地的条件,募集民壮两千余人马,组建一支勤王大军北上。
在卢象升的奏折中,全旭是一个遣散家财,忠心为国的大忠臣,全氏一门累世财富被全旭败得净光,他买来一百余门火炮。
在大石河一线中,全旭仿佛古时儒将一样,亲临一线,坐着轺车,指挥麾下部将向后金骑兵发起一次又一次的冲锋。
“旭乘轺车率两千虎贲奋勇向前,建奴锐箭如雨,旭视若不见,指挥麾下两翼包抄,炮火齐鸣,建奴人仰马翻,乱作一团。战至酣处,旭与贼酋岳托相距不过百步,旭脚下轺车被命中数百矢。旭不惜此身诱敌,建奴中计,待良麾下长枪兵迂回其后,建奴插翅难飞。最终仅岳托以下四千五百余被诛……”
这段奏折画面感极强,在崇祯皇帝看着就感觉热血沸腾,他的面前仿佛出现了全旭单薄的身影,那个少年冒着箭雨与建奴浴血拼杀。
卢象升的笔下,全家军将士重伤不退,高呼不惜此身报君王,以身殉国报社稷。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八二章极品猪友队胡尔哈刺(为盟主浮◇夸加更20/14)
第二八二章极品猪友队胡尔哈刺
“全旭指挥部下边打边进攻,利用麾下大车组成车阵,将后金数千骑兵包围在车阵中央,然后百炮齐发,重创岳托,岳托死后,后金军队溃不成军,仅遗尸就多达数千具,俘虏七百零二人,缴获战马两千余匹马,各种兵刃四千余件。”
崇祯皇帝的兴奋劲头过去,他疑惑的望着孙承宗“阁老,这会不会有猫腻?”
没有办法,崇祯皇帝也被下面的将领搞怕了。
明朝末年的捷报,可以用抗日神剧来形容,在明军将领的捷报中,后金已经被斩杀百万,不知道后金是怎么坚持到现在的,而且还打到了京师城下。
孙承宗笑道“良乡距离京师不过一百二十里,快马一日便可以来回,兵部已经派人前往点验,真假一探便知,此事由大名知府卢象升和兵部侍郎侯恂联名上奏,想来不会有假!”
崇祯皇帝又仿佛想起了问题的关键“全旭此子是遣散家财,募兵为军?”
对于卢象升和全旭这样的大臣,在这次事件中的表现,崇祯非常满意。
“是啊!”
孙承宗也接到了卢象升的亲笔信,在信中卢象升直言不讳的举荐全旭,称其为世之良将,他称之,若孙承宗因举贤避亲,他宁愿当一个恶人,毁掉这门亲事,也要给国家举荐一个良将。
孙承宗自然也知道,在朝廷万马齐暗的时候,全旭这份胜利是多么的耀眼。既然卢象升推荐全旭,他自然也做顺水人情。
更何况,在孙承宗心中,全旭可是一个懂进退,知好歹的妙人,他与孙文莺的事情,他自己坦诚错误,并且把孙文莺安置在全家庄镇,说是让孙氏派人去接,他担心天下不太平。
其实,就是拿捏为人质。
张居正与戚继光可以成就一时的佳话,他孙承宗未必不可以。
不过作为文人思维,孙承宗也不愿意让全旭太过耀眼,他也在帮着卢象升说话,毕竟卢象升是文官,是进士出身,是自己人。
“陛下有所不知,此次全旭能取得大胜,卢象升亦功不可没。”
崇祯皇帝点点头“不错,卢爱卿与全旭都是大忠臣,大忠臣。”
孙承宗笑了,他知道卢象升与全旭都进入了少年天子的心中。
卢象升在崇祯心中需要大用,但是,怎么用,他一时会还没有想好。
“全旭此人……”
崇祯突然隐隐约约听过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朕好像听过!”
孙承宗道“之前老臣奉上命招抚秦承祖,说降秦承祖的人,正是全旭与茅元仪!”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
孙承宗看出崇祯准备大用卢象升与全旭,本着回护的原则,他出声道“此人天纵其才,可与霍骠姚并肩,但性子太野,很容易惹祸,须重用,但必须慎用。”
崇祯的思维其实也非常跳脱,他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什么资历,什么风评,什么能力,完全不重要。
全旭在真实的战场上,以熟悉火炮和火铳,将镶红旗正面全歼,如果崇祯皇帝知道了这个情况,他敢直接提拔全旭提督神机营。
这是与总兵官一阶的正二品武官。
可问题是,神机营的这个提督不好干。孙承宗非常清楚,神机营就是一个空架子,里面关系复杂,那是一个大染缸,全旭只要做了这个官,那么肯定就成为靶子,或各方拉拢、打击的对象。
“须重用,但必须慎用?”
崇祯皇帝疑惑的望着孙承宗“阁老这是何意?”
“就是将他当成一头关在笼子里的饿虎,轻易不要放出来,一旦放出来,撕碎了恶狼,一定要将他喂饱,否则难保他不会把看笼子的人给咬死!”
孙承宗可是听说了,全旭见到侯恂的第一天,就直接怼了侯恂,后来又抽了侯恂一巴掌。
张任学不敢打侯恂,全旭就敢打?
这就是不知尊卑,将来会成为诟病。
“听阁老一言,朕茅塞顿开。须重用,但必须慎用,说得好!”
崇祯揉揉太阳穴,一脸苦笑起来“可是,现在大明缺人才啊,能堪重任的人实在太少了,好不容易才发现几个,只能破格提拔了。朕欲任命全旭为遵化总兵官,阁老以为如何?”
明朝其实不会吝啬军功赏赐,可关键是明军自己不争气,没有可能拿得出手的战绩,就像吴三桂,他是万历四十年生人,比全旭仅仅大四岁。
他是二十岁担任游击将军从三品,二十三岁被擢为前锋右营参将,正三品。二十六岁任前锋右营副将,相当于副总兵,从二品。
二十七岁被擢为宁远团练总兵,正二品,时年二十七岁。
侯恂给全旭弄了一个前锋营参将的官职,这个官职全旭做了不到十天,到了崇祯皇帝这里,他就任为一镇总兵。
遵化总兵朱国彦战死,现在遵化还在建奴手中,自然并没有委任总兵官,可是,崇祯一下子把全旭提到这个位置上。
孙承宗倒没有反对,遵化总兵也属于蓟辽督师的管辖,算是把全旭调给自己使用。
怎么顺着崇祯的话道“陛下圣明!”
孙承宗自知年迈,希望这些年轻人可以尽快成长起来,成为大明的擎天之柱。
天子一语成宪,全旭从一介国子监生到一镇总兵,只用了三个多月时间,这样的晋升速度,真是让人瞠目结舌。
不过全旭也有资格接受这样的破格提拔,明朝跟后金打了二十多年,能带领两千多战兵一战击溃后金一个旗,阵斩贝勒岳托的也就这么一个而已,他不配,谁配?
“朕要在安定门外举行献俘大典,检阅凯旋归来的将士,阁老以为如何?”
孙承宗怔了怔,崇祯这是不想拖下去了,准备与后金决战。
可以想象,一旦让卢象升、全旭所部天雄军北上京师,无论皇太极想不想打,他都必须打。
那么,双方只能决战。
孙承宗深深一礼“如此一来,我军将士必士气大振,逢敌必死战!”
……
就在崇祯皇帝想着献俘太庙,告诉祖宗在天之灵的时候,皇太极手中拿着一柄刀,连续砍翻了几名后金的将领。
岳托阵亡,镶红旗惨败的消息马上遍了后金八旗,以及蒙古仆从军。现在人人都知道了这件事情。
这几名将领就是在军中议论岳托兵败身死的消息,皇太极怒下杀手。
“主子,息怒!”
代善被皇太极突然爆起杀人给吓住了。
皇太极冷笑道“谁在本汗背后捅刀子?岳托怎么会败?平原之上,以步对骑,纵然十万大军,镶红旗亦可来去自如!”
皇太极根本就不相信明军有能力完整全歼镶红旗超过六成的力量,他实在是太清楚明军的战斗力了,整个大明帝国战斗力最强的是关宁军,其次是宣大军,再次者就是秦军。在戚家军灭亡之后,后金军队就没有敌手了。
岳托纵然就算不敌,也可以全身而退。
可偏偏岳托是被打得全军覆没,这太过匪夷所思了,太耸人听闻了。
这不由得引起皇太极的无限遐想。
到底是谁,在关键时刻捅了岳托的刀子?
“大汗的意思是,有人在背后搞鬼?”
代善想到这一层也开始怀疑起来,虽然情报中岳托是被炮打死,可是明军的炮,威力非常有限,而且射速不快,当然也有快的,如佛郎机火炮,可问题是,佛郎机火炮射程太近。
怎么可能干掉岳托?
后金与明军对战二十多年,哪一次打仗的时候,不挨炮?
别说一百门炮,浑河之战的时候,明军火炮不下四百门(虎蹲炮),打了三天,后金伤亡不及镶红旗的一半。
“查,给本汗查,看看是谁在背后搞鬼?”
随着皇太极暴怒,后金上下开始一阵折腾。
可别说,这一折腾还真让皇太极折腾出来事情了。
结果一查之下发现,这个消息是岳托部下胡尔哈刺兵败而归,他而守在德胜门前的却是佐领额真西尔达,连襟关系。
胡尔哈刺是想请教一下西尔达,此事他应该怎么办?结果,岳托兵败身亡,镶红旗惨败的消息就传出去了。
可关键是,这个西尔达是阿敏的人。
阿敏可算是黄泥巴抹进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皇太极也确信是阿敏在搞鬼。
岳托与皇太极关系比与代善还要亲近,就是因为岳托这个大侄子的支持,代善的正红旗和岳托的镶红旗支持,让阿敏失败了,失去了汗位。
岳托死了,阿敏肯定庆幸。
阿敏如果知道皇太极的心思,估计会大叫冤枉。
事实上,岳托的战败有一部分轻敌的因素,主要因素是全家军的火炮犀利,全家军可比浑河之战中戚家军的火炮强得太多了,别说镶红旗不满编制,就算是满编的镶红旗,一样占不到便宜。
也就是胡尔哈刺这个猪队友,他的威力相当牛逼,先是坑死了岳托,又随带着坑死了自己的连襟西尔达,接着通过西尔达又断送了阿敏的生机。
一个小小的牛录额真,连续坑了两个贝勒。
当然,阿敏现在还没死,不过他离死也不远了。
皇太极已经下定决心,一定要率先解决阿敏这颗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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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八三章晴天霹雳肝胆俱裂
第二八三章女真满万不可敌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天雄军大捷,于良乡大败建奴,斩首四千余,贼酋岳托被斩于阵前……”
在短短的时间内,整个京师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个捷报。
没有办法,无论是两厂厂卫,还是京师十四千户所,所有力士、校尉、帮闲全部都扯着嗓子大吼,将这个消息传至大街小巷。
礼部尚书温体仁从门人手中抢过一份捷报,他一目十行,匆匆扫过。
良久,温体仁长长的叹了口气。
与朝中的绝大部分朝臣并不一样,温体仁是一个特殊的人,他既不是阉党,也不是东林党,作为一个聪明人,他非常清楚一点,在朝廷斗争中,其他人都是虚的,只要主角崇祯皇帝器重,就可以了。
钱龙锡原本得罪了几乎满朝朝臣,无论是他门生故吏,包括东林党成员,都给他划清了界线。
可是,崇祯根本就不理会弹劾钱龙锡的奏折,现如今弹劾钱龙锡的奏折,足足几间屋子,可是他的内阁次辅依旧做得好好的。
无论是谁弹劾钱龙锡,都动不了钱龙锡。
当然,崇祯最喜欢的并不是钱龙锡的能力,也不是他擅长揣测上意,主要是钱龙锡是孤臣。
赢了,真的打赢了,而且还把建奴打得这么惨!温体仁用不着亲自去一颗颗的数首级,他都知道这一仗明军真的大获全胜了,因为虚报战功是有技巧的,如果要往战绩里灌水,没有一个人会把斩首和俘虏数量写得如此明白,有整有零,只要看一眼斩首数量和俘虏数量他便知道,这是取得了一场数十年未见的大胜!
全旭?一个名不见传的人物,卢象升?也只是大名知府能力有限,难道真的是吴起重生,霍去病转世么,竟然这么能打?
惊疑不定的同时,他也感到一丝轻松。
这次建奴真的是被打得伤筋动骨了,总该消停几年了吧?关键是,钱龙锡这个内阁次辅也可以当到头了。
他非常清楚,钱龙锡弹劾过卢象升,目的就是为了搞定卢象升,眼下卢象升如日中天,钱龙锡应该何去何从?
这一念头一掠而过,一阵狂喜涌上心头,卢象象政绩本来不俗,现在又有如此大功,有可能会被调回中枢,偏偏他与次辅不合。
在钱龙锡与卢象升之间选择?
崇祯会怎么选?
绝对不会选择钱龙锡,因为钱龙锡已经是人人喊打了,他什么事情都做不了,就是一个吸引火力的靶子,而卢象升虽然有军功,也有政绩,但是资历太浅,还没有资格入阁,那么入阁的机会,来了!
……
不仅仅温体仁的心情大好,崇祯皇帝的心情也非常不错,他自从当上皇帝之后,日夜操劳,后宫嫔妃简直过上了守活寡的日子。
崇祯难得主动来找周皇后,二人久旱逢甘雨,非常和谐。
在得知是天雄军取得了大胜仗,阵斩岳托之后,周皇后也是万分惊喜,连声说“恭喜皇上,恭喜皇上!”
崇祯心情好,笑声不断,打从两个人相识以来,周皇后还没有在他脸上见过如此开怀的笑容呢。
“这个小全将军还真是厉害!”
周皇后道“以前所有人都对建奴闻风丧胆,我军遇上建奴战无不败,若非这次勤王诏令,恐怕陛下还不知道,咱们大明还有如此能人吧?”
“是啊!”
崇祯长长叹了口气“非常可惜,可惜他的兵还是太少,只有两千临时招募的青壮,训练不足,装备太差,若是他指挥几万精锐,建奴岂敢在京师肆虐?”
周皇后美目一转,搂着崇祯的胳膊,笑盈盈的道“那还不简单,给足他三万兵额不就行了?如果三万不够,就再给一万!他的带兵打仗这么厉害,如果能有三四万人,恐怕建奴得闻风丧胆,望尘即退了!”
崇祯狠狠的点头道“对!”
遵化总兵下辖长城防线自西向东,共十九个关口,外加汉儿营、三屯营等六个镇守参将,下辖兵力莫约两三万人,不过这只是字面上数据,崇祯也非常清楚。
他接着道“朕回头再给他两万兵额,他缺什么朕就给他什么,只要他能把建奴和流寇给朕平了,朕什么都依他!”
周皇后的挑逗之下,崇祯皇帝大殿雄风。
事毕,他激动的道“他是大明开国以来少有的帅才,朕一定要重用他,不仅朕要重用他,还要把他留给太子用,甚至留给朕的孙子用!”
“陛下又对他如此信任,君臣相得,何愁虏寇不灭,大明不中兴?”
满桂看到捷报,看着九十六门大炮把镶红旗打得全军覆没。
满桂开始后悔了,事实上证明,全记的火炮威力强悍,是绝佳利器,早知如此,他应该筹措钱粮,哪怕是抢,也要给全旭抢够十万两八万两银子,买他百八十门火炮。
没错,当初全旭半卖半送,给满桂的火炮只有一千两,而且还可以赊账,但是他只扣扣索索要了六门。
现在满桂可真是后悔死了,如果早知道如此,他连小妾卖了也要多买几门炮,实在不行可以卖地。
军田,他是可以变卖的。
“百炮齐鸣,天崩地裂!”
满桂后悔得想撞墙。
不过事已至此,后悔没有用。
满桂拿着酒狂饮起来,此时唯有一醉可以缓解满桂的后悔之情。
当然,登州镇秦承祖麾下,黄方英、秦正阳、刘累等也在营中庆祝全旭大胜,阵斩岳托,在秦承祖心中。
全旭的胜利是必然的,他要是打了败仗,那才是怪事。
与大多数文武百官庆祝天雄军大胜不同,此时位于关宁军的中军帅帐中,祖大寿捏着接捷报,喃喃自语“斩首四千,阵斩岳托,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祖大寿非常愤怒,他愤怒地将捷报撕成碎片,扔在地上,又踩上几脚,还不解气,举起御赐的宝剑,将帅帐里的案几砍得稀巴烂。
按说祖大寿从小就在辽西将门这个大染缸里长大,见多了尔虞我诈,见多了关外的尸山血海,他养气的功夫自然非同小可,说泰山崩于眼前而面不改色可能还做不到,但喜怒不形于色却绝对没问题了。
然而现在,祖大寿却气急败坏,怒吼连连,狂怒之下,他的帅帐像是被龙卷风扫过一样,各种书籍文件被扫得满地都是,几件名贵的瓷器更是被他狠狠的扔到地上摔了个粉碎。
仆人刚要进来收拾,他便一脚踹了过去,将仆人踹翻踢得满地打滚,嘴里还吼着“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眼看那仆人就要被他活活打死了,祖大寿顿时就冷静了许多,放过了那仆人,讷讷的说“来人,赏银一百两……”
这个时候,祖大寿心头升起一股强烈的危机感。
他经常按兵不动,对兵部的命令阳奉阴违,一心一意保存实力,坑了无数队友。
保存实力的愚蠢做法不仅使他错过了一场泼天似的的大功,更让崇祯对他失去了最后一丝好感。
以前大明没有能够跟建奴一战的精锐,崇祯对他自然是百般迁就,可以容忍他吃空饷,可以容忍他排斥异己,可以容忍他贩卖粮食铁器等军国利器给建奴,因为崇祯除了关宁军,已经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部队了。
现在倒好,良乡一战,天雄军崭露锋芒,就连满桂和秦承祖也出尽风头,相比之下,关宁军的消极避战便显得格外的不堪了。
有了这么多战力强悍而且忠心耿耿的铁军锐士,崇祯还会像以前一样容忍关宁军的消极避战和贪得无厌吗?
天雄军强势崛起,用一场比宁远大捷更加辉煌,更加灿烂的大胜奠定了他们在崇祯,在大明百姓心目中的地位,关宁军一家独大的格局被彻底打破了。
本能的保存实力之举,后果竟是如此的严重!
这场胜利对于祖大寿而言,只是晴天霹雳,对于后金而言,那就是肝胆俱裂了。
三千余将士阵亡,七百余人被俘虏,后金纵横辽东数十年,何曾打过这么惨的仗!这已经不是打败仗那么简单了,简直就是兵败如山倒,简直就是一败涂地了!
最让人无法接受的是,这一仗明军没有耍任何花招,没有用任何阴谋诡计,甚至没有倚托坚城,大家在大平原上约阵而战,依靠他们的勇气和对胜利的渴望,硬碰硬的打败了后金,这样的失败比最卑鄙的阴谋诡计还要让人无法接受。
因为它意味着明军在武力和勇气方面,第一次胜过了女真武士,后金用无数次血战,无数次胜利铸就的“女真满万不可敌”的赫赫威名,至此已经被彻底粉碎了!
“女真满万不可敌”的威名被粉碎之后是什么后果?
蒙古离心,朝鲜离心,索伦部离心,就连那些包衣奴才也动了异样的心思,这就是威慑信用被粉碎之后的后果!
恶果已经显现出来了,东蒙古喀喇沁部控制的一个小部落叫多伦部,其首领哈丹带着麾下三百余名骑兵,趁着后金不注意,砍了正白旗的二十余名甲士首级,带着首级投降了天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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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八四章掷杯为号刀斧加身
第二八四章掷杯为号刀斧加身
三天以来,被俘虏的镶红旗女真俘虏们,仿佛像绵羊一样乖巧,无论明军将士们如何挑衅,他们既不还口,也不动手。
出言咒骂,他们忍着。
动手殴打,他们也忍着。
借故找茬,他们也忍着。
刘全非常不解的望着全旭问道“全爷,是不是传言有误?”
“什么传言?”
刘全苦笑道“我听说建奴凶残、凶悍、桀骜不训,野蛮,可是,你看看他们现在?连土匪都不如吧?就算土匪被抓了,他们时刻都想着逃跑,挨打也会反抗……”
“那是因为我们打败了他们,我们击毁了他们的骄傲!”
全旭冷笑道“那些草原上的蛮族,都过份迷恋自己的武力,经过他们一次又一次的胜利,堆积起来的强大自信,我们用大炮将他们强大的自信给击毁了,他们便会军心动摇,一溃千里,甚至以后再遇上对手都只剩下一个念头,逃跑!”
就像建奴冒祖的祖宗女真人一样,女真人以铁砧碰铁锤方式碾压了辽国,碾压了大宋,他们从南到北,屠戮数千万宋人。但是,在碰上蒙古人的时候,他们却醒悟了,他们意识到,他们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强大,他们正在跟一个巨人玩命,随时可能被巨人砸成肉泥!
所以,在蒙古与金的战争中,女真人的表现连契丹人还不如。
原本在全旭的计划中,镶红旗惨败,无论是皇太极还是代善,一定会率领精锐,前来与天雄军碰一碰,想找回场子。
所以,天雄军与山西军一起,沿着拒马河构建了一座庞大的军营,准备以逸待劳,非常可惜,两天过去了,丝毫没有后金骑兵出现在拒马河的北岸。
这说明一个问题,在后金人眼中,天雄军是不可战胜的,他们有没有战胜天雄军的信心,也没有一战的勇气。
天色渐暗,疲惫不堪建奴俘虏们,被下令可以停止劳动,返回他们的俘虏营。
每当吃饭的时候,对于俘虏而言,简直就是一种煎熬。
没有办法,天雄军的伙食实在是太好了,哪怕号称天下第一精锐的关宁军,在天雄军面前,也只是弟弟。
因为,天雄军的每一文钱,都会用在天雄军将士身上,卢象升不爱财,全旭爱财,却不差钱,他们不会从将士们的嘴里扣出一点银子。
现在随着山西军的加入,全旭也更改了原来那种一人一份的饭菜方式,将原来除全家军之外的天雄军将士,废除了原来的甲、保、镇建制,改成了以边军制式的编制。
既十二人为一队,三队为一旗,设旗总。三旗为一司,一百二十人设一百总。三司为一局,四百人设一把总。三局为一营,营设千总。
在天雄军军中,参将有四人,分别是全旭、雷时声、李重镇、杨世恩四人,四人每人统领三千人。
全旭的部队规模最大,他拥五千人马,是天雄军目前最强战力,其中骑兵一千二百余人,炮兵六百余人,火铳兵八百余人,步兵二百余人。共计三千多人,另外两千人马,是卢象升从各部抽调的人员,跟着全家军进行学习操炮,以及火铳使用。
在完成部队整编以后,一切步入正轨。
当然,为了加深战友之间的团结协作,全旭改变了吃饭的习惯,如今天寒地冻,每次吃饭,都是以队为单位。
十二人为一桌,就是那种长条形的盾牌,四面盾牌拼在一起,上面铺上一张油纸就齐活了,每一队里分发一桶紫菜汤,或玉米羹,再或者米汤,每天饭菜也是不相同的。四个不锈钢的钢盆,里面装着每天的菜肴。
有的时候是土豆炖鸡块,也有的是萝卜炖肉马肉,有的时候是红烧鸭肉,也有的时候是猪肉白菜炖粉条。反正每顿饭,至少一个荤菜。其他主食,像馒头、包子、米饭或面条,直接管够。
尽管饭菜非常丰盛,可是山西总兵官张鸿功却如同嚼蜡,食之无味。
山西兵的魂已经被天雄军给勾走了,堂堂正五品的千户官董原,宁愿放弃一切地位和待遇,跑到全旭身边当一个旗总。
虽然名称不同,旗总,就是总旗嘛。
正七品的总旗,能比得上正五品的千户?
可是,像董原一样的人还有很多,只是天雄军的要求严格,要不然,山西军恐怕就没人了。
耿如杞倒是没有想太多,主要是他是文官,才不关心大头兵的死活,卢象升和侯恂也是为了避免耿巡抚上书弹劾他们,每天好吃好喝的招待着。
看着耿如杞也抛弃了山西军,张鸿功的心中更苦了。
此时的董原望着身边的娃娃团长戚元弼道“团长,你们是从哪里弄来这么多粮草还有蔬菜的?我们山西军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别说粮草,草棍都没弄到一根!”
“粮草是我们自己在路上买的,我们有马车,能带很多粮草。”戚元弼叹了口气道“蔬菜则有点儿麻烦,得专门派马车从比较远大名府运过来。”
董原感叹道“你们真是财大气粗啊。我们山西军可没有你们这么阔,要不然就不会差点饿死了!”
“跟着全爷,你永远不用担心会挨饿!”
戚元弼望着董原道“我和你一样,咱们都是全爷的家丁兵,吃了全爷的饭,就不要有其他心恩,如果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哼哼……”
董原望着周围“三千人都是家丁兵?”
“其实还不止,在大名府还有一千多不到两千人!”
戚元弼道“别想那么多了,吃完饭,带着你的人,跟着出去转转,全爷说了,女真人不会善罢干休,他们别看这两天没有动静,肯定没有憋好屁!”
戚元弼三两下扒拉干净饭菜,拍拍肚子带着二百多名骑兵,陆陆续续出营,沿着拒马河河北面的方向开始四处侦察。
时间过了不到半个时辰,远处一队哨骑过来禀告道“团长,有情况,前面发现一个鞑子的营地,人数有几百人!”
“通过全爷,咱们先盯着他们!”
“几百人,不用这么麻烦吧!”
董原摩拳擦掌的道“咱们冲上去,可是一个不小的功劳!”
在董原想来镶红旗几千人马,在全家军面前被打得全军覆没,现在他们有二百多骑,应该可以歼灭对方几百人。
戚元弼摇摇头“少废话!”
就在全旭脱下衣服,准备享受一下热水澡的时候,这边苏音把接到情报向全旭禀告“全爷,骑兵团在咱们东北五十里处,发现鞑子营地!”
“人数多少?”
“有三四百人!”
全旭无奈之下,赶紧再次穿上衣服“沈良材,咱们去见卢大人!”
卢象升可没有全旭那么没心没肺,他吃过晚饭,就开始巡视营地,然后又巡视哨卡,忙到现在,头发和胡子都结上了厚厚的霜。
“卢大人,我骑兵哨骑发现一股鞑子骑兵,人数莫约三百!”
“在哪里?”
“在咱们拒马河东北,莫约五十里!”
“你怎么看?”
“我认为,这是一个鱼饵!”
全旭分析道“鞑子吃了这么大的一个亏,肯定想着报复,现如今,他们摸不清我们虚实之前,肯定不会跟咱们决战,这一个牛录的骑兵,就是一个鱼饵,准备钓鱼!”
“与某猜测一致!”
卢象升与全旭进入大帐,看着大帐里的沙盘,商量起来,经过半个时辰的商量,卢象升决定将计就计。
位于良乡县东北石桥岗的哈丹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的投诚举动,这可把天雄军折腾得不轻,为此,天雄军、山西军超过一万五千余人马,趁着翌日一大早,开始悄悄拔营。
天雄军放弃了拒马河河畔的大营,向石桥岗包围而去。
在上午九时左右,哈丹意外发现周围出现密密麻麻的军队。
全旭向来都是不动手就不动手了,一旦动手,那就是炮火洗地,他可是把大炸逼的传统发挥得淋漓尽致。
区区三百余人的营盘,九十六门火炮,一门不剩,直接拉出来,准备来一个急速射。
随着远处的黑洞洞的炮口指向石桥岗,哈丹吓得亡魂直冒。
“别开炮,我们投降,我们投降!”
哈丹急忙找出那二十余颗冻成冰雕的建奴首级,提着首级,举着白旗,忐忑不安的朝着明军阵前策马走去,一边走,一边大吼“我们是来投降的,来投降的!”
全旭走到那名哈丹的贼酋面前,他此时身上穿着铠甲,还穿着一层防刺服,也不用担心被埋伏,关键是,全旭用无人机看过,周围至少三十里之内并没有后金部队。
“投降!”
全旭压根不相信,建奴会主动投降吗?
不会这么没有骨气吧?
更何况,他打败了镶红旗,也属于巧合,如果不是岳托意外阵亡,恐怕那些被包围的镶红旗骑兵,可以跑出去至少一多半。
“是你要投降?”
“正是小人!”哈丹一边朝着全旭磕头,一边道“小人是蒙古多伦部台吉哈丹……”
“我是不是要进入你们营内,接受你们投降,只要我进入你们的大营,以掷杯为号,刀斧闻讯而来,把我砍成稀巴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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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八五章抗旨不遵北上遵化(为盟主浮◇夸加更20/15)
第二八五章抗旨不遵北上遵化
“小人不敢!”
哈丹朝着身边的仆从摆手道“都滚出来,向全将军投降!”
时间不长,一队队蒙古骑兵排着队,牵着马,别看只是三百多人的部队,战马却有足足七八百匹,几乎人人三匹马。
这些蒙古骑兵们,一只手牵着战马,一只手高高举起,示意自己手中没有武器,他们的弓箭挂在得胜钩上。
他们所有人全部离开营寨,也就是一个空无人烟的村落,这些蒙古骑兵来到全旭阵前,将手中的兵刃扔在地上,然后,他们纷纷跪在雪地里,屁股撅起来。
直到此时,全旭这才相信这三百余名蒙古人是真心投降,并不是演义里的诈降情节。
全旭是高兴了,可是大多数全家军将士却不高兴了。
投降的蒙古人跟他们没有直接关系,没有军功,就没有赏赐,没有赏赐,他们就没有额外收入。
众全家军将士窃窃私语“这是怎么回事?”
“我怎么知道!”
“蒙古鞑子不是挺剽悍的吗,怎么变得这么怂了?”
戚元弼冷冷的望着说着怪话的董原道“如果让你率领一支三百人的军队,面对一万五千精锐大军,还百门威力无比的火炮,你肯定也会怂的。”
董原转念一想,确实也是。
蒙古骑士已经很痛快的交出了自己的战马、兵器、盔甲,现在就算是傻子都可以确定,他们已经成为俘虏了。
看他们那开心的样子,不小心还以为是明军被他们缴了械,成了他们的俘虏。
全旭纳闷得不行。
哈丹忐忑的道“此次出征与王师交战,完全是迫于皇太极的淫威,实在出于无奈……还请全将军高抬贵手,放我们一条生路!”
“废话就不要说了,我只问你,你为什么要投降?以你们的怒马强弓,对上我们,就算打不过,至少也可以逃的!”
“我们为什么要逃?”
“不逃就没命了,还用问为什么?”
哈丹认真的道“除了战和逃之外,我们还可以选择投降嘛!碰到其他将领我们肯定不会投降的,可领兵的是全将军您,我们愿意降,我们蒙古人就喜欢追随强者,充当走狗抓牙,争战沙场!”
卢象升找到全旭“东升,鞑子已经主动投降,这说明后金士气受挫,我们应该一鼓作气,杀到北京城下!”
“如此也好!”
全旭躬身道“我为大军前驱!”
就在这时,一队缇骑远远奔驰而来。
全旭拿出望远镜望去,只见为首的是一名面相白净的宦官,这个人全旭也见过,正是御前太监王承恩。
这事全旭不想理会,由于他这个异世蝴蝶的出现,恐怕皇太极熬不到崇祯三年五月份了,那个时候,皇太极撤军。
可是历史上,皇太极几乎没有怎么打仗,可关键是,在这个时空,皇太极的八旗,几乎废掉了一个旗。
如今北上,无论对上哪一旗,全家军都可以击其一部,现在全家军士气高昂,满桂、秦承祖、天雄军等战斗力尚可,有了全旭珠玉在前,恐怕其他将领也不敢保存实力。
因为,现在的崇祯不像历史上的崇祯一样,他那个时候是没得选择,可现在,他的选择就多了。
全家军作为大军前驱,抵达良乡县永定镇。
永定镇与拒马河沿岸的平原地带不同,这里属于华北平原与蒙古高原的交界地区,这里地形超过三分之二都是丘陵与山区,非常不利于骑兵的机动与作战。
并没有任何意外,永定镇已经变成了废墟,数百间房屋被烧得只剩下屋架子,到处都是被冻成硬棒棒的尸体,成年人有,老弱妇孺也有。
“都看看,这就是鞑子造的孽!”
全旭在永定镇的废墟上,让部队吃了一顿午饭,同时命各部参观这座被后金人屠戮的镇子。
“我们若是不抵抗,就会像他们一样,被当成猪狗一样杀光!”
长久以来,在歌舞升平的表象下,大明人并非不重视兵事。文人掌兵,大量的金钱投入,回馈过来最多的东西,便是各种军事理论的横行。仗要怎么打,后勤怎么保证,阴谋阳谋要怎么用,懂得的人,其实不少。
也是因此,打不过女真人,战绩可以花钱买,可以挑拨离间,可以驱虎吞狼。不过,发展到这一刻,所有东西都没有用了。
全旭突然想起赘婿的情节,宁毅面对的是烂泥扶不上墙的赵喆,尽管有秦嗣源等一些实干家,他们有理想,也想匡复社稷,重整河山,可是赵喆却一直拖后腿。
但是,崇祯在这方面比赵喆强得不是一点半点,他哪怕到死,都没有想过妥协,想过投降,如果他愿意跑,也有机会逃到江南,至少,再怎么样,他也比南明小朝廷强一点。
关键是,这个朝廷的大臣,心都坏透了。
崇祯二年,建奴破关以来,所有攻破的城池,无一例外,都是有内应开门,否则骑兵无法攻破哪怕一座县城。
就算到了两年之后,祖大寿守大凌河城,皇太极率领五六万精锐人马,包围大凌河城两个多月,依旧没有攻破大凌河城,不是不想,关键是没有那个实力。
天气突变,阴云如铅,乌沉沉的压在所有人的心头。
寒风呼啸而来,吹在脸上仿佛如同刀割。
就在这个时候,前面的山道上,出现大股难民。
那些衣衫单薄、神情萎顿的难民,拖家带口哭声撕心裂肺,有的人走着走着,就会跌倒在雪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全旭骑兵马背上,眯起眼睛望着这一幕,他的脸色比阴霾的天空更加阴冷,全旭感觉自己的喉咙仿佛塞了一团东西,让他有些难以呼吸。
该死的乱世,该死的世道,该死的后金杂种。
明末的悲剧并不是单纯的,而是由于各项复杂因素累积而成的,不过罪魁祸首其实仍旧是后金。
没有后金大明不用再背负着数百万两的财政负担,这无疑是让陷入困境的大明财政雪上加霜。
就在全旭浮想联翩的时候,卢象升麾下部将亲卫策马来到全旭身边,躬身抱拳道“全将军,卢大人有请!”
当全旭跟着骑兵来到卢象升身边的时候,卢象升正坐在一辆马车里,当然这辆马车,也是全记的出品。
典型的马车房车,一个马车,所有的空间被充分利用了起来,车尾位置,有一个狭窄的小隔间,可以坐在马桶上方便。
中间位置是一张软榻,可以在行军中休息,也可以用来会客,车厢的车厢,是利用活动板房的聚氨酯泡膜材料所制成,有一定的保温效果,不过,一旦中了火箭,这里就成了一个火炉。
“东升,过来烤烤火!”
卢象升热情的拉着全旭,在卢象升的马车里,有一前一中,两个小火炉。特别是中间的那个炉子,就是与马车联在一起的铁质煤球炉,可以在行驶的过程烧水,关键是可以提中马车里的温度。
虽然外表与全旭的马车一样,不过,全旭的马车却采取了高强度塑料,可以防箭,哪怕是破甲重箭,也射不穿马车房车的塑料厢体。
不过,全旭很少待在他的马车里,这辆马车,名义上是三娘在居住在里面,其实,这辆马车却是全旭的眼睛和指挥系统,里面有车载式的对讲机系统,有两架折叠起来的重型喷洒农药的无人机,也有四架小型侦察无人机。
“冻脚吧?过来烤烤火!”
全旭苦笑道“卢大人,我这脚!”
“明白明白!”
卢象升指着对面的软坐,全旭也没有不好意思,直接脱掉靴子,臭汗脚烤在火炉上,那味道,甭提有多爽了。
“之前,王公公过来传旨,陛下命我们天雄军押解俘虏,抵达京师,准备参加京城献俘大典!”
“献俘大典?”
全旭摇摇头道“至于嘛,现在后金还有数万兵马游荡在京师,这个时候献俘……”
卢象升叹了口气道“连日以来,除了我们天雄军,各部与后金作战,胜少败多,陛下想重振军心士气,所以……”
全旭点点头“这事我理解,但是,我不准备参加这个献俘大典!”
“为何?”
卢象升苦笑着,拿出圣旨“你自己看吧,陛下,点名要让你参加!”
“我是想参加,也想进京面见天子!”
全旭苦笑道“只是,现在没有时间,卢大人,你想想现在有蒙古人主动向我军投降,看来后金的局势不妙,自后金破关以来,后金在内京的接应下,先后攻破永平、遵化、三河以及良乡县、永定镇等地,各地百姓,不是被杀,就是被抓,我估计,被俘虏的百姓,至少有数十万,如今,皇太极还在京师城下,在遵化、洪山口,大安口等地,皇太极留下了万余大军,这上万大军,分布的以遵化为中心,东西长达三百余里的长城防线上!”
“你准备……”
全旭郑重的望着卢象升“我准备率领所部人马三千精锐,轻装简从,逆行北上,迂回遵化,堵死皇太极的归路!”
p加更已经十五章了,还剩五更就还债完毕。队友祭天,法力无边,今天献祭《重生之我要做富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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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八六章寒风刺骨血腥杀戮
第二八六章寒风刺骨血腥杀戮
卢象升皱起眉头,他的身材高大,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架势。
全旭有些心虚“卢大人在担心京师的安危吗?”
卢象升点点头“城池攻守,瞬息万变。当此危局,只能戮力同心……”
“依我看来,女真人根本就没有攻城的心思!”
全旭道“当年皇太极并没有进攻京师的意思,事实上若无细作帮助,建奴缺乏攻城所需要的器械,也缺乏攻城必备的牺牲精神,况且,京师的三大营,火器之精,京师有多少火炮,我不知道,不过应该远超我军,所以,京师无恙。在我看来,皇太极的目的就是在京师城下吸引朝廷大军,朝廷大军在京师周边,不下二十万人马,多我这三千人马,少我这三千人马,其实影响不了大局。”
全旭不提什么抗旨不抗旨的事情,目的就是想让卢象升给他作背书。
崇祯皇帝至少还是一个有担当的人,袁崇焕杀了毛文龙,这个黑锅他背了,当然,秋后算账是有可能的。
关键是,全旭可以去遵化,可是这仗必须打赢。
全旭决定不去前往京师,其实主要还是怕麻烦,同时,他也发现了后金军队对问题。
针对炮兵与火铳兵这一对组合,后金骑兵是没有办法应对的。
同时,全旭为了支持天雄军出征,可是自讨了腰包,特别是全军将士的补给,同时,由于卢象升的存在,他实在没有办法拉出一个小山头。
按照全旭的意思,对于山西军,他甚至想要他们将近一半的人手,这些人淳朴,吃苦耐劳,而且,他们的基本功扎实,全家军骑兵原本是没有实力与后金骑兵在野战的情况下对战。
现在一千多名山西军加入全家军,全旭的骑兵短板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当然,这都不是关键。
关键是,后金在两个多月的劫掠过来中,俘虏了十数万人,这些人不是普通的百姓,有生员,有工匠,还有一部分少年儿童,这些人力资源对于后金来说是宝贵的财富。
可同样,这些人力资源,对于全旭来说,也是财富。
更何况,后金还缴获了至少数百万两银子的财富和粮食,对于这批物资和财富,全旭早就垂涎三尺了。
跟着卢象升跑到京师,给崇祯皇帝唱台戏,崇祯一高兴或许会赏赐全旭一个官儿做,但是,全旭非常不喜欢,大明的风气,武官在文官面前自矮上三级。其实不止三级,哪怕像全旭这样的正三品参将,与侯恂这个兵部侍郎算是平级,可问题是,谁会在乎一个参将?
全旭更担心,他到了北京城下,诸方大佬向全家军伸手,把全家军肢解……
卢象升点点头“东升你的想法不错,或许可以出奇不意,不过三千兵马孤军深入,如若遇到后金主力军队,兵凶战危,形同……”
“送死?”
全旭轻松的笑了笑“后金军队的强大是毋庸置疑的,我大明军队在后金军队面前……实在不堪一战,然而,我们如今别无选择,后金在兵围京师的同时,派小股部队,利用骑兵的速度优势,劫掠京师周边,现在是,别无选择,只能破釜沉舟,如若意外,全某只能舍身取义,以身许国!”
卢象升紧抿着双唇“破釜沉舟,哀兵必胜……若然不胜,当惜此身!”
全旭的计划,卢象升是同意了。
在短短四个时辰之后,卢象升的奏折就送到了崇祯皇帝的手上。
天雄军在良乡县大破镶红旗,阵斩岳托,经过兵部的查验,最终确定,这个捷报并没有虚报,这段时间崇祯算是扬眉吐气了,这还是他登基以来明军第一次阵斩岳托这样的贼酋。
可是,他刚刚准备重用全旭,加强天雄军的装备,可是没有想到,卢象升却上报了全旭率领所部人马,准备迂回至遵化,夺回遵化城,堵死皇太极的退路。
想法当然是极好的,可惜,无论从哪个纬度来看,全旭都太过莽撞了。
现在崇祯皇帝就在一个穷苦人创业,既想以小博大捞一把,又害怕微薄的本钱一把输光,所以他既纠结,又忐忑不安。
心烦意乱之下,崇祯皇帝只好召孙承宗进宫。
只是,这个时候皇宫已经落锁,孙承宗无法进宫,可崇祯皇帝辗转反侧,无论如何也睡不着。到了皇宫大门开锁,崇祯急忙宣孙承宗觐见。
孙承宗还没有来得及行礼,崇祯皇帝上前,一把拖住孙承宗,然后将卢象升送来的密信交给孙承宗。
孙承宗看完密信以后,良久无语。
崇祯皇帝一脸急切“阁老以为如何?”
孙承宗又瘦了几分,他竭尽自己的全力处理每一件事情,他所感受到的,也是几乎无穷无尽的压力。
大明此时像一个垂垂老矣的老人,所有的大臣的私心味,顶着风十里外都能闻到,明明是按部就班,偏偏这也是问题,那也是问题。
他今天才发现,山西军的调动出了问题,如果不是遇到了卢象升的天雄军,山西军五六千人就会被累死在路上。
大明军兵马虽然多,可是,绝大部分都是字面上的兵马,每一步不慎重,走错一步都有可能劫不复的情况下,唯一的选择,却只能是走下去,而且,不能出半分差错。
“老臣认为,宁可放虎归山,也不能自损虎威!”
孙承宗望着崇祯,目光咄咄的道“自萨尔浒惨败之后,大明还有几个人敢主动与建奴野地浪战的?一个都没有?一直以来,都是建奴攻打哪里,我军就守哪里,被动之极,我军丢失的城池越来越多,建奴也越来越猖狂!现在,小全将军不畏强敌,敢于主动出城击与建奴决战,先不说别的,光是这份勇气,便值得嘉奖!”
崇祯叹了口气道“全将军固然忠勇,但是建奴凶悍绝伦,万一败了,后果不堪设想……”
“如果没有与敌军正面交锋的勇气,再坚固的城池也是守不住的!老臣恳请陛下不要干涉全将军的指挥,让他放手去跟建奴一战!”
“万一败了呢?”
“败了就继续编练新军,接着打,直到将建奴打趴为止!老臣认为,以全东升和卢建斗的能力,就算他们的部队打得全军覆没了,也能在一年之内重新编练出一支更强悍的新军,有亿万黎民作后盾,何惧之有!”
崇祯默然良久“朕得再想想…先退朝吧!”
崇祯满腹心事的回到后宫,只见周皇后带着一众宫娥在织着纱,听着耳边传来吱吱格格的声音,崇祯看着纱布一点一点的出现,他的心情似乎好了一些。
可是想着刚刚建立大功的军队,马上要前往遵化,他的心情又坏了。
周皇后行礼,见丈夫皱着眉头,不禁道“陛下,有心事?”
崇祯皇帝叹了口气“天雄军全旭所部,要前出遵化,与建奴决一死战!”
“这太危险了!”
“是啊,太危险了,万一败了,朕就无兵可用了……”
崇祯苦笑道“关宁军,靠不住!但孙阁老说宁可放虎归山,也不能自损虎威,如果硬逼着全旭不得出战,那这头老虎将会失去最锋利的爪牙,变成一只病猫!”
周皇后沉吟半晌,才说“军国大事,臣妾一个妇道人家也不懂,但臣妾觉得孙阁老说得有道理。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一个将军敢主动在野外与建奴决战的,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又硬逼着他回去,很容易就把他那股锐气给磨光了。没有了这股锐气,他跟那些只会吃空饷喝兵血的军阀又有什么区别?”
崇祯叹气道“朕是担心他,担心卢卿家啊。建奴之凶悍,人尽皆知,他们是少有的敢于挑战建奴的良将了,万一他们……”
在崇祯皇帝纠结、忐忑不安的情绪中,全旭带着全家军将士三千余人,还是绕到京西南的宛平县境,他绕开大路,沿着山间小路,艰难前行。
为了隐秘大军的踪迹,全旭从后世的仓库里,将一披白色的布帛分发下去,制成简单的披风,这样以来,这支三千余人的大军,与雪色融为一体。
既使三五里之外,全家军也可以躲过后金斥候的视线。
为了避开后金军队的骑哨,全旭不惜浪费电力,用马车装载着一台小型汽油发电机,一边行军,一边发电,为侦察无人机提供充足的电力。
除了简单的补给,全旭借口在遵化城外有全家军的补给点,他把大部分粮食、火药、炮弹扔在后世,减轻全家军的行军困难。
如果从京师东边走到遵化,大约五天时间就足够了,可惜全旭从京西绕路,一路沿着长城内防线行军,不仅速度慢,而且多绕行了将近二百里。
用了十几天的时间,在崇祯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全旭率领大军抵达遵化府境内。
就在这时,三娘向全旭禀告道“相公,前面有敌情!”
通过无人机传回的及时画面,全旭看着这支后金军队押解着足足上千辆大车,绵延十数里,随行还有被数千俘虏,这些俘虏以青壮男女居然多,偶尔也有一些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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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八七章范文程老子来了
第二八七章范文程老子来了
通过无人机传回的及时画面,全旭微微皱起眉头。
这些被俘虏的百姓至少有上万人,其中青壮男女至少有千人,十来岁的孩童有一千余人,中年以上的男女莫约千人。
看押他们的后金军队莫约三百来人,由于人数太少,后金军队每个人要看管三四十人,加上随行的大车,几乎一里多地都没有几名后金军队。
这些被俘虏百姓并没有被捆住手脚,他们就算不敢反抗,左右两翼都是陡峭的山坡,只要爬上山坡,那些后金骑兵就会束手无策。
可是就算如此,这些大明百姓却没有人反抗,沉默的推着大车,缓缓前进。
这就是中国人的生存智慧,枪打出头鸟,谁敢带头反抗,肯定会死得很惨,如果有人带头反抗,他们就会跟着反抗。
“啪啪……”
响亮的皮鞭声响彻整个山谷,一名脚下一滑,跌倒在地上的百姓,被看押着后金骑兵看到,那名后金骑兵二话没有,抡起鞭子,朝着那名倒地的百姓抽了起来。
这名被得满地打滚的百姓,痛苦地惨叫着,而挥着皮鞭的后金骑兵传来肆无忌惮的笑声。
周围的大明百姓非常冷漠,他们冷眼旁观着,无动于衷。
收回无人机,全旭沉默着起来。
全旭并没有让人下令进攻,全旭的冷漠,引起马应虎的不满“全爷,他们怎么不进攻?”
“为什么要进攻?”
马应虎指着远处隐隐约约传来的女人的惨叫声,还有孩子的哭泣声“他们很可怜!”
“他们可怜,你们就不可怜了吗?”
全旭指着身边的全家军将士道“你们上有父母,有姐妹,兄弟,也有的有妻儿,你们死了,难道他们不伤心,不可怜了?”
众全家军将士议论纷纷。
戚元弼冷冷的望着远处,心中憋着一团莫名的火“全爷,他们人少,我们人多!”
“不错,是不错,哪怕用人堆,怼死这些后金鞑子并不难!然而,有一个问题,你们想过吗?”
全旭望着身边的全家军将领道“马应虎,你自己想想!”
“地形!”
马应虎的脸色微微一变“这里地形太过狭窄,咱们的兵马施展不开!”
“还有吗?”
全旭望着其他将领问道。
刘全道“咱们这边一动手,无论开枪还是开炮,那些百姓肯定会四散奔逃,人人相互踩踏,后果不堪设想!”
“还有一个问题,一动发现咱们进攻,这些后金鞑子绝对不会在乎人命,他们会驱赶着百姓冲击我们的阵脚,我们是开枪,还是开炮,伤亡都不会小!”
“打仗需要动脑子,仔细想一想!后金押着如此多的百姓,速度肯定快不了,我们先跟着他们!”
全旭望着身边戚元弼道“你麾下的山西人非常多,他们擅长走山路,跋山涉水,你从中挑出四百人,组成一个独立团,弃马从步,跟着这些后金鞑子,看看他们去了哪里!”
“是!”
全旭看了看天色“咱们在这个山谷宿营。”
在全军宿营的时候,这个独立团已经被筹建而成,步兵第一团的马应虎被全旭任命为团长。
全家军虽然与天雄军基本编制一样,可是,全家军却没有把总以及千总这个职务,把总就是团长。而千总这个职务是没有的,全家军却有旅这个编制。
全家军独立侦察团正式成立,其目的就是跟随这股后金骑兵,打探大明百姓被押解到哪里。
全旭不是明史专家,他的消息来源不是后世的论坛,就是一部分史料,他知道后金在崇祯二年十月破关而入,直到崇祯三年崇祯三年五月九日,祖大寿会同山西总兵马世龙、山东总兵杨绍基,共同攻打滦州。五月十二日,收复滦州,袭击永平。阿敏等人屠杀城内百姓,弃城出关。
历时七个月之久的“己巳之变”结束。
此时大明王朝的长城防线,其实到处都是漏洞,洪山口是皇太极早在十月二十七日攻克的,还有被济尔哈朗和岳托攻克的大安口(今河北遵化),阿巴泰和阿济格攻克的龙井关。
皇太极从冷口关撤往关外,并非他没有后路,而是因为冷口关外道路相对平整,方便行军。
摆在面前全旭的问题就大了,是趁机收复攻打洪山口、龙井关或者大安口?还是继续追击这股后金部队?
“相公,你是怎么考虑的?”
三娘来到全旭身后,看着周围的全家军将士正在沉默的安营扎寨。
三娘虽然不理解全旭的作为,不过她并没有想之前一样直接提出反对,而是趁着没有人的时候过来询问全旭。
全旭转身返回那辆马车房车内,此时由于房车内的温度高,他感觉舒服一些。
全旭打开平板电脑,早已下载下来的地图,一边观看,一边笑道“三娘,我们与后金的优势在哪?”
三娘想了想,隐隐约约记得这个问道卢象升与全旭讨论过,她道“我们大明人丁充足,仅仅北方五省随意一个府都比后金人丁多!”
“没错,不过人丁稀少的短板,马上就会被后金补上了!”
全旭指着关外的舆图道“辽东还有我大明三百多万百姓,由于连年战败,这些百姓不是被屠戮,就是被劫掠至后金为奴,这次后金破关而入,不仅劫财、劫粮,最重要的是他们还劫持了近百万百姓。此消彼涨,这百万百姓一旦抵达辽东,就可以给后金种植粮食,供养兵马,百万百姓至少可以养活十万人马!”
在崇祯二年以后,皇太极就开始修养生息,然后开始爆兵。现在后金已经够难对付了,如果再让后金扩充五六万军队,对于大明来说,这将是一个巨大的灾难。
三娘点点头道“这些人你会把他们救下来吗?”
“能不能救,需要看他们自己!”
全旭郑重的道“你知道我看到这个情景,心里是怎么想的吗?”
三娘摇摇头,有些不解。
“我真想调头就走,可怜的人必有可恨之处,他们只要稍微反抗,我就毫不犹豫的下令进攻,对付一个牛录的后金骑兵,一点难度都没有,但是我不想做!”
全旭指着外面的远处道“他们宁愿当奴隶,也不反抗,宁愿冻死、饿死,也不愿意冒险一试,如果说外面有成千上万的后金部队,我就会理解他们的难处,可问题是,后金明明只有三百余骑,在这样的地形中,骑兵还没有步兵灵活!”
三娘有些失落的道“可是那些百姓没有兵器……”
“这不是理由!”
全旭愤愤的道“就算没有兵刃,就算没有铠甲,他们还有手,到处都是石头和木棍,他们有牙齿,有拳头,只要我把后金军队打败,俘虏扔给他们,别说三百人,就算是三千人,他们也会把那些后金俘虏撕成碎片,他们太聪明了,都不想当傻子!”
全旭不缺兵刃,也不缺粮食,在后世的仓库里,他现在准备上成千上万的冷兵器,制造好的火铳也有三四千支,火炮二百多门,还有数万斤的火药,随时可以补给。
他在脱离天雄军,要来遵化的目的就是看上了这些被后金搞得家破人亡的大明百姓,还有这些人力。
全旭只有三千人马,利用火炮的优势,攻打任意一个隘口或关口,都是有足够实力的,可问题是,一旦分兵,全旭将面临无兵可用的境地。
唯一的办法就是解救这些百姓,再武装这些百姓,哪怕他们不堪一战,至少可以让他们配合全家军守住一座城或者一个隘口。
想法虽然不错,可是现实太骨感了。
这些百姓太怂了,丝毫没有血性。
崇祯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全旭望着北京方向。
在历史上的这一天,满桂全军覆没,战死沙场。与此同时,全旭接到新组建的独立侦察团的情报。
“禀告全爷,已经查清了,他们被押解到了洪山口城!”
“洪山口城?”
全旭急忙调出洪山口城的地图,调成全息影象模式。
洪山口城四面群山环绕,城北是巍峨的万里长城。关口两山相夹,形成了一道险峻的天然关隘,地势十分险要,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
关城的东、西二门偏北,为对开,南门偏西。
关城东西长约四百步,南北约两百步。东、西、北三面方形,南墙沿山脚修筑,不成直线。
北城墙有三座战台,分居正中和东、西两角。
“距离我们不过六十里!”
全旭下令道“出发,目标洪山口城!”
随着全旭一声令下,全家军也不在掩藏行踪,事实上,根本就没有办法隐藏了,这里已经抵达了遵化城下不过三十余里的范围。
到处都是后金骑兵、哨兵还有巡逻兵。率先接战的就是骑兵团,别看全家军骑兵团在良乡县被后金骑兵打得狼狈不堪,在这里,他们反而直接占据上风。
这主要是,皇太极虽然留下了上万兵马防守后方,可问题是,留下的都是二线兵团,真正的精锐只有八百人,驻守在遵化城内。
全旭就是要告诉范文程“老子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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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八八章后知后觉为时已晚(为盟主浮◇夸加更20/16)
第二八八章后知后觉为时已晚(为盟主浮◇夸加更20/16)
遵化城,范文程站在城墙上,望着西方。他衣着单薄,任由寒风吹在脸上。
不是范文程太穷,穿不起厚衣服,主要是,他希望寒风可以把他的脑子吹得更为清醒一些。
早在三天之前,他就接到了来到京师的消息。天雄军先锋参将全旭,率领三千天雄军精锐,准备偷袭遵化城。
只是让范文程有些失望,他早在这支天雄军来遵化的必经之路上,布置三道暗棋,结果无一例外,全部失败了。
就像全旭碰到的那一个牛录,看押着一万余名百姓,也幸亏全旭是认为地形太过狭窄,百姓一旦恐慌性逃跑,容易造成踩踏事故,那么狭窄的山道上,一旦发生踩踏事故,无疑不亚于一场大屠杀。
事实上,这是范文程布置的一个诱饵。
这其中只有不到六千人是真正的俘虏,其中三千是对后金忠尽耿耿的辽东汉军,现在这个时候,后金还没有开始颁布剃发令,包括范文程在内,很多辽东汉人,都没有剃发。
那些辽东汉军混在被俘虏的百姓中间,一旦被营救走,他们会在救走之后,制造百姓与天雄军之间的矛盾,从而引发军民对立,同时,也利用明军对大明百姓的信任或者说疏于防备,趁机发难。
只是非常可惜,阴差阳错,全旭放弃了攻击,这让范文程一拳打在棉花上,无处着力。
更加阴差阳错的还是晋州会馆被全旭屠戮,其实到了华阳社如今的规模,他们所谓的天上人间的逍遥场所,或者举行的宴会和酒会、诗会,对于累世豪门,或者说勋贵阶层来说,吸引力不大。
可是,对于低层或中低层成员来说,特别是那些寒门出身的新晋进士或官员来说,简直是最向往的天堂。
全旭本着泄愤式的屠杀,同样也是阴差阳错,打在了华阳社的致命七寸上,被杀的近千人中,有二百多人属于华阳社的基层和中低层人员。
这次后金破关而入,华阳社可以得知中枢的布置、安排,还有人事变迁,以及部队调动,却无法像历史上一样,随意策反明军将领。
都是因为全旭的那一场屠杀,失去了最基层的执行人。
关键是这场意外,华阳社依旧没有联想到全旭身上,他们是因为禁海令,对江南海商造成了致命威胁,江南海商对华阳社的报复行为。
毕竟,全旭还没有进入华阳社的注意,以全旭的财力,放在大名府可以算是一方富豪,可是对于大明来说,全旭还真不算什么。
大明最值钱的东西是土地,而非商铺。一万亩良田,市值就高达十数万两银子,在大明拥有十数万亩,数十万亩良田的富豪太多了,这样的大户人家,哪家不是资产数百上千万两银子?
更让范文程非常困惑的是,他散出了至少三四千名骑哨,至今没有摸到天雄军的详细位置。
范文程自然不知道,这次跟他对阵的全旭是一个极品挂逼,他仿佛像打游戏一样,开着透视挂。
四架工业级别的无人侦察机,可以全方位保证全旭在三十公里范围内的风吹草动,瞒不住全旭的眼睛。
更何况,全旭麾下的部队,用了雪地伪装,而且雪地上虽然容易留下部队行过的痕迹,但是雪地,恰恰是最容易掩藏痕迹的地形。
因为后方留下人清理行走的痕迹,再加上风雪,最多半个时辰,所有的痕迹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范文程在这次皇太极破关而入的过程中,立下了汗马功劳,潘家口、马栏峪、山屯营、马栏关、大安口五城以及四千余明军,都是被范文程说降的。
参将英俄尔岱作为留守遵化的最高军官,他沉吟片刻道“咱们的人都把周围百里厘清了三遍,一直没有发现南蛮子的踪迹,会不会是南蛮子诓我们?”
“应该不会!”
范文程冷冷的笑道“我们和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我们败了,对他们没有好处!”
“这可说不准,南蛮子二十余万大军,奈何不了大汗,如今狗急跳墙,也尤未可知!”
英俄尔岱还没有说完,范文程冷冷一笑道“他们的脑子没有被驴踢坏,就不会走这一块险棋,他们做的那些破事,随便拎出来一件,足够他们抄家灭族灭十次!”
“那人呢!”
英俄尔岱笑道“那不是两个人三个人,而是三千人,就算不用眼睛看,用膝盖看也能发现他们!”
“人……不对!”
范文程的目光盯着城墙里面,城墙上有一排清晰的脚印。
这是英俄尔岱走过来的时候,留下的脚印。
在二人站在城墙上不到半个时辰的时间,那些脚印已经被刚刚洒下来的雪给覆盖住了。
范文程俯下身子,伸手巴拉着地上的雪,不多时,地面上露出刚刚被英俄尔岱踩过的脚印。
英俄尔岱反应过来“你是说,落雪会覆盖印?这算什么,我们大金勇士,个个都是优秀的猎手,追踪猎物的本事,那可不是吹出来的。他们不会犯如此低等的错误!”
“会不会范我不知道!”
范文程急忙走回城楼里,他走到桌案上的舆图前,划着笔划了三道线,吩咐“李思忠,带着你的人,沿着这三条路,仔细检查一遍!”
……
“噗嗤……”
最后一名后金骑兵被砍死在雪地里,全家军骑兵们以多打少,哪怕是区区十数名骑哨,他们依旧是一两百人一起包围。
只要遇到了后金骑哨,全家军骑兵就披着白色的披风,他们利用望远镜的优势以及无人机侦察方面的优势,可以提前发现,提前布置。
一旦后金骑兵发现全家军骑兵的时候,他们已经失去了可以逃跑的机会。
全旭没留一个活口,哪怕打扫战场的时候,甭管死或没死,首先是进行补刀,避免那些骑哨诈死逃脱。
一面污浊不堪的正蓝色旗帜,被一个车轮碾压而过。
不过,这些被干掉的哨兵,用不了多久,遵化城一定会发现,他们已经有很多支哨兵失联了。
六十里的距离,全家军前后干掉了十六支哨兵,斩首五百六十余级,不过有些可惜,居然大部分都是明军投降后金的哨兵。
终于,全旭率领大军抵达到了洪山口城,望着巍峨壮观的洪山口城,全旭愤愤的道“我就是不明白,这么险峻的隘口,怎么就失陷的?”
全旭的表情有些不屑,有些愤慨,有些怒其不争,哀其不幸。有些咬牙切齿,甚至想要食其肉,喝其血……
刘全望着洪山口城道“全爷,咱们的大炮虽然不少,可是想找攻破这个以青石筑造而成的城池,恐怕不容易!”
全旭明白刘全说得有道理。面对砖石结构的城墙,别说这种威力小的野炮,哪怕后世一百毫米以下的榴弹炮,一样不能奈何这种坚固的关城。在抗日战争时期,这段城墙可是经受了日军炮火的轰击,依然坚固。
“后退五百步,先安营扎寨!”
全家军将士开始按照全旭的要求,退后五百步,然后以冰雪筑造一道冰墙。
与此同时,全旭带着人,前往洪山口城南面的寻找一处物资存放地。位于洪山口城南莫约三里地的地方,有一个凹形山谷,山谷虽然不深,莫约一两百步的样子,宽度在三四百步左右的样子,向东、向北、向南都有一座高约二三十丈的坚硬岩石。
全旭看中了这块地形,他就让影卫拿着早已准备好的白色帷帐,搭建了一道可以挡人视线的帷帐。
全旭返回后世,随即从后世体育工厂的仓库里,将提前准备好的货柜率先搬过来。这是一套定制货柜,外表被喷成白色。
里面装着各种各样的物资,有罐头、粮食,还有刀、枪、盾牌、火铳、火炮等装备。这些货柜从后世搬过来以后,全旭又让影卫对其进行伪装,伪装成已经放在这里很久的样子,其实也不麻烦就是将水洒在上面,形成冰雪覆盖的样子。
随着大营搭建成了轮廓,这个山谷里的伪装工作也基本上完成了。
全旭将其中货柜改造成了临时指挥部。
安装静音汽油发电机,电台开机,接收各团情报,同时也可以接收玄鹰卫的情报。
直到天色完全变黑的时候,全旭召集全体将领召开会议。
就在全旭召开军事会议的时候,范文程也在召开会议。
在短短一天时间内,后金哨兵有十六支失联,其中被发现的有五支,共计一百七十余具尸体。
“可以判断,那些失去消息的哨队,恐怕已经遭遇不测!”
范文程用笔在舆图上标准出那些失踪的哨队,慢慢的他已经发现失踪哨队的规律,距离洪山口城越近,失踪的哨队越多,距离洪山口城越远,那些哨兵基本上都按时,或超时返回。
“他们去了洪山口城!”
当然,范文程猜对了,只是为时已晚。
“轰轰……”
洪山口城方向传来隐隐约约的炮声,范文程的脸色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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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八九章拿什么向皇太极交待(为盟主浮◇夸加更20/17)
第二八九章拿什么向皇太极交待
“轰轰……”
十数门一零五毫米野炮对准了洪山口城的南门,这个时代的野炮对付砖石城墙是没有任何可能的,打穿一堵实木城门应该不成问题。
果不其然,十几颗炮弹击中南门城,厚达一尺余厚,外面包裹着铁皮的城门,瞬间被砸成四分五裂。
全家军作势攻势,杀喊声震天。
炮击的时间发起是在晚上八点的时候,全旭动用的部队只有火铳兵和炮兵,这些全家军老部队,主要是,山西籍的全家军士兵同样也大都营养不良,有夜盲症。
守位洪山口城的守将是原明军潘家口守备金有光,他被莽古尔泰劝降后,带领潘家口两千余守军投降了后金。
皇太极升金有光有后金副将,统领汉儿庄降军一千五百余人,配合备御捉其奈守位洪山口城。
金有光初见明军三千余人来攻,起初他还有些紧张,可是看到全旭主动后退,在城关南边五百余步的位置安营扎寨,就暗中戒备。
结果在明朝的时候,金有光一箭未发,投降了后金,可是在后金旗下,他倒变得勇猛无比,随着城门被攻破,金有光策马率领三百余骑自关城内杀出来。
看着区区三百余骑,全旭拿着对讲机告诉刘全:“刘全,你给我悠着着点,别打得太狠,别把这些鞑子吓回去了,他们要是避门不战,咱们还很麻烦!”
“遵命!”
“轰轰!”
全家军炮兵以三门火炮为一组,三发炮弹一起砸向洪山口城门洞。
现在的炮弹沿着城门洞,跳向城内,城门的街道上就出现一条血肉模糊的道路。
尽管全家军炮兵射击的频率不高,炮弹也不算密集,可问题是对准的只是一道免费可以通知两辆马车的城门洞。
全旭通过无人机的侦察,已经得知,在洪山口城北面的山谷中,都被临时堆放了大量的粮草与俘虏。
粗略估计,至少也有数万石粮食,还有十数万石的草料,这些草料就成了那些俘虏百姓栖身的地方。
这条原本过关的通道,被后金骑兵在北山口堵上,形成一道简单的篱笆墙,超过上万的俘虏百姓,就被安置在这条山谷中。
金有光是明军守备,非常了解火炮,也知道火炮只有在特定的环境中,威力发挥最大,如果在平原野外,威力只能说一般。
“快,快,快冲上去,冲上去!”
金有光指挥着部曲以三百多骑在前,一千两百余步兵在后,向全家军的炮兵阵地冲去。
在他看来,只要扛过这一波次的炮击,等骑兵冲到炮兵的阵地上,那些明军炮兵就任有他们宰割,砍杀。
但是,金有光却不知道,全旭只是给他闹着玩的,故意放慢炮击频率,给金有光一种假象,只需要再加把紧,他就可以冲到明军炮兵阵前,挥舞着战刀,收割着胜利的果实。
不得不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了。
三百余骑就算冲破全家军的炮阵?
只是说,少年,你还太年轻。
三颗为一组的炮弹,看似射击速度不快,可惜的是,他的三百余名骑兵,根本就没有机会冲到全家军的阵前。
眼看着金有光麾下的骑兵快要冲到炮兵阵前,这时,全旭并没有让火铳兵开枪,而是命步兵团举着破军刀上前撕杀。
三个火铳兵团则故意假装惊慌失措的乱跑,尖叫,在一阵激烈的撕杀中,这三百余名骑兵直到一刻钟这才渐渐消失。
事实上,仅仅一个照面,这些骑兵就撞上了全家军的长枪阵,而且还是无人防守的长枪阵,用长枪插入在地面上,浇水以后,与地面冻在一起。
后营的动乱,只是演给洪山口守将看的,反正五六百步远,又是夜里,金有光也不可能看到。
不过,这却给他金有光极大信心,让他以为,再加强一步,骑兵再多一些,全家军就会崩溃的感觉。
如果不是为了洪山口城的百姓,全旭根本就不需要用计,这也是无奈之举。
虽然在短短一刻钟的时间内,金有光麾下的三百余名骑兵死伤殆尽,金有光却没有灰心,他在准备再战的时候,牛录额真捉其奈一脸鄙夷的道:“你的人不行,让我教教他们怎么骑射!”
于是,捉其奈率领麾下的三百后金骑兵出城攻击。
不过,在这个时候,洪山口城已经开始混乱起来,全旭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可以猜测,应该是被俘虏的百姓,看到明军来攻打洪山口城,趁机制造混乱。
不过他已经不打算与金有光玩下去了。
“刘全,放开了打!”
当捉其奈率领后金骑兵进攻的时候,炮火陡然猛烈起来,全家军炮兵不在保留,九十六门火炮三轮急速射,二百八十八颗炮弹砸过去。
洪山口城外,只剩下孤零零的几匹战马,亲身经历了炮弹洗礼过后的后金骑兵,即便是没有死,也没有了任何战斗的心思。
能跑回去的骑兵,已经是心志坚强之辈,浑身力气被炮弹吓没了的骑兵更是不在少数,在求生欲望的催促下,一个个惊恐的向城门洞子方向爬。
随着炮弹的持续轰击,在短短一刻钟内,全家军的炮弹像不要钱一样砸向城墙洞,沿街几乎没有一个完整的人。
直到一颗实心炮弹命中了金有光,将他直接的腰斩,狂喷的鲜血在寒冬的寒气中冒着淡淡的白烟,上半身不知道去了哪里,下半身依旧骑在战马上冲向全家军炮兵阵地。
随着后金骑兵阵亡,金有光阵亡,剩下的明军降军们直接投降,战斗从开始到结束,不过一刻钟又两柱香,总共用时不过二十分钟。
在这个时间里,范文程还没有来得及向洪山口城派出援军。
战斗结束以后,全家军进入洪山口里,不多时,十数名士兵领着十几名鲜血淋漓的青壮男子来到全旭面前。
“拜见将军!”
“你是!”
“在下是迁西人张安世!”
“干得不错!”
全旭跟着亲卫一起进洪山口城,他一边走,仿佛想到了什么,望着身边陈永顺道:“陈永顺!”
“卑下在!”
“今天我们解救下来的百姓至少有一两万人,这些百姓你负责整编他们,先问问他们有没有家人、亲戚,如果还能找到,就让们暂时列为一户十户,或十人为一甲,十甲为一保,十保为一镇进行编组!”
全旭道:“编组以后,让他们立即熬制粥,给百姓们吃点东西,这段时间,他们也受了不少苦!”
“遵命!”
打扫战场,以及清点财物是全旭最重要的事情,全旭进入洪山口城,看着身上多少带着伤,瘦得皮包骨头的百姓。
这些百姓们,老老实实跪在街道两边。
原本怒其不争,现在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某乃天雄军前锋参将全旭,乡亲们,你们受苦了,现在你们安全了。现在城外到处都是建奴骑兵,你们就算出城也无法逃脱,现本将将尔等整编,方便管理,请大家配合!”
对于整编工作交给了陈永顺,其他各部则在百姓的带领下,搜查漏网之鱼,当然,全旭则重点去了洪山口的参将府。
这座面积超过十余亩地的参将府,各个屋子里堆满财物,不少首饰上还有斑驳的血迹,大量的丝绸、布帛、银子、金子、古董、字画等等。
三娘兴奋的笑道:“相公,咱们发财了,这里有好多钱!”
全旭跟着三娘进入,这才发现里面居然有至少上万贯铜钱,不过,全旭不需要清查,以后慢慢查,他直接将这些缴获财物,搬运到后世。
也幸亏全旭有这个能力,否则他的部队三千人马就要变成运输队了,二三十万两银子,数万匹布帛,各种瓷器,铜器,还有大量的首饰,这些东西没有上千辆大车根本就装不下。
全旭非常辛苦,来回跑了好几趟,累得半死,这才把东西运到后世。
……
遵化城范文程的眼皮直跳,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范先生,大事不妙!”
“怎么回事?”
范文程压根就没有想过洪山口城会易手,而且是这么快的情况下,要知道洪山口易守难攻,如果不是洪山口守军被参将王遵臣带着支援大安口,后金想拿下来洪山口非常困难。
金有光只要避而不战,任由明军成千数万,根本就派不上用场,整个洪山口城只有四百余步的宽度,正面最多摆上三四百人,用句不好听的话说。
明军将领连五百人马的攻势都组织不起来,这样打下去只有一个结果,添油战术,只能一批一批把部曲送过去送死。
这是一封信鸽传来的密信,洪山口城易手,金有光战死十个字,范文程感觉天旋地转:“这不可能!”
一场夜袭,前后不过半个时辰,就丢掉了洪山口,难道这个天雄军人人都是天兵天将?
“金有光误我!”
范文程心乱如麻,他被委以重任,留守遵化,偏偏出了这么大的纰漏,他拿什么向皇太极交待?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九零章我们才是天下最强
第二九零章我们才是天下最强
“怎么办?”
范文程方寸大乱,他感觉手脚冰凉。
范文程是万历四十三年考中的秀才,像他这样的人,在大明有千千万万,他是在主动求见努尔哈赤之后,获得了重用。
按照大明时代的文人价值观,努尔哈赤对范文程有知遇之恩,特别是皇太极更是对他信任万分,在范文程心中,对于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信任,他唯有以死报之。
洪山口城拥有大量的物资,其中粮食莫约七万余石,丁口将近两万人,还有劫掠的钱财,不下五十万两。
这些物资、人口、包括钱财的丢失,影响倒不是太大,以皇太极开阔的心胸,想必不会放在心上。可问题是,皇太极不会计较,但是满八旗的贵族们,他们是会计较的。
如果不能把这股明军歼灭,夺回洪山口城,那么,恐怕皇太极也保不住他。皇太极在大金朝廷里可做不到一言九鼎,二贝勒莽古尔泰和三贝勒阿敏,可是对皇太极阳奉阴违。
特别是阿敏就在遵化城中,在洪山口城里那些准备送往沈阳的财物,其中很多一部分都属于阿敏,阿敏不会等皇太极从北京回来,就会弄死他。
想到这里,他急忙前往遵化城巡抚衙门,拜见阿敏。
其实,在范文程抵达遵化城巡抚衙门后堂的时候,阿敏刚刚被人叫起来,他已经接到了洪山口城易手的消息。
这个消息,对于阿敏而言,简直像神话一样。
全旭对洪山口城的进攻,可以说是干净利落,雷霆一击,可以振奋人心,但是阿敏却难以相信。
因为,阿敏太了解明军的战斗力了,太熟悉明军了,熟悉得比对于自己家里羊圈里的羊还要熟悉,正是因为熟悉,所以才难以置信。
虽然前来报讯的信使言之凿凿,但是阿敏的理智和直觉却告诉他,这根本就不可能。
这一定是有人学习皇老八,在浑河之战中,后金明明是战败了,损失四五千人,损失四五千人对于大明而言,不算什么,哪怕是四五万,就算十四万人,大明也损失得起,可是大金却损失不起。
不过,老八却故意宣传成了胜利,从而振奋人心。
“这个情报是真是假,你莫要瞒我!”
信使非常无奈,他已经说了不下十遍,可是,阿敏不信,他有什么办法?
“自然是真的!”
阿敏转身,看着范文程、留参将英俄尔岱、游击李思忠等人进来。
阿敏上前一把抓住信使的衣领“知不知道是什么人干的?”
范文程道“应该是天雄军前锋参将全旭,以及他麾下三千精锐!”
“本贝勒没有问你,你给爷闭嘴!”
阿敏没有气的盯着范文程,将范文程怼得甚是无语。
“是谁干的?”
“不知道……”
信使本来就不是镶蓝旗的旗丁,不过没有关系,八旗上下尊卑有别,普通的旗丁可不敢反抗一个堂堂镶蓝旗的旗主,四大贝勒之一的阿敏。
“不知道,爷要你何用!”
阿敏的大手微微用力,那名信使的被阿敏掐得喘不过气来,脸憋得通红,看着阿敏如同吃人一样的目光,他吓得尿了。
“本贝勒再问你,粮食还有多少?”
“不知道……”
“最后一句,银子呢!”
“不知……”
不等信使说完,阿敏的手已经捏断了信使的喉咙。
“李思忠!”
“卑下在!”
阿敏望着李思忠道“带着你的人,给爷夺回洪山口城,夺回粮草和银子,再把那些人抓住,碎尸万段!”
“是!”
李思忠是李成梁的族孙,在后金攻克旅顺的时候投降了后金,作为汉人,他是参将,麾下拥有五千余名汉军。
算是如今遵化附近兵马最多,实力最强的一个人。
“贝勒爷,怒不兴兵……”
范文程原本想劝阿敏不要义气用事,可是,他却忘了,此时的阿敏正在气头上,不等范文程说完,阿敏一巴掌抽过去。
“啪……”
范文程被阿敏这一巴掌抽得三百六十度原地打转,他再次张嘴,嘴里却涌现一口鲜血,随着鲜血被吐出来,血泊中还有两颗牙齿。
“怒你母亲!”
阿敏怒火转移到了范文程的身上,虽然他明明知道范文程是皇太极身边的红人,信任的谋士,可是在阿敏看来,教训一个奴才,算得了什么事?
“贝勒爷饶命……”
“噼里啪啦……”
阿敏对着范文程就是一顿狠揍,短短一柱香时间,范文程已经变成了猪头。
……
洪山口城密密麻麻挤着数百名伤员,这些伤兵自然不是全家军士兵,而是在全家军进攻洪山口的时候,他们发起了反击,引起了巨大的混乱。
当然,普通的百姓与精锐的士兵混战,伤亡却非常惨重,短短一刻钟的混战,至少上千人死伤。
伤员之中有一个白胖的胖子,他的肩膀上被射中了一箭,由于没有铠甲,箭镞入肉超过三寸,疼得他呲牙。
“忍着点……”
全家军是有一支医护队的,毕竟按照全旭的那种训练方式,不出伤员是不可能的,这些医护人员人数不多,只有十几人,全旭都是陈永顺父亲陈怀仁的徒弟。
陈怀仁则是全家军唯一的医官,大名府卖大力丸出身,虽然在行医的时候依靠,七分本事,三分欺骗,但是,不得不承认他对外伤医治还有几分本事。
“没事,我俺可以……”
“噗嗤……”
箭镞上带着的倒刺,从胖子肩膀上勾住一块皮肉,胖子疼得昏死过去。
“下一个!”
陈怀仁带着医护兵救治伤员,全旭则带着三娘以及沈良材等护卫,在百姓中间安抚这些被解救下来的百姓。
这些被俘虏的百姓,也分为三六九等,有手艺的工匠,反而不是最凄惨的,他们是要被带回辽东,充当劳力,所以,他们虽然有的挨了不少打,至少身体还没有大问题。
青壮男子其次,最惨的其实是那些妇女,他们关起来是被用来取乐的,不少人身上已经被折磨得体无完肤。
从后金破关到现在,已经将近三个月了。洪山口城内或城外的俘虏,已经没有一个完整的人了,他们的身上大多有伤,遭受过各种虐待,若论形象,比起后世诸多影视剧中最为凄惨的乞丐或许都要更凄凉,令人望之不忍。
其中有几名稍显干净些的,多是女子,身上甚至还会有花花绿绿的衣服,但神情大多有些畏缩、迟钝,在女真人的俘虏营地里,能被稍微打扮起来的女人,会遭到怎样的对待,可想而知。
在看着全旭的时候,这些人的眼睛总算出现一些神彩。
全旭望着身边的陈永顺道“你这样是不行的,要学会发动人民,利用人民,光靠你们这些人,什么时候能把这些人整合完毕?”
全旭指着南方的遵化城道“别看我们这一仗打赢了,可是接下来,后金建奴肯定会反扑,全家军不可能在城内维持治安,同时救治伤员,安置百姓。”
“发动人民?”
“对,他们就是人民!”
全旭望着陈永顺道“你现在整合了几个镇?”
“不到三个镇!”
“已经够用了!”全旭道“一镇长是谁!”
“回禀全爷,是卑下,胡”
一名身穿全家军军装的哨长躬身行礼“李拴柱”
“很好,李拴住,我命令你,带着一镇所有的人,沿着洪山口城开始,寻找铁锅,能找多少锅,就准备多少!”
“是!”
“二镇长!”
“在,带着你的人,全旭随手写下一个条子,拿着过去领粮食,配合一镇,准备做饭”
“是!”
肚里有食,心中不慌。
只要给百姓们一些吃的,他们的情绪很快就会安定下来,给他们一口饭,远比花言巧语更重要。
“三镇,负责寻找柴火!”
“是!”
全旭望着陈永顺道“你专门挑选三个全部用青壮组成的镇,就以第四、第五、第六镇,让他们负责协防洪山口城,咱们缴获的兵刃不少,给他们发下去,谁敢造谣生事,故意制造事端,就是建奴细作,格杀勿论!”
在陈永顺负责整编被俘虏的百姓时,全旭则离开了洪山口城,除了命令五团负责防守粮仓之外,其他的全家军将士,则撤出洪山口城,在城外的全家军大营里,开始吃饭休息。
期间,全旭拿着话筒,用无线蓝牙音箱给全家军将士们开会鼓劲。
“女真人号称不可满万,满万不可敌,他们也不全是吹出来的,从萨尔浒之战算起,败在他们手上的明军不下三十万人马,天下间最强。说实话,在从宛平县出发的时候,我心里也是没有底的,可是,我不想当缩头乌龟,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是男人就要勇敢战斗!”
全旭得意的笑道“但是,这一仗我们又打赢了,咱们全家军先后打败了镶红旗的十六个牛录,打死了镶红旗的旗主岳托,夺回了洪山口城,又干掉他们两千多人,我们不仅抽了皇太极一个耳光,天下第一强军被咱们踩在了脚下,我们可以自豪的说,我们才是天下最强!”
众将士笑了起来,放声高呼“天下最强,天下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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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九一章自己挣命自己求活
第二九一章自己挣命自己求活
“我们夺下洪山口城,解救两万百姓,缴获七万石粮食的好消息,已经派出人送往京师,朝廷肯定高兴!”
全旭笑道:“当然,最高兴的应该是我们,按说,我应该赏赐你们酒,让你们庆祝一下,大家一醉方休是不是?”
“是……!”
稀稀拉拉的全家军将士有人在附和着。
全旭的声音陡然抬高八度:“如果你们以为打败镶红旗,打死岳托就可以高枕无忧,那你们就错了。如果你们以为我们打下洪山口城,很值得夸耀,那就错了。我们足够强大吗?我们是真正的天下最强吗?我们的战绩足够辉煌吗?你们满意了吗?我告诉你们,不够,远远不够!我们今天晚上抽了皇太极一个耳光,打了建奴的脸,他们会罢体吗?建奴肯定会不善罢甘休,他们一定会趁着咱们立足未稳,伺机夺回洪山口城!”
此时的全家军将士静静的听着耳畔传来全旭的声音,不少人四处打量着,寻找全旭影子,当然,这些人都是新进加入全家军的山西籍贯的士兵。
也有无数被解救下来的百姓,他们竖起耳朵,认真的听着全旭讲话。
“物竟天择,适者生存,强者为尊!”
全旭大吼道:“不要小看建奴,不要轻视他们,他们其实也是天下间勇猛、顽强、坚韧、凶残的人,他们都是狼,是饿狼,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吃掉我们,我们唯有变得更强,比他们更凶,比他们更强,怎么样才能变强?”
众将士们思考起来。
他们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真正的强大,不是铠甲有多么坚硬,不是刀枪是多么锋利,也不是大炮是多么犀利!”
全旭接着道:“真正的强大,就是竭尽所能,不惜一切,杀掉敌人。真正的强大是哪怕敌众我寡,哪怕身陷重围,哪怕弹尽粮绝,哪怕只剩最后一丝力气,也能杀死敌人,杀死女真人。真正的强大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着足够的警惕,真正的强大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肆无忌惮的杀死敌人!”
三娘望着站在火光下的全旭,感觉此时的全旭异常迷人。
全旭叹了口气道:“有人说过,地狱十八层,全家军的训练场上就是十九层地狱,有人抱怨,认为我对你们的要求太过苛刻,其实,我也一样喜欢安逸,贪图享受,但是,我们别无选择。我们如果失败了,就像其他明军一样,遇到女真人就跑,那么我们的妻儿老小,他们跑得掉吗?在洪山口城,你们都进去过,也都看到了,那些被咱们营救下来的同胞,他们都是失败者,都没有人权,没有自由。你们不可以失败,也不能后退,否则我们就会像他们一样,亲人被人将猪狗一样虐杀,你们的父母妻儿,如果遭遇这样的事情,你们该怎么办?你们的孩子如果被人撕在地上活活摔死,你们怎么办?你们的妻女姐妹,她们怎么办?”
戚元弼咬紧牙关,拳头攥得紧紧的。
“你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老老实实,任由他们打骂,杀戮,任由他们欺负,凌辱,任由他们对你们百般折磨,摧残!”
全旭接着道:“要么,你们就可以让自己变得更强,在这里发生的一切,你们也可以在沈阳重演。你们可以把建奴当成奴隶,羞辱他们,杀戮他们,前提是,你们要比他们更强,好了,多余的话我都不说了,你们好好想想。现在该休息休息,养足精神,准备明天的血战!”
全旭让人收起蓝牙音箱,这场演说,全旭真正的目的就是为了那些洪山口里的百姓。
全家军是一支准职业军队,比任何一支军队都要强,他们有纪律,有良好的军事素养,有这个时代最先进的装备,同等或者说面对后金军队不超过二倍或三倍的人马,就可以获得胜利。
可问题是,这里并不是全家庄镇,全旭的兵死一个就少一个,根本就没有办法补充,以全家军的力量,与后金决定,根本就没有胜利的可能。
有人或许会说,从后世买ak,就算人手一把ak,没有经过训练,子弹百分之九十会打到天上去,一旦有人承受不住骑兵冲锋的压力,扭头就跑,很容易引起全军崩溃。
五十挺机枪可以虐杀五千骑兵,前提条件是,那五十挺机枪组,必须是职业士兵,哪怕在海湾战争期间,伊拉克士兵看到美军了吗?
可是,全旭现在没有时间训练职业军队,只能采取这个时代的方式,以冷兵器装备青壮,用战场来筛选士兵。
新兵经过几场血战,很容易成长为老兵,然而大部分新兵是扛不住第一波的消耗。
全旭决定在打下洪山口城之后,采取固守的方式,以洪山口城为依托,利用洪山口城当练兵场,只要打上一两个月,这两万人,肯定可以练出几千精兵。
全旭返回大帐里休息,三娘却没有陪着全旭休息,她则是带着苏音等影卫,在洪山口城里巡视,此时的洪山口城,只有全家军两个团,也就四百多人。
城内,城北足足有两万人,这两万人中,几乎七成都是青壮男女,他们一动造成动乱,后果不堪设想。
进入洪山口城,此时城内的街道上密密麻麻摆放着大锅,锅里煮着麦粥或豆粥,反正是没有肉,也没有油水。粥里放着一些盐,对于这些被解救下来的百姓来说,无疑就是山珍海味,他们喝得津津有味,狼吞虎咽。
在袅袅升起的蒸汽中,可以明显感觉到洪山口城里的温度,仿佛有了人间的气息。
此时这些被整编好的百姓们,也按照各自的编号,比如第十镇,第十一镇这样的编号,安置下来,每个镇有固定的活动区域,其他人不能乱跑。
最让这些百姓感激还是全旭从后世搬运了不少活动板房,同样是在废弃工地上购买的二手货,便宜。
尽管不少窗户已经坏掉了,可是总比在草垛里舒服一些。
这些活动板房也分发了下去,不过,却没有全家庄镇上当初那么舒服,一个面积三四十平方的房子,足足塞进去一个甲,至少十几人。
当然,更多的房屋则是被充当了仓库,存放着粮食,布帛,以及后金人抢回来的物资。
“谁!”
苏音警觉的望着一条黑漆漆的胡同,她手中的充电式手电筒对着胡同照过去。只见这条长约三四十步的胡同,横七竖八倒着十几具尸体。
这些尸体无一例外,都是妇女。
还有两名女子相互用腰带勒着对方。
“砰!”
苏音飞身一踢将两名瘦弱的女子赐翻在地上。
一名女子嘤嘤的哭了起来:“别管我,让我死吧!”
三娘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看着女子身上的衣着,显然这段时间过得不错,衣着光鲜亮丽……
“现在有胆子死了?”
三娘冷冷的望着女子:“想死早干嘛去了?”
女子低头更咽着:“我相公不要我,我儿子不要我……除了死,我还能怎么办!”
“你可以报仇啊!”
苏音白了一眼女子:“我们老爷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可怜的人必有可恨之处,你连死都不怕,怎么不想着临死拉一个或两个垫背的?”
三娘微微皱起眉头,她知道之前很多次给全旭惹了巨大的麻烦,这次她想拯救这些可怜的女人,又怕打乱了全旭的部署。
想到这里,她悄悄退了几步,拿着对讲机,设到十二频道,这是全旭专用的频道:“相公,相公!”
对讲机耳机里传来全旭的声音,全旭的声音里带着一丝疲惫:“怎么了,三娘?”
“相公,我遇到了好几个女人,她们正在自杀,她们说,她们的相公不要她们了,儿子也不要她们了!”
全旭沉默了一会:“你想怎么做?”
“我想带着她们活下去!”
三娘咬咬牙:“你那个仓库里,不是还有一些装备吗?可以给我吗?”
全旭没有说话。
三娘急了:“相公,我可以学!”
“学什么?”
“学冰火两重天!”
“噗嗤!”
全旭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你听谁说的这句话,别想那么多了,你想做就做吧!”
“别死了!”
三娘望着那几名女子道:“你们的相公不要你们,家人不要,你们可以跟着我,努力活出一个人样!”
三娘转身离去,几名女子面面相觑,缓缓跟上三娘。
好在这个时代裹脚是大户人家的专利,大部分女人都是不裹脚的。
三娘从南城巡视到北城外,来回十数里,等到她再次回到城里的时候,身后多了足足五六百名女人。
三娘直接找到看守仓库的全家军士兵,将对讲机替给对方,对方从对讲机里听到全旭的声音,直接打开了仓库门。
“想用什么,自己挑!”
三娘指着仓库里的兵刃,有长枪、盾牌、刀剑等兵刃,她指着这些兵刃道:“以后你们要自己挣命,自己求活!”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九二章杀猪一般的惨叫(为盟主浮◇夸加更20/18)
第二九二章杀猪一般的惨叫
帝王本无情,所以才能称孤道寡。
然而,崇祯皇帝却是一个非常感性的人,无论从任何角度来说,他作为大明帝国的皇帝,其实并不是合格的皇帝。
他信任袁崇焕,重新启用袁崇焕,袁崇焕害怕自己去往边关以后,朝廷中难免有人会再次诽谤自己,于是将此事告诉崇祯皇帝,崇祯皇帝就收回王之臣、满桂的尚方宝剑,将其赐给袁崇焕,给袁崇焕绝对的控制权。
要说崇祯不支持袁崇焕,那绝对不可能的,既然擅自因为毛文龙不服袁崇焕,他杀掉毛文龙,这绝对是一步昏棋,然而崇祯皇帝同样给他背了黑锅。
如果说袁崇焕是自己作死,其实不如说是崇祯皇帝的纵容。作为大明最大的藩镇,袁崇焕直接向皇帝崇祯负责,并没有任何节制制衡,如果是其他皇帝,满桂与袁崇焕不对付,绝对会把满桂放在袁崇焕身边,以满桂来制衡袁崇焕。
现在的崇祯皇帝也是一样,他信任了满桂,将京营四万余兵马调给满桂指挥,可惜,满桂怎么可能指挥得动那些京城老爷兵?
在将帅互不对付的情况下,满桂带着袁承祖以及四万余京营士兵、包括卢象升的天雄军、山西军,如今只剩两千人马,当然,张鸿功也算是有本事,他用崇祯皇帝赏赐下来的钱粮,用难民充数,人马保持五千余人,可惜,只是一个架子,战斗力几乎没有了。
在这种情况下,十二月十六日,满桂带着五六万人马与莽古尔泰麾下七千余骑对战广宁门外,一场大战从上午打到了下午,足足打了两个多时辰,双方各有损失。
当然,明军损失更重,多达四千余人阵亡,好在秦承祖的山东响马比较给力,这种以响马为主的骑兵,根本就不擅长骑兵冲阵,反而擅长骑兵混战厮杀。
在双方打成一锅粥的情况下,以三比一的拼命方式,拿下了三百余颗首级,获得满堂彩,不过满桂却身中数十箭,虽然大都没有射穿铠甲,不过满桂也身负多中外伤。
十二月十七日凌晨,后金军队向满桂所部发动了夜袭,好在他突然的位置不太对,原本准备以战斗力最弱的山西军作为突破口,非常可惜,由于山西总兵张鸿功在深夜起夜的时候,一脚滑倒,结果一屁股坐在一块冰尖上,当时血如泉涌。
身受重伤的张鸿功无奈之下,请求耿如杞指挥山西军,耿如杞假意推脱,想请知兵的卢象升节制山西军。
卢象升是一个淳朴的人,根本就没有听出耿如杞的客套,当仁不让的接管了山西军的指挥权,可问题是,卢象升看出了山西军的中看不中用,命雷时声所部接替山西军的防区,把山西军调到了后方,担任替补队员。
结果皇太极亲自率领两千余名白甲军偷袭了雷时声,偷袭不成,变成强攻,随着天色大亮,满桂带伤出战,振奋士气。
秦承祖的炮兵向后金军队火速开炮,什么一零五野炮,虎蹲炮、碗口铳一起砸过去,后金军队虽然四五百人,无奈撤退。
就在皇太极灰头土脸撤退的时候,洪山口城南方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后金大军,这是李思忠的麾下。
李思忠率领麾下五千人马以及后金护军骑兵八百余骑,将近六千人杀向洪山口城。
李思忠望着洪山口城南的一道简易的冰墙,这道冰墙高度不过齐胸高,他有些疑惑的道:“范先生,你说他们为什么要在这里扎营?”
“或许是自信吧!”
范文程道:“你不要小看这支军队,他们在野外浪战的时候,打败了镶红旗,连岳托也死在他们手上!”
“石守备,带着你的人,一刻钟后进攻,试试他们的成色!”
就在李思忠等人抵达洪山口城的时候,全旭早已通过无人机发现了对方,在全旭拥有无人机的情况下,成建制成规模的偷袭,基本上是属于不能完成的任务。
全旭率领全家军众将领指着外面的军队道:“外面这些人都是投降后金当狗的明军,咱们可不要小看他们,别看他们没有投降的时候,战斗力不行,可是换了主子以后,为了在他们的新主子面前邀功,他们的战斗力相当强,不过可悲的是,他们这样的降军,在后金那里根本就不算人,战死以后,连战损都不计算。”
“哈哈……”
众将领大笑起来:“活该!”
“遵化总兵麾下下辖的六个参将十九个游击,两三万人除了一部分战死,超过一多半都直接投降,他们可不像镶红旗只有几千人,足足有几万人。不过,你们不用担心,咱们的炮弹管够!”
与后金骑兵的进攻方式并不一样,李思忠麾下的进攻,倒显得不温不火,上千人马,慢吞吞的推着一辆辆怪异的大车,缓缓前进。
这种大车叫鹅车,也叫洞屋车,是攻城的专用车辆,鹅车的前身是洞屋,洞屋也称洞子,如同一小屋,外面蒙上一层铁皮,底下有四轮,能够有效保护士卒攻城,后来洞屋又与云梯整合,形如鹅状,也就是鹅车,兼顾防守与攻击。
别看这种其貌不扬的鹅车,就是古代版本的坦克,无论是火铳或者弩箭,根本都射不穿,如果,全家军的火炮不是一零五野炮,就算是普通的虎蹲炮发射散弹,一样很难击穿这种鹅车。
由于鹅车有一定的斜面角度,炮弹如果不是直接击中,就算是跳弹,对鹅车的伤害也不会太大。
所以,一般而言,鹅车是攻破的最佳装备。
“开炮!”
刘全一边下令,一边大吼道:“都瞄准了打!”
相对骑兵进攻的密集阵,这种鹅车由于是机动目标,野炮命中机率也不高。
不过,在实战中,全家军炮兵们也措索出了自己的一套作战经验,一零五野炮三门炮为一组,同时发射。
“轰轰……”
炮兵开始发射炮弹,主要是瞄准在前面的洞车,好在李思忠麾下的鹅车并不多,只有六辆。
然而,几十发炮弹砸过去,却没有一辆鹅车被击中。
眼看着李思忠麾下距离冰墙越来越近,此时后金军队的猪队友出现了,一名后金护军牛录额真塔布伦看着全家军弓箭几乎没有射出来,火铳也没有响,偏偏鹅车距离冰墙一百余步,那些鹅车里的弓箭手,正从射击孔朝冰墙上射击。
“咻咻咻……”
密集的箭雨,压制得全家军将士无法抬头,只能缩着身子,躲在冰墙下防箭。
在塔布伦想来,这些天雄军战斗力真弱,当然,他与明军多次打交道,明军战斗力弱,这属于正常现象,如果明军战斗力强,那才是怪事。
塔布伦叹了口气道:“早知道明军这么弱,叫李思忠打个屁啊,还不如我们自己上,一旦夺回洪山口城,这次大功就是我们的了!”
还有一个私心他没有说,洪山口易手,原本有数的财物,现在没数了,抢到多少那可都是赚的。
就在这时,距离冰墙越来越近的鹅车已经将云梯搭在冰墙上了,结果没有等他们从鹅车里钻出来,几十盆水从天而降。
将会浇在鹅车上,将鹅车与冰墙冻在一起。
关键是,那些被水浇中的汉军士兵们,被寒风一吹,他们很快冻得哆嗦起来,手与兵刃沾在一起,他们身上仿佛被披了厚厚的铠甲。
这些冻得哆嗦着的汉军士兵们,刚刚从冰墙上随着跳下来,可是他们却发现,此时的冰墙下,插着密密麻麻的枪尖。
他们不想跳,可是后面的汉军士兵却推着前面的士兵跳下冰墙。
“噗嗤,噗嗤……”
那些跳下冰墙的后金汉军士兵们,非常热情的与大地母亲来了一个最亲密的接触。
锋利的长枪,将跳下冰墙的汉军士兵刺血葫芦。
在冰墙后面莫约三十余步的位置上,其实还有一道冰墙,冰墙的高度莫约一人高,跳进冰墙里的汉军士兵被锋利的枪刃穿透,很快就失去了生命力。
越来越多的汉军士兵爬上冰墙,被冰墙后面的陷井吞噬着生命。
“杀啊……”
李思忠麾下的汉军士兵们由于看不到冰墙后面的东西,他们还以为攻破了第一道防线,兴奋地大吼着,挥舞着刀枪,向冰墙进来。
“狠,太狠了!”
短短一刻钟,后金汉军就死伤五六百人,可是进攻的势头却没有任何减弱。
“杀啊!”
汉军士兵们顶着盾牌,呐喊、汹涌扑来。
在第一道冰墙与第二道冰墙之间的空间上,鲜血已经染红了地面,汉军用身体将充当陷井的长枪陷井全部摧毁,这些凶悍的汉军士兵,踩着同伴的尸体,向第二道冰墙展开进攻。
不过,全旭脸上一直挂着淡淡的笑容,他非常轻松,没有任何压力,摆摆手道:“开始吧!”
数十名全家军将士将汽油倒进第二道与第一道冰墙之间,火把点燃汽油,火焰冲天而起。
汉军阵中响起了如同杀猪一般的惨叫。
ps:还欠两更,明天争取还清欠债,还有没有万赏?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九三章战火熔炉涅槃重生
第二九三章战火熔炉涅槃重生
第二道冰墙与第一道冰墙之间的大火,将至少三四百名汉军吞噬,这些汉军士兵发出渗人的惨声着。
看着火陷里的汉军士兵,以及耳畔传来如同杀猪一般的惨叫声,这些全家军将士脸色微微一变。
他们没有想到,全旭会如此之狠。
像第一道冰墙与第二道冰墙之间,这就像是一座简易版本的瓮城,对于这里面的敌军士兵,办法太多了,可以开枪,也可以射箭,甚至可以将万人敌扔进去,总之,全家军士兵有无数种办法消灭进入埋伏的汉军士兵。
可是,全旭却让全家军火铳手不准开枪,炮兵不准开炮,弓箭手也不准放箭,只是用火烧。
火烧的时候,疼痛是最剧烈的,而且不会让人瞬间死去。那些凄厉的惨叫声,仿佛像魔音一样,深入在场的每一名士兵耳朵中。
“狠,太狠了!”
不少全家军士兵,望着一脸轻松的全旭,心中升起这个莫名的念头。
如果问全旭最恨谁?
那肯定不是崇祯皇帝,也不是建奴,建奴虽然毁城灭镇,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这只是丛林法则,就像你不能祈求一只老虎不吃人,一群恶狼发善心。
他最恨的其实就是助纣为虐的汉军,像现在的这个李思忠,名字上带着忠字,身为大明参将,对朝廷却毫无忠诚,作为世代将门,更是自甘堕落,他不仅仅投降,他利用自己作为李成梁的族孙,太原同知在辽东、辽西将门的影响力,到处说降明军将领。
要说起来,李思忠也真够倒霉的,如果不是遇到了全旭,他应该在跟随豫亲王多铎征李自成,徇陕西,破潼关,下江南,克扬州,攻克江北州县。官至陕西提督,累进一等男兼一云骑尉。
可惜,他遇到了全旭。
他麾下一千余人进攻洪山口城全家军大营,前期进展顺利,当然这是全旭引诱他们深入,利用这一道火海熔炉,将一千余人放在烈火中燃烧。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惨叫声渐渐弱了,可是,冰墙之间的大火却没有熄灭的迹象,反而越烧越旺
人体就像蜡烛一样,通常情况下不易燃烧,可是在与其他明火接触过程中,就会发生烛芯效应。
李思忠是在将近一刻钟后之后,才知道全旭在瓮城放了火油,将他麾下攻进瓮城的四五百人一把火烧成了灰烬。
连他信任的守备石重山也葬身火海。
此时的李思忠也没有了退路,作为留守的参将之一,李思忠不如范文程受皇太极信任,不如英俄尔岱出身高贵,而且累世余泽,这个丢失洪山口的责任,必须有他承担,谁让洪山口守将金有光是被他招降的呢?
“继续进攻!”
不过,此时的后金汉军士气开始低落,将近一刻钟凄惨的叫声,让汉军吓得胆战心惊,在亲兵的抽打下,总算组织起了第二波的进攻。
全家军将士依托着冰墙与汉军有来有往,打得非常热闹。
全旭的目光不时的望着洪山口城,他希望用战斗激起这些被俘百姓的血性,激起他们的战斗。
可眼下,依旧没有取得非常好的效果。
从崇祯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开始,直到打了两个多时辰,李思忠麾下用了将近一千五百条人命,换了全家军的三道冰墙,往洪山口城方向推了一百四十步左右,仅此而已。
……
洪山口城内,一名高大的汉子站在街道上,向南方张望着。他叫张猛,是汉儿庄副将易艾麾下的旗总。
他作为参军多年的明军士兵,偶尔参与训练,偶尔也参与撕杀。大明不太平,不仅仅是建奴,还有关外的蒙古人,时常烧杀抢掠。
他还记得三个多月前,易副将连夜将他们召集起来,让他们救援龙井关,结果他们刚刚出发就遇到了后金人的埋伏,锐箭如雨,身边的战友接连被射杀。
随着副将易艾、王遵臣先后阵亡,他跟着周围的战友开始溃逃,然后被女真人追杀,直到筋疲力尽,他与很多战友一样,脱下了大明的鸳鸯战袄,换上了老百姓的衣服。可是没过几天,他又被后金人抓住,关进洪山口城,他因为会一点医治牲口的技术,可以依旧这一点技术换点口粮。
虽然没有被饿死,可这三个月以来,他整夜活恐惧中。虽然说,以前跟着易副将在汉儿庄大营的时候,也有军中的长官殴打他们这些当兵的,也有上官克扣他们的口粮和菜金,然而与后金人相比,他们的上官简直就是九世善人。
后金人还有那些汉军从来不怕他们当人看,高兴抽几鞭子,或者踢几脚,不高兴就拿他们出气,总之,说挨打就挨打,无论做什么,无论多么听话。挨打还只是一方便,关键是,那种没日没夜的恐惧。
这些日子以来,张猛已经变成有些麻木,他很想死,只是担心自己死了以后,自己还没有娶媳妇,还没有留下香火,就算死了,也没脸去见他死去的爹。
直到昨天夜里,他们被一支大军救了下来,这些人对他们这些被俘的百姓还真不错,三个多月以来,第一次吃上了热乎饭,尽管没有什么油水,他非常知足。
接着那个叫陈永顺的长官,就将他们分成了十九镇一百九十四保,他现在是第六十三保的保主。手底下管着一百多人。
随着吃过饭以后,就分配给他们十二间铁屋子,这十二间的铁屋子,有两间作为男人和女人的厕所。让他们居住,而作为保长,不仅仅要负责麾下十甲的粮食,还有所有人口不要乱跑。
这十间屋子是一种大通间的房子,面积不大,反正他们一百多人仅仅有一个睡觉的地方,屋里升起几堆火,倒也不是太冷。
一名身穿着铠甲的人让他们聊天,就说自己的遭遇,自己的处境,原本非常陌生的一百多人,慢慢的就熟悉了起来。
作为保长,他可以离开他们那个保的十二间屋子,清晨起来,他们还有吃饭的时候,就听到了城外的杀喊声,后金人打过来了。
他非常紧张,非常害怕全家军被后金人打败了,万一打败了,他们又要过上从前那种暗无天日的日子。
他握着一柄昨夜分发下来的刀,来到六十三保的屋子里,张猛望着房间大眼瞪着小眼的百姓“老少爷们们,现在已经打了两个多时辰,咱们怎么办,大家伙说说……”
“张大哥,你说咱们怎么办?”
张猛坐在草堆上,缓缓道“昨天我听那个咱们的镇长说了,他们是来自大名府的天雄军,人数不多,只有三千来人,抽冷子打了建奴一个措手不及,现在后金大军过来了,也不知道他们能坚持多久!”
一名妇女望着张猛“可咱们能干啥?”
“我呢是这样想的,俺老张就一个人,死了也就死了,无牵无挂,如果侥幸能砍杀一个鞑子,那就够本了!”
张猛有些憨厚的脸上,浮现一抹红润“总不能让你们拖家带口的上去。郭家嫂子,您年龄大,处事公道,大家伙都听你的,俺要是没了,你就当这个保长!”
郭家嫂子摇摇头“俺不行,俺只是一个妇道人家……要不,让韩兄弟!”
那名叫韩兄弟的男子摇摇头“这个保长俺不能当,俺要跟张大哥一起上去……”
“张猛,张猛!”
门外传来全家军的叫声。
张猛起身,看着门外的全家军士兵道“大人……”
“这是你们六十三保的口粮,清点一下,前面在打仗,我们要顶上去!”
张猛接过一口袋粮食,里面有大豆,也有麦子,还有一些糜子,他将这袋粮食放在郭大嫂面前“郭家嫂子,这粮给你,你照顾着大家伙!”
说完,张猛提起手中的刀,朝着门外走去。
那名韩富的后生跟着张猛,其他男子面面相觑,又有十几人站了起来,跟着张猛走出去。
当张猛走到街道上的时候,迎面就遇到了张安世。
张安世是昨天夜里带着大家伙跟建奴拼命的带头大哥,身上还挂着伤,身后跟着足足四五百名男子。
“猛子!”
“张大哥!”
“好样子,像个男人的样子!”
中午吃饭的时候,洪山口城内出现一千余名青壮男子,这些男子拿着各式各样的兵刃,带头的人正是之前发动袭击的张安世。
“全将军,张安世听从指挥!”
全旭没有理会张安世,他拿着望远镜道“蒋百胜,给老子顶上去,把他们全部留下!”
“把他们全部留下!”
全旭指着蒋百胜所在的位置道“他们那里只有二百人,我没人给他们派了,你要是不怕死,就带两百人过去!”
“怕死就不来了!”
张安世带着身后的二百余名汉子浩浩荡荡的冲过去。
“杀!”
“砰砰砰……”
随着一连串的火铳声响起,一阵呛人的硝烟弥漫开来。
张安世永远记得这一天,崇祯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他成为全家军士兵的第一天。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九四章非常现实的蒙古人
第二九四章非常现实的蒙古人
一场惨烈的撕杀,围绕着洪山口城外的全家军大营进行着。
“噗嗤……”
刀枪如肉的声音响起。
“啊啊……”
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响起。
战场是一个大熔炉,可以将懦夫,变得勇士,也可以将勇士变成懦夫。
此时的洪山口城成了一座血肉磨坊,超过两千余名汉军士兵,在女真人的监督下,死在了全家军阵前。
同样,全家军也付出了不少的伤亡。这些伤亡数字,大都是由新近加入的全家军士兵中产生的。
经过将近一年的训练,全家军士兵懂得如何保护自己,也自己如何与战友相互配合,减少伤亡。
相较而言,无论是被俘虏的普通青壮,或者是明军士兵们,他们却要差得太多。
经过整合,全旭充分利用了洪山口城这两万余百姓的力量,有的百姓不敢上战场拼杀,他们自觉的帮助全家军士兵救治伤员,或者修补战场上损坏的刀枪、铠甲。也有的帮助全家军士兵们做饭,烧水。
也有的负责维持洪山口城内的治安,将偷鸡摸狗,或者浑水摸鱼的渣渣揪出来,以正军法。
汉军的战斗力、战斗意志,比明军最精锐的精锐部队可强多了,五六千汉军伤亡过半,他们却没有崩溃,仍旧在战斗。
当然,相较而言,全家军其实一直在利用他们在练兵,如果不是全旭有意控制着战场上的节奏,光用九十六门一零五野炮,就足以将李思忠麾下的汉军炸得灵魂出窍。
有意掩藏火炮,所以汉军还是有机会翻过冰墙,对全家军将士进行撕杀,全家军的步兵装备太好了,绝非那些汉军炮灰部队可以相比的。
他们就算再武勇,挥刀砍着全家军士兵好几刀,全家军士兵屁事没有,只需要一刀,那些汉军士兵不死也会重伤。
随着天色越来越暗,仿佛从血水里流过澡一般的蒋百胜大吼道“还有谁,还有谁!”
张猛感觉非常解气,他在下午的一战中,用刀砍死了一名汉军士兵,砍伤了一名汉军士兵。
看着汉军士兵仿佛雪崩一样溃退。
他感觉非常兴奋,跟着蒋百胜一起大吼“还有谁,不怕死的来啊!”
“得得得……”
马蹄声响起。
此时全家军的骑兵们,排成整齐的队伍,朝着汉军溃退的后部追杀而去。
全旭思来想去,感觉自己训练骑兵进入了一个误区。
以骑射对骑射,理论上是没错的。
可问题是,无论怎么训练,他都无法把全家军骑兵训练得比后金骑兵更加精锐,以骑射功夫,最厉害的还是打遍世界的蒙古骑兵。
其次是哥特骑兵,不过,无论是哥特骑兵,还是蒙古骑兵都败给了波兰翼骑兵。
波兰人与汉人一样,也是农耕民族,农耕民族在骑射方面先天弱于游牧民族,他们取长补短,以骑兵密集阵,端着长达四米多的长枪,以骑兵密集阵冲击敌人。
无论敌骑如何训练有素,他们在局部力量通常是以多打少,就像骑兵冲锋,他们每个战马之间间隔三四米,甚至更远。
可是,波兰的翼骑兵战马与战马之间毫无缝隙,两名骑兵之间甚至可以夹着苹果前进,这样以来,任一名哥特骑兵,面对波兰骑兵的时候,都是一对四或一对五。
五根长枪刺过去,根本就没有闪躲的空间。
这次试验,全旭使用全家军骑兵四百余骑,不用马刀砍杀,也不用弩机射击,他们的兵刃只有一个,就是长达四米六的长枪。
一寸长,一寸强。将长兵发挥到极致。
李思忠看着大营里的全家军骑兵出现,他急忙下令道“快撤,快撤……,不行换骑兵接应!”
双条腿的人,怎么也不可能跑过四条腿的马。
更何况,这些后金汉军士兵打了一整天,而全家军骑兵却养精蓄锐,休息了一天,战马如龙,长枪如墙,缓缓推进。
“噗嗤,噗嗤……”
那些后金汉军士兵被全家军骑兵的长枪串在长枪上,死得惨不忍睹。
一些跑也跑不过的汉军士兵,转身想要拼命。
只是非常可惜,他们的战刀太短,刚刚举起刀,长枪已经穿透了他们的身体,将他们挑飞在地上,就算侥幸不死,碗口粗的马蹄踩上去。
“噗嗤!”
人的脑袋就像被踩碎的西瓜。
一路溃退,一路血肉。
自后金破关以来,明军骑兵也好,步兵也罢,在后金铁骑之下,向来都是望风而逃,或者溃不成军,从无例外。
就算发生在良乡县的镶红旗惨败,镶红旗也是败在全家军的火炮之下,用皇太极的原话说,那是非战之罪。
可是,发生在洪山口城南的这场战斗,却是后金骑兵的第一次惨败,而且是对方没有使用火铳,没有使用火炮的情况下。
这不是在战斗,简直就是在屠杀。
一个牛录的骑兵顶上去,在骑兵对战之下,一个牛录的骑兵,对战上千明军骑兵,绝对不会落下下风。
然而这个牛录的骑兵悲哀的发现,他们手中的刀枪,根本就够不着对方,那种心情,就好比以短小无比闻名于世的日本男子,与非洲黑奴比大……
让后金骑兵欲哭无泪的是,全家军骑兵根本就不讲理。
两股骑兵浪潮毫无花招的撞上去,当然,全家军骑兵也出现了伤亡,比如有些骑兵举着长枪捅人,结果刺中了对方,把被对方带下战马。
也有的是被对方的战马撞下来,只要跌落战马,那就是死路一条。
不过,这样的人数毕竟是少数,大约也就十几名的样子。
更多的后金骑兵都是被全家军骑兵的长枪捅下战马,哪怕是有过百人斩的白甲兵,也难有例外。
他们看着胸前的长枪,看着自己的体力被迅速抽空,心有不甘的坠落战马。
全家军骑兵以百人为一排,一排过后,侥幸没死的后金骑兵,发现后面还是这样整齐的骑兵墙。
骑兵长枪如林,再次冲上去,然后,其实没有然后了。
能躲过第一排骑兵墙的已经是百中无一,更何况第二排。当然,就算第二排其实也没有用,因为第三,还有第四排。
骑兵墙的战术,准确的说,就是用人命换人命的战术。事实上,农耕民族对战游牧民族,不需要同等的人数大胜对方,哪怕是维持着一比一的交换比例,哪怕是二比一,对于游牧民族而言,都是灭顶之灾了。
农耕民族,一家五口,养活自己需要的土地其实不多,哪怕在粮食产量极低的北方,六十亩地足够。放在一年两季的南方,二十亩水田也够了。
可是在草原上,一个五口之家,想要保证自己不至于饿死,就需要六千亩地的草场,这种理论上的草场,在整个草原上是非常罕见的。
也就是说,同样的土地面积,根本就没有办法养活那么多的人口。
蒙古国的总面积与新疆差不多,沙漠地形新疆更多一些,但是,新疆有两千五百多万常住人口,还有八百到一千万的外来人口。而蒙古国只有新疆的十分之一人口。
短短一柱香的时间,全家军骑兵用长枪墙将后金骑兵护军推平。
又两个牛录的骑兵冲上去,以六百对四百,以多打少。
这次用时更久一些,短短一刻钟,两个牛录的骑兵护军,也随着最后一匹战马的哀鸣,消失在后金的建制中。
李思忠用了两千多条人命,用了一整天夺下来的战果,取得突破的将近二百步距离,被全家军骑兵用了半柱香的时间就成功夺回,用了一刻钟的时间,将后金汉军、满八旗、蒙古骑兵近万人马,打得狼狈而逃。
“骑兵居然可以这样打仗?”
三娘盯大眼睛,难以置信的望着全旭。
哪怕全家军用火炮轰击后金骑兵,上千骑兵那些需要至少一刻钟,至少砸出去几百发炮弹……
可是,现在他们居然在被六百余骑全家军骑兵的攻击之下,九百余骑,伤亡惨重,几乎全军覆没。
直到此时,全旭的脸上这才浮现一抹得意的神色“比大炮你们不行,玩野地浪战你们还是不行!”
骑兵冲锋继续,而全家军也跟着前锋移动,他们直接离开洪山口山谷,一口气向南推进了将近十里。
全旭命令道“陈永顺!”
“卑下在!”
“指挥民部,把这些尸体收集起来,首级斩下,用尸体在十里之外,筑一道尸墙!”
全旭冷笑道“注意,一定要把此战中战死的后金鞑子的尸体放在最上面,让所有人都看到!”
“是!”
远远的,李思忠、范文程、包括阿敏静静地看着全家军骑兵正在收割着最后的后金勇士的性命。
后金留在遵化的兵马不少,加上汉军、蒙古仆从军超过万人,可是这一战下来,就把遵化城最大一股机动兵力干得七零八落。
李思忠麾下不到两千人,当然,可能没有阵亡三千人,也有一部分趁机逃跑,谁知道呢。
可关键是,四五千蒙古骑兵却没有加入战斗,连营救后金骑兵的意思都没有。
这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很现实的蒙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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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九五章直转而下皇太极想跑(为盟主浮◇夸加更20/19)
第二九五章直转而下皇太极想跑
蒙古人非常清楚,无论是跟着后金的女真人,还是跟着大明,他们都是当狗,依附强者,跟随强者,这是他们的光荣传统。
永乐皇帝五征漠北,打得蒙古人灵魂出窍,于是朵颜三卫、三千营,都是大明忠实的鹰犬,也是北征大漠的先锋军,带路党。
大明不争气了,后金崛起,他们投降后金,属于正常反应。
现在他们是在考虑要不要,反正归明?
后金虽然很强,毕竟太小,后金八旗,加在一起不过是大明一个镇的人口和兵马,毕竟大明可是有二百多万兵马。
后金输不起!
就在这时,山谷中的全家军开始出现在李思忠的视线中,为首的正是全家军的拳头部队,九十六门一零五野炮,其次才是火枪兵。
经过一整天的战斗,有勇气,不怕死,主动愿意参加战斗的百姓青壮,总共有两千余人,他们之中也阵亡三百余人。
多少都见过血。
在这个时候,全旭这才把他们编入全家军中,首先是将五个步兵团一千余人,扩编成了两千余人,按照天雄军的把总编制,每个团扩充一半,四百人。
以老代新,兵刃装备以破军刀盾牌、长枪、盾牌以及火铳为主,增加的主要是冷兵器,火铳倒是有,不过没有装备而已。
全旭希望的是先从思想上着手,完全融合以后,才决定分配火铳。
其他的部分人员,则是补充到了炮兵部队,同样的三个炮团,人数从六百人增加到一千二百人。
先学习操作火炮,等熟练以后,火炮才会相应增加。
当然,棉衣、劳保服,则是很快就分发了下去。
全旭其实想多了,每个士兵看着全家军的装备和福利待遇,根本就不想走了,更何况,大明有重家丁兵的传统。
成为将领的家丁兵,他们成为将领的自己人,这才能过上像人一样的日子。
更多的则是那些被命令着过来干活的青壮们,他们推着大车,将尸体运到山脚下,若无其事的将尸体堆起来,浇水冻成尸体冰墙。
全家军还生怕后金人看不清楚,他们高举着火把,将整个山脚新筑的防线,照耀得如同白昼。
望着那一具具残缺不全的尸体,被筑成冰墙。
李思忠的心态瞬间爆炸了,他朝着全家军阵前大吼道:“他娘的,我操他祖宗!”
李思忠握着拳头,青筋暴起,他拳头已经颤抖起来:“这是什么人?”
李思忠是大明的参将,对于大明非常熟悉,那些官员丑态,军队的腐朽,他都清清楚楚,也是因此,他们才会放弃大明,投降女真……
可是,他何曾在大明见过能做到这种事情的人物?
全旭看着大车上的首级,淡淡的笑道:“朝廷不认汉军首级,还会认为本将军杀良冒功,将这些首级扔在外面,接下来,让他们踩着人头来攻!”
后金不把汉军当人,全旭也不会把他们当人。既然选择了当狗,那么就要承担当狗的后果。
对于敌人,他是从来不带怜悯的。
一颗颗的人头划过半空,落在雪地上,更远处汉军阵中,他们看着这一切,看着汉军将士的那些人头一颗颗的被抛出去,浑身都在发抖。
“万胜!”
负责领着骑兵冲锋的戚元弼兴奋的大吼起来:“全爷,俺赢了!”
“干得不错!”
全旭上前拍了拍戚元弼的肩膀,他仿佛从血水里洗过澡一般,此时那些血污,已经在他的铠甲上结了一层壳。
随着全旭一巴掌下去,扑簌扑簌往下掉。
“吃饭,今天晚上加餐,骑兵团人人加一个鸡腿,两颗鸡蛋,参战将士,人人一个罐头,十枚银币!”
“谢全爷赏赐!”
四百余骑出战,归来三百余骑,近百骑阵亡,他们却取得了决定性的战果。
那些百姓们也跟着大笑起来,他们第一次感觉到,跟着全家军似乎不错,很有安全感。
整个洪山口城都为了这第一场胜利而沸腾起来……
全旭获得了上千匹战马的马肉,所有的百姓,也可以喝到一碗热呼呼的肉粥。
此时的六十三保,张猛正在将自己卧铺上的那条破毯子,小心翼翼的递给一名面相憨厚的中年男子:“齐叔,这条毯子给你,我以后用不到了!”
张猛身上穿着一件崭新的棉衣、棉裤,还有一件军大衣,这是全家军的标配装备,除了这些东西,他还有一床被褥,也是棉的。
他现在如今成了蒋百胜麾下第二步兵团的战兵,还是队长,自然要与全家军将士住在一起。
他回到六十三保,就是为了给大家伙告别,虽然他们只短短相处了一天一夜,在一个房间里睡觉,一个锅里吃饭,感觉就像一家人。
郭家嫂子有些羡慕的望着张猛:“张大兄弟,好样的。”
她的目光落在了韩富的铺位上,韩富没有张猛的运气,他鼓起了勇气跟着张猛出战,在战斗中,他被一只狼牙箭射中了额头,当时就没了。
有人跟着全家军,成为了战兵,离开了十九保,也有人因为战死,离开了这个悲惨的世界。
整体来说,整个洪山口城依旧是欢乐的海洋。
火焰燃烧着。
陈永顺回到了原部队,城内的治安和管理工作,就落在了三娘的身上,苏音也被调到全旭身边,承担着管理影卫,接受对讲机情报,以及用无人机监视周边的工作。
三娘带着那些妇女,拿着刀枪,行走在街道上。
这些妇女,也换了一身黑色的防刺服,脸上带着黑色的口罩,穿着长长的靴子。
“秀英,我知道是你!”
就在这时,一名男子上前抓住跟着三娘身后的一名女子,女子有些惶恐的跌倒在地上,那名男子就去扯着女子身上的衣服:“把衣服给我,你难道想把相公冻死,快……”
话音未落,那名叫秀英的女子伸手就是一刀。
“噗嗤……”
鲜血滴在她的脸上:“从今以后,我没有相公,我是寡妇!”
……
李思忠以及范文程返回了遵化城,他们不再想夺回洪山口城的事情了,现在兜不住了,必须防备遵化城被全家军攻克。
李思忠负责打造守城器械,而范文程则急忙写了一封信,将洪山口城丢失的消息,以及发生在洪山口城外的事情禀告给皇太极。
……
寒风在帐外嘶吼着,混杂其间的,还有营地间人群奔跑的脚步声。
通州大帐里,以孙承宗为首的将领正在商议战事,连续几天,后金军队的攻势越来越弱,特别是就在之前不久,卢象升甚至亲自率领天雄军精锐进攻位于广渠门的后金大营。
但战事持续不久,还是被蜂拥而来的后金增援逼下来了。
这场战争,自崇祯二年十二年十八日开始,就成了一个转折点。
后金不再主动攻击明军大营,而是利用骑兵的优势,继续劫掠周边,于是同时,德胜门的后金军队与广渠门汇合。
“皇太极怯战了?”
孙承宗有些难以置信:“最近还有没有我们没有得到的情报?”
事实反常必有妖,孙承宗敏锐的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劲。
“得得得……”
马蹄声打破了大帐的沉寂,一名满身风雪的信使,拿着一封密信进入大帐里。
“京师急报!”
孙承宗接到消息。
只见信上只写着:“十七日,洪山口被天雄军全旭所部攻克,缴获粮食七万余石,草料十数万石。”
直到此时,孙承宗反应过来:“皇太极想要逃了!”
“逃了!”
“对!”
孙承宗兴奋的道:“洪山口城被攻克,粮草被夺,皇太极的后路已断,随着时间越久,我大明勤王之师抵达京师就会越多,再不逃,他就走不了了!”
“大寿!”
“末将在!”
“这个机会你一定要抓住!”
孙承宗望着祖大寿道:“天子对关宁军畏敌怯战,已经芥蒂,若不能扭转这个局面,你的前程就完了!”
祖大寿也不是傻子,他当然知道,作为一镇总兵,如果被皇帝记恨上了,那还有什么好果子吃?
虽然说辽西将门与朝中有利益往来,可是随着这场战事,越来越朝着极好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兵部侍郎侯恂,他送的礼,一文钱也没有收。
反而将准备给关宁军的粮草,以及两千匹战马,调给了天雄军。
这就是一个非常不好的信号。
祖大寿躬身退下。
在十九日临近天明的时候,祖大寿率领七千余关宁军骑兵莽古尔泰所部发起进攻。
皇太极原本任命莽古尔泰为左翼四旗统帅,作为全军战略预备队,当然麾下兵马虽然超过两万余人,不过却包括护军、行营兵、无甲兵、厮卒,其中无甲兵多达八千余人,战斗力其实并不算太强。
祖大寿到底出身将门,手底下还真有几分真本事,他果断抓住战机,柿子专捡软的捏,逮着莽古尔泰麾下的无甲步兵狠揍。
后金军队的无甲步兵,其实多为火器兵,或者是后金建奴里的破落户或者奴隶组成,无论战斗意志,还是装备,其实并不比明军战斗力强,结果他们被关宁军骑兵打得七零八落。狼狈不堪。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九六章留他们在这里肥地(为盟主浮◇夸加更20/20)
第二九六章留他们在这里肥地
其实,还真让孙承宗猜对了。
就在皇太极接到范文程的情报,洪山口城被攻克的时候,他就有了退意。
倒不是皇太极怕了明军,明军在京城城下的表现,虽然不如历史上那样糟糕,不过,皇太极依旧有胜利的信心。
作为明军的老对手,他知道,明军是在小规模与后金军队相遇的时候,往往是胜多败少,一旦兵马超过十万,非常容易打崩明军。
这主要是,兵马不是越多越好,而是适可而止。
明军以步兵为主,兵马越多,需要的民夫越多,在盟友的配合之下,只要稍微一煽动,明军就会溃不成军。
可问题是,眼下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那就是阿敏这个毒瘤。
镶红旗的惨败,皇太极始终不相信是明军战斗力强大的结果,他更愿意相信是阿敏在搞鬼,引诱岳托出兵的胡尔哈刺已经被找到了。
经过审问,胡尔哈刺熬不住刑,只好顺着审问的口吻,把事情引到了阿敏头上,结果就变成了阿敏使计,引诱岳托出兵,中了明军的埋伏。
明军以天雄军、山西军两万余大军配合,由于岳托意外中炮惨死,其麾下的镶红旗骑兵,担心回去受罚,于是,他们不再撤退,与明军死战,最终全军覆没。
这样的结果并不能说明什么,只能说明明军的运气太好了,明军的火炮炸死的最高级别的将领就是岳托,也是意外。
然而,意外在战场上却无处不在。
恐怕,阿敏也没有想过要弄死岳托,而是想让岳托吃个败仗,打击他的威信。
另外一个情报就是让皇太极产生了误判,他非常想弄死阿敏。
据幸存的镶红旗旗丁汇报:“天雄军战车火炮,列阵而战,任凭我军箭矢如雨,他们凛然不惧!”
这是实情,却让皇太极想到了一个老对手,擅长使用火炮的戚家军。
戚家军全军覆没,这是明朝与后金都知道的事情,可问题是,戚家军为何会死灰复燃?
皇太极的第一反应是,戚家军如果有幸存者,那只能是当初负责打扫战场的镶蓝旗暗中放水。
如果不是大明放水,后金早就不存在了,可同样,为了利益,阿敏在暗中放水也并不奇怪。
皇太极最大的失误是没有把阿敏带到京师,而是让阿敏守遵化府、永平府这个后路。
更何况,洪山口城易守难攻,怎么可能失守?
唯一的可能还是阿敏放水,毕竟,洪山口城里有阿敏的不少包衣奴才,这些人打不了仗,可是开个城门,让洪山口城失守还是可以办到的。
在阿敏的阴谋诡计之下,后金已经损失了二十二个牛录,这可是自他后金建国以来最大的损失。
此时的皇太极已经萌生退意,对他而言,攘外必先安内,不收拾好阿敏这个不安定因素,怎么可能与明军堂堂正正的作战?
皇太极决定撤军之后,速度非常快,他命阿济格率领缴获的物资和百姓先一步撤退,余者向永定门发攻佯攻。
崇祯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后金以莽古尔泰为首,所部冲向永定门,随即向城墙上发射三轮共计上万只箭矢。
城墙上的明军将士被压制得无法抬头,在这个时候,莽蟒古尔泰所部后退,换阿济格所部上前,后金军队采取轮流式,以耀武扬威的方式向明朝廷宣誓撤退。
只是,皇太极没有想到的是,就在莽古尔泰撤退的时候,祖大寿朝着莽古尔泰麾下的无甲步兵发动了袭击。
在关宁军骑兵的攻击之下,幸好有阿济格率领两千精锐骑兵救场。
祖大寿虽然没有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不过在以少敌多的情况下,依旧造成后金军队三四千人的伤亡,自身损失不过数百骑。
结果,其他明军将领就心思各异。
当然,这些明军将领的心思是不同的,比如总兵满桂,他的目的就是单纯的杀敌报国,一谢君王。比如侯世禄,他的想法则是趁机刷刷战绩。
可是,无论是怎么样的情况下,随着祖大寿的出战,接着满桂和秦承祖这对搭档,也率领八千兵马出战,满桂头铁,他选上阿济格。
阿济格麾下精锐骑兵战斗力非同凡响,但是,满桂和秦承祖麾下八千精锐如同一头蛮牛一样,直接冲向阿济格的大阵。
秦承祖准确的说,就是全旭的学生。
他学着全旭的形式,将满桂和他麾下的数十门一零五野炮,对着准备与满桂硬刚的阿济格部中后卫的骑兵一阵猛轰。
阿济格部后营先溃,满桂和秦承祖获得大胜,斩首超过千级。
这下明军将领就兴奋起来了,明军将领在明末的时候,已经养成了兵为将有的习惯,损失是他们自己的,如果打了败仗,不仅仅会被追究责任,还没有办法弥补损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几乎所有将领面对后金的时候,都是能不打就不打。
可是当看到祖大寿与满桂率领麾下在城下大杀四方,其他明军将领也不再保留,纷纷出战。
那么这样以来,后金就悲剧了。
皇太极是一个聪明的人,在得知洪山口城被攻克,后路断绝的时候,他就派出代善向洪山口方向进发,代善作为先头部队,而皇太极则居中侧应,莽古尔泰和阿济格其实只是殿后部队。
二人将近三万兵马,而且抱成一团,两军相隔不过数里,对于骑兵来说,数里的距离简直就不算距离。
可是眼下,阿济格的崩溃,直接导致莽古尔泰腹背受敌,可关键是,明军最擅长的不是打硬仗,而是痛打落水狗。
在明明知道莽古尔泰和阿济格是一个样子货的时候,明军将领马上在外围形成一道道包围圈,二十余万大军向莽古尔泰与阿济格所部压迫而去。
“冲啊,杀光后金人!”
明军越打气势越盛,而后金却越打越心凉。
正所谓是,双拳难敌四手,好虎架不住狼多,蟒古尔泰越打越憋屈。
当然,此时的莽古尔泰倒是可以突围而去,只不过他丢不下这个脸。
身在皇宫之中的崇祯皇帝接到王承恩的汇报,连日以来就没有见过笑容的崇祯皇帝终于露出了笑容。
“传旨嘉奖三军!”
当皇太极得知岳托与莽古尔泰被围的时候,他已经率领中军与劫掠的人口和粮食等各种物资,抵达了昌平。
无奈之下,皇太极只好亲自率领中军向北京转进,侧应阿济格与莽古尔泰突围。
虽然在皇太极的侧应下,蟒古尔泰与岳托经过浴血拼杀,成功突出重围,只不过二人损失较重。
反而是阿济格损失较轻,在后金权重眼中,无底是包衣奴隶也好,厮卒也罢,他们都不算是一个人,只是属于财产。
相反,莽古尔泰却损失过万人马,八千轻步兵被明军包了饺子,全军覆没,特别是劫掠的财物,俘虏的明国百姓数千人丢在了北京。
皇太极却没有心思计较,这场失败出了他的预料。
他现在最担心的是范文程这个狗奴才,留守在遵化城的范文程身边只有八百护军,当然由于后金都是以主带仆上阵打仗,这八百护军却分成了八个牛录,不仅仅看押着数万明国百姓俘虏,还有数十万石粮草。
在皇太极看来,范文程根本就支撑不了多少时间。
然而问题是,皇太极没有看起的范文程超出了他的期望,不仅仅守着遵化城,而且一兵一卒都没有损失。
十二月十九日,洪山口城外,后金军队只有数百名骑兵,却没有发动进攻。
全旭知道后金被打得惨了,实力不强,他决定率领刚刚整编的全家军将士,三个炮团,以及三个步兵团,三个骑兵团,加上民夫三千人,五六千“军队”到遵化城下转一圈,当作武装行军。
可是当二十日午时左右,全旭抵达遵化城城下,全旭却傻眼了。
只见遵化城城墙下的壕沟边上,一排排人与人相捆绑着的百姓,众百姓在寒风中瑟瑟抖。不仅仅是城下,城墙上也是如此,密密麻麻的男女老幼,在后金护军的刀锋下颤抖着,也不知道是冻的,还是被吓和。
“握草你祖宗!”
全旭气得在城墙下破口大骂。
然而问题是,再骂也解决不了问题。
自从范文程愿意当汉奸那一刻起,他从来不会怕挨骂。
如果城墙下和城墙上不是明朝百姓俘虏,只是后金军队,全旭毫不迟疑,直接下令炮兵开始轰击。
虽然火炮无法把城墙轰塌,不过,这种超远程的武器非常打击士气,用不了两三天,遵化城内的后金军队就会被打崩。
可是,范文程却用明朝百姓当肉盾,全旭反而投鼠忌器了。
“全爷,这该如何是好?”
马应虎望着全旭,一脸郁郁:“我恨不得吃了这些杂种!”
全旭望着苏音:“话筒!”
全旭接过话筒:“将士们,你们也看到了,城墙是什么?那是我们的同胞,我们要做什么?”
众全家军将士感觉热血在燃烧。
“这些东北来的孬种,他们不敢堂堂正正与我们一战,他们只会拿老弱妇孺撒气,今天,此时此刻,他们都不用回去了,留他们在这里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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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九七章凡事都有意想不到的意外
第二九七章凡事都有意想不到的意外
范文程站在遵化城的城楼上,他故作镇静的望着城外,其实内心里也非常踹踹不安。
昨天,他已经见到了全家军的战斗力,那犀利的火炮,悍不畏死的顽强作风,深深的震撼到了范文程。
他紧急之下,想到了驱使百姓守城,利用百姓当肉盾,这是一招狠棋,也是一招摆在敌人面前无解的阳谋。
不可否认,只需要全旭下令进攻,虽然会付出一定的伤亡,可是遵化城一定会被攻克,他们这些人都会死。
当然,全旭作为大明冉冉升起的将星,他的政治生命也结束了,大明的朝廷容再也容不下他,他一定会被弹劾成筛子。
此时,全家军一直沉默着。
全旭骑在马背上,冷眼观察着无人侦察机,侦察着遵化城。
遵化城是府城,始建于唐朝,为土城,城基厚三丈尺,高三丈六尺,城墙上有垛口一千三四十一个。东、西、南、北四面各有城门一座,城门外有护城河,河深两丈,宽三丈。
不过,此时的遵化城护城河起不到任何作用,因为河面早已冰封。
通过无人机传回的及时画面,全旭看到城中范文程集中了大量的军队,特别是各个城门的正街上,密密麻麻都是严阵以待的军队,足足有七八千人。
全旭摆摆手。
全干出现在全旭身后“全爷,有何吩咐?”
全旭沉吟道“鞑子在遵化附近总共有多少兵马?”
全干掏出一张纸,看了看道“汉军五六千人,蒙古人有五六千人,鞑子只有八个牛录,加上战奴,充其量就一万两到一万三千人马左右!”
“在洪山口城,我攻城的时候,他们死了有差不多两千人!”
全旭笑道“昨天他们以反攻洪山口城的时候,死伤也有四五千人,这么说,此时遵化城内,集结了皇太极几乎所有的兵马?”
“应该差不多!”
全旭摆摆手,拿起对讲机,调到专用频道“三娘,三娘,收到请讲!”
不多时,对讲机里传来三娘的声音“相公!”
“起飞你那里的四号无人机,侦察大安口!”
“好的!”
范文程以为全旭会撤退,或者直接进攻,然而有些事情,却不能用常理推测,此时的全家军既没有进攻,也没有撤退。
全家军对于范文程而言,是一支完全陌生的军队,不像其他明军将士,穿得如同叫花子一般,也不像其他明军将士满脸邋遢。
这支军队从上下到,衣服整整齐齐,队形同样也整整齐齐,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这些明军将士都排成一条直线。
更让范文程感觉非常妙的是,这支军队不像其他军队一样大呼小叫,东奔西走,他们列阵城下,仿佛就是一块坚冰。
越是平静,越是让范文程感觉到了压力。
范文程采取驱逐俘虏的办法守城,暂时明军并没有发动进攻,可是,遵化城的危机依旧没有解除。
廉洁可辱,爱民可烦,这两道计策说穿了就是利用君子可以欺之以方,如果对方是一个无赖,范文程一点办法都没有。
自从明军出现在城下,到现在已经将近一个时辰,明军丝毫没有发起进攻的样子,范文程终于松了口气。
俄尔岱有些唏嘘的望着范文程,双目中一丝鄙薄一闪而过。
作为正白旗人,英俄尔岱早在青年时期就升为牛录额真,如今他已经是三等参将,而且获免死一次的特权。名义上范文程是留守,其实军事主要掌握在英俄尔岱手中。
作为平民出身的英俄尔岱,他是对后金可是忠心耿耿,然而,他实在想不通的是,范文程明明与他们女真是有血海深仇,为啥他却认贼作父,助纣为虐。像这次驱逐明国被俘虏的百姓充当肉盾守城的事情,只要还有一点人性,都不会选择这么做。
哪怕英俄尔岱与明国是敌对的两方,其实他宁愿与明军真刀真枪的厮杀,就算死了那也是技不如人,不会怨天尤人,可是,范文程此举,着实把英俄尔岱给恶心到了。
英俄尔岱有些厌恶地望着范文程道“这是谁带的兵?军容如此严整?”
“据说是天雄军前锋参将全旭!”
“天雄军,全旭?”
“正是,这是由大名府青壮组成的新军!”
英俄尔岱像看着白痴一样看着范文程道“范文程,你就欺负我不识字?我虽然不识字,但是眼睛没瞎,你告诉我,下面的是大名府民壮和卫所兵?”
范文程也是非常委屈,明军是什么样的尿性,他又不是不知道,如果当初辽东都司的军队有城下三分之一的成色,他也不会投降后金。
可旗号是真正的旗号,偏偏军队比一般将领的家丁兵还要精锐。
事实上,全家军就是全旭的家丁兵。
在等待的时间中,三娘利用在洪山口城的侦查无人机前往大安口侦察了大安口。她向全旭汇报道“相公,我已经去看过大安口了,此时大安口,只有七八名军队,以及数千上万名被俘虏的百姓!”
“哈哈!”
全旭得意的笑了起来。
“原来如此!”
全旭冷冷的望着遵化城上的范文程笑道“范文程,你猜皇太极回来如何对付你?”
全旭接着,拿着对讲机道“三娘,从洪山口城,给我再调六个民壮镇过来!”
三娘并没有问,则是直接答应道“好的!”
“刘全!”
“在!”
“把炮兵三个团,分别分散开来,东西南各布置一个炮团,炮口压低三寸,绕开城墙和城外,专门轰击城内!”
“马应虎!”
“在!”
“带着一团过去,率领一千民夫,沿遵化东门,一里开外,挖雪筑造一条冰墙,与洪山口城一样,冰封不需要太高,五尺既可,但是要厚,至少可以抵挡住后金骑兵的冲击!”
全旭下令戚元弼“你带着骑兵团,沿着大安口、滦阳营、石门驿、罗文裕(既喜峰口)等十一座关城走一趟,让他们马上投降,谁若是不投降,你也不用跟他们废话,让人禀告我就行了,我来对付他们!”
“是!”
到了十九日晚上时分,从洪山口城的六千民夫抵达遵化城外,这些民夫稍做休息,就开始了紧张的工作。
他们分段筑造冰墙,由于积雪覆盖,筑造冰墙并不算复杂,拿着木壳子放地上一放,把积雪拍实,泼水冷冻既可。
“轰轰……”
全家军的炮兵开始向遵化城里开炮,范文程把全家军的火炮,还当成了明军的火炮,如果是明军的火炮,在城外对城内的威胁不大。
可惜,这种一零五野炮,相当三千斤重佛郎机大炮的威力。
一时间,遵化城内的后金军队被炸得人仰马翻,残伤惨重。
范文程试过反击,不过,在冰墙后的全家军火铳兵,让后金骑兵损失惨重,三次反击,屁用没有,反而损失一千余人,加上炮兵的轰炸,短短一夜之间,后金损失将近两千人马。
短短一夜之间,全旭在遵化城外筑了一条冰墙,至少两个月内,冰雪未融化之前,这条冰墙还是坚不可摧的。
临近天亮的时候,一名瘦骨嶙峋的明军士兵,打着白旗来到全旭阵前。
“全将军,俺们大安口守备杨万钧杨石大人让小的过来,跟全大人商量一下。”
全旭皱起眉头,有些莫名其妙,他就恶心的辫子,看着这名所谓的使者过来,全旭缓缓抽出破军刀。
那名使者吓得身子抖动起来,仿佛筛糠“我们杨守备的意思,你们别打了大安口,他分你一大批银子。”
全旭呛啷一声拔出雁翎刀,斜指着那名使者“给我银子,给多少?”
听到全旭开口,那名使者终于松了口气,只要开口就好办,此时大安口只有五百多名守军,而全旭则足足有一万五六千人,还有上百门大炮,只要炮声一响,大安口就完了。
“五千两!”
话音刚刚落,全旭一刀砍掉了那名使者的辫子,全旭故意砍在使者的头皮上,使者头皮鲜血淋漓,吓得他瘫痪在地上。
“你打发叫花子呢?”
全旭再次举起刀“你还有最后一次机会!”
使者顿时吓得尿了“两国交兵不斩来使!”
“屁的两国!”
全旭满脸不屑“你属于哪门子国?”
使者脸色一呆“我们是大金……”
不等使者说完,全旭道“大金个屁!”
“将军饶命,我们守备大人愿意把关内的银子分成将军大人一半!”
使者急忙大叫“将军大人,你不知道大安口关城内有多少银子,这些银子够你们花十辈子,你们吃这碗饭还不是为了钱吗?我们杨大人给你们钱……”
不等使者说完,沈良材一拳打过去。
使者满脸开花,昏死过去。
全旭望着周围全家军的将领笑道“都听到了吧,大安口关城内的银子够咱们花十辈子!”
“哈哈……”
众全家军将士兴奋的大笑起来,他们眼中冒出像狼一样的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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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九八章皇太极开始怀疑人生了
第二九八章皇太极开始怀疑人生了
自从战争之神的出现,传统的坚城,其实已经算不得坚城了。
遵化城,全旭随时都可以攻下来。
但是,全旭不准备按照范文程给他编写的剧本来行动,皇太极最在意的,其实并不是一座遵化城,这次入关,皇太极最想要的就是抢劫,从入关以来,他的抢劫行动一直没有停止。
抢劫所得的财物,一部分放在遵化城,一部分放在洪山口,还有一部分放在大安口,龙井关,这些直通关外的地方,与洪山口不同,大安口只有少部分的粮食和人口,在龙井关则有一部分的牲口,像牛、羊包括数千上万名百姓。
范文程自以为自己非常聪明,他以为把百姓绑在遵化城的城上或城下,全旭就拿他们没有办法了。
事实上,全旭最大的问题是就是兵马太少,虽然经过洪山口城内的青壮补充,他军队的战斗力反而被稀释了,在野外对战,全旭反而不能像原来那种如臂指使,随心所欲。
他把后金骑兵和蒙古骑兵关在遵化城内,全旭自然要满足范文程的需求。
在经过千民夫的辛勤工作,遵化城外的冰墙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增加着,一道冰墙与冰墙之间,形成一座一座的望塔。
望塔监视着遵化城内的动静,只要遵化城想要出兵,他们就引导炮兵进行轰击。
同时,为了加强炮兵的不足,全旭从民壮中间挑选了一千二百多名掷弹兵。这些掷弹兵,分成三个团,主要装备就是每人四颗木柄式的手雷弹,外加一把破军刀。这些掷弹兵,与火铳兵团配合在一起,形成炮兵团的保卫力量。
在二十日的上午开始,全旭就带着炮兵第三团,步兵第五团,以及骑兵第二团,共计三个团,一千二百多名士兵,在一千余民夫的帮助下,开始向遵化城西北二十公里的大安口前进。
从遵化城外离开的一千两千人,拉着三四百辆大车,范文程还以为全旭是准备从洪山口运输粮食呢,毕竟,城外的全家军和民夫已经多达七八千人。
可是,他根本就不知道,全旭的目的就是为了大安口。
在冷兵器险关,再怎么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坚城险关,在火炮面前,都是徒劳的。就像洪山口关,全旭在关城下最多可以布置四五百人进攻。
可是,他却可以一次性摆放九十六门火炮,最多就像那种火铳的三段击,了不起来五段击,反正火炮的射程,数量的优势可以弥补精度的不足。
全旭率领全家军抵达大安口关城下,第三炮兵团一齐性排开,他召集炮团哨长开始召开作战会议。
“步炮协同战术,就是利用炮兵发射的弹幕,掩护步兵参与进攻!”
全旭知道全家军的将领文化程度不高,他采取画图的方式教学。
步炮协同其实也不是什么新鲜玩意,自从火炮出现,步炮协同战术就应运而生。不过,最大的区别是,任何时代的火炮和协同战术其实是不同的。
全家军的步炮协同战术,其实是二战时期的步炮协同战术,战术没有问题,然而最大的问题是,掌握好安全界。
全旭也不是神,他也无法完全做到百分之一百的安全。
不过,全旭其实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如果不用火炮掩护步兵进攻,他根本就无法攻克大安口关城,也无法达成他的战略目的。
“轰轰……”
在炮兵开炮的同时,全家军第五步兵团开始沿着弹幕前进,城墙上的守军被火炮炸得抱头鼠蹿。
在攻打洪山口的战斗中,火铳兵几乎没有发挥的余地。
不过在攻打大安口的过程中,火铳兵以哨为单位,排枪射击,子弹打在城墙上,让守军根本就没有办法还击。
全家军将士以伤亡不过数人的代价,成功突进到大安口关城下,全家军士兵拿着铁钎子将城墙底挖出一个大洞,接着将放在城墙下面,设计好电池引爆装置,全家军步兵开始快速撤退。
每个士兵抱着十公斤,五十人就是五百公斤,结果随着被引爆,整个大安口南城三百多米的城墙,不易而飞,爆炸产生的烟尘和火烟升起足足一百多米高。
结果,三四百名守军不是被直接震死,就是被掩埋在城墙的废墟下面。
随着全家军冲进如同废墟一般的大安口关城内,幸存的士兵眼睛里和耳朵里都在冒出鲜血,也幸亏杨守备是担心被俘虏的百姓趁机作乱,将他们关押的更远一些。
剩下来的事情更加简单了,缴获的粮草、物资,直接运走,实在运不走的。
有人会说烧掉……
那太奢侈了。
全旭本身就是一个巨大无比的挂,他可以搬走。
百姓就地整编,以甲、保、镇,将大安口的百姓整编为八个镇,利用这些八个镇的百姓的力量,开始将大安口搬空。
大安口缴获的金银和首饰之类的东西不多,粮食也不算太多,不过千石粮食,三万多石的草料。
虽然东西少,可是城墙被炸成了废墟,人走勉强可以通行,运输物资则困难很多。
收拾完大安口,全旭让人将百姓带到遵化城外,继续开始筑冰墙的工作。
在经过短暂的休整之后,马不停蹄扑向三屯营、汉儿庄、冷口关等地,几乎采取同样的措施,步炮协同,火枪兵压上去,顶着守城的汉奸军队的脑门开枪,全旭在短短三天的时间内,分别拿下长城沿线十一座被后金军队攻克的关口。
当然,全旭在这些关隘的进攻中也获得了不俗的战绩,无论投降的明军将士是如何打算,反正全旭都没有跟他们客气,整编不存在,接受投降也是不存在的,反正全旭付出了将近四万亩土地,此时的全家军将士几乎人人都有十亩以上的良田。
就在全旭占领冷口关以后,他还没有来得及松了一口气,马应虎向他汇报,皇太极已经抵达遵化。
事实上,如果不是后金军队抽解着足足十数万的俘虏以及大量的财物和粮食,他们完全可以在一天之内抵达遵化城。
可惜,非常可惜的是,皇太极不舍得这十几万俘虏,这十几万俘虏不仅仅几乎全部都是青壮男女,而且他们大部分还都是有一技之长的人,有很多木匠、铁匠和石匠,这些人对于皇太极而言,不仅仅是财富,而且还是后金增涨国力的根本。
全旭虽然在这十一个关隘中,直接采取的方式就是爆破,无论是大安口,还是冷口关,这些关隘都是在狭窄的山谷中修建的,一旦爆破了以后,大量的落石就会把山谷堆满,在没有机械的情况下,短时间内根本就无法疏通。
崇祯二年十二月二十三傍晚,皇太极率领后金主力部队,以及解押着十数万俘虏,抵达遵化城外。
此时,遵化城外有全旭解救下来的百姓,共计四十三外镇,将近五万百姓。
加上全家军将士,看着五六万人,密密麻麻,显得非常壮观。
皇太极错误的认为,他麾下疲惫不堪,不能再战。决定次日再战。
如果,皇太极不分青红皂白率领军队冲上去,恐怕全家军还真抵挡不住后金主力,结果,他偏偏没打。
二十三日夜,全旭率领炮兵第三炮,以及步兵第五团,抵达遵化城外。
虽然皇太极没有动手,不代表全旭不会动手。
为了针对皇太极发动夜袭,全旭拿出了自己的老本。
四架重型喷洒农药的无人机,充当急先锋,向皇太极大营粮草大营喷洒了八百升汽油,这一下火烧联营,让后金军队差点炸营。
皇太极急忙命令麾下部队救火,如果这些粮草都烧掉了,他这次入关,岂不是白忙活了?
就在后金军队开始救火的时候,全家军三个炮团九十六门火炮,全部都准火光的位置,发射炮弹,这下后金军队快要发疯了。
阿济格率领麾下十四个牛录的骑兵,不惜一切代价向全旭的炮兵阵地发起进攻。
不过,他却遇到了非常糟糕的冰墙堡垒,这些冰墙并不是一线排开,而是逞环形布置,中间给炮兵留下足够的射界,每一段冰墙后面安排着一个哨的火铳兵,以及一个哨的掷弹兵。
“砰砰砰……”
火铳不绝于耳,战果不如果,先不管了,反正打了再说。
“轰轰……”
手雷弹像不要钱一样扔过去。
阿济格作为第二个倒霉的后金将领,被手雷弹炸成浑身是血,生死不知,阿济格麾下最近才冲到炮兵阵前五十余步的距离,十四个牛录的后金骑兵,在短短一个时辰中,阵亡超过一半,几乎三分之二带着伤。
阿济格部溃退,全旭命令骑兵部队掩杀。
皇太极无奈之下下令部队撤退,全家军追击二十余里,斩获数千首级,趁机救走两万余被俘虏的百姓。
直到天色大亮,这场战斗总算结束了。
皇太极此时虽然表面上非常镇定,然而内心里其实已经乱了。
大明终究是大明,一个拥有二百万大军的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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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二九九章当着主人的面杀狗就是这么任性
第二九九章当着主人的面杀狗就是这么任性
这一次破关而入,皇太极也不是没有压力,事实上,反对他的人不是没有。
只不过,他如果赢了,一切都没有问题。
可问题是,这一仗算不上赢。
作为大金国的根本,八旗之一的镶红旗已经废了。至少在三五年内,无法恢复实力。镶黄旗虽然没有废,但是也在一夜之间,元气大伤。
昨天的损失,非常惨重。
全旭用了八百升汽油,烧掉了他将近十万石粮草,现在大火都没有熄灭,根本就没有办法扑灭。在混乱中,救火的三千余战奴和护军死伤,上万人受伤。
不过,大部分都是奴隶,不用心疼。
可问题是,镶黄旗的十四个牛录出战,回到大营的只剩三个。
让皇太极吐血的是,气愤难当的豪格私自出战,他率领五个牛录。
可以说,傻人有傻福。
豪格攻击的地点,并不是全家军的精锐部队,而是第四、第五镇的结合部,这是全旭从洪山口城救下来的百姓,也是第一批参与改编的镇。
第五镇作为洪山口城的治安巡逻队,以青壮为主,配备了从洪山口城缴获的长枪、铠甲、弓箭等装备。
如果说从前,这两千人马别说五个牛录,就算是一个牛录也可以追得他们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然而问题是,他们跟着全家军,亲眼见证着全家军把后金军队的骄傲踩到了地上,按在地上摩擦,七八千后金军队在遵化城不敢出战,反而躲在百姓后面。
从西向东,十一个关隘,被全旭三天之内,一一拿了下来。
这些人也认为他们跟着全旭打仗,绝对不能怂,更何况,他们作为后金人的俘虏,他们知道只要落在后金人手中,他们想死都难。尽管那些民夫青壮有些害怕,可是他们却没有跑。
面临着后金骑兵的箭雨,这两个镇在短短一刻钟内就倒下了三百余人,当然中箭不意味着死亡,不过大都是被射成了重伤。
他们咬着牙齿坚持着,用长枪硬怼后金骑兵的冲锋,与后金骑兵一命换命,打了半个时辰的战斗,直到全旭派出火铳兵支持抵达,这两个镇居然用了五六百人的伤亡,换了足足两三百后金精锐骑兵。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皇太极终于看出了味道。
这仗不好打。
明军不溃败,可以与后金军队打得半斤半两,这是有目共睹的,也是人所周知的,可是偏偏大明的军队,向来都是兵为将有。
一个统帅上万人马的总兵,身边的家丁兵也就二三百人,或者百八十人,这些人一旦死亡,全军就会溃退。
所以,后金创下了一个又一个的战场不败神话。
这些青壮民夫不强,战场上的表现非常稚嫩,可是他们不怕死,稳住队形不动,那五六万人马,站着不动让他们砍杀,他们也会累得精疲力尽。
第四镇和第五镇的士兵撤退下来,全旭亲自接见他们。
“你们都是勇士,真正的勇士!”
全旭接着笑道“经过这次战斗,你们应该也明白了,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谁怕谁?你们越是害怕,死得越快,死得越惨,如果你们不害怕,就像刚刚的那样,死的就是那些杂种,你们想想看,他们一千多人,你们两千多人,最终,他们失败了!”
疼得呲牙的伤员们,终于露出笑容。
“拿着,我请你们吃肉!”
全旭指着大车上的午餐肉罐头道“这是勇士应该得到的荣誉,也是你们应该得到的奖赏!”
全旭开始在全军中鼓舞着士气“我们没有退路,我们跑不过他们四条腿的畜生,想要活下去,只有跟他们拼命,第四镇和第五镇打得就不错,我决定把第四镇和第五镇改编成决胜营,你们都应该向决胜营学习!”
那些幸存的青壮们,拿着手中的罐头肉,感觉有些自豪。
“我们在一起战斗!”
全旭振臂高呼“你们有武器,可以跟他们拼命到底,你们要是想当奴隶,那我无话可说,有谁不想当人,还想当狗,还想把自己生命寄托在他们身上,那我可以同意你们离开,同意你们向后金投降!”
“我想走!”
就在这时,人群中一名年约三旬的男子,张了张嘴,怯怯的举起手。
戚元弼低声在全旭耳边道“这个人应该是辽东人,一嘴辽东音!”
“我知道!”
“还有谁想走。”
“我……”
“我……”
稀稀拉拉的声音响起。
全旭脸上浮现一抹得意的微笑“马应虎,让开大营,让他们走!”
马应虎急了“全爷,不能便宜他,让我们杀了他!”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都随他们,让他们走!”
全旭摆摆手道“好鞋不踩臭狗屎,老子不惹这个脏,大家都是热血男儿,驰骋沙场与建奴砍杀才是正经,跟这种小人斗气反而跌了份!”
“全将军说得对,我就是一条狗,一条下贱的狗,杀了我只会脏了你们的手,饶了我这条狗命!”
那名男子叫王威武,其实一点儿也不威武,他是在努尔哈赤攻打沈阳的时候,投降后金的,如果在后金治下生活了将近二十年,他在心中,他就是金人,而不是大明人。
昨天夜里,由于他并没有剃发,被当作俘虏的百姓给挟裹到了全家军的大营,现如今有机会回去,王威武还是愿意回去的。
跟着王威武离开全家军大营的人越来越多,足足有一两千人,其中一部分是真正的辽东汉军,也有一部分是胆小怕事的,他们认为跟着全旭,肯定是死路一条。
马应虎道“全爷算到了建奴怎么对付这群杂种?”
“老子懒得猜!”
全旭撇撇嘴道“一样米养育百样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他们愿意当狗,那就让他们当,我们动起手来,才不会手软!”
全旭的目光中,突然发现一名身上带着伤的男子,普通一声跪在全旭面前,朝着全旭磕头“全爷,俺叫郭四喜!”
郭四喜将木柄手雷塞进怀里,朝着王威武身后的队伍走去。
“你停下!”
全旭很容易猜测到郭四喜的用意,只见郭四喜咧嘴笑了笑,他越走越快,小跑着挤走撤退的人群。
全旭叹了口气“战争真的是太残酷了,不仅仅会剥夺无人数的生命,还会扭曲很多人的灵魂……”
就在这时,一名冻得鼻涕邋遢的文士走到全旭身边“全将军,真是好手段!”
“你是……”
“学生曲靖,家父乃遵化府教谕曲敏龄,家父在遵化城破时殉国!”
“原来是英烈之后!”
全旭看了看身上的军大衣,解下来,披在衣着单薄的曲靖身上。
曲靖笑眯眯的盯着全旭“全将军明着是放那些人一条生路,实则把他们往死路上逼,借建奴的手,砍下他们的头,告诉全体军民,给建奴卖命是什么下场!”
“看破莫说破!”
全旭拍了拍曲靖的肩膀。
此时,那些跟着王威武的人来到了建奴营前,随着一阵阵号炮声响起。
无数建奴骑兵从大营中出来,全旭拿着望远镜,可以看着,一群建奴骑兵指着王威武等人指指点点,神情相当激动。
王威武极力辩解着,可是为首的后金将领根本就不听他的解释。
事实上,正如全旭所说,昨天那一番折腾,后金损失惨重。
后金是不会承认他们自己失败的,肯定要找一个替罪羊,王威武这个时候出来,罪名自然就安在了他们的头上。
就在这时,那些骑兵挽弓引箭。
“咻咻咻……”
密集的箭雨射向这两千余人,这些人中箭纷纷倒地,惨叫着。
接着,更多的后金骑兵,骑着战马,冲向人群,人群里那些人被战马的马蹄踩得血肉横飞。
轰隆,一团橘红色的火球腾空而起。
手雷弹爆炸的冲击波,炸翻了四名骑兵。
仅此而已。
全旭拿起话筒,指着远处那些渐渐没有声息的百姓道“大家都看到了吧,建奴没有人性,你们就算怕死,想要投降,他们也不会给你们这个机会,你们唯一的办法,就是跟建奴拼到底!”
“跟建奴拼了!”
“对,跟他们拼了!”
全旭接着道“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不是他们死,就是我们亡!”
一股悲壮决绝的气氛,缓缓升起。
全家军大营中弥漫着一团死气。
全旭指着遵化城方向“那里有我们的同胞,他们已经奄奄一息,这是投降的下场,那里有粮食堆积如山,这都是我们的口粮,破遵化,过肥年!”
“破遵化,过肥年!”
人群开始向遵化城移动,全家军的火炮开始调转炮口。
全旭冷冷的望着皇太极的王旗方向“皇太极,你给我看着,我先破遵化城,再跟你算账!”
“杀啊!”
张安世举着长枪,迈开大腿,朝着遵化城冲去。
“怕个球!”
张猛顶着一面盾牌,举着破军刀,他口中呐喊、双目通红,朝着前方冲去。
当着主人的面杀狗,全旭就是这么任性。
“轰”
一颗炮弹落在遵化城的城头上,将一名后金士兵,拦腰截断,鲜血喷射而出,糊在范文程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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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零零章送李思忠去见皇太极
第三零零章送李思忠去见皇太极
遵化城西城的城门楼上,范文程望着蜂拥而来的青壮,他有些诧异。
这些人勇则勇猛,却非常愚蠢。
汉人擅守擅攻,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无论再怎么样坚固的城池,都有很多方法攻破城池,或是云梯、洞车、鹅车、巢车、冲车等,或是挖掘坑道,或是引火,或是控水,但是,从来没有一座城池可以用人力直接推平。
更何况,遵化城还是一座厚三十尺,也就是说厚墙的厚度相当于九百六十公分,既九米六,差不多相当于双方车道。
这需要多大的力量才能撞塌?
范文程微微皱起眉头,全旭好像并不是不知兵的人,他为什么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这不应该啊?
虽然他手中从后金陆续夺走了七八万人,但是,洪山口城的粮食根本就没有机会烧掉,他至少三五个月内不会缺少粮食。
没有必要借刀杀人,减少麾下的人口。
从全家军大营,至遵化城城下,直线距离莫约一千步左右,其中分为前三后四共七道冰墙,这些青壮们跨越了足足五道冰墙,距离遵化城还有不到三百步的距离。
难道说,全旭打算搭建人梯?
可三丈六尺的高度怎么搭人梯?
炮弹落在了城中,在城内准备支援城墙上战斗的后金第二梯队士兵们,掀起阵阵血雨,炮弹在人群中、马群中跳跃着,翻腾着,所过之处就像烧红烙铁烙进了牛油里。后金士兵脸上、身上都落了不少血水还有人体的器官。
还没有接战,城内的第二梯队预备军队,事实上已经乱了,已经溃不成军。
范文程有些得意,就算第二梯队溃了,又能怎么样?
城墙是他们最大的依仗。
就在这时,范文程看到了对方人群中的全旭。
与全旭的军用望远镜不同,范文程使用的是单筒望远镜,通过望远镜,他看到了全旭,全旭的脸上带着一丝玩味的微笑。
有些得意,有些不屑,甚至还有一些怜悯……
范文程更加疑惑……
突然,一个诡异的念头从中升起。
“来人,堵死城门!”
这是范文程认为全旭唯一可以攻破遵化城的机会,那就是利用内应,进行快速夺门,从大安口,再到龙井关,再到洪山口城、遵化城,后金都是依靠内奸,打开城门,从而夺门。
就在这时,范文程感觉身子突然间轻了起来,他仿佛像长了翅膀一样,飞了起来。
这并不是幻觉,而是真实存在的事实。
这不是玄幻的世界,也不是仙侠世界,人不会飞,但是人却可以飞。
特别是在城墙底下埋藏着火药的情况下。
范文程使用了一步狠招,他以大明百姓作为肉盾,保护着这座遵化城,但是他的失误也是这些百姓。
这些麻木的百姓,可以被范文程利用,可同样,也会被全旭利用。
为了让这些百姓既没有反抗的能力,也不至于饿死,因为死人只会激发全家军的戾气,而不能保护这座城,范文程对城下的那些百姓,只能一顿饭,勉强不至于饿死。
可是,全旭却有粮食,也有食物,他悄悄向百姓输送食物,有馒头,有包子,也有面条,这些百姓接到食物,很快就吃了起来。
范文程可能忘记了一点,中国有一句古话说得好,吃别人的嘴软。
古人是淳朴的,他们不会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就骂娘。
在全旭的食物攻势下,位于西城门外的百姓们沦陷了,他们闭嘴不言,甚至为了掩护全家军士兵掘进的声音,还大呼小叫,咒骂,哭喊,用来掩饰全家军士兵的动静。
tnt炸药,全旭其实并不太多,他从阿尔巴尼亚只购买了三千吨,粉末式黑火药储备莫约五六万斤,至于颗粒式黑火药,只有三万多斤。
放在遵化城西城城墙下的黑火药,马马虎虎只有一千两百公斤,一千两百公斤黑火药的爆炸威力肯定不如五百公斤tnt,但是将遵化城的城墙爆破开一道口子,那是足够的。
随着引信点燃,随着爆炸的火药向四面八方喷射着火焰,硝烟,
位于西城门楼就像被远古的巨兽咬了一大口,将近三十丈的豁口陡然出现,由于爆炸发生得太快也太过诡异,还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后金士兵是在片刻之后才发现自己身上飞了起来。
有人发现自己的胳膊飞离了自己的身体,有的人发现自己的大腿再属于自己,也有人发现,自己可以像鸟儿一样飞起来,也有人迷茫的看着自己的肚子裂开一个大口子,然后内脏流了出来……
更多的人在周围发出了惨叫。
对于这些后金士兵来说,这些事情,不过是前后眨眼间的变化。
他们距离前方还有三十余丈的距离,忽然间空了,有的人甚至不清楚发生了什么。这样的感觉,也最是诡异。
那些正在进攻的全家军青壮,原本只是凭着一口血气之勇冲上来,他们也害怕,也胆怯,也忐忑不安。
直到他们冲到后金士兵跟着,挥动着刀子,砍向这些后金士兵的士兵,这些后金士兵没有任何反应,仿佛像中了定身法一样。
他们像木偶,像傀儡一样,刀光一闪,脑袋掉落下来,依旧没有惨叫,没有闪避,没有哭喊……
那些全家军青壮的信心却在不知不觉间培养了起来“杀光建奴……”
越来越多的全家军青壮们登上上被炸成缓坡的豁口,冲进城内。
终于,那些从爆炸的震撼中醒悟过来的后金士兵们反应过来,他们发现全家军青壮的刀枪,已经逼近了他们眼前。
他们想要反抗,反击,却发现这些青壮们似乎,不可力敌。
事实上,这一刻,对后金士兵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全家军虽然没有派兵近战搏杀,他们却使用了火炮,不时的轰炸着后金军队。
特别是在无人机侦察下,遵化城对于全旭来说,根本就没有秘密,苏音等十几名影卫,看着无人机上的画面,拿着对讲机,指挥炮兵调整发射角度,针对刚刚集结起来的后金军队,就是一阵乱炮。
空气里都是硝烟与鲜血的味道,城内的火焰还在燃烧,尸首倒伏在地面上,歇斯底里的呼喊声、惨叫声、奔跑声乃至于哭声都混杂在了一起。
整排整排的烟雾升腾起来,这是火炮击中城内的情景。
直到无人机的画面中,传来全家军已经冲进城中多达万人,后金军队再也无力回天。
战马在奔跑中滚落了,马上的骑士落向地面,上千斤重的战马将骑士的身体砸断,骨骼断裂挤压血肉,鲜血冲出爆开的皮膜,后方的同伴相继摔落。
全旭正在马背上眺望着周围的一切。
他感觉此时此景,应该来到音乐。
没有音乐不足以形容他此刻的心情。
“苏音!”
“奴婢在!”
“把音响打开!”
“全爷需要训话吗?”
“不,我要播放音乐,来一首《帝国的黄昏》。”
苏音不解的望着全旭。
全旭无奈之下,只好自己寻找。
他的手机里帝国的黄昏是没有的,不过宏大而悲壮的还是有的,他选择了一首《vitry》全旭非常喜欢这首曲子的旋律,大气、悲壮。
当音乐声响起,全旭自己沉浸在音乐的旋律中,拿着破军刀,当作指挥棒一样指挥着。
然而,全家军将士看着全旭手中的刀所指,奋勇拼杀着。
皇太极看着全旭指挥民壮进攻,最初,他的心情与范文程一样,非常轻松,认为全旭是打了几场胜仗已经不知天高地厚了。
然而,问题是从全家军开始向遵化城发起进攻,短短半刻钟,遵化城就开始失陷了,接着,全家军将士如同潮水一样冲向遵化城。
作为一个宿将,皇太极预想过很多可能,比如说镶红旗之败,是因为阿敏作为内奸,联通卢象升、全旭、耿如杞等以敌打少,利用了岳托年轻气盛,大败镶红旗。
昨天夜里的之败,那是因为是夜战,其实大金勇气能夜战的人马并不多,这场失败,也情有可原。
只是,这名叫全旭的年轻将领,光明正大反手将遵化城按在城下。
如今的全家军气势如虹,以毁天灭地的势头,将阻挡在他们阵前的一切抵挡力量,碾压成碎片。
遵化城升起股股硝烟,全家军阵中弥漫着浓浓的蒸汽。
此时的全家军炮兵已经停止了对遵化城的炮击,因为此时已经没有必要了,炮击却没有停止,因为不时的有蒙古骑兵和后金骑兵从城内试图突围,不过无一例外,都被火炮打了回去。
火炮的炮管已经发红,用冷水对炮管进行冷却,升起了团团蒸汽,让整个全家军大营,陷入云雾之中。
“禀告将军,遵化南城已经夺下!”
“禀告将军,遵化北城已经夺下!”
“禀告将军,我部生擒后金参将李思忠!”
听到这话,全旭的眼睛缓缓睁开“李思忠?”
“正是!”
“他怎么还活着,让他坐飞机,送他去见皇太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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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零一章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第三零一章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遵化城的战斗持续进行着,全家军的伤亡开始增加。
这主要是因为在战斗开始的时候,后金军队在错误的地方,选择了一场错误的战斗。
如果他们在平原的野地上,与全家军展开骑兵对战,加上蒙古仆从军五六千人,后金骑兵一千余人,加上两千汉军,这足足近万兵力,尽管大都是二线兵团,反而可以给全家军造成不小的麻烦。
这个时代的火炮威力其实是有限的,哪怕一万人站着不动,让全家军的火炮没完没了的轰击,那也至少需要数百上千炮,还不见得可以把近万人马轰死。
可是,范文程却畏惧了全家军的火炮,他把所有的人马放在了遵化城中,后金军队不擅长攻城,同样也不擅长守城。
特别是在一千两百公斤颗粒式黑火药一起引爆之后,形成一道三十余丈宽的废墟,四五百人被埋在废墟中,可同样,超过千人被炸得灵魂出窍。
在这些吓得魂不守舍的后金守军被全家军将士毫不费力的杀死,上千人瞬间死亡,这场面就像洪水决堤一样壮观。
后面的全家军将士,士气更旺,而蒙古仆从军和汉军,包括女真人根本就反应不过来。全家军青壮们,他们凭着一口血性之勇,横推过去之后,发现敌人并不算强大,这个时候,哪怕再懦弱的人,也会变得勇猛无比。
通常来说,久经沙场的人会习惯一种说法。
战场之上,普通的军队损失过一成就会崩溃,能承受两成损伤的已经是精兵,能承受三成以上损失而不崩溃的,则是可以纵横天下的强军。
但这样的说法,实际上也有他的适用范围。一成、两成、三成损伤的分别,主要是指军队在一场战斗中一定时间内能够承受的损失。损失一成的普通军队,收拢之后还是能继续作战的,在连续的整场战役中,则并不适用这样的比例。
而在眼前,这马应虎、蒋百胜、陈永顺分别以全家军将士为前导,后面跟着足足三四万名被愤怒迷惑了心智的青壮,却又不能适用这样的衡量方法。
战场是一个非常庞大熔炉,一个畏敌怯战的士兵,可以让数十上百人畏敌怯战,同样,一名勇士,可以带动数十上百人冲锋。
慢慢的战线推到遵化城超过三分之二的区域,这个时候,幸存的后金军队已经不足三百人,而蒙古仆从军和汉军加在一起,也没有超过三千人,可以说,后金在遵化城中的军队阵亡了三分之二。
后金军队发现一个无比悲哀的事实,他们就算举起武器投降,那些愤怒到极点的全家军将士,依旧会用兵刃把他们乱刃分尸。
无奈之下,这些蒙古人也好,女真人也罢,哪怕是汉军士兵,同样别无选择,只能拼命。
是全家军将后金在遵化城内的军队逼成了怨军,哀兵,他们在正行着困兽之斗。
全家军将士在第一时间激发出来的勇气,会令人暂时的忘却恐惧,不顾一切地发起冲锋。但这样的勇气当然也有极限,如果有什么东西在勇气的巅峰狠狠地拍下来,又或者是冲锋的士兵突然反应过来,那看似无限的勇气也会陡然跌落谷底。
此消彼涨,战事反而僵持起来。
全家军青壮们有些束手束脚……
原本准备给李思忠坐土飞机的全旭也故不得了。
“刘全!”
“末将在!”
“带着你的飞雷炮,压上去!”
“是!”
相较远程攻击野炮而言,在巷战中威力反而不足,毕竟实心的炮弹局限性太大,而那些飞雷炮却可以将威力发挥到最大。
就算躲在地窖里,炸药包爆炸的冲击波也可以把人给震死。
八具临时改装的飞雷炮被送到了遵化城的城内,这个时候,那些负隅顽抗的后金军队感觉自己仿佛在做梦。
他们不是没有见过火炮,可是无论明军的普通火炮,或者全家军的野炮,炮管的口径都是在他们的理解之内,可是飞雷炮的炮管,却是一个油桶,这是标准二百升油桶,高度在九百毫米,直径是五百八十毫米。
看着黑洞洞的炮管,那些后金士兵们直接吓傻了。
飞雷炮其实也是炮,有座板,有炮架,也有炮管,只是别看炮管够粗,可是重量居然比一零五野炮更轻,只有不到三十公斤。
一个人可以背着走。
一帮炮兵开始布置炮兵阵地,首先是调整射界,然后固定火炮,装填手将用丝绸包裹着,如同大饼一样的火药包放在炮膛里,然后第二个拿出一包二十来斤重的、用麻布包着,扎得严严实实的火药,跟着塞进炮筒里,然后,大家两片脚丫子上下翻飞,像受惊的兔子一样往军阵窜去。
全家军所有士兵很默契的蹲下,塞住耳朵,动作整齐划一,也不知道做了几千遍几万遍了。
那些全家军青壮莫名奇妙,还站在那里发愣。
一名老兵上前就是一脚“你他娘的找死啊,张嘴,捂着耳朵,蹲下!”
那些后金士兵们一直在发呆,他们还在疑惑“这玩意是怎么铸成的!?它能发射吗?”
“轰轰……”
一团团吓人的硝烟裹着火光狂冲起十几丈高,一声声雷霆万钧的暴烈巨响震得在场所有人毛孔都要撕裂开来,爆风席卷一切。
那几个后金白甲兵首当其冲,爆风迎面撞来,将他们吹得双脚离地,向后直飞出去,院落里和屋子里的后金军队更惨,刺眼的火光闪过,地皮剧烈颤动,那些房屋就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肆无忌惮的抖动着,随着噼里啪啦的响声。
硝烟散尽,一切都结束了。
在飞雷炮面前,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别说木质或泥土的房屋,就算是钢筋水泥制造的堡垒,一样会被直接震死。
随着飞雷炮不停的推进,遵化城的抵抗渐渐消失了。
遵化城东城方向,已经变成了彻底的屠宰场,那遍地碎肉,那一具具发黑的、残缺不全的身体,还有血肉模糊的伤员,以及身上挂着一截肠子两腿簇簇发抖的士兵,都证明了这雷霆一击是何等的恐怖。
事实上,不仅仅是建奴吓疯了,那些新进加入全家军的青壮们也被吓得灵魂出窍,在全家军的炮火面前,再勇猛的人都是徒劳的。
“打扫战场吧!”
遵化城由于战斗开始得突然,城破得太快,关键是爆破的时候,基本上把后金的指挥系统一下子破坏掉了,范文程都被爆炸的冲击及,虽然他没有在第一时间丧命,不过却也满身伤痕,生死未卜。
至于阿敏倒也比较幸运,他在看到城破以后,就带着数十名亲卫,带着重伤的范文程从遵化城南门逃了出去。
就在全旭在遵化城外准备让李思忠这个汉奸坐土飞机的时候,位于遵化城南十余里的后金大营里,皇太极也磨刀霍霍,准备对付阿敏。
当阿敏进入大帐内的时候,皇太极正背着对阿敏,看不清脸色。
阿敏有些忐忑不安,他非常清楚老八皇太极可不是一个好东西,不仅狠,而且心黑,他自从继位以来,一直借着各种战争消耗莽古尔泰与阿敏的实力。跟他串通一气的阿济格、代善、岳托,包括老十四多尔衮一直被扶持着。
“阿敏!”
皇太极陡然转身,厉声喝道。
阿敏吓得一哆嗦“奴才在!”
“你干得好事!”
“奴才……”
阿敏有些懵了“奴才愚钝,不知……”
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皇太极想治阿敏的罪,基本上阿敏跑不掉。八大议政大臣就是立阿敏、莽古尔泰、代善、岳托、德格类、济尔哈朗、阿济格、多铎、多尔衮。
当然,岳托死了,阿济格重伤,不过并不影响皇太极权力。
阿济格与多尔衮三兄弟向来为老八皇太极马首是瞻,代善父子更是与皇太极穿一条裤子,莽古尔泰一直小心翼翼,德格类就是小透明。
皇太极盯着阿敏吼道“阿敏,你办的好差事啊!”
阿敏顿时慌了,他硬着头皮道“承蒙大汗不弃,奴才安守本分,不敢承受大汗谬赞!”
“本汗倒是忘了,几时让你弃守洪山口城了?”
阿敏的脸色不变,内心里直骂娘。他手里十六个牛录,却被调给了阿济格。他手中没兵没将,范文程对他也是阳奉阴违,更何况,全旭实在太凶残了。洪山口城他根本就来不及救援就失陷了。
等到阿敏探清全旭的虚实,他不是不敢出战,李思忠和三个牛录至少三四千人就死在洪山口城下。
“这……非是奴才畏敌怯战,实乃明军凶猛……”
阿敏其实也心虚,他的狡辩有些无力。他只好用目光向莽古尔泰和德格类求援,然而莽古尔泰则是闭目养神,仿佛与他毫无干碍。
阿敏绝望了,如今不是三年前,皇太极已经掌握了实权,在大势面前,他只能低头“奴才知罪,奴才知罪,请大汗责罚!”
“诸位以为,阿敏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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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零二章全家军开始爆兵了
第三零二章全家军开始爆兵了
“观望养寇,畏敌怯战,奴才以为,阿敏罪该当斩!”
代善上来喊打喊杀,是因为他摸清了皇太极的态度,皇太极其实是一个非常虚伪的人,他想杀阿敏,却不愿意承担杀掉阿敏的恶名。
果然,随着代善的话音刚刚落,皇太极给了代善一个满意的眼神。
多尔衮还是一个乖宝宝,他顺水推舟“轻慢军机,肆意妄为,其罪当斩。”
阿敏此时已经明白了皇太极就是想让他死,可是他失去了反抗的资本,如果是他还在镶蓝旗大营中,倒是可以鱼死网破,再不济也可以逃走,可是身在皇太极的大帐内,他可没有办法飞出去。
“大汗开恩,大汗开恩!”
阿敏除了求饶,其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皇太极在这种情况下,确实是可以名正言顺的杀掉阿敏,然而问题是,杀掉阿敏可没有那种想象中的快感,没错,阿敏非常粗暴,也非常强势,从前,皇太极可是一直活在阿敏的阴影中。
风水轮流转,现在轮到阿敏了。
皇太极装模作样的道“本汗不杀你,褫夺爵位,你可服?”
阿敏急忙磕头如同捣蒜“奴才谢大汗不杀之恩!”
“传旨,阿敏畏敌怯战,罔顾洪山口城、遵化城失陷,褫夺其爵,幽居在家,闭门思过!”
随着皇太极一句轻飘飘的话,就那阿敏打落到尘埃。
事实上,也是因为全旭的原因,否则,镶蓝旗拥有十六个牛录的阿敏,依旧掌握着一部分实力,这十六个牛录,一旦叛乱,皇太极至少需要使用二十个以上的牛录才能取得胜利。
纵然胜利,那也是毙敌一千,自损八百,他要承担着将近一个旗的战斗力折损。
现在镶红旗只剩一个架子,镶黄旗也废了一半,吞并镶蓝旗十六个牛录,总算可以弥补一部分损失。
不过,皇太极并没有吃独食,他将阿敏的十六个牛录,调入五个牛录归镶红旗,以代善次子,原镶红旗小旗主硕托为大旗主,提拔岳托长子罗洛浑承袭岳托的贝勒爵,为镶红旗小旗主,领第四参至第六参领,共十五个牛录。
镶蓝旗旗主改为舒尔哈齐的儿子济尔哈朗,原镶蓝旗三十三个牛录,调出十六个牛录之后,镶蓝旗仅剩十七个牛录,也成了八旗之中,实力最弱的一个旗。
甚至比打成半残的镶红旗更弱,镶红旗虽然旗丁不足五千人,却拥有三十一个牛录,论牛录在八旗之中属于前三,只是实力缺口很大。
皇太极轻松解决了阿敏这根肉中刺,也解决了镶红旗和镶蓝旗以及镶黄旗的问题,然而,最根本的问题,却是意见无法统一。
这就好比一大家子人去炒股,有人赚了钱,有人亏了钱,赚钱的人想见好就收,可是亏钱的人想着弥补损失。
现如今,洪山口、遵化、大安口、龙井先后失陷,他们缴获的钱财,大都便宜了全旭。劫掠的俘虏,超过七万人被全旭抢走,粮食十数万石,草料不下二十万石,战马共计两万余匹,耕牛一万六千余头,还有大量的驮马、骡马,金银财物等等。
原本煮熟的鸭子被人抢了,后金八旗很多人都不甘心,特别是调整了两个旗主,新上任的旗主硕托以及济尔哈朗也需要立威,他们虽然想撤退,却不敢撤退。
毕竟,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更何况,收拾掉了阿敏,莽古尔泰,多尔衮、多铎他们的实力未损,这次缴获甚众,别看这三个小老弟,年龄虽然小,但是人小鬼大,摆明了刀马,不愿意撤退。
他们都把皇太极架在火上烤。
后金没有什么文化底蕴,争论完全像吵架,而且像菜市场泼妇骂街一般,不时的带着人体器官或者对方女性亲属的关切问候。
就在后金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同样,大明也在后院起火。
战争的根本,还是因为经济。
皇太极在入关以来,总共打了三场大规模超过三万人马的战争,在这三场战争中,他都是赢家,全旭虽然歼灭镶红旗一部,可是事实上,并没有伤及皇太极的根本。
现如今,入关的后金八旗仍旧有一百三十二个满编牛录,受到损失的牛录也有二十多个,四万五千余后金精锐,仍旧是一支非常庞大的力量。
稍不注意,就有可能急转而下。
缓缓图之,就成了最好的办法。
然而,问题是随着皇太极败退,退至遵化城外,在这个时候,朝廷中有人开始作妖,上书请求崇祯皇帝命孙承宗速战速决。
这倒不是崇祯皇帝看不到事情的核心,此时的崇祯就像长平之战时期的赵王一样,有心杀贼,奈何无力回天。
可是问题是,朝廷太穷了。
养活京师二十万大军已经费力,更何况还有十余万客军,这些客军每天人吃马嚼,耗费了太多粮食。
崇祯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崇祯皇帝传旨兵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孙承宗主持军务,与皇太极决战。
这个玩笑有点大,现在入关的后金军队占了后金超过七成的军队,如果明军有实力歼灭这支后金军队,那么后金活该被灭亡。
可问题的关键是,明军其实就是一个样子货,将皇太极从京师“击退”,并不是真正的击败,而是皇太极担心后路断绝,自动撤退,此时的后金军队编制健全,装备齐整,粮草充足,根本就不是一支败兵。
然而,明军明明拥有二十余万,非常可惜,这些兵马包括十六位总兵,十七位副总兵,五十三名参将,外加一百多名游击率领。
虽然名义上明军建制完整,事实上却乱成一团,而且有的总兵仅四五千兵马,甚至不如全旭这个参将。
孙承宗也没有办法,皇帝有旨,命他率军决战,他只能遵从。
于是,孙承宗在通州召集各镇总兵议事。
不过,在这个时候,全旭也忙得脚不
当然,如今全旭手中掌握着七万余人,攻战遵化城之后,全旭将大营与遵化城相联接,同时,针对麾下民众,进行了整编。
首先是骑兵部队,扩编成六个团,成立骑兵旅。
(前文数据计算有误,已经更正)
每个骑兵团下辖三个司十个旗,共五百人马。
六个骑兵团,就是三千人,战马六千余匹。
再次就是三个炮团,扩编至六个炮团。
编制与天雄军基本一样,每个团下辖四司十五旗,每团共计五百八十四人,其中增加了的辎重司,下辖骡马一百五十匹,一零五野炮二十七门。
炮兵旅共计一百六十二门一零五野炮,共计三千五百余人。
步兵五团,扩编为五个步兵旅。
其中每个步兵旅下辖四个团。
每个团采取四四制建制,既一团为四司十八旗,增加一个骑兵旗,一个亲卫旗,每个团共计六百四十人左右,一个步兵旅则为两千六百人左右。
全家军如今兵马增加到六个骑兵团,六个炮兵团,二十个步兵团,全军人数共计一万九千人人马。
这次整编,最大的变化就是把飞雷炮当成了固定式的编制。
这种飞雷炮虽然威力不小,可是射程太近,只能用来步兵攻坚,所以并没有划归在炮兵团中,而是属于团直属炮兵,每个团也不多,一个旗六门。
从七万余人中挑出一万三千名青壮,剩下的基本上属于歪瓜裂枣了。
整编完成,就是分发装备和训练,不过,全旭也没有想到自己可以一下子扩军将近两万人马,他在体育工厂仓库里的库存,其实是非常有限的。
火炮准备最多的只是炮弹和备有炮管,刀枪铠甲,虽然有一些,不过却到了极限,最大的问题是火铳的不足。
对于缴获的火铳,全旭看不上,可以他装备火铳只有三千八百支,也就是说,五个步兵旅,超过三分之二都是冷兵器。
无奈之下,全家军也装备了一部分弩机和弓箭,有总比没有强吧。
崇祯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后金军队并没有发起进攻。
全旭也乐得清静,他命令各部对开始训练,主要是列阵,三大步伐四面转法,那需要时间练习,先从整队开始。
同样,全家军的光荣传统那是不能扔掉的。
各部分散开来,就开始召开谈心会,每个人都谈谈自己的遭遇,在加上刻意的引导,让他们明白,自己的遭遇是贪官污吏和后金人造成的,他们要想活下去,只能拼命。
当然,对于那些女人、孩子和工匠们,自然是另外一套管理方法,不用训练他们如何打仗,以甲保镇为单位,开始营造遵化城外的永固式大营。
反正全旭有的是人,足足五万多人,那些多工匠,可以开炉铸造工具,干得好的百姓,奖励一块肉或者一件衣服,或者一把刀,总之,多劳多得。
饭菜虽然不如全家军士兵,这些百姓暂时也没有怨言。
平静的时光是非常短暂的,全家军与后金军队在遵化城下对峙了三天,直到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
全旭正在午睡。
“得得得……”
如同惊天动地一般的马蹄声响起。
后金军队主动向全家军发起了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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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零三章自诩高祖昭烈岂能没有野心
第三零三章自诩高祖昭烈岂能没有野心
每个人睡觉的时候被人打扰,心情都会很坏,更何况,全旭还是非常难得的梦到了二娘以及他的女儿。
在这场梦中,全旭还没有来得及抱住自己的女儿亲亲,就被后金的进攻给搅和了。
全旭直接登上了自己的指挥车,这是被全旭解救下来的工匠为全旭打造的指挥车,这辆指挥车非常庞大,长约五丈六尺,宽约两丈三尺,有二十四个车轮。
重量至少也有三四万斤,移动非常困难,当然,在这个营地地,根本就不需要怎么移动。
尽管不能移动,这辆指挥车却可以升降,就像后世的升降梯一样,采取手动转轴的方式,将车斗升到六丈高的位置,可以让全旭纵观全局。
外表,这其实只是一辆明代有着简易升降功能的指挥车,事实上,车辆内部却是全旭从后世定制的应急救援指挥车。
整个车中控系统、视频系统、广播系统、灯光系统、供电系统、通讯系统以及电脑数据分析系统。
现如今,指挥一支两万人马的军队,全旭压力非常大,在后世他别说两万军队,指挥两万人的工作的经验也没有。
不过,好在全旭可以随时返回明末,在论坛和群聊里寻找网络大牛的帮助,这套系统最牛逼的地方拥有二十二块监控显示屏幕,同时收集数百个监控摄像镜头里的及时情景。
关键是里面有油暖系统,让全旭不用承受风寒。
暖洋洋的吹着暖风,喝着咖啡,观看着战场上的一举一动,就仿佛在网吧里玩战略游戏。
率先接战的还是全家军的骑兵,尽管有了山西军以用大明边军骑兵的加入,全家军骑兵依旧无法在战场上与后金骑兵硬碰硬的对战。
好在,全旭也不追求这个。
他们的目的就是袭扰,破坏后金骑兵的进攻势头,现在全旭军骑兵又有了新玩具,他们冲到后金骑兵一箭之地,负责指挥的戚元弼,赶紧用激光灯打信号撤退。
那些全家军骑兵一边撤退,一边将燃烧瓶点燃,扔在地上。
噼里啪啦……
随着数十上百个用陶瓷瓶制作的燃烧弹扔在地上,这种东西非常简单,就用汽油、白糖、废旧轮胎,加入一定的机油,这种就是土法制成的凝固汽油燃烧弹。
残忍,也非常廉价。
随着一道两三丈宽的火墙陡然出现,这些后金骑兵没有迟疑,事实上他们来不及迟疑,惯性可不是他们可以控制的,于是,一名又一名后金骑兵骑着战马,冲进火墙。
在他们的印象中,这种大火,根本就来不及引燃他们身上的衣物。
只是……
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种是凝固汽油燃烧弹,粘着一点就甩不掉,而且由于白糖的作用,增加了汽油的燃烧温,高达三四千度的温度,能把钢铁烧成沸腾钢水。
凄厉的惨叫声响起,那些后金骑兵发现战马上的火,战马怎么也甩不掉,而战马在腾挪跳跃的时候,又把汽油溅在他们身上。
凝固汽弹的液体,甩到哪里,就会燃烧到哪里,一些后金骑兵急忙想给战友救火,当然,这是徒劳的。
有的后金骑兵跳在雪地上,在雪地上打滚,希望可以熄灭那些火,如果是普通的火,这种做法无疑是最正确的,可惜,这是凝固汽油燃烧弹。
他们滚动到哪里,哪里都是火,同样,燃烧的范围越来越大。
足足上千名后金和蒙古骑兵陷入火海,他们凄厉的惨叫,发出如同杀猪一般的惨叫声,那种声音让人闻着落泪,听着伤心。
“该死!”
皇太极愤愤的一脚跺在地上。
可惜,这些后金骑兵的损失,直接动摇了军心。
“给他们一个痛快!”
皇太极不得不下令射杀这些被火海吞噬的士兵。
“咻咻咻……”
后金弓骑兵朝着这些惨叫的后金骑兵射箭,结束了他们的痛苦,结束了他们罪恶的一生。
然而,问题是这个问题没有解决之前,进攻无法进行下去了。
过了足足半个时辰,后金军队又组织一次试探性进攻。
然而,全家军骑兵派出两个团一千余骑,还没有接近后金骑兵的一箭之地,这些后金骑兵就调头返回。
他们被全家军骑兵的这种怪火给打出心理阴影了,他们宁愿回去挨军法,或者被斩首,也不愿意被火烧死。
法不责众,不仅仅适用于中国,同样适用了后金,皇太极不能为了军法把他的士兵都砍死,这场进攻,成了一个笑话。
一场虎头蛇尾的战斗,就这么持续到了天黑,后金撤退回营。
全家军用炮火,热烈欢送,又给后金军队增加了一些伤亡数字。
此时,三娘成了全家军的执法官。她身边跟着上千名女人,这些女人不负责打仗,只负责管理民部。
五万余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人性的丑恶,在此时显现得淋漓尽致。
特别是那些女人,被人受到了非人的折磨,心理和身体留下了沉重的创伤,可是,对她们致命一刀的,反而是他们的亲人。
未出阁的,父母逼着她们自杀,有丈夫的,丈夫也抛弃她们,没有丈夫的,婆家也不容她们。
这些人,三娘统统都接收了下来。
她与全旭商量过,将来将她们带回全家庄镇,成立一座纺织厂,让她们自食其力。
在巡视过程中,遇到保长、甲长、镇长滥用职权,或者全家军士兵们欺负百姓,三娘就是马上处理,而且手段极为严厉。
三娘巡视完毕,又像小媳妇一样,给全旭准备饭菜。
全旭望着远处叹了口气道“这是多好的地啊,被建奴兵马这么一糟蹋,影响的可不是一年两年,三五年内都会影响收成!”
“如果这一仗咱们打赢了,咱们让建奴连本带利赔回来!”
“没有如果!”
全旭笑道“他们必须赔。”
就在全旭准备吃饭的时候,沈良材道“全爷,有一个叫曲靖的人求见!”
“让他进来吧!”
时间不长,沈良材带着曲靖进来,曲靖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身后还有一名三四十岁的男子,看着瘦骨嶙峋,体重比三娘轻多了。
曲靖还穿着全旭送给了的军大衣,在此时的遵化城,或者全家军大营,或者洪山口,军大衣就是全家军身份的象征,有一件军大衣,就说明与全家军有直接的关系,吃饭的时候,都会多打一勺子。
“拜见全爷!”
“拜见红娘子!”
三娘一身防刺服,标志性的红色披风,不是粉红,而是血色色的披风。
此时的三娘在遵化城,在洪山口城,在全家军大营里,她的知名度比全旭还要高,全家军大营里很多人不认识全旭,因为全旭非常懒,不愿意做秀。
但是,三娘却用自己的脚,反复丈量了脚下的每一寸土地。
百姓或许不认识全旭,但是没有人不认识红娘子。
“吃饭了没?”
全旭指着对面的空座位道“如果没有吃,那就坐下来,一起吃点。三娘,给他一双筷子!”
曲靖从三娘手中接过筷子,躬身施礼“多谢红娘子!”
“咱们边吃边聊!”
曲靖缓缓坐下来,说是坐,其实屁股只是沾了一点边,他的腰像弹簧一样,随时准备弹起来。
曲靖道“全将军,听说……您之前是国子监的监生?”
全旭点点头“正是,说来也巧,全某长女出生,某从京师返回大名府,大名知府卢大人招募民壮,欲北上勤王,全某就将田庄里的佃户组织起来,跟着卢大人北上勤王!”
对于曲靖的好奇,全旭也没有隐瞒,这是之前准备好的说词,反正毫无漏洞。
曲靖起身,与身边的男子下跪道“全将军,靖与明泽欲投靠将军!”
这次投靠全旭,说起来并不是曲靖的主意,而是这个沈明泽。
他是庶族地主出身,虽然庶族地主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可是呢,科举到了明末其实已经玩坏了,考官的主观意识非常强。
文章嘛,这个不像是数学,答案死的,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可是文章却有更多维度的考量,比如说字体,价格观,态度,碰到一个老成持重的考官,你想剑出偏锋,一定会死得很惨。
他曾经是天之骄子,十五岁中了秀才,二十一岁中举,然后一直考啊考,考了十六年,直到三十七岁天启四年才考中进士,然而,考中进士却没有授官,需要等实缺,他没有后台,等到了现在,直到现在依旧没有得到重用。
沈明泽是无意间听到了全家军将士的思想教育,他们一课叫选择。
涿郡人张飞张翼德,他只是一个庶族地主,如果不是遇到刘备,跟随刘备,他就像大汉千千万万的庶族地主一样,庸碌一生。
沛郡丰邑人萧何,担任沛县主吏掾,如果不是追随刘邦,他顶天就能做到一房书办,然而他跟随刘邦,所以成为汉初三杰,开国功臣……
这场思想教育课,名义上说是让将士们选择,作为进士出身,沈明泽却听出了全旭的野心!
自诩刘备汉昭烈帝,自诩汉高祖刘邦,岂能没有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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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零四章一将无能累死三军
第三零四章一将无能累死三军
正所谓,窥知一斑而知全豹!
自从在洪山口城,沈明泽被全家军解救下来以后,沈明泽就一直观察全家军和全旭。
在名义上,全家军只是天雄军的前锋营。
而事实上,全家军却自成体系。
全旭是一个站在历史肩膀上的巨人,他深知,一支军队利用严酷的军纪,可以训练成功,比如说,岳家军,戚家军,包括秦军,还有川军。
这样的军队要说没有思想,那是不对的,要说有思想,却只有被动思想,被动禁锢的思想,先进于封建军队,可以打败野蛮军队,这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这样的军队,久而久之,将成为军阀军队,全旭是大兵头,那么下面的将领将是小兵头。
全旭可以指挥他们,而别人同样也可以指挥。
就在现在,崇祯皇帝用皇帝的圣旨,可以调动一部分将领和大部分军队,因为所有人的心中,皇帝是至高无上的。
全旭在思想教育体系中,教给将士们思考的问题,其实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他们因何而战?为谁而战?如何而战?
这三句话听起来简单,可是事实上,却并不简单。
这不是喊空洞的口号。
口号人人可以喊,但是,人不是动物,人是人,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那就是人有思想,这个世界上,有思想不开化的人,但是,却没有蠢人。
只要时间的积累和见识到了,哪怕是最普通的农民,也可以说出哲学家都无法回答的问题,也可以做出哪怕最虔诚的圣徒也无法做到的事情。
古代军队和现代军队最大的区别就是思想,就是灵魂。问中国任何一名士兵,他们都知道国家必须统一,领土神圣不可侵犯。但是,问古代军队,没有一名士兵会操心这个问题。
可同样,一群只拿着冷兵器的现代军队,对阵一支用自动步枪和榴弹炮武装起来的古代军队,谁会获得胜利?
那么答案其实很简单,是现代军队,而不是古代军队。
就像九一八之前东北军的装备,放眼全国,那也是一流的,就连日本人也垂涎三尺,除了海军确实是无法与日本相提并论,但是在空军、炮兵、陆军、特别是步兵火力真强(贴子发在群里)
但是,结果大家知道了。
这就是思想创造的奇迹,军队不是不应该用有思想,而是应该拥有正确的思想,军队不应该是盲从的杀人机器,而应该是拥有最起码是非观念和道德底线的团体。
全旭一直在努力朝着现代职业军队来打造他的全家军。
明末是一个充满黑暗和戾气的时代,也是一个血腥的时代,全旭想要建立一支保卫华夏文明的存续和发展的军队,可能很有人说会很蠢,但是,全旭却希望他可以创造这个时代不一样的军队。
一个可以给战乱的百姓带来光明和安全感的军队……这一切,全家军与众不同。
在明末,沈明泽见过很多军队,昌平军、关宁军、山海军、宣大军,这些军队与土匪无异,所过之处,几乎可以说寸草不留。
全家军在攻克洪山口城之后,开始剿灭城内的抵抗,然后,部队就撤到了城外,然后布置防线。
留下二百人开始整编那些被俘虏的百姓,甲、保、镇,这并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可关键是,在整个洪山口城内,并没有发生一件抢劫百姓的事件,也没有发生一件杀良冒功的事件,同样,也没有发生一件坚银妇女的事件。
这些在明军之中显而易见的事情,却在全家军军中成了禁忌。
“宁愿冻死不拆屋,宁可饿死不劫掠!”这是岳家军的军纪,岳家军也是一支存在于传说中的军队。
但是,全家军却是发生在大明,亲眼看到的军队。
沈明泽看到了全旭的追求,他就算不做刘备和刘邦,至少可以做宋太祖赵匡胤,定难开国。
关键是,沈明泽其实别无选择。
大明的科举制度已经走到了极致,也走到了尽头,一个读死书的读书人,或许凭运气可以考中进士,或者像他一样,然而问题是,他无法当官,更加无法实现自己的理想。
就算可以当官,哪个进士没有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理想?
然而,所有的理想,最终被现实击跨,击成碎片。
全家军这个集体,如今一切正在操控着人心,凝聚着人心。
不同的人,展开不同的方式,比如,一直没有吃饱饭的普通青壮,他会一直向这样的人灌输着,全家军伙食好,想要吃饱,跟着全将军准没错。
有的人有野心,却缺乏上进之路。
这就从另外的维度,比如理想,如今大明吏治腐败,民不聊生,想要出人头地,那几乎是不可能的,跟着全将军,可以实现自己的理想。
于是,沈明泽和曲靖他们就主动找上了全旭。
全旭望着沈明泽与曲靖笑道:“投靠我?二位先生说笑了,你们二人都有着大好的前途,曲先生尚且年轻,假以时日,定能高中,光耀门楣。沈先生已经是进士,这次朝廷出现空缺不少,应该马上获得实缺,可以大展宏图!”
全旭并没有因为两名有文凭的读书人投靠就有些飘飘然了,作为后世的一名大学生,全旭非常清楚,越是有文化的人越反动,特别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那些拿着国家工资,担任大学讲师的老师们。
其实,他们是端起碗来吃饭,放下筷子就骂娘的人。一边享受着国家给予的福利,一边鼓吹国外好,学生的出路只有出国留学。
全旭也被他的老师劝过。
这一点,全旭对这些高等知识份子,反而不感冒,没有人才,他可以教,反正他有的是时间。
沈明泽跪在全旭面前:“主上,学生是真心的,天地可鉴!”
“哈哈!”
全旭上前扶起沈明泽:“男儿膝下有黄金,二位,这是何苦呢,我只是一个参将,大明别的不多,参将至少两三百人,等这场仗打完,日后全某未来,全某都无法预知!”
沈明泽似乎明白了,这是全旭对他的考验。
其实,世界上就没有笨人。
特别是在明朝那种残酷的科举考生制度之下,光靠死记硬背,在后世不难混一个大学文凭,但是在明朝想靠这一点混一个秀才,实在是太难,至于进士,更加难如登天,除非是官宦子弟。
沈明泽急忙表态度:“主上,您千万不要这么说,无论将来如何,明泽是一定要跟着主上的,明泽自认还识几个字,就算主上致使荣养,我还可以当西席,还可以为主公挥毫泼墨,拾遗补缺!”
“曲某亦然!”
全旭摇摇头道:“全某如今如履薄冰,稍有差池,定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其实不然!”
沈明泽慷慨激昂的道:“孙阁老统帅二三十万大军,与全将军前后夹击,后金必败……”
就在这时,沈良材快步而入:“全爷,急报!”
全旭伸手接过急报,匆匆扫了两眼,他气得将筷子扔在地上。
这三天后金不是老实了,而是采取了北守南攻之计。
十二月二十五日,皇太极以豪格、莽古尔泰、阿巴泰率领四千后金精锐,迂回一百八十余里,
于二十六日进攻明军后方张家湾。
张家湾位于通州东南,是京杭大运河的交通要道,也是明军补给基地。正在通州召开会议的将领几十名,张家湾驻守着四万八千余明军部队,加上民夫,足足七八万人。
然而,拥有十几倍的兵力优势,却在短短半个时辰内跨了下来,这一仗,后金军队赢得非常漂亮,特别是阿巴泰一度逼近了通州城,差点把孙承宗孙阁老的行辕给打下来。
昌平总兵尤世威、蓟镇总兵杨肇基、保定总兵曹鸣雷、山海关总兵宋伟、山西总兵王国梁、固原总兵杨麒、延绥总兵吴自勉几乎都是一触既溃。
短短一天下来,明军转攻为守,损失多达四万余人,其中俘虏超过三万。
全旭这边好不容易解救了七万百姓,结果这一仗下来,又给后金送了三万余名俘虏,更重要的是,明军丢了太多的粮草、甲胄,仅仅火炮就多达两百余门。
全旭足足半柱香没有回过神来。
沈明泽看了看战报,一脸悲愤的吼道:“正是一将无能累死三军!”
“闭嘴!”
全旭指着沈明泽道:“你没有资格来评价孙阁老!”
事实上,全旭的心也在下沉。
这是历史上并不曾发生的一场战败,结果,反而发生了。
瞬间攻守易位不说,关键是,孙承宗这个总理兵务的大臣,能不能保住位置还是另外一回事。
这场战败肯定会有人负责,而孙承宗的脑袋不大不小,正适合背这个黑锅。
就算拿掉孙承宗?
现在换谁上位?
谁能力挽狂澜?
谁能横刀立马?
全旭揉揉脑袋,他有点头疼,幸亏没有想过真正扶明,大明实在太烂了,烂泥扶不上墙。
全旭望着沈明泽道:“沈明泽,我给你一个机会,遵化城下还有五十三镇,我委任你为天雄军前锋营签押书记官,统领这五十三镇!”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零五章东江军顶风冒雪进沈阳
第三零五章东江军顶风冒雪进沈阳
全旭从旁边的士兵箭壶里抽出一支箭,在地上划出一道道线“沈明泽,你看清楚,这里就是遵化城,外面是咱们现在的营盘,由于太乱,没有直线通道,影响我军主动出击,所以,你必须带着民壮,把这一块清理出来,这五十三镇民壮,你给我组织起来,抢班加点,把正南,正西这两条通道清理出来,曲靖,你配合沈明泽!”
“是!”
沈明泽问道“主上的意思是想打个反击?”
“当然了,被动防御太伤士气,全家军还好些,那些百姓,他们会崩溃的!”
全旭指着营中那些打造完毕的大车道“你现在清空两条通道以后,就竭尽全力打造偏厢战车,我们用这种大车堵住口子,围而歼之,让后金知道咱们不是好欺负的!”
后金军队并没有向全家军发起进攻,事实上面对全家军犀利的火炮,皇太极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他缴获了二百多门大炮,决定用大炮对大炮,与全家军来一场炮战。
可是,从张家湾到遵化城,有将近两百里的距离,炮车抵达还需要一段的时间。
在张家湾后金缴获的火炮,向遵化城移动的时候,全旭通过玄鹰卫的情报,得知了皇太极的异动。
全旭还知道,皇太极整合了这三万余名明军士兵俘虏,以五千余名炮兵,成立一个炮营,剩下两万五千余人成立了一支炮灰部队,准备以人海的方式,消耗全家军的火药和炮弹。
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全旭笑了。
当然,全旭在后金储备火药和炸药,还有将近两千吨。想要用人命来耗尽全家军的火药,难度可不是一般的大。
“沈良材!”
“卑下在!”
全旭想了想道“洪山口城,还有一部分青壮,你去把他们组织起来,成立一支近卫旅!”
现在全旭的军队扩充到了一万九千人马,但是他却没有建立侍卫亲军,承担中军保护工作的人员,就是一百名影卫,还有一百余名护卫。
当然,这与全旭不率领军队冲击有关。
事实上,全旭也不擅长冲阵。
这支近卫旅,全旭准备分别下辖一个骑兵团,一个炮兵团,外加四个步兵团,全旅人数将近四千人。
既承担全旭的安全保卫工作,也是全军的预备队。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计谋都是徒劳的。
全家军虽然扩军至一万九千余人,然而问题是,八成都是新兵。
可是后金军队却几乎全部都是百战精兵。凭心而论,后金一名士兵,特别是骑兵,如果不考虑骑兵墙冲锋的情况下,一对五,打败全家军骑兵绰绰有余。
步兵方面,就算做不到一对五,一对三还是没有问题的。
全家军唯一的优势就是火炮,现在的六个炮团,下辖一百六十二门一零五野炮,二十个步兵团,下辖飞雷炮一百六十余门。
更何况,全家军步兵团中,有一部分是掷弹兵,配合火铳兵在三十步至五十步内进行辅佐进攻,他们主要是快速把自己装备的手雷弹投掷出去。
这些掷弹兵和标枪兵,都是身强力壮的年轻男子,不过,由于他们被折磨了两三个月,身体还很虚,需要一定的时间恢复元气和体力。
特别是火铳手,在面对后金军队的步兵的时候,吃亏就太大了。与骑兵冲锋的速度快不一样,骑兵冲锋速度快,可是给后金骑兵的时间也少,所以火铳咬牙还可以坚持下来。
但是,后金护军步兵,他们手中的弓箭虽然比弩机偏软,对付有甲目标效果不明显,然而,问题是那些后金弓箭手却可以射出自动步枪的射速,一壶箭十五支,优秀的弓箭手可以十息之内,也就是说十秒之内射出去。
箭如连珠,并不是夸张的形容词,而是切切实实的事情。
全家军本来就没有装备多少弓弩,而火枪手只要露面,马上就会被射成筛子。
如果没有那道矮墙,全家军士兵早就被他们射得崩溃了。
与火枪和步枪的直射火力不同,弓箭是曲射的方向杀敌,后金军队采取大面积抛射与吊射相结合,全家军士兵只能紧紧贴着矮墙,否则就是拿身体去迎接箭雨。
在这种密集火力打击下,全家军不仅仅是被动那么简单,而且是非常憋屈,士气低落,甚至可以说有些无力。
全旭最大的优势不是他精通军事,是他的歪点多,邪点子多。
地雷、火铳、凝固汽油燃烧弹、标枪、手雷弹,当然,还有火炮。
主要是,全家军在皇太极案前的情报,实在太少了。
不像孙承宗麾下的军队,他在通州召开军事会议的时候,二十余万明军兵力部署、行军路线、粮秣存放地点等至关重要的情报便巨细无遗的摆在皇太极案前了。
……
崇祯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也就是孙承宗麾下兵马溃败的翌日。
辽河平原上,沈阳城城南四十余里的平原上。
寒风裹着冰雪,吹在身上跟钝刀割肉一样的疼。
实在是太冷了,冷到连鼻毛都给冻僵了,一口热气呵出,肉眼都能看见它变成细小的冰晶坠落在地。
尤其是到了晚上,更是奇寒彻骨,躺在帐蓬里,分明能够听到树木和石头裂开的声音。、
这种泼水成冰的鬼天气,本应是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然而此时,却有一支规模庞大的大军像涌上陆地的洪水一样漫过辽东平原,顶着漫天风雪,缓慢而坚决的朝沈阳涌去。
这支军队的规模不算太大,莫约六七千人。而在这支大军后方,是规模更为庞大的民夫,他们推着鸡公车,赶着马车,运载着大量辎重艰难的前行,寒风以惊人的速度将他们身上的热量抽走,不断有人走着走着就一头栽倒在地,再也没能爬起来。
这支军队正是东江镇毛文龙亲自率领,其下以副将陈继盛,副将刘兴祚,左军参将孔有德、中军参将耿仲明、右军参将尚之信,后军参将毛永禄等。
可以说,这次出兵集结了东江军几乎所有拿着出手的精锐,在六千余匹战马、驮马、骡马的帮助下,顶着寒风前进。
东江军是在十月上旬从皮岛出发,出发时,东江军威武豪迈,意气风发,可惜,经过将近一个多月的迂回,这些让人生生逼疯的寒冷,将东江军的士气剥削殆尽。
好在,全旭给东江军支援了大量的装备,然而,问题是,东江军实在是太穷了。
有了全旭输血,可是东江军只是勉强不至于饿死,军资依旧非常匮乏,明亮的铠甲,关键是不挡寒冷。
东江军将士和辽东军民不断的咒骂这活见鬼的天气。
也有人嘀咕着,埋怨毛文龙在此时出兵。
可是没有办法,袁可立给毛文龙写信,并且从牙缝里挤出了三万石粮食,送给毛文龙,希望毛文龙可以建立大功。
感激袁可立的支持,毛文龙只好咬着牙齿,这种能冷死人的鬼天气向沈阳进军!
原本直线的进军路线,他偏偏选择从东部密林迂回。
没有办法,后金是游牧民族,沈阳城对于后金的意义不大,他们一旦提前知道东江军进军的消息,肯定会能守就守,不能守就跑。
如果出奇不意,可以捞到一些大鱼大虾。
“扑通……”
一名行动在队伍中的民夫倒在地上,像木桩一样,半天没有爬起来。
良久,另外一名总旗上前探了探鼻息,他哭丧着脸,叹了口气。
又是一个被累死的民夫。
毛文龙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忧心忡忡,这一仗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死,不知道有多少人可以退回去。
风雪非常大,孔有德的脸上布满了风霜。
他眯起眼睛望着前方。
突然间,孔有德的耳朵动了动,他急忙伸出手,在空中摇动起来。
看到信号的东江军士兵们,马上停止动作。
远处不远,莫约百八十步的地方,平原上出现十几个雪馒头。
孔有德缓缓拔出刀,蹑手蹑脚的朝着雪馒头走去。
寒风呼啸,掩盖了他走在雪地上,格格的声音。
几十名东江军士兵围着雪馒头,用刀尖探出,用力往外一划……
“哗啦……”
几顶帐篷被掀开,正在帐篷里呼呼酣睡的后金哨兵还没有反应过来,锋利的破军刀,就插入了他们的胸膛,鲜血喷射而出。
一股鲜血喷在孔有德的脸上,让他的脸感觉到了一些温度。
孔有德的脸上浮现一抹笑容“快,派人禀告毛帅,沈阳到了!”
是的,历时两个多月的艰难行军,行军两千余里,他们一路上冻死,累死了足足上千人,终于摸到了沈阳城的边上。
毛文龙来到前面,拿着望远镜望着北方。
若隐若现的城池轮廓,仿佛一头远古的巨兽,正匍匐在大地上。
毛文龙的心情相当激动,八年了,沈阳城失陷八年了,他终于再次来到沈阳城下。
“传令下去,每个人喝半斤酒,把肉干、罐头、干粮,分发下去,吃饱喝足,杀他娘的!”
“大帅有令,每人半斤二锅头,吃饭喝酒,休息半个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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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零六章除夕之夜沈阳血流成河
第三零六章除夕之夜沈阳血流成河
崇祯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东江军七千余名精锐步骑,以及随军民夫一万三千余人,联合海西女真珠舍里、辉发部等两千余人马,共计两万两千人,诈称五万,包围沈阳城。
此时的沈阳城,还没有经过后金的扩建,仍旧是明沈阳城,九里三十步,城墙高两丈五尺,城墙外壁用大青砖砌筑,内壁为石基土墙。在四面城墙中,辟有东西南北四洞城门,分别建有城楼和瓮城。东门称永昌门,西门称永宁门,南门称保安门,北门称安定门。
沈阳城无疑是后金拥有的最大的城池,然而这座城池规模还不如遵化,毛文龙并没有立即攻城,而是命随军民夫,围绕着沈阳城的四门,修建了一道道齐胸高的冰墙,每道冰墙沿出城的道路开始,各两百余步,形成一座壕垒,另外又砍伐树林,制作拒马、鹿柴等各种障碍物,用来防止城后金精锐趁攻城时的混乱出城突围。
在海西女真珠舍里部、辉发部等部落的邀请下,二十九日、三十日,又有莫约四五百骑抵达沈阳。
十二月三十日,也就是大年夜。
毛文龙在沈阳城保安门外,建立点将台,设营帐,他如同鹰隼一样的目光盯着沈阳城道:“诸位头人,咱们按规矩,沈阳城破,本帅只取一部分粮食,所得财物、丁口、女人和孩子,全部归各部首领,本帅只要首级,你们各部所得首级,可与东江军换取青盐,一颗丁壮首级,可换三斗青盐,诸位意下如何?”
辉发部首领辉发那拉氏那颜,伸手举着手中的酒袋道:“能不能换酒?”
“可以……”
毛文龙指着桌案上的酒坛道:“我带过来的酒和盐都不多,你们可以携带首级,亲自前往皮岛,粮食、盐、酒、茶叶、包括钢铁,你们想要什么,都可以换,就算是想要朝鲜那细皮嫩肉的娘们,也没有问题!”
那颜身后的叶赫雄祁盯着远处的沈阳城的南城楼,高盾将南城楼的门庭掩住,使他们在城外看不到南城楼里的动静。
“毛大帅,不得不说,你说得好听,只是咱们的人虽然不少,可沈阳周围都是建州女真的部落,他们接到消息,肯定会来援助沈阳城,咱们能不能攻破沈阳城?”
认真的揣测林缚可能采取的守城策略。
在叶赫雄祁看来,毛文龙虽然成功抵达了沈阳,却不见得能攻下沈阳,当初建州女真也不是强攻攻下来沈阳城,他们是依靠细作夺门。
如果没有细作,对于沈阳这样的竖城来说,攻下来的可能性太小,眼下天气寒冷,呵气成冰,守城容易,攻城非常困难。
当年。万历四十四年,叶赫贝勒金台石的儿子率军进攻了努尔哈赤统治下的后金,他叶赫雄祁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强攻建宁堡,以十倍兵力围攻仓皇逃入宁津堡的建州败军,硬是攻了一个月都没有攻下来,不得不撤围而走。随后数战失利,叶赫部被后金征服。
现在想起攻城战,他都有些心有余悸。
只是毛文龙轻松的笑道:“若是没有把握攻克沈阳城,本帅何至于远来沈阳,留在皮岛喝酒吃肉岂不快活!”
毛文龙说得轻松,叶赫雄祁微微叹了一口气。
毛文龙笑道:“你们不信?那就等吧,我东江勇士破城给你们看看!”
其实,追随毛文龙而来的海西女真各部残部,都是不想给皇太极当狗,他们已经被后金打败多次,只是苟延残喘。
怕就怕毛文龙拿他们当炮灰,用来消耗守军的箭矢擂木滚石。
“永诗!”
孔有德躬身道:“大帅!”
“把咱们的大炮拉上来,看着南门城上的那些高盾吗?如果本帅所料不差,沈阳守军总指挥就在那里,给我把他们打下来!”
“大帅,您就看好吧!”
孔有德是矿工出身,擅长爆破,同样也精通火器。毛文龙本来就是李成梁麾下的中尉,也擅长使用火器。
这次东江军出兵沈阳城,七千精锐,除了三千骑兵以外,三千火铳军,一千炮兵,仅仅一零五野炮就多达六十二门,虽然不如全家军的火炮犀利,但是,他们与全家军不一样,全家军是新兵,他们都是玩炮的老手。
随着炮兵开始调整发射角度,那炮兵快速将发射火药塞进炮膛,安上引信,同时放入炮弹,塞实。
随着如同毒蛇吐信的声音响起,六十二门一零五野炮开始向沈阳城发射炮弹。
黑呼呼的炮弹飞向沈阳城的城墙,有的炮弹则落在城内。
在炮弹还在空中飞舞的时候,数百名东江军步兵,举着紧急赶制出来的大盾,这些大盾,有的是大车的车厢,有的则是棺材板,这些东江军士兵们躲在大盾后面,向沈阳城南城门方向靠近。
这是东江军的步炮协同了,早在全家军还在摸索步炮协同的时候,东江军已经将步炮协同实战化了。
“轰轰……”
炮弹在沈阳城的城墙上掀起一阵阵狂风,将守城的后金士兵炸得血肉横飞,惨叫连连。直接进攻的南城的东江军士兵们,推着一辆大车,大车上装着一只棺材。
从某些程度上来说,东江军士兵还是全家军的教官,当然,他们在培训全家军士兵的时候,也从全旭那里学到了一定的知识。
比如,全旭就曾告诉他们,用棺材装火药,可以把城墙给炸塌方,这并不是无的放矢,这是太平天国时期,太平军进攻南京城的时候,使用的这种办法。
前提条件是,一定要压制城墙上的守军,否则根本会造成大量的伤亡。
东江军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到位,他们用火炮作为远程支援武器,随着第一轮炮击之后,开始迅速调整射界,将城墙作为主要打击对象。
在火炮面前,任何盾牌和铠甲都是没有效果的,城墙上的后金军队出现大量的伤亡,别说反击,他们根本就没有办法抬头。
终于,在阵阵硝烟的掩护下,数百名东江军士兵,在付出数十名士兵伤亡后,抵达城墙下,他们则迅速用大盾牌顶起来,形成一座座洞屋,用凿子、撬棍,开始挖城墙的根。
如果想要挖塌一座厚达三丈的城墙,工程量非常庞大,如果只是挖出一个可以放进一只棺材的洞,那困难就不大了。
短短一刻钟的时间,城墙上终于反应了过来,无数名后金守城士兵,拿着弓箭朝着城墙下射击,有一部分东江镇士兵中箭惨叫着倒在地上,大部分东江军将士安然无恙。
后金人是非常重视自己的祖宗的,埋在沈阳城外的祖坟,棺材用料厚实,弓箭射在官材上面,对于下面的东江军士兵影响不大。
后金守军一看无效,赶紧换滚木和巨石。
只不过,他们的运气到此为止,十几名举起巨石还没有扔下来的守军士兵,一颗炮弹炸得人仰马翻,让他们体会到了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诸位首领,让你们的弓箭手掩护一下!”
“好说,好说!”
随着牛角号声响起,这些海西女真人三千余人策马动了起来。
位于沈阳城南城门,一脸鲜血的参将萨穆什喀愤愤的吼道:“是海西杂种!”
“等大汗归来,定不会放过他们!”
一等总兵官阿拉密阴狠的说道。
正所谓会叫的狗不咬,会咬人的狗不叫。这些海西女真残部,能逃过后金精锐的追剿,自然是有过人之处,他们的骑射功夫非常了得,箭术又快又刁钻。
随着如同狂风暴雨一般的箭雨朝着沈阳城上倾泄,那些守城的后金士兵们,只能躲在城垛后面,咬牙坚持着。
在海西女真人的掩护下,参与进攻的东江军士兵终于在半个时辰后完成了火药安置任务,为了一次性可以炸开城墙,足足四个棺材的黑火药,被安置在城墙脚下。
将长长的引信点燃,那些东江军士兵们撒丫子就朝着本阵奔跑。
孔有德、耿仲明则各带八百名朴刀手,蠢蠢欲动。
惊天地动的轰鸣声响起,一朵巨大的火球腾空而起。
数千上万匹战马,被巨大的爆炸声炸得乱跑,数十名海西女真骑兵被掀翻在战马下面,摔得七荤八素。
“毛帅,你……”
那颜正想说毛文龙搞什么,他的战马被吓跑了一百多匹,还死了十几个人,可是他的视线中,沈阳城的南城门出现一道三四十丈的豁口,形成了一道缓坡。
“杀鞑子!”
“杀鞑子!”
孔有德和耿仲明身先士卒,朝着沈阳城冲去。
叶赫雄祁目瞪口呆的望着那些冲向沈阳城的东江军士兵:“沈……沈阳城……破了?”
“破了!”
毛文龙冷冷的望着那颜:“那颜,还愣着干什么?你的仇不报了?”
那颜反应过来:“辉发那拉家的勇士们,跟爷上!”
“叶赫家的不要怂!”
崇祯二年十二月三十日,除夕之夜,沈阳城火光冲天,血流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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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零七章攻下皇太极的老巢
第三零七章攻下皇太极的老巢
“得得得!”
沈阳城的井字大街道上,海西女真骑兵纵马奔弛着,马蹄将一具具尸体踩成了人饼,马蹄将粘稠的鲜血,人体的碎肉扔在后面。
“死战,死战!”
后金军队将士们振臂大吼,挥舞着兵刃,在竭尽全力的守着自己的家园。已经杀红了眼睛的海西女真将士在此时化身为狼,他们喉咙里发出可怕的狼嚎声,双腿夹紧马腹,朝着后金兵锋锋线撞去。
海西女真骑兵们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这是他们唯一一次报仇的机会,也是他们唯一的希望,放弃了这次机会,他们将失去唯一的希望。
这个希望是东江军给他们创造的,而且是趁着后金精锐大都去了大明京师,留守在沈阳城的后金军队虽然也有万人,但是大都是以老弱病残居多,最坚硬的外壳,已经被东江军破掉,如果不能血洗沈阳城,他们将愧对列祖列宗。
后金组成的锋线非常单薄,而且东江军炮兵,已经用炮弹将他们炸得摇摇欲坠,一定要不顾一切的撞碎后金的防线,杀进后金皇宫,将皇太极的小崽子,还有皇太极的妻妾抓住,只有这样才能狠狠的羞辱皇太极。
“杀……”
海西女真人在此刻是疯狂的,就在沈阳城被攻破的同时,数十只海冬青已经冲天而起,它们带着沈阳城被攻破的消息,邀请更多的海西女真前来复仇。
“咚咚……”
战马与战马撞在一起,发出沉闷的响起。
单薄的后金锋线,被撞得七零八落,后金开国五大功臣之一的扈尔汉,也就是努尔哈赤的养子之子佟佳阿拉密,急忙组织第二道兵马拦截。
不过,这个时候,海西女真骑兵开始四下分散,开始收获他们的战果。
东江军开始顶上去,与后金军队开始攻杀。
乱战才是海西女真的强项,列阵撕杀,他们还真是不行。
可是,后金军队列阵,在东江军面前又是不够看的,此时的东江军远比历史上更加强大,他们身上穿着高碳钢打造的铠甲,手中拿着高锰钢打造的兵刃,关键是,他们还有多达四千支的火铳以及六十二门一零五野炮。
作为全家军的教官,东江军确实是在战术素养方面比全家军更强,不等后金列阵完毕,炮弹就开始砸过去,在他们阵中掀起一阵阵血雨。
后金的弓箭手想要阻击东江军将士靠近,可惜,街道两旁的屋顶上,涌现大股大股的东江军火铳手。
他们居高临下,对着后金士兵开火。
“砰砰砰……”
后金士兵身上溅起一朵朵的雪花,东江军的火铳与全家军的火铳是一个兵工厂打造的,可以说一模一样。
威力相当不俗,可以说,任何铠甲在火铳面前,等于纸糊的一样。
这些东江军将士愤愤开枪,为了有足够的炮弹和火药克沈阳城,他们在运载物资的时候,减少了粮食的配比,将近一千民夫在途中饿死,或病死,累死。
不杀光后金鞑子,对不起死去的百姓。
后金军队的一道锋线,在东江军全方位的进攻下,坚持了仅仅半个刻,也就是七八分钟的样子,他们就摇摇欲坠。
这个时候,那些海西女真承担最后一击。
完美的配合,让金真士兵在短短半个时辰内就丢掉了大半个沈阳城,将近三分之一的城区,还有一座宫城还在后金手中。
一座勋贵的大院,数十名后金包衣奴才拿着兵刃拼命的抵抗着,进攻一时半儿没有效果。
“闪开,闪开!”
一名东江军将领骂道“仗都不会打了!”
不多时一辆大车推过来,这是一辆简易版本的投石机,抛射臂一端装着一个大木桶。
随着数十上百人一起拉动投石机,那颗重达百斤的大木桶朝着院落飞去,只是准头有点差,并没有飞到院内,而是飞到了门楼上。
“砰……”
木桶撞成了碎片,木桶里绿油油的猛火油飞溅得到处都是。
“这是什么鬼东西!”
“有一股子怪味!”
“不好,这是火油!”
“哈哈,猜对了,再给你们一发!”
投石机再次发威。
一桶砸进了院落里。
“放火箭!”
数十只火箭射向院落,整个院落不大一会儿就火光冲天。
全旭给毛文龙准备的二百多吨猛火油,也被东江军将士们用来攻坚,遇到无法攻克的院落,那就直接用投石机抛射。
如果院落太小,那就把猛火油用水囊,或其他陶罐装起来,然后扔进去。
沈阳城变得了一个修罗地狱,火光冲天,浓烟滚滚。
杀戮……
抢劫……
放火……
后金在大明所有的任何一件恶行,海西女真比他们更过份。
一队工匠被他们看押着,临时改造一辆辆大车,这些大车做成一个笼子的模样,七八岁和岁的女真少年就被粗暴的塞进笼子里。
这是后金经常做的事情,他们把海西女真的少年抓回来,养上几年,他们就成了女真的将士,海西女真也用这样的方式,以其人之道,还施彼身。
壮年女子和少年,都不会被杀掉,这都是宝贵的战略资源,他们将成为以后的海西人,为海西女真生儿育女,而少年则成为海西女真,可以为海西女真人狩猎,战斗……
只要是抵抗的,那就全部杀掉。
大车在冰雪中,没有雪橇好用。
几乎能找到的大车,都被改装成雪橇,分别改装成装载少年和女人的笼子,也有的装载着抢来的粮食,布帛、当然还有金银财宝。
一名十五六岁的女真少年,与一名海西女真撕杀着,这名海西女真一刀砍在女真少年的脑袋上,直接把脑袋砍成两瓣。
一名女真女人扑过来想要拼命,就被海西女真人一巴掌抽昏,然后扯下女真女人的衣服……
孔有德一边烤着火,一边啃食着一只羊腿。
“大帅,这些海西女真人真狠!”
“兄弟们要学着点,这个世道,不狠活不下去!”
毛文龙望着大车,已经装了足足五六百颗后金首级,这些首级可都是钱啊,可比银子值钱多了。
孔有德望着毛文龙身边的酒壶。
毛文龙一把抓着酒壶,随手甩给孔有德“赶紧吃,吃饱了好干活!”
“大帅,给我半个时辰,我把皇太极的皇宫给你拿下来!”
“啪……”
毛文龙一巴掌拍在孔有德的脑袋“混账,仗不是你这么打的,你要是打下来皇宫,其他鞑子还会过来送死吗?”
毛文龙的目的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围点打援。
此时更多的海西女真人过来,他们把沈阳城当成了一场盛宴,从最开始的两三千海西女真人,现在已经增加到了五六千人,就算女真人过来支援,毛文东也不怕了。
现在应该怕的就是海西女真人,这帮女真人是真狠,他们是什么都抢。
女人,孩子,粮食,帐篷,衣服,牛羊,就连门板、床铺,他们都不放过。
攻下来的部分城池,在海西女真人手中,简直就像拆迁队,所过之处只剩下瓦砾,还残砖破瓦。
一直以来,后金军队都是高歌猛进,他们打朝鲜,打蒙古,打大明,打海西女真,一直以来,都是后金女真人压着对方在地上摩擦。
现在,终于轮到他们了。
海西女真人已经发疯,他们无视伤亡,像饿狼撕咬受伤的驯鹿似的不顾一切地穷追杀猛打,把后金女真人打得灵魂出窍。
女真人其实并不怕凶猛的海西女真人,只是,这并不是一场公平的战斗,只要他们列好阵,准备狙击。
东江军成排铅球呼啸着破空而来,砸入后金军队中间,所到之处碎肉断臂乱抛,血肉横飞,打到哪里哪里就是一条血胡同,后金军队的惨叫顿时震天动地的响起。
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又是火铳一次齐射,这次倒下的人更多了,一发炮弹甚至破空而来,将阿拉密身边一名白甲兵的脑袋打成粉末,鲜血脑浆喷了阿拉密一脸。
阿拉密骇得从马背上摔下来,没命的尖叫“挡住,挡住……”
一名后金女真勇士抱头缩成一团,浑身发抖“别杀我,别杀我……”
“噗嗤……”
一名海西女真用长枪将其挑起来,接着另外一人挥刀砍向他的脑袋。
这颗首脑像皮球一样滚落在地上。
“又是三斗盐!”
“托都,收获不错吧!”
“那是!”
叫托都的海西女真兴奋的大笑起来“够换三十斗盐了,可以吃很久!”
在海西女真人眼中,最直观的就是女真一颗首级三斗盐。
海西女真越打越勇,寒光闪过,一颗颗头颅带着极度惊骇飞上半空,带起一腔腔血雨,到死眼睛都瞪得大大的,满是惊愕和不解。
措手不及之下,后金军队无法组织起有效的抵抗,被海西女真人轻易的一层层杀透,那颜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马刀抡得跟风车似的,接连劈翻了十余人,冲到一员后金军将领面前,上前就是一刀。
后金开国五大臣之一的扈尔汉长子,三等总兵阿拉密战死。
那颜大吼道“不要恋战,攻下皇太极的老巢!”
距离宫墙只有一步之隔,攻陷沈阳也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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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零八章生擒博尔济吉特布木布泰
第三零八章生擒博尔济吉特布木布泰
那颜率领辉发部的海西女真疯狂地向后金军队冲去,目标非常明确,就是对于皇宫。
可同时,就这时,皇宫西门突然杀出一队骑兵,人数并不多,莫约五六百骑,为首的却是一名女子。
这名女子带着骑兵并不与那颜所部骑兵硬战而是,朝着东江军的火炮方向冲去。她的目的也非常明确,就是要拿下东江军的炮兵。
这个炮兵实在太可恨了。
如果不是这些炮兵的存在,后金也不至于这么狼狈,如此不堪一击。
这主要是火炮在这个时候,只能用炮弹弹跳伤人,而且沈阳城的街道都是用石板铺成,炮弹弹跳更加有力,一发炮弹下去,往往造成十数名,甚至数十名后金军队的伤亡,更加可气的是,火炮太打击后金军队的士气了。
这五六百骑无视海西女真的弓箭射击,他们身上都披着重甲,以蛮横不讲理的姿态冲锋,一时间给海西女真骑兵造成了大量的伤亡。
毛文龙望着这股逆行而上的骑兵,笑道:“如果建奴拿点拿出这支骑兵,肯定给咱们造成不小的麻烦!”
这是事实,重装骑兵不是轻装骑兵可以相抵抗的,毕竟,那些铠甲无惧弓箭的射击,对于刀砍,剑刺,防御力也惊人。
他们这支小规模骑兵以不惜一切的代价冲锋,那颜所部一千五百余骑兵居然没有挡住他们。
眼看着这股骑兵越来越近,毛文龙下令道:“火铳、弓箭手撤退!”
随着毛文龙一声令下,这些东江军火铳和弓箭手急忙撤退,在重装骑兵的面前,这些的抵抗力量是有限的,肯定会造成重大的伤亡。
毛文龙的本钱不厚,经不起这样的损失,东江镇麾下的百姓太苦了,每一名士兵,都是家里的顶梁住,他爱惜部曲。
随着火铳手和弓箭手的撤退,长枪手开始向前,他们装备的长枪也是全记兵器工坊生产的长枪。
长枪兵将长枪末稍的铁钉刺入冰面,四米多长枪斜斜指向呼啸而来的战马,密如芦苇。
毛文龙有些庆幸,因为全旭给他了很多廉价的装备,特别是钢铁、铠甲、长枪、破军刀、以及火铳,火炮。
东江军不像全家军,他们有着丰富的以步拒骑经验,这几月也在努力学习全家军的战术,长枪阵摆得是像模像样。
这股后金重装骑兵第一排骑兵人和马身上都挂着箭枝猛撞过来,利刃撕裂肉体之声大作,骇浪撞上堤坝的那一瞬间,不知道多少匹战马被长达半米的枪刃刺入身体,甚至连马背上的骑士一并穿成一串!
按说木质枪杆是无法承受如此猛烈的冲撞,势必要折断的,然而这些长枪兵所用的长枪都是用钢筋作里脊,外面用篾条胶合,缠以葛麻,弹性极佳,几支同时刺入一匹战马身上,虽然被压得弯成弓形,但愣是撑住了,没断,只是长枪兵被震得东歪西倒而已。
长枪兵顶住了第一波的攻击,接下来这些重装就没有机会了,那凶悍的东江军士兵不顾着虎口开裂,也不顾得长枪被撞得不成样子,他们拔出破军刀,朝着后金重装砍去。
发起狂的后金重骑再次潮水般涌来,一排排的撞死在枪尖上,同样的,这些勇敢的长枪兵也被他们一排排的踏翻,双方的战术变得极为简单粗暴,就是对拼人命,比拼承受伤亡的能力,谁先受不了就先崩溃!
东江军的长枪兵其实人数很少,只有千余人马,但是后金的重装骑兵不足六百,双方一命换命,很快在阵前就堆起了成堆的马尸或人的尸体。
用长枪手的生命,为弓箭手和火铳兵赢得了宝贵的时间,这些在后方重整队伍的火铳手,终于稳住了阵形,他们端着火铳,朝着后金重装骑兵开枪。
“砰砰砰……”
后金重装骑兵人仰马翻,乱成一团。
按说五六百名后金重装骑兵现在已经死伤过半,只剩不足三百骑,他们应该撤退,溃不成军,可惜,那名身披银色铠甲的女将,指挥着这股骑兵,奋力拼杀着。
毛文龙惊讶的望着那名后金女将道:“这个小娘子,很不错!”
毛承禄望着耿仲明道:“父帅的话听到了吗?”
“听到了!”
“你知道怎么做了吧?”
“知道,抓活的!”
耿仲明一挥手,身后的数百名精锐壮汉披上重铠,越过火铳手组成的火枪阵,向那些乱成一团重装骑兵冲去。
这些壮汉手中的兵器非常庞杂,没有办法东江镇可养活不起那种重装步兵,这是耿仲明临时组织的一批士兵,以矿工为主,身大力强,他们手中的兵刃,其实根本就不是兵刃,而是铁匠打铁的重锤。
这些人真正的职业,就是打造兵刃,修整铠甲,业余的时候,充当重装步兵,冲锋陷阵。
要是全旭,他绝对不舍得拿铁匠上阵拼命。
可是,谁东江镇穷呢?
正所谓人穷志短,马瘦毛长。
他们也是没有办法。
不过,这一招还真是克制后金的重装骑兵,破军刀也砍不穿后金重装骑兵的铠甲,不过,那些东江镇铁匠手中的大铁锤,重达十数斤,一锤下去,就算砍不穿铠甲,却能把重装骑兵砸得七昏八素。
在耿仲明的带领下,这些铁匠们爆发了极强的战斗力,他们的大锤子上下翻飞,上砸马头,下踩马腿,一锤下去,有死无生。
原本这些后金重装骑兵在长枪兵、火铳的打击下,动能几乎耗尽,偏偏又遇到了克星,被打得没有脾气。
这些铁匠常年打铁,十数斤的大铁锤子,每天日常抡起几百上千下,他们的一锤砸在重装骑兵的头盔上,直接将重装骑兵的脑袋砸成烂西瓜,红的,白的,都出来了……
至于砸中胸口的,砸在胳膊上的,那些后金重装骑兵简直是欲哭无泪。
他们的悲剧还没有结束,耿仲明扬起套马绳,一下子套住了阵中的女将,他用力一甩,大吼道:“你给下来!”
那名女将,力量肯定无法和男人相比,而且耿仲明是出了名的大力士,这一下将这名女将,拖下马,然后拉着她拖到了东江军阵中。
女将还没有反应过来,十数名东江军将士拿着破军刀,将女将捆了起来。
“义父,义父!”
耿仲明一手托着这名女将,拖到了毛承禄的身前:“这小娘子还挺有味!”
毛承禄并不知道,他眼前这个泼辣的小娘子就是后世非常有名的孝庄,布木布泰。不过,布木布泰现在还不受皇太极宠信,在后宫里的地位也不高,排名第一的是她的姑姑哲哲,其次是她的姐姐海兰珠,再次是纳木珠,第四位巴特玛·璪(即康惠淑妃),最后第五位的才是布木布泰。
随着这股重装骑兵被东江军淹没,东江军将士高呼:“万胜,万胜!”
而那颜、叶赫雄祁等也开始扫荡着沈阳城的抵抗力量。
东江军将士,重整旗鼓,排成整齐的队伍,推着火炮,向王宫挺进。
这个时候,站在宫墙上的后金将士,望着城下黑洞洞的炮口,脸如死灰。
在火炮面前,他们拿什么抵抗。
毛文龙走到宫墙前,望着大吼道:“谁在主事,出来答话!”
这个时候,一名东江军骑兵跑到毛文龙面前轻声低语起来。
毛文龙朝着那颜摆摆手道:“那颜,城外来了一支建奴,人数莫约两千人!”
“毛帅放心,交给我了!”
“毛帅,叶赫家的也不是孬种!”
“你们同去,同去!”
不多时,一位满头银发的国君福晋额尔德尼琪琪格,既哲哲登上宫墙。
“哲哲,咱们谈谈吧!”
毛文龙淡淡的笑道:“为了避免无畏的死亡,你们投降吧,别的人不敢说,你和你的侄女,我可以保证你们的安全,也可以保证,你们可以携带你们的对财物,离开这里,返回蒙古!”
毛文龙并不想与哲哲谈判,只是借口暂缓攻打王宫,围点打援。
两千余人的后金援朝,在海西女真以及东江军的包围下,坚持半个时辰,超过上千人阵亡,余者皆降。
他们加入了海西女真,充当了沈阳城拆迁队。
就在毛文龙在沈阳城发财的时候,一队莫约三四百人的骑兵,正在拼命的向遵化方向狂奔。
这些骑兵人每人三匹骏马,他们毫不顾忌战马,一匹战马口吐白沫,累死在地上,他们就马上换马,继续前进。
尽管这种速度非常快,想要抵达遵化城外,其实也是非常困难的。
身在遵化城外的皇太极正在享受着这次劫掠的成果,与一众贝勒、贝子们围着火炉,烤着羊肉。
遵化城和全家军大营同样也是张灯结彩,双方都没有打仗的意思。
毕竟,这是在过年。
一排排,一口口大铁锅,正在咕嘟咕嘟的冒着泡,蒸汽袅袅升起。
无数百姓,开始包饺子。
洁白的白面,肥嘟嘟的五花肉肉馅,加上各种调料,别说吃,闻着也香。
这是全旭在大明过的第二年新年,与当初在全家庄镇一样,只要向全旭拜年,那些孩子都有红包和糖果。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零九章朝廷没钱只好酬爵
第三零九章朝廷没钱只好酬爵
“谢全大人!”
“谢全大人!”
“谢全将军!”
三娘也非常开心。
在攻克遵化城的时候,在城内缴获了一千四百多万枚铜钱,听上去不少,事实上并没有多少,莫约一万四千多两银子的铜钱。
全旭才看不上这些铜钱,用来交易太过笨重,用来铸造成铜,还没有在后世购买铜便宜。于是,趁着这个过年的时节,他就把一部分铜钱分赏给这些孩子们。
无论是男孩女孩子,只要向全旭行礼,他就让孩子们自己用手抓,能抓多少算多少。
除了两把铜钱,还有糖果。
糖果也是后世最便宜的水果糖,五六块一斤,也有一部分奶糖,花生糖,当然更贵一些。
三娘带着苏音等女兵,开始向各镇百姓分发糖果,至于面和肉,则是按保为单位分发下去,数量很足,保证大家都可以过上一个好年。
终于,随着临近十二点的时间到来。
全家军五个步团旅抽调出来的三千余名火铳手,开始装填火药,当然,铅子是没有装的,只是代替鞭炮。
“十、九、八……四、三、二、一!”
“砰砰砰……”
三千余发枪声响起,这算是全旭的一举两得,既训练新火铳手,又可以活跃节日的气氛。
随着火铳枪声落下,全旭大道:“新年快乐,吃饺子!”
一排排的大锅里,将成盘成盘的饺子下水入中,大火猛烈的烧着,有鸡肉,有鱼肉,两道硬菜,也有一些酒。
众百姓开始排队打着饺子,一家人都在的,可以在一起吃饭,按人头打饭和菜。
数万人一起吃饭,那场面相当壮观、震撼。
这些百姓都当过后金建奴的俘虏,自从成为了后金的俘虏,他们什么时候吃过热饭?
更何况,现在不仅仅是热饭,美酒,还有鸡肉、鱼肉,别说当俘虏之后,就算是平时,他们什么时候享受这样的待遇。
全旭走到大营里,所过之处,都是哽咽声一片。
“谢全将军!”
“全将军公侯万代!”
全旭笑道:“在家吃好喝好!”
“主上做事大气!”
以天雄军前锋营书记官的名义,管理着五十三镇百姓沈明泽来到全旭身后,朝着全旭躬身说道:“此等升斗小民,在大人物眼中,就是草芥,就是累赘,就是无足轻重,只有主上,才把他们当人,给他们提供衣食,庇护他们周全!”
沈明泽在此时已经动摇了,官府除了收税,还能百姓做过什么?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与全旭相比,大明上下的官员全部该死。不仅仅是官员,那些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守备,统统该死。
全旭年方弱冠,他却心系天下,心系天下苍生。
良臣择主而侍,良禽择木而栖。
沈明泽决定效忠全旭。
全旭望着沈明泽道:“不用拍我的马屁,再拍我的马屁,我也无法给你高官厚禄!”
“若是为升官发财,明泽自有其他办法!”
也确实是,作为天启二年的进士,座师、同年、乡党早已进入官场,并且拥有不小的势力,只要他与他们同流合污,大官不敢说,正七县掌印绝对不困难。
沈明明泽盯着全旭道:“主上,明泽忠心,日月可鉴!主上,明泽有话要说!”
他的目光落在沈良材身上。
沈良材怒视沈明泽。
全旭摆摆手道:“但说无妨!”
“君不密,则失其身……”
全旭甩袖离去。
沈明泽叹了口气,直接跟着全旭。
全旭来到指挥车里,这辆指挥车用太阳能电子灯,将整个车厢照耀得如同白昼,沈明泽并没有看到车内的任何烛火,他微微一愣,躬身道:“主上,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哦!”
全旭笑道:“我有何忧?”
“孙阁老败了,大明败了!”
沈明泽苦笑道:“若此战,孙阁老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横扫建奴,那么,主上自然无忧,可是,孙阁老败了,朝廷损失多达六七万兵马,而主上却连败镶红旗,阵斩岳托,再败阿济格,后金数千上万精锐兵马,在主上军前铩羽而归,落在朝廷诸公的眼中,恐怕容不下主公!”
“明泽,你想多了!”
“但愿是明泽想多了,可是主上,你难道不好奇,如今主上抵达遵化城下已经将近半个月,攻克洪山口已经有半个月有余!”
沈明泽望着西南方向道:“朝廷的信使,哪怕是爬也早该爬到遵化城了,可是如今他们何在?”
这个问题,全旭不是没有想过,只是,他不在乎。
他与其他的大明将领不一样,如果说,崇祯皇帝对他既是升官,又是晋爵,他反而不好办了。
“无所谓!”
全旭淡淡的笑道:“全某志不在此!”
沈明泽有些不解:“难道主上……”
“不差五斗米,自然不会为五斗米折腰!”
全旭不知道,他的想法差了。
……
崇祯二年终于过去,崇祯皇帝在大年三十至初一这天,一夜未合眼。
由于后金建奴破关而入,崇祯二年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给文武百官放假,自从二十九日张家湾之战明军大败的消息,传至京城。
整个朝廷开始疯狂攻击孙承宗。
鲁莽。
自大。
飞扬跋扈。
群臣纷纷下跪,请求崇祯皇帝撤掉孙承宗的职务。
崇祯也有些惊慌。
明明局势非常顺利,全旭率领天雄军前锋,迂回两百多里,出奇不意偷袭洪山口城,将洪山口城攻克,随后又攻克了遵化城,堵上了皇太极的出关之路。
他还没有来得及给全旭封赏,按照大明的潜规则,像一阵总兵这样的官职,都有加衔,也就是封为将军。
毛文龙、赵率教、满桂都挂了平辽将军印,以及左都督这样的加衔。
可是,全旭的封赏却受到了阻拦。
因为,卢象升此时还不是一镇总兵官,他作为全旭的直接上司,怎么可能绕过卢象升,对全旭遵化总兵官的封赏?
道理,确实是有一定的道理。
侯恂给全旭破格的参将提拔,已经是破格了。
侯恂想举荐卢象升为昌平经略使,这是小版的封疆大吏,正三品文职。
一样被阻止,天天吵来吵去,没有一个结果。
可是,转眼之间,怎么急转而下了?
天刚刚亮了,御前太监王承恩提醒崇祯:“皇爷,该上朝了!”
“好,上朝!”
崇祯用冷水洗把脸,让自己变得更加清醒一些。
崇祯来到朝堂上,此时众臣高呼万岁。
接着,就是大眼瞪小眼,谁也不愿意开口。
崇祯终于打破了沉默,咳嗽一声道:“昨夜,朕收到孙阁老乞老辞呈,现在大军新败,孙阁老辞呈,谁堪大任?”
众臣交换了一个非常无奈的眼神。
现在大明二十余万大军,被打得大败,损失七万余兵马,如今孙承宗收拢了溃兵,只剩下十余万人,虽然还比皇太极多两三倍,可问题是,战斗力没有办法比。
没有袁崇焕,没有孙承宗,那么这桩差使谁来干?
后金不是那么好打的。
温体仁倒是想挺身而出,可是转念一想,他没兵没将,孙承宗在辽东军蓟辽诸军还有一些威望,可是他呢?
就在这时,他想到了天雄军,想到了那个破镶红旗,阵斩岳托、克洪山口,复遵化城,活民十数万人的全旭。
崇祯皇帝慢慢明白过来了,这些大臣们,嘴炮一个比一个响,可真正干事,还得孙阁老。
他来回走动着,愤怒和快意在脸上快速交替,越来越激动:“建奴……欺朕太甚!朕新登大宝不久,龙椅尚未坐热他们便破口而入,劫掠京畿,杀得血流成河,这份耻辱,朕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祖宗之法,天子守国门,朕这个天子没守住国门,愧对列祖列宗,朕有何颜面躲在宫闱之中,朕决意御驾亲征……”
众臣大为惶恐。
老天爷爷,你这是要闹哪样?
“陛下,万万不可!”
众臣慌了,纷纷叩头。
崇祯自然知道众臣不会允许他御驾亲征,他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御驾亲征。他望着众臣道:“朕若不御驾亲征,何人可以领兵克敌?”
温体仁硬着头皮道:“自然是孙阁老,张家湾之败,非战之罪,实乃无妄之灾,武将跋扈,畏敌怯战,一触既溃,臣以为当请斩命王旗,于通州军前,以监诸军,畏敌怯战者,格杀勿论!”
众文臣倒没有反驳温体仁,现在没有办法,崇祯皇帝也学会了将军,他狠狠地将了众臣一军。
“曹化纯!”
“老奴在!”
“通州,你走一遭!”
“奴婢遵旨!”
崇祯见群臣一个个低垂着头,便知道他们打的是什么主意了,冷笑一声,说:“如果众爱卿没什么意见了,就照此办理吧,礼部拟一道圣旨,天雄军前锋参将全旭,阵斩岳托,克洪山口,复遵化,大功于国,奉天翊卫推诚,赐号修武!”
“陛下万万不可!”
“户部有钱赏赐军功吗?”
崇祯用一句话把众臣堵了回去。
确实是,全旭所部奉上来的战功,已经多达三千九百八十级,其中包括白甲兵一百二十五级,牛录额真二十一级,参领七级,贝勒一级,换算成银两,就多达二十万两。
关键是朝廷没钱。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一零章晋定国将军封修武伯
第三一零章晋定国将军封修武伯
崇祯虽然没有当皇帝的经验,可是他却不算傻。
那么多的钱粮扔过去,就算扔在水里,那也可以听点响。
然而,集全国之力,空耗钱粮数以千万计,数次加辽饷,逼反百姓无数,却让崇祯太过失望。
在原本的历史时空里,崇祯虽然醒悟了,却无能为力。
因为他,别无选择。
这个时空,天雄军让他看到了一丁点的希望。
天雄军没有花朝廷一文钱,依靠卢象升的个人威望,利用大名府百姓和士绅的支持,从无到有,组建了一支军队。
天雄军的将领,就是卢象升这个大名知府,还有全旭这样的国子监生。
在万马齐暗的时候,天雄军的前锋营就像一颗耀眼的明星。
先败镶红旗,阵斩爱新觉罗家族第三代最杰出的将领,贝勒岳托。
再克洪山口城,从建奴手中夺回了第一座被后金攻克的城池,再败阿敏,夺回遵化城,败阿济格。
全旭前后给崇祯皇帝发了十九道报捷奏折,这些捷报大都被朝臣诋毁,认为全旭是虚报战功。
然而,问题是兵部既不派人点验战果,也不前往遵化慰问,反而一个劲儿在弹劾这个,弹劾那个。
孙承宗倒是不在乎个人得失,极力撮合各部团结协作,然而,架不住朝廷一直在扯后腿,不是这个总兵缺粮,就是那个总兵欠军饷。
大明财政是相当困难,这点崇祯是非常清楚的,可问题是,孙承宗是一个脚踏实地做事的人,而大部分大臣都是嘴炮。
崇祯顶着压力,开启了封爵之路。
天雄军前锋营参将封修武伯,晋定国将军。
这是武官虚衔,不是实职,相当于现在的军衔,属于武职从二品第四等。
满桂晋右国柱,封爵武安侯。
孙承宗晋左国柱,封爵武威侯。
卢象晋治政卿,擢升遵化巡抚,永平伯。
殉国的赵率教,追封太子太师,右柱国,定边侯。
……
遵化前线。
天亮之后,全旭又开始了折腾。
他让民夫围着前线阵地,开始往地上砸木桩,那种木桩粗约海碗口大小,长约三米,其中一米的位置埋入地底。
每根木桩隔离大约十余米,然后在木桩上用缠绕着带着铁蒺藜的铁丝,用这种东西当作篱笆一样,把整个大营都围了一圈。
除了这道铁丝网,同时还有新玩具。
那就是原始的投石机,当然,并不是传统的投石机,而是配重式投石机,还有一个俗称叫襄阳炮。
这种投石机效率更高,可以把三百斤重的巨石或沙包投掷到二三百步之外。
全旭自然没有巨石这样扔着玩,他采取的则是燃烧弹,而且是土法制造的凝固式汽油燃烧弹。
全旭指着外面的防线道“咱们的火炮炮弹和火药都是有限的,打一炮少一炮,所以,能用投石机解决的问题,尽量不要用火炮!”
刘全张了张嘴,他知道火药的库存量,但是全旭既然这样说,他也没有反驳。
全家军在遵化城外的防御体系形成了最外围以铁丝网和投石机、箭塔为依托,至于弓箭,也不是普通单兵式弩机,而是重弩。
反而全旭现在最不缺的就是人力,后金在俘虏百姓的时候,也是有针对性的,没有技术,没有能力,老弱病残直接杀掉。全旭现如今有五十三镇五六万百姓,超过三分之一都是青壮工匠,拥有各种技能。
铁匠、木匠、石匠、泥瓦匠、会烧制瓷器的窑匠,会雕刻、会纺织的,会酿酒、会养殖……可以毫不夸张的说,随便拎一个人出来,都是个顶个的人才。
在沈明泽的统计下,这五十三镇里,拥有秀才以上功名的读书人就有四百多人,当然,进士、举人之类的不过百八十人,至于没有功名的生员,多达两千人。
这样的人,自然会被利用起来,统计百姓的户籍,年龄、能力,在沈明泽的管理下,五十三镇百姓,才从五万多人变成可利用的资源。
有了有效的统计,合理的分工,效率也高了起来。
铁匠负责打铁,全旭一个命令下去,他们自然知道打造什么东西,木匠、石匠同样如此。
这么多的读书人,如果全旭不利用,那就对不起他了。
全家军的识字班从最初的基层军官,到目前为止,开始全面推广,这些拿着刀枪的全家军将士,从最基础的操训手册上的每一个字开始学习。
当然,全旭也不怕这些东西泄密。
可以说职业军队最难的不是训练内容,而是相应的后勤体系,以全家军一个步兵团为例,每个团五百八十四人左右,每个人的戎服就是四季四套,可事实上呢,哪怕是朝廷待遇最好的关宁军,也无法做到这一点。
原因很简单,没有机械化,大规模分发服装很不现实,让民妇来做服装,一套衣服他们需要做十天半个月,如果是从棉花开始做,半年都不见得可以做一套出来。
但是,这样的服装,对于后世的服装厂来说,流水线生产,一天几万件都不是问题,几百件那只是家庭作坊级别的小厂产能。
当然,训练耗费最大的是鞋子还有食物,特别是肉食,如果士兵没有足够的蛋白质摄入,根本无法承担高强度的训练,以全家军的训练水平,他们每个士兵一个月的菜金就高达三四两银子。
这样的生活费可比普通小地主高多了,如果不是全旭这样的人,谁能养起这样的兵?
全家军三千人的部队给养,比普通明军两万人马都要多,至于现在两万多人规模的部队,粮食、肉食,基本上让全旭都感觉到了压力。
他其实还可以扩军,有足够的人手,但是他不能,因为给养太难了。
全家军从上到下,人人参与文化课学习,全旭不求他们有多少文化,至少可以看得懂军令,军纪,军规,以及各种行文。
除了给军队上课学习,遵化城也变成了生产基地。
遵化城不缺资源,后金收集在遵化城的物资,可以连铁锅、锄头、犁头甚至菜刀都没有放过,有木材,有铁器。
后金虽然占据着东北最繁华的资源矿山,可是他们却不会开采,他们缺铁,可是,钢铁却是一个国家的脊梁。
遵化城打造了足足上千座的配重式投石机,将整个遵化城的大营打造成了刺猬阵。
沈明泽针对全旭停止进攻,一门心思搞训练也理解,可最不理解的是全旭居然把训练重心放在了识字上
“主上,为何要花大力气培训将士们识字?难道说主上准备打造一支君子营?”
“哈哈!”
全旭笑道“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没有前途的,也是没有未来的!”
全旭随便指着一门火炮道“就以这门火炮为例,如果要击口那根绑着红丝带的木桩,需要如何调整射界吗?”
“门下不懂操炮,自然不知!”
全旭道“现在的火炮射程太近,炮兵还可以目测,将来的火炮可以发射到二十里,三十里甚至一百里!”
“一百里?这怎么可能?”
“火炮没有发明之前,你会相信火炮可以攻城破寨,可以将敌人炸得人仰马翻吗?”
全旭笑道“现在不行,不代表未来不行,将来一定可以,那个时候,炮兵看不到目标,那如何瞄准?这就需要经过精密的计算,在数学的世界里,没有什么不可以计算,要想把炮打得准,那就要学习,要想打造精良的铠甲,同样要学习,这涉及了专业的核心知识,你也需要学习!”
尽管是同一个型号的火炮,发射一样的弹药由于制造公差、服役时间长短、维护保养的情况存在差异,所以初速存在较大差异。正所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在炮击的时候,需要考虑的还有温度、湿度,风向,海拨,维度等等。
并不是说,随便拉几个人,给几门炮就可以发挥炮兵的实力,这需要士兵们有基础文化知识,才能方便训练。现在招兵,基本上不会再招高中学历以下的新兵,因为没有学历,没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根本就无法学会武器的操作和保养、维护。
全旭此时没有采购最新式的武器,考虑的就是这些原因。
现代的武器自然是非常先进,威力也大,如果造成错误的操作,危险也是巨大的,比如说,一个不小心,炮弹打到自己人头上,一发一五五榴弹炮可以扫了一个营。一个普通的士兵,因为情绪紧张,拿着枪对着战友一阵狂扫,乐子就大了。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而是事实存在的问题。
没有足够忠诚的部队,全旭不敢放这些武器到士兵手上,一名合格的狙击手千米之外可以干掉敌人,可,谁能保证这个枪对准的不是自己?
那么炮兵也可以将炮口对准司令部,对准全旭。
那么乐子就大了。
这需要训练,进行思想教育,也需要时间的积累。
沈明泽有些不以为然,全旭也没有解释。
反正以后,他会明白的。
崇祯三年正月初三,王承恩抵达遵化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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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一一章大胆这是太子殿下
第三一一章大胆这是太子殿下
来到遵化城外的时候,王承恩被遵化城外的景象给吓到了。
五六万人一起工作,打造偏厢战车的打造偏厢战车,修建箭塔的修建箭塔,挖壕沟的挖壕沟……
这种场面相当震撼。
更加震撼的则是全家军的训练,横竖都是一条直线,这可比天子亲卫威武多了。唯一让王承恩感觉有些得意的是,全家军的戎装破破烂烂,而且没有统一的服装。
全家军从三千人马扩充到两万三千余人马,人数增加将近十倍,全旭储备的工作服还不够,只有不到八千套,再加上全家军从大名府出来,到现在为止,已经两个多月,衣服满是灰尘和污垢。
此时的全家军论军容,并不比其他明军光鲜,只是士气更加饱满。
全旭带着全家军将领,包括沈明泽、曲靖等列阵迎接王承恩一行人。
此时的王承恩有些得意,脸上布满笑容。
全旭躬身道“王公公大驾光临,未能远迎,失罪,失罪,甲胄在身,请恕末将不能全礼!”
“全将军莫要如此,咱家可当不得将军大礼!”
王承恩看着全旭,一脸感慨道“几个月前,咱们在登州见过全将军,当时全将军还是文质彬彬,风流倜傥,可如今,黑了,也壮了,已经变成满身杀气、冷峻傲岸的大将军啦!”
全旭听着王承恩的话,感觉王承恩很会做人,当初孙承宗确实是在提携全旭,让全旭见王承恩,只是匆匆一瞥,甚至没有说上话。
可是王承恩还记得全旭。
“全将军,不,咱家该叫修武伯了!”
“修武伯?”
全旭微微一愣“王公公这个玩笑可不能开!”
自土木堡之变后,武将的地位便一落千丈,近两百年了,未曾有一位武将能封侯,李成梁功劳够大了吧?也只封了个宁远伯!现在大明挂着武将的名头的公侯都是开国元勋之后世袭的,说白了就是混吃等死的。
王承恩苦笑道“咱家怎会拿此事开玩笑,圣旨皇爷已经拟好了,内阁也无人反对,就等择良辰吉日举行耀威献捷大典,在盛典上宣布了!”
全旭有些蒙了。
但是,此时的全家军将士却兴奋起来,他们都知道,全家军这个全体由于全旭封伯,那么将来就是武勋一脉,谁也无法撼动他们的地位和利益。
别看武勋一脉没有什么话语权,可是他们的利益,文官也不敢动,该给的钱粮,一定要给。要不然,他们可是会闹腾的。
武勋有丹书铁卷,也就是俗称的免死金牌,只要不造反,他们可以免死,哪个文官可以跟武勋硬碰硬的怼起来?
只不过,明朝的武勋都是废物点心,没有可以出彩的人物,他们在土木堡之变以后就不能再战了,朝廷指望不上他们。
可是,全旭却是可以打仗的,而且打得非常出彩,将来在大明的朝堂上,全家军就有了一席之地。
良久,欢呼声总算停了下来。
王承恩道“修武伯,咱家此次前来,就是传陛下口谕!”
全旭一脸严肃,抱拳“臣,全旭接旨!”
王承恩道“口谕,不必如此郑重,修武伯,陛下问你,若按戚家军军法练兵三万,所费钱粮几何?”
“这……”
全旭沉吟道“每兵军士兵分拨十亩良田,每年军饷十八两银子,军饷开支,每年七十万两以上,另外粮秣需要三十五万石。其次是武器既可!”
王承恩一脸呆滞“这么点?”
全旭其实是狮子大开口,全家军将士虽然训练强度高,可是对于粮食的消耗反而不大,平均每名士兵放开肚皮吃,也就是两三斤的量。一名士兵一年下来也吃不了七百斤粮食,可是全旭已经照着十石的粮食要了,这就预留了一部分可以让文官飘没的数量。
“哈哈!”
全旭笑道“全某家有良田十数万亩,不至于喝兵血!”
按照崇祯的心思,就是以卢象升为遵化巡抚,充当全旭的后勤保障,以卢全二人联合,就像袁可立与毛文龙联合一样,可以顺风顺水。
王承恩躬身道“修武伯?若你此时离开军中,可有影响?如有可能,请随咱家进宫一趟面圣。皇爷可是想见修武伯久矣!”
“这个……”
全旭沉吟道“可以,先吃一顿饭再走吧?”
“如此也好!”
“来人,快去准备,给王公公一行接见洗尘!”
随着全家军一通忙碌。
全旭望着亲卫马凤鸣道“我走后,你就穿着我的铠甲,在军中巡视!”
“卑下明白!”
全旭望着三娘道“你在这里管好军纪,各部各司其职,建奴若要进攻,按照参谋部制定的预案,放开了打!”
三娘走到全旭身边,压低声音“相公,要不要,我跟着你一起去北京?”
“不用,你留在这里更好!”
全旭也想见见崇祯,只是他一直没有机会,现在有机会了,自然要去见见。
至于危险,全旭倒没有放在心上。
崇祯再怎么阴险,也不至于当面一刀砍死全旭,他就算想治全旭的罪,那也需要交给锦衣卫或者刑部议罪,先关起来再说。
只要没有人看到全旭,全旭随时随地可以离开。
全旭要见崇祯,自然要准备一番。
首先,他听说崇祯的日子过得清苦,就决定给崇祯准备一些好处,比如说罐头食品,还有一些特产。
当然,这并不是在后世生产的罐头,全旭在全家庄镇和登州都有罐头工厂,在全家庄镇还有酒厂。
可惜的是,无论是罐头,还是全记的酒,销路都不大,虽然有一部分卖到了蒙古,可惜,蒙古人太穷了,销量有限。
当然,这与全旭的定价贵有关。可是大明的富贵人家根本就不喜欢喝二锅头,全旭决定利用这次机会,打响全记二锅头。
反正酿酒的利润也挺高,放在后世,成本也就五六块钱每斤,放在大明人力成本更低,酿酒师傅的技术也不差。
除了罐头肉也给皇宫的嫔妃送一些化妆品和香水,这些东西同样可以打响全记的广告。
利用王承恩吃饭的时候,全旭回了一趟后世,携带了大量的物资归来。
等王承恩吃完饭,全旭将两辆水晶马车,一颗黄金水量发财树,一颗黄金水量摇钱树摆在王承恩面前。
“修武伯,你这是什么意思?”
“王公公,没什么意思,意思意思!”
“修武伯,你这就不够意思了。”
“小意思。”
“修武伯真有意思。”
“其实也没有别的意思!”
“那我就不好意思了。”
“是我不好意思了。”
王承恩收起两辆水晶马车,还有一颗摇钱树,一颗发财树,这些东西他听过,据说价值五六千两。
王承恩自然知道全旭打下了洪山口城发了一笔财,这些东西恐怕是皇太极抢劫中的贵重物品。
其实,王承恩还真猜对了。这些东西虽然是全旭卖出去的,可问题是,居然回来了。
放在大明这种东西值钱,放在后世,连一顿饭钱都不够。
十六辆马车,满载着各种各样的箱子。
王承恩道“修武伯这是……”
“哦,没什么,给陛下带点土特产!”
全旭一脸感慨道“听闻陛下勤俭,日子过得清苦,为人臣子,心忧如焚,这次在遵化城有一些缴获,大部分被那些建奴毁掉了,甚是可惜,不过还有一些!”
全旭命全家军骑兵第一团五百余骑随行护送,同时还有一百余名步兵护卫,加上王承恩所率领的缇骑,足足七八百骑,浩浩荡荡朝着京师方向行去。
路上倒是不算太平,一股后金哨骑前来骚扰。
看着一百余骑,王承恩有些紧张。
他们来遵化的时候,遇到后金哨骑,二百余骑死伤将近一半。
现在他们又是大车,又是步卒,恐怕难以善了。
全旭连眼睛都没有眨“戚元弼,踩死他们!”
“遵命!”
五百余骑分成三排,每排一百七八十骑,他们将长枪端平,排成整齐的队形,朝着后金骑兵冲去。
距离还有百步,后金弓箭开始朝着全家军骑兵放箭。
然而,全家军骑兵有的中箭,有的坠落战马,其他人却不管不顾,前排死了,后排自觉顶上去。
然后,没有然后了。
随着全家军骑兵冲过来,一百余骑横七竖八死在地上。
“这个……后金怎么变得这么不能打了?”
“因为他们碰到了我!”
全旭非常得意,不过又有些肉疼。这一次出击,全家军骑兵七人阵亡十三人受伤,伤亡二十,对面后金骑兵全军覆没,没有跑掉一个。
刀光闪烁,首级挂在战马的得胜钩上,趾高气昂。
崇祯二年正月初七日夜,全旭率领亲卫顺利抵达京师,随后跟随王承恩进宫,至于礼品,也跟着进宫。
崇祯皇帝为了亲切,设了一场家宴,宴请全旭。
参与宴会的除了崇祯皇帝本人,还有周皇后,以及不满周岁的太子朱慈烺。
朱慈烺正是活泼好动的年龄,他伸手胖乎乎的小手。
全旭上前,伸手捏了捏朱慈烺胖脸“好可爱的孩子!”
“大胆,这是太子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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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一二章你们想想自己能扛几炮
第三一二章你们想想自己能扛几炮
自从全旭进入皇宫开始,崇祯就一直盯着全旭,打量着全旭。
全旭不像其他大臣面圣一样忐忑不安,他更像是普通人走亲戚一样,云淡风轻。
谁知道他向皇后行礼之后,居然伸手去捏朱慈烺的小脸。
王承恩的心都被吓飞了,太子是金枝玉叶,那岂是轻易碰触的?
全旭倒没有这么多的想法,他只是单纯的喜欢孩子,王承恩的话,全旭充耳不闻,他逗逗了逗小太子。
小太子格格的笑了起来。
“初次见面,没有准备,送你一个小玩意!”
全旭从内衣口袋里掏出一支亮晶晶的飞鹰牌,这是在后世网上购买的钥匙牌,一面镌刻着激光打印的全字,另外一面则是旭日东升的旭字。
朱慈烺伸手接过这个钥匙牌,显得更加开心,毕竟,婴儿都喜欢发光的东西。
崇祯倒是没有生气,喜欢太子好啊,总比一个大将不喜欢太子强。
关键是全旭年轻,他可以看出全旭是发自真心的喜欢朱慈烺,而且他还看到了全旭送给朱慈烺的东西,似金非金,似木非木,镌刻着全旭的名字。
“难道说这是什么信物?”
“全爱卿,坐吧!”
崇祯摆摆手,众宫娥和宦官将酒菜摆上来。
全旭微微皱起眉头“陛下,这菜……未免太寒酸了吧!”
崇祯隐隐有些不悦。
“王公公,你把我从遵化带过来的特产拿过来!”
全旭一脸轻松的笑道“皇后娘娘,您要是有时间,就去大名府的全家庄,我请你吃好吃的!”
周皇后哑然失笑,她是一国之母,什么山珍海味没有吃过?当然,崇祯节俭,她只好跟着崇祯节俭。
周皇后也跟着崇祯见过外臣,不过那些大臣却没有全旭这样灵动。
“您请我吃什么?”
“那可多了!”
全旭笑道“我在全家庄子上有一个几百亩的池塘,里面养了很多鲤鱼,还种了藕,在松树林那里还养了一些牛、猪、羊、鸡、鸭、鹅都有,我还种了很多玉米,土豆,还有番茄,太多了!”
周皇后笑道“听你这么说,本宫还真想去大名府看看!”
当然,她这话也只是说说而已。
皇后身份尊贵,与皇帝一样,一生都被困在皇宫之内,轻易不得出宫。
崇祯疑惑的问道“朕记得大名府并非富庶之地啊!”
说到这里,全旭大大咧咧的道“那是他们不会种地,大名府不热不冷,温度适宜,雨水马马虎虎,不算太充沛,但也不算干旱,这都是天赐宝地,当然,再好的宝地,其实远不如辽东的黑土地肥沃,那里的土地,插一根筷子都能长苗!”
听到这话,崇祯一脸戚戚。
王承恩赶紧给全旭使着眼色。
全旭纯当没有看到,继续说道“陛下,也就是建奴那些傻蛋不会种地,要不然,他们眼下占据的土地,那可是可以养活千百万军民!”
崇祯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这时,周皇后道“听说这次你带来了不少东西?”
“对啊!”
全旭笑道“大都是大名府的特产,我当初从大名府北上的时候,就想着带来给陛下和皇后娘娘尝尝鲜!”
崇祯朝着王承恩使了一个眼色。
王承恩让人将全旭带过来的十六辆大车拉过来。
东西其实都反复检查过了,没有火药、刀枪等违禁物品,大部分都是食品,什么罐头。明末生产的罐头,可不像后世,不是采取玻璃瓶,就是马口铁,在明末,罐头都是采取陶罐制成,卖相不如后世美观。
全旭指着大车着装着的罐头的箱子道“这种带着标签,上面写着红烧肉,直接吃口感不佳,拿去热热!”
全旭想了想,现在的任何罐头,口感都不算佳,什么红烧肉、红烧鱼、鸡肉罐头、鸭肉罐头,统统让宫娥去加热。
至于水果罐头,大部分当热水泡一泡。
全旭亲自动手,将罐头盖子上的蜡封一扣,然后起掉软木塞,将罐头倒在盘子里。
水蜜桃,黄桃、玉米粒,菠萝,山楂、草莓、橘子、葡萄、黄豆、龙眼、荔枝等等,全旭一口气开了十几种。
这些罐头水果,基本上都保持着原样,看上去让人胃口大开。
周皇后此时有些后悔,她的话说得早了,很多东西她还真没有吃过,荔枝这个东西她认识,也吃过,可问题是,现在不是吃这些水果的季节啊!
崇祯皇帝的喉咙发出咕咕的声音。
“陛下,尝尝?”
如果没有这些东西在眼前,可以说还能忍,可是摆放着满满一大桌子,崇祯皇帝拿着筷子。
王承恩道“陛下,奴婢!”
“让开!”
崇祯皇帝迫不及待的向那些水果罐头开动。
这些水果都带着糖,在后世对于肥胖人士还有高血糖的人士来说,水果罐头是不沾的,毕竟那个时候,一年四季,新鲜的水果都可以吃到。
接着,那些加温过的红烧肉,牛肉罐头、小黄鱼、鱿鱼、肘子、秋刀鱼头、粉蒸五花肉,驴肉罐头……
这些加上香精各种调味品的罐头,闻着飘浮的香味,让百米之外的宫娥和宦官们都感觉自己在咽口水。
粉蒸肉肥而不腻,牛蹄筋有劲道,爽滑可口,至于各种风味的牛肉,让崇祯皇帝胃口大开,羊肉罐头,猪肉罐头。
关键是,好吃。
全旭自然不会客气“陛下,臣这次带的罐头还有很多,每样都是一箱,至少五六十罐!”
就在这时,高起潜正准备汇报。他来到门口,看着全旭与崇祯仿佛一家人一样在一起吃饭,全旭居然还敢抢崇祯皇帝面前的肉。
高起潜将原本的话塞进肚子里。
没错,现在确实是有人开始给全旭上眼药了。
可惜的是,这个时候去上眼药那不是找死吗?
吃着饭,喝着小酒,全旭开始跟崇祯吹起了牛逼。
把自己在战场上阵斩岳托,指挥大军重创建奴,夺洪山口等等情节吹得是天花乱坠,说到惊险处,周皇后吓得连连惊呼。
崇祯并不知道,全旭在这两个多月以来的战斗中,压根就没有上过战场,别说阵斩岳托,那就是瞎猫撞上了死耗子。
全旭并没有亲手砍下任何一个建奴的脑袋。
事实上,不是全旭怂,而是全家军将士根本就不给他机会。
对于全家军将士而言,全旭这样的主人打灯笼都找不到,让全旭出现任何好歹,他们吃谁家去?
战场上的形势在全旭嘴里,变成了玄幻战斗。
他一会儿化身将夜里的宁缺,神箭手附体,什么白甲兵,在他箭下走不了一个回合。
他一会儿又化身赘婿里的陈凡,刀法精妙无双,刀下从来没有一回合之敌。
他一会儿化身大魏霸主里的冉明,指挥全军,杀得后金狼狈不堪。
酒喝得大了,全旭非要抽刀跟大内侍卫比武。
可惜,这些大内侍卫听着全旭如此神勇,谁敢自取其辱?
一旁的史官在此记录
帝与修武伯宴饮,帝忧建奴之患,修武伯豪言,给臣三百城管,必擒贼酋献御前。帝甚慰,以平辽事相托,修武伯应允。帝曰卿若辽,许卿冠军侯,世袭罔替……
全旭离开皇宫,崇祯盯着舆图,头大如斗。
三百城管。
在崇祯耳中,听成了三百座城。
哪怕是最小的堡城。
去哪儿给他找三百城?
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不得不说。
全旭离开皇宫,来到下榻的驿馆。
只见戚元弼望着眼前的请柬正在发呆。
太子少保、户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
戚元弼在全旭麾下,虽然把总军衔。没有办法,全旭自己才是一个参将,他麾下最高级别其实就是把总,也就是团长。
至于旅长都是兼任。
一个堂堂户部尚书,内阁次辅宴请一个骑兵把总,这就有点意思了。
事实上,随着全旭被破格赏爵,各方云动。
不仅仅位于京城的戚元弼,包括在遵化城的马应虎、刘全、陈永顺等等都接到了邀请书函。
遵化城城外,全家军中军大帐里。
马应虎耷拉着脑袋“他们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马应虎,你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
刘全指着马应虎的脑袋道“你第一天从军?现在风向变了,有人忙着要拉拢一些能打的武将作自己的走狗了呗,这种事情,你见的还少吗?也就是你现在的军功不够大,如果够大了,内阁首辅都亲自来请你!”
刘全有些郁闷。
这些人的手真黑,当然也够快,全旭前脚刚刚离开遵化城,他们后脚就派人过来了,炮兵二旅刘红贵,三旅孟乔恩,步兵二旅蒋百胜、三旅胡仁玉,四旅陈春光,五旅陈永顺,一个不落。
刘全自己今天之内接到了四份请柬,这些人的能量够大的,建奴就在鼻子底下,他们就能光明正大的进入遵化城。
燕来楼,天香阁,赵记酒楼,整个遵化城数得着的大酒楼,先后开门营业。
马应虎道“现在我们怎么办?”
他的目光落在三娘身上。
三娘一直沉默不语。
三娘抬着望着众将领“你们不要看我,你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沈明泽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
刘全解下头盔,一把将头盔砸在桌子上“我先把话放在这儿,大炮可不认人,你们想想能扛几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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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一三章时间才是最要命的问题
第三一三章时间才是最要命的问题
赵记酒楼,门口大开。数十名小厮,热情的列队欢迎。
然而,这次的客人有点多,身穿全家军制式戎服的士兵们,拿着兵刃,背着火铳走进赵记酒楼。
大厅的散桌,大大小小的院落,所有的雅间,一个不剩全部坐满了全家军将士,看着赵记酒坐不下了,其他全家军士兵转而走向一家。
既然是请客,最终全家军将领们就商量出了一个馊主意,带着全体将士过来吃饭,吃,不吃白不吃。
看着这个情况,那些想要拉拢全家军将领的人知道失算了,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全家军将领会如此无赖。
不过,输人不输阵,这么多将士,也是一定要给他们丰盛的菜肴,随着一阵阵悠扬的丝竹声响起,那些身材纤瘦,模样俏丽的侍女,端着各式各样的菜肴上菜。
各种山珍海味……
自然是不够的,遵化城的物资早已被建奴抢走,全家军占领遵化城之后,就成了全家军的战利品。
这个时候,谁也没有向全旭去讨好这些物资,就算讨要也没有,全旭吃到嘴里的肉,绝对不会再吐出来。
反正,这些财物已经被全旭转移到了后世的仓库里,钱财没有,丝绸也不多,只有一些廉价的布帛。这些开业的酒楼,物资和人手都是紧张调过来的。
或许是心照不宣,遵化城以西沿着三河、怀柔一线,一直到京师,这一块地方建奴骑兵根本就不去阻拦,无论是行人,还是车队,他们都不管不问。
不是说全家军将士没有见过市面,但是他们那些将领实在没有想到这些士绅官员会如此奢侈,满桌的金质和银质酒器餐具,一桌下来,足够一个千户卫的军户吃上一年。
当然,普通士兵没有这么好的待遇,可是肉食、酒水也是管够的,全家军将士虽然不缺肉吃,关键是全家军的伙头军,哪有什么厨艺可言?
食物在全家军伙头军手中,最大的功能就是做熟,不会吃死人,口感那就不要想了。
足足数千名全家军将士前去吃饭,一顿饭下来就吃掉十数万两银子,就算他们人财大气粗,想必也会感觉肉疼。
崇祯三年正月初八,位于遵化城南的建奴大营中,范文程终于在重伤中醒来,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向皇太极献计“大汗,全旭麾下的火炮犀利,不可力敌,若要与其作战,必须等天降暴雨,火器无法使用,否则肯定会伤亡惨重!”
皇太极闷闷不乐的道“难道任由全旭小儿肆意妄为?”
“不,虽然不可力敌,但大汗可以智取!”
“智取?”
皇太极疑惑的道“如何智取?”
范文程道“故将有五危必死,可杀也;必生,可虏也;忿速,可侮也;廉洁,可辱也;爱民,可烦也。”
皇太极明白过来“爱民,可烦也!!”
“正是!”
“全旭出奇不意,至使洪山口城七万余石粮食被劫,加上遵化城中粮食,总数不下十五万石,这些粮食虽然多,可问题是,架不住他治下的百姓多,现如今全旭治下共有七八万人,这还不够,若是他有十七八,或三十万人呢?这个粮食定然不够吃,若是,我们派出的细作,混进去,成功烧掉他们的粮食或火药呢?”
皇太极恍然大悟。
此时后金军队虽然撤离了京师,可是他们从南至通州,北至遵化,西至怀柔,东至山海关,几乎全部都是后金军队的控制范围。
原来的时候,他们在劫持百姓,通常都是杀掉老弱妇孺,保留青壮和工匠,现如今,后金军队则不需要这么做了,无论男女老幼,全部集结起来,向遵化城外的全家军方向驱赶。
这些百姓,全旭要么不接,全旭的政治生命就玩完了,如果接纳,这些百姓会吃光他手中的粮食。
正月初九早上开始,遵化城外的全家军大营就出现了密密麻麻的百姓,这些百姓都是衣衫褴褛的流民,身无长物,他们在后金军队的驱赶下,朝着全家军大营冲去。
这些流民排成了长龙,一望无际,他们正翘首以盼,也在唉声叹气,求饶着。
虽然全旭还在京师,不过他身边的玄鹰卫利用接力式的方式,把电台信息发送到全旭手中。
面对这个问题,全旭很快就做出了决定,接收。
把所有的百姓都接收下来。
皇太极的计策不错,前提条件是,这个计划要耗尽全旭需要时间,需要很长的时间,而皇太极恰恰就没有时间。
全旭早在半年之前就开始布局,他给断粮陷入危机的东江军送去了大量的粮食、钢铁、火炮、铠甲、火铳,还有火药,当然,就连在全家庄镇意外发现的二百余吨原油也送给了毛文龙。
毛文龙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皇太极把八旗的七成以上兵马都带进了关内,数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建奴只剩不到两万老弱兵残,几乎等于虚不设防。
毛文龙肯定会出兵,只要消息传到皇太极的耳朵中,唯一的办法就是马上撤退,如果不撤退,他征朝鲜,打蒙古,这十数年取得的成果,一夜之间就会被打回原形。
就算皇太极把周围的百姓,全部驱赶到遵化城下,他们能驱赶二三十万人就不错了,就算有七八十万人,想耗尽全旭的粮食也非常困难。
全旭也不是滥好人,大不了每个百姓每天发半斤粮食吊着命,他越是这样做,就越给全旭输送兵力,全家军还可以在众百姓中,优中选优,进一步扩充兵力。
到时候,全旭就算不能把皇太极留下来,也能把他打得半残。
全旭的命令很快发回了遵化城,三娘接到命令之后,开始接收这些百姓。
当然,最重要的是,披着红色披风的三娘,面带微笑的接待他们。
将一包包东西分发给百姓,这些东西都非常简陋,一大包有一个用麻布缝合而成的睡袋,里面装着柴草,虽然不舒服,至少可以御寒。还有一双双鞋子。
这是后世全旭见过的一种已经被淘汰的鞋子,既用木板作为鞋底,用麻布作为鞋面,里垫上鞋底,可以防寒。不过,木板这种东西就不需要了,全旭从后世收购的废旧轮胎,用废旧轮胎当鞋底。
毕竟,数量太大,光买新衣服,投入的成本太高,全旭这段时间光钱如流水,他的帐面上资金已经亮起了红灯。
这些破衣的衣服,或者鞋子,在冰天雪地里,都是能救命的。这些流民的鞋子早就破了,双脚冻得通红,疼痛难忍,一接过来就迫不及待的穿上。
三娘见怪不怪,总是带着迷人的微笑,将一包包物资递到流民手里,轻声说“到了这遵化,你们就安全了,安心住下来,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三娘那温柔的声音往流民心里注入了一股暖流,让他们浑身都暖洋洋的,连声道谢。
这是个让人永远也生不起气来的女子,在她面前,性子再急躁的人也不好意思插队,哪怕物资很可能不够。
对于如何接收百姓,安置百姓,以沈明泽、曲靖为首的民部,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管理体制。
首先把零散的百姓按照甲、保、镇的三级行政编制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就是一个细致的筛选过程。
有技术的工匠会挑出出来,让他们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拖家带口的则是单独编在一起,同时划定区域,让他们在甲长、保长的带领下,开始积极自救。
用火将冰冻的地面烧融化,然后,将地面挖一个深达一丈的大坑,入口留下台阶。然后再用火将里面潮湿的土壤烤一下,接着用木棍或木板,铺设屋顶。
这就像是在新疆建设兵团,初到新疆的时候,居住的地窝子,造价低,防寒,抗冻,一个地窝子可以住一个甲,十个联的地窝子形成一个保。
每一个甲按照数字进行编号,反正每家每户百姓,分发给他们一个睡垫,挤在地窝子里虽然依旧会很冷,但是不至于冻死人。
安置下来的百姓,会给他们发一碗粥,有的时候是麦粥,有的时候豆粥,有的时候是米粥,肚子有点食。
百姓就会安静下来,沈明泽就让那些读过书的读书人,按照编写好的思想教育大纲,给百姓们讲课,以聊天的形式,让他们灌输,自己今天造成的局面,都是当官的不作为,武将贪生怕死。
其实,未当官的这些读书人,本生就反动,嘴炮无敌,让他们骂当官的,他们比谁都起劲。
百姓的情绪很快就被调动了起来,他们或是参加劳动,继续打造工具,或者是强壮一些,有血性的百姓,则被蛊惑着,去参加全家军,准备报仇。
仅仅正月初九这一天,就有一万余名百姓被后金军队驱赶到遵化城,让全家军接收,当然,全家军多了两千余名工匠,八百余名预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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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一四章崇祯的皇宫就是一个筛子
第三一四章崇祯的皇宫就是一个筛子
全旭不在,三娘是全家军内政上说了算的人。
当然,三娘现在也慢慢成熟了起来。
她知道自己的知识有限,能力有限,就充当吉祥物,带着她的那一帮娘子军对新来的百姓嘘寒问暖,关心他们,劝慰他们,安抚他们。
“大家不用担心,等朝廷大家打跑了建奴,你们就可以返回自己的家,安稳的过日子!”
三娘望着众百姓笑道“大家先委屈一下,现在咱们这里粮食不多,衣服不够,等将军回来,就会对建奴发起进攻,到时候可以抢回一些衣服,粮食,大家就可以好过一些!”
人群中一名目光闪烁的人,恍然大悟。
他借着上茅房的时间,从怀里掏出一只小鸽子,将消息放了出去。
到了晚上,三娘呼了一口气,就算是装模作样,把她累得不轻“总算忙完了,希望不要有流民过来了,我快累死了,苏音,苏音,快给我弄点吃的!”
“好的!”
三娘躺在全旭的指挥车里,通过监视器,观察着周围的动静,当然,那名放飞信鸽的细作,也落在三娘的眼中。
三娘有些愤愤不平,她明明对流民掏心掏肺,一片善心。
可是,有些人的良心却被狗吃了。
如果不是全旭提前有过交待,她真想把这些人给枪毙十分钟,直接打成马蜂窝。
良久,苏音端着一碗羊肉汤,还有大饼,在加上几样精致的小菜。
公平,自然是不存在的。
全旭一直没有想过所谓的公平,自己凭本事赚了钱,凭什么要过清苦日子?
三娘端起碗,正准备喝。
可是,她却感觉到自己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呕……”
三娘赶紧放下碗,跑到指挥车后面的洗漱室里,漱口,洗洗脸。
可是,当她再次拿起筷子,看着碗里那白花花的肥羊肉。
一股酸水自胃里翻涌上来。
“呕……”
苏音奇怪的盯着三娘“三娘,三娘,你怎么了?”
“可能是着凉了吧!”
三娘摆摆手“今天喝了太多风!”
苏音正在胡思乱想着,三娘又感觉恶心,可是她此时胃里连水都吐干净了,抽得她想哭。
“要不……你给我叫郎中过来看看!”
苏音突然眼睛瞪大“三娘,莫不是有了?”
三娘疑惑的望着苏音“你个小丫头片子,懂什么?”
“你懂吗?”
三娘摇摇头,她还真不懂。
全家军的医护官陈怀仁亲自为三娘把脉,结果让三娘差点疯了。
她终于有喜了。
良久,三娘叹了口气“本想告诉相公,只是眼下这么多事,这么多流民,马上就要把遵化挤爆了,这该如何是好?”
“全爷会有办法的!”
压力肯定是有,困难也是有的。
全旭储备的物资不少,可用在将近十万人身上,实在是杯水车薪。
不过,好在全旭现在有了底子。
这一批百姓的身体素质非常差,哪怕是最强壮的百姓,也无法适合全家军的训练,就作为预备军。
预备军不参与打仗,只是观摩,与全家军战兵一起。
参加文化课学习,参加思想教育训练,当然,伙食也比普通流民要好,他们可以吃两餐,还有牛皮高帮劳保鞋可以穿。
全旭在京师待了两天,就在全旭准备向崇祯皇帝辞行,返回前线的时候,崇祯皇帝再次宴请了全旭。
当然,这次是家宴,而且以全旭送来的罐头为主,饭菜非常丰盛。
崇祯皇帝考虑了两天,终于下定了决心。
全旭当时喝大了,他说的是三百城……管。其实城管是什么,这只是调侃,但是,落在崇祯皇帝心中,只要能平辽,别说三百城,三千城也可以。
可关键是,大明只有州城、府城三百多座,加上县城,总共在一千五百多座而已,全旭一口气要三百个,这个问题崇祯实在是拿不定主意。
不过,高起潜却给崇祯出了一个主意。
百户所城也是城,给全旭三百个百户所那不就行了。
一个卫所,下辖五个千户所,就是五十个百户所。百户所,其实也算城,城保,非常小的那种城堡。
三百城,只不过相当于是六个卫。理论上是下辖三万军队,其实反而在崇祯皇帝的心里接受范围之内,别说全旭张口要,他已经准备给全旭三万人马的编制了。
这个以来,官职反而不大,还不到一个省的都指挥使,哪怕大明最小的一个都指挥使司,既湖广都指挥使司,下辖七个卫,九千独立千户所,外加三个仪卫司。
当然,只是编制。
在全旭放开肚子,大吃大喝的时候,崇祯皇帝道“全爱卿,你说,给你三百城管,你定能三年平辽?”
全旭微微一愣,依稀记得没断片前说过这些醉话。
“你可知君无戏言?”
“臣不敢欺君!”
全旭在心中嘀咕,才怪。
要说欺君,整个大明九成九的官员都在欺君,不欺负崇祯欺负谁?他自己把驿站和锦衣卫、厂卫给裁撤大半,怪谁呢?
“这三百城,你要哪里?”
此时,全旭终于回过味了。
三百城管只是戏言,三百城,你真敢想啊!
可是话说到这里,全旭想了想道“臣要复建盖州卫、复州卫、金州卫以及海州卫,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如此,臣与东江镇将有重叠!”
全旭在心中想来,如果崇祯真把南四个卫给他管辖,他真不怕去东北,虽然东北天气寒冷,可问题是,东北靠海,他的海豹就可以到处畅游。
可以想买办买几艘炮艇,那也可以横着走。
以东北的资源为依托,利用后世的技术开发东北的煤炭资源,炼钢、烧制水泥,以钢铁水泥的堡垒,形成一座座城池。以热气球,无人机全方位侦察,以装甲车,或者说哪怕买着农机版的三蹦子,也可以追得建奴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崇祯想了想,反而有了主意。
毛文龙调回遵化,担任遵化总兵官,这样以来,事情就解决了。
崇祯突然给周皇后使了一个眼色。
周皇后会意,她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笑吟吟的问道“全将军年纪轻轻,相貌堂堂,不知成家了没有?”
“还没有……”
全旭顺口一说,随口解释“虽未成家,倒是纳了两个小妾,其中二娘给我生了一个女儿,如今有三个多月了,要不然,现在该举行百岁(既百天)宴了!”
周皇后一脸郑重的望着崇祯道“陛下,全将军军是难得的少年英雄,如果能宗室寻一郡主许配给他,可是大大的美事呢。”
周皇后与崇祯成婚不久,最大的儿子还不满周岁,想嫁公主也没有公主可以嫁。至于天启帝……五个子女全部夭折。
崇祯皇帝深以为然道“皇后言之有理,回头朕让人查查,看唐王或福王府中可有郡主尚未出嫁……”
全旭急了,一旦与皇室联姻,他就下不了大明的这艘破船了。
他原本想来北京,想见见张嫣张皇后,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至于长平公主,现在还没有出生,应该还在周皇后的肚子里。
“陛下,千万别!臣……不……臣已经订婚了!”
周皇后微微一怔,一脸惋惜“已经订婚了?”
“已经定婚,乃臣的老师,登州巡抚袁大人作媒,高阳孙氏的小姐!”
全旭一脸不安的道“孙家小姐现在就在大名府全家庄,她要是知道再来一位郡主,臣也不用活了,她能活活掐死臣的!”
事实上,王承恩一直在朝全旭使眼色,示意他赶紧答应皇帝
在他看来,如果全旭能够跟宗室联姻,对他以后的发展也大有好处,再怎么说也算是皇帝的自家人了嘛,更容易得到信任。
可是,王承恩却不知道,全旭虽然同情崇祯,同情长平公平,同情张嫣,可问题是,他不同情大明的士绅阶级。
虽然说夺老丈人江山的皇帝也不少,可全旭不想做。他打定主意不要什么郡主了。
全旭吃饭吃得非常郁闷。
但是,崇祯反而非常开心。
全旭的要求,他可以轻易满足。
四个卫而已,别说四个,就算是十个卫,他可以满足全旭。
同样的问题是,可以利用宗室女笼络全旭。
当然,孙承宗的孙女定婚再前,不能不地道,大不了让全旭一并娶了,大丈三妻四妾属于正常。
全旭离开皇宫,来到下榻的驿馆。
时间不长,侯恂就随后赶到。
“侯大人!”
“小全将军!”
侯恂笑眯眯的望着全旭道“你为什么死活不肯答应迎娶一位郡主?”
“这还用说吗?我有老婆了!”
全旭微微一愣,当时在宴会的时候,在一旁伺候的只有几名官宦的宫娥,王承恩在一旁边伺候。
周皇后没有理由把这个消息放出来,然而,侯恂用了片刻功夫就知道了在皇宫里的事情。
尼玛,崇祯的皇宫岂不是一个筛子?
全旭抱拳道“侯大人此次前来,所为何事?”
侯恂笑了笑“当初咱们保定府商议过的事情,小全将军不会忘记了吧?”
“你是说火炮?”
“没错!”
侯恂道“每门三千两,定金一万五千两,这是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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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一五章一百万买了一枚导弹
第三一五章一百万买了一枚导弹
“十六万五千两?怎么这么多?”
全旭疑惑的望着侯恂。
“没错,我要买六十门火炮,共计十八两两银子,一点儿也不多!”
侯恂笑眯眯的望着全旭。
正如全旭所猜测的那样,崇祯的皇宫已经被他们渗透成了筛子,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崇祯一天晚上撒几泡尿,用了多时时间,颤抖了几下,他们都会很快知道。
偏偏,崇祯还以为自己的亲信都是可信的,不是与朝臣商议,就是与身边的宦官商议,他的想法就被他们揣摩的得一清二楚。
崇祯三天两次接见并宴请全旭,拉拢的意味非常明显,又是许以高官,又是联姻,崇祯就是想用全旭的全家军代替辽西将门这个利益集团。
当然,这个代替不是一时半会可以直接代替的,崇祯需要一步接着一步替代,就是想辽饷转移给全旭。
这样以来,朝廷与辽西将门形成的利益集团就愿意干了,他们必须自救。
要说平时,这场仗在辽东打起来的,他们可以隐瞒,或者操作。偏偏是这场巨大的败仗在崇祯的眼皮子底子打的,崇祯也不是傻子,有些事情可以忽悠,有些东西就没有办法忽悠。
在这种情况下,关宁军需要自救,也就是打一场可以说得过去的战绩,打消崇祯对关宁军的失望。
全旭所铸造的这种新式火炮,并不是什么秘密,秦承祖、满桂、包括东江军毛文龙部,都装备着,而且在战斗中的表现相当不错。
这一笔投资,是必须的。
原本计划买二十门火炮意思一下,可是没有想到局势崩溃,他们必须投入更大。
全旭虽然无法猜测侯恂把火炮装备给哪个军队,但是他不怕,最多将定位仪装在火炮中,就可以知道火炮被运到哪里。
如果真是转手卖给建奴,全旭不介意用重型无人机挂载来一场轰炸,事实上不需要重型无人机,哪怕是工业机的一般无人机,四五万一台的那种,就可以来一场低强强度的空袭,最终,这些火炮都会变成一堆没有用处的废铁。
“六十门的火炮没有问题,只是,需要时间我在军中装备的火炮,都是旧炮,要不然,等大名府运过来新炮,我们在京师交接!”
“新旧无所谓,能用就行!”
侯恂也不知道那种火炮是有使用寿命的,可是大明的火炮,使用寿命却很长,戚继光铸造的火炮,甚至连更早铸造的火炮依旧在使用。
在侯恂看来,全旭铸造的火炮前后不过一年,再怎么使用,也等于新炮。
当然,火炮这种武器的使用寿命不能看年限,而看使用次数。
更重要的是,侯恂不想等了,从大名府到京师,最少需要半个月甚至一个月,这个时间太长了,夜长梦多。
全旭收起银票存根“如若侯大人不嫌弃,我今天就返回遵化,三天后在遵化交物,侯大人可派人前去接收!”
“如此甚好!”
辞别侯恂,全旭立即穿越时空返回后世,准备采购一部分定位仪,用来监视这些火炮的流向。
然而,全旭回到后世了解以后这才发现他想得太简单了。
定位仪需要导航系统,也就是或者北斗,无论是哪一套系统,都不是全旭可以玩得转的。
不过在后世的咨询中,还真让全旭有了意外之获。
那就是无人机,全旭购买的无人机,除了当初那辆末日堡垒上自带的四架无人机,是军用级别,拥有热成像以及夜视功能,其他购买的无人机都是工业级或民用级别,不是因为航程太近,就是滞空时间太短。
这次全旭是在网络上自己找到的一个有无人机爱发烧友组成的雷神工作室,可以按照客户的需求定制专属无人机。
雷神工作室在北京高碑店有一个总部,全旭驾驶红旗,抵达这家小公司,负责接待全旭的是一名挂着总工程师的中年油腻大叔,一看就知道是聪明绝顶的人物。
全旭也没有客套,直接提出的要求非常简单,滞空时间要长,必须仿制失窃。
这个问题,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一架民用无人机是不可能会需要这种防失窃的功能的,只有军用的无人机才会宁可毁掉也不能落入敌手,更何况全旭问的还是对方的专业人员,对方就算是头猪,也能猜到他这无人机买来是打算干什么的了。
对方没有在意全旭需要做什么,他们马上拿出了方案“我们的无人机机壳采取碳纤维制而成,结构强度高,重量轻,可以有较好的滞空时间,在机身内装载一定量的,哪怕只有五百克,足以将这架无人机炸成碎片。而且,可以设计为定时和遥控爆破的方式。”
“非常好,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样机?”
对方笑道“你这个要求,其实就等于没有要求,我们公司目前有三款符合老板您的要求,首先是鹰隼三型,以汽油为动力,不需要航空汽油,普通九十八号汽油就可以,有七个半小时的滞空时间,可以遥控距离为一百公里范围,有效升限是八千五百米!带着热成像夜视功能的无人侦察机,总共有十六公斤的载荷,这十六公斤有效载荷,可以装载你需要的任何东西,包括,当然,也可以是干粉灭火剂!”
全旭心中明白这其实也可以当作一枚小型的可控导弹。
“能不能实验?”
“可以,但是不能在市内,现在时间正好,不堵车,可以前往我们的实验场,不过,这需要……”
“我明白规矩!”
全旭关闭自己的手机。
“老板,不必关闭手机,付定金就行,百分之十的定金,十万块!”
全旭哑然失笑!
他只是不太清楚,正所谓隔业如隔山,这种无人机在后世战场上的作用不大,首先是民用级别,没有抗电磁干扰的能力,随便一台就电磁屏蔽车,就可以让这台无人机变成瞎子。
其次是,代价有点贵,一百万的价格,就是一辆高配版的宝马轿车,有人会用一百万当导弹用吗?
答案是肯定的,真有。
全旭驾驶轿车,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行驶,跟着对方来到京西,燕山脚下,一座似规模庞大的公墓。
对方应该是临时作为实飞实验场地,因为对方开来一辆皮卡车,也是最普通版本的长城炮。
皮卡的货厢里,有一个像折叠梯子一样的滑动轨道,对方技术员三下五除二,将鹰隼三号无人机组装完毕。
“这种鹰隼三号无人机可以用跑道和弹射的方式起飞,跑道随便双车道公路就可以起飞,一百二十米左右既可,具体操作方法,我们赠送操作指导视频!现在我们采取弹射的方式起飞!”
那名技术员将无人机安装在滑轨上,这种轨道伸长也就不到三米长的样子。
“行不行啊!”
全旭心中有点不相信。
“试试不就知道了!”
启动无人机的发动机,测试一下信号,技术员大吼“走你!”
他将操作油门推杆一拉到底,随着嘭一声闷响,压缩空气形成的巨大推力将无人机抛向空中,接着在发动机的巨大的推力下,无人机以近乎以近乎六十度的仰角迅速爬升,那悠美的姿态竟显得犹有余力。
“我草,好强!”
全旭看着那面及时画面传递屏幕,看着清晰的红色小点,或许是为了秀技术,技术员调整摄像机焦距。
“这里有一对野鸳鸯正在野战,六千五百米的高空,咱们可以看到对方不可描述的部位,怎么样,惊喜不惊喜,意外不意外?”
“意外!”
全旭更加意外的是看到了一个熟人,他的贸易公司总经理苏彤,此时的苏彤拿着一根金灿灿的棒球滚,朝着那对野鸳鸯走去。
“砰砰砰……”
一辆奔弛轿车几下被砸得不成样子,一名衣衫不整的帅哥正准备向苏彤解释,被苏彤一棍子砸中不可描述的部位……
全旭笑了笑道“行了,就它了,我要了!”
全旭收起无人机,决定将一部分物资交给苏彤变现。
他拿起电话给苏彤打电话“苏总经理,回来干活!”
“你……怎么知道我不在办公室?谁在告状?我把他开了!”
全旭大笑起来“我买了一架无人机,无意间看到了苏大美女的英姿!”
苏彤回到旭日贸易的时候,看着全旭的情绪有点不高,不解的问道“全董买个玩具还这么担心!”
“这不是明显带军事用途吗?”
“全董,你想多了!”
苏彤不以为然的笑道“咱们可是世界前三的军事大国,你这种无人机在国外卖得不错,也确实是有不少人改装可制导导弹,但是,跟咱们有什么关系,菜刀也能杀人,难道说菜刀就不能用了吗?”
“也对!”
全旭想了想道“这次我给你带了不少好东西,你看看!”
苏彤看着全旭带过去的几块木头,有些丑陋,她的眼睛陡然发亮“这是沉香木?”
“不对,准确的说是特级沉香!”
全旭笑道“总共有五百多公斤,你抓紧时间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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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一六章风水轮流转恶人自有恶人磨
第三一六章风水轮流转恶人自有恶人磨
苏彤的眼睛笑开了花“没问题,对了,那些人参你还有没有?咱们公司目前可成了行业内的翘楚,货成价实的人参,供不应求,如果有可能,全董最好弄个几百几千颗!”
全旭笑道“我会留意,不过你也知道,货真价实的人参,那也有这么容易寻找!”
说到这里,全旭最担心的问题,还是明末军队指挥的问题,习惯了后世的信息化时代的方式,让全旭回归明末那种模式,让全旭有一种想要吐血的冲动。
“对了,让你考察的电话系统怎么样了?”
“电话系统?”
苏彤撇撇嘴道“现在谁还用有线电话?无线电话不行吗?”
“通讯设备和军队指挥系统,这怎么解决?”
全旭说得太快有些失言。
苏彤冷笑道“这又有什么难的,软件直接外包,通讯设备直接定制,市场上销售的民用对讲机和电台,都是经过功率弱化的,只要你不在中国用,怎么改都行!”
“你怎么知道不在中国用?”
全旭也是当局者米,苏彤却是旁观者清。
虽然说,全旭一直以来都是遮遮掩掩,并没有采购军用物资和装备,可是,他最喜欢的还是那种制式劳保服,战术背包,高帮劳保鞋,这些物资,数量都不在少数,特别是劳保鞋,在抗日战争期间,与日军陆军的靴子差不多,质量甚至更好。
苏彤道“军用民用只是标准不同,指挥系统的话麻烦点,但这东西其实原理也不复杂,无非就是一套电脑管理程序,完全可以外包给那些软件公司去做,只是这样做出来的东西最多也就只能在家里自己玩玩,真正军用的系统是绝对不能使用那些商用电脑的,因为那些电脑的硬件和系统里全都有事先设计好的后门,要是用它们来装备实战部队,那对方分分钟就能把你玩死。”
全旭点点头沉呤道“不过,找人订制这样的军事软件,就不怕有麻烦吗?政府难道不会进行监管?”
苏彤冷笑道“这有什么可监管的?又不是能杀人搞破坏的军火,只是一款软件而已,还是在商用电脑上使用的,大不了就跟人说是想要搞一个模拟战争的游戏系统,谁知道是真是假?何况软件公司只要有钱拿,他们也不会多事,才不会管你是去干什么呢。”
对于全旭来说非常困难的东西,在苏彤眼中,完全不是问题。
事实上,双方只是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
全旭首先是搜索某宝,在某宝上面寻找自己需要的东西,特别是对讲机,哪怕是车船使用的电台,不会超过一百瓦,有效距离在五十公里以内。
可事实上,这只是偏偏外行的东西。
懂的人自然懂。
就像龙泉宝剑系列,那种以高碳钢或高锰钢打造的刀剑,名义上不开刃,只是在钻法律的空子,就算不开刃,照样可以轻易砍死人,砍人没有试过,牛腿骨可以砍断,关键是还不卷刃,只需要两百块一把。
苏彤道“全老板,你是不是可以外销军火的渠道?”
“没有,没有,我是正经商人!”
全旭赶紧否认。
苏彤道“如果你需要军火,我也有办法,不过,我要拿佣金,百分之五的提成,飞机坦克,导弹火箭,机枪火炮,应有尽有。”
“你与军方有关系?”
“没有,我有一姐们,她家里在北工,这几年北工生意不好做,如果你有门路,完全可以做!”
全旭点点头“我尽可能联系,如果对方有需要,首先考虑北工!”
“这才对嘛!”
苏彤拿起电话准备拨打电话“我让她请你吃饭……”
“别……现在还有事情,这事不忙!”
全旭在没有把部队训练成一定成色,不准备换装大规模热武器,事实上,他主要是怕死,怕被抓去切片研究。
能用民军装备搞定的事情,尽量不让国家注意他。
全旭将五百多公斤的沉香木交接给苏彤,他突然想起在崇祯皇帝的宴会上发现了一种食材松露,这种东西在后世学名叫猪拱菌。
“苏彤,你说松露这种东西好卖不好卖?”
“好卖啊!这东西可贵了,赌王可是在2011年用33万美金拍了两颗重一点三公斤的松露!”
苏彤兴奋的笑道“全董有渠道可以收购吗?”
“当然,我有办法!”
全旭暗暗想道,松露已经成为了崇祯皇帝的御用餐桌上的食材,这说明已经有人看到了松露的价值,那么他也可以利用松露换钱。
就算无法像赌王的那么贵,一公斤三两千美金的价格,也足以让全旭心动了,这可比白银贵多了。
全旭带着鹰隼三号,以及配件,返回明末。
同时给陈应发布自己需要采购松露的意图,让他利用全记的渠道,高价收购松露。
全旭来到明末,心情有点低落。
这主要是,因为他的失误。
因为他的大意,即将铸成大错。
六十门一零五野炮,哪怕是已经快要用废的野炮,放在战场上,足以改变一场战争的胜负,他最担心的问题是就是这些火炮会落到后金人手中。
可是,全旭既想赚钱,又想保住火炮的秘密。
既然定位仪不能实现,那就只能采取笨法子。
用无人机监视回城的速度非常快,在抵达遵化的时候,才堪堪十三日。
全旭回到遵化,马上返回了后世,又向雷神工作室订购了四台鹰隼三号,并且要求他们加装定时和遥控引爆炸tnt的装置。
至于tnt,全旭就不用麻烦雷神工作室了,反正他的tnt还有将近两千吨。
虽然说,同样是无人机。
可是鹰隼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需要弹射,而且与多旋翼无人机不同,动静更大,配套就全配套,全旭又购买了五辆长城炮皮卡车。
充当鹰隼三号的发射车。
好在长城炮皮口远远不如末日堡垒那样让人震撼,白色的涂装在冰天雪地里也不是非常明显。
让三娘充当老师,教导影卫联系开车。
过了洪山口城的关外,就是无人区,可以肆无忌惮,随心所欲的驾驶长城炮,随便造。
皮实的皮卡车技术,慢慢练吧。
全旭学习开车的时候,其实也就一个礼拜,四天练习倒车,三天练习路考,汽车他准备的很足,足够新手司机学会。
崇祯三年正月十四日,侯恂所派的特使一名莫约五旬的老头,瘦如干柴,他带着侯恂的亲笔信,前来提取全旭的火炮。
全旭无奈,从全家军的炮兵第一旅和第二旅提走,同时,将最初九十六门一零五野炮全部换掉,放在仓库里。
因为,这段时间,为了训练炮兵,全旭可以加紧练习射炮,短短十天时间,火炮炮管居然薄了将近五个毫米。
天知道什么时候会炸膛?
交接工作自然在隐秘的十四日夜完成,那个前来提货的老头,带着足足三四千名骑兵前来护送。
“居然是关宁军骑兵!”
全旭还以为侯恂买来送给皇太极,这样以来,他不需要派出太多人马护送火炮,只需要派几百名民夫,等到离开全家军的防区,将消息透露给皇太极。
后金骑兵过来劫炮,就算全天下都知道侯恂在资敌,也只能这样了。
三四千名关宁军骑兵,护送六十门一零五野炮,这样的力量,就算后金想劫,困难也不少。
事实上,前来接受火炮的根本就没有民夫,过来的都是关宁军熟练的火器兵,他们直接带着炮弹和火药,等于说是六十门火炮配合三四千名关宁军骑兵作战,想啃下来这支部队,不死两三千人,恐怕办不到。
关宁军骑兵不知道,在他们头顶上空,六千米的高空中,一架鹰隼三号就在秘密监视着他们,他们身后莫约三十里的距离,还有一辆长城炮,驾驶着车辆跟随。
如果真发生了全旭预想的情况,就是遇到后金骑兵进攻这支运输火炮的部队,皮卡车上的喷洒农药的无人机就会将二百升汽油喷洒下去。
那架价值一百万元的无人机就会化身一枚导弹,直接命中装载着火炮的火药车。就算不能将这六十门火炮全部炸毁,至少可以让这些火炮失去使用价值。
然而,全旭失望了。
后金骑兵没有多余的动作。
不是他们不想动,而是没有心思。
历史十六天,从沈阳出发的求援信使,终于抵达遵化城南柳曲村的后金大营,向皇太极禀告毛文龙偷袭沈阳城的急报。
皇太极松了口气。
沈阳城不是那么容易攻克的,作为辽东最大的城池之一,沈阳城虽然不如遵化城,但是,毛文龙也不是全旭,想啃下沈阳城不容易。
只是皇太极的高兴早了一些,仅仅一个时辰后,第一波信使抵达,带来了惊天噩耗,沈阳城被攻克外城,城内死伤惨重。
皇太极已经感觉天旋地转,接着第三波信使带来了哲哲被生擒,还有叶赫雄祁、那颜等海西女真连屠沈阳四天四夜,沈阳城变成白地。
正应了那句话,风水轮流转,恶人自有恶人磨。
后金联营十数营,哭喊人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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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一七章冲冠一怒掀桌子
第三一七章冲冠一怒掀桌子
沈阳城并不是所有建奴都有资格居住的,即使沈阳城变成了白地,损失的不过是建奴的贵族,比如爱新觉罗,比如佟佳,比如瓜尔佳,比如赫里舍等等。
超过八成的建奴是没有资格居住在沈阳城的,也就是说,他们的家人其实是安然无恙的,毛文龙身边的七千余名将士,是无法灭掉建奴的,只能对他们进行一部分的杀伤,特别是那些小部落,在看到沈阳城的浓烟滚滚的时候,就自动撤退了。
但是,人的情绪是会感染的。
建奴的大营里,哭喊声震天。
接着,有愤怒的建奴,挥舞着战刀,冲向不远处看押着大明俘虏的营地。
手无寸铁的俘虏,面对武装到牙的建奴,自然是任人宰割,杀戮从正月十四日开始,被俘的男女老幼,无一幸免,也幸亏天寒地冻,否则光腥臭之味可以让人窒息。
原本全旭与三娘进入了梦乡,三娘并不是一个擅长掩饰的人,在全旭回来之后,很快就表现得极为反常。
特别是全旭脱下自己的臭烘烘的靴子,三娘直接忍受不住,大吐起来。
全旭非常开心,他又要当爸爸了。
给三娘从来没有体会过的享受,甭管三娘同意或不同意,全旭让人召集了十几名有生产经验的妇女,在三娘身边伺候三娘。
全旭等着三娘睡下,这才泡了一个热水澡,就在全旭刚刚进入梦乡的时候,沈良材在门外敲响了房门。
“咚咚……”
全旭急忙起身,压抑着声音“怎么回事?”
沈良材躬身道“全爷,斥候汇报,建奴大营传来异动……”
“有什么异动?他们想发动夜袭?”
全旭不以然的道“传令各部,二级戒备,留下一半人手执守,他们真敢进攻,放开了狠狠的打!”
“不是,他们在屠戮被俘虏的百姓!”
全旭听到这话,脸上阴沉起来。
直接返回指挥部的房车,利用电台通知苏音。
现在的苏音已经成为了无人机群的指挥官,她手底下有五六十人,负责操控四架重型喷洒农药多旋翼无人机,工业级无人侦察机(无夜视功能)四架,民用级无人机五架,以用拥有夜视功能、红外功能的有翼直升机五架,形成了全家军的天空之眼。
“苏音,启动鹰隼无人机,侦查建奴大营!”
“是!”
时间不长,无人机及时画面通过有线传输,接入全旭的指挥车显示屏幕,通过画面,可以清晰的看到,那些建奴军士,挥刀砍向关在大营里的俘虏百姓。
似乎他们还嫌刀砍得不过瘾,那些弓箭手则向百姓俘虏抛射箭雨。
无数俘虏百姓的尸体倒在大营里,他们的死状凄惨,一座座大营已经变成了修罗地狱,隐隐约约传来女人的惨叫和哭喊声,更多的则是建奴士兵肆无忌惮的笑声。
全旭拿起话筒“通信团,我是全旭,通过全军,擂鼓集合!”
从理智上来说,全旭应该等到天亮。
因为此时经过扩充的全家军,战斗力已经被稀释了,严重稀释,超过八成的士兵拥有夜盲症,在天黑的时候,看不清东西。
而且新军只是人数增加,战斗力远远没有达到原来全家军的水平。可是,作为一个后世之人,全旭实在无法做视惨剧发生。
全旭想过采取斩首行动,可问题是,建奴大营方圆十数里,占地面积超过上百平方公里,一座大营挨着一座,想要从中找到皇太极的大营实在太难了。
拥有夜视功能的无人侦察机,只能发现人在哪儿,却无法发现皇太极在哪儿。
现在的屠杀已经演变成大规模,全方位的屠杀,就算杀掉皇太极,这场屠杀也无法阻止,唯一的办法就是直接出军。
“咚咚咚!”
全家军近军旅的鼓手们奋力的敲响战鼓,随着这种激昂的战鼓声响起,那些尚且在沉睡中的全家军将士还有百姓们,迅速被惊醒。
有的百姓爬起来,想看看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回去,睡觉,不准出来,违者格杀勿论!”
刚刚从地窝子里或者是活动板房里钻出来的百姓,被那些负责治安的娘子们劈头盖脸的骂了回去。动作稍慢就被这些娘子军女人拿着棍子打过去。
娘子军的数量如今膨胀到了三千余人,不过她们并没有装备制式武器,这主要是她们的身体素质太差,大部分妇人受尽折磨,给她们铠甲,她们就会行动困难。
披着铠甲的娘子军只是少数,拿兵刃和铠甲的至少是队率以上级别。
至于军营里的全家军将士,包括后勤、也包括如今规模达到两个补充旅,七千余人的预备部队,他们赶紧穿上衣服,披上铠甲,拿着兵刃,来到校场前进行集结。
全家军大营里的十几台汽油发电机也趁机开机,十几台探照灯开始照度整个大营。
随着一阵阵急速的脚步声响起。
全家军将士开始按照团为单位,陆续集结。
率先抵达的是炮兵、接着就是骑兵,最后才是步兵,加上近卫旅、补充旅。三万余人的部队站得无边无际,长枪如林,破军刀如墙,盾牌、铠甲、掷弹兵、标枪兵、补给兵、补充兵。
全旭望着眼前的三万余人马,有些自豪,这是从崇祯元年全家军家丁兵开始组建,然后在接下来的日子经过五次大规模扩建。
从最初的一个哨(旗),扩充到一个司,直到现在,这才算像是一个军队。
全旭望着众将士,戴着耳麦话筒道“知道为什么集合吗?”
整个校场上,三万余将士沉默不语,现场落针可闻。
其实他们也很想知道,全旭为什么大半夜里不睡觉,把他们折腾起来。
“因为建奴正在屠杀我们的同胞!”
全旭指着南方方向“就在南方十数里的地方,他们打不过我们,朝老百姓亮起了刀子,妄图想用这种方式,把咱们吓倒,咱们全家军是不可能被吓倒的,但是,皇太极还有那些建奴,可把我恶心到了,不敢光明正大,真刀真枪的跟全家军干,拿老百姓撒气,这叫什么破事?”
众将士下意识的摸紧自己手中的刀。
“你们加入全家军,哪怕最短的,也有几天的时间了,应该也了解,全家军的规矩!”
全旭接着道“全家军不会亏待任何一个兄弟,加入全家军,咱们就是兄弟,就是自己人,不管你们以前有没有地,有没有田地,我都给你们,人均不多,也就十亩田,如果是劣田,你们不要骂我,我也没有那么多的良田,劣田不止十亩,有可能是二十亩,也有可能是十五亩,反正,我全旭不会亏待任何一个兄弟。我原以为,这场仗打完,就带着你们回去,咱们开垦荒地,种上粮食,好好过日子,让你们,你们的家人,个个都可以衣食无忧,哪怕你们战死了,受伤了,子女靠着这份遗产也能过上优裕的生活。可是,建奴当着我们的面在杀人,杀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弱妇孺,这就是砸我们全家军的场子,不给我们面子,你们说,怎么办?”
沈明泽也是第一时间起床,他实在没有想到全旭会用如此办法鼓舞士气。
这个直白得让他感觉羞愧,如果全旭给他半柱香的时间,他也可以写一篇词藻华丽的檄文,可惜,全旭根本就没有给他商量……
众将士大吼道“杀了他们!”
“没错!”
全旭望着众将士吼道“预备一旅,二旅,三旅,骑兵四旅,留下来防守大营,其他人,跟我出发,把场子找回来,老规矩,杀敌一名赏银五两,受重伤的给医药钱十两,阵亡的二十两!”
众全家军将士兴奋的大吼起来。
他们大部分都是身无分文,穿上了全家军的铠甲,拿着兵刃,马上就变成了小有资产的人,十亩良田,就是多达一百二十两银子。更何况,砍一颗脑袋,就是五颗银子。
当然,这些士兵大部分并不知道,朝廷给全旭的赏赐是四十两,全旭把一颗首级卖出去,那就是至少五百两银子。
全旭也是资本家,也是要赚钱的。
全家军的军饷其实并不高,正常训练的情况下,一月的饷银只有一两多,平均下来每个月,现在好了,宰掉一个就能拿五两,这回有钱赚了!有人已经开始跺脚,急不可耐了。
哪怕宰不掉也没有关系,挨一刀也有五两银子,重伤还有十两银子,稳赚不赔。
全旭跨上战马,想了想,最终,还是登上一辆长城炮皮卡。
这些皮卡车都是四驱越野型,进行了简单的改装,就是在前面的发动机盖、驾驶室加装了末日格珊,防丧尸纯属扯淡,防箭绰绰有余。
万一战事不利,全旭可以乘坐皮卡车冲出来,反正再快的战马,也快不过长城炮时速一百七。
此时的全家军将士,人人拿着火把,从天空俯瞰,就像一条巨龙,蜿蜒而起。
他们杀气腾腾,他们士气如虹,朝着城南的建奴大营杀去。
人家冲冠一怒为红颜,全旭是冲冠一怒掀桌子,给脸不要,那就按在地上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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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一八章土豪打法鬼畜打法
第三一八章土豪打法鬼畜打法
后金骑兵一直没有放松警惕,特别是对全家军。
整个大明敢向建奴发起主动进攻的军队,屈指可数,而全家军却是其中最肆无忌惮的那一支军队。
在全家军刚刚出动的时候,后金的哨兵就发现了动静。
他们看到的是一条火流。
全旭有的就是柴油,作为一支重火力部队,无论火炮还是火铳,都离不开最关键的火,此时的全家军火把,也不是随便拿一支木棍,裹上一些棉布,沾上火油制造的简易版。这种火把长约一米二,中间是一根直径六十毫米的钢管,管壁非常薄,只有五个毫米。
这样以来,每只火把里可以装大约三升柴油,烧三个小时,都没有问题。
数以万计的火把,形成的一道火流,迎着寒风,呼啸南下。那一支支火把静止的时候就像从天上坠落撒满一地的星辰,当它们移动的时候,则像是一条火焰形成的河流,那壮丽的画面,还有那冲天的杀气。
让这些后金哨骑都浑身发冷,说不出话来了。
良久,一名后金哨兵终于反应过来“快,向大汗禀告!”
就在这时,一名后金哨兵感觉脸上一凉“下雨了?”
“这么冷的天,怎么可能下雨!”
只是他伸手一抹,脸上,手上,分明是湿漉漉的,有一股子怪味。
全旭的挂开得有点大,十里的距离,他也不想让建奴提前知道全家军出动的消息,至少要在干掉他们的眼睛。
在鹰隼三型夜视、红外侦察无人机的侦查下,散布在全家军大营外的建奴骑兵,或者某些势力的骑兵,无一例外,全部在打击范围之内。
喷洒汽油的无人机,将这些骑哨喷洒上汽油,接着,一阵火箭过来,他们就变成了人形火炬。
足足上百支骑哨,在全家军大军出动的同时,在空天一体的打击下,迅速变得了火人,无一例外,他们全部没有把消息发出去。
全家军浩浩荡荡的向建奴大营冲去,三万余人马的部队进军,自然不可能瞒住所有人,但是,等到大营里的哨兵看到,他们的反应时间几乎没有了。
全旭拿着对讲机,开始下令“戚元弼,带着你的骑兵部队,从夏家裕穿插,将建奴切成南北两断!”
夏家裕就是后世的遵化平安镇范围内,也是遵化最大的粮食生产基地,地势是北高南高,中间低,仿佛就是一座小型的盆地。
当然,夏家裕就是建奴俘虏大营与军营的分界线,建奴一直想利用这些俘虏百姓消耗全旭的粮食,虽然他们向全旭驱赶了三万余名老弱病残,但是这个大营里依旧有近十万人。
不过,北面的俘虏营,也不是没有军队看守,至少在夏家裕东北方向三个大小村落,就驻扎数千精锐骑兵,在后所屯方向也有五六千名蒙古骑兵,负责看守俘虏。
随着马蹄声响起,后金大营开始反应过来。
首先出来的就是夏家裕东北方向三个小村里出来的数千骑兵,他们迎面就撞上了戚元弼率领的全家军骑兵。
全家军骑兵学习着波兰翼骑兵,不装备弓弩,不采取骑射,就采取骑兵换命的战术,全家军骑兵的打法相当简单,那就是人挨着人,战马挨着战马,端平长枪,向对方发起进攻。
关键是,现在全家军占据着上风口。
弓箭在迎风射击的时候,效果很差,与顺风声可以相差三四十步的射程。
长长的枪刃在火把的映照下,闪烁着骇人的寒光,他们像一堵堵墙一样冲过去,建奴骑兵倒是没有畏惧。
毕竟,骑兵才是他们的强项,才是他们最自豪的看家本领。
全旭坐在长城炮皮卡车的后排座位上,看着无人机传回来的及时画面,他望着苏音道“录下来!”
这可是宝贵的冷兵器战争素材,而且是不用特效的素材。
只是有些可惜,由于光线的问题,看得并不真切。
马蹄声如雷,全家军骑兵如墙推进,建奴骑兵与其针锋相对。
当然,针锋相对的下场极为凄惨,排在最前面第一排的五百余名全家军骑兵,端着长枪,在战马高速冲锋之下,这些长枪被赋予了强大的动能。
几乎是呼吸之间,那些长枪就顶到了建奴骑兵的胸前,没错是胸前,临阵的时候,后金骑兵悲哀的发现,他们中的骑矛也好,长刀也罢,都太短,根本就无法够着对方。
就在他们惶恐不安的时候,锋利的长枪枪刃,轻而易举的洞穿了建奴轻骑兵的皮甲和棉甲,前胸入后胸出,利刃撕裂血肉的闷响此起彼伏,痛苦的惨叫声不绝于耳,很多后金轻骑兵还没来得及拔出马刀,便被一枪从马背上捅了下去,然后被踩成了肉泥。
后金骑兵第一次尝到了骑墙冲锋的厉害,全家军的枪骑兵刀锋一般扫过战场,所到之处血花四溅,那些剽悍健锐的后金轻骑兵草芥似的被他们一堆堆的扫下马,非死即伤,转眼之间便扔下了数百上千具尸体。
侥幸没有被刺中的也为之胆寒,落荒而逃,血的教训告诉他们,他们赖以自豪的骑射功夫在一堵墙似的冲过来的枪骑兵面前屁用都没有,遇上骑墙冲锋,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吧。
此时的沈明泽坐在全旭旁边,他的嘴巴一直没有合拢,他见到了太多匪夷所思的事情,全旭坐在这辆怪异的车里。
这辆里庞大,而且不用牛或马拉动,那名长得如同未发育的小孩子一般的女子,握着圆盘,脚踩着机括,这辆车就飞快的冲向前方。
沈明泽想起了墨家机关兽,想到了传说中的木牛流马,难道说,传说都是真的?
更加让沈明泽难以置信的是,全旭坐在车里,他面前那块似金非金,似木非木的东西,居然出现了前方战场上的情景,甚至连后金建奴的惨叫声也听得真真切切。
沈明泽结结巴巴的道“主上,原本全家军骑兵这么厉害!”
“马马虎虎!”
全旭按下对讲机“戚元弼,不必理会那些骑兵,你的任务,就是穿插夏家裕,把建奴南北大营割开!”
夏家裕,后金大营阵前。
莽古尔泰用望远镜看着战场上,他一脸不相信的样子道“这才两万多人马,就敢与我们夜战?姓全的吃了熊心豹子胆?”
豪格冷笑“我是该夸他们勇敢?还是骂他们愚蠢呢?”
只是,双方骑兵一个接触。至少有建奴上千骑兵被捅落战马,那个速度就像是下饺子一样,其他四五千名骑兵则狼狈撤退,距离全家军骑兵足足三四里。
豪格勃然大怒“这是谁带的兵,真是该死,脑袋被驴踢了!”
莽古尔泰冷冷的道“那是杜度,他的脑子才没被驴踢,这股子骑兵,有点怪!”
战场上如棋,全旭从来不会慢悠悠跟对手你来我往,针锋相对。
在全旭的心中,什么谋略,什么战略战术,什么阴谋诡计,通通都是渣渣,火力至上彻底压制才是王道,前苏联气势磅礴的鬼畜打法才是他的最爱,打不死你也要吓死你!
跟苏联硬碰硬的打过的德国和日本,几十年后想起老毛子都还两股战战尿意甚浓,这就是全旭想要的效果。
不过在明朝想做到这一点是现在是不可能的,不过未来倒是无限可能。
如果不是顾忌国家的铁拳,如果不是害怕被人抓了去切片研究,全旭真想买一些火箭炮过来,用火箭炮洗地。
甭管千军万马,在火箭炮面前都是渣渣。
那些镶白旗骑兵以杜度为首,他们一个照面被干掉了三个多牛录,正在心有余悸。
不等他们回过神来,全旭下令道“炮兵,给老了放开了轰!”
此时的全家军炮兵,已经更换了旧炮,那些有损伤的炮管也更换掉了,足足一百六十二门火炮,停下来,开始构筑炮兵阵地。
在炮兵准备的同时,全旭的秘密武器也开始登上了战场。
这准确的说,并不是全旭的秘密武器,而是大明的武器,神火飞鸦。
就是原始版本的火箭炮,由于明末的火药采取是粉末式,而且配比并不是最佳状态,但是,采取了全家军的颗粒式火药,利用了黄金配方方案,神火飞鸦的威力比原本的威力却大多了。
但是火箭的致命弱点依旧没有办法克服,那就是射程太近,比火炮射程近多了,哪怕有了新式火药的改进,射程只有五百步左右,但是装药却多达六十八斤,完全与火炮不成正比。
哪怕采取十八斤火药作为发射药,全家军的一零五野炮可以打到三千五至四千步,可神火飞鸦只有五百步,用了三倍的火药量,却只有火炮十分之一的射程。
一般将领看不上神火飞鸦,太鸡肋了,费钱,却没有什么威力。
可是,谁让全旭是土豪呢?
他从后金手中抢了二百多万两银子,加上财物,不下四百万两,相当于大明一年的财政收入了,这点钱,他浪费得起。
更何况,遵化工匠是不付工钱的,吃的粮食也是全旭抢的,算来算去,根本就没有花什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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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一九章挂印平辽出镇辽东总兵
第三一九章挂印平辽出镇辽东总兵
非常简单的人力手推车,双辆制式,与火炮一样,带着尾梢,可以调整高度和左右、上下射界。
从原来的单支装,被全旭改成了一车十二发,每只神火飞鸦长度约一米五,炮头改成了碰撞定时式TNT,弹头只有可怜兮兮的一公斤。
这种并不是全旭想要的火箭炮,但是明末的工匠只能做到这一步。
随着火炮的轰鸣声响起。
接着,浑水摸鱼的神火飞鸦也开始发射,把火把往后部的尾部一燎,就会看到十二枚火箭嗖嗖嗖一古脑的全射出去了。
总共十五辆发射车,总计一百八十枚神火飞鸦,与一百六十二枚炮弹,一股脑的飞向镶白旗的骑兵大阵。
特别是神火飞鸦,简直是一个怪物,由于带着孔洞,在飞行过程中,会产生啸叫声,这种声音让人头皮发麻,简直想拿脑袋撞墙。
随着炮弹率先落地,将镶白骑的骑兵炸得人仰马翻,镶白旗骑兵们瞬间大乱,这还不算完,那些神火飞鸦也歪歪扭扭的飞向镶白旗的骑兵阵中。
至于三分之一变成了随缘,炸了空气,等于说一万多两银子扔了在水里。谢天谢天,还有一百二十枚左右,命中的目标。
一团团橘红色的火球,腾空而飞,将来不及躲避的活人死人一并掀上半空。饶后金都是百战余生的老兵,看到那炼狱般的火海也不禁骇然变色!就连全家军也不禁面色发白,疑是鬼神震怒。
杜度这位贝勒爷被一名倒霉蛋的断手,抽中了脸颊,巨大的惯性,把他的满嘴牙齿抽落了四颗,他吓得差点尿了出来:“有鬼,有鬼……”
全旭通过无人机看着这些神火飞鸦,虽然数量少,造成的伤亡却不比一百六十二枚炮弹少,毕竟,炮弹只是实心的,依靠动能伤人,一百二十枚神火飞鸦却是把一百二十公斤的TNT送了过去,这相当于十几枚一五五榴弹炮的威力了。
全旭笑道:“神火飞鸦还不错,参加工匠,人人赏银五十两,总工程师谢叔熬赏赐一百……不,一千两……副总工程师陈小贤赏五百两银子!”
战斗继续,火炮持续开炮。
不过,那些镶白旗骑兵们吓得跑得没影了。
与此同时,全家军骑兵们也仿佛一柄锋利的砍刀,将后金大营一劈两半,豪格自恃武勇,差点让皇太极痛失爱子。
看着两名白甲兵,一左一右,架着灵魂出窍的豪格狼狈而逃。
接下来的战斗,就没有悬念了。
全家军步兵以火铳手开路,先是以盾牌手掩护着火铳手顶上去,然后一轮排枪,打得大营里的建奴七零八落。
然后,掷弹兵开始把手雷弹扔进去,标枪手把标枪扔进去。
在这种进攻模式之下,建奴很快就溃不成军。
不可一世的建奴士兵,已经是死伤一地了,恩格德尔,博尔济吉特看不清周围的情况,只是看到前后左右不断有人倒下,很多擅长驰射的手下根本就没有射出一箭的机会,便被射翻了,他不禁惊怒交迸,几欲疯狂!
他是蒙元世系,纵横蒙古数十年,从来都只有明军官兵对他望风而逃的份,什么时候吃过这么大的亏了?那双老大老大的眼睛已经布满了血丝,喉咙里发出野兽般的嘶吼,他要杀光这帮可恶的明军。
不过,全家军可不是普通的明军士兵,盾牌手的推进速度不快,他还没有想好如何下手,结果远处传来炮兵,一枚又一枚的炮弹炸得他麾下人仰马翻。
“砰砰砰!”
火铳手开枪,
恩格德尔身上,炸开一团团血雾,惨叫声不绝于耳,铅弹扫过,蒙古仆从军也好,建奴隶也罢,都被火铳打得血流成河。
硝烟散去,后金贝勒舒尔哈齐女之额驸恩格德尔,布满了坑坑洞洞,带着一腔的不甘和绝望轰然倒下,被惊慌失措的战马踩成了肉泥。
全旭又给后金制造了一批寡妇,当然额驸恩格德尔也不算什么东西,不过随着全家军以火炮压低,火铳抵近射击,再加上标枪、手雷弹袭击,建奴士兵悲哀的发现,他们想拼命都找不着人。
终于,天色缓缓大亮。
全家军步兵以横推的方式,一口气连破后金三十三座营寨,将在大营中屠戮百姓的建奴,砍得七零八落。
“不留俘虏!”
全旭拿着对讲机大吼道:“谁他娘的再敢留俘虏,三天不准吃饭!”
众全家将士神色大为惶恐,三天不吃饭,那还不得饿死?
“杀……”
全家军将士端着长枪,或举着破刀军朝着放下武器的俘虏砍杀而去。
这些建奴或蒙古人想要反抗,长枪密如芦苇的刺来,枪尖入肉的闷响大作,惨叫声震天动地,只是一瞬间便有上千名建奴胸腹处开了一个大大的口子,鲜血混合着内脏碎片喷涌而出,惨叫着倒下!
面对全家军骑兵的阻击,面对丢掉三十三座大营,超过七成的俘虏被劫走,还有一部分粮食、粮草成了全家军的战利品。
出乎意料,皇太极并没有同意后金将领们纷纷求战的请求,而是直接拔营向遵化东南方向的迁安方向撤退。
全旭也无可奈何,只好让全家军骑兵尾随追击,面对骑兵墙的战术,后金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只好以火炮阻击。
谁让明军废物,扔了二百多门火炮呢。
这些火炮虽然不如全家军的火炮轻便,但是威力也相当不错,可以给全家军骑兵造成不少的伤亡。
全旭倒是想着与后金炮兵展开一场炮兵的对决,可惜,后金撤退得太快,等全家军炮兵顶上去,后金军队早跑得没影了。
直到十五日晚上时分,战斗总算结束下来。
全旭问道:“伤亡怎么样?”
刘全笑道:“炮兵没有伤亡!”
马应虎笑道:“步兵伤亡七百四十七,一千一百余人受伤!”
全旭的脸色一变:“怎么会伤亡如此之重?”
马应虎愕然:“这还叫多?”
“打一帮杂鱼,伤亡将近两千人,还不叫多吗?”
马应虎苦笑道:“全爷,您知道我们干掉多少建奴吗?”
“多少?”
“据初步估算,建奴遗尸八千余具,受伤逃掉的不下五六千人!”
马应虎笑道:“镶红、镶蓝、还有今天的镶白旗,建奴八旗,残了三个,敌我伤亡比八十比一,阵亡数之比接近二十比一,这是咱们全家军扩军以来的初战,能打出这样的交换比,已经是非常吓人了!”
全旭勉强点了点头:“十比一,马马虎虎。回去还要加强训练,长枪兵、刀手和火铳手、掷弹兵、标枪手之间的配合还不够默契,需要加强磨合……”
不等全旭说完,王承恩满脸媚笑着,来到全旭身边:“恭喜修武伯,又打了一个大胜仗,斩首七八千余级!”
七千余级并不全是建奴,而是有蒙古人,也有汉军,当然,最多的还是建奴。
“这算哪门子胜仗!”
全旭的脸上郁郁,他指着这三十多个大营中,到处都是百姓的尸体:“一夜功夫,他们杀了将近三万百姓,耻辱啊!”
王承恩道:“修武伯,咱家过来宣旨!”
他似乎看出了全旭的心情不好,就笑道:“修武伯,这是两道圣旨,第一道是封爵您为修武伯,第二道圣旨则是擢升您为辽东总兵官!”
全旭微微一愣道:“不是说镇守复州卫、金州卫、盖州卫和海州卫吗?”
王承恩也没有隐瞒,将前因后果给全旭交了底。
就在皇太极接到毛文龙攻克沈阳的消息时,崇祯皇帝也接到了毛文龙的捷报,不过,由于锦衣卫系统的损失,崇祯是比皇太极要稍早一点,事实上,如果锦衣卫完整无缺,这个消息应该提前两到三天抵达崇祯手中。
偏偏辽东总兵官朱梅前脚弹劾毛文龙侵吞军饷,吃空额,后脚捷报传来,朱梅算是撞到了枪口上。
辽东总兵官需要换人,朝廷公推祖大寿,可是,在这场战斗中,祖大寿的表现不尽人如意,与满桂这个前辽东总兵官相比,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于是,孙承宗却推举了满桂回归辽东,担任辽东总兵官。
满桂有前科,与辽东将门不对付,与利益集团也不对付,在这种情况下,他的任命与祖大寿的推举,都没有获得通过。
崇祯皇帝想起了,全旭。
全旭虽然在皇宫之内,有吹牛逼之嫌,可是他的战绩却在崇祯皇帝的眼皮子底下,先斩岳拖,后败阿济格,夺洪山口等十一座关隘,当然,也夺回了遵化城。
崇祯的任命全旭为辽东总兵官,管辖辽东二十五卫。
当然,二十五卫其实是不实的,至少明面上,沈阳左卫,沈阳左屯卫,沈阳右卫,沈阳中卫,沈阳中屯卫,这五卫已经消失,同时,消失的还有盖州卫等定辽前十二卫。
此时辽东总兵实际还剩十三卫,加上独立千户所,百户所,牧所,确实是不少三百城。
也就是说,心急的崇祯皇帝,直接把全旭提拔为辽东总兵官,顶替了历史上原本祖大寿的位置,而祖大寿则代替阵亡的赵率教,担任山海关总兵。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二零章临走不忘撬孙承宗的墙角
第三二零章临走不忘撬孙承宗的墙角
把一介布衣提拔为一镇总兵官,那确实是非常需要勇气,现在的崇祯皇帝就像一个输急眼的赌徒,谁不听招呼,他就直接换人。
崇祯既位以来,在短短一年不到的时间内,光内阁首辅就换了四个,施凤来干了三个月,李国干了两个月,来宗道满打满算一个月,周道登做了半年,最后到韩爌算是更长一段时间,他干一年,直接崇祯三年元月,这才把韩爌换了下去。
至于内阁大臣,更是一言不合就换人。特别是崇祯二年的十二月份,命成基命,周延儒、何如宠、钱象坤入阁,把原来的钱龙锡、刘鸿训、杨景辰、全部换掉,原来的内阁大臣,只剩下李标一个人。
众臣此时明白过来,谁敢阻止崇祯,崇祯就直接换人。
这个时候,政治投机份子温体仁获得了最佳机会,他顶着在朝议上支持崇祯任命全旭担任辽东总兵,以卢象升担任辽东巡抚。
崇祯以温体仁以礼部尚书兼任东阁大学士,正式入阁。
谁也无法阻止崇祯,同样朝廷大臣也明白,全旭连胡子都没长,一个年仅二十六岁的小年轻,跑到辽东那个地方,恐怕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崇祯没想那么多,甚至连皇太极刚刚跑到永平还没有退出关外的时候,全旭就被委任辽东总兵官,需要走马上任了。
全旭再次返回京师,面见崇祯皇帝。
“陛下,咱们不是说好的金州、海州、盖州、复州四卫吗?怎么变成辽东总兵官了?”
崇祯微微一笑道:“这是朕和朝廷对你的信任!”
“信任,辽东的局势您又不是不知道有多复杂,那里已经几乎变成了建奴的老窝,匪乱如火,这不是逮着活宝往死里坑吗?”
崇祯皇帝还没有说话,王承恩板着脸道:“修武伯,你怎么能这么说呢,这是陛下对你给予厚望,你该感激泣德,誓死报答圣上隆恩……”
全旭心中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
感恩戴德,感恩戴德你妹啊。
我把你扔到建奴窝里,看你会不会对我感恩戴德?
不过话又说回来,以辽东将门那些尿性,别说封全旭一个总兵官,就算给他封一个左都督,他一样调不动那些军队。
特别是关宁军,内战内行,外战外行。
全旭跑到辽东云,那不是要他的命吗?
在全旭毫无掩饰的怨念中,他勉强接受平辽将军印,以及辽东总兵官大印:“陛下,臣有三个条件!若是陛下可以答应,臣定能三年平辽!”
“但说无妨!”
“第一,臣要便宜行事之权,是如何打,怎么打,从哪儿打,不能由文臣节制,需要臣独断!”
“朕依你!”
这其实也是袁崇焕的要求,虽然有些过份,但是崇祯心中只有平辽的念头,这点他倒是不怕。
他已经通过周皇后,向老朱家那些藩王透了口风,修武伯年少有为,至今尚未婚配,有意速来。
“第二件事,臣要尚方宝剑,辽东将领谁敢临阵逃跑,或是出工不出力,给臣磨洋功,臣不管他是什么品阶,一剑斩之。”
“可!”
这事同样在崇祯的预料之内,尚方宝剑这个玩意在崇祯朝不值钱,至少赵率教、满桂、甚至何可纲、包括张春手中都有。
“臣此去辽东,定然遭人攻讦,他日若有人污蔑臣投敌叛国,或卖官鬻爵,盗卖甲械军资……或是伪造臣大败……”
全旭望着崇祯道:“陛下可愿意信臣?”
崇祯起身道:“卿不负朕,朕不负卿!”
全旭心中叹了口气,但是你能说到做到,你若是对我有仁义,你的儿子、闺女,我给你保住他们的命。
一个辽东,加上满朝蛀虫,活活耗死了大明。
全旭有些惋惜。
辽东那是多好的地方啊,有作为工业基地的一切资源,钢铁、煤炭、石油等等,大明的历任辽东总兵官和辽东巡抚,就是端着金饭碗要饭。
正月二十四日,全旭将全家军控制的遵化城、洪山口、大安口、龙井关等十二座关隘,向朝廷移交,同时移交的还有全旭解救下来的百姓,共计十三万余人。
事实上,全旭总共解救下来的百姓多达十五六万人,其中三万青壮变成了全家军正兵两万余人,七千余预备军。
还有三娘麾下的娘子军四千五余人,这些无家可归的妇女,自然愿意跟着全旭走,同时不愿意回归的,还有被全旭养肥的工匠们,特别是神火飞鸦等七个项目组,莫约三千余工匠。
朝廷巴不得少要一些人呢,反正人没了,田地就成了无主之物。
全家军战兵加上辅兵,娘子军共计三万七千余人马,于正月二十七日抵达京师,由于全家军都是民兵义勇,并没有军籍。
这些人马,需要造册入军籍,这个时代的效率,算上非常坑爹,办了足足十天,依旧没有办完。
二月初九,崇祯还亲自校阅全家军。
为了满足崇祯的恶趣味,兵部和户部赶紧给全家军分发了三万余件鸳鸯战衫,崭新的戎装。
全家军站如松,行如走,队形整齐,给了崇祯极大的信心。
崇祯可以给全旭的东西其实非常有限,户部也没有什么钱粮,朝廷其他大军也需要军粮,好在全旭从建奴手中抢到的粮食,他把粗粮和陈粮交出去,留下了三万余石粮食作为军粮。
崇祯三年二月十日,全旭辞别崇祯,带着全家军离开京师东进。
就在全旭离开京师的同时,孙承宗的捷报传至京师。
二月初八,孙承宗指挥祖大寿、满桂、秦承祖、卢象升等明军猛攻永平,特别是侯恂给祖大寿等关宁军从全旭手中购买的大炮六十门,孙承宗以茅元仪铸造的飞雷炮二百余门,对着永平城外的建奴大军一阵猛轰。
特别是飞雷炮,虽然射程近,但是架不住威力大,把后金军队炸得灵魂出窍,卢象升也没有再跟在孙承宗后面观战,他一马当先冲入敌阵,那把大刀抡得跟龙卷风似的,挨着就死,擦着就亡,砍翻了二十几名红巴牙喇兵,在后金大军中生生劈出一条血胡同,直冲阿巴泰的将旗。
阿巴泰也算是一员身经百战的老将了,但是看到卢象升浑身浴血的朝自己冲来,仍然为之胆寒,他失去了迎战的勇气,打马便逃,跑得稍慢一点,卢象升从后面一刀砍来,砍飞了他金盔上的红缨,这位贝勒吓得亡魂直冒,甚至没有勇气回头去看一眼这个可怕的敌人。
幸亏两名白甲兵迎上去舍命相搏,才挡住了这个天煞星,等卢象升将这两名白甲兵砍翻之后,阿巴泰也跑远了。
当然,永平也随即陷落,此役,孙承宗麾下斩首六千余级,取得明军历年来最大的胜利,可惜,这场战役水份很大,皇太极不想打了,已经率领后金大军逃关外。
这场史称“己巳之变”。在这场战争中,无辜百姓被杀戮,经济受到严重破坏,包括赵率教、朱国彦在内的几位总兵阵亡,明朝元气大伤。
当然,由于全旭这个异世蝴蝶的出现,后金并没有取得历史上那样辉煌的战果,也没有取得历史上那些丰厚的战绩。
皇太极从九月三十日破关而入,二月初十,后金军队全部退出关外,在这长达四个多月的战斗中,后金的损失是相当惨重的。
特别是镶红旗、镶蓝旗、镶白旗、镶黄旗,非常巧合,四镶旗全部被打残了,全军覆没的牛录多达五十二个,超过一万五千八旗精锐阵亡或失踪,伤者近万。
至于汉军和蒙古仆从军的损失,两万余蒙古仆从军跟着入关,出关的只剩不到五千人马,可以说是元气大伤。
当然,明军也不是没有损失,先后十数城被攻克,数十万百姓死难,被劫掠的财物多达千万两。
皇太极非常亏,他的一半缴获,都被全旭截胡了。
全旭压根没有向崇祯汇报,当然,却送了崇祯上万匹丝绸,价值三十余万两银子,只是全旭所得财物的一部分。
二月中旬的河北,仍然很冷,干冷的风没完没了的刮,柳树杨树那光秃秃的枝条摇曳不定,看不到一丝绿意。
不过枝头上已经冒出了无数个小小的芽头,只等天气稍稍暖和一点,便吐出新绿,招展风情,让这片苦难深重的土地恢复生机。
河北人已经从遭逢巨变的惊恐中恢复过来,或回到已经沦为废墟的家园尝试着重建加园,或拖家带口在各州县间流浪,出卖力气换饭吃,能过一天算一天。
商铺也重新开业了,虽然很多尸体还没有下葬,很多城镇中的瓦砾也没有清理干净,但是人们无暇顾及这些,他们选择性的忘记了那段噩梦般的经历,为自己的明天奔波。
永平城外,还没有正式上任的全旭,赶到孙承宗麾下,拜见孙承宗这个顶头上司,同时,全旭决定挖孙承宗的墙角。
他知道没有孙承宗的庇护,茅元仪肯定会被别人坑死,还不如跟着他担任武器研究工作。
“末将全旭,拜见孙督师!”
孙承宗望着全旭一脸复杂。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二一章连人带船我都要了
第三二一章连人带船我都要了
相对而言,辽东总兵这个位置,孙承宗更看好祖大寿,而不是全旭。
辽东将门自成体系,而且又极为排外。
全旭虽然有一定的能力,这连续几仗打得非常不错,可是,他却无法让辽东诸军服从他的命令,将帅不和,这可是兵家大忌。
杜文焕虽然有他的叔叔杜松的余泽,可是在辽东总兵官的位置上做了七个月的时间,满桂崛起于宁远,算是辽东将门的半个自己人,他只做了不到一年半,其次还有赵率教,与满桂一样做了辽东总兵一年半。
即使朝廷不认可祖大寿畏敌怯战,至少可以让满桂重回辽东,尽管满桂麾下旧部早已被清洗,至少有一部分中底层将官可以任用,不至于被架空。
思来想去,孙承宗实在想以想象,全旭如何不被架空。
“东升,此去辽东……”
孙承宗微微皱起眉头,他的话并没有说出来,孙承宗与辽东将门是合作关系,也是利益关系,祖大寿也是他亲自提拔起来的,可是祖大寿所代表的辽东将门有自己的利益诉求,不可能卖孙承宗的面子。
但是,对于全旭和卢象升这样的新升将星,孙承宗也不想被折在辽东这个泥潭中。
孙承宗吩咐身边的谋士贾登科道“登科,你安排一下,老夫今日设宴,请各镇总兵、副将参将过来宴饮!”
卢象升皱起,望着全旭道“他们不肯给你兵员和粮饷?”
“没说不给,只是说现在兵部和户部都很困难,实在腾不出那么多粮饷装备来,让我先垫着,等情况好转了再给我补上……”
全旭愤愤的道“说白了就是让我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太可恶了,还什么都不给,这不是光让马儿跑,又不让马儿吃草嘛!”
卢象升眉头紧皱,叹息道“朝廷现在确实困难,所需的钱粮兵员相当惊人,一时之间拿不出来也是正常。不过,辽东那边,地处要冲,是兵家必争之地,辽东诸卫的战斗力却糜烂不堪,不新开几个卫很难承担起悍卫辽东的重任……”
“人手我有!”
全旭苦笑道“我在遵化救下十数万百姓,有三万余人勉强可用,只是,不给钱粮,让我跑到辽东开卫,未免有点强人所难了!”
卢象升叹了口气道“这样吧,我天雄军近日得到了不少补充,兵甲粮饷都比较充足,我回去想想办法,挤出一批粮饷和兵器给你先应付着,等你把架子搭起来了,兵部的粮饷也该到了。”
“算了,卢大人,你手头也不宽裕,我怎么好向你伸手?”
卢象升担任辽东巡抚,作为辽东巡抚,也是要掌握兵马的,天雄军与全家军一样,移镇辽东。
当然,全旭在扩军的时候,卢象升也在扩军。
全旭扩充部队的方式就是吸纳解救下来的百姓,这些百姓与建奴有血海深仇,可以做到同仇敌忾,在再加全旭土豪式的装备,利用武器的装备优势,避免与建奴近战血战。
全家军在最后一战中,与建奴近战搏杀,阵亡七百余人,伤者一千余人,足以说明全家军还不够成熟,他们缺乏近战搏杀的能力。
孙承宗召集各镇总兵,又召集了辽西将门的扛把子祖大寿、祖大寿的亲信何可纲、还有吴襄等人,并且亲自给全旭站台。
“诸位,诸位,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个年轻帅才!”
孙承宗指着全旭道“新任辽东总兵全旭全东升,也是老夫孙婿,咱们都是自家人!”
孙承宗知道辽西、辽东将门的传统,只要全旭上任,马上就会组织士兵闹军饷,闹哗变,也有可能直接把全旭弄死在辽东。
他点破与全旭的关系,就是希望辽东和辽西将门卖他一个人情。
事实上,孙老头不知道,辽东将门不仅不卖他人情,相反,还会利用建奴,连他满门都诛杀干净。
多尔衮攻打高阳,既不是为了粮食,也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杀孙承宗泄愤。
孙承宗虽然没有大规模杀死建奴,多少人,可是他那套堡垒战术,却间接让建奴损失数万人,论战果,事实上,他比全旭更狠。
那才是钝刀割肉。
全旭可是非常清楚,东南官僚商人集团和他们控制的东林党是搞垮明王朝的财政的罪魁祸首,而袁崇焕和辽西将门集团则是吃垮了明王朝本就不多的财政收入、养寇自肥,使得明王朝各种问题恶性爆发的元凶巨恶。
整个国家民族的灾难,却最符合辽西将门的利益。
全旭出镇辽东总兵,既不准备任用辽东将领,也不准备任用辽西将门,他们只会自生自灭。
在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后,全旭走到祖大寿身前“祖大将军,以后兄弟可仰仗你多多关照了!”
“好说好说!”
全旭望着祖大寿一脸冷笑。
你只要敢投敌,或者说资敌,只要被老子抓到把柄,老子就直接抄家,将祖家一门,连根拔起。
辽西将门最坑的地方都是,他们没有强大的武力,他们坑友军,坑盟友终于让我犬清缓过一口气后,终于发现事情大条了。
友军、盟友土崩瓦解,后金却再无饥荒的威胁,有了足够的粮食储备,再没人帮自己分担敌军的攻击,后金所有军事压力全落在自己一方身上。
没多久,黄太极出兵攻打大凌河城。
以往,后金军野战很牛,但缺乏攻坚装备,诸如红夷大炮什么的,面对辽西军重兵把手的堡垒办法不多,以往宁锦之战、宁远之战之所以能攻破绝大多数堡垒,说穿了是因为明军兵力有限,修的堡垒不可能处处重兵,而兵少了,守军不敢顽抗到底,要么投降,要么放弃堡垒逃跑。
而现在攻打大凌河城,作战性质完全变了,黄台吉不是来抢粮食的,而是来抢地方、击破对方主力军团的!饥荒过去了,粮食在明王朝的京畿抢够了。攻坚能力不强,没关系,把你围起来米,让你跑不出去,你来救援,我犬清就围点打援,你不救援,我犬清就按住祖大寿继续米。轮上几个月,轮到你断粮、所有人全饿死,看你怎么“凭坚城,用大炮”。
这次皇太极被全旭与卢象升、秦承祖和满桂,零打零敲,几乎干掉了将近三分之一的八旗精锐,没有三五年的时间恢复,他无法向大明发起攻势。
别说三五年,就算三年时间,足够全旭在辽东立足。
到时候,是铁是钢,那就见见真招。
不过,这个时候,全旭反而成了众人之中的香饽饽,特别是满桂大大咧咧的抱着全旭的肩膀道“老弟,到了辽东,谁敢不听招呼,你告诉我,我抽死他!”
满桂打得出彩,算是老牌将门的遮羞布之一,斩首过两千级,蒙古首级六千余级,还捞到了爵,这可是与国同休的待遇。
勋臣之中,他们才是一体。
满桂与全旭拉近乎自然不会没有目的,他还是看上了全家军的装备,便宜好用,威力也强,特别是那些精锐铸造的铠甲,比建奴的白甲兵轻上一半的重量,偏偏防御能力不相上下。
“欠你的银子,俺一文不少!”
满桂冷眼望着祖大寿的背影“你卖给他六十门野炮,才卖给我六门,真不够意思!”
“你需要多少,只要有钱,我卖给你,不过,实说实说,我的大炮都有铭文,卖给你的与别人的不同,若是让我在建奴手中缴获了,你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说啥屁话,俺可不是那样的人!”
满桂冷笑“你可看好吧!”
“你要多少?”
“不低于六十门!”
“好说,三百匹战马,明天交货!”
满桂拍了拍全旭的后背“够意思!”
每门火炮五十匹战马,哪怕按照战马的市价,每门炮约合一千五百两银子,关键是战马,满桂虽然不多,挤出三五百匹不成问题。
他也知道,祖大寿要的火炮每门三千两,正好便宜一半。
与其他将领,自然是价格高低不同。
秦承祖朝着全旭打着眼色。
全旭借着离开了宴会大厅。
“全爷!”
“干得不错!”
秦承祖压低声音道“全爷,是不是把秦某调至全爷麾下?”
“暂时不用,辽东的水太深,你还是安心待在山东,抓好军队,做好思想教育!”
全旭看着尤世威过来,拍拍秦承祖的肩膀道“火炮现在已经没了,要可以,得等几个月!”
秦承祖会意,顺着全旭的话道“如此,秦某多谢全帅!”
孙承宗本意是想给全旭站台,结果这场宴会成了全旭推销装备的交流会。
在这场宴会上,仅仅火炮就卖掉二百八十二门,除了卢象升和满桂是一千五百两银子,当然,满桂用战马,卢象升则用地。
反正,他要离开大名府,抄家的事宜也提上日程。
“孙督师,末将有一请求,还希望您能应允!”
“但说无妨!”
“把茅元仪和蓟辽水师四十余艘战船,全部调给我!”
p本卷还有最后一章,稍晚一会儿再发。非常感谢我是睡我是童鞋的万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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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二二章不把话说清楚你就别想走了(为我是睡我是万赏加更)
第三二二章不把话说清楚你就别想走了
孙承宗疑惑的道“你要水师何用?”
“明人面前不说暗话!”
全旭苦笑道“朝中那些人我信不过,让他们负责我的补给,我非常担心,他们会阴死我!后勤补给线路,我必须掌握在自己手中,军粮在登州拨出,从海路运输,蓟辽水师四十艘炮船三千水师,划辽东军管辖之下,茅元仪以辽东副将,统领水师!”
“这不合规矩!”
孙承宗缓缓点点头“不过,我会与陛下和内阁诸公沟通,想必陛下也会同意!”
“如此多谢督师!”
全旭说到这里,突然想起孙文莺还在全家庄镇。
任何时候,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原本他希望把大名府当作后方基础,工业生产基地,可是,卢象升调往辽东,担任辽东巡抚,而自己也调往辽东。
那么大名府的全家庄镇未来还能保得住吗?
事实上,全旭已经想错了,他现在已经不是普通庶民,甚至比读书人高贵多了,修武伯,虽然只是大明爵位里最低的伯爵。
俸禄也不过三百多石,但是这是身份。
全旭从永平城返回全家军大营,他刚刚洗把脸,正准备睡觉,茅元仪却如同一阵风一样冲进来。
“全兄,你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
“还装!”
“辽东副将,怎么样?”
全旭笑道“担任我的副手,咱们兄弟经营辽东!”
茅元仪笑道“我现在还是蓟辽水师副将!”
“谁告诉你辽东军不能拥有水师,以后辽东总兵下辖辽东二十五卫,以及辽东水师,把你那四十余艘战船都带着,我连人带船都要了!”
全旭拿出一份舆图,指着舆图道“水师驻地,你想选在哪儿?无论在不在手中,我给你打下来!”
茅元仪盯着全旭“你玩真的?”
“肯定是玩真的,我从来不跟男人开玩笑!”
正如当初全旭给孙承宗的说词一样,全旭不希望把后勤补给掌握在那些文官手中,他们可以手中的权利,故意制造事端,把全旭坑死。
茅元仪还有些闷闷不乐。
事实上,他知道全旭非常强势,特别是在军中,说一不二,别的总兵,麾下参将、游击各镇守一方,各自成为各大小兵头。
但是,全旭却掌握着全家军所有军队的补给,而且更加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全家军所有将士不会直接发饷银。
无论是各级将领,没有机会接触饷银,全家军将士所有人都在全记银行里有一个账户,每个士兵,每个月多少军饷,到时自会到帐。
想喝兵血,在全家军军中,这是不可能出现的。
至于,军装、铠甲、兵刃这些物资,也是采取申报、审批,然后拿着批条,到兵工坊领货,从头到尾,全家军的将领,只负责部队的训练,打仗,还有教育。
至于军官的提拔、任用,将领只有建议权,而没有决定权。
哪一名士兵表现好,拥有提拔的资格,可以上报,一般都会获得通过,通过之后,参与提拔的官军,则集中在一起,进行训练,专门培训这个叫深造,特训合格就可以提拔军衔。
全家军的官职大小,与朝廷任命的官职,没有直接关系,而是以内部军衔为准。
普通士兵,三个月内,为列兵,三个月之内的新兵。
全家军可没有士官这一套级别。
抵达哨长或旗总这个级别,就是少尉,当然也有特殊,比如说,少尉担任队率,这是因为文化程成绩考核不及格,不能担任哨长。但是少尉却享受与哨长一样的军饷。
当然,就是百总级别则由中尉担任,接着就是把总级别的上尉。
全家军的团长,级别一般是少校。至于更高级别的旅长,则是由中校、上校担任。
旅长以上级别,暂时不有设立。
当然,少尉、中尉、上尉、少校、中校、上校的军饷分别是二两、五两、八两、十二两、十八两、二十四两每个月。
至于伙食的好坏,卫生,或者油水方面,设立士兵委会员作为督察,士兵委员会,分别以列兵(不含)以上士兵组成,他们没有特殊津贴,负责提出意见。
士兵委员会最低组成设立在司,由所在部队不低于百分之十的士兵组成。
在全家军的体系中,军官想要贪污,其实是没有渠道的,也没有机会,想要拉拢部下,没有掌握财权,也没有补给权,拿什么拉拢?
所有缴获要归公,这些将领就算不满,也没有办法。
安排好茅元仪。
全旭以玄鹰卫向全家庄镇开始下达命令,全记所有军火、武器、装备的生产,立即停止,因为全旭不在全家庄镇,就怕这些官员,以流寇的方式,抢战全家庄的军火生产。
这些工坊并不在全家堡,也没有了全家军的庇护,很容易出现问题,如果被流寇占据,抢夺一部分甲胄和器械,他们的战斗力会马上提升一大截。
所以,全旭的要求是,所有设备立即封存,打包,利用水路装载,工匠愿意跟着全旭前往辽东分发安家费。
同时,对于全家庄镇还有一千余名没有参战的全家军士兵,全旭也命令他们以自愿为原则,自愿前往辽东,或者说,就地在全家庄镇。
当然,全旭也不会对全家庄镇不管不问,这次参战中,全军有二百六十名伤残士兵,让他们返回全家庄镇,继续享受家丁兵待遇,在全家庄镇生活。
全家军继续前往开赴山海关,从山海关出关。
就在抵达山海关的时候,全家军在山海关外扎营,休整一夜,翌日既可出关。
晚上吃饭的时候,有传令兵通传,宫中来人了。
全旭赶紧前往营外迎接,却发现只有十几缇骑拱卫着一名白发苍苍的宦官,正是司礼监太监曹化淳。
虽然此时曹化淳的权势已经不小,不过,他并不是司礼监秉笔太监,张彝宪才是。不过,张彝宪知道曹化淳是信王府的老人,肯定要顶替他,所以对于曹化淳,他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曹公公,远来辛苦,里面请!”
“修武伯客气!”
与全旭进入大帐中,曹化淳的目光望着全旭身边的沈明泽、以及陈应、沈良材、茅元仪还有马应虎、刘全等将领。
全旭会意,摆手道“你们先去忙吧!”
“遵命!”
众人离开,整个大帐只有全旭与曹化淳二人。
“现在没有别人,不知曹公公有何贵干?”
曹化淳格格一笑“贵干不敢当,只是受人所托,前来给修武伯送一个礼物!”
“公公说笑了!”
全旭笑道“您是陛下潜邸的老人,除了陛下,谁还能使唤公公不成?”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曹化淳笑道“咱家就是一个奴婢,宫中的贵人,哪个吩咐,咱家能不听?”
全旭点点头“这倒也是!”
曹化淳缓缓从怀中掏出一个类似于奏折一样的东西,只是锦封,并不是奏折,而是从中打开以后,露出一个非常熟悉的东西。
全旭的脸色凝重起来“曹公公,你知道我最讨厌什么人吗?”
曹化淳的脸色难看起来“咱家这样的阉人?”
“非是如此!”
全旭的脸色冷了下来“是吃里爬外的混蛋,遇到这样的人,我通常都是给他一枪!”
全旭从掏出手枪指着曹化淳“今天你敢来,不把话说清楚,你就别想走了!”
面对黑洞洞的枪口,虽然曹化淳没有见过这种手枪,却知道全旭军中火器犀利,他举手双手“修武伯,怕不是有什么误会?”
“误会不了!”
全旭指着面前的东西,这是张用金子制成的船票,与茅元仪那种样式一样,却不黄金质地“你在华阳社的地位不低吧?”
曹化淳额头的冷汗瞬间就流了下来。
全旭如今不同以往,他身上的气场相当强大。
所谓上位者的气势,说出来非常玄乎,其实就是自信。比如说,一个老板,面对自己的员工时,他可以侃侃而谈,丝毫不会紧张,那是因为自信。
哪怕再大公司的老板,面对当官的,他一样如履薄冰,生怕言差语错,自然也自信不起来。
“修武伯,咱家不明白你说什么?”
曹化淳扑通一声跪在全旭面前。
全旭既然摆出这个架势,那就不准备让他活着离开。
“装,使劲儿装!”
全旭指着曹化淳“看看你的武功高,还是我的子弹快!”
这时,进来两名影卫,他们二话不说,非常麻利的将曹化淳的手脚用扎带捆了起来,将曹化淳放在椅子上坐好。
全旭这下放下心来,影视剧里宦官都是超级高手,特别是像魏忠贤、曹化涥这样的大太监。
“我数三个数,我就开枪了,如果曹公公没有见过手枪的威力,马上就可以见到,这一枪要是打在你的胳膊上,你的胳膊就废了,打的你的腿上,你的腿也就废了,如果打在脑袋上,脑袋也就废了!”
“我说,我说!”
曹化淳急道“这个东西是太康伯、中军都督同知张国纪所托,遣老奴前来送给修武伯!”
“砰!”
子弹擦着曹化淳的额头飞过,让他感觉眼花耳鸣。
这倒不是全旭打偏,而是没想打死他“再不说实话,下一颗子弹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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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二三章建立统一反华阳社阵线
第三二三章建立统一阳社阵线
曹化淳并不怀疑全旭可以轻易弄死他,他虽然是崇祯比较信任的宦官,但是,现在他的份量绝对没有全旭重。
在崇祯心中,全旭才是大明的擎天柱。别看满桂的武安侯,还是孙承宗的武威侯,再或者赵率教的定边侯,卢象升的永平伯,都是顺带的。
崇祯最早想给全旭封的爵位是冠军侯,还是因为王承恩劝谏,他说别人打建奴非常困难,唯有全旭打建奴非常容易,打死了一个贝勒就酬以冠军侯,那么要是皇太极呢?如何封赏?
崇祯想了想倒也是,大明虽然异姓王爵,可是无论是,中山王徐达、开平王常遇春,这些都是死后加封王爵的;沐英身为朱元璋义子,受命镇守云南,就这样沐英也是死后追封黔宁王的。
国公就顶到头了。
可是,大明的侯与公之差四等,按照现在崇祯对全旭的封赏,他只需要再打几个大胜仗,干掉几个建奴旗主,贝勒,崇祯对全旭就封无可封,赏无可赏?遇到这种情况,只有杀掉这一条路。
崇祯还不舍。
于是,顺水推舟,给全旭封了一个四等修武伯,就算崇祯知道全旭杀了曹化淳,只要他不造反,崇祯就会原谅他,甚至给他做背书,了不起罚银了之。
无论内朝,还是外朝,连个鸣冤的人都没有。
曹化淳自知难逃一死,反而松了口气。
作为宦官,可以善终的不多,要么像刘锦、魏忠贤一样,因为权力争斗,失败后被问罪,要么在斗争中被对手干掉,要不然,就是新君既位,一朝天子一朝臣,被秋后算账。
进了这个是非漩涡,曹化淳自然也有死的觉悟。
“修武伯,咱家既没有得罪你呢,又没有陷害过你,你又何必置咱家死地?”
“不错,你是没有得罪我!”
全旭冷冷的道“但是,你吃里爬外,就该死!”
“吃里爬外?”
曹化淳冷笑“咱家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也贪过污,收过黑钱,咱家冤枉过他人,也迫害过无辜,作为皇爷的忠犬爪牙,唯有这一条罪名,可不敢认,当然修武伯若是用这条罪杀我,我也无话可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个,你如何解释?”
全旭此时看着曹化淳的样子,似乎另有隐情。
“这不过是一个礼物,修武伯以为这不过几两银子的礼物,怠慢了足下……”
“你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
全旭将那片金质的船票,扔在曹化淳的脸上“华阳祖的银质船票,可以兑换五万两银子,或者三千亩上好的水田,再或者五品文职官位,或者武官三品,那么金质的船票,再怎么差也不至于不值钱吧?”
“华阳社?”
曹化淳摇摇头“怎么可能?华阳社莫不是干爹……”
说到这里,他急忙收口。
“你的干爹是谁?”
全旭想了想道“神宗朝司礼监秉笔太监、提督东厂王安?”
“正是!”
曹化淳叹了口气道“这也没什么吧?内宫之中,有华阳社船票的人不少,咱们也有,可没有修武伯说得那么值钱,无非是晋丰号的存根,可以前往晋丰号提钱,铜票一千两银,银票一万两,金质十万两!”
“你收钱收得倒真是心安啊!”
全旭冷笑道“还说不是吃里爬外?你也是皇宫里的老人了,熹宗皇帝因何而死?熹宗皇帝三子两女皆夭折,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吗?”
曹化淳低头不语。
“好吧,就算你的主子是陛下,这件事你做得问心无愧,那我问你,华阳社还做了什么,你可知晓?”
全旭拉了一张椅子道“建奴于九月三十日从洪山口、龙井关、大安口三路破关而入,这件事情,早在三月,全某已经知晓,还知道,东江镇总兵毛文龙,即将被袁崇焕不罪而诛,我在三月的时候,就开始布局,我遣散家财,招募家丁兵,训练成军,我又前往皮岛,破坏了袁崇焕擅杀毛文龙,并且资助毛文龙偷袭沈阳城,如果不是毛文龙偷袭沈阳城成功,你觉得皇太极还会轻易撤退吗?”
曹化淳望着全旭身子抖动起来“修武伯如何知晓建奴会破关,兵临京师城下?”
“非常意外的机会,我抓到一个人!”
全旭自然不会告诉曹化淳,他是从历史资料上得知的“你的级别若是不够,应该不知道,如果级别够了,应该知道,傅宗龙,他现在就在我的手上,要不要对质?”
曹化淳摇摇头“不可能……”
“你能从万千宦官中脱颖而出,能从内书堂的小官宦,做到今天这个地位,脑子也不笨!”
全旭冷冷的笑道“袁崇焕去年五月就想杀毛文龙,被我搅和了,这件事放在一边,从洪山口、再到遵化城,之前的遵化、良乡、固安等二十一座大池城池,十一座关隘,哪一座关隘是被建奴明刀真枪攻打下来的,无一例外,全部都是内应打开内城,连夜放建奴入城,若非我率领全家军与建奴血战拼杀,京师就被皇太极打下来,陛下恐怕也难以幸免,你吃着陛下给的粮,却背叛陛下,还说自己不是吃里爬外?”
曹化淳摇摇头“我没有,我只是替他们送一封信!”
“是啊,送一封信!”
全旭指着这张金质的船票道“现在大明,全家军最能打,只要我下令全家军让开口子,建奴大军,定会如入无人之境,二三十万大军,就会溃不成军,你还说不是吃里爬外?你对得起陛下对你的信任吗?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吧?”
全旭气愤之下,拿着枪把,朝着曹化淳的脑袋上连续击打十几下,将他打得满脸开花,血流如注。
其实,全旭已经猜测到,曹化淳在华阳社是一个非常有份量的人,他或许还真对天启朝的隐秘知情,而且还是乐见与此。
毕竟,王安是曹化淳的干爹,也是一手提拔曹化淳的人,但是,年老的王安,因为时常生病,与天启帝的关系,越来越疏远,远远没有魏忠贤与天启帝的关系亲密。
在这种情况下,魏忠贤弄死了王安,升任司礼监秉笔太监,成为太监之首,天启朝内相。
在天启朝的时候,曹化淳奈何不了魏忠贤,唯有天启帝死,崇祯既位,曹化淳才可以凭借着与崇祯的关系,登上前台。
同时,也可以收拾魏忠贤。
内宫的人,华阳社在皇宫里的人,既是不是曹化淳,应该也是与他有关。
“他们怎么可能?他们不就是想发财?”
曹化淳喃喃自语“他们还想借着建奴的手,毁掉皇爷的江山?这样,他们也得不到什么?他们又没有资格继位?”
全旭看着曹化淳道“其实,建奴就是华阳社与东林党、辽西、辽东将门、联合养了一条狗,大明国库历年来,一年不如一年,有点钱也被他们吞了,大明有一支算一支,只要是能战之兵,全部送到辽东去送死,从戚家军再到浙军、川军,死在辽东的军队有几十万人了吧?靡费多少钱粮?他们一步一步,将大明致于死地,农民叛军,李自成、高迎祥,张献忠、王嘉胤,也是他们的人,一内一外,不把大明逼死,他们是不会罢休的,一旦朝廷威信扫地,他们手中的棋子,就会从关内关外,两面夹击,瓜分整个天下”
全旭上前伸手拍了拍曹化淳的脸“而是,你就可耻的帮凶,陛下也会因而亡国!”
曹化淳的脸色有些不安“你骗我的,对不对?他们只是想发财?”
“发财?”
“说得轻松,一手掌握着你们内官,一手操控着文官,一边拉拢着武将,掌握着钱粮,陛下还剩什么?你说?还剩什么?这一次,他们的布局很大,从张承胤、王宣、赵梦麟、杜松、刘綎、马林、贺世贤、尤世功、陈策、童仲揆、杨宗业、梁仲善、刘渠、祁秉忠十四个总兵官,上百个参将、游击,大明的家底厚,也经不起他们这么折腾吧?”
全旭冷笑道“这一次,他们还想阴死不能被拉拢的人,首当其冲,就是赵率教,再次就是朱国彦,还有满桂、麻登云、黑云龙,如果不是我横插一脚,他们都会死,你觉得陛下以后,还可以用谁?用你,还是用高起潜?”
曹化淳脸上的血流得更快,他额头的青筋凸起,显得非常激动“我对皇爷忠心耿耿,从来没有想过对他不利!”
“可是你却在助纣为虐,为虎作伥!”
全旭其实也在临时起意,决定与曹化淳合作,建立统一的阳社阵线。
太监与皇帝的利益是一致的,而且是一朝天子一朝臣,如果崇祯倒了,曹化淳也完了,在崇祯十一年的时候,礼秉笔太监、东厂提督,总提督京营戎政的曹化淳因病乞准告假,那是因为他已经摸到了华阳社的核心,却骑虎难下。
现在他涉入不深,甚至现在还只是一个小棋子,还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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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二四章皇太极被打得怕了
第三二四章皇太极被打得怕了
全旭接着道“天启皇帝如何而死,你肯定知道,他们敢弄死天启皇帝,也敢弄死陛下,太子现在还不满周岁,一旦陛下驾崩,一岁的太子既位,那就是他们手中的傀儡,大明的江山也落入了他们的手中,你曹化淳就是千古罪人!”
曹化淳望着全旭“你有证据吗?”
“没有!”
全旭冷笑“我有证据的话,就不会跟你在这里废话了!”
曹化淳双手陡然用力,那几根扎带被他用力挣断。
全旭急忙举起手枪“别动!”
“修武伯,咱们会找证据!”
“你先清理内宫吧!”
全旭冷笑道“我当天与陛下在内宫会面,我出宫的时候,消息已经传到了兵部侍郎侯恂的耳朵中,整个皇宫就是一个筛子!”
曹化淳用袖子擦擦脸上的血“以前,咱家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当然,你也可以继续与华阳社继续合作!”
全旭的手枪指着曹化淳“我保证,无论你跑到哪里,一定会把你碎尸万段!”
其实,全旭反而不怕曹化淳诋毁他。
祖大寿手中握着关宁军这么一支废柴军队,崇祯都不敢杀他,更何况自己还有兵强马壮的全家军在手?
曹化淳望着全旭道“修武伯,无论你信或不信,咱家对皇爷绝无二心!”
“或许吧!”
全旭望着曹化淳冷冷的道“猪队友,往往比敌人更可怕,据说所知,仅仅一张银质船票,就多达五万两银子,这张金质船票,只值十万两吗?你知不知道,我面对这张船票有多动心?我若反了,你觉得你是不是千古罪人?还亲自过来当说客,简直是蠢不可极!”
曹化淳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韩首辅误我!”
“原来华阳社连当朝首辅都收买了?”
全旭笑道“还是说,华阳社就是他为首?”
曹化淳摇摇头“应该不是,当年我入华阳社的时候,内阁首辅还是叶阁老,我以为,华阳社只是内书堂的结社,还以为华阳社只是宦官才能加入!”
“行了,你这些破事,我就不管了!”
全旭想了想道“言归正传,他们让你把船票送给我,你想做什么?”
“买炮!”
“买炮?”
曹化淳沉吟道“不错,太仆少卿张春所托,欲向修武伯求购火炮一百五十门,这张船票可以前往晋丰号兑换五十万两银子!”
“五十万两银子,一百五十门火炮,每门三千多两,比我卖给侯恂的三千两每门还要贵,他们倒是真舍!”
全旭想了想道“告诉他们,我同意了,我不要银子,我要五十万石大米,要上等的湖广大米,让他们给我运到辽东,只要我收到粮食,我会把火炮交给他们!”
这种全旭自制的一零五毫米口径的野炮,其实已经完成了他们的使命,递全家军训练出了一批不怎么合格的炮兵。
这种仅仅是以无缝钢管,没有膛线、没有复位器的原始火炮,将会被全旭淘汰掉,未来全旭会订制特种合金无缝钢管,并且在后世刻好膛线,采取齿轮组调整射界,这样的火炮会射程更远,射得更准。
曹化淳一听这话,顿时急了“修武伯,你怎么能?”
“这些火炮,我会在上面做好标记,你派出人秘密追查,这些火炮从谁手中流出去的,到时候,就把他们揪住!”
全旭事实上并没有给曹化淳说实话,这些火炮是全旭准备淘汰的旧货,即使交货的时候,所有的火炮炮管寿命也会即将耗尽。
至于说对方会发现火炮炮管已经使用过了,那需要对方拥有更先进的技术,哪怕使用过再多次,只需要把火炮的炮管烧红,然后放进水里蘸火,这样的火炮炮管一看与新的没有什么区别。
当然,他们需要用先进的仪器来测炮管的厚度,可惜他们没有这个能力。
全旭铸造的火炮,在他手中自然不会轻易炸膛,可是放在对方手中,那就不好说了。
而且全旭故意在炮管上醒目的留下钢印,去掉钢印容易,那就把炮管使劲磨,磨掉就没事了,关键是炮管越磨越容易炸膛。
更何况全旭有无人机可以提前发现对方的炮兵阵地,可以利用无人机指引火炮打击,建奴就算拥有了这种火炮,全旭一样可以让他们知道。
玩炮,建奴永远不行。
曹化淳恍然大悟,他总算明白了全旭的用意。
“那,修武伯,咱家就告辞了!”
“等等!”
“什么事?”
“最重要的是!”
全旭望着曹化淳道“天启皇帝是谁害死的?”
“修武伯,您以为动手的人会留下活口吗?知情的人,会留下活口吗?”
曹化淳摇摇头“我是真不知情,但是,我知道,天启七年,内宫里因为各种原因死了三百多人,想必这其中有真凶,也有帮凶,也有掩人耳目的烟雾!”
“我在京南大泥淀,有一个庄园,现在还不是,正在建,将来建好以后,有什么事,你可以通过大泥淀的桃花堡通知我!”
曹化淳离开后,全旭美滋滋的睡了一觉。
天亮后,全家军开始继续出发。
别看全家军是一支拥有人数多达三万七千余人的大部队,却在大明实现了骡马化,士兵可以剩坐马车行军,辎重、炮兵、骑兵更不用说了。
浩浩荡荡数千辆马车,规模相当壮观。
看得关宁军眼热不已。
全家军就是一支用钱堆起来的部队,骡马化行军,速度自然是快的,当然,由于骡马太多,耗费也是相当惊人的。
出了山海关,关宁军就开始给全家军上眼药了,他们以粮草不足为由,拒绝给全家军提供草料。
消息传到全旭这里。
全旭眉毛一挑“这点小事还来烦我,你手中的刀是吃饭的?”
有了全旭这个无法无天的总兵官,全家军也嚣张起来。
不给老子就抢,先揍一顿。
然后把粮草抢过来,当然,他们也不会抢光,只需要拿走自己需要的一部分,毕竟带着也是非常麻烦的。
至于说抵达辽东之后,开玩笑。
到了辽东,全旭就会自己种苜蓿草,这种草既可以喂马喂牛,也可以用来炒菜吃,可以给士兵们增加维生素,何乐而不为?
就在全旭向辽东进发的时候,皇太极率领部队抵达了沈阳城。
此时的沈阳城冰雪还没有完全融化,首先进入建奴眼帘的就是一座座庞大的京观。
要论野蛮,建奴可没有海西女真野蛮。
这些海西女真平时可打不过建州女真,被他们欺负了足足上百年,双方的血仇,可不是三言两语可以化解的。
这次,他们在毛文龙的带领下,杀进了沈阳城,那还用说?
能抢走的坚决抢走,一个螺丝钉都不会留。
当然,沈阳城此时也没有螺丝钉。
除了石头和砖瓦,连木头都没有剩下一根,能打造成雪橇的或者大车的,都被用掉了。
如果说把沈阳城破坏成白地,这是皇太极可以想到的,可是他没有想到的是,努尔哈赤和其皇后叶赫纳喇氏的陵墓,也被叶赫雄祁给挖出了。
建奴喜厚葬,里面埋了上百万两银子的珠宝、首饰、铜器或玉器,也被抢得净光,叶赫雄祁还在原址留了一块碑,用满汉两种文字镌刻了下来“叶赫雄祁鞭尸努尔哈赤于此!”
叶赫雄祁还嫌文字没有威慑力,还让人把画画了下来。
然后,镌刻在碑文上,这些石刻画足足三十余幅。分别用写实的手法,把他们如何炸开墓室,如何挖走财宝,如何鞭尸的情景给详细的绘画了下来。
天见可怜,努尔哈赤的尸体由于保存较好,相较完整,然后被砍成了百八十块,扔得到处都是。
当然,现在皇太极并不知道。
他已经哭晕在了沈阳城外的十三座京观前。
哭晕的不仅仅是皇太极,还有整个八旗贵族们,这一下好了,八旗下一代基本上一扫而光,连孝庄也被毛文龙带到皮岛,准备送往京师,给崇祯皇帝开心一下。
皇太极感觉到了疼痛。
此役,他率领五万七千余八旗精锐入关,加上汉军以及先后收降的明军,还有两万余蒙古大军,接近十万人马。
可是出城的时候,仅建奴就死伤了一万五千余人,蒙古军的伤亡……
按照传统,投降的汉军和蒙古人,根本就不算人,所以也没有统计进去,五万七千余人出关,回来的时候堪堪剩了四万出头。
其实一万五千人马的损失,对于大明来说,简直不算损失,大明二百多万大军,每年光饿死的就不止两万人。
关键是,全家军拥有了可以克制大金最有效的战略战术,让大金将士遭到了一场空前的惨败。
此时的大金勇士,已经彻底的忘记了他们曾经用无数次胜利奠定的“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
现在成了一个屁。
包括皇太极自己,看到全家军的火炮炮管,都有些心有余悸。
当然,这一战沈阳被偷袭,也不说,后金就变成了空架子,主要是后金二三十万人,并不全是住在沈阳城。
今天晚上公司加班,没有时间更新。继续码字,准备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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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二五章我们来了就不会再走了(为护法凤羽舞菲万赏加更)
第三二五章我们来了就不会再走了
皇太极气得吐血了,这不是夸张,而是他恨得咬牙,把牙龈咬出血了。
大金纵横辽东三十余年,也不是没有打过败仗,但是……但是输归输,别损失那么多人马啊!
就算损失一万五千余人马,可偏偏沈阳城被毛文龙偷了,他现在为止,除了豪格之外,没有其他儿子了。
当然,也没有找到尸体,这些海西女真,也是建州女真的传统,把对方的小崽儿带回去养个几年,培养出来奴性,以后他们就是好奴才。
海西女真从沈阳城抢了超过两万余人走,其中超过一万多人都是少年少女,七八千名则是各家各户的女儿或妻妾。
至少十年内,八旗贵族出现了人口断层。
更何况,努尔哈赤的皇陵被炸开了,这不是在他脸上抽了一耳光,而是在他头上拉了一泡屎。
作为当世奸雄之一,这点他可以忍。
可关键是,这等惨败也在整个北方引发了十三级大地震,把所有人都震了个七荤八素!
特别是毛文龙进攻沈阳城的时候,身边也有朝鲜仆从军,征调了一千余名朝鲜人给他当民夫,这些人在第一时间把沈阳被攻克的消息传到了朝鲜,朝鲜也在第一时间就宣布重新成为大明的藩属,一脚将跟后金订立的盟约踹进了鸭绿江。
皇太极当然气得要命恨不得血洗朝鲜半岛,但是,他们现在当务之急,不是找朝鲜的场子,而是找到海西女真,把他们的小崽儿夺回来。
要不然,几年以后,他们就会面临在战场上父子相残。
蒙古人的反应倒没有那么夸张,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个蒙古部落宣布跟大金断绝关系,换一条大腿来抱的。
草原民族对力量的直觉是非常精准的,一旦发现自己投靠的势力开始衰弱了,他们马上就会翻脸,叛离算是轻的,群起而攻之才是草原狼族生存的王道!
现在大金还没有到被那些有奶便是娘的家伙群起而攻之的地步,几十年征战打下的赫赫威名到现在都令草原狼族忌惮不已,但随着时间推移,这点资本也会被慢慢吃干净。
大金必须在这点资本流失殆尽之前取得一场对明军的大胜,以证明自己依然是东亚头号强军,震慑住离心的盟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没办法,以武力立国的弊端就是一旦周边势力发现你的武力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强悍之后,马上就会起二心,唯有不断取得胜利,地位才能稳固,所以哪怕再难仗也得打下去。
自己约的炮,流着眼泪也要打完。
皇太极没有心情哀怨,这是女人才干的事情,他为了安抚麾下的将领,马上开始了军事动员。
以阿巴泰、莽古尔泰、豪格三路大军各五千人马,开始寻找海西女真的踪迹,至少夺回他们的小崽儿。
家中的黄脸婆,丢了也就丢了,可是儿子不能丢,万一过几年父子兵刃相见,麻烦才最大。
对于皇太极的情绪如何,全旭丝毫不在意。
他现在只是有点蛋疼。
事实上,从天启二年广宁之战,广宁城失陷,整个辽东已经失守,也就说,全旭这个辽东总兵,只是一个名义。
全旭并没有直接率领全家军抵达广卫城,而是直奔金州卫。
金州卫大体就是今天大连市区。
盖州卫就是盖州市鲅鱼圈区,站前区,老边区南部,大石桥南部这一带,至于海州卫就是后世的海城市,鞍山南部三个镇,营口西市区,老边区北部,大石桥北部,盘山县南部,大洼县沿海地区的盘锦港,营口老港区。复州卫则是东北第一县瓦房店市。
说起这南四州,不得不提原来的东江镇刘兴祚,他曾是后金南四州的副将,因为刘兴祚反金复明,从海州、复州、盖州、金州,全部都被努尔哈赤屠戮殆尽。
全旭望着在这段时间,主要是负责拉拢人心。
他几乎每天都会在各个团里打转,与将士们谈心。
“等到了金州卫,我就每个人给你们一块地,在大名府,我的地少,每个人只能有十亩,到了金州卫,这个数字翻十倍,每个人一百亩,只要你们多生儿子,能多分地,我让你们人人都过上小地主的生活!”
“全帅,那我们可当真了!”
“必须滴!”
全旭笑道“一定要当真,绝对要当真!我不仅要给你们每人一块地,还要给你们一手全记集团的原始股,拿着这手原始股,只要我的生意还能赚钱,你们每年都能拿到一份分红,不愁吃不愁穿!”
当然,也有人会提出质疑“听说关外的鞑子很凶!”
“他们算个球!”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鞑子怎么了?他们不是人?他们挨炮不会死吗?咱们打的鞑子还少吗?看着咱们的火铳没有?这种火铳,咱们到了金州卫,按人头分,鞑子怎么了,敢到咱们的地盘上来,那就揍他,地雷、手雷加火铳,不把他们打出屎,算他们拉得干净!”
众将士听后,自然是哄然大笑。
全旭拍着猛拍胸口“跟着我,你们绝对不会吃亏的!”
这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士兵是最淳朴的,胃口对了,连命都可以卖给你。
全旭虽然不像古代名将一样跟他们同一口锅子吃饭,同一个帐蓬睡觉。
可是,全旭有好几份军功摆在那里,赏赐从来不打折扣,军饷一天不会晚,一文不会少,吃的比地主老财都好,自然很得人心。
“我教大家唱一首歌!”
全旭跑到长城炮的皮卡车上,全旭发现这种皮卡车越野性能不错,皮实耐操,关键是价格便宜。
他就追加了几辆,除了五辆负责充当鹰隼三型汽油无人机的发射车,还有五辆则是充当指挥车,音响车。
比如现在,全旭就弄了一排价值十几万的音箱,他坐在皮卡车里,拿着话筒,开始喝歌。
“狼烟起,江山北望……”
“浮生劫,刀剑如梦花飞雪,生死决,好梦凝彩月……”
“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脚踏着祖国的大地,背负着民族的希望,我们是一支不可战胜的力量……”
“祖国遭受了侵犯,热血男儿当自强,喝干这碗家乡的酒,壮士一去不复还……”
“万人一心兮,群山可撼。惟忠与义兮,气冲斗牛。主将亲我兮,胜如父母。干犯军法兮,身不自由……”
随着全旭将自己熟悉的,或者激昂的歌曲,交给了众将士,众将士们唱得理直气壮,激昂的歌声响彻云霄。
激昂的歌声中,全家军战意昂扬,一路疾驰,直奔金州卫。
终于,崇祯二年三月十三日,全家军先头部队抵达了金州卫。
金州卫,其实也可以说是金州城。
外围是一道城墙,里面密密麻麻的全是房子,十几条街道贯穿东西南北,将这些房子切割来开。城里面有军营,有水井,有作坊,有粮库和军械库存放粮食和军械,说白了,就是一座军事要塞。
自从天启二年,也就是说八年前金州卫失守,然后又被屠戮,带座卫城都破败得差不多了,那堵至关重要的城墙被拆得七零八落,到处都是洞,小孩子可以很轻松的进进出出。
城内的房屋,几乎大都没有了屋顶。
房屋间在空地上,干枯的野草半人高,全旭的心情变得极坏,整个卫城到处都是累累白骨,有成年人的尸骨,也有孩童的尸骨。
在一处尚未完全坍塌的土坯屋里,一个木床上有一具逞现大字的尸骨,尸首的手掌都被钉在了床上,四肢骨骼都骨折了。
这具尸骨由于盆骨较大,明显是一具女尸骨,可以想象这具尸骨的主人生前也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全旭走到街道上,看着临墙的墙壁上,挂着一颗颗骷髅头,在吹动下,这些骷髅头发起呜呜的呜咽声。
全旭拿着对讲讲,下达命令“炮兵、火铳兵准备鸣枪鸣炮!”
随着全旭一声令下,全家军火铳兵立即下枪,装填火药,当然不需要装铅子,火炮炮兵也只装填发射药,并不装炮弹。
“预备,放!”
一百六十二门一零野炮,七千八百余支火铳,向空开枪。
“轰轰轰……”
“砰砰砰!”
整个金州卫城外,硝烟弥漫。
全旭以为整个金州卫城已经没有了人烟,然而,随着阵阵炮声和枪声落下,从金州卫城的废墟里,犄角旮旯里钻出数十上百人。
他们的衣服纯粹就是一堆用绳子穿起来的碎布片,瘦得皮包骨的脸看不到一丝鲜明一点的生命痕迹,就这么茫然看着,看不到半点情绪波动。
一个黑瘦黑瘦的少年,看着全家军将士身上穿着的鸳鸯战袄,握刀执枪,队型森森,长枪如林,军刀如墙。
他上前壮着胆子问道“你们是朝廷的官军吗?”
全旭的眼睛有些红了“是!”
少年捂着脸哭泣起来,慢慢的百余名幸存者,也不知道他们是如何活下来的,他们裂开嘴,无声的更咽着。
“我们来了就不会再走了!”
全旭道“我们头顶的天,是大明的天,脚下的地,是大明的地,我们将誓死捍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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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二六章兵不血刃收复沈阳城
第三二六章兵不血刃收复沈阳城
崇祯三年三月十三日夜,就在金州卫的废墟上,全旭召开了全家军军事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辽东水师副将,既茅元仪以及其麾下两名参将、四名游击、八名把总、全家军骑兵旅的四个团长,五个步兵旅,以及二十个步团少校团长,炮兵六个团长,包括补充步兵团的八个团长,以及娘子军的六个团长、影卫、玄鹰卫全干、陈应、沈明泽、曲靖、等文职人员,参谋共计一百余人。
此时的金州卫的废墟上,到处都是累累白骨,有一种阴森恐怖的感觉,全旭也不在意,他拿着沈明泽统计的数据,不过这些数据基本效果不大。
他就指着从后世带过来的地图,这份地图是郭沫若所编撰,基本上是还算准确,他将地图用投影仪投放在自己身后的荧幕上,用激光笔指着辽南四州的地图道“咱们现在将近四万人马都集中在金州卫,只是暂时的权宜之计,本帅计划,咱们全家军以金州卫作为后方基地,金州卫有天然良港,茅副将,负责带领水师部队,开始筹建水师基地,建造船坞,保障水路畅通!”
“是!”
茅元仪起身。
茅元仪的水师部队三千多人,已经全家军兼并了,全旭直接以全家军的伙食,就把所有士兵收买了,当然,跟着全家军,对于将领是非常不利的,他们没有机会喝兵血。不过,胳膊拧不过大腿,两名参将、四名游击、八个把总,听说最好,不听话,全旭马上把他们扔在海里喂鱼。
全旭接着道“水师光四十艘炮舰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扩军,茅副将,也要负责招兵,水师部队,至少需要增加到一百艘炮舰,三百艘以上的运输舰,争取一次性运输,可以把全家军沿辽河逆流而上,投放到金山!”
水师将领心中一阵欣喜,扩军好啊,他们可以有机会挣点小钱钱花花。
只不过,他们注定要失望了。
全旭有自己船坞,也有自己的船厂,从打造船只,到交付,水师将领插不上手,他们一文钱也赚不上,敢硬来,扔海里。
全干的玄鹰卫也充当了锦衣卫的角色,派人直接监视水师将领。
“说完水师部分,那就是春耕,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全旭笑道“咱们全家军没有饿肚子的习惯,本帅的原则是,每个人至少要保证拥有最低每天三升粮食的口粮,这样以来,全军至少需要保证四十万石粮食,指望朝廷接济,那是非常现实的,那帮官老爷,只会用陈谷子烂米来糊弄我们,我们只能自力更生,开垦粮田,我向将士兵们承诺,人均一百亩田,那就是一口唾沫一个钉子,四万人就是四百万亩,金州卫可没有这么大的地方以供开垦,所以,盖州、复州、还有海州,必须利用起来。”
全旭拿着激光笔在地图上一指,把红点点到海州,也就是沈阳城一百二十公里的地方。
“戚元弼!”
“末将在!”
“你带着骑兵部队,明早开始出发,抵达海州,把本帅大旗,给我沿线插上,派人通知皇太极!”
全旭冷冷的道“最好不要给老子讨蛋,他要是想死,尽管试试,这条线只要有建奴越线,想玩打谷草那一套,老子跟他不死不休,沈阳城他建一次,老子砸一次!”
全旭自然是在威胁皇太极,如果皇太极真要是带着兵过来,想趁全家军立足未稳,把全家军赶下大海,全家军的火炮和火铳,是他们最大的威胁。
当然,皇太极不一定敢打。
全旭会有损失,但是,作为一个拥有着挂的男人,他大不了充当搬运工,从后世买粮,充当运输队,跟建奴来一场旷日持久的消耗战。
拼实力,看看最后谁扛不住。
戚元弼兴奋的道“遵命!”
“沈明泽!”
“门下在!”
“辽南四州,是一块风水宝地,有钢铁,有煤炭,也有各种资源,你带着让工匠们散出去,找到铁矿,铜矿,煤矿,咱们自己开采!”
“是!”
“另外,垦荒是头等大事!”
全旭望着马应虎道“马应虎,你带着第一步兵旅的四个团,与第一、第二补充团,炮兵第一团、第二团,共计八个团。前往盖州,重建盖州卫,仗应没得打了,重点是垦荒,我再给你派一百台爬山虎,你至少要开垦出来十万亩田!”
“遵命,保证完成任务!”
马应虎起身抱拳。
“蒋百胜!”
“末将在!”
“你带着第二步兵旅,与炮兵第三团、第四团,补充第五团,第六团,前往海州卫,海州位于前线,一定做好警惕,一边屯田,一边防备建奴偷袭!垦荒任务……我给你减半,五万亩!”
“保证完成任务!”
“很好,陈永顺!”
“你带着步兵第四旅顺,炮兵第五、六团,补充第四、第三团,前往复州,重建复州卫,复州卫至少开垦八万亩田。”
“至于近卫步兵旅、第三步兵旅,第五步兵旅,补充第七团、第八团,余下所有人等,垦荒置田,金州卫的任务最重,这里可开垦的良田最多,至少要开垦出三十万亩!”
“曲靖!”
“门下在!”
全旭指着沿着的海滨道“你负责带领着工匠,修建盐厂,这一块交给你来处理!”
说是开会,其实全程都是全旭在说,其他人负责听,根本就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也没有商量的余地。
全旭计划就是前期开垦出来五十多万亩地,有了后世的化肥和种子,全旭可以轻易获得三百万石粮食。
长满荒草的荒原顿时燃起滚滚浓烟,一把大火将杂草烧光之后,有人给耕牛驽马套上扼,一路犁了过去,抡锄头的则跟在后面敲碎土坷,平整土地,然后种上春小麦。
这些土地都荒了这么多年,只要灌溉跟得上,今年的小麦准能有个好收成。当然,全旭还有化肥。
虽然没有使用机械,但是全家军此时不缺乏骡马,几千匹骡子,上万匹驽马,一起拉立着刚刚打造出来的犁子,场面颇为壮观,在将士们的吆喝声中,泥浪两边翻开,一块块地就这样犁好了。
接下来的活就简单了,一两万人抡动锄头,把土坷砸碎,按照杨梦龙的吩咐整地,把地整成六尺宽一畔,要高出田埂,还要尽量弄得平整一些。
全旭这是在种植土豆,土豆产量高,可以养活很多百姓,至于皇太极抢走的人口,这些人,慢慢都会回来,只是,已经被努尔哈赤杀掉的三四百万人,全旭也没有办法让他们活过来。
为了丰富全家军将士的伙食,全旭种植是多样化的,不仅仅有土豆,还有白菜、西红柿、辣椒、黄瓜、豆角、茄子、南瓜、冬瓜等等。
已经发芽的土豆块,也就脚趾头大一个,大家两个人一组,一个拿一把土豆,另一个用锄头挖出地窝,土豆放下去,芽头朝上,马上回土,就算种好一株了,开始的时候大家都不大熟练,效率不大高,不过很快就掌握了技巧,配合得越来越好,效率自然就上去了。几千人一起劳动,那种热火朝天的场面让人激动。
至于像金州卫废物里,还有山沟犄角旮旯里躲避的辽东百姓,只要他们出来,全家军给他们饭食,也给他们粮食,前提是他们必须给全家军干活。
哪怕是还光着屁股的小屁孩,从里地薅把草,也给饭吃。
短短几天时间,金州卫的垦荒大军里,出现多达上千名辽东百姓。
都说杂草的生命力顽强,其实自然界的万物和人相比,都不算什么,辽东寒冷,又是建奴大军反复猎杀,这些百姓还是艰难的活了下来。
三月下旬,经过十几天的辛苦劳作,两万余人动手,金州卫八万余亩土豆,上万亩白菜,还有乱七八糟的蔬菜,也种植了下去。
三月二十七日,随着第一批从全家庄镇运输而来的爬山虎,播种机到来,垦荒的进度一下子就加快了起来。
全旭的心情相当不错,只不过,到了晚上的时候,他的心情一下子就坏掉了。
范文程来了。
他带着皇太极的手书,前来拜访全旭。
全旭对于这个大汉奸,很想捏死他。
好在沈明泽劝道“主上,您好还是先见见,探探他是什么意思,据门下与他接触,他闭口不言,非要见到主上才肯说!”
“很好!”
沈良材拿鞭子过来。
沈良材有些不解。
不过,他还是将鞭子递给了全旭。
全旭提着鞭子,就在金州卫原来的校场上,这里是一当初屠杀密集的地方,一个校场上,足足陈尸上万。
范文程故作轻松,见到全旭之后,躬身施礼“外臣范文程,拜见全帅!”
“听说你的骨头硬?”
全旭扬起鞭子,朝着范文程身上、脸上抽去。
“啪啪……”
范文程被全旭抽得满地打滚,血肉模糊,他惨叫连连磕头求饶。
“还给老子拿着架子吗?”
范文程此时欲哭无泪,没有办法,全旭只是单纯的想揍他。
看着所谓皇太极的信,全旭终于明白了,皇太极怕了全旭,他连沈阳城也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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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二七章礼下于人必有所求
第三二七章礼下于人必有所求
事实上,皇太极还没有跑到沈阳的时候,他就知道了全旭因功封为修武伯、封平辽将军印,出镇辽东总兵官。
皇太极想要骂娘,可是没有办法,华阳社可以在很多事情上,忽悠崇祯,唯有在平辽方面,没有办法。
全旭与袁崇焕的上位模式是一样的,以战功善战之名,直接进入了崇祯的视野,然后他们二人都吹了牛逼,特别是全旭,他吹得比袁崇焕更大,袁崇焕要五年平辽,他只需要三年。
然后,崇祯就把辽东扔给全旭了。
全旭带着四万人马,当然这些人马中有将近一半是没有战斗的娘子军和补充步兵旅,但是,皇太极可不知道啊。
全家军的那种用大炮洗地、火铳扫射,还有骑兵如墙推进,在野战的时候,根本就不怕后金部队。
野外浪战,打不过也就算了,反正沈阳城可是辽东第一大城,可关键是,沈阳城此时比金州卫城还惨,金州卫城城墙的轮廓还在,房屋大部分都是被烧了,屋顶没了,墙还在,可是沈阳城连一座完整的城墙都没了。
长达十三公里的城墙,被毛文龙用猛火油烧得通红,然后不等城墙冷却,直接用水浇上去,热胀冷缩之下,城墙变得粉末。
皇太极如果此时还想以沈阳建都,就必须重建一座都城,当然,重建也不是没有可能,可关键是,重建了都城就安全了吗?
再安全有遵化城安全吗?
沈阳虽然是辽东第一大城,与遵化城相比,还不够看,无论是高度,还是宽度,或者面积,遵化城是在皇太极的眼皮子底下,从开始攻城,到遵化城城墙失守,前后用了一柱香的时间,还有洪山口、大安口、冷口关、龙井关等十一座关隘,有的是直接投降,可是被全家军攻下来的却多达七座城池。
这就更加尴尬了,打又打不过,守又守不住,他们能怎么办?
在皇太极的思来想去之后,他决定把这个沈阳城送给全旭,当然了,现在的沈阳城,已经没有任何价值,说它是城,连城墙都废了。
起初,全旭确实是非常开心,转念一想,哪怕是一个废墟之城,可是沈阳周边,还有不少耕地。
“皇太极还有条件吧?”
信的内容倒非常简单,前面一大堆冠冕堂皇的空话,废话,最后告诉全旭,这座城可以送给全旭。
范文程疼得呲牙“我大金国汗王全帅和睦相处,友好往来,全帅若是同意,既可……”
“修书一封?”
全旭冷笑道“这封信很快就会送到北京城,然后借大明皇帝的刀,砍了我的头?”
“全帅误会了,我主绝无此意!”
范文程确实是想过这条计策,不过却没有可以实施的可能,全旭嘛,肯定不傻,他绝对信不过皇太极,也不可能留下把柄。
“正所谓合则两利,分则两害!”范文程起身道“全帅善战,麾下为大明第一强军,与我大金汗国数战,从无败绩。不过……全帅可知戚少保前车之鉴,不得不防!”
范文程所言,确实是有一定道理。
戚继光是伟大的军事家,以抗倭起兵,南征北战,从无败绩,后来平定倭乱,则北调蓟镇,抗击蒙古,督阵蓟辽,编练车步骑营三万。隆庆二年,朵颜部酋长董狐狸帅蒙古铁骑30000入寇,戚继光以车营抵挡,自己率八千铳骑突袭董狐狸牙帐,全歼朵颜30000铁骑,俘董狐狸侄子长昂,董狐狸仅以身免,逼董狐狸扣关请罪;万历三年;长秃帅兀良哈铁骑50000入寇,戚继光又率8000铳骑出塞包抄,全歼50000蒙古军,活捉长秃。
蒙古不敢从蓟镇防线破关而入,边境太平,戚家军对于朝廷就没有用了,加上功高盖主,于是戚继光被敲打,郁郁而终。
全旭同样也可以学习戚继光,三五年内把建奴打得有多远跑多远,可问题是,崇祯还能容得下他吗?
答案是肯定的,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当然,这也在范文程的算计之内,全旭要么铁了心的灭掉大金,他有这个能力,范文程和皇太极都不怀疑,但是,全旭太年轻了,他还远远没有到颐养天年的年龄,他还有野心。
唯一的办法就是学习李成梁,养寇自重。
全旭沉吟道“沈阳城,本帅自会去取,不用皇太极充好人,卖人情,本帅现在正在垦荒,你回去告诉皇太极,不要过来烦本帅,如若不然,毛文龙可以趁虚而入,本帅不需要,全家军可以一路平推过去!”
范文程壮着胆子道“全帅,各退一步,你好我好大家好,如若不然,我大金若背水一战,鱼死网破……”
“可以试试啊!”
全旭的双手一摊,不以为然的笑道“这粮食不种,对于全家军有影响,你以为会有多大?”
范文程的眼睛瞪大,他突然想到了问题的关键。
全家军攻克了洪山口城,也攻破了遵化城,这两地存放的钱财,多达六百余万两银子,如果算上丝绸和古董、字画的价值,多达千万两银子,三年五年之内,全旭不仅仅不会缺少粮食,更不会缺少军费。
哪怕朝廷不向全家军输送一两银子,一粒米,全家军也不会受到影响。
难搞啊!
这样以来,大金只能被动。
就在范文程准备离开的时候,全旭想了想道“等等,我现在垦荒,牛的缺口很大,让皇太极给我送一千头牛!”
“你这是敲诈!”
“没错,他要是不送,那我就去抢!”
全旭淡淡的道“若是全家军出动,一千头可就不够塞牙缝的了!”
范文程有些幽怨的望着全旭,良久没有说话。
“好了,这些牛我也不白要!!”
全旭根本就想让女人上战场,三娘麾下那些娘子军,还是安安稳稳纺织吧,可是辽东没有办法养蚕,麻布的价值又低。
在看到范文程送上门的时候,全旭想到了英国非常著名的羊吃人。
可以纺织羊毛线,然后织成羊毛布,制作羊毛衫,在明末小冰河时期,既可以满足自身对羊毛衫的消耗,同样也可以进一步削弱后金。
“三个月后,让皇太极给我准备羊毛,我以每斤十钱的价格收购!”
“我大金物资匮乏,要钱有何用?”
“那也可以要东西换!”
全旭想了想道“十斤羊毛一斤盐!”
“我们要铁!”
“铁锅可以,其他的别想了!”
全旭淡淡的笑道。
范文程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结,这是他出使全旭取得最大的成果。
范文程满意的走了,全旭笑了。
铁锅用生铁铸造就行了,可以大量加入炭,这种生铁一摔就碎,打造不了兵器,只能用来做饭,当然,确实是可以用百炼钢的方式把生铁炼成钢,不过代价太高了。
其实,后金也有自己的钢铁、食盐的来源渠道,全旭的目的就是与晋商抢生意,也算是断华阳社的财路。
种植玉米、种植土豆,这些活儿全旭自然不用干,不过,他却负责把种子从后世搬运过来,也是非常辛苦。
来到辽南以后,三娘的外出就少了很多,除了是她的反应有点大,吃什么吐什么,喝水都吐,这可把全旭急坏了。
全旭在后世咨询了医生,让对方开出了营养餐,不过孕妇不能用药,全旭也只能干着急。
这天,折腾了半夜的全旭好不容易合上眼,沈良材向全旭汇报“全爷,东江镇来人了!”
蹲在东江镇几年没有挪窝的毛文龙,带着从沈阳城缴获的物资和俘虏的一部分建奴妻妾、子女,还有数百名建奴俘虏,前往京城述职。
东江镇打了一个大胜仗,当然也有全旭的功劳,没有全旭的物资支持,他们可是没有实力攻打沈阳城。
“末将陈继盛,拜见全帅!”
陈继盛是毛文龙的心腹,也是他的谋士。
“陈将军客气!”
全旭笑道“陈将军怎么没有跟着毛帅前往京师?”
“我奉毛帅之命,前来给全帅送礼!”
陈继盛将一份礼单放在全旭面前。
全旭打开一看,玉石两万斤,珍珠十二斗,金器三百件,铜器一千件,银子……林林总总,价值不下十万两银子。
大手笔。
全旭明白,这是毛文龙对全旭之前,卖给东江镇军械和铠甲的补偿,特别是火炮,火铳,这些东西在大明内部已经成了明星产品。
“毛帅可不是发了一笔小财,这个财,可真不少啊!”
陈继盛憨厚的笑了笑“老奴的坟被叶赫刨了,叶赫要那些金银财宝也不能吃,也不能喝,他们拿着跟我们东江镇换了不少盐和物资,小赚一笔!”
“不错,不错!”
全旭的心情也非常开心,设宴款待了陈继盛等一行人。
席间,陈继盛有些不好意思的道“全帅,听说你们在金州卫种了不少玉米,还有土豆?”
“是啊!”
“听说这土豆和红薯,亩产十几石?”
“没错!”
“不知,全帅能不能把种子卖给我们一些!”
全旭哑然失笑,怪不得说礼下于人必有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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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二八章重建辽南最困难的问题
第三二八章重建辽南最困难的问题
东江镇非常穷,十数万大军,上百万辽民。别说武器装备,连吃都成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辽东镇其实已经变成了一支流蹿的流匪,时而不时的趁着后金空虚,抽冷子打上一仗。
不过,由于实力有限,他们一般不敢深入。在全旭的输血之下,毛文龙这才有能力,组织了七千多军队,杀向沈阳,把沈阳城烧成了白地。
对于东江镇的请求,全旭几乎没有考虑,直接答应。
“种子没有问题,我可以提供,只是,你们准备种在哪儿?”
全旭望着陈继盛不解的道“你们东江镇占据的大小海岛,虽然不少,可适合耕种的土地不多吧?”
“这个……”
陈继盛哭丧着脸道“我们需要的种子不多,能种几万亩既可!”
大大小小的岛屿,集中起来面积也是相当可观的,当然,东江镇控制的耕地,其实远远不止几万亩,只不过这些土地受天气影响较大,有可能一阵海风,或者一场暴雨,就让他们颗粒无收。
“我可以送你们一块土地!”
全旭想了想道“至少有个几十万亩土地吧!”
说到这里,全旭回到指挥车里,找到了地图,找到了济州岛的位置。
在这里,这不得不一句,济州岛成为朝鲜的历史,其实很短,在至元九年(既公元1292年),日本侵略高丽沿海。在高丽国王的请求下,元军驻防金州,既大连。至元十年,元朝在高丽设立征东行中书省,以高丽王和元将阿塔海领省事。济州岛成了元朝耽罗军民总管府,高丽,以及朝鲜政府无权管理。
直到明朝永乐十二年,成祖朱棣贤妃朝鲜人权氏病死,朝鲜派出军进攻元朝耽罗军民总管府,永乐十四年,朝鲜见明朝对耽罗岛全无反应,就改设立了大静和旌义二县,隶属济州牧辖下。
也就是说,哪怕到了崇祯三年,济州岛成为朝鲜的历史,不过两百多年,对于这块岛屿,全旭早就眼热了。
气候适宜,风景迷人,关键是这座占地一千八百平方公里的小岛,却是香港以及九龙新界的两倍,自古以来,都是中国的领土。
陈继盛看着全旭所指的位置,有些不确定的问道“耽罗岛?”
“正是,你可能不知道!”
全旭笑眯眯的道“这里至少可以开垦十万亩良田,而且雨水充足,温度宜人!”
陈继盛皱起眉头“这是朝鲜……”
不等陈继盛说完,全旭笑道“那皮岛呢?你们可以给朝鲜一些补偿嘛,比如盐、丝绸、或者钢铁,如果,东江镇拿不出钢铁,这些钢铁我来说,你们要抓紧,如果在耽罗岛种上十万亩玉米,你们一年就可以多至少三百万石粮食,养活你们东江镇一半人不成问题!”
陈继盛和东江镇众将领的眼睛陡然亮了,他们露出狼一样的目光。
“那里原本就是元朝时期的养马场,一部分土地用来种地,一部分土地可以养马!”
全旭笑道“东江镇所缺的战马、粮食,都可以解决了!”
“干”!
陈继盛朝着全旭举起大碗“全帅,我干了这碗酒,马上回去,点齐兵将,先占了再让毛帅与朝鲜王交涉!”
“我看好你!”
全旭接着道“如果东江镇治下百姓,没有粮食可以吃,可以把他们送到金州,复州、盖州,无论来多少人,我全部接收!”
虽然说辽东是辽东汉民的伤心之地,不过呢,他们倒没有人愿意给建奴当狗,反而与建奴有着血海深仇。
“全帅,此事需要毛帅点头,末将!”
“理解,理解!”
全旭想了想道“你回去的时候,就可以把玉米、红薯、土豆的种子带上!”
“多谢全帅!”
在陈继盛走后,沈明泽有些奇怪的问道“主上,既然耽罗岛如此之好,那何不?”
“辽东岂不是更好?”
“只是,辽东太冷!”
“冷,算个什么问题!”
全旭来到书房,拿起一张图纸,放在沈明泽身前道“这是我在去年的时候,在全家庄镇推广的火墙和火坑,这是建筑图纸,造价极低,每户投入不过二两银子,一旦生火做饭,这炕就会热得穿单衣都出汗,至于这火墙,外面冰天雪地,屋里光屁股都冻不着!”
沈明泽望着这些图纸,一脸惊讶“这么简单?”
“没有金刚钻,哪敢揽瓷器活?”
全旭有些得意的笑道“咱们现在,首先解决口粮的问题,把土地开垦好,然后再集中力量解决住房问题,等到秋天的时候,住房问题解决了,这个冬天就好过了!”
“可是金州卫的城墙毁坏的太严重!”
沈明泽苦笑道“要想修缮好,恐怕非短时之功!”
“为什么花力气修城墙?”
全旭淡淡的道“在遵化城外,全家军就用一道简单的铁丝网,他们攻进来了吗?再说了,被动防守,从来不是我的习惯,我的习惯是进攻!”
沈明泽苦笑“辽南太荒凉了,现在人口太少,没有十几二十年时间是恢复不过来了!”
全旭撇撇嘴道“只要有足够的人手,它很快就会恢复往日的繁荣,甚至变得更加繁荣!”
“难!辽东人都让老奴给杀怕了!”
沈明泽苦笑道“除非可以灭掉建奴,否则,他们根本就不敢迁过来,上哪找足够的人手?”
“辽东原来有四五百万人口,经过努尔哈赤这个屠夫的血腥大屠杀,辽民剩下也就一百多万,其中半数沦为后金的包衣奴才,半数逃到皮岛等地,也有一部分,就像他们当初躲及努尔哈赤大屠杀一样,躲到了森林里,山沟里,从现在开始,调出一部分玉米、大豆、肉罐头、棉布之类的物资,交给幸存的辽民,让他们去招募附近的幸存辽民!”
全旭想了想道“对了,还有中原,这些年,不是干旱,就是涝灾,要不然先旱后涝,民不聊生,无家可归的流民非常多……算了,这事不交给你去办了,我去找陈应!”
……
当全旭找到陈应的时候,陈应这个胖子,正在拉犁子。
虽然说,在没有牛的时候,有的人农民会用人来拉犁子,可问题是,这种耕地的效率极低,而且非常累人。
当然,陈应也非常累,他累得舌头都吐出来了。
“啪……”
苏音在后世甩了一个鞭花,吓得陈应一哆嗦,原本想休息,又赶用力拉桦犁。
全旭仔细一看,陈应又瘦了一圈,虽然没有用称,目测他已经瘦到了二百斤以下,大肚子已经几乎看不出来了。
看到全旭的时候,陈应的眼睛就流了下来。
“全爷,你可为我做主啊!”
“怎么了这是?”
苏音撇撇嘴“说话不算话,还算什么男人?”
陈应此时欲哭无泪,他确实是向苏音说,愿意给他当牛作马,这不过是一句谎言,就像爱你一万年,真心永不变之类。
可是,苏音却当真了,真让陈应套上了绳套,在这里耕地。
“苏音,行了,不要胡闹!”
全旭指着陈应“你跟我来,我有要事让你去办”!
“谢天谢地,终于可以脱离苦海了!”
陈应此时感动的哭了起来。
全旭看着苏音,噗嗤一笑,看来苏音这段时间没少折腾陈应。
陈应饿啊,看到全旭的时候,也不客气,从他的柜子里,轻车熟路,拿了几盒自热式的盒饭,几个午餐肉罐头,然后大吃起来。
“全爷,您有何吩咐?”
“现在辽南缺人,你也知道!”
全旭伸手敲击着桌面,缓缓道“山西、甘肃、陕西、去年又是遭了旱灾,又是兵灾,民不聊生,苦不堪言,我也是心急如焚,你去一趟,把你的人散出去,不够的话,那就招募新人手,不用怕花钱,也不用浪费粮食,你把西北五省遭灾的百姓,都买下来,把他们河南,从洛阳、或陈留,甚至大名府上船,把他们带到辽南,我给你的经费是,每户十两银子,每个人三两银子,多多益善,上不封顶!”
“全爷,你放心吧!”
陈应心中算了一下,流民根本就不需要买,给口吃的,他们就会跟着走,如果自己可以招募十万户,那就是一百万两银子,虽然吃的,喝的,会浪费一部分钱粮,他却可以分到好几十万两银子,如果是一百万户,那绝对妙不可言。
随着陈应的离开,很快在中原大地上,就掀起了一股人口买卖的浪潮。
人口生意火爆异常,只是买家的要求非常古怪,不要唇红齿白的小厮,不要身轻体软易推倒的小萝莉,不要风情万种的少女。
他们要牛高马大的大汉、膀大腰圆的悍妇,也要偷鸡摸狗的小偷,也要坑蒙拐骗的拐子,骗子。
人贩子们干这行干了一辈子,还是头一回碰到这么奇怪的买卖。
好吧,顾客就是上帝,你要什么我们就提供什么,于是,在牙市,抠脚大汉和抄起把菜刀就能追着人家砍上十八条街的悍妇变得异常抢手,行情一路看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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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二九章全家庄镇该何去何从
第三二九章全家庄镇该何去何从
这个世界上有钱解决不了的问题吗?
或许有,不过在全旭看来,那主要是钱不够。
没有粮食,可以买。
没有人,也可以买。
原本如同荒凉鬼蜮的辽南,慢慢就开始了繁荣起来。
到了四月中旬,全旭叫停了垦荒行动,各部获得的垦荒结果,并没有让全旭满意,第一旅马应虎负责盖州卫,只能取得了不到六万亩的成果,勉强完成了全旭计划的一半。
第二旅蒋百胜所部在海州,反而超额度完成了任务,由于骑兵旅没有战斗任务,他们配合了第二步兵旅进行垦荒,取得了八万两千亩的好成绩。
第四旅负责的盖州卫,同样也没有完成任务,他们只来得及搞定七万三千余亩,比盖州卫要强,却依旧没有完成全旭交待的任务。
金州卫的成绩最好,总共开垦了二十一万六千余亩,也没有完成全旭规定的任务,全家军总共完成开荒四十三万亩。
各部将领也感觉不满意,他们恳请全旭放开时间限制,全旭却没有同意。
正所谓胡天八月既飞雪,在小冰河时期,天气反常且寒冷,万物生长都有一个固定的周期,粮食种下去容易,但是,如果没有到成熟的季节,那么等于白忙活。
不过四十万亩的田地,三万余亩的菜地,基本上可以满足全家军的消耗。
在这个时候,全旭按部就班,开始了第二轮的重建规划。
当然是建造房屋,全家军将士这段时间,一直居住在帐篷里,随着天气越来越热,再居住在帐篷里,肯定会捂出痱子。
全家庄镇那种规模的砖瓦厂,全旭一口气,分别在复州、盖州、海州、金州建了五座,其中金州就有两座砖瓦厂。
当然,全家庄镇向辽南搬迁的工作,终于落到了实处,以全家庄镇造船厂为主的造船厂,在大掌柜侯如海的带领下,七百余名造船工匠以及家眷、设备,抵达旅顺口。
事实上全家庄镇的造船厂,工匠有两千多名,只不过三分之二不愿意离开,哪怕是全旭把船厂停了,他们宁愿打散工,也不愿意前往辽南。
百姓担心辽南的苦寒,担心辽南的建奴,这点全旭可以理解,他也没有强求。
全记的的造船厂开始在旅顺口破土动工,沈明泽调过去两千余名铁匠、木匠,以求增加船厂的生产能力。
随着船厂的动工,接着像军工厂也正式抵达。
军工厂就被全旭放在了金州卫城的城里,虽然说,全旭不想建造城池浪费人力物力,然而,却不可否认,城池,却方便管理。至少可以杜绝外来人员秘密进入。
金州卫城虽然残破,大体城墙轮廓仍在,简单修补一下,调近卫步兵旅近卫第六团过去担任戍卫部队。
至于城内的尸骨,也被全旭命人收敛了起来,仅城内可见的尸骨就两万多具,全旭命人在金州卫城以东的大青山,建造了大青山纪念园。
两万余具尸骨,统一埋在一个大坑里,形成一座高约三十余米,面积多达一千余平方米的万人公墓,镌刻下石碑,上书《奴尔哈赤屠戮辽民公墓》。如果有幸存者的后裔,至少还有一个可以拜祭的地方。
在军器工厂抵达之后,抵达在辽南的不是全旭的全记工厂,而是闻风而动的全家庄镇商贾三十余家,近两百人。
商人的嗅觉是非常敏锐的,他们在全家庄镇赚到了不少钱,在得知全旭将全家庄镇的工厂向辽南转移,他们就跟着过来碰碰运气。
全旭对此自然是双手赞成,他并没有改变大连市的结构,以东南部,大体在后世大连市的中山区,划出一道长约两公里的商业区。
这次,全旭不再担任包租公了,因为他可没有人手来兴建商品房,他以每亩六十两银子的价格,对外出售这些荒地。
虽然不自己承建,但是全旭却拒绝乱建,他在商业区,划出了划化图,商号可以按照财力大小,各自建造大小不等的商铺。
但是,商铺正街,街面宽度是六十四米,中央绿化带是五米宽,两侧绿化带是三米宽,加上人行道,总宽度是六十米。
各个商铺不准超过人行道的标准线,必须按照统一标准,修建下水道,布置街道绿化,商铺门脸房。
三十多家商号明白全旭这是想重新打造一条类似于大名府富民街的街道,于是他们纷纷认购,六十两银子虽然不便宜,可是相对原来的租金来说,简直就是半买半送。
负责管事民部事宜的沈明泽非常无语,全旭就在地图了划了一条线,写了一段文字,亲自画了几张图,结果这些商贾们,就上赶着订购,过来送钱。
一千五百余亩的商铺用地就卖了出去,辽东总兵府获得了第二笔收入,九万多两银子,当然,这些商贾只是过来洽谈,他们付的只是定金,不到一万两银子。
看着眼前的银锭子,沈明泽有些难以置信。
“主上,这些人是来行贿的吗?”
“这怎么能算行贿呢?这是正常的商业贸易!”
全旭板着脸道“他们不是买了一千五百余亩商铺嘛?”
“可在江南上好的良田,也不是十二两到十五两银子之间,咱们这里的荒地却卖到六十两……”
“这就不懂了吧?”
全旭得意的笑了笑“咱们这是哪里?这里是辽东,是咱们辽东总兵府的管理地盘,他们过来做生意,本帅要负责他们的安全,交点保护费怎么了?”
沈明泽恍然大悟。
商人的到来,确实是繁荣了金州卫,特别是来自徽州的徽商,他们就在第一时间购买了商铺六十亩地,甚至连房子都没有来得及建造,就开始搭建了一座座帐篷,他们从中原、或者是从江南购买了一两百名女子。
那些手中有钱的全家军士兵,就三五成群,前去消费。
全旭倒没有直接利用权力直接禁止徽州商人杨记的这座妓院,这样的场所在大明本来就是合法的。
全旭吩咐玄鹰卫对杨记进行摸查,在确认他们并没有逼良为娼之后,于他们签订协议,营业额的百分之十五,上交辽东总兵府。如果敢隐瞒,漏报,将处以十倍之额罚款。
五月上旬,商人的船队来往旅顺口,往来不绝,他们运输过来了一些工具、泥瓦工匠,开始修建商业街道。
五月中旬,二娘随船抵达辽南。
让全旭有些遗憾,他最心爱的宝贝女儿全景慕却没有随船而来。
不过,小别胜新婚。
这让全旭感觉到了久违的幸福。
一夜八次,全旭也是极限。
他到翌日的下午才醒来。
醒来的时候,全旭发现二娘早已带着身边的侍女,包括杨婉儿、红尘、无双正在布置这边的新家。
全旭在抵达金州卫以后,就在原金州卫城西北角,莫约五公里的金石山,说是山,其实就是一座百余米的小丘陵,与丘陵不同的是,这是一座石质为主的山。
山间搭了几十幢木屋,暂时居住而已。
三娘与二娘在一起嘀嘀咕咕,不知道说些什么,反正女儿家的话,全旭也不屑去偷听。
到了吃饭的时候,三娘望着二娘,二娘望着三娘,她们用眼神一直在交流。
全旭全当没有看见。
美滋滋的吃完饭,全旭一脸得意的望着二娘道“二娘,对了,我找你有点事!”
二娘也是过来人,她望着全旭的黑眼圈,脸色瞬间就红了“相公,你的身体……”
“你想哪儿去了!”
全旭伸手抚摸着二娘的脑袋“我是想问问我的宝贝女儿,你怎么不把她过来,我这边一时半儿也走不开!”
“相公,景慕还小,受不了海上的风寒……”
二娘仿佛下定了决心,她正准备开口。
沈良材道“全爷,沈先生求见!”
全旭起身“让他去前厅等我!”
二娘望着全旭的背影,长长的叹了口气。
三娘急忙起来,急道“说了吗?”
“还没有来得及!”
二娘这次过来,主要的目的就是想问问全旭对于全家庄镇的未来,如何安排。
三月底的时候,大名府去了一任新知府,这位还是一位老资格的官员,南居益。他本来代理工部尚书。
由于话多,在梁延栋弹劾郎中王守渎职,南居益替王守说情,惹怒了梁延栋,本来他会更惨,有卢象升给他说情,总算保住了官职,降职留用,发配到了大名府,担任大名知府。
从户部右侍郎到工部代理尚书,结果成了正四品的大名知府。
南居益还想着做事却发现,大名府的钱袋子正在迅速外流,全旭正在不停的从大名府全家庄镇撤走工坊,人手。
他顿时慌了。
南居益不是笨人,他能成为大名知府的原因就是因为卢象升让他关照全家庄镇,这座新兴的工业小镇。
可惜,船厂走了,钢铁厂也走了,他能不着急?
不惜自降身份,亲自前往全家庄镇,以巡视的名义,接见全家庄镇的主事袁世卿。
这事袁世卿也做不了主,二娘只好亲自前往辽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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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三零章重赏之下脑子必然开窍(为堂主WSDSY加更2/1)
第三三零章重赏之下脑子必然开窍
二娘本想询问全旭的意思,毕竟,全家庄镇倾注了全旭的很多心血。
更何况,无论是二娘、还是三娘,他们都全家庄镇都有了感情。
全家庄镇从一片荒芜的荒地上,从无到有,一点一滴,缓缓建造起来的,她们都是亲历者,也是见证者。
最关键的是,全家堡城已经建造完毕,这是一座占地面积超过一千四百余亩的城堡,高大坚固的钢筋混凝土城墙,高达五层的楼房,显得非常壮观,当然这种钢筋混凝土,也可以给人一种安全感。
在二娘心中想来,即然新任大名知府南居益保证,全家庄镇的一切照旧,只需要向原来一样纳税,没有人会来干涉全家庄镇的发展。
三娘也有些奇怪,全旭去干什么了?
全旭此时就在金州卫城内,全家军军器工厂的火炮研究所内。这种火炮在摸索了一年多之后,终于出来了。
全家军装备的一零五野炮,从仰角的划分角度来说,其实属于加农炮的范畴,包括飞雷炮、虎蹲炮都属于加农炮。
在这种加农炮制造之初,全家军兵工厂抽调了一百多名高级工匠,每个月拿着全旭最低五两,最高的师傅每个月三十两的薪酬。他们在摸索着制造,全旭口中的后装式火炮。
经过他们不懈的努力,这种火炮在全家庄镇终于制造完毕,随后兵工场搬迁,他们乘船抵达了金州卫。
经过七八天的恢复,工厂建设,今天终于把这款新炮拉出来给全旭亮相。
全旭与沈明泽到来的时候,火炮研究所的首席技师严明,正带着一群测试员推着这款新炮来到了发射场。
沈明泽非常吃惊的看到,这门新式滑膛炮的口径比一零五野炮明显更粗。
全旭笑道:“这门新炮的口径达到一百三十毫米,二十八倍径,采取特种轴承钢铸造而成。
明朝的火炮,炮管非常短,最长大约像一零五野炮这样,炮管长度一米五左右。但是,眼前的新炮却是二十八倍一百三十毫米滑膛炮,也就是说炮管的长度是三千六百四十毫米,这样长度的火炮,非常罕见。
由于采取了轴承钢,炮管的表面带着银光闪闪的光泽,当然,也是普通火炮明显不同。
其他的,则是普通火炮差不多,有驻炮锄,整门炮都被固定住,不必担心它在射击之后往后移出老远。
当然,移位还是有的,架退式火炮就这尿性,想克服移位的老难题,得等到管退式火炮出来才行。
严明等工匠向全旭行礼:“拜见全爷!”
“试过炮没有?”
“还没有开始!”
“现在能不能试?”
“可以!”
随着全旭一声令下,测试员将一包用丝绸装着的颗粒火药塞进炮膛里,然后一名士兵把一枚圆柱状,弹头呈半圆形的炮弹装了进去,从火孔插入,点燃。
“轰”
随着炮口喷出一团火光,炮弹呼啸而出,砸在六百米开外,炸起一团嫣红的火球。
“不错!”
测试员,赶紧清膛,装弹,再打!
整个过程非常迅速,比一零五野炮的射速快出了好多。没办法,谁叫它是后装滑膛炮呢?后装滑膛炮比起前装滑膛炮来,在装填方面的优势实在太明显了。
第二炮击中了一幢用厚实的木板和钢筋搭起来的木层,直炸得碎木乱飞。不仅如此,炮弹在命中之后还燃起了大火,直烧得浓烟滚滚,火舌窜起七八米高。
全旭一眼就可以断定,这种火炮采取了开花弹。
以木质为主的风帆战舰挨了这么一炮,肯定要丧失战斗力了,如果火热波及储存弹药的仓库,那艘倒霉的战舰只怕当场就被炸碎了!
全旭兴奋起来:“这正是我想要的!十门同样口径的加农炮齐射都打不出这样的效果!严明,你们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说着,全旭朝燃烧的木层飞奔过去,想就近看看射击效果。
严明赶紧拉住全旭:“全爷,别过去,那里有毒!”
“对,当初我们在全家庄镇制作炮弹的时候,死了七个人!”
“死了七个人?怎么没有人上报?”
严明有些尴尬:“我上报了啊!”
全旭一拍脑袋,之前他在带着全家军打仗,部队上的事情牵扯了他的大部分精力,所以这方面的事情,他就放权了。
袁世卿按照全家军家丁兵的抚恤标准,给七名意外死亡的制炮工匠每人一百二十两的抚恤银子。工匠家属要了十亩地,以及二十两银子的现银,这件事情就解决了。
“怎么会有毒?”全旭摆摆手道:“把炮弹给我看看!”
严明扬扬手,一名测试员抱着一枚炮弹递过来。
全旭发现这枚炮弹不再像一零五野炮的炮弹那样,一零五炮弹就是一个圆形铁球,现在的这枚炮弹是一个圆柱状炮弹,炮头部分是对半切开的铅弹而已,他实在难以相信这玩意会有这么强大的威力。
“拆开我看看怎么回事!”
当技术员拆开这枚炮弹之后,全旭这才发现没这么简单。
那半枚铅弹居中被钻出了一个孔,而那个圆柱状外壳,其实是就是全记制作罐头用的马口铁。
在铁水里加入锡以后,铁就会变得极为柔软,可塑造性更强,外壳是一层用马口铁包裹的圆柱,圆柱的最外层,则是一层薄薄的耐火层,就像煤球炉的炉胆一样。
最中间的位置,塞进了一根又短又粗的药柱,重量至少在三四公斤以上,说白了,这个圆形柱体托就是一枚高爆弹!
再打开包裹药柱的丝绸,哎哟,里面装的是黄色的,带着一股很浓的硫磺味!一根细长的穿过铅弹中心的孔,插入药柱中心,命中目标后,受到猛烈碰撞马上爆炸,从而引爆炸圆柱炮弹。
弹头之所以是实心的,并没有挖空以装填更多,则是因为还得靠它砸穿城墙,或砖瓦。
技术员介绍起来:“这种炮弹在击中目标之后会发生猛烈爆炸,并且伴随着剧烈的燃烧,会产出剧毒的毒烟,可以毒死人!”
硫磺助燃,当然会散发出剧毒气体。
全旭心中暗想,如果这种炮弹在封闭的空间里威力倍增。
谁说古代人不聪明?
这种炮弹的原理,还是全旭在后世的铁血军事论坛上搜的,据说是一名军事专家粘贴的独家资料。
全旭也是本着摸石头过河的原则,让严明等人研究着玩而已。
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居然是如此之快就把东西做出来了,不过却是燃烧高爆弹。
其实,这些工匠是冲着全旭的银子。
发明一艘新型船体,虽然也是全旭的创意,制造出来以来,主要负责人赏赐银子一千两子,参与人员获得五百到五十两银子不等。
这样的重赏,可以让一名穷光蛋工匠,马上过上中产阶级的生活,这个的刺激,能不大吗?
全旭笑道:“再来一发,对准前方那幢屋子。”
“全爷,这样的炮弹有点贵!”
“多贵?”
“每枚炮弹要三十两银子……”
“三十两银子,是有点贵!”
“如果以后大规模生产,成本会降低下来!”
这种炮弹采取了螺丝合装的方式,将炮弹重装完毕,旋上。
装弹炮膛里点火,瞄准前方莫约八九百步的一幢砖石结构的房子开火。
轰的一声,那幢房子的墙壁被打出个大洞,里面传出轰一声巨响,令人窒息的硫磺气体随着火焰喷涌而出,如果里面有人的话,基本上是被判了死刑。
“哈哈!”
全旭兴奋的道:“严明,你小心干得不错,这种火炮和炮弹我非常满意,你把参加人员报上来,火炮和炮弹的研发负责人,每人赏银一千两,在辽东赏一千亩土地,其他人员,五百两银子和三百亩田地。不过,要他们自己开垦!”
全旭的银子多,土地更多。他现在控制的区域,几乎相当将近一半的辽宁省,七八万平方公里的土地。
“只要跟着我好好干,我让他们人人当地主,过上地主老财的日子!”
全旭拍着严明的肩膀道:“至于你,赏银三千两!”
全旭大手一挥,几万亩土地和几万两银子赏赐出去了。
同时,也给众工匠们做了一个极好的榜样。
全旭不知道的是,他为此负责了沉重的代价。
在短短几个月后,那些红了眼睛的工匠们,在辽南四州给他发现了四十多座大小规模不等的铁矿,二十多座煤矿,还有一座金矿。
就在全旭居住的金石山上。
这种火炮,全旭当时就给兵工厂下达了三百门火炮,以及六万发炮弹的生产任务,同时将首批钱二十万两银子,直接调到兵工厂,让兵工厂立即展开全负荷运行。
这种火炮一旦出现在战场上,一零五野炮就是渣渣。
不过,一百三十毫米二十八倍口径的火炮可不轻,全炮重量在五百七十公斤左右,是一零五野炮的五倍多。
然而,每一倍火炮的威力增加十倍都不止,特别是面对对方的密集阵冲锋,那简直就是一炮下去,报销一个营不可能,报销一个旗可不会夸张。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三一章关键时刻怎么可以分心
第三三一章关键时刻怎么可以分心
一百三十毫米后装滑膛炮,虽然是后装炮,炮弹也是开花弹,不过这并不是成功的炮弹,这种开花弹,可以看作是一枚神火飞鸦缩小版本的火箭。
只不过,用来推进的火箭,变成了用来在炮膛里爆炸,利用爆炸的冲击力,将炮弹推出去。
由于后装炮炮膛的密封性更佳,所以火炮射得更远,不过威力依旧不能让全旭满意。别说与后世同样一百三十毫米口径,哪怕是八十八毫米口径的榴弹炮,也足以甩开这种滑膛炮几条街。
但是,无论从哪个维度来考虑,这次一百三十毫米的滑膛炮以用圆柱型花花弹的研发成功,都是一种跨时代的变革,战争之王,终于有了一些战争之王的样子。
全旭原来想过购买,不过无论如何购买,解决不了根本性的问题,该有的环节不可缺乏,大明无法实现从农业社会,直接向工业社会的转变。
那只能采取循环渐渐的方式,一步一步来,步子大了,就比较容易扯到蛋。
全旭目前最大的优势是他不缺钱,不缺地盘,缺的是人力。当然人力资源要想转变成效率,那还需要合理的制度。
全旭在辽南这个更广阔的地盘上,搭建了一个广阔的平台,可以供所有人放手施展自己的才华。
旅顺口,全记造船厂正在兴建一座巨无霸的造船厂,木材、钢铁、沙石、水泥将采取自产的方式。
这座巨无霸的造船厂拥有一共要修建八座船坞,每座船坞至少可以修建三千料以上的大海船。当然全记船厂此时并没有修建三千料以上大海船的经验,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全旭的要求。
同时,全记船厂的管事们也拿着钱,前往福建、广州、南京、天津等几个老牌造船厂挖人,那些一辈子都在跟舰船打交道,技术精湛的老工匠是他们的最爱,从小便耳濡目染,年纪轻轻便学会了怎么造船的年轻人同样也很受欢迎,没经验不要紧,可以学嘛!这帮家伙挖墙脚的本事实在凶残。
船厂都还没个影呢,他们就挖到了八百多名工匠。
不少巨木也被钉成木排,被大船顺着海流或辽河的河流拖了过来,在岸上堆积如山。
那些从各个造船厂挖来的工匠正忙着处理这些木材,确定没有虫眼之后便拿去熏,使其脱水干燥。
这是一门技术活,造船的木材得花上几年时间晾干才能用,太过干燥不行,被海水一泡便发涨,吸水变沉,太湿也不行,在海上烈日暴晒之下木材会脱水,整个船体结构也就被破坏了,太干太湿都会要人命的。
只有最富有经验的工匠才知道怎样做才能让木材保持最佳状态,确保船体结构稳定和牢固,这正是那些老工匠珍贵的原因。
遗憾的是,大明并没有给这些宝贵的工匠以他们应得的待遇,清朝也没有,但是在辽南,他们却有着符合身份的待遇。
全旭为工匠们采取了更为详细的级别待遇,从原来在全家庄镇模糊的五级制度,改为九级制度。
既初级工三级,初级工比较容易获得,在见习期或称为学习期一年期满后,参加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和实践各占百分之五十的成绩。
初级一等工,月薪不低于五百钱至一两五钱银子之间。
初级二等工,既拿到初级工工作满三年,表现良好,考评合格,与初级一等工一样,工资待遇。月薪不低于二两银子,到三两银子之间,这样以来,初级二等工,一年的收入至少在二十四两银子以上。
到了中级工级别,在全记各工厂里,已经算是顶大梁的老师傅了,成为中级工,要么有至少八年从业经验,要么有突出贡献,要么可以独挡一面。
中级工的收入就可以赶上普通官员的合法收入了,他们每年收入至少在六十两银子以上,多者则达到三百两。
至于高级工,从业年龄十五年以上,技术里面属于领军人物,比如说全记体系内,目前可以评为高级工的一个人也没有。
全旭非常清楚,全记招募的工匠,大部分都是泥腿子出身,他们的技术只能算马马虎虎,勉强可以过关,与真正的大匠师相比,那还差得远。
如果降低了高级工的含金量,与将来是非常不利的。
就像全家军的军衔目前为止,只提到上校级别,挂着上校级别的都是挂旅长职务,比如炮兵旅刘全,第一步兵旅马应虎、骑兵旅戚元弼等等。
全旭没有办法给他们提到大校或少将军衔,将来全家军扩军到十几万,或几十万的时候,他们应该挂什么军衔?
所以,全旭只能往下压,团长只能是少校。当然,全家军的团也是小团,才五百多人马而已。
工匠级别薪酬体系的建立,就是为了减少所谓管事人员待遇,拥有九级工,管你什么厂长,副厂长,在九级工面前,都要降低姿态。
金州就了全旭的工业基地,沿着造船厂周围,则是规模更为庞大的木料加工厂,这里的规模,比登州的木料加工厂大了十倍不止,光占地面积就多达四千五百多亩。
木料工厂北面,则是一座专门生产马车、手推车、鹿车以及各种车辆的车辆工厂,工业基础建设,对于车辆的需要是无穷无尽的,有多少车辆,将来都能用上去。
除了车辆工厂,还有造船的配套工厂,
在距离金州卫城附近,也兴建了一大批与火炮、火铳、火箭配套的工厂,当然,目前铠甲、兵刃、以及马鞍、马镫、马蹄铁也无法减少。
当然,为了羊毛衫,为了三娘手底下那四五千名妇女可以幸福开心的活下去,也为了完成羊吃人的计划,纺织工厂也需要兴建。
一大堆配套的工厂一字排开,挨个数一遍都能数连全旭都无法知道到底有多少工厂,总之现在金州就是一座巨大的工地,到处都在紧张地施工着。
陈应从各地购买的人口,也陆续上船,沿渡海而来,他们上岸以后,赶紧洗澡,消毒、杀菌、然后换上全记的工作服,开始分配工作。
此时的金州,就仿佛是一个无尽的漩涡,无论过来多少人口,他们都会感觉人力非常短缺,无论有多少人来,马上都会被消化掉。
有技术的自然是进工厂,没有技术,直接去配合全家军将士,兴建营房、厂房等等。
全旭一忙起来,自然就忘记了二娘这一岔。
他参观各个工厂,又跑到铁矿那里参谋被发现的铁矿,跟着众工匠一起钻进矿洞,查看铁矿石的成色,提出修建高炉的建议。
这一忙,就是半个月多边。
这半个月的时间里,二娘和三娘都没有见着全旭。
沈明泽虽然很忙,也非常累,但是他却非常充实,因为全旭带给他了一个完全与大明不一样的世界。
终于等到全旭将所有工厂转了一圈,再次回来的时候,他那身衣服穿得都黑亮出光泽,没有办法,全旭最后是钻了一通煤窑。
因为煤炭才是重中之重,关系着全旭能不能在辽南立足,苦寒的辽南,没有足够的煤炭生火取暖,军民吃饭都会成为严峻的问题,这个问题甚至比粮食更为严重。
二娘在得知全旭到来的时候,非常开心。
可是看着全旭靴子上露着大洞,皮肤晒得漆如墨,躺在一椅子上,呼呼酣睡。
他的脚正在泡着热水,靴子也臭气熏天。
沈良材在旁边向二娘解释“全爷这才些到处钻山沟,可累坏了,他说时间有限,必须在八月之前完成初级建设,否则麻烦就大了!”
二娘本来以为全旭是躲她,没曾想,全旭居然如此辛苦。
全旭虽然手底下的人越来越多,可是金梯书院培养的人才太少,到目前为止,依旧没有办法派上用场。
“不容易啊!”
二娘蹲下身子,伸手给全旭洗着脚。
全旭这段时间可没有时间洗脚,他的脚非常敏感,被二娘一碰,马上就醒了过来。
全旭有些不好意思的道“你过来这么长时间,我都没……”
“相公,妾身明白!”
二娘有些不好意思的道“只恨妾身无能,不能帮助你,对了,大名知府南大人说,全家庄镇……”
全旭仿佛想起什么“二娘,你起来,你起来,我这身上都臭了,我去洗个澡,洗澡!”
全旭急忙起身,朝着旁边的浴室走去。
这个浴室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也有一座小型的水塔,可以实现全府的水管网络。
全旭其实是没有想好如何处理全家庄镇,按照他原来的计划,他应该跟着卢象升在大名府训练天雄军,那么全家庄镇自然就可以继续大力发展。
眼下,一切的计划都乱了。
不可否认,在辽南,更容易实现全旭的目标,这里天高皇帝远,也没有人眼红,只是……如何处理?
就在全旭浮想联翩的时候,袅袅升腾的蒸汽中,若隐若现出现一个朦胧的人影。
佳人在怀,此时此景男人怎么可以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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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三二章胜利带来的隐患
第三三二章胜利带来的隐患
二娘神清气爽,全旭则是有点病怏怏的。
他换了一身衣服,带着三娘来到后院的山上,这是一块凸起的平台地,面积不是太大,莫约一两亩地的样子,站在这块台地上,可以鸟瞰整个金石山。
“你来的时候,也没有给你接风洗尘,今天我亲自动手,来犒劳犒劳你!”
全旭让人准备了一块石板,石板放在一只小小的木炭炉子上。
二娘有些意外“这是什么?”
“石板烤肉!”
全旭似乎非常熟练的拿出刀子,将新鲜的小牛肉划成薄片,虽然说大明不许杀牛,不过病死或摔死,或者老死的牛肉还是可以宰杀卖牛肉的,不过要有衙门的人在场证明。
在辽南,全旭现在就是无冕之王。
他就是官府。
三娘闻不了油烟,就坐在上风口。
全旭笑道“我敢保证,你吃了这一次,就会想着下一次!”
巴掌大的牛肉,在石板上烧着,随着全旭的小刀上下翻飞,他将一块块巴掌大小的烤肉切成小块,直切得肉汁直流。
切好了,他理直气壮的将最大的一块放到二娘碗里,并不是三娘在全旭心中不重要,只不过三娘是实在吃不了荤油。
他又将一块比较小牛肉的推向三娘碗口“尝尝怎么样?”
三娘没有吃。
二娘吃了一口牛肉,这是全旭用魔鬼辣烤的牛肉,与二娘平时吃的不一样,她算是头一回吃这么辣的东西,只一口,鼻尖就冒出汗来了。她毫无淑女形象的伸出舌头来直哈气“好辣,好辣!真不知道你怎么受得了这么辣的东西!”
“你不懂,辣才有味道!”
全旭是湖南人,湖南人要么是一点辣椒不能碰,要不然就是特别能吃辣,他往嘴里塞了好几块牛肉,有些含糊不清的道“辣椒可是好东西,我们湖广,湿气重,从小到大,只能吃辣椒除湿气,要不然,那就容易生病。”
二娘小心翼翼的又吃了一块,她还是受不了魔鬼辣的味道。
全旭道“算了,我给你烤不辣的!”
就在这时,沈良材带着一队人过来。
全旭没有注意,继续烤着牛肉。
“还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全旭扭头一看,发现居然是卢象升。
卢象升作为辽东巡抚,原本与全旭应该同时上任。
只不过,在原来的时空,卢象升虽然战功赫赫,却没有留下子嗣,在这个时空,因为天雄军的表现特别抢眼,而且他麾下出了全旭这样的将才。
在崇祯眼中,笼络了下卢象升,就笼络了全旭。
早在正月的时侯,崇祯就派出人南下,请卢象升之妻王氏入京,给王氏封了一个诰命夫人。结果,阴差阳错,卢象升准备离京,王妻有孕,偏偏身体有点弱,怕受了风寒,就没有像全旭一样,三月初就出发。
随着王氏身体好转,卢象升在四月底才出发,五月底这才赶到辽南。
卢象升拿着筷子,正准备开始吃。
全旭有些急了,他望着三娘和二娘道“快抢啊!不抢就啥都吃不到了!”
二娘和三娘自然没有加入了抢夺的行列,而是起身朝着卢象升躬身施礼。
“拜见卢大人!”
不得不说,全旭烤的石板烤牛肉,确实是鲜嫩多汁,嚼一嚼,满嘴滚油和肉汁,齿颊流香,卢象升尝了也叫好。
为了照顾三娘的胃口,全旭的饭菜都是清淡风格,有清淡的炒苜蓿,鲜嫩甜脆的炒笋,还有西红柿炒茄子,加上土豆,凑成的地三鲜。
酒足饭饱,卢象升轻轻摸着鼓起来的肚皮笑叹“这几年来,老夫还是头一回有这么好的胃口,一顿吃掉了三碗饭!”
三娘和二娘起身,朝着卢象升告退。
她们知道卢象升肯定与全旭有要事相商。
卢象升接过侍女送来的一碗茶,浅饮了一口,望着全旭道“东升,你就打算窝在金州吗?”
这一路走来,卢象升也参观了盖州卫、复州卫和海州卫,只不过在这三卫,全旭只进行了简单的开荒,随着粮食种下去之后,他就让人在建营房,营区,却没有其他动作。
然而,整个金州却成了一片繁忙的工地。
至于空无一人的广宁卫城以及不远的沈阳城,也没有一个人影,他有些奇怪,有便宜不占,这不符合全旭的风格。
全旭擦擦嘴,笑道“卢大人是好奇,我为何没有把沈阳城占了吧?”
“有些不解!”
全旭苦笑道“卢大人,您比我更了解咱们的这位陛下,他是什么性格,你应该更清楚吧?”
卢象升恍然大悟。
崇祯是心急,如果他采取孙承宗的策略,等不到崇祯三年,建奴不攻自灭,那一套堡垒战术,把后金可给坑惨了,要不然,后金不会直接攻打高阳县城,灭了孙承宗满门。
他更愿意相信袁崇焕的五年平辽,现在同样也是如此,全旭三年可以平辽,哄得崇祯已经找不到北了。
“沈阳城空无一人,想占下来,别说派出大军,就算是派出一支偏师,哪怕几百人,都可以占下来,可是占下来以后呢,卢大人想过没有?”
卢象升沉吟道“若是夺回沈阳,陛下肯会下旨,辽东军歼灭建奴!”
“对啊!”
全旭苦笑道“我也是这么想的,建奴是游牧民族,要打败他们其实不难,想要全歼他们却太难了,他们打不过可以跑,往北跑,往西跑,漠南漠北,广袤之地,可以任由他们驰骋,我们呢?我们却严重依赖补给,我在洪山口城和遵化城抢的粮食,三分之二都交给朝廷了,我拿什么?”
当然,全旭也没有给卢象升说实话。
建奴以全旭的能力,没有猪队友的连累,消灭建奴其实不难,就算华阳社把一百五十门火炮送给建奴,一样也不难。
但是,消灭建奴以后,全旭就没有了用处,接下来,他就要面临整个天下的围攻,以崇祯的脾气,他绝对不会服软,也不会低头。
就算全旭把天下抢过来,估计也剩不了多少人了。
明朝现在可谓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烂透了,贪腐之风席卷已然渗透到这个老迈的帝国的方方面面,蚕食着帝国的根基,这个帝国所剩下的最后一点执行能力都被用来搜刮民脂民膏了。
但鸡窝有时也会飞出凤凰来,在这个由上到下都散发着一股浓浓的暮气和腐臭的官僚体系中,还是有一些愿意为老百姓,为这个国家干一点实事的人,比如说卢象升,又比如说孙承宗,包括现在的大名知府南居益。
全旭望着卢象升道“卢大人,你可以把巡抚衙门建在广宁卫,那里也是空无一人!”
“你想让我给你顶在最前面?拿我当枪使?”
全旭耸耸肩“没有,没有,建奴总共才多少人口,现在皇太极肯定会找个地方舔舐伤口,不恢复元气,不恢复实力,他连与我面对面的勇气都没有,不出意外,他接下来,就是把进攻方向放在辽西!以辽西、山海关,隔绝我们辽东,然后,在派出细作在朝中散步,你我不臣……所以,卢大人,从现在开始,你就待在广宁卫,修修城堡,种点苜蓿草,等到来年!”
卢象升沉吟道“我看到你办了很多工厂,虽然说办工厂赚钱,可,你这未免是本末倒置了!”
“什么是本?什么是末?”
全旭冷冷的笑道“大明倒是没有本末倒置,重农桑,农桑为国之本也,可关键呢?长城防线,如同纸糊的一般,建奴说破就破,国朝减士三百年,可士如何力挽狂澜?如何扶危济困?咱们远的不说,就说近的,你觉得若耿如杞,不是碰上你我,他们的下场是什么?”
卢象升沉默不语。
这件事情,他也感觉不妥。
对,不妥,作为传统的文人,他只是感觉不妥,怎么改,如何改,或者需不需要改,他都不太清楚。
“士农工商兵,哪一种不重要?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无兵不强!”
全旭道“这是重什么,轻什么,而是要举头并进!”
卢象升默然。
全旭接着道“我的大炮重量轻,威力大,可以打得建奴狼狈不堪,那大炮发明这么多年,朝廷的火炮为什么威力还是那么弱?因为工匠太穷,他们吃不饱,他们过得连狗都不如,我给工匠们钱,给他们很多钱,发挥他们的能力,让他们有尊严,有未来,有希望,所以,那种轻便的火炮就出现了,不仅仅如此,我前不久,又奖励了工匠们五万多两银子,他们又制造了一种新炮,威力更大!”
卢象升此时心乱如麻,全旭说的问题他明白,也懂。
可关键是,朝廷还是那个朝廷,百官还是那些百官,这些天,他这个辽东巡抚没有前来辽东,不是因为他牵挂妻子王氏的身体,而是各方势力,一直在百般拉拢他。
百官争的是利,争的是势,争的是名。
他们唯独不关心百姓。
卢象升道“大明真的需要改变了。”
“改不了!”
全旭苦笑道“这一仗,建奴不仅没有把朝廷文武百官打醒,反而让他们心中多了一丝侥幸,他们只会变本加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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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三三章炼尸炉三天彻夜未熄(为堂主WSDSY加更2/2)
第三三三章炼尸炉三天彻夜未熄。
胜利带来最直观的影响,就是东林党对朝廷的影响,并没有被削弱。
在历史上,崇祯二年,皇太极入关,这一仗把大明最后一块遮羞布给扯下来了,崇祯也急红眼了,把上任以来,内阁大臣换了一个遍,文武百官,罢免了一大批。
利用打击魏忠贤的机会,趁机上来的东林党的众君子们,被直接或间接几乎扫了三分之二,然而,由于全旭的出现,他成了卢象升的人,成了孙承宗的人,他也算是东林党的人。
虽然全旭不承认,不过在侯恂看来他就是,所以,在兵部方面,并没有被影响多少。现在,在这个时候,可以说,东林党成了最大的赢家。
孙承宗以太子太师、中极殿大学士、督师蓟辽,他兼管着辽东、蓟镇、天津、山东登州、莱州等地的军务,名副其实的封疆大吏,同时,卢象升作为东林党的后起之秀,巡抚辽东,包括原本吃瓜落的钱谦益也进京,顶替周延儒,担任礼部右侍郎。
这才是全旭最忧心的事情,东林党不仅仅没有受到崇祯的清洗,反而更加势大,从中枢将近一半的显官,由东林党获得。
他们能做什么?
当然,全旭不在乎。
他只是在稳坐辽东,观风景。
如果崇祯需要他去关内平叛,他不介意让麾下将领去刷刷战绩。
卢象升与全旭的见面,有些不愉快。
因为卢象升明显感觉到了全旭的变化,在大名府的时候,全旭还有些掩饰,现在是彻底不再掩饰了。
一个工匠,一个贱籍,年收入多达一千两银子。
这可是比朝廷一品大员的俸禄都高,这让卢象升感觉非常不舒服。
明朝的官员俸禄是真低,但是大部分官员可不是清官,李东阳是内阁首辅、太子太师,茶陵诗派代表人物、入内阁十八年,可以说已经尊贵到了极点。此外,最重要的是,他的三个儿子都早年夭折,家里人丁很少,应该说养家的负担很轻才对。而且,李东阳并不贪财,只靠工资过日子,他的生活应该也不会很艰难。
但是,事实却并非如此。李东阳完全没有积蓄,要想过日子,还得通过变卖自己的书画。等到他过世的时候,完全没钱去支撑葬礼的花销,只能通过自己的老同事和门生凑钱来解决。
明朝官员就形成了两极分化特别严重,会捞钱的官员,富甲一方,甚至可以说富可敌国,但是穷官,还真比不上全记的一名普通初级二等工匠。
除了工资方面,还有工匠的住宅,虽然说现在的住宅还没有建造完毕,大部分只是一个地基,可是从地基就可以看出问题。
在全家庄镇全旭给工匠们的住宅,没有超出礼制范围,现在他完全不在乎了。全记工匠的住宅区已经规划出来,共分为三等。初级以下工匠不负责住宅,至于初级工,人均宅基地就是一亩地,马马虎虎,还算凑合,不过分。
可是中级工匠,那就是住宅五亩,高级工是十亩以上。
同时,全家军的军衔也公开化,什么列兵、下士、上士,接着就是少尉、中尉、上尉、少校、中校、上校。直接代替朝廷的总旗(或旗总)、百总或百户,把总或千户,在全家军军中,连称呼都没有。
当然,卢象升想的并不是全旭会反,他认为全旭没有造反的必要,作为武勋新贵,他现在已经是修武伯,又是辽东总兵,身居高位。
卢象升考虑的是,全旭在改革,在做为试点,准备摸索一条适合大明改革的路。
但是,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全旭不是进士,无法入阁。
他走的是武官之路,这条路基本上就走到头了。
卢象升思来想去,决定跟全旭交底:“东升,你想要做什么?”
“求活!”
“求活?”
卢象升难以置信:“这么简单?”
“简单吗?”
全旭摇摇头:“我刚刚到大名府的那会,遇到一群流民,他们已经到了易子相食的地步,如果不管他们,他们最先吃的肯定是我,我身上的肉多啊,又白又胖,吃起来,比那些骨瘦如柴的灾民好吃,于是,我带着他们置田,卢大人,你是知道的,那么一点田,要想养活那么多人,根本就办不到,可是我也不想死,我只好把不适合耕作的地方变成良田,把耕地用不了的人手,让他们去做工,比如烧制砖瓦,整个大名府,购买我全记的砖瓦不下七八千万块,当然,还有煤球炉,煤球模具,接着全家庄镇,从无到有,慢慢就繁华了起来,三万多人,将近大名府城一半的人口,我才多少地,总共十五万亩,不及大名府的十分之一,我用了不足十分之一的地,养活了三万多人,厉害吧?我没有少缴一文钱的税,没有饿死一个人相反,他们吃得不错,也穿得不错,现在你在大名府的全家庄镇,看不到一个光屁股的孩子,也看不到一个衣不遮体的百姓!”
“这些肯定不是书上写的,我从来没有看过这些东西!”
“卢大人,教你读书的人,其实都是书呆子!”
全旭不客气的道:“他们不知道老百姓过得有多惨,更不知道一碗饭,一碗面条得经过多艰难的劳作才能吃到嘴里,当然,他们也不屑去知道,他们脑子里只有那所谓的圣人之道!”
全旭指着西南方方向:“卢大人,您知道湖广是什么地方吗?那里奉行丛林法则,弱肉强食,强者为尊,当然,更重要的是,我从读书识字开始,我就知道八个字“经以济世,学以致用。””
全旭苦笑道:“我与茅元仪一样,都喜欢读杂书,读你们不屑读的杂书,比如说《考工录》《农书》、《齐民要求》、《水经注》、《拾遗杂记》、《广汉杂记》等等,这些杂学杂书,有的教人种地,有的教人如何抗旱救灾,有的教人如何炼铁,有的教人如何盖房,如何治水……其实,就算卢大人,您和茅元仪一样,精通杂学,也做不来我做的事情!”
“怎么可能?”
卢象升还没有说话,茅元仪走过来道:“为什么我做不到?我会的东西不比你少!”
“是吗?”
“问题其实出在人的身上!”
全旭笑道:“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北京三大火药局,拥有工匠上万人,他们他们饥肠辘辘,衣不蔽体,还得受监工的责骂鞭打,没日没夜的辛苦劳作,用自己的血汗做事,他们的家人却有饿死之虞,换作你是他们,你会怎么想?你还会卖力的干活吗?你还会挖空心思改良火药,改进火器吗?”
卢象升沉吟道:“所以,你以利诱之?”
“不错!”
全旭接着道:“我就是告诉他们,他们的技术非常值钱,做火药的,发明威力更大的火药,他们可以拿到一千两,不对,现在已经改成三千两银子了,还一座五亩地的大宅子,他们肯定会玩命的试验,以求可以发财,改变命运。就像造船也是如此,在永乐年间,大明可以制造世界上最大的战舰,可以远洋万里,可是现在,整个大明连一船大福船都造不出来了,多么可惜?”
茅元仪不再反驳。
这是事实。
卢象升低头深思着。
全旭笑道:“卢大人,你应该庆幸我来了,否则大名府的那些士绅们,肯定无人可用,以前,那些佃户们没有选择,只能麻木的忍受,现在他们有了更好的选择了,可以给我的工厂做工,一个月挣得比他们种田一年都多,他们也不傻!”
卢象升道:“本府如何做?你何以教我?”
“很简单!”
全旭摆摆手,让沈良材拿过来一张舆图,他指着舆图上面的广宁卫道:“卢大人,你带着天雄军去广宁卫吧,现在开垦荒田已经来不及了,不过,你可以让他们种植苜蓿草,种十万亩苜蓿草,就足够养活十万匹战马。没有粮食,朝廷可以运来一部分,我这边可以提供一部分,今年就可以熬过去了,明年开春,咱们一起垦荒,带着将士们垦荒,种上三年之后,把熟田分给将士们,每个人一百亩,你看看他们还拼不拼命?”
卢象升恍然大悟:“有恒产者有恒心!”
“没错,大明把军户当成野狗养,这样的部队,人数再多有什么用?”
全旭笑道:“全家军将士,阵亡有抚恤,伤了有抚恤银子,他们知道,只要我不死,他们就不会白白牺牲,只要我下令进攻,他们绝对不会后退,因为后退的时候,他们和他们的家人就失去了活着的机会。”
卢象升起身道:“事不宜迟,本府先赶往广宁卫城!”
“恭送卢大人!”
全旭推了推茅元仪道:“你跟我来,我让你看一件好东西!”
就在全旭在向茅元仪介绍新式滑膛炮的时候,京城紫禁城内的炼尸炉,已经连续三天彻夜未熄。
曹化淳坐在一张坐床上,冷眼望着下面跪着的一排宦官:“三,二,一,走!”
随着话音刚刚落,一群雄壮的武职宦官,架着这些如同小鸡子一样的瘦弱宦官,直接向炼尸炉里扔。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三四章这绝对不是巧合
第三三四章这绝对不是巧合
有人会说,紫禁城七十二口井,井井都有冤魂。
这其实是扯淡了。
这七十二口井,每一口井的井口都非常狭小,想投井自尽,其实不容易,当然,瘦弱的人也可以投进去。
不过,吞噬人命最多的地方,既不是御花园,也不是这七十二口井,而是靠近西便门角落里的焚尸炉。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除了一些灰烬,什么也不能留下。
起初,曹化淳并不认为贪污受贿是什么重大的问题,毕竟,内朝与外朝一样,俸禄都少得有限,宦官也是人,里通外朝,忙人跑腿办事,赚点小钱钱花花,这种事情,基本上是公开的秘密。
曹化淳也不认为有什么不妥,这就是像是卢象升认为全旭重工重商,属于本末倒置一样,只是固有的三观。
直到,全旭华阳社的布局和打算给曹化淳一说,他顿时醒悟过来,正如全旭所说的那样,华阳社一直在挖大明的根基,他们求的不是财,也不是官职,而是为了要大明王朝的命。
三天之前,曹化淳在与崇祯皇帝聊天的时候,无意间说出,他用了一两银子买了八斤上好的羊肉。
这下引起了崇祯皇帝的注意,他对自己的生活非常节俭,晚上批阅奏折,饿了都不舍得喝一碗羊肉汤,因为宫里一斤羊肉高达十五两。
在从曹化淳那里得知一两银子可以买八斤羊肉,崇祯皇帝的玻璃心就碎了:“合着,半天自己被这群奴才给骗了!”
曹化淳从崇祯皇帝那里拿到了最高批示,皇宫内部开始整改,当然这只是名目,他的目的,就是清洗各方势力的触角。
作为华阳社在皇宫内部的高层,曹化淳自然知道一部分,华阳社发展的人员,谁掌握着全旭所说的船票。
一批一批接着来,十二监、四司、八局,三天之内,曹化淳足足烧了将近五百人,这些宦官,可不是没名没姓的宦官,多少是有点实权的,比如掌握着皇帝御膳、采买、宫里宫外行走,各地皇庄管事等等。
“三,二,一……”
“曹公公!”
就在曹化淳准备又将一批十二名宦官扔到焚尸炉里活活烧死的时候,一名首领太监梗着脖子道:“曹公公,误会,误会,奴婢是高公公的人!”
“高公公的人?”
“就凭你这句话,你就该死!”
曹化淳的脸色冷了下来:“十二监四司八局,你们这些兔崽子,哪个不是皇爷的人?咱家最恨吃里爬外,来啊,将让挂到旗杆上,点了!”
在曹化淳身后,就是二十四衙门的头头们,他们不知道曹化淳这么做的目的,众人交换着目光。
“曹化淳,你够了,你要揽权,咱家不拦你,可你,不能把我们所有人都逼死!”
“对,你算什么东西!”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咱家跟你不死不休!”
曹化淳朝着勇士营的武职宦官微微点点头,几名叫得最凶的二十四衙门的头头,脑袋就掉在了地上。
其实二十四衙门,并不全是有油水的衙门,还有不少清水衙门,比如说浣衣局,负责衣服的浣洗工作。凡是宫中人年老及及罢退废者,发往此局居住。当然,相对而主,浣衣局不算是清水衙门,一旦是落势的宦官和宫娥,他们手中还有大把的银子,可以进一步压榨出来,有点油水。
惜薪司,就是管理宫内的木炭,属于烧制木炭的机构,还有像直殿监,他们就相当于皇宫里的环卫大队,负责皇宫内外环境卫生工作,扫地洒水。
曹化淳需要的就是一个绝对安全的内宫,需要一个外面势力绝对不对插手进去的皇宫,所以,这次他动手的对象,既有机会与外面联系的宦官。
经过这一轮血洗,曹化淳成了皇宫内廷的真正第一人,二十四衙门掌印太监们,不是被杀,就是被拉去炼尸油了。
他们之间,或许是有冤枉的,可能与华阳社没有半点关联,这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曹化淳不想重蹈魏忠贤的覆辙。
魏忠贤绝对不像天启皇帝出现任何意外,偏偏他在眼皮子底下,天启皇帝出现了意外,这说明,魏忠贤身边的人,也被华阳社渗透了。
想到这里,曹化淳的冷汗就流了下来。
他如今已经清洗了二十四衙门,谁上去,谁下来,全凭他的一句话,他身边的亲随,亲信们一旦上位?
会不会像魏忠贤一样?被摆了一道?
想到了这里,他望着身边二三十名亲信心腹,他们眉开眼笑,因为他们知道,属于他们的时代已经来了。
曹化淳望着身边的心腹卢九德,按照原来的想法,卢九德需要担任御马监掌印太监,御马监是权势仅次于司礼监的机构,御马监最初负责管理御马,此后竟负责管理部分禁军(腾骧四卫及四卫、勇士营)。这支军队最多时曾有4万多人。
“卢九德,司礼监秉笔太监!”
“谢曹公公提携!”
“九德啊,我需要你去南京,担任南京守备太监,把南京的御营兵马,掌握在手中,其他人我可不放心!”
曹化淳嘴上说得好听,给卢九德的待遇也不错,算是司礼监第三把交椅,不过去了南京,就坑人了。
卢九德脸上带着笑,内心里却一脸幽怨。
这是被流放了。
南京守备太监,是北京内廷司礼监的外差。
接着,曹化淳将自己的心腹,直接提拔八个人担任司礼监秉笔太监,八人担任随堂太监,其他也是明升暗降,把权力控制在自己的手中。
然后,又以暗地里的心腹王吉祥,假意不满,牢骚满腹,说着曹化淳的坏话,终于,王吉祥获得了一大批的支持者,他们商量密谋成立反曹联盟。
当然,曹化淳不等他们发动,将他们一扫而光。
此时,曹化淳总算完成了对皇宫内的宦官、宫娥的清洗,获得了内宫的绝对控制权,曹化淳并不知道,此番他连削带打,还真把华阳社放在内宫的棋子,几乎一扫而光。
明朝宦官专权,这是大家最熟悉的事情。影视剧不停的播,大家不停地看,早已形成了根深蒂固的观念。
究其原因,比较方的答案是:宦官缺乏儒学的熏陶,只知仗势求个人眼前之利,不顾国家长治久安;他们是皇帝的奴才,不受监察,他们擅往往比官僚擅为祸更烈。
其实,这就是脏水。
要说宦官没有文化,也就像刘谨、魏忠贤这样野路子出身的宦官确实没有文化,像王安、曹化淳这样从内书堂出身的宦官,从十几岁开始,就跟着翰林学士读书,他们经过层层选拔,所培养出来的官宦,论学识,还真不见得比普通进士差。
就像现在的曹化淳,论能力,论权谋,论手段,论心计,他可比一般进士强得太多了,至少曹化淳让华阳社吃了一个大闷亏。
……
北京城皇城,南街颁赏胡同,这座府邸就是嘉定伯,周皇后的生父,崇祯的岳父,当朝国丈周奎的府邸。
周奎此人吝啬如命,这座府邸为前后七进院院落,中轴线左右两侧各有八个大小不等座院落,不过,他却为了钱,把自己府邸,后院两进院落,包括左右两侧共计六个院落租了出去。
对方甚是大方,每年租金多达三万两银子,这样的价格买一幢三进宅子都绰绰有余,周奎却非常开心。
在嘉定伯的后院,就是大酱坊胡同的路口,也是文武百官前往上朝的必经之路,车如流水马如龙。
这幢宅子从正月开始,被改成了一座半遮门(暗娼),只要挂上红灯笼,说明晚上没有客人,时常有文武百官,过来一亲芳泽。
按说这是极为丢份的事情,偏偏周奎不以为耻,反而捡了一个大便宜。
位于右侧天字号院里,是原来嘉定伯府邸的后荷花池,有一座占地三四亩的池塘,池塘中间,一座孤立的小岛,上面建着一座厅。
面积不过一百多平方的厅堂,不仅富丽堂皇。桌椅几凳,除了阴沉木就是紫檀木,镂空花雕窗户,一看就知道造价不菲。
位于中堂的琴案前,坐着一名面带轻纱的白衣女子,女子轻轻拨弄琴弦,低声浅唱着咿咿呀呀的曲调。
一名穿着宽松长衫男子,正背对着大门,手按在案几上,轻轻敲击着案几,显得非常沉醉其中。
他不是别人,正是前兵部尚书王在晋。
脚步声响起。
“老爷!”
“梁延栋梁大人求见!”
“让他进来!”
梁延栋进来的时候:“延栋拜见大司马!”
王在晋望着梁延栋道:“你来见我,所为何事?”
“宫里有变!”
“不就是死点人吗?”
王在晋有些不以为然的笑道:“宫里哪天不死人?”
梁延栋脸色凝重的道:“如果我们的人,都死了呢?”
“都死了?”
王在晋摇摇头道:“不可能!”
“曹化淳不知道脑子抽了什么风,一口气借着贪腐,处决了五百余名内侍!”
梁延栋苦笑不得的道:“十二监、四司八局,掌印、提督,全部被杀!”
“这么巧?”
“下官以为,这绝对不是巧合!”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三五章全旭真正暴露了
第三三五章全旭真正暴露了
王在晋不仅仅是明朝的曾经兵部尚书,他还是华阳社的大司马。虽然相较军事能力而言,他与孙承宗的眼界还有一定的差距,可是论政治眼光,他其实并不差。
他在心中开始思考。
华阳社的计划,早在崇祯元年就开始布置,所有的环节,都经过反复推敲,可是,直到现在出了很多漏洞。
首先借刀杀人,完成了夹生饭。
没有完全达到目的,推梁延栋担任兵部尚书,同样也胎死腹中,更别提圈养多年的建奴,这次差了丢了半条命。
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出了问题?
王在晋恍然大悟。
晋州会馆被屠杀,起初华阳社以为是江浙盐商所为,目的就是报复东林党钱龙锡改革盐政,触犯了江浙盐商的利益。
作为一直没有吞并的势力之一,江浙盐商也知道钱龙锡名为东林党人,实则在向华阳社效力,于是,他们利用了这次围杀,铲除了一大批华阳社的中基层骨干成员,让华阳社在京城的执行力出现明显的滞后和无力。
在这个情况下,原本需要策反的很多京营将领以及三千营将领,并没有来得及实施,也就说,他们在皇太极入关的时候,并没有充当猪队友,坑死满桂,麻登云等不识抬举的明军将领,同时,卢象升与全旭为代表的天雄军异军突起。
接着,皇太极被打出屎了。
然后,这次入关最根本的目的,完全没有达成。
那就是把东林党踢一边去。
要说明亡于东林党,其实东林党挺委屈的,因为自崇祯四年以后,东林党在朝廷中枢,基本上没有人了,现在,东林党人大都在位置上呆着。
不对……
王在晋又想到了张溥之死……
如果说,一次是巧合,那么两次也是巧合。
现在可不是三次四次的事情,不可能次次这么巧合。
王在晋望着梁延栋道:“你以为,背后是谁?”
“谁获利最大,谁就是幕后黑手!”
梁延栋微微一笑:“这其实不难猜!”
王在晋缓缓点点头:“这次获利最大的无疑是孙承宗!”
当年于谦与朝廷功劳足够大吧?连个爵位都没有捞到,但是孙承宗却封爵武威侯,世袭罔替。同时,还有卢象升,满桂,全旭,更何况,全旭是孙承宗的准孙女婿,满桂是孙承宗的旧部。
王在晋摇摇头:“不对,不对,孙阁老此人,老夫比较熟悉,他厌恶党争,为人宽厚,向来就事论事,更何况,他没有这个能力布局!”
梁延栋道:“给建奴重创的三人分别是卢象升、秦承祖次之,满桂更次之,其他各军,基本上还是……这三人与孙阁老,关系都非常比寻常!”
王在晋仿佛想到了什么,他摆摆手道:“我们还忽视了另外一点!”
“什么?”
“东江镇!”
要说这次取得战果最大的,其实并不是全旭,反而是毛文龙,把沈阳城烧得白地,虽然他自己没有抢多少东西,主要是没有上报,但是,失去沈阳,对于皇太极而言,比损失两万大军更严重。
王在晋朝着门外使了一个眼色。
一名黑衣扈从躬身而入:“老爷有何吩咐?”
“你去,找王化贞要一件信物,让毛文龙来见我。”
虽然说,袁可立对毛文龙的支持力度不小,可是对于毛文龙而言,王化贞才是他的恩主,没有王化贞的扶持,毛文龙就是一个普通的守备,这样的武职,大明足足有数百上千名,可是在王化贞的支持下,毛文龙脱颖而出,从一名守备,升为一镇总兵,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
王在晋要见毛文龙,通过王化贞的关系,毛文龙不会不给他这个面子。
当然,与见梁延栋不一样。
王在晋走到内室,换了一身素衫,也不知道这件衣服穿了多久,线头都掉了出来,这件衣服,其实是王在晋为了投崇祯所好,故意让人准备的。
他沿着小桥,走廊,走到位于大酱坊胡同旁边的院落,这个院落本来是周奎的马厩,虽然在华阳社手中,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装修。
可是,依旧非常朴素,而且聊聊约约还有马粪的味道。
进入一间屋顶熏得漆的厢房里,这间厢房里,只有一张木床,一个大大的书案,书案上摆放着一盏油灯。
没有办法,空间狭小,视线太差,白天也要点灯,否则根本无法视物。
王在晋在这个房间里,非常不舒服,他却装模作样的坐在案前,拿着毛笔,练着书法,在等待毛文龙的过程中,王在晋越想越不对劲。
他的心境有些乱了。
写的字有些潦草,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
毛文龙带着耿仲明、孔有德以及毛承禄来到这个小院,毛文龙看着小院颓废的模样,眼睛尽是疑惑。
“肖干公何在?”
王在晋望着毛文龙道:“他在锦衣卫的天牢里,你只需要回答我几个问题,我一定可以让你见到他!”
毛文龙微微一笑:“王尚书,你现在只是一个庶民,有什么资格命令我?”
“你真不管王化贞的死活?”
“不知明初公有何要问!”
王在晋微微一笑:“东江镇贫困,军民皆无隔夜之粮,你是怎么获得粮食和补给,抵达沈阳城外的?”
“这个问题,与明初公并无关碍吧?”
毛文龙坐在王在晋面前,他不着痕迹的朝着孔有德和耿仲明使了一个眼色,二人会意,他们一左一右,明面着站在毛文龙身后,已经做好了准备,准备拿住王在晋。
“毛振南,你不要这么紧张!”
王在晋摆摆手:“本部堂曾经是你的上官,这点面子都不留了吗?”
“本帅用人参在登州换的粮食,对了,还有木材,还有不少朝鲜的女子!”
毛文龙笑道:“明初公可还满意?”
王在晋点点头:“满意,满意,还有一个问题,沈阳城虽然不是坚城,但也非轻易可以攻克,毛帅是如何攻破的城池?”
“这个简单啊!”
毛文龙笑道:“叶赫雄祁,这个人想必明初公也不认识,他是海西女真叶赫氏,为报杀父灭族之仇,与本帅合作,里应外合,打开了沈阳城门,我已经向朝廷为他请功!”
毛文龙能成为一镇总兵,自然不是任人拿捏之辈,他说的话是半真半假。
王在晋的目光落在耿仲明的身上,他身上披着一件铠甲,这种铠甲与明军制式不同,当然,就是六块钢板,按照人体的弧度,冲压而成。
别看这种铠甲简单,防御能力却非常惊人,与建奴对阵过的明军,对于建奴的箭阵记忆犹新,特别是建奴的重箭。
王在晋查看过被建奴的重箭射死的明军士兵的尸体,发现绝大多数人都是颈部和胸部要害中箭,胸部中箭的占了绝大多数,利箭洞胸而过,贯穿心脏或者肺叶,直透脊柱,中箭的明军士兵往往还没等倒到地上就失去知觉了。
这次皇太极在京师吃了大亏,就是他们的箭阵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建奴的轻箭面对这种新型铠甲,几乎没有伤害力,哪怕是重箭,虽然可以穿透铠甲,但是却无法造成重大的伤害,往往就是入体最多不过一寸。
在明军冬装的遮挡之下,除非重箭可以命中颈部或脸部,否则无法对这种新型铠甲产生致命威胁。
如果说,全家军的火炮犀利,打得建奴没有脾气,那么,全家军的铠甲,则让建奴开始怀疑他们的箭术,到底还有没有用武之地。
这场会面,自然是不欢而散。
不过,王在晋却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
“东江镇、大同镇、天雄军,登莱镇!”
这些能战之兵,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有了犀利的火炮,有了紧固的铠甲,有了锋利的破军刀,还有如同步槊一样的长枪。
一般而言,长枪枪刃只有三寸,用铁四两,这是朝廷制式的长枪装备,可是全旭打造的长枪,虽然名为长枪,枪刃长达半米,以三棱式结构,钢筋为脊,胶合而成,这样长枪,威力更甚于长矛,简直可以比拟隋唐时期的马槊或步槊。
全旭之前是没有落入华阳社的视线,当然,作为一个两百多年的老组织,与大明朝廷一样,组织机构也开始变得臃肿,变得僵化。
当,华阳社大司马想查全旭的时候,他的一切,就形成了文字情报,落在了王在晋的案头,王在晋立即用密函,将这个重要的情报,发给华阳社的宗主,以及华阳社的其他首脑。
同时,华阳社首脑们,也在议论一件可行性。
用五十万石粮食,交换一百五十门一零五毫米的火炮。
经过长达三天的辩论,争吵,这件交易总终还是获得了通过,不过附属条件就是,华阳社经过分析,发现了这个神秘敌对组织,现在最关键的人物就是全旭。
全旭并不知道,一场围绕着他的阴谋,已经慢慢成型,开始实施。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三六章旅顺口的刺杀
第三三六章旅顺口的刺杀
进入青黄不接的时候,正是老百姓日子过得最为艰难的时候,明末这个鬼天气,就像小孩子的脸,根本琢磨不透。
有的地方干旱似火,有的地方却暴雨成灾。
一年的庄稼颗粒无收,对于普通来说,就是死路一条,虽然国人有人离乡贱的传统,可是在生和死的决择面前,他们就不怕离乡了。
随着大量的人口涌入,金州,不仅仅是金州,包括整个辽南,都有了充足的人手,有了足够的人手就好办了,没人,啥事都干不成。
此时的辽南,正散发着勃勃生机。
道路两边,都是一望无际的良田,田地里玉米、红薯、土豆、或是各种蔬菜,长势喜人,此外还有大量工厂,粮食加工厂、纺织厂、军械厂、木材厂、铁器厂、冶金厂、水泥厂、煤球厂……大大小小的工厂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工业区,吸纳着外地迁来的流民。
说白了,大辽南就像一个巨大的蓄水池,因为这样那样的天灾人祸而破产的农民,大多都让它给吸收了。
当然,这个蓄水池,有一定的容量限制,万一这个蓄水池崩塌了,后果不堪设想。
不过,全旭不会担心这些。
因为,他有挂。
一旦,辽南到了人口的极限,他就会扩张,向东、向西、向北打。
在全旭重赏之下,全记军工厂的火铳也取得了极大的突破。
全旭来到火铳厂的时候,负责火铳研发的工匠师傅叫葛四蛋。一听名字就知道是没有文化的苦出身,这位已经快六十岁的老工匠,递给全旭一支新枪。
全旭上上下下的摆弄着,发现这支火枪的设计更加合理,板机、刺刀托座都作了不小的改动,反正用起来很舒服就是了。
最重要的是,它有一个机括,他试着扣动板机,枪里传来一声清脆的枪击声响,他悚然动容:“燧发枪!?”
葛四蛋竖起一根大拇指:“厉害,伯爷一眼就看破了关键!是的,老朽用一块燧石取代了火绳,装好弹药后只要扣动板机,机括打在燧石迸出火星,就能将弹药引爆,发射出去,非常方便。”
全旭拿着火铳,看着枪管里面的凹下的部分,有些目瞪口呆:“这是膛线?”
枪管的膛线切割,对于工匠们来说,实现太难了,但,并不是做不到。
“怎么做到的?”
葛四蛋憨厚的笑了笑了:“没啥,就是用了解玉砂!”
解玉砂,这种东西可能没有人听过,古代在没有切割机的时候,古代的玉匠也可以把玉分解开,雕刻成各种各样的形状,用的就是解玉砂。开玉的弓弦是铁丝制成的,几根铁丝拧成麻花股。开玉时在弦上加解玉沙,并不断加水,慢慢把玉材“磨”开。
这种虽然可以切出膛线,却无法投入使用,因为效率太慢。
不过,全旭仍旧给了葛四蛋一千两银子的赏赐,他已经制出了可以量产的燧发枪。
“伯爷,就是这枪,还有问题!”
葛四蛋拿着全旭赏赐的荣誉证书和一千两银子的领限凭信,他心虚起来。
“什么问题?”
“就是!”
葛四蛋苦笑:“这枪就是哑火率太高了,扣动十次板机,最多只有七次或八次能成功击发的。”
“这还叫低吗?”
全旭撇撇嘴,洋鬼子刚搞出燧发枪的时候,哑火率能控制在五成他们都会激动得哭出来的!
“知道问题吗?”
“这个弹簧质量有点差,如果弹簧的质量更好,还有就是火药!”
“继续研究,奖励大大滴!”
一栋栋整齐而整洁的住宅,拔地而起,当然,以全家军将士以及工匠们作为第一批安置人员。
其实还是工匠安置更为优先,全家军将士有些不满,他们向全旭抱怨。
全旭的回答非常简单和粗暴:“你要房子,要个蛋,有媳妇吗?有孩子吗?没有老婆孩子的单身狗,给我老实在军营里待着。”
当然,为了避免将士们引起负面情绪,全旭向全军将士交底:“现在不要房子,是为你们自己好,你们自己想想,咱们全家将士的房子,按照级别进行分配的,普通士兵,宅院一亩,少尉、中尉、上尉,住宅是三亩、五亩、八亩,少校、中校、上校分别是十亩,十五亩、二十亩,而且五年内,按照最高级别分配。你现在一个上士,连个少尉都没有评上,你们甘心吗?”
众将士都不傻,听到这个分房标准,他们顿时纠结起来。
当然,工匠的标准也是一样。
不过,工匠们特别是后来招募的工匠,人人几乎都是拖家带口,哪怕是最小的一亩宅院,也比住工厂单间宿舍强。
六月是旬,全旭的宅子基本成形了。
全旭从后世买了一台小型锅炉,把暖气系统给弄了出来。
在金石山上,全旭的锅炉房烧着热水,烧开的水通过流道流进全府,遍布每一个角落,热量再通过一些钢片散发出来,每一个房间都温暖如春,这是个相当复杂的工程,能不能达到全旭的目的,还需要时间的验证。
不过,全旭的修武伯府,已经拥有了自来水,为了自己的健康,全旭还买了一套净水系统,十几万的投入,对于全旭来说,根本就不算问题。
三娘怀胎已经八个多月,她的肚皮几乎要撑破了,全旭非常担心,他在后世咨询了很多妇产医生,尽管三娘变得很懒,全旭依旧每天拉着三娘到处转转,增加运动量。
适当的运动,对于胎儿和孕妇都是好的。
三娘与全旭来到旅顺口,港口的工地上,此时在旅顺口施工的工匠已经多达三千余名,如果算上流民百姓,这些百姓足足多达五万余人。
人多,建造速度也快了很多。
沈明泽向全旭道:“主上,旅顺口修建港口需要大量的人力,光是工食开支就不是一个小数字!我们何不以辽南的田地代价工钱,民夫干上一个月的活可得田地若干,如此一来既省了工钱,又能让他们卖力死干,两全其美!”
“好主意!就这么干!”
全旭想了想,摇摇头道:“不过,工钱还是要发一点的,毕竟人家还得养家糊口,而修建港口又是大工程,没有三两年是无法完成的,总不能让他们的家人饿上三两年吧?这样,除了发田地之外,每个月再发一笔安家钱,以足够一个四口之家生活无忧为准。”
“主上真是菩萨心肠,难怪百姓视你为万家生佛!”
全旭摆摆手道:“我这算什么菩萨心肠?我只是在自己吃肉的时候尽量让别人有碗汤喝罢了。”
沈明泽心里暗想:“主上,不仅有勇有谋,而且为人坦诚谦虚,又仁慈,这天下还真有可能到全旭手中。”
“修武伯,我要见修武伯,你们让开,我要见修武伯!”
三娘急忙挡在全旭身前,全旭急忙道:“三娘,你小心点,也不看看现在都什么时候了!”
全旭问道:“让他过来!”
不多时,一名身材矮小,粗壮的男子被两名近卫士兵押着来到全旭面前。
“修武伯,俺叫史尚杰!”
那名叫史尚杰的男子露出胳膊上凸起的肌肉道:“俺自幼习武,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弓马娴熟,兵书战策,无一不精,想投靠修武伯,谋一场富贵!”
全旭笑了笑:“弓马娴熟?沈良材,你去试试他!”
在全旭身边,身手高强的将领还没有几个,其中身手最好的反而是沈良材,这可能是天赋的原因吧。
“刀枪无眼,比比拳脚?”
“好!”
史尚杰抱拳道:“请!”
史尚杰出拳如风,脚下下盘功夫相当扎实,不过,武功与沈良材那种实战搏杀练出来的杀人之计,还差点。
他用高边腿连连向沈良材一个踢去,打得非常热闹。
“不错!”
三娘撇撇嘴:“史尚杰惨了!”
随着三娘的声音刚刚落,沈良材一肘击在史尚杰的头上,史尚杰昏倒在地上,满脸皮开肉绽,鲜血直流。
这时,人群里有几名身材矫健的男子,目光在空中一碰,他们放下手中的工作,不约而同的朝全旭走去。
就在这时,一辆马车,缓缓的从港口上下来,排着队等待检查。
一名男子从手中掏出一根钢钉,趁着人不注意,朝着马匹的粪门刺去,拉车的驽马吃痛,顿时受惊,拉着马车朝着前方飞奔而去。
场面一下子就乱了起来,马车连续撞中四五名百姓,引得众百姓惶恐不安,到处乱跑。
全旭突然闻到了硝烟的味道,他就意味到了不妙。
这是有人点燃了火绳。
“砰砰砰!”
连续三声手铳的声音响起,全旭倒没有反应,身前的一名亲卫满身血污,倒在地上。
接着,沈良材大吼:“保护全爷!”
亲卫士兵马上在全旭面前形成一道人墙,他们用身体为全旭组成了肉盾。
“哎呦……”
三娘的脸色大变,她伸手捂着自己的肚子。
就在这时,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朝着全旭飞过来。
沈良材吓得脸色傻白,娘的,居然是一颗万人敌。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三七章死道友不死贫道没有谁不可以牺牲
第三三七章死道友不死贫道没有谁不可以牺牲
全旭看到万人敌的时候,满脸苦涩。
他可以闪开,只需要轻轻抬起手,那就可以原地消失,回到比较安全的体育工厂的仓库里。
但是,他不能退,他自己身后就是三娘,三娘肚子里还有他的孩子。
三娘自然知道全旭的能力,也这颗万人敌即使爆炸,全旭想走,绝对可以瞬间就走,然而,全旭却没有动弹。
三娘的眼睛慢慢红了,她趁着全旭的注意力没有放在她的身上,一个肩撞,将全旭撞向后方。
全旭仿佛被一股巨力牵引着,飞向后方,而三娘则环手,准备硬撞这颗万人敌。
“三娘,不要!”
原本摔倒在地上的史尚杰,他恰巧迷迷糊糊站了起来。
结果,他的身体与万人敌相撞。
“砰”……
史尚杰再次跌倒在地上,脸上鲜血流得更急了。
“轰隆!”
万人敌爆炸,全旭仿佛被一阵狂风吹倒在地上。
他急忙扑向三娘,三娘的脸色苍白如纸,气若游丝。
十几名盾牌手用身体和盾牌,挡在全旭和三娘身前,并且有人扯着三娘撤退。
事实上,在此时,对全旭的刺杀已经失去了意义。
周围的护卫、影卫、近卫士兵纷纷赶来,光凭着刺客的十几条火铳,两门迅雷铳,根本无法给全旭造成任何伤害。
全旭指着沈良材:“给我留活口,我要活口!”
全旭抱着三娘,朝着后方走去,至于结果如何,全旭不关心,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苏音,你把全辽南最好的郎中,还有稳婆,全部给我找过来,就算是绑,也要绑过来!”
……
这次真是一个意外,当然也属于意料之中。只要不在战场上,无论是在辽南,还是在全家庄镇的时候,全旭身边基本上没有几个亲卫,也不需要前呼后拥,也不需要净街,他平时有的时候,带几个人就到处乱逛。
这不是全旭为了营造亲民的形象,主要是,全旭有些大意了。在辽南只有四种人,商贾、工匠还有全旭雇佣的临时流民,当然,还有全家军将士。
沈明泽也隐隐提示着全旭一定要加强戒备,不过全旭并没有放在心上,他并不习惯那种数十上百万寸步不离的跟着。在他心中,他有手枪可以自卫,影卫装备着自动冲锋枪和自动步枪。别说在明末,就算是遇到后世的小股雇佣兵,他都不见得会吃亏。
全旭认为自己接触的人,大部分都是好人,朴素、醇厚的百姓,只要对他们稍微好一点,他们能把命掏给你。
在全家庄镇,别说对全旭不利,说两句牢骚话,或者骂全旭一句,马上就有人告发了。这让全旭有了一种得意的感觉。
也不能算全旭错了,可问题在于,并不是所有人都像老百姓那么淳朴善良的,现在的全旭是两极分化非常严重,盼望着他长命百岁,公侯万代的人很多,想弄死他的人实在太多了!
刺客确实是可以利用普通百姓充当掩护,然而问题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些百姓起初以为他们是好人,可是发现他们居然是刺杀修武伯的刺客,那就没有什么好说的。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整个辽南的百姓,哪个人不是跟着全旭吃饭?
百姓参与围剿,商贾的护卫也跟着出手,全家军士兵也出手,这些刺客们就像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
很快,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二十几条杂鱼,七人被杀,十三人被打得体无完肤,还有几个跳进海里,不过,他们也跑不掉,因为到处都是准备缉拿他们换赏钱的人。
三娘的伤势其实不重,只是动了胎气。
“三娘,你别吓我!”
三娘吃力的捂着肚子:“我没事,没事……只是孩子,可能没了,他半天都没有动弹了!”
“先不用管孩子,我们以后可以生,可以生很多!”
三娘的眼泪流了下来:“我好不容易怀上孩子……”
三娘的体力几乎耗尽,她的眼睛缓缓闭上。
全旭此时如同一只受伤的老虎,朝着周围的人咆哮:“郎中,赶紧过来!”
全旭故不得掩饰什么,他将三娘放在床上,急忙返回后世。
刚刚来到体育工厂的仓库里,全旭直接拨打电话:“苏彤,马上想办法,给我订购一批医疗器械,按照妇幼保健院的设备!”
苏彤的声音没有传来,反而传来一个陌生的男声:“请问你与伤者的关系?”
“伤者?……”
全旭疑惑起来:“苏彤怎么了?”
“昨天晚上,京西立交桥下,伤者驾驶一辆奔弛轿车与一辆陆巡相撞,对方司机当场死亡,伤者正在医院抢救,暂时没有恢复危险!”
全旭道:“我知道伤者的母亲,我给她母亲打电话!”
全旭心乱如麻,急忙给李思维打电话。
……
北京西城外,阳台山大觉寺,这本是辽代西山八大水院之一,明朝改为大觉寺,寺庙坐西朝东,殿宇依山而建,自东向西由天王殿,大雄宝殿,无量寿佛殿,大悲坛等四进院落组成。
此外还有四宜堂,憩云轩,领要亭,龙王堂等建筑,寺内供奉的像,造型优美,形象生动。
位于寺院最高处的龙湾堂前,有一方水池,有西山多处泉水汇聚而成,是文人墨客、香客前来附庸风雅的好地方。
不过,此时龙湾堂的气氛有些诡异。
“司马主武,待考而赏诛,你就是这么办事的?”
此时说话的人正是前内阁首辅韩爌,东林党元老,也是华阳社的大司士。
司士,既周朝始置,纠察百官,群臣的名册,辨别贵族等级,排定朝仪席位,与明朝的礼部尚书职责差不多。
王在晋愤愤的道:“此事怪得了某吗?某原定计,以五十万石粮食运往辽南,运粮之时,以健卒押送,抵达辽南,以厌恶江南盘剥之苦,投效全旭麾下!”
如果真按王在晋的计划,全旭还真难逃脱。全旭在全国各地吸纳流民、灾民,这些人的能力有限,几乎不识字,稍微有点能力,很容易脱颖而出。
他们完全可以利用全旭的制度体制,轻易获得高位,在获得全旭信任之时,再突然发难,全旭就算有三头六臂,恐怕也无力回天。
只不过,问题出在司卫执戈范贤身上,他与范永斗同出身介休范氏,论起来属于范永斗的养子,他在得知良乡晋州会馆可能是全旭所屠之后,就将这个消息告诉了范永斗的儿子范三拔。
范三拔马上就安排了人手,针对全旭的刺杀。
结果,自然玩漏了。
王在晋冷笑道:“刺杀不成,介休范家必然承受全旭的报复,现在怎么办?”
王在晋望着高高坐在主座上的宗主,他一直没有说话。
事实上,华阳社并非一个紧密的组织,特别是到了通议大夫和正议大夫这个级别,他们基本上都属于股东的身份。
宗主名义上是领袖,但是十三司如果过半人数要换,宗只能让位,这点有点类似于后世的股东大会。
“现在唯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宗主望着曹化淳道:“内宫怎么回事?”
“那些奴才没长眼睛!”
曹化淳淡淡的道:“皇爷最恨贪污,对于文武百官,他不能一言而决,需要讲究证据,可是,我等阉人,还需要什么证据?用五百多条人命,只不过是杀鸡儆猴,仅此而已!”
高起潜张了张嘴,他并没有说话。
他现在只剩一个勇士营,而执掌各营的将领已经变成了曹化淳的人,名义上他是提督御马监,其实就是一个空架子。
敢对曹化淳表露出不满,他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宗主叹了口气:“华阳社此番损失惨重,今年收成大为减少,诸位议议,咱们应该怎么做?”
韩爌沉吟道:“如今,唯有禁海,方可弥补一二!”
“禁海?说得容易,怎么禁?让谁去禁?”
王在晋叹了口气道:“现如今孙阁老势大,东江镇、辽东镇皆以水路运输补给,怎么能禁得了?”
王在晋开始怀念袁崇焕了。
袁崇焕在世的时候,说禁海就禁了。
眼下最关键的问题是,华阳社没有可以在崇祯面前,直接影响崇祯的人了,当然,也不是他们朝廷中没有人,只是份量不足。
就像曹化淳也好,梁延栋也罢,他们都有着自己的私心。
王在晋长长叹了口气道:“眼下,我们这一关要熬过去,我准备亲自去辽南走一趟!”
关键是辽南的全旭给不给他面子,这就不好说了。
“我们不是没有跟全旭接触过,他对我们有着深深的敌意!”
“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
韩爌道:“我倒是赞同大司马前往辽南!”
“同意!”
“同意!”
“不过……”
“不过什么?”
王在晋望着宗主:“我要一个人!”
“谁?”
“范三拔!”
王在晋笑眯眯的道:“没有这个见面礼,不好跟全旭说话!”
死道友不死贫道。
华阳社这个组织,一切看的都是利益。
没有人不可以牺牲。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三八章华阳社的意外大发展
第三三八章华阳社的意外大发展
王在晋愿意牺牲范三拔,韩爌也愿意,包括其他大佬们,倒没有意见,不过,参会的议事大夫们反而却大了。
因为,他上面的大佬不同,他们与范永斗一样,位置说高不高,说低不低,他们现在可以牺牲范三拔,将来,也有可能牺牲他们。
所以,一时间,反对的声音层出不穷。
“我们华阳社现在已经沦落到向一个武夫低头吗?”
“就是,凭什么?”
“区区一介武夫,岂能坐在我等头上!”
“我认为,范三拔杀得对,即使这一次没有得手,我们可以派更多的人,把狼卫派出去!”
王在晋冷冷的笑道“还不是范三拔这个蠢货,把事情搞砸了?如果不是他打草惊蛇,我们何至如此?狼卫战力颇为不俗,但是人数太少,而且狼卫也不见得比建奴更凶悍!”
众人这里反而沉默了。
梁延栋张了张嘴“我们朝中有人,可以弹劾他!”
“弹劾他什么?”
“可以弹劾他的多了,干涉地方政事,结交外镇总兵!”梁延栋沉吟道“我们有证据可以表明,他在结交大同镇满桂,东江镇毛文龙,还有登莱镇秦承祖,搜刮民脂民膏,这一宗宗,一桩桩,哪一条不是死罪?”
与梁延栋不同,王在晋此时比较冷静,他冷冷的道“没用的,陛下,现在对他信任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谁也告不动他。”
王在晋对朝堂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他看得很清楚,随着遵化之战的落幕,朝堂的格局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武人的势力正在强势崛起,无法阻挡!
虽然全旭和卢象升都没能入阁,但是与这两位交情极深的孙承宗却入了阁。
并且,孙承宗很有可能还能更更一步,问鼎首辅宝座。
全旭出镇辽东总兵官,从建奴手中被夺回辽东半岛的南四卫,而且卢象升也夺回了广宁卫。
这两场大胜,崇祯被迷住了心窍,对卢象升和全旭的信任,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经过讨论,最终还是形成了决议。
暂时稳住全旭,以图后计。
……
辽南,依旧还是那个辽南。平静如常,该上工的上工,该吃饭的吃饭,该盖房子的盖房子。
只是在平静的表面下,一股股暗流开始涌动起来。
负责民部和工程管理的沈明泽、曲靖,马上举一反三,在所辖工匠和民夫中间展开调查。
“所有工地,工厂立既戒严,所有工匠和民夫,任何人不许进出!”沈明泽严厉的下令“要仔细排查,不把幕后黑手找出来誓不罢休!”
军队则开始收拢集结,仅仅旅顺口,就多达五六千名全家军将士,他们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杀气腾腾。
严密排查行人和百姓,商贾。
全旭在后世因为苏彤的车祸,耽误了几个小时,作为老板,对于下属生死未卜,也不能不管不问。
直到等李思维的情绪安定下来,全旭这才回来。
全旭急忙望着军医官道“情况怎么样?”
“血已经止住了!”
军医官苦笑道“三娘已经没有体力,孩子只怕……”
关于保大还是保小这个问题,全旭丝毫不考虑,大小都要保。
当然,他也清楚,这并不现实。
哪怕作为皇帝,天启皇帝的三子两女,没有一个可以活下来。
“一定要保住三娘!”
“我们尽量,只是……全爷,您还是让人回全家庄镇,把汤夫人和汤大郎请过来吧!”
全旭皱起眉头“这么严重?”
“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这种事!”
周围的稳婆更是脑袋垂到胸口,大气不敢出。
全旭想发怒,质问他们平时都干什么去了,但是想想,这也怨不了军医。这年头,对于生育卫生,连皇家都没有办法,更何况是他们。
他的心情更形沉重“你们要不惜一切代价救活她!”
在不知不觉中,三娘已经成了全旭生活中的一部分。
他几乎每天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眼就是三娘。
他更清楚,如果不是因为那颗万人敌飞向他,三娘不至于拼尽全力,把自己撞飞。
在最危险的时候,三娘考虑的不是她自己,也不是她肚子里的孩子,而是全旭。
全旭的心情很糟糕,因为苏彤出现了意外,他一时间没有办法买下来医疗设备,想到这里,他望着沈良材道“沈良材,你派出一队人马,前往全家庄镇,把汤夫人和汤大郎,接过来!”
“是!”
“还有,命人严加审问那些刺客,我要知道他们背后是谁!”
全旭回到后世,这次他不是出现在体育工厂的仓库,而是出现在北京协和医院的地下车库里。
全旭想了想一圈,该咨询专业妇产医的问题,他已经咨询过了,他没有能力把医生绑架到明末,只能买点医疗设备过去。
三娘肚子里的孩子属于早产婴儿,一般早产婴儿,体质较弱,不易成活,主要是新生婴儿的血和氧较低,一般情况下需要属于感染,需要在无创呼吸机辅助呼吸,也需要用蓝光照射,这需要的就是设备。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药品。
这让全旭感觉头大,全旭拿着手机,看着通讯录,无意间看到了谢琳的名字,他试着拨打过去。
“喂……”
从手机里传来的声音,并不像往常一样充当欣喜,此时的声音中,透着一股浓浓的疲倦。
“是我,我回来了,你在哪儿?”
“我在,协和医院……”
“等我,马上到!”
十几分钟之后,全旭看着谢琳,谢琳在儿科病房里,正在陪护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似乎做过化疗,头发已经剃得一丝不剩。
谢琳指着正在熟睡的小女孩道“这个小女孩叫苗苗,先天性的白血病,她的母亲生下她不久就死了,她的父亲为了给她治病,花光了积蓄,把房子也卖了,最终无奈,她的父亲扛不住压力,跳河自杀,幸好遇到我们华阳社的义工!”
听着华阳社,全旭微微一愣。
他终于想起原来的时候,为了恶趣味,他成立了华夏阳光公益互助服务社,简称华阳社,前期投入一千万元,后来又为了发展华阳社,他捐了三颗一百年份的人参,在华阳社的平台上进行拍卖,获得了资金一千三百万元,也就是说,整个华阳社,他的投入成本之后,两千三百万元,马马虎虎在北京一套房子。
全旭望着这个小女孩道“是不是华阳社没有钱了?我再给你打一点!”
“不是钱的问题!”
谢琳起身离开这间特护病房,来到了外面的走廊里,谢琳拿着电话,发了几个短信,不多时一名护士来到房间里。
谢琳拿着自己提包还有外套,望着全旭道“你难道不知道华阳社的发展吗?那新闻应该看吧?”
全旭摇摇头“没注意!”
谢琳有些幽怨的望着全旭。
虽然说,华阳社的投入非常少,可以说,任何一个基金会或公益组织,都比华阳社大,但是华阳社的模式,本来就是全旭几乎照搬了共济会。
也可以说,二十一世纪的华阳社,就是一个平民的共济会组织。
万事开头难,谢琳在成立华阳社之初,还没有来得及宣传,推广华阳社的互助,就遇到了第一个求助对象。
这是一位来自东莞的小姑娘,她无意间刷了广告链接,她就成了华阳社的第一位真实会员。
她是一名夜市的小个体户,以卖鲜榨果品为生。却时常受到混混的骚扰,在她的冷饮店里,经常拿她的冷饮,虽然钱不多,却让她感觉非常委屈。
本着这是一个陌生的平台,就全当发泄一下。然而关键是,此时华阳社刚刚推广,二三十名工作人员中,有一名工作人员有位同学,正巧在小姑娘的所在地片警。这本来就是一句话的事情,小姑娘的问题马上得到了解决。
于是,这个小姑娘开始动员身边的朋友,亲戚,慢慢的这个华阳社相互平台,被越来越多的人接纳,熟悉。
真正让华阳社开始大发展,还是因为一位来自新疆库尔勒的农民朋友。
他种了六千多亩梨树,按照平常时期,这些梨有专门的人前往库尔勒收购,不过,他的儿子是一个混球,喝酒之后得罪了前来收购梨的收购方办事人员。
这六千多亩梨树产出的梨,就没有了人收购,眼看着天气越来越冷,马上就要烂掉了,一年收成,将会血本无归。农民的文化不高,他是病急乱投医,什么拼多多,淘宝,各种网络平台,到处注册网店,准备自己销售。
不过,由于新店反应平平,不是说没有一点点成绩,至少卖出了五六千斤,相当于他梨园的万分之一。
结果,他看到了华阳社的,然后下载,注册会员,发布求助信息和预留手机号。而偏偏一名刚刚获得华阳社感情调解的会员,他是一家国企的高管,国企要向职工发放福利。
仔细询问以后,库尔勒酥梨的价格非常便宜,哪怕是专门包车运输,也比市场价采购便宜。
这桩生意算是成功了。
同时,也有了一定的口碑,大量的会员开始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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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三九章以下犯上十恶不赦诛九族
第三三九章以下犯上十恶不赦诛九族
虽然华阳社的会员增多,真正的互助功能,开始慢慢凸显出来。
由于华阳社的APP软件,其实就是兼容了咸鱼,同城,大众点评,还有DY,就是没有转帐汇款功能,所以避免了网络诈骗。
华阳社的会员成份很杂,有医生,有律师,有技术工人,有护士,也有街道大妈,也有家庭主妇,各行各业,以普通百姓为主。
他们把华阳社的APP,完全当成了一个兴趣爱好软件,在这个时候,谢琳意识到了问题,马上针对华阳社的APP进行改版,普通会员已经无法获得发布任务的权限,必须有积分。
而且完成任务,也可以获得积分。
同时,开辟同城服务。
积分获取,可以通过捐款,做义工等等方式,当然这个积分,获得也并不算太难。
全旭好奇的问道:“现在华阳社有多少会员?”
“普通会员一千五百多万人!”谢琳有些得意的道:“目前为止,全国各地都有了华阳社的分部,我们采取账目公开的方式,在APP平台,可以查询,你看看,咱们华阳社的共公账户上,有了公益资金十七亿二千八百多万,我们正在推广百城婚姻保卫战活动!”
“什么百城婚姻保卫战?”
谢琳撇撇嘴道:“你也知道,现在离婚率越来高,多少夫妻因为感情不和,最终妻离子散,苦不堪言,我们组织心理讲师,展开心灵公开课,阐述婚姻中的男女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开导准备离婚的夫妻!”
“好了!”
全旭道:“这个华阳社,你慢慢玩,我这次回来,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我需要购买一批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需要尽快拿到设备,能不能让华阳社帮我一个忙!”
“没有问题!”
谢琳拿起手机,开始编辑短信,同时发布。
在整个APP滚动推送。
全旭第一次见识到了华阳社的功能强大,仅仅六个小时以后,一家准备更新设备的
妇幼保健医院。
将一些关键的医疗设备,卖给了全旭,全旭随即运到了辽南。
全旭回来的时候,他看着参谋部的汇报,全家军正在向金州开进,他马上叫停,同时叫停的就是对工匠、百姓、以及商贾的审查和甄别。
“沈明泽,你真是胡闹!”
“主上,我……”
“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理解归理解,但是绝对不支持你这么做!”
全旭板着脸道:“派几个刺客,让我们辽南动荡不安,如果今年连房子建不好,冬天才最难熬,这段时间,我不离开金石山,我倒要看看,谁能攻上来!”
如果不是全旭大意,刺客是没有机会摸到全旭身边,更不可能对他造成什么伤害,就算这次也是一样,如果不是三娘临产,影响其实同样不大。
“有那些刺客在手,还怕揪不出来他们幕后的凶手?”
全旭非常自信的道:“放心吧,他们一定会问出来!”
事实上,确实是没有过久。
全旭就已经知道,这件刺杀,是由介休范氏,范三拔亲自布置的,就是为了给范永斗报仇。
当然,这个问题同时让全旭警惕起来,这说明他在晋州会馆所做的事情,已经被华阳社知晓了。
全旭来到产房外面的时候,一名满身汗水湿透的产婆,跪在全旭面前:“恭喜修武伯,贺喜修武伯,是龙凤胎!”
全旭急忙冲进屋里。
三娘正在呼呼酣睡,她也吃了不少苦头,汗水已经将她的衣服,全部打湿了,两个孩子总共只有不到六斤重,比普通的孩子小了足足一圈。
全旭就把孩子放在电脑恒温无菌箱里,通过电脑可以观察着孩子的心跳,血压等身体指标数据。
全旭终于了松了口气。
他望着两个小小的人儿,喃喃自语:“你们两个小捣蛋鬼,真的快把我和你们妈妈给吓死了!”
三娘虚弱的笑了笑,说:“第一次生孩子,都是这样的……我终于赢了二娘,她生一个,我生俩!”
“你牛……”
全旭伸手抚摸着三娘的手:“以后,不可以这么犯傻了!”
三娘非常疲惫的闭上了眼睛。
全旭吩咐苏音对军医和产婆们发赏钱,同时整个辽南百姓,也赏赐一顿大鱼大肉。
知道了是介休范氏在搞鬼,那么,如果说没有反应,那绝对不是全旭的风格。
全旭在第一时间给满桂写了一封信,信很简单,就是告诉满桂,介休范氏范三拔派人行刺他,他从鬼门关走了一遭,差点回不来,这个事不能完,是兄弟,帮我看住范氏。
信写完,全旭让玄鹰卫将信送给满桂,同时让人通知卢象升。
事实上,不用通知,辽南全旭遇刺的事情卢象升也很快得知了,他当时正在操场上舞动着朴刀,一把朴刀,也就是类似于青龙偃月刀制式差不多的长刀,被卢象升舞得虎虎生风。
由于《三国演义》是明朝写的,而这种朴刀,其实是宋代才发明的,三国的时期,这种武器还没有,当然,类似的武器还是有的,那就是斩马剑。
“卢大人,出了事了!”
“什么事?”
“修武伯在巡视旅顺口码头的时候,被人行刺,刺客人数不少,连迅雷铳、三眼铳和万人敌都用上了!”
“谁干的?”
“据说是介休范氏!”
“明眼人都知道,遵化这一仗,建奴损失惨重,现在他们的日子不好过,晋商与建奴勾结,这事很多人都知道,只是没有证据,看着建奴扛不住了,他们就派人刺杀修武伯!”
杨世恩苦笑道:“这只怕是第一步,如果修武伯万一出现一个好歹,只怕是……”
卢象升望着雷时声道:“雷时声,你带人马守着广宁卫城,把斥候都派出去,给本督盯着建奴,还有辽西!”
全旭是卢象升从微末提拔起来的,全旭能走到今天,那是全旭用命换来的,一旦他出现意外,辽南三万多军队,可是群龙无首。只怕是朝廷大佬们,马上就会把全家军肢解!
“大人,您一定要小心!”
雷时声神色凝重的道:“他们已经暗杀修武伯,也不会放过您!”
“哼,他们想杀我,没那么容易!”
卢象升心中长长叹了口气:“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续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难,真的是太难了!”
卢象升带着杨世恩以及李重镇等将领,率领天雄军四千轻装骑兵,马不停蹄,前往金州。
……
就在卢象升得知全旭遇刺的消息时,三艘蜈蚣船也以最快的速度朝着天津方向急驰而去。
同时,前往出发的还有两艘快船前往登州。
这是全旭的主意,全旭自从遇刺之后,就开始闭门,谁也不见,当然,辽南的建设依旧。
六月二十九日,深夜。
孙承宗正准备睡觉,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
“老爷,辽东有信使来了!”
孙承宗隐隐感觉有些不对劲。
信使将信递给孙承宗。
孙承宗看着信上寥寥数语:“兴武伯遇刺,昏迷不醒!”
“这是怎么回事?”
“回禀孙阁老,卑职不知,只是知道,全帅在巡视旅顺口的时候,被埋伏在工匠中间的刺客刺杀,刺客用火铳和万人敌袭击全帅!”
孙承宗拿着密信,朝着门外走去:“来人,备轿,老夫要进宫面圣!”
孙承宗连夜进宫,自然不会有人阻拦,当然宫门是不会打开的,这位六十多岁的老人家,乘坐着吊篮,被吊进了皇宫。
当孙承宗进宫的时候,其实,曹化淳已经猜测到,孙承宗已经接到了辽东的急报,全旭遇刺。
只不过,曹化淳知道的更为详细,这场刺杀,虎头蛇尾,没有伤到全旭什么,打死了十三个人,其中包括六名百姓。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东厂番子刚刚得到的消息!”
崇祯的心瞬间就乱了,他有些慌张的问:“修武伯的伤势怎么样了?”
曹化淳一脸郁郁道:“伤得非常重,怕是凶多吉少了!”
崇祯急道:“快,曹伴伴,你挑选一些干练的手下,护送宫中最好的御医到辽东去,同时把整个东厂最好优秀的人才都调过去,需要什么药品或者名医,就全力帮忙去找,一定要治好他!他万万不能有事!”
“遵旨!”
曹化淳躬身道:“要不,奴婢亲自去一趟?”
“去吧!”
崇祯颓废的坐在御座上:“当年袁崇焕言,他可五年平辽,结果不曾想,袁崇焕死在登州,朕就是奇怪,袁崇焕是知兵之人,建奴都奈何不了他,区区几名白莲教蠢贼,怎么可能让袁崇焕殉国?现在全旭又遭遇不测,这些混蛋,曹伴伴,有没有眉目,是何人动的手?”
“介休范氏范三拔!”
就在这时,孙承宗一脸愤愤的道:“据说匪首乃范三拔的女婿宁定邦!”
“介休范氏!”
崇祯的脸上狰狞起来:“来人,传朕旨意,介休范三拔,以下犯上,十恶不赦,诛三族,三族不够,诛九族!”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四零章朔风乍起血染边墙
第三四零章朔风乍起血染边墙
就在京城的崇祯皇帝咆哮着,要诛灭范三拔九族的时候,卢象升带着他的天雄军轻骑兵抵达了金州。
此时的金州已经大变了模样,首先道路发生了极大的改变,特别是自海州南下以来,原本坑坑洼洼的道路,已经变成平平整整。
要想富自然先修路,这是全旭的宗旨。可眼下辽南正在紧张施工,修建厂房、住房,并没有足够的人力来修建官道。
为了方便出行,也同时为了方便辽南的资源运输出来,全旭就从后世弄来了两台挖掘机,一台压路机,几台三蹦子,由二十几名工匠,组成一支修路队。
别看他们人少,由于采取了机械修路,效率可不算慢,就像官道二十余步的官道,一天可以修个三五里。
这些道路修建也极为简单,就是把官道两边沟渠里的土挖出来,放在路面上,然后拌上石灰,最后用压路机压平就齐活了。
别看只是简单的石灰路,即使下雨,路面也不会松软,更不会泥泞不堪。
街走在平整的官道上,看着道路两旁的庄稼,玉米一人多高,郁郁葱葱,让人看着心旷神怡。
玉米地里不时的有一些七八岁,十来岁的孩子,在他们的母亲或者姐姐的带领下,把玉米叶子扯下来,装在竹筐中。
他们都是属于一群没有体力劳动能力的人。
但是辽南从来没养闲人,在玉米地上把玉米叶子扯下来,再卖给全家军,他们会花钱买,当然,价格不高,人力手推车,装满大约五六百斤,送到全家军手中,他们可以得到十五文钱。
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怎么也能扯个五六车,收入不见得比成年男子低。
土豆是最省事的庄家,几乎不用管,红薯地里,不时的出现百姓过来采摘红薯秧苗,当然此时已经过了播种的季节,他们采摘红薯叶,则是为了给百姓的饭碗里增加维生素。
现在辽南施工的百姓,伙食不错,每天有三种汤,既海带汤、红薯叶汤,还有鸡蛋汤,至于白面馒头和大米饭,现在已经不能管饱了,因为,全旭很少带粮食过来,辽南的粮食消耗,基本上来自江南的采买。
百姓吃得好,所以工作热情很高,可以预见,只要到了秋后,来年再无粮食危机。
卢象升有些感慨,全旭实在是太会种地了,无论多么荒凉的土地,交给他,他就会变成良田。
凭良心说,辽南的气候和雨水,比大名府更加适合耕地,特别是全旭抵达辽南以后,根本就不用担心抗旱问题。
有的女人和孩子,拿着镰刀,开始收割着沟渠边上、路边的杂草,这些草与玉米叶子一样,可以卖钱,全家军如今拥有的骡马太多了,有青草饲料喂养,则更加方便。
卢象升渐渐感觉有些不太对劲,全旭遇刺,按说应该引起金州的混乱,可是,全家军却没有产生任何混乱,部队该训练就继续训练,丝毫没有影响。
工匠盖房子的继续盖房子。
卢象升望着前面带路的全家军将士道“全帅现如今伤势如何?”
“卑下不知!”
卢象升看着全家军将士的表情,心里更加奇怪。
金石山脚下,是全家军近卫步兵旅的营地。全家军步兵近卫旅有六个团,其中四个团驻在山脚下,而山上则有两个团。
现如今已经形成了半永固式的军营,哨塔,壕沟、拒马。
卢象升沿着山道抵达修武伯府邸的时候,全旭正在哄着他的一对龙凤胎,景然和景阳在睡觉。
虽然景然和景阳属于早产婴儿,但是三娘的体质一直不错,又有练功的底子,两个小婴儿在多功能恒温箱中待了两天,就恢复了健康。
只是有些可惜,三娘的身体虽然不错,却没有奶水,全旭无奈只好从后世买来了奶粉,这一下就不可能收拾了。
新生婴儿吃过奶粉之后,再也不喜欢吃母乳奶水了。偏偏景然和景阳的饭量不一样,作为姐姐景然的饭量更大,而弟弟景阳却非常小。
喂奶粉的活计,自然就落在了全旭身上,当然,全旭主要是心疼三娘身体并没有完全恢复。
当卢象升来到屋里的时候,全旭嘴里叼着一个奶瓶,手里还拿着一个奶瓶不停的摇晃着。
景然和景阳小姐弟们却仿佛立体声一样,姐姐哭罢,弟弟哭,声音此起彼伏,让全旭有些手足无措,狼狈不堪。
“景然乖,奶水来了!”
全旭拿着奶瓶开始喂着全景然,接着又给景阳的奶瓶试试水温和味道,两个婴儿含着奶瓶不停的喝着奶粉。
估计小景阳还是一个非常急的急性子,没有吃到嘴里的时候,哇哇大哭,吃几口奶粉,大约十几二十毫升的样子,就用舌头把奶嘴往外吐。
吐着奶泡泡,不多时就睡着了。
喂好全景然,全旭这才像松了口气,他让人将奶瓶里的剩奶粉倒掉,洗净奶瓶,然后给奶瓶消毒,准备下一次再用。
忙完这一切,全旭这才发现门口的卢象升一脸呆滞。
“卢大人来了?”
“嗯!来了!”
“你来了多久?”
“没多久!”
卢象升苦笑不得的道“在你刚刚换尿布的时候就来了,本督实在想不出,杀得建奴闻风丧胆的修武伯,居然照顾起孩子也得心应手!”
全旭拉了一张椅子,坐了下来“你就笑话我吧!”
“没有,没有,只是由衷的佩服,佩服!”
卢象升笑了笑道“看到你没事,我就放心了!”
“我只是大意了,没有想到这孙子居然这么黑!”
全旭摇摇头道“放心吧,以后他们绝对没有机会了!”
全旭其实没有必要如此做秀,现在的百姓非常朴实,他们朴实,也不代表他们傻,哪怕全旭天天做秀,其实远不如给他们的碗里加块肉。
谁是傻子?
天天灌输什么前景,理想,远远不如真金白银实惠。
“听说你抓到了活口,幕后黑手找到了吗?”
“基本可以确定,是介休范氏!”
全旭沉吟道“介休范氏与我也就生意上的往来,我全记出品,必然精品,无底是铠甲,火炮,或者火铳、刀枪,哪怕是普通的马车、大车,就连锄头,也比其他人的耐用,断人财路,如果杀人父母,生意场上结下来的仇!”
全旭并没有给卢象升说实话,至于他屠灭晋州会馆的事情,这事他谁也不会说,当然别人说了他也不会承认。
“这事不能这么算了!”
卢象升愤愤道“一介商贾,狗一般的人,敢以下犯上,本督定行文刑部,必须严惩!”
全旭摆摆手道“我自己的仇,我自己报!”
……
榆林镇靖边城,这里其实是一座民间自发形成的互市。原本互市一年开放一次,每次只有三天。在这三天里,蒙汉老百姓可以带着货物到这里来,在官方的监督之下进行交易。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虽然朝廷不许开放互市,汉族老百姓倒无所谓,可蒙古老百姓熬不住,他们的生活比汉族老百姓要艰难太多了。
特别是刚到春天,缺乏粮食,就更粮狈了。
在这种背景下,沿着长城关口外,都有很多草市集,与全家庄镇一样,都是自发形成的,蒙古人有多余的牲畜可以卖掉,一头牛仅换一两石米豆,一只羊仅换一两升杂粮,没有这么多牲畜的就挑来一担柴,或者手执皮张马尾,甚至直接把身上的皮衣脱下来换东西,那困顿之形,边民看着都觉得可怜。
汉族老百姓运来杂粮、茶叶、布匹、盐、铁锅等等生活必需品,蒙古百姓则赶来牛羊马匹,运来皮毛马尾,互通有无。
这种贸易对双方都是有好处的,蒙古人可以用多余的牲畜换取他们急需的生活用品,自然也就用不着为此发动战争了。
抢劫也是要成本的,如果为了抢一只脸盆而丢掉性命,那就太倒霉了;明朝边境也因此太平了好长时间,最重要的是可以通过这种手段获取大量优良的战马,为国家节省了一大笔开支。
同样的战马,明朝自己养的话,养一匹得花二三十两银子,但是在边市,花七八两银子就能买到,节省了一大半。而边市每年交换过来的战马可不是一匹两匹,是一两万匹,这样算下来,这个数字就很吓人了。
只不过,互市为各大商贾负责。比如说介休范氏,就是依靠从互市获得暴力,逐渐发家致富。
靖边城,是原来明朝对榆林边境长城的烽火屯,后来废弃以后,形成了草市集,范氏作为最大的老板,垄断经营着关外的数十部落的茶叶和各种物资。
玄鹰卫的山西舵主崔成友带着数十名化装成商队的玄鹰卫成员,带着十几大车的物资,在靖边城的角落里冷眼旁观着这一座草市集。
“得得得……”
马蹄声响起。
崔成友一脸冷笑“终于来了!”
只见远处沙尘滚滚,往这边席卷而来,蹄声雷动,还夹杂着阵阵杀喊声。
“什么人胆敢如此放肆,这里是介休范氏……”
“咻……”
一只锋利的狼牙箭呼啸而来,一箭将那名范氏管事射成透心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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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四一章谁敢反抗辗成肉酱
第三四一章谁敢反抗辗成肉酱
草原地深处,一支庞大的商队正在冒着风沙前进,这支商队拥有二百多头骆驼,还有五十多匹马,装满了各式各样的财物。
队首,打着一面三角旗,旗帜上绣着斗大的范字。
一面管事坐在骆驼上,昏昏欲睡。
突然,前面的沙丘上,出现一面旗帜,旗帜上绣着一只呲着鲜血淋漓獠牙的狼头。
管事的睡意瞬间就消失了,他的眼睛瞪得如同铜铃:“沙里飞,我知道是你!”
“呜呜……”
随着一阵阵海螺号角的声音响起,一阵阵马蹄声响起,四面八面出现一股股骑着马的骑士,这些人身披着土黄色的披风,几乎与沙丘融为一体。
“沙里飞解大当家,这是我们介休范氏的商队,通容通容,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沙里飞扯下脸上的纱巾,用舌头舔着干裂的嘴唇:“明人面前,不说暗说,你们范氏惹了不该惹的人,东西留下,你们可以滚蛋了!”
管事板着脸道:“沙里飞,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沙里飞摆摆手。
周围的沙盗举起弓弩。
范氏商号管事陡然瞪大眼睛。
这些沙盗手中端着的都是弩机,他们同时扣下机括。
“噔噔噔噔噔噔……”
一阵金属颤响,几十支弩箭呼啸而出,拉出一道弧线,那些范氏商号的伙计和护卫们,纷纷中箭,惨叫着倒在地上。
他们也有弓箭,也有长刀,可是在这些沙盗冲锋的时候,他们悲哀的发现,对方居然是二百多名甲士。
这不是在战斗了,而是一面倒的屠杀。
经地长达一柱香的时间射杀,整个商队无人活口。
……
自从满桂意识到全旭卖给他的铠甲和火炮的威力之后,崔成友从一个管事也成了满桂的座上宾在大同镇范围内受到了良好的优待。
可同样,没有爆发兵变哗变的山西巡抚耿如杞、总兵张鸿功,虽然没有特别耀眼的战绩,不过,崇祯皇帝也给他们了嘉奖,赏赐张鸿功白银三千两,玉带一条,良马两匹,晋都督同知,至于耿如杞也升官一级,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成了巡抚之中的高级官员。也算是皆大欢喜。
因为全旭的关系,崔成友作为玄鹰卫的舵主,明面上作为一个崔记商号的管事,带着商队走南闯北,事实上,他一直在追踪明里或暗里范氏的势力。
其实,全旭针对晋商的警惕,还是以为清朝的八大皇商,八大皇商挨着查准没错。直到范三拔刺杀全旭,差点让三娘一尸三命,这让全旭非常愤怒,他就给玄鹰卫下达了铲除范氏羽翼的命令。
问题的关键是,玄鹰卫不像锦衣卫一样有自己的行动组织,也就说,玄鹰卫并没有武装力量。
就像针对山东分舵任红桂的改革一样,此时的山东分舵,重点负责情报分析和梳理,当然,玄鹰卫山东分舵主任红桂也调到了辽南金州,在金石山修武伯府的北侧是白松林,此时这里就是玄鹰卫情报中心。
当然目前,还是筹建阶段。
对于崔成友这个舵主,则赋予了他雇佣武器人员,充当复仇和铲除行动的权力,也给了他五万两银子的调动权限。
在京城,五万两银子甚至敲不开一个三品文官的大门,但是,在关外,五万两银子可以让上千人卖命。
经过长达半年多的准备,崔成友招募了五六百人,其中有白水王二麾下的残部,也有太行山中的悍匪,也有关外蒙古流浪勇士,也有马匪、沙盗。
崔成友可以获得全记的铠甲、钢刀、火铳和火炮,当然,他并没有用火器武装这支武装部队,而是用了冷兵器,主要是对后勤依赖更小。
就在那名范氏商号管事被射杀的同时,越来越多的蒙古骑士出现在靖边城外围,这些蒙古骑士的身手矫捷,全凭双腿控马,弯弓搭箭,弓弦颤响间,像受惊的羊羔一样跑向集市的人一个接一个惨叫着倒下,每射倒一个,他们便放声欢呼,仿佛不是在打仗,而是在搞什么体育竞赛似的!
靖边城内的各大商号忐忑不安,不知所措施。
很快这些蒙古人装扮的骑士们,从矮小的靖边城墙上冲进集士,他们横冲直撞,直接对着了范氏的茶叶铺子、货站、还有各种商铺,反抗者当既格杀,在短短一刻钟的时间内,就控制了集市上,一半多的商铺。
这时,一大队车队也开始出现在集市的街道上,他们将范氏的布帛、盐、铁、丝绸、茶叶、粮食,纷纷装在大车上,直接大车装得差不多了,然后一把火将范氏的商铺点燃,最后长扬而去。
直到,这些人全部消失,崔成友带着商队,与其他商队纷纷撤退,留下一地死尸。
“禀告崔舵主,辽南有消息传来!”
“念!”
“目标介休范家!”
全旭让崔成友铲除范氏羽翼的时候,并不知道朝廷要抄他的家,现在朝廷既然要抄家,全旭自然也不客气。
人总在是变化的,也是在成长的。
崔成友从前只是陈应手底下的一个管事,在离开五柳黄氏之后,崔成友成了陈应身边的众人中混得风声水起的那一个。
商队的货物就地处理,众人轻装简从,一路来到介休的范氏大院。
如果说,范氏没有在满清时期被抄家,那么绝对轮不到乔家,乔家大院占地不过四百余亩,而范氏大院是号称“小金銮殿”。
范氏早在明初迁徙到张原村,在范永斗时期开始发迹,范氏资产数千万,从万历三十一年开始大规模修建范氏大院。
范氏大院与乔家大院不同,范氏大院是坞堡式的建筑群,外墙高两丈,以青砖灰瓦建筑为主体,巍峨壮观,甚是庞大。
当崔成友抵达张原村的时候,这座拥有两千余人的村落,范家大院占了三分之二。
崔成友遥望着范家大院,冷冷的笑道:“比全家堡小了不少!”
全旭建造的全家堡,其实已经不算是城堡的范畴,它的规模比一般县城大多了,就算是金州卫城,也远远不如全家堡城规模宏大。
只是非常惜,在很久一段时间内,全旭不会到全家堡居住。
范家大院规模不比一般小城小,而且有家丁值夜,门口养着几十只大狼狗,无论强攻,还真不是容易的事情。
不过,自从全旭这个异世蝴蝶出现以后,所有的坚城就成了一个笑话。
到了夜上,崔成友身边的人手集中完毕,莫约四五百人,强攻一座宅子,哪怕大一点,问题也不是太难。
“行动吧!”
不多时,二十几马匪徒,打着火把,浩浩荡荡直冲范家大院的东门走去。
很快就吸引了范家家丁的注意。
为首的马匪本来就是太行山的悍匪,他绰号白额虎,其实名号虽然唬人,其实就是一个少白头,他大大咧咧的来到门口道:“久闻范员外善名远播,在下吴国忠,江湖朋友抬举,人送绰号白额虎,今日落难,来到贵宝地,讨个盘缠!”
像吴国忠这样,自然是上门勒索,如果双方能谈好,拿钱走人,如果谈不好,那就刀兵相见。
就在吴国忠等人吸引了范家大部分注意力的时候,位于侧后方院落几名崔成友的手下,抱着火药包,摸到后院,他们凿了一个大洞,将一百两斤黑火药放进去,然后点燃。
轰隆……
随着一声巨响,崔成友带着人杀成范家大院。
虽然爆炸让范家家丁没有反应过来,那几十条大狗却狂吠着,朝着崔成友等人冲来。
精通打家劫舍的悍匪们,端着弩机就是一阵乱射,几十条大狼狗就被射杀当场,范家大院的家丁真不少,不过这些家丁平时欺负欺负老百姓还行,一旦玩命,他们差得远。
更何况,崔成友麾下都披着铠甲,这种铠甲非制式兵刃,对他们没有效果,四五百人冲进范家大院,就仿佛虎如羊群,很快将范家家丁杀得溃不成军,节节败退。
一个貌似管家的中年人站了出来,厉声喝:“哪里来的蠢贼,竟然跑到范家闹事!你们也不去打听打听我家老爷是什么人,是你们惹得起的吗?识相的就乖乖束手就擒,否则管叫你们死无葬身之地!”
崔成友拍拍胸口:“死无葬身之地?兄弟们,有人要我们束手就擒哦,咱们干不干?”
“不干!”
众悍匪吼声如雷,吓得范家家丁们不约而同的后退了一步。管家露出一丝惧色:“你……你们想干什么?你们可别乱来……你们要是敢放肆,我家老爷……”
“啪……”崔成友指着众人道:“谁敢反抗,辗成肉酱!”
范三拔这天并没有睡好,因为旅顺口的刺杀事件,他开始有些后悔了。
与范氏交好的官员劝其赶紧跑路,他不死心啊,范家大部分家财都是固定资产,一千多家商铺,二十多个府里,拥有上百万亩土地,一旦跑了,那就成了穷光蛋。
带着怒气,他精神抖擞,搂着小妾就想来一发!没想到前戏还没结束,狗吠声震天动地的响起,接着是咒骂声和惨叫声,整个宅子灯火通明,人影乱窜,别提多热闹了。
范三拔,不用拔了,直接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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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四二章华阳社终于坐不住了
第三四二章华阳社终于坐不住了
“来人,来人啊”
范三拔吓得不轻,他一边惊恐的叫着,一边哆嗦的示意小妾给他更衣。
“砰!”
人是来了,不过非常不客气,直接一脚踏开了卧室的大门,而且来人不是一个,足足十数人,这些人人披着铠甲,有的是牛皮铠甲,有的是精钢铠甲,他们一手拿着火把,一手拿着兵刃。
小妾给范三拔穿了一半的衣服,很自然的掉在了地上。
望着这么多甲士拿着明晃晃的刀枪,范三拔的小妾瞬间吓得尖叫着昏迷了过去。
当然,范三拔这个富二代可没有他老子范永斗硬气,一双眼睛此时有多大瞪多大,胸膛急剧起伏不定,气喘如牛,也不知道是累的,还是吓的。
就在这时,门外的崔成友进来,他发现十几名玄鹰卫行动成员,眼睛没有放在该放的地方,他咳嗽一声“眼睛往哪里看?正事要紧!”
随着崔成友的话音落下,十几名玄鹰卫成员收回目光,有人将一张被子扯下来,盖在范永斗的小妾身上。
崔成友坐下椅子上,一名玄鹰卫成员,从桌子上拎起一只茶壶,也不管里面的水是热的,还是凉的,直接对着范三拔的脸上泼去。
“哎呦!”
茶壶里的水居然是热的,烫得范三拔尖叫起来,同时,也让他的灵魂回到了体内。
“范老爷,别紧张,我们只谋财,不害命,只要你老实配合,我们不会动你一根汗毛。”
崔成友不想杀范三拔,一刀砍了他,其实太便宜他了,报复一个商贾,最好的办法,其实是让他亲眼看着自己家破人亡,而不是直接要了他的命。
既然全旭并没有直接下令让范三拔死,那么现在他就不需要死。
范三拔非常艰难的吐出一口气,连带吐出的是“好汉饶命,好汉饶命……”
崔成友撇了撇嘴,他还以为范三拔有多牛逼呢,才一见面就尿了?
虽然范三拔的一泡尿,反而把他那个吓昏的小妾给浇醒了,小妾吓得大叫起来。
直到一名玄鹰卫成员,将手中的长刀抵在那名小妾的喉咙上,小妾这些伸手捂着自己的嘴巴。
崔成友的目光落在范三拔的小妾身上,那名小妾暴露出曼妙迷人的身段,崔成友发出一声夸张的惊叹“范老爷,好雅兴,还要骑这么烈的马,肾吃得消吗?”
范三拔已经没有了初时的慌乱,直到此时依旧没有自己的家丁的亲信过来,那说明,整个范家大院已经沦陷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反而平静下来“你……你想干什么?”
“不干什么,手头紧了,想找你借点小钱钱花花!”
崔成友望着范三拔冷冷的道“我可告诉你,你不要耍花招,不要像你爹一样,那样会让我非常为难,我为难,只好把你们范家大院上上下下,鸡犬不留!”
范三拔瞬间明白过来,也不再侥幸,老老实实的把这伙强人带向自己的金库,动作再慢一点的话,只怕要像他爹范永斗一样。
古代人喜欢存钱,特别喜欢存在自己家里,因为没有银行,不能生息,崔成友知道,如果没有范三拔的配合,他们把整个范家大院掀个底朝天,也不一定能找到范府的金库入口。
果然,范三拔的金库,储藏在一个任何人都想不到的地方。
那就是范府的草料库下面,山西地势高,地下水位非常缺乏,这座金库有三条入口,其中一个在范三拔的卧室,也就是原来范永斗的卧室里。
范永斗来到靠近墙壁的书架前,伸手往下按住了《论语》、《九章算术》、《史记》、《资治通鉴》、《六朝赋》六册书,接着格格的声音响起,书架与墙壁向两边慢慢裂开,露出一个可容一人进出的豁口的时候。
崔成友有些得意,他猜测对了,居然还有这样的机关。
沿着一人进入的暗门,往里走,明显在向下行,这是一条曲折的甬道,两边用青砖垒砌而成,顶部用长约一丈,宽约六尺的青石作为顶梁。
不远处,就有一盏灯,十几名玄鹰卫成员,架着范三拔,一边前进,一边将甬道里的蜡烛点燃。
这条通道不仅仅是通向金库,同时也是一条秘密的逃生通道,走了莫约一刻钟,终于走到了金库里。
这座金库更加高大宽阔,正中间是一条可以通行两辆马车并行的通道,左右两侧各有一间间密室,密室带着沉重的铁门,也是采取青砖垒砌而成,在范三拔的打开门之后,里面露出一片片金光。
铸造成一锭锭莫约五十两、或一百两的金锭,上面镌刻着范字,密密麻麻,整整齐齐,就连见多识广的崔成友也感觉呼吸有些急促了。
存放金锭的金库,只有一间密室,至于其他房间,则存放着一颗颗如同水缸大小的银锭,足足有五六十颗。
除了金锭和银球,还有大量的兵刃,泛着湛蓝色光芒的军刀,铠甲、还有一根根带着枪油的火铳,从三眼铳、双眼铳、迅雷铳应有尽有,只是这里面并没有火药。
沿着通道的尽头,则是一堵机关控制的大石门,如果不注意看,还以为这就是一堵墙。
打开墙壁,这里则是一辆辆宽大的马车,崔成友的眼睛瞪大了。
这些马车,居然是全记出产的,拥有全记比较特殊的减震装置,还有轴承、足足上百辆马车,安静地停与金库相联的暗室里。
这边暗室的甬道,则是可以供马车通行的缓坡,缓坡长约百步,然后就一道大门,可以直接进入草料仓库里。
“还愣着做什么,干活!”
就在崔成友还在范家大院的金库里开始忙着搬运金银财物的时候,位于介休东部的官道上,出现一支庞大的流民大军。
这些流军大军至少有上万人,穿得破破烂烂,排成长排,他们的出现让介休县令极为紧张,介休县城城门紧闭,大批民壮正在城墙上巡逻,气氛异常紧张。
此时的县太爷正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坐立不安,好几千土匪窜入介休,这简直就是世界末日了,以介休县那点实力,哪里抵挡得住嘛,就算最终能守住县城,全县的乡镇也要让那帮蝗虫给祸害得不成样子了,谁受得了啊?
最好的消息是,这些流民并没有直接县城,而是向着县城东北的范家大院走去。
县太爷松了口气,去了范家大院最好,范家作为介休最大的大家,自然不怕一个小小的县令放在眼里。
这个县太爷平时没有少受范家的挤兑,现在他更加开心,最好让流民攻陷范家大院。
崔成友拉着范三拔,指着远处缓缓而来的流民道“他们已经来了,一旦让他们进来,你们范家可什么都不剩了!”
“杀人不过头点地,十三万两黄金,二百万两银子,你们还不知足吗?”
崔成友望着范三拔道“怎么可能呢?我们只是救财!”
范三拔现在已经知道了崔成友只带了五百余人进入了范家,打了范家一个措手不及,好在崔成友并没有大开杀戒,这点损失他们范家还是可以损失得起。
毕竟,崔成友无法将所有的银子和黄金都运走。
直到看到这些流民,范三拔绝望了。
五百余人带不走二百多万两银子,但是一万多人流民却可以,不仅仅能带走这么多银子和黄金,还可以带走更多的东西,比如说,范氏囤积的大量棉布、丝绸、茶叶之类的东西。
这些流民,自然是陈应这段时间招募的,他们本来就要运向辽南,参加辽南建设,这段时间以来,陈应通过购买、雇佣、或者是挟裹等方式,往辽南运送了将近十万人。
眼下这一万余人,都是青壮,与他们的家眷分开了,既当作人质,也是为了方便控制他们,更绝的是,这些人大部分都趋赶马车。
范家大院在连续的三天时间内,就成了一个巨大的仓库,粮食、布帛、盐、茶叶、丝绸、金银各种物资,都被装上了大车,浩浩荡荡朝着长城关口走去。
……
当然,发生在介休范氏的事情,很快就被华阳社知晓,这几乎是公开的秘密,全旭就是用这种方式在告诉华阳社,他很愤怒,咱们可以慢慢玩。
华阳社针对全记的商铺,商队以及银行,都展开了全方位的狙击,陈应也没有心思搞人口了,他被折腾得疲惫不堪,当然全记要说没有损失是不可能的。
特别是银行,不仅仅出现了银车被劫,也出现了挤兑风潮,通过玄鹰卫的情报中心,这些事情也会汇总在全旭案前。
杨婉儿作为全旭的秘书,把汇总的情报逞送在全旭案前。
沈明泽有些着急“全爷,陈大掌柜来信说,全记银行坚持不住了!”
“坚持不住,那就关门!”
全旭淡淡的笑道“该给储户的钱,想办法给他们兑换,全记现在开始,全面收缩,改头换面!”
沈良材来到门前禀告道“全爷,有人送来了名刺!”
全旭接过拜帖,只见上面写着“王在晋!”
“前任兵部尚书?”
全旭淡淡的笑道“华阳社终于坐不住了?”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四三章我只是在阐述一个事实
第三四三章我只是在阐述一个事实
来辽南的其实并不是王在晋一个人,他身边跟着十数名扈从,还有梁延栋,这个华阳社最年轻的正议大夫。
从正议大夫开始,已经算是华阳社的高层。特别是梁延栋,以前袁崇焕就是从正议大夫开始步入华阳社的高层,在短短六年之间,从一名正六品的官员,升任封疆大吏,蓟辽督师。
梁延栋跟着王在晋前来辽南,也是为了增加见识,同时也是为了未来。
在华阳社内部,针对全旭这个异军凸起的势力,有拉拢和打击两套方案,包括王在晋在内的一部分人,是赞同打压的,因为王在晋非常清楚,只要全旭自己不犯错,想把他整下去,其实并不容易。
自从进入旅顺口的码头,梁延栋的目光一直落在了停靠在码头上的炮舰,特别是炮舰上那二十八倍一百三十毫米的滑膛炮。
他恨不得马上爬上去,将甲板上,以及左右两翼的炮舱内,把这种一百三十毫米的滑膛炮大卸八块,仔细研究研究。
在他们过来的时候,亲眼见证了辽南水师炮舰的一场演习,不对,不算是演习,而是战斗,一支倭寇舰队,莫约十四艘海船,撞向了一艘辽东水师炮舰,以及护卫的十数艘海船。
这些倭寇海船就是想劫走辽东水师护送的运输船,这些运输船吃水非常深,很显然装载着粮食或其他物资,只要抢走了,就可以大赚一笔。
然而,这艘炮船却以少敌多,不退反进,单艘炮艘,朝着十四艘倭寇海船冲去,火光闪烁着,一发接着一发炮弹轰向那些倭寇的海船。
水师炮舰几乎是顶着倭寇的海舰开炮,一炮下去,倭寇的海船就会爆炸,起火,成为海上的火炬。在短短一柱香的时间内,十四艘倭寇海船,被击沉了七艘,击伤了三艘,四艘疯狂逃窜。
梁延栋看看里头到底有什么奥秘,为什么射速这么快,射程这么吓人,而且威力如此丧心病狂了。
他作为兵部侍郎,非常清楚,辽东水师就是原来的蓟辽水师,装备得炮舰破破烂烂,战斗力不能说没有,至少,出海也有一定的风险,他们会不会被大海掀翻,都是一个严峻的问题。
“大司马,你如何看这些炮舰?”
王在晋沉吟道:“很显然,他们给水师换了新炮,我有留意到,目前为止,换装新炮的炮舰,只有两艘!”
全旭对于王在晋的到来,并没有设防,也没有防备他看着什么,这是全旭的自信。
王在晋很自然的也留意到了与码头紧紧相连的船坞,以及大面积,堆积如山的木料,他有些感叹的道:“全旭的野心不小,这么多的木料,这么大的船坞,这需要造多少船才能用完?”
梁延栋有些不解的问道:“大司马,你说,他作为一个辽东总兵,造那么多船做什么?”
“自然是防备,我们从朝廷卡他的脖子!”
王在晋望着梁延栋郑重的道:“这也是为何我会强烈反对,在朝廷动手,弹劾他,限制他,因为,辽东在全旭手中,对朝廷的依赖非常小,他们从江南购买了不少粮食,今年肯定可以做到衣食无忧!”
自从旅顺口离开,王在晋的脸色就没有好看过。
不得不说,辽南确实是块宝地,土地肥沃,水资源资充沛,虽说这些作物是仓促种下去的,除了全旭运来一些化肥,但是农民们根本就不懂得该怎么照料这些新式农作。
但是,土豆、玉米、红薯长势相当喜人,王在晋过来的时候,全旭已经开始让人采摘没有成熟的玉米了,这些玉米,可以用来煮着吃,或者做粥,反正也不会浪费,至于种子问题,全旭从来没有担心过。
这些玉米提前收下来,一部分用来吃,更多的则是为了玉米秸秆,玉米秸秆可以做青储饲料,喂养辽东军的五六万匹战马,还有三四万头牛、骡子,这些牲畜都是大胃王,需要很多东西才能把他们喂饱。
新修的路上,那些装载着青绿色的玉米秸秆,大车将道路塞得严严实实。
虽然垦荒并没有完成预期任务,拥有四十余万亩田地,每亩顶多也就千把斤的收成,但是对于这些没有接触过这等高产作物的农民而已,已经是非常吓人的收成了。他们可以卖掉一部份,换了钱再从稻谷获得丰收的湖北、广东等地购买些大米、黄豆,这个冬天也就熬过去了。
王在晋顾虑重重,他不知道全旭会不会答应他的条件,但是,从现在辽东百姓的脸上,可以看出他们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希望,这与大明与其他地方的百姓是截然不同的。
大明其他地方的百姓,就仿佛行尸走肉,一脸麻木。
终于,王在晋来到了金石山下。
这里就是现如今全旭的新府邸,也是整个辽东军的大脑。他们一行人在全家军的带领下,走进一个如同牢笼一样的钢铁笼子。
这是辽南工匠的发明了,现如今金石山一直在扩建,山上的石头被挖开,形成一个个巨大的坑洞,有的用来存放粮食,有的用来存放火药,有的用来存放被褥之类的生活物资,山上有很多石料需要往山下运,同时也有很多物资往山上运。
一上一下非常不方便,他们从吊篮上带来了灵感,就拉了一条环形的钢索,利用自然吸引力,把山上的石料运下来,把山上的人用石料的重量,硬拉下来,简直就形成了古代的电梯。
全旭发现这些做,感觉有点意思,就让工匠们保留了下来。
关进了一个长达三丈,宽约两丈的大铁笼子,王在晋的心在往下沉,难道说,全旭准备把他们就地处决了?
“你们不用担心,这是我们独特的上山方式,金石山要想走上去,你们走也要走上半天,咱们现在就需要一柱香!”
果不其然,很快,“电梯”在一阵刺耳的金属声音中停了下来。
沈良材躬身道:“在下沈良材,乃修武伯门下,诸位跟我来!”
一步一步走向修武伯府,王在晋发现全旭实在是太有钱了。
山间的山道,扶手都是用钢管制成,这需要多少钱?这个数字,他一时半会计算不出来。
其实,这就是无知。
王在晋不知道,这些扶手和围栏,其实是后世建筑工地上的脚手架,购买新的,还值点钱,如果购买二手的,几乎等于废铁的价格。
后世的房地产受政策影响,不少房地产商品房项目陷入停顿,而一些建筑工程公司则迅速破产,他们出售了很多东西,比如搅拌机、吊塔式起重机,活动板房、当然,还包括这种二手的脚手架。
全旭购买来以后,让工匠们安装在山道上,固定好以后,然后刷上防锈油漆,至少可以保证上山和下山的安全。
王在晋感觉全旭在向他炫富。
当然,全旭不止在炫富,更在耀武扬威。
没错,沿着山道,修武伯府的后院,一支黑色甲胄的大军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提枪执刀,昂首挺胸,巍然列阵,严肃无言,虽然说,只是区区一千余人的部队,但是那气势却比几万人还要骇人。
一路走过来,让王在晋身上如同下雨一般。
梁延栋勉强可以站直身子。
终于,他们来到后院门口的时候,这些黑色铠甲的军士整齐向左转,排着整齐的队伍,整齐抬腿,整齐落脚,千人如同一人。
“王大人,未能远迎,实在抱歉!”
一张宽大的摇床里,两名婴儿爬在床上,挪动着。
全旭一边晃动着摇床,一边朝着王在晋摆摆手:“景然,景阳,来人了,打个招呼!”
结果,这一对姐弟,丝毫不给全旭面子,抿着嘴哭了起来。
“好,好,宝贝,别哭,别哭!”
全旭有些无奈,两名侍人推着摇床,走向内室。
全旭望着王在晋笑道:“我们老家,有一个说法,这小孩子,非常有灵性,他们看到陌生人哭,说明这个陌生人身上带着死气,也就是说,活不了多久!”
王在晋抱着胳膊:“修武伯,你是在威胁我?”
“没有,没有!”
全旭摆摆手,示意王在晋和梁延栋坐下来。
“我只是在阐述一个事实!”
梁延栋指着全旭:“你……”
“砰!”
一声枪声响起。
梁延栋指向全旭的手指被子弹击穿,他疼得惨叫起来。
“不要用手指着我!”
全旭冷冷的望着梁延栋道:“这次是警告,下一次,要你的命!”
王在晋心中苦笑,还真是不按常理出牌。
“修武伯,上来就废人一根手指,这未免太霸道了?”
全旭轻轻一笑:“那你们呢,上来就是迅雷铳、三眼铳,还有万人敌,难道不霸道吗?你们做了初一,难道不许我做十五?”
全旭摆摆手:“给他包扎一下伤口,流血也能流死人!”
王在晋咬咬牙:“修武伯,这是误会!”
“是不是误会,你清楚,我也清楚!”
全旭盯着王在晋道:“你们既然有胆子做了这件事,就要有心里准备,承受我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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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四四章布局塞上江南(一更)
第三四四章布局塞上江南
“这真是误会,误会!”
王在晋一脸认真的道“刺杀修武伯的人是来自介休范氏,主使之人,乃范永斗之子范三拔,修武伯也肯定清楚!”
全旭淡淡的笑道“你是不是想说,介休范氏是介休范氏,华阳社华阳社,就像你一样,虽然出身东林党,却不能代表东林党?”
王在晋点点头“对,一码归一码,难道不对吗?”
“对,也不对!”
全旭伸手一指不远处的一名亲卫士兵“王小虎!”
那名叫王小虎的亲卫士兵转身,齐步走向全旭,然后立正,敬礼“近卫步兵旅第六团王小虎奉命报道!”
“王小虎,你可记得建奴欠你几条命!”
王小虎一脸严肃“忘记等于背叛,王小虎永远不敢忘,崇祯二年十月十七,建奴屠王家庄一百四十七口!”
“会有机会让你报仇的,好好训练!”
“是!”
王小虎转身返回自己的哨位,执刀昂首挺胸,目不斜视。
全旭望着王在晋“在王小虎心中,他永远记得,建奴屠了王家庄,将这个小村庄二百余人屠杀了三分之二,只有王小虎等人趁夜逃进树林,逃过一劫,他们不会记得屠戮王家庄的人是正黄旗,还是镶红旗,是蒙古人,还是汉军,总之,他们把这一笔账算在了建奴头上,算在了皇太极头上,只要有了机会,他会报仇。”
“修武伯的意思是,不管这事与华阳社有没有关系,因为范永斗是我们华阳社的人,这笔账就算在华阳社的头上?”
“难道有错吗?”
全旭冷冷的笑道“范永斗难道不是你们华阳社的人?还有范三拔,他呢?”
“他是华阳社的人,他们父子都是!”
“这不就了结了!”
全旭淡淡的笑道“你们有能力,可以随时杀死我,没有能力,那只能承受我的报复,介休范家是第一个,绝对不是最后一个,你是大名府人,浚县老家的亲眷,要自谋多福!”
王在晋深吸一口气“修武伯,你不能这样,这样对你,对华阳社,都没有好处!”
“是吗?”
全旭冷冷的笑道“那咱们可以试目以待!究竟是华阳社逼死我,还是我弄死华阳社!”
王在晋微微一笑“修武伯,年轻人年轻气盛是好人,也是坏事,老夫承认,修武伯擅长领兵作战,麾下虎狼之师虽然彪悍,却兵微将寡,虽然你们打得异常英勇,但是,你却没有任何赢的希望!”
全旭环臂抱胸,一脸鄙视的笑道“那你想怎么样?”
王在晋显得一脸真诚,认真的道“如今大明天子年少昏庸,朝臣贪腐,天灾不断,民怨沸腾,可见大明朱家江氏,已经走到了绝路,朱家的气数已尽……”
两名侍女端着茶水来到全旭面前,将茶水慢慢放在桌案上。
全旭端起茶杯“然后呢?”
王在晋端起茶杯,小抿一口,他认为这话,全旭已经心动了,笑眯眯的道“大金兵强马壮,汗王雄才大略,更有无数名臣猛将,纵横天下,无人能敌,天命在在大金,大金入主中原,只是迟早的事情而已!俗话说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侍,修武伯天纵其才,有勇有谋,明廷却不能尽其用,与其明珠暗投,何不投效大金?大金汗王求才若渴,只要修武伯肯投效,汗王定会推心置腹,予以重用,以修武伯之才,遇上汗王这等明主,何愁不能名垂青史?”
“追随一位雄才伟略的君主,成就万世传颂之功绩,青史留名,听起来挺不错啊,可惜……!”
全旭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膝盖“我的膝盖比较硬,没有跪下来给蛮夷当奴才的习惯。我的腰骨比较软,所以一定要挺起胸膛,否则背就要驼了。至于你所谓的天命所归,在我看来根本就是个笑话。”
王在晋并没有生气,淡淡的问道“修武伯莫非以为王某在诓你?”
“大明是打了几场败仗!”
全旭冷冷的笑道“不管你们怎么粉饰,建奴只是建奴,他们不过是乘着大明气运衰微,应运而生,又走了狗屎运骤然强大起来的一伙强盗罢了!大明天灾频发,朝政不清,兵备废驰,你们华阳社助纣为虐,乘机发难,助他们夺走了辽东半岛,打了几场胜仗,便自认为天命所归了?”
“你以为凭借着几万人,就可以你逆改天命吗?”
“不试试,结果怎么能知道呢?”
全旭望着王在晋道“华阳社的人,我是见到一个,就会弄死一个,你既然来了,我绝对不会再放你走!”
王在晋倒没有被全旭的话吓住,他淡淡的笑道“全旭,你莫要自绝生路!”
“自绝生路的是你们!”
全旭上前,拿起王在晋面前的茶碗“你们挤兑了我的全记银行,让我的钱庄经营不下去,然后,堵死我在大名府全家庄镇的商路,现如今,全家庄镇几乎九成商铺,全部撤离,无论官或民,都不准进入全家庄镇,你们是不是觉得,这样就可以围死我?”
王在晋淡淡的笑道“这只是开始,也是给你的警告,如果你再不识趣,后果比现在更加严重!”
全旭的手抓起茶杯,朝着王在晋的脑袋上砸下去。
“啪啪……”
仅仅两下,那只茶杯,就被拍得粉碎。
王在晋的额头就出现一道道血口子,鲜血直流。
“威胁啊,威胁我!嘿嘿,井底的蛤蟆,见过多大的天啊?”
全旭指着王在晋道“范永斗劫了我六万两银子,杀了我的人,咱们就不死不休,你们以为天下就你们聪明吗?你以为皇太极还甘心当你们的傀儡吗?天真,笑话!”
历史上,满清入关时却鲜有抵抗啊,北京、济南、南京……一座座雄城都没怎么抵抗,就开城投降了,南京城外,在这些趾高气扬的女真武士面前,南明文武百官跪满一地,成了满清的奴才,最后一个由汉人建立的王朝就这样亡了。
直到多尔衮犯二,一道留发不留头的剃发领刺痛了汉人那颗已经麻木了的心,才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抵抗运动,江阴一战,孤城喋血八十二日,直至尸骨满城也不肯降,可歌可泣,但已经太晚了。
阎应元、李定国、郑成功……这些汉家衣冠最后的传承者要么战死,要么远走他乡,一轮屠杀之后,汉人最后的骨头被拆掉了,全部成了奴才。
此后的两百多年,整个神州大地万马齐喑,整个国家闭塞、僵化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四万万人脸朝黄土背朝天,终年操劳,用血汗供养着三百万满洲贵人,一代又一代,直到被欧洲列强轮番吊打才渐渐清醒过来。
然而,就在中国渐渐觉醒,开始放低姿态向吊打自己的对手学习,重新追赶世界的时候,十万日军渡海东征,甲午一战将煌煌大清最后一块遮羞布撕了个粉碎,也将中国打进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从满清到民国,有多少仁人志士为了撕破那无边的黑暗,洒尽了一腔热血,但他们都失败了,从他们身上流出来的血几乎将这片土地冲涮了一遍。
从满清入关到新中国成立,整整三百年呵!在短短的三百年里,中国把从奴隶到封建再到近代、现代,走了整整一轮,代价之高昂,让人不敢想象,也不忍想象。
王在晋瘫倒在地上,半天没有爬起来。
就在这时,王在晋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傅宗龙。
“傅宗龙拜见大司马!”
“华阳社的大司马?”
全旭朝着王在晋吐了一口口水“我呸,华阳社既然有大司马,是不是也有大司空,大司徒,或者说大司寇?”
王在晋点点头道“不错!”
“你们这么一群人就是为了关起来,建了一个见不得光的小朝廷?那么你们奉谁为皇帝?你们这些年,图什么吗?”
王在晋从全旭的只言片语中,发现全旭知道的事情还不少。
“华阳社没有想过图谋天下,我们所做的一切,说白只是为财!”
“为财!”
全旭冷冷的笑道“这个答案我会相信吗?来人,把他带下去,关进石牢,千万别让他死,我要知道王在晋能知道的任何秘密!”
傅宗龙望着全旭有些担忧的道“全帅,我劝你,最好还是要慎重一些,与华阳社开战,可不是明智的行为!”
“是你们把华阳社想象得太强大了!”
全旭淡淡的笑道“华阳社若是真是强大,他们就不会派一个大司马过来,而是直接把我灭了,他们派王在晋过来,说明他们心虚,说明他们没有实力把我灭掉!”
“可辽南根基未稳!”
“辽南的根基若是稳了,他们反而有办法了!”
全旭淡淡的笑道“只要我在辽南发展两三年,辽东兵强马壮,朝廷会命令我马上引兵北上,与辽西兵马一起灭掉建奴!”
“那主上准备?”
全旭拉开面前的舆图“我准备在这里布上一颗子!”
“塞上江南?”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四五章掩耳盗铃的宁夏公平王(二更)
第三四五章掩耳盗铃的宁夏公平王
傅宗龙在全旭手中没少吃苦头。
然而,人性就是如此奇怪。
坚贞不屈的傅宗龙向全旭低头了,也妥协了。
全旭发现这个人还算有点本事,就放在身边充当参谋,参谋不带长,放屁都不响,他在全旭身边,只是一个参谋。
当然,纸上谈兵的参谋。
在傅宗龙自从平定贵州的乱贼以后,共十四年当中总是一会儿得到起用,用不久就又免除了官职。这说明一个问题,他即使在华阳社内部,也是得不到重用的人。
反正,多养着一个人,给他上校级别的俸禄,每个月二十四两银子,或者银钱减半,另外一半发放粮食,或者其他生活物资。
比如:肉、酒、糖、等一些非生活必要物资,全旭也不差钱。
辽南确实是一块宝地,土地肥沃,矿产资源丰富,然而在明末,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严寒的天气,以全旭的能力,他还真无法克服。
全旭非常清楚,他从遵化出发的时候,当时已经是农历的三月,冰雪已经开始融化,然而,辽南却依旧是冰雪覆盖,直到农历三月下旬,积雪依旧没有完全融化。
如果遇到罕见反常的季节,农历八月份就开始下雪,可以供农作物生长的时间不到五个月。
全旭不敢把将近二十万人的口粮,寄托在老天爷身上,一旦天气反常,就算不会颗粒无收,也会收成大减。
干旱虽然可怕,可问题是,有喷灌,有水井,多少可以减少干旱方面损失,可是对于异常的寒冷,全旭可没有办法,他总不比安装一台人造太阳。
当然,也可以建造蔬菜大棚,不过,问题是这样的成本太高,现阶段,全旭不准备过分投入。
辽南可以发展,但是,却不能吸纳足够的多的人口。
在全旭的计划中,辽南人口与东江镇人员,绝对不能超过二百万人,以二百万人作为一个红线。
可是二百万人,也就是整个大明总人口的七八十分之一。
在开发辽南的同时,全旭也需要未雨绸缪。
大名府是一个好地方,可是未来将面临农民军的反复冲击,所以,大名府也有缺点,吸纳人口有限。
全旭原先准备全面撤出全家庄镇,现在思来想去,决定全家庄镇只撤出造船和军器工坊,当然,军器工坊只是包括火箭、火药、火铳、火炮部分,像刀、枪、铠甲则继续存在。
全家庄镇是全旭的基本盘,也是他明面上的大本营,也要承受着华阳社的全方位打击。
不过,由于全家堡的存在,外来势力要想攻克,其实并不容易。
那么必要的布局,就必须提前开始。
明朝灭亡的根本原因,全旭已经非常清楚,有些事情,他不需要改变,比如说,李自成和张献忠的农民军,会把士绅、地主队级一扫而光,这些事情,全旭最乐意见到,所以,他不准备干涉,甚至可以推波助澜。
事实上,在傅宗龙投降全旭,担任参谋之后,就提出了三套备选方案,宁夏、关中、和巴蜀。
当然,现在无论巴蜀,还关中,目前的条件都不成熟。
除非全旭现在就扯旗造反,全旭才不愿意给皇太极做嫁衣,如果他现在造反,只怕皇太极做梦都会笑醒。
不过,宁夏却可以占据了。
宁夏,原本有“塞上江南”的美誉,盛产优质稻米和小麦,物产丰饶,作为宁夏首府的银川自然是富甲一方。但是自明朝中后期开始,宁夏连遭兵灾,经济一落千丈,银川也以惊人的速度衰退了下去。
此时的宁夏,特别是银川平原一带,已经变得荒无人烟,昔日的银川城,也成剩下了断壁残垣,遍地瓦砾。
在朝廷控制力极为虚弱的地方,全旭则可以占下来,作为一个秘密基地。
全家庄镇全氏家丁兵训练基地中,原全家军第六步兵团(二百人)、扩编为步兵第三十六团,第七步兵团扩编为步兵第三十七团,以第三十六团和第三十七团,为骨干,成立全家军第六独立旅。以罗世明担任第六独立旅旅长。
全家军训练基地取消,原全家军步兵第八团(二百人)扩编为第三十八团,原全家庄镇城管大队,扩编为步兵第三十九团,成立第七步兵旅,以马大力担任第七旅旅长。原城管大队大队长徐彪,调任第六旅,担任骑兵第七团团长。
第六步兵旅以一千五百余名步骑,一路自大名府沿着太行山道,前往宁夏,同时,原本借道蒙古,绕道遵化的陈应、崔成友等人也接到命令转向,前往银川城。
崔成友如今成为了玄鹰卫实力最强的一个舵主,虽然没有给他提高级别,但是,他麾下的成员,被全旭戏称猴版六处。
崔成友对陈应这个胖子非常感激,当初在黄立极倒台的时候,如果不是陈应见多识广,趁机搭上全旭的线,谁能想到短短不到三年的时间内,全旭从一个庶民,成为如今的辽东总兵、修武伯。
“陈爷,咱们现在为什么要去银川?”
“这个问题,某家也不知道!”
有些人的懒是天生的,比如说陈应,他就是能坐着,绝对不站着,能躺着,绝对不坐着。现如今,他就躺在一张运输着草料的马车上。
蓬松的草料可以稀释一动颠簸的动能,陈应显得非常舒适。
“全爷的命令,你不用考虑为什么,执行就行了!”
陈应眯起眼睛,望着崔成友:“老崔,这件事,你可干得不够地道!”
“怎么不地道?”
崔成友突然想到陈应的意思,他的脸色大变:“陈爷,俺可没敢多手,多一文钱都没敢拿!所有的缴获,全部入账,请陈爷查看……”
“谁要查你的破帐!”
陈应没好气的道:“范家大院可不止有金银财宝,你也没想着把人也弄走?”
“人?”
崔成友叹了口气:“范家是有不少人才,特别是那些老帐房,但是,他们……恐怕是喂不熟的白眼狼!”
陈应抓起一把草,朝着崔成友身上扔过去:“我说的是女人!”
崔成友恍然大悟:“我明白了,下次一定留意!”
“幸亏你没动手,要不然,你现在就是一具尸体!”
……
就在陈应、崔成友以及罗世明朝着银川进发的时候,同时,也有一波蒙古人自青海出发,前往银川。
为首的人是一名二十八九岁的年轻人,不过看着他的样子,说是四十,也没有人怀疑,长得确实是着急了一些。
此人正是林丹汗的儿子额哲。
林丹汗是蒙古最后一个大汗,当然,他只是名义上的蒙古各部共主,察哈尔部的主人,立志要统一蒙古各部,重现成吉思汗时代的辉煌。然而,林丹汗却很倒霉,早早就遇上了满清崛起,不可避免地与建奴爆发了战争,然后一次次被打得大败而逃。
他跟崇祯一样,完全就是皇太极的沙包,心情好的时候捶两拳,心情不好的时候踹两脚。在后金势大的时候他采取了联明抗金的策略,不失为明智,然而在一次次惨败之后竟异想天开的纵兵洗劫大明九边地区,试图从明朝这边得到一点补偿,这种举动只能用“弱智”来形容,非但没能拯救他的部族,相反还把自己变成了后金与明朝共同的靶子。
别看明军遇上后金,战绩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可是打蒙古,反而像大人揍小孩,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
随着三年前,林丹汗在左翼四部叛逃,投降皇太极,他再也无法在河套地区立足,只要向青海远遁。不过,他在青海的日子并不好过,那里比河套更穷,而且顽固不识抬举的人太多。
就在他每况愈下的时候,玄鹰卫给他送去了一封信,大明修武伯,连败后金镶红旗、镶蓝旗、镶白旗、镶黄旗的大明辽东总兵全旭,邀请他前往银川议事。
林丹汗自然不敢去,可是他现在别无选择,不敢不正视全旭的提议,为此,他以他的儿子额哲为使,亲率八百余名骑兵前往银川,他自己则带着部落的一万五千余名控弦之士,尾随额哲,以防不测。
谁要说蒙古人笨,全旭会跟他们急。
崇祯三年九月初八,额哲这一路过来也是吃了不少苦头,大草原永远是充满敌意的,亲附后金的蒙古部族要拿他的脑袋去向后金邀功,中立的部族看中了他们的人丁和牲畜,瞅准机会就扑上来咬他们一口,在穿越河西走廊的过程中,他折损了不少人,等他跌跌撞撞的来到银川时,已经熬得不成人样了。
原本已经废弃的银川城,此时已经大变了模样,原本破破烂烂的城池,已经被修缮一新,城门楼上挂着一面大旗。
上面绣着两个硕大的字——公平!
随着全旭派出人在这里立足,只要银川稳定下来,朝廷肯定会过来摘桃子,于是全旭为了掩人耳目,让罗世明自号公平王,其麾下就是公平军!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四六章可以收服林丹汗的机会(为盟主炸锅皮皮虾加更)
第三四六章可以收服林丹汗的机会
所谓的公平军,其实就是全家军的第六独立旅,第六独立旅下辖步兵第三十六团、第三十七团,骑兵第六团,炮兵第七团,全旅共计两千六百余人马。
招募的流民共计十五镇,两万三余人,对外诈称十万。
罗世明虽然占据了怀远镇,也就是银川,却没有对外冲州撞府,而是带着百姓开始了疯狂的基础建设,严冬即将到来,如果没有足够的房屋,那会冻死很多人。
三边总督杨鹤,认为农民叛军应该安抚,可惜崇祯没有钱粮给他,只给他两万石粮食,这场招抚,注定会失败。
看着罗世明这个公平王非常识趣,杨鹤倒没有主动派兵马攻打罗世明。
明朝的农民是非常朴实的,怀远镇周围就是荒芜的荒原,野草都长成半个高,罗世明针对这些无主的土地,自然是非常大方。他按照每户五十亩,直接分发了下去,同时,以公平王的名义,将这些土地,分发给这些流民。
颁发的田契与明朝朝廷的制式田契一样,区别就上面的盖章是不伦不类的公平王。罗世明想要在怀远镇立足,没有外援,是肯定无法站住脚的,这就需要与林丹汗联合,双方各取所需。
在额哲还没有抵达的时候,这座荒废的怀远镇已经被修缮完毕,同时,新设立的十五镇,则沿着怀远镇城为中心,如同梅花状摆开,他们以树枝为筋骨,以泥巴为墙,修建了一座座简单的小泥房。
与当初全家军在遵化城的地窝子差不多,这种小泥坯房高不过五尺,深约八尺,以杂草为顶,暂时栖身。
现在时间已经来不及了,等到来年开春,这些百姓才会被分散开来,进行垦荒。
公平王还做的一件事,那就是公平施粥,人人都是大锅饭,除了公平军单独吃自己战饭以外,其他流民百姓都跟着公平王,吃糖咽菜。
罗世明手中的粮食只有五万余石,人均不到两石粮食,只能节省食用,如果让全旭这样吃糖咽菜,他肯定会发疯。
可是,公平王罗世明本来就是苦惯的人,他可以吃苦,反而让流民对他非常拥戴。
额哲看着公平王的旗帜,微微有些发呆。不是与大明的辽东总兵、修武伯谈判吗?这个公平王是谁?
在一队骑兵的接应下,他终于见到了公平王,此时的公平王罗世明正打着赤脚,踩着一团烂泥,他一边踩,一边教导着周围的百姓:“这泥里一定要放草,要不然建的房子不结实,房子要是塌了,那一切都完了,明天大家伙开垦荒地,本王每亩地只收一斗粮食,剩下的粮食,你们一天吃八顿饭,黑天吃,白天吃,怎么也吃不完!”
额哲一脸呆滞,这是公平王?还是一个普通农民?
就在他这个念头刚刚升起的时候,罗世明转身望着额哲:“林丹汗呢?”
额哲本想说,我父汗是你想见就能见的?
只不过,话没有出口。
远处的公平军骑兵,举着公平军的战旗,浩浩荡荡冲了过来,马上骑士手中拿着强弓,背后负着一袋白羽箭,配着一把刀身修长的马刀,身披钢盔铁甲,装备十分精良,身手更是极为矫健,显然都是弓马娴熟的骑手。
他们那标志性的黑色披风大旗般飞扬起来,那种大漠风起般的可怕气势排山倒海的压来,额哲麾下喀尔喀那帮武士心中骇然,说笑声戛然而止,努力挺起干瘪的胸膛,挺直腰杆。
谁都是有自尊的,他们的部族现在可谓狼狈困顿到了极点,几乎就是落水狗了,但是在公平军骑兵面前,他们仍然下意识的想撑起那早已不复存在的尊严,免得被人看扁了。
所有公平军骑兵一声不吭,迅速排成两排,动作迅速,队列整齐得跟一条笔直的线一样。没有横眉怒目,没有杀气腾腾,举手投足间,强军的气势自然而然的释放出来,令人不敢稍有轻视。
随着骑兵两边分开,一阵阵整齐而有节奏的脚步声传来。
更远处的公平军步兵,背着火铳、举着长刀、提着破军刀,整齐跑步而来,他们整齐抬腿,整齐落下,步履之间,有一种节奏,让人心跳加速。
无论是骑兵、还是步兵,公平军都如同一人。
只要见过全家军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全家军与眼前的公平军训练方式一样,装备一样,人员的气质也是一样。
公平军将士身上散发出一种老子天下第一的傲气。
“我等拜见公平王!”
此时的罗世明,挽着裤腿,打着赤脚,脚上沾满了泥巴,脸上和手上也有不少泥巴,然而,无论是额哲,还是那些蒙古骑兵们,再也不敢小视这个看似憨厚,如同农夫一般的男子。
额哲急忙翻身下马,向罗世明施了一个贵族礼节:“呼图克图汗之子,孛儿只斤·额哲,参见公平王!”
“小王子免礼,免礼!”
罗世明装模作样的道:“小王子,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公平王国国相,江湖人称赛武侯陈应!”
陈应长得白胖胖,塞上的烈日虽然酷烈,却没有把他晒黑,他越晒越红越白,这让罗世明感觉有些气愤。
陈应朝着额哲道:“小王子,远来辛苦,边地穷困,用度缺乏,拿不出什么好东西来招呼小王子,只能敬上一坛美酒,聊表心意了,来,先干为敬!”
这种坛子是非常小的小坛子,大约可以装两斤酒。陈应拿了一坛带着二十度的酒,自己喝了起来,另外递给额哲的则是六十度。
陈应仰头喝了将近一半,他笑眯眯的望着额哲。
额哲拍开泥封,一股浓郁的酒香扑鼻而来,看着酒水清如清水,毫无杂质,他舔舔嘴唇,一脸兴奋:“全记二锅头?”
额哲喝得非常开心,一口气喝了一大半。
“小王子真是海量!”
“哪里,哪里!”
额哲有些不好意思的道:“将半年,滴酒未沾,这日子,生不如死啊!”
罗世明道:“里面请,咱们今天不醉不归!”
崔成友仔细观察着额哲的八百亲卫骑兵,这些骑兵虽然人人披甲,不过全部都是牛皮铠甲,而且大部分人的铠甲都磨得发亮,还有不少带着黑紫色,显然是被血水泡过。
至于刀,都是用劣铁铸的,又钝又软,砍劈几次就报废了,如果仔细看,还会看到上面有不少缺口,很难相信这是一个王子的卫队的装备!
显而易见,那些由牧民客串的骑兵不可能有更好的装备,难怪林丹汗对上后金每战必输,这样的破装备怎么跟兵精甲利的后金打?
听到崔成友的汇报,罗世明微微皱起眉头,他不免有些失望,全旭想把林丹汗拉过来当盟友,一来免却林丹汗对银川平原的骚扰,二来也多一分对抗那多如牛毛的蒙古部落的力量,没想到林丹汗的实力却这么弱,真是划不来。
罗世明叹了口气道:“就这样的装备,三个察哈尔和喀尔喀骑兵都打不过一个建奴骑兵啊,跟他们联盟真不划算!”
陈应笑了笑道:“你不觉得现在正是收服林丹汗所部的最好时机吗?锦上添花,莫如雪中送炭!”
罗世明盯着陈应:“陈先生,你莫不是喝多了,收报林丹汗?”
“我没有喝多,我现在非常清醒!”
陈应摇摇头:“现在林丹汗已经山穷水尽,他们缺粮,缺盐,缺铁,缺少盟友,他想过联明抗金,但是,因为华阳社的原因,他的想法被全盘否决,也就是说,除了我们,他们得不到任何帮助,林丹汗这杆破旗,在蒙古草原上,多少还有点影响力……”
陈应其实是有些急了。
当初投靠全旭的时候,他是全旭身边的第一人,可如今,他身边的第一人变成了沈明泽,曲靖,包括陈乾那个锦衣卫弃徒,也比自己有影响力。
在与华阳社的交手中,全记银行损失惨重,虽然不至于血本无归,至少却亏了十数万两银子。
如果他再没有作为,以为肯定就追不上全旭的步伐了。
陈应可不想被淘汰掉,他一定要成为人上之人。
罗世明小气习惯了,即使额哲是小王子,他招待额哲也是六冷六热,十二道菜,如果以农民之家来说,这算是丰富的晚餐,可是对于罗世明来说,有些寒酸。
特别是六道冷菜,就是六个罐头,荤素都有。
至于额哲麾下,则是与流民一样的饭菜,大肥肉片子加上白菜,土豆、粉条、豆腐,一锅乱炖,麦饭随便吃。
就在额哲吃得满嘴流油的时候,一名麾下急忙跑到额哲的身边:“小王子,小王子,不好了,不好了,阿古拉色那死了!”
罗世明心中一惊:“怎么死了?”
“是吃得太多的麦饭和肉,撑死了!”
罗世明微微有些抱歉的说:“小王子,实在抱歉,是我的错,没有叮嘱下人控制好饭菜的供应量!”
额哲苦笑:“公平王,这与你无关,是那个蠢货太贪吃了……其实也不能怪他,我们都有大半年没有吃过饱饭了,突然看到这么多好吃的,他哪里管得住自己的嘴巴?去找个地方把阿古拉色那给埋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四七章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第三四七章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大半年没有吃过饱饭?”
一名公平军士兵有些不解的问道“你们怎么会吃不饱饭?已经穷困到如此地步了吗?”
在公平军士兵们看来,蒙古人的日子应该是过得非常滋润的。
蓝蓝的天,洁白的云,一阵风吹开,高高的牧草一层层的倒伏下去,现出大群牛羊;湛蓝的天空中永远回荡着嘹亮的牧歌,当夜幕降临,蒙古包外就会生起一堆堆篝火,肥嫩的羊、狍子架在火堆上烤得滋滋冒油,强壮剽悍的小伙子和美丽多情的牧羊女围着火堆载歌载舞,看得顺眼了就找个地方来一发……
那名叫巴特尔的蒙古士兵叹了口气道“草原上的生活,哪有那么容易啊,我们的敌人很多,白灾,黑灾、风沙,雪霜,随时都可以降临,随时都可以夺走我们的性命!”
虽然说这顿饭并不丰盛,但是跟着额哲过来的人,好几人撑得翻白眼。当场的公平军将士一脸不解“不就是白菜帮炖粉条吗?有这么好吃吗?”
“那你是一定没有尝过一年到头天天奶酒、奶茶、奶豆、腐奶酪、轮着吃,除了这个啥都有,连野菜都没得吃的苦头!”
一名会说汉话的蒙古士兵一脸流着眼泪,一边大口吃着粉条汤,一边哽咽道“天天赶着牛羊赶路,十天半个月都洗不上一次澡,浑身都是牛屎的臊味和羊粪的骚味的滋味。你以为我们喜欢闻屎吗?”
另外一名蒙古士兵向公平军士兵发着牢骚“你们有没有试过深更半夜迷迷糊糊的醒过来,突然发现整个部落的帐篷烧起来了,一群凶神恶煞的骑兵正挥舞弯刀肆意砍杀自己的亲人?”
草原的生活远比耕田种地要艰苦,风沙、霜雪随时可能降临,夺走生命,有时候一场大雪下来,就有好几个部落所有人全部冻死或者饿死,从草原上消失。
如果雪下得少了或者不下雪,那更惨,放牧是需要大量的水的,而草原上的水主要来自降雪,不下雪就没有水,有水的地方牧草稀疏,牧草长得好的地方没有水。
怎么样,是不是很想死?
还有,如果汉人一个不爽把边市给关了,一年到头都吃不到盐,喝不上茶,买不到布匹,是不是更想死?
现在额哲所带领的这批武士算得上是喀尔喀部中的精锐了,出发前小王子费了老大的劲也没能给他们找到一件像样的衣服,只能一副臭哄哄的皮甲,一件用鼠皮缝成的披风,就这样凑合着。
公平军士兵有很多也是流民,也过着颠沛流离的日子,他们并没有被撑死,因为全旭知道什么是循环渐进,给他们最开始吃的是流食,而且控制着饭量,慢慢增加饭的数量,直到完全适应。
撑死人的事情,在怀远镇传扬开来,成为人们茶前饭后的谈资。
如果说之前,陈应只是想招抚服林丹汗,他只是有这个想法,现在则有了底气。
“小王子,贵部如今困顿到这个地步了吗?”
“不瞒公平王,父汗自从战败逃离辽河套之后,就一直没有机会停下来喘一口气,建州兵一直在对我们穷追猛打,那些曾经臣服于我们的部落也纷纷反目,找到机会就偷袭我们,弄得我们四处挨打,损失惨重,一直逃到青海大非川才算站稳了脚跟!”
额哲满脸苦涩的叹了口气道“而那时,我们只剩下不到十万生口,战马不足四万匹了。部落里根本就没有粮食,光吃那些瘦得皮包骨的牲畜也不顶肚子,不少牧民已经到了易子而食的地步,这种狼狈,你是无法想象的。”
听到“易子而食”这四个字,陈应不禁微微动容,这四个字在史书里不知道出现了多少字,“易子而食,折骨为炊”,短短的八个字,其惨烈却已经超出了所有人心理承受能力的极限,让人不忍心去读,去想。
这样的事情不管发生在哪一方的身上,都是值得同情的,因为你首先是人,其次才是哪个国家的人,只要是人,就没有办法完全泯灭自己的良知!
额哲是林丹汗的长子,从小就随着林丹汗四处征战,也算见多识广了,很懂得观颜察色,一看这罗世明不时的望着陈应,他明白过来,公平王非常信任这位赛武侯陈应。
罗世明苦笑道“这么惨?”
额哲扑通一下跪在罗世明面前,抱着罗世明的小腿,非常诚恳的道“额哲奉父汗之命来到怀远,一来是希望能够修复与大明的关系,蒙汉两族继续联手对抗建州,二来是希望大明能够提共一批粮食让我部度过难关,请公平爷看在我察哈尔、喀尔喀等部曾与大明并肩作战,共同对抗建州的份上大发慈悲,拉我们一把!”
额哲硬挤挤出了一些眼泪,什么天之骄子、草原雄鹰的骄傲通通都扔到一边去了,连连叩着响头,直叩得额头见血。
他也不想摆出如此卑微的姿态,可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每天都有很多族人饿死,而三边军又把边墙防得跟铜墙铁壁一样,就算他带来的那三千来人全部撞死在边墙也没有办法破边而入,抢到一粒粮食,除了哀求公平王大发慈悲之外,他实在不自己还能做什么。
别说大明的官军,就算是这个自封的草头王,其麾下数千精锐,也可以轻易扫平他们。蒙古人是最现实的,他们喜欢依附强者,追随强者,在战场上东征西讨。当然,他们也会向强者臣服,如果罗世明没有数千精锐,他们也不会客气,直接纵兵强抢他们拥有的一切。
只不过,公平王他的公平军明显比大明的精锐边军还要强,那怎么办呢?只能认怂,臣服。
陈应上前扶起额哲道“小王子万勿如此!正如王子所说,蒙汉一体,贵部困顿至此,我也深表同情,很愿意帮你们一把,但是……”
额哲心里一惊,问“但是什么?”
“不瞒小王子!”陈应叹了口气道“我们虽然是汉人,却为大明朝廷所不容,我们与大明朝廷是两码事,你可明白?”
额哲摇摇头“不明白!”
“简单点说,你们向大明皇帝跪下来,磕几个头,你们就可以获得你们想要的粮食,盐、布帛、茶叶,等等!”
陈应指着罗世明道“但是,在这里,不行!”
额哲心一沉,急急的说“公平王,请您放心,我们蒙古汉子也是知道好歹的,王爷帮了我们,我们必倾力相报,不会让你们吃亏!公平王爷,求求你了,救救我们吧!”
罗世明淡淡的道“有话好好说,不要动不动就跪……白送粮食给你们肯定是不行的,不过我们可以开边市,你们拿东西来换!”
“真的?”额哲随即又沮丧万分“就算王爷肯重开边市,只怕我们也拿不出东西来换了,现在我们什么都没有了!”
“有,你们有我们急需的东西!”陈应盯着额哲笑眯眯的,如同狼看到了绵羊。
“真的有吗?那是什么?”
“马!你们的马!”
“我们……我们只剩下不到四万匹战马了!”
“你们是只剩下不到四万匹战马了,那,挽马呢?骆驼呢?”
“王爷要挽马和骆驼?”
额哲有些奇怪,在他的印象中,大明开边市的唯一目的就是获得战马,至于挽马,关内就有很多,根本就用不着。
陈应笑道“是的。现在银川平原有大量良田可以开垦,而耕田离不开犁和耙,犁和耙又离不开大型牲畜。从关内贩牛过来路途太过遥远,价格昂贵,而且关内也需要牛,所以我希望小王子能拿一批挽马和骆驼过来换粮食,我们各取所需,你们得到救命的粮食,我们得到足够的畜力。”
崔成友从范家大院抢了大量的金银财宝,当然还有粮草、布帛、盐、茶、就连醋也抢了足足三百多辆大车。
范家数十年的经营,他们向建奴走私获得了巨额利润,然而,这些财富和物资,都成了崔成友的战利品。
足够开发银川平原了。
“那好办,父汗帐下要战马可能不多了,但是要那些不能上战场的挽马却有的是,要多少就有多少!”
额哲舔了舔嘴唇“公平王,我这就让人回去报信,让父汗送一批挽马过来,只是不知道一匹挽马能换给我们粮食?”
陈应将清单摆在额哲的案前,只见上面写着一匹两岁以上,十岁以下的挽马可以置换麦子两石两斗或大豆两石两斗,又或大米一石六斗,或盐六斗,或茶砖十六块,或一匹麻布、或三分之一匹棉布、或十分之一匹丝绸。
在这张清单上,陈应写得清清楚楚,除了挽马,还有骆驼、羊、牛、战马、各种牲口价格不同。
陈应笑道“明码标价童叟无欺,小王子感觉怎么样?”
额哲皱着眉头说“那也太少了!”
“小王子,已经不少了!”
陈应笑道“你与大明也交易过,他们给你们什么价格?我给的也是什么价格,他们要的是战马,我要的只是挽马,挽马与战马的区别,你应该知道有多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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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四八章没有送到建奴手中的装备
第三四八章没有送到建奴手中的装备
不能打仗的马,对于蒙古人来说,就像大明那些不能耕地的牛,完全没有任何价值。不对,大明那些不能耕地的牛,至少可以卖钱,因为穷人多,大明的有钱人也多,喜欢吃牛肉的人也多。
在大明,哪怕是一头折断腿,或者说老得不能再干活的牛,价值波动不会太大,甚至说,有一些富户会养牛,故意把牛的腿折断,然后禀告官府,杀牛卖肉。大明会出现牛肉比牛贵的情况。
可是,那些不能作战的挽马,在蒙古人看来,挽马就是劣马,不能骑着去打仗,一点用都没有,蒙古草原真不缺这玩意儿。
但是蒙古草原缺粮食,很缺很缺,就算他不愿意,陈应也可以找别的蒙古部落交易,总会有很多蒙古部落乐意接受这样的交易的。如果说从前,林丹汗还可以依靠他的威名,控制蒙古各部,现在……
说出来都是泪,林丹汗的威名,快成了一个笑话,是个人都想过来踩一脚。
额哲长长叹了口气,但这是买家市场,能卖多少钱全看人家的心情,他也只能接受啦,能换到就算不错了。虽说一匹马只能换六斗盐有点儿亏,可是不吃盐,蒙古勇士就没有力气,没有力气就保不住自己牧场和草地。
茶叶对于大明百姓而言,其实只是有钱人消费的玩意,穷苦人家,十年八年不喝一口茶,日子照样过。
但是,茶叶对于蒙古人来说,这却是生活的必须品。汉人百姓吃五谷杂粮,虽然口感稍差,胜在健康。可吃着奶酪、奶豆或羊肉的蒙古人,没有蔬菜的摄入,很容易得肠胃疾病,不仅影响部落的战斗力,同样会让很多人苦不堪言。
盐、茶、布、铁锅、都是生活必须品,就像一道枷锁一样,卡在蒙古人的脖子上。
“成交!”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额哲脸上布满苦涩,作为黄金家族的后裔,他愧对列祖列宗,更愧对成吉思汗。
额哲思来想去,粮食虽然好,但是他却不敢把所有的挽马换成粮食,而是换了五百匹挽马,既三百石食盐。
一千匹挽马,既一万六千块茶砖。
五百匹挽马的麻布。
一千匹挽马,换两千石两百石大豆。大豆是战马的精料,在关键时刻可以让战马坚持更久。
以及三千匹挽马,六千六百石麦子。
陈应心中笑了,好大的手笔。一次,就是六千匹挽马,这些没有用处的挽马,对于怀远镇而言,就是六千口可以开垦良田的大牲口,有了这六千匹挽马的帮助,他们明年至少可以多开垦至少十万亩良田。
“小王子,我们公平王对朋友,向来大方!”
陈应望着罗世明笑了笑。
罗世明点点头道“没错,你们现在是本王的朋友,本王再送给一些宝贝。”
说到这里,罗世明朝着不远处的亲卫道“来人,取刀来!”
亲卫侍从飞奔而去,不多时,亲卫侍从双手捧着一柄长刀呈到罗世明面前。
这些武器装备,其实并不是全记生产的,而是在范家大院抢劫而来的,质量不如全记生产的,但是,质量却比明军制式兵刃要强不少,特别是铠甲,虽然是用铁铸造而成,防御力比牛皮铠甲强多了。
这些装备远远不如,全家军生产的装备,罗世明的嘴也变得叼了,他看不上。当初陈应带着一万余名青壮流民前去介休,其实他们是空着手去的,回来的时候,就变成了全副武装。
这是一批非常数量相当庞大的装备,崔成友连一枚铁钉子都没有给范家留下。
罗世明随手拔出这柄马刀,一抹寒光脱匣而出,寒气砭肤。
额哲精神大振,连连赞叹道“好刀,好刀!”
罗世明把马刀递给额哲“试试看。”
额哲接过马刀,用力挥劈几下,恰到好处的份量,用葛布缠绕着的手柄,粗糙,却不膈手,就算满手鲜血,握着刀厮杀也不会脱手的刀柄,都让他发自内心的喜欢。
他用手指弹了弹刀身,声音清脆,嗡嗡不绝,显然是用上好的高碳钢铸的,这让他越发的喜爱。
好钢难求,在大草原上这样一把好刀就算用等重的黄金都不见得能够买到,叫他怎能不喜欢?
罗世明拍着额哲的肩膀道“咱们是朋友,本王送你一百柄这样的好刀!”
罗世明摆摆手,亲卫侍从会意,立即转身离去。
不多时,两辆马车缓缓来到场中。
罗世明打开马车上的大箱子,箱子里放满了这种马刀,每只箱子放十柄,分为上下两层。
额哲难以置信,他上前用力踹了一名亲随,把亲随踢得呲牙咧嘴,这才发现他不是在做梦。
“送给我的?”
“当然,谁让我们是朋友呢!”
罗世明笑道“等明年,本王在此立足,咱们比邻而居,你需要什么,我卖给你什么,价格不会更贵,只会更便宜。”
额哲拉着罗世明道“咱们结安达!长生天在上……”
“不妥!”
罗世明摇摇头道“要结安达,应该是我与林丹汗结安达,你与我儿子结安达,咱们两代友好,只是现在你父汗不在这里,我儿子也不在这里,实在抱歉!”
额哲一脸遗憾,他朝着身边一名亲随叽里呱啦的用蒙古语说了好一会儿,亲随马上翻身上马,长扬而去。
罗世明用了一柄马刀,就把林丹汗给钓出来了。
当然,额哲并不知道,罗世明的儿子罗满福才六岁,虎头虎脑,现在还在尿床。
额哲感觉罗世明这个公平王是一个值得深交的好朋友。
陈应上前望着额哲道“此刀如何?用得还顺手吗?”
额哲连连点头“顺手,太顺手了!比我们那些用劣铁打制的弯刀不知道好到哪里去了。”
陈应从罗世明手中接过刀鞘,然后把刀鞘扔给额哲“一匹挽马,你感觉可以换几柄这样的马刀?”
额哲飞快的道“一匹换一柄都不亏!”
陈应眨眨眼,心中暗叹“你这孩子,打仗还凑合,要是做生意,裤衩都赔干净!”
“账不是这么算的!”
陈应接着额哲道“我们公平王准备与林丹汗,也就是你的父汗结安达,你与我们的小王子结安达,咱们就是一家人,一家人怎么能赚钱呢,这样吧,一匹骆驼,换三柄马刀!”“成交,成交!”
额哲眼珠一转“我们的骆驼不换粮食,只换兵器行不行?”
如果他们部落拥有这样的装备,面对建奴的时候,就算不敌,也不至于吃这么大的亏,但是,对上其他蒙古部落,那绝对是完胜。
现在他们部落只剩不到四万匹战马,挤一挤骆驼还有三四千头,还可以换一部分好装备,那么今年的这个冬天,他们就可以抢劫其他部落,过一个大肥年。
陈应笑道“如果是其他人,要换兵器,肯定不行,谁让咱们马上就要成为一家人了,我们有骑弓、步弓、胸甲、马刀、长矛、盾牌,你们喜欢什么,只管换。”
额哲小心翼翼的问道“能不能带我到你们的武器库看看?”
“当然可以。”
陈应望着崔成友道“崔成友,你带他去吧。”
崔成友应了一声,带着额哲前往武器库。
论推销武器装备,崔成友才是最专业的。
全家军在怀远城,不现在被改名为公平城,武器库是原来的大明怀远镇军械库改建的,没费多大的劲。
不过,整个武器库已经一分为二,一个专门存放刀枪长矛这类冷兵器,还有一个专门存放火炮和炮弹,那是绝对的禁地,哪怕是罗世明也不是能够说去就去的。
崔成友带着额哲走进冷兵器库,大门一打开,额哲就让那堆积如山的武器给吓着了。
这个武器库里堆放着上万把步骑两用的长刀,至少上万支长矛,上万张骑弓,步弓相对要少一点,也就几千张的样子,不过箭支多得吓人,粗粗一看,少说也有百万支之多,而且每一支都制作精良,虽然生了薄薄一层锈,但丝毫不能掩饰它们的狰狞。
古时候的箭一般都要放到生了薄薄一层锈才拿去用的,这种箭哪怕只是轻轻擦伤对手也可能造成破伤风,非常缺德。所以千万不要看到军械库里的箭生锈了就认为军需官失职,人家根本就是故意的。
崔成友自从范家大院看到这些兵器的时候,也吓了一跳。
范家如果把这批武器装备送到建奴手中,建奴马上可以扩军三万人马。
看着这么多武器,额哲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声音直发飘“崔先生,你们竟然在这里储备了这么多武器!?”
“这算什么?”
崔成友笑道“我们大名府的军械库才叫吓人,每库仅火器就够上万人用好几年!”
他随手拿起一把步骑两用长刀,抚摸着那光洁的刀身叹息“好刀啊,它一刀能斩开七枚铜钱,能斩断五卷草席……”
崔成友指着那堆积如山的武器,说“小王子,这些武器都可以换,你有多少牲畜只管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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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四九章我空闲了可以陪他们好好玩玩了
第三四九章我空闲了可以陪他们好好玩玩了
九月的渤海,风高浪急。
阴郁的乌云在天空中翻卷不定,遮住天空,不时带来一场大雨,那呼啸的海风已经带上了一丝冬天的寒意。
一艘三千料大船在十数艘炮船的护卫下,向辽南的方向前进。
曹化淳站在甲板上,一脸郁郁。
王在晋信心百倍的出使辽南,结果陷在辽南,生死不知。
眼下,华阳社的高层急了。
他们这个组织的能量很大,可以左右大部分官员的任命和升迁,毕竟,在大明的官员,没有几个的屁股是干净的,抓到他们的把柄,控制他们非常容易。
但是,有些人却不同。
比如说,全旭。
全旭的罪名也不是没有,有非常多,像什么与民争利,侮辱斯文,邀买人心,居心叵测,等等太多了。
关键是没有用,全旭得罪的人非常多,随着天火的事情泄露了出来,东林党很容易推测到当初在登州的紫琅山庄,东林党复社领袖张溥被全旭一把火给烧死了,同时死难的还有吴昌时等人。
起初,东林党人和复社,都是以为意外,毕竟火从天上来,谁也没有见过,天火存在文献中。直到全旭用无人机清除建奴在骑哨,还有焚烧建奴的粮草,虽然他们并不知道全旭是如何做到的。
但是,这笔账就算在了全旭的头上。
要论打嘴炮官司,东林党人要是认了第二,没人敢认第一。他们盯上了全旭,自然开始罗列全旭的各种罪名,随着深挖下去,甭管有的,或者没有的,反正全旭天天被弹劾,仅仅弹劾全旭的奏折,每天都需要用大竹筐装。
如果是其他人,就算没罪,也只能被迫辞官。
可是,全旭就像当初的袁崇焕一样,给崇祯皇帝画下了一个大饼,崇祯皇帝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平辽。
作为一个手握着三万余人马的大将,崇祯或多或少对全旭有些不放心。
现在好了,崇祯还真放心了。
因为弹劾全旭的奏折太多了,这样就说明一个问题,全旭孤臣,在朝中没有朋友,这样的臣子就算权力再大,也不可能造反,因为大臣们没有人答应。
现在的崇祯只要听到是弹劾全旭的奏折,统一留中不发,随便怎么弹劾,不管、不管、不处理,来一个三不原则。
在官场上动不了全旭,那就动全旭的产业。
全记在全家庄镇的惠民街,已经彻底倒闭,超过九成的商铺撤离,同时,另外,全记生产的东西,无论是砖瓦、还是木质家具,清一色卖不动。
全旭对全家庄镇工厂来一个最低生产标准,专门用来自消,全家庄镇的庄户们,家具人人用上了新家具,家家户户拥有大车、小车。
至于多余的工匠和流民,有去处的自谋出路,没有出路的愿意来辽南就来辽南,实在不愿意离开的,就继续待在全家庄镇。
全家庄镇完全形成了一个封闭的小型社区。
至于说,官府派出三班衙役去找茬,揍你没商量。
现在大名府的南居益,都想辞官不干了。
不过,全家庄镇依旧生活得非常安逸。
至于全旭在外面的商队,不是转让,就是停业,唯独没有动的就是大名府和各地的女人坊,大明的女人地位虽然不高,但是枕头风厉害,女人坊照样营业。
全记的银行已经全部停止办理任何业务,只充当内部银行,给全家军将士、工匠发工资。
按说,在华阳社连番打击之下,全旭应该服软,确实是如此,如果全旭没有后世一个庞大的市场,没有后世的物资来源,他早就坚持不下去了。
可问题是,全旭的底气实足,财力充沛,丝毫看不到枯竭的迹象。
无论是辽东的人参、高丽参、珍贵的皮草、贵重的香料、玉石、黄金、在后世很快就可以变现。
一些古董、瓷器、也可以给全旭带来不俗的利益。
华阳社一直以为全旭拿他们没有办法,其实他们并不知道,全旭已经在给华阳社准备了两套方案。
玩经济战、金融战,全旭分分钟钟可以教华阳社如何做人,只不过,问题是这个时代的局限性,让经济战和金融战,显得没有后世那么刀光见影。
庞氏骗局已经启动,同时启动的还有传销。
不了避免伤用普通百姓,全旭给两条行动方案,设了一个门槛,那就是最低一千两银子,普通百姓就算想介入,也没有那个机会。
现在问题是,华阳社已经坚持不住了,开始想办法除掉全旭。
他们向皇太极下命令,皇太极就一直哭穷,他被全旭打残了,损失惨重,全家军的火炮犀利,没有火炮,他们大金不是全家军的对手。
为此,华阳社重拾原来的计划。
加大向建奴输血,增加皇太极的实力,用军事手段,教教全旭如何做人。
他们原本计划从全旭手中购买一百五十门一零五野炮,不过,全旭并不同意用金银结算,而是愿意用五十万石粮食。
华阳社也不想全旭拥有五十万石粮食,如果这些粮食到了全旭手中,全旭有了粮食,就可以更一步爆兵。
但是,眼下,没有选择之下,华阳社决定向全旭达成这笔交易,并且赎回王在晋。
代表华阳社出使辽南的人,正是曹化淳。
曹化淳其实并不是第一次来辽南,三个月前,全旭遇刺的时候,他与王在晋前后脚抵达辽南。
对于曹化淳带来的太医周逸夫、外伤圣手冯少康等二十几名御医,就被全旭留了下来,同时,全旭给崇祯皇帝送了三船咸鱼、五船海带,这让崇祯哭笑不得。
这次,他是来与全旭达成火炮生意,从本意上说,曹化淳并不想。
随着了解的深入,他终于相信,建奴居然是华阳社的手笔,包括以前的蒙古各部,可以说,从倭寇之乱、甚至奢安之乱,也有他们的影子。
华阳社就是一个巨大销赃组织,也是走私组织。
在建奴没有崛起的时候,他们控制着蒙古人,利用蒙古人破关抢劫,可是抢劫的金银财宝,蒙古人也不能吃,需要变现。
他们华阳社就用极低廉的价格把金银财宝回收回来,他们虽然在利用建奴,其实也没少从建奴身上吸血。
在天启六年至崇祯元年,沈阳的粮食卖到每石八十两,这就是他们干的事情,也就说,建奴抢劫的大部分财宝,最终转了一圈,又回到了他们手中。
现在建奴扛不住了,他们就想削弱全旭,削弱辽东军。
只是非常可惜,全旭压根就没有指望着朝廷给辽南输血,他第一步就是屯田,先解决粮食自给问题。
“拜见修武伯!”
“客气客气,曹公公远来辛苦,喝口热茶!”
曹化淳看着全旭只穿一件单衣,在屋里随意走动,可整个屋里却没有看到一个火盆,也没有闻到烟气气息,就好奇的问道:“修武伯,你这屋里怎么如何暖和?”
全旭指着穿墙而过的管道:“有暖气,当然暖和喽。”
经过他解释,曹化淳才知道,原来在全府外面有个地方正用无烟煤把火烧得老旺,烧开的水通过流道流进全府,遍布每一个角落,热量再通过一些钢片散发出来,每一个房间都温暖如春。
这是个相当复杂的工程,曹化淳听不懂,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得出正确的判断:“这是个好东西。”
“行了,闲话就不扯了,你这次来,是为了什么事?”
“买炮!”
曹化淳有些不确定的道:“修武伯,这些人可没安好心,他们想从你这里买炮,然后送给建奴,再让建奴打你!”
全旭笑了笑道:“不奇怪,他们一直是这样干的,我答应他们,条件变了,我现在要八十万石粮食!”
“修武伯?你……”
曹化淳有些不理解的问道:“为什么要答应他们?随便提个理由就可以搪塞他们,他们就算知道,又能如何?”
“火炮这种东西,并没有什么复杂!”
全旭笑道:“我如果拒绝他们,他们会从西洋人手中买,虽然炮会重一点,威力确是一样的,这个钱,总会有人赚,于其让别人赚,不如让我赚!”
曹化淳有些担忧的道:“可是,建奴要是得到了这种火炮,那岂不是……”
“猫教老虎上树,怎么可能不留一手?”
全旭笑了笑道:“放心吧,有了火炮,建奴一样也不是全家军的对手!”
当建奴学会玩实心加农炮的时候,全家军炮兵已经开始使用后装式滑膛炮,无论射速,还是威力,都比建奴的威力大。
如果视线好的情况下,建奴的火炮,根本就来不及发射,全旭就有把握把他们的火炮炸碎在阵地上,如果是视线不好,无人机无法发现,他们只要发射,也可以把他们揪出来。
火器的代差,不是靠血性之勇可以弥补的。
更何况,全家军的火箭炮又增加了射程,增加了战斗部,炮弹的威力也比原来大了一倍多。
“马上秋收就完毕了,我空闲了,可以陪他们好好玩玩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五零章屋漏偏逢连天雨
第三五零章屋漏偏逢连天雨
雪花纷纷扬扬的落下,辽南的山村城堡都积了厚厚的一层雪,修武伯府更是裹在一片银妆之中,凄美中透着冷峻。
“瑞雪兆丰年,明年一定会天下大熟!”
坐在修武伯府的暖阁中,曹化淳望着窗外的飘雪,有些感慨。
修武伯府修建得极为奢侈,琉璃作门窗,屋内光线极好,道路是用水泥铺的,不像是人力修建,倒像是一块大石切削而成,每次走在上面,曹化淳都不得不惊叹造物的神奇。
全旭摇摇头道“这场大雪下在辽南,还算是好事,如果下在京城,那就不见得是好事了!”
“为何?”
全旭苦笑“京城贫困之家,家徒四壁,四面透风,这样的大雪,对他们而言,将是不折不扣的灾难,他们的日子会更加难过!”
曹化淳叹了口气“修武伯,咱家这次来当传话人,事情已经办完了,准备马上回去,不过……”
“不过什么?”
“王在晋王大人……”
全旭冷冷的笑道“你想让他回去?”
“一个去职的兵部尚书,还能成什么气候?”
全旭摇摇头,他走到桌案前,拿起一个四四方方的小盒子。
曹化淳好奇的问道“修武伯,这是?”
“墨家的宝盒!”
这其实是一台平板电脑。
全旭拿着平板电脑对准了曹化淳。
曹化淳笑道“原来如此,不知这墨家的宝盒,有何作用?”
全旭将曹化淳的这句话录了下来,随既点击播放。
曹化淳看着平板电脑里的自己,还有声音,吓得差点跌倒“这是怎么回事?”
“这个墨家宝盒,有一个非常厉害的功能,那就是把人的话和形态,存下来!”
全旭说到这里,用触屏点开,随即在菜单里查找起来,不多时,他打开一个视频点击播放。
视频里,正是王在晋耐心的劝说全旭的画面,里面传出王在晋的声音“修武伯,年轻人年轻气盛是好人,也是坏事,老夫承认,修武伯擅长领兵作战,麾下虎狼之师虽然彪悍,却兵微将寡,虽然你们打得异常英勇,但是,你却没有任何赢的希望!”
全旭环臂抱胸,一脸鄙视的笑道“那你想怎么样?”
王在晋显得一脸真诚,认真的道“如今大明天子年少昏庸,朝臣贪腐,天灾不断,民怨沸腾,可见大明朱家江氏,已经走到了绝路,朱家的气数已尽……”
看到这里的时候,曹化淳脖子上的血管像一条条大蚯蚓一样暴凸而起,张牙舞爪,仿佛轻轻一针就会爆裂开来,他两颊的肌肉已经完全扭曲,吊起,那双总是喜欢眯着的眼睛瞪得几乎要从眼眶里蹦出来,再加上酱紫的脸色,根根竖起的头发,还有那双张开的利爪,怨毒的目光,要多恐怖就有多恐怖。
全旭急忙拉了一下曹化淳“曹公公!”
曹化淳这才醒悟过来,他心中暗道“差点被这混蛋气得吐血了!”
事实上,尽管他想忍。可是却忍不下去,因为王在晋所说的话,简直就是大逆不道,应该马上诛连九族,凌迟处死。
“曹公公,看清这些人的真面目了吗?”
全旭指着画面里的王在晋道“他该不该死?该不该诛其九族?”
曹化淳的声音中带着浓浓的戾气“修武伯,咱家要见见这个卑鄙无耻的小人!”
“如你所愿!”
时间不长,两名士兵抬着一个笼子来到暖阁中,笼子上蒙着黑布,掀开黑布,只见王在晋在笼子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他此时蓬头污面,身上散发着浓浓的臭味。
好一会儿,王在晋终于发现了场中的曹化淳,他急忙道“曹公公,救我,救我!”
“你卑鄙无耻!”
王在晋反驳道“曹公公,莫要被他蒙蔽……”
曹化淳指着平板电脑里的王在晋,王在晋看到了平板电脑,他并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却看到了那个平板电脑有他的影像,还有他的声音,正是他当初劝说全旭的话。
王在晋急忙解释“曹公公,这辽东总兵官,位高权重,修武伯年纪尚轻,老夫担心他会为了一已私利,故尔试探他,经过老夫试探,修武伯对陛下忠心耿耿,日月可鉴,国之干诚,可堪大用!”
“啪啪……”
全旭鼓掌笑道“高,高,高!曹公公,我没什么好说的了,你也看到了,这就是华阳社的真实嘴脸,他们吃着朝廷的俸禄,却为建奴办事,真是陛下的好臣子啊……”
曹化淳上前,抓住笼子的门,用力一扯,将门上的锁头,直接扯断,他一把抓起王在晋,扬起拳头朝着王在晋的脸上砸去。
“啪……”
王在晋一张嘴,嘴里吐出一大口鲜血,鲜血里还有四五颗牙齿。
好了,这下王在晋以后连吃饭的机会都没有了,仅剩的几颗牙齿也被曹化淳一拳砸掉了。
全旭笑道“王在晋可以给你,不过,华阳社的情报,我希望曹公公可以跟我分享,抓到华阳社的人,不用给他们说话,直接杀了!”
曹化淳摇摇头“华阳社的事情,不劳修武伯动手,咱家只是皇爷身边的一条老狗,清理门户的事情,那是咱家份内的事!”
与魏忠贤不一样,曹化淳现在清理了身边的宦官,至少不会死得不明不白,关键是论起整人,曹化淳比全旭绝对要强。
利用这台平板电脑,全旭把王在晋以及华阳社的官方势力交给曹化淳,让他们狗咬狗,一嘴毛。
看到了平板电脑和王在晋,曹化淳便没有心思待在辽南了。
全旭在曹化淳临走的时候,给曹化淳装了足足三船共计三百石土豆、五百石玉米,三百石的红薯,还有白菜、胡萝卜、等等。
有曹化淳逮住华阳社猛咬,华阳社就算不死,也会脱层皮。
全旭的心情相当好。然而,全旭的好心情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就被一场罕见的暴雪给打碎了。
崇祯三年的九月二十日夜,暴雪开始在辽南大地上纷纷扬扬,结果这场暴雪没完没了,足足下到了九月二十三日,下了四天三夜的暴雪,那是什么情景?
也不顾不得三七二十一,全旭下令苏音将无人机放飞,侦察到的情景,让全旭如同跌落在冰窖内,辽南超过九成的房子,连门都打不开了,这并不是夸张,而是事实。积雪覆盖超过两米多,各地几乎寸步难行。
全旭是做好了准备,在新建房屋的时候,无论是工匠、百姓或者是全家军将士,所有的房屋,虽然装暖气投入成本太高,可是火坑和火墙却是必备设施。
整个辽南百姓,以煤炭作为燃料,做饭,取暖全部采取煤炭,可关键是现在才是九月底,煤炭储备严重不足。
必须尽快疏通道路,否则一旦煤炭耗尽,整个辽南肯定会损失惨重。
“命令全家军将士,全力以赴,积极救灾!”
随着命令的下达全家军将士开始出动,他们放下手中的刀枪,拿着锄头和铁锹,开始疯狂的疏通道路。
整个修武伯府,按照金石山依山而建,坐西朝东,情况稍微好一些,普通百姓,恐怕就不妙了。
沈明泽也是心忧如焚。
雪灾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些人会利用这场暴雪。天人感应那一套,在大明可是非常有市场,也深入人心。
与沈明泽的担心相比,全旭却显得没心没肺,饭该吃照吃不耽误,该做的事情,也照样做,比如说,二娘又有喜了。
辽东大地千里冰封,寒气犹如刀锋一般无情地切割着天地万物,天地一片苍茫,仿佛看不到一丝生机。
在金州城,那些工匠们拿着锄头清理屋顶的积雪,好在整个辽南所有的房屋都是新建的,用料也非常扎实,这场暴雪虽然罕见,却没有压塌多少房屋,不过牛棚、羊圈却都遭殃了,大量的牲口冻死。
这些流民百姓,身为分文来到辽南,他们用自己的双手,辛勤的劳动,一点一滴,赚到了自己的栖身之所,还有粮食,牛羊,这生活好不容易有了一些盼头,一场暴雪,让这些百姓又打回从前。
百姓们望着冻死、或者砸死的牛羊、骡、马、驴,哭声震天。
在哭声中,一队队全家军将士挖通了道路,沈明泽派人在统计各家各户的损失情况,对于那些在冰雪灾害中冻死或砸死的牛羊。
全旭决定全价收购。
将这些冻死的牛羊,宰杀之后,送到罐头场做成罐头,现在的全记罐头开始注水了,当然并不是直接注水,而是加入大量的佐料、淀粉,牛肉罐头看不到一丝牛肉,猪肉罐头也看不到一丝猪肉。
这场暴雪,给全旭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主要还是经济方面,牛羊方面,至于人员伤亡,也不是没有,不过数百条人命,也让全旭心情难受起来。
与全旭相比,皇太极可以说是欲哭无泪了。
虽然辽南空气中含水量大,暴雪更大,位于木古河卫城的皇太极也被这场暴雪弄得苦不堪言。
今天去参加北京电视电影节目交易会,回来的时候稍晚,尽量再来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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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五一章价值九只羊敖汉固伦公主
第三五一章价值九只羊敖汉固伦公主
自从沈阳城被毛文龙烧成了白地以后,皇太极就带着麾下部曲来到了木古河卫城(今长春东南)。
也就是说,皇太极主动撤退了八百余里,没有这八百余里的纵深,他连睡觉都睡不安稳。
在大金定都沈阳以后,沈阳城也成了辽东有名的商业重镇,大批的蒙古、朝鲜客商云集沈阳,蒙古人带来牛羊马匹,朝鲜人带来优质稻米、高丽参和木材,大明的客商也会闻风而动,带来大量粮食、布匹、铁器,客商云集、货物充盈的盛况,在整个东北都是绝无仅有的。
但是现在,大金以木古河卫城作为国都,朝鲜客商的身影几乎绝迹,汉人和蒙古客商也少了许多,给人一种今非昔比的感慨。
谁叫大金输掉了遵化之战呢?
其实输掉遵化之战也没什么,大金纵横辽东三十余年,也不是没有打过败仗,但是……但是输归输,别损失那么多人马啊!遵化一战,仅真女真将士便有超过一万人战死,蒙古人挂了两万多,这等惨败令皇太极吐血,也在整个北方引发了十三级大地震,把所有人都震了个七荤八素!
原本该送过来的粮食呢,不足原来的十分之一,该送来的兵刃和铠甲,不足原本计划的三分之一。
皇太极气愤的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在小冰河时期,东北的生存环境极差,就算拥有辽南之地,他们也无法做到自给自足,要不然也用不着杀无粮人,把辽南制造成无人区。
范文程苦笑道:“据说,介休范家被朝廷抄家了!”
“抄家?”
范文程沉吟道:“据说是范三拔为报父仇,派人暗杀全旭,朝廷一怒之下,诛范三拔九族,抄家!”
皇太极冷着脸问道:“他们是猪吗?就算朝廷要抄他们的家,他们没有任何防备?”
由于华阳社的存在,大明朝廷就像一个筛子,崇祯连一夜上几次厕所,他们都能知道,更何况这等大事?
范文程摇摇头道:“具体情况,暂时不得而知,只是知道,范三拔远不及其父范永斗老谋深算,这次范家已经消失了,被斩草除根,范家准备运往辽东的装备,也丢了!”
“就算没有范家,还有其他家呢?他们呢?”
莽古尔泰怒冲冲的说:“爹个鸟,往日那些汉人客商在我们面前乖巧得像条狗,随便丢根骨头他们都摇头摆尾半天,现在我军只是在关内小挫而已,他们马上就翻脸,不肯再向大金提供粮食、棉布了!老八,必须给这些客商一点颜色看看,否则他们都忘了谁才是他们的主子!”
多铎也叫:“对,必须给那些客商一点颜色看看,以前我们太宠着他们了!”
他摩拳擦掌:“东江镇那边建起了好几个盐场,贩卖海盐,生意做得很好,才不到一年就吸引了数以万计的山东、直隶人前来定居、垦荒、经商,这些都是现成的好处,臣弟认为应该再打一次皮岛,将它拿下,把所有盐场都拿下来,将那些明狗全部抓过来当包衣!”
皇太极的脸有点黑。
东江镇的消息他是知道的,在全旭的大力支持下,东江镇向朝鲜朝廷要了一座耽罗岛,据说在耽罗岛上开垦良田,置田十数万亩。
海盐最大的优势就是便宜,东江镇向大明内陆客商交易,获得粮食和布帛,大量原本在关内,在朝鲜,在东江诸岛艰难度日的辽东汉人见形势好转,也纷纷回到东江镇控制的地区煮盐垦荒,原本荒芜破败的东江镇诸岛,很快就变得人烟稠密起来了。
不过,多铎只看到了东江镇那边的人口和财货,皇太极却看到了辽东汉人复苏的势头。
是的,这个异常坚韧的古老族群似乎已经从毁灭性打击中坚持下来,开始复苏了。
东江军正在全旭的帮助下,大力下整编,据他掌握的情报,东江军将在两年之内编练出一万七千接不弱于全家军水准的步兵和骑兵,一旦整编完成,这将是一把插入后金左肋的尖刀。
以辽东汉人对后金的刻骨仇恨,一旦让他们拥有了可以打败大金的军事实力,大金只怕会让他们屠得一干二净,连只活鸡都不会留下来!
没错,东江镇只剩一些小岛,可是架不住东江军可以向朝鲜借地,从原来的皮岛、再到羊角岛、巡威岛、绫罗岛、豆老岛、耽罗岛,先后都成了东江军的岛屿,每个岛屿驻扎数百上千名士兵,一边开荒,一边练兵。
现在的问题是,全家军以强横的姿态,驻守辽南,拥有辽东水师可以相互支援,而广宁卫方面,还有三万不弱于全家军的天雄军。
现在的天雄军、全家军以及东江军就像一字长蛇阵,困住了大金的手和脚,攻其蛇头广宁卫,全家军必然从后方支援卢象升,而东江军则迂回侧后,抽冷子给他们一计狠招。
如果攻打东江军,那么天雄军和全家军也必须进攻,有可能抄其后路,让他们有去无回。
每每看着地图,皇太极都有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他隐隐的感觉到,一张无形的巨网正在逐步形成,朝大金慢慢罩过来。这张巨网不会一下子要大金的命,但是会从四面八方慢慢挤压,不管大金怎么挣扎都于事无补,最终只能窒息而死。
也许明军还没有能力在主动进攻中打败大金,但他们已经有能力遏制住大金扩张的势头了。大金全部的生命力源自扩张,一旦扩张被遏制,他们就完蛋了!
多尔衮看出胖老八的不爽,瞪了多铎一眼,喝:“愚蠢!事情哪有你想的那么简单!”
多铎梗着脖子说:“我就是看旅东江军不顺眼,非平了它不可!”
事实上,要说大金诸贝勒最恨谁,东江军肯定是位列第一,就连对他们造成大量伤亡的全家军都要排在后面。
原因很简单,几乎所有的后金贵族与东江军都有血仇。
多尔衮喝道:“你给我闭嘴!”
皇太极望着范文程道:“其他商队怎么一直没有过来?”
范文程叹了口气道:“现在漠南草原上出现一股马匪,人数忽多忽少,专门挑那些汉人商队下手,短短两个月,至少三十几支商队被劫,他们不杀人,只抢劫!”
皇太极皱起眉头:“明军出关了?”
“不像!”
“据幸存的商队伙计反应,动手的都是蒙古人,说蒙古语!”范文程看着皇太极的脸色,就知道他想问什么,急忙道:“虽然说汉人也有很多人会说蒙古语,不过,他们的骑术太差,就算商贾不敌,也可以跑掉,现在这些商队的伙计,都没有一个人可以跑掉,全部都是对方无意杀人,故意放掉的!”
“这肯定是那些墙头草的蒙古人搞鬼!”
多铎的无意间的一句话,反而恰恰说中了问题的核心。
造成汉奸商队无法抵达辽东的真正原因,恰恰是林丹汗的宝贝儿子额哲,经过与公平军的交易,林丹汗获得了喘息之机。
有了一部分财物,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不过,这只是解了一时之机,远远无法改变林丹汗的困境。在这个时候,陈应提出了一个发财大计。
那就是额哲出兵,崔成友出装备和情报,双方联合在一起在草原上充当马匪,专门朝商队下黑手,只抢不杀人。当然,反抗的时候,他们也不会客气。
抢了东西,有用的自己用,没有用处的,那就卖给公平军,或者置换武器装备,双方的合作非常愉快。
这段时间,几乎阻断了皇太极的所有商路。
范文程道:“当务之急不是打东江军,也不是打蒙古,而是如何稳住粮食布匹的价格!”由于很多客商转而与东江军交易,大金境内的粮食、布匹、盐、肉食等物的价格节节上涨,一石粮已经涨到三两银子,再不想办法,很快就要涨到四五两银子啦!”
皇太极一阵烦躁,这坏消息也太多了吧?
粮价上涨对明朝来说是个大问题,对大金来说则是关系着生死存亡,不解决这个大难题,他们恐怕就只有被活活饿死的份了!
“你们有什么好办法?”
范文程朝着皇太极眨眨眼。
皇太极会意,急忙结束这场没有意义的朝会,他将范文程带到自己的私帐中:“你这奴才,有什么话非要遮遮掩掩?”
范文程苦笑道:“现如今,能救大金的,只有全旭了!”
“全旭?他只是恨大金不能死绝!”
“非也!”
范文程解释道:“全旭在辽南屯田,获得了大丰收,据说,辽南收获了数百万石粮食,他们根本就吃不完,如果我们向他们购买,他们应该会卖的,一旦逼死我们大金,全旭也没有好下场!”
“你去一下辽南,再探探全旭的底!”
“大汗,我感觉应该让一个人陪我同去!”
“谁!”
范文程缓缓道:“敖汉固伦公主!”
皇太极的长女现在九岁,原许给许嫁赛臣卓礼克图之子班第,双方订婚,在去年毛文龙破沈阳时,她被乌拉纳拉氏的母族以九只羊的代价,从叶赫手中赎回。也是目前皇太极唯一在世的女儿。
皇太极皱起眉头:“准!”
PS:今天就两章了,非常抱歉!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五二章读书人真正的风骨
第三五二章读书人真正的风骨
把女儿与敖汉部的赛臣卓礼克图联姻,也是为了大金。
如果能用女儿换来大金的生机,别说一个女儿,就算三个女儿,十个女儿,他也愿意。
“此事,劳烦范先生了!”
范文程苦笑道“其实文程也没有底,只能赌一把!”
皇太极这段时间不是没有任何动作,至少对于海西女真四部的追剿,丝毫没有停顿。这段时间,他也获得了不少成果。
带着大金勇士们,从海西女真各部陆续抢回了一些子女还有妻妾,比如乌拉纳喇氏,是在七月份的时候,从海西女真叶赫部的战斗中抢回,不过乌拉纳喇氏回来的时候,已经有了三个多月的身孕。
这一点,皇太极比较宽厚,待乌拉纳喇氏如同以往,他以崇祯二年九月份出发,三月份返回,直到七月份才再次见到乌拉纳喇氏,三个多月的身孕,怎么也不可能是皇太极的种,至于是谁的种,只能问乌拉纳喇氏了,估计她自己也不清楚。
这连续几个月的持续战斗,大金从海西女真四部抢回七千八百余人,主要是妇孺居多,至于成年男丁,基本上都被杀掉了。
皇太极无比难受的是,现在的局势非常不妙。
他的老盟友也就是华阳社,纵然想给他输血,却被全旭直接斩断的输血管,想从陆路进入辽东,非常困难,十次运输,九次被劫。
结果,林丹汗利用这些物资,反而原地满血复活,他的部众再次突破十万人马,其中控弦之士超过四万人,战马不降反增,增加到了六七万匹。
……
大名府全家庄镇。
昔日繁华的全家庄镇已经不复存在了,各种商铺、客商全部离开,富民街、民强街、工业路等几条街道,基本上都是有全家庄镇开设的店铺,也是一些小规模的饭店,小食铺子,小酒馆之类。
最大的店铺,反而成了汤记的足衣店。
不过,也因为人流量的大降,生意锐减。
这其实并不算麻烦的,最麻烦的问题还是来自官府,随着华阳社与全旭撕破了脸,原本想借着全家庄镇的经济捞一把政绩的大名府知府南居益,被华阳社软磨硬泡,威逼利诱,在此情况下,他得罪不起华阳社,也不敢得罪如今已经形成气候的辽东总兵以及天雄军督抚。
不管朝廷同不同意,他直接向朝廷告了病假。
不过,崇祯皇帝并没有批准南居益的病假,依旧让他修养着代理大名知府,这个时候,没有人愿意蹚这个浑水。
然而问题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不缺政治上投机的人,南居益不想得罪全旭,但是有人不怕,比如说现在的大名府推官叶之谦。
叶之谦基本上掌握了大名府的权力,在他们授意下,在士绅豪门和大户的支持下,大名府的衙役和小吏们,纷纷上门,开始使劲的折腾全家庄镇。
袁世卿也没有办法,他只好当起了鸵鸟,尽可能的避免冲突,也幸亏全家庄镇的巡检司,如今管事的是汤宝和,五百巡检丁可是大名府的衙役们可以对付的。
这也是当初卢象升留下的后手,巡检有制衡地方官员的实力,就是他们手中的巡检兵,这些巡检兵知府也无权调动,更何况,巡检兵其实就是换了皮的全家军士兵。
那些衙役欺负老百姓还行,对于全副武装的全家军士兵,那就完全不够看了,现在的问题是,尽管没有办法进一步迫害全家庄镇,可问题是,全家庄镇已经乱套了,有一些胆小怕事的流民、工匠逃离了全家庄镇。
至于最难的,反而是金梯书院。
在全家堡修建完毕以后,金梯书院分为前后两部,前面部分是男校,以男生为主,分为十六个班级,共计八百余名学生。女校部分分为四个班级,二百余名学生。
女校部分担任老师的人分别是孙文莺,二娘、曹氏、以及徐氏四名先生,每个人带着一个班级,教导的学生,其实与普通家族私塾差不多,以识字、算账为主,将来这些女子长大嫁人以后,可以很好的掌管家业。
就是这么一个问题,很快就被大名府的秀才们盯上了,他们自恃着身份,可以光明正大的进入全家庄镇,虽然进不去学校,却站在学校外面骂人。
当然,这些秀才和童生们,也只能嘴皮子可以骂人。
“女子为人师表,伤风败俗!”
“男女同校,有违礼教!”
“赶紧拆了这藏污纳垢的肮脏之所,否则他日必成之地!”
“拆!拆!拆!”
站在四楼的办公室里,望着下面的几十名秀才和生员,孙文莺长长的叹了口气“那群疯狗又来了!”
“奴婢去打跑他们!”
明月如今右手握剑的手,已经无法拿剑了,不过她的戾气反而更盛,这个女人也是一个狠人,她让人在她的断臂上装了一支缩小版本的迅雷铳,不过没有十八发那么疯狂,而是只有九根铳管,可以一次性击发九枚铅弹。
不过参考于后座力的问题,这支特制版本的迅雷铳枪管长度只有一尺,射程也只有二十余步,不过,不可否认,失去右臂的明月,战斗力非但没有减弱,反而更强了。
“别莽撞了!”
孙文莺一脸苦笑,她其实比明月更想把面前的砚台狠狠拍在那帮腐儒头上,只不过,她闯了这次大祸,孙家一直没有表态。
既没有要接回她的意思,也没有下一步动作,孙文莺感觉自己要被抛弃了。
事实上,她自己是自由的,随时可以走,并没有人要拦她们。
正巧曹氏上完课也进入办公室,曹氏愤愤的道“他们是不是有病啊?我们教我们的书,没招他们没惹他们,天天堵在学校门口骂,还有完没完了!”
孙文莺有些无奈苦笑道“他们有病,而且病得还不轻……走吧,别管他们了。想到天天要跟这帮疯狗打交道我就烦!”
徐氏,准确的说应该是袁徐氏,出身犯官之后,与曹氏一样,年纪大了以后,自己当了老鸨。谁曾想,她遇到了袁世卿,袁世卿不嫌弃徐氏年纪大,娶她作为继室。可谓是人财两得。
徐氏叹了口气道“也不知道全爷什么时候回来,如果全爷回来,他们这些人……”
就在这时,金梯书院门外传来一阵阵惨叫声。
一名正在骂得起劲的秀才,正准备张嘴,突然感觉嘴里出现一团东西,他将嘴里的东西吐出来一看,居然一陀裹脚布。
“呕……”
那名秀才吐得昏天暗地。
不远处,一名年轻的男子,一个脚正赤着,正准备赤脚穿上鞋子。
“你敢打我!”
原本全旭不准备回到大名府,可是他舍不得他的末日堡垒,还有那辆悍马,这两辆大家伙,想运输走,可不是容易的事情。
所以,他只能自己过来。
没有想到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就看到了眼前这一幕,全旭差点想拿枪把这些书生毙了,不过考虑到吓到小朋友,就放弃了,脱下靴子,将臭袜子扔过来,本来是想糊对方一脸,谁曾想太巧了。
“你竖子,你敢打我?”
全旭上前,一把薅住对方的头发,一个提膝,将秀才撞得七昏八素,全旭的武力值其实很弱,面对卢象升这种猛人,根本就不是对手。
他对付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秀才,自然是大发神威。
“啪啪……”
“你大爷的,老子给你脸了!”
“老子好不容易建起来的书院,好不容易请来的先生,你敢骂她们!”
全旭一边打,一边大骂“给点阳光你就灿烂,给点雨水你就泛滥了是吧?是不是当老子死了,没有人治得了你们了?啊?”
就在这时,人群中冲出一名带着婴儿肥的小姑娘,将近一年没有见面,辛月这个小丫头足足长高了将近二十公分,接近一米四的样子了。
她拍着手道“打得好!”
似乎,感觉着全旭打得非常过瘾,她的眼珠子一转,目光落在一名男校先生的拐杖上,她走过去道“胡先生,借你的拐杖用一用!”
也不管胡先生同意或者不同意,直接夺过拐杖,朝着秀才的胯下,就是一计狠抽。
“嗷……”
好了,进宫不用阉割了。
辛月气鼓鼓的道“他们还骂姐姐,说姐姐抛头露面,伤风败俗!”
全旭怒从心起“老子的女人不舍得动一根手指头,你们敢骂她,来人,挂树上!”
近卫亲兵闻言上前,将十几名秀才一阵拳打脚踢,然后按照全旭的命令,将他们挂在树上,随风瓢啊瓢!
随着全旭抵达全家庄镇,整个死气沉沉的全家庄镇爆发了阵阵欢呼。
全旭望着金梯书院里的学生们,一脸郑重的道“看到你们这个样子,我很失望,你们在金梯书院学习了将近两年的时间,可能识字不少,也读过了几本书,却没有学到文人的风骨,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全旭指着外面的秀才们道“他们欺负到你们头上,辱骂金梯书院,你们就这么听着?忍着?怎么不打他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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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五三章全旭的麻烦也是不断
第三五三章全旭的麻烦也是不断
全旭对这些金梯书院的学生并不是真正的失望,他们只是一群孩子,对于整个世界也是一知半解。
全旭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开始了口若悬河的演讲。
这个题目,就叫读书人的风骨。
对于这种东西,全旭是信手拈来,不过内容放在大明却是有些大逆不道,他开始讲的是明初大儒方孝孺:“方孝孺是建文皇帝朱允炆的太师,德高望重,博学多才,在成祖打进南京城,建文帝失踪,但是满朝文武皆视建文是大明正统,成祖想收买方孝孺,方孝孺在明太祖陵前将他一通臭骂,逼得成祖下令灭其十族,也留下了“天下读书人是杀不绝”的遗言。方孝孺的执拗在于对君臣大义的坚持,他用自己和家人的性命全了君臣之义,也坚持了“自古忠臣不事二主”的政治操守……”
全旭很难正经起来,一旦正经起来,他就开始滔滔不绝,这种文章在后世没有八千,也有一万,反正是经过长时间的沉淀。
中国古代的读书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淡泊名利型,他们无心仕途,坚持在学校教书育人,诲人不倦的,他们学识渊博,见多识广,明晓事理,为人正直。
哪怕是请客人吃饭,如果客人感兴趣,他们能将每一道菜每一壶酒的来历和做法都细细的跟客人分说,如数家珍,跟他们一起,你永远不用担心找不到话题。
读书读到动情处,他们会泪流满面,甚至伏案痛哭。
有人说犹太人是世界上最会读书的民族,这话没错,但是放到一百年前,犹太人自己恐怕都不敢这样说,因为在古老的中国还有这样一群读书人。
他们也许一生中没有太大的成就,但是做人绝对正派,国家危难关头,他们会挺身而出,不能力挽狂澜,便以身殉国,这种人,我们一直称之为“士”,他们对得起这一包含着无数荣誉的崇高称号。
他们读书,不是为了明晓事理,而是直奔金榜题名而去的,十年寒窗苦读,图的就是光宗耀祖,尽享荣华富贵,如果不能如愿,他们的心理就会扭曲,轻则愤世疾俗,重则起兵造反甚至干脆投靠外敌。
他们没有家国的概念,只知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美其名曰“良禽择木而栖”,宋朝敌军都兵临城下了仍在相互倾轧内斗不休的士大夫,南明灭亡后,在南京城外跪满一地的高官,都是这类读书人。
他们心胸狭隘,顽固不化,死抱着圣贤之书不放,碰到新奇的事物他们的本能反应就是将其毁灭,实在无法毁灭的就极力抗拒,反正绝不接受!
对于那些幼儿,可能不太明白,年龄稍大一点的也一知半解,对于高年级的学生们则感觉深以然。
他从读书人的坚持,读书人的原则,读书人的底线,读书人的涵养以及读书人的责任,方方面面开始讲述读书的真正风骨。
就连教师们也对全旭的观点,没有办法反驳,因为全旭讲的都是儒家楷模,比如心学王明阳,大公无私于少保等等。最终全旭以唾沫自干,那不叫涵养,那叫懦夫,别人都吐到脸上,还忍个屁?为结束语。
这场别开生面的演讲,有些震撼人心。
在全旭的蛊惑下,金梯书院的孩子们瞬间沸腾了,他们捡起土坷垃,或者其他朝着众秀才们身上砸去。
全旭制止了学生们的愤怒,对付读书人,有对付读书人的办法,他们充当华阳社的走狗不就是为了可以走捷径吗?
全旭就让他们无路可走,首先就是在他们的德行方面着手,反正这些读书人底子都不干净,随便一查,都是问题。
然后,无论有没有,把他们嫌贫爱富,阿谀奉承,勾心斗角,醉心巴结权贵等等,往大名府的教谕面前一放,让教谕开革他们的学籍。
失去学籍的秀才,就是白身,他们就没有了可以狐假虎威的虎皮。
当然,不能参加科举,足以让他们彻底死心。
自从全家堡建造完毕,全旭还没有正式参观过,这是一座占地一千四百多亩的小城,以钢筋混凝土结构,在这个时代属于无敌的。
更新关键的是,城堡的大门为内外外两道,内侧为采取柴油机为动力驱动的伸缩门,外侧升降门,同样以柴油机为动力。
就算敌人想浑水摸鱼,也要摸到核心装置才行。
全旭在袁世卿的陪同下,参观这座崭新的全家堡,他听着袁世的汇报,
全家庄镇今年的收成远远不如去年,只有去年的三分之二左右,主要是没有了化肥,种子也开始退化。
全家庄镇最大的危机,其实还是来自大名府的士绅,已经官府的压力。
全旭重重地叹了口气。
全家庄镇的问题相当严峻,当然,袁世卿有直接关系,他没有担当,缺乏破力。
这也不能怪他,主要是他只是一个普通人。
为了将来全家庄镇的发展和未来,全旭招集了工厂管事、居委会主任以及各级管事,众人齐聚一堂。
“全家庄镇是我们共同的家,现在这个家面临巨大的问题,对于外人而言,全家庄镇就像一口大肥肉,谁都想来咬一口!”
全旭苦笑道:“我现在需要镇守辽东,这次也是偷偷回来,一旦朝廷知道,那就麻烦了,不过,我来了,就带来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说到这里的时候,全旭从桌子下面拿出一把破军刀放在桌子上面道:“要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那只能靠你们大家,你们所有人,谁抢我们的田地,你们说怎么办?”
“跟他们拼命!”
“抢我们的工厂!”
“跟他们拼命!”
“要拼命,当然要有家伙!”
全旭指着破军刀笑道:“这柄破军刀,砍人犀利,威力无双,成本价卖给全庄百姓,光有刀还不够,还有这个弩机,此弩以精钢打造而成,重六斤七两,最远可射一百八十步,一百步之内,中箭立毙,以成本价,二两三钱银子一具弩机,备箭五十支,以及破军刀三两银子一把。没有官府开具的正式搜捕文书,谁敢强行闯入民宅,威胁你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你们啥都不用多说,直接给他一箭再来跟他讲道理!”
众人深吸一口凉气。
要知道,在历朝历代,一直是禁弩不禁弓,民间可以拥有弓箭,但绝不能拥有弩,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弩射击精准,威力巨大,一个普通人随便学上几天就能熟练挑拨使用技巧,一箭射死一名毕生都在苦练武艺的武士!
十贼张弩,百吏不敢前”,如果民间拥有这等凶器,对官府的威胁就太大了,因此必须禁弩。禁弩严厉到什么程度了呢?民间拥有三具强弩者,一律枭首!现在全旭倒好,居然把这玩意直接卖掉。
全旭可不管那么多了,原本的时候,全旭确实是想装备弩机,武装全家军将士,可问题是,在全旭的重赏之下,燧发枪已经研制成功,后装线膛枪已经在研制过程中。
全旭从后世仿制的蝎子弩完全没有了使用的机会,哪怕弩机威力再强,也强不过二十六毫米口径的燧发枪。
现在这些没有用处的弩机,全旭只好武装给全家庄镇的百姓,让他们在大明乱世,依靠自己的能力,建立一片立足之地。
随后盖着修武伯大印的行文贴满了全家庄镇:为了防止流寇入侵大名府,家家户户都可以登记购买强弩,任何人未经你们同意,又没有当地官府开具的搜查令,强行闯入你们家里的,视为流寇,你们都可以用强弩自卫,只要能证明你们是正当自卫的,哪怕把人射死了都是无罪,制式军用强弩只能用来自卫,不得用来斗殴甚至仇杀!所有持有强弩者不得未经允许,不得将弩带出家门半步,违者严惩!如果有人用弩进行斗殴甚至抗法,一律枭首!”
在极短的时间内,这份行文被印刷了数百份,分别张贴在全家庄镇的大街小巷,或者村头巷尾。
同时,也有人拿着这份修武伯颁发的行文送到了南居益的手中。
南居益望着这份行文,长长叹了口气:“大名府要乱套了!”
乱套不乱套,全旭可不管。
此时,全旭将末日堡垒,还有他的那辆悍马,以及全家庄镇积攒的一部分物资,直接转移到后世。
更让全旭非常无语的是,他还没有来得及松口气,一辆失控的大货车,居然无巧不巧撞向了体育工厂的大门口,货车司机当场死亡……
出了人命,公安、交警肯定会抵达体育工厂。
全旭的仓库里,有很多东西不能见光,虽然说,警察不一定会搜索体育工厂仓库。哪怕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他也不敢冒险。
为此,全旭只好把刚刚搬到后世的悍马车,又挪回全家庄镇,包括之前存放在体育工厂仓库里的火药、火炮、TNT、M70自动步枪、蝎式手枪、手雷弹、以及其他违禁物品。
这些物资可不轻,可把全旭累得够呛,就在全旭吐着舌头,连抬手都困难的时候,警笛隐隐约约传来。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五四章没有什么道理可以讲的
第三五四章没有什么道理可以讲的
警笛的声音越来越响,接着又是救护车的警笛声,很多人的争吵声,杂乱的脚步声……
各种声音充斥着耳朵,但是,全旭却没有力气动弹,他知道自己的情况,吃力的摸向自己的口袋,口袋里装着全旭备用的巧克力,可以补充一部分身体所需要的能量。
全旭在既将失去最后一丝力气的时候,他终于摸到了口袋里的巧克力,他的手终于将巧克力送到嘴边。然后,全旭却没有力气撕开包装袋吃到嘴里,不会这么死了吧?
太憋屈了?
全旭心中那个悔恨……
就在全旭再次醒来的时候,他躺在一间满是消毒水味道的医院里,他睁开眼睛,看着头顶的天花板,应该有些年头,上面的涂料已经粉化,发黄,周围的床和窗户,都是至少二十年前的老物件。
“醒了?”
全旭看到面前一名睡眼朦胧的民警,他的头发蓬乱,胡子邋遢,不修边幅。
“嗯!”
全旭看着胳膊上的输液管:“这是哪?”
“哦!”
“城相乡卫生院,条件是差了点,不过小毛病还是能瞧!”
警察疑惑的望着全旭:“全先生,你怎么会出现在仓库里?”
全旭苦笑道:“别提了,那天太累,我就躺在仓库里睡了一会,没曾想睡着以后,仓库的大门上了锁,我被锁在里面,手机还没电!”
“原来是这么回事!”
就在这时,洪海洋和李思维一起来到病房外。洪海洋冲进病房,上下打量着全旭:“小旭,你没事吧?”
“没事,就是老毛病犯了,我有低血糖!”
这是全旭提前准备好的借口,医院里也有他的治疗记录。
“警官,你好,我是旭日海洋影视传媒的常务副总经理,我姓李!”李思维望着警察认真的道:“我们全董现在可以走了吗?”
“不行!”
警察认真的道:“医药费去结了!”
全旭在洪海洋的搀扶下,缓缓起身。这时,外面进来几名身穿白大褂的医生,接替洪海洋的工作,对全旭进行简单的检查,然后躺在担架上。
洪海洋张了张嘴,似乎有什么话想说,却没有说出口。
就在全旭、洪海洋等人走后,另外一名穿着整齐制服的年轻警察走过来:“师傅,为什么……”
“什么都不要问!”
“他明明有问题!”
“有问题的人多了!”
“回去!”
乘坐在着救护车,抵达北京的一家私立医院,全旭被一阵折腾,再三检查,化验,最后在翌日下午,这才离开医院。
全旭在离开的时候,洪海洋开着他的那辆红旗HS7,并没有直接回到全旭在永馨园的出租屋,而是直接来到了京南一家不知名的汽车修理厂,直接将红旗HS7停到一间电磁屏蔽室内。
这时,洪海洋望着全旭,一脸郑重:“这里很安全,应该没有办法窃听!”
洪海洋望着全旭认真的道:“小旭,你怎么惹上了国际刑警?”
“国际刑警?”
全旭满头雾水,一脸不解:“国际刑警在调查我?”
“何止在调查你,包括咱们公司,已经被调查了一个底朝天,幸亏咱们李思维还有点关系,否则这一关正不好过!”洪海洋盯着全旭的眼睛道:“他们说你涉嫌参与国际恐怖组织……”
全旭冷笑道:“我说我什么都不知道,你相信吗?”
“我不相信!”
洪海洋苦笑道:“你在阿尔巴尼亚购买了一大批军火,这总是事实吧?”
全旭慢慢反应过来。
他做的一切,并不是不着痕迹,事实上,在天网天眼系统之下,并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更何况,这段时间以来,全旭从后世往明末倒腾了不少东西,这些东西基本上是不涉及违禁,可是,真正较真起来,那就严重了。
比如说,三千吨的TNT,还有M70,DP28,这都是问题。
其实,全旭并不知道,他引起国家注意并非是因为往明末倒腾东西,而是从明末往后世运输东西。
比如熊皮、虎皮、狼皮、鹿角、羚羊皮,这些都是保护国家级动物,偏偏全旭的出货量非常庞大,短短几个月的时候,光东北虎的虎皮就多达三百余张,虎鞭也多达一百六十余只,还有几十年、上百年的人参,大量的珍贵木材。特别是黄金,前前后后从全旭手上流出去的黄金足足六七十吨。
要知道整个中国才多少黄金?
全旭想不进入有关部门的视线都不可能了。
全旭这下真有点慌了。
如今他在明末是修武伯,辽东总兵,还是三四万名虎狼之师的统帅。可是,在后世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充其量就是有点小臭钱的人。
只要有关部门盯上他,那么他在体育工厂仓库里的东西?
恐怕早就落入了有关部门的眼中,这场车祸?
答案不言而喻,就是打草惊蛇,从而证明某些推测,要不然,把全旭活捉在当场也不是没有可能。
想到这里,全旭脸上出现了细细的汗珠:“洪哥,这事三两语我也说不清楚,其实我也不能说,不要逼我骗你!”
洪海洋拿着手机:“我给你订张票,你马上出国,现在晚上应该还有飞机!”
“哈哈!”
全旭摇摇头,笑了笑:“洪哥,不用那么麻烦,你觉得一个人有资格跟国家对抗吗?我出了国那就安全了?”
其实,到了现在,全旭还真不怕了。
首先,他在明末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特别是庞大的资源,利用他的重赏体制,全家镇的军事科技已经走在了大明的最前列。
大明最早的燧发枪需要七年后才能出现,而全旭已经开始摸索了后装线膛枪,原始版本的开花弹已经出现,TNT已经开始立项,未来大明的工匠们,一定可以取得技术上的突破。
哪怕不能从后世携带军事装备回去,技术资料、民用科技全旭依旧可以搬出来,至于皮毛、黄金一些东西,大不了不搬。
全旭完全可以搬其他东西来后世换资源。
可问题是,如何过了眼睛这一关。
全旭拍了拍洪海洋的肩膀道:“凡事讲证据,你别忘了,我是全振的独子,老头子混了大半辈子,还有点能量,真到了生死关头,我就不相信他会不管我!”
这话其实也是宽洪海洋的心。
“行了,天不塌了!”
全旭对洪海洋道:“洪哥,你送我回去!”
洪海洋无奈,只好开着车送全旭回到永馨园。
回到永馨园的小屋里,全旭躺在床上,一直思考着如何应对眼前的困局。
最近,他真是有点飘了。
有些肆无忌惮,往明末倒腾的东西有些多,关键是大明的收益太可观了,让全旭忘记了风险的存在。
到了半夜的时候,谢琳来到全旭的屋里。
全旭望着谢琳,她似乎有些怪异,眼睛里带着浓浓的恐惧和不安:“我饿了,你能陪我一起吃夜宵吗?”
全旭拿起手机:“你想吃什么,我给你订!”
“我想,跟你一起出去吃饭!”
谢琳的抓住全旭的手,右手伸在全旭的后背上,不时的画着圈圈。
全旭微微一愣,他望着谢琳,终于明白过来。
谢琳是在写字。
全旭明白过来,谢琳是在通知他逃跑。
“好,我们出去吃饭!”
全旭拿着手机,想了想道:“你等我一下,我换身衣服!”
全旭与谢琳从永馨园出来,开着车来到了簋街夜市,这里是北京二十四小时不打烊的夜市一条街,虽然将近十二点,却人来人往,非常热闹。
全旭与谢琳来到一家麻辣小龙虾的饭店前,看着店里几乎坐无虚席,就径直走了进去。熙熙攘攘的人群,全旭一边走,一边观察,他有些疑惑:“后面没有人跟着我们?”
谢琳此时想哭,她有意无意的指了指胸前的胸花,她咬咬牙,一把扯下胸花,随手丢进旁边顾客的汤锅里,然后抬腿朝着一名人模狗样的年轻男子的大腿踢去,不等那名男子反应过来,谢琳端起桌上的酒杯,将酒泼向一名美丽动人的美女脸上。
在全旭错愕的目光中,谢琳指东打西,把这家专注麻辣小龙虾的饭店搞得大乱。
十数名愤怒的男女,咆哮着冲上来,想要殴打谢琳,全旭拉着谢琳的胳膊,朝着门口跑去。
谢琳与全旭被数十人追着,她为了方便奔跑,今天特意穿了一双平底软鞋,就在众人即使追上二人的时候,谢琳停住脚步。
前面出现五六名不速之客,这些人一看就知道不是好惹的角色。
谢琳转身,朝着众人肆无忌惮的道:“想打架吗?他们六个可以打你们一群!”
全旭扑哧一声笑了。
居然玩这个套路。
套路不怕老,怕的就是有效。
果然,愤怒的众人拿着手中的饮料瓶或者啤酒瓶,劈头盖脸的朝着六名男子砸去。
两名戴着头盔的美团骑手趁着大乱,来到二人中间:“上车!”
全旭微微一愣。
美团骑兵大声说道:“华阳社兄弟姐妹是一家!”
“我草!”
PS:今天回老家了,有些事情要处理,时间太紧,等会还有。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五五章时空门的另类用法
第三五五章时空门的另类用法
美团骑手是一座城市中无处不在的存在,一身黄色的马甲,带着头盔,就算在天眼的监视之下,想要分辨谁是谁也非常困难。
当然,除非是形体非常特殊的存在。
耳边风声呼啸,身后灯光闪烁着,在疑似有关部门的追击之下,全旭非但没有感觉到紧张,反而感觉非常爽快,刺激。
全旭望着身边的谢琳笑道:“华阳社把美团收购了吗?”
“没有!”
谢琳还没有回答,骑着电动摩的载着全旭的骑手笑道:“我们都是弱势群体,挣点钱不容易,美团那个吸血鬼,经常变着法儿扣我们的血汗钱。”
谢琳接着道:“华阳社目前有一百七十七个义务法律援助团体,一旦美团小哥受到不公平对待,我们华阳社就可以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帮助他们讨薪,讨回公道,咱们华阳社又不收会费,很多骑手就自愿加入了华阳社,成为了华阳社的一员,完成华阳社发布的悬赏任务,他们可以赚一笔外块!”
谢琳这时望着骑手道:“小黑,你身后的就是咱们华阳社最大的财东,华阳社的创意以及启动资金,都是全先生提供的!”
“会长,幸会幸会!”
那名小黑的骑手将电动车骑进一个黑乎乎的胡同,他慢慢将电摩停下来:“会长,这里应该安全了!”
全旭和谢琳分别下了电摩,全旭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朝着二位骑手道:“会不会给你们带来麻烦?”
“麻烦算个球!”
小黑有些不以为的笑道:“他大爷的,他们还能过来咬我吗?”
“谢了!”
“华阳社兄弟姐妹是一家!”
随着两名骑手的声音越来越远。
全旭望着谢琳道:“你这是搞的哪一处?”
谢琳眨眨眼:“什么意思?”
“你惹了什么人?”
全旭微微皱起眉头道:“今天的那波人,可不是吃公家饭的,明显就是野路子出身,你要带我见谁?”
谢琳搂住全旭的胳膊:“我不会害你,你信不信我?”
“信不信重要吗?”
全旭淡淡的笑道:“我已经到了这里!”
起初,全旭被自己吓了一跳。
可是在这段时间的追逐中,他反应慢慢冷静了下来,也想了很多。
如果真是有关部门盯上了他,在码头镇的卫生院的时候,他就没有办法离开。更不可能由洪海洋带着他进入一间信号屏蔽的室内聊天。
所谓的国际刑警,包括有关部门,其实都是子虚乌有,不过,眼下可能是实力的盯上了他。
谢琳苦笑道:“有人要见你,对方势力很大,我们惹不起!”
说到这里,原本漆黑的胡同里缓缓亮起了灯光,一辆商务车停在全旭和谢琳身边。
电动车门缓缓打开,这是一辆相当豪华的商务车。
全旭倒是没有担心,无论是在明末,还是在后世,他如果想离开,那就随时离开。全旭反而想看看对方到底想要做什么。
谢琳做上商务车,商务车的驾驶室升起隔板,她望着全旭道:“现在盯着你的人,不是一家,我建议你,选择其中一家合作,要不然,他们几家都会联合起来对付我们!”
全旭闭着眼睛,没有与谢琳说话。
好一会儿,全旭睁开眼睛问道:“这么说,苏彤出车祸也不是意外喽?”
“苏彤以及李思维,代表李家!”
谢琳苦笑道:“虽然说,苏彤并不是李家的什么重要人物,不过李思维却是李家有名的三代,他们连李思维的闺女都敢动……”
全旭深吸了一口气道:“哪樽大神?”
谢琳摇摇头:“我不知道,反正势力挺大!”
全旭此时反而动了离开京城的念头。
妈的,大不了老子回龙山,龙山不是京城,那里可是山高皇帝远。
商务车的速度非常平稳,行驶了莫约一个小时,车辆缓缓停下来。车门慢慢打开,此时车门前出现三名男子,为首的一名男子头发已经灰白,身穿着一件白衣的马褂,脚下穿着平底布鞋。
身后的两名年轻一些的男子,则是一身西装,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不过,全旭隐隐约约感觉到对方身上有杀气。
虽然与戚元弼、蒋百胜等人的杀气差得远,不过却不弱于沈良材,应该是经常干黑活,手上沾了不少人命。
“全公子,里面请!”
既来之,则安之。
全旭或许算是艺高人胆大,毫无迟疑,跟着马褂男子朝着里面走去。
全旭微微一愣:“这个地方我好像来过!”
“这里是金鱼胡同!”
谢琳轻轻提醒全旭。
全旭恍然大悟。
沿着甬道,走到这座建筑群的里面,此时原本应该停业的饭店,却灯光辉煌,然而,一路上却不见人影。
终于,全旭跟着马褂男子来到了一处明代制式的暖阁前,马褂男子朝着门口轻轻敲击着:“少爷,人来了!”
“让他们进来吧!”
全旭跟着马褂进入暖阁,暖阁里没有现代的气息,墙壁上用凤凰烛台,将整个暖阁照耀得灯光通明,如同白昼。
一名身穿明黄马褂的男子,脑袋着带着一条猪尾巴。他背对着门口,正在拿着一支毛笔,仿佛在写书。
全旭微微一笑:“你要是在我面前装逼,那就不必了,有事就说事!”
明黄马褂的男子转身:“他们叫我贝勒爷,在下吴迪,正白旗。”
“大清早就灭亡了,灭亡一百多年了!”
全旭拉了一张椅子:“你还想复国不成?”
“这只是爱好!”吴迪笑道:“你们汉人可以穿汉服,我们满人为何不能穿旗装?”
全旭撇撇嘴:“找我来有什么事?”
“对你的货源比较感兴趣!”
吴迪从桌案上拿起一块金锭,如同马蹄的形状,后面镌刻着一串满文,全旭不懂满文:“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吴迪摆摆手,马褂男子抬着一张椅子放在吴迪身后。
吴迪笑道:“你拿的东西,不是你的,是我们满人的,所以,我还希望可以物归原主!”
“真是好笑!”
全旭没好气的道:“金子都是你们家的?”
“金子当然不都是我们家的!”
吴迪微微笑道:“但是,你拿的金子却是我们家的,比如这块!”
全旭伸手接过金子,微微一愣。
这一批金子他有些印象,也有些失策了。
这是毛文龙从沈阳城获得的物资,经陈继盛的手,交到了全旭的手中,金子全旭直接送给了苏彤,让苏彤变现。
吴迪道:“一百多年前,老佛爷就预测到了我们满人的江山坐不长,他老人家就开始提前准备,秘密准备了一笔金银财宝,作为大清东山再起的本钱,这些财宝具体有多少,没有人知道,我们族上一直以为这只是一个传说,直到我看到了这块金子!”
“经过我们的专业鉴定!”
吴迪指着金子道:“这块黄金铸造的方式相当原始,而且纯度只有百分之九十,更重要的是,上面的铭文,你可能不认识,我却认识,上面写的是天佑大金,经你的手,这批金子卖了共计一千六百五十二千克,你承认吧?”
“然后呢?”
“这并不全是你得到的所有黄金对吧?”
吴迪拿着一张报表,递在全旭面前:“自从去年开始,你陆续卖掉了八吨多黄金!”
“所以呢?”
全旭望着吴迪道:“黄金我有,但是,我凭什么给你?你莫非以为,张嘴我就会把这些黄金给你?”
全旭不知道这个吴迪脑子有什么病,他算看出来了,自己失误就出现在黄金上面,不过,以后不会了。
吴迪微微一笑:“当然不白要你的黄金,无论你是依靠什么办法拿到了这笔黄金,这算你的本事,我们可以合作,你把黄金,还有你拿到的东西卖给我,我可以给你,你想要的东西!”
“如果我说不呢?”
全旭望着吴迪道:“我讨厌被人威胁!”
“如果你不合作,那就不是威胁了!”
“是吗?”
全旭指着马褂男子:“就凭他们几块废料?”
全旭思来想去,发现吴迪代表的不是有关部门,他那就没有任何恐惧之色。
“不可以吗?”
吴迪淡淡的笑道:“没有人不怕死,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远远比黄金更宝贵!”
“你大爷!”
全旭将长袖衣服一缩,随即回到明末。
来到明末的时空,看着仓库外面的一堆没有用掉的石子,心中意念一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上千吨的石子随着全旭再次返回金鱼胡同。
“轰隆……”
上千吨的沙石,陡然出现在这座暖阁里。整个暖阁就被撑爆炸了,当然,随即被沙石掩埋的还有马褂男子。
“咳咳咳……”
全旭一边咳嗽着,一边薅着吴迪的脖子:“怎么样?好玩吗?”
吴迪此时的大脑一片空白,他望着满满当当的沙石,还有一脸贱笑的全旭:“你……”
“你大爷的,你过来咬我啊!”
全旭如果不是不想把谢琳埋了,吴迪也会死得非常难看。
全旭心中甚是得意,他个人武人值弱的点,瞬间就弥补了。
妈的,谁才敢阴老子,老子直接搬上千吨的砂石杂石你们。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五六章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第三五六章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老虎不会跟兔子做朋友,因为兔子不配。
可同样的问题,老虎只会与狮子做朋友,可以和睦相处。因为双方都有弄死对方的实力。
丛林法则,永远是丛林法则。
古往今来,一直都没有变过。
吴迪不知道全旭是如何做到的,但是他亲眼看到仅仅眨眼间的功夫,这间密不透风的暖阁,就被沙石充爆了,同时,还有十几名随从被砂石掩埋在底下,死得不能再死了。
他望着全旭,眼中充满了恐惧。
一股未知的恐惧。
全旭望着吴迪道:“想死,还是想活?”
“想活,想活!”
“有价值的话,你还可以活,没有价值的垃圾,你就不配活!”
全旭望着吴迪道:“我要体育工厂,给你一个礼拜,如果办不好,你知道后果!”
全旭松开吴迪,朝着被吓得目瞪口呆的谢琳招招手:“我们走!”
谢琳吓得腿都软了,在全旭的搀扶下,这才勉强可以站起来。
此时的外面出现数十名黑衣黑裤的男子,众人惶恐不安的望着全旭与谢琳。
全旭并没有把这些废柴放在眼中,他刚刚做了一个实验,目前已经取得了成功,如果他们再敢动手,那么了不起再送他们一堆砂石。
似乎,这些碎砂石的威力有点小。
全旭完全可以让明末的工匠们把砂石用钢筋混凝土铸造成水泥台子,一千吨重的那样,只要搬过来,砸死十几个人还不跟玩一样?
全旭的极限是三千吨,这样的石块,他可以扔三块。
谢琳望着全旭,眼中全旭惧意。
全旭不以为然,他走到门口:“车呢,送老子回去!”
“送他们走!”
全旭回到永馨园,马上返回明末。
这里不太安全。
……
辽南金州,全旭的罐头工厂已经开始全负荷生产。
因为冻死的牛羊马匹实在太多了,如果不处理,损失非常巨大。金州的罐头工厂与后世的不同,充斥着原始的味道。
罐头生产线是从一台看起来很笨拙很老土的轧钢机开始的,这台看起来有点像铸币机器的玩意儿由畜力带动,畜力装置就是像一个庞大的磨盘,这是一台钢制的磨盘上带着齿轮,由前后四头牛带动。
发出令人牙酸的声响,沉重的轧辊慢慢转动,薄薄的、银白色的铁皮从里面一寸寸的吐出来,这是马口铁。
马口铁其实非常容易获得,那就是往铁水里锡炼出来的板材,韧性极佳,很容易成型。
等铁皮足够长了,就会有人将它剪断,然后卷成一卷,抬出这个车间,送到下一个车间。
这个车间有人用一把大得拆开来能当两把短剑用的剪子咔嚓咔嚓的将它剪成一个个大小相等的方块,这些方块再被送到一台同样由畜力力带动的机器前,守在机器前的工人将三块铁皮放进模具,然后拿掉卡住齿轮的软木,齿轮转动,带动一个类似于杵一样的大家伙,狠狠的舂下来,砰的一声,三块铁皮被舂成了三个没有盖子的长方形盒子。
这些盒子连同盖子一起被送到罐头加工厂,加工厂里的工人将已经处理好的肉类装进去,盖上盖子,送到一台机器前。
这台机器猛的一舂,沿着盒子的边缘将盖子和盒子的角料冲压得高高翘起,再一舂,两者紧紧结合在一起,掰都掰不开了。
还没完,最后还得送过去用高温蒸汽蒸上半个时辰,一盒罐头才算是大功告成。
罐头的用处,其实就是就是航海,在后世这种罐头的竟争力不大,可是在明末,却是非常逆天的存在。
自从全家庄镇的罐头出现,很快就在登州引起了那些跑远洋海船的人注意,当然,价格是不菲的。比如说,羊肉在大明正常情况下,十二至十五文钱每斤,可是这种加入大量淀粉,已经与后世的午餐肉罐头没有什么区别的罐头,一只罐头就要卖五百文。
而生产成本只需要大约三十五文,简直就是十数倍的暴利。
其实,海船的水手们对于肉罐头的需求其实还并不算太高,最高的则是水果罐头,因为水果罐头可以补充维生素,可以避免他们得败血症。
这可是关系着他们生死存亡的大事,当然,水果罐头还是草原上蒙古贵族的奢侈品,谁让他们那里没有什么水果呢?
别看后世新疆库尔勒的酥梨,阿克苏的苹果,哈密的哈密瓜,还有吐鲁番的葡萄,在这个时代,蒙古草原可没有这么多的水果。
现在的全记已经变得黑透了,因为全旭不停的给罐头厂支招,先把辽南打到的鱼处理好,和豆豉一起放进罐头里,经过高温蒸一下,就成了豆豉鱼罐头。
光加入淀粉影响口感,可是单纯用猪肉、牛肉、羊肉做罐头不大划算,这个时候,牛肉里加入土豆,就成了土豆牛头罐头。
把鸡块与土豆放在一起,就形成了鸡肉土豆罐头,还有把酸菜加入鱼肉里,就做成了酸菜鱼肉罐头。
把蚕豆加入羊肉里,就做成了羊肉蚕豆罐头,把土豆与羊肉混在一起,就做成了羊肉土豆罐头,还有羊肉洋葱罐头。
在全旭的指导下,全记的罐头工厂把偷工减料做到了最高境界。
原本一只罐头肉的肉,现在可以做十只罐头,甚至十五只,可是售价却不低反增,关键是全记的罐头不像后世的罐头,一百克、两百克甚至四百克都有。
可全记的罐头,最小都是一千克起步,大的罐头是两千克甚至五千克,这样的罐头不是给一个人吃的,而是为了减少马口铁的使用,在后世铁便宜,在这个时代,钢铁实在是太贵了。
有些罐头则是用木头作为盖子,用陶罐做为瓶子,不过,由于木塞无法完全避免漏气,也无法完全避免细菌滋生,这种罐头的保质期只有六个月。
与罐头工厂相邻的则是煤球炉子工厂,在辽南最大的问题还是因为天气寒冷,哪怕是全家军士兵,他们也需要防备后金万一脑子犯抽了开始进攻,万一被抽冷子打上一次,全家军会损失惨重。
毕竟,在人困境的时候,在走头无路的时候,什么害怕,什么恐惧,都不再是问题,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全家军可不敢大意。
辽东的天气诡异,寒冷,士兵们在外面执勤却非常辛苦,全记的工厂就生产了一种雪橇车,与马车一样,只是没有轮子,而车厢则长达一丈六尺,宽约八尺。厢高莫约五尺,以废旧的活动板房材料做成。
这种雪橇车里固定着煤球炉,既可以跑得飞快,也可以保证车厢里的温度,挤上一个队十二个人也不成问题。
如果不移动的时候,这种雪橇车,完全就是一座小雪包,不走到跟前,根本就无法发现,当然,由于燃烧了煤球炉,还是可以很远的地方就发现。
范文程带着皇太极的出使队伍刻意绕开了天雄军的防区,绕了将近上千里的路程,直到崇祯三年的十月下旬,这才抵达辽南。
“站住,别动!”
就在进入海州卫地界,这支莫约一百余人的队伍,马上就被十几辆雪橇车给包围了。
这些后金骑兵虽然不怕冷,他们把手放在裤裆里取暖,从而可以保证自己的双手在战斗的时候,不受影响。
可全家军将士却戴着手套。
范文程冻得脸得麻木了:“别误会,我们没有恶意,我们奉大金大汗之命,前来拜见全帅!”
“拜见全帅!”
全家军将士倒没有上前喊打喊杀,这些雪包陡然移动,让开了道路,不多时,一队骑兵缓缓出现的官道上。
这些骑士的装备,让后金骑兵们想哭,他们戴着厚厚的手套,还戴着护卫镜,口罩,可以说武装到了牙齿。
可是,后金骑兵,他们只能哆嗦着跟着全家军骑兵缓缓前进。
正所谓输人不输阵,这些后金骑兵倒没有把手继续放在裤裆里取暖,不过仅仅十几分钟以后,这些后金骑兵的双手就失去了知觉。
他们的手与自己兵刃沾在一起,全家军将士自当没有看见。
范文程指着队伍中的唯一一辆马车道:“这位将军,那辆车里是我们的固山长公主,贵人体弱,只怕到了金州……”
“废话!”
全家军骑兵根本就没有理会。
来到辽南,看到满山遍野的积雪,范文程一阵欣喜,他以为这种暴雪,全家军只怕会伤筋动骨。
非常可惜,范文程失望了。
全家军在辽南生活得非常好,他们来到一处兵站,就像一座小型的驿站。
进驻兵站之后,整个房间内温暖发春,稍微动弹一下就冒汗了。
一座若大的房间内,中间烧着火,火光照耀着众人,众人开始烤着手。
这里有热水可以洗澡,有热茶可以喝,有热饭可以吃。
吃着这半个多月的第一次热饭,众后金骑兵无比悲哀的发现,自己的手指肿胀如同胡萝卜,他们连筷子都拿不住了。
范文程感叹:“还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五月开始了
本书月底的三天,状态有点不太对劲。
更新慢了,节奏也乱了,主要是老程的心也乱了。
作为一个业余写手,老程把有限的业余时间放在了网文上。起初因为爱好,十几年前,老程也和很多读者一样,因为看着不舒服,所以自己动手写。
开始写第一篇的时候,终于发现,看着容易,写起来真难。
这些年换了很多马甲,写过很多种类,一直没有出过什么像样的成绩,人老心不老,可是不服老不行,起点已经不是原来的起点了,这个时候更拼速度。没有速度,就没有一切,当然香蕉大神除外。
可惜的是,这个时间非常有限,查资料、看资料,消化资料,也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每天的时间都是有限的,结果非常尴尬的是,没有把时间按排好,忽视了对孩子的关系,对家庭的照顾。
这次回到老家,陪着孩子走走转转,玩玩,非常感慨。
本来打算五月参加爆更活动,希望可以利用这次四倍月票的时间,拿到一个活动奖励,五万币的运营资金,也算是回馈读者的支持。
可是,来到家中,孩子没有睡着之前,老程实在不忍心看着孩子失望,作为一个失职的父亲,老程决定用这有限的假期,好好陪陪孩子,弥补一下孩子。
再次说声抱歉,不求月票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五七章牛金星的回归
第三五七章牛金星的回归
让范文程绝望的不值是这座兵站的设施,这座兵站,其实就是驿站的形式,也可以说是换了名字的驿站。只不过,这座驿站属于全家军,接待的不是商贾和官员,只是全家军将士而已。
熬成米白色的鱼汤,上面漂浮着一层葱花,点上香油,让人毫无抗拒之力。
白如凝脂的馒头、包子,又香又软的米饭,冒出一阵阵白雾,放在盘子里,摆在了桌子上,桌子上还放着四个银光闪闪的不锈钢铁盆,铁盆里装着红烧羊肉、土豆牛肉,还有海带炖排肉,糖醋莲藕。
全家军将士就围做在桌子上开始吃饭,与想象中的兴奋不同,这些全家军将士哭丧着脸,朝着兵站的伙夫发着牢骚“崔头,能不能少拿这些东西糊弄兄弟们?韭菜炒鸡子,再不济给我们来一盆醋溜白菜,爷们可是山西人,离了醋可没法活!”
“滚蛋,爱吃吃,不吃拉倒,韭菜,我还想呢,你给我变出来?”
范文程看着这一幕目瞪口呆,这样的饭菜别说是普通士兵,就像是大金国的白甲勇士,或者备御级别的贵人,也不能天天吃。就算是皇太极的御膳,了不起也就是这种程度。
“难道说全家军已经富裕到这种程度了吗?”
范文程自然不知道,因为暴雪的原因,一部分羊肉、牛肉屠宰掉,用来生产加工罐头,当然,更多的则是给了全家军将士补充伙食。全旭的大鱼大肉,把全家军将士的嘴已经养叼了。
全家军的饭菜虽然丰盛,事实上味道却非常一般,只是做熟,有盐味,至于想要口感,那是不可能的,除了全旭的小灶厨师,全家军、全记的所有工厂包括各种公有食堂的伙夫,厨艺越好越不能担任厨师,这是原则。
食物的定义不是为了什么美味,而是为了填饱肚子,补充人体所需要的营养。因为全旭的原则是吃饱。
但凡任何美味可口的饭菜,都需要繁琐的烹饪技术,比如说佛跳墙这道菜,没有一天根本就做不出来,同样一条鱼,如果清蒸需要两刻钟,直接炖只需要十五分钟,在战争时期,做饭的效率,关系着将士们的性命。
因为是出使,兵站也给范文程麾下的后金士兵提供了饭菜,与全家军将士一样,然而,同样的饭菜,在后金士兵面前,简直就是像饿狗抢食,相当不雅观。
不过,范文程却没有办法责怪那些后金勇士,现如今大金粮食价格涨到了五六两银子每石,而同样的粮食在大明,只需要六七钱银子。
卖给后金粮食可以赚十倍的利润,这就可以理解华阳社为什么视国法为儿戏了,因为这里面有着足够让人疯狂的利润。
其实更大的利润,还是军火。
比如说,华阳社向全旭购买的火炮,每门价格在三千多两银子,将近三五百两左右,他们运到后金,报价就是两万两一门,这不算是最过份的,最过分的是炮弹,一枚炮弹加上发射的火药包,就是一百两。
可是实际上的成本不到五两银子,二十多倍的暴利。
像其他铠甲、刀、枪这样的装备,更是贵的离谱,可是,后金却不得不向华阳社购买,他们从关内抢劫到的财宝,在他们手中转一圈,又回到了华阳社的手中。
事实上,无论是蒙古人,还是女真人,包括之前的倭寇,都是给华阳社打工的。
面对这个问题,范文程曾经向皇太极提出过建议,那就是摆脱华阳社的控制,这一次入关,他们就重要抓人,特别是各种各样的工匠。
可问题是,全家军横空出世,把后金勇士打得狗了,这个计划做成了夹生饭。面对日益严峻的形式,范文程认为,宁愿与全旭合作,也不愿意与华阳社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合作。
范文程望着楼上的那名仅仅九岁的小女孩,后金的未来,就看她了。
把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寄托在一个小女孩身上,注定要失败的。
……
“乖乖,我的小公主,别哭了,爸爸在呢!”
全旭哄着他的大女儿全景慕玩,全景慕一不小心滑倒在地上,全旭急忙跑过去,将她扶起来。
全旭其实是缺乏看孩子的经验,原本全景慕并没有想过要哭,结果在全旭关切之下,她的小嘴一张“哇哇……”
全景慕与全旭怎么也亲近不起来,全旭越是哄她,她哭得越是大声,越是委屈,搞得全旭手忙脚乱,狼狈不堪。
就在这时,二娘来到全旭身边。
二娘的目光落在全景慕身上。
全景慕的哭泣声噶然而止。
二娘抱着全景慕,望着全旭轻声问道“是不是要打仗了?”
全旭微微一怔“你怎么会有这么古怪的念头?”
“这次你回来之后,马不停蹄的忙个不停,又是命令军械作坊加紧生产和储备铅弹、弩箭、火药等物,又是让工厂加紧生产帆布、棉鞋、冬衣、棉被、罐头,除非是要打仗,否则你根本就用不着这样的。告诉我,是不是要打仗了?”
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二娘跟着全旭的时间久了,已经变成得对军事一知半解起来,通过种种蛛丝马迹,她就可以断定全旭准备在打仗。
“其实也不是!”
全旭摇摇头道“实话说吧,我也不瞒你,我得罪了一个非常有势力的人!”
“比知府大人还大?”
“知府在他们面前,连根毛都不算!”
全旭指着大名府的方向“可能你也听说了,大名府知府南居益南大人,已经抱病在恙,一个多月不理政务,他已经向朝廷辞官,知道他为什么辞官吗?”
二娘想了想道“他怕得罪人?”
“对!”
全旭苦笑道“现如今不同以往,南居益怕得罪我,但是,他又得罪不起华阳社,只好辞官,宁愿不当官,也不愿意得罪人。估计这个时间不会太长,华阳社一定会在大名府换上一个听话的知府,或者是他们的人当知府。”
二娘的神色凝重起来“全家庄镇就是这些人搞得鬼?”
“是啊。那些商贾无权无势,得罪不起他们,自然不敢在全家庄镇做生意!”
“两万七千两六百二十二两!”
“什么?”
“他们害得咱们损失了两万七千六百二十二两银子的租金!”
二娘愤愤道“太欺负人了,恨不得咬他们几口!”
“我的损失何止不到三万两银子的租金!”
全旭笑道“这个,其实,我们不亏,我从他们身上也割了一大块肉,相对而言,他们的损失只会更重,怎么也有大几百万两银子,这一波,我其实是占了便宜,怕不怕,他们狗急跳墙,蛊惑一些流寇,进攻全家庄镇!”
“你是在担心我们娘俩?”
“嗯!”
二娘推开暖阁的门,把全景慕放在暖阁里,全景慕马上跑到木马前,骑在木马上玩了起来。
二娘道“相公,我们娘俩跟你走,咱们一起去辽南!”
“你的意思是放弃全家庄镇?”
“也不算是放弃吧!”
二娘望着全旭道“如果我和景慕走了,整个全家庄镇你还会在意谁?就算庄子破了,那就破了,反正地契在咱们手中,他们还能把地搬走不成?”
全旭沉吟片刻“如此也是!”
全旭其实也在纠结,纠结的问题是后世,因为吴迪的出现,吴迪其实与华阳社一样,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代表一个势力,而且是非常庞大的势力。
满遗。
作为一个影视行业的工作人员,全旭感触非常深,什么类型的电影不上上映?什么类型的题材限制?
当然,还有岳飞、霍去病等爱国英雄被移出教课书,还有汉奸公然立庙?这代表着文化产业、信息方向的强大势力,他们在试图利用影视美化清朝。
可以说,他们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比如某人张口主子,闭口小奴,他们这些无知的人,事实上不知道奴代表的真正含义。
眼下,吴迪他们这个势力盯上了全旭,只要他们肯深挖,全旭的很多事情都会被挖出来,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们的势力,不亚于有关部门。
甚至,他们比有关部门更加肆无忌惮。有关部门还有底线,还有原则。
而他们却没有。
在未来,全旭会尽可能的减少在国内的收购资源和设备,包括技术和其他东西,那么全家庄镇这个萎缩版本的工业基地就显得非常重要。
可同样,二娘的话也非常有道理。
一旦二娘和全旭在意的人离开了全家庄镇,那么对于全家庄镇的一切,全旭就不会太过在意。
同时,全旭也可以与华阳社打一场不见硝烟的战争。
想到这里,全旭立即召开了以汤宝和、袁世卿、汤邱氏、牛结实、杜亮、郭富贵、华山虎等旧部的会议。
可关键在会议没有召开的时候,一名玄鹰卫向全旭报告道“全爷,牛金星回来了!”
“什么?”
全旭几乎快要忘记了牛金星,事隔一年多,他居然还会回来?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五八章反又如何
第三五八章反又如何
牛金星是一个天启七年的举人,也是大明的后备官员,他对于全旭这个有着反意的旧主,也是非常复杂的。
起初,他确实是想举报全旭,获得晋升之资。
然而,问题是,牛金星想得太简单了。他回到老家,还没有来得及揭发全旭,却被别人揭发了。
王士俊揭发牛金星利用其举人的身份,瞒报赋税共计四万五千余两银子,并且强占良家妇女十八人,这件案子当时就落了下来。
结果,牛金星被褫夺了举人的身份,贬为庶民,并且罚为劳役。经过一年的劳改,他实在受不了,牛金星自己又跑了。
他一路上风餐露宿,依靠着一边逃亡,一边乞讨为生,终于历尽千辛万苦,再次抵达了全家庄镇。
再次见到牛金星的时候,全旭已经认不出来他了。
此时的牛金星饿的瘦骨嶙峋,身上破破烂烂,脚上的草鞋,脚指头都带着浓疮,他的左眼已经瞎了,脸上还带着狰狞的疤痕,胳膊上、胸口上、身上到处都是累累交错的伤痕。
“扑通!”
牛金星看到全旭,直接跪在地上,嚎嚎大哭。
全旭捂着鼻子,微微皱起眉头:“你吃屎了,怎么这么臭?”
“啊……”
袁世卿愣了半晌:“你是牛先生?”
“让他洗个澡,换衣服,太臭了!”
全旭起初还在苦恼谁可留守全家庄镇,袁世卿是一个本份的老实人,缺乏担当、更加缺乏机变,而且心不够狠,不够毒。
有自己的余荫在,他勉强可以守住全旭的产业,可是牛金星不同,他要是整人或者说与人斗争,那可是一个狠人。
以牛金星的脑子、马大力的武勇,袁世卿的淳朴,再加上汤宝和的果断,四个人配合那就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了。
牛金星躺在滚烫的热水中,他被烫得呲牙咧嘴,滚烫的热水让他感觉自己又回到了人间,泡了足足半个时辰的热水澡,把一个木桶的洗澡水洗成酱油色。
直到换了三遍水,牛金星总算结束了洗澡,他换了一个件青色的长衫,这件衣服是他自己的,他还记得。
当他换上衣服,并没有被直接带去见全旭,而是由一名庄丁领着回到了牛金星的房间,随着全家堡的建造完毕,原本的金梯书院也被搬迁到了全家堡内。这座原本的校区,其实并没有被荒废,而是住上了一些工匠。
他左边的邻居换成了一家年轻的夫妻,还有一个三四岁的孩子。右边的邻居,则换成了一对年迈的父子,父亲五十多岁,儿子也三十多岁。
他的房间内布满了灰尘,各种陈设依旧停留在他离开之前的位置,特别是床上的被褥被掀开,他当时走得匆忙,并没有来得及归置。
从柜子里取出碗筷,他来到原本的食堂,发现这里已经变成了巡检司的总部。
“你来这里做什么?”
一名正在执守的巡检丁望着牛金星,伸手就去摸刀。
“我来打饭!”
“打饭!”
几名巡检丁笑了起来,“你这趟差出了有点久吧?”
一名文书模样的书吏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牛金星,原金梯书院的副院长!”
文书开始从资料柜里寻找关于牛金星的资料,他查了将近半个时辰,终于找到了牛金星的名字。
良久,文书替牛金星办理了新的身份牌。
这种身份牌就是一个胸牌卡,上面写着姓名、年龄、任职。
“这个牌子拿着,否则不能进城!”
虽然全家堡只是堡,所有人都习惯认为这是一座城。
一座属于全旭的城。
临近黄昏的时分,牛金星拿着饭碗,还有身份牌开始走入这座新城。
全家堡的街道中间略高,两则略低,街道两边不远处留下着下水道口,光洁而坚硬的路面,与城墙一样。
与原来繁华的全家庄镇商业街相比,这里几乎所有的临街门店都关着门,街道上却一尘不染。
这是一座与大明任何城池都不一样的城池,一座用钢筋水泥浇筑的钢铁丛林,到处都是五丈高的高楼。
终于,按照路牌的指示,牛金星来到了食堂,食堂同样高大,而且宽敞。
牛金星拿着碗筷在食堂即将关门的时候,打了一份饭,他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吃完饭的时候,牛金星求见全旭。
却被告知,全旭不在。
事实上,全旭确实是不在。
他正在全家堡的丙号仓库里,这间仓库里放着一块块混凝土块,也可以说是楼板,不过比正常的楼板要大很多,因为这种楼板,一块宽约三米半,长约七米,厚达五十公分。
如果用来砸人,绝对有死无生。
全旭默默的将这些楼板记在脑海中:“走你!”
“呼啦……”
全旭再次出现的时候,他出现在京南一座废弃的工厂里。
一座偌大的厂房,被全旭用楼板砸得灰尘如同下雨一般。而全旭则站在楼板上,出了脚有点发麻,其他并没有一些影响。
全旭有些得意。
他回到自己的出租屋,换了一身衣服,拿起手机,直接拨打给谢琳:“联系一下吴迪,我要见他!”
“好!”
“这次你不用去!”
“好!”
半个小时以后,全旭自己坐着吴迪派人开过来的商务车,再次来到金鱼胡同。
同样是那座暖阁,不过暖阁里的砂石已经被清理干净,撑爆的暖阁也被修复原样,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
“全旭,你还敢来……”
吴迪感觉自己的眼花了一下,全旭从他的眼前瞬间消失。
下一秒钟,轰隆一声巨响。
还带着油漆味的暖阁,再次变成一片废墟,这次不是砂石,而是硕大的楼板,几十块巨型楼板,直接将整个暖阁砸塌了三分之二。
在吴迪脚下三寸的位置,一块楼板将他脚下的大理石地砖砸得粉碎。
全旭站在楼板上,居高临下,望着吴迪:“为什么我不能来?”
吴迪的脸色变得非常惶恐:“你……”
全旭上前,握住吴迪的手指:“别他妈的指我!”
“啊……”
全旭望着瘫痪在地上的吴迪:“你的效率不错嘛,把这座暖阁再装修一次,我再砸一次,咱们就可以坐下来谈了!”
“你怎么做到的?”
“这个你不要管!”
全旭冷冷的笑道:“你只需要知道,这个世界不像你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我们现在可以谈谈生意,你要黄金、玉石、虎鞭,人参、鹿茸、包括黄花梨、紫檀木、什么都可以,但是,得有钱,想白拿……你觉得有可能吗?”
吴迪呆呆的坐在地上,半天没有说出一个字:“那是我们老祖宗留下的!”
全旭得意的笑了笑:“现在是我的,都是我的!”
吴迪喘着粗气:“我们要黄金!”
“可以,按照三百五,要多少有多少!”
全旭望着吴迪道:“如何交易,我联系你!”
全旭转身离开!
他的跨下出现一片水迹。
就在全旭走后,吴迪脸上没有了一丝惶恐之色。
他打了一个响指,这时一名年轻的男子过来走过来扶起他。
吴迪走到后面的监控室。
看着监控室一片雪花。
“所有的监控摄像头全部失灵!”
“这怎么可能?”
吴迪一脸呆滞。
全旭回到出租屋,与谢琳在一起吃了一顿饭,再次回到明末。
“全爷,牛金星求见!”
“不见!”
尽管全旭说着不见,可是牛金星却站在全家堡的楼下,一直等了一夜。
全旭第二天神清气爽的起床,吃完早餐之后,这才召集牛金星、袁世卿等人开会。
“明天我准备返回辽东!”
全旭望着众人道:“这段时间,全家庄镇出了很多事,生意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全家庄镇非常被动!”
“门下无能!”
袁世卿作为大总管,责无旁贷。
“现在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问题是以后怎么办?”
马大力等人躬身:“请全爷吩咐!”
全旭望着牛金星:“牛先生,你说怎么办?”
牛金星沉吟起来。
事实上,昨天的回来。他自然也知道了全家庄镇的困境,如果不是全家庄镇遇到了困境,他真不敢回来见全旭。
原本,牛金星对大明不说可以掏心掏肺,至少绝对没有敢造反的意思,发现全旭有反意,他第一时间就是想跑。
而不是想着投贼。
而眼下的情况,却击碎了牛金星对大明的最后一丝幻想。
逃税?
他牛金星算个毛线?
整个大明,哪个举人不逃税?
哪个士绅不逃税?
牛金星连祖田加上投效的田地,总共不到三千亩,不及王士俊的十分之一,偏偏他却被褫夺了举人的身份,贬为庶民,而且终身不得参加科举。
既然现实如此,黑白颠倒,是非不分,他跟着全旭造反那又如何?
牛金星望着全旭道:“扩军备战!”
“备战?”
全旭笑道:“备什么战,向谁开战?”
“向西”
牛金星起身道:“彰德府,拿下彰德府,西进太行!”
接着,牛金星向全旭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五九章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第三五九章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历史往往是由胜利者书写的,而李自成是一个失败者,作为大顺的丞相,牛金星自然而然的承担了这个巨大的黑锅。
妒忌贤能,杀死李岩。
其实,自然李岩给李自成提出“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这条口号确实是很蛊惑人心,但是,却不切合实际,也不具备一个政权的可执行性。
进了北京,军队的粮饷如何解决?
总不能一直抢下去。
废除这个政策,那是李自成失信。所以,李岩必死。
于其说牛金星杀死李岩,不如说是李岩的短视,或者说他的急功近利,害死了他自己,既然换作其他人,李岩也一样要死。
因为他把李自成逼到了绝处。
作为大顺的头号谋主,牛金星的能力是毋庸置疑的,他在被王士俊迫害之后,失去了一切,为了活下去,决定跟着全旭走。
而眼下,全家军虽然赫赫有功,能征善战,可眼下并非一个可以光明正式与大明争夺江山的最佳时机。
在牛金星的计划中,全旭的全家庄镇一分为二,一部分化明为暗,改头换面,变成寇,正式扯旗造反,引军队攻打大名府的前沿阵地全家庄镇,从而引发大名府之乱。
而全家庄镇则作为大名府的抵抗前沿,地位则无人可以放弃,特别是这么一座巨大而坚固的坚城。
在这种情况下,全家军既不能太猛,也不能太弱,太猛了,容易引来大股明军精锐部队,太弱了也引不起重视。
一旦大名府与彰德卫发起叛乱,那么大名府的地位肯定会被重视起来,而作为大名府最能打的全家庄镇青壮,在全旭的操作下,很容易获得朝廷的一支番号。
吃着朝廷的粮食,作为保护大名府的保护神。
全旭听了牛金星的计划,也感觉这是目前为止最好的办法了。
毕竟,眼下全旭也不可能直接造反,那样就便宜了皇太极。
听完牛金星的计划。
全旭决定成立全家庄镇执行委员会,作为全家庄镇最高管理机构。
执行委员会共计七名委员。
分别是袁世卿担任委员长,负责全面工作。
财务委员周宏儒,负责财务工作。
防务委员马大力,负责全家庄镇的安全防卫工作。
商务委员华山虎,负责全家庄镇的商务工作。
工务委员牛结实,负责全家庄镇的工业生产工作。
教育委员牛金星,负责全家庄镇的金梯书院教育工作、外联工作。
纪检委员杜亮,负责全家庄镇各部门的纪律工作。
牛金星的眼睛微微一眯,他心中甚是敞亮。
执行委员会,不过是唐朝的政事堂,事实上的相府,而他就是未来的礼部尚书。
“好了,全家庄镇我就交给你们七个了!”
就在全旭交待完全家庄镇的布局,然后带着二娘、全景慕、以及急着想看外孙的汤邱氏、想看外甥的汤宝和,其实,如果不是汤宝和要跟着全旭回辽南,这个纪律委员应该交给他。
只不过,他愿意去辽南,全旭也不会阻拦。
就在准备出发的时候,二娘望着全旭问道“你是不是忘了什么大事?”
“还有什么大事?”
全旭有些莫名其妙的望着二娘。
“孙娘子,你准备怎么办?总不能不清不楚养在全家庄吧?”
全旭哭笑不得的道“我哪儿知道她该怎么办?”
与孙承宗家族联姻,这是袁可立非常赞同的事情,可是全旭却体会到了这个时代的美好,无论是三娘,还是二娘,她们二人相对比较弱势,从来不会与全旭发生激烈的争吵。
因为她们二人都非常清楚自己的身份,她们是妾,而不是妻。
可是妻却不一样,妻谐音齐,正妻与丈夫拥有同等的地位,当然,因为联姻,也肯定会有自己的利益诉求,要说孙氏从全旭这里一点好处都不要,那肯定说不过去。
特别是孙承宗,这位老爷子可是铁杆的帝党,崇祯虐他千百遍,他待崇祯如初恋,召之既来,呼之既去。
将来,孙承宗利用孙文莺来影响全旭,全旭能怎么办?
就像在武则天时期,武则天亲手炮制了一场大案。她的亲生母亲与贺兰敏之通奸,杨氏真与贺兰敏之通奸吗?
野史非常热衷在这上面着重笔墨,首先,杨氏是一个大龄剩女,因为信佛,四十四岁的时候,才嫁给武士彟为继室,其次当时已经九十岁高龄了。
为什么要炮制这个案子呢?
关键是政治。
在武则天成为皇后,与李治并驾而称二圣,二圣临朝,李治的性子又软,强势的武则天根本就没有人可以制衡,当然也不是没有人可以制衡,就是她的生母杨氏。杨氏出身弘农杨氏,天然亲近门阀贵族,与武则天的执政理念是冲突的,可是唐朝自李世民以后,以孝治国,如果武则天忤逆母亲杨氏,那么就是不孝。
等于人设崩塌,一个品德败坏的人,是没有办法服众的。于是,武则天玩了一手阴谋,牺牲其母,还有外甥,铲除了可以干涉她的人。
强硬如武则天,她只能采取这种方式,毁掉其母的声誉,从而获得绝对的自由,那么全旭呢?
非得承担不孝之名?
孝是古代绕不开的一个问题,为了能圆上逻辑漏洞,所以起点孤儿院大行其道,全旭可不像头上多个爹。
“这样吧,你去找她聊聊,让她回高阳!”
“我去说有用吗?”
二娘尴尬的笑了笑“还是你去吧,这件事绕不开!”
全旭闭上眼睛“我不去,见了面不知道说什么,你去吧,我相信你!”
二娘无奈的叹了口气,她倒是去见了孙文莺。
“二娘来了,全大人愿意见我了?”
“孙娘子,大名府马上就会动荡不安,这里非宜居之地!”
二娘苦笑道“非是赶你离开,事实上我们也要走了!”
“让全大人给我一句准话!”
孙文莺望着二娘道“女人不用为难女人,还是那句话,如果全大人不原谅文莺,文莺就死在全家庄!”
二娘无奈的叹了口气“孙娘子,你这是何必呢?”
“我有什么办法?”
孙文莺有些委屈的道“你以为我愿意吗?我现在又家不能回,他必须给我一个交待!”
“你要什么交待!”
全旭最终还是没有避开,有些事情,越是怕麻烦,越会变得更加麻烦,唯一的办法只能是勇敢面对。
“你说呢?”
孙文莺的眼睛一张一闭,眼泪就如同断了线的珍珠,扑簌扑簌掉下来“女人家……”
“打住!”
全旭冷着脸道“别张口女人闭口女人,你知道女人和女孩的区别吗?”
孙文莺本来满腹委屈,反而被全旭说得愣住了。
“你说呢?”
全旭指着二娘“她是才是女人,你只是女孩!”
孙文莺的目光落在二娘的胸口,她微微低头,再看看自己。
“欺人太甚!”
全旭哪里想到孙文莺想到哪一层,他反而认真地点点头“我在阐述事实!”
“登徒子……”
孙文莺气得方寸大乱“我跟你拼了!”
全旭看着拿着银妆刀的孙文莺,一脸呆滞“真是疯子!”
就在全旭被孙文莺搞得狼狈而逃的时候,怀远镇,随着罗世明与林丹汗的合作深入,一大批骆驼抵达了怀远镇。
看着上千头的骆驼,徐彪有些头疼“这些骆驼要他们做什么?”
陈应微微一笑“来一辆大车!”
全记出产的载重型马车,缓缓推到陈应面前。这批马车是搬空介休范氏的关键主力,全记生产的马车,两轮马车车身底下安装着弹簧钢用以减震,车轮用最坚硬的木材制成,辐条全部钢制。车轴、插销同样是钢制,还用上了轴承。在当时,轴承称得上是一件高科技产品了。
这些改进大大的增加了马车车身的强度,使它更轻巧,更耐用,也更牢靠。
“装上去!”
随着陈应一声令下,数名公平军士兵,搬着沙袋往马车上装,一个麻袋的沙袋少说也有一百五六十斤(未满),公平军将士一口气往马车上装了二十袋。
这些麻袋足足有三千多斤重,将整个马车装成了小山。
然后,有人赶着一匹驽马,将挽马套套上,挥动着马鞭。
驽马拉着马车,缓缓前进,虽然移动速度很慢,慢得让人着急,可是这辆马车却真正在动。
“再上一匹驽马!”
加上一匹马,两匹马。
随着两匹马吃力的前行,马车开始缓缓前进,当然,速度依旧不快,毕竟,能拉动三千多斤的重物,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如果不是这种全记生产的独特马车,用了后世的车轴和轴承,还有坚固的轮胎,否则真不一定能拉动这样沉重的马车。
“看到了没?两匹马勉强可以拉到三千多斤物资!”
陈应指着骆驼道“来一头骆驼!”
一头骆驼被牵过来,套了上去,骆驼的野性很大,它嗷嗷叫着拉着沉重的马车往前走。别说,它走得比两匹马还要快一点。
陈应笑道“瘦死骆驼比马大,以后别用马了,用骆驼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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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六零章牛欢喜的春天
第三六零章牛欢喜的春天
哪怕是三千多斤每车的重型载重马车,其实远远无法解决怀远镇的运输难题。
怀远镇的问题,与辽南几乎如出一辙。
天气寒冷,百姓需要用煤炭取暖,怀远镇虽然不缺煤炭,可问题是怀远镇周围却没有煤炭,距离怀远镇最近的煤矿将近一百七十多里。
对于后世而言,一百七十多里,几乎不算距离,也就是一个小时而已。更何况这个时代的坑爹的运输能力,偏偏煤炭是人们的生活必须品。
随着天气越来越寒冷,怀远镇的公平军和其麾下的百姓,每天需要烧掉大约五六万斤煤炭,五六万斤煤炭,放在后世,也就是二三十吨的样子,一辆大卡车就可以拉完了。
然而问题是,这只是明末,如果用独轮车,每车装载五百斤左右,那就需要一百多车,按照每辆车日行四五十里,满足怀远镇的生活消耗,至少需要投入至少三百多辆车。当然,这只是日常生活所需要的煤炭,可是随着兴建的高炉既将投产,怀远镇消耗的煤炭将增加十数倍甚至数十倍增加。
那样以来,运输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即使采取这种重型马车,可问题是,每辆马车需要两匹马,运输成本的增加,却让怀远镇百姓,生活成本成倍增加。
采取骆驼马车运输的方式,总算可以缓解了怀远镇最棘手的问题。
在开采或不开采钢铁的时候,陈应、崔成友和罗世明也产生了分歧,首先是全家庄镇拥有无数质量好,价格低廉的钢铁,可以满足怀远镇的需求,只是因为运输问题,造成了极为不便。
眼下,越来越不太平,想从全家庄镇把钢铁运到怀远镇,难度其实并不比把钢铁运到辽东要小。
通过陈应与崔成友、徐彪等人的商量,决定在怀远镇建造高炉,开始冶炼钢铁,煤炭炼钢的难题,其实在全家庄镇已经解决了。
普通的煤炭不能炼钢,这需要使用焦炭,而且高炉的建筑形式,工作原理也由于牛欢喜全面掌握。
在全旭的指导下,全家庄镇的钢铁作坊试产、生产相当顺利,正应了那句话,站着说话不腰疼。
牛欢喜以为高炉炼钢非常容易,他已经获得了牛结实的真传,完全可以挑大梁。
结果,现实却啪啪打脸。
经过数次失败,反复受挫,终于,怀远镇的高炉在崇祯四年的年初获得了成功。
在崇祯四年的二月二龙抬头,怀远镇的钢铁作坊终于竣工了。
“真他娘的不容易啊!”
牛欢喜望着眼前的高炉,大发感慨。
这座高炉建了拆,拆了建,中间还坍塌了一次,最后还是他帮忙请了几位专业建筑师接手整个工程,才算是搞定了。看着那根通天巨塔般的大烟囱,他也有点多年媳妇熬成婆的感慨……
牛欢喜也知道自己干得有多糟糕,幸亏他爹没在怀远镇,否则以牛结实的脾气,鞭子他肯定不会少挨打。
牛结实对于牛欢喜的教导,非常传统。牛结实的口才非常一般,他不喜欢动口,能动手的时候,就绝对不动嘴。
牛欢喜从小到大,可没少挨揍,关键是牛结实的力量大,打铁出身嘛,力量是强项,揍牛欢喜就像打铁一样,反复揍,看不顺眼揍,高兴了也揍,不高兴也揍,做错事了也揍,没错事也会挨揍,用牛结实的话说“揍你是为你好。”
哪怕牛欢喜已经结婚,已经成了父亲,可是在牛结实眼中,孙子牛成功含在嘴里怕化了,捧了手里怕掉了,只有儿子,三天不揍,浑身难受。
在罗世明要前来怀远镇的时候,牛欢喜就自告奋勇,跟着罗世明来到了怀远镇,他是想彻底摆脱牛结实的阴影。
终于,没有牛结实的地方,纵然再苦,那也是幸福的,要不然,就凭他在怀远镇的所做所为,揍他一百次都是轻的。
偏偏,他在怀远镇没但没有挨揍,反而长了十斤肉。
牛欢喜望着罗世明,忐忑不安的道“罗叔,那个……虽然过程是曲折的,但是前途是光明的嘛!你看这高炉,多大啊,一炉就能出上万斤好铁!”
“你最好祈祷,这次一定可以成功!”
罗世明望着牛欢喜道“老牛不在,老罗也可以揍你!”
牛欢喜讪讪然的笑了笑,他知道罗世明所说的是事实,真揍了他,牛结实也不会说什么,自从跟着他爹,投靠在全旭门下,罗世明没少对他照顾。
这些恩情,在牛欢喜眼中,揍他可以,他绝对不会还手。
牛欢喜望着众工匠道“好了没有!”
“小师弟,好了!”
高炉的炉长,是牛结实的二徒弟,也是牛欢喜的二师兄。二师兄把最后几担矿砂倒进去,然后关上炉门,再检查密封情况,确认无误,这才对牛欢喜点点头“小师弟,可以点火了!”
牛欢喜仿佛一个大将军,他挺起胸膛,大手一挥“点火!让他们看看我的高炉能不能炼铁!”
这个钢铁作坊的技术人员,几乎都是牛家班,也就是说是牛结实的徒弟、徒孙们,他们被牛结实当牛一样使唤了好几年,一直没有出师的机会,心中也是憋了一肚子火了。
现在是他们出师的第一战,众工匠们非常兴奋,二师兄点燃了早已装填好的焦炭。
鼓风机一鼓一瘪,将强劲的气流吹入灶膛,没多久,火势便旺了起来,一道烟柱直冲云宵,还带着红赫赫的火星,十里之内清晰可见。
牛欢喜仿佛在自言自语“祖师爷保佑,火烧得这么旺,一定要保佑将里面的矿砂烧化,炼出好铁来……”
罗世明撇了撇嘴“炼铁了?你要炼钢,炼出最好的钢,我要铁有屁用?”
当然,这话是不能对牛欢喜说,他只是心中嘀咕着。
从点火开始,在场的所有铁匠们都非常亢奋,明明二月春风似刀,寒气袭人,他们却仿佛如同如同一团火在燃烧着。
二师兄凑上去通过观察孔观察着高炉内的变化,由于焦炭的质量不错,再加上鼓风机非常迅猛,在鼓风机的吹拂下,火势非常猛,在猛火的煅烧之下,矿砂开始一点点的熔化了。
“再加焦炭!”
牛欢喜过来,将二师兄挤到一边,他看到矿砂熔化,咧开嘴嘿嘿直笑“火再猛一点!鼓风的,再加把劲,这个时候火势可不能弱,一弱,这炉铁水就算完了!”
工人们大声应和,喊着号子,焦炭不要钱似的往炉里猛加,看得罗世明都有点心疼了……这哪里是在烧火,分明就是在烧钱嘛,而且还是在烧他的钱!
烧钱行动持续了一天一夜,高炉内的矿砂早已变成了一炉沸腾的铁水,大家都兴奋的凑上去看新鲜,看到这么多铁水,一个个都兴奋得不得了。
“我的天,这么多!就这一炉,已经顶了一个铁匠一年的产量了啊!”
陈应知道全旭有很多钢铁,却不知道怎么来的,毕竟,这不是他的专业,直到现在,他才发现,炼钢还真不是容易的事情。
为了炼钢,牛欢喜的大师兄已经累吐血了,二师兄的眼睛也如同了熊猫。
就在这时,一个身穿蒙古皮袍子的少女走到牛欢喜身边“真……真的能炼铁!?”
牛欢喜哼了一声,鼻孔朝天,牛气得不得了“现在知道我有多实诚了吧?我从不说大话,说了这炉能炼铁,它就能炼铁!”
少女是额哲的姐姐琪琪格,也是林丹汗的闺女,蒙古的公主。别看额哲长得五大三粗,看上去像二三十岁的男子,事实上,额哲还没有成年,他还是一个孩子,只是长得有些着急。
琪琪格可看不得牛欢喜这副小人得志的样子“是呀,虽然这炉建了一年都没建成,还塌了好几次……”
牛欢喜脸一垮“哪壶不好开哪壶!”
二师兄的眼睛迸射出精光,他朝着牛欢喜道“好了!”
牛欢喜大手一挥“放铁水出来!”
马上有人过去,拿着长长的铁钎子,轻轻捅着早已堵死的炉底口,随着小孔越来越大,铁水缓缓从小孔里流出来。
火红的铁水沿着冷却槽飞快的流动,红星乱窜,紫烟缭绕,蔚为壮观,只是这温度也挺感人的,直线上升,冷却槽周边热浪滚滚,根本就站不住人。
尽量天气寒冷,可工人们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像一个泉眼一样往外冒着汗水,顶着高温将铁水引入铸槽,将它们铸成铁块,忙得那叫一个热火朝天!
钢铁工人其实非常辛苦,冬天还好,如果是夏天,那高达一千多度,操作面温度也高达三百余度。
这样的高温下,人的汗水像泉水一样流出来,钢铁工人无论喝下去多少水,从来不会撒尿,因为水分都会被从毛孔里流出来。
现在是二月,又在塞上,情况好得多,好不容易,铁水全部铸成了铁块,也冷却下来了,牛欢喜过去看自己的劳动成果,让工人抬起一块铁锭又敲又打,乐不可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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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六一章辽南改革国中之国
第三六一章辽南改革国中之国
钢铁是古代的战略资源,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已经很难体会到钢铁的珍贵了,估计也不会有人知道,一把三斤重的钢刀,是一件不折不扣的奢侈品,也是家庭财富的象征。
兴奋的人其实不仅仅是牛欢喜,也不仅仅是公平军将士,包括公平军麾下的百姓们,他们看着生产出来的钢铁,听着耳畔传来的悦耳的金鸣声,那些百姓不约而同的向公平王罗世明欢呼起来。
“公平万岁!”
在百姓眼中,拥有这样多的钢铁,代表着公平王的实力,平常时节还好,缺少钢铁,只是影响生产效率,比如种地的效率,在眼下的乱世里,钢铁代表着绝对的实力。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一百名甲士,可以毫发无损的击败一千名不披铠甲的乱民,一千名甲士,哪怕是同等数量的蒙古骑兵,根本就占不到任何便宜。
百姓虽然没有大学问,简单的算术他们其实还会算的,这一炉钢水在工匠的手里,至少可以打造五百具铠甲,或者两千柄的钢刀。
经过一个冬天的和谐相处,这些百姓已经体会到了公平王罗世明的真正公平之处,怀远镇的管理非常原始,也非常简单,就像汉王刘邦入关中的时候一样,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及盗抵罪。”
怀远镇也有民法案件,通常都是公开审理,即使没有全民参与,至少大部分百姓亲眼见证着罪犯被公开施刑。同时,公平王不会采取劳役。
在古代的徭役,百姓需要自带干粮,免费义务劳作,但是在怀远镇其实和全家庄镇一样,都是有偿劳动,干活给钱或者粮食。
跟着一个组织,能保障自己的安全,自己的切身利益,这样组织就有了向心力。
琪琪格自然是不懂自己是不懂炼铁的,不过他身边有人懂,一个跟铁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老头要过一把锤子叮叮当当的把铁锭挨个敲了一遍,倾听声音,又观察颜色,半晌才抬起头来,激动得声音直发飘“公主,好铁,都是难得的好铁啊!老夫跟铁打了一辈子的交道,还未曾见过一炉能出这么多好铁的!”
“这么多铁,值好多钱啊!”
琪琪格看着这些钱,眼睛都直了。
琪琪格走到牛欢喜身边,伸手拍了拍牛欢喜的肩膀“大牛,你这些铁卖吗?出个价吧?”
虽然说,在与公平军合作的过程中,林丹汗获得了大量的装备,也给自己的部落勇士换了一茬装备。
然而问题是,这些钢铁装备在战斗中会损坏,平时保管不善也会生锈,特别是箭镞,损失是惊人的,无论是战斗,或者狩猎,都会损失。
他们对钢铁的需求,是没有止境的,特别在冰雪封山的时候,打劫华阳社商队的活动,基本上停止了下来,没有新的装备来源,琪琪格自然有些着急。
“哎哎!”
陈应望着琪琪格笑道“你找错人了,这些铁是大牛炼出来的没错,卖不卖,卖什么价,他说了不算”!
“他说了不算,谁说了算?”
陈应指了指自己“当然是,公平王!”
“王叔!”
琪琪格转而跑向罗世明。
陈应上前拍了拍牛欢喜“小子,不错,不错,回头我见了老牛,告诉他,你这个当儿子,不比他差!”
牛欢喜乐得嘴巴合不上了。
“一炉就是一万多斤,就是一千多两银子啊!”
陈应感叹道“咱们怀远镇终于可以赚钱了!”
“不止一万斤!”
牛欢喜道“这一炉只是用来练手,铁砂装的不多,如果装满,至少有四五万斤!”
“那就更了不得了,一炉四五千两银子!”
陈应眯起眼睛“不过,还是不够,应该再建两座高炉!”
牛欢喜苦笑道“说得轻巧,工人怎么解决?这座高炉施工的都是咱们在全家庄镇带过来的老师傅,现在……”
“咱们大明最不缺的就是人!”
陈应笑道“你的问题,你不用担心,反正一时半会儿也建不好高炉,等你把高炉建好,就该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招人还算是事吗?”
“这倒也是!”
全旭布局塞上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吸引走头无路的边军,或是流民,从而稀释李自成部的战斗力,当然也是尽可能的保存足够的人口,完成工业化。
自从高炉的出现,怀远镇的工业开始呈现萌芽状态的发展,随着又兴建起了几座平炉,用平炉炼钢,这是全家庄镇工匠们最擅长的东西。
把冷却的铁锭重新融化,加入一些别的矿粉才能炼成理想的钢材。加入锰矿砂可以炼出他最爱的锰钢,用锰钢铸成的横刀巨斧无坚不摧;加入碳粉的话,根据碳粉比例的不同,可以炼出低碳钢、中碳钢和高碳钢,低碳钢较软,容易加工,可以用来做螺栓,中碳钢可以用来做各种机器零件,高碳钢可以用来铸造兵器。
往铁水里加上一定比例的锡就成了马口铁,这玩意可以用来做罐头盒。
在寒风呼啸的塞上,已经热火朝天的施工、开始兴建自己的家园。
……
辽南一座庞大的工厂正在开始施工,这座工厂的厂房与后世的钢结构工厂的厂房如出一辙。厂房里摆着一台台纺织机,几千名女工在这里紧张的工作着,她们把羊毛纺织成羊毛线。
这个工序其实是非常繁琐的,首先要将羊毛进行洗涤,然后进行物理脱脂,去草炭化,然后把羊毛进行烘干。
这时的羊毛非常松散,也非常干净,将净毛梳成条状的羊毛条,梳毛机将毛中的草杂再梳下来一些,将洗净毛梳理成网状将毛拉长拉细,同时加捻(将线拧起来),通过这样的工序,线从条开始越来越细,通过加捻越来越结实。
最后才是纺成羊毛线,用羊毛线进行织布。
全旭从一名女工手中接过一块刚刚纺织好的羊毛布,拿在手中,这种羊毛布非常厚实。
“还不错!”
三娘有些得意的道“那当然,我这些小姐妹们可是非常努力,她们很多人都瘦了好多,不过这种羊毛布造价可不便宜,比麻布要贵一些,只怕百姓买不起!”
羊毛虽然不值钱,可是羊毛的处理却非常复杂,现在又不像后世,完全可以依靠机器取代人工。
全旭摇摇头“比棉布便宜就行,这样的布做成衣服,保暖性不错,可御寒,又轻便,虽然比麻布贵一些,咱们辽南的军民,应该可以穿得起!”
沈明泽道“主上所言极是,辽南三十余万军民,别说穿这种衣服,就算是人人穿棉衣也没有压力!”
“压力还是有的!”
全旭苦笑道“这样一件衣服成本价格至少需要二两银子,你觉得百姓花了两个月赚一件衣服,合适吗?”
不算是奢侈品牌,普通服装,后世的工薪阶层,一个月工资,怎么也可以买上几件甚至十几件衣服。
现在辽南百姓的收入,还不够合理。至于大明的其他地方,那就不是合理或不合理的问题,简直是毫无人性。
牛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每天都会上演。
羊吃人的战略,全旭慢慢开始实施。
不过,问题依旧非常严重。
全旭想了想道“召开会议吧,全体军民工商会议,各级代表与半个月后在金石山议事大厅开会!”
崇祯四年已经来了,如果按照历史上的进程,皇太极会发动大凌河之战,然后大明再打一次败仗。
全旭不确实皇太极会不会像历史上一样发动大凌河之战,不过,他要提前做好准备。
崇祯四年的二月二十六日,金石山会议正式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全家军代表,也就是少校以上军官,同时,也有辽南各镇的镇长、副镇长、各工厂的厂长,以及商贾代表。
在全旭驻进辽南之后,成功收复南四州。
朝廷吏部也给辽南派来了四名知州,以及十五个县令。
这些朝廷命官,分管县、州,全旭认为按照现在这套僵化得可怕的体制来处理辽南的大小事务,他完全没有参与的意义,还不如关起门来自己玩。
开门见山,全旭望着众人道“去年,本帅前来辽东的时候,向诸将士承诺,每人发一百亩田,直到今天,这件事情一直没有落实下来。今天就是本帅兑现承诺的时候了,一百亩地,一分亩都不准少,全家军目前在册兵员共计四万三千五百人,军田预留五百万亩,各县把所在辖区的田契造好,这件事,限时三月底完成!”
众官员面面相视。
他们是朝廷命官,全旭只是辽东总兵,不是辽东总督。
盖州知府朱寻望着全旭道“全帅,这不合规矩吧?卫所军田……”
不等朱寻说完,全旭粗暴的打断道“这不是商量,只是命令,你们愿意执行,也要执行,不愿意执行,也要执行!”
朱寻还想说什么,海州知府郭洛甫急忙给他使着眼色。
全旭接着道“本帅计划在金州城建立一座议会大楼,每年定期召集各州各县的官员、代表举行会议,辽南四州十五县的大小事务大家商量着办,根据实际情况统一配置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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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六二章辽南议会只是一个试验田
第三六二章辽南议会只是一个试验田
自古以来,县令只管治理自己那个县,不必去管其他事情,能按时交上足额的税款,完成上面交待的摊牌,别闹出什么千古奇冤的便是难得的好官了。
而知府则只是负责监督那些知州、知县干活,顺便审几件案子,闲着没事跑到县里打打秋风,某个县摊上了天灾他们帮着向上头哭哭穷,就把任期给对付过去了。
像卢象升一样称为干吏能臣的知府,他其实做的也不多,就是带着大名府的青壮们,把大名府境内的土匪、强盗给扫了,顺便敲打一下当地的豪强和士绅,别让他们欺负百姓欺负得太狠,这样就足以让卢象升万家升佛了。
在全旭看来,大明朝的官员,九成都是起到的作用都是副的,如果没有官府,百姓的日子还不至于那么惨,这就失去了管理的意义。
如果不管不问,让其野蛮生长,辽南很容易出现类似于全旭这样的豪强和势力,久而久之,将对辽东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所以,管理是必须的,但是绝对不能用大明朝的那一套管理体系。
在全家庄镇,这是一个明朝不会在意的镇,如果完成了规定的税收,官府是不会在意下面怎么搞的,所以,全旭以全家庄镇执行会员会,作为全家庄镇的管理机构,从而代替全家的管理。
当然,全旭如今在怀远镇布了一颗子,在辽南作为基本盘,那么管理体系必须建立、并且完善起来。
管理的核心,其实就是把整个辽南当成一个整体,互通有无,统一资源,合理分配。
建立议会中心,其实只是一句话。
当然,现成的议会中心已经有了,比如现在他们开会的地方。不过,这座大楼是全家军的大礼堂,每当军官晋升军衔,或者表彰作战勇敢的将士,都会在这里开会。
这里位于金石山下,距离全家军近卫旅永固式军营,只有一千步左右的距离,虽然没有城池,拥有三千余名军队的保护,想来没有什么危险。
“未来的议会中心,建筑模式,与这座大楼基本一样,功能一样!”
全旭望着众人道“在春耕地结束以后,我们就开始兴建,各县如果有什么铺路修桥垦荒之类的工程,必须作出详尽的预算申请,由议会中心拨款下去修,注意,是详尽的预算申请,而不是一篇花团锦簌的文章!”
全旭是受够了那些华而不实,看了半天都不知道在讲什么的文章了。这一条对大家来说都是个挑战,谁曾想到大家坐到一块来,把整个府当成一个整体,互通有无?谁曾想到由一地最高长官统一配置手里的资源?
朱寻面露难色“全帅,这恐怕与朝廷制度不合吧?”
“没错!”
全旭认真的点点头道“如果处处按照朝廷的规章制度,那么辽东还会丢失吗?奴儿干都司还会不听朝廷的招呼吗?如果处处按照朝廷的规章制度,你们就自己玩吧!”
说到这里,四州十五县的官员们面面相觑。
朝廷把他们派到辽东当官,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后台,好地方,有油水的地方轮不到他们去,这几十名官员都属于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倒霉蛋儿。
郭洛甫沉吟道“只怕这样以来,会激怒朝廷!”
“激怒朝廷?”
全旭不以为然的冷笑道“只要咱们守住辽东不失,朝廷规定的赋税该交就交,他们凭什么管我们?”
全旭从头到尾都朝廷充满了蔑视,压根就不将明朝沿用了两百多年的那一套规则放在眼里,这让在座各位都有点不自在,毕竟他们从小接受的就是“君天下”的教育,习得文武艺,献予帝王家,这是根深蒂固的观念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只要他们按时足额的交纳税款,别去造反,别搞得离经叛道,朝廷一般都管不到他们,哄都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会管?
当然,会不会“被造反”就不得而知了,毕竟,这是一个非常操蛋的时代,不是吗?
就在全旭在台上讲的时候,全干也就是玄鹰卫的指挥使,也暗暗吩咐玄鹰卫的成员,秘密盯着这些官员。
随着玄鹰卫成立这两年多来,并没有取得什么有效的进展,全干有些急了,他需要表现出来自己的能力。
全旭望着众人道“把辽南四州十五县打造成一个整体,这样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你们大都有从政地方的经验,也没少吃士绅豪族和地方豪强的亏,说句不客气的话,真正的士豪门巨族,谁拿你们这些地方官员当盘菜?”
全旭的话可是说到了众官员的心坎上了,皇权不下乡,地方上的事情完全由乡绅把持着,官府很难插得了手,这是因为乡绅完全控制着地方上的资源,县官根本就斗不过他们。
其实,当官的人也不是全部都是贪官污吏,也有一部分人是拥有着崇高的理想,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正所谓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了。
他们这些人不是被豪族腐蚀,成为贪官污吏,就是被打压,然后边缘化。整个辽南地盘是大名府的十倍,人口却不足大名府的一半。其中还有四万三千余名军籍,再加上两万六千余名军属。
现在的辽南,四分之一的人口算是军人,将近一半的人口属于工匠和工人,真正的平民百姓,几乎没有。
全旭望众人道“团结力量大,我们团结在一起,拥有绝对的资源和力量,再也不用害怕那些豪强和士绅,谁敢在本帅面前炸毛,本帅捏碎他们!”
全旭的话,让众官员纷纷点头,显然他们也没少受那些乡绅的气,如果能摆脱那些乡绅的制约,他们当然很乐意。
关键是不赞同不行,全旭在辽南拥有绝对的权威,他甚至连监军都没有,名义上辽东巡抚卢象升是全旭的顶头上司,但是卢象升根本就不插手辽南的事情,因为卢象升也知道,全旭看似好说话,可是却极为强硬,惹急了全旭,双方就会非常尴尬。
这场会议连续召开了三天,众代表们上午开会,中午休息一个时辰,然后吃饭,下午继续开会,哪怕是晚上,也是开会两个时辰。
会议最终确定了辽南议会是辽南最高管理机构,沈明泽在全旭的支持下担任,辽南议会议长,朱寻、郭洛甫、方逸之、李应泰为议会次长,十五名县令、以及各镇镇长,各旅旅长担任议员,此时辽南议会共中议员一百二十七人。
首届议会在全旭的见证和操作下,明确规定了十五条约法,首先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无论是个人,还是官府,都不得随意不经许可,闯入百姓家中。哪怕百姓的房屋,四面漏风,风能进,雨能进,野兽可以进,唯有人不能进。
其次是军人的待遇,得到明确保证,侮辱军人将以以下犯上治罪,但是军人犯罪,由军纪官核查,明确罪行,明正典刑,但,绝对不得任由个人或官府私自处理。
接着就是整个辽南,武器铠甲持有合法化,任何人可以向全家军购买铠甲、军用弩机、火铳、破军刀、长枪、长矛、盾牌等武器装备,但是,武器装备却不准持有上街,需要外出携带武器装备,必须向所在甲、保、镇申请,获得批准以后,方可持军械外出。
无论是军人还是工匠,或者商贾,任何人户籍将一视同仁,拥有子女受教育,担任官员、做工等权利。
接着,整个辽南没有免税阶级,包括全旭在内,所有人。像军士、工匠、商贾、都要纳税,月收入低于八百文,享受免税。
任何单位雇佣百姓做工,最低收入不得低于五百文。
……
经过三天的开会,刚刚开始大家畏惧全旭的权势和威严,还不敢开口,后来,随着全旭把会议主持权力交给了议长沈明泽。这个时候,会议开始热烈起来。
争吵越来越激烈,总算将所有的事情谈好,大家基本保证一致。
只是谁也没有预料到,按照全旭这种搞法,辽南已经是国中之国了。
当然,也不代表他们不知道,只是他们不想反驳,作为一个试点,试验一条可供大明前进的道路,也是很多人的理想。
比如说郭洛甫。
其实,要说全旭对于辽南的未来,他也没有明确的想法,再建立全氏王朝?
但是,官僚的反扑是非常凶猛的。
强硬如老朱同志,他一样没有取得成功。
朱元彰出身贫寒,他见了太多民间疾苦,并没有像其他皇帝一样,开国之后,或与门阀共天下,或与士大夫共天下。
他的理想是天子与庶民共天下。
这个理想,非常崇高,却被官僚集团强烈反扑,他杀了很多官员,却没有把官僚集团击溃。
无论是蓝玉案,还是胡唯庸,在史籍上留下他们是疑似造反。
事实上,老朱也知道他们不可能造反,可关键是,他们的那种政治理念与老朱相左,老朱无法劝导他们改变主意,只能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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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六三章夜黑风高海上猎杀
第三六三章夜黑风高海上猎杀
有理想的皇帝有很多,比如说刘彻,李世民、赵匡胤等等,
他们这些皇帝都有一特点,前半生英明神武,后半生昏庸无能,是他们得了老年痴呆吗?
其实,这并不是。
就像汉武帝刘彻,晚年看似昏庸,亲手炮制了巫蛊之祸,死难者多达十万余人,皇后卫子夫,太子刘据,皇太孙刘进,丞相公孙贺等等。
其实,刘彻的内心最大的隐痛,就是西汉时期的外戚干政,从吕后,窦太后再后他自己,西汉历任皇帝,都活在太后的阴影中,所以,他要在临死之前,替太子刘据铲除卫霍集团,从而引发了巫蛊之祸。
当然,刘彻也算是成功了,也算是失败了。
他虽然打压了卫霍集团,利用拉拢霍氏,分化卫氏,然而,卫子夫却带着刘彻期望最高的太子刘据一起灭亡。
很说会说,刘据是一个草包,敢跟汉武帝摆明车马,依靠长安囚徒硬抗数天的太子是草包吗?整个历史上这样的太子可没几个。
政治利益集团,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无论是两汉的世族,还是隋唐的门阀,再或者明代的官商集团,他们都有着自己明确的利益诉求。
无论是胡唯庸,还是蓝玉,代表的都是官僚集团,也就是士大夫集团对朱元璋这个皇帝的反扑。
也幸亏是老朱同志,如果是朱老四那种脾气,用不了到永乐年间,洪武年间,江山就会易色。
朱老四努力过,也失败了,正德努力过,他死了。天启皇帝其实比崇祯聪明百倍,他也反抗,所以他也死了。
大明的老路,通过实践证明,已经走不通了,想要走得更远,只能改变。
资本主义已经出现萌芽,这头饕餮巨兽,要么彻底打死,要么就让他们登上前台,与士大夫一起去狗咬狗,当然,士大夫绝对不是他们的对手。
民主的政治体制,是最终必然要走的道路,全旭就让这颗幼苗,提前经历风雨,只有经历了风雨,他们才能茁壮成长。
就算辽南失败了,全旭也不担心,大不了换一个新的玩法,仅此而已。
在曲终人散之后,沈明泽望着全旭道:“主上,华阳社那边,你是怎么处理?”
华阳社与全旭暂时停止了战争,双方息战,并不是握手言和,而是中间休息,华阳社积攒力量,准备反击。
此时华阳社雇佣了荷兰商人的商船,共计十三艘,将五十万石大米运到了旅顺港口,准备向全旭购买一百五十门火炮。
“我们需要这些粮食!”全旭沉吟道:“五十万石大米,可以活人无数,而一百五十门火炮,对于我而言,简直可有可无。”
沈明泽苦笑道:“这些火炮,华阳社买了肯定会送到建奴手中,你难道不担心?”
这种火炮虽然与全家军对战,一定会被打得非常惨,可一旦对阵其他明军,那就可以虐幼。要说全旭不担心那是假的,可同样,华阳社也担心全旭表面上与他们交易,暗里地派出水师把这批火炮再劫下来。
所以,华阳社雇佣了荷兰的武装商船,这十三艘武装商船,虽然只是商船,却拥有三层甲板,每艘商船上装备了二十至五十门火炮。
一旦发生海上战争,辽东水师那四十艘老式炮舰,还不见得可以占到什大便宜。
更何况,在华阳社的心中,全旭的胆子再大,也不敢招惹荷兰人,因为一旦发现与荷兰的战争,全旭就是大明的罪人,崇祯也保不住全旭。
“交付他们!”
全旭想了想道:“给了他们,这些火炮,没有机会上岸!”
沈明泽恍然大悟。
明着交易,暗中派出拦截。
全旭其实还有底牌,那就是他的那艘海豹私人游艇,虽然是私人游艇,事实上却是导弹护卫舰,而且秉承着毛国粗狂皮实的特点。
这艘海豹同级别的导弹护卫舰却与美国导弹驱逐舰相撞过,当时正值美苏争霸的关键时期,美国第六舰队提康德罗加级导弹巡洋舰约克城号和斯普鲁思斯级驱逐舰卡伦号,就被苏联护卫舰撞坏导弹发射架以及救生舰,当然,苏联护卫舰则被撞得舰首瘪了一大块。
全旭当初购买这艘护卫舰作为私人游艇,目的就是可以在明末充当无敌的冲撞舰,以海豹高达三十二节的航速,在明末没有任何海船可以跑得过海豹。
以海豹的皮实,当然,也没有哪艘船可以经得起海豹的撞击。
正式的交易在崇祯四年的三月初一开始,十三艘荷兰籍的商船开始在旅顺港口靠岸。
虽然此时的旅顺港还不是后世那个年吞吐量两千两百万吨的大型港口,然而,作为不过,它作为一个大型港口的优越性已经日益体现出来了,四十余艘辽东水师炮舰和以及近百艘商船停泊在里面,一点都不吃力。
这十三舰武装商船,然而却是荷兰联合舰队的主力战舰,负责这次押运任务的人,其实是荷兰联合舰队司令官埃尔文将军以及舰队指挥官邓肯上校。
这五十万石大米,其实并不是从江南购买的,而是用丝绸与荷兰人换的,大米产自吕宋,也就是后世的菲律宾。荷兰人不花一两银子,从吕宋抢来的大米,从华阳社换来了三万匹丝绸。
由于华阳社的情报,声称这次交易有一定的风险,这个大明的辽东总兵,明面上是大明的官员,背地里却是大明最大的强盗,他们拥有着大明最先进的火炮,还有最强大的步兵。
为了验证这个情报,埃尔文将军不惜亲身抵达旅顺。
埃尔文看着港口的不远处,就是八座大型船坞,以及木材厂,木材厂堆积的木材如同庞大的大山,数千人在船坞热火朝天的工作着,如此景象,埃尔文可是没有见过的。
他的脸色有些凝重:“他们想要建多少艘船,才能用得完这么多的木料?”
“几百艘?”
“不,就算女王号那样的战舰,也足够建上千艘!”
“大明需要那么多战船吗?”
“怎么不需要?”
埃尔文苦笑道:“大明可是相当于一百个荷兰,不过我们必须承认,以大明的人力、财力、资源都是荷兰的百倍,如果他们下定决心要统治海洋,绝对没有人是他们的对手。”
埃尔文望着那人山人海的施工现场,喃喃道:“如果荷兰也有这么庞大的造船厂,以及如此充足的人力,我们早就统治整个欧洲了,不,足以让我们荷兰的舰队统治整个世界,西班牙人……哼哼!”
荷兰与大明不是没有打过交道,早在天启二年七月,因为荷兰人想强攻澳门,就二次派舰队占领了彭湖,十月份爆发了六敖海战,明军水师惨败,损失战船二十六艘,商船五十四艘,被俘虏八十人。
直到福建巡抚南居益率领大军与天启四年这才收复澎湖,依靠的则是人海战术。
荷兰人对大明非常蔑视,直到他们看到了旅顺口。
埃尔文望着那些密密麻麻正在建造的大船,他很想下令对大明不宣而战。
只不过,在他刚刚抬起这个念头的时候,他的目光看到了远处的港口上的固定炮台,这种炮台上布置火炮拥有长长的炮管,以及不弱于荷兰三十二磅炮的口径。
他长长的叹了口气:“明人在准备,他们一定会报复我们荷兰人!”
“现在最好的办法是摸清楚他们的火炮威力如何!”
邓肯上校道:“我感觉非常陌生,那几艘炮舰的火炮,与我们见过的明军火炮,完全不一样,不知道威力如何!”
全旭其实并不知道,辽东水师差点与荷兰舰队发生交火,事实上,就算知道他也改变不了什么。
现如今的全旭正带着三娘、沈良材、苏音等人在旅顺港口西南五十里的海域上漂泊着,全旭看着海豹的操作指导视频,学习着如何操作海豹的对海搜索雷达。
这是原装苏联的顶板雷达,拥有四百千米的搜索范围,那十三艘荷兰武装商船肯定逃不过海豹的眼睛。
五十万石大米,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依靠人力完全卸下来,按照正常速度,恐怕没有十天半月无法完成。
然而,旅顺港口不仅仅有大型畜力龙门吊车,还有塔吊,卸货的速度非常快,仅仅用了不到两天时间,就把五十万石大米卸了下来。
崇祯四年三月初三,就在交易完成之后,荷兰联合舰队的大小十三艘武装商船从旅顺港口起航。
当然,华阳社发现辽东水师四十余艘炮舰并没有出海,他们松了口气,辽东水师确实是没有出动,不过不代表全旭不会出动。
就在荷兰武装商船出海的同时,全旭通过雷达也发现了这支舰队的动静。
这个时代的武装商船也好,战船也罢,事实上都没有夜航能力,可是荷兰人实在是做贼心虚,他们连夜降半帆前进,希望可以快速离开辽东水师的控制范围。
夜黑风高,正是猎杀时刻。
航速六七节的武装商船,在海豹面前,简直就像蜗牛在爬。
“苏音、三娘,你们操作无人机,把最前面的那四艘船先点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六四章夜袭海战降维打击
第三六四章夜袭海战降维打击
如果是白天,用可以喷洒汽油的无人机向这些商船喷洒汽油,效果几乎没有。
全旭不可能靠近这些商船,然后点燃。
可现在的问题是,这十三艘商船都挂着灯笼,在紫琅山庄的时候,全旭已经做实验,只需要把汽油喷洒在灯笼上,灯笼就是燃烧,形成火海。
在四架无人机先后起飞,朝着远处的荷兰武装商船飞运的时候,荷兰人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已马上要降临到他们的头上。
“无人机开始降低高度!”
“喷洒!”
然而,让全旭感觉意外的是,这些商船虽然被喷洒了汽油,却没有直接被点燃。
“这是怎么回事?”
四架无人机,将八百多升汽油喷洒下去,居然半点效果都没有。
“再降低飞行高度,拉近!”
这个时候,由于距离更近,全旭通过无人机及时画面,终于看清了,因为荷兰商船挂的其实不是灯笼,而是类似于马灯一样的灯,外面是玻璃罩,灯座则是用铁制成,而且远远比马灯更大,即使喷上汽油也不易点燃。
“相公,现在怎么办?”
原本全旭想趁着夜色,利用喷洒农药无人机给荷兰武装商船来一招天降火雨,可惜这个时候失败了。
全旭想了想道“追上去,用火箭弹招呼他们!”
全旭这艘海豹武器系统被拆得非常彻底,甚至连一门近程防空炮都没有留下来,当初全旭在出海的时候,在顶层的甲板上,装备两门神火飞鸦二型火箭炮,神火二型,与神火一型在战斗部上有了极大的提高,射程也可以达到八百至一千米,然而致命缺点却没有改掉,一样的准确度不高。
现在全旭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好进行海上拼刺刀了。随着海豹的加速,海豹距离荷兰武装商船的距离在缓缓拉近。
飞利浦号武装商船,这是一艘几乎可以赶上荷兰三级战舰的武装商船了,这艘船上装备六十四门火炮,拥有三层甲板,满载排水量达到一千两百余吨。
作为这支舰队的旗舰,埃尔文和邓肯等一众将领正在观察着一门一零五毫米的野炮。
“如此薄的炮管,怎么会不炸膛?”
埃尔文百思不得其解,他望着其他人。
邓肯摇摇头“这种火炮非常轻便,我试了一下,我一个人不可以抱起来,它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非常轻便,在陆地上使用……”
不等邓肯说完,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
埃尔文皱起眉头,他最讨厌被人打扰,尤其在商谈事情的时候“司令官阁下,出……出事了!”
埃尔文没好气的道“说……”
“咱们侧方出现一艘怪船,没有桅杆,速度却奇快无比!”
“没有桅杆?”
邓肯有些好奇“没有桅杆的海船?”
埃尔文急忙起身,朝着甲板上跑去,海豹闪烁着明亮的灯光,肆无忌惮的朝着荷兰舰队冲来。
这艘没有桅杆的船,船体并不算大,与埃尔文的旗舰飞利浦号相比,至少要小了一圈,这艘飞利浦号是飞利浦家族的船,这艘每年可以为飞利浦家族带来至少五六万枚银币的收益。
这艘海豹距离血腥玛丽号莫约百步,就向血腥玛丽号发射了神火飞鸦二号,全旭只所以没有加装舰炮,主要考虑是将来有机会,加装速射炮,而非明末这种原始的火炮,而神箭飞鸦却非常简单,直接把发射架推上来就行了。
在埃尔文不可思议的目光中,海豹上的十五颗神火飞鸦拖着长长的尾焰,挟着恐怖的呼啸声破空而来,赤红的弹道纵横错旮,几乎遮住了海面,遮住了天空,没有什么烟花能有如此壮观,如此璀璨,这部唯美浪漫、声光效果拔群的大片足以让每一名亲历者终生难忘。
大部分的火箭弹都落到了水里,巨大的爆炸声将海浪掀起十余丈高,桅杆被爆炸冲击波狠狠的折断,船帆被撕成碎片,战舰燃起大火!这艘首当其冲的血腥玛丽号商船是埃尔文的产业,而且被无人机喷洒了二百多升汽油,血腥玛丽号武装商船上层甲板已经燃烧起了大火,无数的水手尖叫着,疯狂的奔跑着,他们试图在救火。
埃尔文目瞪口呆的望着血腥玛丽号道“我的血腥玛丽号……”
邓肯长长的叹了口气,血腥玛丽号已经失去了救援的可能。
“司令官阁下,你的血腥玛丽号已经完了!”
埃尔文痛苦地闭上眼睛,心里发出一声悲叹“完了,真是倒霉。”
其他荷兰武装商船上的士兵和水手们更是瞠目结舌,失声尖叫,像被人撵着的苍蝇一样四处乱窜,甚至结结实实的撞到一块。一些家伙两股战战,跪在地上狂划十字,面如土色,喃喃自语着请求上帝保佑。
火箭炮对他们造成的损失其实并不大,但是却几乎让他们心理崩溃,他们何曾见过如此可怕的武器?在他们看来,那些火箭炮就是撒旦派出的恶魔,正朝他们抛出可怕的雷霆,要叫他们粉身碎骨,万劫不复!
在他们向美洲土著发动进攻的时候,美洲土著也曾被他们的枪炮喷出的火焰和发出的巨响吓得魂不附体,以为是鬼神震怒,丧失抵抗的勇气,跪在地上磕头祷告,任由他们屠戮,他们还曾嘲笑这些未开化的土著愚昧得无药可救,没想到这一幕也在他们身上重演了。
这个时候,血腥玛丽号商船上的水手已经开始纷纷跳船,他们争先恐后。
而同时,埃尔文也下令其他大船赶紧远离血腥玛丽号,因为他非常清楚,血腥玛丽号装载着三吨多的火药,这是为了准备与大明水师开战的底气。
然而,大明水师没来,而血腥玛丽号却燃烧起来,火势马上将引爆船舱里的火药,一旦发生爆炸,靠近血腥玛丽号的商船肯定会被波及。
仿佛一颗巨大的火球从海面上升起,火药爆炸的冲击波挟裹着木屑和各种杂物,直冲苍穹,雷霆万钧的爆炸巨响震得周围的几艘船上的都滚落在甲板上。埃尔文彻底傻眼了,嘴角剧烈抽搐着,发出一声哀哀嚎“我的火药啊!这帮混蛋毁了我好几个月辛辛苦苦运输的努力,我要杀了他们!!!”
原本刚刚跳入大海里的水手们,就被爆炸掀起的浪潮狠狠的砸落海底,良久,可怕的火光以及爆炸声缓缓消失,此时的海面上,漂浮着残肢断臂,还有人体的器官。
哪怕只是一艘后世没有武器的护卫舰改装的游艇,哪怕只是用落后而原始的火箭炮向荷兰舰队发起攻击,却给荷兰联合舰队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开炮!”
埃尔文疯狂的嚎叫着,下令各舰向这艘怪异的无桅大船开炮,如果他不下令开炮还火,可是火炮需要明火,先后被洒上汽油的武装商船瞬间被引燃,变成了巨大的火炬。
这波大火起来非常意外,而且非常迅猛,与血腥玛丽号一样,在短短半柱香的时间内,大火就失去了控制,更加可恨的是,那些救生艇也被洒上了汽油,变成了火船。
而那些武装商船更加混乱,在这个时候,海上马夫的名号终于体现出现,经过初期的慌乱,其他的武装商船纷纷向海豹号发射炮弹。
“轰轰……”
荷兰人发射火炮的技术真不是盖的,第一轮的试射,就有三枚炮弹形成近失弹。
全旭命令道“沈良材,加速!”
“三娘,继续起飞无人机!”
现在的荷兰商船都露出明火,他们拿着火把,不时的向海豹号发射炮弹,虽然说这种武器不一定能击穿海豹皮实的舰体。
但是,游艇不是军舰,游艇上的电器和家具都很脆弱,就算砸掉一块油漆,全旭还是有点心疼的。
依靠着海豹高速的优势,全旭的海豹与荷兰联合舰队玩着猫逗老鼠的游戏,时而不时的在抵达有效射程的时候,对着荷兰舰队一阵流星火雨。
一直处于好运状态的飞利浦号终于迎来了第一波被击中,一枚神火飞鸦二型火箭炮没等击中飞利浦号的二层甲板,距离甲板两米左右发生爆炸。
一团可怕的火球,灼热得几乎要燃烧起来的弹片尖啸着倾泄而下,钉入和甲板,惨叫声震天动地的响起,好几名士兵被炸得飞起七八米高,还有三十多个浑身血浆四溅,变成刺猬横七竖八的躺倒一地,裂肢乱飞,惨不忍睹。
三娘将无人机操作替给一名影卫,她将火箭炮装在发射架上“这个太好玩了,这次让我来!”
玩,没错。
在三娘眼中,这不是战斗,只是玩。
可是荷兰联合舰队已经有四艘船起火烧得火炬,还有两艘被击中天降火雨,步了血腥玛丽的后尘,燃烧起了的大火,升腾起二三十米高的火焰,在漆黑的海上,如同灯塔一样,照耀着荷兰联合舰队,那些士兵露出苍白的脸色。
十五去其六,还有九艘武装商船,其中大部分带着伤。然而对手至今为止,连毛都没有损失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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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六五章奴儿干都司双城卫
第三六四五章奴儿干都司双城卫
全旭虽然战舰,却有无人机可以喷洒汽油,将荷兰联合舰队烧成火炬,他虽然没有装备火炮,却有比火炮射速快十倍的火箭炮。
也幸亏全旭只是心疼他的海豹游艇,如果真放出辽东水师改造后的炮舰,利用后装式的一百三十毫米滑膛炮对荷兰联合舰队发起袭击,结果恐怕也是同样的。
战斗开始的太突然了,经过不到半个时辰的战斗,造成的伤亡却相当吓人,死伤好几百号人,断手断脚飞得到处都是,还有一些肚皮或胸腔被弹片划开,内脏肠肚流了出来。海面上好些战舰燃起了大火,甚至发生此起彼伏的爆炸。
海面上火光冲天,爆炸如雷,幸存的士兵和水手们吓得肝胆俱裂,奔走若狂。
埃尔文司令官呆呆的看着这一切,浑身不受控制的哆嗦着,神情呆滞“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对手?”
他自认为荷兰联合舰队足够强大,就算明军辽东水师打过来,也只能在这里碰得头破血流,却没有想到,对方只出动一艘船,却如此可怕。
面对从天而降火雨,荷兰耗费巨额经费打造的武装商船没有发挥任何作用,剽悍善战的荷兰士兵也没有任何机会展现自己强悍的战斗力,只能在劈头盖脸砸下来的火雨,烧得抱头鼠窜,绝望地哀嚎着。
邓肯望着埃尔文道“司令官阁下知道对方是谁?”
埃尔文冷冷的盯着那艘快如幽灵的无桅快船“你说呢?”
“难道是辽东水师?”
埃尔文苦笑道“不是他们还能有谁?”
埃尔文的情绪有些失控了,他呆呆的望着海面上的火炬,血腥玛丽号已经沉没了,又有一艘船被天降火雨燃烧成了巨大的火炬。
“彻底完了!”
埃尔文自责的击打着自己的脑袋。
都怪他太过贪心,这场交易,对于荷兰东印度公司来说,简直就是一本万利,华阳社既没有要他们的火药,也没有要他们的火炮,更没有要珍贵的香料,偏偏要了在荷兰人手中其贱如土的大米。
三万匹丝绸,只要运到欧洲,至少可以赚上四五百万枚银币,这么大的一笔财富,没有人不会心动。
在起初,华阳社提出这个交易的时候,埃尔文就想到了这一行恐怕不会顺利,毕竟如果没有危险,这样的好处轮不到他们,这次交易简直就是像白给他们送钱。
“上帝啊,这不是我认识的大明!”
八年前的大明与荷兰的大战,埃尔文当时作为上校参谋长,亲自参加了这次战斗,并且在他的布置下,取得了完胜,以一艘意外侧翻的战舰,击沉或击伤明军近八十艘小型舰船。
他自以为,即使以联合舰队的实力,也可以在大明的万里海疆上横着走。
没想到!
“司令官阁下,我们现在怎么办?”
埃尔文咆哮道“为了荷兰,狠狠揍那些狗娘养的!”
事实上,全旭也是如此想的。
他起初想用皮实抗揍的海豹,把这些荷兰联合舰队的武装商船一一撞沉,可是没有想到在海战上,原始的火舰炮居然比火炮的威力更大。
因为火箭炮是爆炸杀伤,一旦在战舰上爆炸,就会掀起一股腥风血雨,透过升腾的硝烟,海豹以单骑绝尘的方式,冲向荷兰联合舰队的中间。
埃尔文大叫“准备撞击!”
只是非常可惜,他就算想撞击,全旭也不给他们这个机会。
十五枚火箭炮,呼啸而至。
也不知道上帝是不是抛弃了荷兰人,这十五枚火箭炮居然有九枚准确的命中了勇士号武装商船。
在埃尔文的目光中,勇士号被炸得四分五裂,连坚持的机会都没有,直接断成了三截断,这还没完,一枚火箭炮居然穿过了勇士号的副帆,而且这枚火箭炮居然去势不减,在飞利浦号上发生了爆炸。
火箭炮弹落在飞利浦甲板上,那些混乱的人群中间,掀起一片血雨,好些荷兰军官和士兵只看到眼前火光一闪,紧接着便身轻如燕,像片树叶一样飘了起来,或者被炙热的弹片射穿身体,摔倒在甲板上。
这片人员密集的区域顷刻之间变成了屠宰场,断手断脚四处乱飞,死的活的都浑身是血,受伤的倒在血泊里嘶声惨叫,没受伤的由于腿部抽筋也倒在血泊里放声尖叫,情况混乱到了极点!
埃尔文是非常幸运的,他那一跤虽然摔得眼冒金星,却也因为及时趴在地上,躲过了以爆速四处飞溅的弹片,奇迹般没有受伤,只是被溅了一身血而已。
他浑浑噩噩的站起来,望向四周,除了破碎的尸体就是浑身是血的伤员,如此惨烈的场面,他还从来没有见过。
此时的海面上,只剩下四艘伤痕累累的荷兰武装商船,而且这些商船也浓烟滚滚,火光冲天。
“玩够了没有?”
三娘望着四艘燃烧着大火的荷兰武装商船,有些失望“这就完了?”
“苏音,给他们浇点油,把他们送到海底!”
全旭假装没有看到荷兰联合舰队上升起的白旗,假装没有看到那些武装商船已经给大炮穿上了炮衣。
他不是为了交战,只是为了让华阳社无法得到那一百五十门的一零五式野炮,当然,如果荷兰人的打捞技术过关,他们或许可以在这片海域捞起几门炮。
当最后一艘荷兰联合舰队的武装商船消失在海面上的时候,天色已经微微放亮,全旭微微一笑“走吧,忙活了一夜,咱们回去休息!”
全旭仅仅休息了两个时辰,就醒了过来。
他看了看手机时间,已经到了上午的十点,阳光非常灿烂,却没有任何温度,如果有的选择,他真不想在辽东做为基本盘进行发展。
据他所知,接下来的几十年,北方的天灾一年比一年严重,水灾旱灾蝗灾接连不断,一年比一年冷,农作物大量减产是必然的,这种恶劣的气候一直持续到清初,清朝初期的天灾同样极为频繁。
全旭现在不敢动用后世的物资和装备,没有工业基础,没有化肥、种子和农药,粮食想要丰收是非常困难的。
所以,他才冒险与华阳社达成这么一笔交易,目的就是为了保证粮食的供给,保证在辽东拥有足够的粮食。
如果没有吴迪那一档子事,立足辽东完全没有问题,他可以源源不断的从后世弄到种子、化肥还有农药,即使粮食减产,他也可以往辽东搬运粮食。
了不起就是辛苦一些。
可眼下,摸不清吴迪那些人的真正意图,全旭只好提前做好准备。
全旭来到金石山修武伯府邸的时候,已经到了中午。
中午吃了饭,全旭感觉有些瞌睡,准备回去补补觉,钻进被窝,就在全旭准备睡觉的时候,全景慕却怯怯的来到卧室里。
如今全景慕已经学会了走路,只是说话却只能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
“乖女儿,你要睡觉吗?”
全旭伸手准备抱起全景慕,没曾想全景慕却怯怯的后退,全旭哑然失笑。这个孩子还是与他有些认生。
就在全旭刚刚睡觉的时候,三娘却走了进来。
“相公!”
全旭微微一愣“怎么了?”
三娘迟疑了一下,长长叹了口气道“我……就是想问问,那些羊毛什么时候还有。”
“不是送来了两万斤吗?”
“就那点羊毛,能用多少时间,原来纺织厂的姐妹们在试验,摸索,速度很慢,现在他们一天就可以纺上千斤羊毛,最多五天,她们就面临缺货了!”
全旭闭着眼睛想着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虽然他采取了羊吃人的战略,暂时而言,皇太极和范文程都没有发现羊毛交易的真正问题。
可摆在全旭面前的问题是,他不可能光明正大的与皇太极进行交易,因为广宁卫还有卢象升,小规模的信使,还能从天雄军的防卫空档钻过来,可是羊毛运输,要想瞒着卢象升,难度可不小。
“相公……”
三娘伸手摸向全旭的腋窝。
全旭睁开眼睛“说事就说事,别动手啊!”
三娘笑眯眯的道“我就动手了,你能怎么了?”
“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哈喽itty。”
全旭伸手挠向三娘的腋窝,只是角度不对,摸到了不可描述的位置,三娘的脸色顿时羞红,她用鼻子发出声音“现在是白天……”
准备大展雄威的全旭累得瘫在床上,连动根手指头的力气都没有了。
全旭非常夸张地喘息“累死我了,累死我了!”
三娘哭笑不得。
如果在外面切磋武艺,哪怕一只手,三娘都可以轻松把全旭治得服服贴贴,但是到了床第之上,她就变成了柔弱的小绵羊,而他则变成了凶猛的小狮子,她别说还手,连招架之力都没有。
最绝的是每次欢爱之后,这家伙总是嚷嚷累死他了,一副要死的样子,真叫人啼笑皆非。
三娘自从生了孩子以后,胸部像吹气球一样长大了起来。
全旭的手还是不老实,在她丰腴的不可描述部位游来游去“我想到办法了!”
“什么?”
“奴儿干都司双城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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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六六章老实人发怒
第三六六章老实人发怒
执行羊吃人战略的关键,就是需要建立一条安全的商道,这条商道不能经过广宁卫,也不能经过比较便利的辽河。
全旭思来想去,决定把这条商道放在兴凯湖、双城卫以及海参崴这一条线。
提起双城卫可能有多人非常陌生,因为中国已经丢失这个地方,后世叫乌苏里斯克,也就是海参崴西北一百公里的地方。
在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忽剌温三角等处女真首领吉里吉纳、者哥难等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与撒刺儿等4卫同时设立,隶属于奴儿干都司管辖之下,驻奴儿干城(今黑龙江下游黑龙江与亨滚河汇合处右岸的特林地方,即元朝征东元帅府的故地)。奴儿干都司为地方最高一级的军政合一建制,直隶于明朝中央政府。同时还开通了东西两条驿道,保证文书传递、贡赋粮饷的运送。
元朝建立征东元帅府,其目的就是想抄日本的后路,明朝只是沿袭建制,当然,这主要是东北亚海上丝绸之路南起双城卫的石家古城,沿走阿城,经宾县鸟河,沿松花江迤俪北上,于黑瞎子岛入黑龙江,直抵黑龙江入海口,共10城45站(在我国境内有8城个站)。
在后世很多人在鼓吹犬清的版图大,那是拿明朝中后世国力虚弱的时期,朝廷无力控制边境地区,事实上大明继承的是元朝的疆域,一个奴儿干都司就三百八十四卫,这些地区,大部分丢失。
而丢失的恰恰是犬清。
全旭在决定了以后,开始召开全家军会议,这次出征双城卫,并没有告知皇太极,也不需要他们怎么配合,反正,打了再说。
第一旅驻盖州,第二旅驻海州,第四旅驻复州,第三、第五以及近卫旅驻金州。
而金州的驻军有点太多了,全旭决定以第三旅胡仁玉这个少年旅长出征,随军出征的包括炮兵第七团、第八团。
现在的全家军已经模糊化了骑兵和炮兵的编制,一个旅下辖四个步兵团,以及两个补充团辎重团,共计六个步兵团,同时,拥有两个骑兵团,两个炮兵团。
全旅共计十个团级单位,全旅七千五百余人,完全可以承担一个方面的战斗任务。
至于水师部队非但承担第三步旅的给养,以及部队运输,至于骑兵团,则在戚元弼的带领下,六个骑兵团分别沿陆路向双城子搜索前进。
就在全旭秘密准备的时候,辽南议会议长沈明泽,在次长朱寻、郭洛甫等人的陪同下,前来求见全旭。
“春耕在既,不宜动兵!”
全旭冷冷的笑道:“首先你们要明白一个问题,全家军不同于普通的军户,他们是职业军人,什么是职业军人你们明白吗?”
“大明军户终身为军户,子孙世代为军户,难道他们不是职业军人?”
“他们只是农奴,而非职业军人!”
全旭笑道:“职业军队是终身为军人,他们的职责就是打仗!”
“可是,全帅也分配给他们田地了啊!”
郭洛甫也附和道:“是啊,每人一百亩,难道他们的田地不需要种吗?”
“种啊!”
全旭笑道:“让他们的家人种,没有家人的,官府可以为他们承包出去,扣除必须的田租,以及应纳税以后,剩余部分,归他们个人所有!”
人无恒产者无恒心,在全旭心中,他认为中国古代军队最巅峰时期,其实还是汉唐,汉代以六郡良家子为军,良家子就是资产过十万的富户地主,比如东汉末年的董卓,他就是良家子之一。
这样的军人,不会因为小恩小惠被收买,他们有钱置办精良的装备,所以才能一汉抵五胡。
唐朝的府兵就是采取丁男二十岁以上,授田百亩,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八十亩为口分田。死后还田。丁女八十亩桑田。也就是说,普通一对成年夫妻,他们可以获得一百八十亩田地。
府兵自己拥有战马,铠甲、横刀、弓箭、弩机,一个人的装备,可以顶上明军五个人。
“这样以来,后勤压力就会非常大!”
沈明泽也在坦诚的说道:“全家军去年军费开支为为一百八十七万五千二百两银……”
不等沈明泽说完,全旭笑道:“去年,全家军缴获的物资,全部提供了辽南的重建,你们总不能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就骂娘吧?”
大明养活军队,是一支沉重的开支。
在全旭看来,这简直就是笑话。
他利用全家军从战场上的缴获,数倍于投入,不算缴获的金银财宝,光缴获的战马、驽马、牛、羊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更何况,全旭还有一部分的军售收入。
至少目前为止,全家军的财政还没有出现问题。
当然,这是因为全家军在高速发展,现在随着辽南的局势稳定了下来,已经有不少胆大的商贾,就来商谈着要来辽南买地,也有像东江镇尚可喜等人,就悄悄派出人过来,要求回海州祭祖。
祭祖是假,试探全旭对于辽东人的态度才是真的。
全旭的态度非常明确,回归祖籍热烈欢迎,只要愿意归来,按照人头,重新分配土地,想要讨回祖产,门都没有了,当然,就尚可喜之父在海州卫,其实也就一两百亩田地,早就被全旭直接分配掉了。
全家军将士人均一百亩田,有家人想自己种,没有问题,可以自己种,没有家人种地,可以分租给佃户种地。
普通流民,土地不是无偿分配的,而是依靠他们在工厂里打工,然后按照所挣的钱,可以买地,当然这个地价极为便宜。
成年男子干一年工作,省吃俭用可以获得七至十亩荒地的开垦资格,女子也有获得三五亩地的样子,只要安心干个三五年,田地就有了。
现在全旭不想分,因为白得的东西没有人会珍惜,同时,全旭也需要集体农庄,为全家军提供给养。
沈明泽似乎明白了全旭的意思:“全帅的意思是,春耕期间,建奴也需要给牛马增膘,春节不宜开战,在这个时代,可以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职业军队的好处是,随时随地可以不受天气、时节的影响!”
全旭接着道:“从兴凯湖到双城卫再到海参崴,这么一大块地方,如果占下来,可以开垦多少田地?可以安置多少百姓?我现在把第三旅调到双城卫,而海参崴则作为辽东水师第二舰队驻地,差不多三个辽南的地盘,你们难道嫌土地烧手?”
众人不再说话。
“现在你们最重要的任务是做好今年的春耕工作!”
全旭接着道:“等双城卫拿下来,那里至少可以设立两到三个州,本帅绝对不会向朝廷要流官过来担任知州,谁能升任知州,就看你们今年春耕的表现!”
众官员的眼睛陡然亮了。
在众官员走后,沈明泽苦笑道:“主上,这些人恐怕跟主上不是一条心!”
全旭笑了笑道:“这个简单,配合咱们工作,有肉吃,有酒喝,不配合,让他们喝西北风,敢扯后腿捣乱的,那就让他们挂树上!”
“这……”
沈明泽皱起眉头:“会不会闹得不可收拾?”
“辽东悍匪多,暴民多,全家军全力防守辽南四州十五县,管不过来!”
“临溟县县令李世让私下里与登州商贾孙文门串通一气,售卖田地!”
全旭:“还真有人不怕死啊,登州商贾孙文门行贿,课以十倍行贿金罚款,另外,把孙文门挂树上,五天不死,让他永世不得登上辽南。至于李世让……”
“门下明白,让他死于匪乱……”
“不,不,不!”
全旭摇摇头道:“不能这么便宜他,公审他,在金州召开万民大会,让百姓审判他!”
三月十六日,第三旅誓师出征,随时的是辽东副将茅元仪参谋长,加上水师共计一万一千余人出征。
次日,沈明泽以辽南议会议长的身份,命人逮捕李世让。
直到此时,全旭这才认出李世让本尊,他身材清瘦,个子不高,长须飘逸,显得气度不凡。
他被到临时在金州城外校场搭建的公审大会现场,依旧态度非常强硬,还拼命挣扎,嘶声叫道:“凭什么抓老夫?老夫两袖清风,家徒四壁,凭什么抓老夫!”
沈明泽嗤冷冷的笑道:“两袖清风,家徒四壁?说得真好听,还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带证人!”
随着李世让的管家,以及孙文门的大掌柜,再加上行贿的全记银行存票,以及全记银行的提款记录。
李世让面对确凿证据,再也无法抵赖。
沈明泽问道:“如此贪官,该当何罪?”
“杀了他!”
“杀了他!”
老实人轻易不发怒,一旦发怒,就像火山喷发一样恐怖。
当然,辽南的百姓,大部分都是老实人,不老实的他们要么落草为寇,要么杀官造反,只有老实人才颠沛流离。
众百姓拿着烂泥、石子、坷垃,木棍、各种杂物,朝着李世让砸去,就像九品芝麻官里的场景,瞬间功夫,李世让就被各种垃圾淹没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六七章武器研发是一个浩瀚工程(为掌门凤羽舞菲加更)
第三六七章武器研发是一个浩瀚工程
正所谓,生命在于运动,全旭在于折腾。
由于全旭这样的上司,金州城的枪炮局不时的拿出新鲜玩意让全旭参观。
有的研发确实不错,有的却非常坑爹。
就如比现在,某一位伟大的发明家,将一百支火铳的铳杆,并装在一辆倒三轮的车上,一百杆枪管,看着如同后世的金属风暴一般,非常让人震撼。
然而,无比坑爹的是,这种火铳装填非常原始,而且非常复杂,居然还是采取原来的那种从枪管中倒火管,然后捅实,塞入铅子。
等一百杆火铳管装完,小半个时辰过去了。
“大帅,你看,如果把这种铳车一次性排开,数量不需要太多,只需要一百辆,哪怕敌人有千军万马,在这种铳车的火力打击下,肯定有死无生!”
“试试看吧!”
全旭对于这种铳车完全没有感觉。
不出意外,一面靶子放在铳车的前面,结果随着火绳的点燃,铳车开始砰砰砰的响个不停,确实是如这位仁兄所言,火力稠密,非常壮观,只是相当可惜的是,除了开始几发铳弹还能打在靶子上,后面的铅子不知道打到哪里去了。
全旭非常失望。
那位仁兄也一脸呆滞,怎么跟他想象的不一样呢?
这位仁兄肯定不知道后座力这回事。
此时的枪炮局,下辖火枪研究所、火炮研究所、子弹研究所、炮弹研究所、火箭炮研究所、舰炮研究所、火药研究所……
火箭炮研究所实力雄厚,仅仅参与过设计、改造火箭的工匠就多达二百余位工匠,其中很多工匠还是全旭直接从北京枪炮局高薪挖来的优秀工匠。
没有办法,北京的枪炮局实在是太了。
简直就像在做生意,像全旭这样的总兵官需要领用火药,还需要花钱去买,当然,代价只有十分之一左右,不过枪炮局的装备,简直让人惨不忍睹。
百虎齐奔,有效射程仅三十步,而且穿透力几乎没有,连扎在靶子上的穿透力都没有,别说穿透铠甲,穿一件棉衣,百虎齐奔都有心无力。
在全旭的金钱攻势下,一百多位优秀的工匠,直接在名录上消失了,他们有的是暴毙,有的是丧失劳动能力,成为了废物,也有的是逃亡。
总之,这些人从枪炮局直接消失,漂洋过海来到了辽南的金州。
在全旭好吃好喝的招待下,这些优秀的工匠们从最开始的原始版本神火飞鸦,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拿出了两款成熟的火箭炮。
但是,这种火箭炮,远远无法让全旭感觉满意。
全旭拿着自己绘画出来的设计图纸,众工匠们都傻了眼,大家面面相觑,这玩意是火箭?这是什么活见鬼的火箭!
全旭可不管他们怎么看,他只管下达命令:“这个火箭弹的弹体必须是金属制成的,要尽可能的轻薄,还要结实。弹体内部分两层,一层装填,一层装填,在弹头装填不少于十斤,爆炸一定要充份,将整个弹体炸碎,产生足够的弹片杀伤敌军,嗯,看到这些翼片了没有?就是起到稳定作用,确保火箭炮弹能够准确命中目标的。至于射程……如果我把标准定得太高,可能有点为难你们,这样吧,先将射程定在六里,有效射程三里好了!”
火箭炮研究所的所长,刚刚提拔上来的葛青山一口老血喷了出来,悲愤的看着全旭:“你这标准还不高啊?”
全旭也是没有办法,一艘战舰的载重能力是有限的,而且关键是火炮的后座力实在太大,那种巨炮一炮下去,就有可能把战舰给座沉了。
这不是危言耸听,全旭记得好像在一本书看过,一二战期间就是有一款战列舰,就是因为舰炮太大,后座力太大,一炮下去,战舰横移数十米。
可是现在的战舰,那是木质结构,搞不好容易搞散架。
因为华阳社雇佣了荷兰联合舰队护送一百五十门火炮,其目的就是想用荷兰联合舰队来威胁全旭,只不过全旭并没有把荷兰联合舰队放在眼中。
尽管全旭消灭荷兰联合舰队并没有露出马脚,其实有没有证据,这不重要,大海上虽然充满各种危机,但是十三艘满载排水量在上千吨的武装商船,几乎没有可能全军覆没。
荷兰人虽然没有证据,不过证据重要吗?
在强者眼中,所谓的证据就是一个屁,想打你的时候,要什么证据,直接开打,全旭记得有一本书里,好像是因为羊吃了对方的白菜,直接被灭国了。
荷兰人作为新航海时代的霸王,怎么可能咽下这口气,他们肯定会找到全旭的头上。
事实上,全旭非常讨厌辽南的气候,对于霸占了台湾的荷兰人和西班牙人,他不需要郑成功,他决定在辽东水师第二舰队成军以后,就会主动进攻,占据台湾。
大陆的内斗,还会经历十数年才能分出胜负,而占据台湾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台湾的雨水比较丰富,对于屯田种植水稻非常方便,同时,台湾也可以作为全家军前进基地,率先与欧洲列强们掰掰手腕子。
在舰炮没有取得彻底的突破之前,火箭炮能取得突破,也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在之前的实战中,火箭炮的威力还非常不错。
特别是一次性十五枚连续射击,就算打不死你,也可以吓死你。
至于工匠们能不能搞出来,这就是关全旭的事情了,他的目的就是为了下达命令。
在全旭参观过枪炮局的几大研究所之后,全旭又开始参观造船厂。
造船厂里一艘飞剪船正在船坞上进行紧张的建造。
这艘飞剪船是未来全家军海军的主力战舰,满载排水量在一千两百吨左右,采取三桅三层设计。
预计可以装载三十八门一百三十毫米口径二十八倍的滑膛炮,当然,这只是过渡产品,全旭的计划是未来可以装载一百五十毫米口径,三十五倍的滑膛炮。
这样的一炮下去,可以将荷兰人的三级战舰废掉,如果采取那种硫磺燃烧弹,可以中创荷兰人的二级战舰,就算是一级战舰,也抗不了几炮。
对于飞剪船的建造,全旭倒是没有指手画脚,他只是拉着众工匠拉着家常。
“辽南的生活怎么样?还习惯吗?生活中有没有困难,有困难你直接给我说,咱能解决的就解决,不能解决的想办法解决。”
全旭的话让众造船工匠们感动得稀里哗啦,特别是从南京江南造船厂高薪挖过来的大师傅李重贵,他感动得热泪盈眶。
“大人不仅给了老朽每年一百两银子的年薪,还给老朽置了一幢小楼,五十亩良田,让老朽家人衣食无忧,老朽要是再说不满意,那就是没良心了。”
“你满意就好,我还真怕你不满意,一气之下跑了呢!”
全旭一脸郑重的道:“我们辽东水师战舰破旧,偏偏战舰不如西洋人,万一打起仗来,那是要吃大亏的,海战与陆战不同,陆战就算条件再艰苦,他们还有拿刀子拼命的机会,可是在海上,如果没有好船,你想拼命都没有机会,你们一天到晚就是干活,干活,估计早就腻了吧?想不想来点有挑战性的任务?”
所有人一脸同情的看着叶重贵,心里的想法都写在脸上:“这回你可惨透了!”
叶重贵明感到寒意袭人,两股战战,但是奈何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软,他这又吃又拿的,不帮人家做点事情实在是说不过去。
他只好硬着头皮说:“将军是不是想造更好的船?只管开口,大福船,小福船,走马船,沙马,平艄、……只要将军开个口,老朽都能帮你造出来!”
全旭摆摆手:“如果只是造这些船,我还成立这个舰船研究干嘛?实话告诉你吧,我要造的是一种用钢铁制造的大船!”
“钢铁船?”
李重贵一脸难以置信:“这怎么可能?钢铁船岂不是要沉下去?”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全旭其实并非一定现在就要钢铁船,而是引导未来,在木质战舰称霸海洋的时候,他就需要考虑一下步。
“李师傅,你跟我来!”
全旭拿过来一口马口铁的铁罐头,让人端来一盆水,然后全旭轻轻将罐头盒放在水面上,罐头盒毫无意外,稳稳当当的漂浮在盆里的水上。
全旭从水盆里捡起罐头盒子,从亲卫腰上要了一把锤子,将罐头盒砸平,这个时候,再将罐头盒,不准确的说只是一个铁片,扔在水里,铁片沉入盆底。
“李师傅,你明白这二者的关系吗?”
全旭笑道:“这就是浮力,浮力指物体在流体(包括液体和气体)中,各表面受流体(液体和气体)压力的差(合力)。”
全旭一边讲着浮力原理,一边画着图形,介绍浮力的计算公式,别看全旭讲得神采飞扬,可惜,李重贵等工匠根本就没有听懂。
全旭非常有耐心,有武器的研发是一个长期的浩瀚工程,别的不说,仅仅一个铜制弹壳的相关技术数据和图纸,撂起来都不少于几百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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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六八章徽商
第三六八章徽商
全世界可以生产枪支和火炮的国家有很多,只要是具备近代化工业能力的国家都可以生产,但是能生产子弹十三个,就连拥有航母的印度,其炮弹和子弹都是进口的。
子弹的生产工艺很复杂的,不是后期的加工制造工艺,而是前期的金属冶炼工艺,这可不是一般的军工厂就可以做到的。
像狙击枪子弹,全球目前仅五大国以及日本、德国、捷克以及以色列、加拿大可以做到,但是,技术来源却来自美国。
考虑到这些枪炮研究所的任务本身就够重了,全旭也不好意思继续去剥削他们,于是另外成立了弹药研究所,专门研究弹药。弹药的威力也就那样了,很难再有大幅度的提升,在全旭的重赏之下,也有不怕死的人,变样花样摸索全旭提出的硝化棉。
在欧洲,不知道多少欧洲人正在极力尝试着制造出更具威力的火药,但一直没有太大的进步,没准诺贝尔的祖父的祖父现在都还是单细胞状态呢?
全旭这边没有取得成功属于正常,如果成功了,那才意外。
大明的工匠,最大的问题是不识字,他们的工作经验,全部来自师傅手把手的教导,以及多年的工作经验,让他们说理论,估计跟造船大师傅李重贵一样,说,他们说不出所以然,做,做可以做出非常符合科学比例的船只,以及拥有良好密水舱的大船。
中国古代并没有建立科研体系,很多创新发明都是民间兴趣者搞出来的,那些爱好者完全是心血来潮,想到什么搞什么,并没有完整的科研计划,更不会去记录相关的实验数据。
最最要命的是,大多数跟化学有关的科研成果都派不上用场,没有办法为研究者带来收益,兴头一过,马上被扔到一边,再也无人问津了。
在唐代中国就提炼出了硫酸,但是一千多年过去了,硫酸这一极其重要的东西迟迟没有应用到老百姓的生活中。
那些炼丹士只知道怎么样就能炼出硫酸,却不知道硫酸到底能派什么用场,也没有兴趣去研究,很多潜力巨大的东西就这样与中国擦肩而过了。
当然,还有火药。
中国炼丹术士最早提出火药这个原理和现象要在秦朝,只是记录炼丹术文献中的记载,警告千万不可混和一些指定物品,不然就会引起爆炸。
和工匠不同,道士多少都是有文化的,像历史上的著名炼丹专家,他们基本都是儒道兼修,然而,自从秦朝出现火药,直到唐昭宗天佑元年(904年)杨行密的军队围攻豫章,部将郑(以所部发机飞火,烧龙沙门,带领壮士突火先登入城,焦灼被体)。这里所说的(飞火),就是(火炮),(火箭)之类。
这是一个病态,比如治疗。
全旭召开全体研究所专家会议,开门见山的道“以后,但凡做试验,研究,必须留下文字资料,比如说,记录下来,今天用了什么东西,怎么做的,效果如何……”
李重贵哭丧着脸道“大帅,可老朽不识字啊,那些徒弟徒孙,也都不识字!”
李重贵可算是说出来各个研究所的通病,也是所有工匠们的心声。
“这个问题,我来解决!”
全旭让人通知任红桂前来金州卫城开会。
任红桂现如今掌握着全旭手底下识字最多的一批人,这些人负责查验全记名下的各种工厂的生产、出售以及交易账目,也就是一个猴版的监察院二处。
当初李世让贪污,就是被任红桂的人查出来的,事实上,他查出来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李世让,还有很多人,如果属于内部人员,有问题就是内部处理,只是在管事、掌柜一级内部通报。
“全爷!”
“坐!”
全旭望着任红桂道“现如今枪炮局面临一个严峻的问题,他们没有足够的人手去实验记录,这个工作,我准备交给你去做!”
“是!”
任红桂沉吟道“实验文牍属于保密,不得外传?”
“这是自然!”
全旭想了想道“我准备在各研究所成立一个书记处,负责记录所有实验资料,规纳统计,不需要用文言文记录,只需要用白话文记录既可,同时……”
说到这里,全旭摇摇头“就这么办了,文字记录工作人员不足部分,可以是招募,前提条件是,一定要签署保密协议,一旦泄密,将以严惩!”
这其实是一个治标而不治本的工作,为了提升全家军的战斗力,他在军中设立的识字班,全体将士开始读书学习,列为日常考核中的一项。
工匠们也采取这个办法?
全旭摇摇头,很快就否决了这个想法。
工匠的作息与部队不一样,部队可以做到准时化,每天几点起床,几点训练,可以做到令行禁上。
可是工匠们不一样,他们太朴实,太醇厚了。
全旭给工匠们发放一定的田地,住房,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这些工匠干起活来,都是没日没夜,抢班加点,他们实在是没有办法像军队一样,采取每天两个小时的文化课学习。
那就办学校。
想到这里,全旭离开了金州卫城。
如今的金州卫城只是一座工匠大营,用来研发和生产各种枪炮、铠甲和装备,就连普通的高炉或平炉,全部不在城内,而在城外。
全旭让人放出风去,他准备在辽南办理一座可以容纳两千人的大学堂。
与全旭合作过商贾们闻风而动。
没有人是傻子,这是全旭想打秋风,如果他想自己建学院,就像在全家庄镇一样,一声不响,马上建造起来。
现在事情没有影子,就放出风声,那自然是有所求了。一时间,前来拜访全旭的人连绵不绝。
“拜见修武伯,在下徽州歙县程敬贤!”
“徽州,徽商?”
全旭知道徽商,成化年间,徽商相继打入盐业领域,一向以经营盐业为主的山西、陕西商人集团受到严重打击,于是徽商以经营盐业为中心,雄飞于中国商界。
“听闻修武伯欲建学,敬贤家资不厚,没有攒下多少钱,若修武伯不嫌弃,程某愿意投资六万两银子!”
“你确定是投资,而不是捐献?”
全旭知道这个时代的商人,与后世几乎一模一样,喜欢做慈善扬名,比如说在全家庄镇的金梯书院,这座学院虽然是全旭出资建设,后继,几乎没有花什么钱,前往全家庄镇做生意的商贾们,就不约而同的向金梯书院捐钱。
多者三五千两,少则一两百两,甚至几十两银子。也有的捐献什么笔墨纸砚,也有的捐献儒衫、鞋袜,甚至是羊肉、鸡肉等等。
全旭理解他们的做法,这个时代的读书人,就相当于后世的大v,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拿了商贾的好处,自然会帮助那些商贾说好话。
东林党就是这样起家的,他们背后就江南的地主豪强以及商贾势力,事实上商贾出钱最多,比士绅豪强更多。
程敬贤微微一笑“若是修武伯让程某捐献,那程某就捐,让程某入股,那程某就入股!”
“辽南大学,预计占地一千五百亩,分为工程学院、机械学院、商务学院、文学院共四院!”
全旭拿着一张从电脑打印出来的效果图,放在程敬贤面前道“辽南大学将会建成这种规模,你拿六万两银子,占一成股份,如何?”
“一成太少了!”
程敬贤笑道“辽南地价便宜,即使修武伯以地入股,这一千五百亩地,也不值几个钱,程某六万两银子,至少要占三成股份!”
全旭是一个新兴的势力,拥有着极强的粮食生产能力,海盐生产能力,钢铁生产能力,掌握着一大部分资源,跟着全旭做生意,程敬贤感觉绝对会赚钱。
为此,他从江南的徽州商盟里脱离出来,与其兄程敬宗分家,带着十二万两银子离开了徽州,于三月初抵达了辽南。
此时辽南正在进行春耕,在海州、复州、盖州和金州四州十五县,正在紧张的垦荒置田,由于今年比去年下手早,而且人手比去年多了将近十倍,今年开垦的土地不下一百万亩,以玉米和红薯、土豆的产能,至少可以产出上千万石粮食。
拥有粮食,就意味着拥有一切。
辽南这个地方,今年将会吸引更多人过来,比如说去年抵达的流民,大部分都拥有了自己的家,他们虽然还穿着破衣服,却罕见菜色,显然,他们的日子过得不错。
位于商业区的店铺,也有普通百姓光顾,他们也有不弱的购买力。
“三成太多了!”
全旭摇摇头道“一成,不能再加了,如果不愿意,你就请自便吧!”
全旭的态度非常强硬。
程敬贤笑道“修武伯,你要建学校,自然需要老师吧?程某一句话,可以在江南给您找来百八十名秀才,让他们过来担任老师,我要三成股份,其实不多。程某家资经营笔墨纸砚,这部分开支,程某也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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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六九章那一夜发生了什么
第三六九章那一夜发生了什么
“我要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酸秀才有什么用?”
全旭摇摇头道:“你以为辽南大学与江南的那些私塾一样,教书育人,培养他们当官?笑话,我吃饱了撑的吗?我要建的是一座大学,培养高等技术人才,比如说,优秀的工匠,会管理的管理人才,能掐会算的账房先生,可以炼钢、炼铁的高级工匠!”
程敬贤沉默了半晌:“那也太多了!”
“你知道辽南议会吗?”
“知道!”
全旭望着程敬贤道:“你拿辽南大学一成股份,可以获得一个议会名额,将来跟那些知州、知县同堂议事,同席而座。”
明代商人可没有这么高的地位,朝廷派给全旭的四州十五县官员,在全旭眼中,就是妥妥的的工具人,用来提升商贾、工匠和军人地位的工具人。
“成交!”
能获得这样的名额,对于程敬贤来说,完全不亏。六万两银子而已,对于程敬贤来说,只是一笔小钱。
随着程敬贤的六万两银子投入,辽南大学马上开始勘察地形,准备施工。
全旭在明末最深的感触就是文盲真多,多得丧心病狂!
一百个人里也不见得找得出一个能读书识字的,也难怪古代读书人的地位那么高,都成了野生东北虎那样的珍稀动物了,地位能不高吗?
新中国成立时,和周总理就曾对中国那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文盲率目瞪口呆,如果把这两位元勋弄到明代来,对着这不知道有没有达到百分之三的识字率,他们肯定觉得自己接手的摊子实在太完美了,十个人里就能找出一个识字的!
当然,当总理和主席逝世的时候,中国的识字率已经提高到接近百分之八十了。应该牢牢记住这一数据:当他们接手这个国家的时候,这个国家的文盲率高达百分之九十;当他们逝世的时候,中国的人口虽然翻了一倍,但是接受教育的人口比例已经提高到接近百分之八十,读书人不再是珍稀动物了。
后世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依靠的不是某个人,而是全体中国人,而是全体都识字的中国人。
二十多年前,老程刚刚毕业的时候,拿着大专文凭,还是企业里的香饽饽,现在,本科遍地走,硕士多如狗。整个公司,老程是学历最低的人,当然,司机除外。
辽南的发展快要走到瓶颈,那就是受人才的制约,金梯书院不是没有给全旭提供帮助,至少说,炮兵部队现在顶大梁的都是受了一年多快速培训的少年。
像胡仁玉这位十六岁的少年,已经成为全家军七千余人马的统帅了,至于戚元弼也是如此,袁世卿的宝贝儿子袁宗第袁虎头,现如今成了近卫旅的一名大头兵,与沈良材一起,担任全旭的亲兵。
随着程敬贤投资六万两银子以后,接着像与全旭经常合作的曹氏,汴州许氏也分别出资三万两银子,获得半成的股份。
一个砖头没有开始建,全旭获得了十二万两银子的投资,全旭又为缺人而头疼了。
就在全旭头疼的时候,位于鸡隆的荷兰总督普特曼斯是荷兰在台湾的第四任总督,他现在非常头疼,一个半月之前,荷兰联合舰队司令官埃尔文带领十三艘武装商船前往辽南。
结果半个月前,他们回来了,而是被华阳社的人送回来的,去的时候十三艘武装商船,回来的时候,只剩一艘救生艇和七个人。
这也是全旭的大意。
也是埃尔文占了灯下黑的便宜,与十三艘武装商船相比,救生艇实在是太小了,而且当时这艘救生艇是因为倒扣在海面上,全旭忽视了。
于是,埃尔文以邓肯等七人最终获救,他们在海上漂流三天,最终被华阳社的人救下来。
辽南距离登州不远,哪怕逆风最多三天就抵达了,所以在事发的第三天,华阳社就派出人和船在航线上寻找。
幸而找到了埃尔文和邓肯等人,不过埃尔文与邓肯都受了严重的伤,经过医治,又有两人伤重而亡。
好在埃尔文活了下来,只是他瞎了一只眼睛,断了一条腿,以及肩膀、胳膊、多处骨折,特别是腿上的伤,以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他医好了,还是一个瘸子。
虽然失去了一百五十门一零五毫米的野炮,华阳社却非常高兴,因为他们成功祸水东引,引导荷兰人与全旭正面发生冲突。
荷兰人损失十三艘船以及上千人,这个亏,他们绝对不会咽下来。
在华阳社的细心照料下,埃尔文的伤势稳定住了,并且乘坐着华阳社的船,成功返回鸡隆。
如今的鸡隆,已经聚集了七艘荷兰三级战舰,与法国、西班牙等国拼命建造一级、甚至二级战舰为主,而荷兰这个海上马夫却对三级战舰情有独钟。
他们装备五十门甚至六十门的火炮,不过却以三十二磅炮或四十二磅炮为主,哪怕是一级战舰,拥有两千吨的满载排水量,挨上一枚四十二磅炮也会重创。
非常可惜的是,这个时代的舰炮,命中率低得可怜,欧洲战舰几百门舰炮同时开火也不见得能将一艘敌舰击沉。
更何况在夜晚,能见度非常低的情况下,当天的夜战中,荷兰十三舰战舰发射了足足五六百枚火炮,连全旭的海豹号的皮都没有挨着。
等埃尔文与邓肯上校伤势稳定,台湾总督普特曼斯与东印度公司代表阿尔方索就前来会见埃尔文。
“埃尔文阁下,你的伤好一些了吗?”
“还死不了!”
普特曼斯凝重的问道:“我想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这个问题其实也是阿尔方索想知道的,虽然说荷兰人是海上马夫,但是武装商船毕竟不是马车,荷兰国小民寡,他们在整个台湾也不到四千人,其中三分之一是殖民地官员的家属。
损失上千人足以让东印度公司元气大伤。
埃尔文痛苦的闭上了眼睛,他喘着粗气道:“真是见鬼,当天我们与大明交易之后,携带他们交付的一百五十门火炮离开了旅顺,当时顺风,我们向旅顺西南方向航行了大约一百二十海里,遇到了一艘敌舰!”
“一艘?”
阿尔方索皱起眉头:“司令官阁下,我不是在质疑您,您确定,只是一艘舰吗?”
“对,只是一艘!”
邓肯苦笑道:“而且比我们所有的船要小,大约有八百吨的样子,没有桅杆,没有船浆,他们的战舰速度真的好快!而且他们的舰炮口径也远比我们的大,这艘舰虽然不大,却处处透着古怪!”
阿尔方索难以置信的道:“那怎么可以航行?”
“我们的船没有桅杆,没有风帆,没有船桨,自然不能航行,可大明他们却可以!”
作为台湾总督,普特曼斯还是对大明了解更深一些。
“大明有一种车轮船,航行速度非常快,只是船小!八百吨,这样的车轮船我是没有见过的。”
“那就对了,他们既然会建小的,就可以建大的”
埃尔文道:“那艘船就应该是车轮船,速度非常快,他们每一次发射,就是十五条火龙!”
每当闭上眼睛,埃尔文永远也忘不了那些呼啸而来的火箭弹,他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那种火龙咆哮着向我们的战舰飞来,一旦落地就会发生爆炸,燃烧,只需要三条火龙击中一艘船,就可以报销一舰武装商船,就连飞利浦号也不能例外!”
飞利浦号虽然号称是武装商船,事实上飞利浦号已经与荷兰主力三级战舰几乎一样,拥有五十九门火炮,一旦全火力发射,将是非常恐惧的存在。
哪怕与明军发生海战,当时荷兰人都动用了五艘三级战舰,整个远东地区,荷兰人只有十七艘三级战舰,大部分集中在吕宋以及满刺甲。
“一次性齐射击沉一艘船?他们是如何做到的?”
“不知道!”
埃尔文苦笑道:“那条火龙,只要落在船上就会爆炸起火,然后火势一发不可收拾,就算是落在海上,也会燃烧,威力嘛,比我们的四十二磅火炮威力还要大!”
“大明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国家,他们有出色的工匠,能造出速度快,威力大的火炮并不奇怪!”
“说到火炮,我必须提一下全家军的制式火炮,他们叫野炮,全炮不到一百公斤重,虽然没有来得及试验,至少……”
说到这里,埃尔文的眼睛迸射出骇人的寒光:“我明白了,他们冒然攻击我们,目的就是那些火炮,不想让火炮落在我们手中!”
“这么说,华阳社给我们设了一个局?把我们的十三艘船送到了辽东这个精心设计的陷阱中?”
这个时候,阿尔方索道:“各位,不要忘了,我们是商人,而利润是商人用来衡量一切的标准!现在的形势是非常明显的,这个东方大国是一个近乎无限的市场,他们有可以随时碾压我们的实力,双方武装冲突是非常不明智的!”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七零章洪承畴
第三七零章洪承畴
作为欧洲强盗,他们对于力量有着敏锐的感知。这也是他们一贯的作风,能抢的时候那就抢,能打过对方的时候那就打,打不过的时候,老老实实跟对方讲道理。
如果不是那一夜,如果不是对方只用了一艘战舰,如果不是对方在极短的时间内,干净利落的干掉了十三艘武装商船,这十三艘武装商船上装备了将近五百近各种型号的火炮,却在对方一艘战舰面前,毫不还手之力。
这只说明一件事,辽东那位总兵官,绝对拥有可以碾压他们荷兰人的绝对实力。
作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代表,阿尔方索明确了一点:“双方武装冲突是不明智的!”
也确实是如此,在西班牙王国没落的时候,他们荷兰人趁机崛起,成为了海上的马夫,称霸海洋。
早在天启四年的时候,他们已经与大明的陆军交过手,他们虽然比同等数量的明军优秀,战斗力也强,可是面对十倍或者数十倍的明军,根本毫无胜算,而且海战虽然取得胜利,可大明绝对不像其他土著一样,被吓得举手投降。
在这种情况下,荷兰人没有主动与大明开战,而是在一步一步试探大明的底线,直到现在,他们被敲了一大棒子,在他们最擅长的领域,给他们沉重的打击。
尽管华阳社想利用他们与辽东总兵全旭开战,让全旭顾此失彼,腹背受敌,可是荷兰人却不愿意当枪。
当然,前提条件是,那一夜,他们被全旭用后世的护卫舰给打怕了。
在确定这个统一目标之后,阿尔方索接着道:“这个东方大国实在是太大了,大到他们一个国家,可以比我们欧洲所有国家加起来都大,尽管这个东方大国拥有太多问题,可是他们随便一个总督,拥有的资源,比我们荷兰王国都要大,特别是现在他们正在开发辽南,这是一块不亚于中南半岛的地盘,他们对矿产资源和木材的需求是没有极限的,而我们有的是矿产资源和木材!仅仅是用鞭子逼着巴达维亚的土著人进火山山区开采硫磺,一年所赚取的利润就超过了跟日本贸易的总和,而我们几乎不必付出任何成本!”
普特曼斯接着道:“在辽南的那位,是一位东方贵族,是一位尊贵的伯爵,他的封地据说在中原,比一个公国还要大,如今这位伯爵,掌握着数万精锐的兵马,这是一位年轻有为,而且野心勃勃贵族,他肯定会对他的领地进行扩张,他不仅仅需要大量的矿产和资源,还特别需求奴隶,他的手在到处收买人口。”
“总督阁下,你是说,人口也可以卖?”
“当然!”
“伯爵大人对奴隶的需求量变得越来越大,他出的价格让人无法拒绝!”
普特曼斯耸耸肩道:“你们猜猜多少钱?”
“距离近,花费低,东方人口又多,奴隶应该不值钱,三枚银币?这样完全可以做!”
“能让总督阁下感觉不便宜,那应该不止三枚银币,五枚?”
“八枚?”
“相当于荷兰银币十五枚之多,即使女人也价格十一到十二枚银币!”
“哦,上帝,这可比卖到美洲更赚钱!”
“而我们所统治的人口就那么多,我们不是上帝,没有办法在一夜之间变出数十万劳动力来!”
普特曼斯望着阿尔方索道:“我建议公司,可以派出人到日本去抓,一船下来就是两万枚银币,我们不需要银币,我们可以与东方伯爵大人换同等价值的丝绸,或者瓷器!”
华阳社注定要失望了,荷兰人吃了这么大的亏,按照荷兰人飞扬跋扈的性格,应该立即向全旭开战,到时候恐怕朝廷都会非常被动。
建奴已经让朝廷穷于应付,再加上荷兰人,恐怕崇祯也要考虑丢车保帅了。
然而,华阳社的思维不是欧洲人的思维,欧洲人是崇尚实力,在实力强大的时候,英国是美国人的爸爸,在二战以后,美国人成了英国的爸爸,英国人甘愿当美国人的儿子。
这是现实。
在没有绝对把握战胜全家军的战舰时,荷兰人的选择不是对抗,而是合作。
他们看得非常清楚,出动一艘战舰,干净利落的打败十三艘武装商船,这是东方伯爵大人给他们的警告,按照大明的话说,就叫杀鸡儆猴。
同时,也表明东方伯爵也没有打算跟他们撕破脸,毕竟,全旭如果派出他强大的舰队,抵达台湾或吕宋,他们荷兰人也不能轻视。
……
北京西山……
哗啦……
不知道多少只名贵的瓷器被摔成碎片,不知道多少人华阳社大佬坐在那里,如同塑像。
荷兰人居然不上当,这次损失十三艘武装商船,损失上千人手,他们不仅仅咽了这口气,还提出了弥补华阳社的损失,包赔他们一百五十门火炮。
华阳社虽然缺炮,却不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得到一百五十门的火炮。
“西洋人吃错药了?”
没有人可以回答宗主的问题。
现在怎么办?
曹化淳安静的喝着茶水。
以前,他对华阳社的人是多方关照,现在一样是多方关照。
要说阴人,太监这种生物似乎是与生俱来的本事。
曹化淳发现暴露的华阳社成员,随手让人查清对方的罪证,查这些官员实在是太容易了,屁股底子没有一个干净的。
崇祯缓过气来,开始明着清算魏忠贤余党,暗地里抄家发财,谁让全旭给崇祯开了一个好头呢?
范永斗被抄家,家中浮财被崔成友抢成差不多了,那么值钱的店铺,田地、工厂该卖的卖,该变现的变现,到了朝廷手中,居然还有一百多万两银子。
崇祯的眼睛红了。
事实上,这些钱是全旭故意漏给崇祯的,收购范永斗产业的人,明面上是崔氏商号、刘氏商号以及陈氏商号,事实上,他们的真正东家只有一个,那就是全旭。
华阳社最大的财源,就是利用后金的需求,现如今后金那里,别说丝绸,麻布都涨到了两银子,至于丝绸和锦缎这样的高贵货,至少是百两起步。
只要货可以送到后金手中,利润比贩毒还要大,可关键是运不过去。
“公平王!”
宗主冷冷的道:“暂时收拾不了全旭,那就拿公平王开刀!”
在华阳社的操纵下,原陕西右参政兼副使洪承畴升任延安巡抚,然后升任三边总督。
四月中旬,刚刚升任三边总督的洪承畴率领宁夏总兵贺虎臣,以三千督抚亲军,并宁夏军两万余人,开始杀向怀远镇。
此时的怀远镇与去年的怀远镇已经完全不一样了,原来的怀远镇赤地千里,白骨成堆,不说千里没有人烟,至少几十里上百里,看不到一个人影。
现在的怀远镇,一片一片的良田,此时种下的春小麦和玉米,长势喜人。这些辛勤的农民们,不舍得休息片刻。他们开始清理田地里的杂草,这些杂草会吸引田地里的养分,影响收成。
打下来的杂草,既可以用来喂猪,喂牛,再或者喂马。
即使那些贫瘠的田地,也被种上了苜蓿草,这种草既是牛羊的饲料,也可以当菜吃,关键是产量高,又不挑地,即使自己养活的牛羊马匹吃不了,可以卖给公平军,一亩地的草料也可以卖几钱银子,虽然不多,几乎是白捡的。
战乱造成的创伤仿佛已经被抚平了,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在紧张的劳碌奔波着,根本就没有心情去想昨天发生过什么,只有一些依然是一片焦土的村落在提醒人们,这里发生过一场场可怕的战乱。
“老张,怎么样?”
“又弄了两亩地!”
叫老张农民笑得眼睛已经看不见了,他本是山西人,遭遇了兵灾,带着全家逃亡,好不容易逃到了怀远,却没有剩下什么。
利用在冬天做工的机会,他获得了十六亩地的垦荒权限,他在业务员的介绍下,用十六亩的权限,以每年两成利息,向陈记(既全记)银行借了十六两银子,购买了一匹驽马,一头小牛,还有锄头、铧犁等农具、种子。
带着儿子、老婆把十六亩地种上,然后又利用公平王府监管的漏洞,开始在荒地上种草,地虽然不是他的,但是苜蓿草的收益却是实实在在的。
“这庄稼长势不错,到了秋天怎么也能收上二十多石粮食!”
“二十多石?”
“你想错了,听说这玉米,一亩地可以收十石八石,你自己种了三亩,怎么也可以收二三十亩粮食!”
“哪有这样的神奇的庄稼!”
“你没听那些银行的人说吗?如果不是种了玉米和土豆,咱们想借钱,他们都不会借!”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阵阵有节奏的马路声。
“怎么回事?”
“南边来大军了!”
“快通知公平王!”
“那是朝廷大军!”
“屁的朝廷,老子饿肚子的时候,朝廷在哪儿?”
老张捡马鞭,递给儿子:“你骑马去,跑快点,晚了公平王他老人家会吃亏!”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七一章怀远镇是难啃的铁核桃
第三七一章怀远镇是难啃的铁核桃
残阳如血,朔风微冷,让人感觉不到一丝丝的温度。
洪承畴微微眯起眼睛,眺望着远处的晚霞,大明的命运,何尝不是正如眼前的晚霞一样,暮气沉沉,让人看不到希望?
洪承畴的今天,就是因为镇压农民叛军的功劳,王左桂、苗美、王自用、李自成、张献忠等贼寇,先后在他手底下吃了大亏,被打得狼狈不堪。
洪承畴非常了解农民叛军的习惯,也了解他们的战斗力,作风,可是自从越过长城防线,进入怀远镇范围内,他就明显感觉到了这个自号公平王的贼军,与众不同。
其他的农民叛军,就是一伙伙流寇,所过之处,富户、士绅、地主全部杀光,村落被焚烧,农民百姓被挟裹成军,但凡农民叛军所过之处,几乎是寸草不生,血流成河,白骨露野,赤地千里。
可是,怀远镇却不同。
这伙贼军自从起势以来,从来没有主动进攻过州府,也没有大杀四方,他们反而如平常百姓一样,去年开始疯狂建造房屋,围着怀远镇的古镇城墙,兴建了很多堡垒。
在春耕以来,则四处垦荒,在洪承畴率领大军抵达的时候,原本被污泥填平的沟渠,如今已经重新疏通,原本坑坑洼洼的官道,现如今也被填得平平整整,官道两边,则是被开垦的田地。
田地里的庄稼长势喜人,一片绿油油的,迎风吹过,麦苗随风摇曳,还有一些不知的庄稼,几乎占满了田地。
虽然洪承畴是杨鹤提拔起来的,可是他与杨鹤的观点和理念完全不一样,杨鹤认为流民叛军都是活不下去的农民,可以安抚。
可是,洪承畴却主张杀戮,以杀止剿。
刨开上纲上线的因素,其实,洪承畴的策略才是对大明而言更为适宜的策略,安抚需要钱粮,而朝廷恰恰没有钱粮,杨鹤被他的政策给坑死了,而洪承畴却趁势而起。
就在其麾下大军抵达位于怀远镇南四十八里的烽火屯镇时,这群自号公平军的叛军终于出现了。
烽火屯镇原本是宋代时期的怀远镇烽火屯,只不过随着时过境迁,宋朝的烽火屯只剩黄土一堆,和一个地名,仅此而已。
这里已经是公平军屯田最靠近南侧长城的地带,由于他们的家园都在怀远镇,这里其实只是一座简陋的营地,齐胸高的篱笆桩子,防御大型野兽都非常勉强,都别说宁夏军的军队了。
洪承畴有些失望,在他们面前是一群身穿着破破烂烂衣衫,拿着刀枪、锄头、榔头、耙子等各种农具或刀枪的农民。而且老弱病残居多。
贺虎臣望着这些叛军“洪大人,末将请战!”
洪承畴摇摇头“且看看!”
宁夏军将士看着这些不足千老弱病残,眼睛里迸射出了凶悍的光芒。
拖大明那些脑子被门夹了的官员福,他们饿狗养兵的办法成功了,被饿得双眼发绿的宁夏军将士们,如果遇到强大的敌人,他们马上调头就跑,如果遇到比他们弱小的敌人,比如现在这群流民,他们就会化身为虎狼,杀气腾腾。
宁夏军将士们看着这些农民叛军手中连弓箭都没有几张,警惕性大减,他们甚至连盾牌都懒得举了,快速前进,一边前进,一边大吼道“杀,杀,杀!”
面对朝廷大军威风凛凛的前进势头,这些乱民自然是非常害怕,可是他们虽然害怕,却不愿意后退。
“站住,站住,这里是公平王的地盘……”
为首的一名农夫,用最怂的语气,说出了硬气的话语。
一名宁夏军千户军官朝着这些农民大吼“降或者死!”
就在这时,远处尘烟扬起,在落日的余晖下,从北面传来阵阵马蹄声,数百上千名骑兵蜂拥而来。
铁蹄阵阵,杀气腾腾。
这支骑兵越来越近,与农民叛军完全不一样的是,他们军容整齐,服饰统一,一面大旗,迎风猎猎作响。只见上面上书“公平军”。
洪承畴的脸色凝重起来。
正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看到支骑兵部队,他就看到了更深层的东西,这支骑兵部队不简单,首先是队形整齐,快而不乱。而且他们的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杀气腾腾。
“止步,列阵,弓弩手上前,长枪居次,轻骑掩护两翼!”
随着洪承畴按部就班,有条不紊的下令。
宁夏军开始快速列阵,如果是面前后金骑兵,宁夏军肯定会乱作一团,可是面对农民军,他们拥有着绝对的心理优势,所以,还能发挥出正常的实力。
随着时间越来越久,一匹骡子驮着一名肥胖的胖子,缓缓到来。
陈应没有骑马,因为矮小的蒙古马驮不动陈应这样的胖子,无奈之下,他只好找了一头骡子,骡子体格大,身体壮,驮着陈应紧赶慢赶,终于追了上来。
陈应一个人的体重,顶别人两个,再强壮的战马,也难以支撑他长途跋涉。
为首的公平军骑兵将领徐彪有些失望。
宁夏军在最短的时间内已经稳住了阵脚,严阵以待。在这样的情况下,无论是蒙古骑兵,还是后金骑兵,进攻这样的队形,都要拿命去换。
徐彪苦笑道“陈先生,被你猜准了,这股的官军不好对付!”
“能让王自用、王左桂等贼酋吃大亏的人,岂是容易对付的?”
陈应骑着骡子,朝着宁夏军方向走去。
宁夏军突然发动对公平军的进攻,确实是出乎了陈应的预料,按照明军的尿性,他们是能不惹事就不惹事,现在遍地烽火,到处土匪和强盗,像公平军这样躲起来屯田的叛军,是天下罕见的。
可,偏偏洪承畴调集了宁夏军前来攻打公平军。
在这样的情况下,倒是真把公平军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公平军的防御重心一直在西北、东北以及正北方向,对于南方的防御力量严重不足。
为此,陈应决定亲身犯身,找洪承畴聊聊,拖延一下时间,能拖延一下时间最好,实在拖延不了,那就只好战场上说话。
徐彪等人吩咐烽火屯镇的百姓,让他们马上撤退,而徐彪等骑兵则严阵以待,负责掩护,哪怕是决战,也要放在怀远镇,而不是这里,可是,他们也明白,这些百姓,一旦不管他们,他们必然会被明军将士杀掉。
“公平王麾下陈应,求见三边总督洪大人!”
洪承畴在得知陈应求见的时候,反而非常意外,他倒是不惧陈应给他耍什么花招,在绝对实力面前,任何计谋都是图劳的。
公平王麾下的公平军,其实是诸多农民乱军中的一支奇葩,军队有数千,却没有拿得出手的战绩,这个公平王,反而倒像是一个擅长务实的官员。
在进入怀远镇以来,洪承畴看到的不是其他被农民乱军控制的地方,而是比官府治下还要太平,拥有着良好的社会秩序。
到了掌灯时分,洪承畴总算见了陈应。
“拜见三边总督洪大人!”
“你要见本督?”
“草民陈应!”
陈应如同弥勒佛一般,笑得非常灿烂“洪大人,我们只是一群可怜的苦哈哈,能不能给条活路!”
洪承畴淡淡的道“可以,让公平王罗世明自去王号,向官府投降,所部缴械,就地整编!”
陈应点点头道“还请洪大人给在下一点时间,在下愿意把公平王擒至洪大人面前!”
“哼哼!”
洪承畴冷笑道“你在跟本督开玩笑?”
“是洪大人先开玩笑的!”
陈应苦笑道“我们这一群人说穿了,就是为了抱团取暖,死中求活,我们没有杀过官,也没有冲过州,撞过府,只是希望获得朝廷遗弃之地,垦荒置田,在这乱世中活下去!”
“本督如若不许呢!”
洪承畴自然知道公平王罗世明就是一个异类,他虽然没有朝着朝廷张牙舞爪,却断了华阳社伸向建奴的所有商路,作为一个知兵的人,洪承畴认为,如果做到这一点,想控制蒙古边境数千里的商道,没有一两万骑兵根本就无法办到。
偏偏中部和东部蒙古,都是建奴的爪牙,数万蒙古骑兵,让罗世明麾下横冲直闯,如入无人之境,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中部和东部蒙古各部实力太弱,要不然就是中部和东部蒙古各部,与罗世明合作,双方同时贪墨了这个商路上的财物。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罗世明不是孤单的,他有盟友,有底牌。
陈应哭丧着脸道“若是洪大人不给活路,那就只能拼命了,怀远镇不像洪大人想象的那样简单,可以明着告诉洪大人,怀远镇就是一颗铁核桃,想要吞下来,可不是容易的事情!”
洪承畴摇摇头“本督从来不与贼寇讲条件,尔等若是想活,必须无条件投降,否则就是死路一条!”
陈应指了指自己的肥脸“洪大人,你考虑清楚,真不给陈某这个面子?”
洪承畴一脸戏弄的望着陈应“你算哪颗葱,本督凭什么给你面子?”
“凭这个,行不行?”
陈应拿出来的就是一块破铁皮,只是一个指甲粗,莫约三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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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七二章硝烟弥漫怀远城畔
第三七二章硝烟弥漫怀远城畔
洪承畴看着陈应手中的小铁片,这是马口铁,非常软,陈应是折成戒指的模样套在了手指上,从而避开了洪承畴亲兵的搜查。
洪承畴冷笑“图穷匕现吗?”
“洪大人误会了!”
陈应甩着自己肥大的脑袋道“我这样的人,跑个腿,传个话,还凑合,可干不了刺客的活,陈某只是想告诉洪大人一件事!”
洪承畴看着陈应身上的肥肉,也确实,胖子反应慢,确实是无法担任刺客的活儿。
陈应坐在案前,慢慢举起这块铁片“洪大人,您不要小瞧这样的一块铁片,就是这样一块小小的铁片,就要了袁督师的命!”
提到袁崇焕,洪承畴的脸色微微一变,他的城府很深,随即恢复了正常,他的目光变得凌厉起来,死死的盯着陈应。
要说崇祯朝最大的悬案,莫过于崇祯二年袁崇焕在镇压登莱之乱的时候,意外受到重创,惨死在山东。
当时的袁崇焕,论圣眷,绝对的当朝第一,别说全旭比起袁崇焕,那可就差远了,就连四朝元老的孙承宗,比起袁崇焕担任蓟辽督师时,还差点意思。
但是,袁崇焕却死了。
死得不明不白,死得非常窝囊!
“是你们做的?”
洪承畴随即摇摇头,天下皆知,与袁崇焕对阵的是当今的左都督,登莱总兵秦承祖,那次只是意外,非战之罪。
意外,理论上说是无处不在。
可是,像当朝封疆大吏,名扬天下的袁都督,怎么可能就这样死了?
陈应摇摇头“我是想说,刀枪无眼,洪大人尚未不惑,就成为了封疆大吏,上马管马,下马管民,与袁都督一样年轻有为,要知道,这上天最喜欢的是,天妒英才!”
“你敢威胁我?”
“不敢,不敢!”
陈应摇摇头,一脸憨厚的笑了笑“洪大人,您觉得草民有威胁您的实力吗?我们只是一群想要乞活的普通人,只想活下去,你想要政绩,很简单啊,不用打仗!”
“不用打仗?”
洪承畴道“你们愿意投降?”
“要说投降也可以!”
陈应郑重的点点头道“公平王上书请降,洪大人面子和里子都有了,怀远镇是当年朝廷放弃的,早已形成定例,就像现在没有人再去管奴儿干都司的问题一样,如果说,洪大人需要政绩,我们贺兰部愿意举族归顺大明,可效仿前例,单独组建一卫,我们按时间向京城朝贡,此举如何?”
早在接到洪承畴率军进攻怀远镇的时候,罗世明第一反应就是调集公平军,与明军进行决战,以全家军第六独立旅的战斗力,纵然没有经过惨烈的战斗,这支新军应该比宁夏军要强。
可问题是,三边总督不是建奴,建奴人少,相当而言比较惜命。
而洪承畴却恰恰相反,这个人是一个屠夫,且并杀降,当时被其杀掉的投降流寇多达数万人,现在他手中就有多达十数万人的投降流寇。
一旦战事出现胶着,洪承畴马上就会把这些投降的流寇调过来,攻打公平军,以公平军不足五千人马的部队,哪怕十个人或二十人拼一个,也可以把公平军拼光。
要说公平军挟裹的百姓,那些百姓其实并没有真正归心,非常尴尬的是,陈应为了避免那些百姓不珍惜公平军的成果,就以银行借贷的方式,把农具和种子贷款给了百姓。
这就好比后世的房市暴跌时,业主手中的房子市值只有一百万,可欠了银行一百二十万,还吧,太亏,扔了可惜。一旦有外力影响,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丢掉自己手中的不良资产。
人性就是这么残酷,一旦公平军在前面与明军拼命,那些百姓绝对有可能会落井下石,或者趁机逃跑,能与公平军并肩作战的人,恐怕不足一成。
所以,陈应决定这场战争要拖延,至少要拖延到秋后以后,让老百姓家家户户吃到种下来的粮食,到时候,这些百姓还掉一部分借贷,却拥有了一部分恒产,那个时候,他们才会真正与公平军同进共退。
“不瞒洪大人,我们今年已经开垦了二十六万亩田地,到了秋后以后,非但可以满足粮食自给,还有一部分盈余!”
陈应指着外面的田地道“再过四五个月,这周围就是至少三四十石粮食,一旦发生战争,什么都没有了,难道说洪大人不感觉可惜?”
洪承畴沉吟道“我有什么好处?”
“我们可以向您交保护费,或者税也行!”陈应笑道“我们以后,井水不犯河水,我们未来向丰州、胜州、贺州方向发展,绝对不会南下,当然,如果洪大人需要战马,我们有,可以低于市价向洪大人提供!”
洪承畴没有表态,他只是在思考。
华阳社对他的帮助是显而易而的,可同时,他也知道华阳社在通敌卖国,资助建奴,谋取暴利。现在他作为三边总督,却被一群不入流的商贾和下野的官员指使,这让洪承畴非常不舒服。
事实上,没有人愿意当狗,特别是最让人看不起的商贾之狗。
洪承畴自然明白,华阳社急于消灭公平军,目的就是打通往建奴的商道,可是,消灭了公平军,谁去阻拦华阳社的商道?
那样以来,建奴岂不是越来越势大?
洪承畴也不是多忠君爱国,他只是不喜欢被华阳社那种商贾指使着做事,就像努尔哈赤,他原来只是一个棋子,等势力强了以后,马上掀桌子当下棋的棋手。
当洪承畴是右参政的时候,提拔他作为延绥巡抚。
他对华阳社感恩戴德,当他成为三边总督,统领甘、凉、肃、西、宁夏、延绥、神道岭、兴安、固原的九总兵,却被一纸命令,指使着前来歼灭一个小小的公平王,一个拥有三万余部众,五六千人马的草头王,这样的人,别说他看不上眼,就连王左桂这样的贼头都不会看到眼里。
“本督不做选择!”
洪承畴摇摇头“战马,本督想要,不施舍,本督可以去夺!”
陈应长长叹了口气道“好吧,洪大人请自便,要不要斩陈某祭旗?”
“回去告诉公平王,让他洗净脖子,他的项上人头,本督不日将亲自摘取!”
陈应起身,朝着洪承畴拱拱手“告辞!”
……
怀远镇,怀远镇下辖的百姓老弱病残已经撤退到城中,青壮则作为第二梯队,配合三十七团防守怀远镇卫。
则第三十六团、骑兵第七团以炮兵第九团则沿着怀远镇排开。
宁夏军于崇祯四年四月二十二日,抵达怀远镇南,当天午时,全军饱餐一顿,然后对怀远镇城发起了试探性进攻。
明军的进攻方式与建奴完全不同,反而有一种后世战争的感觉,炮兵开始率先发言。
宁夏军的五门三千斤红夷大炮,以最高高速向怀远镇城开炮。
炮弹一发接着一发砸向怀远镇城,打在城墙上火星四溅。
这城墙真的太坚固了,任大炮怎么轰也轰不动,跟铁打的一样,让人绝望。当然,宁夏军早就意识到这一点了,他们努力往城垛打,不想再在铁板似的的城墙上浪费宝贵的炮弹。
但是,宁夏军的炮兵的业务技术水平还有待提高,打了这么多炮,硬是没有一炮能击中城垛的。倒是有两发炮弹落入骑兵中间,扫倒了好几名骑兵,招来一片嘲笑。
公平军躺在城墙的垛口,或者外围的营垒后面,他们没有高声喧哗,也没有大呼小叫,反而一直沉默着。
这种沉默令宁夏军不安,更让洪承畴的眉头大皱。
这些公平军也太冷静了,不好打哟!
以往的时候,他遇到其他农民叛军,往往一发炮弹,对方直接炸营,后面跟着围杀就行,要不然,怎么可能上演一千破万的奇观?
“嘭!
一枚铅球终于击中了城垛,把城垛打得粉碎,两名公平军士兵被飞溅的碎砖击伤,血肉模糊,他们却用力咬住嘴唇,一声不吭。受伤的士兵,则被临时的组织的百姓担架队,担下进入城内医治。
将近半个时辰的炮击,城外的宁夏军慢慢的停止了炮击,因为他们的炮管已经打得发红。
陈应扬了扬手,一名打着白旗的公平军骑兵骑着战马,走向宁夏军,将一封递给洪承畴。
洪承畴接过信,只见信上写着表演结束四个大字。
“一炮准备完毕!”
“二号炮准备完毕!”
“三号炮准备完毕!”
“四号炮准备完毕!”
“开炮!”
公平军的炮兵早就等得不耐烦了,听到命令之后,炮射手率先开火。
“轰轰轰轰”……
一连串猛烈的轰响,十几门炮炮口喷出大团烟焰,将沙尘高高吹起,那气势相当吓人。炮弹高速旋转着高出炮膛,以雷霆万钧之势一头撞在几百步之外的宁夏军炮位阵地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巨响。
他们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用大炮扫光宁夏军的火炮。
当然,由于技术的原因。
公平军的火炮也不是百分百中,不过十几门火炮,六发急速射以后,整个宁夏军的火炮阵地上,已经被硝烟笼罩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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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七三章让他偷鸡不成蚀把米
第三七三章让他鸡不成蚀把米
硝烟中紧接着就是一连串雷霆万钧的暴烈巨响,怀远镇城南边的宁夏军炮兵阵地上,猛烈震动起来,烈焰火墙拔地而起,爆炸冲击波将附近的人高高吹起,一片火海。
不用问,这就是宁夏军的火炮炮弹和发射火药被炮弹引爆了。
虽然说公平军炮兵使用的火炮,属于全家军中已经淘汰的一零五毫米的野炮,然而这种火炮放在大明,依旧是非常先进的,可以适用于高膛压,密封性又好,射程远,当然威力也不俗。
有人或许会问,实弹炮弹又不是开花弹,怎么可能引爆火药?
其实,这主要是炮弹在出膛的时候,已经被发射火药瞬间烧红了,如果是在晚上发射一零五野炮,炮管出口就是一团火光,仿佛像流星一样,飞向对方的阵地。
在白天的时候,效果不是明显,当然,如果是多次弹跳,快速衰减的炮弹,确实是不会引爆火药,可是在初次落地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机率引爆发射火药。
面对公平军的火炮,宁夏军将士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他们最初都以为,公平军与那些流民军队一样,不堪一击,他们可以轻松获得胜利,然而,问题是这一轮炮击之后,宁夏军反应了过来。
公平军似乎不是普通的农民军。
罗世明对于这轮炮击,还是相当满意的,他开心的裂开嘴,拍了拍第九炮兵炮的团长杨高尚道:“小杨高,打得不错!对,就是这样打,火炮全开,将他们炸得东倒西歪,然后骑兵突击撞死他们,比什么战术都管用!”
接着,罗世明指着杨高尚道:“看到那边的拒马了吗?把那些拒马给我扫了!”
公平军火炮继续轰击,把宁夏军将士炸得灵魂出窍。
就在这时,徐彪望着陈应道:“陈先生,您这可是热脸贴上了人家的冷屁股吧?姓洪的鼻眼朝天,压根就没有鸟你!”
陈应撇撇嘴:“你以为真没有谈成吗?”
徐彪骑在马背上,指着南边密密麻麻的宁夏军将士道:“你这叫谈成了?”
“当然!”
陈应笑道:“咱们刚刚种的庄稼,他们只需要纵兵一踩,咱们今年就白干了,你们骑哨也侦查过了,他们这一路来,从来不踩麦田,有惊马冲撞麦田,好像也被正法了!”
“那是姓洪的看上了咱们的粮食?”
徐彪的眼睛一瞪:“他想屁吃呢?粮食是我们种的,就算我们收不到,他们连毛都别想捞到!”
随着这一阵炮击,宁夏军阵前的拒马被轰得七零八落,已经无法迟滞骑兵的冲锋了,罗世明大脚一挥:“额哲小侄,让你的骑兵留下保护炮兵,其他人跟我冲!”
罗世明一马当先那洞开的城门冲了过去。公平军骑兵端平长枪,排着整齐的队伍,跟着罗世明冲了过去。
罗世明的勇武一般,他是种田出身,身上有点力气,骑术也非常一般,只是掉不下来,在罗世明的带领下,公平军,不全家军骑兵第七团的骑兵们仿佛灌向大堤缺口的黑色潮水,那千军辟易的气势让人绝望!
洪承畴望着眼前的公平军骑兵,眼睛眯起来,现如今,公平军给了他极大的震撼,无论是炮兵的炮击,还是这一次枪骑兵的冲锋,都让洪承畴感觉,这支军队不是普通的农民军。
他想起袁崇焕虽然在登莱之战中意外中伤,可是在他重伤之前,他麾下的精锐关军骑兵也损失六七千人,而整个山东都指挥使司也几乎全军覆没。
这可以肯定,山东登莱之乱,绝对没有表面上的那么简单。
难道说,公平军就是当初在登莱干掉袁崇焕的真正黑手?
罗世明率领骑兵长枪如林,密密麻麻刺向宁夏军炮兵阵前,他们的目的,似乎想一战而夺宁夏军的炮兵阵地。
宁夏军的骑兵,放在明军诸军之中,那也是可以排在前十的存在,虽然不比关宁军骑兵,那只是装备上的差距,宁夏骑兵不见得比关宁军差。
然而,问题是,准备阻击罗世明冲击的宁夏军骑兵一触既溃,仅仅一个照顾,三百余骑就被一下子撞碎,非死既伤,幸存的宁夏军骑兵则狼狈不堪的逃向其他方向,乱成一锅粥。
黑色的洪流,一扫而过,留下满地的血污和人体器官。
“干死他们!”
一直没有动弹的公平军步兵们看着骑兵冲锋,终于也离开了简易的土垒,他们举着长枪、火铳、盾牌,戈矛,迈着雄建而有力的脚步,齐步前进。
洪承畴望着贺虎臣道:“那些该死的商贾,给了我们错误的情报,这次把我们坑惨了!”
贺虎臣愤愤道:“我饶不了他们!”
洪承畴其实还真冤枉华阳社了,华阳社的情报本来就准确,毕竟,公平军确实是一支没有见过血的军队。
可是,全家军如今八个旅,唯有第六旅没有见过血战,哪怕是新组建的第七旅,至少还打着衙役和士绅豪门的家丁呢。
唯有第六旅是从头到尾的新丁,可是看看全家军其他旅的战绩,同一个师傅教出来的,同一个体系训练出来的军队,粮食一样的吃,现如今战绩还是零蛋。
这怎么可以忍?
好了,现在的宁夏军就成了第六旅的发泄对象。
华阳社唯有没有弄清楚的是,公平军其实就是全家军,在建奴岳托没有遇到全家军的时候,全家军一样是没有经过血战,没有见过真正的战场。
但是,长期的训练,让他们神经已经变得像钢筋一样粗大,让他们的身体像牛一样强壮。
“跑啊!”
宁夏军没有等到公平军的步兵上前,他们已经崩溃了,士兵们朝着长城方向一路狂奔,那速度,愣是让以跑步见长的公平军望尘莫及。
要说宁夏军不能打,估计没有人相信,要说他们不能跑,罗世明可以吐他一脸屎,娘的,比铁脚板的全家军速度还要快。
这场战斗直到天黑这才彻底结束,公平军取得了绝对的大胜,炮兵击毁五门红夷大炮,两门重型(两千五百斤)佛郎机子母炮,缴获碗口铳、虎蹲炮近六十门,火铳五百余支,俘虏将近一千人,斩首七百余人。
而公平军的伤亡不足百人,这一战,公平军,也就是全家军第六旅取得了一个不错的开门红。
洪承畴在烽火屯开始休整,驻扎了下来,贺虎臣统计部队,损失小三千人,当然,这三千人不是全死了,也不是全被俘虏了,而是有很多一部分人趁机脱下军装,逃走了。
洪承畴望着贺虎臣道:“贺总兵,你也看到了,这股子贼军似乎不一般,本督准备调兵过来,你以为如何?”
“败军之将,何以言勇?”
贺虎臣躬身道:“愿从洪总督吩咐!”
“那些贼寇扔有后方,迟早必成祸害,不如让他们尽最后一点余力!”
洪承畴一般情况下笑眯眯的,风度翩翩,可是他却是一个超级狠人,居然用投降的流寇充当炮灰,前来消耗公平的炮弹和铳子。
利用公平军杀掉这些流寇,既可以省下来养活他们的粮食,也可以刷刷政绩,简直是一石三鸟。
洪承畴的命令,贺虎臣自然没有意见,因为他发现这股子悍匪不好惹,弄不好……后果不堪设想。
事实上,洪承畴采取这个办法,也是在糊弄华阳社。
狗一般的人,居然指使自己一个堂堂封疆大吏。
到了五天之后,也是四月二十七日,投降的流寇被洪承畴组织起来,给他们发一把破刀,或者长枪,驱赶着他们向怀远镇城进攻。
古代攻城,除非是有内应,否则进攻的一方是很少把城门作为主攻方向,因为防守一方都把城门作为重点防御的对象,那里火力最密集,而且往往还会用石条和沙袋将整个城门甬道塞死,就算撞倒了城门也没法通行。
如果防守方闲得蛋疼,在甬道再加装一道暗闸,在恰当的时机突然放下,攻城进里的敌军马上就成了瓮中之鳖,只有被虐杀的份。
如果进攻一方将城门作为突破口不顾一切的猛攻,要么是拿城墙实在没办法了,要么就是已经找到了破绽。
这些流寇则属于第三者,借刀杀人。
洪承畴借着公平军的手,开始杀戮流寇,只要这些人都死了,以后就没有人再造反了,他的这个三边总督就可以做得不动如山。
最惨烈的攻城战开始了,由于人多,别说火炮,就算是火铳也无法组上流寇为主的讨贼军进攻。
带带一个上午,五千余人送到了这个血肉磨坊里。
看着这些青壮被杀死在城墙下,罗世明愤愤的道:“明军将领是白痴吗?攻不下来还要攻?”
“他不是白痴,相反聪明着呢!”
陈应苦笑道:“洪承畴只是想借刀杀人,咱们承担杀人的恶名,他却可以稳定后方!
“姓洪的真是太狠了!”
罗世明感叹道:“都说读书人心眼多,特别是坏心眼,这个洪承畴,心眼也太坏了,好处都让他占光了!”
“不一定!”
陈应笑了笑:“我们或许可以让他鸡不成蚀把米!”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七四章物竟天择强者为尊
第三七四章物竟天择强者为尊
怀远镇虽然有高炉可以炼钢,也有平炉可以把钢铁进行进加工,打造成兵刃,或者刀枪,却没有火药工厂,无法生产火药。
面对这些流寇俘虏的人海攻势,公平军的火药肯定会被耗尽的那一天,一旦失去了犀利的火炮和火铳,公平军就会弹尽粮绝,最终成为洪承畴手中的蚂蚱。
他要用这些饿得皮包骨头的流寇来消耗公平军的火药和子弹,陈应决定玩一种玩法。
翌日的进攻在太阳升起之后,同样开始,那些流寇拿着简陋的武器,在宁夏军的驱赶下,开始向怀远镇城外面的营垒发起进攻。
这是例行式的公事,洪承畴就是把这些投降他的流寇,借着公平军的刀子,把他们杀光,同时,既可以削弱公平军的战斗力,同时也可以把流寇这个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
这样的战斗,非常轻松,洪承畴也感觉非常惬意。
当然,他连观看的心情都没有,而是观看着公平垦荒的田地。
“贺总兵,你有没有发现这里的土地特别肥沃?”洪承畴看着无边无际的田地,长势非常喜人,甚至比宁夏、延州的田地长势要好得太多了。
当然,这些田地,将来都是他的,这里所有的收益,也都是他的。
“发现了,只是不知道怎么回事!”
洪承畴弯腰,从地里抓了一把土壤,他认真的分辨着,有草木灰、骨粉,牛粪、马粪?
“咦,公平军怎么有这么多牲口?”
事实上,也不是公平军拥有的牲口多,由于他们没有机会获得化肥,要想保证收成,只能采取土办法,用骨头(含有磷),一旦把骨头砸碎,放在土壤里,庄稼就可以比普通田地庄稼长得好。
百姓不知道是什么原理,但是却知道骨头,无论是人骨头,还是动物的骨头,种田很有用,当然,还知道粪便是一件非常宝贵的肥料。
在与林丹汗结盟之后,双方大开互市,公平军除了向林丹汗以及麾下的部落购买驽马、战马、牛、羊、骆驼之外,还利用煤球和煤球炉向蒙古人换了大量的马粪。
对于蒙古人而言,马粪就是他们的燃料,如果不储存足够的马粪,冬天他们也会被冻死,当然,马粪的燃烧值太低,想要满足一家五口人做饭和取暖,一天至少要烧一大车。
但是,煤球最多五块就足够了,而且相对而言,煤球干净,卫生,没有异味,不像马粪,臭烘烘的,恶心死人。
当然,还是蒙古人吃过的羊骨头、牛骨头等等,这些东西,在蒙古人眼中,本来就是废物,却可以向公平军换来煤球,特别是骨头,交换比率非常喜人,一斤换一斤,不像牛粪、马粪,通常都是一车才换五块。
越来越多的蒙古人用上了煤球炉,想带着走也非常方便,关键是烧的煤球少,储存几百上千块,两三辆大车装着,就足够烧一个冬天,太划算了。
然而,公平军也因此获得了大量的马粪、牛粪,还有各种骨头,他们把骨头砸得碎片,放在石磨里磨成粉,在下雨的时候,将骨粉撒入田地里。
尽管没有化肥,可是公平军开垦的荒地,依旧比其他地方的良田的庄稼长势还要好。
就在这时,一名骑兵过来:“禀告洪大人,那些流寇败了!”
“这么快?”
“让马科再派三千人上去!”
洪承畴望着贺虎臣轻笑道:“就是说嘛,那些贼寇活着就是浪费粮食,才多大功夫,三千人连半个上午都没有坚持下来!”
关键是,洪承畴与贺虎臣都没有听到炮声和枪声,他们甚至不值得公平军开枪。
怀远镇城上,罗世明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这一幕。
事实上,公平军压根就没有开枪,或者开炮,他们把做好的窝窝头,菜团子,朝着这些流寇阵中扔去,这些流寇们马上停止冲锋,任凭后面的宁夏军如何驱赶,他们都是蹲下来,捡起地上的窝窝头或菜团子。
这种菜团子几乎没有粮食,就是用苜蓿草与其他野菜一起用水煮熟,然后放在面汤里涮一下,用手捏成团团。
面汤作用,其实就是为了可以粘合菜叶,不至于散掉。
尽管如此,可是在被得洪承畴刻意饿得双眼发绿的流寇降军士兵们看来,这简直就是救命的口粮。
大约三百颗窝窝头和菜团子,就让三千余名流寇俘虏直接崩溃了,当然他们没有跑,而是转而投降了公平军。
公平军将士引导着这些流寇俘虏,从南边的阵营穿过后营,抵达怀远镇北面的空地上,这些手无寸铁的流寇们,公平军也不担心他们想要搞事情。
反正公平军骆驼骑兵们,一个冲锋就可以轻松解决他们。
这个时候第二批进攻的流寇也冲上来了,为首的是一名非常骨架粗壮的妇女,她扛着一柄铡刀作为兵器,看着莫约三四十岁的样子,身高不弱于男人,她朝着罗世明扯着嗓子喊道:“公平王,在下延州樊赛花,给我三百石粮食,俺们的命就是你的了!”
或许感觉三百石粮食有些多,樊赛花有些心虚:“一百石也行!”
陈应让人朝着樊赛花等人扔着窝窝头和菜团子,樊赛花收起铡刀,朝着身边的流寇道:“投降!”
“大当家,咱们就这么降了?”
“你没看到,娃娃们都饿疯了!”
随着樊赛花伸手一指,一名岁的孩子,捡到一个菜团子,一口咬下去,撑得翻白眼,樊赛花上前朝着孩子的后背拍了两下,总算让孩子的气顺了下去。
一个上午的时间,宁夏军指挥流寇大军发起两次进攻,共计六千余人,结果,几乎兵不血刃,这些人全部在食物的诱惑下,投靠了公平军。
现在的问题又回到了洪承畴的面前,继续派出流寇进攻怀远镇?
他们都会变得公平军,公平军会得到流寇的加入,时间越长,他们的战斗力越强。
若是不进攻,这些流寇对于洪承畴而言,也是一个不小的隐患。
罗世明却有些不解的望着陈应道:“咱们的粮食也不多,你又受降六千多人,这六千多张嘴,怎么养活?”
这些流寇都被洪承畴饿惨了,人人瘦得皮包骨头不说,走路都有可能摔倒在地上,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转化成战斗力。
可能是,这就是洪承畴的真正目的吧。
用这些人来消耗公平军的粮食。
“老罗,你别忘记了咱们是谁的人”!
陈应没好气的道:“你莫不是以为,你就是真正的公平王吧?”
“你什么意思?”
“哼!”
陈应冷冷的道:“咱们都是全爷的人,跟了全爷以后,你什么时候缺过吃的?我已经把这些的事情写信告诉了全爷,全爷一定会解决粮食的问题的!”
然而,陈应并不知道全旭在后世的问题,全旭也遇到了麻烦,这段时间他悄悄返回了后世几次,却什么物资也没有运输,只是转一了圈返回。
当然,对于怀远镇的事情,全旭全然并不知情,全家军第三旅自三月下旬出兵双城卫,自四月上旬,经过十几次规模不大的战斗,以秋风扫落叶之势,全面占领了双城卫,以及双城卫南边的石城堡、以及周边大大小小五十七座屯堡。
双城卫成了全家军第三旅的驻地,而海参崴则成为了辽东水师的第二驻地,同时在海参崴建造港口。
在复取双城卫的过程中,全家军俘虏一千七百余人,胡仁玉并没有将俘虏杀掉,而是把他们赶到海参崴修港口,虽然说这些野人修建技术不行,但是在皮鞭之下,他们应该很快学会如何修建港口的。
到了五月份的时候,全旭带着亲卫旅,抵达兴凯湖。
兴凯是满语,意思是水耗子。
全旭非常不喜欢这个名字,事实上关于地名的问题,他都懒得吐糟了,新疆的很多地名,其实也被改得面目全非,比如说吉木萨尔县,在汉唐时期,这里叫北庭,北匈奴单于王庭,名字多么简单直接?
当然,兴凯湖这个名字,全旭也不喜欢,他让人刻石立碑,改回兴凯湖原来的名字,唐朝时称为湄沱湖,以盛产“湄沱之鲫”驰誉,同时,这里也是唐朝安东都护府的辖境。
只是有些可惜,唐朝的安东都护府驻平襄。
在湄沱湖的东北方向,他以近卫旅临背湖而建,搭建了一座巨大的临时营地,正式向辽东各部宣示,他辽东总兵全旭来了。
全旭希望是女真各部直接与他交易,同时也可以分化女真各部,从而拉一派,打一派。
当然,各部首领也没有那么快抵达湄沱湖,全旭就与三娘在湖边钓鱼,或者张网捕鱼,可以品尝一下湄沱之鲫的味道。
湄沱之鲫,全旭没有来得及品尝,范文程却上门了。
双城卫以及周边的女真部落,名义上隶属皇太极的大金,全旭不声不响,就派人占了双城卫以及湄沱湖以南广大地区。
“修武伯,你这么做可不地道!”
全旭有些不以为然的道:“物竟天择,强者为尊,若是不服,你们可以过来抢!!”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七五章润物细无声
第三七五章润物细无声
范文程很是无语,以前的时候,向来都是大金威胁大明,只要说些重话,好处自然就来了。
现在,一切反过来了。
全旭动不动就是威胁,偏偏他还无法反驳,别说反驳,还要提防全旭脑子一抽,再把会么地方打下来。
双城卫是建州的后方地盘,哪怕是毛文龙率领的东江军,他们也只是袭扰南四州,了不起再到沈阳。
当然,双城卫也不算什么风水宝地。
“修武伯,这里是大金的故……”
不等范文程说话,全旭打断道:“故个屁,建奴就是建奴,还有什么好说的,我的人已经来到了这里,有本事,让他过来抢,什么时候打开,皇太极可以说了算,什么时候结束,那就要看我的心情了。”
范文程听到这话,更加无语了。
全旭刚刚得到从华阳社那里购买的粮食,足足五十万石,而全家军只有不到五万人,人均十石大米,足够他们吃上一年有余。
这些粮食,足够全家军从辽南打到建奴族灭人亡。
硬的肯定不行,那就软的吧!
范文程扑通一下跪在全旭面前:“修武伯,您到底想要怎么样?”
要说认输低头,皇太极已经低头了,他已经劝说皇太极把他的闺女亲自送到了全旭面前,可问题是,全旭对那个九岁的大金公主半点兴趣都没有。
怎么来的,怎么回去了。
尽管全旭对后金不感冒,他还没有禽兽到对一个九岁的小女孩撒气。
“这样才对吗!”
全旭笑了笑,他起身指着河畔的松树林道:“这里,我准备开一个互市,羊毛,你们可以送过来,送过来多少,我收多少。”
“羊毛……”
“每斤三文钱!”
全旭沉吟道:“这可不少了,你们一只成年羊,一年可以产十五到二十斤羊毛,就可以卖四十到五十文钱,一千只羊就是四万钱,也就是四十到五十两银子,如果是一万只,那就是四五百两银子,你们手中的羊,怎么也要数以百万计吧?”
范文程的眼珠子一转:“我们大金不缺金银,金银既不能吃,又不能喝,要钱有何用?”
“羊毛可以换盐!”
全旭想了想道:“一千只羊一年产的羊毛,大约一万五千到两万斤,这些羊毛你们没有任何用处,我可以给你们一石食盐!”
羊吃人这条策略,主要的目的就是利益驱使。
可,全旭不想提高羊毛的价格,可食盐是生活的必须品,后金缺盐,虽然华阳社可以向后金走私,但是代价非常高,大约在八到十两银子每斗,一石食盐可以卖到近百两银子。
这是卖方市场,后金也只能捏着着鼻子认了。
范文程仔细了算了一下,一个人怎么也需要两三斤盐,后金三四十万人口,每年需要的食盐就要一万石盐,一千万只羊的羊毛,大金肯定是拿不出来,不过让人提供三五百万只羊的羊毛,换几千石食盐,似乎不怎么亏。
正所全旭所说,羊毛对于后金几乎没有用处,羊毛毡,羊毛毯这样的东西,需要的羊毛实在是太少了。
范文程苦笑道:“修武伯,这未免太强人所难了,这个价值不合适!”
全旭想了想,也感觉确实是如此,一万五千斤羊毛换一石盐,价格确实是太贵。
“漫天叫价,落地还钱!”
全旭望着范文程道:“你觉得多少只羊的羊毛合适?”
“一百只羊!”
全旭拿着一名亲卫的刀,指着范文程:“再给你一次机会,说多少只羊?”
“两百……三百!”
范文程急了:“最多五百只羊,不能再多了!”
全旭收起刀在地上划了一道线:“这里将建一座互市,交易自然不局限羊毛,还有其他东西,比如皮草,人参、鹿茸,牛、羊、马匹,所有的一切,都可以交易,你们可以从这里获得你们想要的铁锅、布帛、丝绸、锦缎、茶叶、瓷器等等!”
华阳社向后金提供后金所需要的一切物资,现在全旭可以以比华阳社稍低的价格,垄断这个商道,到时候,华阳社除了军用物资,其他物资,运到皇太极手中,皇太极也不会买了。
到时候,华阳社恐怕就要着急了。
这个互市全旭没有派人兴建,而是让范文程派出来建。
三娘在范文程走后,疑惑的望着全旭道:“相公,你这是帮鞑子吗?”
“是啊!”
全旭笑了笑道:“我是在帮助他们定居下来!”
“定居?”
三娘有些疑惑:“建奴来去如风,怎么会定居下来?”
“人都是喜欢安逸的!”
全旭指着正在湖畔建造的木屋:“你说,你是喜欢住这样的房子,还是喜欢住在帐篷里?”
“当然是房子里啊!”
“是啊!”
全旭笑了笑道:“在辽东居住最大的问题就是天气寒冷,他们住在帐篷里会非常不便,我就在这里卖给他们取暖的煤球,还有煤球炉子,以后,全记生产的炉子就会越来越大,不仅仅可以做饭,还可以烧热水,烧很多热水,这样以来,他们再搬着炉子跑就会越来越麻烦,还有,那些炉子很沉重,煤炭是消耗品,运输过程中,容易震碎,所以,他们只能定居下来!”
科技文明可以抵消掉游牧民族的野蛮武力,再勇猛无畏的人在火铳面前,也是一枪就凉。
此时,全家军的武器装备一直在朝着最先进的方向研发,会取得一个又一个的成果,当建奴打不过全家军的时候,他们只能被迫选择合作。
全旭也不是把整个女真人都逼死,可是告诉他们跟全旭合作,在他们身边放羊,哪怕卖羊毛,都可以把小日子过得非常滋润。
只要女真人定居下来,那就容易对付了。
其实两千多年前,很多游牧民族原本都是农耕民族,比如说匈奴,就是定居在渭河平原的。后来汉族强势崛起,一顿狂扁将他们打成了半农半牧民族。
秦朝开国后继续扁,彻底打成了游牧民族。
可是汉族还是不满意,到了汉朝继续打,彻底灭了,总算消停了。
对于中央王朝来说,定居的民族从来都不是问题,最烦的还是那些在大草原上怒马强弓,来去如风的游牧民族,在国力强盛的时候这些剽悍的牧民隔三差五的骚扰你,等你国力不等了便大举进攻,实在是烦得很。
至于定居民族就好对付得多了,高句丽够强了吧?占据辽东和朝鲜半岛,筑起无数坚城,拥兵数十万,三度击败了隋国百万大军,不可一世。然而到了唐朝,连天可汗李世民也被迫撤。
当了李治时期,一座城一座城的啃过去,仅仅用了两代人便让高句丽变成了历史名词,而吐蕃这个游牧帝国则与唐朝纠缠到了最后,直到唐朝灭亡也没能彻底解决他们。
全旭却在要辽东改变女真人的生活方式,你们其实不用游牧,卖羊毛,种苜蓿,或者学汉人一样种田,就算粮食产量很低,以东北富饶的土地,哪怕每亩地产一石,整个辽东养活上千万人不成问题。
要说习惯不能改变,这纯属扯蛋,看看后世,蒙古人有几个会骑马的?有几个住在蒙古包里的?他们不是一样住楼房?享受着冬天的暖气,夏天的空调?
在辽南的第二阶段的开发过程中,全旭就取消了隔阂。
无论是索伦人,还是锡伯人,或者女真人,只要愿意出力气打工,在辽南混口饭吃是可以的。
就连东江镇的两千余名女真雇佣军,此时也有三五百人伤残老兵在辽南打工,干着力所能及的工作,安定的生活着。
不过,想要安稳。
光依靠给予他们好处是不行的,此时的全家军第三旅,与全旭的近卫旅,加上骑兵旅,共计两万人马,开始在双城卫附近的大地上,来回拉网式的来回巡逻。
要么离开,要么臣服,否则只有死路一条。
留下来的,就要意味着成为大明的顺民,与大明百姓一样,定居在当地,开垦田地,疏通沟渠,修建官道。
一切都像全旭预料的那样,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
收税,这是全旭在双卫城做的第一件事。
老百姓都是聪明的人,他们知道如何对自己有利。
后金控制各部,缴纳的虽然不是牛腿税,却是接近什一税,也就是说,十只羊,需要交纳一只羊,这个税率其实相当于十分之一多一点,毕竟收税的时候,建奴官员可不会挑瘦的,小的,他们往往挑选最健壮的马,或最肥的羊。
“泥嚎……”
此时的辽东税丁来收税的时候,一名锡伯族上前打着招呼。
舌人快速将需要收税的羊、马、和牛计算出来,辽东税丁道:“会说汉话,返还一只羊!”
结果,很快其他都知道了,说汉话可以少收税。
全家军来到辽东以后,屯田、开办工厂、经商,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没有半点厉兵秣马的意思。大家在惊叹全家军赚钱的本事之余,也不免有些困惑。
全旭这是在唱哪出?难不成他一心一意带领大军跑到辽东,就是为了赚钱?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七六章封燕国公世袭罔替
第三七六章封燕国公世袭罔替
皇太极不清楚,全旭来到辽东以后,原本有一个广宁卫拦着,很多人不方便,在全旭占领双城卫以后,很从女真勇士,前来跑过来向全旭效忠。
对于女真人来说,什么国家,什么民族,远远没有自己吃到嘴里的肉实惠。
他们分得非常清楚,在全家军的火炮和火铳之下,抵抗是没有任何出路的,特别是全家军的枪骑兵,排着整齐的队伍,长枪如林,直接以蛮不讲理的方式撞过来,无论多么勇敢,下场只有一个,被长枪串成血葫芦。
皇太极其实也知道,老虎在扑向猎物之前必定会小心的收起自己的尖牙利爪,放低姿态将自己隐藏在草丛中,绝不会发出一丝声响。
而此时,全旭就像一只老虎,他对辽东各族人民,如同阳光一般温暖,遇到脏兮兮的脏小孩,他拿出的不是刀枪,而是糖果。
看到挤眉弄眼的各族美女,全旭也不是直接扑上去,而是送给美丽的姑娘一朵头花,或许是晶莹剔透的水晶玻璃手链。
看到一个部落周围死了太多牛羊,全旭会掏钱把这些牛羊的骨头买下来,给受难的牧民一些粮食,让他们熬过难关。
全旭看到受伤的青年,会用纯净如水的烈酒,给他们清洗伤口,让他们快速愈合,在互市的交易中,全记商号一直以仁义闻名。
遇到困难的部落,哪怕是瘦弱的小羊,也会照单全收,从来不会挑肥拣瘦,似乎,有些傻!
皇太极对于羊毛换食盐的交易,非常赞同,全旭脑子有病,趁着他病的时候,赶紧多换点食盐,省得将来全旭会后悔。
就这样,自从湄沱城互市兴起以后,每天都有那些驾着高车的,高车上拉满了羊毛的女真人前来湄沱城换粮食,换盐,换布帛,换铁锅,换茶叶,换瓷器。
全旭除了武器装备不交易以外,其他的物资,敞开了交易。
事实上,除了女真人是不交易武器,像锋利的破军刀,锡伯人可以用一匹马的价格换到一把刀,或者一支锋利的长枪。
两匹马的价格,可以换一具铠甲,五只羊可以换一面钢铁打造的盾牌。
也有一些索伦人或锡伯人从全记换到了武器装备,转手高价卖给建奴,全旭就算知道了,也是睁一只眼,闭上一只眼,假装没有看见。
这些充当二道贩子的部落,因此赚得盆满钵满,羊毛可以卖钱,骨头可以卖钱,别说动物的骨头,就连人的骨头一样可以卖钱,全旭与陈应在怀远镇的需求都是一样的,用骨粉充当磷肥,为庄稼提供肥料。
随着互市的开展,随着通过互市获得好处的人越来越多,全旭的美名也传扬四方。
没有人知道,随着他们赚得不亦乐呼,不动声色之间,他们的命脉已经被全家军捏住了,他们的幸福,将要由生活辽东整个游牧民族来买单。
当然,就算知道他们也不会在乎,如果全家军愿意多给点东西,他们甚至不会介意骑上马背上弓作为全家军的开路先锋,用自己族人的鲜血去换取更美好的前程。
毛文龙能从皮岛偷袭沈阳,依旧的就是女真人,那些女真人既然可以投靠穷鬼一样的毛文龙,自然也会投靠富可敌国的全旭。
自从双城卫被拿下来以后,全家军没有扩充步骑炮兵,不过全旭却在湄沱城,收下了将近四千名女真骑兵,无论是生女真,还是熟女真,全旭全不介意。
他不管民族,只要够忠心就行。
真以为游牧民族像《狼图腾》里说的那样如狼群一般团结?
笑话!草原狼族的历史其实可以一分为二,半部是内砍史,半部是跪舔史!
内砍史就不用说了,看看匈奴内战,看看成吉思汗老爸是怎么死的就知道了,当然,当年蒙古大军横扫世界,他们在征讨欧洲、南亚、西亚、整个战斗中,伤亡不过数万人,可是他们在短短百年之内,内战砍死的人,超过百万。
跪舔史……貌似从战国时代就开始了,赵国飞骑中有大量来自东胡、林胡、楼烦、匈奴等狼族的骑士,到了汉朝,霍去病麾下的铁骑中匈奴骑士的几乎比汉族骑士还多!
甚至到了三国两晋南北朝,以至隋唐时期,唐军的突厥骑士、薛延陀、铁勒、包括羌、吐蕃各族武装都有,当然,唐朝也是因为这样吃了大亏。
对于这些狼族来说,只要能让他们得到更多物资,更多草场,拔刀去砍自己人根本就不算个事!
全旭近卫旅下辖四个步兵团,一个骑兵团,现如今增加了八个猎骑兵团。
这些女真骑兵与全家军的军装并不一样,他们通体一身红,非常醒目,火红的披风,火红的牛皮铠甲,火红色的战裙,无论是什么颜色的战马,全部涂抹成红色。
这支骑兵部队所以之处,就如同火一样耀眼。
他们作为全旭的亲卫部队,承担着平时的保卫工作,以及出行,当然,他们想要以下犯上对付全部,需要准备顶着十五挺DP28轻机枪,以及一百余支M70自动步枪,还有同等数量的蝎式冲锋手枪。
必要的时候,四架无人机还可以往他们的头上撒下至少八百升的汽油,让他们变得人形火炬。
当然,这些女真骑兵们可没有想要背叛全旭的意思,因为他们吃得实在是太好了,别说他们都是普通人,就连部落台吉级别的贵族,也没有他们的生活好。
居住的是干净的营房,睡着柔软的被褥,吃着平时想都不敢想的米饭或馒头,还有各种蔬菜、鸡蛋,穿着牛皮的鞋子,再也不用担心露出脚趾头。
偶尔在全旭心情好的时候,还会赏赐给他们一些酒。
最关键的是,全旭喜欢观看他们摔跤、角斗,表现好了,还有糖果,或肉食,虽然同样是一样的羊肉,以前他们吃的羊肉,简直就是猪食,没滋没味,现在吃的饭,那才叫人吃的饭。
全旭就这样带着四千猎骑兵,以及近卫旅,上万名大军,在西至湄沱湖,东至乌苏里庞大的范围内巡视着各部。
敢有不恭敬,无论哪个族的族人,女真勇士上前毫不留情,挥刀就砍,挽弓就射,充当一条忠诚的好狗。
全旭与三娘,打打猎,吃着烤全羊,欣赏着各族美女的歌舞,玩得不亦乐呼,全旭颇为有些乐不思蜀的感觉。
直到八月中旬,天气微凉,玩得尽兴的全旭这才回去辽南。
不是他不想回去,实在是因为事情积压得太多了。
同时,荷兰代表团抵达了旅顺,要求见全旭。
全旭起初以为是荷兰人前来兴师问罪,经过打探才知道,荷兰人这次抵达旅顺口外的武装商船多达二十二艘,全部满载着硫磺、白银、还有上万名奴隶。
“三娘,玩得怎么样?”
“好喜欢这里!”
三娘最大的感觉就是没有拘束,因为全旭是这里的无冕之王。
“以后有时间再过来玩!”
全旭笑道:“这么长时间不回去,孩子都不认你了!”
听到这话,三娘急了:“咱们赶紧回去!”
“不急,慢慢走!”
全旭率领万余大军,后面跟着数十名部落首领,这些都是全旭的政绩,这些部落首领,将会抵达辽南,经旅顺水师的战船,护送着他们到京城,让京城的崇祯皇帝高兴高兴。
事实上,这段时间,崇祯皇帝确实是非常高兴。
特别是全旭,率领四万人马出关,不到一年时间恢复辽南四卫,自从三月向京城请战攻打双城卫,捷报也送了十几封,斩首虽然不多,却占据了大大小小五十余座城堡,在全旭的奏折中,他已经夺回了两个河南省。
让崇祯比较欣慰的是,建奴消停了,农民叛乱也暂时按下去了,似乎歌舞升平,天下太平。
他终于可以向天启皇帝告慰亡灵,自己这个皇帝还干得不错。
但是在这平静的表面下,暗流滚滚,崇祯是看不到的。
让崇祯皇帝有些不耐烦的是,弹劾全旭的奏折越来越多,特别是说全旭观望养寇,卖官鬻爵,飞扬跋扈,目中无人。
这样的奏折,崇祯也拿不定主意,就向曹化淳询问。
曹化淳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淡淡的道:“武将若不跋扈,难道要贤名达四野?”
崇祯皇帝恍然大悟。
也确实是如此,一个武将如果得了人心,自然是没有弹劾,即使有弹劾,也会有人回护,可全旭倒好,整个朝廷超过三分之二的官员弹劾全旭,为全旭仗义执言的只有孙承宗以及卢象升等数人。
这说明全旭为人很差,他就算是想造反,恐怕文武百官也不答应。
于是,崇祯皇帝放心了:“孤臣啊,全卿不负朕,朕不负全卿,若将来,全卿平定建奴,匡复辽东,朕封他燕国公,世袭罔替!”
曹化淳想了想道:“陛下,何不遣以内臣,宣慰辽东!”
曹化淳其实并不放心全旭,无论是华阳社,还是厂卫的消息,辽南已经被全旭折腾得快成国中之国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七七章我们一定不能上当
第三七七章我们一定不能上当
曹化淳被全旭点醒了,他的利益与崇祯皇帝是一致的,一朝天子一朝臣,一旦崇祯出了意外,他的下场绝对不比魏忠贤要好。
华阳社伸手内宫的手,只要是暴露的,基本上都被他找理由收拾掉了,光焚尸炉里就炼化了五百多人,至于死在宫外的,则多达八百余人,无论是不是他的心腹,自己的人,只要是与华阳社沾了边,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死。
现在的曹化淳在皇宫之中,可以说是威名赫赫,甚至比他的前辈魏忠贤要让人恐惧万倍。
至于在魏忠贤面前,那些宦官敢朝天启皇帝下黑手,敢朝太子下黑手。
同时,他还加强了厂卫的建设,将崇祯砍掉的锦衣卫部分职能部门恢复,这也就是为什么全干的玄鹰卫发展越来越缓慢的真实原因。
毕竟,全干只是一个锦衣百户,缺乏锦衣卫组织的底蕴,虽然身在皇宫,曹化淳接过了厂卫的密报,知道全旭在辽南这两年开垦了一百多万亩田地,而且通过这种手段,不时的向辽东吸纳人口。
目前的辽南,人口已经突破了六十万大关,虽然全旭没有扩军,但是建奴却没有向辽东发起进攻,至少丢弃了沈阳,丢掉了辽东一大部分土地。
收复沈阳的捷报一直没有传到京城,用全旭的话说,他是在担心崇祯皇帝急功近利,在收复沈阳欣喜之下,再下令让他全歼建奴。
这个道理,曹化淳自然也明白,他也理解全旭的做法,只是接下来的做法,他就有点看不懂了。
全旭在辽南成立了辽南议会中心,以自己的心腹沈明泽担任辽南议长,以南四州知州作为副议长,以辽南议会代替辽东巡抚的职能,架空了卢象升。
偏偏,卢象升没有任何异动,他在广宁卫学习全旭的那一套,一边屯田,一边开办工作,只不过,卢象升没有全旭的底蕴,进展相当缓慢。
这两年内,卢象升开办了五座煤矿,修建了三十多座百户所(小型城寨),进一步推到了沈阳城的旧城南十八里的地方。
同时,卢象升还开办了两座钢铁厂,获得年产钢铁二十万斤的生产规模,尽管朝廷一再缩减辽东军的支出,以及钱粮。
可是,全旭与卢象升却没有像当初的袁崇焕一样,天天哭穷,也没有喊苦。
曹化淳虽然不是政治家,但是身在皇宫,耳闻目睹,他也知道作为边军,如果朝廷不控制着军械、粮饷,这是非常危险的。
曹化淳就提出,让崇祯皇帝派出内臣前往辽东抚慰,至少要看看全旭在做什么,准备做什么。
崇祯望着曹化淳道:“厂卫是不是听到了什么风声?”
“没有,辽东一切安好!”
曹化淳道:“只是……皇爷,修武伯如今孑然一身,他马上快要三十岁了,若是再不成婚,恐怕这修武伯的爵位将后继无人!”
崇祯点点头道:“是啊,这事朕也心忧不已。如果朕可以前往辽东就好了,朕很想去看看辽东,看看全卿在辽东所做的一切!”
全旭其实对崇祯并没有隐瞒多少,他开垦多少田地,建了几座工厂,解决多少人就业,等等乱七八遭的事情,全旭都会写给崇祯。
几乎每个月一封奏折,与其他大臣不同,全旭的奏折全部都是白话文,而且是典型的后世报告一样,详细的数据,一目了然。
崇祯并没有回答曹化淳他的决定,他也在头疼。
……
事实上,全旭更加头疼。
他知道荷兰人前来辽南真正的目的,就是打着通商的旗号,前来试探辽南的虚实,造船不像造一辆马车,抢班加点,马上就可以制造出来。
尽管一口气建造了八座大型船坞,可是,在全旭从后世拿到的图纸,以三桅飞剪战舰作为主力战舰,一次性建造了八艘。
可是,一边基础建设,一边制造战船,效率自然就低了下来,就在荷兰人抵达旅顺的时候,这八艘飞剪船却没有建造完毕。
就算把茅元仪麾下的四十余艘炮舰全部拉出来,非但无法威慑荷兰人,弄不好,荷兰人在看到茅元仪的炮舰时,反而有信心攻打辽南。
就在全旭从双城卫向辽南返回的时候,全旭一直一筹莫展。
此时的三娘却心情不错,她拿着一柄锋利的匕首,在不停的削着一柄木剑,一柄木刀。
“你这是做什么?”
三娘微微一笑:“我这个当娘的出来玩了好几个月,回去的时候,若是不给景阳、景然带礼物,他们两个会不高兴的!”
说到这里,三娘举着刚刚削出来的木剑道:“相公,你看看,这柄木剑怎么样?好看吗?”
“他们两个才多大?”
全旭对于三娘有些无语,人家的娘亲给女儿和儿子准备礼物,不是香囊,就是荷包,再不然是风车啊或者拨浪鼓之类的小玩具,三娘倒好,长达两尺有余的木剑,还有看着非常厚实的木刀。
就在这时,全旭的脑袋灵光一闪。
顿时有了可以威慑荷兰人的东西。
在后世美苏争霸期间,双方展开全方位的军备竟赛,当时苏联国力虽然不如美国,却也相差不大,几乎达到美国的百分之七十左右。
经济强弱与一个国家的强弱有关系,但是,绝对不是说,gdp强了,国家就强了。
就像日本gdp是俄罗斯的三倍,但是世界上从来不会认为日本比俄罗斯强大,可是同样,巴西的gdp比俄罗斯也要强一些,但是谁也不认为巴西比俄罗斯强大。
单纯的追求dgp其实意义不大。
当然,美国对苏联进行了战略欺骗,其中最有名的就是星球大战计划,这场计划,是美国用来欺骗苏联的,美国自己都玩不起。后来苏联果然上当,在太空领域投入了大量的金钱,结果,把苏联给拖跨了。
全旭自然是无法复制星球大战,但是却可以采取战略上的欺骗。
全旭在密信以电波的方式传回辽南,以金州的枪炮局,枪炮局接到全旭的命令,连夜抢班加点,制造了一批岸防炮。
这种岸防炮简直就是庞然大物,炮管达到了惊人的八百八十毫米。
即使全旭在辽南想要铸造这样的口径的火炮,自然是不现实的,哪怕是巨型臼炮,不过要做模型唬人,自然是非常容易的。
首先全旭拥有延展性、可塑性极强的马口铁,以木头为骨胳,以马口铁铁皮为表皮,然后在火炮的炮管上刷上黑色的黑漆,就可以制造出以假乱真的巨型火炮。
与此同时,在旅顺口的港口上,临时搭建而成的炮台,也用又粗又长火炮炮口斜指了海面方向。
崇祯四年八月二十日,荷兰代表团的二十二艘武装商船终于获得了进驻旅顺口停泊的许可。
在引导船的带领下,这二十二艘荷兰武装商船缓缓驶入港口。
作为荷兰东印度公司远东地方的全权代表阿尔方索站在航行在船队队首的亚历克西亚号上面,拿着望远镜望着旅顺口。
就在这时,他惊叫道:“哦,上帝啊!”
“阿尔方索先生,怎么了?”
“邓肯上校,您请看!”
阿尔方索将手中的望远镜递给了邓肯上校。
邓肯上校通过了望远镜,望着岸边的巨型炮台,良久无语:“这……这……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有如此巨大的巨炮?”
“邓肯上校有所不知!”
阿尔方索心有余悸的道:“四十年前,土耳其人制造并使用了一种巨型臼炮,其口径为1066毫米,一枚炮弹击中西班牙的一级战船,直接将这艘一级战舰从舰首打舰底,仅仅一枚炮弹,就把一艘一级战舰送进了海底!”
“一门!”
阿尔方索喃喃的道:“可,大明的这位伯爵阁下可不止一门,一座两座,三座……哦,上帝啊,他们居然建造了二十多座炮台!”
“你看这里,他们还在建造炮台!”
邓肯上校指着望远镜里的全家军士兵,此时炮台上的全家军士兵,正在用木板订在一起,遮挡着火炮的炮管。
“他们这是……”
有一名身穿长衫传教士,在胸上画着十字:“他们大明人有句说,叫做虚则实之,实则虚之,虚虚实实,真真假假,他们在欺骗我们……让我们认为,他们的防御非常空虚,你们也看到了,整座港口里,没有一艘炮舰,所有的船都是商船!”
邓肯上校指身边的一名火铳步兵少校道:“罗宾,你看看那些装模作样的民夫!”
此时港口上站着一排排瘦得皮包骨头的,身披着铠甲,拿着劣质刀枪的士兵,而在士兵身后,则是一群群高大威猛,却穿着老百姓服饰,身体强壮的男子,这些男子虽然赤手空拳,却显得孔武有力,杀气腾腾。
阿尔方索叹了口气道:“这位东方贵族,故意向我们表示,他们非常虚弱!”
“是啊!”
邓肯下令道:“我们一定不能让当,所有人退出火药,火炮清空炮膛,千万不要擦枪走火,否则后果不堪高想!”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七八章钱不够我们就去抢
第三七八章钱不够我们就去抢
全旭抵达金州之后,并没有立即召见荷兰商人,而是第一时间召开会议。
毕竟,自从三月份开始向双城卫用兵,全家军在这五个多月的时间内,控制了从金州至海参崴,东西两千余里,南北一千余里的庞大区域。
扩土将近三分之二,差不多两个河南省的面积,纳入了囊中。
这是好事,也需要给辽南议会的各个阶层吹吹风。
这次的会议各地的议员集结速度非常快,主要是因为全旭长时间不在金州,他们手头上多少积压了一些事情需要全旭定夺。
在全旭既将归来的时候,他们也朝着金州进发,当然,这个好消息,他们早已知道,这可关系着自己的切身利益,不迅速那可不行。
特别是扩土了两个河南省的面积,虽然地广人稀,如果他们这些官员原本在京城的时候,他们自然而然的认为,辽东就是一片鸡肋之地。
可是,当他们抵达辽东之后,看到了辽东的沃土,丰富的资源,丰富的雨水,他们都爱上了这里。
毕竟,明末在淮河以北的地方,想不干旱是非常困难的,偏偏辽东没有雨水短缺的问题,当然,严寒依旧是最大的问题。
可是在充足的棉衣,棉裤、棉袄,就算冰雪覆盖的时候,出来也不会感觉太冷,关键是冬天没有事儿,完全可以在家里猫冬。
拥有了火坑和火墙装置,尽管没有暖气,可是在屋里却温暖如春,更何况,辽东已经形成了人口迁徙的浪潮。
春耕开始的时候,百姓们拖家带口,带着农具和种子、自己牛、羊、马匹,前往自己的田地,进行劳作,一旦秋收之后,粮食要么去全家军收购点卖掉,要不然就储存起来,然后,再带着全家老小,前往金州、海州、盖州、以及复州这样的大城市。
当然,这些城市也没有城墙,却拥有全家军的驻军,可以保住他们不受建奴或野兽的骚扰,在城市里,他们也有自己的住房,关键是购物或做工,都非常方便,既可以多赚点钱,也可以改善生活水平。
辽东的百姓,通常都是家庭,兄弟姐妹几个,就算成了家,也不会分家,而是像一个个小型的农场,在一起垦荒,一起干活。人口少了支应不开,毕竟,家家户户,大车小车十好几辆,牛马成群。
先富裕起来的百姓也发现,辽东的好处,他们在辽东干上一年,收入比在中原多了好几倍,而且没有什么苛捐杂税和徭役。
农民的日子过得相当惬意,第一年他们一穷二白,在全记银行的贷款之下,购置了大量的农具、种子、牲口,一年时间就还上了贷款,还有大量的盈余。家家户户有余粮,家家户户喜洋洋。
那些身为镇长的议员们已经被身边的保丁给烦死了,他们想要去双城卫,那些据说人圴土地不限量,可以开垦五百亩甚至更多。
大的地盘,就代表商机。
全记的发展,以重工业为主,像枪炮制造、船只、马车,比如麻布防治、家具、瓷器、砖瓦之类的非重要产业,全旭是向全民开放的。
只要有钱,谁都可以投资建厂,工人,那就自己想办法,人力短缺,这也让辽东工人的工资开始快速增加,人工虽然增加了,可以收益却越来越好。
当官的官员们,其实眼睛也在发亮,短短半年功夫,地盘扩充三分之二,原本一个小小的县令,马上拥有一个府的地盘,这种好事,放在谁的身上,谁会不激动?
全旭望着议会中心大礼堂中的议员代表们,看着他们他们身上那股朝气十分满意。
在座的那么多官员里,年纪最大的是朱寻,辽南议会的副议长,年龄超过四十五岁,郭洛浦,他也有四十岁了,其他人都是二三十岁,年轻是辽南议会中心的最大特色。
作为辽南官职最高的议长沈明泽,虽然看着头发有些灰白,事实上他刚刚三十三岁,比全旭堪堪大五岁。
其他像县令,或镇长,都是二三十岁的年纪,正处于人的一生中精力和干劲最充足的时候。
尤其是那些知县们,基本上都被换了一轮,原本的朝廷正牌知县,要么辞官不做了,要么改为经商,要么拿着一份俸禄,屁事不管了。
现在管事的人,各县的头头,都是由参加科举,没有获得出身、或者还没有当过官的年轻人担任。这批官员还没有被磨平棱角,一个个锋芒毕露,这是好事,他不怕他们锋芒毕露,就怕他们尸位素餐,拿着俸禄不干事。
全旭望着喜气洋洋的众人道“首先,大家也肯定听到过了风声,从咱们金州西海边,到海参崴,从旅顺口,再到湄沱城,都是咱们的地盘了,那里的风景,本帅已经在那边待了几个月,真有点乐不思蜀的味道!”
“哈哈……”
众人哄笑起来。
“辽东,包括整个奴儿干都司,是天赐的风水宝地!”
全旭感叹道“都是那帮蠢货,这样的风水宝地居然能丢掉,你们是没有到湄沱湖看看,那里的鱼,真叫肥美,随便找个地儿,插根筷子都能发芽,有河流的水运鱼米之利,若是弃之不要,那是要遭天谴的!”
全旭拿起笔在巨大的地图上一图“本帅决定新设立营州,治原双城卫石城堡,以石城南以南一百八十里,以东二百六十里,以西二百二十里为其辖区,新设米州,治双城卫城,以双城卫以北二百四十里,到湄沱湖南畔,为其辖区。新设薛州,治薛家营(相传为薛仁贵洗马的小湖泊。”
全旭一口气在新纳地区,设立了营、米、平、薛、韩、戚、津、骨,共八州,其中,库页岛就是新设立的骨州。
先不管有没有人去开发,先占了再说。
全旭可不会再给犬清丢掉远东地区的机会,从辽南向东,再从津州向西,进一步占据东北南部地区,慢慢向北面发展。
这是主要的基调,八个州的知州,以及预计设立四十多个县,这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工作。
当然,这些新占领的地区,地盘实在是太大了,想要发展起来,实在太难了,怎么做,都应该是明年的事情。
人事任命,全旭并没有直接点,他知道这些看似更苦寒的地区,朝廷命官们肯定是不屑去做的,这些官员只能出在全旭的原始班底里。
说完新成立的八州,接着就调头说军事。
“沈良材,担任辽东水师第二舰队参领!”
众人听到这话,面面相觑。
辽东水师第二舰队?
水师也是技术兵种,辽东水帅茅元仪麾下,自然也是孵化器,辽东水师第二舰队,承担的任务并不是作战,而是护送水路商品,提防倭寇海盗袭击。
全旭把沈良材调过去,以辽东水师大部分士兵为骨干,开始训练一部分全家军水师,第二舰队是要兵不要将,将兵分离。
茅元仪反应更快“全帅,以你的意思,还有第一舰队?”
“没错!”
“原来的辽东水师四十艘炮舰,最大的炮舰只有四百料,这样的舰船太破,实在难以承担作战任务!”
全旭指着南方的船坞道“你们也看到了,咱们的新战舰正在建造,而且一口气就是八艘,每艘八千料!”
茅元仪一脸欣喜。
中国古代并没有排水量这个概念,一根普通的用船木料,在正常情况下长度大概在五六米之间,直径约二三十公分之间。由于这样的一根木料在水中的浮力,基本可以承载三个成年人的重量,也就在三百多斤左右。
就像现在辽东水师的主力炮舰,用料四百,相当满载可以搭载十二万斤,相当于六十吨,这是一种非常小的海船。
如果用这种海船与动辄上千吨排水量的荷兰战舰战斗,基本上等于送菜,没有办法,全旭只好采取风帆式飞剪帆,用八千料,排水量约一千两百吨左右,比荷兰人的三级战船稍小一点。
不过,飞剪的设计,在顺风满帆的情节下,最高可以达到十五至十七节,远比十二三节的荷兰战船速度要快,当然,船大,意味着可以装载更大口径的火炮。
全旭望着水师代表们笑道“八千料的大海舰,全新战船,最迟年底可以交付,到时候,这种八千料的大船,作为辽东水师第一舰队的主力,你们也看到了荷兰人的战船,其实这些战船,只是他们的武装商船,作为荷兰联合舰队的补充力量存在,你们的破船,就不要出来丢人现眼了!”
“好!”
茅元仪大喜过望,起身道谢。
沈明泽沉吟道“全帅,辽东水师战船破旧,再组建一支新舰舰队是非常有必要的,只是组建水师所需要的人力物力是个非常惊人的数字,我担心以辽南的财力承担不起啊。”
全旭满不在乎“钱不够我们就去抢,怕个毛线!再说了,不是还有一帮洋鬼子在挖空心思帮我们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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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七九章工业党
第三七九章工业党
卢象升在担任大名知府的时候,都知道拉拢大名府的青壮们,利用周边的土匪、强盗,依靠连续的出战,不仅改善了大名府百姓的生活水平,同时也拉拢了一支嫡系心腹部曲,如今的天雄军。
在朝廷的诸公眼中,就是卢象升在一夜之间拉起来的,然而问题是,这支军队不可复制,从天启六年到崇祯二年,卢象升土匪给大名府青壮们练手,他们可是打了足足四年的时间。
全旭现如今拥有着已经将近五万人马的部队,比卢象升的活动空间更大,他周围有建奴、有朝鲜、也有倭寇,到处都是可以用兵的地方。
当然,现在又有了荷兰人,将来还会有西班牙人、葡萄牙人以及英国人。
“将来的辽东水师第一舰队,将包括八艘八千料海沙鲨级战舰,待这八艘海鲨战舰完毕之后,本帅计划再建八艘一万料的虎鲨级战舰!”
全旭指着眼前的海鲨模型道“海鲨级战船分为上、中、下三级甲板,前、后、两侧共布置六十四门火炮,前期以一百三十毫米二十八倍口径的滑膛炮为主,配备二十四架,十五联装的神火二型火箭炮,一舰战舰的火力,将堪比两个炮兵团!”
茅元仪起身道谢。在见识了海鲨装备之后,他早就将自己那个可怜炮舰抛到了脑后,只想领着这样一支舰队东征西讨,东渡扶桑……
现在,他的梦想要实现了!
“只是这样以来,咱们的水手和水师官兵就远远不够了!”
全旭的话音刚刚落,茅元仪麾下水师参将杨延梁起身道“全帅,家父与海沙帮帮主孙传福关系莫逆,现如今海沙帮生意越来越难做,几万海沙帮帮众生计没有着落,他们的帮众都是优秀的水手,只要下官修书一封过去,他们马上就会应声而来,加入水师!如果不够,还可以到江浙渔民里招,反正缺什么都不会缺水手的!”
全旭点点头道“本帅还真怕有船没人呢,这样吧,从现在开始成立全家军水师训练基地,以旅顺口为训练基地,基地的级别为旅级,你从现在开始晋升海军上校!”
杨延梁成为了茅元仪麾下第一个获得全家军内部军衔的军官。
“谢大帅!”
“第一舰队下辖两个海军陆战旅,按照一万五千人编制!”
全旭望着杨延梁道“丑话先说到前头,本帅可不是什么歪瓜裂枣都要,过来的人,必须经过全家军的严格审核,不能吃苦,或者说身体素质不达标的,坚持不要,我们全家军向来走精兵路线。”
沈明泽听到一万五千人马的编制,又开始苦恼起来。
自从投靠全旭以来,在全旭的影响下,他开始对全旭所说的工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是全旭带着工匠,把一堆黑乎乎的煤炭,代替了两三千年以来,用柴火取暖、做饭的历史,亲眼见正着全旭和他的工业机械的非凡成就。
辽南现如今拥有五座一炉可产二十万斤钢铁的高炉,十二座平炉,把原本死贵死贵的钢铁打成了白菜价,不仅满足了全家军的消耗,更是以廉价的钢铁,惠及千家万户。
现如今的辽南百姓,家家户户都不止一把刀,什么锄头、犁、耙子、当然还有铡刀、柴刀,甚至,不少百姓家门都安装了铁门,铁窗户,甚至铁烟囱。
除了钢铁的产能增加以来,最大的改变就是铁制的工具、机械,比如说畜力脱粒机,可以又快又轻松把玉米、麦子、大豆的颗粒脱下来,还有那种削红薯片的机器,只要把红薯片削成片,放在田地里晒干,那种红薯干就方便储存,还可以磨成粉。
至于土豆粉的机器,太多太多了。
一堆不起眼的石头往工业机器过一下便变成了哺育万民的肥料,工业所能产生的生产力几乎是无穷无尽的,他们已经把一只脚迈进门槛了,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都不能再缩回来,否则他们这辈子就白活了。
沈明泽在遵化时拉拢了一批读过书的读书人,不过这些人和他不一样,他们没有经过大明的科举考试,没有经过官场的污染。在沈明泽这个领导人的组织下,一个以工业至尚为理念的党派朦胧的出现了。
没错,这就是大明的工业党。
别看这些读书人没有经过大明的官场污染,有些东西是一脉相承的,比如朝廷送来的四州十五县三四十名朝廷命官。
结果,仅仅大半年的功夫,工业党已经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和能力,要么把朝廷命官变成自己人,要么排除在核心圈子之外。
沈明泽能在千军万马的独木桥上杀出来,自然不是笨蛋,他已经意识到了,只要他坚持走下去,必将开启一个崭新的时代,他将是这个时代的先行者,这是何等的光荣!
工业派,或者工业党,将成为一个学派,一个比肩心学的学派,至少在辽东,工业派的地位无可地遥。
全旭关于军事问题介绍得差不多了,会议主持之权,就被全旭交给了沈明泽手上,他从一个没有后台的进士,原本没有机会成为一县掌印,偏偏成为工业党的党魁,辽南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沈明泽的目光变得犀利起来,他冷冷的望着众代表们“方才修武伯、全帅已经说得非常详细,他的计划非常全面,从军备到工业发展,环环相扣,循环渐进,这一切如果能够实现,辽东将如泰山之安,辽河平原千里沃土将成为大明真正的粮仓,大明的百姓也可以歇一口气了。我想强调的是,我们能发展到现在这一步很不容易,想要继续发展下去更不容易,在座的每一个人,包括将接替你们职位的人,都必须坚持自己的原则,不要受外界的影响,按着自己选定的路继续走下去,否则将前功尽弃!”
随着辽南的发展,这些官员的收益也是成倍增加,全旭奉行的不是无私奉献,要在明末讲奉献精神,这是非常不现实的。
毕竟,人都是自私的。在辽南的地方税收中,有一部分用来作为管理费用,虽然只是一部分,可是这一部分工业产值,远比数万亩良田的田税多得太多了。
比如现在,辽南议会的议长沈明泽,他的薪水等级就是比陈应更高,高出一倍多,每个月约合两百多两银子,当然,这一部分俸禄,与大明的朝廷一样,并不是全部发放银子,而是折合一部分物资。
比如说盐、粮食、肉,罐头、蔬菜、水果,布帛,等等,以沈明泽的合法收入为例,他的收入比正二品文官的合法收入还要高,基本上与从一品文官的俸禄稍低一点,至于那些副议长,合法收入与太子少保正二品相当。
“议长所言极是!”
众代表们纷纷表态。
辽南的官员收入确实是比大明高,毕竟,税收更高,虽然全旭不向朝廷缴纳,可是该收的时候一样要收。
“辽东的情况大家都清楚,我就不多说了。修武伯可是提出了目标,要将辽东的粮食产量明年提高三倍!”
沈明泽望着众代表道“首先得分田到户,确保家家户户都有田耕,这项工作虽然已经在做了,我们要做的,只是干得更彻底一点而已。其次是确保农民能得到足够的肥料,我们在凤城(今天丹东),发现了一座巨型磷矿!”
说到这里,沈明泽望着全旭道“修武伯,这座必须在我们的控制之下!”
“没问题!”
全旭点点头道“秋后完毕,大雪封山之前,一定可以拿下凤城!”
沈明泽接着道“在化肥不足的时候,我们需要用骨粉、牛粪来弥补这个缺口,但是远远不够,东江镇给我们供应的海鸟粪……还是数量不足,我希望海鸟粪可以增加到每个月两万石以上!”
所有代表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每个月两万石,那就是一千多吨,这数字也太吓人了!
沈明泽沉声道“你们觉得很多吗?你们有没有算过辽东有多少农民需要肥料?你们有没有算过辽东有多少耕地?两万石已经是底线了,低于这个产量,它的价格便会变得很昂贵,大多数农民都买不起的,还有什么意义?”
生产、工业发展、规划之类的事情,一旦开会商议,马上就会引起激烈的讨论,各种热情的问候开始蓬勃而出。
全旭在会议的第二天就退出了会议,过程不重要,他只需要看看结果就成了。
工业发展,离不开钱和人力,当然,急赶着想给全旭送钱的人太多了。
辽南的盐厂,产能已经突破五十万石每月,当然,由于天气原因,一年之中,不可能十二个月三百六十五天天天生产,事实上盐厂每年只能生产六到七个月,也就是说实际上的年产能在三百万石左右。
辽南的咸鱼,直接当盐价在卖,反而成了最紧俏的商品之一,现在的徽州商人集团,已经瞄上了辽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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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八零章工业党的唯一性
第三八零章工业党的唯一性
自从徽州歙县程敬贤以六万两银子出资,投资了辽南大学,占据了辽南大学的一成股份,而且获得了辽南议会议员的身份,作为一个商人,程敬贤是不误正业的,他几乎放手了自己的生意,专心致志的当起了他的辽南议员。
程敬贤不是没有自己的生意,相反,他的生意做得非常大,比如说程记的货栈,有大约三分之一的海盐,尽一百万石,卖给了程敬贤,经过程记的商号,卖往江淮或岭南地区,对于江浙盐商的基本盘,徽州商人是不敢虎口拔牙的。
除了盐业生意,还有木材生意、以及二十多座畜力磨坊,可以提供五十万石土豆粉的加工,按说,这些生意应该把程敬贤忙着脚不沾地。
事实上,他现在不管自家生意的任何过程,一门心思当着他的议员,参加各种会议,忙得不亦乐乎。
在工业党内部,是不论出身,也不论学历,不管是不是举人、进士或者秀才,哪怕是生员,都有资格竟争掌印官员。
比如现在永康县的知县张国栋,据张国栋门下管事张谷丰密报,张国栋是华阳社的人,利用身份向华阳社密报辽南动向,华阳社是全旭的最大的敌人,而且是超过建奴的第一大敌,只要是发现华阳社的细作,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坚决打击。
在经过玄鹰卫将近三个月的调查,最终抓获张国栋的确凿证据,在沈明泽的指使下,辽南议会十几名官员向朝廷弹劾张国栋不孝。
这可不算是污蔑,张国栋生母早亡,其父张震生娶了一房继室许氏,这个继母许氏非常霸道,在张国栋少年时期,没少苛待他。在张震生死后,许氏趁着张国栋不在家,经常欺负张国栋的夫人田氏。
张国栋知道详情之后,就削减了许氏的用度,许氏非常不满,这事只算是家庭破事,然而,就怕上纲上线,于是在工业党成员的弹劾下,张国栋只能请辞。
于是,永康县就空缺了掌印县令,程敬贤就看到了机会,他决定努力一把,争取当一任知县。
程敬贤也摸清了全旭治理辽南的套路,要像明朝其他府县一样做掌印官,肯定是不行的,辽南四州知州,有知州的考核标准,知县有知县的考核标准,镇长有镇长的考核标准,这些考核标准,与朝廷的考核标准完全不一样,分为粮食生产、工业生产、市场经济、商务税收以及民生工程五部分。
经过这几天的会议,程敬贤也抽空与永康县的二十一个镇长,五个工厂代表,以及五名商务代表,十一名农民代表,十一名工人代表,经过了短暂的接触。
工人代表希望可以获得改善伙食、加薪,而农民代表希望粮食可以卖得贵一点,也希望肥料可以便宜一些,粮食加工费降低一些。
至于商人代表则希望税收可以降低,工厂代表也是希望税收可以降低,镇长代表则希望县里对各镇的发展提供大力支持。
各方利益诉求不同,而且相互矛盾,如何平衡各方,这才是程敬贤能够成功获得足够的支持,拿到新任知县的名额。
作为商人出身,程敬贤非常清楚,降税绝对可能,全家军对于明年的军费开支,将会多达二百三十万两银子,需要扩建八艘万料战舰,以及增加火炮、火铳等装备,辽南的税收已经勉强了,别说降税,不加税都已经烧高香了。
有全旭在,谁想降税,那就是在找死,对于工厂代表、商务代表们的要求,完全无法满足,所以他只能寻找农民代表和工人代表以及各镇镇长的支持。
程敬贤感觉要想获得永康县的竟选,必须展开各方面的游说,于是,他又请了四名经验丰富,能言善辩的师爷,帮助他竟选。
就在程敬贤与师爷们商量着竟选事宜的时候,门下门房过来禀告道“老爷,陈奎陈老爷求见!”
程敬贤不敢大意。
徽州商盟与晋州商盟一样,也有核心第一梯队的家族,徽州商盟分别是陈、胡、李、江、程、张六大家族。
歙县程氏算是后起之秀,在徽州商盟里实力排名靠后,而非靠前,所以程敬贤这才希望自己可以钻营一下,成功打入工业党这个新生的集团。
“快请!”
时间不长,作为陈氏的三代核心子弟之一的陈奎来到程敬贤的面前,陈奎比程敬贤年龄稍大,莫约三十五六岁的样子,其貌不扬,看上去非常憨厚,如果认定陈奎是厚道人,那就会被他吃得连渣都不剩了。
“程世兄!”
“陈兄,请坐!”
程敬贤望着陈奎笑道“陈世兄什么时候来到了辽南?”
“来了有一阵子!”
陈奎拿着茶碗,望着程敬贤笑道“一步慢,步步慢,错过了辽南发展的最好时机!”
陈奎其实早在三个月前,也就是全旭刚刚抵达湄沱湖的时候,他就来到了辽南,他也想学着程敬贤,拿着六万两银子,充当敲门砖,混进辽南议会。
只是,非常可惜,沈明泽根本就没有理他。
“陈世兄在辽南的生活还习惯吗?”程敬贤淡淡的笑道“程某在辽南还有三分薄面,若是陈兄有什么不习惯的地儿,敬请直说!”
“没有,没有!”
陈奎笑了笑道“辽南是个好地方,这里的风土人情,这里的美食,这里的人文气息,都让人着迷,我在这里玩得非常愉快。”
确实正如陈奎所说,辽南四州被努尔哈赤屠戮了不止一遍,辽东豪族和士绅家族,基本上都被干掉了,所以这在里,并没有士绅豪门可以站在规则之外,当然,由于全旭提出士、农、工、商、兵一律平等,这里是整个大明最不歧视商贾的地方。
而且,不用像两京十三省其他地方,商贾需要夹着尾巴做人,只要你有钱,别说穿丝绸,做两匹马的马车,就算是四匹马的马车,也没有人管你。
陈奎叹了口气道“这里好是好,只是没有合适的买卖,程兄,能不能帮助在下引荐一下,陈某准备在辽南开设一家造纸工坊,投资十万两银子!”
“不知陈兄想引荐谁?”
“修武伯?”
“实在不巧!”
程敬贤苦笑道“如果三个月之前,陈世兄拿着十万两银子可以成为修武伯府上的上宾,只是现在嘛,修武伯他老人家可没有这个功夫!”
“不是听说修武伯回来有一阵子了吗?”
“这个消息没错,只是修武伯正在接见荷兰人!”
程敬贤起身站在窗户的边上,指着远处的那一片如同火一样红的建筑群道“其实陈世兄不必找我,想要见修武伯,不用那么麻烦,看到山下的那座拱门了吗?那里是近卫旅的侍从室,想要见修武伯,只需要在那里预约既可,留下人等着,只要修武伯有空,想要召见的时候,就会通知你!”
陈奎狐疑的望着程敬贤。
程敬贤已经端起茶。
这有个名头,叫端茶送客。
程敬贤确实是占到大便宜的人,因为除了他以外,其他商贾也想进议会中心,只能担任代表,而非议员。
议员,就是拥有被选举,或发表议案的人,而代表,只是代表,只带着眼睛和耳朵,可以听,但是没有发言权。
作为辽南的新贵,他程敬贤已经与原来的程敬贤不一样了,更何况,作为工业党成员,就是党外结党。
工业党与华阳社不一样,华阳社成员可以是复社成员,也可以是东林党成员,也可以是阉党成员,也可以是晋商。只需要华阳社可以用到你,就可以拉拢。
但是,工业党却是独一无二的,既不接受任何组织、团体的兼职,徽商,其实也是一个组织,程敬贤要进入工业党的核心,不能与徽商关系过密。
虽然,自从他成为辽南大学的股东以后,陈、胡、李、江、程、张六大家族,纷纷准备出资涉足辽南的粮食生产、加工、酿酒、盐、以及造纸产业,特别是江泉生投资二十万两银子,准备建造造船厂。
但是,他们只能作为厂商代表,参加议事中心举行的会议,没有成为议员的资格,在程敬贤看来,辽南的议员,分明就是大明的员外,本身就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其实,程敬贤也没有猜对,全旭并没有接见荷兰人,而是在修武伯府里,哄着孩子,当着奶爸。
全旭似乎对于当奶爸有着另类的癖好,修武伯府里从来没缺仆从和佣人,只要全旭愿意需要,他可以在辽南找成千上万的人伺候他。
可是,全旭宁愿自己给孩子擦脸,哄着孩子。
在全旭看来,越是富裕的家庭,越要重视父母与孩子的感情,不要把孩子培养成没有感情的冷血动物。
全景慕,全景然,全景阳这三个孩子,在全旭心中,都是一样的待遇,呵护备至,宠爱有佳。
哪怕被全景慕的鼻涕泡泡蹭了一身鼻涕,向来爱干净的全旭却不生气,反而拿着手绢,给全景慕擦干净她的小脸。
“主上,差不多了,那些荷兰人有些急了!”
全旭点点头道“也对,通知他们,让明天过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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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八一章红宫
第三八一章红宫
全旭即使接见荷兰人,也不会与荷兰人谈什么实质性的问题。
荷兰人的诉求,其实已经形成了公文,放在了全旭的面前,荷兰人提出想要在辽南获得定居、经商、定居、留学的权力。
全旭当然同意,不过附带一条,大明人同样拥有在荷兰以及其本土荷兰王国定居、经商、留学的权力。
其次是,荷兰人希望在辽南开办一家荷兰银行。
这件事,全旭毫不迟疑,直接拒绝。
他不是对金融领域一窍不通,没有一个发达国家允许外国在自己本土开银行的!像发行货币、拆放信贷等权力,都是死死的捂在自己手里,宁可烂掉都不肯让外国插手!
所有交易,必须经过全记银行,先将货币既荷兰银币兑换成全记银币,抛出杂质以及重量损耗,以银锭作为通用货币。
荷兰人在看到了全记的银币之后,顿时没有任何异议,全旭的铸造技术来自后世,不仅重量绝对一至,相差不到001毫克,这点荷兰人无法做到。
全记的银币,美观,准确,每一枚就是一辆,即使一万枚,相差依旧无几,这下荷兰人服气了,没有办法形势比人强,他们可以不认同,要不然就不用交易。
现如今辽南的生产能力还没有达到过剩的地步,无论是纺织业,还是钢铁,全旭的钢铁还没有多到可以向海外倾销的地步,先满足自己,再寻找倾销。
当然,荷兰人还想购买全家军制造的火炮,特别点名要了那种一炮可以干掉一艘战舰的的舰炮。
全旭毫不迟疑的拒绝了,开玩笑。
在造船方面,如果不是拥有后世的技术优势,大明其实已经落后于西方了,这是不争的事实,二百年前的那种大福船,大明现如今已经没有能力制造了。
根据《明史·郑和传》记载,郑和的船队里,总共二百四十艘左右的船只里,包括宝船六十三艘,最大的长四十四丈四尺、宽十八丈,折合现今长度为15118米、宽616米,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海船(木质),它们主要建造于南京宝船厂。
船有四层,船上九桅可挂十二张帆,锚重有几千斤,要动用二百人才能启航,一艘船可容纳一千余人,载重量八百吨,可谓体式巍然,巨无匹敌。
《明史·兵志》又记“宝船高大如楼,底尖上阔,可容千人”。
这样的战舰,即使面对现如今的荷兰三级战舰,其实是不吃亏的,毕竟大,而抗揍,可是全家军的新式战舰还没有来得及下水,暂时不具备与荷兰人海上相抗衡的实力。
要不然,全旭就不用拿木头模型来骗荷兰人了,摆一招空城计,目的就是为了让荷兰人相信,全旭现在是巴不得想要与他们展开决战,而且是故意示弱,示意他们可以先下手为强。
全旭的舰队主力在哪儿,暂时不知道,但是,他们荷兰人相信,全旭不会挨打不还手。
其他方面的交易,全旭基本上赞同,他们想买水泥。
可以,卖。
定价权在全旭手中,普通水泥在后世只需要二三百块一吨,在明末生产的水泥由于缺乏包装袋,全旭直接是自己用,就直接用带盖式的厢式马车装载,一马车就是一吨。
荷兰人已经探测到全旭用水泥与钢筋修建的城堡和码头,非常坚硬,哪怕是用大锤砸,也一砸一个白点。
荷兰人需要水泥,修建港口要塞。
全旭直接把定价定到了每吨水泥离岸价,二十五枚银币,既二十五两银子,爱买不买。
当然,荷兰人对于钢铁的需求也非常大。
直到现在,欧洲的还不是后世的欧洲,他们的冶金工业都还比较落后,钢铁的产量很少,像荷兰这样的小国,钢铁产量就更少了。
偏偏,打仗拼的就是钢铁,没有钢铁,再好的战略战术也是白搭。
荷兰人的崛起是利用了英国与西班牙的战争,早在1588年,英国借助飓风的优势,战胜了西班牙人无敌舰队。
而荷兰人趁着西班牙衰弱,通过资产阶级革命,摆脱了西班牙的控制,迅速崛起。
然而,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荷兰人面对西班牙咄咄逼人的攻势逼得左支右绌,几乎透不过气来。
荷兰人千方百计从全世界搜刮钢铁资源,效果却并不理想。
通过华阳社的情报得知,辽南这边每年能生产近十万吨钢铁,荷兰人欣喜若狂,东印度公司指示阿尔方索,不惜一切代价,一定要弄到一批钢铁!
阿尔方索也为此预先想了很多办法,金钱收买、美色引诱什么的都在考虑之列,可万万没想到,没等他把这些招数使出来。
全旭便直接同意可以出售钢铁。
看着全旭批复的公文,阿尔方索激动得声音直发飘“上帝保佑荷兰王国了!”
荷兰王国在最鼎盛时期,拥有着一万六千艘的武装商船或战舰,这些战舰和武装商船,几乎是同一时间,英国、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四分之三。
然而问题是,这已经控空了荷兰王国最大的潜能,木材这种物资,他们可以从全世界的殖民地去抢,可是钢铁资源却没有办法。
建造战舰也好,无论是武装商船也罢,都需要耗费大量的钢铁,现在荷兰人有很多大炮都是采取青铜铸造,因为钢铁实在太少了,铜在世界大范围内都是货币,荷兰人可以抢到,也可以搜刮。
但是,问题是,钢铁却没有办法。
全旭同意与荷兰交易钢铁,主要是为了恶心英国。
如果说英国在第一次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的时候,是因为上帝站在了英国那一边,但是英荷之战,英国凭的是自己的实力,逐渐成为日不落帝国。
虽然全旭没有占据整个大明,只是辽东一隅,但是他却可以利用资源,布置欧洲,在这个时空,全旭不仅仅要获得大明的统一天下,同时,他也要让大明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日不落帝国。
荷兰代表们纷纷相拥着喜极而泣。
可是,当阿尔方索看着报价,他的眉头就拧了起来“每吨三百枚银币?”
这是相当于三百两银子一吨,这个价格可不便宜,基本上是大明国内铁的零售价,什么时候国际贸易以零售价来出售了?
然而,在卖方垄断市场之后,那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就像80年代那会,一台进口的彩色电视机怎么也要一万大几,可是人均工资只有几十块,普通工薪阶层根本就买不起,用句毫不客气的话说,一台彩电比一套房子还要贵。但是,随着国产电视机用价格战最惨烈的方式,夺回了市场。
彩电的价格降了,也走进千家万户。
事实就是如此,当卖方垄断,自己又没有能力制造的时候,只能任人宰割。
全旭的定价就是这样操蛋,爱买不买。
崇祯四年九月初三,荷兰东印度公司代表阿尔方索,以及邓肯上校,获得了修武伯全旭的接见。
当他们来到金石山山下的时候,望着山间庞大的红色建筑群,一脸呆滞“红宫!”
全旭在大名府的时候,为了追求效果,采取了青砖,不选对的,只选贵的。
可是在辽南大开发的过程中,到处都要用钱,而且红砖、红瓦的烧制,远比青砖、青瓦效率更高,也更为廉价。
所以,在修建修武伯府邸的时候,采取了红砖,就是像后世建造房屋一样,红砖红瓦,远远望去,从山腰到山下,一片通红。
作为曾经西班牙控制的傀儡,荷兰人自然知道西班牙的红宫,这座红宫占到面积十七公倾,约合二百五十五亩。
与修武伯府邸相比,红宫的规模更小,也显得不够大气。
全旭的修武伯府邸远远没有大名府的全家堡庞大,只有全家堡的三分之一,可是在仍旧拥有五百多亩的占地面积。
这着实把阿尔方索震撼得半天没有反应过来。
沿着台阶,来到位于半山腰的暖阁。
阿尔方索终于见到了全旭,全旭与普通的大明人不同,普通的大明人喜欢留胡子,包括卢象升、茅元仪等人,都是长胡飘逸,风度翩翩。
可是,全旭却不喜欢留胡子,面上干干净净。
“拜见尊贵的伯爵阁下!”
阿尔方索向邓肯向全旭施以骑士礼。
全旭没有丰富的语言本能,他不懂荷兰语,就连英语也是一般,在舌人的翻译下,全旭淡淡的笑道“请坐!”
阿尔方索朝着全旭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通,在舌人的翻译下,大意是他来到辽东,就是带着荷兰人的友谊,初次见面,小小礼物,不成敬意之类。
接着,阿尔方索让人送上来了礼物。
与其他商贾的大方不同,荷兰人非常小气,礼物只有三样,一条蓝色宝石项链,看着风格类似于黑非州的粗狂,应该是从哪个部落里抢来的。
第二件礼物,则是一柄用黄金包裹的文明杖,让全旭有些遗憾,连木头在内,重量不超过五斤,不值钱。
第三件礼物,则是一团黑乎乎的东西。
全旭的脸色瞬间就变了“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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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八二章设局
第三八二章设局
“你要把这些东西送给我?”
“正是,这是阿芙蓉,与黄金等价,别看这一坛子不大,相当于五斤黄金!”
阿尔方索还以为全旭嫌少,他通过舌人翻译,向全旭解释“伯爵阁下,如果还有,我可以再想办法运来几斤!”
全旭指着阿芙蓉“你确定要把这个东西给我?”
“是……是……”
阿尔方索并不明白全旭的真正意思,这么简单的事情,需要再三确认吗?
就在这时,全旭摆摆手道“袁宗第!”
现如今十四周岁的袁宗第顶替了原来的沈良材,沈良材调任辽东水师第二舰队,担任水师参将,当然袁宗第并没有顶替了沈良材,毕竟,沈良材统领近卫旅,而现在的袁宗第,仅仅是侍从团的一名侍从队正。
“全帅!”
“抓两个荷兰人,带过来!”
“遵命!”
随着全旭一声令下,袁宗第转身离开。
阿尔方索刚刚起身,想说着什么,在他身边的全家军近卫士兵们直接拔出刀,用锋利的刀尖顶着他和邓肯的脖子。
邓肯气得脸色涨红,却不敢动弹。
作为荷兰的上校军官,作为荷兰王国的骑士,邓肯非常清楚,只要他稍微一动,肯定第一时间血洒辽东。
阿尔方索一脸疑惑的望着全旭,他不知道全旭为什么会变脸色,原本一切都是好好的,可是现在,居然搞得刀兵相向。
事实上,阿尔方索永远也想不通,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提起鸦片,估计没有哪个中国人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犬清为列强用舰炮敲开国门。
事实上,鸦片烟正是由荷兰人传入中国的,并且最初在台湾形成一种社会风气,在康熙年间,已经遍布福建、广东,雍正二年,一位参与镇压台湾朱一贵起义的官员给雍正上了折子,痛陈鸦片烟之害。
雍正七年,清廷第一次颁布了第一道查禁自己的臣民贩卖鸦片烟的命令,既《兴贩鸦片及开设烟馆之条例》“兴贩鸦片烟照收买违禁物例,枷号一个月,发边卫充军。若私开鸦片烟馆,引诱良家子弟者,照邪教惑众律拟监候,为从杖一百,流三千里。船户,地保,邻右人等俱杖一百,徒二年。如兵役人等藉端需索,计赃照枉法律治罪。失察之讯口地方文武各官,及不行监察之海关监督,均交部严加议处。”
在康熙、雍正、乾隆时期,鸦片之害愈演愈烈,直到嘉庆时期,已经失控了。
在这个时空,全旭绝对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他确实是需要荷兰人充当搅屎棍,去恶心英国人,但是因为鸦片,他绝对不会妥协。
哪怕辽南开发需要钱,也需要资源,特别是,这次荷兰的东印度公司不仅仅携带了大量的银币,同时,装载着价值一百万枚荷兰银币,相当于四十七万两银子的象牙、香料、上等的硫磺,以及十几辆珍贵的木材,听说大明人非常喜欢黄花梨和紫檀木,他们也运来了足足十五船。
这次交易一旦成功,荷兰人将可以从全旭手中获得大量的钢铁,哪怕是三百两银子一吨这样高昂的价格。
可是,荷兰人有钱,筹集三百万两银子,买上一万吨钢铁不成问题。
原本,荷兰人以为全旭卖给他的是生铁,或者熟铁,经过与辽南商贸官员的接洽,他们已经明白了,全旭卖给他们的并不是什么生铁,也不是熟铁,而是精钢。
在欧洲人的认知中,世界上最好的钢材是大马士革钢,用大马士革钢铸造的阿拉伯弯刀让欧洲人不寒而栗,这玩意太锋利了,据说能一刀将一块从空中飘落的纱巾缭成两片,再加上阿拉伯马高速惯性赋予的强大动能,往往轻轻一划拉就能将迎面对冲过来的欧洲骑兵拦腰断成两截或者身首异处,就算侥幸捡回一条命也会重伤,筋骨血管俱断,不及时治疗的话一样会没命。
而辽南送到他们手中的样品钢铁,品质似乎不在大马士革钢之下,甚至犹有过之,真是不可思议!
如果是这样的品质的钢铁,三百万银子每吨,非但不贵,反而相当实惠。荷兰人与西班牙、英国人都必有一战。缺乏冶金技术的荷兰人,拥有着人口和钢铁的先天劣势,一旦爆发战争,他们将会输是非常惨。
这批钢材,对于荷兰人而来,甚至比他们最赚钱的丝绸和瓷器更重要,他们可以不买茶叶,不买罐头,不买水混,但是钢铁却不能不买,为了凑足三百万两银子的银币。
他们已经向台湾和吕宋分别去信,希望可以派出至少七到十艘三级战舰,护卫着这支拥有二十多艘的武装商船离开辽东,返回欧洲。
毕竟一万贵的钢铁实在是太贵重了,他们承担不起一丁点的风险,可问题是,全旭为什么生气了?
别说阿尔方索想不明白,就连沈明泽也想不通,作为辽南的议长,他是最先接触交易细节的人之一,所以,他知道荷兰人带着很多物资,也知道全旭对荷兰人是往死里坑,这次交易的金额,将达到五六百万两银子。
辽南的资金紧张问题,不说可以解决,至少可以大规模缓解。
只不过,全旭生气,他也冷眼旁观,看着全旭到底想要做什么。
就在这时,两名荷兰强壮的大汉被全家军士兵押着来到了暖阁,这两名荷兰士兵鼻青脸肿,显得他们不想配合,被揍了一顿。
全旭摆摆手道“把阿芙蓉喂给他们吃!”
两名荷兰士兵听到舌人的翻译,马上紧张的挣扎起来,只是非常可惜,他们的挣扎是非常徒劳的,一个人按不住他们,全家军就上来两个,两个人按不住,那就四个。
终于,这两名荷兰士兵没有挣扎的力气,他们被捏着鼻子,灌入了大量的鸦片膏,在犬清末年,把鸦片当作自杀的首选,像比如溥仪生母瓜尔佳氏、北洋水师提督丁汝昌、“定远”管带刘步蟾,都是服用鸦片自尽的。
因为,鸦片直接刺激神经中枢,人会产生一种迷幻感,能够在昏昏欲睡的情况下停止呼吸,比喝毒酒痛苦更小,而且是在极度兴奋中死去。
果然,在众人的见证下,这两名荷兰强壮的士兵,并没有露出痛苦之色,而是一脸迷醉、幸福,时间过了短短两刻钟,他们的脸上浮现一抹酒醉似的潮红……接着,二人的身体抽搐起来,大汗淋漓,接着呕吐,呕吐出黑色的鲜血……缓缓躺在死上,彻底死去。
望着暖阁里两名死去的荷兰人。
沈明泽的脸刷一下白了,他怒视着阿尔方索“你们……你们这是要刺杀修武伯,可知该当何罪?”
阿尔方索也明白过来,他急忙解释道“修武伯阁下,这阿芙蓉,并不是吃的,而是吸,拿着特制的烟枪,点燃烟泡,只要深吸一口……”
沈明泽的脸色更加难看“如此歹毒,用心险恶,其罪当诛,千刀万剐也不足以赎其罪!”
作为工业党的党魁,而全旭则是工业党的教父,荷兰人居然想用毒药害死全旭,这是要断我们工业党的根。
生意很重要,但是永远没有全旭重要。
沈明泽气得上前,朝着阿尔方索就是一阵王八乱拳,打了一通,出了口恶气,他直接下令道“修武伯,此时属于民政,门下肯请,将这些人交给我们辽南议院!”
“没问题!”
辽南议会中心,就相当于是一个缩小版的议会,当然也不能算是缩小版,至少从版图上来说,辽南比荷兰大多了。
“吴捕头,把这些人逮捕,带回去好好审,他肯定还有同党的,宁可错杀也不能错放!”
吴捕头名叫吴应泰,是辽南总捕头,与大明的官府不同,捕头不再是知县、知府、甚至师爷的仆从。
三班捕头正为正式的公务员,享受俸禄,财政统一拨款的俸禄,与全家军士兵一样,拥有银行账户,到月就可以拨款,从银行取出自己的钱财。
吴应泰应了一声,一挥手,几名如狼似虎的捕快扑上去三两下将阿尔方索绑成个大粽子,接着邓肯也是如法炮制。
阿尔方索高叫着解释,他喊一声那些捕快给赏他一个招式,几个回合下来,整个人都给揍得连他妈都认不出来了。
“修武伯,这些荷兰人是不是误会了?他们带着大量的武装商船,满载着货物来到旅顺口,咱们如此小题大作是不是有点过火?”
闻讯而来副议长朱寻望着全旭道“全帅还请三思,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吧!”
在朱寻心中暗想,这是其实是全旭设了一个局,目的就是为了坑荷兰人,可荷兰人可不是阿猫阿狗,弄不好就是国战。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明泽,你可知道当初他们帮谁运来了五十万石大米?又从辽南买直了一百五十门火炮吗?”
“华阳社?”
“除了他们还有谁?”
全旭冷笑道“他们巴不得我们与荷兰人开战,我倒是要看看荷兰人是不是真的愿意被人当枪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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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八三章要钱不要命
第三八三章要钱不要命
提起华阳社,工业党人都是恨得咬牙切齿。
当然,工业党人对东林党、阉党、包括什么楚党、江浙党、秦党、晋州一样没有好感,与其他党派一样,工业党就像是一个饕餮巨兽,对于不认同工业党的人,能打击就打击。
“上一次他们刺杀修武伯,这一次又让荷兰人送来巨毒!”
朱寻沉吟道:“这帮国贼,还真是丧心病狂!”
“所以呀,我让人把这货押下去好好审问,务必让他把华阳社交易的内幕全招出来。等时机成熟之后,以此为借口抄了他们的家,让他们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全旭其实刚刚开始还担心荷兰人以海战优势,袭击辽东,此时他反而不用担心了,为了这次交易,荷兰人抵达辽东共计一千三百余人,二十二艘大型武装商船。
二十二艘武装商船也是一笔巨大的资金,当然还有货物。
还有上万名奴隶,反正辽东开发缺乏的就是人力,这一万余名免费劳力,送上门来,不用白不用。
当然,他也不担心荷兰人敢进攻辽东,如果荷兰人的舰炮出现在视线范围内,他就让人把荷兰人当肉盾,了不起自己再辛苦一些,多装点火箭弹,利用海豹给荷兰人来一场外科手术式的海战。
让荷兰人知道,玩海战,中国人也是他们的祖宗。
荷兰人应该不会采取直接开战,如果他们想要开战,用不着等到现在,当初全旭干掉荷兰人十三艘武装商船的时候,他们就有了借口,虽然没有证据,可事实上,哪个国家打仗需要证据。
伊拉克被打成了残废,几乎倒退一百年,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呢?
归根结底,在没有绝对把握干掉辽南之前,荷兰人不会直接与全旭发生直接战争,因为全旭和他们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反而有合作的可能。
在这种情况下,华阳社会被荷兰人推出来。
审问进行中,全旭也有耐心在等。
全旭虽然有耐心,可是华阳社的耐心却耗尽了。
原本提拔洪承畴担任三边总督的时候,他们有信心洪承畴可以收拾掉公平军,在洪承畴开始向怀远镇进攻的时候,华阳社也有着绝对的信心。
只是非常可惜,怀远之战打了三个多月,宁夏军被干掉三万余人,当然,这些人都是洪承畴俘虏的农民叛军,也就是说,他把三万多张嘴扔给了公平军,希望吃跨公平军。
想法是非常好的,可是他没有想到的是,这样做的结果是,直接催发公平军的膨胀。
公平军也就是第六旅,并不是全家军最擅长的一个旅,但是绝对是思想教育最过硬的一个旅,他们进行的思想教育可以超过了三年之久,几乎每一名士兵,都是合格的思想教员。
三万余名农民叛军被陈应以粮食的方式,直接转化投降,在经过全家军独特的思想教育,这些农民叛军们终于明白。
他们尽管非常勤劳,起的比鸡还早,干得比牛还多,吃的却比猪还差,直接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官府和土豪劣绅。
是土豪劣绅侵占了原本应该分给他们的田地,占据了他们的田地,如果正常交税也罢,他们家里有个六七亩或四五亩地,勉强也不至于饿死,可偏偏是。
那些土豪劣绅不交税,把所有苛捐杂税都转嫁到了他们的头上,这让他们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他们辛苦劳作,却连饭都吃不上,衣不遮体。
现在,公平军就是因为和他们一样,他们也活不下去,就举起旗帜造反。
公平军的成份很杂,有山西人,有北直隶人,也有河南人,也有陕西人。
他们都反了,更何况这些人都已经当过反贼?
上次失败了,他们很多亲人都被叛军或官军杀死,现如今他们的家人都就死的死逃散的逃散,有几个没有经历过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剧?
现在最后一点活路都被封死了,与其坐以待毙,最后集体饿死,还不如跟着这公平王,轰轰烈烈的干一场!
就算最后失败了,他们最多也就丢掉这条烂命而已,实在没什么好失去的了。
万一赢了,他们会重新得到梦寐以求的土地,子孙不必再像他们这样在山林里忍受野兽山蚊的侵袭和官兵的剿杀,他们可以男耕女织,重新过上幸福的生活!
是的,公平王比他们跟的那些大当家公平多了,经过实际现身说法,跟着公平王的农民,都获得了土地,人均十亩。
哪怕现在洪承畴带着官军打过来了,这些农民丢掉了家什和物资,房屋,逃到了怀远镇,可是他们怀里却揣着最值钱的东西。
公平王罗世明代表公平国颁布的新田契,那上面红光闪闪的大印,给了他们极大的信心,这些投靠的农民叛军也派出了代表,想要获得公平国民的待遇。
罗世明就大手一挥:“同意!”
怀远镇以南,一直到宁夏府长城边上的土地,已经分得差不多了,他们想要土地,唯一的办法就是沿着黄河,向北边鄂尔多斯部发展。
鄂尔多斯部所占的地盘非常大,分出了一部分他们自然不会同意,不过,由林丹汗麾下的盟军三千余骑,加上公平军的装备,在新组建的第六旅补充团,共计五千余人,甚至没有动用公平军正规军部队的情况下,公平军占据了乌海南部的地区。
而与此同时,洪承畴尴尬的发现,公平军居然越打越弱,故意麻痹宁夏军,在八月上旬,公平王麾下马军大将徐彪,因分赃不均,率领数十名心腹逃出了怀远镇,投靠在洪承畴麾下。
徐彪的投降如果率领大部队,洪承畴对其还会有警惕,可,问题是,徐彪身边不足五十人,在洪承畴看来,即使徐彪诈降,也起不到什么作用?
徐彪似乎是有些家底,在投降洪承畴之后,非常活跃,今天请这位将领吃饭,明天请那个将领喝酒,目的非常直白,就是想求官。
徐彪一旦喝醉,就大骂公平王不是东西,他自己辛辛苦苦给公平五拉起了一支强大的马军,结果公平王卸磨杀驴,过河拆桥。
洪承畴起初以为徐彪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几天之后,洪承畴明白过来,徐彪这个人,就是一个马大哈,或许勇则勇矣,却没有城府,心里藏不住事,什么事都往外说。
洪承畴给徐彪留下一个志大才疏的评价。
关羽尚且大意失荆州,更何况洪承畴?
崇祯四年八月十九日夜,徐彪与往常一样,宴请宁夏军的将领们喝酒,宁夏总兵贺虎臣虽然没有参加,可是贺虎臣麾下六名参将,十一名游击、十五名守备等一大批将领参加了这场宴会。
徐彪也是下了血本,不仅仅从宁夏府了一个戏班子助兴,还买了大量的美酒和肉食,开销至少在三百两银子。
这些将领喝得大醉。
结果公平军第三十六团、第三十七团,以及骑兵第七团,新编的第八团,第四十团、第四十一团,补充第九团,第十团,加上蒙古盟军四千余人马,共计近万人马,突袭宁夏军军营。
宁夏军也不算是毫无防备,可关键是指挥系统出了问题,结果经过一夜乱战。
宁夏军大败,四千余人被斩杀,余部则被追杀到长城防线。
当时洪承畴并没有在前线军营,而是在宁夏府,当洪承畴接到消息的时候,贺虎臣袒露的上身,跪在门前请罪。
这是陈应、崔成友、罗世明等第六旅计划了将近一个月,发起了秋季攻势,其战略目标,就是为了怀远镇的粮食。
怀远镇开垦的良田共计二十五万余亩,被宁夏军抢收和霍霍一部分,经过连夜抢收,直到九月初,基本上结束了秋收。
公平军获得了大丰收,二十余万亩良田,收获了将近八十万石粮食,当然,这只是湿重,不是净重。
洪承畴再组织军队进攻公平军,其实已经没有办法了,现在公平军有了粮食,有了三万余人的新力军,也就是说,再攻打怀远镇会更加困难。
此时的怀远镇一部分北撤退,占据鄂尔多斯,以及蒙古高原,就连鄂尔多斯部也投靠了公平军。
众所周知,蒙古大草原和大西北的沙海中有为数不少的咸水湖,烈日把湖水蒸发干净了,就只剩下盐了。
但是牧民仍然需要用牛羊跟中原交换大量的盐巴,为什么?因为大多数盐湖里的盐都是非常苦,甚至是有毒的,吃了那种盐就要倒大霉了。
草原上的牧民没有掌握煮盐提味的技术,就算掌握了,也没有办法发展像样的食盐工业,一来是因为他们铁器稀缺,好不容易弄来的那点铁器用来造兵器都不够呢,还拿来造煮盐设备?二来,燃料也缺。
煮盐是要柴的,那火一天到晚都不能停,大草原上除了草还是草,上哪找这么多柴?
真要煮盐,也只能烧干草,烧牛粪了,前者是牛羊的食物,后者是牧民日常生活中,在越冬的时候必不可少的燃料,拿这两样来煮盐,那真的是耗子给猫当三陪,要钱不要命啦。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八四章牵一发而动全身
第三八四章牵一发而动全身
公平军与蒙古各部不一样,首先他们拥有着先进的技术,特别是在煤炭开发,煤球炉以及煤球生产方面。
当然,公平军也拥有着成熟的制盐技术,至于煮盐提纯,解析净化,他们都有这方面的技术,而且,在煮盐的过程中,由于盐对铁锅的腐蚀,所以铁锅的损耗非常大。
这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了,原本公平军的盐,只是从范三拔的府上缴获的,数量有限,现在好了。
等于说,公平军又掌握了一种巨大的财源,他们不像生活在蒙古高原上的牧民,只能守着那一个个盐湖干瞪眼。
这意味着他们虽然在边关,但绝对不会缺钱,他们可以用盐从蒙古人那里换到优秀的战马,从陕西、宁夏等地招募到大批能吃苦耐劳的民夫和士兵,即便洪承畴可以再次组织大军对公平军进行围剿,可是,中枢没有钱粮支持三边军队。
即使是洪承畴,没有钱粮,他也指挥不动三边军队,相反,随着时间推移,公平军的生意会越做越大,八十万石粮食,足够公平军养活十到二十万人。
更何况,由于秋收的丰收,那些最先投靠公平军的三万余百姓,他们通过一年的收益,基本上还清了向陈记银行借的贷款,也就是说,他们现在家里的农具、房屋、田地、种子、剩余的粮食,都是他们自己的财产。
在秋后过后,怀远镇立即掀起一股参军的热潮,老百姓也不是傻子,朝廷大军打败了公平王,他们的田地、钱财什么东西都没了。
与朝廷相比,公平简直就是观世音菩萨,收的税只要百分之三,收一百斗粮食,公平王只收三斗。
当然,他们不知道,其实陈记的收益多达百分之二十,但是在百姓心中陈记也是有良心的钱庄,才会两成利息,好人啊!
随着参军人数的增加,以自愿为主的农民青壮,经过筛选,留下青壮,裁撤老弱。全家军第六旅扩军成了八个步兵团,三个骑兵团,一个炮兵团,亲卫团,共计十三个团,加上直属辎重部队,人马突破一万大关。
许久没有露面的林丹汗终于出现了,他决定在乌海与公平王歃血为盟,成立蒙古反黄联盟,号召蒙古人反击黄太极。
在这样的情况下,华阳社坐不住了。
林丹汗算是皇太极的老对手了,努尔哈赤崛起之后,后金向蒙古草原急剧扩张,与自命为草原共主的林丹汗爆发了激烈的冲突。
面对咄咄逼人的后金,林丹汗很聪明的选择了联明抗金,一边与明朝交好,从明朝得到粮饷、兵器补给,一边不停的袭击后金和亲后金的蒙古部落,令努尔哈赤很是头疼。
只是,这位自号的成吉思汗,打仗的本事太稀松了,面对后金是一败再败,连续向后金输血。
现如今后金面对全旭全无底气,而且士气低迷,华阳社决定让后金避开全旭的锋芒,迂回西进,攻远征河套。
这样以来,既可以让蒙古诸部看到一个依旧强大的后金,同时也可以打通华阳社与后金的商道。
公平军已经够强大了,如果再让他们与喀尔喀部联合起来,那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后金打赢这一仗,华阳社也是下了血本,投入了高达三十万两银子,不管是中枢大臣,还是地方官吏,只要能在崇祯面前说得上话的,通通都不要放过,尽量拉拢过来,让他们进谗言也好,暗中使力也好,总之,让他们鼓动崇祯下令洪承畴对公平王进行围剿。
也为了给满桂、毛文龙等人上眼药,准备制造动乱。
面对华阳社的阴谋,由于时效性,全旭得知的消息,已经很晚了,也就是说,华阳社已经付之行动了。
九月上旬,曹化淳代天巡视,抚慰辽东。
走完公式程序,曹化淳与全旭在修武伯府邸的暖阁中,曹化淳有些不满的望着全旭道“修武伯,在这个时节,你怎么招惹了荷兰人?”
全旭不以然为的道“他们派出人给我送毒药,你说让我忍了这口气?”
“西洋人船坚炮利,不好对付!”
曹化淳道“我可听说,荷兰人集结了十几艘战舰,以及三十余艘武装商船,准备进攻辽东,这该如何是好?”
“放心吧,他们不敢打!”
全旭淡淡的笑道“他们只要敢来,我有绝对把握留下他们,让他们给海龙王当女婿!”
“只是,这样以来,麻烦就大了!”
曹化淳道“华阳社那帮人,可真是孙子!”
接着,曹化淳将华阳社计划支持建奴迂回进攻的战略,准备联合三边总督,牵制着公平军,让建奴与东蒙古联军,攻打喀尔喀部。
以林丹汗的实力,他远远不是建奴的对手。
全旭听到这里,微微一愣。
曹化淳不知道,他却非常清楚,公平王与喀尔喀部的联盟早在崇祯三年的十一月正式建立,只是没有对外公布而已。
现在的喀尔喀部在公平军的加强下,装备几乎换了一茬,再次面对后金,能不能打赢不好说,绝对不会像从前一样,一触既溃。
全旭瞬间就像起了如同弥勒佛一样的陈应陈胖子,这个家伙作为第六旅的大脑,还真是让全旭刮目相看。
在面对洪承畴的时候,他以为第六旅肯定会吃大亏,洪承畴虽然人品不堪,绝对是用兵大家,没有他满清想要入中原,想要攻占南明,其实非常困难。
他是充分利用了南明小朝廷的内部矛盾,分化拉拢,逐个击破,让南明小朝廷如雪崩一样倒下。
这样的人物,在拥有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全旭都没有绝对的自信,可以依靠第六旅那样的实力战胜对方。
当然,全旭并不知道的是,陈应其实也没有真正战胜洪承畴,宁夏军的这场失败是陈应花钱买的,十万石粮食加五万两银子,买下怀远镇自己开垦的田地,获得八十余万石的粮食。
洪承畴不愿意成为华阳社的棋子,为了摆脱棋子的命运,他知道,华阳社能扶持上成为三边总督,也能把他拉下马来。
随着时局的逆转而下,朝廷对地方的控制力度越来越弱,如果他不想赴杨鹤的后尘,必须拥有一支忠诚、装备精良的嫡系人马。
可是,这样一支嫡系人马,需要大量的钱粮,朝廷不可能给他,华阳社只是想让他办事,也不可能给他钱粮,于是,在最关键的时刻,陈应出现了。
他与洪承畴经过半个月的秘密磋商,终于达成协议,其实,洪承畴也担心公平军破罐子破摔,一把火把怀远的良田烧掉,双方谁也得不到。
十万石粮食,五万两银子,外加三千具铠甲,五千具破军刀,让洪承畴配合着公平军在怀远演了一场大戏。
双方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无论这个细节如何,反正在全旭心中,陈应这个胖子是准备阴人了,他是用林丹汗来钓鱼。
不过,顺水推舟,全旭想了想道“若是如此,恐怕麻烦大了!我可记得这个林丹汗与建奴对战,从来没有赢过!”
“谁说不是呢!”
曹化淳苦笑道“完全就是一只好捏的柿子,连大明不堪大用的卫所兵都不如,现在该如何是好?”
“唯一的办法,那就只能寄托给满桂满大将军了!”
全旭来到屏风的面前,他伸手拉开屏风,这是一幅巨大的舆图,全旭指着舆图道“林丹汗现在西北,若建奴想从蒙古高原进攻林丹汗,势必要经过大同,若是大同总兵满桂满大将军可以带一支轻装骑兵,人数不需要太多,千骑足矣,到时就可以牵制一部分建奴骑兵,让皇太极无心应战,若满大将军见到战机,可以自主决定战而不战!”
曹化淳沉吟道“全帅倒是一针见血,只是,满大将军那里……”
说到底,都是穷闹的。
全旭沉吟道“今岁朝廷要提供辽东军十九万石军粮,二十万两军费,这笔钱粮,可转挪给大同军,我在这里,还可以坚持一二!”
十九万石只是名义上的粮食,而且以陈粮,杂粮、锯末等充数,实际到手的只不过有十二万石左右,至于其他六万石,当然,光明正大的漂没。
二十万两银子,也是如此,最多十三四万两,也有六七万两不知道去了哪里。
全旭也没有追究,追究也没有用处。
曹化淳对于全旭的慷慨非常欣慰,毕竟,没有钱粮,满桂也没有实力动弹。
就在这时,曹化淳无意间说道“朝廷近来又人弹劾王化贞,欲问罪,只怕王化贞完了!”
虽然说王化贞投靠了魏忠贤,可总算属于阉党一脉,现如今已经没有再问罪阉党的声音了,因为,曹化淳在清理内宫华阳社的人手过程中,表现出了极为强硬的姿态,而他本人就是一个大山头。
此时围绕着曹化淳的新阉党势力也已经成形。
全旭起初没有在意,就在曹化淳说了一阵牢骚之后,全旭的眼睛瞪大“糟糕了!”
“怎么了?”
“毛文龙毛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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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八五章历史的偶然性和必然性
第三八五章历史的偶然性和必然性
历史有很多偶然性,也有很多必然性。
在广宁大败,辽东失陷的情况下,作为辽东巡抚的王化贞,派了毛文龙偷袭镇江,毛文龙一百九十七人出发,属于敢死队的性质。
其实,王化贞未必能多看得起毛文龙,然而,王化贞却成就了毛文龙,他从一个守备升为一镇总兵,执掌平辽将军印、晋左都督,官居一品。
但是在毛文龙心中,王化贞是他的恩主,对他有知遇之恩。
“毛文龙毛帅,出身贫寒,为人坦荡,却极为极重情义!”
全旭望着曹化淳苦笑道“朝廷廷议处置王化贞,毛帅必然不会置身世外,若是他跳出来,势必成为靶子!”
曹化淳自然知道王化贞与毛文龙的关系。
事实上,王化贞是东林党人,内阁首辅叶向高的弟子,因为广宁大败,在承担责任的时候,他与熊延弼就成了你死我亡的局面,在看到东林党保熊拆王的局面下,他直接回朝投靠了魏忠贤,在魏忠贤的回护下,王化贞活了下来,而熊延弼则被处斩。
在这个时空,因为全旭的出现,因为皇太极的严重损失,朝廷的东林党人势力还很大,作为阉党余孽的王化贞自然被拉出来清算。
曹化淳点点头道“毛帅倒是一个妙人!”
“这个世道啊,越是醇厚的人,越没有好下场!”
全旭叹了口气“只要让东林党揪住小辫子,毛帅就算不死,也会脱层皮!”
毛文龙肯定不会不管王化贞,但是,偏偏他的政治能量有限,虽然同为总兵官,他的能量几乎没有,甚至不如几乎举朝皆敌的全旭,全旭至少有孙承宗、袁可立以及卢象升等人的门生故吏张目,可毛文龙什么都没有。
“曹公公,等你回到京师,遇到毛帅惹了陛下不快,帮忙美言几句!”
全旭神色郁郁的道“最好保住毛帅,毛帅虽然纵然百般不是,他对陛下还是忠诚的,放眼整个天下,帝党可真不多了,孙阁老是一个,袁可立袁大人也是一个,其他人……多少都有私心啊!”
曹化淳沉吟道“全帅是敞亮人!”
全旭态度诚恳的道“我也是没有办法,你在辽东也看到了,辽东人归辽,这是大势所趋,非人力可挡,我的那些部曲,名义上是听我的,一旦我不能保证他们的利益,他们再不会顾忌我的死活!”
全旭当然说的是假话,偏偏假话曹化淳相信。
他在皇宫之中,非常清楚,一旦他掌握权力,麾下从者如云,一旦崇祯下令要对付他,他就像魏忠贤一样,树倒猢狲散,落井下石者不知凡几。
“不过,眼下的局势倒也没有坏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全旭冷冷的笑道“我在辽东,皇太极就不能当我不存在,他敢率领部曲西进,我就带着全家军抄他的后路,毛帅毁了沈阳,我也可以毁了他的新都!”
听到这话,曹化淳心中放心了下来。
替全旭保住毛文龙,其实难度不是很大,毛文龙铁了心的想要给王化贞做什么,他也做不了什么,最多被人攀咬为王化贞的余党,仅此而已。
只是曹化淳和全旭永远没有想到,毛文龙是病急乱投医,他将军械卖掉,用卖掉军械的钱财公然行贿,结果又被人告发,不仅仅免去遵化总兵官,而且还被投入大牢,与王化贞为伴。
全旭虽然猜测毛文龙会意气用事,只是没有想到他会采取这样的方式,黯然收场。
当然全旭还没有来得及担心毛文龙,他自己的危机已经上门了。
袁可立来了。
袁可立作为全旭的老师,自然不能随便糊弄,哪怕袁可立不开口,全旭也知道,袁可立是为了全旭的婚事。
在这个时空已经将近四年时期,全旭马上也要三十岁了,像他这样的年龄,如果再不成婚,有点说不过去了。
正所谓历史有很多偶然性,也有很多必然性。
就像佛家讲的因果关系一样,全旭猜测即使他扣压了阿尔方索这个东印度公司的代表,扣压了东印度公司的员工和二十二艘武装商船,荷兰人应该不会直接与辽东开战
毕竟他们没有直接利益冲突,相反还有合作的空间和前景,全旭拥有优于欧洲的钢铁技术,也有先进于欧洲的矿山、机械设备技术,当然,还有武器装备方面的先进技术,这些技术和装备,都是荷兰人所需要的。
荷兰人与全旭最多会因为远东的利益发生冲突,可英国人与西班牙人与荷兰人的冲突,却是致命的,他们将直接威胁荷兰的本土,和整个东南亚。
只是,埃尔文伤愈之后,在他准备向董事会汇报工作的时候,接到了辽东的变故,修武伯以阿尔方索意图谋杀他为由,扣压了东印度公司的二十二艘武装商船,这个消息引得荷兰东印度公司董事会震怒。
荷兰东印度公司其实据有国家性质,拥建立军队,发行货币,独立外交,获准与其他国家定立正式条约,并对该地实行殖民与统治的权力。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实力也是相当恐怖的,首先是他们拥有四十余艘荷兰三级战舰,同时拥有超过一百五十艘的武装商船,五万余名雇员。
在世界上属于较大的公司,当然,因为全旭的存在世界第一,已经被全旭摘下来了,全记公司仅仅军队就超过了五万余人,如果算上改头换面的公平军,加上大名府的全家庄镇,全旭真正的军队将近六万人,麾下雇员超过三十万人。
全记现如今拥有着年产能三百多万石食盐,玉米、大豆、小麦等粮食生产能力共计将近七百万石,实际控制田地约三百二十万亩左右。
当然,收益上,全记远远不如东印度公司,印度公司一切靠抢,而全旭则是生产制造。兼职抢劫。
如果说出自于军人的本能,在没有绝对战胜全家军的底气之前,埃尔文将军是不会与辽东开战的,可关键是,全旭驾驶着海豹偷袭荷兰舰队的时候,给埃尔文造成了巨大的创伤,他不仅仅瞎了一只眼睛,身上多处骨折。
关键是他的下体被飞利浦号的帆索砸中,别看只是绳子,那种缆绳重达数百斤,经过三个多月的医治,就连经验丰富的医生也对埃尔文表示无能为力,想让他恢复男性雄风,除非上帝显灵。
作为一个男人,一旦失去了男性的根本,那他的心里就会扭曲,畸形。
什么大局,什么国家,都不重要了。
埃尔文在向董事会汇报的过程中,他不仅仅加油添醋,阐述了辽东的富庶,同样也弱化了军明的装备和战斗力。
“辽东最核心的区域叫金州,他指着苏门答腊岛的地图道“他们赛里斯人把苏门答腊也称为金州,没错,在很久之前,苏门达腊也是赛里斯人的藩国,绅士们,你们可能没有去过辽东,但是你们一定去过金州,辽东就是另外一个金州,那边拥有无边无际的森林,可以开发无穷无穷的木材,那些有丰富的黄金,只要夺取了辽东,我们就可以获得比占据十个吕宋的收益!”
面对埃尔文的蛊惑,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董事会却产极了两派“赛里斯人国大民多,据说有两百多万军队……”
埃尔文冷笑道“给我两万火铳手,我能在两年内占领整个大明,当然,你们只要给我五十艘战船,我会在半年内拿下辽东,给董事会一个完整的金州!”
埃尔文的话非常有蛊惑性,当然,他作为军人从来没有让董事会失望过,无论多么强大的国家,都在埃尔文的指挥下不堪一击,他用连续的胜利,奠定了他的威名,还有他的信誉。
现如今的埃尔文已经疯了,他只想报仇,没有想过其他。
荷兰东印度公司迅速通过了董事会的决议,决定借口全旭扣压东印度公司全权代表阿尔方索以及东印度公司雇员为由,&nbp;与辽东开战。
为此,荷兰东印度公司调集了十七艘,也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三级战舰的将近一半,以及三十五艘武装商船,精锐的部队四千余人,这可是荷兰东印度公司武装力量的将近一半。
很显然,狮子搏兔需尽全力,荷兰人的东印度公司也是倾尽所有可以调集的武装力量,共计五十三艘超过一千吨排水量的大型战船或武装商船,满载着粮食和水、火药,运输着四千余名武装部队,杀气腾腾杀向辽东。
当然,以这个时代的风帆战舰的速度,他们想要抵达辽东,还需要历经一个多月的漂泊。
全旭也没有意识到危险的到来,然而,尽管如此,他也感觉到了不妙。
因为荷兰人没有再派人过来谈判,也没有其他动作,仿佛这些人扔在了辽东,让他们自生自灭。
这就让全旭警惕了起来,与大明不一样,大明人多,在与后金战争过程中,被俘虏几千上万人,大明可以不在乎,也不会寻求什么交换俘虏的想法。
可是荷兰人不同,他们的人少,每个人都是宝贵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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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八六章飞鱼舰队
第三八六章飞鱼舰队
几个人,或者十几个人,荷兰人或者说不会派出人前来商谈,可是一千多人,而且大部分都是荷兰人,至于上万名奴隶俘虏,全旭也没有把他们当作人看。
这些人,正在为了辽南的开发贡献着自己的鲜血和力量。
事出反常必有妖,从荷兰人的反常举动,全旭猜测到荷兰人想用武力解决辽东问题。
全旭的分析是,荷兰人被全旭的狮子大开口给吓着了,三百两银子每吨的钢铁,这样的价格确实是让人吞血,如果不考虑明代银子的价值,即使是工业银子,每克五块钱,那么结算下来,每吨钢铁相当于五万五千块。
这样的价格确实是让荷兰人难以承受,于是荷兰人想用武力的方式,也是他们的习惯,先打了再说,只要打赢了,他们就会逼着全旭签订城下之盟。
全旭当时就带着袁可立前往造船厂,巡视着海鲨级战舰的建造进度。
结果非常让全旭失望。
尽管他已经算是大手笔,一次性建造八艘八千料的大战舰,然而问题是,这些战舰的建造速度依旧提不上来,虽然战船基本上接近完工,可惜从内到外,桐油没有来得及刷,辅助设备还需要长时间的调试。
没有三五个月,基本上派不上用场。
就算有了船也没有用,水师部队此时还没有成型,有了船,有了水师部队,还需要经过长期的训练,才能勉强发挥出真正的威力。
用句毫不吹牛的话说,全记生产的一零五毫米的野炮,登莱军、大同军、东江军、遵化军包括全家军都在使用,同样的装备,炮击速度最快,射击最准的,依旧是全家军炮兵。
训练的时间久,训练的时候舍得下本钱,舰对舰的战斗,从时间上来说,肯定来不及了。
袁可立盯着全旭问道“东升,你似乎有心事?”
“不敢欺瞒老师!”
全旭恭敬的道“前一阵子,荷兰人给我送来了大量的阿芙蓉,就是一种毒药,我一气之下,把荷兰人给扣了下来,时间过了这么久,荷兰人居然没有过来谈判,我猜测,他们肯定是想武力解决这个问题!”
袁可立望着造船厂,长长的叹了口气“一旦爆发海战,你怕打不过荷兰人?”
“不是怕,肯定打不过!”
全旭苦笑道“老师也应该知道,朝廷这些年哪里有钱投在水师上面?”
没办法,海军或者说水师是出了名的吞金巨兽,它每出海一次都要消耗大量补给品和数目庞大的索具、帆布、木料、桐油、沥青等物资,战舰的维修费用更是天文数字,供养一支规模庞大的舰队对任何一个国家而言都是巨大的挑战。
谁都知道英国是数一数二的海上强国,纵横五大洲四大洋长达两百余年,号称日不落帝国,阳光照得到的地方都有米字旗飘扬,但是,不知道有几个人了解,在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之后,英国在第一时间解散了他们的海军?
在此后整整一个世纪,英国没有往外扩张一步,直到工业革命完成后,才开始全球称霸。说到底,还是海军太能吃军费了,就英国当时的国力,根本就养不起。
更何况,是大明?
自永乐以后,朝廷财政一直都不富裕,水师规模一减再减,至于战船,从数万料大船到现在,大明水师是四百料炮舰顶大梁。
四百料炮舰,换算成载重能力只有六十吨,别说与荷兰人的战船了,就算是江南海商的走私船也比朝廷的炮船大。
袁可立皱起眉头道“荷兰人擅长海战,而不善陆战,为了避免损失,你现在只能提前撤离沿海,或者构建炮台!”
“这样太被动了!”
全旭想了想,也不是没有办法对付荷兰人的舰队,只不过这种办法有一定的代价。
在送袁可立回去休息的时候,全旭就来到位于旅顺口的水师训练基地,茅元仪、杨延梁等水师将领上前迎接全旭。
此时的水师训练基础,人数并没有全部到位,原计划一万五千人的编制,到位的只有八千多人,以青壮居多。
全旭的原则是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我要成立一支敢死队!”
众将领面面相觑,要打仗了?
与荷兰人。
这种事情并不难猜测。
更何况,在他们看来,是全旭先招惹了荷兰人。
当然,结果不重要,全旭也懒得去解释。
“要参加敢死队,不一定会死,但是风险很大,前提条件就是把自己当成一个死人!”
全旭望着众将士们“此次作战任务,是一场赌博,死了,你们的父母妻儿,我替你们养,每人赏赐一百亩地,外加一百两银子。”
以沙船帮水手和江南、沿海地区的渔民为主的贫困百姓,他们听到一百亩地,外加一百两银子,他们的眼睛里露出了精光。
没有恐惧,他们蠢蠢欲动。
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悲哀,在这个糟糕的年代,人命其实是最廉价的东西,遇到灾荒年月,一个白面馍馍可以换一个黄花大闺女,至于他们这样的男人,了不起两三斗粮食。
全旭用一百亩地加上一百两银子,对于他们而言,这个买命的钱,给的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他们永远没有想到,自己命会这么值钱。
“我参加!”
“我要参加!”
“算我一个!”
随着全旭话音刚刚落,众水师新兵将士纷纷举手,他们的那股热情,仿佛这不是参加敢死队送死,而是争着去当新郎。
经过半个时辰的筛选,全旭在水师训练基地中挑选了二百人。
全旭望着这二百名新兵将士道“如果你们完成任务不死,直接晋升水师少尉,月薪五两银子!”
“谢大帅!”
其实鼓起勇气拿起刀枪,担任军人,他们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了,他们不怕死,就怕死得不明不白。
像全家军这样,让他们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很受重视。
全家军的第一舰队,很快就成立了他们的战舰就是全记生产飞鱼级双体快船,别看飞鱼级双快船体舰共计千料,可以载重约一百五十吨,事实上只需要十五名水手就可以驾驶。
如果必要的时候,五个人也可以操作。
飞鱼舰队共计十艘飞鱼船。
当然,飞鱼舰队主要敢死队成员之外,还有火箭炮。每艘飞鱼船的上层甲板上,布置左右各一辆,前后各一辆,共计四辆六十枚神火二型火箭炮。
这些飞鱼舰队需要抵近荷兰舰队至少八百到一千步的距离内才能对荷兰战船发起进攻,然而在这个距离上,他们已经进入了荷兰舰炮的有效射程之近。
虽然说,荷兰战船的火炮射击精度不高,能不能打中,全靠炮弹的心情,可关键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如果运气够差,像荷兰人的四十二磅火炮,一炮就可以把飞鱼打成死鱼,就算是三十二磅火炮,也能让飞鱼残废。
偏偏飞鱼的船实在没有办法安装一百三十毫米二十八倍的滑膛炮,一百零五毫米的野炮倒是可以,可是在起伏不定的海上,一百零舰炮一样没有什么有效的准头。
飞鱼舰队在从登州调来的飞鱼船到位后,就开始了秘密训练。
当然,荷兰人送来的奴隶以及荷兰人,他们也没有闲着,他们正在给辽南修建道路,贡献自己的力量。
如果不干活,那就没饭吃,不想死,只能干活。
袁可立的到来,与全旭猜测的不错,就是为了催婚。
全旭在其他方面还是非常有决断的,可是在这个方面,却有些难以决择,他感觉现在这样挺好,有二娘、三娘两个妾。
三娘活泼,二娘沉稳。
家里没有其他豪门的里的勾心斗角,也没有那些的阴谋诡计,这让全旭感觉非常惬意,然而问题是,现如今,孙承宗有些急了。
二娘哄着大女儿全景慕,四全景刚,至于三娘左边是全景然,右边则是全景阳,一家七口个人,四个孩子不时的哭闹着。
全旭本来想召开家庭会议,看着眼前的局面,他张不开嘴。
长长叹了口气道,全旭只能拒绝孙承宗的美意了。
还没有等全旭回绝袁可立,袁宗第过来禀告道“全爷,有一群洋鬼子要见你!”
“洋鬼子?”
全旭终于知道所谓的洋鬼子是谁了,居然是之前有过一面之缘的威尼斯贵族海伦娜。
海伦娜在当初遇到风暴时,被全旭救了下来,全旭还专门查过,丹多罗家族就是威尼斯的王族。
“你怎么来了?”
“当然是找你做生意!”
海伦娜此时再也没有当初的落魄,她的身后跟着至少三十名身披欧洲重铠甲的骑士护卫,还有阿贝格等熟识的面孔。
“你是怎么有钱回去的?”
全旭记得当初海伦娜是想方设法向全旭借钱,只是全旭没有借给她,只是在他专门与后金打仗的时候,就没有注意海伦娜。
后来,海伦娜就留下一封信离开了全家庄镇。
就在这时,海伦娜身后出现一位熟人。
孙文莺道“我借给她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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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八七章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第三八七章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孙文莺与海伦娜在全家庄镇相遇,很快,知识渊博,见多识广的海伦娜就获得了孙文莺的友谊。
也幸亏是孙文莺没有足够多的社会经验,海伦娜没有用任何抵押的情况下,光依靠二人的友谊,向孙文莺借了一笔钱。
数量不是太多,五六千两银子的样子。在孙文莺出面的讨价还价之下,用了一千五百两购买了一艘飞鱼级双体船。
同时,用每罐五百文的价格采购了足足一百吨的罐头,就这样,海伦娜带着一百吨的罐头充当了二道贩子。
她在南海与西班牙人交易罐头,赚了大量的钱,一来一回共计三个月时间,本钱不到三千两银子,结果赚了一万八千多两银子。
不仅仅还清了孙文莺的贷款,反而从葡萄牙人手中购买了一条排水量一千五百余吨的武装商船。
海伦娜在全家庄镇满载着货物,离开了全家庄镇,从崇祯三年五月份开始启程返回了欧洲。
差不多将近一年半的时间,海伦娜又回来了。
“全伯爵阁下,我是跟你来做生意的!”
“哦,什么生意?”
全旭笑道:“你看上什么了?丝绸、瓷器?茶叶?还是……”
“我看上了水泥!”
在全家庄镇,海伦娜与其麾下就看上了全旭利用钢筋混凝土筑造的全家堡,这座城堡比欧洲所有国王的城堡都要高大,而且像巨石一样坚硬。
哪怕是最勇猛的骑士阿贝格挥动着大锤,居然砸不动这鬼玩意。
海伦娜当时就上心了,如果把墙砌得再厚一点,或者干脆就在两道墙的夹层中间灌入大量水泥浆,形成半米厚甚至一米厚的水泥墙,岂不是什么炮都轰不动了?
其时正是威尼斯城邦共和国与奥斯曼帝国激战正酣,接连失利,海外殖民据点一个接一个沦陷的危急之秋,威尼斯人太需要一种东西帮助他们加固自己的城镇,低挡住土耳其人的枪炮了,水泥的出现让所有人眼前一亮,海伦娜也仿佛看到了希望。
在全家庄镇的时候,这些水泥其实都是后世工业技术生产的,只是用了全记的包装而已。
海伦娜利用了五枚银子购买了一袋水泥,偷偷带回了威尼斯城邦共和国。
在经过海伦娜的掩饰之后,议会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论,最终决定咬牙从濒于崩溃的财政里挤出一笔钱,让海伦娜再回到亚洲来一趟,一定要买几船水泥回去。
“做生意好啊!”
全旭安排人布置晚餐,与海伦娜、孙文莺等人一起吃饭。
在吃饭的时候,海伦娜想了想,仿佛想起了什么:“伯爵阁下,我这次前来大明,可不是一个人来的,我带来了十九艘大船,其中十七艘都是可以装载一千多吨的三层大船,武装商船!”
“然后呢!”
“我们可以做一笔生意!”
海伦娜望着全旭,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笑咪咪的道:“比如,你出钱雇佣我们威尼斯城邦共和国的海军舰队,帮助你打一仗,我们威尼斯城邦共和国的十九艘舰船,虽然比荷兰人差一点,但是比你们大明的舰队强多了,如果没有我们的帮助,非常抱歉,我不看好接下来的战争!”
孙文莺微微一愣:“战争?什么战争?”
“孙……你可能还不知道吧?”
海伦娜耸耸肩:“伯爵阁下扣下了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人和船,破坏了自由贸易规则,他们要出兵教训一下伯爵阁下!”
全旭听到这话,并没有奇怪,也没有震惊,他的脸上一脸平静。
海伦娜以为这个消息会让全旭方寸大乱,只是没有想到,全旭似乎早已知道?
当然,全旭知道了。
在扣压阿尔方索的时候,他就考虑过,只是没有想到,荷兰人还真是头铁,在西班牙、英国的逼迫下,反而与全旭结下死仇。
“雇佣你们打仗就算了!”
全旭想了想道:“不知道雇佣你们的商船,帮我把部队运到鸡笼,你们要收多少钱?”
只要荷兰人的舰队出现在辽东的视线之内,那么全旭就决定先拿台湾开刀,把台湾打下来,在海上,全旭还会忌惮荷兰人的舰队,在陆地上,全家军可以轻易教荷兰人如何做人。
在南居益组织的民兵和卫所兵都对付不了,更何况,武装到牙的全家军?
以全家军的火力装备,放眼在这个时空,他认了第二,就没有人敢认第一。
“伯爵阁下!”
海伦娜苦笑道:“你没有战胜荷兰人的可能性,他们的舰队在西班牙的无敌舰队覆灭之后,在整个世界上就是无敌的,虽然说荷兰人的东印度公司联合舰队,不如荷兰人的本地舰队强大,可是,在整个亚洲地区而言,他们才是真正的海上霸主!”
“屁的海上霸主!”
全旭淡淡的笑道:“我们中国人在海上称霸的时候,他们还不知道在哪儿玩泥巴呢,就他们那些破船,我分分钟钟送他们去见上帝!”
“他们不是几艘船!”
“那能有几艘?”
“全,你听说我,冷静,他们是集中了荷兰东印度公司近一半舰队和武装商船,差不多有五六十艘的样子,哪怕是英国人或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在海上也要避开他们!”
说到这里,海伦娜反应了过来,她得到的这个珍贵的情报,本想向全旭换点好处,结果就这样,白白的送给了全旭。
醒悟过来,海伦娜非常生气,她气得连饭都不想吃了。
“好了,好了。”
全旭望着海伦娜道:“水泥,我可以卖给你!”
就在这时,一名老年的胖子叽里呱啦的朝着海伦娜说着。
他的神情非常激动。
海伦娜一边解释,一边向全旭露出一个抱歉的眼神:“伯爵阁下,尼德兰议长在怀疑你们水泥的质量,他说,他来到辽东的路上,没有看到你们用水泥修建要塞和城堡,难道你们信不过水泥的质量吗?”
“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
全旭笑道:“最好的防御,自然不是要塞,也不是坚城,而是进攻,在陆地上,没有人是我们全家军的对手,我想租用你们的商船,把我的部队运到鸡笼,最多一个月,我就会把大员岛拿下来,荷兰人将失去他们唯一的立足点,这只是开始,荷兰人可以选择战争的开始,什么时候结束,那我说了算!”
全旭把与海伦娜商贸的工作交给辽南议会中心,有专门的人员处理,他则需要备战。
全旭虽然想从夺下台湾,当然他也有一定的难度。
首先是兵力不足的问题。
全家军虽然兵力突破五万人马,可是从辽东到远东,再到怀远镇,扩张太快了,偏偏华阳社还计划让皇太极迂回到土默川,与林丹汗来一场决战。
当然,陈应与罗世明也故布疑阵,他们在用计,准备阴皇太极一下,这说明,他们并没有必胜的把握。
对于怀远镇,全旭有心无力。
可是,他却一样要对皇太极保持绝对的压力。
想到这里,全旭有了一个朦胧的计划。
在召开全家军参谋会议以后,全旭决定从第一旅抽调第二、第二团、第四团,从第二旅抽调第九第七、第八团,第四旅抽调第二十五团、第二十六团第二十七团,第五旅抽调第三十一团,第三十二团。第三十三团,共计十二个团,加上炮兵六个团,共计十八个团,一万两千余人马。
组成南下兵团,南下兵团分别从鸡笼、台中、台南三个方向登陆,然后席卷荷兰与西班牙人聚居点或城堡。
抽调全家军在辽东将超过三分之一的部队,动作太大,恐怕瞒不住皇太极。
全旭决定与天雄军组织一场冬天演练,全家军骑兵部队全部出动,步兵、炮兵出动三分之一,与天雄军形成一股超过六万精锐人马的军队。
对皇太极保持足够的压力。
“什么红蓝军演?”
卢象升听到全旭的话,有些摸不清头脑。
操演是操演,从来不是对抗演练。
全旭解释道:“就是为了实践检验我们两军的训练情况,我们在对抗演练的过程中,把箭镞拆下来,刀和枪,都换成软木,箭杆上或刀枪上涂抹着红漆,只要击中对方,根据漆的部位判定伤或亡,炮和枪,一律不配发铅子,模拟真正的双军对阵搏杀!”
卢象升沉吟道:“这个方式倒是新奇,只是会不会造成伤亡?”
“会,一定会!”
全旭苦笑道:“但是,不进行这个的军事对抗演习,我们怎么知道部队的训练成果?这样吧,天雄军扮演后金军队,在沈阳城废墟上,承担防守任务,我们全家军则承担蓝军,负责进攻,时间以一个月为限,蓝军攻下沈阳城算胜,或者说你们守住沈阳城,算你们胜!”
天雄军与全家军展开了红蓝对抗演习的准备工作,全旭倒是没有隐瞒,对外宣称,与天雄军进行军事对抗演习。
然而,皇太极接见这个情报以后,脸色变得非常难看:“演习,演习个屁!”
范文程苦笑道:“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皇太极集结兵马一边方面集结兵马,一方面把老弱妇孺往科尔沁草原撤退。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八八章疯了
第三八八章疯了
全旭也非常无奈,他本来就是想虚张声势,吓一吓皇太极,没有想到的是,皇太极风声鹤唳,居然退避三舍。
不过,皇太极怎么想这场实战对抗演习,全旭管不着。然而这次威尼斯商队,却运来了大量的物资。
海伦娜运来的物资,全部都是全旭需要的物资。
比如说锰砂就是足足五艘之多,差不多将近四千吨。还有两船锡锭,一千六百余吨,五艘硝石四千二百两吨,四船硫磺,三千多吨,其他则是象牙、银币、黄金之类的东西。
当然,这次全旭并没有直接买下海伦娜的所有东西,而是将所有物资挂在金州的交易所,标明价格,让商贾自行选择采购或者不采购。
全记麾下的产业太多,像枪炮局下属的火铳、火炮、火箭炮、刀、枪、盾牌之类的武器装备,全旭还会偶尔提出对外售价的问题。
通常而言,他只是提高价格,绝对不会干涉全记其他产业的竟争。
比如现在,全记的盐场,正在扩充产能,准备从年产量三百万石提高到八百至一千万石,据负责盐铁的曲靖提交的方案。
在大明有很多百姓吃不上盐,而黑心的盐商,为了牟利,通常把沙子、石子、泥土加入盐中,充当盐来售卖。
随着全记盐场的产量提高,曲靖则准备冲击盐价,进一步打压盐的价格,把盐价打到白菜价,从而惠及天下百姓。
曲靖的提议,全旭并没有直接卡他,而是批复:“不做赔本买卖!”
曲靖非常开心,这表示全旭支持他的计划,全记盐厂在修建完毕之后,由于采取了龙门水闸方式逐步暴晒,加上解析、分离等工序,盐厂的工作人员只有不到六百人。
海水不要钱,生产盐的真正成本,大部分都是工人的工资,加上福利,海盐的成本每石不到三十文钱,如果不是因为全记的工匠待遇好,工资高,这个成本价会更低。
现如今全记盐场向外出盐的价格已经降到了每石一百文,而且经销商的零售价不许超过每斤盐五文钱,否则就会取消经销商的资格。
队了盐,曲靖的下一步不是准备利用低成本价钱的优势,将大明钢铁价格砸下来。只不过,砸的是生铁或软钢,而不是高碳钢。
因为软钢可塑性强,可以方便生活中的各种钢制品,不过唯一的缺点就是硬度不高,难以铸造兵器。
这段时间,海伦娜每天都在参观辽南的工业基地,让她终于看到了什么叫“天朝上国”气象。
海伦娜其实更想直接买全旭手中的水泥制造技术,但是,全旭是压根不会卖的。
水泥制造说穿了就是一层窗户纸。
成份就是石灰石、粘土磨成粉末,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均匀,然后放在窑中烧,烧成水泥熟料,用熟料和炼铁后剩的矿渣同磨,就是水泥了。这就是简单的水泥制作方法,俗称土法烧水泥。
虽然是土法烧制水泥,辽南的水泥制造工厂的生产规模却不是小数量,而且用来磨碎石灰石和粘土的粉碎机却是用柴油机为动力驱动的,每天可以生产五十多吨的样子。
这样的水泥工厂,放在后世连五小工业都不上,然而,在这个时候,却需要用一千五百余名工人,辛勤的工作着。
海伦娜看着漫天水泥灰尘,看着辛苦工作的工匠,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衣衫,顿时失去了查看的兴趣。
这是全旭也没有办法的事情,水泥制造虽然简单,可问题是,突然产生职业病,所以工人们必须戴着厚厚的防护用品,比如仿佛防毒面罩一样的工业级防尘面罩,这个东西全旭也无法生产,只能从后世购买。
这样的以来,水泥的生产成本就上去了。
每吨水泥全旭准备卖给荷兰人的价格是二十五两银子,而事实上全记水泥的生产成本价就高大十七八两左右,这样的价格连全旭都无法接受。
可是,没有办法,破碎是一个极大的问题。
“你也看到了,这里的水泥生产工人非常辛苦!”
全旭耸耸肩,一脸无辜的望着海伦娜道:“除非使用奴隶,不给他们提供薪水,这样以来,确实是可以降低成本,减少支出,只不过烧制水泥,也是一个技术工程,不是你们随便抓来的奴隶都可以做,收你三十两银子,一点都不贵,如果要是嫌贵,那就只能开采石头,你来的时候,看到码头了吗?”
“看到了!”
“码头上的海防堤,就是用石头与水泥筑造而成,可以使用少量的水泥!”
全旭笑道:“但是,海防堤的坚固性却毋庸置疑!”
海伦娜拉着全旭的胳膊,摇晃着道:“伯爵阁下,我们威尼斯人现在非常需要你的帮助!”
“我也想帮助你们威尼斯人”!
全旭耸耸肩道:“我的人,他们需要吃饭,他们需要住,需要过日子!”
“好了,我要的不是小数目!”
海伦娜认真的望着全旭道:“我这次带来了十九艘船,可以装载两万多吨货物,我至少要三分之二用来装载水泥,我要一万五千吨,你想一想,这需要多少钱!”
“四十五万两银子而已!”
“二十两!”
“海伦娜,做生意没有你这样的做法!”
全旭皱起眉头道:“算了,水泥你爱去哪儿买就去哪儿买吧,我还不卖了!”
“不要嘛,我给你提高一些价格”!
海伦娜看到全旭的神情,知道杀价杀得太狠了,急忙改口道:“二十三枚银币……”
全旭摇摇头:“不卖”!
“二十五两!”
全旭有些意到:“行吧,下不为例!”
通过谈判,让全旭减少了七万五千两银子的报价,海伦娜非常有成就感。
全旭:“你也赚了一笔钱,难道准备运到威尼斯吗?我这里还有上好的钢铁,你要不要?绝对便宜!”
“多少?”
“三百两银子每吨!”
“你怎么不去抢!”
“你看看东西再说话!”
全旭拿着一名亲卫手中的破刀道:“你看看东西再说话!”
海伦娜自然知道全记的钢铁质量非常好,可是价格她太难以接受了,尽管威尼斯是一个小国家,可是再小的国家,也需要武装力量自卫。
海伦娜跟着全旭来到辽南的钢铁厂,看着成堆成堆的钢锭排放空旷的院子里。
海伦娜目瞪口呆的道:“你们的钢铁已经多到没有仓库可以存放吗?”
在海伦娜身后的阿贝格以及等骑士们,有些摸不清全旭的心思。
按说,他们已经带来了荷兰人即使进攻辽东的消息。
可是,全旭却丝毫没有备战的意思,整个旅顺港口,只有他们威尼斯的舰队,当然偶尔也有西班牙人以及各种商船。
特别是这样大量的钢铁,居然摆在这里,难道不怕荷兰人打过来?
“他们为什么不备战?”
阿贝格道:“他们已经在备战了,听说,他们辽东也有一支水师,炮船在四十艘左右,可如今,他们并没有在港口内,应该是在什么地方,准备伏击荷兰人!”
就在这时,袁宗第来到全旭身边:“全爷!”
袁宗第在全旭耳边轻声低语起来。
全旭的脸色如常,转身朝着海伦娜等人道:“你们慢慢看,我还有些事!”
全旭的离开就是因为荷兰人来了,距离旅顺港口不到二百里的距离。
在全旭刚刚离开之后,海伦娜同样也接到了这个消息。
因为这次送来消息的人是西班牙人。
别看西班牙与荷兰人同属欧洲一脉,如果有机会给荷兰人上眼药,西班牙人自然不会放弃这个机会。
全旭返回金石山修武伯府邸,与三娘、苏音等影卫一起,登上一艘小型的车轮船,沿着金石山西边的运河河道,驶进海湾,半个时辰之后,全旭登上了海豹。
通过海豹上的对海搜索雷达,经过几分钟的搜索,全旭终于发现海面上的荷兰人联合舰队。
从全旭的内心里来讲,他并不希望打这一仗。
因为荷兰人的实力本来就弱,如果再被自己削弱一下,荷兰人在英国人面前更加没有还手之力了。
不过,让全旭非常不爽的是,荷兰人居然不谈判,直接开战。
看不起谁呢?
全旭拿起对讲机:“启航!”
随着海豹的发动机轰鸣声响起,海豹的速度越来越快,就在这时,全旭拿着对讲机道:“飞鱼舰队集合!”
就在飞鱼舰队按照全旭的命令向他汇合之时,海伦娜等人也跑到了威尼斯的战舰上。
威尼斯人这次来大明,共有两艘战舰,十七艘武装商船,其中一艘欧洲典型的二级战舰,这种战船有两层甲板,全长八十四米,排水量达到一千七百七十吨,拥有九十门火炮,不过航速较慢,在满帆情况下仅有七节至九节。
这艘二级战列舰被命名为探索者号,另外一艘则为勇士号,是三级战舰,拥有六十四门大小火炮,也是二层甲板布置。
海伦娜来到甲板上,正看着远处一艘飞鱼船快速航行而过,看着飞鱼号上的黑色戎装的全家军士兵。
海伦娜喃喃自语道:“真是疯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八九章自信
第三章自信
飞鱼船只有一千料,换算成排水量的吨位大约一百五十吨,而荷兰人哪怕是最小的武装商船,也超过了一千二百吨。
飞鱼船太小,虽然不像蚂蚁与大象那样严重的悬殊,可是在海伦娜看来,至少像兔子与狼一样的悬殊。
在风帆炮舰时代,不存在什么以小搏大。
在通常情况下,一艘一千两百吨排水量的三级战舰,与一艘一千七百吨的二级战舰之间的对抗,几乎毫无例外,那就是二级战舰完胜三级战舰。
在通过马六甲海峡的时候,威尼斯人明明是一只大肥羊,这次荷兰人却没有动弹,因为他们拥有着绝对力量的探索者号。
探索者号装备了前三后一,共四门七寸的前装炮(约合二百三十三毫米口径),荷兰人的所有三级战舰,在探索者号的七寸火炮下,就可以一炮入魂。
当然,前提是需要命中。
尽管这个时代的火炮命中率极低,可万一呢?
概率问题,谁也没有办法说清楚,哪怕是只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机率无法命中,但是也有可能,一发炮弹就击中对方。
威尼斯的舰队有惊无险的来到了辽东,探索者号居功至伟。
可现在,全旭居然用飞鱼这样的小船去迎战荷兰人的联合舰队,在海伦娜看来,只有疯子才会这么做。
海伦娜上过飞鱼的甲板,飞鱼的甲板只有三寸,作为一艘船的甲板,应该是足够了,可是作为战舰,却是远远不够的,无法承受舰炮的巨大的后座力。
这是飞鱼战舰的最大硬伤。
在甲板上垫上上铁板的情况下,可以加装一零五毫米野炮,可是一零五野炮在海战中的威力实在太小了。
野炮,最大的优势是因为轻便,可以灵活机动。
“跟上去!”
海伦娜下令道。
“可是……公主殿下!”
“我说跟上去!”
海伦娜望着阿贝格道:“听我的,准没错,我们帮了全,他绝对不会亏待我们的,我们威尼斯城邦共和国需要伯爵阁下的帮助!”
阿贝格摇摇头:“我必须为威尼斯的利益考虑!”
“阿贝格,你真是老了,没有了一个骑士应该有的勇气!”
海伦娜说着,一脸失望的望着远处。
阿贝格急了:“启航!”
然而问题是,飞鱼已经消失在视线内。
没错,由于飞鱼的舰体狭长,速度快,比威尼斯的二级战舰快三到四节的速度,全旭以海豹为首,后面跟着十艘飞鱼。
这是全旭所有的海战力量,没有办法,辽东水师虽然有四十艘的炮船,不过明军制式炮船只有八门火炮,别说与荷兰人的武装商船相比,就连郑芝龙的炮船,也远远不如。
现如今身为大明海防游击将军的郑芝龙拥有大小战舰三千余艘,当然这三千余艘大小船只,以破旧的帆船居多,他的主力战舰分别是戎克船,其载重能力达六百吨,乘员四百八十人左右,装备舰炮二十四门。
还有乌尾船装备火炮十八门,鸟船,这些主力舰队,共计四百余艘,可以说是当时大明实力最强,战斗力也是最强的海军力量。
看着海豹上的雷达显示屏幕,全旭皱起了眉头。
因为随着距离越近,观察雷达的搜索更加清晰,在显示屏幕上出现的舰船显示,居然不是海伦娜所说的五六十艘,而是足足一百多艘,差不多将近一百一二十艘的样子,这么一支庞大的舰队,散布在连绵数十平方公里的海面上。
“全帅。全帅!”
就在全旭思考的时候,对讲机里传来熟悉的声音。
“茅元仪?”
“是啊!”
“胡闹,你怎么来了?”
全旭让袁宗第派出人把茅元仪接到了海豹号上面。
时间不长,茅元仪来到了海豹号的甲板上。
作为一个战舰最重要的甲板,海豹号的甲板上却改装成了一个巨大的游泳池,还有遮阳伞。
看着海豹号这艘钢铁船,茅元仪微微一愣,来不及询问全旭这艘船为什么不用风帆能开,却被全旭改装成这样样子,有点心痛。
“你怎么上了飞鱼七号?”
“我是水师副将!”
茅元仪一把抓起全旭面前的茶壶,就是一阵牛饮,好一会儿道:“全帅,这仗不好打了!”
“我知道,不好打也要打!”
茅元仪苦笑道:“你不明白,郑一官他来了!”
“郑芝龙?”
全旭微微一愣:“怪不得荷兰人的舰队多了一倍多,他敢掺合我跟荷兰人的事?”
“郑一官向来与荷兰人走得极近!”
茅元仪哭笑道:“荷兰人肯定许给郑一官什么好处,他就掺合进来了!”
“妈的!”
全旭愤愤的道:“真是找死!”
茅元仪想了想道:“郑一官重利轻义,荷兰人可以给的,我们也可以给,不如我去一趟,找郑一官聊聊!”
“不用!”
全旭摇摇头道:“联合荷兰人跟我作对,他郑一官敢插手,我就捏死他!”
茅元仪摇头苦笑,他不知道全旭是哪里来的底气。
“全帅,这是权宜之计!”
“我才不管!这是我的底线,谁敢踩过界我收拾谁!”
全旭拿着对讲机开始下达命令:“总参谋部,总参谋部!”
由于还没有驶离电台的范围,总参谋部的电讯室很快回应:“总参谋部收到,全帅请讲!”
“立即执行天字号预案!”
天字号预案,也就是全旭与参谋部之前制定的登陆台湾计划,此时的台湾是郑一官、荷兰人西玉牙人三家共管一摊。
全旭这一次就是从陆路,将台湾打通。
随着全旭的命令下达,总参谋部开始下令命令,调入金州的十二个步兵团以及六个炮团,共十八个团开始集结。
正式准备远征。
茅元仪知道全旭固执,却没有想到全旭居然如此固执。
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任何计谋都是无效的。
郑氏舰队与荷兰人的舰队足足一百多艘,这根本就没有办法打。
茅元仪心中非常悲观,就算此时把辽东水师第二舰队调过来,也是一样没办法打,荷兰人的优势实在是太大了。
茅元仪苦笑道:“全帅,听我一句劝,这仗没法打!”
“没法打也要打!”
全旭道:“传令飞鱼各舰,立即加速,务必将荷兰人的前锋舰队歼灭!”
“歼灭?”
茅元仪瞪大眼睛:“就算我们这十一艘船?”
“没错啊!”
全旭指着身边的飞鱼道:“你别看这些飞鱼上没有装备舰炮,可是他们都带着大量的水雷,先用水雷招呼他们,挫一挫他们的锐气,再找机会一锤子敲死他们!”
茅元仪难以置信:“你真准备硬碰硬的跟荷兰人干?”
“你以为呢?”
全旭撇撇嘴不以为然的道:“他们想开战,其实有的是理由,我扣不扣压他们的人,他们一样会开战。”
“为什么?”
“很简单!”
全旭淡淡的道:“狼要吃羊,永远不愁没有借口,扣压荷兰人的是我,如果是英国,他们肯定会寻求外交手段来解决,他们要开战,就是没有看起我,现在我一定让他们知道,我老子不是好惹的!”
全旭有挂,虽然因为吴迪的事情,并没有返回后世,借助后世的先进装备,不过,可别忘了,全旭在明末其实也有挂。
那就是已经投入实战中的火箭炮。
唯一的问题是,飞鱼在抵达对方过程中,容易被对方的舰炮击沉。
所以,全旭准备采取夜战。以海豹先进的雷达和无人机,充当眼睛,而指挥着飞鱼靠近对方。
飞鱼的船体小,目标也小,在夜晚的时候,更容易接近目标。
当然,这就像在打游戏,全旭拥有了一个单方面透视的挂,他可以先敌发现,先敌攻击,而敌人却根本发现不了他。
在这样的情况下,以少敌多,也不是没有可能。
十艘飞鱼装备着四座共六十枚的火箭弹,船舱里还有足足三百枚,十艘就是三千枚火箭炮弹,就算有十分之一的火箭弹命中目标,荷兰人的联合舰队也会全军覆灭了。
苍茫的大海上,距离海豹一百余里的大海上,一艘高大的战舰就在乘风破浪,满帆前往,看着周围帆影重重,遮天蔽日。
荷兰联合舰队的旗舰橡树号上,埃尔文戴着眼罩,他这副模样不像是联合舰队的司令官,更像是一个海盗船长。
当然,荷兰人就是以海盗起家,说他是海盗船长一点也不为过。
“从来没有人敢这样蔑视荷兰帝国的,从来没有!”埃尔文这张原本白皙的脸已经变得跟台海的天空一样黑了。
现在荷兰正享受着大航海时代的红利,国力蒸蒸日上,实力之强,也就西班牙和法国能跟他们扳扳手腕,其他国家他们还不放在眼里呢!
要说埃尔文失去了理智,这也不全对,至少他的本心,不仅仅是为了报仇这么简单。
辽南的发展让他忌惮,如果是没有那座巨大的船坞,他反而不那么着急。
但是,那座巨大的船坞,比荷兰本土的任何一座造船厂都大,一旦那船座将源源不断的战舰制造出来,那才是荷兰人真正的大麻烦。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九零章夜晚我们是无敌的
第三九零章夜晚我们是无敌的
事实上,大明并不像其他国家。
因为大明实在太大了,而且人口又多。
随着与大明的交往深入,埃尔文悲哀的发现,整个荷兰王国,也就相当于大明一个府。
一个郑一官,就有三千多艘大小船只,当然,郑一官的实力不足为惧,可是全旭对外的野心却一直表露得太显眼了。
平整的道路,干净的城池,还有一炉可以提炼十数万斤的钢铁,这都是荷兰人最需要的财富。
大明人似乎对海洋不敢兴趣,一旦他们敢兴趣了,以明国的人力和物力,他们迟早会成为海上的新霸主。
这场决战,越早开始对于荷兰越有利,越迟开始,恐怕就越危险。
那个高傲的东方总督居然扣压了他们荷兰人的商船和代表,完全不把荷兰帝国放在眼里,这就给了埃尔文开战的借口。
当然,他的愤怒并不是全旭扣压了荷兰人的商船,而是他失去了男人的根本,虽然说,他并不知道那场夜袭是谁下的手,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想打下来辽南这块被全旭开发的地盘。
荷兰人想要开战,尽管打乱了全旭的部署和计划,全旭却也会奉陪到底,他虽然只有十艘飞鱼,却带了三千枚火箭弹。
同时,还装载了一千多枚水雷。
早在三十多年前的露梁海战中,大明水师就大量使用了水雷,把日军舰队炸得魂飞魄散,那在万顷波涛之间时隐时现的水雷对敌军造成的心理威胁,尤甚于百艘巨舰。
全家军的装备之先进,冠绝世界,这么好用的东西自然没有理由不用,此次南下他们带了整整一千枚水雷,每枚水雷装填五十斤颗粒黑火药。
五十斤的黑火药,爆炸威力可不小,一旦触雷,绝对是血肉横飞的下场。
这次敌情太严重了,全旭可不管三七二十一,将这一千枚水雷全扔进了大海,至于能起多大的作用,谁心里都没有底,能炸沉几艘算几艘吧,没有被引爆的,等战后再进行打捞吧。
水雷的引发装备采取的是绊发式,这也是明末工匠的最新突破,他们从拉弦式手雷弹上得到的启发。
其实,工作原理完全不同。
手雷弹装药是TNT,引发装备是火雷管,虽然一拉弦就可以引爆里面的TNT,可是这种水雷却不是一样的原理。
首先绊发装置,类似于一个碎发火装的火石,为了保证引燃的功能,采取类似于发条一样的旋转的弹簧钢片,像卷尺一样卷起来,一旦击发,这样旋转装置就会连续向火石打火,从而点燃引信。
这样就提高了打火的打火率,经过反复实验,这种装备可以把水雷引爆成功率提高到九成九,一百颗试验性质水雷只有一颗没有成功爆炸。
这种水雷与明末的水雷外形上不算差距太大,首先水雷分成两部分,弹体采取铸铁铸造,铸铁嘛,属于那种一摔就碎的那种,引火装置则是一个大木箱子,完全密封。如果从外形上看,这种水雷就是一个水缸上扣了一个大盖子,仿佛是放大版本的甜瓜手雷。
时间进入深夜,全旭的海豹缓缓降下速度,因为通过雷达他发现荷兰人与郑一官的联合舰队居然开始了脱节。
最前面的居然不是荷兰人的舰队,而是郑氏舰队的中坚力量乌尾船,而且居然连夜航行。
全旭下令道:“飞鱼五号,飞鱼六号、飞鱼七号把水雷放下!”
三艘飞鱼开始布雷。
茅元仪看着全旭没有睡觉的意思,仿佛感觉到了什么:“要开始了吗?”
“对!”
全旭拿着一杯酒,倒了一两的样子:“喝一口!”
茅元仪也不客气,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飞鱼五号,布雷完毕!”
“飞鱼六号,布雷完毕!”
“飞鱼七号,布雷完毕!”
全旭笑了笑道:“记清位置啊,不要自己炸到自己,恶客上门,你们三艘船去欢迎一下!”
由于是黑夜中,位于先锋的郑氏舰队丝毫没有发现他们已经进入了飞鱼舰队布置的天罗地网中。
虽然三百枚水雷,形成一道长约二十里,宽给一里许的水雷阵地,为了防止水雷乱跑,这些水里可以用铁锚,沉入了海底,并且留下了浮标,为将来打捞水雷做好准备。
夜晚航行,郑氏舰队的先锋舰队十几艘乌尾船速度也非常慢。
如果是白天视线开阔的情况下,此时的郑氏舰队先锋应该发现了飞鱼船,非常可惜,这个时候,他们还是瞎子。
双方舰队几乎脸贴脸了,距离不足四百步的时候,借着郑氏舰队上的灯笼,他们已经看到了飞鱼朦胧的影子。
“敌……”
就在这时,咻咻咻咻……
一道道绚丽的流星飞向郑氏舰队的前锋,虽然说火箭炮的准确度太差,可是在如此近的距离下,这数十枚火箭炮拖着长长的尾陷,仿佛像野蛮的犀牛一样,冲向那些郑氏舰队。
“轰轰轰……”
几乎顷刻之间,最前面的五艘郑氏乌尾船,没有来得及开一炮,就被火箭弹炸成了喷发的火山。
五艘庞大的火炬,照亮了漆黑的夜空,让三艘如同臭虫一般的飞鱼船暴露在郑氏舰队的前锋面前。
郑氏舰队先锋是郑之龙的弟弟郑芝豹是一员悍将,他没有防备吃了一个大亏,勃然大怒,下令麾下舰船冲了上来,准备以舰炮以牙还牙。
让郑芝豹意外的一幕发生了,这三艘如同臭虫一样的小船,居然没有见好就收,反而朝着郑氏舰队冲了过来。
飞鱼的最大优势是小巧,容易操控,当然速度也快,更重要的是,火箭炮的射速太快了,位于舰首甲板上的火箭发射车被推了下去,换了另外两辆。
同时,那些水手们赶紧抱着火箭炮安装在发射架上。
这三艘飞鱼在第一时间发现了郑芝豹的旗舰,不管是不是郑芝豹,其实不重要,因为他们准备学习飞鱼舰队的看家本领,那就是斩首战术。
三艘飞鱼左突右转,冲进了郑氏舰队的前锋舰中,对准了郑芝豹的旗舰,上来就是一阵密集进攻。
至少三十枚火箭弹对准了这艘郑氏舰中的戎克船,火箭弹连连在郑芝豹的旗舰上爆炸,直炸得火光冲腾,木屑乱飞,甲板上的水手发出阵阵尖叫声,被一丛丛的炸飞。
一连挨了十几发火箭炮的炮弹,郑芝豹这艘戎克的旗舰已经变成了火船,船上的火药纷纷被引爆,大团火光膨胀而出,此起彼伏,把船上的水手炸得血肉横飞,侥幸没被炸死的狂叫着往海里跳。
整个先锋侦察舰队都被吓到了,呆呆的看着这三艘战舰疯狂轰击旗舰,为他们的疯狂所震骇,直到这三艘飞鱼舰打光了所携带的一百八十枚火箭弹,不仅仅击沉郑芝豹的旗舰,而且同时将十一艘乌尾船烧成了火炬,然后,他们像没有事的人一样,扬长而去。
郑氏前锋侦察舰队,剩余的十几艘乌尾船都没有反应过来。
郑芝豹比较走运,及时跳进大海躲过了那场毁灭性的大爆炸,他不是没有受伤,只是额头被蹭了一块,鲜血直流。
不过,伤势不严重,然而,他的旗舰就这样完蛋了。
损失了前锋侦察舰队的一半舰船,他也被吓得不轻,被救上来之后浑身微微发抖,面无血色,半晌才喃喃道:“这些北方蛮子…太野蛮了,比我们还要野蛮!”
郑氏舰队的水手们深以为然,他们都是海盗出血,杀人不眨眼,自问已经够野蛮了,碰上了这三艘飞鱼船才知道,还有比他们更野蛮更不要命的!
茅元仪是通过无人机传回的及时画面,看着三艘飞鱼战舰,耗费了一百枚十枚火箭弹,在短短一刻钟内,解决了郑氏舰队的大小十一艘船。
郑芝豹心有余悸的望着那十一艘已经变成火炬的船,虽然心疼,却还是按兵不动,向郑芝龙汇报遭遇敌人舰队的事情。
正如全旭所说,战争什么时候开始是荷兰人说了算,也可以是郑芝龙说了算,但是,什么时候结束,却不是他们说了算的。
终于,十一艘郑氏的先锋舰船消失在海面上,同时,海面也恢复了一团漆黑。
全旭拿着对讲机打开全频道:“飞鱼五号、飞鱼六号、飞鱼七号,干得不错,本帅宣布,三舰荣立三等功,三艘船的船长,晋升中尉,其他士兵奖励十两银子!”
“谢全帅!”
全旭接着道:“飞鱼八号、飞鱼九号、飞鱼十号,轮着你们了!”
“是!”
旗开得胜,飞鱼们的士气大振。
此时的飞鱼在全旭的指挥下,绕开了前锋的郑芝豹所部,却攻击了郑氏舰队后面前来接应的战舰。
郑氏舰队的中力舰队,与前锋不远,大约也就是十余里的样子,火箭炮发射的火光和战舰被打爆炸的声音和火光,不用郑芝豹汇报,郑芝龙也知道郑芝豹遇到了麻烦。
匆忙赶紧路的郑氏舰主力舰队,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他们的眼皮子底子,就有三条飞鱼已经磨刀霍霍了。
“咻咻咻……”
抵达五百步的距离,飞鱼十号甚至顶到了一艘戎克船的两百步左右距离,这一轮齐射,九十枚火箭弹把整个郑氏舰队搅得天翻地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九一章死战
第三九一章死战
郑芝龙接到了战报,看着战报,他良久无语。
乌尾战舰损失十二艘,两艘戎克船,鸟船损失七艘,人员损失将近两千人,这样的损失虽然惨重,但是对于郑芝龙来说,还真不算什么。
毕竟,郑氏的舰队有三千余艘大小舰船,海盗士兵多达四万余人,当然,由于他在经略海洋上的杰出天赋,他的实力非常强大,如果需要补充人手,他有的是乡党可以补充。
作为一个枭雄,郑芝豹最大的特点就是拿得起,放得下,而且他是一个非常务实的人,早在十五年前,他看到荷兰人与葡萄牙人在澳门爆发了海战,荷兰人船坚炮利,给他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在后来他吞并了结拜大哥颜思齐和顶头大哥李旦的家底,趁势而起,他就集中财力,学习荷兰人,打造了郑氏舰队的主力战舰戎克船。
以荷兰人式的坚船炮利,威震海上。
关键是,全家军舰队的三艘船为一组,在这些小规模的战斗中所表现出来的凶悍与疯狂,着实令人惊骇。
郑芝龙派人掺合全旭与荷兰人的战争,当然对全旭进行过调查,他以为全旭只是陆上强悍,马步军再怎么强悍,在海上,他们远远不是自己的对手。
只是,没有想到,全家军水师的船明明比自己的船要小,甚至比乌尾船还要小,偏偏那种趁着夜色抵近式的攻击,让人防不胜防。
作为海上霸主,常年游走在海上的郑芝龙而言,夜间航行危险实在太大,很容易出现意外,偏偏全家军水师根本就不在乎。
在主力舰队被袭击时,有一艘飞鱼由于太近,被他们火箭弹炸断的桅杆砸中,数名全家军水师士兵当然被砸肉饼,可是飞鱼的攻击却不受影响。
郑芝龙愤愤的咒骂道“全旭肯定有狂犬病,把所有部下都给传染了,所以他的部下才会跟疯狗似的,逮着人就咬!
咒骂归咒骂,事情还是要干的,他也下令全军精锐尽出,扑向旅顺口。辽东水师再怎么勇猛,也只有四十来艘小型战舰,就算三艘打一艘,挤都把你给挤扁!
理想是丰满的,可是现实太骨感了。
郑芝龙想找全旭拼命,全旭却不理会郑芝豹,他用了足足六百余枚水雷,组成了条庞大的水雷区域,用来迟滞郑氏舰队。
“轰隆……”
一声巨响,五十斤颗粒式黑火药爆炸,掀起巨浪,浪花高达十数丈,一艘郑舰队的乌尾船被炸成两截,上面的水手和士兵,甚至没有来得及跳海,就被形成的漩涡吸进海底。
天空中仿佛下起了雨,郑芝豹牙齿里迸出两个字“卑鄙!”
这种水雷,明显比明军制式的水雷威力要更大,明军制式的水雷只能炸沉像鸟船一样的轻型快船,对于乌尾船这种三千料的大船可是有心无力。
海上的腥味,开始弥漫开来。
郑芝龙的脸色阴沉如水“降帆,抛锚,停止航行!”
这是最简单的办法,此时的水雷与后世的水雷没有办法比,一旦在白天的时侯,就可以利用视线开阔,可以目测搜索排雷。
现在,他们最好的办法是一动不住。
用了六百余枚水雷困住了郑氏舰队的残部,全旭并没有乘胜追击,把郑氏舰队消灭在海上,这主要是他们这些十艘飞鱼携带的火箭弹有限,而荷兰人的舰队,战舰比郑芝龙的舰队更大,都不容易对付。
“其他九条飞鱼,绕开郑氏舰队,去跟我会会荷兰人的荷兰舰队!”
尽管茅元仪是这个时代最聪明的人之一,他却不知道全旭如何用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把他的声音传递给其他飞鱼。
也不知道全旭如何让远在十数里,甚至数十里外的景象出现在他面前会发光的东西上面,他同样不知道,为什么一艘小小的飞鱼船,可以肆无忌惮的游走在郑氏舰队的中间,将他们杀得七零八落。
经过两组,六艘飞鱼战舰的出击,耗费了三百六十颗火箭弹,虽然有一艘飞鱼船受创,死了三个人,伤了一个人。
但是,却干掉了郑氏舰队近三分之一的舰船。
茅元仪急了“全帅,荷兰人十倍于我们,跟他们硬拼实属不智,不如暂且撤退,再寻破敌之策!”
全旭翻了个白眼,满脸不屑的道“一头狮子被十头羊跟十头狮子被一百头羊包围有任何区别吗?没有任何区别!荷兰人舰队在我眼里就是一群鲜嫩肥美的山羊,一头狮子被一群羊吓得落荒而逃,本帅可丢不起这个脸!”
事实上,全旭也不像他说得那么轻松。
此时距离旅顺口最多只有一百五十里的样子,如果不顶上去,天亮之后,荷兰人可以成功抵达旅顺港口。
就算荷兰人一炮不发,只要荷兰战舰出现在旅顺或者辽南沿海,一定会引起辽南的恐慌。
所以,趁着天亮还有点时间,全旭只能尽可能的重创荷兰人。
茅元仪哭笑不得的道“希望他们真的是山羊吧!”
“不是希望,他们根本就是一群山羊!”
全旭信心依旧实足。
茅元仪叹了口气,他没有说话,郑氏舰虽然厉害,数量巨多,可是郑舰队的最大炮舰不过四五千料,火炮仅仅二十四门,远远不及荷兰人的三级战舰,甚至不如他们的武装商船。
全旭是知道历史的,荷兰人看似强,事实上只是纸老虎。
此时郑芝龙扩张还没有达到他最鼎盛的时期,以接下来的两年内,他们与荷兰人的蜜月期就要结束了,在崇祯七年的时候,荷兰人不满郑芝龙收保护费,准备挑战郑芝龙的权威,双方不可避免的发生了海战。
郑芝龙用海上狼群战术,逼得荷兰人向郑芝龙低头,每年向郑芝龙交十二万法郎的保护费。
就在全旭带着九艘没有损失的飞鱼趁着夜色前进的时候,茅元仪道“全帅,我发现一个问题!”
“什么?”
“海战中的神火飞鸦,不需要十五只一起发射!”
茅元仪想了想道“太过浪费了!”
这个情况是全旭刚刚注意到的问题,那就是郑氏舰中的很多小船,比如鸟船,那就一发入魂,只要命中,鸟船就会被炸沉。
但是十五并装的火箭炮却是同一时间发射出去,也幸亏是郑氏舰队的队形混乱,有的火箭炮弹是飞过被击沉的鸟船,再命中更远的郑氏舰船。
这样更大机率是会脱靶。
全旭想了想道“你说的不是没有道理,这次只是试验,回头我们再改,每架发射车以单层装五枚,这样以来,装填速度更快,也可以避免浪费!”
战争,才是检验武器合理或不合理的标准。
当然,也是因为郑氏舰队中有太多的小型快船,像荷兰人的舰队,完全没有这样的问题,荷兰联合舰队都是远洋舰船,哪怕是普通的武装商船,排水量几乎没有低于一千吨的。
黎明前的黑暗,是天空最黑暗的时刻。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黎明前,全旭率领九艘飞鱼终于抵达了荷兰联合舰队的附近海域。
率先发起进攻的自然是九艘飞鱼。
只是太阳已经开始缓缓升起,太阳刺破了漆黑的夜空,视线渐渐开阔起来,荷兰人也发现了飞鱼以及全旭的海豹。
那些荷兰水手和炮兵们惊慌的跑向自己的战斗岗位。
“死战,死战,死战!”
九条飞鱼以单骑绝杀的方式,冲向荷兰人的舰队。
面对飞鱼的冲锋,埃尔文满脸冷笑道“就这几艘破船还想与我们荷兰对攻,真是……不知天高地厚,打旗语,命令各舰自由进攻,把他们撕成碎片”!
皇家橡树号这艘旗舰上的传令兵打出旗语,荷兰人联合舰队中呜呜的响起了海螺号,呜呜之声响彻海天之间。
五十余艘荷兰武装商船与战舰,分成三路齐头并进,但数量比辽东水师多出六倍,当然这只是数量,如果说排水量,那更加不成比例。
哪怕是最小的荷兰武装商船,也是飞鱼战舰的将近十倍,总排水量将近是飞鱼舰队的近百倍,当然气势自然也骇人百倍!
飞鱼占据上风位,在顺风的情况下速度非常快,当两支舰队距离不足五百步的时候,荷兰舰队率先开火,不过在这个距离开火,命中率确实不怎么样,绝大多数炮弹都打到了海里,徒劳的激起一丛丛又高又大的水柱,海面跟开了锅似的泡沫翻滚,雷鸣电闪。
飞鱼舰队事先已经了解过荷兰人的战术和优势,对此已经有心理准备,并没有被这猛烈的炮火吓倒,相反还加快了速度。
事实上,荷兰舰队的舰炮准确率只有三百步左右,在这个距离上,才能发挥舷炮火力摧毁对手。
终于,在荷兰舰队准备发射第二轮火炮的时候,九艘飞鱼分别抵近荷兰联合舰队的四百步距离,二百七十枚火箭弹率先发射,尖厉的啸叫声席卷战场,天空被火箭弹尾部的烈焰烤得通红,那威势令人色变。
“不……”
埃尔文的脸色终于变了。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九二章他们怎么做到的
第三九二章他们怎么做到的
转眼之间,火箭弹就击中了荷兰战舰,那些被击中的荷兰战舰上,甲板、船帆、桅杆都燃起大火,爆炸声不绝于耳。
明明只有九艘小破船,但是飞鱼战舰却打出了足足数百上千门火炮的炮火密度和声势,烟焰翻滚,火光冲天,冲上去的荷兰战舰一艘接一艘在猛烈的爆炸声中燃烧起来,甚至变成漫天飞舞的破碎木板,荷兰联合舰队的损失直线上升。
与一般火炮不同,火炮需要清空炮膛,装进发射药,再塞进炮弹,可是火箭弹就需要对准敌舰,直接点燃引信既可。
在二百七十枚火箭炮发射的仅仅十几息功夫,接着又是二百七十枚火箭弹发射出去,这两波劈头盖脸的流星火雨,很快就将荷兰舰队的二十多艘战舰点成了火球。
辽南的枪炮局,有一个共性,就是发明了好东西,那就用拿使用。比如说后装式开花炮弹,炮弹的爆炸部,采取大量的硫磺,非常容易引燃大火。
当然,在神火二型神火飞鸦生产制造的时候,不仅仅有高爆弹,还有这种容易引起大火的硫磺弹。
特别是硫磺弹简直就是弱化版的燃烧弹,那玩意只要有一枚命中都会让战舰燃起大火,水手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趁着大火没有烧到赶紧弃舰,因为以他们船上的设备是无法扑灭这样的大火的。
飞鱼战舰舰体细长,不易瞄准,荷兰人的舰炮对他们的打击几乎全部落空,在这个时侯,训练有素的荷兰海军优势就发挥了出来,他们在发现实心炮弹难以命中飞鱼的时候,不用埃尔文这个司令官下令。
那些经验丰富的荷兰海军士兵就换装了散弹,特别是荷兰战舰装备了大量的侧舷炮,侧舷炮发射的散弹,通常是为了阻止对方跳帮作战。
功能几乎与后世先生战舰上的近防炮功能差不多,这种炮发射的散弹在一两百步之内,几乎没有死角,形成大面积的散弹。
“轰轰……”
火炮散弹拉着平直的弹道疾冲而来,在距离目标一百多米远处爆炸,钢珠飞溅而出,劈头盖脸的打过去,被击中的飞鱼船发出令人牙酸的笃笃声,驾船的水手发出凄厉的惨叫,都被打得不成人样了。
先后四艘飞鱼被散弹命令,伤亡惨重。
“飞鱼快速归巢穴!”
全旭知道他们已经失去了再次袭击的可能,火箭弹虽然发射快,但是装填太慢,而且天色大亮,视线开阔,再打下去,飞鱼已经占不到便宜了。
“全……帅”
一个带着哭腔的声音从对讲机里传来:“飞……鱼……五号……完了。”
通过无人机传回的画面,只见飞鱼五号甲板上尸横遍地,唯有两名士兵幸存,他们没有跳海,也没有升起白旗,而是拿着火把开始点燃飞鱼五号。
飞鱼五号的船舵已经被炮击击断,他们只有两名幸存的士兵,无法更换备用船舵,失去失去控制的飞鱼五号丧失了转向能力,原地打起转来。
几艘荷兰舰队发现了飞鱼五号,开始向飞鱼五号夹击而来,埃尔文想要知道飞鱼是如何发射那种会飞会爆炸的火炮。
至少一艘荷兰的武装商船抛射了钩子,勾住了飞鱼五号,一道道绳梯搭在荷兰的大船上,一个个荷兰水手拿着火铳,登上飞鱼五号,准备救火。
全旭叹了口气。
从战斗结果来说,哪怕十艘飞鱼拼光,他已经不亏了,二十余艘荷兰舰船火了火箭弹起火,而全家军水师的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就在数十名荷兰水手登上飞鱼五号的时候,飞鱼五号从船舱里开始爆炸,因为飞鱼五号还有两百多枚备用火箭弹,而这些火箭弹其实也是炸弹,而且总重超过一吨多的火箭弹在船舱里发生爆炸,飞鱼五号变成海面上艳丽的烟火。
一艘靠近飞鱼五号的荷兰武装商船也被爆炸波及,巨大的武装商船被炸成拦腰断成两截,甚至没有营救的可能。
全旭通过无人机侦察的画面,看着飞鱼五号上面三十三名士兵葬身大海,心情有些沉重。
也就是因为全旭现在不能回去,否则他有一百种办法对付荷兰人的这支联合舰队。
好在其他三艘飞鱼勉强离开了荷兰人的舰炮有效射程。
虽然说飞鱼舰队的损失远远比荷兰人以及郑氏舰队要弱,可关键是此时的飞鱼总数才九艘,已经四号飞鱼在与郑氏舰队的战斗中受到了重创,也幸是夜晚,视线不够,否则四号飞鱼来不及退出战场。
现在五号飞鱼已经沉没,七号飞鱼与九号飞鱼,还有二号飞鱼受到了严重的人员损失,现如今只有五艘飞鱼战船还能战斗。
“算你们狠,你们有的是船,老子跟你们耗不起!”
全旭愤愤的下令道:“咱们撤退,释放烟雾,撤退!”
本来释放烟雾,是海战撤退的标准战术,可是在这个时代,还没有形成这样的习惯,八艘飞鱼不约而同的释放烟雾,这个烟雾其实并不算成功,并没有完全遮蔽八艘飞鱼的行踪。
只不过,荷兰人被全家军飞鱼战舰上的火箭弹给吓倒了,还以为这些烟雾是全家军海军的秘密武器,或者是什么毒烟。
结果,让八艘飞鱼成功退出战场,而且荷兰人居然没有敢追。
全旭带着飞鱼并没有朝着旅顺撤退,反而朝着登州方向撤退,这让荷兰联合舰队浪费了最佳追击的机会。
皇家象橡树号,埃尔文知道自己上了全家军的恶当,而且受了极为惨重的损失,别说他们只击沉了一条飞鱼,就算把九条飞鱼全部干掉,依旧难以挽回他们的损失。
经过清点,埃尔文的脸笑不出来了,多达二十一艘荷兰联合舰队的船只受到了严中的损失,其中将近十七艘没有机会营救,两艘虽然成功扑灭了大火,但是却失去了修理价值,其他两艘倒是还有修理价值,只不过这场战争,他们是赶不上了。
埃尔文故作轻松的笑道:“在撤退这前放烟雾,这帮家伙花样还真不少,准是跟墨鱼学的!”
众将领一阵大笑,指挥舰队发了狠的猛追,誓要一举灭了辽东水师!
飞鱼舰队似乎被追得非常狼狈,根本就不敢还击,事实上飞鱼舰上根本就没有装火炮,他们唯一的武器就是火箭炮。
在一追一逃的过程中,八艘飞鱼先后完成了火箭炮的装填。
“真没有想到,我们居然打赢了!”
茅元仪非常兴奋,他高兴得手舞足蹈:“太好了,这下子荷兰人吃了这么大的亏,应该老实一阵子了!”
全旭的脸上丝毫没有胜利的喜悦:“我们死了四十九个人,重伤三十多,轻伤四十多人!”
“战争自然有伤亡,这很正常!”
“我知道,只是心里不舒服!”
全旭虽然不满意,事实上他已经打出了一比三十的战绩。
全旭决定尽快解决后世的问题,如果他还拥有后世的丰富物资,这场仗不需要那么辛苦,哪怕他从后世买一些快艇,以这个时代的火炮技术,要想要击中都没有可能。
如果他买一些潍柴的柴油机,给飞鱼加装上,也可以让飞鱼跑到三十节的高速,
可惜……
没有那么多的如果……
过了将近一个时辰,埃尔文终于醒悟过来。
这八艘小破船就是仪仗着自己的船小速度快,带着荷兰舰队距离越来越远的方向前进:“中计了!”
埃尔文下令道:“各舰停止追击,调头,目标旅顺港!”
折腾了一个时辰,来回就是两个时辰的路程,全旭知道。以荷兰人舰队的速度,他们白天无论如何是赶不到旅顺口了,到了晚上,还可以再袭击他们一波。
中午时分,威尼斯的探索者号战舰与勇士号战舰抵达交战海域,只是让海伦娜无比意外的是,荷兰人的舰队只剩不到三十艘。
他们正在打捞尸体,以及搜救幸存者,海伦娜望着打捞上来的尸体,居然几乎都是荷兰人,而不是全旭的舰队。
“这么说他们打赢了?”
海伦娜有些难以置信,可是海面上飘浮着破碎的木板,还有各乱七八糟的东西,油污以及尸体,这些迹象都指向荷兰人吃了一个大败仗。
“上帝啊,我是不是在做梦?”
“公主殿下,您没有在做梦!”
阿贝格与远处的西班牙人交流了一番,西班牙人的五艘战舰游弋在海面上,他们见证了全家军与荷兰人、郑氏舰队的战斗。
无论是荷兰人或者郑氏舰队,在短短一夜之间,他们损失至少五六十艘大小战船。
伤亡人数在三四千人左右。
“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阿贝格耸耸肩:“不知道,这个秘密恐怕只能由修武伯爵阁下才能解答!”
“我决定了!”
海伦娜认真的望着阿贝格道:“我们不仅仅要买水泥,还有买他们的新型舰炮,他们的那种飞鱼船,其实非常简单,以我们威尼斯城邦共和国的财力,我们建造一百艘没有问题,如果这种飞鱼真那么厉害,一百艘飞鱼,就足以保护威尼斯的安全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九三章废物利用
第三九三章废物利用
“轰隆!”
爆炸声传来,一艘郑氏舰队的战舰被水雷的冲击波扫出一个大洞,那艘触动水雷的战舰,仿佛被深夜巨兽咬掉了一口。
在那个巨大豁口里,海水蜂拥而入,郑氏的水手们绝望的看着涌入的海水,束手无策,他们绝望的惨叫着,跳入海水里。
仿佛从天堂坠入地狱,自从昨天深夜的夜袭之后,全家军水师部队在郑氏舰队周围布下了六百多颗水雷。
就让郑氏舰队陷入尴尬的境地,前进,不知道有多少水雷,像戎克战舰,勉强可以扛住一颗水雷,不过,戎克战舰也会被炸成重伤,像主力战舰乌尾船,直接会被炸沉与鸟船最大的区别是,乌尾船上的水手还有机会跳海。
但是小型的鸟船,根本就来不及反应,生生炸成两截,快速沉入海底。
郑芝龙的脸色非常难看。
郑芝豹惊骇欲绝的望着郑芝龙:“现在怎么办?”
“怎么办!”
郑芝龙冷冷道:“不用瞎试探了,排成一次长蛇阵,目标辽东旅顺!”
整个上午的试探其实是徒劳的,他们多损失了大小八艘船。
一字长蛇阵还有个好处,那就是就算闯进了雷区,最多也只是前面的战舰触雷,后面的战舰没事,全氏水师本事再大,也不可能往这片海域布满水雷,只要付出几艘、十几艘战舰被炸伤炸残的代价他们就能闯过雷区。
现如今的郑氏舰队损失过半,好在主力戎克战舰还有八艘,乌尾船还有十四艘,面对辽东水师仍旧有一战之力。
当然,有没有一战之力都不重要了,从现在开始郑芝龙决定不再掺合全旭与荷兰人的战争,他要坐壁上观。
在他看来,全氏水师是主动发起的进攻,而自己却没有向全氏宣战,大不了以误会为由,解释清楚。
在郑芝龙的眼中,任何事情都是可以谈的,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他就是听信了荷兰人的鬼话,看上了辽东的耕牛与战马。
辽东有多少牛,没有人有详细的统计,不过,后金在偷偷的向全旭卖了六千余头,全旭在遵化的时候,从后金手中抢了两三万头,再加上大牛生小牛,辽东的耕牛至少在七八万头左右。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全旭的工厂很多,生产的东西需要卖往各地,那就离不开郑芝龙这个海王。
虽然说一字长蛇阵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然而这个办法执行起来却有一定的难度,现在整个舰队已经乱成一团了,想重新组织起来谈何容易?
正如全旭所说,战争不是他挑起来的,一旦战争开始,什么时候结束,那就是他说了算。
全旭利用战舰拖着九艘伤痕累累飞鱼,利用海豹的速度优势,将九艘飞鱼拖回了旅顺港口。
在这个时候,全旭带着影卫,直接来到旅顺口的一个特殊营地。
这个营地的面积不大,莫约十数亩的样子。
这些奴隶不是全旭抓来的,而是荷兰人准备卖给全旭的奴隶,他发现奴隶中居然有至少数百上千名小矮子。
这是他执行破袭计划的关键部分,这数百名小矮子看到全旭到来,纷纷下跪。
全旭望着众小矮子道:“本帅,以大明修武伯、辽东总兵起誓,本帅会善待你们的家人,他们每年将获得你们面前这种大米五石,还有衣服,只要本帅不死,你们的家人将一直不会缺少吃穿,大胆的出击吧,将那些敌舰通通击沉,在震天动地的爆炸声中回归一名武士的光荣与梦想吧,出击!”
对于全家军士兵做这种自杀式攻击,全旭自然是不舍得。
可是对于这种小矮子,全旭绝对不会介意。
一部分粮食和布帛而已,全旭不差钱,能用钱粮解决的问题,那就不叫问题。
五六百名小矮子们兴奋的满脸潮红,他们挥舞着拳头嘶声咆哮:“板载!板载!”
有些穿着华服的家伙怒吼:“我们可是正儿八经的武士出身,第一个出击的荣耀是我们的,你们这群下贱的町人、秽多不许跟我们抢!”
他们的脖子梗得老直,发出野狼般的嗥叫:“十生报国,死后成佛,板载!”
此时与大营联通在一起的水营闸门升起,停靠在码头上的是一种狭窄的小艇,小艇小得非常可怜,大约两半米宽,长约五六米的样子。
这样的小艇甚至没有涂刷油漆,只有一张帆,小艇的重心似乎分配不均匀,后重前轻,小艇首高高翘起。
唯一让人感觉不可思议的是,舰首居然加装了一个精钢的打造的撞角,撞角不大,却看着非常锋利,上面还带着倒钩。
这是全旭打造的自杀式爆炸船,每艘自杀船装载着两百斤的颗粒式黑火药,与水雷的引爆方式一模一样,可以说是人工操作式的鱼雷。
在击发的时侯,撞角撞中机括,机括就会击发爆炸引火索,十息之内必炸,当然也会有例外,由于科技含量不高,全旭不也担心荷兰人学了去。
经过飞鱼舰队的袭击,此时无论是荷兰人还是郑氏舰队,实力已经被严重削弱,基本上是十比一的比例,如果十艘自杀船干掉一个,那么荷兰人的联合舰队就会全军覆没。
一面面悬挂着黑色骷髅头的战旗迎风飘扬,而这些自杀船也开始向东南方向前进。
那九艘飞鱼也在紧张的检修着。
茅元仪望着全旭,此时已经不知道怎么形容全旭了。
为了胜利,全旭无所不用其极。
没错,全旭就决定用将近六百艘的自杀船,给荷兰人和郑氏舰队来一场烟花盛宴。
海豹尾随,几名华服的武士带着对讲机,接受全旭的指挥。
崇祯四年的九月二十四日,凌晨,在旅顺口西南五十里的海域,全旭从无人机的画面上看到了荷兰人与郑氏舰队。
已经被打怕了的荷兰人与郑氏舰队在外围布置了鸟船充当观察哨,而且他们发临时发明了一种探照灯。
就是用镜子扣在一起,形成一种可以外远探照三百余步的灯。具体怎么做成的全旭不太清楚,不过光柱却在海面上来回扫视着。
再想用飞鱼船无声靠近他们,已经不太可能了。
只不过,全旭没有准备夜袭,可是趁着天亮。
这些小矮子们,一边喝着酒,又是哭泣,又是笑,简直就是鬼哭狼嚎。
太阳从海面上升起。
这一夜终于平安过去,顶在前面的郑氏水手们松了口气,就在这时,望兜上的水手惊骇的发现,远处密密麻麻出现一道黑线。
这道黑线,其实就是黑色的窟窿旗,黑色的战旗猎猎飞舞中,数不清的小艇出现在海面上。
“准备战斗!”
这些自杀式的小艇速度非常快,在满帆顺风的情况下,居然达到了飞剪船的地步,虽然这种小艇小,却是飞剪船的设计方式,可以达到十四到十七节的速度。
郑芝龙望着这些小艇:“海上狼群战术吗?”
他有些疑惑。
这种小艇太小了吧?通过望远镜可以看到,每艘小艇上只有一名小矮子,这种小艘非常小,就算想要撞击他们的战舰,那也是鸡蛋撞石头。
终于,第一艘的自杀船与一名担任警戒哨的鸟船相撞,就在相撞的瞬间,鸟船几乎纹丝不动,没有办法鸟,船虽然小,至少也有三百多吨的排水量。
而这种小艇满打满算不到十吨,满载量不能超过五百斤。
鸟船上的水手,分别用火枪或弓箭向小艇上的小矮子射击,
仅仅数息功夫,小艇上的小矮子就被打成了血葫芦,那些水手还没有来得及庆祝他们的胜利,那个金属外壳的圆锥形船头便在他们的面前化作一颗小小的太阳,在强光一闪之间,他们的意识和肉体都粉碎开来!
“轰隆……”
仿佛一座火山爆发,恐怖的爆炸冲击波将船舱隔板炸得粉碎,将大块甲板托起半空,鸟船上的的水手登时成了空中飞人。
隆隆爆炸声比前天夜里的火箭弹爆炸还要密集、猛烈,水柱和火柱一心要分个高下似的在爆炸声中狂冲而起,把水手、舰樯、甲板、船帆甚至火炮等一切掀得动的东西通通掀向半空。
自杀船一波接着一波,源源不断,疾冲而来,灵活地绕过正在剧烈燃烧、爆炸的战船,扑向胡乱朝他们开火和转舵试图躲过死亡之吻的战舰,一旦逮上了就径直撞过去,在惊天动地的大爆炸中化作一团炽烈暴戾的火光。
鲜血和熊熊烈焰染红了海面,浪涛在呼啸,苍穹在哀号,郑氏舰队的水手绝望的号叫声让天地为之变色。
可怕的自杀船不断冲过来,鬼才知道这些小东西身上到底装了多少炸药,一旦被撞上,再大的战舰也得完蛋!在骇人的“板载”声中,在它们的横冲直撞之下,郑氏舰队一艘战舰接一艘战舰变成燃烧的残骸。
爆炸声和惨叫声此起彼伏,惊心动魄……不少战舰为了躲避这些嗜血的自杀船慌不择路互相冲撞。
郑芝龙只觉得自己的头挨了重重一击,天旋地转。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九四章不接受投降
第三九四章不接受投降
当然,郑芝龙并没有被自杀船袭击,作为郑氏舰队的旗舰,他身边有太多的战舰为他提供保护。
按说此时应该是撤退,可是,郑芝龙丢不下这个脸。
这就是像一只勇猛的老虎,被一群蜜罐给干趴下了,太丢人了。
要说蜜罐,这是自然界的一种奇葩,它的绰号“平头哥”,由于眼睛是凹透镜结构,所以任何动物在它们的眼中,基本上都是呈现的缩小状态。
就像在眼睛里面装了一个缩小镜,任何东西都没有我大,没有我强壮。在它简单的脑子里,就不会有害怕的概念了,也就无所畏惧了,敢挑战任何动物。偏偏它们独特的生理结构,让他们不惧毒,生勇好斗。
郑氏舰队虽然在火力上不如荷兰人的战舰和武装商船,但是对付这种自杀式快船却有心无力,因为目标太小,非常难以击中对方。
就算对付飞鱼战舰一样,使用散弹。确实,他们容易把自杀船上面的小矮子轰成渣渣,可是自杀船依靠惯性的作用下,依旧可以撞上他们的战舰,同时引爆上面的火药。
郑芝龙悲哀的发现,他拿这种自杀船没有任何办法,虽然也有的火炮撞了大运,一炮干掉了自杀船,其他自杀船却如疯如狂的进攻着。
郑氏舰队的战舰的一艘接着一艘战舰被这种狭小的撞得四分五裂,郑芝龙只觉得有千百把小刀在剜着他的心脏,又像整个人被扔进油锅里煎,他浑身都在发抖,面色惨白得像刚从吸血鬼城堡里捞出来的一样,就连嘴唇都失去了血色,只是那双眼红得骇人,几乎要喷出血来,他的神情狂乱,喉咙格格作响,突然噗地喷出一大口血来,发出一声披肝沥胆的狂叫:“全旭,你好卑鄙啊!!”
郑芝龙其实这样也是装出来的,他只是用这种方式,来退出战斗。
果然,在郑芝龙吐血昏迷的同时,郑氏舰队的旗舰上马上打出旗语:“大当家受伤,全舰撤退!”
旗舰也不管其他战舰的死活,直接调头朝着远处跑去。
此时的郑氏舰队已经被严重重创,数量不足十艘,其他战舰也纷纷脱离战斗,只是非常可惜,他们想跑,那些小矮子却不愿意。
全旭给这些小矮子们提出的条件,让他们无法拒绝。
不仅仅是照顾他们的家人,还会不遗余力的扶持他们的继承人成为大名,没错,全旭只要有时间,不介意倭国多五六百个大名。
海豹上,通过无人机传回的画面。
全旭看着一艘自杀船被舰炮击中了风帆,被烧红的铅弹引燃了帆布,整个自杀船,变成了火船。
熊熊燃烧的大火把整个自杀船点燃,包括上面的小矮子,也变成了火人,然而他名着火的火人却没有跳海,而是操作着自杀船,撞向一艘郑氏舰船。
“轰隆!”
自杀船爆炸,与郑舰炮船同归于尽,短短一柱香的时间,这艘自杀船与郑舰炮船就消失在海面上。
像这种疯狂的进攻方式,数不胜数。
茅元仪看着这一幕,难以置信的道:“太疯狂了!”
“是啊!”
全旭知道这个民族,疯狂、变太,是他们的一贯作风,当然,他们更像狗一样,对于强大的人,非常忠诚,甘愿当作走狗。
全旭非常庆幸,他来到时代是大明,而非犬清,大明尽管日暮西山,可是依旧可以把小矮子们按在地上摩擦。
虽然说蔓延整个东南的倭乱,但是,那些里面的真倭其实不多,而且是打工的角色,他们都是一群傀儡。在戚继光平定倭乱之后,倭国大名对流浪武士和倭寇也进行了大规模的围剿,关键是不敢得罪大明这个爸爸。
有明一朝,大明一直可以按着倭国在地上摩擦,无论是陆战还是海战。
这些小矮子们对于全旭的保证,奉若神明,所以他们非常愿意献身,充当自杀特攻队。
其实,无论飞鱼也好,自杀船也罢,这都不是海战中的常态,因为这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就像反坦克导弹虽然可以击毁坦克。
理论上说,一千枚反坦克导弹,可以消灭一个坦克师。
事实上,没有哪个国家用一千名反坦克步兵去对付坦克师的进攻,因为在舰炮的打击下,很多自杀船根本就来不及接近对方,就会被打爆。
从战斗开始,到郑氏舰队撤退,超过二百只的自杀船在海上划作绚丽的烟花。
不过,这是一面倒的屠杀。
以绝对劣势的辽东水师,针对荷兰人与郑氏联军的屠杀。
在顶在前面的郑氏舰队开始撤退,疯狂的自杀船进攻依旧没有停止,他们瞄上了荷兰人的舰队。
“板载,板载……”
在疯狂的口号中,那些驾驶着自杀船的小矮子们一波接着一波扑上去,不将敌人的舰队撕成碎片誓不罢休。
埃尔文站在船头沉默的看着这一切,他面色微微发白,甚至露出一丝恐惧之色,撤退。
在损失三艘战舰之后,埃尔文就下令了撤退。
只是撤退,注定不会一帆风顺。
因为这种自杀船的速度不比他们的战舰慢,甚至更快。
在黄海大海中,一直几名看客,首先是威尼斯的探索者和勇士号,也有西班牙人的探险者号,以及葡萄牙人的郁金香号。
他们看着这场战斗,自从全旭用飞鱼向荷兰人和郑氏发起进攻之后,这场海战就没有朝着他们预想的那样演。
他们正在进行换位思考:“如果我们遭到这样的攻击该怎么办?我们挡得住那成群结队的自爆船吗?”
这个问题,光是想想就让他们不寒而栗。
大明有上亿人,这种狭小的自爆船,造价极低,如果需要,大明甚至可以造个几万艘,就算一百艘换一个,大明也不亏。
自从自杀船出击开始,海伦娜的望远镜就没有放下过。
刚开始的时候她瞠目结舌,到了后来,她的身躯开始微微发抖了。
原本她对了辽东水师还是存在一丝傲慢心理的,认为这支海军虽然但弱小,还不折不扣的童子军,威尼斯舰队,不就一艘探索者号就可以轻松击败他们。
可是现在,辽东水师却用一系列匪夷所思的战术将她那一点点傲慢击得粉碎。
这是什么战术呢?
海上狼群?就像肢解搁浅的巨鲸一样,来屠戮动弹不得的敌军舰队,这里头包含了对敌军心理的揣摩和诱导、对新式武器的运用技巧,这一切完全颠覆了她对海战的理解。
她还是头一回发现,原来海战可以变得如此血腥,如此歇斯底里,如此疯狂!
她又想起了盘据在台湾岛的荷兰人和西班牙人,再次在心里替这两个称雄欧洲的海上霸主默哀,他们竟然想着逼全旭签订城下之盟……如果不是荷兰人惹恼了全旭,这一顿暴打,应该是不会出现的。
“穷则迂回穿插,富则地毯轰炸!”
如果全旭有的选择,哪怕再给他几个月的时间,只要他的海鲨级可以形成战斗力,他都不会采取飞鱼和自杀船攻击的方式。
“你是怎么做到的?”
茅元仪指着这种小自杀船。
全旭撇撇嘴道:“其实很简单啊,这其实就是一枚水雷,与水雷的爆炸装备一样,引爆装备在舰首,就是那个撞角里面,只要撞角撞中敌舰,装在船底的火药就会爆炸。”
把它当成古代版的鱼雷估计也不会有人反对的,就是鱼雷上多了个小矮子而已。不过,全旭发明自杀船的灵感正是源于二战时期日本大量应用的震洋特攻摩托快艇。
日本在1944年4月由第10技术研究所研制的用于自杀性攻击的摩托艇,建造数量超过6000艘。主要由摩托艇加以改造,最大速度约25节,艇员为1人,艇内装有250公斤高爆炸药。基本战法为“隐蔽待机,突然接敌,群起攻之,同归于尽。”
其实上这种震洋特攻摩托快艇实战效果不佳,因为那个时候,大小战舰上都装备有自动武器,可以打爆这种摩托艇。
只不过,在这个时空,可没有什么自动武器对付这种自杀船。
这些武器看起来原始得令人发笑,却是一个庞大的产业链的终端产品,这是全旭花费数年时间千辛万苦建立的产业体系发挥了巨大的威力,可以马上制造出了这种恐怖的秘密武器。
一举把郑氏舰队和荷兰舰队打进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经过半天自杀式进攻,现在荷兰联合舰队和郑氏舰氏加在一起,不足二十艘,其中郑氏已经不足十艘战舰了。
就在这时,一艘荷兰舰队打出了白旗。
“快看,他们投降了!”
全旭摇摇头:“我没有办法接受他们的投降!”
“为什么?”
“你看看海面上!”
全旭苦笑:“辽东水师第一舰队现如今只有八艘可以动弹的飞鱼,拿什么去接受人家投降?我们没有底气接受他们投降,只能把他们全部消灭!”
全旭拿起对讲机:“把他们送进海底!”
“板载!”
小矮子们神情兴奋得近乎癫狂,似乎冲上去跟敌军同归于尽是莫大的光荣。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九五章武夫不除天下难安
第三九五章武夫不除天下难安
“这些小矮子,怎么会这么听话?”
茅元仪豪门大户都是自己的死士,用培养多年的死士来执行这个的任务,其实是非常不划算,六百多死士培养下来,需要耗费多少钱?
茅元仪不知道,不过却可以猜测,绝对不是小数目。
“他们没得选择!”
全旭淡淡的笑了笑。
事实上,全旭也是捡了大便宜。
这些小矮子武士,隶属德川家族德川中长的下属,在德川中长被其父德川秀忠流放之后,其麾下的武士则成了浪人。
德川家光是德川中长的二哥,他担心这些忠于德川中长的武士会在某个时段把德川中长求出去,然后夺取他的继承之位。
于是,在崇祯三年十月份,德川家光把忠于其三弟德川中长的武士、幕僚连同家属卖给了荷兰人。
而且是以几乎白送的价格,这些免费的奴隶,就被荷兰人转手准备卖给全旭,全旭对于这些奴隶自然不会给他们真正的自由,他们铁定要被累死在煤矿或矿山中,然后被人随便埋掉。
可是现在他们有了一个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只要冲上去撞毁一艘敌舰,他们的亲属就能获得生存下去的补偿,并且摆脱奴隶身份,只要时机成熟,全旭会支持德川中长成为倭国幕府征夷大将军,而且他们的亲属将成为倭国的大名。
横竖都是死,与其活活累死被人当野狗埋了,还不如死得轰轰烈烈,牺牲自己为家人换来改变命运的机会!
正因为如此,全旭下令从他们中间征召炮灰的时候他们都打破头了,这只是第一批,如果全旭需要的话,还能再召集几百人。
现在辽东已经大获全胜,但是对他们而言,胜负没有意义,他们生命的全部意义就是驾着这艘会让他们灰飞烟灭的自杀船撞上去,与敌舰同归于尽!
此时的海战,已经沦为了平头哥的表演的专场。
没错,在全旭的眼中,这些小矮子就像蜜罐,也就是平头哥,别看个子小,面对猛虎和狮子,从来不怵他们。
荷兰人联合舰队和郑氏舰队发现投降不被接受,也开始绝望地战斗,他们用最快的速度发射炮弹。
“轰轰轰……”
密集的炮弹像不要钱一样砸向自杀船,一艘接着一艘的自杀船也被打爆炸,可是没有用处,自杀船实在太多了,只要靠近,他们就完蛋了。
到了中午时分,经过两时辰的战斗,战斗已经进入了尾声。
荷兰人与郑氏舰队汇合在一起,不到十艘战舰,但是伤痕累累的自杀船还有一百多艘。
面对这样完全不要命的疯子,不仅郑氏舰队的水手们害怕,连荷兰人也恐怕到骨子里,每个一艘被撞中爆炸,那些水手就相继跳海。
其他舰船上的却不敢营救他们,只是草草扔下几艘求生艇,忙不跌的逃命。
至于那些人能不能爬上救生艇,能不能逃命,就要看他们个人的造化了。
这场海战虽然打破了海伦娜对海战的理解,不过却与其他海战一样的惨烈,到处都是燃烧着的战舰残骸,海面烟雾弥漫,一片血色,无数船体碎片和水手在随波逐流,载沉载浮。
每一艘救生小船上都趴满了人,还有更多的人极力要挤上去,抢先登船的水手挥舞船桨像打地鼠一样将那些家伙拍开,不然小船肯定会被弄沉的。
不过,那些小矮子却不管三七二十一,他们的目标就是撞沉敌舰,那么救生艇也是敌舰吧?
于是,这些救生艇上的幸存水手们悲哀的发现,这些小矮子们驾驶着自杀船,朝着救生艇撞过来……
“苏音!”
“在!”
“用喷洒农药的无人机,给所有自杀船吊运补给物资,每条船给他们三罐牛肉罐头,再加一些水和酒,让他们务必保持亢奋状态!”
这两天以来,全旭也没有怎么睡觉,着实累坏了,他需要补充睡眠。
全旭在海豹子上泡了一个热水澡,随便吃点东西,然后快速进入了睡眠,就在全旭进入了睡眠时。
西班牙看客们也迅速离开了战场,他们被今天疯狂的举动给害坏了,在他们心中,全旭以及辽东水师都属于惹不起的存在。
别看西班牙的无敌舰队覆灭了,可是西班牙的海上实力,仍旧是世界前三,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们绝对不相信,大明人居然会用这种方式海战。
这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西班牙人仪仗着的坚船炮利,在这种自杀式的小破船面前,简直就是一个屁。
大明辽东水师可以用这种方式轻易击败荷兰人,可同样也可以用这种方式击败西班牙人,他们需要回去禀告西班牙驻台湾总督,千万不要跟大明交恶,否则荷兰人的下场就是他们的明天。
西班牙人走了,可是威尼斯人却不能走,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与全旭交易。
辽东,广宁卫城。
原来的广宁卫城,此时扩大了将近五倍,虽然卢象升也向全旭一样开发广宁卫,这两年以来,他们共计垦荒将近八十万亩田地,不过,可是人口却没有增加多少,主要增加的部分是天雄军将士的家属,现如今不到十万人。
不过,这里的商业气氛不错,自从三天前,广宁卫城就弥漫着恐慌的气氛,城里城外,街头巷尾,到处都是议论的声音。
荷兰人要打金州了,而且带来了足足几十艘大船。
这是一个让人非常绝望的消息。
最紧张的人是卢象升,因为卢象升才是辽东巡抚,一旦金州出了事,朝廷第一个就会找到算账。
他平时不来金州,甚至说不管,不是因为卢象升不想管,而是全旭太强势了,他一句话,把辽南四州四个知州十五个知县,拉进辽南议会,直接甩开了卢象升自己玩。
在卢象升找到全旭的时候,他的借口就是改革试点,他向卢象升吹嘘,三年之内,辽南四州财税翻十倍。
别说翻十倍,就算是能够达到十万石,对于朝廷来说,也是巨大的收获,就这样,卢象升一边暗中观察着辽南的发展,一边学习。
当卢象升得到荷兰人大举来袭的消息时,他第一时间,带着天雄军与全家军骑兵,共计将近三万骑,朝着金州而来。
在卢象升想来,就算辽东水师全军覆灭,他也利用骑兵把荷兰人挡在海边,一旦让荷兰人登陆金州,再把金州屠戮了,别说丢官去爵,他的脑袋都会搬家。
为了辽东这点破事,可没少死官员,纵然海上打不过荷兰人,在陆地上,也可以把荷兰人赶下大海。
就在卢象升心急火燎的赶到金州境内的时候,金州却依旧如常。
当然,这只是表面现象,如果细心的观察,就会发现金州其实也不一样了。
首先是各个工厂都多了一座临时质的庞大帐篷,隐隐约约可以看到里面装着不少物资。
事实上,这是全家军总参谋部提出的第五号预案,一旦全旭无法在海上歼灭荷兰人的舰队,一旦在全家军伤亡惨重的情况下,这些工匠们就会拿着武器配合全家军作战。
只不过,总参谋部反复推演,认为荷兰人应该无法取得胜利,而且在陆战方面,荷兰人要想击败全家军,至少需要派出十万以上人马,而且需要承受五到八万人的死伤。
所以,金州是工厂该开工还开工,饭店照常营业,就连被扣压的荷兰人,也依旧在监视下工作。
此时心情最好的莫过于华阳社在辽南的负责人通议大夫阮大铖,这个时候,远远不像后世,到处都是监控,到处都需要刷身份证,所以一个人想要遁形,非常困难。
在这个时候,阮大铖化名袁海,跟随徽州商人陈奎抵达辽南。
陈奎非常紧张,因为他担心荷兰人攻打辽南,在辽南他陈奎可以前后投了将近十五万两银子,一旦全家军失败,他将血本无归。
阮大铖却淡定得很,不管全旭与荷兰人斗得如何天翻地覆,都伤不到他一根毫毛,也与他的利益没有任何损失。
不,他更希望荷兰人打败全旭,最好登陆辽南,把金州,最好是把复州、盖州、海州都屠戮一遍,&nbp;这笔账最后都会算到全旭的头上。
想到全旭那支弱小得可怜的水师被荷兰人如同砍瓜切菜船消灭,阮大铖的心里仿佛吃蜜一样甜。
想起荷兰人的大炮把全家军将士打得丢盔弃甲,溃不成军……
阮大铖摇摇头,全家军这支战斗力极强的军队还是必要保留的。
前几年建奴,连战连胜,越来越不怕华阳社放在眼中,随着全家军的崛起,建奴老实多了。
要想让狗听话,准备好骨头还不行,必须有一根大棒子,听话给骨头,不听话就是一棒子。
陈奎满脸苦笑道“唉,如今刀兵四起,战云密布,只怕辽南又要面临一场腥风血雨了,这可如何是好?”
阮大铖郑重的道“这都是武人拔扈所致啊!那些手握重兵、目无王法的武人不除,天下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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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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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九六章打不赢不用回来了(三更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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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九七章台南禾寮港
第三九七章台南禾寮港
全旭拥有绝对的底气,因为全家军的步军在这两年多的时间内可没有闲着,他们是职业军队,也都是职业军人。
每天的工作就是训练,学习,演练,总结,经过长达四年多的时间,这支九成九是目不识丁的大老粗们,被全旭培养成了能读书,能识字的“知识分子”。
除了体能和纪律训练,全家军的装备也改进非常多,最直接的一点就是火炮,除了换装了一零五新式野炮,轻便的一零五炮也被锯断,变得更短。
取消了炮轮,炮尾梢,一个钢制的底座,虽然没有成功制造出迫击炮炮,不过却制造出了类似于后世的二踢脚,整个炮弹与后装一零五毫米的滑膛炮外形相差无几,都是用圆柱形,炮弹分为两部分,前部分为爆炸部,后部分为发射部。
点燃炮弹,快速放进炮管内,利用地心引力,将炮弹滑入炮膛,这个时候,发射部的火约开始爆炸,火药的爆炸冲击力,将炮弹推出炮管,经过大约三到五秒的飞行,炮弹就会爆炸。
这样的迫击炮,最大的问题是就是射击太短,大约在五百至六百步左右,关键是射速很快,比后装式野炮还要快,不过威力却远远不如后装式一零五野炮。
几乎与后世的迫击炮工作原理一样,区别就是没有采取ntn以及雷汞,不过,随着这种原始版本的迫击炮出现,全家军的编制也随即发现改变。
每个步兵炮,增设一个炮兵司,炮兵司下辖两个炮兵旗,每个旗六门共计十二门迫击炮,一个保障旗。
这样以来,全家军的每个团就下辖三个步兵战斗司,一个辎重司,一个炮兵司,外加一个通讯旗,一个警卫旗,一个军纪纠察旗,全团八百二十人左右。
这样的全家军就算面对二百年后的八国联军,不见得会吃亏,更何况现在的荷兰人?在几十年以后,英国的龙虾兵就会用火铳排队枪毙的方式,教会荷兰人怎么做人。
在现在的全家军猛烈炮火打击下,他们会非常惨。
此时的全家军火铳部队的改进倒不是很大,只不过增加了自动打火装置,纸壳弹药也是研发方向,未来大约一到两年,特别是在雷汞完全成功以后,后装线膛步枪才会初步实现。
台湾对于全旭而言,那是志在必得。
荷兰人占据台湾一部分,已经十数年了,在此期间他们大兴土地,修建了大量港口设施和防御设施,比如说高大的港口灯塔。每到夜晚港口的灯塔就会燃起熊熊大火,仿佛一支火炬,照亮整个港口的航道。
在尚未开化的高山族、亚美族土著看来,这算得上是异常壮丽的奇观了,因此每每看到灯塔上火光照亮外海,他们都会视为神明显灵,顶礼膜拜。
而汉人对这座灯塔的情感更多的不是惊叹,而是咒骂,因为这座灯塔是在他们的尸骨上修筑起来的,为了修建它,多少汉人劳工活活累死、饿死、被虐待至死!
此时的台湾已经民怨沸腾,全家军将会以救世主的姿态驾临台湾,击败荷兰殖民者,夺回台湾。
当然,这样以来,台湾就不再是郑氏的台湾,也不是大明的台湾,而是全旭的台湾。
通过台湾为跳板,辐射整个东南亚。
全记的工业产品随着产能的增加,也需要寻找亲的产品倾销地,同时,全旭寻思着,是不是启动蒸汽机项目的开发。
只要他完成了第一次工业革命,领先世界,以大明的人力、物力、财力,将会形成真正的日不落帝国。
看着卢象升皱起眉头思考,全旭拉着卢象升道“卢大人,西夷亡我大明之心不死,早在天启二年就开始入侵福建沿海,我们大明现在内外交困,根本无力两线开战,唯一的办法就是一次性下狠手,不择手段,把他们打痛,打怕,打得他们不敢再招惹大明”!
卢象升望着全旭道“你是怎么战胜荷兰人的舰队的?”
卢象升自认为是知兵之人,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全旭用什么方法可以击败船快炮利的荷兰人。
海伦娜已经竖起耳朵,认真的听着全旭的解释。
全旭耸耸肩“卢大人真的要看?”
“要看!”海伦娜率先说话。
“好吧!”
全旭笑了笑道“那就跟我来吧!”
还是那个营地,由于六百多名炮灰已经死亡,为了担心自杀船不能满足需要,全旭的造船工厂临时抽调工匠,又接连打造了这种自杀船。
经过三天的制造,又有三百多艘自杀船出现营地的水港内。
海伦娜是第一次近距离观察这种自杀舰,虽然这种小舰非常小,简直比一般的渔船还要小。
没有办法,哪怕最小的渔船,载重能力也有数百上千石,可是这种自杀船的载重能力却有五六百斤的样子。
一个成年人的体重加上两百斤火药,就齐活了。
“这么小的船?”
卢象升更加难以置信“恐怕一个大浪打过来,这样的小船就会沉没吧?”
“没错,会沉没!”
在小矮子们自杀攻击中,有很多船其实都不是被敌人击沉的,而是自杀船爆炸的冲击波,形成的巨浪,直接把这种小船掀翻,据不完全统计,这种小船沉沿的至少有将近二十艘。
“卢大人请看,这里是撞角,撞角下面加装了火药的引爆装置!”
全旭没有想过隐瞒卢象升,这是穷人的武器,一旦辽东的八千料大船投入服役,这种自杀船会减少使用,也幸亏全旭是本地作战,这种船只能充当救生艇一样,挂在船上远洋,因为它们并没有远洋能力。
“能不能把这种船卖给我们?”
“可以啊!”
全旭笑了笑道“一百两银子一艘!”
这种自杀攻击船,其实就是像抱着炸药包去炸坦克一样,本身不具备科技含量,就是以血肉之躯,与克服钢铁不足的问题。在我军没有足够多的坦克时,都是采取这种办法打坦克。
像欧洲战场上,步兵不会去狙击装备部队,因为这几乎是让步兵去送死,可是中国当时没有坦克,只能用血肉之躯硬挡。
海伦娜“我买十艘!”
卢象升很想说海伦娜疯了,花一百辆银子买一条不值二十两银子的破船。
事实上,辽东的木料多又便宜,这种自杀船的制造成本只有不到十两银子,其中最贵的地方反而是帆布。
当然,如果算上火药的成本,怎么也得五六十两银子。
卢象升终于明白,原来是有这种装载火药的小船,撞向荷兰人的大船,然后与大船同归于尽。
全旭用了六百多艘自杀船,拼掉了荷兰人与郑氏舰队的一百多艘战船。
在卢象升想来,这肯定不像全旭说得那样轻松,全家军对于阵亡将士的抚恤非常高,也就是说为了这场海战,全旭投降至少十数万两银子。
当然,卢象升不知道,其实全旭的死士非常廉价。
……
台南,禾寮港,原本繁荣的禾寮港显得气氛有些诡异。
那些荷兰人恨不得每天有四十八个小时,他们用皮鞭或木棍,监视着奴隶们没日没夜的干活,砍伐荆棘,排开沼泽,修筑拦河大坝,开垦出大片大片稻田和甘蔗种植园,使这片蛮荒之地在他们的皮鞭之下首次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荷兰东印度公司都激动不已,认为自己碰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发展契机。
然而,就在这个要命的关头,海峡对面一支强大得近乎恐怖的军队却要打过来了,各项屯垦、基建计划只能暂时叫停,大家厉兵秣马,准备迎战。
因此,一连几天,禾寮港的灯塔都没有再点燃,就就是害怕大明军队利用灯塔指路,乘夜进入禾寮港袭击赤嵌城。
没办法啊,台湾太大,东印度公司那点武装力量,虽然有万余人,可是他们占据的殖民地实在太大了,撒到整个东南亚殖民地上,就跟牛肉拉面里的牛肉数量差不多了。
更何况,这次荷兰东印度公司本想抢劫辽南的胜利果实,偏偏,四千余名精锐的士兵,&nbp;以及五十余舰战舰几乎全军覆没。
超过六千余人出海,结果回到了不到二百人,五千八百余人扔在了那些死亡之海。
消息传来台湾,整个台湾的总督府就慌了。
备战。
他们把荷兰殖民地官员、家属、妇女甚至儿童都武装了起来,然而,依旧是防不过来。
把守灯塔的几名荷兰士兵万般无聊的呆在漆黑一团的灯塔里,喃喃咒骂着该死的大明帝国。
在他们看来这个帝国真是太可恶了,明明已经拥有如此辽阔的疆土,还是死死抓住每一块能跟他们沾上一丁点关系的土地不放,哪怕是孤悬海外的海岛也不放过!
你们把台湾让给我们会死啊?你们根本就没有下力气经营过这块土地,那些农田,那些公路,那些水利设施,都是我们千辛万夺弄出来的!现在我们对台湾的经营已经颇具规模了,你们却要打过来吃现成的,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
这些把守灯塔的士兵并不知道,就在他们抱怨的时候,死神已经降临了他们头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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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九八章神兵天降兵临城下
第三九八章神兵天降兵临城下
漆黑如墨的海面上,伸手不见五指,这样的视线,是没有办法航行。
威尼斯探险者号的战舰上,轻轻随着波浪起伏。
作为威尼斯的骑士,阿贝格皱起眉头“灯塔不亮,我们只能把你们送到这里!”
“谢了!”
通过舌人的翻译,一名身穿全家军丛林迷彩服的上尉,上尉的年龄看着不大,不过,他的面目却非常吓人,他的右眼睛的眉骨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显得非常吓人。
这名上尉叫赵天佑,是赵率教的养子,也是山海军有名的夜不收,别看年龄不足二十五岁,却有着十二年的兵龄,名副其实的老兵。
赵天佑掏出一只罐头,随手扔给阿贝格。
对于全家军将士而言,罐头就是一顿简餐,可是对于阿贝格这样的骑士而言,罐头却是不折不扣的奢侈品。
“上帝保佑你们!”
从探险者号上轻轻放下四艘橡木制造的救生艇,而一队身上穿着迷彩服,脸上涂抹着油彩的全家军士兵们,沉默着顺着绳梯登上这四艘救生艇。
每艘救生艇十二人,他们背着宽大的背包,拿着船桨,在两名瘦骨嶙峋的向导引导下,缓缓靠近灯塔。
这支特别行动队是全旭的秘密王牌,他们在全家军以及大明朝廷中并没有番号,作为这支部队的指挥官,上尉赵天佑却自己称呼他们为恶鬼。
他们的训练教材,来源于吴铭以及他的战友们,这些特战队员,是在崇祯二年底正式组建,原始班底则是被建奴俘虏赵率教残部夜不收。
别看全体人数只四十八人,事实上他们却花了全旭五六万两银子,他们是从十数万人的明军俘虏中精心挑选出来的,经过残酷的淘汰训练,最终只保留了三个司,共计二百余人。
鹿耳门航道曲折狭隘,而且除非是大潮,否则水很浅,大一点的船根本就无法通航,现在正在涨潮,那四艘运载着近五十多名士兵救生艇倒是能勉强通航,但是没有灯塔照亮强行通航也是非常危险的,想要顺利通过这道鬼门关,必须拿下灯塔。
向导也是荷兰人送给全旭的,他们是在逃跑的时候抓住,按照以往的规矩,肯定要被杀掉,只是,全旭在买人的时候,出价很高,约荷兰银币十二枚,杀掉两个逃奴,就是等于扔掉二十四枚银币,他们就将这两名逃奴送到了辽东。
在向导的指导下,他们抵达了灯塔下面。
也不能怪荷兰人太过疏忽大意,救生艇的动静,远远不如海浪,更何况这是漆黑如墨的晚上?
向导为了引导他们前进,手中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就像盲人探路一样,一边摸索,一边前进,如果在正常情况下,他们只需要一刻钟就能抵达,结果他们用了半个时辰,多花了四倍多的时间。
终于,这四艘救生艇在磕磕绊绊中,这支小小的船队神不知鬼不觉的穿越了鬼门关般的鹿耳门航道,顺利接近海岸。
不过他们没有接近栈桥,而是把小船划向十几米高的海边悬崖,利用高耸的悬崖挡住荷兰守军哨兵的视线。
船停稳之后,赵天佑打着轻轻说道“阿福,你上!”
现在实在太黑,打手语纯属扯淡,即使他们在山涯下面大喊大叫,上面的荷兰人守军也听不到。
海浪和波涛声可以很好的掩护他们的行动,那名阿福的队员,简直仿佛像猴子一样瘦弱,身高不到一米五,体重绝对不会超过八十斤,他将身上的火铳交给身后的战友,背着一捆亚麻制成的绳索,嘴里咬着一把厚脊军刺,抓住突出的岩石和缝隙,灵巧的往上面攀爬着。
如果说按全家军的标准,阿福其实是不合格的,他既矮小又瘦弱,作为恶鬼的队员,在执行攀爬任务时,这是他的强项,也是长处。
体重小,臂力惊人,这道将近五六十米高的悬崖,阿福仅仅用了半柱香的时间就爬了上去。
不多时,绳子就从山涯上丢了下来,接着七八名恶鬼队员,抓着绳子飞快的往山涯上攀爬着。
利用特种兵进攻禾寮港,别说是荷兰人想不到,其他任何人都想不到,这套战术,放眼全世界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荷兰人守位在灯塔,以及岗哨的士兵们,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来临。
当然,因为他们没有察觉,所以他们死得才会无声无息。
黑夜成了恶鬼最好的掩护色,两名站在哨岗上的荷兰士兵,喝着朗姆酒,吹着牛,聊着天,不时的放出浪荡的笑声。
军刺是螺旋三棱式,也是三棱军刺的加强版,不等这两名荷兰士兵发出声音,或者挣扎,他们的嘴上出现一只大手,死死的捂住他们两个人的嘴,接着,锋利的三棱军刺毫无迟滞的刺进他们的腹腔,刺穿了肾脏。这两名倒霉的荷兰士兵白眼一翻,吭都没吭一声就痛得昏迷了过去。
接下来随便怎么弄他都可以了,就算把他扔那里不管他也会死于失血过多,肾功能衰竭,根本就没有醒过来的机会。
此时的哨兵已经接连被收拾掉,而赵天佑则直接登上高达十丈的灯塔。
灯塔上的四名荷兰士兵已经背对背的靠在一起,进入了梦乡。
有一名荷兰士兵被尿意憋醒了,他睁开眼睛,却看着赵天佑那张狰狞的脸,他想说话,锋利的三棱军刺,从他的嘴巴里插入,后脑贯出。
其他三名恶鬼也顺利解决了这三名荷兰士兵。
成功占领了灯塔,解决了哨兵,接着恶鬼们则扑向守位港口的荷兰士兵军营,并没有发生激烈的斗争。
恶鬼们用极易挥发的乙醚,放在营房内,极易挥发的乙醚转眼之间就变成了气体,在不知不觉间弥漫到整个房间。
不到一分钟,里面就没了声音,恶鬼们打开门窗,用湿布捂着鼻子进入了荷兰士兵的营房内,然后开始了收割人命。
赵天佑并没有迟疑,在清理完荷兰人守位的港口,灯塔,恶鬼们开始了看守军营,此时灯塔点亮,威尼斯的运输舰开始沿着航道进入港口。
剩下的任务与他们无关了,他们的任务其实没有完成,他们将带着大明修武伯、辽东总兵全旭的密信,前往台湾的各地去联系高山族、泰雅族、雅美族等生活在台湾山区的少数民族,跟他们接触,与他们建立统一战线。
至于,他们会不会配合,全旭不关心。在全家军的枪炮面前,他们一定会配合的。
灯塔上的鲸脂剧烈地燃烧,化作熊熊火光高高冲起,整个鹿耳门航道被照得亮如白昼。威尼斯舰队的六艘大船,立即全速前进,顺利进入禾寮港。
在船上已经憋得快要发疯的全家军将士们,飞快的排队下船,将火药、火炮以及刀枪、铠甲、粮食等物资卸在港口上。
荷兰人显然还没有领教过这种作战模式,在这个几乎决定了他们在台湾的命运的夜晚,他们的反应极其迟钝,虽然有好些守夜的荷兰士兵看到了点亮的灯塔,却没有人想到要去向上头报告。
因为,港口内用来示警的大钟一直没有响起,而且虽然港口有了夜禁,可是尊贵的荷兰人怎么可能遵守这种拘束的规定?
如果荷兰人在港口的灯塔亮起的时候,向港口派出一支军队,纵然不能阻止全家军的登陆,却可以给全家军造成巨大的麻烦。
由于海伦娜狮子大开口,提出让威尼斯人配合全家军作战,前提条件是全旭把火箭弹卖给她。
全旭怎么可能把这种武器卖给威尼斯人?
当然,这种交易没有谈妥。
威尼斯舰队只承担雇佣运输的任务,以中立的姿态,绝对不参战。
当然,全旭也没有想过让威尼斯人掺合他与荷兰人的矛盾,用了足足一个半的时辰,全家军士兵总算完成了登陆。
他们并没有立即对荷兰人在赤嵌城这个所谓的台湾总督治所发起进攻,而是吃饭喝水休息,养精蓄锐。
同时,一支小规模的部队则趁着夜色,悄悄潜往赤嵌城。
全家军攻城的策略,来源于太平天队进攻南京城,以掘进的方式,在城墙脚下挖个大坑,里面装入大量的火药,然后进行爆破。
当一千六百余公斤火药埋在赤嵌城的时候,荷兰人同样没有察觉。
直到天亮的时候,排成整整齐齐,密密麻麻的全家军将士,足足有四个团将近三千人的部队,抵达赤嵌城城下。
全家军用实际行动,告诉荷兰人什么叫神兵天降,兵临城下。
作为台湾总督普特曼斯这几天一直神情焦虑,茶饭不思,没有办法,埃尔文这一战败得太惨了,荷兰人在台湾地区如今只有三艘战舰,而且两艘都在大修,没有两三个月的时间根本就没有办法用。
辽东的那位东方贵族已经打赢了海战,几乎全歼了荷兰东印度公司一半的舰队,他会放过台湾吗?
答案是肯定的,如果是普特曼斯他肯定不会!
“总……总督阁下,大明……大明人来了!”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三九九章一刻钟城破(三更)
第三九九章一刻钟城破
硬着头皮,普特曼斯在助手和随从的带领下来到城墙上,他看到城外,莫约五百步的距离上。
全家军的炮兵部队已经开始构建炮兵阵地,而步兵部队而严阵以待,那整整齐齐,横成排竖成行,显得非常不凡。
蒋百胜作为进攻台南的指挥官,直接派出一名舌人林阿水上前传话。
林阿水拿着铁皮喇叭,朝着赤嵌城大喊:“荷兰人,投降吗?”
普特曼斯听着舌人的话,正在疑惑,就这样劝降?
“三,二,一!”
林阿水干净利落转身,朝着全家军的大阵方向走去。
普特曼斯满头雾水。
不管是在哪里,殖民统治都不得人心,当然,凡事都有例外,比如说奴性十足的印度,那就不一样了。
荷兰人和西班人在台湾大肆掠夺矿产资源、木材、土地,甚至连台湾出产的一丁点蔗糖也不放过,为此还大量屠杀、驱逐原住民,早就闹得天怒人怨了,不管是高山族群还是居住在海滨平原的大陆移民,都对他们恨得咬牙切齿。
林阿水是大陆移民,二十多年前跟随开台王颜思齐来到台湾,他凭借着勤劳的双手,起早贪黑的干活,好不容易开垦了一百余亩田地,依靠种植甘蔗与水稻,日子过得还很不错。
直到十年荷兰人占领台湾之后,就抢了他家里的甘蔗园,打死他的儿子,把他当成奴隶,非打既骂。
林阿水回到蒋百胜面前,躬身道:“将军,荷兰人宁死不投降!”
蒋百胜主要是不懂荷兰语,即使懂也没有用,双方距离四五百步,根本就听不到荷兰人在说什么。
蒋百胜点点头:“不投降,不投降好啊!”
蒋百胜看了看手中的对讲机,蓄电池的充电已经完成,他拿着对讲机,按下通话键盘:“炮兵团开炮,步兵团准备进攻,把荷兰人吸引过来!”
此时,全家军则开始进攻之前最后的准备。
打开炮弹的箱子,将炮弹塞进炮膛里,调校着发射射界。
“轰轰轰……”
一门门火炮开始喷射火陷,冲出炮膛的炮弹向赤嵌城。
作为台湾总督,普特曼斯并非不懂军事,他其实也是一名优秀的荷兰军官,在担任台湾总督之前,他还是荷兰陆军中校。
随着火炮发射,这让他非常奇怪,出膛的声音跟一切火炮都不一样,炮弹飞行的抛物线很高,并且伴随着令人毛骨耸然的尖啸声,跟臼炮有几分相似。
但是跟臼炮就一大铅球,能砸死几个算几个不一样,这玩意打的是开花弹,而且爆炸威力非常大,轰的一下,半径十米内一地刺猬,二十米内非死即伤,弹片飞出上百米,还有杀伤力,有好几个倒霉蛋就是被上百米外飞来的弹片和钢珠打中了眼睛,滚在地上哀嚎着。
这一幕,吓得普特曼斯一哆嗦。
十二门怪炮,射速非常快,没有办法,这可是世界上第一款速射炮,而且是由大明工匠亲手打造的,除了炮管是在后世定制的特种合金无缝钢管,就连复位的液压装置都是防制的。
虽然只有十二门火炮,却拥有着数十上百门一样的恐怖射速,那炮弹像下雨一样,整个不大赤嵌城,居然没有一处是安全的地方,到处都是落下炮弹。
普特曼斯只觉得不可思议,大明怎么会拥有如此先进的大炮,并且拥有大量开花弹?
这时,满脸疲惫的埃尔文将军登上城墙。
普特曼斯急忙问道:“埃尔文司令官阁下,你在海战中遇到的,就是他们这种快炮?”
埃尔文摇摇头:“不,比这种快炮更快,只是一瞬间,火炮铺天盖地飞来,炮弹把天地都映照得通红,仿佛像火山喷发一样恐怖。”
普特曼斯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世界上怎么可能有射速如此快的火炮?
全家军的火炮射速虽然快,却没有那么恐怖。
就在这时,全家军的一名少年参谋问道:“蒋将军,咱们明明可以随时破城……”
蒋百胜摇摇头道:“我们这次是为了试炮!”
此时,数十名技术人员,正在炮兵阵地后面指指点点,他们拿着望远镜,观察着炮弹的弹着点,记录着每门火炮的发射炮弹的各种数据。
事实上,不用火炮,全家军也可以轻易攻破赤嵌城,但是,为了试炮,那就另当别论了。
此时,随着火炮的轰击,整个赤嵌城仿佛是狂风暴雨中的一叶扁舟,随时都有可能倾覆。二百多颗炮弹将赤嵌城炸得一片狼藉。
在炮弹面前,众生平等。无论是荷兰殖民地的官员,还是他们的家属,只要被炮弹波及,他们就会炸得皮开肉绽,一颗炮弹像石头一样砸中一名荷兰士兵。
只不过引信的问题,这颗炮弹并没有爆炸,而是延迟了将近两秒钟,轰隆一声巨响,那名荷兰士兵的脑袋飞到了三十多米,他的胳膊飞向相反的方向,方圆一百多米的范围内,下起了血肉之雨,到处都是这名士兵的器官或血肉。
观察着这一幕的技术道:“延迟引信不行,弊端太大,我建议,我们应该在炮弹的爆炸部加装碰触式引信。”
正所谓一脉通,脉脉通。
当水雷制造成碰触式的引信之后,自杀船也采取了碰触式的引信,而神火三型火箭弹和炮弹不可避免的将采取这种技术,从而淘汰那种落后的点火引信。
随着这一轮的炮击,荷兰人的伤亡惨重。
普特曼斯望着身边的陆军指挥官范德萨道:“准备死战吧,大明人不会给我们任何活路!”
与大明其他军队相比,荷兰人最大的优势是他们对伤亡的承受能力,或者跟他们习惯用火炮和火铳有关,他们有着丰富的防炮经验。
虽然说开花弹的威力不错,但是这种开花弹对于用砖石垒砌的堡垒而言,影响不大,现在的大街小巷已经没有了任何行人,当然,炮弹的破坏力依旧存在,只是杀伤效果打了巨大的折扣。
终于,让荷兰人感觉灵魂出窍的炮击停止了。
范德萨拿着口哨,激烈的吹着:“快,快,准备反击,赛里斯人要过来了!”
在他们的视线内,全家军步兵开始排着整齐的队伍,刀枪齐出,准备最后的进攻。
然而问题是,这些全家军将士居然在号令声中,整个的蹲下来,前面的士兵举着盾牌。
“他们这是搞什么鬼!”
“轰隆……”
多达一千六百多公斤的颗粒式火药被引爆,将位于城门附近的城墙炸出一道长约三十余步的大豁口。城墙上那些荷兰人,顿时被掩埋在废墟中。
即使没有被炸毁的城墙,荷兰人也是死伤一地。
面对被炸得昏头转向的荷兰人,全家军士兵们举着刀枪,开始了进攻。
为了掩护炮兵进攻,率先发言的则是迫击炮,团直属迫击炮司,十二门迫击炮,对于进攻的三个全家军步兵团来说,这就是三十六门迫击炮。
荷兰人的反应很快,在范德萨的组织下,一百余名荷兰士兵举着火枪,组成了一个密集阵,开始瞄准全家军士兵。
然而,迫击炮的炮弹同时也呼啸而下,几乎是一零五新式滑膛炮射速的三倍,这些迫击炮炮弹落入这个巨大的豁口内。
“轰轰轰……”
无论是挡在豁口内的荷兰人还是在城墙上准备反击的荷兰人,他们的下场全部都是一样,在迫击炮密集如雨的炮击下,被炸得七零八落。
在荷兰人伤兵的绝望的目光中,全家军士兵迈着矫健的步伐,冲向赤嵌城。
他们的动作很快,而且凶猛决绝。
冲在最前面的全家军士兵们,腰间和胸前都插着手雷弹,而且是木柄式的手雷弹,这可是后世的装备,威力虽然弱于那种迫击炮炮弹,可是他们更加灵活。
此时的全家军真有几分抗日战争时期大队刀的风采,一边用手雷弹开路,一边大刀上下翻飞。
可关键是,他们的对手不是拥有着轻重机枪,也不是拥有着强大的炮兵,更不是枪法如神的日本鬼子,而是荷兰鬼子。
他们见人就杀,遇到抵抗,一通手榴弹砸过去然后就冲上去肉搏,遇到受伤的荷兰士兵便毫不犹豫地斩下头颅悬在腰间,然后扑向下一个。
荷兰人的士气早就被那一轮轮炮击打得差不多了,又遇到这些凶神恶煞,吓得尿了裤子,胡乱抵挡一气之后便从北门逃了出去,两片脚掌上下翻飞,没命的向城内逃去。
仅仅进攻不到一刻钟,赤嵌城的城墙防线全面失守。
荷兰人的战斗意志确实是不错,正所谓自己做的孽,自己清楚,他们就算想投降,恐怕也没有好下场。
所以,在绝望的时候,荷兰人也爆发了决绝的反击意志。
在冷兵器时代,确实是有一人拼命,十人莫敌的说法,只是在热兵器时代,这个说法过时了。
在总督府附近,一支莫约二百余人荷兰人向全家军发起了进攻。
“砰砰砰……”
“轰轰轰……”
一排排枪打过去,硝烟弥漫开来,接着甩过去一排手雷弹,等硝烟散尽,荷兰人都倒在血泊之中,一地血肉,一地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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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零零章大炮枪毙
第四零零章大炮枪毙
坚固的城墙没有给荷兰人带来任何安全感,以前无往不利的火铳兵,也在全家军的进攻面前,一碰就溃。
现在荷兰人集结了他们的精锐骑兵,只是非常可惜,在台湾的荷兰骑兵非常有限,只有一百二十骑。
虽然只有一百二十骑,面对那些土猪的时候,却往往可以启到一锤定音的作用。
普特曼斯在心中默默祈祷着,这一次一定要胜。
上帝保佑,莫里斯亲王保佑,一定要成功。
只是非常可惜,东方不属于上帝的管辖范围,或者说上帝没有听到普特曼斯的祈祷。
当城中的荷兰人骑兵出现的时候,着实让全家军有些震惊。
不错,是震惊。
一百二十名荷兰骑兵,身披重甲,他们纷纷抽出双手长剑,或者放平长矛,猛摧战马冲锋。
对于这一幕,全家军太熟悉了,简直就是全家军骑兵的翻版,没错,当波兰翼骑兵先是击败蒙古人,再是击败哥特人,直到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波兰翼骑兵对于欧洲各国学习的榜样。
荷兰人的骑兵在台湾也是无敌的,中国南方本来缺马,至于台湾战马更少,更何况,欧式重甲相当有视觉的冲击力。
荷兰骑兵将士全身上下都罩在厚实的板甲里,只露出两个眼窝,如同钢铁怪物飞速逼近,面对重甲骑兵冲击,如果是以前的全家军士兵,肯定是相当麻烦。
野炮来不及调整射界,不过迫击炮最大的优势就是反应速度快,在荷兰骑兵的马蹄声响起的时候,他们就开始布置迫击炮的发射阵地。
瞄准,然后开始往炮管里放炮弹。
“通通通……”
由于迫击炮的操作不是太熟练,十几发炮弹打过来,只有七八枚炮弹打进了荷兰人的骑兵阵中。
七八枚迫击炮的炮弹在荷兰骑兵阵中掀起七八团血雾,爆炸冲击波当场就掀翻了十几匹战马,密集的弹片扫过之后更是人仰马翻,可怕的爆炸轰响和膨胀而出的火光让战马受到惊吓,放声狂嘶,甚至人立而起,又有十数名骑兵被掀了下去。
十二门迫击炮以最快的速度开火,在很短时间之内,这支倒霉的骑兵就一连挨了三十几发炮弹,死伤不少不说,马匹和人都受到了很大的惊吓,完全乱了套!
骑兵队长见势不妙,狂叫:“撤退!撤退!”
虽然全旭把迫击炮命名为迫击炮,可问题是,全家军却习惯性称呼迫击炮为迅雷炮,全旭也没有计较。
荷兰骑兵想在街道上撤退,这可不是他们想撤就能撤的了,首先是没有这个地形,其次是没有这个机会。
当听到荷兰人的马蹄声时,全家军士兵很多人已经搭着人梯开始上房子,此时端在房顶上的全家军士兵毫不迟疑的开枪。
“砰砰砰砰砰!”
密集的枪声汇成一个霹雳,压下了战场上的一切嘈杂声响,线列阵战术!这不是他们欧洲军队的招牌性战术么,怎么这些大明人也……当大明玩火铳三段击的时候,欧洲人还在玩大刀长矛。
冲在最前面的二十多名荷兰骑兵人在惨叫,马在悲嘶,像割麦子一样齐刷刷的倒下,整个锋线一下子就被铲平了,这可是一百多米远的射击!
“砰砰砰砰!
第二波排枪接踵而至,子弹蝗虫似的往人员最密集的地方飞去,造成更加惨重的伤亡。荷兰骑兵身上那厚重的板甲,可以防住弓箭,以及刀劈,可是在子弹面前,跟纸糊的没有任何区别。
更何况,全家军士兵的火铳达到了惊人的二十六毫米,子弹打中哪里都是一个窟窿,一旦中弹,不死都重伤!
这身死重死重的铠甲没能为他们提供任何保护,反倒成了累赘,不少骑兵是马匹中弹然后被甩下马的,穿着几十斤重的铠甲从一米五甚至一米六高的高头大马背上栽下来,那滋味可想而知,就算没被当场摔死,多半也是筋断骨折,爬都爬不起来了。
被普特曼斯给予厚望的荷兰骑兵队,连一个照面都没有打过来,他们甚至没有来得及给全家军士兵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伤亡,别说伤亡了,连麻烦都没有制造出来。
普特曼斯用最诚挚的问候,问候着这些荷兰重铠骑兵的女姓亲属,还有他们的祖祖辈辈,没有办法,在欧洲,骑兵可是贵族的专属,平民只能充当步兵。
全旭其实已经抛弃了全面的骑兵战术,对于全家军而言,全家军的骑兵发展是最慢的一个兵种,火铳兵的火铳从最原始的火绳枪,到现在的前装线膛枪,装备尼米弹。后装纸壳步枪正在研发过程中。
可是骑兵无论是铠甲,还是其他装备,几乎没有什么发展,因为全旭非常清楚,骑兵最终会被装甲兵取代。
现在全家军骑兵,已经开始了过山车训练,从而训练骑兵对车辆是不是晕车,这明显就是为了将来做准备。
普特曼斯原本希望自己可以守住台湾至少半年,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武装支援赢得宝贵的时间。
正所谓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了。
尽管他尽力了全力,而在台湾的荷兰人也非常给力,各地的农场奴隶主,不仅仅亲自抵达赤嵌城,还带来了他们的私人卫队,以及奴隶武装。
这使得赤嵌城武装力量多达三千余人马,然而问题这些奴隶武装或荷兰人,根本就没有取得像样的战果。
大明人的火炮相当犀利,打得又远又准,虽然对城墙建筑破坏不大,可是打得他们士气低落。
仅仅一刻钟就失去了外围的城墙,不到半个时辰,总督府外就传来的杀喊声。
这个时候,他的副官、参谋们开始向他建议:“投降!”
为了争取获得体面的投降,普特曼斯身穿礼服,戴着礼帽,带着精神抖擞的副官、参谋以及官员们,来到总督府的门口。
面对全家军的枪口,普特曼斯毫无惧意。
不是他害怕,而是怕没有用,丢了台湾,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们,不会放弃他,如果他死了,或许那些股东们会出于人道主人的考虑,给他的家属一笔小小的丧葬费。
如果他投降,王室更加饶不了他,如果他敢就这样灰溜溜的逃回巴达维亚,唯一的下场就是被绑到火刑柱上文火煎烤,直到把他烤成喷血多汁的牛排为止!
所以他努力让自己维持饱满的精神,大声朝着全家军道:“你们赛里斯人霸占着这个世界已经太久,这个时代是属于我们欧洲人的!从伟大的哥伦布船长发现新大陆以来,我们欧洲人一次次扬帆出海,探索新世界,让人望而生畏的艰难困苦被我们一一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看似无比强大的敌人在我们小小的探险队面前覆灭了,无数次冲突,无数次恶战,笑到最后的始终是欧洲人,而在欧洲笑到最后的,是我们伟大的荷兰人!”
蒋百胜不懂荷兰语,他望着身边的舌人林阿水问道:“他说的是什么?”
林阿水接着道:“他说,荷兰人拥有了全世界最强大的舰队,最庞大的贸易船队,他们支配着全世界的海洋,我们注定是要征服所有大陆,把荷兰王国的光辉散播到地球的每一个角落的……”
事实上,普特曼斯所说的是:“我是文明人,请允许我们体面的投降!”
“播你娘!”
蒋百胜听到这话,肺都气炸了,他指着普特曼斯道:“是不是爷们,给句痛快话,投降不投降!”
林阿水望着普特曼斯道:“总督阁下,听说你们荷兰人崇尚骑士精神,我们伟大的将军要与你展开骑士决斗,如果你胜了,他就接受你们投降……”
普特曼斯听到这话,比吃了黄莲还苦。
他已经快五十岁了,而对面的蒋百胜比全旭还要小四岁,今年堪堪二十六岁,虽然他不算是最高大的,身高莫约一米七五左右,关键是他的体重足足有两百斤,身上没有赘肉,披着全记的重铠,毫不费力。
“怎么打?”
其实,全家军这边不是没有人发现林阿水在加油添醋,可是谁也没有反对,他们太恨荷兰人了。
“将军,他要跟你决斗,说你不是真正的军人,是懦夫,是小偷,劫匪,妓女的后代……”
蒋百胜怒了。
正所谓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蒋百胜身上背着小偷的贼名,当年他的媳妇生下儿子,身体虚弱,又没有钱请奶妈,儿子太小吃不了东西,他也没有钱,无奈之下,只好偷了地主家的一只羊。
结果被抓住打得半死,儿子也因此夭折,他就讨厌别人说他是小偷。
蒋百胜望着身后的炮兵:“准备开炮,轰他娘的!”
一零五门野炮,迅雷炮包括飞雷炮,都被排在面前。
面对密密麻麻的炮管,普特曼斯的脸色瞬间煞白。
“投降,我们投降!”
只是,他的声音被炮声淹没了,事实上没有林阿水的翻译,蒋百胜还以为他在咒骂他呢。
“轰轰轰……”
炮弹落在混乱的人群中间,掀起一片血雨。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零一章失利
第四零一章失利
普特曼斯是非常幸运的,他被身边的副官扑倒在地上,虽然摔得头昏眼花,只不过却也躲过了炮击,四散飞射的弹片。
不过其他荷兰军官和士兵则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他们只看到眼前火光一闪,紧接着便身轻如燕,像片树叶一样飘了起来,或者被炙热的弹片射穿身体,一跤仆倒在地!
这片人员密集的区域顷刻之间变成了屠宰场,断手断脚四处乱飞,死的活的都浑身是血,受伤的倒在血泊里嘶声惨叫,没受伤的由于腿部抽筋也倒在血泊里放声尖叫。
一时间,总督府前的广场上,混乱到了极点!
当然,普特曼斯也愤怒到了极点,他站起的时候,耳朵里听不见任何声音,放眼望去,四处都是一片血红。
哪怕他身经百战,也没有看到如此惨烈的场面,再看着蒋百胜。
蒋百胜用手捂着耳朵,嘴里一张一合,不知道说些什么。
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
他想过跟明军和谈,但是明军似乎根本就没有要跟他谈的意思,一个劲将更多的大炮和炮弹往他面前堆。
明军的态度很明确:要么死在这里,要么滚出台湾。
对普特曼斯来说,赔偿损失这条可以谈,但放弃台湾是万万不行的,如果他敢放弃台湾,就等着上烧烤架好了!
于是他陷入了打又打不赢,和谈又没门的绝境,如同一只掉进了狮子窟的小羊羔,那样的无助与绝望。
终于可怕炮击停止了,或许是为了羞辱普特曼斯,或许是那些荷兰人已经替他做出了选择,有的举着白旗,有的则是跪在地上,他们手中的火铳、刀、枪一股脑的扔在面前。
就算没有白旗,一名荷兰贵族女子穿的白色连衣裙,也被粗暴的撕开,这条白色的连衣裙被分成了十数片,在空中飘扬。
崇祯四年十月七日,全家军远征军部蒋百胜部,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占领台南,这座在崇祯二年开始兴建的红毛城,被蒋百胜收复了过来。
大明的龙旗以及全家军的全字大旗开始在台南升起,同时,奉全旭之命,这座城池,正式更名为台南城。
荷兰被俘虏的人很少,连老弱妇孺在内,总共五百八十四人,至于死掉的人,那就死掉了。
蒋百胜命令全家军将士在打扫战场的同时,向全旭汇报这个好消息。
十月八日,作为全家军台南最高军事长官,蒋百胜下令沿收荷兰人、西班牙人以及郑氏所有的产业。
接着,台南易主的消息也四处扩散开来。
台南山区,这是一座非常狭小的山谷。
同时,也是一个汉人村落,村落非常小,早在二十年前,他们跟着开台王颜思齐抵达台湾,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他们在这片山谷里开垦出二百多亩水田,种上了水稻,三百多亩旱地,种着麦子或大豆,还在一些坡地里种上了黄麻、柳橙、蜜桃等作物,养了鸡鸭和猪,把这片原本荆棘密布的谷地变得欣欣向荣。
不过现在欧洲人大举入侵,四处攻打不肯臣服于他们的城镇,屠刀所向,村镇化为焦土,桀骜不驯的原住民,勤劳善良的汉人移民,通通在他们的刀枪之下变为被乌鸦啄食的腐尸,这里虽然偏远,一时半刻还没有被波及,但是也已经惶恐不安,自发的组织起了一支小小的民团,誓死捍卫自己的家园。
十月十日,也就是全家军占领台南的第三天,一支小部队抵达这里。
这正是以赵天佑为首的全家军特别行动队,也是他们自称的恶鬼。
听说汉话,这些汉人喜极而泣:“谢天谢地,朝廷没有忘记我们,朝廷没有忘记我们!”
“朝廷忘没忘我不知道!”
赵天佑面无表情的道:“我等是奉修武伯、辽东总兵官全帅的命令!”
这些没有见识的百姓,只知道总兵官是一个非常大的官。
这个村落以张、白、胡、林四姓为主,虽然只有一百多人,却有五十多名成年男女,他们几乎蜕变成了野人,拿着竹子制作的弓箭,赤着脚也不穿鞋子。
至于衣衫,以袒露着上身为主,没有办法,物资太短缺了。
其实,全旭也作好报台南无法打下来的准备,这需要长时间的战争,全旭也没有想到台南会打得如此轻松,仅仅一半天的功夫,台南就拿下来了。
当然,赵天佑却不知道,他执行的是总参谋部制定的原来计划,以特别行动队员,联系台湾原住民以及汉人移民,组建反荷兰联军。
尽管这个小村落的物资匮乏,作为村长的张虎却非常热情,甚至不惜杀了一头猪,一只羊带着全村男女老少,载歌载舞。
赵天佑等特别行动队成员也携带着各种罐头,水果罐头自然不会携带,主要是肉食罐头为主,还有一部分酒。
双方的关系非常融洽,吃完晚饭,赵天佑望着村长张虎道:“你们与那里山里人关系怎么样?”
赵虎沉吟道:“还行吧,我们这附近有几个泰雅人部落,都是靠狩猎为生,他们也种地,但技术非常差,狩猎是他们的主要生活来源,因此几个部落之间时常为争夺猎场而爆发冲突,相互割人头那是家常便饭。不过他们倒没有怎么为难我们,我们伺弄庄稼的本事比他们强太多了,他们经常要拿一些珍贵的药材和皮子下山跟我们交换大米、麻布、茶叶。”
“他们允许你们进入他们的村寨吗?”
“如果是去作客或者是去跟他们交换东西,进入他们的村寨是没有问题的,但千万不要进入他们的猎场,不然他们就要翻脸了。”
“那太好了!麻烦你派一个懂泰雅人语言的年轻人带我们到他们的村寨去!”
“军爷,你这是要干嘛?”
“跟他们结成攻守同盟,一起对付那些该死的西夷!”
张虎苦笑道:“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泰雅人桀骜不驯,除了他们的部落头人之外,谁的话他们都听不进去,完全就是一群乌合之众,指望他们去跟纪律严明的西夷作战,那是异想天开!”
赵天佑淡淡的笑道:“我有办法让他们听话!”
就在这时,一名年轻人跑过来:“村长,村长!”
“怎么了?”
“上溪……上溪村!”
“上溪村怎么了!”
这时,一名上溪村的年轻人躬身道:“虎爷,你看这个……”
这是一张全家军张贴的告台湾全民书,上面用白话文写着,全旭奉王命征讨西夷,现如今攻克台南,但凡大明百姓,现向台南报备,重建户籍,重非土地,自既日起,前往台南府,报备,截至日期为崇祯五年二月底,逾时不侯。
张虎拿着告示,他其实不认识字,只好递给了赵天佑:“军爷,您看!”
“想不到蒋将军已经拿下了台南!”
赵天佑笑道:“我们的工作不用做了,张村长,你要不要跟着我们一起去台南府?”
台湾,在全旭的计划中,分别设立台南、台中、台北三府。台南府率先完成了建设。
……
辽南的气氛有些诡异,甚至比荷兰人要打来的时候更加诡异,这种诡异的气氛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按说,郑芝龙在全旭手底下吃了这么大的亏,他不会无动于衷,而且他不像荷兰人,表面上看着实力非常强大,可是人少是他们的致命弱点。
更何况,荷兰人的殖民地手段非常粗暴,而英国在这方面做得就好多了,当年辉煌的时候,日不落帝国的殖民地遍布全球,英国人用无数个国家和民族的血肉,铸就了大英帝国的辉煌。
哪怕英国没落了,可是认贼做父的人却不计其数。比如说印度,在一战二战期间,他们向英国提供了两百多万军队,以及数百万吨粮食,和大量的物资。
印度是英国最乖的儿子,为了帮助英国爸爸打赢二战,他们把本国人饿死了几百万人,省出了的粮食给英国人吃。
荷兰人在这方面简单粗暴,他们没有殖民地的武装力量可以使用。
全旭在辽南重新打造了足足上千艘的自杀船,飞鱼舰队也扩充到了六十艘,在海豹的指挥下,全旭不惧荷兰人把东印度公司的家底都拉过来。
全旭粗暴的拒绝了海鲨战舰的提前服役,在没有经过海试的情况下,他不放心把四五百人放在海鲨战舰上。
全旭的心情不好,拿怕接到了蒋百胜战胜台南,刘全成功占领了台中,并且极力向南推进,如果顺利的话最多一个半月将与蒋百胜会师。
抢占台北的计划失败了。
与荷兰人海舰战舰损失殆尽不同,西班牙人在台北鸡笼方向集中了六十七艘大小战舰,其中像二级战列舰多达八艘。
论底蕴,西班牙人比荷兰人更强,他们拒绝摆出了严防死守的架势,让远征军队无法靠港。
如果威尼斯人的舰队敢靠近鸡笼湾,西班牙人视威尼斯人与西班牙开战,威尼斯太小,不敢惹西班牙人。
无奈之下,威尼斯负责运输马应虎所部的七艘大船灰溜溜的返回了旅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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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零二章出国前的准备
第四零二章出国前的准备
“非常抱歉!”
海伦娜一脸歉意的望着全旭道:“这次雇佣任务没有完成,这是我们威尼斯城邦共和国的责任,辽东的损失,我们负责赔偿!”
面对海伦娜忐忑不安的模样,全旭心中的怒气已经消散了不少。
其实,全旭也不用担心西班牙舰队的问题,现如今全家军在台南和台中已经站稳了脚跟,用不了多久,他们就可以依托着台南和台中的基地,向台北方向进攻。
以西班牙人在台湾的武装力量,他们远远没有机会把全家军赶下海去。不过,西班牙的海军,全旭也不可能当他们不存在。
其实自杀船只能在近海被动防御,他们没有远洋的能力,如果全旭想让水师远征台湾,只能以飞鱼战舰为主力,毕竟,上千艘自杀船虽然多,估计没到台北,就会被风浪吹翻一半多。
哪怕小矮子的命不值钱,可那种自杀船却不便宜啊,上千艘自杀船也花费了全旭五六万两银子,全旭还没有阔绰到可以把五六万两银子扔在海里的地步。
“合约照旧!”
全旭望着海伦娜道:“我需要向台湾运输三万根长枪,五千套铠甲,五千支火铳,三十六门野炮,十八门迅雷炮,两万枚野炮炮弹,三万枚迅雷炮炮弹,以及火铳子弹一百万发,这批军火总价值超过一百万枚银币,如果损失的话,威尼斯需要翻倍包赔我的损失,这次交易,敢不敢接?”
“我要提高雇佣金!”
海伦娜虽然接到了西班牙舰队在台北海域游荡着,不过,大海太大,就算是西班牙的无敌舰队依旧存在,他们也无法把整个大海都控制住。
“没问题!”
全旭想了想道:“给你增加两千枚银币,共计三万四千枚银币!”
“不行,我必须提高四成佣金!”
“最高三成!”
“成交!”
但是,在考虑到全家军远征军队已经登陆到了台南和台中地区,对于在不在台北登陆,其实影响不大。
在经过反复考虑之后,马应虎所部在旅顺港口休整七天,再次登上威尼斯人的舰队。
全旭决定冒险返回一趟后世。
现在没有办法,如果没有挂,要对付西班牙人的舰队还真不容易,不光是西班牙人,而且还有荷兰人。
荷兰人的东印度公司绝对不会坐视台湾的丢失,事实上,为了开发台湾,东印度公司也投入了不小的精力。
荷兰东印度公司还有极为强大的实力,海军实力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大明的造船实力已经落后,辽东的发展底子太薄,唯一的办法需要回到后世。
只要回到后世,哪怕不购买军用战舰,只需要购买一些玩具航模,就足够西班牙人喝一壶的了。
其实任何一种兵种都不是无敌的,都有可以克制的办法。比如唐朝时期的陌刀军,如墙推进,人马俱碎,但是最根本的问题是不能久战,可以利用轻装反复试探,消耗陌刀军士兵的体力。
当然,全旭的自杀船也一样不是无敌的。
西班牙亲眼见证了全家军水师自杀船的疯狂,他们同样也建造了大量的小船,准备给全家军来一个狼群对狼群战术。
同时他们也改造了大型战船,为了对付自杀船的狼群战术,只有两种方式,要么提高舰船的速度,要么加装一种可以阻止对方接近战舰的装置。
经过了反复的试验,他们拿出了一个可行性的方案,首先提高战舰的速度,他们无法做到,只能加装一种防护栏。
这种防护栏,准确的说就像一只被拖行的木排,木排制造成了铁蒺藜的样式,无论怎么扔进海里,这种拒马都会以锋利的尖木对准敌人。
一旦发现全家军的自杀船,大型战舰上的木拒马就会被扔下来,由于这些拒马采取铁链系在一起,一船战舰上就可以放下十几拒马,形成一道两三百米的海上围栏。
只要足够多的拒马,就可以阻止这种自杀船的靠近。
全旭其实不知道,有人恨得想把他用压路路,把他那张帅脸压上十遍八遍,没错这个人就是苏彤。
作为一个国际经济与贸易的硕士研究生,苏彤加入了全旭的旭日贸易有限公司,非但没有参加过一次涉外贸易谈判,甚至也没有开展涉外贸易业务。
苏彤身为一个贸易公司的总经理,只是名义上的,事实上,她做的却是一个垃圾收购站的工作。
收购廉价的二手工程脚手架。
收购废旧钢材。
收购二手活动板房。
收购建筑二手机器,比如搅拌机,二手塔吊,二手起重机等等。
全旭非但没有用上她引以为豪的专业,反而把让支应得像一个陀螺一样。
苏彤帮我订购三千吨工业水泥。
苏彤帮我订购三千吨螺纹钢。
苏彤帮我订购五千吨二十六毫米的无缝钢管。
苏彤帮我订购三千吨一百零五毫米口径的无缝钢管。
苏彤我有一批野人参,帮我联系一下买家。
苏彤我有一批贵重木材,帮我联系一下买家,让他们准备好钱过来提货。
苏丹我有一批上等玉石,帮我联系一下买家,快速出手。
全旭虽然轻易不露面,只要露出就把她往死里使唤。
上次她出了车祸,作为老板,居然连慰问一下的形式都没有,这让苏彤非常有怨气。
就在苏彤在心中默默咒骂全某人的时候,她的手机响了。
来电显示:黑心老板。
苏彤接通电话:“哎呦,哪阵风把你吹过来了?”
“最近出趟国!”
“出国不能打电话?”
全旭想了想道:“讲真的,我准备在国外设立一个分公司,你有没有好的地方推荐?”
苏彤没有心情跟全旭生气,听到正事,她的高智商又回来了:“全董,这要看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什么!”
“基础建筑,公路,未来会涉及铁路建设,水、电、还有通信网络!”
苏彤的眼睛发出精光:“你在哪儿?这事需要好好计划一下!”
无论全旭找到了哪个国家的基建项目,只能说明,全旭在上面应该有人,私人企业一般可接触不到这样的项目。
“吃饭了没有?”
全旭笑道:“没吃的话,我们一起吃,我请客!”
“你请客?”
苏彤笑眯眯的道:“那这一顿饭我一定要好好吃,去哪儿吃?”
“地点你选吧!”
说完,全旭挂断了电话。
全旭随即给吴铭拨通电话:“在忙什么?”
“没忙什么!”
吴铭苦笑道:“北京片场呢,给一个小网大做军事战术指导!”
“我回来了,有一笔大生意,你赶紧过来一下!”
全旭郑重的道:“那个工作你要不就推了!”
全旭挂断电话以后,考虑了一会,随即打给谢琳:“帮我订机票,只要不禁枪的国家,随便订,你订完机票以后,飞机起飞之后,再办理退票或改签!”
在全旭想来,吴迪他们不是国家,即使有渠道可以拿到航空公司的订票信息,看到全旭的计划行程,提前在目的地等他,为了防止意外发生,全旭决定采取这种方式。
不停的更换目的地,反正手续费对于全旭来说,那只是小钱。
全旭在沐浴之后,开始拨打了苏彤的电话:“考虑好了没有?”
“没呢!”
“机会交给你了,你没有选择好地方,那我来选了!”
全旭笑道:“金鱼胡同知道吗?”
“知道啊,你真准备大出血?”
苏彤兴奋的道:“那里吃饭可不便宜!”
“行了,晚上六点半,我去接你!”
全旭决定甭管吴迪那些人有没有在全程监视他,他不在乎,准备给吴迪一点甜头,从而麻痹一下他。
当时,他就打电话在金鱼胡同的饭店里订个包房,这样以来,吴迪就会知道全旭回来了。
全旭回到地下车库,看着地下车库里也没有人,只是自己的那辆车味道有点大,打开车窗,启动穿越,再次回到明末,他将近阶段得到的黄金一股脑儿扔在红旗hs7的后备箱里。
黄金有多少,全旭也没有称重,他的目的就是有这批黄金来麻痹吴迪以及他背后的人。
装好黄金,全旭开着车去接苏彤。
苏彤看到全旭的时候,感觉他的车很重的样子就好奇的问道:“你这是装了什么?这么重?”
全旭故意的笑道:“黄金啊,整整一车都是黄金!”
“拉着黄金招摇过市,骗谁呢?”
“不信算了!”
全旭心中暗喜,估计大部分人的想法与苏彤一样根本不相信。
这一招就是灯下黑。
来到金鱼胡同的时候,吴迪站在门口迎接全旭。
“欢迎全先生!”
全旭直接从驾驶室上来,望着吴迪道:“黄金要吗?”
“要!”
“多少钱?”
“两百三……”
“太黑了,再给你一次机会!”
全旭望着吴迪:“价格不让我满意,交易取消!”
“三百,这是最高价格!”
全旭踢了踢车的后轮:“让你的人过来过来清点吧,现款转账!”
苏彤大惊失色:“你真拉了一车黄金?”
吴迪的脸色变了,他急忙拿出手机。
“你要是聪明人,就不要耍花招!”
全旭甚至连看都不看吴迪:“走,咱们去吃饭!”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零三章利益才是永恒的
第四零三章利益才是永恒的
吴迪其实也被全旭的吓倒了,他见过很多有钱人,但是绝对没有见过像全旭一样,用一辆连防弹功能都没有的城市uv,拉着满满后备箱黄金到处乱跑。
如果别人知道他拉了一后备箱黄金,绝对会有人过来抢。
确实是如此,经过详细的清点,称重,检验,计价,这一批黄金总计高达三千七百九十八公斤,哪怕按照三百块每克,这也是妥妥的十个亿。
就在全旭与苏彤吃着饭的时候,苏彤的手机响了,旭日贸易有限公司的公司账户,是指定了苏彤作为短信业务联系人,她看到账户上多了十个多亿的资金,就好奇的问道“全董,这笔钱是怎么回事?”
“卖黄金卖的!”
苏彤听到这话,深吸了一口气,十个亿的黄金,捡到金矿了?国内好像没有这么大的金矿吧?
全旭撇撇嘴“这次回来,我准备先休息两天,暂时不要谈工作,今天,就是吃饭!”
面对餐桌上的菜肴,全旭是狼吞虎咽,毫无形象,吃得两个腮帮子鼓起来,仿佛是塞进了两个乒乓球。
苏彤看着全旭的吃相,感觉肚子有些饿了。
减肥,见鬼去吧,吃饱了再减肥。
“美女,干杯!”
全旭有些含糊不清的道“你看我,现在是不是有点像西红柿首富里的王多鱼?”
苏彤摇摇头“不像……你根本就是!”
……
很自然,全旭在苏彤吃饭的景象,被全程录制了下来。
在一个隐秘的房间内,坐着十几名衣冠楚楚的男子,吴迪在这个房间里,连坐在资格都没有。
一名戴着金丝边眼睛的中年男子,满脸媚笑,给一名年老的男子献殷勤“商老,来来来,尝尝我珍藏多年的大红袍!我告诉你,这茶啊可是我花了好大的功夫弄回来的,也就自己馋得不行了就闻一闻,别人?闻我都不让他闻一下!”
老者淡淡的小抿一口“上当了,这茶是假的!”
“假的,怎么可能!”
“一等品,不是极品!”
金丝边闭上嘴,不再说话。
老者用鹰隼一样的目光望着吴迪“这批黄金是复国密藏吗?”
“不是,都是新铸的千足金!”
吴迪疑惑的道“三吨多黄金的流动,这可不是小数目……”
老者起身“你去探探他的底!”
……
全旭离开金鱼胡同,见到吴铭的时候,已经到了晚上十点多。
看着吴铭身上狼狈的样子,以及他的那辆车,布满了灰尘,显然过得不是太好,旭日海洋的第一部电影,由于尺度过大,没有过审。
加上行业前景不明郎,公司业务发展极为困难。
全旭与吴铭在夜市地摊上喝着啤酒,聊着天。
全旭望着吴铭道“或许影视圈不是适合我,我再一次追加投资,三千万,如果还玩不转,那就不转了!”
吴铭不知道怎么接全旭的话。
全旭似乎喝大了,拍着吴铭的肩膀道“想不想玩一把大的?”
“什么大的?”
“尼日利亚知道吗?”
“听说过一些,世界上最乱的国家之一,官员,人民懒惰,抢劫、犯罪,几乎是家常便饭!”
全旭望着吴铭“我出钱,办一家安保公司怎么样?”
“在尼日利亚吗?”
吴铭哭丧着脸道“那里……不知道怎么形容他们!”
“因为那里乱,才是我们的机会!”
全旭望着吴铭“因为他们的政府从上到下,全部,换一个角度来说,我们用钱,可以做到任何想做的事情,比如说合法拥有枪支、武器,装甲车。那里非常乱,就需要安保公司提供安保服务。做这种生意,前景是明朗的,人人不一定看电影,但是人人都怕死!”
吴铭沉吟起来。
“没关系,你做不做都行,在你的朋友圈子里,有没有愿意做的,可以给我联系一下!”
全旭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黄金,一千克标准重的金锭,直接拍在吴铭面前“我的生意,你也接触过一部分,不瞒你,那边出了一点问题,我需要人,自己人!”
吴铭想了想道“我可以联系一下,全董,不好意思,我女朋友刚刚怀孕,我不想……”
“理解!”
全旭拿起酒杯,与吴铭碰了一杯“干杯!”
全旭又拿出一块金锭,放在吴铭面前“以后会很忙,成亲的时候,记得告诉我,有时间,我会过去,如果没有时间,这是贺礼!”
全旭看着那辆熟悉的奔弛商务停在路边,吴迪靠在商务车上抽烟。他是故意让全旭看到他。
全旭招手“老板,结帐!”
全旭朝着吴迪走去。
坐在商务车上,全旭望着吴迪道“你们的实力应该不错吧,帮我办件事!”
“什么?”
“我要一批军火,运到尼日利亚!”
全旭笑道“到货付款,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做?”
吴迪轻松的笑道“还以为是你什么大事,这点小事非常容易,你需要什么装备?”
“坦克,五对负重轮的五九就行!”
全旭随即抽出小桌板上的笔记本,在纸上写着“不过,五九需要改,首先是火炮,换掉现有坦克炮,改成五七速射炮,需要炮弹自动装填系统,自动火控系统,最好是搞成傻瓜式控探系统,你也知道那帮黑蜀黍们,超过三加二的算学他们都算不清,就不用为难他们了,他们也不会玩坦克战,也就是拿着坦克欺负装备兵,五七毫米的速射炮足够用了!”
吴迪苦笑道“全先生,你说的这些,我明白,但是我做不了主,这样吧,我给你找人,明天你们自己去谈!”
“没问题!”
果然,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
全旭也不在乎吴迪能不能搞到这些军火,能搞到最好,不能搞到他只有到尼日利亚慢慢摸索了。
翌日,全旭睡到自然醒。
他的手机上多了一个信息,陌生号码十点整!
全旭看了看手机时间,居然九点五十,快速刷牙、洗脸、全套齐活。
为了防备不必要的麻烦,也是为了自己的安全,全旭穿了一件在明朝的道袍,而且是紫色的。
没有办法,谁让全旭在明朝已经是官居一品武职了呢?
一辆奥迪a6,停在门口。
那名挂着中校肩膀的军代表,一脸诧异。
还真是大千世界,无所不有,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居然遇到一个留着长发,身穿汉服的人。
“请问您是全先生吗?”
“我是全旭!”
“请!”
坐上车,全旭感觉困意袭来,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在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出现一个没有标志的普通仓库前。
中校上前交涉,检验过证件以后,全旭跟着走进这座庞大的仓库里。
仓库里存放着各式各样的自动武器,从冲锋枪,到自动步枪,再到轻机枪、重机枪,榴弹枪,迫击炮。
看样子这是一个样品库,每种型号的武器只有三五支的样子。
全旭看着枪械道“可以试试吗?”
“可以!”
全旭怎么样也是在阿尔巴尼亚训练过的,他可是喂了几千发的子弹,全旭捡了一把五六式班用机枪。
这玩意他玩过,所以,熟练的装上子弹上膛。
五六式班用轻机枪采取弹鼓式供弹,一百发一个,搂起火来火力那叫一个猛,简直就是血洗敌营的神器。
直接扫了一个弹鼓,抄着56式冲锋枪和63式自动步枪搂火。
首先是测试56式冲锋枪,一个弹匣接一个弹匣的打,一口气打光了四个弹匣,得出的结论是,这些冲锋枪质量是绝对靠得住的,非常耐操,不过精度比较差,两百米之内能够有效命中,但是两百米之外就是瞎飞了。
军售代表看着全旭专挑选老旧武器,他的脸上笑开了花。
在那个困难的时代,中国的脑门上顶着毛子的数万辆坦克,还有上百万大军,为了御敌,中国曾经有过上千个民兵师,六七百万民兵,不难想象,这是一个何其庞大的数字。
当然,这也是被逼无奈。
毛子的那种鬼畜打法,整个欧洲都在他们的钢铁洪流面前瑟瑟发抖。
据小道消息,总参当时制定的预案,就可以堆满一个足球场,但是实在没有把握能在武器装备和战略思想差了对手整整一代的劣势之下将毛军挡在国门之外,无奈之下只能组建大量民兵师,充当最后的战略预备队。
好在,毛子自己玩死了。
可是,他们却给中国造成了极大的麻烦,各种枪械堆积如山,各种弹药足够打一场世界大战。一个小小的阿尔巴尼亚,就支援了将近二十亿发子弹,以及五百多个弹药库。
面对这些武器,其实全旭并不太急迫,他最急需要的反而是舰艇。
看完心仪的武器,全旭望着军代表道“中校同志,我也是受人所托,这一次只是试水性采购,我的客户明说了吧,就是黑蜀黍,如果一切顺利,而这些武器我的客户又用得满意的话,还会有更大的订单!”
“有多大?”
“一个集团军的装备吧!”
全旭苦笑道“我是军盲,咱们一个集团军多少人,多少枪,我一概不知,客户是有准备以万为单位的!”
军代表们相到对视一眼,甚是欢喜。
奖金有着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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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零四章军级通信指挥电台
第四零四章军级通信指挥电台
太多库存的枪械与子弹,这些东西保养还需要一大笔钱,如果可以卖出去,自然是皆大欢喜。
军售代表望着全旭道“那个试水,准备采购多少?”
“五六式冲锋枪,一千支!”
五六式冲锋枪,按照国际惯例应该归类为突击步枪,也是a47的中国版本,这种冲锋枪,拥有着二百米的精度有效射程,与世界上绝大部分冲锋枪五十米内的有效射程,完全不同。
这就是中国特色,也是中国外贸产品中最受第三世界喜欢的装备,价便,结构简单,火力凶猛,而且量大管够。
军售代表道“按照惯例,出口品每支两百美元!”
“一千块,用人民币结算!”
全旭撇撇嘴“别以为我不知道这种冲锋枪有多少库存,我也是为国做贡献,如果不愿意卖,那我可以寻求大毛!”
军售代表听到全旭口中的大毛,脸上露出苦笑。
面临着武器严重过剩的不仅仅是中国,还有大毛、二毛,当然二毛(乌克兰)的家底折腾得差不多了,大毛的家底实在太厚,也是中国武器贸易的最大竟争对手。
“可以!”
军售代表咬咬牙,反正国家武器的制造成本很低,在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人人都以奉献为主,哪怕折合到现在的物价,每支步枪的成本也就不到两百块,一千块还可以赚八百多块。
蚊子再小那也是肉,毕竟一千支就是一百万元。
在军火贸易中,冲锋枪、自动步枪永远都是零头,真正的大头,那是重型武器。
“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国产版本)!”
全旭沉吟道“先来两千支,按五六冲的价格行不行?”
由于子弹难搞,全旭没有选择全自动步枪,而是挑选了这种半自动步枪,对于明末的时代而言,别说是半自动步枪,就算是栓动步枪,那也可以吊打世界。
军售代表看着全旭完全外行,他们本想说五百块一支,结果全旭硬要出一千。
“可以,两百万元,加上五六冲,合计三百万,我们可以每支枪附赠配套的五只子弹夹!”
“五六班用轻机枪,来一百五十挺!”
“每挺一万美元……”
军售代表望着全旭“那按人民币五千块元块怎么样?”
这种机枪全旭在阿尔巴尼亚的时候也遇到过,对方直接报价三千美金,而且死活不便宜!
“行!”
“一百五,每挺五千块,共计七十五万,合计三百七十五万元!”
全旭突然想起来,高射机枪,也可以加装在明末的战舰上,那家伙直接扫过去,无论是桅杆,还是船体,恐怕真扛不住。
特别是五四式高射机枪拥有一千五百米的平射距离,在明末完全吊打所有的舰炮,在这个范围内,恐怕没有大炮可以是对手。
“五四式高射机枪,有吗?”
“有啊,一万块每挺!”
军售代表道“要不然,你就去找毛子买吧!”
“好吧,给我来五十挺!”
“五十万,总共计四百二十五万元!”
军售代表又问道“那子弹需要多少?”
“一百万发!”
“九毛钱,你居然才买这么点?”
军售代表满脸戏弄的笑容“你是第一次做生意,不太熟悉,那帮黑蜀黍,别的本事没用,特能霍霍子弹,他们打上一夜,有可能打不死一个人,几十万发,上百万发,子弹就扔出去了!”
五六式是属于枪族,既五六冲锋枪、五六半自动步枪和五六式班用轻机枪,都采取七点六二乘以三十九毫米标准弹。
三千多支枪,再加一百五十挺轻机枪,一百万发子弹确实不算多,每支枪才三百多发子弹,勉强刚刚达到一个基数。
全旭想了想道“那就翻十倍,子弹一千万发!”
“好叻!”
军信代表笑道“全先生如此大气,我可以做主,附赠五十万发,诚惠,九百万元,总计,一千三百二十五万元!”
“十二点七毫米高射机枪子弹!”
“每发三块二!”
全旭微微一愣,他皱起眉头“怎么这么贵?”
“这可是一枪能把人打成两截,连装甲车都能生生撕开的家伙啊,你还想像步枪子弹一样便宜?”
军售代表道“无论什么黑鹰,还是长弓,世界上现役的直升机,都可以打下来!”
以前防空主力的高射机枪,其实已经沦落为打打直升机,或者装载皮卡车上,充当移动火力点。
别看武器老,威力却不小。
全旭无奈的道“好吧,反正买的没有卖的精,你们怎么说我怎么买,如果报价太高,我的客户不认账,那么后续可就没有了,杀鸡取卵的事情,可不要做,还有,你们是不是得给我多配一点零配件?”
“没问题!”
全旭沉吟道“来十个基数,二十万发!”
“三块二……这样吧,三块钱每发,六十万!”
全旭看到了四零火,但是,他却装作没有看到一样。
四零火,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用步兵打坦克的武器,而且还是穷人的武器,不过,全旭却不准备购买。
问题的关键是,他在明末可没有坦克可以打,而且一百米的直射距离,百分之九十的机率会被射成刺猬。
全记的枪炮局的神火二型火箭炮已经取消了延迟引信,改为碰触击发方式,而且雷汞、硝化棉等项目已经立项,在未来的时候,这种火箭弹有可能会取得突破。
军售代表看着全旭的目光落在了六九式四零火箭筒上面,笑眯眯的道“四零火,这可是我军的拳头产品,响名世界,也就是一挺轻机枪的价格,要不要来个几千套?”
“不是不用,我的客户脑回路有些不太正常,这种东西他们没说要”
全旭摇摇头,一脸遗憾的道“这样六零迫击炮一百五十门,八二迫击炮一百门,一二零迫击炮六十门!”
军售代表们喜上眉梢。
六零炮与轻机枪一样的价格,五千块每门,八二迫击炮稍贵一点,九千块每门,一二零迫击炮至少三万,不议价!”
“依你!”
军售代表飞快的计算起来,七十五万加九十万再加一百八十万。
“炮弹多少一枚!”
“四万!”
全旭指着自己的脸“你们把我当傻子坑?”
“三万块每吨,各种口径自己选!”
全旭这才满意的点点头,以六零迫击炮为例,每枚炮弹重约两公斤,一吨下来怎么也有五百枚左右,平均算下来一颗炮弹六十多块,勉强可以接受。
二百吨的炮弹,六百万没了。
“木柄手雷卖不卖!”
“放在这里的任何东西都卖!”
“多放钱一枚?”
“二十五块!”
“多少?”
“二十块一枚,好算账!”
全旭想了想道“好吧,我要十万枚!”
虽然说,军售代表遇到全旭这样好说话的人也非常开心,可是,由于全旭在阿尔巴尼亚的时候,购买过一批军火。
但是,价格却高得离谱。虽然说,有网络上的那种价格,什么一支a突击步兵一百美金,不过,那种枪都是七八十年的老枪,膛线基本上磨平了,各种零件也是东拼西凑的,性能,基本上不用怎么考虑。
当时,全旭购买tnt三千吨,加上手雷、以及一百支70,加上蝎式冲锋手枪,花了将近五百万美元。
现在的数量比原来多了十倍,还多了三百多门迫击炮,总共费用却与原来差不多,总共花了三千多万不到四千万人民币。
全旭又试着采购了tnt三千吨,军用压缩饼干、军用罐头,八七式迷彩服、三万柄205工兵铲等等,凑了五千万!
军售代表望着全旭问道“这就完了?”
“完了”!
“通信指挥系统,雷达,步话机,电台,这些东西难道不要吗?”
全旭的眼睛一亮“什么样的电台?”
军售代表心中明镜,他以为全旭是看不上国货,准备采购美国货或毛子的,语重心长的道“小同志,你是不知道,军用电台和民用电台是两回事,咱们国家的电台虽然重一点,但是那些黑蜀黍不是体力好嘛,别看调频电台比同类美军电台重上一公斤左右,但是却便宜三分之二,就像这个708电台,即使在丛林、山谷复杂地形中,可以保证二十五公里的高清通信,如果加装天线,就可以实现一千公里的抗干扰通信,另外,这个电台,可以耐零下四十度的低温,七十度的高温,防水,防震,非常适用部队的恶劣环境。
全旭心喜若狂,却不动声色“这种电台的功率太小!”
军售知道全旭是一个外行,就耐心的解释道“我军使用的是单兵电台,二十五公里范围内,营连级通讯,一百公里之内,营团级,一千公里,军级五千公里!”
“那就这个tx112,我军现役,在某某部队仍在使用,灵敏度高,通话清晰,通讯距离五千公里!”
全旭心中暗暗想道。
五千公里,那就是意味着,全旭可以及时得知怀远镇、辽东、以及大名府和台湾的任何风吹草动。
“妥了!”
p这个枪械报价真实的也查不到,如果有知道的朋友,可以留言,我去改!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零五章耻辱唯有用血才能清洗
第四零五章耻辱唯有用血才能清洗
就在全旭疯狂采购的时候,吴迪在一栋秘密大楼里向白发苍苍的老者进行详细的汇报。
吴迪一边操作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将照片和文字资料投影在投影布上,显示着全旭、以及全振的照片。
“从我们掌握的资料来看,全旭的家庭背景还算简单,稍微有点关系的就是他的父亲全振,他曾经是一名优秀的军官,七七十七岁时年入伍,七九年参加安南反击战,以团直属侦察连尖兵的身份与安南特工和安南游击队交过手,因战功,火线升为侦察连长,大裁军的时候,部队裁撤,他以副团长、团参谋长退役复员。年,以村民、亲友,成立建筑工程队,南下惠州打拼,九四年开始成立辉煌建筑工程公司,直到九九年,辉煌公司获得龙山商品房屋改革项目,公司得到快速发展……截止到去年,辉煌集团下辖十四个全资子公司,共计三十个参股公司,其个人资产六百五十四亿……”
白发老者:“一个小角色而已,不必浪费时间,说说全旭!”
吴迪接着道:“全旭,是全振独子,年九月二十三日在龙山人民医院出生,九六年他七岁时就读龙山县南关中心小学,01年十二岁时考入龙山县实验初级中学,在校表现一般,非常低调。04年考入龙山县第一高级中学进入实验班学习,07参加高考,以龙山县文科状元,考入中国民族大学社会学院,2011年毕业,进入星仪传媒实习,同年底转正。期间没有任何国外背景,全旭与全振关系非常僵,父子二人几乎没有交流!”
“他的出入境记录去查了吗?”
“查了!”
吴迪随即调出全旭的出入境记录:“从2013年开始,他首次出国,第一站抵达泰国曼谷跟团旅游,经过调查,总共三次出境记录,最近一次是在阿尔巴尼亚,他购买了一批军火,但是,翌日过回去,我们派出摸查了全旭所出租的仓库,那批军火却不易而飞,监控资料却一片空白!”
白发老者:“你们是什么时候盯上他的?”
“两年前,我们接过金玉满堂店里接到一批黄金,就是全旭出售的,数量很大,来路不明。”
吴迪苦笑道:“当时我们注意到他,以为他有黄金来源渠道,派人盯了他,结果发现他居然消失一个多月,进行追查,汽车、高铁、飞机航班、自驾,出租车等等都查遍了,都没有发现他的出入境纪录,甚至没有找到他离开北京市的纪录,他好像是凭空消失了一个多月,又突然冒出来了一样!”
白发老者用手指敲着桌面,自言自语道:“凭空消失了一个多月,又突然间冒了出来,有点意思!”
“更有意思的是,他购买了一些粮食,军大衣、废旧钢铁,这些东西运进位于涿州的体育工厂仓库,却一直不见任何出货痕迹。”
吴迪道:“我们就试了一下他,这位小朋友脾气还不小,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砸了金鱼胡同两次,让我们损失上亿!”
“现在又订购了大量军火……有意思!”
白发老者道:“你们盯着他,看看这批军火交给谁。别再出幺蛾子,这可是几千条枪,上千万发子弹,对了,他还要了四艘037型猎潜艇。”
……
全旭并不知道吴迪等人的动作,他的想法就是能利用就利用,反正他们的手再长,还能伸手国不成?
在国内受限制,全旭还有顾忌。
如果是在国外,他们敢乱搞,全旭就可以扔过来一千吨的……火药,哪怕是最普通的黑火药,那也够他们喝一壶的。
全旭要求购买十套军级通讯电台,全套培训录相,为了故布疑阵,分别要求,汉、英、西班牙语。
作为世界曾经的海盗霸王,西班牙的殖民地还是不少的,尽管获得了所谓的独立,使用西班牙语,只是给他们提供一个调查的方向。
除了电台,雷达,全旭还购买了九十二辆装甲通讯指挥车,别以只是通讯指挥车就没有武器,该有的自卫武器就是十四点七毫米口径的重机枪,在明末也是无敌般存在的。
四艘猎潜艇,全旭要求他们主炮换成ak630多功能舰炮,这是一款仿自俄罗斯ak630的武器,初速900米秒,射速5000发分,有效射程为3800米,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如果伯克级驱逐舰,让037型猎潜艇逼近三千米的范围内,只需要一秒钟,伯克级就会被打成残废。
至于,明末的那种战舰,基本上就是秒杀。
尽管只是小型的猎潜艇排水量只有三百吨,但是,全旭要求更换新发动机,螺旋桨以及雷达,进行自动化升级,每艘五千万元。
四艘花掉两个亿,这让全旭有点心疼。
他更理想的是022型,只是听到022报价两千万美元,全旭直接放弃,他的那点钱,装备一支海军,哪怕只是最弱鸡的近海巡逻舰队,还是远远不够的。
卖黄金的十个亿,在全旭手中转了一圈,花了掉了将近六个亿。
这才是真正的军火生意。
枪械,永远只是小儿科。
听说全旭要狙击步枪,军售代表说,负赠五十支八五狙击步枪,外加三万发狙击步枪子弹,免费送。
本来想要的五九坦克,全旭不敢再买了。
关键是没钱了。
他需要在尼日利亚成立一个保全公司,也需要修建自己的训练基地,以及军事基地,本来想买几架武装直升机,再买一些军用无人机。
看到报价,全旭最终叹了口气。
不过,全旭还是给军售代表提出,下一次交易,直接用黄金或宝石交易,对方毫不迟疑。
“没问题”!
暂时有了解决的方案,全旭留下了军售代表杨剑锋中校的私人联系方式。
杨剑锋中校表示,如果全旭在北京需要解决什么私人问题,可以给他打电话。
毕竟,原本只是以为是人情买卖,结果成就了六个亿人民币的大单,这让杨剑锋中校做梦都能笑醒。
偏偏全旭还像收破烂一样,不买卫士二,不买卫士一,也不买自行榴弹炮,不买战斗机,却买了一堆垃圾。
没错,在杨剑锋同志的心中,全旭就是属于那种人傻钱多。
当然,杨剑锋与部长汇报的时候,部长沉吟道:“你还年轻,这是对方的投名状!”
在部长看来,这是一方军阀,准备站队,想报中国的大腿。
军火交易,也是一笔变向的保护费,就算杨剑锋把交易金额提高一倍,对方也会全盘接下。
全旭不是神,不知道军部的事情,但是,他以最快的速度,让苏彤注册成立安保公司,公司名字就是叫龙门。
同时,全旭也开始了世界的飘浮之旅。他与谢琳先是取道美国,停留仅仅七个小时,吃一顿原汁原味的西餐,然后又飞到了地球的另一半。
观看了法国大妞的香艳表演,全旭又买了一个中国富豪的转手的葡萄酒庄。
欧洲半月游,走马观花,全旭非常招摇,完全就像西红柿里的王多鱼一样,无论到哪里,一队威风凛凛的保镖,然后就是硬派越野车队。
就在全旭在欧洲玩得不亦乐乎的时候,吴铭也向他秘密谈了两年多,而且已经怀孕的女友求婚。
吴铭为了满足女友的愿望,利用全旭给他的两公斤黄金,加上积蓄,在丰台的宋家庄购买了一套五十四平方的一室一厅,这是二手房,精装修,全款一百八十万,讲价之后,一百七十九万。
吴铭首付一百零九万,贷款七十万,终于拿到了钥匙。
这套房子是吴铭与高倩一起看过的,当时因为没有钱买不起,要不是全旭给了他两公斤黄金,他还是交不起首付款。
拿人钱财,替人办事。
吴铭这些天也是起早贪黑,联系以前的战友,朋友,替全旭物色全适的人选,经过他费劲口舌,终于完成了全旭交待的任务。
他为全旭找到了十二个身手不错,而且愿意冒险的战友,为首的是就是葛云,首批人员担任教官,年薪六十万,一年三个月年假,来回报销往返机票。
这样以来,全旭可以挡起保全公司的架子。
为了给高倩一个惊喜,吴铭决定给高倩一个善意的谎言,他拨打了高倩的电话:“喂,宝贝,下班了吗?”
“你呢?还在片场?”
“对啊,今天晚上有夜戏,回去的时候有点晚,晚饭我已经做好了,在冰箱里!”
吴铭把新房的钥匙放在了冰箱里。
而他则是准备买了一些丰盛的食材,做几个硬菜,买瓶红酒,准备以隆重的仪式告别租房的生涯。
世界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就在吴铭从超市出来的时候,却看到了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
高倩与一个中年秃顶的男子手挽手,宛如一对恩爱的夫妻。中年男子非常体贴,不时的抚摸着高倩微微隆起的肚皮。
高倩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吴铭的心态瞬间就崩溃了,他的眼睛里一片赤红,红如血!
耻辱,唯有用血才能清洗!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零六章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第四零六章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吴铭的拳头高高举起,他准备暴起发难,就在这时,一个小女孩的哭泣声响起,在吴铭不远处,一名妇女领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子,小女孩的棒棒糖掉在了地上。
当小女孩的哭声,钻进吴铭的耳朵,这让吴铭慢慢冷静了下来。
不是吹牛逼,高倩和秃顶男人他们两个,吴铭有绝对的把握在三十秒内杀死他们,然而,这里却是超级市场,而且是一家大型超级市场,里面的顾客怎么也有几百上千人。
他在里面杀了人,肯定会立即引起轰动,哪怕他已经离开了部队,只要杀了人,他军人的身份也会被扒拉出来,无良媒体会以此也拨人眼球。
他不想给部队抹黑,不想让媒体用退伍军人怎么样怎么样也形成热搜。
真正有能力的人,不会做情绪的奴隶,只会情绪的主人,不会被情绪左右。
吴铭缓缓冷静了下来,他还有一套刚刚付了首付的房子,也可以将房子变现,京城的房子,特别是他购买的那种户型,因为小,非常抢手。
吴铭随即打电话联系中介,告诉对方这套房子,自己准备再卖掉。
在看着这个秃顶男人的照片时,吴铭感觉这个秃顶男人有点眼熟,想了好久,终于想起了来,这个男人是全旭的前上司,影视公司文学总监顾川。
影视圈说大不大,说小还真不小,主要是这个世界是真的小。
事实上,如果全旭知道吴铭的秘密女友就是高倩的话,他肯定劝吴铭离开,那个女人就是一个女海王。
而且是非常神经的那种,但凡公司的团建或者搞什么活动,在一起聚餐吃饭,她就口若悬河,她甚至经常吹嘘,这个男人给她花了多少钱,给她买了什么东西,自己却没有让对方得手之类。
全旭起初以为她只是在吹牛,毕竟,她的长相一般,算不上出众,除了身材不错,好像没有值得让人吸引的地方。
只不过,她的经济情况,明显超出了她的收入,她的工作性质与全旭基本上一样,不过由于工作能力稍微不同,她的收入比全旭低一些。
但是,她的穿着和生活,完全不像一个苦逼的打工仔。
正所谓渣男专骗痴情女,渣女专坑老实人。
吴铭虽然不是什么有钱人,却给了高倩他能给的一切,在吴铭面前,他把高倩宠成了公主
只是非常可惜,痴情总被无情误,爱得越深,伤得越深。
“我曾把完整的镜子打碎,夜晚的枕头都是眼泪”
吴铭听着车里的歌声,内心里仿佛像火山一样,随时都有可能喷发。终于,高俪和顾川来到地下车库里。
顾川开着车,高倩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在车辆没有打火准备启动的时候,吴铭快速来拉开车门,一把薅住顾川的脖子。
他倒是想薅头发,可惜,顾川没有。
顾川吓得脸都白了,高倩打开车门就准备跑。
“站住!”
吴铭冷冷的盯着高倩:“你敢走一个试试?”
高倩非常清楚吴铭的体能,他一只手可以轻易提起她,跑是肯定跑不掉的,只要她敢跑,那柄匕首就会插在她的身上。
高倩的脑袋急转,思考着应付之策。
顾川举起手:“有话好说,有话好说,我有钱,我可以给你钱”
“开车,按我说的做!”
顾川开着他的那辆奔弛gl,缓缓驶出地库,一路风驰电掣,在吴铭的指引下,他们一行一路来到琉璃河方向。
北京的发展很快,新的公司,新的企业不断崛起,也有不少企业和公司破产倒闭,吴铭指示着顾川来到一个烂尾楼,这里已经成了露出厕所到处都是黄白之物,异常恶心。
沿着烂尾楼的楼梯,顾川和高倩意识到了不对劲,顾川想要说话,吴铭一巴掌拍在他的喉咙上,顾川就说不出话来。
高倩指着顾川:“铭,你一定要相信我,都是他逼我的,他是我领导,我我不想丢掉工作我也是没有办法,呜呜”
高倩的眼泪哗哗的流下来,吴铭再也没有怜香惜玉之心,一手提着高倩,一手提着顾川,一口气走到了烂尾楼的十几层。
将顾川扔在地上,然后就是朝着不可描述的位置就是一脚。
顾川连惨叫的机会都没有直接疼昏了过去。
吴铭望着高倩道:“第一次见你的时候,片场出了意外,我这里被蹦了一下,流了很多血,作为一个小爆破,是死是活,没有人关心。是你,给我拿来纱布,碘伏”
高倩看着吴铭眼睛流出泪水,心中也慌了:“我错了,你再给我一个机会
“你明白什么叫做哀莫之心大于死吗?”
吴铭转头盯着高倩,他笑呵呵的,眼泪又情不自禁的往下流:“我给不了你想要的幸福,你可以给我说啊,你离开我,找一个年轻的高富帅,我都会理解你的,支持你,可以祝福你们,但是你不该欺骗我!”
“我们可以以后,好好过日子!”
“回不去了!”
吴铭掏出手机,拨打了全旭的电话:“全董!”
“什么事?”
全旭的声音充满了疲倦。
“您的大恩,来世再报!”
吴铭随即挂断了电话,他的眼中充满了怒火:“一切都结束吧!”
“不要杀我”
顾川悠悠醒来,尖叫着朝着下面的跑去。
吴铭没有去追他,而是一脚踢中地上的一块砖头,半截砖头划作一道乌光,直接命中顾川的腿。
顾川跌倒在地上,他的腿已经被砖头砸得抬不起来。
吴铭的手机响了起来,这是全旭的来电电话。然而,吴铭却没有接,他走到顾川身前,薅着顾川的脖子:“我爹从小就教导我,发生了问题暴躁是没有用的,要用最快的时间调整心态,接受已经发生的问题,然后想办法去解决问题,暴躁与抱怨是最懦弱无能的表现,人生下来就是为了去解决问题的,问题已经发生了,咱们每个人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一股滚烫的液体撒在吴铭的腿上,顾川已经吓得尿了。
“我不希望伤害你,真的,但是,不代表我不会伤害你!”
吴铭的刺刀一刀插入顾川的肾上,直接将顾川扔在地上。
对于吴铭而言,杀人最多只需要一刀。
顾川躺在地上抽搐起来,他想呼救,已经没有用了,因为他的力量在迅速被抽干。
全旭不知道吴铭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只好打给葛云:“我是全旭!”
“全董!”
“吴铭出了什么事?”
“不知道啊!”
全旭的语气非常严厉:“叫上你的战友,朋友,发动能找到的所有人,一定要找到吴铭,尽快还有,看看他出了什么事,及时打电话给我!”
高倩被吓傻了,她捂着自己的眼睛,不敢看吴铭。
吴铭抱住高倩:“爱情,对于你而言,可能就是一场游戏,对我而言,这就是我生命的全部,我从来不后悔,我曾爱过你!”
“你现在放了我,我保证我什么都不追究!”
高倩翻着自己的包:“这里有钱,有你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这里面”
高倩已经说不出话来,吴铭伸手捏住她的脖子,不到一分钟,她就软软的倒在地上。
吴铭坐在地上,掏出一根烟,点燃,他掏出手机,他准备报警自守。
正准备拨打电话,手机来电显示:“葛云!”
吴铭直接挂断电话,然而一条信息却跳了进来:“铭哥,江湖救急,出了点事,帮帮忙借我三万块!”
吴铭一边抽着烟,一边拨打了葛云的电话:“云子,怎么了?”
“哎,倒霉透顶,刚刚开车,一不留神撞了一个人!”
“碰瓷?”
“还真不是,腿都断了,估计粉碎性骨折!”
尼日利亚南部,一座山谷。
这里的风景优美,周围绿油油的,青山,绿树,小河,耀眼迷人的阳光,周围是草坪,中间是一座中式的别墅,可以说是城堡了,建筑面积莫约一千三百多个平方,三层框架结构,门口没多远,就是一座小桥,小桥流水人家,清澈见底。
这是全旭花了两千三百万美元购买的一座庄园,面积不是很大,约莫四千英亩,还有一座一千多英亩的果园。
全旭此时穿着沙滩裤,站在园中的游泳池旁,拿着电话郑重的道:“我不管你们是绑架,还是怎么着,一定要把他带出国,现在没有那么快发现尸体,就算侦察,也需要方向,只要离开了中国,一切都好办了!”
全旭刚刚挂断了接到了杨剑锋中校的电话:“全先生,手续给你办下来了,你看什么时候联系一下物流”
全旭兴奋的笑了笑:“走西非线,到巴达格里,物流你帮忙联系一下,最好找靠谱的,运费预付款,我让人给你打过去!”
全旭利用这段时间游玩,却把苏彤当牛在使唤,位于尼日利亚的旭日贸易公司也完成了注册,因为经济前景原因,招工、办理签证都非常顺利。
现如今的旭日贸易公司,总算成为了真正的国际贸易公司,以北京旭日贸易公司负责采购,而尼日利亚旭日贸易则负责收货。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零七章黑人佣兵
第四零七章黑人佣兵
“那四艘猎潜艇呢?”
全旭疑惑的道:“这么快?”
“猎潜艇的技术完成成熟,只是更换发动机和螺旋桨,自动化升级,更换主炮,这都是小儿科!”
杨剑锋笑道:“你就算要四条全新的猎潜艇,最多一个月就可以完工,中国的造船技术,那可不是吹出来的。”
“好吧,一并运过来!这样吧,货物运到天津港启运,咱们这是第一次交易,沿途的安全,那就摆脱你们了。”
杨剑锋放下电话,马上拿起一部红色电话,拨通电话:“目的地是西非的巴达格里,不排除这是他在故布疑阵!”
“你们盯紧一点,尼日利亚那边也不太平,从货物启运到交割,这批武器,不能脱离你们的视线!”
“是,保证完成任务!”
仓库里,一只只经过加装隐形监视器设备、全球定位装置的设备,开始加装在货柜里,当然,全旭购买的六零迫击炮、八二迫击炮。一二零迫击炮,包括五六冲,五六半,五六式班用轻机枪,高射机枪,重机枪,以及通讯指挥装甲车,电台以及大量的步话机,交换机,天线等装备,开始有条不紊的装入货柜之中。
起初的时候,包括杨剑锋在内,所有人都没有在意这场交易,然而随着全旭逐渐加大购买范围和采购量,这批军售已经达到了六个亿人民币。
将近一亿美元的军火交易,却不能不重视了。
有关部门行动起来,动用了二十多名精锐的老手,开始布置。
全旭其实想过直接在国内收货,不过考虑风险,全旭决定还是要走一圈物流。
当然,仅仅是走一圈物流。
三天之后,全旭的庄院里开进来两辆奥迪q7,车辆停稳,葛云率先从副驾驶坐位上下来,他下来就在抱怨:“第一次出国,没有想到来到这样残破的地方,这一路来,差点没把我颠死”
吴铭从车上下来,葛云就闭上嘴,一脸严肃。
吴铭原本将去自守,只是葛云说是找他借钱,可是他的微信转账已经受到了限额,想要银行卡转账,却发现自己没带银行卡。
返回自己的出租屋拿自己的银行卡,却被葛云逮个正着。吴铭虽然身手高强,可是他一个人也不是葛云等十二个人的对手,就被按倒在地上。
为了可以保证顺利出行,葛云等人在控制了吴铭之后,又将高倩和顾川的尸体装在蛇皮袋运出京城这样以来,吴铭也没有办法,葛云等人参与了运尸、掩埋尸体,他就算去自首,葛云等人也被吴铭连累,这个雷,不是他一个人可以扛得起来的。
无奈之下,吴铭只好跟着葛云来到了尼日利亚。
在这三天的时间内,全旭其实也没有闲着,他一直在查资料,在他明末折腾的够久了,同样,也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
比如说袁崇焕,比如说,毛文龙,还有孙承宗、袁可立,卢象升等等,经过多方详细的查阅资料,全旭终于松了口气。
明末的影响,与后世完全没有关系,袁崇焕依旧是被崇祯凌迟处死,毛文龙一样是被袁崇焕杀死,卢象升依旧是被高起潜这个阴人给阴死了。
全旭一直担心,自己会在明末改变大的历史背景,万一一不小心弄死了某个关键人物,就会改变历史
所以,全旭也非常忐忑。
现在好了,可以肯定暂时没有其他影响,也就是说,全旭回到了的明末,并不是真正的历史,而是一个平行时空。
这样以来,全旭就放心了。
穿越时空最大的问题是时空悖论。
我们看似庞大而宏观的历史,其实是由一个个如同历史尘埃一样的小人物组成的,全旭在明末,很容易误杀自己的祖宗。毕竟,他现在玩得越来越大。
在全旭确定没有时空悖论的影响,他终于松了口气,在明末,他完全可以像游戏一样,可以随心所欲的去玩。
全旭得到这个结论,心中好受多了,他喝着酒,等他醒来的时候,谢琳通知全旭,吴铭等人到了。
全旭来到看着吴铭、葛云等熟悉的面孔,当然更多的则是陌生的面孔,吴铭的情绪已经平复,只是看上去有些憔悴。
“大家好,我是全旭,也是你们的老板,不用紧张,这只是一份普通的工作,是双方自愿,你们为我工作,我付给你们薪水。你们的薪水是六十万每年!”
全旭笑了笑道:“六十万美元!”
听到六十万美元,就连葛云也深吸了一口气。十年就是七百二十万美元,足够他们全世界的移民,当然,也可以选择,在中国当一个小地方的土豪。
葛云举手:“这份工作一定非常危险吧?”
“风险肯定是有,但是,喝水也会塞牙,开车也会出车祸,这种事情,谁能说得准?”
全旭耸耸肩道:“相对而言,你们的工作风险很小,你们担任教官,为我训练雇佣兵,不必参加安保任务,至于在训练中,因为各种意外丧生,我只说,兄弟你太倒霉了!”
众人轻松的笑了笑。
几名服务人员端着菜肴,开始上菜。
吴铭注意到,全旭的庄园中,没有黑人,全部都是黄色人种。
全旭没有种族歧视,但是,他受不了黑人或白人的体味,在炎热的尼日利亚,他们的体味,简直就是生化武器级别。
全旭实在想不通,那些中华慕洋汪,怎么受得了他们身上的体味?
“前提条件是,你们要对得起,我给你们发的薪水!”
全旭接着道:“我付出的薪水,想招雇佣兵,选择的余地很多,当然,我更希望,我们可以一直合作下去,你们的工作合约是十年,十年期满,我们再签一个保密协议,你们就可以离开这里,或者去哪里都行,尼日利亚,就是这个脏脏的国度,你们将来生活的地方,你们可以把自己的家人接过来,公司负责帮助你们签证,也可以让家人过来探亲,公司负责往返机票,和在尼日利亚的吃喝拉撒。在你们的面前,有一份合同,你们可以看一看,现在还有反悔的余地,如果不愿意签字,可以提出来,明天乘坐飞机回去!”
葛云摇摇头:“怎么可能反悔,比如冒险,我更怕穷,这辈子,我已经穷怕了!”
众人大笑起来。
全旭望着众人,淡淡的笑道:“好了,现在吃饭,吃完饭,可以随处转转,果园的尽头,那个叫什么河的河畔,就是你们未来工作的地方,简陋的军营已经在建,你们是专业人士,需要什么的基础建设,未来可以尽可能的满足你们,我的要求很简单,我的雇佣兵,不能太弱!”
众人吃完饭,就被安排住下来了。
当然,今天也是全旭最为放松的一天。
吴铭望着全旭:“全董,你怎么想起做这个生意?”
全旭半真半假的道:“我在国内得罪了人,而且是惹不起的人,没有办法,只能离开,要不然,不仅仅我会倒霉,与我相关的人,恐怕也会遭受无妄之灾。”
吴铭一脸郁郁的道:“您放心,我一定可以给你练出一支精锐的雇佣军。”
“对了,尼日利亚不算太平!”
全旭道:“公司的合法持枪证已经办理下来了,你们每个人的房间内,都有你们喜欢的礼物!”
就在这时,一群牲口嚎叫起来。
葛云自从退役之后,一次也没有摸过狙击步枪,在非洲买到中国武器非常容易,毕竟世界三大军火贸易国之一,也不是吹出来的。
雇佣军的士兵来源,全旭决定还是在国内招募。
对于菜鸟佣兵,全旭开出来的薪酬是试用期期间,每天两千人民币,在试用期三个月,训练合格后,签订正式用工合同。
薪酬上涨至一百万元人民币,初步计划招募两百人,十八岁以上,三十五岁以下,是不是退伍兵都可以。
翌日,全旭坐着越野车,抵达训练基地。
说是训练基地,其实就是一块荒地,尼日利亚的荒地非常便宜,大约四五万亩的砂砾荒地,购买下来不到二十万美元。
“食品供应方面,就近提供!”
全旭指着自己的庄园道:“这里,我准备预留几千亩地,种植蔬菜,粮食和新鲜蔬菜,就可以保证自给自足。”
“关键是电力!”
吴铭苦笑道:“我建议在这座河床上修建一座水力发电站,尼日利亚的电力缺口蛮大,修建一座水力发电战,应该可以赚钱!”
全旭摇摇头:“不行,投入太大,先用柴油发电机对付一下吧!”
全旭现在发现,他的那点钱,还真不够折腾的,毕竟,人均六万以上的工资,全旭的钱,马上又要见底了。
在后世,想玩建军的把戏,实在是太难了。
“非洲日照强烈,不如装一些太阳能电池板!”
全旭叹了口气道:“以后再说,涉及到尼方的政策问题,我们必须招募当地人,这些当地人按照尼日利亚的最低工资开给他们,让他们尽可能的废物利用!”
“什么废物利用?”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零八章有你这么办事的吗
第四零八章有你这么办事的吗
其实不用全旭说,吴铭多少也了解一点尼日利亚,对于这个国家的现有情况,可以通过网络查到。
比如说,人很懒惰,整个国家贪腐成风,无论是各行各业,无论是什么级别,都会索要小费。
还有就是,他们是典型的喂不熟的白眼狼,无论给他们多大的帮助,只要涉及到利益,马上翻脸不认人。
这个国家的人都喜欢骗,许下的承诺,简直像放屁,即使签订了合同,依旧不遵守,随便毁约。典型的例子就是,明明谈好的价格,只要有人出价高,马上就可以反悔。
诚信,对于他们而言,简直就像妓女的节操一般,毫不价值可言。
虽然他们不遵守诚信,但是,你签下来的合同就必须遵守,给他们开工资,保证他们的福利,要不然就到工会去告你,然后带着一大票人过来闹事。
吴铭皱起眉头道“指望他们这些人做实事,是肯定不行的,让他们干活,就连扫垃圾,他们也做不好,更别提安保工作,我可不敢把自己的后背交给这样的人!”
“别说你们不敢,我也同样不敢,他们虽然百无是处,不过,我们可以入乡随俗,按照他们的行事风格和习惯来安排他们做事!”
“他们还能做什么事?”
“他们的政府为了解决地方就业问题,会与企业签订协议,按照规定,我们必须雇佣一定比例的当地人。也就是说,一个企业有一百人,至少不低三十人是属于当地人,有的地方则会提高到百分之五十!”
“可关键是,他们连国内物业保安员都做不好!”
“那就不让他们做保安,统统出去给我跑业务!”
全旭淡淡的笑道“我可以雇佣他们当业务员,就像国内的保险业务员一样,他们的工资收入,就是提成,不要求他们来公司打卡,也不要求他们坐班,拉到业务,可以拿到提成,没有业务,他们什么也没有,哦,不对,只有最基本的收入,其他随他们!”
听到这些话,吴铭的心中松了口气。
训练士兵,无论是英国人、葡萄牙人还是荷兰人,包括美国人、苏联人,他们都试过,结果,无一例外,全部以失败告终。
就连号称东非解放军的坦桑尼亚军队,也是吹出来的水份居多,在吴铭看来,只要给他一个连的机步兵,他可以轻松干废小非一个团。
“另外,在这里,一定要注意疟疾,还有蚊虫,千万不要被蚊虫叮咬到,一旦被咬到,那也尽快医治!”
全旭指着正在建设的营区道“这里将会按照国内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的标准建造一座医院!”
吴铭对于全旭的财力这下有了充分的认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那也需要投降大几个亿的资金。
全旭其实也是被逼无奈,作为外资企业,肯定要与地方政府搞好关系,同时,地方政府也需要选民提供选票,也需要搞好当地的经济。
全旭想过办工厂,可是他的重心并不在这边,所以,他以龙门安保公司发展雇佣兵业务,其实也是为了自保。
当然,农庄也是一部分。
医疗资源,则是可以在当地拉拉关系,这就是人脉资源,同时,也是为了方便自己人使用。
全旭在尼日利亚的这段日子,可是随时带着一个六人组成的医疗队。
就在这时,谢琳带着一个脑袋上留着板寸的黑人少女走过来,谢琳手中拿着一份文件,递给全旭。
全旭轻轻扫了一眼,淡淡的笑道“这是我们龙门保全公司,接到的第一笔业务,位于维多利亚岛,有一座马来西亚华人开设的度假村,面积约26平方公里,有三十四栋大小别墅以及九栋小高层。”
接着,全旭将这个度假村的资料递给了吴铭。
吴铭翻开资料,这上面详细的介绍着香邑溪谷建筑以及周围环境,事实上,维多利亚岛是尼日利亚的富人区,也是很多华人的聚居地,当地的物价,特别是房租却相当高。
一套二室二厅一百平方左右的房间,简单装修,租金高达十五万元人民币,这个租金其实并不是全部的房租,而是有一部分作为安保费用。
能够收租到十五万元的房子,小区门口二十四小时都有拿着a47的武装安保人员执勤,尽管这里的人都很有钱,却没有小打小闹的抢劫。
当然,这里的安全形式依旧非常严峻,像香邑溪谷的前安保公司就被一群武装份子给直接端了,造成了好几十人死亡。
吴铭简单的看了看,苦笑道“如果想要保证这里的安全,光出口就多达六个……而且,植被太茂密了,很难做到万无一失!除非……”
“除非什么?”
“需要装备!”
吴铭指着度假村的九栋小高层建筑道“这是九栋十八层高的楼,算是周围制高点,但是,大树,游乐设施,却可以直接遮挡视线,即使在上面布置狙击手,也不能做到百分之百的成功,我的意思是,需要采取无人机系统,用一套无人机信息中央处理器,电脑控制无人机可以沿着整个小区,进入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巡逻。全董,可以向川工采够他们的钉枪无人机,钉枪无人机有效载荷五十公斤,装载一挺遥控轻机枪,备弹二百发,可以采取单发或连发射击……”
全旭听到这种无人机,眼睛冒出绿光。
事实上,之前他买到的无人机基本上都是民用版本,虽然有四架军用级别的无人机,却是末日堡垒上的军用侦查无人机,具有抗干扰,有夜视传感器等等,放在军用无人机中,末日堡垒里的四架无人机已经是至少六年前的装备了。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后世,六年前几乎是两个时代。
“没有问题,这种无人机和监控设备,我需要追加采购!”
尼日利亚的南山湾,正在有条不紊的修建着,一切都朝着良好方向的发展,虽然说,尼日利亚人的工作效率很差,可是却造就了高效。
按照正常情况三个月都不见得可以办理下来的手续,只要钱送到位,三天就可以办理下来,而且可以送到手中。
在国内的时候,全旭还非常低调,但是在他的农庄内,则显得有些奢侈,当然,也是另类的奢侈。
比如说,全旭利用时空物流,倒腾过来一批原汁原味的明代家俱,明代瓷器,茶具,无论时光如何变迁,丝绸,瓷器,还有家具在尼日利亚获得了不小的轰动。
全旭旭日贸易尼日利亚分公司,就负责中式家具,中式服装,以及中式茶具各方面的销售,生意做得不错。
不过,全旭的定位与中国其他商品不同,这些东西都死贵死的,非富既贵,肯定买不起。
从国内聘请的业务精英,已经开始了工作,首先就是对业务员的培训,以及市场调查。
在一个月后,一艘五万吨级的远洋货轮抵达尼日利亚,按照要求,这些货柜被卸在旭日公司租用的仓库里。
“全先生,非常抱歉,这么晚了打扰你,不晚不晚,相差五个时区而已,现在还没黑呢!”
“货到了!”
“很好!”
全旭笑道“这样啊,尾款我的客户,准备以黄金支付,有没有问题?”
“黄金?”
杨剑锋听着全旭的话,迟疑了片刻“绝对没有问题!”
全旭当然需要自己前往港口。
同时,巴达格里港口附近的一座高楼上,几名东方面孔的男子拿着加密电话汇报“一切正常!”
全旭来到仓库里,支退左右随从,全旭开始启动穿越,一千支五六冲,两千支五六半,还有五六班用轻机枪,十二点七毫米的重机枪,迫击炮等装备,随着一阵瘆人的蓝光闪过,
这些物资就已经搬到了明末!
正在监视着这座仓库的工作人员,惊讶的看着所有的监控器与定位仪,显示器上闪烁着雪花,技术人员马上报告“信号受到强烈的干扰!”
与此同时,一个庞大的车队开始驶入港口,进入仓库。
龙门吊车将一个个货柜装在大货车上,驶出港口。
全旭似乎非常心大,这些重要的装备,居然没有派出安保人员,直接让货车司机上路,别说装载着武器装备,就算是装载着大白菜,也不能如此大意。
有关部门成员,只好将派出人带着无人机监视着这支车队的动向,然而问题是,这总共五十多个货柜,车队绵延好几公里。
全旭给杨剑锋拨打电话“货我已经派出验过了,没有任何问题,货款也到了,你们派出接收吧!”
半个小时以后,一名身穿着西装的男子,带着黑边框眼镜。身后跟着四名同样打扮的男子。
“全先生!”
“东西在这里!”
全旭随手一指仓库的角落,四名工作人员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个大木箱子,箱子长约一米,宽约六十公分,高约一米左右,箱子打开,里面一片金光。
眼镜男感觉压高飙升二百“有你这么办事的吗?”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零九章是可忍孰不可忍
第四零九章是可忍孰不可忍
眼睛男仅仅瞄了一眼,马上将大箱子的盖子盖上,他也顾不得与全旭置气,奇葩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上面告诉他,有一个客户,居然找了一个不着调的人作为中间人,偏偏那个幕后客户,还非常隐秘,有关部门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硬是没有发现一点蛛丝马迹。
要是他们能发现才是怪事,这个所谓的幕后买主,就是全旭,一直站在他们面前。
眼睛男起初以为只是一部分黄金,有个几百公斤就了不得了。
偏偏全旭送来了至少两吨多黄金,也就是六万多两,不过,这批黄金全旭为了鱼目混珠,故意没有提纯,而且金锭的大小不一,形状不一,一看就知道采取落后的生产工艺铸造的。
这一次的时间较长一些,毕竟不是国内,过了一个多小时,两辆不起眼的皮卡车一模一样后进入仓库。随即下来十几名工作人员,这些人一边看着全旭,一边嘀嘀咕咕的说着什么。
眼镜男拿出一叠文件让全旭签字。
全旭望着众多的文件,微微一愣:“这是什么?”
“这是意向书和证明材料,从而证明全先生是这批黄金的合法持有者,在完全公平、自主、自愿的情况下,把黄金出售给中行!”
一名文质彬彬的中年男子,拿着另外一份文件道:“这是交易文件!”
“这么复杂?”
全旭看着厚厚的如同一本书的材料,而且还是英文版,苦笑道:“这也太复杂了吧,真要了老命!”
接着,一顶简易的特种房子就在仓库里出现,几名工作人员拿出自己的工具,开始点验成色和称重。
过了好大一会儿,中年男子接着道:“全先生,经过清点,这批黄金的含量从百分之九十二点五,至百分之九十五不等,经过折算共计总重254646千克,现在黄金价格为39742元每克,我们刨除部分损耗,以三百六十元收购,这个价格你能接受吗?”
“接受!”
这是全旭卖得最高的一次黄金价格。
签字,装车。
全旭的手机响了起来。
全旭看了看,来电显示正是杨剑锋。
“全先生,除去尾款,你这批黄金的价格多四亿一千六百六十六万,你的客户还想买点什么?”
全旭拿着电话压低声音道:“一千六百五十六万,那就是我的好处费,麻烦转到我的私人账户里,四亿是客户的订金,准备下一笔交易,放心,杨中校,过段时间我回国,详细的装备,咱们面谈,但是,我可以保证,一定帮助你完成今年的业绩!”
“谢谢,合作愉快!”
杨剑锋挂断电话,马上汇报。
上头对杨剑锋的工作能力表示出了极大认可,对于这些封存的武器装备,上面也是头疼万分,毕竟,装备是有点落后了,就算便宜卖,还有大毛二毛跟着抢生意。
中国的存货多,他们的也不少。
现在好了,现在有了一个新的大客户。
全旭在港口待了两天,安排了车队将货柜里的货物倒腾到了明末,同时,又把明末的过剩产品,比如丝绸、木质家俱、瓷器之类的倒腾到尼日利亚,让货柜车运到龙门基地。
趁着夜色,全旭将四艘猎潜艇搬到了明末。
全旭也留在了明末。
将近二个月的时间,全旭虽然时而回到明末,却没有操心辽南的政务运转,也没有管理全家军的正式攻势。
旅顺港口,几名正在岗位上执守的全家军士兵,他们只感觉眼前一前,哐啷一声巨响,就看到四艘钢铁怪兽出现在港口里。
“呜呜……”
“别吹了!”
就在全家军士兵准备示警的时候,全旭出声道:“吹集合号,让将士们集合!”
看到全旭,全家军士兵马上换了号角,吹起集合号。
随着嘹亮的号声响起,全家军海军士兵们快速集合,这些士兵精神饱满的穿着军服,快速完成了集结。
与全家军的步兵不一样,海军士兵由于铠甲太重,一旦士兵落水,就仿佛带着秤砣一样,一沉到底。
所以,全家军海军将士,没有钢铁铠甲,另外就是,全家军水师与郑舰海军不一样,郑氏海军,依旧跳帮作战战胜对方。
而全家军水海军从组建到现在,就没有训练过跳帮作战,他们打是正儿八经的海战。
全家军海军分成两个部分,第一就是海军将士,这是驾驶着船只,与敌人争夺制海权,其次一部分则是海军陆战队,则是为了海军在夺岛之战为主要目的。
在这次远征台湾的过程中,全家军士兵就暴露了晕船的问题,战斗力减退等等,还有就是不土不服。
特别是刘全麾下的将士更为严重,幸亏台中并没有强大的敌人,他们有时间可以恢复性休整,否则还真容易出现更大的问题。
一万五千余名将士集结,与一个连集结完全不一样,他们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海军的校场上,茅元仪与杨延栋率先抵达校场上。
“末将拜见全帅!”
“辛苦了!”
茅元仪苦笑道:“辛苦倒是不至于,只是感觉憋屈!”
“哦!”
茅元仪望着全旭道:“全帅应该还不知道?”
“知道什么?”
“西洋人联合起来了,他们这段时间没少向辽南施压!”
全旭微微一愣:“他们还敢来辽南?”
“来辽南他们倒是不敢,只不过,现如今,西班洋人的远东舰队,荷兰人的东印度公司舰队,加上葡萄牙人的舰队,足足两百余艘大型战舰,他们封锁了台湾的航路,声称若是全帅必须释放被扣压的舰船,以及所有被扣压的荷兰人,还有包赔他们的损失,公开道歉,否则他们绝不罢休!”
全旭冷笑道:“手下败下,他们还想干什么?”
“他们声称,如若全旭不满足他们的要求,他们就会对大明沿海进攻!”
茅元仪苦笑道:“朝廷里如今也分成两派,弹劾全帅,轻启战端,应该严惩,也有人主和,要求禁海,总之,朝廷也乱了!”
在明初,大明整体上保持着开拓进取的势头,一路打到贝加尔湖畔,覆灭了北元,而在海上,郑和七下西洋,让大明天威广布于大洋,赫赫大明,令人敬畏。
现在,主和派居然又开始抬头。
全旭望着夜空长长的叹了口气。
全旭原本想召集海军士兵,马上培养训练,争取打上一仗,利用这一场仗,扭转海上被动的局面。
未曾想,这段时间居然多了这么多的变故。
其实,全旭不知道,这段时间的变故还挺大。
随着全旭和他的全家军崛起,最大落差的莫过于以祖大寿为首的辽西将门,崇祯是一个执着的人,全旭向他承诺的三年平辽,这段时间内,让他看到了希望。
作为后金的国都,随着全旭出镇辽东,皇太极就放弃了,而且是退避三舍,全旭不仅仅拿下了凤城(丹东)、双城卫、以及湄沱湖,扩土两千余里。
后金的生存空间进一步被压缩,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对满朝弹劾全旭的奏折,视若不见,对于辽东的扶持,也是倾尽全力。
辽西将门可是自从崇祯朝以来,从来没有拖欠过军饷,自从崇祯四年开始,这个军饷就开始拖欠了。
祖大寿又是撒泼打滚,又是蛊惑士兵闹哗变,结果,头天闹哗变,接到消息的卢象升带着天雄军与全家军渡过辽河,一路向西。
四万步骑,这可把祖大寿吓得够呛。
得,朝廷现在底气壮了,吃软不吃硬。
而且,建奴被全家军打得没有脾气,面对天雄军的旗帜也是望风而退,好像不堪一击的样子。
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吴三桂,带着关宁军骑兵四千余人,渡过辽东,向东北方向的建奴势力范围搜索前进。
吴三桂这个倒霉蛋,遇到了刚刚被皇太极骂了一顿的豪格,豪格有气没有地方撒气,就把气撒到了吴三桂的头上。
一千骑对四千骑,吴三桂被一个冲锋打得崩溃,四千人马,没了一半多。若非,遇到了天雄军的骑哨,吴三桂能不能活着回来都是一回事。
全旭听到这个消息,除了苦笑还是苦笑。
茅元仪看着全军将士到齐,大声道:“辽东水师第二舰队全体官兵集合完毕,请全帅校阅!”
整个校场,一片通明,万千火把,将整个校场照耀得如同白昼。
“将士们!”
全旭让人准备好了话筒,连接音箱,他望着众将士道:“想当初,大明五征漠北,七下四洋,布威四方,万国来朝,四方臣服,然后百年之前开始,蛮族争相袭扰,狼烟四起,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这就说明我们汉人的刀锋已经钝了,没有什么杀伤力了,其实,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不是你们,但是,却和我们有着直接的关系,无论这江山如何,他们那些当官的,依旧会当官,大不了换个主子,可苦的,却是我们这些普通百姓!”
茅元仪感觉全旭的话有些荒谬,却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现在,荷兰人,在欧洲,只是一个弹丸小国,他的面积就像我们的一个府,却敢带几艘炮舰来到辽南耀武扬威,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一零章让舰炮决定东方的未来
第四一零章让舰炮决定东方的未来
遥想当年,郑和率领世界上最为庞大的海船七度扬帆起帆,威加四海,那是何等的荣光!跟大海打交道的人,哪个不希望让大明的声威重新广布于万顷波涛之间?
小小的倭寇肆虐江南十数载,屠村灭镇,现在荷兰人来了,西班牙人也来了,葡萄牙人,还有英国人。
西洋人其实不是没有灭亡大明之心,特别是他们见证了印度那个传奇的国度,印度也是与大明一样,拥有上亿人口,却在他们的舰炮下瑟瑟发抖。
原本的历史时空上,他们遇到了郑成功。
在这个时空,他们遇到了全旭。
全旭望着众海军将士道:“造船厂的八千料大舰,暂时不能完工,还需要至少两个月,西洋鬼子不给我们这个时间,这个时间,我给你们争取,希望你们,加紧训练,争取在海上,教教西洋鬼子怎么做人!”
就在这时,一名海军士兵举起手:“报告!”
“讲!”
“全帅,俺叫许多福,俺能不能参加决死队!”
许多福也不是被全旭的话感染了,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船帮帮众,以沙船帮的时候,一旦与敌人对决,争地盘的时候,他们沙船帮的帮主就会拿钱悬赏。
更何况,加入全家军以后,他们在第一天的时候,就明白了全家军的军纪,也明白了全家军的抚恤标准。
阵亡抚恤金,就是一百两银子,或者额外的十亩地,当然这是在大名府的地价,每亩地十两银子左右,在辽东,土地价格便,阵亡军卒家属可以获得田地和宅子、牛马的补尝,而且可以享受全记银行的低息贷款。
普通人的贷款,都是两成起步,没有例外,唯有烈属可以获得年息一成的低息贷款,若是遇到不公平待遇,可以寻求士兵委员会的帮助。
许多福就是想用自己的死,给自己的家人换一条更好的活路,至少他爹不用再拖着病体,扛麻包赚辛苦钱,而弟弟也可以因为这个待遇,可以读书,说不定他们许家还能出个大官。
全旭迟疑了一下,决死队,就是全旭成立的自杀船队,原本只是以小矮子驾驶着这种小船。然而问题是,现在的西洋人的联合舰队无意北上,他们只是在台湾周围。
自杀船最大的问题是,不能远航,也不能受承大风浪。
“不许!”
全旭不希望用人命去获得这样的胜利。
“你们继续好好训练!”
“请全帅成全!”
此时校场上呼呼啦啦跪下了一大片人。
杨延栋也躬身道:“请全帅成全!”
“你……”
茅元仪躬身道:“全帅是在担心决死船队无法远洋?”
“正是!”
“只怕这批没有开到台湾,就沉没大半,军人可以不怕死,但是却怕死得没有意义!”
茅元仪道:“我有办法解决决死船容易沉没的问题!”
“怎么解决!”
“拾人牙慧而已!”
茅元仪道:“曹操当年南征江南,北方士卒不习水战,故而首尾相连,以铁索连之。”
这一段典故虽然出自《三国演义》第四十七回,事实上,早在明初1363年,鄱阳湖迎来了一场水战,它的规模之大,可以说是中世纪时期世界上最大的水战。
作战一方陈友谅动用六十万军队,朱元璋也动用了二十多万军队,陈友谅做出了一个惊人的选择,那就是将自己的巨型舰船用铁索连起来,使各船统一行进,发挥集群优势。这也就是铁索连舟。第二天战斗一开始,陈友谅的战法果然发挥了巨大的优势。而在这次的短兵相接时,朱元璋也采用了火攻。却没有取得好的战果。
虽然说,每一艘的决死船都很小,可是只要并装在一起,就有可能承受巨大的风浪。
看着全旭迟疑,茅元仪道:“全帅若是不相信,可以试一试!”
全旭苦笑道:“试决死船,不如改造飞鱼船!”
飞鱼船打造简单,用料少,关键是从前到后,他已经打造了一支船队,用来跑海上运输,现在把这支飞鱼舰队集中起来。
大不了,把每艘飞鱼架上高射炮和高射机枪,来一个不伦不类的海战。
既然想玩,那就玩吧大的。
全旭想了想道:“我需要勇士……也可以说是死士,只要报名参加,享受烈士待遇!”
猎潜艇虽然是猎潜艇,但是这种装备,可不是一时半会就可以玩得转的,当然,轻重机枪和高射炮,还有迫击炮手,全旭好像记得八四年南沙海战的时候,就是用小木船架着机枪和迫击炮与越南军舰对着干的。
这类武器虽然难训练,相对就简单多了。
不过,无论如何,这些武器暂时还不能见光,可以使用,但是不能泄密。
一个六零迫击炮班十二个人,拥有两门六零迫击炮,一个旗,相当于是一个排,就是六门,一个司,相当于一个连,也就是十八门六零迫击炮。
一口气成立海军陆战队八个炮兵司,共计一百四十四门六零迫击炮。
想到这里,全旭又变挂了。
直接成立机炮司,每个机炮司,人员编制不变,每个司下辖一个六零迫击炮旗,一个机枪旗,一个辎重补充旗,要知道自动火器实在是太耗费子弹和炮弹了。
班用轻机枪一千发子弹就是二十四公斤,以十二点七毫米口径的机枪弹为例,一个基数的子弹就是一千六百发,重达四十八公斤。
这需要至少两名士兵来背。
一个辎重旗五十名士兵,除了弹药、装备、干粮、步话机,子弹、炮弹,勉强可以携带两到三个基数。
这样以来,全旭一口气成立十六个机炮司,人员搭建完毕,那就开始整装训练。
炮兵方向,由于全家军装备了一零五口径的原始迫击炮,这样更加方便,教官那就从全家军军中挑选。
同时,枪炮局,直接扔过去四门六零迫击炮,四门八二毫米的迫击炮,以及四门一二零毫米的重型迫击炮,拿实用去学习仿制。
接着,机枪手则让影卫担任教官,开始训练。
枪法都是子弹喂出来的,那就用子弹喂。
四艘猎潜艇,也把架子搭起来,集中起来观看教学视频,这玩意儿全旭也玩不转。
十八个司,相当于全家军的六个团。
不过,这些士兵们需要分开训练。
同时,还剩下的海军陆战队们就开始按照每个队十二个人,三支五六冲,六支五六半,外加一挺班用五六式轻机枪,一名副机枪射手兼弹药手,一名队长,副队长兼职冲锋枪手。
全家军的两个海军陆战队旅,就这样草草编制搭起来。
全军以司为单位,进行分组训练,为了尽快形成战斗力,采取以老代新的方式。
至于冲锋枪手、半自动步枪手,以及轻机枪手,也是让影卫担任教官。
“砰砰砰……”
翌日,天刚刚蒙蒙亮。
第二舰队的营地内就响起了枪声、炮声,而且比过年时的鞭炮还有猛烈。
熬了一夜的全旭非常精神,虽然说全家军第二舰队的两个陆战旅顺加上海军士兵,总人数只有一万五千人,凭借着武器上的优势,绝对可以送所谓的西洋联合舰队去见上帝。
“西洋鬼子们,准备颤抖吧!”
就在全旭浮想联翩的时候,沈明泽在得知全旭到来,他追到了位于旅顺口的水师训练基地内。
“主上,西洋人……”
就在这时,沈明泽看到了他一生难以忘记的一幕,足足上门迫击炮,朝着预设的靶场,哐哐哐的扔炮弹。
随着轰轰……连绵不绝的炮响,那座靶场已经被升起的白烟笼罩住了,别看六零迫击炮的口径比原始的一零五迫击炮要小,但是威力却大了一倍不止。
颗粒式的黑火药,威力远远不如tnt炸药。
更远的地方,一串串子弹拖着长长的尾焰,飞向远方。
“迅雷铳?”
沈明泽目瞪口呆:“这是什么铳?打这么远,打这么快?”
全旭笑道:“这是死神的镰刀!”
沈明泽恍然大悟,仿佛瞬间明白过来,全旭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带过来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他已经见怪不怪了。
比如什么电冰箱,空调,电视机之类。
全旭在看到沈明泽的时候,突然想起,他还有最关键的通讯电台没有训练。
“袁宗第,派人通知任红桂,让他过来见我!”
“是!”
全旭这才想起沈明泽,就望着他问道:“你刚刚说西洋人怎么了?”
“他们说,让你赶紧放人。”
“放人没有问题啊,那一万多名荷兰人,每天在辽东吃喝拉撒,难道不是钱啊!”
全旭一本正经的道:“告诉他们,让我放人可以,必须拿钱来赎,一个人一正就马马虎虎吃掉一百两银子计划,四舍五入,算他们一百万两银子!”
沈明泽苦笑道:“这样的话,恐怕就没有必要谈下去了!”
“是啊,没有必须谈下去了!”
全旭一脸平淡的道:“让舰炮决定台湾的归属,这个话可以传给西洋人,舰炮决定的不仅仅是台湾的未来,还有整个东方的未来!”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一一章郑芝龙的机会
第四一一章郑芝龙的机会
穷则穿插迂回,富则地毯轰炸!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全旭不屑去玩阴谋诡计,事实上,阴谋诡计的弊端就是这样,损失惨重的荷兰人也好,郑氏舰队也罢,包括西班牙人,他们不仅仅不害怕辽东水师,反而认为上一场失败,是他们的耻辱。
就像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因为风暴,败给了英国人,虽然西班牙的无敌舰敌覆灭了,可是,西班牙人不认为是英国人战胜了他们,而是认为英国人是卑鄙的小偷,趁人之危。
现在的情况也是如此,就像上一次海战,全旭采取投机取巧的办法,利用东洋的小矮子们驾驶着那种装载着火药的自杀船,把郑氏舰队和荷兰人的联合舰队打得狼狈不堪。
无论是荷兰人和郑芝龙,他们都不认为自己失败了,也不认为他们打不过全旭,而是认为全旭还狡猾,卑鄙,这一场战败,让他们颜面无光。
他们不是想息事宁人,而是想方设法,找回自己丢掉的面子,找回自己的场子。
在这种背景下,想依靠外交途径来解决问题,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自古以来,弱国无外交。
任你说得天花乱坠,不如一颗炮弹来得管用。
看看唐朝的外交官是怎么处理外交工作的?一人灭一国,王玄策了解一下。
全旭不是面对荷兰人说狠话,而是他确实是有这个底气。
全家军海军共计四个旗,也就是四艘猎潜艇的满员编制,开始跟着教学视频,学习操作方法。
一艘037猎潜艇,满载排水量三百七十五吨,放在后世属于弱鸡袖珍舰艇,放在这个时代,却属于庞然大物级别的。
至少,在目前辽东水师第二舰队中,这四艘战舰是最大的,飞鱼战舰只有猎潜艇的三分之二大小。
与此同时,两个海军陆战旅,则开始紧张的训练着,五六半、五六冲、五六班用轻机枪,重生枪,机炮司,各种口径的弹药,不要钱的打出去。
枪法是用子弹喂出去的,如同流水一般的子弹打出去,全家军海军陆战旅的枪法,炮击准确度也在明显提高。
现在的全旭不是在海军训练基地的训练场,就是在修武伯府邸,或者羊毛纺织厂。虽然全旭并没有出现在辽南议会中心,那些纷乱的气氛,却诡异的消失了。
十二月十六日,辽南新建的议会中心,正式投入使用,与辽南大学比邻而居。
这两个项目几乎同时开建,也同时完工,前后工期不到一年。
事实上早在十月份,主体建筑已经完工,只剩下内饰粉刷,装修。
辽南议会中心,外形就像一个后世的体育中心,外圆内方,寓意表面随和,内心方正,与中国的古钱币寓意一样。
放在后世来看,这简直就是一座丑陋之极的建筑,然而,在这个时代,却成了辽南的地标建筑。
首先是坐北朝南,东西向是一条宽约六十米的大街,沿着议会中心,则是一个巨大的广场。
“噼里啪啦……”
随着数万响鞭炮齐鸣,全旭与众官员和代表、议员们参加了议会中心的揭幕仪式。
当然议院两个字出现在人们视线中的时候,除了全旭其他人都没有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相反,更多的人则是关心眼下辽东与西洋人的冲突。
“全帅,能不能打扰一下?”
全旭回头,看着这是徽州商人出身的程敬贤,据说两个月前,他成功竟选为永康县的知县。这是辽南的第一次试点精选。
对于商人主政,全旭其实并不看来他们的未来,只不过,士人主政两千多年,也需要发生一些改变了。
具体变成什么样,那还需要拭目以待。
全旭其实非常反感阶级固化,因为无论哪个阶级,就像全旭老家的一句谚语“再好的年景也有瘪子。”
这句话的意思是,哪怕风调雨顺,获得了大丰收,也有不长粮食的麦穗,同理,清华大学也有学渣,也出败类。
无论哪个阶级,都有好人或坏人,不能一杆子打死一船人。
“你有什么事情?”
“全帅,我们程家在江南也涉及海商生意,前两年定做了两艘六千料的大船,现如今,我想把这两艘船捐给水师!”
程敬贤生怕全旭误会,急忙解释道“这是找英国人定制的盖伦船,用橡木打造,可以加装火炮!”
全旭摇摇头道“不用了,海军方面已经建造了大型战舰,暂时不会缺船,你有两艘盖伦船,暂时避避风头,等打完这一仗,整个大海,就是全家军的天下,到时候,你可以挑一条航线,保你赚得盆满钵满!”
一个集团的出现,特别是因为利益的原因凝结在一起的时候,这艘船,全旭就不再是唯一的动力了。
就在这时,另外一名商贾出身的议员代表,也上前道“全帅……我……”
全旭望着众商贾道“你们的好意,我已经心领了,但是,这件事,以后不要再提了,你们按规章制度交税,我负责你们的安全,这是非常公平的事情,辽南的发展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当然,辽南也不会被任何人吓倒!”
进入议会中心,全旭扔出了他今天的第一个议案“每个镇要建立至少一座小学堂!”
这个学堂,与普通的私塾不同,更像后世的幼儿园,各镇农民、商人、士绅、工匠、军人,所有人的孩子都在此列,但凡三岁以上,六岁以下,既可享受上学的待遇。
所谓的上学,也只是辽东人的一项福利。孩子上学免费,吃饭免费,穿衣免费。
沈明泽明白全旭有些急了,辽南大学已经建成,规模比议院还要大三倍多,占地一千五百余亩。
主体教学楼已经完工,现在又在建什么实验楼,图书馆之类的辅助设施。
沈明泽沉吟道“小学堂的校址不是问题,钱粮也不是问题,可是老师的问题怎么解决?”
“老师的问题,我来解决!”
人才不够,那就科技来凑,这就是全旭的原则。
全旭让人搬来一台他从后世购买过来的智能家教机器人。
这台机器人的外形,就是常见的导购智能机器人一样,不过却属于定制版本,拥有幼儿园、小学、初中的全部课程。
随着这台机器人登上前台,引得众议员们一阵惊呼。
“这是什么?”
“墨家机关人?”
“它自己会动!”
“眼睛还会发光!”
全旭淡淡一笑“杜博士!”
“在呢!”
“今天我们上什么课?”
“小朋友们,今天咱们学习千字文,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全旭望着机器人“杜博士,能不能解释一下,这是什么意思?”
“好的,这句话的意思是,天是青黑色的,地是黄色的,宇宙形成于混沌状态,太阳正了又斜,月亮圆了又缺,星辰遍布在无边的太空中!”
全旭又道“杜博士,凡有血气,皆可争心,这是什么意思,出自何处!”
“凡是人,都有争强好胜的心思,出自《左传昭公昭公十年》……”
随着这台机器人的表现,沈明泽忍不住上前问道“杜博士!”
“在呢!”
“请问,何意百炼钢,奈何绕指柔,这是何意?”
“这句诗的出自南北朝时期,晋司空刘琨赠卢谌诗,意思是说,怎么也想不到原本百炼精钢的车梁,如今却成了绕在指间的柔丝,这首诗的隐喻则是在说,为什么叱诧沙场的铁骨英雄,怎么变得如此无能?”
沈明泽目瞪口呆。
众人难以置信。
……
就在全旭正在努力推广他的人工智能培训计划的时候,泉州南安县海边有一座安平镇,这里正是郑芝龙的老巢。
郑芝龙接到了消息,全旭拒绝和谈。
接到这个消息,郑芝龙笑了。
因为,全旭在辽东扣押了一千余荷兰人,在台南还俘虏了六七百名荷兰人,面对这么多人质,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代表,其实是虚张声势,想拉着西班牙人和郑氏一起向全旭施压。
希望可以逼他就范。
其实,全旭早就看透了这一切。
如果他们真想动手开打,放个屁臭到他们,都可以成为开战的理由和借口,现在没动手,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没有绝对把握,二是三方利益没有谈妥当。
没错,全旭猜测得非常对。
别看荷兰人与郑芝龙是属于同一阵线,可是双方也有着明显的利益冲突,那就是台湾的归属问题。
准确的说,荷兰人进驻台湾的时间明显比郑芝龙要晚,但是,荷兰人却采取杀鸡取卵的方式,对台湾进行疯狂掠夺。抢劫的时候,没少袭击郑氏的垦荒团。
这引得郑芝龙非常不满,然而问题是,荷兰人丢掉了台南,死活不愿意在这件事情上松口,而西班牙人也想独霸台湾。
这么以来,乐子就大了,三方看似团结在一起,大量舰船云涌在台湾海峡,可谁打谁,还真不好说。
现在终于好了,全旭拒绝和谈,郑芝龙感觉他的机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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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一二章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第四一二章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
在意识到东洋小矮子还有如此用处之后,郑芝龙率先行动起来,从倭国招募了三千余人,组建了郑氏自杀船舰队,与荷兰人相比,郑芝龙与倭国人的关系更加紧密,也更容易招募到了这样的疯子。
郑氏有自己船坞,有自己的成熟船工,那种没有技术含量的自杀船,无非就一船小快艇,装着火药而已。
哪怕枪炮局在撞角上采取了碰触式的引爆装备,在明末这个时代而言,属于跨时代的进步,不过,有没有这种装置,其实效果不大。
郑芝龙在这段时间内,疯狂打造了将近三千艘的自杀火药自爆船,同时,调集了郑氏舰队,几乎九成的炮船。
虽然郑舰号称有三千艘船,不过,这三千艘船需要把那种不入流的小舟也算上,郑氏舰队可以拿得出手的九成战斗力量只有六百余艘战舰。
而且,他不会在像前一次那样,顶在荷兰人的前面,给荷兰人当肉盾了。
上一次就是因为他太过心急,眼馋了辽东的钢铁与粮食,结果,被全家海军一顿胖揍,损失可以说非常惨。
现在他终于有机会可以复仇了,拼人嘛,谁怕谁?
论玩命,郑氏海盗们可不怕全家军海军,拿钱买死士,用决死进攻的方式,这种仗郑芝龙也不是没有打过,只是他没有想到,全旭身为辽东总兵,居然也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法。
别看这种下三滥的手法,却直接打在他们的七寸上。
无论是荷兰人的战舰,还是郑氏舰队的战舰,与那种小破船同归于尽,始终是吃亏的。
这就像用二战期间,日本人打造人操作鱼雷的回天特攻队,震洋特攻队,神风特攻队,都是采取这一种拼人命的方式。
别看美国拍的中途岛大战,这种神风特攻队成功率极低,然而,历史是一个小婊砸,谁都可以打扮。
当时,日本神风特攻队,“樱花弹”、“震洋”艇、“回天”鱼雷等自杀武器,给美军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米切尔三天之内,两换旗舰,物质上的损失还在其次——日军飞机悍不畏死、不顾一切地径直冲向自己,而且不是一架两架,是成百上千架,这种极端疯狂完全击穿了美军官兵的心理底线,美军的士气和精神受到了极大打击。
现在郑芝龙准备以牙还牙,他不仅仅准备了三千艘的火药自爆船,还准备上多达两千余艘的火箭船。
这种火船上装的不是火药,而是猛火油,面对这种廉价的死士船,五千余艘的庞大数量,别说拼光辽东水师,就连西班牙人、荷兰人的联合舰队,也可以一并收拾了。
郑芝龙的野心很大,他是要当海王的男人,甭管是荷兰人还是西班牙人,再或者全旭,谁试图染指这片大海,就是与他为敌!
安平镇上,荷兰人的代表和西班牙人的代表,以及郑氏将领们齐聚一堂。
“我看那个东方贵族是疯了,他如果不是疯子,就不会选择战争,战争是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好处,为什么要拒绝谈判。”
莫雷诺代表满脸苦笑。
他亲眼见证了那天辽东水师的袭击战争,那悍不畏死的势头,让他感觉有些头皮发麻,那些人带着装载着火药的小船,尽管伤痕累累,却如疯如狂,仿佛那不是地狱,而是他们向往的天堂。
“不是疯子,会用自爆的方式海战吗?”
接替阿尔方索成为荷兰东印度公司代表的史蒂文神色郁郁的道“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虽然他们的联合包围了台湾,限制了台湾全家军将士接受任何补给。可是,全家军突袭台湾太过突然,而且打下来台南的速度太快,快到荷兰人根本就没有机会转移他们位于台湾的物资。
蒋百胜率领全家军占据台南的时候,缴获的粮食多达二十余万石,蔗糖三万余斤,还有大量的火药和火炮。
随着荷兰人在台南的势力被全家军一扫而空,接下来的清剿战斗,几乎是横扫千军,全家军在占领台南和台中地区,几乎没有遇到抵抗。
他们的火药和弹药消耗极少,也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把台湾上的全家军困死。
困死全家军已经不可能了,现在的蒋百胜与刘全所部已经汇合。
他们在台南、台中,各留下一千人马防守,其他四五千人则是形成一支拳头部队,开始沿着台中南地部,进入来回扫荡。
全家军将士以横扫千军的方式,将荷兰人建立的殖民点、庄园,矿场,种植园,一扫而光,除了他们的损失,当然,郑氏也感觉到了切肤之疼。
此时的台湾,基本上属于三分天下,西班牙人占据鸡笼等台北,荷兰人占据台南,台中以及大部分地区,则属于郑氏的垦荒团。
不过,现在已经变成了全家军的地盘。
全家军采取的是公司制度,也就是集体农庄制度。全旭虽然知道大锅饭没有前途,但是,在初期阶段,这是必须经过的过程。
现在的台湾原住民也好,汉人移民也罢,他们都非常穷,根本就没有办法获得垦荒的实力和能力,台湾的疟疾、气候、还有自然灾害,就会让一个殷实之家,瞬间陷入困境。
在这种情况下,采取集体农庄的方式,反而是一个解决问题的途径,当然,与历史上出现的那种大锅饭却有一些明显的不同。
全记农庄作为公司经营,农庄内所有人都成为全记台湾开发的公司雇员,可以接受公司这种模式,那么“雇员”就可以继续留在公司,无法接受目前的改变,那就要离开农庄。
考虑到人道主义,为了感谢那些要离开的人对农庄的付出,农庄会给与一定程度上的经济补偿,全旭的原则是,离开送两块全记银币,也就是两块大洋。
不算多,也不算少,不过在占据台湾之后,这个全记农庄就接连成立,农庄以镇的形式出现,保证最少一千人。
至于种地方便不方便,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主要是安全。
台南城,原本的废墟已经被清理干净,炸毁的城池也被修缮,原本的总督府已经挂上了全家军驻台湾联合指挥部。
由于马应虎没有成功抵达,作为台湾三巨头的三人组,就变成了刘全与蒋百胜。
经过四个多月的扩张,全家军在台湾成立了六十二个镇,当然,整个台湾其实不止六万余人,只是郑氏骨干铁杆成员不合作,全家军对于他们,就是两块大洋,一包干粮,礼送出境。
留下来的,肯定也有钉子,这就需要全记企业文化对他们进行同化。
崇祯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北国已经万里冰封,冰雪覆盖,在台湾这里却依旧如同秋天一样,谈不上冷,也不算太热。
此时联合指挥部里,有将近两百号人,不仅仅有各镇的镇长,还有一部分各族首领。
蒋百胜看着众人到齐,咳嗽一声道“本将军奉全帅之命,出兵台湾,驱逐西夷,现在台湾设立台南府,对于台南地区,进入统一管理,不分蛮汉,一体纳粮,一起服兵役…”
在蒋百胜说完之后,舌人开始翻译成蛮语。
这时,一名泰雅人首领站起来愤然道“你们,这个什么鸟朝廷,那,我们跟被西夷统治有什么区别!我们是这片土地的主人,我们世代在这里生活,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甭什么向一个从来就没有管过我们的朝廷纳粮服役!”
蒋百胜没有理会这个部落首领的话,继续道“这天,是大明的天,这地是大明的地,这里将执行大明的律法,所有部落,必须取消猎头的习俗,要想猎头,只能在战场上,违者,以法办!”
众部落首领闹腾起来“凭什么!”
“我们才是主人!”
“你们什么鸟朝廷滚出台湾!”
猎头风俗是台湾高山族群的老传统,在他们的传统观念中,人头是最高贵的战利品,也是他们勇气的证明,每一年秋收之后各部落都要出草,猎取首级,以便举行盛大祭祖典礼,在一场重要的典礼上没有新斩获的人头,是不成样子的。
泰雅族乃至绝大多数高山族群的部落的青年的成人礼便是猎取一颗首级,只有猎获了首级,他才获得纹面的资格,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当然,这猎头也是有讲究的,老弱不猎,孩童不猎,怀孕的妇女不猎,病残智障不猎,汉人也不猎。
因为他们还要跟汉人交易,用皮货药材什么的从汉人那里换取大米、麻布、铁料、盐巴等生活必须品,猎头活动一般都是在敌对部落之间进行。
听说赶走西夷之后朝廷要禁止猎头,他们哪里肯依,当即就有人嚷嚷说这样还不如让西夷继续统治台湾!
“与政府同心者往,与政府不同心者任之!”
蒋百胜指着大门口道“没见你们跟西夷耍横,敢跟本将军玩愣的?你们可以走,走出这个大门,我们就是敌人,战场相见,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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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一三章给荷兰人的见面礼
第四一三章给荷兰人的见面礼
众首领虽然蛮横,不代表他们傻。
早在全家军没有过来的时候,他们与西班牙人和荷兰人交过手,这些欧洲殖民者,对于原住民的的剥削是非常残酷的,简直可以用表态来形容。
所过之处,就是寸草不留,一座座属于他们的部落山寨和村落被夷为平地,那些人口,不是被杀,就是被劫为奴,在他们的皮鞭下强制劳动,然后会活活累死。别看西班人和荷兰人占据台湾的时间不长,可是,他们作的恶,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清。
这些部落首领对这些西夷,可谓是恨之入骨,但无奈自己实力太过弱小,根本无力与他们抗衡。
那些凶残的西夷,在全家军面前,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平时在他们头上拉屎撒尿的西夷,现如今在全家军的俘虏营地里,用自己的双手来换粮食。
这一切的一切,他们都看在眼里,全家军打起西夷来就跟大人打孩子一样,完全是一面倒的吊打,西夷毫无还手之力,让他们怎么打?
面对强势的蒋百胜,众首领们暗暗下定决心,打不起,我们躲得起!
但是,蒋百胜接着道“看来,你们这些人没有人反对,你们都愿意成为大明的子民!”
众首领其实是不想成为大明的子民,但是,他们不敢反对,因为他们看到了大炮和火铳,还有明晃晃的钢刀。
“恭喜你们,终于做了一个最正确的选择!”
蒋百胜接着笑道“成为大明的子民,自然要向朝廷纳税,作为回报,你们的田地、猎场、山林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你们的子女享有免费读书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朝廷将在台湾建医院、药店、驿站,这些机构将向所有人服务,不分蛮汉!你们还享有科考的权力,只要能考中,就能当官!”
全旭是看过了后世的民、族政策,作为一个升斗小民,他岂是非常反感的,毕竟,五十六个民族,五十五个有特权,偏偏那些有特权的民族,还身地福中不福。
尊重民族传统,民族习俗这本身没错,不过有的时候那就过了,比如婚姻法,明文规定一夫一妻,但是在某些地方,几乎公开违法,但是,似乎成了国中之国。
结果,混乱的时代,混乱不堪。
全旭直接取消某些关照,少数民族不是少特民族,不能因为少,就享受特权。
蒋百胜接着道“你们在背负跟汉人一样的责任的同时,你们也将享有跟汉人一样的权利,你们的子孙后代将来可能成为让敌人闻风丧胆的剽悍锐士,甚至手握重兵的将军,德高望重的高官!这就是朝廷对你们的承诺!”
众首领们开始议论纷纷。
“蒋将军,你说的是真的吗?”
“我们的人也可以去当兵?甚至当将军?”
“我们的人也可以去读书?甚至当大官?”
整个总督府马上就变成了菜市场,众首领七嘴八舌的询问着蒋百胜。
蒋百胜笑道“我现在可以回答你们,可以,我们全家军可不仅仅只有汉人,还有女真人,蒙古人,朝鲜人,苗人,瑶人,当然,也可以有你们泰雅人,高山人!们是愿意承担一些义务,换取让你们的族群繁衍壮大的权力,还是拒绝为这个国家承担任何义务,继续过着无拘无束,但茹毛饮血的日子,永远被人称为山蛮、凶蕃!?”
相比这些激动的首领们,那些汉人镇长们也在关心读书的问题。
“我是贱籍!”
“我是工籍!”
“我是……”
蒋百胜摆摆手道“以后,台湾和辽东一样,没有户籍之分,没有职业之分,不分贵贱,一视同仁。”
要说一视同仁这句话非常容易,可是要做到,那就非常困难了。
前提条件就是,必有拥有强大的武力威慑,否则,别说一视同仁,能不能和平共处下去,那就成了一个严峻的问题。
丛林法则,这也是民族的生存法则。
崇祯四年十二月二十日的集会,开始得非常顺利,过程则没有那么美妙了,比如说,镇与镇之间的版图划分,部落与部落,其实在官方的文件中,台湾以后不存在部落,而是以作为基础管辖单位。
汉人的镇,版图划分则相对简单,毕竟是一个老板,谁多谁少一些,区别意义不大。
可是那些部落则相对比较复杂,他们会以一条小溪,一片山谷,一个草场,甚至几颗吵起来,打起来。
好在,因为赶走了荷兰人,留下了太多的生存空间,大笔一挥每个部落的范围稍大一点,这样以来,皆大欢喜。
加上汉人镇和少数民族镇,总计一百二十九镇,这是台南和台中控制的人口,当然,这并不是说,只有十二万九千人,而是十二万九千余户。
这些原住民最开心的是,朝廷主持的集市,可以开放供应,比如说,他们想买丝绸和药材,盐,大米之类的东西,不会再限量,限时。
青壮们也都武装了起来,第一批扩充八千人马,这些人马,将一边行军,一边训练,蒋百胜和刘全商量之后,决定依靠手中现有的力量,把台北拿下来,把西班牙人赶下海。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就在蒋百胜准备率领军队北上的时候,荷兰人开始向台南发起登陆战。
禾寮港外海,此时帆影遮天蔽日,西班牙人、荷兰人加在一起主力战舰就有二百多艘,再加上郑氏舰队的六百多艘战舰,放眼望着密密麻麻,别说打,看上去就让感觉绝望。
首先发现这个情况的是一艘全家军巡逻船,此时整个禾寮港全家军只有三艘巡逻舰,而且都是几百料的那种小船。
全家军巡逻船发现这个情况,调头朝着港口方向跑去。
正在吃早饭的蒋百胜接到这个消息,非常淡定的吃饭面前的饭,淡淡的笑道“终于来了!”
荷兰人来得比他想象中的要慢,按照全家军参谋总部的预判,荷兰人从接到台湾失守,再组织舰队,最多一个多月就可以抵达台湾。
现在已经过去了四个月,这让蒋百胜和刘全,既完成了对于台南、台中的整治,也形成了全家军的基地。
台湾全家军没有制海权,也就意味着他们没有主动权。
修建沿港口的堡垒,属于浪费人力和财力,荷兰人的战舰,蒋百胜拿他们没有办法,可是,在陆地上,蒋百胜决定要好好教训他们。
荷兰人的速度非常快,连例行的侦察、试探、搜集潮汐信息等等都免了,一上来就直扑禾寮港!
连荷兰人建立两个炮台都没有安排人防守,事实上这两座炮台,荷兰人布置了六门威力巨大的大口径加农炮,用以封锁鹿耳门水道。
不需要人数太多,只需要每座炮台布置五十名炮兵,荷兰人想夺回禾寮港,肯定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只是,非常可惜,全家军似乎没有意识到这个炮台的重要性。
率先有两艘盖伦船快速停靠在码头上,这是大型盖伦船,拥有五层甲板,满载排水量在两千吨左右,可以搭载一千名全副武装的士兵。
随着号声和鼓声响起,荷兰士兵们排着整齐的队伍,快速下船,他们在港口上,直接整队。
然而,这些荷兰人并没有意识到,死神冲着他们已经狞笑了。
整个码头的货场上,显得乱糟糟的,凌乱的纸屑、稻草、各种垃圾,显得整个港口有些萧条。
荷兰人在高大的桅杆上,并没有观察到港口埋伏着全家军士兵,靠近码头的巨大仓库,也都敞开着大门。
但是,荷兰人并没有想到的是,敞开大门,只是假象,仓库敞开的大门,并不能意味着里面没有藏人。
事实上,仓库里也没有人,只有几条狗。
随着大量陌生的荷兰人到来,仓库里的狗开始疯狂的犬吠起来,然而,荷兰人并没有在意。
就在这时,一名惶恐到极致的黑色田园犬,挣脱了咬断了绳索,朝着远处狂奔而去,这只黑犬并没有看到,他的脖子上其实有两道绳索,一松一紧,紧的绳索要粗,松的要更细。
“噗嗤……”
那根细绳上的引爆索被黑犬的拉力引燃,这是累死于手雷弹的引爆装置以拉弦的方式引爆。
“呲呲……”引信燃烧的声音响起。
只是,这种低沉的声音被犬吠,以及荷兰人兴奋的笑声掩盖住了。
足足六只用来同时引爆的黑犬,六道引信从不同的角度向埋藏炸药的地方开始快速燃烧。
港口的码头上,这是全家军埋藏的火药,这种火药并非颗粒式,而是荷兰人存在城中的火药,粉末状的,由于粉末燃烧性不好,爆炸不会充分,黑火药的威力,远远不如颗粒式黑火药。
本着废物利用的原则,蒋百胜这将些缴获的火药,埋藏在港口。
率先登陆的一千余名荷兰火枪手,一脸轻松的整除,他们相信,只要自己出现在城下,那些黄皮猴子,唯一的出路就是逃进山沟里。
然而,轰隆一声巨响,一朵巨大的火球从码头上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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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一四章铁丝网壕沟战术
第四一四章铁丝网壕沟战术
一团团硝烟挟裹着火球,冲上五六十米高的高空。一声巨大的轰鸣声响起,这声巨大的轰鸣声,让在场所有的荷兰人瞬间失聪。
黑火药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仿佛飓风一般,肆虐整个码头。
码头上正在整队的荷兰士兵们更是首当其冲,巨大的火球,仿佛一只远古而来的巨兽,张开血盆大口,将那些荷兰士兵瞬间吞噬。正准备爆炸中心的荷兰士兵们,根本就来不及惨叫,就像被火山口喷发熔岩一样,直接化为灰烬。
距离爆炸中心稍远一些的荷兰士兵们,将像是被无形的巨手,薅着头发,薅到天空中,巨大的冲击波,将他们的身体吹得四分五裂……
哪怕距离爆炸更远的地方,那些荷兰士兵似乎没有被爆炸的冲击及,他们的外表看不见任何伤痕,他们就像是睡着了一样,被震倒在地上,睡得非常安详。
事实上,他们却慢慢七窍流血,再也站不起来,他们已经死了,内脏都被震碎的人,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活过来。
更远的荷兰士兵,哀嚎着倒地翻滚,侥幸没有受伤的也被吓傻了,泥雕木塑似的傻傻站在那里,任凭血雨沥在头上,裂肢断臂脏器砸在身上,一动不动,脸色青白,神情惊怖,目光完全失去了焦距,只觉得天崩了,地裂了,世界末日来了!
更为关键的是,由于距离爆炸中心,强大的冲击波居然把那艘盖伦船高大的桅杆给推断了,高达四十六米,巨大桅杆砸在另外一艘准备进港的船上,结果把这艘船直接砸沉了。
鹿耳门水道就这样堵住了……
硝烟散尽,整个码头就变成了修罗场,整个港口,整个码头,都变成沉静无比。
十数海里之外,郑氏舰队旗舰的上,郑芝龙缓缓放下望远镜,良久无语。
郑芝豹身边的将领施琅紧张的问道“豹爷,那是怎么回事?”
“荷兰人被全家军伏击了!”
郑芝龙苦笑道“看样子,损失惨重。”
郑芝豹有些郁闷,郑芝龙在郑氏集团里,一言九鼎,说一不二,可是,他为什么要去惹全旭这个疯子?
没错,在郑芝龙的领导下,郑氏从无到有,在短短十数年的功夫,发展成了海上的新霸主,可郑氏再强,也不要去招惹全旭那个疯子啊?
这年头,海战几乎不会发生在夜间,因为视线不好,航行都容易发生意外,更何况是海战?
但是,全旭这个疯子却选择在夜里进行海战。
全旭的猜测其实并不完全对,他没有吓倒荷兰人,没有吓倒郑芝龙,却把郑芝豹给吓着了。
虽然不满郑芝龙一心与全旭为敌,但是,他却不敢说出来。
事实上,郑芝龙也是骑虎难下。
作为一个依靠对商船收保护起家的海盗王,他的威信是建立了绝对的跋扈上面,他虽然有三千余船,但是,这三千余船,也无法控制整个大海,肯定有漏网之鱼。
他需要那些海商像交税一样,主动,自动去交税,而不是挨着船一艘一艘的去搜。
全记的商船一般不走南洋航线,最多就是登州与辽东,偶尔下江南,但是,无论去哪儿,全记的商船是不向郑芝龙交税的。
郑芝龙也给了全旭面子,希望全旭可以守规矩,给他这个海盗王一个面子,哪怕是象征性的出一点点钱,他也可以借坡下台。
可惜,全旭不给他这个面子,而且因为全旭不教过船费,双方的梁子其实已经结下来了,在攻打辽东的时候,他也是像着,全旭可以坐下来谈判。
有些事情,没有办法说清楚对错,只是立场不同。
作为海盗王,郑芝龙必须对他这个郑氏集团负责。
郑芝龙的心情很糟糕,当初他带着六十多艘战船,战船连绵十余里,旌旗遮蔽海面,何其的威风?
然而一战过后,有命跟他往福建逃的战舰只剩下一艘。
这就是典型的装逼不成反被操。
郑芝龙的这失败,已经让他的大当家地位隐隐有些动摇,如果再有失败,恐怕郑氏王朝就在轰然倒塌了!
……
蒋百胜怎么也没有想到,他只是在废物利用,只是把缴获荷兰人的黑火药,埋在荷兰修建的港口上,然后送来荷兰人。
这也算是完壁归荷兰。
可结果却是让荷兰人的进攻推迟了足足三天时间,这场爆炸,炸死了至少四百多名荷兰人,受伤的多达六七百人。
更为关键的是,由于距离爆炸中心,强大的冲击波居然把那艘盖伦船高大的桅杆给推断了,高达四十六米,巨大桅杆砸在另外一艘准备进港的船上,结果把这艘船直接砸沉了。
鹿耳门水道就这样堵住了,折腾了足足三天三夜,总算疏通了水道,此时受那场爆炸的影响,荷兰人的士气也变得低落起来。
没有办法不低落,这事放在谁的身上,谁都不好受。
荷兰人不比大明人,哪怕一支流寇,也是少则数千,多则数万人十数万人,甚至数十万人,荷兰人这次派出到台湾,用来夺岛的陆战士兵足足有五千余人,这几乎是整个东印度公司可以抽调的最高兵力。
可是,他们兴致勃勃来到台湾,连全家军的面都没有见着,轰隆一声巨响,超过两成人马从战斗序列中消失。
好不容易清理了巷道里的沉船,收拾了港口码头,再次一路赤嵌城城下,全家军早已准备好了工事。
荷兰人意外的发现,全家军并没有在赤嵌城城内拒城而守,也没有在城外进行列阵,而是用了海碗粗的木桩,缠绕着铁丝,以赤嵌城为中心拒点,沿着城外,向外蔓延,这些木桩和铁丝,仿佛像一道道篱笆一样,将整个城池包围起来。
面对这个不显眼的战术,荷兰人的殖民军,以及西班牙代表,郑氏代表,都没有放在眼里。
事实上,蒋百胜其实也有些不理解,为什么要在地上挖出一道道深约一米五,宽约两米的壕沟,这样的工作量可不算低。
荷兰人还在学习火枪排队枪毙的荷兰人,却面临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才有的地雷、壕沟、铁丝网堡垒战术。
由于这个铁丝网拉得非常大,所以,外围的全家军士兵们非常少。
“他们就想用这道铁丝网把我们拦住?是不是太小看我们了?”
几名荷兰陆军军官面面相觑,他们从来没有遇到这种情况。
“这么一道铁丝网,最高不过一米五,大不了就是剪断,对我们形成不了什么阻碍!”
“这个铁丝网倒是好东西,用来圈羊,羊绝对跑不出去……”
“好了,我说错了,要不咱们试探着打一下?”
而且他们躲在了壕沟里,在某些地方,还有帆布搭建了一个个的小棚子,所以,这个现象既诡异,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
用了半个时辰的准备,荷兰人的炮兵缓缓推了上来,很火炮其实刚刚从战船上拆下来的,对着这个防御工事开始肆无忌惮的调校射界。
荷兰人想用炮击的方式解决战斗,就有些意想天开了,由于壕沟与铁丝网纵横交错,如同蜘蛛网一般的壕沟,将防线向外扩充到至少一千米。
荷兰人想学全家军对着城外开火,火炮的射程还有点够不着。
他们虽然够不着,可是全家军的火炮却居高临下。就在荷兰的炮兵准备构建发射阵地的时候,一名翻译官打着白旗靠近壕沟,看样子准备来劝降。
结果这名翻译官刚刚进入最外围的一道壕沟前,突然他的脚下一软。
“哎呦……”
这是猎人用来抓野猪的夹子,锋利的尖刺插入翻译官的小腿,直接卡在骨头上,疼得他差点晕了过去。
“卑鄙,无耻……”
各种污言碎语就骂了过来,可惜,距离太远,全家军将士也听不到。
终于,荷兰人的火炮阵地构建完成,他们准备发射炮弹。
“轰轰……”
荷兰人的火炮,发出了震耳欲聋的轰鸣,滚烫的铅球拉出优美的抛物线,照着全家军的阵地猛砸过去。
炮弹狠狠的打在土堆上,泥土四溅,这松软的土堆不堪一击!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炮弹打在松抛抛的泥土上,一下子就陷了进去,动弹不得了!
炮弹陆续飞过来,不是打在战壕前面的土堆里就是越过战壕打在了后面的空地,至于恰好地打进战壕里的炮弹,十枚里都看不到一枚!
全家军初时还很紧张,可是看到荷兰人的炮兵都打了半天,愣是没有一发炮弹打到人的,他们都乐了,在炮火轰鸣的间隙大声嘲笑荷兰人。
“红毛鬼,今天没吃奶么?开个炮也有气无力的!”
有一些全家军士兵将陷进松土里的炮弹给扒了出来抛着玩,这可是个好东西,虽然不能直接给炮兵用,对荷兰人还以颜色,却可以将它熔了做火铳的铅弹,也可以卖钱,反正好处多多就是了。
其他人纷纷效仿,在炮击的间隙去捡那些还冒着热气的炮弹,不一会儿就捡了一堆,他们乐得哈哈大笑,叫“红毛鬼,你们是来打仗的还是来给我们送弹药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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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一五章最好的训练就是实战
第四一五章最好的训练就是实战
天地良心,荷兰人的炮兵炮击水平,虽然不算是超水平发挥,至少中上水平。如果是其他明军部队,面对如此狂风暴雨般的炮击,就算不打出屎,也会打出尿来。
可关键是,全旭采取的是一战时期的壕沟战术,专门克制炮击,别说是这种实心弹,就算是开花弹,面对壕沟内的敌人,也是有心无力。
特别是松软的泥土,就是实心炮弹的克星,一旦炮弹落进松软的泥土里,炮弹的动能就会被消耗三分之二,至于那道宽约两米的壕沟,就算炮弹打进去,也形成不了杀伤力。
然而,问题是这是一个现实的社会。无论是什么原因,荷兰人的炮兵发射了足足几百颗炮弹,全家军非但没有出现伤亡,反而对他们大肆讽刺挖苦。
至于,西班牙人,眉头微微一挑,脸上挂着似有似无的微笑。虽然没有一句话讽刺的话,可是,这种神情根本就经不起细品。
最为火上浇油的还是站在荷兰东印度公司代表身后的郑芝豹,他压低声音望着郑芝龙道“荷兰人好像也没有什么了不起!”
偏偏这个史蒂文,他听得懂。此时,他只能装作听不起汉语,否则更加尴尬。
负责指挥炮击的陆军炮兵少校,被骂得狗血淋头,然后,换上了海军优秀的舰炮指挥官亲自上前指挥,而且又从后面的战舰上,卸下了大量的三十二磅炮。
拖拖拉拉,搞到了中午时分,这才开始进行第二轮炮击,这一次动用了足足一百八十多门火炮。
一百八十多门火炮,声势可不小,仅仅试探性炮击,就形成大股的硝烟,将整个荷兰人的炮击阵地给掩盖起来,一百八十多颗炮弹,逞抛物线飞向全家军的壕沟阵地。
虽然一百八十多门火炮,荷兰人硬是打出了千炮齐发的架势,别说明军遇到这种炮击情况,就算是晓勇善战的建奴面对这种为炮击,他们也应该扔下武器逃命去了。
也幸亏是有壕沟的存在,否则,就算是全家军面临这种情况,恐怕也坚持不住。
由于荷兰人的海军指挥官,考虑问题的角度完全不同,海战时期,在舰炮精度不够的情况下,荷兰人为了提高命中率,会将预定目标区域画成一个个的小格子,一炮打不中对方没有关系,那就是十炮,二十炮对准一个目标。
仅仅一轮炮击,第一道壕沟前的那道铁丝网就被炸成七零八落,如果这是一道排队枪毙的火铳队,下场也是一样,直接被这轮炮击打得崩溃。
这下全家军将士不对荷兰人咒骂了,他们被巨大的轰鸣声,震得听不见声音,炮弹掀起的尘烟,将壕沟内的全家军将士,搞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
“不错,继续”!
荷兰人看到初次效果不错,开始了疯狂的炮击,一百八十多门火炮,炮弹像不要钱一样砸向全家军的壕沟阵地。
“各司留下一个旗监视阵地,其他人从交通壕内撤回来,哨兵及时观察,随时随地准备支援地!”
蒋百胜有条不紊的下达着命令,接着,他又望着刘全道“别让荷兰人唱独角戏,来也不往非礼也,让他们看看咱们全家军的炮击!”
“轰轰……”
双方的炮击开始如火如荼的展开对轰,由于荷兰人的硝烟有着一定的掩护作用,全家军的炮击效果一样不理想。
总体来说,炮击开始,荷兰人占了上风,当然,仅仅只是占了上风而已,炮击持续两个时辰以后,荷兰人的炮击频率下降了下来。
没有办法,实心炮弹与开花弹对决,本来就是不公平,虽然荷兰人占据着火炮数量上的优势,损失却远远大于全家军。
这场声势浩大的炮战,打了足足一整天,荷兰人发射了足足数千枚炮。
天夜收兵休战,翌日一大早,让荷兰人郁闷得想要吐血的事情发生了。
他们用了整整一天,耗费了数千颗炮弹,这才摧毁的全家军铁丝网,仅仅一夜功夫,就又出现在阵地前。
这些铁丝网其实并没有被摧毁,大部分只是被击倒了支撑柱,就算被炮弹巨大的冲击力砸断的铁丝,连接起来,非常方便,大不了就是几钳子的功夫而已。
翻译官林阿水通过望远镜看着荷兰人郁闷的模样,非常开心“蒋大将军,您的这办法真是太管用了,红毛鬼气得要疯了!”
蒋百胜望着林阿水道“告诉你三件事,第一,我不是大将军,甚至连将军都不算,我只是全家军里的陆军上校,第二件事,这个战术是全帅发明的,全帅不会做无用功,第三件事,你收了五十两银子的黑钱,这是最后一次,要不然,军法处置!”
林阿水的翻译,直接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那其实并不是他的小聪明起到了作用,只是,蒋百胜需要这样的结果。
他需要速决速决,并不想与普特曼斯拖延时间。
林阿水虽然有问题,但是,却是一个有用的人材,如果他能受应这次敲打,将来,台湾有他一席之地,如果不知进退,将来,他就没有未来。
人,有仇可以报仇,但是,却不能被仇恨迷惑心智!
“阿水明白了!”
“等着看好戏吧!”
蒋百胜此时非常淡定,在全旭新式防御体系建立以后,他发现荷兰人根本就没有太好的办法,双方见招拆招。
又是一天又用的炮击,荷兰人再次被击毁了五十余门火炮,而全家军则损失一门以及六名炮兵士兵。
至于荷兰人,至少死伤三百余人。
到了崇祯四年的十二月二十八日,也就是荷兰人登陆台南,对蒋百胜所部进攻的第四天,荷兰人终于出动了他们的陆军士兵。
经过三天的连续炮击,荷兰人终于明白过来,这种看似简陋的防御工事有古怪,光靠炮火是无法将其摧毁的,所以,他们出去了上千陆军士兵,先探探虚实再说。
一看到荷兰人的步兵进攻,蒋百胜笑了。
自从荷兰人展开对台南的进攻,连续七天以来,荷兰人就是全家军面前的陪练对象,也让台南、台中各族部落首领们,清晰的看到了荷兰人与全家军的差距,也他们意识到了,他们如果想与全家军对抗,那将会死得非常难看。
然而,让蒋百胜没有意料到的是,这些荷兰陆军们并没有直接进攻,而是排成整齐的队伍,充当看客。
不多时,一只奇葩的骑兵出现在战场上。
荷兰人的骑兵不是没有,而是非常少,而且他们都披着重甲,如同钢铁怪兽。可是这支骑兵却非常奇怪,他们没有弓箭,拿着长矛或弯刀,穿着五花八门,头上绑着高大的布巾。
如果全旭在这里,一定马上就会认出来,这是印度的遮楼其骑兵。
蒋百胜不认识印度骑兵,当然,也没有必要认识,无论是谁,出现在阵前的,都是敌人,只要是敌人,干掉他们就是了。
把骑兵赶出战场的是什么?不是那被吹得如同灭国神器一般的米尼枪,而是铁丝网和重机枪,前者让骑兵寸步难行,后者让骑兵那一往无回的冲锋变成了飞蛾扑火!
“得得得……”
马蹄声响起,这群印度骑兵莫约一两千骑,他们大呼小叫,队形散乱的冲向全家军阵前。
全家军将士面面相觑“这是什么鬼?”
不用说建奴骑兵,也不要比蒙古骑兵,就连关宁骑兵,哪怕是明军任何一支骑兵也比他们强,他们已经算不得骑兵,充其量就是山东响马。
“盛宴开始了!”
蒋百胜淡淡的笑道“地雷先炸,炮兵再轰,步兵准备收割人头!”
当这支印度骑兵冲进埋藏地雷的范围内的时候,一根根引信开始点燃了。没有办法,如果是采取碰触式引信,这些地雷就被荷兰人的火炮引爆了。
地雷开始爆炸的同时,全家军的火炮也全速向这支骑兵阵中开火。
为了保证炮击的密度,开花弹,实心弹,原始迫击炮,一零五滑膛炮,一股脑儿朝着这支骑兵阵中砸过去。
仅仅一轮炮击,印度骑兵损失三四百骑,直接崩溃,调转马头,自相踩踢,乱作一团。
如果全旭在这里,一定会说,敢用印度人当胜负手,真是有种。
台南的战事,瞬即陷入了僵局。
打吧,打不动。
不打吧,面子挂不住。
场面一时非常尴尬。
当然,他们不用为难了。
旅顺港口。
全旭检阅辽东第二舰队的三十八艘飞鱼战舰,以及海军陆战旅的机炮司,全旭的计划是每艘飞鱼战舰,搭载一个机炮司,利用火箭弹以及机枪火炮,增强飞鱼的火力。
当然,四艘猎潜艇也开始投入使用。
全旭望着众将士道“我知道,你们还没有完全熟悉你们的装备,甚至不会检修,敌人不会给我们时间,我们也没有时间,最好的训练,永远是实战,现在我命令,辽东海军第二舰队飞鱼大队,猎潜艇大队,登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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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一六章用不用我教你们吃饭
第四一六章用不用我教你们吃饭
全旭起初以为,这些装备的训练会很久,然而问题是,当亲自到了猎潜艇上,全旭惊讶的发现,这些战舰远远比他想象中的想容易。
简直都是傻瓜式操作,类似于飞机的操作杆,前推就是前进,后拉就是后退,中间的方向盘,左转就是往左转向,右转就是向右转向。
至于火炮系统,也是电脑控制,雷达扫描,扫描到哪里,指示火炮开火,射界调节已经不用人了,而是电脑自动控制。
可以说,因为自动化程度太高,这种战舰反而比炮兵、机炮司更容易形成战术力。
在这种情况下,全旭决定以海豹为首,四艘037型猎潜艇为带刀护卫,三十八艘飞鱼为主要打击大队。
曾经的中国海军,那是小鬼当家,像猎潜艇都是作为主力战舰使用的,仅仅是037型猎潜艇为例,这种037前后生产了两百多艘,而且拥有多种改进型号,光外销型就多达一百多艘,经过实战检验,这是一种优秀的舰艇。
全旭采购的并不是最先进的型号,而是九零年代前期生产的型号,它作了大量改进,增加淡水储量,安装空调,有一个封闭式的驾驶台,在舰体两侧增设稳定鳍、在后机舱设置一个相对较安静的轮机监控室,大幅改善了艇上官兵的生活环境。
中国海军就靠这玩意儿苦苦对抗着在台湾海峡游弋的美国航母战斗群,当真是把刺刀见红的精神发挥到极致了。
可惜,中国在九零年代以后,渐渐中国海军逐渐从小鬼当家的窘迫中走了出来,走向深蓝,这些立足于近海防御的小鬼也就派不上用场了,纷纷退役,要么改装成缉私船或者巡逻艇发挥余热,要么直接拆了回炉。
就像全旭购买的037型猎潜艇,要求更换动力系统。顾客是上帝,海军方面表示小意思更换了陕西柴油动力重工的复合动力系统,这套动力系统是用在了054舰上面,虽然只有54舰四分之一的输出功率,但是037型猎潜艇的排水量仅为054的十分之一。、
也就是说,此时的037型猎潜艇是名副其实的大马拉小车,用汽车界的说话,这就是海上小钢炮。
最高航速三十五节,经济航速20节,可以拥有两千六百海里的航程,十级以下大风,对它造成不了任何影响。
在看到037舰的航速,全旭感觉他的海豹就有些不响了,海豹虽然大,但是,没有武器系统是最大的软肋。
要不要,把海豹送到中国改造成军舰?
当然,这只是想想而已。
就在全旭带着飞鱼大队和猎潜艇大队朝着台湾海峡航行的时候,荷兰人仍旧在想方设法的攻破全家军的铁丝阵。
不过,他们利用印度仆从军的办法最终还是失望了。
这些印度骑兵太菜了,忙活了两天时间,给全家军送了一千多颗人头,以及一千多匹战马。
当然,全家军将士对此也不客气,将战马的尸体,就在解刨,然后把战马的内脏扒掉,马肉剁成大块。城门打开,几十辆马车从城里出来。
这是全家军的战地餐车,每辆马车上就是一台煤球式的热水炉,餐车上的热水炉里流出热水,给马肉洗掉血水和血沫,加上大油和材料,大火猛炖。不多时,全家军的阵地上,就漂过来阵阵诱人的香味。
“耻辱!!”
在荷兰人看来,全家军将士就是用这种方式在羞辱他们,虽然知道,他们却没有办法。骑兵进攻失败后,他们又换了步兵进攻。
可是结果一样,全家军就会玩一套,地雷炸,大炮轰,火铳射……
翻来覆去,就是这一套。
然而,就是这么简单的套路,偏偏荷兰人看得通透,却没有可以应对的办法。
其实也不是没有办法,办法谁都懂,只能拿人命往里面填。
荷兰人比建奴的人口还少,而且更加惜命,他们怎么惹得把自己人往里面填?
可是,不舍得,那就让炮灰继续上。
在皮鞭和火铳的威胁下,荷兰人又向全家军的阵地发起了又一次声势浩大的进攻,这一次,荷兰人学聪明上,他们使用舰炮发射葡萄弹。
葡萄弹采用网兜将散弹装捆成一束,很像是一串葡萄,故名葡萄弹。射程虽比不过实心弹,但是近距离发射一炮可以瞬间撂倒几十个敌兵,足以让一个步兵中队溃散。海战中可以将敌方军官和水兵大片撂倒,达到瘫痪敌舰的目地。
只听到一阵阵巨大的轰鸣,成千上万的葡萄弹铁扫把似的扫过,铁丝网前顿时扫得东倒西歪,在极短的时间内,全家军的铁丝网已经不复存在了。
看着让印度骑兵最讨厌的铁丝网不复存在了,这些印度骑兵纵马狂奔,怪叫着冲锋。
“就你们有葡萄弹吗?”
刘全冷笑着拿起对讲机“各炮位注意,换葡萄弹!”
随着全家军换成了葡萄弹反击,全家军阵前马上就变成了修罗屠场,破裂的盾牌和断肢带着血抛起老高,持盾手和战马被打得血肉模糊,死得那叫一个惨。
没有最惨,只有更惨。
随着地雷再次被引爆,只听到雷场中腾起一团团骇人的火光,阵阵可怕的爆炸轰鸣此起彼伏,印度骑兵将士被冲腾而起的火焰和硝烟吞噬,裂肢像被大风扫中的稻草似的飞扬起来。
如果说全家军有三板斧,那么铁丝网和地雷绝对算一个,用掉地雷,只能炸一次,要等荷兰人退兵的深夜里,全家军将士才会重新布置地雷。
继续进攻,全家军只能短兵相接了,但凡有点脑子的指挥官都会明白一个道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可问题是,荷兰人的脑子犯抽了,居然下令撤退,不再进攻,关键时候,功亏一篑。
荷兰炮兵又开火了,目标还是那该死的战壕,他们该不会是想用炮弹把壕沟填平吧?
真是异想天开。
这隆隆炮声并没有影响到全家军的胃口,战壕里的全家军将士听到炮声就捂住碗,省得飞溅的泥土弄脏了碗里的肉,等炮声过去了继续大嚼马肉。
只要他们呆在战壕里别四处乱跑,荷兰人就算将库存的大炮全打过来也奈何不了他们,相反还会为他们送来大量铅弹和炮弹,何乐而不为?
就连全家军炮兵也懒得开火压制了,笑眯眯的看着荷兰同行的表演,暗暗计算着这次能捞到多少发炮弹,或者那些打过来的铅球能熔成多少发供火枪手使用的铅弹。
这种局面无疑让人非常泄气,以至于荷兰炮兵开炮都是有气无力的。
无坚不摧的大炮在战壕面前完全失去了应有的威力,这个时代的大炮最大的意义就在于心理威慑,如果打再多的炮弹过去敌军也完全不当一回事,那他们开炮又有什么意义?
也有聪明的果断朝城墙开炮,结果打得城墙上的全家军鸡飞狗跳。、守卫城墙的全家军破口大骂“狗日的红毛鬼,有种给爷爷等着,吃完饭再跟给你们算账!”
当然,荷兰人朝城墙开炮也只能是泄愤,城外全家军营垒完好无损,你就算把城墙打烂了也没屁用。
总之就是荷兰人很头疼,非常头疼,更头疼的还在后头。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们开始生气了,老板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再解决不了台湾问题,荷兰人就没有办法收场了。
就在荷兰人一筹莫展之际,荷兰人瞄上了郑芝龙。
郑芝龙有人,而且人非常多,如果花钱雇佣郑芝龙给荷兰人打仗,既可以削弱这个潜在的对手,也可以取得自己想要的战果,简直就是皆大欢喜。
经过长达两天时间的友好协商,郑芝龙与荷兰人达成了初步协议,荷兰人用十六万枚银币,雇佣郑氏战兵五千人给他们打仗。
只是让郑芝龙感觉棘手的问题是,全家军在城外营垒上的铁丝网和地雷又重新恢复了。
郑芝龙倒没有像荷兰人率先上来就是大炮对着大炮猛轰一天,他是派出了一队非常灵巧的士兵,这些士兵举着一面面巨大的盾牌,缓缓前进。
这些盾牌抵近了才发现,根本就不是他们盾牌,而是用两块木板夹着的一种杂草,杂草半黄不黄,却不能点燃,而是会散发出滚滚浓烟。
时间不长,整个营地上就浓烟滚滚。
这种浓烟不见会阻挡视线,还会散发了呛人的味道,这让城墙上的全家军士兵非常吃亏眼泪和鼻涕横流。
好在战壕里的全家军士兵,受到影响倒不是太大。
就在郑氏战兵取得初步成果的时候,有一名慌张的士兵前来禀告“全家军海军来了!”
台湾南部海峡,海面上密密麻麻的都是船帆,看得全旭头皮发麻。
“这么多船怎么打?”
就在全旭心中暗暗p的时候,几艘发现全家军倒来的战船,开始调头,朝着全旭所在的辽东水师战船冲来。
“全帅,现在怎么打?”
全旭望着蜂拥而来的联合舰队“还用不用我教你们吃饭?”
众将领面面相觑。
“大炮用来吃饭的,开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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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一七章牛刀小试
第四一七章牛刀小试
五艘怪异的船,没有风帆,没有船桨,就这样静静的停在海面上。
无论是全旭的旗舰海豹号上,还是四艘猎潜艇,都不是大块头。
这就像是两个人在打架,大块头,总可以给别人安全感,相反,小个子就比较受人欺负。偏偏钢铁的密度大,同等的排水量下,外形远远没有木质战船大。
虽然说,荷兰人和郑氏战舰曾经在全家军的海军面前吃过大亏,正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见过全家军海军实力的人,除了西班牙人,大部分人都丧身大海。
虽然说,东印度公司在这次出战的时候,再三要求荷兰海军将领对全氏海军战舰予以足够的重视。
重视是重视了,可问题是,荷兰人被全家军的无赖战术搞得要疯了,他们才不管三七二十一。
打陆战,我们承认,我们荷兰人不是你们的对手,可海战,我们荷兰人才是世界上的海上马夫,而且是公认的。
“轰轰……”
一连串巨响此起彼伏,巨大的声浪在海豹上横冲直撞,震耳欲聋,全旭此时竟有种被敌军重炮群轰击的错觉。
当然,这并不是错觉。
这是荷兰三级战舰的炮击,荷兰三级战舰虽然不是一级战列舰那样庞大,他们发射的舰炮不是三十二磅,就是四十二磅。
这样的舰炮,称为重炮其实还是对的,别看是实心炮弹,四十二磅重的炮弹在砸钢铁上,纵然砸不穿,也能砸出一个大坑,关键是钢铁会助长实心炮弹的威力,直到炮弹的动能消失。
“傻逼,怎么还击!”
“距离太远!”
“远个蛋!”
全旭气得非常无语。
037型猎潜艇上的高射炮是拥有三千八百米的有效射程,最远射程可以达到八千米,然而对于这个时代的水手来说,海上炮战,精度射击,至少要拉近五百米的距离内。
在听出全旭的怒意后,那些猎潜艇上的炮手们开始试着反击。
另外高射炮弹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个时代的高射炮,与早期的那种型号完全不同,现在拥有的都是装有无线电近炸引信的炮弹。这并不像命中目光或者动能耗尽才会爆炸,当无线电感受到目标以后,也会自动爆炸,形成弹幕,从而击中飞机。
结果,炮手们由于经验不足。
“通通通……”
二百发的备弹,在不到一分钟之内就打了出去,最要命的是这玩意儿弹着点出奇的集中,就在敌人战舰的前后左右轰轰轰轰炸个不停,弹片不断打在战船的船身上。
这种场面恐怖得无法形容!冲在前面的一艘战船,上面的已经被龙卷风肆虐过一般,到处都是受伤的士兵,帆布也被打成了筛子,船速极速下降。
“咦这是塞里斯人的新炮吗?”
一名爬在甲板上的荷兰海军军官冷汗直流,他的耳朵已经听不到声音,他也听不到炮弹的爆炸声,就看到一团火光在战船莫约两三米的上空爆炸,如同狂风暴雨一般,整个甲板上被横扫一空。
一甲板血肉,一甲板残肢断臂膀。
全旭通过无人机观察着远处的战船,结果一枚高射炮的炮弹爆炸,这架价值百万级别的工业级无人侦察机变成一团破碎的零件。
“尼马!”
全旭来不及吐槽,他忘记了可没有装自我识别信息,出现在高空中的侦察无人机被引爆的炮弹炸毁了。
“装弹,继续!”
同时,海豹开始后退。
而四艘猎潜艇终于开始进行了战斗状态,扫描雷开始工作,通过雷达,两千多米外的荷兰战舰,可以清晰的看到任何一处细节。
“通通通!”
随着一阵沉闷的炮声响起,舷号076号的猎潜艇率先开火,三枚炮弹为一组的三七毫米高爆弹,直接炸中一艘荷兰三舰战船的主桅杆。
“咔嚓……”
随着一阵巨响,这艘三级战船的桅杆就这样硬生生地断裂,倒下在桅杆砸在舰尾,将舰尾砸沉到海底。
至于有多少水手丧命,已经顾不得了。
其他荷兰人三级战船发现这五艘怪船的可怕之处。
那就是炮击的距离太近,而且太准了。
两千多米的距离,一个急速射,直接命中,在这个时代,不是没有,只是机率太低了。
等台南城外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代表史蒂文接到全家军战船出现的消息,直到他赶到现场,在这短短半个时辰的时间内,五艘荷兰三级战船已经被全家军直接打沉。
面对这个结果,别说荷兰人不能接受,就连全旭也不能接近。
一千多枚炮弹打出去,最多一百多发炮弹击中敌舰,再这样打下去,他会亏死的。
无奈之下,作为二把刀,全旭只好接过舰队的指挥权“各舰注意,我是全旭!”
“076收到,079号收到,092收到,095收到!”
“本帅最后一次重申,各舰距离敌舰距离,不得少于两千米,每一次发射,只能采取单发射击,瞄准射击!”
“轰轰!”
随着炮击速度变慢,而荷兰人的处境却没有改变,随着炮击精度越来越高,短短一刻钟内又有三艘荷兰战船被打成了残废,损失一百多人。
直到现在,全家军才一名士兵受伤,因为不慎被高射炮的炮管烫伤了手,而荷兰人则损失三百多人水手和士兵。
现在荷兰人头疼万分“怎么回事?”
没有人回答他们的问题。
四艘猎潜艇好像玩起了比赛,你击沉一艘,我打残两舰,交战不过一个时辰,全家军的海军五艘战船还好好的,可荷兰人损失了十五战船。
“各位,你们是不是太不够意思了!”
史蒂文望着联合舰队上的郑芝龙与西班牙代表,咬牙切齿的道“我可以不可以视为二位准备违约?”
“没有!”郑芝龙淡淡的道“现在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施彼身!”
史蒂文不解的问道“什么意思?”
“老八,命令那些倭人,让他们表现的时刻到了!”
自杀船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前提是,全氏舰队还是老旧破船,但是,他们现在装备着高射炮,
全旭来不及吐槽,他忘记了可没有装自我识别信息,出现在高空中的侦察无人机被引爆的炮弹炸毁了。
“装弹,继续!”
同时,海豹开始后退。
而四艘猎潜艇终于开始进行了战斗状态,扫描雷开始工作,通过雷达,两千多米外的荷兰战舰,可以清晰的看到任何一处细节。
“通通通!”
随着一阵沉闷的炮声响起,舷号076号的猎潜艇率先开火,三枚炮弹为一组的三七毫米高爆弹,直接炸中一艘荷兰三舰战船的主桅杆。
“咔嚓……”
随着一阵巨响,这艘三级战船的桅杆就这样硬生生地断裂,倒下在桅杆砸在舰尾,将舰尾砸沉到海底。
至于有多少水手丧命,已经顾不得了。
其他荷兰人三级战船发现这五艘怪船的可怕之处。
那就是炮击的距离太近,而且太准了。
两千多米的距离,一个急速射,直接命中,在这个时代,不是没有,只是机率太低了。
等台南城外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代表史蒂文接到全家军战船出现的消息,直到他赶到现场,在这短短半个时辰的时间内,五艘荷兰三级战船已经被全家军直接打沉。
面对这个结果,别说荷兰人不能接受,就连全旭也不能接近。
一千多枚炮弹打出去,最多一百多发炮弹击中敌舰,再这样打下去,他会亏死的。
无奈之下,作为二把刀,全旭只好接过舰队的指挥权“各舰注意,我是全旭!”
“076收到,079号收到,092收到,095收到!”
“本帅最后一次重申,各舰距离敌舰距离,不得少于两千米,每一次发射,只能采取单发射击,瞄准射击!”
“轰轰!”
随着炮击速度变慢,而荷兰人的处境却没有改变,随着炮击精度越来越高,短短一刻钟内又有三艘荷兰战船被打成了残废,损失一百多人。
直到现在,全家军才一名士兵受伤,因为不慎被高射炮的炮管烫伤了手,而荷兰人则损失三百多人水手和士兵。
现在荷兰人头疼万分“怎么回事?”
没有人回答他们的问题。
四艘猎潜艇好像玩起了比赛,你击沉一艘,我打残两舰,交战不过一个时辰,全家军的海军五艘战船还好好的,可荷兰人损失了十五战船。
“各位,你们是不是太不够意思了!”
史蒂文望着联合舰队上的郑芝龙与西班牙代表,咬牙切齿的道“我可以不可以视为二位准备违约?”
“没有!”郑芝龙淡淡的道“现在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施彼身!”
史蒂文不解的问道“什么意思?”
“老八,命令那些倭人,让他们表现的时刻到了!”
自杀船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前提是,全氏舰队还是老旧破船,但是,他们现在装备着高射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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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一八章大难临头各自飞(一更)
第四一八章大难临头各自飞
无论是全家军的重机枪手还是轻机枪手,他们都可劲打了数百上千发的子弹,炮弹也玩了不少,可是他们却没有看到子弹击中人体。
特别是127毫米口径的子弹,击中胳膊,就能把胳膊击断,打中人体,就是一个拳打大小的大洞,三四发子弹同时命中人体,就会打断人体,形成事实上的腰斩。
随着子弹如同瓢泼大雨一般扫过去,正准备发动自杀式袭击的上千艘自然船,就被扫射成了碎片。
到处都是被打成残骸的自杀船,或者被迫击炮或高射炮轰成零件状态的残骸。
这一幕,不仅仅吓住了对方,也把全家军将士给吓得不轻。
由于太过紧张,其实很多子弹并没有击中对方,这一轮扫射,别看时间不长,打出去的子弹数以万计,至少三四万发子弹扫了出去,而且迫击炮弹更是打出了数百发。
全旭勃然大怒,这时,飞鱼大队、猎潜艇大队上的全家军海军士兵们这才反应过来,他们惊讶的发现,枪炮里已经没有了子弹。
全家军将士慌忙换子弹,而对面的联军将士们终于反应过来,哭泣声响成一片。
尼玛,这太吓人了。
会爆炸的炮弹,他们其实已经见识过了,毕竟,在台南,全家军有十二门一零五毫米口径二十八倍的滑膛炮。还有一百零五毫米的迫击炮。
只是全家军原始的滑膛炮也好,迫击炮也罢,威力远远不如六零毫米的迫击炮,毕竟
被迫击炮炸死的人,已经被他们熟悉了。
因为,后世的迫击炮与全记原始的迫击炮和滑膛炮一样,只是威力更大一些而已,他们更恐惧的还是重机枪。
重机枪的射速太快,而且威力巨大,子弹像一条火龙一样横扫过来,无情地洞穿他们的衣物、皮甲、胸肌甚至骨骼,前胸入后胸出,留下一个个中空的大窟窿,带出一股股鲜血。
小矮子们的脑海一片空白,都还没有反应过来,直到一名被打成两截暂时没有死的小矮子发出凄厉的惨叫声。
那一阵阵惨叫声终于让幸存者反应过来了,忽然发出一声凄厉的狂叫“他们不是人,是恶鬼!快跑啊!”
其实不能怪这句用倭语说出来的“快跑”,事实上,能听懂倭语的人还真不多。然而,恐惧的情绪像瘟疫一样在联合舰队中滋生,蔓延,迅速传染了所有的人。
此时的荷兰人也好,西班牙人也罢,他们的动作出奇的一致,调转船头,准备逃跑。
由于联军的战船太多了,而且又非常密集,自然少不了自相冲撞,不少战船或武装商船因为撞在一起,上面的水手摔成滚地葫芦,也有的小船被直接撞沉。
但是,这丝毫没有改变他们的撤退态度和意志。
也只有郑芝龙面色连变数变,他实在是输不起,现如今他就像一个赌徒,事实上他其实还真是赌徒一枚。
趁着义父李旦死后,接收了李旦的遗产,一个多月以后,与他结拜的颜思齐突然爆毙,具体如何暴毙的,那只有郑芝龙最为清楚。
他赌赢了无数次,已经变得疯狂起来,现在西班牙人和荷兰人撤退,他却不想退,退了以后,人心就散了。他和西班牙人与荷兰人并不一样,人家有自己的爵位和体系,而他则是完全的丛林法则。
作为海盗王,他可以死,绝对不可以失去,更不可能灰溜溜的逃跑。
郑芝龙最后咬着嘴唇说“就这点战舰还敢跟我对攻?真当我是吃干饭的?进攻!将他们撕成碎片!”
那些倭国的小矮子们,随着郑芝龙的命令下,欢呼声响起“板载,板载!”
剩余的两千余艘自杀船,展开了一个密集的进攻矢头,如同一轮弯月一般,逞扇形向全家军海军包围而去。
在郑芝龙想来,无论再快的枪或炮,只要射击速度够快,枪管肯定会发红,必须停下来,否则就会炸膛。
郑芝龙的想法从理想上来说是没错的,可问题是,五四式127毫米的重机枪在实战检验下,效果明显,在越南战场上,击落了美国在越南战场上的50的直升机,40的战斗机,至于现在,全旭用来他郑氏舰队的自杀船,简直就是杀鸡用牛刀。
两千余艘的自杀船,数量比全氏辽东水师多出近了十多倍,气势自然也骇人七十多倍,与全氏运用的自杀船一样。
小矮子们同样的强悍,同样的好斗,在气势上分不出胜负,在这种就只好用舰炮和机枪来分出个高下了。
率先开火的自然是辽东水师,两支舰队相距还有一千多米远,辽东水师飞鱼舰队就开始了第一轮枪炮齐射,成排炮弹迫击炮铺天盖地的飞向郑氏舰队自杀舰队。
有一些飞鱼战舰甚至用火箭炮开火,尖厉的啸叫声席卷战场,天空被火箭弹尾部的烈焰烤得通红,那威势令人色变。
不过在这个距离开火,命中率确实不怎么样,绝大多数火箭炮弹和迫击炮炮弹都打到了海里,徒劳的激起一丛丛又高又大的水柱,海面跟开了锅似的泡沫翻滚,雷鸣电闪。
可关键是,火箭弹是用覆盖性打击的方式来弥补精确的不足,而采取密集式进攻的郑氏自杀船不可避免的被打得一艘接着一艘爆炸。
爆炸的冲击波将周围的自杀船掀翻,接着子弹如同瓢泼大雨一样。
退出战场之外的荷兰联合舰队,与西班牙战舰上的士兵们,目瞪口呆的望着远处全记海军的冲击,那拖着长长尾焰的火箭弹,带着利啸声的迫击炮炮弹,以及重机枪子弹出膛的声音。
那些西班牙人和荷兰人脸色发白,身子抖动如同筛糠,他们默默的祈祷着上帝的保佑。
只是非常可惜,华夏不属于上帝的管辖范围,在这里,上帝并不好使。
郑氏舰队的自杀船始终无法靠近全氏海军战舰的五百米之内,因为到了这个距离,五六式班用轻机枪也加入了射击之列,火力密度更大。
郑芝龙用力的咬着嘴唇,手指由于太过用力,已经变得发白。
他已经了解了辽东水师的战术和优势,对此已经有心理准备,并没有被这猛烈的炮火吓倒,相反还加快了速度。
他们的舰炮射程远远不如辽东水师,只有尽快逼近到三百米以内才能发挥舷炮火力摧毁对手,否则这仗没法打。
然而问题是,别说三百米,就算是五百米范围内,这就是一道难以逾越的禁区。
自杀船的速度确实是非常快,可是再快也比那些飞机慢得多,在这种情况下,用高射炮和高射重机枪打自杀船,简直和打靶子一样轻松。
随着战斗的推移,全家军的火力密度似乎下降了不少,主要是重机枪和高射炮全部采取了点射,而非连续射击。
虽然射击的密度下降,但是命中率却高了很多。
“对,就是这样打!”
全旭这时终于松了口气,按照这样的打法,郑芝龙除非用几万艘自杀船,耗尽全家军的弹药。
可问题是,耗尽弹药其实是没有用处的,全家军只要没有了弹药,完全可以撤退,以037高达三十五节的时速,郑氏舰队只能望尘莫及。
至于飞鱼战舰,它们的速度同样比郑氏舰队的速度快,虽然没有高达三十五节那样夸张,然而,却可以让自杀船永远也追不上。
“大哥,别打了,撤吧!”
郑芝豹苦笑道“再打下去,没有什么意义了!”
郑芝龙自然知道郑芝豹说得在理,可是他就算退了那又怎么样?海盗本来就是因为利益而生,也是因为利益而存,更是因为利益而联系在一起。
现在郑芝龙惹了全旭这个家伙,让郑氏舰队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之中。
“没事,等打赢了这一仗,那些北方蛮子的战舰和大炮都是我们的了!”
站在郑芝豹身后的施琅眼珠子一转,脑袋里有些想法,他给郑芝豹使了一个眼色,示意郑芝豹不要再劝了。
然而,郑芝豹却没有留意到施琅的好意。
施琅长长叹了口气,离开了旗舰,转而登上一艘小快艇,这是郑芝龙原配之妻弟颜克英的座船。
颜克英是郑成功的舅舅,也是郑芝龙原配郑氏的弟弟,只不过现如今,颜克英也坐了冷板凳,属于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那种。
郑芝龙虽然接手了他的义父李旦的遗产,但是,却离不开另外一个人颜思齐,没有开台王的台湾地盘和人口,也没有如今的郑芝龙。
他与日本的妻子田川松,有了一个有名的儿子郑成功,所以她才名扬天下,但是颜氏是他的原配。
“克英!”
“你来做什么?”
“来求条活路!”
施琅指着远处如同烟花一样绚丽的炮击“克英以为,大当家还能坚持多久?”
颜克英沉默不语,良久他苦笑道“我不知道!”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施琅望着颜克英郑重的道“我本无意背叛大当家,只是……兄弟们也需要一条活路,你以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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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一九章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二更)
第四一九章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爆炸,比雷爆还要密集。
海面,比飓风还要恐怖。
当郑氏舰队的自杀船一波接着一波,源源不断,疾冲而来,迎接他们的将是重机枪子弹或者迫击炮的炮弹。
自杀船一艘接着一艘被打爆或者被炸毁,鲜血和熊熊烈焰染红了海峡,浪涛在呼啸,苍穹在哀号,郑氏舰队的水手绝望的号叫声让天地为之变色。
这时,全旭终于对全家军海军的表现,暂时满意了。
在他的心中,他心中的战争形式应该是这样的,几百门火炮对着敌人没完没了的轰炸,数以万计的自动步枪对着敌人疯狂的射击,或者几百上千挺机枪,对着敌人疯狂的扫射,如果再有几千架武装直升机,那就更加完美了。
全旭不仅仅是严重的火力贫瘠病患者,同时,他还是苏联鬼畜式打法的崇拜者,当郑氏舰氏的自杀船消耗掉将近一千五百余艘的时候,事实上郑芝龙都想着撤退了。
然而问题是,现在的郑氏舰队,像施琅一样心思各异的将领,或者像颜克英一样冷眼旁观的将领也有很多,唯有没有能顾及他的面子的将领。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全旭的心情非常好,指挥飞鱼大队与猎潜艇大队备用子弹很多,完全是当战舰当运输船在装载,可以肯定的是,无论郑氏舰队有多少自杀船,全氏海军的子弹和炮弹远远比他们的战船多。
所以,郑氏舰队完全可以去死了。
“进攻!”
一直到现在,全家军海军一直在被防守,在耗尽了郑氏舰队的自杀船,同时也耗尽了郑氏舰队所有的士气。
在天空中横飞的火箭炮,加夹着曳光弹的子弹链,如同一把无形的大砍刀,可以将一艘乌尾船给劈成两半。还有那种爆炸的炮弹,让郑氏舰队的水手们和士兵们毫无战斗下去的意志。
“进攻,进攻!”
“咻咻咻咻……”
让人汗毛倒竖的尖啸声再度响起,三十八艘飞鱼战舰,共计一百四十四部火箭发射架上,打出了今天海战的第一次齐射。
原本陆战式的神火飞乌是十五枚火箭弹,每层五枚共计三层,可是在实际的战斗中发现,这种火箭弹发射,太过浪费火箭弹。
无论是荷兰人最大的武装商船,也扛不住十五枚火箭弹的轰炸,在这种情况下,飞鱼战舰上的神火三型火箭弹就改成了四乘六的发射方式。每艘战舰上装备四部发射架,每部发射架上一次性可以发射六枚。
当然,这六枚火箭弹也是采取三乘二的方式布局,如果既可以一枚一枚的发射,也可以采取三枚同时发射,更可以采取六枚同时发射。
八百六十四枚神火三型火箭弹划过长空,朝着郑氏舰队的主力战舰飞去,气浪翻滚,烟焰划空,如同流星一般。
“魔鬼!”
郑芝龙的眼睛变得赤红,他的大脑似乎瞬间失去了思考能力。
神火三型火箭弹有两项改进技术,首先爆炸方式从原来的延迟引信改装成了碰触式引信,另外一项改进就是将原来的普通颗粒式黑火药,改装成了硝化棉,这玩意儿太超前了,现在大家都还在可怜巴巴的玩着的黑火药,拿出火棉胶这玩意来简直是作弊。
天地良心,这真不是全旭在作弊,而是那些工匠,在全旭的重赏激励下,已经变得有些魔怔了,他们胡乱改进炸药的威力。
黑火药不易存储,容易受潮不说,而且容易发生意外爆炸,哪怕没有火的时候,静电也会引起爆炸。
结果,全旭需要一种威力大,而且相对安全的火药,于是硝化棉就意外产生了,制作这种东西的出现,还非常有戏剧性。负责人是一名道士,姓葛,名传闻。
在众人眼中,这个葛传闻,简直就是一个骗子,非常邋遢不说,而且住的地方简直像猪窝,臭气熏天。他发明了火棉,就在一次试验中,将纯棉的手套,无意被硝酸浸湿,凉干以后,就得到了火棉。
全旭虽然鼓励了葛传闻,只是说这种火棉爆炸威力虽然强大,但是太不安全,几乎没有实用空间,需要把火棉给稳定了下来。
在道家的专用属语中,要想将化学反应活泼的物质稳定下来,称为伏,比如黑火药,就是伏火丹的产物。经过多次实验,葛传闻终于把火棉胶给制作了出来,火棉胶都出现了,tnt还远吗?
其实,这就是临门一脚而已。
而火箭炮即便放在现代也是令人生畏,何况是在古代?即便是简化再简化的火箭炮,也足以让人肝胆俱裂!
随着八百六十四枚火箭,至少五六十艘郑氏战舰被击中,这些战舰不是起火,就是被炸成了碎片。
郑芝豹哭泣起来“大哥,不能再打了,没法打了!”
正如郑芝豹所言,你打半天都啃不下人家一根毛,人家一个齐射就叫你死伤一地,这仗还怎么打?
郑芝龙咬咬牙道“继续进攻!他们的铳子不是无限的,他们的火铳打得久了铳管就会发烫,甚至炸膛,然后我们的机会就来了!进攻!不能给他们任何喘息的机会!”
理论上,这是没错的,可是……
郑芝龙麾下的将领李延年呆了呆,几乎哭出来“龙爷,您冷静一点!照这样打,就算赢了,我们这四五万人也没几个能活下来了,我们打仗……”
没等李延年说完,郑芝龙突然一刀斩落,李延年的声音戛然而止,斗大的头颅着着刀锋打着旋飞了出去,带起一蓬血雨。
所有人都惊呆了。
郑芝龙厉声喝道“动动你们的脑子,认真想一想!三年前,全家军才多少人?他们用的是什么装备?”
作为与全旭敌对的郑芝龙,他从华阳社接到了关于全旭的底细情报,非常详细。
三年之前,全家就是大名府的一个普通的土财主,虽然养活一两千名家丁,这样的财主在大明朝没有八千也有一万家。
短短三年的时间内,全旭就迅速成长了起来,他趁着建奴破关,带着家丁兵北上勤王,也可以说,建奴成就了全旭,也成就了全家军。
从无到有,全家军发展了数万人马,原本以为全旭只是陆上的霸王,没有想到他的野心是如此之大。
半年之前,这种会发火的火箭,全家军才十艘,现如今不过四个多月的时间,他居然将近四十艘这样的战舰。
以后,还有什么以后?
大海虽然大,但是大海上只能有一个王。
“要是放任他们发展下去,他们不仅仅夺走台湾,还会夺走我们拥有的一切!”
郑芝龙指着全家军战舰方向“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了!全家军千里驰援台南,主力没能及时赶到,来的只是一群小船,我已经看出来了,那一艘船,就是全旭的旗舰,从开战到现在,那艘战舰一炮未发,一枪一未发,这就是我们的机会,只要我们避开他们的正面,全力攻击那艘旗舰,这是最后的机会了!你们不想打的话,可以马上离开,我要留在这里,跟他们死战到底!”
说话,郑芝龙升起猩红的郑氏大旗,红灿灿的郑字,在夕阳的照耀下,变得如鎏金一样光芒四射。
郑芝龙是一个枭雄,基本的眼界也是有的,他虽然一直没有低头,但是,他更明白,如果他向全旭低头,或许郑氏的其他将领,可以以降将的身份,获得一定的权利和优待。
可是,他郑芝龙作为郑氏舰队的核心,他必死无疑,不仅仅他会死,他刚刚满七岁的儿子郑森(既郑成功)恐怕也活不下去。
海螺号声响起,郑芝豹愤愤离去,转而登上麾下的战舰,率领麾下的战舰,越过郑芝龙。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无论郑芝龙做什么样的决断,他郑芝豹只能追随到底。
接着就是郑彩,他的双眼发红“不活了,死就死吧!”
在郑芝豹与郑彩的带领下,郑氏战舰左右两翼,各一百余艘战舰,数千名战兵,嗷嗷狂叫着冲了上去。
郑芝龙本阵二百多艘战舰,超过四百多艘战舰,占据了郑舰战舰的五分之四,几乎陷入了癫狂状态,集体狂化。
从这一件事上来看,郑芝龙掌握着郑氏舰队还真不是浪得虚名。
位于侧后方的颜克英冷冷的望着施琅道“我今天没有见过你,好自为知!”
“升死旗,死战到底!”
颜克英大吼道“进攻,进攻,用血海淹没他们!”
看着这一幕,茅元仪目光闪烁“郑氏怕了!”
“怕了?”
袁宗第有些不解的问道“茅副帅何出此言?我看他们现在士气陡然暴涨,看样子准备拼命了……”
“他们怕了,他们怕了!”
茅元仪的声音中带着浓浓的兴奋“他们已经意识到我们有能力在不久的将来将他们粉碎,所以恐慌起来,要不惜一切代价歼灭我们。”
全旭淡淡的微笑道“不错,不错,有股子血性,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有勇气,成全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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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二零章金属风暴(三更)
第四二零章金属风暴
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是一种精神。也是儒家非常可贵的精神,影响了华夏一代又一代人。
然而,这种精神往往很难获得大众的共鸣,有时甚至被人认为是迂腐。但真正的儒者都知道,这种精神正是儒家的不共之处,儒者如果没有这种精神,等于失去了儒者的灵魂。
而同样,华夏如果没有这种精神,也没有了五千年的文明与传承。从愚公移山,夸父追日,精卫填海等等。
在魏晋南北朝时代,闻鸡起舞的祖逖与刘琨,他们明明知道不可为,偏偏带着家仆和追随者,高举北伐的大旗,浴血奋战,扶大厦之将倾,挽社稷之危亡。
当然,还有岳飞、文天祥、史可法,秋瑾,***等等。
在抗日战争时期,日本是一个工业强国,而中国却是半殖民半封建的农业国,日本人有飞机,大炮,坦克,而中国却只有少量的枪炮,面对日本人的枪淋弹雨,那些人也知道明知不可为,但是,他们没有退缩。
迎着炮火,明知必死却依然含笑冲向敌阵的士兵,胜利与否与他们已经无缘,他们只是知道,这个国,必须有人去慷慨赴死。
在朝鲜,在长津湖,在横城,在上甘岭,中国人民志愿军战士同样明知不可为,但是,他们却坚持下来,从而打出了中国的国威。
全旭看着非常多“理智”的文章,文章里有理有据地分析了你为什么要爱国,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爱国。比如说“你爱国,国爱你吗”,或者说“这样的国家如何让人去爱”。
事实上,中国之所以成为四大古国唯一一个可以延续下来的国度,唯一一个主体民族,依靠的就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
华夏民族五千年的历史上从来不缺乏理智的聪明人。但这个民族能够生生不息,靠的是无数偏执的守望者。
比如,邓稼先、钱三强,何新民、赵九章,袁老爷子。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才是真正的中国精神。
有多普通人,他们也没有什么豪言壮语,甚至可能连他们自己都没有想过这件事有什么伟大意义,他们只是执着地认为,这样这是最后的倔强。
郑芝龙率领的郑氏舰队,所做的事情看似愚蠢和疯狂,事实上,却是中国人血性的释然,也是人性的绽放。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反应,在看到全氏舰队的枪炮犀利,聪明的西班牙人和荷兰人,聪明地选择了避让。
这是聪明人的本能,这是西洋人的本能,也是他们的本质,欺软怕硬。
中国人和东方人,在华夏精神的思维下,还有另外一种选择,那就是慷慨激昂,壮怀激烈……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郑氏舰队挂满帆,乘风破浪,远远望去,帆影重重,遮天蔽日,风驰电掣。
在苍茫的大海上,郑氏的崛起,离不开郑芝龙这种光棍的赌徒心态,也是命动给郑芝龙开了一个可怕玩笑,此时的郑氏,还不是最强盛的郑氏。
郑氏集团此时正在蒸蒸日上,两年后,他会带着郑氏舰队,打败荷兰人,逼着荷兰武装商船向郑氏缴纳十二万法郎的保护费,在那个时候,郑氏雄霸南海,从倭国到南洋,到处都是郑氏的势力范围。
然而,郑芝龙却遇到了全旭,遇到了这个挂逼。
四百多艘各种炮舰,什么戎克舰,乌尾舰,鸟船,全速向全家军的飞鱼战船冲去,尽管全氏的飞鱼战船拥有着超时代的武器,可是他们却毫不避让。
“呜呜……”
上千只海螺号号角响起,巨大的号角声,在整个天际间回荡着。
两军距离尚有三千米,重型红夷大炮开始响起,红夷大炮拥有六七里地的射程,在这个距离上,炮弹能不能命中目标,只能看随缘了。
“轰轰……”
红夷大炮开始接连响起,整个海面上硝烟滚滚。
只不过,三十八艘飞鱼,四艘猎潜艇巍巍列阵,高射炮,高射机枪,迫击炮不断朝郑舰舰队怒射着,金属风暴在狂啸,子弹和炮弹形成一道道的火光,如同死神挥出的镰刀,那几乎没有丝毫间隙的枪林弹雨,在全家军海军阵前一千米处划出一道冰冷的死线,触之必死!
不断有郑氏舰队被打得四分五裂,战船上的水手和将士惨叫着,葬身大海,鲜血不断的喷射而出,将大海染成了红色,在夕阳的照耀下,甚是瑰丽。
别看郑氏舰队发射的炮弹,虽然命中率极低,可问题是,郑氏舰队的数量太多,战船数量多,火炮同样也多,在一定程度上,数量的优势是可以弥补精度的不足。
也有那种无巧不巧的炮弹,命中战舰,特别是076号猎潜艇,被一枚炮砸中侧舷甲板,将两名正在准备装弹的炮兵砸成两截断。
接着,又一艘飞鱼被一颗五千斤级别的红夷大炮射中舰首,粗暴的炮弹将飞鱼一分为二,至少二十余名全家军将士掉落在海中。
然而,让郑氏舰队将士绝望的是,他们好不容易轰中了一艘战船,在半个时辰后,这艘飞鱼战船沉入海底。
可是,全家军水师战船却在这个时候,主动后退,他们利用的自己战船的速度优势,始终与郑舰舰队保持着一千米到八百米的距离。
迫击炮、高射炮、高射机枪,继续装弹射击,火前炮也呼啸而来,打来打去全氏海军的火力密度似乎没有什么变化,仿佛他们射出那么多炮弹,一点作用都没有!
郑芝龙与郑芝豹强忍着惨重的伤亡,继续猛攻不止。特别是郑芝龙,他心中其实非常清楚,他并没有指望如此进攻可以全歼灭全氏海军的舰队,只是希望用这种方式来消耗全氏的炮弹和子弹。
在他看来,全家军的那种火炮又快又猛,火铳打得又快又狠,消耗炮弹会很快,三千多艘小矮子们的自杀船,再加上这一波进攻,全家军的炮弹该消耗干净了吧?
在郑芝龙亲自带领舰队猛冲之下,郑氏舰队,包括施琅所率领的十几艘战船也开始参加进攻,这种情况下,耗费弹药其实比自杀船更快而更多。
面对自杀船的时候,全家军的最后死亡锋线是三百米左右,在那种距离上,重机枪的威力非常大,而炮弹的准确度也很高。
可是郑氏舰队的炮舰在一千米的距离上海战,非常吃亏,一千枚炮弹也不见得可以命中一枚,但是,在一千米的距离上,无论是重机枪或高射炮,都有很高的比率打中。
郑氏舰队一连发动了数次进攻,目的就是消耗全家军的子弹和炮弹。他们坚信全家军军赖以与他们对抗的,无非就是快炮和大铳而已,只要将他们的铳子和炮弹耗光,他们就能赢。
然而,他们失望了,全家军那边怎么样不得而知,反正枪声炮声一直没有停过,事实上,由于飞鱼的满载才一百五十吨,最多装载一百吨的物资,哪怕以一百吨计算,想要打发这些子弹,就算火力全开,一天时间也打不完。
更何况,全家军的枪炮基本上采取了点射的方式,看着火力密度没有减少,事实上已经减少了,只不过这样消耗弹药更少而已。
想要耗尽全家军的子弹和炮弹,还真不容易。
茅元仪望着郑氏舰队的残骸,目瞪口呆的道:“郑芝龙疯了吗?他们现在怎么也损失两百多艘战船了吧?”
全旭同样盯着郑氏舰队的将旗,抿着嘴不说话。
在他面前的海面上,成百上千的死尸和伤兵在海水中浮浮沉沉,不少人被炸得跟番茄酱似的,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郑氏舰队这次真的让他给打惨了。
当然,全家军的伤亡也不小,死的伤的加起来逼近一百多人了,没有办法,海战就是这么邪乎,
全氏海军损失最大的一次就是因为一艘飞鱼正在发射火箭弹,结果一颗炮弹砸中了发射架,在火箭弹离开发射架的同是,这六枚火箭弹砸偏发射角度,结果六发火箭弹飞向左侧后方,正中一艘飞鱼。
三枚火箭弹命中这艘可怜的飞鱼,全家军海军第二艘沉没的战船出现了,
全旭望着郑氏舰。
他在狞笑:“看你们还能冲几次!这一仗,老子就算赢不了,也要叫你们把血流干!”
全旭也打疯了。
郑芝龙与郑成功这对父子,很好的诠释了什么叫做老子怂包儿子好汉,郑芝龙投降满清的时候,郑成功是通过杀掉一部分郑芝龙的部曲,这才掌握住郑氏舰队,在郑氏最辉煌的时候,拥兵二十余万。
全旭拿着步话机再次下达命令:“火箭炮准备齐射!”
经过一刻钟时间的准备,还剩的三十六艘飞鱼,加装好了备用火箭弹,炮弹的准备全旭还有很多,只是非常可惜,神火三式火箭炮已经用得差不多了,生产能力有限。
“咻咻咻……”
让人毛骨悚然的啸叫声响起,八百六十四枚火箭从战船上飞起,朝着郑氏舰队飞去。
郑氏将士们遁声望去,只见一股明亮的火焰突然蹿起,火箭弹沉沉呼啸着,照着他们猛罩下来。
“轰轰……”
整个郑氏舰队充满了绝望。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二一章练兵
第四二一章练兵
火箭炮拖着长长的尾焰,带着死神的狞笑,朝郑氏舰队猛扑过来,那骇人的呼啸声淹没了一切。
这让郑芝龙如坠冰窖,他的脑海里一片空白!在那片可怕的火网猛罩下来的前一刻,他闭上了眼睛,不忍心观看。
“轰轰轰轰轰轰……”
八百六十四枚火箭炮,八百六十四个炸开的炸点,如同万花筒般绽放开来的烟焰,铺天盖地的飞砂流火,层层激射的弹片,给郑氏舰队带来了死神的洗礼。
一股温热的液体,流到郑芝龙的嘴里,有点咸,有点腥,这是一块激射的弹片划破了他的额头,鲜血直流。
郑芝龙仿佛没有感觉到疼痛,他颤巍巍的站起来,呆呆的看着那燃烧着的战舰,海里浮浮沉沉的死尸,还有在海水里狂嘶着,挣扎着的水手和士兵。
他不禁老泪纵横,如同受伤的野兽一样,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狂叫“我的兵啊……”
这一轮火箭弹轰击给郑氏舰队带来的损失实在太严重了,仅仅一轮覆盖式齐射,至少上百艘战舰都被打成了残废或报废,人员的伤亡至少上千。他的部队肯定元气大伤了。
其实,已经不算是元气大伤了,而是骨头都被打断了,郑氏舰队主力战舰六百余舰战舰,现在剩余的不过三分之一,超过三分之二要么沉没,要么被炸得废墟一般。
此时,被炸得灵魂出窍的郑氏舰队水手和士兵们呆呆地望着全氏舰队上射过来的重机枪弹和炮弹,他们不闪不避,似乎像忘记了开炮,忘记了反击,就这么呆呆的看着,发出绝望的嚎叫声。
他们的勇气已经被火箭炮摧毁,他们的进攻阵型被火箭炮搅得一团混乱,十成战斗力去了八成,面对全家舰队的金属风暴,哪里抵挡得住?现在不管他们做什么都晚了,从全家军高射炮发出第一声怒吼开始,他们的命运便已经注定了!
此时旗舰上的郑芝龙仿佛疯子一般,满脸血污,又是笑,又是哭,又是上蹦下跳,结果不重要了,这个时候,郑芝豹登上旗舰,扬起拳头,朝着郑芝龙的后脑就是一计。
“扑通”一声闷响,郑芝龙倒在了甲板上。
“我们已经败了,败了,那就投降!”
郑芝豹冲着身边的亲卫道“带着大当家走,我留下,快走!”
一艘快船从旗舰上脱离,郑芝豹打出旗语,接管郑氏舰队的指挥权,如果是平时,哪怕郑芝龙重伤昏迷,郑芝豹想接管郑氏舰队也没有那么容易。
在这种情况下,他并没有受到任何阻力。
郑芝龙的虽然是明朝五虎游击将军,不过他却是自认的总兵官,自设参谋部、总监军、督运监守、左右谋士等,建立了初具规模的郑氏地方统治。
然而问题是,无论是参谋部还是监军部都没有反对,任由郑芝豹接管郑氏舰队。
随着郑芝豹的命令下,所有郑氏舰队打起了白旗,同时收起火炮,关闭炮舱的舱门,接着,郑芝豹让数百个大嗓门冲着全氏舰队喊话“修武伯,全大帅,我们投降了!不要再进攻了,放我们一条生路吧!”
在这阵阵的喊话声中,还夹杂着撕心裂肺的哭声,这些家伙纵横南海,杀人越货作恶多端,一个比一个凶残,然而面对自己无法战胜的强敌,他们并不比一个懦弱的小媳妇坚强多少。
他们所有的勇气、意志和骄傲早已被全旭在高射炮、高射机枪、火箭炮迫击炮的打击之下,打得粉碎,他们已经不敢再有半点跟全旭对抗的念头,只求能活下去!
全旭举起的右手慢慢放了下去,犹豫良久。
台湾还有台北没有夺下来,这些人还有点用处,逼着他们进攻西班牙人?废物利用?
想到这里,全旭的手放了下来,他拿起了海豹的上面的话筒,海豹上有高音喇叭,高音喇叭里传出全旭的道“所有船抛锚降帆,集中在一起,所有成员,登上上甲板,谁敢搞鬼,格杀勿论!”
听到这话,郑氏舰队的幸存者们,喜极而泣。他们忐忑不安的小心翼翼的抛锚,然后降帆,收起火炮,关闭舱室,然后所有人举起双手,登上甲板,向全家军进行投降。
看着郑氏舰队的表现,全旭非常满意。
其实,他也是强弩之末了。
首先四艘猎潜艇油料已经降至警戒线以下,其次是高射炮弹和重机枪弹也快要告馨了,他没有想到郑芝龙居然拿三千多艘自杀船。要知道面对这种小巧灵活的自杀船,打得全家军将士却是开枪都开得手软,打炮都打得胳膊酸麻无力。
留下几艘飞鱼监视着这些郑氏舰队,其他飞鱼以及猎潜艇则跟着全旭前往台南安平港。
安平港口,就是原来的禾寮港,全旭虽然没有抵达台湾,却对台湾的名称进行了更改,铲除荷兰人留下的痕迹。
随着海战的爆发,特别是郑氏海战失利,荷兰人就赶紧撤走了他们的陆军部队以及所占据的港口。
现如今收复禾寮港后,又重新树起了安平港口的石碑。
蒋百胜望着身后的各镇镇长们“我们全家军的主力到了!”
说完,蒋百胜和刘全快步越众而出,朝着全旭躬身施礼“拜见全帅!”
全旭点点头道“行了,不必多礼,台南现在怎么样?”
随着荷兰拉着西班牙人组建联合舰队,包围台湾,在台南的蒋百胜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台湾本地武装的统一战线工作,建立也非常缓慢,也有的部落朝秦暮楚,反复无常。
“回禀大帅,一切都在控制之内,按照您的命令,现如今台南、台计组建一百三十三个镇!”
其实最初的时候是五十三,再到增加到一百二十九个镇,现如今又增加到了一百三十三个,随着全旭大胜郑氏舰,恐怕台中的郑氏死硬份子也会动摇,在这样的情况下,突破二百个镇应该不成问题。
蒋百胜接着向全旭介绍身边的众镇长以及部落首领,当然,现在的部落首领们也都改成了镇长或保长。
随着全旭抵达台湾,这让台南或台中的各部首领们也安心了不少,毕竟,跟随全旭抵达台湾的全家军,可不仅仅是海军。
特别每艘飞鱼战舰上的机炮司,这可是为了海军陆战队准备的,他们的真正职责是为了海军陆战,十八整编司,就是相当于六个团。只是非常可惜,如今战斗力伤亡了将近一个司。
无论如何,这是小四千人马,加上海军人员,就是多达五六千人。
有这么多精锐部队的抵达台湾,这让那些部落首领们以及台南移民们对未来有了极大的信心。
全旭给台南带来的最大便利就是通信。
拥有后世军级电台,全旭就可以联通辽南与台南的通信,全旭是一个军盲,他以为所有的电台都需要用滴滴答答的发送摩尔斯电码,事实上,所有的电台都是既可以发送摩尔斯电码,也可以直接发送语音。
就像《英雄儿女》里王成拿着送话器,对着电台直接大吼“向我开炮!”
一般情况下,部队里都是使用摩尔斯电码,因为这做的保密性强,但是,现在现如今并没有这种担忧。
距离电报的发明,还需要有将近两百多年的时间,在这个世界上,恐怕还没有人可以接收全家军的通讯,也就是说,暂时不需要。
在送来电台以来,全家军的通信同样有了较大的提高,至少在团级部队规模指挥的时候,采取了步话机,方便及时沟通与联系。
全旭的到来,也给了蒋百胜、刘全所部送来了大量的弹药。
除了弹药,还有罐头、铠甲、刀枪,当然还有罐头,
第二天,台南军全家军士兵,以及台湾守护军士兵们吃到的早餐是白面做成的馒头和牛肉罐头炖白菜,这顿美餐让台湾军队的士气高涨得无以复加,特别是那些少数民族勇士,一个个嗷嗷直叫“要是天天能有这样的伙食,这仗打一辈子我们都乐意!”
吃饭早饭,全旭参加了台南的军事会议。
没有任何技巧,没有什么谋略,没有任何花巧,全凭实力硬吃的打法最简单不过,然而也最难对付。
一力降十会,我的部队就是比你精锐,我的装备就是比你的精良,跟你斗智纯属浪费脑细胞,何苦来着?平推就是了!
“台湾是我们的,谁也抢不走,西班牙人在台北,待得够久了,派人通知他们,让他们滚蛋,三天之内,我不要在台湾看到任何一个西班牙人!”
全旭并没有说什么狠话。
全家军海军陆战第一旅,装备一千支五六冲(a47中国版),两千支五六半(中国版)以及五六班用轻机枪,团直属六零毫米迫击炮,五四式十二点七毫米口径的重机枪。
这一个旅的装备,既使是放在二战时期的陆军,那也是世界一流。
更何况是这个时代?
全旭不介意拿西班牙人在台北的部队去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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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二二章劳动改造(二更)
第四二二章劳动改造
现如今的全家军海军陆战旅,只进行了武器装备的熟悉,还没有来得及进行团级以上规模的战术战役演练。
全旭也需要实战演练来磨合军队,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他现在迫切需要黄金。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在使用过先进的武器装备,采取碾压的方式战胜对手之后,全旭就不想再采用落后的武器了。
命令信使前往台北给西班牙人下达最后的通牒,同时,全旭则在蒋百胜的带领下,参观位于台南城荷兰人留下来的宝贝。
除了大量的粮食,香料和各种装备,更重要的是,一批数量相当可观的白银与黄金,不过,让全旭有点失望。
这里面有大量的银币。
全部都是荷兰人铸造银币,面值大小不同,分别4分之一盾,二分之一盾,一盾、一点五盾,二盾,二点五盾,以及三盾。
一盾是二十st,st大约相当于五分,既二十st约兑换一先令英镑。金币则有两种,面值为七盾金马剑,可以多换二百八十先令,既十四英镑。另外是种是金杜卡,兑换比例是一比一百先令,既五英镑。
经过清点,位于台南的马剑银币共计十八万三千余枚,约为4941公斤,至于黄金杜卡,只有四万多枚,相当于五十六万英镑,总共重约13公斤。
非常可惜,这批金币没有文物价值,非常新,应该是荷兰人从台湾或者附近横征暴敛弄到的黄金和白银,铸造成银币或金币,运往荷兰本土。
全旭记得台湾除了石油和铁矿不足之外,拥有金、银、铜、煤、硫磺、金刚石、铂、铀、锶、石英砂、金红石、独居石,以及锆、钛、钍等稀有金属元素。特别是金矿很出名,是我国黄金产量最多的省份之一。
全旭清点完金币,将银币留下,不到五吨白银,扔在后世不值什么钱,放在明末反而可以有大用处。
至于黄金,那就不客气了。
原本,全旭想着回炉重新铸造,但是想着这批金币,除了外形是荷兰马剑,其他做工很是粗糙,即使把这批黄金扔回去,他们以为这是一批文物造价分子被人打劫了。
反而会有一种故布疑阵的作用。
经过对郑氏降军也进行了初步统计,投降的郑氏舰队共计一百零二艘大小战舰,其中戎克战舰二十二艘、乌尾船三十九艘,鸟船四十一艘,水手和战兵共计四千五百余人。
级别最高的是郑芝豹,其次是颜克英,接着就数到施琅了。
四千五百余人如何安排,倒成了全旭心中疑惑的问道。
对于台湾的开发,全旭也不准备放弃,他想着把这些人扔进矿场里挖矿,或者修桥铺路,用后世的话说,就叫劳动改造,俗称劳改。
如何打算,全旭没有想好。
在台南城西南,这里是荷兰人扎下来的大营,外围的营寨墙倒是没有拆除,就形成了现在的俘虏营。
面对全家军的五六冲和五六半,这些郑氏海盗俘虏们非常老实,不老实不行啊,有几名投降的海盗头目,嫌弃全旭没有重视他们,就开始想要闹事。
随着一梭子子弹打过去,场面顿时安静了。七尺高的汉子,胳膊粗成碗口,结果呢被打成一堆烂肉,连具囫囵的尸体都没有留下,太震撼了。
在这座俘虏营内,面积非常大,占地怎么也有七八百亩的样子,外围就是一圈用木桩和泥土垒成的营垒,风格非常粗狂。
四千五百余名俘虏来到这座大营里,他们眼珠子乱转,这里的一切对于他们而言实在是太陌生了。
看押他们的全家军士兵只有一百多名,大营的几个角落都布置上轻重机枪阵地,十几个轻重机枪组,充当看守的角色。
看着那些轻机枪或重机枪,没有人敢乱动,他们非常老实,非常配合,让吃饭就吃饭,让晒太阳就晒太阳,让排队就排队。
经过一柱香的时间,四千五百余名俘虏排成了排成乱七八糟的队伍。
全旭也打量着这帮海盗,见他们绝大多数人都是衣衫破烂,骨瘦如柴,面有菜色,虽然不像是瘦骨嶙峋,也没有好到哪里。
全旭心里叹了一口气,郑氏的海盗混得还真不怎么样,都饿成人干了。
如果说是郑芝龙听到这话,肯定会委屈死了,不是谁都像全旭一样有挂,全旭哪怕是不种地,也可以养活几千人。
然而问题是,郑芝龙却没有办法。
对于海盗,其实他们也不值得同情,因为他们就是一群蝗虫,毫不客气的把自己的痛苦转稼到了普通百姓身上,在海上抢劫的话,跑海商的人,这年头屁股不干净。
虽然说,郑氏海盗很少上岸洗劫村落和城镇,但是,少不代表没有。
全旭望着众俘虏道:“本帅……该怎么处理你们呢?你们这帮渣滓,眼睛装裤裆里了?本帅是辽东总兵,本帅与你们井水不犯河水,也没有去找你们麻烦,你们居然抢到本帅的地盘上了,真当我是面条,随你们捏的?”
众海盗一片哀嚎:“大帅饶命啊!小人也是迫不得已的,都是各位头领逼我们这样干的啊!”
更多的则连求饶都不会,就这样漠然的杵着,等待着命运的审判。
“给我闭嘴!刚才谁喊的?都给我站出来!”
顿时全场鸦雀无声。
全旭怒骂道:“男子汉大丈夫,敢作敢当,就算当了海盗又怎么样?抢劫了又怎么样?只要你们敢作敢当,我都敬你们是一条好汉!可是你们连这点担当都没有,垃圾,一群垃圾!老子懒得跟你们这帮垃圾废话了,都给老子竖起耳朵来听好了!”
众海盗鸦雀无声。
全旭目光犀利的环视众人,声音洪亮:“你们一个个都造了不少孽,落在我手里,算你们倒霉!我会把你们分开,一部份扔到矿山去挖矿,一部份扔到农庄去开荒种地,你们将要干最苦最累的活,没有工钱,一天就两顿饭,管饱,你们必须用自己的汗水洗净自己身上的罪孽!”
此时的全旭,已经不是当初的全旭了,全旭当初缺人,连灾民、土匪能用就则用,关键是郑氏海盗集团已经山头林立,而且这些人事实上都是喂不熟的白眼狼了。
全旭的第二舰队有人,就是没船,现在接收了郑氏的一百多艘成色还算不错的战舰,虽然郑氏海盗的大炮垃圾,大不了换掉。
反正,大量需要火炮的人很多,不愁没有买主。
随着全旭话音刚刚落,众海盗们一片哗然。
“砰砰砰……”
全旭掏出手枪,对着天空连开三枪,场面一下子就安静了:“闭嘴,听本帅把话说完!本帅会查清楚你们都做过些什么坏事的,视情节轻重决定你们服苦役的期限,轻的一年半载,重的要服三到五年苦役,逃跑得加倍!当然,表现好的,可以减刑,服完苦役之后又愿意继续留在这里的,本帅可以分给你们一块地让你们安顿下来,或者让你们继续在矿山当矿工!本帅保证在你们服苦役期间的人身安全,只要别跟我耍花招,你们都能平平安安的熬完苦役,重新当回良民!”
海盗们这次不吵了,面面相觑。
他们本来他们以为自己要完蛋了,服苦役啊,就他们现在的身体状况,最多几个月就该活活累死了!
可是听着全旭的口气,在这里服苦役还是可以吃上饱饭的,人身安全也有保证,最妙的是,他们最多熬上三五年就可以熬出头了,表现好的话连三五年都不用!
这……这听起来还不算太过糟糕嘛,工钱什么的他们都不在乎了,这年头吃饱饭比什么都重要!
在这里服苦役似乎比当海盗更舒服一些,至少能吃饱饭!
于是,这些郑氏海盗们被分成了数股,分别遣送到各个农庄或矿洞里接受劳动改造,全旭也没有食言,该给他们吃的饭,也没有减少,尽管差了一点。
大米虽然有,白米饭那就不要想了,糙米、麦饭可以吃饱,偶尔可以吃一条咸鱼和海带汤。
或许是因为全家军的枪炮声给他们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恐怖了,他们没有人敢跑,也没有人闹事,一切倒是非常平静。
崇祯五年元年十三日,也就是全旭抵达台南的第五天,以威尼斯人的远洋舰队以及徽州商船队,以登州租来的舰队,搭载着全家军海军第二舰队全部成员,以及海军陆战旅第一旅,第二旅,之前抽调的全家军马应虎所部。
足足五六百艘大小船只,运输着两万余名全家军将士在台南登陆。
海军陆战旅的成员还好的,可是马应虎所部却异常狼狈,不管了,现在打仗也用不着他们了。
全家军在台湾联合指挥部正式成立,以茅元仪副将担任主帅,指挥第二舰队成员接手从郑氏缴获的战舰,而且各机炮司与陆战旅回归建制。
这些天,全旭也没有闲着,他把四艘猎潜艇补充满油料,又在安平港口建立一座常备油料库。
在准备完毕之后,全旭就召开全家军台湾远征军会议,安排下面的战略布局。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二三章顺之我者昌逆我者亡(催更圈邀请函加更)
第四二三章顺之我者昌逆我者亡
会议召开之前,蒋百胜带着十几个穿着花花绿绿的部落首领一一向全旭介绍。
这是全家军海军大败郑氏舰队以来,听到风声而来的原住民部落首领。虽然这些人住得非常偏远,几乎都是犄角旮旯里。
可问题是,台湾本来就不大,那一百多名部落首领在率领全族投靠全家军以后,他们获得第一波的红利,来自辽东的食盐,廉价的钢铁,开始卖给了他们。而且划分了草场和猎场,以及各部落的活动范围。
这样以来,那些不投靠全家军的部落,自然不在保护范围之内,于是,这些部落的草场、猎场,田地,就被官府明正言顺的瓜分干净。
其他人都不是傻子,打他们打不过,关键是全家军以镇、保、甲的方式把原住民、移民都组织了起来,他们人数众多,装备也好,根本就打不过。
这些新来的部落首领,正遇到全家军台湾联合指挥部开会,所以,他们第一次看到全家军将士枪炮如林,甲士峥嵘,杀气冲天,这那些生于山林长于山林的部落头人何曾见过这等景象?
饶他们自恃骁勇,桀骜不驯,也不由得心惊肉跳,战战兢兢,都在嘀咕着希望这位修武伯不要给他们来个什么下马威,他们这身板承受不住啊!
好好在全旭对他们非常客气,其实也算不上是客气,就是对他们没有一般汉族高官对少数民族头人的那种高傲和鄙夷。
全旭做了一场秀,非常充分肯定了这些部落顾全大局,在抵抗西夷扩张的关键时刻,捐弃前嫌,一致对外。
十几名部落首领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这位伯爷很好打交道,很给他们面子呀!真是太好了,他们最怕的就是那种目中无人,不拿他们当人的混账!
“现在这场战争差不多要分出胜负了,希望你们戒骄戒躁,严格约束部队,配合我军歼来敌军,我对你们的承诺在战后将一一兑现,你们将得到你们最渴望的猎场、林场、田地,以及医院和受教育的机会,这片土地将成为大明子民繁衍生息的乐园!”
听到全旭的承诺,这些部落首领们放声欢呼,相互拥抱,喜不自胜,都说总算要熬出头了。
只要有得选的话,他们也不想世代在山林里定居,茹毛饮血的,他们也渴望能够在平原上定居,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五谷丰登牲畜满栏的惬意生活。
这不是没有办法嘛!现在好了,总算可以离开这该死的山区,重新回到大平原去了。
由于这些部落的到来,全旭决定秀秀肌肉,命令海军陆战队,在各团的机炮司归建之后,进行火力打击演练。
率领上场演习的是海军陆战旅的炮团,这是装备了八二迫击炮作为旅直属团级支援火力以及一百零迫击炮。
别看只是迫击炮,射程比这个时代的加农炮还要远,哪怕轻型迫击炮,也有五里地的射程,中型迫击炮则高达六千米,至于一二十毫米的重迫击炮,最远射程达到七千七百米,每一枚炮弹就重达十三点八公斤。
一百多门各口径迫击炮哐哐把炮弹砸过去,数十上百颗炮弹将远处的山顶,将山顶上的岩石炸地动山摇,闪崩石裂。
这是袁宗第提出的损主意,要吓人,就是狠狠的吓人,他让人在那片炮击的地方埋下了六十多颗黑火药的地雷,又让人撒了不少白灰。
结果这一顿炮击,把这十几名部落首领吓得目瞪口呆,半天没有缓过神来。不光是这些部落首领被吓到了,正准备趁着全家军不注意逃出劳改场的施琅,顿时被吓尿了。
他宁愿自己在劳改场累死,也不愿意逃出去。
事实上,他并不知道,此时的他,已经进了全旭的黑名单,就算郑芝龙被抓了,都有可能被赦免,唯独这个卑鄙的小人,绝对没有被赦免的可能。
只要全旭不死,他一辈子别想当官了。
看到全家军迫击炮的威力,海伦娜就想向全旭要求购买。
全旭不等海伦娜开口,直接道:“不要说了,这种火炮我是不会卖的,我不想骗你,但是,你也不要让我去骗你”!
一个聪明的女人,绝对不会依仗着女人的身份,对男人死缠烂打,撒泼耍心眼。海伦娜就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她看出全旭不想成交这种装备,她并没有再说什么。
这种军事重器,就算换位思考,威尼斯要是有这种装备,她也不会向外卖的。
海伦娜微一笑着道:“伯爵阁下,说实话,你的部队再一次让我刮目相看了!要知道,登陆作战的难度是非常高的,各个环节必须环环相扣,不能出一点纰漏,否则登陆作战将演变成一场灾难。”
“我的运气比较好!”
全旭摸了摸自己的脸,有些自恋的道:“长得帅的人,运气都会好!”
对于全旭的尬吹,海伦娜莞尔一笑,并不点破:“就算是我们威尼斯海军,在实施这种作战之前也要花上大半年时间反复侦察、规划、作各种准备,反复演练,把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都考虑进去,直到有九成把握了才敢实施,而你们只用了一个多月时间作准备,却打得如此流畅,荷兰人在你们面前毫无还手之力,我实在不敢相信你们是头一次实施这种高难度的登陆作战的!”
“也没有你说的那么好啦,我准备的时间,其实远不止一个月!”
全旭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显然这个洋妞的恭维让他颇为受用:“你别不相信,自从荷兰人占据台湾以来,我时刻准备着,收复台湾,准确的说,我准备了十几年。”
海伦娜望着全旭,更加不解:“这怎么可能?”
“因为这是文化!”
全旭知道,哪怕在后世,随便问一个中国人,贝尔加湖是谁的?他们都会回答,这是中国的。
沙俄从满清手中抢走一百六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属邦哈萨克一百多万平方公里是侵并,属邦布鲁特约十万平方公里被吞并,邦属察尔汗国一百多被侵并,唐努尔海,外蒙,截止一九四五年止,共侵占有五百八十八万三千八百平方公里,占全国面积三分之一。
这是中国自古以来的版图。
在这个时空,全旭不会放过一丝一毫,莫斯科,也是全旭的目标。
“我们和荷兰人不同,我们是收复失地,这是我们大明固有的领土,一寸都不能被隔让!”
海伦娜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结,她反而指出全旭的不对:“伯爵阁下,您是一个善良的人,但是,你的善良会害了你的!”
“哦,这话怎么说?”
全旭还没有发现自己是一个善良的人。被人发了好人卡。
海伦娜淡淡的目光落在远处,那些心不在焉的部落首领身上,她的目光中带着鄙夷,不屑,还有杀意:“他们那些土著,像他们这样的人和部落,在美洲,在非州有太多太多非常野蛮的国家和部落,他们的一大特色就是记打不记好,你对他们好,他们挖空心思想干掉你,而你揍了他们一顿,屠了几个部落,他们对你服服贴贴!你一门心思对所有人好,结果只能是所有人都拿你当傻瓜……”
全旭哈哈大笑起来:“杀鸡儆猴这一套,我不屑去玩,诚心跟我做朋友的,或者跟我有着同样的追求并且一起努力着的,不管他出身如何,我都会把他当成朋友,并不会因为他们的出身而觉得高人一等,哪怕他们是化外之民!”
当然,全旭不会搞什么民族特色,那样只会分化,搞得越来越对立。事实上,后世有成熟的经验。
一视同仁,不搞特殊,搞特殊,那就等于制造分裂。
同一个民族,同一个祖宗,不见得都是好人,比如吴三桂、洪承畴、孔有德,当然还有施琅。
全旭的原则是顺之我者昌逆我者亡。
……
“不出意外,西班牙人这几天应该收缩兵力,放弃台北外围的殖民堡垒,重点防守圣多明哥城(既今天的淡水),鸡笼(今基隆)、圣地牙哥(今三貂角)这几个地点!”
全旭指着高清地图开门见山的说道:“重点是,全台湾,从台中到台北,我的要求是,整个台湾,只能有全家军,不能有任何外部势力。这是一个肃静之战,我不管是任何部落,任何民族,必须服从我们的管制,不服从,那就打服再说!”
在全旭的安排下,这次进攻西班牙在台北的势力,也是一次建立秩序的过程,在全旭的计划下,台湾将作为一个府存在。设立台湾府,下辖台南、台中、台北三县,分设各镇。
知府人选,是在遵化率先投靠全旭的曲靖担任,三县官员也出自工业党的体系。
建立稳定的秩序,驱逐所有的西班牙人,这是全家军接下来的战略任务,至于如何打,怎么打,则是总参谋的问题。
接着,全旭望着海军第二舰队上校杨延栋道:“在台南,我们共缴获将近一万斤白银,两千四百多斤黄金,西班牙在台北这七八年的时间,好东西没少弄……”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二四章便宜一半
第四二四章便宜一半
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随着全旭大胜郑氏舰队,原本一些并没有参战的郑氏舰队也带着战舰前往台南,向全家军投降,现如今的全家军海军拥有三十八艘飞鱼战舰,二十五艘戎克战舰,五十二乌尾战舰,还有七十三艘鸟船,三艘缴获的荷兰人的战船,二十五运输船,
所有大小舰船加在一起,总数超过二百余艘,单从数量上来说,已经超过了西班牙人和荷兰人。
此时的全家军海军第二舰队,已经完全有实力封锁台湾海峡,以及至吕宋的航路。
“任何一艘船,任何一个人,都不得从台湾离开!”全旭望着杨延栋道“第二舰队的任务很重,既要熟悉战船,训练,也要执行封锁台湾海峡的任务,这是一次严峻的挑战,也是一次机会!”
杨延栋自然也明白,随着全旭的实力越来越大,他似乎不在掩饰的野心。就像这次面对荷兰、西班牙以及郑氏这样的强强联合,全旭毫不顾忌向郑氏、西班牙和荷兰人开战。
在从荷兰人的手中夺取台南之后,全旭立即成立了台湾府,建立台南、台中两个县,以及将近两百个镇,初步形成了台南和台中地区的管理秩序。
全旭站在台上高谈阔论,吩咐着针对西班牙人的作战计划,茅元仪有些看不懂全旭了,在会议之后,茅元仪支开所有的人,认真地盯着全旭问道“全帅,您究竟要做什么?”
全旭并没有正面回答茅元仪的问题,而是思考他问这句话的意思。
难道说,茅元仪开始对他产生了不理解?
茅元仪望着全旭道“全帅,您还不到三十岁,我像您这样大的时候,还是白身,你已经官居一品,难道还不满足吗?”
全旭想了想道“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正在饱受磨难,我是想带着这个民族和国家,脱离磨难,走向胜利,这些年,我们丢掉了太多东西,整个奴儿干都司,几乎丢光,还有西域,还是漠北,我想获得权利,从而实现我对华夏民族的复兴计划!”
“你不是进士,没有当过翰林,绝对没有可能成为大明的内阁首辅!”
茅元仪望着全旭道“你的想法,有些天真!”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或者说,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吧!”
全旭望着茅元仪道“如果有人掣肘,那么华夏民族的振兴就会遭到巨大的阻挠,这个时候不允许我们退缩,所以,我们要团结起来,打倒一切反对我们的敌人!”
茅元仪愣愣的望着全旭,脸色变得非常难看“你太疯狂了!”
“我们没有选择,你也知道,在这个世界的民族之林,永远是弱肉强食,强者为尊!”
全旭指着辽东方向“建奴崛起,夺取了辽东,辽东三百余万百姓,被屠戮殆尽,赤地千里,白骨露野,这是亲眼所见,难道你忍心看着中原千里沃土也十室九空?”
“我……”
“无论如何,我不希望你阻止我,不管有没有别的原因,你和我一样,都热爱这个国家,都热爱这片土地,还有这个土地上的人民,还有孙阁老,卢大人,他们也一样,孙阁老从来不介意自己的得失,这是他的风度,但是,人亡政息啊!”
茅元仪沉默了。
“如果孙阁老可以坚持下来,哪怕再多两年,以他的辽东战略,何来京畿之祸?”
全旭望着茅元仪郑重的道“所以,我不能退缩,我必须迎难而上。现如今,天气越来越冷,气候越来越干旱,你熟读经典,博学多才,应该可以从古籍里发现蛛丝马迹,殷商至西周,三国西晋、唐末五代和北宋初期,你仔细想一想,这些时代是不是天灾不断,斗米万钱?”
茅元仪微微一愣“还真是!”
“从气候的角度来说,这叫小冰河时期,也就说,这天气每隔四五百年,就会变得非常反常,连续几十年的灾害,人口锐减!”
全旭指着天空“我们现在正处于小冰河时期,以后这天气就会越来越反常,越来越困难,没完没了的干旱,没完没了的冰雪,旱灾、雪灾、蝗灾,涝灾,洪灾,都会接踵而来……”
全旭的提点之下,茅元仪马上调出大脑里深入的记忆。
如果说,明末、三国动乱以及五代十国,都是属于吏治引起的,那么殷商到西周呢?
这总吏治没有关系了吧?那个时候是采取奴隶制,而且国王直接管辖的区域就是京畿之地,其他地方都是诸侯自治,说商纣王也就是帝辛,其实也是因为天气灾害。
“每当遇到小冰河时期!”
全旭接着苦笑道“生活在北方的游牧民族因为天气干旱和寒冷,他们活不下去,只能被动南下,他们也不是遇到了什么雄大略的可汗或首领,也不是什么天命所归,说穿了,他们就是别无选择,要么死在北方,要么南下求活。现在我们一样,别无选择,在辽东我可从来没有瞒你,你也看到了,辽东百姓生活得还不错!”
全旭的这话,茅元仪无法反驳。
事实上,全旭也是在偷换概念。
因为辽东的发展是畸形的,也是不正常的,朝廷非但不向辽东收税,反而每年有一定的粮食和银子的补贴,这一部分钱粮,都是作为全家军的军费。
在这番操作之下,辽东的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制盐、皮毛、羊毛纺织,造船等各行各业都蓬勃发展。
可以说,辽东的百姓,比江南地主的日子过得都要滋润,现在再往辽东看一看,基本上看不到衣衫褴褛的人了,当然,哪怕是手里有钱,辽东的百姓也不是穿光鲜亮丽,则是破破烂烂,补丁垒补丁,穷怕的人,节俭是一种习惯,也是本能。
全旭在辽东一口气建了三百多个小学堂,还建立了辽南大学。
作为辽东最高等的学府,辽南大学现如今学生的规模不大,只有不到一千人,师资力量也不算强大,算强还算不得一座大学,只能算是一座技工学校。
不过,就算如此,却可以源源不断的为全旭培养综合性的人才,这样的人才,能读书,能识字,能计算,精通各种庶务,反而是全旭理想中的人才。
全旭的神色有些激动“我不是吹牛,朝廷给我一个辽东,三年之约既将完成,我可以保证,辽东安全无忧,朝廷给我湖广,我最多五年,可以养活整个天下,但是,我是一个异类,在朝廷里已经被弹劾成了筛子,弹劾我的奏折,可以当柴烧,烧上一个月不会熄火!”
“为了这个天下!”
茅元仪躬身道“我会一直追随全帅!”
“太好了!”
全旭拍了拍茅元仪的肩膀“就像台湾,这里气候适宜,雨量丰富,土地肥沃,很多地方都可以种植两季水稻!”
“区区台湾一隅……”
“哼,元仪,台湾可不小,不算山区和丘陵,可开垦的耕地至少有一千五百余万亩。”
全旭指着外面道“这里只要发展好了,养活几百万人口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茅元仪望着全旭道“现在你要走?”
“对,我必须走一趟!”
全旭叹了口气道“西班牙人不足为虑,可荷兰人,肯定没有憋好屁,我会通知辽东方面,把那个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代表阿尔方索放出来,让他回去跟荷兰东印度公司聊聊!”
其实谈判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不会放弃台湾这场殖民地,当然全旭也没有想过通过谈判解决,这次荷兰人跑得太快,而且荷兰人的战船与郑氏的不一样,要想击败荷兰人的大规模舰队,光靠四艘猎潜艇是远远不够的,他想回去采购一部分装备。
全旭把发展台湾的问题,交给了茅元仪,而他则是带着黄金返回了后世的尼日利亚。
回到位于尼日利亚的庄园,全旭躺在躺椅上,拿起电话给杨剑锋拨打电话。
“喂,杨中校您好啊!”
“全先生!”
杨剑锋的声音里有些激动。
有关部门调查了一个多月,硬是没有发现这批军火的详细去向,看来全旭的这个背后买主藏得非常深。
“有一批黄金,数量不是太多,你们肯定感兴趣!”
全旭在尼日利亚将黄金交付,共获得四亿四千六百多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按全旭的要求四千六百多万元的零头,就直接转进全旭的旭日贸易公司账户。
这些东西,则被旭日贸易公司按照正常采购民用产品,比如说太阳能电池板,发电机、轴承等物资。
同时,全旭作为军方重要客户,乘坐包机,抵达北京。
这一次,军方直接负责全旭的全程安全,一路来到上次抵达的仓库。
杨剑锋中校眉飞色舞的望着全旭道“全先生,这次准备采购什么东西?”
“我的客户,对于五六半的质量非常满意,当然,价格如果能再优惠一些,那就再好不过了!”
“没有问题,一次生两次熟,在原来的基础上,便宜一半如何?”
“一半?五百块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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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二五章最后的机会
第四二五章最后的机会
五六半对于后世的战争来说,实在是太落后了。毕竟,满世界都是a47、16,最次也是70这样的自动步枪,拿着五六半自动步枪上战场,简直和自杀没有什么区别。
对于后世的战场,五六半无论是射击精度,有效射程,或者杀伤力,都已经没有了任何优势。
杨剑锋望着全旭道“如果你的客户愿意购买一万支以上的五六半,便宜一半没有问题,如果是愿意买十万支五六半,便宜三分之二也不是不可能!”
五六冲和五六半使用的子弹一样,然而问题是,五六半可以便宜,但是子弹不能便宜,放眼整个世界,能够制造子弹的国家非常有限,而偏偏中国拥有绝对的价格优势。
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只能在民用枪支市场寻找机会,一个劲的改改改,改成猎枪出口给外国那些闲得蛋疼的家伙,让他们打野猪,而民用枪支市场消化能力有限。
中国在这个市场的占有额更加有限,也是卖不出多少的,要知道,五六式半自动步枪足足有数百上千万支的库存呢!
当然,哪怕是五六半,别说是五六半,就算是98毛瑟步枪,放在明末也是碾压一切的存在。
“可以,五六半自动步枪十万支!”
“一口价,抹去零头,三千万人民币!”
全旭此时也算是有底气,手中握着八个亿的现金,也不怕花钱。
“762毫米口径的子弹我要一亿发!”
“算你一半,四千五百万元!”
全旭望着杨剑锋道“五四式高射机枪,再来一千挺!”
“子弹的话,我们现有钢芯弹穿甲弹、曳光弹、燃烧弹一应俱全,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便宜点给你,统统两块钱一发。”
“马马虎虎来个一千万,三千万发!”
上次海战,重机枪子弹与高射炮炮弹消耗非常多,这次全旭决定多采购一部分,他虽然利用了尼日利亚作为掩护,可是事实上,全旭的底细根本就经不起查,大不了这次是一锤子买卖。
杨剑锋内心里笑开了花,全旭这样的顾客实在是太好了,专挑便宜的旧货买,既可以清理库存,又能节约一大笔保养经费,实在是一举两得。
杨剑锋以为全旭这次是大规模采购,实在没有想到让他开眼界的还在后面。
“五四式手枪,三千支!”
“算你三百块!”
“没有问题,子弹来个六百万发。”
“五六式班用轻机枪,再来八千挺!”
“好说!”
“好了,轻武器暂时就这些吧!”
全旭想了想道“接下来我要买大炮。”
杨剑锋笑了道“就知道你会买大炮的!不是我吹牛,我们国家的大炮,那射程,那精度,那威力,放在全世界,我们认第二就没有人敢认第一了,说吧,你是要哪一款自行火炮?”
“63式107毫米十二管联装火箭炮,给我来五百门,炮弹三十万发!”
杨剑锋目瞪口呆“五百门!你买这么多老掉牙的炮做什么?”
“老炮好用啊,在交通不便的地方大家还可以将它拆开来背过去,多方便!”
“63式实在太老了,已经不符合现代战争的需要啦,我建议你考虑一下我们的卫士系列或者神鹰,这才是火箭炮家族中的王者!”
全旭自然非常清楚中国的卫士系列,特别是卫士2型火箭炮,虽然挂着火箭炮的名头,拥有四百八十公里的射程,拥有六十米的精度。
别看这玩意不能像战斧巡航导弹的精度那么高,可问题是,卫士二型的火箭炮炮弹一旦击中目标爆炸,拥有五百六十米的杀伤半径,如此丧心病狂的威力,精度还重要吗?
但是,卫士二型火箭炮的价格是非常不友好的,这是中国外销的自行火炮中的爆款,不是按辆卖的,是按营卖的。
没错,真的是按营卖,除了十八辆自行火炮之外,还有相对应的装弹车、侦察车、指挥车、炮兵雷达等等,这是一套完整的作战体系,能把炮兵玩出一套完整的体系,也就中国一家了。
这套体系无疑是非常先进的,但是价格一点也不友好,平均下来一辆自行火炮要一千多万美元。
这是典型的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如果全旭这个狗大户买下一两个营,那他们就赚大了!
不过很可惜,全旭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卫士火箭炮当然是非常先进的,放到明末简直就是黑科技。
可问题在于,它实在太先进了,一旦脱离了现在的指挥、侦察体系,十成功力就去了九成,还玩个毛屁!这玩意儿实在太先进了,不是那个年代的人能够驾驭的。
“我的客户素质都比较低下,给他们四辆59让他们列队前进,不出十公里就能开出四个方向了,给他们这么先进的武器,那不是成心砸自己招牌么!”
“那你也可以考虑一下a-100吧?这个是仿制俄罗斯b-31龙卷风的,相对要简单一些,威力巨大。”
“算了,还是63式吧!”
63式107毫米火箭炮真正名声大燥还是在越南战争期间,由于107火箭炮的外形简单,作战中粘上泥土等杂物,乍一看和农具有的一拼,而12个发射管打出去的火箭弹,起到了良好的覆盖能力,综和“农具”、“火力覆盖”等词于一身的63式火箭炮,大家戏称其为“农用犁地神器”。
而当63式火箭炮的炮架被摧毁式,107毫米炮弹也并非丧失了战斗力。首先利用土坎等构筑一个发射平台,随后将火箭弹放在平台上,使标线朝上,把随炮配备的简易标尺插入弹尾。
一切准备就绪并瞄准完毕后,用导线分别黏在火箭弹导电盖和底火位置,找一个电池或者手摇发电机,通电,完成发射。这就有了个问题,那时候上哪找电池去?也行发电机都找不到。不着急,极特殊情况下拿枪托把火箭弹后盖砸掉,点根烟,像放炮一样把弹尾引信管点燃,发射。
全旭的目的是采购63式107毫米的火箭炮给战船使用,与全旭自制的火箭弹炮弹完全不同,这种火箭弹有八公里的射程,携带八公斤tnt战斗部,像一枚火箭炮,报销一艘荷兰战船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杨剑锋有些无奈,全旭死活不要其他型的火箭炮,他也没有办法,不过由于这种火箭炮实在太廉价,哪怕五百门,也没有多少钱赚。
“我还要六三式107毫米火箭炮的整套设计图纸和一条生产线!,不提这个我还差点忘记了,56式冲锋枪、63式自动步枪、56式班用机枪、67式通用机枪的设计图纸和生产线,我也要,还要一个53式、一个56式子弹厂!”
杨剑锋“全先生,你这可不地道,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是吧?”
“没办法,这是客户的要求,我必须办到。”
“没问题,图纸送你,设备半价,你买了这么多东西,我们也应该有点表示嘛!”杨剑锋接着道“共计五亿三千万,你还有两亿七千万!”
这个时候,全旭才发现还没有给吴铭他们采购武器装备,龙门安全公司自然不能用这种旧货糊弄人。
杨剑锋指着另外一个仓库里的一辆坦克道“这款呢,是应非洲朋友改装的,你看,附加了一些装甲之后这圆滚滚的脑袋就变成了棱形,是不是顺眼多了?再加上这门120毫米高压滑膛炮,像不像挑战者二型?这个现在是爆款,出口非洲的时候吓倒了一片小朋友,不来几辆吗?”
不过,全旭还是挑选了五辆59改坦克,这种坦克与重坦克对战肯定没戏,但是,120毫米的高压滑膛炮,可以击穿世界上现役的大部分坦克,就算是拿t90一样也是秒杀,关键是的前提是可以打中。
400支零三式步枪,四十具榴弹发射器,六十具重狙,一千支八五狙击步枪,外加防弹衣等装备。
就在全旭疯狂采购的时候,国家安全局的也是上蹿下跳,忙得不可开交。
几千支步枪,上千万发子弹,三百多门迫击炮以及四艘猎潜艇,在抵达尼日利亚之后,凭空消失了,偏偏他们没有查到一点有用的线索。
幸亏没有闹出大动静,如果闹出动静,国家会非常被动。
现在的问题就是如此,国家需要处理这批装备,也需要全旭手中的黄金。
中国的外汇储备虽然全球第一,可是黄金储备却只有一千吨出头,仅仅是美国的八分之一,全旭两次出手,就是交给国家将近六七吨黄金。
这些黄金必须让军售成功,军火交易达成,偏偏还不能出任何问题,压力一下子就集中在国家安全局的有关部门身上了。
“目标再次出现,这次目标定购了大量装备,虽然以轻武器居多,但是却足够打一场小型战争,一定要盯死他,找到幕后买主,记住,这是你们最后的机会!”
“保证完成任务!”
“最好完成,否则你们就不要浪费经费了!”
随着上面三令五申,有关部门赶紧是安装监控,定位以及布控。
p写得很是迷茫,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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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二六章一路向北
第四二六章一路向北
如果翻开大明的舆图,其实并不难发现,全旭所领导全家军与工业党,就像一个张开血盆大口的巨人,随时准备择人而食。
就在全旭忙着向台湾扩张的时候,位于怀远镇的全家军第六旅也经过两年多的发展,完成的巩固阶级,也用了两年的时间,磨尖了爪牙。
陈应、罗世明、崔成友、徐彪这个四人组,倒是没有使用过份夸张的装备和武器,而是依靠着全旭建立的基础,发展强大自身。
经过两年多的发展,怀远镇的第六旅,拥有步兵十二个团,骑兵四个团,炮兵三个团,共计十九个团共计一万六千余步骑精锐,除了战兵,怀远镇还有民团共计四万余人。
不错,现在的怀远镇拥有了二十万余人口,其中将近一半,都是洪承畴俘虏的流民军。大明王朝并没有控制河套,而是控制了河套南部的银川平原一半。
不是大明不想控制肥美的河套平原,而是不能,鄂尔多斯高原其实是蒙古高原面向陕西、宁夏的一个制高点,蒙古人对陕北高原和银川平原形成泰山压顶之势,一旦蒙古骑兵呼啸南下,就像从高原上山洪爆发般倾泄而下,滚滚铁骑足以在瞬间将一切抵抗辗成齑粉。
在明初的时候,大明军队保持着足够强悍的战斗力,还可以保持河套,在土木堡之变以后,基本上对这一块算是放弃了。
在这两年向河套平原发展的怀远镇公平军,其实也没少受到蒙古人的劫掠,骚扰。然而问题是,蒙古人打仗虽然不行,可是他们胜在灵活,抽冷子占一下便宜,马上逃走,只要逃进鄂尔多斯,怀远镇也拿他们没有办法。
不是蒙古人战斗力有多强,而是因为鄂尔多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魔鬼三角区,这个鬼地方最大的问题就是水资源匮乏,地表几乎找不到河流,只有一些湖泊点缀在草原与沙漠之中,不过由于没有水源补充,也没有河口洪湖水排泄,这些湖泊十个有九个是咸水湖,谁要是渴疯了跑到那里去灌上两口,那滋味绝对是终生难忘的。
鄂尔多斯高原那反复无常的气候也是一个异常严峻的挑战,在如此极端的气候中,农耕是无法进行的,庄稼根本就种不活,而放牧同样也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因为就连牧草想长起来都不容易。
在长达两千年的汉人与游牧民族的反复博弈中,从来就没有哪一方真正去占领过鄂尔多斯高原,极度匮乏的水资源,恶劣多变的气候,这里既不能农耕,也不能放牧,不管是农耕文明还是游牧文明想占据它,并且在上面站稳脚跟都是异常艰难的事情。
怀远镇的公平军占据了河套平原,并且成功在河套平原上开垦了二百六十多万亩田地,以及种植了六百多万亩的人工草场。通过不断的向河套平原迁徙,这里已经拥有了足足十六万人口,以及新建立的一百多个镇。
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平军必须占据鄂尔多斯高原,必须建立一道河套平原的屏障,向鄂尔多斯进攻,最困难的不是军事上的进攻,而是如何在气候恶劣的环境中,留下来。
开发鄂尔多斯,其实也是全旭的发展战略。
对于漠南漠北来说,中原王朝只要强盛,别说打下漠南,就算是漠北,贝尔加湖湖畔也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想要留下来,那就非常困难了。
崇祯五年二月初二,一行十五人的小队伍,成功抵达了怀远镇,他们带着电台,以及装备,在怀远镇搭建了四十五米高的固定式天线,经过将近一个时辰的调试,他们成功与当时远在台湾的全旭取得了联系。
“鄂尔多斯是一块宝地,虽然地表上非常荒芜,干旱少雨,气候恶劣,然而在鄂尔多斯的地表之下,却拥有着丰富的资源,有大量的石膏,煤炭、碱、芒硝、食盐,硬质陶瓷的粘土,高岭土,石灰岩!”
当电台里传来全旭的声音,怀远镇的公平军对鄂尔多斯进攻就成了势在必行的战略行动“河套平原需要一个安全的屏障,拿到鄂尔多斯是必须的,我们谁也不希望,我们的头顶,悬挂着一柄利剑,而这柄利剑,随时都有可能劈下来。”
怀朔镇与怀远镇一样,一南一北,扼守着公平军辖下的北大门,也是这次北征的起点。崇祯五年的二月十七日,经过半个多月的准备,公平军正式向鄂尔多斯进攻。
这次北征,不以打败多少敌人为战略目的,也不以战据多少地盘为目的,而是为了稳定为主。
首先的目标,就是夺回塞外的中降城。
这是唐朝所建立的三受降城之一,也是唐朝安北都护府的驻地。不过,这里早已废弃,在宋朝时期,属于辽东云内州境内,在明朝时期,在洪武朝后期又恢复设立,不过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经废弃。
此时,寒风呼啸,如同刀割,以公平军为表面称号,事实上的全家军第六旅,派出四个团步兵团,三个骑兵团以及一个炮兵团,共计八个团,外加两万余名百姓青壮,组成将近三万人北上。
这是全旭并没有干涉的一次大规模扩张,既采取非军事的原则,进行步步蚕食。
为了这次北上,公平军投入了他们最大的积蓄,既九千余辆重型马车,携带了大量的装备。
公平军的步骑精锐士兵,于其说是过来打仗,不如说是为了看押这些青壮,这些青壮都是从洪承畴卖过来的,用公平军所生产的钢铁、粮食等宝贵资源,他们现在还不是公平军的自己人。
现在经历的这个过程叫劳动改造,为自己所犯下来罪行赎罪,而不是像其他将领收纳降军一样,直接换一身衣服,以前的事情,既往不咎。
在公平军或者说全家军的体制内,完全没有这种待遇。
正所谓要想富,先修路。
这次公平军北上,第一目标就是修路。自怀朔镇到中降城,全程大约一百六十余里,这条路,与后世的马路一样,这种道路,中间高,两边稍低,宽度在十六米左右,当然这种官道,放在后世只能算半成品,既就石灰和粘土,混合之后夯实。
左右两侧挖出两条沟渠,既是为了挖土,也是为了在暴雨季节,方便排水,鄂尔多斯高原气候恶劣,大部分天气干旱少雨,却不代表不会下雨。
官道两旁有一条约五六米的绿化带,上面种植树木和苜蓿草,也是为了防止水水流失,同时,每隔五十里建立一座驿站。
驿站占地十亩,有货仓,客房、水井、马厩、以及营垒,也可以算作是一座镇子,公平军为了便宜省事,采取镇保与驿站为一体的方式建设。
这其实是一个非常浩大的工程,两万余名青壮,分成数十个工段,每个工段数百人不等,他们的工作非常简单,天刚刚亮,就在公平军的起床哨声中,开始起床,只要动作稍慢,那就是一顿皮鞭或棍子。
所以,他们这些人非常老实,也非常配合,甚至说比郑氏降军更加配合,现阶北上大军的主要任务就是修路。
虽然说修路,其实也是一个开发的过程,挖沟渠、烧制石灰、烧制水泥,打水井,探查各地的资源。
建造速度并不算快,主要是这些劳改对象中,并不是真正的奴隶,他们每天工作到中午,就可以按时吃饭。
然后休息一个时辰,然后继续开工,一直到下午太阳落山,准时收工,然后去吃晚饭,接下来的时间就给他们上思想教育课。
这里的活当然是很累人的,但是吃得饱啊,也不指望能吃得多好,至少管饱,隔三差五还能喝到一碗肉汤。在这些流民军俘虏们心中想来,这哪里是服苦役,分明就是享福嘛,至少比他们在农民叛军时过得好多了!
很快就有人去找陈应或者找工头,表示自己还有不少弟兄,他们愿意自告奋勇去,把那些还躲在山里啃树皮的弟兄一起带下来享福……呃,不,是服苦役。
对于这种请求,陈应自然欣然同意。
怀远镇对于人口的需要,是远远没有止境的。几十座大小煤矿,十几座铁矿,还有五座高炉,这都需要大量的工人。
去年怀远镇光盈余就多达一百四十余万石粮食,别说二十多万人,就算是再来二十万人他们也养得起。
所以,自从去年开始,一起有人带着亲戚朋友越过长城,前来投奔公平军。
洪承畴自然是知道这个情况,他并没有在意,认为这些穷鬼百姓逃走,反而是好事,宁夏的气候干旱,田地本来就不多,也养活不了这么多人口,现在人口外流,反而是一件好事。
此时的怀远镇有兵有粮,有活可以干,就仿佛像一个巨大的漩涡,不停的从宁夏、甘肃、陕西、山西等地吸纳流民和百姓。
尽管寒风刺骨,这些百姓已经开始在有心人的组织下,拖家带口,一路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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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二七章公平军全民皆兵
第四二七章公平军全民皆兵
“等到了塞上,你们将会被分到一块田地,只要勤劳肯干,就能当上小地主!”
在北上的流民大军中,不时的出现一个个精明能干,伶牙俐齿的青衣人,他们不时的给众百姓鼓劲。
“分给我们田也没有用啊,我们现在什么都没有,没有钱,没有粮食,没有种子,没犁没牛,连锄头都没有一把,怎么种地?”
“你们有两种办法,第一,可以用自己向全记借贷,每个男人可以借十二两银子,女人可以借十两,孩子可以借五两银子,你们一家五口人,最多可以借到四十二两银子,有了这笔钱,你们可以买犁、买牛、买种子,第一年辛苦点,多开垦几亩地,除了上税,剩下的粮食绝对吃不完,就可以还账了!”
中国人喜欢存钱,却不喜欢借钱,因为古代的高利贷可把他们给坑怕了。
一个憨厚的流民上前问道“俺不想借钱,还有没有办法?”
“其实借钱最划算,每年两成利,而且不用利滚利,就像你们借四十二两银子,一年之后,只需要还四十二两银子的本金,外加八两四钱银子的利息。”
“八两银子那也不少啊,我们在土里刨食,一年才能挣个仨瓜俩枣。”
“账其实不是这样算的……”
看着众百姓恐惧借贷,这些托儿就改口道“不借也行,那就租!”
“租?”
“对,可以向全记租牛,租犁子,租锄头,租播种机,什么都可以租借,牛啊、驴、骡子等牲口,秋收以后,可以还,但是不能饿瘦了,他们可是要称重的,瘦了的话,瘦一斤要赔二十斤粮食!”
“那种子怎么办?”
“还是得借,你们的口粮也要借,不过,借多少还两成利,比如说,你们要借一百斤粮食,那还的时候,要还一百二十斤!”
“这还差不多!”
一名年轻的男子,望着身边的妻子“等到了塞上,我们就可以垦上三十亩田,以后就会过上好日子!”
这个时候也有人问道“塞上的蒙古人那么凶,他们要是过来抢我们的粮食怎么办?”
“哼,他们倒是想抢呢,你们以为公平军是吃素的,他们只要敢越线,不怕他们打出屎来,算他们拉得干净!”
这点倒不是吹牛,自从罗世明带着全家军第六旅北上,抵达怀远镇以后,就带着百姓垦荒,很快就把怀远镇,河套平原一带,打造成了鱼米之乡。放眼望去,都是一望无际的麦田或玉米地。
这样庞大规模的粮食,要说蒙古人不眼红,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可是公平军对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向来是如雷霆一样报复,只要是敢越线,那就打,打跑了不算,而是一直追上去,全族打服为止。
现如今整个劳改大队可有不少人是这样的而来的。
此时土默川上的蒙古人就面临了与皇太极一样的困难,想打,可惜,打不过,公平军的总体兵马虽然没有超过两万人,可问题是,整个公平军所部,无论男女老幼,都配发武器。
有钱的可以装备铠甲,没钱的也有破军刀或弩机防身,也可以跟着公平军赚点赏钱花。结果他们只要南下,就遇到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公平军所有的聚集地,都是镇堡形式,哪怕再小的镇堡,也不是蒙古人手中的破铜烂铁可以攻下来的,随着烽烟燃烧起来,闻讯而来的公平军就会教会他们怎么做人。
谁打谁倒霉,做生意倒是愿意公平交易,于是,林丹汗与公平王结盟,而其他部落,大都与公平王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这些流民大军越过长城防线的时候,那些青衣人上前接洽,或者扔过去几个铁皮罐头,明军就开关放行了。
……
从蒙古高原上呼啸而来的寒风,带着无情的肃杀之气。
陈应抵达中收降城,望着这座残部的受降城,他的神色有些郁郁。
“这地方真怪,明明是三月了,还是这么冷!”
罗世明苦笑道“怪不得这里会被放弃,太冷了,没人能受得了,而且这鬼地方干旱得很,种什么都种不活……”
陈应淡淡的笑道“当然种不活了,这里有碱荒地!”
罗世明苦笑起来。
事实上,古代人对于碱荒地并没有其他好的办法,如果碱荒地在南方多雨的地方,还有土办法处理,那就是深耕换土。或者利用天地之威,围上土围子,利用洪水中所携带的土壤,将土壤给改善。
可惜的是,在中受降城,这一切都非常不现实。
“虽然这里不能种粮食,不代表可以生活!”
陈应指着舆图上的画出来的图道“在这里向北,我们已经发现了大小四十多个小湖,都可以煮盐,我倒是想了一个办法,反正都是煮,不用采取全爷那种蒸馏器,把湖水的里盐煮出来,把水给蒸馏出来!”
这已经算是一个比较原始的盐水分离装置了,虽然效率不是太高,可关键是这里的煤炭实在是太多了,简直到处都是,仅仅是半个多月的勘探,就发现大小一百多座煤矿。
“这座受降城实在太破了,已经没有修理价值!”
罗世明望着陈应道“我以为,我们应该往北,这里,这里是阴山的谷口,也是阴山古道……”
“你是不知道马谡怎么失了街亭吧?”
陈应指着地图道“这里啥都好,就是没有水,山谷都是石质山谷,想打井也困难!”
“那你说怎么办?”
“我们去石门!”
石门,也是就后世包头(这个狗屎名字),九原的故地,赵武灵王为抵御匈奴人的袭击,就修建了长城,后来秦朝时期也修建了长城,只不过明代长城南边移了四百多里,等于放弃了河套地区。
中受城在也没有被放弃,而是作为官道上的驿站,这条官道继续向北修建。随着这次北上,修建的驿站多达四座,工程量又开始增加了。
问题是,这些工程虽然增加,进度却没有被延迟,而是快速增加,因为人口也在增加。
相对而言,由于怀远镇远离全旭的直接支持,这里的科技发展,还没有大的变化,不过,本着学习的原则。
陈应也是对怀远镇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他学习全旭,开设了乱七八糟的学校,培养军政人才。
除了钢的产能突破了五万吨,熟铁和生铁的产能突破了二十万吨,优良的铁制农具已经成功的走进了普通百姓家。
这种结果,让陈应非常满意,除了钢铁和煤炭,对了还有盐,勉强可以让陈应满意之外,像化肥、农药、火药的投入,他前前后后砸进去了五十多万两银子,可问题是,钱没有少花,事却没有干出来。
这让陈应相当郁闷。
为什么,全旭可以做到的事情,他无法做到?
搞科研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每一点点的进步都是拿真金白银堆出来的,而且往往投入了天文数字的资金和人力物力,最终却一无所得。
这就是现代中国企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怎么乐意去搞科研创新的原因,投入实在太大了,花了数亿才研发出新技术,结果竞争对手只花几百万或者上千万,将几个核心工程师挖走,不费吹灰之力便弄出了一模一样的产品。
让他们欲哭无泪,谁还乐意搞科研啊?都睁大眼睛盯着看谁弄出了新技术,然后过去挖人呢。
事实上,搞科研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很多人都知道蒸汽机,哪怕一个从头到尾,熟悉蒸汽机的工科生,拥有全套图纸,让他到古代,他一样制造不出来合格的蒸汽机。
这就涉及了材料学,没有过硬的零件,还造个屁啊?
就像一把普通车床上的切刀,在二三十年前,中国制造的质量,远远没有外国的耐用,最关键的问题是,没有合格的合金钢。
这些问题,直到中国成了世界工厂,才慢慢解决,当然,不吹不黑,高精端领域,中国依旧与国外有着不小的差距。
公平军现在最成熟的技术,就是炼钢、炼铁、像马车生产、锄头、铧犁等农具,就连最简单的无缝钢管技术,都没有取得突破。
全旭是不太清楚陈应的详细做法,像化肥和农药,如果没有后世的技术支持,别说一年了,再过几年,陈应都不见得能看到成果。
陈应相当头疼,他头疼,全旭其实也头疼。
不止是头疼,而且还蛋疼。
“你的事情该办了啊!”
洪海洋的婚礼上,洪海洋搂着全旭的肩膀,压低声音,不时的望着李思维所在的方向。
“我的什么事情?”
“跟我你装什么糊涂?”
全旭顺着洪海洋的方向望去,只见李思维端着酒杯,朝着全旭举起来。
全旭一头雾水“洪哥,你是不是搞错了,我对李姐,不,咱们李副总可是非常纯洁,绝对没有歪心思,天地良心,别看她长得年轻,我都在心里拿她当妈妈!”
“这不就对了,李总可就一个闺女!”
“苏彤……?”
全旭仿佛明白过来“我跟她没什么啊,上下级的关系,真的我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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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二八章阳谋
第四二八章阳谋
“事情已经搞定了!”
苏彤将一叠文件扔在全旭的面前。
“这是什么?”
“出口设备名录!”
全旭打开一看只见上面密密麻麻写着“年产五万吨水泥项目、年产能一千万锭纺织项目、年产能五万吨钢铁项目,十八匹单缸柴油机项目、两万五千千瓦水力项目,年产三万吨水泥项目……”
足足十几份项目合作书。
全旭想过在明末复制一个工业帝国,然而,他在查询相关资料的时候却发现,这个想法想要实现太过困难了。
就算他把明末的黄金全部集中在自己手中,也只是打造工业体系的九牛一毛,在这次军售之后,全旭基本上不打算再购买现代的武器了,暂时不需要,可同样,他购买的步枪生产线和机枪生产线,甚至包括一条762毫米子弹生产线,很难完成独立生产。
最直接的原因不是因为设备,而是因为原材料。
全旭在明末分别在辽南、大名府、以及怀远镇,建造了将近二十座高炉,一百多座铁矿场,纵然如此,可产量依旧低得惊人,特别是质量,根本就没有办法保证,生产出来的钢材,只能承担最基本的民用设施,甚至连造一座十几层的大楼,全旭心中都没有底气。
依稀记得全旭看过齐橙大大写的工业霸主,其中提到了五小工业,这种东西是特殊年代发展出来的基础工业,既发小钢铁、小煤窑、小化肥和小水泥,这样的工厂不需要多大的产能,也不需要多高的技术,在当时的中国发展时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然而问题是,伴随着中国从计划经济进入市场经济时代,这种五小工业都有着相同的积弊,像缺乏市场竟争力,生产效率低,成本高等等,几乎全部被取缔,当然也不完全是,比如像同属五小工业之一的小煤矿,神火集团就是完成了市场经济转型,在短短半个多世纪的时间内,成长为一个资产超过千亿,年产值超过千亿的中国五百强企业集团。
在了解这些事情之后,全旭决定采购这些封存的陈旧的设备,尽管对于眼下的中国来说,像五万吨产能的煤矿,简直就是小儿科。可是在明末,五万吨煤炭足够北京这样的大城市烧上一年。
而且还是同时期较大的煤矿。
所以,全旭就让苏彤去促成这样的项目,在工业霸主这个里,齐橙大大说是一千多万美元就搞定了,可事实上这些项目资金,需要四十个亿美元。
考虑到物价贬值,全旭也算认了。
当然,这些项目并不是全旭自己花钱,而是与尼日利亚巴耶尔萨州的地方政府合作,全旭所在的百香谷,就是从锡兰地方政府手中买下来的,这个部落非常贫穷,然而,却掌握着大量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
也等于是端着金饭碗要饭。
如果说巴耶尔萨州掌握在中国人手中,这个地方不亚是长江三角洲地带,雨量丰富,水运发达。这是尼日利亚最贫穷的一个州之一,整个州居然没有一座初中以上的学校。
交通以水路为主,水路运输以天然河流为主,这是一个通讯基本靠吼,交通基本靠走,娱乐基本靠……的落后社会。
甚至大部分区域,不如明末。
现在锡兰部落人口只有不到四万人,全旭这个农庄居然是锡兰最大的企业,每年向锡兰政府缴纳大约二十五美元的税收。
本着蚊子再小也是肉的原则,全旭承担了这次的交易牵头,反正具体如何,他只是一个倒爷,低买高出。
全旭望着苏彤道“公事先放一边,你是不是欠我一个解释?”
“什么解释?”
“装,继续装!”
“装什么?”
就在这时,李思维向全旭与苏彤二人走来。
苏彤下意识的走到全旭身后,全旭起身“李姐……”
李思维一脸微微皱起眉头“全董,请叫我李副总,或者李思维!”
“好吧,李副总!”
全旭笑了笑“其实也没有什么,今天洪副总大婚的日子,咱们就不谈工作,我还有事,先忙了!”
“全董,耽误你两分钟!”
李思维叹了口气“好吧,剧本和项目书我发你邮箱!”
全旭离开酒店,朝着门口走去。
苏彤急忙起身,紧紧跟着全旭。
全旭回头,看着李思维消失在背后“还装不装?”
“你知道了?”
“你说呢!”
苏彤叹了口气“我也是没办法,我跟我男朋友分手之后,我妈,就三天两头逼着我相亲,烦都烦死了!”
“不是吧?李姐好像没有这么传统吧?”
“呵……你是不知道,她特传统,简直就是老古董!”
苏彤向全旭发起牢骚“你说这都是什么时代了?我的裙子不能过膝,不能穿露背装,不能穿低v装,你别看她在外面人模人样,在我面前,那就是母老虎……所以,我也是没有办法,我那些朋友她全都认识。”
“行吧!”
全旭望着苏彤道“我替你背了一个黑锅,你怎么感谢我?”
“要不,我请你吃饭吧!”
“也行,反正也是空着肚子!”
洪海洋结婚,作为好朋友好兄弟,忙前忙后,饿得前贴后背,结果完事了,一脚踢开了。
与苏彤在一起,这才发现她其实是一个有意思的人,风趣幽默,雷厉风行,关键是博学,而且还有钱的要命!
经过了解,全旭才知道,跟苏彤相比,他自己还真不算什么,苏彤家族有十一个上市公司,而且都有闻名遐迩的大公司。
全旭也在庆幸,自己的家族小,又在庆幸他与他老子的关系差,如果他老子敢拿他的婚事当交易,他分分钟把好事变坏事。
“有句话说得好,只见贼吃肉,从来没有人记得贼挨打!”
苏彤有些落寞的道“有很多人嫉妒我的出身,也嫉妒我妈有钱,哼哼,他们从来不知道,我有多苦,你能想象吗?弹钢琴弹的手指都变形,我的十级证书拿到以后,我一次都没有弹过钢琴,我从来不爱音乐,也不爱钢琴,不爱跳舞,偏偏我还是舞林高手!”
“理解!”
全旭拿起一杯白酒,,一口气灌了下去,十分豪爽“这是一个利益的社会,人与人之间,说穿了,基本上都是利益存在,以前,洪海洋只当我是一个落魄的同乡,对我非常照顾,可现在,他……说穿了,钱,这东西真是王八蛋,偏偏还没有人可以离开他!”
“现在感觉充实吗?”
“没有,以前做什么都提不起劲!”
苏彤有些落寞“心里空荡荡的,干什么都提不起劲来,一个劲的酗酒,找刺激,玩极限运动,想尽法子打法时间,结果越闹腾就越觉得孤单,想过证明自己,我一定比她强……不过现在好多了,开始习惯这种生活了。”
“没有经历过生死,没有你这种感悟,只有死过一次的人才知道这种平平凡凡的生活是何等的珍贵。难道说,鬼门关那一趟,还真没有白走?”
苏彤拿起白酒“喝酒!”
“喝!”
全旭的心情现在非常不错,采购了十万支五六半,八千挺五六班用轻机枪,一千挺五四式高射机枪,五百门六三式107毫米火箭炮,放眼明末,他可以用来横推世界。
全旭与苏彤喝着酒,他的脑袋越来越迷糊。
然而,苏彤却越喝眼睛越亮,直到全旭扑通一声,滚落在桌子底下。
苏彤打了一个响起“买单!”
然后,苏彤又拨打了一下电话,不多时,一名身材看着普普通通,稍微有些肥胖的女子走到酒店,伸手轻轻一提,全旭就仿佛充气娃娃一样被提起来。
全旭被送进一间酒店,然后被粗暴的扔在床上。
接着就听见卫生间里传来一阵流水的响声,不多时,苏彤从房间里离开。
当然,全旭也在这个时候睁开了眼睛。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全旭放心了,苏彤是真对自己没有意思,没有借机纠缠自己。
原本计划这次在国内待上两天就走,却赶上了洪海洋的婚礼。
然而,全旭正准备离开,跟随巴耶尔萨州政府农业部和商务部代表团一起离开,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全旭在将小商品转移到台湾的时候,却意外得到一个消息,不得不打乱了他的行程和计划。
“曹化淳去了辽南?”
“正是,已经来了三天!”
全旭使用电台“有没有探过他的口风?”
“没有,这个老家伙口风极严!”
全旭无奈之下,只好带着他的近卫和影卫乘坐海豹号前往辽南,经过三天的航行,全旭抵达辽南。
回到修武伯府,全旭风尘仆仆,甚至没有来得及休息,就直接面见曹化淳。
“曹公公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出事了!”
曹化淳脸色凝重的道“出大事了!”
“什么大事?”
全旭隐隐有些不妙“有什么大事能让曹公公如此惊慌!”
“你最近扩军多少?”
“没有多少,一两万人马吧!”
“那里面有华阳社安插的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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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二九章辽东土特产
第四二九章辽东特产
阴谋与阳谋最大的区别就是取舍,阴谋一旦败露,就很容易解决,也容易挫败,可是阳谋,将一切明明白白摆在你面前,明明知道陷井,也只能硬着头皮跳下去。
全旭在这两年时间内,对于全家军的扩张并不算快,也就是将两个补充旅,转化成战兵旅,同时,扩编了辽东水师第二舰队以及两个陆战旅,人马将近两万。
这些人员的来源,大部分是沙船帮水手、江南熟悉水性的渔民、以及沿海渔民为主,如果说,华阳社通过这个渠道来安插人手,确实是容易安插进来。
可问题是,全旭能怎么办?
曹化淳的皮笑肉不笑的道:“华阳社就是希望修武伯清洗全家军内部,这口子一开,只怕是不好收场了!”
“进行大规模清洗?”
全旭冷冷的笑道:“我的脑袋被门夹了,才会对内部进行清洗!”
“那内奸的问题如何解决?”
全旭望着曹化淳道:“内奸能在全家军内部做什么?”
“可以做得多了啊!”
曹化淳道:“比如说通风报信,临阵倒戈,特别是临阵倒戈,那可是致命的!”
“对于其他军队来说是致命的,对于我们全家军来说,屁用没有!”
全旭淡淡的笑道:“首先说通风报信吧?就算是建奴知道我们的部署有怎么样?我在宁远一线就放了三个团,不到三千人马,问题是皇太极敢带着人来吗?”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计谋都是无效的。
就像全旭所说的那样,全旭并不排除辽南有女真人的细作,毕竟,全旭这两年的时间内,从皇太极手中可是要了足足十三万多人口,男女老少都有,这里面,也不排除那些认贼做父,背宗忘祖的败类。
皇太极也可以通过这些细作和内奸,拿到全旭的情报。
拿到情报有用吗?
就算告诉皇太极全旭在辽南每天可以生产多少钢铁、生产多少火箭弹,生产多少火炮,生产多少火铳,有用吗?
其实一点用处都没有。
至于说技术泄密,就算全旭从后世买来了那种五六半、五六冲、以及五六班用轻机枪、甚至包括八五狙击步枪的生产线和生产图纸。
因为没有工业基础,全旭自己都做不出来,他手中没有合格的钢铁。
至于说样品枪支和弹药,这是属于严格管理的重中之重,每一名负责携带五六半、五六冲以及五六班用轻机枪、五四式高射机枪,迫击炮等装备的士兵,夜间时刻保证枪弹分离,人枪分离。
除了站岗执勤的哨兵,在每天休息的时间所有将士的枪支都会被起集起来,就算是负责临时看管的百总,也没有资格携带枪支出营,事实上,任何人,哪怕是作为上校旅长的蒋百胜或刘全、马应虎,他们也没有资格带枪出营。
至于说,临阵倒戈。
督战队的机枪,难道是吃干饭的?
看着全旭丝毫不在意,曹化淳也没有再说,他以为,全旭只是明松内紧,暗暗排查,这倒是老谋成国之计,既不会激化将官的矛盾,也不会让整个全家军出现大的问题。
“咱家这次来,除了要告知修武伯华阳社的密谋,还有一件事!”
曹化淳盯着全旭的眼睛,缓缓道:“修武伯,您来辽东两年多了,该回京述职了!”
曹化淳其实不确定全旭对崇祯皇帝到底是不是真心,作为司礼监秉笔太监,提督东厂他可是非常清楚,文武百官对全旭的弹劾。
这些弹劾的罪名,自然是有一部分是纯属莫须有,有的还真是不冤枉他。
“回京述职?”
全旭微微一愣,倒没有太过在意。由于作者给他设的挂太大,崇祯这个时候已经控制不住他了。
就算想在京城把全旭供养起来,全旭只要是想走,还真没有人可以拦得住他。
“这倒也是,只不过呢,我还有些东西没有准备好!”
全旭苦笑道:“现如今辽东发展越来越红火,我要是空着手回京,实在不太像话。”
“修武伯想给皇爷准备什么礼物?”
“没什么啊,就是一点土特产!”
全旭朝着袁宗第使了一个眼色:“把东西带过来!”
袁宗第躬身:“是!”
时间不长,袁宗第带着几名亲卫抬着一口大箱子,轻轻放在中厅的地板上。
只见箱子里装满一柄柄剑。
望着这东西,曹化淳微微一愣:“这是……”
“曹公公,看看!”
全旭随手将一柄普普通通递给了曹化淳。
曹化淳呛啷一声拔出剑,抚摸着一把青莹如玉的宝剑,就像抚摸着十六岁少女缎子般的肌肤:“好剑啊,好剑!”
其实这柄长剑,要说不好,就是外观太过粗糙,用原木做成的剑鞘,带着原始粗狂的美感,曹化淳见过的宝贝多了去,但像这样的宝剑实在没见过第二把。
剑身青光莹莹如镜,屈指向剑脊上轻轻一弹,便“铮”的一声龙吟,就算古之干将莫邪,也不过如此吧?
“这是献给皇爷的?”
“是啊!”
全旭指着剑身上的铭文道:“看看为里!”
“天勇剑,荣耀既吾命!”
曹化淳不解的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全旭笑道:“我让人铸造了一百零八把宝剑,以天罡三十六星以及地煞七十二星命名,每一柄都是独一无二,送到京师,让工匠们打造一个剑鞘,可以让陛下赏赐有功的大臣,再也不用拿……糊弄人了!”
曹化淳望着全旭苦笑不得,这是对崇祯赏给全旭的亮银枪带着深深的怨念啊!
就在全旭准备给崇祯带着辽南的土特产的时候,
位于修武伯府的总帐房内,一群全记的掌柜们低着头,不敢直视眼前这位女人。
没错,这位就是全旭的小妾二娘。
生了两个孩子的二娘,与青涩的三娘完全不一样,她的身上散发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气质,二娘的脾气出奇的好,偏偏在修武伯府里,从来没有人敢顶撞她。
二娘安静地做在沙发上,认真的翻看着全记的各种生意账目,事实上这其实只是一部分,像枪炮局以及军火生产、交易的账目都不会直接交给修武伯的府邸,而是经过玄鹰卫的审计司,经过审计之后,向全旭报备。
至于全记的其他生意,像全记银行、货栈,包括纺织厂、钢厂、煤矿,以及马车厂等等,这些民用商号的账簿才会送到全旭的府上,交给总帐房监管。
全旭的这些生意按说是交给正妻来管,可是全旭一直没有娶妻,对于那个孙文莺也是直接拒绝,可惜,送出去的婚书,孙氏一直没有送回来,也就是说,这个退婚,孙氏是不同意的。
然而这么大的家业,总需要人来管,三娘对舞刀弄枪感兴趣,让她带着影卫训练可以,带着影卫打仗也没有问题,杀人放火,三娘都喜欢,唯独不喜欢看账薄。
无奈之下,这些事情只好落在了二娘身上。
二娘以前也没有接触过如此庞大的账目,她虽然识字,也懂得计算,可是,跟着海伦娜学习了很久,总算搞明白了查账的关键要点。
其实,二娘最厉害的不是她多少强大,关键是,她手中有王牌。
那就是二娘手中有一台平板电脑,可以帮助她查账,那道帷幕之后,二娘安静的坐着,不时的听着她翻动帐薄纸张上的声音,这种查账的速度非常快。
十几名大掌柜有些忐忑不安。
终于,二娘放下了手中的平板电脑,也放下了账薄,她抱着一叠账薄走出帷幕,望着下面的大掌柜道:“各位不要紧张,我只是临时查账,你们该忙什么就忙什么吧!”
“二娘实在太客气了!”
“既然说我太客气了,那你怎么敢在账薄上动手脚,这十七两银子你不解释一下吗?”
“二娘,我……我不明白你说什么,全记水泥的账薄一直由老朽负责,这几年了,一直没有出过错!”
那名掌柜硬着头皮。
“如果账目上亏空了五千两银子,一万两,甚至十万两银子,这其实并不可怕,也可以解释的通,但是十七两,你必须解释一下!”
说到这里,二娘望着门外:“来人!”
“二娘!”
“交给你们了!”
二娘抬起手腕,一脸紧张:“哎呀,该喂奶了!”
二娘忙活完好孩子的事情,却发现全旭似乎准备收拾行李。
“你这刚刚回来,又要走?”
“去一趟京师!”
全旭叹了口气:“该向大老板汇报工作了!”
对于全旭述职的问题,全旭隐隐约约可以猜测明白。
全旭虽然说三年平辽,可如今已经两年多了,距离他与崇祯的三年之约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崇祯似乎急了。
毕竟,全旭抵达辽东以后,又是开荒,又是建工场,还从来没有向建奴发起一次个成规模的进攻。
全旭给崇祯准备了不少土特产,此时他恍然大悟:“最关键的特产忘记准备!”
“什么特产?”
二娘疑惑的望着全旭道。
“建奴的首级!”
全旭走到屋里的电话机前,拿起电话:“总参谋部,我是全旭!”
“全帅!”
“马上制定一个计划,针对建奴,进行一次春季攻势!”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三零章皆大欢喜
第四三零章皆大欢喜
全旭要回京城述职,手中缺乏一件拿得出手的礼物,于是,全家军总参谋部就因为这个理由,展开了一场代号为“春季攻势”的进攻计划。
随着全旭的一声令下,辽东的战争机器开始隆隆启动,大量的马车被抽调了出来,开始承担运输物资的任务,随着全家军的装备越来越好,对于后勤的补给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同样,对于后勤部门的负责也越来越大。
现如今的全家军并没有完成全部换装,装备五六半、五六冲、五六班用轻机枪、迫击炮的部队其实只是海军陆战队的第一旅,就算是这个第一旅,其实也是不满编的旅。
尽管如此,全家军其他部队对于后勤的依赖,其实并不轻,现如今全家军的主要装备是冷兵器与热兵器的混编,特别是火铳兵,主要装备的还是老旧型号的燧发枪,在全家军内部编号为三零式,后装步枪,采取纸壳定制子弹,三钱铅弹,每一名士兵装备三十发子弹,以及四枚木柄式手雷。
由于全家军的战术采取壕沟、铁丝网相互配合,所有每一名士兵,再装备着可折叠式的工兵铲,以及大量的铁丝。
这样以来,全家军就远远不能像其他明军将士一样,分放几天干粮,携带着粮草,就可以出战了,全家军的每个司,也就是相当连,都装备着原始版本的迫击炮,也有重达六点五公斤的迫击炮炮弹。
按照全家军标准备弹基数,一个步兵司就需要至少六辆重型马车,而且对于路况的要求非常严格。
经过参谋总谋的筹备,第一份报告在三天之后,交给了全旭,全旭看着参谋总部制定的战术计划,眉头微微皱起,不知不觉间,全家军的发展方向变得臃肿起来,为了配合全家军抽调的五个步兵团,三个骑兵团,共计八个团,将近七千兵马出动,全家军需要准备一千两百辆辎重马车,另外还需要准备四千辆粮草补给车。
这样以来,光马车就需要出动五千两百多辆,运输队需要征调将近一万五千民夫。
全军至少出动两万,另外战马三千余匹、驽马五千余匹,每天消耗的草料就是两千石,每天消耗的粮食也多达五百多石。
现在就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四千余辆马车,勉强可以提供全家军十天的补给,那么越是增加人手,补给难度越大。
全旭无奈的发现,制约全家军战斗力不再是建奴,而是悲催的运输能力,如果全部采取冷兵器装备,那么问题就简单得多,同样的大车,可以提供全家军半个月的给养。
这些数量听上去很多,其实并没有多少,总重大约在一千五百吨左右,如果在后世,一列火车全部搞定,哪怕采取大货车也就是四五十辆大货车的运输能力,偏偏在这个时代,全旭需要动用五千余辆重型马车,以及五六千匹驽马。
全旭现在终于明白过来,为什么汉武帝倾全国之力,调七十万人,十数万匹战马,才能提供十万人的给养。实在是被坑爹的运输能力给耽误了。
全旭抵达总参谋部,他望着众参谋道“这个计划,本帅不满意,七千人马打仗,我们却要承担极大的负担,不划算!”
众参谋满脸苦笑,一名中年参谋朱兆宜道“若非如此,只能出下策,我们沿辽河北上,以辽河两翼,三百里范围之内,择机出战,这样以来,有辽河之便,我们运输负担会大为减轻!”
朱兆宜也算是出身名门,其父是云南、贵州、湖南、广西总督,兵部尚书朱燮元,按说作为朱燮元的次子,朱兆宜是不求仕途前程的,可问题是,这个朱兆宜与全旭一样,不希望依靠老子的关系。
结果,他在锦衣卫南镇抚使司佥书事结果被崇祯裁撤厂卫和驿站的时候,他被下岗了,通过陈乾的渠道,进入了玄鹰卫。
全旭见其军事知识夯实,是一个理论派就成了全家军总参谋部的参谋。
此时的辽河,全旭是非常清楚,哪怕后世五千吨级别的轮船,也可以照样通行,整条辽河上,根本就没有象样的桥,春季冰雪融化,河流流量迅猛,确实是可以承担运输任务。
以辽东第一舰队的四十余艘炮船,以及三十余门火炮,完全可以有能力承担保护粮道的任务,可问题是,皇太极不傻,他怎么可能待在河边让全旭去打?
就算打不过,那他也可以跑,反正辽东的地盘大着呢,他也不是没有退路。
“如果只是出动骑兵呢?”
“那样其实更简单!”
朱兆宜道“每一名骑兵携带两匹马,现在春季,青草不缺,只需要携带几十个罐头和肉干,带几十斤细粮,骑兵在草原上就可以坚持一个多月,就算让全家军的八个骑兵团,全部出动,几乎不需要耗费后勤补给!”
“单纯的骑兵作战,那就太吃亏了!”
建奴虽然是游牧民族,现如今他们虽然守城方面不如汉人,但是却又不同于蒙古人,至少他们是守城也守得,也会守,如果派出骑兵出击,反击容易吃亏。
皇太极是一个心眼非常小的人,他在全家军手中吃了这么大的亏,怎么可能不想着报复回来?
“这就是无解的难题!”
朱兆宜道“粮食供应,一直是远征塞外的命门,不过也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
全旭好奇的问道“什么办法?”
“按照全帅之前的办法!”
“我之前的办法?”
全旭一头雾水“我之前的什么办法?”
“兵站!”
全旭现在除了苦笑还是苦笑。
以前,全家军建立兵站,其实都是他一个人的功劳,他是在后世采购好粮食,然后利用全旭的时空穿越能力,把后世采购的粮食分散到每一个兵站上。
别看一个兵站存放的粮食不多,也就是一千吨或者几百吨左右,依靠这个时代的运输能力,依旧需要几百辆大车或上千辆马车运输。
全旭没有点破这个问题,直接道“那就这样办!”
由于全旭的强大,结果对全家军有了严重的依赖性。
这不得不说,让全旭非常无语。
可是,事情总需要解决的。
在全旭的亲自修正之下,武器装备和草料准备好,全旭准备亲自带着部队去找皇太极的场子,反而全旭随时可以把三千吨的物资搬过来,也就是说,全旭一个人,顶上普通民夫两三千辆车。
全家军的兵马开始频繁调动,各种物资也可开始准备,种种迹象表明,全家军准备用兵。
仅仅过了五天时间,在全家军还没有正式开动的时候。
范文程就带着几十名随从抵达了辽南金州。
“外臣拜见修武伯!”
“免礼!”
全旭冷冷的望着范文程道“你来做什么?”
范文程从怀中掏出一个文牍,摆放在全旭面前“这是我们汗王的一点心意,还望修武伯笑纳!”
全旭看也没看“直说了吧,我与你们汗王两年多来,相安无事,朝廷那里起了疑心,我必须表示表示,否则可说不过去了!”
范文程满脸苦涩。
这说的是人话吗?
这是理由吗?
但是,形势比人强,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全家军确实是比大金军队强悍,大金军队打不过全家军,尽管这两年,全旭经常勒索皇太极,比如说,在崇祯三年,全旭的耕牛严重不足,就向皇太极要牛。
皇太极无奈之下,硬着头皮,给全旭挤了六千多头牛,派人给全旭送过来。
随着辽南的发展,人口越来越缺乏,特别是劳动力,全旭问皇太极要人,而且态度极为霸道“你可以不给,不给我就去抢!”
无奈之下,皇太极也捏着鼻子认了,前前后后送了三十多批,将十三万余人口送到辽南,这些人口既有皇太极从关中抢过来的,也有各家各户的农奴。
现如今,皇太极对全旭百依百顺,全旭还要打,还有没有地方去说理了?
“修武伯,这只怕不地道吧?”
范文程不敢向全旭发火,他压抑着心中的愤怒,缓缓道“大金并不是没有一战之力,兔子逼急了还会咬人!”
“那就咬吧!”
全旭淡淡的笑道“我可以实话告诉你,这一次,我出兵规模不大,本帅亲自带队,一万骑兵,两万步兵,出兵东河卫(今长春)!”
“那里现在是科尔沁部的牧地!”
“那正好啊,皇太极可以让蒙古人一起,你们可以同仇敌忾啊,打败我,有本事杀了我!”
全旭压低声音“本帅这把刀,也可以借给皇太极用用!”
范文程微微一愣“什么意思?”
“建奴也不是铁板一块,这点没有必要掩饰!”全旭淡淡的道“当年四大贝勒,无论阿敏还是莽古尔泰,都与皇太极不太对付,把他们两个或者其中之一交给本帅,本帅送到京城交差,这样以来,那就皆大欢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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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三一章要打就打谁怕谁啊
第四三一章要打就打谁怕谁啊
曾经,全旭希望后金可以分化,从而变成一盘散沙。
事实上,除非皇太极死了,否则,这件事情根本就不可能实现。以皇太极的脑袋,其他人玩不过他。
在此时的后金,几乎大部分权贵都是文盲,也可以说是勇猛有余,谋略不足,像阿敏、莽古尔泰,包括代善,都不是皇太极的对手。
唯一一个多尔衮,脑袋也不是白给的,偏偏,这货不能生育,如果他有儿子,那么乐子就真大了。
当然,如今的多尔衮还小,只算是一只小狐狸。
在皇太极面前,多尔衮还需要收起獠牙和利爪。
皇太极最大的运气,就是他遇到了一群傻兄弟,他的智商可以碾压其他所有兄弟和子侄,不像南北朝时期的燕国。
燕国最大的悲剧就是慕容皝的儿子们太强了,他的次子慕容雋是前燕皇帝,五子慕容垂是后燕开国皇帝,幼子慕容德建立了南燕,侄子慕容云建立了北燕,而且四燕相征伐,相不相融,慕容家族出来的都是文武全才,兄弟子侄人才倍出,造成了谁也不服谁的局面,结果,狗脑子都打出来了。
皇太极的幸运的地方,就是他聪明人,都他人都笨。
事实上,聪明人多了,其实并不是好事。民国时期,就是聪明人太多了,每个人都想当老大,或者说,采取自己的理念,结果斗成一锅粥。
此时最高兴的莫过于曹化淳了。
全家军之强,他看在眼里,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现在的全家军是大明最强的军队,在陆地上可以打得建奴退避三舍,望风而逃,在海上,连郑芝龙也不是对手。
郑芝龙非常跋扈,弹劾他的奏折也不少,只不过,大明水师是短板,比步兵更加悲催,所以,面对跋扈的郑芝龙,只能忍着他,哄着他,只要他不反,哪怕是洗劫村镇,朝廷也当作看不见。
直到郑芝龙惹到了全旭,全家军以弱克强,直接把火药装在小船上,连人带船撞向对方,采取如此悲壮的方式,把郑芝龙打得没有脾气。
曹化淳的情报有很大的局限性,他只知道一部分,而不知道全部,他并不知道,全旭的自杀船,其实并不是决定性的作用,充其量只是落井下石。
就像郑芝龙摆开阵势,直接放自杀船,如果没有飞鱼战舰的功劳,其实全旭让六百多名小矮子上去拼命,可以取得战果,但是绝对无法取得如此巨大的战果。
作为大明的最强军队,在全旭出镇辽东以来,朝廷就没有接到来自辽东的战损报告,虽然捷报也不多,可是却接连收复了辽南四州以及广宁府,凤州府(丹东)双城卫以及湄沱湖沿岸等广大地区。
从地图上看,建奴的地盘被全旭三下五除二收复了三分之一多一点,现在他还没有提出,全旭却自动发起攻势。
无论战果多大,态度放在这里。
至于能不能灭掉建奴,其实不算太重要,只要建奴不闹腾,这天下就太平了。
尽管全家军准备在打仗,事实上对于辽东的农耕却没有受到影响,物资储备仓库里,早已堆积如山,罐头工厂的生产规模已经扩大了三倍。
威尼斯充当二道贩子,把辽东的罐头贩卖给葡萄牙人、荷兰人甚至西班牙人,通过实践检验,这种罐头可以减少海上水手少生病,非战力减员,对于这些罐头,价格贵点是可以接受的,再贵能贵得过人命?
只不过,全记的罐头肉,越来越水了,大量的动物内脏、各种边角肉,混合着大量的淀粉,而且咸得要命,而且罐头分为外销型和内用型。
内用型还能保证一斤肉,可以做成十斤罐头,外销型则是一斤肉做成二十斤罐头,淀粉里面的肉,需要用放大镜才能看到。
数百上千人一起下地劳动的场景是相当壮观的,这让曹化淳对辽南有了崭新的认识,全旭给崇祯携带的礼物,也分批装船,像各种海鲜罐头,什么鱿鱼、龙虾、什么麻辣、什么红烧,风味也变得更丰富。
“曹公公,过来尝尝,这是麻辣生蚝,你尝尝!”
“好麻,好辣……”
“不麻不辣没有味道!”
全旭指着刚刚打开的一排排海鲜罐头道“这生蚝啊,是……”
全旭突然想起如果告诉曹化淳这是男人的加油站,他会不会生气?
不过,全旭想了想,还是压低声音道“曹公公,这是给陛下准备的,还有一种特效!”
“什么特效?”
“壮阳!”
“咳咳……”
全旭收起筷子“你咳嗽它也壮阳,虽然效果不如虎鞭,也不如鹿茸,却是难得的食补!”
“这样的好东西,一定给皇爷尝尝!”
曹化淳丝毫没有不好意思,一边吃一边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罐头一大特色就是用了大量的辣椒和麻子,辣椒的种子是全旭从后世带来的,在辽南全旭种了八千多亩辣椒,可惜,很多人不喜欢。
“这是海蛎子,这是八爪鱼,这是鲍鱼,这是花蛤,这是扇贝……”
曹化淳吃得满嘴流油“好东西啊!”
“确实是好东西!”
全旭指着大海道“毛帅也是,守着大海居然能饿的皮包骨头,也是没谁了,对了,毛帅现在怎么样?”
“不太好!”
“那帮人本来也想弄死他的,只不过咱家给拦了下来,这头倔驴啊,不识好歹!”
“武人嘛,直肠子,一根筋,曹公公大人不计小人过,回头到了京城,我去找他聊聊!”
“修武伯不是想去征讨建奴?”
“这是小事,我去去就来,快则十天八天,慢则一个月,咱们到时候一起回去!~”
全旭这次出兵,携带的战马全部是蒙古的铁蹄马,这种战马虽然矮小,却在不打马蹄的情况下,日行三四百里,简直就是为了远程奔袭而生的战马。
这种战马耐力好,而且非常容易养活,也不像阿拉伯马那么娇贵,至于汗血马?
全旭还没有见过,等将来有机会再弄。
崇祯五年的三月十六日,位于金州城外的校场上,随着战鼓声声响起,全家军的步骑共计约两万人马在此校阅。
众将领兴奋异常,将士们也摩拳擦掌,蠢蠢欲动。
全旭建立了健全的机制,身为职业战兵,只有在战场上,他们才能获得他们想要的一切,比如说土地、财富,甚至女人。
全旭虽然不给全家军将士们分发媳妇,可是会与各镇、保联系,解决将士们的婚姻问题,也是采取原始的相亲介绍,双方看对眼了,开始办理婚书,分发奖励。
与后世一样的情况,拥有的地多,拥有的财富多,这样的人哪怕长得丑陋一些,也非常说到媳妇,就算长得好看,口袋里没钱,说媳妇一样困难。
这是非常现实的世界,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能帮助女方解决吃穿问题,才能带来幸福,谁愿意跟着你要饭?
全家军将士在辽南却是比较有钱的一部分人,他们有自己的田地,有自己的产业,所以,也比较容易解决个人问题。
全家军在这两年的时间内,并不是没有发动过战争,但是大部分全家军将士却没有机会立功受赏,他们有些急了。
全旭望着众将士道“我知道,大家等这一刻等得太久了,大家做梦或许都想,出去杀一个血流成河,咱们废话少说,只说一点,关外的庄稼熟了,咱们去收割!”
“收割!”
全旭接着说道“咱们从建奴手中夺回了辽南四州,夺回了广宁卫、双城卫,凤州,但是够吗?”
“不够!”
“没错,吃了我们的,要给我连本带利的吞出来,此次出战,所过之处,面对不投降的部落,牛羊杀光,草料烧光,牛马抢光!”
听着这话,全家军将士更是两眼放光。
全旭扬起胳膊“本帅与尔等同在,出发!”
“出发!”
踏步声响起,黑衣黑衫的全家军将士,举着黑色的战旗,开始一路向北。
……
“他真是这样说?”
皇太极望着范文程,表情非常平静,既不喜,也不怒,而是非常平淡,仿佛一切与他无关。
“不敢欺瞒汗王!”
范文程哭丧着脸“全旭此子声称您要是不给,他就过来抢!”
“说得也是啊!”皇太极缓缓道“全旭出镇辽东,两年多来,几乎闷着头垦荒置田,如果不打这一仗,只怕说不过去!”
范文程疑惑的望着皇太极,心中暗暗嘀咕。
皇太极是气糊涂了吗?
怎么向着全旭说话?
皇太极长长叹了口气“还真以为我怕了他,我们大金勇士是不可战胜的,来人!”
“汗王!”
“传本汗金箭王令,命令八旗各部,抽调精锐,向双河卫城集结,他要打,咱们就打!”
经过两年多的恢复,满八旗已经补充上了八旗的编制,凑一凑,六七万人马还是可以凑得出来的。
现在的皇太极虽然没有拿到全旭的一五零毫米的野炮,但是通过从关中劫掠而来的工匠打造,以及从明军手中的抢来的大炮,足足有两百多门,而且秘密储备了五六千斤火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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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三二章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第四三二章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如果说火炮给了皇太极勇气,其实也不全对,因为他有粮食。
当然,这些粮食并非皇太极全部从华阳社或晋商手中买的,而是自己种的。辽东在明朝得到大力开发,特别是辽南四州,最多的时候,开垦了三百多万倾土地,有一次北直隶大饥,朝中大臣上奏朝廷,请调辽东之谷以赈济饥民,虽然没有调成,但是也证明在经过两百年经营之后,辽东已经变成千里沃野。
虽然经过了努尔哈赤与他的疯狂屠杀,将辽东的沃土千里变成了废墟,可是,底子仍旧在,想要恢复,也不是太难。
就像全旭一样,他在辽南开垦良田,其实非常容易,将雨水冲刷填平的沟渠,按照原来的走势挖出来,就形成了良田。
在放弃沈阳之后,皇太极在双河卫附近,利用了双河卫原来荒废的土地,没废多大的劲儿,就整治出了三十余万亩良田,种田的人也是从关中抢过来的。
在皮鞭的拷打之下,皇太极通过华阳社在渠道,种了十数万亩的玉米与麦子,种子居然是从大名府流出去的,而且是属于二代种子。
有人说后世的种子带基因锁。
这其实并不是什么基因锁,而是潜力。
生物能活多长时间就看他的细胞能分裂多少次,一个细胞分裂出来的两个细胞并不是和以前的一模一样,细胞核里的基因会破损一部分,分裂到一定次数以后这些细胞都会因为基因破损而无法继续分裂制造新细胞,人就衰老而死!
种子其实也是一样的,后世的高产农作物,其实都是采取这种技术,人为的因素,催发基因突变,直到潜力耗尽。
虽然皇太极没有获得化肥,但是仍旧在去年获得了丰收,收获得了一百五六十万石的粮食。
通过粮食这些粮食,通过从海西女真的战争中,皇太极又吞并了十数万口,如果没有这些粮食,像这样的战俘,他只能杀掉。
可是有了粮食,皇太极居然在短短两年内,像损失的满八旗,获得了补充,不仅仅是补充,甚至有些扩编。
虽然还是八旗,不过却从三百二十四个牛录,增加到了四百个,也就是说,不算蒙古和汉军,他已经拥有了十二万的战兵,已经超过了努尔哈赤最强盛的时候。
皇太极忍气吞声,全旭要牛他就给牛,要人他就给人,为的就是发展。
随着天气转暖,他准备今年继续开垦田地,随着人口增加,他今年完全可以开垦上百万亩良田,只要到了秋天,他就可以收获至少三百万石粮食。
到时候,就算把海西女真全部吸纳进来,也有实力养活。
现如今面对全旭的咄咄逼人,他只能被动迎战。
不过,表面上他又是召集各部,又是积极迎战,按照习惯性的使用,皇太极把八旗分为左翼以及右翼中军三路。
左翼命贝勒莽古尔泰为帅,率巴克什吴纳格,科尔沁土谢图额驸奥巴、巴林、扎鲁特、喀喇沁、土默特、阿禄等部落本部以及部落兵一万两千人马渡辽河,劫掠辽西。右翼命贝勒济尔哈朗,德格类,萨哈廉,墨尔根戴青,贝勒多尔衮,额驸克楚虎尔,贝勒多铎,贝勒豪格等率兵二万人往掠广宁卫。
皇太极则率领本部人马,共计五万余人,作为中军迎击全旭。
摆出这个阵势,其实用非常简单。
他的目的就是把左翼的莽古尔泰,以及蒙古人送给全旭,让全旭去交差,而他则可以再种一年粮食,再进一步扩充部队。
全旭这两年虽然利用皇太极,却给了皇太极交易盐、布、茶叶等等物资,虽然没有太多钢铁,皇太极也不在乎,反正他有华阳社的渠道,可以获得一些钢铁,也可以自己冶炼一部分。
只要熬过这艰苦的一年,就算全旭不找他,他也会复仇。
毕竟,全旭给他的羞辱和仇恨,已经足够多了,他不可能忘记。
……
这次发动春季攻势,这也是全家军的一次大规模练兵。新装备伴随着新理念,以及新的战法,同样也有新的编制。
全家军的编制,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间和需要,做着相应的改变。在全旭最先开始训练全家军的时候,同样的是团,却只有四个哨,也就是两百人。
可是随着炮兵、火铳兵的出现,相应的增加了辎重、传令兵等等,同样是团级编制,则增加到了五百八十多人。
接着,迫击炮的成功,全家军的团增加到了八百余人,现如今又增加了后世的通讯兵,与普通传令兵有着明显的区别,这属于文职士兵,不承担战斗任务,而且为了避免这些通讯器材落入敌人手中。
每个通讯兵和每台通信设备都有专门的警卫人员,再加上保养维护人员,负责充电的发电车。
全家军的团级编制又开始增加了,当然,增加的并不是战兵人数,而是后勤补给以及保障部队,每个团则下辖五个司,每个司则多达一百九十四人左右。这样以来,每个团将达到一千人左右。
袁宗第最幸福的事情是跟着全旭,从而可以听到太多太多故事。在袁宗第眼中,全旭是天下间最博学多才的人。
因为全旭懂得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全家军的行军的路上,全旭就给袁宗第讲述隋朝杨坚、杨广、唐朝李世民、李治攻打高句丽的故事,这让袁宗第听得非常入迷。
“辽东这些残破,这么荒凉,特别是冬天,又那么冷,为什么隋唐四代英主对辽东念念不忘,不惜死伤百万大军?”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全旭淡淡的道“自古以来,中国绝对不允许自己周边出现一个强大的农耕政权。对一个农耕政权威胁最大的,永远是农耕政权,明白了吗?而且辽东虽然苦寒,却异常肥沃,只要经过几代人的开发,马上就会变成天下粮仓,如此宝地,岂能让他人盘据!”
隋唐与高句丽之间的战争一直是一个极具争议的话题,绝大多数人都认为隋唐四代英主远征高句丽纯粹就是为了所谓的天子之威,不顾百姓死活,这恐怕是世界上最搞笑的笑话了。
当时的高句丽是什么样的国家?这个国家在汉末勃然兴起,在五胡乱华的时候迅猛地扩张,当隋朝好不容易统一了中国之后,惊讶地发现一个拥有整个朝鲜半岛和辽东,坐扔百余座大城市,五百万以上人口的庞然大物已经矗立在北方。
这个庞然大物可不是那些啃着草皮过日子,一年不抢掠就要饿死人的草原狼族,他们筑有无数坚城堡垒,拥有百万顷良田,三十万大军,农耕、冶铁技术都十分先进,甚至能拉出数万具装重骑跟他们互殴!
然后隋朝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动员百万大军对高句丽发动了排山倒海的进攻,前后三次远征,直杀得尸积成山,血流成河。由于指挥不当,再加上国内叛乱中轰然倒下。
已经被打得吐血的高句丽松了一口大气,自认为逃过了一动劫,但很快他们就发现自己这口气松得早了一点,国内血迹未干,一支更猛的、灭国如同有瘾的大军便浩浩荡荡地朝他们杀了过来!
通过玄鹰卫的情报,全旭知道了皇太极在偷师全旭和卢象升,在双河卫的废弃的田地上,重新开垦了三十余万亩田地。
皇太极正带着女真人向农耕民族学习,辽东最恶劣的就是天气问题,可,这个问题被全旭基本上解决了。
烧煤球取暖做饭,用火炕、火墙来取暖,这样以来,寒冷的冬天,对于汉人的影响就非常有限了。
皇太极也在学习,全旭就不能容他了。
隋唐为何百年如一日,哪怕面临着突厥的强大威胁也要不顾一切的灭掉高句丽?
就是应了那句话,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其实,在周边国家和民族眼里,汉人的凶残是骨子里的,盯上了哪块土地,哪怕用五十年,一百年,甚至两三百年时间也要将它打下来,盯上了哪个对手,哪怕拼着同归于尽也要拉对方一块完蛋。
跟游牧民族那种爽三分钟就死的凶残完全是两码事。
全旭可以容忍皇太极继续放羊,但是他绝对不会给皇太极学习农耕,在辽东生根发芽。
原本的春季攻势,就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彻底的改变。
全家军活像一头从酣睡中苏醒过来的雄狮,站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那双嗜血的眼睛盯住了辽东。
辽东即将迎来一场可怕的腥风血雨。
一辆辆马车上装载着炮弹、火箭炮弹、沿着崎岖不平的道路,吱吱呀呀的一路向前!
战云密布,杀气冲天。
“狼烟起,江山北望……”
伴随着嘹亮的歌声,全家军将士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前进,他们目不斜视,寂静无声,那一张张年轻而冷峻的脸庞,一双双被关外的风沙磨练得雪亮的眼睛,给人一种无以伦比的压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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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三三章咒骂
第四三三章咒骂
此时的全家军,有点科技树长歪的感觉,身穿着精钢铠甲,扛着后装燧发枪,套着战术背心,背心上插着四枚手雷弹。
任何一名后世之人看到这种情况就会大呼“这是不对的!”
按照正常的时代发展,在热兵器出现之后,铠甲这种装备就会淡出历史的舞台,然而,现在的情况是,全家军将士宁愿披着二十多斤重的铠甲,再扛着十几斤重的燧发枪,除此之外,还有多功能工兵铲,刺刀、睡袋、背囊等装备。
每个人的负重在五十多斤,将近六十斤的样子,在这种情况下,肯定会影响行军速度,所以全旭想着取消全家军将士的铠甲。
只不过,这却戳了马蜂窝,众将士又是请命,又是哭求,全旭也没有办法,铠甲成了全家军将士的信仰。
好在问题是,全旭成功从全家军军中取消了长枪兵这个兵种,但是像盾牌、破军刀,却是将士们习惯。
谁可以去想象,全家军每一名士兵居然携带大量的装备,每一个人拥有刺刀、工兵铲、铠甲、还有破军刀,手擂弹等装备?这要怎么打仗?
事实上,这些全家军将士也是穷怕了,哪怕全旭不在乎的装备,他们却非常在乎,全家军在取消长枪兵这个兵种的时候,明面是直接通过了,将士们也没有反对,可是在准备销毁长枪的时候,他们却说,要留下长枪用来自卫。
就这样,在辎重的车队中,长枪依旧装在大车上,除了长枪,还有盾牌。
最终,全旭还是妥协了。
一个习惯了用筷子吃饭的人,是不会喜欢用刀叉的,哪怕是在西餐厅里吃牛排,还是喜欢用筷子夹着牛排吃。
对于这支全家军,全旭也只能听之认之,全旭一个唯武器论的人,但是,浴血奋战在一线上的士兵们,才会对装备更加在意和热衷。
无论是燧发枪,还是手擂弹,都无法给全家军士兵足够的安全保证,特别是炮兵,非要装备大刀和长矛,直到全旭给每个炮兵团,加装备一个警卫司,这样总算让炮兵士兵们,接受了没有大刀和长矛的日子。
随着全家军离开辽南四州,越过广宁府的边境线,向北进发,卢象升其实接到了全旭的密报,这次代号为“春季攻势”的军事行动,是为了挫败建奴的农业发展。
在全家军抵达广宁府境内的时候,全旭却发现天雄军此时也集结了起来,与全家军不一样,全家军只是出动不到两万步骑,而天雄军却是全军出动,步兵出动十八个营,骑兵出动一万三千余骑。
得,原本的削弱行动,居然变成了决战。
没有办法不决战,天雄军吃了辽东军饷的三分之二,这些钱粮主要是全旭没有看到眼里,特别是朝廷的那帮文官,简直阴损得要命,哪怕他们手中有新粮,偏偏运上来的是陈粮,而且是带着霉味的陈粮。
爱要不要。
至于其他补给,比如说酱菜、咸菜,里面居然有虫子,这样的东西,全旭看了都吐,更何况是让全家军将士们去吃?
全旭虽然看不上朝廷的补给,这些物资几乎大都给了卢象升,卢象升却不介意,利用朝廷每年运来的十九万石粮草,天雄军也在快速发展。
事实上,卢象升如果喝兵血,也可以在辽东军饷中拿走一个大头,结果就是,天雄军的装备虽然不如全旭,从冷兵器时代的军队来说,已经走到了巅峰。
特别是在看到雷时声所部的时候,他的部队中居然多了一群山东大汉。也不知道雷时声怎么招募的,这些山东大汉披着沉重的鱼鳞甲,手中的兵刃不是长枪与长刀,而是大斧头。斧头长约三尺,重约二十余斤。
就算是战马的马头,也能一斧头砍下来。
雷时声有些得意的笑道“全帅,您看看,我这兵怎么样?”
“额……不错,不错!”
全旭言不由衷的道“挺威武的,如果遇到建奴……”
“遇到建奴算他们倒霉,我这批重甲兵可是人人披着两层重甲,无视箭矢与刀枪,只要建奴敢派白甲兵冲阵……”
雷时声当然以硬碰硬,专门组建一支重装步兵,对付建奴的白甲兵,不得不说,这是一种非常巧妙的办法。
当然,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来,卢象升对天雄军的扶持力度是相当大的,只有全旭才会明白,这种大肚子汉的饭量是多么惊人。
全家军与天雄军汇合之后,双方将领开了一个碰头会。
众将领们开怀畅饮,一起吹着牛逼,联络着感情。
毕竟,天雄军和全家军是最友好的友军,也是唯一可以放心把后背交给对方的战友,至于什么关宁军,有多远滚多远。
“东升啊,这次出战,你怎么不提前说一下!”
全旭望着卢象升苦笑道“卢大人,你也不是不知道,辽南如今其实也是筛子,有什么风吹草动,过不了几天,消息就会放在皇太极的案头。”
现在的华阳社几乎非明张胆的忽悠着众多士子、书生过来辽南恶心全旭,这些书生带着书童和仆从,渡海抵达辽南。
他们是读书人,也是有功名的读书人,全旭也不能禁止他们出行,华阳社的目的就是送一批读书读傻的读书人,也是不重要的角色,送来全旭来杀,只要全旭杀掉这些读书人,他们就可以加油添醋,把全旭塑造成读书人的公敌。
其实,全旭才不会按照华阳社的剧本演戏,这些读书人抵达辽南之后,就成了游客,他们可以在辽南吃好,玩好,只要有钱,服务非常周到。
随着辽南的经济发展,辽南的勾栏院也发展红火,这里有朝鲜美女、倭国美女,也有大洋马……
卢象升也知道全旭的为难之处,他叹了口气道“这些混蛋,都该死!”
“百无一用是书生!”
全旭急忙解释“卢大人,您和他们书生不一样……我的意思是,这些书生,除了长着一张嘴,他们改变不了什么大局,就算皇太极知道我们出兵打他,他能怎么办?像《三国演义》写的那样,给我来一个十面埋伏,水火夹攻?”
卢象升笑了笑“也是!”
现在全家军在行军状态,前面有骑哨探路,还有旅都有直属的侦察司,负责打探周围的动静,不说连只苍蝇都飞不过去,至少说像抗日神剧中的那样,在什么山谷和密林中埋伏一支伏兵。
这种现象,纯属扯谈。
至少他们没有机会接触行军之路的十里范围之内,就算出现也逃不过斥侯的眼睛。不仅仅是后金军队无法埋伏全家军,事实上,全家军也无法埋伏后金军队。
谁都不是傻子,该做的必要探路那还是需要的。
全旭望着卢象升道“卢大人,您也两年多没有回去了吧?下个月我要回京述职,要不要咱们一起?”
卢象升最大的瑕疵就是对不起他的妻子,如果不是全旭意外出现,影响到了卢象升,他的妻子王氏阴差阳错抵达京城,结果,自从卢妻有身孕之后,卢象升也没有回去过,现如今卢象升的长女已经快会说话了,她还没有见到自己的生身父亲。
“此事,到时候再说吧!”
卢象升叹了口气道“你倒是可以回京述职,这辽东,我们两个人也不能同时离开!”
……
拥有着良好的情报系统,在全旭和卢象升带领着七万人马浩浩荡荡杀过来的时候,皇太极也召集了八旗精锐以及蒙古、索伦部等仆从军集结在大黑山山下。
秦岭淮河,把中国分为南方和北方,其实每个省和地区,也有自己的分界线,比如说新疆,就是以天山为界,天山以南为南疆,天山以北为北疆。在东北,其实也有一条分界线,这就是大黑山线。
大黑山线西侧有四平——长春断裂,东侧有依兰——伊通断裂带,山体界限平直,为地垒式断块山地。
无数臭哄哄的皮甲,握着弯刀角弓的各部骑兵正乌云般集结在大黑山下,大黑山如今已经变成了一个原始的农贸市场。
各部落的交易皮毛、粮食,以及各种物资,当然最畅销的物资应该是白酒,特别是辽南金州生产的酒。
这些各部骑兵们,喝多了就开始咒骂天雄军与全家军,全家军与天雄军这种强硬姿态把他们给惹毛了。
按照剧本,你们应该缩在边墙后面苦苦抵抗,被我们牵着鼻子走耍得团团转才对的,怎么能离开攻击我们呢?
他们发誓一定要给这帮不按剧本来的家伙一点颜色看看!
后金八旗精锐也集结在这里,面对七万余没有水分的明军进攻,此时东辽河的皇太极大帐里,经纬分明,逞现了两极分化。
被全家军和天雄军揍过的将领们,比如阿济格、代善、硕托等,他们忐忑不安,心有余悸。
可是,像从来没有与全家军交过手的将领们,像墨尔根戴青,克楚虎尔他们,则认为明军不足为虑,他们一定可以重河流河大胜,将明军打得溃不成军,让他们跪在自己面前痛哭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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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三四章战争打得就是经济
第四三四章战争打得就是经济
“得得得……”
急促的马蹄声响起,一队黑衣骑兵策马奔腾,风驰电掣的而来。
全旭坐在一张马扎子上,拿着柳枝条,柳枝条上串着一块块肥美的羊肉,随着全旭将羊肉串翻动着,在木炭的炙烤下,肥肥的羊油滴在木炭上,发出滋滋的声音。
孜然、辣椒面,细盐,还有上好的油,被全旭认真的刷在羊肉串上,伴着随袅袅升起的烟气,一阵阵诱人的香味扑鼻而来。
全旭似乎忘记了,现在是在打仗,他的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面前的羊肉串上。
“老雷,尝尝!”
“谢了!”
雷时声毫不客气,抓起全旭烤好的羊肉串,一口下去,满嘴流油。
全旭这才缓缓起身,望着全家军骑哨:“有没有发现建奴的踪影?”
“没有!”
“继续扩大侦察范围,就算他们跑到老鼠洞里,也把他们给我揪出来!”
全旭此时有些郁闷,全家军与天雄军已经跨过了广卫府,越过了沈阳,抵达默认的建奴牧地,结果三天了,连建奴的鬼影子都没有见到一只。
雷时声笑了笑道:“建奴打仗的本事不怎么样,他们藏猫猫的本事可不低,想找到他们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戚元弼有些郁闷的道:“那帮鞑子真不利索,想打的话就点齐人马过来跟我们狠狠的打一仗,不想打的话趁早滚粗,这样躲着既不打又不撤的有什么意思?无聊!”
“哼哼!”
全旭淡淡的道:“他们也不是傻子,在没有绝对把握的时候,怎么可能与我们决战,古往今来,打仗,他们总是这一套!”
这一套偏偏把中原王朝克制得死死的,毕竟,越是往北,距离越远,部队的补给难度越大。
就像二战期间的德军,凭良心说,德军士兵的素质,可不是苏军可以相比的,同等数量之下,德军可以打败三部甚至五倍的苏军,但是,因为国力耗尽,补给困难,德军最终被苏军淹没了。
此时,全旭也有一种深深的顾虑。
不过,越是如此,越不能退缩,否则,就会功亏一篑。
全旭望着卢象升道:“卢大人,您怎么看?”
卢象升叹了口气道:“很显然,坚壁清野、游骑袭扰、以逸待劳,这些套路鞑子都熟得很,不知道多少名将就栽在了这三板斧上。”
全旭将一块烤好的羊肉送到嘴里:“卢大人,你说得也不无道理,但是我觉得不会这么简单。我总有一种感觉,鞑子早就知道我们要出塞征讨他们了,他们早有准备!”
卢象升微微皱起眉头:“直觉告诉我,在前方隐藏着绝大的危机,如果我们稍有不慎,就会全军覆没,粉身碎骨!”
雷时声仿佛明白过来:“是哪个王八蛋如此丧心病狂,竟向鞑子泄露这等机密?老子劈了他!”
全旭冷冷一笑,满脸不屑道:“除了他们,还能有谁?”
“他们”全旭虽然没有明说出来,雷时声隐隐也有一些明白,在辽东待了两年多的时候,他其实也明确的感觉到那一拨人的力量是何等的恐怖了。
上至中枢诸公,下至布衣黥首,都要直接或者间接的听命于他们,为他们所用,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天雄军其实还好一点,因为天雄军的主帅是卢象升,是读书人,而且,有全家军顶在前面,吸引火力。
否则,换了其他别的明军,要么被他们同化,和光同尘,要么主帅让他们轻而易举的玩死,然后整支军队被扯得支离破碎,没有其他可能了。
但是,全旭现如今已经形成了规模,全家军其实已经不算是全旭一个人的了,而且一个集体。因为全旭得到一块地盘,马上像水泥钉一样牢牢的钉在那里,并且非常逆天地将那块地方发展起来,让老百姓受益,让无数人从中受益,从而赢得老百姓的支持。
更为关键的是,他们在朝中弹劾全旭没有用处,因为全旭的三年平辽战略,深受崇祯的重视,只要崇祯没有对全旭失望,他们弹劾全旭是没有用的。
当然,全旭拥有绝对的经济实力,也不怕他们利用朝廷的力量,对辽东进行封锁,全旭有粮食,有物资,有装备,更有无数的人力,勉强可以与他们进行抗衡。
卢象升看着全旭一脸轻松的样子道:“东升似乎有了计策?”
眼下,可以说,全家军与天雄军已经陷入了一个泥沼中去了,而且随着时间推移,只会越陷越深,找不到应对之策的话,这片草原就是他们的坟墓。
“计策?”
全旭淡淡的笑道:“计策其实算不上吧,建奴现在跟咱们耍无赖,对于这种无赖战术,我们只能采取更无赖的战术!”
“更无赖的战术?”
全旭望着卢象升笑道:“我来这里的就是破坏皇太极今年的春耕,他的耕地集中在双河卫附近,我们就去那里,他愿意来就来,不愿意来,就等着吧!”
“只是……”
雷时声悄悄望着全旭的表情,缓缓道:“这样耗着,也不是办法啊!”
“耗?”
全旭得意的笑道:“跟我们耗?他们耗得过我们吗?”
“正是!”卢象升笑道:“我们仅小麦就有十万石的积储,广宁府那边更有三十万石粮食可供调动,这些粮食够天雄军将士吃两年还有富余,他们拿什么来跟我们耗!”
“我那边更富裕!”
全旭笑道:“辽南去年丰收,粮食不下三百万石,更何况,我们出来,广宁府和辽南的春耕不会耽误,到了秋天,咱们的粮食会更多,我们没打着他们最多是浪费了一批粮草,打道回府就是了,他们可不行,春季战马需要发情,繁殖,牛羊也需要长膘,要是错过了春季,他们就像错过了春耕一样,他们就会有很多部落熬不过漫长的冬季了,他们能有多少时间跟我们耗?”
“你这是太狠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我不想他们牵着鼻子走!”
全旭想了想道:“现在建奴坚壁清野,看似占了主动,实则已经陷入被动了,即便是继续维持这种你打不着我,我也打不着你的局面,对我们也是非常有利的!我军只需缓缓前进,同时多派斥侯维持注意方圆百里内的风吹草动就行了,我倒要看看建奴有多少耐心跟我们耗!”
还有一件事,全旭没有对卢象升说,他自己就是一个巨大的物流,随时随地可以把粮食从后世搬过来。
也就是说,全家军与天雄军永远不会陷入缺粮的境内。
天雄军与全家军迅速向双河卫移动,在抵达皇太极的粮食种植基地,这里与中原的小村镇差不多,一块一块的田地,一望无际。一个一个的村落,现在都空无一人。
此时的天雄军与全家军充当着拆迁队的工作,那种土坯房,先是点燃,烧掉屋顶与门窗,等火势熄灭。
火铳兵就对着这一堵堵的土墙,练习枪法,将土墙打得一个窟窿接着一个窟窿,然后,炮兵将这些村落当作靶子,练习开炮。
“轰轰……”
随着轰隆的炮声,一个村落接着又一个村落,直接变成废墟,而且是连维修价值都没有的废墟。
遇到的水井用泥土和石块填上。
部队所过之处,想要恢复发展,等于从零开始。
……
大黑山一带,隐藏着一支庞大的军队,八旗精锐,蒙古科尔沁部、翁牛特部、熬汉部、奈曼部等众多蒙古部落青装尽聚于此。
天上飞着的海冬青,在训鹰人的训练下,可以高空中盯着天雄军与全家军的一举一动,虽然鹰不会说话,却可以分辨天雄军的所在,这也是,全家军与天雄军的斥候,为什么没有与建奴斥候相遇。
这两年,建奴的小日子过程是不错的,全旭没有禁止与建奴交易,在湄沱湖湖畔开设的互市,粮食、布匹、茶叶这些生活必须品,其实远远比华阳社的价格更低,虽然全旭用来十倍甚至二十倍的暴利。
可是,华阳社则更狠,粮食他们敢以八两银子每斗的价格卖过去,布帛都是一百两开外,皇太极出面,以二道贩子的身份,从全旭手中获得物资,有一部分自己用,另外一部分则拿出来,以更高的价格卖给蒙古、索伦部。
这让皇太极赚了不少,收益甚至比他抢劫来得更容易,如果全旭愿意这样长期交易下去,他愿意永远成为全旭的伙伴。
然而,落花有情,流水无意。
全旭自始至终,对于皇太极只是利用。
对于游牧民族而言,能否从农耕区获得额外的补给可谓生死攸关,不管是硬抢还是通过互市获得,总之一定要获取,否则整个族群的处境将会变得异常艰难。
只不过,在双河卫,天雄军和全家军停止不动了,他们就在方园几百里的范围内,进行了全面的军事演习,或者攻防演练。
可是,皇太极却扛不住了。
他那点家底,供养十数万人马吃喝拉撒,才支持几天?
说到底,战争打的就是经济。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三五章黑云压顶城欲催
第四三五章黑云压顶城欲催
如果有足够的燃油和坦克,沙漠之狐隆美尔可以轻易打败巴顿将军,然而,隆美尔却没有足够的实力支撑。
于是,他成就了巴顿。
天雄军与全家军在双河卫也就是辽河平原上军事演习,或者打猎。但是,建奴可支撑不下去了。
他们必须趁着春季,这个万物复苏的季节,让战马发情,从而可以获得更多的战马,也需要趁着春草茂盛的时刻,或者种植粮食,或者进行打猎,储存过冬的物资。
按照皇太极的计划,他需要把天雄军和全家军的补给耗尽,在全家军与天雄军支撑不住,撤退的路上,趁着全家军和天雄军将士归心似箭,毫无战意,他们就可以带着女真勇士,来围猎全家军和天雄军。
“怎么办?”
众贝勒和部落首领们把目光望向他们的汗王皇太极。
皇太极咳嗽一声道:“既然,他们不上当,我们也别在山里浪费时间了!我们攻打广宁府,然后半路设伏,如果他们来援,我们就把他们一网打尽;如果他们不来援,我们便攻破广宁卫,同样可以大抢一票!”
广宁府距离原沈阳只有四百里,原本是辽东都指挥使司的驻地,不过,全旭出镇辽东的时候,把驻地放在了金州。
卢象升则驻扎在广宁府,现在的广宁府下辖宁远州、锦州,是兵家战略要地,也是辽南的北大门。
天雄军在广宁府开垦了一百四十余万亩军田,种植了大量的玉米、红薯、土豆、棉花、小麦,还开垦了大片贫瘠的土地种上苜蓿草。
由于广宁府经过两年多的发展,堆积在仓库里的面、粮、小麦,那一袋袋的棉花,对于皇太极而言仍然有着无法抗拒的诱惑力。
最美妙的是,据他们掌握的情报,广宁城只有区区一千八百守军,而且这一千八百守军里只有一千三百是天雄军步兵,剩下五百是天雄军的骑兵。
天雄军不是全家军,战斗力与全家军不在一个档次,以十数万铁骑打这么一个只有区区不到两千防守的小城,还不是手到擒来!
柿子捡软的捏,这就是皇太极的打算。
事实上,他更清楚,复州、盖州、海州特别是金州那边更富裕,经过全旭的发展,辽南人口经过迁徙、买卖,全家军家属移民,商贾移民,以及全旭鼓励生育的政策,辽南现四州十五县,常驻人口就多达五十七万三千四百户,约一百八十九万余人。
辽南四州十五县共计开垦了超过五百万亩田地,以及预留的军田三百余万亩,就算全家军不管不问,倾建奴全族之力,也不能将辽南四州搬空。
可问题是,华阳社给皇太极的情报,非常模糊。
全旭虽然带着全家军两万余步骑北征,可辽南似乎还有上两三万部队,其实,全家军走的是精兵路线,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的军队了。大部分军队被全旭调去打台湾了,此时全家军在辽南的军队人数只有九个团,不足一万步骑。
其中人数最多的还是金州,全旭的近卫旅四个团齐装满员,不过真要是进攻辽南,皇太极这点人马,根本就不够看。
也可以说,皇太极的选择是非常明智的。
辽南虽富,但是绝对不惹。
皇太极命令已经快就执行了下去,众大军从大黑山绕了一个圈子,远远的避开天雄军和全家军,朝广宁城狂飙而去!
朝中有人好做官,这句话放在杨观吉身上最为恰当。他与卢象升有交情,在卢象升在京城的时候,他作为贫寒子弟,应募到了卢象升身边做了一段时间的幕僚。
后来他在崇祯三年考上举人,随后四年的时候,成为进士,没有多久,就让他顶上实缺,担任广宁县令。
虽然说是一个比较悲催的县令,可是,却也羡煞无数旁人,毕竟,做十几年冷板凳,或者到死捞不着实缺的进士多得是。
杨观吉颇能处理杂务,对农桑行商均有涉猎的他,马上顶上了广宁县的实缺。
卢象升担任辽东巡抚,他上任后雷厉风行,杨观吉也竭尽全力招纳山西、陕西两地的破产农民,兴修水利,掘井修渠,垦荒屯田,硬是在这辽东地方开垦出了一百四十万亩田,安置了三万多流民。
回头看看这大半年的经历,他都觉得有点儿不可思议,万万不敢相信自己竟有这么强大的能量!
当然,在辽东当官,是非常辛苦的,这里天气湿冷,冷得让人发疯,不过,杨观吉却非常有干劲,十年寒窗苦读,数度科举,图的不就是一展抱负么?当官就该到这种穷苦的地方来,做出成绩,让所有看不起读书人的家伙闭嘴!
没错,杨观吉说的就是全旭,这个看不起读书人的家伙,他一定要用实际行动,来证明那个武夫是错误的。
不过,无论他怎么努力,广宁县的发展远远比不上金州,别说金州,就连复州、盖州、海州也远远比不上。
这让杨观吉有些无奈。
天刚刚亮,杨观吉就带着随从,开始督促百姓春耕,刚刚来到田间地头,有一名憨厚的民夫跪在地上:“草民拜见杨大人!”
“免礼,帮你们的,本官只是随便过来看看!”
田地里的百姓们干活也不是,不干也不是,紧张得冒出了冷汗。
好在,杨观吉确实只是看看,他又走向远方,那些跪在地上的百姓,赶紧起来干活。
用老百姓的话说,这个杨大人怪得狠。
好好的县衙不坐,偏偏出来吹冷风,还净添乱。
没错,杨观吉并不知道,他如此做,其实是干扰了百姓垦荒耕地,他需要做的是,解决百姓的实际问题,而是不教导百姓怎么种地,再不会种地的农民,种地也比他强。
在辽南的官员,完全不会像他这样做表面形式工作,他们需要做的是,解决实际问题,比如说,疏通沟渠,修建道路,解决粮食出售问题,解决种子和耕具的问题。
到了中午时分,转了一大圈的杨观吉终于心满意足的返回广宁城,就在这个时候,急促的马蹄声响起。
杨观吉循声望去,只见名天雄军斥侯骑着快马朝这边飞奔而来,那马的腹部被马刺扎得鲜血淋流,每跑一步就从口鼻里喷出一团白沫,显然体力已经被榨到极限了。
杨观吉的心一沉,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他太了解这些骑兵了,对于这些超级自恋的骑兵而言,马就是他们的第二生命,除非是十万火急,否则他们绝对舍不得这样对待自己的伙伴的!
仅仅是念头一闪间,就听到一匹战马悲嘶一声,仆倒在地,浑身抽搐着,从口鼻里喷出带血的白沫。
这匹刚倒地,另一匹也轰然倒下,要不是斥侯躲得快,肯定被压住了。这两名灰头土脸的斥侯对视一眼,拔出刀照着马颈侧的大动脉一抹,滚烫的马血狂喷而出,那两匹战马没有挣扎,就这样躺着,坦然迎接死亡。
帮自己的兄弟解脱之后,这两名斥侯以百米冲锋的速度朝广宁城城门冲去。
“怎么回事?”
“杨……杨……杨大……人,建……奴……建奴来……了!”
“什么?”
杨观吉的冷汗就流了下来:“怎么回事?”
“我们向浑河巡视,在浑河河畔的时候,遇到了他们,好家伙,乌泱泱的一大片,无边无际的,我们数了半天都没有数清楚他们到底来了多少人!好像整个建奴都来了似的!”
浑河在沈阳城东南,距离广宁县城不到三百里,也就是说,按照骑兵的速度,不到一天的时间,建奴就会抵达。
杨观吉感觉头大如斗,卢象升率领天雄军精锐出发攻打建奴,不曾想建奴趁虚而入,这下麻烦大了!
“快……快,通知城外的春耕的百姓,马上回城!”
杨观吉好在明白,存人失地,人地皆存,存地失人,人地皆失的道理,在衙役的通知之下,众百姓纷纷回城。
用了差不多两个时辰的时间,终于在天快要黑的时候,把百姓们叫回了城内,此时的广宁城已经严阵以待,如临大敌。
按照这个时代的传统,广卫县城的守卫工作,应该是杨观吉这个县令负责指挥,驻军将官俯首听命。
可是,天雄军的一个千总根本就不理这茬,直接敲响了战鼓,开始聚集军队,上城墙,升起吊桥,准备作战物资。
烽火燃了起来,潮湿的稻草加上狼粪,一点燃便是一条黑压压的烟柱直直的冲向半空,与天边那轮迷人的金黄色圆盘形成了极为强烈的对比,也只有在边塞地区才能看到这样的景观。
“呜呜……”
悲凉的牛角号声响起,号角阵阵,直冲云霄。
地平线后面扬起一团黄黑色的烟尘,犹如被狂风驱赶的乌云,挟着轰隆隆的震响朝这边涌了过来。随着它的逼近,那轰隆隆的巨响越来越可怕,震得大地都在颤抖着。
广宁城城墙的天雄军兵哪怕是脸对着脸说话也听不清对方在说些什么,这团乌云中人喊马嘶,依稀可见数万骑兵正齐头并进,东望不到头,西望不见尾,仿佛黄河决堤了,滔滔巨浪浩浩荡荡的漫过平原,奔涌而来,而广宁城,只是挡在这波巨浪前的一个小小的沙堆而已。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三六章废话真多
第四三六章废话真多
如果说全家军目前是大明最强的军队,那么天雄军就是第二,至于关宁军,他们勉强可以屈居第三。
可问题是,天雄军有一个先天性的不足,他们的战斗力建立在全家军猛烈的火炮之下,而且这支军队扩张太快,而且又不像全家军一样,先后参加双城卫之战,以及与荷兰人的海战。
全家军出镇辽东,一直采取以老代新的方式紧张训练。天雄军也虽然在训练,不过无法弥补的问题是,他们实在缺乏战斗经验。
当战马的马蹄扬起的尘烟黄黑色的烟尘,犹如被狂风驱赶的乌云扑面而来的时候,防守在广宁城上的天雄军将士也不禁骇然变色,他们发现自己的牙齿在不自觉的打颤,不自觉的感觉口干舌燥,呼吸困难。
天雄军将士也好,普通百姓也罢,他们还没有机会来得及看见这种数万骑兵冲锋的壮观场面,简直是太可怕了。
地动山摇,尘烟滚滚,遮天蔽日,胆小的已经吓得快要哭出来了。
事实上不仅仅是广宁卫城,包括、广宁后卫州、都出现建奴或蒙古、索伦等各部仆从军。
几乎就在建奴骑兵出现在视线内的时候,广宁前卫城、广宁后卫城、广宁中卫城(锦州)、义州卫城等地也燃烧起了狼烟与烽火,一时间,广宁府烽火四起。
望着烽火台燃起的烽火,皇太极等一众建奴贵人都露出一丝无奈之色。
这该死的烽火很快就会把他们攻打广宁府的消息传递到广宁府各地,同时,也会把这个消息传递到辽南四州,以全旭与卢象升的关系,全家军肯定不会不管,这对于他们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但是没有办法,烽火示警汉民族已经经营了两千多年,早在汉代就建立了极其完善而高效的烽燧体系,他们不管攻击哪一个点,马上就会招来凌厉的反击。
如果中央王朝内部稳定,边镇就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防线,不管他们过来多少人都会撞得鼻青脸肿,只有等到中央王朝自己先陷入混乱,他们才有越过边防的机会。
其实,皇太极并不知道的是,就算没有这些烽火,他抵达广宁城的消息也会在第一时间被电波传递出去。
经过将近三年多的发展,玄鹰卫已经具备的基本的消息传递,特别是全旭购买电台以后,最廉价的消息网络终于搭建起来,这种比烽火要快上万倍的联系方式,仅仅在建奴骑兵出现在广宁城的同时,已经发了出去。
消息先是经过电波传到辽南,用辽南的军级联系远程电台,直接联系全旭,就在建奴还没有发起进攻的时候,全旭其实已经通过电台得知了这个消息。
最大的问题是,此时的全家军与天雄军主力仍旧双河卫,距离广宁府有八百多里的距离,就算是骑兵不计代价的冲锋,那也需要至少两天两夜。
“消息当真?”
“我会用这种事情开玩笑吗?”
全旭并没有向卢象升说出电台的秘密,他苦笑道“我在建奴那边有细作,只不过,这次细作没有来得及传出消息!”
这话其实半真半假,全旭确实是在建奴那里培养了自己的细作,而且还是身份不低的人,原本全旭应该可以及时知道皇太极的确切消息,只是非常可惜,细作用信鸽传递消息,结果遇到女真人养活的海东青。
海冬青偏偏以狩猎信鸽为食,结果就悲剧了。
“建奴这是跟我们打了一个时间差!”
卢象升叹了口气“没有想到啊,皇太极居然有如此大的魄力!”
全旭淡淡的笑道“这不是他有什么魄力,只是别无选择,要知道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雷时声急了“全帅,现在怎么办?”
“现在我们唯一的办法,那就是相信我们的兄弟,我们的战友!”
全旭故作轻松的笑道“该做的准备,咱们其实已经做了,除了相信他们,我们别无选择!”
全旭在辽南与卢象升在广宁府实施的都是统一的战略,那就是全民皆兵,大量落后的火绳式的火铳、火药、以及刀、枪、盾牌、铠甲都沦入民间,对于普通百姓,无论是工人也好,商人也罢,都进行适当的训练。
尽管只是简单训练,事实上,他们的训练强度,并不比其他明军要差,与全家军采取几乎差不多的模式,事实上广宁府并没有纯粹意义上的民,而几乎全部都是兵。
辽南采取的甲、保、镇建制,也是军事建制,一旦战争需要,他们就在各自保长或镇长的带领下,配合全家军战斗。
八百多里的距离,在这个时代,是让人头疼的距离,不过,皇太极并不知道,他千算万算,仍旧没有算到一点。
大明百姓其实并不怂,特别是他们在一只猛虎的带领下,绝对不再是那种虚弱的绵羊。
为了保证行军战斗力,全家军与天雄军并没有全速返回广宁府,而是按照强行军速度,因为全旭相信,建奴啃不动广宁城。
最大的幸运之处,就是卢象升深得民心,被皇太极收买的细作准备夺城献城而降,结果他们刚刚靠近城门,就被守城的天雄军士兵发现。
“什么人,站住,禁止向前,违者格杀勿论!”
“砰砰砰!”
随着急促的枪声响起,这百余名被收买的细作,满身是血,惨叫着倒在城门口。
等到半夜,广宁城并没有传来皇太极要想的结果,他只能返回大营睡觉,明天开始强攻。
可是强攻广宁城却不容易,与全旭不修建城池不一样,卢象升可是大力修建了城池,将被风沙侵蚀得不像话的外墙皮给拆掉,用二十斤重一块的大青砖重新砌了一堵,而且还是用水泥黏合的,可谓坚不可摧,除非女真人和蒙古人能弄来冲击钻之类的工具,或者用工业反复爆破,否则就算他们几万人全部撞死在城墙下也撞不倒广宁城的城墙。
考虑到蒙古人和女真人当中有不少好手能够利用砖缝徒手攀爬爬上城墙,天雄军很体贴的用水泥和石灰把外墙给涮了一遍,而且涮得比黑板还光滑。
攀爬?除非有本事变成蜘蛛侠才有可能。
一夜的紧张,让广宁城的百姓忐忑不安,不知道多少人吓得睡不着觉,在强烈不安的情绪熬到了天亮。
当天亮的同时,县衙门口的大街上,密密麻麻站满了忐忑不安的百姓,尽管百姓们的脸上挂着恐惧的神色,但是,他们手中搂着刀枪、披着铠甲,站得也不够直。
杨观吉良久无语。
大明的百姓是朴实的,也是明事理的,他们坚持两个原则,凡事可以退让,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老婆孩子和田地,绝对不让。
不用官府动员,他们也知道,建奴也好,蒙古人也罢,他们过来就是为了抢劫,抢他们的老婆孩子,还有田地粮食。
他们不是为大明王朝作战,而是为了自己作战。
杨观吉说了一通精忠报国之类的鼓舞士兵的话,带着众百姓来到城门口,准备上城墙作战。
“杨大人请回吧,需要你们支援的时候,再用你们!”
一名天雄军的千总哭丧着脸道“等我们顶不住了,你们再上!”
天雄军将士尽管第一次遇到如此强大的敌人,但是,天雄军的性质,让他们无法撤退,天雄军是以乡党建立起来的军队,所有将士都是同乡、同村、同宗、同族,与其他百姓一样,他们身后,就是他们的亲人,他们可以害怕,但是,绝对不能后退。
站在城墙的垛口上,天雄军将士一个个挺拔的身影傲然卓立,钢盔上的火红盔缨,还有那火红的军装,在晨风中猎猎飘动,一张张年轻的脸庞上有紧张,有严峻,有忧虑,唯独没有恐惧。
城墙上鸦雀无声,那是一种令人生畏的沉默,真正的虎狼之师,是不需要通过声嘶力喝的嘶吼来恐吓敌人的。
皇太极望着城墙上的天雄军士兵,他手中有一只购买来望远镜,而且是单筒式的,西洋货。
通过望远镜,他可以清晰的看着城墙上的天雄军人数不多,与情报相吻合,事实上,确实是不多,一千余人,基本上勉强可以站满整个城墙。
观察了良久,皇太极长长的叹了口气“城虽不大,却不好打!”
豪格不以为然的笑道“就这么点人,面对我们十几万大军,只怕已经吓尿了,我们只要一个冲锋就能将它拿下!”
皇太极淡淡的道“不可轻举妄动,派人劝降吧!”
范文程想了想,正准备自告奋勇。
不过,皇太极冲他使了一个眼色,一名普通汉军骑兵策马出列,奔到广宁城下。
“城上的汉人听好了,我们伟大的汗王率领十数万铁骑讨伐你们,识相的马上开城投降,把城里的粮食财货和美女交出来,可以保住一条小命,否则我们一旦攻破城池,鸡犬不留!”
就在这名汉军接着再准备大喊的时候,城墙上的火炮轰隆一声冒出一个大火球。
“废话真多!”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三七章生化武器
第四三七章生化武器
天雄军的装备,远远不如全家军的更新换代更快。哪怕天雄军是全家军的友军,当全家军换装了滑膛炮的时候,天雄军的火炮还是老式的一零五毫米野炮。
不过,当两百米左右的距离,天雄军的炮兵也能准确命中目标,实心的炮弹呼啸着飞向那名汉军骑兵,在他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炮弹穿透了他的身体。
鲜血形成血色的雾气,迅速弥漫开来。
天雄军将士用实际行动,表明了他们的态度。
当然,皇太极也被气得脸色铁青“两军交战不斩来使,攻破广宁城,鸡犬不留!”
城墙上,杨观吉有些埋怨天雄军的千总“郑千总,您这是何必呢,激怒了建奴,能挡住他们的进攻吗?”
姓郑的千总冷笑,怪不得全帅看不起你们这些读书人,实在是太怂了。
不过,长期以来,形成的惯例,却让郑千总认真的解释道“就是激怒他们,人一旦愤怒就容易出错,即便是以狡猾著称的草原狼也不例外,我都不担心,杨大人,您担心什么?”
杨观吉指着自己的鼻尖,厉声喝道“本官担心什么!?”
“对啊,有什么好担心的?挡得住的话自然不用担心,挡不住你担心也没用,何必跟自己过不去?”
杨观吉让郑千总给呛得直翻白眼,在心里哀叹自己的思维跟这帮丘八果然不是在同一维度的,没有共同语言啊!
骑兵自然不能攻城,不过,此时的建奴军队有大量的汉军,他们会打造攻城器械,其实也就是最简单的云梯,和冲车。
对于汉军的使用,向来都是炮灰,对于皇太极而言,无论汉军也好,蒙古人也罢,只是炮灰,只是财产,仅此而已。
就在皇太极准备对广宁城发起正式进攻的时候,位于金州的全家军总参谋部,数十名参谋们正在围着巨大的沙盘,开始认真的推演着。
一面面象征着全家军和天雄军的旗帜,在巨大的沙盘上移动来移动去,朱兆宜越分析越愤怒,将一面旗子一扔,怒骂“娘的,建奴怎么这么清楚我们的行军路线!”
所有参谋面沉如水。
建奴骑兵虽然以机动性强著称,但是十数万骑兵集结、调动的动静都是相当大的,全家军的斥侯撒得那么远,不可能对他们的动向一无所知。
然而,建奴大军偏偏做到了,十数万铁骑的集结、调动轻而易举的瞒过了正在草原上寻找敌军全家军与天雄军,避开进攻的矛头直取防御最薄弱的广宁府一线,这只有一种解释皇太极事先就对全家军的攻击路线、兵力调动了如指掌!
“朱参谋,这事交给玄鹰卫调查吧?”
朱兆宜摇摇头“暂时不用,要分析我们的调动,可以有很多办法,我们全家军的骑兵给养、炮兵给养以及火铳兵给养完全不一样,他们可以从后勤反推,不一定是我们内部人员泄密,我们内部人员,应该没有这样的傻子!”
“现在全帅率领的大军要是回来,至少三天时间,广宁府那边能不能坚持三天?”
“不!”
朱兆宜摇摇头道“我建议全帅和卢大人所率领的主力大军,不用回来,非但不用回来,反而可以继续往北,只要找到建奴的老弱妇孺,他们就完了!”
“那广宁府那边能不能坚持住?”
朱兆宜指着旁边书架上的预案笑道“关于建奴袭击,咱们总参谋制定了几十套应对预案,随便拿一套预案出来,足以应付。”
皇太极自以为技高一筹,趁虚而入,可以拿下广宁府,事实上,他等于放弃了骑兵的优势,打一场并不擅长的攻坚战。同时,也把十数万建奴大军放到了全家军的战刀之下。
可以说,甚至不用三年,全旭就有可能完成平辽计划。
只是完成全歼建奴会不会影响全旭的布局,这却让总参谋部开始了头疼,如果只是打一场防守与反击,对于全家军而言,完全没有影响。
金州距离广宁府有六七百里,不过却与海州相连,只需要从第四旅动员一部分军队就足以解决广宁府的危机。
“对于全家军的战斗力,我们可以毫不怀疑,全家军将士可以轻易把建奴撕成碎片!”朱兆宜问道“可粮食、补给如何解决!”
一个参谋道“我们可以利用这次机会,锻炼一下部队的闪电战!”
闪电战是全旭这个伪军盲对参谋们讲课的时候提出的理念,全家军可以实现部分军队的骡马化。
以现在的四轮载重式马车为例,一辆马车在辽南境内的道路上,可以实现装载全副武装的士兵十二至十五人,而且每天可以利用这样的马车,实现一百五十里左右的行军速度。
五百辆四轮马车,就可以运载五六千名士兵,一千辆四轮马车,基本就可以将一个旅的全部装备和人员拉着实现一百五十里的行军速度。
当然,在辽南可以,在广宁府境内勉强可以,其他地方就没有这样的便利了,因为四轮马车对于道路的要求实在太严格了。
代号“疾风”的行动,在全旭通过电台的批复下,开始正式实施,第四旅旅长陈永顺接到命令,马上开始集结第四旅一半兵力,前往海州,顶替海州的防卫工作。
当然第四旅是全旅出动,四个步兵团,两个炮兵团,两百多吨粮食和草料,二十六万发铅弹,五千枚炮弹,两千枚火箭炮弹,整整运用一千零五十辆四轮马车,马车上装备着盔甲、军装、弓弩、药品、被褥、鞋袜等等杂七杂八的物资,流水价似的从各个仓库中搬出来装上车。
第四旅的将士告别了家人,在家属的叮咛中头也不回的登上马车,消失在滚滚烟尘之中。
前来送行的军属也没有那么多狗血的眼泪,说得最多的就是“跟着全将军好好打仗,不许当逃兵!如果你战死了,我们会得到优厚的抚恤,而如果你当了逃兵,我们全家都会蒙羞,一辈子都别想在辽南抬起头来!”
不知不觉间,军人的荣誉感已经在全家军每一名士兵,每一位士兵的家属心里扎了根。参军光荣,阵亡了家属可以得到一笔优厚的抚恤,而当了逃兵,家人得到的将会是成吨的唾沫和浓痰。
就在全家军北上支援广宁城的同时,广宁城下,已经血流成河。
当然,还有肚破肠流,血水飞溅!
被皇太极蛊惑而来的好些部落头人眼角眦裂,双眼几乎要瞪出血来。他们部落的勇士,那些出色的小伙子,就这样死在广宁城下,要么被炮弹打死,要么被火铳或弩机射成血葫芦,最惨的是被泼上金汁。
这是古代版本的生化武器,也是两千年来一直的守城利器,就是把大便加上砒霜等乱七八糟的毒药,放在锅里一起煮,趁着金汁沸腾,然后浇在攻城的士兵身上。
这种金汁最毒的地方是对士气的打击,被金汁烫伤的人,一时半会死不了,但是伤口会很快溃烂、发炎,流脓,关键是还臭气熏天,想救都不敢救,伸手就是一手屎。
守城的天雄军将士倒是全副武装,他们戴着水泥厂使用的白纱布口罩,戴着手套,蹲在城跺后面,看着云梯上上来人了,就是一勺子,如果人更多,那就用瓢,要不然就抬着锅浇下去。
金汁这东西制造简单,杀伤力极强,而且不费钱,不像铅子和炮弹,那都是钱,天雄军可不像全家军那么财大气粗,所以,打仗,一直控制着成本。
建奴的重箭准头很高,可惜,那些天雄军将士根本就不露头,他们就贴着城跺,当然,他们也可以采取吊射的方式。
只是非常可惜,城墙上用门板搭建的顶棚,吊射除了浪费箭,其他效果也没有,眼看着炮灰死伤四五千人,士气越来越弱。
皇太极没有办法,只好采取满八旗精锐上场,要不然,队伍就不好带了。
随着八旗精锐参加攻城战,蒙古各部一阵大喜。
毕竟,最强的女真人应该可以拿下来这座城,他们虽然吃不上肉,却可以跟着喝点汤。
随着七八百名披甲人举着盾牌,开始冲上来,别看这种圆盾小,对于金汁却有着不俗的效果。
眼看着八旗精锐快速爬上云梯,眼看着就要登上城墙,就在这时,城墙上的天雄军将士又玩了新花样。
“嘭嘭嘭……”
一颗颗咝咝冒烟的木柄铁头从城墙上扔下来,这种东西就是六七式木柄式手雷弹,全弹质量600g,弹径48,全弹长204,主装药为38gtnt,可产生70~110个破片,有效杀伤半径7,破片离炸点20以外仍有杀伤威力。
女真人还真不有见过这种东西,全家军虽然使用过,但是见过的人,早已死了,这些活着的人,是没有机会见着的。
随着木柄手雷弹砸在盾牌上,或者掉在地上,众八旗精锐满脸疑惑。
“就这……这是什么鬼玩意?扔到地上怎么伤敌啊?”
他们马上就知道这些鬼玩意是怎么伤敌的了。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三八章有心杀敌无力回天
第四三八章有心杀敌无力回天
“轰轰轰轰轰轰”
一连串密不透风的爆炸巨响猛然响起,压倒了千军万马的嘶喊,建奴骇然把目光投过来,火光冲腾,弹片横空,好些云梯被炸开四分五裂,那些快要爬上城墙的建奴士兵们被爆炸冲击波直接掀翻,没被掀翻的也被以爆速飞来的弹片和钢珠击中,压抑的惨叫声从那密不透风的头盔里传了出来。
面对以爆速飞来的杀伤破片和钢珠,再厚的铠甲也没用,云梯上的建奴士兵们像下饺子一样,扑通扑通掉下来,死伤枕籍!
皇太极骇然失色:“这是什么武器?万人敌吗?”
“不是!”
范文程摇摇头:“万人敌没有这么小,威力也没有这么大,他们居然弄出来了单兵携带的震天雷?”
皇太极劈手揪住一个同样面色发白的范文程,嘶声厉喝:“这么重要的情报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
范文程被皇太极勒得说不出话来。
直到范文程憋得脸色通红,差点窒息而死,这才被皇太极松开。
这么趁手好用的狗奴才,还不能这么就死了,像这样的奴才可越来越少了。
皇太极这个时候,看着远远急奔而来的骑兵。
不等众将领回答,皇太极的目光就朝着众骑士身后望去,皇太极希望可以抓到大明百姓,利用大明百姓攻城。
他们是突袭,广宁城的守城物资准备并不充分,要不然,他们会遇到更残酷的打击,比如说灰饼、滚木擂石等等,事实上,城墙上的火炮,只有几门,而且很少开火,也可以证明,天雄军的准备并不充分。
“回禀汗王,我们跑遍了周围一百五十里范围,没有发现明狗,他们的村落早已空无一人,粮食、家畜,什么都没了!”
其实,从接到建奴突袭到广宁府按照预案,把百姓集中在城里,这是经过多次的演练,也幸亏是广宁府,如果说在大名府,不信邪的百姓多的是,别说两个时辰的时间,给卢象升两天时间,他也无法把百姓全部转移到城里。
然而问题是,广宁府与辽南的模式其实是一样的,大明百姓在城外的种地的村落里,平时也有家,有院,也可以生活。但是,他们在城里也有住房,就算没有敌情,到了冬天,他们也会搬到城里住。
因为野外的冬天太冷,万一有个头疼脑热,根本就没有办法解决,但是城里,相对好一些,可以方便购买生活物资,也可以有消遣的去处。
当然,这都是在生活获得丰衣足食的条件下。
皇太极担心的情况还是来了,内奸没有开城,肉盾又抓不到,现在他们别无选择,只能采取猛攻的方式获得破城。
对于守城,汉人的经验实在是太丰富了,不拿足够的人命,是别想打下来的。
就像安史之乱时,河南节度副使张巡,带着七千兵马防守睢阳城,以尹子奇为首的叛军十八万人马,猛攻睢阳十个月,直到睢阳城粮食断绝,连树皮吃光的情况下,睢阳城这才陷入,反而被歼灭了十二万人马,睢阳之战打了十个月,前后四百余战,大将死伤二十余人。
面对被卢象升加强的广宁城,最好的办法是围困,偏偏,皇太极采取欺骗的办法,带着全家军和天雄军兜了一个大圈子。
他的主意是跟全旭和卢象升打一个时间差,所以,他并没有时间采取围堵的方式,耗尽广宁城的粮食。
事实上,建奴的攻城技术一直不怎么样,在原本的时空,对于大凌河堡城,他就是采取包围的方式。
其实,也不是皇太极没有办法,他有二百多门大炮,但是这种大炮,大都是明军装备的大炮,以佛郎机子母炮和红夷大炮为主,威力嘛,与全家军的一零五毫米野炮威力差不多,但是重量却重了足足二三十倍。
想要移动一门重达五千斤的火炮,特别是在几乎没有道路可言的辽东,难度可想而知,随军携带的火炮,也有六七十门,不过以轻便的碗口铳和虎蹲炮为主。
这种火炮可以不依靠车拉,可以依靠战马驮运,不过威力太小,射程有限,甚至对青砖水泥筑造的广宁城产生不了根本的威胁。
广宁城下的皇太极此时有些骑虎难下,无奈的叹了口气:“让人打造投石机!”
当广宁城下的投石机在城墙树立起来的时候,杨观吉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事实上,在宋朝的时候,投石机还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可是随着火炮的威力越来越大,投石机就彻底没有市场了。相对而言,投石机既没有什么准头,威力也非常小,与实心炮弹一样,依靠弹跳杀伤敌人。
可关键是这种东西太坑了。
事实上,投石机这玩意儿对中西纪欧洲那种完全用石头砌成的城墙效果不错,但是碰到中国这种两层砖皮内部加三米厚的夯土的城墙,真没多大作处。
南宋末期,蒙古军调集当时最为恐怖的攻坚武器,可以投掷过百斤重的巨石的回回炮猛轰襄阳城墙,打了整整二十年,投掷出去的巨石差不多可以把襄阳城埋了,然而还是没能轰塌襄阳城墙。
想要拿下一座城市,要么靠内应赚城,要么堆土山搭云梯蚁附攻城,要么挖地道连炸带炸将城墙弄塌,想靠青铜炮和投石机将城墙轰塌?
慢慢轰吧,搞不好等把城墙轰塌了,孙子都可以打酱油了。
别说是这种火炮,就算是全家军装备的一百三十毫米的滑膛炮,发射实心弹丸,依旧无法攻破这种城墙,不过开花弹可以绕过城墙,攻击城内建筑。
投石机撑死也只能投掷十几二十斤重的石块,面对几米厚,而且还是用水泥粘合的城墙,有什么用呢?
随着一声声的号子声响起,被用来发射投石机的汉军士兵们也是大眼瞪小眼,他们不会啊!
你问问身边的蒙古人,过了三百多年,他们还会不会打造襄阳炮?
在皮鞭的鞭策下,这些汉军士兵总算把投石机发射出去了,结果让皇太极太失望了,呼呼啦啦十几发石弹砸过去,只有三枚砸中城墙,有一枚居然飞了不到一百步
豪格望着这一幕,压低声音:“父汗,我听说辽南那边,连城墙都没有,要不,我们去辽南”
不得不说,这个提意获得了很多人的赞同。
只是皇太极满脸鄙夷的望着众贝勒和贵族:“你们能想到的,本汗想不到?狗奴才,告诉他们辽南好不好打!”
范文程是去过几次辽南,他知道全旭为什么不修建城墙,因为他不需要,没有城墙不代表没有防御手段。
全家军的防御设施简单又省事,就是堑壕、胸墙、雷场、火枪和大炮构成的防线,这种防线别说面对建奴这种冷兵器部队,就算一支手持轻自动武器的部队,不见得能占到便宜。
全家军的地雷简直是五花八门,像什么子母雷,石雷、怒火雷、震天雷,应有尽有,范文程在辽南的时候,故意带了一只驯服的猎犬,去试探辽南的防御情况。
结果闯进雷区,一声巨响,直接把猎犬炸成碎肉。
皇太极只好耐心的让投石机轰炸城墙。
只不过,那名郑千总气了:“吃个饭也不让人安生,给他们来一炮!”
几名天雄军炮兵,抬着一个大油桶,开始调校射界,等到调整好,开始将发射的火药包点燃,然后将一个更大的火药炮扔在油桶底部,这个小火药更小,引信也短,虽然先扔进去,自然是先爆炸。
随着一声闷响,火药飞向建奴的投石机阵地上。
城墙微微一震,平地腾起大片骇人的气浪和烟焰,跟打了一个响雷似的,火药包沉沉呼啸,一飞冲天,飞起两三百米高拉出一道弧度很高的抛物线,然后一折,照着投石机阵地上一头栽了下来!
随着一团橘红色的火球腾空而起,那个拥有十几台的投石机发射阵地,仿佛被飓风肆虐过一般。
高大的投石机已经不存在了,十几台投石机变成了木屑,上百名发射投石机的汉军士兵们血肉横飞,不是被爆炸冲击波吹出十几米远就是被直接摁进地里,更多的则是被弹片和钢珠打穿身体,削断肢体,鲜血从他们的伤口和耳朵里猛喷出来!
近两百名将士倒在地上,有的被生生撕成碎片,有的被弹片和钢珠打得稀巴烂,有的被炸断了手脚,有的则浑身裸的躺在地上,七窍流血。
他们的衣服被爆炸冲击波吹飞了,杀伤半径边缘有不少人木头人似的傻傻地站在那里,神情呆滞,面色惨白,头上,肩上,脖子上甚至脸上挂着血淋淋的碎肉甚至肠子,居然一无所知,两条腿不受控制的哆嗦着,黄色液体顺着裤脚注入靴子里,散发出阵阵难闻的骚臭味
在科技面前,人数变得不再那么有意义。
仅仅一炮,就让建奴失去了对广宁城应有的信心。
不少蒙古人吓得跪在地上,长生天,您抛弃了我们吗?
皇太极呆呆的看着城墙上飘扬的战旗,内心不由自主的泛起一股有心杀敌无力回天的无力感。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三九章他们熟悉的战斗
第四三九章他们熟悉的战斗
就在皇太极纠结的时候,全旭其实也在纠结。
对于庞大的大明而言,建奴实在太小了,而且缺乏底蕴,全旭扬起拳头,随时可以把这个所谓的大金给砸到烂泥地里。
与卢象升的担心不同,他现在每时每刻可以接到来自广宁城、广宁前卫城、广宁中卫城(既锦州)的战报,他可以清晰的知道,皇太极使用了一切方法,纠集起来的十数万大军,都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天雄军其实是一支弱化版的全家军,从武器装备到人员,都是弱化过的,就像现在的全家军主力部队装备着后装式的燧发枪。
与历史上大明发明的燧发枪不同,全家军制式的燧发枪口径更大,也更长,而且采取颗粒式的发药作为击发火药,由于采取高碳钢铸造的无缝钢管制作钢管,质量更加可靠,所以,威力更大。
全记的制式燧发枪可以拥有一百五十米的有效射程,在与后金的弓箭对射过程中,并没有射程上的劣势。
特别是在火炮方便,全家军的优势更大,火箭炮,以及火炮,在面对建奴骑兵的时候,拥有绝对的优势。
天雄军尽管火铳和火炮不如全家军,但是他们在弩机方面却比全家军更多,这主要是全家军的弩机,被全旭半买半送的方式送到了天雄军手中。
如果采取原来的计划,全旭直接北上,寻找建奴的老弱妇孺,以及蒙古各部,那么就可能一举歼灭建奴的有生力量。
全旭望着卢象升,卢象升此时有些心不在焉,不时的望着广宁府方向,事实上,不仅仅是卢象升,几乎所有的天雄军将士也在望着广宁府方向。
“卢大人还在担心广宁府方向?”
“哎,说不担心,那是不可能的!”
卢象升还没有说话,一名天雄军的把总苦笑道“我们的家人都在广宁府,他们现在正在面临建奴十数万大军进攻,咱们都知道建奴是什么德性,只要让他们攻破了任何一座城,那里就不会再有活人!”
全旭淡淡的笑道“卢大人,有没有想过一个可能?”
“什么可能?”
卢象升望着全旭问道。
全旭拿起一根树枝,在地上画了一个圈“这里就是广宁府,这里是北镇山,我们回师广宁府,必须经过北镇山与黑山之间,这里是长达一百二十里的丘陵地带,这里非常容易隐藏部队,如果他们在这里布置一定的人马,就完全可以围点打援!”
“全帅的意思是不管广宁府了?”
“怎么叫不管!”
全旭指着北镇山道“咱们不从这里走,而从西边走,这里地形相对平坦,而且河沟密集,骑兵不方便展开,就算建奴想在这边伏击咱们,就让他们尝尝大炮的威力,只不过,这样以来,咱们需要多绕一点路,花上五天时间!”
“广宁府能坚持五天吗?”
“不用坚持五天,全家军肯定不会坐视广宁府受到攻击不管,那边会组织援军,按照平常训练的速度,最多两天时间就能抵达广宁府。”
说到这里,就没有人反对了。
广宁府虽然守军不多,但是他们的家人都在,也受过相应的训练,武器装备充足,如果再守不了两天,那就实在说不过去了!
商量好行军路线,全家军与天雄军开始返程之路。
就在全家军与天雄军开始返程的时候,皇太极也只好咬着牙下令继续进攻。
不进攻也没有办法,今年的春耕已经被全家军与天雄军联手破坏掉,毁掉了双河卫所在的耕地基础,只能另找地方重新开垦荒地。
不过,这一来一回春耕的时间耽误了,牛羊长膘的时间也耽误了,这样的损失对于女真人来说,是非常惨重的。
他们没有积蓄,没有抵抗风险的能力,尽管投石机已经不再了,那就继续采取云梯攻城。
随着呜咽的牛角战号响起,皇太极开始调兵遣将,
镶红旗、正蓝旗、镶蓝旗、镶白旗各出一部分轻装骑兵,这些轻骑兵跨上战马,开始围着广宁府城,寻找城池的防御漏洞。
在皇太极想来,火炮是笨家伙,特别是那种如同大桶一般粗的火炮,肯定会更重,想要移动肯定不方便。
这个时候,进攻从广宁城的北城门,移动到了南城门方向,果然,南城墙上没有遇到臭气味熏天的金汁,也没有遇到炮管粗大无比的火炮。
事实上,广宁府城对于金汁的应用,只集中在了北城方向,这个时候,刮的是东南风,如果在南城使用金汁,臭气就会飘向城内,所以,这方便并没有集中这种物资。
随着呜咽的战号声响起,一千余八旗精锐飞驰而出,两面压上,手中强弓对着广宁府城上的防线鸣放,锐箭如雨。
然而,此时连人影都看不到的城墙上,一排排山桑弩缓缓探出来,如果从天空俯瞰,一定可以发现,南城墙上的天雄军士兵们少得可怜,只有区区一两百人,除了一两百名天雄军士兵,更多的则是穿着五花八门的百姓们,这些百姓们贴身靠在墙跺上,用力将一具具山桑弩装上箭,上好弦,然后递给那些天雄军士兵。
这些天雄军士兵们也也没指望现在百姓能帮上什么忙,就让他们使出自己的力气,把弩机上弦,装上弩箭,递给他们发射。一名天雄军士兵举着弩机,照着已经逼近到离他们不到五十米的后金轻骑扣动机括。
“噔噔噔噔……”
随着一阵阵让人牙齿发酸的金属颤音响起,每一声仿佛都重重的扯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弦。弩箭暴射而出,很多后金轻骑像是被狠狠斩中,怪叫着往前一扑,重重的仆倒,马背上的骑兵被甩了出去,落在地上扭曲成诡异无比的形状,扭了几扭就不动了。
更有些倒霉催连中几箭,胸腔破裂开来,从中喷出一股股污血,像个谷把子一样从马背上坠了下来。挨了一轮弩箭的后金轻骑发出野兽般的嚎叫,散得更开,手中的利箭接连射出,又快又狠,探头查看射击效果的百姓,纷纷头部中箭,惨叫声此起彼伏。
“蹲下,蹲下,谁让你们起来的?都他娘的想死吗?”
随着一阵阵天雄军将士的喝骂,这下百姓们学乖了,在百姓们负责上弦,天雄军将士负责射击,割麦子似的将后金轻骑扫倒一片……
虽然十几名百姓中箭,也有几名天雄军将士中箭,但是,这样的交换对天雄军来说并不吃亏,培养一名弩兵最多只需要一个月,这还是培养高素质的弩兵,大多数弩兵训练几天就可以用强弩射杀敌人了,而培养一名弓马娴熟的轻装骑兵就没有这么容易了,至少也得打熬上好几年!对于建奴来说,用三名廉价的弩兵去换一名后金骑兵,他们都是亏的!
经过一柱香时间的试探,后金骑兵终于如潮水般撤退,那些后金骑兵临走的时候,也随手把坠落在地上的伤兵和死尸带走了。
短短一刻钟,南城城下空无一人,如果不是斑驳的血迹,还是十几匹倒在地上的战马在哀鸣着,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很快,皇太极接到南城的汇报,发现南城确实是北城薄弱,他果断下令把兵力投放在南城,也利用兵马多的优势,分别在东城、西城、南城,准备进攻的兵马。
这样以来,广宁城的压力就大了起来,人手不足是一个致命的问题。
当然,在冷兵器打仗时间,无论是放箭,还是用弩机射击,都是一个非常沉重的力气活,随着四城同时进攻,后金军队就是采取这种方式消耗广宁府城上守城士兵的体力和弩箭。
这个时候,后金军队连抬云梯的兴趣都没了,他们就是围绕着城墙,组织一股一股的骑兵,向城墙呐喊着冲锋。
只要城墙上有探头露脑的天雄军士兵,然后就是一阵箭雨射过去。
在这种对射过程中,双方互有优势和劣势,首先建奴的优势是,骑兵速度快,而且他们并不是直接向城墙冲锋,还是斜刺里冲过来,想要射中高速冲锋的骑兵并不容易。
当然,山桑弩的射程远,威力大,射速相对较慢,而天雄军士兵有城跺可以防守。后金骑兵杀了上来,手中骑弓弓弦颤动,锐利的箭镞不住的往天雄军的城墙上倾泄。
尽管效果不大,可是后金骑兵还不死心,正在努力寻找天雄军防线的漏洞。
天雄军的弩兵不断射出一轮轮齐射,用手中的强弩回敬他们,双方隔着五六十米不断对射,交换着人命。
这种对射后金骑兵是相当吃亏的,他们手中的骑弓射程不到一百米,而天雄军手中的山桑弩射程则达到二百二十米,不管是射程、精确度还是杀伤力都远胜骑弓,后金骑兵却毫无遮掩,能占到便宜才是怪事了。
几个回合下来,双方阵地前沿都密密麻麻的插满了箭枝,被射伤的士兵捂着深深扎入的箭杆在血泊中蠕动,发出痛苦的哀号,战况堪称惨烈。
皇太极缓缓点点头,这才是他们熟悉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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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四零章殊死一搏
第四四零章殊死一搏
杨观吉看着战斗并没有像他想象中的发展,他的胆子也慢慢大了起来,他望着坐在城门楼里,喝着肉汤吃着大饼的郑千总:“建奴怎么来来回回就是这一招,就不能换点别的?”
“这就是建奴惯用的战术,双军对垒,利用轻骑兵反复袭扰,消耗我军的体力和子药箭支,待我军的子药箭枝消耗得差不多了,再以重甲之士冲阵,一举粉碎我军营垒!”
郑千总喝了一大口肉汤接着道:“攻城也是这样,不过,他们攻城的手段不高,只要你们当官的让我们吃饱,建奴一座城也攻不下来!”
杨观吉听到这话,被噎住了,半天说不上话来。
杨观吉低头吩咐身边的师爷:“让人再送点肉汤,再杀两只羊,一头猪!”
师爷转身离去。
两只羊和一头猪,对于一千多人来说,其实也没有多少肉可以吃。
不过,吃人嘴软,郑千总还是躬身道:“谢杨大人!”
“对了,郑千总,这仗要打到什么时候?”
“不好说!”
郑千户用饼子泡在肉汤里,那些面饼变得更加松软,他狼吞虎咽,将满满一碗肉汤与面饼吃完,这才擦擦嘴道:“这得看建奴统帅的心情。”
杨观吉叹了口气,喃喃道:“那些弩兵肯定很辛苦……”
“辛苦也不怕,就是怕你们这些当官的!”
郑千总望着杨观吉:“你们少坑我们一点就好了!”
杨观吉终于知道郑千总怎么升不上去了,这还会不会聊天了?
也就是自己大度,要不然非整死你不可。
杨观吉其实说错了,现在的天雄军与全家军的模式一样,文官还真整不了他们,他们的军饷是直接从银行发到私人账户,文官没有经手的可能性。
他们的升迁也不会经过文官之手,别看杨观吉与卢象升的私交不错,可是,他无法调动一兵一卒,在战时,则需要接受郑千总的指挥。
经过建奴将近一个时辰的反复试探,城墙上的守军力量消耗得差不多了,眼看着反击的弩箭不如原来密了,也不如原来犀利。
皇太极马上换了另外一波人马,抬着云梯重新开始进攻。
这一下,皇太极决定充当利用他们人多势众的优势,连着新打造的云梯,足足四百多架,密密麻麻搭在广宁城上。
皇太极注定要失望了,天雄军不再保留实力,一零五野炮,虎蹲炮,飞雷炮纷纷开始发射。
随着一阵炮击,建奴扔下了几百具残缺不全的尸体,狼狈后退。
也幸亏广宁城的守军不多,不能趁机追击,要不然,那乐子就大了。
天雄军在城墙的飞雷炮其实并不多,因为飞雷炮不会炸膛,而是把火药炮炸飞出来,这是因为油桶是埋进土里,在城墙上的飞雷炮,其实也是固定在城墙上的,在利用水泥铸造一个大型的炮蹲,这样以来,除非水泥台被震碎,否则可以一直发射。
后金军队这一下吓得狼狈而逃,这一逃就足足逃出了四五里,这个距离不大好瞄准,因此天雄军没有再开炮,可恐惧依旧笼罩着每一个人的心头,很多人都直勾勾的看着城墙,生怕那里再次腾起催命般的烟焰。
至于皇太极的中军大帐,自然往后移得更远,距离广宁城城墙足有十数里,已经超出了一零五野炮的极限射程。
可是皇太极仍然心有余悸,半晌手仍然在颤抖。
来到刚刚搭好的中军大帐里,皇太极给自己倒了一杯奶酒想压压惊,却连碗都拿不稳,酒液从碗里漾了出来,他发出一声怒吼,将碗狠狠掷了出去,嘶声怒吼:“明狗怎么会有如此恐怖的火炮!谁能告诉我,他们的火炮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可以打得这么远,这么狠!”
如果说全家军拥有如此火炮,他并不奇怪,这个全家军他们已经交过手,损失惨重,要不然,明明知道辽南根本就没有城墙,他们南下辽南的勇气都没有。
事实上,科技的发展让游牧民族没有了用武之地,他们只会变得能歌善舞。
没有人可以回答皇太极的问题,包括范文程在内,几乎所有人都被飞雷炮给吓坏了。
没办法,别说现在,即便是再过三百年,飞雷炮仍然是战场上的稀罕货,那威力真叫丧心病狂。
如果不是射程太近,恐怕这种东西永远不会退出军事装备的舞台。
现在的豪格也有满头大汗:“那种怪炮太可怕了,一炮下来,就能炸死咱们上百人,而且是连人带马一并撕碎……有几门这样的巨炮在,就算我们动用百万大军也啃不动广宁城啊!”
阿巴泰低声道:“也许攻打广宁城是个可怕的错误……”
正说着,又有坏消息传了过来,负责骚扰宁远城、广宁前卫城、广宁中卫城等城池的部队都遭到了巨炮轰击,死伤惨重!
这种飞雷炮事实上在明军中装备可不少,全旭前前后后搬过来的油桶有三四百个,在后来买了油罐车之后,这种玩意就用不上了。
用来运油实在是太不安全了,稍不注意,静电引起的大火,就能引燃汽油。所以,全旭非常大方,把飞雷炮的配方和工作原理交给了孙承宗。
孙承宗把这种威力巨大又非常轻便的飞雷炮,直接装备了十四个车炮营,从山海关、长城防线,几乎都装备了这种飞雷炮。
至于天雄军的飞雷炮更是全旭免费送过来的,因为这玩意射程太近了,城墙防守还能凑合,如果谁拿飞雷炮对付全家军,全家军可以分分钟教会他们如何做人,别说用大炮对轰,就算是火箭炮,也可以轻便把飞雷炮炸得找不到北。
但是,这两年多以来,建奴老实了下来,对这种巨炮的威力一无所知。
为了恐吓守城的军民,他们过于逼近城墙,马上就招来了飞雷炮的轰击,猝不及防之下被炸得支离破碎。
最惨的不是皇太极,而是贝子固尔玛珲。
固尔玛珲是阿敏的儿子,现年刚刚十七岁,他第一次出战,抵达广宁中卫城(锦州),结果飞雷炮的火药包飞过来,落在固尔玛珲身边,轰隆一声,固尔玛珲连同七十多名勇士被爆炸冲击波吹上了半空,部队阵脚大乱。
天雄军广宁中卫城的守军把总王玉郎见有便宜可占,马上打开城门,他率领两百余人一马当先杀出,三百名步弓弩手随后跟进,刀砍蹄踏火枪射刺刀捅,杀得失去指挥的后金军队哭爹喊娘,两个甲喇额真上千名精锐连蒙古人将近两千余人,死伤殆尽,只剩下区区几十号人扛着一条大腿跑回来报丧。
这让皇太极苦笑不得。
也幸亏过来报丧的牛录额真临机一动,把天雄军的数量扩充了十数倍,要不然皇太极会气得吐血。
事实上,广宁中卫城比广宁城的守军更少,只有五百多人。如果在野战情况下,别说五百多人,就算是五千多人,也没有勇气与一千建奴,两千蒙古骑兵对战。
结果倒好,前后接触不到一刻钟,就崩溃了。
坏消息一个接着一个,这让皇太极的心情往下沉,更坏的消息也传到皇太极的耳朵中,辽南的全家军出动了。
由于华阳社的细作没有进入全家军的核心,他们只能从明显的调动中情报中推测,全家军出动了四个团,四千余人马北上。
事实上,全家军出动的不是四千人,则是一个整编旅,四步两炮共计六个团。
皇太极望着众部落首领和众将领道:“现在怎么办?”
索伦部首领,皇太极的妹夫叶济尔小心翼翼的道:“汗王,要不,咱们撤退吧,打不下,就算能打下,死伤也必然惨重之极,我们打不起这种仗!”
皇太极苦笑道:“你以为撤军就没事了吗?为了应付这次明军围剿,我们耽误了储备牧草和给牛羊长膘;现在与全家军交恶,恐怕没有办法才从全家军那里买到粮食和布匹了;就算我们撤回草原,又有多少人熬得过这个冬天?”
一席话说得所有人都喘不过气来。
草原的生活本来就艰苦,他们辛辛苦苦的放牧,忍饥捱饿,熬到秋天了还要冒着生命危险破边而入去抢掠边关地区以获取粮食、布匹,才能熬过冬天,现在他们什么都没有抢到还死了一大堆人,这个冬天可怎么过?
全旭本想放皇太极一马,养寇自重。
然而,皇太极决定拼死一搏。
欲进不得,欲退不能,即便是在努尔哈赤时期,他们也没有试过这么被动的,从来没有试过。
皇太极站了起来,如同鹰隼一样的目光环视众人,声音凄厉:“我们没有退路了!明狗是不会给我们留活路的,如果这次我们退却了,他们会变本加厉,往边关部署更多巨炮,将各座城池修得更加坚固,每过一天,我们想打下这些城池的难度就增大一分!他们还有一支大军正在草原上横冲直撞,寻找着狠狠地咬我们一口的机会!”
面对皇太极的目光,多尔衮无奈的起身,出言附和皇太极道:“汗王说得没错,跟明狗们拼了!”
“拼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四一章尽人事听天命
第四四一章尽人事听天命
“北方的草原越来越冷,冷得连草都长不出来,咱们没有退路,就算今天可以逃跑,我们能逃到哪里去?还能怎么办?要么拼命,要么没命!”
皇太极望着大帐中的将领与蒙古各部首领,振臂大吼:“他们的火炮虽然厉害,但是却不能不停地发射,打久了那就是发红,打久了也要让大炮冷却,他们一炮可以打死我们一百多人,我们就分散开来,分成多个波次,从多个方向不停的地进攻,都不要计较伤亡,也不要计较什么以后,熬不过眼前这道坎,咱们都没有以后,只有活着,才能计较伤亡,只有活着才有以后,我们要活下去,谁挡我们,我们就跟他们拼命!”
“拼命!”
大帐里的首领和将领们眼睛赤红,发出如同野兽般地嚎叫,让十数万人马不约而同的战栗起来。
事实上,正如皇太极所说,他们没有退路了。自从去年,全旭拿下湄沱湖,也就是所谓的兴凯湖,沿着乌苏里江,一路开始探索。
别看辽东第一舰队的四十艘炮舰,这种只有四艘料,也就是差不多五六十吨级别的小炮舰,每艘炮船上只有可怜兮兮的八门火炮。火炮还是威力不大的佛郎机式子母炮,尽管这种炮舰放在荷兰人舰面前,简直就是不堪一击。
可是,他们谁也拿这种炮船没有什么任何办法,那条黑水河(黑龙江)上也出现了全家军的炮船。
皇太极还没有天真的以为,这是全家军水师用来打鱼的炮船,他们的目的就是探查他们的后路。
如果他们在广宁城下犹豫不决,卢象升也好,全旭也罢,他们不会跟他们客气,最多三到四天,七万余精锐的天雄军与全家军就会如同潮水般涌过来,到时候,他们才是真正的末路。
拿下广宁府的数十万石粮食,抢过明军的火炮,利用坚固的城墙和犀利的火炮,他们才有一线生机。
皇太极在极短的时间内,下定这个决心,颇有一些师华长技以制华的味道。
后金军队开始在城墙下杀牛、杀羊,把牛皮剥下来,趁着血迹未干,直接蒙在盾牌上,这种生牛皮只了干了以后,非常坚硬,可以更好的防护他们,羊皮自然稍次一些,不过,有胜于无。
处理完羊皮和牛皮,他们就将羊和牛的内脏扒出来,大刀砍向牛肉和羊肉,将牛肉和羊肉就直接大块大块的穿在手指粗的木棍上,直接在放开烧烤着,随着东南风一吹,阵阵烧肉的香味飘向广宁城。
正在狼吞虎咽的郑千总,马上感觉自己的肉汤和面饼不香了。
郑千总的眼珠子一转:“他娘的,这些建奴不准备过日子了吗?”
作为广宁府,也作为辽东与建奴的前线,郑千总可是与建奴有过很多接触,他非常清楚,建奴不到逢年过节是不会杀牛杀羊的。
相对而言,草原上的产出有限,他们不可能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因为条件不允许,就像汉人百姓辛苦种植粮食一样,养殖家畜一样,他们辛辛苦苦,一年到头,吃不了几顿饱饭。
就在这时,一名把总端着大碗来到郑千总身边。
郑千总的名字郑驴,也就是古代贱名好养活的意思,可是他当了郑千总以后,就不想改名,因为给他取名的亲爹已经死了,他怕改了名字,到了下面,他爹再也找不到他了。
郑千总望着把总道:“怎么?”
“郑头,你今天可没少得罪杨大人,你难道不怕……”
郑千总不以为然的道:“我怕他咬我?有卢大人撑腰,我怕他干鸟?要不是看着他平时还算不错,哼……”
在大明武文之间有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文官瞧不起武官,可武官同样也瞧不起文臣,一旦到了要命的关头,那就开始互坑了。如果真正到了守不住城的时候,郑千总有一百个办法,让身为文官的杨观吉殉国。
郑千总不时的望着忙前忙后的杨观吉:“算他命大!”
杨观吉自认为自己是一个好官,事实上,他只能算一个不太差劲的官员,在广宁府的百姓眼中,杨大人是一个爱没事找事的官员,比起那些石头里都要榨三两油的贪官来说,好那么一点点。
但是,这个杨大人可没少给百姓们添麻烦,比如说,郑千总有一个兵叫郭大虎,他在关内作战的时候,运气好,斩首一名白甲兵,按制度赏了一百两银子,官升三级。
可是这个郭大虎不想升官,就想到老百姓,郑千总也许诺了郭大虎,让他退出军籍,郭大户有了赏赐的钱,手中有钱,就想纳一房小妾。可是杨观吉就是不同意,认为庶民想要纳妾,比如符合年满四十,正妻无出,否则一律不许。
郭大虎气愤不过,骂了杨观吉几句,结果被收拾得不轻,一条命被折磨得只剩半条,还落下了残疾。
郭大虎可是跟着郑千总有着过命交情,能对杨观吉好脸色才是怪事,没拿刀砍杨观吉都算他克制了。
随着建奴饱餐一顿之后,又吹响了号角,大批弓骑兵飞驰而来,绕着广宁城城墙来回飞奔,马背上的骑手角弓拉得跟满月似的,箭若联珠,利箭一波紧接着一波向城墙上倾泄过去。
而建奴仅有的几十门大炮也放弃了轰塌城墙这一不切实际的打算,集中火力猛轰城垛,试图在城垛上打出缺口。
主力部队则下马,手持刀盾,扛着云梯,紧张地注视着城墙,只等打开缺口马上不顾一切的猛攻。
皇太极向众将领和首领们说清楚了,广宁城守军就那么一千多人,他们却有好十几万人,踩都能把明狗踩死!
汉军炮兵在以最高射速开炮,炮弹一发接着一发从弓骑兵头顶飞过,打在城墙上火星四溅。
这城墙真的太坚固了,任大炮怎么轰也轰不动,跟铁打的一样,让人绝望。当然,蒙古军早就意识到这一点了,他们努力往城垛打,不想再在铁板似的的城墙上浪费宝贵的炮弹,但是炮兵的战斗力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打了这么多炮,硬是没有一炮能击中城垛的。
倒是有两发炮弹落入弓骑兵中间,扫倒了好几名建奴骑兵。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全家军的步炮协同,也无法做到百分百的安全,别说他们了,论起玩炮,全家军的炮兵一个月,比他们十年打得都多。
弓骑兵全凭双腿控马,把箭袋里的利箭一支支的抛射过去。其实这种抛射威力是相当有限的,只能起到骚扰作用,他们更多的还是想引天雄军火铳手开火,为主力部队创造机会。
天雄军将士躲在城垛后面,保持着令人生畏的沉默。就算有人被箭射中,在愤怒的咒骂声中被人抬了下去,有城墙有盔甲保护都还能被箭射伤,也算是人品欠费了。
郑千户厉声道:“听着,没有我的命令绝对不能开火,围令者斩!”
所有人大声应和,他们对这位千总同样充满信任,天雄军成军的时候,由于军官太匮乏,就利用了侯恂的渠道,从遵化、保定、以及昌平调了不少把总和千总级别的将领充实天雄军的军官团队。
郑千总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加入天雄军的,郑千总是一名从夜不收,一步一步升到千总的位置上,作战经验相当丰富,众将士也相信,在他的指挥下一定会让大家赢得胜利。
后金军队弓骑兵已经浪费了好几万支箭和几百发炮弹,城墙上依然保持着令人恐惧的沉默,要不是偶尔能听到一两声惨叫,大家还真以为人已经跑光了,广宁城变成空城了。
这种沉默令后金军士们非常不安,更让那些后金贵人眉头大皱。
这些天雄军将士也太冷静了,不好打!
“嘭!”
一枚铅球终于击中了城垛,把城垛打得粉碎,两名天雄军士兵被飞溅的碎砖击伤,血肉模糊,却用力咬住嘴唇,一声不吭。
这大概是天雄军的一大特色了,一个个都是硬骨头,不管伤得多重都是咬紧牙关,一声不吭,以免影响身边的战友。火红的军装让人看不见他们身上的血迹,再咬紧牙关不发出惨叫声,真的会给人一种他们永远不会受伤,永远不会死的错觉,这种压力也是挺大的。
但不管怎么说,终于开了个好头,后金军队放声欢呼,已经让硝烟熏成黑人了的炮兵也倍受鼓舞,又连开几炮,打碎了两个城垛,也算是在城墙上打出了小小的缺口。
然后他们就无能为力了,因为炮管已经烫得可以铁板烧了,再打下去肯定炸膛了。
皇太极非常无奈,奈何技不如人。
他现在回想起当年,他跟他老爹,那个大野猪皮努尔哈赤,如果不屠戮辽南四州就好了,至少辽东百姓中,有很多人会铸造火炮,也拥有很多火炮,可惜的是,他们看不到火炮的威力,把火炮融化掉,铸造成刀……
辽东三百多万人,哪怕三分之一降了后金,他们也不会如此窘迫。
可惜,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进攻!”
尽人事听天命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四二章收尸队
第四四二章收尸队
成千上万的后金军队,大呼小叫,如同潮水一样,向广宁府发起进攻。
成千上万的后金骑兵向广宁府的城墙上抛射着箭雨,希望可以压制着城墙上的天雄军士兵的火铳和箭雨。
事实上,他们想多了,无论是抬着云梯冲锋,或者骑兵冲锋,天雄军将士根本就没有理会后金军队的靠近,他们好像是睡觉了一样。
三百步,一百步,五十步,三十步,二十步……
就在这时,郑千总朝着身边的将士大吼道:“给老子打!”
在广宁城垛后面猛然探出一排黑洞洞的枪口,对着密密麻麻的后金士兵喷出了细长的火舌。
顷刻之间枪声大作,如同雨点一般铅弹雨点般打进人潮中间,溅起一朵朵嫣红的血花。下面后金士兵实在太过密集了,根本就不用瞄准,只需要装好弹然后枪口朝下扣动板机就能打中!
不少后金士兵在铅弹击中身体的那一瞬间倒地哀号,都还在惨叫呢,一双双大脚就从他们身上踩了过去。
由于天雄军守城的兵力不多,而火铳手更少,天雄军没有办法打三段射,每个人都在以最快的速度装弹,开火,排枪一个接着一个的打下去,每一个排枪下去下面都要割麦子似的倒下一大片。
他们动作麻利,从容不迫,每一个动作都带着一种千锤百炼的节奏感,看得握着躲在一旁等候命令的百姓青壮头皮发麻,这分明就是一群煞星啊!
火铳不够,天雄军用弩机来凑数,这些弩手专门往人员最密集的地方开火,几乎是箭无虚发,
后金士兵徒劳地举着盾牌,试图挡住来自城墙的弹雨,这注定是无用功,燧发枪能一枪打穿三重铁甲,区区一面盾牌跟纸糊的没什么区别,有本事你举着一块铁板过挡子弹!随着整齐的枪响,盾牌被击穿,持盾的士兵身体血浆飞溅,惨叫着倒了下去。
皇太极看着城墙上掉下来的士兵,心疼起来:“坚持,冲上去!”
只是可能吗?
看着后金军队越冲越多,却距离城墙不到一尺的距离掉下去,好在这些建奴也算是缓缓占据上风,他们越战越勇。
城墙上过天雄军士兵终于与后金军队爆发了他们的白刃战,只是好景不长,一颗颗手雷弹扔下去。
“轰轰轰……”
随着手雷弹持续爆炸,搭在城墙上的云梯一个接着一个被炸散架,那些后金士兵们,惨叫着掉在地上。
皇太极的牙咬着嘴唇,他不忍心看。
广宁城上的天雄军将士,弩机箭如雨下,火铳则继续倾泄着弹雨,那排枪一个接着一个,打得攻城的后金军队死伤累累。
郑千总的战术非常明确,就是往抬云梯的那一拨人玩命招呼,没了云梯我看你们怎么飞上来!
然后抬后金将士就倒了八辈子的血霉,纷纷被弹雨击倒,倒下一波再换上一波,换上一波又被撂倒一波。
“主子,别打了……”
“滚!”
皇太极陷入了疯狂之中。
同时,全家军也在扫平台北后,把主力部队对准了西班牙人的圣特·多明哥城。
刘全一脸嫌弃的看着所谓的圣特·多明哥城,这座城池高约七米,厚约两米多,说是一座城,其实只相当于中原的一座地主大院。
占地二十多亩的城堡,逞不规则的菱形,四个角各修建了一座炮塔,城墙上也就三四百人的守卫军队。
三十六门一百三十毫米的滑膛炮,十几门一零五毫米的炮击炮,外加四门,六联装的火箭炮,依次排列开来。
经过一个多月的行军,他们不仅在沿着台湾北部建立了四十多个镇子,也修建了东西各两条简易的公路。
在全家军北上的同时,他们联合了各族百姓,也算取得了不小的成果。
当刘全历尽辛苦,带着五六千人马抵达当地人所说的红毛城的时候,非常失望。
事实上,在全家军将士的眼中看来,别说这座城与全家堡相比,就算是与全家军的总参谋部大楼相比,也显得非常寒酸。
然而,这已经是台湾数一数二的城池了,当然,现在已经不算了,全家军前前后后建立了两百多座镇堡,每一座占地都比红毛城大上七八倍,甚至十几倍。
此时三五百名西班牙火枪手和炮兵们,手中握着火铳与战刀,哆哆嗦嗦的望着城墙下面的大炮。
密密麻麻,放眼望去,无边无际,这让西班牙人感觉深深的无力感。
“开炮,告诉红毛鬼子,咱们来了!”
刘全大吼一声,吼完了,只觉得神情气爽,心情舒畅。
毕竟,自成祖一朝之后,大明水师就很少再出现在大海上,更别提是带着一支强大的步骑军向西班牙人发动进攻了。现在他做到了,这份荣耀,就别提啦!
炮兵早就等得不耐烦了,听到命令之后,炮射手率先开火。
“轰轰轰轰……”
一连串猛烈的轰响,大小火炮和迫击炮炮口喷出大团烟焰,将沙尘高高吹起,那气势相当吓人。
炮弹高速旋转着高出炮膛,以雷霆万钧之势一头撞在几百米外的城墙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巨响。
他们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用大炮将这个小城直接砸成碎片。
全家军这些炮手大多是全旭长期培养出来的,接受过严格的炮术训练,都打得一手好炮,这些家伙的炮打得那叫一个准,第一轮齐射,百分之八十的炮弹都打在了附近,只见一阵眼花缭乱的闪焰窜出,接着就是滚雷般的爆炸巨响,轰隆一下,城门被炸翻,拍在地上掀起呛人的尘埃。
西牙班目瞪口呆的看着洞开的城门,发出一声胆寒的尖叫,如此猛烈的炮火,如此恐怖的杀伤力,早已超出了他们最夸张的想像,他们的城墙居然连一个回合都招架不住,这叫他们怎能不胆寒!
关键是圣特·多明哥城实在是太小了,整个小小的城堡,全部在全家军火炮的打击范围之内。
全家军步兵望着炮弹接连在圣特·多明哥城上炸响,爆炸引起的硝烟,将整个城堡笼罩在其中。
接着,大团白色硝烟在五百米左右的攻击正面响起,四架六联装,共计二十四枚火箭炮同时开火,二十四条窜出条条火龙,张牙舞爪的扑向圣特·多明哥城。
紧接着就是一连串雷霆万钧的暴烈巨响,圣特·多明哥城城地震似的猛烈震动起来,烈焰火墙拔地而起,爆炸冲击波将附近的西班牙人高高吹起,全城一片火海。
火箭炮的威力真不是盖的,二战时期德军首次遭到“喀秋莎”火箭炮轰击的时候都给吓得魂飞魄散,称之为“鬼炮”,全旭搞出来的山寨货跟“喀秋莎”没得比,却同样把守军骇得灵魂出窍,他们惊骇地看着城中火焰翻滚,面色惨白,嘶声狂叫,却根本就听不见自己在叫什么,耳朵给震得失聪了。
火箭炮攻击给他们造成的心理冲击比炮还要大得多,西班牙人吓得趴在地上,祈求上帝的保佑。
可惜,这里是中国的地盘,上帝管不到这里。
随着第一轮火箭炮发射完毕,全家军将士就开始迅速装填火箭炮,至于炮兵,则继续开炮。
刘全撇撇嘴,这个效果目前还算满意。
全旭的打法就是,从来不讲规则,讲什么战术?炮火一轮齐射将你炸得东倒西歪,然后火箭炮也覆盖轰炸,比什么战术都管用!
全家军步兵可怜兮兮的望着炮兵:“你们手下留情,多少给我们留点!”
毕竟,全家军是按照斩首计战功,可是,步兵的祈求,全家军炮兵是不会在意的,现在如今,全家军分为骑兵、炮兵、火箭炮兵、步兵、海军、辎重车兵五个兵种,哪个兵种不想自己获得更好的发展。
所以,在战场上,他们必须表现自己,火箭炮给了炮兵极大的压力,他们还怕火箭炮兵跟他们抢饭碗呢。
炮击是无休无止。
刘全其实不是打给西班牙人看的,而是打给那些部落首领看的,无论是高山族还是其他民族,对于全家军的态度也是心思各异,在火炮面前,他们绝对会变得非常容易合作。
事实上,在刘全身边的部落首领们,已经变得脸色苍白,身子抖动如同筛糠。
刘全此时更加蛮夷:“继续轰击,不要担心炮弹!”
这种一百三十毫米口径的滑膛炮,是已经确定不会再生产了,他们只会发展更先进的线膛火炮,制造威力更大的炮弹。
“诸位,你们看看,我们全家军的火炮如何?”
事实上,这些部落首领们已经说不出话来,因为他们已经听不到刘全的话语。
足足朝着圣特·多明哥城发射了数百上千颗炮弹,直到把整个圣特·多明哥城炸成了废墟。
炮击半个小时后,刘全终于下令停止炮击,此时的那些西班牙守军,已经没有了声息,自然是会被团灭了。
此时,圣特·多明哥城已经完全变得废墟,全家军步兵的职责,只能充当收尸队。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四三章致命危机
第四四三章致命危机
此时的圣特·多明哥城,并没有废土战争一样,被打成真正的废土,这个时代的武器,还是差了那么一点意思。
至少,从现在看,那道两米多厚的城墙,还保持着大致的轮廓。不过,无论是四角的炮楼,还是塔楼,再或者城内的各种建筑,已经不复存在了。
这里已经变成了修罗场,一具一具面目全非的尸体被全家军将士抬出来,跟着全家军进入圣特·多明哥城的高山族部落首领,全部沉默着,一言不发。
对于高山族人来说,西班牙人也好,全家军也罢,都是侵略者,他们才是台湾的真正主人。
事实上,在全家军北上推进的过程中,高山族人其实并不合作,这场炮战,其实也是杀鸡儆猴。
高山族人打不过西班牙人,这是事实,西班牙人占据台湾已经多年,如果不是他们实在从吕宋岛抽不出来人手,恐怕台北的高山族人,不比台南的各族原住民好过。
“魔鬼,魔鬼,你们是撒旦……”
就在这时,在废墟的底屋,一名身穿着西班牙水手服饰的男子,如疯如狂的尖叫着,他的高分贝的声音,让周围的全家军将士下了一跳。
“砰……”
一声枪响,这名西班牙人的脑袋就像被大锤砸碎的西瓜,近距离五六半自动步枪的威力,直接将这名男子的头骨,从正额头射入,后脑贯出,进入的时候就是一个小洞,出来的时候,则是拳头大的血洞。
“他娘的,下死老子了!”
自始至终,这是全家军将士开出来的第一枪。
没有人是傻子,高山族人也非常清楚,西班牙人虽然少,他们却拿这种城堡没有任何办法,然而这些远渡重洋的大明人,却轻易的将西班牙的城堡打得废墟。
连西班牙人坚固的城堡,在他们的大炮之下都不堪一击,更何况,他们那些简陋的山寨?
刘全望着众首领道:“这里死的人已经够多了,请你们理解,你们都是首领,要为整个部落考虑,机会摆在你们面前,是加入我们,不用再担心挨饿受冻,还是进入深渊,万劫不复?你们可以自由选择!”
众首领们面面相觑,他们看着周围,那些黑洞洞的枪口,这种火枪,他们知道威力,无论再勇猛的勇士,在这种枪口面前,就需要“砰”的一声。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更何况,高山人也没有民族和家国观念,为了利益,他们可以联合西班牙人,因为活命,他们自然可以投靠全家军。
“看来,大家都是聪明人,从今以后,咱们都是一家人,台湾是大明的台湾,也是全爷的台湾!”
“全家军万胜,全家军万胜!”
五六千人振臂高呼,欢呼着属于他们的胜利。
刘全喝道:“各部休整一个时辰,一个时辰后出发,目标鸡笼!”
留给西班牙人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事实上,随着全家军占领了圣特·多明哥城,西班牙人也没有派出一兵一卒前来支援,不是他们没有时间,而是实在没有力量。
荷兰人带给西班牙人的压力越来越大,让他们紧守着吕宋岛,而不能分心台湾,台湾被全家军完全拿下,只剩下一点微不足道的时间。
或许两天,或许三天,总之,不会超过五天。
西班牙人没有了时间,其实,皇太极在广宁城下也没有时间了。
明明他们忍受着伤亡,攀登上了城墙,结果,天雄军将士们往城下扔手雷弹,爆炸的手雷弹不仅仅可以炸死或炸伤,还可能把云梯炸碎。
让皇太极稍微安心一点的是,那种一炮可以炸死上百人的大炮,再也没有响起过,只不过手雷弹的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
终于,前面参与进攻的士兵们开始溃退了下来。
皇太极看到这一幕,勃然大怒:“溃逃者死!乱军阵者死!”
随着皇太极如同野兽般的咆哮声之下,他身边的两黄旗精锐,手中的弓箭朝着那些溃兵射去,随着利箭破空的尖啸,格外的惊心动魄。
溃军们在死亡的威胁下迟疑的停下了脚步,皇太极身边的那成千上万后金骑兵弓箭手却是分分钟都会把他们射成刺猬啊!
经过三个多时辰的战斗,不算在广宁前卫城和中卫城死伤的后金士兵,仅仅广宁城死伤的将士,就多达七八千人。
可是,皇太极也没有办法,这一战土后金出动了超过八成精锐,可以说是把全部的宝都押在破边抢掠上了,如果打不下广宁城,并抢到足够多的战利品,他这个汗王就会威名扫地。
如
果八旗的青壮死伤过多,周边部落就会像狼群一样扑上来狠狠的撕咬他们,将肥美的草场从他们手里夺走,到那时候,女真人就像三百多年前一样完蛋了!
他站在土丘上,神情严峻的看着他的将士们一波波的冲向广宁城,然后被俨然巨兽化身的广宁城无情地撕碎、吞噬。
一架架云梯好不容易架了上去,很快又被天雄军的手雷弹炸碎,连把咬着弯刀奋力往上爬的士兵和地面上的人一起拍在地上;
一些最为悍勇的士兵拼尽全力跳上了城头,插上了他们的战旗,马上又被人连同旗子一起掷了下去,摔在地上变成一团肉饼。
炮弹不断飞过来在他们头顶或者脚下爆炸,那恐怖的轰鸣声让大草原上的一切声音都相形见绌。
那是死神的咆哮,每一声巨响过后都有数十上百勇士倒在血泊中,死无全尸,可怕的爆炸声混合着千军万马的惨叫声和怒吼声,异常的恐怖,谁要是在这血肉战场呆过一分钟,不,哪怕是一秒钟,少说也得做一个月的噩梦!
阿巴泰跪在皇太极的面前,搂着他的大腿:“汗王,不能再打下去了,天雄军太强了,再怎么攻,都攻不上去,勇士们死伤太重了!”
皇太极急了:“两黄旗死的人少吗?”
看着皇太极露出吃人一般的神情,其他蒙古各部首领、台吉们也不敢说话了,皇太极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狠人。
更何况,蒙古人在皇太极眼中,根本就不算作人,也就是比他们的阿哈稍强一些,当然这是蒙古人自己的想法。
在后金的国家战略中,就是拉拢蒙古人和索伦人,打压大明人,即使是那些他更重视的汉军炮兵,也奴才的地位。
因为他们采取奴隶制,所以,皇太极更清楚,如果大金败了,就像当年他的父亲努尔哈赤一样,面对大明,卑躬屈膝,为奴为婢。在努尔哈赤的七大恨里,李成梁率兵屠古勒山城。
后世有人说,是李成梁扶持努尔哈赤,才让女真坐大,。
其实,错不在李成梁的放任;而是明朝官场内部的倾轧,赶走了能压服努尔哈赤的李成梁,又找不到能胜任李成梁的有能力者。
李成梁八千家丁兵,别说努尔哈赤十三副铠甲起兵,就算给他一千铠甲,跟李成梁的家丁碰碰试试?
当然,皇太极现在的想法是,他好不容易升起来的自信心,被全旭和天雄军一巴掌按在了泥地里。
八旗勇士,在天雄军和全家军面前,与鸡蛋有什么区别?
在皇太极的逼迫下,八旗精锐充当督战队,逼着汉军和蒙古军队积蓄进攻,不知不觉间,尸体层层叠叠,形成了一道缓坡。
看着那道用血肉铸造而成的缓坡,皇太极感觉心中堵得慌。他急忙把目光从战场上移开,投向天边。
天边,夕阳如血,黯淡的,冷冷的,没有一丝暖意。
后金的命运,何尝不正如同这黯淡的夕让,暮气沉沉,让人看不到一丝希望?
似乎不忍再看到更多的杀戮,太阳沉入了地平线,幕色四合,天空晦暗,意味着这可怕的一天要过去了。
皇太极不敢停,他怕城中的军队利用黑夜的机会得到休整,也害怕天雄军可以得到补充物资。
此时的郑千总早已没有了初时的从容,他们装备的手雷弹几乎耗尽了,火药包倒是还有一些,不过数量已经不多了。
无论是弩手,还是配合作战的百姓,累得胳膊都抬不起来。
就连郑千总自己,从中午开始,现在将近两个时辰的时间内,没有得到喘息之机。
正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
让郑千总欲哭无泪的是,后金阵中传来阵阵欢呼声。
借着夕阳余晖,郑千总隐隐可以看到后金军队后方,出现一支庞大的车队,这支车队正是皇太极的最大底气,一百多门两千斤至三千斤的红夷大炮。
为了把这些重家伙尽快弄到前线,皇太极不惜累死成百上千匹战马和耕牛,总算来了。
皇太极松了口气,兴奋的道:“传本汗命令,挑灯夜战!”
这些大炮在广宁城外,开始构建炮兵发射阵地。
郑千总旁边的杨观吉吓得脸上冷汗直流。
“郑千总,现在怎么办?”
“哼,哼……”
郑千总喝了一口酒,让自己的体力恢复一些:“还能怎么办?拼命,杨大人,请你组织城内的百姓,但凡十五岁,不十四岁以上,五十岁以下,所有男女,马上登上防守!”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四四章在战争中学习在战争中成长
第四四四章在战争中学习在战争中成长
这一天的恶战打下来,后金军队固然伤亡惨重,可天雄军并不算轻松,虽然说火铳不像弩机那样耗费巨大的力气,可关键是,此时天雄军装备的火铳是二十六毫米口径,强大的后座力,哪怕是垫着厚厚的棉垫子,也让他们吃不消了。
现在的天雄军火铳手们,他们的虎口、肩膀都是又酸又痛,没力气了。至于那些弩机手,弩机虽然由百姓们长弦装箭,他们只需要扣动机括就能夺取生命固然潇洒,可问题是,他们也需要直射瞄准,在这一场以一敌十的恶战中,弩手伤亡四百多人。
其中阵亡的多达三百七十多人,主要是天雄军将士装备好,头盔和面甲,再加上厚厚的铠甲,要么被重箭撞断脖子,要么射中眼睛或咽喉,反而阵亡远超死亡。
加上火铳手的阵亡了一百多人,此时天雄军还能再战的疲惫之兵,只有不到一千人,但是,他们却造成了后金军队将近九千人阵亡,受伤的士兵一万余人。
差不多一比三十二的交换率,让皇太极心如刀割。
为了可以保持足够的战斗力,郑千总只能命那些没有战斗经验的百姓上城墙过来帮忙,受伤的士兵和百姓,赶紧抬下城墙,进行救治。后备火铳子赶紧搬上城墙,火炮的炮弹、发射火药包,还有库存的手雷弹。
杨观吉看着丝毫没有退意的建奴,他们已经开始将打造云梯、盾牌等装备的木料,浇上硫磺或桐油,开始点燃。
草原上的牧民大多有夜盲症,打夜战可不是什么好主意,不过,夜盲症对行军有着较大的影响,可是城墙上升起了火把和火盆,在加上城墙下面的篝火,现在城墙上下,光明如同白昼。
“杀啊!”
杨观吉望着城墙下,又有上千后金士兵排成进攻队形,准备随时可以进攻,他有些慌了:“郑千总,建奴援军来了,声势更盛啊,我们还能守多久?”
郑千总恶狠狠的道:“来再多也没用,广宁城就是一座填不满的坟墓,如果他们觉得自己的兵力足够,只管填进来好了!”
那杀气腾腾的语气让杨观吉打了个冷战,这些刚刚厮杀的丘八杀气真不是一般的浓,一个个跟煞神附体似的!
不过有这么一群杀气腾腾的家伙在,杨观吉反而觉得很有安全感,这些天煞星杀起建奴来可不是一般的狠!
杨观吉可是知道,城墙下层层叠叠,死了不知道多少建奴,别说给郑千总升官,封爵都足够了。
郑千总淡淡的笑道:“有点样子了,建奴冲杀得够硬气,冲杀得凶,够味!”
城下的后金皇太极沉默地看着这一切,他抿着嘴一言不发,只是仇恨越发的深了。仗打到这个份上,已经不再是打下广宁城能抢到多少东西的问题,哪怕仅仅是为了女真人的传承,为了女真人的骄傲,他们也必须拿下广宁城。
否则他们这万里边陲,再也不会有人敬畏他们了!对于这些习惯了弱肉强食的族群而言,失去了威慑力就等于世界末日!
这是一颗难啃的核桃,可难啃也得啃,即便拼着崩掉几颗牙也要咬碎它,再和着碎牙血水一起吞下去!
“来人,传本汗王命令,晚上加餐,每个人赏肉两斤,分批吃饭,不能给明狗喘息之机!”
皇太极阴沉着脸,缓缓道:“攻破广宁城,十日不封刀!”
“传汗王令,攻破广宁城,十日不封刀!”
所谓的十日不封刀,也就是屠城,城内的人随便杀,财宝随便抢,在满清入关的过程中,这样的事情他们可没有少干。
在历史上,辽东三百余万百姓,被努尔哈赤屠戮两遍,据不完全统计,有平海之屠,汾州之屠,信丰之屠、庚寅之劫(既屠戮广州八十余万众)、泾县之屠、昆山之屠、南昌之屠、扬州十日、江阴八十一日,嘉定三屠、南雄之屠,金华之屠……
鲁迅对此评价说:“清军入关屠尽明朝汉人的骨气廉耻。大明有思想、敢反抗的忠勇之士几被杀尽,留下的是大抵顺服的“奴才”。
至今,奴性仍未去除,舔狗无数。
随着皇太极的十日不封刀的许诺,无论是蒙古人还是女真人,或者其他部族的人,都兴奋的狂吼起来,他们虽然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他们却可以明显感觉到,守城的力量在减弱。
他们即将取得最后的胜利。
“轰轰轰轰……”
在皇太极的命令下,后金汉军炮兵开始向广宁城发射炮弹。
接着,皇太极又下达第二条命令:“汉军炮兵三炮未中,计十鞭,十发未中者斩。三炮中一者抬籍,三炮皆中者,赏赐牛录额真!”
然后,汉军炮兵身后出现一群密密麻麻的白甲兵,他们就是督战队。
在这种情况下,汉军炮兵连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一时间,广宁城现象环生。
定辽卫,也就是沈阳西北的沙岭堡,全旭等全家军将士经过一天的强行军,他们从双河卫开始南下,前进了三百多里。
此时的天雄军骑兵也和全家军骑兵一样,人困马乏,至于步骑和炮兵,只好扔在后面,全旭累得躺在睡袋里,连澡都没有洗,就很快进入了梦乡。
也就是在全旭刚刚睡着的时候,他的帐外传来袁宗第的声音:“全爷,全爷……”
“怎么回事?”
“电讯司有密报!”
听到这话,全旭急忙起身,用冷水让自己的脑袋清醒一下。
在看到情报之后,全旭的睡意全无。
玩大了。
玩漏了。
全旭怎么也没有想到,皇太极居然在这种情况下,居然决定不计伤亡,不计代价,猛攻广宁城。
在全旭的猜想中,皇太极与华阳社的情报,肯定会提前把全家军出兵支援广宁城的情报送给他,也就说,全旭留给皇太极的时间其实并不是五天,也不是三天,而是只有一天半。
一天半的情况下,就算全家军,如果不采取城墙爆破的方式,根本就拿不下来广宁府城,既然打不下来广宁城,而皇太极又想要获得物资补给,其实不是没有办法解决。
解决的办法就是跨过鸭绿江,进攻朝鲜。
现如今东镇军因为全旭的崛起,根本就不受朝廷重视,其实,东江镇一直非常悲剧,除了袁可立,没有人重视他们。在这种情况下,朝鲜只能求援东江镇。
东江镇其实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他们帮助朝鲜军队守住朝鲜,那是需要代价的,这样以来,皇太极抢到可以过冬的物资,东江镇拿到好处,谁也不亏。
唯一损失的只能是朝鲜。
可,全旭安排好的剧本,皇太极居然没有按照他的剧本去演。
反而一口气压在了广宁城上。
“怎么办?”
全旭脑袋中急转着,广宁城的守军力量严重不足,能取得杀伤后金军队将近两万人,这已经是不小的成就了。
可是,他们还能坚持一天一夜吗?
就算全旭命令全家军第四旅加速北上,他们抵达广宁城的时间,也要到翌日的午后,这样算起来,广宁城至少要坚持十个时辰,也就是二十个小时。
全旭通过电台得知,广宁城的损失惨重,已经需要派没有多少训练的百姓参与守城,而且皇太极此时的大小火炮拥有二百多门,这差不多相当于三艘荷兰人的三级战船的火炮数量。
“怎么办呢?”
全旭一时间失眠了。
他其实也不是没有绝对的办法。
他可以通过电台通知三娘,命三娘驾驶着他的那辆悍马,悍马可以超载多带几名影卫,带着几挺轻机枪过去。
以辽南境内与广宁府境内的公路交通设施,三娘最多一个半时辰就可以抵达广宁府,但是,一辆悍马其实解决不了根本的问题,如果三娘出了问题,全旭会心疼死的。
就在全旭在沙岭纠结万分的时候,广宁城之战,已经进入了绝望之中。
越来越多的后金军队登上城墙,因为有手不足,他们无法依靠自身力量,把后金军队从城墙上赶下去。
随着后金军队占据城墙上的面积越来越大,广宁城的城墙争斗陷入白热化,不过总体而言,后金军队占据上绝对的上风,这场战争,将会以皇太极获得胜利。
“终于上去了!”
皇太极激动得想哭,太不容易了。
在城墙上的战斗中,一名白甲兵被天雄军士兵拥倒在城墙上,不小心把用来照明的火盆打翻在地上,地上正百一个用来烧制金汁的木柴。
火盆里的油,落在干柴上,瞬间就形成了三四丈高的火势。
而周围的后金士兵纷纷后退,离开燃烧的范围。
郑千户看到这一幕,顿时有了主意。
为了赢得调兵支援的时间,郑千总大吼道:“快准备火油,放火!”
随着发呆的天雄军士兵被郑千总连扯带踹的过程中醒悟过来。
无论是什么桐油、柴油、以及植物油,一股脑儿在浇在城墙上与干柴形成一道火墙,用火墙也阻击后金军队进攻。
果然,面对熊熊燃烧着的城墙,后金军队停止了进攻。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四五章游牧民族时代的终结
第四四五章游牧民族时代的终结
皇太极目光有些呆滞地望着广宁城的城墙,望着那道高在达三四丈的火墙。
他的眼睛,似乎没有了焦距,很多将领向他汇报军情,他的耳朵里也听不见任何声音,他那隐藏在涣散的目光中的悲哀与绝望。
是的,是彻底的绝望,在烈焰腾空的那一瞬间,他就已经彻底的绝望了。
天雄军的火器层出不穷,一件比一件恐怖,一件比一件厉害,他们躲在城墙上头都不必露,一捆扔下来就能炸死一大片,而后金军队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无法对天雄军军造成有效杀伤。
这些火器不仅威力巨大,而且使用简单,一个普通的农夫半天就能学会怎么用,这意味着即便是一群民兵也能对后金军造成很大的伤亡,所有的优势全倒向天雄军那边了。
如果说先前他还有一丝侥幸心理的话,可是现在,当他看到上千人瞬间就被天雄军在城墙上形成的火海活活烧死之后,他连最后一丝侥幸都被击得粉碎了。
这仗没法打。
这不仅仅是皇太极的自己想法,,几乎所有人都是这样的想法。
他们拼着伤亡,耗尽了明军的火铳采铅子和火炮的炮弹,等他们杀到城墙上的时候,他们就轻松放火,轻松地将成百上千的后金勇士烧成灰。
他们拼死拼活也杀伤不了多少天雄军,而天雄军将士只要扔点震天雷下来就能让他们死伤一大片,这仗还怎么打?
皇太极有些心灰意冷,他什么话都不想说,什么事都不想做了。
在他看来,不管他作出何等精妙的战术部署,都会被天雄军的火器轻松炸成粉末,一切不过是徒劳的挣扎而已,何苦来哉?
现在他只想知道,明军用的到底是什么样的火器,为什么威力如此恐怖!
只不过,战争是最好的学习,每个人都在快速学习。
特别是后金的炮兵,他们打了半个晚上的炮,特别是在刀架在脖子上的时候,他们超水平发挥。
皇太极虽然没有下令进攻,却也没有下令停止,那些汉军炮兵在白甲兵的监督下,继续发射着炮弹。
“轰……”
一颗炮弹落进火堆里,炮弹在火堆里消耗着动能,那些没有燃烧干净的木柴,被炮弹巨大的动能,撞得四分五裂。
城墙上的火势明显小了一些。
范文程大喜过望:“对准城墙,继续开炮!”
大大小小二百多门火炮,呼呼啦啦将各种炮弹砸向城墙,城墙上的火势越来越小。
皇太极原本涣散的目光,终于有了神韵:“天佑大金!”
郑千总属于那种疯狂而又不失冷静的人,即便带着区区一千几百人马,加上五六千名百姓青壮百姓,也敢于迎战十数万敌军。
但绝不会轻敌大意,将自己的兄弟们置于危险之中。
在杨观吉看来,这样的将领,前途无量。广宁之役,他一战成名,从此平步青云,很快就成了一位威名显赫的将领。
郑千总命令让人收刮物资,往城墙上加油添柴。
希望火墙可以为他赢得喘息之机。
他在祈祷,全家军援军可以快速抵达,也在祈祷,卢象升可以赶紧回来。
如果是其他明军,在面对广宁城被十数万后金军队包围,绝对不敢出来救援广宁城,但是天雄军却不是普通的明军。
他们是一支以乡党、宗族为骨干力量组成的军队,以血缘关系为凝聚力,在明知是死的情况下,唯有真正的血亲才能做到不抛弃,不放弃。
谚语有云:“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就在广宁城城墙上陷入火海的时候,整个座整座城墙,陷入火海,像广卫前卫城、宁远城等都通过了烽火的传讯,接到了广宁城告急的消息。
其他各城也没有多犹豫,他们很快就向广宁派出了援军,多者五百人马,少则三四百人马。
三更天的时候,风消云影散,一轮圆月从乌云后面钻了出来,高高的挂在天上。借着皎洁如银的月光,当天雄军援军抵达广宁城外围的时候,他们看到的是火把一片连着一片,仿佛满天的星辰都坠落到大地上了似的,号角苍号,金柝激越,一面面大旗在晚风中猎猎飞舞,正是后金军队的大营。
赶了整整一夜路的士兵们呵出一口白气,总算是赶到了!广宁城的守军没有辜负卢大人的信任,广宁城仍然在他们手中!
只是,这仗怎么打?
天雄军援军们大眼瞪着小眼,后金军队实在是太多了。
经过一天又大半夜的消耗,后金军队阵亡超过一万二三千人,伤者满营,懒得统计,可是,后金仍旧拥有十数万大军,而从各城抽调的援军,加在一起不到两千人马。
如果两千人马集中在城中,估计皇太极就没有办法打了,直接撤退。
可问题是,他们现在野外。
后金的大帐一座连着一座,篝火一座接着一座,依稀可以看到,后金大营里,有的人在喝闷酒,也有的人在低声唱歌,也有的人在呜咽、哽咽着,眼看着城墙上的火墙越来越低,后金军队呼喝声越来越响。
天雄军将士并没有迟疑多久,战场上的情报对他们是单向透明的,此时的全家军第四旅的精锐部队,正在以强行军的方向赶往广宁城,在明天的中午时分,也就是五个多时辰就可以抵达战场。
只需要打乱后金军队的进攻节奏,坚持五个时辰,胜利必须属于他们。
十八门一零五毫米的野炮,分别从三个方向,以一倍半的火药量,开始向后金军队发射炮弹。
“轰轰轰……”
接二连三的炮声从远处响起。
“天雄军炮击!”
“炮击,天雄军袭营!”
随着火炮响起,天雄军的火铳和弩机手也纷纷前出,攻击后金军队,由于后金军队人数太多,而且非常自信,天雄军不会出城野战,所以他们连最基本的营墙都没有,别说阑珊,就连壕沟都没有。
这样以来,反而给了天雄军援军们极大的方便。
实心的炮弹,带着极大的动能,在后金军队大营中横冲直撞,不少炮弹无意间命中篝火,被炮弹砸中的篝火,仿佛天女散花一般,引燃了周围的营帐。
这一下,后金大营开始乱套了。
火焰翻滚,到处乱糟糟的,惨叫声、战马的嘶鸣声,贵族将领的咒骂声,嘶喊声震天动地,天知道有多少人来袭击他们,也不知道有多少人伤亡,更不知道有多少人马被炮弹炸得粉身碎骨!
好在后金大营足够大,在远处传来阵阵喧哗的时候,皇太极就发现了天雄军袭击的问题,他赶紧下令,命令各部不得乱动。
作为经验丰富的皇太极,他面对夜袭的应对之法,都是血淋淋的经验,对症下药,折腾到天快亮的时候,终于搞定了后面前来支援的天雄军士兵。
只不过,由于将近两千天雄将士,用生命给广宁城赢得了宝贵的修整时间,当然这个时间也没有多少大约两个时辰左右。
关键是,这两千余名天雄军将士,用他们的生命,给陷入绝境中的广宁城守军们带来了希望。
杨观吉虽然打仗不成,蛊惑人心还有一套,他当既宣布“全家军援军先头部队已经抵达,随后大队人马将会抵达广宁,只要广宁城可以坚持到全家军到来,他们就有救了!”
在这种情况下,广宁城守军用人命死扛着,终于又一次击退了后金军队的进攻。
黑夜终于过去,天色缓缓大亮。
不过,这一夜的恶战,又有两百多名天雄军将士在太阳出来的时候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此时郑千总手中能动用的兵力不足三百人,可以说已经山穷水尽。
最让郑千总稍微安心一点的是,经过一天一夜的恶战,广宁城的百姓很快就成熟了下来,他们似乎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了战场的残酷。
特别是那些百姓,沉默着吃着早餐,面对脚边就是烧得乌黑的尸体,丝毫不影响他们的食欲。
天亮的时候,全旭也得到了广宁城坚持下来的情报,同时,也知道了全家军第四旅距离广宁城不足一百里。
全旭望着眼睛赤红的卢象升,淡淡的笑道:“卢大人,昨天夜里没有睡好?”
“广宁城……军情如火,我怎么能安心得睡下来?”
卢象升长长的叹了口气:“不瞒东升,我真是非常担心……”
“其实,没有必要担心!”
全旭将面前的早餐递给了卢象升一份早餐。这种单兵式的早餐,就是炒面,加入了大量的果仁、果脯以及肉干的炒面。
其实炒面,也有炒熟的米饭,与后世的自热米饭一样,每个士兵都有一包包的生石灰,这种东西在战场上,如果顺风,可以撒起来,充当武器用。
当然,也可以加入适当的水,生石灰遇水放热,水瞬间沸腾起来,他们可以把炒面倒入各自的饭盒里,然后将炒面加热,就像喝着粘稠的粥一般,当然不喜欢吃粥,也可以加入少量的水,捏成面团。
味道嘛,不敢恭维,不过却可以满足人体消耗的基本能量。
全旭一边吃着饭,一边笑道:“卢大人,咱们这一趟其实是做一个见证!”
“见证?”
全旭点点头:“没错,我们需要见证,见证一个时代的终结,游牧民族的时代结束了,他们没有任何机会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四六章全家军来了
第四四六章全家军来了
任何时候,计划永远赶不上的就是变化。
皇太极不是全旭的傀儡,也不是他的木偶,原本,全旭想着使用温水煮青蛙的方式,以最小的代价,终结属于满清,属于游牧民族最后的时代。
可惜,皇太极偏偏选择了一条不一样的道路。
如果天亮之后,皇太极选择撤退,自南向北而来的全家军第四旅,距离他们还有一百余里,而全旭与卢象升所部率领的七万余步骑,还没有完成合围。
那么皇太极还有机会,只是无线电波将位于三百多里外的后金大军的一举一动都向全旭汇报,他知道,皇太极完了。
自从战争之神出现,游牧民族的战马和战刀,就失去了发挥的舞台,他们就算再强大,再骁勇,也不过是无畏的挣扎。
在火铳、火炮、以及手雷弹的配合下,皇太极拼命两万多人的伤亡,打了一天一夜,依旧没有打下广宁城。
相反,人数处于绝对劣势的天雄军将士,打出了一比三四十的伤亡比率,别说一比三十四,就算是一比一,三比一,游牧民族也拼不起。
别看全家军第四旅只有六千余人,但是他们却携带了超过四千支燧发枪,更何况,他们手中还拥有着让后金军队灵魂出窍的火箭炮,还有威力更大的滑膛炮,也有原始版本的迫击炮,虽然没有轻、重机枪,把后金军队打得崩溃,直接穿阵而过,完全不成问题。
皇太极因为夜袭的问题,一夜睡得觉很少,差不多快天亮的时候,眯了一会儿,在太阳升起的时候,他下令不惜一切代价,杀牛杀羊,让将士们饱餐一顿,然后继续攻城。
在这个时候攻城,给予了广宁城沉重的压力。
因为后金军队中汉军炮兵也获得了更快的成长,他们操作着火炮,打得更准,也更快了,二百多门落后的铸铁或铜炮,居然完成了不可思议的炮火压制。
密集的炮火,对广宁城内的民房和百姓也造成了一定的杀伤,多处民房被火炮的炮弹引燃,形成大火。
这让杨观吉忙得脚不沾地,他指挥着百姓救火、救治伤员。
一夜的消耗,在农业时代的广宁城储备的油料已经耗尽,他们没有办法再用火墙的方式拒敌。
广宁城甚至无法采取了全面防守,在这个时候,郑千总也感觉到了深深的无力感。
眼看着破城在既,天雄军将士被压制得无法形成有效的反击,众后金军队也士气高涨,他们的攻势更加猛烈。
无奈之下,玄鹰卫只好向全旭求救。
“你说什么?还有两个时辰都坚持不下去吗?”
“回禀全帅,别说两个时辰,就算是半个时辰恐怕都坚持不住了,郑千总麾下五名把总,三名阵亡,两个重伤,他现在手中的兵力,不足两百人,怎么守啊!”
“我想想!”
全旭在战略方面,确实是缺乏战略大局观,不过在细节和战术方便,却可以提出不少可贵的意见。
就在全旭思考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以前看过的一本,的名字记不得了,好像是里面有一个情节,在抗日战争时期,主角所率领的中队防守着日本进攻的小城,结果在最关键的时候,因为意外,日军的火炮把城墙炸出一道缺口,结果日军放弃了四面围攻,而是集中力量,进攻豁口。
从而给了主角,赢得援军的到来。
这虽然是,在最无奈的时候,也可以试试。
全旭想到这里,语气坚决的道“告诉郑千总,放弃城墙防守,在打开一道城门,放后金军队进攻,在城门口一里范围内,组织三道防线,用火铳、火炮以及拒马,狙击后金军队!”
郑千总通过玄鹰卫的情报人员听到全旭命令的时候,他的眼睛瞪大“你开什么玩笑?”
“我没给你开玩笑,这是全帅的命令!”
“胡闹!”
“哼,你可别忘了,全帅才是辽东总兵官,包括所有天雄军将士在内,都归他指挥!你要是抗命不遵,就算守住了广宁城,也没有你的好果子吃!”
“你……”
郑千总虽然情商低,不过玄鹰卫拿着全帅的手令,他还真不敢不遵守全旭的命令,毕竟,天雄军的装备,虽然有卢象升支持,可最关键的还是全旭提供。
全旭虽然不干涉天雄军的正常训练,但是千总以上人事任务,必须经过全旭的同意,而且军饷也是从全记银行直接拨发的。
郑千总命令幸亏的残部,开始在城墙下面按照全旭的要求准备着。过了一刻钟,位于广宁城的南城门,突然轰隆一声巨响。
厚达一尺的包铁木门被炸得四分五裂。
这个异常现象,很快就被观阵的皇太极发现了,他急忙拿着望远镜观看着南城门,只眼南城门的城门洞里浓烟滚滚。
看到破城希望的后金军队根本就不用皇太极的命令,他们骑着战马,挥舞着战刀,嚎叫着向城门洞里冲去。
“怎么回事?”
“好像是一发炮弹击中了城门……天佑大金,明军守将并没有来得及把城门洞堵死……”
皇太极虔诚的跪在地上“苍天保佑大金!”
蒙古人也在欢呼“长生天保佑,我们赢了,我们赢了!”
士气如虹的后金军队,果然像全旭猜测的那样,放弃了从城墙上进攻城门的打算,他们纷纷从城墙上下来,开始组成一队又一队的骑兵,开始向城门洞里进攻。
只不过,他们并不清楚,沿着城门的正街上,两旁的屋顶上,各有二三百名百姓,拿着紧急赶制出来的手雷弹。
由于从后世买来的木柄式手雷耗尽了,他们只能用黑火药制作的轰天雷御敌,这种粗制滥造的手雷弹,简直是五花八门,有的是用陶罐制作而成的,有的则是用罐头盒子,也有的则是用剩酒的葫芦。
装上黑火药,装着引信,放在火把上点燃,然后一股脑的扔进冲进城内的后金骑兵中间。
“轰轰轰……”
这种粗制滥造的手雷,威力自然比不上后世生产的手雷弹,只不过胜在数量足够多,随着一连串猛烈的爆炸巨响,冲进城内的后金军队被炸翻一大片,那些民夫们,也不停止,不时的将原始手雷投出,炸得他们血肉横飞。
虎蹲炮、碗口铳发射着散弹,一零五毫米的野炮发射着实心炮弹,当然,两门飞雷炮也快速埋在地上,向着城门口方向开火。
后金骑兵一批接着一批冲进城内,不多时他们就在立体的打击下,变成一堆碎肉,随着时间的推移,死在城内的后金军队越来越多。
这些倒在地上的战马、后金士兵的尸体,又成了阻止后金军队冲锋的拦路虎。
让皇太极想象中的崩溃并没有出现,他有些疑惑“这是怎么回事?”
范文程一脸笑容,甚是得意的道“回禀汗王,您之前金口已开,十日之内不封刀,只怕这些明狗,自知必死,所以,困兽之斗罢了!”
皇太极点点头“哼,不屠了广宁城,何以解本汗心中之愤恨,传本汗王令,汉军炮军,整个抬籍,入镶黄旗!”
正在这时,多尔衮道“汉王,臣以为,过了,汉军那么卑贱的人,怎么可能进上三旗,不如……”
没等多尔衮说完,镶白旗旗主多罗贝勒杜度道“不如抬入奴才的镶白旗!”
现在经过一夜的炮战,汉军不到两千炮兵,发挥不错,取得的战果可比一两万后金军队多了多了,反而成了众贝勒眼中的香饽饽。
皇太极的心情似乎不错,他并没有同意杜度,也没有同意多尔衮,而是下决定成立汉军旗,并决定,汉军旗下辖二十个牛录,准备装备三百大炮。
从城门攻破开始,到打了半个时辰之后,仍旧没有取得突破,而城门口以至城内一里许,简直就成了一个修罗场。死在进攻路上的后金军队多达三千余人。
鲜血已经汇聚成了小溪,粘稠的血肉,从城内,沿着下水道,缓缓流到城外。
这个时候,皇太极意识到了不对劲。
这才是一个开始。
埋在长街上的飞雷炮,需要起掉街上的青砖,而且夯实的地面并不好挖,用了将近半个时辰的时间,这才将飞雷炮架设好。
随着飞雷炮开始开火,对于后金军队来说,这才是最致命的。
飞雷炮形成的冲击波,一次性就将二三十名后金骑兵,连人带马郑到半空中,即使没死的后金士兵也吓得魂飞魄散。
“鬼炮又来了……”
杨观吉起初以为郑千总是想抽投敌,他是不会投敌的,连自杀的绳子都挂上好,结果等了半个时辰,后金军队硬是没有冲到城里。
他来到战场前沿,看着街道上倒毙的尸体已经堆了三尺高,连下脚的空地都没有了。
杨观吉长长叹了口气“造孽啊!”
“他们活该!”
杨观吉看着这位满身杀气的悍将,欲言又止,最终,千言万语化作一声长长的叹息。
郑千总身上的杀气实在是太浓了,让杨观吉感觉到了害怕。
“继续进攻,不要停!”
就在皇太极宛若疯狂的下令的时候,一名气喘吁吁的骑士前来禀告道“启禀汗王,全……全家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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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四七章巴图鲁勇士的悲哀(三更求订阅)
第四四七章巴图鲁勇士的悲哀
应该感谢辽南的发展,也感谢卢象升在广宁府修建的官道,几乎与辽南境内的官道一样,这种官道其实可以算是县城道路的路基。
用石灰与粘土搅拌后夯实,这样的硬质路面,即使是下雨,也不会变得松软,所以在这种官道上,四轮马车行驶并没有任何困难。
平整的路面,也让四轮马车上的全家军士兵们减少了颠簸之苦,虽然颠簸依旧存在,聪明的全家军士兵们,分散到了各个大车上,有的睡在草料堆上,顺着颠簸的草料,简直就像睡在摇床上一样。
高大的战马,队形整齐,让后金斥候疑惑的是,这些大车,都有四个轮子,车身又长又大,车轴、车销、车轮的辐条都是钢铁制造,显得异常坚固。刚开始的时候有人还试图数一数到底有多少辆车,但很快他们便放弃了这种努力,太多了,数不过来!
后金哨兵也知道这是前来支援广宁城的全家军,他们也想用袭扰的方式干扰他们行军,只是,没等他们靠近。
全家军的火铳手们就举起了燧发枪,与天雄军装备的火绳枪不一样,这种火铳不需火绳,也不需要火折或火源,不等他们举起手中的骑弓。
“砰砰砰……”
密集的枪声响起,数十名想来干扰全家军行军的后金骑兵就惨叫着坠落战马,接着全家军若无其事的继续行军。
“干扰个蛋。”
一名全家军士兵,朝着死在地上的后金骑兵的尸体,吐了口口水,满脸鄙夷。
作为第一次独挡一面的全家军旅长,陈永顺拿着步话机,直接命令道“电讯司,电讯司!”
“电讯司收到!”
“我是第四旅旅长陈永顺!”
“起飞无人机,侦察周围!”
“电讯司收到!”
全旭对全家军的第三次改组,就是增加了电讯司这个编制,电讯室不仅仅承担远程通讯问题,同时负责天空之眼,也就是无人机。
在全家军旅级指挥系统,设立直属电讯司,拥有四台工业级别的无人侦察机,也拥有一台汽油式的发电机,负责给电台、步话机等装备的充电和简单维修工作。
随着无人机的升空,他们很快就发现了后金军队分出一万余骑兵过来阻止全家军靠近广宁城。
只不过,他们刚刚出动,就被负责的侦察的无人机发现。
这些没有见过无人机的后金骑兵,根本就不知道他们头上有一双眼睛看着他们,得知这个情报,陈永顺立即针对后金骑兵的到来,展开了布置。
“他们倒是非常勇敢,可惜你们的时代已经过去!”
陈永顺在开会的时候,不止一次听着全旭说“未来属于是他们的时代!”
看着视线之内的后金骑兵越来越近,陈永顺的脸上浮现一抹狰狞之色,他猛地举起右拳,划了个半圆,然后朝着后金所在的方向狠狠挥了过去!
“开炮!”
随着陈永顺的命令下达,下一刻,炮火齐鸣!
三十六门一零五毫米野炮。
三十辆火箭炮,每辆发射车上,备弹十五枚,
七十二门一零五毫米的原始迫击炮。
一万骑兵想要靠近全家军的阵线,那是非常困难的。
率先三十辆火箭炮,四百五十枚火箭炮向后金军队阵中发射而去,这是全家军最后一批没有用掉的神火飞鸦二型火箭弹,有效射程只有可怜兮兮的一千步,最远射程也就是一千五百步左右。
这种火箭炮在后世,简直就像是火箭炮之耻。
然而,在这个时代,却是威力最大的武器。
随着四百五十枚拖着长长尾焰的火箭炮呼啸而去,后金冲锋的大阵中,一团团橘红色的烟焰此起彼伏,冲腾而起,尖锐的弹片在爆炸那一瞬间变得炽热无比,以爆速密密麻麻的向四面八方激射,后金骑兵士兵中间顿时喷起一团团血雾,惨叫声和咒骂声此起彼伏,混合着刺耳的尖啸声和隆隆爆炸声,格外的惊心动魄。
原本可以一个急冲锋冲跨数万明军的后金精锐骑兵,在距离上千步的距离内,就开始人仰马翻,乱作一团。
这就结束了吗?
不,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仅接着,三十六颗实心炮弹在后金骑兵阵中出现三十六道血肉胡同,只要沾着炮弹,就像古龙里的离别钩一样。
炮弹沾到胳膊,那就是胳膊与身体的离别,炮弹碰到大腿,那就是大腿与身体的离别,如果炮弹粘到腰间,那就是生与死的离别。
全家军炮兵不管结果如何,快速装填炮弹,然后调整射界,这个时候,迫击炮炮弹也呼啸而下。
七十二颗炮弹在后金阵中掀起一朵朵橘红色的火焰,这简直就是缩小版本的火箭弹,其实炮弹的炮弹爆炸部基本上一样,唯一的区别是威力小一些,仅此而已。
但是,后金骑兵们却没有感觉到威力小,相反他们就像飓风中间的小船,被炸得灵魂出窍,屎尿横流。
对于后金骑兵来说,一零五野炮还勉强可以承受,但是迫击炮与火箭炮,简直就是恶魔来到人间。
一轮齐射,足足上千后金骑兵被炸死,至于炸伤的有多少,恐怕只有上帝才能知晓。
隔了两里之遥,在这个距离上,后金军队尴尬的发现,他们没有任何反击的手断能够够得着这些可恶的炮兵,只能干挺着挨打,那雨点般落下的,那火雨般从天而降的火箭炮炮弹在给他们造成极大杀伤的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无劳的恐惧。
烟焰冲天的军阵里,无论多么勇士的后金将士,此刻都吓得脸色苍白,哭声震天,奔走若狂,自相践踏而死者不计其数。
全家军都还没有打过来,他们就已经彻底乱了阵脚。
“轰轰轰……”
迫击炮的射速,在此刻展现得淋漓尽致,这种与子母炮不一样,佛郎机子母虽然射速够快,但是由于气密性不好,射程有限,而且每枚炮只有七枚炮子,打完之后,只能歇菜了。
但是,迫击炮没有这个局限性。
“通通通……”
炮弹像不要钱的一样砸过去,全家军的态度非常明确,他们就是依靠着火器的优势欺负人,在两军短兵相接之前就将敌军的战斗意志摧毁,等他们打完了,步兵上去打扫战场,然后收工,就这么简单。
后金军队虽然有火炮,不过呢,他们的火炮放在一起,集中归皇太极指挥使用,这上万后金骑兵,本来也不算是精锐骑兵,蒙满各半,他们拼得倒是挺英雄,可惜一点用都没有。
越视距杀伤,打得他们没有半点脾气。
仅仅一柱香的时间,后金骑兵就开始崩溃了。
他们甚至连伤员和尸体都没有来得及收拾。
陈永顺毫不迟疑,他拿着步话机道“二十五团,二十六团,你们留下打扫战场,其他各部,继续进攻!”
直到此时,全家军的步兵根本就没有开一枪。
当然,留下打扫战场的二十五团与二十六团则负责解决敌人,如果是侥幸没有受伤的人,那就留下来当俘虏,在矿里用劳动赎罪。
如果是受伤的士兵,那就给他们一个痛快,结速他们的痛苦。
打扫战马非常简单,最困难的是那些乱跑的战马,能抓就抓,抓不了就放任吧。
反正,战马有的是,皇太极这次南下,携带的战马超过二十万匹,如果能够全部留下这些战马,辽东可以提前进入全民皆有马的时代。
皇太极终于放弃了最终的幻想,他下令停止进攻广宁城,因为他发现这就是一个无底洞,短短一个多时辰,就吞噬了后金将近五千条生命。
其实真正让他下定决心放弃的是全家军的速度太快了,这是一支全家军的步兵部队,一万骑兵过去,不说打败他们,迟滞他们半天时间应该能做到吧?
结果呢,别说迟滞,他们前脚走,后脚回,回来的时候,不足三千骑,也就是说七千多名骑兵不是被全家军歼灭,就是吓得逃了。
陈永顺此时也在感慨万千,随着全家军的火炮越发展越厉害,特别是神火火箭炮的出现,以后战场就是炮兵的天下了,那些有万夫不当之勇的武将,在战场上已经没有任何生存空间了!
噶布什贤噶喇依按班图鲁什,也是后金官职之一,如果翻译过来,这就是前锋统领,这是仅仅次于都统(旗主)的高级将领。
当然,在原本的历史上,这个尹尔根觉罗氏,图鲁什,在崇祯二年,斩满桂,获巴图鲁称号,斩孙祖寿,俘虏麻登云等。
可惜,在这个时空,他甚至没有机会抵达陈永顺面前,就被一炮炸昏,在打扫战场的时候,被全家军将士生擒。
而擒获这名巴图鲁勇士的全家军士兵,参军仅仅一年多点,而且是第一次真正上战场。
陈永顺感慨万千,他庆幸大明有全旭,而不是后金有全旭,否则那才是真正的末日。
“进攻,进攻,不要停!”
陈永顺拿着步话机,一脸平静“这是我们的时代,这是属于全家军的时代,任何挡在我们面前的敌人,统统解决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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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四八章自掘坟墓
第四四八章自掘坟墓
后金的各级将领努力维持着阵形,他们大呼小叫着,想让士兵组织起来,形成拳头,跟全家军决以死战。
不得不说,在火箭弹的覆盖式打击下,在全家军的火炮打击下,在迫击炮的打击下,在四千余支密集的燧发枪后装步枪的打击下,任何努力都是徒劳的。
后金军队在火箭弹发射第三次齐射的时候,已经发生了溃败,率先崩溃的其实不是女真骑兵,而是蒙古人的仆从军。
他们被皇太极用白甲兵充当督战队,逼着他们在广宁城下死磕,各部共计四万多蒙古骑兵已经伤亡过半。对于膝盖已软了的蒙古人来说,他们臣服皇太极,与臣服大明并没有什么区别。
那些损失惨重的蒙古台吉和千夫长、万夫长们果断的选择与女真人划清界线,他们趁乱杀掉一名女真人,将首领拿在手中,大呼:“我们投降,我们投降!”
蒙古人的临阵倒戈,对于皇太极而言,简直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此时的蒙古人利用他们靠近广宁城的优势,背靠着广宁城,一边布置防御着女真人的反扑,一边向广宁城的明军投降。
郑千总有一种错觉,他感觉有些荒谬,现如今他身边连五十个没有受伤的士兵都找不到了,但是,向他投降的蒙古部落首领足足有三四十人,如果算上在城下打起白旗的蒙古骑兵,密密麻麻,不下两万人。
……
杨观吉代替郑千总接受了这些蒙古人的投降,远处,全家军依旧用他们那个庞大的车阵,向后金军队进攻。
此时的全家军用四轮马车,形成一个锋利的矛头,排在最前面的并不是骇的火箭炮,而是七十二门迫击炮,简单、轻便的迫击炮疯狂地向后金军队阵中开炮,同时随后而行的则是野炮。
至于四千余名火铳手,则站在大车上,向试图靠近他们的女真人开枪。
就是这么简单粗暴的进攻锋线,后金军队却一触既溃,毫无战斗意志。三十六门一零五毫米的野炮,充分利用射程优势,朝着远处集结的后金军队发射着炮弹,扰乱着他们的集结。
哪怕距离五里多远,一颗炮弹却击中了一门后金军队的火药车,直接引爆了装载着五六百斤的火药。
巨大的爆炸冲击波将周围的汉军炮兵们炸得血肉横飞,好巧不巧,一截油腻的肠子飞到了皇太极的脸上。
还有一块黏糊糊的碎肉,挂在他的头顶,皇太极吓坏了,他只感觉瞬间眼前一片血红,什么也看不见,还以为自己受了严重的伤。
他疯狂的大叫着:“来人,护驾,护驾……”
好一会儿,范文程扯掉皇太极脸上的那一截肠子,拿着手帕擦拭着皇太极脸上的血污,直到皇太极恢复了视线,他缓缓冷静了下来。
凭心而论,皇太极与其父努尔哈赤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死在他手里的人,没有一百万也有八十万了,他侵犯大明的疆土,毁村灭镇,屠城无数,更何况,他杀无粮人,把整个辽东杀得人头滚滚,尸骨如山。
这种人自然不缺乏勇气和铁石心肠,那血肉横飞的惨状也不少见,但是看着别人被大炮炸得血肉横飞跟一发炮弹落在自己身边,炸起无数碎肉险些将自己活埋完全是两码事。
他吓得几乎灵魂出窍,像个受惊的小姑娘一样没命的尖叫,拼命地扯掉身上那些血淋淋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其懦弱的姿态,比起曾被他屠戮的平民来还要不堪!
好不容易冷静了下来,却看着远处的全家军将士正用着一种他从来没有见过的方式进攻着,没错,就是没有见过的方式。
全家军用射速最快迫击炮开道,用火箭炮弹洗地,用火铳攻击着试图阻击他们的任何人,全家军的进攻速度并不快,可以说非常缓慢,但是非常有节奏。
几乎每一刻钟才启动大阵,缓缓前进,每一次前进,都是一里许,也就是说,他们用一刻钟的时间,就足以把他们面前一里之内的任何生命消灭得干干净净。
现在的后金军队中早已混乱不堪,也幸亏全家军将士人数太少,无法对后金军队形成全面的包围。
但是,他们却一座大营一座大营的攻克,几乎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他们。
不是不想挡,是真没有办法挡。
他们只是血肉之躯,没有办法阻挡钢铁,凭心而论,二战期间,日军士兵是相当拥有勇气的,绝对不像抗日神剧里那样不堪,他们的枪法准,掷弹筒打得快,也打得准,但是,他们在美军的立体打击之下,依旧被打得狼狈不堪。
哪怕他们拼着拼光一个联队,一个师团,无非是耗费一些美军的弹药,却无法阻止美军的进攻。
无奈,深深的无奈。
豪格带着哭腔:“阿玛,明军太凶猛了,勇士们根本就抵挡不住,再这样下去我们会全军覆没的,怎么办啊?”
皇太极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输了,彻底输了,不管是骑战还是步战,后金都输得一塌糊涂了。
原本,他们打不过全家军的骑兵,因为全家军的骑兵装备太好了,他们的铠甲坚固,他们的马槊锋利无比,那疾似风雷闪电的冲锋,那如墙一样的推进,足以粉碎一切抵抗。
但是现在看到自己的部下连全家军一支临时拼凑起来的步兵都奈何不了,他发自内心的想哭。
女真人的荣光,真的要结束了吗?不然为什么会让全家军拥有如此可怕的装备?
“我们走!”
皇太极艰难的从喉咙里挤出三个字来。
范文程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走?现在各部还在与全家军激战,我们走了他们怎么办!?”
“激战?激战个屁!”
皇太极咆哮起来:“明明就是被全家军屠杀!我们再不走,就要全军覆没了!赶紧让大家撤,能撤下来多少就撤下多少,我们离开辽东,到呼伦贝尔去寻找新的牧场!”
随着皇太极的撤退,反而给后金军队指出了一条明路,众后金军队看着皇太极的王旗在北移,他们也跟着跑。
战场上响起了一阵阵的欢呼。
“皇太极跑了,皇太极跑了!”
全家军的进攻速度再开始加快,虽然他们没有骑兵部队,但是由于战场上缴获了太多的战马,两匹驽马拉动的四轮马车,换成四匹马拉车。
这样以来,马车的速度不见得比那些骑兵慢多少,主要是后金骑兵们实在太累了,众后金骑兵在前面跑,全家军则分散开来追击。
此时的后金军队全无斗志,只想越逃越远,离开这个鬼地方。
陈永顺急忙分散部队,展开追击。
如果此时从天空俯瞰,一定可以发现,此时战场上出现一幕罕见的奇观,成百上千名后金骑兵在前面疯狂的逃跑,在他们身后,追着一辆四轮马车,上面只有十二到十五名步兵。
但是,他们却不敢回头,不敢停下。
兵败如山倒,正是如此。
那些实在逃不掉的后金军队,才会纷纷扔掉武器下马,一屁股坐在地上直喘粗气,冲冲杀过来的全家军的车兵嘶声叫:“我们输了,要杀要剐你们随便!”
“我们大明人才不像你们那么禽兽,我们才不会嗜血好杀!”
辽南对于人力缺口实在太多了,所以全旭从来不会向全家军下达杀光屠光的命令,遇到敌人放下武器投降,绝对不会屠杀他们。
但是,也绝对不会像其他部队一样,把他们收编。全家军会把俘虏集中起来,然后分批次卖到矿山中,充当免费的劳力。
至于,他们会不会老实。
事实上,他们一定会老实的,如果不老实,皮鞭和挨饿,会教会他们如何做人。
皇太极跑了,他此时怎么想不到,自己费劲力气,从蒙古各部,连坑带骗,集结了十数万人马,居然打不下来区区不到两千人防守的广宁城。
最让皇太极无奈的是,他们十数万人马,在野战的情况下,居然被全家军六七千名步兵给打得溃不成军。
这是军事理念和军事技术上的双重辗压,军事理念他们或许知道一些,但是军事技术,恐怕他们真没什么概念,所以他们当然想不明白。
就像两百多年之后的中国人不明白为什么号称拥有百万大军的煌煌大清打不过区区两万英法联军,然后又被三万七拼八凑凑起来的八国联军打到北京一样。
皇太极的幸运之处,就是他跑得快,后面暂时没有全家军的追兵。
不过,离开广宁城几十里地,他陷入了一个艰难的决择之中。
正北方向,就是北镇山与大黑山之道的巨大通道,他们现在走,一定可以迎头撞向全旭率领的全家军主力,以及卢象升麾下的天雄军主力。
这样以来,他们这些人恐怕跑不掉几个。
“向西迂回!”
皇太极调转马头,一马当先,朝着北镇山西侧风驰电掣而去。
事实上,皇太极不知道,他如果拥有一点点,哪怕可怜的一点点勇气,也不至于走向绝路。
偏偏他的选择,与全旭的选择一样,在他的面前,还有七万余精锐的天雄军与全家军。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四九章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一更)
第四四九章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
广宁后屯卫(既今阜新市)细河河畔,大队身穿火红军装的骑士源源不断的从远处抵达河畔,很快这些红色的骑士,在河畔汇成一道道火流。
无论是天雄军,还是全家军将士,他们都是目不斜视,寂静无声,那一张张年轻而冷峻的脸庞,一双双被塞外的风沙磨练得雪亮的眼睛,给人一种无以伦比的压迫感。
这里已经是广宁府的广宁后卫境内,也是天雄军的地盘,同时,这里距离广宁城也只有一百三十里多里。
虽然卢象升表现得相当平静,可是,他们在两天一夜半的时间,也就是说,他们在不到四十个小时的时间,赶了足足六七百里路,这样算起来,每个小时行驶二十多里地。
不要以为二十多里地有多慢,事实上,即使是最强盛时期的八旗军队,在他们至关重要的命运之战中,全军强行军十二天,行程四百多公里。当然,八旗是步骑结合,每天行军速度只有七十里左右。
是什么样的天雄军和全家军骑兵训练得比八旗军队还要精锐吗?
不,这是因为广宁城有着天雄军将士众多的家眷和亲人,他们归心似箭。
是的,什么样的苦,远远没有与亲人天人两隔痛苦,什么样的难,不及回来看到亲人平安。
全旭看着一点红色的激光灯照耀在他的右手处,全旭知道这是紧急电讯的暗号,他急忙道:“停下来,让将士们歇息两个时辰!”
卢象升问道:“怎么停了!”
“歇歇脚,大家伙都累了!”
全旭望着周四的骑兵将士叹了口气道:“人困马乏,不能再走了!”
“可是……”
“卢大人,磨刀不误砍柴功!”
全旭淡淡的道:“所有人下马,喝水吃饭,给战马加两个鸡蛋,喂好精粮,两个时辰之后,再收拾他们!”
众天雄军将士与全家军将士,呼呼啦啦下马,他们分别坐在地上,快速拿起肉干、奶疙瘩、炒面、罐头肉等食物,开始狼吞虎咽,也有的将士拿着鸡蛋、麦麸等开始喂马。
接下来,就是他们拼命的时刻了。
全旭坐在那辆全家军阵中的长城炮皮卡车中,由于电台需要电力,也需要保护给全家军司以上级别的军官步话机充电。
全旭在北上的时候,带了两辆皮卡车。好在这种通过性极好的长城炮,对于路况的要求不高。
世界上本来没有路,人走多了,也就形成了路。在天雄军与全家军千军万马行驶而过,没有路,也踩出来了路。
全旭刚刚坐在皮卡车的后排座位上,拿起耳机,就听到电台里传来激动的声音:“全爷,我们赢了,我们赢了!”
全旭淡淡的笑道:“意料中的事……战况如何?”
“经过初步统计,后金军队有将近四万伤亡,三万四千余人投降,缴获战马七万五千余匹,死马或伤马,共计四万两千匹,炮火实在猛烈了,有些伤亡没有办法计算……全帅……这战绩实在是太辉煌了!自蓝玉将军之后,就再没有人能把鞑子打得这么惨了!”
全旭笑着问道:“有没有抓到皇太极?”
“没有!”
“多尔衮呢?”
“也没有!”
“鳌拜?”
“没有,不过,我们擒获了一名巴图鲁勇士,噶布什贤噶喇依按班图鲁什?”
“什么意思?”
“就是建奴的前锋统领!”
“芝麻绿豆的小官!”
“那些建奴贵人打仗的本事不怎么样,这帮家伙见势不妙就开溜,跑得贼快,一转眼就连影子都不见了,不过陈旅长正在带着全旅将士追击,或许有了新战果,还没有来得及统计……”
全旭正准备结束通话,电讯员急道:“全帅,建奴的伤员怎么办?”
“能救的就救吧!”
“可是……”
“我要的不是打怕他们,而是要打服他们!”
全旭淡淡的道:“在全家军的枪炮面前,我要的是他们心服口服!”
“明白!”
全旭放下了通话器,有些失望。
没有捞到大鱼啊,一个前锋统领,官儿也不够大。
这是全旭不太懂后金的官制,在天聪年间,后金开始巴牙喇营前哨兵,号为噶布什贤超哈,遴选精锐满洲、蒙古旗兵,别组为前锋营,分左右两翼,各置领兵官,称噶布什噶喇依昂帮。左翼为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右翼为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其下有章京、侍卫、壮达,亦分左右。
御营立帐,在御营前后一二里外立前锋旗,列帐守卫。这个噶布什贤噶喇依按班图鲁什,是正二品,而且只有左右两名噶布什贤噶喇依按班巴图鲁。如果对标大明的官制,这个职务相当于锦衣卫指挥使,但是权力远远没有锦衣卫大。
……
广宁城城下,由于全家军第四旅主力部队在追击后金溃兵,现在城下负责维持秩序的只有几百人。
这些牛羊缴获,足足有一万多头牛,十数万只羊,这些缴获,用来弥补广宁城百姓死难的补偿。在帮助天雄军将士守城死亡,补偿一头成年壮牛和一头小牛外加六只羊。
至于是在这次被后金大炮袭击中,死在城里的无辜百姓,那就给予一头牛,没有羊。天雄军将士阵亡或受伤,按照军规实施。
而投降的后金军队多达三万四千余人,其中伤员超过两万人。广宁城是储备了不少药材,但是广宁城的军民伤员也有三四千人,当然药品优先给广宁城的天雄军士兵和百姓。
全家军的救护队人员战场救护司,只有不到两百人,要医治两万多名伤员,还是真有点儿力不从心。
全家军在旅级设立战场救护司,全军则设立了救护团。现如今的救护团上校团长就是陈春仁。
至于其他救护司的少校把总不是陈春仁的徒弟,就是他的徒孙,要么就是他收的学生。对于伤员救治,全家军救护司有着独特的经验。
这场战斗,全家军几乎没有重伤员,简单包扎了事,至于投降的俘虏伤亡,则对伤员进行分级。
那些断手断脚、或者腰斩、肚破肠流的一看就不用救了,不过出于人道主义的精神,全家军救护士兵们,给他们提供一袋子白酒。
白酒不是给他们清理伤口,而是让他们喝点酒,可以减少疼痛,然后昏睡过去,在不知不觉中进入死神的怀抱,然后集中全力救治那些四肢健全的。
这样做当然不公平,但是不失为人道,那些伤势过重的救也救不活,只会浪费原本就紧缺的人手、药物和其他伤员救治的时间,还不如放弃,让他们死的时候少一点痛苦。
那些被火箭炮或手雷弹弹片击伤、或者是被战马踩伤,自相砍伤的则集中全力救治,止血、麻醉、清洗、缝合,一气呵成,效率极高。
不过那些被弹片或铅子打进胸腔或者腹腔的伤兵救治非常困难,军医也只能拿他们当实验品开膛剖腹取弹片,然后缝合,这种手术难度极高,死亡率高得吓人。
不过一两百例里总有那么十几例能成功的,对于必死的伤兵来说已经是赚了,死掉了算是理所应当,被救活就是苍天保佑,伤得那么重,老天都不见得能救他们呢。
俘虏之中,也有上下高低之分,大部分蒙古仆从军,都是主动投降,他们非常配合全家军在打扫战场,伤员也第一批接受治疗。
同时,他们也负责将尸体收殓起来,首级那是不可以浪费的,这都是钱,可以拿到京师,让崇祯皇帝高兴高兴。
蒙古人非常愿意接受全家军的安排工作,他们拿着刀子,看到尸体就对头脖子砍下来,然后用石灰腌制起来,将首级摆放在全家军的大车上。
至于尸体吧,那就尽快处理掉,因为天气越来越热,这么多尸体,很容易形成细菌滋生,万一引发瘟疫,那就非常不妙了。
广宁城也展开了战后救治,毁掉的房屋,能修整的就修整,不能修整就推倒重建。那些俘虏,按照全家军的原则,努力干活,就有口饭吃,虽然工作辛苦,吃的也都是粗粮,或草……
没错,全家军将士习惯性的把苜蓿草当成菜来炒菜,大油炸着红辣椒,然后放进锅里翻炒,全家军将士们都非常喜欢吃清炒苜蓿。
但是,蒙古俘虏们也没有怨言,因为他们是习惯了丛林法则,非常清楚,强者拥有一切,弱者任人宰割。
至于那些逃掉的后金士兵们,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他们跟着皇太极逃跑,由于逃跑的太过匆忙,连牛羊也扔掉了。
他们是要吃的没吃的,要喝的没喝的,好在这个时候,辽东不缺水,而且广宁城往北,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河流,特别是广宁后屯卫境内,大大小小的河流足足有五十七条,生水随便喝。
但是,全家军将士们却在他们后面,只要进入全家军的火炮或火枪的射程之内,全家军就会开火。
离开广宁的时候,皇太极以及仆从军,仍旧有小十万人马,抵达广宁后屯卫的营子屯的时候,皇太极粗略清点一下,此时他还有不到七万人马。
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也就是说,跑了不过八十里,丢了三万余人马。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五零章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二更)
第四五零章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皇太极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腾起,直冲天灵盖,浑身直发冷!
他早就料到,此番惨败势并会引发一连串的连锁反应,很多原本慑于后金的武力,不得不投靠后金的部族很可能会离心,但他做梦都没想到这连锁反应会来得如此猛烈,短短八十里的路程,短短一个多时辰。
相当于一仗没打他们就失去了五分之一的士兵,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后金用无数次胜利,无数次屠戮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霸业已经动摇了,他们失去了努尔哈赤为他们留下的“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战”这一笔无形的但又最为珍贵的财产。
大金在辽东,在朝鲜,在蒙古,不再是一个不可战胜的恐怖存在,那些墙头草开始重新倒向明朝了!
一开始,皇太极还不明白为什么全旭明明有广宁城坚城可以依托,可以靠消耗战一点点消耗大金的粮草、器械,最后用最小的代价耗到大金主动撤军,稳稳当当的获得一场胜利。
然而,全旭却毅然放弃了这一优势,以己之短攻敌之长,命令六千余名全家军士兵与后金展开野战。
现在他终于懂了,全旭就是要用这样一场血淋淋的胜利向那些依附后金的弱小部族看清楚,大明比后金更加强大,投靠大明远比投靠后金更加划算!
“釜底抽薪,上屋抽梯!”
皇太极望着漆黑的夜空,心里发出无声的哀叹。
大金的一切都是建立在武力上的,武力便是后金的根基,当全旭用事实证明大金的武力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强大之后,这一根基也随之动摇了。
虽然想明白了,但皇太极却一筹莫展。
这根本就是个死局,事实上,遵化城下,皇太极不敌全家军,他主动后撤的时候,大金的威信便开始动摇了。
说到底,大金实在太小了,而且缺乏底蕴。
从大金起兵以来,连战连胜,而大明却一败再败,损失何止数十万精锐人马?
但是,从来没有人想过,大金可以取代大明,坐拥天下,就算皇太极本人,也没有这个念头。
这次的广宁惨败,大金不可战胜的神话破灭,盟友离心也就成为必然,他能看透其中的利害,却无力化解这场危机。
除非大金能用一场更大的胜利来证明广宁惨败只是偶然,他们依然强大!
问题是,失血过多的大金大军,还有能力证明这一点吗?
后金军队虽然在广宁城下损失惨重,不过聪明的皇太极把损失转嫁到了蒙古人身上,事实上,后金八旗虽然伤筋动骨,加上与女真人铁杆的索伦人,仍旧有小七万人马。
如果,如果皇太极可以组织起来有效的抵抗或者说反击,别说打,就算是踩,也可以把陈永顺这点人马踩死。
事实上,陈永顺麾下实在是太分散了,能够追到营子屯的时候,陈永顺身边只有不到八百人马,其他人不是追散了,就是没有跟上来。
但是,非常遗憾。
此时的后金军队所有人都成了惊弓之鸟,脑海里一片空白,只想着逃,逃回大草原去,离可怕的全家军越远越好。
在极度恐慌中,自然就别指望谁能高风亮节主动留下来断后,掩护大军撤退了,大家都在没命的逃呢。
大家都想着逃的结果,那就是上万人被区区数百全家军步兵乘坐马车追着打,此时的全家军士兵,就像勇猛的猎豹不停地撕咬,如同被猎豹攻击的驯鹿群。
皇太极看着身后的女真勇士被射杀,或者勉强鼓起勇气,想要阻击全家军的进攻,只不过,只要形成规模,哪怕只有三五百骑,全家军就会发射火箭炮炮弹,或者用迫击炮向他们进攻。
在战争中学习,并进步的人,不仅仅是后金军队,还有那些全家军士兵,现在的全家军士兵,发现了四轮马车那坚硬的车底,可以经受住迫击炮的后座力,他们就在马车上开炮,不求迫击炮打得有多准,杀伤多少敌人,只求炮声可以吓跑敌人。
对,没错。
现在的全家军将士,充当的就是猎手,而后金军队就像是一只庞大的羊群,那样的绝望和无助。
其实,这种场面后金军队见多了,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是追击的一方,现在轮到他们品尝那种被敌军紧紧咬住,怎么甩都甩不掉的滋味了。
让皇太极非常绝望的是,全家军追兵似乎越来越多了。
这不是错觉,而是事实。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人跟着皇太极沿着北镇山从广宁后屯卫的方向逃跑,有的则是沿着他们的原来的路,就像那些汉军炮兵。
要说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最恨的人是谁?其实日本人只能排第二位,第一位的永远是那些坏事做绝的汉奸。
同样的道理,现在的全家军将士对于投降后金的明军叛徒,一样的愤恨,后金缺乏攻城能力,而且对各城的了解有限,充当引路党的人,就是那些汉军士兵。
从沈阳城到广宁城,但凡明军丢失的城池,无一例外,都是内奸从城中开门,被后金蜂拥而入,然后开始屠城。
全家军将士中,辽东百姓出身的人占据了极大的比例,所以他们非常痛恨那些汉军士兵,全家军第四旅北上支援的总人数才六千余人,结果追击两千余汉军士兵的全家军将士足足有三千多人。
只不过,对于叛徒,对于充当后金走狗的汉军士兵,全家军士兵们没有执行全旭命令,他们拼着接受处份,也要把汉军士兵杀光。
当然,汉军的战斗力其实也不算弱,只不过他们的人数太少,很快就被全家军歼灭,而且是真正的歼灭,没有留下一个活口。
汉军炮兵对于皇太极而言,还是有点用处的,他们这些汉奸,对于全家军来说,屁用没有,全家军从来不缺会操炮的炮兵。
就这样,干掉了汉军的全家军士兵,沿着陈尸和倒毙的战马,慢慢追了上来,于是,在皇太极的眼中,全家军追击行列的人马确实越来越多了。
全家军将士对着皇太极的人马,穷追猛打。那些惊恐之鸟般的后金将士都是一堆堆会走会动的银子哪,现在是收人头时间,不上的是傻逼!
很快,陈永顺身边就有了近三千人可供调遣,声势越发的吓人。
后金军队的士兵则越发的低落,刚始的时候还有人回头有气无力的反击一下,等他们发现这纯粹是在送赏金给明军花之后,连有气无力的反击都没有了,只剩下逃。
不过他们毕竟熟悉地形,终于成功地将全家军将士甩开了一段距离,可以喘一口气了。
能喘一口气就是好事。
他们虽然没有干粮,没有了可口的马奶酒,也没有了粮食,此时,他们也不管什么战马是他们的好伙伴了,是他们第二生命了。
后金士兵在走无可走的时候,一刀捅向自己的战马,数十上百人可吃一顿饱饭。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太骨感了。
当他们把马肉烤得快熟的时候,他们吞着唾沫还没有来得及吃下他们烤的马肉时。
“咻咻……”
夜空中,出现一枚拖着长长尾焰的火箭炮,火箭炮呼啸而来,带着骇人的啸叫声,尽管火箭炮炮弹还没有落地,这些后金士兵们,吓得赶紧就跑。
只不过,他们速度再快,也快不过火箭炮炮弹。一团橘红色的火球腾空而起,将一面镶蓝旗的大旗撕成了碎片,把周围后金的士兵,像抛布娃娃似的抛向天空,然后沥下一阵血雨。
如此血腥而恐怖的画面吓得所有人面色苍白,灵魂出窍,呆呆的站在那里,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挨过一顿火炮弹的后金将士却马上就明白发生了什么,有人发出一声惨叫:“那帮魔鬼追上来了!”
真是一呼百应,随着这一声嚎叫,成千上万的人轰的一下全炸了营,有的跑向战马,有的则是骑着战马,拼命往北跑,你推我挤,自相践踏之下不知道多少人被挤倒,被踩成了一团肉酱!
皇太极满面灰尘,他难以置信的望着夜空中飞过来的火箭炮,他目瞪口呆:“他们怎么追过来……”
没等皇太极的话说完,更密集的火箭炮飞过来,那种拖着长长尾焰的火箭炮,在空中划过,如是疾火流星一般。
这可没有流星那么美妙。
“轰轰轰轰轰轰……”
随着一阵猛烈的火箭炮爆炸声响起,火箭炮弹直愣愣的砸进人堆里,轰然爆炸,火光冲腾而起,众人看到的尽是在地狱血池中都看不到的恐怖画面。
不知道多少人在火光一闪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手臂大腿在空中胡乱飞舞,肠啊肚啊劈头盖脸的砸下来,几乎将活下来的人活埋!
弹片飞溅,后金士兵稀哩哗啦的倒下一大片,有的被削断了手臂,有的被切掉了大腿,有的被炸裂了肚子,肠子全流了出来,更有的被拦腰截成两段。
望着尸横遍野,嚎叫痛哭的后金士兵。
陈永顺淡淡的道:“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五一章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三更)
第四五一章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
是的,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曾经何时,是后金军队向手无寸铁的大明百姓举起屠刀,上至八旬老翁,下至不满百天的婴儿,他们都不会有一丝怜悯之心。
看着跪在他们面前磕头求饶的大明百姓,或者大明军队,他们作为胜利者,可以肆无忌惮的践踏着大明百姓和大明军士的尊严。
他们踩着鲜血淋漓的人头,耀武扬威。
他们拿着大明百姓当作箭靶子,进行狩猎的游戏。
他们漠视生命,明明可以一刀杀死对方,偏偏乱刀加身,享受着虐杀对方的快感。
他们嗜血好杀,所过之处,村镇被毁,城池被屠,老弱妇孺,鸡犬不留。
他们惨绝人寰,制造了一桩又一桩的血案。
时至今日,随着人们对历史的认识越来越深入,使得对满清入关时的屠城事件有了更多了解。史书记载,汉人在明朝时就已经接近两亿,可经过清军入关时的屠杀,直到康熙二十九年人口才来到一亿。
那么满清入关后究竟屠杀了多少汉人?《清史稿》给出的数字是八百万人。历史专家告诉我们,这个数字是造假的,真实的数字是清朝官方统计的数倍。
顺治二年四月,清廷派出大军南下,对反抗的汉人进行了肆无忌惮的屠杀,上演了一幕幕惨绝人寰的屠城事件。
满清官方就曾发布了一些屠杀文告,最出名的就是顺治二年六月丙寅发布的,“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
摄政王多尔衮曾以顺治帝的名义,向全国发布剃发令,所谓“留头不理发”,稍有抵抗便人头落地。可能大家对“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这两起屠城事件比较熟悉,这两起血腥惨烈的屠城事件,让天地为之动容。仅以“扬州十日”为例,至少有八十万汉人被屠杀,扬州城内外河流尽赤。
当然,在这个时空,他们还没有来得及,不过,辽东三百万人口,被他们杀成了赤地千里,特别是辽南四州,幸亏的百姓只有一千余人。
尽管后金军队痛哭流涕,尽管他们溃不成军,但是,陈永顺带着的全家军将士也没有停止,随着顶上来的全家军炮兵,开始向后金阵中发射着炮弹。
似乎,全家军就是千篇一律,火箭炮开路,随后迫击炮洗地,再加上火铳手打扫战场。
尽管这么简单,但是,却让后金军队没有勇气一战。
此时,皇太极又跑了,一路烟尘的狂飙,根本就没有回头,好像后面有食人蚁正在追赶他们似的!刚开始的时候还会遇到零星的攻击,然后这些试图骚扰全家军的后金游骑兵转眼之间便被炸成肉酱,或者被眼冒绿光的全家军一拥而上,生生剁成了肉泥。
当然,首级没有剁烂,吃了几次亏之后,后金游骑再也不敢捋虎须了,所以现在全家军士兵只剩下两件事。
第一就是赶路,第二就是开炮。
有些后金士兵眼看着打不过,想要投降,他们举起双手,扔掉了兵器,只是夜色视线不佳,全家军士兵马车上是灯笼,并不是探照灯。
他们看到前面隐约的人影,上去就是一顿乱响,或者乱炮。
总之,一路碾压而去。
就在这时,跟着皇太极狼狈逃跑的佐镶白旗,固山额真,是八大臣之一,钮钴禄图尔格,他是五大臣之一额亦都的第八个儿子。
天聪五年,也就是1629年,后金设六部,图尔格被重新启用,任吏部承政,负责官吏的诠选。
承政,也就是后来改成了尚书。
现如今,图尔格可不爱新觉罗氏,但是,他比大部分爱新觉罗的子弟更受皇太极的宠信,只不过,现如今图尔格的心思却活络起来。
跟着皇太极继续跑下去,恐怕没有了出路,大明如今装备的火炮越来越多,大金国的弓箭已经占不到任何便宜。
就算皇太极可以逃出去,他能跑到哪里?
如今大金士气已溃散,面对区区数千全家军将士,他们十数万人马,连一战的勇气都没有,更何况,全旭并没有动用全家军真正的精锐。
根据华阳社的情报,像这次追击他们的陈永顺,其实只是全旭麾下的一名上校旅长,相当于大明朝廷里的参将。
每一名旅长统领七千八兵马,与他们八旗的一个旗主差不多。
全旭这个人的野心非常大,他自己建立了八个旅。
事实上,这是华阳社的情报错误,而是因为当初全旭成立了六个旅,既,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加上近卫旅,再加两个补充旅。
现如今,全家军事实上是第一、第二、第四、第五旅驻辽东、第三旅驻双城卫,第六旅驻河套,在台湾方面,则是从第一至第五旅抽调的部分兵力,以及海军陆战队的第一旅,第二旅,炮兵三个旅,骑兵三个旅。
全家军事实上光旅级番号,共计十三个。
在图尔格的心中,全旭才出动区区八分之一的兵力,就把皇太极打成狗了,如果全旭用了全力,皇太极还有活路吗?
图尔格不看好皇太极,他连续两次战败,败光了努尔哈赤留下来的家底,跟着皇太极那就没有一点出路。
想到这里,图尔格决定投降全家军。
作为一个聪明人,他不想空着手逃跑,他想拿一个投名状。
如果擒获了皇太极,那么他到了全旭面前,至少可以捞一个上校吧?尽管不如汉人上校,那至少也算是女真人的上校,就像汉军固山额真一样。
只不过,稍作迟疑,他与皇太极拉开了距离。
在他周围搜索着,阿济格、杜度、多尔衮包括豪格,全部不见了踪影。
也不是皇太极聪明,发现了图尔格的异心,可是他太着急逃跑了。
看了一圈,没有找到合格的礼物。
不过,在图尔格不远的地方,在火把的照耀下,他看到了一个老熟人的旗号。
这位与他一样,都是后金的八大臣之一,扬古利的幼弟纳穆泰,他算是后金的吏部尚书,而纳穆泰则是兵部承政,也就是兵部尚书。
图尔格身边的老底子,有三千余人是他的本部人马,几乎占了镶白旗的一半。
“纳穆泰,纳穆泰!”
图尔格一边朝着纳穆泰冲去,一边大叫着他的名字。
“图尔格,有什么事!”
纳穆泰哪里防备着图尔格,就让亲卫散开,让图尔格过来。
“纳穆泰,我向你借个东西!”
“借什么东西?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借东西……”
“借你的人头用用!”
图尔格扬起刀,顶在了纳穆泰的脖子上,他本来想杀掉纳穆泰,不过转念一想,活着的大金兵部承政,绝对比死掉的兵部承政值钱。
于是,威逼着纳穆泰,图尔格收拢了纳穆泰身边的一两千人马,与他的本部人马一起,约四五千人。
他们点燃了一个庞大的火堆,升起白旗,并且让十几名精通汉话的人向全家军喊话投降。
从古至今,不管是哪一国的属国骑兵都是翻脸比翻书还快的狠角色,一旦选择了为某个帝国效忠,转头屠戮起自己的同胞来比谁都狠。
正因为这样,中国的汉代和唐代,还有古方的古罗马,都非常喜欢招揽蛮族组建属国骑兵,然后让他们去打草原上的蛮族,自相残杀。
现在像图尔格一样的人,眼看着后金大势已去,便迫不及待的朝自己的同胞露出了锋利的獠牙,换取自己的功名富贵。
……
细河河畔,全旭正在洗脸。
他接到了陈永顺的汇报,图尔格挟持纳穆泰带着五千余名后金骑兵,向他投降,而且这里面居然有将近三百名白甲兵。
通过陈永顺的电台通报,全旭还知道皇太极的残部人心已经乱了,有图尔格这样心思的人不在少数,不过他们并没有像图尔格这样,直接挟持着后金的兵部尚书投降。
他们也没有空着手,而是拿身边的同袍作为投名状。
眼看着皇太极距离细河河畔越来越近,就等于他一头撞向严阵以待的天雄军与全家军主力骑兵。
一旦皇太极来到细河河畔,全旭就算不想弄死皇太极,恐怕也只能痛下杀手。
在之前,全旭非常痛恨那些养寇自重的败类,为了自己的利益,枉顾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就像李成梁、祖大寿之类。
只不过,他虽然痛恨李成梁以及祖大寿等人,却不得不跟他们一样,学习他们,养寇自重。
如果灭掉了后金,杀死或者擒获了皇太极,迎接他的肯定不会是升官加爵,很有可能就是冷板凳,甚至是把全家军拆分,或者像戚家军一样,借着莫须有的罪名斩杀干净。
“袁宗第,你带着这封信,马上出发!”
全旭望着袁宗第道“亲眼看着皇太极看完,亲眼看着他烧掉这封信!”
袁宗第仅仅迟疑了片刻,拿着信转身而去。
望着袁宗第的背影,全旭长长叹了口气“我终于活成了我讨厌的样子!”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五二章战果辉煌无限嚣张(一更)
第四五二章战果辉煌无限嚣张
有句话说,贱人就是矫情。
全旭对于这句话深有体会,事实上,他就是一个矫情的贱人。
既想那个啥,又想立牌坊。
虽然话粗,事实上正是如此。
他希望借着李自成和张献忠这二位魔王的手,铲除他最想铲除的地主和士绅阶级,然后,他可以以救世主的姿态,统一天下。
哪怕他已经了挑战整个天下的实力,他依旧想苟着。
不是全旭怕承担这个恶名,而是他怕,他硬骨头杀光了,只剩下软蛋,一旦奴性养成,只怕不是一天两天可以扭转过来的。
就像多尔衮颁布剃发令,杀得人头滚滚,血流成河,二百多年后,在剪掉那个耻辱的辫子的时候,犬清的遗老遗少们,拼死阻拦。
什么祖宗之法不可废,那是谁的祖宗?
那是谁的法?
他们忘记了,直到建国后,依旧可以看到脑袋上挂着猪尾巴的人。
全旭不可能杀光天下反对他的人,也不可能砍死所有的地主和士绅,只能同化,只能利用他的体制,慢慢培养可靠的人。
如果步子大了,那就是第二个杨广,或者说王莽。
所以,全旭只能缓缓图之。
只能按部就班。
至于毁掉的城池,可以重建,
但是,京城不适合做一个新国家的国都。
这是必然的,全旭从辽东开始起步,率先要清除辽东的顽固势力,用枪炮把那些蛮族,都教化成,他们能歌擅舞的样子,放弃马刀,温文尔雅。
经此一役,全旭就可以从辽南往辽北发展,无论双河卫,还是长春、黑龙江一带,都可以发展,利用辽东的钢铁和煤炭,开始发展工业。
只需要钢铁的产能再提高,他就可以建设铁路,发展蒸汽机火车……开科技树。
问题是,此时他并没有做好介入中原乱局的准备,同时,台湾也需要他开发,也需要台湾成为南下吕宋、满刺甲、苏门达腊的跳板。
在全旭的规划蓝图里,南海是他的内海,贝尔加湖是他的后花园……
就在三十多里外,一座面积不大的小山丘上。
皇太极身边吵成一团。
有人说要放手一搏,与全家军拼个鱼死网破。
有人说还是投降吧,不然大家都得死在这里!
投降的提议招来众人的怒骂,虽说已经被全家军打得灵魂出窍了,但是,大金还是要面子的,要他们这么多人向曾经的手下败将投降,大家都拉不下这个脸来。
“住口,都别别吵了!眼下形势危殆,不是争吵的时候!”皇太极抬头望向细河方向。
全旭给他说得非常清楚,那里有七万精锐的全家军与天雄军,只要他敢出现细河南岸,那么他,要么死,要么跟着全旭去京城走一趟。
去京城?
大金的汗王去京师?
能有什么好果子吃?
虽然说大金与明军打了这么多年,也不是没有俘虏,就像努尔哈赤正室佟春秀的堂弟佟养真,被毛文龙抓住之后,送到京师,被凌迟处死。
当然,崇祯也不是一个善男信女,全旭在遵化给他八百多名活着的建奴,他一个人也没有赦免,而是弃斩于市。
如果他跟着全旭到京城,少不了被凌迟,崇祯不是李世民,李世民会留着颉利可汗给他跳胡璇舞,崇祯不会让皇太极浪费一粒粮食。
皇太极咬咬牙道:“敌强我弱,死战实属不智,但女真人的骄傲又不允许我们投降,我们只能,一路向东,经沈阳,返回大黑山!”
“向东?”
“这边没路!”
“没路也要走!”
皇太极坚定的道:“天快亮了,咱们必须走,否则就再也走不了了!”
皇太极带着愿意跟随他的部众,开始转向向东,趁着全家军与天雄军会师之前,消失在黑夜中。
这一仗此时已经结束了,战事渐告平息。这一仗打得一塌糊涂,空前强大的全家军和天雄军步骑精锐尽出,在双河卫转悠了将近半个月,愣是没能找到后金军队的主力。
反倒让后金军队绕过他们,直插广宁前卫、广宁城、广宁中卫城,这都是情报泄露所致,多少都让人有些恼火。
不过,一度在战略上取得主动的后金军队却在天雄军的广宁城下前遭遇了空前惨败,这对于后金来说,简直就是一场噩梦。
十数万后金军啃不动只有区区一千几百天雄军防守的广宁城,反倒被天雄军用火枪、火炮、手榴弹打得尸横遍野。
最后,让陈永顺领率领六千多名生力军一天一夜又半天的时间,奔袭三百余里,炮枪炮配合打得后金军队人仰马翻,而且输得比奇惨无比!
广宁之役,天雄军郑千总前后杀伤后金军队将近三万余人,斩首一万二千余级,当然,这并不是说,后金军队只阵亡了一万两千余人,事实上被手雷弹、火箭炮、飞雷炮炸得面目全非的后金军队实在太多了。
只不过,大明朝廷认首级,只认完整的,朝廷担心明军士兵把一颗脑袋劈成两半,向朝廷讨赏赐。
所以,他们只认有完整的首级,否则像缺三分之一,或者不足整颗首级的,统统不算。
事实上,死在广宁城下的后金军队不下五万人,俘虏两万六千余人,至于原来的三万四千人,有其中八千余人伤势太重,没有救过来。
就在全旭与卢象升抵达广远城的时候,辽南金州已经翻了天。
现在金州,比原来的金州卫大了不止三十倍,如果说从旅顺开始算起,那么从金州南走到北,估计一天都走不完。
从西走到东,一天同样走不完。
就在皇太极向东跑向沈阳城的废墟时,信骑已经抵达金州北城,他们在大街上纵马狂奔,一边奔跑,一边大喊。
“大捷,大捷,广远大捷,我军在广远城击溃败后金大军,斩首一万两千余级,俘虏两万六千余人!”
这些边关传骑实在太兴奋了,一边纵马飞奔一边吼得面红耳赤,朝着旅顺方向一路狂飙,还没等天金州城的老百姓听清楚,他们已经跑得不见踪影了。
位于修武伯府邸居住的曹化淳,听到大捷的声音,陡然站了起来,他的眼珠子快要瞪出来了:“大捷,广远大捷?斩首一万两千级,俘虏两万六千余人?”
就在这时,曹化淳身边的一名小官宦满脸冷笑道:“这修武伯打仗的本事怎么样不知道,反正虚报战功的本事无人能及!斩首七千,亏他说得出口!”
这名宦官是曹化淳的心腹张世贤,长年跟关宁军、东江军打交道,对那些武夫杀良冒功、虚报战功、吃空饷喝兵血的套路可以说是熟得不能再熟了。
他早就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任你如何巧舌如簧,任你把文章写得花团锦簌,他都一眼就能看出哪些可信,哪些不可信!
关宁军动不动就说自己歼灭了多少万建奴,但报级也只敢报个几百,要是谁敢吹嘘说自己斩首过千级,那绝对会犯众怒。
你当我们是白痴对吧?
现在全旭倒好,一开口便是斩首一万两千级,好家伙,人家是往战绩里灌水,他是往水里灌战绩了!
张世贤阴沉着脸道:“他肯定是疯了,这种疯话都说得出来!”
曹化淳的脸色变得有些不好看。
这时,远远的声音传来:“大捷,广远大捷,全旭押解俘虏不日便抵达金州!”
“哼,真是疯了,连这种疯话都说得出来……”
张世贤一句话没有说话,看着曹化淳阴沉如水的脸色,他马上闭上了嘴巴,心中暗想:“小样,看本公公还不拆穿你!”
曹化淳起身道:“走,出去看看!”
张世贤没有胆子说曹化淳也疯了,他急忙跟着曹化淳走出修武伯府邸。
来到街道上,他们与众多百姓一起,率先看到了是一辆辆载货式的四轮马车,载货式的四轮马车,与载人的马车最大的区别是没有车厢,所以,上面装载的货物可以一目了然。
曹化淳的鼻子动了动,他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若有若无,这是尸臭味,他的脑袋中浮现一个恐怖的念头,难道是……
果然,随着这种载货马车越来越近,只见马车上装载着密密麻麻的首级,首级上沾满了生灰,基本上保持着死前的表情,个个首级几乎都是惶恐不安,一脸狰狞。
一辆载货马车上,至少装着上百颗首级,一辆、两辆……
曹化淳长长叹了口气:“打赢了!”
只不过,张世贤却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这真有上万颗首级?真建奴?还是杀良冒功?”
就在此时,不远处的一名全家军士兵,听着张世贤的话,一脸不善的望着张世贤。
张世贤感觉自己像是被一头狼盯着一样,他感觉自己的脖子凉嗖嗖的,吓得他赶紧躲在曹化淳身后。
足足一百多辆四轮马车,装载在首级,不过四轮马车却一眼望不到头,后面的马车上则装载着密密麻麻的铠甲、兵刃、刀枪,还有大量的火炮。
有铸铁火炮,有青铜火炮……
这些都是皇太极从明军手中抢来的火炮,全家军看不上,也不会使用这种破烂,但是,铁却可以融化掉,废物利用。
PS:这章本来打算是昨天晚上发的,结果老程写着写着睡着了,现在的身体出了点问题,高血脂,容易嗜睡,很是头疼。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五三章辽东是帝国的坟墓(二更)
第四五三章辽东是帝国的坟墓
缴获的后金兵刃、铠甲、盾牌、也是这种打算,所有铁质铠甲将会被回炉重铸,在平炉里融化成铁水,加入适量的碳粉,搅拌后可以得到中炭钢或高炭钢。
当然,现在的目的则是夸功,让辽南百姓看看全家军的战绩,给辽南百姓极大的信心,告诉辽南各界百姓,全家军有绝对的实力保护他们,有什么小心思,赶紧收起来。
报讯的战马像疾风一样从田野、乡村、城镇狂飙而过,每到一处,骑士便放开嗓门,吼着同样的话。
他们的嗓子早就沙哑了,几乎喊不出声了,但仍然吼得声嘶力竭。
他们只觉得心里痛快,明军有多少年没有打过这样的大胜仗了?尤其是跟建奴,几十年来一败再败,不是丧师就是失地,侥幸守住个宁远,斩首几百级便举国欢腾了,现在竟斩首一万两千级,俘虏两万六千余人,全家军创造了奇迹,他们这些传骑都觉得万分自豪。
“大明万岁,全家军万胜!”
辽南的百姓也跟着欢呼起来。
辽南东部是辽南的商业区,由于商业氛围浓厚,全旭原本设立的荣昌街、仁惠街、诚信街早已人满为患,不得已,只好继续扩充。全旭按照南北走向的街道为路,东西走向的街道为街的原则,先后设立了广元路、广宁路、安宁路、联胜路、复兴路、东海路等六条向北向南的街道,加上荣昌街、仁惠街、诚信街、民生街、长平街以及鹏程街共六条东西走向的街道。
现如今金州东城商业区的占据面积,从原来的四千五百亩地,扩充到了将近十五万亩,相当于一百平方千米,即使放在后世,也是一座规模不小的城市。
当然,这个时代与后世还不一样,主要是这个时代的建筑风格,以四合院落为主,哪怕一座小小的货栈,可以占地十亩,或者一百亩,就算三百亩的货栈也不是没有。
一座规模相当的饭店,少则三五亩,多则一二十亩地,不过,尽管如此,东城商业区由于人口增加,越来越多,而且大部分都是商贾和工人,在辽南议会中心,将东城商业区单独设立县的呼声越来越高。
不过,全旭没有理会,沈明泽同样没有理会。
想屁吃呢。
位于广宁路与仁惠街交叉路口,属于东城商业区的中心地带,这里有一座规模相当庞大的茶楼,即使放在京城,这样占地上百亩地的茶楼也是非常罕见的。
此时的阮大铖与马士英坐在茶楼里悠闲的喝着茶,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当前的形势,心情甚是惬意。
阮大钺拿着笔在纸上写道“天运人功理不穷,有功无运也难逢。因何镇日纷纷乱?只为阴阳数不同。”
马士英一脸恭维“好诗!”
“何解?”
马士英微微一愣,露出思考之色。
阮大钺人品虽然不堪,他与马士英一样,都是才华过人之辈,像马士英能诗善赋,尤其擅长画工。至于阮大钺,则是一个艺术天才,能编、能导、能唱,是一个内行的剧作家,因此他创作的戏曲剧本艺术性较高。《春灯谜》是一部幽默戏,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马士英与阮大钺算是同病相怜,二人虽然是进士出身,一直没有获得仕途上的发展,特别是马士英,崇祯五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
新官上任一个月,檄取公帑数千金,镇守太监王坤所的揭发,被赶下台了。于是,马士英前来投奔阮大钺。
阮大钺这次抵达辽南,工作进展不错,他虽然在辽南,向全家军渗透,效果不佳,不过却进入玄鹰卫的视线。
他花重金买通了广宁城一名参谋,窃取了天雄军的作战计划,然后火速将情报交给皇太极。
就因为他们,皇太极早就作好了准备,天雄军和全家军原本缜密的作战计划几乎完全落空了。
只不过,造成这方面的原因,也与卢象升有关,全旭的全家军总参谋部,拥有着相当强大的实权,部队的训练方式,人员编制,以及作战规化,都出自总参谋部之手。
事实上的全家军的各旅长,实权都不大,名义上是一旅之长,但是很多事情无法做主,这主要是全旭为了将来考虑,他担心形成部队中的藩镇割据之势,在现在时候,全家军成了全旭的私军,而下面的各旅、各团又是小兵头。
站在历史巨人身上的全旭,非常自信后世的先进制度,旅长成了直接指挥部队的执行官,而士兵委员会,则在基层组织,制衡军官,这样以来,即使是某个旅长或团长,被收买了,他们就算想像图尔格一样,临阵倒戈,也有心无力。
全家军的士兵委员会,从司级开始建立,分别是团级、旅级,总参谋部的作战命令,虽然不会下达给士兵委员会,但是,像投敌这种事情,一旦宣布,就会被迅速知晓。
而且全旭明确规定,士兵委员会,只接收士兵,少尉以上级别的军官,是不允许进入士兵委员会,也避免了像后世的工会。
工会主席从来都是领导干部兼任,他们当然代表着领导干部的利益,职工工会代表,永远是被代表的,工会就丧失了维护职工利益的初衷。
士兵委员会代表的是士兵的利益,比如说,他们的伙食、住宿、薪水、待遇,当然,全旭也为了避免矫正过甚,像什么军官打骂、体罚则不列入监控体制。
就像后世的教育体制中,老师不能管理学生,说一句狠话就是侮辱学生,然后被家长一闹,老师被开除。跪着的老师教不出站着的学生,跪着的军官,也训练不出虎狼之师。
阮大钺淡淡的道“算盘!”
马士英恍然大悟。其实,他不是猜不出来,而是故意哄着阮大钺开心。
自从全家军北上,金州城中的紧张气氛也证明全家军和天雄军战事不利,皇太极绕过了天雄军与全家军主力,正率领十数万军队正在围攻广宁城。
广宁城距离金州城有七八百里,金州城全城戒严。
作为全旭的后备力量之一,三娘更加亲自抵达巾帼纺织厂,亲自让人将兵刃和装备分放给巾帼纺织厂的女兵。
在阮大钺看来,连女兵都要用,这似乎也从侧面证实天雄军已经陷入了困境,否则三娘岂会轻率领兵上阵厮杀?
这两位心情愉快,悠闲自得,就等着广宁城破或者天雄军主力中伏兵败的消息传来。只是,都这么久了,怎么还是没有消息传来?
“该死的全旭,这封锁得实在太严了吧?”
“集之兄,你看这形势,是不是有点儿诡异?”马士英呷着茶,指着下面一队扛着枪列队走过的全家军士兵,皱着眉头说。
“瑶草何出此言?”
马士英皱起眉头道“按说现在广宁在那边应该有消息传来了的,可是现在金州城中仍然风平浪静……”
阮大钺哼了一声,不以为然的道“那十有是姓全的心虚了,不敢让金州军民知道实情!”
马士英摇摇头道“不至于吧?要说卢象升把天雄军带走了,广宁府空虚,这没什么好说的,可金州……”
只有来到辽南,才能发现这个地方的恐怖之处。
别说各大工厂里的工人,就算是在街边摆了一个包子摊位,那也要参加军事训练,或救助伤员的训练。
无论是身份多高,财富多少,就像跟全旭合作过拥有着深厚基础的徽州商人们,他们一样要参加全家军组织的军事训练。
一旦全旭在辽南进行军事动员,他在一天之内可以增加三四万兵马,如果是十天,这个数量还要翻倍。
辽南大学的学生们,开学之前,就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军事训练,训练内容只是四面转法、三大步伐以及蹲下起立这些基础动作。
不过,十六岁以上的学生,要参加实弹射击,也要参加投掷手雷弹训练,在辽南大学三大主课,不修合格,是没有机会拿到毕业证的,三大主课就是语文、数学和武技。
特别是武技分为骑术、射术、驭术、三大基本功,外加长跑、引体上向,俯卧撑等基础动作。
马士英虽然来得时间不长,却发现了全旭的真正用意,他的目的可要学习汉唐,官员是要求上马可以管军,下马可以治民。
其实,在汉唐时期,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文武之分。
阮大钺的底气非常足,他露出阴恻恻的笑容“自古以来,辽东就是一片死地,即便是强盛如汉唐,也不敢轻易进入辽东,不顾形势出兵进攻辽东的,十次有九次以兵败告终!汉唐尚且如此,他姓全的算什么?只是侥幸打了几场胜仗便忘乎所以,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了,
马士英想想也是,自古以来,辽东就是帝国的坟墓。
东胡、乌恒、鲜卑人先后在辽东崛起,然后横扫天下,女真人也在辽东崛起,即便是无比强盛的汉唐,也没有真正征报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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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五四章大明的擎天柱(三更)
第四五四章大明的擎天柱
征伐辽东的战役,要么是扑空白折糜耗军资,得不偿失,要么是惨败,成功的例子真的相当少,两千多年来,还从来没有哪个王朝能够真正征服辽东。
唐朝虽然强大,但是白山黑水之间,契丹人也是在唐朝时期崛起,然后雄霸东北方,接着就是女真人。
从广义来说,女真人、蒙古人都是在辽东崛起,进而征服蒙古大草原,这种例子,在历史上比比皆是。
全旭算什么?
一支组建不过数年的军队,在辽南这边,建奴不要的遗弃之地,也才勉强站稳脚跟,便想征服蒙辽东了?
太天真了!想到这里,马士英也笑了起来“不知道接到兵败的消息后,姓全的会是什么表情?”
阮大钺淡淡的笑道“那脸色肯定好看不到哪里去。我们华阳社同道,已经串联了将近一半的缙绅官吏,只等他兵败便群起而攻之,上奏朝廷狠狠的参他一个贪污受贿、鱼肉缙绅、擅开边衅、勾结外敌之罪,我们开设在山西、陕西、北直隶、山东、河南五省的商号同时罢市向朝廷施压!哼哼,他横了这么久,不就是仗着自己手里有一支强军么?现在这支强军没了,我看他怎么办!不败还好,一败,他想不死都难了!”
正所谓打脸来得非常及时,就是阮大钺的话音刚刚落,街道上传来一阵阵的欢呼声“大捷!广宁大捷!全家军第四旅一天一夜长驱三百里,在广宁州大破建奴,斩首一万二千余级,生俘近两万!”
仅仅愣了片刻,街道上就出现一片如同海啸般的欢呼声。
“大明万岁,全家军万胜!”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为庆祝全家军大捷,刘记酒楼,所有酒水免费,今天咱们不醉不归!”
“大口吃肉,大口喝酒,黄记卤肉,今天半价……”
特,借着这个大捷的东风,东城商业区不少商号顺利展开商业促销手段。
“倚红楼,今日接待全家军将士免费!”
“翡翠阁所有玉器,一折酬宾!”
“洪记棺材铺……”
“洪大力,狗日的,这点热度你也要蹭?”
洪大力一脸悲痛的道“我们洪计捐献一百具上好的寿材,收殓阵亡将士……”
说到这里,众人这才不骂他,要不然棺材铺子给他拆掉。
阮大钺手一颤,茶从杯里漾了出来,马士英的更是面色大变,两个人对视一眼,
都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只不过,谁敢拿这种事情开玩笑?
这时,车轮滚滚,在街道上骤起响起,几十名身穿黑色甲胄的全家军将士在前面开道,后面跟着一辆一辆的四轮马车。
车队前的一百多辆大车上,装满了密密麻麻用石灰腌制的人头,后面则装载着各式各样的兵刃和铠甲,在后面则是大队的俘虏。
俘虏们身上非常狼狈,全家军似乎没有刻意安排,蒙古人是蒙古人,女真人是女真人,索伦人是索伦人。他们身上挂着各式各样的烂菜叶和臭鸡蛋。
全家军将士们不时的维持着秩序“乡亲们,手下留情啊,这些俘虏要送到京城,让他们活着见到陛下,你们别打死了!”
金州的百姓们欢呼着,也拿着泥巴、马粪,或者乱七八糟的东西扔向众俘虏。
唯一不和谐的是,一名戴着红袖章的城管,黑着脸道“随地扔粪,罚款十文!”
“我认罚,城管大哥,这是一枚银币,我就砸一两银子的!”
“这是我的,我今天没带钱,就砸三十文!”
阮大钺望着街道上的一幕,浑身一阵战栗,目瞪口呆!他们才回过神来,面面相觑,都是难以置信。
阮大钺讷讷的道“辽南现在没有骑兵,六千步兵,一天一夜长驱三百里,大破十数万敌军,这……这怎么可能!”
马士英摇摇头“有古怪,这里头一定有古怪!”
无穷的恐惧涌上心头,让他与阮大钺面色惨白,喘不过气来,如果传消息属实,那么,对于后金来说肯定是一场可怕的噩梦!
大明的骑兵远远不如后金,最可怕的就是速度,全家军是怎么做到一天一夜长驱三百里,马不停蹄,大破十数万后金军队?
就算是后金八旗精锐也做不到,更不敢这样做!全家军却做到了,这意味着全家军的战斗力又有了质的飞跃,甚至已经超越秦军、汉军、唐军,这几支极具传奇色彩的军队都不是依靠数量优势,而是利用装备上的优势,可以轻易打出骇人的战绩。
一汉敌五胡。
这是汉军创造的历史,没有五倍以上的优势,匈奴和其他部落根本就不敢向汉军亮刀。
至于唐军那就更猛了,李靖三千精锐唐军夜袭阴山,大破颉利可汗十数万人马,生擒颉利可汗。
李世绩六千步骑,大破十数万薛延陀军队,斩首三万余,俘虏一万余人。
薛仁贵三箭定天山,坑杀十几万。
当然,还有席君买百骑破万骑,斩吐谷浑王,王玄策一人灭一国。
现在,全家军也能打出如此骇人的战绩!
先是在大石河,接着在遵化,现在又在广宁城,几年之内,后金接连遭到三次重创,大批精锐战死,战斗力急剧衰退,而全家军却越来越强大,这……这可如何是好?
马士英的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他只是一个政治投机者,因为投机,所以才没有坚持,他喃喃道“全家军怎么……怎么会突然变得如此强大了?这不可能啊!”
不可能的事情就在眼皮底下发生了,他无法接受,却又不能不接受,倾听着外面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
他内心里产生了一丝动摇。
阮大钺却失魂落魄,如丧如丧考妣。
……
曹化淳也是非常震撼,不过作为一个司礼监的掌印太监,也是内廷的第一人,曹化淳的政治嗅觉非常敏锐。
全旭和卢象升打了这一仗,取得了大捷。
斩首一万两千级,那么说明战死的后金军队绝对不止一万两千级,后金的首级难以获得,就是因为他们有收集自己一方的尸体的习惯。所以,很难获得首级。
往往几千人伤亡的战争,能捞到几百颗首级或者几十颗首级就不错了。
俘虏了两万六千多人,这可是自辽事以来的第一功啊!们当然不会不长眼去抢全旭、卢象升的风头……
但是,这场战争,是因为他与全旭商量着,让他前往京师述职,全旭为了给崇祯皇帝准备见面礼。
可以说,他曹化淳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在这份大功里分上一份是少不了的!
曹化淳已经升无可升,但是却可以加重他在崇祯皇帝心中的位置。
冯保与张居正、戚继光这一个组合,可是在成为了朝廷里的佳话。
他曹化淳也可以成为冯保,名和利双收,曹化淳在最短时间内作出了最正确的决定,赶紧回去写奏折向朝廷报捷!
辽南陷入了狂欢之中,位于广宁城的卢象升却没有受到战胜的喜悦之情,正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
这次广宁之战,广宁城守备郑千总获得了卢象升的奖励,同时,郑千总被卢象升赐名,郑安国。
救治伤员,修缮损坏的房屋,以及处理善后事宜。
卢象升趁着没有人,望着全旭道“你明明有机会留下皇太极,为什么不追击?”
如果全旭让卢象升与天雄军骑兵主力追击皇太极,那么皇太极能带着万人逃跑,就算他们的本事。
全旭淡淡的道“逃了就逃了,有什么大不了的?”
卢象升非常生气,不过转念一想,却又生不出来气了。
大明从来不像大宋,大宋是没有出色的将领,没有出色的军队,哪怕到大明灭亡,明军的战斗力事实上,都不算太差。
像孙传庭、孙承宗、卢象升、秦良玉这样的出色将领不少,像秦军、天雄军、川军能打的军队也不少。
如果朝廷给予秦良玉支持,川军扩充十倍二十倍的数量,完全不成问题,当然卢象升的天雄军在历史上,一直没有超过三万人马。
难道卢象升不想扩军?
而是没有朝廷的支持,他又不像全旭那么有钱。
所以,明朝最严重的问题是内耗,从而便宜了犬清。
卢象升愕然道“难道你就真的一点都不想将剩下皇太极剩下的五六万多建奴全部歼灭?”
“把他们全部歼灭了,谁给我去充当义务宣传员,向建奴讲述我军六千破十万,皇太极的八大臣两人投降,两个前锋统领,一死一降,以寡击众大破建奴四万大军的英明神武?”
全旭的话其实并非没有道理,只不过,这并不是全旭的真话。
自从朝廷诸公,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这事做得太绝,戚家军没武之地,就借机干掉。
现在全旭就要回京述职,如果全歼了皇太极,那么辽东事平,全旭恐怕再也离不开京城那座牢笼了。
想到这里,卢象升郁郁寡欢。
全旭笑了笑道“卢大人,放心吧,咱们这次大胜,总算可以给朝廷一个交待,事实可以证明,咱们辽东军可以成为朝廷的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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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五五章举国震动(四更)
第四五五章举国震动
卢象升若有所思的望着全旭“神火飞鸦突击,炮兵扩大战果,火铳负责掩护炮兵,建奴就这样一触既溃?”
事实上,卢象升此时也难以置信,广宁之战虽然战果颇丰,不过那是依靠着城墙的优势,如果占据着绝对的优势,还打不赢,那就证明天雄军不堪一战。
可是全家军却在野外作战,以六千步兵和炮兵,一举击溃十数万后金精锐部队,这是怎么做到的?
全旭淡淡的笑道“自从火铳的出现,武勇已经失去了效果,哪怕只是一个孩童,拿着火铳也可以轻松杀死一名训练有素的勇士,在神火飞鸦,不在火箭炮面前,再勇猛的人,也会被打得灵魂出窍,当然,遇上我,建奴还想踏踏实实的打仗?开玩笑!”
这句话全旭倒是没有吹牛,当全世界还是实心炮弹的时候,全家军的开花弹已经在战场上出现了,当迫击炮需要二百多年才能出现的时候,全家军就已经用迫击炮充当步兵开路先锋了。
武器的先进,生产力方面的碾压,关键是全旭虽然只是一个辽东总兵,拥有着近二百万年轻化的人口,如果算上天雄军下辖的人口。
事实上,辽东从人口方面已经超过了后金,至于生产力那是皇太极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皇太极可以依靠走私的方式,买到一些明军制式粗制滥造的火药,但是全家军已经开始向硝化棉方向摸索了,现在通过后世的渠道,全旭拥有更先进的装备。
虽然说,参战的全家军第四旅并没有在武器方面先进后金太多,可关键是,全家军的通讯优势,步话机装备到司,对讲机装备到队,哪怕在千里之外,全旭一个命令,最多几分钟可达传达给一个全家军士兵。
但是,皇太极只能依靠骑兵去通知,在广宁城外的那场战斗,全家军拥有四架工业级别的无人侦察机监视着战场。
无论后金军队在哪个方向开始集结,他们都逃不过无人机的侦察。也就是全旭不想全歼灭后金,要不然,皇太极肯定逃不掉。
卢象升望着全旭,有些不好意思的道“全帅,那个……”
“什么?”
“神火飞鸦多少钱?”
卢象升尽管也在学习全旭,可是他无论怎么努力,广宁府的发展,远远比不上辽南四州,神火飞鸦虽然好,但是如果太贵,他还真用不起。
“发射车,其实并不贵,大约一辆加强版的马车,十几辆银子就成了,只不过,火箭弹……一枚需要差不多五两银子。”
全旭也是无奈,也幸亏他的底子厚,要不然,还真坚持不住,就像这次,第四旅三十辆十五联装的火箭炮,一次齐射就是四百五十枚火箭炮弹,就两千二百五十两银子。
大炮一响,黄金万两,这是一点都没错的。
就在这个时候,远处有士兵过来汇报。尚可喜兄弟带领三千东江军精兵前来支援广宁城,尽管全旭并没有让东江军前来。
只不过,当全家军在辽南动员的时候,正好有一支东江军的商队在旅顺口,他们急忙派出快船通知了东江军在三山岛的守军。
尚可喜就急忙通知陈继盛,在毛文龙移镇遵化之后,陈继成升任东江镇总兵,不过朝廷虽然对东江镇依旧是冷处理,但是全旭对东江镇一直不错。
东江镇治下养不活的百姓,可以转移到辽南四州分散安置,军械、装备也是赚取少量的利润,在全旭的扶持下,东江镇虽然不敢说兵强马壮,至少比原来毛文龙时代,日子好过多了。
尚可喜没有理会陈继成在皮岛的消息,就带着三千精锐兵马,每个人携带五天干粮,直接从三山岛直抵黄平保,沿着黄平保,经牛庄屯,抵达广宁城下。
不过,这支精兵,只是一支轻步兵,火铳没有几支,倒是全家军已经绝迹的长枪,在这支军队中装备着,占据着主力装备。
“全帅,卢大人,末将……”
尚可喜也有些不好意思,这一趟白来了。
全旭不是给三大汉奸洗白,其实无论是孔有德,还是耿精忠,在历史上的吴桥兵变中,都不是主动叛乱,而是被逼反的。在这个时空,毛文龙没死,而是移镇遵化,东江镇的陈继盛反而顺利的坐稳了东江镇总兵的位置。
不过,因为有了全旭的关系,东江镇现在基本上只能在各个小岛上屯田、打鱼,或者贩卖货物。
全旭笑道“有心了,东江镇的兄弟们远来辛苦,来人,安排东江镇的兄弟们歇歇!”
卢象升也让雷时声,李重镇、杨世恩等天雄军将领与尚可喜等东江镇将领见面,大家一团和气,开开心心的喝酒,吃肉。
皇太极在撤退的时候,留下了很多牛羊,牛肯定是不能杀的,但是羊没有问题,而且马肉特别多。
就在全旭、卢象升等安排酒宴招待尚可喜一行人的时候,曹化淳的信使也飞快的抵达了京城。
京城,还是那个京城,到处弥漫着腐朽的味道。
达官显贵继续挥金如土锦衣玉食,贩夫走卒继续为三餐一缩奔波,流民继续为活下去而挣扎……
酒照喝,舞照跳,日子该怎么过的还是怎么过。
不过,作为帝国,最大的特色就是人人都关心政治,今天某部大佬受到嘉奖,飞黄腾达指日可待,昨天哪位官员夜宿红楼……
茶楼酒肆里,一些热血青年议论一番,骂奸臣,骂阉党,骂小人,只恨自己不是奸臣。
虽然说,卢象升与全旭出镇辽东,这两年多以来,建奴就像消失匿迹了一样,再也听不到他们的消息,而且因为全旭非常能干,又不像关宁军一样,天天哭穷,张口向朝廷要钱要粮。
这让崇祯皇帝松了口气,只是干旱让陕西、山西以及河南,哀鸿遍野,到处都是叛乱,到处都是险情,搞得像世界末日一样。
进入崇祯五年,高迎祥、马光玉、张献忠、李自成等二十余万叛军合攻蒲州、大宁、阳城,随后攻克大宁、隰州、泽州、寿阳,山西震动。
廷议了几天,朝罢巡抚宋统殷,以许鼎臣督贺人龙、左良玉军8000人进驻平阳,宣大总督满桂督张应昌、颇希牧、艾万年兵七千余人堵汾州,妄图一举剿灭叛军。
满桂率领大军进入深山,高迎祥弃泽州、寿阳,率部南逾太行,攻济源、清化、修武,围怀庆,潜入西山,直捣顺德、真定,进逼京畿。
这个时候,连崇祯都头疼了,区区高迎祥还真了气候?
大臣们争吵着,崇祯就坐在御座上,充当菩萨。当了五年多皇帝,崇祯也学到了一些经验,遇到琢磨不透的事情,不要轻易表态,回头私下里请教孙承宗。
这件事情,他早就请教过了孙承宗,孙承宗的意思是,等卢象升与全旭击退了建奴,便命令他们回师,剿灭高张等叛军!
所以,崇祯心中有了计较,再看着众臣争吵,仿佛在看着一场猴戏。
正吵着,当值的太监王承恩急匆匆的走了进来,一直走到金阶前,跪下,叫“陛下,张世贤张公公回来了!”
张公公?
那可是曹化淳身边的大红人,群臣顿时噤声,他们不怕得罪崇祯,但是害怕得罪曹化淳,因为曹化淳到底是内书院教出来的,与魏忠贤那个泥腿子不一样。
他要对付谁,先动手把名声搞臭,什么贪污,失德,无信、不义,反正有的没的,先弹劾再说,面对确切的证据,罢官罢的让人无话可说。
关键是,曹化淳更狠,你以为罢官了就没事了?
其实在曹化淳心中,罢官就是第一步,无官庇护,那就会连阿猫阿狗都来踩两脚,让他们看尽世态炎凉,饱受打击,惨死在小喽喽手中。
就在这时,张世贤带爬的冲了进来,扑到金阶前,嘶声嚎叫“陛下,大……大捷,大捷啊!”
崇祯皇帝霍地站了起来,嘴唇微微哆嗦着“什么?大……大捷?也就是说……”
“赢了,赢了!”
张世费激动得脸部肌肉直抖“不仅打赢了,还把建奴给打惨了!此役,我军在广宁城下,以少胜多,大败建奴,斩首一万两千余级,生俘两万六千余人,其中包括贼酋皇太极的伪兵部承政纳穆泰、伪吏商承政八大臣之图尔格弃暗投明,全帅麾下大将陈永顺斩首贼酋皇太极的前锋统领、俘虏一人,陛下……大捷啊!”
朝堂轰的一下炸开了,一直保持微笑闭目养神的温体仁那双眼睛有多大就瞪多大,话都说不利索了“多……多少?斩首多少?”
“斩首一万两千余级,生俘两万六千人,八大臣反正一人,俘虏一人,御前前锋统领一人被斩,一个被俘。”
“开玩笑吧!”
侯恂喃喃的道“是啊,斩首一万两千级,也太匪夷所思了!”
孙承宗皱着眉头,目光投了过来,显然这个老头也不大相信这等夸张到登峰造极的战绩。
崇祯皇帝面色连变几变,最后还是稳住了神。
虽说乍听斩首一万两千余级他也很激动,但毕竟是被忽悠得多了,没那么容易上当了,鬼才知道是不是虚报战功呢。他冷静的问道“可有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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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五六章如何赏赐(一更)
第四五六章如何赏赐?
全旭是没有向崇祯皇帝写奏折的,当然,卢象升也没有写。只不过,正应了那句话,皇帝不急太监急。
虽然曹化淳没有监军辽东的义务和责任,但是他却代替全旭与卢象升写了这么一封奏折。
曹化淳的文字功底是相当不错的,非常正式的公文。
“司礼秉笔太监、东厂提督、总提督京营戎政曹化淳顿首谨奏本月丙午,臣代天巡狩辽东,三月以来,边事不宁,盖、复、金、海、广宁等黎庶,颇受其苦,灾众数以万计,辽东帅臣全旭,集三军虎贲……”
曹化淳十二三岁左右入宫,因天资聪慧,勤奋好学,在宫中受到良好的教育,诗文书画,样样精通,深受司礼太监王安赏识,倚为亲信。后入信王陪伴侍奉五皇孙朱由检。他不仅文才不凡,而且深受崇祯的信任。
看着曹化淳熟悉的笔迹,崇祯一目十行,匆匆扫了一遍,又回过头来逐句逐句的看,还是不大相信自己的眼睛,看完了,再一个字一个字的看。
与其他大臣不一样,曹化淳的奏折写得相当详实,没有夸张,没有加油添醋,也没有动辄数以万计,毙敌无数等描写,也没有一味的吹嘘全旭的武勇与谋略。
他只是以局外人的身份,将全旭因为知道了要前来京师述职,决定给崇祯皇帝携带辽东土特产,他当时不解,天子富居四海,什么土特产没有见过?还需要全旭这个臣子向皇帝献礼。
结果,全旭回答“建奴首级”,随后,全旭率领全家军、天雄军精锐尽出,空余广宁数千兵卒。在全家军和天雄军离开广宁府后,随后皇太极趁着广宁府空虚,带领十数万人马包围广宁城。
看到这里的时候,他知道广宁城只有一千七百余名守军,以及六千余户百姓,不过两万。崇祯虽然不精通军事,但也知道这样的力量,根本就守不住。
接着,全家军闻讯建奴包围广宁,立即组织兵马营救广宁,六千建卒强行军一昼夜,奔袭三百里,与建奴前后十三战,十三战皆胜,斩首一万两千余级,俘虏两万六千余人。
众臣们看着这位自登基之后,五年以来,脸上就再也没有过真正的笑容的天子跳了起来,放声大笑,那神色竟有几分癫狂了。
群臣相顾骇然。
离得近的孙承宗眼疾手快,捡起一份捷报扫了一遍,同样面色大变,激动得站了起来,随即……孙承宗的脸色难看起来。
这是一封非常外行的奏折,辽东不差六千健卒,但是,这是步兵,却不是骑兵,什么时候步兵比骑兵还快?
想到这里,孙承宗板着脸,望着张世贤问道“曹公公只怕笔误,步兵何以一天一夜奔袭三百里?”
他现在提出来这个致命的弱点,就是防止其他人利用这个漏洞攻击全旭和卢象升。
张世贤满脸堆笑道“孙阁老有何不知,辽东全家军六千健卒,剩坐一千余辆马车北上支援广宁城,辽东官道皆为新修,马车日行一百五十里不足为奇,若非顾忌马匹,奔袭二百里也可以做到!”
听着张世贤的话,崇祯的脸色缓缓恢复正常,他喃喃道“这么说,是真赢了?”
“真赢了,光腌制好的首级,就有一百多辆大车,抓获的俘虏,排起了长队,一眼看不到头!”
张世贤接着笑道“这只是初步战报,详细战报,肯定会有出入,奴婢以为,斩首一万两千级,只多不少!”
“嘶嘶……”
整个大殿里立即传来阵阵直抽凉气的声音,孙承宗摇摇晃晃,坐了下去,他老泪纵横“战死在辽东的几十万将士,终于可以瞑目了!”
周延儒、温体仁、侯恂等重臣也都快速一目十行的看完,他们的神色变幻莫测,最后化作一声叹息。
赢了,只是他们不愿意相信而已。
可事实俱在,不由得他们不相信。
没有人怀疑全旭在虚报战功,斩首可以做假,可是俘虏呢?
全旭总不能把一群百姓接过来,送到京师,硬说是建奴吧?
要知道兵部考功司可不是吃干饭的,再说了,建奴与汉民百姓区别非常明显,这可不像后世,满人在中原滋养三百年,已经与汉人无异。
在这个时代,女真人的脸形长得就像用脚踩过的脸,鼻骨短、牙齿呈抛物线排列,门齿呈铲型,牙齿较小;眼睛细长,眼裂小,有明显内眦褶,身材矮,躯干粗,差距相当明显。
在这种情况下,俘虏不仅仅是语言方面,长相特征的差异是没有办法弥补的。
众臣拿着奏折看了一遍,直到孙承宗起身崇祯皇帝行三拜九叩大礼,声音异常激动道“恭贺陛下!全赖陛下洪福,三军用命,我军在广宁大获全胜,痛击建奴,歼敌过万,擒获建奴吏部承政、兵部承政,此赫赫战功,实是数十年来未曾有过,破口之耻,至今雪矣!”
破口之战一直是崇祯的一块心病,他做梦都盼着关外明军能够打个大胜仗,洗雪这一奇耻大辱。
似乎老天也觉得把他折腾得太惨了,该给点补偿了,竟然让明军在广宁不可思议地取得了一场巨大的胜利!
想到这里,崇祯心里乐开了花,笑容是再也遮掩不住了。
文武百官齐刷刷的跪下,声音洪亮,跟打了鸡血似的“为万岁贺,为大明贺!吾皇万岁!”
“同贺,同贺!哈哈哈……“
崇祯大笑一阵,才心情畅快的坐了回去,勉强止住笑声,这个时候,一个问题摆在眼前,大明虽然文贵武贱,但是,却是以武立国,对武功的赏赐非常重视。
无论是太祖时期,还是永乐时期,明朝都是以计首论,也就是说,军功要么升官,要么赏钱。
成化十四年,颁布申明升赏制,辽东女直,一人擒斩二人,升一级,至六名,升三级。不愿意升级者,授五十两,署职二十两。
现如今歼灭了俘虏了两万六千余人,斩首一万两千人,相当于朝廷要拿出来一百九十万两银子。
当然,这只是粗算,事实上,随着明军对建奴胜少败多,还开出了特殊赏格,比如说,牛录额真、白甲兵赏千两,升正千户,或千总,连后金的兵部尚书和吏部尚书都抓了,再加上其中的前锋统领。
崇祯不敢往下想了。
怎么赏赐?
拿什么赏赐?
现在的崇祯,就是有着幸福的烦恼。
打败了建奴,他非常高兴,可是拿什么赏赐全旭和天雄军,他一点头绪都没有。
孙承宗看着崇祯的脸色,明白了他的担心和着急,不过,眼下整个朝廷都喜气洋洋,谁也没有在这个时候出来触这个霉头。
仅仅略作思考,他就将这件事情抛在脑后了,草草吩咐了几句,便宣布退朝了。
他三步并作两步回到后宫,把这个天大的好消息跟周皇后分享。
周皇后得知这一消息之后也是万分惊喜,连声说“恭喜陛下,恭喜陛下!”
崇祯心情更好了,笑声不断,打从两个人相识以来,周皇后还没有在他脸上见过如此开怀的笑容呢。
只不过,夫妻二人在一起的时候,有些话必须敞开了说。
“朕现在非常头疼,全卿与卢卿立下了如此大功,卢卿还好办,他现在是巡抚,朕可以酬其功,升其官,但是全卿……”
总兵是明朝武职的一品,全国不超过二十个人,相当于后世的军区司令员,权力是非常大的,他就没有办法再升了。
可是不升全旭,就会造成一个严重的后果——以后谁给大明卖命?
现在可不是飞鸟尽良弓藏的时候,大明内地还军情如火。
周皇后沉默不语。
崇祯望着周皇后道“皇后,你说朕该如何赏全卿?”
“要不,那就封侯?”
“封侯是要封的,只是一个侯爵,那他要是灭了建奴,朕该如何赏?”
崇祯苦笑道“全卿与其他人不一样,其他人说平辽,就是哄朕开心,可全卿真能做到,这一次他只派了六千步军,如果是六万人马呢?皇太极岂不是要被献祭太庙?”
周皇后想了想道“陛下之前说过,全卿似乎尚未婚配?莫不如从诸侯王中择一郡主……”
不等周皇后说完,崇祯摇摇头道“此事不妥,诸王与朝廷,表面和睦,背地里可有不少龌龊,全卿掌兵,难免诸王会有异心。”
“臣妾也不知道该如何办了!”
周皇后道“可媺娖太小……”
“八妹!”
崇祯虽然女儿太小,姐妹也大都夭折,唯一健康的要说李康妃的女儿朱微媞了,由于李康妃是明末三大案之一的移宫案主角,而且恶迹斑斑,打死皇后,挟持皇帝,加上虐待天启与崇祯,在崇祯既位以后,原本应该掌握着太妃之位的李康妃依旧坐了冷宫。
周皇后的脸色微微一变“难道陛下不怕?”
崇祯叹了口气“你才是六宫之主,朕何须怕她一个深宫妇人?此事你要尽快办理,朕下中旨,封安庆公主,营造公主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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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五七章嘴炮厉害还是火炮厉害
第四五七章嘴炮厉害还是火炮厉害
作为帝王,生性多疑,对于任何一个臣子,都不能保持绝对的信任。
对于全旭,唯一让崇祯比较放心的是,他并不结党,不经营京城的关系,不与勋贵打交道,作为修武伯,他已经是勋贵中的一员。
逢年过节的时候,是可以光明正大走亲访友,结交关系的时候,然而,全旭却没有经营关系的念头。
哪怕是今天捷报传来,弹劾全旭飞扬跋扈的奏折依旧有数十道,崇祯想来,全旭不是不想经营与勋贵的关系网,而是在利用这种方式,向他表忠心,他作为武臣,不作首辅的门下爪牙,他只愿意当崇祯的孤臣。
当然,这都是崇祯皇帝一厢情愿的想法。
勋贵也好、士绅也罢,这些人大部分在不久的将来,都会是死人,他才没有心思与一个死人结交。
至于请客送礼……全旭更是不屑为之。
崇祯没有适龄的女儿嫁给全旭,也不放心诸王的郡主嫁给全旭,一旦让某个王爷成了全旭的岳父,他们就会生出不该产生的心思。燕王可以起兵靖难,凭什么其他王不可以?
所以,全旭绝对不能成为诸藩王的女婿,要联姻,只能与自己联姻。
尽管李康妃在崇祯少年的时候,没少虐待他,可是他的八妹则是无辜的,而且这个妹妹也经常回护他与天启,所以,李康妃幽居冷宫,而八妹朱微媞却享受着公主的待遇。
只是这个八姝身子骨有点弱,要不然,就将她找个合适的人家嫁出去。
就在崇祯想着如何笼络全旭的时候,全旭则与抵达了辽南。
这一场,全旭对于缴获物资,所求不多。
一万余头牛,全旭只要了三千头,战马则要了两万匹,羊则要了一万只,其他的物资,则全部划给了天雄军。
毕竟,这一次天雄军的损失惨重了一些,两千多人阵亡,受伤的也在三千多人,当然,这里面有很多不是军人,只是百姓。
无论是百姓,还是军人,必须抚恤,这些牛羊马匹,就补偿受到损失的百姓,当然,这也不是什么惯例,而是以赏赐的形式发了下去。
来到辽南,沈明泽率领辽南议员们举行盛大的欢迎仪式,庆祝广宁大捷,对于这场大捷,辽南的商贾们,非常热情,又是捐献物资,又是捐献银两。
搞得三娘都感觉莫名奇妙。
“无利不起早!”
“什么利?”
三娘疑惑的问道。
全旭淡淡的笑道:“这场战争,别看打得时间不长,可后金的损失惨重,而且后金接连失败,已经失去了威慑蒙古各部的实力,那么双河卫、沈阳卫、沈阳左卫、沈阳右卫等这些地方,就可以开发了!”
全旭猜测的没错,随着这次大胜,后金至少需要后撤八百到一千里,也就是说,全旭完全可以控制建州左卫,建州右卫,三万卫、福余卫、泰宁卫、吉河卫等地,整个辽东将属于全旭的管辖之地。
那么商人自然需要趁早可以下注,获得更多的利益。
听到这里,三娘有些不满:“他们凭什么?”
“这天下的利益,我们是吃不完的,咱们吃肉,自然要让他们喝点汤。”
全旭望着三娘道:“准备热水,我要洗澡!”
就在这时,袁宗第道:“全爷,傅先生求见!”
傅先生,就是傅宗龙。
傅宗龙投靠全旭之后,供职总参谋部,担任教习。
“让他进来吧!”
“拜见全帅!”
“这么晚了,怎么不睡?”
傅宗龙叹了口气:“睡不着!”
“睡不着?”
全旭淡淡的笑道:“你要是睡不着,那就去东城同顺胡同,去那里发泄余力!”
金州东城商业区的同顺胡同,已经慢慢发展成了金州的红灯区,仅仅大小青楼就是多达三十余家,而且拥有波斯猫、倭女、新罗婢等洋口味可供选择。
傅宗龙望着全旭道:“全帅准备何时回京?”
“明天,或者后天!”
“全帅何不……重伤?”
傅宗龙认真的望着全旭道:“广宁之战,全家军以弱克强,重创建奴,斩首一万五千余,俘获近三万,实乃成祖远征大漠后的第一大功!此刻大人声威已经播于四海,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此时就算重伤,也无损全帅的威名了,全帅何苦非要划蛇添足,前往京城述职?”
傅宗龙知道全旭的野心,也知道华阳社在京城附近的实力,在辽南他们无法做什么,可是进京呢?
全旭回京述职,了不起带着三五百名亲卫,难不成带着数千上万人?
那样只怕会更糟糕,三五百名亲卫在京城,任何事情都做不了,那个时候,全旭就会虎落平阳。
傅宗龙加入华阳社,其实也是受到胁迫,就像徐宁上梁山一样,中了华阳社的计,他并非一心一意跟着华阳社走。
而如今,全旭在辽南,无论民生,还是军事,都做得非常不错,就算全旭拥有改天换地的心思,天下百姓在全旭治下,也可以说是幸运。
全旭望着傅宗龙道:“老傅,你要弄明白一件事,不是我画蛇添足,实在是有些王八蛋自己作死,实在欠抽,这次我去京城,也是要收点利息。”
“可是,全帅,您已经把建奴打疼了!不,不是打疼那么简单,简直就是把他们打吐血了!此战过后,蒙古、朝鲜均已对建奴离心,只要大明稍稍作个手势,他们马上扑过来与大明结盟,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傅宗龙苦笑道:“须知,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全帅难道就不怕功高震主么!”
“功高震主?”
全旭露出一丝嘲弄的笑:“就是因为害怕功高震主,建奴一个只有几十万人的小部族越打越强,而大明却越打越弱吗?就是因为担心功高震主的人太多了,明明有机会可以掐死建奴的,却有意无意的放他们一条生路,甚至坐视他们发展壮大!”
傅宗龙叹了口气:“自宋以来,文贵武贱,说得不客气一点,文臣骑到武装头顶拉屎武将都不敢吭声,六品小文官指着二品武将的鼻子骂得对方头都抬不起来,都不是什么稀奇事……”
至于明明就屁都不懂却要瞎指挥,将作战部署弄得一团糟最终导致全军覆没……淡定,这种事情早就不亲鲜了,武将只能接受,不能反抗。
说白了,军队的粮饷、武器供应、任免赏罚、作战指挥等权力全部抓在文臣手里,他们这些武将只能老老实实的服从文臣的瞎指挥,硬着头皮去打仗,打赢了当然是文臣运筹帷幄用兵如神,文臣是立头功的,他们这些血战余生的武将也跟着沾光,立点小功;
万一打输了,也别指望文臣会负什么责任,那是武将畏敌如虎,消极迎战,所以才会输的,反正责任说什么也不可能会落到文臣身上就是了。
这群活宝整天就跟你捣乱,打不得,骂不得,说不得,更打不得,还得乖乖的听从他们的指挥,执行他们自认为非常完美,实则漏洞百出的作战计划,这就是大明武将的命运!
全旭望着京城方向:“京城我肯定是要去的,如果说,那帮人,要是对我动手,辽东,那就自立,我倒是要看看,那帮文臣的嘴炮,能不能敌过全家军的火炮。”
……
终于,皇太极逃到了大黑山。
大黑山还有皇太极留下的物资,这些虚脱得没有人形的后金军队们跪在地上嚎嚎大哭起来。
而皇太极却充耳不闻,他仿佛睡着了一样。
很快,范文程发现皇太极有些不对劲,皇太极的脸仿佛像金纸一样,气若游丝:“来人,来人……”
几名随军太医上前,又是扎针,又是掐人中,忙活了半天。
皇太极悠悠醒来,莽古尔泰、阿巴泰、豪格、多尔衮、多铎、济尔哈朗、阿济格、萨哈廉、连素等一众后金重将跪在皇太极不远处,如丧考妣。
皇太极的面色忽青忽白,肥大的身躲瑟瑟发抖,他颤巍巍的指着那些哭得跟孩子似的的残兵败将,问:“我……我的兵呢?”
无人敢应。
皇太极此时已经陷入了自主式的保护性失忆,他不敢相信后金的战败,他突然发出一声受伤的野兽般的咆哮,挥起马鞭没头没脑的照着莽古尔泰、阿巴泰、豪格、多尔衮等人身上抽去。
他非常用力,一鞭下去就是一道血痕,边抽边嘶声狂吼:“我的兵呢?我的兵呢?把我的兵还给我!把我的兵还给我!”
包括豪格在内,所有将领们都让他抽得浑身血肉模糊,却硬挺着不敢躲避,吭都不敢吭。
这一仗败得太惨了,十数万大军南下,结果回到了不到四万人,这已经是后金仅有的人马了,他们不仅葬送了数以万计的精兵强将,更断送了后金“满万不可战”的赫赫威名。
皇太极内心的愤怒和绝望不是抽一顿就能排解的,他两眼血红,面目扭曲,胸口烦恶难当,突然扔掉马鞭,捂着胸口,不堪重荷的弯下腰去,只听到“噗”一声,一股血箭从他嘴里猛喷出来。
这位雄才大略、有勇有谋、泰山崩于眼前而面不改色的后金汗王,竟然又吐血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五八章用铁来还帐(一更)
第四五八章用铁来还帐
这次皇太极还真不是装的,作为一个政治作秀高手,上一次从遵化灰溜溜的退回来,没有取得预期的战略目的,后金损失上万人马。
皇太极其实内心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他吐血只是用力咬破舌头和空腔,制造一处吐血的假象。
然而,现在的问题是,他真不是装的,这一次惨败,已经超出了他的心里承受底线,随着皇太极吐血昏迷不醒。
范文程急忙上前扶住皇太极,避免他摔倒在地上,进行二次伤害。
众将领惶恐不安,纷纷关切的大叫起来“汗王,汗王……”
此时的皇太极的样子确实挺吓人的,满嘴都是血,面色惨白,气若游丝,嘴唇哆嗦着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蒙古仆从军的损失,皇太极不心疼,尽管四万余蒙古人几乎没有回来,他们可以找到更多的蒙古朋友。
索伦人的损失也不轻,将近两万人出兵,回来不到两千人,皇太极也不心疼,索伦人也是女真的盟友,越是弱小的索伦人,对于女真而言,有利而无害。
现在的索伦部只能依附着大金国,否则他们连自保的实力也没有了,至于数千上万名朝鲜人也死的死,伤的伤,与蒙古人一样,落得一个全军覆没的下场。
皇太极也不心疼,只是感觉有些遗憾,这么听话的狗不好找了。
至于汉军的损失,让皇太极非常无奈,好不容易弄了二百多门大炮,丢得干干净净,特别是大旗精锐,七万余人马,一下子没了三万,这个打击对他而言实在太大了,令他心如刀绞。
此时那些狼狈不堪的后金将士看着皇太极吐血,仿佛像受伤的野兽一样,瞪着赤红的眼睛,牙齿咬得格格作响。
豪格攥紧拳头“我不跑了,不跑了,明狗要来,爷爷就跟他们拼了,把明狗杀光,为惨死的勇士报仇!”
多铎和济尔哈郎望着多尔衮,多尔衮愤然振臂大吼“杀光这些明狗,为惨死的将士们报仇!”
后金将士放声狂吼“报仇!报仇!报仇!”
他们一个个都是两眼血红,那嗥叫声跟野兽似的,十分骇人。
臣服在后金军中的几名汉军一阵胆寒,他们毕竟臣服后金多年,后金的凶残嗜血给每一个人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虽然后金军队大败,但他们对后金的恐惧仍然没有被完全抵销,看到后金发狂,一个个吓得手足发软。
后金接连失败,如今元气大伤,可是毕竟,破船还有三斤钉子,此时年仅十九岁的多尔衮就站了出来,他要成重振士气,如果皇太极死了,他就可以夺取汗王之位。
毕竟,两黄旗损失惨重,加上两红旗,一样惨。相反,两白旗和两蓝旗则损失较轻,在后金以实力为王,多尔衮成为汗王也不是没有可能。
要想就必须维系大金的原则,与其他贝勒不一样,多尔衮是读过书的,他学过史,知道历史上霍光推刘询出来当皇帝,就是想当傀儡。可刘询是如何翻盘的呢?
史书会明确记载,刘询是忍辱负重,对霍光百依百顺,事实上,刘询第一件事就是肯定汉武帝立庙,按照礼法,只有直系子孙才能为长辈立庙,刘询用政治手段,肯定汉武帝,向天下确定他才是汉武帝的直系子孙,而不是一个庶出的庶孙。在政治上的拉拢民心,稳住了他的根基。
大金不像汉朝那么复杂,大金的基本就是弓箭与战马,虽然全家军用火铳和火炮,把大金军队打得落花流水。
可是,他不能承认,这是大金的弓箭不如火铳,否则,大金的立国之本就会动摇。
多尔衮朝着几名汉军将领一挥手,十数名后金士兵一拥而上,将这几名汉军将领绑了起来。
“大金的勇士们,你们知道这次战败是什么原因吗?”
多尔衮望着众将士大吼道“就是因为他们,因为他们向明狗告密,让我们的行踪泄露,让明狗集结十数万人马,以逸待劳,在广宁城下耗尽我军的锐气,以多敌少,打败了我们,你们说,我们怎么办?”
“杀了他们,杀了他们!”
在多尔衮开口的瞬间,聪明的范文程就想到了多尔衮的用意,把战败的责任推到几名汉军将领身上,只要将他们杀掉,就可以稳定军心。
反正,这些后金将领都是傻蛋,他们不了解真正的全局,只是看到一点,或者一面。
事实上,这场战争不像多尔衮所说的那样,明军以多击少,恰恰相反,明军是以少敌多,包括广宁城守军,加上全家军,甚至连广宁府的各城守军都算上。
明军不过勉强万人,而后金军队的则是明军十数倍。
只不过,大部分后金将领根本就不知道这个情况,他们只是知道,而且在全家军第四步兵旅抵达之后,上去一个万人队。不到一柱香的功夫就跨了下来,在接下来的逃亡过程中,漫山遍野都是明军的追兵。
这时,这几名汉军将领被五花大绑的绑了起来。这几名汉军将领级别不是很高大都是在崇祯二年,后金破关之战中投降后金的将领,他们大声争辩着。
不过后金士兵可不会听他们解释,直接脱下袜子,将又骚又臭的袜子塞进几名汉军将领的口中。
“没错,正是这些假意投降大金心向大明的明狗出卖了我们,只要我们杀了他们,以后再遇到明狗的时候,就让他们看看,大金勇士是不可战胜的!”
随着多尔衮一挥手,几名后金骑兵将绳套套在汉军将领的脖子上,然后纵马奔狂,拖着几名汉军将领在地上摩擦。
直拖得沙尘滚滚,三百米不到,这几名汉军将领就已经血肉模糊了。
后金武士两眼血红,大声咆哮着,要不是上头压着,他们扑上去生吃了这些个忘恩负义的叛徒都不是没可能的。
显然,后金正如多尔衮所料,把此次行动失败的所有责任通通都给推到所谓的叛徒身上,后金将士内心的愤怒可想而知了,一听说是这些明军降军将领子害得自己死伤惨重的,当即失去了理智。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人都相信这套鬼话的,至少一些甲喇额真就不相信,因为破绽实在太多了,但他们选择了沉默,因为把真相说出去后果会更加严重。
真相就是明军硬碰硬的把他们给打了回来。这是后金无法接受的,他们一直坚信明军不堪一击,几轮箭雨过去再策马一冲就垮了。
打死他们都不愿意相信明军有这个实力跟他们硬碰硬,以力破局击退了有内奸帮助的后金军队!
不过,如果这一切是明军的奸计,他们倒可以坦然接受……
“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战。”这个神话经不起失败的考验,所以,汉军将领必须死。
国之将亡,必出妖孽。
事实上,此时的后金也是一样。
多尔衮用这种简单到粗暴的方式,稳定住了女真残部的军心,当皇太极清醒过来的时候,多尔衮已经获得了大部分军心。
就连是皇太极也没有办法处理多尔衮这个小十四了。
……
全旭回到辽南,最让他安心的事情就是,辽南的春耕工作基本上没有受到耽误,而且耕地面积新创立了新高。
就在全旭准备登上战船从海路回京的时候,突然看到尚可喜,不现在他还叫毛永喜,与毛永诗、毛永俊同属毛文龙的养孙。
“永喜,你怎么还没有走?”
“全帅,朝廷已经欠了我们大半年的军饷,要不是有辽南接济,我们现在连饭都吃不上了……”
全旭皱起眉头“你们脑子里装的是豆浆啊?没有钱,你们不会自己挣啊?海里有的是鱼,多少地方可以晒盐,这些可都是钱啊,你们怎么就不动一下脑子?活该你们挨饿!”
毛永喜(尚可喜)哭丧着脸说“我们也试过晒盐的,但是卖不出去……”
确实是卖不出去,沿海地区的食盐供应都让淮盐给垄断了,再加上辽南盐业也强势掘进,东江镇的盐就更没销路了。
全旭没有好气的道“你们还真是蠢到家了,销往关内卖不出去,你们不会卖给朝鲜人、日本人啊?你们不会卖给建奴、蒙古人啊?尤其是建奴和蒙古人,你就算卖十两银子一斗,他们都照买不误!”
“朝廷禁止卖盐给建奴……”
“朝廷还说每年给你们二十万两银子呢,他们做到了没有?既然他们都没有做到,你们为什么要那么老实的听话,在这里饿着肚子打仗??”
全旭压低声音道“听我的,老老实实建几个盐场,晒了盐然后想办法卖出去,让自己过得好一点,也让你们治下的百姓过得好一点,只有吃饱了才有力气去打仗!建设港口、盐场、城市所需的建材我从辽南赊给你们,需要多少只管开口就是了!”
“我们没钱!”
全旭拉着毛永喜道“你知道朝鲜茂山吗?那里有一座巨大的铁矿,你带着人向朝鲜王讨要茂山,然后开采那里的铁矿,大不了以后你们拿铁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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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五九章国库没钱如何赏功(二更)
第四五九章国库没钱如何赏功
全旭现如今基本上占据了辽东,也可以说,只需要一定的时间,他完全有实力开发东北的煤炭、钢铁等各种矿产资源。
这些矿产资源,全旭并不着急,这是他锅里的肉,可关键是朝鲜的茂山铁矿,这放在后世是世界十大铁矿之一,储量高达五百多亿吨,潜在价值相当于6207亿美元(2015年,韩国资源研究所),同时,还有1477亿吨煤炭,其中无烟煤多达1127亿吨,褐煤约30亿吨。
此外,朝鲜的钨矿、镍矿、铬矿、钴矿等合金矿,粘土、蛇纹石等非金属矿物资源也非常丰富。
这是一块大肥肉,全旭想吃,不过呢,他缺乏人力,东江镇却可以作为他的下线,经略朝鲜。
毛永喜等东江军将领面面相觑。
“全帅,朝鲜人也不傻,他们怎么可能会同意……”
全旭淡淡的笑道“你们东江镇有跑倭国的船吧?”
“有的!”
“让他们把茂山铁矿的消息放出去,缺铁的倭国人一定会动心,其实不需要太多人马,几千倭人就够朝鲜人喝一壶的!”
全旭拍了拍尚可喜的肩膀道“永喜,一旦朝鲜人不敌倭寇,他们能怎么做,只能向大明朝廷求援,到时候,怎么做,不用我教你了吧?”
这时,东江军将领们大喜过望。
他们见过那种用钢筋、水泥和红砖砌起来的楼房,知道这些东西的好处,只是太贵,买不起而已。
现在好了,可以拿铁来顶数,他们还有什么好怕的?东江军啥都缺,就是不缺人。按照全帅的意思,只要引倭寇登上朝鲜半岛,有了足够的压力,朝鲜人肯定跪下来求爸爸。
如果朝鲜求援,他们出兵,自然不能白出兵,那么,不客气的说,有了茂山铁矿,他们的日子就可以好过起来。
还有什么好说的?赶紧行动吧!
正所谓领导动动嘴,下属跑断腿。
全旭虽然不是东江镇总兵,但是他的话,东江镇不执行也得执行,要不挨饿,要么执行。
只有饿过的人才会懂得,只要有机会吃上饱饭,啥事不敢干?
随着全旭的嘴皮子一动,马上有大批东江镇海船开始出发,执行全旭的战略。
中棒友谊朝日本。
有日本这只恶犬在,让他们咬谁,他们咬谁,非常好用,偏偏大明留给日本的印象太深了,日本人还真不敢挑衅大明。
至于江南的倭寇之乱,其实就是一个掩耳盗铃的玩意,江南集团利用倭寇,打破海禁的魔咒,仅此而已。
现在趁着全旭把建奴打痛了,他们全面收缩的时机,辽南百姓们开始投身到轰轰烈烈的大建设中。
随着戚元弼的消息也传来,他们找到了皇太极安置后金百姓的地方,就是全旭猜测的地方,兀良哈三卫的泰宁卫。
面对后金的老弱妇孺,戚元弼所部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将大约二十余万沦为奴隶的汉民解救了过来。
随着这二十余万人口南下,则是三河卫、沈阳卫等地安置下来,这里已经是一片荒芜,不过不要紧,全旭一声令下,大批江南、山东的商人蜂拥而来,带来了大量粮食、棉布、人口,在辽东半岛兴建工厂,开办农场、果园,投资海产品加工和制盐,干得是有声有色。
其实两镇总兵有私交在明朝是莫大的禁忌,更别提一镇总兵倾尽全力去扶持另一镇搞建设了,放在明初,绝对要掉脑袋。
不过,曹化淳就当没看见,也许在他看来这是好事,如果东江镇能够自己解决吃饭问题,朝廷可就省事多了。
全旭心满意足的带着满满一船的首级,押解着一部分俘虏。大部分的俘虏,经过兵部考功司官员的检查,他们就被全旭扔在辽东的开发工地上,用他们的劳动,为自己赎罪。
至于,赦免?
不存在的,不干到死,他们别想解脱,自广宁府到沈阳,道路还是依靠踩出来的,这可无法满足辽南的规划。
同时,辽南体系正式吞并广宁府,没错,这是全旭与卢象升的商议,广宁府的各级官员并入议会体制内。
沈明泽仍旧担任议长,像杨观吉等广宁府官员则担任议员,同时,全旭向广宁府的百姓保证,他们的收入在未来三年内,将翻上一番。
共计五千余名满手鲜血的建奴,以及蒙古人则被关进战船,让他们跟着全旭返回天津,在天津经陆路抵达京城。
“赢了,赢了!”
北京紫禁城内,传来一阵阵欢呼之声。
当然,其实除了崇祯之外,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收复双河卫还算真正的收复失地,至于沈阳,皇太极扔给全旭已经两年多了,荒草都长了一人多高。
但是,全旭一直没有上报,卢象升也没有上报这个消息,而且无论全家军或天雄军也没有真正进入沈阳境内。
直到此时,连同广宁大捷的捷报,这个战绩也被全旭上报给了崇祯。
崇祯皇帝兴奋极了,全旭向他承认三年平辽,现在仅仅过了两年多,建奴的国都沈阳就拿下来了,这一次,对于崇祯而言,收复沈阳城,远远比广宁大捷更容易振奋人心。
毕竟,建奴的国都没了。
在全旭和卢象升的捷报中,皇太极的损失相当惨重,十数万人马,仅四五万人逃出升天,一战毙敌十万,
这等战绩让崇祯欣喜若狂,别说天启了,就算是他爷爷万历也没有取得过如此惊人的战绩啊!
一众文臣交换了一个有些无奈的眼神。他们打心里不希望全旭再度建功,本来斩首一万两千级、俘虏两万六千余人这样的的结果已经让他们很满意了,全旭的战功还不是过于显眼,而后金也被狠狠地削弱了,会老实一段时间,多完美啊!
可他们万万没想到,全旭这货纯粹就是属疯狗的,得理不饶人,不得理更加不饶人,在广宁大战歼灭建奴主力的同时,居然又派了麾下大将戚元弼,硬是带着明军狂追三百里,这下几乎是千里追击。
连建奴的二十多万包衣奴都不放过,直接打包,拉回了辽南,这也意味着后金近三分之二的兵力让他给吃掉了,元气大伤了,而且又有收复沈阳城的战功,这个战功,封侯甚至封王都够了!
老天,这家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以后可还怎么压制他!
全旭还好点,他就是一个武臣,了不起给他一个国公或者侯爵,然后以五军都督的高官荣养起来。
可卢象升是文臣,正儿八经的进士,他携带如此大胜回朝,别说担任三省六部之高位,入阁却绰绰有余吧?
谁还能压制卢象升?
孙承宗恐怕缺乏底气吧?
孙承宗的资历是够了,可是战绩?实在是拿不出手啊。
崇祯皇帝狂喜之下望着礼部尚书徐光启道“徐爱卿!”
“臣在!”
“礼部安排一下,朕要在大明门迎接全爱卿和卢爱卿,检阅凯旋之师!”
徐光启无奈的叹了口气“臣,遵旨!”
这时,周延儒出班躬身道“陛下,臣以为,此事万万不可,大明门乃国门,关乎国体,全将军等人刚从战场下来,浑身血腥,进出大明门,只怕那煞气会惊扰了列祖……”
不等周延儒说完,崇祯皇帝粗暴的打断道“如果有人能一仗歼灭十万建奴,哪怕他浑身脓疮,朕也愿意大开大明门,并亲自为他吸脓牵马解甲!”
崇祯脸上有些愤怒,可内心里有着不少快意。他自从哥哥手中接过这千川百孔的江山,夙夜难眠。
偏偏在他最想做一番事业的时候,皇太极带着七八万马仔,破关而入,朝他的脸上狠狠抽了一耳光。
这个仇,崇祯记着,永远不敢忘记,他也不是什么大度的人,他有些激动的道“建奴欺我太甚!朕新登大宝不久,龙椅尚未坐热他们便破口而入,劫掠京畿,杀得血流成河,这份耻辱,朕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幸好祖宗显灵,降下了全爱卿、卢爱卿这些不世出的名将,浴血奋战,三军用命,终于在广宁城一战洗雪前耻,替朕狠狠的出了这口恶气,朕……朕心里高兴!就算是掏光内帑,砸锅卖铁,朕也要好好犒赏那些有功的将士!”
此时众臣面面相觑,温体仁朝着周延儒使着眼色。
可周延儒不上当了,坑了我一次,再坑我?
温体仁又朝着侯恂使着眼色。
侯恂眼皮一耷拉。
“操,老子比姓周的憨?”
侯恂作为户部尚书,这是他的本差,却不能不出头,不过他朝着侍郎周士朴使了一个眼色。
顶头上司有令,周士朴硬着头皮躬身道“修武伯一战定乾坤,算是立下了不世奇功,功勋之隆,直追开平王、凉国公,再怎么封赏也不过份。但是如今国库空空如也,别说阅兵盛典,就连有功将士的赏格也拿不出来了,这大典是否可以推迟数月?等秋税收上来……”
“朕说了,这次就算是砸锅卖铁,也要好好犒赏有功的将士!”
侯恂躲不过去了,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陛下的苦心,老臣自然明白,只是国库实在是没有钱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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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六零章崇祯给全旭的惊喜(三更)
第四六零章崇祯给全旭的惊喜
这倒不是侯恂故意推诿扯皮,事实上,别说崇祯在位期间,就算是天启在位期间,朝廷的财政就从来没有宽裕过。
提起魏忠贤,大家最为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就是,魏忠贤贪污腐败无恶不作。这一点肯定是毋庸置疑的,明末时期,魏忠贤确实是这样。
虽然魏忠贤贪污腐败无恶不作,但是魏忠贤也是有功绩的,这一点也是不能够否认的。在人们的印象中,大部分人认为魏忠贤在权势大时,不断贪腐,这让明朝的国库逐渐空虚,但是,事实上,魏忠贤的贪腐是真的吗?要知道,在魏忠贤被抄家的时候,没从魏忠贤家里发现多少钱,魏忠贤的神秘宝藏到底去哪了?
答案很简单,魏公公贪污的钱,一部分充实了天启皇帝的内库,一部分被他用来养活军队了,要知道,在天启朝孙承宗的堡垒战略,以及练兵,可是花了不少钱。
天启死的时候,留给崇祯一个烂摊子吗?答案其实是错误的,天启朝的农民叛乱,不是没有远远不成气候,同时,孙承宗培养了大批精兵强将,也留下了能臣干吏。虽然说朝廷国库空虚一百二十七万余两,但是,天启的内库里却给崇祯留下了一百二十余万两银子,以及数万匹布帛,加起来,远远超过二百万两。
这些钱,都是魏公公的功劳。
崇祯朝的财政亏空问题,其实赖不到天启皇帝的头上。
不过,由于种种积弊,崇祯朝的财政问题一天胜过一天。已经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财政缺口需要加税,越加税,农民叛乱越多,朝廷平定叛乱就需要更多的钱……
现在崇祯要赏赐辽东总兵全旭以及卢象升,群臣们纷纷跪下:“陛下三思啊,如今国库空虚……”
“国库空虚国库空虚,除了这几个字你们就没别的可说了吗?”
崇祯一想国库就头疼,他的大手一挥,厉声道:“从辽饷里挪!”
辽饷其实不是崇祯朝才有,而是从万历四十六年开始加征,,全国除贵州等少数地区外,平均每亩土地加征银九厘,计五百二十万零六十二两。
天启时,并征及榷关、行盐及其他杂项银两。崇祯四年(1631),又把田课由九厘提高到一分二厘,派银六百六十七万余两,除兵荒蠲免,实征银五百二十二万余两,另加关税、盐课及杂项,共征银七百四十万八千二百九十八两。
辽饷用于辽事,现如今建奴被全旭揍得半死,连沈阳也收回来了,在崇祯看来,辽饷完全不需要了,毕竟,朝廷送到辽东的军饷总共只有二十九万两银子,以及十七万石粮食,以及一些腌菜、盐、布帛等物资。
这些东西全旭看不上,大部分拨给了天雄军,少部分用来辽南的基础建设,全旭用军饷养活了一支莫约四万余人的建筑大队,辽南的公路、沟渠都是由这支建筑大队完成的。
崇祯虽然不知道全旭到手只有二十九万两银子,但是他知道辽东出镇以来,总共支付了一百二十余万两银子(帐面上),全旭实际收到只有六十一万两银子,勉强一半。
大部分钱粮其实是送到了辽西将门,而自努尔哈赤起兵叛乱,三屠辽东,事实上的辽东将门已经灭亡了,以李成梁为首的辽东将门,死的死,逃的逃,像尚可喜、耿仲明、孔有德、毛文龙等人,只能算是辽东军的余孽。
辽饷七百多万两,出国库的时候,只剩四百八十万两,分配到辽西将门手中的具体多少,恐怕只有祖大寿才能知道了。当然,朝廷中的众臣,有一个算一个,哪个人不从辽饷里捞好处?
周延儒大惊失色:“陛下,万万不可啊!这辽饷是万万动不得的!”
“关宁军每年拿几百万两银子的饷,这次大战却推三阻四,出力极少,朕没有怪罪他们已经算好了,挪用一点辽饷他们还有什么好说的?再说,此次建奴遭到重创,三年之内都很难恢复得过来,辽饷也可以削减一部份了!”
崇祯的话是没错,这些道理群臣都心知肚明,问题是……那辽饷他们也有一份啊!
每年七百万两辽饷,而明朝一年的财政收入也才四百多万两银子而已,众臣一个个可谓吃得满嘴肥油。
现在全旭把建奴给打疼了,建奴几年之内都掀不起什么风浪来了,辽饷自然要削减一点,他们的收入自然也跟着缩水……那不是要他们的命么!
群臣又是撒泼,又是打滚,甚至是出言威胁。
“若辽饷缩减,只怕辽西会哗变!”
“那正好,朕即可下旨给全大将军,若关宁军哗变,一并平之!”
听着崇祯杀气腾腾的话,众臣们不敢再说话了。
如果真是这样,恐怕全旭非常乐意给辽东增加十几万名劳工,广宁府发展不错,去年的时候,关宁军一支小部队闯入了广宁府,他们就是试探辽东军的虚实。结果,全家军没有出动,天雄军雷时声部出动,一个急冲锋解决战斗,俘虏关宁军骑兵八百余人。
这些人被全旭粗暴地扔进铁矿场砸石头,祖大寿连屁都没有敢放。
崇祯见群臣一个个低垂着头,便知道他们打的是什么主意了,冷笑道:“如果众爱卿没什么意见了,就照此办理吧……把事情办得漂亮一点,否则,以修武伯的脾气,朕很难保证他不会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来!”
一提起这茬,众臣不禁哆嗦了一下。
全旭可是非常不讲理的,随着辽东发展越来越好,朝廷里向辽南派出了不少官员,这些官员到了辽南,还想学着中原那一套。
屁事不干一个劲儿捞钱,全旭指使全家军玄鹰卫出动,拿到证据之后,进行公审,这些官员不是被百姓活活打死,就是被全旭挂在树上,活活折磨死。
最要命的是,他们所做的那些破事也传扬开来了,天下人无不切齿痛骂,这样的官员,死了白死,后代子孙这辈子都抬不起头来了。
那位爷的脾气可是出了名的火爆,谁也不想被挂在树上。
此时,全旭和卢象升的捷报也从朝廷传播开来,大败建奴,斩首一万五千余级,俘虏三四万人,解救二十六七万名被俘虏的百姓。
按照百姓的自愿原则,有其中两万余名京畿百姓愿意回到原籍,全旭倒也没有阻拦,随着全家军的八千料战舰正式服役,辽东水师第二舰队的主力战船,包括八艘海鲨级,以及登州船厂制造了飞鱼三型运输船。
这种飞鱼船为三千料船,排水量四百五十余吨,这种运输船是由于辽东军与荷兰人海战时仅急打造的,共计二十二艘,加上辽东缴获的郑氏舰队,现在的辽东军水师拥有四艘后世猎潜艇,以及八艘海鲨,等战船三百余艘,投降的郑氏运输船共计一千五百余艘。
现在的辽东水师已经替代了郑氏,成为海上的新霸主。
此时的曹化淳站在海鲨级的霍去病号上面,他望着后面密密麻麻的三百多艘大小战舰,非常震撼。
“全帅,辽东水师近年来新造了不少战船啊!”
“没多少!”
全旭半真半假的道:“这次为了运输俘虏,还有那些京畿百姓,只能租用商船,否则从陆路回京城,我可养不起他们!”
这两三万人被建奴折腾得不轻,很多人瘦得脱形了,只能用小米粥或大米粥调养身体,养活他们,可是费了不少钱。
曹化淳沉吟道:“这水师?”
“就这八艘!”
全旭指着周围的海鲨级道:“这其他七艘战船,分别是卫青号、陈汤号、李靖号、苏烈号、李绩号、狄青号、岳飞号,每艘战船八千料,装备一百三十毫米二十八倍口径的滑膛炮二十四门,对上西夷的三级战船并不吃亏!”
从火力上来说,一百三十毫米二十八倍的滑膛炮拥有制退器,射速和威力远远超过了西夷装备的火炮。虽然海鲨只有二十四火炮,却有神火三型火箭弹。
经过摸索发展,神火三型火箭弹采取碰触式引爆方式,改进式的助推火药燃烧更加充分,为了追求射程,这种火箭炮拥有着三千米的极限射程。
不过,有效射程在一千五百米左右。
尽管如此,海战方面绝对可以给荷兰人一个惊喜。
就在全旭准备铆足了劲儿,给荷兰人一个惊喜的时候,崇祯也给了全旭一个惊喜。
在霍去病号停靠在天津码头的时候,全旭望着码头上的人山人海,一脸呆滞。
整个天津码头都已经让人给塞满了,他们基本上都无法上岸了,那一张张激动得有点扭曲的脸,那淹没一切的声浪,都让他们感慨万千。
“大明万胜,大明万胜……”
袁宗第感叹:“好家伙,如果他们能拿出这声势来迎接建奴,吓都把建奴给吓跑了!”
“闭嘴,就你怪话多!”
全旭突然在人群中看到了黄罗伞,也就是皇帝出行的仪仗队。
难道说,崇祯皇帝来了天津?
这就是崇祯给全旭的惊喜——皇帝出行二百多里迎功臣。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六一章帝心
第四六一章帝心
军队获胜而归,谓之“凯旋”,其时高奏凯乐,高唱凯歌。天子亲征凯旋,大臣皆出城迎接,有时远至数十里之外。
如果是命将出征凯旋,有时皇帝也会亲率百官出城至郊外迎接,以示慰劳;有时则派遣大臣出城迎接。这都称为“郊劳”。
但是,哪个皇帝出京城二百多里,来到天津迎接得胜还朝的将军?
全旭搜查一下脑袋中的记忆,好像没有吧?
李靖率领三千精锐夜袭阴山,一战歼灭十数万东突厥精锐大军,俘虏颉利可汗,在那种情况下,李世民只是十里郊劳。
与李靖相比,全旭的功劳还真不足挂齿,东突厥可比此时的后金强大多了,东突厥最强盛的时候,控弦百万。人家东突厥投降大唐的时候,还有一百一十九万人,牛马百万计。
但是,崇祯偏偏固执的拒绝了众臣的请求,结果那些众臣硬是跪在承天门前,不让崇祯的玉辂出宫,崇祯夺过鞭子,驭马前行,强硬地通过这种方式,这才出了紫禁城,离开了北京。
崇祯出城,这可不是随便就可以的,除了锦衣卫、御马监,再加上天子亲军、三千营、神机营足足五六万人马,加上文武百官,浩浩荡荡小十万人走了足足五天,这才抵达天津。
此时的天津码头上,百姓们与明军将士放声欢呼,大明战败过太多次了,明军不争气,他们接到的几乎全是失败的消息,直到这一次,全旭率领辽东军七万余人马,彻底把建奴打疼了,连建奴的国都都收复了。
其实,沈阳城是什么情况,在大明本来就不是秘密,自崇祯二年十二月,毛文龙率领东江军袭击沈阳城,把沈阳城烧成白地,这座昔日的后金国都,就被皇太极放弃了。
这座放弃了三年多的城池,终于回到了大明的手中,哪怕只是废墟,对于大明来说,政治意义则完全不同。
随着全旭率领全家军缓缓下船,刚刚下船的全家军士兵们,马上就震撼到了港口上的百姓和军人。
没错,全家军与天雄军的队列,是这个时代最整齐的,数千上万人整齐抬腿,整齐落脚,行军队列,仿佛像尺子测量的一样。
看到全家军的军容,众百姓们包括崇祯皇帝,这时才明白全旭为何可以打败建奴,收复沈阳了。
那是因为,全家军实在是太精锐了。大明其他军队与全家军和天雄军相比,简直就不能称为是军队。
最激动的莫过于崇祯了,崇祯什么时候见过如此精锐的部队?
特别是这些将士仍然是一身戎装,盔甲俱全,即便回到天津了,他们似乎仍然随时准备着厮杀,他们身上的杀气都浓得化不开了。
孙承宗那张老脸笑成了一朵花,他向全旭与卢象升躬手道“诸位将军,不畏强敌,征战塞外,屡破强敌,克复沈阳、建州,洗雪破口之耻,实乃我大明之楷模啊!”
全旭躬身“楷模愧不敢当!”
说到这里,全旭的目光落在远处的黄罗伞下,崇祯皇帝兴奋的满脸通红,双手都拍得红了。
全旭压低声音“孙阁老,这陛下,怎么来了……”
卢象升也是“天子乃万金之躯,这不是添乱吗?”
这时,众百姓向全家军将士们涌去,
全旭与卢象升、曹化淳向崇祯皇帝的玉辂走去。
“臣,全旭,卢象升拜……”
不等全旭和卢象升的话说完,崇祯就从玉辂上跳下来,他来到全旭和卢象升身前,伸手一手拉住全旭,一手拉住卢象升。
崇祯的神情非常激动。
全旭也理解崇祯的情绪,他在历史上可是一个倒霉蛋,虽然是一个爱面子的人,却被皇太极、张献忠、李自成等人一次次把他的脸按在地上摩擦。
皇太极四次破关,张献忠把老朱家的祖坟都刨了,至于李自成,这货简直就是禽兽,大杀四方,二屠河南,死在他手上的人不下数百万众。
全旭想到这里那就再给崇祯一点激励。
全旭想到了后世的阅兵,他望着崇祯道“陛下,请校阅辽东军!”
很快,全旭交代了一番曹化淳。
曹化淳也非常乐意哄崇祯皇帝开心,一座临时搭建的看台在码头上快速搭建起来,至于全家军与天雄军将士,则有全旭和卢象升分别安排。
就这样,过了一个时辰的准备。
天津码头的阅兵正式开始,随着阵阵雄壮的战鼓声响起。
参加阅兵的全家军与天雄军开始进场,他们并没有高喊什么口号,而是沉默着,整齐划一的挥动着手臂,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向前走。
崇祯皇帝马上就被震撼到了,虽然他们下船的时候走得也整齐,全是,现在更加整齐了,太整齐了!每一个方阵,就是一个司,不到二百人。
不管从哪个方向看都是一条整整齐齐的线,手臂摆动的幅度,步伐的大小,几乎完全一致,这都是怎么做到的!
随着“一二三四!”
“向右看齐!”
一个方阵开始踢着正步前进,他们一边踢着正步,一边大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崇祯瞬间感觉吸引急促起来。
全旭耐心的向崇祯介绍着“陛下,这是辽东的第一火枪团将士!”
“团?”
崇祯第一反应就是“团?像唐时府兵中的团一样吗?”
“不是!”
全旭躬身道“辽东军的每个团,类似于唐时的一个折冲府,人数从八百到一千两百人不等!”
接着,进步的则是天雄军骑兵。
同样也是将近二百骑的一个方阵。
不过,现在的天雄军与全家军有着明显的区域,天雄军骑兵以五骑为一排,总共四十排,他们手持长枪,槊锋朝天,马蹄整齐的抬起,又整齐的落下。
最让崇祯感觉熟悉的,还是天雄军那火红的戎装,火红的斗蓬,长枪如林,骑兵如墙一层层推进。
崇祯的脑袋中只剩下一个念头“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虽说每一支军队都会有行伍训练,但还没有哪一支军队能够做到如此整齐,如此默契。那只有全家军与天雄军了。全家军与天雄军完全是照着近代军队的操典训练的,虽然装备还没有换装,不过从队列方面来说,已经已经非常显著了。
“大明万胜,陛下万岁!”
全旭接着向崇祯皇帝介绍“这是天雄军的骑兵雷字营,他们麾下两千精骑,在广宁之战中,斩首两千五百余级,陛下现在看到的将士,他们每个人都拥有五级以上的斩首,事实上死在他们手中的建奴,最少不低于十人!”
崇祯疑惑的问道“斩杀十人,为何只有五级之功?”
曹化淳马上介绍道“陛下有何不知,这建奴有军规非常苛刻,若作战袍泽阵亡,助其抢过尸体,回去之后,则可分其一半家产,所以,我们大明与建奴的战斗中,想获得斩首,非常困难……”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战场上刀枪无眼,子弹横飞,像火铳,一铳打在脑袋上,半边脑袋就会被打碎,对于残缺的首级,咱们兵部考功司根本就不承认,所以……”
全旭也非常无奈,战场就是这么残酷,特别是当火箭炮、以及大炮、迫击炮这样的武器出现在战场上,再想像冷兵器时代依靠斩首计功,是非常不公平的。
就像全家军在台南的战斗中,荷兰人明确确认他们有一千七百八十二人阵亡,但是,全家军只有不到六百级的斩首之功,超过一千二百人尸体无法辨认,或者是根本就没有首级。
天雄军的阅兵方阵一个接着一个走过,同时全家军士兵,再次进入视线之内,全家军的戎装漆黑如墨,这其实并不是最理想的戎装,在全旭的计划中,最好是用迷彩伪装色。
只不过,在这个年代,他们更喜欢黑色,也不在意这些细微枝节。
天雄军校阅完毕,崇祯上前拉着卢象升的手道“爱卿于己巳之变率万余民军入京勤王的情景犹在眼前,堪堪两年,那万余民军就变成了这装备精良的铁军锐士,爱卿真乃奇才啊!”
卢象升恭谨的说“陛下过誉了!微臣并没有多少本事,天雄军能练出来,跟枢辅大人的大力支持分不开,全旭更是出了大力,臣不敢居功!”
崇祯点点头道“枢辅大人从边军选调精兵锐卒补充给天雄军,朕是知道的,也是朕批准的。虽说他们都给了爱卿很大帮助,可是说到底还是爱卿有才华,否则任别人怎么帮,也不会有如今的成就!”
崇祯望着朝城下那些火红天雄军将士,以及漆黑墨的军队,近乎痴迷的看了看,他有些心疼的说“朕记得天雄军出征的时候是三万余人吧?如今在这里的,只有三四千人了!”
曹化淳很想说,天雄军与全家军根本就没有那么大的伤亡,这次是回京述职,如果不是需要看押着数千名蒙古和建奴俘虏,全旭只想带着二三百人进京。
崇祯的眼睛微微一红“全卿,卢卿,这伤亡太大了,建奴固然死伤十万,辽东军只剩一万余人,伤亡太大了啊。不过两位爱卿放心,你们死一个兵,朕就给你补两个,你损一副甲,朕就给你补两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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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六二章你就不怕掉脑袋
第四六二章你就不怕掉脑袋
“谢陛下!”
全旭与卢象升躬身朝着崇祯皇帝施礼。
崇祯确实是非常感动,他虽然不懂军事,但是也知道,一将功成万骨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辽东军出关的时候,有六七万人马,现如今回来的只有一万余人,尽管辽东还有留下的士兵,可是,这一次,辽东军的损失绝对不轻。
这当然是崇祯自己脑补出来的。
事实上呢,这一次广宁之战,全家军的阵亡将士已经统计出来了,总有五十二人,伤七百余人。其实重伤员约一百多人。
天雄军扛了皇太极的两天一夜的进攻,损失大了一点,但是,阵亡不足两千人,加上伤员和百姓伤亡,仍旧不及建奴的三十分之一。
可以说,这次辽东军打出了一个骇人的战绩,双方交换比例达到了一比五十七。这就是科技的力量,也幸亏第四旅没有完成换装。
如果让全旭给全家军换成了五六半、五六冲以及五六班用轻机枪,五四式重机枪,再加上狙击步枪、迫击炮,火箭炮,那样以来,全家军绝对可以打出一比一百,甚至更为夸张的战绩。
“不必谢!”
崇祯拍了拍卢象升的肩膀,然后用别有深意的目光望着全旭“这是你们应得的!”
崇祯全心全意观看着全家军与天雄军给他整出来的阅兵式,
而曹化淳则满脸堆笑的望着全旭,压低声音道“修武伯,哎呦,瞧我这张嘴啊,以后该叫您武威侯了!”
接着曹化淳又冲卢象升挤挤眼睛“卢大人,以后您可就是中宁侯了!”
全旭看着崇祯皮笑肉不笑的样子,他故意装作听不见,他明白过来了,这是崇祯的意思,让曹化淳透露给全旭和卢象升。
“曹公公,您可以不要跟我开玩笑!”
“武威侯,奴婢怎么敢跟您开玩笑呢!”
曹化淳笑道“圣旨已经拟好了,内阁也无人反对,就等择良辰吉日举行耀威献捷大典,在盛典上宣布了!”
随着阅兵式完成,全旭和卢象升享受了一把跨马游街的待遇,他们跟着崇祯的玉辂返回京城。
这一路上,全旭与卢象升他不管去到哪里都被人惨无人道地围观,特别是全旭,没有办法,谁让他年轻,又没有结婚呢?
低门求媳,高门嫁女这是传统,有闺女没有出阁的官员、士绅、勋贵也出来围观,简直就是万人空巷。
好不容易来到了京城,全旭的全家军与天雄军在城外早已布置好了大营,也有士绅和官府送来的肉食与酒水。
全旭跟着卢象升和曹化淳来到皇宫,全旭可不想跪,崇祯似乎看出了全旭的小心思就笑道“朕的武威侯,你又在想什么?”
“臣在想,陛下是不是又没钱了?”
崇祯愕然一笑“全爱卿为何会有这样的想法?”
“如果陛下还有钱,用得着出京城两百多里慰劳,又拿着一个侯爵名号来糊弄我们么?”
全旭不以为然的道“直接把我们应得的赏格发下来不就结了?”
崇祯皇帝有些郁闷“你真的是这样想的?”
“除此之外,臣真的想不出什么别的理由了。”
曹化淳吓坏了,他怎么也想不到全旭会如此大胆。
卢象升板着脸“武威侯,你……”
话说到半截便说不下去了,卢象升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吐槽这个活宝了。
崇祯叹了口气道“你这个活宝呀……你真不知道在大明武将要封侯有多难?”
“难吗?”
全旭有些不以为然,他知道过不了多久,大明的爵位就泛滥成灾了,刘泽清这个货可以封为东平伯,左良玉那个烂人也可以进爵为平南侯,高杰可以封为兴平伯,至于这个武威侯又能算得了什么?
“再难也没有百万两银子来得现实!”
崇祯皇帝没好气的道“好,那朕就直接告诉你好了,自靖难之后,大明就再没有一个武将能封侯,一个都没有!戚少保的功劳够大了吧?没封;李成梁的战功比戚少保要显赫得多,也不过是封了个宁远伯!为了给两位爱卿封侯,朕可跟文武百官吵了好多天呀,可惜,有人不领情!”
全旭撇撇嘴道“陛下,有没有吃的,臣饿了!”
全旭也算是给崇祯一个台阶下来,这事就算过去了。
老规模,崇祯为了给全旭和卢象升以示恩宠,就再次举行私宴,参加宴会的人就六个,崇祯的皇太子,坤兴公主,以及周皇后,加上卢象升与全旭。
当然,王承恩负责端茶倒水。
再次看到小公主,全旭微微一愣。
此时的小公主比两年前更加可爱,肥嘟嘟的小脸,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特别是她的眼睛,非常灵动。
至于太子,则长得黑瘦黑瘦的,一双丹凤眼,显得有些畏惧全旭。
全旭望着小太子与小公主,仿佛想起了什么“哎呀,曹公公,你忘记把我的土特产带过来了,记住十六号大车。”
曹化淳心里唏嘘不已“咱家是司礼监太监,不是御前打杂的太监!”
但是,全旭全然不把曹化淳当回事。
曹化淳有些无奈,在得到崇祯皇帝的允许之后,不多时,被全旭称为十六号车的大车送到了皇宫之内。
周皇后有些好奇“全爱卿这次带了什么好东西!”
“你猜!”
曹化淳想捂着耳朵,他不敢听了。
估计整个天下就全旭一个人敢跟周皇后这么说话。
事实上,全旭也是在试探崇祯。
其实,无论他怎么做,决定权在崇祯手中,如果崇祯认为全旭是功高盖主,那么全旭就算毕恭毕敬,他也一样可以炮制出全旭不臣的证据,然后把褫夺其爵,或者门进大牢之中。
如果崇祯不想对付他,他这样的表现完全可以作为赤诚。
就像情人眼里出西施,在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的身上一举一动都是优点,讨厌一个人的时候,他所做的一切,都会碍眼。
全旭这次可没有拿什么土豆和红薯罐头之类的东西糊弄崇祯,所谓的礼物,还真是珍贵的礼物。
不过,却不是这个时代的礼物。
这个时候,全旭从大车的盒子上,取下一个锦盒。
锦盒里是辽南人工养殖的珍珠,这都是真珍珠,而不是用塑料糊弄人的玩意,但是,珍珠在后世却非常廉价,特别是品相一般的珍珠。
全旭拿出来的这种珍珠,则是金色的,四颗如同鸽子蛋大小的金珍珠,完全可以为珠宝级别的。
全旭将四颗金色的珍珠递到小公主手中。
小公主眼珠子骨碌碌的乱转,冲他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显然,由周皇后教育,小公主的家教还是不错的,在得到周皇后的许可后,小公主这才伸手接过四颗金色的珍珠。
全旭又拿起另外的盒子一边道“陛下,这是建奴的兵部承征图尔格献给臣的,这货居心叵测,这些东西可非人臣可以拥有!”
事实上,全旭这也是借着图尔格的名义,交待这些东西的来历,金色的珍珠,放在大明,也是至宝。
卖个几万两银子不成问题,一切都是为了生意。
接着,全旭从盒子里打开,露出密密麻麻的白色珍珠,当然品相一般,盛在数量极多。
周皇后一脸惊讶“这么多?”
“建奴的好东西不少,不知道抢了多少家!”
全旭朝着崇祯摊开双手“臣还有点,准备在京城卖掉,曹公公,请你打听打听,谁要这些珍珠和玉石!”
全旭在辽南的珍珠养殖基地,其实就是一个幌子,重要的是,他需要利用时空变现,后世大规模的珍珠养殖基地,可以得到大量的珍珠,可以用公斤来称的那种。
在这个时代,珍珠也是相当昂贵的奢侈品。
当然,崇祯的面做生意。
全旭的理由非常充分“陛下,您也知道这养兵,实在是太费钱了,要想让将士们卖命,那就必须给足了卖命钱,否则他们可不会在战场上卖力气。”
崇祯默许之下。
接着,全旭笑道“陛下,您今天有口福了,我与卢大人这次北上的时候,遇到了一头熊瞎子,我那些亲兵三下五除二就活捉了,赶紧让御膳房宰了,可以吃熊排,还有熊掌!”
卢象升此时已经不知道怎么说全旭了,他捂着脸。
全旭的话,反而对崇祯的胃口。
崇祯当了五年多的皇帝,遇到的大臣,哪个不是小心翼翼的恭维着他?
唯一全旭,根本就没有把他当成皇帝,反而像朋友。
崇祯笑道“朕登基也有几年了,还从来没有吃过熊掌呢,这回有口福了。”
“当然,还不止呢!”
全旭摆摆手,让人把他准备的礼物拉过来,这可不是一辆两车,而是足足几十辆,上面的东西则是五花八门。
梅花鹿,海参、鲍鱼、梭子蟹、紫海胆、大骨鸡、水貂、鲟鳇鱼、大马哈鱼、花尾榛鸡,还有一头半大的东北虎。
简直可以够崇祯开一个动物园了。
当然,这些东西都是吃的。
全旭没有把自己当成外人,与皇帝就像一家人一样,他在皇帝好像回家一样,直接指挥那些宦官“这个鱼烤着最好吃,这个海蟹的蟹肺一定要扔掉,墨鱼的内脏一定要撕干净……这个金枪鱼快点给我料理干净,我要做烧烤!”
卢象升看得冷汗都下来了,你这么放肆就不怕掉脑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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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六三章如何解决大明的财政问题(三更)
第四六三章如何解决大明的财政问题(三更)
全旭一点儿也不把自己当外人,而且还没有任何臣子的自觉,他的言行举止,一切都让卢象升心惊肉跳。
比如说,全旭伸手捏捏太子的脸,抚摸着小公主的脑袋,他烧好的生蚝,崇祯皇帝伸手去拿,他居然敢拿着筷子打崇祯皇帝的手。
这叫什么?
这叫冒犯,论起来,足够杀头的,
可问题是,崇祯皇帝却没有生气,除了几名御膳房的宦官在旁边帮忙,就连崇祯皇帝换了一身衣服,撸起袖子帮忙,虽然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在添乱。
就算是朝廷里最忠直的大臣,也不敢训斥崇祯皇帝,但是全旭却敢,而且小嘴巴拉巴拉一直说个没完。
卢象升目瞪口呆,全旭居然跟皇帝混得跟一家人似的了,你真有本事!
事实上,全旭不是混得跟一家人一样,而是崇祯真把他当成一家人一样。
崇祯非常中意全旭,甚至让周皇后叫过来他的八妹朱微媞,如果不是因为朱微提的生母给崇祯留下的印象太恶劣了,这个妹妹早该招驸马了。
只不过,因为如此耽误了下来。
全旭忙活了足足一个多时辰,这才算把这种生猛海鲜给收拾好,君臣一起,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不谈国事,天南海北的瞎聊着。
全旭不知不觉中,被灌了很多酒,也渐渐有些失控,他整个人有些飘飘然了。
卢象升也是勉强支撑着,就在这个时候,周皇后与崇祯二人眉来眼去,好一会儿,崇祯长长叹了口气,声音有些低沉“全卿,卢卿,朕这个皇帝当得苦啊!”
说着,崇祯似乎有些喝大了,他开始大骂起来,骂阉党,骂大臣,骂建奴……
此时,让卢象升魂飞魄散的事情出现了,全旭居然颤颤巍巍的道“其实啊,这些事都很简单!”
“简单?”
崇祯难以置信的望着全旭“简单?”
“对!”
“咱们先说辽饷,去年辽饷收了多少钱?”
“五百七十二万余两!”
“对,每亩一钱两厘,对吧?”
明朝一两银子等于十钱,一钱等于十分,一分等于十厘,这样算下来,辽饷给每亩地的加饷相当于,每亩地加了一分二厘税,约等于十二文钱。
全旭接着道“这么算下来,咱们大明全国,缴纳的田亩,只剩下多少?大约五亿亩!”
说到这里,全旭望着卢象升道“卢大人,万历年间,朝廷统计田亩,两京十三省有多少地?”
卢象升想了想道“万历三十年,全国耕地总面积达到1161万余顷。”
清朝耕地的最高值,为光绪十三年的849余万倾(见史志宏先生论文)。说起来,犬清版图远迈大明,然而耕地数量不仅比不上明代万历年间的巅峰值,甚至连朱元璋时期的八百五十万还差上一点儿,这盛世,于当时百姓又有何益。
当然,有人或许又说了,中国历史上存在耕地瞒报现象,账面上的数据未必就是真实状况。
然而,明朝难道就没有瞒报现象吗?
全旭淡淡的笑道“三十年间三百万倾田怎么没了?”
“辽东……”
全旭笑道“辽东耕地历年之最,是八十九万倾,算一百万倾,还差五百六十一万倾良田哪里去了?”
“这……”
全旭盯着卢象升道“其实,你都知道对不对?因为国朝养士,举人以上,不用纳粮,为了……”
卢象升吓得醉意全醒“东升,你醉了!”
“我没醉!”
全旭大着舌头道“大明的所有问题,其实就是钱粮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其实不难!”
崇祯的脸色一变“怎么不难?”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有三个计策!”
其实,全旭根本就没有醉,他的脑袋相当清醒“第一,取消士绅勋贵特权,摊丁入亩,不过呢,这个办法注定推行不下去!”
卢象升松了口气,他差点被吓死。
崇祯自然也明白,按照全旭的搞法,恐怕天下大乱,别说收税,到时候恐怕叛军就打到京城城下了。
“第二个办法呢?”
“转移困难!”
全旭指着东边道“日本、安南、占婆、南掌、朝鲜、琉球、吕宋、合猫里、美洛居、婆罗,又名文莱、占城、真腊、三佛齐、暹罗、占城、爪哇、浡泥、满剌加、苏门答剌、苏禄、哑齐、须文达那、西洋琐里、琐里、览邦、淡巴、百花、彭亨、柔佛、那孤儿、黎伐、南渤利、阿鲁、丁机宜、巴剌西、古里、柯枝、锡兰、榜葛等等,让他们朝贡,不过,眼下朝廷恐怕不足以执行下去。”
这个方法就像日不落帝国,利用全世界的殖民地,反哺英国。就算英国在二战期间被德国打成狗了,英国利用了全世界的殖民地,耗死了德国,其实,美国参战或者不参战,结果都是一样。
两线作战的德国最终会被耗尽元气,区别就是多撑几年,仅此而已。
崇祯有些失望“那还有什么办法?”
“第三个办法,那就是扩张、开发!”
全旭指着辽东方向道“陛下,再给我一百万人口,我把辽东经营成粮仓,经过两年的发展,辽东足以在立足,这次皇太极跑了,自明年开始,朝廷不需要给辽东军队输送粮食,相反,我可以给朝廷运来一百万石粮食!”
崇祯一脸震惊“一百万人口,可以输送一百万石粮食?”
“没错,辽东……辽东很大,比北直隶还大,就是人没了,都被野猪皮杀光了,辽东三百万百姓,死得差不多!”
全旭摊开双手“我现在可以夺回辽东,光夺回没有用,不移民实边,辽东还是守不住,现在建奴躲起来,要不了几年,他们还会造反,唯一的办法就是,移民实边!”
崇祯怎么反应,全旭不管了,他故意装作不胜酒力,扑通一声摔倒在地上。
事实上,明朝的问题说好解决,其实也好解决,说不好解决,也不好解决。
从万历年间统计的田亩数据可以看出,那个时侯张居正统计的田亩,也不是真正的田亩数量,也是瞒报之后的数字。可是短短三十年,超过一半的田亩成了士绅的田亩,都不用交税。
当然,也有人会怪明朝被宗室吃夸的,另外再提一嘴,明代藩王的俸禄是由地方财政供给的,也就是国家税收中存留地方的那一部分。
什么意思呢?意思是地方把税收齐之后需要先划出起运中央与边镇的部分,这一部分最为重要,负担九边军饷、皇帝内库、中央各衙门库银以及京官俸禄,受到的监管也最多,有所谓的“起运京边钱粮事例”。
而剩下的一部分税收就是所谓的存留,这一部分负担官吏俸禄、地方行政开支、宗室俸禄等等地方开销。
因此,到了明末财政匮乏,连起运到九边的军饷都无法齐全的情况下,地方财政也不会强到哪里去,那么宗室的俸禄怎么可能发全呢?
如果到了明末地方财政仍然能像某些人说的那样支付宗室上千万两的俸禄,有这样的执行力与控制力,明朝是不可能灭亡的。
他们的俸禄,朝廷每年就是亲王一万石,米钞中半兼支。晋、周、楚、鲁、蜀、代、辽、沈、唐、伊、赵、郑、襄、荆、德、崇、徽等十七府郡王初封者岁禄二千石。袭封者一千石。俱米钞中半兼支。肃、庆、宁、韩、淮五府郡王初封岁禄一千石,米钞中半兼支,袭封同。吉、益、衡、荣四府郡王岁支禄米一千石,三分本色,七分折钞。岷府郡王初封岁支禄米五百石,米钞中半兼支,袭封同。
也就说,即使朝廷给他们实俸,一年六十万石粮食左右,更何况,连官员都领不到足额俸禄,更何况藩王?
我们再看看清朝,亲王岁俸银1万两,禄米1万斛;世子岁俸银6千两,禄米6千斛,郡王岁俸银5千两,禄米5千斛,长子岁俸银3千两,禄米3千斛;
斛等于石。
哪朝耗费更大?
其实一目了然。
明朝的藩王,都被文官盯着,像防贼一样,他们其实对于国家最大的危害就是占据了田地。
其实,明朝的藩王吃空国库,这是纯属扯淡,摆明了文奴给明朝脏水。
再举个例子,万历十年,山西怀仁王府奉国将军朱聪涽等人越关来京,奏称“自嘉靖四十年起至万历十年止共二十一年,应得禄粮分毫未给,乞将河东运司余盐或有司无碍官银,转行布政司查补。”
而神宗的回复仅仅是“以宗禄拖欠年久,着司府官多方催处,每年量给一、二季,以资养赡。”
可见不仅拖欠的俸禄不会补偿,之后的一年的俸禄也不过是“量给一、二季”。
全旭其实也知道,要解决明朝财政问题,崇祯根本就没有办法去做。
士绅一体纳粮,肯定天下皆反。
至于藩王?
以明朝这尿性,他们这些藩王是领不到什么俸禄的。
最有可能的解决办法,就是给全旭人口,让他开发辽东,具体崇祯有没有这个魄力和手腕,那就看崇祯自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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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六四章崇祯的自救
第四六四章崇祯的自救
国家财政出了问题,说穿了就是国家信用破产。这种根子,其实怪不到崇祯皇帝的头上,而是那个五征漠北,七下南洋的成祖。
虽然说明成祖朱棣战功赫赫,北征蒙古,南征安南,而且经济空前繁荣,不过这一切却埋下了一个根子,那就是大明宝钞,几乎成了擦屁股的废纸,老百姓不认,商贾不敢用,官员拿着强买……
如果大明在这个方面的信用没有破产,大可像后世的美国一样,朝廷没钱,就可印钱,全世界买单。
当时的大明国力强盛,藩属国就多达四十多个,多朝鲜半岛,日本到再吕宋,苏门达腊,最远可以渤泥,就是后世的世界第一大岛加里曼丹。这些藩属国大部门使用明朝的铜钱、当然,烂到家的宝钞,是没有人敢收的。
也可以说是成祖的短视,滥发宝钞,让宝钞失去了本身的信用,到了崇祯朝,宝钞基本上就是废纸一张,如果不是代替一部分官员的俸禄放下去,连成本都收不回来。
凡事是两面看,明朝的官员贪污,也是政策原因,他们连温饱都保证不了,如何去保证民生?
全旭在辽东,不仅铸造了全记银币,因为银足、成色好、份量足,深受百姓和商贾的好评,加上全记的信用,现在的不记名存单,已经有了一部分纸币功能。不过这种纸币暂时没有留下民间,以大宗贸易为主。
这主要是全旭的势力现在只集中在辽南,根本就没有蔓延全国。
全旭给崇祯的计策,其实也不能说是谎言,关键是执行力度,随着朝廷信誉的破产,崇祯的政令已经大打折扣了。
就像辽饷他规定的每亩地加征一分二厘银子,相当于十二文铜钱,这十二文铜钱,在明朝可以买一斤盐,或者半只鸡,半斤羊肉,再或者半斤多点的猪肉。凭良心说,这笔钱不多,也不至于逼得百姓家破人亡。
可关键是,再好的政策,要有人执行,朝廷规定每亩加征一分两厘银子,知府敢每亩收三分甚至四分银子,下面的县令和胥吏敢收七分或八分,甚至一钱。
那么这样以来,百姓交不起税,要么借贷,要么逃亡,他们扔掉自己的土地,成为流民,然后跟着李自成、张献忠、高迎祥等反贼,正式造大明的反。
这些叛军冲州撞府,那么朝廷肯定要出兵镇压,可镇压叛军需要花钱,需要粮草和银子,再加上关外的建奴,朝廷的财政问题就像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
虽然在这个时空,全家军的战斗力强,可以力压建奴,就算全家军能打,天雄军也能打,能解决问题吗?
答案是肯定不能,全旭在辽东有几百万石的存粮,减少给他一百万人口,他可以轻易养活,但是,让他进入中原腹地平定叛乱,他可以战胜那些叛军,可以毫不费力,但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叛军战斗意志不强,遇到挫折就会主动投降,全家军的后勤本来就有限,十万人可以养活,那么一百万人呢?
就会活活吃跨全家军。
事实上,卢象升也没有喝醉,他只是装醉。
全旭所说的话,他也在反思。
事实上,卢象升也认同全旭的观点,大明养士出了问题,三十年间,耕地不可能减少六百多万倾,减少的土地都被隐瞒起来了,朝廷的税越收越少,自耕农越来越少,朝廷的财政越来越亏空。
在成祖时期,一年朝廷的税收是三千一百万石粮食以上,而且卫所兵给朝廷上交了二百三十四万石粮食,这样以来,朝廷的收入就多达三千四百余万石。
现在崇祯朝,凭良心说,地盘远没有成祖时期更大,也丢了哈密,辽东,不过问题是,现在的财政收入折算成粮食,差不多只有成祖时期的四分之一。
卫所兵不仅仅不能反哺朝廷,朝廷想用他们,还要提供粮草,这就更加坑了。
崇祯皇帝没钱,要不然不会给他一个中宁侯,也不会给全旭一个武威侯,作为文臣,他是仅此于孙承宗的第二位侯爵,而且是开国二百多年以来,文臣最高的爵位。
崇祯用爵位来弥补他和全旭,其实这非常不公平的。
卢象升下面的天雄军将士也需要他去赏啊,他要是不赏,一次两次没事,第三、第四次谁会卖命?
卢象升躺在床上,眼睛睁大,盯着漆黑的天花板,他失眠了。
同样睡不着的还有崇祯皇帝,他一直考虑全旭的提议。
皇亲国戚他真没有办法动,他也知道这些人有钱,比如福王,朝有记录的就有黄金两万两,银子十万两,再加上他多年的经营。家产几百万两银子就轻松有的,可是他若是动了这些藩王,这些藩王还不能闹翻天?
至于士绅,这一块也没法弄。
一动,恐怕他就不明不白的驾崩了。
不要以为崇祯就是傻子,天启皇帝暴毙,往事历历在目,全旭可以看出问题,曹化淳也反应过来,没有理由他看不出来。
崇祯要自救也不见得就一定不行,全面军阀化和藩镇化,利用军阀压制文官,就像现在全旭这样。
但是,明朝客观的舆论环境,他什么都不能做,唯一能做的就是等死了。
崇祯思来想去,看着身边躺着的周皇后,长长的叹了口气。
周皇后其实也没有睡着,别看今天晚上全旭酒话连篇,可是在场的人都是人精,谁会相信全旭是醉话,还是借着醉话劝谏?
“陛下?还没睡?”
“朕睡不着啊!”
崇祯长长叹了口气道“朕不知道该怎么做了,全卿所言,让朕给他一百万民,可是这样做,辽东只怕去了建奴,又起藩镇!”
确实是,如果全旭反了,谁能制住他?
光施恩,有用吗?
李隆基对安禄山难道不好?要权给权,要钱给钱,结果还不是一样反了?
现在的全旭,会不会以后的安禄山?
崇祯思来想去,决定赌了。
全旭要一百万人,他给了。
至于辽饷以后不收了,百姓的日子会好过一些,总不会再造反了吧?
崇祯五年五月十六日,朝廷按照原计划,开始大开大明门,举行献捷大典。
这也是崇祯登基五年多以来,第一次举行献捷大典。虽然这两年日子更加难过,情况越来越糟糕,但他们都没有灰心,因为他们知道,还有这么一批将士在守护着这个国家。
果然,广宁一战,明军血衣为铠,血肉为盾,骈足抵肩,死不旋踵,终于大破后金,斩首多达惊人的一万六千余级,俘虏三四万人,还招降了七八千蒙古骑兵,实为成祖七征大漠后的第一功!
这次战功如此显赫,要接受检阅的部队也更多,老百姓当然不能错过,打老远就赶过来了。一带人山人海,水泄不通,最要命的是,人还不停的涌进来。
这还是自唐朝灭亡之后,漫长的一千多年里,中国的老百姓再一次为军队打胜仗而爆发出如此的狂热。
特别是官府透露的口风,辽东半岛的局势已经趋于稳定,无地的百姓可以自行北上,到辽东半岛开荒,所开垦的田地悉数归其所有,官府每年两成利息,向百姓提供农具和种子!
这是天大的好事,这些年陕西、北直隶没有一年不旱的,破产的农民越来越多,可开垦的荒地越来越少,他们都快活不下去了。
听说辽东那边的地肥得很,人又少,到那里开荒没准是一条活路呢。
这样一来,明军的胜利就跟老百姓的利益直接挂钩了,军队打的胜仗越多,他们获得的利益就越多,这叫他们如何能不狂热?
这段时间,全旭是最开心的人,因为天津港、登州港口一样是人山人海,百姓只要往辽东移民,免费船票,船上免费吃喝。
这些人抵达旅顺口,就会在旅顺港口进行一次大规模消毒、隔离观察,同时也是在调养身体,半个月,再开始分批北上。
按照全家军的规矩,十户或十人为一甲,十甲为一保,十保为一镇。集齐一个镇的百姓,开始按照人头,向全记借贷,购买自己的种子、粮食、耕具、以及牛、马、驴子等牲口。
这些人口,优先占据原明军在辽东的屯卫,这些屯卫或百户所、千户所,都是一座座小城,经过多年雨水腐蚀,房子肯定是毁了,城墙也破烂不堪,但是,比原地从无修建要好得多。
百姓第一次感觉到了打胜仗的好处。
为了举行这次盛典,崇祯基本上是砸锅卖铁了,但是登上城楼看着下面人山人海,欢声雷动的盛况,他便觉得这钱花得值,这等盛事再穷也得办,而且还得大办特办,好振奋一下民心士气,不然老是没完没了的坏消息,老百姓不疯他都该疯了。
流民在官府的诱导下,开始纷纷启程前往辽东,没有流民在各地闹腾,官府也安心了,崇祯也感觉清净了。
关键是,全旭的承诺是一百万石粮食,而且是运到北京城的粮食,免掉辽饷,增加一百万石的财政收入,这个生意非常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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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今天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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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六五章封爵国公
第四六五章封爵国公
全旭虽然给崇祯出了三个主意,事实上,崇祯根本就别无选择,他只能尽可能的利用自己的优势,利用俗套而老套的手段,利用联姻的方式,把全旭变成自己人。
崇祯已经决定,献捷大典以后,择良辰吉日,就给自己的八妹和全旭举行婚礼,从此以后,全旭就是大明的驸马都尉,骠骑大将军、武威侯。
正所谓人心隔肚皮,哪怕站在崇祯身边的全旭,他也不知道崇祯心中真正的想法,他只是知道,崇祯基本上同意了他的请求,向辽东移民一百万人。
不过,全旭没有料到的是,崇祯移民不是一百万人,而是整整五百万人,洪承畴、以及满桂、包括两广总督熊文灿等击败的乱民俘虏,共计五十万余人,因孟津渡决堤,黄河发水制造了两百多万灾民。
朝廷无力赈灾,正巧全旭要人,在官府的动员下,这些人就打包给了全旭,仅仅两个月的时候,全旭在辽东就多了一千多个镇,现在还有源源不断的灾民、流民,一股脑儿涌向辽东。
此时的辽东,就是在辽河之东,当然,辽河以西,辽西将门也不敢跟全旭制造摩擦,要不然,他们就会被揍得很惨,全旭可不会惯着他们。
由于电台的作用,全旭虽然留在京城,却可以直接指挥辽东,辽东的机器,开始快速运转着,大量百姓开始分批向辽东迁徙。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利用移民的方式,女真人在辽东占据百分之八十多的人口,在短短二个月内,已经变成了不足百分之十。
崇祯开心,全旭自己也陪着崇祯玩,此时的全旭,一身亮银甲,站在崇祯身左侧,右侧则是一身文官,胸口绣着仙鹤。也代表着卢象升正式进入三品高官的行列。
据曹化淳透露的消息,因为高迎祥等农民军进入了北直隶境内,朝廷非常担心,满桂虽然是一员忠心耿耿的悍将,然而他却不是帅才,指挥大军镇压高迎祥部,反而被高迎祥耍得团团转。
在这种情况下,崇祯准备调卢象升以及天雄军移镇宣大,担任宣大总督、担任兼领山西、北直隶、河南、山东四省军务。
全旭也想走后门,问问朝廷对他的安排,但是曹化淳却口风极紧,这让全旭也非常无奈,就算孙承宗也不知道具体的安排。
“吉时到!”
随着吉时到的声音落下,洪钟敲响。洪亮而雄浑,带出一种厚重的沧桑感,阅兵大典要开始了。
最开心的人肯定是崇祯皇帝,随着轰轰隆隆的炮声过后,一大批留着金钱鼠尾辫的俘虏被押了上来,这些都是在广宁战场上被全家军俘虏的后金士兵。
他们在广宁之战中被天雄军与全家军的大炮炸得灵魂出窍,这隆隆炮声让他们惊恐万状,肝胆俱裂,面如土色,有些家伙甚至小便失禁了。
观礼的明朝官员和百姓见这些后金武士这副怂样,都愣了一下,然后哄堂大笑,那笑声就像一把把尖刀,反复的戳着后金士兵的心窝,让他们头都抬不起来。
正所谓千人盈城,万人盈野,乌泱泱的一大片,看着着实提气,就连很多上了年纪的北京人也十分感慨的对后辈说:“还没有见过这么多俘虏被押到北京来的!”
这些后金士兵都是经过询问,双手沾满了大明百姓鲜血的侩子手,他们没有资格用劳动还赎罪,所以,这些十恶不赦的俘虏们,就被带到了京城。
负责押送他们全家军将士大吼道:“禀告陛下,此役我军俘虏三万四千三百二十七人,其中经过清点,蒙古人有一万四千五百二十人,汉奸二千零三十一人,真奴六千零三十五人,余者为朝鲜、索伦、以及渤海人等!”
接着,曹化淳开始拿着早已拟写好的圣旨,开始抑扬顿挫的宣读起来,可惜,曹化淳的声音太小,被城下的百姓欢呼声给掩盖了。
特别是崇祯二年被后金屠戮过的京畿百姓,他们对建奴有着铭心刻骨的仇恨,这次来到现场,拿着臭袜子,烂砖头,以及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殴打着这些俘虏。
善待俘虏,不存在的。
古往今来,对于俘虏,只怕大明才会这么干。
等百姓们发泄得差不多了,曹公公也朗读完了圣旨。
崇祯满脸堆笑道:“全部斩首,以筑京观!”
大明门,也就是后世的前,身穿着红衣,扛着鬼头刀的侩子手们,纷纷上前,扬起大刀,朝着众建奴俘虏头上砍去。
想啃建奴肉,喝建奴血的百姓们一拥而上,此时,位于京城中的朝鲜、日本、以及安南等地的使节,有的不是使节,则是礼部把他们的商贾,拉来凑数,总之,这些人吓得脸色发白,身子抖动如同筛糠。
五六千人说砍就砍了,放在蒙古、日本,这他娘差不多要将一个部落,一个国家的全部青壮一次性报销了!
没错,对于这些四分五裂的国家来说,一场死几千人的战争,基本上就是灭国之战了!
鲜血顺着砖缝,流入了护城河内,很快,护城河就变得一片赤红,接着,那些建奴的尸体被放在大车上,拉倒城外丢弃。
对于城外的野狗或者秃鹰来说,这将会成为它们的饕餮盛宴。
人多力量大,很快,大明门外的街道上,就留下一摊血迹,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有些发黑。
阅兵开始了,崇祯望着朝鲜等使节道:“诸位,朕的军队雄壮否?”
那些藩属国的使节们,眼睛就瞬间瞪大了,他们没有见过全家军和天雄军的行军队形,此时看着全家军的队形,着实被震撼到了。
更加震撼的是,与天津港的阅兵不同,全旭是特意让全家军推着装备参加阅兵。
率先登场的则是全家军的一零五野炮方阵,一前一后,两个方阵,共计三十六门一零五毫米的野炮,在全家军将士的推动下,缓缓前进。
让所有人感觉不可思议的是,每一门火炮,炮管一致,前进的幅度一致,仿佛用尺子量过一样。
其实,更震撼的在后面。
足足两千余骑的天雄军骑兵,膝盖并着膝盖,手持长枪,全凭双腿控马,每一行都是一条笔直的线,两千匹马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推了过来。
崇祯皇帝非常高兴的道:“这是大明最精锐的骑兵,广宁之战,建奴十数万人马,看到枪骑兵出现,吓得狼狈而逃,一溃三百里。”
接着就是全家军的火铳手,他们扛着枪,迈着整齐的步伐,无论从哪个方向观看,都是一条直线,这着实震撼了到了所有人,特别是那些京营士兵,望着全家军将士身上散发出来的杀气。
“这是朕的火铳兵,广宁之城,六千火铳兵,以弱克强,十三战全胜,斩首一万余级!”
崇祯一脸自豪的道:“建奴在朕的勇士面前,不堪一击!”
心中出了狠狠的一口恶气,砍了六千多颗建奴,这让崇祯心中像吃了蜜糖一样甜,随着火铳之后,则是全家军与天雄军的炮兵阵列,与全家军改装的火箭炮相比,天雄军的火炮则更多,多达一百零八门一零五式的野炮,再加上三十六门全家军的野炮,组成了一个庞大的炮兵队形。
与常见的红夷大炮或佛郎机大炮、虎蹲炮相比,一零五野炮显得非常轻巧,接着炮兵后面又出现了密密麻麻的飞雷炮。
与全旭恫吓荷兰人一样,这些飞雷炮都是用木头包裹着马口铁制造的样子货,根本就不能发射,不过,至于所有人而言,这种飞雷的炮管极粗,显得更加震撼。
特别那些使节,看到这些飞雷炮,他们感觉呼吸困难。
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有如此巨大的火炮?
崇祯更加自豪,此时文官们一脸呆滞,目光涣散,他们被吓傻了。
特别是华阳社的那些官员,他们接触的情报比普通大明官员更加详细,他们接到过广宁之战的细节,知道这种鬼炮非常恐怖,一炮下去,可以炸死上百人。
这是什么概念?
一万大军,百炮就解决了。
当然,这些官员不知道理论是理论,实践是实践,理论上一发子弹可以打死一个敌人,事实上在战场上,比如二战期间,美军要想打死一名日军需要打二十万发子弹,但是狙击手只需要一点三发子弹。
火炮也是如此,运气好一炮可以打死上百人,运气不好,几百发炮弹可能打不中一个人。
在全家军的骑兵、炮兵、火铳兵阅兵结束之后,众臣跟着崇祯返回朝廷堂,属于他们的盛宴开始了。
论功行赏,全旭才是首功。
内侍的抑扬顿挫的声音在大殿内显得非常洪亮:“奉天承运皇帝制曰:门下,公卿之守,明德敬上,台司之置,早纳理常,故汉以宫府,魏设阁部,皆上秉军国,下治百僚,总庶政以繁钜,治六军之宽严太子太师、文华殿大学士、兵部尚书、蓟辽督师孙承宗,朕之肱骨,国之良实,临危不惧,督率全军,劳苦功高,加太子座师,封荣国公,赐蟒服锦带,赏雪花银万两,黄金五百两”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六六章抽得好
第四六六章抽得好
在原本的历史时空里,崇祯朝,只封了一个国公爵位,那就是吴襄的辽国公,不过,这也是崇祯死后,李自成杀了吴襄满门三十八口,南明政权为了稳定吴三桂,破格追封了吴襄为辽国公。
然而,在这个时空,崇祯不得不加封孙承宗为国公,这场仗虽然是全旭和卢象升打的,但是,孙承宗却是他们两个的顶头上司,也就是蓟辽督师孙承宗的部下。
可以说,孙承宗是躺赢。
此时听着正式颁布的圣旨,众臣望着孙承宗有些酸了。
孙老头的运气太好了,崇祯二年,他总督反击建奴的军务,麾下出了卢象升和全旭这样的奇才,因功封侯,事隔两年多,再次躺赢。
侯恂此刻望向西北方向,心中默默祈祷起来,他自从看着天雄军崛起,虽然他在天雄军崛起之初,给了卢象升不少方便。特别是天雄军的职业军官,这都是当时侯恂利用兵部侍郎的职务之便,他从历年来,战功卓著中的基层军官中抽调了三百多人。
这样以来,加速了天雄军的职业化和正规化建设,而且对于各种装备,也就有求必应,事实上天雄军的今天,也不全是全旭的支持。
比如说,天雄军的红色戎装,就是明朝制式的鸳鸯战袄,以及头盔、披风,棉甲等装备都是侯恂给他开的后门。侯恂确实是想拉着卢象升,帮助自己,但是,卢象升对他的要求,可是不理不睬。
此时侯恂对卢象升也是恨得牙齿痒痒,太不地道了,吃我的我粮,拿了我的好处,结果,翻脸不认人。
对于卢象升的任命,就像曹化淳透露给全旭的一样,现如今卢象升以及天雄军调离了辽东广宁府,卢象升任宣大总督,管辖宣府、大同、山西、河南、山东五巡抚、五镇,成了管辖实力仅次于蓟辽督师的督臣。
接着,就是赐卢象升尚方宝剑,封中宁侯。
除了卢象升、雷时声、李重镇、杨世恩等天雄军三大参将也皆为封赏,他们从三品参将,直接破格升为总兵官,继续跟随卢象升。
全旭以为此时应该轮到他了,结果不是啊,而是他麾下的戚元弼,由于全家军的将领都不在朝廷的体制内,此时报上来的时候,功臣就是第四旅的旅长,以骑兵、步兵、炮兵及十六个团长,再加上戚元弼等人。
现在戚元弼升镇国将军,从二品。
陈永顺加镇国将军,从二品。
接着,报上来的十六个团长也全部升为怀远将军,再接着是中枢内阁、五军都督府、兵部、户部等大批官员。
如果说户部有调运粮草的沾边功劳,可吏部则更扯淡了吧?
但是,吏部人家也是有理有握,擢升卢象升、全旭,为国选材,有大功……
全旭听得昏昏欲睡,也可怜王承恩了,他足足念了半个时辰,还有长长的圣旨正在宣读。
就在全旭神游体外的时候,卢象升推了推全旭“东升……”
“啊!”
“快谢恩!”
全旭从王承恩手中接过圣旨,关键是他压根没有听到自己封了啥,他急忙扫了一眼圣旨,只见上面写着国之柱石,封武威侯,晋辽东经略安抚使,赠名马宝刀金甲,赐尚方宝剑,三品以下贪官、叛将可先斩后奏,妻朱氏封诰命,赐凤冠霞帔……
全旭瞪大眼睛“朱氏,什么鬼?”
离开大殿全旭依旧感觉莫名奇妙,他翻开属于他的圣旨,妻?他哪来的妻?三娘、二娘只是妾,孙文莺早已回到了高阳回孙氏。
其实,全旭感觉这样正好,不需要结婚,有三娘和二娘陪着他,享尽齐人之福了。
崇祯看着全旭一脸郁闷的样子,笑眯眯的道“全卿已过而立之年,却未成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朕赐婚……”
不等崇祯说完,全旭急忙摇摇头“陛下,臣还小,不想成婚!”
结婚,就是男人的牢笼。有孙承宗的孙女这个例子在先,全旭对大明的官宦之女,不敢再有奢望,崇祯如果赐婚,不是宗室,就是哪个大臣的闺女,这样的女子,家里有后台,想不跋扈都不可能。
崇祯皇帝又好气又笑道“全卿,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为何不愿意成婚?”
全旭望着孙承宗的方向,凭良心说,无论是他的老师袁可立,还是孙承宗,对他还真不错,可是那个孙文莺简直就是一个宠坏的孩子,太胆大包天了。
想到这里,全旭摇动的胳膊,非常激动的道“陛下,不管与谁成亲,这都有一定的风险,万一,遇到一个……总之,结婚的风险巨大,我宁愿意拿刀跟建奴血拼,也不愿意成婚。”
就在这时,一名言官上次呵斥道“武威侯,你放肆!”
全旭微微一愣“你是谁啊?”
那名言官也是肆无忌惮习惯了,上前来到全旭身边,对着全旭开炮“雷霆雨露,皆是天恩,这婚是你想结就结,不想结就不结的么?”
礼部已经准备全旭的婚事了,除了这个当事人,大部分官员其实已经知道,崇祯皇帝已经下旨,给他的八妹朱微媞封号安庆公主,赐婚全旭。
现在全旭当朝抗旨不遵,崇祯脸上还能挂得住?
这下,言官们激动起来,正愁没有机会弹劾全旭呢,结果全旭自己犯了昏招,那就喷你没商量。
一个个言官对着全旭指着鼻子狂喷“狂悖!狂悖。”
全旭最气氛的是他居然被言官喷了一脸涂抹,叔叔可忍,舅不能忍。
全旭想也没想,举起手中的笏板,也就是影视剧里大臣们上朝的时候,手中拿的白色板子,朝着那几名喷得最凶的言官嘴上抽去。
“啪啪啪……”
全旭一边抽,一边骂“你们口水喷到我的脸来了!你们手指戳到我鼻子来了!没有人告诉过你们这样做是很不礼貌的吗,啊?啊?啊?皇太极都不敢这么指我,你比皇太极还牛逼?啊……”
全旭对于大明朝的官员其实真没有什么好感,无论是不是明朝官员俸禄太低,这也不是他们贪污的理由,明朝的官员俸禄再低,也足以让他们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但是,明朝的官员几乎没有不贪污的,更何况,他们还拥着的特权,可以免税,接受亲友和乡邻的挂靠,蚕食国朝的税收。
关键是,他们享受着朝廷的红利,却不干正事。
全旭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想明白了这一切,他如今辽东经略安抚使,这是一个文官,也是主管辽东的军政官员,相当于比卢象升小一号的总督,卢象升担任宣大总督,没有人反对,他却了众怒。
因为他不是文官。
这帮王八蛋可没少在朝中说他坏话,现在逮着机会了,当然是往死里抽!
其实,到了他这个地位,这种错已经不算错了,崇祯如果想保他,他打就没事,最多罚俸禄,全旭是怕罚钱的人吗?
至于,其他罪名,就算他老实当孙子,学戚继光,一样被弹劾成筛子。
“啊啊啊……”
整个朝堂上顿时惨叫连连,全旭如同虎入羊群,以少敌多,手持笏板那叫一个顺手,抽得众言官上窜下跳,鬼哭狼嚎。
一众言官又惊又怒,恨不得跟全旭拼了。
然而问题是,全旭虽然身手不算高强,别说放眼全家军,就算在卢象升身边的雷时声、李重镇、杨世恩他们,让全旭一只手,全旭不见得能打过他们。
可是,对付这些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残废,全旭收拾他们绰绰有余。
直到十几名言官被全旭打得躺在地上惨叫,崇祯一看火侯差不多了,就拍着御案吼道“全旭,你太放肆!”
崇祯皇帝看似声色俱厉,可嘴角为毛带着笑容,而且手也在作抽人状?貌似他也很想下去抽那帮言官几下呢。
全旭赶紧停下来“陛下恕罪,恕罪,实在是这帮家伙太讨厌了,而臣刚受了一肚子的气没地方发泄,所以才拿他们小小的发泄了一下,恕罪恕罪!”
“谁那么大的胆子,敢得罪朕的武威侯?”
全旭苦笑道“还能有谁,就是吃人饭不干人事的杂碎,陛下斩建奴俘虏,那些书生就说什么苍天有好生之德,陛下残忍好杀,臣争辩几句,奈何他们人多势多,臣说不过他们……”
众臣听到这里,顿时捂起了脸。
书生发表意见,本身是大明朝的传统。
只是有些读书读傻的人,被人当枪了,开始散播朝廷不应该杀俘虏,杀俘虏不祥之类的话,应该学习李世民,招抚建奴,善待建奴。
其实全旭非常清楚,学生忠直、热血,由于涉世未深,也是最容易忽悠的群体。
崇祯听到这话,脸色微微一变“骆养性!”
“臣在!”
“给朕查,谁在背后出言不逊,颠倒黑白!”
崇祯发白,众臣自觉闭嘴了。
有些话可以说,但是要分场合啊,大明虽然不会因言获罪……
这时,最委屈的反而是那十几名言官,被全旭抽了一顿,十天半月,估计吃饭都疼。
崇祯也是被全旭出了口气,他冲着全旭暗暗竖起一根大拇指,心里想道“抽得好!朕早就想这么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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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六七章割据辽东自立为王
第四六七章割据辽东自立为王
其实这些挨打的言官们,此时终于明白过来,这顿打他们白挨了,无论是内阁大佬,还是朝廷重臣,居然没有一个人给他们张目。
几乎所有人装聋作哑,就像没有看到一样。不仅仅是崇祯皇帝装作看不起,而是所有人。
事实上,也不怪所有人都漠视,或者纵容全旭。
正应了那句话,自作自受。
明朝的言官制度,开始于那个在传说中历来轻视文官的明太祖朱元璋,朱元璋设立了都察院和六科给事中,专门用于监察中央和地方百官,这个群体的总人数长期保持在二百人左右,为历朝之最。
朱元璋在制度中明确规定皇帝临朝时,言官要轮流值日,发现不合理的就要“直谏”,“勿有所顾避”;不分军队百姓、不论制度还是官员,“皆得言之”。如果皇帝受蒙蔽而不自省,朱元璋要求言官“舍身以诤”,不惜批逆鳞、捋虎须!
为了让言官的作用发挥到最大,朱元璋创造性的给了言官一项极大的权利——“封驳”。所有的诏旨和批复的奏章,必须先经六科通过方能执行。
朱元璋曾对给事中张文辅说,“朕代天下理物,日总万机,岂能一一周遍?苟政事有失宜,岂惟一民之害,将为天下之害!岂惟一身之忧,将为四海之忧!卿等能各悉心封驳,则庶事自无不当!”
可以说,朱元璋的出发点是好的,可惜这个制度,在执行的时候,已经变味了。结果,就变成了顶撞皇帝就是直言谏言,顶撞阁臣和各部堂尚书,就是仗义执言。
结果,这些六科言官们,就在这条路上,越走越歪,咬皇帝,咬内阁大臣,上至内阁辅臣,下至地方官员,世勋、国戚、宗室,至于武将那就不用说了,没有人他们不敢咬。
偏偏这些言官们,最缺乏的就是一点,他们只是进士进入六科观政,也就是说,虽然是官员,既缺乏庶务,也缺乏见解,久而久之,变成了正事不会干,只会乱捣蛋。
他们简直就是属疯狗的,没有立场,没有原则,也没有底线,逮着谁咬谁。这些言官背后都有金主,偏偏又油盐不尽。
华阳社为什么可以影响朝堂,为什么可以延伸影响内阁大臣?就是因为这些言官,正所谓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他们成事的本事或许没有,坏事的战斗力却非常彪悍。
别说是崇祯烦他们,就连首辅周延儒、包括孙承宗他们也讨厌。
全旭继续道“陛下,这个婚,臣不想……”
“退朝!”
崇祯不给全旭说话的机会,转身就朝后面走去,速度那叫顺溜。
卢象升朝着全旭抱拳道“恭喜!”
“恭喜个屁啊!”
全旭气急败坏的道“我哪知道陛下,给我从哪里找个媳妇?卢大人,您消息灵通……”
卢象升笑眯眯的道“下朝了,家里还有事!”
“孙阁老……”
孙承宗更加气愤“老夫不知道!”
“曹公公!”
“驸马爷,奴婢不敢说!”
全旭拉住正准备跑的曹化淳“曹公公,给我通传一下,我要面圣!”
“好!”
就在全旭在去见崇祯的时候,长长的甬道内,周皇后带着长平公主与太子,她望着小太子道“烺儿,从今以后,你一定要记住,见到武威侯一定要礼敬有加,从心里去敬重他,你的皇太子的身份在他面前没有多少可以骄傲的地方,现在,你向武威侯行礼,不得敷衍。”
“是!”
朱慈烺从来没有见到周皇后会如此严肃,他伸出小胳膊小腿,开始一本正经的施礼“慈烺拜见武威候!”
全旭没有装作诚惶诚恐的样子,有些好奇的望着朱慈烺“太子好聪慧,好有礼貌!”
全旭伸手抚摸着朱慈烺的头,出身皇室是朱慈烺幸运,成为太子更是几世修来的福份,然而,他却是一个末代太子,连死都死得不明不白。
全旭仿佛想到了什么,望着周皇后道“皇后娘娘,有时间带着太子和公主去辽东看看,那里和京城不一样!”
周皇后淡淡一笑。
其实,她也想出宫走走,只是,规矩就是规矩,皇后想要出宫回个娘家还成,离开京城,群臣肯定会闹翻开。
“有机会去辽东,我带着你去看看东北熊,还有熊瞎子,也可以去大海上,看看海豚,看看海鸥,看看不一样的景象!”
朱慈烺莫名奇妙的望着周皇后。
周皇后望着全旭微微一福。
全旭道“皇后娘娘,这是做什么,君臣之分还要不要了,万万使不得。”
“世事多变,本宫一介妇道人家,虽然不问国事,但也知道,天下不宁!”
周皇后望着全旭眼睛不住的流泪“本宫昨天夜里做了一个噩梦,本宫梦到京城一片火海,后宫宫人死伤遍地,烺儿与媺娖……”
说到这里,周皇后泣不成声。
全旭的脸色有些凝重,这可以说是梦,也可以说是未来。
虽然现在崇祯信任他,给他权力,但是,这个君臣和谐,必不能持久,全旭所做的一切,崇祯迟早会知道,到时候,他们就会分道扬镳。
尽管全旭想着坐山观虎斗,可是,崇祯也会像防着建奴一样,集中精锐大军防着全旭,结果其实都是一样的。
李自成和张献忠都会横扫天下。
全旭望着周皇后道“谁能预料到将来的事情,我们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你说的话我记住了,至于如何取舍,就看陛下如何安排了。”
接着,全旭的目光落在长平公主身上“公主,还有太子,我们可以立个约,全旭不死,全家军不亡,刀山火海,我护你周全!”
朱慈烺转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眼神不断地在母亲和全旭的脸上转来转去,他发现母亲今天不高兴,很不高兴,他决定今天乖乖地定不能让母亲生气。
小公主发现全旭一脸凝重,她向全旭露出一个天真的笑容。
全旭跟着王承恩来到崇祯的御书房里。
此时的崇祯皇帝装模作样的批阅着奏折,全旭朝着崇祯施礼“臣拜见陛下,陛下万安,陛下,咱们商量一下,我努努力,明年秋收,辽东上缴二百万石粮食,能不能不给臣赐婚!”
“啪……”
崇祯将手中的毛笔拍在御案上,瞪着全旭“不行!”
“二百万石粮食,加三万匹布帛!”
“不行!”
“为什么?”
“因为国朝不许”!
崇祯望着全旭认真的道“当年太祖欲征北元,欲以魏国公徐达为帅,却担心二十五万精锐征北大军不受制,随问计胡惟庸,胡惟庸答曰联姻。太祖以四子燕王,娶徐达之女为妻,大军成行。”
全旭笑了笑“陛下,自古以来,联姻向来不靠谱,汉向匈奴和亲,匈奴照例寇边,唐太宗向吐蕃和亲,嫁文成公主,但,吐蕃攻唐何曾停止。国之大事,岂能为一妇人左右?”
“你倒是坦诚!”
崇祯长长叹了口气“其他事,朕可以答应你,唯有此事,没有商量的余地。”
“好吧!”
全旭一屁股坐在地上,直接跟崇祯耍起了赖皮“陛下,辽东的差事您另选贤能吧?”
崇祯也气了“混账,如果还有贤能,朕还用得着你!”
这倒是大实话,别看建奴被全旭揍成狗,关宁军倒是想趁着全旭的余威捞点军功,关键是他们没占到任何便宜。别看现在建奴只剩半条命,可仍旧比努尔哈赤起兵的时候,兵强马更壮。
全旭一看此事躲不过了,就望着崇祯道“若是如此,让臣成婚也行,陛下必须答应臣几个条件!”
男人和女人不一样,婚姻对于女人来说,特别是大明的女人来说,那就是一辈子,可对于全旭来说,大不了,在京城安置起来,他也不差那几口饭吃。
别说什么朱氏,就是一头母猪,全旭也认了。
辽东才是他的家,京城,就让崇祯握着当人质吧。
“第一,臣经营辽东,对建奴不能一味的征讨,现建奴元气大伤,他们若避而不战,臣想要剿灭他们,也不是容易的是,古往今来,对于塞外胡族,战胜容易,剿灭太难,臣欲剿抚并用,希望朝廷不要横加干涉!”
崇祯想了想,也感觉全旭所说的是事实,大军出征,所费粮草太多,这次是建奴进攻,全旭打了一个防守加反击,取得不俗的战果,如果大军出征,很可能无功而返,劳民伤财。
他点点头道“可以。剿灭建奴叛军之事由爱卿独断,朕不过问就是了,但,皇太极必须死,不在赦免之列!”
“可以,不用陛下提醒,臣也不会饶了他!”
全旭接着道“建奴屠戮辽东,老奴将辽东官绅连根拔起了,损失惨重之极,想要让辽东在最短时间之内恢复元气,必须用一些非常手段,非常人才。辽东知县以上官员必须由臣推荐,三年之内朝廷不要往辽东塞人!”
崇祯的脸色大变“你想割据辽东自立为王?”
全旭苦笑道“我不想割据,我只知道有些家伙让他办事不行,添乱的本事却一流,我可不希望好不容易才稳定下来的局势让几个臭虫给弄得乱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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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六八章活下去
第四六八章活下去
崇祯皱起眉头,尽管全旭信誓旦旦的说他不想割据,他自然无法全信。
看着崇祯沉默不语,全旭知道他肯定有顾虑。
但是,全旭并没有再说什么,如果他不相信,那也没有办法。
在中国的历史上,并不缺乏战略大师,其实最杰出的四大战略大师,如姜尚、张良、诸葛亮、包括明朝刘基,基本上都被野史、捕风捉影的故事,来演绎那段过去的历史,弱化着他们的存在。
周代商,是一场非常典型的以弱克强,汉代秦更是逆转天命般的存在,至于诸葛亮以一隅之地,力压魏国数十年。
如果历史是可以改变的,也改变发展,不可否认,一个人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姜尚不是一个人,他是一个集团,即消失在历史记载中的一元神教,也就是姜尚巧妙的利用了一元神教向利用西周,取代商朝,获得神权压制王权的机会。
只不过,姜尚棋高一筹,借机利用了一元神教的力量。刘基辅佐朱元璋,与姜尚辅佐周文王,其实是异曲同工之妙。
张良也不是一个人,他是一个阶级,他是六国遗贵的反扑。
到了崇祯这里,他就被彻底误导了,袁崇焕给他说五年平辽,他深信不疑,耗尽内库,从牙缝挤出钱粮支持袁崇焕,结果……
文官集团一直向崇祯灌入武将不可相信,结果,明朝总兵官因为各种原因战死三十余人,这可是高级将领,他们死后,又被污蔑为贪功冒进,有勇无谋,到最后,崇祯无人可用了。
但是,文臣可靠吗?
想到这里,全旭望着崇祯道“陛下,是文臣可信吗?”
“这……”
全旭笑道“其实,您也清楚,不是文臣可信,可是秀才造反,十年不成,因为他们都是庸才,掌握着兵权,就算想造成,也会功亏一篑,最终,非常容易被镇压。”
崇祯缓缓点点头“好吧,辽东乃朝廷的屏障,关系甚重,当务之急是赶紧剿灭建奴,稳住局势,武威侯要用些非常手段,也是情有可原,朕应了!”
“陛下要调天雄军入关,参与平定叛乱!”
全旭苦笑道“现如今,辽东只剩八个旅,兵力太少,臣要扩军,臣为了养军,准备在辽东建大量工厂,为无地流民提供就业机会……”
“朕应了!”
崇祯这个人有个好处,那就是他一旦信任哪个臣子,绝对是无条件支持的,对袁崇焕是这样,对杨嗣昌也是这样。
不过现在杨嗣昌还没有什么机会出头,全旭和卢象升的光芒完全将他掩盖了,因此这份信任便平分到了全旭和卢象升身上。
这不,全旭提的条件,他都便点头答应了,全旭说要大兴实业,他虽然不大了解,却也表示了支持,这就是信任。
崇祯望着全旭道“但是,你必须与安庆公主成婚!”
在崇祯的心中,全旭只要与安庆公主成婚,那就是自家人,更何况,安庆公主与全旭的孩子,才是全旭的嫡子,将来肯定可以继承全旭的爵位,全旭的遗产。
太子现年三岁,将来全旭的嫡子,也就是崇祯的外甥,只要在全旭的教导之下,肯定可以成为文武全才,他也可以入宫作为太子的伴读,与太子一起长大,为太子所用。
就这样,辽东的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
崇祯虽然知道三年平辽,似乎有些不太可能,但是,有了广宁之战的胜利,却让崇祯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崇祯对全旭寄予了厚望,希望他可以稳定辽东的局势,如果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平定辽东之乱,那就是最好的,当然,如果可以像全旭承诺的那样,给朝廷提供二百万石粮食的税收,那就再好不过了。
辽东的事情,就交给全旭去折腾,只要建奴不再寇关,朝廷就可以腾出手来收拾关内的流寇。
事实上,这个时候,关内的流寇依旧没有形成气候,在这个时空崇祯皇帝是非常幸运的,有了全旭和加强版的卢象升强势崛起。
更为关键的是,由于全家军第六旅,被扎根在河套,第六旅仿佛就像一台抽水机,陕西的流民生活不下去,就被吸引到了河套地区。
卢象升没有来得及参加全旭的婚礼,直接带着雷时声、杨世恩、李重镇等天雄军将领开始移镇宣府。
对于流寇,卢象升跟杨鹤如出一辙剿抚并用。跟杨鹤那个倒霉催不一样,他有招抚那些流寇的资本。
大名府的全家庄镇熬过了最艰难的阶段,获得了稳步的发展,尽管全家庄镇在全旭迁徙到辽东之后,科技力量大为减少,可是基础却打下来了,砖瓦、水泥、钢铁的产量在稳定上升。
现在随着大名府重新回到了卢象升的管理之下,大名府的全家庄镇开始迎来新一轮的发展热潮。
不过,全家庄镇的工业水平不高,主要是粮食加工、罐头、钢铁生产,以及水泥、砖瓦等产品。
随着山西、陕西的流寇越闹越厉害,大名府和中原的士绅们都非常害怕,在这个时候,全家庄镇出产的水泥和砖头,就成了抢手货。
虽然用钢筋水泥修建城堡的代价比用泥筑造要昂贵,可是与自己的身价性命相比,投入都是值得的。
全旭是卢象升的后盾,如果卢象升安置不了的流民,可以往辽东移民么。
全旭留在京城,接受命运的捉弄。
辽东的发展,开始进入了快车道。
尽管错过了开荒的最佳时机,不过全旭也不担心,他有辽南和广宁府的老底子,有五六百万亩良田,再加上玉米、红薯、和土豆、等高产农作物,即使往辽东移民两三百万人,也不会出现粮食问题。
就算粮食不够吃了,全旭还有台湾,还有安南,现如今的全家军水师规模已经全面超过了郑氏,以运输量为例,辽东水师规模可以一次性运输一百万石粮食。
至于没有粮食,全家军可以去中南半岛抢,去吕宋岛抢,也可以去日本打打秋风。
八艘海鲨、四艘猎潜艇,再加上超过百艘的飞鱼,一百多艘乌尾船,还有六十多艘戎克船,三百多艘小型的鸟船。
从渤海、黄海、东海,再到南海,现在都是全家军水师的势力范围。
虽然全旭在京城,因为有电台,不耽误他遥控指挥辽东,全家军进入新一轮扩军,这一次扩军以往不太一样。
大量的新生代生力军进入全家军,金梯书院第一批初训三年的少年家丁兵共计二百余人开始进入全家军。
这些少年军的年龄最大十六岁,最小的十四岁,毕业之后,就进入全家军担任少尉把总。
全旭一口气成立了一百四十六个司,这些新兵司,相当于后世的连级担任,每个司,将近二百人。
按照军种划分,其中包括二十五个炮兵司,三十二个骑兵司,八十九个步兵司,也就增加了三十七个补充团。
采取全家军以老代新的原则,全家军第一旅、第二旅、第三旅,第四旅、第五旅,以及近卫旅,共六个旅每个旅抽出步兵和炮兵各一个团,补充进入一个新兵步兵补充团,一个炮兵补充团,这样以来,这个六旅的兵力人数不变。
但是战斗力不免有限减弱,依靠六个旅十二个团的老底子,新成立,全家军第八旅、第九旅、第十旅、第十一旅、第十二旅、第十三旅。
现如今,全家军则有十四个步兵旅,两个陆战旅,以及四个骑兵旅,六个炮兵旅,共计二十六个旅组成,总兵力突破十万人关,达到了十五万六千余人马。
新成立的六个旅暂时不承担作战任务,部队进行换防,原驻扎在海州的全家军骑兵第一旅,移镇东河卫,第一步兵旅从原来的盖州卫移镇双河卫,第四旅移镇建州,第五旅移镇沈阳。
至于广宁城则移镇第十旅,近卫旅则移镇广宁前卫。
当然,这一切都存在纸面上,想要形成扩军,至少要三个月以后。
现在辽东最繁重的工作,恰恰是安置移民。
一船一船的流民百姓,抵达旅顺港口。
黄富春忐忑不安的登上这块陌生的土地,黄富春与众多的流民不一样,他本是一名小地主,家里有一百多亩地,还有三名长工,两名仆人,只是非常可惜,陕西匪乱如火。
他无奈之下,带着妻儿离开陕西,投奔嫁到河南陈留的姐姐。更可悲的是,他的姐姐欺骗了他。
他的姐姐日子过得不如意,远远不如自己家境殷,虽然姐夫是一个读书人,却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家里吃了上顿没下顿。
时间不长,黄富春的盘缠耗尽,只能离开陈留返回陕西,结果却没钱,混到流民阵中,被挟裹到了这里。
站在码头上,一名身穿黑色官服的的男子拿着喇叭大声喊道“安心在这里住下,一日三餐定时供应,吃得多好就别指望了,但至少不会让你们饿着!过几天就有人过来统计登记,十三岁以下的进学校读书,青壮去干活,老弱妇孺看家,只要肯卖力干活,总能活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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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六九章新生活新气象
第四六九章新生活新气象
黄富春满脸苦笑,一边安抚着身边的妻儿“你们别怕,我还有点力气!”
众流民与黄富春早就不敢奢望能吃什么像样的饭了,只要饿不死就成,反正,乱世人命贱如土。
站在港口上,等了半个时辰,终于有人带着他们开始向营地走去。离开港口,看到光洁的路边,黄富春顿时傻眼了。
“这……太……”
他不知道怎么形容,呈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条宽约二十余丈的水泥路,水泥路中间,修建了一条绿化带。路面上还有批示白印,路牌。
两边同样也有树木和绿化带,这条仿佛延伸到天边的公路上,行驶着一辆辆高大的四轮马车。
“走右边,不要乱跑,不遵守交通规则,撞死活该倒霉,各家的大人,管好自己的小孩!”
负责领队的男子,一边喊着,一边指着乱跑的流民,上来就是一鞭子“耳朵塞驴毛了,听不见?走人行道!”
在鞭子的管教之下,队伍终于走得非常整齐。
终于,他们来到了他们的营地,却让众流民非常害怕,这里没有围墙,却用带着尖刺的铁丝网围了一圈,里面是一排排洁白的房子。
营地早就给他们准备好了,与全家庄镇的活动板房一样,都是高大的活动板房,不一样的是,地面已经变成了水泥地,平整光滑。
地上不能见水,要不然,一不小心就会摔一个大马趴。
来到营地里,他们终于闻到了食物的香味,海船上不是没有粮食,只是大部分都晕船,现在还在脚软,胃里的食物,早就吐干净了。
闻到了食物的香味,顿时感觉更饿了。
“排好队,不要挤!”
黄富春带着妻子和儿子,来到发饭盒的地方,这里的饭盒就是罐头盒一样的品质,与后世的食堂不锈钢餐盘差不多,区别就是质量更差,采取辽南的水力冲压机,锻造而成,分成四个格子,还有一双筷子。
“两大一小,三份!”
一名发放餐盒的胖子一边喊着一边将三套餐递给了黄富春。
黄富春拿着餐具,继续跟着队伍前边走。
他终于看到了所谓别想吃好的是什么食物了,菜就三样,萝卜丝、土豆丝、白菜丝,还有一条巴掌大的小咸鱼。
黄富春的眼睛都直了,他以前没有遭灾的时候,也不敢保证每天可以吃这种饭?虽然是糙米饭,那也是米饭啊!
虽然没有什么油水,可是却有鱼啊!
黄富春望着餐盘里的饭菜,眼泪都流下来了,这都多久没有吃过这么好的饭了?
其他流民也是大体这样的感觉,辽东吃得不好,已经可以像地主老财看齐了,早知道投降能有这样的待遇,游也游过来了。
很快吃完饭,众人打着饱嗝,没有办法,菜虽然只有一份,馒头和米饭随便吃,馒头虽然有硬(土豆面和面粉做的),但是这也是精粮。
吃了一顿热呼的饱饭,众流民的情绪终于稳定了下来。
“你们都听着,这个饭盒就发给你们了,晚上钟声响起,准备过来排队打饭,自己的餐盘,自己清洗,不准浪费水!”
事实上,清洗个屁,所有人都不敢浪费粮食,餐盘比狗舔的都干净,根本就不用清洗。
等到所有人吃完饭,他们又被集中到一个院子里。
“马上发衣服,你们先去洗澡,每个人把自己洗干净,要检查!”
很快,黄富春与自己的妻子开始分别,他带着儿子进入了男澡堂,进去之前,先让他们把全身的衣服脱光,然后直接有戴着口罩的人收走。
这些流民,天知道他们有没有传染病?
大池是没有的,清一色淋浴,所有流民的破烂衣服,就被收走,然后统一销毁。
等这些人在淋浴房间里洗完澡,出来的衣服,开始发衣服。
就是每个人两套衣服,这些衣服可不是全旭从后世采购的,而是辽南自产粗麻布衣服,还有一件是羊毛布衣服。
从头到脚,每人都有,外加一件棉衣,那棉衣用亚麻作夹层,里面填入大量鸭绒和棉花,而且很长,一直遮到膝盖,穿在身上很暖和。
洗完澡,换好衣服,开始分配了宿舍,同时还有被褥。
被褥这样的东西,全旭已经不需要从后世搬了,主要是辽东的产出,完全可以自给。
“大家都听着,一家人跟在一起,单身的男的左边,女的在右边!”
像黄富春这样,带着老婆孩子的人,可以分到一间单间,里面有两张床,一张小床子,虽然是厚的,不过却很干净。
就这样,他们在这个安置营地里,每天洗澡,被集合起来做操,过了半个月,终于有人过来安置他们。
这些人都是官吏,他们拿着表格,挨个统计每个人的年龄、老家地址,家人的情况,官吏在表格上飞快的填写,大家留意到,他们使用的并不是毛笔,而是将圆珠笔。
不用沾墨水,字体小巧而精致,书写得飞快,真是稀奇。
这又是全旭的发明的,别看圆珠笔非常小,又看着像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事实上这种圆珠笔可非常复杂,甚至比子弹更难造,世界上也没有几个国家可以制造圆珠笔。
全旭认为毛笔写字实在太痛苦了,写篇几百字的文章或者练练书法还行,可是如果要写一篇几千字的报告,或者填几百份表格,用毛笔就很要命了。
铅笔还没有弄出来,所以只好拿圆珠笔凑数,好在这种东西不占空间,不占重量,一次性几百万支,轻轻松松。
刚开始的时候大家是相当抵触的,但是等试用了几次,所有官吏一致认定,这玩意儿书写确实方便,是办公的好助手,于是这种笔就在辽东普及开来了。
“黄富春!”
“官爷,小的在!”
那名官吏一脸郑重的望着黄富春“你想让我掉饭碗?以后在辽东不许自称小的,不许叫我官爷!”
“是是是!”
黄富春吓得差点跑下来。
“你儿子叫黄宏远?”
“对!”
“今天十二岁?”
“是,他是天启二年生人,现在十二岁了!”
官吏望着黄富春道“十二岁必须上学!”
“可我没钱!”
“不用你花钱,在辽东上学,官府负责学费,也负责吃住,但是,如果未满十二岁,让他不上学,就要罚款,你知道吗?”
在登记完成之后,黄富春带着儿子黄宏远以及妻子田氏,开始在官府的引领下,正式北上。
事实上,这些天有很多工厂过来招工,给的工钱也不算低,但是,黄富春认为,作为农民,去做工简直就是不务正业。
他拒绝了招工,决定要去垦荒置田。
这次北上,他们不用走路,他们登上上四轮客运马车,这种马车有两排靠边的坐位,一辆马车上可以做十几二十个人。
马车的速度很快,也感觉不到多少颠簸。
四轮马车在公路上飞驰着,黄富春看着路边的一块块一个个蔬菜地,一个个工业区……公路上,四通八达,这一条主干道上,马车几乎连绵不绝。
黄富春对工业的威力认识还是很有限,但仅凭这一条条水泥公路和公路上的车水马龙,他便知道辽东非常富裕。
田地里,现在还不到秋收的时节,庄稼长势喜人,一担担的青菜、黄瓜、茄子,一筐筐西红柿,不停的被挑出来,装上马车运往城镇。
看得这些来自西北的流民目瞪口呆,他们做梦都没想到还能种出这么多蔬菜!
大明粮食永远不够吃,只有地主才会种蔬菜,普通百姓才舍不得种菜。
但是,在辽东蔬菜的食用人口太多了,军队需要蔬菜,学校需要蔬菜,工厂需要蔬菜,商人也需要蔬菜,当然,罐头工厂也需要蔬菜。
别看廉价的蔬菜,做成水果罐头,价格不比肉罐头便宜多少。
辽东种菜的人多,可是吃菜的人也多,反而种植蔬菜比种植粮食收益更高。
虽然黄富春不知道这些,他望着媳妇道“等咱有了地,咱也种菜。”
对于像黄富春这样的流民来说,辽东的一切都是新鲜的。
一块一块的蔬菜地,一座又一座的工厂。
当然,还有一片片草地。
“可惜了,多好的地啊,居然荒了。”
“真是,太败家了!”
车夫忍不住的插嘴道“你们这是少见多怪,这草都是种的。”
“好好的地不种粮食居然种草?”
黄富春感觉自己的脑袋不够用了。
车夫得意的笑了起来“你们这一路上难道没有看到吗,辽东啥东西不多,就是这大牲口多,牲口多,吃的草自然多,种草也比种粮食收入高,还省事。”
黄富春这才明白,辽东居然这么富。
迁徙百姓的车队持续向前,他们每隔离五十里就会看到一座庞大的驿站。
每个驿站占地按照人流量不同,小的三五亩地,大的二三十亩地。
水泥路上走了三天,路况就差了很多,虽然不至于坑坑洼洼,但是,比起辽南差距非常明显。
黄富春刚刚开始感觉新奇,慢慢的就感觉有点乏味,因为辽东实在是太大了,他们坐着马车走了十天依旧没有抵达目的地,不过,他对自己的新生活充满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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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七零章新生活新气象(中)
第四七零章新生活新气象(中)
辽南的水泥路,除了宽度,施工质量甚至比不上后世的乡村级公路,也就是随时崇祯四年水泥产量增高,但是,百姓建房对水泥需要不高。
这主要是水泥的成本无法降下来,生产水泥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全旭为了发展辽东,自然不可能像杀鸡取卵,所有人工成本,制约着水泥的成本。
直到荷兰人送来的上万名奴隶,这样以来,免费的奴隶,只要管饭就成,一下子把水泥的成本给降了下来,同时一条超前三百多年的水泥开始在辽南出现。
因为水泥路的好处太显而易见了,路面平整坚硬,因为路面坚硬,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超载。
就像四轮马车,在三合土硬化的路面上,可以装载四千多斤,在这种的路面上,可以装载六七千斤。下再大的雨也不会泥泞,别说马车,就连笨重的太平车也能在上面跑得飞快,最妙的是它几乎是几十不坏的,修好了,几乎就再也用不着为修路犯愁了。
水泥路最直观的便利,就是运输成本直接下降了。而且一个约定俗成直接被打破了,就像在《史记货殖列传》是记载:“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籴。”这句话的意思是,出了百里,就不用贩柴火了,商品的运输成本就大于实际价值。
可是,这条水泥路的出现,这个运输成本就完全颠覆了,原本的那种质量的官道,一辆大车需要两个人,一头牛或马,免费运输十石粮食,现在的情况是,一辆大车可以运输四十多石粮食,原本需要七八个人,现在就需要一个人。
尽管增加了一匹马,但是却不用增加人工,而且速度增加了三四倍,原本一辆大车一天走五十里,路况好的时候,勉强可以行六十里,在路况不好的时候,一天走三四十里,或者二三十里属于正常。
这样以来,现在的运输成本降到了差不多十倍,也就是说用原本三分之一的成本,就可以完成原本的运输量。
在这种情况下,辽南议会就对增加道路施工的呼声非常高,特别是全旭在被朝廷任命为辽东经略安抚使之后,辽南议会立即推动快速通过了水泥路议案。
至于工程的困难,也非常简单的解决掉了,外地来的客商、工厂股东、以及全记,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
于是,在辽东发展纲要中,明确计划,预计投入三百五十万两银子,建造辽东的水泥路工程,水泥路分为甲级、乙级、丙路三种规模,分段施工,准备形成涵盖辽东的公路网络。
在计划中,甲级公路则属于战略级公路,总宽度就是二十丈,约合六十三米,当然这肯定不是路面的整体宽度,分别包括中间绿化带一丈,左右两侧绿化带各八尺,两侧草圃各一丈三尺,这样以来,整个路面就是十丈,相当后世于双向八车道,外加两侧人行道各两丈四。
乙级公路,则属于路面宽度为两向四车道,当然,在这个时代的马车普遍比后世的机动车辆窄,基本可以满足日常通行。
至于丙级公路则属于两向两车道,而且没有中间隔离带,这样的路面则更窄。主要施工以甲级公路为主。
当移民大军的车队抵达广宁城北的时候,水泥路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巨大的工地。
几百名劳力为一个施工工段,拿着锄头平整路基,夯实路面,干得是热火朝天。
黄富春好奇望着车夫的问道:“辽东这地方徭役这么重吗?”
黄富春看到这个工地上,不仅有十六七岁的少年,还有四五十岁的老人,没错在这个时代,四五十岁已经算是老人了。
车夫拿着葫芦喝着水,一边笑道:“辽东没有徭役,像他们干活,那都是挣钱的!”
“给钱?”
“是啊!”
车夫一本正经的道:“不给钱谁来干活?有把子力量,干上一天,可以挣五十个大子(文钱),不想要钱,可以要粮食,你们这些人来得都晚了,错过了今天的春耕,只能等明年开春了,才垦荒,不过来干活,就算有钱,那岂不是坐吃山空?”
“给这么多钱?”
黄富春大吃一惊,他虽然是一个小地主,遇到农忙的时候,如果天气不好,那也要请短工,他基本上都是随便给三五个铜板,遇到丰收,了不起给七八个钱,就算那样,想当短工的人还排着队呢。
黄富春现如今已经一文钱都没有了,他们就算到了地方,总不能靠借贷过日子。
终于,黄富春抵达到了他们所在的镇子,听着车夫说,这个地方叫郭乔镇,事实上车夫并不清楚这里其实是义州卫的复兴堡。
这里是在天启元年失陷,随后荒废。崇祯三年,卢象升带着天雄军收复义州卫,只不过,天雄军人数少,并没有在义州卫垦荒置田。
这个郭乔就是在原来的复兴堡的基础上建立的,复兴堡,其实就像一个小城,不过以军事为主,里面设立水井、粮仓、马厩、武器库、校场、守备所等。
不过现在,基本上已经不复原来的样子,取而代之的是,两座小型的城门,一座庞大的烽火台。
黄富春等几百人来到这个郭乔镇,郭乔镇,其实就是最先,也就是十几天前抵达这里的人,以郭氏和乔氏为主。
为了避免宗族势力过大,辽东在安置移民的时候,有意进行了分割,一个同村和同族的人,不会超过五十人,一旦超过这个数字,就是分割到其他镇子。
黄富春拿着自己的身份牌,上面写着郭乔镇六保五十三户。
在保长的带领下,黄富春和妻子、儿子来到了他们的新家。
这座院子不大,主房三间房,两间配房,两间配房一间是厨房,一间则是柴房,门窗都刷了桐油,屋顶上也新上了一层新瓦,不过看着墙体的颜色,属于有些年头,这是一栋老房子翻亲的。
门,是用木板新做的,还带着桐油的味道,院墙则是齐胸高的篱笆墙,典型的防君子不防小人。
黄富春伸着脑袋看到隔壁的院子里,隔壁的院子几乎与这里一模一样,一个妇人端着簸箕捡黄豆,看着保长过来,走到竹篱边跟保长打招呼,两个三四岁大的男娃穿着开裆裤,在光着屁股瞎跑。
保长笑眯眯的道:“黄富春,黄田氏,这里就是你们的新家,这三排,都是咱们六保的人,有啥事,就吱声!”
黄富春躬身道:“多谢保长老爷!”
“哎,你可别害我,我和你一样,都是平头百姓,没有一官半职,谁也不是爷”!保长摆摆手:“先收拾家里吧,我还要忙!”
说完,保长将一副锁头,两把钥匙递给黄富春,就带着其他人,走向其他的房子。
黄富春接过这把怪模怪样的锁,推开自己的家门。
进门,就是一张厚实的案子,靠在北墙根上,案上有一个烛台,一张茶几,四张椅子,别的空无一物。
堂屋左侧间房子,是一张火炕。从墙西头一直垒到了墙东头,几个大箱子,都带着原木色,做工有些粗糙,还带着毛边和飞刺,其他的家什不多,有盆架、水桶、盆、两个实木大柜子,同样带着实木色,不过刷了一层桐油,桐水的味道非常浓。
由于被褥,早在他们过来的路上已经分发了,被褥是按人头发的,一对夫妻就是一张被和褥子,有孩子的多给一床被子,床单一张。
黄富春激动的抱住田氏的肩膀:“咱们有家了!”
“有家了!”
对于普通的中国老百姓而言,家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地方,有房子才算有家。
黄宏远则识趣的走向其他房间,他第一时间来到了厨房,厨房的灶台与他常见的不一样,这里做饭,可以用火直通火坑,而且烧的不是柴火,而是煤炭。
当然,夏天的时候,联通火坑的烟囱会被堵住,从另外一个烟囱抽烟,不影响做饭和烧水。
炉子上有两口铁锅,都是崭新的铁锅,泛着湛蓝色的光芒,厨房里有一口水缸,一个案板,一个米缸,里面有一些粮食。
还有几个不锈钢的盆,盆里装着盐、水,每家五斤油、十斤盐,二十斤麦子、二十斤豆子,以及一些干海带。
黄宏远兴奋的叫道:“爹,娘,这里有粮食!”
黄富春兴奋的跑过来,田氏红着脸道:“宏儿饿了吧,娘给你做饭吃!”
黄宏远道:“我找柴火,去烧火!”
黄富春看着这里的粮食,不仅有些发愁,这些粮食可吃不了几顿。
事实上,辽东不养闲人,发的粮食少,就是让这些新移民投入到官府组织的工作中去,这叫以工代赈。
不用黄富春发愁,也仅仅过了两个时辰,外面的铜锣响起,保长一边敲锣,一边大喊:“老少爷们们,都到村口开会,有好事!”
黄富春很快来到村口,他发现各个保长都在组织自己的人,每一个保为单位,正在召开露出会议。
保长的声音抬高八度:“咱们身上穿的衣服、住的房、盖的被褥,还有你们家里的所有东西,都是武威侯赏的,没有武威侯爷他老人家,就没有咱们这些人的活路!”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七一章新生活新气象(下)
第四七一章新生活新气象(下)
“武威侯他老人家,大发慈悲,赏咱们大家伙一口饭吃,给咱们大家伙,发了新房子、发了衣服,也发了粮食,这做人呢,都要有良心,端起碗吃饭,放下筷子骂娘,这样的人,咱们六保不要,发现一个,清出去一个!”
说到这里,保长清清嗓子:“咱们六保有没有这些狼心狗肺的东西?”
众人不敢接过话茬,都沉默着。
保长笑了笑:“没有呢,最好,有一个算一个,我姓刘的跟他势不两立!”
在辽东的安排,全旭可没有想过要为其他人做嫁衣,做好事不留名,那也不是全旭的习惯。
所谓的忠诚,就是背叛的筹码不够。当然,潜移默化的力量也是巨大的,哪怕到了崇祯五年,放眼大明,除非学不下去,老百姓是不敢造反的。
比如,移民到辽东的流民,他们宁愿远走数千走,也不敢跟着李自成、张献忠他们造反。
现在全旭的工厂也好,屯田的镇也罢,包括全家军在内,最重要的环节,就是进行思想教育。
除了原来的诉苦大会,现在又多了几条,比如说,没有全旭的恩赐,他们就活不下去,只有跟着全旭才能过上好日子。
通过反复灌输,让下辖的百姓和工匠、士兵都明白,谁对他们好,让他们所有人明白,只有努力工作,生活才会越过越好。
就这样,在新来的移民就利用军队的模式,百姓也是以老代新,灌入全家军的理念。
刘保长望着众人道:“官府就给咱们造的田契,一个成丁是一百亩,丁女是八十亩,分给大家的地,如果不种,那种连续荒废三年,官府要收走,大家记清楚了没有?”
“记清楚了!”
黄富春捏着还带着墨水味道的田契,眼睛慢慢的红了,他们家祖上,数代人的努力,好不容易积攒了一百多亩地,结果,变得一无所有。
现在,他又成了有地的人,有地才是称为民。没有地的人,连人都算不上。
“现在到明年的春天,还有差不多八九个月!”
刘保长接着道:“这么长的时间,大家都没有事做,肯定做吃山空,现在摆在大明面前的路有三条,第一,就是咱们大家住的房子,将来会有更多的人过来,他们过来了,要有住房,住房怎么办?那就靠咱们这些人去修,去建,距离咱们这里往北,大概有五十里,正在新修一座镇子,需要人干活!”
黄富春举起手问道:“保长,那去干活给口粮吗?”
“给!”
刘保长伸出三根手指头:“一天三十个大子,包一日三餐,男女都要!”
黄富春问道:“我看到那些修路的,一天给五十个大子”!
“没错,修路的工钱高点,不过更累!”
刘保长望着众人道:“你们想去修路也行,一天五十个大子,也可以想粮食,要肉,想要布也行!”
有人问道:“还有一条路是什么?”
“那条路要技术,可以去矿上干活,收入看本事,有技术的,一天挣一钱银子也不是问题!”
黄富春就带着老婆去了修路的工地,然而,让黄富春有些不习惯的是,郭乔镇的镇上规矩太严格了。
首先是垃圾,不准随意丢弃。要按照规定扔在垃圾桶里,同时,郭乔镇里不准随意大小便,不准随意吐痰,不准随意打老婆……
这些他还可以忍,最不能忍的是,分给他的地,距离郭乔镇太远了,足足要走上一个时辰。
如果到了农忙季节,这一来一回,大半天就过去了,这该怎么办?
难道说,自己真要挣钱买匹马?
黄富春其实不知道,他的生活其实一直在一个巨大的变革中,比如说土地,全旭不想辽东变成到处都是耕地,像森森、草原,都是要保护的,这样以来,真正的耕地,其实并没有多少。
比如说,现在的黄富春所在的义州卫,义州卫共计八个镇,可分配耕地有一百二十万亩左右。
每个镇相距离少数三五十里,很多百姓的耕地距离所在的镇子就多达三四十里,甚至四五十里。
全旭不想百姓们随便的散居,因为,一旦战争,这样散居的百姓,就是建奴屠刀下的亡魂。让百姓平时居住在所在的镇子或县城、府城里,农忙离节,则在自己的耕地附近居住,农忙结束,返回城里。
这样的考虑,既是为了安全,也是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拉动内需。毕竟,一个人分配一百亩地,用不了几年,辽东就没有穷人了。
黄富春和众人百姓一样,发现这个问题之后,就利用闲暇的时间,在自己家的地头,盖一两间临时居住的小房间,反正这样的房子他们也住不了几天。
黄富春躺在自己的床上,突然又想起了远在中原受苦的姐姐,写信,赶紧让人捎信回去,黄富春虽然不识字,可他那个穷酸姐夫却识字,而镇上的先生识字。
想到这里,黄富春急忙拎着自己在工业上挣了钱买的一斤糕点,他提着糕点去求高先生给他写一封信,看看能不能找个送到河南。
其实,辽东专门设立了后世邮局的职能部门,不过却没有涵盖整个辽东,基本上辽南中州十五县可以邮寄信件或东西,不过,速度却慢得吓人。
基本上,一个月或两个月,直接凑够一船,这才会回到登州,利用全记商号的渠道,慢慢散发。
一封信如果顺利的话,可以半年左右送到中原。
其实像黄富春这样的百姓很多,他们来到辽东以后,就想尽一切办法,把自己的亲人、朋友拉到辽东来。
现如今,辽东的发展已经初具了规模,也进入了快车道,比如黄富春所在的义州卫,就开始了三座石灰矿,还有四座小型的铁矿,特别是石灰窑,这是修建公路的主要材料之一,根本就不愁卖。
但是,要建设一座矿,那需要一定的成本,普通百姓是没戏了,不过他们却可以跟着石灰窑赚点工钱。
除了石灰、煤炭、钢矿,水泥,发展最快的居然是钉厂。
提起古代建筑或设备、机械,不得不提出古代的伟大发明,榫接结构。然而榫接结构真的是最科学的吗?
其实不是,这是被现实逼迫的,因为古代没有专门的钉厂,“洋钉”这个词就是这么来的,直到晚清中国也没有制造钉子的工厂。
全旭发现,无论是胶合,还是用钉子,其实都比榫接结构更快捷,方便,全旭在后世采购了不少钉子,大约一百多吨。
结果,这些钉子非常受到工匠们的喜欢,造船建房子乃至做水车都离不开它,随着钉子的运用,还真让工匠们搞出了制造钉子的机器。
这种机器以水力转轴作为驱动动力,由钢水竖井冷凝,这样的钢水可以制造出直径五八毫米,或十二毫米,甚至二十毫米等几种规模的钢丝,在经过水力切割成型粗坯之后,经过水力锻压机锻打,抛光之后,就可以成型了。
论质量,跟后世没法比,而且效率低得吓人,一个三百多名工人的钉厂,一个月勉强可以生产四五万斤钢钉。
这个重量大约是后世一套全自动生产线,一名工人半天的生产量,然而问题是,尽管成本高,效率差,却让第一个吃螃蟹的富商一个月可以赚上百两银子。
别看上百两银子不多,供不应求的钉子,简直就是一只会下蛋的金鸡。
就在全旭在京城准备大婚的时候,辽东的发展简直可以用一日三变来形容,随着钢铁的成本下降,辽东的钢铁需求越来越多,特别是大量人口涌入,对于明年的垦荒置田的工具需求,那几乎是无穷无尽。
重型载货式四轮马车的工厂,在金州、海州、广宁等地,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冒出了十几家,至于独轮车、太平车、两轮马车,更是多达数十家。
在看到羊毛衫销售不错,也有人开始了纺织这种纺织厂,最让全旭感觉难以置信的是,辽东居然在沿海地区,兴建了数十家利用潮汐为动力的机械厂。
那些机械让全旭想来都感觉头皮发麻,但是,居然就这样出现了。特别是高炉技术的成熟,全旭也不设置技术壁垒,谁愿意要,一千五百两银子,尽管可以拿出。
然而,一发不可收拾。
在短短一个月内,这套技术居然卖了十万多两银子,也就意味着,多达一百多家的钢铁厂就会不久兴建。
辽东,即将成为名副其实的钢铁之都,其实不止钢铁,还有木材、粮食、粮食加工、煤炭,食盐、布帛、棉花等产业,也得蓬勃发展着。
谁让辽东的资源太多了呢?木材、钢铁、煤炭、铜、金、银、以及水泥用的灰岩,石灰石等等。
而拜全旭所赐,越来越多的水力机械和超前的观念被民间所接受,强大的生产力像喷泉一样冲破重重束缚,从地下喷涌而出,为这片古老的土地带来新的活力。
与此同时,一场军事革命也正在酝酿之中。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七二章必要的程序
第四七二章必要的程序
锐意进取,锐意革新,其实并不是国外的专利。
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如果失去锐意的革新和进取,就会被历史淘汰。
中国在历史上,一直处于世界的前列,也只是犬清时代落后了而已。但是,军事的改革,却依托着强大的工业、农业、经济、军事、教育、文化、科技等等。
就像二战时期的德国,德国的军事发展,特别是陆军的军事发展,取得举世闻名的成就,然而,德国的农业和经济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最终**德国的灭亡埋下了祸根。
辽东的发展,却不是以军事科技为主,反而是以经济为主,以经济推动着军事科技的进步。
特别是在广宁之战的胜利,让全家军总参谋部看到了四轮马车在战争中的巨大作用,即使是在野战情况下,火铳兵单独想对抗骑兵是现实的。
很多人就会说,火枪的出现,骑兵就该退出的历史的发展舞台,其实,远远没有,哪怕二战时期,德军的火力打击密集,那是举世公认的,也就是在二战末期美军可以比拼一下。
当然,波兰骑兵却上演了骑兵拿着长矛捅坦克的悲壮,这恰恰说明一个问题,如果不计伤亡,亡命冲锋,骑兵是有机会突击到步兵身前的。
除非,用后世的机枪和坦克,这样才能把骑兵彻底赶出历史的舞台,全旭并没有指导全家军进行全面换装。不过借着广宁之战的胜利,总参谋部经过分析之后,认为马车与火铳兵配合,是对付骑兵的有效办法。
以全家军四轮马车为例,一辆马车上可以乘载十二到十五名火铳兵,而四轮马车,可以加装偏厢护盾,这样以来,马车上的火铳兵有着护盾的保护,可以很好的杀伤建奴的骑兵,更好的保护自己。
于是,全家军的总参谋部就在第四旅一千零五十辆的四轮马车基础上,进行了改装,为了增强马车在战场上的适合能力,这种马车,就换成了钢铁制造的轮子。
然而,纯钢铁的打造的车轮,又太过笨重,影响了四轮马车的机动能力,这些参谋们又带着工匠为车轮和四轮马车进行减重。
于是,让全旭难以置信的一幕出现了,车轮居然制造成了后世的那种情况,采取镂空的设计。
而车底板,也是采取了网格化的设计,尽可能的减重。这样以来,四轮马车,将伴随着全家军的作战。
既可以承担运输工作任务,也可以在关键时刻,利用四轮马车高大的车体,快速形成车阵。
有些事情是全旭无法阻止的,那就是对于铠甲的热爱,随着辽东人口的增加,全家军挑选的基数变大,直属总参谋部的全家军教导旅,增加了一支五百人规模的小部队。
这支部队的士兵来源以铁塔一般的北方大汉组成,人均身高六尺,相当一米八九,一个个人高马大,体壮如牛。
这些强壮的士兵,披着全家军新打造的冲压式板甲,这种板甲经过热处理以后,基本上可以无视弓箭的射击,他们的兵器,虽然不是陌刀,却是与陌刀相似的朴刀。
如果大家对于朴刀没有印象,那就可以对比关二爷的青龙偃月刀,这样以来,这支重装步兵就持十九斤重的朴刀,扛着四十多斤的重铠甲,一旦上了战场,就像重型坦克一样,充当战场的开罐神器。
如果不是辽东的钢铁多的泛滥了,全家军的总参谋部也不会拿着六七十斤钢铁去武装一名士兵。
除了四轮战车、重装步兵以外,全家军总参谋部向全旭上报的变化还有一种重达三千多斤,用两头车驱动的战车。
这种战车,与四轮马车最大的不同,就是加装了驾驶室,不对,应该所说动力室,就是拉车的牛,有了一层保护壳。最前面就是像塞门刀车一样,出现一面装着十六刀,可以左右移动的钢刀。
以牛车的车轮作为驱动力,让这十六把钢刀左右移动,从而杀伤敌人,这辆牛车的前后左右,都加装着护盾,一旦冲向战场,将无视对方的弓箭,以及刀劈枪刺。
简直就是冷兵器时代的坦克。
全旭看着这些报告,有些无语。
他以为只有阿三的脑洞够大,在印度电影《巴霍巴利王》巴拉迪瓦驾驶着一辆带着旋转刀的战车,冲向敌人。
然而这只是电影,结果,工匠们居然弄了一辆这样的战车。
全旭如果只是冷兵器方向的改革,全旭感觉自己要发疯,总算让他看到了一种改革,那就是臼炮。
这些工匠是从做铁钉的树井冷凝的原理中,获得了灵感。所谓的树井冷凝式铸造方式,由于这个时代并没有拉丝机,想要获得铁丝或者钢丝非常困难的,这种东西,全旭可以在后世买到。
然而问题,这段时间全旭压根就没有回到后世,工匠们就在意外中发现可以从树井冷凝的方式,依靠万有引力的原理,将钢水放进一个溜槽内,在冷凝时,模具就像铸造铁锅的模具,只不过,这种磨具就是一根细细的小孔。
这样以来,就可以得到钢丝或铁丝。发掘工匠的灵感源头,居然是从煤球模具中得到的,这也算是无敌了。
既然可以得到钢丝,那么也可以得到空心的钢管,由于水冷的作用,可以避免空心和气泡,同时,也可以得到口径约二百毫米的炮管。
于是,全家军二百毫米臼炮就这样出现了,全家军二百毫米的臼炮全重两千两百斤,炮管长度两米六,可以把三十多公斤的炮弹发射到最远两千步的范围内,三十多公斤的炮弹,可以装药将近四十斤,威力是相当不错。
然而问题是,这种傻大笨粗的臼炮并不是一件理想的武器,它太过沉重,操作困难,如果想要伴随着全家军进行机动,对于全家军而言,简直就是一种灾难。
当然,在水泥公路上,可以依靠战马拖动,不过,给皇太极三个胆子,他也不敢前往辽南惹事。
不管怎么说,二百毫米的臼炮,也算是一种进步,原本的历史上,与威远大将军炮,差不多,但是,威力却差得太多了。
然而,全旭却没有心情管这些事情了。
因为,他是被逼着娶妻了。
帝王的意志无人能够抗拒,除非全旭愿意现在就扯旗造反,关键是他知道,如果他扯旗造反,最高兴的人肯定会是皇太极了。
所以,说白了,全旭是为了大局,勉强忍了。
礼部的官员,天天过来教导全旭礼仪,任何东西,学习的过程都是痛苦的,特别是在没有兴趣的强迫式学习。
不过好在,全旭是“跋扈”习惯了,敢在朝堂上殴打十几名言官,这些礼部官员也不敢为难全旭。
直到七月十九日,夜。
王承恩带着四名宫娥来到全旭的府邸上,原本全旭在京城自己买了一套宅子,不过,他即将成为全旭的妹夫,崇祯又赐了一套宅子给全旭。
这套宅子在内城东直门内,靠近国子监的位置,府邸不是太大,占地十几亩,装修却极为豪华。
据说这幢府邸原为郑皇贵妃的弟弟郑国泰的府邸,他在郑皇贵妃权势滔天的时候,官居一品,担任武职左都督。不过,郑皇贵妃两年前去世,至于郑国泰更是去年十几年。
这幢宅是周皇后的父亲周奎看上了这幢府邸,他又是央求周皇后讨要,又是撒泼打滚,正巧崇祯对于郑皇贵妃无好感,找个由头把郑家的宅子给收了,家产充公。
周奎努力了一年多,结果给全旭做了嫁衣,这幢宅子摘了郑氏,直接换成了武威侯府的匾额。
“咦,王公公,今天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全旭喝着茶,笑眯眯的望着王承恩。
王承恩笑道:“驸马爷,咱家就是皇爷面前的奴婢,公公,是万万不敢当!”
“谦虚了不是!”
王承恩虽然对崇祯非常忠心,不过,他的能力却是有些问题,要不然也不至于在关键时刻,只能陪着崇祯去煤山。
王承恩笑了笑。
“你今天晚上过来,有什么事!”
全旭这才发现,王承恩身后跟着四名宫装的女子:“这几位是……”
全旭盯着王承恩,王承恩一脸皮笑肉不笑,让全旭心中有些发毛。
全旭望着王承恩道:“今天这是什么意思?”
王承恩在全旭耳边低语起来。
俗话说的好,皇帝的女儿不愁嫁。这是一条永恒的真理。由于皇族的高贵血统,皇帝的女儿无论长成什么模样,都会成为男人们心中的梦寐以求的女神。而万千男人们,一旦可以高攀上公主,就成了皇亲国戚。虽然没有什么实权,但也可以说是一辈子吃喝拉撒就不用愁了。
不过在古代能够即使你被公主相中,要想当是驸马的话,必须要经过一道严格的检验后才能如愿以偿。而这个检验的活就是由公主身边最亲近最衷心的丫鬟完成,也就是说公主的丫鬟就是你到底能不被成为驸马的考官。
全旭的这个情况有些特殊,他是赐婚,别说他身体没有问题,就算有问题,也轮不着安庆公主反对或者拒婚。
但是,必要的程序还是要走的。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七三章可怜天下父母心
第四七三章可怜天下父母心
有的人的生活,就是活着,而全旭的生活,则是享受。
郑国泰的府邸,不像是百年豪族,只要是百年豪族,早已洗去了爆发户的痕迹,像豪门和贵气,融入到了骨子里。
就像现在原本郑国泰的书房,面阔八间,檐高一丈半,有着罕见的大气宽敞,从坐书房的窗前向外望去,是一座足有两丈多高、周长十几丈的超大假山,这座假山上的山石,粗看以为是普通的石头,仔细一看,定会发现,这上面不是岫玉、就是独山玉,或者蓝田玉,其间加杂着玛瑙和和国玉,在这座堆积的假山上,更是绿草如茵、繁花似锦、流水潺潺,鸟鸣啾啾,与一座真山别无二致。
这座占地面积上五六百方米的书房,里面藏着数十上百万册书籍,其中不乏是孤本和珍藏的拓本,但是,大部分书籍,几乎没有翻过,完全都是用来装点门面。
书房里的画卷,更多是名家真迹。
这些宝贝,现在都属于全旭了。
全旭对于这些东西其实是无感的,耗费百万打造的假山,就被全旭毫不保留的拆除了,因为这些玉石、珊瑚、玛瑙可以卖很多钱,放在这里,反而不安全。
这个试婚,并不是像某些小黄文里写的那样,用四个女人来实验未来驸马的性功能以及生育能力,古代可没有那么高明的技术,这四个人考验的是全旭的私生活、品学、以及习性多方面的东西。
四名宫娥年龄放在明朝来看,已经年龄很大了,她们差不多二十七八岁的样子,估计实际年龄更大。
果然是皇宫里出来的宫娥,伺候人的本领,那可不是吹出来的,全旭躺在浴池里,泡着热水澡,作为南方人,其实并不喜欢北方天气的干燥。
全旭只要有机会,非常喜欢喝着茶,泡着热水澡,热水需要让皮肤感觉到微烫,只有这样,才会让他的每个细胞都在雀跃着。
微闭着眼睛,享受着热水的滋润,突然,感到池子里传来一阵荡漾。哪怕全旭没有睁开眼睛,也知道,试婚的宫娥,开始全身心的投入了工作状态。
顺着全旭的微睁的目光,虽然穿着薄如蝉翼的亵衣,那玲珑的身材却从缝隙中露出来,没想到小小的个子,看起来瘦瘦弱弱竟然还很……壮观。
两名宫娥怯怯的望着全旭“驸马,奴婢……”
“下来吧!”
全旭也是非常无奈,程序要走,同时,自己也不要给别人添加不必要的麻烦,这些宫娥在皇宫里可以说羡煞旁人,事实上,她们都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
四名宫娥进入了状态,两人一左右一人为按着胳膊,一人为他按摩着头部,还有一个准备果脯和糕点,茶水。
其实明朝的公主但凡一般都是下嫁给民间百姓,这是担心引起外戚干政,到了崇祯这里,他没有办法再遵循祖训了。
他厚着脸皮搅和黄了孙承宗与全旭的联姻。
崇祯非常清楚,如果全旭成了孙承宗的孙女婿,那么,孙承宗的政治遗产,将会交到全旭手上。以全旭的实力和威望,从辽东、到蓟州、天津、辽西、登州、将成为全旭的地盘。
全旭将取代魏国公府,成为大明势力最强的勋贵,也可以说是武勋代表,那么不可控制的因素就太多了。
就像安庆公主这些试婚,名义上这四名试婚的宫娥,都应该是安庆公主的贴身婢女或者心腹丫鬟,一旦试婚成功,她们将作为媵妾。
全旭现在就像在做生意,崇祯同意了开放辽东的权力,他作为武臣,成为了第一个经略安抚使,这个官职如果放在宋朝,就应该加上经略相公,可见影响力有多大。
当然,全旭只有配合崇祯,这才继续苟着,要不然,他就只能扯旗造反。
一边享受着宫娥的按摩,全旭直接问道“在你们眼中,安庆公主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四名宫娥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全旭。
全旭笑了笑“贤惠否?”
“安庆公主温柔端庄,贤惠大方!”
对于大明公主的长相,全旭真不是太担心,老朱家的遗传基因好,而且能进宫的女子也是万里挑一。
因为明朝担心外戚干政,不仅仅公主不会嫁给勋贵和官宦子弟,同样,进宫的秀女也多选择普通人家或低微官吏的子女,不像犬清,他们的皇室充满了利益,哪怕经过二百多年进化,溥仪还没有进化成人。
这四名宫娥自然不敢说安庆公主的坏话,全旭也知道问不出来什么,就放弃了这个打算。
当然,全旭虽然放弃了在婚前打探安庆公主的样貌和品性,不过,李康妃可没有放弃打探武威侯的来历。
家家都有难念的经,其实皇帝的女儿也是一样,更何况老皇帝如果死得早了,当皇帝的是她们的哥哥或者弟弟,那就要看哥哥或弟弟们的脸色了。
其实,公主的日子也不算好过,特别是安庆公主的母亲李康妃还殴打凌辱致死的天启皇帝朱由校的生母,李康妃是一个非常泼辣、跋扈的女人。
但是,宫墙却不比寻常百姓之家,在权力斗争中,李康妃最终没有斗过天启,正所谓树倒猢狲散,太监宫女们见李康妃大势已去,将她受宠时得到的珠宝偷盗一空。
在关键时刻,李康妃抱着当时年仅八岁的朱微媞跳井,自然她不是会死的,就像被枪击一样,只是一出自编自导的闹剧。然而,就是这样一处闹剧,让天启没有办法再对她们母亲下手。
占据着道义上的制高点,天启只能捏着鼻子认了。不过,李康妃保住了自己封号,却没有保住自己未来。
封皇八女为安庆公主,这让李康妃非常高兴,以为她们母女赢得了转机,然而,崇祯却没有将李康妃从仁寿殿里搬出来,依旧住在这冰冷的宫室之中。
破船还有三斤钉,李康妃在皇宫混了大半辈子,也斗了大半辈子,肯定有些底气,让李康妃最为担心的是,崇祯会报复当年旧怨,把朱微媞嫁给一名邋遢的男子。
当然,最不用担心的问题是,大明不会和亲,不会把公主嫁到番邦,无论崇祯如何打压她和女儿,总不至于把女儿嫁到蒙古或者朝鲜。
“红英,你说这个武威侯是哪家子弟?”
明朝十七任皇后,除了第三任孝文皇后徐氏是魏国公徐达的女儿之后,其他皇后出身都不高。
李康妃毕竟在冷宫,消息闭塞,她只能打听到武威侯、辽东经略安抚使这些明面上的消息。
那名叫红英的老年宫娥,是李康妃的心腹,也是当年打死王皇后的帮凶,别看她骨瘦如柴,却掩藏着让人忌惮的狠辣。
红英躬身道“据奴婢所知,武威侯乃军功侯出身,眼下朝廷的红人,据说自幼父母双亡,出身全氏!”
“全氏?”
李康妃的学问不高,也不知道这个全氏是什么来历。
关于全旭的传闻其实不少,在京城随便找到茶馆,就可以听到几十个关于全旭的评书,只不过传言非常夸张。
有的说书人,把全旭直接当成了类似于常山赵子龙,可以在百万敌军中来回冲杀,有人说他胳膊上能跑马,身高过丈。
能与武勋联姻,对于李康妃而言,这绝对是一件好事。
红英道“眼下天下局势已经不同了,建奴据说被打得几乎全军覆没,据说,连建奴的兵部尚书、吏部尚书都投降了。”
“怎么可能,以他那胆小如鼠的性子,当年,我咳嗽一声,都让他胆战心惊的,几年不见他就变成一代雄主了?这不可能,红英,想办法把我的微媞送出去!”
红英尴尬的笑了笑“娘娘,武威侯就是打败建奴的百战名将!”
“既然是百战名将,那身子骨定然是极好的!”
红英从怀中掏出一张画像,递给李康妃道“这是奴婢找来的!”
李康妃端详着全旭的画像,不住地点点头“这模样倒也不错,只是看着身子骨单薄了些!”
说到这里,李康妃颤颤巍巍的起身,从床榻下的暗格里取出一个漆盒,她打漆盒,露出一片金光。
“这是我这些压箱底的宝贝了,原本想给微媞置办一些嫁妆……”
李康妃将这些漆黑直接递给红英“拿着去打点一下,问问试婚的几个丫头……如果武威侯没有问题,他倒也算是一个好归宿,如若不然,我就算拼着这条命不要了,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我的微媞守活寡!”
红英脸色阴睛不定“娘娘,奴婢忘了说了,这个武威侯可是持家有道,年纪轻轻就积攒了千万家财!”
“多少?千万家财?”
“正是!”
红英兴奋的道“据奴婢所知,武威侯有很多产业,要不然,他怎么可能养活上万家丁兵,现在辽东上下,全部仰仗着武威侯的鼻息。”
李康妃的眼睛湿润了“好好,这就好,只要微媞不吃苦就好!”
无论多么艰难,天下父母都是一样的,尽可能的为自己的子女按排一条幸福的道路。
烛影摇曳,全旭其实不知道,他娶妻就是娶一个大麻烦,陈年旧案,就会渐渐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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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七四章他很强……很强
第四七四章他很强……很强
自从四名试婚的宫娥来到府上,全旭发现他的生活彻底改变了。
清晨,全旭是被一阵阵香味儿唤醒的,似乎有鸡汤、干贝、人参、还有一些香料混合的香味,扰得他无法沉浸在睡眠中,再者一阵阵憋尿的感觉让他一下清醒了许多。
缓缓睁开眼,正好看到一名宫娥端着一碗汤,不断搅动吹拂着,缓缓朝自己走来,看到全旭睁开眼,那名宫娥唇边的梨涡闪现,这是四名宫娥之中,最擅长烹饪的宫娥,名子叫红衣。
姓什么,她自己没有说,全旭也没有问。
红衣问道“奴婢拜见侯爷!”
“免礼!”
全旭坐了起来,他瞬间抓紧要滑下的被子,看着搅动的汤汁,出于条件反射,仅剩的一点儿睡意,完全被满满的尿意给冲走了。
全旭还没有来得及穿衣服,他准备让红衣转过去,然而,此时汤已经送到嘴边,全旭强忍着喝了一口,不过双腿夹得更紧。
“那个,我想先去洗漱。”
“先喝汤吧!”
全旭的腿夹得更紧了,抿紧唇额上见了汗“我上厕所!”
这时,名叫绿衣的宫娥,端着马桶走过来,全旭顿时要疯了。
“起开!”
这四名宫娥,都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关键是她们太热情了,热情得让全旭感觉无语。
此时的全旭真正过上了残废般的生活,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这四名宫娥,恨不得连全旭上厕所和洗澡都代劳了。
全旭洗漱完毕,还没有来得及开始运动身体,绿衣和红衣就把丰盛的早餐摆在桌上。从前,全旭的早餐,原则上是从简。
基本上准备几样小菜,包子、或者油条、偶尔有馒头、小米粥、或者鸡蛋汤既可,可是现在,那张庞大的餐桌上,密密麻麻摆着三四十道菜肴。
去掉鱼刺的鱼肉,剥掉虾皮的虾仁,如同精雕细琢的菜肴,让全旭感觉最大的就是不适应。
全旭连续三天,就彻底忍不了了,中午吃完饭,全旭一脸凝重的望着红衣、绿衣还有小黍、黑豆。
最让全旭无语的是,一名明明长得非常可爱的宫娥,居然叫黑豆。
“今天,我宣布一件事情!”
“请驸马示下!”
“起来!”
全旭望着四名宫娥认真的道“如果没有意外,咱们以后会在一起生活,一起过日子,可是,你们这样让我非常为难,我不是残废,没有老得走不动路,也不是连动弹不都不想动的懒人,你们明白吗?”
四名宫娥,面面相觑,她们的脑袋垂得更低。
“这里是武威侯府,将来不会成为公主府,你们叫我侯爷也行,驸马也罢,但是,请你们记住,这里不是皇宫,不要把皇宫里的那一套拿到这里来!”
全旭的语气非常严厉,这让四名宫娥惶恐不安。
不过,再怎么不安,也改变不了一个事实。
全旭需要结婚了。
古往今来,结婚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后世结婚,其实相当简单一些,主要是婚礼的程序。
公主下嫁驸马,所谓的下嫁,就是以上至下,但是,全旭可不是作为赘婿,而是娶公主。
所以,武威侯府开始采买,而且量非常大。
尽管全旭在京城之中,熟人不多,而且关系更为单薄,但是,他的成婚,肯定会有很多客人,这叫不看僧面看佛面。
原本全旭想着下聘的人找孙承宗,他的资历够,但是,因为与孙承宗尴尬的关系,无奈之下,全旭只好求着他的老师。
袁可立抵达京城的同时,连袁府都没有进,直接来到了武威侯府。
“老师,学生成亲,聘礼置办得亲厚一些,南海的红珊瑚,算是不错的聘礼,学生准备了两对!”
全旭的船队规模越来越大,而且对于海上的海船,一样收取保护费,不过,与郑氏时代不同。
郑氏是看人下菜,越是没有后台,越是过船费越高,越是江南豪族的商船,费用越低,全旭恰恰相反。
他采取的是类似于后世的个人所得税的那种阶梯式收费,三千料以下的渔船也好,运输船也罢,统统不收费。但是,船队如果是三千料海船,或者一千多料的小船,只要证明是一家船队,那就按照累加的方式。
在过去的五月份,全旭在海上收益就多达十七万两银子,如果不更新换代,基本上保持了海军的正常运营。
南海的红珊瑚,就是这么来的。而且是一对五尺高的巨大红珊瑚,居然没有花一钱,而是全氏海军黑吃黑,从刘香那里抢来的。
原本被郑芝龙打得几乎只剩半口气的刘香,在郑芝龙消失以后,渐渐活跃了起来,杨延栋带领六十五艘主力战船,以及海军陆战队的一个团。
用自动武器交战半个时辰,刘香麾下一百余艘大小战船就崩溃了。
“这种珊瑚,放眼大明,恐怕难以找出第二对来!”
袁可立自然明白,全旭与安庆公主的婚事,其实就是政治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哪怕全旭拿一两银子当聘礼,崇祯皇帝也会嫁妹妹。
只是,全旭准备了太亲厚的聘礼,让他感觉有些不妥。
宋朝的公主,多嫁于商贾,这个传统,就是因为士人看不上公主,像陈世美这样的人,其实是在现实中不存在的。驸马都尉与汉朝的驸马都尉不同,明宋时期,驸马都尉是没有实权的。
当然,全旭就算与安庆公主成婚,也不会被削减权柄。
望着全旭的聘礼礼单,袁可立的眉头皱紧了。
“白砂糖两百石,耕牛六百头,战马六百匹,上等红绸两千匹,锦缎两千匹,红珊瑚五尺一对,玉器十斗,黄金二百斤,白银六万两!”
这些物资加起来,不下二十万两银子。
全旭就给崇祯开了一个恶劣的开头,以后大明再嫁公主,聘礼怎么办?
按照全旭的规格来?
有几家普通百姓可以拿得出来二十万两银子?
袁可立只好辛苦一趟。
崇祯皇帝看着聘礼的礼单,眼睛都直了。
毕竟,现如今他的内库早已空得可以饿死老鼠,面对如此亲厚的聘礼,崇祯长长叹了口气道“聘礼倒是很丰厚,算是这些年公主出嫁最划算的一次,不过。八妹可是朕的心头肉,这些礼物也就算不得什么了。”
周皇后郁郁道“长平太小了,要不然把太平嫁过去就好了!”
这话其实已经说到了崇祯的心中,要不是他的公主太小,也轮不到安庆公主,当然,崇祯道“等过个几年,等长平大一些,朕就把长平许配给全卿的儿子!”
“亲上加亲?”
崇祯皇帝点点头“没错,朕是这样想的,等全卿平了建奴,朕就封他为辽国公,让他担任兵部尚书,五军大都督,只要黎清贼氛,还天下太平,朕就可以安心中兴大明了!”
周皇后笑了笑道“陛下,臣妾一介妇道人家,原本不该干涉朝臣,臣妾听闻,武威侯一向更擅长理财?”
“这点倒是真的,他是擅长置田,在大名府的时候,从无到有,建立了一座比县城还大的镇,经过四年多的发展,现如今全家庄镇人数已经有将近五万人,比一般的县城要大得多了!”
崇祯心中对于全旭的二百万石粮食可是念念不忘,如果有了两百万石粮食,朝廷可以做得事情可就多了。
虽然同一件事,就是全旭与安庆公主成亲,每个人的关注点倒是不同。
经过几天的相处,试婚宫娥开始向安庆公主汇报,他们试婚的结果。
红衣非常聪明,短短几天就摸清了全旭的喜好“武威侯喜欢吃辣椒,简直就是无辣不欢!”
安庆公主疑惑的问道“辣椒是什么?”
“是这个!”
红衣拿着一瓶辣椒酱递给了安庆公主,安庆公主拿着勺子,小抿了一口,她感觉自己的舌头和口腔,像着火了一样。
瞬间,鼻尖就涌现了细细的汗珠。
“水,水,水……”
安庆公主喝了好几口水,脸上像涂抹了胭脂一样红润,她心有余悸“怎么会有人喜欢这种东西!”
红衣摇摇头“奴婢不知道,奴婢给驸马熬的十全大补汤,他压根不喜欢喝,就连早餐,也喜欢吃辣椒,奴婢不喜欢,做菜的时候放辣椒,奴婢的眼泪都快流干了!”
安庆公主这几天被宫中的礼教嬷嬷教育了几个晚上的闺房知识,那些羞人的图片也看了不少,她其实早就想离开这个牢笼。
对于婚姻,她并没有多大的幻想,最大的心愿就是离开。
一名年长的宫娥咳嗽一声“红衣,你们四个,是不是忘了正事!”
绿衣红着脸“回禀掌令,驸马为人亲厚,待人热诚,文韬武略,心胸开阔,天赋异禀……”
“啪……”
年长的掌令一个巴掌甩在绿衣的脸上“给我装!”
四名宫娥吓得跪在地上,不敢抬头。
红衣怯怯的道“驸马……驸马,他很强!”
“很强?有多强?”
“总之,很强!”
黑豆感觉自己的脸在发烫“他喜欢,我们,我们四个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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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七五章崇祯的小算计
第四七五章崇祯的小算计
“不行,坚决不行,这事没得商量!”
全旭望着礼部的官员,一脸严肃的道“迎亲,必须是用我的亲兵!”
礼部的官员不敢做主,只好向上面汇报,一层一层,最终送到崇祯皇帝面前。
“皇爷,刀兵乃大凶,岂可迎亲!”
曹化淳看着崇祯的脸色不善,就急忙道“奴婢这就去一趟……”
“大明这一潭死水,也该动动了!”
崇祯放下奏折,缓缓道“朕准了!”
相反,崇祯越是看到全旭飞扬跋扈,越是心安。只有坦诚的人,才会肆无忌惮,而不是谨小慎微。
其实,人在职场和人在官场一样,没有哪个领导或上司,喜欢一个看不透的下属,全旭似乎是一个没有心机的人,行事非常随性。
脾气上来了,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就敢殴打十几名言官,现在他的脑子一热,让用自己的亲兵过来迎亲,亲兵也好,家丁也罢,结果其实都是一样的。
当然,全旭的目的不是一样的,他只是不安。
现如今,他自从来到京城,已经三个多月了,华阳社像幽灵一样,彻底消失,无论是他,还是曹化淳,根本就联系不到华阳社的人。
华阳社在京城的据点,早已人去楼空。
全旭猜测,华阳社肯定没有憋着好屁,如果在他迎亲的路上,安排一些杀手,有可能危用他的安全。
对于全旭而言,他的安全才是第一位的。
全旭在京城的全家军原本有六千多人,不过在献捷大典之后,六千余名全家军将士就返回了辽东,不过,他却留下了五百余名亲兵。
全家军将士的军容,在这个时代是绝无仅有的,他们从武威侯府里出来的时候,很快就吸引了大街上行人的注意。
其实,别的公主成亲,都是直接把驸马送到公主府里就完事了,但是,全旭这次不同,他算是明媒正娶,娶的就是公主。皇家用平常的礼仪接回家当媳妇,也意味着这位公主在全家只能得到普通人家媳妇的待遇,全旭不用每天都去问安!
也不用想见公主还要求见,夫妻搞得国际友人一样。
这在大明还是新鲜事,更新鲜的是,迎亲的人身穿铠甲,腰挂着破军刀,浩浩荡荡,这不像是娶妻,更像是打仗。
伴随着雄厚的战鼓声,全家军将士迈着整齐的步伐,缓缓前进。
仁寿宫内,这是崇祯自登基五年多以来,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崇祯皇帝其实是一个非常纯粹的人,他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可以毫无保留的信任,尽一切努力支持。
他信任袁崇焕的时候,整个辽东、辽西、蓟州、天津、登州都是他的管辖范围,兵部是他的参训处,户部是他的补给官,整个朝廷都围着袁崇焕转。
现在同样,他信任全旭和卢象升,全旭就成为大明开国以来,第一个武臣经略使,卢象升又是成了宣大总督,管着四省四巡抚九镇总兵,连满桂也成了卢象升的手下。
崇祯望着李康妃道“朕与全卿商量过,安庆嫁过去以后,就要像一家人一样,夫妻二人都是平等的,家里的血亲都是一样的,现如今全卿有两女两子,四个庶出子女,他们都有资格继承全卿的财产,朕只能保证,安庆的第一个儿子,可以继承武威侯爵!”
安庆一身嫁衣,按照传统,她应该哭泣,哭得撕心裂肺,从而可以显示出她对皇室的依恋和深情。
只是,安庆怎么也哭不出来,相反,她此时有一种想笑的冲动。
周皇后望着李康妃,不知道怎么插嘴。
她虽然没有承受过李康妃的雌威,不过,对于这位移宫案的主角,亲手打死王皇后的元凶,苛待过朱由校、朱由校兄弟的李康妃,怎么也亲近不起来。
崇祯接着道“全卿以将门,家法既军法,全氏军法,放眼大明,最为严苛,八妹到了全府,切记,莫要任性,朕没有什么任务交给你,皇家是皇家,全氏是全氏,八姝,以后要幸福!”
望着崇祯和周皇后离开的背影,朱微媞心中一轻,五年以来,这个五哥的威势越来越重,越来越让人不舒服。
“娘亲,孩儿……!”
朱微媞正准备劝李康妃,李康妃满脸得意“乖女儿,你嫁到全家,没有公婆在上面压着,可以当家做主,不过呢,全家是将门,你一定要强硬起来……”
听着李康妃的话,朱微媞微微皱起眉头。
她不喜欢李康妃的脾气,秉性,还有处理方法,当年的事情,她隐隐约约知道一些,总之,理不在李康妃这边,她就像民间的泼妇,一直靠着撒泼打滚的方式在皇宫里兴风作浪。
好强了半辈子,争了半辈子,斗了半辈子,到头来,她得到了什么?
一个有名无实的康妃封号,仅此而已。
看着女儿隐隐有些不悦,李康妃给安庆公主整齐嫁衣,这是标准的六件衣裳,肩背上还披了一条珍珠串成的缨络披肩,一朵硕大的红花插在发髻的中央,站在那里婷婷袅袅的向李康妃拜谢养育之恩。
“娘亲,保重!”
“保重!”
李康妃的眼睛慢慢的红了。
她其实更像是一个刺猬,外面看着吓人,其实杀伤力无限接近零,就算朱微媞在全氏受了委屈,她一个冷宫中的康妃,能够做什么?
其实,她什么也做不了。
“有什么委屈,告诉娘,娘给你做主!”
李康妃望着远处,一脸迷离“皇帝的意思,其实还是希望你,可以为了祖宗留下来的江山社稷,笼络全氏,替皇家笼络人心,这笼络人心最难的就是钱粮……不要学为娘,为娘这辈子太失败了,其实任何男人都不喜欢吃酸捻醋的女子,为娘打探清楚了,全氏的家里并不复杂,他有两个妾,一个叫二娘,一个叫三娘,你到了全家,不能把他们当成普通的小妾,她们两个在全家的地位,与普通的丫鬟和小妾是不同的,你能容下她们两个,你的地位就稳了!”
朱微媞听着李康妃絮絮叨叨的说着她的经验,她知道,李康妃是为了她好“可……可是,娘亲,你明明知道,为什么?”
“皇宫不是家,这是一个人吃人的地方!”
李康妃满脸苦笑“你以为我愿意吗?我要是不是强硬起来,只会像那些死去的人一样,现在,至少我还活着!”
最终没有在皇宫里留下眼泪,而是开开心心,皇宫没有给她留下任何迷恋的地方,更多的则是恐惧。
没错,每逢大变,皇宫里就会死很多人,炼尸炉虽然可以轻易处理掉尸体,但是,这个时代技术,却让皇宫弥漫着让人呕吐的腐朽味道。
成亲就好,只要可以离开这里,哪怕是地狱,她都认了。
在她的心中,再差的地方,也比皇宫好。
崇祯拍了拍全旭的肩膀“你欺负谁都可以,但是,不许欺负朕的八妹,要是让朕知道,你敢欺负……”
“陛下,臣不是那些酸儒,他们没有别的本事,只会欺负女人!”
全旭认真的望着崇祯道“臣只会疼爱臣的女人,就算有脾气,也只会发在外人身上!”
“这样最好!”
崇祯望着全旭一脸认真的道“卿不负朕,朕不负卿!”
皇帝的承诺,其实是妓女的爱情一样,不是没有,而是非常少。皇帝颁布的丹书铁卷不少,这就是戏文里的免死金牌。
往往赐下免死金牌的大臣,必死无疑。
百试百灵。
“臣能力有限,大话不说,臣只要在辽东,可以为陛下守好辽东,建奴,永远也别想翻起浪花!”
“今天你是大喜的日子,吉时到了,传旨,发嫁!”
“轰轰轰……”
礼炮的声音响起,花轿开始启程。
坐上花轿的瞬间,朱微媞露出了解脱的笑容。
她的父亲早死了,五哥崇祯又是一个穷皇帝,内库早已经干了,尽管没有十里红妆,但是,崇祯也尽了一个皇帝哥哥的本份。
虽然没有十里红妆,却给皇八女、安庆公主八百织女,六百仆从,以及各种嫁妆。
她的嫁妆不能说不丰厚,但是,比起全旭的二十余万两银子的聘礼,当然不算什么,京城四座皇庄,占地四十六倾,也就是四千六百亩地。
全旭在看到从皇宫里的一千四百余人的陪嫁人口的时候,一脸呆滞。
崇祯好算计。
为了节约皇宫里的开支,借着这个机会,崇祯开革了一千四百余人,很多年老色衰的宫娥,遣散她们也需要一定的银子,毕竟崇祯是要脸的人,他不想留下刻薄的名声。
事实上,崇祯知道全旭要人,他就尽可能的满足全旭,四千六百亩的嫁妆,足足配套一千余户佃户。
对于崇祯的慷慨和大方,当然,还有算计,全旭自然笑纳了。
世态炎凉,这让全旭彻底体会到了。
在成为驸马之前,全旭在京城可以说是举目无亲,满朝皆敌,然而,在他成亲的时候,却宾客云集,放眼大明,有一个算一个,五品以上文武官员,特别是武勋一脉,甭管认识或者不认识的人,都带着厚礼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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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七六章结婚不易
第四七六章结婚不易
宾客如云,也给武威侯府制造了极大的麻烦。武威侯府占地面积虽然不小,差不多半个胡同,有十几亩大小,可是依旧无法安置如此多的宾客。
好在崇祯陪嫁给安庆公主的几名宦官比较有经验,他们接手了宾客接待的工作,有身份的人,可以进府,进入中庭安排的上等客人。品阶不高的文武官员,则排在外面。
然而,作为武勋里最权力最大的武臣之一,全旭可是手握着十数万精锐人马,这可不是大明用来充数的卫所兵,而是以一挡十的精兵。
再说了,全旭是出了名的大方,只要跟他对脾气,好处是大大的,比如说东江镇的东江军,要不是全旭支持着,他们早已饿死了。现在跟着全旭,小日子过得相当滋润。就像卢象升,天雄军可以从全记拿到精良的装备,而且价格不高,这就是与全旭交好的好处。
当然,其实不止是卢象升,还有毛文龙,虽然被贬了官,以左都督的身份,在五军都督府混口饭吃,可是他依旧不会让人小看,他可以从全记拿到好装备,无论是威力巨大的火炮,还是锋利的破军刀,应有尽有。
更何况,全旭现如今深得崇祯的赏识,他已经连续破了好多成例,比如说,大明第一个有史以来的武臣出身的经略使,也是第一个以平礼娶公主的大臣……
这样的人物,不过去巴结一下可怎么行!再说了,很多商贾还打算找全旭谈一笔生意,看能不能从全记引进土豆、红薯、玉米的种子,尽管他们可以从西洋人手中购买种子,但是,那种种子产量不高,最重要的是看能不能拉拢一下这个崛起势头异常迅猛的实力派。
没错,眼下大明朝里,全旭绝对算是一号实力派了,尽管那些御史、言官非常愤恨全旭,可是面对这个敢在金銮殿上殴打他们的疯子,这是惹不起的存在。
人在官场,就算像这样的婚礼,虽然全旭不可能记住所有参加他婚礼,给他送礼的人,但是,谁要是没去,他肯定会记住,这就是差距。
袁世卿特意从大名府赶过来,他已经指挥仆人摆好了酒桌,端上茶水点心,酒席一直排到十字路口去,每一张酒桌前都坐满了人,大家谈笑风生,好不热闹。
全旭结婚,最开心的其实不是全旭,也不是崇祯,而是工业党以及全家军,中国人最重传承,讲究的是一个父死子继,一个无儿无女的人本事再大,也很难让追随他的部下放心的,全旭让大家过上了好日子,让那些落魄的人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大家心里感激之余,也有些担心,生怕他会离开。
当然,全旭现在有庶子和庶女,不过,在没有嫡子的情况下,庶子需要过继到正妻名下,喝正妻母亲,这样才能获得继承权力,如果全旭不娶妻,将来……将来的事情就不好说了。
现在好了,全旭要在京城成家,辽南议会,不不,现在称为辽东议会,辽东议会基本上恢复了明中前期的盛况,不过卫城已经被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设立了辽东十二州(府),共计一零七县,下辖九百七十五镇,当然这些镇虽然不满编。
但是,这可以说明辽东现在的人口已经超过了九十七万户,事实上,辽东的家庭没有大的,了不起就是一对夫妻,有两个或三个孩子,不过,其中有大量的光棍男女,没有成家。
辽东议会一千多名议员,前来京城五百余人,十三名正、副议长,一下子来了九人,只剩四人在辽东看守老家。
其次是,像全家军的旅长、团长以及总参谋部的将领,包括海军第一舰队、第二舰队、像茅元仪、沈良材、杨延栋等将领,也抵达了京城。
早在刚刚传出被赐婚的消息时,全家军的一大帮团长、旅长就私下交流,叽叽喳喳的商量着,看自家拿出多少钱,办一份体面的贺礼……
好在,崇祯为了精简皇宫内的人员,把中老年的宫娥和宦官,一下子弄出了一千四百余人,这些人虽然年龄大了,身子骨不如从前,然而问题是,他们的工作经验相当丰富,又拥有察言观色的本领。
在他们这些宫娥和宦官的操作下,全旭婚宴接待方面就没有出现问题,让全府管事袁世卿有些不满的是,他作为大管事,为了全旭成亲,又从大名府跑到了京城,结果他什么也不用做,只需要充当帐房管事,专门负责拿钱和准备物资。
宾客太多,把宴席就从武威侯府一直摆到了大街上,大街上又厂卫和锦衣卫维持秩序,倒也没有出现什么问题。
随着正式开席,仆人将丰盛的菜肴大盘大盘的端了上来,用土豆酿造的美酒更是不要钱的一桌桌的摆上,菜香酒香混合在一处,让人垂涎三尺。
大家折腾了这么久,也饿了,各自坐下,拿起碗筷,开始大吃大喝,好酒的各自斟上满满一杯,或牛饮,或浅尝,都是赞叹不已。
为了举办这场婚宴,全旭府邸上准备了大量的物资,仅仅在大泥淀的全家山庄,就准备了足足十万多条鲤鱼,还有数量相当的老鳖,以及十数万只鸡鸭,光运输这些物资的大车,就多达三千多辆。
虽然宴席分为上下,可是宴席的规格却没有降下来,每桌都准备了双鸡、双鱼、双羊等硬菜,让前来凑个份子的六七品小官们大开眼界。
“陆兄,这席面,怎么也得值三两银子吧?”
“三两?李兄,我可告诉你,但凡京城排得上号厨子,有一个算一个,基本上都被接到了武威侯府,就连宫里也派出了一千多人过来!你说这一桌席面需要多少钱?”
“那岂不是需要五两银子?”
“五两,沈老弟,你最好酒,告诉他,这坛酒多少钱?”
“这是全记牛栏山二锅头,两斤就是一两银子,咱们这一桌,上的可是五斤一坛,就算大量采买,没有三两银子,不一定够!”
“还有这个,这个,怎么也要四五两银子吧?我可是看到了,白面馒头,用的都是一等精粉,这大米,丝毫不比宫里的差,明白吗?”
“我只送了一支笔洗,也就是不到两钱银子,那岂不是赚大了!”
“赚大了,何止是赚大了,简直赚翻了!”
一名肥胖的商贾,满脸鄙视“一群穷酸,这桌席面,没有二十两银子,我把桌子吃了!”
比如那些没钱的穷官,其实并不是所有的官员都可以有机会捞到钱,比如全旭的邻居们,那些国子监的教授们,每个月就可怜兮兮的五石粮食,当然,他们一家人吃肯定是吃不完。
在京城,哪怕是最普通的百姓,一年的开支也要二十两银子,勉强裹住温饱,京官也是官,他们不同百姓,需要应酬、人情往来,据王世贞《觚不觚录》中记载,一名刚刚中了进士的官员,拜见上官,宴请同僚、赏赐奴婢,一年下来,最少需要一百多两银子。
只要没有混到正五品官员,只要不贪污,他们只能勉强糊口,清水衙门里的官员,可没有机会像今天这样大吃大喝。
当然,场面也不是一团和谐。
有的人偏偏就是端起碗来吃饭,放下筷子就骂娘。
“这个武夫得喝多兵血,才能置办这么一场奢华的婚宴?”
“多少不知道,反正没个十万两或者八万两银子肯定下不来!”
这货倒是一个有见识的,全旭这场婚宴开支差不多就是十万两银子,当然,由于像鸡、鸭、牛、羊、猪这些肉食都是出自全旭的大泥淀山庄,经过三年的发展,那里虽然没像全家庄镇那样繁华,不过却成了一个巨大的养殖基地。
现在早已鸡鸭成群,牛羊遍地,如果是其他人举办这场婚礼,酒水、蔬菜、肉食需要采买,只怕十五万两银子不一定够。
全旭看着从里到外,密密麻麻的官员和士绅、勋贵、商贾,感觉头皮发麻,看着全旭出来敬酒。
众宾客们纷纷起身,他们端起酒杯“恭贺侯爷新婚大喜,早生贵子!”
全旭看到这一幕,顿时松了口气,这不像里面的那些怪老头们,这需要一个一个的敬,这下倒好,呼呼啦啦数十上百桌的客人一起起身。
“干!”
全旭走到了全家军将领桌前。
这是一个最为独特的存在,虽然从辽东过来的全家军将领不多,但是也有七八百人,他们虽然不是大头兵,哪怕是级别最低也是把总级别。然而问题是,这些全家军将领们坐得整整齐齐,目不斜视,看到全旭到来。
众全家军将领们整齐起立,敬礼“我等拜见大帅!”
全旭举起酒杯大声说“这些年来大家粗衣粝食,忍饥捱饿,骈足并肩,同舟共济,打开了局面,我谢谢大家,这些年来对我的信任,大家辛苦了!我能给你们的不多,今天是我大喜日子,大家尽情的喝,尽情的闹好了,来,我敬大家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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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七七章布局中原
第四七七章布局中原
随着全旭的话音刚刚落,这些全家军将领们举起酒杯,异口同声地大吼道“为大帅贺!”
充满野性的声音,健壮的身姿,还有那整齐划一的动作,把众多来宾给吓了一大跳,心里暗说“这帮丘八不简单啊!”
就在这时,宾客中有一人近痴迷的看着那数百上千精兵,用只有他自己才听得见的声音喃喃自语“好一支剽悍劲健的虎狼之师,辽东精兵,果然名不虚传!”
全旭是一个非常讲义气的人,在如此重要的时刻,他当然不会忘记跟着他一起打拼了三年多的士兵们,所以,他给他的士兵们送去了请贴。
当然,无论是留守辽东的全家军,还是镇宁在台湾的全家军,他们都是职责所在,不可能一下子来到京城,如果十数万全家军来到京城,崇祯恐怕该睡不着觉了。
在朝廷兵册上,全家军其实就五万七千余人,至于多达四万人的海军不存在,将近三分之二的士兵不在朝廷的兵册上。
现在,位于各地的全家军士兵们,享受着全旭开办的宴会,喝酒吃肉,同时,他们通过电波、通过音响听着全旭的声音,由于没有办法影像及时同步,不过,可以听到全旭的声音,对于全家军将士而言,这已经足够了。
站在京城内的全家军将士只有五百多人,将领将近八百人,他们一大特色就是腰杆挺得非常直,坐下去像把刺刀,站起来像杆标枪,目光锐利,极为精神,在京城的百姓面前他们显得十分拘谨,就连说话都刻意的把嗓子放低,生怕吓着了人。
全家军不同其他明军,年龄普遍偏低,都是十七八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正是拼劲十足的年龄,他们并没有染上兵油子的种种陋习,严格的军纪已经成为他们的行为准则,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有条令可依,绝不敢稍有违背。
大家还是头一次与剽悍键锐闻达于君前的辽东精兵如此近距离的相处,本来有些紧张的,但是看到这些士兵如此拘谨,反倒觉得他们有点可怜,都给训练成啥样了啊。
在这种大喜日子还是如此拘束!有不少人过去给这些士兵们敬酒,这些士兵也带着微笑举杯回敬,有点受宠若惊的样子,让人觉得安心。
全旭其实不知道,崇祯皇帝就在不远处,他一身锦袍,打扮成一个普通商贾,身边跟着一身便服的曹化淳。
辽东一千六七百人进京,如果曹化淳这个厂督再不知道,那应该该杀了,崇祯听闻辽东来人,就想看看辽东军的样子,是不是像全旭带来的那样精锐。
结果,让崇祯非常满意。
其实,崇祯不知道,也不懂军事,如果他真正懂军事,就可以从六七百名将领中,大致推断全家军的人数。
可惜,他看到的是,全家军的拘谨,以及对军纪的恐怖,喝酒如同吃饭一样,有眼有眼,坐得直,站得直,行走的时候,自觉成排。
崇祯疑惑的望着曹化淳身边最为知兵的太监高起潜问道“高伴伴,你说,全卿这兵是怎么练的?”
“回禀皇……老爷,咱们问问不就知道了!”
高起潜端着酒杯,他的身材与普通宦官明显不一样,他的身材高大,强壮,足足一米八五左右的大高个子,五官端正,沾着假胡子,声音也有些洪亮,根本就看不出一个太监的痕迹。
“这位壮士,高某敬您一杯!”
看到有人过来敬酒,那名全家军司总,也是明朝正规军里的把总微微一愣,他红着脸,端起酒杯“谢谢,我干了,您随意!”
“爽快!”
与高起潜相比,全家军的将领还是太单纯了,几杯酒下度,那名被高起潜忽悠的司总,就把全家军的训练方法说了出来,高起潜心满意足,因为,他基本上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
不过,得到这些东西之后,高起潜相当迷惑。
全家军的训练之法,难道这不是全旭最大的秘密吗?
其实,这个训练方法,根本就不算什么秘密,在辽东镇上小学的学堂会进行训练,辽南大学也会进行训练,工厂会训练,就连普通百姓也会进行队列训练,甚至包括一部分的军事演练,比如说,如何逃跑,如何简单救治伤员,如何协助全家军防守或进攻等等。
全旭不担心全家军的训练方法会泄露,这种东西学了没用,因为训练职业士兵,需要强大的后勤补给能力,需要满足士兵们的基本生活保障。
这样以来,高起潜悲哀的发展,按照全旭的训练方法,以大明七百多万两银子的辽饷,最多可以训练十几二十万军队。
全旭走了一圈过场,以几十桌上百桌敬酒的方式,总算完成了新郎官对宾客的敬酒,然而,全旭又接着敬了一圈上桌的客人。
不过,看着全旭明显喝多了,众人不约而同的劝起全旭“驸马爷,你可别喝醉了,让安庆等久了可不好啊!”
全旭笑道“我的酒量,你们放心,天空飘来五个字,这都不是事!”
武勋们虽然实权不大,官阶却高得吓人,他们非常嫉妒全旭的圣眷,趁着这个机会,当然不会放过他,举着酒杯向他发动一轮轮的攻势,非将他灌趴下不可。
全旭自然是来者不拒,每盏必干,豪气干云。
沈明泽等辽东工业党成员纷纷起身向全旭敬酒。
全旭笑道“各位能来,给全某人面子,来我敬大家一杯!”
好不容易等到了全旭再到一桌,一位服饰华丽、气度非凡的年轻人站了起来,双手举杯,对全旭道“全大将军屯田垦荒,安置流民,短短三年便将荒芜之地的辽东治理得百业俱兴,更率精兵杀得建奴血流成河,为大明立下了汗马功劳,当真是文武全才,朱聿键钦佩之至,且敬将军一杯,聊表敬意!”
全旭微微一怔“朱聿键?”
茅元仪担心以为全旭不认识朱聿键就压低声音介绍道“这位就是唐世孙朱聿键,唐王于三年前病逝,他守孝三年,马上就要继位为唐王了。”
很多人都对明朝的藩王没什么好感,既不经商也不从政,整一个造粪机,一天到晚除了大吃大喝就是睡女人,反正有国家养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便是了。
最最可恶的是这帮家伙还超级能生,到明朝灭亡前夕,藩王宗室人口已近百万,每一个都要国家发俸禄供养,其实,都是某些人的污蔑。
明朝皇室有宗族记录,每一个人口都是录入宗籍,最为可信的记录就是徐光启的记录“隶属籍者十三万,而见存者不下八万!”
全旭现在知道了明朝对于藩王的政策,基本上就是散养状态,拖欠俸禄属于常态,占用国库资源,不及满清宗族十分之一这是事实,如果算上满族二百多万人口,明朝皇室这点人,算个毛线?
当然,全旭对于朱聿键的记忆是因为他在崇祯九年,起兵勤王,后来在福建称帝,既为隆武帝。
对于这位生不逢时的唐王,全旭只是同情,他与朱聿键碰杯“干了!”
一昂头,全旭喝了个干净。
朱聿键饮完一杯,原本有些苍白的脸泛起几分潮红,向全旭竖起一根拇指,说“将军真是豪爽,朱某最喜欢结交你这样的人物了,来,再敬将军一杯!”
他拿起酒壶分别给自己和全旭斟满,举杯为敬。
全旭道“世子也是性情中人嘛,不赖!那个……世子……”
全旭本来想借着崇祯妹夫的身份跟朱聿键攀亲情,结果,他瞬间无语了,崇祯的辈分太低了,崇祯皇帝是朱元璋的第十二世孙,而朱聿键则是九世孙,也就是说他跟明神宗是一个辈份,也就是说,朱聿键是崇祯的爷爷辈。
自认孙子,这可不是全旭的风格,各论各的,反正朱聿键也不敢摆爷爷的谱。
事实上,朱聿键喜好兵事,对于这位在京城评书里的大名人全旭,朱聿键已经是超级粉丝了。
朱聿键对全旭非常崇拜,他望着全旭道“将军对社稷有大功,大婚之日,唐王府理应置办一份大礼为将军贺,只是三年前祖父去世,为了给他办葬事,花费巨大,府库为之一空,一时间也拿不出什么像样的礼物了,区区薄礼,不成敬意,请将军笑纳!”
说着,从袖中拿出一叠发黄的纸递了过去。
全旭接过来打开一看,好家伙,是整整四万亩良田的田契!
“唐王府的田不少,可这四万亩,只怕也不是小数目吧?”
朱聿键道“唐王府不同其他王府,我们人口少,花销不大,其实唐王府名下还有五万多亩地,足够吃喝了,聿键有一个不情之请,还请将军成王!”
吃人嘴软,拿人手软。
四万亩地,在辽东不算什么,全旭有的是,他需要的话,可以随便向外扩张,但是在河南就不同了。
“世子客气,只要全某可以做到!”
唐王府的封地在河南,也是在南阳府,有四万亩地,可以养活一两千户,足够全旭插入中原一根钉子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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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七八章霉气可以烧吗
第四七八章霉气可以烧吗
安庆公主成亲了,然而,成亲却与她想象中的成亲并不一样。
首先是,当洞房的时候,全旭是被人担着进来的,而且进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子时。
有的人喝醉了就会吹牛逼,发醉疯,还好,全旭非常安静,他就是睡得非常死。
四名陪嫁过来的宫娥,红衣、绿衣、小黍、黑豆,非常熟练的架起全旭,给全旭沐浴,更衣,然后干干净净的送到了新婚的婚床上。
然而……
没有然后了。
什么挑起盖头,喝合卺酒,统统没有。
安庆公主在嬷嬷的教导下,看了几个晚上,看得都要失眠的画册,一点儿也没有用到。
崇祯五年的中秋如约而至,这一年的秋收也要到了,然而天下百姓过得也非常困难,雨量更少,天气更冷。
虽然辽东因为有了火坑和火墙的帮助,但是地里的庄稼却没有,事实上进入八月份,辽东已经霜降了,大量的蔬菜被打死,粮食也因而减产。
虽然减产了,但是他们比中原的百姓要幸福得多,因为在全旭大婚的当夜,也就是八月十四号,辽东的全家军将士在军营里吃了一顿丰盛的席面,当然,各大工厂也一样加餐。
就连参加劳动改造的战俘们,也得到了一条鱼,一颗鸡,以及一个馒头或者一碗米饭的奖励。
至于普通百姓,则被各自的镇长通知,前往镇守所领东西。
生活在辽东多年的百姓们,自然都知道这个规矩,逢年过节,全旭总要给大家发一点东西,从不例外的。
这次算是双喜临门,发的东西多了一些。每户发一百斤装的面粉一代,十斤猪肉,十斤羊肉,还有二十斤鱼,两斤糖果,以及一人四尺布。
这让领到了东西的黄富春感觉自己像做梦一样,以前在陕西老家,那些当官的总是想方设法,从他们老百姓手中抢东西,现在倒好,当官的居然给老百姓发东西,简直就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像黄富春这样的辽东新移民,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哎呀,这天还真的会掉馅饼!
当然,也有人他就很怀疑,怀疑官府是不是不安好心,没有办法,大明的官府公信力,已经被耗尽了。在百姓眼中,官府靠得住,母猪可以上树。
但是看到所有百姓们都兴高采烈的去领东西,他们也不敢多说什么。然而,当看到某些百姓领到的东西特别多,他们只能领到十斤猪肉,这些百姓却能领到二十斤的时候。
他们心理不平衡了,叫“凭啥他们能比我们多领一倍的肉?凭什么?”
镇长满脸鄙夷的道“你们懂个屁,人家的儿子在军队里服役,军属逢年过节可以领取双倍的福利,这是武威侯立下的规矩,怎么,你不服?”
“不服,那是万万不敢的!”
此时全旭的名气在辽东,那可是万家生佛的,看着周围的百姓,有意无意的捋起袖子露出结实的肌肉,那几个刺头便吓得一哆嗦,老老实实的说“服,服!”
他敢肯定,如果他敢说不服,马上会有一大帮百姓上来用拳脚对他进行非常耐心的劝解。
在辽东,全旭的话就是圣旨,不,比圣旨还好使!
事实上,不止是辽东,包括大名府的全家庄镇,京南大泥淀的全家山庄,位于河套平原内公平军。
虽然陈应、罗世明以及崔成友、徐彪等第六旅将士没有来得及参加全旭的婚礼,但是,全旭的命令,他们执行得非常彻底。
当然,主要是公平军的发展相当顺利,而且经过扩军,全家军第六旅是全家军人数最多的一个旅,拥有七个骑兵团,九个步兵团,六个炮兵团,就像亮剑里的李云龙,他的一个团,顶一个三个团。
事实上,全家军第六旅,一个旅拥有二十二个团,差不多相当小三个半旅了。
在全家军体系内,已经规矩就在慢慢呈现。
第一,千万不要质疑全旭立下的任何规矩,第二不要质疑全旭的任何命令,有办法执行就执行,没有办法执行,想办法执行。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千万不要欺负军属,所谓的军属,不仅仅包含全家军的步兵、骑兵、炮兵、海军以及海军陆战队,还包括枪炮局、装备局的工作人员,以及全家军医院的医生和护士们,他们也是入了军籍,采取军事化管理,享受军人待遇。
只要家属在全家军体系内,就是军属,军人在享受优厚的俸禄的同时还拥有较高的地位,而他们纪律严明,逢敌必死战,老百姓对他们观感极佳,顺带的,军属的地位也水涨船高了。
谁敢欺负军属那简直就是活腻了,人家只要放开喉咙嚷上一嗓子,马上会有几十号后生挥舞着拳头和刀枪,嗷嗷叫着冲过来,先打个半死再送军法处,军法处再打个半死,然后送到劳改场,进行为期五年到十年不等的苦役……
全家军的体系内,已经废除了死刑,哪怕是十恶不赦,全旭却赦,然后,像这种罪大恶极的罪犯,送到最危险,最残酷的劳改场去参加有生之年的劳动改造。
当然,还有一点,也是最人生化的一点,全家军已经完备了全家军的退役安置办法,普通士兵年龄不准超过四十五岁,四十五岁,有没有身体问题,都要退役。
另外就是,军工企业内的职工和医院的医生和护士则不在这个范围之内,他们的要求会放宽,毕竟,技术需要积累。
同时,全家军的教导旅,正式改成为全家军军事学院,负责针对军官进行教育,战场上立功的将士,需要提职,提职完毕,先享受军官待遇,再进入军事学院脱产学习,学习合格,才能正式提拔为军事干部。
这只是针对普通士兵提干,当然将军事学院的学生,毕业以后进入军中,则不进行培训学习,全旭还有军事学院设立高级指挥班,针对上校包括上校以上军衔的军官进行培训。
正是因为军人待遇高,军属受到特别照顾,全家军从来不缺兵源,很多人都想着参加全家军,让家人成为军属。
在全家军体系内,包括台湾,所有适龄的百姓,只要不是有残疾的,每半年都必须接受长达半个月的军事训练。
训练的内容有长跑、队列、枪术、弓弩射击、白刃格斗等等,一切费用由全家军负担,但是,议会认为,这不合规矩,军费开支这一块,必须有官府承担。
当然,这样以来,训练要求十分严格。当然,女子也可以参加,但并不是强制性的,训练强度也比男子低很多。
这无疑给了一些有武术底子的百姓一个极好的机会,如果他们在训练中表现出色,肯定会受到部队的青睐,从而加入全家军,对于那些一穷二白的百姓来说,这是改变命运的捷径了。
这条规定在辽东、台湾、河套、大名府刮起了一股尚武之风,百姓们不仅在训练的时候十分卖命,在闲暇时也会想方设法的打熬力气,反正每个镇里都有大量平衡木、单杠、石锁之类的器材,不用白不用。
这些事情当然,对于安庆公主来说,有些遥远,她最直观的感觉是,这些年都白活了,她有点不知道怎么生活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天亮,全旭还没有醒来,她就开始准备洗漱。
“红衣,打水!”
“公主,咱们家里不用打水!”
“说什么昏话,不打水,水能自己跑到我面前!”
刚刚说完话,安庆公主就看着红衣在那个白色的洗水盆前轻轻一拧。
哗啦啦……
水就自动跑到她的面前。
红衣急忙给安庆公主朱微媞介绍道“公主殿下,您要是嫌水凉,看到这水龙头,往左拧就是热水,向右拧就是冷水。”
“给我拿青盐,我要漱口!”
“咱们家不用青盐,这是牙膏,这个是牙刷!”
红衣挤出牙膏,教安庆公主怎么刷牙。
洗漱完毕,安庆公主看了看卧室里还在熟睡的全旭,轻声道“拿马桶过来!”
“咱们家的马桶不能拿!”
绿衣引领着安庆公主来到了卫生间内,也就是安庆公主的洗漱台一侧的小门。
绿衣伸手在墙上啪嗒一按,整个漆黑一团的卫生间,瞬间光亮如同白昼。
“怎么亮了,蜡烛呢?”
“咱们家不用蜡烛!”
坐在马桶上,安庆公主感觉非常不自在,没有蜡烛,她怎么也想不明白绿衣怎么点亮的那盏灯。
明明绿衣就站在自己身后。
这个武威侯府处处透着诡异。
洗漱完毕,换了一身常服,安庆公主道“厨房在哪,本宫给驸马做饭!”
“在这边!”
安庆公主带着她的四大金刚走向厨房。
当然,这个厨房并不是全府用餐的厨房,事实上整个武威侯府有三个厨房,前院的厨房是专门给普通全旭的亲兵做饭的地方,中庭院的厨房是整个府里的精华所在,也是巨大的厨房,每天负责全府一百多人。
不对,随着那些宫娥和宦官的进驻,现在全府已经有一千八百余人了。
只不过,后宅的厨房,安庆愣住了“这是……”
“这个叫煤气灶,烧得是煤气。”
“霉气?霉气可以烧吗?”
p昨天晚上加班,来不及更新了,非职业写手就是这样无奈,工作忙的时间身不由已,请大家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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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七九章一结婚就成富婆了
第四七九章一结婚就成富婆了
霉气自然是不能燃烧的,但是煤气却可以。
或话说,全旭习惯了后世的那种生活,对于这个时代有着太多的不习惯,当然,他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如果条件不允许,就算十天半个月不洗一次澡,天天啃窝窝头,他也可以忍受。
如果条件允许,能坐着,他不想站着,能躺着,他就不愿意坐着。后院小厨房,是专供全旭吃饭的厨房,面积不大,全旭就从后世买了一台双灶煤气灶,十五公斤的那种煤气罐,一次性买了二十个。
在大明可是没有机会灌气的,那只能返回后世。
“公主,这样,往这边一拧,火就出来了,这个是调节火大火小的!”
红衣一边介绍着,一边熟悉取出煤气灶配套的炒锅、砂锅、蒸锅、汤锅等等。
朱微媞并不知道,全旭其实只是改造了武威侯府的一角,其实也就是后院的主屋部分,改造了一间卫生间,就连浴池都没有改动。
原本的浴池,全旭每洗一次澡,就需要中院厨房里的六十余口大铁锅,同时烧水,每一次前后需要准备半个多时辰。
当然,卫生间的部分用水量不大,非常简单,建造一座小型水塔,就足够提供给洗漱室和卫生间的用水。至于热水部分,其实是一台太阳能热水器。
尽管全旭对府里的改造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却让安庆公主感觉到自己好像成了废物,什么都不会了。
安庆公主在四大金刚的帮助下,给全旭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餐。
很显然,全旭是不可能那么快醒来的,直到中午过后,全旭这才打着哈欠醒来,这是全旭正式看到安庆公主的样子,接亲的时候,她可是盖着盖头,洞房的时候,他醉成一团烂泥。
初次看到安庆公主的样子,全旭只感觉安庆公主身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气质,她的脸很干净,鹅卵脸上柳眉星眸琼鼻朱唇自自然然的搭配在一起,算不上倾国倾城,却透着一种幽然似水的恬静。
全旭只看了一眼就移不开眼睛了,心里狂叫“正点!真正的天仙公主!”
“拜见驸马!”
朱微媞的四大金刚向全旭施礼,总算打破了尴尬,要不然,全旭真有可能一直看下去。
朱微媞的脸已经红成了红苹果,她也尴尬,被自己的驸马盯着看,躲开也不是,不躲也不是。
全旭回过神来,拍了拍自己的肚子“有吃的没,我饿了!”
朱微媞躬身“开饭吧!”
四大金刚,还真不是盖的,简直就是多面手,会按摩,会做菜,会煲汤,会烹饪,关键是她们四个放得特别开,不像二娘,在床上就是一个木头人,完全没有情调。
全旭是真饿了,他喝了一肚子酒,尽管不是蒸馏的高度白酒,但是,却让他感觉非常饿,所以,他是习惯性的等菜上齐,拿着筷子开吃。
这让朱微媞感觉有些无语。
俗语说,不富过三代,不会吃饭穿衣。
中国古代的贵族们,对于吃穿方面有着明确而详细的要求,就像是在后世,如果是什么都不懂,请客吃饭,反而容易得罪人。
但是,全旭不会在乎这一套,他吃饭的时候,像是在打仗,如同秋风扫落叶,急匆匆,短短几分钟结束“我吃好了!”
安庆公主还刚刚拿起筷子,她小心翼翼的放下筷子“驸马,我……”
“虎头!”
“侯爷!”
“让你爹过来一趟!”
时间不长,袁世卿来到后院。
“老奴拜见侯爷,拜见夫人!”
全旭望着袁世卿道“那大泥淀的全氏山庄大管事,叫什么?”
全旭当初只是为了少让京城周围被劫杀,提前在大泥淀,也就是后世的白洋淀建了一个山庄,湿地的五座相邻的小岛大者三五百亩,小者两三百亩,经过三年多的填湖造陆,形成了现在的全家山庄。
这五座小岛就成了全旭的养殖基地,利用鱼虾以及牛羊养殖,形成了全旭的产业之一。
袁世卿躬身道“回禀侯爷,管理大泥淀全家山庄的是何秋山!”
“嗯,那好,你让过带着山庄的账薄过来,把这些产业交给公主!”
朱微媞急忙摆手“这不好吧!”
“我的产业,不交给你,那交给谁?”
全旭笑道“那个山庄琐事不少,以后需要多多费心!”
全旭看了看天色道“昨天我约了唐王世子,有事商议,我先去了忙了,家里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全旭干净利落的离开。
安庆公主虽然听说过全旭很有钱,产业众多,当然,全旭交给她的山庄,只是他众多产业之一。
袁世卿安排何秋山过来给安庆公主转交账薄,直到半个时辰之后,何秋山带着七八名账房,以及两大车的账薄,来到武威侯府。
“老奴何秋山,拜见夫人!”
安庆公主有两种称谓,随她陪嫁的红衣、绿衣等四大金刚,包括宫娥、宦官等一千四百多人,都叫他公主,而全旭府上的管事或仆从,亲兵都叫他夫人。
“辛苦何大管事了!”
安庆公主朝着身边那名年长的宫娥微微点点头,那名年长的宫娥,已经算是宫娥里的头头,原本在皇宫的时候,是正六品掌令。
看着只有三十多岁,其实已经快要五十岁的人了。
安庆公主笑了笑道“何管事,全家山庄的情况,你给本宫介绍一下!”
“好的!”
何秋山想了想道“全家山庄下面有大小三个养牛场,共有牛四千五百零七头,其中小牛三千九百零二头,余者皆为壮牛!”
安庆公主听到有四千五百多头牛的时候,一脸震惊。她虽然不知道一头牛多少钱,但是知道大部分普通百姓家里没有一头牛。
没有全旭在场,红衣显得有些活泼“这么多牛,拿什么喂的?”
“是苜蓿、紫云英、玉米秸、豆秸以及麦秸、还有一部分杂草!”
何秋山道“全家山庄与周围的百姓签订的协议,雇佣他们割草,反正草料不缺,如果不是这次府上办事,杀了三百头牛……除了这些牛,还有羊,现在羊有十一万两千多只,猪七千多头!”
安庆公主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形容她内心里的震骇了,深受小农经济熏陶的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出几千头猪十几万只羊养在一起是什么场面,肯定很壮观吧?
安庆并不知道,全记现如今已经是京城最大的肉食供应商之一,每个月都往京城里卖十几万只羊,数千或上万只羊,以及数百上千头猪。
至于鱼,则更多。
别看全家山庄占地面积不大,加上前前后后买来的地,不过两万余亩,但是水塘却有足足二十万亩。
全旭采取循环经济养殖的方式,以种植、购买的方式,获得大量的苜蓿、紫云英、麦秸、豆秸以及玉米秸等喂牛,牛的粪便则加上盐,煮熟以后,用来喂猪、猪粪则喂养鸡鸭,鸡鸭的粪便则用来养鱼。
简单就是这么说,那具体的流程就是牛棚养在湖边,猪圈则是建在水塘上,鸡鸭则采取笼式圈养的方式。
池塘每年到秋冬季节,大泥淀的水位都会下降,很多地方都会有露出淤泥,这些被猪粪、鸡粪滋养的淤泥,则是最好的肥料。
用来肥地,可以起到差不多化肥的功效,大泥淀的农田虽然不多,但是产量却不低,麦子可以达到七八百斤每亩,玉米也有一千五百斤左右。
这样的成本相对没有散养的家禽要高,唯一的麻烦就是一旦出了鸡瘟、那就非常麻烦,事实上,全旭也不是对全家山庄没有支持。
他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无论是猪圈、牛棚都保持着良好的通风,而且定时清理卫生。
在何秋山的介绍下,安庆公主终于知道了她现在需要掌握着一个拥有四千五百余头牛的养殖场,一个十数万只羊的养殖场,同时,还有七千余头猪,上百万只鸡,至于鱼则更多了。
仅仅鸡蛋,鸭蛋每天的产出就是六十多万枚,就算一个吃一个,足够京城一半以上的人吃上鸡蛋。
看着崇祯四年的产出记录,全家山庄拥有四万余人口,两轮马车六千三百余辆,以及上万名车夫,三千余名护院。
更是刷新了安庆公主的三观。
等到何秋山与众账房先生走后,红衣一脸呆滞的道“公主,驸马原来这么有钱?”
安庆公主也是非常震骇,太吓人了,仅仅崇祯四年的盈利,就多达四十万余银子,相当于国库收入的十分之一。
当然,安庆公主并不知道,明朝的税收那就是一个笑话。
北宋的版图,远远没有大明大,但是人家北宋财政收入多达一亿六千万贯,哪怕到了南宋时期,仅剩半壁江山,一样有过亿的财政收入。
如果以大明仅仅四百万两银子的财政收入来说,全旭确实是富可敌国,而且是数倍,事实上,不仅仅是全旭,就像晋商中的曹氏,资产过千万两银子。
不过,安庆公主此时满眼都是小星星“发财了”!
她还不知道,全家山庄只是全旭众多产业之中的一个小产业,也是全旭拿来给她练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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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八零章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第四八零章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明朝的公主,身为金枝玉叶,却从头到脚,都是血淋淋的悲剧。明朝与宋朝的制度一样,驸马不得干涉政治。
这样以来,只有但凡有点仕途之心的人,在考上进士之前,先成亲,自己堵死了做驸马的希望,当然,明朝对于尚公主之事却趋之若鹜。
公主就成了一个烫手的山芋,有本领,出身好的人,坚持不会尚公主,成为驸马。这其实只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的是,公主的俸禄。
公主的俸禄,大约是两千石,但是,明朝的财政问题是万历皇帝以后,就越来越严重,那么身在皇宫的公主,其实也和大部分藩王一样,根本就领不到足额的俸禄,偏偏皇宫的宦官权势很大。
他们身为公主,需要打赏宫娥和宦官,安庆公主其实就是一个悲剧,早在天启六年,宁德公主下嫁南城刘有福,那个时候,十一岁的朱微媞就开始暗暗积攒自己的嫁妆。
她从天启六年,直到崇祯五年,省吃俭用,攒了七年的钱,总共攒了四百七十三两银子,还有十三两金子,这是朱微媞全部的家当。
然而,深在皇帝的她,从来没有享福过富裕的生活,说出来让人难以置信,其实,明朝的公主就是这么悲剧。
全旭给了朱微媞全家山庄的管理权,当然,连武威侯府的财政大权也交给了她,朱微媞带着麾下的任嬷嬷,以及四大金刚红衣、绿衣、小黎、黑豆,在袁世卿的带领下,进入了武威侯府的金库。
这座金库,同样是原本的郑国泰建立的,采取青石为墙,糯米汁浇灌而成,虽然没有使用水泥,质量不比钢筋水泥的建筑差。
全旭就没有动这座金库,这座金库占地面积不是太大,大约一亩多地的样子,沿着暗道进入,逞井字形分布。
走入金库,袁世卿介绍道“这里甲字一号库房,放置的都是金锭或金器,共计一万四千三百三十两,金器和首饰共计五百零七件。”
四大金刚一脸呆滞,安庆公主虽然故作镇静,其实,也是勉强假装而已。
袁世卿接着接着打开甲号房,然后又打开了甲字二号库房、三号库房。
在烛火的照耀下,整个库房内一片金光。
朱微媞望着这些金子,她感觉呼吸有些困难,事实上甲字一号库房里不仅仅有金子,还有各种首饰,像玉器则成箱成箱的摆放在石板地面上,她可以发誓,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
武威侯府的钱,大部分都是这次大婚所收的礼金,虽然文官们扣扣搜搜拿着什么字画、文房四宝之类的东西过来充数,但是,大部分商贾以及武勋们,可是非常大方,就连周皇后的亲生父亲周奎,也忍痛送给全旭三千两雪花银以及夜明珠四颗。
他本来送给全旭摇钱树,只是他有些不舍得,在他看来,摇钱树要是千金难求。
“夫人,这里存放的都是一些银子,咱们家里可以铸造银饼!”
袁世卿打开一个装满了银币的大箱子,露出银光灿灿的银币,现如今,全记的银币由于份量足,成色好,而且不易氧化,在交易中根本就不会产生损耗,反而受到了广大用品的好评。
全记陆续铸造了超过三千五百万枚银币,依旧是供不应求,仅仅从银币铸造这方面,全旭就赚了足足三百多万两银子。
全旭来到京城,只带了十万枚银币,经过这段时间的花销,还剩不到五万枚,当然,现在经过这次结婚,他事实上还是赚了一大笔钱。
不光唐王世子送的四万亩地,光银子、布帛、金子之类的就收了二十多万两银子,再加古玩、字画、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礼金在五十万两银子以上。
当然,这还是全旭不收全家军将士以及辽东工业党官员的献礼,否则这个钱财能够超过一百万两银子。
比起京城的老牌贵族而言,工业党的新贵们,他们赚钱,比勋贵们利用土地赚得快得多,更何况,全家军是出了名的铁扫把,他们打仗没有输过,无论是后金,还是荷兰人,包括郑氏多年的积攒,几乎都进入了全旭的口袋。
事实上,全旭根本就不知道他在明朝有多少钱,但是,可以肯定,什么严世藩,什么晋商八大家,在他面前都是弟弟。
自从钱库里回来,朱微媞的心里就不再稳定了,她眼睛慢慢地红了。她看了看身边的四大金刚,却没有说话,因为她知道,原本乖巧的四大金刚,已经被全旭收买了,她最信任的人,还是那名五十多岁的掌令。
掌令姓任,名字安庆公主也不知道,从她记事的时候开始,她就称呼掌令为任嬷嬷。
“任嬷嬷,你说我能不能跟陛下做一笔交易!”
“什么交易?”
任嬷嬷瞬间明白了过来“公主,您是想用钱粮把康妃娘娘换出来?”
安庆公主并没有隐瞒,她认真的点点头。
“应该可以,但是,公主,奴婢不建议您这么做!”
“为什么?”
“因为不值得!”
任嬷嬷满脸冷笑道“康妃娘娘,是一个非常强大的人,而且还是一个非常有想法的人,如果她出来了,对你而言,可不是什么好事!”
安庆公主皱起眉头“她会害我吗?”
“不会,但是会,她对你的爱,却会害死你!”
任嬷嬷躬身压低声音道“公主,说句大不敬的话,您是我看着长大的,奴婢一直拿您当成我的女儿,奴婢不会害您,康妃娘娘太善妒,她如果离开皇宫,就等于离开牢笼!”
剩下的话,任嬷嬷并没有说出来,虽然没有说安庆也想明白了。
李康妃从来不是善男信女,她是一个非常狠辣的女人,一定会想方设法帮助安庆公主固宠,把皇宫里的那一套拿出来。
先是为了拿捏武威侯府的权柄,把田庄、工坊以及商号所有的管事、账房换成自己的人,一步步拿到实权,然后成为武威侯府的真正女主人。
至于全旭喜欢的女人,或者说他的四个孩子,那就危险了,他们会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意外夭折。
任嬷嬷望着安庆公主道“这个想法非常危险,一旦让康妃娘娘出宫,武威侯府将永无宁日,公主,您这个公主的身份,在驸马面前,可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地方。”
江湖越老,胆子越小。
全旭虽然对这位新嫁进来的公主不设防备,府里府外,全部都是交给了安庆公主,在安庆公主心中,这是全旭对她的信任。
在任嬷嬷看来,这何尝不是全旭对她的试探?
当然,这是任嬷嬷一厢情愿的想法,全旭还真不是试探她,因为这些东西,对别人来说非常珍贵,对于全旭而言,算不上什么。
开办全家山庄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吸引难民,给当时的难民一条活路,仅此而已,这就像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也就是在全家山庄成立的时候,全旭稍微指点了一下,事实上,在发展、经营过程中,根本就没有操过心。
其实,这就是像是一个大型的企业,人数多了,总有人才出现,只要拥有一个良性的竟争机制,这样的企业就会越发展越好。只要大领导不出战略性的失误,企业经营不会出现大问题。
任嬷嬷想到的没有那么深远,她知道全旭表面上非常随和,却是一个杀伐果断的大将军,手上的人命实在是太多了,光建奴就被他砍了好几万人。
这样的人,可不是好惹的,一旦触犯了全旭的逆鳞,朱微媞这个公主的身份,可吓不住全旭。
二娘和三娘表面上只是全旭的妾室,可是他们一起经过历最困难的时候,一起过过苦日子,对于全旭而言,他们绝对不能用普通的妾室来对待。
要不然,全旭已经成亲了,两个妾室压根不过来敬茶、磕头,这就说明了问题。
“本宫给娘娘送点东西行吗?”
“公主准备送什么?”
朱微媞想了想道“那就送两头奶牛吧,让娘亲可以喝上牛奶,再送几只羊,让她没事的时候可以打发时间!”
“这事可以做,不过,奴婢认为,公主殿下最好还是与驸马商量一下!”
任嬷嬷望着朱微媞道“公主,您以后一定要记住,驸马让你做的事情,你才能做,不让你做的事情,你千万不要做,比如说,听从陛下的旨意,去收买拉拢驸马麾下的将领!”
朱微媞缓缓点点头道“任嬷嬷,微媞明白了!”
“明白最好!”
任嬷嬷仿佛想到了什么,又问道“陛下,把一千四百多名宫人陪嫁过来,这事,公主一定要跟驸马商量一下,看看这些人如何安置,武威侯府虽然不小,却用不了那么多人,还有,千万不要让驸马误会!”
“误会什么?”
说到这里,朱微媞反应过来“任嬷嬷是说,驸马会误会这些宫人是来监视驸马的?”
“有可能,其他公主出嫁,也会有陪嫁的宫人,但是,他们只有十几或者几十人,绝对没有这么多人,一旦误会产生了,公主以后的日子就不好的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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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八一章全家军的无敌舰队
第四八一章全家军的无敌舰队
全旭忙活了大半天的时间,主要是为了忽悠唐王世子朱聿键。
成祖以藩王起兵靖难,然后夺得天下,后来又发生了宁王造反,所以,朝廷对于藩王的控制力度非常强,而且明令规定,藩王不得掌军。
哪怕到了崇祯九年,朱聿键自行招募千人,北上准备勤王,结果被崇祯下旨勒令回去,然后同年十一月下旨贬为庶人。
在这种情况下,全旭不可能帮助朱聿键训练军队,同时,也不想引起崇祯皇帝的反感,随着大量的移民前往辽东,再加上全家军进入了扩军,一次性增加六个旅,现在的全家军每个旅不再是三千人马,而是实打实的上万人。
这样以来,全旭的压力更大,而且他并不想把朱聿键送的四万亩地还回去,唯一的办法,就是给唐王世子一些其他方面的补偿。
“建工厂?”
朱聿键有些不解的望着全旭“建工厂做什么?”
“工厂的好处多了!”
全旭笑道“首先可以赚钱,其次,可以活民无数,现如今中原流民众多,众流民挣扎在生死一线,你要是建立几个大工厂,就可以养活数千上万的流民,一个流民背后都有一个家庭,那就是活民无数!”
朱聿键沉吟道“可是,我也不会建工厂,到底怎么做?”
崇祯五年,天下依旧不太平。虽然全旭和卢象升打了一个大胜仗,让建奴一时间销声匿迹了。
这一年河南人过得比往年还要艰难一些,降雨量越来越少了,各种害虫越闹越凶,当然,最最要命的是税收又加重了,繁重的赋税像一座大山,沉沉的压在老百姓身上,让他们直不起腰来。
流寇也越闹越厉害,剿匪剿了这么多年,糜耗的军饷数以百万计,但始终没能剿灭流寇,相反,流寇还有从西北向华北扩散的势头了,这无疑是一个非常不妙的征兆。
全家庄镇虽然可以吸纳一部分流民,然而问题是全家庄镇只是一个小镇,吸纳不了全部的流民。
而同样,全旭需要建立一个工业时代的帝国,光靠他一个人是做不过来的,唐王世子有钱,也有一定的能量,他如果愿意,可以带一个好头,给众多的士绅起一个非常好的带头作用。
只要发展起来,中原的百姓可以少死很多人,老百姓的要求不高,只要有一口吃的,他们饿不死,他们就不会跟着李自成等人造反?
天灾接连不断的明末,就是一个糟糕无比的世道,就算想当个苦哈哈的农民,那都是奢望,鬼才知道什么一波流民杀过来,抢光你仅有的一点粮食,牵走你的牲畜,然后裹挟着你扑向下一个目标,美其名曰,欢迎加入义军!。
然后呢?没有然后了。
普通农民会被当成炮灰,拿着最简陋的武器冲向城墙,用自己的尸体填平壕沟,拿自己的命去消耗守军的箭枝,如果不幸挨上一箭,或者被石头砸中,这条小命就保不住了,要是侥幸打赢了,顶多也就换来一顿饱饭而已。
战利品什么的没你的份,吃过这顿饱饭,继续朝下一个城镇进发,直到将那个城镇打下来,才能吃上第二顿饱饭,要是打不下来,那就饿着吧,要不怎么叫饥兵呢?
“这个简单,你可能也听说了,我在大名府建立了好几座高炉,一炉可以产四五万斤钢铁,你知道四五万斤钢铁可以卖多少钱吗?”
全旭望着朱聿键道“最少就是四五千两银子,你要是种地,需要多少地才能赚四五千两银子?”
唐王府拥有差不多近十万亩地,大部分都是良田,事实上,这十万亩地,仅仅相当于南阳府上千万亩的百分之一。远不及士绅所占据的田地,但是,南阳府的人口却比大名府要多,而且多了一多半。
南阳府拥有一百四十万人口,人均耕地只有八亩多,干旱又少雨,日子过得非常艰难。
“赚钱倒是赚钱,只是不种粮食,难道不是本末倒置吗?”
“什么是本,什么是末?”
全旭听到这话,毫不客气的道“世子可知,我在大名府的全家庄镇,只有十五万亩地,养活了多少人?”
“一万多人?”
“不止!”
全旭笑道“七万多人,现在应该更多!”
“这怎么可能,一口两亩地,只怕他们自己都吃不饱!”
“那些士绅种了粮食,肯定也吃不完,南阳府与荆襄比邻而居,荆襄雨水充沛,粮食产量极高,根本就吃不完,可以从荆襄买粮食!”
“话是可以这样说,只是从荆襄运粮,路途损失严重,只怕是得不尝失!”
“所以要修路啊,要致富先修路,要娶老婆先养猪。”
全旭笑眯眯的道“修一条可以平行通过四辆四轮马车的水泥路,贯穿南阳各县,这样要运输问题就解决了!”
“修水泥路?”
朱聿键一脸惊讶的道“那需要花多少钱?”
“花不了多少钱的啦!”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能用水泥、沙子和石子搞定的事情都不算事!水泥我出了,至于沙石和劳动力,你可以招募啊,河南吃不上饭的老百姓非常多,哪怕不用给工钱,给他们一口饭吃,你就不用愁人手。修路非常简单的,无非就是平整一下路基,然后把水泥浆倒上去压平罢了,没什么难度的。这个水泥路修好之后一两百年都不会坏,仔细算算,是不是比土路要省钱得多呀?”
南阳府也是一个风水宝地,同样也是一个资源大府,这里拥有丰富的钢铁资源,特别是位于南阳府裕州的叶县,当然,现在舞阳县还没有成立,境内只有一座巡检司,这就是后世非常著明的舞钢。
还有中国四大名玉之一的南阳独山玉,煤炭、钢铁、石灰石,修建水泥路的一切硬件条件都可以满足了。
朱聿键很快就被全旭给他勾勒的宏伟蓝图给吸引住了,建立工厂可以养活流民,活民无数,万家生佛。
有了钱,可以买粮,有了人口,那就有了训练军队的本钱。更何况,他开设钢厂,可以打造兵刃,铠甲……
刹那间,朱聿键就明白了全旭全大将军的良苦用心。
天地良心,全旭真没有想过蛊惑朱聿键造反。
但是,朱聿键却是认为,全旭先给他解决钱粮问题,再解决人口问题,最后才是真正的练兵的问题。
全旭不知道朱聿键的脑袋里还有这等想法,当然,知道了他也不会在意。
在全旭的规划之下,双方敲定了合作意向。
朱聿键出资七万四千两银子,与全旭合作建立钢厂,全旭出资五万两银子,其中以技术作为股本,占股百分之六十,而朱聿键占资百分之四十。
双方联合成立南阳开发股份公司,计划在未来成立四座五万斤的高炉,成立年产量五百万石水泥厂。
“合作愉快!”
全旭笑道“这件事,详细事宜,交则我府上的何秋山管事负责管理!”
虽然崇祯没有明说,全旭也知道,崇祯是为了减少皇宫里的开支,一口气精简了一千四百多人,这些人在皇宫少说也要消耗十几万两银子。
他这把这些扔给了全旭,全旭自然要给他们一个归宿。
现在正好,他可以从全家山庄中抽出一定的人手,在何秋山的带领下,南下南阳府,与唐王府合作,开展布局中原的计划。
其实,全旭最理想的发展方向并不是辽东,而是汉江平原,辽东因为小冰河时期的原因,今年已经发现了庄稼被冻死的现象,未来恐怕这种寒冬会越来越严重。
人可以采取火炕、火墙的方式对抗寒冬的严寒,可是庄稼却不能,有人会说,那可以建造大棚种粮食。
这纯属扯淡了,那就没有考虑成本问题,一旦成立大棚,那就需要精种,也就是说,一个人负责十几亩地就顶天了。如果化肥不能跟上去,十几亩地的大棚产量也是有限的,更何况一点,还是成本。
普通百姓承担不起,全旭虽然有钱,他的钱重点攻克一个难关不成问题,让他建养活三四百人的大棚,他不如把重心放在中南半岛。
辽东方向能种粮食就种,如果不能种,那就开办工厂,然后让全家军去抢,这个时代不像后世,稍微出格的事情就不能,他可以抢中南半岛,抢吕宋,反正南洋那些猴子们,面对全家军可没有半点抵抗能力。
现如今,全家军海军和运输船队的实力扩张很快,就在八艘海鲨级战船正式形成战斗力,又有八艘万石级别的海鲨二型马上可以完工,现在的辽东旅顺造船厂,以及登州造船厂,完全开足了马力,展下饺子的模式。
哪怕不用购买后世的战舰,全旭也有能力建造一支庞大的无敌舰队。
全旭的计划是,一步一步,把西班牙人、荷兰人、葡萄牙人以及英国人赶出南海,把南海彻底变成全家军的内海。
“驸马回来了!”
“回来了,累死我了!”
全旭躺在床上,闭着眼睛“累死我了!”
半个时辰后,朱微媞和全旭都累得瘫在床上,连动根手指头的力气都没有了。全旭夸张的喘息着“累死我了,累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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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八二章不值得
第四八二章不值得
朱微媞感觉有些苦笑不得,这个家伙嘴上嚷嚷着累死了,一副要死的样子。然而,问题是,全旭嚷归嚷,可是,他的手还是不老实。
朱微媞感觉全旭特别有欺骗性,在平时的时候,全旭似乎没有脾气,待人温和,无论是身边的亲兵,还是府里的下人,全旭都是客客气气。
然而到了床第之上,全旭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仿佛如同一只猛虎,朱微媞别说还手,连招架之力都没有。
朱微媞一脸求饶:“真不行!”
与三娘相比,朱微媞的身体素质太差了,她甚至不如二娘,二娘虽然没有练过武,可是她却颠沛流离,身体素质还算不错。
朱微媞这个公主,穷虽然穷了一些,可是在皇宫里,什么体力活也不需要她做,她虽然不像那些大家闺秀一样四肢无力,却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可是,我还想要!”
朱微媞朝着门外喊道:“红衣,绿衣,你们两个过来!”
单挑不行,那就群殴。
这是朱微媞无奈之下,采取的下下之策。
全旭依旧是那副死样子,嘴里嚷着不行了,累死了,可是,他的体力却非常充沛。如果说让全旭跟雷时声、满桂、包括卢象升这样的角力,他肯定不行。
可是,与大明朝的文官相比,全旭的体力实在是太好了,要不然,他也不可能一挑十几人,要知道明朝的文官,战斗力可是相当彪悍的。
全旭虽然不会天天起来五公里越野,但是平均每周至少三五次的健身运动,或者无氧运动,或者有氧运动。
正应了那句话,双拳难敌四手,好虎架不住狼多。
终于,在群殴之下,全旭是彻底没了脾气。
翌日一大早,全旭睁开眼睛,枕边已经没有人了,推开窗户,一阵寒风吹过来,让全旭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
“我草,下雪了!”
下雪非常适合懒床,不过,全旭却没有赖床,这才八月底,屋檐上已经落了一层白雪,院子里的积雪已经清理干净了,只有花草上还挂着一层薄薄的雪。
吃过早餐,全旭望着朱微媞道:“我们出去一趟!”
“好!”
朱微媞并没有问什么,她和很多大明的女子一样,秉承着传统,三从四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现在她成亲了,就听从丈夫的批示。
全旭现在京城,就不可能像在全家庄镇一样,也不可能像辽东一样,随便带着三五名亲兵,直接出门。
他现在出门的时候,至少跟着上百名亲兵,十几名明面上的亲兵,暗地里还跟着数十上百名便装亲兵,可以确保他的安全。
袁世卿亲自给全旭准备好马车,并且派了拥有三十多年驾驶经验的老车夫,亲自登上马车,给全旭准备好暖炉,茶水。
全旭并没有采取剩坐四轮马车,京城的街道上,四轮马车也不好走,虽然京城的道路都是青砖或青石铺成,不过却坑坑洼洼,乘坐四轮马车,那种颠簸的酸爽,绝对让人想死。
街道上的行人很少,原本全旭是想带着朱微媞享受一下初雪的乐趣,但是看到街道两旁到处躺满流浪汉,用那破得根本不像是衣服的东西裹着瘦弱的身躯,因为饥饿和寒冷而在颤颤发抖时,他兴奋不起来了。
街道上的行人,目光麻木,一脸死气。
朱微媞还是第一次看着街道:“怎么会这样?”
“现在天灾人祸,就成了这样!”
全旭抬头看着天空,天空是灰色的,就有如大多数德国人的心情一样。人们的眼神里缺少激情,甚至缺乏生活下去的希望。
就在全旭准备收回目光的时候,他分明看到了街上的百姓,被有人有意或无意的引导着,渐渐离开街道,走进一个小胡同。
全旭伸手敲打着车窗。
袁宗第跑过来:“侯爷!”
“让人跟上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白莲教的造反,伴随着大明的兴衰,这些白莲教的造反,与农民活不下去不是直接原因,他们只是因为信仰的不同。
但是,中国人却恰恰是最务实的人,或许说有一部分人可以被所谓的信仰蛊惑,但是,大部分百姓却更认实惠,他们只求能吃上饭,能穿上衣服。
袁宗第点点头。
就在袁宗第派了几个人跟上去之后,同时,后面也跟了几个小尾巴。
……
城南,一座破庙里。
数十上百名衣衫褴褛的百姓,排着整齐的长队,他们领到了食物,食物就是一颗煮熟的土豆,或者是红薯。
终于,数十上百人就全部领到了食物,在破庙大殿里,原来应该供奉着弥勒佛的佛像,已经被推倒了,形成一个庞大的空间。
这些衣衫褴褛的百姓们,就坐在堆了一层麦秸秆的地上,一边吃着热气腾腾的土豆或红薯,一边望着一名正在做着演讲的年轻人。
这名年轻人没有穿青衫长袍,而是一身全记的蓝色劳动布工作服,这件工作服似乎有些年头,蓝色的颜色已经褪色了,露出发白了棉线,有些地方还破了一个个洞。
在年轻人的后面,则是一面黑色的黑帜,黑色的旗帜上,写着工业党三个大字。
那名年轻人继续激情的演讲着:“建奴不事生产,他们只会抢掠我们的粮食,他们没有钢铁,不会打造铠甲和兵刃,但是,那些土豪劣绅们,却把宝贵的粮食和钢铁卖给他们,武装他们,让建奴过来屠戮我们,那些土豪劣绅,是不是罪人?你们为什么没有田地种?你们为什么没有粮食可以吃,没有衣服可以穿?因为那些土豪劣绅把你们的田地抢走了,让你们失去一切,让你们徘徊在街道,害得你们的亲人在寒风雪地中,因饥饿和寒冷死去!”
那些百姓被演讲感染了,他们发出热烈的回应,乱七八糟的口号开始陆续响起,最终汇聚成一句话:“打倒土豪劣绅!”
工业党的那名宣传员用朴实的话语,能将听众中最隐秘的愿望和直觉、痛苦与个人的爱憎表达出来,这激发了百姓的感情:对建奴烧杀抢掠的愤恨不平,对士绅欺压造成的忍辱负重感,压抑沮丧的情绪,复仇的心理,以及对生活的艰辛,对朝廷动荡不满等等。
很快,全旭从袁宗第派来的亲兵,听到了他们听到的东西。
“工业党!”
全旭也是大吃一惊,工业党居然在向京城渗透,这是寿星喝砒霜,嫌命长了吗?
全旭没有了游玩的兴趣,只好快速返回了武威侯府。
全旭就直到钻进了他的书房,全旭的书房其实是大功率的电讯室,屋顶上架设着天线,可以直接联系辽东、台湾、全家庄镇以及河套。
“沈明泽,你是怎么回事,今天必须给我一个解释!”
全旭非常不喜欢失控的感觉,但是,任何一个新鲜事物的出现,都会引起连锁的反应,比如说全旭推行工业发展计划。
辽东的初步成功,让无数见机快的商人参与进去,他们跟着全记的工业发展,赚到了大量的金钱。
这就是人性,饱暖思那个啥(禁词)。
在工业党成立以后,工业党开始有了自己利益诉求,并不算太过复杂的模式,开设工厂,养活无数的工人,工人工作赚钱,这个组织越发展就越大。
沈明泽通过电台向全旭汇报:“全帅,现在困苦的人,已经充满绝望,在这个时候,如果有能力的人跳出来慷慨解囊,困苦的人会感激他一辈子。我们现在有土地,有钱,有粮食,有能力,可以去帮助那些可怜的人,这件事,我们不做,肯定有人去做,英雄造时势,时势造英雄,我感觉,工业党的扩张,并没有什么不对!”
“你想的太简单了。”
全旭叹了口气道:“京城有东厂、西厂,还有锦衣卫,你们所做的一举一动,很快就会被朝廷知晓,这事会让我非常被动,更何况,你们这些做,不值得!”
“不值得?”
沈明泽似乎不理解全旭的意思:“为什么不值得?”
“京城那些人不值得争取!”
全旭郑重的道:“他们太缺乏斗争精神,他们早已有了奴性,不适合成为我们的同仁,马上通知下去,把宣传人员撤出来,可以在大明的其他方向发展工业党成员,但是,京城不要做!”
沈明泽自然不会明白,在于谦带领着北京人成功打赢京城保护战以后,京城的人就没了血性,李自成几乎兵不血刃进了北京城,当然,不是说李自成秋毫无犯,而是说,参与抵抗的过程,几乎没有。
接着,满清入关,京城也是一样,东北王进了北京,日本人进了北京,北京也同样没有抵抗。
全旭可以肯定,只要他扬鞭进京,京城的大门会自动敞开,根本就不需要提前布置。
随着全旭的命令,京城内的工业党宣传员就像北京的初雪一样,开始的突然,消失的匆匆。
当然,这件事也给了全旭一个提醒,他需要为工业党建立一个正确的奋斗纲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八三章河套烽火
第四八三章河套烽火
“哎,真是头疼!”
全旭揉揉脑袋,一年用掉了十几万两银子的玄鹰卫,好像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全旭直接联系玄鹰卫总部:“全干,你不给我解释一下吗?”
全干的声音有些诚惶诚恐:“门下,不知全爷所指的是何事!”
“工业党那帮混蛋,把手伸到京城来了,这么大的事情,你别告诉我,你们玄鹰卫不知道!”
“门下知道,这事一个月前就报给了全爷……”
全旭赶紧查找了一下,果然找到了玄鹰卫的报告,而且还有跟进,这次工业党派到京城的宣传员有六十三人,为首的是工业党新秀叫李信。
原来这段时间,因为结婚的事情,牵扯了全旭极大一部分精力,结果他没有来得及审批那些情报。
这是由于全旭自己的失误,在京城他可没有杨婉儿等秘书,无法给他提醒待办事项,好在,这是一个乌龙事件。
全旭的心情反而好了一点,明末其实是一个扩张的时代,世界的另外一头,英国正在消化战胜西班牙无敌舰队的胜利果实,他们正卯足了力量,准备疯狂的扩张。
至于荷兰人,则是趁着西班牙人虚弱,趁势而起,这个海上马夫,已经开始摇摇欲坠了,马上就会被英国龙虾兵按在地上摩擦。
全旭想要扩张的话,即使不放在大明,也可以继续南下,把吕宋和中南半岛占领下来,可关键是,全旭缺乏自己的人才。
全家军需要技术型人才,精通测绘、测量以及计算的人才,同时,全家军由于火器越来越多,虽然单位投放更大,对于后勤的补给要求,也越来越大,当然这就是需要专门的后勤补给官员。
将来,全旭会修铁路,造火车,像火车、轮船调度,这需要大量的人才。这一次随着天雄军从辽东撤走,辽南议会接手辽东十二州,一百余县,这样以来,官员就出现了大量不识字的人。
这对于新政策的实施是非常不利的,当年CPC是怎么做的?
那就是自己培养,各级有CPC的学校,没错,咱们可以抄作业吗?
全旭决定在未来一段时间,全家军和辽东苦修内功,以培养学习为主,首先在广宁城成立工业党党校,专门培养工业党人才。
当然,学校名字不以党校为主,而是取名广宁工商大学。
工业社会和农业社会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社会模式,在农民社会时代,社会管理学就相对比较简单,比如说,一个县令,不需要有多聪明,哪怕什么都不做,对于百姓而言,反而是一种巨大的福份。
当然,在工业时代,地方官员如果无为而治,那么对于一个地方来说,简直就是致命的,哪怕几年没有作为,一个地方的经济就会陷入倒退,甚至停滞。
这样的地方官员,需要有很强的社会统筹学能力,也要有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而且要抛弃成见。
辽东可没有什么男女之防,女子都可以上学或工作,减少劳动力严重不足的问题,从三娘兴建第一座以女子为主的纺织厂开始,现如今,整个辽东拥有超过一百人以上的规模化纺织厂就多达一百五十多家,多达六七万名女人走进工厂,参加工作。
虽然一些老学究,对于全旭这一套非常反感,但是,全旭可不鸟他们,愿意抱着老规矩可以,全旭为了杜绝社会的陋习,比如裹脚这事,准备立法。
采取重罚的措施,一人裹脚,一年罚一千两银子,直到罚到老死,有钱可以随便裹。
同样,工业社会,还涉及了工业用地,工业用人,工业基础建设,工业发展方面的问题,这必须深化学习,不断改革。
不能因为建设一座钢厂,就说什么破坏风水之类的问题给关停,这是肯定不对的,还有工人的问题。
资本家逐利是他们的原始动力,能减少成本,扩大利润,他们什么事情都愿意做,一旦工人收入减少,这就会造成社会矛盾,威胁是巨大的。中间需要平衡资本与工人之间的共同利益。
这些知识,除了全旭一知半解,就连沈明泽、曲靖他们压根不懂,这个广宁工商大学,只能让全旭自己来,他可以不担任工商大学的教授,但是至少要当校长,教授公开课。
除了工业党的党校,同样还有全家军,随着全家军规模体量的增加大,现在的全家军一个
旅,包括步骑炮辎重,多兵种联合,部队的指挥官培养指挥能力,这样以来,高级指挥人才的培养,必须马上进入日程。
那么,全旭也只好勉为其难,担当校长,以后,全旭岂不是要成为全校长?
当然,辽东的教育发展,一直是一个吞金大户,现在如今辽东已经建立了四百多所小学堂,事实上远远没有达到全旭要求的规模。
在后世,全旭看过不少新闻,偏远地区的孩子上学困难,所以,他杜绝百姓散居,每个镇为了一个居住片,这样以来,上千户百姓的孩子,可以成立一座小学堂,可以统一管理节约教育投入成本。
与后世的小学、初中分级不一样,这个小学,其实是一种小学和初中的混合产物,当然,不像后世的教育,需要培养孩子乱七八糟的东西。事实上,百分之九十的人,没有机会使用他们的所学的英语。
小学堂的课程非常简单,就是语文、数学,全旭把小学堂分为大小两个班,小班就是学习学习语文数学等基础知识。大班,则是指十二岁以上的孩子,他们才从一年级开始,那就晚了。他们需要学习语文和数学之外,也要学习一定的比如说,厨艺、木工、雕刻、铁艺、机械之类的知识。
按照他们的个人兴趣,可以学习一个专业,或者几个专业。学到一技之长,然后离开学校,去自己谋生。
而那些只有七八岁的孩子接受教育的时间却是他们的三四倍,他们会接受文学、数学、几何、物理、化学等等非常系统的教育。
十二岁是孩子们的分水岭,不存在什么机会均等,十二岁开始采取淘汰制,每年都要考一次试,不合格的将被淘汰,成绩优秀的继续深造,一层层的淘汰,直到最后,留下一批数量不多,但含金量十足的杰出人才。
这无疑是非常烧钱的,回报周期也非常漫长,甚至还不一定能得到回报,但是,全旭还是决定全力以赴,现在中华文明已经开始落后于西方了,再不急起直追,用不了多久,中国就会被西方远远的甩开,到时候不知道要付出多少代人的努力才能重新赶上了!
全旭在书房里关了好几天,终于忙完了规划。
……
河套平原,在这片古老的大地上,公平军也是在萎缩发育着,随着时间的发展,这里的农民和工人队伍一直在壮大。
经过陈应、罗世明、崔成友三人的领导,他们充分利用河套平原西南高,东北低的特殊地理特点,挖开黄河,修建了八条蜿蜒的人工沟渠,后来又增加到了十六条沟渠,可以灌溉河套平原开发出来的五百七十余亩地。
这些黄河水,含有丰富的矿物质,浇灌田地以后,可以让农作物茁壮成长,沿着河套几字弯,公平军从无到有,建立了以怀远、长林、沃野、白城、九原五座城池,与辽东不一样,这些城池,都是采取青砖、水泥建筑而成,每一座都易守难攻。
河套平原丰富的矿产资源,像铁矿、黄铁矿、锰矿,石灰石、磷矿、软锰矿、煤矿,被源源不断的开采出来,送到工厂中。
值得一提的是,在开矿的过程中,他们越来越多的应用到颗粒火药了,先往矿山打孔,装入大量,然后引爆,往往一次大爆炸会将小半个山头给掀翻,开采效率成倍的提高。
这些矿工的子女们,可以背着书包走进校园,就冲这个,也值得他们下死力气去干,何况这项艰苦的工作报酬也比较高,一个人上矿山,养活全家都不成问题。
随着公平军的发展越来快,实力越来越强,原本对着三边总督洪承畴低眉弄眼的公平军,越发越不安份了。
崇祯五年秋后之后,洪承畴派往怀远镇催粮的代表官员,就被割掉了耳朵,赶出了河套平原。
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
正所谓打狗还要看主人,陈应驱逐洪承畴的人,正式代表着公平军与三边总督的蜜月期结束。
“陈先生,你太莽撞了,得罪了姓洪的,他肯定会发大军征讨我们!”
罗世明是小农出身,对于官员有着天然的畏惧。
陈应却笑了笑道:“咱们也没有办法,现在姓洪的卡着我们脖子,咱们这里需要的人口,到处开矿都缺人,他却不放一个百姓过来,宁愿百姓饿死,也不给咱们人,咱们以后怎么发展?而且张口就要五万石粮食,凭什么给他们?这一仗必须打,他敢派人进攻,那就意味着给咱们送几万免费劳力!”
公平军的战争机器开动,开始整军备战,六个骑兵团,十四个步兵团,五个炮兵团,共计二十五团的部队,开始向长城沿线进发。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八四章全旭送礼
第四八四章全旭送礼
就在公平军全力备战的时候,全旭正在跟崇祯皇帝吵架。
没错,有了一个有钱的妹夫,也就是在精简宫娥和宦官中得到的灵感,崇祯皇帝大手一挥,把不堪一战的卫所兵给裁撤了。
这次裁撤的主要兵马分别是,金吾前卫和金吾后卫,合并成立为金吾卫,羽林左卫和羽林右卫,合并成立羽林卫,府军前卫和府军卫裁撤,只留下府军左卫和府军右卫,也就是说,上十二卫,被崇祯一口气裁撤了四个卫外加十八个千户所,兵部兵册上的四万两千五百六十人,被崇祯打包扔给了全旭。
要知道,早在崇祯二年的时候,崇祯其实已经发现这些上十二卫兵马,根本就没有用处,就一群造粪机器,偏偏不给他们粮饷,还都会撒泼打滚,无休无止的闹腾。
可是要裁军,也不是一句话的事情,就像宫里的宫娥和宦官,人家都在皇宫里干了十几二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总不能一句话不说,直接不管了。就算裁撤,每个人十几二十两的安家银子要给吧?
这些银子,加起来就要好几万两,对于崇祯而言,也是一大笔钱。
同样的道理,裁撤卫所,也需要钱粮,这可不仅仅是四万两千五百六十人,而是足足十余万人口,放在京城,就是一个极大的负担,填饱他们的肚子,就需要七八十万石粮食。
对于朝廷而言,这是一笔非常划算的买卖。
京营兵都是老油子,关系错综复杂,一个不起眼的世袭百户,有可能跟哪个王府有着亲戚关系,或者跟勋贵们有关系,伸手贪墨他们的钱粮,他们就会闹。
这帮丘八,不仅皇帝讨厌,文臣也烦,用不得,打不得,惹不得,都甩给全旭,文臣们举双手欢迎。
既可以为朝廷削减一大笔的粮饷开支,同时也可以扔给全旭一个大麻烦,这些京营兵,那就是大老难,属癞蛤蟆的,咬不死你,可以恶心死你。
“陛下,臣不要这个四个卫十八个千户所!”
崇祯微微一愣:“为什么不要?你要经略辽东,缺人口,朕给你人口啊,四个卫十八个千户所,小十几万人口……”
“这些卫所兵根本就不能打仗,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我要这么一帮祖宗干嘛?”
崇祯笑眯眯的道:“你不需要用他们打仗,让他们去辽东屯田就行,而且这些军户,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这些人不用交税,辽东二十五卫早已废弃,你把他们送到那里,填补空缺不就行了!”
“不行,不行!”
全旭摇摇头道:“这帮世袭千户、百户、镇抚、指挥使,个个都是油滑的泥鳅,只要他们到了辽东,只怕辽东就会被折腾得不成样子!”
“朕没有给你商量!”
崇祯板着脸道:“朕这是下旨,兵部出具了调令,从现在开始,他们这些人都归你管了,你要是不管,那也没有问题,反正,他们找你要粮要饷!”
崇祯跟全旭耍起了赖皮。
全旭唯一得到的好处就是,辽东经略使前面加了一个太子少保,也就说,全旭年纪轻轻就成了太子少保。
明朝立国两百多年来,还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这家伙升官的速度着实让人大开眼界了。
全旭望着崇祯道:“要我接收这四个卫十八个千户所也行,不过,那些不听话的兵头,臣要杀要砍,朝廷不能拦着!”
“没问题!”
崇祯的眼睛亮了起来:“抓到他们的证据,让锦衣卫抄家!”
崇祯可没抄家也是发财的机会。
在崇祯这个大老板的大手一挥之下,京营掀起了十二级地震。
站着茅坑不拉屎,发配辽东。
崇祯五年九月初七,四卫十八千户所接到兵部调令,这四卫十八千户所移镇辽东,如果说两年前,不一年前,这些丘八们肯定是撒泼打滚,绝对不挪窝。
然而现在,这个消息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
辽东百姓移民自四月中旬开始,现在为止,前前后后移民数百批次,这些移民百姓在辽东分到了田地,分到了住房。最直观的是,全家军的享受的待遇,全家军进京也不是什么秘密,他们这些兵油子非常擅长打探消息。
他们都知道,全家军将士每天都是三顿干饭,可以天天大米白面敞开了吃,每天都有肉食,每年四套军服,四双鞋子,还有各种福利。
br/> 京营兵的待遇其实并不好,卫所兵原本有地,可京城才有多少地,二百多年以来,卫所那点军田,早已被勋贵,士绅占的七七八八,他们这些京营兵吃糠咽菜都吃不饱,现在好了,终于轮到他们也享受这种待遇了。
所有消息一传开来,很多原本已经逃亡了的军户呼啦啦一下全跑了回来,各百户所、千户所门前排起了长龙,破产的农民甚至乞丐,都要求入军籍,一些有关系的赶紧从其他卫调到这四卫十八千户所。
那些百户、千户都傻了眼,长叹:“活了这么多年,我还是头一回知道军籍这么抢手的!”
短短一天时间,被移到南苑军营的四卫十八千户所连同家属,已经突破了二十万人。
九月初八,午时刚刚过,随着一阵整齐的脚步声传来,在大营里的指挥使、副指挥使、千户们听到消息,急忙来到营前,列队迎接全旭的到来。
全旭带着他的三百名亲兵,迈着整齐的步伐,浩浩荡荡的来到南苑大营,虽然只有三百多人,沉默的朝这边推过来,黑色的铁甲磨得锃亮,但并不发光。
作为全旭的亲兵部队,他为了避免在京城暴露自己的实力,装备还是冷兵器那一套,当然,这只是明面上的,影卫则是清一色自动化武器。
全记出产的长枪,在其他明军看来,这简直就是马槊,毕竟,普通的长枪只有三寸枪刃,而全家军装备的长枪,枪刃以三棱式,长达半米。
枪刃的锋锐得令人胆寒,还有不少士兵背负强弩,带箭一袋,腰间挂着破军刀,杀气腾腾的目光,盯得大家头皮发麻。众指挥使和千户们暗暗倒抽一口凉气:好可怕的兵!
而那些将领的家丁则盯着这些士兵身上那一件件精良之极的装备,再摸摸自己身上那打着补丁的战袄,那薄得不像话的皮甲,越看越委屈,眼珠子都红了。
一匹高大异常、浑身毛发乌黑油亮的战马一路小跑跑了过来,马上骑士身披铁甲,头戴钢盔,背负彤弓白羽箭,腰间还佩着一把长刀,刚劲英伟,目光如电,从指挥使和千户们身上扫过。
众将领一跪到地:“卑职参见大帅!”
“大家都起来吧,以后不要动不动就下跪,本帅不喜欢这套,跪得太多,骨头都跪软了!”全旭策马入营。
来到中营校场上,全旭望着密密麻麻的士兵,一眼看不到边,当然,更多的则是围在校场周围的老百姓,还有那些军属们。
“来人!”
全旭摆摆手。
袁宗第带着人拉着四辆大车,来到点将台前。
全旭伸手一指:“本帅初来乍到,要送大家一点礼物,以表敬意!”
众将领呼啦一下又跪下来了,他们这些将领其实商量过要给全旭献上一份大礼,不曾想这些没有准备好,全旭已经来了。
“大帅,真的不用,不用!”
“不用误会,真的是有礼物要送给你们,并不是要来什么新官上任三把火。如果我真想拿你们立威,你们一个都跑不掉,以你们的仪表穿着,还有带兵的纪录,早就去领军棍了!”
全旭望着众将领道:“四卫十八千户所,四个指挥使,八个指挥同知,八个指挥佥事,八名镇抚使,三十八名千户,二十三名副千户。这些有铠甲、战刀,赶紧分了!”
众将领们这才发现大车上装的就是与全旭穿戴的铠甲一样的将领制式,表面上一样,其实不一样,这种铠甲比全旭的铠甲要更重,更厚。与全家军唯一的重装刀斧手属于同一批。
众将领看着这一套套黝黑的盔甲,椭圆尖顶的钢盔入手颇为沉重,由大块钢板钉成的胸甲坚固异常,刀枪不入,箭射不穿,头盔和胸甲都精心打磨过,极为光滑,不过上面没有任何装饰,更没有花纹,多少有点美中不足。
此外还有一套黑色战袄,同样是用上好的布料制成,线脚密布整齐,这样的衣服肯定很耐穿。那些将领眼睛又亮了,这样一套盔甲,少说也得值上百两银子。
全旭望着众将领道:“虽说你们这些指挥使、千户上是不大可能有机会上战场了,但是终究是将领,将领就该有将领的样子,像普通军户那样穿着满是补丁的战袄像什么样子?这些盔甲穿上,以后在召开正式会议的时候都穿上,谁敢不穿的,军棍伺候!”
京营兵都是老爷兵,那些将领更是养尊处优习惯了,这套铠甲全重四十二斤,加上八斤重的破军刀,就是五十斤整。
让他们穿在身上,那可真是要了老命!
全旭刷一下抽出一把破军刀,随手耍了一个刀花:“这就是你们的战刀,它非常锋利,而且韧性极佳,能斩开铁甲。刀在人在,刀亡人亡!”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八五章全家山庄特色
第四八五章全家山庄特色
破军刀,不是破军刀。这是一种外形类似于雁翎刀,却与雁翎刀有着明显的不同,前阔后窄背厚刃薄,这是破军刀的特点。
这是全记工匠结合了戚家军军刀、雁翎刀、绣春刀、唐横刀、苗刀等优点为一身,打造的一种战刀。
刀身经过暗光处理,呈银灰色,刀刃处一泓寒光缓缓流转,那种锋锐的气息,慑人心魄。
全旭随手取出七枚铜钱叠成一叠,手中的破军刀也没见他怎么用力,一刀斩落,当一声,七枚铜钱被对半斩开,四下溅射,再看刀刃,丝毫无损!
众将领不禁看傻了眼。
全旭用破军刀指着这些将领“丑话本帅给你们说到前头,谁敢在临敌时把刀和部队自己扔掉跑回来,那他就得用自己有脖子代替这些铜钱,品尝横刀刀刃切入时的感觉!”
众京营的将领们心中一惊,众人的脸色凝重起来。
老子英雄儿好汉,这句话其实不全对,不可否认,有些人因为家庭环境的影响,在接触某些专业技术的时候,有着过人的天赋。但是,也有的人却非但没有遗传父母的优良基因。
就像京营的这些卫所将领,或者普通的士兵,他们的祖先其实都是非常彪悍的,他们都是跟着成祖从北京打到南京,也参加五征漠北。
但是拜这无比坑爹的卫所制度所赐,军户实质上都变成了农奴,而百户、千户也变成了奴隶头子。
奴隶头子过得当然比奴隶要好上一点,但混得再好的奴隶头子,还是奴隶。两百多年的漫长时光早已磨光了他们血液中最后一丝悍勇。
崇祯没有敢指望这些指挥使、千户还能带兵上阵打仗,能把田种好就谢天谢地了。
当然,全旭对这京营四卫十八独立千户所的正式打算就是让他们承担建设兵团的职能,与真正的建设兵团稍微不一样,全旭不打消收剿他们的武器,相反,还会提高他们的军事装备,至少让他们拥有一定护境安民的工作。
京营就再怎么不济,也是一个严密的组织,稍作训练一下,对于小股土匪或者建奴小股部队,还是做得过来的。
现在的辽东包括后世的辽河以东的辽宁省,也有大部分吉林省,包括一部分黑龙江省,土地面积超过二十五万平方公里。
虽然全家军的规模超过十五万人,可是,驻守在辽东的全家军仅仅十三个旅不到八万人,全家军只是野战军,总不能监管一部清剿土匪的职能。
在全旭的计划中,这些四万余名军户,加上他们的家眷,二十多万人口,从中挑选出七八千能对付土匪、维护治安的武装警察部队就可以了。四卫的千户、百户必须肩负起保境安民的重任,这一点是没有商量的余地的。
移民工程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工程,而且相当琐碎,这京营四卫,调拨全旭指挥的第一天,全旭就给这些指挥使、千户、镇抚们分发了一套精钢铠甲,一柄破军刀。
同时,也给了他们一些给养,没有等他们闹,而是自动给的,这批给养包括了四万余斤咸鱼,以及六万余斤海带,还有一些杂粮,像红薯干、土豆粉什么的。
总之,他们还有三天的休整时间,三天之后,也就是九月十二日,正式向辽东开拔。
在全旭离开南苑军营之后,四个卫十八个独立千户所的将领们就聚集在一起,四个卫指挥使中,刘进贤刘指挥使的年龄最大,他是万历十年生人,现在已经五十九岁了。
人老成精,他第一时间就明白全旭向他们赠铠甲和宝刀的用意,他望着其他指挥使和千户们道“侯爷的这份礼有点重啊,这甲没有一两百两银子可置办不下来,还有这百炼宝刀,咱们都可以当作传家宝了!”
“没错,这一套甲绝对千金难求!”
一名五大三粗的指挥使指着自己身上的铠甲,仔细看的话,他的胸前有一道并不起眼的划痕“三石强弩,箭镞都撞钝了,就留下一道印,这要是上了战场,可是宝贝!”
“对,对对,我有一套祖传宝甲,跟这副甲相比,就是破烂!”
刘进贤望着众人道“侯爷如此厚礼,咱们要是不弄意思意思,只怕说不过去!”
“我家有一张祖传强弓……”
“别丢人现眼了,全记甲械之精,放眼天下,他们要是认了第二,谁敢认第一?”
“那以胡指挥使的意思是……”
“咱们送点其他东西,我有一义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刘进贤盯着胡指挥使道“安庆公主刚刚成婚,你就敢上眼药?”
胡指挥使瞬间明白过来,全旭不仅仅是辽东经略使,他们的顶头上司,同时还是当初驸马爷,天下的妹婿。
经过半个时辰的商议,四个指挥使,八个指挥同知,八个指挥佥事,八名镇抚使,三十八名千户,二十三名副千户,以及三十一名千户镇抚,共计筹措了二十多万两银子。
这些将领们是按照品阶来的,正三品指挥使,每个人六千两银子,从三品指挥同知,则是五千两银子,正四品指挥佥事,每个人四千两银子。从四品的抚使,每个人三千两银子。千户两千两,副千户一千五百两银子,千户镇抚就是一千两。
别看明朝的军户虽然穷,可是当官的千户、百户都不穷,哪怕是总旗和小旗,也可以过上温饱的生活。就这样,刘进贤让人将各家各户送过来的银子统一整理,找钱庄兑换成五十两一锭的雪花平库银。
直接给全旭送过去,当然,他们扑了一个空。
随着这京城四卫十八千户扔给全旭,全旭在京城的日子就有限了,他需要返回辽东,当然,安庆公主也要跟着走。
在临开京城之前,全旭就想着带朱微媞去全家山庄观看一下,全家山庄说是山庄,其实就是一个名字,因为这里没有山,相反,而是一片湿地。
全旭的家规极严,日常送礼除非受他的默许,否则是不会收的,这些四京将领们一看全旭没收,顿时急了。
不收不行啊,不收则代表着他们进不了全家军的核心。虽然不太清楚全家军的规模和底细,但是他们却通过全旭成亲的时候,与全家军将领进行过初步的交流。
隐隐约约知道,全家军的一个旅,跟大明一个卫差不多,一个团就相当于一个千户所,至少人数是差不多的。
他们这些人到了辽东,就可以达到全家军三分之一的人数,自然而然行成一个新的派系,这些京营的将领还是相当有能量的,他们经过多方打探,终于知道,武威侯府现在说话管用的人有两个。
大管事袁世卿,当然,他不收礼,也没有办法。
其次就是朱微媞的亲信任嬷嬷,任嬷嬷自然是皇宫里的那一套,送礼可以,能成事,心安理得收下来,如果办不成,钱财退回去。
她替全旭收下了这些礼。
时间不长,全旭就通过电台知道了这个消息,当然,他们还没有抵达大泥淀的全家山庄。
全旭隐隐有些不悦,认为这事任嬷嬷做得过份了。
朱微媞小心翼翼的劝道“其实,任嬷嬷并没有做错!”
“收贿还对?”
“驸马,他们这些人马上要去辽东?”
“没错?”
“如果你不收他们的礼,他们会非常不安心!”
朱微媞道“如果他们不安心,怎么能安心上路?”
全旭听到朱微媞的解释,恍然大悟。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
这些京营将领最大的本领并不是打仗,也不是屯田,恰恰相反,他们最擅长的就是长袖善舞,左右逢源,经营人脉和关系?
全旭寻思着要不要留下刘进贤这个老家伙?
充当他的驻京办事处主任?
马车不徐不疾的前行,大道两边的景物在往后移动。
对于一辈子没有出过京城的朱微媞而言,她现在看到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她就像一个好奇的宝宝,伸着脑袋看着外面的景色。
其实深秋的景色并没有什么好看的,一片荒凉,一片萧瑟。
然而,心境决定意境。
朱微媞非常好奇,更加开心,直到朱微媞在第二天的时候,来到大泥淀,有些感慨的道“自出京一路南下,所过之处,土地龟裂,惨不忍睹,到了这里,竟然有种到了世外桃源的感觉了。”
“这里其实也不是什么好地方!”
全旭苦笑道“以前这里只要遇到雨涝灾害,就是变得一片汪洋,由于土势太低,附近几个镇子都会被淹掉,百姓苦不堪言!”
“现在天气这么旱,还会发水?”
“当然,旱涝其实都是相对的!”
全旭指着路边的田地道“你看到了吗?这路边就是低洼的地,距离咱们这条路,差不多有四五米的高度,只要雨势稍大,这里就是一片泽国!”
缓缓进入全家山庄的范围内,朱微媞惊奇的发现,这里有很多小格子,古代百姓贫富差距巨大,所居住的房屋也是参差不齐,哪怕是京城其实也是这样,房屋就是高矮宽窄不同。
然而,全家山庄百姓居住的房屋,谈不上豪华,然而,无论从哪个方向看,都是一条直线,整整齐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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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八六章朱微媞向往的生活
第四八六章朱微媞向往的生活
只要是看到过全家军的人,全家军给他们的第一印象就是整齐,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所有的士兵或战马,都会横竖成一条直线。
当然,在全家山庄的建筑,也是这样的情况。虽然这些百姓的住房并不奢华,甚至说非常简陋,但是,他们却拥着一样的高度,一样的宽度,一样的整齐。
因为这是一块湿地,排水是重中之重,不过,在全家山庄,几乎看不到排水沟,而是每隔二三十步的沙井盖,不用说,排水沟给弄成了地下管道,污水横流的景象不复存在,整个全家山庄很整洁,很干净,甚至比京城还要干净一些。
其实明末的京城,完全没有办法跟后世相比,大大小小的胡同,到处都是地雷,一到下雨的时候,污水就会横流。
整齐、整洁、干净、卫生,这基本上是全家山庄以及全氏体系的最大特色,其实,这并不是说全旭有洁癖,而是因为明末的医疗条件太差,如果因为环境卫生问题,就会容易出太大的事故。
李自成可以轻松打进北京城,不是因为明军太怂,也不是因为京营战斗力极差,而是因为鼠疫。北京周边的大兴县志记载,李自成进京前,北京出现了大量死耗子,随后,军民发病,高烧、四肢无力、脖子肿大,而且患病者十死七八。
这是什么病?按现代医学对照病症一看,就是可怕的鼠疫,鼠疫于崇祯十六年秋出现,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春天,天气转暖,跳蚤、老鼠开始趋向活跃,大规模的鼠疫自然爆发,鼠疫先“消灭”了崇祯的御林军,让李自成轻松进京。
然后,鼠疫又感染了进入北京城的李自成大军,大顺军自然战斗力大减,当然打不过清兵。最可怕的是,败兵因此成了鼠疫传染源,据文献记载“贼过处皆大疫”。
瘟疫,是一个非常可怕的事情,这种情况下,全旭只能注意环境卫生,让百姓养成这样整洁干净的生活习惯。
更何况,养殖产业更要注意环境问题,一旦出现瘟疫,很快就会蔓延整个京城周边,这可是人口密度最大的地区。
“哇,这么多牛?”
朱微媞看着那些牛特别是几只刚刚生下来的小牛,连走路都摇摇晃晃,显得非常萌。
全旭望着何秋山道:“你跟着我有三年了吧?”
“回禀侯爷,现在有三年零四个月了!”
“这里你打理的不错,比我预料的要好!”全旭望着何秋山道:“我呢,不太会用人,对你的安排有不合理的地方,委屈你了!”
何秋山在全家庄体系内的位置地位有些尴尬,按照他的内部级别,他与陈应、袁世卿、陈应同属一等大管事。
每年的工资就是一千两百两银子,别看何秋山穿着短衫粗布衣服,事实上,他可比一般地主要富的多。
毕竟,年收入一千两百两银子的地主,至少拥有数千上万亩良田。
但是呢,陈应和袁世卿都作为大管事,兼管着军队。比如陈应兼管全家军第六旅,而袁世卿兼管第七旅。
他们虽然只是一个管事,事实上就像一个小一号的总督。
不过,非常可惜的是,全家山庄只是一个湿地,而且距离北京太近,全家山庄并不像公平军以及全家庄镇,拥有成建制的军队。
这里没有军队,只有护院,而且周围都是勋贵和士绅,那些人非常跋扈,全家山庄想要扩张,根本就没有地方。当然,如果不是全旭在辽东迅速崛起,这个全家山庄与当初的全家庄镇一样,引来勋贵的窥视。
唯一的办法,只能利用人力,填湖造田,在没有机械化的时代,这么做的困难太大,如果全家山庄不是靠近京城,而是在其他地方,恐怕扩张速度会非常快。
当然,有得必有失,如果不是靠近京城,全家山庄的大量肉食可没有地方销售,毕竟,京城的购买力可是全天下最强的。
“侯爷客气!”
“当一个小小的山庄管事委屈你了!”
“侯爷您是想赶紧秋山走吗?”
“没有,你想多了!”
全旭望着何秋山接着道:“我想办一件大事,需要你帮忙!”
“何秋山愿意为侯爷赴汤蹈火!”
“唐王世子送了我四万亩地,位置在南阳府!”
全旭接着道:“南阳府那块地方你知道吗?”
“穷山僻壤!”
“不,那里是中原的战略要地,承东启西,连贯南北!”
全旭从怀中掏出一个银质令牌:“我需要你带着带着一批工匠南下南阳!”
何秋山的目光落在全旭手中的令牌上,这只令牌正面就是一只鹰,与普通的一两全氏银饼一样,不过细微的区别也是非常明显的。
“我要你带着人以唐王世子所赠的四万亩地作为基础,经营南阳!”
何秋山的眼睛明亮起来:“就像陈爷他们那样?”
“一样,也可以说是不一样!”
全旭沉吟道:“南阳与河套不一样,河套天高皇帝远,但是南阳不一样,那里是朝廷控制力比较强的地方,一旦经营好,富裕起来,很多人就会眼红了,他们会不择手段将南阳从我们手中夺走,而以我们的力量,根本就无法与他们抗衡!如果我们失去了南阳,千辛万苦才在南阳安下家来的流民就算是没活路了!”
何秋山有些疑惑:“侯爷的意思是……”
“分为两步走!”
全旭接着道:“我会将近卫旅第二团调过去,以近卫旅第二团作为底子,他们会扎根在伏牛山区,你要负责给他们提供给养,同时,要避免被任何人发现,包括我们的合作伙伴唐王府!”
在全旭与何秋山商量了足足两个时辰以后,何秋山就开始与朱微媞正式交接全家山庄的一切,包括十三座磨坊,工厂、屠宰场、食品厂,酒厂、粮库、以及大大小小的事务。
同时,何秋山在完成交接之后,从全家山庄带走了大大小小的管事一百六十余人,各种技术的工匠一千余人,护院一千余人。
加在一起,共计两千余人浩浩荡荡的南下。
虽然在全家山庄,空气中弥漫着鸡粪、牛粪、马粪的味道,当然,这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朱微媞却丝毫不在意。
特别是全家山庄养的鸡,一只都长到七八斤重,在没有激素和各种饲料的情况下,这种肥鸡是非常罕见的。
朱微媞注意到,那些鸡长得特别肥,羽毛颜色艳泛着油光,特别精神。
没法子不肥,这些鸡天天吃蝇蛆,吃的都是高蛋白,能不肥吗?
全家山庄养殖的鸡鸭足足上百万只,分成二十余个养殖区,却没有怎么费力,当然,要是没有这些东西,那就要命了,上百万张嘴呢,每天不知道要吃掉多少粮食,现在人都吃不饱,哪里有余粮喂养鸡鸭?
虽然没有激素饲料,可是全家山庄却用缸发酵鸡鸭粪便,然后引苍蝇到缸里产卵,然后就可以获得大量蝇蛆用来喂养鸡鸭了。
当然,发酵的粪便,又是上好的肥料,简直一举数得。全家山庄就是采取循环经济的养殖方式,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大泥淀光小学堂就建立了六座,学生将近七千人,正是因为全家山庄的养殖收益,可是给孩子们每天吃两个鸡蛋,隔三差五可以捡个蛋煮锅蛋汤加菜,大家改善一下生活。
当然,这种养鸡鸭的方法是不能跟朱微媞说的,要是让她知道了,没准她就没有胃口吃鸡了。
晚上的时候,全旭带着朱微媞来到鱼塘,其实每座小岛的湖边,都是全家山庄的鱼塘,全旭逮鱼,让朱微媞吓了一跳。
他拿着一杆长矛,撒了一把鱼饵,接着,刷一下刺进水中,一条十来斤重的大鲤鱼就捉到了,全旭抓起鱼,手指往鱼腮一插,然后一扭,鱼头就下来了,朱微媞和她的四大金刚吓得面色发白,都不敢看了。
当然,料理晚饭的事情,全旭就不操心了,他将鱼扔给朱微媞,随后又让人抓了一只七八斤重的大肥鸡。
有鸡有鱼,有老鳖,有虾,还有用盐腌制的咸鸭蛋。
本来,全家山庄的管事要给全旭杀头牛,不过被朱微媞制止了,全旭想要杀羊,朱微媞也认为,他们吃不了。
朱微媞非常开心的去给全旭做饭了,可别说,朱微媞的厨艺是相当不错的,不多时,全旭下榻的小院就弥漫着诱人的香味,令人垂涎三尺,都说想要抓住男人的心,必须先抓住他的胃,如果这句话真的灵验,朱微媞肯定把全旭的心肝胆脾胃都抓得死死的了。
朱微媞所做的菜肴,都是色香味俱佳,让全旭的胃口大开。
最天然的食材,用最纯粹的烹饪方式,让全旭一不小心干了足足三大碗米饭,当然这些大米,也是全家山庄自产的。
尽管湖风微冷,全旭喝点酒,感觉生活如此美妙。
更妙的是,佳人在怀,柔情似水。
朱微媞有些感慨:“这是我最向往的生活!”
“什么?”
朱微媞微微一笑:“牛羊满圈骡马壮,鸡鸭成群豕鹅肥!”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八七章人间天堂
第四八七章人间天堂
千百年来,中国百姓都是守着十几亩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男耕女织,一代代的传承下来,小农经济早已深入国人的灵魂。
朱微媞虽然是一个公主,但是,也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作为明朝的公主,她出生下来以后,就不必承担什么联姻大臣或者番邦的重任,而是要作为一个普通女人一样生活。
当然,造成这个局面,是老朱同志对女儿爱护,也是大明公主的幸运。
来到全家山庄以后,朱微媞的脸上就一直没有断掉笑容,在这里,简直就像是神话中的世界,佃户们虽然还有一部分人穿着带着补丁的衣服,不过,这只是表面现象,看着他们脸上油光满面,就知道他们吃的不错,日子过得也不错。
事实上正是如此,明朝是资本家的天堂,人工成本极为低,就像现在,朱微媞所看的一个鸭场。
粗略估计有上五六万只鸭子,事实上只有七户百姓负责管理这些鸭子,这个鸭场每年可以给全旭带来足足上万两银子的收益。
而全旭付出的成本只有不到一百两银子。
这还是全旭刻意提高工资的后果,要不然,按照何秋山的意思,每户人家管吃管住,一年随便用三五两银子就可以打发了。
养殖产业用人并不算太多,而且采取后世的科学养殖办法,这些鸭子白天出来遛弯,晚上回到鸭舍,生下来的鸭蛋,就会自动滚落到木槽内,一个人推着平板车,直接收鸭蛋就行了。
朱微媞有些疑惑的问道:“既然养牛、养羊、养豕这么赚钱,为什么其他人不养殖?”
说到经济,这是全旭的强项。
他淡淡的笑道:“因为成本,你别看我们养殖家禽和牲口成本不高,但是先期投入是不小的,你也看到了,这里的鸡舍都是用青砖灰瓦建造的,比普通老百姓的房子还好,通风良好,还有火墙,遇到冬天冷的时候,可以在火墙内点火,提高鸡舍的温度,避免鸡鸭冻死,这么一幢鸡舍,可以养殖数万至十数万只鸡鸭不等,需要投入数千两银子。”
“就算普通百姓没钱,但是那些地主有钱啊,他们也可以养殖?”
朱微媞不解的望着全旭问道:“京城那么多勋贵,好像也没有这么养殖鸡鸭?”
“这事呢说起来简单,实际上非常复杂!”
全旭笑道:“大明的经济是小农经济,像大户人家,牛羊鸡鸭这些家禽和牲口,他们自己都有,不需要购买,养牛还好说,特别是羊啊,猪啊,这一类的畜生,大量养殖,根本就没有市场消耗。京城里的那些酒楼和饭店,他们都有自己的养殖场,肉食太贵,根本就不是所有人能吃起的,造成的局面就是,有钱人能吃起,他们拥有,不需要购买,普通百姓没有,也吃不起!”
“那去年这里就赚了四十多万两银子,这是怎么回事?”
朱微媞感觉更加不可思议。
“因为,我有销售市场和渠道啊!”
全旭笑道:“在全家山庄,有七八千名学生,这些孩子每天需要吃两只鸡蛋,一颗鸭蛋,全氏商号有五六千辆马车,这些车夫、仆从,干的都是力气活,我给他们的工钱也高,他们自愿愿意出钱改善一下生活,我们有罐头场,可以把鸡鸭鱼肉做成罐头!”
另外就是全氏养殖产业,采取了循环经济养殖的办法,从成本上就比用粮**养的鸡鸭便宜,商人都是逐利的,他们发现自己养殖的牛羊和猪、鸡鸭鱼虾之类的东西,没有全旭卖的便宜,就渐渐改变了购货方式。
总体来说,全记的养殖业以量取胜,以自己培养市场,慢慢成为了京城周围最大肉食供应商。
“这并不复杂,其他大户也可以学习这种方式?他们怎么不学?”
“这就是因为大明操作的制度!”
朱微媞微微皱起眉头,她还是第一次听到全旭在爆粗口。
“这跟制度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了,那些士绅会利用他们的身份,强取豪夺,普通百姓无权无势,过得越富,被剥削越惨!”
全旭淡淡的笑道:“我与普通百姓不一样啊,全家山庄没有发展起来的时候,没有人留意这里,当他们发现的时候,我已经是辽东总兵,手里握着数万精兵,又深得陛下宠信,更何况……”
全旭没有明说,这其实算是曹化淳的功劳,因为全旭和他算是一定关系的盟友,曹公公权势滔天,自然没有人敢冒着得罪全旭,得罪曹化淳的危险,来强取全家山庄。
到了现在,全旭带领着全家军大败建奴,又成为辽东经略使,驸马都尉,太子少保,更加没有人愿意得罪全旭这么一个实权派了。
当初在大名府的全家
庄镇,窥视全家庄镇的人可不在少数。
明朝现在可谓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烂透了,贪腐之风席卷已然渗透到这个老迈的帝国的方方面面,蚕食着帝国的根基,这个帝国所剩下的最后一点执行能力都被用来搜刮民脂民膏了。
朱微媞没有想那么多,在她心中,自家有粮,有田,鸡鸭成群,牛羊成群,钱库里有数不清的钱,那就足够了。
在吃完晚饭,朱微媞与全旭就开始在山庄里散步。
这里可以让全旭比较放心,毕竟,全家山庄的人口一直控制住了,可以向外出人,却不进人。
进来的人,都是当初遭受了建奴兵灾的百姓,而一部分百姓以建奴退走之后,返回了自己的家,剩下来的百姓则留了下来。
当然,走的百姓马上就后悔了,因为全家山庄无论是佃户,还是工匠、护院,所有人的孩子可以在全家山庄的小学里上学,上学不仅不收学费,而且还管饭,发放校服。
这让很多人嫉妒,可惜,他们走了以后,就不会再享受这种待遇。
中国人的人性就是这么奇怪,自己有的,别人也有的东西,他们就不会珍惜,如果自己有,别人没有,那么,他们就会非常自豪和珍惜。
“拜见侯爷,拜见夫人!”
在全旭与朱微媞所过之处,众人纷纷施礼。
全旭就让亲兵们带着一些水果糖,分发给那些孩子,由于孩子太多,一个人也就三五颗不等。
朱微媞看着全旭非常开心的哄着孩子,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她上前问道:“驸马很喜欢孩子?”
“那是自然,孩子就是未来,孩子是就希望!”
朱微媞的脸微微红了。
全旭看到这一幕:“要不,我们去生孩子!”
朱微媞的头几乎垂到了胸前:“驸马,这话岂能……”
“明白,回去,我们生孩子!”
“不理你了!”
朱微媞一跺脚,转身朝着下塔的别院走去。
……
第二天的一大早,全旭就让孩子们的吵闹声给吵醒了,朱微媞同样已经不在床上,这个小公主最擅长的就是早起。
与其他地方不一样,大泥淀是湿地,可以说是土地非常宝贵,全旭这个别院,其实占地不过三四亩地,这是全旭所建的院子中,最小的一座。
一墙之隔,就是全家山庄的第五小学堂。全旭起床来到楼顶上一看,原来孩子们陆续走进学堂,看样子是开始上课了。不过他们并没有像想象的那样在教室里打开书本开始诵读,而是把书包放到自己的座位上,然后走出教室排队。
操场的面积不小,孩子们在操场上在一名老师的带领下,开始练拳,六七百名孩子们穿着整齐的校服,开始打拳,那些稚嫩的嗓子发出响亮的呼喝声,同时进退,拳脚同时挥出,收回,充满了活力。
一根根烟囱,开始冒出了炊烟,那些庄户们扛着农具,或是锄头,或是叉子,或是斧头、锯等等,他们开始了一天的劳作。
这个时代百姓都带着农民式的狡猾,他们不会在自己的家里吃早饭,而是提前去工厂,工厂里有免费的早餐。他们其实也知道,事实上并没有免费的早餐,所谓的免费早餐,就意味着他们多干一个时辰的活儿。
但是,这些百姓们却没有在意,反而有说有笑,非常开心。
别院里的饭菜香味越来越浓,朱微媞正在给全旭准备早餐,她忽然发现,自己似乎有些喜欢上了这里,真是个奇怪的地方,干净整洁不说,还充满了活力。
甚至比京城还要有活力,这里的人似乎有使不完的劲,干起活来风风火火,跟京城里的麻木漠然形成了极鲜明的对比,似乎全旭在施展魔法,把所有人的魂都给换掉了,换上了他的魂,让他们个个都变成了乐天派。
朱微媞其实并不知道,这其实并不是全旭的魔法,而是钞能力。
没钱,一个养殖场的普通工人,辛苦一年,除了吃、住、穿衣,还有剩下十几两银子,这对于他们这些百姓而言,简直就是最大的动力。
这里的生活水平好,一日三餐,顿顿饭可以敞开肚皮吃,饭菜比普通地主强得多了,地主老财也不能天天吃上鸡蛋,喝牛奶吧?
但是,他们却可以。
在全家山庄的生活的百姓们,感觉自己生活在天堂。
他们如果不珍惜这样的生活,简直要遭天谴!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八八章功夫和杀人技
第四八八章功夫和杀人技
在全家山庄,最幸福的人,其实并不是那些成年男女。全旭的原则一直都是非常简单,不养闲人。
哪怕是身体虚弱,也要承担力所能及的工作,比那些年纪五六十岁,干不了体力活的大爷大妈们,让他们充当各自居会委的会员,负责调查邻居之间的纠纷,或者是排查外来人口。
人老有人老的好处,那就是村里再混蛋的小年轻,他们也不敢跟这些老人家们动手,否则后果相当严重。
最幸福的人其实就是这些孩子,特别是那些女孩。如果不是全旭的影响,很多女孩都会被弃养或者溺死。
这是时代的悲剧,也是无奈的选择,一旦百姓们活不下去,首先处理的就是女儿,谁让中国自古以来,就是重男轻女呢?
这些女孩可以跟着男孩一样进入学校,更为关键的是,上学不要钱,而且还管饭,管校服,冬夏两套,基本上,全家山庄的孩子们,不用买新衣服。
孩子们的学业,并不算重。不过,他们的时间是安排得非常满。
最重要的是,孩子们的伙食非常好,比干活的成年人要好得多,他们每天有新鲜的牛奶喝,有鸡蛋吃。
就像现在,朱微媞来到学校的食堂,观看着孩子们吃早餐,与全家军一样,这些孩子的纪律性非常好,从来不乱插队,排得整整齐齐,拿着自己的饭盒,开始走到食堂里打饭。
今天早上的主食西红柿鸡蛋面条,以及包子和豆腐脑,他们不是自助式,可以随意挑选,而是每个人一小碗西红柿鸡蛋面条,一个小包子,一小碗鸡汤豆腐脑、外加一颗煮鸡蛋,就齐活了。
孩子们吃饭就像打仗一样,随着老师一声坐下,众孩子坐在小板凳上,埋起头开始大吃起来。
“哧溜哧溜……”
一不小心还以为进入了猪圈呢。
朱微媞看着孩子们的饭食,有些感慨,她小的时候,身在皇宫,也吃不了这么精致的饭菜。
当然,这并不是大明皇宫内对公主的苛刻,主要是那个时候,李康妃失势了,朱微媞只是被殃及池鱼。
“这些孩子们真幸福!”
朱微媞感慨的说道“可以免费吃,免费上学,整个大明就再也找不到比他们更幸运的孩子了。”
负责打饭的妇女由衷的道“夫人所说的极是,天底子再也找不到侯爷这么好的人了!”
“何止是好人!”
另外一名仆妇接过话茬道“大善人也不过如此啊,我们这里有四万多人,可以免费治病,七八千孩子可以免费上学!”
全家山庄最大的福利之一,那就是可以免费治病,当然,由于整个全家山庄只有一座诊所,三名坐堂郎中,二十多名学徒,这样的医疗条件,远远比不上后世的社区医院。
而且药材也不是太多,也仅仅可以医治一下头疼脑热,伤风感冒,或者是外伤。
其实,几千年以来,老百姓就是这么过来的,小病要扛,大病等死,反正他们也没有其他办法。
全旭在全家山庄,其实也是试点,他计划是成立后世的医疗保险一样,一个小小的全家山庄四万余人他可以这么做,全家庄镇也可以,但是整个辽东,那就要命了。
这个投入将是巨大的,全旭有想过像后世的医疗保险,但是,随着全民医疗,结果就是价格大涨。原本一个头疼感冒,十几块钱可以搞定,现在至少上千块。
孩子们吃完饭,就开始自己洗自己的小碗,小筷子、汤匙,搞得水花漫天,在打打闹闹中,在老师的监视、检查之下,这些孩子总算完成了自己的洗碗工作。
他们被带进教室,开始正式上课。
全旭没有跟着朱微媞进入学校,而是皱起了眉头,虽然说他早已知道全家山庄的学堂用练拳代替了后世的晨练,负责教导孩子们练拳的拳法,负责全家山庄的功夫教授是河间府的李彦庆。
李彦庆不仅仅是全家山庄七八千名学生的武术老师,同时,也是全家山庄三千护院的枪棒总教头。
对于这些孩子的功夫,朱微媞看不明白,只会觉得甚是好玩,不过,像袁宗第这样有功夫底子的人,一眼就看出其中的不平凡。
当然,全旭虽然没有功夫,可是他的见识广,虽然这些学生的运作虽然有些疲软,但是已经隐隐有些“动如绷弓,发若炸雷,三盘连击,八节并用,势动神随,疾如闪电。”
正所谓,文有太极安天下,武有八极定乾坤。
在全旭想来,李彦庆教导孩子们功夫应该是八极拳。
“袁宗第,把这个李彦庆找过来!”
李彦庆是一个官迷,他的身手虽然不错,却一直没有找到自己的出路。直到崇祯二年前来京城求官,结果,又遇到建奴入侵。他带着妻儿、徒弟跟着流民进了当时还是荒芜之地的全家山庄。
原本秉着受人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原则,李彦庆的妻子病好以后,就准备离开全家山庄,然而,那个时候,全旭已经从一名天雄军参将,升为辽东总兵,于是,李彦庆就留了下来。
他希望可以通过全旭的关系,当上大明朝的官儿,无论官大官小,只要能光耀门楣,那就足够了。
只是,全家山庄成立三年多以来,全旭还是第一次来到这里,对于全家山庄枪棒总教头李彦庆,全旭也只是听过他的名字。
好不容易等到了全旭召见,李彦庆感动得想哭。
他换了一身紧身劲装,虽然是九月上旬的初冬天气,他还露出两个膀子,可以让全旭看到他身上的肌肉。
“门下,李彦庆拜见侯爷!”
在第一次看到李彦庆的时候,全旭隐隐有些失望,因为这个李彦庆并不高大,也不威猛,最重要的是眼神,不仅仅没有杀气腾腾的杀气,反而像一个普通的农民,隐隐有些怯懦。
“起来吧,坐吧!”
李彦庆按照全旭的意思坐在了椅子上,说是坐,其实只是屁股沾了一点边,他其实就像弹簧一样,随时准备起来。
全旭望着李彦庆道“李师傅学的是八极拳?”
“回禀侯爷,门下跟着家父学的是八极拳,又跟着河间府的曹广荣曹师傅学的枪术,跟着洪拳的刘长鹤刘师傅学了三年洪拳!”
全旭笑了笑“这么说来,你很能打喽?”
“门下不敢夸海口,十个八个后生,进不了彦庆的身!”
“很好!”
全旭拍了拍手道“来人!”
就在这时,袁宗第进来了。
“侯爷!”
袁宗第已经十四岁了,他的身高几乎与成年男子一样,有一米七三,七四的样子,而且脸上的稚气渐渐脱去。
“找几个人,跟李师傅切磋一下!”
袁宗第目光咄咄的望着李彦庆笑了笑“侯爷,不用找几个人,卑职想跟李师傅切磋一下!”
李彦庆自然知道袁宗第的身份,他不仅仅是全旭的亲兵统领,年仅十四岁,就被晋升为少校团长,而且他的父亲袁世卿更是全旭的元老班底之一,全家庄镇的大总管。
“袁公子,请!”
“李师傅请!”
全旭其实也没有见过袁宗第真正的身手,然而,这下终于见到了,袁宗第朝着李彦庆冲了过来。
两个人拳来脚往,打得难分难解。
让全旭感觉难以置信的是,袁宗第拳脚肘膝并用,拳法狂野而凶悍,活脱脱一头冷酷而迅捷至极的猎豹,攻击极为凌厉,而一向以身大力沉,拳法刚猛的八极拳高手李彦庆则像一只花蝴蝶,在腿风拳影中穿飞,总是能在间不容发之间避过袁宗第志在必得的一击,偶尔发动反击,也是用点穴、擒拿等小巧而灵活的招术,专往关节招呼,让袁宗第颇为忌惮,谁也奈何不了谁。
全旭自然明白过来,李彦庆其实在让袁宗第,如果他用最擅长的八极拳,估计袁宗第已经倒下来了。
当然,交手之中的李彦拳与袁宗第越打越心惊,袁宗第的功夫,其实并没有套路,他只是前期跟着金梯书院学习队列和体能训练,然后跟着全家军家丁兵训练进行训练。
训练全家军将士的教官,都是出身东江军的老兵,他们不见得有什么功能,对阵依靠的就是一招制敌,专朝要害进攻,而且无所不用其极。
正所谓,拳怕少壮,棍怕老狼。
袁宗第上来就是抢攻,反而让李彦庆感觉有些手忙脚乱。
好一会儿,李彦庆逼退了袁宗第的进攻,跳出圈子,他有些委屈的道“侯爷,袁公子的功夫……他哪里这是在比武,这简直就是在杀人!”
全旭淡淡的笑道“拳脚和实战的区别就是这在里,全家军将士对建奴的时候,建奴不会跟全家军将士讲规矩,他们也不会讲道义,要么胜利,干倒对手,要么死在对手手中!”
李彦庆叹了口气,不在说话,他其实心中隐隐有些不服气。
袁宗第实在是太黑了,也幸亏是遇到自己,当初要是自己认为以大欺小,让自己的徒弟们与袁宗第交手,估计会废在他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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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八九章辽东惊变
第四章辽东惊变
事实上,李彦庆可不算是后世的那种武学大师,他是有真才实料的武学高手,只不过,他看着袁宗第年龄小,而且身份不一般,偏偏八极拳又走的是刚猛路子,万一伤到了袁宗第袁大公子,只怕他在全家军体系内再也没有出头之日了。
李彦庆的徒弟们有些不服气,不过,李彦庆却制止着他们不让他们出声,这场比武切磋,他认输。
“拳脚切磋过了,要不要比试一下兵刃?”
全旭笑了笑道“本帅今天在这里设个擂台,挑选十名勇士进入亲卫团,担任本帅亲卫!”
随着全旭的话音刚刚落,众人兴奋起来。
其实,全旭真正的用意就是裁撤全家山庄的护院团队,与全家军的家丁兵一样,这里的护院享受家丁兵的待遇,编制足足有三千余人,其中马队一千。
只不过,他们并没有装备正规军的装备,只是一支轻装步兵部队。现如今,这支护卫队不需要存在了。全家山庄交给了安庆公主朱微媞打理,无论是勋贵,还是士绅,应该没有人敢朝全家山庄伸手。
何秋山带着走了一千人,还剩两千人也有点多,全旭的想法是,这里保留三五百名护院,就足够维持全家山庄的治安了。
随着半个时辰的准备,一个笼式拳台搭建完毕,同时,两千余名护卫以及全家山庄的百姓,都有资格参加格斗比赛。
全旭以为李彦庆交给护院们的都是花架子,然而,不打则已,一动手肯定是头破血流的。
由于是第一次组织这样的比赛,很多规则都没有完善,只是粗略的规定不能故意攻击眼睛、鼻子、喉结、裆部等要害部份,也没有什么计点取胜。
取胜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让对手屈服,还有一种则是让对方丧失比赛能力,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胜利的,就会成为全旭的亲卫,这可是出人头地的最佳机会,玩命上就是了。
最坑爹的是比赛也没有规定要用哪种武术,于是,参赛选手各显神通,会长拳的用长拳,会洪拳的用洪拳,会摔跤的就用摔跤,至于南阳民间选手的套路就更杂了,什么七十二路弹腿啊,什么螳螂拳、罗汉拳、太极拳,什么绵掌、铁砂掌、八卦掌,什么鹰爪功,那是百花齐放,让人目不暇接啊,连点穴法都出来了。
你来我往,打得难分难解。在残酷的比赛中,那些李彦庆的八大徒弟们,很快就引起了全旭的注意,他们凶狠而狡猾,抗打击能力非常强,你打他几拳他没事,他给你一拳你就得倒在地上躺上半天。
特别是铁山靠,这一招只要击中,不是吐血,就是骨折,他们的打法简直能用“凶残”来形容,拳打脚踢肘击膝撞抱摔,只要是能将对手击倒的招数,就没有他们不敢用的,一场恶战下来,往往不管是他们还是对手,都浑身是血了。
全旭这才明白,为什么李彦庆对战袁宗第的时候,有些畏手畏脚,而且不用八极拳,他是怕伤到了袁宗第。
袁宗第虽然年轻气盛,却不是不知好歹的人,他朝着李彦庆抱拳道“李师傅,多谢手底留情!”
“袁大公子客气!”
李彦庆现在非常得意。
只不过,他以为他的八大徒弟,哪怕最小的徒弟也跟着他练了六年,对于这些护院才练了三年,优势非常明显,可惜的,接下来的比式,非但没有一边倒,相反还陷入了苦战,在淘汰对手的同时也不断被对手淘汰。
首先被淘汰的是李彦庆的八徒弟现年十七岁的雷初九,与他对阵的是一名擅长七十二路弹腿的选手凌空一脚踢得向后倒飞出两三米远,倒地不起后。
全旭终于找到了答案明代中国的尚武之风还没有丢光,很多拳师都是有真才实料,而且是靠这些本事保命的,跟三百年后那些靠几招花拳绣腿装逼的家伙相比,不知道高到哪里。
武术的训练,可不是耍几套套路拳法,而是通过不段的实战,练出肌肉反应,就像人在吃饭的时候,无论是天再黑,筷子里夹的菜,也塞不到自己的鼻子里。
随着比赛的继续进行,越来越多的人过来观看,只不过朱微媞实在是受不了如此血腥的比赛,短短一个时辰,参加选手不过百多人,就有三十多名骨折,挂彩的几乎超过三分之二。
全旭观看着比赛,感觉自己的热血在沸腾,在燃烧起来。
就在这时,一名蠢蠢欲动的亲兵,脱下自己的防刺服,准备上场。
“站住,张安世,你就不要上场欺负人了!”
全旭指着他的亲兵张世贵笑道。
张世贵是全旭的亲兵,参加过全家军成军以来最惨烈的洪山口城争夺战,参加过遵化战役,以及全家军成军以来,最惨烈的战斗。
这位是全家军出了名的战斗英雄,在冷兵器战斗中,有着格杀五十七,斩首三十九级的战绩。如果算上他用火铳击杀的人数,死在他手中的人数已经超过百人。
按说,他应该在全家军军中升晋,成为军官,只是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张世贵不识字,怎么学习,都是不过关。
他现在的军衔与袁宗第一样,都是全家军少校,只不过,袁宗第是少校团长,而他只是少校把总。
张世贵挠挠头,尴尬的笑了笑。
全旭道“等比赛结果出来,录取前一百五十人,成立一个尖刀司,你过去当司总(把总),以后有机会跟他们切磋!”
“谢大帅!”
站在比赛场的角落里,有一名中年人,这位是拥有着大明秀才功名的中年书生,由于家里实在太穷,被现实逼迫着,拿着全家山庄每个月十两银子的工资,成为了第五小学堂的山长。
他望着比赛场上的那些高手们,脸上却有些愤慨。他和无数大名读书人一样,很不喜欢全家山庄的一切,打心里不喜欢。
在他们看来,农民老老实实的呆在村子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商人南来北往运有搬无,学子两耳不闻窗外事寒窗苦读,大家阶级分明,不要有什么交集,农民的后代永远当农民,商人的后代永远经商,士子的后代永远当士子,千秋万代尽皆如此,这样的国家是最好的。
这样的国家,任何人都无法掀起什么风浪,站在金字塔尖的人永远站在塔尖,而位于底层的人永远呆在底层,不会有什么变化,他们的地位也就稳如泰山,国家……至于国家是否稳如泰山就不是他们要关心的了。
这是自明朝建国以来,历代士大夫都在不遗力去做的事情,而如果历史没有发生改变的话,此后两百多年还会有人在继续做着同样的事情,直到被欧洲列强的大炮轰开国门,而那个时候中国已经是万马齐喑,愚民遍地了。
可是现在,他们惊恐的发现,在全家山庄,他们花了两百多年建立起来的秩序似乎松动了。
在这里,低贱的武夫是众多少女甚至大家闺秀的梦中情人,本应高高在上的士子被人嘲笑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废物,被视为贱业的商业在这里迅速发展,遍地开花,一贫如洗的农夫与地位高贵的世家子弟,在一个学堂里读书。
最最最让他们愤慨的是,全家山庄的最低贱的农夫,可以吃上白面馒头,可以喝着小酒,吃着鸡蛋,最让人不耻的护院,拥有着超凡的地位,这一切对他们而言实在是太过陌生了,陌生得让他们恐惧!
这场比赛,中间全旭叫停了。
他发现这样比赛的方式实在是太慢了,报名参加比赛的人,已经突破四千多人,这样比下去,天知道会有多久,况且全旭也没有时间。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他宣布新的比赛规则,没有参加比赛的选手们,集中起来抓阄。
总共四千二百一十七人参加比赛,就放了从一到两千一百号纸条,随便抽,抽到相同的,就进行比赛。
胜利者进入下一轮,失败者直接淘汰。
采取这种赛制,那就快捷多了,所有小学堂停课,利用他们的操场参加比赛,短短一个时辰,就选拔出来了前四百名选手。
这四百名选手,却人人带着伤,不过所有人却杀气实足。
袁宗第望着全旭道“侯爷!”
“怎么了?”
“卑职以为,这些人不应该再淘汰了,事实上刚刚落败的那四百人,也都是个顶个的好手!”
袁宗第指着赛场上那些准备比赛的选手道“要不,连着那些人,共计八百人,成立近卫第七团,这个团交给我……”
全旭正准备说话,一名身穿紧身黑色保安服的男子,这是全家军中的玄鹰卫成员,也是担任全旭的电台传讯兵。
“侯爷,辽东……辽东出事了!”
全旭不动声色,接过纸条,看着上面的字,脸色缓缓凝重起来。
全旭摆摆手道“李彦庆!”
“门下在!”
“这些人交给你了,包括刚刚战败的那四百人,这八百人,统一招进全家军近卫旅!”
“谢侯爷!”
全旭望着袁宗第“通知夫人,我们马上回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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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九零章功夫再高一枪撂倒
第四九零章功夫再高一枪撂倒
在得知要返回京城的时候,朱微媞还是非常不舍得。
她几乎走遍了整个全家山庄的所有养殖场,她喜欢看着刚刚生下来的牛犊,也喜欢看着娇小可爱的小羊羔,也喜欢萌萌的,蠢蠢的小猪,更喜欢全家山庄的朝气和活力。
这里的一切,在离开后,是不可能再看到的。
到底是出身皇家,朱微媞虽然不太关心政治,不关心不代表她不懂。
以全旭的身份和地位,那是不可能永远待在京城的,京城对于全旭而言,其实就是一个牢笼,辽东才是属于他驰骋的乐园。
“驸马,我们回京有什么要事?”
朱微媞是一个非常缺乏安全感的人,自从来到全家山庄,她终于找到了久违的安全感,看着粮库里堆满粮食,羊圈里装满了羊,她就有了安全感。
“京城没事,是辽东出事了!”
全旭望着朱微媞笑道“不算什么大事,小事而已!”
“辽东?”
朱微媞小心翼翼的问道“辽东出了什么事?”
全旭叹了口气道“其实,也不算是辽东出事了,而是朝鲜。”
朝鲜,一直都是大明朝的藩属国,也是保护国。
现在的朝鲜王是李倧,他朝鲜宣祖李昖之孙,定远君(朝鲜元宗)李琈之子,光海君李珲之侄。李倧初封绫阳君,天启三年(1623年)与西人党金瑬、李贵等人发动宫廷政变(仁祖反正),推翻伯父光海君,继承王位。天启五年(1625年)获明朝册封为朝鲜国王。
当然,李倧与其他朝鲜国王不同,他继成朝鲜国王的时候,朝鲜国已经内忧外患非常严重了,偏偏朝鲜正巧夹在后金和大明之间。
事实上早在他继位之前的天启元年,后金已经攻陷了辽东,辽东二十五所已经成为了后金的地盘,天启七年,二贝勒阿敏带兵攻打朝鲜,东江镇毛文龙虽然援助朝鲜,但是,他的兵力不足,只能退守皮岛。
后金军队势如破竹,连克义州、安州、平壤,李倧只要在这种情况下,一面向明朝称臣,一方面又向后金修好。
直到崇祯五年,随着建奴被全旭狠狠的按在地上摩擦一顿,朝鲜也开始马上转而投入了大明的怀抱,在全旭的献俘大典的时候,朝鲜国王李倧就来到京城,参加献虏大典。
随后,在全旭成婚的时候,李倧还派出使臣给全旭送了价值八千两银子的贺礼。可是,朝鲜的好日子没有过多久,这次,他又遇到了建奴和倭国的联合进攻。
无奈之下,只好向大明求援。
当然,全旭有电台之利,可以先一步得到消息,事实上,要不了多少时间,朝鲜使节就会在东江军水师的护送下,抵达京城。
东江军虽然有十几万人马,不过他们内部随着毛文龙调任遵化镇总兵,渐渐产生了分裂,并且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对于朝鲜这个小弟,大明是不可能不管的,在没有实力的时候,那自然是没有办法,有实力的时候,自然需要出兵援助。
虽然万历朝鲜战争,打空了大明的国库,很多人对于万历出兵朝鲜,认为是一个昏招,败光了大明的家底。
其实,说出这句话的人,只能说明不懂政治。大明有着一个完整的藩国体系,大大小小四十多个藩国,作为带头大哥,小弟有难,大哥不管的话,那日后队伍就不好带了。
全旭不用考虑其他的,一旦崇祯皇帝知道这个消息,他肯定是要命令全旭出兵,解决朝鲜之危。
朱微媞恋恋不舍的望着全家山庄的方向“驸马,咱们这次回来,是不是以后不会再回来了?”
“暂时不会回来了!”
全旭拍了拍朱微媞的肩膀“其实你不用担心,全家山庄只是一个小小的小村落,远远比不上辽东,等你到了辽东,你会看到漫山遍野都是马群、羊群、牛群,你会看到一望无际的田地,也可以看到帆影交绰,遮天蔽日。与辽东相比,全家山庄根本就不算什么!”
这次全旭返回京城,自然不是空着手回去的,带着上百只羊,几十头猪,还有足足数百条大鱼和王八,河虾等特产。
一路晃晃悠悠,慢慢腾腾,用了足足三天多的时间,这才抵达京城,回到武威侯府,又下起了大雪。
这场雪比第一场雪要大,纷纷扬扬的雪花,让整个京城变成了冰雪世界。
天气寒冷,自然要泡着热水澡。
让全旭有些遗憾,朱微媞还是放不开。
对于全旭而言,用电磁炉或煤气炉的火锅,其实是没有灵魂的,最好的火锅,还是铜火锅涮肉。
天气寒冷,把羊宰杀以后,放在外面,很快就冻得的,拿着菜刀,可以刨出后世火锅店里的那种羊肉卷,毛肚、调制好的蘸料,准备开吃。
就在这时,袁宗第过来禀告道“侯爷,陛下来了!”
全旭和朱微媞急忙起身,谁曾想崇祯、周皇后、太子、曹化淳、王承恩一行人就来到了后院。
全旭毫无诚意的装模作样的朝着崇祯施了一个礼“陛下,你是闻着味儿过来的吧?”
“你是什么意思,说朕是……”
下一秒钟,帝王的威严便让他扔到了九宵云外,他凑近正在熬着老汤火锅,两眼放光,口水长流。
没有办法,全旭为了关照朱微媞不能吃辣椒,就特意让人打造了鸳鸯火锅,一面是火红的麻辣汤,一面是精致的牛骨汤。
火锅对于崇祯不算陌生,麻辣风味也不算陌生,只是陌生的是这种感觉。
没错,放眼整个大明,也只有全旭敢这样与崇祯皇帝对坐,朱微媞看着向周皇后和太子行礼之后,就准备离开。
全旭一把拉住朱微媞“陛下,火锅的灵魂和乐趣,就在于参与,等待的间隙可以聊天说话,放慢生活的节奏,畅快的享受美味,这才是火锅的真谛。”
“朕不用你教!”
崇祯非常熟练的利用香油、麻酱、葱花、蒜泥、香菜等调料开始调制自己的蘸料,王承恩想上去帮忙,就被崇祯一把推开了。
这个火锅不大,不大的那一面正是太子、长平公主周皇后以及朱微媞,崇祯和全旭则对着麻辣汤展开进攻。
“再切几盘羊肉,对了,还有鸭肠,来三份!”
全旭的话音未落,崇祯毫不客气望着仆从道“毛肚,再来点,给朕盛碗饭!”
这些大米碗其实是大泥淀自产的,北方的大米,在明末可是稀罕物,不过,这种大米粒粒圆润,泛着一层洁白的油光,入口柔软喷香,吃了还想吃,就连周皇后都一口气吃了两大碗。
长平公主一碗米饭吃得满脸都是,太子的那个小碗里已经见底了。
崇祯更是惊奇的道“这是哪里的大米居然如此美味,实在是不可思议!”
全旭笑道“日本的!”
大米自然不是日本的,眼下却有了可以进攻日本的借口,他们进攻朝鲜,全旭可不会像万历时期那样,轻拿轻放。
“日本的?以后得让他们多多进贡才行。”
全旭笑道“用不着那么麻烦,陛下想吃的话,臣带兵去抢就是了。”
崇祯皇帝有些不哭笑不得的道“太祖曾将日本列为不征之国……”
“那又如何?”
崇祯解释道“太祖的意思是,终大明一世,都不能征讨日本。”
“凭什么?凭什么我们大明不能征讨日本,日本倒能征讨我们?朝鲜之战过去没几年你们就全忘记了?”
全旭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日本做初一,我们就做十五,他们能对我们的藩篱动刀子,我们就能打到他们老家去,揍到他们生活不能自理!”
崇祯道“你别动不动就杀呀抢呀的,大明乃是泱泱大国,得有大国的风范,不能落个欺凌弱小的骂名!”
全旭满不在乎“去他娘的大国风范!真正的大国风范应该是跟汉唐那样,周边哪个国家敢不服就将他摁进水里狂扁,腿都给打断了再扔给他两颗红枣,让他们歌功颂德!”
全旭扭头对朱慈烺道“太子,这一点要牢牢记住,别让那帮老夫子给忽悠了!”
朱慈烺不解的望着全旭。
全旭笑道“你以后就会明白的,人善被人欺负,马善被人骑,你问问袁宗第,这事他最清楚!”
朱慈烺“袁……袁……”
袁宗第道“臣的父亲是侯爷的大总管,臣在金梯书院刚开始上学的时候,我对所有的同学都客客气气,凡事都忍让三分,但他们都说我孬,不跟我玩,后来我开始用拳头跟他们说话了,谁敢惹我我就揍谁,结果很快就交了很多朋友,包括以前那些欺负我的同学,也跟我成了好朋友!”
全旭非常满意道“这就对了,男子汉就该有男子汉的傲骨,大国更应该有大国的威严,而不是扮老好人!”
长平公主抬头道“武威侯,那要是打不过怎么办?”
“那就学会动脑子!”
全旭笑道“就像,我们大明人,没有建奴的体格强健,特别是他们的白甲兵,几乎人人可以披着三层重甲,健步如飞,跋山涉水,不在话下,那又怎么样呢,功夫再高,一枪撂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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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九一章崇祯终于开窍了
第四九一章崇祯终于开窍了
随着武器的大规模标准化生产,谁可以掌握大量的资源人口,谁就能获得战争的胜利。火器的广泛使用使得游牧民族的骑兵变得毫无用武之地,骑兵在火枪面前变成了活靶子。
在冷兵器时代,训练一个马上弓弩手需要三年时间,要在高速奔驰的战马之上拉弓射箭并且命中目标,难度可想而知,即使训练一个步兵弓箭手也需要将近一年的时间。而一个火枪手从训练到可以打仗只需要大概三天时间。
特别是机枪的出现,游牧民族只能变得能歌善舞。
全旭拍拍手“红衣,把内室那两个锦盒拿过来!”
时间不长,红衣捧着两个锦盒走进来,她打开锦盒,露出两柄手铳。
曹化淳微微变色。
全旭伸手拿起一支手铳,这个手铳可不是全旭的功劳,而是全记的枪炮局工匠打造的手铳。
与普通的手铳不一样,这支手铳不仅仅是燧发式,而且外形有点像左轮手枪,有五个装药室,可以一次性装填五枚铅子。
当然,现在是没有装填火药,全旭拿起手铳,直接送给了崇祯皇帝“这种手铳可以装药五枚,子药两钱,二十步之内,中者立毙。”
崇祯似乎对这种手铳没有什么兴趣,他看了看,就将手递给了王承恩,接着,他叹了口气道“现在有些大臣劝谏,让太子进学!”
“开什么玩笑!”
全旭不以为然的道“他才多大,怎么可能这么快上学?他这个年纪就该和其他孩子一起玩玩闹闹,开开心心的过,整天逼着他读四书五经,就不把他读傻?”
周皇后插嘴“不是说‘半部《论语》治天下’么,不读四书五经读什么?”
全旭笑道“太祖洪武皇帝、成祖文皇帝都没读过四书五经,臣看史书,史书记载,成祖当年可以大本堂里的混世魔王,他照样开创了一个堪比汉唐的盛世!依我说,一个帝国的皇帝最重要的不是学了多少圣人之道,而是要了解民情,有自己的主见,勇于任事。如果连一石米要多少钱都不知道,那肯定会被群臣欺负得体无完肤的,这些东西在宫里都学不到,在书本里更学不到,得到外面去才行!”
周皇后道“本宫赞同!”
她拿出一方布巾替朱慈烺擦掉脸上的油迹,疼爱的说“慈烺沉默寡言,懦弱怕事,本宫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生怕他以后会吃亏,听了全卿之言,本宫感觉这样最好,本宫很满意!”
“慈母多败儿!”
不过,麻辣火锅着实开胃,让崇祯皇帝胃口大开,吃着涮肉、还一些水果,直到崇祯感觉自己的肚皮快要撑爆了,这下心满意足的放下筷子。
朱慈烺和长平公主眼巴巴的看着一盘盘羊肉,却没有肚子可以装下,有些惋惜。
全旭自然是明白朱慈烺和长平公主这样做的原因,主要是崇祯太节俭了,周皇后也没有办法大吃大喝,所以连一对儿女也跟着受罪。
这正应了那句话,死要面子活受罪。
当然,在全旭面前,崇祯就放开了,他不仅仅大吃大喝,而且带着老婆孩子过来大吃大喝。
周皇后看着朱微媞牵着公主的手,又拉着朱慈烺的手道“你父皇跟侯爷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谈,我们先到那边去玩吧。”
周皇后和朱微媞一起向崇祯行了个礼,心满意足的走开了。
府里的宫女太监过来将残羹剩饭清理掉,奉上香茶,然后远远的退开。有些事情不是他们这些小人物能够接触的,还是别听到为好。
崇祯皇帝吃得太多了,肚皮撑得难受,一连喝了两杯茶才算缓过来,他学着全旭的样子,躺在沙发上,打着饱嗝说“鸳鸯火锅………嗝,朕还是头一回尝到如此美味的东西!”
“曹公公!”
“府里有几十只羊,还有猪,那是给陛下准备的,回宫的时候,别忘了带着!”
曹化淳算是服气了,整个大明的文武大臣,也就全旭这样,送礼送得光明正大,偏偏还没有人可以说出什么。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边喝茶边聊,天南地北一通胡侃。
全旭给崇祯皇帝讲起了辽东的风土人情以及自己征战荷兰的所见所闻。
崇祯则给全旭说了一些朝中发生的趣事,聊得非常轻松。
崇祯喜欢这种谈话的氛围,也就跟全旭聊的时候能这么轻松,就像孙承宗、卢象升、温体仁包括周延儒,就没有这么轻松。
当然,全旭压根没拿他当皇帝,更没觉得皇帝比谁高贵多少,在他眼里,能跟他坐到一块吃饭聊天的都是朋友,其他人哪里有这个胆量?
说着,说着,崇祯就变成了话唠,不对,应该是变成了深闺怨妇,他吐糟这个,吐糟那个,然后长吁短叹。
原本国库就没钱,结果运河要趁着枯水期疏通,伸手就要两百万两银子。
说到了漕运,全旭不解的道“陛下,京杭大运河河道淤塞,通航困难,百万漕工的衣食都要从税银中出,消耗何其惊人,再加上漕运官员层层贪墨,假公济私,一千石粮食走运河运往京城,最后不知道能不能有两百石进国库!不仅效率低下,消耗惊人,还浪费了百万青壮劳力,这样的漕运,要它何用?而走海运就不同了,一艘大海船一次能运载万石粮食,从广州出发,抵达天津不过十余日,二三十名水手就能搞定,效率高出何止百倍!”
崇祯苦笑道“朕何尝不知道海运更省钱省力?只是这百万漕工一旦没了活路,势必天下大乱!”
“要不这样,臣调辽东军南下,进驻徐州、济南,万事俱备,朝廷动力清理河工,他们只要敢造反,哼哼!”
全旭可是眼馋着这百万河工许久了,虽然说是百万河工,事实上,连上他们的家属,足足数百上千万人。
这些人是大明朝里的不定时炸弹,但是全家军扩充海军力量,有些困难了,沙河帮只是一个江湖帮派,能够提供人数有限。
崇祯大吃一惊“你疯了!?那百万漕工…”
“正因为那百万漕工才要废除漕运!”
全旭笑道“打下的疆土终究是要有人去开发的,有家产的人谁肯离开故土到辽东,而漕运一旦取消,这百万漕工就没了去处,到时候再出台一些政策鼓励他们到辽东去,岂不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崇祯目瞪口呆,愣愣的看着全旭,像是在看一个疯子。半晌,他才说“你不停的提辽东朕倒要问你,到底要多久才能彻底灭掉建奴?”
全旭想了想,慎之又慎的伸出两根手指“两年!”
“你原来说三年,现在又说两年!”
“臣也没有办法,建奴就像汉时的匈奴,唐时的突厥,打败他们容易,想要灭掉他们,必须远征,臣在辽东屯田,就要像汉时一样,发数万大军,跟着数十万民夫负责后勤,这样才能彻底灭掉建奴!”
“现在建奴正在进攻朝鲜,半个月前,他们距离平壤不到三百里,现如今只怕已经兵临城下了,你能调出多少人支援朝鲜?”
全旭沉吟道“两万人马,后勤民夫需要五六万人!”
“两万人?”
崇祯有些难以置信。
全旭道“如今我军火枪火炮已经犀利无比,火炮一炮轰过去能炸死炸死二三十人,而几千支火枪轮番开火足以编织出密不透风的火幕,建奴骑兵硬要冲过来的话,十个人中有九个会在半路上被打成马蜂窝,建奴拿什么来跟我们拼?”
崇祯沉良久道“别人跟朕说这些的话朕会把他当成大话精,二话不说就砍了他的脑袋,但是从你嘴里听到这些话的时候,朕已经将建奴当成一群死人了!”
“谢陛下信任!”
崇祯勉励道“朕给你足够的时候,只管放手去干!两年不够的话就三年,三年不够的话就五年!朕还年轻,终究能看到你把皇太极给朕捉来,朕让他给朕跳舞,朕不急,不过朝鲜的事情,不能不急!”
“那臣从明天就出发!”
全旭望着崇祯笑道“陛下可以与朝臣商议,任他们吵,最好可以吵个十天半个月……”
不等全旭说完,崇祯皇帝仿佛明白过来。
全旭这是在故布疑阵。
崇祯想了想道“你要五万民夫负责后勤?”
“对!”
“那就从漕工里招募吧!”
崇祯目光闪烁道“朕听说漕工一个个体壮如牛,能吃苦,也能服从命令,拉去负责上战场也好,负责后勤也罢,都是个不错的选择。”
全旭激动得热泪盈眶。
大老板你终于开窍了,知道漕工除了拉纤,还可以去当兵了!
清朝是怎么解决漕工的来着?嗯,简单的说就是抓壮丁,太平军抓,清军也抓,百万漕工被割裂成两个阵营血腥厮杀,等太平天国被平定之后,百万漕工也没剩下多少人了,这个沉重的负担自然也就被甩掉了。
这说明,崇祯真正动心了,准备铲除漕运这个毒瘤。
事实上大明是烂透了,的何止是一个辽西将门,漕运也是大明脖子上的巨大枷锁。
崇祯也恨透了这些漕运官员与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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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九二章忍他两年又何妨
第四九二章忍他两年又何妨
崇祯也明明知道,朝廷在漕运方面是一个巨大的窟窿,这个漕运牵着了方方面面的利益,不能轻动,一旦动了,那些人就会蛊惑着漕工闹事。
一百多万青壮漕工,一旦闹事,那就麻烦了,整条京杭大运河,都在大明的腹地,而且更为关键的是,漕运只要出现问题,京城就会出现粮荒,一旦京城出现粮荒宁锦线、宣大线,三边都会出现问题。
在这个时空,崇祯其实是幸福的,因为全旭的存在,建奴暂时没有了力气动弹,孙承宗一直坐守着蓟州,居后策应着宁锦线,卢象升去了宣大。
别看洪承畴人品有问题,但是人家能力没有问题,照样可以压着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一手按着公平军。
在这种情况下,崇祯才敢放开手脚,收拾内部问题,他第一刀动了皇宫内部,把一千四百余名宫娥和宦官扔给了全旭。
当然,这些事情,朝廷大臣是不会管的,反正皇宫随便让崇祯折腾,接着他又动了京营,京营的官兵张口向朝廷要粮,结果建奴打过来的时候,畏敌如虎,崇祯失望了,大臣们也失望啊。
一旦北京出了问题,他们也跑不掉,所以,崇祯一刀砍下去,四卫十八个独立千户所,就被崇祯一刀切掉了。
同样没有引起朝廷大臣的激烈反对,可以慢慢试试漕工了。
在这个时候,崇祯望着全旭道“朕打算让辽东新军接手辽西,把宁锦防线接过去!”
全旭目瞪口呆的望着崇祯道“为何?”
“朕已经受够了那些辽西军阀了!每年糜耗七百万两军饷,几乎把国库给掏空了,却既不能攻,也不能守!”崇祯皇帝火冒三丈,咬牙道“崇祯二年,建奴大举来袭,关宁军声称曾与建奴血战数日,歼敌万余,斩首六百余级,满朝文武皆言战功赫赫,然而朕让锦衣卫查了一下,却发现他们根本就没怎么跟建奴打!”
崇祯说到这里,气得胡子乱颤,一下把茶杯重重的砸在茶几上,义愤填膺的道“建奴一来,那些花费数万,甚至十几二十万两白银修建起来的城池堡垒便尽皆放弃,不是主动向建奴投降便是落荒而逃,没有发挥任何作用!”
崇祯说得这些问题,全旭全部知道,但是知道规知道,却没有办法说,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这可是要结血仇的。
更何况,全旭也没有想到像张居正一样对大明进行改革,大明的里里外外太烂了,把张居正、王安石以及商鞅这三位头铁的改革家聚集在一起,也不见得可以玩过大明的文臣。
商鞅还可以得到秦王的鼎力支持,还有二十万秦军虎狼之师当作后盾,关键是,商鞅代表的就是大秦虎狼之师的利益。
可是,明朝的军人,特别是那些勋贵和将领,本身就是烂泥扶不上墙。
崇祯皇帝开始了吐糟模式“十几万关宁军全都缩在城里,不敢露面,也就祖宽在十字坡跟建奴打了一场,打垮了建奴一个甲喇而已!全都当朕是傻瓜!临敌时十不当一,争功却以一当十,恨不得把还没车轮高的孙儿都拉过来分润一份功劳,要求封赏的名单能列出三丈长!他们这是想干什么?真的当朕瞎了吗!?”
曹化淳的目光变得幽深,他真想说“皇爷,那些大臣就是把你当傻子哄呢!”
“每年几百万两辽饷,就养了这么一群既不能攻也不能守的废物,要他们何用!全家军战斗力强,而且花费的粮饷也少得多!”
崇祯兴奋的笑道“朕决定了,用辽东新军顶替关宁军去镇守宁锦防线,如果他们兵力太少守不过来,干脆就放弃宁远、锦州,只守山海关,只要能拖住建奴几年,朕的辽东新军就能积蓄足够的实力挥师北上!”
如果崇祯真敢这么做,不出意料,他就会成为大明朝里第三位落水意外暴毙的皇帝,不用上煤山上吊了。
另外,全旭可以肯定,崇祯一旦提出退守山海关,满朝文武都会跳起来咬人!
退守山海关确实可以大大节约粮饷,将七百万两辽饷减到一百万两都不成问题,问题是这满朝文武都指着辽饷活的,这样做等于是断他们的财路!
大明那些大臣们别的本事没有,作死本事却无人能及,鬼才知道一旦发现自家财路要断了,这帮作死者会作出何等脑残的蠢事来!
全旭在辽东崛起,看似风光无限,事实上,根底尚浅,发展工业,从来不是简单的事情,不仅仅是科技技术的问题,同时,还是工人的问题。在全旭的扶持之下,辽东的工业发展已经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几乎是工厂遍地开花,纺织厂、水泥厂、炼钢厂,煤矿、造船厂等等。必在未来几年,辽东地区的生产力将呈井喷模式发展。
伴随着这些工厂发展的是那些工人,根据辽南四州十五县的统计,辽南四州十五县拥有用工人数超过一百的工厂总计一千三百五十五家,职业工匠人数多达五十七万余人。这段时间的蓬勃发展,直接让辽东的工人突破了一百余人万。
这样以来,工人就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阶级。
人类自从产生了阶级,就会有矛盾。特别是资本家,那些工厂主们,为了追求利润,他们是无所不用其极,虽然全旭强制辽南议会,为了避免苛待工人,酿成工人反抗运动,他曾提出工资收入最低标准,也要求各工厂的工人们,发放工资必须经过全记银行。
事实上,辽东的工人收入虽然可以糊口,距离后世那种一个月工资可以买个四五千斤粮食,可以让自己的老婆孩子吃喝不愁,还有一定的差距。
当然,最怕的是,他们在内部蛊惑工人跟全旭造反,那样以来,全旭才会有更大的麻烦。
一个正确的策略放在错误的时间,会导致灾难性后果,这是血的教训。
全旭沉默良久缓缓说“陛下,三思!”
“为何?难道朕连调动自家军队的权力都没有了吗?”
“臣不是这个意思!臣认为,眼下大明天灾频发,流寇至今还没有平定,已经是元气大伤了……”
崇祯愤愤道“正因为这样,朕才要让辽东新军换下关宁军,省下这几百万两辽饷!有了这几百万两银子,朕可以做多少事情!哪怕是扔进河里听个响,也比交给这帮军阀一天到晚恶心朕强!”
“理是这个理,可是,陛下有没有想过,把关宁军换下来之后,那十几万大军往哪里放?”
崇祯拧起眉头,这个他还真的没有想过。
“那十几万大军也是要穿衣服吃饭的,把他们换下来却没处安置,必出乱子!一旦他们起兵作乱,大明只怕要花几千万甚至数亿银两才能摆平了,哪个更亏?再者,关宁军经营了这么多年,在朝中人脉极广,要动关宁军,只怕满朝文武没一个会答应的……别瞪眼,陛下能查到关宁军虚报战功,想必也能查到兵部、户部、吏部乃至内阁那些大人物每年能从辽饷中分润到多少利益!”
全旭语重心长的道“关宁军早已不单纯是一支军队,它已经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要动关宁军,要削减辽饷,势必会导致这个利益集团疯狂反扑,后果难料啊!”
别说关宁军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就连全家军以及天雄军,都成了利益集团,全旭身为全家军之首,不意味着,全家军可以没有自己的立场和利益原则。
崇祯把全家军往辽东放是非常容易,可以调出来,那就不容易了,现在全家军已经在辽东落地地根,辽东已经不是大明的辽东了,而是全家军的辽东,工业党的辽东。
此时此刻,就算全旭想当大明的忠臣孝子,全家军也不会同意,因为全旭对朝廷的军饷不在乎,所以全家军上下,对于朝廷可没有什么好感。
如果崇祯敢下令处斩全旭,甚至不用全旭下令,全家军马上就会起兵清君侧,十几万大军北上或南下,那么乐子就大了。
崇祯皇帝异常恼怒“难道要朕继续养着那帮废物,每年继续花几百万两辽饷养着他们给朕添堵不成!?”
全旭苦笑道“暂时也只能这样了。其实要解决关宁军,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建奴给灭了,没了建奴,关宁军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陛下,请再忍耐两年,两年之后辽东新军便可以积攒足够的实力,以雷霆万钧之势一举扫灭建奴!”
“好,朕且再忍耐两年,两年之后再跟他们算总账!”
全旭暗暗松了一口气,他真怕这位大老板牛脾气上来了,坚持让辽东新军接防关宁防线,真要这样搞,只怕辽东新军还没动,关宁军就配合后金大军,把辽东打得稀巴烂了。
千万不要高估那帮骄兵悍将的节操,当然,他们在后金面前就是陀屎,但是留了辫子之后那叫一个猛,从辽东打到缅甸不带喘气的,真让他们跟后金合流,事情绝对大条!
不过还好,崇祯虽然有急躁、刚愎自用等诸多弱点,但对他信任的人的话还是听得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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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九三章再回辽东
第四九三章再回辽东
全旭走的是精兵路线,他不怕建奴主动大规模进攻,反而怕建奴小股部队进攻,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不主动与全家军交战,而是专挑百姓和工厂下手。
辽东的百姓还要好点,他们有一个镇堡作为堡垒,这种镇堡就像一座小城,想攻克这样的小城其实不容易,但是工厂就不一样了,工厂一般情况下就是一个大院子,围墙就两三米那么高。
关键是,上面不能站人防御,建奴骑着马,站起来就可以翻墙进去,更加可怕的是,每一座工厂里,都存放着大量的粮食、盐、肉食以及生活物资。
毕竟,辽东的工人不仅仅可以吃饱,更加保证他们的油水问题,要不然,工厂可经营不下去了,特别是那些有技术、带着徒弟的大师傅们,每天的生活水平,不次于小地主和财主。
全旭通过玄鹰卫的情报,已经发现建奴是一个擅长学习的组织,在遵化之战中,他们发现全家军的火炮威力,现在已经开始组织八旗的火铳兵和炮兵。
当全旭得到这个情报的时候,简直乐疯了。
全干还有些担心,但是,全旭却不以为然。
全家军的队列,全世界都可以学习,其实难度不大,而且对于实战战斗力增加,并没有直接的好处。
然而,问题是,全旭为了枪炮局,为了那三四千名优势的工匠,每年的投入就多达一百多万两银子,还有大量的实验器材和装备。
特别是火炮局,他们玩废的炮管,都可以堆成山,对于全旭而言,这都不是事,就算是废弃的炮管,也可以回炉重铸,了不起就是损失一些焦炭,仅此而已。
就算全旭把一门大炮,送给建奴,建奴也没有实力模仿出来。
这就涉及了材料工程学,钢铁的出现,让合金钢成了主流,不同材质的钢铁,有着不同的用处,哪怕是后世,在特种钢材领域,依旧是高科技。
现在全记钢厂拥有独立的钢铁配法多达五十七种,适合用不同领域,而且每时每刻,都有大量的工匠正在摸索创新。
一名优秀的工匠,可以依葫芦画瓢,打造一根枪管,但是这根枪管的制造成本,肯定会高得吓人,然而,这种熟铁打造的枪管,质量远远不如高炭钢冷铸,并且经过热处理的枪管耐用,而且质量更高。
后金固然可以依葫芦画瓢,按着全家军的样子编练长枪兵、弩兵、枪骑兵、火枪手,甚至青出于蓝。
然而,有些东西是他们无法模仿的,比如说,他们无论如何也模仿不出线膛步枪、线膛炮和无烟炸药!
时代已经改变,靠军队的素质和将领的能力决定战争胜利的时代即将过去,在将来,将由工业实力和军工体系决定战争的胜负,而这两样后金都在起跑线上就输了,再怎么挣扎,也只是枉然。
崇祯发了一顿牢骚,吐糟了满朝文武,心情顿时好得多了。
当然,全旭想要的东西已经得到了,崇祯发中旨,给全旭,让他全权处理朝鲜危机,让他可以用倭国用兵,教训一下不听超乎的倭国。
全旭其实很想返回辽东,这次离开辽东已经半年多了,怪想孩子们的,全景慕、景然、景阳、景仪特别是,景阳和景然,恐怕已经学会走路了。
正如全旭的猜测一样,当崇祯皇帝在朝堂上提出让辽东军支援朝鲜的时候,便招来了众多文武大臣的强烈反对。
明朝文臣抑制武将集团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了,发现有哪支军队很能打又不受自己控制的,拼上老命也要设法毁了它,就好像在历史上他们宁愿让明朝灭亡也不肯让武将集团崛起压过他们一头一样。
全家军是全旭一手带出来的,纪律之严明,装备之精良,战力之强悍,战绩之辉煌,仅天雄军能与他们比肩而已,而文臣集团对全家军可以说是一点影响力都没有,全旭跟他们根本就尿不到一个壶里,反倒是崇祯对全家军还是有不小的影响力,这无疑是戳了文臣集团的肺管,想办法将全家军拆个七零八落都来不及,还让他们建功立业?
做梦!
关宁军可以出战。
昌平军也可以出战。
毛文龙率领的遵化军也可以出战,东江军也可以出战。
好吧,这个时候想起东江军和毛文龙来了。
当然,全旭并不是最孤单的,孙承宗还是支持他,升为礼部右侍郎的袁可立也支持他,至于话语权并没有多少的勋贵们,倒是支持全旭,反正全旭在前面抗雷,他们越安全。
争吵开始了,全旭也悄悄离京。
当然,这次的离开,全旭并没有声张,而是悄悄离开了京城,为了掩饰全旭的离开,留下来护院,充当着全旭的狗腿子。
今天与这名勋贵发生了争斗,明天砸着赌坊,后天大庭广众之下,发生一场械斗,隔三差五,有勋贵和大臣弹劾全旭不法。
不过,全旭已经离开了京城,来到了苍茫的大海上。
跟随全旭离开的就有那四卫十八千户所的移民,天气非常好,碧空如洗,艳阳高照,映得大海越发的蔚蓝。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天气有些寒冷,特别是寒风的吹拂之下,让人感觉有些刺骨的寒冷。
大海对于朱微媞而是更是新鲜的世界,她惊叹不已“出了海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这么大!”
“这个世界本来就大!”
全旭道“与世界相比,人类才是最渺小的!”
朱微媞顺着甲板望远,只见大海上密密麻麻数百艘大大小小的船只,扬帆前进,这些运输船也好,战舰也罢,上面都挂着黑底白字的“全”字,也代表着他们都是全记的运输船。
夕阳一点点的消失在海平面后面,烈焰一般的云霞被无边的黑暗一点点的吞噬,飞鱼、海豚、海鸥……这一切都消失了,大海暂时收回了它美丽无比的花园,留给所有人一张黑脸。
看了一天海,朱微媞也有几分腻了,她感觉呆在闷闷的船舱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压抑感觉,非常不舒服。
全旭非常体贴的让人在甲板上搭了一起u型的帐篷,在里面升起火炉,尽管迎着海风,却感觉不到多少寒意。
并不是所有没有出过海的人都会晕船,不过,胃口不好这是肯定的,哪怕是两三斤重的龙虾,朱微媞依旧没有胃口。
不过,这不可怕,全旭有的是罐头,像各种各样的水果罐头。
全旭却一点都不在意,他在餐桌上那种横扫虎踞八荒的气势着实让朱微媞是开了眼界。
四大金刚,出海之后,就变成了四只小猫,懒洋洋的,一点儿也没有精神。
袁宗第望着李彦庆道“李师傅,你该不会是昏船吧?”
李彦庆白眼一翻“昏船?老夫怎么会昏船?开什么玩笑,老夫……”
话还没说完,李彦庆吃下去的饭就从鼻孔里喷了出来,这下就像传染病一样,整个船舱里稀里哗啦起来,弥漫着一股怪味。
袁宗第有些得意的道“李师傅,你这可不行,身为侯爷的亲卫团长,不仅仅要在马上可以骑马,还要在海上可以乘船,上山如猛虎,下海似蛟龙!”
李彦庆终于吐得干净了“小袁公子!”
“别,别介,叫我袁少校,或者袁团长都行,袁公子可不敢当!”
“好吧,袁少校,怎么才能不昏船?”
“这事简单!”
袁宗第朝着身边一名亲兵道“拿根绳子过来!”
士兵将绳子递给袁宗第,袁宗第在李彦庆的诧异目光中,将绳子系在他的腰上“好了,你现在跳下去,一个时辰之后,才上来,连续三天,只要学会游泳,那就再也不会晕船了!”
“你当我是憨子?”
“我就是这么过来的,不信你问问其他人!”
袁宗第一脸正经的望着李彦庆。
李彦庆望着波涛汹涌的大海,咬咬牙,他纵身一跃,跳进了大海里。
“扑通……”
“我……救命,救我……”
全旭听到李彦庆的呼叫声,就起身过来看看,他看着李彦庆在海里浮浮沉沉。
“快,把他拉上来!”
很快,亲兵团的士兵们把李彦庆拉了上来。
全旭望着李彦庆一脸关切“你怎么掉海里了?”
“袁少校说,这样可以学会游泳!”
“屁话,现在是什么天气?”
全旭指着甲板上,那些水果罐头都结了一层霜“这么低的气温,你这是草菅人命!”
李彦庆这才明白,袁宗第这是欺骗他。
袁宗第一脸委屈“我也是这样……”
“你那个几月份?现在是几月分?天气这么冷,你要是跳下去,最多半个时辰,也会没命!”
全旭看着李彦庆的嘴都冻得乌青,指着袁宗第道“瞎胡闹,这半年你别想拿军饷了!”
袁宗第一脸苦相。
全旭回到甲板上,看着朱微媞的脸色,她仿佛吃了苦瓜一样,满脸苦相。
“怎么了?不好受?”
“有点不舒服!”
朱微媞懒洋洋的望着全旭道“咱们什么时候可以到辽东?”
“如果风向不变,明天这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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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九四章辽东民风真是彪悍(一更)
第四九四章辽东民风真是彪悍
朱微媞心中非常不舒服,事实上,她并不是晕船,也不是恐海,她的不舒服,并不是身体上的,准确的说,应该是心里问题。
有一句俗话说得,丑媳妇迟早好见公婆。
朱微媞遇到的是从起点孤儿院里出来的全旭,所以她并没有公婆,虽然没有公婆,全旭却有两个小妾,一个二娘,一个三娘,而且还有四个孩子,三女一子。
如果说是普通人家的妾室,如果全旭是大明普通的男子,妾,对于大明普通的男子来说,连家人都算不上,只能算是财产,有可能一匹马,就换掉了。
朱微媞也知道,全旭不是普通男子,他对三娘和二娘的感觉也不一样,偶而聊天的时候,会提到二娘和三娘,在全旭心中,二娘大方稳重,大度从容,三娘古灵精怪,活泼开朗,用全旭的话说,二娘有大将之风,可独挡一面,三娘就是冲将之才,可带领军队冲锋陷阵。
无论从哪个方面,在全旭的心中二娘和三娘都是独一无二,更是不可替代的。
朱微媞有些忐忑不安,她应该以哪种态度跟三娘、二娘她们相处?
而且,更为担心,那四个孩子见了自己,会怎么办?叫怎么娘吗?
自己该怎么对待他们?
朱微媞的心情越来越忐忑,这主要是跟她成长的环境有关,她虽然是大明的长公主,可是却一直缺乏安全感,有些患得患失。
全旭感觉到了朱微媞不安,不过,全旭却以为朱微媞是因为轻微的晕船。
无论怎么说,全旭和朱微媞一行还是顺利地抵达了辽南的旅顺港口。早在三年前,全旭率领全家军抵达金州的时候,整个辽东还是白骨累累,赤地千里,辽南各地总人口加起来不过上千人。
现如今,唯一的变化就是人多。
没错,可以一次性停靠数百上千艘大小海船的港口,密密麻麻啊停靠着海船,码头上的搬运工正在挥汗如雨的工作着。
虽然全家山庄拥有着让朱微媞难以想象的繁华,可是,与旅顺相比,全家山庄简直没有可比性。
当然,宽阔的街道上,人来人往,车如流水马如龙。
作为辽东的无冕之王,全旭抵达,自然有着盛大的迎接仪式,码头上搭建了一个巨大的仪门。
一面面黑色的战旗,迎风猎猎作响,近卫旅的五个整编步兵团,齐装满员,列阵迎接全旭的到来。
乐队在全旭和朱微媞下船的时候,就开始奏乐,当全旭和朱微媞走到码头上的时候,站得整整齐齐的四个团,三千六百余名火铳手,开始装填没有铅子的火药,然后向朝天空发射。
“砰砰砰……”
随着三千六百余名近卫旅士兵连续鸣放三枪,跟着全旭一起来的京营将领和士兵们,顿时被这一幕给惊呆了。
他们目瞪口呆的望着码头上的欢迎仪式,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所有的全家军士兵们,昂首挺胸,站得笔直。
他们拿着自己的武器,杀气腾腾。
“难道说,这是给他们的下马威?”
当然,这些京营将领根本就不值得全旭给他们下马威,他们在辽东,只能听话,遵守全旭的命令,还可以得到糖果吃,不听话,收拾他们绝对没有商量。
别看京营四卫十八千户所,四万余名将士,加上家属有小二十万人,全家军随便出动一个旅就足以打得他们跪下叫爸爸。
“拜见大帅,大帅威武!”
全家军将士们向着全旭行礼,声音之大,直冲云霄。
这个时候,辽东议会的议员以及政商工学的代表们,纷纷向全旭施礼。
“我等拜见侯爷,恭迎侯爷!”
上万百姓以及各界代表,声音更如海浪一样席卷而来。
朱微媞隐隐有些紧张。
沈明泽、朱寻等代表上前,再次躬身施礼。
与在武威侯府一样,这里没有人在眼朱微媞公主的身份,对她的称呼,都是统一的夫人。
“欢迎侯爷归来!”
全旭上前拍了拍沈明泽的肩膀道“老沈,你学坏了,怎么也学会了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这些百姓足足上万人吧?”
沈明泽摇摇头道“侯爷太谦虚了,门下所做的这些准备,与您所做的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以后,这种劳民伤财的事情,不准再做!”
全旭笑了笑“你还嫌我的亲卫工作轻松吗?如果在人群中隐匿几名刺客,那乐子就大了!”
“吃一堑长一智,我们自然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栽跟头!”
沈明泽沉吟道“在侯爷遇刺之后,辽东就出台了自治管理法案,以后像这种民间活动,或者公共区域,禁止携带兵刃和火器!”
全旭望着移民方向,这里发现,这里设立了临时的安检通道,就像后世的火车站一样,必须进行安检。
“治安法出台是必须的!”
全旭望着众人道“我知道你们肯定有很多要事相商量,这里也不是谈事情的地方,咱们一起回府,到府上谈!”
全旭与朱微媞登上了四轮马车,这辆四轮马车是特制的,基本可以免疫弩箭或火铳的射击,对于炮弹的袭击,还是没有办法,毕竟,马车可不是坦克。
就算是后世的装备车,可经不住这个时代大口径实心炮弹的轰击。
朱微媞第一次登上这种四轮马车,简直就像一辆小型的房车,车后是洗漱室和卫生间,有车载移动马桶,前面则是车夫和丫鬟所坐的地方,整个马车与外面的公共马车差不多,拥有差不多十二个平方米的空间。
关键是这种马车,行驶在水泥路面上,根本就感觉不到颠簸。
全旭的马车其实就是一个对坐式的庞大沙发,可以躺在上面休息,如果不是显得那辆末日堡垒太过招摇,全旭就直接可以乘坐末日堡垒了。
红衣和绿衣上了马车,负责煮茶,马车里有一个红泥小炉,可以煮茶,也可以进行简单的烹饪。
这种马车,成了辽东富豪们的新宠,负责生产这种马车房车的工厂,订单都排到了明年秋天。
辽东是一个宝地,又是正面临着大开发时期,可以说是百废待兴,只要胆子足够大,有一定的本钱,很快就可以实现富裕的道路。毫不夸张的说,哪怕在辽东卖烤红薯,既不需要技术含量,也不需要什么成本。
一辆太平车,一个架子,一个炉子,投入不到五两银子,就可以自己当老板,干上一年,也能收入十几二十两银子。
至于像开卤肉店、小吃店,以及酒水铺子,挣上数百上千两银子不等,其实在大明这样的小生意也不是不赚钱。只是他们赚的钱,还不够打发衙役、胥吏以及地皮流氓。
与后世的城管不同,打架斗殴,欺压良善,这种事情,规城管管理,抓到以后,报到衙门,公开审理,不打不骂,直接劳动改造,分分钟教会他们怎么做人。
辽东的经商、生活环境安全,只有纳税,就没有什么强买强卖,以及勋贵士绅、豪强仗势欺人的现象。
辽东的有钱人多了,有购买力就强了,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现在金州的消费能力,并不比京城差,京城有钱人很多,相对而言,只是很小的一部分。
但是,金州却没有京城那样庞大的贫困人口,就算是收入最低的纺织女工,一个月也能赚上一两多银子。一两多银子基本上可以保证一家人的日常吃喝,可是人并不会因为吃饱为目的,只要熬过了温饱线,像衣、食、住、行就开始朝着质量方面追求。
同样是一只烤鸭,街边的小摊上卖十五块,全聚德卖一千多,但是,全聚德很少能订到位子,虽然天天有人骂全聚德坑人,然而人家店里坐无虚席。
朱微媞兴致勃勃的坐在车窗前,观看着周围的行人。
她终于发现了辽东人的行人特点,就是他们无论是坐车,还是走路,速度都很快,仿佛身后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在追一样。
“驸马,这里的人怎么都这么急性子?”
“这个叫生活节奏!”
全旭笑道“几千年以来,我们习惯了小农经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是慢节奏的生活,但是,辽东不一样,辽东的农民,干完自己的活,可以去工厂里打零工,多干一天,就是多赚一天的钱,这些小贩也是一样,他们多干一会生意,就可以多赚一些钱。对于辽东百姓来说,时间,就等于金钱!”
在路过一个社区的时候,远远的看着一名书生模样的人,他的双手捂着自己的脑袋,两片脚掌上下翻飞,连滚带爬的从里面飙了出来,那种速度,那种激情,那种对阳光和生命的渴望。
全旭一看到这种情况,顿时下令道“停车,有好戏看了!”
“有好戏?”
朱微媞有些莫名奇妙。
不多时,书生后面追过来一名拿着杀猪刀的妇女,妇女如果在唐朝,那就是实足的美女,膀大腰圆,虎背熊腰,她追着前面的书生,嘴里如同机关枪一样扫射。
“你个杀千刀的,老娘怎么就找了你这么个懒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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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九五章辽东的财政危机
第四九五章辽东的财政危机
朱微媞目瞪口呆的望着这名妇女,殴打着她的丈夫。那名骨瘦如柴的书生,光挨打不敢还手,被打得异常狼狈。
作为一个从小受到严格的三从四德教育的大明公主,这一幕对于她而言,实在是太震撼了。
通过妇人一边打着书生,一边喝骂着,朱微媞可以听出大概,妇女就是一家卖卤肉的店家,她让丈夫去送卤肉,半天没有回来,结果发现,丈夫居然提着客人订购的卤肉,跟几名书生在一起喝酒。
这下这名妇女怒了,逮着丈夫就是一顿狠揍。
负责维持治安和环境卫生的城管们,也抱着胳膊看笑话,根本就没有管的意思,在这个时代,家暴还不算是犯法。
毕竟,全旭也没有办法完全学习后世,要不然,他就成了第二个王莽,步子太大扯到蛋了。
朱微媞看着全旭,感觉内心实在是太震撼了。
事实上,这并不是独特的个例子,马车前进了不过小半个时辰,人行道上又出现一起夫妻打架的事情,不过这一次,这名妇人倒是温柔一些。
她并没有拿家伙,而是伸手薅住对丈夫的耳朵,一边拧耳朵,一边数落着……
看到这里,朱微媞再也忍不住道:“这地方的女人实在太不像话了!夫字出头大过天,哪能这样当众折辱丈夫的!?”
全旭苦笑不得的望着朱微媞道:“偷奸耍滑不干活,把所有养家糊口的工作留给女人做还有理了?”
朱微媞一时语塞,她呆了呆:“就算当丈夫的有错,也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如此折辱他吧?”
“不能当众折辱啊?你的意思是在没人的时候就可以这样做对吧?理解,理解。”
全旭一边说理解,一边连连点头,也不知道他到底领会到了什么精神。
其实,朱微媞不理解,像她这样不理解的人其实很多,没有办法,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全旭一手铸就的。
当初全旭开发辽东,没有人手,找人贩子买人,女人比男人便宜,而且像这种虎虎生风,没有女人味的女人更加便宜。
于是,全旭就买了大量的虎妞过来,这些人抵达辽东,比男人更能吃苦,也愿意干活,很快就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后来,徽商从江南、淮南、淮北忽悠过来一大批穷书生,这些穷书生无一例外,都成了凤凰男,吃了软饭。
他们还能软饭硬吃?
朱微媞不知道这些细节,望着那些被妻子收拾得服服贴贴的丈夫,她露出同情。
惯性思维就是这么奇怪,她身为女人,反而认为男人被欺负是不对的。
“太不像话了,太不像话了!”
看着朱微媞脸色不悦,红衣急忙道:“这些不守妇道的女人,都该浸猪笼!”
事实上,辽东的治安环境大为好转,并不是全家军的威名赫赫,也不是城管执法如山,反而是辽东彪悍的民风。
辽东的法律,其实大部分都是执行的大明律,保护私有财产。
全旭其实非常清楚,自从崇祯二年三月份全家军正式抵达辽东,直到现在,也就是上个月,辽东共计出现了入室盗窃案件共计五百二十三起,这些窃贼,其中有三百五十一人被直接打死。
要知道,现在的辽东百姓,家家户户都是刀、枪(长枪)、盾牌、剑、斧头、锤子、以及多功能铲子之类的装备,面对入室盗窃的窃贼,打死活该,受伤的继续劳动改造。
至于像拦路抢劫,什么收保护费,打死活该,抓住就是劳动改造,十年以上,这样以来,辽东堪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
进屋偷点东西,可能被长枪捅成血葫芦,也有可能被破军刀,砍得面目全非,最可怕的其实是锤子,万一敲成成植物人……
至于抢劫,辽东可是保甲制度,呼啦一下,数十上百人冲上来,砍上得半死不活,要知道这种罪犯,非但是劳动改造,伴随着抄家,无论抢了多少钱,逮着就是一朝回到解放前,而且要劳动改造十年以上。
这样以来,辽东的治安想不好都不行了。
朱微媞来到原本的修武伯府邸,二娘、三娘带着全府出门迎接。
所有的担心和不安,在面对四个奶声奶气的小娃娃的时候,朱微媞的心瞬间就融化了。
二娘给朱微媞敬茶。
三娘也给朱微媞敬茶。
全旭望着朱微媞压低声音道:“这个府里,你谁都可以惹,但是不能惹三娘!”
“为什么?”
朱微媞有些不解:“驸马想要宠妾灭妻吗?”
“没有,没有!”
全旭连连摇头:“我其实是为你好,今天咱们看到的那
些悍妇……”
“怎么?反了她!”
朱微媞非常反感那些悍妇,望着远处的三娘隐隐有些不善。
全旭解释道:“那些悍妇在三娘面前,完全不够看,建奴够凶悍吧?”
“建奴凶悍残暴,我略有耳闻!”
“那就对了,死在三娘手中的建奴,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如果她是男儿身,现在至少是正三品的参将!”
全旭耸耸肩:“别看她的胳膊不粗,腰也不粗。”
全旭朝着三娘使了一个眼色。
三娘会意,她朝苏音勾勾手指头。
苏音凑过去,低声问道:“三娘,怎么了?”
结果,三娘的声音陡然抬高八度:“你说什么?敢跟老娘找事活腻味了。”
三娘愤恨之下,一脚踢向门口的栓马柱。
一尺见方的栓马柱应声而断,粉尘飞扬,断成三截。
这其实是全旭的一个小小的手段,一个家庭要想和谐,半斤八两肯定不行,那必须有一方绝对的强势,这样以来,才会减少矛盾。
那根栓马柱,其实是用水泥铸造而成,不过却被砸成三截,用粉尘灌了缝隙。
就这样以,三娘急呼呼的离开府里。
朱微媞的脸色瞬间大变:“这……这……”
“三娘的功夫很高,为夫也不是对手!”
全旭笑道:“没事,三娘向来最爱讲道理,以后,你只要有理,不用怕她!”
全旭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这话,朱微媞在心中已经给三娘打了一个不得得罪的标签。
其实,朱微媞的性子柔弱,也不是一个强势的女人,不过,她身边的宫娥,那就不好说了,全旭又不可能把崇祯送过来的宫娥全部打发走。
就像这次,跟着全旭前来辽东的还有二百多人。
朱微媞与二娘有说有笑,聊起了孩子。
全旭也是吩咐仆从准备晚宴,他与沈明泽、朱寻等辽东议会的议员一起边吃边聊。
这场工作会议自然没有在议会中心的那么正式,不过沈明泽依旧一本正经的向全旭做着工作汇报。
“今年辽东共计收获小麦四百二十万石,玉米七百五十五万石,棉花五万三千石,甘薯三百八十万石,土豆六百八十六万石,油菜籽三万六千石,甜菜十五万石……”
很显然,辽东的早冬对于辽东的农业生产影响不是太大,如果不是大量的移民涌入辽东,那么光凭着辽东原有不到两百万人,可以吃上好几年。
古代的农民是很辛苦的,往往要连续三年丰收他们才能攒下一年的余粮,一旦碰到水灾旱灾蝗灾冰雹,粮食大量减产,就要发生饥荒了。
可是,由于转基因的优良种子,加上辽东的土地实在太过肥沃,这让辽东的粮食产量相当高。
接着,沈明泽向全旭汇报:“今年的农业税已经征收完毕,辽东四州三府三十九县,共计一百十五万两银子!”
好吧,幸亏崇祯没有在这里,要不然,他会发疯的。
辽东事实上在全旭手中仅仅开发了一小部分,准确的说,仅仅是辽南和辽中地区,如果按照这个势头发展,明年辽东的粮食产量至少增加三倍以上。
全旭的表情一直非常平静,因为这些数据他通过玄鹰卫已经掌握住了。尽管如此,内心的震撼还是非常巨大的。
“商税已经收到九月份,辽东三府四州三十九县,共计两千一百七十三万两……”
全旭可以肯定,如果崇祯知道辽东可以收上来这么多的商税,他肯定会心肌梗塞,或者直接晕过去。
这就是工业产值的问题,全旭最大的工商集团股东,就是全旭自己,他自己带头交税,虽然税收并不是明朝规定的十五税一,而是两成税。
可关键是,辽东的商业盈利也是相当可观的。仅仅二十万斤以上产能的钢铁生产厂就多达一百多家,二十万斤一炉,那就是五六千两银子出来了,用时不过一天多而已。
要想种出这么多产值的粮食,至少需要五六千亩地,更要耗时一年,还要看老天爷的脸色。
接下来的汇报,就让全旭的脸色不好看了。
沈明泽道:“今年的财政支出,实在有点大,军费开支达到九百六十万两银子,其中已经支付的有七百九十五万两银子,还欠一百六十五万两银子,只不过由于安置移民,今年财政缺口实在是有点大!”
全旭缓缓点点头:“有多大?”
“暂时停止移民,勉强尚可,若是继续下去,按照前几个月的移民速度,至少会有五十万到八十万人移民辽东,缺口在三百万两银子左右!”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九六章甭管朝廷同不同意
第四九六章甭管朝廷同不同意
这些移民前来辽东,基本都是带着一张嘴过来,安置移民,需要提供给他们衣服、住房、工具,还有一定的土地。
一千户人口集中安置在一个镇子中,那就需要修建一座镇堡,以及一千多户百姓的住房,同时,还有预备出他们吃的粮食,同时,修建小学堂,以及大学堂,这简直就是无底洞。
“三百万两银子!”
全旭叹了口气道:“这个窟窿不算小啊!”
“是啊!”
沈明泽望着朱寻,笑了笑道:“我的意思是,咱们现在停止接收移民,缺口依旧存在,毕竟,要等到财政危机缓和,必须等到明年的秋后,不过却可以想办法坚持下来。”
“这个移民工作暂时不能停止!”
全旭沉吟道:“移民安置工作继续进行,不过,要对移民进行分流,一部分为了满足工厂所需要的劳动力,同时,为了明年可以垦荒更多,大明实在是太缺粮食了,我们手中有了粮食,根本就不愁卖!”
“可是,这个缺口怎么办?”
“我来解决!”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陛下已经下旨,授权给我救援朝鲜,解决朝鲜受日本和建奴攻击的问题……”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若是再向朝鲜用兵,那么咱们的财政缺口会更大!”
沈明泽望着全旭道:“侯爷准备动用多少兵马?”
“原本的计划是一个旅,现在看着辽东的治安情况如此之好,本帅决定动用三个旅!”
沈明泽简直想哭了:“侯爷,这实在是不行了,有心无力啊,这需要多准备两万人马的粮食,还要准备至少三到五万名随军民夫,七八万人人吃马嚼,没有五十万两银子下不来!”
全旭有点想笑,拥有十数万精兵猛将,怎么可能缺钱?
在这个时代可不像后世,后世的时候,有英国这个搅屎棍,还有美国这个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小霸王,军队想要赚钱,是非常困难的。
可是在这个时候不一样,美国还没有呢,英国的那个搅屎棍,现在还是小屁孩,根本就没有实力来干涉大明。
全旭笑道:“谁说打仗没有好处?本帅可不是李如松,把日本从朝鲜打跑算什么本事,我也率军一路登陆日本!”
沈明泽与崇祯的反应一样:“侯爷,将日本列为了不征之国!”
“打狗还要看主人,日本人进攻朝鲜,就是没有把大明放在眼中!”
全旭愤愤的道:“他们能对我们的藩篱动刀子,我们就能打到他们老家去,揍到他们生活不能自理!”
朱寻苦笑道:“侯爷,你这是图个啥啊?打日本我们得不到丝毫的好处,还会招来言官的诸多指责!”
“得不到丝毫好处?”
全旭冷哼道:“日本的石见银山你们知道不?盛产白银,年产白银百万两,挖了几百年都没挖完。还有日本盛产黄铜,黄铜有多值钱就不用我说了吧?”
“年产百万两,几百年挖不完?”
“当然了,再说了,你们别老是盯着那点白银,那没意义,得把它变成工厂,变成机器,变成就业机会才有价值,否则它也只不过是一堆雪白的金属而已!”
全旭轻松的笑道:“再说了,只要打下日本,我们就能从日本获得充足的免费人力资源,他们那些人,根本就不用工钱,可以帮我们开出更多的矿,运来更多的木材,有了这些,我们就可以建更多的工厂、公路、楼房……怎么样,还有人认为帮忙打日本没意义吗?谁敢这样说我把他扔矿山去呆半年,他马上就会发现这很有意义了!”
沈明泽与朱寻等人对视一眼,再也无话可说了。
全旭向来雷厉风行。
当天晚上,辽东全家军就进入了战时动员,军队开始补充给养和弹药,全家军将士休假的士兵,开始续陆结束休假,返回军营。
同时,受到了日本银子的诱惑,辽东议会的议员代表们在最短的时间商量,决定开始联合自己可以影响的朝廷官员。
任何一个有钱,有权的组织,都不会甘愿屈居偏安一隅,工业党也是一样,他们既然可以向京城渗透,同样也可以影响朝廷官员。
开始有官员向朝廷上奏折,原本沉寂许久的倭寇,又开始死灰复燃,闹得很凶,这事不能忍,必须狠狠的削他们一顿,扬大明国威,还沿海百姓一个清平世界……
官字两个口,总之,怎么解释都是他们的事情,只要拥有解释权,怎么说都是有理的一方。
当然,全旭给曹化淳写了一封密信,在那封密信里告诉曹化淳,日本其实很富,仅每年出产的白银就多达数百万两,而且日本军队弱得一逼,话里话外就一个意思:这样的肥羊不抢,抢谁?
大明的愤怒需要酝酿,当然,趁着这个时机,全旭也可以安抚三娘和二娘。
毕竟久别胜新婚,大半年相隔天南海北,自然更胜新婚燕尔。
想法虽然美妙,可惜,全旭忘记了,他现在已经是一个四个孩子的父亲了。
br/> 四个儿女也是长久不见父亲,那骨子里的亲情,可不是用距离可以隔绝的。
“爹爹,我要骑大马!”
“爹,我要举高高!”
“爹……我要抱抱……”
四个小人儿,把全旭折腾得够呛,看着孩子那天真无邪的眼神,全旭只能望着三娘和二娘说声抱歉。
三娘看出全旭已经非常疲惫了,眼神已经有些迷离,她板着脸道:“行了,你们的爹爹已经累了,该休息了!”
“不嘛!”
“哇哇……”
四孩子都不给三娘面子,全旭只好哄着孩子,朝着三娘说声抱歉。
三娘一瞬间感觉孩子生得多了。
二娘抱着全景慕道:“景慕乖,你是大姐,带着弟弟妹姝去睡吧!”
“我不……”
全景慕的眼睛水汪汪的,蓄积了一层水雾,马上就要哭出声音。
“好吧,今天老子拼了!”
全旭压低声音:“我先把孩子哄睡着!”
当然,当全旭把四个孩子哄睡着的时候,他也睡着了。
三娘推了推打着呼噜的全旭,全旭只是翻了一个身,继续睡觉。
“他一定是故意的!”
“放心,他跑不了!”
“放他一马!”
清晨,一家人在一起吃饭。
随着朱微媞成婚,武威侯府越来越有贵族的样子了。
一个贵族的主要构成是什么呢?
良好的出生背景,这是必须的,当门阀政治巅峰时期,士人见面就是一句问候:“敢问足下郡望何处?”
这是光明正大的拼爹。
全旭在大明没有强硬的背景,不过,他却成了自己孩子强大背景,太子少保、武威侯、辽东经略使、辽东总兵,平辽将军。
随便拎出来一样,就足以让周围的大部分人闭嘴。
当然,作为贵族,财富是必备的,穷的贵族,叫落魄贵族。
现在的全旭不穷,他的产业遍布辽东各地,当然,还有大名府、登州、莱州、包括河套的公平军,以及正在开发的南阳府。
单纯论以财富,全旭在短短的四年多的时间内,已经超越了无数贵族累世积累的财富。
全旭最缺的,其实并不是财富,也不是几座、几十处门面阔气且占地辽阔的庄园,或者被修饰得十分豪华的主宅。
而是全心为主的管家,一帮训练有素的仆人。
这个短板,在朱微媞嫁入全家之后,已经弥补上了。
作为贵族,如果不想没落,那就要无时无刻想尽办法来增加影响力,金钱对于贵族来说,已经不是全部了,他需要广大的影响力,不管是民间或者官方!
朱微媞成为辽东当家大夫人的第二天,就广发英雄贴,不对,就是广发邀请贴,邀请辽东有权有势的夫人和小姐、少爷,来到府里做客。
这一招,就叫夫人外交。
直到此时,二娘这才明白她与朱微媞的差距在哪里。
其实,二娘并不知道,她与朱微媞最大的差距就是出身和眼界,出身皇宫那个大染缸里,朱微媞哪怕是不想参与政治,可是她耳闻目睹,总能听到政治的精髓。
玩政治的人,大都是生活在宫里。
在这场宴会上,整个辽东议会有头有脸的夫人都参加了,宴会上,朱微媞不着痕迹的提出辽东寒冷,百姓困苦,他们这些人应该积德行善,福泽子孙。
于是,有钱的出钱,没钱的,能参加宴会的贵妇们,自然是不会差钱的,他们短短一眨眼的功夫,就捐了十万两银子,以及大量的布帛和粮食。
设粥棚,给孤寡老人送温暖。
别看手段极为老套,然而,这一系列的手段,让朱微媞这个大明的大长公主,在辽东万家生佛,名气直追全旭。
全旭并没有干涉朱微媞,反正随便她折腾。
他来到全家军的总参谋部,直接追问道:“远征日本的军队准备好了没有?”
“近卫旅、第一旅、海军陆战第一旅枕戈待旦,只消一声令下便可以出动!”
参谋朱兆宜问道:“出动三个整编旅两万多步骑,朝廷能同意吗?”
全旭笑道:“你甭管朝廷同不同意,按我说的去做就是了!”
ps:最近工作有点不顺,没有存稿,今天写多少发多少,拼了!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九七章几万两银子的零花钱
第四九七章几万两银子的零花钱
听到全旭丝毫不怕朝廷放在眼里,朱兆宜也没有说什么。
作为全家军的参谋,朱兆宜非常清楚,全旭在全家军上面的投入,以崇祯五年为例,花掉的银子就将近八百万两。
如果朝廷把辽饷一分不少,全部发给全家军,事实上依旧是不够的,如果仅仅依靠屯田种地,别说整个辽东,把辽西也算上,山东都算上养活这么多精兵也是不可能的。
可是,全家军的主要军费,来源于商税。全旭最初的养兵费用,依旧的是他办企业的盈利,只不过,随着辽东的大力发展,全旭就把养兵的费用放在了商税上面。
明朝的商税虽然很低,正税是三十税一,当然,到了崇祯朝的时期,商税从原来的每两银子增至两钱,正税从三十税一,改成十税一。
可惜,执行力不够,商税根本就收不上来,在崇祯朝商税税收最好的一年是崇祯九年,共计616552两。
但是,这并不是说明商税真低,明朝是有后台有关系的,不用交税,没有后台没有门路的小商贩,才是交税的主力,但是蚊子太小,就算是榨干,也没有几两油。
但是,全旭却不一样,因为辽东靠海,出入基本都是靠船运,所以收税容易也方便,另外就是,辽东没有官员可以在税收上面上下齐手,结果虽然收了高达两成的商税,但是比朝廷的税率实际上更低。
仅仅一个辽东,全旭可以收上两千一百多万两银子的商税,而整个大明,才收六十多万两银子,事实上仅仅辽东一地,财政收入就比整个大明两京十三省更低。
哪怕到了崇祯六年,全旭向朝廷交给二百万石粮食,压力其实并不算大,当然,明年的辽东移民工作就会彻底停止,财政开支会大幅度降低。
朱兆宜非常清楚,就算把全家军扔给朝廷,朝廷养活不起。
大明其实是非常富的,也不缺银子,可关键是朝廷没钱,收不上税,信用破产了,现在的辽东倒好,因为全旭的信誉好,全记银行,基本上承担了大宗贸易的直接交易。
商人其实不用带着银子做买卖,拿着全记银行的存票,直接可以当银子使,此时的全记存票,其实上相当了一部分纸币的功能。
与朱兆宜的想法不同,傅宗龙则想得深远一些:“侯爷,你说如果朝廷不同意出兵日本怎么办?”
对于出兵去打日本,傅宗龙跟朱兆宜一样,都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这一百多年来倭寇主要就是在江南肆虐,把浙江和江苏都祸害得够呛,只许你来祸害我,不许我打你?什么道理?
但是,他们实在不看好此次行动,毕竟传统的力量是巨大的,朱元璋亲自宣布将日本列为不征之国,即便大家在朝鲜狠狠打了一仗,明朝也只是将日本赶出朝鲜了事,并没有进一步还击。
崇祯如果要征讨日本,肯定会招来满朝非议,他能承受住这种压力吗?
全旭淡淡的笑道:“朝廷会同意的!”
因为此时崇祯皇帝就像一个困在沙漠里的好人,他非常需要水来解渴,当全旭告诉他哪里有银子的时候,他就会毫不犹豫扔掉良知,去抢别人手中的水。
对于全旭的莫名自信,傅宗龙也不知道说全旭什么好了。
全旭给辽东水师第二舰队的茅元仪和杨延栋下达命令,命令他们立即着手收编郑氏的海盗,以及将郑氏海盗的台湾屯垦人员武装起来,成立台湾特遣军团。
要论两军阵前搏杀,十个郑氏海盗比不上一名全家军士兵,可是如果论杀那些手无寸铁的百姓,十个全家军士兵,比不上一名海盗。
军队是杀人机器没错,可是全旭却避免全家军沦为侩子手,只要杀习惯了,这个习惯就不容易更改过来。
这些争勇斗狠的家伙们,是出兵日本的最佳军队。
在全旭的命令下达,位于台湾的劳动改造营顿时沸腾了,其实劳动改造营的吃穿用度比以前在家务农还要好上十倍,但是每个人都向往自由,有机会刑期减半,或者开始新的生活,谁不乐意啊?
消息一传出,台湾各劳改营里顿时就沸腾了,被扔到劳改营来的都是郑氏海盗中有名好勇斗狠的家伙,打打杀杀最合他们胃口,看到机会来了,顿时一个个眼放绿光,争着报名!
没办法,杨延栋只好优中选优,从他们当中挑选出一万五千年轻力壮、拥有实战经验、好勇斗银的,然后发给他们横刀强弩盔甲,进行突击训练。
就在他们训练的过程中,全旭召集京营四卫十八千户的将领们。
“辽东的苦寒,你们已经体会到了!”
全旭望着众人道:“现在刚刚是十月初,到了十二月,那才是更冷的时候,如果是夜里,外出撒尿,你们都要拿着一根棍子,要不然,就冻上了!”
众京营将领们面面相觑
,有些不知所措。
刘进贤哭丧着脸道:“若是如此,兄弟们只怕是……坚持不住啊!”
“知道你们怕吃苦,别说我不给你们机会!”
全旭望着众将领,仿佛如同大灰狼蛊惑小白兔一样:“在金州向南三千里(实际直线距离是1538公里)有一座大岛叫台湾,那里四季如春,雨水充沛,环境不亚于江南鱼米之乡,本帅决定向台湾设防十八千户所!”
四卫十八独立千户所共计三十八个千户所,也就意味着超过一半的人是没有机会前往鱼米之乡的。
刘进贤有些着急的问道:“不知这个前往台湾,有何条件?”
“你们自己选择吧,尽快拿出意见!”
凭良心说,现在的台湾并不是后世的台湾,由于湿地较多,蚊虫滋生,疟疾非常严重,当然,好处就是经过一年多的治理,台湾的疟疾已经减轻很多了。
经过半个时辰的扯皮吵架,京营终于争出了结果,他们以抓阄的方式,获得了南下台湾屯垦的特权。
不过,这十八个千户所,却带了足足十三万人南下。
就在这十八个千户所南下的同时,旅顺港口又迎来了一支船队,比起南下的船队,这支船队小的可以忽略不计。
为首的自然是曹化淳曹公公,当着全旭以及朱微媞的面,开始宣读圣旨。
圣旨词藻相当优美,骈五骊六,引经据典,看着挺享受的,但内容可一点也不优美。其核心内容就一个。
你不是要抢日本吗?朕同意了,放手去抢吧!
朱微媞望着曹化淳道:“怎么可能?太祖可是亲封日本为不征之国的,皇兄是不是糊涂了,竟违抗太祖的遗诏!?”
曹化淳笑眯眯的道:“安庆公主谬也,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太祖封日本为不征之国的时候日本可没有发兵侵略过大明的藩篱,更没有跑到江南杀人放火!既然日本这么不识好歹,咱们当然要还以颜色喽!”
“说得好!小日本给脸不要脸,咱们将他们列为不征之国,想跟他们和平共处,他们倒好,先是跑到江南来把江南祸害了个够,被打跑了之后更是变本加厉,出动十几万大军打我们的小弟,这口气谁咽得下?以前是连年兵灾连结,大明实力大损,我们拿他们没办法,现在大明兵精甲利,再不出出这口恶气,更待何时!”
朱微媞压低声音道:“前元两度讨伐日本,结果都是全军覆没,不行,我要入京面圣,让皇兄收回成命,大明不能重蹈前朝的覆辙!”
朱微媞刚刚成婚,她可不想当寡妇。
“不用如此紧张!”
全旭拍了拍朱微媞的胳膊道:“蒙古本身就不善海战,他们蒙古人打不下日本,可不代表我也打不下,老子自带兵以来,还从来没有输过,这次也不例外!”
一个民族和国家的崛起,必须踏着另外一个民族或者多个民族的尸骨。
日本的崛起,就是踩着华夏民族的尸骨,非常可惜,三千五百万冤魂,似乎没有留下警示,精日份子……
全旭的屁股没有长歪,也知道自己姓谁名谁。
曹化淳说完场面上的话,压低声音道:“皇爷说了,银子他要一百万两!”
“小事一桩!”
“你就等着我的好消息!”
“咱家在这里这祝冠军侯旗开得胜!”
全旭压低声音道:“回头给你弄几万两银子回来当零花钱。”
曹化淳吓了一跳:“别别别,几万两实在太多了,咱家可不敢收,一万两就够了!”
“一万两银子够吗?”
“一万两银子够……吗?”
全旭拍了拍曹化淳的肩膀道:“这个要看运气啊,缴获少的话分你一万两,多的话分你三万,五万十万八万……谁也说不准!”
曹化淳一脸感叹,全旭做事比卢象升圆滑多了,现如今卢象升已经被弹劾成了筛子,也不知道他的圣眷可以坚持几时。
不过,全旭却不一样。
他说动手,那就动手。
全家军率先出动的是全家军骑兵部队,四个骑兵旅最是简单,人人携带三匹战马,一个驮运给养,两匹换乘,每个人带着一个月的给养,一路向东。
摆在建奴面前只剩两条路,要么撤退,要么埋在朝鲜。
ps:今天晚饭没吃,有点饿了,连续写了六个多小时,一万两千多字,大家先看着,我等会再写一章。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九八章血洗对马岛
第四九八章血洗对马岛
崇祯五年十月二十六日,旅顺港口。
大量的搬运工人开始将堆积如山的弓弩、利箭、盔甲、粮秣、炮弹、子弹、火炮、炸药等物资一一装船。
同时,像米、面、肉、罐头、鞋子、袜子等物资也一一装船,排成整齐队形的全家军近卫旅、以及第一旅的士兵们,开始纷纷登上运输船。
在这群黑色衣裤的全家军阵中,有五六百名身穿华服的少年,尽管他们骨瘦如柴,目光却带着一抹狠辣,而且发鬓、服饰,与全家军将士有着明显的区别。
这些人都是当初全家军对战荷兰人的自杀船小矮子们的兄弟或者儿子,这些人都是全旭的底牌,这五百六人将跟随全家军将士抵达日本,全旭将以大明骠骑将军的名义,分封这五六百人为日本的新任大名。
八艘海鲨战船、八艘海鲨二型(万石)以及四艘猎潜艇为主力,四百余艘大小战舰,六百余艘运输海船,浩浩荡荡扬帆出海。
当然,郑氏海盗组成的野狼军团,则在小琉球汇合,小琉球也就是现在的冲绳,当然,这个时代并不是日本的领土,他们与朝鲜、日本一样,都是大明的小弟。
十月的海风,那简直就是像刀子一样锋利,穿得再厚,可以冻到里面。
船舱里当然暖和,可是海船随波飘荡着,那个滋味并不好受。全家军的近卫旅好一点,他们作为全旭的亲卫旅,并没有固定的防区,也没有正式的作战任务,所以,是一个多面手,几乎所有的将士,上马可以像骑兵一样冲杀,上船可以与海军士兵一样海战。
只不过,第一旅的士兵们可就不好受了,浙江和山东沿海出生的士兵还好,北直隶、河南、陕西、山西的士兵们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他们一个个吐得两眼发直,用最难听的脏话表达着某种要跟日本人全家女性亲属发生某种关系的强烈愿望……
真的是太难受了!就连再凶悍的士兵,也被折腾得也面色发白,只是,全家军的训练严苛,哪怕胃液涌到喉咙了,他们咬牙也硬咽回去。
全旭对于全家军的要求就是,平时该放松的时候可以放松,娶媳生孩子,一样不用耽误,与大明其他的军队不太一样。
全家军现在士兵,其实大部分都是不满编制的,因为他们可以休假,基本上三分之一的士兵和军官,可以享受假期,探亲也好,走亲访友也罢,可以自由活动。
但是命令下达,他们必须结束假期,返回军营。
茅元仪看着海面上起伏不定的座座浪峰,微微有些感慨道:“人在喜怒无常的大海面前显得实在太过渺小了,一场风暴过来就能叫十万大军葬身鱼腹啊,也难怪当初蒙元两次攻伐日本都是惨败而归!”
“哼!”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这能一样吗?那是蒙元太蠢了!”
“蠢?”
茅元仪微微一愣:“蒙元横扫天下,所向披靡,难道他们真蠢?”
“造的战船都是豆腐渣不说,连海况都一无所知便渡海远征,这样的傻逼不死,谁死?”
全旭的目光投向遥远的彼岸,神情竟有些狰狞:“不过,现在老子来了,他们就没有这样的好运气了!神风?我倒要看看他们的神风还灵不灵,还能不能保佑这些矮冬瓜!”
“对,他们蹂躏江南十余年,至今还在不断作恶,这笔账是时候跟他们算清楚了!”
茅元仪愤愤的说道:“太祖的不征之诏,不可能当他们的护身符!”
“没错,不把他们打出屎来!”
全旭的眼睛更加狰狞:“我的全字倒着写!德川幕府不是要闭关锁国吗?我倒要看看,在我的坚船大炮之下,他们还怎么闭关锁国!”
“全帅,全帅!”
一名传令兵过来禀告道:“飞鱼263号汇报,葡萄牙人的超级水手号战舰,跟随我军舰队,距离旗舰约四十五里,正在慢慢接近!”
“杨延栋干什么吃的,这种事情还用汇报吗?”
茅元仪严厉的喝道:“让他把敌舰击沉!”
“不!”
就在传令兵准备下令的时候,全旭摆摆手道:“暂时不用,正好可以杀鸡儆猴,让咱们的观众,好好看着咱们的这次表演!”
四艘猎潜艇一直在舰队的外围,利用雷达监视着周围的动静,可以说,拥有
着雷达这个大杀器的全家军海军部队,简直就是像透视挂一样,当敌人的舰船还没有发现他们,他们已经发现对方了。
全家军水师抽调上千艘大小运输船,以及四百多艘战船,要说荷兰人、英国人,西班牙人不发现异常,那简直就是不可能的。
航行在海上的商船,何尝不是一个个引路党,他们为了获得那些西洋人的好感或者说拿到赏金,他们会把全家军海军的一举一动禀告给西洋人。
国家利益,或者说民族利益,对于那些商人而言,远远没有十两银子重要。
全旭此时就是想秀秀肌肉。
全家军的主力战舰是十六艘海鲨战船,其中每艘海鲨一型战舰都装备十六门一百三十毫米二十八倍后装线膛舰炮,两门一百六十毫米长身管臼炮,以及六座各五联装火箭炮。至于海鲨二型,其实变化并不太大。
只是一百三十毫米舰炮数量增加了八门,达到了二十四门,一百六十毫米长身管臼炮三门,神火四型火箭炮八座。
论舰炮的数量远远不及欧洲战舰,但是说到威力嘛,那根本就不是一个数量级的,欧洲战舰几百门舰炮同时开火也不见得能将一艘敌舰击沉,而全家军海军主力舰队只要一半的舰炮一个齐射就能将敌舰连船带人一起打回零件状态。
当然,这些舰炮的性能和威力高度保密,就算让西洋舰船来到跟前,他们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不过,西班牙和葡萄牙人到底是百年海军,他们从一些蛛丝马迹可以看出,全家军的主力战船,相当于他们的三级战列舰。
但是,速度却比他们的三级战舰更快,差不多领先他的战舰有两节之多,这一发现让他十分吃惊,他们一直以为葡萄牙的造船技术是世界最好的!
全家军海军的十六艘主力战舰都是按着飞剪船的式样来搞的,由于现在辽东的造船工匠对飞剪船的各项关键技术都还没有吃透,所以造出来的战舰暂时还没能将飞剪船那惊人的速度完全发挥出来。
最先进的飞剪船跑得比第一代吃煤的轮船还快呢。不过这已经是一个非常惊人的突破了,他们很轻松便将葡萄牙人的战船甩开了一大截。
事实上,全旭还是有意不要挂满帆,既然是杀鸡儆猴,那怎么能少得了观众?
两天之后,全家军海军抵达对马岛外湾。
对马岛被夹在对马海峡中线,面积七百多平方公里。如果说济州岛是朝鲜抵抗日本入侵的桥头堡,那么对马岛就是日本抵抗东亚大陆入侵的前哨,千年来朝鲜和日本这对冤家在对马岛反复争夺,反复拉锯,爆发了一系列大大小小的战事。
朝鲜做梦都想控制对马岛,获得一个进攻日本的跳板,奈何军队始终是不争气,怎么也打不下来。而站在日本的角度,丢失对马岛是不能忍受的,以这里为跳板,朝鲜水师三天之内就能打到九州去了,他们还能安生吗?
所以尽管江户城头不断变换大王旗,天皇和幕府将军坐跷跷板,上上落落,但是不管是天皇还是幕府将军上台,对对马岛岛主宗氏都是百般拉拢示好,不求别的,只求这哥们帮他们看好大门。
朝鲜视它为眼中钉,做梦都想拔掉这个钉子,还是那句话,军队不争气,再好的战略战术也没用。
元军伐日的时候朝鲜水师狗仗人势,两次血洗了对马岛,这已经成为朝日千年对抗中朝鲜军队为数不多的美好回忆之一。
随着全家军四个骑兵旅,一路向东运动,建奴吓得赶紧撤退。直到此时,全旭这才发现,入侵朝鲜的建奴,只有三千余步骑,以阿济格、阿巴泰为首。
就是这么三千步骑,一路攻城掠地,打到了平壤城下,要说明军战斗力烂,那要把朝鲜军队排除在外,哪怕是最没有战斗的卫所兵,到了朝鲜,也是个顶个的精锐。
在得知大明武威侯全旭征讨日本的时候,朝鲜都元帅金自在带着一百多艘大小战船,七千余名“精锐”抵达对马海峡。
金自在出于朝鲜豪门,他是跟着李倧参加政变的元随之一,在李倧成为朝鲜国王之后,他也水涨船高。代替了都元帅金时让,成为朝鲜西北重镇守备司令员。
结果,建奴跨过鸭绿江的时候,他就率军抵抗到了镇海。
“侯爷,请为朝鲜做主啊!”
看到全旭的时候金自在抱着全旭的大腿嚎啕大哭:“这对马岛一直是我们的眼中钉肉中刺,我们做梦都想将它拔掉,只是力有不殆,还请侯爷助我们一臂之力!”
全旭很爽快:“你们想打对马岛是吧?好说,我们开炮将对马岛的防御设施轰开,你们攻上去,杀他娘一个片甲不留!”
金自在大喜过望:“多谢侯爷成全,我们定会将岛上日寇杀个片甲不留!”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四九九章观众就位演员开始表演
第四九九章观众就位演员开始表演
早在全家军海军在对马海峡出现,对马岛上的日本人就发现了全家军海军的庞大舰队。
事实上,只要不瞎,就没有办法无视全家军海军的庞大舰队。
发现也没有用,对马岛上才区区数千人,别说反击,连拒守的实力都没有。大明面对日本人,此时还有强大的心理威慑。
就在全家军海军刚刚出现的时候,就有向他对马岛的藩主报告。
对马岛是日本的战略要地,在倭寇之患最为严重的时候,对马岛还是倭冠的重要巢穴,这里多山少田,岛民多以打渔为生,逮着机会了拿起武士刀乘上渔船就跑到朝鲜半岛杀人放火,朝鲜水师追过来了就往山林里钻,可谓是进可攻,退可守。
朝鲜视它为眼中钉,做梦都想拔掉这个钉子,还是那句话,军队不争气,再好的战略战术也没用。
元军伐日的时候朝鲜水师狗仗人势,两次血洗了对马岛,这已经成为朝日千年对抗中朝鲜军队为数不多的美好回忆之一,当然,在金自在听到全旭的承诺后,他们朝鲜终于可以依靠着天朝上国,重温当年最美好的回忆。
“侯爷!”
茅元仪有些担忧的道:“我们不应该在这里逗留太久,现在是十月,九州沿海时常会刮起风暴,不能及时进入港内的话会船毁人亡的,万一一着不慎,只怕会重蹈元军覆辙!”
“哈哈,不急,不急!”
全旭丝毫没有太过在意,他望着身边的传令兵道:“那些观众到了没有?”
“观众?”
“笨啊,就是那些葡萄牙人!”
“他们正在靠近,不过他们的船速太慢,至少需要一个时辰!”
全旭点点头道:“那好,一个时辰准备,一个时辰之后,准时进攻!”
在全旭的眼中,拿下对马岛不过手到擒来的功夫而已,仅此而已,在全家军海军舰炮和火箭炮的轰击之下,对马岛上的日本人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全家军将士也没有闲着,海军士兵们开始准备进攻。
当然,对马岛上的日本人也没有闲着,在对马岛的港口马头,早已集结起了数以千计的日本武士。
在这个时候的天空还没有受到可怕的污染,能见度非常好,在天气好的时候爬上对马岛最高的山峰能够望见釜山,这么大一支舰队杀过来,想瞒过遍布全岛的瞭望哨的可能性无限地接近于零。
现在对马岛上的大钟正被人疯狂敲响,不断有衣衫破烂的岛民拿着兵器赶过来集结,准备迎击可能要侵略他们的敌人。
全旭用望远镜分明看到,那些赶过来集合的日本岛民的武器装备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武士刀这种高档货只有宗家武士才有,普通岛民拿的是菜刀、斧子,木棍,头顶锅盖身披麻袋的帅哥不在少数,更多的人拿的居然是竹枪。
这让全旭大失所望,影视剧里的日本武士太精锐,太厉害了,结果到了明朝,看到的却是这么一群货!
全旭打了个哈欠:“观众已经进场,演员请就位,开始你们的表演!”
随着全旭一声令下,十六艘全家军主力战舰,横向对着对马岛的码头,炮手将滑膛炮推出来,黑洞洞的炮口对准了码头。
这时,港口那边一艘快船飞快的驶了过来,看样子应该是对马岛那边派过来沟通谈判的。
“全帅!”
全旭的眼睛一翻:“你们想违抗命令?”
“开炮,开炮……”
“轰轰轰轰轰轰……”
炮声犹如仲夏狂雷,在万顷波涛之上轰然炸开,蔚蓝的海面上瞬间腾起一大片黑色阴云,炮口火光喷发。
舰对地的进攻,就是以多欺少,四百多艘全家军海军战船,除了一百多艘飞鱼在外围承担警戒任务,其他三百余艘大小战船,数百上千门的舰炮,开始向对马岛射击。
当然,全家军海军的战船,绝大部分还是旧炮,以发射实心炮弹为主,但是在三百多门可以发射开花炮弹的滑膛炮,以数以千计的铅球从炮口呼啸而出,狠狠砸向码头!
码头上顿时鸡飞狗跳,岛上的日本人做梦都没想到大明人翻脸这么快,说打就打,连个理由都不给,那滚雷般狠狠撞入耳膜的炮声震得他们魂飞魄散,不少人两腿一软,一屁股坐在地上,更多的则是手脚并用连滚带爬的逃离码头。
这些年跟红夷鬼畜打的交道多
了,日本人多少也知道火炮的厉害,这玩意根本就不是血肉之躯能够抵挡的,还是远远的逃开好些。
第一轮射击命中率很差,绝大多数炮弹都打进了大海,激起一排排高高的水柱,但少数打到码头上的铅球连蹦带跳,擦到脑袋就是脑浆迸裂,碰到手臂就是碎骨乱飞,被砸到躯干的人整个像个爆竹一样炸裂开来,血浆狂喷,码头上惨叫声四起。
至于三百多颗开花弹,无论有没有命中目标,不过,都没有落进海里,全家军的海军炮手们用最快的速度清理炮膛,重新装填炮弹,再次射击。
不过相对开花弹,则简单的多,他们不需要清理炮膛,快速装填炮弹,随着第二轮、第三轮的齐射,码头已经看不到了。
只可惜码头上的人已经逃得差不多了,不逃的,已经全部被炸死了,码头上又没有工事,面积这种密集的炮击,逃跑是日本人唯一的出路。
不管怎么说,短短三轮炮击,便将日本武士们打得屁滚尿流的逃离了码头,腾出了登陆场,这已经是很理想的了。
全家军的海军舰队继续开炮压制,朝鲜舰队一窝蜂的冲向码头。
大概是多次攻打过对马岛的缘故,朝鲜水师对这里的情况了如指掌,整个登陆过程极为流畅,也就小半个时辰吧,一千多名朝鲜士兵就登上了对马岛,配合之默契,过程之流畅,连全旭都忍不住点了点头,看样子这些棒子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茅元仪兴奋的道:“看样子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拿下对马岛了啊。”
杨延栋笑道:“应该是吧?这些倭猪真不经打!”
全旭摆摆手道:“你们别太乐观!”
“乐观?”
茅元仪有些疑惑的道:“侯爷的意思是,朝鲜人在这种情况下,还会战败吗?”
“把“吗”字去掉!”
全旭望着茅元仪笑道:“大明的卫所兵虽然很烂,放眼天下,仍旧不是倒数第一,要把朝鲜军队刨除!”
全旭的话音刚刚落,码头上突然杀声震天,刚刚被全家军舰炮轰得魂飞魄散的日本武士高举武士刀,面目扭曲,嚎叫着冲了出来。
登陆成功的朝鲜水兵们发出一阵惊呼,陷入了混乱,日本武士行动极为迅速,瞬息之间便撞入了朝鲜军队尚未形成的阵列之中,武士刀幻起一幢幢刀刀,斩甘蔗似的斩断朝鲜士兵的兵器与躯体,一刀挥落,衣甲平过,血沫飞溅!
朝鲜士兵被杀得人仰马翻,哭爹喊娘的往船上逃,相互拥挤之下不知道多少人被挤进了大海,活活淹死,用兵败如山倒来形容他们都是奢侈的,他们简直就是溃不成军了!
茅元仪看得目瞪口呆道:“有没有搞错?这些矮子有这么厉害?”
“哈哈……这是朝鲜人太不争气了,他们只需要稍后一退,咱们的舰炮就可以教会日本人怎么做人!”
杨延栋恨铁不成钢:“那些矮子只知道单打独斗,根本就不晓得结阵而战,还是以寡击众,这样都还把朝鲜人杀得人仰马翻?”
他接着,用不可思议的摇了摇头道:“我对这些朝鲜人的战斗力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
这其实是心理优势,就像侵华战争时期,那个时候可不像抗日神剧那么神,真正的情况是,一个日军步兵联队,三千余人可以在正面战场上击溃一个军。一个步兵大队,八百余人可以追着一个师上万人马一溃千里。
军队就是用胜利喂养的怪兽,汉军可以以一汉抵五胡,唐军更猛,那怕是面对一个虚弱的汉兵,胡人也不敢上前作战。薛仁贵摘下头盔,可以让十数万胡人溃不成军。
这就是心理上的优势。
朝鲜人在面对日本人进攻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占过便宜,他们怎么敢战?
全旭下令道:“火箭炮发射,对码头上的日本人进行覆盖式打击,别让倭猪把这些棒子杀光了,否则不好交代!”
“遵命!”
随着全旭的命令下达,早已准备好的火箭炮弹开始对准了对马岛的码头上,这个时代的科技路已经被全旭彻底带歪了,火箭炮比火炮的射程远,造价低,而且威力更大,甚至有人提出应该用火箭炮弹代表火炮。
不过,精度问题是火箭炮炮弹暂时无法解决的,线膛炮却可以提高精度。
“咻咻咻……”
十六艘主力战船,外加一百多艘飞鱼战船上的火箭炮,足足上千枚火箭炮弹拖着长长的尾焰,飞向对马岛。
日本望着天空中飞来的火箭炮弹,他们目瞪口呆,骇得面无人色,跪在地上连连磕头,骇然惊呼:“这……这是巫术!这是巫术!”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零零章经纬打击马岛
第五零零章经纬打击马岛
跪下来其实是没有用的,他们再祈求日本的八百万神佛保佑,一样是没有用的。
随着一颗颗火箭弹落地爆炸,码头上的日本人阵中腾起一片恐怖的火海,不知道多少士兵被炸得血肉横飞,甚至成了空中飞人。
火箭炮即便放在现代也是令人生畏,何况是在古代?即便是简化再简化的火箭炮,也足以让人肝胆俱裂!这玩意儿太超前了,现在大家都还在可怜巴巴的玩着的火炮火铳和黑火药,全家军却拿出火棉胶,这玩意的出现,简直是作弊。
当然,全旭一直在作弊,也不差这一回。
这个时候,日本人已经乱作一团,趁着这个宝贵的时机,全家军的台湾特遣军团开始分剩着一艘艘鸟船,飞快地驶向码头。
鸟船是全家军军中最小的战船,船长约十丈米,宽两丈米,吃水深八尺,排水量相当于二百三十吨,这种船采用古老的木制舵,舵长三丈三尺,宽八尺一寸米,有三桅五帆,其中主桅高八丈三尺,主帆三面,使用风力航速最高可达每小时九海里。
这原本是郑氏海盗船的主力战船,装备着八门火炮,只是可惜,这种战船已经成为了落后的玩意,只能勉强充当登陆艇。
鸟船之上,这些全家军士兵们就是原郑氏海盗,这些双手沾满了鲜血的郑氏海盗,杀了他们太可惜,放了他们,全旭又不愿意,只能让他们在日本发挥最后的余热。
台湾特遣军团装备是全冷兵器装备,他们戴着钢盔,身披铁甲,手持破阵弩,腰间还配着一把破军刀。
破军刀,并不是破旧的军刀,而是意味着破军之刀,这种破军刀比日本的武士刀更为坚硬,锋利异常,对战武士刀一点儿也不吃亏。
带领着台湾特遣军团的将领正是施琅,这位仁兄眼看着郑芝龙被全旭打得生活不能自理,于是联合颜克英投降全家军,以求获得晋身之姿。
然而问题是,对于施琅这样的名人,全旭可不敢重用他,直接让他与众郑氏降卒服苦役,虽然劳改营的伙食不错,但是施琅早已烦透了劳改营里那枯燥乏味的生活了。
现在再次回到战场,施琅感觉自己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他作为一名旗总,他连声大吼:“快点!快点!斩首一级减刑半年,这样的好机会可不是天天有的,再不快点首级就要让朝鲜人抢光了!我们等了一年才等到这么一个机会,难道你们愿意继续呆在劳改营里当犯人吗!?”
施琅麾下这支海盗们,也一个个眼带血光,嗷嗷叫着,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把船划得跟一条条箭鱼似的。
船离岸还有老远,这些海盗们就等不及了,纵身飞跳上去,然后飞快的结阵。
直到现在,日本武士才终于反应过来,只不过,反应过来也没有用,别看日本人杀朝鲜人杀得如同砍瓜切菜,杀得他们魂飞魄散。
可是郑氏海盗凶名名扬四海,那可不是吹出来的,而是实打实的杀出来的,一个个杀人如麻,胆大包天,拿打仗当饭吃,除了全家军的铁拳,这个世界上能让他们害怕的东西真的不多了。
相对于全家军的铁拳和大海的惊涛骇浪,眼前的敌人实在是太让他们有安全感了,这些海盗们保持着令人生畏的沉默,冷冷地看着比他们矮了不止一个头的日本武士挥舞着长得夸张的武士刀朝自己冲过来,有条不絮地踏机上弦,打开压住箭匣内的弩箭的卡榫。
“咻咻咻咻……”
几百具破阵弩齐刷刷的扬起,对准了飞蛾扑火似的撞过来的日本武士,由于全家军的火铳已经形成主力装备,更为先进的海军陆战旅已经装备的五六半、五六冲以及五六班有轻机枪、迫击炮。
所以,之前装备的大量弓弩就从部队退役了下来,军用制式弩机的威力非常大,在一定距离内,火铳可占不到便宜,而且弩机还没有火铳发射的声音,这可是暗杀的好装备。不过,弩机可不便宜,全旭也没有打折处理,而是装备给了这一万五千余名郑氏海盗。
这些海盗装备了八千余具弩机,第一波登陆部队就装备了几百具,这些倒霉催的日本武士就一头撞到了弩阵。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大明男子的体格比建奴瘦小,肉搏能力比较弱,所以玩命造强弓劲弩,玩非接触作战,而欧洲人体格健硕,专玩肉搏。
其实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古代使用弓弩的士兵无一不是虎背熊腰、膂力出众的精锐,因为玩弓弩所消耗的力气远比玩刀要大得多。
一把长刀不过一斤半重,当然,全家军的破军刀与唐横刀一样,属于双手刀,
重约六斤八两。
一支四米长的长枪大概是六斤重,一柄能把人的天灵盖打飞的铁锤也才十来斤来重,而要拉开一具强劲的复合弓却需要数十公斤的拉力,被强化过的弩更加恐怖。
宋代神臂弓需要九十公斤的拉力才拉得开,可以想象用这玩意连续射击是何等吃力的事情。
因此此时聚集在施琅身边的无一不是牛高马大的大汉,近一年的艰苦劳作、军训和油水充足的伙食让他们肌肉越发的饱满,若非如此,他们还真玩不转破阵弩,尽管这玩意有滑轮装置,可以节省大量体力。
最后一具破阵弩也上好了弦,端平,枪托顶在肩胛,对准了嚎叫着冲过来的日本武士。日本武士亡命嚎叫着,发出恐怖的怪叫声,试图让这些该死的弩兵陷入混乱,按他们的经验,大多数明军胆子很小,只要他们装出凶神恶煞的样子就能把他们吓得落荒而逃,然后他们就可以追上去用武士刀疯狂砍杀了。
然而,他们的经验屁用都没有,这些海盗出身的士兵只是冷冷的看着他们的脑袋,好像是在看一份份减刑声明。
施琅更是连声冷笑,这些日本武士的装备未免太差劲了,连皮甲都没几副,大多数人只是披着竹甲,这破玩意挡得住弩箭?
日本武士旋进旋退,已经逼近到六十米距离。
只是他们的引诱动作彻底失败了,当年的倭寇之乱,其实真正的倭寇只占了很少一部分,大部分都是海盗和豪门家丁兵扮演的。
与真正的海盗相比,这些日本武士还差得远呢。
数百上千名日本武士大呼小叫,冲向郑氏海盗,郑氏海盗们的沉着冷静,让全旭大开了眼界。
“放!”
“噔噔噔噔”的金属颤音绵绵不绝,弩箭暴射而出!射完后这些海盗并没有后退,而是就在原地踏机上弦,第二排越过他们,往前三步,又是两三百具破阵弩同时发射。
第三排再越过第二排,齐射。
这样每一次齐射往前推进三步,完全违反了全家军的战术条例,但效果却是非常明显的,对日本武士所造成的心理压力远甚于原地三段轮射。
茅元仪看到这一幕,一脸凝重的道:“侯爷,多亏他们当初投降了,如果……”
正如茅元仪所说,如果当初郑氏海盗不投降,而是选择负隅顽抗,哪怕全家军训练有素,装备精良,要想消灭他们,也会颇为吃力。
其实想想也是,要杀几万头猪,也不可能保证零伤亡。
全旭点点头道:“郑氏海盗也非浪得虚名,照他们这种打法,就算面对荷兰人的火铳队,其实吃不了多少亏。”
当然,如果荷兰人吃亏了,他们也不会每年向郑芝龙交十二万法郎的保护费,不过,他们面对全家军的自动武器,这样的战术,只会送人头。
可惜,那些日本武士并不是全家军士兵,成排弩箭呼啸而来,他们根本就没有躲避的机会,三棱形箭镞以极高的速度朝他们飞来,他们身上的皮甲、竹甲在如此锋锐的箭镞面前跟纸糊的一个样,被轻而易举的撕裂,跟着被撕裂的,是他们的肌肉和骨骼。
日本武士口中骇人的怪叫转瞬之间便变成了凄厉的惨叫,有些同时被数支弩箭射中的倒霉蛋那瘦小的身躯跟布娃娃似的向后直飞出去,沥下一阵血雨。
没有披甲的武士更是可怜,整个身体被一箭贯穿着,弩箭带血带肉从他们的后背穿出,又深深的钉入后面的人的胸口,这才完全停了下来。
四溅的血光和凄厉的惨叫,让没有中箭的日本武士面色发白。
马岛藩主宗志武更是胆寒,冲拿着鸟铳的日本武士狂叫:“打掉他们!打掉那些射士!”
那些日本武士无奈地翻了个白眼,心中暗暗问候宗志武的家中女性。
藩主大人,我们拿的是鸟铳啊,这玩意儿五十米内还能打中,超过五十米就只能听个响了!再说对方足有近千人,我们才三十来支鸟铳,怎么可能压制得住这么多射士!
宗志武已经下令了,他们也唯有执行,装好子弹后硬着头皮迎着明军的阵列走去。
只是在这个时候,全家军海军的远程火箭炮弹开始飞过来,又是一轮轰炸,一团团火球升起,日本武士阵中再次掀起一片火海。
PS:终于五百章了,不容易啊!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零一章吕宋岛上的华人
第五零一章吕宋岛上的华人
“这仗根本就没有办法打!”
日本武士感觉这仗打得太不公平了,这些该死火箭射得这么远,而且是你打半天都啃不下人家一根毛,人家一个齐射就叫你死伤一地,这仗还怎么打?
事实上,这些日本武士并不知道,全旭根本就没有用全力,进攻对马岛的全家军士兵,只是临时拉过来凑数的。
不等施琅等人第三波射击,这些日本武士撒开脚丫子集体转进,那些挥舞武士刀大声嚎叫,徒劳的试图冲到明军面前跟明军肉搏的武士也不干了,上千号人呼啦啦的垮了下来,连滚带爬的逃向城市,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
弩箭还在不停的飞过来,命中他们的背心将他们放倒,撕心裂肺的惨叫和人体倒地的闷响让没有中箭的武士越发的胆寒,逃得就更快了。
施琅看着溃逃的日本武士,有点难以置信:“这就跨了?”
看着日本武士那凶神恶煞的样子,没有人会怀疑他们的战斗力,任谁都以为他们很能打。
没想到是中看不中用!
施琅微微一愣神,接着就愤怒起来。
妈拉个巴子,老子就指着你们的首级减刑了,你们怎么可以逃跑,你们怎么可以逃跑!施琅的破军刀一挥:“留下两百人割取首级,其他人跟我追,杀进城市去,杀他们一个片甲不留!”
台湾特遣军团的第二梯队进攻成员,挥舞着长枪、破军刀,咆哮着冲向逃窜的日本武士,从背后撵上他们,一个一刀将他们劈翻,然后割下首级挂在腰间,两眼发红的扑向下一个,那种煞神附体的杀气,让日本武士肝胆俱裂!
朝鲜水兵看到有便宜可占,也抄家伙追了过去,他们刚才被日本武士打成狗,丢大脸了,都憋着一肚子怒火,现在终于可以尽情的发泄出来了。
那些腿部中箭的日本武士首先遭殃,朝鲜水兵狞笑着扑向这些哭喊着往城市爬去试图爬出一条生路的倒霉蛋,挥刀朝他们的手脚劈去,他们根本就不是在杀敌,而是在虐杀。
日本武士惨绝人寰的惨叫声响彻碧海蓝天!
转眼之间,海盗和朝鲜水兵便攻入了对马城,在街道间与日本武士和渔民展开激烈的巷战。
现在日本武士已经无路可退了,唯有利用地形与联军拼死厮杀,破军刀与武士刀在这里激烈碰撞,迸出一串串火花。
而即便是不熟悉地形,海盗们还是占了优势,因为他们都身披铁甲,运气最背的也捞到一副皮甲,最厚处的牛皮达到十五毫米,硝得硬梆梆的,日本武士刀固然锋利无比,但斩甲能力却是渣渣,面对这些身披坚甲的海盗武士一筹莫展。
而海盗手中的破军刀却有着强悍的斩甲能力,拿来砍披着皮甲和竹甲的日本武士,那是游刃有余!
大街小巷箭矢飞舞,刀光似雪,一边是无路可退只能作困兽之斗,另一边则对对方那颗可以为自己换取自由的头颅极度渴望,步步紧逼,这就使得战事来得极其残酷,那方寸之地变成了屠宰场,不断有人加入战场,不断有人躯体残缺不全浑身喷血的倒下,在街道上行走,很难不踩到死尸的。
日本武士的战斗力还是相当不错的,即便是装备远不如人他们也不气馁,三五成群大声怪叫着迎上来,倏进忽退,海盗战士稍稍露出破绽他们便单刀直入,海盗战士只觉得咽喉一凉,喉管和大动脉便被切断,暴露在空气中了。
随着郑氏海盗伤亡的增加,愤怒海盗们就开始放火了,他们将火把到处扔。
要知道,日本是个天灾极为频繁的好地方,地震神马的简直就是家常便饭,因此日本的房屋大多是用木材、树皮、纸板等尽可能轻巧的东东建造的,这样的房子就算被地震震倒了也不会压死人。
可是这玩意不防火,更加要命的是日本的城镇大多跟个沙丁鱼罐头一样,房子挨着房子,一幢房子失火,整条街的都跑不掉。
小火这么一点,顿时火光冲天,躲在屋子里瑟瑟发抖的对马岛居民被困在浓烟大火中放声哭号,很多人带着一身大火惨叫着冲了出来,又让朝鲜水兵一脚踹回火海。
转眼之间,对马城一片火海,一道道浓烟高高冲起,直上云霄,日本岛民的惨叫声震天动地,格外的惊心动魄!
位于后方的观战的葡萄牙战船超级水手号上,其实这艘超级水手上不仅仅有葡萄牙人,也有荷兰人,也有西班牙人。
随着全家军海上力量的崛起,几乎所有的欧洲海盗们,都把全家军海军当成了潜在
的敌人。
全旭特意秀肌肉,就根本没有在意这些欧洲海盗们的观看,甚至让人让出海路,给他们更加方便的观察视角。
此时,对马岛的战争基本上进入了尾声,超级水手号也害怕全家军搂草打兔子,趁机收拾他们,于是超级水手号扬起帆,撤离了对马海峡。
“诸位,你们怎么看待这场战争?”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代表,百战不殆的埃尔文将军,一脸郑重的望着众人。
虽然这艘超级水手是葡萄牙人的,但是,作为曾经的海上霸主,葡萄牙人在十五、十六世纪成为最强大的海上霸主,在非、亚、美拥有大量的殖民地。
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昔日的海上霸主,不可避免的没落了,他们在公元1580年并入了西班牙,直到八年后的1640年,才重新获得了独立。
当时,此时的西班牙同样国势日微,荷兰人才是欧洲的无冕之王。
葡萄牙的超级水手号舰长佩德罗少校惊呼:“他们的射士太厉害了,上帝啊,这根本就不是战争,这是一场大屠杀!”
埃尔文苦笑道:“先生们,我必须要提醒诸位,根据我们的情报,这些人并不是大明那位辽东总督的精锐士兵,他真正的精锐士兵,是那些身穿黑色甲胄,手持火枪排着笔直的队列,一排排一层层地推进,那种士兵才是东方总督的真正精锐!”
埃尔文非常无奈的是,大明不像那些土著部落和国家,大明实在是太强大了,而且是他们的人数太多,而且火铳、火炮甚至那种会飞的火箭,并不比他们欧洲各国的装备差。
他们不害怕大炮的轰鸣,不害怕火枪的排队枪毙,与这样的敌人交战,他们只能像欧洲绅士一样,一排排上前,一排排端着火枪进行一命换命,比的是谁的军队不怕死,拼的是谁的人口更多。
可问题是,他们跟大明真拼不起,大明有一亿多人,别说一比一的拼人命,就算是十个大明拼掉他们一个,他们最后所有的人都会死光光。
现在最难受的是荷兰人了,台湾被全旭抢走了,远东的联合舰队被干掉了一大半,那些俘虏还是用了足足一百万两银子换回来的。
那个辽东总督管理着比西班牙还要大的地盘,数百万的人口,十数万的精锐军队,像全旭这样的贵族,大明王朝还有数十位之多,想想让人就不寒而栗。
埃尔文对荷兰的军事实力很有信心,但并不认为荷兰打得过这样一支浑身上下弥漫着凌厉的杀气的克隆人军团!真要是把全旭给惹毛了,他们估计得吃不了兜着走,不仅钱赚不到,还得死一大堆人,那就太划不来了。
埃尔文寻思着,如何与全旭缓和关系,对抗不是他们唯一的选择,合作共赢才是最好的办法。
这位辽东总督带令着一股强大的力量,正在这个古老的帝国强势崛起,它有着无以伦比的胃口和极其强大的生产力、创造力,当然,这是一个庞大的市场。
辽东缺东亚、东南亚的矿产资源,如果可以做成这一笔生意……
利润是商人衡量一切的标准,只要有足够的利润,跟魔鬼合作又如何?
只是,埃尔文不知道,有些事情是上天明明注定的。
就在对马城陷入火海的时候,位于吕宋的菲律宾马尼拉,也在上演着屠杀……
……
明朝的海盗很多,陈祖义、王直、林道乾、林凤、李旦、郑芝龙……几乎生生不息。实际上,由于贸易是非法的,没有政府的支持和保护,商人们就只好武装自己,才不会被别的海盗干掉。
他们混迹在中国沿海、日本与东南亚之间,为了方便时常侨居在海外,队伍中有不少外国人:日本人、黑人、东南亚人等等。为了避免连累陆上的家人,很多中国海商干脆奇装异服,假扮成日本武士。
从明朝官方的角度,他们是侵扰沿海的倭寇。而从他们自己的角度,他们不过是突破了时代束缚,希望可以自由谋生的小老百姓而已。
西班牙人征服马尼拉时,这里已经住着许多华人,其中有商人,也有劳工,匠人。他们从中国运送货物到这一带出售,也承担各行各业的工作。与后世的华人一样,他们大多勤劳、节俭、沉默,热衷于赚钱养家,不喜欢纷争。
西班牙人到来后马尼拉之后,与华人有合作,也有小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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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零二章全旭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第五零二章全旭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华人的性格,注定了他们的悲哀。
没错,人善被人欺负,马善被人骑。在世界的民族之林,强者为尊,弱肉强食,这是恒古不变的法则。
西班牙殖民者与华人在马尼拉的合作,是因为他们需要华人的货品和服务,他们用大帆船,将华人的商品转售到墨西哥殖民地;
华人也乐于从西班牙人手上赚回黄金与白银。小冲突也有,征服和殖民又不是玩过家家,不过总体来说,一开始算是能够和平相处。
前往马尼拉的华船越来越多,定居的华人也越来越多。西班牙人口本来就不多,到马尼拉的更是少数,数量上慢慢就被华侨碾压。
这种局面,让他们越来越感到不安和纠结。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随着西班牙人在台湾的殖民地被全家军强势抢回来,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然而,狭隘的,自私的西班牙人却认为,这是大明人抢了他们的东西。
面对同样肤色的华人,西班牙人变得非常凶残的暴虐,非打既骂。
马尼拉城开始出现一股流言,源头并不知道是怎么传出来的,反正论点就是,马尼拉内的华人,都是间谍。
是中国皇帝派他们前来马尼拉刺探情报,一旦情报查实,他们就会发动十万大军,远征马尼拉,来踏平马尼拉,马尼拉的华人将充当内应,与大明远征军一起将马尼拉所有的西班牙人杀死。
当然,这只是流传于马尼拉西班牙人之中的流言,同样,华人之间,也流传着另外的流言,因为华人拥有财富,而且财富不少,西班牙人准备杀猪吃肉,就是要把马尼拉城内的华人杀光。
怕死,这是人的本能。
位于马尼拉的华人侨民首领(协助殖民政府处理侨民事务)的林凤,面对众多侨民的不安,决定派人跟全旭联系一下。
林凤作为侨民首领,其实非常清楚,西班牙人对全旭这个辽东总兵是非常害怕的,如果让全旭干涉一下,哪怕是派来一名小官员过来,西班牙人也不敢肆无忌惮的欺负他们。
想法是没错,错的是,林凤中计了。
这艘有二十五名船员的小船刚刚准备出海,就被西班牙人抓获,从海员手中,搜到了写给全旭的信,几乎坐实了华人就是间谍的谣言。
于是,西班牙人决定先下手为强,杀光马尼拉城中的华人“内应”。
早有准备的马尼拉西班牙殖民军上校巴尔加斯,带着三千余名殖民向手无寸铁的华人举起火枪。
“砰砰砰!”
马尼拉城中的华人惨叫着倒在血泊之中,大批的西班牙殖民军带着吕宋土著军,开始肆无忌惮的屠杀华人,抢劫华人的田庄、店铺、工厂以及货仓。
马尼拉瞬间就成为人间地狱。
这个时候,林凤试图与西班牙殖民总督科奎拉(Sebastián Hurtado de Corcuera)交涉,只不过架在马尼拉总督的火炮,喷出一团灼热的烟焰,气浪狂扫,一发炮弹沿着膛线旋转而出,砸向林凤以及众随从。
林凤的随从死伤一大片,幸存的随从搀扶着已经吓傻了的林凤逃向城门口,城内的华人惊恐的嘶喊,女人的绝望地尖叫,小孩子无助的号哭,震天动地。
在这时代敢出海的侨民,也不是胆小如老鼠的人,他们被逼到了绝路,自然而然的开始反抗,在众华人冲击之下,林凤与一部分华人逃出了马尼拉城。
可惜的是,马尼拉城人华人和家属有两三万人,跑出城的华人不过两三千人,翻滚的硝烟,如同鞭炮一般密集的枪声,马尼拉城内顿时血流成河……
……
对马城内的战斗已经结束了,内城被夷为平地,宗氏一族被杀得鸡犬不留,近五千名武士、足轻被屠戮,而明军和朝鲜水兵的伤亡不过数百人,这点伤亡绝大多数都由朝鲜水兵承受了。
全旭和茅元仪登上对马岛的时候,看到对马城仍然火光熊熊,施琅指挥部下将成群结队的俘虏押往码头,一些无组织无纪律的家伙手里拎着不知道从哪里抄出来的酒瓶,像喝开水一样灌着清酒,他们都有几分醉意了,手里提着破军刀,迈着八爷步扯着破锣嗓子唱着走西口,赶牲口似的将躲在各个角落的日本人赶出来,然后将他们俘虏。
看到颇有几分姿色的女子便往巷子里拖……
茅元仪看得眉头大皱:“真是太不像话了,是不是让宪兵过来教训一下他们?”
“我们又不是为了施恩行善!”
全旭摆摆手道:“将士们只是闹闹而已,在日本这个鬼地方,不管干什么都不会过份,除了当菩萨心肠的大善人!”
茅元仪有些担忧的道:“可是这样一来他们的性子便野了,还会老老实实的接受改造吗
?”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不愿意接受改造了,那就带他们去打仗呗,打吕宋,打安南,打缅甸,可以打仗的地方多了去了,还怕没地方安置他们?”
就在这个时候,一名神色匆匆的电讯员跑了过来:“侯爷,出事了!”
“怎么回事?哪里出事了?”
电讯员躬身道:“马尼拉出事了!”
接着,电讯员将收到的电报,向全旭说了出来。
全家军海军虽然说主力舰队来到了对马岛,不过大部分的舰队依旧散布在四海广袤的海域上。
林凤以及幸亏的华人,向港口发起进攻,抢了大小五十几艘船,强势出海,只不过,西班牙人的海军舰队也不是吃素的,这五十几艘商船在逃跑的过程中,被西班牙战船击沉二十八艘。
仅仅有林凤等一千余人成功与全家军海军汇合,全家军海军不敢大意,急忙向全旭汇报这个情况。
接到这个消息,全旭也有些奇怪,在菲律宾的历史上,曾经有三次大规模屠华,第一次在万历二十五年,好在事态失控之前,福建官员带领舰队抵达菲律宾(原本是想到菲律宾寻找金矿),为首的是宦官高寀,接走了三千余人。
结果屠杀发生时,仍旧有一万五千到两万人被一夜之间杀光,第二次应该是崇祯十二年,多达五万余人被屠杀,只不过那个时候,大明已经山穷水尽……
全旭的脸色阴沉得有些吓人。
原本想杀上日本爽一把,没曾想居然出了这么一个意外。
茅元仪反应非常平静:“这些西班牙人太过分了!”
茅元仪只是认为这些华人只是大明的弃民,并没有太过深究竟。
全旭淡淡的道:“现在计划改变!”
随着全家一声令下,众全家军将领纷纷严肃起来。
“原计划,我们占据对马岛之后,正在朝鲜的日本军队就会返回,我们海军在对马海峡,对日本海军进行拦截,然后展开对本州岛西南部的石见国进行攻击!”
全旭说到这里:“日本海军力量太弱,在不需要主力战舰参加的情况下,杨延栋,能不能应付?”
“末将保证完成任务!”
“很好!”
全旭缓缓点点头道:“登陆部队我给你留下第一旅、以及台湾特遣军团,共计两万三千余人马,稳扎稳打,正取最短的时间内,拿下石见银山!”
“遵命!”
“具体怎么打,我不干涉你们,我的目标就是拿下石见银山,同时,扶持我们的大名,在日本站稳脚跟!”
茅元仪望着全旭道:“侯爷准备前往吕宋?”
“没错!”
全旭接着道:“近卫旅、陆战旅这两个旅,以及主力舰队八艘海鲨一型,八艘海鲨二型,四艘猎潜艇,跟我前往马尼拉,下去准备吧,补充淡水和粮食,明天一天准备出发!”
就在这时,一名参谋苦笑道:“全帅,这里恐怕没有办法补充粮食!”
“没有办法?”
全旭皱起眉头:“怎么回事?”
“侯爷自己看看吧,我们全家军第一次亏本!”
全旭接过缴获清单,还真有些苦笑不得。
缴获的财物,说是财物就有点儿抬举他们了,垃圾还差不多,被褥破破烂烂,随手一扯就变成一堆棉絮。
所谓的家传宝刀刀鞘和刀柄倒是装饰得非常华丽,但是拔出来一看,纯粹就是他娘的一条生锈的铁条!
找不到值钱的东西,海盗们急眼了,连人家的米缸都抬了出来,但是一揭开缸盖,马上就有一股霉味扑面而来,要吃下这种米做成的饭,日本武士的心脏得多坚强,胃得多强悍啊!
还有那些坛坛罐罐,里面装着咸菜和萝卜干,想必是日本武士的家常菜了,萝卜干已经发黑了,软得连掉光了牙的老太婆都能轻松咬碎,估计这玩意儿也已经储存了好长一段时间了。
再打开咸菜缸子,一股酸臭味差点没把他砸翻,那在腐烂的咸菜叶子间攒动的白花花的虫子……
无奈之下,全旭只好让台湾给远征马尼拉准备粮食和物资,同时,位于台湾的陆战第二旅,以及马应虎所部做好准备。
这一次出兵马尼拉,全旭动用了六个主力旅,其中,一个步兵旅,一个近卫旅,两个陆战旅,两个炮兵旅。
至于海军舰队,而是以海鲨为辅,猎潜艇为主。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零三章小矮子们现在还债吧!
第五零三章小矮子们现在还债吧!
全旭的心情相当糟糕,他以为日本是一个非常富裕的地方,可以以战养战,可是事实上,缴获的战利品非常有限。就算是把对马岛翻个底朝天,所有的破铜烂铁都算上,依旧不够弥补全旭出兵对马岛的军费。
想象中的数百上千万两银子没有看到,只看到了饿得眼睛发直的日本人。
全旭没有去过日本,不过看过不少自媒体拍摄的小视频,他玩过战国时代这个网游,自然而然的以为,这个时候的日本非常富裕。
事实上,全旭是被后世的资料给误导了,全旭的错误,直接让全家军总参谋部陷入被动,那么原本计划运输过来的给养,特别是粮食和食物部分就完全不够用了。
全旭第二天就剩坐他的海豹号率领主力战船离开对马岛,将对马岛以及接下来对本州岛屿的攻势交给了前线总指挥官杨延栋。
虽然茅元仪级别比杨延栋要高,能力也比他强,但是,茅元仪却被全旭带离了对马岛,原因其实很简单,茅元仪不够狠。
站在海豹号的甲板上,茅元仪有些疑惑的问道“侯爷,你是从哪里得到的情报,说是日本人很富?”
全旭没有办法说被网友和后世的日本繁华给误导了,他硬着头皮道“我以为日本武士很富裕,活得很滋润,而长年供养着八万旗本武士的日本幕府更是富裕无比……”
茅元仪苦笑道“据我所知,日本可没有侯爷想象的那么富。日本是年产百万两白银没错,但是这些白银绝大多数都通过红夷流入了大明,真正流入日本民间的少之又少。所以幕府在给他们的武士发薪水的时候极少发白银或者铜钱,都是拿糙米来抵数的。”
大明是把官员和军队把猪来养,原本非常低的俸禄,还要打对折,用擦屁股都嫌硬的宝钞来充数。
在这方面日本就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茅元仪非常认真的道“确实是发糙米,一名普通武士每个月可以领到九十斤糙米,这九十斤糙米便是他们一家的所有收入来源了。”
全旭这才恍然大悟“难怪他们这么穷,摊上这么个小气到家的老板,想不穷都不可能了!”
日本的古代历史就是一段悲催史,他们用了两千多年的时间告诉全世界什么叫“没有最悲催,只有更悲催”。
日本这个鬼地方的特点就是多山少地,土地贫瘠,农业生产受到极大的限制,想吃饱肚子真的很不容易,有了这一条,后面的就不用说了,吃不饱肚子,扯什么科技啊,文化啊都是白给。
日本缺少铁矿资源,日本的耕地面积和产量一直上不去,日本缺少先进的技术,日本缺少……总之就是什么都缺,唯独不缺火山地震台风和瘟疫。
一直到明代,日本仍然没有自己的货币,只能通过与明朝贸易来获得铜钱,整个日本两极分化,江户那边异常繁华,显贵公卿终日吟风弄月,寄情于山水之间。
商贩云集,来自大明的铜镜、丝绸、瓷器,来自欧洲的香料之类的货物充斥市面,武士佩着一长一短两把武士刀昂首阔步招摇过市,再加上精致的楼阁寺院,优美的山水风光,以及缤纷似雪的樱花,整个江户俨然人间天堂。
但是出了江户完全是另一个世界了,各地大明割据一方,山贼多如牛毛,面黄肌瘦的农民忍受着高达七八成的税收辛辛苦苦耕作,终年不休息也填不饱肚子,打仗的时候还得拿上竹刀竹枪过去助阵,简直就是地狱。
日本幕府拥有八万武艺高强的武士,这些武士是幕府的根基所在。然而日本武士不事农商,整天就知道练武或者砍人,幕府所发放的俸禄是他们仅有的收入来源,最要命的是这帮家伙一个个还优俸禄还超高!
不难想象,养着这么多光吃饭不做事的武士是何等的吃力。手头同样佶倨的幕府自然不可能拿得出那么多钱给这些武士发工资的,只能拿大米来抵数。
穷,反而让全旭的“日本村计划”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他手里有五六百名自己委任的大名,这些大名自然也没有什么钱,装备什么的,就是对马岛上的破铜烂铁,然而,凭着一只罐头一天代价,这些新晋大名们很快就招募到了自己的武士。
他们有的招募三五名,有的招募七八名,总之,这些大名,慢慢有了大名的样子。
对于日本的事情,全旭不操心了,他直接扔给了杨延栋,施琅这只猎犬也得到了全旭的提拔,因为作战勇猛,杀人够狠,全旭破格提拔施琅为台湾特遣军团的上校参谋长,从一个旗总升到指挥一万五千余人的军团长。
施琅不算是连升三级,而是连升十级。
全旭走了,茅元仪也走了。
整个对马岛开始了对本州岛作战前的准备工作,别看对马岛穷,粮食不多,搜遍了整个岛上,大米只有三千余斤。
没看错,不是三千石,而是三千斤,这些大米还是宗志武这样的宗氏贵族以及幕府高级官员抵达,才有机会享受的美食。
唯一还说得过去的战利品就是几千只活鸡,还有数百只羊以及上百头牛,众海盗们七手八脚把鸡杀了炖汤,羊和牛一样没有放过。
往往最高端的食材,都是采取最朴素的烹饪方式,这些活鸡一杀掉,用清水一煮,加入一些海虾、鲍鱼、几乎没有放什么佐料,味道鲜美,肉质肥嫩爽口,吃了还想吃。
至于牛肉和羊肉,则是人人分了几两,没有办法,全家军出动的兵马太多,根本就分不过来。
吃饱喝足以后,台湾特遣军团开始纷纷上船,船队开始扬帆出港,朝日本四大岛驶去。
在进攻本州岛的旗舰上,自然有日本对马岛上送来的新鲜羊肉、鱼肉、还有上百只活鸡。
施琅让人将活鸡做成白斩鸡,调了辣酱油请杨延栋吃。
杨延栋有些闷闷不乐。
他看得出来,全旭对这次的对马岛之战有些失望,不是他们伤亡惨重,也不是攻击不顺,而是战场的缴获太少了,远远低于全旭的预期。
看着杨延栋有些不开心,施琅笑道“杨将军有心事?”
“心事算不上,只是侯爷……”
“对马岛只是一座小岛,本来就穷,没有什么缴获非常正常!”
施琅跟着郑芝龙多年,多少知道一些日本的情况“杨将军,您有所不知,这些小岛上的日本人当然是很穷的,太偏僻了嘛,连米饭都吃不上,所吃的菜除了鱼还是鱼。不过日本江户那一带商贾显贵云集,各国商人都在那里做买卖,每年进出的金银财货不计其数,可以说是富得流油啊!”
“日本人会富得流油?”
“当然啊,哪个地方不是穷的穷死,富的富死?”
施琅望着杨延栋道“杨将军,你让全家军的兄弟们不要灰心,等打到江户,随便抢几个街区都能搜集到一大批战利品!最富裕的城市在等着他们呢,还有风情万种的日本姑娘……”
说到日本姑娘,施琅第一时间就想到了田川氏,以及田川氏身边的几十名日本女人,与大明的习俗一样,日本的大户人家女儿出嫁,也会带着家里的丫鬟陪嫁。
田川氏是平户藩岛主士田川七左卫门之女,大家可能对于这个岛主的实力没有多大的印象,平户藩的领地是六万三千石,大约相当四万五千亩左右的样子。
与中原一个普通小镇所辖的耕地差不多,这样理解更为直观一些,就是这么一个土财主,在嫁女儿的时候,陪嫁的一百多人。其中武士二十七名,剩下的都是女子。
施琅的地位,在郑氏集团内不算什么,他甚至不像颜克英、郑彩这样的身份,可以享受一下日本女人的服务。
施琅笑道“说到日本姑娘,杨将军,您可能有所不知,日本姑娘也不错,既漂亮又温柔,很会伺候男人,到时候我让我们的士兵挑十个最年轻最漂亮的处女送给你,保证你陷在温柔乡里不想出来了!”
杨延栋是属于前半生郁郁不得志,直到遇到全旭之前,他甚至没有成家,他有些不以为然的道“那要是让日本女人留下一儿半女,那岂不是串吗?”
和后世崇洋媚外不同,大明虽然日落西山,无论官方和民间,对于番邦女子向来不感冒。
施琅笑了笑道“那有什么大不了的,一件玩物而已!”
也幸亏施琅没有见过日本的贵族女子,日本的贵族女子,脸上敷着子弹都打不穿的白粉,还用染料把一嘴牙齿弄得黑漆漆的,如果没有心理准备,肯定会被吓得一泄如注。
当然,这些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大明帝国亮起了铁拳,狠狠的砸向日本。
虽然火器发展已经成熟,然而日本武士还停留在阵前单挑的阶段,他们自信的是他们的武士刀。
事实上,日本武士在这个时代,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了。
杨延栋站在甲板上,看着越来越近的港口,眼中迸射出仇恨的火焰。
以前一直是你们袭击我们,抢掠我们,现在大爷我也带着万余大军打到你的老窝来了,你们所做的一切我们都没有忘记。
小矮子们,现在,还债吧!
p下面几章会很血腥,可能会被和谐,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零四章作死的日本武士
第五零四章作死的日本武士
日本,九州岛北部,博多湾。
对马岛离博多湾也没多远,明军血洗对马岛的时候,便有渔民大惊失色的跑过来,带回了明军入侵日本的坏消息。
太宰府一下就子蒙了。
明国吃错药了么,好好的怎么打到日本来了?
不过,当明军打过来的时候,他们还是信心百倍的列阵迎敌。由于杨延栋故意缓缓前进,就是留给了九州上的各藩主集结武士的时间。
从甲板上,拿着望远镜看向港口。
所看到的尽是一片片颜色鲜艳的旗子,认旗、背旗汇成了一片海洋,上万九州武士和足轻巍巍列阵,刀枪如林,战旗如云,军容鼎盛。
“有点样子了!”
九州武士素以凶悍顽强著称,又有主场作战之利,更为关键的是,他们面对明军,拥有心理上的优势。
三百年前元军在博多湾惨败让日军对中国建立了心理优势,在他们眼里,日本是神佑之国,拥有神风的庇护,不管多强大的敌人,从他们决定将战火烧到日本本土的那一刻开始,就注定是要失败的了。
九州藩主们很快就失望了,他们东拼西凑拉起来了四百多艘战船,面对明军的战船,仅仅坚持了不到一个时辰,就彻底消失了。
海面上浓烟滚滚,黑压压的,乌云一般盖住了海面,不时有爆炸声传来,滚雷一般震得连空气都微微震动,十分骇人。
海水已经被鲜血染得微微泛红,无数尸体和碎木在海面上攒动沉浮,更多的人在燃着熊熊大火,正快速倾斜的战舰上狂呼大喊,或者抱着一切浮得起来的东西往海里跳,拼命往海边游去,即便是隔了这么远,仍然依稀可以听见他们的哭喊之声。
这场海战,并没有出现日本人想象中的意外,全家军海军以秋风扫落叶之势,干净利落的干掉了日本九州各藩主的水师部队。
让杨延栋有些意外,即使日本海军的惨败,似乎没有动摇他们的自信。
准确的说,这次作战,日本是精英尽出,既有德川家臣的唐津藩主寺泽广高,也有佐贺藩主锅岛胜茂,加贺藩主前田光高,日野江藩主有马直纯等,几乎九成九的九州岛有名的藩主都如约抵达了博多湾。
日本的大名虽然多如牛毛,然而藩主也和大明朝廷一样,同样的藩主,因为与德川家关系不一样,地位也不一样。
别看锅岛胜茂属于实力最强的一个,寺泽广高则属于实力次之,事实上在九州众藩主中,与德川家关系最好的,莫过于加贺藩主前田光高。因为他的母亲是德川珠姬,而德川珠姬就是德川家康的孙女,也是第二代德川幕府德川秀忠的次女。
随着前田光高抵达了博多湾,众藩主皆以他为首,要不然,众人不服,在没有明军威胁的时候,九州岛的众藩主,也会因为封地、水源甚至羊啃了对方的庄稼这些破事,抡起武士刀开片,杀得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前田光高以为明军取得首战告捷,就会休整一下,等后续兵马抵达之后,再进攻登陆作战,可惜,他的话音刚刚落,就被施琅直接打脸了。
施琅指挥六十余艘鸟船开始朝着港口冲了过来。
前田光高瘦削的脸上掠过一丝怒色,怒声道:“明军也太狂妄了,他们以为就凭他们这几艘战舰就可以摧毁我们的岸防工事了么!?”
锅岛胜茂道:“明军得意忘形了!我们在港口这边部署了五十几门国崩,就他们这几艘船冲过来,给我们塞牙缝都不够……咦?他们怎么停下来了?”
全家家鸟船距离海岸四五百米远的时候突然停了下来。
这个距离让日军很难受,他们部署在海边的炮台、床弩和投石机要么打不了这么远,要么根本就打不中,只能看着人家在那里浪,真是可恶!
施琅虽然年轻,不过,他作为郑芝龙身边的旧亲部曲,见多识广,甚至多次跟着郑芝龙来过日本,非常清楚的知道日本海岸炮台的火炮射程。
当然,这些鸟船都是郑芝龙打造的,每艘船上有八门火炮,威力也不怎么样,可问题是,炮舰最大的优势是火炮多。
就像鸟船,一艘上面就是八艘,横对着港口,六十多艘战船,就是四百八十多门火炮。
“开炮吧!”
旗舰上,一名全家军海军的参谋疑惑的问道:“将军,怎么不用后装线膛炮和火箭炮?”
“那不要钱啊!”
杨延栋苦笑道:“这些老炮就是废物利用,咱们在辽东和登州的造船厂,同时兴建了十二艘万料大炮舰,全部装载新式舰炮,未来鸟船就会全部淘汰,更为关键的是这玩意的炮弹便宜!”
“轰轰轰……”
炮声犹如仲夏狂雷,在万顷波涛之上轰然炸开,蔚蓝的海面上瞬间腾起一大片黑色阴云,炮口火光喷发,四百八十多颗老式的实心炮弹从炮口呼啸而出,狠狠砸向码头!
博多湾码头上顿时鸡飞狗跳,岛上的日本人做梦都没想到大明人翻脸这么快,说打就打,连个理由都不给,那滚雷般狠狠撞入耳膜的炮声震得他们魂飞魄散,不少人两腿一软,一屁股坐在地上,更多的则是手脚并用连滚带爬的逃离码头。
这些年跟红夷鬼畜打的交道多了,日本人多少也知道火炮的厉害,这玩意根本就不是血肉之躯能够抵挡的,还是远远的逃开好些。
然而问题是,鸟船的火炮,都是郑芝龙麾下的工匠铸造的,炮老,威力也小,命中率极差。
第一轮射击命中率很差,绝大多数炮弹都打进了大海,激起一排排高高的水柱,但少数打到码头上的铅球连蹦带跳,擦到脑袋就是脑浆迸裂,碰到手臂就是碎骨乱飞,被砸到躯干的人整个像个爆竹一样炸裂开来,血浆狂喷,码头上惨叫声四起。
全家军海军的士兵们,用最快的速度清理炮膛,他们一边清理炮膛,一边咒骂着。
与后装火线膛炮相比,这种火炮的命中率简直让人无语。
虽然不少日本人很是害怕,可惜的是,他们看到命中率,看到实际杀伤居然低得让人发指,慢慢地,这些日本武士又开始重新整队。
不少肆无忌惮的日本武士,解开裤腰带,朝着明军的战舰撒尿。
好吧,杨延栋被气着了。
他立即下令道:“飞鱼战船,火箭炮齐射!”
“咻咻咻……”
密集而尖厉的呼啸声拔地而起,火箭炮发射管里喷发出灼热的气浪,白色硝烟翻卷如墙,条条火龙从发射管中激射而出,弹道纵横错旮,转瞬之间便交汇成一张可怕的火网,尖厉地呼啸着,朝港口猛罩过去!
刚刚完成整理队形的日本武士和大名、藩主们都震惊地抬起头,看着那道猛罩过来的火幕面色发白:“这是什么鬼玩意,这么骇人……”
下一刻,天降流星,如同天女散花一般。一颗颗火箭炮弹落地,炸点像万花筒一样绽开,膨胀成大团火球,以惊人的速度扩散,雷霆万钧的爆炸巨响让天空隆隆作响,让大地猛烈抖动。
很多武士和足轻只觉得两腿一软,一屁股坐倒在地上!在他们目瞪口呆的注视中,博多湾的炮港口码头,就变成了沸腾的火山口,喷发出骇人的烈焰。
建筑物被爆风撕得粉碎,树木不是被横飞的弹片削成了牙签,就是被爆炸产生的高温点成了火把,大火在树冠上熊熊燃烧,着火的树枝树叶雨点般洒落,落到哪里火就烧到哪里。
整个码头上一片火海,谁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瞬间被炸成了碎片,还活着的在大火中发出惊骇若狂的尖叫声。
被锅岛胜茂给予厚望的火炮,在这一瞬间就被火箭炮弹笼罩住了,要知道这些火箭炮炮弹很多都是丧心病狂的硫磺燃烧弹。
落地就是一片火海,火药被引爆,加速了爆炸的威力,一门门火炮被巨大的爆炸冲击波扔向半空中,落地就变成了麻花。
“哐啷……”
一声巨响,一门被拧成麻花的火炮炮管砸在锅岛胜茂面前,他的眼珠子险些掉到了地上。
锅岛胜茂嘶声叫:“这…这是什么武器?是火箭吗?火箭什么时候有这么大的威力了?”
前田光高额头上全是冷汗:“太可怕了,太可怕了,要是刚才那些火箭落在我们的部队中间,肯定是死伤无数了!”
说到这里,前田光高终于反应过来:“诸位将军,让部长后撤,离海边远一点!在这里他们什么也做不了,相反还会被明军的火箭打得死伤遍地!”
撤退,对于日本武士而言,这是不可能的。
不战而退,还算什么武士?
所有的武士家族,都没有这样的传统!
然而问题是,明军火箭的威力把这些大名、藩主以及武士们给吓得不轻了,同时也让他意识到,把部队摆在这里确实不是什么聪明的举动。
在明军火箭炮面前,再多的部队也不过是一堆靶子而已!
施琅看着港口上的火炮、投石机等一切重型装备消失不见了,众日本武士在撤退,他大吼道:“进攻,登陆!”
如果那些日本武士知道,他们如果不挑衅明军,这一波火箭炮炮弹就不会落在他们头上,他们会如何感想?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零五章可以收割的庄稼
第五零五章可以收割的庄稼
率先登陆的部队,自然是那些原本在劳动改造营中的海盗,每个人都是该千刀万剐的坏种。
这些人都是视人命如草芥,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
自从被抽调到了台湾特遣军团,他们过上了全家军辎重兵一样的日子,虽然是全家军的二等军队待遇,可关键是,哪怕是二等军队的待遇,依旧让他们感觉像上了天堂。
对,全家军士兵哪怕是辎重兵,人人都有自己的睡袋,每天有酒、有肉,有新鲜的蔬菜和水果,病了还有医院,这些待遇,是他们在劳动改造营中不可想象的。
正所谓有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如果再让他们回到劳动改造营,过那种没日没夜的日子,他们宁愿去死。
所以,这些海盗坏种们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向死而生,斩首立功,过着像人一样的日子。
台湾特遣军团的海盗士兵们,都抿着嘴唇奋力划浆,弓弩手扣着一支箭搭在弦上,只等日本武士冲到码头便请他们尝尝滑轮复合弓的滋味。
六十艘战船排成三排,船与船之间相隔二十步,留出充裕的闪避空间,以免遭到炮火轰击而撞成一团。
这一幕看得前田广高再次眉头大皱,不大确定的问身边一名家臣:“这…这真的是明国军队吗?我怎么看着一点都不像?”
前田光高太过年轻,也没有久经战阵,他依靠的是他的出身的血缘关系上位,不过他身边的家臣,年轻的时候曾带着一伙破产的武士,到中国沿海地区进行劫掠,中国沿海地区的福庶和那叫花子般的军队都给他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即便日本在壬辰战争被明军打得大败,也没有改变他对明军的蔑视,一群叫花子而已,有什么可怕的?
然而,现在的明军海军却将他的傲慢击了个粉碎,看着那些特遣军团的海盗们距离海岸还有几米便一跃而起,稳稳跃上陆地,他只觉得压力山大,讷讷的说:“他们除了旗帜跟明军是一样的之外,就没有哪里跟明军是相似的了。”
事实上,确实是如此,这些根本就不是明军部队,而是郑氏海盗。
当然,幸亏不是全家军士兵参战,要不然,他们连看着全家军士兵的机会都没有,全家军如果进攻,不用迫击炮、火箭炮、或者后装滑膛炮轰上半个时辰,那怎么好意思进攻呢?
在全家军军中,步兵已经被戏称收尸部队了。
越来越多的台湾特遣军团的士兵们冲上了码头,闪耀的甲光汇成一片金属海洋,看得日本武士面色发白。
看着那些金属堡垒般的海盗士兵,简直是武装到了牙,他们再看看自己手中的武士刀,越看越泄气。
怎么看都不像能砍得动这些铁罐头的样子嘛。
倒是他们的十字枪还可以试试,前提条件是这些只有一身皮甲的长枪兵能活着冲到这些铁罐头面前。
撤退,不是武士的传统,被武士道洗脑的武士们,忐忑不安,每个人的神色都很紧张,甚至有点迷茫,但在他们的脸上看不到恐惧。
这也是国势使然,现在整个日本正处于国力上升阶段,武士之风极盛,人人好勇狠,轻生死,纯粹就是一群狼,即便敌人再强大他们也敢扑上去撕咬。
在德川幕府时期,日本的体制相对比较稳定。当然,农民的生活非常困苦,不过,也不是没有改变命运的机会。就像农民在战时,会被征召为足轻武士,既轻装步兵。
如果作战勇敢,就会有可能成为武士,武士阶级,就有了一定的政治地位和财富,比普通农民的日子过得好多了。
在这种政策的激励下,日本国就像汉朝的时期一样,汉军士兵因为战功,可以升官发财,也可以封侯拜将,所以汉军将士作战的时候,悍不畏死,奋勇向前。
于是,打下了赫赫威名。
日本的武士制度,有点像是汉朝的募兵制度,从一方面来说,反而激励了士兵的战斗力。
在这种情况下,武士的战斗力,是不容小视的。
当然,这要分跟谁比。
华夏民族春秋战国以后,基本上就取消了单打独斗的风格,个人的武勇,在堂堂正正的军阵面前,变得不值一提。
再勇猛的武士,也能给射成筛子,或者说砍成肉酱。
乱七八糟,蜂拥而上的日本武士让施琅这个半吊子指挥官都感觉有些外行了:“连试探都不做就直接冲锋?”
杨延栋也更加疑惑,如果这样的指挥官在全家军之中,这样的指挥战斗,是他这辈子最后一次,因为他肯定会被开革出局。
这样简直就是拿士兵的生命看玩笑。
于大明一样,日本最不缺的就是人,人命是最廉价的东西。
摆成密集阵的弩阵面前,其实后金骑兵都冲不上去,更何况是日本的轻装步兵,说他们是轻装步兵,那是抬举他们,他们的成色,也只是与李自成、张献忠麾下的农民叛军差不多,甚至不如他们精锐的老营。
“放箭!”
“咻咻咻咻……”
呼啸声骤起,三棱形箭镞化作点点森冷的寒星,朝日本武士电掣而去。
当即惨呼声大作!激射的箭镞粗暴地撕裂日本武士瘦小的躯体,前胸入后胸出,带出一蓬蓬血雨,有些同时被十几支箭射中的倒霉蛋甚至被那巨大的冲击力撞得双脚离地向后飞了出去!
第一波箭雨尚未落尽,破空时再次响起,又是上千支弩箭刮风般射出去,冲锋的日本武士再度倒下一大片,很多中箭倒地惨叫的伤员更是被利箭直接钉死在地上,人都死透了,身体还有微微痉挛。
日本武士的防护装备真的太差了,有副皮甲算豪华型装备了,竹甲也马马虎虎,更多的人只有一身粗布衣裳,这样的装备在台湾特遣军团弩阵面前,跟裸奔有什么区别?
箭雨在狂啸,绵绵不绝,死亡风暴席卷战场,每一秒钟都有成堆人倒下,惨叫和四溅的血光让侥幸没有中箭的武士心尖直颤,他们的脚步不由自主的迟疑下来。
“不要停!加快速度!停在这里只有被人家当靶子射的份,岛津家的武士们,证明你们勇气和忠诚的时候到了,冲!”
“前田家的武士们,表现出你们的勇气!”
“有马家的武士……”
有马直纯的麾下大名话音未落,一支利箭钉入他的胸膛,从后背透出一大截,封死了他的话。
然而,已经被激发了勇气的日本武士们,开始继续猪突进攻。
大家迎着箭雨,踏着死伤者那鲜血淋流的身体闭着眼睛向前冲。
如果是一直战斗意志不强的军队,或者说一支打击密集不强的军队,肯定会被他们这样冲上去。
然而,问题是,弩机的射速虽然比弓箭要慢,但是却比火铳要快,要想冲破台湾特遣军团的弩阵,是相当困难的。
不过,在不计伤亡的冲锋之下,日本还是慢慢越过那道死线,一直顶到五十米内。
被保护在中间的铁炮手以最快的速度越过长枪手出现在最前列,举起了鸟铳。海盗那十轮箭雨给他们造成了太过惨重的杀伤,所有人都红眼了,恨不得将这些可恶的家伙打成筛子!
箭雨戛然而止。
天空中突然飞出一颗颗黑乎乎的东西,如果是建奴在这里,一定会大叫:“手雷弹,快趴下!”
可惜,这些日本武士并没有见过手雷弹,所有人准备着射击。
“砰砰砰……”
“轰轰轰……”
就在日本一千余名铁炮手的火铳响起的时候,那一千多颗手雷弹也在他们的脚下炸响。没错,就当日本铁炮手端起火铳,点燃火绳的时候,那些海盗甩出手雷,同时举起手中的破军刀。
一千多颗装着六七式木柄手雷弹,每颗手雷弹可以形成七十到一百一十片弹片,有效杀伤半径七米,也就是说,整个日本的一千余名铁炮手,人均轮在头上就是一颗。
随着中弹的海盗倒下,更多的海盗则趁着硝烟弥漫,冲进了日本的铁炮队阵中,锋利的破军刀,毫无迟滞的划开日本武士的喉咙,或者胸膛……
日本终究是一个岛国,这是他们的幸运,也是他们的不幸。幸运之处在于,海洋帮他们阻挡住来自大陆的敌人,使得他们两千多年来免受外敌入侵,可以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
不幸之处在于,海洋使他们孤立,没有办法像大陆国家那样与众多国家和民族进行充满鲜血和智慧的互动,发展自然也就很缓慢了。
他们没有面对过来去如风的强大骑兵集团,也就没能发展出射程超远的强弓劲弩;他们没有面对过全身上下都裹在坚甲之中,刀枪不入的重装步兵,因此没能发展出比较有效的破甲武器;
他们没有试过敌军大举南下,整个民族命悬一线的危机,也就没有办法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动员机制,一旦外敌入侵,可能还没开打,他们自己就先乱了。
从开始登陆,再次日本武士的反击,前前后后不过一刻钟的时间,上万名日本武士以及足轻,就被台湾特遣军团的步兵举着破军刀杀穿。
现在日军已经兵败如山倒……
那些海盗们非常兴奋,满满的都是人头,就像他们可以收割的庄稼。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零六章盟友就是用来坑的
第五零六章盟友就是用来坑的
施琅也不是傻子,他非常清楚全旭用他们这些郑芝龙的旧部过来攻打日本的真正旷目的,在他看来,全旭简直就是一石二鸟。
借着日本武士的刀,来消灭郑芝龙的旧部,经过这次血与火的洗礼,会有一大批的郑氏海盗,从微末之位,升为将领,同时也洗掉了郑氏的痕迹。
尽管如此,重大的伤亡是难以避免的。
可惜,施琅已经还是没有想到的是,第一波一千五百余名登陆部队,加上第二波,仅仅三千余人马,直接把三倍于己的日本武士打得崩溃了。
无论怎么样,结果是让大家非常满意的。
那些狼狈而逃的日本武士,对于满身罪孽的海盗来说,简直就是他们的赎罪灵符。一颗首级,可以减少一年劳改期。
他们这些海盗,重者十五年,多数部分都是十年,或者七年。了不起多砍几颗脑袋而已。
就这样,那些海盗追上去连砍带刺,逮到一个就撂倒一个。
不少日本武士逃着逃着身体就僵住,再也跑不动了,低头一看,靠,胸口多了一截血淋淋的刀尖呢。
破军刀拔出,他们倒在地上,还没来得及蹬上几下小腿,就被一刀砍掉了脑袋。
海盗们手里提着血淋淋的人头,挥舞破军刀疯狂追杀着日本士兵,有些嫌跑得太慢甚至连铠甲都扔了,赤着上身追杀逃敌。
这一幕看得前田光高、有马直纯等藩主眼皮狂跳,一股凉气从脚底冲直,直透脊梁。
以前他们一直觉得汉人很懦弱,很麻木,早已失去了汉唐时代那尚武好战的传统,不再值得敬畏了。
现在他们才发现,狼始终是狼!
也许那个民族会被平淡的生活磨掉棱角,也许那个民族会被某些天才统治者以种种不可思议的奇葩政策废掉尚武之风,但是两千多年来,征服的血液一直在这个民族的血管里流淌,一旦被唤醒,周边国家和民族的末日就到了。
比如说现在。
当然,在后世很多人都会说,俄罗斯人是战斗民族,战斗民族怎么着,怎么着。
那中国呢,华夏民族呢?
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都是充话费送的?当然,事实上中国的领土不止是九百六十万,准确来说是973万4230平方公里,即使不算某些国家与我们有争议的地方,也有963万平方公里。所以,960万平方公里是一个约数,也是一个低调的数字。
当然,低调是中国人的性格。
五千年前,华夏民族还是一个黄土高原上的小部落,慢慢征服了遍布沼泽密林的湖南湖北,征服了广东广西连绵千里的大山,征服了河套平原,最强大的时候甚至将战旗插到北海,西至里海。
两千年来屹立不倒,这样的民族竟然被人认为是软弱的,不好战的,这简直就是老天爷跟全世界开的最可怕的玩笑。
不好战,不嗜血,汉族凭什么成为世界最庞大的民族?
不好战,不嗜血,如此辽阔的疆土哪里来的?充话费送的吗?
从被泛滥的黄河逼得别井离乡,踏上生死未知的征途的那一刻开始,征服的血液便在我们远古先民的血管里燃烧,几千年来不曾断绝,每一个王朝都是以开疆辟土拉开序幕。
即便是被认为比较软弱的宋朝,也发了疯似的从周边民族那里抢夺生存空间,所以才有了河湟开边的功绩。
不过,跟欧洲那种把别的国家打下来,将那片土地上的一切据为己有的掠夺式征服不一样,中国的征服是直奔对方的土地而去,就是要将那块土地打下来变成自己的土地,至于那块土地上的民族……
要么彻底消失了,要么被迫迁到更荒凉更贫瘠的土地去挣扎求活,等哪天那头嗜血的狼发现这块看似荒凉贫瘠的土地也能种庄稼了,他们还得面对相同的选项。
灭亡,或迁徙!
此时,博多湾的日本人肯定不相信,大明人是懦弱的,是不嗜血的。
一名勇猛的日本武士,挥动着武士刀砍向一名明军士兵,明军士兵此时手中的破军刀正砍在另外一名日本武士的肩膀上,由于用力太大,刀砍得非常深,被骨头夹住了破军刀。
摆在这名明军士兵面前只有一条路,要么弃刀逃跑,要么等死。
然而,事实上这名明军士兵松开了刀,却扑向这名日本武士,用脚一个侧踹将这名日本武士踢倒在地上,不等这名日本武士爬起来,用胳膊搂住日本武士的脖子,捡起地上的武士刀,一手搂着日本武士的脖子,一边追击着另外一名日本武士。
不过,最终这名明军士兵没有来得及追上逃跑的日本武士,愤怒之下,一刀砍下那名被他勒死的日本武士,捡起鲜血淋漓的脑袋,直接挂在腰间。
没错,这种钩子就是全家军士兵的独特装备,全家军士兵也是以首级作为战功的检验标准,他们为了挂更多的首级,就弄了一条特质的腰带。
这种以钢钩串在牛皮带的腰带,可以挂四到六颗首级,几乎不怎么影响身体的灵活性。
前田光高感觉不寒而栗“虎狼秦人!”
如果单纯地从血缘上来说,生活在甘陕秦地的百姓,其实并非真正的秦人后裔,至少他们的血缘以及被稀释得差不多了。
这些海盗大都生活在福建、广东,他们身上的秦人血脉反而更浓厚一些。
这场登陆战已经没有了任何可以扭转的可能,越来越多的明军士兵开始上岸,而明军舰队可沿着海岸线,开始炮击日本人在沿海的定居点。
至于那些登上岸的明军士兵们,继续追杀着那些狼狈而逃的日本人。
在这个情况下,溃败的日本武士开始分散逃亡他们各自的城堡,福冈藩就逃进了福冈城,唐津藩就逃进了唐津城。
事实上没有用,正所谓跑得了和尚,跑不庙。
他们只是暂时安全了而已。
在全家军面对,再坚固的城池,也非常容易攻克,他们躲进城内,对于他们来说,不仅仅没有安全,反而是加速了他们的死亡。
博多湾终于恢复了平静,那些被俘虏的日本人开始在皮鞭和棍子的监视下,修复博多湾码头。
在这个情况下,临时充当监工的人,就是那些德川忠长的家臣,他们在德川忠长被逼自尽之后,沦为浪人,依旧对全旭卖命,获得了重回日本的机会。
随着全家军登陆九州岛,终于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有这批大名,全家军控制九州的速度非常顺利,事实上日本人就是狼心狗肺,越是对他说,他越是反噬,越是对他们残暴,他们越是老实。
与对马岛相比,九州岛至少可以缴获一部分物资,施琅上岸之后,派出人给杨延栋寻找日本美女。
然而,不等施琅寻找,当那些日本亲全大名听说是给全家军海军第二舰队副总兵杨延栋寻找侍妾的时候,一下子打了起来。
经过翻译的询问,施琅这才知道,他们这些人都想给杨延栋搭上关系,各家家族都把自己族里最年轻,最貌美的处女送过来。
杨延栋望着自己面前,呼呼啦啦跪着的足足上百名岁甚至十来岁的所谓美女,他快要疯了“你这是什么意思,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如果全旭在这里,他一定不会奇怪。
日本这个奇葩国度,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的。
就像现在,前来接洽全家军的是萨摩藩的岛津光久。
他的父亲是岛津忠恒,母亲,也是正室则是岛津义久的女儿龟寿久保,也是岛津忠恒的堂姐,她的堂姐,先是嫁给岛津忠恒的大哥岛津久保,岛津久保则成了当时的岛津氏的继承人,在岛津久保死后,龟寿久保再嫁给岛津忠恒,岛津忠恒就成了岛津氏的继承人。
看着有些迷惑,事实上就是堂姐嫁给大哥,大哥死后,改嫁为小叔子,转来转去,都是没有出三代的直系亲属。
“你来做什么?”
“我来寻求合作!”
岛津氏曾经有过统一九州的梦想,在岛津义久,也是就他的祖父时代,差点获得了成功,不过被丰臣军的丰臣秀长领十五万军队,打得狼狈不堪,而且将其七十万石的封地,削减至三十万石。
岛津家庭想恢复族上的荣光,在全家军登陆博多湾的时候,马上就派出了岛津义久,连系全家军。
遇到这种事情,杨延栋自然不敢做主,好在全旭拥有远程电台,通过电台可以联系到全旭。
就这样,正漂航向吕宋岛,也就是菲律宾的全旭接到了杨延栋的请求。
“这事还用想吗?”
全旭通过电台直接告诉杨延栋“当然是同意了,反正打日本就是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告诉岛津义久,让出小琉球,我们可以结盟!”
“他们要求求购我们的火铳!”
“卖,为什么不卖!”
全旭笑道“我们仓库里还有不少老实的火铳,他们要可以,每杆十五两银子,要多少有多少!”
全家军的火铳早已淘汰了火绳枪,当然,那种从后世采购的无缝钢管,只是民用材质,经过两三年的使用,基本上在报废的边缘。
。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零七章不准接受敌人投降
第五零七章不准接受敌人投降
岛津家族与德川幕府,一直尿不到一个壶里。
至于岛津家族想拿着全家军的火铳对付全家军,那就有点理想化了。全家军的火绳式的火铳,与现在日本的铁炮制式基本上一样,只是口径更大,威力稍大一点。
可是,这种火铳对战全家军的燧发枪,简直就是在找死。
在全旭的授权之下,杨延栋与岛津义久的谈判开始继续进行,双方就贸易矿山开采、贸易往来、军品销售、丝绸销售等展开多轮谈判。
不过,在谈判的过程中。
施琅正式攻陷唐津城、当天下午,另外一支台湾特遣军团在日本内奸的帮助下,拿下了福冈城。在这个情况下,台湾特遣军团的海盗们充分发挥了海盗的特长。
贼不走空,能抢走的财物、粮食、金、银、布帛,那都不用说了,就连城外的苹果树也没有放过。
“砍这玩意干嘛?”
“嘿,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在辽东兴起了不少烤鸭店,据说这烤鸭,需要用果树的木头烤制才会更有味道,果树可不少值钱,我们把这些苹果树砍下来,运到辽东,那就是钱啊!”
苹果,此时还是日本的达官显贵享用的佳品,数量有量,结果这些海盗赶着日本俘虏,直接把苹果树砍得干干净净。
海盗们也没有放过附近的村镇,派出人马四处抄掠,所到之处房屋烧光,粮食抢光,鸡鸭杀光,他们就是传说中的所到之处寸草不生的蝗虫!
这些连苹果树都要砍掉的海盗,收获颇大,带回不少粮食、蔬菜、水果,运气好的甚至逮回来不少妇女,这是最受士兵们欢迎的战利品了。
只是有一种战利品很不受他们待见!
施琅一脸纠结的看着那一瓮瓮长着长长的白色霉丝的豆子:“这什么鬼玩意儿啊,都发霉了还当宝贝一样藏着,能吃吗!?”
“这是纳豆,日本的传统美食!”
一名海盗一脸贱笑的道:“据说是他们达官贵人才能享受的东西!”
“呕……别说了,再说我都要吐了!”
施琅一脸嫌弃的挥挥手:“这玩意我们是吃不下的,送给马夫看能不能拿来喂马!”
海盗,也就是台湾特遣军团是没有战马的,但是全家军却有,而且数量不少。
全家军作为一个骡马化的军队,哪怕是步兵团,也差不多有五百多匹马,用来装载着他们的给养和物资。
上百瓮纳豆被送到马夫那边,马夫将它们通通扔进了大海。
“净出馊主意,拿这玩意喂战马?开玩笑,万一把马喂出个好歹来算谁的!”
好吧,全家军的一个普通马夫,也敢冲着台湾特遣军团的千总嚷嚷,谁让他们是二等军团呢。
就这样,日本的传统美食纳豆终于在鱼腹里实现了自身的价值,就是不知道海里的鱼喜不喜欢它们了。
台湾特遣军团抄掠回来的绝大多数战利品还是相当受欢迎的,比如说瓜果蔬菜和肥鸡,对于在海上泡了这么长时间的人来说都是难得的美味。
日本出产的大米口感也相当不错,虽说少了点,不过拿来喂一两万来人还是绰绰有余的。忙活了一天的全家军士兵们,兴高采烈地捧着盛满松软的米饭的饭盒,围着架在火堆上炖着菜肴的行军锅,将自己喜欢的菜肴挟起,狼吞虎咽,好不痛快!
全家军可以杀人,但是有一样军纪是绝对不允许的,他们正好眼巴巴的看着那些海盗们肆无忌惮的快活着,一脸羡慕。
有些全家军将士羡慕,马上就有老兵骂道:“全家军的军纪你们又不是不知道,碰了那玩意就保不住了。再说,弄回去一个,出了一个串,对得起祖宗吗?”
得,眼不见心不烦。
……
海豹号上,全旭躺在甲板上,吃着烤鱼,看着天边的晚霞。
茅元仪有些不解的望着全旭道:“侯爷,我是实在想不通,你为什么攻打日本!”
全旭擦擦嘴:“揍他们还需要理由吗?”
“不是……”
茅元仪一时语塞:“侯爷,话不是这样说的,现在你也看到了,咱们在对马岛的缴获,实在是……得不偿失,如果班师还朝,侯爷该如何向天下人交待?”
“师出有名,我明白,我明白!”
全旭想了想道:“万历三十七年,萨摩藩岛津氏入侵小琉球,这个理由算不算?”
“这都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茅元仪道:“再说,当时朝廷也没说什么嘛!”
“当时没说什么是因为我们忙,顾不上他们!”
全旭将烤好的鱼递给茅元仪道:“现在闲下来了,自然要把以前那些破事捋一捋,该打屁股的打屁股,该弹脑瓜的弹脑瓜,否则有人就不知道谁才是老大了。琉球是大明的藩篱,他们侵略琉球,就是打大明的脸,后果很严重的,知道吧?”
全旭找出这个理由,茅元仪是无话可说,大明对于周围的藩篱,能帮的时候,肯定是要帮的,日本侵略朝鲜,万历皇帝直接打光了国库。
可以说是,这一场仗,替朝鲜收复平壤,结果让韩国棒子有了吹嘘的本钱,还拍摄了一个非常牛叉的神剧。
茅元仪道:“那吕宋呢?吕宋也需要一个明目吧?”
吕宋国是从大明洪武五年开始朝贡,不过吕宋在嘉靖三十年的时候,也有人说是因为嘉靖皇帝误信谗言引起的,这段历史大家可以查查,老程就不写了,省得说水字数。
在明史记载:“明年,声言发兵侵旁国,厚价市铁器。华人贪利尽鬻之,于是家无寸铁。酋乃下令录华人姓名,分三百人为一院,入即歼之。事稍露,华人群走菜园。酋发兵攻,众无兵仗,死无算,奔大仑山。蛮人复来攻,众殊死斗,蛮兵少挫。酋旋悔,遣使议和。众疑其伪,扑杀之。酋大怒,敛众入城,设伏城旁。众饥甚,悉下山攻城。伏发,众大败,先后死者二万五千人。酋寻出令,诸所掠华人赀,悉封识贮库!”
通过这段史料描述,我们可以得知吕宋国主的毒计就是放出攻打邻国高价收购铁器的消息,客居吕宋的华人由于不明就里便将家中的铁器全部兜售了出去,结果导致“家无寸铁”的局面。
吕宋国王抓住这个机会大肆屠杀华人,并趁火打劫抢劫华人在吕宋的全部财产,经过长达五个月的“吕宋大屠杀”,原先高达三万余人的华人被虐杀了两万五千多人。
茅元仪就沉默了。
全旭一脸冰冷:“嘉靖皇帝不能讨,当时江南有倭寇之乱,北方有蒙古人,天下不靖,军力不强,水师兵废,没有任何办法,此事甚为遗憾!”
崇祯五年十一月初七,全旭率领全家军海军舰队,遇到林凤等马尼拉幸存者。
为了保护海豹号的秘密,全旭在海鲨十六号战船上接见林凤等幸存者。
林凤等人看到全旭,抱着全旭的大腿,嚎嚎大哭。
一百多名幸存者代表,男男女女,大都是老弱妇孺,他们身上伤势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几乎人人带着伤痕。
林凤身后一名三四岁的孩子,这名孩子脸上挨了一刀,从左眼的眉骨一直砍到了下巴。他才三四岁的孩子,已经失去了一只眼睛。
事实上,他还是幸存的,还有一名女孩,莫约七八岁的样子,她的胳膊已经被砍掉了,现在还露殷红的血迹。
至于鼻青脸肿,皮开肉绽的,那简直不值一提。
全旭望着众人道:“你们……”
全旭其实是非常愤怒的,然而问题是,菲律宾的屠华事件并不是偶然的,而是一次又一次,怎么就不长记忆呢?
华人在菲律宾是属于有钱的一种人,完全可以武装自己。
全旭望着众人道:“诸位父老乡亲,经此一事,你们也看到了,只有国家强大了,你们才不必受此屈辱,你们也应该看清了,洋人是什么样子,那些土著是什么样子,经此一次,大家都看得分明!你们现在可以去台湾,也可以回大明,如果有胆子,跟着本帅去吕宋,对于吕宋那些人,本帅只有六个字,血还血,命还命!”
“血还血,命还命!”
全家军将士振臂大吼,声音直冲云霄。
茅元仪一时间非常动容。
或许,全旭才是对的。
“通知各船,扬满帆,全速前进,目标马尼拉!”
随着全旭的命令下达,全家军海军的十六艘主力战舰,一个步兵旅,两个陆战旅,将近四万人马,浩浩荡荡驶向菲律宾。
在这个航行期间,全旭给杨延栋下令,让他在日本招募五千至一万名日本武士,武装他们,让他们乘船随后抵达菲律宾。
既然决定以暴制暴,那就玩得更加彻底。
经过十七天的航行,崇祯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时许,全家军海军舰队,先期与西班牙海军战船遭遇。
战斗开始之前,全旭拿起通过步话机,通报全家:“我以全家军统帅的身份,向全体全家军将士们下达命令,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全家军海军、步兵旅、陆战旅全体将士,不准接受,任何土著、西班牙人的投降,本帅不信上帝,你们的职责,就是统统送他们去见上帝!”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零八章无差别攻击
第五零八章无差别攻击
马尼拉总督府,偌大的议事大厅,此时空荡荡的,空无一人。
西班牙驻马尼拉总督科拉奎站在椅子上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不时的张望着门口,他显得有些着急,有些不安。
作为一个殖民地的总督,那简直就是太上皇,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然而,科拉奎却无比难受,他是西班牙帝国没落时期的殖民地总督。
西班牙帝国的崛起,不像中国的其他朝代,通过不过的战争兼并。他们是通过一系列的联姻。
马克西米利安精心安排的政治婚姻,使他的孙子查理五世(西班牙称卡洛斯一世)成为欧洲的霸主。
1506年,查理的父亲英俊王腓力英年早逝,查理便继承了勃艮第公爵一职,成为了西属尼德兰(荷兰和比利时)的首位统治者。
1516年,查理的外祖父,西班牙国王斐迪南二世病逝,查理因此成为了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一世。
自此,西班牙全国、意大利南部的西西里岛、撒丁岛、那不勒斯王国以及西班牙在美洲的殖民地都成了哈布斯堡王朝的管治领域。
不管怎么说,老大的位置不好做。
首先跳出来挑战西班牙的就是英国,结束一场飓风毁掉了西班牙人的无敌舰队,接着是葡萄牙、荷兰……除了应对手底下的一群不服气的小弟,西班牙还要抵抗奥斯曼海军和海盗。
到了腓力四世时期,西班牙先是经历无敌舰队的惨败,又经历了长达三十年的战争。
这场三十年的战争,可以看作是中世纪时期的世界大战,也叫宗教战争,是因为新教和天主教之间的战争。
参战一方是西班牙、神圣罗马帝国,奥地利大公国、匈牙利王国、挪威丹麦联合王国(1636年改变阵营)以及波兰立陶宛联邦。
对阵的一方是法兰西王国、瑞典王国、波西米亚王国、尼德兰联合省共和国(荷兰)、萨克森选侯国、普法尔茨选侯国(德国,兰登堡)、勃兰登堡-普鲁士(柏林)、布伦瑞克-吕纳堡、英格兰王国、苏格兰王国、特兰西瓦尼亚公国、匈牙利反哈布斯堡叛军、奥斯曼帝国、俄罗斯沙皇国,到德意志新教诸侯和波希米亚、特兰西瓦尼亚,意大利的反哈布斯堡王朝运动的支持。
整个战争可以说是中世纪时代的世界大战,直接导致了两个后果,第一西班牙欧洲霸主的地位被拉下来,第二个结果就是德意志民族以及欧洲各国的民族主体形成。
在这个时候,虽然西班牙拥有庞大的国地,却不可避免的走向了衰亡。
葡萄牙蠢蠢欲动,谋求独立,荷兰人一直在挑衅西班牙的霸权,英国也虎视眈眈,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远东的菲律宾总督,科拉奎既得不到西班牙王国的兵力和舰队的支持,偏偏大明还是一个近在咫尺的庞然大物。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阵阵敲门声。
“进来!”
“原来是巴尔加斯上校,有事吗?”
巴尔加斯一脸苦笑道“总督阁下,是明国那边有消息了!”
“让我猜猜,是不是一个好消息!”
科拉奎一脸微笑,作为远东总督,他知道花了极大的精力去了解大明这个庞大的帝国,与西班牙帝国几乎是同病相怜,大明帝国如今也是内忧外患。明帝国不像西班牙,明帝国强大的海军舰队,曾经比西班牙的无敌舰队还要强大。
只是非常可惜,现在这支让人生畏的强大舰队,与西班牙的无敌舰队一样,成为了历史的名词,西班牙最大的优势是,他们还拥有一支强大的地中海舰队,基本可以保证帝国的领海。
可惜,大明帝国没有这么强大的海军。
菲律宾与大明并不直接接壤,大明两百万大军又不能横渡大海。
“总督阁下,您猜测错了,大明人来了,他们来了!”
科拉奎难以置信的望着巴尔加斯“你开的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笑,明帝国内忧外患,自顾不暇,十年前,荷兰人明明打输了,却占据了台湾,如果……”
“总督阁下,我非常希望今天就是愚人节,然而问题是,这真的,他们已经来到了,几百艘战舰,已经抵达马尼拉湾,如果您现在走到码头上,就能看到他们的战舰!”
“哦,上帝!”
科拉奎痛苦的捂着额头,正所谓怕什么来什么,在他发起屠杀华人的行动,很多事情都已经失控了,他不像他的前辈那样轻松的搞定了华人。
事实上,哪怕没有全旭的干涉,这场屠杀前后持续一百二十多天,现在过去了一个多月,除了马尼拉城内的华人大部分被屠戮之外,很多华人农场主已经困守在自己的庄园内,那些土著……
让科拉奎非常无语,他们虽然占据着十数倍的数量优势,却迟迟没有办法不攻陷那些城堡。
没错,在科拉奎的眼中,华人的地主种植园,就像一座座城堡,其实不过是地主大院而已。
现在明军庞大的舰队过来,现在怎么办?
思来想去,科拉奎马上做出了决定。
决定派人试探一下这支明军是怎么回事,如果是大明朝廷所派,那么情况会非常棘手,如果只是一个将领的私自行为,那么事情还有可以挽回的机会。
同时,科拉奎决定派出人联系葡萄牙、荷兰,他们名义上都属于西班牙王国的管理,理应捐弃前嫌,一致对外。
……
茅元仪拿着望远镜,看着视线内的五艘西班牙战船开始缓缓撤离,他有些不解的道”“侯爷,怎么没有开打,西班牙人就退了!”
全旭笑道“其实很简单,这些西夷,最大的问题是,他们的人数很少,整个菲律宾,西班牙人不超过五千人。他们即使强大,能强大到哪里去?”
西班牙人的主力战船,差不多相当于现在全家军的一万料战船,不过,全家军却拥有着火炮和火箭炮方面的优势,无论射速还是射程,全家军都占据着绝对的优势。
袁宗第好奇的问道“咦,西班牙人怎么就投降了?
全旭可以看到,前面的远处行驶过来一艘小船,这种小船没有桅杆,全靠摇橹前进,舰首还有一名身穿汉服的男子,拿着小白旗不停地摇动着。
“投降个屁,只是过来谈判!”
全旭不以为然笑道“等着看吧,这船上的人八成就是华人!”
“华人?”
茅元仪有些不解“这些西夷已经向华人举起屠刀,他们怎么……怎么?”
说到这里,这就是菲律宾华人的另外一个悲剧。
虽然西班牙人占据了马尼拉,事实上他们的人手并不多,在马尼拉第二次屠杀华人时期,西班牙在马尼拉只有一千四百余人,虽然西班牙人有火枪,有火炮,可是华人并不是那些听见枪声就吓得跪在地上的土著。
在大屠杀过程中,华人联合会也组织抵达,反抗军一度曾多达一万余人,在这个时候,西班牙人利用土著武装、日侨,虽然华人联合抵抗军死伤四千余人,不过战斗一直僵持着,四个月后,直到华人虔诚的天主教徒,试图与西班牙人握手言和。
西班牙殖民军假惺惺的归还了一部分华人财物,放回了一部分被俘虏的华人女子,然后放松警惕的华人抵抗军被屠戮殆尽。
事实上,明末清初时期,海外华人原本有机会在外独立建国,只是非常可惜,这些以破产农民、小商贩、商人为主的华人,缺乏格局,也缺乏远见,一次次被欺骗。
果不其然,在时间不久,这艘小艘上十几名华人代表过来。
为首的华人代表居然是林凤还是认识,林凤望着为首的中年男子道“禀告大将军,他是八联商会的会首孙方胜。”
孙方胜看着全家军海军密密麻麻三四百艘战船,有些忐忑不安“方外草民孙方胜拜见天朝大将军!”
“起来吧!”
“你们来是什么事?”
“草民奉科拉奎总督(划重点,这个血债元凶就是他)之命,前往问问大将军到来所为何事?”
“本帅过来只有一件事,西班牙人屠戮我天朝子民,这件事,天朝不会坐视不理!”
听到全旭的话,孙方胜满脸堆笑道“大将军,这里面只怕有误会,误会!”
其实,菲律宾发现了什么事情,全旭知道,茅元仪也知道,当然,林凤更为清楚。
全旭一脸玩味的笑道“什么误会!”
孙方胜道“马尼拉发生了叛乱,叛军冲进城内,杀人放火……”
听到这里,林凤再也忍不住了,他上前质问孙方胜“卑鄙无耻,颠倒黑白……”
“大人你不能……”
全旭望着孙方胜冷冷的道“袁宗第!”
“掌嘴!”
袁宗第毫不迟疑,扬起破军刀朝着孙方胜的嘴上打去。
“啪啪……”
仅仅三五下,孙方胜的嘴里的牙齿就打掉光了。
“让西班牙人备战吧,别说我以多欺少!”
孙方胜无奈之下,只能悻悻离去。
这场谈判前后不过五分钟。
“开炮,开炮!”
全旭拿起步话机,朗声道“击沉你们面前所有西班牙人的所有船只,无论战舰,还是商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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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零九章马尼拉城的枪声
第五零九章炮击马尼拉港
西洋人都信奉炮舰外交,他们都以为真理只在舰炮的射程之内。双方强弱之势非常明显,可惜的是,西班牙菲律宾总督府的实力,远远不如荷兰人。
他们的真正打算是想逃回马尼拉港口,借助于港口的固定炮台,对抗强大的明军海军舰队。
然而遗憾的问题是,在全旭发起进攻的第一瞬间,冲上去的是全家军的四艘猎潜艇,别看只有三十七毫米的高射炮。
这种高射炮最大射程是八千五百米,每分钟三百五十发的射速,随着一连炮弹打过去,就仿佛是一柄锋利的大刀,大刀一刀砍在一艘西班牙人的战船上。
这艘战船甚至没有来得及开炮还击,就被拦腰砍成两截。
在不到一柱香的时间内,这艘西班牙人主力战船就沉入了海底,随着战船沉没,又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漩涡,将周围的西班牙水手吸到漩涡之中。
这下其他四艘西班牙人的战船吓得更加没有战意,他们满帆逃跑。
然而,这种逃亡是注定徒劳无功的。
猎潜艇的最高时速是三十五节,在猎潜艇面前,西班牙人的战船,就像蜗牛在海上爬着。
不过,猎潜艇却没有继续追杀这四艘西班牙战船,他们把机会让给了全家军的主力战船,也就是十六艘飞鲨战船。
要知道这十六艘新型战船,自从服役之后,还是第一次实战,理论学习得再好,在靶场打得再准,没有战场上的实战来得真切。
“轰轰轰……”
一百三十毫米二十八倍口径的后装线膛炮开始向那些正在逃跑的西班牙战船轰击,不过,在波涛起伏的海面上,想打中敌人的战船,并不容易。
然而,线膛炮的精度可不是滑膛炮可以相比的,更何况威力。
在没有高爆炮和燃烧弹的时代,想要击沉一艘战舰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几斤重的实心铅球对于一艘几百吨、上千吨的战舰来说显得实在渺小,往往两支舰队对轰了半天,大家的甲板上都骨肉狼籍船帆倒折了,结果战船根本就没有屁事。
像西班牙人和荷兰人打造的橡木式战船,命中二三十枚八磅炮弹就像挠痒痒,就像是十二磅炮弹也可以挨个十几枚也不成问题,最多是造成人员的伤亡。就算是十六磅炮弹也无法一磅干掉一艘战船。
能让他们主力战船最大威胁的是那种三十二磅炮或者是四十磅炮,就像三十二磅炮,这种火炮的口径是64英寸,相当于16255毫米。采取两点五磅炮发射药,拥有一千五百码的最远射程。
非常可惜,精度有限,必须抵达射击,在四百米的距离上,可以击穿主力战船的侧舷甲板。
问题是,这种实心炮弹只是实心炮弹,一百三十毫米的后装线膛炮采取的是开花弹,而且为了对付这种木质战船,炮弹采取了硫磺开花弹。
十六艘飞鲨战船,每一艘战船上可以进行十二门或者十四门火炮的齐射。
一百三十毫米口径舰炮同时发出令人心悸的轰鸣,黑洞洞的炮口喷出雷暴样的火光,整艘战舰仿佛都往后退了一下。
十二发硫磺弹划空而过,狠狠砸向一千六百米外的敌舰。有三分之二的炮弹打偏了,在海面上激起一道道高高的水柱,但还是有一发炮弹直接命中西班牙人的武装商船,在船体上砸出了一个大窟窿。
全旭有些不满意。
一个齐射十二枚炮弹只有一枚命中,这个命中率非常低。
然而,对于西班牙人来说,这个首轮炮击,十二发炮弹有一发的炮弹直接命中,这个命中率已经非常理想了,换了西班牙人最好的大炮都做不到。
“十六号战船停止炮击!”
并不是全旭干扰指挥,而是没有必要继续炮击了,仅仅几秒钟过后,这艘武装商船就冒起浓烟,很快便汇成一道黑压压的烟柱冲天而起,大火从战舰的底舱冲腾而起,爬上甲板,索具和船帆成了最好的引火物,火药桶接连爆炸,发出此起彼伏的巨大轰鸣。
整艘商船被炸得碎木横飞,大团火球四处乱抛。火焰席卷了甲板,一直爬上桅杆顶端,巨大的船帆变成了火炬,二三十公里外都能清楚的看见那高高冲起的火光!
其他西班牙人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他们都不敢置信,仅仅是发炮弹便将这么大一艘船给摧毁了!
茅元仪嘶地吸了一口凉气,喃喃说:“这艘船就算不沉也彻底毁了啊……这么猛的火势,谁还敢呆在上面?可怕,太可怕了!”
“幸亏这只是一艘武装商船,直接战船上面的火药是武装商船的几倍甚至十几倍,大火一烧,火药库里的火药被引爆,会将整艘战舰炸成碎片的!”
“十五号准备!”
全家军将领也喜形于色,这么大的口径,这么高的命中率,可以完成全旭交待的任务了。
此时的西班牙战船上的海军士兵非常绝望,刚刚开战不到半个小时,他们已经有两艘主力战船沉没了。
一艘比一艘惨。
那艘被直接腰斩的战船,由于没有起火,士兵们大部分都是被海水淹死,这样的死亡,对于他们这种职业军人来说,死得其所。
可问题是,这种会燃烧战船的炮弹太邪恶了,不少被烧成火人的西班牙水手,发出瘆人的惨叫,可关键是,这仅仅是一枚炮弹。
当然,全家军与郑氏舰队对战的时候,比较头疼的是郑氏舰队的狼群战术,他们的战船虽然比西班牙人的战船要小,火炮也少,可问题是,数量实在是太多了。
作为欧洲新兴的霸主,敢直接挑战宗主国的荷兰人,他们面对郑芝龙的威胁,也只能花钱买平安,这就是人海优势的最佳体现。
单挑打不过,可以群殴,双拳难敌四手,好虎架不住狼多。
然而,西班牙人并没有这样的底气,他们的船少,人少,更加经不起这样的损失。
就在十五号战船向西班牙战船发起齐射的时候,剩下的三艘西班牙战船收起了舰炮,打着旗语,告诉全家军海军他们投降。
只是非常可惜,西班牙人的旗语全家军将士看不懂,他们继续炮击,甚至有士兵还在奇怪:“这些西班牙人是不是傻了,怎么收起大炮?”
让西班牙人吐血的事情出现了,他们收起舰炮,穿上炮衣,准备体面的投降。
结果,九号、十三号海鲨与十二号海鲨战船同时开炮,将近四十枚硫磺弹砸向西班牙人的战船。
这次火力更加凶猛,最惨的是顶在前面的西班牙旗舰,它的一根桅杆被炮弹拦截折断,主帆轰然倒下,宣布这艘战舰已经丧失动力了。
又有一发炮弹击中了船舵,当即将船舵打了个稀巴烂,这下倒好,整艘战舰都成了搁浅的鲸鱼,铁定是完蛋了,如果这是在战场上,等待它的必将是铺天盖地的炮火,直到它沉没为止。
只不过这因为是硫磺弹,仅仅十几秒的时间,便燃起大火,浓烟滚滚,转眼之间大火便冲上了甲板。
一个炮位存放的火药桶被火星引燃,发生猛烈的爆炸,这一炸可不得了,其他炮位的火药跟着轰隆隆的炸开了,浓烟中爆炸闪焰如闪电般闪耀,舰体结构在猛烈的爆炸中破碎,甲板碎片四下飞舞,也就十几秒钟吧,整艘战舰已经一片狼籍,变成了火船。
西班牙人不会中文,要不然他们就会朝着全旭咆哮:“你们不按常理出牌!”
……
西班牙总督府,当巴尔加斯上校再次来到总督府的时候,科拉奎看着神色凝重的巴尔加斯,给他倒了一杯葡萄酒。
“情况很糟糕吗?”
巴尔加斯缓缓点点头:“那位东方贵族拒绝与我们谈判!”
“这个时候,海军该与明军海军交战了吧?”
“已经结束了!”
“明军海军,还是那样不堪一击!”
科拉奎的心情大为好转了起来,在天启四年的时候,荷兰人凭借着七艘军舰外加九百余名步兵,大败了明军水师,击沉了明军海军八十余艘战船。
只不过,福建巡抚南居益率领一万余名明军,二百多艘战船,围攻澎湖,荷兰人不得不退出澎湖岛。
他最为忌惮的是,明军的步兵,而不是明军的海军,尽管荷兰人在明军水师手中吃了大亏,但是他却固执的认为,荷兰人是故意宣传的假消息,他们真正的目的是为了独吞台湾岛。
“我们的海军大败!”
“这怎么可能?就凭明军那又小又破的战船?”
“事实上,我们错了!”
巴尔加斯苦笑道:“我们驻菲律宾舰队已经全军覆了,根据传回来的战报,明军拥有上百门威力巨大的大炮,发射的是清一式的开花弹,一炮之下,山崩地裂,海军的战船,被他们一炮击沉!”
“轰轰轰……”
一连串的炮击,让总督府的灰尘从房梁上、屋顶上落下来,仿佛像下雪一样,灰尘纷纷扬扬。
巴尔加斯一脸绝望:“明军炮击巷口了,我们没有时间了!”
“不,我们还有机会!”
科拉奎一脸狰狞的道:“我们,我们还有炮台,我们还有六座坚固的炮台!”
“砰砰砰!
一种陌生的枪声开始在马尼拉城中响起。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一零章留地不留人
第五一零章留地不留人
西班牙人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们的几十门炮向海面上的全家军战船发起炮击,炮台加上陆军步兵野炮,足足一百多门。
一百多门大小口径的火炮同时开火,火力稠密,蔚为壮观。奈何前装滑膛炮跟后装线膛炮差了整整一代,不管是射程、威力还是精度都天差地别,打得惊天动地,但绝大多数炮弹都是满天乱飞,连全家军的一根毛都没有伤到。
当然,也不是没有伤到,一门撞了大运的炮弹,居然飞到了一千三百多米外的海上,击中了十三号海鲨战船的副桅杆,将这根十多丈高的桅杆砸断了,顺便给全家军海军造成一死两伤。
全旭一脸平静的望着港口,新兵就是这点毛病,临阵难免手忙脚乱。
好在准备完毕,全家军十六主力战船,三十二门一百六十毫米口径的长身管臼炮,四百一十六门一百三十毫米的后装线膛炮。
特别是一百三十毫米的后装线膛炮这玩意装载的是硫磺燃烧弹,打到哪里,哪里就是片火海,当然,如果再算上火箭炮,猛烈的炮火仿佛疾风暴雨一般砸向马尼拉的港口和炮台,整个菲律宾都在战争之神的怒吼中瑟瑟发抖。
被科拉奎给予厚望的炮台,仅仅坚持了第一轮炮击,就彻底哑火了。
在这个时期的固定炮台,还没有修建钢筋水泥工事,这种岸防炮台,如同陆军的炮兵阵地差不多,甚至不如后世的陆军炮兵阵地。
陆军的炮兵阵地都会避免在坚硬的岩石周围布设阵地,因为一旦受到炮击,这种岩石将增加炮兵的伤亡,然而,西班牙人的炮兵为他们的愚蠢,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当然,仅仅一柱香的功夫,全家军的海军陆战队负责开始攻击。
要知道全家军海军陆战队的装备是五六半、五六冲、五六班用轻机枪,再加五四重机枪,即使在后世的七八十年代,这种装备都不算过时。
面对这种密度的火力,西班牙部署在港口的六百余名士兵,加上三千余名土著武装分子,甚至没有等到陆战队登陆,就完全跨下来了。
随着陆战第一旅的第一团,先期一个步兵司登陆,整个港口就落入了全家军的手中,先期登陆的步兵司,二百余人追着三四百名西班牙人以及两千余名土著,尾随进入了马尼拉城。
战斗的轻松,都出乎了全旭的预料。
“包围马尼拉城,不让一个跑出来!”
全旭命令道:“不要吝啬炮弹,本帅有的是钱!”
崇祯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午时许,全家军以第一步兵旅、海军陆战队的第一旅、第二旅,全面包围马尼拉城。
一零五毫米的老式野炮、迫击炮、包括火箭炮,摆在了城外。
全旭望着林凤面前一名遍体鳞伤的男子道:“马尼拉城内是不是没有咱们的人了!”
“没了,三天之前,城内的大明已经被杀光,只有城外的甘蔗园或者一些零星的农庄还在抵抗!”
“听到这话,本帅就放心了!”
全旭拿起步话机道:“无差别攻击,现在开始!”
“轰轰……”
全家军集中全军步兵火炮,包括海军战船上的舰炮,共计六百多门火炮,两万七千余枚火箭炮,朝着马尼拉城开始了炮击。
全旭可算是拼上了老本,榴弹炮、加农炮、臼炮、火箭炮全部用上,没日没夜的猛轰,连续轰击了三天。
崇祯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全旭走进了如同废墟的马尼拉城,望着那乱麻似的一垛垛地堆在街道上的尸体,看着残余的土著或西班牙人被抓小鸡似的抓出来一刀砍掉脑袋,默然无语。
作为西班牙殖民菲律宾的总督府,据林凤说,在战前升龙城内至少有十万七千人,其中包括四千余名西班牙士兵,两三千名西班牙人家眷。
将近十一万人口的城市,哪怕放在中原,也算得上是大中城市了,然而,仅仅是三天,这座城市便变成了一座死城,十万人悉数沦为刀下之鬼。
漂亮的西班牙女子或许能侥幸存活下来,成为营妓,但是她们的孩子、丈夫、公公婆婆就没有这么走运了,通通被杀掉。
全旭对吕宋的征服不是为了掠夺他们的财富,不是为了奴役他们,而是为了复仇,更是的土地,让这片土地换一个主人!
每一名士兵都在贯彻着留地不留人的方针,绝大多数人都会被杀掉,只有一小部份人能够活下来,被卖为奴。
看着那满大街的流淌的血水,全旭眼皮直跳。
他以为这些华人如同史书上所写的那样不堪,没有想到的是,这些华人狠起来,连全家军将士都吓了一跳。
他虽然喜欢战争,但是绝不喜欢这样的屠杀,一点都不喜欢。
但是不喜欢也没有办法,这是争夺生存空间的战争,容不得半点心慈手软。
一将功成尚且有百万人尽成枯骨,何况一个民族想要崛起?
茅元仪似乎看出了全旭的不快,无奈的说:“侯爷,末将派出军法队……”
“不用,不用!”
全旭的声音有些异样:“这是一片充满敌意的土地,要想站稳脚跟,必须这样做,否则必将像当年的明军在安南一样,明军就是不够狠,就被赶出安南……只是……这么多人说杀就杀,不分男女老幼,通通像杀鸡一样杀掉,我看着有点儿不舒服而已。行了,看着不舒服,那就不看了,来人!”
“请大帅示下!”
“放火吧!”
全旭非常平静的说道:“把这里烧光,烧得干干净净,如果行成瘟疫,那样就不好了!”
人也不能这样埋起来,骨头埋进土地几百年后依旧可以挖出来,最好的办法就是烧成灰。
烧成灰最好,什么也不会剩下来。
“救命,救命!”
一名西班牙人用怪异的腔调惶恐的叫喊着,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名瘦骨如柴的华人女子突然跳出来,拿起一个石头,疯狂地砸着这名西班牙人。
她一边砸一边尖叫:“砸死你,我砸死你!”
只砸了几下,这名西班牙人的头便被砸得血肉模糊了,她还在没命的砸,边砸边叫:“砸死你,砸死你!”
全旭看着这幕,叹了一口气,叫:“他已经死了!”
少女充耳不闻,继续砸,把西班牙人的头都给砸成了外星人的形状。
全旭无奈,朝着袁宗第使了一个眼色。
袁宗第只得将她拉开:“别砸了,他已经……哎哟!”
他话还没有说完,少女手中那块石头就跟他的额头来了一次最亲密的接触,皮开肉绽,鲜血顿时就下来了。
少女眼里布满了血丝,清秀的面孔完全扭曲了,高举着那块满是鲜血的石头照着袁宗第的头砸去:“我砸死你!”
全旭望着少女吼道:“他死了,你的仇已经报了!”
少女明显愣了一下,呆呆的看着满是尸体的街道,神情呆滞,良久,她瘦弱的肩头耸动起来,哇的一声,泪水喷涌而出,撕心裂肺的哭喊着。
全旭望着周围的全家军士兵道:“还有没有投降的西班牙人?”
“有!”
“拉出来,还有土著,全部交给这些华人,让他们出出气!”
全旭接着道:“让人统计一下,死难的华人,记住,咱们的人死了一个,就让他土著用十条,不一百条命而还,马尼拉的土著没了,去周围抓!”
全旭轻飘飘的一句命令,吕宋岛再次掀起腥风血雨。
位于马尼拉城外的全家军营地里,林凤带着数十名华人抵抗军的头目们:“咱们吕宋华人,都欠了武威侯的大恩情,咱们做人,可不能忘本!”
另外一名抵抗军首领,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爷子,他李大雄,早年因为在老家广州杀了人,不得已,这才飘洋过海抵达了吕宋。他经历过上一次的西班牙屠华,他的七个儿子,当时死了五个。
经过二三十年的繁育,李大雄现如今也是子孙满堂。
李大雄望着他的长孙李远富道:“我们李氏一门以后,但凡还有一个后人在,侯爷有什么要求,就算是舍了命也要做到!”
林凤咳嗽一声道:“诸位,诸位,听我一言!”
众首领望着林凤:“林爷请讲!”
“这事闹得太大了,恐怕朝廷也会震动,这次侯爷受林某所托,不远万里带着兵船和炮舰过来救了大家伙!”
林凤接着道:“对于,咱们大家来说,侯爷的恩情比天高,比海深,可问题是,接下来,咱们怎么办?”
“接下来?”
“对!”
林凤道:“朝廷如若怪罪下来,那侯爷岂不会罢官去爵?”
李大雄接着道:“老头子我活了七十多岁,熬死了四个大明皇帝,老头子就知道一点,大明朝廷和那些当官的,可从来没有把咱们当成人。要是以后,出了这样的事,只怕除了全侯爷,没有人替咱们出头!”
“我所说的就是这一点!”
林凤笑道:“大明的官儿,都爱钱,没有钱摆不平的事,咱们吕宋华人应该团结起来,保住全侯爷,也就是保住咱们自己!”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一一章吕宋战略定位
第五一一章吕宋战略定位
对于吕宋的战事非常顺利,顺利得让全旭有些怀疑人生。
以前的时候,他感觉一个区区几百上千火铳兵,居然可以征服一个如中国一个省份差不多大的岛屿,这简直难以想象。
可事实上,全家军在吕宋岛的战争让全旭感觉世界非常奇妙的感觉。
虽然说马尼拉这座城池已经变成了废墟,最大的好处是这个时代的货币,不是纸币,无法毁灭的炮火中。
就算是燃烧弹猛烈燃烧,把银币烧成银块,那样还是银子,要知道菲律宾是西班牙一个物资中转基地,别看一个小小的马尼拉城,缴获的银子多达六百二十多吨,没看错,这是一六百二十吨,而不是六百百二十多斤。
一吨银子,就是大明的三千三百六十多两,也就意味着缴获的银子多达两百零八万多两,完全弥补了全家军出兵吕宋的军费,甚至连辽东的财政缺口也弥补了绝大一部分。
当然,吕宋也是出了名的金矿,还缴获了六万七千余两黄金,再加上粮食、水果和大量的香料,辽东的缺口一下子填上了。
此时的全家军运输队,开始了疯狂运输模式,一船船满载着粮食、甘蔗糖、各种水果、香料、以及矿产资源的船只,驶向辽东。
全家军在卡葛沙附近遇到了他加禄人的抵抗军,足足七万余人的他加禄武装人员,与全家军的第二步战旅第九团恶战一天一夜。
因为全旭的命令,七万余人的尸体堆成了一条血淋淋的山脉。十几名他加禄人的部落首领,将他头下脚上倒挂在最高尸体堆上作为炫耀。
全家军第二陆战旅第九团少校团长王锐,放火烧掉尸体,大火燃烧了三天三夜,才慢慢熄灭,人肉烧焦的恶臭味,弥漫至方圆十几平方公里的范围。
这个地方,被后人起了一个阴森而恐怕的名字,猛鬼坡。
当然,当地的华人则叫京观,
后来这里出现一座城池,他们感觉京观实在不雅观,就音译成了京官。就像后世的北京中关村一样,原来的中官村,就是太监养老的地方,叫中官(宦官)村,一字之改,立刻高大上起来。
崇祯五年十二月初五日,被杨延栋用水师战船送过来的日本武士莫约四千九百余人,其实是运来了五千余人,因为船只比较紧张,就超载,或者是病或是饿,死了一百多人。
分发他们一把砍,这将近五千人的日本人也加入了对于土著的清除工作。
与欧洲殖民者最大的不同之处,全旭从来不缺乏人,大明有的是人。
留地不留人是最简单的战略,全旭也不是第一个发明这个战略的人,他是跟老美学的,印地安人有五千多万人口,被老美杀得只剩不到一百万人,成为稀有保护动物。
在林凤的带领下,华人抵抗军首领或商号的管理,足足三四百人来到全旭面前,众人不约而同的跪在全旭面前:“多谢侯爷活命之恩,我们做牛做马……”
的李大雄道:“侯爷在上,“我们吕宋华人也都会记着全大人今天的拼死拯救的恩情,我们这些游子所求,其实也就是这个而已……”
“行了,客气的话,那就不要说了!”
全旭望着众人道:“你们知道错了吗?”
众人感觉莫名其妙。
“你们错了,你们来到吕宋,就感觉寄人篱下,每天低三下四,仰仗他人的鼻息苟且偷生,你们换来了什么?”
全旭望着众人道:“你们换来了一次又一次的被抢劫,被杀戮,你们甘心吗?”
林凤有些为难的道:“侯爷见谅,我们也不是没有自救,只是能够自救的手段,我们已经尽可能的都做过了……”
全旭冷笑道:“做过了?西洋人有火铳,有火炮,难道本侯没有?还是说本侯不卖给你们?”
人群有一名满身伤痕的男子羞愧的低下了头,他是吕宋有名的粮商,有五个种植园,管理着差不多六万亩地,当初听说辽东缺粮食,他向辽东贩卖过粮食,也获得不少利。
当时辽东人向他推销火铳和钢刀,每一杆火铳带二十发铳子,一杆火铳只需要八两银子,这样的价格,他也清楚,只是成本价,京营里的官老爷,一杆火铳也要卖十几两银子。
他当时以为用不着,结果五个儿子死了四个,七个孙子,包括最年幼的孙子,才三岁,就被活活摔死在地上。
“侯爷的意思是,我们可以买抢?”
林凤终于明白过来了。
全旭望着众人道:“你们也算是有见识的人,台湾知道吧?”
“知道!”
“辽东知道吗?”
全旭望着众人道:“本侯来到吕宋,这里就不准备离开了,以后,吕宋就是咱们大明的吕宋,这里采取台湾、辽东的模式。”
林凤有些狐疑:“辽东模式?”
“对!”
全旭认识的道:“这里将成立议事府,议事府,作为最高管事机构,负责管理吕宋的民事和纠纷,以及各种发展规划。你们所有人想留在这里,自然可以留在这里,留在这里的话,必须听从全家军的管理和指挥。”
“我们自然愿意接受侯爷管理!”
其实众华人头目已经通过气了,他们决定跳上全旭的船,事实上不仅仅是吕宋岛,就连棉兰老岛也有人去联系,当然,一时半会还不可能有结果。
“愿意那就好!”
全旭望着众人道:“那我就简单说一下,在辽东、在台湾本侯辖下,皆采取保甲制度,以十户为一甲,十甲为一保,十保为一镇!”
这个保甲制度,对于大明百姓来说,并不新鲜,这个亦军亦民的管理体制在宋朝的时候就开始了。
“在吕宋,我们的保甲制度与中原不同!”
全旭指着周围道:“首先,这里周围都不是咱们的人,虽然杀了一些,还有更多,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所以,镇堡也好,城堡也罢,他们没有居住权。另外就是,你们所有的人,必须居住在镇堡里!”
现在这些华人头领以为要向全旭捐献一部分军饷,作为保护费,只不过全旭没有收。
在全旭的指挥下,以林凤、李大雄、赵宗胜为首的吕宋议事府成立搭起了架子,这个议事府就建在林凤已经变成废墟的林氏大宅上。
众华人非常兴奋,这个结果是大家愿意见到的,他们成了吕宋的主人,又变回了大明的臣民。
首先隶属的关系上,辽东经略使府作为最高管理机关,下辖辽东议事府,台湾议事府,以及吕宋议事府。
吕宋的政治地位与台湾和辽东一样。
吕宋的华人其实已经离不开吕宋了,他们在吕宋安家落户多年,子孙开枝散叶,就像李大雄,当年他是一个人跑到了吕宋避难。
结果现在,经过屠戮,李氏仍旧有四百多名子弟,如果算上女眷和仆从,一大家子上千口人。
更何况,吕宋有他们的产业,有他们的人情网络。
现在好了,一切都变成理想起来。
林凤望着众人道:“经过这些事,我总算明白一个道理,除了侯爷,咱们谁也指望不上,母国大明或许还有像侯爷这样的人物,再有这么一个人物?我没指望。洋人?咱们都明白是很么货色了,土著?那些还算人么?”
林凤的声音微微有些发颤:“我这辈子从来都是只相信凭咱们自己苦干,清白持家,不惹事,不生事。方方面面咱们都不招惹,咱们就能平平安安的过曰子。可是结果呢?咱们华人从来不出头,现在咱们该抱团了,该为自己争取些什么了!咱们华人,至少占据了这儿九成的财富,我们是吕宋各个地方的中流砥柱,我们的人数比比土著少不了多少,比洋人更多到了天上去。咱们凭什么就不能是南洋的主人?在侯爷的支持下,咱们吕宋议事正式成立了!”
“侯爷万岁!”
“全家军万胜!”
参加会议的华人代表,也不能算是代表,几乎所有人都参加了这场成立大会,非常可惜,经过屠戮,现在吕宋的华人只剩一万八千余人,不到两万人。也就是说,在这场大屠戮的过程中,仍旧将近两万人被杀。
“在咱们吕宋,有两件事必须彻底执行!”
林凤望着众代表道:“第一就是建立学堂,咱们在吕宋只准说汉语,只准写汉字,所有不会说汉话的土著,你们各家各户,谁要是想用,每个人每天交二十个大子。”
全旭这是从经济上断绝土著的活路。
别看华人很悲惨,他们的心底还是善良的,毕竟,华人永远秉承着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这个学堂呢,与辽东一样,每个镇子至少一所,所有五到十四岁的孩子,必须上学,上学免学费,杂费,吃住。所有费用一律由议事府承担!“
林凤说到这里,接着道:“其次,吕宋的工厂要交两成税,这些税,谁也不能下手,侯爷要养兵,诸位可不想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侯爷无兵可用吧?”
“交税没有问题,只是两成是不是太多了点?”
有一名农庄主小心翼翼的道:“我种地,一年也赚不了几个钱!”
“你这样的农庄,交的是农税,农税是三十税一,商税是两成,不一样!”
林凤解释道:“第三件事,关系着咱们的身价性命……”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一二章大时代的冲击
第五一二章大时代的冲击
“关系着咱们所有人的身家性命!”
当林凤说到这句话的时候,所有的吕宋华人代表们都竖起了耳朵。
关于吕宋议事府的成立的事情,大家基本上都没有意见,虽然商税高了一些,可农税执行的还是大明的政策。
更为关键的是,他们从任人宰割的草民,变成了官。
虽然他们这些议员并没有什么品阶,也没有俸禄,但是,作为议事府第一任议长的林凤,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向全家军求援。
在这些草民的眼中,这就是拥有军、政大权的封疆大吏,结束吕宋岛的面积,他们感觉此时的林凤,怎么也该和一省巡抚的品级差不多。
林凤道“武威侯爷说了,因为咱们吕宋的治安问题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土著没有杀光),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吕宋的治安形势依旧非常严峻,全家军在吕宋只有三个旅不到四万人,肯定有地方照顾不周,万一被那些蛮族抽空子杀过来,大家肯定会损失惨重!”
郑先觉问道“林议长,那该如何是好?”
“求人不如求已,咱们必须掌握自己的武装力量!”
林凤的话音未落,李大雄旁边的李远富不忿的起身道“林议长,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拿着鸡毛当令箭?”
这些华人对于官府非常不信任,全旭对他们有活命之恩,他们也全部投靠了全旭,但是对于这个议事府,全旭居然没有派人管理,反而委任了林凤,这让这些华人有些不踏实。
这就是像是一个习惯了当员工受人指使的人,就算让他当管理人员,他依旧没有扭转这个观念,习惯性的自己干活。
华人也是一样,他们在吕宋的时候,土著敌视他们,洋人不信任他们,别说武装力量,就算手中有一把刀,也会被洋人和土著收走。
“大家误会了!”林凤解释道“咱们这个保甲制度,就是战时为兵,闲时为民,不过,签于咱们吕宋需要兵器,武威侯爷有令,咱们可以向他购买兵器,火铳、火炮、铠甲、刀、长枪、盾牌,什么装备都行!”
李远富难以置信的望着林凤“铠甲也行,武威侯爷就不怕别有用心的人造反?”
“哈哈!”
林凤不以为然的笑道“洋人拿着火铳和火炮,可是全家军的对手,那还不是一个冲锋他们就跨了下来?放心吧,侯爷的意思是,咱们各保,属于治安军。只负责保护咱们各自的镇保,从明天开始,各镇要把各镇的成丁报上去,会有全家军军官给咱们训练。”
吕宋会成为辽东的原料基地,也是粮食种植基地,与辽东相比,吕宋岛简直就是膏腴之地,这里雨水充沛,气候温和,宜居宜家。
更重要的是,全旭准备把全家军落后的火铳和火炮,全部扔到吕宋,无论西班牙人或者荷兰人会不会反扑,他们都无法再把吕宋岛夺走。
治理吕宋的最困难的问题,其实还是同化。
全旭推行全面汉化,无论是英国人,还是欧洲其他各国,想要做生意,举手欢迎,想要开战,随时恭候。
在吕宋议事府成立的同时,吕宋开始了恢复性建设,率先投产的则是砖瓦厂,烧土制砖。同时,全旭又以一万五千两银子的价格,把水泥厂的技术打包出售,而且提供一百名技术工人的免费培训工作。
当然,这简直就是互惠互利。要知道水泥难度不大,而且吕宋岛也有充足的资源,煤炭、钢铁、金银以及石灰石。
同时,全家军的船队开始了满负荷运转,从吕宋运走粮食、香料、水果、矿产资源,从辽东卸货,然后在登州停靠,招募漕运工人,移民吕宋。
全旭在招募漕运工人的同时,也派出前往湖广地区,招募苗人等少数民族,他们居住和生活的环境太差,与吕宋岛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这些少数民族生性彪悍,而且生猛,武装他们,可以更好的守住吕宋岛。从攻打吕宋岛屿的顺利程度,也让全旭发现了另外一件事。
治愈大明问题的偏方,那就是可以通过对外扩张,改善大明的经济和财政问题。一个吕宋三个旅的兵力就打下来了。
那么安南呢?
想到印度,全旭的心火热火热的,恨不得明天就摆天国内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带领一两万人马打到印度去把那帮阿三给推了!
阿三啊,出了名的身轻体软易推倒,似乎这个国家,这个族群生存的全部意义就是供各个民族征服的,历史上印度遭遇了三百多次入侵,除了亚历山大半路死了,没有征服成功,其他国家,只要是处于上升期的国家都能将他们征服,然后狠狠的奴役他们几百年,从波斯帝国一直到大英帝国,从无例外!
既然那么多国家都打得,大明去揍他们一顿估计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意见吧?
可惜,国内烦人的事情一大堆,不把建奴、鞑子和那帮花岗岩脑袋的文官一一摆平,他就休想腾得出手来去征服那些国家。
唉,建奴和鞑子还好说,那些文官……他娘的,比起这些外敌来还要难对付,打不得,骂不得,一天到晚就想着拖后腿拆台,真他娘的!
“侯爷有心事?”
茅元仪看着全旭露出如同吃人一般的狰狞目光,小心翼翼的问道。
全旭摇摇头“没有!”
茅元仪没有追问,作为一个下属,他非常清楚,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侯爷,对于漕工和他们的家眷,是不是要与辽东移民一样,议事府负责包办他们的住房、种子和耕具问题?”
“必须包办?”
全旭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吕宋议事府连办公机构还没有建立起来,还处于草创截断,恐怕没有能力把这些事情办好。
全旭的想法很清晰,与美国人抵达美洲的情况一样,吕宋百姓,就没有普通的农民,至少都是人均千亩的地主。
“这样啊,各镇之间,修建出一条至少可以通行双向四车道的公路!”
全旭冷冷的道“再抓住那些土著,就不要杀了,让他们过来修路、挖矿,什么危险,就让他们干什么!”
茅元仪有些苦笑不得的道“侯爷,你是不知道,这些土著,懒得让人发指,指望他们干活,那不如指望母猪可以上树!”
“哈哈,这事简单啊!”
全旭笑道“在这一段的战斗中,那些小矮子们受伤的也不少吧?让他们立功的,砍人最狠的人过来,充当监工,告诉小矮子们,按时完成修路和挖矿的任务,他们有糖果吃,如果完不成任务,狠狠地收拾他们!”
日本人的性格,全旭实在是太了解了,他们一直以来都欺软怕硬,非常可惜,大明现在还是日本惹不起的存在。给大明人当狗,这是日本梦寐以求的好事。
日本人会成为好狗一条。
……
江户,幕府。
一位身穿柔软鲜亮的黑色和服的年轻男子盘膝坐在静室之中,以眼观鼻,以鼻观心,仿佛老僧入定。
静室的纸质屏风都拉上了,静悄悄的,仿佛全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了似的。淡淡的烛光洒在他的身上,为他镀上了一层奇异的光芒。
他就是德川幕府的第三代将军,德川家光。
从镰仓时代开始,幕府这一凌驾于天皇之上的权力机构统治日本已有四百年之久,而且它的统治还将继续下去。
源氏击败平氏建立镰仓幕府,足利家干掉源式建立室町幕府,织田信长、武田信玄又起来推翻室町幕府,随后为幕府将军这一至高无上的位置展开了空前惨烈的激战,将整个日本都卷入血与火的漩涡之中。
织田信长和德川家康联手干掉了武田信玄,明智光秀背后一记黑刀干掉了昔日的老上司织田信长,随后又被织田信长的爱将丰臣秀吉干掉。
统一日本之后,丰臣秀吉发动征朝之战,结果被明朝一巴掌扇了回来,八年苦战,寸土未得,反倒葬送了十几万日本武士,丰臣秀吉呕血而亡。
持续百年的死亡游戏终于有了结果,德川家康笑到了最后,在征朝之战惨败之后德川家一步步灭掉丰臣家,独掌大权,将星如云的战国时代已成记忆,现在这片土地上已经没有人能够威胁到他们的位置了。
只是……这把好不容易才抢到手的椅子并不好坐!
德川家康如履薄冰,周旋于织田信长、丰臣秀吉等强人之间,惨淡经营,稍有不慎就得粉身碎骨,好不容易才把这几位熬死,盼来了出头之日,想起昔日被这些强人凌迫威压,心有余悸;
德川秀忠赶上了征朝之战,由于在朝鲜打了败仗,险些被德川家康逼迫切腹自尽;德川家光接德川秀忠的班成了第三代幕府将军,他比较幸运,生在和平之下,长于妇人之手,没有经历战乱,但是这并不代表他的日子就好过了。
除了要面对残酷的权力争夺,手足相残之外,他还得面对大时代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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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一三章狗咬狗
第五一三章狗咬狗
大时代的冲击,可以造成无数神话。
比如说,中国一个小渔村深圳,短短二十年的时间,成长为世界一线城市,经济总量超过以色列、新加坡、南非、丹麦等全球一百六十多个国家。
在大明代的冲击下,哪怕是一个目不识丁的农民,也有可能成为十数亿资产的一方富豪。当然,在大航海时代,人口只有七百万,最鼎盛时期军力三十万人的西班牙帝国成为第一个日不落帝国。
在这个大时代的冲击下,西班牙帝国的霸主地位已经摇摇欲坠,当然,这一切都日本人来说,有些遥远。
在东海的彼岸,那个强大得令日本强望的王朝已经日薄西山,群雄逐鹿中原,亚洲政治格局恐怕要重新洗牌了。
而在大海的西边,西洋人日益强盛,输送过来的东西已经极大地改变了日本这个古老的国度。
西洋人贩卖过来的火绳枪让日本发生了一轮翻天覆地的军事变革,最终使他们有了跨海东征,与大明在朝鲜厮杀八年的本钱,不过,大明一巴掌,又把日本抽回了泥土里。
西洋人在亚洲的贸易让长崎、江户等城市变成了东亚数一数二的繁荣的港口城市,商业日益兴起。
但是在带来这些好的改变的同时,西洋人也带来了一些坏的东西,比如说,天主教。天主教已经在日本扎根,其宣扬的“平等、博爱、自由”等理念对于日本人而言有着强大的吸引力,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教堂在日本境内拔地而起,隐隐有了与佛教分庭抗礼之势。
这引起了日本佛教的强烈不满,大加排斥,而天主教也不是吃素的,奋起还击,两大教派之间的恩怨越积越深,一场宗教战争已经开始酝酿,只是不知道何时会爆发而已。
德川家光夹中在间,非常头疼,帮哪一头都不对,如果帮佛教,就会得罪西洋人,最终导致与西洋人的贸易关系大受影响,让自己的钱袋子蒙受损失;
如果帮西洋人,那无疑会被那帮死秃颅视为佛敌,对于他这种身居高位的人物来说,得罪佛教的后果比得罪天皇还要严重。他成了被困在风箱里的老鼠,两头都要受气,那个难受,就别提了。
现在他的烦恼又多了一重明国突然发兵三万余,入侵日本九州!眼下明军已经血洗了对马岛,将宗氏一族连根拔起。
九州诸藩组织起大军,正在与明军激战!
九州诸藩历来对幕府桀骜不驯,德川家光很乐意看到他们被明军暴打一顿,实力大大削弱,最后再以救世主的资态出兵,帮助他们击败入侵九州的明军。
德川幕府麾下有八万悍勇绝伦的旗本武士,区区三万余明军,他还不放在眼里。
真正令他头疼的,是明国的态度。
明国为何无缘无故出兵入侵日本?要知道作为大明的不征之国,这才是倭寇之乱在明朝江南蔓延的真正。
作为不征之国,却是为何被明军征讨?
在德川家光心中,打败三万余明军或许不难,难的是如何善后,毕竟日本要面对的是一个拥有过亿人口的庞然大物。
德川家光自问没有丰臣秀吉那样的本事,没有跟这个庞然大物玩命的勇气。
无论如何,德川家光非常关注九州的战争,他最大的想法,就是趁着明军把九州藩打得半残,最好是生活不能自理,他就可以以救世主的姿态,再次莅临九州。
理想非常丰满,现实实在是太骨感了。
位于九州的九州诸藩联军败得太快,就在德川家光派出老中青山幸成前往九州,老中这个职务是日本幕府时代的高级官员,直接效力幕府,如果把幕府形成为无冕之王,那么老中这个职务就是内阁阁老。
青山幸成远江国的挂川藩主,德川家谱家臣青山忠成第四子,也是江户时代有名的将领。
作为九州拥有一百二十万石封地的藩主,加贺藩的前田家族实力非常强大,此役仅仅前田家族,就动员了一万五千余名武士、足轻以及农民。
其中,前田家族加贺藩军有好三千余名火枪手,装备着全家军除外,放眼亚洲性能最为优越的鸟铳,还有数以千计的武艺高强的武士和大批实战经验丰富的将领。
在青山幸成看来,这一场仗即使明军可以打赢,肯定会损失惨重,最终还是要回到谈判桌上来解决九州的问题。
然而问题却没有朝着青山幸成希望的方向发展,而是九州诸藩主联军崩溃了。
并不是明军的战斗力强大,也不是他们的火炮犀利,而是他们中计了。
没错,别看全旭身在吕宋,参观着吕宋的美好河山,其实他却可以通过电台,直接影响九州岛的战事。
经过博多湾一顿狠凑,这些被福冈藩、唐津藩城被打得全军覆没,城池被打成一片废墟,九州藩的藩主们终于发现明军实在是太厉害了,简直就是没有办法相抗衡。
在这个时候,杨延栋受到全旭的指示,将矛头对准了九州实力最大的萨摩藩。
并且向九州诸藩主声明,这次明军出动大军进攻日本,主要就是惩罚无缘无故入侵琉球群岛的萨摩藩,与他们无关,在消灭萨摩藩之后我们就会撤军,萨摩藩的土地和人口就归他们所有了,不需要他们出兵助阵,只要他们袖手旁观即可。
九州藩主们听到如此好事,不出动一兵一卒,获得萨摩藩的土地和人口?
于是,像加贺藩、富山藩、大圣寺藩等藩主们就收拢部队,停止向明军进攻。
明军果然只进攻萨摩藩,先将拥有三百多艘小破船的萨摩藩海军全部击沉,然后在海陆夹击之下,原本准备与明军联合的摩萨藩军队就被明军全歼。
随后,在明军的强势进攻下,萨摩藩只好驻守港口,然而问题鹿儿岛城修建得非常有问题,距离海岸线太近了,只有五百多米,偏偏全家军海军的火箭炮和长管臼炮、榴弹炮都在射程之内。
全家军海军集中火箭炮、臼炮、榴弹炮以及加农炮同时开火,对着鹿儿岛城猛轰,港口的萨摩藩武士们望着鹿儿岛城冲腾而起的烟火,悲声大器“我的家,我的亲人啊!”
无数武士的全家人都在鹿儿岛城中,万一城破,只怕无一能够幸免,家人危在旦夕,而他们却只能干看着,什么都做不了。
对于一个男人而言,这是何等可怕的煎熬!
被刺激得发疯的萨摩藩武士们无奈之下,向明军的战船发起进攻,没错,沿着海水向战船发起进攻,不如说是找死。
结果不言而喻,全家军战船上的士兵,用弩机、火枪,像射兔子一样将他们一一射倒。这齐膝深的海水成了极大的障碍,封杀了一切突击行动的可能性。
这一波亡命进攻,日本武士死伤三千余人,而明军却打出了零伤亡,不对,一名搬运实心炮弹的炮药手,不小心把重达十二磅的大铅球砸在自己的脚上,其中小脚趾粉碎性骨折,在这个时代,必须切除小脚趾,这是全家军战斗中唯一的伤亡。
仅仅两个时辰以后,岛津家族的将领,已经无法控制他们手底下的武士了,那些萨摩藩的武士就崩溃了。
城墙被海军的舰炮轰塌了,这个时候,全旭听到消息,又给杨延栋提出另外一个建议“九州藩主们,现在城墙被攻破了,城里的财物随便拿,谁抢到就归谁。”
这一提议得到了九州藩主们的一致赞同,明眼人都知道明军这一仗是赢定了,鹿儿岛城就是明军的囊中之物,就算明军不提出来他们也会要求联合作战好分一杯羹。
反正已经合作过一回,把岛津家给得罪透了,不如索性得罪得更狠一点,斩草除根!
率先反应过来的是,是松野重原。
这位是日本国的三姓家奴,他原本是小早川秀秋的家臣,也是小早川秀秋的铁炮头,相当于明朝的火铳把总的职务,在关原之战的时候,背叛了小早川秀秋,遂投田中吉政,受领一万二千石的高禄。然而田中家断嗣除封,松野重元得德川忠长收留。
不过,德川忠长在与德川家光的夺嫡的失败,他又出走,在全旭招募死士的时候,他因为惹怒了荷兰人,被荷兰人打得只剩半条命,于是其子松野重政代替他死了海上。
全家军来到对马岛,他成为了新大名之一,招募了七名武士,在博多湾,他又利用了明军不稀罕的纳豆,招募了十九名武士。就这样,在进攻鹿儿岛城的时候,他第一个率领了二十一名武士冲进鹿儿岛城。
他又能怎么样呢?再说松野重元一直穷得当当响,现在有一笔横财摆在面前,也没有不拿的道理,于是,在猛烈的炮火掩护下,率先向鹿儿岛城发动了进攻。
口子一开,剩下的就理所当然了,九州诸藩联军没费什么事就冲进了城里,见人就杀,见屋就烧。
鹿儿岛城浓烟滚滚,火光冲天,惨叫声,哭喊声震天动地,还有一点力气的日本武士拼死抵抗,手无寸铁的平民在浓烟大火中哭喊呼号,狼奔豖逐,试图逃离凶神恶煞的九州藩主的武士,但不管他们逃到哪里,都有人挥刀朝他们狂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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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一四章剑指加贺藩
第五一四章剑指加贺藩
全旭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亲临现场。
直到半个月后,他才收到无人机录相的备份。率先冲进鹿儿岛城内的,几乎全部都是九州藩的武士们。
这些九州藩主联军被全家军揍得死伤惨重,现在明军出兵的真相已经公布于众,就是因为萨摩藩主私自进攻大明的藩篱琉球。
大明爸爸们替他的小弟出气,博多湾死伤一万五千余人,福冈城被烧成白地,唐津城变成废墟,经此几役,死在明军手中的九州藩联军武士多达四万余人。
他们不敢恨大明军队,在他们的认识里,大明爸爸高高在上,替小弟出头这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你们萨摩藩怎么能去惹大明爸爸呢?害得我们损失惨重。
九州藩联军冲进了鹿儿岛城,将他们所有的怒气发泄在鹿儿岛城的百姓和萨摩藩的武士身上,抵抗者固然难逃一死,就算是跪地投降,也是一样乱刀砍死。
九州藩联军武士们杀人放火有一套绝招,他们将鹿儿岛城内的老弱关进一间间房屋里,然后放火,众九州藩联军武士们看着在火海中惨叫的百姓,兴奋得手舞足蹈。
看着满身是火的武士在绝望中惨叫,他们放声大笑。
看见有几分姿色的女子就扑上去撕掉衣服轮奸,有些女子怀里有孩子,被他们劈手夺过掷在地上摔得袋浆迸裂。
鹿儿岛城居民的哭喊声震天动地,再加上那一道道高高冲起的烟柱,当真是惊心动魄。
跟着全旭坐在吕宋议事府的大厅内,这座议事府是经过紧张修建,刚刚搭起来的木屋,有十几艘被全家军俘虏的商船,船板直接拆掉,就在距离马尼拉城不远的地方,搭建了这样的木质建筑群。
茅元仪看着这些九州藩联军武士的暴行,他微微皱起眉头:“这……这些日本人,都是畜生,禽兽不如!”
“少见多怪,建奴与他们相比,可不比他们仁慈!”
全旭冷冷的笑道:“建奴和日本人都是一丘之貉,半斤对八两!”
茅元仪看着鹿儿岛城内的屠戮,正在继续上演着,台湾特遣军团的海盗们,也不是良善之辈,当然也不能指望他们做到秋毫无犯,别说是在鹿儿岛城,就算是在中原,他们也是一样。
从本质上说,郑氏海盗,与日本武士都是一类人,禽兽不如。
尤其是玩女人,他们最来劲!习惯了日本男人的短小绵软的日本女子这回尝到什么叫高大威猛,喊得那叫一个撕心裂肺!
整个鹿儿岛城已经变成了人间地狱,不管是九州藩联军武士还是被台湾特遣军团的海们都疯了,前者在疯狂地杀戮,疯狂地抢掠,疯狂地强暴女人,后者则在疯狂逃跑,试图找到一条生路,然而这被证明纯属徒劳。
现在只有明军还按兵不动,在开炸轰塌城墙之后他们就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了,一个个眼巴巴的看着鹿儿岛城,倾听着城里传出的哭喊声,一个个心痒难熬。
看到全家军将士按兵不动,自从轰开鹿儿岛的城墙,一直按兵不动,茅元仪松了口气,他可不希望全家军成为一支禽兽之军。
至少从目前来说,一切都在可控的范围之内。
茅元仪尴尬的笑道:“我是真怕全家军将士也像他们一般!”
“你以为我会用这种办法维持士气吗?”
全旭指着视频上的台湾特遣军团道:“这个台湾特遣军团一万五千余人,现如今超过三分之二的人并没有进入鹿儿岛城,这些人我准备让他们迁徙到吕宋过来,给他们自由之身,你以为呢?”
“他们是海盗?”
“那是以前!”
全旭淡淡的笑道:“此战过后,这些人愿意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我就给他们这个机会,像他们这些大肆屠戮,毫无人性的军队,只能消耗在战场上,还有那些日本武士,我是不会放过他们的!”
经过一天一夜的疯狂烧杀、抢掠之后,鹿儿岛城终于渐渐恢复了平静,被杀死的平民的尸体像一垛垛乱麻一样横列在街头,大街小巷净是一汪汪的污血,插满箭支的房屋被烧得只剩下一堆灰,几棵标志性的大树同样被烧成了黑色骷髅,不少人的头颅被挂在树上,在风中晃来晃去的,能生生的把人的胆子吓破。
不少日本武士仍然带着一身酒气在城市里乱窜,寻找着新的目标,只是现在鹿儿岛城中的居民要么已经死了,要么已经逃出去了,还留在里面等着被他们祸害的人真心不多。弥漫着血腥味着烟灰的城市里不时有惨叫声或女性的哭泣传来。
但是,整个鹿儿岛城都死了,还有谁会在意这些呢?
在全家军的主导下,岛津家族以及萨摩藩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中,当然,琉球重新回到了大明的怀抱。
事实上,琉球国虽然被日本萨摩藩主征服,然而,他们却与朝鲜一样,既向大明臣服,该上贡就上贡,受日本盘剥,还是受日本盘剥。
攻打萨摩藩的战果统计了出来。
日本是很穷没错,但是这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名可一点都不穷,如果不是统计的数字,核对了三遍,全旭还以为出了错误。
没错,整个鹿儿岛城,最繁华的地方,就是岛津的府邸。
这里被全家军接收了下来,不过,九州藩联军不是没有动过这里的念头,他们都知道全家军过来是干什么的。
真当他们是为了琉球讨还公道?这些九州大名、藩主们也不傻,不怕全家军这只恶虎喂饱,他们是不会轻易离开的。
这座几乎保存完好的府邸,被九州藩主联军交给了全家军,不过整个府邸,与鹿儿岛城一样,没有活人了。
然而缴获的物资虽然不多,财宝却让人感觉难以置信,从海里捞起来的珍珠,石见银山产出的白银,从南美运过来的黄金和宝石,这些最能让人心跳加速、恶向胆边生的东西在堆成了一座小山,此外还有一箱箱大明铸造的铜钱,欧洲人运过来的银币和金币,都不在少数!
经过统计,最终获利百万两银子以上。
茅元仪难以置信的问道:“居然有这么多钱?”
“这只是属于我们全家军的这一份,那些小矮子们拿到的金银财宝并不算少!”全旭冷冷的笑道:“从岛津氏从十二世纪,也就是南宋时期,就担任萨摩藩的守护大名,过了五百年,你觉得他们才一百多万两银子的家产?”
茅元仪的脑门直突突,一百万两银子虽然听上去不少,事实上,在大明王朝,身家百万的地主还真不少。
拥有几万两银子和几十万两银子的地主,在大明只能算作中产阶级。
日本的国度,比大明更加奇葩。
简单的说,日本的老百姓长年承担的赋税高达他们总收入的七成到八成,这比欧洲的什一税可狠多了,本身农业就不发达,赋税还这么重,不穷才叫见鬼了。
依靠从这些穷鬼身上吸血,大名们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不说,还豢养着大批武士,一言不合就开片,为了称霸日本打得血流成河。
对于老百姓来说,这比大名们穷奢极欲还要可怕,那些大名们再怎么挥金如土,毕竟也只是少数人,他们供养得起,但是这些家伙动不动拉上几千人,几万人去打仗,而且一打就是好几年,他们就算割肾去卖也养不起的。
令人钦佩的是,这种情况已经延续了两三百年,却没有爆发全国性的农民起义,天皇和大名们依然是该享受就享受,该打仗就打仗,古代日本人的忍耐力真心让人惊叹,大概也只有现在那些在东热片中以一当百的、德艺双馨的女优能跟他们比一比了。
九州大名想要满足全家军的胃口,显然,全旭的胃口是没有那么容易满足的。
全旭起草一份电文,然后签订下自己的名字,通过电台给杨延栋下令。
电波传到九州鹿儿岛,杨延栋开始布置计划。
是夜,在全家军水师营地,一艘破旧的战船开始在夜间起火,火势相当迅猛,转眼之间,这艘船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火炬。
十几里海都能看见。
这些九州藩主们看到起火,他们感觉了隐隐不对劲。
在这个时候,谁敢去招惹大明人?
果不其然,杨延栋派松野重元前往加贺藩主前田光高会面,质问他,让他交出焚烧大明战船的幕后元凶。
前田光高被问懵逼了:“怎么又扯到我头上?”
松野重元随即让人带上来几名武士,这些武士被打得遍体鳞伤,体无完肤,他们看到前田光高的时候,纷纷大叫:“少主,身为前田家族的武士,我们是绝对不会出卖德川夫人的!”
“噗嗤、噗嗤……”
几名被抓住的日本武士撞壁而死,九州藩主们齐望着前田光高。
前田光高一口鲜血喷射出来:“你们这是栽赃,这是嫁祸……”
他的母亲是德川珠姬,哪怕德川珠姬只是德川家光的养女,他也不敢把德川珠姬交给杨延栋。
一边是不怀好意的大明,一边是德川幕府。
前田氏加贺藩麻烦大了。
狼要吃羊,不愁找不到借口。
这个拙劣的栽赃计策,就是全旭攻打加贺藩的理由,同时,开始威胁其他九州藩主,这是大明与加贺藩的事情,你们最好不要插手!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一五章锦衣还乡
第五一五章锦衣还乡
妥协,很容易养成习惯。
当九州藩联军向明军妥协,把岛津氏的萨摩藩卖给明军之后,整个九州藩联军,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
岛津氏的女子几乎都嫁给了成功人士,有的嫁给了大名,有的嫁给了将军,像中津藩、福冈藩、八户藩,丸冈藩的藩主或大名,都与岛津家有姻亲关系。
打了几百年的征战,各方积攒了血海深仇,这不是一句话两句话可以弥补的,更重要的是,大名之间相互联姻,势力盘根错节。
那么问题来了,就算岛津氏已经灭亡了,可惜岛津氏这昔日的九州藩最大的藩主,影响力也是存在的。
没有等明军正式动手,岛津氏原麾下武士荒村重木,率领十几名擅长刺杀的武士在前田光高的军队后方辎重营区内杀人放火。
夜袭对于吃不饱饭的日本武士来说,这是相当致命的,现在的日本还不是后世的日本,国民素质之差,并不比大明强多少,超过九成的武士都有夜盲症,荒村重木等十几名悍不畏死的武士,居然搞得前田家族上万名武士差点炸营。
看着前田军队队形混乱,眼见有机可趁的熊本藩细川外样,毫不迟疑,加入了乱斗之中,结果混战的局面瞬间失控。
这根本就不是在战斗,而是混战,一会儿熊本藩的武士进攻前田家的加贺藩,再接着是毛利氏的长州藩进攻熊本藩。
或者……
好吧,杨延栋和施琅也不知道这些小矮子们脑子里长的是脑子还是大便,作为九州最强大的敌人,就在一侧,他们自己反而窝里斗了起来。
在后世,很多哈日份子会说日本人怎么团结,怎么精细……
在哈日份子的眼中,日本人的狗屎都是香的。
事实上,日本的内斗也是出了名的。海军和陆军之间的竞争,在日本军方内部是由来已久的事情。两个势力如果不打架,那才叫稀奇的事情呢。就连天皇陛下都习惯了这种针锋相对,只好保持中立,在二战期间,日本的陆军和海军也是在相互拆台,相互坑对方,比如武器方面,日军海军的零式战斗机,可以在海面上碾压美国的战斗机,陆军航空兵却使用老旧的型号,因为他们的武器不通用。
而且是海军的高射炮是海军规格,陆军的高射炮是陆军规格,情报相互隐瞒,拆台的事情层出不穷。
也只是中国当时太弱,要不然……
什么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失去了前田光高率领的一万余名前田家族的武士,加贺城就等于不设防了。
鹿儿岛城外的乱战持续了三个多小时之后,一直正在观战的全家军突然加入战斗。
也就是火炮的运动不方便,足足用了三个多小时,全家军的炮兵部队以及那些临时从战船上拆卸下来的海军舰队,集结了六百多门舰炮,以及一百多架火箭炮,这才完成对九州藩联军的包围。
杨延栋的破军刀向前微微一指:“开火!”
率先发言的是全家军的火箭炮,一百多架火箭炮,其中包括一部分陆战十五联装,也有五联装的海军制式,足足上千枚火箭炮炮弹,喷射出大团白烟和火焰,修长的火箭弹从中狂冲而出,在天空中拉出道道笔直的尾迹,扑向正打得不可开交的日军九州藩联军。
在把狗脑子都打出来的九州藩联军士兵们,忽然听到这刺耳的尖啸声,抬起头一看,脸一下子就白了!
上千枚炮弹正朝他们人员最密集的地方猛砸过来!
明军的火箭炮,现在做什么都来不及了,更何况面对如此猛烈的炮击,他们什么都做不了!
流星雨挟着死神的狞笑落下,大地剧烈颤抖起来,爆炸冲击波将低空飞过准备食腐肉的苍鹰生生吹落,日军主力部队集结处一片火海,不知道多少人瞬间被炸得粉身碎骨,猛烈得令人心悸的爆炸声过后,哭声和呼号声随之而来。
大批日军士兵浑身是火,扑倒在地发出凄惨的号叫声。
这就完了吗?
不,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轰轰轰……”
全家军的老式舰炮,炮弹像不要钱的一样,砸向日本武士,一支鸟铳都铁炮,至于石火矢,这玩意就像类似于中国土炮和松树炮一般,发射散弹,射程近,威力小,被日本人命令为国崩。
意思是一炮下去,一个国家就崩了。
至于明军用六百多门火炮向他们轰击,尽管大部分炮弹都是那种落后的实心炮弹,可架不住数量多啊。
日本纷纷惨叫着,哭喊着,狼狈不堪地逃跑着。
只是,非常可惜,全家军炮兵已经成熟起来。在全家军炮兵内部,同样的炮长,如果打得准,打得快,那么就意味着可以晋升军职。月薪一两八钱银子的普通士兵与月薪三两银子的少尉能一样吗?
答案是肯定的。
全家军的火炮在极短的时间内,将九州藩联军的战场上像犁一样,犁了一遍,死伤多少人,已经没有人在意了。
全家军炮兵不在意,在日军联军的惨声中,火箭炮开始了第二轮的炮击,火箭炮一大好处就是发射方便快捷,把炮弹往发射管里一塞,捊顺导火索点火就行了,比起前装滑膛炮那悲催的射速来快了不止十倍,因此第二轮炮击来得比任何人想像的都要快。
又是上千发火箭炮弹铺天盖地的罩下来,九州藩的日本武士像一堆堆蚂蚁一样被抛向半空,消失在冲天而起的火光血光之中。
两轮火箭炮弹的炮击下来,九州藩的日军武士已经近乎崩溃了,在这个开花弹只能产生一二十块弹片,而且还千金难买的年代,遭到火箭炮轰击是什么滋味?
那是肝胆都要裂开来了,日军扔掉武器,扔掉旗帜四散逃窜,试图逃过那可怕的炮火打击。
然而,他们又能逃到哪儿去!?
作为德川幕府的大中,青山幸成抵达鹿儿岛城的时候,明军刚刚轰塌了鹿儿岛城的城墙,那么多的日本大名和藩主攻向鹿儿岛城,其中要说没有青山幸成的影响和作用,就连远在吕宋的全旭都不相信。
站在德川家光的角度来说,一个强大的,而且不听招呼的九州是非常不稳定的,特别是其中还有一个想到九州共计的岛津氏。
直到现在,他终于看到了明军真正的实力,千炮齐发,非人力可以相抗。
站在半山腰,青山幸成一直观看着明军的火炮发射,耳畔传来日本武士的凄厉惨叫,他的脸色凝重,经过这次炮击袭击,九州藩不是被放血那么简单了。
事实上,九州藩已经被打断了骨头。
一名披头散发、满脸血污的日本大名,满脸悲愤:“该死的明寇,你们不讲信用,利用完我们就反手把我们消灭,你们会有报应的,你们一定会有报应的!我诅咒你们……”
他的话音未落,一颗实心炮弹飞过来,将他的话砸进肚子里。
这名大名是幸运的,因为他的死不会有痛苦。
“是时候,跟明人谈判了!”
青山幸成此时与日本的大部分人一样,他们可不像明治维新以后的日本人,拥有挑衅大明的底气和魄力。
他考虑的是,需要付出多少代价才能平息大明的怒火?
青山幸成打起旗号,开始向明军大营方向走去。
“什么人?小矮子突袭,开枪!”
“砰砰砰……”
随着一阵枪响,德川家光的大中,也是这次九州事件的全权特使,死在明军的乱枪之中。
一队明军士兵过来打扫战场,看着青山幸成的服饰,这是日本大名的特色装扮,一身华服:“好像是个大名!”
“屁的大名,充其量就是咱们那边的土财主!”
“好吧!”
“噗嗤!”
青山幸成的脑袋砍了下来,成为普通战功的一级首级。
随着九州藩联军在鹿儿岛被明军屠戮殆尽,整个九州就成了真正不设防之地,任由明军摘取。
……
吕宋马尼拉城旁边,新的一座城池轮廓已经开始夯实地基,对于华人代表,把马尼拉城改成了胜州。
取意,胜利之州。
一群黑呼呼的土著,被皮鞭的看押之下,辛苦的劳动着,他们动作稍慢,就会被一阵鞭子伺候着。
就这样,胜州的城墙,快速修建着。
全旭身边的一名亲兵,拿着一把带着弧度的短刀,不时的把玩着。
全旭的目光微微一愣:“石天保,你是广西人?”
最开始的时候,全家军士兵来源主要是辽东人和大名府本地人以及河南流民为主,慢慢的,什么陕西、山西、湖广人都陆续加入了全家军。
现在的全家军是一支有全国各地人组成的军队,不像秦军,也不像川军,更不像戚家军,是一支地域为特色的军队。
石天保憨厚的道:“回禀侯爷,俺是侯爷的同乡,湖广永顺处民抚慰司人!”
“哦,原来如此!”
全旭点点头道:“离开家几年了?”
“两年半了!”
“想不想回家?”
“想,做梦都想!”
全旭望着石天保笑道:“那好,本侯给你两个月,不三个月假期,去后勤处领三十两银子,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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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一六章漕工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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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一六章漕工抵达
听到这话,石天保有些急了“侯爷,您不要天保了?”
“哪里的话,你这么优秀的士兵,本侯怎么会不要呢?”
“可是,您为什么要让俺回家?”
全旭微微笑道“因为这是人之常情,你这两年也攒了不少银子吧?”
石天保挠挠头,憨厚的笑了笑“没,没多少,军饷有十九两银子,还有军功奖励的十两银子,一共二十九两银子。”
“家里都还有什么人?”
“两个哥,一个弟弟,三个妹妹!”
石天保道“日子虽然苦点,还能过得下去!”
“有没有想过让他们来吕宋!”
“来吕宋!”
石天保沉默了。
如果说没有来到吕宋之前,他和无数大明人一样,认为吕宋是一块化外不毛之地,然而来到这里以后,这才发现,这里的气候与湖广老家差不多,也就是热了一点,雨水更多一些。
关键是这里的土地非常肥沃,有成片的香蕉和一望无际的稻田,有各种水果,河里的鱼虾成群,这里简直就是天赐宝地。
当全旭把吕宋分成了那些华人之后,不是没有人有意见,只是随着全家军对外战争的逐渐胜利,没有敢向全旭提条件。
全旭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石天保沉默了片刻道“回禀侯爷,如果有可能,俺倒是想把俺爹娘接过来!”
“所以啊,本侯给你放假,就是让你去接他们。”
全旭指着周围广袤的土地道“这里是咱们全家军打下来的,比咱们的老家的那些劣田要肥沃得多了,你只要回去,把同乡、宗族带过来,本侯给你们分田地,就凭你小子的战功,至少可以分一个五百亩的农庄!”
石天保一听这话,眼睛瞪直了“当真!”
袁宗第一巴掌拍在石天保的脑袋“混账东西,侯爷岂会与你开玩笑,还不赶紧谢恩!”
“谢侯爷!”
给全家军一部分将士放假,这是全旭下达的决定。
并不算是全旭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决定,虽然一些全家军士兵,把家安在了辽东。
可是,更多的全家军士兵却没有这个待遇,因为他们还抱着在外面挣钱,回老家买田置业的思想。
人离乡贱的观念实在是太根深蒂固了,除非是活不下去,他们都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家乡。
通过与石天保的聊天,全旭这才明白,其实全家军有很多人都是来自各地,也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加入全家军。
全家军一些士兵的家眷还在当地的穷乡僻壤中,艰难地生活着。
全旭通报全军,包括辽东、台湾甚至是吕宋部分地区驻扎的全家军将士,可以向所在的团、旅申请探亲假期。
理论上这次探亲假期是全体成员都有,先其满足家眷不能随军的士兵,并且按照士兵的职务给予车马费用报销。
当然,这个时代可没有后世那么健全的发票体制,报销费用是五两至十两银子不等,按照级别不同,待遇也不同。
虽然在吕宋这一次全家军放假过程中,全旭给海军陆战第一、第二旅,以及近卫旅,提供了三分之一的休假名额。
虽然少了一万多人,吕宋的防御力量并不见减少,由吕宋华人在吕宋成立了十九个镇,每个镇可以提供至少一千名成年男子。
这些男子不仅仅在全家军的训练下,进行军事训练。
随着辽东的运输船到来,在胜州港口卸下大量的物资,其中包括,全家军淘汰下来的火绳枪,也有破军刀、长枪、铠甲,盾牌,弓弩。
这些华人可比辽东移民有钱多了,这些足足可以武装四五万人的装备,抵达吕宋就被吕宋华人瓜分干净。
获得了足够的装备,这些民兵在全家军的带领下,参与围剿土著部落的战斗。
“不要同情,不要怜悯,遇见一村就夷平一村,遇见一镇就夷平一镇,留地不留人!记住,我们不是跑到吕宋抢一票就回来的,我们是要将那个国家灭掉,然后在他们最肥沃的土地上建立一个属于我们的国家,只有这些土著全部死光了,我们才能在这里尽情地种植你们喜爱的作物,不会再有人来驱逐我们,不会再有人来剥削我们!这里才是上苍赐予我们的乐园!”
“这些土著的装备极差,你们手中的火铳,六十步内能准确命中他们士兵的头部,中者立毙。”
“轰轰……”
火炮开路,枪响齐鸣。
在火铳进攻过程,采取三段击的原则,既第一排开枪,第二排越过第一排开枪,同时第一排开始装填。
第三排再越过第一排,如此类推。
中间伴随着手雷弹。
在西班牙人被消灭之后,整个吕宋的战斗,已经没有成规模的了,反而成了小部队的游击战。
全家军士兵则以司为单位,配合着一个镇的民兵,他们如同附骨之蛆一样追击土著溃逃的将士,将他们的头颅割下来悬在腰间……
大树上,山岗上,水田里,到处可见这些民兵举着血淋淋的首级放声狂呼的身影,那情景真的比地狱血池还要恐怖!
当然,以老代新,以实战为练兵原则,这些华人的镇守军,在短短的时间内,比明军正规军部队强得太多了。
即使面对数倍的土著武装,也拥有可观的战斗力。
吕宋的发展建设依旧在快速进行中,胜州城池还没有建一丈高,议事府还是一个简陋的木屋,胜州城的第一座小学堂,反而最先建起来了。
中国人对于办学、修建学校是非常热情的,吕宋的华人又是非常有钱,所以这个学校修建得非常漂亮。占地将近一百亩地的胜州南关小学是李大雄自己独力出资修建完成,他连李氏大宅都没有动工。
不过,有些事情是没有办法避免的,那就是这个学堂的所有砖头,都是从原来的马尼拉挖出来的,不少砖头上面还沾着血迹。
全家军抵达吕宋,带来的不仅仅是破坏,还是建设,更有秩序。
全家军的模式就是复制粘贴,吕宋的胜州城,简直就是大名府的全家庄镇,当然图纸还是原来的那一份,不一样才是怪事。
当然,吕宋的华人与中原汉人一样,保持着良好的传统,热情而且淳朴,不会玩虚假的那套,在这里,一个孩子端起饭碗能吃通村,不管谁家做了点好吃的看到门口有小孩都会叫进来给一点。
尊老爱幼不是嘴上说说,当然,在这里做错了一件事往往要挨好几顿打,比如说李远富的小儿子现年七岁的李学贵,这小子非常淘气,在放学的时候在学校门口撒尿,让一个徐明顺看到了。
徐明顺也是吕宋华人家族比较大的一个,他看见了,二话不说照着屁股就是几巴掌“这是读书的地方,不是茅厕!”
过了好几天,徐明顺来找李远福喝酒,看到这个小不点,便说“你那瓜娃子前几天,在学校门口撒尿,让我揍了一顿。”
李远福的的脸顿时就黑了,学校对于全体中国人来说是神圣的地方,叫“过来!”把那个可怜的小不点按在膝盖上,照着屁股狠狠的练了九九八十一式铁砂掌。
又过了几天,几个妇女在一起拉家常,那个小不点也到门口玩,徐夫人指着李学贵对他娘说“李家嫂子,这个小孩以前在学校门口撒尿,被我男人揍了一顿。”
李学贵的娘二话不说,将他拎过来,抄起竹竿啪啪啪又是一顿狠打。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是,最关键的小学堂的校长,也是议员,在一次议事过后,校长语重心长的道“李老爷子,您德高望重,千万不要让小子辈败坏门风!”
李大雄感觉有些莫名奇妙,回到家里一问,这才知道是他的孙子在学校撒尿,得,家法伺候。
李学贵第二天连睡觉都要趴着,自从这事以后,有李学贵做榜样,随地大小便的问题立刻就解决了,撒尿一次,连续挨了好几顿揍,不记住不行。
崇祯六年正月底,第一批移民抵达吕宋,在短短三个月不到的时间,吕宋已经大变了模样。
原本被炸得废墟的港口,已经焕然一新,最关键的是,港口的码头是用钢筋水泥修建的。
就算再给全旭一次机会,让他派全家军舰队轰炸马尼拉港口,不对现在已经是胜州港了,已经没有那么大的破坏力了。
除非,全家军的火炮威力再提高一个档次。
这第一批移民,其实是以工作为理由被全旭骗过来的,没有办法,辽东移民这些百姓还能接受,辽东虽然苦寒,至少是大明的领土。
但是吕宋,他们根本就没有听过,根本就不愿意过来。
当上岸之后,他们发现,这个吕宋居然没有半点化划之地的痕迹。
没错,西班牙人留在吕宋的痕迹,随着马尼拉城变成废墟,已经全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华夏风格的港口,一个华夏风格的城池。
新移民上岸,码头上立即涌现一大批热情的招工人员。
“来我们这里工作,每天三顿饭,一年四套衣服,四双鞋子,一年二十两银子!”
“我们这边不给工钱,给地,干满一年,发田地十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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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一七章欧洲重马
第五一七章欧洲重马
吕宋在大开发,到处都要用人,对于人力的渴望,那就像久旱逢甘雨。
为了吸引这些从中原过来的工人,吕宋的华人管事们连送土地的条件都提出来了,十亩地对于吕宋的华人来说,根本就不是问题,他们想要多少地就有多少地。
没有的话,可以去抢。
现在十九个镇,其实七个镇配合全家军在攻城掠地。
“刘记商号招人,身强力壮,干完三年,送一个老婆!”
这话让那些刚刚下船的漕运工人们眼睛陡然发亮,土地的诱惑很大,但是老婆也不差啊!
要知道,漕运工人基本上都是穷光蛋,要是有半点办法,他们也不会干漕工。
穷不过三代,说的就是他们,他们没钱娶媳妇,还有什么后代,别说十岁的大小伙子,就连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毫不夸张的说,他们还是处男,压根就没有碰过女人。
“你们刘记骗人吧?干完三年不给老婆怎么办?”
“给啊,只要签订三年用工契约,马上就会发媳妇!”
一名三十七八岁的漕工,大着嗓门问道“多大的媳妇,别让俺找个老娘就行!”
周围的漕运工人哄然大笑。
刘记的管事手中的鞭子一甩,不多时码头上出现一群皮肤黝黑,骨瘦如柴的女子,用不着怀疑,这就是那些土著女子。
说是女子,不如说是女孩,因为普遍年龄小,大约十一二岁的样子,年龄再大的,差不多都死光了。
“咦,你个孬孙,净诓俺!”
区区七百万西班牙人,在世界上留下了超过五亿混血后裔,然而问题是,这个时代的大明人,还有着较强的民族自尊心。
哪怕是贫穷的漕工,他们看着这些土著女子,一脸遗憾。
“不行,这样的蛮夷,生下来的孩子就是串,将来没脸进祖坟!”
“算妾不算妻!”
“这还差不多!”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审美观点,在大明人眼中,只有大明人才是最漂亮的,土著?那算是人吗?
偏偏菲律宾土著,属于矮黑人种,从人种上来说,他们就偏黑。
如果只是妾,不算妻,生的孩子只是庶子,那样的情况还可以接受。
不过,这些漕工不知道,他们其实是被坑了。
他们签订第一份契约,其实并不是什么用工合约,而是吕宋议事府编制的户籍,其次才是用工合同。
接着,他们就会发现,纳一个土著小妾,不仅仅要负责对方的住和吃,还要纳税,语言税。
不会说大明话,在吕宋每天要纳二十钱,没钱就当奴隶。
无论怎么样,这些第一批抵达的漕运工人很快就被以各种诱惑,瓜分干净。
对于吕宋的发展,全旭其实不放在心上,吕宋拥有着极好的天然地利,除了偶尔会遭遇台风和暴雨的袭击之外,这是就像天赐宝地。
其实,全旭待在吕宋不走,就是为了等着西班牙人出手。
只是非常可惜,自从西班牙人的无敌舰队战败以后,西班牙人一步一步失去了制海权,维持地中海的利益已经非常勉强。
他们没有精力顾及遥远的东方,全旭没有等到西班牙人的到来,却等到了威尼斯的海伦娜再次抵达了吕宋。
“真没有想到,这里会遇到你!”
“你不是回你的欧洲了吗?怎么又来了?”
海伦娜白了一眼全旭“我又回来了,不行吗?”
“行!”
全旭忍不住吐槽道“我说,你用得着那么玩命么?千辛万苦回到威尼斯,气都没喘匀又扬帆出海,你这是在拿命挣钱呀?”
海伦娜满不在乎笑道“我们威尼斯人就是吃这碗饭的,男女都莫能例外。我准备先从菲律宾补充一下淡水和交易一部分物资,没想到这里在短短的时间内,居然换了主人!”
全旭淡淡一笑“西班牙人都是可耻的小偷,他们趁着大明帝国无暇顾忌吕宋,他们无耻地,卑鄙地袭击了吕宋,灭亡了吕宋,自古以来,这里就是我们大明的藩国!”
全旭作为征服者的心态,心情非常不错,很乐意的与海伦娜这个洋妞讲述一下中国的光辉历史。
海伦娜非常有耐心了听了全旭讲了半个时辰的中国历史,总之,这一切都是中国的领地,都属于中国的皇帝陛下。
海伦娜趁着全旭喝口水的功夫,直接道“实话跟你说吧,我们总督对我采购回去的那批大炮非常满意,让我加大采购力度……我奉总督之命带来大批金币先行一步。你什么时候有空?我们坐下来好好谈谈,这次我要采购的数量比较大!”
“你的意思是,你们总督对那批大炮的性能非常满意是吧?”
全旭实在有些无语,他当初在崇祯二年接手茅元仪手下的水师四十艘炮船,对于这种只装备了八门火炮的老旧炮舰,全旭是实在是看不过眼。
为了获得小舰打大炮的优势,全旭就命人研制威力更大的火炮,在这种情况下,前装式滑膛炮就顺应的出现了。
这种火炮采取一百三十毫米的口径,与全家军现役的一百三十毫米后装线膛炮中两种截然不同的火炮。
为了雇佣威尼斯人的舰队运输军队抵达台湾,全旭就把这种落后的舰炮卖给了威尼斯人,这种火炮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采取了开花弹。
这种开花弹的爆炸原理其实非常简单,就是一只特大号的二踢脚,在火炮炮膛里,同样会火药爆炸的方式,推动炮弹出炮膛。
当然,也不是没有半点的科技含量,首先火药在炮膛里爆炸的时候,需要点燃炮弹里的引信,这种采取了一定延迟的引信,可以将炮头部分的硫磺引爆炸。
由于引爆方式依旧的是引信,也有可能,火炮炮弹还在空中,就会发现爆炸,也有可能,在命中敌人以后,炮弹哑火。
哑火率不是不能让人接受,至少七成的炮弹可以爆炸,由于是硫磺炮弹,有较强的燃烧性,对于木质战船,效果不错。
由于没有膛线,这种最远射程可以达到一千五百余米的火炮,命中率低得吓人,四百米之外,打到哪里,基本上随缘了。
海伦娜带着八门火炮返回了威尼斯,经过实战训练,威尼斯海军发现,这种火炮的威力非常不错,一艘欧洲主力三级战船,最多命中四枚炮弹就可以报销了。
当然,海伦娜并不知道,现在新式的一百三十毫米二十八倍口径的舰炮,而且采取了后装的方式,由于有了制退器,射速更快,威力更大,只需要一枚炮弹,就可以报销一艘价值十万法郎的三级战舰。
可是,面对这样的结果,威尼斯人却大为振奋,要求海伦娜马上赶赴大明,趁着其他国家尚未意识到这种新式火炮的巨大威力,加大采购力度,尽可能多的购买前装滑膛炮。
无奈之下,可怜海伦娜只好打起精神,带着大量金币、宝石、象牙等物资,从威尼斯出发,劈波斩浪赶往大明。
途中的辛苦就可想而知了。
“太辛苦你了!”
“没有办法,遵贵的伯爵……”
袁宗第提醒道“我们侯爷不是伯爵了,是侯爵!”
“好吧,侯爵阁下!”
海伦娜神色有些黯然,无奈的道“我们的城邦一直处于危险的境地,法国人、英国人、荷兰人、奥地利人、土耳其人、瑞典人……这些野蛮的家伙都觊觎我们的财富,不止一次入侵威尼斯,逼得我们必须强大,否则就只能灭亡!眼下我们随时可能跟土耳其人和法国人爆发战争,他们的人口、军队都是威尼斯的百倍,我们必须把每一分力量都使出来,才能确保我们的城邦和公民的安全!”
有人把三十年战争,划作宗教战争。宗教确实战争的导火索,然而,事实上这是新兴的资本主义与欧洲的封建主义的战争。
作为欧洲的霸主,也是封建制度的维护者,也成了西班牙帝国的黄昏,算算时间,三十年战争,已经进行到了第二阶段,也就是法国的崛起,欧洲第一陆军,就是在这个时候奠定的基础。
当然,这个时候,也是欧洲混战时期,几乎与日本的战国时代差不多,基本都是你打我,我打你。
威尼斯自然无法独善其身。
不过,海伦娜冲全旭卖萌是没有用处的,如果是一个娇小玲珑的女子卖萌,那还有点可爱,一个身高一米九五,比全旭还要高半头的洋妞卖萌。
差点让全旭把隔夜饭给吐出来。
全旭直接无视海伦娜那双美丽的蓝眼睛,耸耸肩“这一路过来,你也辛苦了,先好好休息一段时间,等你养足精神了,我们再来谈购买大炮的事情……对了,我要的欧洲高头大马什么时候才能到?”
“再过半个月就该到了,让你的部下作好准备,可别到时候闹得手忙脚乱的。”
“你就放一百个心吧,我连马棚都建好了!”
全旭需要欧洲的东西其实并不多,但是欧洲的重型马,则是他的最爱。特别是英国的夏尔马,这样的马在良好的路况上,可以拉动五吨重的车。
当然,如果在辽东那种硬质平整的路面上,拉动六七吨不成问题,要知道,蒙古马只有夏尔马的四分之一,却可以拉动三千余斤的重物。
如果是夏尔马,辽东的陆路运输能力可以翻倍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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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一八章工业党新秀李信
第五一八章工业党新秀李信
更为关键的是,这种重马,是可以拖拽火炮,比如现在一百三十毫米二十八倍口径的火炮,需要两到三匹战马才能拖动。
至于欧洲重马,则没有这方面的顾虑,英国成为世界的日不落帝国,这种夏尔马在数量最多的时候,拥有一百多万匹,也就说,这种夏尔马,成就了英军的保姆,承担着繁重的补给任务。
海伦娜的精力非常旺盛,也就是在客房里休息了两个时辰,马上就变成神采奕奕,她开始在身边骑士的陪同下,参观新的胜州城。
因为海伦娜去过全家庄镇,并且在那里生活了三个多月,对于那座城堡非常熟悉,因为是正在修建,这让这位欧洲小国的贵族,再一次刷新了她对东方的印象。
“哦上帝,他们这是太奢侈了!”
当海伦娜看着工地上的工匠们把粗质钢筋用铁丝扎起来,放在壳子板里面,然后把搅拌好的混凝土倒在壳子板里。
阿贝格皱起眉头,他伸手摸了摸那些钢材,用手指轻轻一弹,钢材发出悦耳的声音“这些都是上好的钢材,这么好的钢居然埋进水泥里,他们的钢材都多到这个地步了吗?”
这时一名工匠非常自豪的笑道“我们在吕宋投产了五座巨型高炉,昼夜不停地炼钢!”
海伦娜好奇的问道“你们一年可以炼多少钢?”
“一百万斤!”
海伦娜小心翼翼的问道“一年吗?”
这个数量虽然不少,可是对比大明的过亿的人口,这个数量还算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工匠满脸不屑的道“只是一炉!”
海伦娜失声尖叫起来“什么,一炉?”
“对,一炉,一炉就是一百万斤,我们一座高炉一个月可以炼出二十炉钢!”
阿贝格深吸一口凉气,一百万斤钢铁对于威尼斯来说,已经算是难以想象中的数字了,一年钢铁产量也没有一百万斤。
事实上,现在的欧洲的工业并不发达,甚至除了造船业之外,其他各方面远远落后于中国。
比如说二战之前的荷兰,1938年,荷兰人口860万,钢铁产量只有区区52000吨,更别说威尼斯了。
钢铁产能的增加,意味着生产力的提高。辽东加上吕宋,每年就能生产超过二十万吨钢铁,这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这么多钢铁到底能发挥出多大的威力?别的不好说,反正辽东那边的汉人已经普遍使用钢制农具了,就连东江军这帮叫花子也是人人身披铁甲,手持高碳钢打造的破军刀,以前这样的装备可是关宁军的家丁的专利!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装备精良的明军部队只会越来越多,那支叫花子一般的明军将成为历史,只要不是白痴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当然,吕宋的华人数量很少,加上全旭连坑带骗抵达吕宋的人口,堪堪三万余人,这样的人口数量,完全消化不了如此多的钢铁。
于是,这些钢铁就被大量运用在修建城池,修建码头、修建桥梁、修建房屋、学校,就像胜州城的南关小学堂,这座占地仅仅一百余亩的学堂,无论规模还是面积,比西班牙人建在台湾的安东尼堡大得多。
最让海伦娜兴奋的是,水泥在吕宋也开始生产,那么意味着威尼斯距离大明的距离更近了,至少可以节省十天半月的海上航行。
海伦娜做生意的天赋和敏锐嗅觉,马上就猜测到水泥和钢铁真正的技术壁垒并不高明,要不然,也没有办法如此快速的时间遍地开花。
“侯爵阁下,我们来谈谈生意!”
“可以!”
全旭望着海伦娜道“海伦娜小姐,你上次购买的丝绸、茶叶、瓷器等货物在欧洲销路如何?受欢迎吗?”
海伦娜微笑道“受欢迎,非常受欢迎!回到欧洲之后,我送了两匹丝绸、三罐红茶和两件瓷器给教皇,教皇对这些珍贵的礼物赞不绝品,比送他一百斤金子还要激动呢!我们总督又赠送了几块茶砖和一件瓷器给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皇帝同样激动不已,将瓷器用白银包裹起来珍藏在自人金库里,平时看都不让别人看一下,只有少数几位心腹大臣才有幸能与皇帝一起欣赏这件艺术珍品。”
全旭满不在乎的道“有没有这么夸张?这玩意儿中国多的是!”
海伦娜苦笑道“茶叶、丝绸、瓷器、香料这些东西对你们来说当然是非常寻常,但是对欧洲来说却是就连贵族都不见得有福气享用的奢侈品。对了,那个水泥在威尼斯同样大受欢迎,总督已经下定决心要采购十万袋,用以修建要塞和公路。”
“水泥没有问题,别说十万袋,就算是一百万袋,我也有能力提供!”
全旭有些不好意思的道“不过你需要等等,吕宋岛的水泥生产能力有限,勉强满足消耗,这需要从辽东运输!”
“要不,你把水泥配方卖给我吧?”
“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就算我把配方给你,你们也生产不出来!”
“你们都能生产出来,我们会生产不出来?”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我还真不是小看你们,光一个球磨机就能难倒你们了,配方就别想了,看在大家是朋友的份上,我给你打个八折吧,买得越多折扣越优惠哟!”
海伦娜好想拔出刺剑一剑捅死他,她咬牙切齿的道“我们要追加五百门舰炮的订单,你意下如何?”
“追加订单?我当然是举双手欢迎的啦,谁会跟钱过不去嘛。”
全旭心中却非常不爽,因为他是真没有这种火炮,前装式的滑膛炮属于落后的产物,也是辽东枪炮局实验失败的产物,当初以两千两银子每一门的价格卖给了海伦娜。
现在要生产五百门,全旭还真是痛并快乐着,他需要再建一座专门生产前装滑膛炮的工厂。
当然还配套的炮弹工厂,五百门,一百万两银子的价值,可以解决不少问题。
海伦娜是一个顺杆爬的主儿,看着全旭的心情不错,马上就提出“你们战船上装备的一百三十毫米二十八倍口径的后装滑膛炮,能不能卖给我们?”
“不行,想都别想!”
“每门三千两!”
“不行!”
“五千两!”
“门都没有,就是一万两我也不会卖!”
开什么国际玩笑,这可是镇国利器啊,而且这种火炮上面带着黑科技,比如说制退器,后装方式,线膛,这都是未来的火炮发展正确的方向,他可不想让欧洲在火炮方面少走很多弯路。
前装滑膛炮非常适合威尼斯,更何况,到现在为止,后装式一百三十毫米二十八倍口径的线膛炮,也只生产了五百多门,在崇祯六年十月份,全家军还有八艘海鲨三型,既一万两千石级战舰下水。
这八艘战船将装备三十六门一百三十毫米的线膛炮,同时试验装备口径更大,威力更大的火炮。
在全家军火炮没有取得代差优势之前,全旭绝对不会出口这种火炮,别说威尼斯人,就连天雄军全旭都没有卖。
海伦娜无奈的叹了口气,暂时放弃了购买后装线膛舰炮的打算。
其实全旭卖给她的一百三十毫米口径前装滑膛炮已经非常厉害了,熟练的炮手能够轻松做到每分钟三发,而且硫磺弹对木质船体的威胁也是致命性的,一艘战舰挨上一两发就会燃起大火,迅速丧失战斗力,甚至被引爆火药库,被炸个稀巴烂。
放在欧洲,称得上是头号大杀器啦。
全旭与海伦娜的贸易,进展极为顺利,通过这次海伦娜带过来的五十五艘武装商船以及十七艘三级战船,威尼斯这支七十余艘的船队运来了大量的物资。
民主议事制度,最大的劣势就是率效太差,在全旭拿到吕宋岛第四个月,辽东议会经过多轮磋商,争吵,终于达成一致目标。
派出工业党新秀李信为首的十三名骨干成员,抵达吕宋,其中李信担任吕宋议事府参议,大明各布政司都有左右参议,分守各道,分管粮储、屯田、清军、驿传、水利等事。
但是,在辽东的参议官,权力比布政司的左右参议官权力更大,准确的说,这就像相当一个副议长的职务。
“门下拜见侯爷!”
现如今,全旭的门下已经太多了,多得他已经认不过来,全旭还是第一次面见李信,当然从玄鹰卫的情报中,全旭对李信这个工业党新秀有了全新的认识。
李信,河南开封府杞县青龙岗人,天启丁卯年举人。官宦子弟出身,其父李精白李精白是山东巡抚加兵部尚书衔,崇祯初年在魏忠贤逆案中被定以“交结近侍,又次等论,徒三年,输赎为民”的处罚。
崇祯三年,全旭出镇辽东,李精白不知道得罪了谁,被发配至了辽东,在海州屯田。李信跟随李精白抵达海州。
李信学识不错,与普通的大明读书人抵制全旭的工业理念不同,他对这个工业党以及辽东的发展非常热衷,很快就成为了工业党内的新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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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一九章发展的代价(二更求订阅)
第五一九章发展的代价(二更求订阅)
是金子总会发光。
这一句是没错的,不过,金并不会发光,事实上这句隐喻代表两个先觉条件,那就是发挥的舞台。
李信到最后,也没有考上崇祯朝的进士,或者说他对考试不太擅长,不代表他不是一个人才。
辽东本来就是一片文化的荒漠,识字的人不多,不少议员都是目不识丁。
为了解决文盲问题,全旭当时在全家军内部开设识字班,在工业党内部开设夜校。
利用工作之余,培训工业党成员,学习文化知识。
当然,又不是考进士,只需要能读、能写就成,在这种情况下,李信作为一名举人,自然被高薪聘请为了夜校的老师。
在担任夜校老师期间,李信慢慢了解工业党,在这个时期的工业党,只是一个朦胧的理念,唯一的一句口号就是工业至上。
但是,工业党的口号喊得空洞而浅白,可是做出的事,却惠及千家万户。
工业党努力开办一座座工厂,解决大量的百姓就业,通过集中规模化生产,一步步削减生产成本,提高利润。
这样以来,辽东就成了大同社会,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在极短的时间内,辽东完成了大明三百年没有完成的壮举。
那就是消除贫困,实现小康社会。
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辽东移民从无到有,几乎人人都有成了百姓厌恶的地主老财。哪怕不用开垦荒地,在工厂里做工,满足一家人吃喝拉萨,一年也可以省下十两银子。
在大明这种情况是非常罕见的,也是几乎不可能实现的。李信亲眼见证了他的邻居,一个普通的铁匠从赤贫,变成富裕的小康之家。
这名铁匠的技术不错,成为一家徽州商人名下的铁器厂领班大师傅,包吃包住,包穿衣服,一个月可以拿三两四钱银子。
像李信邻居这样的人非常多,在工业党的治世理念中,虽然他们有太多的资本家,包括全旭就是最大的资本家。
然而问题是,全旭没有刻意去追求所谓的利润,他采取的则是相对温和,这才符合儒家的中庸理念。
李信在一边学习,一边成长,对于工业党的理念梳理、对外宣传、思教教育培训工作,他都非常熟练。
在工业党内部,全旭是党魁,但基本上不管内部事务,以沈明泽为副总裁的身份,统领全党。
工业党,党内事务庞杂,在党魁、副总裁之下,还有十三堂主,分为兵堂、工堂、商堂、礼堂、刑堂、士堂、法堂、香堂、财堂、坐管、管堂、过堂等十三个堂主。
李信担任的党内职务就是香堂堂主,这个香堂并不是负责上香拜祭的香堂,而是专门负责发展新工业党成员的堂口。
现在的工业党已经渡过了草台班子初建时期的野蛮发展阶段,在这个时候的成员,想成为工业党成员,必须学习工业党理念,经过考核合格,才能成为预备党员,经过一年考察期,才能成为正式成员。
“李信,很好,我知道你!”
全旭望着李信身后的十三名工业党成员“诸位同仁,你们知道我看到了什么吗?我看到了你们的朝气,你们的无畏,也看到了你们为了工业党付出和牺牲,你们是真正的勇士,我为你们感觉自豪!”
全旭已经慢慢变成了他曾经讨厌的样子,作为官员,那就必须擅长作秀。
没错,全旭也学成了这个样子,虽然他是在作秀,可是在工业党成员心中,全旭的话却非常有感染力,让在场的每一个工业党成员都感觉到自己正在做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于是他们还会继续这么做,不畏生死。
全旭走到李信身前,望着李信道“党派出你过来,是对你的极大信任,希望你不要辜负党的信任!”
“保证完成任务!”
“对于吕宋的接下来工作,你准备从何处着手!”
李信想了想道“我计划是,针对吕宋有两套行事预案,第一个针对吕宋议事府,进行培训,让他们先行了解工业党,吸纳吕宋华人加入工业党,当然,如果是不配合,或者是顽固的保皇党,那就把他们调离目前的关键工作岗位,换成咱们自己的人。第二个预案,就是在第一个预案不顺利的时候,针对吕宋各级学堂,进行培训,发展新党员,以新代老,完成顺利交接!”
“很好,很好!”
全旭拍了拍李信的肩膀“你的脑子是工业党最大的财富,这里不比国内,我们不仅仅要面对敌视我们的土著,也要面对,荷兰人、或者西班牙人卷土重来,好好保护好你自己,以后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会的,侯爷!”
全旭望着李信道“我们在吕宋的政策,要坚持一百年不动摇,首先,本侯规定的语言税,必须交纳,同时,西洋人进入吕宋,也要缴纳语言税,所有合同条款,必须用汉字签订,任何语言的文字,不能在吕宋出现!”
游牧民族的战争是毁地留人,他们不需要那么多土地,只想要人口,而汉族……留地不留人。
所谓的民族大融合是怎么回事?简单的说就是杀光他们的男人,抢光他们的女人,然后两个民族就融合了。
李信似乎明白了全旭的策略,事实上,全旭此时的政策,也代表着大明的价值观。
对于吕宋岛的教育,则是工作的重心,重中之中。
无论是官方统一的教科书,还是私家传记,统一思想,自古以来,吕宋就是中国的领地,神圣不可分割。
土著都是坏蛋,他们在某年某月,屠戮了多少汉人,毁掉多少村庄……为了捍卫我们祖宗留下的土地,所有吕宋人必须团结起来,反抗土著侵略。
在这个大思想背景下,李信先着手修改吕宋的历史教科书,然后开始接手吕宋议事府。
随着李信等工业党成员抵达吕宋,像林凤等人终于松了口气,作为半辈子仰仗着洋人鼻息的林凤,实在是缺乏独挡一面的魄力和勇气。
结果,全旭在这段时间以来,几乎天天收到林凤的汇报,让他身陷俗务,无暇分身。
全旭终于可以解脱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有一桩历史需要他去见证。
全旭爱折腾是出了名的,当然,更重要的是,他是对于科研投入了巨大的资金,没有人可以聘请。
反正,几乎所有人都挖大明的墙角,全旭自然也不例外。
送给崇祯的大米白面,还有各种罐头,又是牛,又是羊,还猪……这些东西也不是那么好吃的。
当然,也有人的命运因为全旭而改变,比如说明朝现代科学领军人物,现在的大明礼部尚书徐光启。
他的弟子孙元化热衷西学,按照原本的时空,他应该早在崇祯二年借四洋大炮之威,驻防的八城、二十四堡从而进入崇祯皇帝的视野,这位举人出身的大臣,成为登州巡抚……
只是非常可惜,全旭的横空出世,让他暗淡无光,特别是随着全旭出镇辽东,孙元化就看到了辽东的科技发展,这位,前往辽东,化名孙初阳,就慢慢成了辽东枪炮局的一级大师傅、项目经理。
如果是从无到有,要发展蒸汽机,那是非常困难的,可是,全旭从后世带回了成套的理论书籍,将原理的机械构造摆在了实处。
这样以来,从崇祯三年五年月开始立项,前后投入了七十余万两银子,蒸汽机终于制造出来了。
不过,现在还没有试验,需要全旭这个大佬见证。
为了防备西班牙人的反扑,驻守在吕宋附近的全家军主力战船则没有跟随全旭回辽东,事实上,不仅仅是主力战船,就连四艘猎潜艇也没有回来。
全旭乘坐着海伦娜的旗舰,钻石号驶向辽东。
崇祯六年四月十五日,全旭时隔半年多,再次回到辽东。
短短半年,辽东的发展又繁华了许多,不算整个辽东,仅仅金州一个州,人口就突破了两百万人大关。
近现代色彩的楼房比比皆是,那大街小巷都是一条条川流不息的人流、车流。
自从钢筋水泥出现以后,越来越多富人放弃了用木材盖房子,相对冰冷的水泥,确实是不如木质房屋居住着舒服。
可问题是,再怎么舒服,好没有钢筋水泥坚固,耐用,特别是木质建筑,一枚手雷弹扔进去,大部分房屋都会坍塌,只有钢筋水泥建成的楼房,纹丝不动。
现在可以看出全旭对于金州不建城墙的先见之明,城池确实是影响城市的发展,像辽东这样,每天都有多量的移民涌入,土地问题变得越来越尖锐了。
全旭抬头望着天空,天空不再湛蓝,不再纯净,似乎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没错,不可避免的,辽东的发展让蓝天白云失去了原本的色彩。
只怕不久的将来,金州就会变成超过伦敦,成为真正的雾都。
不过,全旭也没有太好的办法,环境问题就是发展的代价。
先吃上饭,再谈环境治理。
海伦娜踏上金州,她就开始目瞪口呆了“为什么这么多人?”
全旭耸耸肩“只能说,这是大明特色,我们什么都不多,就是人多。辽东的人口其实并不算多,更多的人还在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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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二零章科技的差距开始产生(一更)
第五二零章科技的差距开始产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比如说海伦娜,她需要去见见自己的旧部,当初全旭卖给他前装式滑膛炮,其中一个附加条件,那就是派出威尼斯十几名海军指挥官,在全家军担任教官。
全家军是一支陆军起家的部队,对于海战非常陌生,全旭虽然有点歪点子,可以使用日本小矮子充当自杀船,来攻击荷兰战船和郑氏舰队。
然而问题是,这并不是主流,也不是海战正确的打开方式,穷则变,变则通,当实力达到一定程度,海战应该回归主流。
以萨拉尼奥为主海军少校为主的威尼斯海军军官在辽南海军军事学院干得非常出色,虽然现在西班牙拥有号称世界的无敌舰队,事实上论海军中的王者,其实还是威尼斯人,其次是葡萄牙人,再次才是西班牙人,接着可以轮到英国和法国。
威尼斯人最大的劣势是他们的人数太少,而且以经商为主,在大航海时代,已经被列强全面超越。
海伦娜来到海军军事学院的时候,以萨拉尼奥为首的十几名威尼斯海军教官,排着整齐的队形,向海伦娜敬礼。
“拜见公主殿下!”
海伦娜是威尼斯执政官特雷维斯丹多罗的小女儿,威尼斯人口太少,而奥斯曼帝国又是一个庞然大物。
对外探险和贸易的工作,只能落在了时年十五岁的海伦娜身上。
“萨拉尼奥骑士,你干得非常不错!”
海伦娜率先肯定了萨拉尼奥的工作成绩,因为他付出,海伦娜终于拿到了威力犀利的舰炮,以及大量的水泥,水泥和钢筋可以建筑坚固的要塞。
这让威尼斯的压力减少不少,她的父亲特雷维斯公开表扬了海伦娜的付出和努力,这让她非常得意。
在萨拉尼奥的那魔鬼式的训练让全海军海军这支年轻的部队迅速形成了强大的战斗力,首战虽然有以少敌多的优势,却把西班牙这个纵横大海百年的老将给打得满地找牙。
海伦娜这才发现整个海军军事学院的地面,都是用水泥铺成,多少有些感慨“大明人实在是太奢侈了,居然用宝贵的水泥来修路!”
说到这里,萨拉尼奥的更加感慨“公主殿下,您有所不知,你知道侯爵阁下一次性建造多少主力战船吗?”
“有多少吗?”
“现在已经在栖装的有十六艘,都是三级战船级别的,还有十六艘已经在建,至于飞鱼级战船,将会全面取代老旧的战船,如果我们威尼斯人拥有强大的舰队,那该多好啊!”
更让萨拉尼奥嫉妒的是,大明的人口。
他在海军训练中非常严格,体能不达标,或者说反应不够敏捷,学习速度不够快,这样的人会被淘汰,他的本意是迟滞辽东舰队的发展规模。
然而问题是,他淘汰一个人,全旭会送来十个人,一百个人供他培训。
海伦娜与萨拉尼奥一年多没见了,自然有不少话要说。萨拉尼奥在辽东军事学院的待遇是教授级别。
在这个时代教授,其实就是后世的那种院系主任级别,既是职称,又是职务,他拥有独立的别墅。
还有四名美丽的新罗婢服侍起居,两名厨师,两名车夫,一名职业管家,以及十二名全家军士兵负责保护他的安全。
来到萨拉尼奥的别墅,海伦娜惊呆了,这里简直就是一座小型的城堡,没错,同样是钢筋水泥建筑,哪怕是院墙都拥有一尺多厚,即使炮击,只要不是大口径火炮,也可以抵挡。
这种中式园林建筑有假山,有流水,还有前院、中厅、占地面积不是太大,大约三四亩地的样子,放在欧洲,足可以把一些侯爵,甚至公爵的城堡比下去。
海伦娜很喜欢中餐,当然,这里的物资更加丰富,萨拉尼奥给海伦娜准备了大量的菜肴,犒劳远来的公主殿下。
一边品尝着美食,几杯酒下去,尼德兰浑若无事,海伦娜却有点撑不住了。
她那雪白的脸颊染上了诱人的绯红,鼻尘带着汗珠,有点晕乎乎的。
海伦娜放下酒杯,摇摇头,让自己的脑袋更加清醒一些“中国的酒什么都好,就是太霸道了,哪怕是这种度数比较低的酒我也有点儿吃不消,我想还是大麦啤酒或者葡萄酒更适合我。”
萨拉尼奥笑了笑“海伦娜殿下,你应该多喝喝中国的酒,让自己的酒量变得好一些,中国人有个坏习惯,喜欢在酒桌上淡正事,似乎喝得越多交情就越深,没有好的酒量你是很难真正融入到他们中间去的。”
想到当初在船上每次都让一帮豪迈的水手灌得不省人事,把胃都快吐出来了的惨状,他心有余悸的打了个冷战。
“看来你在中国过得还不错嘛,中国话越说越流利了。”
海伦娜看了四周一眼,见没有人注意这边,她压低声音问“你在中国海军服役这么久了,收集到我们急需的情报了没有?”
萨拉尼奥同样压低声音“当然!”
说到这里,他拿出几张图纸递给海伦娜。
这是舰炮的图纸和数据,从数据上看,全家军的主力舰炮口径为一百三十毫米,都是二十八倍径,射程很远。
部份轻快船飞鱼级只配备火箭炮。
萨拉尼奥感叹道“由此不难看出中国人的铸炮技术确实非常厉害,欧洲没有一个国家敢采用这样的倍径比,普遍是二十一倍径,极少数能做到二十三倍。更长的炮管固然可以增加射程和精度,但是也会让炮管承受更强大的压力,冶金技术不过关的话这样搞只会炸膛。”
听到这里,海伦娜非常沮丧“我向侯爵阁下提出过要购买这种新型舰炮,可惜他们根本就不卖,这种大炮的原理你知道吗?我们能不能仿制?”
“这种火炮采取钢水冷铸的方式,将一根炮管铸造完成,炮远比青铜炮可靠和轻便,成本也更加低廉,很值得我们模仿。他们所使用的炮弹采用枣核形设计,用一个铜制弹壳将弹头和发射药塞在一起,发射的时候引爆发射药,弹头高速飞出,然后打开炮闩退出弹壳,就可以重新装弹了,非常快捷,因此一门炮的火力顶了七八门普通青铜炮,非常厉害。”
萨拉尼奥一脸遗憾的道“不是我泼你冷水,想仿造中国的人舰炮,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呢?”
海伦娜一脸不解“你不是对他们的舰炮性能和技术细节了解得很透彻嘛,哪怕我们无法仿制一百三十毫米二十八倍径的舰炮,可以降低标准,把火炮的口径和倍径缩小嘛!”
“我们威尼斯缺的不仅仅是铸炮的技术!”
“你亲自指导也不行?”
“不行!”
萨拉尼奥神色暗淡的道“公主殿下,您有所不知,中国人铸造火炮采取的不是普通的钢,而是合金钢,准确的说,他们把高碳钢,就是大马士革钢也归纳为合金钢的一种,就是由多种物质,放在一起熔炼,产生的钢材,这种钢材不仅仅坚固,而且耐磨,耐高温,这是他们严格保密的东西,整个辽东知道的人一只手可以数得过来!”
“我们可以用我们更为成熟的青铜铸炮技术,铸造他们这种火炮……”
“公主殿下,我们就算仿制出这种大炮,但是却无法仿造那种威力巨大的炸药!没有炸药,我们花费巨大代价仿造出来的大炮不过是一堆废物,搞不好还不如原来的青铜炮!”
萨拉尼奥一脸绝望“公主殿下,您也知道,是中国人发明了火药,他们早在一千年前,当希腊人还用希腊火的时候,他们就开始使用火药,现在他们的火药已经不是原来的那种黑火药了,而是一种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的新式火药,这种火药威力巨大,而且爆炸后几乎不会有任何残渣遗留下来,所以他们的炮手在战斗中可以埋头闷装猛打,根本就不用清理炮膛,一门火炮可以发挥出七八门火炮的威力,我们没有这样的发射药!”
海伦娜皱起眉头“这该怎么办呢?”
“我们应该庆幸,我们和中国人不是敌人!”
萨拉尼奥有些幸灾乐祸的笑道“我见过他们的飞鱼战船发射,他们叫那种火箭炮,一次齐射可以最多发射十五枚,威力不亚于三十二磅炮弹威力的火箭,你能想象吗?十五枚炮弹,只需要十息时间,他们一门炮,不亚于西班牙人一个炮营的火力打击密度!”
“新式火药,还有火箭弹,你能接触到吗?”
“这是他们的核心机密,外人很难接触得到…据说有很多工厂专门为他们制造这类火药,至于工艺,那是绝密,只有少数人才知道,估计就连生产这类火药的人都不知道自己生产出来的东西到底有何用途。”
萨拉尼奥并没有说谎话,辽东是全旭一心打造的工业基地,要想进行工业化,比如统一标准,比如说像后世的电源线插孔,任何电器都可以插入任何一个插座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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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二一章钢铁巨兽
第五二一章钢铁巨兽
现在的辽东也是一样,螺丝有螺丝的规格,任何零件形成统一的标准,包括鞋子、服装、甚至小小的罐头,都是采取了流水线作业。
这样以来简化了生产步骤,让每个工人只需要学会一段技术,马上就可以适合工作岗位。
军用品更是如此,生产铜质炮弹壳的五金工厂,采取水力冲压机把炮弹的壳子制作完成。
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些工人都不知道他们自己是在制造炮弹,他们还以为这是专门为贵族生产罐头的壳子!
当然,铸造火炮的工匠只知道如何铸造炮管,他们不知道这种钢水的合金配法,知道合金配法的工人,不知道合金的用途,他们手中掌握着几十上百种的合金配法,至于合金配方的用途,则不是他们操心的事情了。
他们只是在摸索,在试验,获得更新的技术成果,就可以获得高额奖励。不仅仅是伟大的发明,可以改变他们的命运。
就连小小的发明,比如说,一名普通的包装工人,发现原本的包装生产线工序非常费时费力,经过他的优化,原本需要四名工人配合操作的包装线,只需要一名工人。
这名工人就获得了进步发明奖,奖金一百两银子,无论在辽东,还是在中原,一百两银子都不是一笔小数目。
当然,这种良性的循环让科技更好更快的发展,生产火棉的军工厂各个厂区严格划分开来,负责清洗棉花、脱脂的工人或许认为这个工作就是专门洗棉花和煮棉花的。
而负责用硝酸浸泡棉花的工人也认定这个工厂就是专门毁棉花的。
一句话,大家都不知道自己弄出来的工作到底有什么用,只知道管理非常严格,工艺要求极高,差一点都不行……
海伦娜叹了一口气,兴奋变成了无奈。
她不得不承认自己想得太天真了,单纯的以为只要弄到舰炮的各项数据和图纸就可以仿造出来,却万万没有料到那看似普通的一门大炮竟是一个工业体系的结晶,光把炮制出来那是屁用都没有。
这就是工业体系的结晶,比如说,只有辽东才能够生产承轴所需要轴承钢。轴承这种东西装在车上,或者其他转动机械上,可以减少摩擦,实现设备的良好运行。
可问题是,这种东西,本身就没有什么技术难度,一名优秀的工匠看上一眼,就可以学会如何仿制,可问题是,没有合格的钢材,用熟铁打造的轴承根本就不耐磨,用不了几天,这样的轴承就成了一个废品。
还有弹簧,也是如此。
材料工程学其实是非常重要的,这就是技术的壁垒。
海伦娜并没有怪罪萨拉尼奥,他能做到这一步,已经非常难得了,很多机密就算他愿意豁出性命去,也不见得能够拿到,只能另辟蹊径。
可是,还有什么法子能够让她获得这些关系着威尼斯共和国未来命运的关键技术呢?全旭可不是容易对付的,这家伙看似既贪财又好色,但是一旦涉及到这些关键技术,美色、金钱的魔力就通通失效了,任你硬磨软泡威逼利诱,他就是不点头!
想到那个可恶的家伙,海伦娜恨得牙都痒了“你卖我两门新式舰炮能死啊?我又不会少你的钱!”
就在海伦娜结束与萨拉尼奥的会面时,一名娇小玲珑的侍女过来收拾桌上的餐具,她仿佛有意无意,从盘子底下扣下一个纽扣大小的东西,装进了自己的衣袋内。
事实上,萨拉尼奥能够知道的情报,都是全家军故意让他知道的,不让他知道的东西,他是一点也不知道。
就在海伦娜气呼呼的回到自己下榻的院落,虽然金州有专门的宾馆,也有负责招待远来客商的礼宾馆,但是,海伦娜却非常喜欢住在全旭的府邸中。
在海伦娜看来,宾馆虽然好,却没有武威侯府里安全。
主要是,海伦娜喜欢侯府里的一些生活设施,比如说,抽水马桶,还有淋浴花洒,解下自己的衣服,让温热的热水亲吻着自己的每一寸肌肤,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享受。
……
庞大的私人浴池内,蒸汽袅袅。全旭也在舒服的泡着热水澡,红衣和绿衣一左一右,给全旭按摩。
“不行了,不行了,累死了,累死了!”
听着全旭耍宝的声音,朱微媞强忍着身体的不适反驳“是谁说要让我哭着喊着叫爸爸?”
“我错了,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田,行了,让我歇歇!”
朱微媞披起浴巾,起身准备离开。
全旭闭着眼睛,耳畔传来朱微媞的声音“知道你不行了,放你一马!”
“红衣,绿衣,你们两个让开,看我还收拾不了你!”
全旭快速起身,趁着朱微媞伸手拉向门把手的时候,挠向朱微媞的咯吱窝。
这一招起到了奇效。
朱微媞笑得花枝招展。
全旭伸手一拉。
“扑通……”
朱微媞掉进了浴池之内,庞大的浴池,水花四溅,月光如水,朱微媞很快就变成了一团软泥。
“你可以求我……”
“哼,想让本宫屈服,门都没有!”
“女人,你的嘴很硬,身体却非常诚实嘛!”
属于全旭的战斗再次开始,现在的朱微媞也拿全旭非常无语,关键是全旭的说得非常有道理。
愉快的时间,总得过得飞快。
崇祯六年四月十六日,也就是全旭回来的第二天,全旭开始休眠状态。
虽然有了朱微媞这个正妻老婆,对于二娘和三娘自然也不能冷落。
全旭的原则,可以有先有后,但是必须雨露均沾。
雨露均沾的结果,就是全旭累爬下来了,他此时连小手指头都不想动一下,甚至连吃饭都不想吃。
不过,全旭常年不在家,偶尔回来,四个孩子都与全旭非常亲近,特别是长女全景慕现在已经四岁多了,她带着弟弟妹妹,来到全旭的床前。
四个孩子喜欢全旭陪他们玩,看着全旭在床上睡觉,全景慕可不管全旭有多少辛苦,多少累,她拿到一根毛笔,用毛笔的毛,轻轻往全旭的鼻子孔里捅。
弄得全旭连连打喷嚏,他有些不高兴了,他还以为是三娘,就埋怨道“三娘,你让我睡会!”
“哇哇……”
全景慕的小嘴一闭,开始哇哇大哭起来。
全旭这才睁开始,看着罪魁祸首,他有些哭笑不得“景慕乖,爹爹累了,让爹爹歇歇,等爹爹睡醒了,再陪你们玩!”
“好吧!”
全景慕一脸委屈。
看着女儿的样子,全旭拍了拍自己脸,让自己的脑袋更加清醒一些。
“景慕!”
全景慕听到母亲二娘的叫声,吓得小脸刷一下白了,急忙带着弟弟们溜之大吉。
全旭被折腾得也没有心思睡觉了,他看着二娘拿着鸡毛掸子,作势要打全景慕。
全景慕眼泪汪汪地,向全旭求救。
全旭看着这一幕,心中有一股满足感。
孩子一群,老婆一帮,这才叫生活。
逃避不是办法,该干的工作还是要干的。
此时的辽东,已经把水力运用到了极致,水车、水力车床、水力锻锤、水力锯床……水力机械是遍地开花了。
很多建在河边的楼房连水力梯都折腾了出来,就是先制造一台木质电梯,然后用钢缆相连再由水车带动绞盘将电梯往上提的那种,临近河边楼房都这样搞。
现在最好卖的就是水力机械,比如说水力龙门吊,能将数千斤的重物高高吊起,这在以前,再多的人也是办不到的。
水力鼓风机让炼钢厂的工人从最痛苦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而且效率比人力要高得多,炼出来的钢材质量更好。
总之,辽东的发展是沿着河流,甚至是人工水库兴起的,特别是辽河,航行在辽河上的船只,实在是太密集了,经常出现堵船的现象。
至于河流之外的地方,发展还是以农业为主,没有办法,没有水力,实在是太不方便了。
辽东出台了工资最低标准,无论是任何行业,任何年龄,工资最低标准,不得低于一两银子,日薪不得低于三十五文钱。
眼下辽东的粮食已经严重过剩,幸亏中原是一个无底洞,有多少粮食都能卖出去,要不然,辽东农民也会成为收入最低的一部分人。
孙元化非常紧张,不时的望着大门口方向。
这个时候,沈明泽、曲靖、朱寻等大人物陆续抵达。
在孙元化望眼欲穿的时候,全旭终于姗姗来迟,当然,作为辽东的无冕之王,他就算来晚,也没有人说什么。
“门下拜见侯爷!”
“非常抱歉,昨天夜里处理公务睡得晚些!”
全旭现如今说起谎话连脸都不会红了,他昨天晚上忙着交公粮,公务什么的,连碰都没有碰,一妻两妾,加上四个媵妾,七个女人全旭可是连压箱底的本领都拿出来了,这才勉强应付过来。
“侯爷一定要保重身体!”
沈明泽如今已经两鬓斑白,辽东的发展日新月异,他的功可不没,他是以榨干身体的方式。
“你更好注意身体!”
说到这里,全旭望着那个钢铁巨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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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二二章火车不卖
第五二二章火车不卖
全旭走到孙元化身前,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准备得怎么样了!”
“经过反复试验,这台蒸汽机比以往的功率更高!”
孙元化激动的道“请侯爷宣布试车!”
全旭点点头,这次过来参加的蒸汽机车试验的人足足有三四百人,都是辽东议事府的议员。
全旭拿起喇叭,对于这种公式化的演讲,全旭已经不需要准备演讲稿了,他可以说是张口就来“诸位工业党同仁,大家都知道,水力是一种非常奇妙的力量,能在哗哗作响中让巨大的机械运转起来,一个人操纵一台机器就能完成以前必须数十人,甚至上百人才能完成的工作。我们可以在拥有强劲水流的河畔建设工厂,然而问题是在没有强劲的河流的地方呢?”
众人一阵泄气,能傍着一条大河的地方总是少数的,在没有大河的地方,这些东西离他们还比较遥远。
事实上,中国古代的很多城市,都是因河而兴,因为河流可以减少运输成本,可以提高运输量,比如说杭州,隋唐之前,杭州可不算天下有名的大城,排名不是非常靠前。
在运河兴起之后,当然还有北京这座城池。
全旭接着道“在没有强劲的河流的地方,这些精密的机器就变成了一堆废铁,动弹不得!对于那些生活在远离河流的地方的人来说,这无疑是很不公平的!”
大家都说“对对对,这也太不公平了!”
“幸运的是,老天从来都是慷慨的!”
全旭指着远处的钢铁巨兽兴奋的说道“它给了我们很多选项,只是我们没有注意到而已。现在,我们要向你们展示的是一种全新的力量,一种就算是在大沙漠也能让机器运转如飞,为我所用的力量!开始!”
随着全旭的一声令下,十几名掀开了盖在那个钢铁巨兽上面的的帆布,顿时,全场一片哗然,一些官员甚至跳了起来!
这台钢铁巨兽停靠在钢轨之上,为了试验蒸汽机火车,孙元化带领的蒸汽机项目组修建了一道全长三点八公里环形铁路。
孙元化可以制造出蒸汽机,并全是他的功劳。由于全旭开的是影视公司,制景的美术组淘到一台宝贝,一九五四年四方铁道厂生产的蒸汽机火车。
其实蒸汽机火车退役之后,很多企业的私营铁路站台堆放着各种蒸汽机火车,比如中国第一台生产的八一号,年变更型名后改为jf号。这台机车出厂后几十年下落不明,直到年才在锦州葫芦岛某企业被找到,现由中国铁道博物馆保存。
从而可以看到,当时对于这种报废退役的蒸汽机车有多么粗忽,老程原单位就有四台报废的蒸汽机火车头,一直停靠在锈迹斑斑的铁轨上。
不过非常可惜,这台火车头已经是被拆解成废铁,原本计划当作废铁处理掉,全旭花了五十万块购买下来。
用了三辆平板大卡车,这才装载着这台庞然大物运到原本的体育工厂仓库内,被全旭扔到了辽东。
孙元化是在吃透了蒸汽机原理之后,开始学习拆卸、装配这台蒸汽机火车,熟练掌握这些技术之后,开始仿制。
在这次试验的蒸汽机火车,就非常具有辽东特色了。黑黝黝的,棱角分明,连漆都没有上,结构非常复杂,分为锅炉、冷凝器、汽缸、活塞、调速器、节气阀等等,看着就眼晕。
绝大多数人这辈子都没有见过如此庞大的钢铁机器,都让它给震得目瞪口呆,看着它,一股钢铁般的压山排山倒海地涌来,让他们透不过气来!
一些对机器有所研究的家伙眯起眼睛,好奇的瞅着这个大家伙,寻思着该用多大的水车,多强劲的水流才能带动它。
事实证明他们想多了,就在他们嘀咕的时候。
孙化元已经将锅炉点火,然后一名壮汉抡起铲子,将无烟煤一铲铲的往锅炉里铲,很快,火便熊熊燃起……幸亏烧的是无烟煤,不然现场就该浓烟滚滚乌云盖顶了。
锅炉内的火越烧越旺,这台机器渐渐冒出了一丝白色水汽,从内部发出低沉的鸣响,初时并不明显,但那声音是越来越大了。
大家越发的兴致勃勃,眼也不眨的看着,有人已经猜到,机器里面肯定有水,这么多煤加进去,那水也快烧开了。
果然,再过一会儿,机器发出闷雷般的轰鸣声,似乎有一个巨人正在它内部横冲直撞,将这个沉重无比的大家伙撞得直迭起,那场面有点吓人。
不少议员代表吓得捂住眼睛,不敢看了。
几个工匠又检查了一遍,冲孙元化打出一个“安全”的手势。
全旭这才慢慢上前,伸手指着这台如同暴怒的豪猪的机器,大声道“大家都看到了吧?水流可以带动机器,火同样可以带动机器!煤、木炭、泥炭、木柴甚至垃圾,只要是能烧的,烧起来火势够猛的,都能驱动这台机器!”
朱寻微微皱起眉头“侯爷,这机器动静很大,也会动,只是这毫无意义,因为它只会像一头被困在笼子里的狮子一样在徒劳地咆哮,对我们毫无用处!”
众人都齐声赞同。
确实,让一台这么大的机器闹出这么大的动静确实很神奇,但是也仅此而已,它全身上下似乎就没有什么能让机床动起来的,这种只能听个响的机器有个屁用。
全旭听到质疑声,微微一笑“孙元化!”
孙元化微微一愣,他化名孙东阳,没有想到被全旭一语道破。
这个年代虽然没有身份证,也容易冒名顶替,可问题是,作为一个项目负责人,如果不审查清楚,全旭怎么可能把七十余万两银子交给他?
“开车吧!”
如果说让这台蒸汽机带动机床,还那需要很长的路要走,可是让他拉动火车,那就是轻而易举,因为这本来就是一台成熟的蒸汽机机车。
这台火车与“八一”号火车属于同款,可以拉着十六节车厢,载重一千两百五十吨,要知道一千两百五十吨,就是一万三千五百多石,哪怕是用四轮载重马车装载,也需要四五百辆马车。
这辆火车马上挂载着六列车厢,准备发车。
全旭让所有在场的人登上火车,这个时候的火车,还不是那种带着座位的车厢,而是一个平板,周围有一圈护栏。
三四百人共时登上六列车厢,依旧没有站满,这可是后世的标准车厢,别说站三四百人,就是坐也可以坐五六百人。
看着空荡荡的车厢,全旭道“装上两千袋粮食!”
随着全旭一声令下,众工匠扛着仓库里的粮食就往车厢上装,两千袋相当一百吨,小意思而已。
等粮食装完,火车的气压也达到了。
随着一阵汽笛声音响起。
轨道上的人员开始清空,蒸汽机火车开始缓缓启动。
“哐啷、哐啷!”
蒸汽机火车开始缓缓加速,速度越来越快。可以明显感觉到耳畔传来的风声,当然最重要的是钢铁碰撞和摩擦的声音。
事实胜于雄辩,这下这些议员们看着蒸汽机的火车,目光变得炽热起来。
运输能力和运输损耗是制约着经济发展的最大因素,虽然辽东的水泥路修建起来,重型马车也越来越多,相比传统的两轮马车,四轮马车拥有着明显的优势。
可问题是,这种马车需要两匹马,离开水泥路三匹马都拽不动,当然,损失也不是没有,只是相对减少一些。
特别是高炉越建越大,这让矿石运输越来越困难,几乎所有的钢厂都不可能满负荷运转。
众人非常兴奋,唯独全旭不怎么开心。
让谁花了七十万两银子,弄了一个托马斯小火车出来,谁也不会开心。
另外就是,全旭起初以为自己足够聪明,可以在建筑高速公路的时候,把路基的事情省略了,可问题是火车与公路根本就没有办法并存。
人可以控制,战马如果万一不受控制,那就容易酿成灾难性的后果。
当蒸汽机火车,围绕着三点八公里的轨道,呼呼啦啦跑了两个多时辰,车厢里的煤炭耗尽,这才缓缓停下来。
不过,当然火车停下来的时候,全旭感觉自己的耳朵处于失聪状态。
然而,嗅觉敏锐的商贾们,马上发现了蒸汽火车的经济价值。
程敬贤在沈阳左屯卫的原址上,与周围五个镇的农民合作,种植了大量的棉花,可问题是,运输成了大问题。
棉花虽然不重,可是体型大,而且怕水,怕燃烧,运输也是相当困难,他第一个跑到全旭面前道“侯爷,这蒸汽机火车一辆需要多少银子,门下准备买五台!”
“我买三台!”
“我需要买十台!”
全旭望着众人道“诸位同仁,这个火车不卖!”
现如今沈阳、建州都成了辽东的粮食种植基地,开垦了粮田超过四千三百多万亩,哪怕按照亩收三石计算,那粮食也会堆积如山。
粮食吃不完,肯定要卖掉,可是在路上损失太多了,这笔钱农民可损失惨重。
沈明泽有些不解“侯爷,这火车为什么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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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二三章不能被敌人牵着鼻子走
第五二三章不能被敌人牵着鼻子走
站在火车轨道的旁边,确实不是一个聊天的好地方,蒸汽机火机的轰鸣声,让全旭感觉头大如斗。
面对群情激情的众议员,全旭淡淡的道“五天之后,咱们召开专项公开会议,在会议上讨论此事!”
听到全旭的承诺,众议员这才回去。
辽东本来就是一个试点,众人早已见识到了机械的威力,工业党在辽东这块地面上,影响力实在是太大,蒸汽机火车的出现,马上就被意识到了巨大的作用。
当然,全旭需要交待的孙元化的是改进。
“这个蒸汽机火车,以后需要客货分离!”
全旭拿到一只铅笔在一张图纸上画出后世的火车内部设施,稍微有些不同,则改为每排六个座位,中间是预留过道。
大明的百姓,与后世的百姓完全不同,后世百姓大都营养过剩,肥胖人口占据了很大的比例,在大明,肥胖的人口连百分之一都不到,如陈应一般的胖子,一万个人里也挑不出一个。
“记住重点,一定要做好隔音,这种火车实在是太吵了,简直可以把人给震得七荤八素!”
全旭画着图纸将客厅厢画了出来。接着,全旭又就蒸汽机的多样化,与蒸汽机项目的众高级技工展开交流。
“蒸汽机是一个发动机,就像我们在河流周围建造的工厂一样,既可以带动磨坊,也可以带动机床,也可以带动风机,也可以带动钻床,纺织机,锯、甚至是轮船!”
全旭指着蒸汽机道“总之,你们想办法把蒸汽机发展起来,尽可能的大型化,小型化至于如何解决,那就需要你们各自的努力了,只要做出应用蒸汽机,本侯的承诺永远不变,销售利润的百分之一,你们终身可以持有!”
随着蒸汽机火车的实验成功,全家军又扩充四个旅的铁道建设工程部队,负责工程建建设。
辽东的标准化作业,取得了可喜的成果,钢筋的水泥浇筑的轨枕,取代原本用的枕木,枕木拥有较多的优点,可是却有一个劣势无法逆转,即使是最好的枕木,使用寿命只有十五年。
事实上七八年就需要更换,相对而言,用钢筋混凝土作为轨枕,是更为经济和实惠的做法。
辽东第一条铁路轨道,是从旅顺港口到金州,虽然后世旅顺也成了大连的一个区,然而问题是在这个时代,金州和大连则没有可比性,当然,距离也不算近。
全程下来,大约一百三十余里。
在后世如果不堵车的情况下,四十分钟路程而已,在这个时代,如果步行,基本上需要一天,哪怕马车也需要大半天的功夫,至于运输货物,那就更慢。
以现在仿制的蒸汽机火车最高时速可以达到每个小时七十五公里,就算按照时速六十公里的速度跑,最多也是一个多小时抵达金州。
极大的方便金州的运输能力。
人多,那就需要容易办事,经过全旭大手一挥,辽东的铁路网络在图纸上实现了,第一条就是以旅顺港口,至金州、然后沿着金州至海州、盖州、复州辽南四州,再其次就是锦州、广宁、至沈阳。
想想后世的铁老大……
然而问题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了,也幸亏他在吕宋大赚了一笔钱,要不知道,铁老大没有当成,结果欠下一屁股债务。
就在全旭准备召开蒸汽机会议的时候,全干抵达武威侯府,来到全旭的书房内。
“很日子没见了,越发越精神了!”
全旭指着椅子道“坐吧!”
全干以及全旭门下所有人,跟随全旭的最大感觉就是,自己受到重视,不像这个时代的大部分贵族一样,严格的上有尊卑。
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泾渭分明。
全旭就像招待自己的朋友一样,没有上级的架子,也没有刻意的拿捏。
全旭写着规划书,然而看着全干端起茶杯,小抿了一口,就放下茶杯。
“怎么了,出事了!”
全干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如果没有出事,他肯定不会找自己。
全干缓缓点点头,放下茶杯,神情凝重的说“是的。”
全旭脸上的笑容倏地敛去,问“出什么事了?”
“侯爷出兵九州,血洗九州之后,不少日本九州武士投靠了郑芝龙,现如今他麾下的实力暴增……”
郑成功的母亲就是日本九州平户藩的女儿,九州武士投靠他并不算奇怪。
全旭望着全干问道“郑芝龙?他现哪儿猫着呢?”
“琼州府深山中!”
全干想了想道“据玄鹰卫的细作探知,他与他的把兄弟刘香汇合到了一起,受到了刘香的支持,在刘香的支持下,他招募八千福建子弟兵,装备了全部制式火器,在西班牙人的训练下,正在迅速成军!”
“哈哈,真是有意思!”
全旭早就猜测到西班牙人不会吃哑巴亏,毕竟,全旭从西班牙人手中夺回了台湾以及吕宋,这简直就是从西班牙人身上割肉。
他们肯定是没有办法报复,人口制约着西班牙人的触角伸向东方,西班牙人没有人,可郑芝龙却有人,而且有足够的人手,只要他有粮食,有钱,就可以招募大量的人手。
全旭笑道“西班牙人学聪明了,居然想着跟我打一场代理人战争?真是有意思!”
“侯爷,要不知道,咱们趁着郑芝龙的新军还没有训练好,我们……”
“暂时不用!”
全干有些不解“一旦让西班牙人把郑芝龙的部曲训练完毕,那么势必增加将士们的伤亡!”
全旭并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反而笑道“当初在遵化城,本侯明明有长城可以依托,可以靠消耗战一点点消耗建奴的粮草、器械,最后用最小的代价耗到建奴撤军,稳稳当当的获得一场胜利,本侯却毅然放弃了这一优势,以己之短攻敌之长,在遵化城外与建奴展开野战,一仗便付出了数千人伤亡的惨重代价!”
“门下……现在终于懂了!”
“本侯就是要用这样一场血淋淋的胜利向那些依附建奴的弱小部族看清楚,大明比奴隶更加强大,投靠大明远比投靠建奴更加划算!”
全旭淡淡的笑道“同样的道理,本侯也是在釜底抽薪,一举打破西班牙人的幻想。西班牙人有钱,有火炮,也有火枪,他们唯独缺乏人口,我们现在接到情报,可以趁着西班牙人训练的军队没有完成,展开进攻,可关键是,西班牙人肯定不会放弃这个策略,而是继续在这方面努力,以后将会是一场持久的消耗战,而且死的都是咱们大明人!”
殖民地的统治,说穿了就是武力,没有了武力威慑,屁用没有。荷兰人挑衅西班牙这个宗主国,也是一点一点的试探开始。最初就是压制西班牙在海外的殖民地,可迫使西班牙分散压制荷兰独立的财力和军力。
随着全家军的崛起,随着全家军把主要矛头对准了西班牙人,荷兰人尽管在全家军面前损失惨重,损失了大半个远东联合舰队,以及五六千兵力,却没有展开报复,而是因为希望可以用全家军来吸引西班牙人的火力。
就像现在,郑芝龙在琼州府接受西班牙人的支持,秘密练兵,这个情报,其实是荷兰人有意透露给玄鹰卫的。
要不然,玄鹰卫想拿到这个情报也不容易。
全旭也不能被动挨打,郑芝龙如果要想动手,最可能的地方还是台湾,只是他的旧部已经被带到了日本,在九州扬起大明帝国主义的铁拳,狠狠砸向九州藩。
海伦娜知道辽东的蒸汽火车,她还兴奋的登上蒸汽火车,体验了一把蒸汽火车的速度与激情。
萨拉尼奥望着蒸汽机在怔怔出神,同样是辽南海军军事学院的教官安东尼奥拍了拍萨拉尼奥的肩膀“嗨,萨拉尼奥,你现在想什么?”
萨拉尼奥有些担忧的道“中国这个庞然大物很快就会恢复活力,他们可以轻易地将全世界撕成碎片的!”
安东尼奥耸耸肩“你的担心不无道理,但是,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我们现在都是中国人了!”
萨拉尼奥哑然失笑“也对,你现在是李安东,不是安东尼奥!”
他和安东尼奥一样,都加入了大明的户籍,成了大明人,这些他就向想海伦娜公主请求,把他的家人都带到大明。
威尼斯城邦共和国,大明只算是一个普通的城池,甚至说,远远不及金州的十分之一人口。这样的小国家,怎么可能抵挡得住奥斯曼帝国的进攻?
他成了中国人了,中国会不会将全世界撕成碎片,跟他们又有什么关系呢?安东尼奥说得也对,这些担心其实是多余的。
他只是假装没有看到旅顺口那个庞大得不像话的巨型船厂,拥有八座大型船坞,每天都热火朝天的修建着战船和运输船。
当全家军海军士兵甚至没有完全吃透海鲨二型战船的时候,海鲨三型八艘海鲨三型,以及十六艘六千料的飞鱼四型战船也开始准备迎接海军的验收。
仅凭目前全家军海军的实力,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远东联合舰队,哪怕在最鼎盛时期,也远远不是对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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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二四章蒸汽机股票
第五二四章蒸汽机股票
总体来说,崇祯六年的大明还算平静,那该死的小冰河气候仍然在考验着大明,旱灾蝗灾冰雹接连不断,各地粮食抢收的噩耗时有传来,简直就是把人往死里逼的节奏。
不过,在灾情最为严重的中原和西北地区,这股能将一个政权生生压碎的压力已经有了宣泄的渠道。
活不下去的人可以闯关东,辽东对于人口的需要暂时还没有出现停滞的迹象,无论有没有特长,只有一把子力气,来到辽东就不愁没有饭吃。
特别是现在,辽东开始准备修建铁路,对于建设铁路的工人,简直就没有止境,招募大量人手修水泥路和铁路,以工代赈,既让老百姓有饭可吃,又改善了交通条件。
辽东发展最快的城市自然是金州,重工业发展最快的则是海州和盖州,因为有辽河的下游出海口,水流强劲,是可以利用资源。
沿着辽河河畔,兴建了大量的水泥厂、钢厂、纺织厂,当然还有面粉厂,现在辽东几乎没有人再吃原本的那种麦粥,就是把麦子倒进锅里,像熬米粥一样煮熟。
大量的红薯、土豆也被加工成面粉,当然准确的说应该是淀粉,然而问题是,习惯性叫成淀粉。
金州最发达的工业,依旧是纺织厂,服装厂、酿酒厂、饴糖加工厂、饲料厂……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巨无霸型工厂,在源源不断地生产着各种物品。
最让全旭奇怪的是,以前大明很少有人在外面买衣服,特别是成衣,基本上都是买布自己做,然而,辽东的工业发展,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
会做衣服的女人,在纺织厂工作一天,可以挣至少三五十枚铜钱,一个月下来就是一两多银子,而从裁剪到缝制,一件衣服少说也要做上七八天,偏偏那种成衣卖得又便宜,又实惠。
不知道不觉中,金州出现了各种成衣铺子,不过大部分都是定制的业务范围。
大街小巷依旧非常繁华,车如流水马如龙,然而,细心的百姓一定可以发现,大街小巷,看不到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那些大人物都被全旭拉去开会了。
事实上,自从蒸汽机火车成功运输,那台托马斯小火车,几乎成了展览品,一天二十四小时,除了加煤炭和加水以及定时的检修,几乎都在跑。
当然,辽东的工业初见基础规矩,短短五天时间内,那条长达三点八公里的铁路,硬是延长了到了五公点七公里。
也幸亏施工材料都是准备好的,而且路基也是准备好的,就这样的速度,只能说,这真是辽东速度。
现在的蒸汽机火车,已经可以拉着一十六节车厢,装载着一千六百多吨粮食,可以跑到时速五六十公里,当然,还与后世的火车没有什么可比性。
中国运输煤炭的火车一般都是一万吨左右,最大的秦岭铁路运炭专列多达两万吨。
这就是效率,而且火车不像骏马一样,需要吃喝拉撒睡,加满水和煤炭,就可以呼呼啦啦的跑起来,似乎有使不完的力气。
最让商贾非常不爽的是,这个蒸汽机火车全旭居然不愿意卖,众商贾、商会开始聚集在一起,串联、沟通,甚至有人提议向全旭请愿。
还好,辽东可没有脑残的人,愿意跟全旭来硬的。
原本五天的会议,又因为其他琐事耽搁,直到崇祯六年的四月二十四日,这场关于蒸汽机火车的专项会议这才正式召开!
全旭想过自己当铁老大,不让那些商贾插手,自己修建铁路,自己建造蒸汽机火车,自己管理,然后垄断铁路交通。
这可问题在实际计算以后,全旭悲哀的发现,根本就没有可以执行的可能,他虽然从吕宋搞到了六百多吨银子,这是一笔庞大的财富。
石见银山那里至少还可以弄到一百多万两,然而经过计算发现,平均每修建一公里铁路,修建成本需要三千两。
比水泥高速公路多出将近一倍,更何况,这只是平原地形的修建成本,铁路可不仅仅在平原地形上跑,还需要通过高山和河流,修建铁路也需要拆迁百姓,以及修建桥梁,开掘涵洞,这更是大头。
遇到一座大山,挖通一条涵洞的成本,估计需要几万两银子,甚至十几万两银子,还有数不清的桥梁。
想吃独食,这是不行的,必须拉其他人一起搞,但是全旭必须拥有主导权。
为了商量战略计划,全旭只能一再推迟专项会议。
崇祯六年的四月二十四日,各地的代表全部抵达了辽东,当然距离更远的台湾和吕宋暂时没有办法,铁路修到台湾,全旭也不知道是哪一年的事情。
作为曾经的辽南议会中心,可以坐下一两千人的会场,密密麻麻,坐无虚席。
修建如此大的会场,如果没有扩音设备,全旭是没有办法直接与众人开会的,只能一级一级传达。
随着所有人就座,整个会议中心内如同一万只苍蝇在飞,那阵势甭得有多热闹了。
“侯爷到!”
一两千名各界代表们整齐起立,躬身施礼“门下拜见侯爷!”
“免礼,都坐吧!”
毕竟不是军人,就连落坐这件事,用了足足半柱香时间。
全旭拿着话筒,开门见山的道“首先,本侯向诸位解释一下,为什么火车头不能卖给诸位。”
这是众人最有关切的问题,毕竟,他们都想拥有自己的铁路,拥有自己的火车。
“大家也知道了,这个蒸汽机火车不能在公路上跑,只能在轨道上跑,可修建的这种轨道,大家恐怕不太了解这个成本,经过我们专业人员的测算,修建一千步铁路,需要投入至少六千两银,诸位自己算一算,修建一条铁路,那需要多少钱?”
听到全旭这话,众人开始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哪怕是身家千万的富豪,有千万身家,不代表可以拿出一千万两银子,这是必然的,大明的物价特别固定资产,是相当值钱的,比如江南的水田,一亩需要十几两银子。即使是北方的旱田,次日也要七八两银子。
一百万亩,就是一万倾,拥有良田万倾,就是千万身价。更何况,那些商铺和宅院也不便宜。
“所以这个修建铁路的成本,不是哪一个人可以承担的,这需要本侯出面,由官府统一规划,统一修建!”
全旭接着道“当然,修建好了铁路,也不是说谁想怎么跑就怎么跑,这与公路不一样,公路的话,大家看到前面的车,可以减速,可以让行,但是蒸汽火车那么大的重量,刹车也来不及,万一到时候撞上去了,那就是车毁人亡,损失惨重。为了可以提高运输效率,那只能统一调度,合理安排,所以这个火车是不能卖给个人的!”
这个时候,众人这才明白过来了。
全旭接着道“当然,事情也不绝对,比如说,某人在深山老林中,发现一处铁矿,矿山附近没有煤矿,就地提炼的条件不足,现在的办法是,暂时停止开采,可是有了火车之后,那就可以运输出来,如果某个商号愿意出资专门修建一条矿产专利,那也是可以被允许的,前提是,这种火车不能随意跑,即使属于某个商号,也必须接受铁路部总调度。同时,一旦战争时期,全家军有权利调用各商号的火车和铁路!”
全旭耐心的与众代表们解释了火车不能卖出的理由,同时,以铁路运营的管理内容等等……
全旭用了半个时辰,接受众人的提问,终于把这些问题全部讲明白。
众商贾提出一个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那么如何使用铁路,如果商贾之间竟争,完全可以通过铁路运输来卡对方的脖子。
“铁路运输,将来运输规则以时间为准,比如说午时发车,过时不侯,而且购买的车票,一旦车辆发出,一该不退还!”
说到这里,全旭终于抛出今天的重头戏。
“本侯决定成立大明铁路股份公司,大家都可以参与这个铁路公司的运营!”
全旭望着众人道“这个铁路公司总股本发行一千万股,每股三十两银子,本侯辽南蒸汽机车厂以及铁路建设公司技术入股,占四成份子不多吧?”
“不多!”
“本侯再以全氏钱庄三千万两银子买入一百万股,本侯持股百分之五十,还余九百万股,可由大家自由认购!”
事实上,让全旭想象中的热情情况并没有出现,众人反应相当平淡。
关键是定价,让众人不怎么满意。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全旭不管了,愿意跟着他玩,规矩他已经制定了,不愿意玩,那就请便。
徽州商人程敬贤还是第一个响应全旭的号召,他拿出三十万两银子,买入一万股,其他商人要么几千两银子,要么几万两银子,这次首发股份,卖出的只有不到两百万股,也就是全旭一个人占了一半多。
随着会议散后,火车、股票、蒸汽机成为了人们茶前饭后的谈资。
全旭非常淡定“机会在眼前,能不能把握住,那就是每个人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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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二五章第一条试运线
第五二五章第一条试运线
对于修建铁路的事情,全旭也有着详细的考虑。后世的铁路一般分为标准轨道、宽轨和窄轨三种。
中国以及世界百分之六十的铁路,采取的是标准轨道,窄轨是由挪威人最先投入使用,主要是挪威当局考虑到当地山路崎岖,而且运货量不大,就采取了窄轨,节约成本。
轨距越窄,所需成本、占地、附属设施越小或越少,甚至600的矿山铁道,可以几十米的半径完成转弯,但同时窄轨车辆的重心高,速度自然不能太高,运量同时也比不上标准轨甚至宽轨。
日本采取的同样也是窄轨,不是因运输量小,而是国土面积太小,为了节约用地,不过日本在窄轨技术上玩出了极致,现在能在窄轨跑上一百二十码的似乎只有日本制造的车辆。
宽轨刚好同上面相反,俄罗斯的宽轨,只是宽了一根香烟的宽度,也不是为了增加大运输量,只是为了防止敌人直接乘坐火车打进来。
但宽轨也就几个国家用,也没能在宽轨上玩出花来,甚至宽轨对重载车辆的刚度要求还不低。
全旭思来想去,还是采取宽轨。
首先,辽东没有土地方面的限制,辽东的土地现在的价格不高,最高的还是在城区内,耕地以及工业用地价格都不算高,至于成本考虑,增加不是太大,因为辽东的人工费用更低。
更为关键的是轨道越宽,车厢宽度可以更宽,在后世全旭的老家县城还没有通高铁,每次坐绿皮火车回去,行走在过道中,那个真叫挤。
采取宽轨火车设计,那么火车的车厢宽度可以相应的增加,比如像中国普通客车车厢3105毫米的宽度,内部不到两米九,特别是卧铺车厢,个子高伸不开腿,稍胖一些行走都不方便。
不过全旭并没有直接照搬类似于印度、巴基斯坦、阿根廷、智利等国主要采用1&nbp;676&nbp;宽轨距,而是采取一六八公分标准宽度,客车车厢标准长度为二十五点五米,车宽为三点五米。
每节车厢定员乘客,一百四十四人,两个厕所,两个开敞式洗漱室,一个热水循环锅炉暖室,一个乘务员式,两个封闭式过道。
坐座采取四六对坐式,中间带着固定式小桌板。
全旭非常满意自己的画工,就在他沾沾自喜的时候,袁宗第禀告道“沈明泽等人求见!”
“快让他进来吧!”
时间不长,沈明泽、朱寻、曲靖包括辽东数得着的大人物一个不剩都来到了全旭的客厅里。
沈明泽望着全旭道“侯爷,铁路筹钱筹的怎么样了?”
果然都是明白,所谓的股票,本质就是为了筹钱。
“现在售出两百多万股,募集资金六千万两银子!”
全旭这是睁着眼睛说瞎话,现在八字没有一撇,全旭自己的三千万两银子都没有到帐,事实上他的银行帐上也没有那么钱,如果把三千万银子调到铁路公司帐户上,银行就等着倒闭吧!
当然,其他人承诺的认购股份虽然多达百万股,事实上真正到帐的只有五十余万两银子,不到全旭所说的百分之一。
“你们几个都是自己人,这等好事,不要便宜外人!”
全旭倒也不是欺骗沈明泽等人,与那些商贾相比,像沈明泽这个议长,副议长级别,都是有工资的,而且工资可不算低。
比如说沈明泽这个议长,原来的工资是一年八千两,吃住包括仆从全免,也就是说可以光明正大拿到八千两银子。
按照沈明泽的级别,他应该是一省巡抚,别说捞八千两,捞八万两,只能说明他不会捞钱。当然,后世接手广宁府以后,沈明泽的工资也涨了,一年现在一万两千两银子。
加上沈明泽的夫人开设了一家靴子厂,生意不错,虽然不算是大土豪,凑个十万两八万两银子不成问题。
“侯爷放心,咱就是砸锅卖铁,也绝对买足了!”
朱寻从怀中掏出自己两张凭信,这是全记银行的存票,上面写着十万两银子,一张则是两万两。
收钱这事,自然不用全旭,全旭的秘书杨婉儿接过银行存票,记录下朱寻的名字,并且将股票的购买凭据开好,盖上全旭的私印,以及新刻的大明铁路股份总公司董事会的印章。
接着,沈明泽也买了十五万两银子的股份,以及其他人陆陆续续购买了八十九万两银子。
这些钱其实都是全旭开出去的工资和分红。
全旭望着账房道“这个股票从明天开始,每股涨价到三十一两银子!”
沈明泽愣了愣“这么说,一夜之间,我的十五万两银子就赚了五千两银子?”
“没错!”
“这怎么可能?”
“就是这么可能,你等看着吧,后天涨得会更多!”
……
程敬贤作为商贾出身,在辽东体系内混得风声水起,现如今他成为了广宁府议长,下面管着九个县令,二百四十七个镇长。
可以说光耀门楣,出人头地了。
不过,他在议会中心向全旭认购了三十万两银子的股份,回到家中,他就有些后悔了,毕竟,三十万两银子对于他来说,这也不是小数目。
程夫人是徽州商人陈氏出身,也算是知书达理。
她看着程敬贤长吁短叹,有些不解的问道“相公你这是怎么回事?”
程敬贤就将蒸汽机火车以及铁路的事宜向夫人说明。
程夫人哑然失笑“相公,侯爷可曾做过赔本的生意?”
“不曾!”
程敬贤仔细想了想,他感觉全旭从来不做亏本买卖。
“侯爷是第一大股东,技术入股加资金入股,投了三千万两?”
“没错!”
“侯爷不做赔本的生意,你担心什么?”
程敬贤恍然大悟。
翌日一大早,程敬贤亲自带着准备好的存票,来到位于议会中心对面的一处不起眼的小楼前。
这座占地仅仅一亩多地的小楼,就是大明铁路股分总公司的总部大楼,此时偌大的大厅里,人头涌动。
众人群情激愤“凭什么,他的就是三十两,我的就是三十一两?”
“不好意思,这是他昨天认购的,算的是昨天的价格!”
“那我不买行了吧?”
“可以!”
工作人员满脸微笑“那您请便!”
程敬贤好不容易挤到最前面“劳驾,这是我认购的一万股!”
“这是昨天的认购,价格每股三十两,一共三十万两,股票请您收好!”
程敬贤有些不解的问道“为什么价格涨了!”
“哎,别提了,铁路股票都被土豪盯上了,昨天夜里京城来人了!”
“京城!”
听到京城程敬贤的脑袋瞬间活络开来,京城的都是真正的土豪,他们虽然没有像在辽东开工厂赚钱,可问题人家都百年豪族,甚至有的家族都可以追溯到隋唐时期,家底厚着呢。
工作人员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道“唐王殿下知道吧?他为了认购股票,连田地都卖了四十万亩!”
唐王的封地在南阳,南阳的地价每亩地十两开外,而且有价无市,根本就没有地方买地。
“我再认购五千股,回头筹钱!”
“没问题,不过,今天必须按三十一两,一共十五万五千两银子!”
“好的,谢谢了!”
就在程敬贤准备离开的时候,外面有人又道“侯爷下令,金州至旅顺港口铁路,后天破土动工,为期四个月,建成通车之后,从旅顺到金州,全程只需要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
一个腰间别着鞭子的车把式一脸暗淡“票价贵吗?”
“不贵,二等座五十文,一等百文!”
车把式算是绝望了“虽然便宜十文钱,可问题是时间节省得太多了!”
到了晚上,全旭兴奋的问道“今天卖出去了多少股票!”
“三十万两银子?”
“不,三百万两银子!”
全旭瞪大眼睛“这么多?”
“更多的是,咱们银行今天各个网点存入了共计五百万两银子!”
大明的银子其实并不少,仅仅外贸流入的银子多达四亿多两。
人性这个东西,向来都是如此,庄家只要发布利好的消息,这个铁路的股票只会越来越涨,越来越好。
买涨不买跌,这也是人性。
反正股票的问题,全旭就是一个由头,反正先期投入的资金,他完全可以垫付得过来,随着铁路可以兴建,那么钢厂的产能终于有了一个可以消耗的地方了。
四个工程基建旅,三万余人开始全线施工,而且是围绕着六十多公里的铁路,等于这条铁路上,几乎都成了工地,当然修建的速度是相当快的。
原计划是四个月完成铁路修建工作,结果倒好,火车站还有建好,铁路修建通了。
那就没说的,全旭对于这种火车拥有强大的自信,当初在设计车厢的时间,十六节车厢,由于短途,卧铺那就没有必要了。
而是采取了二等座、一等座和贵宾座。
全旭带着全家、包括朱微媞、二娘、三娘、四个孩子,四大金刚包括海伦娜登上了全旭私人专列。
全旭的私人专列,分为会客区、休息区、吧台,装修相当奢华。
朱微媞好奇的打量着车厢内的陈设。
就在这时,车厢开始明显感觉晃动,由于紧闭着窗户,噪音小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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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二六章海上遭遇
第五二六章海上遭遇
一节普通车厢,就可以轻易看出辽东的工业技术成果。
考虑到辽东的气候寒冷,也考虑到全旭的隔音降噪的效果,在设计制造的时候,采取了厢体中空的设计,既两层铁皮加入一些填充物。
这些填充物自然不是聚氨酯树脂,而是造价低廉的谷壳和粉碎的麦秸杆,这是古代常用于隔热保温的建筑材料。
或者是从全旭活动板房
好在的空调是自然不用奢望的,只不过通风问题只能依靠车窗和车顶的通风口,随着火车开始越来越快,通过车窗的玻璃,可以清晰的看到外面的景色。辽东的玻璃生产技术也成熟了起来。
无色玻璃主要是因为石英砂和石灰石中的杂质,经过全旭提醒提纯之后,可以制造出玻璃,但是大块平整的玻璃,还是缺乏一定的实力,火车车窗上的玻璃,都是两尺长,一尺多宽。
十六节满载车厢,自然是坐无虚席。一等座与二等座最大的区别是就是每排只有两个座位,一排就是四个人,一节车厢九十六个人。
其他与二等座位一样。
至于所谓的贵宾座,应该算是软包车厢。每个包间内可以坐下四个人,也可以睡四个人。反正,全旭的铁路票价是按照等级不同,价格不同。
二等座位每个人五十文,一等座就是一百文,至于贵宾座位,那就是一两银子,而且是每个人。
三娘还是依旧的喜欢舞弄枪,她看着一等座位上满满当当的乘客,好奇的问道“相公,这一车可以拉多少人?”
“这个?不好说!”
全旭还真没有办法回答,一列车厢内的固定座位只有一百四十四,挤上两三百人也没有问题,全旭在后世春运的时候回家,根本就不用走路,直接被挤上车了。
一个车厢内可以挤多少人,他还真没有算过“不过,至少也可能拉一两千人!”
“快看,白马!”
铁道旁边的小泥土路上,有一个非常骚包的男子,骑着一匹白马,与火车赛跑,仅仅奔了一刻钟的功夫,骏马已经不见踪影了。
“相公,这个铁路修到哪里,咱们全家军是不是就可以打到哪里?”
“这是当然,现在制约全家军远征最大的问题就是后勤补给!”
全旭淡淡的笑道“如果是靠近沿海的地区还好说,即使没有码头,也可以用小船转运,哪怕只是百石小船,也可以满足军队的消耗!”
三娘的目光闪烁着“咱们会不会把铁路修到京城?”
“以后会修的!”
全旭的目光变得幽深起来。
靠近全旭专列就是贵宾专列,程敬贤坐在贵宾坐位上,舒服地享受着侍妾送过来的水果。
程敬贤望着窗外,一脸感慨“现在哪里寒亭驿了吧?”
“寒亭驿刚刚过去,咱们最多还有两刻钟就可以抵达旅顺了!”
“真是快啊!”
程敬贤望着对坐的大管事道“康伯,吩咐下去,以后咱们程记商号的伙计管事但凡往来金州到旅顺,咱们就坐蒸汽机火车,速度快,方便,关键是这是咱们自己的生意,这个铁路,我可投进了将近五十万两银子!”
那叫康伯的大管事满脸堆笑道“少爷,这生意做得真值,咱们往中原运粮食,从金州到旅顺这一段路,也要花了不少钱,用这个铁路,据说一趟就可以运两万多石?”
“还不止呢,这铁路会越修越远,咱们以后在沈阳、建州的粮食、亚麻运输就方便了!”
康伯仿佛想到了什么“少爷,那个铁矿是不是可以动手了?”
“可以动手了,去中原招手,开采出来,那就是钱啊!”
程敬贤有些感慨,这座铁矿是他在刚刚去建州的时候发现的,由于距离太远,周围又没有煤矿,想要开采出来,运输成本太高,所以,他以捡漏的方式,花了不到五万两银子就买下这座铁矿十年的开采权。
原本程敬贤以为这五万两银子会打水漂,没有想到,等铁路出现,开采那里的铁矿就成了可能,现在辽东各家钢厂都接到了钢轨的定单,只要质量可以达标,价格足够低,就有可能获得修建铁路的定单。
在全旭的规划中辽东各州、各县都要通上铁路,那需要耗费的钢铁,简直难以计算,增加产能,扩充产能,何乐而不为呢?
在众商贾非常满意这些试运行,其实几乎九成九的乘客都没有必要去旅顺港口,他们真正的目的就是为了体验蒸汽机火车的舒适性。
众人回馈的意见,也是五花八门,有的人嫌弃贵宾座太少,根本就买不上,也有人提意,增加一等座位的列车。
就在全旭享受着蒸汽机火车带来的成就时,位于金州城蒸汽机项目的大院内,一台两米多高的小型蒸汽机开始了试验。
孙元化带着数十名技师,以及上百名学徒,七手八脚从一辆重型载重马车上卸下来一台机床,将这台机床与蒸汽机的传动系统,与机床的传动系统对接,再三检查,确定无误之后,打开了机括。
机括就像汽车的变速箱一样的装置,因为机床不像火车一样永远运转,该停的时候就需要停,该转几圈,多一圈都不能多。
在经过调试以后,蒸汽机开始加压,开始运输,等蒸汽压力输出稳定以后,随着机括把机床的转动齿轮接在一起,毫无预兆的,机床的刀头飞速运转起来。
“成功了!”
大家再次瞪大眼睛“这样的转速,是任何水流都达不到的!”
“这样还不是很快,我们可以经过齿轮组进行加速!”
孙元化兴奋的道“钢是我们能想到的最为坚硬的东西,为了在钢铁上面打个孔或者刻几圈螺纹,不知道要费多大的力气!但是现在这一次即将成为过去!”
一名五金厂的大师傅,亲自拿起一根茶杯粗、一肘长的钢棒固定在机床上,然后推动钻头对准它钻了下去。
随着刺耳的金属摩擦声响彻全场,像是有一个师的人正在狂刮锅底,机床上火星四溅,钢屑乱飞,那根又粗又长的钢棒被一点点的钻穿,钻透,从钢棒变成了钢管!
等将它钻穿之后,又人有关了机器,换上镗刀,然后又是一阵堪比一个师人狂刮锅底的金属摩擦声,钢管内部飞出大团钢屑,内膛被粗暴地扩大,变成了一根管壁不过一厘米的钢管!
然后再换上丝刀,这次动静小了一点,一团团细如发丝的金属被挖出来,钢管变成了螺杆……
大概是觉得这样还不够直观,在孙元化的指挥下,大家给机床换上了最锋利的刀头,然后将速度开到最大,然后将一块上百斤重的钢锭放上去。
在令人牙酸的切割声中,那块以前不知道要费多少力气才能切开来的钢锭被对半切开了!
全旭知道这个蒸汽机传动装置出现以后,蒸汽机的运用就广泛了,不仅仅可以带动机床,进行加工各种金属,还能带动纺织机、磨盘、水泵等等一切需要动力的机器!
即使是蒸汽机轮船,那也不是没有可能。
随着蒸汽机的成熟运用,全旭在辽东造船厂的海鲨三型既一万两千料大船修建完毕,海鲨四型完成之后,这种木质帆船就需要停止建造。
蒸汽机成了辽东最抢手的货物,采煤工厂需要,钢厂需要,水泥厂需要,造船厂同样需要,用蒸汽机带动的机械剧,那可绝对省时省力。
也幸亏辽东的人力缺口依旧迫切,要不然,仅仅蒸汽机的出现就会多出几十万下岗工人。
解放出来的工人,可以参加基础建设,也可以继续从事铁路建设,等等,反正他们是不会失业的。
就在全旭以及全家军享受着蒸汽机带来的喜悦和便利时,三艘庞大的盖伦船出现在日本海海域的东北方向。
这是一小两大,三艘盖伦船,最大的盖伦船排水量高达两千吨,前面的两艘小型盖伦船也有一千五六百吨的样子。
这支船队是由西班牙马德里爵士,海军少校富恩特率领,他们目的就是为了探险澳大利亚,这次的探险,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现在他的船上装满了各种矿石、作物种子、植物标本,这些东西都是他千辛万苦在澳洲大陆和各个海岛搜集到的,它们将成为有力的证据,向所有人证明这块处女地的丰饶。
他甚至还带了几只袋鼠,两头袋狼,两头袋狸,两只鸭嘴兽,一头海豹。
可惜那头海豹实在是好伺候,还没进入班达海便死掉了,不过袋鼠、袋狸、鸭嘴兽、企鹅在几名澳洲土著的照料下倒是活得挺滋润,相信它们一定能够活着回到西班牙的。
只是非常可惜,当他率领这支疲惫的探险队抵达苏门达腊的时候,富恩特爵士接到了克拉尔特总督的请求。
经过克拉尔特的耐心劝说,为了国王陛下,他决定支持克拉尔特总督的决定,在苏门达腊卸下他的战利品,带着五千只火铳,六十四门火炮,以及一百四十三名陆军士兵,在向导鲍敬的引领下,前往远东。
“该死的王国利益,我可怜的休假!”
就在富恩特浮想联翩的时候,望哨传来消息“有一艘大明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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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二七章暗流涌动
第五二七章暗流涌动
鉴于欧洲如今打成了一锅粥,全家军与荷兰人处于一种微妙的状态,比如说荷兰人要想与大明通商,武装商船只要套着炮衣,全家军海军是不会主动攻击他们的。
这三艘盖伦船都是武装商船的制式,以时速七至八节的速度,慢悠悠的航行着。富恩特的旗舰是“冒险家”号,另外两艘分别是探险者号和勇士号。
对于这三艘突然间出现在日本外海的船只,全家军海军派一只老式的炮船五五六号过来跟着看看。
这种连鸟船都算不上的炮船,与辽东水师第一舰队的主力炮船是同一制式,四百料拥有八门六磅小铜炮。
这种炮船已经沦为了全家军的水师新手练兵的船只,充当巡逻以及警戒任务,平时也不会参与海战。
实习船长长得一张娃娃脸,他叫张丰收,是全家军二代。张丰收下令道“给他们打旗语,命令他们停船,接受我们检查!”
富恩特看着对方用通用旗语打出来的旗语,脸色气得铁青“他们凭什么要检查我们的船?”
“在东方这片海洋上,他们先后击败了荷兰人的联合舰队,以及我们西班牙驻菲律宾舰队,还有那个郑氏舰队,现在他们有实力这么做!”
富恩特思考了一下“周围还有没有大明的舰队?”
“没有,这片海域,周围十五海里之内,没有一艘舰船!”
“非常好!”
富恩特缓缓道“降帆减速,探险者在左侧,勇士号在右翼,准备炮击,击沉他们!”
大副急忙劝道“富恩特爵士,一旦我们挑起战争,他们会把我们撕成碎片的,现如今大明的战船有好几百艘,我们……”
“执行命令!”
眼看见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这只隶属于全家军第二舰队的炮船,距离西班牙的最大型的盖伦船还有五百米左右。
如果这只炮船上的水手和海军士兵是老鸟,一定会发现,这三艘盖伦船逞倒品字型,向他们包围而来。
年轻的张丰收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的临近,他一脸轻松的笑道“非常怀念辽东的白酒,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获得假期……”
话音未落,他便惊骇的看到那艘最大盖伦舰,舰艉突然腾起一团橘白烟,橘红的火光一闪。
“轰轰!”
两发炮弹朝他们飞了过来,盖伦船在朝他们开火!
张丰收的脸刷的一下白了脸“这些该死的西夷,竟然先下手为强!这些该死的居然敢挑衅全家军!”
“轰轰轰轰轰!”
三艘盖伦船,其中两艘侧舷火炮同时开火,声若滚雷,十几枚铅球一路尖啸着朝五五六号炮舰猛砸过去!
“反击,反击!”
别看都是新手,在检查之前的时候,火炮装膛完毕,看到盖伦船偷袭,他们同时也点燃了舰炮的引信。
如果是老式的舰炮,是没有机会中创盖伦船的,就算是盖伦船不还手,这种仅仅四百料的小型炮船,是奈何不了十几倍大的盖伦船。
然而问题是,这种炮船上装备了一架三联装的火箭炮,这是为了训练主力战船上的火箭炮手而加装的。
“轰轰两声巨响!”
五五六号荷的战船左侧船体被凿出两个大窟窿,火光膨胀而出,船舱内的全家军水手被炸得血肉横飞,剧烈的震动让整艘战船抽筋似的颠簸起来,不少水手顿时成了滚地葫芦。
而他们打出的炮弹也有两发命中,打得敌舰樯木屑四溅,一名水手的头部被弹跳而起的铅球击中,脑浆迸裂,当场丧命。
最重要的是,三枚火箭炮托着长长的尾焰,朝着盖伦船飞去。
无巧不巧,一枚击向五五六号的炮弹,在空中与刚刚脱离发射架的火箭炮相撞,火箭炮爆炸,另外两枚火箭弹也被影响到了飞行轨迹。
“轰……”
火箭炮没有命中富恩特的旗舰,反而命中了他右侧的勇士号,好死不死落在勇士号的甲板上轰然爆炸,大篷青白色的火焰裹着刺鼻的浓烟飞撒开来、
挨了一发火箭弹之后,这艘倒霉倒到姥姥家的勇士号甲板上一片火海,西班牙水手全身上下沾满了火苗,直往骨头里钻,一个个嘶声惨叫,哀号着不顾一切的从甲板上纵身跃下,跳入大海。
勇士号上的索具、船帆更是猛烈燃烧起来,火光冲天!
“勇士号完蛋了!”
富恩特气得脸色煞白,原本以为这是一场不对称的战斗,几分钟就可以结束。
是的,几分钟之后,这场战斗就结束了。
然而结果,却让他非常恼火。
他损失了一艘装载着大量黄金、粮食、饮水,还有超过三千斤火药的盖伦船,如果没有如此多的火药,这枚火箭炮弹是干不掉一艘一千五百吨级别的盖伦船。
此时五五六号炮船也沉没在了日本海上,全船二十三名海军士兵,仅两人幸免。
富恩特胜利了,他却笑不起来。
哪怕在战船沉没前的那一刻,大明战船上的士兵,并没有跳海逃命,而是举着火铳向他们射击。
此时双方距离不过两百多米,还有两名水手被击中,一死一伤。
富恩特开始营救西班牙水手,只是非常可惜,大火燃烧得太迅速,那艘盖伦船上的一百二十七名水手,仅有十九人被成功营救上来。
五五六号炮船没有电台,所以在被击沉的时候,也没有发出警讯,好在炮声引来了全家军的鸟船和乌尾船抵达。
鸟船和乌尾船的速度有限,追不上盖伦船。
杨延栋损失一艘炮船,并没有太过紧张,不管是打仗还是在海上讨生活,意外和变数太多。
杨延栋调整了巡逻部署,改为单艘巡逻为舰队巡逻式,每一个分舰队,有一艘戎克船、三艘乌尾船,或者四至六艘鸟船,至于炮船则跟随八至十艘,这样以来,每个分舰队则拥有十六至十八艘船,每船相距五公里。
巡逻范围没有多大改变,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
在向导的指引下,鲍敬带着富恩特的两艘盖伦船,沿着黑龙江逆流而上,终于抵达宁古塔。
看过清宫辫子戏的人,对于宁古塔并不陌生,宁古塔是一个非常恐怖的地方,发配宁古塔永世为奴。
事实上,这里却是努尔哈赤在万历四十三年建立的城池,现如今则是皇太极的“大金”国都城。
事实上,富恩特其实并不是赞同克拉尔特总督扶持建州女真人,然而,来到这个破旧的城市,看着那些衣衫褴褛,如同乞丐一般的女真人。
他仿佛进了一群野兽的环视之中。
“尊重的客人,欢迎您的到来!”
皇太极在富恩特面前,可没有摆他汗王的架子,不仅仅亲自过来迎接,又带着一大群美女,又是杀羊,又是举行歌舞,篝火晚会。
远处的帐篷里,传来女人的惨叫声。
皇太极面不改色,那些洋鬼子,正事还没干,干女人倒是积极。
“这些洋人可靠吗?”
鲍敬躬身道“回禀汗王,可靠不可靠,现在还重要吗?关键是,他们现在可以为我们提供火铳。”
华阳社作为一个秘密组织,在与全旭碰撞之后,发现对付他还有点困难,特别是崇祯铁了心的相信全旭。
他们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后来,在采购全家军的火炮,被全旭摆了一道,华阳社开始把目光落在西洋人身上。
最开始他们的目光是落在澳门的葡萄牙人身上,毕竟,在天启年间,葡萄牙人据澳门而守,大败了荷兰人,给大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可问题是,葡萄牙人早已搭上了徐光启这位内阁次辅的线,经过其弟子孙元化搭线,他们在辽东打工,可以赚不少钱,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华阳社接连失利,内部也经过一轮权力更迭,特别是新上任的宗主,那是一个少壮派,他经过认真分析,发现了全旭的弱点。
全旭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民族主义者,一旦西班牙人针对华人,那么他肯定不会袖手旁观。
一盘很大的棋慢慢开始布置,在吕宋,经过挑拨,扇动,果然,西班牙人仇视华人的财富,又苦于人手少,就制造了马尼拉大屠杀。
事实上,全旭确实是中计了,他原本可以在九州掀起腥风血雨,因为华阳社的阴谋,全旭和全家军主力舰队一路南下,进攻马尼拉。
结果西班牙人太不顶事,这个昔日的欧洲霸主,与大明一样,军队腐朽不堪一战,吕宋被全旭轻而易举的拿下来了,而且像台湾一样,拿下来之后,他就没有离开。
接着失去台湾和吕宋,西班牙人尽管在苏门达腊、马六甲以及印尼还有一部分殖民地,可是失去了吕宋,对于西班牙人来说,太致命了。
经过华阳社的说客,前往游说克拉尔特总督,克拉尔特总督心动了,西班牙确实是缺乏人力,无法派出大量的舰队和陆战士兵前来东方,那么武装与全家军有血海深仇的郑芝龙和建州女真人,这最附和西班牙人的利益。
克拉尔特非常了解郑芝龙的实力,虽然他失败了,他还是一个亲善西方的强者,似乎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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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二八章皇太极的野望
第五二八章皇太极的野望
在西班牙人与郑芝龙合作之后,西班牙陆军指挥官们发现,郑芝龙麾下的士兵,简直就是士兵的典范。
刻苦、勤奋、纪律性极佳,生性悍勇,训练起来,简直就是事半功倍。
按照西班牙人的训练方式,他们以五十六人为一“le&bsp&bspof&bsp&bspthe&bsp&bspapta”,即站在第一排的士兵,既为一个排。四个le&bsp&bspof&bsp&bspthe&bsp&bspapta”则为一个aga(西班牙文,原意为“袖”)
每个aga共计二百四十个人。
这种西班牙方阵,与全家军的早期军阵差不多,以长枪手与火铳手相互配合,一个满编制的西班牙方阵共有长枪手一千五百人,个火绳枪手和个滑膛枪手。以及一百零二名军官。
经过两三个月的训练,就连西班牙指挥军不得不承认,三个西班牙方阵,即使是对阵西班牙正规军部队,胜负也在五五之数。
在这种情况下,西班牙人加大了对郑芝龙的合作,准备给郑芝龙武装十个西班牙方阵,有十个西班牙方阵,夺回台湾和吕宋应该有机会了。
在这个时候,华阳社着急了。
郑芝龙与华阳社的关系可算不上好,事实上,在郑芝龙一家独大的时候,华阳社的商船一样要向郑芝龙交保护费!
他们还是重点要扶持建奴,看着西班牙人不上当,华阳社用金钱开路,果然打动了西班牙人。
五千只火铳六十四门火炮,这可是花了华阳社真金白银买回来的。
此时,洋鬼子们正在解决生理需要,女真美女哪里见过洋人的这玩意,被干得惨叫连连。
皇太极望着临时码头上的那两艘如同小山一艘的大船,看着一门门火炮,他就像见到了极品美女一样,眼睛就再也挪不开了“大金要是有两艘这样的炮船多好啊,趁着明军不注意,我们可以去江南抢一下……”
鲍敬也算是出身名门,汉奸世家出身。他的父亲鲍承先在天启元年投降建奴,一直充当了皇太极的智谋之一。
在崇祯二年,原本是鲍承先立少汗马功劳的关键时刻,结果全旭攻打晋州会馆,搂草打兔子,顺带着连鲍承先给干掉了。
鲍敬因为功臣之后,成为皇太极的文馆学士,可惜,鲍敬既不像他死去的老爸一样,能说会道,交友广阔,他又不是学富五车,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只能跑跑腿。
“我们从南洋来的时候,一共有三艘这样的大船,在日本海遇到了全家军的水师!”
“怎么样?”
“现在就剩两艘了!”
“那全家军是不是损失惨重?”
“全家军也沉了一艘船,不过是小船!”
鲍敬伸手比划着“那种炮船太小,只有……这么大一点!”
皇太极的脸色非常不好看“这些西洋人听说也吃了不少头!”
“是啊,汗王您是不这知道,这些洋鬼子可是被全家军打惨了,他们在台湾丢了三座城,吕宋也……”
鲍敬终于发现皇太极的脸色不对,皇太极气得拂袖而去。
皇太极离去,范文程指着鲍敬“你……”
半天都不知道怎么来形容鲍敬。
皇太极不知道远在天边的事情,说两句谎话怎么了?
偏偏,还把皇太极气得够呛。
此时避到宁古塔的皇太极,暂时可以避免与全家军的交锋,他原本想休养生息,积攒实力。
可是,他看到了辽东的发展,以及辽东的大量的移民,这让他感觉有一种绝望的感觉。
建奴控制辽东整整十年时间,不仅没有从辽东获得什么粮食,然而全旭控制辽东仅仅四年多,就让荒芜的辽东,遍布生机。
他辽南到辽中、甚至辽北、沈阳、木古河(长春)到处都是全家军的农垦田庄以及工厂,这些田庄都建造成了堡垒,而且遍布烽火台。
辽东百姓被全旭武装起来,各个镇堡都配发火铳、火炮、弓弩、铠甲等装备,名义上这些都是百姓,不用承担军事任务,野战任务由全家军为主。
皇太极也试过像当初对于辽东二十五卫一样,步步蚕食。
可问题是,辽东百姓的彪悍,家家户户都拥有精利的兵器,锣声一响便蜂拥而来,这些百姓,甚至比其他明军军队还难缠。
几次小规模的较量,皇太极算是对辽东地区全家军的军事实力有了一个比较清楚的认识,真把全旭给惹毛了,都不用出动全家军,光是用民兵就能淹死他们!
特别是去年八月底,木河河畔的小麦一片金黄,镶白旗的一个牛录额真那颜硕,他率领齐装满员的三百骑兵直接朝着木河镇堡冲去。
现在小麦成熟还需要几天,老百姓仅有的一点存粮也吃光了,抢那些农户是抢不到多少粮食的,说到底还是得打那些镇堡主意,镇里富户多,粮铺多,拿下来之后够大家狂吃海喝一番了。
而木河镇地势平坦,正适合骑兵机动,他率领的骑兵肆无忌惮的麦田里滚滚而过,将快要成熟的小麦尽数辗进地里。
一名农民看到这种情况,一把破铜锣,敲得震天响,不多时,四面八方涌来无数农民,他们虽然穿得五花八门,用的家伙也是五花八门,有弩机,有弓箭,有火铳,还有大朴刀(就是青龙偃月刀)。
随着一阵乱箭射来,当场几十名骑兵就被射翻在地上。
那颜硕看着几百名农民,倒也没有惊慌,整队进攻,结果,更加倒霉。
捕猛兽的夹子,拦马索,渔网,土炮,还有密密麻麻的长枪,短短一个照面,他损失将近三分之一,上百人倒在地上。
那颜硕瞬间就惊慌了,他以为遇到了全家军的正规军,他当时完全懵圈了,这都哪跟哪啊,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木河镇还有这么一支精锐部队?
看那些冲过来的敌人那可怕的气势和精良的装备,绝对不是民兵,只能是全家军的正规军部队。
撤退,这是那颜硕的唯一念头。
来的时候容易,想跑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接下来追击的任务交给了全家军骑兵部队,他们沿着那颜硕所部一直追击了九天,而且越追人数越多,到后面的时候,追击的全家军足足上万人马。
他们所过之处,寸草不留,直到第九天,全家军撤退了,他们留下一句血书,就是沾着女真勇士的鲜血写的。
木河镇二十九名农民受伤,斩首建奴两千九百级,勿谓言之不预也!
两千九百颗首级,一颗没有带走,全部筑成了京观,看到这一幕,无论是旗主还是牛录额真,他们都不免有点心惊肉跳,只得约束一下部下,别去触这个霉头。
全家军的反击是有效果的,至少在崇祯六年春耕期间,没有一个女真人敢越线跑到全家军的范围内惹事。
但是,全家军的势力范围不是固定的,全家军的人看上了哪一块地,马上竖了一个牌子,越此线者死。
又或者某一天,全家军发现某个山沟里矿产资源,周围的女真人必须马上搬走,要不然那就死路一条。
全家军完全不给他们讲理,这种态度,让皇太极头疼万分。
他不过,
逃不掉,
惹不起。
那种等死的滋味,让皇太极彻夜难眠。
终于,盼星星盼月亮,把西班牙人盼来了,如果他们可以像全家军一样,打造出威力犀利的火枪和火炮,别说部落美女,就算是海兰珠他也舍得。
这些西洋人折腾到快天亮的时候,终于发泄完了,全部沉沉的睡去。
当然,第二天的中午时分,富恩特少校正式向皇太极移交五千只火铳。
并且陆军军官替皇太极训练部队。
没说的,上三旗先换装,他们这些玩了一辈子弓箭的手,拿起了火铳,开始练习举枪,列阵,配合长枪兵演练西班牙方阵。
很快,皇太极就笑不出来了。
建奴是半兵半民性质,平时没事,自己管着自己吃喝拉撒,抢到的财物,一半上交,一半留给自己。
现在的问题是,他需要四个西班牙长枪兵方阵的职业军队,也就是一万两千名士兵,人吃马嚼,加上每天打出去的铅子,那都是钱啊!
皇太极非常头疼,他的老底几乎被折腾光了。
如果不是去年冬天去了朝鲜抢了一把,现在已经支撑不下去了。
皇太极最大的希望就是他的部队再训练三个月,等到辽东秋收,以上三旗为主力,下五旗为辅助。
七万大军杀进辽东,用血海淹没辽东。
理想非常丰满,现实太骨感了。
就在时间进入六月中旬的盛夏,全旭吃着西瓜,喝着啤酒的时候,玄鹰卫送来情报。
“启禀侯爷,建奴之中发现西夷教官,建奴开始训练火器部队!”
全旭淡淡一笑“还是西班牙人?”
“不太清楚,建奴防守太严密,我们的细作级别太低,根本就接触不到核心内容!”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没有关心,战争最终打的还是经济,如果建奴放弃骑射跟我玩火器,那才是自寻死路,不要去查建奴的部队训练如何,规模如何,专门摸摸,他们是从哪条路,把火铳和火药送到皇太极手中的!”
“门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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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二九章以炮换炮
第五二九章以炮换炮
全旭仿佛没事的人一样,当然,这只是表面现象。
随着蒸汽机的运用,辽东的发展算是开了挂。比如说轮船制造,把木头锯成木材,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哪怕采取水力锯,效率一样不高。
可是蒸汽机带动的大型机械锯,效率比水利提高了数十倍,而且不受气候的影响,辽东这个地方,最困难的问题其实就是天气寒冷。
哪怕是辽河,也一样会冰封,冰封的时候,水力机械就没有办法使用了,然而,整个辽东冰封期接近四个月,也就意味着一年的三分之一时间,是没有办法利用水力机械的。
在这种情况下,生产效率有着严重的制约,蒸汽机则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也没有这方面的问题。
现在全家军士兵主力装备的火枪是线膛后装式燧发枪,这种火枪板机、刺刀托座都作了不小的改动,反正用起来很舒服就是了。
子弹,由于还没有解决雷汞的小型化问题,依旧采取了铅质子弹,这种子弹是尖头凹底弹,这种子弹的好处是破甲能力非常强悍,哪怕是披甲三重的建奴白甲兵,也能一枪撂倒,而且尖头凹底弹打进人体后会作不规则的翻滚,甚至炸裂开来,打进去是拇指大一个小洞,穿出来却是碗口大一个窟窿,挨上一枪内脏从后背飞出去的场面屡见不鲜。
但这种铅弹很软,用力一摁就能摁扁。包裹着浸过桐油的麻布,很容易就能装入枪膛里。最绝的是在凹底处还挖了个针眼大小的孔,撞击发的时候爆燃气体进入小孔,铅弹被加热,膨胀,恰到好处的嵌入膛线,高速旋转着呼啸而出。
这跟米尼枪基本上是一个套路。
由于全家军的火药采取新型的火锦,火棉不易哑火,火棉是个好东西,制作简单,威力巨大,爆炸后残渣极少,便于保持膛内清洁,是非常理想的火药。
火锦的爆炸速度比黑火药要快,要更加迅猛,所以对于枪管和枪膛的要求更高,需要质量更好的合金钢。
当然,好处还是显而易见的,燧发枪的射程增加了一半不止,由于威力大,赋予弹丸的初速自然也更大,子弹很轻松就能打出七到八百多米远,一名普通士兵用它向一百五十米外的胸靶射击,十发子弹至少有八发能够上靶的!
这也意味着排队枪毙模式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敌军还在三百米开外,全家军的火枪手就能以猛烈的排枪给予敌军巨大的杀伤,当敌军抵近到一百米的时候,迎接他们的将是精准的射击,他们每前进一步都会成片成片的倒下。
这还不算,火棉还有一大特点,它爆燃的时候不会产生烟雾,因此火枪手不必担心会被从枪口迸出的烟雾遮住射线,只要枪管没有烫到可以引爆炸膛的地步,他们都可以不停的射击,直到敌军的尸体铺满战场。
由于燧发枪的工艺更加复杂,对加工精度的要求比较高,辽东军工厂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一个月也只能生产出八到一千支,这还是大量使用水力机械、流水线作业的结果。
不过,随着蒸汽机的出现,这个局面得到了彻底的改善,全家军枪炮制造厂,一条生产线可以一个月生产八百到一千支,这样的生产线共有五条。
也就意味着,全家军的枪支制造,每个月可以制造出足够满足一个整编旅的火枪手。
虽然依旧如后世的效率相比,但是,在这个时代,足以碾压一切。
燧发枪在未来二十年之内将成为欧洲陆军的主流装备,但有膛线的燧发枪却是蝎子拉屎。
火枪的数量其实不是最致命的,最致命的是火药,新型火药,也就火棉一切都好,不过干燥的火棉是很危险的,一点火星就会爆炸,所以必须让它保持微湿,或者用甲醇中和混合剂处理一下,降低其感度,不然肯定要出人命的。
遗憾的是,硝酸的产量实在太低了,全旭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砸下去的钱也仅仅比蒸汽机少一点,足足多达三十余万两银子。
现在辽东一个月最多也只能出产六点五到八吨硝酸,这点硝酸就算全部拿来做火棉也做不了多少,撑死也就那么二十几吨,能顶什么用?
现如今,全家军仅仅主力战舰的舰炮就多达六百余门,陆军火炮也有三百多门,当然,如果算上迫击炮,那个数量更大。
好在是,大量的火炮采取后世采购,要不然的话,一场军事演习,就可以消耗七七八八。
尽管如此,全家军用二十六毫米口径无缝钢管制作的火绳火铳,已经全面退出现役,成为民兵的主要装备。
当然,西班牙人的火枪技术并不先进,送到建奴的火枪,数量也会非常有限。
海伦娜是一个非常言而有信的人,在这段时间,她陆续为全旭送来了一千零五十七匹欧洲夏尔马
这种重马一出现,就让军方欣喜若狂。
这种夏尔马虽然速度一般,甚至跑不过矮小的蒙古马,主要是由于夏尔马的体重过大,所以奔跑起来比较费力。
用力拉车,或者耕地,非常不错,英国区区一个岛国,在最强大的时候,拥有一百万匹夏尔马。
当然,现在的辽东的骏马数量不止一百万匹,仅仅负责养护骏马的人就多达好几万人,至于前期抵达辽东的百姓,几乎家家户户都有马。
夏尔马引起了轰动,甚至有人不惜用两万两银子购买一匹,所以却拒绝了这批夏尔马的出售,当然,海伦娜送到辽东的夏尔马,其实也不便宜。
一匹足足三千两银子,这些银子用来采购水泥,反正水泥的实际成本很低,超过八成都是人工成本,在随着蒸汽机的运用以后,这个成本还可以进一步降低。
比如说,在破碎时,一台蒸汽机破碎机,可以抵五百个人日夜不停地辛苦工作。
总体来说,全旭还是大赚特赚。
要说针对皇太极没有任何戒备,这是完全不恰当的,至少全家军骑兵的四个旅,已经取消了休假,进入一级战备状态。
在戚元弼的率领下,全家军骑兵开始沿湄沱湖以北的方向试探性侦查,同时,全家军的第二梯队的三个步兵旅,也开始整体东进、北上。
七个旅六万余名步骑精锐部队,在全旭想来,对付建奴有可能的发动的反扑,应该是足够了。
当然,全家军的战时体制已经完备,如果战时不利,全旭随着可以武装八到十个步兵旅。
用人海战术,将建奴淹没。
七月的盛夏,天气炎热,微风中带着燥热,让全旭躺在游泳池里不想出来。
武威侯府的露天游泳池,其实就是全旭一个人的专属,朱微媞是拉不下来脸,也不需要游泳。
至于二娘同样也不喜欢跟着全旭胡闹。
三娘似乎更加忙碌,她现在成为辽东的妇女主心骨,专门为那些深闺怨妇们主持公道,调解全家军将士的家庭矛盾。
正所谓保暖思、,随着全家军将士福利体系的完善,这些全家军将士都成了有钱人,很多人成了家,也有的人纳妾。
家里难避会出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遇到这种事情,古代的官府是不会管的,要不然,就不会有什么清官难断家务事了。
现在越来越多的全家军女眷,成了一个结社组织,她们不定期的集会,或是控诉自己的不幸,或是寻求帮助。
全旭是站在男性的身份立场,也占到了世俗的立场上,全家军将士可以纳妾,也可以宠妾,但是,不能因为宠妾灭妻。
三娘其实也代替全旭,行使他的意志。
“扑通……”
就在全旭躺在游泳池的时候,一团水花撒在他的脸上。
全旭睁开眼睛,发现海伦娜居然一身紧身泳衣,跳进了游泳池内。
她的水性不错,像鱼儿一样开心的游泳,或是蝶泳,或是蛙泳、或是仰泳……
“海伦娜,你怎么来了?”
海伦娜一边游泳,一边笑道“我就不能来吗?”
全旭抬头,看着拱卫方向,红衣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盯着海伦娜。
此时红衣一边画着圈圈诅咒海伦娜这个不要脸的女人,一边暗暗替朱微媞着急。
“然后呢?”
“然后?”
海伦娜游到全旭身边,伸手抓起全旭放在岸上的西瓜汁,她似乎没有把自己当作外人,直接拿起来一饮而尽“我希望购买你的新式舰炮,一百三十毫米二十八倍径,后装线膛炮”
全旭唉声叹气“哎呀,海伦娜小姐,你怎么又来了?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嘛,真的不是钱的问题,这种武器的技术一旦泄漏,整个战争模式都会改变,我的国家也会面临着巨大的危险,再多的钱也不能卖!”
海伦娜的身体前倾,往全旭的耳朵吹了一口气,轻笑一声“那……那我们各取所需要,我把自己交给你,你把大炮卖给我,好不好?”
“这是,以炮换炮?”
全旭摇摇头“我有老婆了!而且还不止一个!”
“那有什么,我可以做你的情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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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三零章各取所需
第五三零章各取所需
“我们可以各取所需!”
海伦娜满脸认真地望着全旭“我很漂亮,身材又好,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我的身材是最完美的,你看,这里,这里,没有一寸肉是多余的!”
这就是理念问题,海伦娜说起自己的美貌,毫不含蓄。
而且她身穿紧身泳装,可以更好的体现她的身材。
“你们威尼斯人都是这么开放的吗?我还是头一回见给别人当情人还如此理直气壮的!”
全旭有些难以理解。
或许是看出了全旭的疑惑,海伦娜笑着解释道“不懂了吧?在欧洲,但凡有点地位的女人,有哪个在外面没有情人的?如果没有情人包养不知道多少骑士得活活饿死!”
全旭缓缓点点头“要想生活过得去,头上必须有点绿?”
“不过,你可以放心,我知道你们东方男人,都有处女情节!”
海伦娜伸手搂住全旭的胳膊“你可以放心,我还是处女,如假包换!”
“不是,你……”
海伦娜近乎肆无忌惮的打量着全旭“你很年轻,而且手握重兵,更管理着无数人口和土地,简直就是最佳情人了……让我们各取所需要吧,我不仅会成为你生活中的伴侣,还能成为你事业上的好伙伴,相信我,我绝对能让你的财富以惊人的速度递增……”
不得不说,有一瞬间,全旭心动了。
这绝不是拍马屁,哪怕是在现代见过无数女模特、女明星,甚至追过星的他看来,这洋妞也称得上惊艳,这身材,这颜值,放在欧洲,一流美女那是妥妥的。
“听起来很不错!”
全旭淡淡的笑道“我们中国有谚语,叫嫁汉不嫁妈宝男,娶妻不娶伏弟魔,可问题是,你不仅仅是一个扶弟魔,而且是一个扶全国魔,你的美丽,我受用不起!”
在这个时期的威尼斯城邦共和国,与后世的以色列非常相似。他们国小民寡,面对庞然大物进攻,顽强的抵抗着。
当然,很多人会说,以色列明明在美国人的支持下,欺负巴勒斯坦。其实,以色列面对的并不是一个巴勒斯坦,而是整个阿拉伯帝国。
就像第一次中东战争,埃及出兵人,外约旦“阿拉伯军团”人,叙利亚人,伊拉克万人,黎巴嫩人,“阿拉伯解放军“和“阿拉伯拯救军“万余人,合计万人。
事实上,威尼斯城邦共和国与奥斯曼帝国的海战,自公元年,奥斯曼帝国攻占君士坦丁堡开始,此后的两百多年海战中,奥斯曼帝国一直没有占据绝对的优势。
当然,威尼斯才是欧洲第一海战强国,拥有当时三千三百余艘战船,载有三万六千余名战士。
但是,这么一个最高时期,仅十八万人的小国,居然抵抗了足足三百多年,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让人难以置信的奇迹。
这也可以从侧面说明,奥斯曼帝国到底有多水。
海伦娜有些遗憾的道“你错了,这些词语虽然有些意外,大意我还是可以听明白的,你是怕威尼斯成为你的负担?哦,其实你不用担心,真的,我们与威尼斯的关系,就像正常的商贸伙伴,该卖多少钱,一分不少,事实上,你对欧洲,也有极大的野心,难道不是吗?”
“欧洲,野心?”
全旭从泳池里出来,泡了很长时间的水,他的皮肤已经起了褶子,他裹起浴巾,躺在遮阳伞下面的躺椅上“你这话怎么说?”
“你三座巨大规模巨大的船厂,储备了如同大山一样多的木材,你的工厂日夜不停的开工,数千上万名工人辛勤的工作着,每年你就可以建造一支庞大的舰队!”
海伦娜笑了笑“如果只需要称霸东方海域,已经足够了,难道不是吗?无论是荷兰人的远东联合舰队,或者葡萄牙人的舰队,包括那个曾经的海上霸王郑,都不是你的对手,就算他们所有人联合起来,一样不是你的对手。所以,你的目的,并不是称霸东方海域,而是针对欧洲!”
全旭闭着眼睛,不理睬海伦娜。
海伦娜“需要造多少船才能消耗掉你储备的木料?我粗略的计算了一下,至少三到五支西班牙无敌舰队,才能消耗掉你所用的木料,一支西班牙无敌舰队,让西班牙王国称霸欧洲百年!”
西班牙无敌舰队的规模就是一百三十四艘战船,总吨位吨,装有门火炮。舰队有船员名,摇桨奴隶名,还有名士兵及名教士。
当然,这种战船当时还算庞大,放在崇祯六年,其实已经远远落后了,当时西班牙主力战船,比斯开船战舰一千二百吨,共计有三十一艘,克鲁兹船一千五百吨,仅有三艘,其他上百艘都是用来充数的大小战船。
全家军第二舰队主力舰队虽然只有十六艘,却是八千料至一万料两种,这种战船已经远远超过当时西班牙主力战舰了。与英国或荷兰二级或三级战船规模差不多。
两年之前,海伦娜还可以带着十七艘排水量超过一千吨的大船,在全旭面前洋洋得意,现在,威尼斯的远东舰队,已经不够看了。
这就是差距,更让人绝望的是,全旭的建造战船的速度,两年的时间内,威尼斯总共建造了五艘一千吨级以上的战船,而全旭则建造了二十四艘。
没错,就在七月上旬,全家军海军又接收了八艘一万料的大型战船。如今这支舰队并没有配属第二舰队,而是为了取代驻守在海参崴的第一舰队,同时,与第一舰队相配合的则是二十四艘飞鱼战船。
到了十月份,全旭将拥有新建大型战船共计三十二艘,一千料、两千料以及三千料的飞鱼战船三百余艘。
现有的戎克战船、乌尾战船、鸟船等六百余艘,将会退出现役。
海伦娜相信,如果全旭带着他的舰队抵达欧洲,就连教皇也会亲自出来迎接全旭,并且为全旭戴上王冠!
更让海伦娜嫉妒的是,全旭拥有着十数万勇猛善战的军队,这支庞大的军队,甚至比威尼斯城邦共和国的总人口还要多。
在过去的四年时间内,威尼斯城邦共和国面对奥斯曼帝国的进攻,死伤了四万余军人和民众,总人口已经低至十七万人,可以说是,面临着亡国灭族的威胁。
“海伦娜,我必须要告诉你的是,你想依靠一件两件武器,来保住威尼斯城邦共和国的安全,是远远不够的!”
全旭淡淡的笑道“战争说到底,打的是经济。打的就是工业制造的产能,还有就是人口。就算卖给你这种舰炮,你们就可以赢得战争的胜利吗?不可能的,威尼斯城邦共和国肯定打不过奥斯曼帝国!”
“我们威尼斯人宁愿光荣的战死,也不愿意被人奴役!”
海伦娜仰起头,骄傲的道“我们为了谋求国家的独立和自由,我们已经打了二百年,我们威尼斯人在战斗中出生,在战斗中死去,这是我们的使命,也是我们的责任,与其被丑陋的、卑鄙的奥斯曼人奴役,我和所有人的威尼斯人一样,愿意战死!”
“或许,你是对的?”
全旭感叹道“这就是国小民寡的悲哀,如果你们有大明一样的人口,就凭你们这种战斗的意志和精神,根本就没有西班牙什么事了!”
海伦娜突然望着全旭,仿佛想到了什么“对,人口,尊敬的侯爵阁下,想必你知道了西班牙人正在武装郑芝龙的士兵,那有没有兴趣,学西班牙人打一场代理人战争?”
海伦娜郑重的望着全旭道“我们威尼斯城邦共和国,可以花五万杜卡特金币,雇佣您的军队,帮助我们击败奥斯曼帝国的海军!”
杜卡特金币是威尼斯的金币,含金量为百分之九十八点六,重量为十三点九克,总重大约为六百八十五点二七千克,哪怕放在后世,也是一笔巨款。
“呵呵,这事我会考虑的!”
很显然,海伦娜听出了全旭的推脱之意,她咬咬牙“十万杜卡特金币,这是我们威尼斯城邦共和国三分之一的财政收入。”
“我……”
海伦娜急了,一把抓住全旭的胳膊,正准备扑上去。
就在这时,脚步声传来。
全旭抬头望着,朱微媞一身盛装,带着四大金刚,朝着游泳池这边走过来。
偷情被老婆抓到是什么体验?
海伦娜郑重的望着全旭道“我们威尼斯城邦共和国,可以花五万杜卡特金币,雇佣您的军队,帮助我们击败奥斯曼帝国的海军!”
杜卡特金币是威尼斯的金币,含金量为百分之九十八点六,重量为十三点九克,总重大约为六百八十五点二七千克,哪怕放在后世,也是一笔巨款。
“呵呵,这事我会考虑的!”
很显然,海伦娜听出了全旭的推脱之意,她咬咬牙“十万杜卡特金币,这是我们威尼斯城邦共和国三分之一的财政收入。”
“我……”
海伦娜急了,一把抓住全旭的胳膊,正准备扑上去。
就在这时,脚步声传来。
全旭抬头望着,朱微媞一身盛装,带着四大金刚,朝着游泳池这边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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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三一章全家军才是天下最强
第五三一章全家军才是天下最强
“像我这么美丽,这么善解人意,而且又善于理财的情人可不好找哦!”
海伦娜变得有些肆无忌惮,她的目光盯着朱微媞,目光中充满了挑衅的意味“只要你肯把大炮卖给我,就可以得到一位才华与美貌并存的情人!”
朱微媞微微一愣。
她差点有些崩溃,被一个洋婆子欺负到了头上,当着自己的面,似乎在宣示所有权。她从出生以来,受到的教育非常传统。
作为一个学过女戒、女训的女子,善妒会遭人非议,同时,也会让她的父母蒙羞,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
然而问题是,她同时也有一个强势的母亲,李康妃。
李康妃这可不是一个善茬,她最牛逼的之处,就是带着人亲手打死了王皇后,也就是天启皇帝的生母。
在仅仅一瞬间,她似乎想通了,就算全旭生气,恼怒她,甚至一纸休书把她休了,她宁愿去死,也不愿意委屈求全。
朱微媞铁青着脸“红衣,绿衣!”
“奴婢在!”
“带她下去休息,她病了,找最好的太医,好好给她治治!”
朱微媞的鼻音有些重,特别是治治两个字,意味非常明显。
没有朱微媞的命令,红衣和绿衣不敢动手,但是主忧臣辱,主辱臣死,就算今天没有朱微媞的命令,红衣和绿衣也准备找机会收拾这个番婆子。
红衣和绿衣两个金刚一左一右,伸手去抓海伦娜。
海伦娜的学习的知识非常庞杂,作为威尼斯这个全民皆兵的国度,海伦娜会骑术、会箭术,同样枪法和自由搏击都相当不错。
身材娇小的绿衣和红衣,反而一时间没有制住海伦娜。
海伦娜一边闪避,一边解释“我没病!我在很认真很严肃的跟你谈判!”
全旭看着朱微媞爆发,他就躲得远远的,在这个时候,他在这里,只会让场面更加尴尬,更何况,他想看看朱微媞解决问题的办法。
随着全旭披着浴巾,走向不远处的更衣室,朱微媞明白了全旭的态度,全旭的态度,也可以说明一切。
如果全旭真要回护海伦娜,朱微媞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这让只会让事情弄得不可收拾,全旭默许,问题就简单了。
四大金刚一起上,海伦娜身手不错,也有些狼狈。
特别是红衣,这小妮子手黑着呢,她的手指着戴着顶针,就是做衣服的东西,这玩意是铜制的,如果打在身上,相当疼。
终于,五个人打了几个回合,海伦娜被打得节节败退。
朱微媞淡淡的道“你确实病了!先下去休息一下,等你的病好了我们再好好谈谈……红衣,把他带下去!”
红衣憋住笑,伸手掐着海伦娜腰间的软肉,疼得海伦娜一脸抽搐。
红衣笑道“海伦娜小姐,先去休息一下吧,我们公主还有事情要忙呢。等你的病好了,我们再欢迎你来做客!”
海伦娜气愤难当,可是没有办法,在武威侯内府,她只是一个人,她的骑士、护卫根本就进不来,而且朱微媞根本就不与她决斗。
海伦娜愤愤的望着朱微媞“我记住你了!”
“好走,不送了!”
朱微媞淡淡的笑道“你应该庆幸,遇到的是我,而不是三娘!”
“三娘怎么了?”
海伦娜认识三娘,而且与三娘相处时的关系不错。
朱微媞淡淡的道“如果是三娘在这里,她很有兴趣与你比比剑术,或者说格斗!”
这个时候,全旭已经穿好衣服。
海伦娜走到全旭面前“你是我见到的,最差劲的人!”
全旭摸摸鼻子“是吗?”
“哎呦……”
全旭的话音刚刚落,海伦娜用力的踩在全旭的脚趾上,好在海伦娜此时也没有穿鞋子,虽然被踩中了,并不是非常疼,他只是假装非常受伤。
海伦娜长扬而去。
朱微媞气愤了“袁宗第,你去把那个番婆子绑起来,抽二十鞭子,给驸马出出气!”
二十鞭子……
“算了!”
全旭很快接到了天雄军的战报,卢象升像历史上一样,迎来了他的高光时刻,太行山的井陉关,被流寇围攻了关年之久。
由于士兵因为缺粮,最终弹尽粮绝,井陉关崩溃,二十余万流寇同开闸放水似的从太行山余脉倾泄而出,直扑华北大平原,而横跨太行山余脉和华北大平原这两个地理单元的真定府,很倒霉的成了流寇的第一个目标。
看到数以十万计的流寇吃光一条条村庄,喝干一条条河流,奔涌而来,真定知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拼凑起来的四千班军吓得面如土色,两条腿跟抽筋似的抖个不停,有不少裤裆都湿了。
作为大明的文臣,在崇祯六年可没有从贼的心思,明明知道真定府不可久守,真定知府写了一首绝命诗。
“生平志气有天知,岂料今朝是已非,以身殉国千古烈,世人莫笑我为痴!”真定知府沈约写完信之后,大打城门,趁着流寇未至,放百姓出城逃命。
而他则在知府衙门,堆满柴薪,浇上火油,让家仆带着幼子沈从文随百姓离开,其妻林氏、妾田氏、三女两子,一家共计二十一口人(家仆)准备等待着最后的时刻到来。
崇祯六年六月十七日,贼帅高迎祥麾下马军前锋刘芳亮,率领三千马军来到真定府城下,他看着真定府城城门大开,城墙上空无一人,整个城池了无生机,以为城内有明军埋伏,就不敢主动进攻。
事实上,这是高迎祥最后一次可以攻克真定府的机会,被刘芳亮白白错过了,他如果派一百名,不哪怕两三名骑兵试探一下,就知道真定府城早已是一座空城。
可惜,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
六月十八日早上,天雄军雷时声所部四千步兵,两千骑兵,共计六千余人抵达真定府,在真定府西门城外列阵。
六月十八日中午,高迎祥麾下主力大军赶至真定府城外,在城西五里岗安营扎寨。
在鬼门关上转了一圈的沈约,急忙接见雷时声,可惜此时真定府是一座空城,府库里的粮食,也被沈约分发给百姓,免得便宜贼寇,所以,真定府既不能为天雄军提供粮食补给,甚至连派百姓帮助天雄军建造营寨的能力都没有了。
雷时声也在感叹,他虽然与全旭一样,对文官不感冒,看着这个弱不经风的知府大人,家中两名持刀健仆,这就是真定府唯一的武装力量了。
六月十九日,流寇大军开始向天雄军六千军队发起人海攻势,没有试探,没有佯攻,上来就是骑兵进攻,如同潮水一般,涌向天雄军六千人的防线。
六千步骑天雄军形成的野战防线,在二三十万流寇大军面前,显得有些单薄。
他们的骑兵大声呼喝着朝天雄军猛冲过来,大有冲上去踹了天雄军的军阵的势头。
高迎祥有一支相当强大的骑兵部队,足有万骑之多,虽说技战术水平参差不齐,但放在大平原上也绝对是一支令人头疼的力量了,按他们的经验,这么多骑兵冲上去,再强悍的官兵也会吓得屁滚尿流,稍稍一冲就垮了。
如果是其他明军,高迎祥这么做是正确的,可问题是,他们是天雄军,天雄军可是硬碰硬跟建奴碰过。
特别是天雄军由于给养问题,卢象升可没有全旭赚钱的本事,虽然学着屯田,却没有养活庞大的军队。
所以,天雄军的士兵,大都是都多年老兵,有的人甚至跟随全旭参加过崇祯二年的勤王之战。
与建奴骑兵冲锋的势头相比,这些流寇的骑兵冲锋,就有些儿戏了,乱糟糟的,不成队形,大呼小叫,用吼叫来给自己壮胆。
反而,那支身穿火红色鸳鸯战袄的天雄军却巍然不动。
“第一排射击,第二排准备……”
随着军官的喝令之下,最先开火的依然是天雄军的炮兵。
天雄军装备的火炮,比全家军而言,自然是落后的,他们依旧是前装式滑膛炮,不过,由于是采取后世的无缝钢管铸造而成,非常轻便。
三十六门一零五毫米的前装滑膛炮,在流寇骑兵阵中掀起一道道腥风血雨,流寇骑兵并没有被吓倒,他们知道,要么冲,要么死。
三十六门火炮,自然无法阻止流寇骑兵的进攻,最终战斗还需要火铳解决。
“砰砰砰砰……”
随着密集的火铳声响起,一千支火枪迸出炸雷般的枪响,弹丸密如骤雨,那些躲在弓箭射程之外自认为安全了的流寇骑兵连人带马,身上被凿出一个个窟窿,惨叫声大作!
真定知府沈约抹掉额头的冷汗,对雷时声道“临危不惧,泰山塌于眼前而目不交睫,卢总宪当真是练出了一支无敌强兵啊!”
雷时声淡淡的笑道“无敌?还差得远,至少跟被辽东新军相比,还差得远。”
沈约有点不服气“辽东新军真的有这么强?”
雷时声轻轻笑道“你说呢,在广宁城外,他们六千步兵,生生把十数万建奴打崩了,丢盔弃甲,溃不成军,我们连续追击三百多里,缴获无算,这些流寇,跟建奴连提携都不配!”
事实上,正是如此,天雄军的三段击,刚刚进行两轮,也就是说,仅仅开了两千多枪,上万名流寇骑兵就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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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三二章听说你的剑术不错咱们练练
第五三二章听说你的剑术不错咱们练练
活该高迎祥倒霉,并天雄军以逸待劳。
高迎祥的悲剧之处就在于,他的部下虽然号称有三十万之众,但真正能打的也就那么五六万人,当然,如果把给两个窝窝头就能冲上去玩命的饥兵也算上的话,兵力就要翻两倍了。
乌合之众始终是乌合之众,人数再多也一样是乌合之众。
在六月二十一日,天雄军李重镇所部,以及杨世恩所部,携带步兵和骑兵共计一万三千八百余人抵达真定府,与雷时声所部会师。
真定会战正式爆发,高迎祥用号称三十万的大军,与天雄军卢象升所部的决战。
天雄军这几年攒下的老本全部拿了出来,火绳枪,燧发枪,佛郎机炮,有一支算一支,有一门算一门,一共凑出了一万五千名火枪手,二百六十门大小火炮。
一万五千名火枪手分成三排,躲在全长三千米的胸墙和铁丝网后面,照着冲上来的流寇流番射击,其火力密度令人绝望。
偶尔有一些流寇冲破了铁丝网和鹿砦的阻拦,马上就被火炮发射的霰弹打得支离破碎,没有一个能活着冲到天雄军面前。
与广宁之战差不多,这几乎是一个翻版。
区别是,天雄军在野战情况下,利用铁丝网、壕沟、火炮加火枪配合,硬抗了高迎祥所部共计三天的不间断进攻。
在这三天的进攻过程中,高迎祥所部耗尽了积攒的火药、火铳、甚至粮食,在死伤三四万人之后,高迎祥所部的兵马疲惫了,他意识到了这场仗他打不赢了。
高迎祥准备撤退,这个时候,他发现,他根本就跑不掉了。
天雄军主力一直没有露面的骑兵以及蒙古仆从军两千余骑,共计一万三千余名骑兵,已经出现在了流寇大军身后,并且成功夺取井陉关。
摆在高迎祥面前的难题是,他进攻打不过,逃跑没有路。
更为毒辣的是,卢象升采取了一硬一软两手政策,他从天雄军的大本营,也就是大名府的全庄镇,以他的名义,向全家庄镇赊欠了三万石粮食。
卢象升用三万石粮食,直接招降了高迎祥的三十万饥兵,天雄军运来的成车的馒头和大饼。
一人两个馒头或者一个张饼发下去,高迎祥的三十万“大军”当场就跪了,连推带拽的把大炮运了过来,黑洞洞的炮口对准了包围圈里的闯王。
还有什么比这个更令人吐血的?没有了吧?
实力瞬间倒转,天雄军从实力弱小的一方,变成瞬间强大无比,虽然卢象升不指望这些饥有什么作用,不过,从心里上却直接动摇了流寇的意志。
此时位于高迎祥的中军大帐内,田见秀望着高迎祥绝望地叫道“闯王,这仗没法打了,我们还是降了吧!”
高迎祥神色阴郁,咬牙切齿的道“你以为降了就没事了?”
田见秀说“先投降,如果官府不能给我们很好的安置,再反他娘的,这些年我们一直都是这样过来的吗?”
高迎祥神色郁郁的道“那是因为官兵没有足够的实力,不敢强行将我们解散,收缴我们的兵器,我们才想降就降,想反就反!”
他指着外面,厉声道“可是现在,你们看看,他们还会给我们这样的机会吗?降了,我们就永远都没有机会了!”
张献忠的目光闪烁“闯王,我们也想打,可问题是,您也看到,我们根本就打不过天雄军!”
对于张献忠的话,众贼寇首领深以为然。
打不过,就那投降。没有机会就不反了,大家重新当回老百姓呗,只要活得下去,鬼才愿意当这个流寇,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冲州撞府,一夕数惊呢。
这就是高迎祥跟手下那帮头领的分岐所在了,那帮头领名气没他大,就算投降了都没事,最多当回老百姓,可是高迎祥不行,朝廷对他恨之入骨,如果他降了,并且被解散了部队,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高迎祥愤愤道“再冲一次!天快黑了,只要我们能冲出去,就有机会逃出生天,一片漆黑,官兵是不敢追杀的!”
众头领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都不吱声。每冲一次都要搭上两三千条人命,岂是好玩的?
他们虽然也打过不少仗,死人看得多了,但并不代表他们喜欢被人趴在胸墙后面随便扣动一下板机就夺取性命!
这一仗怎么打都不对劲,天雄军动动手指头就叫他们死伤一地,而他们即便是把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也没有办法冲到天雄军面前,还怎么玩啊!
就在高迎祥命令各部依次进攻的时候,刘宗敏、张献忠、田见秀、李自成,老回回马守应等首领们,开始秘密商议。
崇祯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深夜,流寇大军首领高迎祥麾下内部火并,经过半夜的激烈撕杀,贺一龙阵亡,田见秀中伤,马进忠,以及马守应生擒高迎祥,向卢象升投降。
然而,李自成、张献忠、刘宗敏、罗汝才、贺锦等首领却不知所踪。
虽然有些小有遗憾,可卢象升却取得了全功,此战全歼高迎祥麾下主力流寇,三十四万余流寇大军投降。
五万七千余人被杀,西北流寇主力基本损失殆尽。
历史在这里拐了个大弯,原本撼动了大明王朝的流寇之患至此基本平定,明朝迎来了难得的喘息之机。
崇祯非常兴奋,加卢象升为万年侯!
用意不言自明。
万年,这是长安城郭之县,类似于北京怀柔,房山,而且是人口众多,足足有四万余户。
当然,如何安置三十四万俘虏流寇,也是官府最为头疼的问题了,因为这些流寇,虽然是饥兵,几乎人人都手上都有人命,无论把他们怎么安置,都会引起当地的百姓恐慌。
更为关键的是,三十四万人可不是随便安置的,需要大量的资金。
就在崇祯皇帝不是没有想到可以向辽东移民,然而问题是,他又不是不知道辽东移民过的是什么日子。
可以说,辽东百姓现在是大明最滋润的人,没有苛捐杂税,没有无穷无尽的劳役,种地就按照田亩,三十税一。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农民收入三十石粮食,只需要交出一石粮食,这个税放眼全世界,都是非常低的。
经过这些年的发展,辽东粮食充足,除了冷点,百姓家家住新房,户户有余粮,吃喝不愁,把他们这些双手沾满鲜血的流寇送到辽东,崇祯毫不怀疑,全旭有能力安置他们,可是,这是不是太便宜这些流寇了?
不能这么便宜这些流寇,崇祯有时候,小心眼小心得让人发指,就在他头疼万分的时候,全旭的奏折到了。
奏折的话里话外的意思,陛下您把人给我吧,我也不移民辽东,而是将他们发配到吕宋。
崇祯看着奏折望着曹化淳道“曹大伴,您说这个吕宋在什么地方?”
“吕宋居南海中,去漳州甚近。洪武五年正月遣使偕琐里诸国来贡!”
“距离漳州有多远?”
崇祯自然知道漳州属于福建的东南部,也是朝廷重犯的发配之地。
“大该三四千里吧!”
“三四千里,三四千里,那岂不是发配八千里?”
崇祯大手一挥“可!”
于是,高迎祥麾下的三十四万饥民大军,就这样成全了全旭,三十四万人移民吕宋,这将至少可以增加三百四十个镇子。
同时,这些见过血的流寇,自然不是良善之辈,面对土著也好,或者西洋人也罢,只要给他们武装,他们不会吃大亏!
这些流寇开始分批被发配到吕宋,享受发配八千里的痛苦。
……
海伦娜非常气愤,她的武威侯爷吃了闭门羹。
朱微媞似乎摸明白了全旭的态度,对于海伦娜不再有什么好脸色,海伦娜非常痛苦,雇佣全家军海军作战那是不可能的,购买新型舰炮也是不可能的。
就在她陷入绝望的时候,海伦娜无意间想起了全家军的巨大造船能力。
威尼斯这个城邦共和国拥有一千余艘各类商船,当然,战船规模偏小,主要地中海的风浪不大。
可问题是,威尼斯的人口不能光用来打仗,他们需要做工,生产火铳、火炮甚至是战舰、商船。
海伦娜无奈之下,正式向全旭递向会见请求。
这个时候,海伦娜光明正大的进入了武威侯府。
就在她刚刚进入武威侯府的时候,一阵马蹄声响起。
一匹枣红马如同一阵风一样冲进武威侯府,倒把海伦娜吓了一跳。
海伦娜愣了愣,只见三娘一身戎装,她身穿的其实并不是铠甲,而是防刺服。防刺服要比铠甲更轻便,而且灵活性更好。
“听说,你的剑术不错?”
三娘居高临下的望着海伦娜。
海伦娜微微一怔“当然,在威尼斯很多骑士,都不是我的对手!”
“哈哈!”
三娘爽朗的笑道“择日不如撞日,那我们练练?”
“练练?”
三娘耐心的解释道“就是比试比试,切磋一下!”
“我可以理解,你这是向我发起挑战吗?”
“你可以这么认为!”
三娘跳下马“你可以选择不应战,我不会欺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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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三三章用铜做炮子
第五三三章用铜做炮子
“哎呦……疼,你轻点!”
三娘怒视着全旭。
全旭将手中的药酒递给苏音“交给你了!”
三娘向海伦娜发起挑战,三娘轻敌之下,吃了一些先机之亏,不过,她们二人并没有真正的赢家。
三娘身上被木剑刺了好几剑,虽然这种演武用的木剑不能刺死人,然而问题是,海伦娜身高力沉,木剑刺在身上并不好受。
至于海伦娜虽然刺伤了三娘,同时也惹恼了三娘,三娘用小擒拿手,专门对付关节,海伦娜至少半个月内不能起床,这还是她没有下死手的原故。
全旭看着身上青了好几块的三娘,长长叹了口气“你这是何苦呢?”
三娘愤愤的道“这事没完,我被那个番婆子阴了,等过几天,我再找她算账!”
后宅这些事,全旭虽然没有管,不代表他不知道,三娘为什么会这么拼命,说穿了还是因为全景然和全景阳这一对儿女。
朱微媞只是轻漂漂的告诉三娘,海伦娜气到她了,如果三娘可以替她出口气,以后全景然和全景阳就可以叫她娘亲。
明明全景然和全景阳都是三娘生出来的孩子,可是因为时代的传统,她们两个不能叫三娘为娘亲,只能按照规矩叫姨娘,而向朱微媞叫母亲。
这事让三娘非常不是滋味,如果朱微媞不开口,她这辈子没有办法获得母亲的权力……
“这事,就这么算了!”
“凭什么这么算了!”
三娘郑重的望着全旭道“相公,这事你不要管,我知道你心疼我,但是,这关系着全氏的门风,现如今,我们全氏都成了勋贵们的耻辱,他们哪一家就是侍妾如云,咱们家就二娘和我,我们两个年纪也大了,要不,你把婉儿也收了……”
全旭摇摇头“你还嫌家里不够乱吗?有你和二娘,就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份,再说了,体力也不允许!”
每个人都有着每个人的幸福。
海伦娜虽然明目张胆的要成为全旭的情人,在朱微媞眼中,这是海伦娜刻意要成为全旭的侍妾。
此时,鼻青脸肿的海伦娜正面对着朱微媞。
“你找我来有什么事?”
“你这番婆子,好不知晓礼节,见了我们公主,还敢放肆!”
“行了。”
朱微媞摆摆手道“进我们全家的门,需要多少钱?”
海伦娜的眼睛一眨“这些事情,你可以做主?”
“这不是废话吗?”
红衣没好气的道“我们驸马,从来不过问内宅的事情,我们公主可以一言而决!”
“她说的,是真的吗?”
朱微媞点点头“可以这么说!”
“那好,我的条件其实非常简单!”
海伦娜欣喜若狂的道“只需要卖给我们威尼斯城邦共和国二十门一百三十毫米二十八倍径的后装线膛炮,炮弹一千发!”
“就这些?”
“就这些!”
“好吧!”
朱微媞朝着两名年长的宫娥点点头,两年宫娥伸手抓向海伦娜,去解海伦娜的衣服。
海伦娜急了“你们这是什么意思?”
“条件你已经提了,本宫还要看看,你到底值不值这个价格!”
两名年老的宫娥非常擅长查看是不是是一个女人是不是处女,守宫砂这个东西,非常容易做假,这两年老宫娥的眼睛毒着呢。
很快,她们将海伦娜剥成了一只大白虾。
海伦娜的眼睛中流出了泪水,她已经决定把自己卖了,为威尼斯城邦共和国换来一线的生机。
全旭说得没错,对于长达二百多年的战争,威尼斯人虽然胜少败多,可关键是,他们越打越绝望。
奥斯曼帝国并没有看到握手言和的架势,作为一个庞然大物,威尼斯在奥斯曼帝国面前简直就是一只蚂蚁,这种蚂蚁时而不时的蜇奥斯曼帝国一下,虽然会让奥斯曼帝国感觉到疼痛,却一直没有伤到奥斯曼帝国的根本。
反而让奥斯曼帝国越打越愤怒,此时的奥斯曼帝国进入了极盛时期,拥有一千四百余万人口,控制着约四百五十万平方公里的领土。特别是陆上的战争,接连战胜,并且焚烧了东欧平原上的莫斯科。
这是就蒙古人焚烧莫斯科城之后,第一次被人再次焚烧莫斯科,奥斯曼帝国成了世界的总盟主,与西班牙帝国东西抗争。
也幸亏有西班牙帝国以及东南亚的扩张,牵扯到奥斯曼帝国的精力,要不然威尼斯根本就坚持不住。
终于两年宫娥冲着朱微媞微微点点头,示意情况不错,结果可以让人接受。
“这件事情,我会向侯爷说明,尽可能满足你的要求!”
朱微媞望着海伦娜道“一旦进了全家的门,你就是全家的人,可不要再管什么威尼斯,什么奥斯曼,你的职责就是为了全家开枝散叶!”
……
全旭并没有理会家中的锁事,他则被拉到了枪炮局,参观新枪的研制工作,至于明末流小说里频频出现的先在铁皮上刻膛线,然后卷成枪管,解决膛线加工难题这类的段子,笑笑就好了,这样子弄出来的枪管,一场仗下来不炸膛弄死几百号人都对不起那些工匠。
也就是被无数明末小说作者捧上天了的陆战神器,米尼步枪。
事实的残酷性在于,他们如此推崇的米尼步枪仅仅列装了二十来年就退役了,永远地从陆军装备序列中消失了。
如果工业技术水平能达到大量制造米尼步枪的地步,要制装后装线膛步枪也没有任何难度了,搞米尼枪纯粹自己找抽。
前装线膛枪的子弹比火枪的口径要略大,必须用锤子一点点的敲进去,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子弹充分嵌入膛线,否则膛线是没办法发挥威力的。
这样搞带来的后果就是装填远比滑膛枪困难,人家都打了两三枪它都不见得能装好一发子弹。
这是西方国家在十七世纪便造出了线膛枪,可一直到十九世纪才大规模生产、装备的重要原因,论火力密度,它还不如滑膛枪呢,谁拿这玩意去玩排队枪毙,百分之百会让对手打出屎来!
当然,加工困难也是一大原因,靠手工要制造一支线膛枪的难度是难以想象的,一名技术高超的工匠差不多要一年才能做好一支,成本自然就低不到哪里去了,拿来给贵族打猎还行,大量生产列装部队就算了,财政部长会疯掉的!
能造和能大量制造是两码事,欧洲十七世纪初就能造线膛枪了,却直到十九世纪中叶才拥有了大量制造线膛步枪的能力。
全家军的枪炮局,因为有全旭这个巨型挂逼的存在,所以前装线膛线,压根就没有装备,直接是从后装步枪开始的。
这种新式步枪,唯一的区别就是没有底火雷汞,现在的蒸汽机发明了出来,生产效率得到极大的提高,由于机床的稳定性问题,废品率非常高。
由于子壳的外壳是纸质做成的,受到挤压会变形,而且容易哑火,这让这些工匠们非常头疼。
全旭道“别用纸做了,也别用铁壳,换成黄铜!”
“说得轻松,铜就是钱,拿钱打人,侯爷,您会破产的!”
全旭摇摇头道“铜壳可以重复利用,我们给士兵准备一个子弹壳袋子,让他们收集子弹壳!”
那些工匠道“子铳的质量问题,火炮同样存在,难道说,炮弹也用铜制?”
“没错啊,一样用黄铜!”
“那需要多少钱?”
“那你别管了!”
全旭笑道“钱的问题不是你要考虑的,你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提高质量,如何提高子铳(弹)以及炮子的威力,而不是成本,成本需要考虑,但不是现在考虑的问题!”
不管怎么说,铜质子弹和炮弹都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利用铜来制造虽然从成本上让人难以接受,事实上,现在的合金钢,有的卖的比铁还要贵。
比如说轴承钢,光凭铜钱的重量,已经买不到轴承钢了,至于其他钢材,同样也不便宜。
就在一群工匠绞尽脑汁,寻思着如何用铜做出子铳和炮子的时候,一名工匠如同疯子一样来到全旭身边“侯爷,我做出来了!”
这名工匠满身脏兮兮的,一股浓浓的酸臭味,胡子邋遢,满身污垢,全旭不得不捂着鼻子“你是谁啊!”
那名工匠兴奋的抓向全旭“侯爷跟我来!”
“你到底是谁?”
“我是陈子龙!”
陈子龙为什么会在辽东,此事说来,就是小孩没娘,说来话长。
当初陈子龙与方以智前往大名府的全家庄镇,立刻被全家庄镇的发展模式给吸引住了,他和不少明末的风流士子一样,也是一个拥有着理想化的年轻人。
在全旭在金梯书院公开课的时候,他公开宣称学以致用,经以济世,儒家十三经,只是给那些想做官的人准备的敲门砖,要想真正济世惠民,只能学以致用。
作为一名热血青年,陈子龙被全旭的言论忽悠住了,方以智离开了全家庄镇,他却没有,而是以一名金梯书院学生的身份,进入了全家庄体系。
后来,陈子龙来到了辽东,进入枪炮局,成为研究院的一名研究员。
在那个时候,建奴还是大明头上悬着的一柄利剑,他需要制造一种威力更大的火药,从而可以杀伤大量的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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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三四章风起辽西
第五三四章风起辽西
陈子龙虽然没有研究的经验,就跟着那些老工匠一起学习,跟着一些道士学习炼丹术,其实也是早期的化学。
就这样,陈子龙成了辽东枪炮局的一名火药项目组的研究员。
全旭自然知道陈子龙的存在,比如孙元化一样,知道归知道,却不干涉。
反正枪炮局就是一个独立的存在,这里的出入管理非常严格,任何人都不能例外,实验数据,他连一个字都带不走枪炮局。
如果他可以把所有的试验数据记在脑子里,这样的超强大脑,不是没有,如果陈子龙真有这样的本事,全旭也就认了。
“真弄出来了?”
全旭望着陈子龙的样子,微微有些意外,一样米养育百样人。陈子龙是工部侍郎陈所闻之子,号称明朝最后一位诗人。
当然,他其实更是一位擅长组织学生运动的领导人,明季江南党社的骨干成员,后来又创立织“几社“。“几者,绝学有再兴之几,而得知几其神之义也。清兵攻陷南京,他纠集太湖民众武装组织联络,开展抗清活动,事败后被捕。永历元年(公元年)五月十三,投水殉国。
陈子龙兴奋的道“弄出来了,弄出来了!”
“快,带我去看看!”
全旭跟着陈子龙撒腿就跑。
辽东枪炮局,设立的原址就是原金州卫城,整整一座卫城,可以容纳三四万人的卫城,比全家庄镇的全家堡面积还要大。
可惜,依旧不够,枪炮局,一再向外扩建,原来的金州城,就成了枪炮局的火炮、火箭炮以及火枪的生产工厂。
至于枪炮局火药研究院,距离原来的金州城墙差不多有一公里多远,与机械研究院比邻而居。
虽然与机械研究院比邻居而居,事实上却俨然不同,全旭也害怕他们在研究中弄出点事故,把整个枪炮局的兵工厂都给炸上天了。
机械研究院与火药研究院中间隔的不是一道墙,而是一座人工湖,金州的发展实在太迅速了,取土建窑烧砖的生意非常红火,这座人工湖,占据有一千四五百亩的样子,里面的泥土全部烧成了砖头。
火药研究院的建筑是最紧固的,甚至比武威侯爷更像一座坚固的堡垒,钢筋水泥整筑的框架结构,避免在爆炸中坍塌。
干净整洁的研究中心里……对,就是干净整洁,那陈子龙虽然邋遢得要命,但是工作场所却出奇的干净整洁。
十几号人正围着一砣拳头大小的东西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不用说,这帮家伙也是炸药狂人,跟这对活宝是臭味相投。
看到全旭进来,陈子龙就眉飞色舞,口水都快喷到全旭身上来了“大人大人,你要的火棉胶,我弄出来了!”
“在哪里?”
陈子龙道“就是它!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弄出了火棉和胶,然后两者混合,就弄出了这玩意儿!”
全旭的眼睛瞬间就亮了,一把将那坨不怎么养眼的玩意儿拿了过来,又嗅又捏,激动得不行不行的……火棉胶啊,真的是火棉胶啊!
世界上第一种安稳定的炸药,他终于弄出来了!他激动得用力揉捏,将那团火棉胶捏得奇形怪状,嘴里嘿嘿傻笑,就差没有咬一口下来尝尝是什么味道了。
他笑着问道“你们是怎么弄出来的?”
陈子龙认真的道“按照大人的吩咐,我们分别制造胶和火棉,然后按比例将其混合……没什么难度,就是火棉和胶有点危险,一不留神就会爆炸而已,将干燥的火棉放入胶里之后,正如大人所说,火棉在胶里溶化了,胶也被火棉吸干了,最后就只剩下这个啦!”
全旭冲这邋遢鬼竖起大拇指“不错,你干得不错!”
陈子龙的脸痛苦起来“大人客气了,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不过……这个火棉胶真的有大人说的这么厉害吗?”
“当然!不然我弄它干嘛?我告诉你们,这玩意不仅比黑火药的威力大出几倍,而且非常安,不像火棉那样动不动就爆炸……”
“安全那是肯定的,可它似乎也安全……”
“什么意思?”
“我们昨天用它作了实验,给它安上引信然后引爆,引信都烧完了,它一点反应都没有,这么大的一块火棉胶,从三层楼上撂下去,屁事没有,如果是黑火药,或者火棉,早就爆炸了,我还放在火里烧,一罐子酒精都烧完了,它还没有炸!”
听到这里,全旭也彻底服气了“你们有种!”
火棉胶,其实也是黄色炸药,也叫tt,是世界上最安全的一种炸药,如果说,影视剧里拿着一把手枪,或者步枪,击中tt,把tt引爆,这绝对说明导演不懂军事。子弹击中黑火药,可以引爆,绝对没有问题。
也可以引爆火棉,至于汽油,也没有问题,可是这种tt,绝对是不会被子弹击中爆炸,作为烈性炸药之一,tt其实是最稳定,最安全的炸药。
这需要用雷管进行引爆。
陈子龙非常头疼,他想制造出一种威力巨大的炸药,可以更好的杀伤建奴,取代火棉,因为火棉的爆炸威力比黑火药更大,缺点也非常突出。
黑火药,只要避免明火和静电,那基本上还算安全,可是火棉却不行,剧烈抖动就可以爆炸,更何况是明火。
当然,这种不安全,有的时候,也是非常有效果。
比如说,燧发枪,最让人头疼的问题就是因为哑火率太高,可问题是换了火棉,替代黑火药,哑火率居然奇迹般好了。现在全家军的燧发枪,已经不再是十枪里面三枪哑火,就算连开一百枪,也不见得有三枪哑火。
这基本上可以满足战场上的需要了。
全旭笑道“给我一根铜管,塞入火棉,与这种火棉胶联在一起!”
这些工匠们的动手能力极强,短短一会儿,就制造了一根铜管,并且在铜管里塞进了火棉,作为引信,开始点燃。
随着火棉在铜管里缓慢地燃烧着,当火棉燃烧殆尽的时候。
轰隆。
一团桔红的火光爆裂而出,烟焰翻滚而起,地面地震了似的剧烈的一抖,那帮躲在远处看热闹的家伙脚一软,都变成了滚地葫芦,耳朵像是被人狠狠抽了一耳光似的嗡嗡作响!
更有不少石头被抛起老高,冰雹似的落下,砸到谁算谁倒霉,大家却对此没啥反应,一个个面色发白,显然都让这雷霆万钧的爆炸巨响给吓着了!
不光是他们,整个研究院的人都给吓着了,隔了几百步远都能看到他们鸡飞狗跳!
别怪他们,绝大多数人一辈子都没有听到过如此恐怖的巨响,被吓得魂不附体也算正常。硝烟弥漫中,陈子龙一蹦三尺高,手舞足蹈,疯了似的又跳又叫“我明白了,我明白了,哈哈哈,我终于明白了!”
一盆冷水马上交在陈子龙的头上,全旭淡淡的道“用火棉虽然可以引爆火棉胶,可问题是,火棉做引信是不现实的,它太危险了,可能还没等炮弹飞出炮膛,它就已经爆炸了,我们总不能在每发炮弹身上都接一根长长的火棉作为引信吧?”
陈子龙点点头道“那可怎么办?”
“接下来,你们要做的事情就是想办法弄出一种比较安、稳定,但是受到较猛烈的碰撞或者遇到明火就会爆炸的引信!”
全旭望着众研究员道“这个非常重要,没有它,我们做出再多火棉胶也是白搭!”
陈子龙瞪大了眼睛“这可怎么弄!”
全旭耸耸肩道“我也不知道,看你们的了……加油吧,我看好你们哟!”
全旭知道,但是却没有说。
……
辽西。
祖大寿这几年过得很郁闷,崇祯对他的不信任,对他的威信构成了极大的打击。其实吧,这也不算什么大事,只要明朝还得依靠他,依靠他这支军队守住辽西这个战略要地,对他投降之举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这年头大家都不容易啊,不能计较那么多。
问题是随着全家军、天雄军的崛起,大明对他祖某人,对关宁军的依赖性正在飞快地减小,尤其是广宁之战后,不顾关宁军的强烈抗议将,东江军的军饷提高到了三十万两,还将祖大乐、祖大弼这两员猛将及他们麾下的六千铁蹄调入关内供天雄军驱使。
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一直以来都只有辽西将门给明廷脸色看的份,什么时候轮到明廷对他们呼三喝四了?
祖大寿分明感觉到,明廷对他的信任,对关宁军的容忍限度正在迅速降低,他却无可奈何。
关宁军众将领愤愤不平,扬言要制造一场兵变,给明廷一点颜色看看。
这个他们非常拿手,但却被祖大寿给制止了。
祖大寿意识到大明与后金之间的力量对比正随着那两支新军势不可挡的崛起而悄然变化,并且随着东江军重新控制朝鲜,天雄军痛击高迎祥,这种消长变得越来越明显。
关宁军一家独大的好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在这种关头把明廷往死里得罪,对关宁军没有丝毫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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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三五章关宁军哗变
第五三五章关宁军哗变
一个军阀团体想要生存下去,光靠能打是绝对不够的。
还得会看风色,谋定而后动。
比如说全旭,全旭很能打,卢象升也很能打。
卢象升和全旭两个人走的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路子,全旭跟崇祯混成了一家人,而卢象升则是恪守人臣之本份。
在崇祯心中,全旭是自己人,卢象升则是带着一些隔阂。
卢象升一举干掉了高迎祥,俘虏了高迎祥麾下三十四万人马,这些人卢象升真安排不下?
其实并不见得,如果崇祯给卢象升授权,他凭什么安置不了?要知道,以天雄军的时候,蒙古人根本就不敢找他的岔,有多远滚多远。
长城关内安置不了,可以向关外移民,用屯田的方式,可以轻松把这些人消化掉,问题是,这三十四万人,虽然是高迎祥的饥兵。
但是,饥兵那也是兵。
这些人放在卢象升手中,崇祯皇帝担心,放在全旭手中,他却不担心了,他认为全旭是他的妹夫,是一家人,是自己人。
全旭知道什么时候该嚣张一下,什么时候该装孙子。该嚣张的时候,当着崇祯皇帝的面,他敢当朝发飙,殴打殿中御史和言官。
这可是大明立国以来,第一个武臣殴打言官,而且屁事没有。
不能说没有,全旭被罚了半年俸禄,开玩笑,全旭的俸禄,他压根就没有去领过,人家不是靠工资生活的人。
祖大寿非常嫉妒全旭,现在关宁军正从大爷向孙子转型,只要能保住辽西将门的利益,装装孙子又如何?
广宁之战真的把后金给打疼了,以至于整整一年多都没有再对大明发动攻击,关外迎来了难得的平静,辽西地区的军民难得的过了一段安生日子,虽说在朝中的地位下降让整个关宁军都十分紧张,不过那是大人物要考虑的事情。
祖大寿也没有闲着,他带着关宁军趁机大兴军屯,开垦了五十几万亩军田,种上麦子和大豆,获得好收成。
尤其是广宁之战之后,关宁军屯田屯得更加起劲了,屯田规模扩大到了百万亩,祖大寿甚至雄心勃勃地提出兴修大凌河城,控制大小凌河。
他头疼的问题是他头疼的问题,这说起来像绕口令,任何时候,老板和员工从来不占在一个利益链上。
比如,原籍是辽东人的关宁军士兵,经过脱了衣服,扔下兵刃,跑去辽东,投靠全家军,成为辽东百姓。
这才是最致命的问题,关宁军在崇祯六年居然跑了四千七百余人,搞得人心慌慌,士气几近崩溃。
普通军户和士兵是不会在意这些的,他们只在乎今年收成如何,军饷能不能按时发下来。
比如说现在,八角堡就有几十名士兵正在抱怨,说军饷到现在都还没有发
“见鬼了,这军饷都拖了三个月了,还没有发,让我们喝西北风吗!”
“就是!难得今年没打仗,还以为可以过得舒服一点,没想到更加糟糕了!”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发下来!”
“别抱怨了,过年之前能发下来就算不错啦!”
一名总旗冷笑一声“你们不知道吧?朝廷今年把原本应该给我们的饷银分了大大的一份给东江军!你们还想准时发饷?能有口饭吃就算不错了!”
一帮士兵顿时就炸了“那是我们的钱,凭什么给东江军那帮穷鬼!”
总旗苦笑“朝廷见建奴势弱,认为我们没用了,想一脚将我们踹开呗!哼,老子早就看透了这个朝廷,他们哪,根本就不拿我们当人,需要我们的时候往死里用,不需要了就有多远甩多远!”
士兵们破口大骂,一个个都气炸了肺。
自关宁军成军以来,二十多年里,每年七百万两辽饷那是雷打不动的,每年收上来的税不够给他们发饷,皇帝就要千方百计的凑,哪怕是卖肾也要给他们凑足。
就算流民如星火燎原席卷西北和中原,也万万不敢动这笔钱去剿匪,所以在关宁军眼里,那笔钱就是他们的,谁也不准动!
现在听说朝廷居然拿他们的钱给了东江军,都气歪了鼻子,如果有东江军将士在场,他们肯定要抄家伙上了。
就这像是同样一个乞丐,你天天扇他耳光,哪天突然不想扇他了,这叫恩德;如果你天天给他一个蛋糕,哪天突然不给了,那叫悲剧。
很显然,明廷现在就遇上了这样的悲剧,崇祯说是要挪用辽饷,可是朝廷的阻力太大,要不然,卢象升也不至于守着上千公里的防线,还要负责围剿农民军,可惜,他却无力扩军。
关键是,朝廷没钱支持他。
这次虽然少了一百万两,这次主要是孙承宗派人典验关宁军,发现关宁军的空额太重。、
然而问题是,辽西将门给扣了下来,故意拖着不发而已。
这也是老传统了,朝廷就算每个月都按时发饷,将军也要拖两三个月再发下去,告诉士兵们说是自己极力争取才发下来的,让士兵们对自己感恩戴德,这是一种带兵的手段。
不过现在辽西将门要的不是将士们的感恩戴德,而是他们对朝廷的不满,最好再组织一次闹饷,让朝廷知道他们的愤怒!
看到士兵们已经愤怒了,那总旗越发的来了劲,极力煽风点火,将士兵们的怒火燎得更旺。
“反了,反了!”
以八角堡开始,关宁军共计四十九个屯堡,共计三万余人马参与了这场哗变,他们甚至声称要军饷,不给就投建奴……
崇祯皇帝本来就是性情中人,喜欢一个人,往死里喜欢,恨上一个人的时候,坚决不知道妥协为何物。
关宁军闹军饷,哗变的消息传到京城,崇祯勃然大怒。
关宁军前前后后花掉了朝廷差不多几千万两银子,结果倒好,朝廷只是削减一部分军饷,朝廷那么困难,他们就这么对待朝廷。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如今三个旅的部队还在九州宣泄着他们的愤怒,开始培养亲全家军派系的武士,让他们看押着日本疯狂的开采石见银山。
同时,与幕府最强大的八万关东军发生了激烈的战斗,结果幕府军自然战败,他们就派人往京城游说,日本乃不征之国,对于大明向来恭顺,全家军攻打日本,实属不应该……
结果,全旭让人从缴获的银子中,拿出六十万两银子送给了崇祯。
全旭一封密信告诉崇祯“老大,我失算了,日本这个地方太穷了,就这么点,银矿正在开采……后面还有!”
别的大臣都是想尽一切办法,从崇祯那里捞钱,只有全旭给崇祯送辽东特产,送山珍海味,送罐头,送牛羊,送银子。
对比之下,崇祯对关宁军的恶感就更加强烈了,联想起崇祯二年的时候,建奴破关而入,威胁京城,关宁军畏敌怯战,全靠全家军和天雄军。
于是,崇祯直接下令全旭“给朕平定了这么叛贼!”
崇祯六年的七月夕节晚上,朱微媞正找着借口与全旭商议海伦娜的问题。
“那个火炮真不能卖,这是国之重器!”
全旭望着朱微媞道“海伦娜又不是金子做的,就算她是金子做的,她也不值这个价!”
朱微媞的想法很简单,她看出来,全旭望着海伦娜的目光,并不像厌恶她的样子,就像一个孩子,想吃吊在房梁上的糖果,却又够不着。
“这件事,我本来不想理会,只是……驸马要是想纳了海伦娜,那就纳了吧!”
朱微媞道“火炮既然不能卖,可以用其他条件交换,我再去跟她谈谈!”
朱微媞确实是对于火炮没有什么太大的概念,明朝也从西洋人手中买过大炮,特别是佛郎机大炮,就是历史上最早期的后装滑膛炮。
在她想来,既然佛郎机人可以卖,全家军也可以卖。
可是,现在看到全旭的态度,她就明白了,自己差点好心办了坏事。
“我错了!”
“肯认错就好!”
全旭淡淡的笑道“家里的事,我不管,全部交给你,不过,咱们这个家,要有个家的样子,你不要把皇宫里的那一套弄到家里来,咱们不讲夫为妻纲,父为子纲,咱们讲的父父子子!”
三纲五常其实是汉武帝时期才兴起的,在两宋明清更加强。
其实,中国的儒家真正的思想是,君君臣臣、子子父父,讲究君主要有君主的样子,大臣要有臣子的操作,父亲要有父亲的样子,儿子要有儿子的本份。
只不过,千年来下来,儒家的思想被改得面具全非。
清朝的腐儒,并不是真正的儒家。
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才是真正的儒家思想。
这就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
朱微媞长长叹了口气。
就在这时,袁宗第躬身道“侯爷,全干求见!”
“让他进来吧!!”
时间不长,全干躬身而进。
全旭看着全干,此时的全旭越来越有《庆余年》里陈萍萍的气势,他仿佛像一条毒蛇,随时准备择人而噬。
“说吧,出了什么事情!”
全干的目光落在朱微媞身上。
朱微媞起身道“驸马,我先回屋了!!”
全干望着朱微媞的背影,淡淡的道“关宁军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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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三六章似曾相识
第五三六章似曾相识
“祖大寿这次可要失算了!”
全旭淡淡笑道“以往的时候,朝廷欠饷,或者哪一点不如他的意,他就暗示麾下的将士哗变,朝廷就指望着关宁军抵抗建奴,所以不得不哄着关宁军,让着祖大寿,现在,陛下早已对关宁军心怀不满,这个时候哗变,那岂不是自讨苦吃?”
“侯爷猜测得不错,陛下的意思是,让侯爷率军平定叛乱!”
全干的目光变得幽深“圣旨估计还要一阵子,才能抵达辽东!”
全旭原本就不想待在辽东了,因为家里的琐事太多,而海伦娜对他展开了磨字诀,几乎天天过来烦全旭。
全旭还不能给海伦娜翻脸,现如今辽东的工业化已经进行到了关键时刻,随着蒸汽机的运用,各种物资的产量都大大增加。
辽东虽然可以依靠铁路建设,拉动内需,可同样需要一个产品倾销之地,威尼斯人充当的角色相当重要。
辽东不仅仅向威尼斯出售钢铁和水泥,还有其他生活用品,除了传统的丝绸、布帛、瓷器、茶叶之类,还有相当多的工业产品。
比如质量不错,而且又廉价的羊毛布,数量和品种更加齐全的罐头,甚至是家具,大明的丝绸和瓷器在欧洲非常受欢迎,与大明制式的古式家具,在欧洲同样受欢迎。
海伦娜的商队往来在大明与欧洲之间,现在威尼斯人其实并不是从欧洲来到跑,而是充当二道贩子,把从辽东收上来的瓷器、以及丝绸,卖给其他欧洲人。
全旭虽然不想失去海伦娜这个贸易伙伴,但是也不想弄得家宅不宁,趁着这个机会,倒是可以离开家。
全旭望着全干道“关宁军的叛乱范围有多大?是不是全军哗变?”
全干拿着玄影卫的情报放在全旭面前,全旭粗略的瞄了一眼“才三万多人哗变,小孩撒尿,不值得一提!老子也不等圣旨到了,现在马上出兵,打完再说!”
对于关宁军这支老爷军队,全旭可没有一定好感。
就算养一条狗,大明二十年也该养熟了,然而问题是关宁军就是一支喂不熟的白眼狼,早就想收拾关宁军了,一直没有逮到机会。
现在有了这个机会,全旭自然不会客气。
随后,全旭拿到对讲机,直接联系全家军总参谋部。
“我是全旭!”
“请核对身份密码!”
“地振高岗一派溪山千古秀!”
“门朝大海三河合水万年流!密码核对正确!全帅,请您指示!”
“我们距离辽西最近的骑兵部队是哪一支?”
“骑兵第四旅,目前正在营口正进休整!”
全旭点点头道“马上制定平定关宁军哗变的作战计划书,同时,向骑兵第四旅下达命令,命令他们马上结束休整,假期日后再补!”
“是!”
对于平定关宁军哗变,全旭并没有针对全家军进行动员,甚至没有调动超过一个旅的全家军部队,而是动用了一个旅的骑兵。
骑兵旅第四旅在营口休整,马上就接到了全军暂时休整的命令。
崇祯六年七月八日晚上,全旭与全家军骑兵第四旅会合在海州,全旭亲自动手,率领近卫旅亲兵骑兵团,与骑兵第四旅。
全军将士一万一千余人,在海州牛庄镇搭设浮桥,浩浩荡荡杀向辽西。
……
辽西屯田堡,一名关宁军守备望着浩浩荡荡蜂拥而来的黑色骑兵洪流,极度恐惧占据了他的整个思维,他的面色惨白,嘴唇哆嗦,双腿微微发抖,颤声狂叫“点燃烽火!点燃烽火!”
负责点燃烽火的士兵双手哆嗦得厉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火把扔到干柴堆上,马上,一道黑压压的烟柱冲天而起,越冲越高,二十里内皆可见着。
然而,这个花费数千白银建造的堡垒能起到的作用也就这一点了,面对以排山倒海之势压过来的全家军骑兵,他们压根提不起半点坚守的勇气,在点燃烽火后不久便打开大门,列队出去向全家军投降,三百五十名士兵,数百军户,一箭未发便尽成全家军的俘虏。
首战,就以这样的结果落下帷幕。
袁宗第目瞪口呆的道“关宁军,还是这个关宁军,真没有让我们失望,如果这次来的不是我们,而是建奴,他们是不是一样举手投降?”
全旭不屑的冷笑道“如果是建奴,他们投降得更快!”
辽河流域的军屯堡垒一个接一个燃起烽火,全家大军压境的信息高速向宁远城方向传递,整个辽西地区都笼罩在恐惧的气氛之中。
全家军骑兵就在那一道道高高冲起的烟柱之间肆无忌惮地驰骋,所到之处,各个堡垒无不望风而降,罕有抵抗的。
广宁之战的胜利似乎并没有让关宁军变得勇敢起来,他们依然是老样子,看到全家军的战旗,他们怎么可能有抵抗的意志?
要知道,他们见了建奴就跟耗子见了猫一样,当然,建奴面对全家军,根本就占不到便宜,全家军收拾建奴就给大人打孩子一样轻松,关宁军打不过全家军,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这些军屯驻扎的兵力都少得可怜,根本就无力与全家军抗衡,看到全家军大军浩浩荡荡的杀过来,除了投降他们还能干什么?
当然,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堡垒里储存的粮食军械,军屯里的军户,尽数成为全家军的战利品!
也不是毫无用处,比如说可以将吃空饷喝兵血的烂账一推四五六全部给抹掉……死无对证嘛!
全旭此时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自从渡过辽河向西以来,他所指挥的大军正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扫荡着关宁军千辛万苦建立起来的军屯堡垒,所到之处,关宁军无不望风而降,让全家军感觉到了那种所向披靡的风光。
对关宁军,全旭除了不屑,还是不屑。
他对崇祯感觉一万个不值得,关宁军不是第一次掉链子,从崇祯二年,到崇祯十七年,他为什么不用七百万两银子训练新军?
就算自己训练新军,那也不是无兵可用,真是奇怪了?
作为一个老板,手底下的人不堪大用非常正常,有的业务会出现亏空,也属于正常,面对包袱,扔掉其实是最合适的办法。
全旭想不通,崇祯为什么一直到去煤山上上吊,都没有动手兴建新军。
全旭望着全家军将领道“关宁军不敢与我们作战,扫荡军屯这点小事用不着太多人手,把军队分散开来,分别扫荡各屯堡,每团以司为单位,分别出击!”
“是!”
全旭不可谓之不大胆,这样的分兵就是以二百人为一队,分别向各个屯堡进行扫荡,当然,效率也提高了不少。
全旭出到一万一千铁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横扫辽流域,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便攻下了关宁军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建立起来的数十座军屯,一万四千余多名参与哗变的关宁军将士,两万两屯田军户尽成俘虏,
储存在军屯内的大量粮食、军械也成了全家军的战利品。全家军大军得势不饶人,在扫荡了所有军屯之后,连老鼠都想哭。
全家军做得非常绝,俘虏参与哗变的关宁军士兵,押解着他们,把他们与军户们一起,将军屯里的粮食、耕具、牛马、家畜,包括田地里尚未成熟的粮食,一样也收割了。
全家军所过之处,那真是鸡犬不留,寸草不生。
消息传来,整个辽西为之震骇!
当然,全旭也非常震撼。
没错,真的是震撼。
全家军的骑兵马蹄声刚刚传过去,那些关宁军士兵像被大火驱赶的蚁群一样逃离堡垒,朝宁远城涌来。
一路上他们抛弃了大量粮食、钱财、兵器,甚至孩子,自然的,也抛弃了一个男人有血性和尊严,老弱妇孺被挤到路边惊恐的痛哭,一群群孔武有力的士兵只顾着逃命,压根就没有人想过要去收拢一下,带上他们一起走。
祖宽率领他那三千骑兵迎着全家军进攻的矛头一路疾驰,目之所及,尽是堡垒燃烧时腾起的烟焰,还有蜷缩在官道旁的妇孺的恸哭,这一幕幕让他几乎咬碎了牙。
“耻辱……”
像祖宽这样的关宁军将领还有一些羞耻感,那么多坚固的堡垒,那么多装备精良的士兵,愣是没有对全家军造成任何威胁!
全家军大军一到,马上就降的降,逃命的逃命,都还没有打呢,便兵败如山倒了!
朝廷数百万两军饷辛苦打造的精良兵甲,数万民夫军户数年起早贪黑的辛勤劳作,全便宜了全家军,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他挡住一支溃兵,费了一番手脚才将百总揪出来,厉声问“全家军在哪里?”
那百总神色惊恐且茫然“不…不知道啊。”
祖宽两眼几乎要喷出火来了“不、知、道!?”
那百总低下头去,说“卑下…卑下这一路过来都没有碰到过全家军,不清楚他们到底在哪里。”
祖宽怒吼“你连全家军的影子都没看见就跑了?”
百总的头垂得更低“大家都撤了,卑下不撤都不行……”
全旭失算了,他以为这场平定叛乱,怎么也会有一两场硬仗要打,结果是,这一幕让他似乎有些似曾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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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三七章吴三桂的愤怒
第五三七章吴三桂的愤怒
宁远城内,弥漫着恐怖的气氛。一些逃回到宁远城内的关宁军士兵,带回了一连串的消息。
有人说,全旭亲率全家军十数万人马倾力来攻,以图镇压关宁军。
也有人说,朝廷决定秋后算账,铲除辽西将门,消灭关宁军。
宁远城内,众多关宁军将领目光游移,祖大寿面色铁青,紧紧握着拳头,面部肌肉一抽一抽的,犹如一头发怒的雄狮。
说实话,这次关宁军哗变,并非是祖大寿的主意,如果他是主使的,肯定会控制好规模,控制好范围,而且不会这么无恼。
这只是关宁心下层将领不满,具体是谁人指使,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个黑锅必须他来背。
失算,彻底失算了。
就算部队哗变,朝廷的反应,他一直都算计在心里,毕竟,这也不是第一次了,关宁军总会时而不时的闹出哗变,要么闹军饷,要么闹待遇,总之,只要不顺心,他们就拿这一招来对付朝廷。
只是没有想到,朝廷的反应会如此过激,直接下令辽东新军直接跨越辽西,进而平叛。
更让祖大寿没有想到的是,面对辽东新军,关宁军居然没有一点抵抗之力。
几乎所有的关宁军面对辽东新军,几乎都是望风而降,能够扔下部曲和百姓、粮食、铠甲的物资,跑到宁远城,那就算是有良心的了。
辽东新军的战斗力强悍,他知道,虽然说,有广宁之战的大胜,但是,祖大寿认为,建奴其实就是那么回事。
关宁军只是不跟建奴一般见识,真打起来,也就是半斤对八两,说起来难以置信,关宁军最精锐的夜不收,或小规模骑哨,与建奴对战,胜多败少。
只要人数超过千数,关宁军就是败多胜少,属于人数越多,败得越惨。
可他万万没想到,全旭放着这建奴不打,偏偏跑来捏关宁军。
只是…这种被人家当成种在自家地里的庄稼,心情好了就过来收割一次的滋味,真的很不好受!
“祖帅,吴少帅到了!”
亲兵的报告将祖大寿从思绪中拉了出来。祖大寿抬起头,有些惊讶“长伯这么快就到了?快请!”
随着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传来,吴三桂一身明亮的银甲,虎步而入“舅舅,我来了!”
“这么快?短短两天时间,从山海关抵达宁远,肯定吃了不少苦吧?何必这么急呢!”
祖大寿是真心喜欢这个外甥,才华横溢,骁勇善战,懂进退,知好歹,这是万里挑一的人才。
“全旭气势汹汹,来者不善,如今全家军摧城拔寨,所向披靡,视我关宁军如无物,我心宁远的安危,自然不敢怠慢!”
吴三桂望着祖大寿道“现在情况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非常不妙,几十座屯田堡被扒光,人畜皆被俘虏,可谓是鸡犬不留,寸草不生,两万余军户被劫走,一万余士兵被俘虏……”
吴三桂的神色有些暗淡“那岂不是损失惨重?”
“何止是损失惨重,现如今,我们关宁军可以说是元气大伤!”
祖大寿愤愤的道“积攒多年的军械甲胄、火药,全部被全旭抢走了!若非朝廷调走了大乐和大弼,以及六千精锐铁骑,我们关宁军面对全家军,何至于毫无招架之力?”
这话纯属往自己的脸上贴金,如果这六千精锐骑兵在此,估计也就是给全旭多送六七千匹战马。
提起全旭,吴三桂就气愤得压根直痒痒。
作为少年得志的将领,辽西将门的新秀,他第一次入关,就遇到了秦承祖,被全旭搞得灰头土脸,虽然现如今,秦承祖并没有名义上归顺全旭。
可明眼人都知道,大明现在有三支强军,辽东新军,也就是全家军排第一,最强,其次是卢象升的天雄军,第三则可以排到秦承祖麾下的登莱军。
虽然秦承祖的登莱新军不显山不露水,平时很少露脸,这可是在建奴面前,唯一可以保持高昂进攻态势的军队。
当然,从装备上来说,登莱新军与全家军、天雄军一样,装备着大量的火铳,而且那些火铳,火炮,都是全记生产的。
让人不难产生联想,好在秦承祖现在非常低调,他从原来的登莱镇总兵,缓步升任山东总兵,成为一省总兵,军队也从最初的八千余人,扩充到了一万五千余人。
吴三桂现在可以肯定,秦承祖就是全旭的人,只是他拿不到证据,事实上,如果不是秦承祖投靠了全旭,全旭的大量的工厂和造船厂怎么可能放在登莱?
如果不是因为当初全旭是一个白身,他都敢把关宁军大败,袁崇焕之死联想到全旭身上,这恰恰是最让人想不通的地方。
甥舅二人吐槽了好一阵子全旭。
祖大寿这才郑重的望着吴三桂道“长伯,你说现在咱们怎么办?”
“全旭率领的全家军只是骑兵,骑兵不擅长攻城,也就意味着,他们长于野战,不擅长攻坚!”
吴三桂望着祖大寿道“第一要严格控制各城,避免谣言扩散,其次把城门关键位置,换上咱们最忠诚的人,避免全旭乱中夺城,眼下马上秋收,在这个情况下,全旭肯定会返回辽东,只要我们坚持一个月,他肯定会回去。同时,给咱们的盟友施加压力,他们该干活了!”
吴三桂简短几句话就可把应对之法说了出来,可以说非常全面,也非常具体。
辽西将门最大的盟友,就是潜规则。
关宁军成军这十数年来,每年从朝廷吃了七百多万两军饷,可事实上多达两千多万两银子的军饷,被文臣截留了。
可以说,所有文臣,都是关宁军的盟友。
崇祯每次要提议截留辽饷,都被文臣堵了回来,崇祯只能这儿挪用几十万两银子,那儿再挪用几十万两。
现在口子已经开了,如果关宁军不闹,其实也没有好下场。
全旭不知道吴三桂的应对之法,他事实上对于宁远城并没有什么企图,而是看中了关宁军的士兵。
凭良心上来说,关宁军确实算是明末的强军之一,装备精良,战斗力比明军军户强得太多了,关宁军对上其他明军,基本上可以进入屠幼模式。
这是一块好钢,全旭自然不想便宜建奴,虽然从关宁军手中俘虏了三四万人口,以及大量的粮食的装备,这些被俘虏的关宁军士兵,压根就没有停留,而是直接拉到金州的辽军军事学院。
对关宁军军官们,全旭一概从总旗以上,不再留用,而是就地处理,发配到铁路工程基础部队进行劳动改造。
这些从关宁军军中挑选出来的军官,就跟祖大寿没有什么关系了,他们接受全家军的培训,准备强化三个月以后,作为进攻琼州府的驻防力量。
等西班牙人把郑芝龙的部队培养好,全旭用硬碰硬的战斗方式,击碎西班牙人的幻想,告诉他们,西班牙方阵已经过时了。
关宁军这些俘虏,将会被强化训练三个月之后,组建全家军安南军团,先以琼州府,既现在的海南省为实战练兵场。
一旦彻底击败郑芝龙的部队,这些安南军团将以海南岛作为基地,向中南半岛进攻,全旭对于大明的战略是三面包围之法。
既辽东、台湾、海南以及安南、吕宋,虽然全家军暂时没有设立旅级以上编制,不过,未来,全旭计划,全家军现在的二十六个旅,继续扩编,以每个师下辖四个旅,组成十七到十九个师。
这样以来,全家军全军的规模将达到五十至六十万人,那个时候,就可以差不多进行统一战争了。
就在吴三桂开始坚壁清野,准备与全家军大打出手的时候,全旭直接率领全家军主力横扫了泰宁卫。
这才是全旭真正的目的,泰宁卫位于大凌河的中游,北与蒙古科儿沁南缘交接,也就意味着,全旭直接掐断了关宁军与建奴的接壤道路。
关宁军的势力范围将被全家军隔开。
在这个时候,崇祯皇帝的圣旨终于抵达了辽东,全旭基本上已经完成了自己的战略目的,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内,全旭以秋风扫落叶之势,从关宁军控制的辽西地区,俘虏了关宁军士兵三万余人,军户和百姓,共计六万七千五百余人。
各种粮食和牛羊数以十万计,可以说大赚特赚,关键是全家军在此战中,半个月伤亡不足二百人。
杀猪都没有这么轻松。
当祖大寿知道了全旭拿下了泰宁卫城,长长叹了口气“他有没有拿到……”
“没有,绝对没有,我们的人在撤退之前,一把火把该烧的都烧了!”
就在这时,亲兵连滚带爬的走过来“祖帅,辽东全帅在城外求见!”
这一战关宁军被全旭一口吃掉了将近三分之一稍多,接近一小半的实力。
祖大寿的脸色变成要多难看就多难看。
不过,该来的还是要来。
吴三桂一听全旭要求见,脸色浮现一抹得意的神色,他冲祖大寿做出一个抹脖子的手势“舅舅,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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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三八章吴三桂你算什么东西
第五三八章吴三桂你算什么东西
吴三桂对于全旭,非常不满。一半原因是因为在登州平叛的时候,被秦承祖弄得灰头土脸,虽然没有证据,可是直觉告诉吴三桂,那就是全旭的手笔。
毕竟,全记的火绳火铳,是出了名的质量好,重量轻,而且极少炸膛,放眼天下,整个明军各镇中,只有秦承祖、卢象升、毛文龙以及满桂麾下采用了全记的火铳。
另外一个层面的原因则是因为嫉妒,在全旭没有出现之前,吴三桂被祖大寿视为千里朐,袁崇焕视他的架海金梁,整个辽西将门,都认为他前程无量,必成大器。
然而问题是,自从全旭出现,一切都变了,崇祯二年遵化之战,接着就是广宁之战,全旭名扬天下,败建奴,退荷兰人,打败西班牙人从荷兰人手中夺回台湾,从西班牙人手中夺回吕宋。
就连海上霸王郑芝龙也被全旭以少敌多,打得溃不成军,现在几万全家军就在九州岛,肆无忌惮的杀戮,这些只能用“奇迹”来形容的战功全旭,和全家军成了天下瞩目的对象,至于吴三桂,完被晾到一边去了。
这让吴三桂如何受得了!他对全旭的怨恨越积越深,只想弄死这个王八蛋!
不过现在全旭已经是帝国侯爵,辽东经略使,无论爵位还是职位犹在他之上,已经不是他能够轻易弄死的了。
祖大寿望着吴三桂道“他是辽东经略安抚使,也是朝廷的侯爵,他要是出了问题……”
“舅舅……”
吴三桂冷笑道“只有活人才对朝廷有用,当年袁督师圣眷更隆,权势比全旭还要大,可是呢,他死了,现在谁还记得袁督师?”
“可是……”
在那么一瞬间,祖大寿心动了。
吴三桂说得其实也有一定的道理,这个世界上掌握着实力,拳头大,就有道理。就像历史上,袁崇焕矫诏而杀毛文龙。
只要人死了,死人是不会说话的,可以随便泼脏水,这种情况还同样发生在卢象升身上。就比如说,一个公司的某个能干的业余员,铁心辞职,说某某人对他们打压,老板在这个情况下,不会处理打压他的那个领导,而会重用。
因为别无选择,就像卢象升死了,崇祯也明知卢象升是冤枉的,他也知道毛文龙冤枉,然而问题是,他无法处理高起潜。
处理了高起潜,军权旁落,情况只会更糟糕。这是老板或者上位者的思维方式。
作为辽西将门的领军人物,祖大寿会对崇祯不了解吗?
如果说以前不了解,那么现在他也该吃透了崇祯的脾气。
祖大寿摆摆手,众将领纷纷离开。
整个偌大的将军府,只剩舅甥二人。
祖大寿压低声音道“如果没有万全之策,他敢来吗?他来的这里,自然就有了绝对的把握,此事不要再提!”
事实上,祖大寿说得不错,全旭没有进入宁远城,而是在宁远城外,大队的关宁军降兵排成歪歪斜斜的队列,承受着全旭的怒火。
全旭瞪圆眼睛,脸上由于凶怒而变得有些狰狞,他操着最恶毒最难听的话咆哮着,向关宁军军将士祖宗十八代致以最真诚的问候,而这些桀骜不驯的东北大汉被他骂得跟小媳妇似的耸拉着脑袋,只想在地上找条缝钻进去,却不敢还口。
如果是演练什么阵型大家搞砸了,全旭这样数落他们,他们还有点委屈,问题是,全旭根本就没有演练什么阵型,而是让他们按口令稍息,立正,向左转,向右转。
就这点东西,全家军的军官已经演示了无数遍,也让他们跟着做了无数遍,关宁军将士一开始只觉得幼稚、无聊。
但是当全旭吼出口令的时候,马上一个个都手忙脚乱了,一声稍息,出左脚的有,出右脚的有,有的先是伸出左脚,看到不对赶紧收回来再把右脚伸出去……
就这么简单的东西,他们老是做不好,全旭不骂娘才是怪事!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笨的人,从来没有!”
全旭咆哮道“你们这帮蠢驴,连三岁小孩都不如!就你们这左右不分的鸟样还上战场打仗?我总算明白你们为什么一次次被建奴揍得找不着北了,就你们这智商,上亲戚家窜门都能走错路,还上阵打仗?去给人家送人头吧?我劝你们还是别当兵了,趁早把这身皮扒了滚蛋回家,我让朝廷重新招一批脑袋灵光一点的,看能不能练出个样子来!”
全旭口若悬河,滔滔不绝,颇有诸葛亮骂死王司徒的气势,打击得关宁心被俘虏的将士只想放声大哭。
关宁军也不全是一堆烂泥,当然也有不少人被全旭看上眼,比如曹文诏、曹变蛟叔侄,当然,还有站在全旭身后的马科。
事实上,关宁军是辽西的人关宁军,像曹氏叔侄、马科在关宁军中都不受重视,曹文诏如今不过挂着参将衔,曹变蛟只是游击,马科同样也是游击,而吴三桂已经是左前锋营参将了。
曹文诏从军二十余年,东拼西杀,累计立下战功无数,比不上吴三桂的出身好。
马科压低声音,望着袁宗第问道“全帅平时也是这样骂新军将士的吗?”
“这算什么了?训练新军的时候他骂得更凶,甚至动手揍人!”袁宗第用手比划着“天天拿着一根用沙子灌进布条内做成的鞭子在队伍中走来走去,看到哪个做得不对马上一鞭,铁打的汉子都疼得浑身直哆嗦,要是叫出声来,马上又一鞭……唉,我告诉你,我当初可没少挨,看着都觉得虐得慌,他对你们算是客气的了!”
听他这么一说,马科觉得全家军的饭可不那么好吃。
对于关宁军这支军队的降军,全旭是挑选青壮,择优录用,比如现在,在广宁城外,列阵受训的关宁军降军士兵就有三千多人,他们从一万多名关宁军降军中挑选出来的。
老兵油子不要,年纪大的不要,身体有残疾的不要,瘦弱的不要,经过这么筛选出来的士兵,就开始进行训练。
其实,这场训练,其实也是为了作秀。
给以祖大寿为首的辽西将门看看。
“把衣服脱了!”
此时是七月中旬,辽东的天气虽然冬天寒冷,在小冰河时期的天气是两个极端,夏天可以热死,冬天可以冷死,最为关键的春秋天气,几乎消失不见了。
辽东的天气几乎是从冬天到夏天,从夏天到冬天,真正到了秋天,那就是寒气逼人。
站在太阳底下,脱掉衣服站军姿,那滋味可不算好受。
全旭咆哮“还愣着干什么?你们平时就是这样执行上级的命令的吗?你们应该庆幸自己不是在辽东新军里,否则一顿军棍打到你们怀疑人生,再拖拖拉拉的老子把他裤子都给扒了!”
关宁军将士浑身一激灵,七手八脚的扒掉上衣……虽说没有在辽东里当过兵,但是,全旭的脾气他们还是知道的,这家伙可是说得出做得到,说扒裤子那绝对就是扒裤子,绝不二话!
算了,扒掉上衣虽然冷得难受,但总比连裤子都被扒掉强!
上衣刚刚扒掉,所有人身就起了感觉身上像着火一样,有人下意识的扭动着身体。
热,实在是太热了。
他们这些人刚刚动弹,十几名教官便拎着一根富有辽东特色的沙鞭如狼似虎的走了过来,挨个狠抽过去,一鞭下去就是一条血印,疼得他们放声尖叫!
全旭怒吼“都给我站直了,挺起胸膛,谁要是站不稳,装孙子,就在这里站足一个时辰好了!他妈的,治不了你们老子还叫兽医!?”
祖大寿看着城下,三千多名关宁军士兵脱着衣服抽鞭子,他的脸上狰狞起来“这算什么事?”
“杀人不过头点地,太欺负人了?”
吴三桂二愣子的脾气上来了,他大手一挥,带着一队家丁兵冲向城外。
“长伯,不要冲动!”
吴三桂气炸了,他就觉得全旭是在欺负人,把辽西将门的脸,按在地上摩擦。
祖大寿无奈,赶紧领着一队士兵出城。
“住手,住手!”
全旭其实早就看到吴三桂带着人马冲了出来,只是他假装没有看到,然而,吴三桂脖子上的血管像一条条大蚯蚓一样暴凸而起,张牙舞爪,仿佛轻轻一针就会爆裂开来鲜血狂喷!他的眼睛瞪得几乎要从眼眶里蹦出来,再加上酱紫的脸色,根根竖起的头发,还有那双张开的利爪,怨毒的目光,要多恐怖就有多恐怖。
吴三桂冲着训练场上的全家军教官吼叫“拿下!拿下!”
十几名吴府家丁兵利刀出鞘,抢上前来就要拿人。
全旭抱起膀子,冷眼旁观。
那些教官迅速把教鞭往腰间一挂,从肩膀上取下燧发枪,纸壳子弹推进枪膛,对着冲过来的吴府家丁兵。
“砰砰砰……”
十几名吴府家丁兵惨叫着倒在地上,这些教官的军事素养自然是不错的,要说百步穿杨,可能有些夸张,可是要是面对百步范围内的人,那是指哪打哪儿。
吴三桂面色越来越阴沉“反了,反了,给我一并拿下!”
全旭冷冷的道“吴三桂,我只怕你拿不下!”
就在这时,马蹄声响起,蹄声阵阵,尘烟飞扬,上万名全家军骑兵蜂拥而来,这仿佛像一条黑色的洪流,以席卷之势,包围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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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三九章无人问津
第五三九章无人问津
全家军骑兵是全家军装备最落后,最为原始的一支部队,除了少量迫击炮,大部分装备的居然是弓弩。
这主要是骑兵以奔袭为主,为了解决对后勤的严重依赖,全家军骑兵基本上就是人均一袋干粮和肉干,可以坚持一个月时间不需要补给。
随着全家军骑兵抵达宁远城下,他们沉默着将弩机上弦,那种让人牙齿以酸的声音响起,一具具强弩早已张开,尖锐得令人胆寒的箭镞早已嵌入箭槽,笔直的指着宁远城下的关宁军,一股阴冷的嗜血气息席卷全城。
骇得关宁军全军上下都变了脸色。
最可怕的是,他们听到车轮的声音,上百辆各式的火炮,将黑洞洞的炮管对准了宁远城,,只消全旭一声令下,马上就会毫不留情百炮齐响,让关宁军死伤遍地!
强弩环伺,甲士峥嵘,炮兵严阵以待,杀气冲霄,面对这等阵仗,吴三桂不禁肝胆俱裂,差点没尿出来。
“全帅……你想……想做什么?”
吴三桂色厉内荏的道“我是大明朝廷命官,你不能杀我!”
“跪下,给老子跪下!”
全旭其实很想杀掉吴三桂,开山海关,引满清攻入北京,灭亡了大顺政权,并且成为满清最凶残的爪牙,一路追杀南明小政权,从江南追到缅甸!
这个王八蛋活着都浪费空气,还不如让他早死早超生!
以全旭的身份和地位,其实杀掉吴三桂,崇祯也不见得与他彻底撕破脸皮。
但是,吴三桂不是一个人,他如果杀掉吴三桂,跟辽西将门,或者说关宁军就没有办法合作了。
他需要杀掉祖大寿,也需要杀掉吴襄,杀光辽西将门的将领。
真以为这样就可以完全解决问题了吗?
铲除辽西将门这颗大明身上的毒瘤,如今建奴也不成气候,卢象升又把流寇打得灵魂出窍,现在如果连辽西将门也不在成为威胁。
全旭存在的意义何在?
难道现在就要跟大明开片?
在极短的时间内,全旭就思考了清楚,就算便宜崇祯,那也不能忍。
“吴三桂,老子再数三个数,你敢不跪,我就开枪!”
全旭掏出手枪,对准吴三桂的额头。
就在这时,祖大寿带领着关宁军大股部队抵达城外,只是非常可惜,这些关宁军面对全家军骑兵,根本就没有抵抗的勇气。
特别是城下那些正在训练的关宁军将士,他们袒露着上身,望着昔日的袍泽,目光变得有些复杂。
全家军的待遇是非常不错的,他们这些的普通士兵,可以享受到在关宁军家丁兵的待遇,每日三餐,干饭管饱,偶尔还能看到一些荤腥。
“侯爷,误会,误会……”
“三,二,一……”
就在全旭的话音刚刚落下,吴三桂跪在全旭面前,他的脑袋垂在地面上“侯爷,三桂知错了!”
祖大寿看着吴三桂低头,终于松了口气。
大丈夫能屈能伸,知进退,这样才能成就大事,如果是一味的强硬,那只能自讨苦吃。
祖大寿急忙上前解释“侯爷,这次关宁军部分哗变,长伯也是过来平定叛乱,不曾违逆军令,还请看在祖某的面子,饶他这一回!”
“行了!”
全旭在最关键的时刻,也没有下令杀掉吴三桂。
因为吴三桂的姿态足够低,如果再杀他,那就有些欺负人的意味了,全旭以后要君临天下的,可是杀人,也可以抄家灭族。
哪怕是皇帝,也不能不罪而诛。
这样杀掉他有失他的形象,反正狼要吃羊,不愁没有理由。
随着袁宗第等全家军将士收起刀枪,全家军骑兵也收起弩机,只是那一百多门火炮,依旧对着宁远城,让人感觉压力山大。
“祖帅,你带的好兵啊!”
全旭望着祖大寿满脸冷笑。
祖大寿开始向全旭大倒苦水“全帅,您也是带兵的人,皇帝都不差饿死兵,祖某又有什么手段,可以驱使饥兵?这些大头兵,没有粮食吃,自然是反脸不认人!”
“行了,知道你的难处!”
全旭伸手一指这些关宁军士兵“祖帅既然养活不了这么多的将士,本帅递你养了!”
全旭转身望着那些汗流浃背,皮肤都晒得通红的关宁军士兵“从现在开始,你们都是辽东新军的人了,跟本帅走,有肉吃!”
“谨尊全帅号令!”
全旭与马科、袁宗第等将领,开始这次的班师。
马科有些担忧的望着全旭道“侯爷,你这次算是彻底跟辽西将门闹翻了!这恐怕会对侯爷不利!”
“他们能拿我怎么样!?”
全旭满脸不屑的笑道“他们还能咬我?”
“他当然不能拿全帅怎么样,要知道关宁军可不止关宁军!”
马科目光凝重的道“历任兵部尚书,内阁首辅、次辅、阁臣,都与关宁军狼狈为奸,只是,他们在陛下面前说你坏话是免不了的了。群轻折轴,积羽沉舟,众口铄金,积毁销骨,陛下对你再怎么信任,也架不住他天天在耳边毁谤啊!”
“如果我们这些征战沙场,百战余生的战领还不如一些不学无术的小人更受陛下信任,这将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
全旭淡淡的道“不仅仅是我们的悲哀,更是陛下,是整个国家的悲哀……好了,不说这些了,还是想想怎么从他们中间拉人吧!”
这次关宁军叛乱,倒是成全了全旭,他从关宁军那里拉走了十几万石的粮食,以及将近十万人口。
这十万辽西军民,倒是可以抽出不少好苗子,可以加以整训。
就在关宁军俘虏,可以说自动被全家军的伙食和高福利吸引的关宁军共计三万余人开始受训,一边受训,一边淘汰。
最终,全旭准备利用这些辽西籍的士兵,组成一支远征琼州府的部队,最好是一至两旅。
部队整训其实也没有全旭的什么事,关键是全家军现在已经不缺军官了,随便一个军校生就可以充当合格的教官。
全旭怎么可能停止折腾呢?
于是,全旭开始着手对全家军进行整训,在最初的时候,全家军因为生产力的原因,也因为火炮的炮兵技术兵种人员不足,现在已经不是当初的困难时期,而且炮兵旅无法独立承担战斗任务,也需要其他步兵的配合。
为了适合未来战争模式,提高战斗力,全家军的旅级部队,作出重大的调整。
首先,每个旅依旧下辖六个团,其中包括,一个炮兵团,一个辎重团,三个步兵团,外加旅指使,旅直属警卫司、旅直属骑兵司、旅直属侦察司、旅直属通讯司,旅直属后勤保障司,旅医疗保障司。
全旅拥有五个团级单位,六个直属司,事实上相当于六个团,不过战兵反而减少了一个步兵团。
一个旅满编八千五百到九千人之间。
整编,自然不是一句话的事情,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人员、物资、装备,还有磨合。经过几天的联合磋商,部队整编师级的议事终于完成。
全家军的师分为甲乙两种,甲种师,下辖三个旅,一个师指挥部、另外包括一个工兵团,一个警卫团,一个骑兵团,一个通讯团,一个重炮团,以及一个野战医院。
全家军这次改编,变化最大的其实不是战兵,也不是炮兵部队,反而是平时最不让人注意的医护兵。
每个旗设立两名经过简单训练的医护兵,一个司,则增加一个至少四名医生,或者十二名医护兵的医护队。
在旅级,则设立一个医护司,或者战地医院。
在师级,必须建立一座野战医院,拥有医生不低于五十万,可以承担三百到五百名外伤士兵的救治工作。
这是全旭努力发展外伤技术和外伤医疗人员方面培训的结果,要不然,全家军可没有那么强大的能力拉出来数百上千名医生。
可是想到后世的白衣天使,全旭突然发现一个致命性的问题。
全家军没有女兵。
全家军原本是有女兵的,那是从建奴手中解救下来的妇女,而且都是因为娘家不要,夫家不留,没有生计,只好被三娘接收了下来。
不过,后来他们转为成为羊毛纺织的女工,因为收入非常可观,不少原来的丈夫带着孩子又找过来了,这些事情,全旭自然是不管的,他们愿意回归也是好事,毕竟,老婆孩子热炕头。
现在他需要女兵,毕竟,女兵照顾伤兵,可以从心理上安慰伤兵,而且女人更加细心。
想到就做,全家军的招兵条件可以说,最严格,最苛刻的,可问题是,依旧有大量的人想来加入全家军。
全家军招兵,必须年轻力壮,最好是十八到二十二岁,二十五岁以下也可以接受,超过二十五岁就对不起了。其次最好是农家子弟,边军也行,家里经商的、当官的、当土匪的一边等着。最好还是识字。
也就是说,就算这么苛刻的条件,依旧是人山人海,应者如云。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全旭如果降低标准,二十万人随时可以拉起来。
全旭派人张贴招募女医护兵的通告,结果三天下来,门可罗雀,根本就无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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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四零章恍然大悟
第五四零章恍然大悟
全旭有些不解,虽然这些年全家军战争不断,无论是对建奴,还是面对荷兰人,包括西班牙人,基本上都是处于碾压状态,伤亡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更何况,在这个年代,大明的士兵其实非常廉价,很多时候,将领随便抓到农民,发一件廉价的长枪,他们就是士兵了。
至于打仗,对他们而言是一项天经地义的义务,他们无权要求获得什么,荣誉与他们无缘,即便打赢了,奖赏也极其微薄,比如说抗倭援朝之役,十几万将士血战七八年,死伤数万人,终于打赢了,得到的奖励居然是每人不到一两银子,简直就是开玩笑。
万一他们阵亡了,家人别说钱,能得到几斗老米的补偿就谢天谢地了!一支得不到荣誉,得不到应有的报酬,阵亡了家属更没有任何补偿的军队,能有多少战斗力?
相对而言,全家军这支军队却非常另类,他们当兵不是当一辈子,而是有服役期间,短则五年,长则八年,在他们服役不仅能得到丰厚的回报,即便战死了,家人也会得到一大笔补偿,他们还有什么好顾虑的?
全归给了全家军将士最好的装备,最好的待遇,最严格的训练……全家军的福利是出了名的好,招募男兵,那几乎是要争破头的。
为什么女兵偏偏没有人过来询问?
问题出在哪里呢?
是不是女工工资太高了?她们受不了部队的苦?
想到这里,全旭找到了三娘问道“三娘,你们那个纺织的女工,一个月可以赚多少钱?”
提到钱的问题,三娘警惕起来“问这个问题干什么?”
“没事,就是随便问问!”
三娘沉吟道“工种不同,工资也不同,反正最低也是一两银子,高的可以拿到三四两银子!”
全旭以为找到了病根,女兵按照辅助兵种,每个月一两二钱银子有些低,那就再加三钱,提高到每个月一两五钱银子。
然而,让全旭没有想到的是,他把工资提高到一两五钱银子,依旧没有人前来招募,全旭第一次感觉到了挫败感。
这样过了半个多月,眼看着秋收都开始忙碌了,这样招募女兵更加没戏。
正所谓,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就在全旭感觉绝望的时候,程敬贤前来拜访全旭,他其实是作中间人,过来找全旭采购粮食。
在没有辽东这个粮仓的时候,中原,整个大明的粮食价格都是那些世族豪门,以及他们控制的粮商说了算了,他们利用天灾,把粮食价格炒到天价。
这段时间,他们与辽东开始斗法,他们吃进多少粮食,辽东可以出多少粮食,而且都是一船几千石,几千石甚至上万石的往江南运送。
这些粮商们被套牢了,他们可以说是血本无归,损失惨重,希望能与全旭握手言和。
全旭自然不会同意,他倒也没有完全拒绝,而是直接提出一个协议“按照大明铁路总公司的模式,成立一个大明粮食总公司,公开招募股东,拟发行粮食股份五千万股,每股一百两银子!”
这个要求在程敬贤“侯爷,他们那些人肯定不会同意。”
“不会同意,本侯管不着!”
全旭冷笑道“盐、铁、粮食、布帛,这些生活必备物资,我必须掌握着定价权,他们必须按照我制定的规则,在规则内行事,否则那就继续!”
经过全旭的旁氏骗局,经过三年多的布局,终于套牢了江南士绅豪族,光收割他们的羊毛,就多达五千多万两银子。
可以说,江南士绅豪族并不知道,这个幕后黑手是全旭,他们只是知道,经过旁氏骗局的薅羊毛行动,江南士绅已经没有实力跟全旭打粮食价格战了。
现在的全旭可不仅仅拥有辽东六七千万亩田地,事实上,更包括了吕宋,没错,吕宋第一季收入的稻米,已经运入了中原,成为这次粮食价格战的生力军。
除了吕宋岛,全家军还在中南半岛搞到了两三千万石粮食,如果全旭愿意,可以把粮食价格打成土。
程敬贤对于这个问题不发表自己的看法,他在江南士绅眼中,已经是江北人的败类,全旭的走狗。
“侯爷,听说您正在招募女兵?”
“是啊!”
全旭一脸郁闷的道“我准备在全家军各师级设立一支女兵部队,每支部队暂时设立二百人,共计一千六百人!”
在计划中改编的全家军,设立八个甲种师,四个乙种师,共计十二个师,整编只涉及步兵、骑兵、炮兵,而不涉及陆战旅。
陆战旅以旅为战术或战略单位已经足够了,这样以来,全旭计划每个师设立一个野战医院,预备两百名女医护兵!
“一千六百人?”
程敬贤皱起眉头“这人数有点少啊!”
“谁说不是呢?”
全旭苦笑道“就这一千六百人,现在连影子都没有呢!”
程敬贤道“侯爷,门下倒有一些门路!”
“实在太感谢你了,今天别走了,留在府里吃饭!”
程敬贤非常短得意,暗暗欣喜。
自己还真是押对宝了。
第二天的时侯,全旭来到金州的招募女兵地点,望着负责招募的军官道“现在怎么样?”
“回禀侯爷,还是没有过来!”
全旭正准备说话,一阵香风飘了过来……嗯,有点刺鼻的那种。在他惊喜的目光中,几位双十年华的女子莲步轻移,枭枭婷婷。
虽说这几位女子相貌并不出众,身材也一般般,化的妆也浓了点,眼波间的媚意也太酥人了一点,但好歹也是符合了他的条件啊,最重要的是,零的突破就在眼前了!
他热情洋溢的迎上去,搓着双手问“几位姐姐可是要过来应征的?快快快,这边请,这边请!”
一名风韵犹存的徐老半娘,距离一丈开外,那身上的脂粉气,让全旭不自觉的捂住鼻子。
那名徐老半娘格格一笑,说“你这小哥,还挺热情的……没错,我们就是过来应征的,你的上官呢?请他出来。”
旁边的军官正准备说话,全旭拍了拍胸口道“我就是,我就是这里的负责人!”
徐老半娘有些惊讶的望着全旭“哎呀,看不出,你年纪轻轻,居然当上官了?”
全家军的军官一般而言,服装的质量与士兵并没有明显的区别,特别是现在的全家军军装,都是明朝生产的。
唯一的区别是领口的绣花,普通士兵只是青色,上面绣着一把锤子与斧头交叉的图案,如果是两年以上的老兵,加了两个麦穗。
尉官则是古铜色绣花,一杠一星至三星不等,校官则是银色,二杠一星至三星不等。
当然,全旭是没有军衔的,从服装上还真看不出来。
“不错,不错,很有前途!”
徐老半娘扬起手绢,一股脂粉气差点没把他熏晕,全旭急忙后退。
徐老半娘笑道“还害臊了呢,雏吧?”
全旭看着身边的亲卫,众亲卫看着全旭被一个女人调戏,自觉的转身,望着远方。
杨梦龙好担心她把腰给扭断了。
全旭无奈,咳嗽一声郑重的望着徐老半娘等几名女子“你们真的要来当兵?”
“不当兵,我们来这里干嘛?”
众莺莺燕燕笑得花枝招展,肆无忌惮,或者看着全旭有些腼腆,这些女子纷纷想来掐全旭的脸。
当然,全旭的亲卫也不是吃素的,有意无意把众女子挡在外面,总算给全旭了最基本的面子。
“好了,言归正转……那个……我跟你们说一下条件哈。首先呢,年龄要在十八到二十八岁,还要未婚!”
徐老半娘率先道“小哥,别看我年轻大了一些,今年才二十八,二十八一枝花,你看我符合吗?”
“合适!”
全旭无语,没有挑选的机会。
另外一名女子怯生生的道“我十五!”
“十五,小了点,不过关系不大,会照顾人就行了。”
听到全旭的话,众女子笑得更加肆无忌惮“我们可会照顾人了,无论是年龄大的,还是年龄小的,只要让我们姐妹过去,保证照顾得他们舒舒服服!”
“这就好,第二个要求,必须细心温柔,还要有一定的文化……文化要求不是很高,能识千来个字就行了。”
徐老半娘指着周围的女子笑道“我们个个都知书识礼,温柔体贴!”
“这个你们说了不算,得你们的教官说了才算。”
徐老半娘有些不解“我们从小就开始训练,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花道茶道无一不精,还用得着教官?”
另外一名脸上带着雀斑的女子道“对啊,小哥,这些我们可熟了,不信你可以随便抽一个出来考一考的。”
全旭点点头道“那好吧,既然你们这么有信心,我就考考你们。”指向身材最娇小,长着一张白皙的娃娃脸的女子“你过来,我出几道题,看你能不能做得出来。”
徐老半娘笑道“小哥,你就在这里考她啊?”
全旭莫名其妙“不在这里考,还能在哪里考?”
“那她多不好意思啊?别看妙儿妹妹十七岁了,她还是个雏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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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四一章女兵生猛
第五四一章女兵生猛
徐老半娘指着招兵点后面的那座房子,一脸意味深长的笑道“你应该带她到你的房里去慢慢考……看你这呆头呆脑的样子,不会还是个童子鸡,对这些一窍不通吧?不要紧,我们都可以帮忙的。”
全旭不是雏,或话他刚刚没有意思到这个问题,现在突然意识到哪里不对,看着这帮暗送秋波频频放电的女子,狐疑的问“你们到底是干什么的?”
徐老半娘狐疑的道“我们?你都负责招这种兵了,还不知道我们是干什么的?你家大人没跟你说明白吗?”
“不是,你们以前都是干什么的?”
徐老半娘非常豪爽的笑道“照顾你们男人啊!你们大人也真小气,几万兵马,居然只招区区一千六百名女兵……唉,虽说一个人要应付二三十个男人有点辛苦,不过,老娘都身经百战了,承受得起!”
这年头,考虑门风的问题,大户人家的女子可以大门不迈,二门不出,有的女子一辈子没有出过她们家的院子。这并不算是夸张。
比如说朱微媞,她没有与全旭成亲之前,皇宫的大门可没有出去过。
全旭皱起眉头道“你们懂医术吗?”
徐老半娘摇摇头“不懂,不懂!”
“你们知道应该怎么换药,怎么照顾受了重伤的人吗?”
“我们学这个干嘛?”
“那你们从小到大都学了些什么?”
“学怎么讨男人欢心,怎么把男人伺候得舒舒服服啊!”
全旭终于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他要招的是女兵,而不是营记,
因为在这个时代,各军都拥有营记(那个敏感),甚至不少军队打仗都带着或多或少的记女。
全家军的福利待遇虽然不错,可是良善人家的女子,怎么可能去应募当营记,更何况,辽东此时已经没有大明本质上的穷人了。
辽东哪怕任何一个普通百姓,也拥有一百八十亩到二三百亩不等的田地,虽然一年只能种植一季,可以收入却不低。
随便一年的收成,都可以吃上五六年,加上中原一直缺粮,辽东的粮食价值收购价格虽然在五钱六钱银子每石,可是他们人均收入却不低。
能吃上饭,穿上衣,怎么可能把自己的闺女往火坑里推?
全旭摆摆手道“弄错了,全错了,本侯招募的女兵,不是你们想象的那种女兵!”
“那是哪种女兵?”
徐老半娘振振有词“女人进了军营,还不是伺候男人?”
“是伺候……”
全旭头大如斗,解释不清了,医护兵照顾男兵没错,可是照顾也不是这种照顾法。
不过,误会解释开来,全旭也知道怎么办了。
首先是,全旭以本人的名义,进行公告。
全家军招募的是女兵,不是营记,而是救死扶伤的女医护兵,工作职责就是负责救治和照顾伤病兵,最好的是外伤医治基础,如果有家传医术,那就最好不过了。年龄可以放宽到二十五岁。
最好是未婚,其实结婚的女人也没有人愿意去,在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避孕措施,基本上都是头年成婚,次年生娃。
经过这次澄清事件以后,全家军招募的女兵工作,虽然依旧有顾虑,不过,却有不少女子偷偷跑出来。
全旭带到辽东的不仅仅是经济的发展,还有的就是妇女解放运动。
其实,明代对于女人的禁锢,比如说裹脚这种恶习,主要是体现在士绅大户身上,就连朱微媞也是因为在皇宫里不受待见,享受不到这种富贵待遇。
因为大户人家都喜欢裹脚,他们不会喜欢那种大脚的女人,所以,全旭才没有看到朱微媞长着一双畸形的脚。
现在辽东已经不准裹脚了,如果强行裹脚,那就罚钱,而且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可以罚的倾家荡产,比如说,该女子八岁,开始裹脚,第一年罚款就是一两,第二年就是二两银子,第三年就是四两银子,第四年就八两银子,第五年就是十六两银子。
如果该女子出嫁,那么这个费用就是婆家和娘家共同承担,各一部分,这样加罚的办法,就是家里有千万两银子,也不够罚的。
后来,全旭知道这是程敬贤安排过来的青楼女子,青楼女子赚钱比全家军的月薪高得太多了,所以平时也没有人过来应征。
最让全旭奇怪的是那名青楼女子。她就是那个身材娇小,皮肤白皙,长着一张娃娃脸的妙儿,妙儿自然是她的花名。
据说她的本家名字叫王巧云,父亲是一位救死扶伤的郎中,只不过三年前的时候,她的父亲王云逸在治病的时候,治死了一个人。
那个人还是当地的大族,对方家里不依不饶,王云逸没有办法,只好把王巧云卖了十二两银子,赔给对方当丧葬费。
于是,王巧云就成了全家军的第一个在册女兵,第二名在册女兵则是顾小曼。
这个顾小曼也算是出身悲剧,她是一个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给了同乡张财主的傻儿子为妻。
可是婚后发现,那个傻子不能行人道,偏偏,她的公公张财主,也是一个心怀鬼胎的人。顾小曼受的教育,自然知道礼义廉耻,一旦这事事发,她只有死路一条,而且还会让父母蒙羞。
于是,她逃了假装寻亲,登上了辽东的移民船,一个人来到了辽东。这就要说辽东政策的另外一种不平等。
辽东移民是男子可以独立成户,女子要么跟随父母,要么跟随夫家,自己是不能独立成户,也就意味着,她就算是想自己种田,也没有机会,只能依靠打工生存。
然而问题是,她的夫家张财主听说她来到辽东,已经派人找到,无奈之下,他主动要求加入全家军。
全旭望着顾小曼道“你就放心吧,本侯以及全家军十八万兄弟们,都是你的坚强后盾,他要是敢找过来,打死无论!”
于是,全家军女兵,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
参加全家军的女兵,要么就是因为叛逆,要么就是因为生活不如意,要么就是对于自己命运感觉不公平,想要改变命运。
也有一些确实是青楼女子,因为厌倦了青楼卖笑的生活,她们赚了一定的钱,就想换一个活法。
男女搭虽然说干活不累,可是也会出现问题。
这是要严格控制,在这个时代,人们普遍无法接受未婚先育,一旦发现这种问题,形成了恶劣印象,全旭再想招募女兵那就困难了。
所以,全旭下达命令全军“禁止男兵与女兵发生关系,无论是否自愿,一律按照强奸论处,格杀勿论!”
全旭首先感觉全家军的军装是黑色的,男兵穿在身上没有问题,可是女人一身黑,就有些另类。
为了区别医护兵与普通士兵,无论是医生、救护员,军装换成了绿色,全旭甚至把原来仓库里的丛林式迷彩服拿出来,专门发给女兵。
女兵的标配就是丛林迷彩,加白色大褂。
进入军队,成为军人,那就不是闹着玩的。
王巧云起初还以为自己进入了福窝之中,她们女兵虽然还没有正式训练,住的营地可是曾经的军官教导队的营房。
每间房屋大约二十五个平方,每个房间只住四个人,拥有独立的卫生间,窗户宽大而明亮,被褥什么的,全新的。
最关键的是,女兵在军营里处处受到特别照顾,负责打饭的伙夫,恨不得把锅里的肉,全部打给王巧云和顾小曼。
每天都是几十上百名钢铁直男,变着花样献殷勤,她们成了军营里的得胜将军一样,走到哪里,哪里都是焦点。
幸福的日子总是太短暂,王巧云和顾小曼的幸福生活在短短几天之内就被打破了,随着越来越多的女兵进行军营,原本计划一千六百人的规模虽然没有完成,不过却有几百人了。
在这种情况下,她们开始了军事训练。
与男兵一样,每年早上就是武装越野,当然,为了照顾女兵的体力,她们比男兵少跑两公里,也就是两千步。
然后接着就是早餐,早餐过后,开始队列训练,四面转变,内务整理,思想教育等等,女兵教官都是全旭专门挑出来的,情商高的一律不要,专门挑选那种,不解风情,辣手摧花的铁面教官。
哪怕吃过苦的顾小曼,也被累得天天吐舌头。
“一,二,三、四,一二三四!”
事实上,女兵训练的强度,远远不如男兵,只是让她们习惯成为一名军人,而不是在百姓。
这种师级规模的野战医院,是伴随着师部行动,所以说,几乎不可能承担作战任务,如果让师级野战医院发生了战斗,那就这个师已经被打残了。
除了队列训练,以及火枪的射击,她们只是熟悉一下,接着开始受训战场救护,伤员照顾等任务。
无论怎么说,医护女兵的加入给全家军的军营注入了一股新鲜的空气。每天都能看到这些女兵穿着笔挺的绿色军装,蹬着擦得锃亮的皮靴,用清脆的声音高喊着番号,舞刀弄棍,投掷标枪,弓弩射击,每一样都练得十分认真,毫不含糊。
每次她们随大部队外出进行武装越野长跑的时候,总能引来路人惊讶的目光“这帮女孩子还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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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四二章解释权在手天下我有
第五四二章解释权在手天下我有
万事开头难,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头之后,一切都会变得异常顺利,随着越来越多的女兵走进了军营,成为全家军的一员。
起初,全旭还担心这个时代的女子体力太弱,完全承受不了全家军的高强度训练。
要知道,全家军的军事训练,号称第十九层地狱,哪怕是钢铁一般的汉子,进入军营也会脱层皮,更何况是纤瘦柔弱的女子?
事实上,全旭失算了。
这个时代的女子,其实并没有全旭想象中的娇气,相反,猛的看到一群这么生猛的女子,还真有些不习惯。
由于这群生猛的女兵存在,全旭手底下的那帮混蛋们,训练格外卖力,似乎生怕被别人比下去,让女孩子们看扁了。
看着女子光明正大的成为全家军军人,三娘首先坐不住了。
这天,全旭正观看着这群女兵正在进行队列训练,三娘一身红色的铠甲,头戴上红色的头盔,披着红色的披风,骑着一匹红色的骏马,如同一阵风似的冲向全旭。
距离全旭还有三十余步,三娘勒住缰绳,骏马前蹄腾空,她随即翻身下马,来到全旭身边。
“相公!”
三娘说完就气乎乎的臭着一张脸,望着那些女兵正在训练。
“怎么了?”
“你说话不算话!”
全旭有些莫名奇妙“我怎么说话不算话了?”
“你说战争让女人走开,可是为什么又让女子从军?”
三娘记得非常清楚,当初从洪山口城,全家军解救下来很多女子,这些女子不是被婆家抛弃,就是被娘家赶出家门。
三娘看她们无家可归,就把她们组成起来,充当治安纠察队员,负责百姓的秩序管理,当初三娘就想把这些女子武装成军队。
可是全旭却没有同意,还说战争让女人走开。
“这个……”
全旭苦笑道“此一时,彼一时,不能混为一谈!”
三娘凶巴巴的盯着全旭“骗人!”
“我没骗你,战争让女人走开,这是有道理的!”
全旭解释道“在冷兵器时代,无论是长枪兵、刀盾兵,或者弓弩兵,对于体力的要求都非常严格,女人天生在体力方面就比男人弱!”
古代并非没有女子成军的历史,东汉的鸾卫军,这支主要隶属皇后的武装女兵就是最早的正规女兵编制之一。
当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慕容冲就是那个苻坚的,与他姐姐清河公主成为苻坚的皇后,姐弟两人都是内宫。
后来慕容冲因为长像美貌无双,他有一支名叫“胭脂”的女兵部队,这些女兵只为了能让慕容冲记住她们,愿意为他效死,这也算是因为个人魅力组成的特殊军队。
“那我弱吗?”
三娘提起自己的胳膊“要不,我们比比?”
“三娘,你是你,其他人是其他人!”
全旭看着三娘郑重的样子道“你怎么关心起这个问题了?”
三娘沉默了片刻“是宋五嫂子!”
全旭对于这个女人有点印象,当初解救下来的妇女,要么被婆家赶出来,要么被娘家赶走,唯有宋郭氏是一个例外。
用她自己的话说,她只会守寡,不会回家,这是一位真敢拿刀子捅人的主。
“她怎么了?”
“她的孩子死了!”
三娘叹了口气道“她自己做噩梦的时候,把自己的孩子当成建奴,给活活掐死了,她已经疯了……其实有很多像宋五嫂这样的女人,她们这辈子都已经毁了,无法再做母亲,无法再适应平静的生活,她们再也没有办法做回普通的百姓,不能嫁为人妇,不能生儿育女,只能在战场上苟活着!”
全旭听着三娘的话,似乎这跟后世的那个叫战场综合症有关,他不懂心理学,只要涉及心理方面的问题,那都是大问题。
“好吧,我同意了!”
全旭叹了口气道“这支军队交给你来带,不承担对外战争的工作任务,主要任务是负责金州本地治安工作!”
三娘有些不满意。
“这是原则问题,我绝对不会妥协!”
全旭认真的望着三娘道“我本人是乐于开放军队对于女性的限制,然而问题是,战争是非常残酷的,女人其实不应该去一线,不是说瞧不起女人,女人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不舒服,在家里可以舒服地休息几天,敌人允许你们不舒服吗?”
对于全旭的话,三娘自然是无言反对。
“这支部队的番号正式为
随着全家军招募女兵,虽然有着极好的一面,也有非议出现。
传统的观念是根深蒂固的,有人说,全旭让女人抛头露面,有伤风化。
虽然说女工早已走向工厂,可是,在纺织工厂、刺绣工厂以及服装厂等轻工业工厂里,女工相对集中,几乎一个工厂,只有少数是男性管理人员,大部分都是女工,这样以来,就没有人说什么。
现在全家军的女兵与男兵同处一个军营,虽然分为不同的营区,可是在外人眼中,总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
因为军营不对外开放,所以,引起人们无限的遐想。
更有甚者,有人说全家军是一个大淫窝,招募的女兵就是营记,就是给全家军将士当泄欲工具。
这话非常难听,也有的话传到了全家军女兵家属耳朵中,双方就理论起来,甚至发生了打架斗殴事件。
与后世防微杜渐不同,辽东的法律不是那么严格,讲究一点,民不告官不究,如果挨打的一方,愿意接受调解,那么可以私下解决。轻伤以下,根本就不会受理,所以,当斗殴事件进一步升级。
这事现象就摆在了全旭的案头。
以全旭在辽东的权势和地位,这种涉及到了舆论方向的问题,其实说好解决,也容易解决,说不好解决,也不好解决。
舆论自由,在中国的古代,其实是相对自由和宽松的,除了不能公开指责辱骂皇帝和皇室本人,骂贪官,骂官府,甚至骂某人,都是被允许的。
舆论,古代其实也可以影响上面的处理和判断。
全旭如果利用辽东议事府政府的职能和权力,直接弹压这种舆论,以权压人,堵塞言论自由的大帽子就要扣在全旭头上。
全旭可以不理会辽东之外,朝中那些腐儒的诋毁,也不会理会他们的风凉话,可是对于辽东内部的舆论问题,那就不能不重视。
全旭的不介意,只是建立在自己用权力压人方面,作为后世的一名愤青,经历过无数网络骂战的键盘侠,尊重言论自由,不代表他乖乖的挨骂。
被人喷了以后,自然要喷回去,喷不过再删帖封号,反正,报纸是全旭的,他有权力封禁某人的文章,也可以拉入黑名单。
此时,负责辽东工商报的人就是茅元仪的情人,也可以说是他的姘头,曾经的花魁王微。
这个其实也算是报纸,因为没有办法像后世那样,一天一印,只能每个月六印,既每隔五天刊印一次。
全旭自然知道这些在报纸上公开诋毁全家军招收女兵事件的人,他们只是想用这种方式证明自己的存在,用后世的话说,就是刷刷存在感。
全旭冷笑。
不是想刷存在感吗?
不把你们刷得流芳百世,青史留名,这事根本就不算完。
经过了两天的沉默之后,这个时代的大明人终于见识到了后世键盘侠的强大。
全旭直接亲自操刀,写了一篇文章,直接把整个儒家一顿炮轰,让这场原本即使熄灭的男女风化之争,瞬间沸腾了。
单看全旭这篇文章的标题“儒家是一个筐,啥都可以装!”
全旭对于儒家思想的理解,其实也是一知半解,在网络时代,闲得蛋疼的人实在太多了,任何事情都可以用放大镜来观察。
比如说,儒家思想中,很多观点,都是被屈解的,孔子的原话是原话,怎么解释,是他们自己决定的。
全旭在通篇文章中,专门只讲了七句话“和为贵!”“三思而行”,“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察言观色?”、“以直报怨”、“中庸之道”,还有那句非常著名的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和为贵”一词出自《论语。学而》原句是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这句话意思是礼的作用,可贵之处就是它的从容和谐。先王之道以此最为美好,不论大小事,都由此道而行。尚若有行不通的时候,仅仅为了表现礼的可贵之处为从容而从容,而不以礼来节制,那也是不行的。
这里的“和”指的是一种从容不迫的和谐态度,一种洒洒脱脱的君子风度。
“和平为贵?”
“合好为贵?”
这纯属扯淡的玩意,至于以德报怨这是更加扯淡了,孔子为什么不赞成“以德报怨”,难道圣人不如常人胸心更宽阔情操更高尚吗?
儒家好啊,只要是想做什么事情,都可以往圣贤身上扯,甭管有没有关联,扯上关系再说,关键是解释权在手,天下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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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四三章士绅愤慨
第五四三章士绅愤慨
圣贤大义多好啊,而且只要高举孔圣的旗帜,就可以利用圣贤之言,排除异已,打压对手。动不动就扣一顶大帽子,一切自私自立都被孔贤之言掩盖住了。
一切卑劣的手段都被圣贤之言,祖宗之法的光环下,变得合情合理。
只要阻碍了他们的利益,他们就把对手搞臭,然后再打倒。
无论任何时代,他们这些文人都是高尚的,他们的高尚永远只停留在嘴上。
而且,最为关键的是,这些嘴炮们,永远不做事,就是俗话说的,站着说话不嫌腰疼。因为他们不做事,所以从来不会出错。
那些愿意为百姓,为民生,为国家社稷,为这个民族做事的人,都是千错万错加身,就像现在,脑子笨的人,愿意跟建奴去拼命。
只要去做实事,想挑他们的问题太多了,而那些聪明的人,比如东林党众君子们,基本上都躲在安全的大后方,喝喝花酒,泡泡妹子,胡吃海喝,指点江山,激扬文字。
他们永远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对于做实事的人横挑眉毛竖挑眼,搞得那些做实事的人,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
就在现在,他们认为女人不能出去工作。
可是,他们却不考虑,女人不工作,那依靠什么生活呢?一个普通百姓的收入是有限的,女工的薪水虽然没有男人要高,可是蚊子再小,那也是肉。
只要工作,就可以赚上一两多银子,可以买差两石米,也就是一百八十四公斤。或者是一些鸡、鸭、肉食,或者油盐酱醋,来补贴家用。
事实上呢,这些东林君子们的妻女,他们有大量的田地,有免税的特权,根本就不用为一日三餐而忙碌。
因为占据了体制的好处,他们可以躺着赚钱,享受大明帝国带给他们的红利。
作为既得利益阶级,这群蛀虫们吃着锅里的饭,却干着砸锅的勾当,
将军在前线打了败仗,那就是他作战不利,那就是他贪生怕死,朝庭就是因为用了这样的无能之辈才会让局势一天天败坏至此,必须严惩,必须法办,必须要抄杀灭门……
至于说将军说的那些困难,比如军中粮草不足,军费被贪污克扣之类的,那都是狡辩!真正忠君爱国的人怎么能跟朝庭讲条件?就算没钱没粮,哪怕饿死也是要奋勇杀敌的。
将军在前线打了胜仗,好吧,这当然是好事,也应该奖励,可这样勇猛的将军,朝庭怎么能不防着一手呢?
而且他手下那些士兵都只知有他而不知有圣上,这分明就是脑后生反骨,将来必成朝庭的心腹大患啊!就算不除掉他,也必须要趁早削他的军权,或是给他派个监军什么的,再顺便把他的钱粮供应控制在手里,再分化一下他手下的将领,这样他才会老老实实的为朝庭卖命不是?
写到这里的时候,全旭的笔锋一转,开始讲历史,理学是从什么时候兴起的?这个问题,只要是读书人,都会知道。
北宋周敦颐创立理学,经程颢、程颐奠定了基础,经朱熹逐渐发扬光大,然而,真正存天理灭人欲,事实上,朱熹主张的是明理见性,人为自己的私欲所蒙蔽,所以看不到自己的真实面貌,所以不能体悟到天地之理,要想体验到、找到万事万物的共同之理,就要除去人的私欲。
结果,自然而然,就是表面上斯文,背地里男盗女娼,因为理学大兴,很自然,北宋被女真人按在地上摩擦,南宋偏安江南,却被蒙古人吊打。
全旭自然就得到一个结论,理学乃祸国殃民之道,乃弱国之道,害民之道。
随着土图炮一开,接着全旭的笔锋再转。王守仁不是理学门徒,他是心学家,所以,他可以平定江西之乱,守护一方净土。
然后,全旭开始炮轰明朝养士的制度积弊,明朝在万历初年,合计收入二千二百一十七万两银子,可惜,到了崇祯朝却只有不足五百万两,朝廷税入减少了四分之三,田地减少将近一半。
那么田地不会长腿,这些田地跑到哪里去了?
答案是大明的士绅。
全旭的观点,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剧烈的地震。
任何一个行业,都有潜在的行为和规则,一个圈子里的人,可以竟争,也可以相到攻击,但是不能想互揭短。
比如影视行业,因为范冰冰事件,阴阳合同事件被揭发出来,引发了行业大地震,还有就是三鹿事件,整个行业同样地震。
现在全旭充当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推手,他直接揭露朝廷税收降低,官府收不上来税收的直接原因。
其实,明朝崇祯朝税收收不上来,原因是多方面的,士绅逃税,侵吞土地这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就是因为农民叛乱,整个西北被打成了赤地千里,可以说,陕西、山西,几乎没有一个府是可以独善其身。
北直隶、河南大部,还有一部分山东,大明的两京十三省,超过三分之一的范围都引发了叛乱,上哪儿收税去?
全旭没有写这些原因,只专门针对士绅阶级。
明朝的士绅阶级,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独特的阶级,与清朝的士绅还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这些士绅阶级可能没有官职但是手中也有权,而官僚体制中的大部分人都来自于士绅阶级。
作为士绅阶级,这些人很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就是世袭。寒门难出贵子,因为没有读书学习的成本和环境。
这样的阶级掌握着舆论,可以轻而易举左右民间的舆论和百姓的行为,比如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某个官员到达某个地方,他明明不想与当地的士绅为伍,要想做一番实事,马上就被士绅以各种污蔑的罪名。
像什么欺男霸女,逼良为娼之类,掌握着舆论的最大的好处就是黑的可以说成白的,就像历史上的杨广,提起他,就是荒淫无度,然而,他只有三子两女。
李世民是千古圣君,他却有十四个儿子,二十一个女儿,其中他的十四个儿子中,除了李治、以及庸碌无能的李福,以及早夭的三个儿子之外,其他九个儿子都死于政治斗争。
士绅掌握着舆论,所有人士绅都会维系自己的表面形象,比如说修修桥,铺铺路,偶尔设个粥棚之类的,从而获得乐善好施的美名。
事实上呢,他们才是农民失去土地的元凶,也是那些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人伦惨绝的幕后推手。
作为一个既得利益阶级,他们自然不会向外说明自己的圈子里的潜规则,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自然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样的生活方式,以及核心内幕。进入这个圈子的人,自然会体会到其中的妙处。
就像后世常常说的一句话,有钱人真正快乐吗?有钱人的快乐你根本就体会不到。
从来没有人敢公开这个圈子的内幕,否则,那就是千夫所指,无疾而终。
文人的春秋笔法,可以说毁掉了无数英豪,像隋朝的杨广、唐朝的苏烈苏定方,三国时期的曹操、周瑜、还有商朝的纣王帝辛,自然还有北宋的潘仁美等等。
真想重要吗?
只要掌握着舆论,死的也可以说成活的,黑的可以写成白的,反正,老百姓是盲目的,是相信的。
全旭哪里是在骂人,他这是在砸锅。
士绅用了几百年的时间,建立起来的美好人设,直接被全旭一下子扯开了他们的伪装,关键是,全旭写的内容并不是空口白话,而是有着真实的证据。
其实,他一直在砸士绅的锅,平时只是在全家军内部,这一套理论早已成熟,就算随便找一名一年以上的全家军士兵,他也可以说上三四五六。
后来,这个理论又开始在金梯书院详细流传,同时,修补理论上的漏洞,逐步完善。
他这一下,简直就是砸了士绅所有人的锅。
随着文章送到总编王微的手中,那名送审的员工吓得瑟瑟发抖“天要塌了,这文章绝对不能刊登!”
“这文章要是刊登了,他们还不怕的报社给掀个底朝天?”
“他们谁干?”
王微一脸轻松的笑道“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更何况他们没理!”
“事,就不是那个事!要不,你去跟侯爷说?”
王微叹了口气道“不许更改一字,如实刊登,而且加印记五千份!”
“这……”
王微郑重的望着身边的编辑们道“你们应该清楚,你们是吃的谁的饭!”
“可我们也是士绅!”
“士绅重要,还是社稷重要?一家哭,总好过一路哭!”
崇祯六年八月二十日辽东工商时报以头版头条,逐字逐句的刊登了全旭文章。
作为辽东议事府的议长,也是辽东方面的最高领导层核心成员,沈明泽在很久之前就养成了看报的习惯。
他每天工作的第一件事,就是看报纸,今天他刚刚看到报纸上的内容,脸色变得凝重起来,他急忙起身,抓起报纸道“今天这些报纸停止发往外地,等候我的命令!”
沈明泽急忙朝着外面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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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四四章秋风起战鼓擂
第五四四章秋风起战鼓擂
沈明泽来到武威侯府,也就是辽东的红宫,由于这座府邸依山而建,占地四百五十余亩,逞狭长型,从山下到半山腰,就需要一千三百个台阶。
沈明泽几乎以最快的速度,跑到全旭的书房内,他的气喘吁吁的道“侯爷,千万要三思啊,赶紧把报纸收回来,一旦报纸散发出去,后果就会非常严重!”
全旭有些不以为然的笑道“能有多严重?”
“只怕侯爷会成为天下士绅的公敌!”
“哈哈!”
全旭大笑起来“你觉得,现在我就不是士绅之敌了吗?就在京城,皇宫里哪天不收到弹劾我的奏章?曹公公来信告诉我,光用来存放弹劾我的奏折,就多达七间屋子!”
沈明泽作为曾经的士绅,他何尝不知道全旭所写的都是实情。宋朝提倡理学的背景,就是因为五代十国那个武夫当国,乱战不止,血流漂杵,人命贱如草芥的乱世。
当时的朝廷需要一套理论,来凝聚人心。
然而,渐渐失控了,理学作为一个政治派系,事实上已经腐朽了。明朝的士绅阶级,作为贵族,其实已经失去了贵族的担当和责任。
在中国南北朝门阀政治巅峰时期,那个时候的贵族,至少还有贵族精神,比如说,中山靖王之后刘琨,他的一生,可以分为两个极端。在天下一统,西晋奢靡成风的时候,他是金谷二十四友,出了名的纨绔子弟。
永嘉之祸开始,他像祖逖一样,带着一百多名家仆北上,独守晋阳十四年,抗击匈奴。谢安、谢玄,他们作为世族,一样享受着奢靡的生活,但是,该他们承担责任的时候,他们却挺身而出。
说到这一点,不得不承认,西方奉行的“骑士精神”,确实有存在的理由,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到1914年末,英国有6名上院贵族、16名从男爵,95名上院贵族的儿子、82名从男爵的儿子阵亡。
在整个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共有20名上院贵族、49名上院贵族继承人和更多的贵族子弟战死。英国的伊顿公学以贵族子弟为核心,在5679名参战的伊顿公学学生中,伤亡率高达45%,远远超过其他任何社会群体的参战率和伤亡率,很多贵族的首位继承人战死,在那些拥有3000英亩以上土地的558户大贵族家庭中,有十分之一的家族继承人战死。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的容克贵族基本消失,在8800名参战的容克贵族家庭出身的军人中,6400人在战场上阵亡,500人在战后自杀,还有500人死于劳改营。
明朝的贵族,明朝的士绅虽然不全部是混蛋,但是相较而言,比起欧洲的贵族,还差了那么一点点奉献精神。
这个最基本的观点,就是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太过惜身,俗说秀才造反,十年难成,就是这个原因。
提起西方的贵族,西方人是尊敬的,但是提起明朝的贵族,也就是士绅阶级,老百姓要骂娘的。
因为他们缺乏担当和责任。
言归正传,
全旭岂会不知道这篇文章公开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其实很显然,只要这份报纸公开,全旭就会成为天下士绅之敌。可是知道归知道,全旭为不解决这个问题吗?
整个明朝的士绅地主阶级,那全部都是要推翻的,全旭其实一直在培养地主,辽东的农民,在中原可以算是地主。
但是,辽东包括全旭在内,没有特大型地主。田地上限是一千亩,超过一千亩,就开始实施重税制度,那样就得不尝失。
所以,即使某个人有十几个儿子,每个儿子可以获得一百亩地,那么,他们也会分家,独立成户。要不然,税收就真正要命了。
一千九百亩地的收入,没有九百九十九亩的收入高,因为超过部分是翻倍税制,这样以来,再兼并土地就没有实际上的意义。
全旭望着沈明泽的担忧,不以为然的笑道“如今的大明,其实是一潭死水,你难道对于这种情况就满意吗?”
沈明泽没有回答,其实他也不满意,只是以他的身份和立场却是不好开口,而别人又不敢开口。
“所以啊,要让这滩水流动起来,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往水里砸石头!”
全旭笑道“这颗石头,我已经砸下去了,你见过砸出去的石头,还有捞回来的么??”
沈明泽的担心是多余的,果然,这份报纸虽然加印了五千份,依然供不应求,而且产生了巨大的反响。
不少人产生了愤慨,也有人集会,可关键是自己的小圈子,可没有报纸传播广泛,大家都知道,辽东工商时报一期的销售量是两万多份,现在已经马上突破三万份了。
也就意味着,这个报纸上的文章至少可以有两三万人,甚至十万人看到。
于是,辽东工商时报就成了战场。
沈明泽以为全旭只是带兵打仗本事强悍,做生意搞生产非常厉害,可是,论起骂战的战斗力,全旭一点也不弱。
自第二期开始,工商时报就加印了四个副刊,厚度比原来大了两倍多,简直就像一封厚厚的书。
那些编辑们以为会赔本,事实上,他们想差了,随着销量提高,报纸上的广告费用也越来越高,他们反而赚了更多钱。
对于士绅文人的斥责,他没有丝毫的辩解,直接就用数据作出了回应。
大明的江山是因为阉党误国,亲,我可以承认,魏忠贤不是什么好鸟,诸位能不能解释一下,为何阉党在的时候,朝廷一年还能收上几百万两银子的商税,可以自从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被打掉之后,权力到了你们这些文官手上,一年却只收上来几十万两银子?
虽然有的网文里写到,偌大的一个明朝,在那帮文人大儒们的治理下,一年收上来的商税,总共也没有超过十两。
这个数据其实不太对的,崇祯朝商税最高是六十九万余两,最低则是二十一万余两,减少了十分之九这是肯定的,但是,没有十两银子那么夸张。
然而问题是,现在的辽东,一个规模稍大的一点的工厂,一年交税都不止十几万两银子,就像规模最大的造船厂,一年的税金超过百分两银子了。
面对这个问题,文人们依旧有借口,他们把问题推到了贪官身上,比如现在被罢免的钱龙锡又被拉出来鞭尸。
都是以他为首的贪官污吏们干的,几个败类不代表所有文人都是坏蛋,反正钱龙锡已经倒台,也不会跳出来咬他们一口,大家划清界线就好。
全旭再次提笔奋战。
自尊不是吹出来的,不是文人的笔杆子写出来的,也不是靠那些嘴炮党成天喷天喷地喷出来的,尊严是做出来的,是打出来的。
是千千万万的将士在战场浴血牺牲,是无数农民不计个人得失,日夜奋战在地里田间,五征漠北,七下西洋,那背后是无数工匠辛勤的汗水,是将士们的不计得失,无私奉献。
一石激起千层浪,可让人意外的是,当全旭这篇文章刊登出来,被他通篇嘲讽的士绅阶级,却集体失声了。
不是不想反驳,而是根本无法反驳。
如果说,全旭第一篇文章是毫不留情的掀掉了士绅阶级身上最后一块遮羞布,让无数士绅因此而羞愧得无地自容,甚至是恼羞成怒的话,那么他的这篇文章,则是给了绝大多数人以真正的自信和自豪,也让他们看到了真正的希望。
正如他所说,大明有最优秀的军人,最勤劳的工人和农民,最无私的知识份子,这样一个国家,有什么理由不富强?
西洋人算什么?
倭寇算个毛线?
建奴又算什么?
在万历朝时期,努尔哈赤还是李成梁的一介家奴呢,还怕治不了他们?
在不久的将来,全旭会用钢铁淹没他们。
……
宁古塔城,大金汗国的王宫。
说是王宫,甚至比不上全旭的武威侯府,别说武威侯府了,甚至比不上袁世卿自己置办的院子。袁世卿现在也算是有钱人了,他足足给他的儿子袁宗第在辽东买了宅基地,面积足足有十七八亩的样子。
作为皇太极最信任的人,负责新军指挥的人选,却成了为代善和多尔衮以及豪格。
三人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向皇太极汇报火器军队的训练情况。
现在胖老八已经瘦多了,大金国那越来越恶劣的形势让他寝食不安,连头发都白了许多。
养活一支职业军队和全民皆兵的奴隶制军队,完全是两个概念。以前的时候,皇太极根本就不用管各旗的甲士如何生活,该打仗的时候,把他们召集起来就行了。
现在倒好,从吃、喝、拉、撒,全部都是包办,最关键是西洋人的火枪可不便宜,特别是火药。
一轮齐射下去,几十上百两银子就没了。
见多尔衮和代善、豪格进来,他难得的露出笑容,问“这么快就回来了?训练可还顺利?”
多尔衮恭敬的说“回汗王的话,臣弟率麾下三千甲士已经可以出色的完成训练任务,受得西夷教官的一致好评?”
皇太极冰冷的道“秋风已起,该让勇士们动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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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四五章郑芝龙的三胜论
第五四五章郑芝龙的三胜论
如果可以选择,皇太极其实也不想出动军队,这支军队训练依旧不够成熟,别看多尔衮说得好听,事实上,皇太极并不是一个外行。
虽然热兵器时代的军队与冷兵器时代的军队不同,但是本质是一样的。他虽然不懂热兵器战争,但是他却懂人性。
从西班牙人的教官眼中,他能看出嘲讽,看出不屑,唯独没有看出对强者尊重。
可是,也没有办法可以选择,他已经扛不住了,大金国实在养不起一支职业军队。
“儿臣早就想找回场子了……”
豪格刚刚张嘴,就被皇太极狠狠地瞪了一眼,这一计凌厉的目光,让豪格把嘴里的话咽了回去。
皇太极有些恨铁不成钢。
豪格就是这点脑子,这大金国怎么敢交给他手上?
打天下不是意气之争,大金国缺的就是底蕴,大明可以败,败十次二十次没有关系,只要大金勇士不打进京城,大明的江山就不动不如山。
可是大金却不成,在他承袭汗位之后以后,西征蒙古,打跑了林丹汗,让三分之二的蒙古部落投靠了大金国。
当然,还有朝鲜国。
然而,随着崇祯二年遵化城之败,朝鲜第一个反复了,趋逐了大金驻平壤的使节,拒绝朝贡,至于更多的蒙古部落,就阳奉阴违。
随着广宁之败,那些蒙古部落,基本上把大金当成空气了,他们不交税,不理会,甚至有时候还敢抢大金的部落。
柿子捡软的捏,需要检验新军的战斗力,那也不能硬碰硬,只能先拿蒙古人练手。
看着豪格吃瘪,多尔衮的眼珠子一转:“汗王的意思是……”
“巴尔虎部袭击我大金子民,劫掠我大金牛羊,此仇不报,本汗这口气咽不下!”
巴尔虎部落,其实是一个古老的部落,。《隋书》称之为“拨野固“。《新唐书》和《旧唐书》称之为“拨野古““拨也古“。《元史》称之为“八儿浑“、《蒙古秘史》称之为“八儿忽“、《史集》等称之为“巴儿古惕“。
巴尔虎曾经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一直在夹缝中聚聚散散,却奇迹般保留了下来一样,他们依靠的就是狐假虎威。在建奴崛起的时候,特别是浑河之战,建奴获得大胜,他们比科儿沁部更先投靠了建奴。
皇太极所说的劫掠牛羊,袭击建奴部落这事,其实算不上是侵略战争,只能说是纠纷。建奴与蒙古联姻,是他们的国家战略,两个民族相互通婚。
巴尔虎部落一名千夫长,娶了建奴镶白旗一名参领的女儿,双方定婚的时候,下了十二头牛的聘礼。
只不过这名参领的女儿在崇祯二年冬天的时候,被叶赫部落的人劫走了,等抢回来的时候,这个女子已经在叶赫部生了一个女儿。
这就好比说,买家准备买一辆新车,结果得到的却是一辆二手车,而且还是大事故车,巴尔虎部落的那名千夫长自然不愿意干了,要求建奴这边退还彩礼。
结果,又碰到了一个老赖。女儿送过去,爱要不要,至于彩礼,门都没有。双方结亲不成,反而结了仇。偏偏双方都不是老百姓,巴尔虎部落的千夫长大小也是官,建奴这边的参领更是鼻子朝天。
双方经常打打谈谈,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双方从单挑,变成群殴,再是械斗,最后演变成了大规模冲突。
不过,狼要吃羊,肯定不愁没有理由。
皇太极打着这个旗号,以多尔衮、代善、阿济格,分别率领四千余甲士,浩浩荡荡分为三路进攻巴尔虎部落。
在过去的两年之内,建奴的日子不好过,特别是广宁之战的惨败像一记凶狠的勾拳,打得他们眼冒金星,天旋地转。
当他们好不容易从这个极其沉重的打击中挣扎出来,用狼一样的目光盯着明军防线,寻找着报复的机会的时候,又传来了全家军向辽中、辽东扩张。
建奴不敢碰全家军的霉头,就去收拾朝鲜,然后…然后他们再次陷入懵逼状态。东江军在全旭的支持下,鸟枪换炮,就在全旭率领全家军挺进九州岛的时候,东江军与建奴发生三次战斗,他们反而三战皆败,损失将近四千人。
如果放在以前,这应该是超级胜利,只不过大明随着全家军的胜利,建奴的首级变得像蒙古人的首级一样,不值钱了。
在新式火枪,以及西班牙教官的训练下,建奴的火枪兵首战告捷,从巴尔虎部劫了四千余名青壮奴隶,缴获上万匹战马,以及一部分粮草。
现在闪击巴尔虎部,后金终于摆脱了没完没了的打击,从巴尔虎部那里得到了一点补偿。然而最佳时机已经错过了,恶劣之极的天气注定后金无法扩大战果,只能打完了就撤回来。
……
天空与大海已经被血与火渲染得一片嫣红,千百门大炮在疯狂怒吼,从炮口腾出的浓烟和烈焰让战舰剧烈震动,仿佛火山爆发了似的。
飘扬着黑色战旗的小山般庞大的战舰排成两排,仿佛一道铜墙铁壁横亘在前方,不管怎么冲都冲不动,而它们每一次射击,必然有一两艘甚至好几艘战舰被打得火光四起,正面冲击几乎成了自杀的代名词。
一排炮弹劈头盖脸的猛砸过来,大多数落了空,但还是有一发击中了自家旗舰的桅杆,在一声巨响中化作一团炽烈的火光,尖锐的弹片暴雨盘倾泄而下,将众多水手打得血浆四溅,骨肉狼籍……
“啊……”
郑芝龙猛然坐起,睁开眼睛,却看见海鸟从远处的海面上空悠然飞过,天空湛蓝如洗,哪里有半点被战火熏黑的阴霾?
他喘着粗气,冷汗涔涔而下,手在微微发抖,来自头部的剧痛让他面部肌肉扭曲起来,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
这已经不知道是他做的多少次噩梦,全家军还有那黑色的战旗,已经成了他心中永远难以抹去的阴霾。
明明全家军水师只是一支新成立的水师部队,不管是从技术上还是从心态上,都还显得很稚嫩。
他想破脑壳也想不明白,郑氏舰队拥有如此强大的优势,为什么就是打不赢举桨未己的全家军水师?全家军水师为什么会拥有那么多性能如此优秀,威力如此惊人的舰炮和火箭炮弹?
这些东西应该是郑氏舰队的专利才对的!偏偏这支军队,还让他损失惨重,将他从四海之王的位置下,拉下神坛,跌落凡尘。
当初的台湾海峡的海战,他重伤半年,从鬼门关上转了一圈,他的半张边毁了容,变成异常狰狞。
在他东躲西藏的那段时间内,他的结拜兄弟刘香成了新的海王,实力也强,他以为这辈子就这么完了。
结果,在他最绝望的时候,西班牙人找到了他,给他一次再重来的机会。
“轰轰……”
远处的海面上,三艘西班牙炮船正在进行炮击训练,三艘拥有一百六十九门火炮的战舰,是西班牙现役的主力战舰。
郑氏海军正在接受西班牙人的训练。
西班牙人扶持郑芝龙的力度非常大,大到让西班牙人肉疼,已经他们为了郑氏海军和陆军,已经花费了足足五十万法郎。
五十万法郎,这可不是一笔小数字,放在西班牙身上,那也是一笔巨款,可是为了东方的利益,他们只能这么做。
仅仅一轮齐射,充当靶船的木船就在舰炮中四分五裂,变成了碎片。
很快演练获得了成功,众水手开始停在码头上,接受郑芝龙的检阅。
郑芝龙望着眼前的郑氏海军士兵,还有一众将领:“我自出道以来还未曾遭到过这样的惨败,从来没有,这口气,我咽不下,这段时间以来,我痛定思痛,就是为了找回丢掉的脸面!”
望着如同豹子一样的郑芝龙,众将领大气不敢喘。
“全家军所长者,不过是火炮,他们每艘战舰上用于肉搏的水手数量非常少,这是我们第一个胜机,只要我军战舰不计代价冲上去靠近他们,跟他们肉搏,他们很难招架!”
郑芝龙接着道:“再者,他们从辽东南下,补给线极长,而福建沿海都是我们郑家的天下,还得从武汉那边运过来!只消派出一些精明强悍的小舰队化整为零,利用熟悉海况和地形的优势躲避决战,不断骚扰他们补给线,耗得久了,他们绝对吃不消!我相信这一点我们完全做得到,论到对海况和地形的了解,他们跟我们比差得太远了,对吧?”
郑芝龙接着道:“再者,他们从辽东南下,补给线极长,而福建沿海都是我们郑家的天下,还得从武汉那边运过来!只消派出一些精明强悍的小舰队化整为零,利用熟悉海况和地形的优势躲避决战,不断骚扰他们补给线,耗得久了,他们绝对吃不消!我相信这一点我们完全做得到,论到对海况和地形的了解,他们跟我们比差得太远了,对吧?”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四六章你们脑子里是豆浆吗
第五四六章你们脑子里是豆浆吗
枭雄永远都是枭雄,他们不会被别人的是非观所左右,他们可以锋芒毕露,动于九天之上,也可以隐忍不发,藏于污泥之中。
与枭雄对立的则是英雄,比如说楚霸王,他就是一个英雄,然而,给楚霸王一万次机会,他一样战胜不了刘邦。
因为,刘邦是枭雄,他可以一万次的失败,每一次失败都是成长,而英雄却具有鲜明的是非观,在原则面前生死也算不了什么,所以有了不食嗟来之食的典故,也有至今思项羽毛,不肯过东的诗歌。
郑芝龙是一个枭雄,在枭雄的原则,那就是没有原则,为了战胜他的敌人全旭,郑芝龙可以使用一切手段,比如说接受西班牙人的援助,当然,西班牙人的援助自然不是没有条件的,这比嗟来之食更加让人难以接受。
但是,郑芝龙毫不顾忌,一口吞下,并且快速成长。
全家军百炮齐发,快速干掉了郑氏舰队,然后通过这几年的建设,现在已经拥有三十二艘万料大船,哪怕是西洋人的主力战船,也没有任何优势。
更何况,此时的全家军火炮更加犀利,就连皇太极就产生了悲观和绝望,他曾让人向崇祯暗示,大金可以向大明称臣,也就是有条件的投降。
然而问题是,崇祯可不是一个宽宏大量的人,看着局势不利想投降,行了,皇太极可以亲自来北京谈。
开什么国际玩笑,皇太极去北京,那还不是任由崇祯揉捏?
所以,这事只好不了了之。
郑芝龙却没有这方面的想法,他一心只想找回场子,他需要是被西班牙人武装和支持起来的,却要让荷兰人、葡萄牙人甚至英国人一起联合作战。
……
全旭并不知道郑芝龙的情况,此时他正热衷于一件事,用笔杆子与那些隔空对招,更为绝的人,虽然全旭一个人下场,不过他的笔名经常换。
从最开始的全旭,再到“天蓬大元帅比你帅。”“农夫山泉有点田”、“宝塔镇河妖”等等,现在他又玩出了新花样。
经过最开始的沉默之后,此时辽东已经成了江南士子的主要战场,一些江南文人和士子,带着仆从前往辽东金州,利用天时和地利的优势,针对辽东工商时报刚刚发行之后,他们就写诗,写文章与全旭对骂。
词锋之犀利,咒骂之恶毒,颠倒是非本领之高强,无不让人大开眼界。那些能把他骂得断子绝孙的恶毒文章也雪片一样飞过来,一天不收到一两百篇他都不好意思出去跟人打招呼了。
问题的关键是,全旭面对这些文章和诗词,压根就看不懂,好在全旭有一群秘书,这群秘书以杨婉儿、红尘、无双为首,她们作为全旭的秘书,负责给全旭处理一些日常文档。
经过杨婉儿给全旭的解释,全旭这才知道这些士绅骂他是骂得多么难听,就连红尘和无双都气得脸色煞白,身子抖动起来,半天说不出话来。
“你们别生气啦,跟那帮杂碎生气太掉价!”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他们写文章骂我,我写文章骂回去就是了,口水官司嘛,无非就是互相伤害,看谁先扛不住,在这方面我还真没怕过谁!”
杨婉儿哭笑不得的道“侯爷,您这文采,连人家骂你都看不懂,还想骂回去?”
杨婉儿想了想,咬着牙提起笔,“侯爷,你来念,我帮你写,非骂到他们吐血为止!”
全旭连连摇头“跟他们对骂就没意思了,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全天下都知道他们都是些什么样的烂货,让全天下人去骂他们,这样会比较有意思!”
很快《辽东工商时报》刊登了一篇署名是“我真不是钱谦益”的文章,这篇文章没有讲什么大道理,只是用最直白的词汇和数据列出一名士子所享受的种种优待和一位农民每年要交纳的苛捐杂税。
还有大明商人每年的收入和所交纳的税银数目。
各项数据异常详实,一目了然,作者并没有对此多加评论,几千字的文章,大多是列数字,举例子,然而,一经刊登,这篇文章马上掀起了一场可怕的风暴。
大明的士子所受的种种优待自不必说,这么说吧,一个人只要考上了秀才,便开始拥有不小的特权,见官不必下拜,不必服徭役,每年官府还会有膏养银子发。
中举后更不得了,三姑六婆二叔伯都会过来投献田地,把自家的田产挂到他的名下理直气壮地逃税。
当然,好处也不会少了他的。如果当了官,当了官就更不必说了,哪怕是暂时被罢了官,赋闲在家,仍然会有养望钱源源不断的进口袋,尤其是被皇帝撵回来的那种。
在明朝,因为顶撞了皇帝而被皇帝罢官可是一件倍有面子的事情,用不了几年又可以回去继续当官了,而且升好几级!
相比之下,普通百姓过得就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了……
文章仍然是用大白话写的,只要有个识字的人念一念,哪怕是目不识丁的人也能听懂。正因为如此,这篇文章才迅速掀起了一场可怕的风暴。
老百姓围着读报人,越听眼越红,我们千辛万苦,一年到头累死累活,连饭都吃不饱,你们这些读书人一天到晚悠哉悠哉游山玩水,啥都不用干还有官府养着,凭什么啊!
当听到江南一年交上去的商税不过几百来两的时候,他们简直要爆炸了,谁不知道江南富甲天下?这么富的地方一分钱的税都不想交,而他们这些穷得要死的老百姓却要卖儿卖女把税凑足,这公平么!?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这篇文章很成功地对亿万老百姓造成了成吨伤害。
当那些秀才、举子再次当着大家的面滔滔不绝地批判全旭等人残杀缙绅的暴行的时候,马上就会有一大堆瓦片飞过来“你他妈什么意思?就你们读书人的命值钱是吧?我们穷人的命也是命啊!”
这就完了?
不,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从此以后,《辽东工商时报》成了一个数据党,对于某人的行为,根本就不作评价,比如今天的报纸头条,就是揭发一位东林党得力干将,按照魏忠贤排的东林点将录,这位大佬是地损星一枝花原礼部尚书孙慎行。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揭露孙慎行怎么靠着偷税逃税攒下亿万家财,过上穷奢极欲的生活的。
写这篇文章的人还真是有能耐,连人家每个月盈利多少,逃了多少税,然后某年某月某日又花了多少钱纳了哪个小妾都查得一清二楚。
其核心的思想就一句看啊,这些王八蛋随便吃一顿饭的花费都比应纳的税要多得多,可他们就是不愿意交,都在逼着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交!
虽说这些事情都谈不是什么机密,但是想查得这么清楚还真不容易,可是全旭却做到了,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他们的底裤给扒了下来!
见鬼了,难道他在所有人府上都安插了眼线?如果是这样,那可就太可怕了!
想歪了,全旭才没有这个兴趣,这些情报都是他花钱从锦衣卫那里买来的。锦衣卫早已不复明初的威风,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让他们去窃取军国情报可能有点儿为难,但是让他们去查查东林大佬今晚穿的内裤是什么颜色,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全旭给的报酬又相当丰厚,这种低风险高回报的俏活历来是所有人的最爱,江南锦衣卫摇身一变变成了最专业的狗仔队,想查哪个就说吧,保证把他们祖宗十八代的丑事通通都给你翻出来!
《辽东工商时报》的文章是写得浅显直白,入不了他们这些士大夫的法眼没错,但是普通老百姓喜欢啊!
绝大多数老百姓西瓜大的字不认识一筐,谁搞得懂你那些之乎者也?还是白话文好,一看就懂,看不懂的也一听就懂!于是乎,“毫无文采”的《辽东工商时报》一发不可收拾,发行量节节高升。
随着这段时间的骂战风波,也让这份报纸打响了名气,发行量从最初两万万份都卖不完,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暴增至十三万份,迅速取得了在穷苦百姓中间的话语权。
十万份报纸的发行量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这份报纸如果想黑谁,只要一篇文章就能把他黑成墨汁!
就算十个看报纸的人里只有一个相信,那也是一万啊,一人一口口水都淹死你!
就目前的形势而言,至少在缙绅阶层无耻、自私这一方面,报纸的支持者可不止十分之一,那是百分之两三百。
别忘了,每一份报纸背后都有着好几倍买不起报纸的人在津津有味的听着读报人把文章念给他们听呢。
报纸不光揭发了东林党人的穷奢极欲,更将他们在万历、天启、崇祯三朝一些为政举措拿出来鞭尸,这些东西一旦写成白话文再加以分析,绝大多数人都懂了,然后就是一片骂声。
“你们脑子里灌的是豆浆是吧,有你们这样瞎搞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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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四七章老子不同意
第五四七章老子不同意
最了解你的人,永远是你的敌人。
作为全旭的敌人,华阳社是最开始,也是最了解全旭的人。
好在,让华阳社非常安心的是,全旭一直在作死的路上越走越远,他似乎是要把天下人得罪一个遍。
比如说,盐。
盐业其实是以晋商为首的华阳社崛起的根本,在明初的时候,实行开中法,开中制为山西盐商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条件和良好的时机。
盐业一直垄断在山西商人手中,从辽东、宣府、大同、延绥、太原、甘肃、宁夏、西安、汉中、延安、凤翔、归德、河南、汝宁、怀庆、南阳,从东北、到西北、再到中原,几乎都是晋商的盐业市场。
江浙盐商虽然产量高,可是他们的产销区域,只能在江淮地区,否则只要进入北方,那就是死路一条。
结果,全旭倒好。
因为晒盐的成本低,又有提纯解析的技术,所以辽东的海盐不仅成色好,品质佳,关键是价格低,就算华阳社不解前嫌,拉着江浙盐商。
一样不是全旭的对手,盐已经被全旭打成白菜价了,现在山西商人已经不碰盐了,因为他们生产得越多,亏得越多。
为了冲击山西商人的盐业市场,全旭居然把盐价炒到每石五钱银子,也就是五百文,相当每斤盐两文多钱。
由于科技的提高,晒盐技术持续改进,辽东的食盐生产,采取了半机械化作业,一个成熟的盐工,可以管理成千上百亩的盐田,一个月的产量就多达万石,而且盐田的面积从多达二百多万亩。
这让山西商盐无比头疼,这是人干的事情吗?
但是,全旭不仅仅干了,而且干得非常彻底。
打废了山西商人的盐业,又开始钢铁,从原来钢铁每斤两百文,也就是一吨钢铁四百两银子,又被全旭直接砸成一吨钢铁价值十两银子,相当于每斤五文钱,这可就要命了。
山西商人同样控制着大大小小的私营铁矿,以及大量的钢铁生产份额,这些钢铁都被他们高价卖给了建奴,结果全旭截断了华阳社与建奴的陆上通道,至于海上,那同样是全家军的天下。
这样以来,华阳社的钢铁只能在大明销售,可是每斤的售价五文钱,他们连本钱都赚不回来,这年头钢铁的生产成本就高达一百多文。
随着盐和钢铁,全旭就利用辽东的高产农作物,比如说玉米、土豆、红薯,制作成淀粉、面粉,冲击中原的粮食市场。
华阳社与江南商人联合,妄图抵达全旭,然而问题是,掌握着大量资源的全旭,完全以量欺负人。
辽东粮食所到之处,一片哀号,五钱银子一石的土豆面粉跟三四两银子一石的、短斤缺两的小麦或者黄谷,傻瓜都知道该怎么选,土豆种植面积越来越大的后果就是粮价一路下跌,哪怕是大灾之年也很难再出现粮价暴涨。
现在这货更加过份,在辽东、台湾、吕宋大区大兴纺织业,四处搜罗棉花,注意,他们出售的可不是棉布,而是成衣!
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山东、河南、湖广等地的棉花价格应声而涨,棉布的成本大幅上升。这下好了,华阳社赖以繁荣的几项产业无一例外遭到了强有力的挑战。
尤其是制盐、钢铁、棉纺业,遭到的冲击尤其严重,这两项可是华阳社商人的命根子啊!现在有人对着他们的命根子死命猛踹,他们如何忍得了!
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华阳社背后的金主坐不住了,在北京西山,召开会议。
一名一位紫衣白须老者咳嗽一声,声音低沉:“你们到底还要多久才能扳倒那个姓全的?”
华阳社的大金主,可不是无权无势的商人,而是背景超级深的门阀,门阀在唐朝名义上灭亡了,事实上呢,只不过换过一个壳子,继续活着,而且活得相当滋润。
大金主发话了,而且不加任何掩饰的表达了对他们的强烈不满,阮大钺和钱谦益都额头冒汗,噤若寒蝉,完全没了在千万人面前谈笑风生、出口成章的潇洒。
另外几位华服老者同样一脸恼怒的瞪着华阳社的重要骨干们,对他们的不满意都是写在脸上的。
那个该死的全旭,似乎他生命的全部意义就在于给他们华阳社添堵,甫一出道就大炼钢铁,直接打垮了华阳社的钢铁产业;然后隆重推出辽东盐,直接在产量和成本上辗压他们。
钱谦益望向周延儒,悠然问:“我等发起的倒全风潮进度如何?”
周延儒苦笑:“现在全国上下对我等都是一片骂声了,谁还关心我等在做什么!那些村野愚夫都让那贼子给蒙蔽了,听信了他的谣言,误认为我等都是些自私自利、眼高手低、只会党同伐异的无能之辈,哪里还听得进我等的苦口良言!”
在座几位的脸都微微发烫,这些评价放在他们身上可真是再恰当不过了。当然,他们是不会承认的,打死也不会承认,打不死更加不会承认!
钱谦益拿起报纸扫了两眼,一脸厌恶的扔掉,说:“粗鄙不文,毫无文采,这样的文章也有人信?”
周延儒笑得更苦。
这就让人头疼了。
这一场大会,很快就演变成了诉苦大会。
“全旭这个王八蛋,太混账了!”
“真是太可恶了,真不是东西!”
“对,对,对,拼钢铁把我们拼垮了,拼食盐把我们拼垮了,还要打我们棉纺丝织产业的主意!”
“辽东那边,销路断了,完全没了收入!”
“一大家子,吃喝拉撒,处处花钱,这日子是没有办法过了!”
也有人比较客观:“全旭的优势在于他拥有先进的水力机械,可以大量使用机械代替人工,效率倍增,成本却大大降低,有这样的技术撑腰,辽东的商人在收购棉花的时候自然是异常豪爽,通常都是用比咱们高出一成的价格拿货!”
“他们这是非法竟争,哄抬物价!”
“最可恶的是用这么高的价钱拿到棉花,织出来的布却是低价卖给制衣厂,然后制衣厂将棉布制成衣物再出售,上市价格好像也只是比咱们的棉布还要便宜一些!”
问题就是这么操蛋,打价格战,这就逼得华阳社的商人不得不出更高的价格去收购棉花,否则他们的作坊可就要断顿了。
还没完,为了保住市场份额,他们不得不降低棉布价格,否则客户都跑去买辽东地区出产的纺织物了,这一个来回,他们损失可就相当的大了。
资本最大的目的就是追逐利润,在华阳社的大旗下,他们的生意可以顺风顺水,自然围绕在华阳社旗下,可现在华阳社的大旗不灵了,于是,他们开始改换门庭,却让华阳社体会到了切肤之痛。
就在这时,周延儒站了出来:“诸公,并非我得无能,实是温党把持朝政,他们与全贼同流合污,偏袒包庇,再加上全贼又有些许战功,在圣上面前颇为受宠,仓促之间想扳倒他并不容易!”
周延儒与温体仁联手,把钱谦益入阁之路斩断,然后又利用成基命、何如宠、钱象坤三个明哲保身,各个击破。
最终,周延儒不是温体仁的对手,被温体仁赶下台。
周延儒感觉,华阳社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有在这个逆天的怪胎崭露头角之前就将他掐死,如今全旭已成气候,既拥有一支所向无敌的精锐之师,又拥有徽商、豫商、辽商的全力支持,还有一份报纸帮他打口水仗抹黑对手,想对付这么一个怪物,谈何容易!
紫衣老者对周延儒这番话并不满意:“那你们到底要多久才能扳倒他?要知道,此人在世上一天,我等就不得安宁!”
“全贼实力雄厚,又蒙蔽了圣上,想靠以往的讽议朝政将他拉下台是不可能的,唯一的办法,就是…”
周延儒用力一咬牙,透出几分疯狂:“换一个内阁!换一个完全支持我等的内阁!”
这也是华阳社的一惯作法,不配合就换人。华阳社解决那些自己难以解决的难题的唯一办法就是换人,换皇帝,换内阁,换主子……
从明朝的皇帝暴毙的很多,像朱常洛,像朱由校。
主流历史舆论一直给我们的灌输印象就是,天启大概是一个只会做木匠的白痴皇帝,还是个文盲,喜好的除了做木匠,就是吃喝玩乐。
而《明史》中关于明朝中后期皇帝的记载喜欢说反话,越是昏庸就越贤明,越是贤明就越是昏庸。
玩一辈斗争的朱常洛,虽然没有登基,就开始重振朝纲,针对制定了一系列改革,可惜还没有来得及实施就玩完了。
这不由得让人玩味。
现在的问题是,因为曹化淳的变数存在,内宫他们伸不去手了。
周延儒其实还真冤枉温体仁了,温体仁还真不是包庇全旭,他与全旭非但没有利益关联,反而有着严重的利益冲突。
因为全旭炮轰的士绅,可是温体仁这个首辅的基本盘,周延儒失去了他的得意门生张溥,他的战斗力其实只剩不到一半,不说一半,就连三分之一都不到了。
与张溥相比,周延儒这个老师就是一个书呆子。
周延儒很想重回内阁,可惜,他回不去了,因为钱谦益不同意。
钱谦益虽然斗不过温体仁,但是对付周延儒还是没有问题的。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四八章辽东皮尺部
第五四八章辽东皮尺部
大明的内阁首辅,就是人生的巅峰,无论是名,还是利,都可以做到双收。
周延儒是东林党人,他上位对东林党自然有好处,问题是,他钱某人也想坐坐那把椅子啊!扳倒了温体仁又让周延儒上去,何时才能轮到他钱某人!
周延儒获得华阳社的帮助,准备借势倒台温阁,钱谦益前脚与周延儒坐在一起商量倒阁,后脚他就把周延儒卖了。
转手与温体仁合作,准备狙击周延儒再次入阁。
温体仁并不是东林党人,他与东林党人的关系一向微妙,一方面对东林党人大加打压,但另一方面又对东林党有颇多倚重、合作之处,只能说,他跟东林党还真是一对相爱相杀的好基友。
从钱谦益那里得知,周延儒这个好基友的密谋之后,温体仁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了,拿着密报连连苦笑“倒阁,倒阁,又是倒阁!这帮伪君子,真的把倒阁当成包治百病的万能金丹了,真以为换个人坐到老夫这把交椅就对付得了那个姓全的了?”
他现在的处境相当的不妙,简直就里外不是人。从表面来看,他这届内阁是自张居正之后最成功的一届了,先是遏制了流寇泛滥之势,稳住了局面,接着广宁大捷,杀敌俘敌多达五万,实乃辽事以来第一功;
挟此大胜之威,明军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歼灭了被堵在伊洛河谷和流窜入真定府的五十万流寇,困扰大明二三十年的流寇之乱终于被平定了。
这赫赫战功,就算跟明初相比也并不逊色多少,他这个首辅,理应名垂青史。
然而,让他万分尴尬的是,这些战功跟他似乎都没有什么关系,广宁之战是全旭和卢象升打,平定流寇也是天雄军和卢象升一手包办,没他什么事。
由于全旭势力急剧膨胀,而内阁始终拿不出有效遏制的办法,文臣集团对他这个首辅非常不满,再这样下去,武将可要翻天了啊。
在文臣看来,你这个首辅是干什么吃的!?而文臣集团对武将长期肆无忌惮的打压、欺凌的副作用也日益显现出来了,你们这些王八蛋除了给我们添乱还会干啥?
满朝势力对他越来越不满,一个内阁首辅当到这个地步,他也算是失败透顶了。
面对这种情况,温仁体相当头疼。
“受之,老夫如今该如何做?”
虽然他曾成功阻止钱谦益入阁,不代表钱谦益没有能力。温体仁向钱谦益问计,并不是他没有真正的办法,而是借着由头,给钱谦益是一个缓和的台阶,双方可以成为朋友。
这就是该死的政治斗争,没有对错,没有是非,只有利益。
钱谦益笑道“华阳社那帮竖子不相为谋,东林党,不复当初,何不……”
事实上,钱谦益与华阳社的关系也是合作关系,他是在野党人士,根本就不怕华阳社,华阳社的那点手段,对付普通人还行,对付全旭不行,对付钱谦益也不行。
全旭是华阳社想杀不能杀掉,而钱谦益是华阳社不敢杀,因为杀了他,后果相当严重,钱谦益也不是一个人,他身后有很多人,反扑起来相当凶猛,华阳社不能不考虑后果。
温体仁瞬间就明白了钱谦益的心思,全旭与他的斗争,说穿了只是意识形态,大明没有武夫内阁,以武夫出身的全旭,是没有机会入阁的。
也就是说,全旭其实对温体仁这个内阁首辅的威胁最小,而周延儒曾经是崇祯的心腹,又是曾经的首辅,一旦入阁,那么取代他,可能性最高。
既然东林党、华阳社不让他好过,那个就借力打力,借着全旭的力量,逮着华阳社和东林党,往死里整。
朝阁烽烟再起,只要全旭把辽东工商时报上公布出来的官员,温体仁就命令刑部与大理寺联合调查。
当然,一查一个准,接连半个月,三位东林党大佬落马,下场统一一致,抄家灭族。
家产被一部分充公,一部分贪墨,一部分被分润,可以说是皆大欢喜。
威尼斯城邦共和国的一支船队抵达了辽东,这次不仅仅有三百五十一匹夏尔马,还有一匹高大健壮的骏马。
其实欧洲的战马质量一直不怎么样,蒙古西征的时候,欧洲骑士发现他们战马的质量还远不及蒙古人蒙古马的。
好在在十字军东征中,大批优秀的阿拉伯战马马种被输送回欧洲,与欧洲本土的马种杂交,经过几百年的培育,终于青出于蓝,拥有了全世界最优秀的战马。
这不,马场中那些欧洲战马异常的高大、健壮,鬃毛带着油光,嘶声洪亮,脾气也相当的火爆,看得全旭两眼放光。
他亲自挑了一匹灰色战马骑上去,纵马飞驰,过足了瘾才下马,拍着仿佛刚刚活动开的战马的身体叫“好马,好马!这耐力,这爆发力,把建奴骑兵六条腿都追断都绰绰有余了!”
海伦娜看着全旭一脸开心,就笑道“这你可说对了,这是欧洲最好的战马,这些马来自波兰,是用蒙古人的战马与波兰马杂交,培育出了优秀的马种,这些战马可以负重两百多斤迅速进行千里机动,稍稍休息后便可以马上发动冲锋,实乃不可多得的良驹。”
“吹牛不打草稿!”
全旭盯着海伦娜道“我承认这种马冲锋速度不错,比蒙古马的速度更快,耐力也稍好,但是,远远比不上蒙古马!”
海伦娜指着这些战马道“你可以试试!”
“我不用试也知道!”
全旭冷笑道“负重两百斤千里机动?那至少也得跑废一大半!不过这马确实不错,有了它,我们的枪骑兵的冲击力会变得更加强大,甚至第一波次的冲锋就给予敌军毁灭性的打击!”
全旭看着马场里的骏马,越看越满意,指着身边的袁宗第道“过去挑一匹!”
“谢侯爷!”
袁宗第兴奋的跑向马场,他挑选的并不是这种波兰马,而是那种高大的夏尔马。
“你挑选夏尔马有屁用,这种马速度太慢,不能当战马用,一匹马吃的比四匹马都多!”
袁宗第反驳的道“那你是不懂,这种马用来耕地,一匹马可以比六匹马还好快!”
这就是尺有所短,寸有所长。
夏尔马作为战马的话,因为速度不够,无法追击敌人,但是用来耕地或者拉车,那效果是刚刚的。
海伦娜跨上一匹红色的骏马,朝着全旭挑衅的问道“比一比?”
那匹红马显得非常兴奋,在跳动之下,海伦娜的胸部急剧起伏着,那叫一个波澜壮阔。
就在全旭准备应该答的时候,一辆马车快速停在马场的路边,从马车上下来一匹长须飘逸的男子。
正是现如今蒸汽机项目的经理,也是现在辽东研究院皮尺部的负责人孙元化。蒸汽机可以解决部分运输问题,可是要解决辽东的农业问题,还需要机械化。
也就是内燃机,虽然辽东研究院不会设计,全旭就成立了一个皮尺部,可以仿制,现在的辽东已经生产出来了马推式的谷物收割机,这种收割机工作原理与后世爬山虎式收割机一样。
区别就是动能以马的推力为主,依靠车轮带动链条,驱动前面的刀具完成麦子收割工作,像用镰刀收割麦子,一亩地一个成年人差不多需要一天,即使勤快的人,最多也就是一亩半到两亩地的样子。
然而,用马匹推动的收割机,一人一马,一天可以收割八到十亩地,极大的减少了秋收时间,提高了收割效率。
同时,辽东的畜力利用,已经走到了巅峰,做到了极致,由于农民都是拥有一两百亩地甚至三四百亩地的地主,他们手中,可以购买机械,代表人力。
现在辽东已经出现了两匹马拉动的四桦犁,以及用畜力带动的脱粒机,还有畜力玉米播种机,苜蓿草畜力收割机,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可惜,畜力的利用率再高也是非常有限的,而且需要精养,这让辽东的农业生产,基本处于饱和状态。
而且农业生产占据了大量的人力,辽东急需要机械来改变这种环境。
在辽东工匠见识到爬山虎之后,经过研究,了解了收割机的工作原理之后,随便推出了马推式谷物收割机,让全旭看到了希望,他可以利用后世现成的科技,在辽东刚刚进入蒸汽时代之时,开始内燃机的研究。
“侯爷!”
“你来得正好,这里的马,过来挑一匹!”
孙元化的眼睛仿佛没有看到骏马一样兴奋的道“侯爷,您说的自行车,我们已经做出来了!”
“什么?”
全旭骑着骏马“走过去看看!”
自行车,这应该是辽东皮尺部的第一个仿制机械,一旦自行车出现,可以解决人们日常出行问题。
现在辽东的出行,几乎依靠骏马,现在辽东拥有了二百多万匹骏马,差不多三个人之中,就有一匹马。
特别是金州城,就多达二三十万匹骏马,一天之内可以产生差不多二三百万斤粪便,光清理这些粪便,就需要五六百辆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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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四九章智商真是硬伤
第五四九章智商真是硬伤
对于大明农民来说,耕地最好用的还是牛。然而,辽东的农民,普遍用骏马耕地,特别是双匹骏马拉动的双桦犁,一天可以耕地二三十亩。
这个效率是非常不错的,在机械化没有到来之前,这已经是畜力时代的巅峰了,辽东的农民,种植了大量的农作物,不再采取单一的粮食模式。
因为粮食永远吃不完,卖的话,价格又没有经济作物高。每个百姓心中都有一杆称,一亩地的棉花收入超过两亩地的麦子。特别是亚麻,这种新型纺织材料,是全家军的标志性装备。
全家军的作训服以及贴身衣服,都换成了亚麻质地,而且因为全家军引领了潮流,从而获得了较大的市场。
然而问题,骏马的利用率提高,直接造成一个恶劣的影响,那就是因为骏马数量的增加,直接就造成辽东的空气中,永远都弥漫着一股浓郁的马粪的味道。
而且是挥之不去的马粪味。
现在的辽东运输,因为铁路的出现,特别是这个年代,修建铁路的速度是相当危险的,尽管如此,辽东的铁路并没有刻意追求速度,不像美国利用华人修建铁路,十二个小时可以修建二十多公里。
然而,每公里都要死上十几二十几个华人,美国的繁荣是建立了华人的累累尸骨之上,虽然辽东的铁路修建慢,不过,已经修建到了海州、盖州、复州、至少辽南四州,实现了州州通。
随着这种运输被蒸汽火车代替,辽东的运输主力骏马,价格自然而然的暴跌,现在就算是在金州城中,担任一名普通工人,家里也养活至少一匹马。
骏马成了辽东百姓的标配,普及率甚至一度超过了后世的轿车拥有率,不骑兵不好意思出门。
辽东不仅仅因为骏马,出现每天多达十几二十几起的交通事故,也出现了交通拥堵,这让全旭非常头痛。
利用人力自行车,减少交通压力只是第一步,只要皮尺部可以成熟生产自行车,就把摩托车再仿制出来。
摩托车与自行车最大的区别就是多了一个发动机,其他基本原理一致。
全旭骑着骏马来到位于辽东研究院的大院,一座简陋的工房内,五六辆外形相当粗狂的自行车。
这种自行车是以二八大杠为原理仿制的,虽然说自行车不算太过复杂,却因为辽东的工业制造底蕴,成为了现实。
就像自行车的车轴、轴承、转向轴等部件,都已经在其他设备上运行成熟,唯一没有办法解决的问题就是充气轮胎。
其实橡胶技术最早运用可以追溯到十一世纪,在橡胶的原产地,当地印第安人把橡胶树叫做“眼泪树”,并用土法制作成盛水器、橡皮球等橡胶制品。后来西班牙人逐渐从当地印第安人那里学会了采胶和制作橡胶的方法。
现在已经有了橡胶制品,就是西班牙人对付土著奴隶的橡胶棍,里面以钢铁作为筋骨,外层包裹着橡胶,可以做到做到,伤而不残,不影响土著干活。
让孙元化非常意外的是,全旭居然会骑自行车,而且动作非常熟练,但是转念一想,这辆原形车就是全旭弄过来的,也就不那么奇怪了。
海伦娜随后看到全旭居然骑着自行车,让她颇为好奇“这是什么东西?”
“自行车!”
全旭非常得意,皮尺部还是要点脸的,没有完全照搬二八大杠,而是自作聪明的在后面加了两个小轮子,这样倒是可以稳定自行车,让自行车不容易摔倒。
特别是后面的架子上,居然还做出一个相当比较舒服的坐垫,车座子更加宽大。
海伦娜自然也要试试自行车。
全旭交自行车交给海伦娜,他问起了最为关心的问题“自行车一个月可以生产多少辆?”
孙元化“我们这里有十五个人,可以生产十二辆!”
听到这个数字,全旭微微皱起眉头“自行车基本上还算满意,唯一的问题是,自重太重,需要减重,这辆自行车差不多一百多斤,这样就会非常费力,把能省的就省下来,对了,制造成本多少?”
孙元化想了想道“不算工资,只算材料成本,每辆车需要十七八两银子!”
“不行,太贵!”
全旭望着孙元化道“尽可能的降低生产成本,自行车要想推广开来,那就必须廉价!”
虽然辽东的百姓很富裕,如果让他们花二十两银子去买一辆自行车,他们宁愿买马,用自行车取代城区内的基础交通,这是全旭的计划,也是自行车的真正意义。
在十五年前,老程所在的县城还有大量人力三辆运输货物,也有人力三轮运输客人,这种三轮车渐渐被电动车取代。
相对而言,辽东的电力研究非常滞后,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皮尺部可以仿制简单的机械设备,对于太过复杂的,还没有技术储备。
皮尺部有很多技术人员,他们开始仿制单缸柴油机,至于原理什么的,让他们看着资料,自行摸索,对于这些皮尺部的成员进行一番鼓励,全旭就准备离开了辽东研究院。
“侯爵阁下!”
就在这时,玩了一圈自行车的海伦娜非常愤怒的来到全旭面前。
“你必须给我一个解释!”
全旭有些莫名奇妙“你需要什么解释?”
“我相信你,所以掏空了城邦的财富,不远万里来到中国跟你交易,你身为东方的总督,是不是有义务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海伦娜非常气愤的道“现在我们一支运送战马和财物的船队在台湾海峡被抢了,十几名水手被打死了,这笔账该怎么算?”
“你的船队被抢了?”
全旭有些难以置信“谁干的?”
“你说呢?除了郑芝龙,谁有这个胆子?”
海伦娜说的不错,威尼斯城邦共和国并没有单纯意义上的商船,事实上这个时代的商船,几乎都是武装商船,拥有一定的自卫能力。
哪怕最普通的武装商船,拥有十几门火炮那属于非常正常。
全旭的脸色瞬间变得不好看了。
早在半年之前,全旭就接到了西班牙人武装郑芝龙的人马,在这种情况下,全旭表面上不动声色。
事实上,全家军海军的主力战船,共计八艘八千料炮船,十六艘一万料炮船,还有一万两千料炮船八艘,共计三十二艘主力战船,以及将近三百艘的飞鱼战船,超过三分之二聚集在南海和东海海域。
作为海上的霸主,被人打脸让全旭心情有些愤慨。
“你的损失怎么样?”
海伦娜带着哭腔“你说呢?非常惨重,三艘硫磺,两船硝石,还有六百匹波兰马,一百匹夏尔马!还有三万枚金佛罗林(荷兰)金币。”
“你放心,我会弄死他!”
之前,海伦娜曾经想用自己作为交易,以图解决威尼斯被动的问题,这个交易自然没有通过。
不过,全旭则提出了另外一种交易,那就是辽东的生产能力可以提供给威尼斯城邦共和国,他们需要的钢铁,水泥,甚至连船只都可以帮助他们生产。
这个时代的帆船,可不像后世自动化程度非常高,需要使用大量的人手,全旭就为了训练自己的水手,提出一个合作共赢的办法。
他从百万漕工之中,招募了大量的水手,接受威尼斯人的雇佣,可以为他们的商船提供服务,工作期间,对比辽东的水手薪水,每个月可以拿到八到十两银子。
这可是相当高的高薪了,而且每雇佣一名水手,需要支付二十两银子的安家费用,如果出现意外,那就需要赔偿一百五十两银子的抚恤金。
威尼斯虽然是一个小国,却财大气粗,一口气从全旭手中雇佣了三千余名水手,可以说往来辽东的威尼斯商船,超过三分之二的水手,都是全旭的人。
原本,全旭没有对郑芝龙赶尽杀绝,就是因为看在他是郑成功的父亲的面子上,而且郑成功的为人,让全旭非常倾佩。
全旭来到全家军的总参谋部,面对朱兆宜道“你马上起草一份命令,命令辽东水师第一舰队前往九州岛,接替第二舰队的作战任务,命令第二舰队主力战舰去台南港集结!”
朱兆宜微微一愣“侯爷,您的是意思是……”
“有些人的智商真是硬伤!”
全旭愤愤的道“不打残他,就是不听话!”
朱兆宜道“侯爷,怒不兴兵!”
“本帅又没疯,反正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全旭道“命令海军陆战旅第一旅,第二旅,第四师,第六师,提高战备,等我抵达台南,正式发起骤雨行动!”
骤雨行动,是全家军总参谋部针对西班牙人的西班牙方阵制定的战略,也是全旭拿到琼州府的终极战略。
全旭望着众参谋道“这次作战行动不比登陆台湾和吕宋,那只是小打小闹,现在正常琼州府拥有郑芝龙的火器兵将近两万人,这正是考验尔等参谋的智慧,也考验全家军的勇气和气魄之处,我相信,大家都可以经受得住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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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五零章为了孩子少杀点人
第五五零章为了孩子少杀点人
全家军的速度就是高效,如果是其他军队想调动军队,那就必须派出传令兵抵达某支军队的驻地,然后下达命令,再进行动员。
等到军队调动完成,快则一两个月,慢则半年,甚至更久,黄瓜菜都凉了。
全家军则不一样,随着全旭下达命令给总参谋部,总参谋马上制定行动计划,同时,命令后勤部准备给养和物资,部队马就开始行动起来。
全家军与各地的后勤部门可是互相不隶属的关系,部队补充除了按时补充给养之外,战时调动给养和弹药,需要总参谋部的命令。
接到命令的各地战船、海军陆战队、以及登陆陆战部队,纷纷开始往辽东或台南集结,行动最慢的人,反而是全旭。
他是从全家军总参谋部准备直接回家,然而,就在他刚刚准备离开总参谋部的时候,位于枪炮局发明了一件新鲜玩意,引起了全旭的特别重视。
那就是步兵支援武器,这个时代的火炮,远远没有后世的轻便耐用,全家军要自成体系,发展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
于是,全家军则需要一种更加轻便的武器,作为支援步兵战斗的武器,虽然说迫击炮已经足够轻便了,但是那属于炮兵兵种,普通步兵玩不转。
如果是小规模部队,就没有办法伴随步兵行动,全旭本来的意思是,把一零五毫米的炮击炮继续缩小,最好是制造成后世的六零迫。
没有想到的是,枪炮局带给了全旭一个惊喜。
“侯爷,您看,这是枪炮局新研发出来的装备,代号左轮!”
由于辽东没有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为了保密,武器研发也需要取一个代号,而且不能与性能相关的名称,以往西式用英语字母或阿拉伯数学的编号,而统一改成了中式风格。
这个左轮,准确的说和鼎鼎大名的左轮手枪没有任何关系,而是基于全家军装备的燧发枪,研发出来的枪榴弹。
与后世的枪榴弹不同,这种枪榴弹采取直接插在枪管上,用空包弹发射。
当空包弹发射的时候,虽然没有弹头,火棉形成的巨大膛压,会推动这种榴弹飞目标。
全旭看着这种类似于后世散弹枪子弹的小型榴弹,有些意外“试验过了吗?”
“经过试验,我们的左轮有五十步至一百八十步的攻击距离!”
一名技术人员熟练的将枪榴弹插在枪管上,然后装入了特制的,没有子弹头的空包弹,塞进枪膛。
随着扳机扣动,只砰的一声闷响。
那枚榴弹飞向大约一百余步的距离,轰隆一声闷响,一团橘红色的火球升起。
“杀伤效果如何?”
“这个……”
由于没有后世的高速摄像机和测试装备,还真不好判断。
这种装着差不多四钱,约等于十三点五克左右,相当于六七式木柄式手榴弹装约的三分之一略多一些。
从理论上来说,可以形成五万多焦耳的能量,形成至少二十四片弹片,在方圆五米之内形成有效的无甲目标杀伤。
“威力还是有点小,有没有考虑过把榴弹做大!”
“这个有考虑过,只是射程会更近,甚至没有实用的价值,一名普通的士兵,可以把手榴弹扔到三十五米之外,否则容易伤到自己!”
全旭望着众技术人员道“干的不错,不过,还有改进的空间,你们项目部获得优秀设计奖励!”
随着辽东枪炮局的工匠和技术人员增多,为了鼓励发明创造,全旭也逐步完善了发明创造的奖励标准。
发明一个打火机,和发明一种威力巨大的火炮肯定不一样,现在设立了技术革新委员会,对于发明进行评级。
从优秀、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特等奖五种规模,在五种规格下,分别是一百、五百、一千、一万和十万两银子,不等赏赐标准,当然还有相应的待遇。
“你们可以在这个基础上,研制一种可以发射枪榴弹的枪,也可以增加榴弹的威力,慢慢做吧!”
“还有这个必要吗?”
“肯定啊!”
全旭笑道“现在建筑的钢筋水泥建筑越来越多,混凝土建筑最大的优势就是坚固,就像你们枪炮局的外墙,咱们全家军的一般口径的火炮轰不倒这种外墙,所以,用这种直射榴弹,可以把榴弹打进窗户里,对里外的人员进行有效的杀伤!”
其实,这种小型榴弹,对于丛林和山地目标非常有效果。
当然,全家军随着规模越大,也越来越精细化,比如说从前,只分为骑、炮、步兵,现在改为师、旅、团建制,在旅级战术单位增设了陆战旅,以及山地旅和丛林旅。
组建这种部队的用意,主要是全旭盯上了中南半岛。
全旭记得刷过一个抖音视频,网红冰蛋形容用八个字形容秦始皇“额滴额滴,都是额滴!”
全旭现在也是这样,辽东也好,远东也罢,吕宋也好,中南半岛也罢,在全旭眼中,这些地盘,都是他的。
他的战略坚持像吕宋战略,也可以换作为焦土战略,留地不留人,他不需要那些土著,也不像一个仅仅拥有三百多万人的葡萄牙一样,全旭有的是人。
随着辽东的生活水平提高,人口出生率也大为提高,辽东没有人头税,而且新生婴儿可以享受免费的牛奶和粮食补贴,所以这个新生儿潮已经开始出现。
用海伦娜的话说,辽东每年就生出一个欧洲国家。
现在的天气,辽东已经开始寒风呼啸,雪花飘飘。
寒冷的天气,非但没有让金州出现萧条,反而更加繁荣。
没错,这是现在辽东的特色。辽东的农民,其实更准确的形容,他们应该是地主,因为每家每户都有几百亩地。
一年辛苦两个多月,剩下的时间可以优哉游哉的生活,享受幸福。
每当冬天,这些农民们要么返回各自的镇堡,要么向大城市里生活,毕竟,城市的生活更加便利。
全旭回到武威侯府的时候,四个孩子开始围着全旭,叽叽喳喳的叫着爹爹。
全旭望着老四全景仪道“有没有想爹爹?”
“有想!”
“哪儿想的?”
“肚肚想的!”
“真乖!”
无论是朱微媞,还是二娘、三娘,压根都没有意识到全旭要离开辽东。
不过,到了晚上的时候,他们都知道了。
因为全旭这一走,就不是一天两天,家里的女人已经够多了,全旭也不想让其他女人进入他的家门。
朱微媞明显感觉到了全旭格外卖力“你是不是要离开辽东?”
“你猜测到了?”
全旭有好奇。
女人的第六感觉向来准,果然没错。无论是朱微媞,还是其他人,包括沈明泽也接触不到全家军总参谋部的计划。
“海伦娜今天下午的时候说了,她现在损失惨重,快吃不上饭了!”
“那个女人又来咱们家里打秋风?”
全旭没好气的道“你知道我赔了她多少钱吗?”
全旭没有理由赔海伦娜钱,关键是全旭弄出了后世的保险公司。
众所周知,保险公司的盈利模式,其实是概率问题,如果没有重大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会赔钱的。可以说银行一样,稳赚不赔。
就像后世的中国,有三亿七千多万辆机动车辆,每年发生将近二十万起交通事故,相当于一万八千五百辆机动车辆中才会一起交通事故。从这个数据,我们可以轻易看出,保险公司的盈利点是多么惊人。
全旭的保险公司也是从交通保险开始,像客运、货运马车必须强制上保险,要不然出了事故,没钱理赔就是社会性的问题。
在保险公司成立的时候,海伦娜当初支持全旭的保险业务,以人情价获得的第一份百万保单,这个时候百万巨额保险,不是百万元,而是百万两银子。
偏偏郑芝龙袭击了海伦娜的船队,让全旭理赔。
为了他的保险公司,为了保险公司的信用,他也只能认了。
“你没有钱了?”
朱微媞想了想道“上个月,全家山庄那边管事送来了前三季度的盈利,有三十七万两银子,要不,你拿去用?”
“用不着!”
全旭愤愤的道“这个哑巴亏我不吃,这个场子,我必须找回来!”
“驸马是做大事的人,家里有我,你尽管放心去吧!”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你看我,一年到头都在外面漂着,不是处理公事就是去打仗,难得有几天在家里陪你们,我亏欠你们的真的太多了!”
北漂的心声。
朱微媞“可是你要做的却是造福万民,造福子孙后代的伟业呀,要做大事的人,肯定要先委屈一下家里人了。放心去吧,我能把家里照顾打的。”
全旭有些愧疚“真的委屈你们了。”
朱微媞仿佛想到了什么“对了,如果可以的话,少杀点人吧,你在日本杀戮太重了,我听说,你从日本抓了一百万多劳动,一个月就死三万多人,这不好,就当是为孩子积一些阴德,少杀点人,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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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五一章断绝后路背水一战
第五五一章断绝后路背水一战
全旭杀了多少人?
没有人专门统计,根本就没有详细的数字,虽然全旭亲自动手杀掉的一只手可以数得过来。
然而,因为他一句话因此丧命的人,却不计其数。
建奴其实并不算多,从大石河之战,再到遵化之战,包括后来的广宁之战,勉强有十来万人。
西班牙人和荷兰人更少,只有数千,至于吕宋和日本人,那就多了,至少数以百万计,特别是全旭发动的日本之战,他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快辽东的工业基础建设。
比如说一些基础建设,那就需要拿人命去换,比如说水泥场,哪怕用再好的防护,职业病,矽肺率都高达三成,全旭不舍得自己人这么牺牲。
可是,辽东的工业基础建设需要使用大量的水泥,混凝土建筑的港口经久耐用,修建的道路可以在十年八年之内免除维修,在没有重载汽车的作用下,没有遇到意外的自然灾害,水泥根本就不会坏掉。
至于炮台、学校、科研中心,包括房屋,大量使用水泥,哪怕水泥厂多达一百多家,依旧供不应求,在这种情况下,每年数百上千人的死亡,让全旭非常头疼。
死道友,不死贫道。
全旭只好让日本人去死。
除水泥场,煤矿、钢铁厂,甚至修桥铺路,开山炸石,很多工作岗位都非常危险,至于吕宋的土著,完全是因为懒惰,没有利用价值,就算是鞭子抽断,他们一样难以胜任很多工作。
全旭握住朱微媞柔软的手“你就放心吧,这不是国战,顶多就是利益上的冲突,我不会拿对付日本人的手段来对付自己人的。”
朱微媞依偎在他的胸膛上,柔声道“那我就放心了。”
她与全旭成婚两年多来,虽然聚少离多,然而,她的肚皮却毫无动静,这让朱微媞非常紧张。
她隐隐约约听到一些因果说,所以,她一直是力所能及的做善事,积德行善。比如说,遇到辽东的寒冷冬天,她会组织辽东贵妇们,拿出财物,组织扶危救困的活动。
当然,辽东不像中原,开设粥棚也没有人去喝,辽东看不到乞丐的,哪怕是身体残疾的人,只要不是没手没脚,只要可以从事一定程度的工作,在辽东都不用饿着。
辽东设立的残疾人救助站,为失聪、瞎子、瘸子等身体残疾的人提供就业培训和帮助,特别是流水线工作,员工都坐着不动,腿部有残疾的人,可以在辽东享受略低于正常人的工资。
如果有一定的技术,这个障碍就不存在了,辽东枪炮局的研发队伍中,就有好几名优秀的技术人员,他们都是小儿麻痹症患者,却身残志坚。
翌日一大早,全旭依依不舍的吻别了四个可爱的孩子,带着袁宗第、李彦庆等人,离开武威侯府,迅速南下旅顺。
虽然从金州城乘坐蒸汽火车,沿途四个小站,按照正常运营时速,需要一个半时辰。
可是,全旭却没有乘坐火车,而是徒步行军。
没有办法,三娘非要带着她的那支女兵跟着南下,为了让三娘知难而退,全旭给三娘的任务,早上出发,天黑之前,抵达旅顺港口,否则要留在辽东。
三娘为了让她的那支女兵感受战场氛围,也算是拼了,每名女兵全副武装,背着重达三十公斤的负重,浩浩荡荡的行军。
海伦娜跟着过去,用海伦娜的话,那就叫考察。
沿着水泥公路南下旅顺港口,此时金州的发展变化还是蛮大的,特别是原本沿途的工厂,几乎都升腾起浓浓的烟柱。
随着蒸汽机的出现,辽东传统制造业的冲击还是巨大的,特别是纺织业,木工工业,以及机械制造业,比如说制车、制作钢铁铠甲。
现在全家军对于铠甲的需求越来越低,但是却没有直接取消,特别是全家军步兵们,他们仍旧习惯性的身披重甲,挥刀打扫战场。
辽东造船厂的变化最大,感受到了蒸汽机的提高,都有大量木料和钢铁被送过来,然后在机器的轰鸣声中被加工成船料。
每个月都有新船下水,原本全旭计划是三十二艘主力战船建造完毕之后,就取消木质战船建造计划。
然而,事实上却不是那么回事。
全旭有些太过乐观了,蒸汽机无法解决电焊问题,现在只能以木质风帆战船为主,在全旭经过造船厂的时候,又有八艘海鲨三型一万两千料大型战船下水栖装。
这种海鲨三型战船,上面一口气安装了三十二门一百三十毫米二十八口径后装线膛舰炮和四门一百六十毫米口径长身管臼炮。
为了追求航速,它没有安装固定的火箭发射平台,它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将敌军战舰送进海底,至于用火箭攻击港口码头,那是中型战舰的任务,也就是飞鱼战船的任务,它没兴趣。
看着造船厂新下水的战船,海伦娜满是羡慕,当然还有深深的嫉妒。
辽东,也可以说中国的优势太大了。
他们一年可以生出一个欧洲中型国家的人口,也一年造出一支无敌舰队,现在威尼斯的战船从三千多艘,已经降低到了不到一千艘,人口也低至十二万多人。
“这种战船的护甲很厚,好像是用了钢铁?”
“没错!”
全旭笑道“我们这种海鲨三型战船,以精钢为龙骨,船体更以粗大的铆钉铆接,坚固异常,而且外面还要覆一阵钢板充当装甲,结实无比,经得起折腾!”
“那是不是更加笨重,航行速度如何?”
“当然,牺牲了一定的速度!”
全旭笑道“我们的海军与你们的海军不同,我们是主动防御型海军,什么时候夺回苏门达腊、马六甲,我们就建造速度更快的战船!”
全旭他望着那一台台轰鸣的机器和工蚁般忙碌的工人,心里充满了成就感。
这一切都是他千辛万苦打拼回来的,数年苦心经营,积攒人才、技术,终于有了现在这一番红火的局面,他有理由为之骄傲!
而这一切也是他敢于蔑视一切丑陋的潜规则,不按常理出牌,将大明这滩死水搅得天翻地覆的底气,只要工厂里的机器还在运转,他和他的军队就无所畏惧,只要他愿意,全家现在就可以将全世界打翻!
现在陆战他已经玩得有点腻了,找海上品种换换口味也不错。
郑芝龙,你给我等着!
天空出现堆积的乌云,用不了多久,南海将迎来一片血雨。
……
琼州府崖州的港口上,一艘巨大的货船出现在海面上,缓缓驶进港口。
郑芝虎站在栈桥上,第一个跳上码头。
“大哥,幸不辱命!”
“收获怎么样?”
“吕宋来的黄铜,足足有十六万斤,还有一百多万斤铁矿石,都是好东西!”
郑芝龙笑道“干得不错!”
此时的郑氏舰队已经不复存在了,只剩了三艘勉强可以充当主力战船的战舰,这样的战船规模,别说与全家军主力舰队对决,就算一支巡逻舰队,他们也应付不下来。
然而,作为海盗出身的郑氏舰队,充分发挥了海上游击战,他们或是充当渔船,或是趁着过往辽东商船经过的航线上,制造一起海难。
在这个时代的海船,如果遇到对方的商船沉没,就会搭救对方的水手和船员,这是行业规则,几乎所有人都会遵守。
然而,郑芝虎就利用了这一点,趁着对方营救水手的机会,登上对方的商船,然后突然发难,把对方水手和船员控制住。
在短短半个月期间,他们接连得手。这已经是第四艘被劫持的四千料海船。
郑芝龙蹲下去,拿起几件货物饶有兴趣的看了看,说“不错,都是很值钱的货物!联系江南那边的买家,打个八折给他们卖过去!”
身后马上有人应“好咧!”
“至于这些家伙…”郑芝龙指向那些神情惊恐的水手“统统扔到大海里喂鱼!我倒要看看他们是不是真的不怕死。”
现年十岁(虚岁)郑森忍不住说“父亲,有必要这样做吗?他们已经投降了”
郑芝龙淡然道用力拍了一下郑森的肩膀,语重深长“森儿,你要记住,这片大海上,人不狠,站不稳!”
此时的郑芝龙,与三国时期的刘备刘皇叔一样,就是典型的老大克星。
跟谁谁死,绝无例外。
在海上贸易发达的东亚,海上霸权就意味着无穷的财富。为了垄断东海和南海的海上贸易,郑芝龙可以悍然与广东、福建水师大打出手,打得他们精锐尽丧,也可以在投靠大明之后对曾经的拜把子兄弟斩尽杀绝,为了保住自家地位,他什么都敢干。
他自然知道全旭非常护短,也知道他如果落在全旭的手中,想痛快的死都难,可是,他没有办法。
全旭的势力越来越大,势力越来越强,郑氏内部很多人都三心二意,他就是用杀戮的手段,断绝郑氏人员投降。
想投降可以,以手沾满了辽东人的鲜血,试试全旭会不会接受他们的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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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五二章桥头堡
第五五二章桥头堡
凭心而论,这个世界上能让郑芝龙佩服的不多,而全旭恰恰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
郑芝龙也不像官宦子弟,他与全旭几乎一样,出身草莽,依靠自己的奋斗,在短短几年之内迅速崛起。
建奴虽然没有威胁到南方,但是,却成了大明的心腹大患,与大明交战,胜多败少,而全旭却能屡屡让建奴吃大亏,可以说,建奴几乎所有的败绩,都是全旭加强给建奴的。
更何况,全旭现在已经是大明的侯爵,更让郑芝龙嫉妒万分。
当然,他走向全旭的对立面,也是因为利益,因为全旭在登州和辽东,分别兴建了规模巨大的造船厂,这是郑芝龙无法容忍的。
这片大海上,只能有一个王,那就是郑芝龙,任何试图挑战他大海之王的人,他必须把威胁消灭的萌芽之中。
当时荷兰人对付辽东舰队,郑芝龙亲自带着郑氏舰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只是非常可惜,郑芝龙没有计算到,全旭和全家军会如此难缠,他居然用倭寇来驾驶自杀海船。
上一次的失败,郑芝龙的大意确实是占了一部分因素,但是,这一次,他决定不再给全旭机会,他要在最熟悉的环境中,打一场郑氏最擅长的战斗。
郑芝龙已经为全旭选择好了墓地,只要全旭敢来,郑芝龙就有绝对的机会把全旭留在南海。
如果时光可以重来,再给郑芝龙一个选择的机会,他一样会与辽东开战,如果给他选择,那么他就不会那么晚,而是趁着全旭连登州船厂没有建成之前,将威胁扼杀在萌芽状态。
这不是意识之争,也不是意义之争,说穿就是因为切身的利益。
郑芝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赌徒,早在天启四年,郑芝龙就与颜思齐在日本长崎准备推翻日本德川幕府的统治,建立政权,接受大明的册封,然而,由于事情泄露,颜思齐率众从日本逃出来,这才转而登陆台湾,开始经略台湾。
成为开台盟主后,他是趁着天启六年闽南干旱,许多村落连树根都吃尽,他就趁机带着百姓移民台湾,顺势势力暴涨。
郑芝龙最擅长的就是借势,一场干旱,让郑芝龙从一个海盗头目,一跃成为南海之王。全旭率领全家军登陆九州,在九州岛掀起腥风血雨。
虽然全旭因为吕宋的意外变动,离开了九州岛,只不过,全旭虽然离开了,可是对于九州岛的战略一直是不变的。
全家军经过半年多的抄家,把九州岛的仓库抄了个底朝天,把九州绝大多数城市烧成一片白地,好不容易逃过明军屠刀的日本人绝望地发现,他们已经没有饭可以吃,没有房子可以住了。
全家军在一个九州岛扶持起来了五六百名新大名,这些大名的实力更小,大的大名,可以养活一两百名武士,小的大名只能勉强养活十几二十几名武士。
尽管如此,他们在全家军的支持下,展开了血腥的拼杀,九州内乱至少造成了二十余万死伤,还有上百万青壮男子被押送到辽东充当劳工。
德川幕府倒是想赈灾,问题是一来路途遥远,运输不便,二来饥民数量也他娘的太多了,就算掏空幕府的粮库也搞不定,所以德川家光也没办法了,只好跟九州百姓说“你们想办法去投奔海上之王吧,他会给你们一点照顾的。”
“海上之王”是郑芝龙的大号,他曾在日本混过一段时间,娶了个日本媳妇,跟日本也算有点姻亲关系。
九州百姓没得选择,数万名武士前去投奔郑芝龙。
这些日本武士对全旭恨之入骨,郑芝龙要跟全旭作对他们举双手双脚赞成,这段时间抢劫辽东商船抢得最欢的就是他们了。
这也是郑芝龙的底气,也不知道小矮子们的脑子是怎么长的,他们非常向往死亡,这一下,郑芝龙学习全旭,一口气打造了将近六千多艘自杀船。
这是郑芝龙的底气,全旭拥有先进的炮舰那又如何?
他有取之不尽的小矮子,可以为他拼杀,为他效死。
说穿了,这都是全旭造成的,他甚至要感谢全旭,是全旭成全了他。
就在全旭从辽东出海的第二天,他在海豹号上接到了第六师,其实全家军第六师,就是原来的全家军第六旅,第六旅是直接升级为师。
第六师下辖步兵第六旅,第二十四旅,第二十五旅,师直属骑兵团,骑兵侦察团、炮兵团,辎重团,以及警卫团,教导团共计三旅又六团。
全家军第六师是一个非常有着明显特点的师,这里由于靠近土默川蒙古高原,所以陈应与罗世明非常容易获得战马。
加上屯田的发展,全家军第六师是一个非常另类的全家军部队,火枪和火炮方面,装备只是比天雄军略强,但是战马却更多。
名义上,第六师下辖三个步兵旅,事实上,这个三步兵旅都属于骑马步兵,整个第六师拥有战马将近十二万匹,人均拥有将近三匹战马。
进入崇祯六年九月,蒙古高原遭遇了罕见的黑灾,进入十月,蒙古高原先是遭了黑灾,接着又是连续四十多天的暴风雪。
小冰河时期的暴风雪是相当恐怖的,这让蒙古人损失极其惨重,很多弱小的部落就此消失在漫天风雪之中,再也无迹可寻。
面对遍地冷死饿死的牲畜,蒙古人都绝望了,他们的牧群已经元气大伤,接下来的日子可怎么过!
更可怕的是,在漠南、漠北地区,蒙古人所遭受的损失更加惨重,有些部落别说牛羊,连视若命根子的战马都死得没剩下几匹了,被生存压力逼疯了的蒙古人开始朝着河套地区迁徙过来,试图从这片旱涝保收的丰饶之地获得一点补偿,凑合着度过这个大灾之年。
其实任何游牧民族,他们度过难关的唯一方法,就是破边而入,劫掠农耕区,从边关城镇获得粮食、布匹等赖以生存的物资,成功了,他们的族群就能生存下去,如果失败了,整个族群也就消失了。
一切都是为了生存,无所谓对与错。
可问题是边关的百姓也是要活命的,他们不是释迦牟尼,可没有从自己身上割下肉来喂饱贪婪的鹰隼的习惯,豺狼来了,他们自然要拿起武器保卫自己的家园。
这场暴风雪,让蒙古人不惜一切代价,浩浩荡荡的南下,这次他们是倾巢而出,青壮走在前面,老弱妇孺和牛羊走到在后面。
有很多人走着走着,就会倒在地上,然后,再也爬不起来,其他的蒙古人看也不看一眼,继续低着头赶路。
久经考验的罗世明已经慢慢成长起来,他似乎从空气中闻到了血腥味,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向全旭求援。
全旭哪有办法向第六师支援?
现在第六师,也就是对外宣称的公平军不缺粮食,也不缺地盘,全旭给罗世明和陈应的命令就是,收缩防御,暂时放弃外围据点。
与辽东几乎一样,位于蒙古草原鄂尔多斯境内的移民地点分属东胜县、富民县、振武县、河滨县、服柔县、宁人县共六县二百七十一镇。
这些镇堡,从理论上说,可以抗住蒙古人甚至建奴万人规模的军队进攻,但是,这种进攻不能太长时间,要不然,也会出现失误。
如同蝗虫一般的蒙古大军,所过之处,不会留下任何活口。
在接到全旭的命令时,罗世明和陈应为首的公平军就开始筹备着,组织百姓南下,同时,开始布置河套防线。
眼下,正式的战争还没有开始爆发,眼下这股可怕的浪潮还在发酵,尚未正式爆发,数以万计的蒙古士兵正在饥肠辘辘地迁往河套地区的途中。
不过,等到爆发的那一刻,肯定会是山崩地裂,石破天惊。
全旭虽然还没有抵达台湾,汇合全家军海军第二舰队,事实上,第二舰队以及海军陆战队已经开始了动员。
在台南、台北,大批工人赤着上身,喊着号子,在码头上奔走如飞,将一箱箱沉重的物资搬上船去。
各大仓库的也被打开了,罐头、干粮、炮弹、子弹、炸药、雨衣、鞋袜被服…各种军用物资一车车的往外搬,往码头运过来。
一身黑色军装、沉默寡言的全家军士兵们雄纠纠气昂昂的登上大船,油光发亮的步枪紧紧握在手中,步枪上的刺刀闪烁着令人胆寒的锋芒。
打仗对于全家军士兵来说,这已经是常态了。
不打仗,他们反而不太习惯,别看在辽东的时候,全家军好像是稳如老狗,这其实是不真实的看法。
如果不是全家军出动,辽东移民如何安置,现在辽东百姓的屯田堡已经建在了科尔沁右翼后旗,难道是建奴让出来的?
大规模战争虽然没有爆发,小规模战争一直没有停止过,只是普通百姓感受不到而已。
全旭有个好习惯,每次大战总是跑在大军最前面,这个习惯也影响了所有的将领,杨延栋和茅元仪率领几千人马。前往上海舟山岛建立桥头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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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五三章巡检阎应元
第五五三章巡检阎应元
这个年代的远洋,其实一直离不开补给,特别是淡水,由于没有淡水分离机器,海上航行储存的淡水,就非常有限。
特别是淡水也会变质,一般情况下,这个时代的海船,只储存二十天左右的淡水,再多了其实也没有用,淡水里的微生物,会把淡水变得酸臭不堪。
舟山岛上的这个前进式补给基地就非常重要,全家军从辽东到台湾,也不是直接一路南下,先从辽东到登州,经登州到吴淞口,再经过舟山,最后抵达台湾,就像火车一样,需要经停三到四个站点。
海上的淡水是非常宝贵的,至于洗澡什么的,那就不要想了,洗衣服也简单,绑着绳子扔在海上,被海水一冲,齐活了。
然而,正所谓是怕什么来什么。
男兵和女兵在一起,非常容易出问题。就好比现在,三娘带着女兵与全旭一起乘坐同一条船南下,短短几天时间,袁宗第就坚守自盗。
女人嘛,自然是非常爱干净的,在海上潮湿的海风一吹,衣服湿漉漉的,裹在身上非常不舒服,李四娘是一名逃婚出来的女子,成为三娘的亲兵。
这个李四娘就想着洗澡,可是船上的淡水非常有限,也只有全旭、三娘这样的人才有资格可以简单冲洗一下。
这个李四娘就想袁宗第要一些水洗澡,袁宗第利用职务之便,倒是容易弄到淡水,可是洗澡的地方可没有。
亲兵可没有单间,袁宗第就把李四娘带到自己的舱室之中,他是全旭的亲卫团长,享受独立单间。
袁宗第在自己的房间内,找了一个大水桶,给李四娘洗澡,这本来就没有大问题,关键是袁宗第已经十七岁了,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一来二去,二人也熟识了,自然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全旭与三娘、海伦娜在甲板上进行海鲜烧烤,袁宗第则与李四娘躲在甲板的角落里,说着土味情话。
袁宗第非常专注,如果这个时候有人袭击全旭,袁宗第保准不会发现。
李四娘一边打量着周围的全家军士兵,一边小心翼翼的道“在战场上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袁宗第不以为然的道“只是打一群海盗,你担心太多了!”袁宗第搂着李四娘劝慰道“放心吧,没事的,建奴那么凶悍都奈何不了我,何况一群小毛贼!”
李四娘嘟嚷“话可不能这样说…你跟建奴都是在陆地上硬拼硬的打,谁狠谁就能赢,可是这海战可不一样,一场大风过来所有船都翻了,再能打也没用……”
袁宗第哭笑不得“我的娘子,要打仗了呢,你能不能想点好的?”
李四娘道“反正我心里就很不踏实…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不要太玩命,不要贪功,更不要轻敌!答应我,就算面对的是一群不堪一击的小毛贼,你也要将他们当成建奴的两黄旗来打!我……我是无所谓的,但我的孩子不能一出来就没爹!”
袁宗第一脸崩溃“好,我答应你,就算面对的是一群乌合之众也把他们当成建奴最精锐的两黄旗来打!”
“发誓!”
“发誓!”
李四娘似乎想到了什么“侯爷这一次是不是准备拿下江南?”
“这个我不清楚,反正,江南迟早要拿下来的!”
袁宗第有些疑惑的道“我也不知道侯爷是怎么想的,按我的想法,就直接带兵,兵分三路,会师京城,然后用不了几年,侯爷就可以君临天下了!”
李四娘道“将来,你要是跟着侯爷去了江南,不许去逛秦淮河!”
袁宗第无言以对“我绝对不会去,我就算不怕得病,也怕窗外飞来一刀……将我砍死在秦淮名妓面前啊。”
“去你的,我有那么可怕吗!”
李四娘的话是言不由衷,她本来是李彦庆的亲侄女,也和三娘一样,自幼习武,跟在三娘身边最久的是苏音,只不过苏音只是身手不错,脑子灵活,学习操作无人机,一学就会,电台也是。
现在苏音基本上成了电讯的教官,享受级别比袁宗第还要高,李四娘的身手则是三娘麾下最强的一个,就连三娘也要小心翼翼的应付。
袁宗第现在和全旭一样,打不过女人。
就在二人情深意浓,准备返回房间再来一炮的时候,远处传来全旭的声音“他们这是王八看绿豆,对眼了,越看越顺眼,要不要撮合他们?”
其实,全旭也只是不知道而已,人家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
李四娘吓得落荒而逃。
全旭非常得意。
就在这时,苏音快步来到全旭面前“侯爷,出事了!”
全旭伸手接过电报,匆匆扫了一眼,他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
“相公,怎么了?”
“你自己看看!”
三娘的文化程度不高,费了很大的劲儿总算看明白了怎么回事。
就在全旭率领全家军七八万人马南下的时候,郑芝龙也闲着,他居然派了一支小规模的舰队,袭击了吴淞口。
与繁华无比,纸醉金迷的魔都相比,明末的上海,仍然是个相当贫困的地方,那么大一块地盘,真正发展得像点样子的,无非也就是华亭这一小块而已。
没有办法,像上海、香港、澳门这种沿海城市,是在东西方交流密切的背景之下发展起来的,要么成为进出口贸易的集散地,要么成为东西方交流的窗口,要么成为金融中心,如果没有这个背景,让它们依靠自身那点少得可怜的资源发展起来,真的有点儿强人所难。
不过眼下上海已经开始勃然兴起,丝织业正逐渐发展,江南所产的棉布、丝绸也有一部份从这里中转销往外国,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好处,如果明朝能开放国门与欧洲通商,相信这里很快就会变得异常繁华的。
不过眼下,这块穷得当当响,未来却前途无量的地方却遭了大灾,在月黑风高的夜晚,十几艘大大小小的海船悄然出现在长江口,直扑吴淞口要塞!
吴淞是海防重镇,洪武年间便设了守御千户所,到嘉靖年间又设总兵,筑有坚固的要塞,还有重炮,易守难攻,别说眼下这些垃圾,就连鸦片战争时期所向无敌的英国舰队,也着实在吴淞口吃了不少苦头。
然而,再强大的要塞也得有人去守,人不行,就算是铜墙铁壁的要塞也不堪一击。江南偏安二百余年,武备早已废驰,嘉靖年间抗倭战争的烽烟早已消散,战争的血腥也随之被淡忘了,驻守吴淞口的明军又回到了老路。
上官继续想方设法喝兵血,卫所兵继续设法逃亡或者偷点东西果腹,都烂到什么地步了?烂到可以直接无视他们的地步了!
吴淞口的守备总兵更是生财有道,他麾下的三千名余士兵,被他当作工奴,卖给了台湾辽东商人,正在台湾进行修路。
当十几艘倭寇的船只出现在吴淞口要塞的海湾前时,整个要塞空无一人,不能算空无一人,至少还有三十几名家丁兵。
三十几名家丁兵也喝得烂醉如泥,那些倭国小矮子们剩船摸进要塞的时候,根本就没有遇到抵抗。
这些倭寇如同虎入羊狼,只管挥刀砍杀,刀光闪过,血飞人头滚,惨叫之声不绝于耳。
随后,这些倭寇又开始攻打守备所,守备所此时剩下的人还有数千名,不过都是守备所的士兵家眷。
一些家伙放起火来,惨叫声、狂笑声、妇孺的哭喊声震天动地,吴淞口守备所成了人间地狱。
随后这些倭寇就占据了炮台,也幸亏全家军的飞鱼战船号战船船长是老鸟,经过吴淞口的时候,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他警觉起来,不敢进入炮台的射程之内。
否则这个时候,全家军战船也会损失惨重。
“全速前进!”
全旭接到电台的报告时,全家军前锋舰船已经得到消息,吴淞口炮台已经失陷,数千人被杀。
这些倭寇几乎马不停蹄,直扑华亭县城,那些被江南水乡的温水暖风泡软了骨头的明军士兵,绝不是日本武士的对手。一旦华亭县城被攻克,这些小矮子们绝对不会手软。
全家军与日本人结下的仇实在是太深了,只要冲进华亭城,他们肯定会烧光、杀光、抢光……
全旭丝毫不会怀疑这一点。
全旭只要命令全家军前锋,不惜一切代价,争取抢在小矮们夺取华亭县之前,抵达华亭。
似乎上天听到了全旭的祈祷时,直到天色大亮的时候,登陆华亭的倭寇已经多达三四千人,然而他们的计划只成功了一半。
一半的成功时,倭寇成功击溃了守备的明军,却在华亭城下硬到了铁板。
此时带着华亭抵御倭寇的不是明军官兵,而是一个巡检。
这个巡检,与当初全旭在大名府担任的巡检一样,只是一个不在编制之内的民壮,随便一个衙役就可以指使他们。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倭寇撞上了一个小小的巡检,一百余名巡检丁,硬是挡住了三四千名倭寇的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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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五四章还是杀得太少了
第五五四章还是杀得太少了
阎应元是一个粗人,他读的书不多,也没有意图考取科举功名。
事实上,在大明想要自己依靠自己的努力考上进士,然而等待吏部分配工作,这个几率差不多就相当于后世的五百万大奖。
即使想考,那也不是容易考上的,茅元仪不是进士,孙元化也不是进士,李岩也不是进士,并不是因为他们不想考,而难度太大,而且需要一定的运气。
这就好比高考时期的作文题,没有固定的答案,只要格式正确,不跑题,基本上就不会得低分,但是,这个分数有多高,全凭考官的心意,可以是七分,可以是八分,也可以是九分,当然十分也行。
阎应元做的这个华亭巡检,编制是一百名步弓手,也算是卫所兵之前的一种军事补充,大明在江南的卫所兵早已腐朽不堪,只不过,步弓手还是可以一战的。
与当初的大名府步弓手的性质一样,步弓手都是巡检司周围的庄户,他们的费用是来自士绅和地主的捐赠,或者是他们的劳动所得。
说出来可能让人有些不可思议,巡检司打击走私,缉捕盗贼,依靠抓捕的盗贼数量进行考核,也用这些走私贩和盗贼来弥补日常费用。朝廷和官府是不会负担巡检司的任何费用。就像全旭在大名府全家庄镇的巡检司,钱是他出,巡检丁是他在养,至于说,巡检司抓谁不抓谁,那肯定是全旭说了算。
凭心而论,如果说把一支巡检丁拉出来与一支军队打,巡检丁百分百打不过军队,无论是装备还是训练方式,他们都无法与军队相比。
可问题是这些偷袭吴淞口的倭寇,他们并不是正规军,虽然号称武士,事实上,只不过是一群浪人。
日本浪人只擅长捉对厮杀,或者说单打独斗,可巡检丁则不一样,他们平时干得最多的就是俘虏那些凶悍的盗贼,用他们向官府换粮食,换钱。所以巡检丁在平时训练中,在以往的战斗中,非常注意团队协作。
双方刚刚一交手,这些日本武士瞬间就吃了大亏。巡检丁的装备不好,有弓箭也只是猎弓,破甲能力极差,如果是全家军正规军部队,站在那里不动,累死他们,他们也射不死几个人。
可是对于把武勇看得比天还高的日本武士来说,哪怕是猎弓,效果还是非常不错的,一阵乱箭,让日本武士数十上百人受伤。
这些中箭的日本武士伤势都不算太重,大部分都是皮肉伤,外伤非但没有让他们退缩,反击激起了他们的凶性。
日本武士怪叫声,浩浩荡荡的向巡检丁发起进攻,这个时候,那些以百姓为主的巡检丁露出了恐惧之色。
关键时刻,阎应元挺身而出,他拿起一张弓,这可不是普通的猎弓,而是制式的硬弓,需要一石拉力,也就是九十四点四公斤。
这种力道射出来的箭,威力是相当巨大的,而且阎应元箭法出众,他专挑日本武士的脑袋射击。
“咻咻咻……”
连续六箭,六名日本武士被射中脑袋,无一例外,都是前额头或面部中箭,锋利的箭镞射穿了坚硬的翻盖骨,从后脑贯出。
六名日本武士惨死,包括一名头目松下左卫门,松下左卫门担任这次突袭的头目,连阎应元的面都没有看清,就被射死在地上。
这下日本武士们倒被阎应元给震住了,他们半天都没有反应过来。
阎应元收起弓箭,冷声喝道“你们都看到了吧,他们也是人,他们也会死!只要我们敢将手中长枪朝他们刺过去,他们就会死,如果我们转身逃跑让他们追在后面砍,死的一定是我们,然后就是我们的妻子、儿子、女儿、严父、慈母!是男人的,把腰给我挺直了!”
巡检司距离华亭县城还有十数里的距离,也是一座简易的小型军事堡垒,拥有拒马和壕沟,以及简单的营墙。
这些没有攻城装备的日本武士想要突袭华亭的期望,瞬间就落空了,阎应元带领巡检丁抵抗着,哪怕给华亭县一柱香的时间,他们也可以关上城门,这样以来,日本武士只能硬啃华亭县。
虽然松下左卫门死了,日本武士很快就选出了一名首领,这位首领长得凶神恶煞,脸上还有一道狰狞的伤疤,他叫黑田兵卫,是出身福冈藩的黑田家。
他脸上的刀疤,还有身上的伤疤,都是全家军将士留给他的礼物,等众武士愿意服从他的指挥,他就狂叫一声“八嘎!”
随即,黑田兵卫挥舞着车轮般的刀光,朝着巡检司的防线冲来。
阎应元不慌不忙,看着在黑田兵卫的带领下,日本武士如同潮水一般涌过来,他的手一挥“开炮!”
华亭巡检司可没有先进的火炮,他们的火炮其实是最原始的松树炮,这种松树炮非常简单,就是找一根松树木,中间掏空,用铁圈箍住,防止炸膛,就可以形成一门前装火炮。
华亭巡检司共有两门松树炮,这火炮别看简单,由于发射的不是实弹,对于密集冲锋的日本来说,这是非常致命的。
松树炮里装的是铁砂、石子、砖屑甚至是泥土,这种东西被火药推动着飞出炮膛,形成一个扇形打击面,简直就是一支特别号的散弹枪。
当然,这种松树炮的射程非常近,最远不过两百步,近的时候,只有百八十步,甚至几十步远。
随着嗤嗤的声音响起,那些日本武士正准备冲进巡检丁阵中大开杀戒,随着两声沉闷的轰鸣声响起。
两团火花像喷泉似的猛喷过来,直奔他们面门!日本武士顿时沐浴在疾风暴雨之中,别看松树炮就是一个渣渣。但是,打在人身上的滋味可不好受,由于火药质量差,射程也近,那种铁砂和石子,就形成了弹片。
把日本武士笼罩住了,这两炮造成二十余名日本武士直接阵亡,数十人受伤,死掉的日本武士反而是最幸福的,没有死掉的日本武士,如同扎破的水袋,全身上下,多处冒血。
其他日本武士见状,吓得不住脚的后退,狼狈之极。
“冲!”
阎应元带着巡检丁,端着长枪朝着日本武士刺去,措不及防的日本武士瞬间就倒下了二十几人。
黑田兵卫虽然冲得最快,可是在真正接战的时候,他不住地后退,渐渐落在了后面,这两门松树炮倒是没有打中他。
黑田兵卫气愤的道“铁炮!”
随着黑田兵卫的命令下达,一群手持鸟铳、长弓的武士出列。
他们熟练地端着鸟铳,对着巡检丁就开始开枪。
“砰砰砰砰……”
随着一阵枪响,登时就有不少民壮倒在血泊中,接着日本武士长弓开始鸣放,又粗又短的箭枝挟着劲风飞过去,中者辄倒。
这个时候,巡检丁已经退到营墙后面,隔着营墙与日本武士对射,营墙虽然是非常简陋的墙,就是普通的夯土墙,但是这种土墙有一尺多厚,比什么盾牌强得太多了,哪怕是鸟铳也无法击穿。
“咻咻咻……”
随着巡检丁的反击,使用鸟铳和长弓的日本武士齐刷刷的倒下了一大片,要不是那些民壮哆嗦得厉害,很多箭射偏了,他们死伤肯定要更加惨重。
巡检司准确的定位只是一个军事哨所,并非永备工事,虽然他们一时占据着上风,可是日本武士实在是太多了,足足三四千人。
而巡检丁只有一百人,又出现十数名阵亡的民壮,还有十数名伤员,能作战的人手只有三分之二,他们其实坚持不了多久。
黑田兵卫此时不急,他知道这些民壮最终肯定会惨败。
……
全旭登陆吴淞口炮台的时候,已经是天亮之后的事情了,此时的吴淞口炮台,简直就成了修罗地狱。
几乎所有的明军士兵,死得都非常惨,明明可以一刀砍死的,这些日本武士偏偏用十刀或者十几刀。
不少明军士兵的尸体上都遍体鳞伤,很显然,他们死前遭遇了非常人的折磨。
距离吴淞口炮台不多远,也就是三四里的样子,那里就是吴淞口守备所,明军将士的家属都居住在那里,那里也算是一座小型的军城,差不多相当于一个小型卫所城。
只不过,此时守备所里正冒着青烟,空气中淡淡地弥漫着烤肉的味道。
“侯爷!”
全旭看着袁宗第的脸色不善“出了什么事?”
“您还是去看看吧!”
全旭骑着战马,缓缓朝着守备所走去,距离守备所城墙外面,就看到了几十具残缺不全的尸体。
全旭自然知道这些日本武士到底有多么疯狂,他们能做出什么事,他都不会意外。
“找几个人把尸体处理一下,尸体不能停放太长时间!”
袁宗第还没有说话,三娘气乎乎的走过来“相公,什么时候去日本?下一次去日本,一定要带上我!”
“还有我!”
袁宗第自高奋勇的道“当初我就应该留在九州岛,日本人还是杀得太少了,应该把他们全部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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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五五章强将手下无弱兵(二更求订阅)
第五五五章强将手下无弱兵
袁宗第的愤怒是可以理解的,中日双方的血仇早已埋下,根本就没有办法缓和。
当然,明朝的大人物自然不在乎,他们的亲人并没有被倭寇屠戮,也没有什么冲突,大可以站着说话不腰疼。
在全旭准备攻打日本的时候,包括茅元仪、沈明泽这样的全家军内部官员也是第一反应,日本是不征之国。
“是杀的不够狠!”
全旭淡淡的道“传令,遇到日本人不用接受俘虏,在厕所里遇到,就给本帅把他们溺死的茅坑里,在陆地上看到他们,就地格杀,在海上看到他们,直接炮击,击沉他们的船只!”
“遵命!”
“侯爷,这些日本人走不远,卑职请战!”
袁宗第作为全旭的亲卫团长,平时是没有机会作战的。开玩笑,如果轮到全旭的近卫旅亲卫团团长上战场撕杀,现如今二十余万全家军会羞愧得自杀。
“准了!”
袁宗第现在就像一头小老虎,是时候让他出去见见血了。
袁宗第心中狂喜“出发!”
李彦庆就自动成为全旭的亲卫团长,同时代替袁宗第所部,承担起保卫全旭的任务。
每个人的追求不一样,对于李彦庆来说,哪怕给他再大的功劳,他都不如跟在全旭身边。
袁宗第率领近卫团脱离了全家军大队,开始搜索吴淞口附近的日本人,只是非常可惜,这附近的日本都是团伙,多者几十人,少则十几人。
虽然大型村落并没有被攻陷,小村小寨倒是到处冒烟,袁宗第虽然跟着全旭的时间不短了,军事理论也有,只是缺乏实践和经验。
好在袁宗第的智商在线,他没有像无头苍蝇一样寻找,而是找了一名当地百姓,这个百姓,其实只是一个少年。
这是一名瘦骨嶙峋的少年,穿着露出屁股蛋子的破衣服,而且打着赤脚,一脸戒惧的望着袁宗第。
“小家伙,有没有看到日本人?”
那名少年似乎没有听懂袁宗第的话,他只是用乌黑的眼睛,打量着这支奇怪的军队,
这支军队一身黑色军装,衣袖、裤脚都显得窄长,异常简练,戴着一顶钢盔,披着一副无袖胸甲,那胸甲用亚麻织成,上面是密密麻麻的插口供插入甲片,每个捶口都插满了甲片,至于是什么材质的还不得而知。
这支军队也就一千五六百的样子,清一色的步兵,手里握紧一支油光发亮的火铳,枪口处,一把长度不到一尺半的短剑闪耀着森冷的寒光,他们神情漠然,目光冰冷,像是在看一群死人。
少年的目光有些畏惧,似乎想跑。
“倭寇,你知不知道倭寇在哪里?”
袁宗第仿佛起来,这年代百姓缺乏见识,就像江南,很多人知道倭寇,也听过,但是并不知道倭寇就是日本人。
说到了倭寇,少年的目光变得凌厉起来“知道!”
“带我们去找日本人!”
袁宗第看着少年的样子,应该也饿得不轻,从背包里取出一只铁皮罐头,扔给少年“这是给你的好处!”
少年茫然的看着这个铁皮罐头,一脸疑惑。
袁宗第也不掀起少年的身上脏,拍了拍他的肩膀,拿着刺刀挑开罐头,露出里面的午餐肉。
少年的眼睛闪烁着精芒,不用袁宗第提醒怎么吃,他就开始狼吞虎咽的大吃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
“黄石头!”
“你怎么会在这里?”
“倭寇来了……他们到处杀人,到处……我躲了起来!”
袁宗第扬起刀“带着我们,我们帮助你们报仇!”
少年一边吃着罐头,一边带着这支奇怪的军队,朝着远处走去。
一群绵羊带领的狮子,永远打不过一头猛虎带领的绵羊。
在很多时候,大明的军队就是被一群绵羊统领着,真正的老虎也好,不是被圈养起来,就是被收拾死。
这群民壮,而且是江南人,其实算是不折不扣的绵羊。然而,此时统领他们的阎应元却是不折不扣的猛虎。
阎应元身边的一百余名民壮,其实早已经死得差不多了,现在身边的人,根本就与那些巡检丁不是一批人了,而是因为闻讯而来的百姓。
就是这么神奇,作为一个外地人,他自通州来到华亭,担任巡检,很快就与周围的百姓解下了不解之缘。
打击盗匪是阎应元的主要职责,至于走私贩,其实更是一群为了生计苦苦挣扎的可怜人,平时对于这样的人,阎应元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结果,当阎应元抵抗倭寇的时候,这些百姓,自发前来支援他,他们借助着简陋的巡检司营墙,打退了日本武士一次又一次的进攻。
黑田兵卫此时气得压根直痒痒,如果能够抓住阎应元,他恨不得食其肉,饮其血。
阎应元简直不是武士,一点武士道精神都没有,他们只会躲在营墙后世,什么下三滥的打法都使出来了。
此时巡检司营内,拆卸房屋,用房子的大梁制作了一部简易的投石机,然后,这些民壮就发射投石机,把用粪便熬制的金汁,用投石机发射出去。
这可是原始版本的生化武器,金汁装在坛子里,然后发射,如同天女散花一样,将金汁浇在日本武士头上、身上。
这种金汁沾到皮肤,就是一块水泡,又疼又臭,把整个营墙前弄成了一个巨大的粪池,到处都是金黄色的金汁。
让黑田兵卫连隔夜饭都吐出来了,现如今三四千名日本武士已经伤亡近千,其他三分之二都是被金汁造成的。
这种伤口在这个时代几乎是无解的,粪便里本来就有很多细菌,而且又被加入了砒霜等巨毒,要想医治好,除非把沾到金汁的腐肉割掉……
如果只是金汁,黑田兵卫也忍了。
可关键是阎应元是无所不用其极,营墙后面应该有擅长使用暗器的江湖好汉,什么飞镖、飞刀、绣花针,一古脑的往要害招呼,一打一个准,有营墙挡着,他们可谓有恃无恐!
如果以为阎应元只有这点办法,那就全错了。
“风来了,撒生石灰!”
随着一声令下,大团粉末状生石灰在日本武士眼前炸开,马上糊了他们一脸,被生石灰溅入眼睛的日本武士放声惨叫,痛得死去活来,然后马上就被捅死,或者射死,再或者乱刀砍死。
“放狼毒!”
这种黄色的毒烟,有硫磺,有雄黄,还有…辣椒粉!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被火药点燃产生的烟雾是什么味道?谁吸谁知道,日本武士冷不防的吸了一口,呼吸道和肺味火辣辣的作痛,连连咳嗽,结果越咳吸得越多。那屏住呼吸行不行?
当然不行,这玩意儿的刺激性不是一般的强,跟催泪瓦斯没得比,但放在这个时代也算是催泪效果拔群,被熏到的日本武士眼泪长流,简直就想死!
打了两个多时辰,伤亡一千余人,黑田兵卫此时已经绝望了,他决定要撤退。
然而,问题是,此时想撤退已经晚了。
袁宗第已经带着全家军的近卫旅亲卫团抵达到日本武士后面。虽然巡检司不大,一般巡检都是设在路口和交通要道。
这些日本武士也曾想绕过去,只是绕不过去。他们空有人数优势,却无法发挥出来。
黑田兵卫调头就看到了袁宗第率领的全家军将士,这些日本武士对于全家军将士是实在太熟悉了。
作为全家军的对手,全家军在九州岛大半年可不是去旅游的,在这个时候,日本武士的劣根展现得淋漓尽致。
哪怕全旭的亲卫团只有一千六七百人,也勉强只有日本武士的一半,然而问题是,全家军在日本的凶名实在是太大了。
日本人凶悍残忍,勇猛无敌,可是看到全家军将士的瞬间,他们第一反应不是对战,也不是上来拼命,而是想办法逃跑。
“想跑,门都没有!”
袁宗第手中的破刀军一指“开火!”
“砰砰砰……”
全旭的亲卫部队装备的可不是烧火棍,而是全家军最先进的后装线膛步枪,这些亲卫团士兵们端着枪,迈步前进。
沉闷而整齐的脚步声这是这支军队发出的唯一的声音,他们的沉默令倭寇恐惧,他们的脚步声更令倭寇胆寒,仿佛地狱降临一般!
巡检司的民壮们倒抽一口凉气,那名立了大功的巡检阎应元却没有退,只是呆呆的看着,一千六百七百把刺刀如墙推进的场面令他震撼,他低声惊呼“辽东新军!”
全家军只是内部或外部人的称呼,在官方文件记录中,他们统一的编制叫辽东新军。
“砰砰砰砰……”
至少五六百支步枪同时开火,没有呛人的硝烟,但枪声却震耳欲聋,子弹呼啸穿刺的声音格外的尖厉,令人肝胆俱裂!
倭寇像是被雷劈中一样在震耳欲聋的枪声中抽搐着身体,胸口、腹部、头部炸起大团血浆碎肉,子弹打穿他们的身体,然后又打进后面的人的身体,运气不好的话,往往会两三个被穿成一串!
阎应元望着这一幕,喃喃自语“盛名之下无虚士,强将手下无弱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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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五六章全旭会破产
第五五六章全旭会破产
凭心而论,这些日本武士虽然装备粗劣不堪,然而士气却比明军卫所兵强得太多了。阎应元带着民壮打了两个多时辰,日本武士死伤上千人,这才失望而退。
尽管如此,他们仍旧给占据地利优势的巡检丁造成了一百多人的伤亡,如果是同等数量的明军,这场仗根本就打不了这么惨烈。
然而让他难以置信的是,仅仅一个齐射,倭寇像多尔诺骨牌一样稀哩哗啦倒下了二百多人,还没等他们明白发生了什么,又是一个齐射,成片弹雨泼过来,在他们中间掀起一阵腥风血雨,倒下的人更多了。
现在倭寇总算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齐齐发出一声狂叫声,如同像是意识到已经被屠夫赶进了屠宰场的猪群。
可惜为时已晚,第三个齐射接踵而来,三个排枪打完,三千余名倭寇还能站着的已经只剩下一半多一点,其余的不是已经倒在血泊中,就是吓得大小便失禁瘫倒在地,面色苍白,神情呆滞,站都站不起来。
至于还站着的也没好到哪里去,两条腿一个劲的哆嗦着,一股带着骚味的液体顺着裤脚往淌下来……
“上刺刀,突进,突进!”
袁宗第看着日本武士已经崩溃,非但没有停止攻击,反而直接下令上刺刀。
上刺刀,自然是为了见红。
近卫团的士兵熟练的加装上刺刀,这种刺刀可是旋转三棱刺刀,无论是身体的任何部位被捅上一刀,那结果比被破军刀砍上一刀更致命。
“杀~!”
随着近卫团的士兵们打完三轮,赶紧插入刺刀,端着刺刀,如同猛虎下山一般开始冲锋。
黑田兵卫身边的一名日本武士叫喊着向全家军士兵反冲锋,结果,三把刺刀逞品字形捅进他的身体。
他身上穿着从明军缴获的铠甲,三把刺刀同时洞穿他的盔甲,前胸入后胸出,将他钉在地上,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看到一名全家军士兵,满脸不屑,一口浓痰朝着他的脸上吐来。
非常可惜,他连挪动的机会都没有了,只能被动接痰……
黑田兵卫举目四望,身边的日本武士兵已经彻底崩溃,哭着喊着扔掉武器撒腿就跑,然后被全家军追上,从后面一刺刀刺死,或者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
黑田兵卫举着武士刀,朝着骑在马上的袁宗第冲去。
“砰……”
一发七点六二毫米手枪弹击中黑田兵卫的胸口,他感觉到自己的力气在迅速流失“你卑鄙……”
不等黑田兵卫说完,袁宗第这个时候飞快出刀,一刀砍下了黑田兵卫的脑袋“有枪不用,我怎么可能跟你玩刀?”
如果从全家军近卫团的士兵开枪算起,直到枪声基本停止,前后不过半柱香,如果从惨叫声开始,再到惨叫声停止,那也就是一刻钟,战斗已经结束了。
所有的倭寇全部被歼灭,袁宗第的杀性实在是太重了。
抵抗的死,逃跑的死,哪怕是跪地求饶的,也被他们一个一刺刀捅死,他们不打任何折扣的执行着军官的命令“全部杀光,一个不留!”
这等杀气,别说哭爹喊娘的倭寇,就连观战的民兵也不寒而栗。
倭寇不是没有投降,先后有三百多名倭寇也投降了。
袁宗第直接让他们挖坑,接着把日本武士的尸体扔在大坑里,再填土。等忙完这些,又让他们挖一个巨大的坑,等大坑挖好。
这些日本武士被逼着跳进去,他们体会一下什么叫做自己挖坑自己埋。
等着日本武士全部被杀光,尸体处理好,全家军士兵开始埋锅做饭,阎应元也急忙上前求见袁宗第。
“华亭巡检阎应元拜见将军!”
“哎,别,我可不是什么将军!”袁宗第笑道“我只是全家军少校团长袁宗第!”
在全家军序列中,现在团长已经不算什么大官了,别说团长,就算是旅长已经有三十七个了,师长都有十个了。
袁宗第微微一笑道“阎应元,你也不错,你打得不错,如果给你一拨稍微有经验一点的士兵,也就轮不到我来收尾了,阎兄,你让无数朝廷参将、总兵汗颜啊!”
阎应元只以为袁宗第谦虚,事实上,袁宗第还真不是谦虚,全旭已经明确规定,少将以下,皆是校官,不算将军。
阎应元苦笑“袁将军别取笑下官了,下官这点能耐,在你们辽东新军面前不值一提啊。如果换你们来,哪里用得着打这么久,一盏茶的功夫全给放倒了!”
这可是大实话,袁宗第道“我们是正规军,以泰山压顶之势将倭寇粉碎那是理所应当的,但你们不一样,你们只是一群民兵,能打成这样已经很了不起了。阎兄,你只是从九品巡检,这官不当也罢,要不,你跟我去辽东,以你的本事,带一个团,也绰绰有余!”
全家军士兵已经开始埋锅造锅,他们连早饭都没有吃,现在已经快中午了。
阎应元一听这话,心中狂喜“袁兄当真?”
其实,阎应元原本是一介书生,一门心思求学,准备参加科举,进入仕途。崇祯二年的破口之战,作为通州人,阎应元的家乡也被建奴洗劫。无数百姓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他跟着百姓逃出通州,沿途建奴烧杀抢掠后留下的炼狱一般的惨状刺痛了他的心。
他开始反思,曾经盛极一时的大明王朝何以沦落到这个地步,面对一群只有一百来万人口的强盗竟连招架之功都没有?诗书文章真的能将这一片漆黑的末世阴霾撕开吗?
到了崇祯五年,明军终于在广宁洗雪了破口之耻,一战歼敌超过五万,举国振奋,他也激动得一连写了好几首诗。
得知朝廷要举行阅兵大典,耀威献捷后,他和很多同乡一起赶了上百里路跑到京城来参观。阅兵大典上,辽东新军、天雄军那庞大的阵容,那排山倒海的气势让他为之震撼,热血沸腾。
等到天雄军移镇九边,连战连捷,打得蒙古人毫无还手之力,辽东新军收复台湾,远征吕宋,拓地千里后,他再也按捺不住了,把笔一扔,叫“大丈夫当如此!”
他已经厌倦了空泛枯燥的诗书文章,他要投笔从戎,与千千万万热血男儿一起横绝塞外,扬威绝域,开疆辟土!
他远大的志向换来的是父亲的一记耳光。没办法,文贵武贱的观念早已根深蒂固,新军异军突起连战连捷也无法在短时间内将这一观念扭转过来,在绝大多数人眼里,当兵是最没前途的,只有破产的农民、囚犯才会选择去当兵。
阎应元无精打采的参加了去年的文会,结果会上阎应元看到很多读书人大骂全旭,他气不过就争辩了几句,结果被群起而攻之。
彼其娘之,这不能忍。
阎应元骂不过就动手,几乎和茅元仪一样,别看他考试不行,却文武双全,揍那些书生,还是轻而易举,不过,却也得罪了众读书人,等于说,他背叛了阶级,再也没有回头路了。
无奈之下,他就到华亭县这边来,当上了一个小小的…巡检,从九品官,在后世连股级都不算,只算科员。
“袁将军,你说我能参加辽东新军?”
“何止能啊!”
袁宗第笑道“我可不算是普通的团长,全家军,不,就是辽东新军现在团长怎么也有一百多个人,很多团长是没有机会见到侯爷的,我却可以天天见着侯爷,我爹是侯爷的大管事,我是侯爷的亲卫团长,我给你介绍,保准没有问题!”
如果可以参加全家军,阎应元才不愿意当劳什子巡检呢。
这个巡检其实当得憋屈,有后台的盗匪不能抓,有后台的走私犯也不能抓,只能抓一些活不下去的苦哈哈们。
“先准备吃饭,回头我给你介绍!”
其实想当全家军士兵的人不止阎应元一个,那名叫黄石头的少年也是一样,他非常羡慕全家军士兵,虽然他们在打仗,每一名士兵身上却带着两身衣服,一双鞋子。
当然,其实不算是鞋子,而是靴子,这就是模仿着后世陆战靴制造的靴子。
黄石望着一名全家军士兵道“你们打仗为什么不怕死?”
“为什么要怕死?”
“可是,打仗会死人的,你要是死了,你们家人怎么办?”
近卫团的士兵哈哈大笑起来“如果我们不幸战死了,我们的家人会高高兴兴拿着抚恤金,然后安葬我们!”
“如果战死了,可以拿到多少抚恤金?”
“虎子你现在月薪多少银子?”
“五两六钱怎么了?”
“我们全家军的抚恤标准是士兵月薪的三十六倍!”
“一个月五两六钱,一年是……这么多?”
“不用怀疑,如果我们中的某个人不幸战死,那么他的家人肯定能拿到这笔钱。”
全旭一直都是采取厚抚恤制度,抚恤金这东西作用很大,即是对战死士兵家属的安慰,同时也是对其他战士的鼓励,所以不可能不给。
不过,如果全家军阵亡将士的抚恤金想把全旭搞破产,那是非常不容易的,几千万两银子他拿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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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五七章没有最烂只有更烂(一更)
第五五七章没有最烂只有更烂
职业军队与半职业军队的差距,体现得淋漓尽致。
哪怕只是临时性的营地,哪怕只是吃一顿饭之后,他们就会撤退,然而,全家军将士一样是认真对待。
一千多名士兵一起动手,效率还是非常快的,就地砍伐木材,用树桩搭起一座座三角形的望塔,上面安排三个的侦察组,十几座望塔建立起来,就构置了一个简单的防御体系。
站在望塔上执勤的哨兵,可以发现几公里外面的敌人,他们拿着望远镜,一旦发现敌情,就可以及时示警。
像袁宗第那样偷袭日本武士的情况,一般不会发生在全家军士兵身上,除了简单的望塔,全家军士兵,还就地取材,利用木头,搭建起一座座拒马。
拒马可以防止骑兵和步兵的冲锋,效果是相当不错的,随着拒马的建成,那些缴获的日本武士的装备,其实就是一些破铜烂铁,也被彻底地利用了起来,这些刀枪、被插在地上,形成一座座钢铁丛林。
短短一个小时的时间,一座攻防兼备的军营就已经建好了,袁宗第似乎想拉拢阎应元,他和几十名民壮也被邀请到了军营里。
午餐准备好了,其实非常简单,那就是用开水加入奶粉,混合成了牛奶,每名士兵则是一荤一素两只罐头。
“阎巡检,我们团主邀请您共进午餐!”
阎应元能够看得出,南部非洲军队的待遇很不错,即便是一顿仓促的午餐,每个士兵也平均有两个罐头,一个是豆子或蔬菜,一个是不知名的肉类,味道怎么样不知道,闻上去还是挺香的。
估计味道不怎么好吃,因为在炊事员分发罐头的时候,很多士兵都在抱怨,有些士兵宁愿要两个蔬菜罐头,都不想要肉类罐头。
“别那么挑剔,咱们是在华亭,不是在辽东,爱吃不吃,现在只有这个!”炊事兵脾气大,箱子里满满的都是罐头,铁皮桶里装的是热腾腾的牛奶和茶水,很多士兵一杯牛奶还不够,又把随身携带的水壶装满。
辽东新军确实是豪富,罐头的数量有限,牛奶和茶水就管够,要多少有多少!
“请坐吧,阎巡检,非常抱歉我们的午餐有些简陋,如果有机会你可以去辽东,到时候我请你吃真正的大餐,辽东铜火锅、果木烤鸭,贵妃醉鸡,保证你赞不绝口。”
袁宗第笑得很殷勤,阎应元突然有种不太好的感觉。
无事献殷勤,非奸既盗!
其实,阎应元想多了。
军队之中,是一个讲究实力的地方,易地而处,给袁宗第二三百名民夫,不给他火枪和火炮,他是没有能力抵挡住三四千名日本武士的进攻。
要知道,被灭掉的可不是那些跟叫花子似的的大明卫所兵,而是自幼就开始习武,个个都有一身不错的武艺,而且心狠手辣,更兼对全旭充满了仇恨的日本武士!
这么一股力量,足以将江南搅得天翻地覆了,然而却让阎应元带领二三百名民壮,硬挡了两三个时辰,而且给对方造成上千人的伤亡。
这说明了什么?
这就说明阎应元是一个天生的将才,天赋这个东西是没有办法说清楚的,有的人考了一辈子科举,各种文章做了无数遍,到老了连个秀才都没有考中。
有的人,十来岁就考中秀才。
有的人穷尽一生,只能当一名基层军官,就像汉朝的李广一样,给他三五百名,甚至一两千名士兵,他可以百战百胜,面对十数倍的敌人,一样可以顽强的打下去。可是,给他三五万名士兵,他一仗也打不赢。
反而是霍去病,十七岁第一次上战场,就取得了过当的战绩,过当就是超过已方人数。阎应元也是如此,他似乎与全旭一样,一仗没有打过,到了战场上就如鱼得水。
现如今,全家军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每个人都愿意为这个集团的发展贡献力量,像阎应元这样的人,能拉拢就拉拢,实在不能拉拢,也不能占在对立面。
就像全旭一样,一遇风雨变化龙,从此扶摇直上九万里。
“来来来,尝尝这个!”
袁宗第拿着酒杯给阎应元倒了一杯辽东特产的土豆二锅头,这种白酒名气非常大,畅销大江南北,长城内外。
袁宗第接着道“这是我们辽东的熏羊腿,细腻、润滑,非常可口,这是辽东招待贵客的必备菜肴,你要知道,我们侯爷一年光用掉招待贵客的羊腿,怎么也千儿八百只!”
这话听到阎应元的耳朵中,怎么都有一股子显摆的味道。
或许是看出了阎应元的不舒服,袁宗第解释道“你可不要拿江南的豪绅来对比我们侯爷,我们侯爷虽然也富裕,可是我们辽东人都不穷啊,就像这样的羊腿,哪家哪户逢年过节不杀几只?”
随着辽东的粮食实现自给自足以后,辽东百姓发现人们对于肉食的需要更加旺盛,鸡、鸭、鹅、包括牛、羊肉都成了餐桌上的常客。另外就是辽东不限制杀牛,有市场需求,就有人提供。
现在辽东很多地方出现了肉牛厂,就是培养那种肉牛,这种牛与耕牛完全不一样,他们产不需要耕地,也不需要干活,就像养猪一样,养大以后,直接杀掉卖肉和卖牛皮。
全家军虽然不装备牛皮铠甲,但是对于牛皮的需要也很高,全家军将士装备的陆战靴,鞋底虽然是用橡胶做的,靴面和鞋帮则是用上好的牛皮。
“在我们辽东,人人安居乐业!”
黄石头小心翼翼的问着一名全家军士兵“现在去辽东移民,还会分地吗?”
虽然全家军在全国各地雇佣了大量的人手,进行宣传移民政策,事实上移民范围,不再是辽东一地。
辽东的人口已经突破五六百万人,按照这个时候的生产力水平,基本上已经饱和了,全家军对于移民的重点,则是台湾和吕宋。
其实,台湾接收移民也不算多,主要是吕宋。现在吕宋总人共堪堪五十三万余人,在后世菲律宾有多少人?
一亿零七百余万人,这是年的统计数字,也就是说,吕宋岛屿安置三五百万人没有任何问题。
相较而言,人们对于移民辽东的抗拒性不大,谁都知道辽东是大明的辽东,对于吕宋,很多人连名字都没有听过。
这名全家军士兵没有回答,他直接望着另外一名全家军士兵问道“骆驼,你在辽东有多少地?”
“六百亩怎么了?”
黄石头一脸惊讶,他们村里最大的地方黄老财只有不到五百亩地,然而,他却作威作福,无法无天。
在辽东拥有六百亩地的地主,居然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兵,这个冲击对于黄石头来说,实在有点太大了!
在辽东,军人的收入是非常高的。当全家军在大名府的时候,普通人给全旭打工,只要求管饭,不要工资都行。
那个时候,全家军家丁兵一个月可以领到一两多银子,可是随着辽东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全家军士兵的待遇也一提再提。
当一名普通女工都可以挣一两月薪的时候,全家军士兵再拿一两多银子就有点不适合了,那样太低了。
于是,全旭把全家军士兵的俸禄从一两多银子提到了现在的五两六钱银子,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一名士兵的俸禄,可以轻松养活一家人。
“当然,普通的移民肯定是没有那么多地的,一两百亩地还是有的!”
黄石头想起了自己的姐姐和哥哥,虽然因为倭寇袭击,他与家人失散,他想了想道“我还要和家人商量一下!”
“那个,你需要尽快了,最近有不少人要想移民,登州几乎每天都有船离开,辽东的地可是有限的,到时候要是土没了,就不分地了!”
黄石还准备说话的时候,突然看到全家军士兵正在集结。
他分明看到地上的水洼里水面在荡漾起了水波,很显然这是大股骑兵部队抵达。
敌人是没有的,而是全旭到了。
“拜见大帅!”
“拜见大帅!”
全旭在吴淞口登陆,其实也是意外,不过,对于这个地方,全旭不准备离开了。
华亭,可是后世的上海,扼守着长江出海口,也算是全家军伸手江南的触角。
全旭看到阎应元的时候,内心其实是非常平静的,时势造英雄,阎应元的能力自然是毋庸置疑,但是,他是铁杆的保皇党,还是能成为自己人,这就需要时间的验证。
阎应元非常激动,他终于可以近距离看到自己的偶像了。
没错,全旭虽然在大明树敌无数,有人说他是衣冠禽兽,有人说他是飞扬跋扈,有人说他是大逆不道,但是,也有人崇拜全旭。
“阎应元!”
“卑职在!”
全旭突然望着阎应元道“如果我给你一支人马,能不能给我守住吴淞口!”
全家军占领吴淞口之后,非常失望。
吴淞口的炮台,连一门火炮都没有了,后来攻击全家军战船的火炮居然是被日本人从战船上拆卸下来的。
原来的大炮早就不见踪影了,一问才知道,原来那些大炮已经被历任总兵偷偷搞去熔了铸铜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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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五八章我们东江军过过帮帮场子
第五五八章我们东江军过过帮帮场子
全旭虽然承诺给阎应元一支兵马统领,事实上并不是一句话,从招募到训练,什么都不管了。
恰恰相反,这支军队以江南贫苦百姓,数量有点多,随着全旭说要招兵,招兵大旗一竖,呼呼啦啦来了两三万人。
不过,这两三万人都瘦骨嶙峋,皮包骨头,几乎没有成为士兵的潜质。
全旭倒没有介意,他的原则是挑选年龄在十四至二十岁之间,一边恢复营养,养上十天半个月,慢慢训练。
“我给你留下一个教导司,他们都是优秀的军官,每个人都可以熟悉辽东新军的训练模式,部队交给他们训练,你负责指挥,给养和装备,你不用担心,我会帮助解决!”
全旭望着阎应元道“我们在这里要不了那么多人马,这两三万人在训练中,需要淘汰,不合格的人坚决不能要,辽东新军就是宁缺毋滥!”
“卑下明白!”
“吴淞口的炮台,我们要重建,以后这里必须发挥出炮台的作用!”
全旭还没有吩咐还,就听见一阵喧哗声传来。
原来,看着日本武士被全家军歼灭,原本逃跑的吴淞口守备找上门了,他先是盯着袁宗第“你们是哪里的军队,有没有兵部的调令?”
袁宗第实话实说“没有!”
“没有!”
那名守备一蹦一尺多高“没有兵部的调令,你们居然闯入沈某的防区,你想做什么?造反吗?”
全旭是实在太了解这些大明的将领了,这一战阎应元与袁宗第一下子干掉四千余名倭寇,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军功。他未必不知道全家军。
然而,这个沈守备应该是一个懂政治的将军,他知道全旭向来跋扈,朝中竖敌无数,他想分润一笔军功,从此飞黄腾达。
全旭同意或不同意都没有关系,他可以撒泼打滚,向朝廷禀告战绩,也就是俗称的碰瓷,只要战报到了朝中,几乎所有人都会相信,他是委屈的,毕竟一个小小的守备可不敢招惹当朝第一红人,辽东经略安抚使,还有武威侯,驸马都尉。
全旭随便拎出来一个身份,就足以让沈守备喝一壶的,然而问题是,朝廷中不爽全旭的人太多了,只要他敢站出来与全旭打擂,马上就会有大量的文官支持他。
“李彦庆!”
“卑下在!”
“听说你的八极拳一拳能把牛打死?”
李彦庆也不是傻子,听着全旭的这话,他把手就是一拳正中那名沈守备的小腹。沈守备顿时面失血色,捂着小腹蜷在地上,变成了一只大虾米。良久,这只大虾米好不容易才缓过气来,还在抖官威“你…你是何人,竟敢殴打上官?我…我要你死无葬身之地!”
全旭气愤一踢踢在那名沈守备的脸上“老子从一品光禄大夫,敢不敢揍你这个临阵脱逃的守备?有没有资格揍你这个被一群乌合之众吓得躲进猪舍去的守备?啊?”
全旭这一脚踹得可不轻,把那粒虾米给踹得滚出五六米开外,结结实实的啃了一嘴泥巴,望着全旭神情恐惧,说不出话来。
全旭还想多踢几脚,只不过这名守备居然口吐鲜血,不多时死了。
“便宜你了,妈的,一群光吃饭不干事的废物,那么坚固的要塞居然让一帮乌合之众轻松占领,真的好想宰了他!”
事实上,李彦庆那一拳就要了沈守备的半条命,再加上全旭一脚,又是惊吓,居然吐血而死。
吴淞口炮台正了巨大的工地,这里将设立全家军税卡,其实长江上往来的船只是不少的,这都是流淌的银子。这些江南士绅既不向朝廷交税,也尽可能的在海上避税,这让全旭非常不爽。
只要占据了吴淞口,在长江出海口设立税卡,全旭倒要看看他们能不能飞过去。
全旭恼怒的是江南商人不讲规矩,大明的丝绸在欧洲是高档货,可是随着殖民地的兴起,像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这样的国家,他们的人只要在国内混不下去,到殖民地转一圈,马上就可以爆富起来。
现在的欧洲人也是贫富差距悬殊,有钱人灯红酒绿,醉生梦死,穷人为下一顿饭而发愁,作为大明独有的专利技术,瓷器和丝绸,应该控制着价格,尽可能的提高价格,然而这些江南商人倒好。
他们拼命降低价格,甚至把丝绸卖的比棉布还要便宜,白白便宜了西洋人,全旭非常生气,他需要用这种方式,掌握着国内丝绸的定价权。
吴淞口要塞工程进展神速,原本四处漏雨的仓库很快就修葺一新,炮台上的野草被清扫一空,然后加高,加固,一门门一百三十毫米榴弹炮居高临下,封锁着江面,栈桥也在短短几天之内修建完毕,行车走人完全不成问题,全家军的效率,着实令人咋舌。
原来的守备所,被全旭强占了,然后以此基地上成立了全家军独立旅,全旭虽然待在吴淞口,然而全家军的海军则没有闲着,大量的分舰队在大海上寻找郑氏舰队的踪迹,刚刚形成规模的海鲨三型八艘主力炮舰则没日没夜的训练着。
全旭是不懂这个时候的海战,但是海伦娜懂,威尼斯人更懂。
以前海战主要是靠跳帮决出胜负,炮战只是辅助手段,就前装滑膛炮那坑爹的精确度和坑爹的射程,以及更加坑爹的杀伤力,想靠炮战去摧毁敌军舰队实在太难了,搞不好炮手都累死了敌舰还完好无损,让大批凶悍的水兵跳上敌舰将其摧毁反而成了最有效的手段。
但是在英国和西班牙大海战中,这一战术被颠覆了,英国舰队创造性地采用大量口径小于西班牙舰队,但是射程和射速远胜对手的舰炮,众多战舰排成长长的横列同时开火,以极其猛烈的炮火去粉碎对手,不管是、意志还是战舰。
这种颠覆性的战术改变为英国赢得了那场生死攸关的战争,让西班牙丧失了大西洋的霸主地位。欧洲各国见状纷纷效仿,线列阵战术取代了跳帮战术,火炮首次取代步兵成为海战的主角,为欧洲舰队统治海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现在威尼斯人也将这一战术带到了辽东海军水,水兵们学得最多的就是编队训练和炮术,能群殴的绝对不单挑,能用炮火解决对手绝对不玩接舷战。
不得不说,十几艘甚至几十艘战舰排成长长一列同时开火的场面真的是太震撼了,用“雷霆万钧”来形容都算温柔的!
崇祯六年的十二月下旬,长江吴淞口开始下雪,看着海豹号上的温度计,零下十七度,这可是上海,而不是东北。就算后世的北京,想要在冬天达到零下十七度也是非常罕见的。
用了差不多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全家军海军居然没有找到郑芝龙的舰队,这让全旭有些头疼。
好在这个时候,杨延栋从日本回来了,他带着则全家军第二舰队的四百多艘战船,这些都是郑芝龙的老旧炮船。
全旭亲自到码头支迎接,见面就给了他一拳,笑“怎么样,在日本玩得还过瘾不?”
杨延栋大笑道“过瘾,太过瘾了!”
一年多年,全旭为了解决辽东的财政危机问题,借口倭寇骚扰沿海地区,亲自率领七千人马,又跑到日本去砍人。
然而,刚刚到达日本九州,全旭连屁股都没有坐热,吕宋就出现了大规模屠杀华人惨案,全旭把杨延栋留在了日本九州,命令杨延栋继续在九州砍人。
杨延栋和施琅在九州岛玩了半年多,随后又转到了北海道,后来全家军将士玩腻了,杀戮都杀出心理阴影了,全旭直接给他支招,你自己爽够了,让东江军的兄弟们过来过过瘾。
东江军一直都穷,没有办法,他们没有发现经济的本钱,听说日本可能发财,东江军的尚可喜、耿仲明、孔有德和毛永禄带领东江军共计一万七千余人,抵达日本,一通烧杀抢掠,给弄得哀鸿遍野!
在东江军长达半年多的征战中,日本有二百五十多个大型城镇被夷为平地,至少五十五万青壮被抓为奴隶,仅仅依靠奴隶这一项,东江军就从全家军手中赚了五十五万两银子。
没错,一两银子一个奴隶,这等于是在日本还在流血的伤口又撒了浓浓一把盐。
最倒霉的是北海道,本来这地方穷得当当响,就算是海盗都看不上眼,可是架不住东江军搜集战利品的功力出神入化,愣是在这鬼地方抢走了九万石稻谷,两百多条渔船!
日本人又恨又怕的称东江军为“食人蚁”,蝗虫扫过好歹还能剩下点渣子来,可是这支食人蚁军团扫过,那就连渣都没得剩了!
就在这时,东江军的将领毛永禄带领着三大汉奸来到全旭面前“全帅!”
毛永禄兴奋的道“听说全帅要对付郑芝那个王八蛋,我们东江军闲着也是闲着,过来帮帮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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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五九章灯下黑
第五五九章灯下黑
东江军与全家军的关系,就是一笔烂账,谁也算不明白,算不清楚。
虽然说,全旭给东江军支援了很多物资,按说,东江军应该承全家军和全旭的人情,事实上也不能算是这么回事。
全家军的家丁兵训练基地,是东江军帮助全旭建立起来的,全家军的造船厂,最初的技术人员,也是东江军支援的,全家军的水师,也是在东江军的帮助下建立起来的。
双方关系已经没有办法形容了,就像尚可喜,他的家人在辽东海州生活,尚可喜早在其祖父尚继官时代就已经迁徙到了辽东,并且在海州扎根。
全旭按照普通移每个人一百亩地的分配原则,给予尚氏子弟分配田亩,可以说,现在的东江军士兵家眷,几乎九成九都转移到了辽东,成为全旭治下的百姓。
另外就是尚可喜与耿仲明、孔有德也不一样,他并没有参与孔有德之乱,而是作为平叛军队,只不过运气不好,遇到飓风,全军覆灭,被祖大弼疑为叛党,黄龙死后,沈世魁接任东江总兵。由于当初尚可喜曾镇压皮岛兵变,使沈世魁失去权力,所以沈世魁对他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明崇祯六年(后金天聪七年,年)十月,沈世魁骗尚可喜至皮岛,意图诬以罪名,加以谋害。此事为尚可喜部下许尔显等人侦知,尚可喜遂有去意。
在这个时空,毛文龙虽然被崇祯罢免了遵化总兵,不过,却幽居在京城,以左都督的身份养老。由于全旭出面维护毛文龙,走了曹化淳的关系,所以,无论是孔有德,还是尚可喜和耿仲明,活得好好的,在全旭面前,全部以子侄辈自称,非常恭敬。
当然,这也不全是因为全旭对东江军有恩,主要是全家军太富裕了,虽然是打仗,后勤却一直可以供应上,虽然在日本依靠以战养战,事实上缴获的粮食,远远不够部队的消耗。
像远征军吃的罐头、干粮,都是从辽东运过去的,东江军在日本烧杀抢劫,他们的后勤物资,也是全家军提供的,这一次,他们可是享受了超一流的待遇。
可以说,全家军的伙食把东江军征服了,如果全旭需要,毛永禄他们几个敢把东江军总兵陈继盛捆起来,东江军易帜,整体并入全家军。
可以说,东江军也好,关宁军也罢,都是朝廷用来制衡全旭的,朝廷不可能让全旭一家独大。
伸手不打笑脸人,全旭也没有因为另外一个时空的事情,就迁怒于几人,事实上,在这个时空,他们才不会投靠皇太极呢,就算东江军混不下去,他们会投靠全旭。
一番交情的交流,全旭设宴款待杨延栋、毛永禄、耿仲明等人。
“来,干杯!”
全旭举着二锅头笑道“喝酒之前,你们都是辽东的,喝完酒之后,辽东都是你们的!”
毛永禄摇摇头道“辽东是帅爷的,谁敢生了歪心意,我可不答应!”
“还有俺孔二,谁敢对全爷不敬,我撕了他!”
杨延栋道“这话以后再说,先吃饭,吃饭!”
“对,吃饭,北海道那边的大米不错,口感极佳,而且耐寒,我打算拿到皮岛那边栽培,看能不能成功。”
毛永禄接着道“全爷,我也向沈爷送了两千石过去,如果金州可以种,如果能够成功再大力推广。”
毛永禄是对日本大米是情有独钟,吃了几顿之后居然打起了引种的主意来了。
“试种一点也好,外国的好东西我们就应该主动拿过来,为我所用。”
全旭望着众人道“对了,在日本战场有没有碰上什么硬茬?”
耿仲明撇了撇嘴道“全爷,您是高看他们了,那帮倭猪,纯粹就是记吃不记打!去年那一仗过去才多久啊,他们便抛到脑后,继续争权夺利,互相排挤了!我们大军在北海道登陆,日本组织起一支兵力三倍于我军的联军,硬碰硬的话就算我军能够取胜,损失也会很大的,但是那帮蠢货内部一盘散沙,都想保存实力,盼着对方去送死,结果让我抓住机会一通猛攻,将他们打得全军覆没,一半人马被赶下大海喂鱼,还有一半成了俘虏!”
“那帮蠢货,真的是没救了!”
全旭笑道“幕府就没有派兵过来增援吗?”
“派了,而且是海陆并进,一路由幕府将军德川家光亲自率领,兵力多达八万,从陆路杀来,另一路则纠集两百多艘战舰从海上杀过来试图抄我军后路。”
杨延栋心有余悸的道“可惜,他们命不好,舰队在半路上遇上了狂风,两百多艘战舰有一大半不是被刮翻就是被吹向海边悬崖,在悬崖下撞得粉碎,剩下那一点好不容易逃过了台风,又跟飞鱼舰队撞了个正着,被一通暴揍打得全军覆没!”
全旭倒是最近没有关注日本的战事,他有些幸灾乐祸的道“自诩有神风庇护的日本居然让台风把自家舰队给扫了?讽刺,真是够讽刺的!”
“可不是么,只能说,他们运气真的是太背了。”
毛永禄一脸遗憾的道“全爷,可惜了,我们兵力太少,那个德川家光就是属狗皮膏药的,打退了他们一伙,他马上就组织一支军队跟我们打,其实已经不算是军队了,都是老弱妇孺,我算是怕了他了,只能主动脱离接触,又跑到四国岛扫掉了二十个城镇,然后就撤了。不过这一趟收获已经很大了,光是白银就抢了二百七十万两,还抓了十五万壮丁!”
辽东修建铁路,对于壮丁的需求还是蛮大的,别说十五万人,就算是一百万人,也可以使用。
日本人是最好的劳工,只需要用两个馒头或者一只罐头的代价,就可以让一名日本人效忠,他们拿着鞭子充当监工,只要那些日本人稍慢,他们可以真下黑手。所以,这些免费劳力,非常好用。
听话,勤苦,刻苦,任劳任怨。
这一幕让全旭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眼下在欧洲越做越大的黑奴贸易不正是这样子的吗?造孽啊,就因为他脑洞大开,捉猪仔运动居然提前两百年在亚洲上演了,进忏悔室悔过已经不能洗涮他的罪孽啦!
这些战俘将被安排到矿山、水泥厂、化肥厂等要么十分危险,要么工作环境恶劣的地方工作,至于能活多久就看他们的运气了,相比之下被安排去修路反而是一份美差,虽然辛苦,但至少不必担心矿井塌方把所有人给埋在里面,或者由于吸入太多粉尘而患上肺结核之类的绝症。
现在既然是接风宴,也是洗尘宴,东江军将领们却没有喝醉,每个人都适可而止,杨延栋道“侯爷,这次咱们怎么打?”
说到这件事,全旭也头疼。
郑芝龙只攻击商船,现目前为止,全旭派出了至少上千艘船支,分成数十上百支船队,分别寻找郑芝龙的船队,结果倒好,郑芝龙的舰队仿佛凭空消失一样,根本就不见踪影。
现在的问题是,郑芝龙躲着不打,全家军空有一身力气,偏偏无法一拳打死一只臭虫。
在得知这个情况之后,众将领沉默了。
主动在郑芝龙手中,他躲着不出来,全旭也没有办法。
就在这时,孔有德道“全爷,俺有一个想法!”
“说!”
孔有德想了想道“我们原来在铁山堡矿挖时候,大家伙都累得不行,又不赚钱,都不想干了,就寻思着逃跑,那些官军就出了一个损招,他们故意收买几个矿工,在我们中间散播准备逃亡的消息,我们信以为真,就在结伙逃跑的时候,这才发现,外面的监工带着打手,早已准备好了!”
孔有德的话,全旭听明白了,他的意思是钓鱼执法。
“就这么干了!”
全旭望着杨延栋道“这样的事情,我也想过,只不过,辽东水师中有郑芝龙的人,我们的人埋伏在船上,准备以逸待劳,可是,他们就是不上当,专门挑选商船动手!”
“这可怎么办?”
“现在大海上,其实也没有办法长期待着,我猜测在南海中,那些无人小岛上,肯定有郑芝龙的秘密基地,现在好了,我们又多了四百多艘船,加上主力舰队,就可以横扫南海!”
全旭摆摆手,拿出一张巨大的海图“从这里,到这里,共有四千四百多个小岛,其中超过三分之二都是无人小岛,咱们就拉网式的搜过去,一座岛,一座岛的寻找,我倒是要看看郑芝龙到底能躲在哪里!”
杨延栋等人在吴淞口休整三天,随后一路南下,经过台湾第二舰队会师之后,全家军水面战船数量突破八百之数。
抵达台南之后,会合第一舰队,此时全旭集中了大小战舰一千四百七十余艘,这些战船,从数量上来说,占据着压倒性的优势。
郑芝龙最强盛的时期有三千多艘船,不过一半以上都是商船,全旭带领的这一千四百七十余艘大小战舰,全部都是战船。
一千四百七十余艘战船,绵延一百多里,帆影交绰,气势如虹,南海即将迎来腥风血雨。
其实,郑芝龙就在全旭的眼皮子底子,他利用的就是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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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六零章火力覆盖
第五六零章火力覆盖
就在全旭带着人修建吴淞口炮台的时候,郑芝龙率领其主力舰队就在舟山群岛中间。他就是利用了灯山黑,也利用了全家军的失误。
中国拥有六千多座大小岛屿,舟山群岛占了将近四分之一,多达一千三百多座岛屿组成,如果说郑芝龙还保持着三千多艘战船规模的舰队,全家军海军一定可以发现郑芝龙的踪迹。
只是非常可惜,此时的郑芝龙只有大大小小三十余艘战船。全家军海军和全旭本人,都以为郑芝龙的舰队应该在南海,因为所有的劫掠案件都发生在万里石塘海域(既西沙群岛),所以搜查重点都放在了西海和南海。
郑芝龙是海盗出身,早在嘉靖年间,舟山群岛就被大海盗李光头、款人许栋、王直等作为基础经营,郑芝龙更是非常熟悉这里的海域。
舟山群岛超过一千多座岛屿都是没有人居住的小岛礁,还有数量庞大的暗礁,即使是经验丰富的人,也要沿着航道走,一不小心就会触礁。
郑芝龙就利用了人的懈怠心理,他将海军的战船放在那些无人的小岛上,然后再利用伪装技术,伪装成一座座小岛礁。
这年代的帆船伪装起来太简单了,拿着海青色的帆布,将战船甲板以下围起来,甲板上面插上树枝,只要在树枝里泡着淡水,这种伪装的小岛礁根本就没有办法发现。
通过这样小岛的海域非常复杂,只能过小船,大船无法通行,甚至没有搜查的必要,小小的一座岛礁,一眼就可以看清楚。
距离全家军海军最近的一座伪装岛礁,其实就是郑芝龙的旗舰海神号上,这艘西班牙建造的一千五百吨级战舰,在利用涨潮的机会,与一座小型岛礁伪装成一体,一千五百吨在战船,在大海军非常显眼。
但是在岛屿面前,用肉眼几乎分辨不出来,在这个时候,郑芝龙正静静的观看着全家军海军南下的舰队。
包括郑芝龙在内,所有人都深深吸了一口凉气,
太多了,多到什么地步?
多到那片片帆影汇成一团无边无际的白云,几乎遮住了海面的地步!那几百艘战舰跟下饺子似的挤得密密麻麻,舰艏高昂,破浪而来,这恐怖的情景,任谁看到都会倒抽一口凉气的。
郑芝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好家伙,真是好家伙!”
与全盛时期的郑氏舰队相比,全家军主力舰队更加庞大,即使是郑芝龙最为依仗的戎克船,重载也就二百六十吨左右。放在欧洲属于中小型战船。但是,全家军的主力战船,已经接近了欧洲的三级战船。
郑芝豹有些酸溜溜的道“我们什么时候能拥有这么多战船?”
“快了,只要打败全旭小儿,就轮到我们称雄四海了!”
郑芝龙淡淡的笑道“全旭小儿在辽东和登州储存了大量的木材,据说可以建行数百上千艘主力战船,这些木材和战船,都是我们的!”
看着全家军海军舰队全部进入杭州湾,郑芝龙淡淡的下令道“通知宫本,开始吧!”
为了支持郑芝龙西班牙人可以说非常用心,甚至不惜动用了财宝舰队的战舰,财宝舰队是西班牙帝国从本土至新墨西哥往来的船队,从西班牙装载着工业品,从新墨西哥运回金银财宝,也称为财宝舰队。
这种财宝舰队的战船主要以西班牙大型盖伦战舰为主,载重一千两百吨至一千五百吨之间,操控性好,而且速度快。
随着郑芝龙的命令下达,一艘原本无人的岛礁上,突然升起两股狼烟,很快就被全家军巡逻船发现。
作为一支庞大的舰队出行,与陆军行军的方式一样,不仅仅有补给船,也有数量相当的小型侦察船。
全家军用来侦察的小型船其实是飞鱼二型战船,长约六丈九尺,宽约一丈八尺,吃水三尺九寸,载重约一百五十吨左右。
在发现岛礁上突然升起狼烟,全家军侦察船马上就警惕起来,侦察船开始扩散侦察范围,寻找敌人的船只。
毕竟海上的狼烟,充其量也就可以传递三到五公里的目标范围,全家军海军马上响起了战斗警报,所有的战船脱掉炮衣,加装炮弹,搜索目标。
原本全旭正在小睡片刻,他被警报声惊醒。
“怎么回事?”
“前方出现狼烟,侦察船推测,附近应该有敌人的监视船!”
“那就打掉他们!”
然而,当全旭的话音刚刚落,位于岱山岛沙滩山,突然出现密密麻麻的小型船只,这些小型船根本就没有风帆,而是依靠船桨划动的,更加诡异的是,这种小种原本就与铁灰色的沙滩容为一体。
这些小船浩浩荡荡朝着全家军的战船扑来。
望着这一幕,全旭冷冷的道“没有半点长进,还玩这一套,这都是本帅玩剩下的!”
套路不怕老,关键是有用就行。
郑芝龙也不在意那些日本武士的生命,他们自己都不在意,谁会在意呢,他们投奔郑芝龙,郑芝龙赏他们一口饭吃,他们就应该拿命来还。
这些密密麻麻的小型自杀船速度越来越快,如同蝗虫一样,飞向全家军战船。
现在全家军海军的战船进入了杭州湾的黄金水道,这是长江海运出海口最佳通航水道,平均水深约十米左右,对于后世的大船有点鸡肋,但是对于这个时代的风帆船来说,完全够用,而且不用担心危险。
岱山岛与大陆海岸线最宽的距离的只有三点八公里,最近的航道距离岱山岛只有几百米。
杨延栋看着密密麻麻的小船,顿时头大如斗“侦察分舰队干什么吃的,在咱们皮子底下都没有发现?”
全家军海军成立时间太短,而且由于部队扩充太快,不可避免出现各种乌龙事件。
“现在追究责任没有任何意义,把这些小船打掉!”
“轰轰轰……”
雷霆万钧的爆炸巨响在海面上猛然炸开,数百门舰炮炮口同时喷出大团火焰,黑压压的硝烟飓风似的四下扩散,海面跟刮起了黑色风暴似的。
一百三十毫米二十八倍径的炮弹从炮膛内高速飞出,汇成一阵灼热的冰雹狠狠砸向那些小船。
大炮一响,黄金万两,这话是没错的。全家军的一百三十毫米硫磺炮弹,造价成本就是八两银子,全旭采购的费用也多达九两半。这一轮齐射,数千两银子就出去了。
如果是原始的舰炮,对付这种自杀船的效果并不明显,可是后装线膛炮有制退器,射速非常快,那数百门舰炮炮口腾出的膛焰还没有散,惊雷又起,又有数百门舰炮猛烈开火,这这些狂啸着落在那种自杀船上,海面上,炸起大团大团火光,直崩得水花乱飞,杀伤力如何姑且不提,光是那场面就够吓人了。
那些硫磺弹可是很贵的,制造工艺比起实心铅弹来复杂了不止一点半点,杀伤效果却未必比得上实心铅弹,特别是对付这种自杀船,只要是击中,效果都是一样的。
“轰轰轰轰轰轰轰……”
炮声完全分不清点数了,几十艘战舰顶到三百米,照着海面上的自杀船闷着头,装弹猛打,全家军的战船也没全是花开炮,也是有一些老旧炮船,像实心铅球、链弹、开花弹…不要钱似的倾泄出去。
全家军海军舰队正在尽情的炫耀着自己强大的火力和可怕的破坏力。他们不像是在打仗,倒像是在拿炮弹埋人,放眼整个大明,敢这样玩的军队真的是屈指可数!
炮弹冰雹似的落在海面上,铅球乱跳,水花飞溅,硝烟弥漫,异常的骇人,全家军队士气越发的高涨,他们坚信没有一支军队能在如此猛烈的火力下坚守阵线而不溃散的。如果不行,那就再来一轮。
“板载,板载……”
那些小矮子,还是那些小矮子,他们悍不畏死,如疯如狂,仿佛被洗脑一般,他们从来不畏惧死亡,死亡对于他们来说,反而是一种解脱。
一艘自杀船被开花弹击中,很自然,自杀船上的炸药也被瞬间引爆,那名几名驾驶着自杀船的小矮子们像是被体内被埋了个特大量炮竹然后被引爆,头部、胸腔、腹腔爆裂开来,喷出大股鲜血,他们的身体变成了各种残缺不全的人体器官,变成了血雨,撒在了海面上。
郑芝龙的目光不自得一缩。
还是失算了。
没错,别看这些日本武士冲得非常疯狂,但是他们始终没有冲破一道五百步的距离,这就像一道无形的屏障。
只要冲到这个范围,那些自杀船,无一例外,全部都击沉。
“这怎么可能?”
战场上有一种叫概率问题,有可能十几个人,十几支枪瞄准同一个敌人,瞬间可以把他打成筛子,有的人却可以在枪林弹雨中,毫发无损。
面对这种自杀式的冲锋战术,全家军火炮手们自觉的形成了一种新战术,他们的火炮其实瞄准的不是那些自杀船,而是面前的海域。
每一艘战船侧舷前面的海域,被画成了无形的格子,每一门舰炮,则负责固定的区域,管他有没有敌人,直接火力覆盖。
全旭是看了小说,好像是记得有个小说里就是这样写的,可以定点清除,避免复重,避免出现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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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六一章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第五六一章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炮弹成排飞过去,海面顿时开了锅似的,一道道水柱冲天而起,水雾冲腾,爆响如雷!
郑芝豹有些幸灾乐祸“还真是有钱没地方扔了,炮弹都打到了水里,全旭小儿的钱不少啊!”
哪怕是铅弹,一枚炮弹也要好几两银子,郑芝豹的手下如果敢把这么多的炮弹打到水里,他一定会拿鞭子抽死他。
只有郑芝龙一脸呆滞的望着那些横飞的炮弹,这个时候,一艘自杀船挨了一枚一百三十毫米口径的开花弹。
全家军的开花弹已经开始使用火棉胶,也就是黄色炸药,威力比黑火药大了三倍不止,这艘被直接击中的自杀船的火药也瞬间就被引爆。
天崩地裂般的爆炸形成了猛烈的冲击波,冲击波挟裹着木屑,就变成了锋利的弹片,让周围的四艘自杀船膨胀的爆炸气浪冲得支离破碎。
越来越多的自杀船被打爆。
那些悍不畏死的日本武士们也一脸呆滞的看着从全家军战船上发射的各种炮弹。像是中了郑芝龙如同石化魔咒似的呆呆地看着这一切,他的面色惨白,两眼发直,说不出话来。
全家军的反击之凌厉,火炮威力之强大,完全超出了他最夸张的想象,那震耳欲聋的炮声,那冲腾而起的火光和水柱,还有水手们的哭喊声和惨叫声似乎都是全家军对他无言的嘲弄——你太弱了!
混乱的自杀船速度越来越慢,惨叫声不绝于耳。
隆隆炮声和狂雷般的爆炸声一刻不曾消停,再加上海面冲腾的火光、在海水中挣扎的日本武士和破碎的船体,让人犹如置身于地狱之中。
此时,全家军海军的炮兵们越打越顺手,越打越熟练,他们更是得理不饶人,每门大炮都以每分钟五发的速度倾泄着毁灭性的威力,当真是把“火力至上,彻底压制”这八个字发威到了极致。
自杀船接二连三的被击中,一旦被击中马上爆炸,顺带着将周围的自杀船撕碎。
三娘感觉有些枯燥乏味,有些疲惫的打着哈欠。
全旭倒是看得兴致勃勃。
滑膛枪和燧发枪时代,受武器缺陷限制,为了增加杀伤效果,只能采用抵近射击排队枪毙的方式增加命中率。
英国人在这方面走到了极致,龙虾兵又被称为“红杉军”,这个习惯是内战时期保留下来的,为了区别支持国王的白衫军,支持议会的军队就采用鲜艳的大红色作为制服的颜色,随着君主立宪制的确定,戴着三角帽的龙虾兵终于随着大英帝国一起征服了全世界。
线性战术是龙虾兵征服世界的主要战术,这种战术对于纪律和协调性的要求非常高,在作战过程中,步兵要在战场上听着乐手吹奏的进行曲,踩着节拍一步一步用固定的速度前进,后来广泛使用的正步就是这时期开始形成的。
在线性战术中,有一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如果对方冲得太快,或者太慢,会形成威胁更大的突出部,人在最紧张的时候,自然而然就会瞄准对自己威胁最大的一个目标。
这样就造成一个比较尴尬的问题,十几枪对着一个人开火,那个目标人物会被打成筛子,可其他十几个人则没有被击中,则会对英军士兵造成重大的伤亡。甚至可以说是失败的可能性。
后来,他们就强调纪律,一对一对决,就是每个士兵只瞄准自己正前面的那一个人,其他人,哪怕是对方的刺刀顶着自己的喉咙,那也不要管,有其他人负责对付。
事实上证明,这是非常实用的战术,也成就了日不落帝国。
正所谓一脉通,脉脉通。全旭也没有让全家军海军完全学习威尼斯的海战战术,而是摸索自己的策略。
作为第一个采取自杀船进行海战攻击的全旭,自然时刻防着全家军被敌人以其人之道还施彼身。
总体来说,交战将近一刻钟,郑芝龙派出的自杀船都没有突破全家军战船的五百米远,战斗演变成了屠杀。
当然,如果武器发展到一定程度,比如说到了火炮可以发射出足够的速度,那就没有必要采取这种战术,现在的火炮射速甚至比不上火铳,那只能采取这种战术,免除自己的威胁。
打了足足一刻钟,全家军海军一边撤退,一边拉长距离,让自杀船始终处于挨打的地步,虽然说,全家军耗费了大量的炮弹。
对于全旭来说,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那就不是问题。
如果该拼命的时候,自然要拼命,但是没有必要为了节省炮弹,去牺牲将士们的性命。
海伦娜观看着这场海战,心中非常酸。
全旭太有钱了,这种仗威尼斯打不起。
作为全家军海军军事学院的教授,也是全家军海军的参谋长,萨拉尼奥正兴致勃勃的笑道“孩子们打得不错!”
这是欧洲将领的特色,他们把士兵称为孩子,就好像是为了表现自己爱兵如子。
“你对他们真是毫无保留!”
海伦娜有些酸了,这种战术是威尼斯城邦共和国的海军面对奥斯曼帝国海军经常用的成熟战术,事实上,奥斯曼帝国的海军不仅仅喜欢以多打少,更喜欢跳帮作战,他们因为造船技术落后的原因,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想完好无损的俘虏威尼斯的战船。
萨拉尼奥听出了海伦娜的意思,他急忙解释“这个战术不是我教给他们的,我对他们确实是有所保留,你也知道大明人太聪明了,他们喜欢举一反三,用他们的话说,这就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万一……你让威尼斯城邦共和国怎么办?”
“公主殿下,没有万一!”
萨拉尼奥淡淡的道“如果真有那一天,我们除了体面的投降,什么也做不了,你对大明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就好比说现在,辽东的海军军事学院里还有将近六千名学生,金州的造船厂还有八艘主力战船,在明年的四月份下水栖装,加上登州的造船厂,那就是十六艘,就算这支庞大的舰队全军覆没,侯爵阁下最多两年就可以恢复实力!”
海伦娜也有些绝望“我们难道要认命?”
“不认命能怎么办?这就是小国的悲哀!”
萨拉尼奥一脸郁郁的道“侯爵阁下的军队,现在比西班牙菲力四世的军队还要多,也就是侯爵阁下距离西班牙太远,要不然,欧战可以结束了!”
就在海伦娜心忧欧洲的时候,郑芝龙也在头疼,他原本以为,六千多艘自杀船,怎么也可以拼掉几百艘全家军战船。
可事实上,这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
就像后世,单兵式的反坦克导弹已经发展了五六代,从最初的几十米射程,现目前八公里,可是,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放弃装备坦克,而不是大量武装轻装步兵。
虽然从成本上考虑,这种小不点确实是有可能给大型战船造成损失,可事实上,这是拿人命来堆。
虽然这么撤退,他有些拉不下脸,可关键是,枭雄不是英雄,英雄要脸,枭雄从来就不知道脸面是什么东西。
“撤吧,按照计划行事!”
海神号开始去掉伪装,升起风帆,拔锚起航。
直到现在全旭这知道他眼皮子底子不仅仅有大量的自杀船,而且还有这么多的大型战船。
不过,由于黄金航道太狭窄,没有办法迂回,如果不把这些自杀船消灭干净,就没有办法对郑芝龙的主力战船进行毁灭性的打击!
杨延栋道“全帅,分兵吧,我带着一部分战船追击郑芝龙!”
其实这场海战打得有些惨不忍睹,这也不能怪杨延栋,因为全旭率领的辽东新编的十六艘主力战船,包括配属的飞鱼战船,共计近百艘战船,全部都是新兵。
所以才会出现侦察不彻底等问题,新兵训练再有素,在战场上都有可能发生意外。
就像二战中,美军阵亡最高级别的将领就是莱斯利·麦克奈尔中将,当时视察法国战场,被其战略轰炸机部队以地毯轰炸的方式炸得死无全尸,凭借着其后来,负责打扫战场的士兵找到了麦克奈尔一部分军服上代表其军衔的三颗将星,才最终确认了他的身份,他也由此成为美军在二战中阵亡的级别最高的将领之一。
你以为这是最大的乌龙?
其实并不是,最大的乌龙事件是在“波特”号驱逐舰,一枚鱼雷直射衣阿华号战列舰,当时罗斯福和美国八十多名高官都在衣阿华上面,如果不是鱼雷在一千尺的位置爆炸,二战历史就会被改写了。
全家军海军这算什么问题,只不过是因为轻敌,侦察不彻底而已,至少没有向自家大帅的旗舰开炮。
海军确实不是想玩就能玩的,这需要积累和沉淀。
负责指挥侦察船队的分队长,此时正跪在全旭面前,脑袋不敢抬。
他和袁宗第一样,都属于全家军的二代,曾经是金梯书院的骄傲,也是金梯书院里最有希望考上进士的华安。
全旭其实也是无奈,为什么他压着全家军一直不进行设立军一级单位?
就是因为手中没人。
“滚,再粗心大意我踹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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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六二章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第五六二章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虽然说全家军的装备在这个时代是最先进的,可问题是,越是先进的装备,越需要将领综合能力。
在冷兵器时代,决定一支军队战斗力的因素其实非常简单,管好将士们的吃和穿,基本上这支军队的战斗力都不会太差。哪怕是一个字不认识的大老粗,也可以带着兵马打胜仗。
可是,进入热兵器时代,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部队的编制不一样,行动方式也不一样,后勤补给更是重中之重,即使顽强如一战、二战时间的德军,大规模大兵团作战,部队的补给是相当困难的,就算如此,一旦部队陷入弹尽粮绝,那也只有投降一条路。
现在全家军的普遍问题是,将领们的素质不高,特别是像马应虎、陈永顺等等,让他们管理一个旅,也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果是一个师,难度更大。
就算全旭想任人唯亲,关键是他也没有亲可以唯。
华安最终被全旭踹了一脚,这事就算揭过去了。
杨延栋走后。
袁宗第愤愤的道“就这么算了吗?”
“要不然呢?”
全旭望着袁宗第道“难道让我砍了你们的头,才算满意?”
“我们全家军军纪岂能儿戏?”
袁宗第道“如果是我麾下的人马出现这样的失误,我……我……”
“这是海战,不是陆战!”
全旭摆摆手道“这事到此为止,我总感觉郑芝龙这货没憋好屁,好小点,估计他还会有歪招!”
就在全家军在杭州湾痛歼日本自杀船的时候,京城之中,崇祯皇帝也接到了蒙古受了雪灾,数十万人南下的消息。
提起蒙古人南下,京城又戒严了。
当年英宗时土木堡惨败,瓦刺铁骑直逼京城;嘉靖时朝纲不振,俺答汗破边而入围了京城;崇祯二年建奴破边而入,将北京团团围住。
北京人都有些纳闷,曾几何时,作为帝国中枢的北京成了那些野蛮人的游乐场,人家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了?
尤其是蒙古人,一直逼到张家口附近,一个不留意就打到北京城下了,在蒙古人的兵锋之下,可以想象北京人这两百年过得有多郁闷!大家做梦都盼着边军争气一点,打个大胜仗,把蒙古人赶远点,好让他们过几天安生日子!
好在现在的局势有些好转,天雄军不是怂包,经过全旭从日本缴获的银子,崇祯的内库终于有了余钱。
好歹是给天雄军扩充了四千骑兵,外加六千火铳手,其中两千余支火铳是从辽东购买的,全旭也没有赚钱,成本价卖给卢象升的。
不过问,这次抵抗蒙古南下大军的重任,就落在了卢象升的身上。
在这个关头,温体仁有些紧张。
他并不是紧张京城的安危,而是紧张自己的地位。
全旭倒是不担心,全旭是武臣出身,这辈子没有希望入阁拜相,他最多可以割据一方,现在全旭的势力太大,他温体仁也不管了。
有能耐全旭扯旗造反,兵临城下,到时候,哭的是崇祯而不是他。
痛歼高迎祥以后,卢象升一时无两,隐隐有压倒他的势头了!仅凭大破三十四万流寇这一骇人的战绩,卢象升便有资格问鼎首辅宝座,如果他更进一步,打退了蒙古南下大军,他温某人就算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继续赖在这个位置。
看这势头,天雄军打退蒙古人只是时间问题而已,有这样的战功在手,卢象升看中哪个位置,大家都只有靠边站的份,包括他这个首辅!
除非他能干出更加伟大的事业来!
然而问题是,他知道自己的斤两,论权谋,论党争,那是一把好手,当上首辅以后始终没有人能够威胁到他的位置,这便是明证。
但是论治国安邦,那是完全不及格。没办法,在徐阶、高拱、张居正这批牛人去世之后,大明就再也没有出过真正的治国能臣了,像万历朝的王锡爵、申时行也只是和稀泥的高手,论治国成就跟张居正那一批人相比差得太远了。
倒不是大明的文官集体智商退化了,实在是嘉靖之后党争愈演愈烈,所有人爬上高位之后都是拼尽全力保住自己的位置,将竞争对手踩死,没能爬上去的则挖空心思要将上面那个人掀翻好让自己上位,如此形势,还有谁有心思去干实事?
他是这个体制内的人,自然也无法例外,光是应付党争就颇为吃力了,想让他干出伟大的事业来,还不如掐死他让他重新投胎求学,再找个好老师学习治世的本事好些!
其实,这就是文官制度的弊端。
西方号称民主的英国,在二战期间一样在相互扯皮,相互攻讦,要不然,英国也不会陨落那么迅速。
真以为二战是把英国打穷的?如果英国没有严重的内耗,德国打不了那么久,网文圈里都说二战期间,德国黑科技层出不穷。其实英国的黑科技才是更牛逼的。
比如说,年的雷达,梅林液冷发动机,二战最强战斗机心脏,“机载雪茄”“铝箔干扰”英国人首创机载干扰器,开启了电子战大幕。
英国的红外探测和夜视技术被应用到各个领域,粘性反坦克手雷、折叠军用摩托等武器让其他国家只有艳羡的份。此外,英国还开发出了雷达和雷达架束制地空导弹。此外,英国还启动了核武器研发项目,只是后来由于安全因素和美国的曼哈顿计划合并。如果没有英国提供的技术资料,美国不会那么快就研发出核武器。
那当然,英国的内耗也是相当严重,官僚主义对于新武器和新装备采取了漠视的态度,在产能方面吃了大亏。
温体仁有些郁闷,留在这暮气沉沉的京城,天天跟一帮面和心不和的同僚扯皮兼扯淡,那得少活十年。
崇祯似乎看到了温体仁在走神,就关切的问道“温爱卿有心事?”
温体仁定了定神,行礼告罪“老臣走神了,有罪,有罪!”
崇祯笑着道“爱卿为国事日夜操劳,疲倦之极,偶尔走神也是情理之中,无罪,无罪。”
“陛下皇恩浩荡,三军将士感恩戴德,奋力死战,这些蒙古南下,定能捷报频传!”
温体仁望着崇祯。
崇祯叹了口气道“朕也希望卢爱卿能击退蒙古鞑子,但是,他兵力不足,加上他在边关的经营尚浅,只怕难以确保万全!”
温体仁听到这话心中狂喜“兵力不足,可以从关宁军抽调嘛。依臣之见,关宁军拥有十几万精兵强将,抽调两三万人到宣大去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老臣认为,关宁军肯定很乐意参与这一战的!”
崇祯不禁有些心动“只是…只是关宁军要防建奴,抽得出这么多兵吗?”
温体仁道“建奴在广宁之战中损失惨重,战力大减,几年之内都没有能力威胁关宁防线了,抽两三万人出来又有何难?”
崇祯沉吟半晌“爱卿言之有理,这样吧,爱卿跟熊尚书、祖少傅他们商量一下,拿个章程出来,朕再派人去询问一下卢爱卿的意见,如果祖少傅愿意出兵,而卢爱卿又真的需要关宁军顶上去,就调三万关宁军过去!”
温体仁面有喜色“微臣遵旨!”
温体仁提出调关宁军到卢象升手底下听命,自然不会安什么好心,谁都知道关宁军有个卖队友的老习惯,最是在节骨眼上扔下友军撤退,而后金也非常默契的不去追击,而是集中全力将被他们扔下的友军吃掉。
川军、戚家军这些劲旅就是这样被他们坑死的,这么一支卖队友卖出了风格,卖出了特色的坑爹军团跑到战云密布的大同去,不捅出个大篓子来才叫怪事!
他也知道这样做很可能会让数以万计的明军将士葬身草原,但是他顾不了那么多了,卢象升的风头实在太劲,不想办法打击一下他的威信,给他使点绊,他温某人的位置很可能就保不住了!
这件事说做就做,结果,尽管有孙承宗阻止,奈何他寡不敌众,在少数服从多数的情况下,孙承宗被少数了。
这下关宁军相当积极,还没有等到卢象升同意,祖大寿的求战奏折就到了京城,祖大寿也学习了全旭。
现在全旭已经更改了大明的武官传统,所有武将上奏折,开门见山,直接有事说事,没事也不瞎扯淡。
祖大寿的态度非常好,直接告诉崇祯,关宁军三厉兵秣马,兵强马壮,祖大寿忠心耿耿,听闻蒙古南下,决心为圣上分忧,要带数千虎贲之师进入宣大御敌,还望陛下恩准。
看到这个奏折,崇祯再三确认,这尼玛简直就是全旭上奏折的模版,只是署名不一样而已,把关宁军的祖大寿的名字去掉,他还以为这是全旭上的奏折。
关宁军怎么转性了?
以前的时候,朝廷要用关宁军,他们都会百般推诿,实在推不掉的时候,拿几千名弱兵意思意思。
这位倒好,主动请战。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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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六三章女王养成
第五六三章女王养成
虽然,温体仁想用掺沙子的办法,给卢象升添堵。可关键是,卢象升也不是一般的文臣,他实在是太清楚关宁军的尿性了。
事实上,除了关宁军的尿性如今是天下皆知,在没有选择的时候,崇祯只能捏着鼻子认了,可问题是,现在有的选择。
更何况,卢象升也不傻子,他的奏折很快也到了京城,没有任何废话,开门见山的指出关宁军离大同太远,调关宁军劳师动众,划不来。
如果真的要增援的话,可以调六七千辽东新军过来,川军也可以,反正不要关宁军!
关宁军在辽西,全家军在辽东,卢象升是宁愿要川军也不要关宁军。
卢象升拒绝关宁军过来是理所当然的,他太清楚关宁军了,跟他的天雄军完全是两个时代的军队,指望他们为了这个国家去奉献,去牺牲那是不可能的。
也就祖大弼、祖大乐、祖宽这几位能如臂使指,换了祖大成、吴三桂这几位,他是万万指挥不动的,让他们打顺风仗还行,如果打逆风仗,分分钟表演花样炸营给你看。
关宁铁骑绰号“炸营铁骑”,一个人的名字可能起错,但是绰号绝对不会错的,这样的军队他指挥不来。
天雄军现在的兵力确实不足,但再紧张也不能要关宁军!
卢象升唯一看得上眼的大概就是祖宽麾下那三千关宁军枪骑兵,估计这支部队祖大寿是绝对不会放手的,他也懒得费这个劲了。
陕西、山西、宁夏、北直隶有的是能吃苦耐劳的淳良农家子弟,有的是愿意上阵去厮杀,拿自己的血汗去挣一个美好前程的豪强子弟,一道征兵令下去就能动员上万人,再经过大半年的训练又是一支纪律严明的劲旅,这不比跟关宁军反复扯皮省事得多么。
卢象升拒绝得干脆,可监军曹兴旺却有些担忧“侯爷,你拒绝得如此干脆,只怕会得罪很多人啊!”
卢象升不以为然的笑道“会得罪谁?”
“关宁军,高公公,还有跟关宁军交好的一众文臣,只怕都让你得罪清光了!”曹兴旺原本并不姓曹,他姓付,本名付有德,只不过为了讨好曹化淳曹公公,他不仅认曹化淳当干爹,连姓也改了。
当然,曹兴旺的付出是有回报的,跟着卢象升当监军,好处是多多的,现如今他的地位也水涨船高。
他本想去辽东当全家军的监军,只是非常可惜,全旭压根就不需要监军,曹化淳跟全旭提规矩,全旭一句话怼死了曹化淳。
战场之上,刀枪无眼。
潜意思就是,你只敢派,我就敢弄死他们。
曹化淳不信全旭如此胆大包天,还真派了监军,只是从登州出发,还没有抵达辽东,战船就沉了,一船三四十号人无一生还。
曹化淳也没有办法怪罪全旭,反正他手底下的宦官多,死几个也不心疼,接着再派,同样,也没有一个成功抵达辽东的。
这事只好不了了之。
卢象升有些无奈的道“那有什么办法?如果关宁军能像川军、辽东新军那样令行禁止,来之能战,我说什么也要求圣上把他们调过来的,但是关宁军离‘令行禁止’这四个字差得太远了,他们分明就是吴家和祖家的私军,除了吴家和祖家谁也指挥不动!”
如果不是因为蒙古高原先是黑灾,又是白灾,这种情况下蒙古人在原地坚持不下去了,只能南下,要不然就是死路一条。
蒙古人无论勇敢的,或者懦弱的,在生死存亡面前,他们只能选择生或者死,只要南下才能争取到一丝生机。
在这种情况下,天雄军的压力很大,卢象升长长叹了口气道“谁也不知道我们要面临怎样的局面,你说我敢让一支指挥不动的军队过来,加入作战序列么!”
曹兴旺也在叹气“想做点实事的人总是会左窘右困,而混吃等死的人却能左右逢源!”
这就是一个比较尴尬的问题,难道说那些大臣看不到朝廷收不上来税收是因为不收商税,贫困百姓没有能力交税,让他们交税,他们就扔下田地,跟着农民军造反。
有能力交税的商人、士绅,他们都有关系,想着办法避税,或者行贿,大明的商人,宁愿花十万两银子行贿,他们也不愿意交一万两银子的税收。
这样下去,朝廷会破产的。
大明这艘船也会沉的。
事实上,那些大臣们才不关心这个问题,他们还是像趁着这艘船要沉了,尽可能的损公肥私,能捞一把是一把。
正所谓,国之将亡,必出妖孽。
温体仁可以视国家大事为儿戏,但是,全旭不行,从辽东调兵有些远,但是,他在大名府还有兵,虽然说只有一个第七旅。
第七旅是一个加强旅,拥有八个团,一万三千余人。
命令下达到大名府全家庄镇,全家庄镇的第七旅,两个新编团却没有在全家军镇,而是在林县境内的太行山中,进行练兵。
第七旅原本是一个不满编的旅,人数最少的时候,名义上是一个旅,其实只有一个团加一个司,不到一千人。
袁世卿与陈应不一样,陈应的野心很大,他一直在对外扩充,从最初一个废弃军镇,发展到了现在拥有六个县的地盘,当然这可不是小县,而是大县。
相对而言,袁世卿则温和多了,这些新兵在训练基地,进行了三个月的基础训练,然后拉到太行山中,一座山一座山的展开搜索。
他们的目的就是对付太行山中的土匪,全家军依靠攻打土匪获得第一桶金,这是全家军的传统。
两个团两千余人,按部就班的展开,恐怖的没良心炮一直往前推,推到离一座山寨只有两百来米远处。
凭寨据守的土匪没命的放箭,火铳打了一轮又一轮,火力真够猛的。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隔着那淡淡的硝烟,全家军的战士们也能看到土匪们那绝望的表情……这个只有两百来人据守的山寨算是目前伏太行山林县境内最大的一个寨子了,但是它根本就抵挡不住全家军的雷霆一击,即便发动这一击的是一群新兵蛋子!
老传统了,每一波新兵在全家军基地大营里接受了几个月的训练之后都要到太行山区来收人头。美其名曰,让新兵见见血。
戚虎成了全家军的训练教官,他训练的一套就是戚家军的训练方式,当然,这只是行军布阵方式,队列还是全家军特色。
在他的指挥下一连拔掉了好几个寨子,干掉了五六百多名土匪,全家军新兵也出现了伤亡,但是没有人当逃兵。打一个拥有如此险要的地形的寨子,这些新兵蛋子居然沉着冷静,不慌不忙,实在难得。
“虎爷,全帅有令!”
“要打仗了?”
“没错!”
传令兵兴奋的道“全帅有令,命咱们第七旅,在确保全家庄镇安全的情况下,抽调部分军队北上支援天雄军!”
“集合!”
这群土匪简直像做梦一样,这群凶人连寨门都攻破了,居然到了门口就走了。
他不担心卢象升会借刀杀人,坑死全家军将士,也不担心卢象升来一个刘备借荆州,可是调辽东军去大同,时间太慢了。
全家军的速度虽然战斗强,训练有素,可是他们也不能插上翅膀,飞向大同,但是大名府的第七旅却可以,随着全旭命令下达,第七旅抽设了五个团,八千余人,浩浩荡荡北上大同。
台湾海峡的海面上,天空渐渐放白,一道笔直的霞光从天际倾泄而下,飞掠汹涌的波涛,为这万顷波涛镀上了一层瑰丽的色彩。
太阳正在海平面后面积蓄着能量,它的热量将东方大片大片云彩给烤得赤红发紫,海天一色,如紫如金,仿佛要燃烧起来了。
水手们揉着惺松的睡眼爬了起来,到甲板去集合,首先点名,确定所有人员到齐之后就升军旗,唱军歌,忙活完了,一边欣赏着海上日出的美景一边涮牙洗脸吃早餐。
这些水手都只穿着一条裤衩,露出一身结实的肌肉以及一身汗垢!他们一个个都像是移动的人形毒气弹,那汗味能把人熏翻,女士必须对他们敬而远之,否则鼻子遭殃。
没办法,这年头当水手实在是太悲催了,吃得比狗差不说,整天呆在闷热潮湿的底舱里度日如年也就算了,连个澡都洗不了。
洗澡需要消耗大量淡水,而船上最缺的就是这个。在船上想洗个澡得等到下雨,如果不下雨,你就忍着吧。这帮水手已经有好些天没洗过澡了,身上的气味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对于他们,三娘是能避则避,她可不想被直接熏昏。
所以她和全旭躲到瞭望塔上去,边看风景边吃早餐,顺便撒撒狗粮,对船上那些单身狗造成成吨的伤害。
远处的海面上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黑点。
三娘“那是什么呀?”
“用望远镜看看!”
三娘刚刚摸到望远镜,就听见炮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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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六四章海盗女王
第五六四章海盗女王
全旭所在的位置,自然是被众战船拱卫着,当三娘看到远处的小黑点时,其实早已有全家军侦察舰抵近侦查了。
当然,这艘船居然调头想跑,随即就被发炮警告。
三娘用望着镜看着远处,那一艘三桅的帆船,虽然没有悬挂旗号,但是甲板上却可以看出,那些水手就是日本小矮子的发鬓。
日本武士早在室町时代之后,武家有了专属的一类发型——月代头。武士们时常要在战场上作战。然而直接在头上套乌帽以后戴上兜(日本古代头盔),在战场上搏杀时头顶的头发常常会散落遮挡视线,而且有事还会引起瘙痒和闷热,所以出于实用性考虑,武士们决定除掉前面的那块头发,这样以来便解决了这个烦人的问题。
除了公卿与浪人之外,在市民阶级中,医生,学者,占卜者这些职业的人大多不剃月代,在商人阶级等普通市民中较为流行的发式叫做“本多髻”。
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三娘看到了日本人,她急忙道“做好战斗准备,倭寇来了!”
然而,战船上的全家军海军将士却该干嘛干嘛,吃东西的吃东西,擦甲板的擦甲板,保养火炮的,继续保养火炮,吹牛扯蛋的继续扯蛋。
“这个命令应该我来下!”
全旭望着三娘笑道“这是原则问题!”
全旭其实也懒得下达命令,用手拉动绳子,随着一阵铛铛铛的声音响起,差不多是条件反应的往各自的岗位冲,警钟一响,就算有天大的事情也得先放在一边,马上返回自己的岗位,在那里叽叽喳喳的议论是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的。
现如今离开辽东已经半个多月了,在这半个月的时间里,时而不时的冒出几枚水雷,或者是伪装成渔船、商船的倭寇。
郑芝龙始终不愿意决战,不过这种低强烈的战斗,简直就是送给给全家军海军练习用的靶船。
海上的航行起初还有一点新鲜感,慢慢地三娘就感觉到了乏味,她看着已经被舰炮击沉的商船,有些迷茫。
不过好在全旭现在的旗舰并非海豹,而是海鲨三型,哪怕放在全世界,海鲨三型也是属于庞然大物。
有些萌黑粉说明史记载的郑和宝船属于瞎编乱造的,如果按照宝船四十四丈长度,那么龙骨的长度就需要一百多米,而且当时根本就找不到那么大的树木。
事实上,龙骨并不是一根木头放在船底,构主要由龙骨、旁龙骨、肋骨、龙筋、船壳板、舭龙骨等六个部分组成,而且龙骨是可以榫卯链接。
别说明朝时期,就算在三国时期,东吴建造了一艘巨大的楼船,有五层楼那么高,可以装载三千名士兵,毅然是航空母舰级别的庞然大物。
就像现在这艘旗舰“郑和”号,排水量一千七百多吨,比未来的海上君王号还要大一些,采取双纵式六帆,也就是十二座桅杆,大量使用钢铁加强了舰体,舰艏中空减轻重量,利益于这些新技术,这艘一千七百多吨重的大家伙哪怕是逆风也跑得飞快,是传统的横帆船没法比的。
船大有船大的好处,空间宽敞,通风条件好不说,还能在甲板上堆积泥土造出一小块菜地来种菜,简直就是五星级宾馆了。
不过海上的条件毕竟是恶劣了一点,那些娇气的蔬菜是很难种得活的,只能种点豆芽、蒜苗神马的尝尝鲜。
现在三娘正提着花洒给豆芽浇水,浇完了,还剩下一点水,见全旭一直在那里发呆,她格格一笑,轻手轻脚的走过来,花洒一倾,剩下的那一点水浇到了全旭头上。
“干嘛拿水浇我!?”
“原来你还会动呀?刚才我见你趴在这里一动不动,还以为你变木头了,想给你浇点水,看看你会不会长出嫩芽呢!”
“你才变木头!我只是在想事情而已。”
全旭说完又趴了下去,继续发呆。
三娘放下花洒,趴在他身边用手支着下巴,笑吟吟的问“在想什么?”
“在想我退休之后该干点什么。”
“现在就想退休之后的事情了,是不是早了点?”
“我一向都是这么深谋远虑的。”
“好好好,深谋远虑的武威侯,请问你想好你退休之后该干什么了没有?”
“想好啦!等我退休了,我一定要拿出所有积蓄购置一支舰队,纵横四海,仗剑行商,看谁不顺眼就抢他娘的!”
全旭愤愤的道“尤其是钱谦益、侯恂这几个王八蛋,非抢到他们倾家荡产不可!没错,退休之后我一定要当海贼王!”
三娘微微一愣“好想法,只是干嘛要等以后?”
“现在还是要郑芝龙这个王八蛋给干死,才能想以后的事情!”
三娘道“你怎么打仗是你的事,这样吧,你给我几十艘船,我自己带着我的人,去当海盗王!”
全旭陡然瞪大眼睛“你想当海盗王?”
“当然!”
三娘说到这里,马上就没有了海盗女王的气势,她长长的叹了口气“这该死的世道,我的那些小姐妹们,这个天下虽然大,没有她们的容身之处!”
辽东虽然民风相对开放,而且农业、工业、商业相对发达,百姓也比较富裕,然而问题是,男人骨子里的处女情节,还有保守的贞洁观念,让三娘收留的那些女兵,几乎没有了再婚的可能。
就算有,那也成就了悲剧。
比如说,三娘身边收留的顾燕娘。早在崇祯二年的时候,三娘跟着抵达洪山口城,顾燕娘被建奴糟蹋了,夫家不要,娘家不留,无奈之下,她只好和其他女人一样,选择自杀。
后来顾燕娘被三娘收留,来到辽东的时候,顾燕娘就怀孕了,她不知道孩子的爹是谁,三娘留给顾燕娘一些钱,还给她找了一个年纪较大的妇女照顾她。
女为母则刚,顾燕娘尽管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但是孩子也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她也没有迁怒孩子,而是细心照顾,抚养长大。
顾燕娘精通厨艺,在金州纺织厂外面开设了一家炸酱面馆,生意非常不错,短短几间,她就从一名普通的小吃摊,发展成了一家档次不错的饭店,一年至少收入四五百两银子。顾燕娘买了宅和地,毕竟她才不过二十四岁,感觉自己有钱了,就想找个人成家。
然而问题是,辽东的百姓都有钱,谁也不差那一口吃的,老实人不愿意要她,年龄大的,她又看不上,最终,顾燕娘找了一名从江南过来的秀才。
秀才是镇上小学里的先生,一个月可以赚三两银子,不过秀才好赌如命,在外债高筑的情况下,秀才与顾燕娘成婚,然而,顾燕娘就悲剧了。婚后的生活,几乎每天都在争吵,只要开口吵家,那个秀才就拿顾燕娘的过往说事。
让顾燕娘苦不堪言,更有关键的是,短短半年多的时间,这个秀才就败光了她将近八百两银子的积蓄,并且连她的饭店也卖掉了,从此人间蒸发,顾燕娘从身家数千两银子的小富婆,再到一穷二白,身无分文只用了半年时间。
“好吧!”
全旭想了想道“海军部队要退役一批旧船,说是旧船,其实造了还不到五年,再用个十年八年都不成问题,关键是这种旧船速度太慢,不适合全家军海军的整体作战!”
“我要了!”
三娘没有挑三拣四,她需要的是一支船队,抢那些土绅劣绅。
三娘因为顾燕娘的原因,恨上了江南人,恨上了那些背信弃义的秀才。
三娘开始接手了这些旧部,带着她的女兵,开始熟悉驾驶船只。
总共是十七艘炮船,也就是四百料的炮船,每艘炮船上拥有六门火炮,这样的火力,面对主力战船根本就没有招架之功,郑芝龙的六千多艘自杀船,居然拼掉了十一艘这种炮船。
损失十一炮船全旭不在乎,可关键是损失二百多名水兵,这让全旭比较心疼,他决定将全家军海军中四十艘,不,现在只剩下十七艘了,有十一艘被自杀船撞沉,有十三艘受了不同程度的伤,基本上失去了维修价值。
几天之后,三娘拿着望远镜打量着海面。
“苏音,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什么?”
“好几艘船呢!正朝着我们迎面开过来呢!真是神奇,明知道这里有个海贼王居然还敢朝这边开?我太佩服他们的胆量了!”
苏音抱着无人机的背包,兴致勃勃的道“这么大的商船,肯定不简单,没准是哪个江南富豪的船队呢!”
“江南豪商,太好了!”
三娘叉着腰,气势十足的对旗手“通过其他人,就说可能发现了郑氏舰队的踪影,作好战斗准备!”
接着,三娘兴奋的道“姐妹们,咱们发财了!”
“别光想着抢抢抢,没准是郑氏的舰队呢!”
“旗手,通知顾燕娘,让她开炮警告!”
随着旗语传递过去,时间不长,一艘四百料炮船对着为首的那艘商船就是一炮。
天地良心,这真是意外,她们只是警告,准备轰击商船前面一百多米的海面,结果一炮正中这艘商船的主桅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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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六五章钓到一条大鱼
第五六五章钓到一条大鱼
用前装滑膛炮,没有膛线的那种青铜铸造的老炮,发射实心铅弹,首发一次命中,这让众全家军将士一脸绝望。
海伦娜看到这一幕,直呼“我的上帝!”
她一个劲的在胸前划着十字,似乎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似的。
这也难怪,这个时候想在海战中击沉一艘敌舰可不容易,四十多年前震惊欧洲的英国与西班牙大海战,西班牙无敌舰队被打得这么惨,也只是被击沉了十六艘战舰而已。仅仅勉强相当于无敌舰队的十分之一,不过飓风之下,无敌舰队被飓风吹得七零八落,这才是无敌舰队覆灭的真正原因。
十九世纪初的特拉法尔加海战,英国搭上了一代名将纳尔逊,再加上法国加西班牙联合舰队司令官是个十足的草包,也只是击沉了四艘敌舰,不过被俘的、被击伤后自毁的战舰倒是挺多。
没有办法,靠实心铅球想打沉一艘排水量上千吨的敌舰实在太难了,对于这么大一艘战舰而言,一枚几公斤重的铅球对它们的杀伤力实在是太差了,就算是炮炮都命中吃水线以下,想击沉它都得费老大的劲。
当然,首发命中的难度,几乎不可能存在的,事实上,威尼斯海军二百多年以来,还从来没有遇到过首发命中的情况。
不过,这艘炮船并没有击沉这艘武装商船,只是准确的命中了桅杆,如果在海战被命中主桅杆,基本上可以宣告这艘战船即将沉没了。
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那艘炮船距离商船的距离超过两千五百米,几乎是那种十二磅铜质舰炮的极限射程。
关键是,三娘接手这十几艘老旧炮船才没有几天,这些女兵实在是太可怕了!
全旭看着身边的海军参谋们,他们都露出了难以置信的样子。
全旭淡淡的道“看看人家女兵,再看看你们!”
三娘却没有这样的觉悟,她只是有点心疼。
作为一个一心想当海盗女王的女人,她看着这艘武装商船已经起火,急忙道“愣着做什么,赶紧靠过去,能抢一点是一点!”
五艘炮船先后靠近那艘起火的武装商船,其他四艘也先后落锚降帆,竖起了白旗。
当三娘带着女兵快要靠近这艘被击中主桅杆的武装商船时,这才发现,这根本就不是武装商船,而是战船。
武装商船与战船最大的区别是,武装商船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做生意,运输货物,火炮一般布置在甲板上,但是战船却有封闭的炮室。
上面带着郑氏的大旗,不过他们并没有展开,而是准备伪装成商船,对全家军海军进行抵达攻击。
这其实是郑芝龙的一支诱饵舰队,目的就是引诱全家军海军继续南下,他想着在他设定的战场上,才与全家军一决高下。
这五艘一炮未发,直接竖起了白旗,三娘也有些莫名奇妙“你们怎么投降了?怎么不打?”
看着不是商船,没有抢到大量财物,三娘是非常失望的。
那名惊魂未定的船长,心中欲哭无泪“你们隔着这么远都能一炮命中,叫我们怎么打!!”
全家军海军的命名方式,就是在中国古代名将为主,卫青、霍去病、苏定方、薛仁贵、陈汤、郭子仪等等,现在全旭的旗舰舷号是号,舰名就叫“冉闵”。
全旭决定一人舰,中国有多少名将,他就建造多少战船,而且全部都是主力战船。
“冉闵”号上,全旭的眼睛发亮,看着三娘的战果,这五艘船都是八百吨左右,最大的一艘也就是那艘被击中的,是一艘一千吨左右的大海船,当然,比全家军的主力战船还差点。
上面的大火,已经扑灭,俘虏们已经被关押了起来,经过台湾的时候,他们将会被送到台湾,进行劳动改造。
无罪赦免,那是不存在的。
作为一支庞大的舰队,自然少不了保姆船,根本就不需要进入船坞,直接可以维修,打断的桅杆,拿备用桅杆换掉,烧着的风帆,直接更换。
如果像从前,这种规模的维修,不进船坞是没有办法维修的,毕竟高达二十多丈的桅杆,是不是几个人都能竖起来的。
随着全家军机械科技的进步,这种问题容易解决多了,三艘一千吨排水量的保姆船逞三角形围着这艘需要维修主桅杆的大船,他们将配重从船首转至船尾,然后就可以像搭建一座临塔吊,经过一个多时辰的忙碌,主桅杆就换好了。
短短大半天功夫,这艘千吨级别的大船已经焕然一新。
“这是我的,必须给我!”
“行,给你!”
全旭无奈的笑道“也就你把这种战船当成宝贝,我还看不上呢!”
全旭也是心口不一,八百到一千吨级别的大船,全家军海军也不多,既然三娘愿意玩,那就给她玩吧。
三娘像打了胜仗的将军一样,得意洋洋的返回了她的旗舰,就是这艘更名为“红娘子”号。
对于这个名字,全旭也是无语。
在三娘走后,袁宗第过来禀告道“侯爷,已经问过那些俘虏了,郑芝龙想引诱咱们全家军去海坛海峡!”
全旭“海坛海峡在哪里?”
“位于福建!”
一名海军参谋拿着地图指给了全旭道“海坛海峡位于平潭岛与高山半岛之间,南北长约三十公里,最窄处仅三点六公里。海峡内浅滩、岩礁众多,水道复杂,不过有个好处,就是从海面刮来的风被平潭岛和高山半岛给挡住了,海峡内风浪比较小,长年都可以通航船只。”
全旭点点头道“在寡不敌众的情况下躲进狭隘的地形,利用地形限制住敌军的优势兵力,确实不失为妙招!”
正所谓一人计短,十人计长。
另外一名海军参谋却摇摇头道“这样的狭窄海峡,会影响转向调动,最重要的是,一旦抢占了上风口,就可以利于火攻!”
全旭缓缓点点头道“郑芝龙倒还是那个郑芝龙,他现在肯定很苦恼,做梦都想找个机会反咬我们一口,好出一口恶气吧?你说如果我们主动杀过去,他们会怎么样?”
“侯爷,千万不要意气用事,你那样就会中了他的诡计!”
“郑芝龙现在避免跟我们决战,一直在海上玩游击!”
全旭轻松的笑道“我们不能按照郑芝龙的节奏打,他打他的,我打我们的,现在我们人多,不怕跟郑芝龙玩人海优势,他们不是喜欢偷袭吗?传我的命令,辽东商船不能单独行动,宁愿牺牲一些时间,在离港之前,统计好他们的目的地,以一百艘大小商船为一支运输舰队,咱们全家军第二舰派出分舰队进行护航行!”
“如果咱们分兵,那样就会被郑芝龙各个击破!”
“击破个毛线!”
全旭不以为然的道“后装线膛炮啊,如果连前装滑膛炮都比不过,我们就别混了!”
全家军海军的优势,就是船坚炮利,从全家军海军的组建开始,全旭一直就没有把郑芝龙当成对手,他的真正对手就是荷兰人、西班牙人,还有葡萄牙人以及英国人。
“通知所有的主力战舰,咱们全速前进,不必理会郑芝龙的诱饵,我们去琼州的崖州,去郑芝龙的老巢。”
随着全旭的一声令下,全家军快速前进。
全旭最大的优势,还不是后装线膛火炮,也不是战船,其实是通信,通过电台,全家军马上开始执行全旭的命令。
辽东的商船接受全家军的管理,开始统一行动,当然,诱饵对诱饵。
全家军海军也开始了钓鱼执法,参与执法的人,就是海军陆战队。
一支三艘大型海船在台湾海峡航行着,风帆鼓得满满,劈波斩浪,驶向南洋。
船上满载着棉布、水泥、干果、丝绸等货物,这些货物一旦运到南洋,就能卖出个很好的价钱,丝绸自不必说,让每一股来到亚洲淘金的欧洲势力都为之疯狂,而水泥是他们在东南亚建设堡垒、公路等设施必不可少的材料,至于干果和罐头,则供那些欧洲水手享用。
不夸张的说,这样一船货物运到南洋,能轻松赚到双倍的利润,如果在南洋再低价购入犀牛角、象牙、宝石、名贵木材等货物运回来,又是双倍的利润。
哪怕只是运一船榴莲回来也能赚大钱,有钱人喜欢尝鲜呢。水手们有说有笑,颇为愉快,远洋航行当然很辛苦,但是报酬很高,出一趟海的报酬顶了他们在家干三年农活所得,他们当然有开心的理由。
“救命,救命!”
一名水手看着前面的海面上飘浮着木板和各种杂物,一些木板和箱子上爬着十数人,他们朝着大船呼救。
在海上航行,谁也不知道哪天倒霉,遇到这种事情,能救则救,如果没有人营救他们,他们只有死路一条。
“救他们上来!”
不多时,两艘救生艇过去把这些奄奄一息的人救上来,通过绳梯爬上大船。
这十几名被营救上来的水手们,自然不是怀疑,就是郑芝龙的特别行动队成员,也就是海盗。
海盗刚刚登上甲板,就变得生龙活虎,他们掏出短刃,指着众水手“都别动!”
“我看别动的是你,郑三爷,别来无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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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六六章海上魔王雷利
第五六六章海上魔王雷利
郑三爷,其实并不是郑芝龙的三弟,事实上他是郑芝凤,在十八芝里排行三,人们称为郑三爷。
他二十余岁,体格健壮,国字脸上粗发浓眉,额头宽广,双目顾盼间奕奕有神。
作为郑芝龙的六兄弟之一,郑芝凤既没有郑芝龙的智谋,也没有郑芝虎的武勇,与郑芝虎相比,他名不见传,认识他的人不多。
郑芝龙自然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郑芝虎浑号蠎二,年纪不大,武艺超绝,可谓打遍台湾无敌手,海上素有“龙智虎勇”之说,褒郑芝龙才智,扬郑芝虎武勇。
郑芝凤自然也不是白给的,其实郑氏六兄弟,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郑三爷可是绰号“海蛇”,人可以取错名字,但是不会取错外号。
郑芝凤就像海蛇一样,他虽然智不及郑芝龙,武不及郑芝虎,胆子却大,喜欢攻击比自己强大的人。
在郑芝龙与全旭大战失败后,就连郑芝虎就蒙生退意,而他一直却劝郑芝龙与全旭继续斗。
郑芝凤转身望着船舱方向,只见船舱里出现十数名身穿黑色戎装的士兵,为首的一名中就是一毛一。
也就是少尉,海军陆战队的军官,比陆军的级别都要高,像陆军部队中,带领十几名士兵的队长,也就是普通士兵,连军官都算不上。像旗总这样的级别,才是少尉,把总级别是中尉或上尉,千总也就是团长,才是少校。
至于海军陆战队军队官就是少尉,旗总至少是中尉,把总清一色上尉,有的甚至是少校,至于千总级别的团长,清一色中校。
这些全家军海军陆战队装备的可不是火铳,而是五六半和五六冲,五六冲就是国产版的ak,火力猛,威力大。别说他们只有十几个人,就算是一个人一把ak,在船上扫倒十几个人跟玩一样。
四名蠢蠢欲动,他们想冲向全家军海军陆战队员拼命,只是非常可惜。枪声响起。
“呯呯呯呯……”
这么近的距离,根本不需要瞄准,直接开枪就行了,一梭子子弹打完,四个海盗全部被击倒在地。
海军陆战队员的训练还是非常有效果的,四名海盗都被击毙,哪怕是反应最快的人,都没有来得及动一步,这样的死,倒是非常幸运,没有多大的痛苦。
不过,被ak近距离击中的下场是触目惊心的,四具尸体都变成血肉模糊,几乎看不出人形,特别是那名倒霉蛋。
脑袋被七点六二毫米的步枪弹击中,这可不像影视剧里演的那样,额头正中出现一个血洞,子弹卡在颅骨里。
如果把大锤子砸中一颗西瓜,现在也是这样,红的,白的。
“郑三爷,别让我为难!”
全家军对于俘虏什么的不太在意,先解除危险再说。
郑芝凤缓缓举起手,他放弃了抵抗。
全家军现在最大的优势是资源多,人也多,这可不是四五年前,全旭无人可用,在人多势众的情况下,郑芝龙再高的智谋,其实改变不了什么结局。
虽然说,冒充落水的水手,这是一道人心之战,这就像是后世的碰瓷,久而久之,就会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淡漠。
要知道,在这个年头航海,意外还是蛮多的,木质的帆船,抗沉性、抗风浪性较,而且又没有后世的雷达,遇到恶劣天气,那就是九死一生。
这个似乎是无解的,可问题是,全旭的人多,短短几天时间,郑芝龙的特别行动队被全家军俘虏了十九支,共计四百余人。
其中份量最重的莫过于郑芝凤了。
“侯爷,这些俘虏怎么办?”
全旭淡淡的道“押送到崖州,等看到郑芝龙之后,当着他的面处决!”
全旭对于这种针对水手残杀的海盗,全旭不想便宜他们。
劳动改造,其实是一件非常危险的工作。有的土匪或者强盗,罪孽深重,需要一辈子劳作,干到死。
他们没有希望,在辽东的矿山中,或者说台湾的矿山中,都发现过类似的事件,那些积年老匪,看着有的土匪罪行轻,即使获得释放,他们就趁着监工不注意,把原本马上被释放的人给杀掉。
废除死刑,就是对无辜百姓的残忍。
该杀的一定要杀掉,不能为了蝇头小利就霍霍了无辜的人。
这些海盗,包括其中一部分日本人,是没有资格享受劳动改造的,他们最好的下场就是死亡。
在死亡之前,他们要为他们的残忍,付出他们的代价。全旭让人把他们挂在全家军的桅杆上,让他们随风飘荡。
在烈日下暴晒风吹,很多海盗都绝望了。
随着护航舰队的开始,郑芝龙想切断台湾与辽东的联系,已经彻底办不到了,他现在能做的已经做完了,唯一的办法就是期待西班牙人的主力战舰的到来。
西班牙人现在正在欧洲打三十年战争,这个三十年战争,可以说是中世纪的欧洲,几乎欧洲二十三个国家参战。
现在已经进入了三十战争的第三阶段,瑞典军队由国王古斯塔夫·阿道夫二世率领,与勃兰登堡和萨克森选帝侯联合,在年月日,于布莱登菲尔德会战打败了神圣罗马帝国的军队,占领了波美拉尼亚。年初,神圣罗马帝的统帅蒂利伯爵在列赫河战败身亡,瑞典军占领美因茨,在月再攻陷奥格斯堡和慕尼黑。
作为神圣罗马帝国的坚定盟友,西班牙与法国开始大打出手,法国号称欧洲第一陆军,这可真不是吹出来的,从西卡佩斯王朝(年)开始计算,八百年的时间内,欧洲第一陆军近多年以来,欧陆第一陆军强国称霸持续时长排名第一法国(约年),第二苏联,俄国(约年),第三查理五世的哈布斯堡帝国(西班牙和神圣罗马帝国)、西班牙帝国(西班牙)(约年)第四普鲁士,德国(约年),英格兰,英国(约年)。
英法百年战争,其实是法国压着英国一直按在地上摩擦。西班牙全力应付法国高卢鸡,打得颇为吃力,在这种情况下,西班牙无力兼顾远东地区。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作为西班牙的藩国,荷兰怎么敢在东方强夺西班牙人殖民地?在郑芝龙望眼欲穿的过程中,西班牙远征军队终于还是来了。
然而,不来不知道,一来吓一跳。
西班牙舰队共计十五艘战船和武装商船,其中八百吨以上的十二艘,还有三艘拿来充数的四百吨战船。
按照数量上来说,这支舰队攻打崇祯二年时期的大明水师绰绰有余,完全可以吊打,可关键是跟全家军完全没有办法比。
在看过全家军的海军规模,第一特点就是新。
没错,全家军所有主力战船,没有超过三年的,而且排水量都在一千吨以上,关键是,这十五艘战船,明显可以看出吃水线与上舷的诧异。
作为海战的老鸟,郑芝龙知道这是由于海水对木材的腐蚀,战船的木板被腐蚀了足足一指多,这起码需要建造十五年,甚至更久。
这样的战船,怎么可能跟全家军决战?
这不是去送菜吗?
至于荷兰人倒是非常给力,荷兰不愿意失去台湾这个殖民地,对于荷兰东印度公司来说,这是不可以接受的,为了荷兰王国的荣耀,他们必须战斗。
哪怕看不惯西班牙人,他们还是拿出了自己最大的诚意,多达七十八艘的战船和武装商船,让郑芝龙多少有点底气。
当然,这个底气,还是加着引号。
台湾海峡澎湖外海,全家军主力战舰终于出现在海面上。
全家军海军以左右两翼各一百二十艘的飞鱼战船,三十六艘主力战船居中,形成一个庞大的舰队。
看着登莱水师那严整的队列,郑芝龙心里掠过一丝惊慌。
这不正常!
全家军水师好像早就知道他们要来,早就知道会在哪里遇上他们,然后早早的作好了准备。
见鬼了,难道他们个个都是千里眼、顺风耳?要不怎么会对自己的动作如此了解。
郑芝龙有些想哭,敌人都出现在眼前,荷兰人和西班牙人还在争夺指挥权。
扯皮扯了三天多,依旧没有扯出一个所以然来。
敌舰已经出现在视线内,如果从高空中俯瞰,你会看见,全家军的两百多艘战舰正形成两大一小三个箭头,切开海面迎着对方的锋芒冲去。
不同的是,全家军水师这一方秩序井然,各战舰都在用对讲机或电台沟通,传达着命令,而郑氏联合舰队则显得比较混乱。
负责传令的小船在庞大的舰队中间往来穿梭,扯着嗓门放声大吼,舰队都驶出好几公里了,还有一些战舰不知道敌人在哪里,数量是多少,从哪个方向杀过来,只是机械性的跟着大部队走。
两支舰队都在高速接近,如同两条暴龙的巨龙,恶狠狠的扑向对手。
海伦娜的目光变得狰狞起来“该死的,他们怎么来了!”
“谁?”
“海上魔王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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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六七章英国女王的男人
第五六七章英国女王的男人
“谁是海上魔王雷利?”
全旭丝毫没有大战来临前的紧张,也不是说全旭艺高人胆大,而是他发现敌人居然想在台湾海峡与他决战。
这简直……
让全旭感觉无语,台湾海峡现在是全家军海军的内湖,全家军背已经将台湾打造成了一个军事基地,台南州拥有台湾最大的港口。
拥有千吨级别以上的泊位二百八十多个,系船的浮筒多达七百多个,另外还有基隆港,台中港,苏澳港等大大小小八座港口。
如果郑芝龙和欧洲海军选择在这里决战,简直就是让全家充分发挥本土优势。
“家族徽章啊!”
海伦娜的威尼斯舰队,所有的旗帜就是一头狮子,用金色的丝线绣成的狮子,这是威尼斯王室的标志。
英国、法国、荷兰、包括西班牙,只要成为勋爵之后,他们都会设计一个独特的家庭徽章,通过不同的旗帜和徽章,可以认出对方的家族的传承。
设计家庭徽章的初衷,其实就是为了避免黑吃黑的时候,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己打自己人,家族徽章不像旗帜,容易仿造,这种徽章都是镌刻在战船上,印刷在风帆上,想要仿制,不是难度太大,而是会受到仿冒家庭的血腥攻击。
这就好像是中国的隋唐时代,门阀政治的巅峰时期,无论商、政、工、军、士、官各界都是世族门阀的影响范围。
沃特尔雷利虽然已经死了,然而他的家庭依旧存在。
全旭拿着望远镜,顺着海伦娜手指的方向望去,发现一个独特的徽章,这种徽章的外形像一面盾牌。
盾牌上面拥有红色、黑色和金色三种颜色的图案,乍一看上去,就像非常荣威的车标。
苏音操作着无人机开始飞向这支欧洲联合舰队,通过无人机及时画面,可以清晰的看到雷利家庭标志的战船总共只有三艘,而且都是八百到一千吨级别的盖伦船。
“就这,有什么奇怪的吗?”
海伦娜开始给全旭介绍这个沃特尔雷利,提起沃特尔雷利,他影响了英国的国策,他告诉英国女王伊丽莎白,西进,离开英伦三岛,越过大西洋,走向陌生的世界。
“等等,你说什么?雷利是伊丽莎白女王的情妇?而且雷利还背叛了女王?”
全旭没有关心雷利的殖民事业的丰功伟绩,他更加八卦,女王的情夫,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海伦娜摆摆手,一名侍女拿出一张木雕的形象,她向全旭介绍道“雷利在年轻的时候,是一位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美男子,他高高的个子,匀称颀长;俊俏的面庞,具有受人崇拜的气质和姿容;头发浅黄、眼睛晶蓝……”
“得了,你也是他的粉丝?”
“他是我的爱豆,你说呢!”
沃特尔雷利早在二十八岁的时候,就因为公开批评英国对爱尔兰的政策而引起伊丽莎白的重视,他得到了女王的召见。并在对外和海洋贸易政策上提出自己的观点,拥有了女王的大力支持。他得到了一笔筹集资金,进行舰队的建立和探险活动。
雷利是以女王特使的名义来调动船只,因此这些船队又被称为“女王的船只”,准确的说,雷利其实是女王的男人,在三十岁的时候,被封为爵士,随后成为了伊丽莎白的警卫队长。他风流倜傥,智慧过人,语言幽默。
他写诗赞颂女王,深得她的欢心,一度曾比任何人都更得女王的宠幸,她简直完全被他迷惑住了。当时雷利和女王的确是真心相爱的,雷利所得到的赏赐也是其他人所不能比拟的。不过女王由于政治的原因不能结婚,所以让雷利受了不少冷落以至于移情别恋。
当然,在全旭猜测看来,雷利是厌倦了,女王听上去高大上,可是一个六十多岁的女王,就不那么可爱了。
他瞒着女王,与原来就有来往的一位姓思罗克莫顿的宫女结了婚。他这样做,使伊丽莎白十分恼怒,便以玷污宫女的贞操和荣誉之名,将雷利投进了伦敦塔。
如果仅仅是一个女王的情夫,宠臣,不足以让海伦娜对他恐惧,关键是他其实是一个海盗,最有名就是他一手拿着书,一手拿着剑,绰号“拿着书本的海盗船长”。
日本人气动漫《海贼王》中罗杰海贼团副船长西尔巴兹·雷利就是以沃尔特·雷利为原形创作出来的。
随着无人机的飞跃,海伦娜认出了很多家族的海盗船,除了雷利家族的战船,特雷丁家族的战船,菲奇家族、邱吉尔家族。
没错,这就是二战期间英国首相温斯顿邱吉尔的家族,他们第一次受封是在年,最初是马尔巴伯爵,就连向来对海洋不敢兴趣的法国人,也有卡佩斯家族也过来凑热闹。
虽然欧洲在此时已经打成了一锅粥,但是他们在对待大明的问题上,居然难得的打成了一致目标,以荷兰东印度公司、英国东印度公司为主,西班牙、葡萄牙!
海伦娜通过无人观察完以后,一脸呆滞的道“侯爵阁下,你到底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
“怎么了?”
“我看到欧洲十五个国家,四十三个家族他们都来了!”
全旭淡淡的笑道“十五国联军?有点意思!”
就在双方舰队相距大约三千米的时候,这个时候,可以看出欧洲联合舰队已经脱离了接触,他们拉开了架势,超过四分之三,也就是二百多艘战船开始转向。
“这些西夷是什么意思?拿舰尾对准我们?”
杨延栋有些不解。
全旭淡淡的笑道“这是大规模海战,这种规模的海战,放在欧洲,也是几百年难得一遇,通常情况下,他们的舰队战斗,都是十几艘了不起几十艘,像我们这样双方各三百多艘战船!”
现在如今的飞鱼三型战船,排水量差不多六百多吨,放在欧洲已经算是主力战船了,也只有二百吨以下的战船不能算作主力战船。
并不是说船大战斗力一定强,从大船的角度来看,可以体现一个国家或公司的综合实力。
联合舰队需要试探全家军海军的真实战斗力,顶到前面的战船似乎是欧洲各国各大家族共同商量出来的结果,这些战船,有武装商船,有二百吨规模炮舰,也有一千五百吨的三级主力战舰。
全旭其实不懂海战,他在全家军海军的旗舰上,充当的其实是吉祥物,当然,他一直相信,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人去做。
不等全旭下令,杨延栋道“传令飞鱼第九、第七、第三分舰队,排成横线阵列,准备试射!”
全家军的命令传达,特别是像这样的海战战场,通讯范围在十五公里的连级步话机就可以胜任,也就是说杨延栋下达命令,瞬间就可以被各舰队接收到。
哪怕是西班牙人,他们也无法做到这一点。
海上编队航行自然不能像步军行军队列一样如臂指使,不过差距离不是太大,在双方前锋战船相距离差不多一千八百米至两千米之间的时候,全家军的三支飞鱼战船完成了横移,接着就听见隆隆的炮声响起。
“轰轰轰……”
三支全家军海军飞鱼分舰队,每支分舰队拥有十二至十五艘不等的飞鱼战船,将近五十艘飞鱼战船,开始发射炮弹。
炮声如同惊雷陡然出现,骇得天上的海鸟险些栽进海里,大团烟焰从炮膛中狂冲而出,强劲的后坐力让战舰不由自主的向后顿了一下,雷鸣电闪中,二百四十多发炮弹轰然而出,形成一道火幕,罩向欧洲联合舰队的前锋锋线!
西班牙霍诺爵士看到这一幕,一脸骇然“这么远就开炮?这不是浪费炮弹吗?”
霍诺科尔特斯是西班牙帝国的贵族,他们家族的发迹史可以追溯到西班牙殖民阿兹特克帝国时期,玛雅文明的阿兹特克帝国的征服者,正是埃尔南科尔特斯勋爵。
霍诺的话音刚刚落,那些炮弹从联合舰队从锋线所有战舰前后左右冲腾而起的水柱和闪耀的火光,让他意识到一个严峻的问题。
全家军的火炮太过先进了,甚至比英国人的火炮更加先井,英国人的火炮拥有更长的身管,射程和精度都比西班牙人的舰炮优秀,让无敌舰队吃了大亏。
二十八倍径的火炮,在后世只能算是弱鸡,然而在这个时代,已经显得非常逆天了,或者是受到了女兵炮手的刺激,二百多枚炮弹。
尽管第一次齐射,便有一艘战舰连中数弹,一百三十毫米榴弹炮只要有两三发有效命中
就能干沉他们一艘大型战舰,被盖在弹幕里的滋味就可想而之了,一阵骇人的闪光和猛烈的爆炸过后,这艘战船从海面上消失了,只剩下一堆破碎不堪的残骸还在熊熊燃烧。
霍诺不敢置信的瞪着仍在二千八百米外的全家军海军,他的面色发白,喃喃道“怎么…怎么他们的舰炮可以打得这么远,这么准?这不符合常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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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六八章各怀鬼胎
第五六八章各怀鬼胎
随着这一轮试射,首炮击在将近二千米的距离上成功击中一艘武装商船,这艘武装商船没有来得及发射一枚炮弹,燃烧起来大火,随着爆炸声,瞬间解体,并且迅速沉没。
当然,霍诺的反应并不算慢,作为一个海战的老手,打不过敌人的情况下,拼命不是唯一的选择。
当第一代科尔特斯勋爵登陆阿兹特克帝国特诺奇提特兰城时,由于阿兹特克人的反抗,遭受围剿的科尔特斯带领西班牙人弃城逃往塔库巴,但是西班牙士兵因为身上携带过量的黄金,很多人或溺死或被阿兹特克人虏获,黎明,科尔特斯整顿剩余军力,成功逃往特拉斯卡拉,而这一夜被称为“忧伤之夜”(悲痛之夜)。
霍诺马上命令自己的船队快速后撤,打不打以后再说,先离开大明人的舰炮击攻范围。
在霍诺的眼中,死在东方这里,远远不值的。
领土,对于西班牙来说,还真不算什么。
人家西班牙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殖民地,也是第一个日不落帝国,无论是台湾,还是吕宋都不值得他这么拼命。
对于全家军将士来说,开炮的第一瞬间,脑袋就自动清空,什么也不要想,只管干活就行了。
侧舷的大炮朝着十五国联合舰队发射两轮齐射,他们快速埋头装弹。
由于两横列的战舰呈犬牙交错状布置,第二横列连前出都免了,略略修正一下坐标,接着就是雷霆万钧的集火齐射。
一连串震耳欲聋的巨响震得海面波澜翻卷,成排炮弹瓢泼大雨般泼向十五国联合舰队。这一次十五国联合舰队遭到更加沉重的打击。
三艘武装商船,两艘战船就像火药桶般爆炸开来,火光冲天!
霍诺爵士心有余悸的望着那五艘燃烧成火炬的战船,脸上不自觉的冷汗就下来了“该死的科拉奎,他要害死我们所有人,所有人。这难道就是他眼中的落后?那什么才是先进?”
就在这时,站在霍诺爵士身边的一名南洋翻译小心翼翼的道“十年前,不五年前,大明帝国的水师,还是一支江河水师,他并没有说错!”
“荒谬,简直是可笑,杜,你收了科拉奎多少钱?这么替他说话?”
霍诺愤愤的道“荷兰人说他们是海上马夫,我们西班牙人才是大海的征服者,早在一百多年前,我们就开始试图征服海洋,你知道一个合格的水手,需要多长时间能训练出来吗?你知道一个合格的炮手,需要多久才能训练出来吗?”
英国与西班牙战争过去才刚刚不到五十年,西班牙人与英国海军在英吉利海峡的大战,打了三天,西班牙才损失三十多艘。
然而,英国海军还不是雏鸟,他们早在伊丽莎白女王的支持下,经过了三十多年的发展,勉强可以与西班牙一战。
在起伏不定的海面上,想要用前装滑膛炮击中敌人的战船,那就好比拿着一把没有瞄准镜的步枪,射击四百米之外的人。
可以瞎猫撞向死耗子,但是,第一次可以是运气,难道这五艘被击中的战船,都是运气?
“我的船,我怎么向公爵阁下交待!”
一名红头发的大胡子指挥官,满脸泪花。
这次倒霉的是一艘隶属法国卡佩斯家族的战船,卡佩斯家族在法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更早四百多年前,当时还是南宋时期,卡佩斯家族还是法国的王族。
不过,现在的卡佩斯家族已经没落了,要不然也不会沦落到成为海盗,在欧洲,无论是当海盗去各地殖民,还是经商,都是那些生活不下去的破落户才会铤而走险干的事情。
这艘隶属于卡佩斯家族的三级战船,有着超过一千五百吨的排水量,而且是今年年初刚建成,不满一年的一战船。
这场风中玫瑰号的处女首秀之战,结果更加悲剧,风中玫瑰号的前舰首甲板上,被一枚硫磺燃烧弹击中。
这枚硫磺弹击穿了第一层甲板,直接落入了第二层的船舱内部,如果这是一枚铅弹,风中玫瑰号其实也影响不大,一个也就相当于八仙桌大小的窟窿,损管人员最多半个小时就可以维修完毕。
可关键是这硫磺燃烧弹,炮弹在内部爆炸,膨胀的气浪掀飞了老大一块甲板,并且引燃了船舱里的火药,这一下更加不可收拾。
风中玫瑰号就像被一头来自远古的蛮荒巨兽咬了一口,整个舰首不易而飞,巨大的火焰从船舱内部开始燃烧,迅速变成了一片火海,浑身是火的水手在烈焰中挣扎哀号,发出如同杀猪般的惨叫声。
雷利爵士有些幸灾乐祸的道“高卢鸡最好还是离大海远一点,这下惨了,风中玫瑰号差不多用了五万法郎,血本无归啊!”
全家军海军发射了两轮舰炮,而且还是非主力舰炮,主要是为了先声夺人。
全旭虽然不懂海战,却知道欧洲人早就是一地鸡毛,英国虽然在海战中战胜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他们的海军已经崛起,成为欧洲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然而,他们的陆军还没有崛起,被法国陆军按在地上摩擦。
双方从来都是相互算计,就像一战和二战一样,英法是盟友,而法国则输了一个底朝天,现在也是一样。整个欧洲打了几百年,怎么可能说联合就联合?
这时,整个欧洲联合舰队就开始混乱了。
郑芝龙想跟全旭拼命,所以他的舰队前进,卡佩斯家族损失了一艘主力战船,而且是花了五万法郎打造的。
这个时期的欧洲货币,统一是金、银、铜三级体制,就像法郎,准确的说是指银币,也叫利弗尔,价值一磅白银,这一艘战船的价值就是相当于二十二点六八吨白银,大约相当于六十一万两白银。
全家军打造一艘海鲨级别的战船,费用差不多在八千两左右(成本),如果加装上火炮,差不多相当于三万五千两至四万两银子之间。
全家军海军的家当,其实并不便宜,仅仅主力战船差不多相当二三百万两银子之间,加上飞鱼舰队,差不多相当于大明崇祯朝一年的财政收入。
如果不是全旭,朝廷根本就建不起来,更养不起。
现在的情况是,十五国联合舰队混乱不堪,有的想跟全家军拼命,有的则是想趁机逃跑。
特别是英国人,他们还没有完成对印度的殖民,大明还没有来得及顾及,吕宋和台湾是荷兰人和西班牙人的传统势力范围。
在雷利爵士看来,西班牙人简直就是活腻了。
在欧洲正在进入全欧混战,偏偏又来东方招惹一个庞然大物。
这个时期的欧洲对于大明不能说是完全没有认识,他们知道大明人数超过亿,差不多是五六个神圣罗马帝国的版图,根本就不是小国随便可以招惹的。
大明不去侵略欧洲,他们就自求多福了,还试图与这个的帝国开战?
想啥呢?
在看到全家军海军规模以后,十五国联军已经完了。
在这些战舰在混乱中,也发生了失误,一艘一千五百吨级的武装商船,直接撞向一艘八百吨的炮船。
不存在什么商船和战船的区别,都是同样的坚固,都是一样的木船,结果武装商船损失不大,最多是水手摔成了滚地葫芦,但是那艘炮船却被撞出了一个大豁口,海水快速涌入船舱。
十五国联合舰队第三艘沉没的战船出来了,不过,却不是全家军的战绩,是他们自己人搞出来的乌龙。
看到这里,全旭笑了“果然很欧洲!”
不过,郑芝龙派出的却是小型火船,足足一两百艘,这些小船原本躲在联合舰队的后面。
也就是郑芝龙越打本钱越少,在他最强盛的时候,光战舰就三千多艘,虽然以鸟船和四百料的小型炮船为主。
不过,那些都是主力战船。这些小船,其实并不是郑芝龙建造的,很多都是崭新的小船,不用问不是江南商人,就是沿海富商。
全家军控制着台湾海峡与南海,养着一支庞大的军队,军费从哪里来?自然是创收,关键是全家军收税可不像郑芝龙。
士绅豪强与他关系好,可以少收点,甚至不收,有的时候,几名美女,或者几支火铳,几门火炮,就可以把郑芝龙打发了。
全家军海军可不收贿赂,一旦收了,要被赶出全家军,至于将领要玩花样,真当士兵委员会是吃白饭的?
这些火船上面都堆满了猛火油、硫磺、干柴等引火物,烧得火光冲天,像暴怒的公牛一样径直朝着全家军水师猛撞过来!
杨延栋面色微变“该死,又是火船!”
他研究过郑芝龙,发现这家伙很喜欢出奇制胜,善于使用火船,在与福建水师、荷兰、葡萄牙等强大的海上势力血战的时候,他总能成功的麻痹对方,然后趁着对方疏于防范派出火船,一举将敌方战舰烧得一干二净。
红娘子号上,三娘看着浓烟滚滚的火船,脸色有些凝重。
事实上,每个人都在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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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六九章宿命的相遇
第五六九章宿命的相遇
以往的时候,郑芝龙其实擅长使用火船,使用人海攻势。荷兰人的战船,同样高大,火炮犀利,当然,比现在的全家军水师还要差点火侯。
郑芝龙对付用火船就可以轻易把荷兰人逼到谈判桌上,每年十二万法郎的保护费,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而是相当于一百多万两银子。
荷兰人为什么要向郑芝龙低头?
关键是穿鞋的害怕光脚的,郑芝龙不在乎死多少人,反正他拿出钱和银子可以招募大量的水手和死士,哪怕是一百个人拼掉荷兰人一个人,他们都扛不住了。
然而这一套对付全家军的时候,就不灵了。
郑芝龙发现,他无论准备多少自杀船,都难以接触全家军的战船,虽然火药船的威力大,可问题是,全家军的火炮太犀利了。在这种情况下,他退而求次,派火船上场。
火船产生的大量浓烟,可以阻挡全家军炮手的视线,降低命中率。
作为玩自杀船玩出花样的全旭,他只是淡淡的下令“我们撤退,让他们烧!”
火船有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那就是燃烧时间有一定的限制,并不像全旭打造的那种自杀爆炸船。只要上面的水手还有吃的喝的,就算耗尽了自杀船上的饮水和食物,还可以用小船进行补给。
可是,郑芝龙的这种火船,最多半个时辰,就是自动燃烧干净。
随着全家军缓缓后退,这些欧洲十五国联合舰队终于松了口气,终于不用面对该死的火炮齐射了。
在这些欧洲水手眼中,全家军的舰炮不仅射速快,而且打得远,他们通常火炮对射的距离是四百米,在这个距离上,可以保持相对的射击精度。
可是全家军海军压根就不跟他们按照常理出牌,两千米就开始射击,而且精度相当不错,这仗怎么打?
全家军的主力战船虽然在撤退,他们也在用火炮不时的轰击那些火船。
风帆战船,肯定没有内燃机轮船那么灵活,这个时候,战船上的火铳手也过来作为最后的防线,他们手中的火铳对于火船无法造成什么影响,不过却可以居高临下,击杀那些操作火船的死士。
直到现在不得不承认,全旭与郑芝龙的战斗,死伤最惨重的居然是日本人,双方一直都拿日本人当死士和炮灰用。
随着紧随撤退,全家军海军各舰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混乱,战船上的水手或者海军陆战队员,举着枪瞄准那些火船的死士。
火枪阻止火船靠近是强人所难,不过打击操控火船的死士,那还是可以办到的,不过火船上的浓烟确实是影响了海军陆战队的视线。
“砰砰砰……”
爆豆般的枪声响起,不少死士身上爆开一朵朵血花,要么栽进大海,要么仆倒在火船上,失去控制的火船顿时没了准头,从全家军水师战舰中间的空位钻了过去。
但是这种法子毕竟不是万无一失的,还是有死士拼死驾着火船猛冲过来,迎着弹雨撞向全家军水师的战舰,而且专找大的啃!
还记得杭州湾的那次海战吗?郑芝龙用了六千多艘自杀船,撞沉了全家军最外围的老旧炮船,多达二十几艘炮船被撞中,其中十几艘直接沉没,也有十几艘失去了维修价值。
可以说,这种自杀船并不是不能取得战果,全旭从孙承宗手中要来的山海关登莱水师舰队,基本上损失殆尽。
然而,辽阔的台湾海峡,这种自杀式的攻击,效果不是非常明显。特别是用力火烧全家军的战船,效果更差。
“嘭……”
一艘全家军的主力战船被一艘火船撞中,强大的冲击力将好几名水手给甩进了海里,这是仅有的战果。
全旭新建的主力战船,用料扎实,由于钢铁变得越来越廉价,全家军的战船在关键部位都包裹着铁皮。
这艘火船很快就被战船上的水管浇灭,虽然这个时代还没有自动抽水机,不过,在最高层的甲板上造船一个水塔,这平时是储存淡水的水塔,可以供应整个船上的水手喝水和洗澡。虽然数量不多,大该一百多吨而已,但是用来熄火应该是足够了。
有些火船上面装的是猛火油,不怕水浇,没有关系,接着几枚手雷弹扔向那些靠近的火船。
手雷弹在平地上可以扔三四十步,但是在高达三层楼那么高的战船上往下五六十米也跟玩一样。
随着手雷弹的爆炸冲击波,那些火船四分五裂。
别说只有二百多艘,就算有六千多艘的时候,郑芝龙仍旧没有把全家军战船怎么样。
台湾海峡可不是郑芝龙预想的海坛海峡,如果是在海坛海峡里交战,那三到五公里的范围,全家军水师根本就没有转向调头的空间。
至于台湾海峡,则不存在这种问题。
这场遭遇战被火船这么一耽搁,根本就没有进行下去。
不过,在最关键的时刻,三娘率领她红娘子号从侧翼插进入,这一次她的女兵们倒没有发挥上一次的光辉战绩。
然而,四百料炮船上的六门铜质火炮威力确实是太小了,为了增加上面的火力,加装了前后各一座三联装的神火飞鸦四型火箭弹。
神火飞鸦四型是目前全家军最先进的自制火箭弹,弹体采取马口铁制成,仅火箭弹爆炸战斗部就是八十二公分,内径约毫米,爆炸有效杀伤半径高达二十四米。
哪怕是一千吨级别的战船,只要命中一枚,就算不死,也会半残。
红娘子号发射的火箭弹命中一艘盖伦船的船舵,这艘盖伦船来不及换备用船舵,只能挂起白旗投降。
“侯爷,我们赢了!”
全旭放下望远镜“现在说赢了还早,那些西洋人的战船还没有受到什么损失,等他们的战船全部击沉,我们才是真正的赢了!”
三娘缴获了一艘盖伦船。
与她的习惯一样,这艘船被她直接命名为“苏娘子”号,苏娘子,自然指的是苏音,三娘兴奋的道“等我再俘虏了一艘船,就命名为顾燕娘号,咱们姐妹,一人一艘!”
全旭听到三娘话,有些无语。
全旭给三娘的编制是一个独立加强团,了不起一千多人,养活一千多名女兵,一年的费用差不多一万多两银子。
全旭花得起。
然而问题是,三娘这个娘子军虽然号称是一个团,把有十七个局,比四个团还一个局,全旭在三娘的恳求下,最终还是没有坚持原则。
这十七个局五千多人,要是真有五千多艘船,那就牛逼大了。
“哎呀……什么鬼!”
不远处的这艘苏娘子号上,从船舱底部俘虏了几十名黑鬼,倒把女兵们吓得一跳,第一次看到黑人,可把那群女兵吓得够呛。
就差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了。
不多时,这几十名黑人被带到了全旭的旗舰郑和号上,三娘见过不少威尼斯白人,对于白人倒没有意外,看到黑人,好奇的盯着黑人看。
三娘围着这帮倒霉的黑叔叔转悠,瞅瞅这个瞅瞅那个,惊奇的叫“这些人怎么这么黑啊?跟块木炭雕的一样!”
“人家本来就是黑人,能不黑吗?”
三娘拍了拍一个七八岁大的黑人小孩那光溜溜的脑袋,格格直笑“看上去好好玩哦!”
“要不抓几个小黑奴,阉了送你当奴仆?”
三娘赶紧摇摇头道“我才不要,丑死了!”
海伦娜终于找到了机会,给三娘介绍道“非洲,有很多黑人,这些黑人又勤快,又能干,是最好的奴隶,三娘,这些奴隶你如果不要,可以卖给我!”
“多少钱?”
“十五,二十两银子!”
三娘虽然不知道黑奴的价格,可是看着海伦娜那狡猾的目光,就知道这个番婆子肯定没有说实话,三娘望着海伦娜道“五十两,要不然,我送辽东去挖矿!”
“这不可能,一个强壮的黑奴才值三个法郎!”
在这个时代的法郎还是挺值钱的,一法郎就是一磅白银,也就是相当十二两银子。
“爱要不要!”
就在这时,一艘新型飞鱼战船向郑和号靠近,栈桥搭建起来,还没有等栈桥固定好,就看到一个人敏捷的跳上郑和号。
李信跳上郑和号,望着袁宗第道“侯爷呢?”
“在前面甲板上!”
李信快速朝着全旭所在的方向走去,海伦娜与三娘一边讲价,一边走着,结果没有看到李信到来。
三娘不小心撞到李信,李信诧异的望着三娘。
三娘倒倒不蛮横,赶紧道歉“不好意思,没看到你,撞伤了吗?”
李信微微一笑“没有!”
三娘都走远了,李信还在愣在那里。
袁宗第走到李信身边,冷冷的道“李议长,别看了,那可是侯爷的侍妾!”
“哦哦哦!”
李信感觉心中有些莫名失落,不过很快,他就想起了自己的真正来意。
“门下李信拜见侯爷!”
全旭看到李信,有些好奇“你怎么来了?”
李信一脸严肃的道“侯爷,战事这么激烈,你为什么不先离开战场,去台湾也好,去吕宋也罢,这炮火连天的,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不测,万一你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们就算取得再大的胜利又有关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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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七零章他来了他们来了
第五七零章他来了他们来了
“还好了,他们可没有机会靠近旗舰!”
全旭的话还没有说完,李信打断了全旭的话道“侯爷,这海战不同于陆战,每一艘战舰都是靶子,炮弹铺天盖地的砸过来,谁都无法幸免,侯爷,下次不要再冒这样的险了!”
在李信的眼中,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全旭位高权重,身系辽东、台湾、河套、以及南阳、吕宋千万百姓的福衹。
这个千万,可不是虚数,而是实打实的数字。
五年前,整个辽东只有一千余人,随着全旭率领全家军开始经营辽东,短短五年之内,辽东的人口逞爆炸式增长。
特别是因为辽东有了基础以后,崇祯皇帝把京营四个州十八个独立千户所直接扔给了全旭以后,这居然是一个解决财政危机的办法。
二十余万京营部队,被崇祯先后裁了一多半,仅保留神机营、五军营以及神枢三大团营,每营下辖四指挥使司,共计六万七千余人马,如果不加上锦衣卫和内宫的勇士营,连十万人马都不到。
仅仅金州的人口已经突破百万人,如果辽东已经取消了移民补贴,然而,移民辽东的人不降反增,特别是大量的士绅和地主,携带着钱财前往辽东居住。
因为辽东安全,不像中原,哪天流寇说冲州撞府就冲州撞府,全旭不是一个人,而是代表着一个庞大的资本新兴阶级。
别看全旭对于辽东、台湾、吕宋的管理全面放权,甚至连人事任命也不管,但是全旭却死抓着财权,无论是全记内部,还是辽东各地的官府机构,谁敢贪污,分分挂树上。
全旭的一切原则就是,贪污一时爽,全家进入火葬场,与洪武大帝剥皮充草不同,全旭的处理办法是,一旦发现官员贪污,剥夺家族所有财产,而且直接驱逐出境。
全记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庞大的企业集团,控制着辽东三分之二的钢矿,将近一半的煤炭,还有超过科研机构,枪炮局已经不仅仅是负责研发和管理枪炮,反而充当着中科院的职能。
因为全旭的铁腕手段,以工业党为主的新兴资产阶级,不像那些士绅阶级的官僚一样,这些资产阶级官员,眼界更广,就算搞贪污,也就不是揪住那些普通百姓不放。
在资本的市场里,想要发财其实非常简单,发现一处矿山,向官府买来,然后开采,或者转手一向老百姓加十年税一百年税都多。
跟着全旭吃饭的人多了,他们自然不愿意让全旭冒险,特别是李信认为,全家军现在底子厚,不比当初,就算打一场大败仗,损失三五万,甚至十万八万人马,最多几个月的时间就可以补充上来。
特别是海军方面,如果辽东和登州的造船厂抢班加点的制造战舰,以海鲨级战船,一年的时间可以生产二十四艘,组建一支主力舰队都绰绰有余。
然而问题是,全旭不喜欢在后面统筹指挥,反而非要亲自上阵,而且每次都冲在最前面?
全旭根本就没有理会李信这一岔,岔开话题道“你是什么时候来的?”
“今天早上刚刚到!”
李信看着全旭不理他,也是非常无奈的叹了口气道“侯爷,你先歇歇,下面的战斗交给我!”
“交给你?”
全旭好奇的问道“你还懂海战?”
李信很想说,再怎么不懂也比你强。
在全旭眼里,打仗似乎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带上尽量多的物资和士兵就出发,撞上了敌人就打,而且每一次都是正面平推,什么谋划、计谋通通不用,打就是了。
活见鬼的是,每一次他都能打赢,而且是给予敌军毁灭性打击,这让一向尚谋而不尚勇的李信颇为崩溃。
李信正准备说话,海伦娜满脸恭维的道“侯爵阁下,恭喜你,恭喜你赢得了一场伟大的海战!我认为你这场胜利完全可以跟英国挫败西班牙无敌舰队的辉煌相媲美!”
“过奖,你太过奖啦,这才哪跟哪啊,英国打败的是西班牙无敌舰队主力!”
全旭笑道“而我呢,击败的只是一支欧洲前锋部队而已,总共击沉五艘战船,还有一艘是他们自己撞沉的,这差远啦,差远啦!”
全旭忽然压低声音问“对了,英国海军现在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
海伦娜有些恨铁不成钢的道“打败了无敌舰队之后就被解散了,六千到八千名跟西班牙无敌舰队血战过,拼死保护过英国的水手在极度贫困中病死饿死,现在英国海军几乎不复存在了。”
全旭幸灾乐祸的道“英国佬这过桥抽板的本事,真心让人佩服!”
海伦娜苦笑道“这有什么办法呢,海军是吃军费大户,建造一批军舰很容易,招募一批水手也很容易,但是长期维持却非常困难,以英国的国力,根本就养不起规模这么庞大的海军!”
“好一个养不起!”
全旭不由自主的想到了几百年后那个仆街到极点的英国,堂堂日不落帝国,陆军给裁得只剩下七万来人,跟中国一个甲级集团军差不多,皇家空军只剩下两百来架作战飞机,其中一百架还是老掉牙的狂风战斗轰炸机,海军更惨,别说航母战斗群,连反舰导弹都退役了。
整个大英帝国总兵力给裁得只剩下十六万来人,而且还在进一步缩水中,与日益缩水的兵力呈反比的则是一直居高不下的军费和国防部日益膨胀的雇员队伍。
英军总兵力十六万人,国防部的雇员则多达十万人,养不起军队,却养得起一大堆吃闲饭的人,真心让人不能理解。
现在日不落帝国的霸业尚在沉睡中,等待着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春风将他们唤醒,所以英国现在仍然是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强大的英国海军?连影子都还看不到。不过,全旭也不打算让英国的霸业萌牙,蒸汽机已经出现在辽东,工业革命开始了,辽东的发展将会日新月异,他现在对率领全家军舰队打到欧洲去,让英国法国这些国家赔偿几百万甚至几千万英镑军费充满了兴趣。
海伦娜频频回头,看着燃烧的战船,望着漂满海面的破碎船料和熊熊燃烧的战舰残骸,再一次对全家军舰队的舰炮充满了兴趣。
这可是举世无双的海战利器,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她一定要拿到手!
全旭来到郑和号的指挥室内,拿起可以传达全家军海军战船的电台。
全旭掐着腰,意气风发的道“诸位将士,我是全帅!”
通过电波,一艘艘战船上的指挥室里,指挥官们听着电台里全旭的声音“西班牙驻菲律宾总督桑迪说,只需要一万兵西班牙正规陆军,再招募四千至五千名菲律宾和日本雇佣兵,配合数千有着丰富远东经验的葡萄牙人,便足以征服大明。”
西班牙要想征服大明,并不是杜撰的,葡萄牙人马丁·德·拉达与哲罗尼莫·马任修士于年在中国南方大部分地区的见闻所书写的《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记》,这让西班牙更好的了解了大明。
年,驻守菲律宾的西班牙总督桑迪为腓力二世提供了一个征服明朝的计划,他表示与中国人打交道,每天都可以给他们提供“一千种可以进行正义战争的理由”,“和这个国家的战争是最公义的,因为这将给贫弱者、被杀害的无辜百姓、孩子们和所有被掠夺被迫害的人民以自由;他们的法官、执政者和国王正以闻所未闻的暴政对待他们。”
桑迪总督为了把水深火热的中国人民解救出来,甚至表示,愿意捐出自己所有的财产,资助远征中国。
只是非常可惜,当时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采取了雷利爵士的战略,走出去。英国以海盗的行式,不断掠夺着西班牙帝国的贸易路线,而且规模越来越大,直接影响到了西班牙帝国的财政收入。因此解决英国的海盗行为成了西班牙的头一号大事。
“我呸,想征服大明,想奴役我们,他们是痴心妄想!”
全旭接着说道“将士们,我命令你,追上去,把他们消灭在大海上!”
随着全旭的命令下达,全家军海军主力战船和附属战船开始挂满帆,全速前进。
由于火船的阻隔,全家军海军战船与欧洲联合舰队产生了差不多二十多海里的距离,如果以后世的高速战舰,这就是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
然而,这是风帆战船,速度都慢。
全家军的主力战船最多可以跑出十一至十二节的速度,盖伦船的速度也差不多,追击并不是容易的事情。
不过,欧洲联合舰队的战船和武装商船又不是一样的货色,武装商船的速度要稍慢一些,差不多节的样子。
别小看一两节的速度差距,二十多海里的距离,最多十个小时就可以追上来。
翌日一大早,一名西班牙水手骇然的发现,北方的海面上帆影重叠,遮天蔽日,他发出尖叫“他来了他们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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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七一章自古以来
第五七一章自古以来
“侯爵阁下,你似乎看不上这些黑人?”
海伦娜明显感觉到全旭在歧视黑人,其实,海伦娜也看不上,不过作为一件工具,黑人其实是合适的。
全旭也有些奇怪,在海伦娜凯瑟琳公主号上,这些被海伦娜买下来的黑人非常勤快,他们收拾缆绳,清洗甲板,扶侍船上的威尼斯水手。
事实上,这并不是错觉。
全旭也在后世看过不少黑人的传言,这不是夸张,非洲人干活确实是让人一言难尽,就拿最简单的盖房子来说,非洲人就只能搬砖,连砌墙这种工作非洲人都无法胜任,哪怕是监工督促,非洲人也大概率会把一堵墙砌得歪歪扭扭,这和技术没关系,完全是没有责任心造成的,稍微用点心就不会这样。
当然,黑人其实并不是这样,而是被后世的所谓民主惯坏了,也可以说是宠坏了。并不是说歧视,事实上就是如此。
在这个时代,没有人跟黑人讲人权,也没有殖民者对他们仁慈,听说,老实干活可以赏口饭吃,如果不听话,不好好干活,扔到海里那都是轻的。
海伦娜还是耐心的劝说“侯爵阁下,您在辽东修建铁路,需要大量的工人,我可以给你抓来这种黑奴,他们力气大,吃的还少,而且你还不用付给他们工钱……”
“算了,你喜欢就好,你们威尼斯人手不是少吗?”
全旭似笑非笑的道“把他们接到威尼斯,不用十年,可以给你们生出十个威尼斯……!”
“你……”
海伦娜气坏了“他们只是工具,工具,不是人!”
黑人的基因强大,这是经过时代的检验,黑人与人白混血,生下来的十有都是黑人,当然,在美国黑人想与白人结婚,难度不亚于穷丝娶到白富美,你要是抬扛,那也行。
事实上,白人和黑人几乎不可能通婚,别说结婚,当路人看到白人女性和黑人男性牵手走在街上时,多会去“善意”的提醒白人女性,小心旁边的这个黑人。
当然,也不信邪的。
这样的奇葩不是没有,当然,我们很多人会说,你看好莱坞电影,里面为什么都是白人女人爱上黑人,相爱相恋,而且你一定发现,好莱坞电影里,十有,黑人都是好人,不是坏人。
这是因为美国的政治正确,有些事情,可以做,但是不能说。美国成立快三百年了,白人和黑人通婚生下来的混血儿,不到百分之二点三。其实还有不少是因为逆袭而通婚混血,就好比有钱了。
有钱人在美国一样可以地位超然,比如麦克尔杰克逊,他就可以娶丽莎·玛丽·普雷斯利,当然,杰克逊也是接盘侠。
海伦娜没有就黑人问题自找没趣,她有些疑惑的道“侯爵阁下,现在荷兰东印度公司,与大不列颠东印度公司介入了这场战争,你似乎一点也不着急?也不担心?”
“担心什么?”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郑芝龙这一次的部署看似巧妙,他联合了荷兰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以及英国人,对了,还有法国人,瑞典人,这个计划是不可能成功的!”
“为什么?”
“因为利益啊!”
全旭笑道“他们都是商人,商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秉性,那就是趋利避害,如果我们全家军不堪一击,他们就会像闻着血腥味的鲨鱼一样,一拥而上,可惜,我们全家军并非不堪一击,十五国联合舰队,听上去挺唬人,事实上,他们害怕了!”
“他们怎么会害怕?”
“他们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强大!”
全旭笑道“西班牙的无敌舰队不是消失了吗?”
海伦娜长长叹了口气,与四年前的郑芝龙相比,郑芝龙似乎已经失去了锐气,而全旭更像是四年前的郑芝龙,锐气方张、气吞万里之际,他们可没有半点要守成的意思,不将战旗插到世界尽头誓不罢休。
最开始,全旭从建奴手中夺回了大明失去的辽东,接着又从郑芝龙手中夺回海权,再接着从荷兰人和西班牙人手中夺回了台湾。
台湾其实已经不比欧洲的小国小了,事实上台湾比威尼斯城邦共和国大得太多了,但是,全旭并没有满足,也没有停止扩张的脚步。
他又率领他的舰队,南下万里,从西班牙人手中夺走了吕宋,全旭从来不掩饰他对南洋的野心。
全家军与威尼斯交易的一个附加条件就是海图,现在的全家军总参谋部,已经详细的绘制了南洋诸岛地图,以印度洋、南洋的航海图。
西沙海域,全家军海军主力战船已经追上了欧洲十五国联合舰队,当然,只是视线内的追上,差不多还需要两三个时辰才能真正接战,没有办法,一节两节的速度差,想要追上敌人,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又是一炮未放,十五国联合舰继续南下逃窜,要多狼狈有多狼狈,三艘航速比较慢的武装商船,已经打开了通水阀,准备自沉。
可惜,因为全家军海军的集体反对,全旭离开了郑和号,而是登上上凯瑟琳公主号,没有办法,他待在哪艘主力战船上,哪艘主力战船退出战斗,而且还留下八艘主力战船以及一百多艘飞鱼战船负责保护全旭。
全旭非常无奈。
全家军将士的心意,他也不能辜负。
黑色郁金号战船,是一艘隶属于大不列颠东印度公司的战船,是目前为止英国海军最大的战船,由伍利奇船厂制造完成。
这是一艘该船总长四十九点九米,宽147米、深2317米,吃水68米,该船重一千六百吨,拥有九十门舰炮,在低甲板及主甲板上架30门炮,在上甲板上架26门炮。
在首楼上有12门炮,半甲板上有14个炮门,还有10门船首炮及若干尾炮。该舰有11只锚,每只锚重2吨。水兵800多人,最大的炮弹净重60磅,一次齐射的炮弹重达一吨。
不过可惜的是,这些舰炮都是前装滑膛炮,可以在八百米左右发射,有较高的命中率,比西班牙所有的战船都要先进。
然而,问题是,这艘船居然不战而逃。
雷利三世,这个“三世”并没有太特殊的含义,欧洲国家很多人会使用父亲或者祖父的名字,这样就会在名字后面加上“二世”或者是“三世”进行区分,比如雷利三世,他的名字其实是沃特尔雷利三世,也就是沃特尔的孙子。
对于白人来说,这种情况司空见惯。
雷利爵士在郁金香号上咆哮道“你们都是懦夫,帝国的耻辱!”
罗德斯爵士冷冷的道“你行,那你上!”
雷利爵士张了张嘴,没有说话。
罗德斯爵士道“大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是帝国的宝贵财产,黑色郁金香号成本就是四万英磅,一旦战损,你赔吗?你赔得起吗?”
“先生们,咱们不要争吵,争吵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霍诺爵士道“你们说,咱们现在怎么办?”
“我们应该跟东方的侯爵阁下谈谈!”
霍诺爵士苦笑道“要么合作发财,要么就坚决打击!”
这时,葡萄牙代表道“要不,我们跟大明花钱买吧?”
葡萄牙侵略的澳门,并不是打下来的,而是利用大明官府对于海岛不够重视,以租借的形式租下来。
“谁去谈判?”
霍诺爵士道“我去吧?我们文明世界里的人,总不会不守规矩,大明帝国绝对不会像那些野蛮人一样野蛮!”
也就是用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十五联合舰队达成一致协议,霍诺爵士乘坐维多利亚号战船,打起白旗,向全家军示意需要谈判。
崇祯七年元月十五日,全旭在西沙海域的郑和号上接见了霍诺爵士。
全旭不懂西班牙语,但是海伦娜。
随着西班牙称霸海洋,西班牙语在这个时候可不算是小语种,而是像英语一样,在欧洲的通用语言。
对于,英语的影响力,仅仅局限于英伦三岛。
“尊敬的侯爵阁下,我是西班牙远东殖民地的事务官,霍诺科尔特斯勋爵,我们都是贵族,我们带着和平的诚意来的!”
经过翻译的翻译,全旭淡淡的笑道“我是最爱好和平的人了!”
作为翻译的海伦娜听到这话,感觉牙疼。
全旭要认为自己是爱好和平的人,那么世界上就没有暴虐的人了,他对于大明百姓来说,像春风一样温柔,对于他的敌人来说,简直比撒旦还要恐怖万倍。
“你们西班牙人侵略了我们大明的台湾、澳门,澎湖,吕宋,我们的损失,需要你们来弥补!”
霍诺一脸严肃的问道“损失,你们有什么损失?”
“你们在台湾杀了我大明多少百姓?少说也有十几万吧?还有,在吕宋,你们屠杀我们大明的百姓,我算算,二十万人只多不少,咱们就算二十万。”
“好吧,就算有二十万人,但是你们得到了台湾,得到的吕宋,还想要补偿?”
全旭郑重的道“台湾、澎湖、澳门、吕宋、苏门达腊、马六甲自古以来,都是我们大明的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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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七二章要战便战
第五七二章要战便战
“侯爵阁下,我们都是贵族,我是带着解决问题的态度来的!”
霍诺爵士此时强压着怒气,自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以来,西班牙帝国就开始向美洲新大陆殖民,印加帝国和在极短的时间内消灭了印第安人所建立的各个帝国,建立起极其广大的殖民地。
西班牙在能打过对方的时候,绝对不会讲道理。
可关键是,现在他们没有底气战胜大明帝国的东方舰队。
为了避免水字数,翻译转述的话就不写了。
全旭望着霍诺爵士淡淡的道“没有人想吵架,看看你们这是什么态度?这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吗?”
“好吧,尊贵的侯爵阁下,说说大明帝国的要求,你刚刚所说的补偿,你们想要什么样的补偿?”
霍诺通过了解,葡萄牙人获得澳门的停靠权,仅仅用了大约二十磅白银,也就是大约二百四十四两银子。
嘉靖十四年(年),指挥黄庆纳贿,请移市舶司移至壕境澳,岁纳两万两白银。其实,这并不算是卖国割地,因为没有明确,葡萄牙人在澳门的时候,该交税还是要交税的。
如果这样算上卖国,中国有经济开发区有一个算一个,那个啥……
哪怕到了明末,葡萄牙在大明可没有什么法外特权,原本的历史上,孙元化还招募葡萄牙人训练炮手和打造火炮,直到崇祯十四年,葡萄牙人还组织一支雇佣军,共计一百一十九人,前往北京帮助大明王朝抵抗建奴入侵。
直到年葡萄牙与清朝政府签订了中葡会议草约和中葡和好通商条约,正式通过外交文书的手续占领了澳门,直到年月日,中国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西班牙现在日落西山,整个菲律宾才四千多名西班牙人,这其中还有荷兰人、葡萄牙人,如果可以获得贸易权,西班牙帝国不在乎这点土地。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霍诺爵士听着这话道“无论怎么说,死去的人,已经死了,就算是上帝,也不能让他们再活过来,可问题是,总要解决的对吧?”
全旭故意望着身边的袁宗第道“咱们的士兵阵亡,抚恤金是多少?”
“根据全家军抚恤条例,阵亡将士家属一次性获得该将士三十六个月的薪水,以及全家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全家亲属土税五年全免!”
其实辽东的土地税已经取消了,百姓只有在销售粮食的时候,才会交税。当然,粮食市场交易,统一由全记进行垄断了。士绅无法影响辽东的粮价。
这个计算方式对于霍诺爵士来说,有些复杂,他算了一下,干脆放弃了“具体需要多少?”
全旭淡淡的道“按照最低标准,以普通士兵为例,五两六钱,算六两好了,三十六个月,算三百两银子好了。二十万人,就是六千万两银子!”
“六千万两银子?”
霍诺的表情顿时大变,他不是不了解,以西班牙一比索的双柱银币(重克)九成色,基本上脱换大明的银子差不多是三比二。也就是说,六千万两银子,那就是九千万比索。
他的表情有些愤怒“我们西班牙帝国不可能接受你们这么高的抚恤……”
不等霍诺说完,全旭摆摆手道“别急了,没有算完呢,对了,还有五年的税,一个百姓是一百亩地,一家有七八个兄弟,再加上祖父母,岳父母,算二十个人好了,这就是两千亩地,每年需要交税二十两银子,五年就是一百两银子,这样算起来,那就是八千两万银子!”
霍诺瞪大眼睛“你们大明一个人需要四百两银子的抚恤?”
“对于你们西班牙来说,那就是四百两银子!”
全旭说谎连脸都不红,事实上,全家军将士的抚恤也没有四百两银子。
霍诺爵士顿时爆发了“你这是无耻的讹诈!一个人四百两银子,你怎么不去抢?”
抢?
这可比抢来钱快多了。
全旭笑了笑“嫌贵别给啊!”
霍诺爵士长长叹了口气。
虽然他不会汉语,也知道形势比人强,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如果西班牙无敌舰队还在,他才不愿意在这里跟全旭废话呢?
他不是一个天真的人,他知道全旭肯定还有下文“然后呢?”
全旭淡淡的道“从嘉靖十四年,也就是你们的西元年开始算起,你们从澳门、台湾、澎湖、吕宋、马六甲等地劫掠了大量的金、银、铜、等贵重资源,还有大量的木材、香料、鱼虾、粮食,加在一起不算多,随便赔偿个三五亿白银就行了!”
霍诺爵士的脸色变成涨红“这是我听到的最好笑的笑话,侯爵阁下,您是一点儿也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
西班牙对于白银的需要不是强烈,如果全旭让他们赔偿三五百万两银子,荷兰东印度公司和大不列颠东印度公司,随便凑凑也就出来了。
荷兰人向郑芝龙还要交十二万法郎的保护费呢,这就可一百多万两银子,而且是每年,不是一次性。
银子,对于发现了美洲银矿的西班牙人来说,这就是一种贵重金属,了不起从墨西哥多挖几船。
但是,全旭张口三五亿两银子,这就是裸的拒绝和谈,准备以武力解决问题。
霍诺爵士想了想,最终还是不愿意撕破脸“吕宋,台湾你们已经夺回了,我们不祈求要回来,如果我们愿意在其他方面一些补偿,你们大明帝国愿不愿意放弃这些要求?”
看看,这才是政治流氓。
如果谁敢跟全旭说,你给我三个亿两银子,我就原谅你了,全旭马上掀桌子,干就完了。
人家霍诺爵士居然脸不红,气不喘,直接提出另外的要求。
这个解决方案,不用说,他们也是崽卖爷田不心疼。
“比如呢?”
“我们发现了一个新的大陆,面积不知道有多大,反正是沿着海岸线,航行半个月,依旧没有发现尽头!”
霍诺爵士笑眯眯的望着全旭道“如果可以交换,这块大陆就属于侯爵阁下的了!”
操,这个时候,澳大利亚已经被西班牙人发现了?
其实,全旭是不知道这个历史,其实澳大利亚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经被西班牙航海家托勒斯发现的。
“不愿意!”
全旭笑道“澳大利亚不用你们送,我们可以去抢!”
“侯爵阁下,这真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你的要求太了高!”
霍诺爵士道“我们可以适当让步,如果钱不多的话,那么大明也要用这种方式结束这个争端……”
“呵呵,如果要用钱解决问题,那就三个亿,不用五个亿了!”
全旭笑道“其实三亿两白银真没有多少,也就是一万吨多点,对于你们来说,不算什么!”
“那么,我不该来这一趟!”
霍诺涨脸了脸道“告辞,我绝不接受这种蛮横暴力的侮辱,就算大明实力强大,西班牙帝国也要采取一切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
“你想干什么?”
全旭淡淡的笑道“这是最后通牒?”
“我们西班牙联合舰队还有一战之力!”
霍诺望着全旭“就算倾家荡产,我也要派出军队,用武力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
“请便!”
霍诺爵士乘坐着他的维多利亚号战船,离开了全家军的范围。
海伦娜望着维多利亚渐渐远去的帆影,有些不解的道“全,我有些不明白,霍诺爵士已经愿意让步了,你为什么不接受和平的建议?”
“你真以为他们愿意和平解决这个问题吗?”
全旭冷笑道“你等着看吧,他们只是准备不足,情报不足!”
其实,全旭的想法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如果没有赶上大航海时代,那就算了,现在他赶上了,那么还有什么日不落帝国什么事?
“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海伦娜望着全旭认真的道“我不可否认,你的实力很强,比欧洲的很多国家实力都要强,你有三十余万能征善战的士兵,但是欧洲有几十个国家,他们一旦联合起来,力量还是非常巨大的,你难道不怕引起类似于十字军东征的大战?那样对于大明来说,可不算是什么好事!”
“我已经决定了!”
“你确定?”
全旭哈哈的大笑起来“当然,任何一个没落的帝国,都是一样的,西班牙帝国已经腐朽不堪,他们欧洲霸主地位已经受到了严重的威胁,你放心吧,无论是荷兰人,还是英国人,他们在我们全家军面前,都是渣渣!”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海伦娜有些着急“万一,他们挑起战争,那就不容易收场了!”
“你为什么要帮着大明?”
海伦娜道“我不是在帮大明,也不是在帮你,我们威尼斯城邦共和国在欧洲举世皆敌,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潜在盟友,我可不像你步入无底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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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七三章你是在威胁我吗?
第五七三章你是在威胁我吗?
“大家一起赚钱多好?何必打打杀杀的,那多没有意思?”
全旭指着一张大明地图道“吕宋、苏禄,暹罗、满刺加(在缅甸)、占卑(今印尼)、苏门答腊、马六甲、锡兰狮子国(斯里兰卡)、胡马塔(今印度南部)、古里、木古都束、中也门、舍利弗(在今红海)、扬波(东非)、苏马(索马里)、千里马(坦桑尼亚)、桑结(今桑给巴尔岛)、西洋花烹国,这些国家都是我们大明的藩属国,如果有强盗进了你的家里,在你的家里打砸抢烧,你会跟他们一起赚钱吗?”
“这怎么可能,我会弄死他!”
海伦娜的话音刚刚落,三娘踩着栈板来到郑和号上,顺着接过海伦娜的话茬“你要弄死谁?”
海伦娜仿佛像做错事的小孩子,有些心虚的道“没有要弄死谁!”
三娘带着一群女兵上了艘,其中四个女兵抬着一条一百多斤重的金枪鱼过来。
全旭兴奋的道“这是从哪里来的?”
三娘笑道“我缴获的那艘苏娘子号上的,这么大的鱼,还是第一次见!”
“这叫金枪鱼,生活在热带海域,咱们辽东那里没有!”
全旭正准备上手,三娘随手抽出一把刀。
没错,还是全旭从后世带过来的某品牌多功能刀,这把多功能刀三娘带着有五年多了,一直是刀不离身。
三娘手脚麻力的剥皮,去掉内脏,把鱼肉切成很多块“这个怎么吃?”
“这个……这么吃!”
全旭直接拿起一块金枪鱼肉,直接塞进嘴里,一边嚼着一边道“有点酱油和芥末,味道会更好,当然,也可以烤着吃,炸着吃,红烧也行,想怎么吃,那就怎么吃!”
女兵们闻言,快速分割着金枪鱼,红烧的红烧,炖汤的炖汤,还有直接烧烤的。
郑和号现在成了全旭的游艇,为了让全旭更舒服一些,甲板上的炮位都拆除了,这就是为了避免全旭带着郑和号直接参加海战。
这是李信的主意,一艘没有装备火炮的战船,看全旭怎么战斗。
可别说,排水量超过一千七百吨的大型战船,就是舒服,最上面的作战指挥舱,成了全旭的卧室,第一层甲板,就成了一个面积六百平方的露台,上面想烧烤就烧烤,想游泳就游泳。
没错,在这第一层装甲上,改造成了一个游泳池,掀开甲板,差不多有二百个平方,可以露天游泳。
全旭望着一边的亲兵道“你们都闲得浑身不自在了是吧?”
亲卫们尴尬的笑着…
“实在闲得没事干就去帮忙,什么事情都让女孩子干,你们好意思吗?”
全旭的话音刚刚落,亲卫们如奉伦音,呼啦一下全跑了过来,七手八脚的帮女孩子干活。
全旭摇摇头,自言自语“一群笨蛋,连怎么讨好妹子都要我教,真的是蠢得没救了!”
听着这话,海伦娜翻了一个白眼。
我这么漂亮的美女,就差投怀送抱了,你还不一样像个木头?
就在这时,海面上又迎来一支船队,数量不大,一共三十一艘战船,全部都是飞鱼战船,排成三列,片片白帆仿佛附在海面上的白云。船头船艉,左舷右舷,黑洞洞的炮口高高昂起,如同一张张血盆大口,要将人吞噬。
五百吨级的飞鱼战船是放在欧洲算是中型战船了,在全家军海军中只能算是辅助战船,日常巡逻是他们的任务。
这是全家军海军的渤海舰队,水兵都是从辽东海军军事学院里刚刚培训完毕的学生兵,以前在渤海海域,黄海海域,负责围剿海盗。他们虽然成军仅仅两个多月,但是接受检阅的水兵士气高昂,一双双年轻的眼睛燃烧着熊熊斗志,他们渴望着战斗!
全旭与杨延栋、茅元仪一起检阅了这支渤海舰队。
这次南下,他们也接到了集结命令,开始离开渤海和黄海南下,不过他们在鸡笼港(基隆)进行了三天修正,现在刚刚抵达南海,请求参战战斗。
渤海舰队的指挥官是一名年约三旬的儒生,名叫陈邦彦,广东顺德人。崇祯三年,被程敬贤聘请到辽东担任教学辽南大学的先生。
不过,他在随后成立的辽东海军军事学院担任教谕,他不懂水战,却学习很快,跟着萨拉尼奥学了三年,深得萨拉尼奥的赞扬。
于是,在成立的渤海舰队,他就担任中校舰队司令员。
陈邦彦来到郑和号上,初次看到全旭的时候,还有些拘束。
“不用紧张,渤海舰队训练怎么样?”
“每天至少三次实弹射击,任何一名炮手都亲手发射过上百发炮弹了!”
陈邦彦苦笑道“一个月三十天,至少有二十六天是泡在海上的,弄得他们都抱怨不已,声称宁可上战场跟海盗厮杀,也不愿意继续训练受苦。”
全旭淡淡的笑道“等真的上了战场他们就不会这样说了。”
“遵照全帅您的吩咐,我们这两个月一直是以战代练,等训练得差不多了就带他们去打海盗,甚至攻打被海盗盘踞的岛屿……”
全旭不等陈邦彦说完,打断道“训练效果如何?”
陈邦彦苦笑“训练效果怎么样还不知道,反正渤海周边岛屿上的海盗已经绝迹了。那些海盗不经打,二三十发炮弹过去就全吓得瘫在地上了,每次打仗都跟赶集似的乱哄哄,看着就头疼!”
全旭有些吃惊“二三十发炮弹过去全吓瘫了?这些海盗没病吧,胆子这么小,干什么海盗呀!”
如果渤海周边的海盗听到这句话,没准会哭出声来。不是他们胆小,实在是全家军海军的舰炮的威力太恐怖了,每一排炮弹下来都跟天崩地裂似的,只要是个正常的人都受不了啊!碰上你们这么一群开挂的货,我们除了投降还有别的选择吗?
陈邦彦“能挨了二三十发炮弹才吓瘫的都已经算一条汉子了,大多数海盗一看到我们逼近,立即挂起白旗,根本就不敢跟我们交火,弄得将士们很郁闷,有劲都没处使。”
“用不着郁闷,接下来仗有得打了。”
全旭指着南方的海域“那里有一群欧洲来的海盗,你们追上去,把他们消灭掉!”
要说欧洲海军都是海盗,其实并不是污蔑,伊丽莎白就是利用海盗,比如弗朗西斯·德雷克,沃特尔·雷利,特别是弗朗西斯·德雷克,成为海军中将,担任海军总司令霍华德的副司令,打赢了英国与西班牙无敌舰队的战争。
杨延栋有些担忧的道“真与他们决战吗?我们的战船总数虽然不比欧洲十五国联军多,但是主力战船,咱们才三十五艘,而他们却有六十九艘,主力战船的差距非常明显!”
“本帅指挥作战的权力被你们剥夺了,怎么打,这是你们的事情!”
全旭望着众人道“你们只需要知道,你们面对的是一群海盗,他们,不会跟咱们正面对决,我敢肯定,他们现在一定想尽一切办法,准备偷袭我们!”
“这个……”
杨延栋的眉头皱起“我们防守最薄弱的环节,就是吕宋,胜州港!”
对,现在已经没有了马尼拉,全旭在占据了吕宋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推平西班牙殖民军留下的痕迹,他们建立的城堡,教堂,统统推平,至于地名,也全部改掉。
马尼拉城,就是现在的胜州城,马尼拉港,就是现在的胜州港。
李信不以为然的笑道“如果他们去胜州港,肯定会撞到铁板!”
到了天快黑的时候,霍诺爵士再次来到郑和号上,请求与全旭谈判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他已经将赔偿金额提高到了一千二百万两银子。
就连全旭起初还有些心疼,是不是见好就收?
转念一想。
一张十块钱,一张一百块扔在地上,你是捡十块的还是捡一百块的?
开玩笑,成年人,只要脑子不进水,那肯定全部都要。
别看全旭距离欧洲十五联合舰队被用“谈判”的名义耽搁了一些路程,其实全旭肯定知道这是拖延战术。
顺带着,全旭也跟霍诺爵士打起了嘴皮官司“我的诚意是非常大的,不要三亿两银子了,这样吧,我只需要两亿五千万两银子,这已经够意思了吧,一下子给你们省差不多八千万比索!”
“这笔账不是这么算的,我们虽然占领了吕宋和苏禄没错!”
霍诺耐心的说道“可是,我们并没有获得两亿多两银子,别说两亿,就算是两千万也没有!”
“霍诺爵士,冷静点,愤怒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让你做出更加错误的决定,把事情搞得越来越糟糕!”
全旭笑道“你们侵犯了大明帝国的利益,损害了大明帝国的威严,这个代价难道不需要付出吗?”
“这是这也太多了,我们拿不出来!”
霍诺向全旭打起了悲情牌“我们西班牙帝国受到了法兰西、瑞典等国的挑衅,国王陛下必须保证欧洲的利益,我们可以让出在东方的利益,但是,你不能赶尽杀绝,要不然,你们什么也得不到!”
“你是在威胁我吗?”
“不,不,不,我是在阐述一个事实!”
“霍诺爵士,你是不是以为,你在这儿拖着,我就不知道吗?你们已经派出了精锐舰队,前往吕宋胜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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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七四章民兵归建
第五七四章民兵归建
“不,不,不!”
霍诺爵士沉吟道“侯爵阁下,你这样是对西班牙帝国与大明帝国关系的伤害!”
全旭淡淡的笑道“你们的海盗侵略我们大明的藩属国,屠杀大明的子民,抢劫我们大明帝国的财产,这就不是对大明与西班牙帝国之间关系的伤害吗?”
欧洲人非常擅长玩双标,看来也是传统了,有几百年的历史了。
对了,后世玩双标最牛逼的应该是美国,不过呢,美国还没有成立,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主体白人是西班牙人、英国、法国人、荷兰人、葡萄牙人,几乎欧洲所有的国家,都有移民到了美国。
大英帝国玩双标时,美国人还在跟印第安人学种地呢。也就是这帮无耻的美国人,跟印第安人学会了种地,转手就开始收购印第安人头皮,还弄出来一个感恩节感谢印第安人对美国人的帮助,尼玛你们就是这么感谢的?
感谢你八辈祖宗!
“我们之所以带着如此重大的诚意,是为了尽可能的避免战争!”
霍诺爵士还是旧事重提“侯爵阁下,莫非以为我们西班牙帝国有远东的力量不足,你们就可以肆无忌惮?我再次重审一下,我们并非没有一战之力,我们西班牙帝国的藩属国荷兰联合王国在东印度公司,还有至少一百四十艘武装商船,八千名精锐的士兵,大不列颠东印度公司实力比荷兰东印度公司实力稍差一些,他们拥有六百吨以上的盖伦船共计五十三艘,加上四百吨,二百吨的战船,我们欧洲在远东可以最多集结三百艘战船!”
“那就不用废话了!”
全旭摆摆手,一脸嫌弃的道“霍诺爵士,那就做好战斗的准备,别说我欺负你!”
霍诺爵士很想在全旭面前表现得强硬一些,然而问题是,全旭好像是吃定了他们,丝毫不在意战争的威胁。
“一千八百万两银子!”
霍诺爵士“这是我们可以表示的最大诚意。”
与东方的超级市场来说,一千八百多万两银子其实并不算多,仅仅大明时候,净流入的银子就多达四亿多两。
然而,这样也对大明造成了严重的通货膨胀,比如说正统五年(公元1440年),北方的粮食价格每石在一钱至一钱六分不等,到了万历三年(1575),粮食价格就达到了每石三钱至四钱之间。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则达到了每石二两银子以及二两七钱之间。
注意,这并不是百姓最终买到粮食的价格,而是官方京城的价格,边远地区会更贵,粮食产地会更便宜,这只是相当一个中间略高一些的参考值数。
到了现在,辽东的粮食普遍在五钱每石左右,江南会便宜一些,三四钱左右,北方略高六七钱左右,如果不是全旭的影响,现在北方的粮食价格应该达到七到八两银子,差不多粮食价格上涨了七十多倍。
西班牙人和欧洲人对于劫掠银子抵达欧洲兴趣其实不大,随着西班牙帝国的白银流入,西班牙比索的购买力也在持续下降。在查理一世时期,打造一艘三级战船,需要四千至六千比索,那么现在七十多年过去了,则需要五万八千比索至八万比索之间。
就算拿出一千八百万两银子,其实这只不过几百吨白银,一艘船的运输量就足够了,也就是说墨西哥银矿四个月左右的产量。
虽然有些内疼,可是,只要可以敞开量从大明购买丝绸,瓷器、以及茶叶,他们运到欧洲可以十倍,一百倍的赚回来。
就在这时,总参谋部的成员,递给全旭一份情报。
全旭看完以后,满脸冷笑道“你们的联合舰队正在全速向胜州港驶去,距离胜州港不到三百海里,这就是你们的诚意吗?”
“我不知道……”
霍诺爵士有些不解,看样子似乎真的不知情。
“霍诺爵士,你要从自身寻找原因,一味的推卸责任不明智!”
全旭望着身边的亲兵使了一个眼色“咱们大明与西班牙帝国,荷兰联合王国、葡萄牙王国、大不列颠英格兰联合王国,瑞典王国等国现在已经处于战争状态,即然你们再次挑起战争,那么什么时候结束,你才能回去!”
“不……”
霍诺爵士一脸绝望“不,不应该这样,我要回去弄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用了!”
全旭淡淡的笑道“等这一仗打完,你自然就会明白到底是出了什么事!”
在郑和号战船上,不准确的说,这一艘没有火炮的游艇,只不过大了一点,属于放在这个时候,属于战列舰级别的游艇。
既然李信信誓旦旦的说,如果欧洲联合舰队进攻胜州港,肯定会撞得头破血流,全旭就没有必须为这场不属于他的战争操心。
现如今全家军已经成长为一个整体,俨然是一个小朝廷,议事府就相当于大明朝廷的朝堂,虽然很繁忙,隔三差五的进行商议。
但是重要的事情,全旭直接拍板决定,根本就没有商议的必要,然而问题是,包括所有议员和代表们,都觉得理所应当。
全家军的总参谋部,已经发展了七个处,分别是作战处、装备处、后勤处、军务处、作战处,情报处,通讯处。
总参六处,就是从玄鹰卫二处借调发展起来的,现如今玄鹰卫的职能,逐渐向督察院的方向转变,比锦衣卫的权力小一点,他们没有抓捕和权力,一旦需要抓捕工作任务,需要军方配合。
其实全旭决定要跟郑芝龙打的时候,总参谋部作战处,就已经设想好了预案,这次郑芝龙的实力比全家军弱,他不会像上一次那样,自认为自己实力强,可以碾压全家军海军。
在海军中,一个非常无解的问题,那就是海域太辽阔,如果对方想跑,你很想追上,都是风帆战船,全家军的战船虽然更加狭长,速度稍快一些,但是这个优势并不算明显。
一至两节的速度差,相距几十海里,想追上一天都困难,更何况,夜晚的时候,风帆战船航行困难,要么抛锚。
如果对方冒险跑,很容易就像骑兵追逐战一样,失去目标。
总参谋部在广宁之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设计了这场战争,故意露出胜州港的防御空当,让欧洲联合舰队以为有机可趁。
更何况,在短短两年的时间内,全旭在吕宋的恢复性建设,比西班牙殖民菲律宾近六十多年更繁荣。
由于吕宋远远没有辽东对于移民有吸引力,全旭在采取坑蒙拐骗,再加上罪囚发配,以及流寇俘虏发配的方式,免强把移民弄到一百多万人。
不过,吕宋不是辽东,吕宋有着吕宋的特色,在辽东,土地是人均一百亩地,当然,也有一定的例外,比如说,占着沟渠、沼泽、砂石形,面积是会人情方面稍大一点。
但是在吕宋却不是,吕宋岛的耕地面积差不多相当于一百一十九万倾,也就是将近一万两千万亩。
河南省是中国的粮仓,面积比吕宋岛大三分一稍多,然而,耕地面积仅仅与吕宋岛持平。
吕宋的百姓分配的田地,则是以倾为单位,人均八倾,就是八百亩地。
在没有机械化的时候,一家三四千亩地想要种植过来,根本就没有可能,然而,吕宋岛的定位是亚热带水果,大量种植园。
西班牙殖民者已经把橡胶移植到了吕宋,不过面积不多,辽东开始开发了橡胶的使用,像车轮、密封圈之类,对了,还有鞋底。
辽东对于橡胶的需要越来越高,种植橡胶和烟草,以及种植果树,成了吕宋的支柱产业。中国人的勤奋在吕宋岛发挥的淋漓尽致,按照西班牙殖民地的种植园,一个面积差不多五十平方公里的种植园。一年的产出也没有几个钱。
但是,中国人都是穷怕了,他们不舍得浪费一寸土地,甚至是起早贪黑的干活,吕宋对于移民来说,简直就是天堂,这里没有干旱,没有寒冷,雨水充沛,土地肥沃。
在崇祯六年的时候,吕宋已经向中原运输了一百六十万石粮食,现在吕宋可是有名的富裕之地。
关键是,改名为胜州港口的吕宋舰队,只有飞鱼战船二十四艘,其中三艘由于触礁或其他原因,停在港口的船坞里进行维修。
二十多艘五百吨左右中型战船,根本就被十五国联合舰队放在眼里,尽管全家军的舰炮犀利,但是,狼多也能打败狮子,更何况,飞鱼战船还是老旧战船,装备的还是前装滑膛炮,与海伦娜购买的属于同一批号。
崇祯七年二月十三日中午刚刚过去,胜州城被一阵急促的战鼓声打乱往日的平静。
“各镇民兵,迅速归建,违者严惩不殆!”
“怎么回事?”
“出大事了,在今天上午,出海捕鱼的渔船,发现了西洋人的舰队,二百多艘战船,正朝咱们胜州港杀过来,最多还有半个时辰就该到了!”
“什么!”
一名正在悠闲地喝着茶的林凤,差点被呛着“快,回议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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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 第五七五章胜州的众生相
第五七五章胜州的众生相
考验一个民族的韧力,看的是她面对灭亡危机时的表现,考验一座城市是否坚强,则是看他面临战火时的姿态!
胜州城,只是一座崭新的城市,因为这座城市从挖地基开始,到现在还不到两年时间,欧洲联合舰队扑向胜州的消息,已经在极短的时间内,传遍了整个胜州城。
整个城市不可避免的出现了混乱,说什么的都有。
“西洋人要杀过来了,咱们怎么办?”
“逃吧!”
“能逃到哪里?”
“先离开胜州城,吕宋岛很大,咱们随便树林和山沟一躲,他们西洋人少,根本就找不到!”
“要不我们去丰州吧!”
丰州城距离胜州城大约九十公里,在吕宋岛的西南部,在后世这里属于八打雁,与胜州城相比,丰州城的建成时间更短,只有一年零五个月。
“如果胜州丢了,咱们到了丰州,还能往哪跑?”
“可是不跑怎么办?咱们又不是知道那些西洋人,他们一旦进了城,所有财产被抢光,男人被杀死,女人被……”
“西洋人和土著所过之处,寸草不留!”
李信一身便服,带着十几名亲卫,行走在胜州城的街道上。早在全家军总参谋部制定这个计划的时候,已经预留的后手。
李信曾有过质疑,万一欧洲十五国联军不进攻胜州港怎么办?
然而,总参谋六处的处长冷冷一笑“他们一定会来!”
李信有些明白了,总参六处应该在西洋人中间安插了钉子,这不用奇怪,西班牙与欧洲各国打了三十年战争,这才打出欧洲的所谓民族和国家,现在欧洲还没有国家和民族意识。
于是,李信就乘坐猎潜艇快速抵达了胜州,猎潜艇拥有三十五节的最高时速,即使是经济航速,也是风帆战船的两倍以上。
李信看着街道上百姓眼中恐慌,还有那些逃跑,离开之类的的话语,不禁微微皱起眉头。
“侯爷呢,全家军呢?”
“他们倒好,现在出了事了,他们倒跑了!”
“当官的就是靠不住!”
“我就说嘛,做人留一线,日后好想见,当初就不应该杀那些西洋人……”
李信很想一巴掌抽过去。
跪得太久了,忘了怎么站。
西班牙人在吕宋先后三次屠杀华人,这些幸存者,对于西洋人的恐惧已经深入了骨头里,他们在听到西洋人到来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逃跑,就是抱怨。
然而,没有等李信动手,一名满脸凶恶的汉子一巴掌抽过去“我们还没有死光呢,跑什么跑?”
“你怎么打人?”
“打的就是你?怎么了不服气?不服气就不要怂,不服气,就拿着刀跟西洋人干,哭哭啼啼像个娘们!”
“别瞧不起女人!”
“对,对,对”
“娘们也比你强!”
这名满脸凶相的汉子,名叫余红亮,绰号黑山狼。
余红亮在高迎祥麾下的时候,大小还算是一个头目,也算是造反的老行家,早在天启七年,他就跟着白水王二首先攻破澄城县城,杀死赃官张斗耀。
后来,王二被三边总督杨鹤抓住,砍了脑袋,余红亮就带着余众三百多人,跟了王嘉胤,后来又跟了高迎祥,高迎祥被卢象升抓住以后,这次余红亮没有跑掉,他被当成战俘送到了吕宋。
原本,余红亮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结果来到了天堂。
没错,对于余红亮来说,吕宋就是天堂。
官府分给了他一套院子,五间主层,左右各四间配房,又分给他三十二倾地,也就是三千两百亩。分到地的第一时间,余红亮哭得稀里哗啦,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造反,图的是什么?
封侯拜将?升官发财?
都不是,余红亮与众流民军一样,他只想活下去。
他记得非常清楚,他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杀掉的刘老财,其实家里只有不到两千亩地,现在他的地比刘老财还多。
但是,刘老财的只是旱地,他的却有四百多亩是水田,其他的也是上等良田。
余红亮不是一个人,他与流民军的一名妇女拼成了一家子,那名女子带了一对儿女。大的九岁,小的女儿四岁。
他以这三千两百亩地和自己的宅院作为抵押,向全记银行借了八十两银子,购买了两头牛,一匹马,还有种子和农具。
他自己一个起早贪黑,开垦了八十多亩地,最让他感觉不可思议的是,吕宋岛的稻子居然一年可以三收。
他在崇祯六年年底,还了一半的贷款,却又购买了两只中华田园犬,一柄破军刀,现在他媳妇已经怀孕了。好日子刚刚开始,哪怕是整个胜州城的人都跑了,他也要战斗到底。
余红亮抽了一巴掌以后,转身返回胜州城的家。
他回到家里,一对儿女跑过来兴奋的叫着“爹爹!”
年纪大的养子叫顺溜,今年九岁“爹爹,我听说西洋人要来了,这可怎么办?侯爷又不在!”
“侯爷不在,我还没死呢!”
余红亮愤愤的道“还有城墙,这三丈六尺高的城墙,西洋人未必能进城,就算进了城……”
说到这里,余红亮走到卧室里,从床头的墙壁上,取下一柄破军刀,然后想了想,又从床底子抽出一个箱子。
箱子里是几柄短刀,还有一只手铳。
余红亮将手铳装好火药,放进铅子,然后递给顺溜“顺溜,给你,拿好了,如果西洋人进了城,你给我想办法弄死一个,下辈子,我还给你当爹!”
顺溜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能在流民军中活下来的孩子,死人见得多了,他笑道“如果弄死两个呢?”
“他妈的,你要是弄死两个,我给你当儿子!”
余红亮走到媳妇身边,将一枚手雷弹递给了媳妇。
“这是最后一步,拉不拉弦随你!”
余红亮的媳妇眼睛慢慢的红了,她抚摸着自己的小腹“可怜的孩子,没有机会来到这个世上了,当家的,你放弃,我进了咱们老余家的门,绝对不给老余家丢人,宁愿死,也不受辱!”
那名养女有些惶恐,有些不知所措。
顺溜跟着余红亮走到院子里,他还想跟着余红亮走出家门。
余红亮转身望着顺溜“余顺溜,你是咱们家唯一的男子汉,保护你娘和你妹!”
顺溜一手握着一柄匕首,一手拿着一只手铳“我一定要弄死两个西洋人,下辈子,我还给你当儿子!”
“好小子!”
虽然说,胜州城出现了一些仓皇失措的人,痛哭流涕的人,那是有的,不占主流!
此时的胜州移民,最主要主体人口,还是流寇。
而流寇的主体,却都是西北大汉,西北汉子,向来悍勇,他们才不怕死,在极短短的时间内,胜州城不到五万人,集结了一万三千余人,不仅仅是男子,一些女人也拿着刀,以保、甲、镇为单位,到全家军军前听令。
看到这一幕,李信终于有了底气,他最算理解了全旭当初说要把吕宋华人给分散安置的意义。
如果让吕宋幸存华人单独成为一个城池,这个城池是没有出路的,他们跪得太久,忘了怎么站。
而那些西北大汉都是敢造反的人,现在他们都成了地主,都有了希望,谁要毁灭他们的希望,他们就会跟谁拼命。
全家军留守在吕宋的兵力其实并不多,因为驻军要钱啊,可是吕宋议事府却是穷光蛋一个,他们收的税,还不够建学校,安置移民。
现如今议事府的所有收入,只能依靠卖矿,连地都卖不上钱。
林凤来到李信面前“李副议长,这次西洋人来势汹汹,咱们是不是要动员吕宋所有州府?”
按照李信的意思,其实不用动员,全家军足以有能力守住胜州港,守住胜州城,只是看到胜州港的乱象,这让李信有些不踏实。
“这股的西洋人,其实是侯爷的手下拜将,他们在台湾海峡被侯爷打败了,他们打不过侯爷,这是拿咱们撒气!”
李信接着道“这次侯爷率全家军海军肯定会来支援咱们胜州,你也知道战船要抵达吕宋需要时间,这段时间还需要依靠我们自己,这样吧,胜州已经动员完毕,马上通知丰州、巴州、宋州、康州、卫州、秦州立即进行全员动员!”
吕宋岛其实设立了胜、丰、巴、宋、康、卫、秦、沈、郭共计九个州,二十五座县镇,六百七十五座镇。
这些城镇,统一采取全民皆兵的战略,虽然是地主,那也要接受全家军组织的训练,他们都经过一个月甚至两三个月的训练,随便拉起来,也比明朝的卫所军精锐多了。
虽然吕宋议事府穷,承担这些民兵的给养,还完全不成问题。
吕宋不缺食物,不缺粮食,别说种地,就算啥也不种,吕宋的百姓也饿不着。
胜州港新兴建的十八座炮台,已经准备完毕,十八门一百三十毫米二十八倍径后装线膛炮,全部掀开炮衣,黑洞洞的炮管指着海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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