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丞相的工具人继妻(1)
时初捂着额头从床上起来,睁开眼睛便看见蜜合色的帐幔垂下来,身上盖着花好月圆、子孙满堂的喜庆被子,床头上挂着两个精致的龙凤帐钩,一看这些东西她便知道这回是到了古代。
趁着还没有下人发现她醒了,时初便又重新躺了回去,开始整合起这个身体主人的记忆。
原身叫许时初,才二十岁,刚嫁给当朝大权在握的洛长青洛丞相三个月,夫君出身高贵又位高权重,按理说原主该过得很不错才是,可惜,她只是个被娶回来当工具人的继妻。
洛长青与原配柳淮倾青梅竹马长大,又自小定亲,成亲之后自然恩爱甚笃,你侬我侬,很快就生下一对龙凤胎,日子过得令人艳羡不已。
彼时洛长青娇妻柔顺、幼子可爱,仕途也畅通无阻,生活美满,意气风发。
只可惜大概过满则溢,这样令老天都妒忌的生活并没有一直持续下去,柳淮倾在龙凤胎八岁的时候就因病撒手人寰了,洛长青因此一度一蹶不振,最后还是为了龙凤胎才振奋起来。
大概是与发妻的感情太好,此后好几年不管亲朋好友怎么劝说,洛长青都不肯续娶。
那原主又是怎么幸运地成为他的继妻呢?
这是因为这几年几个皇子相继长大,皇位之争越发激烈起来,而洛长青这个位高权重又没有妻子的丞相就被盯上了,哪个皇子都想把他拉拢到自己这边来,于是便打上了他妻子的主意,整天算计着让洛长青娶他们势力中的某个女子为妻。
洛长青一是为了躲开这个算计,二是为了女儿的婚事着想,毕竟这时代有丧母长女不可娶的说法,因此特意挑选出了原主这个出身没落伯府,又因为长辈丧事而蹉跎到二十岁都没嫁出去的“大龄剩女”。
原主只是宁远伯府许文博的侄女,早早没了亲生母亲,自小便在后娘的磋磨下长大,养成了怯懦温顺的性子,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这样的性格即使嫁入相府也不会仗势欺人,摆后母的架子来磋磨继子女。
洛长青便是看上了她这点才把人娶回来当个挡箭牌用的,对她自然一点感情都没有,成亲当晚便与原主直接说了,让她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管府中少爷小姐的事,也不要指望能与他成为恩爱夫妻,但只要她本分老实,那丞相夫人的荣耀他自然会给足她的。
原主本来满心欢喜以为幸福就在眼前,谁知道洛长青无情的一番话像是一盆冷水当头泼下,立刻就泼醒了她的美梦,令她茫然错愕、痛苦又难堪。
但她不敢也没有底气反抗,只能咽下满心委屈默默在相府当个隐形人。
如果一直这样,即使与丈夫继子女都没有感情也不妨碍她自在生活,只是她的娘家却不可能放过这样显赫的亲家不去利用。
于是她的大伯母要求她把堂侄女说给洛长青的长子洛睿为妻,说是亲上加亲,堂侄女成了儿媳,她也能在相府站稳脚跟,理直气壮当相府主母。
原主本来就因洛长青的一番话没有安全感,便轻易被大伯母蛊惑,在大伯母的教唆下做了不少错事,居然给洛睿下药,把堂侄女弄到了继子床上,成功地“亲上加亲”了。
这样的过分行为彻底惹恼了洛长青和洛睿,不听话的工具人自然会被处理掉,原主很快“体弱多病”起来,没两年便悄无声息死了。
时初了解了原主上一世的情况,很快便知道现在处于什么时间段了,她如今嫁给洛长青三个月,住在这个院落里默默无闻,洛长青上一次来看她还是新婚夜那晚,自此后便再也没有踏足过这里了。
而龙凤胎洛睿和洛雅清当然也不会把她放在眼里,早晚请安自是不可能的,只把她当个隐形人。
她这个院里除了相府派来的几个下人嬷嬷,便是从宁远伯府带过来的丫鬟陪嫁,时初回忆了一下,发现这些随她陪嫁过来的下人的卖身契并不是在她手里,居然还在伯府她大伯母那里!
这可就有些离谱了,也就是原主这个不谙世事又被养得懦弱的才不知道卖身契的重要性,手上没有下人的卖身契,那这些下人还是她的仆从吗?这显然不可能。
看来她大伯母老谋深算,早就有了踩着原主把自己孙女嫁入相府的打算,毕竟把原身这些下人掌握在手里,还怕原主能逃出她的手掌心,不努力为她出力吗?
“来人!”时初喊了一声,过了好一会儿都没有人进来,果然是不把她当正经主人的,否则原主睡觉时怎么会没有一个丫鬟守着?
时初又加大了音量喊了好几声,才有一个长相清丽的丫环施施然地走进来。
“哎呀,夫人你怎么喊得那么大声?这让相府的下人听到了多不好啊,还会以为咱们伯府出来的人没教养呢,让相爷知道了可怎么办?”丫环桃叶蹙着一双柳眉暗含不满地说道。
瞧瞧,这丫环都敢管到主子头上来了,简直是胆大包天,可想而知是有多不把原主放在眼里了。
时初直直地盯着桃叶看了一会,直把桃叶盯得不自在了,才面无表情地说道:“帮我梳妆打扮,然后吩咐人给我上点能饱腹的东西来。”
桃叶一听,微微撇了撇嘴说道:“这个时候早不早晚不晚的,午饭吃过了,晚饭又没到时候,哪里有什么吃的啊?夫人这不是为难奴婢吗?”
“怎么?我这个相府夫人难道连点吃的都没有吗?堂堂相府的厨房只做早晚饭,其他的食物就不用做了?”时初冷冷地说道,
“到底是你嫌麻烦不愿意去,还是不满意我这个当主子的使唤你了?”
桃叶看到时初与以往截然不同的神情也并没有放在心上,原主怯懦胆小的性格早就深入人心,桃叶一时也想不到她内里换了个魂,是真的在生气,于是便隐晦地翻了个白眼,不满地说道:
“不是奴婢嫌麻烦,只是你也知道,相府的人向来不把夫人放在眼里,这个时候去,也拿不到什么好吃的回来,那些点心羹汤什么的,是给小姐少爷准备的,他们也不会肯给夫人的吧?”
桃叶说完,便斜眼瞧着时初,以为能看见时初不甘羞愧的脸色,原主知道自己在相府没有地位,最忌讳被提起这个了,平时桃叶她们没少阴阳怪气地拿原主被相府的人看不起来说事,每次被说了原主都是一副难堪痛苦的模样,她们可没少拿着个当戏看。
谁知这回时初听了她的话居然没有一丝痛苦,反而坦荡荡地看着她,说:“相府的下人要是敢拿没吃的来糊弄我,你再来回我,我倒要看看是我这个只有名头的夫人重要,还是下人重要,即使我再受忽视,也是相府夫人,我要是豁出去找相爷告状,桃叶,你觉得相爷是惩罚下人呢还是指责我呢?”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丞相的工具人继妻(2)
桃叶这才想起来时初再烂泥扶不上墙,也还有个相府夫人的名头在呢,虽然她不认为时初有胆子找相爷告状,但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她也不能嚣张过头了,万一把人逼急了真豁出去了可不好。
于是她只好讪讪道:“夫人说笑了,奴婢这便去给夫人找吃的。”
说着便要出去,时初忙喊住她:“把那些偷懒的下人给我喊回来当差!”
时初自己起床,坐到梳妆台前,铜镜中映入一个并不清晰的面容,只是再不清晰,也能看得出镜中人消瘦的脸庞,苍白的肤色以及干枯毫无光泽的头发。
原主自小没有亲娘,有了后娘便有了后爹,吃了不少苦头,缺吃少穿是日常,饿得面黄肌瘦,都二十岁了还身材干瘪,像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脸上死气沉沉毫无生机,没有一点年轻姑娘的青春靓丽。
时初嫌弃地看着自己,扯了扯嘴角,幸好面部骨骼端正,鼻子精致小巧,两道眉毛虽然淡淡的,但看得出眉形很好,双眼黯淡无神,但够大够圆,眼眸也清亮,只要好好养一养,等脸颊有肉了,脸色红润起来后,便也不会难看。
时初仔细地打量了一遍原主的样貌,一个高挑的丫环才走了进来,看见时初坐在梳妆台前,便问道:“夫人今天是要梳妆打扮吗?”
“是的,给我化个端庄有气势点的妆容。”时初扫了这个叫梨叶的丫环一眼,说道。
梨叶惊诧地看了看时初,显然没想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要求来,便问道:“夫人是要出门?”要不然也不用打扮得“有气势”。
时初点点头,便让梨叶动手。
等化完了妆,时初看了看,用黛粉把两道眉毛再画得深色一点,才满意了。
吃过桃叶拿回来的东西之后,时初便道:“把我陪嫁过来的人都集中起来,我等一会儿有事吩咐。”
桃叶和梨叶面面相觑,不知道时初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桃叶便问:“夫人这是要做什么?”
“自然有事,你只管叫人就是了,记住,一个都不能少。”时初郑重地说道,然后又吩咐梨叶,“你和我一起去找大小姐。”
时初出了门,便发现自己这个院子是真的非常冷清偏僻,虽然占地宽阔,但院落里空空的,连花草都稀稀拉拉,连同她这个主人一样毫无生机。
原主没去过大小姐洛雅清的院子,时初还是叫了个相府的下人才找到了地方。
洛雅清正在自己的书房里给闺中好友写信,听见丫环来回报说夫人过来了,一时半会还没想起是谁:“夫人?什么夫人找我?”
显然她已经忘了自己有个继母了。
“便是继夫人,小姐您忘了相爷新娶的夫人了?”她的大丫环连忙提醒道。
洛雅清这才想起自己这个名不副实的继母来:“她怎么来找我了?”
“许是有事吧,您快点换身衣服,她很快便过来了。”
等时初进了洛雅清的院子,便有一个丫环把她引进来,歉意地说道:“夫人您先坐一会儿,吃些点心喝杯茶,小姐很快就出来了。”
不愧是相府千金的丫环,看见时初这个隐形人,也没有丝毫瞧不起,而是恭恭敬敬、客客气气的,这便与她的丫环显出鲜明的对比来了。
“母、母亲您来了,找我有什么事?”洛雅清有些别扭地叫了时初一声,但开了口后很快便从容起来。
时初打量了一下洛雅清,只见她十五六岁的年纪,长着一张心形小脸,杏眼圆润明媚,两道细细的眉毛弯弯,微微笑着,一看便是个讨人喜欢的漂亮姑娘。
“我想回宁远伯府一趟,你叫二管家和几个身强力壮的仆妇陪我一起回去吧。”时初没有和她客气,直接说出自己的来意。
洛雅清有些疑惑:“您不是有自己的嬷嬷?怎么还要?”
“自然是方便狐假虎威啊。”时初意味深长地说道,“对了,还要几个身手好的护卫。”
洛雅清惊奇了,她虽然与这个继母不怎么往来,却知道她胆小怕事,没想到这会儿却能说出这些出乎意料的话来,看来她这个继母并不像传说中那么懦弱。
洛雅清很爽快地把人借给了她,虽然不知道她回娘家狐假虎威要做什么,但这并不碍着相府什么事,便无所谓了。
她虽然不喜欢有人占了自己母亲的位置,但时初只是个有名无实的,并不会损害她和哥哥的利益,因此这点小忙她还是愿意帮的。
时初于是带着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坐着马车回宁远伯府去了。
宁远伯府寿春堂里,许时初的大伯母,也就是伯府大夫人周氏正皱着眉看这个月的府里的账本,宁远伯府早就败落得不成样子了,要不是她每天精打细算、斤斤计较,府中生计还不知道得多难呢,因此周氏每次看账本心情都不好。
这个月又是入不敷出,周氏沉着脸正沉思着该怎么克扣丈夫小妾才能省下点银子,就有一个嬷嬷打外头进来,给她行了礼,眉开眼笑地说道:“老夫人,三姑奶奶从相府回来了,带了许多人呢,浩浩荡荡的可气派了!”
“三姑奶奶?许时初?!”周氏终于想起来三姑奶奶便是自己那三个月前嫁入丞相府当继室的侄女儿,一听说她回来了,便也高兴起来,皱着的眉头也舒展开了。
是了,这个侄女儿可是当朝大权在握的丞相的夫人,伯府的女儿中嫁得最风光最好的就是她了,娘家这么艰难,她也应该帮衬帮衬才是!
一想到这里,周氏便立刻精神奕奕起来,只是内心还有点可惜,要是嫁入丞相府的是自己亲女儿就更好了,现在白白便宜了侄女儿。
她并不知道洛长青看上的正是许时初的性格和身世,即使她有女儿,洛长青也不会选她女儿的。
“快去迎接三姑奶奶。”周氏故意喊三姑奶奶而不是相府夫人,便是为了显得跟侄女儿亲热些,这时候可是他们伯府要仰仗许时初,而不是许时初要仰仗她了。
许时初刚进了厅堂,周氏便立刻迎了上来,亲热地握住她的手,满脸慈爱地看着她,连连说道:“哎呀,初姐儿可算回来了,你出门子都三个月了,伯母不知道多惦念你!快让伯母看看……都瘦了……”
这充满关怀疼惜的语气,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许时初和周氏的关系得多好呢。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丞相的工具人继妻(3)
许时初皮笑肉不笑地把自己的手从周氏手中抽出来,说:“劳伯母记挂了,侄女儿很好。”
这大伯母也是有意思,当初原主还没出嫁时,周氏半年见不到原主也不说惦念,甚至有时见到了还会嫌弃原主出现得碍眼,现在才三个月没见就像是十年八载没见过一样,连寥寥无几的感情都像是吹了气一样膨胀起来,亲热得好似许时初不是她生疏、忽视的侄女儿,而是她千娇百宠的亲女儿一样。
许时初任由她做戏似的说了好些亲热的话。
没过多久,得了消息的许时初的继母李氏和继妹许慧淑、堂嫂温氏、堂侄女许雪柔等伯府的女眷和小孩儿都涌进了厅堂里,至于男眷们,不是做官当值就是在外面厮混着。
“哟,不愧是当了丞相夫人的,瞧瞧,现在都穿金戴银,风光极了。”许慧淑盯着许时初身上的衣服,阴阳怪气地酸道。
其实许时初的衣服算不上多华丽富贵,但原主在伯府时穿的都是灰扑扑的、不知道洗过多少次都发白了的衣服,寒酸极了,因此这次的衣服一上身,许慧淑便觉得她是光鲜亮丽了,立马便嫉妒起来。
李氏连忙扯了扯自己女儿的袖子,描补道:“呵呵,淑姐儿心直口快的,这是在羡慕姐姐有新衣服穿呢。”
李氏终究年长有见识些,即使心中嫉恨自己这个继女,恨不得她死掉,但如今这个继女成了丞相夫人,再也不是她能磋磨的小可怜了,便只能忍了心中的不甘,识时务地不敢再让女儿得罪继女。
许慧淑顿时炸了毛一样,不忿地说道:“娘!谁说我羡慕她了?她也配我羡慕?瞧她这穷酸样,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闭嘴!你说的是什么话?!祸从口出的意思你是不是不知道?二弟妹,淑姐儿的规矩可不能放松了,否则哪天伯府覆灭了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周氏沉着脸盯着许慧淑,对李氏说道。
李氏也吓了一跳,什么太子龙袍的,可不能随便说,因此连忙让人把许慧淑带离了厅堂,许慧淑原本是不想离开的,但周氏和李氏都虎视眈眈地盯着她,她便也不敢再留了。
许时初见人走了,才慢悠悠地说道:“妹妹这性格,也不知道将来什么样的妹夫能承受得住?可真是够‘心直口快’的……”
李氏听见许时初意有所指的话也硬生生忍了,谁让她现在势不如人呢。
“好了,废话不多说,我今天是来把伯府的下人送回来的,省得伯府缺了人用,就成了我的不是了。”许时初淡淡地说道。
“什么伯府的下人?这不都是初姐儿的陪嫁吗?”周氏心里一咯噔,装作不知情地说道,希望许时初说的并不是她心中所想那件事。
然而让她失望了,许时初说得很直接:“哪里是我的陪嫁了?卖身契都还在伯府呢。相爷都说了,相府虽然算不上富贵滔天,但几个下人还是买得起的,相府的夫人还用不着使唤伯府的下人。所以我这边把人给大伯母送回来了。”
许时初毫不心虚地扯着洛长青的大旗说道。
周氏一拍自己的额头,恍然大悟般说道:“是我老糊涂了,上了年纪记忆都不好了,竟然忘了把陪嫁的身契放入初姐儿的嫁妆里了。哎呀,初姐儿不要怪罪大伯母,大伯母这就让人把你陪嫁的身契找出来给你。”
许时初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做戏:“大伯母不用演了,我既然把人都带回来了,自然就不可能再带回相府。”
周氏脸色一下子就冷下来,阴冷的目光盯着许时初,话里话外都是威胁:
“初姐儿话可不要说得这么满,要是没有一个自己的下人,你在相府里可怎么过得下去?相府里那对龙凤胎都这么大了,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你这个当人后娘的,就算是被人欺负了都没个可信的人回娘家报信,到时候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那可就晚了……
我看你还是收下卖身契吧,否则想找娘家撑腰都没人可使唤呢。”
许时初听了,微微一笑,道:“这些偷奸耍滑、目无尊卑的下人我是不敢用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卖主求荣了,大伯母就自己留着吧。”
周氏忍着气道:“你要是不喜欢这一批,那就换一批,总有适合的。”
“不不,哪一批我都不要,大伯母就别白费心思了。”许时初摇头道,“伯府的下人,我哪还敢用啊。”
“初姐儿!你可别忘了,你是咱们宁远伯府的人,就算再怎么掰扯也扯不掉你是许家女的血缘名头!你就非要和娘家作对吗?要是没有娘家人撑腰,你在相府里被人欺辱死也没有人给你讨回公道。”
周氏干脆扯出了娘家人的名头来企图压制住许时初。
许时初会是在意这个的人?
她冷笑道:“我可不信你们会帮我撑腰,相府要是有人欺辱我,你们只会帮着他们踩上一脚,还会站在相府那边拍掌叫好吧?难道你们这种欺软怕硬的人,还敢为了我对上权势赫赫的相府?别落井下石就算好了!”
周氏被她的话一噎,脸色铁青,偏偏无法反驳,因为许时初说的都是对的,要是她被相府的人欺辱了,伯府也万万不可能帮她撑腰讨公道的,只会指责她窝囊没用,讨好不了相府,唯唯诺诺地说相府欺得好。
“好好!果然是嫁进相府翅膀就硬了,以前在府里跟只鹌鹑似的,话都不敢大声说,现在却敢跟长辈顶嘴了……你这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娘家都不放在眼里,目无尊长、贪慕虚荣……一朝得意便猖狂,要是相爷知道你是这样的人,看他会怎么对你?”
周氏气得咬牙切齿,话语一转便指责道。
她心中对此时许时初的行事有了惊疑,觉得她嫁入相府后变化有些大了,但很快又觉得许时初当初在府里的性格也许是装的,便更认为她心思深沉了。
“他爱怎么对我就怎么对我,关你什么事?好了,人我给你带回来了,这便不多留了,此后伯府就当没我这个人了吧!”许时初起身抚了抚袖子,漫不经心地说道,转身便走了出去。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4、丞相的工具人继妻(4)
那些陪嫁们正跪在门外,显然是听见了许时初要把他们留在伯府的话了。
这会儿见她出来,丫鬟仆妇们便一个个涕泪横流地跪行到许时初跟前,哀求着不想留下来,要跟许时初回相府。
这些下人们可不傻,简在帝心的相府跟没落的伯府相比,权势地位相差得就跟天上的云与地上的泥一样,宰相门前七品官,而没落伯府的下人算什么?
况且许时初以前的行事就是个没主见的懦弱主子,任由下人欺瞒,针戳在身上都不知道喊疼,当她的陪嫁不知道多自在,丫鬟仆妇们一个个比主子还无忧无虑。
这会儿许时初要甩掉他们,就跟晴天霹雳一样,可不亚于割他们身上的肉了,于是一个个哭得是真心实意。
“夫人!奴婢一定好好当差!为夫人上刀山下火海,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绝对不敢再偷懒了……夫人千万不要扔下我们……”桃叶哀求着说道,就要扑上来抱住许时初的腿。
许时初一脚把她踹开,还吩咐从相府里带来的仆妇们:“拦着他们。”
仆妇们立刻便把陪嫁们拦住了。
“夫人,奴婢错了,奴婢不该偷懒耍滑,不该目无尊卑……奴婢会改的,希望夫人给奴婢一个机会……就算扣奴婢月钱也行,不不,就算不给月钱也行……”梨叶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
她之前看着许时初不得相爷宠爱,便想寻机爬上相爷的床当姨娘的,有这么一个远大理想吊着,这会儿月钱就根本不在她眼里了。
可惜她出师未捷身先死,许时初直接来一招釜底抽薪,让她连相府都回不了了。
“许时初,你就真这么冷漠绝情?看看这些可怜的下人们,他们陪着你在相府三个月,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你就这么无情?”周氏跟着出来,看见陪嫁们的作态便又不肯死心,要许时初把人带回去了。
“什么苦劳?他们在相府比我这个主子过得自在多了,既然大伯母你这么重情,那这些人就还给你了,你肯定会重用他们的吧?我就不夺人所爱了。”许时初轻笑道。
周氏顿时被噎住了,这些陪嫁是什么人,她一清二楚,她用这些人就是想要让许时初在相府孤立无助时更惦记着娘家,最好能把许时初潜移默化成她手里言听计从的傀儡。
现在许时初不要这些人了,那留着他们还有什么用?只是也不能立刻就处理了他们,否则不就真认了是算计许时初?
许时初在相府下人的环绕下出府去了,路过小花园时却见许慧淑朝她冲过来。
“小贱人,你站住!”许慧淑跋扈任性的性格跟她的名字没有丝毫相似,她以前欺负原主欺负惯了,这会儿许时初嫁入相府她也改不了。
刚刚在许时初面前被大伯母说了一顿,她立刻便迁怒到许时初身上,这会儿等在这里就是要找许时初发泄怒火,她还以为许时初是那个孤苦无依任由她欺辱的人呢。
“掌嘴二十。”许时初淡淡扫了一眼这个愚蠢恶毒的继妹,对身旁一个仆妇说道。
不愧是相府出来的仆妇,就是训练有素,许时初话音刚落,她便抓住了许慧淑,抽了她一巴掌。
许慧淑被仆妇一巴掌抽得脑袋嗡地响起来,懵了,等脸上火辣辣地疼起来,才捂住脸庞,厉声惨叫起来。
边惨叫边恶狠狠地盯着许时初:“敢打我!我不会放过你的!”然后也顾不得自己脸上的伤,便要扑上来打许时初。
许时初怎么可能站在原地等她来打,转头地又吩咐两个健壮的仆妇:“你们俩按住她,你继续打,不打完二十个不准停手。”
于是许慧淑便被按着打了,她的两个丫鬟看见这一幕,吓呆了,想要扑上来解救自己的主子又不敢,最后只得一个哀求着别打了,另一个则跑去找救兵了。
许时初看着挨打的许慧淑,脑海中想起的却是有一年中秋,伯府一家人吃团圆饭,原主就坐在许慧淑旁边,大伯父作为一家之主,正在饭前发表些家人要团结友爱、互助互利之类的话。
因为无聊,又不能有大动作,许慧淑便在桌子底下用手使劲地掐原主的大腿,非常用力,原主不敢哭出声,又不敢反抗,疼得眼泪汪汪,满是哀求地望着继妹,希望她放过自己。
那时候的许慧淑是什么表情呢?她笑嘻嘻的,好像觉得非常好玩,脸上满是恶作剧得逞的得意,掐得更用力了。
原主疼得只能咬住自己的拳头,浑身颤抖。
团圆饭结束之后,原主回到自己的小院子里,掀起裙子,便看见腿上一片青紫红肿,之后连走路都一瘸一拐,那伤直到差不多一个月才好全了。
那时候的原主连哭都是不敢哭出声的,生怕别人看出来,会嫌她晦气,搅了大好日子里一家人的兴致。
等二十个巴掌打得差不多了,丫鬟终于带着救兵李氏跑来了。
李氏不是个好后娘,但绝对是个好亲娘,看见许慧淑被打得这么惨,急得疯了一样冲过来,发髻都散了也顾不上。
“住手!住手!不准打我女儿!”她扑上去想拉开仆妇们的手,可惜她一个养尊处优惯了的夫人,怎么可能是身强力壮的仆妇的对手?
那三个仆妇愣是打足了二十个巴掌才停下来,放开了早就被打得昏头转向的许慧淑。
“淑姐儿!你痛不痛?别怕,娘来了……”李氏满脸是泪地小心翼翼地捧住女儿红肿的脸,心疼地问道。
看见女儿那青紫得完全看不出本来面目的脸,李氏恨得牙齿都要咬碎了,她怨愤至极地看向许时初:
“你这个小贱人!烂货杂种!敢打我女儿,我绝对不会放过你!”
许时初冷笑一声,连话都不想与她多说一句,有些人总是严于律人、宽以待己,她们自己可以随意欺辱其他人,但其他人要是敢反抗,那就是大逆不道、不可原谅,就恨不能把忤逆自己的人碎尸万段。
“我就是打她了,你又能拿我怎么样?”许时初扫了一眼恨不得把她挫骨扬灰的母女俩,头也不回地带着相府的下人们离开了。
等出了伯府门之后,相府二管家恭敬地问许时初:“夫人,现在是要回府吗?”
许时初摇了摇头:“不,去牙行,我要买几个下人。”
二管家了然,随后非常尽职地给许时初介绍哪个牙行生意公道、仆从质量上乘。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5、丞相的工具人继妻(5)
许时初在二管家的帮助下挑选了自己需要的奴仆,让几个护卫把他们先带回相府安置,自己便又去了京城最大的那家医馆。
医馆的人看见许时初带着一队训练有素的仆从进来,立刻就觉察出了她身份不凡,虽然一时之间没认出她是哪家的贵人,但依旧不敢怠慢,于是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大夫便迎了上来接待她。
“夫人安好,可是要寻医问药?”
“是的,我需要调理身体。”许时初点点头,坐在脉台前伸出细瘦的手。
老大夫虽然有些疑惑这贵夫人怎么不请大夫上门诊治,而是自己亲自上医馆来,但他并不想多管闲事,于是便把许时初当成普通病人来对待。
老大夫仔细观察了许时初的脸色,着重看眼珠、唇色,看了好一会儿,才皱着眉给许时初把脉。
把了好一会儿,老大夫才道:“夫人这脉象细而虚、艰涩怠缓,是气血两虚、诸虚劳损之象;又浮而无力,为阴不足,是寒症,多为四肢逆冷,伤暑、多汗,食不化……如若不好好医治调养,则有碍寿数。”
老大夫说了一大堆,总之就是说许时初身体状况很差,亏损得厉害,要是再不好好调养就活不了多长了。
许时初对此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因此很平静地说道:“那就劳烦大夫给我开方子医治了。”
老大夫看着许时初,欲言又止,也许是疑惑她身份不凡却不知道为什么身体会差到这个地步,看她身体的状况,很明显从小就留下了许多隐患,不仅仅是气血亏损,还有外伤留下的经脉阻滞。
显然这位夫人日子并没有她表面上过得好。
许时初装作没看到老大夫的神色,她等医馆伙计给她抓药的时候,又另外买了些别的药材,这些药材她另有用处。
从医馆出来,许时初没有再去哪里,直接回相府了。
只留下两个仆妇给自己调教新买的奴仆,其他的人许时初就还给了洛雅清。
回到了自己偏僻的小院子,许时初便觉得浑身发软,头脑发昏,这身体实在是太差了,才出门办了这么点事就受不了了。
她吩咐了人熬药,便躺到了床上好好休息。
相府洛长青的书房里,洛长青早已从宫中出来,他一边皱着眉看着手上的文书,一边问一旁垂手肃立的二管家:“许氏今天出门干了什么?”
二管家便一一把许时初做的事都说了出来,包括找大小姐要仆从、回娘家甩陪嫁、买奴仆、看病,每一件事都说得清清楚楚,非常仔细,甚至连许时初和周氏的争执、医馆的老大夫把脉的脉象,都说得一清二楚。
洛长青听得有些惊讶,连手上的文书都不看了,说:“这许氏怎么跟以往性格相差这么大?居然敢跟自己的大伯母对骂,还敢打继妹?她不是被那府里的人欺压得死死的?”
二管家小心翼翼地瞅了瞅洛长青,见他脸上只是惊奇并没有厌恶,便开口道:
“许是终于脱离了狼窝虎穴,不需要再隐藏自己、不用再示弱才能活下去了?”
二管家自己就给许时初找出了个合情合理的理由,他是听着老大夫说出许时初身体的真实情况的,那身体连相府里烧火的小丫头都比不上,烧火的小丫头都能衣食无忧,而许时初作为宁远伯府正经的小姐,却吃不饱穿不暖,饱受虐待,惨得二管家作为一个下人都很同情她了。
洛长青听了二管家的话,点了点头,有些理解许时初,毕竟当初在这么个狠毒的后娘手下生活,要是不收敛着性子,忍辱负重,她很可能就活不到出嫁了。
而现在到了相府,他虽然不能把她当成真正的妻子,但作为相府夫人的体面他是给了她的,只看她以后怎么使用这份体面了。
成亲三个月以来,洛长青见她还是那副忍气吞声、唯唯诺诺的窝囊样子,还以为那就是她的真实性格,改不了了,没想到她今天就让自己刮目相看了,不但雷厉风行地处理了陪嫁的刁奴,还开始调养自己的身体,一副从此改头换面好好生活的模样。
洛长青倒是乐于见到她的改变,毕竟就算她只是个挂名头的相府主母,那也是要出门应酬的,要是她软弱可欺,对相府并不是一件好事。
之前并不管她,只是以为她烂泥扶不上墙而已,现在她不是烂泥了,就可以扶一扶了。
“只要她安守本分,不插手少爷小姐的事,那她要做什么都满足她。”洛长青吩咐道,相府夫人的体面他都会给足她,只要她够聪明。
“是!”二管家回答道,心中也为许时初感到高兴。
许时初并不知道自己权利大了许多,但她第二天却从衣食住行都感受到了一种好的变化,华服美衣、珠宝首饰流水般送了进来,早餐都美味可口了许多,破落的院子都开始修建起来了,花园里的花草也开始规划起来……
许时初从这一天起开始感受到了作为相府夫人真正该享受到的生活乐趣。
她吃过午饭后躺在廊下晒太阳,便看见几个仆妇在整理院子里的花草。
许时初把她们喊过来,说道:“除了那些珍贵的,你们把普通的花草都拔了吧,把空余的地整理出来,之后要种什么花草,我自己有计划。”
仆妇们便按照她说的去做了。
许时初倒不是有什么闲情逸致去栽花种草,她是打算种些能做成香料的花草,像是香柠檬、薄荷、桂花、梅花、玉兰之类能用于多种香料的花草。
许时初昨晚翻过自己微薄的嫁妆之后,发现有一个香料铺子和一家书店,所以她打算把自己的香料铺子好好发展起来。
而恰好她上个世界穿越成了太后身边一个专门调香的宫女,太后早就成了上一任后宫的最终赢家,而现任皇帝的后宫与太后无关,因此许时初当太后的宫女也当得挺自在的,只需要专心调调香,倒是让她有时间、有条件把香料这一门手艺钻研得很深。
这回这手艺便又有了用途之地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6、丞相的工具人继妻(6)
时初原本并不是人类,她是一只兽,用人类的话来形容,大概只有“空间兽”这个词比较符合她的生物特性。
她本是生长于万界之外的一种生物,身体无形,灵魂却强大无比,还有个伴生空间,能吸取能量长大,因为她这一种族太强大无敌,又爱争强好胜,于是常常互相争斗。
时初刚出生不久,全族最强和第二强打了起来,那一战打得昏天暗地,最后打上火了,这前两名壮士同归于尽自爆了,因为这两名祸害太厉害,它们自爆连累得几乎全部族人都没了,剩下寥寥几个也不知道被爆炸的余波卷向了哪里,流落到了何处。
而时初是逃过那一劫的幸运儿之一,被迫到处流浪,后来机缘巧合,不知怎么的就能钻进各个小世界中,穿越成了一个个人类,游荡于万千世界中。
时初虽然刚出生一片懵懂之时就在宇宙中穿梭了,但毕竟是兽,思维行事自然与人类不同,人类所谓的礼义廉耻也束缚不了她。
她刚穿越成人,进入人类世界的时候什么都不懂,自然行为举止诡异,被身体原本主人的亲人一眼看出不是原主,以为被孤魂野鬼附身了,于是她被抓住被火烧死……
又穿成另外的人,又被认出,然后又被以各种方式杀死。
被杀死了太多次,她的灵魂都被削弱了不少,伴生空间本来就是随着灵魂的壮大而壮大、弱小而变小的,因此那些时候,她的伴生空间小了许多,灵魂都险些被削没了。
后来她穿越的次数多了,一点点吸取了教训,才终于学会了入乡随俗,不管内里多么天马行空、与众不同,但外在好歹能装成个人样了。
当然她行事随心率性惯了,每次穿越到一个世界后,在符合当时的社会环境范围内,她还是会尽最大的可能过得更快活些。
她的伴生空间终于不再小得可怜,能装些上个世界的东西留到下个世界用了。
等她渐渐适应成为人了,很少再被原主的亲人认出来杀死,灵魂就随着一个个世界的穿越而壮大了不少,空间自然跟着宽阔起来,装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于是等到时初成为这个世界的许时初的时候,她的伴生空间更是宽大得如同一座城,里头被她放进了肥沃的土地河流、各种植物动物,以及她在各个世界收集到的喜欢的房子……物种丰富多彩。
所以当许时初要开香料铺子时,她便决定从自己的伴生空间里移植一些合适的植物出来,壮大香料的种类。
这样她的香料就能独一无二了,那样的话还会愁钱少不够花吗?
许时初的陪嫁银子只有区区五百两,能用多久呢?所以还是自己赚钱才行啊。她爱好享受,可受不了没钱任意买买买的憋屈生活。
至于相府夫人的体面?那都是要在规定之内的,先例规矩之内的银子可以少用,却不能多领,还不是受制于人?
许时初可不想花银子都得斤斤计较。
许时初伴生空间里的金银财宝很多,但在这里她却不能直接拿出来用,毕竟以她的身份,突然之间暴富了,有源源不绝的钱可用,那不是明摆着有问题吗?
所以她得有正经的挣钱来源。
伴生空间里的植物幼苗和种子要不引人怀疑地拿出来还得准备一番,因此许时初一时之间并不着急。
在调养身体之余,她先去看了自己陪嫁的香料铺子。
宁远伯府陪肯给她当嫁妆的铺子,绝对不可能是生意兴隆的,毕竟伯府自己都入不敷出,许时初她那大伯母和继母不可能舍得拿生意好的铺子给她,因此当许时初看到这间香料铺子的时候,第一感觉,就是——寒酸。
地理位置偏僻,离京城热闹繁华的主街道远,客流量很少,一天都不见得有两个客人进店里来看看。
许时初进店门时看见的只有两个神情萎靡不振的伙计,闲得能拍苍蝇,说实在的,这间铺子还继续开着而没有倒闭,就是件神奇的事了。
也许伯府想过把它关掉,而恰好原主出嫁,于是就把这烫手山芋当嫁妆丢给她处理了?
“客人想要看什么香?”年长些的伙计看到许时初进来,懒洋洋地招呼了一声,显然并没有认出自己的老板。
“你们这里都有什么香料?能给我介绍一下吗?”许时初也不说自己的身份,干脆当个客人先来看看这两个伙计还有没有必要留着。
“我们这里有制好的线香、香丸、香饼,散香则有檀香、苏方木、龙脑香、安息香、苏合香,甘松、丁香也有,夫人喜欢哪种的?”
中年伙计打起精神说道,虽然也不是很积极,但态度比另一个偷偷撇嘴翻白眼的伙计好多了。
“我想用来熏衣服的,不知道什么香比较好?”许时初边打量着店,边问道。
中年伙计拿出一个木制小盒子来,打开,说:
“熏衣服的话,香丸和香饼都可以。这盒名为百花芬的香丸,是用菊花、栀子花、玉兰花、龙涎香和白芨等香料制成的,花香怡人,闻之如春风佛面、百花盛开,沁人心脾,最适合放置于衣柜之中。”
许时初听他这么一说,拿了一丸在手上,放在鼻子底下闻。
确实芳香怡人,又不过分浓烈。
不过——
“香是好香,但似乎不够新鲜了?”
许时初上个世界一辈子都在伺弄香料这玩意,自然一下子就闻出来这香丸的不足之处。
中年伙计刚打起的精神顿时又萎靡了下去,他叹了口气,愁眉苦脸地说:“店里生意不好,这些香丸都放了许久了,卖不出去一直积压在这里,自然不怎么新鲜了。”
当着客人的面承认东西卖不出去,这伙计显然已经破罐子破摔,自己都放弃这单生意了。
“何止生意不好?简直就是没有生意!说不定这店明天就倒闭了!老子太倒霉在这破店里干活,这个月月钱都不知道还能不能发下来……”那个一直不理许时初的年轻伙计冷哼道,
“老子得赶紧找下一份工作才行!”
得,这伙计都已经身在曹营心在汉,想要另找出路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7、丞相的工具人继妻(7)
“你们主家呢?生意不好都不来解决这些问题的吗?”许时初明知故问道,宁远伯府里的人都不是做生意的料,自然不可能让香料铺子起死回生,而原主出嫁后依旧自怨自艾,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没心思看一眼陪嫁铺子,怪不得这铺子半死不活地苟延残喘。
“哎,别说了,我们主子根本就不理会这生意,上次来看这铺子的还是一年前的一个管事,之后除了来拿账本子,就一直不闻不问了。三个月前说是这铺子被陪嫁给出嫁的主家姑奶奶了,那姑奶奶也没派人来管……”中年伙计叹道。
许时初听了他的话也目瞪口呆了,没想到宁远伯府还真是废物,这正经的铺子不想着起死回生好好做生意挣钱,只想着在府里斤斤计较,怪不得破败成那样。
“掌柜你就别有什么希望了,肯定是那姑奶奶也看不上这铺子,早晚得关了它!你也早些寻别的出路去吧,就凭你一手辨香、仿香的手艺,难道还怕找不到活儿干?”年轻伙计满不在乎地说道。
“你是有手艺的?那怎么在这里蹉跎了这么久?”许时初有些意外,这掌柜还肯留在这里。
中年掌柜苦笑道:“我十几岁时从家乡逃难流落到这里,是这店里的老掌柜收留了我,又教了我辨香、仿香的手艺,从那之后我就一直在这店里干活了,我这一大半辈子都是在这铺子度过的,哪里舍得轻易离开?
我是不肯死心,总想着再坚持坚持,也许主家就又重视起这铺子来了呢?那我不就有用途之地了吗?
唉,我也知道这可能是我的奢望了,要是这个月再没有入账,那我也坚持不下去了,一家老小总得吃饭……”
许时初听了,也觉得有些心酸,又有些感动,这掌柜是个重情义的,还有手艺在身,可以考虑留下来继续当掌柜。
于是她也不继续隐瞒身份了,微笑着对中年掌柜道:“那幸好我今天来了,要不然我这店里就一个伙计也没有了。掌柜你不用去找别的活儿了。”
掌柜听了许时初的话,一开始还没明白,等过了一会儿,便震惊地瞪大了眼睛,眼眶一下子就红了,激动得手足无措,语无伦次:
“不、不用找活……不、不……您、您就是我们的新主家?真是太好了,我终于等到了……”
“是的,我打算重新装修一番这铺子,好好整理之后再重新开张,这些事都要掌柜你来盯着呢,你以后可没办法再这么闲了。”许时初笑着道。
掌柜激动得连连说好:“忙才好!忙才好!小的一定好好帮夫人您盯着铺子里的事……”
“好,那你们先把店里剩下的这些香料都收起来整理好,把店空出来,之后我画好了重新装修的图纸,你再找人来改造这铺子。”许时初吩咐道。
掌柜的表情顿时肉眼可见地鲜活起来,有了希望之后精神气都不一样了。
而那个被许时初的身份转换惊得目瞪口呆的年轻伙计,许时初淡淡说道:“既然你已经打算另寻出路,那我就不碍你的前程了。”
从香料铺子出来后时辰还早,许时初就顺便再去自己那个书店看看。
出乎她意料的是,书铺的情况看起来比香料铺子好多了,起码这书店地理位置、人流量都正常,里面还有一些读书人正翻阅着书籍。
不过许时初在门外看了许久,都没发现有客人付钱卖书,,原来那些翻阅书籍的读书人大多数都只是趁机来看书,而不是买书的,而作为掌柜和伙计,又不能拒绝这些人。
书店的大问题没有,小问题却不缺,不过许时初并不急着处理书店,毕竟现在她要忙着调养身体和装修香料铺子的事,急也急不来。
“夫人,快到酉时,天色不早了,要回府吗?”许时初的新大丫鬟知春问道。
才下午五点,许时初不想那么早就回去,她突发奇想道:“知春,哪家酒楼饭菜最好吃、最受欢迎?咱们吃了饭再回去吧。”
反正她回去也是自己一个人吃饭,那还不如在酒楼用餐,听听热闹也好。
知春对主子的兴致有些惊讶,不过她很快便尽职道:“咱们京城最大的酒楼便是万客楼,据说几乎每天都是满客的,不少达官贵人也爱在那请客。”
知春前任主子是个大官,大官犯了罪被流放了,她被发卖时恰好就遇上了许时初,许时初需要一个有经验有手段的大丫鬟,于是在大家族里待过的知春就很合适了。
“那就去那里吧。”许时初说道。
她今天只带了两个丫鬟和一个车夫出门,不是大阵仗,在外面也没有人认识她,所以很是自在。
万客楼不愧是京城最大的酒楼,装饰得贵气辉煌,桌椅杯盏都是精致漂亮的,能进这里来的客人非富即贵,一看层次就不一般。
“洛贤弟,你上次在学院试中所用的那‘区直非胡’的典故是出自那本书里的?我孤陋寡闻了……”一个文雅低沉的男声传入许时初的耳朵里。
许时初闻声看过去,只见四五个年轻的学子簇拥着当前一个俊秀的少年从酒楼门口进来,说话的是个身形挺拔、长相斯文的年轻男人。
许时初只觉得那俊秀少年有点眼熟,一时想不起他是谁。
不过很快有人为她解惑了,知春低声悄悄对她说:“夫人,小少爷也来了,我们要过去打个招呼吗?”
原来是自己那便宜儿子,许时初恍然大悟,然后说道:“不必了,人家和同窗聚餐,我们过去做什么?没必要去打扰他。”
知春便不再出声了,她到了相府这些天,也大体明白了夫人与相府的三个主子并不怎么来往,关系甚至称得上陌生。
看着便宜继子被人追捧簇拥,意气风发,许时初心里没有丝毫波澜,更没有兴趣去讨好他,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就行了,于是她径直去了厢房里。
许时初的耳朵很灵敏,厢房之间墙壁又是木质的,隔音并不好,于是在等待上菜的时间里,她便听见隔壁有人说起丞相府的小公子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8、丞相的工具人继妻(8)
“洛相这儿子真是年少英才,小小年纪便才名远扬,你看见刚刚那场景没?国子监那些向来心高气傲的才子们,在他面前都是毕恭毕敬的,唯他马首是瞻……”
“嗤!真是天真,你以为那些才子们服的是洛睿那小子的才华?服的不过是洛丞相的权势罢了!要是我有个当丞相的爹,就算我不学无术,他们也能真心实意地把我捧成个绝世天才!”一个吊儿郎当的声音说道。
许时初忍不住笑起来,这人说得倒是有趣。
“你就别死鸭子嘴硬了,你是嫉妒人家洛公子既有才华又有家世吧?就算你有个当丞相的爹,也只会是个爱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另一个男声不赞同地说道。
“爱吃喝玩乐怎么了?谁让我有这资本呢?我就算游手好闲到死,也有我亲爹亲哥给我兜底,而这位洛少爷就不一样了……
他那丞相爹前些日子不是才娶了个新夫人吗?新夫人年轻貌美,等给他添了弟弟,你看他还能不能像现在这样快活?要是那新夫人手段再厉害点……哼,还有的是他洛少爷苦头吃呢!”那吊儿郎当的男子不屑地说道。
“就算洛丞相有了幼子,那也影响不了洛少爷吧?他都长大成才了,洛相为了家族着想,也不可能不看重自己的长子。”
“哼,你是不知道偏心的父亲能做出什么事来,有了后娘就有后爹,这话说得不假,长大成人的儿子哪有日日相伴在旁的娇妻幼子惹人爱?”吊儿郎当的男人不屑道。
“也不一定吧?洛相不是跟原配感情很好吗?这么多年都不肯再娶。”另一个男声不太相信地说道。
那个不羁的声音又道:“原配都死了多少年了?你我都是男人,难道不娶妻,还不能有其他女人了?”
……
隔壁的人又接着说了许多,许时初听着便想,洛长青对原配情深似海,当然不可能是个偏心的父亲,人家对自己这个新夫人不屑一顾的,哪里会有什么宠爱的幼子?真是让广大八卦百姓失望了。
万客楼的水平果然是顶尖的,许时初吃得心满意足,才回相府。
她坐在马车上,揉着自己身上被颠簸得生疼的骨头,心想,现在要是有橡胶车轮就好了,否则她以后出门一次就得浑身疼一次。
她决定在自己的伴生空间里找找看有没有橡胶树。
刚回到相府,就有下人来禀报,说是宁远伯府送了帖子过来,有事让她明天回去一趟。
这完全在许时初的意料之中,她那天在宁远伯府大闹了一场,那家里的人自然不可能放过她。
毕竟以前被自己任意欺辱都只能忍辱吞声的人,突然有一天学会反抗了,居然毫不留情面地狠狠削了自己的脸面,这还能忍下去?自然是要狠狠压制下来的。
他们还以为许时初是他们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人呢,随随便便一张帖子就想让她乖乖回去,完全没想过她会拒绝。
“不用管,我明天不会回去的。”许时初说道。
于是第二天,宁远伯府里,许家人都等着许时初回来,打算对她三堂会审的事因为没了主人公而没法进行了。
“这个大逆不道的不孝女怎么还不回来?”许时初的亲生父亲许文广沉着脸勉强压下心中的不悦,说道。
“人家翅膀硬了,嫁进了相府,哪里还会把我们这些娘家人放在眼里?根本不需要压制自己的脾气了,嫡亲的妹妹不是说打就打了。”李氏还在记恨许时初让人掌掴了女儿二十巴掌的事,不遗余力地在许父耳边说她的坏话。
“等三丫头回来,是得好好教导才行,忤逆不孝、残害手足、心狠手辣,这些品性要是让人知道了,其他姑娘就别想嫁出去了。
不好好教导,相爷还不得误会咱们伯府的教养?”伯府的一家之主,许时初的大伯父许文博脸沉如水地说道,显然也对这个突然反叛的侄女很不满。
大伯母周氏对自己身边的嬷嬷说道:“你再出去看看初姐儿到了没有。”嬷嬷领命出去了。
“三姑姑要是不回来了怎么办?”柔美可人的许雪柔迟疑地出声了,她就是许时初的堂侄女,大伯母千方百计想着让她嫁给相爷长子的孙女儿。
“她、她敢不回来?!”许慧淑恨恨地说道,她脸上的青紫还没有完全消除,对许时初的恨意让她戴着面巾也要来,等着替自己报仇。
许雪柔看了眼自己这个愚蠢的小姑姑,说:“那可说不定,毕竟她上次回来还做出了那么反叛的事。”
……
宁远伯府的人还在你一言我一语地对许时初进行讨伐,然而他们一直从上午等到下午,都没有等到人回来。
许文博很不可思议:“她居然真的敢不回来?”
他看了看自己这一大家子,闭了闭眼,对自己夫人说:“今天你亲自去一趟相府,亲自去邀请她,看她有没有胆子不回来!”
周氏点头:“好,我就不信我这个当长辈的都亲自上门了,她还能拒绝,除非她不要自己的名声了。”
许时初要是在现场听到她这句话,肯定会笑着反问,名声对于她来说有什么用?她出嫁了,名声坏了难道会影响她当相府夫人?洛长青又不会因为这个就休了她。许家人对她不好,要是她名声坏了会影响许家,那她还巴不得名声更坏一点呢。
名声只有在需要它的人眼里才重要,而这个世界的许时初恰恰就是最不需要看重自己名声的人了,她孤身一人,只要自己不在意,那别人的闲言碎语怎么影响得了她?
恰巧她是心大的人,只在乎自己的享受,地位她不缺,自己还能赚钱,那就已经能快快活活地过下去了。
至于宁远伯府,那关她什么事呢?她还巴不得宁远伯府更没落一些,好为原主报报被虐待的仇。
此时的许时初并不知道自己明天即将迎来兴师问罪的大伯母。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9、丞相的工具人继妻(9)
她此时正借着自己要休息的理由独自待在内室,等丫鬟们都出去了,她便进入了自己的伴生空间里。
她专门找了芳香浓郁的花草,像是薰衣草、郁金香、葡萄风信子、洋甘菊、紫丁香、含羞草、迷迭香、百里香、玫瑰等这些她以前从各个世界中收集到的花草,都是美丽又香气四溢的。
除了花草,许时初还准备种几种树,红楠树、香樟、杜松子、甘松、广藿、柏木这几种带有浓烈香味的树木都是做香料常用的,自己种更方便些。
虽然要种的种类杂了些,但谁让许时初现在穷呢,空间里的钱不能拿出去买专门种花草树木的田庄,便只好先在自己的院子里折腾了,幸好相府够气派,分配给她的院子够大。
反正这院子只住着她一个主子,她便决定把那些空着的、没必要留下的房子都拆了,留着土地来种花草。
许时初辛辛苦苦一个人在空间里拔花苗、树苗,累得够呛,但没办法找人帮她,只能歇一段时间再干,花了老半天,才终于把需要的花草苗都整理了出来,准备找个时间放到外面去,装成是派人从外地找回来的,这样就能避免暴露了。
这些花草还要花很长一段时间才种到能用的时候,现在许时初想要制香,材料只能先从外面买了,之前她在药店里买的一些药材,就是用在调香上的。
不过空间里种好的材料她还是能偷偷地掺和着买来的一起用的,相信能挺过香料铺最初的一段时间。
事不宜迟,许时初打算下午就乔装打扮一下出去,好让这些花苗名正言顺地出现。
午饭过后,许时初喝了药,对知春道:“我似乎越来越困了,看来这调理身体的药挺有用的,听老大夫说,人爱困,说明身体的自我恢复能力正在觉醒,人,体正是用睡觉的方式来让五脏六腑修复的。”
知春听了高兴地说道:“那真是太好了,夫人您困了那就好好睡吧,身体修养可不能耽搁了。”
许时初一本正经地点头:“那我就睡去了,别让人来打扰我,否则我可要发火的。”
成功忽悠了丫鬟,许时初抓紧时间给自己“改头换面”,准备乔装成一个精干瘦削的中年男子。
她伪装的技术很是高明,没办法,这都是她在一个个世界中冒着生命危险历练出来的,能不精湛吗?
很快她一双眉毛粗了,眼皮往下耷拉,肤色变得粗糙黝黑,脸部轮廓都粗犷了不少,已经完全是个在外奔波劳碌的中年汉子的模样了。
她还不忘把脖颈、手部等露在衣外的皮肤都涂黑,完全没有破绽。
换上空间里不知哪个世界留下来的粗布短打男装,许时初便小心翼翼地从窗口翻出去,绕过有人的地方,准备翻围墙出去。
幸好她所在的院子足够偏僻,相府里的护卫都不怎么过来巡查,所以她成功地翻出了府。
许时初顺着早就打听好了的花鸟市场走去,她这些天在外面就是抓紧时间收集这些信息,因此这会儿倒是不用浪费时间,直接就找去目的地了。
到了花苗市场偏僻无人的后巷道里,许时初便飞快地把自己伴生空间里准备好的花草幼苗都拿出来,堆了一大堆。
然后她走近市场里,问一个面善的买鹦鹉的老大爷:“大爷,我买的花草有些多了,自己一个人拿不回去,不知道这里有没有什么伙计能帮我把东西送上门?当然我会付工钱的。”
老大爷抬起眼,把许时初上下打量了一下,才说:“哪有什么伙计?买少的都是自己拿回去的,就算有人买得多了,人家也自己就带了帮手,像你这样没计划就买多的倒是少见。”
许时初摸摸自己的脑袋,笑得憨憨地道:“我本来也没打算多买的,但不是恰好遇见一个卖珍稀品种的花商吗?我那主子最是喜欢稀奇古怪的花草,所以我就都买下了,这会儿都不知怎么搬回去呢。”
老大爷倒是好心告诉他:“一条街外不就是码头了吗?那里有不少等着干活的苦力,你找几个苦力来,不就能帮你把东西搬回去了?”
然后他一脚踹向一旁七八岁正逗着一只鸟儿的小孩:“铁柱,快去码头找几个苦力来帮你叔!”
小孩立马应了一声便去了。
不一会儿果然带了几个人高马壮的汉子过来,许时初掏出几个铜板扔给小孩儿:“拿去买糖吃。”
小孩儿欢呼一声便跑了,惹得老大爷笑骂。
许时初谢过老大爷,便带着几个汉子到后巷堆着花苗的地方去,说:“你们帮我把这些送去内城洛丞相府就行了。”
几个苦力一听丞相府,顿时便吓了一跳,忙不迭地摆手道:“不行不行!丞相府哪里是我们这样粗鄙的人能去的?我们可不敢,上丞相府的门?我腿软!”
许时初没想到他们居然这样敬畏相府,她是太小看老百姓对大官的畏惧之心了吗?
虽然头疼,但她也不得不安抚他们:“相府又有什么好怕的?你们是干活的,又不是做坏事,无缘无故的,难道相府还能怪罪你们?你们只要送到门前,告诉门房,这是夫人要的花草,那门房自然就会禀告主子,你们不用面对那些贵人的。”
苦力还是摇头,许时初只得加大筹码:“加一倍运送费!”
他们还是有点犹豫,许时初干脆道:“两倍!三倍!”
“干了!死就死了!”那个壮得像熊的汉子一拍胸膛,答应了,其他几个见状,便也应了下来。
许时初黑着脸看着他们只是去丞相府送一趟货就跟上战场一样,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真是苦笑不得。
于是许时初就这样花了三倍的价钱才把自己的花草幼苗送回相府。
办好了这件事,她便拐着近路回相府,打算在这些人送货之前到达家里,省得露馅,虽然她吩咐了知春不要打扰她,但万一呢?
许时初不知不觉就回到了自己房内,又动作迅速地卸了妆,换上自己的衣服,就恢复成了女子的模样。
房里还是静悄悄的,果然没人打扰。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0、丞相的工具人继妻(10)
过了一盏茶的时间,许时初便装作醒来的样子,叫了知春进来伺候她梳洗。
“夫人脸色果然红润了许多,看着都精神了,等养好身体,夫人都不知道多美貌呢。”知春一边给许时初化妆,一边赞叹道。
许时初笑了笑,看着镜子中长了些许肉的自己,这副模样比起她刚穿越来那天,确实要好看一些,但也称不上美貌,毕竟她还是太瘦了,一时之间不可能那么快就补得回来。
“好了,你就别瞎夸了,我这是刚睡醒才显得脸色红润些。”其实不是,是刚从外面回来,运动量大了的原因。
不过这原因许时初可不会说,她笑眯眯地想。
知情识趣的丫鬟又找了其他的方面夸了许时初一番,许时初被她夸得心里美滋滋的,心想这个丫环真是太值了,干活利落,嘴巴又甜,哄得人开开心心的,是个好丫头。
“夫人,外院的人来传话,说是府门外有几个挑着货物的汉子,来给夫人送花草苗的,要不要让人送进来?”一个嬷嬷在门帘外问道。
“让他们送进来吧。”许时初说道。
终于把花草苗名正言顺地送进来了,许时初便吩咐下人们按她的规划栽种起来。
自己院子里的仆从不够,许时初便毫不犹豫地找洛雅清要人来帮忙。
洛雅清把人拨给她,等人走了之后便问自己的嬷嬷:“许夫人这是要种多少花草,怎么要这么多人?”
那嬷嬷恰好是个爱交际的,许时初院子里的下人虽然没来多久,但她也能跟人说上话,于是回答道:
“听说夫人把她院子里原先的花草都拔了,连些空着的房屋都拆了空出地来,说是要重新规划种些珍稀的——都是从外面找的花草苗呢。”
洛雅清微微翘了翘嘴角,眼中似有若无的嘲讽,说:“不知道咱们府里这位夫人,是从什么地方找到的珍稀花草?珍稀在哪里?可是我们没有见过的?”
那嬷嬷不屑地说道:“咱们这夫人该不会是给人骗了吧?小姐你见多识广的都没办法找到什么奇花异草,她一个没落伯爵府里的小姐,到哪里去找?啧啧,夫人要是真被人骗了,那可会连累得咱们相府也被人笑话的啊。”
洛雅清假意地瞪了嬷嬷一眼:“嬷嬷你说什么呢?夫人从前是有些不显,但如今也嫁到咱们相府来了,想必眼皮子不会那么浅,被人欺骗的。”
“哎呀,我的小姐,这可不是什么眼皮子浅不浅的事,而是她见识少、愚蠢无知的事啊,要是传出去了,不知道笑掉多少人大牙!”那嬷嬷义愤填膺地说道。
洛雅清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道:“那也没办法,她始终是府里的夫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一个当继女的,哪有干涉继母做事的道理……唉,只有等她吸取了这次的教训,下次做事才能深思熟虑些吧。”
“就是委屈小姐和少爷了,希望她不会做得太离谱吧。”那嬷嬷虚情假意说道。
许时初并不知道自己只是借了些人来干活,就引起高贵的相府大小姐抒发了一番感慨,还得了人家背地里“善解人意的体贴关怀”。
第二天早上,许时初还没从床上起来,就听见知春轻轻地喊她:“夫人,夫人……宁远伯府的大夫人和雪柔小姐来了,正在外面等您呢。”
许时初昨天忙了一天,正睡得香还没清醒呢,就听见不讨人喜欢的人上门来了,顿时皱起眉头,小脾气一发作,用被子盖住脸,瓮声瓮气地说:“那么早就来扰人清梦!让她们等着,我睡醒了再说!”
说完便再也不管了,直接睡了过去,知春没法,只得让人去告诉许大夫人。
许大夫人正心急如焚呢,听见个丫鬟来说许时初还没起床,让她们等等,顿时就发火了:“这么晚了还不起床?她是越来越放肆了,还敢让我这做长辈的等她,真是无法无天了!你快去催催她!”
她还使唤起那来回话的丫头了,那丫头是个憨的,只会一直说让她们等,夫人还没起床……
气得许大夫人脑壳都疼了,如果这是在宁远伯府里,她早就冲进许时初房间里掀被子骂人了,偏偏这是在相府里,她可不敢在人家的府里耍威风,便只得憋着气等下去。
要是让她不等了回去,她又不肯白上门却无功而返,于是只能咬着牙等许时初醒。
而许雪柔,则心不在焉的,眼神并不老实,总是到处瞅着,还想着往外走出去,还是被丫环拦住了,才没有逛到别处去。
“你看什么看?洛公子又不会出现在这里,别白费心思了。”许大夫人看见她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模样,便没好气地说道。
许雪柔小脸一红,跺跺脚,羞涩地说道:“祖母!我只是想看看……洛府的少爷小姐们会不会来给姑母请安而已!”
许大夫人翻了个白眼,说:“别想了!你姑母是什么东西,有资格让相府的公子小姐来给她请安?想得倒是美。”
“可、可好歹姑母是他们的继母,面子情也要做到的吧?”许雪柔不确定地说道。
“面子情?你那姑母有什么面子?以为嫁进了这相府,就有底气摆脱我们了,哼!看看她既不得丈夫宠爱,又没有娘家撑腰,能傲到哪里去?还不是被人瞧不起……”许大夫人轻蔑地说道。
“倒是你,我的好孙女儿,等你嫁到这相府,可给好好地笼络住洛少爷的心,拉扯一下你父亲和哥哥弟弟……只有娘家兄弟好了,你才能在婆家站稳脚跟呢。”许大夫人压低声音,趁机教导自己的孙女。
这嫁进相府的事还没谱呢,许大夫人就已经想好怎么借相府的势来提拔自己子孙了,这么有信心能让许雪柔嫁给洛睿,真是想得够美的。
当然,在原主那一世,她们是成功了的,即使洛睿并不心甘情愿地娶了许雪柔,但许雪柔够精明会钻营,凭借着不得宠的名分,也愣是扒拉起了自己的兄弟。
只是可怜的原主,被利用完了,便如同烧尽的柴火,风一吹,便连灰都没了。而这些既得利益者,谁也没想过救救她。
说起忘恩负义、狼心狗肺,宁远伯府其他人比许时初厉害多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1、丞相的工具人继妻(11)
等许时初彻底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了,下人又来回报了一次,许时初这才记起来,顿时惊讶了:“她们居然还在等?”
下人点头,回答:“就是许大夫人和许小姐看着脸色都不太好。”
许时初听了忍不住笑出来:“等了这么久,她们脸色好看才奇怪了。倒是我小看她们攀权富贵的心思了……你去让她们离开吧,我不会见她们了。”
“这……是,奴婢这就让她们离开。”那仆妇虽然惊讶了一会儿许时初强硬的态度,但很快就照吩咐去做了。
“夫人,您这样做会不会不太好?毕竟她们还是您娘家的人,万一她们在外说您一朝得意就看不起娘家了……”知春有些担忧地说道。
许时初漫不经心地说道:“那又怎样?只要我还是丞相夫人,她们就就有再多的不满也得给我咽下去,除非她们疯了,想得罪丞相府。况且,我现在又不在乎名声,她们说不说又有什么关系?”
“是我多虑了。”知春想起她主子这些天的做法,并不是会被人威胁住的性格,于是也安下心来。
至于等了半天却连许时初一面都没见到就要被赶走的许氏祖孙俩有多气急败坏、恼羞成怒,许时初都是不知道的,当然,她也不在乎。
一个月之后,许时初的香料铺子终于重新装修好了,她这些天一边调养身体,一边安静地调香,她把香料铺的孙掌柜也带着一起调香,还教了他不少香料新方子,激动得他对许时初感激涕零,更加死心塌地地把所有心思都放在香料铺子上,誓要好好报答许时初了。
到了重新开张这一天,孙掌柜让两个小伙计把一台足有半人高的天青色精致又华美的香炉摆在门口左侧,接着把一支足有成人三指粗、三十寸长的线香插进香炉里点燃,袅袅香气便传了出来。
“掌柜,这是什么香?香气好特别啊,越闻越想闻……”一个小掌柜闻着这香,一脸沉醉地问孙掌柜。
孙掌柜得意地说道:“主子说这香叫‘一鸣惊人’,是她特意在重新开业这天做出来的香,就是要让咱们的香料铺一鸣惊人的!你们等着吧,今天这根香绝对能让咱们这铺子成为最惊艳热闹的所在!”
“一鸣惊人?这名字秒啊!”另一个小伙计惊叹地说道,这支香的味道并不是他所接触过的哪一种,他从来没闻过这样的香味,它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又多样的……
先是带有微辛的干木香,清淡,借着便是龙脑样的壤香气息,又像是象柏木和岩兰草的气息,香气扩散力连绵又悠长。
这前调先让人精神一震,吸引了注意力,之后却又缓缓变成了特殊的芳甜香气,隐约有白兰花香、青滋香,又带有类似苦橙花的气息以及微弱的草香底韵……
各种沁人心脾的香味仿佛调皮的春风,拂过每一个经过香料店铺的人的脸,那飘忽而诱人的香气仿佛梦中女郎那让人捉摸不定的含情眼眸,令人挠心挠肺,恨不得立刻扑上来占为己有……
这样复杂多变的香味还并不是这支“一鸣惊人”最大的特点,持久而传播力广而远的力度,才是它最惊人的优点。
一般的线香在室外点燃的话,最多能传两丈远,要是有风,那还能飘得更远些,但香味也是散而不浓的。
而这支“一鸣惊人”却意外地传播力惊人,不但在香料铺所在的街道能闻见,就连几里外的地方都遥遥飘到了。
最繁华热闹的长安街主道上,出来逛首饰铺子的千金小姐耸了耸鼻子,问身边的好友:“你有没有闻到什么香味?像是茉莉香……不不,像是玉兰,这会儿又不是玉兰了……”
她说得跟胡言乱语一样,但好在她的好友居然理解了,连连点头,抬起下巴似是也嗅着了什么香味一样:“对对!好香好甜……很清新怡人……”
“这到底是什么香啊?”千金小姐好奇极了,往四周看去,想找出这令人灼心挠肺的香气来源。
而另一边,被母亲牵着手的小童眯起眼睛,说:“娘,香香……甜甜……我要甜甜的桂花糕!”
他娘往四周的摊子看去,并没有发现糕点摊铺,于是斥道:“哪有桂花糕?你嘴馋就直说!”
“是桂花糕的味道!”小童不知道什么香料味儿,他只记得记忆里桂花糕甜甜的香味。
年少轻狂的少年,闻到的却是鲜香清香,像是海洋风的味道,带有新鲜空气的气息,飞扬飘逸。
这天早上,很多人都闻到了令自己心旷神怡的香味,悠扬清新,并不浓烈,却勾得人心思攒动。
于是,循着香气而来,看见的便是许时初那重新开门营业的香料铺子——醉香阁,以及门前那支迎天矗立的“一鸣惊人”。
“原来是这支香散发出来的香味?这么大一支,怪不得能传那么远……”
“醉香阁?是卖香料的?哎,进去看看!”
“这香是什么香?以前没闻过,我很喜欢,买些回去也好。”
……
越来越多的客人便是这样被“一鸣惊人”吸引而来的,店铺位置偏僻又怎样?酒香不怕巷子深,这香料的香也不怕啊!
孙掌柜看着源源不绝的客人,笑得合不拢嘴。
于是这一天,许时初的醉香阁果然在京城里“一鸣惊人”了,许多人都知道有这么一间新奇而与众不同的香料铺,在开业当天以一支巨型而引人注目的线香打开了局面。
醉香阁里的调香许多都是许时初在上个世界研究出来的方子,因此在这个世界都是独特的,品类多、香味新奇,也就不怪这生意能蒸蒸日上了,醉香阁很快就在京城之中打响了名头。
许时初一点都不意外,京城里附庸风雅的人多得数不清,有钱的人更是多,她只要打造出醉香阁独特奢华的名头,就能吸引一众人心甘情愿地给她掏银子。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2、丞相的工具人继妻(12)
许时初正躺在榻上闭目休息,她左手边一个小丫鬟给她轻轻地打扇,右手边一个小丫鬟给她剥葡萄……日子过得不知道多惬意。
醉香阁的生意早就不需要她亲力亲为了,而庭院里的花草也都一一栽种了下去,她的身体也在一天天地好转,因此她就开始咸鱼躺了。
一个仆妇从外面进来,刚想要说话,便看到许时初闭着眼睛像是在睡觉,便不敢开口了,有些为难地看向大丫鬟知春。
知春招招手,把她带到隔壁去,问道:“有什么事要这时候来打扰夫人?”
仆妇回道:“是书齐来说,相爷要找夫人说说中秋入宫的事。”书齐是洛长青的贴身侍从。
“中秋入宫?相爷是让夫人现在就去找他吗?”知春有些吃惊地问,只从她来了相府,还从来没见过相爷来找夫人呢。
仆妇点头。
“那我现在就去告诉夫人。”知春说道,便快步出去,来到许时初跟前,轻轻地喊她。
许时初并没有睡着,睁开眼,问:“什么事?”
“刚刚张嬷嬷说相爷要见您,说是中秋入宫参加中秋宴的事。”知春回答。
许时初点头,她虽然在相府里是个没存在感的夫人,但在外头还是要撑起丞相夫人的名头来的,因此没有惊讶,说:“行,我一会儿便去找他。”
咸鱼了这么久,终于要履行职责了,许时初并没有什么不甘或者屈辱,说实话,她现在和洛长青说得上是互助互利。
洛长青想要她占了丞相夫人这个名分,好不被他人算计;而她则是看中了他的权势,能让她狐假虎威,算得上合作伙伴了。
许时初稍微打扮了一下,便去找洛长青了。
洛长青的书房和许时初的院子是一南一北,正在相府的两端,离得最远,可想而知,洛长青对她有多嫌弃了。
到了洛长青的书房,一声通报之后,许时初便走了进去。
意外的是,作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一国之相,洛长青的书房并没有许时初想象中那样奢华富贵,反而质朴简单得很,除了南边墙角的博古架,便是一架架上的书,还有那张宽大的、上面摆满了文书的书桌。
许时初进去的时候,洛长青正坐在书桌前低着头写着什么,听见脚步声,便抬起头来。
他的脊背挺得笔直,仿佛一袭坚韧的青竹,令人想起铁骨铮铮之类的词来。
洛长青长得非常俊美,修眉俊目、英挺雅致,三十多岁的年纪,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褪去了十几岁少年的青涩,拥有的是历经岁月的成熟阅历,身上有种令人信服的沉稳魅力,轻易就能让人沉迷。
是个极品的男人。许时初心想。
“你来了。”洛长青刚看到许时初的模样时,愣了一下,才说道,“看样子这段时日你的身体调养得不错。”
许时初并不意外他会知道自己在调养身体,点点头道:“这还得谢谢相府让我能安静地调养。”
洛长青听了她的话,一时之间竟不知道她是真心的感激还是在嘲讽府里对她的忽视,不过他不在乎这点,便直接开门见山了:
“想来你也知道,今年宫中的中秋宴你也要随我出席的,以前我不知道你在宁远伯府的时候有没有参加过,现在你嫁入相府,身份变了,入宫的一切规矩礼仪等都要随着你如今的身份来。”
许时初说:“我以前并没有入过宫。不清楚入宫参加宴会要做些什么。”
——上辈子倒是一直都在宫里,但一国权相的夫人与太后宫中的宫女身份天差地别,许时初可不敢仗着之前的经验自作聪明。
“放心,我已经找了人来教你礼仪规矩。”洛长青显然也想到了许时初未嫁时的身份,都快被养废了,哪里知道入宫后的规矩,因此干脆给她指了人来教导。
“这样最好了。”许时初松了口气,“那,还有别的事吗?”她睁着水灵灵的眼睛问。
她这段日子好吃好喝地养着,身上长了不少肉,容貌更是与之前的面黄肌瘦有着天渊之别,像是彻底长开了一样,肌肤变得莹润如雪,双眼灵动清澈,唇瓣红润,从可怜巴巴的豆芽菜变成了娇俏妩媚的大美人。
洛长青看着她微微抬起头满是疑惑的眼神,心神一动,忍不住转移了视线,心中激灵灵像是被羽毛扫了一下。
他垂下眼,不再看许时初,说:“没有了,不过不必太紧张,到时候会有人来提醒你该怎么做。”
“好的,那我先离开了。”许时初便转身走了出去,于是便没有看见洛长青看着她身影的复杂眼神。
等回到自己的院子,不久之后便有一个嬷嬷被书齐带了过来,说是相爷给她找的从宫里出来的嬷嬷,能教导她许多事情。
许时初的小日子便在学规矩礼仪和了解世家贵族关系中过得飞快。教导嬷嬷不愧是从宫中出来的,对京城里高门大户的事情知之甚多,谁家与谁家是世仇啦,谁家又与谁家联了姻,谁家又与谁家貌合神离……
许时初像是听故事一样听得津津有味,但她又并不能只当做是听故事,她是要记住世家大族的关系及其族人们的身份地位的,豪门贵族那么多,想要记清楚可不是一件小事。
幸好许时初早就被锻炼得几乎过目/耳不忘,这才记住了各家大族的人物关系,教导嬷嬷考了她几回,便对她赞不绝口了。
洛长青听了书齐对许时初的回报之后,沉吟了一会,说:“看样子她果然是个聪明人,中秋宴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了。”
其实他之前还是有点担心许时初不能担当起相府主母的职责,毕竟她之前的性格实在不让人放心,就算这几个月有了改变,但谁知道她会不会突然又变了回去呢,尤其是宫中那么个复杂的地方。
直到这会儿听到她能记住各家大族的人物和关系,洛长青才放心了些。
书齐接着又给洛长青递了一叠纸张,说:“这是相爷您要的,京城中未婚的青年才俊的资料。”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3、丞相的工具人继妻(13)
洛长青接过那些资料,翻了翻,便皱着眉头问:“就这些?”
“是的,所有还未定亲的与小姐身份地位合适的少年英才都在这上面了,至于其他的
不是身份低了就是已经有未婚妻了。”书齐回答道,原来这是在给洛雅清找未婚夫。
洛长青看着上面列举的所谓青年才俊,并不是很满意,他把资料扔在桌子上,说:“把有妾室通房的都排除掉。”
“这……到了成亲年纪的男子,就算没有妾室,通房丫鬟却是很寻常……怕是没有几个能真正洁身自好的。”书齐为难地说道。
洛雅清已经快十六岁,她这个年纪还没有定亲的姑娘已经非常少,不少姑娘都已经出嫁甚至生了孩子了。
而与她同年纪的男子,不是已经成亲就是定亲,特别是身份地位高、才貌双全的,这种俊才早早就被人盯上了,洛长青现在才给女儿找,已经有些迟了。
洛长青没想到找个十全十美的女婿这么难,倒是有些后悔没有早早下手给女儿定下了:“是我耽误清儿了。”
“怎么能怪老爷您呢?老爷也是慈父心肠,想要多留小姐在家几年。”书齐宽慰道,他是最最了解洛长青的人。
洛长青对女儿是疼爱非常,什么都想给她最好的,舍不得她小小年纪就嫁去别人家伺候丈夫公婆,才把女儿留到了现在。
“罢了,这事急不得,我还是要好好寻摸一番,就不信真的没有跟清儿相配的青年才俊了。”洛长青道。
许时初并不知道自己的便宜丈夫正在为女儿的婚事头疼,她自己为中秋宫宴的事准备了许多,除了学习礼仪规矩,就是准备出席的衣裳首饰,还要关注一下自己的生意。
醉香阁的生意上了正轨之后,她又把那家书店扩张了,修整成两个区域,一个区域摆着要买的书籍;另一区域则改为阅览室。
她没有按照这个时代普遍的书铺模式来做生意,而是改造成类似于现代的书店,集售书、租书、阅读为一体。
书铺里的书可以卖、可以租,也可以不卖也不租,而是照价借给客人在阅览室阅读。
卖,自然就是常规的卖书;而租书,则是只要交够押金,就可以把书本租回家去,随便你看还是抄录;借阅则是只要交十文钱就可以在书铺里阅读书籍一整天,五文钱则看半天。
这时代因为纸张笔墨、印刷技术等原因,书本价格并不便宜,除了家中富裕的读书人,那些寒门子弟一年也买不起几本书,因此借阅与租书的方式让许多寒门子弟可以光明正大来看书,花几文钱就能看一整天,实在很值得了,如果怕看了记不住,还可以交点押金把书租回家抄下来,这样就算算上笔墨纸,也比买一本新书便宜多了。
这种新鲜的书店模式让京城的读书人惊疑了许久,还以为有什么陷阱等着他们,而等一些胆大的读书人试过却并没有被算计之后,便都真香了。
这家名为“厚积书屋”的新奇书店很快就在京城的读书人之间风靡起来,除了手头不富裕的寒门子弟,就连并不在意书本价钱的富家公子都愿意到这里来看书,一是这里宽阔明亮,比起家中昏暗寂寥的书房舒适很多;二是在这里看书有气氛,有疑问时可以随时和书友讨论交流、集思广益。
读书人都是知道礼义廉耻,爱面子的,许时初并不担心这种生意模式会出什么乱子,她还在店里准备了茶水点心,当然,这是要钱的,毕竟她不是在做公益。
于是出乎意料的,每天茶水点心的收益居然比起借阅的收益还多,这就让许时初有些惊喜了。
忙完了生意上的事,中秋也到了,许时初按照教导嬷嬷的建议打扮一新,便跟着洛长青出门了。
洛睿和洛雅清两人跟在后面,许时初都能感受到他们落在自己身上若有若无的视线,特别是洛睿的,他刚看到许时初第一眼时惊愕的神情掩饰都没法掩饰过来。
到了门口,许时初上了自己专属的马车,一坐下来,她便松了口气,没办法,她身上这身衣裳太隆重了,头上的珠宝首饰也贵重极了,走路时都要小心翼翼,实在不是件轻松的事。
“知春、知夏,赶紧给我泡杯奶茶润润嗓子。”许时初吩咐道。
“可是夫人,喝太多茶水在宫里不方便吧?”知春委婉地提醒道。
“不用担心,皇宫又不是狼穴虎窝,又什么不方便的?”许时初不在意地说道,她好歹是丞相夫人,有什么算计也找不到她身上吧?
“以防万一,夫人还是少喝些吧,点心倒是可以吃点。”知夏说道。
“行行行,真是小管家婆。”许时初无奈地笑道,捻起小桌上的红豆糕吃起来。
糕点刚入了口,马车帘子便被掀起,随后一个高大的身影便钻了进来。
“老爷?给老爷请安!”知春和知夏一惊,连忙慌张地放下手中的活给洛长青行礼。
许时初却只是撩起眼皮看了他一眼,说:“相爷怎么上我的马车了?”
“有事与你说。”洛长青见许时初没有给他行礼也并不在意,他毫不客气地坐到小桌另一边,与许时初面对面。
“继续泡奶茶。”许时初抬了抬下巴,示意两个丫鬟不用管洛长青。
知春与知夏犹豫了一会儿,但很快就按照许时初的吩咐干起活来,毕竟许时初才是她们的主子。
泡奶茶实在是很简单的活,开水有小火炉一直烧着,牛奶有冰一直冻着,连奶茶里的珍珠也早早做成了晶莹可爱的小丸子,茶叶用开水泡了,过滤掉茶叶,倒入牛奶然后加入小珍珠丸子搅拌,古代版的珍珠奶茶便做好了。
洛长青一直没有出声,只是看着两个丫鬟泡这种新奇古怪的奶茶。
许时初端起茶杯,感觉到洛长青目不转睛盯着自己奶茶的目光,迟疑了一下,问:“你也想要喝?”
“也好。”洛长青出乎意料地点点头,居然答应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4、丞相的工具人继妻(14)
许时初只得让知夏给洛长青也倒了一杯。
洛长青喝了一口所谓的奶茶,清雅的茶味与醇香的牛奶交杂在一起,入口丝滑,比起茶茶另有一番风味。
许时初拿起一把精致的小银勺,掏起一颗小珍珠放入嘴里,弹牙爽滑……每当这时候她便又一次遗憾这时代没有吸管了,奶茶里的珍珠不用吸管吸出来,那少了多少乐趣啊。
许时初思维放飞了一会儿,看见手中小巧精美还带着雕花的小银勺,又觉得没有吸管也行了,这小银勺卖了都够买成千上万的吸管了,当丞相夫人的奢华生活真是很让人沉迷啊。
想到这里,许时初便暗暗感激地看了一眼洛长青,这可都是多亏了这位大老爷选了原主当工具人呢,于是她殷勤地让知夏又给洛长青倒了一杯。
洛长青试过了这新奇玩意儿,便跟许时初道:“今晚在宴席间,你帮我多观察一下几位官家夫人的行事为人:翰林院掌院学士徐琦的夫人、京兆尹周揽的夫人、镇国公老夫人……”
他一口气报了好几个达官贵族的夫人,许时初有些头疼地忙喊停:“你说了这么多个,我哪儿记得清楚啊,我是知道她们的身份,但还没把人的样貌和名字对上号呢,你这也太看得起我了。”
“张嬷嬷会提醒你。”洛长青说道,张嬷嬷便是那个从宫中出来的教导许时初规矩礼仪的嬷嬷。
“那行吧,不过你为什么要我注意这些女人的行为处事啊?难道你?啧啧啧……”许时初故作惊疑地看向洛长青。
洛长青听到许时初这话,脸一下子就黑了,瞪着许时初斥道:“你胡说什么?!我是让你看看她们的脾气品性如何,是否适合当人婆婆,毕竟她们有个不错的儿子!”
许时初这才“恍然大悟”地点点头:“原来是这样啊!谁让你不说清楚些,害我还以为你对她们心思不轨呢。”
“你闭嘴!”洛长青凌厉的凤眼一扫许时初,警告她不能胡说八道。
许时初却并不怕他,笑嘻嘻地说:“你不是说过不用我管你女儿的事情的,怎么这会儿又用上我了,不怕我使坏心思?”
洛长青瞄她一眼,淡淡说道:“我以为你是个崇明人,知道是谁让你能安居一隅的。”
“是你是你行了吧。先说好,我会如实说出我观察到的事实,但你也知道我只是个普通人,我的看法会不由自主地受到我个人的观念道德的影响,很可能不够客观,所以要是有什么差错,你可不能怪我!勿谓言之不预也!”许时初郑重其事地说道,她可不太想沾上洛雅清婚事这件吃力不讨好的事。
洛长青道:“只是让你观察作为我参考的一个依据,又不是让你做决定,我还不会因为你的一面之辞就决定女儿的终身大事,你大可不必这么担心。”
“那我就放心了。”许时初拍拍胸口。
奶茶喝过了,点心也吃了,按照许时初平时坐马车的习惯,这会儿就应该躺下了,但现在她身上穿着隆重华贵的宫装,那是一点儿都不能皱的,她坐都不敢坐太久,过一会儿还得起来抚平一下褶皱,当然就更不可能躺下来了。
她只得百无聊赖地掀开车窗帘往外看。但这会儿已经是黄昏,街上行人渐渐少了,也没什么热闹好看了,许时初抬着一张漂亮的脸四处张望着,一只素白柔美的小手不自觉地攥着小窗的帘布儿。
洛长青眼睛不由自主地被那只白皙如玉的手所吸引,那纤细莹润的手指搅啊搅的,可爱极了。
直到许时初回过头来问他:“宫里的人好不好相处啊?啊,我真是问了个蠢问题!高高在上的人哪里有好相处的……”她自己说着又懊恼起来,攥着帘布的手放开帘布,抬起来轻轻拍了拍自己的额头。
洛长青这才像是被惊醒了一样,不自在地转移了视线,又恢复了一贯的清雅贵气,说:“只要你安分守己、谨言慎行,不做出格的事,谁也奈何不了你。”
“我当然不会做出格的事了,我最惜命了!你是丞相,那我沾了你的光,是不是也能在那些达官贵族面前耍耍威风啊?”许时初一旦没了担忧,便心大地笑嘻嘻地问。
洛长青斜睨她:“你又想狐假虎威了?”
“不行吗?”许时初反问道。
“行,但要有分寸。”洛长青道,他果真很宽容,只要不涉及他的一双女儿,没涉及他的底线,其他事便都随许时初去了,当初说的话都作了数呢。
洛长青感受着马车徐徐向前的速度,忽然觉察到坐这马车的感受与自己平时进宫时不太一样。
他闭着眼感受了一会儿,猛地睁开,问许时初:“你的马车似乎在防震这方面很强。”
许时初顿了顿,心中惊讶他的敏锐性,面上却平静地说道:“只是把车轮改造了一下。”
“怎么改造?”洛长青追问,目光紧紧地盯着她。
“我这马车的车轮虽然也是木做的,但在木轮外面包裹了一层厚厚的树木胶汁,那胶汁凝固定形之后有弹性,能减轻马车行驶时的震动感。”许时初说的是橡胶。
橡胶树原产地并不在这里,许时初的橡胶是从自己的伴生空间的橡胶树得到的,她当初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瘦骨嶙嶙的,每次坐马车都颠簸得浑身骨头疼,苦不堪言,于是她便悄摸摸地用自己空间出产的橡胶树汁捣鼓出了橡胶车轮。
古代马车的防震手段一靠铺平道路、二靠放置软布垫、三靠放慢速度,但就算道路再平、布垫再软、速度再慢,马车也依旧颠簸得令人不适。
所以许时初这马车的平缓舒适度一下子就与洛长青平常坐的马车区别开来了。
“是什么树木的胶汁?”洛长青又问,他惊讶于许时初居然能想到用树汁来造车轮的事。
许时初面不改色地说道:“一种叫橡胶树的树汁,是长在外邦的,我也是机缘巧合在外域商人那里得到的。异想天开地试了用途,没想到在改造车轮上有了意外之喜。”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5、丞相的工具人继妻(15)
“那你还能再找到这种树的胶汁吗?我也想把我的马车改善一下。”洛长青丝毫不客气地问道。
许时初摇摇头,说:“那我就不敢保证了,我当初还是看着东西新奇才想买来看看的,那卖给我的商人又没有留下姓名住址,你想要的话得自己去打听打听了。”
许时初为了掩人耳目确实找过好几个外域商人买东西,那些商人本来就不是本朝人,又是做生意的,行踪不定,想要再找到他们却很难了。
“那真是可惜了,夫人下次要是有那商人的消息,请告知我一声。”洛长青倒也不强求。
许时初自然答应了,如果不是她的伴生空间里也没有几棵橡胶树,而橡胶树生长速度又慢,能长到割树汁要好几年,她都想做橡胶车轮的生意了,毕竟古代的路可没有几条是平坦的。
洛长青跟许时初说了一会儿话便离开了马车,并没有一直坐她的马车到宫里。
刚到宫门口,便看见两旁灯火辉煌,高高的宫灯悬挂着,把宫中照得如同白昼。
许时初跟在洛长青身后,而她后面是洛睿和洛雅清俩兄妹。兄妹俩显然是进宫惯了的,并不拘谨慌张,反而就这宫中悬挂的吊饰谈论几句,颇有些闲情逸致的意思。
洛长青是丞相,他们一家人的座位自然在最前面,男宾与女宾是分开坐的,许时初和洛雅清便被宫娥恭恭敬敬地请到了一桌上。
这桌已经几乎坐满人了,许时初打眼一看,俱是打扮得富贵雍容的贵夫人以及娇俏高贵的年轻姑娘。
“洛姑娘,你可终于来了,我刚刚还和你姨母说起你呢!”一位笑得可亲极了的三十岁左右的贵妇人对洛雅清说道,“瞧瞧,许久不见,洛姑娘可是出落得越发可人了……”
“常夫人,您过奖了,您才是风华更胜从前呢,越长越年轻了。”洛雅清羞红着俏脸说道。
“哎呦!这嘴儿也是越来越甜啦!”常夫人笑得见牙不见眼地夸到。
洛雅清又和同桌的夫人小姐们打了招呼,还把许时初的身份介绍出去了。
许时初顿时感觉到许多隐晦不明的视线集中到了自己身上,显然这些人都在打量自己这个新任的丞相夫人。
“这位就是丞相夫人啊,真是容色过人!我瞧着这满京城没有哪个女子有洛夫人这般绝色的,怪不得洛丞相这些年谁都不娶,偏偏就娶了你呢!”一个带着笑意的声音突然说道。
许时初一看,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满头珠翠,妆容富贵,但颧骨太高,脸颊太瘦,便显得她面相刻薄不善了。
她说的这话看似在夸赞许时初貌美,实际上是在说许时初除了容色美就没有其他品性上的优点可夸了,甚至还暗示洛长青娶她是因为她的美貌。
“夫人,那是陈璧大司马的夫人,她与三皇子的母妃是姐妹……”身旁的张嬷嬷低声对许时初说道。
许时初顿时了然,把这张刻薄的面相与大司马夫人对上了号,又把她的家族关系想了一遍,便知道这位夫人是不满自己挡了她的外甥女当上丞相夫人的路,在迁怒呢,毕竟她之前一直想着帮三皇子把洛丞相拉上他们那条船,却不想被许时初这个默默无闻的人截了胡,能不气么?
“夫人过奖了,虽然我也觉得我容色好,但我品性更好呀,夫君就是看上我容貌品性俱全,才娶了我的。”许时初笑眯眯,大言不惭地说道,她就是厚着脸皮夸自己了,才不会故作谦虚呢。
“呵呵,洛夫人这话可真有意思,不知道你品性好在哪里?莫不是拿话戏弄我们的吧?毕竟你的容色是有目共睹的,但你的品性却不能一下子就看出来。”大司马夫人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我这品性呀,好就好在恪守本分、贤良淑德、温柔敦厚、勤俭持家……还有其他一些优点暂时没想起来,你要想知道,不如去问问我夫君?他肯定知道。”许时初笑得一脸天真无邪,毫不心虚地说道。
这回便不仅仅是那大司马夫人听了她这话被噎得脸色发青了,同桌的其他夫人小姐都目瞪口呆起来,显然没想到许时初居然这么不按常理出牌,听了大司马夫人的挤兑不仅不胆怯退缩,反而大言不惭夸赞起自己来,脸皮厚如城墙!
谁家的夫人有她这么不谦虚的?
看着一众人愕然不敢置信的模样,许时初心安理得地扫视一眼,说:“各位不必如此惊讶,我本人的好品德还有许多,你们以后会一一体会到的!”
许时初坚信,这种时候只要自己不尴尬,那尴尬的就是别人,才不管别人如何想自己呢,她们也只能在背地里说说,难道还会影响自己日常生活不成?
洛雅清脸色复杂难辨,她也没想到自己这个继母性子一言难尽,似乎有些——混不吝?言行出乎人意料之外。
被许时初自夸的话噎得席间静默了好一会儿,良久才有一个贵夫人对洛雅清说道:“转眼间雅清就长这么大了,我还记得你周岁时,你母亲抱着你在院子里玩耍,笑得哈哈哈的……真是时间飞逝啊,要是你母亲还在,看到你亭亭玉立,不知道得多高兴呢。”
“姨母,都过去这么久了,难为你还记得我母亲,虽然母亲不在了,但我还有父亲和哥哥呢。”洛雅清说着,有些伤感起来。
其他人便纷纷安慰起来,突然有人说道:“说起来,当初洛相爷和你母亲感情多好啊,郎才女貌情投意合,那时候谁不羡慕他们俩伉俪情深?可惜你母亲英年早逝,不能和你父亲白头偕老……”
这人的话刚落,便有看好戏的眼神落在许时初身上,像是想要看看她听到自己的丈夫和原配夫人相亲相爱的事后有多难过、难堪。
然而许时初脸色平静,甚至还笑了笑,颇为可惜地说道:“那倒是真的很可惜了!可惜洛丞相对原配夫人这么恩爱情深,却没有跟着她一起去了,还独活世间,否则能同生共死,那才是一段佳话呢!”
顿时席间又是落针可闻。
许时初——资深话题终结者。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6、丞相的工具人继妻(16)
许时初凭着自己气死人不偿命的利嘴让宴席间所有对她阴阳怪气的贵夫人们都见识了一番她与众不同的本事,愣是没让人占到一丝便宜。
她如今虽然已经贵为丞相夫人,奈何家世不怎么好,也没什么名声,因此那些丈夫位高权重的贵妇人们还是看不惯她,想要用话语刺一下她,谁知道被她一一怼了回去,
也因此许时初一战成名,大家都知道她虽然年轻貌美,但不是个能受气的,还爱自吹自擂,性格一言难尽,是个没皮没脸的,大家对她心中瞧不起,却已经不怎么敢小瞧她了。
中秋宫宴之后回到丞相府,许时初正在内室梳洗,却听见有人来禀报说洛长青来找她了。
“让他在外间等着。”许时初泡着鲜花澡,享受着知春的细心按摩,随口说道,并没有加快速度结束洗澡去见洛长青的意思。
知夏按耐住心急,乖乖地出去禀告给洛长青,生怕洛长青听到让他等会甩袖而去,却没想到洛长青居然真的坐下来了,没有离开。
知夏连忙让人端上清茶和点心,然后小心翼翼地站在一旁听候吩咐。
洛长青啜了一口茶,打量了一下这房间,发现这里的摆设跟以往已经截然不同,檀木的家具、精美雅致的摆设,不远处的高几上还点着一支袅袅长香。
屋内这典雅精美的装饰,与如今许时初犀利机灵的性情似乎不太一致,洛长青心里想到。
他回来之后听到手下回报许时初在宫宴上的表现,惊愕又带着一丝意料之中的好笑,没想到这个宁远伯府当初鹌鹑似的懦弱胆小的小姐,如今却跟完全变了个人似的,居然敢理直气壮地和众多高门大户的夫人怼起来,还不落下风,实在令他好奇极了。
于是他便到了这里,不过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来见许时初了,找她算账?
并不是的,就算她在宫宴上的行为有些出格嚣张,却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她只是口舌之争,没有做出违规违矩、大逆不道的事,无伤大雅,以他如今的身份,其他贵夫人就算再如何不喜她,也奈何不了她。
——这的确是做到了她入宫前说的“狐假虎威”。
洛长青想到这里嘴角忍不住微微扬起,心情意外地有些愉悦。
他正想着事情,却不知怎么的眼皮越来越重,思维越来越迟钝,一股温和清幽的蜜甜仿佛春天的暖熏温柔地包裹住他,令他越来越困,眼睛不由自主地闭上了……
知夏见男主人许久没有动静,忍不住好奇地偷偷抬起眼一看,却震惊地发现他闭上了眼睛像是已经睡着了!
她顿时不知道该不该喊醒他了,这时候在洛长青另一旁侍立着的贴身侍从书齐也发现主子居然在这里睡着了,震惊了一下,不过很快便平静下来,还对着犹豫不决的知夏轻轻摇了摇头。
知夏立刻便消了喊醒他的打算,只在心里嘀咕老爷不是说在等主子吗,却没想到是跑来主子外间睡觉来了——她是知道老爷从不在夫人这里留宿的。
等到许时初梳洗完毕出来的时候,便看见自己的大丫鬟和洛长青的侍从一人站在洛长青一边,盯着他睡觉。
“咳咳”,许时初轻咳了一声,洛长青居然没醒,她忍不住加重了脚步,洛长青依旧一动不动,亏他坐得这么直挺地睡着了也没有倒下!
书齐见睡着后向来警醒的主子这会儿居然这么大动静都没醒过来,顿时有些惊讶,惊讶后便是尴尬了,于是连忙俯身在洛长青耳边喊道:“老爷!醒醒!老爷……”
喊了好几声,才终于把洛长青喊醒。
洛长青刚醒过来时眼神茫然,等看清周围陌生的环境后很快便想起了自己现在的境况。
不过他脸色很平静,没有丝毫尴尬和不好意思,轻抚了一下自己的衣袖,若无其事地说道:“抱歉,我太困打了一会儿盹。”
“看出来了。”许时初回答道,“这么晚了你不回去休息,还来找我做什么?”
她并不以为洛长青是要“宠幸”他,毕竟他这会儿看自己的眼神清正,没有一丝暧昧的意思,显然对自己没有丝毫兴趣。
洛长青确实对她没有其他心思,虽然她沐浴后长发微湿、脸颊红粉,眼神湿润,目光盈盈,把白天的美貌又提升了几分,像一只鲜艳欲滴的仙桃,格外想让人咬一口。
“听说你今晚说了许多气焰嚣张的话,得罪了不少人。”洛长青问道,看着现在卸了妆梳洗过后格外出尘脱俗,如同出水芙蓉般的许时初,这幅纯真无辜的模样不开口的时候能骗到不少人,可谁知道她一开口却是气死人不偿命呢?反差有点大。
“怎么?你现在来是兴师问罪的吗?”许时初不客气地问道,“我以为你大忙人不会在意这点子妇人间的口舌之争,这还没到影响丞相府的地步吧?”
洛长青看着她没有丝毫后悔的模样,心中叹了口气,说:“没有,只是提醒你要把握尺度,不要太嚣张了,不然人家还以为丞相府的新夫人嚣张跋扈还惹人发笑——倒是会影响我一双儿女的婚事。”
“哦,原来是这样。”许时初恍然大悟,怪不得他连夜过来警告自己呢,原来是怕自己在外面太作,会妨碍洛睿和洛雅清的亲事呢。
“你放心,我有分寸,这便在家修心养性,不会把京城里的达官贵人都得罪光的。”许时粗保证道。
洛长青提醒了她这点之后,便又详细问起之前让她在席间所观察的几位夫人的品性德行来。
许时初答应了他这件事,在与众夫人斗嘴至于,自然便存心仔细地观察过那些夫人的言行,便把自己看到的都说了语言客观公正,并没有发表自己私人的看法。
洛长青听得很仔细,等许时初说完,谢过她之后,便离开了。
“老爷都这么困乏了,怎么不明天再来找夫人说这事?反正不着急。”书齐跟在洛长青身后,疑惑地问道。
“我怕她明天一觉睡醒之后便忘了。”洛长青微笑着说道。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7、丞相的工具人继妻(17)
“对了,刚刚夫人那房间里点的什么香?”洛长青想起自己刚刚在那儿闻到那香味后,便精神松懈,不知不觉睡了过去的事,觉得那香气清幽雅致,好闻又格外令人放松,助眠能力一流,他很是喜欢。
“额……小的不知道。”书齐低头回答道,“应该是夫人自己配的香吧。”他是知道许时初有一家香料铺子,自己也会调香的。
“那明天帮我问问,把我的安眠香换成这种。”洛长青说道,他闻了这香味入睡格外容易,醒过来后也没有脑袋昏沉的不适感,反而浑身轻松,非常精神,比他平时用的熏香好多了。
他位高权重,工作繁忙,日理万机,白天思绪过度,晚上便容易失眠,即使精神十分疲倦了,也很难入睡,所以每天离了安眠香便几乎睡不着。
“好的,我明天便去问夫人。”书齐应道。
第二天,书齐果然亲自求见了许时初,询问她安眠香的事。
“那香叫‘入梦来’,方子是我自己研究出来的,你要是要的话,可以去我的醉香阁里买,至于香料方子就不能给你了。”许时初淡淡地说道。
“那是自然,相爷也只要做好的香,对配方并没有兴趣。”书齐连忙回答,生怕许时初误会洛长青觊觎她的方子。
许时初当然不会觉得堂堂丞相眼皮子这么浅会觊觎她的香料方子,她只是单纯不想把配方泄露出去罢了,而且万一这香洛睿或洛雅清闻着也觉得好,那谁知道洛长青会不会随口就把房子给他们?
这种事关利益的事总是事先说明清楚才是好的。
这天许时初按照以往的习惯去巡店,说来有些寒酸,毕竟她只有两间铺子,但幸好这段时间她把这两间铺子都盘活了,生意兴旺起来,在京城里算是名声鹊起的旺铺了。
说是巡店,其实也不用她怎么忙活,她只是借着这机会出来玩玩的。
如今她出行已经很有大家贵妇的风范了,马车富丽堂皇,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带着出行的人员也不少,走在街上没人敢惹。
许时初掀起车帘子往外看,突然感觉到一股强烈而好奇的视线,她往那一看,见是一个斯文俊秀的年轻男子,正抱着一个胖乎乎的小孩,身旁是个年轻的妇人,像是一家三口。
那年轻男子对上她的视线,便朝她点了点头。
许时初有些奇怪,因为她并不认识这男人,而这个男人却表现得像是认识她一样,还跟她无声地打招呼,对上她这个明显身份不一般的人,眼里也并没有卑微惶恐之色。
只是对视了一眼便没有后续了,许时初也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
“夫君,你认识那位夫人?”那年轻男子的妻子好奇地问道。
“算是认识吧?祖上有些亲戚关系,不过如今没有往来,而且人家的身份地位与咱们是天渊之别了,我们也不打算去攀亲戚。”那年轻男子说道。
“原来是这样啊。”小妻子恍然,然后一脸惊叹地说,“那位夫人长得可真好看啊,像是天上的仙女一样!这样好看身份又高贵,她应该像是活在蜜罐子一样吧?”
“也不见得……”年轻男子说道,“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谁知道她的生活是不是外在光鲜,内里却难言。”
“不会吧?人家可是大官的夫人。”小妻子不可思议地反驳道。
年轻男子轻笑了一声,他是知道这位大官夫人的,出嫁之前默默无闻,出嫁之后经常在外抛头露面,才渐渐被人所知。
不过应该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人,毕竟如今达官贵人最爱光顾的香料铺醉香阁和读书人最喜欢的厚积书屋都是出自她手里。
许时初到了醉香阁,里面果然客人很多,不过一切都井井有条,伙计们跟夫人小姐们滔滔不绝地推销各种香,客人们则或观看或询问或试闻,没有人闹事。
“母亲,您也在这里?”一声惊呼打断了许时初。
许时初一看,居然是洛雅清,她正一脸惊讶地看着自己,手上还拿着一个香囊。
许时初朝她点点头,微笑道:“我来巡视店铺,没想到你也在这。你看上了什么香跟伙计说一声,我送你,你的小姐妹也一样。”
“这是您的店铺?!”洛雅清更震惊了,她对许时初漠不关心,自然也不知道醉香阁是许时初的铺子。
“是的,你不用客气,看上什么拿就是了。”许时初大方地说道。
“不不,这怎么好意思,我会付账的。”洛雅清连忙摆手拒绝道。
“有什么好意思的,说起来我入府这么久也没送你们兄妹什么礼物,这次就当是补送了。”许时初乐于拿这些香料来给继子女做做面子情,“就这么说定了,不许拒绝!”
洛雅清只好接受了,许时初又跟她说了几句就去找掌柜说话了。
“雅清,这位就是你父亲续娶的夫人啊?”洛雅清身边一位脸圆圆的姑娘看着许时初的背影,好奇地问道。
“是的。”洛雅清回答。
“那她看起来还挺好相处的,也大方,这里的香料都不便宜,她还让我们随便选!”圆脸姑娘兴奋地说道。
“你呀,就是太天真!”另一个长脸的姑娘轻嗤一声,说道,“人家只是拿些不稀罕的小东西来收买你,你就落套了!我跟你说,这些当人后娘的最会演戏了,你信不信雅清在这里真拿了东西不付钱,转身她回去就会跟洛丞相暗示雅清贪小便宜……”
圆脸姑娘瞪大了眼睛:“不会吧?她看着不像那样的人啊。”
“怎么不会?我那后娘不就是这样的?当着外人的面表现得对我多好多大方,等背着人就明里暗里地跟我父亲说我刁蛮任性、心思恶毒!”长脸姑娘愤愤不平地说道。
洛雅清沉吟了一会,发现许时初好像并没有耍小手段算计她和哥哥,但万一呢?她于是决定并不要许时初白送,一定要付钱才买这里的香。
许时初并不知道自己随手的小心意被继女这么防备,不过就算知道了也会无所谓。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8、丞相的工具人继妻(18)
巡视完醉香阁,许时初便往厚积书屋去了,她是边逛街边走着去的,并没有坐马车。于是等路过一条比较安静的巷道时,便在拐角一户人家半掩的院子里,看到了一个出乎意料的人。
那人是当今陛下嫡亲弟弟顺义王的嫡幼子周文存,正是原主那辈子里洛雅清心心念念的心上人。
原主在回宁远伯府的时候意外地遇见了这位周文存正和同窗的遗孀拉拉扯扯,似乎有不伦之情,于是等洛雅清在洛长青面前表示心仪周文存的时候,她便如实告知了洛长青这件事,洛长青一查,自然就知道了周文存的风流艳事,便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周文存当自己女婿的可能。
为着这事,洛雅清可恨死多嘴的原主了,认为原主是见不得她嫁给如意郎君才在她父亲面前乱进谗言、污蔑周文存的,目的是要毁掉她的幸福,因此在后来原主被洛长青父子厌恶的时候,没少对原主落井下石。
可怜原主告知洛长青这件事,真的只是为了讨好他们父女,哪里想到却适得其反,反而令洛雅清恨上她的多管闲事了呢?
想到这里,许时初便垂下眼眸,既然多管闲事反而没好下场,那她又何必去当这个讨人嫌的人?况且洛长青也早就说了,他子女的亲事不需要她来干涉,那她何不只作壁上观,当个乖乖置身事外的好继母?
“公子说是很怜惜妾身年少丧夫,可最近可是很少来探望妾身了……是不是早就忘了妾身……”娇娇怯怯带着哀怨婉转的女声从那院子里传出来,另外又有一个男声连忙安慰:
“怎么会?我这不就来看你了吗……看你这小脸瘦的,可不要太哀伤,要注意保重自己的身体才是,想必李兄在地下得知你的状况也不会安心的。”
许时初在心中嗤笑,这周文存还好意思说,要是他那位同窗得知自己的遗孀被他照顾照顾着就照顾到了床上,不知道棺材板还盖不盖得住?
如果周文存是真的看上了同窗的遗孀,那你好歹给人家一个名分啊,可惜嘴上说着怜惜,实际上不过拿人家当外室来玩弄而已,不过是见色起意,在外倒装得像个正人君子,连洛雅清那样的都被他框住了。
许时初嘲讽一笑,便全当自己什么都没看见,带着下人们赶紧离开了这不清净的地方。
两个陪嫁铺子的生意日渐兴旺之后,许时初手里的钱多了起来,她没有花在其他地方,反倒是组起了一个专门搞外邦生意的商队。
不管什么时候,搞外贸的利润都是非常可观的,即使在这古代搞外贸比起物流、交通都方便许多的现代来要困难许多,但也正因为这困难,外贸这生意就没那么多竞争者,因此要是能搞起来,市场就根本不是问题了。
许时初一开始当然不会大张旗鼓,而是拉起一个个小商队搭上有经验有门路的大商队先小打小闹地进行一段时间,跟着累积经验、探清门路,再来自立门户。
当然,那些大商队不可能把这些商业机密告诉别人,这就要靠小商队自己机灵了。
许时初因此精心挑选了不少对她忠心耿耿又心思活络的商队成员,给足了他们见机行事的自主权,让他们投石探路。
忙过了生意上的事,许时初刚闲下来,便接到了安德大长公主的赏花宴会邀请。
安德长公主是当今陛下的姑姑,如今连孙子都是娶媳妇的年纪了,可想而知这赏花宴也不过是变相的相亲宴。
洛雅清作为位高权重的洛丞相唯一的掌上明珠,自然是安德长公主给自己孙子看上的重点孙媳人选。
许时初作为一个“已婚妇人”,当然对这什么赏花宴毫无兴趣,奈何洛雅清大小姐也要选婿,作为一个工具人,洛长青自然要她尽自己的职责,带继女去相看的。
于是许时初带着洛雅清去了公主府,安德长公主嫁给了上一任镇国公,现任镇国公是她儿子,孙子则是镇国公世子了,从身份上来看,与洛雅清倒是挺相配的。
可惜洛雅清没看上他。
到了宴会上,许时初跟着各位贵夫人们赏赏花、吃吃点心、喝喝茶、聊聊天,听听别人的暗嘲明讽或者阿谀谄媚,因着她是丞相夫人,阿谀谄媚之言远比暗讽多,所以她这会儿倒是心情挺愉悦的。
这边已婚妇人们进行无聊的交际,另一边未婚的少男少女们则蠢蠢欲动,隐晦地在看中的异性面前展现起自己的容貌才华来。
吟诗作画、谈天论地是基本的操作,投壶射箭之类的运动也没少。
“洛姑娘论的诗意真是别具一格,丝毫不落俗套,果真是玲珑心思!”一句满含惊叹的沉雅男声突然从一帮小姑娘身后冒出来。
正在和小姐妹们谈论诗词的洛雅清毫不意外地,一眼就看上了摇着扇子,一身白衣风度翩翩的优雅贵公子周文存。
周文存身形修长,容貌俊美,一双波光粼粼的桃花眼温情脉脉,看谁都一片深情,特别是当他专注地看着谁的时候。
于是被他专注地看着的洛雅清脸上一下子就红了,害羞地低垂着脖颈,不好意思地低声说道:“这位公子过奖了,小女不过是随口一说的浅薄之言,难登大雅之堂的。”
“洛姑娘怎么如此自谦?如果你的言论都是浅薄之言,那谁的话能是高深的?洛姑娘才华横溢实在令周某自愧不如。”周文存油嘴滑舌地夸奖道。
他一个万花丛中过的人,早就练好了一番哄骗小姑娘的甜言蜜语,这会儿这番手段用在洛雅清身上自是手到擒来。
像洛雅清这样有个大权在握的父亲的姑娘,本身长得又不错,性格也温顺不任性,周文存自然是想先下手为强的。
有一位高权重的岳父可太重要了,别以为他是皇帝的侄子就能前程无忧了,可有实权和没实权的皇族子弟地位可是区别很大的。
周文存知道自己没什么大本事,所以就更想娶一个对自己有助益的妻子了,而洛雅清是最好的人选。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9、丞相的工具人继妻(19)
正当周文存勾搭洛雅清的时候,许时初也遇上了几位皇子妃,她们对出身不显的丞相夫人倒是很客气,只是话里话外都有要拉拢许时初的意思,这令许时初有些不耐,于是便早早与她们分开,自己一个人逛起安德长公主的花园来。
安德长公主府里的花园自然是百花齐放,争奇斗艳的,这时节正是菊花盛开的时候,因此花园里最多的是各色菊花。
不过这在院子里都栽满了各种花卉的许时初来说,并不算什么,毕竟她院子里种的光是兵乓菊就有粉色、黄色、白色、酒红以及绿色的。
“你老看我干什么?”许时初忍无可忍地问道,转身盯着在自己不远处的一位年轻夫人。
那年轻夫人见自己被抓个正着,脸色一红,不好意思地说道:“洛夫人请见谅,夫人容貌仙灵美丽,是难得一见的美人,我实在是没忍住便多看了几眼……是我冒犯了。”
许时初听了,柳眉一挑,这年轻夫人眼神清正,语气诚恳,显然说的是真的,她立刻便明白了,原来这是个颜控啊。
许时初自己也是个颜控,况且这夫人只是多看自己几眼,对她又没有恶意,于是便道:“没关系,我也喜欢看美人,你爱看便随便看吧。”
反正她又不是男人,多看也不会有人说她贪花好色。
“我夫君是礼部侍郎,我姓李,我很喜欢夫人醉香阁里的熏香,几乎每一种我都收藏了,每天换一种,每一种都沁人心脾……自从你家的醉香阁开了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在其他香料铺买过了……”
李夫人是个大方和善的女子,看上了许时初的颜,便滔滔不绝地围绕着醉香阁吹了一波,关键是她吹得格外真情实感,让许时初都不好意思打断她。
“真不知道夫人你手下的调香师都是多聪明的人,能调制出这么多种类的新奇香料,许多我都闻不出是什么材料做出来的,哦,对不起,我并不是觊觎夫人你的香料配方!我、我只是随口一说……”
李夫人急忙解释道,脸都憋红了,生怕许时初误会她在打探香料配方。
许时初见她着急的模样,笑了一声,说:“放心,我没有误会,而且就算你真的知道了配方也调不出我店里的那些香,毕竟有许多原材料只有我自己才有的。”
“真的吗?那夫人您真是太厉害了!”还不到双十年华的李夫人带着稚气感叹道,眼睛亮晶晶地看着许时初。
许时初被她那双狗狗眼看得心里一软,嘴里的话便不由自主地说出来了:“我的院子里种了许多用来调香的新奇的花,你要是想看便可以来看看。”
“那真是太好了,我想看!”李夫人不等许时初懊恼自己刚说出来的话。便迫不及待地应道,“那夫人我可跟您说好了,我改天会下帖子去您府上的。”
“行,你来就行了。”许时初见她这么高兴,想着接待一个小粉丝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便答应了。
她到了这个世界后忙着调养身体和做生意,并没有花时间在交际上,因此她此时居然连一个称得上是朋友的都没有,恰好这个李夫人还算单纯真诚,许时初便觉得有这样一个说得上话的小伙伴也是不错的。
跟兴致勃勃的李夫人约好了拜访的时间,许时初便走到了荷花池处,正巧就看到周文存在花言巧语地撩洛雅清,而其他小姑娘也都被他俊美风流的容貌和“文采斐然”的才华所吸引,个个面红耳赤。
周文存那浮夸而丝毫不上心的讨好也只能骗骗涉世不深的小姑娘了,如果此时要是有一个稍微年长些的人看到他的神情、听到他的言语,都能一眼看出他的不真诚,可惜这里只有许时初这个注定不可能插手继女亲事的“长辈”看到。
许时初转身就离开了,并不去打扰人家年轻男女的交流。
长公主赏花宴过后的第三天,礼部侍郎李夫人便依言上门来拜访许时初了。
她刚进了许时初的院子,便惊艳地瞪大了眼睛,呆呆看着院子里色彩缤纷、争奇斗艳的鲜花。
一片紫色的麦穗般的花、仿佛串串风铃一样粉色花、倒挂着像是金钟般的红色小花、婴儿拳头大小圆圆的黄色花球……
李夫人仿佛进入了一个全是鲜花的仙境里,目之所及都是各种颜色娇艳夺目的花朵,装点得世界都缤纷夺目起来,令人看着便觉得神清气爽、心旷神怡。
“哇!这些都是什么花?”李夫人震惊过后,便顾不得进正堂去与许时初见面,就围着那些盛开的花转悠起来。
许时初理解她一进门便被这花中仙界般的景色所迷,也不与她行什么虚礼,干脆让丫鬟们把茶水点心都搬到院子里的凉亭里,那里可以观赏到院子里的各种花草。
许时初看着李夫人像只蝴蝶般在花丛中穿梭,并没有打断她,一直等到她把院子都转了一圈,意犹未尽地过来,才说道:“你要是喜欢,我可以送你一两种,让你自己回去种。”
李夫人顿时激动地握住许时初的手:“真的?那真是太感谢了!这里的每一种我都喜欢……”然后她突然便神情低落下来,下心地瞄着许时初的神情,“我不知道挑哪两种,可不可以每一种都要啊?”
许时初淡淡扫她一眼:“你说呢?”
于是李夫人顿时明白自己不能太贪心了,便一脸肉疼地说道:“那我只能好好挑选了,真是好难选啊,每一种都那么漂亮,许多是我从来没见过的品种呢。”
“都是我千方百计从外邦商人那里寻摸到的花种,咱们这里没见过也正常。”许时初云淡风轻地说道。
“怪不得!只是这么漂亮的花都是用来制香的吗?真令人惊奇!我以为制香只会能桂皮、檀木、香柏之类的,没想到还能把这么娇美艳丽的花用上。”
“用花调香有什么奇怪的?咱们这里不是也有常用的桂花、蔷薇、玉兰?这些花也一样的,只是香味不同、制作方法不同而已。”许时初说道。
“说得也是。”李夫人说道,满脸憧憬,“要是我也有这么一个种满各色花草的院子就好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0、丞相的工具人继妻(20)
其实许时初知道李夫人把自己的花园子说得这么独一无二是一种夸张,毕竟在这个时代,达官贵族们有钱有闲,追逐风雅,请专人设计出来的园林景观一个比一个精致典雅,三步一画、五步一景、假山流水、奇花异草,怎么观赏都是一副美景。
可许时初这花园子没有那么多亭台楼阁、假山流水等精致人造景观,只有简单粗暴的一片片五颜六色的花草,期间夹杂着一些也是香木花树类,然而就算这样简单直接的鲜花,当它们一大片一大片盛开的时候,琳琅满目的鲜艳色彩映入眼帘便已经足够令人惊艳了。
李夫人挑花了眼才终于决定要铃铛一样胖嘟嘟的粉色风铃花以及妖艳神秘的矮丛蓝色飞燕草。
许时初让下人把它们移栽到花盆里,便被李夫人当珍宝似的带走了
李夫人得了这两盆珍奇的花,便炫耀地邀请了许多人来赏花,当然她也邀请了许时初这个原主人,只是许时初拒绝了,她要赏花赏自己的花园子就行了。
粉色风铃以及蓝色飞燕草果然让李夫人在赏花宴上大出风头,来参加了赏花宴的夫人小姐们没见过这两种花,一下子便被它们奇异而漂亮至极的模样吸引了,纷纷询问李夫人是从哪里得到这两种花的。
李夫人便得意地说是丞相夫人送自己的,而丞相夫人的院子里种满了各种各样的奇花异草,许多都是本朝各地都没有的、从外域商人那里得来的新鲜花。
她滔滔不绝地描述了一番许时初花园盛开的各种鲜花,满目琳琅时有多么惊艳,步入花丛中便如入了鲜花之境,令人有飘然如仙的感觉。
于是许时初的花园便在李夫人出色口才的宣传下出了名,许多人都想一睹为快,丞相府里立马就收到了许多想要上门拜访的各家夫人小姐的帖子。
收帖子的门房看到这么多想拜访夫人的帖子都震惊了,毕竟之前可从来没有人邀请过夫人或者想要上门拜访夫人的客人,而如今却一下子就涌来这么多帖子,这就很令人奇怪了。
只是等他从来送帖子的下人口中得知那些人来拜访夫人是想要参观夫人的花园子的时候,便目瞪口呆了,不过,一连十天半个月都收到那么多帖子,他便恢复了心平气和。
许时初虽然收到了帖子,却一个邀约都没有答应,她与那些夫人小姐都没有交情,怎么可能答应她们上门拜访的要求?
于是那些夫人小姐们一边百爪挠心,一边暗骂许时初傲慢无礼,居然拒绝她们主动的拜访。
只是不管她们内心怎么想,依旧没有任何一个能得到允许去丞相府参观许时初的花园子。
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于是李夫人作为唯一一个与许时初有点交情的人便被好些夫人拜托了,想请她当中间人当个说客,说服许时初开个赏花宴,好让她们的好奇心满足一下。
“都是你把丞相夫人的花园子说得多么多么美如仙境,勾起了我们的好奇心!但我们又不能去相府亲自观赏,所以你这次一定要说服丞相夫人开赏花宴,让我们一睹为快!”兵部尚书郭夫人理直气壮地要求李夫人道。
李夫人只能懊恼自己多嘴,心中却又有点得意,毕竟只有自己一个人看过丞相夫人的花园呢!
实在是顶不住太多人的请求,李夫人只得又上门去拜访了许时初,把那些夫人小姐迫切想看她花园子的心情说了一遍,请求她开个赏花宴满足她们的好奇心,否则她们一定会不死心的。
“我不喜欢交际,跟那些人也没有任何交情,实在不想打破自己的安静生活来满足她们的好奇心呀。”许时初摇着头说道,“我这些花是用来做香料的,并不是用来观赏的。”
“唉,真的就不能让别人看看吗?开赏花宴只需要一天,一天而已……你这满院子的鲜花要是没有人观赏,那多可惜啊?做香料之前也可以让人多体会它们的美啊。”李夫人不死心地继续劝说道。
奈何许时初郎心如铁,说不愿意就不愿意。
李夫人突然灵机一动:“要不然你开个花铺,把你这院子里的花各搬一些到铺子里卖,这就不会麻烦到你,那些感兴趣的人也可以到铺子里观赏,他们爱看多久就多久。”
许时初眼睛一亮:“这可以有啊!鲜花做成香料是卖,那原花原草又有什么不能卖的呢?多谢你出的点子了,等会儿你走的时候可以挑一种花带走!”
李夫人顿时兴奋得满脸通红,迫不及待地往花丛中走:“我一定会好好挑的!”
送走李夫人之后,许时初便筹备起花店来,花草是现成有的,铺子买一个就行,人员可以找会种花的花匠,铺名就叫百花阁。
百花阁走高端路线,贵精不贵多,只卖稀奇珍贵的花草,每月可售数量稀少,售价当然也不便宜,甚至可以用拍卖来定价。
于是很快,京城中便多了一间名为百花阁的花草铺子,卖的全是别处没有的奇花异草。
百花阁一开张,就迎来了许多达官贵族的夫人小姐们,而铺子里准备的花草更是一摆出来便被人抢光了,让伙计们不得不摆上比较常见的花草来点缀一下店里,好让店铺不显得那么空旷。
这都多亏了李夫人在夫人小姐们之间不遗余力地宣传许时初要开花铺,这才让许时初的花店刚开业就有这么大的人流量。
百花阁的花确实新奇而美丽,令有一种本地花草所没有的异域风情,这就让许多贵夫人小姐们追棒不已,不管是追求风雅还是因为新鲜感。
而女眷们把花草带回家之后,自然也引起了男人们的注意,男人们也是欣赏花草的,否则梅兰竹菊便不会被读书人赋予高洁不屈的意义,于是百花阁一夜之间就在达官贵族之间风靡起来,人人都以拥有一盆出自百花阁的花草为荣,甚至还时不时举办一些斗花宴来比一比谁的花草更美……
这就是许时初所没有预料到的了,赏花宴她是预料到的,但斗花宴?这可就有些夸张了,她都哭笑不得,也不知道算不算无心插柳柳成荫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1、丞相的工具人继妻(21)
皇帝也听说了百花阁的花,一天在与洛长青商议完正事后,他突然眼睛发光地问道:“听说百花阁是你夫人开的?”
洛长青点头:“确实是。”
“说是有许多珍稀的花草,许多都是本地所没有的,不知道有没有稀奇一些的菊花?”皇帝最喜欢菊花,他的御花园里也栽满了各种珍奇的菊花,却没见识过外域的菊花,便想见识一番。
“这……臣并不清楚。陛下要是想要,直接让人去百花阁买就是了。”洛长青不甚在意地说道,他对许时初的事不太关注,自然不清楚她的百花阁有没有异域菊花。
“百花阁里就算有那也早就被人抢光了!据说你夫人的花园子里品种才齐全,你回去帮朕直接找你夫人就行了,朕何必去百花阁跟人抢?要是你夫人有,记得给朕带几盆回来。”皇帝毫不客气地吩咐道。
于是洛长青领了这么个旨意,离开宫里回了府,便只好去找许时初了。
上次他来许时初的院子还是中秋节那天晚上,那时候天黑,他根本没注意院子里的花开没开。
而今天他是白天来的,于是一进入许时初的院子,映入眼帘的便是各种艳丽夺目的鲜花,一大片一大片的,一眼看过去就是一片花海,景象甚至壮观惊艳。
洛长青被震得愣了一下,站在路边看向四周的花。
他平时对花草并没有什么兴趣,看到珍稀的,最多是观赏赞叹一番,转头就不放在心里了。
可许时初的这片花海饶是不爱花如他,也感受到了一种震撼的美。
美是不会骗人的,它是人的一种主观感受。
同样一种事物,在不同人的眼中,美丑是不一定的,比如山上的嶙石,傲骨凌然的文士会认为它任由风吹雨打却岿然不动,是一种坚定不移的傲然美;而在粗鄙卑微的樵夫眼里,却是丑陋不堪任人踩踏的山石,何来美?
许时初园子里的这片壮观的花海,却没有人能说它是不美的,那么鲜艳的颜色、形状各异的花瓣还有若隐若现的花香,给人一种极致震撼的美的享受,让人不由地想化身为一只蝴蝶或者一只蜜蜂,飞到花丛里去滚一滚。
洛长青停下脚步观赏了好一会儿,才进去找许时初。
而许时初却斜躺在一张由两棵相邻的树吊起来的吊椅上,那吊椅底座是竹子编织而成的,上面却铺了柔软的布垫子,许时初躺在上面时不时地伸着穿着罗袜的腿摇一摇吊绳,吊椅便轻轻地晃动着,自在又悠闲。
洛长青把她那古怪的吊椅看了又看,想不明白她的脑子是怎么想的,怎么专门想些稀奇古怪的点子出来,偏偏还能歪打正着让自己的生活更惬意。
洛长青看着那吊椅,都想自己也让人照做一个,等休沐时躺在树下看书,便另有一番乐趣了。
身边的丫鬟婆子见男主子来了,连忙跟他行礼。
许时初懒洋洋地睁开眼皮,看见洛长青长身玉立站在那儿,便忍不住开口道:“丞相大人无事不登三宝殿,今天又来找我了,不会是有什么大事吧?”
洛长青抬手握拳挡住嘴,轻咳一声,他确实是有事才来找许时初的,饶是他脸皮早已锻炼得够厚,此时心中也忍不住有些心虚。
“我有一段时间没来,没想到你这院子都改成花园了,跟之前真是天壤之别。”洛长青说道。
许时初立刻便敏锐地盯着他:“你也是来打我这花园子的主意的?”
洛长青眼神游移地一下下,说:“我没有,我只是代表陛下来问问你这里有没有来自外邦的菊花?稀奇些的,不是出自本地的。陛下甚爱菊花。”
许时初没想到自己花园的名声都传到宫里去了,她了然地回答:“有是有,不过我这些花不是用来做香料便是拿去卖的,所以……”她带着暗示的眼神看着洛长青。
洛长青看懂了她的眼神,立刻说道:“你放心,我会给钱买的。”
许时初便满意地点点头,她虽然不介意给皇帝送出一两盆,但送了这次,万一下次、下下次皇帝又看上了她的其他花呢?那她送还是不送?送的话她自己亏大了,不送的话又会得罪皇帝,所以还不如一开始就铁面无私地卖给他,这样他就算心里不满也不好怪罪吧?
许时初下了吊椅,知春帮她穿上鞋子,她便带着许时初往菊花区走去:“跟我来,你自己来选吧。”
“我也不太清楚哪些是本地的哪些是外邦的,你看看宫中哪些是没有的,便挑哪些吧。”许时初说道,只要给钱,她还是挺大方的。
“这种一朵花瓣分为两种颜色的叫紫玉鸳鸯,那种如龙飞凤舞的叫盘龙舞凤,还有那叫玉线银针……那边的是秋水红霞……最边上如婴儿拳头大小圆球的叫兵乓菊……”
许时初信手拈来地一一给洛长青介绍起那些菊花,连怎么栽培、分枝、除虫和下肥都说了。
洛长青听得津津有味,种花并不在他所长之中,因此他听得聚精会神,许时初说起自己擅长的事,就有些滔滔不绝了:“这些菊花长这样都是经过多年栽培甚至嫁接才培育成现在这个样子的,所以跟它们最初最原始的品种会有很大的区别……”
“你不是说这些花种都是从外域商人那里买来的吗?怎么知道它们是经过多年栽培和……嫁接的?”洛长青疑惑地皱起了眉头,看向许时初。
许时初被他清凌凌的黑眼睛一看,顿时心虚了一会儿,忙说道:“那商人跟我说过的,为了成功把花种推销给我。”
洛长青也不知道信没信她的话,不过倒是没有追问下去,而是问了另一个问题:“什么叫嫁接?”他从字意上能模糊地明白一点,具体含义却像是隔着一层雾,并不能了解得一清二楚。
“嫁接的意思是把一棵树或者花的枝或芽接到令一棵树或花上,让这两种花或树长成一种,长成的这一种花或树便能把两种花或树的形状融合成另外的一种或同时具有这两种的形状。”许时初也不太记得嫁接的准确意思,便大概地讲了一下。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2、丞相的工具人继妻(22)
“还有这样的栽培方法?”洛长青再是博闻强识也没有听过这样的说法,便不由地对这“嫁接”之法感起兴趣来。
许时初心知不好,这年代嫁接的概念大概还没有出现,她这是又把超时空的概念提出来了吗?她忍不住想捂住自己的眼睛。
洛长青还眼巴巴地等着她继续解释嫁接呢,许时初绞尽脑汁,终于灵光一闪,想起一个词来,便急忙惊喜地说道:“木连理!咱们这里的人叫木连理,木连理是树木自发形成的,‘嫁接’是外域人的叫法,指的是人主动把植物的枝或芽相接在一起。”
她掩饰地擦了擦脑门的汗,终于自圆其说。
“原来是这样,木连理——这我倒是在某本杂书上看过。”洛长青恍然大悟,“不同根的两棵树上的枝干连在了一起,有人还说这是祥瑞,当做奇闻来说的,没想到还有人把这种事用在了花树培育之中。”
“是的,哪里都有聪明人嘛。”许时初呵呵地笑,连忙转移话题,“你帮皇上慢慢挑选吧,我就打扰你了。”
说完,她摘下一朵黄色的兵乓菊,插在自己耳边,便转身轻盈地溜走了,生怕洛长青又问出她不想回答的话来。
洛长青看着她像个跳脱淘气的小女孩一样蹦跳着离开,眯着眼睛,脸颊红粉,唇红齿白的模样,与鬓边鹅黄的花朵相映成辉,清灵妩丽,任是谁看到她都会移不开眼。
洛长青一直知道她改变很多,从外貌到性格都跟之前判若两人,但如今才是他第一次被许时初容貌上的变化所震撼,他的这个妻子,似乎美得惊人……
许时初并不知道洛长青在想什么,她只是高兴又能从皇帝手里宰上一大笔钱。
“我的儿啊,不是娘不帮你去相府提亲,只是我给那许氏送了许多帖子,那许氏都拒绝了我上门的要求,实在是无礼傲慢之极!”顺义王妃皱着眉带着对许时初的不满说道,“我总不能直接就上门去提亲吧?”
这年代去别人家里不提前送帖子是极度无礼的做法,因此当许时初拒了顺义王妃的帖子后,顺义王妃是没办法上门的。
“那怎么办啊?母妃您要是不赶紧给我去提亲,万一有其他人捷足先登,先我一步定下那洛大小姐呢?那我岂不是功亏一篑了?”周文存有些暴躁地说道。
“你不是说你与那洛小姐进展顺利,她已经心悦你了吗?怎么还担心被人抢走?”顺义王妃不解地问道,随后撇了撇嘴,“她不会是水性杨花,又看上别人了吧?”
“母妃你说什么呢?难道你还不清楚你儿子的魅力?那洛小姐单纯又天真,怎么可能逃得过我的手掌心?我只不过是担心洛丞相没问过她的意见就直接给她和别人定下亲事而已。”周文存自信满满地说道。
“我是没法上门了,要不然你找你父王帮你吧,让他直接和洛丞相说,想必洛丞相不会不答应的。”顺义王妃提议道。
她自认为自己儿子家世非凡、才貌双全、身份高贵,能看上洛雅清,是洛雅清的福分,洛长青不会不识抬举拒绝这门亲事的。
“行!那我就找父王去了!”周文存想及早把自己和洛雅清的亲事定下来,便也答应了去找自己的父亲帮忙。
于是这天下朝的时候,洛长青刚出了宫门,挺着大肚子心宽体胖的顺义王爷便笑眯眯地走了过来,说:“洛相啊,今天难得没什么大事下朝早,不如我们找个酒馆喝喝酒?”
洛长青蹙了下眉,顺义王与他一向没什么交情,平时都是点头之交,今天却突然这么热情地来邀他喝酒,没事找他才怪。
就算他今天拒绝了喝酒的邀请,顺义王也会找其他机会和他接触,于是洛长青便没有拒绝,说:“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两人到了酒馆,要了安静的包间,顺义王喝了几杯,便开门见山了:“洛相觉得本王那幼子怎样?不是本王自吹自擂,本王那幼子虽然被他母妃疼宠了些,却是个懂事的,孝顺恭谨,才华横溢,相貌堂堂,他在安德长公主上次那赏花宴上便对令千金一见钟情了,饱受相思之苦,实在忍受不了了才求我来跟洛相提亲……”
洛长青一听他这些话,立刻就沉下了脸:“王爷请慎言!小女的闺誉要紧,请不要说什么钟情、相思!”
洛雅清作为他唯一的掌上明珠,洛长青对她的亲事不知多上心,哪里肯让顺义王这样带着轻佻的话来提亲事?他便有些生怒了。
“哎哎,洛相不必如此,洛小姐才貌双全,本王那小子心悦她不是很正常吗?年少慕艾,说起来也是一件好事,本王那小子与令千金郎才女貌的,实在相配得很,洛相何不成全了这对小儿女?”顺义王不知道是不是酒喝多了,说的话越来越混了。
洛长青再也忍不住了,啪地一声把酒杯重重往桌子上一放,站起身来,面无表情地对顺义王道:“王爷想必喝多了,在说浑话,洛某便告辞了!”
说完,他真的转身便走了,完全没有应下这亲事的意思。
他当然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嫁入皇家,就算是深得皇宠的顺义王府又怎样?顺义王是个贪花的,后院不知道有多少个小妾,弄得府里乌烟瘴气的。
小妾多,庶子女也就多,就算顺义王那幼子周文存是唯二的嫡子又如何?可他跟当了王世子的大哥并不是同一个亲娘,感情能好到哪里去?
女儿那单纯天真的性格,要是真嫁入了情况复杂的顺义王府,还不知道会吃多少亏呢。洛长青一想到顺义王府的境况,就不觉得这是一件好亲事。
然而他是这么认为的,却没想回了府跟女儿一提,便看到女儿一脸羞答答的模样。
“那、那父亲您有没有答应顺义王府的提亲?”洛雅清睁着大眼睛满含期待地问洛长青。
洛长青一看她这表情便暗觉不好,他紧盯着洛雅清的表情,轻声问:“那女儿你想为父答应?”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3、丞相的工具人继妻(23)
洛雅清脸上红扑扑的,看着父亲的表情欲语还休,这已经就表现得很明显了,但姑娘家的矜持还是让她吞吞吐吐地回答道:“女儿、女儿听父亲的。”
洛长青心都凉了,他还不明白小姑娘这话是什么意思?要是女儿对那周文存没意思,肯定就会说“女儿年纪还小,想陪在父亲身边多些时间,暂时不想考虑亲事”;偏偏对人有意思了那就是含羞带怯地说“一切都听父亲”的了。
因此洛长青听到她这话,立刻就明白自己女儿是真的看上周文存了,他有些头疼地劝说道:
“顺义王府人多口杂,庶子庶女众多,两个嫡子还不是一个娘的,你要是嫁进去肯定会受不少苦……女儿,你听父亲的,咱们找个家庭情况简单些的清流人家,那样的人家重规矩,你过得也能轻松些……”
“可是父亲……”洛雅清有些不忿地说,“顺义王府庶子庶女多那是顺义王爷的原因,跟周二公子有什么关系呢?他自己饱受后宅妻妾、嫡庶之争的痛苦,早就立志不像他父亲那样风流多情,而是专一钟情……我们怎么能用看他父王的眼光去看他呢?”
洛长青听着女儿为周文存的辩解,知道她对周文存已经情根深种,不可能理智地看待顺义王府的事了。
但作为女儿的父亲,他却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女儿掉进那泥淖一样的王府里挣扎,因此他还是极力劝说:
“男人在婚前说的话有许多是不可信的,我也是一个男人,更了解他们的劣根性。他们说要对自己的妻子专一忠诚的话说的时候也许是真的,但等真的结了婚就难说了,就算他们不主动去寻花问柳,却挡不住有其他女人千方百计地贴上来,他们能抵挡住一次诱惑,但能抵挡住两次、三次甚至十次、百次吗?”
“怎么就不能?父亲你不就抵挡住了?”洛雅清脱口而出道,“您和母亲成亲之后便仅有母亲一人,即使母亲去世了您也继续守身如玉,现在娶了继母也有名无实,从来没有背叛过母亲,您怎么就不相信周二公子也能为我做到呢?”
洛长青看着女儿愤愤不平的表情,简直头都疼了,他以前只觉得女儿小小年纪就聪明懂事,从来没有让他操心过,是再省心不过的好女儿了。
但万万没想到,她却在这亲事上固执叛逆起来,洛长青于是感受到了孩子不听话的难处。
他叹了口气,有些无力地说道:“清儿,为父能洁身自好虽然有和你母亲感情好的原因,但更多的原因则是我的精力和时间都用在了朝廷政事上,公事上已经让我精疲力尽了,我哪里还有精力用在后宅私事上?”
“父亲你说谎!你再忙能忙得过陛下?陛下都有时间宠幸妃嫔,你却没有?还不是自己不愿意!”洛雅清突然低声说了这么一句出格的话来。
“禁声!陛下的私事也是你能拿来说嘴的?”洛长青连忙打断洛雅清的抱怨,他沉着脸道,“父亲不是非要拆散你和周文存,只是周文存确实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好,你太天真单纯了,不知道男人有多会伪装。”
洛雅清听到父亲还是这么怀疑自己心仪的人,突然眼眶一红,强忍着眼泪伤心地说道:“父亲为什么对周二公子有偏见?女儿也只是想要寻一个情投意合的人,就像父亲和母亲一样,只有彼此,琴瑟和鸣,父亲难道不想成全女儿吗?”
洛长青看到女儿这样质问自己,心情更不好受了,但终究是爱女之心胜过了对顺义王府的负面看法,因此他妥协了:
“算了,既然你这么喜欢那小子,那我再查查他,要是他没什么品行上的大问题,我就成全你。不过先说好了,要是查出他有大问题,那我是绝对不会答应你们的亲事的!”
洛雅清听了他这话,顿时破涕而笑道:“不会的!不会的!二公子德行厚重、为人处世都是周全规矩的,怎么会有问题?多谢父亲成全……”
她已经笃定周文存没问题了。
洛长青感叹一声儿女都是债,便派人去调查周文存了。
不知道周文存是不是运气太好,又或者因为此时正是与洛雅清议亲的关键时刻,他特意收敛了自己的言行,没有再去小巷子里找他的同窗遗孀,因此居然让他躲过了洛长青的调查。
于是洛长青得到的调查结果显示,周文存为人虽然有些小瑕疵,冲动脾气差之类的,但品性德行上却没什么大问题,才华还不错,相貌更是俊逸非凡,要是抛开他家里那些乱哄哄的争斗,那勉勉强强算得上一个“青年才俊”。
可惜,就是他父亲那糟糕的后宅给他拖了后腿,让洛长青犹豫再三。
毕竟洛雅清要是嫁进顺义王府,那人生的绝大部分都是要在后院里度过的,如果后院争斗不休,不得安宁的话,那她就不可能置身事外,会不由自主地卷入进去。
别说那是顺义王的后宅争斗,不关周文存妻子的事,后宅女人的阴谋算计都是利用所有能利用上的东西,洛雅清不管是周文存的妻子这个身份,还是洛丞相女儿这个身份,都大有可利用的地方,那些女人能放过她?想想都不可能的。
洛雅清跟那些从小在后宅妻妾争斗中长大的姑娘不同,她从来没经历过那些乌烟瘴气,她父亲后院再清净不过了,小时候只有她母亲一个女人,后来更是连一个女人都没有了,再后来娶了继母,继母对她向来是避之唯恐不及的,除非必要,否则根本不与她打交道。
试问这样单纯的她,要怎么防备在宅斗中养蛊一样养出来的复杂女人呢?她不吃亏才怪!
洛长青虽然后院清净,却是知道后宅争斗有多残酷的,你死我活都是常事。
况且不单是后宅争斗,或许还有世子地位之争,周文存头上有异母的已经被封为王世子的大哥,但他真的甘心把世子之位让给大哥,以后当个王府的旁支庶人吗?这可不见得,他是个有野心的人。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4、丞相的工具人继妻(24)
洛长青最后一次劝了女儿,但洛雅清却铁了心认为周文存就是会和她白头携来,一辈子琴瑟和鸣的有情郎。
良言难劝该死的鬼,尽管洛长青不喜欢周文存,但奈何他拗不过疼宠的女儿,因此只得和顺义王暗示同意了两家的亲事。
这一同意,两家人很快就进行了成亲之前的各种步骤,许时初作为丞相府的“主母”,在这种事情上自然要协助洛长青处理和完成三书六礼各项事情。
许时初说起来跟洛雅清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原主那辈子阴差阳错坏了她与周文存的缘分而被她怨恨,那这辈子她就可以一尝所愿,嫁给自己心中的“如意郎君”,只是这过得好坏也与许时初不相干了。
当周文存来相府纳征,送聘礼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年三月初了,洛雅清年纪已经不小,顺义王府希望早些把她娶回去,因此婚期便在年底。
纳征这天丞相府里喜气洋洋的,洛雅清外祖家也来了好些人。
洛雅清外祖家也是显赫的文臣世家,她祖父已经去世,大舅舅柳原如今是从二品的观文殿大学士,二舅舅柳冶则是从三品的御史中丞。
两个舅舅官做得很大,难得的是对洛雅清这个外甥女也格外疼爱,因此纳征这样的大事,他们也带着一大家子亲自上门来了。
洛雅清的舅舅们和表哥表弟自然是由她父亲和哥哥来接待,而舅母和表姐妹表嫂子那就是许时初接待的了。
文臣清流之家的女眷自然是规矩礼仪俱全的,她们对待许时初的态度很和气,完全没有看不起或者敌视防备的意思,客客气气地和许时初谈论亲事的各项事情,既不指手画脚,也没有挑剔不满。
许时初和柳府的女眷们商议完亲事,便离开了洛雅清的院子,没有再打扰人家亲人间的相处。
“清儿啊,你这个继母长得也太好了些,容色太盛……不知道与你父亲感情怎么样?”洛雅清的大舅母见许时初离开了,便不见外地直接问外甥女,洛长青与许时初有名无实这种事外人是不知道的。
洛雅清不甚在意地说道:“大舅母不必担心,她长得再好看又怎么样?父亲最爱的还是我母亲,对她没什么感情,同在一个府里,见面都少。
我和哥哥的事情她也是完全没权利管的,她只管着她自己院里那一亩三分地,府里有她必要出面的事才出来撑撑场面而已。”
因为询问的是向来亲近的外家人,所以洛雅清并没有隐瞒父亲和继母相处平淡的事实,她其实对许时初是带着居高临下的同情和怜悯的,觉得她年纪轻轻却只能嫁给心有所属的丈夫,实在可怜。
大舅母听了她的话却并没有放下心来:“那许氏长得天仙似的,你父亲现在是对她没感情,但以后就难说了,时间长了,养条狗都有感情,别说是一个活生生的大美人了。”
“大嫂说得对,清儿你啊还是太天真,男人就算对一个女人没有感情,也不妨碍他看上女人的容貌,你父亲那么多年都是一个人过的,如今有了个如花似玉又名正言顺的妻子,谁知道他还能忍多久?”二舅母也在一旁附和道。
“不可能的!她都嫁进来快一年了,我父亲还不是没看上她!父亲才不会忘了我母亲呢!”洛雅清嘟着嘴不服气地反驳道,圆溜溜的眼睛瞪着二舅母,想要让她改口。
可二舅母却摸了摸她的头,叹了口气,说:“清儿,如今你还有半年就要嫁为人妇了,你母亲早逝,有些事没法教你,那我就托大了跟你说一说吧。
这世间的男人大多数都是喜新厌旧的,他们的热情维持不了多久,很容易就会移情别恋,所以你成亲之后不要一味地把感情都放在你丈夫身上毫无保留、毫不防备,你要有心理准备,能和丈夫一辈子都恩爱情深自然是最好的,但如果不能,那也不要怨愤哀怨,要学会放下……”
“二舅母!你这说得也不对吧?你和二舅舅、大舅母和大舅舅感情不就很好吗?二舅舅大舅舅大表哥他们都没有纳妾,就更别说我父亲了,连续弦都是为了我和哥哥。”洛雅清皱着眉一脸不赞同地对二舅母说道。
“傻孩子!你大舅舅和二舅舅虽然没有纳妾,可房里却有好几个通房丫鬟,咱们文臣清流之家为了名声也不能多纳妾,闹得像勋贵家一样乌烟瘴气……
你以为你大舅舅和我感情很好?感情再好有了其他女人插足,就再也不可能纯粹了,久而久之就会变得相敬如宾、客气生疏,虽然还有敬重,但终究不是一样的感情了。”
大舅母语重心长地解释道,看着外甥女的眼神担忧得不行,“你现在这样单纯天真,以后嫁入顺王府可怎么办啊?顺义王可是有很多侍妾的,万一那周文存有样学样,以你眼里不容一粒沙子的性格,岂不是能闹得天翻地覆?”
洛雅清却完全不明白长辈的担忧之情,她自信满满,两眼亮晶晶地说道:“周二公子才不是那样的人呢,他说他也看不过眼他父亲那样贪花好色,以后怎么可能那样做来伤我的心?”
大舅母和二舅母听了她的话,互相对视一眼,大舅母只能苦笑着道:“希望是这样吧,要是他做不到对你一心一意,那你也不要怕,总归还有你父亲和哥哥,再不行还有你大舅舅和二舅舅给你撑腰的。”
洛雅清自豪地说道:“那是自然!”
二舅母突然想起来,问:“这门亲事是谁先提起来的?按理说清儿你父亲应该不会同意让你嫁入那样的人家,你父亲和我们柳家都是清流,你怎么就答应嫁入勋贵之家了,虽然那是顺义王府,但以你如今的身人品来说,顺义王的幼子其实是配不上你的。”
“对啊,这其中是不是有谁在捣鬼?是你那继母?”大舅母顿时阴谋论了,“是不是她暗示的你父亲?”
洛雅清虽然对许时初无感,但也不好让她背黑锅,也怕两位舅母不生气就搅和了这门亲事,因此顾不得害羞,连忙道:“不是的,这亲事是我亲自同意的,父亲一开始不想答应,是我说我心仪周二公子,这才……”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5、丞相的工具人继妻(25)
大舅母和二舅母听了她这话更是无语,大舅母皱着眉接着问:“你之前和周文存接触过?”
洛雅清不好意思地说道:“我们之前在安德长公主的赏花宴上谈论过诗词,之后又在外面偶遇到过几次……”
当朝的男女之防并不那么严重,年轻男女同游,只要不是孤男寡女,不出格那就行了,所以洛雅清能在外面遇到周文存。
大舅母和二舅母顿时明白了,自己这个外甥女准是被早就心怀不轨的周文存盯上了,否则哪会这么巧能“偶遇”好几次?
只可惜这会儿亲事的六礼都已经完成了一大半,她们反对也来不及了,况且以外甥女如今对周文存情根深种的模样来看,要是她们真的反对这门亲事,外甥女还说不定会怎么怨恨她们呢,到时候落得个里外不是人。
她们只是舅母,并不是亲母,外甥女父亲都答应了的事,她们有什么资格反对?
因此也只能祈祷这周文存是个好的,能一心一意对待外甥女,让她幸福圆满了,否则她们家一定不会放过他的。
顺利订了亲的男女,之后便有更多的机会见面了,洛雅清除了把一部分心思放在备嫁绣嫁衣上,剩下的心思便全都放在了周文存身上,时不时地便来个鸿雁传书,或者相约出游,弄得她父亲洛长青都吃醋地嘀咕“果然女大不中留了”。
继女的婚事用上许时初的地方很少,所以她的生活并没有多大变化,不是忙着吃喝玩乐,便是打理生意,她有钱有闲,过得有滋有味的,比起整天在官场勾心斗角的洛长青滋润多了……
他可还是自己那“入梦来”安眠香的一大买家呢。
这天许时初又去了醉香阁,却不料当到门口,突然斜地里就冲出来一个抱着小孩的女人扑到她面前,不由分说就朝她跪下了。
许时初吓了一跳,跟着来的护卫们连忙上前挡在她面前,不让那女人靠近。
“夫人!许夫人!我夫君先父是渭城肃州团练使,先母胡氏雪梅是您母亲的表姐!我前来是有一事相求!求夫人看在去世长辈的份上帮帮我……求求您了……”抱着孩子的女人红肿着眼,泪流满面地对许时初哀求道。
许时初刚开始听见她的话,一时没明白过来,等她说起母亲,许时初才想起渭城肃州是原主母亲的故乡,又听她说起先母是原主母亲的表姐,便知道眼前这人很有可能是原主的远房亲戚了。
抱着孩子的女人在醉香阁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很快便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眼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许时初便对她说道:“你跟我进去再说。”
那女人便颤巍巍地站了起来,许时初这才发现她脸色白得一点血色都没有,身形也消瘦得厉害,跪了一会儿就站不稳了。
“知春去帮她抱孩子吧。”许时初吩咐道。
知春便走到女人旁边,伸出手,轻声说:“这位夫人,请把小公子交给我抱吧。”
那女人原本要避开她的手的,不知想到了什么又改了主意,最后一狠心把怀里的孩子交到了知春手上。
那孩子怏怏的,眼睛半睁不睁的,一点精神都没有,似乎生病了。
许时初带着人上了二楼的房间,让无关之人离开,这才问那女人:“说吧,你到底有什么事来求我?”
女人眼泪刚停下这会儿便又开始流了,她噗通一声又跪在了地上,泪眼婆娑地说:“我请求夫人收养我的儿子!不需要把他当少爷,只要让他有口吃的、有衣穿,不饿死、冻死就行了……”
“停!你儿子为什么要我收养?你自己呢?你丈夫呢?其他家里人呢?”许时初一头雾水地说道,任是谁被一个第一次见面的远房亲戚上来就要求她收养孩子,都会一脸懵。
“没有家里人了,夫君年少时家中公公婆婆就已去世,族人强抢了家产,是靠不住的……夫君上个月考进士回来后便生了大病,昨天夜里就去了,而我本来就体弱,这些天照顾夫君和孩子已经是靠最后一口气撑着……
夫君去了,我也感觉到我撑不下去了,可我还有孩子……这京城里我们无依无靠,最后只能想到夫人您了……
如果不是无人可托付,我不会麻烦夫人,求夫人看在长辈的份上……”
女人说到后面哭得几乎喘不过气来。
许时初这才注意到这女人身上穿着白色的孝服,形容憔悴,形销骨立,一看就是久病之人,自己本身有病,还要照顾生病的丈夫和孩子,也真是令人同情,几个丫鬟看着她就感同身受起来,眼里都泛起了泪花。
女人见许时初沉默不语,便以为她不相信自己,连忙从袖袋里掏出一叠书信和一个小小的紫蝶金钗来:
“夫人如果不信,请看看这些书信,这些信件是先婆婆和您母亲在闺阁时通的信,还有这个金钗是您母亲送给先婆婆的礼物。”
许时初接过书信和金钗,看了几页信的内容,又看了那紫蝶金钗,钗子底部刻着一个小小的“欢”字,原主生母的名字确实有欢字。
至于那信上的笔迹——许时初并没有从原主的记忆中发现有母亲的字迹,她根本没见过生母的笔迹,生母留下的东西早就被原主继母和亲爹毁的毁,扔的扔了。
虽然仅凭这两件东西并不能确定这位远房表嫂的身份,但许时初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东西值得别人这么大费周章地算计。
况且这是收养一个孩子,说是收养,但按这远房表嫂的意思,是只要给他一口吃的喝的,不被饿死冻死就行的标准,可见要是想算计她,那就应该求着她给养子一个名分,再好好抚养长大,关系越亲密越好才是。
“你的身体真的治不好了吗?都到了托付后事这地步了?要不然我去请个太医来给你看看吧?孩子还是亲生母亲养着更好,不是吗?”许时初说道,她一个丞相夫人,请太医还是能请的。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6、丞相的工具人继妻(26)
许时初说请太医就请太医,让一个护卫赶紧骑马去太医院了。
远房表嫂连忙感激地说道:“多谢夫人出手相助……小妇人我的身体是沉疴难治,如今是不能好了的,这段日子因为我无法专心照顾孩子,让他生了风寒,如今还没好,要是有太医帮忙看看就再好不过了……”
许时初往知春怀里的孩子看去,他小脸嘟嘟的,脸色却苍白,无精打采,离开了母亲怀抱许久都没有精力哭泣,果然是病了。
“这孩子叫什么名字?几岁了?”许时初问道。
“回夫人的话,我孩儿今年两岁三个月,是四月初三的生辰,他父亲给他起了大名叫杜昭。”远房表嫂连忙回答,生怕许时初嫌弃似的又急忙补充:
“他很乖的,不会闹人,平时很喜欢笑,现在病了才安静下来,不需要人多费心来照顾他的……”
“对了,因为夫君与族人关系不好,所以他这次赴京赶考是把家里最后一点田地都卖掉了,只剩下破败的一间老屋,原本打算中了进士便谋一个去外地任职的官,再不回肃州了的……却没想到他福薄,中了进士却没命去做官……”
远房表嫂又把腰间挂着的荷包摘下来,掏出几张银票以及一张地契,红着眼眶对许时初说:
“这是我们家现在仅剩下的家产了,夫君生病买药花了不少……我知道这点钱是没办法把昭儿养大成人的,所以我只求夫人让他能好好活着长大就行,好歹给我夫君留一条血脉……至于其他的就不多求了。”
她又颤抖着手把那唯一的地契拿起来:“这是咱们现在住的那间小房子,虽然简陋了些,但好歹是我们的家……等以后昭儿大了,请夫人把这地契交给他,让他能有个安身之地……”
她说着说着就又哭起来,满眼哀求地看着许时初。
许时初接过她的银票和地契,郑重地跟她保证:“好,我会把他养大成人,让他读书进学,等他懂事后把这地契给他。”
虽然许时初看不上这点小钱和地契,但只有收下这些,这位临终托孤的女人才能放下一点心。
远房表嫂听见她的话,果然原本死气沉沉的眼睛都亮了,满怀感激地说:“多谢夫人,夫人的大恩大德,我和夫君只能来世再报了……”
也许是最后的心愿得到了满足终于放下心来,她刚说完就“噗”地喷出一口血,便软软地摔倒在了地上,慌得丫鬟们连忙来扶她。
也不知道是不是母子连心,之前一直很安静的杜昭也突然哀哀地哭了起来,哭声有气无力,却伸出一双小手,满脸泪水地往他母亲伸去。
丫鬟们把远房表嫂抬到了卧榻上,许时初走到她身旁探她的脉搏,又看她的脸色,便知道她果然已经到了弥留之际了。
“求、夫人现在把、把我送回我家……让我与、与夫君相聚……”远房表嫂死死地握着许时初的手,哀求道。
许时初哪里会不答应她这个请求,于是连忙让人来抬着她下楼,上了马车,用最快地速度赶往她的家。
等到了杜家,杜家的房子果然小又简陋,却处处干净整洁,也布置得很是温馨,不过这会儿许时初她们顾不上留意这些。
因为杜家正堂正摆着一具简陋的棺材,几个读书人模样的男子正在吊唁亡者,他们一看见来了许多人便震惊又茫然。
一个三十出头的男子一眼看到了被抬回来的远方表嫂,顿时惊了,急忙上前质问道:“你们是什么人?杜夫人不是去找亲戚帮忙了?怎么变成这样回来了?”
许时初对他点点头,说:“我便是他家的亲戚,来帮忙办丧事的,我这表嫂本身已经重病在身,现在已经是弥留之际了,她把幼子托付给我之后,便只想用最后这点时间和她夫君相聚。”
那男人一看清许时初的模样,便吃了一惊,许时初身上的衣裳首饰一看就价值不菲,她本人也生得雪肤花貌的天仙模样,一看就是身份地位不凡的大家夫人,怎么会与杜谦(杜昭父亲)这个寒门学子是亲戚?!
“不知夫人是哪家府上的?之前并不曾听杜兄说起他还有这样不凡的亲戚。”中年男子疑惑地问道。
他们与杜谦是关系很不错的同窗好友,杜兼的家世如何他们都是很清楚的,如果他有这样一个富贵亲戚,为何在生病之初不早早地跟这亲戚求助,反而在死后才让妻子去找?
如果杜夫人把孩子托付错了人,那他们怎么对得起杜兄?这位男子心中想道。
“这位郎君请放心,杜表兄是我表姨母的儿子,我们血缘关系是远些了,但确实是亲戚,只是我家在京城,表兄家在渭城肃州,双方隔得太远,多年少了来往才生疏了,我也是表嫂找上门才得知表兄家竟然已经到了这个境况。”许时初避开了自己的身份,简单介绍道。
远房表兄的同窗们这才相信了她。
其实如果不是他这些同窗好友家境不是很好或者家中妻子不好相处,杜谦是不会让妻子把儿子托付给许时初,而是托付给这些好友了。
杜夫人回到家,躺在夫君旁边,握着他的冰凉的手,最后满怀不舍地看了儿子一眼,便缓缓合上了眼睛,去了。
许时初早已有了心理准备,让人买了一具双人棺材,把这早逝的夫妻合葬在一起,让他们生同衾、死同椁。
杜昭年纪小虽然不明白什么是死亡,但爹娘都闭了眼睛任他如何哭喊也没有理睬,他便像是知道了什么似的,使劲了吃奶的力气来哭,他本来就生着病,哭得有气无力、声音嘶哑,令人格外难过。
杜家夫妻的丧事许时初只是简单地办了,只有杜谦的同窗好友以及邻居来参加,她并没有惊动丞相府,毕竟这杜家只是她自己的亲戚。
可是把杜昭带回丞相府这件事,就不能不告知洛长青一声了,毕竟这是人家的地盘,万没有收养个孩子却不告诉府邸主人的道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7、丞相的工具人继妻(27)
“相爷回府了吗?”许时初把杜昭带回来的时候问管家。
“回夫人,老爷已经回来了,正在书房里处理公务。”管家恭敬地回答。
许时初便往洛长青书房的方向走去。
到门口时却被门外守着的书齐拦住了:“还请夫人留步,老爷正和下属商议公事,不能被打扰的,夫人有事的话可以晚些再来。”
许时初点点头,被拦下后并没有被羞辱的感觉,毕竟人家在办正事,她问:“那他还有多久才结束?”
“属下并不清楚,夫人要是有要紧事的话,属下可以帮您给老爷带话。”书齐说道。
“不是什么要紧事,就是我收养了亲戚家的一个孩子,要带回我院子里生活的,那孩子的一切供应都会从我自己的店铺收入里出,不会花费相府的钱,这事等相爷结束公务了,你告诉他一声就行,我就不等了。”许时初利落地把事情说完,便不等书齐回答又带着人离开了。
书齐这才看到她身后的丫鬟抱着一个安睡着的两三岁左右的孩子,他一惊,连忙回了句:“属下会如实回禀给老爷。”
杜昭虽然已经看过了太医,但在杜家忙着办他父母的丧事,顾不上给他熬药,所以许时初急着回去让人给他熬药,要不然这风寒拖久了把人拖成病秧子就不好了。
洛长青和下属商议正事商议到了夜幕降临,等人都离开了,书齐才连忙回到书房里,把许时初的事告诉洛长青:
“夫人今天从府外带了一个孩子回来,说是收养的亲戚家的孩子。”书齐说完这句,等刚要说下一句时突然意识到许时初特意指出养孩子的费用她自己出时的隐含意思了。
他是知道这对挂名夫妻的真实关系的,只是没想到夫人居然把她自己和相府分得这么开,不过这不关他一个小小的下属的事。
书齐还是把许时初最后那句话说了:“夫人还说那个孩子的一切费用不用相府出,她自己会出。”
洛长青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像是他听到的并不是自己夫人要收养一个孩子,而是听到其他无关紧要的事一样,不甚在意地问道:“是神什么亲戚的孩子?”
“这……夫人并没有说得太清楚。”书齐低着头回答,不太肯定地说,“也许是宁远伯府里什么人的孩子?”
洛长青却不觉得许时初还会想和宁远伯府的人扯上关系,更别提收养那府里的孩子了,况且宁远伯府那么多人,什么孩子需要她一个出嫁的姑奶奶收养?
洛长青本来不想管许时初这事的,但最近朝廷里局势不稳,那些皇子的势力错综复杂,他生怕相府又被人从许时初身上算计上了,只得耐着性子道:“让夫人过来把这事说清楚一些。”
“对了,让人去查查那孩子的事,省得被人糊弄了。”虽然洛长青不太觉得她会被糊弄住,不过多调查一下也是谨慎的做法,洛长青具备位高权重着多疑谨慎的特点。
洛长青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他用脑太多便有些头疼了,不知怎么的,脑海中突然想起许时初那满院子盛开的花海以及那清雅幽甜、沁人心脾的花香来。
“算了,不用夫人过来了,还是我自己去找她吧。”洛长青说道,虽然天色已黑无法欣赏漫天的花,但香味却是能毫无阻碍地闻到的,去那里走走、散散心放松一下精神也好——洛长青想道。
此时许时初已经结束了晚膳,杜昭也喝了药睡下了,洛长青一来便又得让已经安静下来的下人们开始忙碌地招待他。
“相爷怎么来了?没有听到你那随从转告的话吗?”许时初慵懒地问道,并没有起身行礼,她之前正歪在胡椅上看书——没办法,古代夜晚的娱乐方式实在太少,她只能看看书了。
“听到了,但收养孩子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夫人把事情说清楚些比较好,比如说这孩子的来历。”洛长青捧起新泡的茶,也不嫌烫,凑近闻了闻,是略带清凉气息的薄荷茶,闻之立马神清气爽。
洛长青微眯着眼享受着,平时紧抿的唇角都放松了,感觉之前的疲惫都一扫而空。
来她这里总有些意外的小惊喜,洛长青心里突然冒出这么个想法来。
许时初想着杜昭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孩子,身份来历都是非常清白可查的,因此便直接说道:
“杜昭是我母亲表姐的亲孙子,家里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家族也不可靠,他父母相继病死,最后便把他托付给了我,我今天才给他父母办完丧事。”
“他家里是什么人?做什么的?他母族也没人了吗?为什么把他托付给你这么远的亲戚?”洛长青随口就问了一堆问题。
许时初在心里暗暗翻了个白眼,他这是要把人家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出来吗?
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值得隐瞒的,许时初老实回答:“他爹叫杜谦,今年这届的进士,刚出考场就病倒,拖了一个多月就去世了,他母亲那边我不知道,不过他们家祖籍在渭城肃州,所以母族也在那边吧?远水解不了近渴,他们走投无路只能找我这个远亲了。他祖父生前是渭城肃州的团练使,祖上是有据可查的,你要是不放心,再派人去查查就清楚了。”
洛长青沉吟着点点头,渭城肃州,是边疆之城了,地方有些敏感,团练使也涉及到兵权,但官职这么小,能处事的人也都死光了,只剩一个奶娃娃,那些有各种心思的人想算计也算计不了吧?
难道那些人认为我会为夫人的一个远亲之子而做出不理智之事?洛长青在心里嗤笑,把我当成色令智昏之人吗?那也太可笑了些。
想到这里,洛长青已经把许时初可能被人算计的嫌疑排除了七八分,那这孩子的身份大概就没什么问题了。
“既然这样,那夫人想收养便收养吧,他的一切供应都可以用府里的,堂堂相府还不至于养不起一个孩子。”洛长青慢条斯理地说道。
“不用,他是我这边的亲戚,我自己养就行了,欠相府太多我怕他以后还不起。”许时初扯起嘴角假笑道。
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是免费的,她不想让杜昭与相府牵涉太深。
“那随你吧。”洛长青不在意地说道。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8、丞相的工具人继妻(28)
两人正聊着,屋里突然传来一阵孩子的哭声,然后哭声由远及近,知春抱着杜昭走出来,焦急地对许时初道:“夫人,小公子突然大哭起来了,怎么哄也哄不住……不知道是不是病情又反复了……”
许时初把孩子接过来,抚了抚他的额头,并没有发热的迹象,这孩子哭得撕心裂肺的,比起白天哭得有气无力的模样要精神多了,因此可以肯定不是病情反复,而是这孩子到了陌生的地方,又没见父母才哭的。
“娘……娘……”杜昭边哭便喊着,许时初有些生疏地抱着他,轻轻地拍他的背,想让他安静下来。
“去找个什么玩具转移他的注意力吧。”许时初见他哭得许久都不停,只得无奈地对丫鬟说道。
她可不会哄孩子。
这时候,一双修长好看的手突然伸到许时初面前,把她怀里哭闹的孩子接了过去。
是洛长青,他熟练地把孩子竖抱在怀里,站起来,轻轻晃着孩子的小身子,声音低沉地对谎称一团,丝毫没有带孩子经验的丫鬟们道:“去把奶娘找来,让他喝奶试试。”
知夏连忙回答:“还、还没来得及找奶娘……牛奶是夫人用来泡茶的,不知道小公子能不能喝……”
许时初当机立断地道:“还新鲜吗?新鲜就拿来给他喝,再煮些蛋羹汤粥之类小孩子也能吃的饭食,他喝了药就睡了,还没吃饭呢,哭得这么狠,应该也饿了。”
周围的人这才哗啦啦地按吩咐去做事了。
洛长青有些头疼地看着这一屋子不会带孩子的主子和下人,孩子不哭的话,她们应该一个也没想起来要喂孩子吃饭的吧?
真是不靠谱的一群主仆!洛长青拍拍怀中逐渐安静下来的孩子想道。
“你准备好孩子的衣服鞋袜这些必备的东西了吗?”洛长青丝毫不带希望地看着许时初,问道。
许时初顿时一呆,眼神飘忽,心虚得声音都轻飘飘了:“没有……我一时没想到这些……不过现在都天黑了,让丫鬟们现做也来不及,还是等明天去买些新的吧?”
洛长青淡淡地扫了她一眼,说:“睿儿小时候的衣服还保存得很好,要是你不嫌弃,我让人给你找一些来?”
许时初忙不迭地点头:“好啊好啊,你儿子衣服的做工、布料肯定都是极好的,杜昭只是穿这几天来过度,有什么好嫌弃的?谢谢你了。”
许时初说得极其真心,她并不觉得让杜昭穿洛睿的旧衣服是侮辱,毕竟只是衣服而已,有些老百姓家还会特意去找别的小孩穿过的旧衣服给自己孩子穿呢,叫百家衣还是什么的。
“不过,你儿子会不会介意自己的衣服被别人穿了?”许时初突然想起这个问题。
洛长青摇头:“有什么好介意?小时候的衣服,他现在又穿不了。”借着便吩咐人去找洛睿的小衣服去了。
知春、知夏找了玩具和牛奶过来,洛长青没有让她们来喂,而是自己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拿起汤匙,一匙一匙地喂杜昭。
杜昭也是真的饿了,牛奶刚碰到他的小嘴,他便迫不及待地吸了进去。
洛长青低垂着头,非常有耐心地喂着杜昭喝奶,修长如玉的手指握着精致的金色汤匙,格外引人瞩目。
许时初盯着那手,脑子里突然冒出一句:真是贤惠啊……
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后,她差点笑出声来,连忙捂了嘴,生怕被洛长青发现。
现在人家好歹是帮自己带孩子,还是别嘲笑他了吧?
杜昭吧嗒吧嗒地喝完了一小碗的牛奶,便精神起来,乌溜溜的眼睛望着抱着他的洛长青看,然后歪着小脑袋迷惘地问:“爹?”
“噗嗤!”这下子许时初真的忍不住了,不小心就笑出声来。
“小傻子啊,你连你亲爹都认错了,他不是你爹!”许时初戳戳杜昭的小脸蛋,说道。
杜昭听了,愣了一会儿,仔细辨认了一下洛长青,似乎真的认出了这不是他亲爹,于是他眼睛一闭,嘴巴一张,又哇地大哭起来。
许时初顿时一僵,立刻正襟危坐,装作弄哭了孩子的人不是自己。
洛长青好不容易才把孩子哄好,却又让许时初嘴贱弄哭了,因此他眼神一凛,瞪着罪魁祸首:“你要是再说话就自己来哄孩子!”
许时初连忙捂住自己的嘴,连连摇头,睁着无辜的眼睛示意自己再也不逗杜昭了。
洛长青这才抱着杜昭站起身转着圈来哄他,许时初看着他那无比熟练的姿势,真的相信他一手带大了洛雅清和洛睿了。
真是难得,这时代的男人都默认孩子是归女人管的,男子汉大丈夫才不会亲自哄孩子。可洛长青却不一样,看他现在这幅模样,就知道他绝对是个认真负责的好爹。
没一会儿,香喷喷的蛋羹拿回来了,洛长青又亲自喂了杜昭,把他喂得小肚子鼓鼓,然后又把他哄睡了,一点儿没让许时初和丫鬟们接手。
真是个好奶爸啊,许时初再一次感叹,谁能知道在政坛上叱咤风云的洛相爷,他还擅长哄孩子呢?
临走时洛长青对许时初道:“我看你一点养孩子的经验都没有,还是找个奶娘回来吧,小孩子要好好照顾,不能随便放养的。”
许时初点头如捣蒜:“好好,我明天就去找经验十足的奶娘。”
见洛长青还没走,许时初抬起头问:“还有什么要交代的?”
洛长青轻咳一声,说:“我看你今晚那清凉醒神的茶挺好喝的。”
许时初顿时明白了,吩咐知春道:“去把薄荷干茶给相爷拿一罐来!”
人家帮自己哄了半晚上的孩子,是得送份礼物当感谢的,既然他喜欢薄荷干茶那就干脆送他了,薄荷又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
于是临时奶爸·洛长青带着一罐薄荷干茶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许时初看着他如青松玉竹般挺直的背影远去,想起他上次来这里便带走了她的各种菊花,上上次来带走了她的安眠香,而这次来,他又带走了她的薄荷干茶……
他这是“贼不走空”吗?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9、丞相的工具人继妻(29)
杜昭的到来并没有给许时初的生活带来多大的变化,毕竟大多数时候杜昭由下人来照顾,许时初只是偶尔逗逗他,和他玩。
要说许时初一下子就能把杜昭当成自己的孩子,那是不可能的,毕竟之前并没有感情,况且许时初灵魂里就是一只兽,她能对一个人类幼崽立马生出母爱才奇怪。
所以许时初一开始只是把杜昭当成亲戚家的小孩,高兴时逗逗,不高兴了就让下人来带,不过杜昭是个招人喜欢的孩子,除了刚来的几天会想念父母而哭喊外,之后就渐渐地活泼可爱起来。
病好之后身上也被喂得肉嘟嘟,他长得玉雪可爱,三头身踉踉跄跄地在院子里到处跑,和丫鬟们玩捉迷藏,天天嘻嘻哈哈的,爱笑得不得了,实在很讨人喜欢,所以许时初渐渐地就喜欢上他了,到哪儿都带着他。
洛雅清出嫁的日子很快就到来了,许时初并不是很忙,毕竟婚礼的事情并不需要她来处理,她只需要在必要的场合出现就行了。
婚礼那天丞相府非常热闹,洛相嫁女儿,京城里有名有姓的人家都来了人,许时初作为名义上的相府夫人,自然要出来和其他夫人交际。
杜昭年纪小,许时初担心府里的人都忙着婚礼的事会忽视他,于是就把他带在身边,当然,这也是因为他乖乖的,见了许多陌生人也并不哭闹。
“哎呦,这孩子是哪家的啊,长得可真好。”勉强算是许时初好友的礼部侍郎李夫人问道。
“是我家远房侄儿,我母亲娘家那边的亲戚,他家里没有人了,现在跟着我。”许时初趁这个机会把杜昭的身份说了出去,以免引起其他不必要的打探。
“真是个小可怜!不过幸好许夫人善良慈悲,这孩子能跟在你身边,也算是因祸得福了。”李夫人摸了摸杜昭的小脑袋说道。
杜昭扬起白嫩嫩的小脸蛋看了这位美妇人一眼,嘟着小嘴巴,抬起小手推开她的手,却并没有哭闹反抗。
李夫人看到他可爱的小模样,忍不住笑起来。
其他夫人也连连称赞杜小公子小小年纪就气度不凡,稳重乖巧……这些夸张的话听得许时初嘴角抽搐,杜昭才两岁多,也亏她们能脸不红气不喘地说出这样的话来。
许时初还要去和其他夫人交际,便与李夫人她们告罪一声,暂时离开了,却不想没走多远就被人拉住了胳膊。
“初丫头,如今当了高高在上的相府夫人,果然就数典忘祖,连娘家都不认了!我们都来了这么久,你也不来招呼,要是我不来找你,你是不是就打算当不认识了?”大伯母尖酸刻薄的话就连珠串似的在许时初耳边响起。
许时初使了个巧劲,把自己的胳膊从大伯母手上挣脱开,才看向大伯母。
快一年没见,大伯母周氏变得更苍老憔悴了,脸上皱纹丛生,两个眼袋快垂到下巴,眼珠子浑浊,法令纹深刻,加上她那神态,整个人凶巴巴的,能吓哭小孩。
相由心生,大伯母老得这么快,想来这一年并不好过啊。
也是,不管她是想让自己的孙女进入相府勾搭相府公子,还是想算计许时初重新开张红火的醉香阁以及厚积书屋,都没有成功,反而被许时初反击得连宁远伯府最后能挣钱的铺子都生意惨淡下来。
宁远伯府的日子因此过得更加艰难,大伯母能不憔悴苍老才奇怪,可惜她根本没机会找许时初报仇,今天她好不容易能光明正大地上丞相府来找许时初,自然不会轻易放过。
“大伯母说笑了,我当不认识,你还不是一样找上来?说起数典忘祖,我可不敢当,毕竟伯府里的产业可不是我败坏的呢。”许时初笑眯眯地说道,
“也不知道祖宗们知道府里的产业都被你们这些不肖子孙们快败完了,会不会气得从坟墓里爬出来?”
大伯母听到她这么一讽刺,顿时气得咬牙切齿:“你还有脸说?要不是你,家里的铺子怎么会生意惨淡都快倒闭了?都怪你!”
“我可不敢当,我只不过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罢了,谁让你们先打我铺子的主意的?你算计我还不允许我反击?想当贼就要有挨打的心理准备,我已经看在你们是我娘家人的份上手下留情了,否则我能让你们更惨。”许时初笑眯眯地说着狠话。
“还有,我还出嫁前,伯府就入不敷出了,你可别把败家的黑锅推到我头上来,我可不认!”
许时初毫不留情地又说了一句,气得大伯母脸色铁青,都快晕过去了。
“你、你……”大伯母颤抖着手指指着许时初,想要破口大骂,又碍于这里是相府,正办婚宴,不敢闹出来,于是憋得她快翻白眼了。
大伯母停歇了,许时初的继母李氏却不知道什么到了大伯母身边,她搀住快晕倒的大嫂,然后扯出个皮笑肉不笑的假笑来,说:
“你既然知道娘家入不敷出,生计艰难了,作为许氏女,就应该为家里出一份力,不管我们以前怎么样,好歹也把你养大了,难道你不应该报答一下养育之恩吗?”
许时初听了这话,忍不住上下打量了一番继母李氏,果然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李氏以前看见许时初只会凶神恶煞地责骂羞辱,哪里可能给她一个笑脸?
可现在她不但给了笑脸,还懂得心平气和地拿养育之恩来道德绑架她了!
可惜许时初是会被她道德绑架的人吗?别说宁远伯府以前不把原主当人了,就算伯府真的把原主好好养大,许时初也不可能损害自己的利益,以德报怨来养宁远伯府那一窝窝囊废。
“养育之恩?你是说让我像阴沟里的老鼠一样养大的恩吗?这样的恩还给你要不要?我也照样找人来辱骂殴打你、虐待你啊,这才是我该报的养育之恩呢。”
许时初冷笑着说道,“如果我不是还会做点绣活偷偷出府卖几个小钱买馒头,早就饿死了,轮得到今天你们上门来要我报答养育之恩?!”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0、丞相的工具人继妻(30)
大伯母和继母想要道德绑架许时初,继续利用她,却被许时初冷嘲热讽了一顿,一无所获。
继母李氏原本还想着装可怜,逼许时初同意让他的儿子来帮她管理醉香阁,然后一步步把醉香阁攥在手里,中饱私囊。
哪知道许时初根本不接她的茬,更不可能同意让她那个愚笨阴狠的继弟进入醉香阁来染指她的生意。
李氏气得直喘气也没办法改变许时初的主意,谁让现在是她们有求于许时初,而不是许时初有求于她们呢?
“大嫂,难道我们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那贱丫头自己享受荣华富贵,却一点都不帮咱们吗?”李氏脸色阴狠地问道。
大伯母看着许时初走远的背影,咬着牙道:“不然我们还能怎么样?她现在是一点都不怕我们了,你有什么办法?”
李氏当然也没有办法,再不甘也只能忍着。
突然她想起一件事,连忙问道:“大嫂,之前我们在府里不是商量了让雪柔那丫头住到相府里来的吗?你刚刚还没有跟那贱丫头提起这事吧?”
大伯母冷着脸道:“就算我提了这事,许时初心肠那样冷硬,对娘家没有一点感情,又怎么会愿意让雪柔那丫头住进相府来陪她?”
“那现在怎么办?咱们的计划岂不是没法进行了?”李氏一听,着急地说道,她是知道大嫂想让她的孙女许雪柔嫁给洛丞相唯一的儿子的,只有这样,宁远伯府和相府的关系才能更加亲近,而不像许时初这个不孝女一样恨不得不认自己的娘家。
如果不是李氏自己没有孙女,她还想让自己的孙女上呢,这样才能越过大伯一家,从相府得到更多的好处。
只可惜她没有孙女,就只好把这好处眼睁睁地让给大伯了,李氏想到这里,叹了口气,转念又感叹为什么嫁给洛丞相的不是自己的亲女儿,否则自己当了相爷的岳母,那得多威风!儿子丈夫的前程也不用愁了……
可偏偏嫁给洛丞相的是那个该死的贱丫头!每次李氏想到这个都恨得不行,恨不得许时初早死了,那样她的亲女儿才有机会继续当洛丞相的继室。
她是不会想到洛长青看中的就是许时初身后毫无支撑这个背景,即使没有许时初,他也看不上她的女儿。
大伯母并知道弟媳一眨眼就想了这么多,她冷笑道:“当然不是,难道那贱丫头不同意我们就真的没办法了吗?不是还有一招——先斩后奏?”
李氏瞪大了眼:“怎么先斩后奏?难道雪柔还能不告诉她就自己住进相府?”
“为什么不行?”大伯母阴冷地扫了李氏一眼,“等今晚婚宴结束之前,我们就先离开回府,装作把雪柔丫头落下了,那雪柔就有借口说没法回去,请姑姑收留一夜,只要她能留下一夜,之后不就能继续找借口留下来‘陪陪’寂寞的姑姑?”
李氏听了,不由地佩服大嫂居然能找到这样的办法,“只是那贱丫头肯留下雪柔吗?”她有些担心。
“她敢不留?难道她想在相爷面前留下个不近人情的冷漠印象?就算为了让自己在相爷心中留下个疼爱晚辈的好印象,她都不得不留下雪柔!”大伯母胸有成竹地说道,笃定了许时初不敢在洛长青面前暴露真面目。
她以为自己能料中许时初的心思,可惜她并不知道许时初丝毫不在意洛长青怎么看自己。
因此当婚宴结束,下人来禀报说许大小姐被家人不小心落下了,如今回不了家的时候,许时初顿时就知道宁远伯府在打什么主意了。
她冷笑道:“这么巧?没马车回不了家?那咱们相府不是有好几辆马车?借她一辆就是了!”
那下人领命而去,却不想不过一刻钟,就匆匆回来了,后面还跟着一个泫然欲泣的娇弱女子。
“三姑姑,如今天色太晚了,相府离宁远伯府又远……侄女一个人不敢回去……万一、万一路上遇上歹人……侄女可就活不了了!”
许雪柔边说边用手帕轻拭泪痕,柔弱无助地哀求许时初。
许时初瞧她那楚楚可怜的模样,差点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这侄女白莲花气质太浓,她许久不曾接触过了,今天猛地一接触,就有些心里不适,恨不得立马打发了她。
“这里是京中内城,住着的都是达官贵人,哪个贼人胆大包天敢在内城闹事?况且我会派护卫护送你回去,你大可不必怕。”许时初无视她莹莹泪光说道。
许雪柔被她的话一噎,眼见示弱苦肉计用不成了,她手帕下掩住的眼珠子一转,立刻有了主意:
“可这、这太晚了,劳累府上的护卫大哥们也不好……况且我也许久不曾见三姑姑了,很是想念姑姑……侄女也盼着留下来多陪陪姑姑……”
这是开始打感情牌了,许雪柔脑子倒是转得快,直接说自己想留下来陪姑姑,可惜姑姑是她想陪就陪的?以前可不见她这个侄女这么孝顺。
许时初对她的心思明镜似的看得一清二楚,对她演的这出戏嗤之以鼻:“不必了,我跟你也不是很熟,以前我在府里的时候也不见你多想想我,如今倒是想念我了。”
她也不继续跟许雪柔废话,直接吩咐下人:“你找人直接把她送回宁远伯府,要是她不愿意,那就绑了送走!”
许雪柔顿时顾不得演感情戏了,惊愕地大喊:“姑姑!您怎么变了?变得这么无情冷酷?侄女只是想多陪陪你,就是因为之前侄女错过了许多时光,所以才想着如今有机会了就留下来补偿您啊……”
许时初不由地佩服地看了一眼许雪柔,果然是个心思玲珑的,承认了以前忽视自己,所以这次就留下来多陪自己当做补偿了?
“捂住嘴带走!”许时初才不管她是怎么巧舌如簧,许雪柔想要借着她这个梯子来勾搭洛睿却是不可能的了。
于是柔弱可怜的许雪柔被许时初毫不留情地赶走了。
恰好洛睿在门口送客刚要回去,就看到一个陌生的小姐被仆从捂着嘴往马车上送。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1、丞相的工具人继妻(31)
他皱着眉头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一个跟着许雪柔出来的仆妇连忙回答道:“少爷,这是夫人吩咐送回宁远伯府的许家小姐。”
洛睿一听是继夫人家的事,就有心不想理会了,却不想许雪柔看到他就跟见了救星一样,使劲地挣脱了按住她的仆从,哭得泪眼朦胧,可怜楚楚地朝洛睿扑过来。
“洛少爷!救救我!”
洛睿惊得后退了几步,不解地问道:“救你?你不是被继夫人送回家吗?难道是犯了什么事?”
许雪柔一听被噎住了,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难道她还能说自己不想回宁远伯府,想留在相府来勾搭你么?
旁边的仆妇连忙对洛睿告罪,直接揭了许雪柔的脸皮:“是许小姐没有马车回不了家,夫人说借她马车送她回去,许小姐不肯,想留下来,夫人不同意便派小的们强送许小姐回去……”
洛睿顿时了然,许雪柔听了仆妇的话却羞愧得脸都快红得滴血了,完全没有想到这个仆妇嘴巴居然这么利索,把真实原因说出来了,让她想找个借口来掩饰一下都来不及。
“洛公子……不是、不是这样的……”她只得掩面而泣地解释,低垂着头,露出自己雪白纤细的脖颈、纤弱袅娜的身姿,想让洛睿心软怜惜。
可惜洛睿是个不解风情的,他对自己继母的事向来避之不及的,哪里肯和她娘家的人扯上关系?
因此只对仆从们道:“那你们就听继夫人的,送这位许小姐回去吧。”
说完后便完全不管许雪柔在身后的哭求,头也不回地回府了。
许雪柔便只能哭哭啼啼地被送回了宁远伯府。
先一步回去的宁远伯夫人见自己的孙女形容狼狈地被人送回来,惊愕地问:“你怎么回来了?不是让你怎么也得想办法留在相府吗?”
许雪柔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她今晚可是丢脸丢到姥姥家了,偏偏还被想勾搭的对象洛公子看到她这样不堪的一幕,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这会儿被祖母一问,更是满腹心酸:“孙女、孙女想了,可、可是三姑姑她完全不理会,硬是要把我送回来……”
不管宁远伯府的人怎么希望破灭了,对许时初破口大骂,恨意更深,反正许时初这边却是神清气爽的。
因为之前管事的洛雅清已经出嫁,府中虽然有洛长青指派管理家事的忠心嬷嬷,但有些事情却还是要主人来决定的,因此忙碌的婚宴过后,许时初不得不忙一会儿。
洛睿送完客人回到客厅,许时初看见他,想起自己那个想勾搭他的糟心侄女,为了自己以后能在相府里待得安宁些,便提醒他道:
“我有个侄女儿看上了你的身份地位,想要成为你的妻子,她这次没能借着我的理由留在相府算计你,很可能会想其他办法,你自己在外的时候注意些,被算计成功了的话可别怪在我头上,我现在已经提醒你了。
还有,我跟宁远伯府的关系不好,她要是打着我的名头接近你,你不要上当,否则要是出了事,我是不认的,要是你迁怒在我身上,我也会毫不留情地回击你,别说我没有事先说明。”
洛睿听了她的话,有些诧异,没想到这个继母居然就这么开诚布公地跟自己说了,丝毫不给娘家留脸面,看来她说自己与娘家关系不好是真的。
“多谢继夫人的提醒,我会注意的。”洛睿没有拒绝许时初的好意,能被提醒好让自己有所提防也是好的。
洛睿身为洛丞相唯一的儿子,亲事不知道被多少人算计过,因此听到许时初说她娘家也来算计他,心中倒是没有迁怒的想法,毕竟她又没有参与进去,还对自己“坦白”了。
“夫人!老爷今晚喝得太醉了,如今还在闹腾着,没有睡下,似乎还有些发热了,夫人要不要去请个太医来看看?”洛长青的随从书齐突然急冲冲地找到许时初,一脸担忧地问道。
许时初听了,一指身旁的洛睿,说:“老爷的事找你们少爷,我忙了这一天也累了要早点回去休息。”
说完便扶着丫环的手离开了,没有一点担忧的模样,更别提回去看看洛长青了。
洛睿虽然看到继母对自己父亲没有丝毫情意的模样有些不舒服,但这点不舒服很快就消失了,没有情意才好,这样才不会取代自己亲生母亲在父亲心中的地位……
洛睿不厚道地想道,转头看到书齐还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等自己拿主意呢,便连忙抛开那些想法,吩咐道:“快去找太医来,我去看看父亲。”
等到了洛长青的卧室,果然看到他很不安稳地躺在床上,皱着眉闭着眼像是很不舒服地翻来覆去,一个仆从正拿着帕子给他擦脸。
“父亲!父亲!”洛睿喊了几声,担心地看着洛长青发红的脸。
洛长青听到喊声,艰难地睁开眼,眼神却不如平时清醒凌厉,反倒有些茫然,似乎没有认出儿子来。
“给父亲煮一碗解酒药来。”洛睿吩咐下人。
“已经给老爷喝过解酒药了。”仆从回答道。
“一碗没用那就再煮一碗!”洛睿见父亲难受的模样,便又吩咐道。
没用多久,解酒药就煮好送上来了,洛睿伺候着父亲喝下,过了一会儿,洛长青才似乎清醒了些,张开眼看到洛睿,开口道:“睿儿?你怎么在这?这么晚了还不会去休息?”
“父亲似乎病了,儿子不放心父亲,等太医来看过才行。”洛睿回答道。
“我没这么脆弱。”洛长青用胳膊挡住自己的眼睛,说,“只是今天清儿出嫁了,我心情不好多喝了些酒。”
“父亲,妹妹出嫁是大喜事,妹夫一定会好好待她的,您不必担心。”洛睿知道自己父亲有多疼爱妹妹的,因此劝道。
“终究是嫁去了别人府上,不在我眼前,我怎么能不担心?”洛长青叹道,“如今只希望那周文存是个好的,能不辜负你妹妹了。”
“我看周文存对妹妹情深义重,怎么会辜负妹妹呢?父亲您这是关心则乱了。”洛睿道。
洛长青却摇了摇头,只觉得儿子还是太年轻了,不知道人心难测。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2、丞相的工具人继妻(32)
“姑姑……姑姑……”奶声奶气的声音嫩嫩地叫着,小杜昭坐在许时初怀里,短短的手指把一块小花糕捏成两半,把其中一半递到许时初嘴边,乌溜溜的眼睛满怀期待地看着她,显然是想让她吃下去。
许时初嫌弃地看着眼前被捏得不成样子的小花糕,说“姑姑不想吃,昭昭你自己吃吧。”
可惜小家伙不懂得看人眼色,依旧执着地举着点心块:“吃!吃!”
许时初最终还是眼睛一闭,跟咽毒药似的飞快地叼着点心咽了下去,连嚼都没嚼,小杜昭却乐得笑成了小喇叭花,见姑姑吃了他分享的小点心,便心满意足地把剩下那块塞进自己嘴里。
旁边的丫鬟看着这姑侄俩的交手就忍俊不禁,没想到夫人也拿杜小少爷没法子呢,真是一物降一物。
小杜昭应该喊许时初什么称呼,许时初自己也不太清楚,实在是人类的亲戚太多,各种称呼也纷繁复杂,实在让她很头疼……
谁知道母亲的表姐的孙子该喊自己什么啊?许时初挠了半天脑袋,最终决定化繁为简,直接让杜昭喊自己姑姑算了。
杜昭年纪太小,慢慢就淡忘了父母,跟整天陪伴他的许时初熟悉起来,到哪儿都跟个小尾巴一样跟着许时初,踉踉跄跄地还不让下人抱,非要自己跑。
许时初大大咧咧根本不是养孩子的料,杜昭愿意怎么做就让他怎么做,他不喜欢被人抱,喜欢自己跑,那就让他自己跑;他不喜欢被人喂饭,喜欢学着姑姑拿着筷子自己吃,那就让他自己吃,即使他把饭菜弄得满身都是……
“姑姑今天想出去玩,昭昭你去吗?”许时初逗着他,小昭昭果不其然眼睛一亮,激动地回答:“去!”
“好,那咱们就去吧!”许时初牵着他胖乎乎的小短手,也不嫌弃他人小腿短走得慢,两人慢吞吞地往外走。
出来自己的院门,沿着长廊便往客堂走去,丞相府里的景致也是极美的,不过许时初很少出来欣赏。
这时候带着小孩子慢慢走着,一路慢慢欣赏府上的景致,倒是一种好消遣。
到了外院花园的时候,许时初一眼看见了凉亭中的两个年轻公子,一个是洛睿,另一个有些陌生。
两人也发现了她一行人,等她走近后,洛睿站起来给许时初行了礼:“继夫人。”然后又问道:“继夫人也来花园赏花吗?”
许时初摇头:“不是,只是经过这里。”
她好奇地看着那位陌生公子,问:“这位公子是?”
“他是我的同窗好友,姓秦名志兴,是今科状元,如今在翰林院入仕。”出乎许时初意料的,洛睿把他介绍得很详细。
秦志兴?许时初觉得这个名字有点熟悉,想了一会儿后便恍然大悟,这不正是这个世界的男主角吗?
原来男主角就是在今年成了状元,正式步入官场,开始他波澜壮阔、步步高升,最后权倾天下的仕途之路。
而现在他的官路才刚开始,还需要仰仗洛睿和相府,他就是一步步靠着这些关系慢慢平步青云的。
当然他并不是忘恩负义的人,最后也没有忘了给过自己许多帮助的洛睿,他们求学时是同窗好友,同朝为官更是互为支撑,形成了紧密的联合利益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简单地来说,洛睿就是成功抱住了主角金大腿,跟着主角一起飞升的男配,当然他本身的出身、才华就已经足够好,但只有站在了主角这一边,才能继续他洛家的辉煌。
否则他要是与主角为敌,那就算他家世再显赫、才华再横溢,也只会沦为不得好下场的反派炮灰。
这个时候,许时初是庆幸洛睿抱对了大腿,让相府的辉煌能持续下去的,毕竟她是相府的继夫人,与相府利益相关,荣辱与共的。
要是洛睿是反派,那许时初肯定早早就想了办法与洛长青和离,远离相府了。
“原来是秦公子,真是一表人才、年少有为的青年才俊啊。”许时初微笑着夸奖道。
秦志兴作为男主角,自然不可能长得难看,他身高腿长,面容俊朗、温文尔雅,是很受小姑娘喜欢的玉树临风款的公子。
“秦兄,这位是我父亲的继夫人,旁边的小公子姓杜名昭,是我……表弟!”洛睿介绍了自己的继母,又艰难地介绍了小杜昭——小杜昭与他的关系实在有些复杂,他便只好喊他表弟了。
许时初微妙地觉察到了洛睿与自己的同病相怜,忍不住轻笑,晃了晃昭昭的手,说:“昭昭,给你洛表哥和这位秦大哥问好。”
小杜昭好奇地抬起小脑袋看着两个大人,乖乖地问好:“洛、洛表哥好,秦、秦大哥好……”他叫得结结巴巴的,奶声奶气,让洛睿和秦志兴都忍不住脸色柔和起来。
“杜小公子好。”秦志兴轻笑地回复道,他又跟许时初行礼,“洛夫人安好。”
他看着许时初的眼神里带着惊艳,显然没想到洛睿的继母是这么年轻貌美的女子,不过也只是纯粹的惊艳,并没有其他的含义。
许时初跟他们寒暄了几句,便离开了。
她没有得罪男主角的意思,但更没有讨好他的意思,跟着男主角肯定能飞黄腾达,但她此时只是一个后宅女子,再飞黄腾达又能飞到哪里去?
只要洛睿与他的关系不变,那她就能沾光,所以又何必多此一举讨好他?
许时初以为她与秦志兴的交集大概就是继子的好友同僚的关系了,万万没想到,这关系还有加深的时候。
继洛雅清出嫁之后,洛睿的亲事也提上了日程。
只是许时初没想到洛睿居然要娶秦志兴的妹妹!
秦志兴虽然是男主,日后注定是权倾朝野的大权臣,但他现在才刚步入官场,而他出身乡绅之家,虽然说祖辈一直都有读书识字,有耕读之家的美名,但也只是识字的地主而已,身份地位与洛府是天差地别。
按理说这并不门当户对,洛睿要与秦志兴结亲,那就真的是低低低娶了。
可洛长青居然同意了,许时初都震惊了,难道洛长青这时候就看出秦志兴的不凡,要提前笼络他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3、丞相的工具人继妻(33)
洛睿要与秦志兴家结亲,是洛长青父子做的决定,与许时初并不相干,她只不过同样在这件亲事上尽了当继母的职责,见到即将成为她继儿媳的秦梅也客客气气,毕竟是相府下一代主母呢,许时初不会去当个讨人厌的继母。
倒是宁远伯府那边,得知洛睿与一个名不经传的女子订了亲,就跟被炸了窝似的,大伯母怒气冲冲地亲自上门来找许时初打听情况,甚至还要求她阻止这门亲事。
许时初怎么可能听她的?自然是直接拒绝了她,又毫不留情地把她赶走了。
她是疯了才会去撮合许雪柔和洛睿,原主的悲剧不就是因此而来么?许时初干嘛要做这吃力不讨好、损己利人的事?
继子的亲事撂开了手,却没想到继女反而找上她了。
许时初看着眼前打扮得富贵华丽的洛雅清,险些认不出这是自己当初那个清高淡雅的继女。
洛雅清没出嫁前穿的都是淡绿鹅黄浅紫这样比较素雅的衣裙,首饰也是贵精不贵多的,但她今天回娘家,却红裳紫裙,头上更是插了许多钗子、发簪,是个十足的富贵小妇人了。
许时初却不知道洛雅清是有苦难言,她当然是喜爱淡雅脱俗的打扮,但她嫁入了顺义王府,就不得不“入乡随俗”了。
她衣裙穿得稍微素淡了些、首饰也戴得少了,她的世子妃大嫂以及一众庶嫂子便开始冷嘲热讽说她太小家子气、自作清高,是不是看不惯王府的奢侈富贵……
即使洛雅清跟她们解释了并不是自己清高或者小家子气,她只是喜欢这种风格而已,也没有看不惯府里的富贵华丽作风,但那些嫂子们本来就无风三尺浪,怎么可能听她的解释?于是依旧每次都逮着她的打扮来说事,特别是在顺义王妃面前。
说得多了,顺义王妃也对她有了意见,为了不惹事,洛雅清只得也学着她们打扮得奢华富贵。
但这改变又让她的嫂子们有了说嘴的理由,说她果然是假清高,这不还没装多久就原形毕露了?如果她真的是喜欢素雅打扮,那又怎么会轻易就改变自己的风格?
……洛雅清听到她们这些话时简直银牙都要咬碎了,心里委屈又不甘,她改变了风格还不是为了融入王府、融入她们?为什么她改了还依旧要被嘲讽?
洛雅清委屈又愤怒,把这事告诉了周文存,以为周文存会好好安慰她,与自己同仇敌忾,但万万没想到周文存却说她大题小做,想得太多,母妃和嫂子们只不过是随口说几句话而已,她太在意就是心胸不够宽广……
于是洛雅清终于在出嫁后感受到了来自婆家、丈夫给予的委屈。
她却不能表现出不满和委屈,否则就是心胸狭窄,太做作。
愤懑无法发泄,她只想逃回娘家散散心,便禀告了王妃要回相府。
谁知道王妃得知她要回相府,就把她叫了过去,满脸慈爱地握着她的手说道:
“听说你那继母的院子里种着许多奇花异草?我上次在文尚书夫人那里看到一株名为五色赤丹的茶花,开了五种颜色的花朵,富丽艳绝。
好孩子,帮我跟你继母说一说,我很是喜欢那样的五色赤丹,想要一盆不知道她能不能割爱送我一盆?”
洛雅清听了她这话,眼睛都瞪大了,没想到王妃会突然提出这样的要求来。
她与许时初的关系很是平淡,平时都是井水不犯河水,更别谈有什么交情了,所以她哪里有底气去跟继母说她的婆母想要一盆五色赤丹?还是送的?
洛雅清的脸都发起烫来,她从来没有理直气壮地要求拿别人的东西,但要让她低声下气地跟继母低头乞求一样东西,她也是做不来的。
但现在她不做又会得罪王妃,做了又会在继母面前抬不起头来,因此是左右为难。
“怎么?你不愿意?只是一盆花而已,你跟你继母说一声都不行?”王妃见她久久不说话,便冷了脸甩开她的手说道。
“不,不,我没有不愿意,只是不知道继夫人她肯不肯……”洛雅清为难地说道,羞愧地低下头。
“她一个继母,你作为洛相唯一的女儿,只是跟她提一个小小的要求,难道她敢不答应?就不怕你在你父亲面前说她坏话?”王妃不屑地说道,然后又怀疑地看着她,“莫非是你不想为我尽力?”
“当然不是,母妃喜欢的,儿媳肯定会尽力为母妃找来!”洛雅清连忙保证道。
“那我就等你的好消息了。”王妃这才满意地说道,“对了,这次你可以在娘家多待几天。”
于是洛雅清回娘家就带了这么一个为难的任务回来,本来她是想回来散散心的,如今心情却更沉重了。
她回来的时候洛长青和洛睿都还在外面当值,没有回府。
洛雅清便直接来找许时初了。
许时初淡淡地扫了她一眼,她打扮得富贵逼人,但在自己面前提了那个要求后却忐忑不安,底气不足。
“你说顺义王妃喜欢我的五色赤丹茶花,想要一株?”许时初漫不经心地问道。
“是的,母妃说她是在文尚书府上看到的,一眼就喜欢上了。”洛雅清竭力在继母面前保持镇定淡然的模样。
她身为洛相的掌上明珠,以前哪里求过人呢?有想要的东西父亲和哥哥都会第一时间就送到她面前。
但她现在出嫁了,却为了讨好婆母而不得不在自己从前瞧不起的继母面前低头。
“那可真不巧了,我现在也只剩下两株,其中一株我是打算下个月放到百花阁拍卖的,剩下的一株我是留着自己欣赏,不可能给别人的。”许时初开门见山地说道。
洛雅清听说要拍卖一棵,立刻说道:“那一株能不能别放到百花阁拍卖,我直接给钱买下来?”
“不行啊,我的百花阁就是靠拍卖珍稀花草出名的,况且我早就放出了风声说下个月拍卖五色赤丹茶花,这要是突然不拍卖了,会损害我这花店的名声,有弊无利。”许时初坦荡地说道。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4、丞相的工具人继妻(34)
“难道就不能换另一种花?”洛雅清脱口而出问道。
“不行呢,做生意怎么能没有诚信?说了拍卖五色赤丹就是五色赤丹。”许时初斩钉截铁地回答。
洛雅清脸烫得不行,她从来没有跟人这么低声下气过,但现在她有求于人,只能一次次低头,尝试着问:“那您还能再培育出另一株吗?”
许时初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你以为培育珍稀异花是一件很简单、容易的事?要是说培育就能培育出来的,那你怎么不自己培育一株送给顺义王妃呢?”
洛雅清顿时羞愧得满脸通红,她当然知道异花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培育的,她只是想着也许呢?
许时初懒得看她怎么想方设法从自己手中得到五色赤丹,便直接对她说道:“你要是真的想要,就直接在拍卖那天去百花阁拍买回来就行了,只要拍卖胜出,那茶花就是你的了,你想送给谁就送给谁。”
洛雅清哪里不知道这个道理?问题是她怕自己无法胜出啊,京城里那么多爱花草的达官贵人,她哪里来那么多钱去跟人抢?她可是知道百花阁的奇花异草卖得有多贵。
即使她出嫁时有不少嫁妆,但她总不能倾尽嫁妆去买一株中看不中用的花吧?
不想大出血去买花,她只得想其他办法,试探着问:“那继夫人剩下那一株,就真的不能割爱吗?就、就看在我父亲的份上!”
洛雅清满脸通红地说着,居然扯出了她父亲的名头来,就是想让许时初不管是忌惮她父亲也好、讨好她父亲也好,能识相点把剩下那一株五色赤丹让给自己。
她知道自己是扯着虎皮做大旗,因此心中羞愧不已,但为了达到目的,她还是这样做了。
许时初没有丝毫意外,洛雅清不就是这样的人么?没有利益相关的时候,她能做出宽容大度、温柔善良的模样,然而一旦她自己的利益有损,便立刻暴露出自私自利的真面目来。
许时初似笑非笑道:“你是拿你父亲来恐吓我?你父亲在我这里可没有什么面子,他自己想要我的花都得花钱买呢,你算什么?值得我送你一株价值千金的花?”
听着许时初那不屑鄙夷的语气,洛雅清顿时顾不得羞愧了,她恼羞成怒:
“你这么说我,难道不怕得罪我父亲?你在相府里生活,得罪我父亲能让你有苦说不出,你本来就是有我父亲庇护着才能过得这么自在逍遥,一旦我父亲对你不喜,你会有什么下场?!”
“我能有什么下场?他能休了我再娶一个新夫人?新夫人有我这么省心吗?新夫人会不会得宠,然后生下亲儿子跟你哥哥争夺家产和父亲的爱啊?会不会离间你这个出嫁女啊?”许时初轻笑着问出一连串的问题来,然后又补充道,
“被休之后,我有钱有闲还不用理会碍眼的人,即使被针对、欺压也能一走了之,真是太惨了呢……”
洛雅清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消化着她的话,这样看来,明显她是不怕得罪父亲的啊,那自己还能怎么让她妥协?
许时初轻轻地拍了拍洛雅清的脸,嘲讽地说道:“你可真是你父亲的好女儿呢,仗势欺人这一招用得不错,只可惜你只会用在我身上,不会用在你婆家那里。
我对你父亲无欲无求,你拿他的名头来吓唬我有什么用啊?傻丫头!”
洛雅清被许时初这极具羞辱意味的动作和话语弄得一惊,慌忙移开自己的身子,离许时初远了一点。
她以前为自己的父亲疏离继母、对继母毫无情意而得意,却不明白她继母也对她父亲毫无情谊,才能事事都以利益来交易,所以如今她就算有求于继母,也无法打感情牌了。
而休妻又不是小事,她知道她父亲会续弦不仅仅因为她兄妹的亲事,还有政事上的考量,许时初身世干净简单,这才是她成为丞相夫人的最大原因——所以她父亲不可能休妻。
所求的事没有成功不说,洛雅清还受了许时初一番嘲讽羞辱,狼狈地逃窜而出,丢尽了脸。
洛雅清窝在自己未出嫁前的院子里,对许时初怨恨不已,却拿她毫无办法。
一想到王妃想要的五色赤丹又没着落,洛雅清就更是痛苦了。
“小姐,不如您让相爷去跟继夫人要那茶花?”洛雅清的大丫鬟看不得自己的小姐难受,便建议道。
洛雅清没好气地说道:“你没听我那好继母说我父亲在她面前也没有什么面子的吗?父亲亲自去要又能怎样?”
大丫鬟解释道:“小姐您还真的相信继夫人的话啊?哪有出嫁的女子不看重自己的丈夫的?继夫人说出那样的话来,很可能是埋怨以前相爷对她的忽视呢,不过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罢了!
只要相爷对她放下一点身段,对她态度稍微和善一点,你看她高不高兴?还说不说相爷在她面前没脸面了?等她一高兴,相爷说要她的五色赤丹,她还不拱手送上来?”
洛雅清顿时豁然开朗,喜笑颜开:“对啊!是我被她的话蒙蔽了,哪个女子会不想要丈夫的重视,她说不在乎父亲就真的不在乎了?等我父亲对她稍微和软些,她准得跟狗一样摇着尾巴凑上来……”
她受时代、眼界所限,是不会理解有的女人真的不在乎丈夫,因此便想当然地以为许时初也跟她一样盼着得到丈夫的爱慕呢。
洛雅清顿时就信心十足起来,又想起许时初刚刚对她的羞辱嘲讽,恨恨地说道:“等我父亲给了她一点甜头,她为了继续得到我父亲的另眼相看,肯定会来讨好我,看我到时候怎么收拾她!”
她已经想好了要怎么羞辱、折磨许时初了。
可惜她的幻想永远实现不了了。
洛雅清心里有了主意,便心急如焚地等着自己的父亲从宫里出来,帮自己从许时初手里得到五色赤丹茶花。
她不知道,她的模样,已经离当初那个人淡如菊、善良温柔的相府千金越来越远了,跟顺义王府里的女人越来越像。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5、丞相的工具人继妻(35)
“爹爹!”清悦甜美的女声响起,洛长青刚回到府里,就看到女儿在客堂里等他,看到他就惊喜地叫起来。
洛长青见出嫁的女儿回来,自然很高兴,连忙走到洛雅清面前,把她仔细打量了一遍,才心疼地说:“清儿瘦了,是不是周文存那小子惹你生气了?”
洛雅清一愣,连忙解释道:“不是不是,夫君对我很好,女儿才没有瘦呢,爹爹是看错了。”
“没瘦怎么会连脸都小了一圈,清儿你不必为那小子说好话了,改天父亲一定好好说他,谁让他没有好好照顾你?”洛长青抚了抚女儿的头,不悦地说道。
洛雅清哪里舍得心爱的夫君被父亲责怪?便急忙抱着洛长青的胳膊,撒娇道:“父亲你真的是误会了,女儿只不过是吃不太惯顺义王府里的饭菜,吃得少了些才这样!不过女儿家的瘦些才好看呢,父亲就不要怪罪夫君了……”
“吃不惯王府的菜你怎么不早说?爹爹这就把咱们府里的厨子让你带回去,是爹爹没考虑周到,当初怎么没想到把厨子给你当陪嫁呢?”洛长青自责地说道,对于女儿来说,他真的是个少有的慈父。
洛雅清没有拒绝,还感动得一塌糊涂:“还是爹爹您疼我。”
顺义王府的饭菜几乎都是大油大荤的,似乎不用浓油赤酱就不能显示出他们府里的富贵荣华,但洛雅清从小吃的却是少油少盐的清淡饭菜,所以乍然嫁入顺义王府,那是吃也吃不好。
作为新嫁娘,她又不敢点菜,否则又有借口让那些嫂子来对她阴阳怪气。
这次父亲让她把相府的厨子带回去,她就可以找个借口在自己的院子里建个小厨房,顺义王妃也没办法指责她了——洛雅清开始学会一点一点地为自己而算计了。
父女俩又说了好些话来联络感情,洛雅清才期期艾艾地说起自己回娘家的原因:
“……母妃言语间很是喜欢继夫人培育出来的五色赤丹茶花,她在文尚书府上见过之后就一直念念不忘,女儿想着,既然是继夫人培育出来的,便回来找继夫人,看她还能不能匀一株给女儿……却没想到继夫人不愿意,说是一株要拍卖,剩下一株她要留着自己欣赏……”
洛雅清满脸苦恼地说着,看似在为许时初开解实际是给她上眼药:“也是我没有提前先问问继夫人,让她为难了,这么珍贵的花,价值千金呢,她要拍卖出去也是正常的……至于剩下那最后一株,自然是也要留着自己欣赏的,女儿可不能夺人所爱……”
可惜洛长青完全没听出女儿对许时初隐晦的告状,他直接说道:“既然这样,那你直接把拍卖的那一株买回来送王妃就是了,这有什么好烦恼的?”
洛雅清被他的话一噎,咬了唇飞快地扫了他一眼,才低低地说道:“女儿、女儿没那么多钱嘛。”
洛长青听了毫不在意地说道:“不就是钱吗?爹爹有!”
“爹爹,继夫人那百花阁拍卖的每一种花都非常珍贵,那五色赤丹肯定也一样,咱们府里也不是很富贵,花那么多钱来拍花不太值得吧?”洛雅清并不太愿意让许时初轻轻松松就从自己手中赚走那么多钱,心中不乐意了。
她只想让许时初免费把花送给自己,便一直旁敲侧击地想从自己父亲身上下手,奈何父亲一直没领会她的意思。
到最后,她不得不直接言明了:“爹爹就不能求一求继夫人?说不定您一开口,不需要拍卖,继夫人就直接把花送给您了呢?”
洛长青一怔,然后才摇着头,微笑着说道:“那不可能,许氏可是最爱财了,连陛下想要菊花都得出钱买。”
“可是陛下是陛下,爹爹是爹爹啊!陛下虽然是天下之主,但于继夫人而言却是陌生的外男;可父亲您却不一样,您是继夫人的夫君啊,是自己人,继夫人怎么能和您怎么见外呢?”洛雅清辩解道。
“女儿不是不想出钱买,可如今哥哥快要成亲了,以后还会有小侄子,母亲去后咱们府里的产业一直不愠不火,挣不了多少钱,可府里开销却大着呢……女儿也是为了父亲和哥哥着想……继夫人作为相府的一份子,也应该体谅一下父亲才行啊……”
洛雅清非常善解人意,话里话外都是为相府着想,洛长青立刻就被女儿感动了,欣慰地说道:“清儿果然长大了,能体谅父亲和哥哥了,那我就试试和许氏说一说吧。”
洛雅清闻言眼睛一亮,忙催促道:“那爹爹赶紧去吧。”
也就是洛长青对自己的女儿有天大的滤镜,觉得她是真心实意为自己着想,要是其他人听见她这些话,都会明白她的真实用意。
于是许时初便在她的院子里见到了洛长青和他的女儿。
“似乎你每一次来我这里都是为了从我手里得到东西啊。”许时初眼带嘲讽地看着父女俩,
这次就更离谱了,之前来找我要东西起码还能明码标价地给钱,现在来要东西,却想一毛不拔,空手套白狼呢!洛相爷,您可真是越来越会做生意了。”
洛长青听了她的话,顿时脸上有些发烫,觉得自己确实有些过分,但想起女儿的话,他还是厚着脸皮道:“是我太想当然了,但夫人能不能把价钱降低些,我会出钱买。”
许时初慢慢地摇头,微笑道:“不行哦,说了拍卖就是拍卖,相爷应该知道做生意诚信为本的重要性,我怎么能为了您的一己之私就取消拍卖呢?”
“况且一株茶花而已,相爷就是没有买到手,又碍得了你什么事呢?你为什么要这么大张旗鼓地来找我?”许时初扫了一眼站在洛长青身后的洛雅清,心知肚明谁才是想要五色赤丹的人。
洛长青难道能说我想要你的花来让女儿拿去讨好她婆母吗?他不能这么说,于是便僵住了。
良久,洛长青才叹了一声,说:“就当是我求夫人了,把剩下那株让给我,可以吗?”
许时初讽刺地断然拒绝:“不行!说了我要自己留着的。”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6、丞相的工具人继妻(36)
洛长青父女俩的打算并没有得逞,洛雅清从许时初院子里出来的时候气得狠狠地跺了一下脚,说:“她是不是根本没有把爹爹您放在眼里啊?您只是跟她要一株花而已,又不是要她的命,她居然也不肯!”
这时候她倒是不提这花价值千金了,继续怨愤地说道:
“要不是爹爹您娶了她,她现在都不知道被宁远伯府卖给哪个纨绔渣滓当牛做马、吃糠咽菜去了,哪里还能在咱们相府里当她养尊处优的贵妇人?!她不知道感恩就算了,居然还这么毫不留情地拒绝咱们的合理要求,真是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洛长青倒没有他女儿那么义愤填膺,只是被许时初扫了面子,内心有些不悦,但他知道自己当初娶许时初的目的并不光明正大,他只是许时初有名无实的丈夫——让一个青春年少的女人守活寡,他自己对许时初心里有愧。
即使他确实改善了许时初的生存环境,给予她庇护,但这也不过是和她的交易而已,毕竟她也尽了当相府夫人的职责,所以严格来说,他对许时初并没有什么恩情,许时初拒绝他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
但这些与许时初私底下复杂的“交易”并不适合跟女儿说清楚,因此洛长青只得含糊地说道:
“这是她自己培育出来的花,她要怎么处理都是她的自由,我们也不能强求。算了,清儿,咱们还是老老实实地去她那花店参与拍卖吧,虽然价格贵了些,但府里也不是买不起。”
洛长青为了女儿在王妃手底下好过些,不得不打算大出血把那株五色赤丹拍下来了。
“可是——爹,那也太贵了!”洛雅清依旧不甘心要出那么多钱。
“咱们现在也没有其他办法了。”洛长青无奈地说道,“除非清儿你能回去诚实地告诉顺义王妃,你没办法得到她想要的花。”
洛雅清一听她爹这话,顿时无话可说了,她要是敢拒绝顺义王妃的要求,就不会掇撮着她爹来许时初这里了。
于是,等到拍卖五色赤丹那一天,终究是洛长青出大钱帮女儿拍下了那株花。
等洛雅清再次回到娘家看到那株夺目斑斓的五色赤丹时,她几乎要喜极而泣了:
“谢谢爹爹!还是您疼爱我,您不知道我上次回王府没能把花带回去的时候,母妃对我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幸好现在终于买回来了……”
洛长青听到她这话,皱了皱眉头,语重心长地说道:
“清儿啊,你虽然是当儿媳的,但也不能一味地顺从你婆婆,你是我的女儿,身份高贵又才貌双全,不需要处处讨好她,她就算为了她儿子的前程,也不敢对你太过分。
所以你自己要立起来,一些太过分的要求你完全可以拒绝,我让你嫁给周文存,不是让你去受他母亲的委屈的。”
洛长青一副为女儿撑腰的模样,但洛雅清却有苦说不出,心里觉得父亲终究还是男人,并不知道内宅里女人想要刁难另一个女人到底有多少种方法,更何况想要刁难她的是她的婆婆,从身份上就天然对她处于压制地位,一个孝道压下来,即使她是皇帝的女儿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反抗。
这段没能得到茶花的时日里,顺义王妃并不需要大张旗鼓地为难她,只需要“身体不适”,需要儿媳贴身伺候这一个规矩,就能把她折磨得身心俱疲:为婆婆试苦药、半夜起夜喝水、腰腿不适要她按摩……
这一天天折腾下来,洛雅清能累得站着都睡得着,即使她隐晦地跟周文存告状,周文存也只会觉得她小题大作,没有孝心,是不是不想伺候婆婆……
因此,这种为“长辈伺疾的小事”,即使洛长青作为堂堂丞相,也无法阻拦,难道他能阻挡小辈尽孝?
洛雅清只得苦笑道:“爹爹,女儿知道了,也只是这一次了,以后她要是再提这些我做不到的要求,我就装作听不懂,再也不会应承下来。”
她这也算是吃一堑长一智了。
洛长青听到女儿这么说,才满意了。
“对了,爹爹,哥哥真的要娶他那什么同僚的妹妹吗?听说他那同僚家里只是乡绅地主出身,才刚出仕,只是个小官,他妹妹那样的身份怎么配得上我才华横溢的哥哥啊?”
洛雅清得到了茶花,这才有心情关心起自己哥哥的亲事来。
说起儿子的亲事,洛长青神情柔和起来,说:“虽然那姑娘的身份是低了些,但她那哥哥是个年轻有为的才俊,考了状元,日后前程可期,后生可畏啊。”
“只是个状元而已,真的有爹爹您说的那么好吗?女儿觉得还是委屈了哥哥。”洛雅清不太赞同地说道,她与洛睿感情很好,觉得就是公主也配不上自己的哥哥,如今却只能屈就一个状元的妹妹。
“这是你哥哥自己愿意的,我与他都看好秦志兴的前程,娶他妹妹就当作是前期投资了,要是秦志兴未来不负我所望,那你哥哥就有了同舟共济的支撑,要是他失败了,你哥哥也不只不过娶了个地位低的妻子而已,阻碍不了你哥哥的前程。”
洛长青把这里面的道道一一解释给女儿听,男人总是志在朝堂、胸怀天下,儿女情长就不是那么重要了。
只是付出一门亲事的代价就能把一个未来权臣绑在自己的船上,胸怀壮志的男人哪个会舍得拒绝?
因此洛长青父子都对这门亲事很赞同,当然,秦志兴这个男主角未来的身份地位也证明了他们的眼光没有出错。
洛睿的亲事是板上钉钉了,即使洛雅清单方面为自己哥哥委屈也无济于事。
娶媳比嫁女杂事更多,毕竟一个是娶进门,另一个是嫁出去的,因此许时初比之前洛雅清的亲事要繁忙了许多,她要过问宴席的菜肴与采买、邀请的客人、当日仆从的安排……
这些事情繁琐又细碎,却无法推脱,弄得许时初都想甩手不干了,这工具人也不是这么好当的啊。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7、丞相的工具人继妻(37)
正当许时初为继子的亲事忙碌的时候,醉香阁的李掌柜突然来告诉她,她位于京郊附近用来做香料坊的庄子有人悄悄来查探了。
许时初立刻就装作身体不适,把继子亲事的事情都交给了洛长青的人,自己则处理香料坊被人查探的事。
其实许时初的醉香阁并不是第一次被人打上主意,但打探到了香料坊头上却是第一次,因为许时初比较注重保密,做香料坊的小庄子是她避过许多人的耳目买下的,而且这小庄子的位置比较偏僻,庄子上的人也全都是她掌握了卖身契的下人,一面他们被人轻易收买。
但如今这个保密的香料坊却被人找上门来了,这就是个比较大的隐患了,许时初不可能当做不知道,否则她醉香阁这个钱袋子就要被人抢走了。
白天她没法掩人耳目出去,许时初只好找李掌柜了解了一下香料坊的情况,得知他发现有外人来查探是因为香料坊中在仓库存放的各种制香原料全都少了一些份量。
少的份量非常非常少,如果不是李掌柜对重量格外敏感,他可能都感觉不出来,但一种原料的份量少了一点,那可能是工人粗心没调好份量,但如果每一种原料都少了一点呢?那就不可能是工人粗心能说过去的了,除非是工人监守自盗。
那可能是工匠见利忘义想监守自盗吗?仓库里的制香原料是最重要的东西,许时初最开始造这工坊时就规定了工匠不能独自一人进入仓库,一定要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才能进入,就是为了避免监守自盗的情况出现。
那么,有没有可能是两人合谋呢?这个可能性也不大,许时初对工匠并不吝啬,这些工匠的工资是他们同行的两三倍,有时候还有奖金,他们不太可能为财铤而走险,毕竟他们的卖身契还握在许时初手里。
外人的威逼利诱?这小庄子位置偏僻,方圆十里没什么人烟,要是有陌生人来了,庄子里的护卫不可能没发现。
因此这就大概排除了工匠监守自盗的嫌疑。
另外,李掌柜还告诉许时初,护卫在庄子外的路边草丛里发现了一只非常浅显的脚印,脚印留下的泥土并不是庄子周围的,因此,他就怀疑这是有外人来了庄子外查探,这脚印就是被暗探不小心留下的。
许时初听了李掌柜这番推论,心下也慎重起来,并决定给李掌柜和那个发现脚印的护卫发奖金,这两人也实在太尽职了,值得奖赏!
了解了大概情况,又让李掌柜保密之后,许时初便回了相府,她打算等到晚上再去自己的香料坊上查查到底是什么人把爪子伸到了她的地盘上来。
夜深人静之时,躺在床上的许时初睁开了眼睛,她悄无声息地换上夜行衣,乔装打扮好,带上工具,便出了相府,宛如一只纸鹞一样,在夜色中飞快地离去。
她如今的内力功夫练得很好,即使在这黑暗中飞速前行也能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因此她才会在这大晚上地跑去京郊外的小庄子里查探,并在天亮前回来。
半个时辰之后她就到了小庄子,此时是深更半夜,工匠们自然已经歇下了,护卫们倒是尽职尽责,许时初没有惊动他们,就进入了仓库。
仓库里的制香原料堆得满满的,但一袋袋的都放得整整齐齐,许时初按照李掌柜发现的不对劲的情况,去检查,并没有发现份量减少。
这些制香原料每天在仓库关闭之前都要重新增加到固定的份量,以补足每天所消耗掉的,这样仓库关闭之后制香原料的份量就都是足量的了。
这样看来,只有昨天的份量少了,恰好就被太称职的李掌柜所发现。
许时初没有丝毫意外地没发现暗探的线索,但她并没有灰心,从带来的包裹里拿出一根手指长的线香点燃,然后再从包裹里掏出一只小罐子,小罐子里飞出一只蜜蜂般大小的粉蛾来,那粉蛾绕着线香飞了一会儿,便朝着一个方向飞走了。
许时初掐灭了线香,装回包裹,就悄无声息地追着粉蛾的方向去了。
粉蛾在夜色中并不显眼,但许时初并不是用眼睛看着它追去的,而是闻着它的味道追去的。
能成为香料高手的人都是嗅觉格外发达的,能辨认出千百种味道,许时初也不例外,她嗅觉敏感,加上练了武功,五感更加敏锐,轻功又高,因此能轻轻松松追上这粉蛾。
在黑暗中飞了许久,许时初跟着粉蛾又回到了城里,这是意料之中的,毕竟能打她醉香阁主意的,只有京城中那些能随时关注醉香阁生意的人。
粉蛾带着许时初到了西城,西城是京城的贫民窟,里面住的不是贫寒人家,就是三教九流之人。
弯弯绕绕之中,粉蛾飞入了一户破旧简陋的泥土房里,停留在屋内床上一个人身上。
许时初谨慎地查探了周围以及屋内,发现确实只有这一个人,她便轻身从窗户跳了进去。
而那屋内睡觉的人果然不愧是能去香料坊当暗探的,警觉得很,许时初刚进来,他便清醒了,从床上一跃而起,低喝一声“谁”,就飞速地朝许时初扑来。
许时初轻巧地避开他的擒拿,反身踹向他,跟他对打起来,也许是心中有鬼,不想声张,因此这人连打斗都不敢发出大的声响,生怕吵醒邻居。
许时初也并不想惊动其他人,于是一时之间两人都有些碍手碍脚,不过终究是许时初身手好一些,这人很快便被她揍得倒在了地上。
不等他喊叫,许时初就卸了他的下巴,让他再也喊不出声来。
许时初从床上撕了薄被,把那人绑了起来,确保他没有反抗的力量,便找出油灯,点了灯。
被绑的那人面目平庸,三十多岁的模样,瘦削精悍,正恶狠狠地瞪着许时初,凶悍得很。
许时初并没有理会他,而是在这屋子里搜查起来,这人只是个暗探,小喽啰,并不是幕后之人,但要从他嘴里问出正确的信息,也需要技巧,许时初并不着急。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8、丞相的工具人继妻(38)
许时初果然在泥房的墙上找到了明显是从她的香料坊里偷出来的制香原料,还有几张香料方子以及香料坊工匠的情况调查。
找到这些之后,许时初便点起了另一支香,一刻钟之后,那被绑着的男人脸上凶狠的表情留变了,开始神情恍惚起来。
这个时候许时初才把他的下巴骨装好,让他恢复了说话的能力。
“说吧,让你去醉香阁的香料坊偷制香原的幕后之人是谁?”许时初问道。
那男人目光涣散,却一字一句地回答道:“不知道。只有一个蒙着面的男人夜里找上我,让我去那个地址偷香料方子,最好能策反里面的工匠。”
“那男人长什么模样?有什么特征?”许时初继续审问。
“蒙着脸看不清样貌,身高大约五尺半,中等身材……特征?左手大拇指像是发育不全,只有短短一节。”那男人一板一眼地回答。
“那你偷了香料方子之后怎么联系他?”许时初又问。
“偷了方子后把消息藏在城外往大窝村方向五里处破庙的土地公神像里,那人会定期去取消息,然后等他主动联系我。”那男人跟个没有自我意志的傀儡一样,毫无保留地把指使他的人的联系方式说了出来。
许时初听了他这些话,丝毫没有意外幕后之人的谨慎,不过她心里已经有了主意,便把这男人打晕,扔到自己的伴生空间里,确保他不会出来打草惊蛇。
忙完这些之后,天色已经不早了,她把暗探收集到的资料都自己收了起来,便又悄无声息地回到相府里,换了衣服后重新入睡。
天亮之后她并不急着去找那个与暗探联系的人,而是耐着性子当她的丞相夫人,偶尔逗逗小杜昭。
天黑之后,她便易容成那个暗探的模样,马不停蹄地赶到了暗探所说的那个破庙里,果然找到了一个破烂的土地公神像,于是她便把修改过的香料方子以及工匠的个人情况藏到了神像里面。
那个联络之人不可能立马就出现在破庙里把东西拿走,所以许时初只是把东西藏好之后便直接离开了。
她并不担心找不到那人,毕竟她藏的那些资料上都染上了一种特殊的几乎无色无味的味道,恰好她的那只粉蛾能闻到,许时初离得近了也能闻到,那暗探就是被抓住的例子。
鱼饵已经放出去了,许时初并不急着起钓,毕竟这鱼还要些时间才能叼住鱼饵。
又等了七天之后,许时初再到破庙里查看,果然她放的那些资料已经消失了,显然是被人取走了,她便放出了粉蛾,又追回了城里。
只是这回粉蛾飞去的地方却不是西城的贫民窟,而是东城的高门大户了。
许时初潜入之前,看到粉蛾飞进的那府上大门的牌匾上写着“曲府”两个字。
这曲府即使在大晚上也看得出来十分豪广,雕梁画柱、假山河池,富丽堂皇,一看就是只有烈火烹油的世家大族才住得起的豪华府宅。
如此一来,这曲府到底是哪家人便一清二楚了,毕竟当朝大权在握的重臣中只有一人是姓曲的。
那便是从二品的殿前都指挥使曲啸风,曲啸风是当今二皇子的舅舅,位高权重,正为自己的外甥登上大位而努力,没想到努力着努力着就努力到许时初头上来了。
抢皇位是需要大量金钱的,但许时初没想到堂堂殿前都指挥使,从二品的大员,居然连自己那间小小的醉香阁都不放过,她是不是该感到很荣幸?
粉蛾并没有往富丽堂皇的主院飞去,反而去了曲府左侧的一间仆从房里,停留在房梁上。许时初点了迷香把屋内之人都迷晕了,这才走了进去。
屋内有一个中等身材的男人正搂着一个女人躺在床上,衣衫不整的,许时初恰好就看到了那男人左手大拇指比普通人少了一节,短粗短粗的,顿时便知道这人就是那个暗探所说的那个给他地址,让他去香料坊偷香料方子的人了。
这人是曲府的仆从,可想而知他的主子是谁了,除了曲府的主子还有谁?许时初并不需要找到正确的幕后之人,她只需要知道打她醉香阁的人是曲家人那就行了。
她不耐烦一点一点地去报复,更擅长釜底抽薪。
曲家人能有精力有底气谋夺她的香料秘方,靠的不就是殿前都指挥使曲啸风和二皇子吗?
那她就把曲啸风和二皇子搞下来!
能仕途顺利,当上大官的人很少手上是干净的,而这曲府的人能用这种上不得台面的手段来谋夺许时初的香料秘方,就已经说明他们心术不正了。
心术不正的人恰好又有权有势,会忍住不做些仗势欺人、欺男霸女、谋财害命、假公济私、中饱私囊、贪污受贿之类的事么?
这是不可能的,因此许时初打算帮帮二皇子的竞争对手,把曲啸风搞掉。
当然许时初并不是明着来搞他,毕竟她身为丞相夫人,身份不便,而且暗地里搞他更方便。
她也没做什么,只是找到了曲啸风曲大人书房里的密室,又在密室里找到了他这些年为二皇子谋财、中饱私囊以及贪污受贿等证据,悄咪咪地一半放到了大皇子的书房,另一半放到了三皇子桌面。
这样就不怕大皇子或者三皇子徇私不搞掉曲啸风,反而抓着他的把柄让他为自己卖命了。
收集这些证据之余,许时初还不忘把曲啸风放在密室里的金银珠宝以及奇珍异宝收刮一空,收到自己的伴生空间里,这些不义之财,她不收下难道还留着给这大贪官吗?
之后的事情便用不着许时初来操心了,那些要命的证据交到了二皇子的政敌手上,作为二皇子左膀右臂的曲啸风就在劫难逃了。
于是京城里、朝堂上热闹了许久,洛长青作为丞相更是忙得脚不沾地的,连亲儿子的亲事都没时间过问了,就忙着殿前都指挥使曲啸风贪赃枉法这事了。
许时初的潜在敌人很快就被抄家罢官、流放千里了,曲啸风还是看在是二皇子舅舅的面上才没有被斩首,留得一命,但曲家人已经不可能再起复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9、丞相的工具人继妻(39)
许时初给小昭昭喂了一颗草莓,小昭昭窝在她身边,热烘烘软绵绵的小身子挨着她,像小狗崽挨着狗妈妈,一双湿漉漉的眼睛巴巴地随着许时初的手从装草莓的盘子转到他头上。
“姑姑?”小昭昭委委屈屈地叫到,因为许时初把草莓放进了她自己嘴里。
“姑姑吃一个,你吃一个,轮着来吃。”许时初一点儿也不让着他,“要不然你自己用手拿哦。”
装草莓的碟子放在离他们俩躺着的软椅一尺远的桌子上,以小昭昭的小短手,是不可能自己拿到的,许时初故意逗他呢。
小昭昭果然试探着伸出了自己的小胖手朝碟子里的草莓伸去,然而他的硬件跟不上他伟大的目标,隔得老远呢,连草莓的边都挨不到。
“姑姑……昭昭拿不到……”小昭昭用他那仿佛沾着奶味的小奶音可怜巴巴地说道。
许时初捏了捏他肉嘟嘟的小脸颊,挑眉笑道:“那怎么办呢?”
小昭昭乌溜溜的眼珠子一转,露出个可爱的笑容来,看着一旁站着的知春道:“姑姑,让知春姐姐帮我拿好不好?”
“那你自己问问知春。”许时初一边说,一边对知春使眼色,知春是个机灵人,立刻就明白了夫人的恶趣味。
于是在小昭昭问上她的时候摇摇头狠心拒绝了:“不行啊小少爷,奴婢还有其他活要做呢。”
小昭昭顿时失望极了,只能再转过头来乖乖等待姑姑的投喂了。
许时初逗了小孩儿,便懒洋洋地问道:“今天祥福酒楼居然没开业,害得我想吃他家的芙蓉烧鸡都吃不了,知春你知道缘由吗?”
知春不愧为她的大丫头,消息灵通得很,立马回答道:“奴婢恰好知道一点,说是那祥福酒楼是曲家的产业,哦,曲家就是最近那个被抄家的二皇子的舅家,祥福酒楼被牵连了,以后还不知道能不能继续开业呢。”
“那可真是太可惜了,我挺喜欢他家的招牌菜,以后要是吃不到了可怎么办?”许时初惊讶地说道,她没想到自己只是报复了一下曲家,就牵连得自己吃不上喜欢的饭菜了。
“夫人要是还想吃,不如把那酒楼的厨子给请回来?听说那主厨还是宫中的御厨出身,手艺一绝,祥福酒楼能这么红火,八成是因为他的手艺。”知春说道,
“可惜那主厨的太受欢迎了,本来其他酒楼就一直想把他挖走,这会儿曲家出事,祥福酒楼办不下去,不知道有多少人抢着要他呢,夫人这会儿才想到下手去抢可能有些晚了。”
知春说到这里颇有些惋惜和遗憾。
“那就算了,既然是御厨出身,想来也不甘心屈居于咱们这院子里管个小厨房的。”许时初遗憾了一会儿便罢了,“他要是去了其他酒楼,那咱们也有机会去吃他的拿手菜,那就不必执着了。”
“我也喜欢吃!”身边的小昭昭突然冒出了这样一句话来,牛头不对马嘴的。
“你喜欢吃什么?不对,我应该问你有什么不喜欢吃的?”许时初问他,“瞧瞧你这吃得鼓鼓的小肚子,都快成个大肚皮青蛙了!”
许时初戳戳他的小肚子。
小昭昭一边扭着小身子躲着她的手指,一边被戳得痒痒的哈哈大笑:“昭昭才不是青蛙!姑姑你坏!”
“姑姑要是坏就不会让你吃成个小胖子了,瞧你身上这些肉。”许时初身手灵活继续戳着他的小胳膊小胖腿儿,说道。
小昭昭小胖身子扭成了麻花都没能躲过许时初的魔爪,只得干脆不躲了,整个小身子扑在许时初手上,把她的整个胳膊都压住了,还伸出四肢牢牢地抱住她的胳膊,才不服气地反驳道:
“昭昭才没有胖!肉肉……肉肉不是我的!”
“不是你的怎么长在你身上?”许时初好笑地问他。
“是姑姑的!昭昭帮姑姑长的肉肉!”小胖子理直气壮地回答。
几个丫环听了捂着嘴巴直笑,许时初目瞪口呆:“小家伙,你要甩锅也不要甩到我头上来啊,我什么时候要你帮长肉了?”
“上回姑姑喊知秋姐姐吃羊肉馄饨,知秋姐姐不肯吃,姑姑就说‘就当是帮我吃的’……那、那我也是帮姑姑吃的许多东西,所以肉肉也是帮姑姑长的呀……”小胖子有理有据地说道。
好家伙!许时初惊讶不已地看着振振有词的小昭昭:“你这可真是强盗逻辑啊,我让你知秋姐姐吃羊肉混沌是因为我吃不下了,而且半夜吃太多会发胖,倒了又太浪费,才让她帮我吃的,可我没叫你帮我吃啊,你吃的东西都是你自己想吃的,这会儿倒是赖上我了。”
“我不管,我就是帮姑姑吃的嘛!”熊孩子理不直气也壮,直接耍赖了。
许时初眼珠子转了转:“那你以后不用帮我吃了,这草莓也不要吃了哦。”
然后吩咐道:“知春,把草莓端走吧,以后也不要给昭昭那吃的了,什么蜜豆点心、奶酪糕子你们分了吃,不用留给他了……”
“不不!姑姑我要吃的……我错了……”小胖子听到这些话顿时什么也顾不上了,急得连忙眼巴巴地求许时初:
“姑姑,昭昭错了,昭昭不是帮姑姑吃的东西,也不是帮姑姑长的肉肉,肉肉是我自己要长的,东西也是我自己要吃的……姑姑不要让人拿走我的小糕糕嘛……”
他又乞求又撒娇的,为了吃的真是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来了,瞧得周围一众人都忍俊不禁。
许时初看够了这小机灵鬼的闹腾,把他整个人抱起来,端着他肉呼呼的小身子看了看,才摇了摇头,慢悠悠地说:
“你还吃?吃得都超重了,不行,姑姑不能让你长成个大胖子,会连媳妇都娶不上的,这样吧,姑姑给你找个武师傅,让你跟着学武,多动动,好歹把这身肉给练结实了。”
“好啊好啊。”小家伙一口答应了,忙不迭地点头,这会儿只要许时初没断掉他的吃食,其他的他就什么都能答应,真是个小吃货。
他还是太小了,不知道练武是件苦差事,以后有他受的罪呢。
许时初看着他一无所知的小笑脸儿,意味深长地笑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40、丞相的工具人继妻(40)
洛睿成亲那天,洛雅清也回来了,她这次回来肉眼可见地变得沉稳起来,成长得很迅速,再也没有当初许时初第一次见她时的那幅无忧少女的模样了。
成亲还不到半年呢,如果生活幸福的话是不会这么快就成熟起来的,她这种成熟是催熟,可怜见的……
许时初假假地同情一番,就抛到脑后去了,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下去呢。
洛睿这个做儿子的当新郎官喜气洋洋、春风得意;洛长青这个当老子的看着儿子也娶妻之后,却是百感交集,又喝多了。
只是上回嫁女儿的时候他喝多了还有儿子伺候着,可这回他儿子娶妻正是洞房花烛夜呢,他喝多了身边就没有亲人守着了。
不想许时初却被书齐找了去,说是相爷喝多了闹腾着不肯休息,要夫人过去看看。
许时初看了看书齐,有些纳闷,她与洛长青的关系平平,照理说即使洛长青喝醉了也用不着她去伺候,他身边那么多随从,就算他醉得再死也能被照顾得妥妥当当的,为什么这回书齐却来找自己?
“你们看顾着点就好,我去了也是碍事。”许时初婉拒道。
可书齐却一脸为难地说:“老爷今晚心情不太好,喝多了情绪上来了很是沮丧感慨,要是夫人在身边劝慰一番,就不用他自己孤寂一人承受了……咱们这些下人可以照顾他,却劝慰不了他……”
许时初听了他这话险些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他确定他嘴里说的那孤苦无依、可怜巴巴的空巢老人似的人是一代权相洛长青?
这怎么看都不太像啊,不过许时初被书齐嘴里描述的洛长青的模样激起兴趣了,风光霁月的丞相情绪崩溃的一面多难得啊,她想要去看一看啊。
于是她蹙了蹙眉,装作被书齐说服了的样子,沉吟了一下,说:“既然是这样,那我就去看看吧,要是病了就不好了。”
书齐听了大喜,连忙在前面带路。
许时初第一次进入洛长青的卧室,就普普通通的一间房,没什么稀奇的,最多就宽阔了些,整洁了些,干干净净的,没有多余的东西,就是洛长青这个人一样,什么都是井井有条,丝毫不乱。
“睿儿……你娶妻了,爹终于放心了……”床上的洛长青喃喃自语,狭长的双眼闭着,穿着贴身寝衣的修长身躯辗转反侧,并不消停。
许时初在床边的椅子坐下,探手去摸他的额头,刚触碰到便突然被一双温热的手握住了:“是谁?……”
洛长青说话的气势都没有白天清醒时的沉稳清冽了,而是慢吞吞的的,带着疑惑,语气有些软,许时初听着居然觉得有点可爱。
他那双平时能看穿人心的锐利眼睛睁开了,此时却带着点茫然和纯真,配着他成熟俊美的容貌,愣是让许时初看出了点小奶狗的影子来。
这……有点犯规啊,许时初的手蠢蠢欲动,忍不住摸上了他因为喝了酒有些红的脸颊,一片温热。
“我是你夫人啊,夫君。”许时初故意拉长了声音,柔柔地说道。
“夫人?”洛长青抬起头来努力睁大了眼睛,似乎要把许时初看得更清楚些,然后他把许时初那只手抱在怀里,带着点委屈地说:“夫人,我心里有点高兴,又有点难过,不知道为什么……”
许时初的手被拉入他怀里,碰到他结实的胸膛,脸上发烫,没想到这人平时看着文质彬彬、温文尔雅的,却还是个有胸肌的人呢。
看在占了人便宜的份上,她哄杜昭小胖墩一样哄道:“因为你儿子长大成人娶妻了啊,你高兴他终于成家立业,但又心酸他最亲近的人从此不再是你了。”
洛长青睁着迷茫的眼睛努力想要理解许时初的话,过了一会儿才迟钝地说道:“哦,原来是儿子娶妻了……我想起来了……”
然后他看着有些可怜的样子对许时初道:“那我最亲近的人只有夫人你了吗?”
许时初无情地摇头否定他:“不是啊,我并不算你最亲近的人。”
洛长青顿时一双眼睛更湿润了:“你不是我夫人吗?夫人怎么不会是我最亲近的人呢?”
许时初叹了口气,真可怜呐,堂堂丞相大人喝醉酒了也会觉得孤单寂寞,要寻找最亲近的人呢。
丞相大人也许是平日里太过稳重严肃了,压抑太过,只有喝醉了才能释放一下情绪,这会儿居然一点儿权臣的形象都没有了,整个人都从老谋深算的老狐狸变成了软绵绵的、柔弱可欺的小白兔了。
“书上不是说至亲至疏是夫妻吗?夫妻有可能是最亲近的,但也有可能是生疏的,不幸的是,我们就是至疏的那种啊。”许时初笑眯眯地说道。
“不,我不信!”洛长青却不肯相信,突然从床上起来,一把把许时初搂进怀里,“我们要是不亲近你怎么会在我房里?”
许时初完全没想到他会有这个举动,因此没有躲过,被他按得紧紧的,顿时鼻腔满是陌生的男人气息,淡淡的清雅的,不但不难闻,还挺好闻的。
“你该不会是装醉故意占我便宜吧?”许时初愣了一会儿便反抗道,用力地挣脱了洛长青的怀抱。
“哼!”许时初恼怒地揪了揪他脸颊上的皮,“要是你明天酒醒了还记得自己做了什么,不知道会不会恼羞成怒?”
洛长青吃疼地抓住许时初的手,英俊的脸被许时初揪得更红了,如桃花氤氲,魅力大增,许时初都快被他杀伤力巨大的俊美容貌所迷,想要染指一番。
但幸好她还没有色令智昏,还有一丝丝的理智提醒她,她与洛长青是“清清白白”的夫妻关系,不容逾越的。
于是她顿时像是被泼了一盆冷水,热烫的心立刻就凉了下来,也没心情逗醉前醉后反差萌巨大的男人了。
“放开我的手,免得你醒了之后后悔。”许时初甩着自己的手说道。
“你不高兴吗?”洛长青却回答得牛头不对马嘴,可见是醉得狠了,平时那么冷静的一个人,居然毫无防备露出了柔软的性情任人处置。
“不高兴哦,酒后撩人最不负责了,把人撩得心动了,你却一觉醒来说忘了,那人多亏啊?”许时初无情地推开了他。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41、丞相的工具人继妻(41)
许时初逗了醉酒的洛长青许久,见他很久都不睡,不耐烦了,直接出手在他后脖颈一个穴位按了一下,他便立刻陷入了昏睡。
许时初这才满意地出来,对守在外面的书齐道:“相爷睡下了,让守夜的下人注意一下,免得他呕吐或者想喝水了没人在身边伺候。”
书齐应下了。
第二天一早,新人要给父母长辈奉茶的,许时初作为工具人又不得不出席,她昨晚上在洛长青那里浪费了半个晚上,都没睡够就要起来了,因此到厅堂的时候脸色就不是很好。
但有一个人的脸色比她更不好的,那就是昨晚宿醉的洛长青了。
洛长青看见到来的许时初,脸色僵了一下,眼神都飘忽不定起来,稍显苍白的脸色让他显得有些脆弱。
许时初瞄了他一眼,并没有开口。
“昨晚……辛苦夫人了……”洛长青轻咳一声,神情不太自然地对许时初说道。
许时初看向他,嘴角就忍不住轻翘起来,想起他昨晚醉后崩人设的事情,突然要早起的不爽心情都消失了,变得开心起来。
“你怎么知道我辛苦了?难道你记得昨晚你做的事?”许时初微笑着故意询问他。
洛长青苍白的脸颊突然浮起一丝粉霞,垂下了狭长的眼睛,低声说:“不记得了,是书齐说昨晚你照顾了我很长时间。”
“哦……原来是这样……”许时初拉长了声音,似笑非笑,一眼就看出来洛长青是记得他干了什么事的,只是没想到他居然敢做不敢当,把书齐拉出来当借口了。
看着洛长青有些窘迫的模样,许时初顿时更加开心了,故意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来看,看得他浑身僵硬。
“姑姑?”丫环抱着的杜昭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地伸出手来要许时初抱。
许时初这才把视线转移到小胖墩身上,于是她就没看见洛长青松了口气的模样。
“饿了?”许时初摸摸他软绵绵的小肚子,问道。
“好饿了。”小昭昭嘟着小嘴,小胖手抱住许时初的手,奶声奶气地回答道。
“再等一会儿,等大少爷和大少奶奶来了咱们就能吃早饭了。”许时初跟他说道。
洛长青把自己这边桌上的一碟小点心放到许时初面前,说:“先吃些点心填填肚子,别饿坏了。”
“谢谢姑父!”小昭昭一看到吃的,顿时精神了,笑得一脸甜地对洛长青说道。
等小胖墩吃了好几块小点心之后,新婚夫妇才姗姗来迟。
“是我和娘子来迟了,让长辈久等了,还望父亲和继夫人见谅!”洛睿看见洛长青和许时初都早已落座,等了许久的模样,顿时不好意思地说道。
“无妨,时辰还早。”洛长青怎么会舍得责怪儿子和儿媳,立刻就体谅上了。
一旁的仆从终于有机会端上了热茶,洛睿和秦梅跪在蒲团上,恭敬地端着茶,给洛长青和许时初敬茶。
许时初按照惯例给两人送了礼物,又说了几句勉励他们好好过日子的话,便完成了这一步骤。
“这是我娘家的小侄子,杜昭,昭昭,跟你表嫂问好。”许时初对秦梅介绍杜昭,小昭昭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秦梅,乖乖地问好:“表嫂好。”
“昭表弟好。”秦梅微笑着应道,她早在家中时就已经了解过相府里的主子,自然知道杜昭是相府继夫人收养的远房亲戚,既然是寄养的亲戚,那自然是影响不到她以后的子嗣,因此这会儿看到杜昭,她也能心平气和地对待。
见完礼、认了人之后,终于能用早膳了,许时初刚落座净了手,刚想拿起帕子擦干,突然斜地里就伸出一双手来拿起帕子给她擦起了手来。
许时初一看,居然是新媳妇秦梅,她连忙挣脱了她的手,说:“你赶紧坐下来用膳,我不需要你伺候。”
许时初又不是她正经的婆母,开什么玩笑会让她来伺候自己用膳?就算是她正经的婆母,许时初也没这个习惯!
因此她拒绝得毫不犹豫。
秦梅却显得有些手足无措的模样,犹豫地看向洛睿,像是在征求他的意见。
洛睿瞧了一眼自己父亲,又看了连身子都移得离秦梅远了些的许时初,抿了抿嘴,才说道:“既然继夫人不用你伺候,那你就坐下来和我们一起用膳吧。”
秦梅虽然很高兴丈夫这么说,但还是假意地推辞道:“这……不太好吧?不合规矩。”
“有什么不好的?规矩只有人愿意用的时候才是规矩,我说不用就不用,你赶紧回到你座位去。”许时初忙不迭地说道。
“我们府上不在意这种规矩,秦氏你不必如此。”洛长青也发话了。
秦梅这才坐回了洛睿身边。
许时初这顿早饭破天荒地吃得格外不自在,因为有个陌生的继儿媳时不时地朝她看,那种眼神,即使她装得像是不经意般看过来,但许时初是多敏锐的人,自然就觉察了她隐晦的视线。
虽然不知道这个继儿媳为什么对自己格外在意,但许时初自认以后跟她没多大的交集,因此也不在意。
她不会当恶婆婆让秦梅立规矩,也就不会有什么婆媳问题出现了,她只希望与秦梅井水不犯河水就好。
用完早膳之后,许时初迫不及待地拎着小昭昭离开了。
秦梅跟着洛睿回自己的院子,小声又感叹似地对洛睿说道:“继夫人长得可真好看啊,我从来没见过比她长得更漂亮的女子了……”
洛睿顿了顿,见她一副天真不知事的模样,说道:“不要妄议长辈的容貌,继夫人虽然不是我亲生母亲,但她毕竟是我父亲明媒正娶的,我们也要敬重她。她是个爱清静不多事的,不会为难你,你不需要多关注她。”
秦梅听见丈夫这一顿像是责怪自己的话,顿时委屈了:“我、我只是一时感叹而已,夫君就说了我那么多……”
“好了好了,继夫人不会碍着我们什么事的,你平时又不用跟她请安,就当她是个不常见面的亲戚好了。”洛睿连忙哄自己的娇妻。
“不用请安?这也能行?可、可她是我婆婆啊,我不去跟她请安,她真的不会怪罪我吗?”秦梅不敢置信地问道,她从不知道哪家的媳妇是不用给婆婆请安的。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42、丞相的工具人继妻(42)
“我们家不在意这些繁文缛节……不用请安不好吗?”洛睿有些疑惑地问道,他虽然没有体会过婆间各种你来我往的交手,但他以为没有哪个媳妇会心甘情愿一大早起来给婆婆请安、伺候婆婆的,况且许时初还只是他继母。
“不,我只是有些担心被人知道了,会以为我目无尊长、没有孝心……”秦梅小心地说道。
“外人哪里管得了咱们府上的事?而继夫人巴不得我们不去吵她,所以你不用在意这些事。”洛睿耐着性子说道,他不知道妻子为什么一个劲地和自己讨论这件事,自己怎么说她就怎么做不就行了吗?何必探究太多。
秦梅看出了丈夫的不耐烦,终于闭了嘴。
许时初原本以为多一个继儿媳碍不着她什么事,但她万万没想到秦梅是个“孝顺”的,虽然听了洛睿的话,没有早晚跟她请安,可她却开始白天来造访她。
“夫人,少夫人在外面,说有事找您。”知春回来告诉许时初。
许时初正拿着水果逗杜昭,突然听见这话便疑惑了:“她来找我干什么?算了,让她进来吧。”
毕竟是刚进门的媳妇,许时初总不好一开始就拒绝她的来往。
秦梅跟着带头的丫鬟进了许时初的院子,映入眼帘的便是遍地繁花盛开,如入仙境,令人神、气一轻,浑身的浊念都一扫而空。
“果然不愧是明满京城的丞相夫人的花园……”秦梅被满院子的话惊艳得睁大了眼睛,不由地感叹道,她带着的丫鬟也都被各种奇花异草震惊住了。
秦梅想起自己和哥哥在京城的街上逛着的时候,曾经路过一间名为“百花阁”的花铺,里面错落有致地摆着各种珍稀奇艳的花。
她也看得眼睛都忘了转,等进去看的时候,才发现那里的每一盆花她都几乎买不起……虽然买不起,但还是可以欣赏的,那个时候她还感叹要是有一天她能从“百花阁”里买回来一盆花,她就心满意足了!
而如今,百花阁的东家就是她的婆婆……秦梅想到这个事实心中就火热起来,特别是看见这满院子眼睛都看不过的花时,心就跳得更猛了——没有哪个女人会不爱鲜花的。
“继夫人真是厉害啊,能种出这么多奇花异草来。”秦梅惊叹地说道,连脚步都慢了下来。
带路的丫鬟早就见惯了客人被这些花迷了眼的情景,因而自豪地说道:“咱们夫人自然是厉害的,不管多么珍稀难养的花,到了她手上,就没有不能活的。”
又见秦梅几乎走不动道了,那丫鬟又很是理解地说:“少夫人要是喜欢,可以和夫人说一声,待会儿就留下来欣赏一下。”
“好啊,我肯定要好好欣赏,这里很多花我都没见过。”秦梅高兴地说道,便连忙快步走起来,想要早些与许时初联络完“感情”好去欣赏花。
“母亲,您院子里的花长得真好啊,媳妇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不知道儿媳能不能观赏观赏?”秦梅和许时初寒暄了几句,便提出了自己的请求。
许时初柳眉一挑,她倒是不吝啬让人欣赏自己的花,但她就担心有人欣赏完了却嫌不够,想据为己有。
不过,秦梅应该不会这么厚脸皮吧?许时初不太确定地想道,但还是应下了让她去赏花的请求。
“姑姑,摘草莓呀!”小昭昭抬着肉嘟嘟的小胖脸,笑眯眯地对许时初说道。
许时初除了种花,还种了些水果,草莓就是其中一种,但种得不多,因此想要吃草莓就得等待。
小胖墩便天天念着吃草莓,就算草莓还没成熟,他也要让丫环牵着手天天去看一看。
“草莓都没熟,摘什么呀?”许时初把小胖墩的肉肉脸揉了揉,“熟一个就被你摘一个,现在哪还有熟的?”
“有的有的!”小昭昭的小胖脸被揉得嘟起来,小嘴巴却依旧坚强地说道,“昨天、昨天就熟了半个!”
“熟了半个?”许时初忍不住笑起来,“昨天熟半个,今天就会熟剩下那一半吗?”
“对呀。”小胖墩理所当然地点头。
“行,就让你去看看有没有熟。”许时初抱起沉甸甸的小家伙,往种草莓的那一小块地走去。
小胖胖乐得眉开眼笑,短短的肥胳膊搂住许时初的脖子,亲热地在她耳边说道:“姑姑,等摘了草莓,我就分一半给你吃!”
许时初被他逗笑了:“才给一半啊?这草莓还是我让人种的呢。”
小胖墩顿时皱起了小眉头,艰难地开口:“那、那就再多分一个给姑姑?”
“就多分一个吗?”许时初装作不高兴地说道。
“多两个!不能再多了!再多我就没有了……”小昭昭愁眉苦脸地说道,肉疼不已,仿佛多分两个草莓给许时初就跟在他身上挖肉一样。
许时初被他心疼的小表情逗得噗嗤一笑,终于良心发现地说道:“算了,姑姑不跟你抢,你只要分我一半就好了。”
“谢谢姑姑!”小昭昭一听,立马喜笑颜开起来。
姑侄俩到了草莓地,许时初一眼看去,都没几个草莓是红的。
小昭昭显然也看到了,他满眼失望地绕着草莓地转了一圈,抬起小脑袋,沮丧地对许时初道:“姑姑,好少哦……”
“谁让你整天惦记着来摘?熟一个就被你吃一个,现在还有几个熟的都是运气好了。”许时初揶揄道。
小胖墩只好失望地把那几个熟了的草莓摘了,用小胖手捧着,然后一个个地跟许时初平分。
姑侄俩分吃了那几个草莓,小昭昭又玩了一会儿就午睡去了。
许时初倒是也想午睡,可惜她院子里还有个秦梅。
“去问问少夫人要欣赏多久?要是时间长的话我就先睡个午觉。”许时初打发丫鬟去问秦梅。
过了一会儿丫鬟回来说少夫人还要欣赏许久,让夫人尽管睡觉。
许时初也不跟便宜儿媳客气,果真睡觉去了。
等她睡醒起来,便看见满脸兴奋的秦梅羞涩期待地问她:“母亲,您能不能送我一些花?就院子里种了许多的那些,送我一些应该不碍什么事吧……”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43、丞相的工具人继妻(43)
许时初惊愕地瞪大了眼睛,她虽然已经有被人索取的心理准备了,但真的听到秦梅这么理直气壮地跟自己讨要花,她就很诧异了,这时代的女人不大多数是矜持自重的吗?这么会有这种直白地跟人要东西的人啊?
她脸皮怎么能这么厚?
“不行,我的花都是有用的,不能随便送人。”许时初皮笑肉不笑地对她说道。
“母亲,我只是要几种而已,你有那么多还不够用吗?”秦梅没想到许时初居然拒绝了她,依旧不死心地问询。
许时初冷了脸:“再多都不够用,我的东西我想给就给,不想给就不给,现在我就是不想给你,你最好不要太贪心。”
秦梅听了她这丝毫不客气的话,顿时又羞又气:“我哪里贪心了?是母亲太小气了,连几株花都不愿意给我……果然是因为夫君不是你亲生的,所以就连我这个儿媳也不待见吗?”
许时初厌恶极了这种占不到便宜就想给人乱扣帽子的行为,她冷笑道:“对,我就是不待见你这个空口白牙跟人要东西的,别说你丈夫不是我亲生的,就算他是我亲生的,想要我的东西也得看我愿不愿意!你又算个什么东西?”
“你!你!我夫君是相爷唯一的儿子,你现在这么对我,就不怕以后老无所依吗?”秦梅口不择言地说道。
许时初冷哼道:“老无所依?他是相爷唯一的儿子关我什么事?我老了也不需要他养。现在我还年轻你都能借着这个名头来贪墨我的东西,等我老了,你还不知道要怎么磋磨我呢,这么一想,指望你夫妻俩,我还不如指望我侄子。”
“把她赶出去,以后我的院子不许她进来!”许时初懒得跟秦梅掰扯,直接吩咐仆妇把她赶出去。
“你敢这么对我!我一定会跟夫君和相爷说的……”秦梅被拖走时愤恨不已地大骂。
“你们这些下贱的东西,赶紧放开我!我可是少夫人,你们敢这么对我,我不会放过你们,我要把你们卖到窑子里……”秦梅破口大骂把她拖出去的仆妇。
然而这些仆妇都是许时初挑选回来的,卖身契都在她手上,根本不归相府管,因此就算秦梅说要把她们卖了,她们也一点都不在意,因为她们的主子很护短。
终于把碍眼的人赶走了,许时初才松了口气,小昭昭握着个红草莓,好奇地瞪大了眼睛看着秦梅一众人被拉走,然后问许时初:
“姑姑,那个人是想要咱们的花花吗?”
“是啊,她居然脸大得要我送给她呢,也开得了口。”许时初讽刺地说道,又叮嘱小昭昭,“昭儿你可不要学她,随便跟人要东西啊,那可不是好习惯。能随便开口就跟人要东西的只有乞丐。”
小昭昭一听连忙摇头:“我不要当脏脏的乞丐!”
许时初摸摸他的圆脑袋:“对,咱们得活得有自尊一点,想要什么东西就自己努力去得到,不要摊手就跟人要,会让人瞧不起的。”
这边许时初在教孩子,那边被赶走的秦梅则气疯了,她本来就不是出身良好的大家闺秀,只是乡绅地主家的女儿罢了,礼仪教养上自然就差了一大截,跟人相处也不懂分寸,才做得出跟婆婆要东西的行为来。
她还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反而认为别人没满足她的要求就是不对,况且许时初还粗暴地把她赶了出来,因此丢尽了脸的她一回到自己的院子,就气冲冲地打发人去府外等着洛睿和洛长青回来,准备狠狠地告许时初一状。
狠狠地砸了一通自己房里的摆设,出了一口气,秦梅才冷静了一点,却依旧对许时初怨愤不已:
“那个狐狸精贱人居然敢这么对我!如果不是看在她是我名义上的婆婆的份上,我早就把她那一院子花都直接移走,哪里还会好声好气地问她要?给脸不要脸,她居然还敢拒绝我……一个不受宠的继室罢了!还以为我不知道相爷根本不待见她呢?哼!
等我跟夫君和相爷告她一状,看她还敢不敢这么清高自大!我就让她给我种一辈子花,当一辈子花农!”
秦梅虽然出身不显,但家里吃穿不愁,她作为小女儿也是很受宠爱的,因此养成了任性刁蛮的品性,偏偏她又有一个好哥哥,还仗着哥哥的势幸运地嫁给了炙手可热的相府唯一的公子,这就更给她增添了嚣张的气焰,越发见不得别人忤逆她了。
她刚嫁进来的时候还能收敛自己的性子掩饰一下真实的性格,但现在她已经把相府的管家权收入掌中,自觉在相府站稳了,于是就开始暴露真面目,还看不起不管事的继婆婆来了。
“少夫人您说得对,少爷这么疼爱您,肯定会为你做主的。您只不过是想要几株花而已,那继夫人都不愿意,实在是太小气了!您将来还是这相府的主母呢,她那花又不是种在外面,而是种在相府里的,要她点花怎么了?相府里的东西哪个不是您的啊?”
秦梅的大丫鬟巧言令色地说道,谄媚地附和着秦梅的意思,不停地吹捧秦梅、踩踏许时初,捧得秦梅越发觉得自己做得对。
“你这丫头说得对,我有管家权,我才是相府唯一的主母,那贱人不过是空有个相府夫人的名头罢了,还敢不把我放在眼里,真是胆大包天了。”秦梅嘲讽道。
大丫鬟滴溜溜地转着眼珠子,给她出主意:“说到管家权……少夫人您完全可以让下人给那位继夫人使点绊子,让她有苦说不出,看她还敢不敢得罪您了。”
秦梅顿时犹如醍醐灌顶,茅塞顿开,眼睛都亮了,夸赞道:“还是你有主意,府里的下人都归我管,我要想给找她不痛快,她就不可能避得开,看她能嘴硬到什么时候。等她来求我的时候,就不是几株花能解决得了的了……”
这主仆俩就开始密谋给许时初点颜色看看了,但秦梅却不知道,她虽然拿了管家权,这管家权却不包括许时初那院子里的人与物在内。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44、丞相的工具人继妻(44)
洛睿刚从外面回来,就被秦梅身边的人拉住了:“少爷您可算是回来了,少夫人等了您许久了。”
洛睿莫名其妙的:“她等我做什么?我一向都是这个时间回来的。”
“少夫人有事要跟您说呢。”下人干笑了下回答道。
洛睿其实想先去找自己父亲说一下事情的,但这会儿新婚妻子专门派人来等他,他就不能扫了她的面子,因此只得先回去找秦梅了。
“少夫人!少爷回来了!”守在外面的仆人远远看见洛睿的身影,便讨好地跑回来禀告秦梅。
“终于回来了!”秦梅立刻起身,把自己浑身整理了一下,然后问丫鬟:“我这身打扮看着如何?要不要换一身?”
丫鬟连忙摇头:“不用,少夫人您这一身就好看极了,衬得您格外淡雅高贵,少爷肯定会喜欢的。”
秦梅于是不另换一套了,心急地望向门外。
一见洛睿的影子她便迎了上去,高兴地说道:“夫君你总算是回来了。”
“娘子找我有事?”洛睿问道。
秦梅立刻便想起了自己今天在许时初那儿受到的屈辱,于是嘟着嘴哼了一声,说:
“还不是你那继母!我好心好意地去陪她,看到她院子里的花长得好,便想跟她要几株,谁想到她那么小气,不送就算了,还嘲讽我是占她便宜,大骂了我一顿,又让下人把我赶了出来!
你不知道我是被两个仆妇从她院子里硬生生拖出来!她居然这么欺辱我,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夫君你可一定要为我做主啊……”
洛睿听到她这么一说,顿时脸色一沉,眉头皱了起来,说:“那你好好的为什么偏要她的花?她很宝贝她那院子里的花,基本不送人,连我姐姐上次想要她一株茶花,都要从百花阁里花钱买,你是刚入门的新媳妇,就更别说了。”
秦梅听了更生气了:“夫君你这是什么意思?是说我不配要她的花吗?明明就是她小家子气,况且我又不是外人,就只是要她几株花她都不答应,她也没把你放在眼里,要不然看在你的面子上也不会拒绝我!”
“继夫人跟其他人不一样,她本身就是个性子极清冷淡漠的人,只一心在她那院子里过活,连对我父亲都冷冷淡淡的,就更别提我了,我们平时都是井水不犯河水的,你不要去她那里找事!
你想要什么花到外面买就是了,买不到就让人去找,何必非要跟她要?”
洛睿不耐烦地说道,并不明白妻子为什么要跟继母杠上。
“夫君你的意思是我无理取闹了?今天明明是我被她欺负了啊,你不帮我报复回去就算了,还责怪我!”秦梅委屈极了。
洛睿抚着额头,头疼地说道:“如果不是你说了过分的话,继夫人不会赶你的,她一向奉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准则。你不要再打她花的主意了,以后也离她远点。”
“好啊,洛睿!你居然还维护起那贱人来了?你到底是她丈夫还是我丈夫啊?”秦梅见丈夫居然不站在自己这边,怒极了,口不择言地说道。
“闭嘴!”洛睿脸色一沉,目光冰冷地看着她,“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还要我教你吗?你要是再这么口无遮拦,就呆在你的屋子里,哪里都别去了!”
秦梅看见洛睿冰冷的神情,终于回想起自己说了什么,顿时气焰消停了不少,虽然还是愤愤不平他没有给自己找回场子,但却不敢再惹怒他了,自己低声抱怨着:“果然后娘就是后娘,不是亲生的就不是亲生的,连点东西都分得清清楚楚……”
洛睿又冷冷地扫了她一眼,她才终于闭嘴了。
“不管继夫人对你有多不客气,你都不能骂她是贱人,她是我父亲明媒正娶回来的,你不尊重她就是不尊重我父亲,你明白了吗?”洛睿紧紧地盯着秦梅,说道,
“这里是丞相府,不是你那乡下地主家里,那些污言碎语不要再让我听见……”
秦梅心里一突,洛睿并不是个严肃冷漠的人,因此当他生气时成了冷厉的模样,秦梅就很害怕他,听了他的警告,只有乖乖点头的份。
洛睿虽然对许时初没什么母子情,但他是个有修养的人,与许时初不亲近,却不会故意去折辱她,所以秦梅骂她贱人的时候,他会出口警告。
“我今晚不回来睡了,在书房有事忙,你早些休息。”说完,洛睿就抬步离开了。
秦梅看着他走远的背影,气恼地跺了跺脚,暗恨自己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但没让丈夫帮自己报仇,反而把丈夫推远了,成亲以来他们还是第一次分房睡呢,就是因为许时初!
秦梅想着想着就更恨许时初了,即使洛睿让她不要去招惹许时初,但她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没能借丈夫的手去报复,但她可以自己在暗地里给许时初找麻烦啊,反正如今府里的管家权在她手上,她只要做得隐秘些,事情没闹大的话,男人们是不可能知道的。
自觉有了主意的秦梅,便开始了自己暗暗的报复之路,不折不挠地给许时初找麻烦。
她没能收买到许时初院子里的下人,便只能在别的地方下手了。
于是许时初的伙食开始慢慢地变差了,想要的点心不是味道次了就是模样坏了、饭菜想吃的不是说没材料做就是送得太迟、出府时的马车不是不够用就是坏了没修好、府里按例发的布料不是褪色就是破了……
渐渐地,许时初就回过味来了,知道这是秦梅在故意给她下绊子。
“夫人,您看这桌子菜,有哪个是下得了口的?”知春指着刚摆上桌的饭菜,气愤地说道,“厨房的人是越来越过分了,居然敢拿这样的东西来糊弄您!夫人您这次可不能再忍下去了!”
许时初点点头,问:“相爷好像今天休沐是吧?他现在还在府里吗?”
一旁的仆妇回答:“是的,相爷今天没有出门,一直在府里。”
许时初便满意地吩咐:“把这桌子菜装回食盒里,还有前些天府里发的布料器物都找出来,咱们去给相爷送东西,请他吃饭。”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45、丞相的工具人继妻(45)
知春听了眼睛一亮,顿时明白夫人的意思了,兴高采烈地去把那些东西一一找出来。
许时初带着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往厅堂走去,相府里的下人罕见地看到她这么大阵仗都惊讶了,不知道夫人这是在做什么。
不过等看到许时初身后的丫鬟仆妇捧着一匹匹布料和一些品色并不怎么好的器物摆设往厅堂走时,有那脑子机灵的下人立马悄悄地往少夫人的原主里去了。
许时初一行人很快到了厅堂,她又吩咐人道:“去把相爷请过来。”想了一会儿后又对另一个仆从道,“要是少爷今天在府里的话,就把他也请过来。”
下人领命而去。
知春自觉地把食盒里的饭菜都一一摆在桌子上。
没过多久,洛长青不急不缓的脚步声就从外面传来了。
“夫人你找我?”洛长青一进来就问,然后他看见了桌上那些摆好的菜肴,有些疑惑,“今天是什么日子,要大家一起吃团圆饭?”
许时初冷笑一声,说:“相府穷成那样了?团圆饭要吃这样的货色?”
洛长青听了一愣,这才仔细地看向那些菜肴,这一看就看出问题来了,菜色有荤有素,然而荤的肉不是色泽晦暗、一看就让人没有丝毫食欲,就是油光发亮,用半盘子油浸泡着,还没吃就让人觉得腻了;素的就更磕碜了,不是焉巴巴黄叶的,就是没用油炒的,一看就不新鲜,让人咽不下去。
哪家的团圆饭会做成这个样子?不,这样的饭菜就不可能出现在相府的餐桌上才是。
“这是怎么回事?”洛长青想了一会儿便已经猜出了大概,沉着一张俊脸问许时初。
许时初撩起眼皮看他,讽刺道:“我也想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就想吃些正常的饭菜罢了,可这些天我的丫环们到厨房里拿到的都是这样的菜色,也不知道是相府入不敷出没钱买些好食材了,还是我这个名义上的相府夫人待遇下降了,只配吃这样的饭菜!”
许时初说着说着火气就更加大了,她安安分分地当她的工具人,就是想着吃好些、穿好些,过得自在些,可现在却偏偏有人看她不顺眼,非要破坏她安逸的生活,这她就忍不了了!
骂她、不尊重她都可以不在乎,但让她没法享受美食,这就不可忍受了。
人生在世,吃喝玩乐,她胸无大志,就这点子爱好,但凡破坏了她这些,都是不可原谅的!
“去把厨房里的人叫来,让我看看他们是不是不想在府里做下去了!”洛长青眸色深沉,浑身散发着强烈的低气压,一副风雨欲来的模样,显然是生气了,周围的下人都吓得低头垂耳,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抱歉,是我对府里的下人管教不当,让你受了委屈。”洛长青用满是歉意的语气对许时初说道。
许时初嗤笑,并不跟他说客气话,直接道:“哪里哪里?应该是你管教得太好了才对,毕竟这一招‘看人下菜碟儿’用得不错。”
洛长青被她讽刺的话说得一噎,却无法反驳,只是在心中却对儿媳有了不喜,府里的管家权才刚刚交给她,她就闹出了这样的事来,苛待婆母、不孝不悌,她到底是想要做什么?
“继夫人、父亲,不知道叫我来有什么事?”洛睿脚步匆匆地赶来,一看见继母和父亲都在厅堂里,便问道。
“你看看。”许时初一指桌上的饭菜,又指向那些褪色布料和粗糙器物,
“这些都是我在府里新领到的份例东西,我不知道是不是相府的钱财产业出了大问题,导致如今只能用些次品。要是真出了问题,洛少爷你只管说,我有钱可以用自己买来的东西,让府上省下我这一份,说不定能让府里宽裕些。”
“府里的财产没出问题啊!”洛睿一听就直接否认道,然而等他冷静了一下,想起妻子对继夫人的不满,立刻便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他羞愧得向来白净的脸都红了,不敢对许时初说什么,转身对仆从低吼:“把少夫人给我叫来!”
“对不起,继夫人,如今府里的事情都是我娘子在管,这些东西劣质不堪却出现在您的份例上,无论如何都是她管家不力,苛待了您,我一定会好好管教她。”洛睿脸上火烫,硬着头皮给自己的妻子收拾烂摊子。
许时初瞄他一眼,淡淡地说道:
“是吗?那可真得好好管教一下了,堂堂相府的未来主母,以后也是一族主母,要是连相府这没几个主子的府中事务都管不好,那以后怎么管理人多嘴杂的大宗族事务啊。
都说娶妻娶贤,她是要成为你的贤内助,帮你管理好家族事务,让你后顾无忧,尽情在仕途上发挥才华,延续家族辉煌的。
可如今看来,她……唉,我听说,一个好主母,可以兴旺三代人,而一个坏主母,却能毁掉子孙三代……
我只不过一个挂名的相府夫人,得罪了我倒是不碍事;但要是她得罪了你的上司、同僚的妻子、母亲呢?或者得罪了家族中的某个人,让你家宅不宁、族人内斗呢?
都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相府正是烈火烹油之际,不知道有多少人正盯着这里,等着抓你们的痛脚呢……所以,少夫人她,是不是应该收敛一下呢?”
许时初轻描淡写地说了长长一番话,然而洛家父子听了却是心中一凛,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不可否认,许时初的话虽然有些夸大,但确实是在理的,洛长青作为一国丞相,想得更多,因此他朝许时初郑重地作了一个揖,感激地说道:“多谢夫人提醒,我一定会给你一个交代。”
“什么交代不交代的,我倒是不太在意。”许时初嘴上是这么说的,但心里却想着:当然要给我交代了,毁我美色不可原谅!
她继续给秦梅上眼药:“如果少夫人真的在意我在府里白吃白喝的话,我可以不要我那份份例,我自己有钱,能养活自己。”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46、丞相的工具人继妻(46)
“相公!你叫我过来有什么事?”秦梅娇俏清脆的声音从外面传来,没一会儿笑意盈盈的她就走到了厅堂。
“原来是办家宴吗?怎么不提前和我说一声?我好让厨房多加几个菜。不知道今天是什么好日子?突然办起家宴来了?”秦梅只是用眼角余光扫了一眼桌上的菜,便疑惑地问道。
显然她没有仔细看清楚那菜肴的模样,否则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秦梅问了这么几句,才跟洛长青和许时初问安。
“办什么家宴?你拿你的眼睛好好看看桌上的饭菜!”洛睿看见她依旧单蠢的模样,忍不住怒声说道。
秦梅听见丈夫责怪的语气,才不高兴地嘟着嘴认真看向那些饭菜,这一看她就惊叫起来:“这是怎么回事?厨房的人是怎么做出这样的东西的?给猪吃吗?”
“原来少夫人也知道这些东西是给猪吃的啊?”许时初冷笑着瞄了一眼秦梅,“那怎么送到我院子里去了?还是少夫人觉得我只配吃猪食?”
秦梅刚要腾升的怒火一下子就熄灭了,满脸惊慌地否认道:“不,我、我不知道是谁把这样的饭菜送到你院子的,肯定是下人自作主张!”
然后她又扯着洛睿的衣袖急忙解释:“相公,这真的不是我做的啊,你一定要相信我……”
其实她这个反应已经是不打自招了,毕竟如果真的不是她吩咐人做的,第一反应应该是问清事情原由然后处罚罪魁祸首,而不是此地无银地企图洗清自己身上的嫌疑。
“秦氏!你当我是傻子吗?”洛睿咬牙切齿地说道,他没想到自己这个妻子这么蠢,连找人麻烦都这么浅白,漏洞百出。
“老爷,厨房的人来了。”书齐把厨房一干人全喊来了。
秦梅一看,顿时脸色煞白,额头渗出汗来。
“审!”洛长青面无表情地对书齐说道,“不肯说实话就狠狠地责罚。”
洛长青俊美的脸上如沉霜寒雪,气势慑人,不说仆从了,就连秦梅和洛睿都隐隐无法抵抗他的怒气,握紧了拳头才忍住没有颤栗起来。
唯一的例外是许时初,她像是根本没看见洛长青的脸色一样,坐在一旁一边慢条斯理地喝茶,一边看书齐审问厨房的人。
洛长青垂眸看了仿佛与其他人不在同一个世界的她一眼,心中无奈、愧疚,还带着不自知的一点不甘心。
他其实有些看不懂许时初,她善经商、好享受、心思玲珑,识时务又性情凉薄,她的娘家早就被她抛在脑后了,而除了她那个小侄子外,其他人似乎都不被他放在眼里。
连他这个名义上的丈夫也一样,她对待自己与对待其他人没什么区别,不卑不亢,即使要利用他的权势也是公平交易,利益分得很清楚,不占他的便宜,却也绝不肯让他占一丝便宜。
难道自己真的没有魅力了吗?洛长青罕见地开始怀疑起自己来,他自认长得还不错,年纪也不大,正是壮年就已经位高权重。
那么为什么自己这个继夫人却没有跟其他女人一样对自己心怀爱慕?他虽然连儿子都娶妻了,可想要跟他投怀送抱的女人却从来没少过……自己这样的男人,她为什么不喜欢?
如果许时初知道洛长青此时的想法,肯定会嗤笑不已,男人就是这样贱,明明他自己早早就警告过别人不要对他有非分之想,可当人家真的对他没想法,安安分分离他远远的时候,他反倒开始疑惑别人怎么没有倒贴过来攀附他,真是自我感觉良好、贱得慌。
许时初猛地看向洛长青,洛长青被她凌厉的眼神刺了一下,又装作若无其事地移开了,不知道为什么,他对上许时初就是有些心虚。
幸好书齐拯救了他的尴尬:“老爷,都审问完了。”
“审出什么来了?”洛长青又恢复了身为丞相的稳重,问。
“经过审问,是大厨张氏收了少夫人身边的大丫鬟红袖的一笔银子,说是以后给夫人送的膳食降了一等,暗示继夫人不得老爷宠爱,少夫人才是相府名正言顺的主母,张氏见利忘义,便用厨房每天淘汰的次料给继夫人做膳食……”书齐一一说道。
“不!不是奴婢,奴婢没有做过这些事!”秦梅身边的一个丫鬟一听,立马就跪了下来,慌张地辩解,
“奴婢与继夫人无冤无仇,怎么会做这样的事?定是那张氏冤枉奴婢的,奴婢之前与她有些争执,现在她就来攀咬我!求老爷、少爷明鉴……”
想来这便是那个红袖了,许时初饶有趣味地看着她,她倒是个口齿伶俐的,辩解起来头头是道。
而那边的秦梅已经开始瑟瑟发抖了,慌得满身冷汗,她死死地盯着红袖,只希望红袖能识相点,自己担了罪名,不要把她出卖了。
“就是你!你给我的银子我还没用完呢,就放在我那屋子里,对了,包着银子的那手帕也是你的,上面绣着一个袖字!府里除了你谁会绣这个字?”被打了板子的张氏听见红袖的话,立刻凶狠地反驳。
她现在恨死红袖了,要不是红袖用银子收买她,她哪里会受这种罪?现在还能好好当她的大厨。
红袖听了她这话更慌了,顾不得其他,忙哀求地看向她的主子秦梅,希望秦梅能救救她。
可秦梅哪里敢替她开口?她都自顾不暇了,因此咬着唇紧紧盯着红袖,隐晦地对她摇头。
红袖顿时脸色一白,突然眼神一定,像是做了什么决定,而秦梅急得不行,张口无声地对她说了几个名字。
红袖看见她的唇形,顿时心如死灰,失去了所有生机一样,趴在地上,说道:“是奴婢做的……奴婢看不惯继夫人为难少夫人,才自作主张给继夫人使绊子。”
许时初讽刺道:“你说我为难少夫人,原来我没同意把花免费送给她就是为难她了吗?你这丫头倒是忠心可嘉……”
秦梅却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作出愤怒的模样责骂红袖:“你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来?继夫人也是你一个小小的丫头能拿捏的?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主子了?”
然后她又对洛睿义愤填膺地道:“相公,你一定要好好惩处这些奴大欺主的东西!”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47、丞相的工具人继妻(47)
“秦氏!你是不是以为红袖没供出你来,我就不知道你干了什么?”洛睿恼怒地对秦梅道,“你以为别人都眼瞎心盲?红袖不过一个小小的丫鬟,要是没有你的指使,她有银子去收买厨房的人?你是把我当傻子吗?”
“我没有啊,相公你不要冤枉我!”秦梅还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嘴硬不肯承认。
洛睿见状,直接对书齐道:“给红袖行刑,看她是不是不怕死。”
书齐立马把红袖拖下去打板子了。
红袖吓得只喊:“小姐救我!”
可惜秦梅并不敢出声。
没过多久,院外就传来了红袖凄厉的哀嚎声,最终秦梅之前口头上的威胁还是抵不过身上挨板子的剧痛,她终于招供了:
“别打了!别打了!我招了!招了!是少夫人给钱奴婢,让奴婢收买张嬷嬷的!”
书齐见她招了就把人拖回了前厅。
红袖已经浑身是血,趴在地上连跪都跪不起来了,秦梅看见她这幅惨状,吓得惊叫一声躲到了洛睿身后。
洛睿丝毫不留情地把她扯出来:“怎么,有胆子做没胆子承认?红袖被打成这样是你这个主子害的!”
“奴婢、奴婢什么都招了,只求老爷和少爷留奴婢一条小命……苛待继夫人的主意是少夫人出的,少夫人记恨继夫人拒绝送花给她,还把她赶出院子的事,就想着用管家权来折辱她……”红袖在鬼门关前走了一招,就一溜烟地什么都说了出来。
……
因为有了红袖的招供,没用多长时间秦梅就抵挡不住洛睿的审问,承认了确实是她想要苛待许时初。
听到妻子的招认,洛睿又只得连连向许时初道歉。
许时初摆摆手,装作大方地说道:“算了,毕竟你和她才是真正的一家人,我一个名义上的继母不过是相府的外人罢了,受点委屈算得了什么,毕竟我还能住在这府里,就得对你们感恩戴德不是吗?起码你们没有把我赶出府去呢。”
许时初这话说得云淡风轻的,然而此时在厅堂里听到的两个男人却听得后背一凉,她这话语气虽轻,可话里的意思却重得很,洛睿是万万不敢认同她这话的,否则他岂不是成了不孝不悌、苛待继母的伪君子?
洛睿刚开口:“不,继夫人,您是府里名正言顺的夫人,住在这里天经地义,谁敢把你赶出去?再说了……”
许时初摆手,叫停他的话:“不必说了,我会在我院子与相府相接的地方建墙修一道门,到时候我不会随便出入相府的。当然,你们府里的人也不能随便进出我的院子了。
还有,我院子会另外建一个小厨房,以后就不从相府的大厨房拿膳食了,当然,食材米粮等东西我自己会负责,不会再花你们的钱。
还有,在西边我也会另开一个外门直接出府,以后我出门就不需要从你们府里经过了,免得打扰了你们。
就这些了,我们最好的状态就是井水不犯河水,然后需要合作的时候再联系,然后你儿媳妇就不会看我碍眼,我也不需要再被人嫌弃,你觉得怎么样?”
她说道最后,就转头询问洛长青的意见了。
洛长青听见她的话,眼眸深沉一片,脸色冷漠,他抿了抿嘴,才问道:“你就非要和我分得那么清吗?”
“不是我非要和你分清啊,而是不分清一些我怕会麻烦不断,我这个人最怕麻烦了,我不想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和人内斗上,你明白吗?
因为不值得,我又不贪图你的钱财富贵,当然,权势还是要贪一些,不过我和你这门亲事本来就是你拿我当挡箭牌工具人,而我拿你当盾牌狐假虎威,是一箭双雕、你情我愿的好事。既然是利益相关而不是情感相关,那我们分清楚一些对彼此都好,你说呢?”
许时初坦荡荡地说道,洛长青听到她后面的话,面色越发冷凝,面无表情,良久才叹了口气:“你果然很聪明。”
许时初笑道:“过奖了,我只是有自知之明罢了。既然说好了,那我就走了。”
她说完就带着自己的丫鬟仆妇们又浩浩荡荡地离开了。
洛长青看着她毫不留恋的背影,坚决又潇洒,带着对自己的生分和疏离,他感到莫名的不适,心里闷闷的,并不舒坦。
为什么这个女人能这么特立独行,一点都不像普通的女人,以丈夫为天,想得到丈夫的宠爱?只无时无刻不在与自己拉远距离,恨不得与自己分府别居?
不,其实他们已经算分府别居了,毕竟要是按照她的说法做的话,以后她的院子就是一个与他们隔离开的府中之府了。
带着一丝丝他自己都没发现的不甘,洛长青扫了一眼秦梅,才看向自己的儿子:
“睿儿,咱们洛家是清流之家,注重门风修养、道德品行,不能行那败坏门风之事,你好好教育你的妻子,诚如你继母所说,她未来是洛家主母,代表着洛家,品行都不能有差,否则,害得就不只是她自己,还有子孙后代。”
洛长青这番话说得非常重了,洛睿听了之后羞愧不已,脸涨得通红,他第一次对娶了这个妻子而感到后悔。
“是,父亲,我会好好责罚秦氏。”他低着头道,而秦梅早就像个鹌鹑一样缩着,丝毫不敢发出声响,巴不得这两父子把自己忽略了。
“管家权重新交回给刘嬷嬷,秦氏就禁足三个月、抄家规三百遍吧。”洛长青轻描淡写地说出了对秦梅的惩罚。
洛睿想到那字数不少的洛家家规,心中瞬间升起了对妻子的同情,但他并没有为妻子求情,毕竟秦梅太任性刁蛮,确实需要惩处一番,才能让她以后不敢再闹出事来。
洛长青回去之后从库房里找了不少金银珠宝、珍贵布料给许时初送去,当做赔礼,然后在书房里静静地坐了一下午。
又把洛睿叫了过去,说:“那秦氏是你自己想娶回来的人,以后她也许会做出更多错事、坏事,而你作为她的丈夫,是要给她收拾烂摊子,为她做出的事情负责的。”
洛睿心中叫苦不迭,却无法再反悔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48、丞相的工具人继妻(48)
李夫人来找许时初玩,她兴致勃勃地带了许多漂亮趣致的小玩意来给许时初玩,然后拉着许时初的手挤眉弄眼地问道:
“你还记得当初我跟你说过的我那个大侄儿的事吗?”
许时初回想了好一会儿,不太确定地问:“那个想要和江湖女子成为一对普通夫妻的大侄儿吗?”
“对!就是他!”李夫人回答,“你想不想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他怎么样了?”许时初好奇地问道,李夫人这个八卦的模样显然是她大侄子有意外情况了。
李夫人见许时初这么捧场,立马笑眯眯地说道:“我那大嫂心一横,按照你说的方法把我大侄子送到了偏僻的山村,不给钱不给人,让他自己种田养活自己,好好尝尝当普通人的滋味去了。”
许时初顿时眼眉一挑,起了兴趣:“然后呢?你侄子娇生惯养的,能忍受那样艰苦的生活吗?”
“当然不可能了!当初他跟我嫂子争执的时候口口声声说是侯府限制、禁锢了他的一生,让他像个傀儡一样毫无自由,他很痛苦,并且表示如果可以,他巴不得脱离压榨他的家族,带着心爱的女子隐居乡村,过闲云野鹤的生活,即使粗茶淡饭也甘之如饴……”李夫人嗤笑地说道。
“结果他说的时候信誓旦旦,说是不需要侯府的荣华富贵,他也能养活自己和妻子,可惜一到了现实,立刻就原形毕露了。”
李夫人提起她那大侄子就鄙夷得不行,说:“大嫂赶他出府的时候,还给了他二十两银子本金的,如果他省点用,不管是真的去种地还是做点小生意也够他前期用了,可他倒好,一出门就找到那江湖女子,用那二十两银子买了婚服红烛等物,两个人私自拜堂成亲了!”
许时初瞪大了眼,震惊道:“这是要生米煮成熟饭吗?”
李夫人冷笑:“我大嫂根本不在意,这既没有媒妁之言,又没有父母之命的拜堂,算什么成亲?大嫂只当大侄子纳了个外室。”
“然后呢?你大侄子和那江湖女子就真的开始隐居山野,自己种田种菜过平民百姓的普通生活了?”许时初问。
“哼,刚开始一两天他们新婚燕尔,甜蜜地黏在一起根本不出门的,可第三天,没吃的了,他们就不得不出来找食物了,可惜那二十两银子被他们花得七七八八,他们这才不得不想办法养家糊口。”李夫人冷笑道,
“他们以为种地很浪漫呢,两个人下地还手挽手地吟诗作对,可惜一动起来,就开始气喘吁吁、腰酸背痛,没干几下就累得不行,两个人都焉了。”
“就该让他知道什么是现实,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少爷肯定不知道隐居山野并不如他想象中那样美好,要是没钱的话,不可能过得舒适自在的。”许时初一脸意料之中的表情,微笑道。
“哈哈,就是这个理!可我那大侄子不知道啊……
你不知道,我那大侄子在我大嫂面前夸下了海口,即使下地劳累痛苦不已,也不得不咬着牙坚持下去。
可那江湖女子就精明多了,一看下地这么艰难,立刻就装作身体虚弱不能劳作,然后给我大侄子一顿吹捧,说夫君是顶天立地的大男人,自然是在外种田养家,她就在家里织布做衣操持家务……哈哈,其实不过是找借口在家偷懒而已,让我那个大傻子自己受苦受累呢!”
李夫人幸灾乐祸得不行,笑得前仰后合。
许时初也笑了,她就喜欢天真不可一世的少年被现实狠狠捶打后的模样:“他们坚持了多久?”
李夫人挑眉说:“你猜?”
“半个月?”许时初道。
“不止。”李夫人说。
“嗯?”许时初惊讶了,“难道你大侄子还是个意志坚强、很有韧性的人?”
李夫人翻了个白眼:“怎么可能?他倒是没半个月就想认怂,跟我大嫂认错,回家当他的大少爷呢!可惜我嫂子怎么可能不抓住这次机会狠狠地教育他一次,让他有个刻骨铭心的教训?”
“你肯定不会想到我嫂子的操作!哈哈,我嫂子一看他有放弃的苗头,就立马派人到他那茅草房门口一一把他当初对嫂子放过的那些狠话都背出来,羞得他根本没脸说放弃,只得继续当个他种地的农夫!哈哈哈……”
李夫人豪迈地大笑着,泪花都笑出来了。
许时初也乐了,说:“没想到你嫂子倒是个妙人啊,下得了狠心教训儿子。”
“可不是!我那大侄子愣是再不敢说什么回家了,毕竟要是他忘了当初那不可一世的时候说出的话来,嫂子派去的人也能时刻提醒他。”
李夫人揉了揉笑得发酸的脸,感慨道:
“所以咱们还是不能把孩子养得太天真、太不知人间疾苦了,要让他们知道,他们能享受荣华富贵并不是因为他们天生尊贵或者天生有才,而是因为他们投胎好,有先祖遗泽。
作为享受了这些尊荣的人,不能一边当着金尊玉贵的少爷,一边埋怨被家族控制,没有自由……”
许时初点头赞同道:“是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得到了什么就必须付出代价,人不能只享受权利却不承担义务。”
李夫人点头如捣蒜:“就是就是,我那大侄子就是太天真,说什么他根本不在乎尊贵的身份地位,他不想当一个为功名利禄而岌岌营营的功利之徒,对荣华富贵更是嗤之以鼻,他更想过那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淡泊田园生活,与心爱的妻子当一对远离名利的神仙眷属。
结果他真过上了梦寐以求的田园生活后,被痛苦的现实扫掉了脑子里水,才清醒过来,后悔不已,真是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
许时初能想象到那种场面,细皮嫩肉的大少爷下地后累得手掌长泡,腰背酸痛,饥肠辘辘却只有粗茶淡饭,细嫩的皮肤被粗糙的麻衣磨得出血,夜晚睡在稻草铺的床上闷热不堪,还有恼人的蚊子嗡嗡直叫……
啧啧,真是太惨了。
“对了,我嫂子说她得亲自上门来当面跟你道个谢,谢你给她出的这个好主意呢。”李夫人道。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49、丞相的工具人继妻(49)
“不用了,客气什么?那主意我只是随便说的,说到底还是你大嫂有魄力才能狠下心教育儿子。”许时初说道。
当初李夫人来找她玩的时候,说起了她娘家大侄子反抗家里给他安排好的亲事,非要娶一个来历不明的江湖女子的事。
她大嫂又烦恼又着急,对儿子是劝也劝过了,骂也骂过了,甚至还上手打了,却没有丝毫作用,反而让儿子逆反的心更重了,与那江湖女子就跟被棒打的鸳鸯似的,恨不得与家人断绝关系带着心爱的女子浪迹天涯。
李夫人娘家拿他大侄子毫无办法,连出嫁的李夫人都为此担忧不已,因此在与许时初聊天时就说出了这件事,还询问许时初的建议。
许时初开玩笑似的跟她说,要不然来一招“以毒攻毒”,既然她大侄子那么向往无拘无束的田园生活,那就把他赶出去,让他自力立更生,别用家里的背景钱财,仅凭他自己的能力去养活他自己,看他到时候还能不能坚持下去。
没想到李夫人的大嫂真的死马当活马医,采纳了许时初的主意,果然没用多久那儿子就叫苦不迭,哭着喊着要回来了。
李夫人连忙道:“要不是你出了这主意,我嫂子就算再能狠下心也没处发力啊。”
过了大概半个月左右的样子,李夫人果然带着她娘家嫂子上门来亲自感谢许时初了。
李夫人嫂子是镇安侯夫人,她四十多岁,长得一副慈眉善目的模样,但一说起话来却是个爽利的性格,一见到许时初,便极其热情地上来握住她的手,满眼惊叹道:
“怪不得人人都说洛丞相的夫人长得极貌美,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然后她又连连吩咐自己的丫鬟把带来的礼物拆开,说:“快把我要送夫人的繁花百淬鎏金华胜拿出来,正好配夫人今天的发髻和衣服,洛夫人戴上了肯定好看!”
丫鬟手脚伶俐地从一堆珍贵礼物中找到了那幅花胜,那花胜造型璀璨耀眼,做工精巧奇妙,一看就价值不菲。
镇安侯夫人拿过花胜,亲自帮许时初戴在了额头上,花胜的流苏点缀在她额前,让她整个人都熠熠发光,越发娇艳动人了。
“果然这花胜就是要配美人才对!”镇安侯夫人后退了一步,把许时初打量了一遍,惊叹地说道。
李夫人连忙拉住自己这自来熟的嫂子,尴尬地对许时初道:“对不住了,我嫂子是个我行我素的性子,喜欢谁就自顾自地对谁亲近,希望你原谅她的冒犯。”
“无妨,我知道她对我没恶意。”许时初笑了笑,说道,她确实只从镇安侯夫人身上感受到浓浓的好感,所以才放任了她的靠近。
“那侯夫人,既然你说着花胜是送给我的,那我就不客气直接收下了。”许时初笑吟吟地对侯夫人说道。
“不用客气,说好了是送你的礼物,我就喜欢看美人用首饰衣裳打扮得光彩照人,我看着舒服!”镇安侯夫人丝毫不掩饰自己颜控的属性。
“好了,嫂子你收敛一点。”李夫人连忙拉住她嫂子还蠢蠢欲动的手。
镇安侯夫人这才顺从地坐在了椅子上,好好地与许时初说起话来:
“多亏了你那主意,让我好好收拾了一顿我那不孝子,我得好好谢你,不然我真的会束手无策,拿那小子毫无办法,但现在他吃够了苦头,再也不嫌弃功名利禄庸俗,更不提过什么闲云野鹤的平淡生活了!”
“浪子回头,改邪归正了?那真是恭喜侯夫人了。”许时初笑眯眯地说道,其实她并不认为年轻人追求自由、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是过分的事,只要他能自力更生、凭自己的本事而不是家族的庇荫过上他想要的生活,那就无可厚非。
但如果是一边享受家族的庇荫,一边却怨恨家族不能给他自由,而他自己又没能力养活他自己……这样的人,许时初就很鄙视了,这不是既要当女表子又要立牌坊吗?够厚颜无耻的。
“没什么好恭喜的,我也是从这件事发生后才发现,我那大儿子实在不是一个可堪造就之人,他能为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就一意孤行、不顾后果地要脱离家族、忤逆父母,偏偏他又不能对自己负责,能力配不上他的梦想,冲动、愚蠢又无能……”
镇安侯夫人叹了口气,言辞犀利地把自己大儿子批判了一顿,许时初听得目瞪口呆。
世上大多数当母亲的总是对自己的孩子抱有许多幻想,不自觉地美化孩子,会诶孩子做错事找许多借口,然而侯夫人却能这样清醒且理智地看待自己儿子的问题,实在是个聪明睿智的女人。
李夫人连忙拉了一下她嫂子的衣袖,说:“大嫂,你这样说大侄子也太狠了点吧?他这不是受了教训了吗,以后会成熟起来的。”
侯夫人翻了个白眼:“他现在都快二十岁了还能做出这样的事来,俗话说三岁看老,我已经不指望他了,幸好我还有个小儿子!”
李夫人一惊:“难道嫂子你要放弃他了?”
“不算放弃,只是我和你大哥都开始考虑要不要让小儿子来继承侯府爵位了,小儿子稳重内敛,比他大哥好多了。”侯夫人丝毫不隐瞒地说道,又有些担忧,
“我们怕了你那大侄子了,万一他以后又犯犟呢?承了爵位那他可就不仅仅是侯府的大少爷了,一大家族的命都在他手上呢,他毁了自己不要紧,最怕他毁了整个家族,你说我们能不郑重考虑吗?”
李夫人也想到了侯府继承人对家族的重要性,因此默默住了嘴。
许时初一个外人当然更不会对镇安侯的继承人人选提出异议了。
大号练废了,重新练个小号不是很正常吗?许时初很理解侯夫人。
“不谈这些不开心了事了,对了,来尝尝我新摘的果子吧,这叫香波果,是番邦传过来的水果,吃起来酸酸甜甜的,别有风味,你们试试。”许时初把一盘子鸡蛋大圆圆的果子推到姑嫂俩面前。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50、丞相的工具人继妻(50)
许时初在院子里种的这棵香波果树其实是从她的伴生空间里移出来的,她如今的商队生意已经做得风生水起了,经常从番邦异域运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回来,其中花草树木和种子都是常有的。
许时初就用这来掩人耳目,倒也没引起别人的怀疑,毕竟那些番邦的种子她也卖出去给别人种过的。
李夫人和侯夫人都对这香波果非常感兴趣,剥了几个来吃。
“有种浓郁的香味,吃起来甜甜的,微酸,还不错。”侯夫人吃得神情都轻松起来,嘴巴却傲娇得很。
许时初还送了她们各一篮子让她们带回家吃。
洛长青回府刚换完衣服,大管家就上前来回报,说今天镇安侯夫人和李夫人上门来找继夫人了。
“夫人跟她们有什么交情?”洛长青有些好奇地问,他知道李夫人是许时初唯一说得来话的人,却不知道镇安侯夫人与许时初有什么交情。
大管家耳聪目明,自然是把什么都打听清楚了的,因此回答道:“据说是镇安侯夫人带着礼物来亲自感谢咱们夫人的,因为夫人给她出了个好主意来教儿子。”
洛长青听了,顿时感兴趣了,问:“继夫人出了什么主意?镇安侯夫人的儿子出了什么事?”
大管家道:“之前镇安侯的大儿子因为一个江湖女子闹出了不少事情,想要违背父母之命迎娶那来历不明的江湖女子,几乎与家人反目成仇。
镇安侯一家投鼠忌器,束手无策,李夫人把兄嫂的烦恼跟咱们夫人说了,夫人就给他们出了个主意,让镇安侯把大儿子扔到贫穷偏僻的山村里当山野农夫,亲身切实体验了一下无权无势之人是怎么艰难种田养活自己的。
那大公子受了不少罪,于是彻底认清了现实,乖乖回家,再也不说娶那江湖女子,更不说脱离家族了。”
洛长青听了轻笑一声,他那继夫人倒是心思玲珑,这种主意也只有真正吃过苦头的人才能提出来了。
洛长青想起许时初从七八岁就开始挨饿受冻,等再大了一点,就要跟着奶娘绣些物件去换钱养活自己,活得还不如她继母身边的三等丫鬟……
以前他知道许时初未嫁时饱受苛待的事也并无太大的感觉,纯粹是旁观者与己无关的想法,只有同情没有心疼;但现在他想起这些,心脏却隐隐烦闷憋屈,很是不适。
想到这里,他挥了挥手,又让大管家去库房里挑了些东西给许时初送去,就像是他在补偿小时候受罪的许时初一样。
许时初收到那些东西的时候,莫名其妙,于是问大管家:“无缘无故的,你老爷为什么送东西给我?”
大管家想起老爷吩咐给夫人送东西前,他正说到夫人给镇安侯夫人出主意的事,于是觉得自己领悟了老爷的想法,说:
“许是奖励夫人今天招待好了镇安侯夫人吧。”
于是许时初顿时也想歪了,觉得洛长青是看她与镇安侯夫人打好了关系,于相府有利,因此才拿东西奖励的她。
她立刻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另一边,带着一篮子许时初送的香波果回来的镇安侯夫人回到了府中,刚从外院进入长廊,便看见自己的大儿子迎面走来。
“母亲这是从外面访友回来了?”大儿子恭敬地朝侯夫人行礼问安。
侯夫人心情复杂地看着自己的大儿子,神情淡然地点了点头,大儿子见状,顿时不安起来,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又在那方面惹恼了她。
侯夫人看着他掩饰不住的惶恐担忧模样,更加心塞了,摆了摆手道:“你自忙去吧,不用管我。”
这个大儿子自从回来之后,就跟换了个人一样,完全没有以前不可一世的狂傲,反而变得有些怯弱起来。
他本来是个白皙如玉、文质彬彬的典型大家公子的模样,在山村吃了一番苦头后,就变成了一个脸色粗黑、身材健壮的大汉,再也看不到从前的斯文气质了。
侯夫人看到儿子浪子回头后虽然高兴,但看见他变成了这个样子,就又开心不起来了,毕竟是曾经寄予厚望的长子,现在却暴露了更多的不堪造就之处,饶是心大如侯夫人,内心也不会开心。
“唉!”侯夫人叹着气进了自己的主院。
“你叹什么气?”镇安侯恰好来找她,便问道。
侯夫人翻了个白眼,说:“还不是你那大儿子,我现在看见他就会怀疑自己是不是没教好他,让他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你瞧他是能担当起大事、撑得起侯府的人吗?”
镇安侯却无所谓地说:“他不能的话,不是还有小儿子吗?”
“我就怕要是立了幼子为继承人,他们兄弟会因此反目成仇啊!”侯夫人担忧地说道。
“夫人真是多心了,有我们在,他们敢兄弟阖墙?要是惹怒了我,这爵位我就请陛下收回去,谁也不给了!”镇安侯非常冷静地说道。
侯夫人震惊了:“你舍得?”
“有什么不舍得的?有本事的子孙自己可以安身立命、成家立业,没本事的就算继承了爵位能守成还好,最怕的就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没了爵位反而说不定可以保住他们的命。”镇安侯看得很开。
看见丈夫这么开明,侯夫人也放下了一点心。
“这是什么果子?能吃吗?”镇安侯好奇地扒拉着篮子里的水果,他没见过这果子。
“能吃,是洛相的夫人送我的新奇水果,说是从番邦移植回来的,香甜可口,味道有些像芒果和南蛮之地产的椰子。”侯夫人回答道。
镇安侯立刻剥了一个来吃,尝了一口后,眼睛一亮,吃起来的速度就加快了,显然这口味很合他的胃口。
这一篮子的香波果倒是有大半篮子被他吃掉了。
“额——”打了一个嗝之后,镇安侯闻了闻,开玩笑似的说:“吃了这果子打嗝都香了,下次再让洛夫人多送些!”
他说完之后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却没想到因着这果子,反而让他被人嘲笑了一番。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51、丞相的工具人继妻(51)
镇安侯第二天跟往常一样去军营里训兵,他是个武将,亲自上过战场打过仗,练兵时他自己也会跟着做,与士兵们相处毫无长官的架子。
这天他也照旧穿着单衣跟士兵们一起练拳,一双拳头武得虎虎生威,非常卖力,练了没多久,就出了满身汗水。
在他附近跟着练的副将和士兵们突然闻到一股特别的香味,甜甜的,若隐若现,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非常吸引人的味道,在这满场男人的臭汗之中格外突出,就跟粪坑边长了一朵摇曳怒放的兰花似的。
“这是什么味道?谁身上的熏香味?不,不是熏香的味道……”
“是哪家娘儿们爱吃的甜糕点味吧?”
“不,是谁偷偷买了花要送小娘们才对!一股花香味儿!”
“是果味儿吧?”
……
一群兵汉子边练拳边交头接耳地议论,他们这种日常训练并不禁止说话,因此闻到了香味的士兵们立马好奇心就起来了,七嘴八舌地,还左右环顾,试图找出身上有香的人来。
离镇安侯最近的副将跟只大狗似的东闻闻、西嗅嗅,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发现这香味是从镇安侯身上散发出来的了。
“侯爷,原来是你!你一个臭汉子,身上为什么这么香?昨晚是去找花娘了吗?这可不行啊,万一让嫂子发现了还不得打断你的腿?”
副将震惊地发问,满脸都是“你对不起嫂子”的神情。
镇安侯听了他的质问,立马脱口而出地反驳:“怎么可能是我?我一个大老爷们身上能有什么香味?你小子别冤枉我!我昨天晚上好好地在府里陪夫人,我看是你才对吧?贼喊捉贼……”
镇安侯对副将怒目而视,他自然也闻到那若隐若现的香味儿了,但他根本没意识到是从自己身上散发出来的,因此反驳得理直气壮。
副将却因一言难尽的眼神看着他,说:“侯爷您还是先闻闻自己身上吧?我鼻子灵敏着呢,不会认错的。”
镇安侯气得虎目圆瞪:“闻就闻!”说着他抬起自己的胳膊往鼻子下一放,深嗅了一口气,顿时就傻眼了,他还以为自己只会闻到跟往常一样的臭汗味,却没想到闻到了细腻的香味,那甜香味儿还真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
副将看见他目瞪口呆的模样,立刻幸灾乐祸地问:
“怎么样,侯爷?这香味儿是从您身上散发出来的,我没说错吧?没想到侯爷您也跟那些弱唧唧、附庸风雅的文官小白脸一样,把身上弄得香喷喷的,真是没想到呀没想到……”
“你闭嘴吧!”镇安侯恼羞成怒地对副将斥道,他自己稀里糊涂的,根本不知道自己身上这香味到底是怎么染上的,他抬着胳膊嗅了又嗅,脑子里想了又想,试图想起自己今早是不是把夫人的哪个香囊弄破了,把香粉撒在了身上。
他想了半天,突然觉得这香味有点儿熟悉,仔细地一回忆,便恍然大悟,一拍大腿,这不是昨天夫人带回府的,说是洛相夫人送的那新奇果子的味道吗?
可算是破案了!
镇安侯立马恢复了威严的表情,对副将道:“这是一种叫香波果的香味,甜酸甜酸的,我昨天吃了不少,想来是这果香不小心让我蹭在身上了。”
副将似笑非笑,也不说信不信,只挑眉道:“这香波果的香味能持续这么久啊?我可真想尝尝味道了。”
“那可真不巧,我吃的那果子都是别人送给我夫人的,你想吃也吃不到了。”镇安侯说道,他有些嫌弃地拍拍自己身上,想把这香味儿拍散掉。
但这香味儿根本不是被蹭在身上的果汁香,而是他汗水里带着的香味,因此不可能拍得掉。
镇安侯拍了半天却觉得那香味越发浓郁起来,弄得他一个大老爷们跟穿上了姑娘的大花衣裳似的,满身不自在,因此他对副将纷纷道:
“你看着他们训练,我先回营洗个澡!”说完就飞也似地跑了,不知怎么的,那健壮的背影愣是让人看出了落荒而逃的意味。
“原来那香味儿居然是将军身上散发出来的啊?真是人不可貌相……”
“你懂什么?说不定是将军夫人让将军擦的香粉呢?”
“那将军也太宠媳妇了吧?哈哈,将军是个耙耳朵……”
“大老爷们擦香粉,这也太娘们唧唧了吧?”
“什么香粉,将军说那是身上蹭的果子香!”
“果子香?哈哈,你信吗?什么果子香这么浓郁啊?”
“嘻嘻,将军肯定是不好意思了,才找借口的。”
……
一众士兵带着调笑意味的议论在镇安侯耳边一一响起,让他黝黑俊朗的脸都红烫起来,恼羞不已,暗恨自己昨天不该吃那么多果子。
镇安侯把自己浑身上下都狠狠洗刷了一遍,才罢休,不过他也没有再回到校场上去,而是骑着马就一溜儿地跑回城找夫人去了。
到府门口他翻身下马就大步流星地往夫人院子走去,因为他走得快,身上又出了汗,不知道是他心理作用还是怎么的?他觉得自己似乎又闻到了那果香味,他顿时打了个寒颤,断定是自己的错觉。
没多久他就到了侯夫人的院子,刚进屋,一个惊叫声就把侥幸心理打碎了。
“你身上怎么这么香?干嘛去了?”侯夫人看着自己人高马大的丈夫一进门就带着一股香风,顿时惊愕地问道。
镇安侯一听,心中一惊,慌慌地连忙闻了闻自己身上,果然又闻到了那熟悉的香味,他顿时眼前一黑,恨不得自己晕过去了
“我、我也不知道啊!我回来之前还洗了澡,确认过没味道了的,却不知怎么的,现在又突然冒出香味来了!夫人你得救救我啊,我堂堂男子汉大丈夫可不能顶着一股香风出门……”
镇安侯慌里慌张地说着,侯夫人本来闻到他身上的香味儿还以为是丈夫背叛了自己,找了别的女人,但如今看到他比自己还慌的模样,便顿时噗嗤一声笑出来。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52、丞相的工具人继妻(52)
“夫人你先别笑啊,先帮我找找原因。我是不是病了啊?”镇安侯一脸郁闷地说道,想起昨天那果子的事,立刻又道,
“肯定是昨天我吃了太多那什么香波果!我身上这香味儿跟那果子的味道很相似!”
“是吗?”侯夫人听到他这话,顿时眼睛一亮,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立刻凑到丈夫旁边,仔细闻起他身上的味道来。
“真的像啊!”侯夫人惊讶极了,又吩咐丫鬟,“把昨天剩下的那两个香波果拿过来给我。”
香波果拿过来了,她认真地闻了闻果子的香味,又往镇安侯身上闻一闻,越闻她脸上的笑容就越大:“我想我是知道你身上这香味是怎么回事了……”
“肯定是吃了这香波果你身上才有了这果香啊!它这名字不就明晃晃地告诉你了吗?真棒啊……只是吃果子,身上就有天然的体香,这是多少女人梦寐以求想得到的……”
侯夫人喜笑颜开,看着手中的果子就跟看什么珍宝似的,宝贝得不得了。
镇安侯却郁闷不已:“夫人,你们女人是梦寐以求了,但对于我这大男人来说却是噩梦啊,我是威武雄壮的武将,又不是涂脂抹粉的小白脸,这身上有香味儿就跟嘴上涂了胭脂似的,不男不女,弄得我浑身不自在,你快帮我想想办法去了这香味吧。”
“你急什么,这是吃了果子才有的香味,又不是毒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香味总比臭味好吧?”侯夫人朝丈夫翻了个白眼。
然后她突然又想起什么似的,激动地说:“吃了果子才有?我昨天也吃了不少这果子啊!”
说完她仔细往自己身上嗅嗅,奈何她身上并没有出汗,还带了香囊,根本就闻不出果香,只等她贴着自己手背上的皮肤嗅了又嗅,才隐约闻到一点。
她把手掌捂在自己嘴巴上,朝掌心哈了一口气,然后一闻,果然便发现自己呼出来的口气居然都是果香味儿的!
侯夫人激动得满脸通红,拉过丈夫,往他脸上呼了一口气,然后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问:“怎么样?我呼出来的口气是不是香的?”
镇安侯并不嫌弃夫人这举动,还真的听话闻了,点着头道:“还真是香的,就是香波果的味道。”
“这就是名副其实的‘吐气如兰’吧?没想到这传说还有成真的一天……”侯夫人高兴得跟什么一样,顾不得丈夫了,兴冲冲地对丫环吩咐:
“快去给洛夫人递帖子,我要问问她有关这果子的事。”
镇安侯一听,连忙说道:“夫人你帮我问问洛夫人,这香味有没有办法去掉,我可不想一辈子都带着这娘儿们的香味啊。”
“行了行了!我会帮你问的。”侯夫人心思早就飞到相府去了,只随口答应着丈夫,便又兴致勃勃地让人准备礼物,好张口跟许时初再要些香波果了。
许时初接到镇安侯夫人的帖子,不知道她怎么突然又来找自己,但看在上次和她相处得不错的份上,便答应了她下午的来访。
镇安侯夫人得到回复,连午膳都没吃多少,便满心兴奋地去相府找许时初了。
刚落座,侯夫人就凑近许时初,神神秘秘地问:“洛夫人,你知不知道香波果的秘密?”
许时初一听她这话,眼神闪了闪,忽而一笑,说:“什么秘密?”
侯夫人仔细看她的表情,见她并没有不渝,眼神中也没有警惕和戒备,便松了口气坦然道:“就是吃了香波果后呼气、出汗都冒着香味的秘密啊。”
许时初朝她眨了眨眼,满脸无辜地说:“这并不是什么秘密呀,只是一点香味儿,对人身体没害处的,夫人你不必担心。”
“哎呀,我有什么好担心的?我巴不得这天然的香味能持续一辈子呢……洛夫人你可别告诉我不知道这到底意味着什么——这样能让人产生天然体香的果子,是多少女子梦寐以求的宝物啊?
想想看,你呼出来的气、打的嗝、出的汗都是香香的,令人一下子就风雅高贵起来,神仙也不过如此了!”
镇安侯夫人赞不绝口地夸赞道,“这样的好物,不知道多少女子想要呢,不,连那些注重个人仪容风采的男子都会想要,当然,除了我那五大三粗的侯爷!”
许时初听到侯夫人后面一脸嫌弃丈夫的表情,忍不住笑起来,戏谑地问道:“侯爷不喜欢这香味?”
侯夫人脸色一僵,然后跟豁出去了一样揭了丈夫的短:“我就老实跟夫人你说吧,这香味儿若是出现在别人身上,那他应该不讨厌的,但问题是这香味儿出现在他自己身上了,他便嫌弃这香味太娘们,有损他男子汉大丈夫的气概,绞尽脑汁要去掉呢。”
“出现在侯爷身上了?”许时初用手帕捂着嘴,不让自己笑得太大声,。
侯夫人见状,也忍不住笑起来,想到丈夫的“惨状”,便哈哈笑道:“可不是?还是他在军营里和士兵们一起训练出了汗,让大家闻到了,他才发现的,他都没脸再去军营了……就在家琢磨着怎么去掉这香味呢。”
许时初笑得眉眼弯弯,想象了一下镇安侯被士兵们发现身上冒香汗时错愕的状况,便乐得不行,她笑够了,才对侯夫人道:“让侯爷别担心,这香味最多就持续两三天,之后只要他不再吃这果子,香味自然就消失了。”
“那就好。”侯夫人松了口气道,她也同情丈夫被别人笑话的。
“对了,这香波果是产自哪里的?我也想自己种几棵,不知道行不行?”侯夫人不太好意思地问道。
许时初倒不在意透露这个,便回答道:“这果树原产于一个叫爪哇国的番邦小国,离咱们这里挺远的,两国之间一来一回要半年到一年的时间。
我的商队花费了许多功夫才得到五棵,可惜由于水土不服的原因,路上折损了好几棵,我院子里这棵是唯一种活的,还费了我许多精力和时间,今年才第一次结果。”
“那可真是够珍贵的啊。”侯夫人感叹道。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53、丞相的工具人继妻(53)
许时初点点头:“是的,我好不容易才种活的呢。侯夫人你要是也想种,最好自己派人去爪哇国找,不过我听说这香波果在爪哇国也是十分珍贵稀有的果树,想得到并不太容易。”
侯夫人顿时失落了:“这么艰难才得到的啊?果然好东西都是来之不易的。我并没有走长途的商队,怕是没法去那什么爪哇国找树了。”
突然她脑子一转,冒出个想法来,期待地问许时初:“你这不是结果子了吗?那咱们用果子的种子来种的话?能不能养活啊?”
许时初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呢。”
其实要是在许时初伴生空间的地里,香波果的种子倒是能发芽成长的,她空间里长的许多香波果树就是这么来的,但要是在本朝本土上种,那她就不知道这种子能不能活了,毕竟她自己移出来的这棵果树都花费了她许多心思才活的。
侯夫人听了虽然失落但也在预料之中了:“毕竟不是本土的果树,水土不服也是有的。哎,看来想吃的话,就只能靠你这一棵了。”
许时初大方地说道:“我这棵结的果子很是不少,你想吃我送你一些就是了。”
“这么奇妙的水果,要是能一年四季都吃到就好了,我就不需要擦香粉带香囊了,天天身上香喷喷的。”侯夫人一脸憧憬地说道。
许时初点点头:“确实,要是香波果一年四季都结果,那我的熏香都能省下来了。那爪哇国的王室和贵胄们都把这水果当咱们的熏香用的,还是天然的芬芳香气,走到哪里就香到哪里,简直是人人都想要的、最好的天然移动增香体。”
“唉,为什么这树不长在我们本土这里啊?”侯夫人惋惜不已。
许时初笑着道:“世上好东西那么多,不可能都在咱们这里吧?当然咱们这里也有其他异邦所没有的好东西啊,这样一想,你是不是就觉得公平多了?”
“这倒也是。”侯夫人道,然后她又兴致勃勃地问,“你这香波果树种在哪儿?我想去看看。”
“就在我院子后面,我带你去看吧,其实长得跟其他果树差不多,没什么稀奇的。”许时初道。
“姑姑,我也去!”本来在一旁玩着许时初给他捣鼓出来的积木的小昭昭,也凑着热闹说道,还立马腾腾腾地跑过来拉住许时初的手。
“就你对吃的最积极了,小吃货。”许时初戳戳他的小脑袋说道。
小昭昭笑嘻嘻的躲着,侯夫人看着三头身玉雪可爱的小胖墩看得眼热极了,忍不住道:“你这小侄子长得可真招人疼。”
“懂事听话的时候招人疼,但调皮捣蛋的时候就招人头疼了,我院子里的花招了他不少毒手,有时候我真是恨不得打他几板子。”许时初揉着小胖墩的肉嘟嘟脸蛋说道。
“小孩子不都是这样?”很有育儿经验的侯夫人笑眯眯地说道。
两人说笑间就来到了那棵香波果树前。
果树大而笔直,对着天空矗立,足有三丈高,枝叶繁茂,生机勃勃,让人一看就知道是棵非常健康的树。
“长得真高啊!”第一次见这么高大树木的侯夫人脑袋抬得高高的,惊叹道。
“还没长到它最高的时候呢,我听说这树最高有六七丈的。”许时初道。
小昭昭这时候已经甩开了许时初的手,迈着小短腿走到果树前,踮着脚尖高举着手想要摘下树干上挂着的香波果了。
可惜他人小身矮,即使踮着脚也够不着那并不高的果子,他急得小脸蛋红通通的,却吭哧吭哧地试着,并不肯放弃。
镇安侯脑袋都仰得酸痛了,才低下头来揉揉自己的脖子,还看到了小昭昭伸手想摘果子的急切模样。
“哎呀小家伙,让丫鬟姐姐帮你摘就好了……天哪,洛夫人,这果子怎么是长在树干上而不是树枝上的啊?”
侯夫人看清了香波果所长的位置后,震惊地问道。
“这就是它的习性特点之一吧。”许时初道。
侯夫人立马理解了:“我明白,毕竟它的果汁都能够让人散发芳香了,果子长在树干又有什么不可能的?”
许时初让仆妇搬了木梯来摘果子,侯夫人自己倒是想亲自体验一番采摘的乐趣,但许时初说她不懂得如何判断果子成没成熟,所以拒绝她了。
仆妇摘了两三个篮子的香波果,许时初把一篮子送给了侯夫人,侯夫人喜得眉开眼笑,但也没有占许时初的便宜,回赠了好些珠宝给她。
许时初本来想拒绝的,毕竟这果子对她而言并不算多稀奇,她伴生空间里一大堆没人吃的都掉地下烂掉了,而她院子里种的这唯一一棵又让她种得太好,果子一茬茬地长,多得她连自己院里的丫鬟仆妇都送过尝鲜了。
侯夫人得知她的仆从都有得吃之后,心疼得跟什么似的:“你怎么就傻大方,为什么不跟你那些奇珍异草一样拿去拍卖?我敢肯定有的是人趋之若鹜!多少人想求都求不到,偏你跟派大饼似的到处分!”
许时初被她这么一说,连忙道:“我就只有这种来自己打打牙祭的一棵,虽然结果多,但拿去卖却是远远不够的,只够分给下人们尝尝鲜,毕竟我这满院子的花果草树都是他们在辛苦忙碌打理的。”
侯夫人眼神复杂地看着她:“你倒是个厚道的主子。”
侯夫人心满意足地带着一篮子果子离开了相府。
许时初也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毕竟这只是件小事,送些新奇果子给朋友尝鲜而已。
却没想到镇安侯夫妻没有把香波果的稀罕之处说出去,亲眼见证过镇安侯冒香汗这事的士兵们却把这事当件稀奇事说出去了,之后就引起了有心人的关注。
当然,那些士兵们的疑惑也从镇安侯为什么身上冒香汗到他吃的那种让人身上生香的果子到底是什么一路发散开去了。
在各种八卦、好奇、疑惑、震惊或者怀疑的议论中,香波果的存在便被扒了出来——即使在这个消息传递并不够快速和准确的时代,镇安侯当天的异常原因因为目睹的人太多而被查探了出来。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54、丞相的工具人继妻(54)
给许时初递请帖的人又多了起来,她起初不知道原因还纳闷了,但等几个丫鬟听外出采买的仆妇说起香波果与镇安侯的传闻来,才明白自己夫人又出了一次风头。
许时初已经能想象到香波果闹出的动静肯定比之前的奇花异草大了,她待在府里的话,会更不得安宁。
于是她一拍脑袋,说:“刚好已经开春了,天气渐渐暖和,咱们去其他地方玩玩吧?”
“好呀好呀!”小昭昭立刻拍着小手笑眯眯地给姑姑捧场,“想去玩!”
“我说什么你都说好,臭小子,去外面天天都要坐马车,风餐露宿的,肯定没有在家里舒服,不怕吃苦吗?”许时初捏着小胖墩的小鼻子,说道。
“我才不怕吃苦呢,武师傅说我是男子汉,男子汉就不怕吃苦的!”小昭昭挺着小胸膛骄傲地说道。
武师傅是专门请来教杜昭武术的,为人较真,可是好好把当初娇生惯养的小昭昭收拾了几次,小昭昭一开始跟他练武时,几乎都是哭着结束的。
不过后来小家伙习惯了,就没有再哭了,反而天天说要当个流血不流泪的男子汉。
“那你可得记住自己说的话了,要是在路上哭的话,我下次就不带你出去玩了。”许时初意味深长地对他说道。
说出去玩就出去玩,还没等那些贵夫人们反应过来,许时初就带着自己院里的人低调地离开了京城。
她这次出京并没有目的地,只是想到处玩玩罢了,顺便巡视一下自己在各地的产业以及——慈善事业。
许时初倒不是个圣母大善人,毕竟她根本就不是人,做善事只是为了收集功德,让她的灵魂在穿越各个世界的时候能安然无恙罢了,说到底为的是自己。
她并不是什么好事都做的,她只做帮助妇女和儿童的善事,开了个“妇好堂”,培训医女,让医女给乡下贫苦的妇人儿童免费看诊、传授育儿知识;培训合格的接生婆、降低产妇死亡率;给贫苦妇人免费发月事带……
许时初只有一个人,虽然生意做得不错,但她也没有能力和足够的财力去拯救一整个国家的贫民,只能拯救贫民中的最底层——妇女和儿童。
要是她真的不遗余力地拯救整个国家的贫民,不论男女老少,那皇帝还会怀疑她居心不良,是不是想营造名声、收买民心来造反了。
“妇好”是古时一位女将军的名字,许时初以她的名字来命名她的慈善事业,便是想让其他女人也能过得好,就算当不成女将军,也能当个有尊严的女人。
而且只有母亲好了,孩子才能好,有句俗语叫“宁跟讨饭的娘,不跟当官的爹”,母亲对于孩子的重要性,“妇好”了,才有“儿好”。
许时初的妇好堂主要设在贫困的县乡,她目的是出来玩的,因此当然不会一直往那些地方去。
杜昭是第一次出远门,当然,他在襁褓中跟着父母来京城那一次并不算在内,毕竟他那时候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婴孩,现在他已经是个活蹦乱跳到处跑的顽童了,因此这一路坐马车上就没停过往车外看去,看见什么都大惊小怪地惊呼。
许时初出了京城就跟逃出笼子的鸟一样,再也不是那个肯安分下来的丞相夫人了,她并不跟小昭昭一起坐马车,而是潇洒地骑在马上,别提多威风了,看得小昭昭眼热不已。
“姑姑,我也想骑马……”小胖墩一脸羡慕地说道。
“你腿太短了,骑不了吗。”许时初嫌弃地说道。
小胖墩看着自己短短胖胖的腿,顿时伤心了,叹着气问:“那我的腿还要多久才能长长成姑姑你这样的啊?我很想骑马马……”
“那你可有得等了,小短腿。”许时初在马背上晃悠悠地说道,即使二月的天还很冷,但她有内力护体,穿得也不少,根本不怕冷。
小昭昭乌溜溜的眼珠子转了转,突然眼睛一亮,说:“姑姑,你能不能带着我骑啊?你来驾马,我就坐在你面前。”
许时初无情地摇头:“不行,马背风大,你要是被吹生病了,我可就把你扔在驿站了,所以你还是乖乖地坐马车吧。”
小昭昭见怎么都无法说服姑姑让他体会骑马的乐趣,只得怏怏地罢休,幸好照顾他的仆妇丫鬟们讲起各种游玩的传闻来,转移了他的注意力。
许时初问领头的护卫:“离下一个驿站还有多远?”
护卫头领回答道:“回夫人,大概还有三四公里的路。”
“那倒是很近,我骑马先去驿站了,你就带着人护着小少爷他们慢慢走吧。”许时初说着便一夹马腹,驾地一声,骑着马飞快地往前跑了。
护卫头领吓得连忙喊道:“夫人,让两个护卫跟着去保护您!”
许时初潇洒地往后摆摆手:“不用了,我有自保能力!”
护卫头领却不敢冒险的,他喊了两个机灵的护卫:“你们快跟上夫人,千万不能让夫人出事!”
而这时许时初已经跑得影都没了。
许时初骑的马是匹骏马,没用多久,驿站就在眼前了。
此时才是开春,官道都没什么人走,驿站就更是冷清了。
不过等许时初拴好马走进去,才发现已经住进了几个人。
一个役使见有个独身的貌美年轻夫人走进来,吓了一跳,毕竟这驿站虽然不算太偏僻,但到底也是在野外,貌美的年轻夫人独自出现在这里,能是正常的事么?
“这位夫人……”役使刚开口,驿站前就又响起了马蹄声,两个护卫已经跟上来了。
许时初不耐烦处理这些琐事,于是直接说道:“先给我找个房间,其他事你便问我的护卫吧。”
役使顿时明白,很识时务地带着许时初到了一个空的房间。
驿站的房间自然不可能像客栈一样方便舒服,但许时初什么苦没吃过,房间只是简陋一点,她根本不在意。
毕竟出门在外,不露宿在野外已经很好了。
许时初进了房间,突然便闻到一股若隐若现的血腥味。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55、丞相的工具人继妻(55)
许时初想了一会儿,并没有继续探究下去,毕竟这里不是京城,出门在外,她虽然不怕事,但麻烦能避免最好就避免掉。
不过她虽然没有去探究,受伤的人却自己就出现了。
彼时坐马车的杜昭等人已经到达了驿站,仆从们正借着驿站的厨房来生火做饭,许时初在驿站厅堂里听着小昭昭兴奋得手舞足蹈地说起自己在路上的见闻。
西边的房间里就走出了三个年轻男子来,当头一个身材高大,面容俊朗却脸色苍白,另外两个男子看着像是他的手下,因为对他显得很恭敬。
许时初一下子就发现了受伤的是那个领头的男人,巧了,这男人许时初还认识。
他是原主那辈子中洛长青千挑万选给女儿找的原配丈夫——纠察在京刑狱司钟栩然,专门掌管和审查京城刑事案件的,前途无量。
可惜这辈子没有许时初的干涉,洛雅清自己看上了徒有其表的周文存,钟栩然便没有成为洛长青的女婿。
办案的官员大多数性格都比较耿直,各种案件、各种罪犯见得多了,性情也会变得渐渐冷肃起来,钟栩然正是如此,他身形高大健壮、面容棱角分明,再加上个性严肃板正,不善言辞,因此很容易让人产生威胁感,就是传说中那种能吓哭小孩的男人。
这样的男人,无论性情样貌都不符合洛雅清的审美,因此在原主那辈子中,洛雅清身在福中不知福,整天在家里闹腾不休,嫌弃钟栩然不会说甜言蜜语,没有生活情趣,不会哄她,整个人都古板无趣极了,根本不待见这个丈夫。
然而钟栩然却是个专一负责的好男人,即使妻子心有所属却依旧对妻子一心一意,就算后来身居高位,身边也只有洛雅清一个女人,并没有纳妾。
京城里不知多少女人羡慕嫉妒洛雅清的幸运,但洛雅清却惦记着得不到的周文存,丝毫不给丈夫留面子,成了有夫之妇依旧和周文存牵扯不清,让钟栩然成了京城里的笑话。
严格说起来,钟栩然上辈子娶了洛雅清绝对算是他倒霉的事。
幸好这辈子许时初没有理会洛雅清,让钟栩然逃过一劫。
钟栩然如今也已经娶了妻,去年还生了长子,妻子是个对他一心一意的名门闺秀,性格温柔和善,是那种典型的非常安分守已、一心只在相夫教子上面的贤妻。
许时初对他比较关注,因此对他的情况比较了解。
“洛夫人?您怎么会在这儿?丞相大人也在这里吗?”钟栩然是见过许时初的,因此认出她的时候,就惊讶地问道,还往四周看去,显然在找洛长青,看他是不是在这儿。
许时初笑了笑,说:“我带着侄儿出来游玩的,我家老爷并没有和我们一起。”
京官无诏是不能出京,更何况是作为百官头头的丞相,钟栩然也是说完之后才想起这点来,冷肃的脸上罕见地浮上些不好意思。
“钟大人是奉旨出京办案?”许时初问道,有些同情地看了他一眼,才刚开春就从外地办案回来了,可想而知他是刚过完年没多久就冒着严寒出差的,更何况他还受了伤。
钟栩然点点头,然后说道:“因为案件需要保密,所以不能告知夫人,抱歉。”
“没关系,我明白的。”许时初理解,不过钟栩然身上的血腥味实在有些重。
想了想,她又说道:“要是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钟大人尽管开口。”
毕竟原主那辈子间接害他娶了个让他家宅不宁的妻子,因此许时初对他格外友善。
钟栩然摇摇头,说:“钟某的事情已经办完了,只需要回京结案就行,没什么需要夫人帮忙的,多谢夫人的好意,我还是不打扰夫人雅兴了。”
说完他朝许时初拱了拱手,便要告辞。
而跟在他身后的其中一个手下却看着许时初欲言又止,神情纠结。
许时初见状,问他:“你有事?”
“夫人,我家大人身上受了重伤,如今伤药已经用完了,可最少还要骑两天的马才能回到京城,下官担心大人身体受不了,有损根基寿命!”那个手下焦急地一溜烟把话说了出来,根本不顾同伴的阻拦。
许时初本来就有心要帮钟栩然,只是他刚刚自己拒绝了才作罢,但现在他的手下都把困难说出来了,许时初便没有袖手旁观的道理。
于是她纷纷知春:“去把我们带的最好的伤药拿出来,还有些防止伤口感染、风寒发烧的药也一并拿来给钟大人。”
钟栩然还想要拒绝的,但知春已经领命去拿药了,他只得改为感谢许时初:“那我就却之不恭了,多谢夫人的赠药之恩,以后夫人要是有什么需要钟某帮忙的,尽管开口。”
“不用这么客气,我这些药并不是多么珍贵,而且钟大人是忠于职守、秉公办案才受伤的,就算是旁人也会为钟大人尽力帮忙的。”许时初摆摆手说道。
对于这种性格一板一眼的人,许时初这种懒散无状的人在他面前总觉得不太自在,大概就是属性不和吧。
因此知春把药拿给钟栩然之后,许时初就不再留他们了。
钟栩然回了房,才板着脸教训那个自作主张的下属:“以后不要随便把我的身体状况透露出去,这也是属于案件机密的一部分。万一有遗漏的案犯得知我受伤了,定会阻拦我们、销毁证据,甚至灭我们的口!
你别以为案件告一段落就能高枕无忧了,只要我们一天没回到京城,没结案,就得保持谨慎小心,否则将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你记住了吗?”
那个跟许时初寻求帮助的手下低着头低声回答:“记住了。”
却还有些不服气地争辩道:“我这不是见洛夫人是丞相夫人,值得信任,才跟她求助的吗?她难道还能害我们不成?”
“正因此这次是洛夫人,我才没有罚你,否则你要是跟别人求助,我回京第一时间就降你的职,将功赎罪!”钟栩然教训道。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56、丞相的工具人继妻(56)
钟栩然第二天离开驿站时还特意前来告别了,许时初无意与官员结交,因此仅当与他萍水相逢,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
她却不知道等钟栩然回京处理完案件之后,便带着礼物上丞相府道谢去了。
恰好在这天,洛雅清因为跟周文存吵了架也回了娘家,便与钟栩然在门口相遇了。
刚下马车的洛雅清看见一个身材挺拔颀长、容貌俊朗的高大男子被管家恭恭敬敬地迎进了府里,便问门房:“刚刚进去的那人是谁?”
她莫名地有些在意。
门房回答道:“那位是纠察在京刑狱司钟大人,今天特意前来拜访老爷的。”
“钟大人?”洛雅清低声念着这三个字,不知道为什么,心中升起一股憋屈烦躁,带着不知名的火气,她皱着眉头,“他来拜访我爹有什么事?”
“小的不知道。”门房回答。
洛雅清便理也不理他抬脚进府去了。
“下官冒昧上门,还请洛相谅解。”钟栩然对洛长青拱手道,“下官前些日子到外地办案受了伤,恰好在驿站遇到了洛夫人,洛夫人赠了伤药给下官,令下官能安然无恙回到京城,于情于理,下官都应该上门拜访道谢一番。”
钟栩然为人耿直,向来不耐烦那些弯弯绕绕,因此直接把上门的原因跟洛长青说了个一清二楚。
洛长青有些惊讶,许时初出京之后就跟失踪了一样,根本没想过要往相府捎信回来,因此他完全不知道许时初还跟钟栩然在驿站有过相遇。
“举手之劳而已,想必内子也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钟大人不必这么隆重地专门前来道谢。”洛长青不动声色地说道。
“洛夫人是好心,但下官却不能把她的好心当做理所当然,毕竟要是没有洛夫人的伤药,下官说不定回到京也少了半条命、甚至留下隐患,哪里能像现在这样健康?
要是洛夫人回来了,下官想当面再跟她道谢,上次在驿站下官想回报也没条件,如今回了京才能送上些小小的谢礼,不知道下官方不方便当面送与洛夫人?”
钟栩然大大方方地说道。
洛长青却愣了一下,才回答道:“内子还在外地游玩,并没有回京。”
钟栩然没想到许时初居然没回来,不过他也没想太多,只是对洛长青道:“这可真是不巧了,那等洛夫人回来了,请洛相跟她转达下官的谢意以及这些谢仪。”
谢礼是送给许时初的,洛长青没法帮她拒绝,于是点头同意了。
洛长青见钟栩然长得一表人才,话语间也表现出了成熟与稳重,便对这个年轻的官员有了些许好感。
说完许时初的事之后,他便与钟栩然说起了刑狱司里的那些案件,审案查案是钟栩然的强项,而洛长青又是个通达明理之人,因此两人意外地聊得很是投机,说起某些观点来居然格外一致。
洛长青就更加欣赏钟栩然了,内心不由地感叹要是自己还有一个女儿,招他为婿岂不是翁婿相得?
他并不知道前辈子他可是梦想成真了,钟栩然真的成了他的女婿,只是这辈子错过了而已。
因为聊得来,等钟栩然告辞的时候,他还很惜才地把人送到了书房门口。
洛雅清刚好从嫂子那边过来找父亲,便与出来的钟栩然打了个照脸,她看到钟栩然的样貌后便莫名地觉得在哪儿见过,于是便盯着他来看。
而钟栩然一看见来人是个年轻妇人,便连忙低头敛目,守礼地没有再看她,然后与洛长青道别离开了。
“父亲,那人就是那个什么钟大人?他是什么官儿啊?倒是架子大,劳您亲自送他!”洛雅清见那男子居然看也不看自己,还避得远远的,像是嫌弃自己一样,内心就非常不舒适了。
她堂堂丞相的掌上明珠,长得又年轻貌美,那个姓钟的是不是眼瞎啊,居然对自己没有一点兴趣!
洛雅清刚和丈夫吵了一架,心情不爽,正是怀疑自己魅力的时候,恰好又遇到了对她“避之唯恐不及”的钟栩然,便更加恼火了。
可她又找不到发火的理由,她总不能说人家不搭理她就不对吧?因此便借故发火。
洛长青叹了一声,说:“年纪轻轻就是手握实权的刑狱司了,以后前途可期,是个可造之材,为人还沉稳大气……你要是没出嫁的话,他倒是个不可多得的良人,可惜了!”
说完之后他便发现自己的话不太妥当,于是连忙转移话题,问女儿:“你回来了,去见过你哥哥嫂子了没有?”
洛雅清心不在焉地回答道:“见过了。”
她这会儿还在想她父亲说的那句话,要是她嫁的是刚刚那个钟大人,一切会不会就不一样了?
她内心开始波澜起伏,有了这个念头之后便再也按捺不住了,父亲都夸那个钟大人好,而且他见了自己这个异性也目不斜视,不多看一眼,肯定是个守礼、不好色的人,这样的男人才能洁身自好吧?
洛雅清越想便越无法平静了,她这次为什么和周文存吵架?就是因为知道了他偷偷和自己的陪嫁丫鬟有染了,瞒着她还口口声声说是因为她善妒,要不是她善妒,不为丈夫安排通房,他用得着收用个女人都偷偷摸摸的吗?
可洛雅清分明还记得当初他求娶自己时亲口答应的,只会有她一个女人,可现在他却反悔了,仿佛当初那不纳二色的誓言从来没说过一样。
即使不愿意承认,洛雅清内心其实也隐隐后悔了,当初被周文存甜言蜜语哄了去,不听父亲哥哥的话,生生让自己陷入了顺义王府这个泥坑里。
自从嫁入王府,她才体会到在娘家未出阁时的生活有多美好,可嫁了人被婆母不喜,被妯娌针对算计、被丈夫说小气善妒……她一天比一天憔悴,像朵被狂风暴雨摧折过的娇花,毫无反抗之力。
“脸色怎么这么难看?在顺义王府过得不好吗?周文存没好好照顾你?”洛长青见女儿憔悴苍白的脸色,忍不住皱眉问道。
“不……”洛雅清还想要否认,就看见父亲了然的目光,便眼眶一酸,险些掉下泪来,“周文存说过只有我一个女人,可他却与我的丫鬟暗度陈仓,爹,我不服……”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57、丞相的工具人继妻(57)
“什么?他居然敢?他当初是怎么在我面前保证的?”洛长青听到女儿的话,非常生气。
“爹,他还说是我善妒不贤惠,自己无所出就算了,却霸道地独占他,连通房都不肯给他准备,他只好自己找了……”洛雅清委屈得眼泪都掉下来了,抽噎着说出周文存指责她的话。
洛长青气得脸色一沉,对洛雅清说道:“周文存作为一个男人,言而无信,品行不足。清儿,你这次一定不能轻易原谅他,这些天你就不要回去了,就在家里好好住着,爹一定会为你讨回个公道。”
洛雅清这才放下心来,感激地对洛长青道:“爹,还是你疼我。要是没有你为我撑腰,那我可怎么办啊?”
“清儿,我虽然能为你撑腰,但你在顺义王府里也要强硬些才行,不要任人揉捏。”洛长青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无奈地说道。
“我才没有任人揉捏,我这不是跟夫君大吵了一架还跑回相府来了吗?他要是不想着怎么哄好我,我就不会回去。”洛雅清嘟着嘴争辩道。
洛长青听着女儿说的这番话,叹了口气,说:“清儿,你这事处理得不太妥当。和周文存暗度陈仓那丫鬟是你的陪嫁,她与周文存有私情就已经是背叛你这个主子了,你其实完全可以把她处理掉,不管是把她赶去庄子上还是卖掉。”
洛雅清一听她爹说的话,顿时瞪圆了眼睛,她完全没想到还有这种处理方法,惊愕地问:“可、可夫君对那贱丫环还挺喜欢的,我要是把她卖掉夫君会发火的……”
“这就是你该强硬起来的地方了。你只是处理背主的丫头,就算你丈夫再喜欢,那又怎么样?他本来就理亏。为了一个丫环跟你这个正妻翻脸,他是不是想和相府为敌?”洛长青耐心地解释道。
洛雅清这才恍然大悟:“对啊,爹爹你说得对,他肯定不敢和你翻脸的,那我要不要现在回去把那丫环卖掉?”
“你已经错过最好的时机了,要是你一开始发现他们有私情的时候当机立断就处理掉那丫环的话,不但周文存不敢翻脸,你还可以趁机杀鸡儆猴,一石二鸟,可惜你错过了这个机会。”洛长青摇摇头说道。
他第一次觉得把女儿保护得太好其实并不是一件好事,只是木已成舟,他只能一次次地帮女儿收拾烂摊子了。
洛雅清听到她爹的话满脸失望,又懊悔不已:“那、那女儿难道就拿那丫环没办法了吗?”
“也不是,等你这次回去之后一样可以处理掉她,只是效果没那么好而已。”洛长青道。
洛雅清顿时眼睛一亮,心中那点憋屈荡然无存了。
洛长青却并不觉得没了那个丫环,周文存就能和女儿一心一意地过下去。
男人这个物种,因为生物本能,大多数都是花心多情的,只是有些男人因此各种主观、客观的原因能忍住,而有些忍不住,或者说不想忍。
很显然,周文存曾经因为洛雅清的身份地位而承诺成为专一的男人,忍住本性。只可惜他没能保持多久就破功了,这破例过一次了,下一次还会远吗?降低了的道德标准,想要重新提升回去,可能吗?
洛长青为了女儿,不得不出面把周文存找出来狠狠地斥责了一顿,还在官场上给他找了不少麻烦,让他叫苦不迭。
被整治了一番的周文存终于重新认识到洛雅清不是他能随便对待的人,便只得咬牙到相府去跟洛雅清负荆请罪,痛哭流涕地道歉反省,保证自己以后不会再犯好色的毛病,还承诺与那丫环断绝关系……许了许多条件才把洛雅清重新哄回来。
而洛雅清是个脑子不清醒的,在周文存承诺和有染那丫环断绝关系之后就高兴地原谅了他,还又一次相信了他的保证,然后被哄得眉开眼笑地和周文存“夫妻双双把家还”去了。
洛长青看着女儿那幅被周文存哄得团团转的模样,心塞又心累,只觉得自己以后为女儿出头的事情肯定少不了了。
洛长青正在为女儿的事烦恼的时候,许时初已经和小侄子到了江南,三月初的江南桃花盛开,道路两旁、山坡上都是一片片红粉的颜色,烂漫极了,让人一眼看去就觉得心花怒放、心情开阔。
“姑姑!花花呀!”小昭昭在许时初的花园子里就见惯了百花盛开的景象,而这漫山遍野开得灿烂的桃花让他觉得分外眼熟,于是兴奋地跟许时初分享着。
“是桃花,小昭昭你喜欢吗?”许时初说着,把小胖子签下了马车,然后吩咐护卫去找客栈,她则带着小昭昭走路去赏花逛街。
“喜欢,漂亮!姑姑可以做香香……”小昭昭耳濡目染之下,自然知道许多花可以做香料的。
“姑姑是出来玩的,才不想做香呢,倒是可以摘一朵插在头上。”许时初说着,便笑眯眯地伸手摘下了一朵开得正盛的桃花,插在小昭昭头顶的小髻上。
小昭昭长得粉雕玉琢的,唇红齿白,脸蛋圆嘟嘟,可爱又漂亮,头上簪了一朵桃花之后,更显得他玉雪可爱了。
“哎呀,小昭昭真是好看,跟个小仙童一样。”许时初笑眯眯地说道。
小昭昭顿时被夸得美滋滋,抬起小短手摸摸自己头上的花,笑得眉眼弯弯:“真的好看吗?谢谢姑姑……”
“不用谢,我也要簪花才行……”许时初说着,又挑了一枝开着两朵的并蒂花摘了,插在自己耳鬓旁,问小胖子:“姑姑好看吗?”
“好看好看!”小昭昭非常捧场,拍着小手欢呼道,“姑姑天下第一好看!”
“姑姑也这么觉得呢。”许时初得意地笑着,她自从出了京城便开始跳脱起来,什么庄重沉稳的伪装一早就甩掉了。
她此时二十多岁,犹如开得最盛、最艳的鲜花,正处于最美好的时候。
她站在桃树下,耳鬓旁一朵红艳的并蒂桃花,腮凝新荔,笑若春桃,鼻腻鹅脂,顾盼生辉,路过的人看到她,都忍不住驻足停留,看得迷了眼、愣了神。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58、丞相的工具人继妻(58)
“哟,这是哪里来的漂亮小夫人?以前没见过啊。”一个摇着扇子穿得富贵奢华的纨绔公子看见桃花树下的许时初,便忍不住走了过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许时初看。
才刚靠近许时初一丈的地方,许时初周围就刷刷地出现了好几个身材魁梧的护卫,虎视眈眈的拿剑对着正要上前来逗弄许时初的纨绔子。
纨绔公子见状吓了一跳,先前被许时初的美貌糊住的脑子终于清醒了点,讪讪地举起手来:“本公子没其他意思,只是见夫人眼生,想来并不是本地人,本公子恰好对此地知之甚多,若是夫人需要,本公子可尽些地主之谊,给夫人介绍一下本城好玩好去之处。”
许时初见他虽然一副纨绔的模样,浪荡不羁,但眼神清明,被护卫拦下也只是尴尬,并没有恼羞成怒以及仗势欺人之举,可见他不是个轻浮邪恶之人,想来只是个颜控罢了。
“你是本地人?”许时初问他,“那你一定知道哪家酒楼的东西最好吃了?”
见美人居然问自己了,纨绔公子顿时精神一震,拍着胸膛道:“当然知道!珍味楼的东西最好吃,城里的老饕们最爱去那里,听我的介绍准没错!”
“那能否请这位公子带路?”许时初笑意盈盈地问。
“当然可以!本公子姓胡,名允之,夫人直接喊我名字就行,不必这么客气。”胡允之见许时初一笑,比她头顶上那一树的桃花还灿烂,顿时小心脏又是一跳。
“那就请胡公子带路了。”许时初拉上小昭昭,示意胡允之在前面带路。
胡允之立刻狗腿地一边带着人往珍味楼去,一边跟许时初介绍本城:“咱们这城里景色最美、最出名的就是那佛圣山的樱花林,恰好这三月正是赏樱的好时候,夫人来得正好,可以欣赏一下咱们这里的盛景。
我见夫人刚才还赏了桃花,可见也是爱花之人。我敢保证,等夫人见过佛圣山的樱花林之后,肯定不枉此行……”
胡允之是个话痨,又很自来熟,在许时初面前恨不得把自己脑袋里那点存货都掏出来,不遗余力地跟许时初介绍这城里的地方,生怕没能把她吸引住留下来。
许时初本来就想在这里游玩一番,这会儿有胡允之自告奋勇送上门来当导游,她自然不会拒绝,因此还时不时地跟他询问一番,显然对他介绍的地方很感兴趣,胡允之就说得更加起劲了。
珍味楼很快就到了,胡允之带着许时初一行人走进去,立马就有眼尖的小二迎上来:“胡公子您来了,今儿几位?想坐在什么位置?”
“本公子今天要请贵客,找个清静些的包厢,至于几位?你不会看啊?对了,招牌的那几道大菜都给我上了……”胡允之显然是来惯了这里的,边往前走就边吩咐了下去。
不过等他说上招牌菜,才想起今天是要让贵客点菜的,于是不好意思地对许时初道:“待会儿夫人可以点些爱吃的菜,珍味楼的招牌菜做得还是挺地道的,夫人不妨试试。当然,要是都不喜欢,可以报菜名让大厨做……”
看到胡允之对这位眼生的美貌夫人这么殷勤,小二都忍不住有些惊诧,这位胡公子可是个极其自我任性的公子哥儿啊,往日里只有别人给他献殷勤,哪有他讨好别人的?
可今天还真的有了!不过当小二看见许时初的模样时,心中就了然了,谁不知道胡公子最喜欢美人呢?
这并不是说他好色,而是他对长得好看的人都格外宽容,不论男女老少,只要恰好长在他的审美点上,他就喜欢凑到别人面前。
知道他这个怪癖的小二把人带到了一间雅致的厢房,手脚利索地倒茶,然后非常有眼色地把菜单放到许时初面前。
许时初也不客气,点了几道想吃的菜,然后念了菜名,让杜昭选——谁让杜昭还不认得几个字,连菜名都看不懂呢。
点完菜之后,小二便去准备了。
“不知道夫人是从何地而来?又是何身份?当然,要是不方便说的话,夫人可以不说。我只是见夫人样貌不俗,身边又有护卫,才有些好奇。”胡允之直率地问道。
“这没什么不方便的,我从京城来的,夫家是官身,不能出京,我便带着侄子来江南游玩了。都说什么烟雨江南、烟花三月下扬州、拂堤杨柳醉春烟的,诗词里把江南形容得那么美,我想亲眼看看。”许时初丝毫不隐瞒。
胡允之顿时眼睛更亮了,夸赞道:“原来如此,夫人倒是个洒脱之人,想赏美景便立刻出发,不受身边事物拖累,真是率性自在,世间少有的奇女子!”
“过奖过奖了!”许时初意思意思地谦虚一下,看这位胡公子更顺眼了。
“姑姑,菜什么时候能上啊?”等饿了的小昭昭打断两人的热聊,眼巴巴地问道。
“很快了,小公子要是饿的话可以用些点心垫垫肚子。”胡公子忙把一碟餐前小点心移到矮墩墩的杜昭面前。
“谢谢胡哥哥。”小昭昭很有礼貌地道谢,然后便吃起了小点心。
胡允之夸奖道:“夫人真是教导有方,小公子小小年纪就举止得体,不像我家的那几个侄子,个个都跟泼猴似的,跟小公子一比就更上不得台面了。”
“胡公子不必如此自谦,孩子年纪还小,各有各的特点,有些好静,有些好动,都很正常。”许时初谦虚地说道。
她对杜昭的教养其实也挺自豪的,毕竟小家伙只有在家里才偶尔调皮捣蛋,但到了外人面前却是很有风范教养的,进退有度,聪慧有礼,这可都是她教出来的!
小昭昭听见大人在说他自己,便不由地睁大两只乌溜溜的眼睛,悄悄地瞄着大人们,边吃小点心边偷听,像只机灵的小松鼠似的,又乖又萌。
看见他这幅模样,许时初忍不住伸手摸摸他的小脑袋,小家伙这一路上没有哭闹、没有喊辛苦,也没有生病,是个很棒的小孩了,这样省心又可爱的孩子,谁会不越来越喜欢呢?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59、丞相的工具人继妻(59)
“胡允之!听说你带了个美貌小娘子来吃饭,你可真是有闲情逸致啊!让我看看小娘子有多漂亮……”
“砰”地一声,包厢的门被突兀地打开了,一个穿得五颜六色、花枝招展的公子哥儿从门外闯进来,身后还跟了好几个人。
“姓温的!你干什么?我正招待从京城来的贵客,你别吓着了人!”胡允之一看见自己这个死对头,便脸色一黑,沉声警告道。
温姓公子此时已经完全没注意到胡允之说了什么了,他两眼怔怔地看着许时初,刚刚还嚣张跋扈的神情一下子就变成了羞涩乖巧,跟大变活人似的。
“这……这位小娘子,我、我……失礼了……”温公子结结巴巴地说道,想要跟许时初自我介绍。
胡允之就瞪着眼打断他:“你确实很失礼,还有别叫人什么小娘子,这位夫人夫家姓洛,你叫她洛夫人就好了。没事的话你们别打扰我们吃饭!”
温公子终于从失态中清醒过来,红着脸对许时初道:“洛、洛夫人,真是对不起,我刚刚和胡允之开玩笑的,要不这样吧,这顿饭我请了,就当做是赔礼……”
“用得着你请吗?本公子没钱?你赶紧地带着你的跟班离开这里。”胡允之不耐烦地说道,他根本不想这群不请自来的人打扰自己和洛夫人吃饭。
“胡兄,你别这么说嘛,洛夫人是从京城来的?那肯定对咱们这里不是很了解了,我们可以尽地主之谊,给洛夫人当个向导。”另一个跟着进来的年轻公子温和地说道。
“对对,这城里我们很熟,哪里有好玩的、好吃的,就没有我们不知道的,洛夫人尽管放心,我们不会坑你的。”温公子连忙补充道。
他们倒是没有起什么坏心思,只不过是在漂亮的异性面前都忍不住想表现表现自己而已,尽管这个异性已经嫁了人了。
许时初看这群年轻公子就跟看晚辈一样,即使她这幅身体的年龄也不过才双十年纪,但谁让她如今在辈分上已经当了人婆母了呢?
因此她笑眯眯地说道:“我倒是没什么问题,只要胡公子没意见。恰好胡公子说你们这里有一片樱花林很有名,我就想去看看。”
“对对,佛圣山的樱花林现在正是开得盛的时候,夫人你可算是来对了!”温公子附和道,“樱花林在咋那么这儿可出名了,每年周围其他城的人都会特意赶来赏花,有些文人墨客还会来吟诗作画呢。”
这时候小二终于带着人前来上菜了,香气扑鼻的佳肴摆上了桌子,温公子那一帮人更加不愿意离开了,愣是厚着脸皮吩咐小二加桌椅,赖在这儿了。
胡允之气得头顶冒烟,但也拿他们没办法。
许时初吃起了江南的美食,享受地眯起了眼,不愧是富裕丰饶的江南,对食物的味道追求到了极致,许时初觉得自己真是有口福,来江南来对了。
连小昭昭都吃得跟只小猪仔一样,胃口极好,小嘴巴几乎没停下来过。
吃了大半个时辰的饭,几个公子就开始和许时初聊起来,拐弯抹角地想打听她出自京城的什么人家,家里还有没有未出嫁的姐妹。
……许时初有些无语,这些公子哥儿心思浅得都写在脸上了,她装作遗憾地说自己没有姐妹,令一群人失落不已。
许时初当然有姐妹,但宁远伯府的姐妹跟她的美貌根本不在一个水平,而她跟她们的关系又不好,何必自找麻烦跟这些公子们说起。
至于打探自己身份的那些话,许时初四两拔千斤就绕开了,反而还不着痕迹地把这群公子哥的背景打听得七七八八了。
胡允之是文安府刺史的大公子,而温公子是文安府通判家的公子,两人家境相当,父辈又在同一处为官,按理说关系不错才是,可惜他们脾气不合,两人见了面就要杠上,你骂我一声,我揍你一拳,久而久之就成了死对头了。
这次温公子也是听说了胡允之带着一个陌生的美貌女子来珍味楼吃饭,他才想来把胡允之的风流韵事捉个正着,让胡允之丢脸,谁知道见了许时初之后,他自己也沦落了,破天荒地跟死对头都和平相处起来。
许时初跟这些公子哥儿打听了好玩的地方,见小昭昭小脑袋跟小鸡啄米一样一点一点的,知道他是困了。
于是她道:“多谢诸位公子今天的盛情款待了,今天已经不早了,我打算明天一早再去你们说的樱花林赏花,如果诸位公子也有兴趣,明天可以带上你们的夫人或者姐妹一起来,人多赏景也更有乐趣。”
“好好!我明天带上我妹妹一起!”胡允之第一个就响应道。
“我也是,我不但带我妹妹,我还把我娘、嫂子都带来!”温公子也不甘落后。
其他人也纷纷表态一定带上自家姐姐妹妹。
许时初满意了,她倒是不在意名声敢和这些公子们出游,但她也不能太过放肆了,得给远在京城的洛长青一点面子,毕竟丞相夫人在江南携众年轻男子同游赏花这个传闻要是传回京城,洛长青得被同僚、下属们怎么看待?
许时初得承认,洛长青与她的目前利益一致,两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做事之前她都得考虑洛长青的处境。
因此明天赏樱花她才会让这些公子哥们带上他们的女眷,这样她就没那么显眼了。
许时初与他们约好了时间在城门口汇合,大家到时候一起去樱花林,才告别离开了。
坐上马车之后,知春把早已睡得打呼呼的杜昭放在毯子上,盖上被子,才犹豫着对许时初道:“夫人,咱们离家已经这么久了,是不是应该给府里捎封信回去报平安?免得相爷担心。”
虽然许时初觉得洛长青根本不会担心自己,但见知春似乎把这事看得很重要,便点点头道:“也行,那我就写封信回去吧。”
于是她真的给洛长青写了信,信写得非常简短:
“相爷:见信如晤,我已到了江南文安府,平安,勿念。”
说是报平安就真的报平安,一点都不含糊,只是等洛长青收到她这封信后是什么心情就不知道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60、丞相的工具人继妻(60)
“娘,那位夫人举止文雅、形容高贵,看着就不像普通人家出身,绝对是京城大户人家的夫人,你去见了就知道了,绝对不是儿子我见色起意!我只是单纯欣赏她而已,绝对没有其他心思!
娘,反正你明天闲着也是闲着,且今年还没有出去游玩过,这次带着妹妹去樱花林看看不好吗?”
胡允之拉着他娘的手乞求道,那么大个人了,还像个孩子一样和母亲撒娇。
也幸好胡母不嫌弃自己的儿子,但儿子是个什么性格她却是知道的,因此听到他忽悠自己去樱花林的时候,胡母就敏锐地感觉到了这小子在打什么鬼主意,一问就问出事情来了。
“京城哪个大户人家出身的贵夫人会无缘无故来江南玩的?她们哪个不是要操持家事,管理一大家子?怎么可能抛下丈夫孩子自己任性地跑出来玩?你可不要被人骗了。”胡母瞪着眼说道。
“哎呀,怎么就不可能了?说不定家里有长辈妯娌,轮不到她管理家事呢?夫君孩子什么的不是有下人伺候吗?”胡允之不在意地说道,“那位洛夫人是个洒脱的,怎么可能跟那些眼界狭窄的妇人一样甘于困在后宅那一亩三分地?”
胡母顿时气得骂道:“那你就是说你娘我是眼界狭窄的妇人了?”
胡允之被他娘骂得傻了眼,这才知道自己嘴瓢把他娘也给嫌弃了,连忙道歉:“哪里哪里?娘您怎么拿自己和那些庸脂俗粉的妇人相比?您当年可是能和我爹一起在边关打仗的巾帼英雄啊!谁眼界狭窄您都不可能狭窄!”
胡允之又说了许多好话,胡母才撇了撇嘴,说:“行了行了,你就别在我这儿耍猴了,我答应你了,我倒要看看那位夫人是不是真像你说的那样不凡。”
“谢谢娘!娘一定不会失望的,那夫人肯定和娘说得来。”胡允之喜滋滋地说道。
第二天一大早,许时初果然就准时在城门口与胡允之他们汇合了,几家人简单地寒暄了几句,就直接去往佛圣山了。
“娘,怎么样?我就说洛夫人不是凡夫俗子吧。”胡允之得意洋洋地说道。
胡母掀起马车的布帘,看着前面一辆气派的马车以及马车两边气势不凡的护卫,满心纳闷,又听见儿子的话,顿时瞪了他一眼:
“你就没打听出那位洛夫人是哪家的?我看她的马车和护卫都不像是普通的官宦人家所能拥有的。
咱们虽然这些年都不在京城,但你爹回京述职的时候我也跟着见了不少大户人家的夫人,如今这位洛夫人我倒是没什么印象……这按理来说不该啊……”
胡母是真的疑惑,她夫家也是京城人士,只不过她丈夫都是在外地做官,很少回京而已,但京城里的名门贵族她都是认识的,这会儿却硬是没想起来许时初的身份。
“娘,您跟我爹都是几年才回京一次,一次又待不了多久,有不认识的夫人不是很正常吗?况且那位洛夫人年纪轻轻的,跟您都不是一个年龄段的,您没印象不是正常吗?”胡允之把嘚吧嘚地说道。
“闭嘴!你是嫌你娘我年纪大了?”胡母狠狠地瞪着他。
胡允之见自己又踩了老娘的痛脚,终于闭嘴了。
佛圣山没多久就到了,许时初下了马车,果然就看到前面满山坡都是粉红色的樱花林,漫山遍野,一眼看去,一层层如同粉霞铺地,绚烂缤纷,纷纷扬扬的花瓣从枝头落下,非要铺得泥土成粉,非要染得游人青丝变白头。
“哇哦——”即使见过许时初花园里繁花盛开的盛状,杜昭看到如此壮观的景色,也忍不住惊叹起来,两只眼睛瞪得乌溜溜的,“姑姑,花花好多、好漂亮啊。”
“我就说这樱花林好看吧?”胡允之嘚瑟地说道,凑上来就炫耀,“瞧来这儿赏景的人有多少!比咱们还早呢。”
“确实是一大盛景。”许时初拉着小昭昭的手就往樱花林走去了。
“洛夫人是第一次来文安府吧?”胡母跟着旁边问道。
“是的,不过我对江南慕名已久了。”许时初笑笑道。
胡母还想打探许时初的出身,但许时初很快找了借口跟她们分开,独自赏景去了,她要胡允之他们带家里女眷来只是为了避嫌,可并不是来交际的。
“这人怎么这么没礼貌啊?撇下咱们就自己离开了!”温公子的母亲看着许时初离开的背影,不满地跟胡母说道。
“人家和我们又不熟悉,分开赏景不是很正常吗?”胡母倒是不觉得许时初傲慢无礼。
“可咱们好歹也是这文安府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她一个京城来的还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夫人,居然敢这么不给我们面子……我看她就不是什么正经夫人,而是哪家的外室吧?瞧她那狐狸精的样子,不安于室的!”另一个夫人鄙夷地说道,她自己长得不好看,就最讨厌长得漂亮的女人,这会儿看到许时初,就更眼热嫉妒了,开始口不择言。
胡母瞧着她们越说越不像话了,连忙斥道:“别胡说!她身边那些护卫就不像是普通的,你们别胡乱猜测人了。”
许时初带着小昭昭和一众丫鬟护卫走得远了,胡母看着许时初的背影,突然眼睛猛地睁大了,喊住快跑远的儿子,呼吸都急促起来:“你、你叫她洛夫人……她夫家姓洛?”
胡母满眼紧张地盯着胡允之,等待他回答的时间里呼吸都屏住了,其他人见她这么凝重的表情,也跟着紧张起来。
胡允之摸不着头脑,说:“对呀,她说她夫家姓洛,在京城当着官。”
胡母继续追问:“她带着的那个是她侄子,她自己并没有儿女,是不是?”
胡允之莫名其妙地回答:“对啊,她要是有孩子,能不带着自己的孩子来?”
“那就对了!她肯定是那个洛家的!”胡母松开了儿子的手,长舒了口气说道。
“哪个洛家?”胡允之疑惑地问。
“还有哪个洛家?京城最有名的那个洛家!”胡母瞪着他道。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61、丞相的工具人继妻(61)
“胡夫人您说的是洛丞相的洛家?”温公子的母亲惊愕地问道。
胡母点头:“就是那家。我早就听说洛相的继夫人长得花容月貌,京城里未婚的姑娘们都比不上她,她又无儿无女,只收养了远房亲戚家的孩子,这不就正对上了吗?”
周围一众人深吸了口气,都震惊不已,而之前还说许时初不是正经人的那个夫人脸上更是一阵青一阵白,又慌又急。
不过更多的人则是庆幸自己并没有得罪许时初,也许是——还来不及得罪?
“胡夫人,洛相的夫人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啊?”温公子的母亲忐忑地问道,“她是不是有什么隐藏的目的?”
胡母摇摇头道:“这我也不知道,不过我前几年回京时听说过这位夫人的传闻,说她是个恩怨分明的人,行事爽利洒脱,想来自己出京游玩也不是她做不出来的。”
“那就好,那咱们现在要不要邀请她到家里做客啊?”温夫人又问,洛丞相可是百官之首,能影响她丈夫的官职任免的,她现在遇上了洛夫人,能不想着讨个好吗?
“待会儿等洛夫人玩够了,我再去问问她吧,要是她拒绝了,咱们也不能勉强。”胡母叮嘱道。
而一旁的胡允之以及温公子等年轻公子哥听到胡母和温夫人的话,已经目瞪口呆了,他们只不过是认识了一个聊得来的夫人,结果这个夫人居然是丞相的当家夫人?
“娘!你们说的是真的?那位洛夫人真的是洛丞相的夫人?您该不会认错了吧?”胡允之不敢置信地问。
胡母瞄了他一眼,冷笑道:“你娘我的火眼金睛,认错你都不可能认错洛夫人。”
胡允之被她的话一噎,低声不服气地喃喃道:“那您之前还不是没认出她来?过了这许久才认出……”
“既然是丞相的夫人,那你们可千万不能在她面前放肆了,知道吗?”胡母看着周围的小辈,语气郑重地警告道。
之前还对许时初的美貌有所顾忌和嫉妒的夫人小姐们立刻收敛了自己的小心思,那些想找茬的念头更是连想都不敢想了,许时初可不是能任由她们欺负的人了。
迅速把许时初列为不可得罪对象的在场人员立马打着小主意,转而想方设法去讨好许时初。
“儿子,你们昨天跟洛夫人吃过饭了,知不知道她的喜好?我们得送些见面礼才好。”温夫人问自己的儿子。
温公子哪里知道许时初的喜好?他摇着头一脸茫然:“娘,我没留意啊。”
温夫人顿时用恨铁不成钢的眼光看他:“真是不中用!”
胡母劝道:“温少爷一个男子,自然不如咱们女人细心的,不知道洛夫人的喜好很正常。洛夫人在京城开有一家非常闻名的‘醉香阁’香料铺,里面很多香料据说都是她自己研制出来的方子,她应该对香料很感兴趣。”
温夫人顿时眼睛一亮:“原来醉香阁是洛夫人的店铺啊?我最喜欢它卖的香料了,我每年都要让人从京城买回许多喜欢的调香,要是洛夫人能在咱们这里开一家醉香阁的分店就好了。”
她已经忘了要送什么礼物给许时初了。
一群人没有分开去赏花,女人们互相讨论着许时初那几家出名的店铺,而公子哥们则面面相觑,他们对香料和花卉还没什么大的兴趣,只是好奇一下许时初的身份而已。
“洛夫人的来头居然这么大吗?”胡允之悄悄离开了越说越兴奋的夫人小姐们,低声问温公子。
温公子白了他一眼:“我哪知道?洛夫人还是你在街上遇到的!”
“哎,不知道她的身份还好,我还能和她一起在文安府好好玩一遍,但知道了她的身份后,我就不是那么自在了……”胡允之叹了口气说道,他还以为能遇到一个志同道合,能一起吃喝玩乐的同道中人呢,谁知道这梦想破灭得这么快,他娘肯定不会让他带着洛夫人胡来的。
……
不管这些人内心是怎么翻天覆地的,许时初带着小昭昭倒是玩得很开心,小昭昭玩得兴起,还在落满了樱花花瓣的树底下滚了起来,像只圆滚滚的小猪崽一样,一边滚一边哈哈乐道:
“姑姑!好好玩呀!软软的……”
花瓣落得厚厚的一层,像粉色的雪一样,滚在上面完全不会疼,小昭昭滚够了就躺着,两只手抓起身旁的花瓣,用力地抛上天,于是花瓣纷纷扬扬地落下来,洒了他一身。
“姑姑!姑姑快看,下雪啦!哈哈……”小昭昭乐此不彼地往天上撒花瓣,兴奋地说道,小脸蛋笑得红扑扑,跟落在他身上的樱花一个颜色了。
周围的人看到他满是童稚的举动,都忍不住会心一笑,小孩子纯真简单的快乐总是轻易就能感染人。
而有些跟着父母来的小孩子,看到小昭昭的玩闹举动,也忍不住跟着学,一个个都在花瓣上滚起来,抓着花瓣撒,玩着玩着就凑到一起互相朝对方撒花瓣了,就跟打雪仗一样,嘻嘻哈哈地闹着。
许时初也没阻止小昭昭,小孩子么,玩就要玩得痛快些,要是什么都约束他,岂不是很败兴?
于是小昭昭就玩疯了,到最后他身上的衣服都染满了花汁,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
等到许时初把玩得乐不思蜀的皮猴子拎回到樱花林出口处的时候,候在那里的胡夫人等都一脸错愕:“小公子怎么这幅模样?可是出了什么事?”
杜昭此时已经完全不是早上刚出门时那幅干净富贵小公子的模样了,他身上的衣服乱七八糟,染上了各种颜色,头发也乱糟糟,夹着一些樱花瓣,肉嘟嘟的小脸蛋上还染着红红的花汁,别人乍一看,还会以为他是从哪个乞丐窝里出来的,也怪不得胡夫人这么震惊了。
“没事,他只是玩疯了,在樱花树底下滚了几遍,还和其他小孩子用樱花瓣打了一场仗。”许时初轻描淡写地说道。
小昭昭此时倒是知道自己浑身脏兮兮的,失礼于人前了,因此不好意思地抱住了许时初的腿,企图用她来藏住自己的小身子。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62、丞相的工具人继妻(62)
“原来是这样,小公子真是活泼可爱。”胡夫人夸了一句,然后建议道,“既然小公子身上脏了,不如到我府上休整一番?还可以请府医给小公子诊断一番,以防小公子玩得太过生病了。”
许时初原本还要拒绝的,但听到她后面一句,便有些犹豫了,小昭昭毕竟还是个孩子,今天玩得太疯,身上出了汗又没能及时换衣服,还真的有可能生病。
小孩子生病并不是小事,在客栈里住着就不太方便了,于是她想了想,同意了胡夫人的热情邀请。
往山下走的时候,温夫人终于忍不住问道:
“洛夫人,您怎么没有在江南开一家醉香阁的分店?咱们这里有钱人多,醉香阁开在这里生意肯定好!”
“是啊是啊,我们平时想要醉香阁的香不是得从走商那里买高价的,就是得派人千里迢迢从京城买,可不方便了,洛夫人就在这里开一家分店吧?”其他夫人纷纷请求道。
许时初有些意外,看来这些人是认出自己的身份了,怪不得之前还高高在上,对自己隐隐不屑的夫人小姐们现在对自己热情极了。
“暂时没有这个打算,毕竟醉香阁的香都是精品,原料都是精心挑选过的,产量一直上不去,光是在京城就供不应求了,所以没货在外地开分店了。”许时初笑了笑说道。
……
因为已经被认出了丞相夫人,许时初在文安府受到了很热烈的欢迎,各家官夫人或富商夫人纷纷给她下帖子,要不就想方设法来拜访她。
许时初被闹得有些烦了,便离开了文安府。
妇好堂的慈善依旧在做着,虽然各种琐事不少,但她请来帮忙做事的人都是比较有手段、知世故的,因此总能把实惠落实到妇人和孩子身上,没有被男人抢走。
许时初巡视了一番分散在各地的妇好堂,又针对性地提出了几条建议,让农村的妇人们做针线活赚钱,以此来补贴生活、提高在家里的地位,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真理,她们能自己挣钱,那就保证了最少能活下去。
当她和杜昭乐不思蜀的时候,洛长青在京城里却越发想念起她来。
先不说她出门了那么久,就说她当初种的那香波果被镇安侯弄得名声大盛,让京城里的各方人马惦记、好奇不已,她自己倒是聪明,干脆离京躲了个干净。
可洛长青躲不了,于是他就成了那个被骚扰的人,不光是同僚下属来找他打探果子的详情,甚至就连宫里的太后妃嫔都对此好奇不已,皇帝受不了女人们的耳边风,就特意让洛长青进宫解释了一番。
洛长青躲不过去,只得开了许时初的院门,摘了一篮子香波果送进宫里。
至于其他人?洛长青并没有理会,毕竟许时初的香波果并没有多少,他总不能有人相求就送出去吧?他私自摘了送进宫里已经是侵犯了许时初的权益了,要是全摘完了,许时初回来还不得跟他闹?
他还不得不为此专门写信跟许时初解释并道歉了一番,就连女儿上门想要一些,他都拒绝了。
许时初从信中得知这事后并没有怪罪洛长青,毕竟她都出京了,果子再多她也吃不了,她都是让留在京城护理花草树木的仆从自己处理成熟的果子的。
不过洛长青能为此专门跟她解释,她还是受用的,毕竟她感受到了尊重。
有些大男子主义太重的男人,把妻子都视作自己的财物,妻子的东西自然也觉得是他所有的,他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私自用了之后别说跟妻子解释、道歉了,反而还会觉得自己用了是妻子的荣幸。
因此洛长青这样做已经算是个好男人了,许时初对他的印象都好了不少——当然,这大概也有一点点当时把烂摊子扔给他处理后的心虚吧。
比起洛长青,许时初离开许久都没一封信回来,就显得她有些没心肝了。
这回她又接到了洛长青的来信,不出她所料,依旧是催她回京的,说是快到端午了,要她回来主持府里的各种事务。
许时初在外放肆玩了几个月,想到端午过后就入夏了,天气太热,在外奔波劳碌太受罪,在家乖乖地歇夏纳凉才更适合她,于是她就给洛长青回信说会在端午前回京了。
洛长青接到回信后,不知怎么的,心中居然有种喜极而泣的感动,充满了期待,觉得去宫中处理各种繁杂烦人的事情都活力满满,连走路都生风了,精气神都不太一样了。
“洛相今天这么高兴,是遇到什么喜事了吗?”镇安侯看到洛长青风度翩翩、玉树临风,年轻得如同二十多岁的青年,与之前面色沉重的模样截然不同,都忍不住有些嫉妒地问道。
洛长青微微一笑道:“不算什么喜事,只是内子要回京了而已。”
说起洛夫人,镇安侯顿时想起自己年初那一件“冒香汗”的传得满京城都是的轶事,额头的青筋都忍不住抽搐了几下,看洛长青更不顺眼了:
“是吗?我瞧你得知洛夫人要回来,走路都生风了,肯定是很想洛夫人了吧?哎,洛夫人也是的,一走就这么久,留你一个人在京城,多孤单啊。不像我夫人,整天就待在府里,粘我粘得不得了,别说离开我几个月了,她一天见不到我都不行的……”
洛长青斜眼瞟了他一眼,轻飘飘地说:“怪不得呢,侯爷你脖子上的几道指甲划痕都是新的。”
镇安侯一听,立刻用手捂住了自己的脖颈,又往四周看了看,欲盖弥彰地说道:“那什么,你别乱想,我这新伤是猫给挠的。”
洛长青见他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模样,轻笑了几声,说:“那你这猫可真稀奇,长的不是爪子,而是人的手指头——我刚才说错了,你脖子上的伤不是指甲划痕,是手指印。”
镇安侯顿时虎目一瞪,知道自己被洛长青耍了,怒道:“你这狡猾奸诈的黑心东西,怪不得你夫人都不要你了,几个月都不回来,活该你孤零零一个人没老婆疼!”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63、丞相的工具人继妻(63)
洛长青云淡风轻地看了镇安侯一眼,转身走了,留下镇安侯在那气得头顶冒烟。
只是等他回了府,好心情就被破坏了。
“秦氏!你别发疯了,我说了没有看上你的丫环!你能不能别无理取闹?”洛睿气冲冲地从厅堂里冲出来,冷着脸对跟在他身后的秦梅说道。
而秦梅也横眉竖目,头发凌乱,愤恨不已:“没有的话你为什么要帮那贱人说话?我一问你就这么生气,难道不是因为心虚吗?”
洛睿停下脚步,用无法理喻的目光看着她,说:
“不是!我只是看不惯你对自己的丫环那么残忍!她要是犯错了你惩罚她也好,赶出府也好,我都不会有二话,但她只是捡到了我的玉佩还给我,你就要把她的手指剁掉,你是疯了吧?我洛家从来没有用过这样的酷刑,你怎么这么狠毒?”
“她根本就是在勾引你!捡到你的玉佩她不会交给我,让我还给你吗?她就是故意借着这事勾搭你的,你是不是看出了她的心思,所以欣然接受了?对!你肯定是看上她了!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我才是你的嫡妻,难道还比不上那个贱蹄子吗?”秦梅满眼愤恨。
洛睿被她这番强词夺理的话气得脑袋生疼,连话都说不利索了:“你、你简直不可理喻!”
秦梅更加怨愤了,以为说中了丈夫的心思:“你不能对不起我!我是绝对不会放过那些敢勾搭你的贱人!这次剁她的手指只不过是杀鸡儆猴而已%当初你答应过我哥会好好待我的,但你现在是怎么做的?你是不是后悔娶了我?”
听着她的声声质问,此时的洛睿心中是真的生出了后悔娶她的心思,他余光一瞄,突然发现一个身影在门边站了有段时间了。
洛睿一惊,往那一看,发现是自己父亲,已经站在那里,脸色冰冷地看了许久自己与妻子吵架的场景。
“父亲!”洛睿羞愧得不敢对上洛长青的眼神,他和秦梅吵架都吵到厅堂里来了,这成何体统,父亲肯定会对他失望的。
秦梅看见板着脸的洛长青,也吓了一跳,她敢跟自己丈夫吵架,却是一点都不敢在洛长青面前放肆的,因此这会儿也吓得跟只鹌鹑似的,一点也没有刚刚与洛睿吵架时的刁蛮跋扈了。
“你们两个,有事就不能在自己院子里解决,非要出来吵架,贻笑大方吗?”洛长青有些疲惫地问道。
他不明白,明明自己这一对儿女在成亲前都是聪慧拔萃之人,为人处世都大方得体,可不知道为什么,成了亲之后就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再也不得安生,和自己的伴侣没法好好相处就算了,还常常闹到自己面前来,要自己为他们收拾烂摊子。
洛长青都忍不住怀疑起自己对他们的教育来,难道其实他以前对儿女的教导都是错误的,才让他们学不会如何处理自己与伴侣的关系?
“父亲,是我错了,我不该和秦氏不管不顾地吵架。”洛睿低着头说道。
洛长青从反思中清醒过来,说:“你确实是错了,你只有一个妻子,却都管不好,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睿儿,不要让我失望。我说过的,你做出任何一个决定,都要接受这么做之后造成的后果。”
听了洛长青的话,洛睿脸皮发烫,他明白父亲说的话,当初是他一意孤行要娶秦梅的,所以他现在就要面对娶了她之后的后果。
洛长青没有管洛睿的反省,他又面无表情地看向秦梅,说:“我们洛家没有私底下对奴仆用酷刑的先例,你如今已经是洛家妇,就要遵守洛家的规矩。要是闹得太过了,洛家并不介意休妻。”
这话已经是说得很重了,秦梅吓得脸色发白,出了一身冷汗,牙齿咯咯地打颤,结结巴巴地说道:“儿、儿媳下、下次不、不会了……”
洛长青冷冷地说道:“没有下次。”
秦梅大气都不敢喘了。
解决掉儿子儿媳的破事之后,洛长青回了自己的书房,却怎么都静不下心来,他非常烦躁,心中窝着一把火一样,他慢慢地意识到自己的儿女其实并不如他想象中那么优秀。
这对于一个父亲来说,是很不愿意承认的一件事。哪个为人父母的,会愿意接受自己的儿女其实只是个普通人呢?
更何况洛长青自己是个出类拔萃、才华横溢的天才?他也一直以为对儿女的教育都是成功的,并以此为豪,可惜事实一遍遍地告诉他:你感觉错了,你的儿女并没有遗传你的优秀。
这对于自命不凡的他来说不亚于一个打击。
于是他这会儿开始自闭了。
书齐有些担忧地看着洛长青,不知道该怎么开解他。
过了一会儿,他像是不经意般提起:“夫人花园子里的花这会儿应该开得很繁艳了,老爷要不要去那里看看?夫人没有回来,她应该不会介意您去赏赏花的。”
洛长青这才从惆怅与失意中走出来,想到许时初那四季不同的百花盛开的美景,终于有了些兴趣,说:“也好。”
这会儿他倒是不担心未经同意就去许时初的花园会不会让她不高兴了。
洛长青让人打开了通往许时初园子的门,留守的仆从看见他走进来,并不敢阻拦,连忙迎了上去。
“不用管我,我只是来看看,不会对你们夫人的花做什么的。”洛长青说了这么一句话,就把人打发走了。
正当他沉浸在花园的美景中时,突然发现西边临街的侧门吵吵嚷嚷起来。
洛长青眉头一皱,刚要让人去打发吵闹的人,却不想一抬眼,就看到从侧门进来的居然是许时初一行人!
此时正是夕阳西下,漫天云霞的时候,金黄的夕阳之光从天边照射而下,刚下了马车的许时初迎面而来,金光直射在她身上,雪肤花貌、云堆翠髻、衣袂飘飘,仿佛一个刚从天上飘然下凡的仙女,缓缓走来。
洛长青满眼惊艳,心脏像是漏跳了一拍,又像是有一台小鼓擂擂,咚咚作响。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64、丞相的工具人继妻(64)
洛长青一直都知道自己续娶的夫人长得很美,可他还是第一次被她的美狠狠冲击了一遍,让他的灵魂都仿佛为她颤栗了起来。
他掩藏在袖子里的手紧紧握成了拳头,极力掩盖住自己险些失态的模样,目不转睛地盯着如同天人一般的人向他走来,心如擂鼓。
许时初走到了凉亭两三丈处才发现洛长青的,她挑了挑眉,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洛长青此时已经从对许时初的惊艳中恢复了往日的不动声色,他回答道:“我来你这里散散心。”
“哦,那你继续散吧,我刚从外面回来,有些累了,要梳洗休息一番,先告退了。”许时初也并不跟他客气。
洛长青看着许时初粉面生霞、光彩照人的模样,丝毫看不出她刚远门而归的劳累与疲惫,但他没有办法揭穿许时初的话,于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领着一群人离开了。
之前还一片寂静的院子一下子就因为主人的归来变得鲜活起来,仿佛一汪死潭注入了活水,有了灵魂的生动。
而先前留守在院子里没有跟许时初一起出门的仆从们更是像被吹了一口仙气似的,脸上不由自主就露出了真实的笑容,连走路都步步生风,干起活来都格外利索。
可见许时初这个主子是被他们真诚地敬爱着、喜欢着的,而不不仅仅是对主子的敬畏。
许时初就是他们的主心骨,他们对她的归来而高兴。
洛长青跟个局外人一样看着这个场面,哦不,他就是个局外人,跟这里格格不入。
他也一直都知道自己是许时初名副其实的“外人”,一直都没有被她真正地接纳过,但他还是第一次如此深切地感受到这点:他是相府说一不二的主人,但在这里,他只是个客人,许时初才是主人,这院子里的人都围绕着她而转。
洛长青却是第一次对此感到不甘甚至委屈,于是冲动之下,他花也不赏了,直冲冲地往许时初的房屋走去。
“哎呀相爷!咱们夫人现在还在梳洗,并不方便见人,请相爷留步!”守在门帘边的丫环看见他,脸色一变,慌忙阻拦道。
“怎么,我又不是外人,连自己夫人的房间都不能进去吗?”洛长青板着脸迁怒道,他现在不想讲理,只想照着自己的心意做事,于是就破天荒地有些不管不顾起来。
守门的丫环哪里见过他这幅模样,吓得眼泪都快流下来了,但她还是尽忠职守地拦着:“可、可夫人没同意让您进去。”
她不明白,相爷不是一直都与夫人“相敬如冰”,很注意与夫人的关系,守着疏离、客气的边界从来没有过界的么?为什么这次却不一样了呢?
洛长青朝书齐使了个眼色,书齐立刻会意,拉着小丫鬟走到了边上,说:“你说的这是什么傻话?老爷与夫人是夫妻,哪里是他不能进去的?”
于是洛长青就长驱直入,进了许时初的房间。
然而他刚进去掀开帘子,就感觉到一股带着香味的热气扑面而来,他愣了一下,心中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抬眼一看,果然正对上浴桶中对他怒目而视的许时初。
只是瞄了一眼,洛长青脑袋就轰地一声,仿佛有什么东西炸裂开来。
其实他只看到她如同雪一样白皙晶莹的肩膀……
许时初洗的是花瓣澡,肩膀之下都被花瓣遮盖着,只露出个脖子和脑袋。
“把他给我赶出去!登徒子!”许时初娇颜一沉,冷冰冰地说道。
此时伺候许时初洗澡的丫鬟们才反应过来,惊呼一声,慌忙七手八脚地把洛长青从浴室里推了出来。
“相、相爷,您、您不能进入这儿,夫人在洗澡!”
而洛长青刚“叛逆”冲动了一次,就闯进了许时初洗澡的地方,令他面红耳赤又心虚懊悔,觉得许时初这会儿肯定误会他是个色胆包天之徒了。
向来风度翩翩,从没有失礼过的洛长青脸上又红又白,但他到底是经历过许多场面的人,老谋深算又脸皮奇厚,没过多久就恢复了淡定的表情。
还在外面跟许时初道起歉来:“抱歉,夫人,我不是故意的,是我唐突了,我去前室等夫人洗完澡出来。”
“滚!”许时初朝他吼道。
而洛长青不但没有生气,反而翘起了嘴角,心情舒畅起来,之前那些莫名的气闷不甘都消失无踪了。
他又恢复成那个长身玉立的俊美相爷了。
而内室里泡澡的许时初也并没有她所表现出来的那样生气,她又不是土生土长的古代女子,别人看了胳膊都羞愤欲死。
她在别的世界里连比基尼都穿过,露胳膊根本不算事,当然,就算洛长青真的把她全身都看光了,她也不会多在意。
许时初灵魂里就是一只兽,难道还指望她会在意什么贞节牌坊?
倒是洛长青刚刚那看自己看呆了的脸红模样有点可爱,秀色可餐。
明明平时那么稳重可靠的一个男人,天塌下来都不会变脸色的,可只是看见她洗澡就变得跟没见过女人的青涩少年似的,格外地让人生出想糟蹋、蹂躏他的心思……
只是可惜了,他只能看不能用。
——许时初在心中惋惜了一下下。
洛长青坐在桌子旁,不停地喝着茶,表面上依旧是那幅不动声色的稳重模样,可要是仔细地看他,就会发现他的目光没有焦点,显然他在走神。
那他此时在想些什么呢?不是朝堂上的大事,也不是儿女的繁琐事,而是他刚刚不小心瞄到的许时初泡澡的那幅场景。
难道他真的是清心寡欲太久了,所以才见到这点场面就受不了了?
洛长青轻咳了一声,终于发现自己那不妥的想法,连忙收敛了心神。
此时门外响起一阵脚步声,洛长青眼里带着自己都不知道的期待看去,然而等他看清了,就不由地失望了。
“昭昭,是你啊。”洛长青说道。
杜昭也刚洗完澡过来,整个人都圆嘟嘟红扑扑的,像只看到他,连忙乖乖地问好:“老爷。
洛长青皱了眉:“叫什么老爷,叫姑父。”
“姑父?”杜昭疑惑地叫了一声,以前他都是喊他老爷的,不知道这回却为什么要他改口。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65、丞相的工具人继妻(65)
洛长青这才满意地点点头,杜昭仰着小脑袋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姑、姑父,很晚了,您不回去吃晚膳了吗?”
其实他在暗示洛长青应该离开了,因此很快就是自己和姑姑吃饭的时间。
小机灵鬼杜昭虽然年纪小不太明白大人的事情,但自己姑姑很少和姑父吃饭这件事他却是知道得很清楚的,就算在一起吃,也是逢年过节那种大日子才聚在一起意思意思。
洛长青被他这么一问有些尴尬,但很快就脸色如常了,板着脸问他:“这几个月你跟着你姑姑到外面玩了那么久,功课学业有没有落下?你以后是要撑起一个家的,不能荒废了学业,玩物丧志。”
小昭昭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不服气地说道:“我才没有荒废学业,走之前姑姑就交代夫子给我布置了许多功课,我都是一边玩一边学习的。”
“那姑父要考考你。”洛长青说道,“先把你的书本和做好的功课拿来给我看看。”
哪个小孩子喜欢被人检查功课的?即使学习并不觉得艰难的杜昭也一样不喜欢被人突击考试,但他到底是个懂事的孩子,只能苦着一张圆鼓鼓的小脸去把自己的小书包拿过来,交给洛长青。
洛长青把几本书拿出来,翻开最上面一本,却发现这并不是幼童用来读书识字的普通书本,而是一本自制的……画本子?
之所以不确定,是因为这画本比较粗糙,上面有画又有字,而那字是写在画出来的圆框里面的,古里古怪的,跟如今市面上流行的画本并不一样。
如果洛长青穿越过现代,那他一定能认出这是古代版的“漫画”,但他只是个本土古代人,便只觉得这画本古怪了。
然而等他看清了画本里的字以及画之后,脸上的神情就变了。
画本右侧的标题用黑色大一号的字体写着:“美人计以及两桃杀三士”,然后标题旁边便画着几幅小人画。
第一幅画画着两个年轻女子,其中一个是穿着鲜艳裳裙、头戴金钗的富贵女子,另一个则是荆钗布裙比较朴素的丫环。两个人物脑袋旁边写着一行字:某天,陶丽娘带着丫环出门游玩。
第二幅画则变成了五个人,其中两个明显是第一幅画中的陶丽娘主仆两人,她们两人抱在一起面露惊恐、瑟瑟发抖,而她们对面则是三个身穿黑衣、蒙着面,举着大刀,一看就不是好人的彪形大汉。
领头的彪形大汉脑袋旁的圆框里冒着一行字: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另一个蒙面强盗脑袋旁还有一行字:嘿嘿……这俩女的长得比李老财那闺女还美貌,人也得留下给咱们当压寨夫人!
第三幅画依旧是五个人,陶丽娘依旧和丫环抱在一起,惊慌但坚强地抬起头来,眼泪汪汪地问:可是你们有三个人,而我们只有两个,那我们到底要做哪两位好汉的夫人呢?
那三蒙面强盗互相对视着,他们脑袋的中间冒着一行字:当然是我了!显然这话是三人同时说出来的。
然后第四幅画则变成了三个强盗起了内讧、互相对骂、残杀:我是老大!夫人得有我一个!另一个则说:今天是我提议出来办事才遇到她们,有功的是我,得分我一个!最后那个则说:我最厉害,你们谁不同意给我一个我就砍谁!
第五幅画中三个强盗手握大刀,全都倒在了血染的地上,他们显然因为互相残杀,伤重而亡,同归于尽了。
第六幅画则是劫后余生的陶丽娘主仆惊慌地逃回城里报官了,后来还因此得了悬赏强盗的赏银。
洛长青看着这笔触简单但却格外传神的小人画,配着寥寥几行字就讲好了一个故事,把美人计和两桃杀三士的典故解释得浅显易懂,有趣却并不晦涩,不管是几幅小画还是小故事,都是很容易吸引小孩子,很讨小孩子喜欢的类型。
这才是真正的“寓教于乐”吧!洛长青有些震撼以及敬佩,不知道是哪个教学大家做出的这本书?
他飞快地翻到画本的封面,没看到著者或者编者,翻到前页和后页,全都没有写明这画本到底是谁编写的。
洛长青没办法,只能把这画本递给杜昭看,按捺住心中的激动,问:“昭儿,这本画本是谁编写的?”
杜昭瞄了瞄,说:“是姑姑弄的。”
洛长青一愣,仿佛没听清他的话,又问了一遍:“你说是谁?”
杜昭莫名其妙地看着他,说:“是姑姑啊!我们在外地玩的那段时间,有时候会下雨,不能出去游玩,姑姑无聊,就画了这些画来给我看,编了些小故事,说是顺便教教我什么是‘三十六计’,省得我以后被人骗了。”
洛长青终于知道自己并没有听错,这画本真的是许时初编写出来的,他怔怔地出了会儿神,他以为许时初只是有些经商才能,为人也算聪慧,但却完全没想到她还有文才,会画画,会写趣致的小故事来教侄子。
洛长青仿佛重新认识了一遍许时初,她果然不是寻常女子,当你以为你认清了她的本事,却会在不久之后又会再次被她新冒出来的本事所震惊,她就如同一个宝藏,不断地挖掘,总有惊喜。
他又翻起了手中那画本,第一个美人计以及两桃杀三士的故事已经看完了,他翻开另一页。
标题写着“调虎离山”四个大字,显然这个小故事是写这个计谋的了。
几幅小画依旧画得可爱趣致又简单明了,写的小故事是邻居小胖和岚岚都想和小狗狗玩耍,小胖仗着自己身强体壮霸占小狗不让岚岚靠近,岚岚眼珠一转说东街那家最好吃的糕点店老板今天家有喜事,正当街派发点心呢,去得迟了就没有了。
小胖一听,顿时抛下小狗狗,留着口水往东街跑去了,而岚岚则心满意足地和小狗狗玩了起来。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66、丞相的工具人继妻(66)
画本里的三十六计的小故事很简单,洛长青没用多长时间就看完了,每个故事都很有趣,对三十六计的诠释也都是正确合理的,因此许时初自己弄的这本画本其实比起市面上那些一板一眼介绍三十六计的书籍要浅显易懂许多,起码给刚识字的幼童当启蒙书本来看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因此当许时初洗漱打扮好进来的时候,洛长青便拿着这画本,有些兴奋地对她说道:“你有没有想过把这本画本出版?应该会有不少家长买来给幼童做故事启蒙。”
许时初接过这画本,发现是自己无聊时随便画来给小昭昭看的,便说道:“这只是我随便画的,小故事也是我按照自己的理解编的,万一跟你们那种正经的书本解释不一样,岂不是误人子弟?且我这画也有些粗糙。”
洛长青却道:“我刚刚把这本都看完了,并没有发现错误的地方,这些画虽然有些瑕疵,但并不影响理解,甚至因为色彩搭配的鲜艳出色、以及把人物神情都得一清二楚的画技更容易获得幼童的喜欢。”
“真的有这么好吗?”许时初都有些怀疑洛长青是不是在恭维自己了。
“自然,书本毕竟是传递知识的东西,我也是一介文人,明白这到底有多重要,所以你尽管放心,我并不会为了讨好你就不分青红皂白地夸赞你。所以你编写的这本书真的很不错,出版出来应该会卖得很好。”洛长青真心实意地说道。
“这样啊,那我会考虑考虑的,真的出版的话也会重新检查校正,争取不误人子弟。”许时初说道,她自己就有个厚积书屋,先出版个一两百本放在书屋卖,然后看看情况,卖得好就加版,卖得不好也亏不了多少。
想到这里,许时初便觉得出版这“漫画”确实是个不错的主意了,于是她看洛长青都格外顺眼了些。
而洛长青则用一种分外复杂的眼神看着她,感叹道:“你真是个令人刮目相看的女子,在受尽苛待的时期,都能努力习得一身才华,可惜你要韬光养晦,无法发挥自己的才华……要不是宁远伯府耽搁了你二十年,想必你早已才名满京城了。”
不不,许时初心想,我这一身才华可不是在宁远伯府学到的,你可太高看我了,在宁远伯府那样的人间地狱里,只会养出原主那样懦弱无能、连自救都不知如何自救的可怜之人。
不过这些话也不必说给洛长青听了,如果她还是原主那副烂泥扶不上墙的模样,洛长青连句话都不会跟她多说,原主那辈子不就是么?
想起这点,许时初看着洛长青又不太顺眼了,说:“相爷,天色快黑了,你怎么不回去?我刚从外地奔波回来,有些累,就不留你吃饭了。”
洛长青张了张嘴,看着面前一脸等着送他离开的许时初和杜昭,最终咽下了没出口的话,沉默地离开了这里。
许时初没理会他复杂的心思,立马吩咐下人摆膳。
她虽然习武,精力充沛,但毕竟不是铁人,坐了一整天的马车,不累才奇怪,她要好好吃了饭,早早睡觉,明天才能有精神啊。
休息了几天,彻底恢复精神之后,许时初便开始过问几个店铺里的生意,又忙碌了大半个月,她才忙完了生意上的事,有了空闲的时间。
洛长青之前建议她出版的那本画本是最初版,比较粗糙,许时初决定要出版,便只能重新编写了一遍,改掉了一些瑕疵,对那些画更加精益求精起来,毕竟是要面对大众出版的,就要负责,不能像之前只给小昭昭看的那样随便了。
这一忙活又是一个月,许时初好不容易交付书稿给书店出版,便得知了洛雅清哭哭啼啼地跑回娘家来诉苦,说是之前与周文存暗度陈仓的那个丫鬟有了好几个月的身孕,偏偏瞒着所有人,等肚子都大了,才说出来。
于是顺义王妃就以洛雅清入门好几年都没有身孕为由,做主要留下那丫鬟的孩子,不准许洛雅清对那丫头动手了。
洛雅清哪里受得住这个打击,便又只能回娘家找爹帮忙了。
洛长青能怎么办呢?他之前就建议女儿找个合适的时机打发掉那丫鬟,可惜女儿被周文存三两句甜言蜜语一哄就晕了脑袋,居然把那丫鬟留下来了,于是如今养虎为患,后悔也晚了。
洛长青如今已经对女儿无话可说了,他身为堂堂一国丞相,操,心的本该是天下苍生、国家大事;然而他现在对面女儿的眼泪,只能忍耐着处理她那些蝇营狗苟的后宅之事,这令他烦躁不已。
俗话说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洛长青算是体会到这话的意思了。
为了躲避这些糟心事,他又一次来到了许时初的院子里。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里似乎成了他的桃花源、避风巷一样,像是在这里,那些烦恼才不会跟着他来——当然,他一出去,自然又得面对糟心事了。
“你怎么又来了?”许时初也有些烦了,洛长青来得越来越频繁,她可不会感到荣幸,只会觉得麻烦。
嫌弃他打扰了自己的清静,但人在屋檐下,这块地儿是相府的,许时初只能忍了。
不过洛长青要是再这样下去,她就要考虑一下自己买间宅子搬出去了。
“你难道就这么不想看见我?”洛长青脸色不太好看地问道。
许时初瞄了他一眼:“我以为你知道。”
洛长青一噎,只能转移话题:“清儿如今和她夫君因为个丫鬟的事,快反目成仇了,你有没有什么办法?”
许时初听了,诧异地看着他:“你在问我?”
洛长青点点头:“你是女子,也许对这种事有解决的办法?”
许时初嗤笑道:“对于丈夫让别的女人怀孕了这种事,我可没有办法,毕竟我没有遇到过。你来问我是问错人了。”
“还有,你该不会是忘了吧?你当初专门和我说过,让我不要插手你儿子、女儿的事情,现在你却来找我?”
洛长青显然也想起了自己曾经对许时初的警告,脸色便又青又白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67、丞相的工具人继妻(67)
“我现在知道你不是那种对继子继女怀有坏心思的继母,根本不会害他们,所以我来问问你的建议,你应该也不会给我出坏主意,这点我还是知道的。”洛长青到底是政客,脸皮厚,没过一会儿就又恢复正常了。
许时初冷笑道:“你觉得我没坏心思就可以找上我了?可是我却不想往自己身上揽事啊。”
“你该不会以为你这么一说我就会心甘情愿帮你女儿吧?你是不是有点天真了?”许时初嘲讽地说道。
“我为什么要理会你女儿的事?我袖手旁观、不理会她,她就当没我这个人,咱们井水不犯河水;可我要是真的给她出主意了,她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还好,可要是没有达到,那她就该恨上我了,觉得我是故意害她的。
丞相大人,你说我何必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我干嘛要自讨苦吃,混入她那一摊浑水里,平白沾上一身污水?”
洛长青听了她这些话,哑口无言,他沉着脸,想要反驳,可理智告诉他,许时初说的话都是合乎常理的,如果她真的插手了女儿的事情,要是能完美解决还好,但要是不能,不说他女儿,就连他自己都会怀疑许时初是不是故意使坏。
正因为想明白了这一点,洛长青才无法面对许时初清凌凌的眼睛,他叹了口气,说道:“是我想得太简单了,你说得对,我不该让你趟这潭浑水。”
毕竟就连他自己这个亲爹都对女儿这些事感到无奈烦厌了,他又怎么有脸来找许时初这个与女儿关系疏远的继母来为她出主意呢?
许时初点点头,她最满意的就是洛长青会顾及面子名声了,他毕竟是个丞相,还有文人清高自傲所谓的骨气,就算为了名声,也不会勉强许时初、或者对她用上阴谋诡计。
虽然许时初并不害怕他恼羞成怒的报复,但起码他自诩“正人君子”,就不会这么做。
于是洛长青不但没能从许时初这里得到建议,反而又带了一肚子的烦闷不甘离开。
洛雅清并没有理解她爹的为难和憋屈,反而更加着急地催促她爹为她做主。
之后他们是怎么处理周文存那怀孕的丫鬟的,许时初没有在意,不过不管怎么处理,洛雅清肯定都讨不了好。
虽然许时初并不想幸灾乐祸,但只要一想起原主那辈子从洛雅清那儿受的罪,她就觉得洛雅清罪有应得。
洛雅清离开娘家回顺义王府之后,紧接着秦梅就查出了身怀有孕,洛家父子俩一扫之前的烦闷与晦气,变得喜气洋洋起来,洛家后继有人了,他们家里总算有了件喜事。
洛睿虽然渐渐看清了妻子任性蛮愚的真实面目,但因为她怀着自己的孩子,于是对她又恢复了一点当初的亲密。
“你才刚刚怀孕,又是第一胎,没有什么经验,可以让岳母来陪陪你。”洛睿难得和气地对秦梅道。
秦梅一听能见到母亲,自然高兴极了,连忙答应道:“正好我也想我娘了,我娘来还可以教我怎么养胎……”
她得意洋洋地摸着自己那才一个月根本看不出弧度的肚子,再次扬眉吐气起来,觉得自己肚子里这个孩子来得真是时候,一下子就让公公和丈夫之前对自己的冷漠态度都改变了,真是她的小福星!
她对自己的肚子宝贝得不得了,查出怀孕的第二天便让她的亲娘来相府照顾她了。
“我的女儿,你可算是怀上了!”秦母一进门,看到正懒洋洋地躺在床上的女儿,便惊喜地说道。
“怎么躺在床上?是身上哪里不舒服吗?怎么不请个大夫来看看?”秦母见她躺在床上,又担忧地一叠声地问,“娘的乖外孙可千万不能出事了,他可是你下半辈子的依靠啊!”
“娘,我没事,我只是不想出门走路,万一不小心摔倒流产了怎么办?”秦梅万分认真地说道,“还是在床上躺着比较安全。”
秦母一听,顿时用手指头戳了戳女儿的额头,说:“你是不是傻?才一个月就不出门光躺床上了?你是想把自己养成一只猪吗?太胖了很容易难产的,不出门运动运动,到时候怎么有力气生孩子?”
秦梅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她是秦母最后一个孩子,她出嫁时家里还没有嫂子,因此根本不知道孕妇该怎么度过孕期,这会儿闹出个大笑话来也不出奇。
“你赶紧没事就起床。”秦母扯着女儿的胳膊道,“要是我没来,还不知道你这么会折腾自己呢!”
秦梅这才慢悠悠地从床上爬起来,不太乐意地道:“还要怎么运动啊?肚子大了的话不会很辛苦吗?”
“你以为怀孩子是容易的事啊?等到肚子大了你受的罪就更多了,你现在还是最轻松的。”秦母瞪着女儿道。
她仔细看着秦梅,发现她气色不太好,便皱着眉问道:“你脸色怎么这样?是不是洛家没照顾好你?让你操、心了?”
秦梅立刻摇头道:“没有没有,我只是知道怀孕后太高兴,昨天晚上没睡好。”
秦母紧紧地盯着她,说:“别瞒着我,我知道不是这个原因。”
秦梅只得叹了口气,不再隐瞒:“我只是在担心我现在怀孕了,夫君会不会纳妾。之前女儿和他的关系就不太好,还吵了好几架,他会不会趁着这个机会找其他女人啊?娘,我不想他有其他女人!”
秦母听到她这话,顿时也不太敢肯定了,却还是安慰道:“应该不会吧?洛家看着没纳妾的传统啊,你看相爷现在都没有一个侍妾,洛睿是他儿子,应该也不太在乎女色的。”
秦梅却依旧不怎么高兴,说:“就算他自己不纳妾,可我怕我婆婆她给夫君送丫头啊!”
“怎么回事?不是说你那个继婆婆不会管你们的事吗?”秦母立时问道。
“我之前得罪了她,谁知道她会不会趁机给我使绊子啊?在我怀孕时送个通房丫头给夫君,这不是名正言顺让我不好过的借口吗?”秦梅越说越忧心忡忡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68、丞相的工具人继妻(68)
“我那继婆婆一看就是个记仇的,偏偏我还得罪了她,她肯定会报复我的。不行,娘,你得帮我想想办法拒绝她啊!”
秦梅振振有词、煞有介事地说着,仿佛许时初真的已经往她房里送了通房丫头一样,都快急得团团转了。
如果许时初知道秦梅这会儿的担忧,肯定会翻个白眼,认为她是被害妄想症犯了,自己才没那个闲功夫去给她丈夫送女人,真是瞎操、心。
可惜许时初并不知道,于是秦梅母女俩已经把她当成大敌一样防范着了。
“你那继婆婆现在在不在府里?娘要亲自去找她打探打探,让她不要给洛睿送女人。”秦母眉头紧着说道,
“她是个继母,想要让继子纳妾虽然说天经地义,但总是没有亲生娘亲那样名正言顺的,会顾及跟继子的关系,所以娘想着,要是跟她说是洛睿不想要纳妾,那她总不能强求吧?”
秦梅不太乐观:“可夫君并没有说不想纳妾啊!”
秦母白了她一眼:“我跟她先斩后奏不行吗?”
“等不了了,我现在就得去探探她的口风!”秦母说着,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去拜访许时初了。
然而她来得不巧,许时初并不在府里,她外出巡店去了,秦母只得无功而返。
许时初还不知道自己有个莫须有的锅等着背。
秦母本来还想着留下来多陪女儿几天的,却没想到她自己家里有急事找她出去处理,于是只得来看了女儿后便回去了。
回了家自然要提及女儿的现状,秦母就把女儿的担忧跟家里人说了。
秦志兴是伟光正的男主,对家人都极其护短,这会儿听到妹妹说她继婆婆可能会趁着她怀孕,给她丈夫送女人,顿时便愤怒了,找上了洛睿。
洛睿和他是好友又同是年轻官、员,虽然不在一个地方办差,但秦志兴想要找到他是很容易的,于是洛睿才刚从办差处出来,便被秦志兴拦住了。
“大哥!”洛睿看到秦志兴很高兴,以为是来找他分享妻子怀孕的喜悦心情,“大哥,娘子怀孕这事你都知道了吧?我终于要当爹了,你也要当舅舅了呢。”
秦志兴冷着脸点点头,并没有像洛睿那样高兴,洛睿这才觉得有些不对劲:“大哥这是怎么了?不为我和娘子高兴吗?”
秦志兴摇了摇头,拉着他往偏僻处走,开门见山地问道:“你是不是有纳妾的想法?你那继母是不是连女人都给你选好了?”
人与人之间传的话很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造成误差,明明秦梅只是怀疑许时初可能会给她丈夫送通房丫头,可通过秦母的传话,到了秦志兴耳中,就变成了许时初已经把要送的通房丫头人选都选好了。
谣言就是这么产生的。
洛睿听到大舅子这话吓了一跳,连忙否认道:“我没有!我根本没想过要纳妾!还有——”
他莫名其妙地看着秦志兴:“谁跟你说我继母给我选好女人了?我那继母才不会多管闲事,她都巴不得住到天边去,离我们远远的才好,又怎么可能插手我的事?”
洛睿想起许时初那唯恐对自己避之不及的模样,怎么想都觉得她不可能会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真的?可我妹妹说你继母很记仇,妹妹之前得罪了她,她会抓住这个机会报复妹妹。”秦志兴不太肯定地说道,他这会儿不知道该相信妹妹还是妹夫了。
洛睿哭笑不得地说道:“我继母确实黑白分明、记仇,但她一般有仇当场就报了,不会等到以后的。你妹妹之前得罪了她,她也是让我和父亲处罚你妹妹,根本不肯沾手我们的事,现在就更不可能了,她不会做损人不利己的事。”
他说得这么信誓旦旦,秦志兴又想起自己妹妹的德行,于是心中的天平便偏向妹夫了。
“梅梅还小,性子跳脱不懂事,她现在又怀孕了,容易胡思乱想,妹夫你多担待一下。”秦志兴语气诚恳地说道。
“她是我的妻子,我自然会好好待她,大哥不必担心。”洛睿保证道,他虽然经常后悔娶了秦梅,但如今生米已经煮熟得透透的了,连孩子都有了,后悔也没用,他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了。
自己妹妹真实性格是怎么样的,当大哥的一清二楚,秦志兴知道自己的妹妹并不是一个合格的贤妻良母,可人有远近亲疏,妹妹总是比妹夫亲的,他只能委屈妹夫了。
也正是因为对洛睿心里有愧,秦志兴对洛睿就更用心了,不但经常劝妹妹好善解人意体谅妹夫,还在公事上更卖力地为妹夫出谋策划,就是想着用恩情来替妹妹拴住妹夫的心。
这倒是歪打正着地达成了洛睿当初想要和秦志兴互相扶持的目的,这个投资算是成功的,只是各种滋味只有他自己忍受了。
不过俗话说吃得咸鱼抵得渴,洛睿想必能承受的。
秦志兴和洛睿说了这事后便骑马离开了。
却不想在大街上,他就遇上了妹妹的继婆婆。
偌大华丽的马车,轮子跟街上其他马车都不同,秦志兴一眼就认出了这正是自己妹夫那位继母的马车。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秦志兴骑着马挡住了许时初的马车。
“洛夫人,秦某有事求见。”秦志兴在马背上拱手说道。
许时初掀开马车帘子,看到来人,柳眉一挑,心说:这不是咱们的男主角吗,怎么有空跑到自己面前来了?自己好像没得罪他吧?
“秦大人,找我有事?”许时初笑着问。
秦志兴神情一恍,被许时初的笑容晃了一下眼,他知道她貌美非凡,也见过几次,但总是不能习惯,每次都会被她的美貌所冲击。
这会儿许时初抬着肤如凝脂的巴掌小脸,笑如春桃,恍若谪仙,这热闹的大街都因她而不凡起来。
秦志兴捏紧了自己的拳头,按捺住心中的不平静,才勉强道:“是有事,请随我到僻静处相谈。”
许时初没有拒绝,让马车跟着他骑马到了人少的地方,便走了出来。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69、丞相的工具人继妻(69)
“我妹妹怀孕了,洛夫人知道吗?”秦志兴直接开口道。
许时初脱口而出:“孩子可不是我的!”说完才知道自己嘴快了,唉,都怪她脑子里奇奇怪怪的东西太多。
秦志兴听见她这话果然脸都黑了,说:“我没说是夫人的,只是想跟洛夫人您提一提,看在妹妹怀的是洛家下一代的份上,能对她多担待一下。”
“哦,你放心,只要她不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根本想不起她来。”许时初很坦荡。
秦志兴脸色更沉了,他听得出来这话可不是夸奖她妹妹的意思,但他只能装没听到,道:“那夫人想必也不会插手她房里的事,给妹夫送通房丫头了?”
许时初漂亮的眼睛都瞪圆了:“你怎么会觉得我闲到会去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
秦志兴一噎,许时初那一副嫌弃的模样,想必根本就没把自己妹妹放在眼里,既然是这样,又何谈要报复妹妹呢?
看见她这幅模样,秦志兴虽然放下了心来,但心中始终憋了一口气,总觉得许时初这是看不起他妹妹的意思。
“你找我就这件事吗?”许时初没兴趣陪他在这儿浪费时间。
秦志兴见她一脸不耐烦的模样,点点头。
“我对她的事没兴趣,你只要管好你妹妹,别让她到我面前找麻烦。再见!”许时初说着,转身回到自己的马车,毫不犹豫就离开了。
秦志兴想了想,觉得自己还是亲自去找妹妹说一说不要惹她继婆婆才好,便又跟着许时初往丞相府去了。
秦家兄妹俩见面说了些什么,许时初不知道,她打算在京城另找一块地建房子。
随着洛家下一代的出生,相府会越来越热闹,人多了,麻烦也会跟着多起来,更何况洛家下一代主母看不惯她,那主母生出来的孩子自然也看她不会顺眼,只会认为她是个鸠占鹊巢的外人罢了。
为了避免自己以后被人从相府赶出来——当然,这个可能性很小,除非洛长青和洛睿不在人世,洛家由他们的子孙辈掌管。
但人总得有危机意识,而且杜昭还有十多年就要长大成人,他不是洛家人,长大之后就不方便还在相府里生活,等他成家就更不可能在相府了,因此,就算是为了让杜昭有个名正言顺的家,许时初也得建一间属于自己的宅子。
自己的房子,想建成什么样子的就能建成什么样,许时初可不打算将就,毕竟是她下半辈子要住的地方呢。
许时初决定把房子建在京城内,当然,并不靠近内城达官贵人住的地方,那些地方没权势是住不起的,许时初只是个名不副实的相府夫人,以后要是搬离了相府,那就真的只剩个名头了,后续还要看杜昭争不争气,他争气的话,内城不是住不起,要是不争气,那就没资格在那儿住了。
因此许时初觉得在富商和小官们聚集的地方建她的宅子比较合适,毕竟那里地价不会太贵,她买得起,治安也比贫民窟强得多,环境比较适宜。
……
时间一晃而过,眨眼间五年就过去了,许时初自己的宅子大体已经修好了,更确切地来说,那房子不像宅子,更像庄园,许时初干脆把它称为“许园”了。
许园占地广阔——毕竟里面要种各种花草树木;富丽堂皇——雕梁画栋、亭台楼阁、假山池水一样不缺。
许时初是个爱好享受的,她自己挣的钱建自己的园林,当然要建得符合自己的要求了。许园建造之后许时初只带了杜昭来看过,相府那些人虽然知道她一直在建自己的房子,但建了这么多年都没听说建成,就渐渐地忘了。
“姑姑,咱们要把相府里的花草树木移植到许园来吗?”已经十二周岁,长成小小少年的杜昭看着眼前虽然精致秀美却到处光秃秃的庄园,问道。
许时初满意地看着自己一手建出来的宅子,虽然还是空荡荡的,但她依旧非常高兴,说:“那是当然了!不过这并不着急,相府里的花草太多了,得一点一点来。当然,这还要看你的本事,你什么时候考上进士能离开相府独立了,那我的花草也什么时候移植完。”
杜昭点点头,稚气未脱但已经非常俊秀的脸上是郑重的神情:“我知道了,姑姑,我今年开始就可以考秀才了,等三年后还可以考进士,到时候我十五岁,可以离开相府独立了。”
许时初见他一本正经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说:“倒也不必那么急,慢慢来,毕竟相府的人又没有赶我们离开。”
杜昭却神情失落,摇头说道:“姑姑,虽然相爷和洛表哥都从来没有赶我们离开的意思,但是洛严和他娘却不是这么想的。”
洛严是洛睿的儿子,洛长青的长孙,如今已经五岁了,只是他丝毫没有继承到祖父和父亲的聪慧机敏,性格反而更像秦梅,任性蛮愚,狂傲自大,不管怎么教都死性不改。
许时初和杜昭很少见到他,不过他小时候偶尔会被洛长青带着到许时初的花园子里玩,相处过几次,但那时候有洛长青看着,许时初就没看出他的本性,还以为他挺乖的。
可惜等他能走会跑,开始在相府到处跑了,许时初就知道他是个混世魔王了。
三天前他想要闯进许时初的花园子完,许时初见他身边没有大人带着,就拒绝放他进来,谁知道洛严就闹腾起来了。
不但吩咐奴仆撞门,他自己还叉着腰仰着头嚣张地对着门骂许时初,骂她是个狐狸精,是个占着茅坑不拉屎的贱人,还说她的花园子是相府的,根本不是她的,她没资格霸占着……说等他长大了一定要把她这个不知廉耻的女人赶走……
才五岁大的小孩,骂起人来的话就这么不堪入目,不光是许时初了,就连洛严自己身边的仆妇丫环都听得目瞪口呆,完全没想到他们的小主子居然会骂出这样粗鄙的话来。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70、丞相的工具人继妻(完)
他一个小小的孩子,又长在相府这样往来都是文雅人的环境里,怎么会知道这些污言秽语的?
那只有一个可能——从他娘那里学到的,秦梅可不是斯文人,她出身乡野,小时候不知道听过多少村里的泼妇骂街,自然耳濡目染。
这些年许时初也没惹过她,根本就把她当透明人,更没有损害过她的利益,不明白她为什么对许时初有这么大的恶意,都怨恨得在儿子面前骂人了。
许时初并不知道,有些人的恨意并不一定是来源于利益被损,还有可能来源于嫉妒。
秦梅确实是嫉妒许时初,即使许时初是个只有名头的相府夫人,可她有自己的产业,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自己想要怎么享受就怎么享受,根本不需要任何人同意;在外面也受人尊重敬佩,夫人小姐们恭维她、赞美她,她有身份有钱财,还有美貌!日子过得如鱼得水、无忧无虑,这叫秦梅怎么不嫉妒?
特别是在她过得这么舒适的时候,秦梅自己的日子却越过越憋屈:虽然有了儿子,但儿子天性驽钝、很难管教,不得公公和丈夫喜欢;而丈夫又与她越走越远,甚至还真的纳了妾。
她想把精力放在管理家事上,却偏偏没这个才能,被奴仆糊弄,把相府弄得乌烟瘴气,甚至连府里的产业都差点被她弄垮了,于是她的管家权被收走,自然地花钱就不能随心所欲了。
没钱没权,儿子不争气,还不得丈夫喜爱,这样的人生,还有一个处处如意的许时初在一旁杵着,就更显得她的悲惨了。
外人都会拿她和许时初婆媳俩来对比,这一对比,全都是夸许时初、贬低她的,秦梅不怨自己没本事,反而恨上许时初比她出色,这一怨恨就不免在儿子面前表现出来,她不敢在其他人面前骂许时初,但在她儿子面前却是敢的。
但她却不知道她骂许时初的那些话都被她儿子记住了,还在相府里,大庭广众之下骂了出来,这下子把她暴露得透透的。
许时初不是玻璃心的人,被个五岁的孩子骂了也不会痛苦难过,但她也不是个以德报怨的人,她当时就开门出来,亲自问洛严,这些话是谁教他的。
洛严毕竟还是个小孩,以为许时初是被骂怕了,于是得意洋洋地说是他娘教的。
有了口供,许时初没有和小孩子计较,她直接带着人去找了洛长青和洛睿,让人把洛严骂她的话活灵活现地学了一遍,然后就劝他们好好教导孩子,否则洛家后继无人。
至于之后洛严的祖父和父亲是怎么惊愕、怎么暴怒、怎么教训他的,许时初并不清楚,不过她倒是听到了洛严那天晚上响震相府的大哭声。
这事杜昭从学院里回来后便知道了,他默默地在花园子里坐了许久,然后便对许时初说他打算提前下场考秀才。
许时初见他现在提起洛严和秦梅一直都有把他们赶出相府的事,便知道他到底是把洛严那天骂她的事放在心上了,也想着早些脱离相府。
“洛严和秦梅又做不了主,等洛严长大能做主了,还要十多年呢。你慢慢来也不急。我们又不是离了相府就活不下去的人。”许时初不是很在意地说道。
其实事到如今,许时初这个“相府夫人”的挡箭牌和工具人作用已经发挥完了,毕竟洛雅清和洛睿都早已经成亲生子,而新一代皇权的争霸也落幕了,洛长青没有了被皇子们算计的风险,相府夫人存不存在就无关紧要了。
几年前新皇继位后,许时初还问过洛长青,要不要与自己和离,洛长青不知出于什么考虑,并没有同意。
而许时初对丞相夫人的名头可有可无,不过有这个名头到底还是对她更有利些,于是既然洛长青不想与她和离,她就没有再提起了。
而另一边,知道许时初带着杜昭又去看他们的新家之后,洛长青待在书房里,许久都没有出来。
洛长青一直都知道许时初的新家没有他这个名义上的丈夫的位置,可每次一想起这事,心脏就仿佛有细细密密的针扎着,一阵绵密的闷痛。
他不是没有后悔过当年与许时初成亲时自己对她的冷漠与忽视,但后悔也没有用,许时初并不是一个会沉溺于情爱之中的人,更何况他们之间并没有情与爱,有的只是利益交易、客气疏离。
他也曾经和许时初提过,要不要当他名副其实的妻子。
洛长青还能想起许时初听到他那句话时脸上惊愕的表情,以及那句脱口而出的“你当我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
其实他心里早就有预感,许时初不会答应他的,因为他从来没从她脸上看见过对自己有羞涩或不自然的反应,这代表着她对他没有男女之情。
只是他不甘心,于是就要直接问她,可结果让他失望了。
他当初警告许时初要安分守己,不要越雷池一步,许时初做到了,可他自己却没能管住自己的心。
谁能不被许时初吸引呢?即使是在官场中勾心斗角了大半辈子、经历过许多事的他,也会被许时初的美貌、聪慧和洒脱迷住,并沉沦下去。
可惜他一开始没有把人放在眼里,于是他就永远失去了她。
事到如今,洛长青已经不指望能和许时初当真夫妻了,他只希望能和她当个偶尔来往的朋友就好,这样起码能有机会见她。
……
杜昭果然十二岁中了秀才,十七岁就成了前途无限的状元,但他没有步入官场,而是和他姑姑一起游历天下了。
他在旅途中写下了许多诗篇文章,包括沿途的风土人情、风景游记,跟各地百姓学到的水利和耕种知识以及天文地理的哲学思考……
涉猎广泛、知识渊博,渐渐地就成为了一个博学大家,声名远扬。
三十多岁后,他便带着许时初以及妻子儿女回了京,建了一所学院,开始教书育人。
千百年后,洛家早已在历史的潮流中烟消云散,而许时初却因为本不被她放在心上的“妇好堂”以及一座富丽堂皇的许园被后人熟知。
当然,这也获益于她那写下许多文章,造就了未来许多学子们噩梦的一代教育家、文学家、哲学家的大侄子杜昭。
在历史书里,收养了杜昭,并把他养育成才的许时初,可是位睿智不亚于“孟母三迁”中的孟母的奇女子,她的生平事迹都被杜昭记载了下来,成为了无数家长的典范。
——虽然其实许时初并没有怎么严格管教过杜昭。
不过历史嘛,总有些装饰过的地方。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71、七零后妈让你当(1)
时初刚从昏眩中清醒过来,就看到一个五十多岁,身形矮胖的妇女正张着嘴巴口水四溅地说着:
“我知道你爹刚去了你没心情想这些,可现在就这个机会,你要是没抓住别人可就抢走了!周卫国家里那么多孩子,个个哇哇哭闹的,正需要找个婆娘回去带孩子呢。
你别以为他有四个孩子就不好娶了,我告诉你,他可抢手了,毕竟人家是在县城里头当工人的,每个月都有稳定工资拿,这一点就比咱们村里种地的汉子强!
你想想,要是嫁给他,你就不用下地干活了,只需要照顾好几个孩子,做做家务,这不是比下地轻松多了吗?
咱们村里村外可多闺女盯着他了,你要是答应得迟了,后悔就来不及了,我告诉你……”
时初一边分心听着这女人说话,一边看了原主的记忆,很快就明白这正是媒婆周大婶上门来介绍她去周卫国家里当后妈的时候。
周大婶把周卫国的条件说得天花乱坠,似乎他是天下第一好的男人,极力劝说时初答应这门亲事:
“我跟你说,要是错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你还矜持什么啊?难道你想嫁给村里这些整天在地里扒土的男人?然后你自己也得累死累活地下地干活,没过几年就累成个黄脸婆……”
时初按了按太阳穴,对周大婶道:“周婶,你就别再说了,我对当人后妈没兴趣,你还是找别人去吧。”
“什、什么?”周大婶显然没想到时初居然拒绝了她,震惊得豆大的小眼睛都瞪圆了,神情一下子就不悦起来,
“连周卫国你都看不上?你还想看上谁?当后妈怎么了?那几个小孩都长大了,也不用你怎么看管,你还嫌弃上了?人家周卫国还没嫌弃你没爹没妈晦气呢!”
“既然他条件那么好,那周婶你怎么不把你女儿嫁给他啊?我记得你还有个小女儿没出嫁吧?”时初也冷了脸,这个周媒婆嘴里可是能把牛皮吹上天的,为了钱财能黑着心肝隐瞒说亲人的缺陷,害苦了不少人。
“我女儿怎么能嫁给一个鳏夫?!”周大婶脱口而出,等看见时初黑沉的脸色,才讪讪道,“我的意思是,我女儿娇生惯养,被我养得很娇气,只适合找个家庭关系简单些的……”
“周卫国家庭关系也不复杂啊,不就多了几个孩子嘛?再说了男人年纪大些会疼人,你女儿又娇生惯养,这不正合适吗?”时初似笑非笑道。
周大婶脸一下子就拉了下来,显然明白她不是那么好忽悠的了,立刻阴阳怪气地说道:“我女儿就不用你管了,她注定是要嫁到城里去的。倒是你,家里穷得响叮当,连贼都懒得来光顾,现在你爹也死了,就没一个亲人给你张罗亲事,我看你能找到什么好人家!”
“我就算嫁不出去,当个老姑婆我也乐意!”时初冷哼一声。
周大婶眼见这门亲事不可能成功了,便骂骂咧咧地离开了。
时初扫了周围一眼,果然看见这泥房阴暗破败,还家徒四壁,穷得很。
她找到厨房,没发现有水壶之类的茶具,只得拿了个碗从水里舀了碗水来喝。
解了渴,她才有心思来了解原主的现状。
原主叫顾时初,十八岁,亲爹半个月前因为上山想打些野物填肚子摔断了腿,恰巧那天下了大雨,他断了腿没法下山在山里淋了一夜的雨,等第二天原主召集村里人去找的时候,他已经发烧病得糊涂了,被抬回家里后没挺过三天就去世了。
而原主的亲娘则在她十岁时就病死了,之后她与父亲相依为命,可惜父亲也没能陪她多久,让她十八岁就成了孤女。
她在村里倒是有几家亲戚,可惜她家太穷,亲戚们早就跟她家疏远了,就连现在她成了孤女,其他亲戚都不稀罕来霸占她的家产——当然,她家也没家产,唯一值点钱的就剩个破房子了,别人都看不上眼的那种。
这倒是省了时初许多事,否则她来到这里还要跟极品亲戚扯皮的话,她会炸了的。
可惜原主并没有时初这么坚强,唯一的亲人刚去世,她孤苦无依,整天惶恐无助,于是等周大婶把亲事一说,她立刻就答应了嫁给周卫国。
其实她对周卫国本人或者他那令人羡慕的城里工作都没有丝毫兴趣,她只是不想孤零零一个人,只想有个家,恰好这门亲事送上门来,她就跟无根的浮萍一样,立马抓住了这根救命稻草。
嫁入周家远远没有周媒婆说的那么美好,她要照顾四个年幼的继子女,两个七岁和五岁的已经半大不大,知道后妈是怎么回事了,因此对她很抵触,跟她对着干,闹了不少事。
而两个才两岁的双胞胎虽然不懂事,却正是时时刻刻都要人照看的年纪,一点神都不能分,洗尿布、喂饭、哄睡……全都是活,累得她站着都能睡着,可怜她自己才十八岁。
时初想到这里,忍不住打了个冷颤,原主记忆中小孩子吵翻天的哭闹声,还有那满盆待洗的脏衣服、脏尿布……都让她不寒而栗、望而生畏,原主能坚持下去,是真的够坚韧了。
幸好她刚刚拒绝了周大婶,时初暗自庆幸,要是真的让她当伺候四个孩子吃喝拉撒的后妈,她绝对会去死一死,逃离这个世界的。
上个世界中,她虽然是人后妈,但她只是担个名,其他的事烦不着她。就算她后来收养了杜昭,那也有丫环婆子专门照顾,根本不用她动手,而且杜昭是很好照顾的乖孩子,她完全没感受到养孩子的辛苦劳累。
但这个世界可不是啊,当后妈就要扎扎实实地当的,得给人做饭、给人洗澡穿衣、给人洗衣服换尿布、得做家务……样样都是要用她的双手来做的啊,这让她怎么受得了?
时初一想到这点,就后悔刚刚跟周媒婆太客气了,只是怼了她几句,没把她一脚踹出去。就凭她给原主介绍了这么一门坑人的亲事,她就很欠揍。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72、七零后妈让你当(2)
正在床上午睡的李丹阳突然眉头紧皱、大叫一声,然后从梦中惊醒了,她捂着胸口不停地猛喘气,还残留着刚才梦中的痛苦和难过。
等她稍微清醒了一点,就发现她并没有在城中村儿子租住的狭小房子里,而是在一间简陋的泥土房里,她看着眼前贴着陈旧报纸的房间,觉得有点眼熟,却有点想不起来了。
忽然她从窗口望出去,看到院子里一棵大概三米高的茂盛槐树,便一下子惊愕地瞪大了眼睛,这不是自己没出嫁时的娘家吗?
窗外那棵槐树她记得是在她出嫁那年,砍了做成了桌椅箱匮当她的嫁妆陪她出嫁了。
如今那棵槐树还在,那她是还没出嫁吗?李丹阳想到这里,立刻激动得呼吸都急促起来,她慌忙打量了自己正身处的房间,又仔细看了看自己仍然光滑年轻的皮肤,像是明白了什么,双手捂着嘴巴,又哭又笑,激动得像个疯子。
她这是回到年轻的时候了吗?回到她还没嫁给魏少成,还没生下他的孩子,还没有被他抛弃在乡下的,那个一切都没发生的时候吗?
李丹阳哭得满脸泪水,她使劲地掐了掐自己的胳膊,很疼,这疼痛却反而让她安下心来,她这是真的回来了!
老天真的听到了她的请求,让她回到了没有做出最错的选择的时候,让她能重新活一次!
她跑到她父亲的房间里,找到了被小心翼翼收起来的日历,发现此时才是七零年的夏天,她只是跟魏少成谈着对象,还并没有嫁给他,一切都还来得及,一切都还没有发生……
李丹阳无比感激老天爷让她重生回到了这个时候,因为这个秋天,她就会暗示魏少成来家里提亲,家里就算反对她也义无反顾地嫁了,然后开始她悲惨的一生。
上一辈子的七零年,她嫁给了以为是良人的魏少成,第二年就生下了孩子。
可惜好景不长,孩子五岁的时候,国家恢复了高考,魏少成花言巧语地让家里人同意他去高考,结果考上之后就一去不复返、毫无音讯了,留下被抛弃的她和儿子被村里的冷嘲热讽和流言蜚语所淹没。
她以为魏少成会回来接她们母子去城里享福,可惜她一等就是几十年,含辛茹苦地带大了儿子,魏少成依旧没有回来。
儿子长大后去了城里打工,却因为没有文化只能打苦工,挣些微薄的血汗钱,又娶了一个同样出身贫苦的妻子,等孙子出生后,为了省钱,李丹阳便跟着进城去照顾孙子。
可惜她与儿媳妇不和,两人整天吵架,日子过得苦不堪言,她便是在和儿媳妇因为孙子的事大吵了一架后晕了过去,没想到一醒来就回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
她现在还没有被生活的苦难蹉跎得满脸皱纹……李丹阳高兴地跑出了院子里,觉得猛烈的太阳都格外可爱,燥热的空气都格外清新。
正当她在感受自己年轻而轻敏的身体时,忽然看到从自家门口经过的周大婶,周大婶这时候还年轻能干活,还没有被她那两个不孝的儿女赶出家门躺在路边等死……
李丹阳想到这里,突然一激灵,想起周大婶年轻时还是个媒婆,她生平最得意的便是促成了顾时初和周卫国的亲事,因为他们以后将会是周家村最令人羡慕的一对夫妻,养出来的儿女个个都有大出息,个个功成名就,还十分孝顺。
李丹阳猛地瞪大了眼睛,心脏激动得快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一样,想到那个可能,她便忍不住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但她勉强按捺住了,装作平静的样子,像是无意般问周大婶:“周婶子,这大热天的,你这是到哪儿去了?”
周大婶没什么好语气地说道:“能到哪里去?不过是去看看村尾顾家那丫头罢了!她爹刚没了,我去看看她,生怕她想不开出事。没想到人家好着呢。”
李丹阳心猛地一跳,周大婶果然是去找顾时初的!不过她见周大婶脸色不太好,显然这次去找顾时初没遇到什么高兴的事。
“怎么个好法?现在她家就剩她一个人了,她可怎么办啊?”李丹阳作出一副担心的模样来,像是很为顾时初着想似的,试探道,“要是她成了家就好,还能有个照顾她的人。”
说完,她小心地盯着周大婶的神色。
周大婶听到她这话,冷哼道:“可惜人家主意大着呢,介绍好人家给她她都不要!”
李丹阳顿时屏住呼吸,不经意般问道:“你介绍哪家给她了?”
“不就是村头那周卫国吗?周卫国年初他那婆娘就死了,留下四个孩子,那个可怜哦,啧啧……”周大婶在顾时初那儿憋了一肚子气,见李丹阳问,她就一股脑地说出来了,也不管李丹阳还是个未嫁的女儿家,跟她说这些话不妥当。
“人家周卫国在城里当鞭炮厂的工人,个个月有工资拿,养家足够了,况且周卫国人长得也不错,高大健壮,真不知道顾家丫头是哪里看不上他……
至于有四个孩子,一嫁过去就当后娘?这算什么,咱们村里的孩子都是放养的,见风就长,能辛苦她到哪里去?
她也不想想,要是没有四个孩子,周卫国那么好的条件,能看上她一个连嫁妆都没有的孤女?”
周大婶避重就轻地说道,站着说话不腰疼,尽是说顾时初眼光高、架子大,没福气嫁到周家享福,却把要当四个孩子后妈这最重要的一点轻飘飘地带过。
李丹阳高兴得险些跳起来,顾时初没看上周卫国好啊,要是她看上了,自己哪里还有机会?
没错,李丹阳想代替顾时初,自己嫁给周卫国,当那四个以后会功成名就的孩子的后妈,等着享清福,她再也不要像前辈子那样辛苦劳碌,一个人养家糊口,到老都没过过一天好日子。
至于原本会嫁给周卫国的顾时初,这辈子却为什么没同意这门亲事?李丹阳没想太多,她以为上辈子的顾时初一开始也是拒绝的,最后考虑了许久才答应嫁给周卫国。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73、七零后妈让你当(3)
这辈子,既然顾时初没及时抓住这机会,那她就不客气了,李丹阳野心勃勃地想道,她也会做个好后妈,好好把那四个注定有大出息的孩子养大的。
“周婶子,都说强扭的瓜不甜,既然顾时初看不上这门亲事,就算她最后答应了嫁给周卫国,也可能是不甘心的,这样的话,她又怎么会对那四个孩子好呢?所以周婶子,你得好好给周大哥选个贤惠的妻子。”李丹阳不动声色地说道。
“那是当然,周卫国还是我男人本家的侄子,我这个当婶娘的怎么会不为他着想?这次去跟顾丫头探口风也是因为周卫国见她长得好,才托我去问问的罢!否则我怎么会看中她这个丧父丧母的丧门星?”周大婶拍着胸口说道。
李丹阳眼眸一暗,原来顾时初是周卫国自己看中的么?不过不要紧,顾时初看不上他。
李丹阳很有信心,虽然她长得不如顾时初好看,但她毕竟年轻,只要在周卫国面前表现表现,周卫国想必不会拒绝的,自己可是个黄花大闺女,而他已经三十多岁,是四个孩子的父亲了,自己都不嫌弃他这个二婚的,他有什么资格嫌弃自己?
她打定了主意要把周卫国从顾时初手中抢过来,于是对周大婶就更尽心了,不着痕迹地打听着周卫国的喜好,想着投其所好。
周大婶不知道李丹阳的心思,就被她套了不少话。
时初可不知道当后妈这种她避之唯恐不及的事,还有人上赶着抢的呢,她如今成了顾时初,就得面对现实了。
等她看完了顾家的破房子,就忍不住唉声叹气起来,她在上个世界是贵夫人,住着宽阔的庄园豪宅,锦衣玉食、仆从环绕,小日子过得美美的。
可现在她成了乡下穷得没有余粮的贫农,家徒四壁、衣衫褴褛……果然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顾时初摸了摸自己饿得扁扁的肚子,叹了口气,捡起灶上一个缺口的瓦罐,仔细刷干净,才从自己空间里取了大米来做饭。
幸好她有伴生空间,否则这时候就得饿着肚子上山找吃的了。
这年代的农村,基本上人人都吃不饱,山上的野菜、野果子都不知道被人捋过多少遍了,野鸡野兔这种小型的猎物更是快被人抓得绝种了,只在深山中才有可能找到。
原主的爹就是为了找点肉吃跑到了深山中才摔断了腿的。
时初潦草地填饱了肚子,就听到村里的广播响了,那是上工的信号,如今正是夏收的时候,忙得很,人人都被安排了活。
她如今成了顾时初,自然就得上工去了。
她带上草帽,沿着记忆往田里走去。
“顾时初,还磨蹭什么呢?快点干活!”大队长见时初慢悠悠地走着,跟旁边那些急匆匆的下田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忍不住催促了。
“大队长,我只是有些头晕才走得慢了。”顾时初作出虚弱的模样说道。
大队长见她脸色果然白得没有丝毫血色,便相信了,还叮嘱道:“那你还能干活吗?不能的话就回去歇歇也行。”
大队长周达鸿四十多岁,以为顾时初是因为她父亲刚去世伤心过度,因此就有些可怜她。
顾时初摇头,露出个虚弱的微笑,道:“不用,我现在不晕了,慢慢地做工还是可以的。”
“那好吧。”大队长见她要坚持也没多说什么。
顾时初拿着镰刀下了田,她分的工作是割稻子,这可不是个轻松的活,如果力度掌控不好,会很难割断禾杆,力度太大,又得担心会割伤自己。
而且握着禾杆,镰刀一动的时候,禾杆上各种飞虫就会扑腾着到处乱飞出来,飞到人脸上、脖子上,弄得人又痒又疼,别提多难受了。
更何况如今正是盛夏,太阳猛烈得跟火炉一样,人干了一会儿活,就能流了满身汗。
这种苦差事,顾时初花了挺长时间才适应过来了,她如今可没有挑剔的底气,就只能既来之则安之了。
幸好她不是娇生惯养的人类,不担心承受不了从贵夫人到乡下丫头的落差。说起来她连茹毛饮血的原始世界都去过,如今只需要干点农活,虽然说辛苦,但再辛苦也没有性命之忧,不用吃生肉喝生血。
顾时初虽然好享受,但她是个识时务的人,如果这会儿不是七十年代,管制最严格的时代,说不定她就跑到城市里,随便干点什么工作都能好好养活自己了。
可惜现在是个出村子都要村长打条子、去城里住个宾馆都要介绍信的年代,她就只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一身本事都没法使出来啊。
顾时初默默地叹了口气,化悲愤为力量,埋头就卖力割起稻子来。
大队长偶尔看见她这么卖力,满意地点点头,心里想着顾家这丫头虽然没了爹娘,但干活这么利索,也能养活她自己了。
等到终于结束干活,下工的时候,顾时初已经跟从水里冒出来的一样,身上的衣服都被流出来的汗水湿透了,浑身狼狈。
不过大家都一样,谁也不嫌弃谁。
“快看!地主家那小子挑着稻子过来了……啧啧,瞧瞧他那鼓鼓的手臂,有力的腰,嘿嘿,多有劲啊……”一个三十多岁的大嫂挤眉弄眼地跟旁边的妇人说道。
“嘻嘻,那破衫都挡不住他身上那肌肉啊,也不知道将来会便宜哪个女娃子……”另一个妇人也两眼放光的看着前面。
“呸!你们两个不要脸的,要是身上痒了,晚上让你们汉子好好使劲就是,在这胡说什么呢!”另一个年长些的婶子没好气地笑骂道。
顾时初听着前面一堆妇女嬉笑着点评挑稻子的男人们,说着如狼似虎的话,也忍不住好奇地往前看去。
她一抬头一眼就看到了在一群黝黑男人中显得格外不同的年轻男子,他长得比别的男人高一截,身形颀长挺拔,宽肩窄腰,浑身裹着恰到好处的肌肉,跟周围灰扑扑的男人们截然不同,跟鹤立鸡群似的,格外出众。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74、七零后妈让你当(4)
顾时初想了想,从原主的记忆中扒拉出他的身份来——计明涛,出身地主家,家里只剩他一个,父母亲人自杀死了,身世凄惨。
他当年因为年纪太小,又被父母逼着写了与家里断绝关系的信,才活了下来。
这些年他渐渐长大,能干活,又舍得出力气挣满工分,日子才慢慢好过起来。
顾时初看着他劲瘦的腰身和修长结实的双腿,眸色忍不住暗了暗,这些婶子们没说错,这男人是个有劲的,就算破布烂衫都盖不住他散发出来的浓浓的荷尔蒙气息。
上个世界素了几十年的时初觉得口有点渴,又忍不住多打量了一下计明涛。
计明涛正满身大汗地挑着稻子往村里走,突然感觉到自己像是被什么东西盯住了一样,毛毛的,他忍不住往那方向一看,便对上了一双黑白分明的、直勾勾盯着他的眼睛……
顾时初见他看见了自己,便忍不住对他露出个友好的笑容,这男人长得真够带劲的!
眉眼深邃、鼻梁高挺,脸上轮廓分明,长得俊逸非凡,加上身高腿长,活脱脱就是后世时尚杂志的封面男模,带着亦正亦邪的迷死女人的魅力,他挑着稻子走在田埂上都像在世界舞台上走秀,愣是带着格外吸引人的魅力。
可惜他早出生了三四十年,这年代受人追捧的男人是浓眉大眼、国字脸,仿佛把忠肝义胆、忠厚老实几个字刻在脸上的类型,而不是他这种俊眉修目、唇红齿白,有些男生女相的类型。
不过计明涛这类型正好戳中了顾时初的审美点啊,她就喜欢这种长得精致好看、身材也好的男人。
计明涛不知道顾时初为什么对着自己笑,但他知道自己因为成分的缘故并不受待见,因此只面无表情地移开了目光,没有再搭理顾时初。
顾时初现在也没有起什么坏心思,只是跟在后面纯粹欣赏他的身材罢了。
把镰刀交回村里仓库,又听了大队长分配的明天活之后,顾时初便回了自己的家。
她走得不快,没走多久,就听到身后有其他人的脚步声。
如今如今是夜幕降临的时候了,村里人都忙着做晚饭、歇凉,顾时初的家比较偏僻,坐落在村尾,周围很少人家,所以她这时候听见有人跟在自己身后,就想歪了,以为是不是有混混恶棍之类的想打她的主意。
她从地上捡了块石头,便警惕地转身,想狠狠教训一下这不长眼敢招惹到自己头上的人。
可等她看清了跟在自己身后的人后,便知道自己误会了,因为这人的家恰好真的跟自己家一个方向,离得不远,人家也是回家。
“计明涛。”顾时初看着汗湿的背心紧紧贴在身上的男人,微笑着说道,“原来是你啊,我还以为有坏人跟着我呢,我都做好打架的准备了。”
说完她扔掉了那块石头。
计明涛看着那块被她扔掉的石头,没有说话,面无表情地从顾时初身边走过,像是没听见她的话一样。
“你怎么不理我?”顾时初一把抓住他的手腕,抬头不乐意地盯着他问。
计明涛抿着薄唇,漂亮的眼睛黑沉沉地看着顾时初,然后一言不发地掰开她的手指。
顾时初是个什么人啊,她好不容易看到个合心意的男人,就想要逗逗他,于是手上更加用力,害得计明涛一时之间根本没法把她的手指掰开。
“放手!”他终于开口道,声音低沉,带着大提琴般优雅沉稳的气息,是后世那种追星女孩所说的,会令人耳朵怀孕的声音。
顾时初更加满意了,一双眼睛都忍不住笑得弯了,这个男人真的不是老天特意照着她的喜好来专门为她打造的吗?作为她上个世界素了一辈子的补偿?
可惜现在不是个好时候啊,否则她想要和他搞搞“不纯洁”的男女关系。
顾时初遗憾地叹了口气,放开了计明涛的手腕,计明涛一得了自由,便像身后有鬼在追一样,长腿一迈,没几下就走得远远的了。
计明涛的房子就在顾时初家左侧二十米远的地方,这当然不是他的祖宅,他的祖宅在村子正中,当初他的地主爷爷被打倒后,就被归入公家,做了放粮食的库房。
而他现在住的房子是当初一个没有后代的老人的,村里收了他的祖宅,就把这破房子分给了他住。
顾时初看着那破房子,忍不住感叹一句老天果然是厚待她的,不负她上个世界做了一辈子的好事,这会儿好报不就来了吗?
计明涛住得离她这么近,不正是让她好近水楼台先得月吗?
顾时初这天晚上孤零零地躺在硬邦邦的床板上,被热得浑身汗都觉得神清气爽,大概是因为有了目标吧。
而另一边,计明涛则想着顾时初莫名其妙的举动,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了一晚上,都没想明白这个跟自己向来生疏的邻居到底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难道是捉弄自己?
顾时初本来还想和计明涛培养培养“感情”的,谁知道农忙时节忙起来连喝水吃饭的时间都没有,就更别提找人培养感情了,她连计明涛都见得很少了,也不知道计明涛是不是故意躲着她。
好不容易抢收完了稻子,又得重新犁田放水,准备好八月的下一季插秧,顾时初又只能把自己的花花肠子先放在一边,等有空了再好好计划。
李丹阳可不想顾时初那样不在意,她还想着嫁给周卫国呢,生怕下手晚了,于是就旁敲侧击地跟她妈妈说起周卫国想续娶的事来:
“妈,我听周家婶子说,周卫国想再娶了,不知道这回想娶个什么样的?”李丹阳像是不经意般说道。
李母并没有多想,只以为女儿是纯粹的好奇,便回答道:“能是怎么样的?他还有四个孩子呢,现在的大姑娘,有哪个愿意当那么多孩子的后妈的?大概就是娶个没法生孩子的寡妇之类的吧。”
李丹阳猛地摇头:“不可能吧,他是城里的工人呢,就算有孩子,也能娶个不错的吧?”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75、七零后妈让你当(5)
李母啧啧道:“你还是太天真,要是他只有一个或两个孩子还好说,能娶个黄花大闺女,可他是有四个啊!就算他是工人,要养四个孩子,还能剩下几个钱?”
“怎么能光想着钱呢?那几个孩子还小,好好地养着,以后有了出息,不也能孝敬自己?”李丹阳一听她妈妈的话不太对劲,连忙争辩道。
李母用看傻子的眼神看她:“不是自己亲生的怎么可能跟亲生的一样孝顺?不说远的,就说你舅舅家那个邻居石大娘,你知道吧?
她年轻时就嫁了个带孩子的男人,她老老实实地把前头孩子带大了,当牛做马给他们建了房子娶了媳妇,结果等石大娘老了干不动活了,就被他们赶出家门了,连口水都不让喝,最后还是石大娘的娘家侄子把她带回去了。
你说石大娘辛苦了一辈子,得到了什么?不是从自己肚子出来的根本就不能指望,就算是从自己肚子出来的,也有可能不孝顺。
所以啊,你不要想得太天真了,要是有的选,哪个姑娘愿意去当人后娘?”
李丹阳被李母说得哑口无言,她想说周卫国那几个孩子不一样啊,他们以后会出人头地,个个功成名就,有钱有权,对后妈也是孝顺有加的,要是能嫁过去,她的后半辈子就不用愁了……
可是她不能说出来,说了也没有人会相信,毕竟一切都还没有发生。
李丹阳不甘心,却又没有办法说服家人,急得嘴角都起泡了,她还担心顾时初什么时候想通了会同意嫁给周卫国,就更加着急了。
从自己没法下手,她只得想办法从周卫国那里下手了,李丹阳当下就决定先把周卫国拿下,到时候她娘就算不愿意也不行了。
地里的活忙了一阵子以后,顾时初便请了假,她要把自己的破房子修好,院子里的围墙也得重新建起来,毕竟她以后还要在院子里种些菜,不好让外人看见。
顾时初在自己屋后的山地里挖了山泥,开始做泥砖。
如果不是原主家里穷得叮当响,她其实想请村里人来帮忙的,可原主的家庭村里人一清二楚,她要是突然有了钱或者粮食来请人修补房子,那摆明了有鬼,因此顾时初只能什么都自己来了。
幸好她在以前穿越过的世界里,什么都做过,泥瓦工也不在话下。
正当她搅着泥浆的时候,忽然看到计明涛下工回来了,她立马惊喜地喊他:“喂!计明涛,你下工啦!”
计明涛抬起头,看见顾时初浑身脏兮兮的,正拿着一个铲子在拌泥浆,对自己笑得傻乎乎,他眼眸沉了沉,只微微朝她点了点头。
顾时初本来想喊他来帮忙的,但一想到他才刚下工回来,肯定很累了,自己这点小事就不要麻烦他了,于是便改了口,说:“那你赶紧回去歇歇吧。”
计明涛没有回答,顾时初也没在意他对自己的冷漠态度,这男人因为身份的缘故,在村里不受待见,人缘很差,对谁都淡淡的,顾时初很能理解他,毕竟遭遇了那么多悲惨的事,他还能好好活着,没有报复社会就已经很好了,难道还要强求他对谁都笑脸相迎吗?就是圣人也做不到啊。
顾时初手脚麻利地糊好了几块泥砖在砖模里,让它们在阳光下暴晒,便拎着铲子回家,她想起自家昨晚吃剩的半只鸡,想着给计明涛送去,套套关系再说。
她洗了手找出那半只鸡,从中间剁了一半,拿了带着鸡腿的那一半放到盘子了,便哼着歌往计明涛家走去了。
计明涛正在家热着早上没吃完的红薯饭,就听见院门被人“砰砰”地敲着,他俊俏的脸上浮现一丝怒气,但很快就消散了,恢复了平静,然后大步走去开门。
“终于给我开门了,来,这盘子鸡肉给你。”顾时初把盘子递到计明涛跟前。
计明涛没有接过盘子,他冷着脸问:“无缘无故,为什么送我鸡肉?”
顾时初眨了眨眼,说:“这只鸡太大了,我一个人吃不完,天气又热,吃不完放着会坏掉,很可惜。”
计明涛显然根本不信她说的这个借口,他虽然与顾家住得近,但一向没什么往来,可现在顾时初却突然这么热情地送他肉吃,无事献殷勤,计明涛早早就明白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个道理。
因此他不耐烦地板着俊脸道:“那就送给别人。”说着他就要关上院门。
顾时初哪里肯这么放弃啊,她不但没后退,反而一脚踏进去,让他的院门没法关上,才笑眯眯地说道:“好吧,其实我有事想请你帮忙。”
“我那房子和院墙都太破了,需要好好修补,我现在在抽空晒砖,想着你力气大,能不能帮帮我?当然,我不是让你白帮的,我可以给你吃的东西。”
顾时初睁着清凌凌的眼睛,一片真诚地说道。
计明涛听了她这个理由,果然没有再怀疑她居心不良,毕竟他之前才看见她在后山挖泥捣浆。
不过他还是没有接受顾时初的鸡,说:“你可以找其他人帮忙,有吃的东西想必有很多人都会愿意帮你。”
“可是我和其他人都不熟啊,只有你离我家最近,我就想找你帮忙。”顾时初连忙说道,她没想到计明涛这么难接近。
计明涛依旧强硬地拒绝:“我不想帮你,你可以离开了。”
顾时初倔劲上来了,她使劲地推开眼前的男人,冲进他的厨房里,找出一个盘子,把鸡肉倒进去,才对追着回来的计明涛说:“鸡都放进你家的盘子里了,你不收也得收了,我是不会拿回去的。”
说着她一溜烟跑走了,哎,她也没想到送人东西都送得跟强买强卖一样,看来她还是不太擅长讨好男人啊。
顾时初烦恼极了,计明涛要是连肉都不馋了,那她该怎么攻略他啊?男人真是难搞!
而被人强送了鸡的计明涛就更莫名其妙了,他看着盘子里那肥得流油的黄澄澄的,一看就很诱人的鸡肉,清亮的眼里闪过疑惑迷茫,不过他很快就没有再纠结下去了,既然都送来给自己了,那他就帮她修修房子好了,免得说自己占她便宜。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76、七零后妈让你当(6)
第二天,计明涛下工回来后,便默默找到顾时初,帮她做起泥砖来。
他从顾时初手里拿过铲子,说:“我来搅拌泥浆,你来加水加泥。”他身高力壮,干起活来利落干脆,铲子底下的泥浆被他搅弄起来就跟搅弄棉花一样,似乎毫不费力。
顾时初顿时精神一震,身上的疲累都不翼而飞了,她乖乖地听着计明涛的吩咐,他说加水就加水,他说加泥就加泥,配合得不得了。
计明涛力气大,泥浆搅和得就快,他啪啪地三两下就把搅好泥浆铲到泥砖模具里,熨平,移到阳光下暴晒,就能等着出砖了。
顾时初见他干得满头大汗,连忙拿起自己的毛巾给他擦汗,计明涛被她突然的举动一碰,立刻浑身的肌肉都僵硬了,一动都不敢动。
“你手没空,我就帮你擦擦汗。”顾时初连忙说道,她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在偷偷揩他的油。
见他依旧浑身不自在,顾时初只得遗憾地瞄了瞄他线条流畅的手臂肌肉,把手里的毛巾搭到他肩膀上,说:“那你自己擦吧。”
欲速则不达,顾时初暗暗在心里告诫自己,千万不能太过心急,把人吓跑了。
计明涛这才空出一只手来给自己擦汗,松了口气,顾时初毛手毛脚的,要不是她是个女的,他都要怀疑她是故意的了。
一招不成还有一招,顾时初掏出一个水壶,倒了一碗黑乎乎的水出来,端给计明涛,说:“计哥,你出了那么多汗,肯定渴了,喝碗酸梅汤吧。”
计明涛怀疑地看着那碗黑得跟毒、药似的汤水,并不太想喝,顾时初看出了他的怀疑,说:“你别担心,这真的是酸梅汤,不会喝坏人的,我刚刚都喝了好几碗了,什么事都没有。”
计明涛见她一脸的坦荡,只得接过碗,一口气喝下去。
刚喝了一口,清凉酸甜的汤水就顺着口腔从喉咙顺滑而下,瞬间就缓解了他身上的暑热,令他立马精神一震,他喝的速度立刻就快了许多,一碗酸梅汤很快就喝完了。
顾时初见状,马上又给他倒了一碗,说:“你喜欢这个酸梅汤吗?我家里还有,等会儿我再倒一壶给你拿回去晚上喝。”
“那就多谢了。”计明涛没有拒绝。
因为计明涛是下工之后才来帮忙的,顾时初没让他干多久,免得累坏了他。
“计哥哥,你今天又要上工,又帮了我这么久,肯定累坏了,要不你晚上就别做饭了吧,我多做一些给你送过去就行了,省得你费功夫。”顾时初眼睛一转,顿时有了个主意,试探着对计明涛说道。
“不用,我自己做。”计明涛却拒绝了。
“要的要的,村里人去别人家帮忙干活,主人家也要管饭的,我多做你的一份饭菜不算什么,你这么累就不要动手了,多歇歇才是!就这么说定了,我做好饭就给你送去,你千万不要做了啊。”顾时初自顾自地说完,便一溜烟地跑了,根本不给计明涛说话的机会。
计明涛站在那里,盯着顾时初的背影看了半天,才离开了。
他虽然不知道顾时初为什么一反常态讨好自己,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孤身一人,还有什么东西是她能图谋的?难道——她想吊着自己给她干活?
计明涛眼神一冷,想到这个可能,先前喝下的酸梅汤都觉得不是那么可口了,哼,敢算计他?他可不是什么好人,顾时初算盘可是打错了。
顾时初可不知道自己看中的男人把她的谋算猜了个天差地别,不,也不算猜得太错,毕竟她确实是想让他给自己卖力干活啊,不过这活不在地里干,得在床上干……
一脑子黄色废料的顾时初哼着歌开始做饭,她蒸了白米饭,炒了腊肉蒜苗,热了午餐剩下的麻辣兔肉,又炒了个青菜,这一桌子可算是非常丰盛了,许多人连过年都不见得能吃这么好。
顾时初不太担心计明涛会生疑,白米饭虽然珍贵,但她可以说是她爹病重那会儿换回来没吃完的,腊肉可以说是过年时做的,兔肉则是她上山时运气好捉到的……
这勉强就能糊弄过去了,当然,为了以后能继续吃肉,她还得渐渐地把自己能打猎的本事显露出来才行,否则天天让她有肉都没法光明正大吃,她会憋坏的。
而且,她能打猎,计明涛才更容易被她打动啊,毕竟跟着她有肉吃!
顾时初美滋滋地把一切都想好了,她做好了饭菜之后,想拿出空盘子把一半菜分开,给计明涛送去。
忽然她眼珠子一转,计上心头,心想,还分什么菜啊,她可以把饭菜全都拿到计明涛那里,和他一起吃啊!这种天时地利的机会,她傻了才不抓住!
于是笑得跟偷了鸡的狐狸一样的顾时初,把所有的饭菜都装好了,还把酸梅汤也倒了一壶,便满脸笑容地往计明涛家走去了。
“计哥快开门啊,我给你送饭来了!”顾时初敲门喊道。
没过一会儿,已经换了一身衣服,发尾上还沾着水汽的计明涛就出来了,顾时初看到此时洗完澡后格外清爽俊美的男人,眼睛更亮了,这男人果然是不可多得的极品啊,瞧他带着水雾湿润的眼睛,抿着的菱形薄唇,如画般深邃好看的眉眼……
“看够了吗?”计明涛看着一双眼睛毫不掩饰地盯着自己的女人,忍不住黑着脸,沉声问道。
“哈哈,看够了看够了……我饭做好了,快来咱们一起吃吧!”顾时初连忙从他身边绕过,熟门熟路地走到他家客厅,把饭菜从篮子里端出来,盛好了两碗饭,然后招呼计明涛,“快来吃,菜冷了就不好吃了。”
她那熟络的模样,好像她才是这个家的主人一样,计明涛面无表情地坐到了饭桌旁,看见桌上摆着两碗饭,便冷冷地问:“你怎么也在这里吃?”
顾时初没有丝毫尴尬,笑眯眯地说:“两个人一起吃热闹些嘛,反正我家是我自己一个人,你也自己一个,我就想着干脆一起吃算了,有人陪着吃饭,胃口都会更好。”
计明涛看着脸皮厚成墙的顾时初,莫名地有种引狼入室的感觉。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77、七零后妈让你当(7)
李丹阳趁着大家都上工的时候,偷偷拿了好几颗她娘当宝贝似的收在抽屉里的花生糖,便往村里小孩儿经常玩闹的地方去了。
她这些天一直想着要怎么接近周卫国,但可惜他还在城里上班,饶是她有满脑子计划都无法实施。
不过见不到周卫国,周卫国的孩子却是可以见到的。
李丹阳想着先从孩子身上下手也好,于是她就把她娘珍藏的花生糖都拿出来了,这好东西只有她大侄子才有口福吃,其他人只能眼馋。
到了地方,果然有好多个半大不大的小孩子在玩闹,嘻嘻哈哈地追逐打闹,你来我往。只不过这些孩子个个身上都不怎么好看,毕竟大人要忙着上工没空管他们,而这年代又缺吃喝,个个饿得瘦猴似的,还因为在外面疯玩被晒得黝黑。
李丹阳向来不喜欢这些鸡嫌狗厌的小孩,因此找了好一会儿才认出周卫国家那两个比较大的孩子。
三四十年后的服装制造业的大亨、省内首富周建鸿如今才不过是个七岁的孩子,黝黑干廋,穿着一身打着补丁的脏兮兮的衣服,正拿着一坨干牛粪和小伙伴对打……
李丹阳都险些以为自己认错人了,但她仔细辨别了好几遍,才确定自己并没有认错,如今这个跟普通孩子没有一点区别,完全看不出特别之处的邋遢小男孩,真的会是未来的千万富翁。
但这小孩脸部轮廓虽然还满是稚气,但跟李丹阳前辈子在电视上看到的富商周建鸿的模样却很相似,跟他父亲周卫国更是相像,因此李丹阳就算想说服自己认错人了也没办法。
而那个未来会成为著名医学专家的周建英,此时还拖着两坨鼻涕,头发因为很久没洗过而变成一缕一缕地黏在头顶……看起来比她大哥还邋遢。
李丹阳看见这两个脏小孩,根本不想走过去,但为了以后的生活,她还是拼了!忍着厌恶和恶心朝他们招了招手:“周建鸿、周建英!过来,我有事找你们!”
周建鸿和周建英满脸疑惑地看着她,不明白这个以前看到他们就会一脸嫌弃躲开的姐姐为什么叫住自己。
但她毕竟是大人,周建鸿和周建英只得跑过去,问:“丹阳姐,你找我们干嘛?我们还要和石头他们玩呢!”
李丹阳看着时不时瞄着小伙伴,一脸“你有事赶紧说”神情的周建鸿,只得露出个和蔼的笑容,掏出两颗花生糖,说:“别人送了我几颗糖,很甜的,你们要不要尝尝?”
“要!要!”周建鸿两兄妹听见有糖吃,眼睛顿时亮得惊人,忙不迭地回答道,甚至还不等李丹阳把糖给他们,就迫不及待地自己上手抢了,立刻塞进自己嘴巴里。
李丹阳忍着恶心把自己手指上被两人沾上的脏污在旁边的树干上擦了擦,才低声神秘地对他们说:“你们不能把我给你们糖吃的事说出去,知道吗?你们要是和其他小孩说了,那下次我就不会给你们糖了……不过,跟你们家里的人还是可以说的……”
她耍了个心眼。
周家兄妹俩根本不知道她那些小心思,只要有糖吃就什么都答应了,脑袋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连连答应道:“丹阳姐,我们不会跟别人说的!你以后有糖也要分给我啊!”
“丹阳姐你真好!要是你能天天给我糖吃就好了!”周建鸿含着糖含糊不清地说道。
李丹阳眼珠子一转,笑得更温柔了,说:“我又不是你们家什么人,只能偶尔给你们糖吃,不过要是我家的人,我能天天给他糖吃,我小侄子就是,吃糖吃得都蛀牙了。”
李丹阳仗着小孩子不懂,吹嘘道。
周建鸿听见她这话,果然更羡慕,说:“是你家的人就能天天吃糖吗?那我能不能也当你家的人啊?”
“可是我现在不是你家的人啊。”李丹阳叹了口气说道,“我也很喜欢你和你妹妹,要是我们是一家人就好了,可惜不是啊。”
李丹阳不敢直接说我想当你们后妈,只得这么旁敲侧击地给两个小孩暗示。
未免过之不及,她咽下了想继续说下去的话,闭了闭眼睛,摸上周建英油乎乎的头发,对兄妹俩道:“好了,你们吃完糖就去玩吧!”
转身走了之后她死命把自己摸过周建英头发的手往裤腿上擦,拼命说服自己,周家兄妹俩的邋遢只是一时的,他们没了娘才没人管,只要自己嫁了过去,他们自然就能变成干净乖巧的好孩子了……
在外面疯玩了一天的周建鸿和周建英,回到家之后早就把李丹阳忘了,后来还是半夜的时候周建鸿捂着牙呜咽着说疼,吵醒了周卫国的母亲,被周母问起他是不是白天吃错了什么东西时,周建鸿才想起说是丹阳姐给了他和妹妹一块花生糖。
周母认识李丹阳,但他们家与李丹阳家只是普通同村的关系,有人情往来会走走,但要说关系有多好也不可能。
李丹阳更是个气性小的,爱斤斤计较,这回怎么会大方地给自己孙子糖吃?要知道这年头糖可是很宝贵的,普通人家有糖都得藏着掖着,一点点地吃,谁会大方地把两块糖给别人家的孩子啊?
周母纳闷疑惑了好一会,但一想到总归是自己家孩子占了便宜,便不再探究了。
她倒是完全没想过李丹阳是打她儿子的主意,于是李丹阳的用心良苦就毫无作用了。
“李丹阳你又跑到哪里去了?这么大个人在家白吃白喝什么都不干!懒得你成什么样了?”李丹阳刚回到家里,就被刚下工回来的大嫂翻着白眼骂道。
“我怎么就白吃白喝了?家里的衣服不是我吃的?你那儿子换下的衣服跟从泥浆里滚过一样,有多难洗你自己不清楚吗?”李丹阳针锋相对地骂回去,面目狰狞。
她对这个大嫂积怨已久,上辈子魏少成抛下她们母子俩回城之后,李大嫂就骂她赔钱货,连男人都留不住,窝囊废,留在娘家吃白饭,不知给了她多少气受。
这会儿听见她又来骂自己,李丹阳顿时就忍不住了,眼神恶毒愤恨地盯着李大嫂,吓了李大嫂一跳。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78、七零后妈让你当(8)
“你这是什么眼神?我还说错你了?在家洗衣服算什么活?你看看你哪家和你一样年纪的大姑娘会不出工干活的?就是你懒,被家里惯坏了!”李大嫂不甘示弱地反击道。
李丹阳是家里唯一的女儿,出生时又和她娘是同一天生辰,因此她娘很宠爱她,很少让她下地干活,只让她在家做些家务,她这样的待遇不知道让村里多少女孩羡慕,也养得她性格张扬人性,即使上辈子境遇凄惨,但她脾气可从来没好过。
这段时间只是刚重生回来、又想着装装温柔贤惠好嫁给周卫国她才收敛了脾气,但现在李大嫂对她发火,就把她的气性惹起来了,姑嫂俩狠狠吵了一架。
顾时初可不知道李丹阳日子过得这么精彩,她忙着勾搭计明涛呢。
自从上次她登堂入室和计明涛吃过一顿饭之后,她又见缝插针地找了许多机会想和他一起吃,但计明涛却学聪明了,刀枪不入、软硬不吃,硬是把她的万般手段都挡了回去,甚至加快速度给她做够了泥砖之后,就忙不迭地避着她了。
顾时初叹息不已,不明白她勾搭个男人怎么这么难,为什么其他女人却这么容易?她在地里上工的时候都听到几个大嫂子在说村头的李寡妇和谁谁家的男人有染,又被谁家的婆娘打上门之类的,听得她对李寡妇的手段敬佩不已。
虽然说李寡妇做得不对,但她这对男人一勾一个准的手段却让顾时初十分眼馋,要是她也有这本事,计明涛又怎么现在还对她跟对洪水猛兽似的?
不行,顾时初暗暗想着,不能再让他这么躲着自己了。
下定了决心的顾时初,晚上把自己好好搓洗干净之后,就拿着一只刚从自己伴生空间里抓到的野鸡,翻了计明涛家的院墙。
为什么要翻墙进去?因为计明涛学聪明了,要是敲门的话,他根本不会给顾时初开门。
顾时初只得“不走寻常路”了,幸好他院门锁着,家门却开着。
天色已经黑下来,计明涛家里点了煤油灯,顾时初一眼就看到桌子旁正一个人默默吃着晚饭的英挺男人。
“计明涛!我打了一只野鸡,还活蹦乱跳的,给你明天加餐,补补身体……”顾时初提着咯咯乱叫的野鸡刚走进去,就看到了他饭桌上摆着的几盘子菜。
顾时初眼神好得很,她绝对不会看错桌上是什么菜的,一碟子猪肉炒木耳、吃了一半的鲫鱼、一盘青菜……
这可绝对不是差的饭菜了,顾时初没想到他吃得这么好,看着计明涛还沾着油光显得格外诱人的薄唇,愣了一下。
而计明涛看见不请自来的人,脸上毫无表情,一双黝黑的眼睛定定地盯着顾时初,他此时像一只在黑暗中等待猎物,随时准备着择人而嘶的野兽。
顾时初仿佛根本没感受到他的排斥和戒备,只是恍然大悟地说道:“原来你也能吃得这么好啊,怪不得我拿好吃的东西来讨好你都不成功。”
她看见这几个菜的时候,立刻就明白计明涛为什么对自己的讨好无动于衷了,因为他自己的日常饮食就很好,根本不缺肉吃,又怎么会看得上顾时初摆明别有所图的小恩小惠?
果然不愧是她看上的男人,真有本事,比村里九成九的人都过得好。
顾时初不由地为自己看男人的眼光自豪了一下,只是她很快就沮丧起来,计明涛自己有本事,这不就说明她要搞定他就更难了吗?想到这里,顾时初就更泄气了。
“你不缺吃的,那你缺什么啊?”顾时初抓着野鸡,都不知道还该不该继续送了。
“从我家里滚出去。”计明涛根本没回答她,眼睛黑沉沉的,声音压得低低的,目不转睛地盯着顾时初,警告道,“别想着告发我……你吃得比我更好。”
他说着,意有所指地看了看顾时初手上的野鸡。
顾时初是个聪明人,一下子就明白了,他这是在威胁自己呢,不过顾时初没有生气,甚至很是理解他的防备。
毕竟他一个坏成分的人,要是被人知道他不但没有像别人以为的那样过得凄惨,反而吃得比其他人好太多了,那他现在平静的生活就没法维持了。
“你别担心,我什么都不会说的,你不是有我的把柄吗?”顾时初柔和了声音说道,想让计明涛放下对她的戒备,“呃,咱们现在是一条船上的人,咱们大哥不说二哥,都是乌鸦落在猪身上,一样黑的人,告发你不就是告发我自己吗?”
顾时初越说越不像话,计明涛低喝一声:“闭嘴!”说完还揉了揉自己的眉间,显然很烦躁。
“你继续吃饭吧,菜都要凉了。”顾时初提醒他,看这菜还剩不少,就说明他还没吃饱,顾时初可心疼他了。
计明涛狠狠地瞪了顾时初一眼,拿她毫无办法,她就跟个铜豌豆似的,让计明涛无处下手应付,只得当她不存在一样,居然真的捡起筷子,重新吃起饭来。
顾时初用手托着下巴撑在桌子上,目不转睛地看着计明涛吃饭,看他骨节分明的手指修长好看、油亮发光的粉色嘴唇好看、笔直陡峭的鼻梁也好看……
如果是普通的男人,被顾时初这么专注地盯着看,一定会做什么都很不自在。
但计明涛不是普通男人,他心理素质很强,虽然长得面如冠玉,但内心里却是那种泰山崩于前也面不改色的狠角色,因此顶着顾时初火热的目光,也能视若无睹,一派自然地举筷吃自己的饭。
顾时初真是越看他越满意。
计明涛吃完了饭,把她当透明的,自顾自地收拾碗筷,拿到院子里的水井边去洗。
顾时初屁颠屁颠地跟着去了,她觉得美男子就算刷碗都是帅气的,好看的人做什么都让人赏心悦目啊,一举一动就跟一幅画似的。
顾时初跟屁虫似的跟着计明涛进进出出,等计明涛拿好了衣服和肥皂到了井边,她都没反应过来。
计明涛脱了身上的破背心,她甚至还看他的腹肌看得津津有味。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79、七零后妈让你当(9)
计明涛却再也忍不下去了,本来他以为顾时初看到他要脱衣服洗澡会害羞躲开,谁知道她却看得两眼放光,甚至还想继续看下去呢?
败给她了,计明涛的脸皮终究没有顾时初厚,他冷着脸,一把抓住顾时初的胳膊,毫不客气地把她拉出了院子,然后又一言不发地把那只野鸡也扔了出来,最后砰地一声关紧了院门。
顾时初震惊地站在院门外,不敢置信计明涛就这么把她赶出来了,他还以为他会继续把自己当透明人,她好一饱眼福呢,没想到他脸皮还是太薄……
顾时初遗憾地叹了口气,捡起同样被赶出来的野鸡,万分可惜地回自己家了,她不能太急,机会总是有的……
正当顾时初在绞尽脑汁攻略计明涛的时候,魏少成也终于发现李丹阳这阵子居然没来找过他了,他这段时间忙着在好几个村里姑娘之间周旋着,就想好好挑选一下能供养自己的家庭。
他长得瘦瘦高高的,一派斯文的模样,要是在城里还能凭着脑子工作养活自己,但他现在下乡了,就只能凭体力来干活。
可惜他手不能提、肩不能抗,下地干起活来连乡下十二三岁的男孩子都比不上,挣得工分根本养不活自己,于是他就想着找个家里劳动力多的人家的姑娘,想着让人家来供养他。
他凭着自己斯文的白脸皮私下里和村里好几个姑娘有了暧昧,就想着挑着家庭条件最好的娶了。
李丹阳有两个年轻力壮的哥哥,两个嫂子也十分难过,她父母也还年轻,都是壮劳力,家里有六个人干活,足够让他们家过得比村里大多数人都好,特别是之前的李丹阳对魏少成还很大方,时不时地拿个鸡蛋给他改善伙食,魏少成就她就格外看重了。
可谁知他这段日子忙着和其他姑娘“联络感情”,就把李丹阳忘了,等他想起来的时候,才发现经常缠着他的人已经很久没来了。
池塘里的鱼要跑了,这怎么能忍?魏少成顿时有了危机感,几个姑娘里,李丹阳对他最痴心,她的家庭条件最好,要不是他还想着吊着其他姑娘,从她们手里得些东西,他早就暗示娶李丹阳了。
于是趁着大家都下工休息的时候,魏少成找到李丹阳,一脸深情地对她道:“丹阳,你怎么这么久都没来找我,我好想你啊。”
李丹阳看见魏少成,才突然想起自己还没跟这个渣男分手呢,这会儿瞧他对自己露出深情款款的表情,就觉得满心愤恨,上辈子被他抛弃的怨恨一下子就涌上心头,但她勉强还保留着理智,只咬着牙说:
“魏知青你在胡说什么?你别败坏我的声誉,我和你可没有关系,你再胡说八道小心我告你耍流氓!”
魏少成看见李丹阳对自己的态度突然大变,还说出这样的话来,大惊失色:“丹阳,你在说什么?我们、我们之前不是好好的吗?你还说要和我携手一起建设美好新生活的,你都忘了吗?”
“呸!我从来没说过这些话!你要是再缠着我,我就不客气了……”李丹阳对他怒目而视,“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不就是你自己窝囊废、不中用,想找人养活你吗?呸!真不要脸,你还是不是个男人了?”
李丹阳十分恶毒地说着这些话,魏少成因着皮相的缘故,向来很受姑娘们追捧,加上读了些书,自诩是文化人,自尊心又高,他哪里听过这样恶意十足的骂法?
因此这会儿被人这么羞辱,又被戳中了他心中真实的目的,立马就恼羞成怒,脸色都狰狞起来,但他还想着自己的目的,所以强忍了这口气,但还是露出了一个扭曲的神情来,装作被伤了心的模样,说:
“丹阳,你就是这样想我的?我是真的喜欢你……没想到你居然误会我,你那么活泼可爱,身上有着与城里姑娘截然不同的淳朴天真,我怎么会不爱你呢?是不是有谁跟你说了我的坏话?你千万不要相信其他人,我对你的心是真的,其他人都是嫉妒我……”
魏少成说着说着,还真的觉得是有人看不惯他有好几个姑娘追求,于是在李丹阳面前说了他的坏话,于是急着解释。
但李丹阳早就把他的真面目看得一清二楚了,又怎么还会被他的花言巧语所欺骗,于是满脸厌恶地说道:“你别狡辩了,我不会相信你的,快滚,我不可能和你在一起,识相点就离我远点!否则我让我两个大哥打断你的腿!”
说完她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留下魏少成“悲伤”地在后面呼唤她的名字。
等看不到人影之后,魏少成脸色就阴沉起来,他完全没想到之前对自己一片痴心的李丹阳居然一反常态,不但不喜欢他了,反而还十分厌恶的样子,他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想要继续把李丹阳追回来,但又顾忌着她刚刚的威胁,生怕自己找上她会真的被打。
但要让他真的放弃她这个条件最好的,他又不甘心,于是他想着是不是有办法能挽回……
李丹阳正式踹了魏少成之后,终于等到周卫国周末休息,从城里回来了。
她挑了个周卫国落单的时候,装作偶遇的样子:“卫国哥,你从城里回来啦?在城里工作辛不辛苦啊?”
周卫国见是一个对自己笑得一脸灿烂的姑娘,脸色也不由地温和起来,说道:“是丹阳啊?我刚回来,工作哪有什么辛不辛苦的,都是为国家、为社会做贡献。”
“卫国哥说得对,我最敬佩你这样的工人了,努力又有本事,你是咱们村里少有的几个工人,村里的年轻人有哪个比你厉害啊?”李丹阳脸红红地说着,眼睛仿佛含着一汪水,看着周卫国的时候含情带羞。
周卫国心脏猛地一跳,他是个成过亲还有了四个孩子的男人,早就明白男女间那点半露不露的暗示,因此看见李丹阳这样,心中就不由地一热,试探着说道:
“丹阳你真的这么觉得?我还以为我这样年纪的男人已经老了呢。你这样的小姑娘都喜欢城里来的那些知青那种模样的吧?斯斯文文的,又断文识字,跟我这样的大老粗完全不一样。”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80、七零后妈让你当(10)
李丹阳听他这么“妄自菲薄”,立刻急了,心疼地说道:
“怎么会呢?卫国哥才不是大老粗呢,你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艰苦奋斗的光荣工人!那些知青长得斯文又怎么样,个个虚弱得很,连下地干活都比不上咱们村里人,更别说比得上你这个工人了。
而且、而且你才三十多岁,正是年轻力壮的时候,怎么算得上老呢。我娘说,年纪大些的男人才更会疼人,我、我就想找个会疼我的……”
李丹阳说着说着就羞答答起来,含羞带怯地看了周卫国一眼,就低下了头。
周卫国这会儿立刻就确定了,眼前这个姑娘是真的对自己有意思!
他完全没想到自己一个三十多岁还有四个孩子的鳏夫,居然能吸引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对自己情根深种。
是的,他一点都没有怀疑李丹阳对他的情意,是真的觉得自己有这个魅力,能让李丹阳看上他。
“丹阳你年轻漂亮,会干活又温柔贤惠,肯定能找到一个疼你的人……哎,我就说像你这样懂事可爱的小姑娘,哪个男人娶了你回去,都肯定舍不得你受一点委屈的,就是不知道谁有这个福气了。”
周卫国感慨道,一双眼睛还时不时瞄着耳朵发红的李丹阳,心中火热更甚。
李丹阳闻言,飞快地抬头看了他一眼,便又羞怯地低低地说道:“我、我谁也不喜欢……我只喜欢那个伟岸高大、努力拼搏的男人……就、就是不知道他会不会接受我的心意……”
周卫国顿时呼吸一窒,心中的自得和骄傲满的得简直要溢出来,他立刻就意识到李丹阳话里说的那个男人指的就是他自己,于是他着急忙慌地说道:“他肯定会接受,谁能拒绝你啊,能得到你的喜欢就是他的荣幸。”
李丹阳瞬间露出个得偿所愿的笑来,极力压抑着心中的喜悦,她完全没想到周卫国居然这么容易上手,才试探着就立马答应了,这样迫不及待,让她简直心里都开心得开花了。
“那、那既然他接受了,就得光明正大地上门提亲才好,你说是不是啊,卫国哥?”
李丹阳说着,充满暗示地看着周卫国。
“当然,好姑娘就得先下手为强预定了,否则要是迟了被人抢走了怎么办?”周卫国立刻回答道。
这两人都不是什么单纯无辜的,男的见识过男女之间的风情暗示,女的上辈子也有过风花雪月,这么你来我往地试探下来,立刻就勾搭上了,都觉得自己魅力无限,对方成功被自己迷住了。
于是周卫国立刻就回家,想让母亲找人去跟李丹阳家说亲事。
他之前被顾时初拒绝的时候,才恼羞成怒觉得顾时初不识好歹,但现在他却庆幸顾时初没同意这门亲事了,否则他还怎么遇到比顾时初更好的李丹阳?
在他这种经历过生活艰难的中年男人眼中,确实觉得顾时初比李丹阳是更合适的成亲人选,毕竟顾时初家中只剩下她自己一个人,没有娘家人帮衬,还很穷,对他是没有一点助益的。
但李丹阳就不一样了,她家中人丁兴旺,家境又比村里八成人好,以后可以帮衬自己,因此周卫国心中的天平立马就偏向李丹阳了。
之前没得选,才选了只有容貌的顾时初,谁知还被拒绝了,可现在有一个比她好几倍的黄花大闺女主动送上门来,周卫国傻了才会拒绝,他巴不得今天就提亲,明天就洞房,第一时间把李丹阳娶回自己家,免得她后悔。
“妈,你赶紧让媒婆去李丹阳家提亲,要快!”周卫国急冲冲地对自己老娘说道。
周母惊讶地问:“你说谁?李丹阳?是不是搞错了,她家里人看得上你吗?”
周卫国得意洋洋地说道:“李丹阳看上我了,她家里人不同意还能拗得过她吗?总之,娘找人去提亲就行了!”
周母却不怎么相信,她儿子虽然是个工人,但却有四个孩子呢,李丹阳是个被家人宠得娇生惯养的,能看上儿子一个鳏夫?
“李丹阳怎么会看上你?儿子你真的没弄错?要是弄错了就丢脸了,李家可不是好欺负的啊。”周母提醒道。
周卫国被年轻小姑娘青睐,心中正得意,便狂傲地说道:
“娘!难道你儿子不够优秀出色?有孩子又怎么样,还不照样有黄花大闺女看上我?李丹阳是慧眼识珠,难道我堂堂一个吃公粮、拿工资的工人还配不上她吗?娘你别瞧不起你儿子,去提亲就是了,我保证你很快就会又有儿媳妇……”
周母见他这么强调,很快就放下心中那点疑惑,相信李丹阳真的看上自己儿子了,于是立马张罗着去李家提亲。
先不说后面李家听到媒婆给李丹阳提亲的男人是周卫国时有多惊愕和暴怒,就说这会儿李丹阳得到周卫国会来提亲的暗示之后有多兴奋。
她心中激动得不得了,觉得自己是板上钉钉要嫁给周卫国了,那她绝对不可能再过上上辈子那样穷困潦倒的悲惨生活,她后半辈子的幸福都有着落了。
之后李家为李丹阳的亲事吵得天翻地覆,家里人除了李丹阳自己,就没有一个人是同意她嫁给周卫国当后妈的,个个苦口婆心地想要劝她迷途知返,不要被周卫国花言巧语欺骗了,可惜李丹阳就是执迷不悟,认为家里人都是阻挡她嫁入未来首富之家的拦路石,反而恨上了他们。
顾时初隐约听到一点李丹阳吵着要嫁给周卫国的事,心中惊讶她速度够快的,这么快就到了谈亲论嫁的步骤,进展比她快多了,她这会儿还没能让计明涛接受她千方百计找来的各种小礼物呢。
不过李丹阳虽然进展快,但要想成功嫁去周家还有得磨,村里的人得知她是非常愿意嫁给周卫国的,都非常惊讶,毕竟她和周卫国并不相配,李丹阳要是真的嫁给周卫国,那就妥妥是下嫁了。
大家都不理解她为什么上赶着要去给人当后妈,有些好心的大婶大娘还劝她,跟她说当后妈有多不容易,让她不要想不开……
但李丹阳心心念念着周家未来的辉煌,又怎么听得进去别人的劝说呢?反而还责怪别人是看不得她好,是嫉妒她,于是这么一来,就谁也不劝她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81、七零后妈让你当(11)
“哎,我今天又看见李丹阳和她妈妈在吵架了,吵得那个厉害哟,我都以为她们要打起来了……”一个拔着草的大婶对旁边一个妇人说道。
“又是为李丹阳和周卫国的事吵?李丹阳到底看上周卫国哪里啊?我真是想不明白……”吴大嫂子八卦地跟应大婶说道。
应大婶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容,说:“周卫国起码是个身强力壮的大男人啊,李丹阳看上他也不是不可能……”
吴大嫂子看见她充满暗示的笑,瞬间领会了,但她还是不太相信:
“李丹阳有那么大的胆子?咱们村里比周卫国还强壮的年轻小伙子不是没有,她之前眼光不是挺高的嘛?只跟城里来的那些男知青有好脸色,周卫国这五大三粗的真的能迷住她?”
“啧啧,男人嘛,在炕上把女人治服了不就行了?你没见过李丹阳那说起周卫国就面红耳赤的样子!我看早就成人家的人了!”应大婶啧啧地撇着嘴说道。
“你别胡诌!”吴大嫂子骂她道,“小心被李丹阳家的人听见了,她家人可不是好惹的。”
“哼,李丹阳作出那样不要脸的事来都不怕,难道我说错了吗?她不是上赶着要嫁给一个带着四个孩子的鳏夫?真是自甘下贱的!”应大婶翻了个白眼。
“那是别人家的事,李丹阳自己愿意你管得着吗?我看李丹阳她娘过不了多久就得同意了,否则要是真闹出丑事来就丢脸丢大了,李丹阳可不会善罢甘休的。”另一个在附近干活的嫂子悄悄靠近来,也八卦道。
顾时初竖着耳朵听着几个妇人议论李丹阳的事,她们已经自顾自地猜测李丹阳和周卫国暗地里有私情,说不定李丹阳肚子里已经踹了崽子,所以李丹阳才这么死心塌地要嫁给周卫国……
她们说得头头是道,就跟亲眼看见李丹阳和周卫国偷情似的,你一言我一语就把他们之间的事编排得有模有样,似假还真,如果不是亲眼看见她们是编造出来的,很轻易就会相信她们嘴里的话。
顾时初目瞪口呆地目睹了一桩乡村绯闻逸事的产生,生产者就是村里几个嘴碎的三姑六婆。
几个妇人说着说着就说到了周卫国的“办事能力”上来,感慨他厉害,几年功夫让头一个婆娘生下了四个孩子,婆娘死了后还能迷上一个黄花大闺女非他不嫁,说他那话儿是不是跟驴一样,能让女人快活得似神仙,说不定他头一个婆娘就是因为承受不住他的糟蹋才没了的……
顾时初听着这几个女人带颜色的猥琐的话,简直想要把自己的耳朵洗洗,这些人也太奔放了,真不知道该说她们保守,还是开放。
保守的是她们成亲生子都跟古代似的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一旦结了婚生了子,就开始放飞自我了,床头上、裤裆里那点子事都能拿出来讨论,即使在这人性最受压抑的年代,这些村妇们依旧时不时地探讨人类最原始的活动。
幸亏顾时初并不是真正的十八岁小姑娘,否则听到她们这些话岂不是会羞死?不过也有可能是听不懂——这也是这些大妈大婶们能这么放肆地在这里说的原因吧。
她们津津有味地说了许久李丹阳和周卫国的事,才转移到下一个话题。
忽然吴大嫂子看见默默无闻地拔着花生草的顾时初,问旁边的刘二婶:“顾时初几年也有十八岁了吧?她现在家里没人给她说亲了吧?”
刘二婶看了眼干活干得挺利索的顾时初,说:“没有听说她跟谁定亲,看她干活干得挺好的,娶回去当媳妇也不错。”
吴大嫂子点点头:“就是不知道别人会不会嫌她六亲不在,晦气。我说她也是倒霉,怎么她爹就不多撑几年,起码等到她出嫁后才死也不会让她这么可怜。”
刘二婶道:“生死有命,他还能决定自己什么时候死不成?顾家这丫头虽然嫁不了好人家,但一般的或者条件没那么好的家庭还是能嫁的,你没瞧她长得那幅水灵灵的模样,招人!”
吴大嫂子看了看同样是几乎每天要下地干活的顾时初的脸,白皙水灵,根本就不像一个村姑,说她是城里姑娘都有人信,可惜就是命不好,村里人都觉得她是丧门星,克父克母,因此即使有不少小伙子看上她,可上门跟她提亲的却几乎没有。
“真是可怜,哎,刘二婶你不是有个娘家侄子死了媳妇,想新娶有个吗?看看顾时初怎么样?”吴大嫂子突然说道。
刘二婶摇头道:“我侄子他娘不会同意的,她还想找个六角俱全的儿媳妇呢,不可能看中全家死得只剩一个人的顾时初。”
“不过我邻居有个男人,三十多岁了,前妻难产死了,留下个三岁的女儿,不知道看不看得上顾时初?”刘二婶说道。
“又是带孩子的鳏夫?顾时初好好一个水灵灵的大闺女,还落不到嫁这种人的地步吧?”吴大嫂子皱着眉头说道。
“谁知道呢?先问问又没有损失。”刘二婶说道,“那家男人家里还不错,会木工活,平时跟人挣些吃食,下地干活也卖力,挣的工分不少呢,不会委屈顾时初的。”
她说着,便迫不及待地挪到顾时初身边,真的问起她来:“顾家丫头,婶子给你说门亲事,你看成不成?”
顾时初耳聪目明,早就听见她之前说的话了,因此对她的来意心知肚明,但还是说道:“什么亲事?”
“就是我娘家邻居,带着一个三岁的小女儿,想找一个贤惠能干的媳妇。放心,他是个能干的,家里条件比一般人家好,时不时还能吃上白米饭呢!他脾气虽然不太好,但也不大女人,很顾家,你觉得怎么样?”刘二婶极力推荐道。
顾时初摇着头道:“不怎么样,我不当人后妈的,我这个人不够贤惠,不可能把别人的孩子视为己出。所以婶子你还是介绍别人吧。”
刘二婶一听,顿时拉下了脸:“人家那样的你都看不上,你还想看上哪样的?不当后妈?那你就嫁个五六十岁的糟老头子或者好吃懒做的二流子混混好了!真是给脸不要脸,看谁敢娶你这个克死全家的孤星……”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82、七零后妈让你当(12)
“这就不劳你费心了,我嫁给谁关你什么事?你管好你自己吧,我听说你女儿被你女婿打得肋骨都断了三根,你怎么不给你女儿出头,让她离婚啊,她好歹是你亲生的,你当初怎么让她嫁给那种会打女人的畜生?”
顾时初淡淡地说道,说话直戳刘二婶的痛点,她平时耳听八方听来的消息可不是没用的,之前不就正巧听到刘二婶家的事了吗?现在拿出来回怼刘二婶正好。
果不其然刘二婶听到顾时初这话,脸色气得都红了,憋得跟猪肝一样,她颤抖着嘴唇道:“你、你……这关你什么事?”
“本来是不关我的事,但你刚刚不是关心我的亲事吗?我就礼尚往来一下,关心关心你女儿的亲事,你气什么?你刚刚骂我我都没骂回去……”顾时初扬了扬眉毛,笑着说道,眼里满是嘲讽。
刘二婶被噎得哑口无言,只得色厉内荏地说道:“好啊!把人的好心当驴肝肺!够牙尖嘴利,我看你以后能有什么好下场!”
说完怒气冲冲地走了,离得顾时初远远的。
顾时初无聊地叹了口气,这人战斗力太差,吵架都吵不起来。
下工的时间到了,顾时初跟着众人离开,刘二婶在地头遇到她,就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显然还记恨上了。
顾时初回到家里,歇够了,便继续自己修房子的事,她之前把计明涛惹恼了,于是计明涛就没再来帮她,她只能自己一个人慢慢来了。
幸好这破房子不大,顾时初自己一个人修也用不了多长时间。
她嫌屋子太暗,便拆了狭小的窗户,重新改成了大的,又在另一面多开了一扇窗,这才有足够的光线射进来,屋里亮堂了许多,看着都没有之前那么阴暗压抑了。
正当顾时初把墙上被雨水浸烂的泥砖换成新的时候,一个不速之客找上门来了。
“顾侄女!你果然在家呢,看来我来得正好……”一个腰身圆滚的中年女人走进来,笑眯眯地对顾时初说道,“你这是在做什么?修墙?哟,你连修墙都会呢,可真能干!”
顾时初放下手中的活,走到院子里舀水洗干净了手,才问道:“喜婶娘,你来找我有什么事?进屋里来坐坐吧。”
她把人迎进屋里,到了一碗凉开水给她:“抱歉,家里没有茶叶,只有白开水,你将就将就吧。”
她自然是有茶叶的,各种极品的好茶都有,只是出产自她的伴生空间,现在不能让人看见的,否则解释不了来源——她一个孤女,哪里来的好茶?
所以只能招待这位喜婶娘一碗白开水了。
喜婶娘倒也没在意,毕竟现在这条件,村里其他人家招待客人同样是白水,招待贵客才可能有点白糖泡水。
“顾侄女啊,现在过得怎么样啊?自己一个人住着会不会太孤单?”喜婶娘满是怜惜地问道,她看了看顾家的厅堂,果然很穷,只摆着一张瘸腿的八仙桌以及三四张破旧的小凳子,都不知道用了多久的,都看不出桌椅的本来面目了。
顾时初客气地笑笑,说:“还好,我下地干活挣工分能养活自己,还不错。一个人住我也习惯了,不觉得孤单。喜婶娘来找我有什么事?”
她其实知道这位婶娘的来意,自己现在除了亲事能被人谋算的,其他的能有什么利用价值?
今天也不知道是什么日子,这么多人管起自己的亲事来了?
喜婶娘喝了一口水,才开门见山道:“既然你家里现在只有你一个人了,那我就直接和你说了。你不要太害羞,我今儿来是跟你提亲的。”
她小心地看着顾时初的脸色,没看见她有不悦的迹象,便松了口气,又露出个可亲的笑容来,说:
“托我来说亲的是村头的周石头,周石头你也认识吧,就是那个周寡妇的儿子,长得高高瘦瘦的,虽然身体不太强壮,但脾气够好,听话老实!是周寡妇先看中你的,她觉得你勤快能干,跟她儿子正好相配!你觉得怎么样?”
听到喜婶娘的话,顾时初顿时笑了,那个周石头她确实认识,长得跟竹竿似的,身上没几两肉,听说是从出生时就体弱多病,所以取了个石头的名字,希望他安安稳稳,命够硬不被阎王勾了去。
周石头确实脾气好,够听话,不过那是被周寡妇管成这样的,周寡妇把他当成命根子,管他管得很严,听说连吃多少饭、睡几个时辰、每天喝多少水都得听她的吩咐。
所以其实有个更现代的词能形容周石头和他娘的关系:妈宝男。
周石头的脾气好、听话,其实是懦弱、没有主见,什么都听他娘的,这样的人家嫁进去不可能会有好日子过。
周寡妇对儿子的占有欲和保护欲太强,对儿媳妇不可能看得惯,就算是她自己选的儿媳妇也一样,会忍不住插手夫妻俩的事,于是家庭矛盾不可避免。
况且周石头身体还不好,谁知道他什么时候死了,那不是害人吗?
周寡妇说看中了自己的勤快能干,很显然就是想找个免费保姆,让自己干活养她儿子呢,如意算盘打得倒是很好。
可惜也得看自己配不配合啊,顾时初想道。
“婶娘,我要是嫁人那肯定是为了有好日子,总不能嫁了人过得比我现在还差吧?要是我嫁给周石头,他身体弱不能干活,那岂不是得我养他?等过了几年有了孩子,周寡妇又老了,于是我就还得一个人养孩子养婆婆,全家都靠我养。
婶娘,你觉得那样的生活好吗?不嫁人的时候我只需要养活我自己,但要是嫁给了他,那我得养两个人、三个人、四个、五个、六个……啧啧,那我不得累死?”
顾时初似笑非笑地对喜婶娘说道。
喜婶娘听到顾时初这番话,惊得瞠目结舌,显然没想到顾时初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但她说得很有条理,也很符合现实,就是太现实太有根据了,让喜婶娘想反驳都反驳不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83、七零后妈让你当(13)
“这、这也不能这么算……”喜婶娘绞尽脑汁挤出这几句话来,脸上的笑容都快维持不住了。
“哦,那要怎么算?难道他家有家财万贯?那也不可能啊,要是有钱,那周寡妇怎么不给她儿子治好身体?他们家也不至于这么穷?”顾时初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喜婶娘,你给我介绍这门亲事是帮我还是害我啊?”顾时初收敛了表情,冷漠地看着喜婶娘道,“我现在虽然是孤女,但也不是谁想来算计就能算计的。”
喜婶娘瞳孔一缩,不知怎么地感觉她格外令人恐惧,但眨眼一看,顾时初又恢复了平和温柔的模样,似乎她刚才那害怕的感觉是错觉。
但即使这样,喜婶娘也不敢再跟她说周石头的事了,于是讪讪地说道:“既然这样,那我就回去跟周寡妇说这亲事你不同意了?”
顾时初点头,说:“是的,就说我不想去当人家的免费保姆。”
喜婶娘回去之后便老老实实地跟周寡妇说顾时初不同意亲事,当然那句免费保姆的话她是不敢说出来的。
周寡妇便以为顾时初看不上他们家,顿时翻脸咒骂她不识好歹,居然看不上她儿子,给脸不要脸,看她以后能找到什么好亲事!
顾时初连续被两个不靠谱的亲事找上门来,烦心极了,这年头的三姑六婆就看不得年轻姑娘不成亲,非要拉着人家陷入婚姻这个泥坑里跟她们共沉沦才甘心!
有些暴躁的顾时初连家里的破墙都不修了,跑去计明涛家里,计明涛正在院子缝衣裳,修长好看的手指捏着一根细细的针,一双浓墨般的剑眉紧紧皱着,正一脸郑重地缝着衣服上的破洞。
还别说,动作听熟练的,美男子绣花都好看,不过顾时初看着就觉得有点心疼了,没爹没娘的孩子就是惨啊,堂堂一个男子汉却要自己给衣服打补丁,手艺都练出来了。
计明涛觉察到有人来了,抬头瞄了顾时初一眼,便接着绣花,哦不,缝衣裳了。
他脸上没有丝毫意外的神情,显然是被顾时初打扰惯了,这会儿连生气都生不起来了,毕竟对上这么一个脸皮厚的姑娘,他束手无策,于是当做便当她不存在。
“你可真厉害,居然还会缝衣裳!除了生孩子你还有什么不会的啊?”顾时初捧着脸看着计明涛英俊的脸,感叹道。
计明涛面无表情地说:“有,我就不会躲开你的办法。”
顾时初听到他这么不给面子的话,丝毫没有难为情和尴尬,笑眯眯地说道:“那就不躲了呗,既然无法反抗,就好好接受啊。”
计明涛当做没听见,修长的手指捏着细针在补丁上翻飞,动作利索又好看,顾时初难得生了点贤妻良母的心,说:“幸好你住得比较偏,要不然你一个大男人自己缝衣裳,被人看见了会笑话你的,不如以后你的衣服由我来帮你缝吧?”
计明涛冷着脸道:“用不着,谁爱笑就笑。”他小小年纪就自己生活,衣服破了不自己缝难道等着光屁股吗?为了生存下去,再多的苦难他都坚持下来了,缝衣裳算什么?别人嘲笑算什么?不痛不痒的。
顾时初从自己遥远的记忆中扒拉了一下,确定自己以前确实会做针线活的,似乎手艺还不错,等她试试之后找到手感,那技术就回来了。
于是她特别自信地说道:“你不用跟我客气,我缝衣裳的手艺可好了,缝的针脚细密整齐,就算打补丁都比一般人打得好看,要不你让我试试?”
计明涛扫了眼她身上穿的那件衣服,冷笑了下。
顾时初往自己身上看去,她穿的这件上衣是原主留下来的,补丁最少,只在肩膀上以及右手肘上各打了一个,但说实话,两个补丁边缘上的针脚都算不上好看,有些歪扭,针脚还有点大,这对她刚刚说的自己手艺好的话实在是一个明晃晃的嘲讽。
这补丁是原主打的,顾时初被当场打脸,感觉脸有点疼,但一想这事原主的手艺,又不是她的,她有什么好尴尬的?于是立刻又理直气壮了。
“我这衣服是我爹帮我补的,我爹一个大男人能帮我补成这个样子已经算很好了,又不是每个男人的针线活都像你这么好的,做什么都出色。”顾时初睁着眼睛说瞎话,把原主的活安到了原主爹头上,还顺便吹捧了一把计明涛。
计明涛也不知道信没信,他缝好了补丁,洁白的牙齿一咬,就把线咬断了。
顾时初看着眉目清冷的年轻男人明明做着女人的针线活,却依旧优雅专注,没有丝毫难为情或者遮遮掩掩的神情,坦荡自如,实在有魅力极了。
她又不死心地问他:“计明涛,你真的不想跟我好吗?我也不差啊,跟我好了之后,我什么都不用你干,不用你养活我,我也不会缠着你,甚至我有时候还能帮你的忙……这样的好事你为什么不答应?”
顾时初这番话在这年代是很大胆出格的了,但说和听的这两人都不是什么普通人,一个色胆包天,令一个性情冷漠。
计明涛蹙了蹙眉头,这才拿正眼瞧着顾时初,神情淡漠地说:“我这辈子都不会娶妻生子,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会跟你好,你找别人去吧。”
顾时初听了他的话不但没有被拒绝的难过,反而松了口气,更开心了,眼睛都越发亮了,说:
“那正好!我也不想成亲生子,我就想好好享受一番男女间纯粹的欢愉,不被什么家庭、孩子、责任所束缚,就轻轻松松的、简单的男欢女爱一场,等烦腻了之后便好聚好散,互不相干……怎么样?”
计明涛听到她这话,才在他那常年没什么情绪动荡的脸上显出些惊讶来和疑惑来,他仿佛重新认识了一遍顾时初一样,黝黑深沉的双眸仔细盯着顾时初的脸,终于发现她说的话是真的。
这样惊世骇俗,堪称放,浪的一番话,她说得坦坦荡荡、光明正大,还没有一丝羞怯,就这么摊开了跟他商量。
这种话要是被其他人听见,都能告她作风败坏、耍流氓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84、七零后妈让你当(14)
“你说这些话,难道不会脸红害羞?”计明涛看着自己眼前这个他重新认识了一遍的邻居,问道。
“这有什么好脸红的?情和欲不就跟食欲一样吗?都是人之常情,我想要有什么不妥吗?没有损人利益,也没有违反法律,当然,虽然跟当下的道德要求不太符合,没有婚姻这层冠冕堂皇的皮披着就行使交、配权,被人发现了可能会身败名裂,但这点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让人发现的。”
顾时初振振有词地说道,还下了个保证。
计明涛抬手揉了揉眉间,然后看着眼睛亮晶晶看着自己,还一脸期待的顾时初,头有点疼。
不知道顾时初看上自己什么了,难道自己这幅皮囊还能让她忽视自己的坏成分?
感觉她自从她父亲去世之后就开始放飞自我,从一个普通内向的小姑娘突飞猛进变成了胆大包天、惊世骇俗的猛女——虽然她在外人面前还装得跟以前一样。
“你不怕被抓去游街批’斗?会死人的。”计明涛定定地看着顾时初,声音低哑地说道,黑色暗沉的眼眸仿佛快要喷发的火山,压抑着一股冲破天的力量。
“死人?你未婚我未嫁,我们顶多算风流韵事,上升不到死人的地步。而且我不会让你沦落到这种地步,不,我根本不会让别人发现。”顾时初认真自信地看着计明涛的眼睛,极力说服他相信自己。
她确实有这个自信,能保证计明涛和自己的人身安全,她做事都会准备好后路。
计明涛一个地主崽子能平安活下来,还长了这么大,时不时还能吃上肉,日子比村子里贫农成分的那些村民过得还好,就说明他本身就不是什么老实憨厚、安于现状的人,反而比一般人心思更深沉,更有心计,内心也更愤世嫉俗。
顾时初正是看中了他这点,才有信心他会被自己说服,毕竟他们都不是什么安分守已的人,更不是什么好人,所以做一些惊世骇俗的事又算得了什么呢?
“答应我,对你不但没有损失,反而还能得到好处,为什么不同意呢?”顾时初带着蛊惑地说道,靠近计明涛,伸手抚上他清冷的脸。
计明涛没有跟往常一样躲开,他突然露出一个真实的笑容来,眉眼飞扬,嘴角勾起,如同枝头春花绽放,瞬间点亮了简陋的院子,这个罕见的笑容里还带着罕见的一丝丝邪气,令他刚刚还清冷的脸一下子变得生动邪魅起来,像是打开了什么封印一样,放出了恶魔。
顾时初猛地瞪大了眼睛,她没见过这样表情生动的计明涛,但是这样带着邪气的笑的计明涛比之前冷峻的他更令人沉迷,顾时初的心脏都砰砰砰地猛跳起来,仿佛要跳出胸膛一样。
糟了,她控制不住自己了!顾时初愣愣地看着他。
计明涛狭长深邃的眼斜斜扬起,看到被自己迷得呆愣住的顾时初,忍不住笑容更大了,他说:“你说得对,我是男人,会有什么损失呢?既然你自己送上门来,以后就不要后悔。”
说完他猛地按住顾时初的后颈,把她朝自己按来,低头亲了亲她的嘴唇。
顾时初瞳孔一缩,这才清醒过来,然后便是心花怒放了!
“你同意了是不是?”她高兴得眉开眼笑说道,“我不会后悔!”
计明涛放开她,收敛了笑容,带着意味深长的语气说道:“希望你记得自己说过的话,我不会对你负责。”
“当然当然!我也不用你负责!”顾时初忙不迭地回答,还想和计明涛再亲亲。
计明涛推开她,用一根手指抵着她的额头,似笑非笑地说道:“你急什么?光天化日的。”
顾时初能不急吗?她好不容易才勾搭上了人,不过现在时机不对,她只得忍耐住了,笑嘻嘻的说道:“那不是光天化日就行了吗?那我今天晚上夜黑风高再来找你?”
计明涛看着眼前直白又坦荡的女人,顿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他虽然见识过了她的奔放,但没想到她还能更奔放直接,无所顾忌,坦坦荡荡,偏偏她说着邪恶的话,神情眼睛却纯真干净极了,带着超脱世俗的坦然。
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计明涛垂下眼眸,手上抚着顾时初的柔软温暖的脸,想道。
他反正是个在世上无牵无挂的人,生活如同死水般平静,既然有个与众不同、仿佛带着许多秘密的人非要走进他的生命,那他就要好好探究一番了。
“乖,你先回家去。”计明涛按捺住心中阴暗压抑的各种想法,轻轻地对顾时初说道。
顾时初此时已经被他迷得晕头转向,自然是他说什么就听什么,乖乖地点头:“好,那我晚上再来找你。”
说着便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除了院门她便一蹦三尺高,高兴得简直要长啸一声以示庆贺,但好歹还有理智,便只蹦蹦跳跳,乐得见牙不见眼地往自己家里走。
她心愿得偿,眼看就能成功把计明涛吃掉了,能不激动吗?多日来的努力有了成果,她又对自己泡男人的本事自信满满了,瞧,计明涛这样难搞的男人都被她搞定了!
顾时初回去之后就高兴得一整天都轻飘飘的,脚都不沾地一样,乐得能飞上天了。她好不容易熬到傍晚,早早地吃过了晚饭,又好好把自己搓洗了一遍,洗得干干净净、香喷喷的,天一黑,就出门往计明涛家去了。
这地方只有他们两户人家,离得又近,倒是不担心会被人瞧见。
计明涛的院门没有锁,顾时初悄悄打开走了进去,然后就把门栓牢牢拴上了。
“计明涛!”顾时初刚进大门,就看到计明涛正坐在油灯旁便,昏黄的灯光把他骨感分明的俊脸映照得如同一座雕塑,带着震撼人心的艺术感。
“你来了。”这时候的计明涛仿佛又变回了之前那个清冷淡漠的人,白天那充满邪气的笑容仿佛是顾时初想象出来的一样,丝毫看不见了。
不过不管他清冷还是邪魅,都是俊俏极了的,顾时初立刻就扑了上去,抬起头问他:“你在等我吗?”
计明涛没有推开她,反而顺势搂住了她。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85、七零后妈让你当(15)
“我不是什么好人,如果你现在反悔还来得及。”计明涛目光沉沉地看着顾时初,低沉而充满磁性的声音在她耳边说道。
顾时初朝他露出个灿烂的笑容,眉眼一弯,说:“巧了!我也不是什么好人呢,这不正好?反悔是不可能反悔的,难道你要退缩了吗?”
计明涛听了她这话,眼眸一沉,没有再出声,而是起身打横把她一抱,坚定而不容置疑地往自己房间走去。
月光从窗外照进来,把计明涛的房间照得朦朦胧胧,屋里安静极了,只能听到两人的呼吸声。
计明涛把顾时初放到床上,随后附身压了上去,带着强烈的侵入感的气息瞬间笼罩住了顾时初。
顾时初一把拉下计明涛,把自己的唇凑了上去,行动如行云流水般,丝毫不带扭捏。
于是不知道谁把谁的衣裳扯掉了,谁把谁搂在怀里,谁的呼吸互相交融……
温柔的月光笼罩在大地上,带着来自远古的属于生命的气息。
第二天,天还没亮,顾时初睁开眼睛,抬头看见白色的蚊帐——不是她熟悉的地方!
她瞬间清醒,猛地坐了起来,却触碰到身旁温热的物体,她低头一看,眼睛瞬间瞪圆了!昨晚的记忆如潮水般涌现:她昨晚成功吃掉计明涛了。
顾时初顿时心花怒放、神清气爽了,即使身体上还残留着一丝丝不适,但她内心的满足感已经完全可以掩盖住这点了,果然生理上的需求被满足了有利于身心健康啊。
计明涛在顾时初坐起身的时候就跟着清醒了,他看见顾时初不掩玲珑的身段,上面还带着他昨晚留下的点点痕迹。
瞬间他脸上犹如火烧般发起烫来,低头找到顾时初的衣服,扔到她面前,说:“把衣服穿上。”
刚开口他就被自己沙哑低沉的嗓音惊了一下,回想起什么后,耳朵尖便发红了,但他还是强装淡定的模样,转头寻找自己的衣服。
顾时初则一边穿衣服一边欣赏他的身材,他身上的肌肉很完美,带着浅浅的小麦色,那是被晒黑的,但他的皮肤其实天生是偏白的,咳咳,这顾时初可以从他那整天被衣物掩盖的、结实的白白的臀部看出来。
穿好衣服后,顾时初拉下计明涛的脖子,亲上他的薄唇,说:“你果然很棒。”然后便带着餍足的笑容轻盈地离开了。
计明涛看着她跟往常一样敏捷清灵的背影,眼眸暗了暗,摸上自己的嘴唇,忍不住怀疑自己的能力,难道自己昨晚不够卖力?为什么她今天完全像个没事人一样?
下定了决心下次要更卖力的计明涛内心五味杂陈,他完全没想到自己真的跟顾时初搞上了。
他昨天听到顾时初的提议时,不知道怎么了,脑袋一热,居然同意了,什么道德伦理、身份顾虑全都被他抛到了脑后。
等到真的和顾时初搞完了的现在,发泄完了精力,脑袋终于清楚了的计明涛才完全冷静下来,思考自己到底是为什么突然答应她的。
虽然他平时表现得很正常,但他知道自己的内心其实很疯狂,会突然涌现一些阴暗的、毁灭性的、压抑的想法,想要带着全世界一起毁灭的愿望。
他以为自己够疯了,万万没想到顾时初比他还疯,虽然两人的疯狂不一样,但他的疯只存在那些黑暗的念头里,但顾时初的疯却是要拉着他一起来实现的。
计明涛想着,顾时初是不是因为失去了最后一个亲人,所以破罐子破摔,什么也不在乎了,才想随心所欲地疯狂一把。
他可以从她的眼睛里看到她对世界的不在意,似乎随时都可以抽身离去,就跟自己一样无牵无挂——所以才无法无天吗?
计明涛想不明白她为什么愿意和自己无媒苟合,但送上门来的肉,不吃白不吃,他垂下眼帘想着,他只是和所有男人一样,拥有天生的劣根性,所以他接受了。
这么想着的计明涛,完全没想起以前村里不是没有看上他长相身材,想找他一度春风的浪荡妇人,但对于那些女人,他都是不庸置疑地一口拒绝,可这次顾时初找上他,他却没怎么思考就同意了,完全没有挣扎。
顾时初不知道计明涛还有这么多复杂的心绪,她没心没肺的,和计明涛睡了,她觉得身体和心理都享受到了,于是她很开心,完全没有一点心理负担,甚至还期待着下一次。
刚开荤的男女是完全没有节制的,当然,顾时初也没想过要节制,她就顺着自己的心意,每天晚上都美滋滋地去找计明涛,然后和他开展一段男女大和谐的晚间运动。
吃饱喝足后,第二天两人就跟毫无关系一样,各自上工去了,即使偶尔在干活的地方遇上了也目不斜视,连话都不讲一句,像是根本不认识,完全看不出他们每天夜里的亲密交缠。
日子就这么慢慢过去,顾时初现在吃喝不愁,生理需求也有人满足,于是每天干起活来都格外卖力,弄得记工分的队员都对她惊奇不已,以为她是不是因为没了亲人,就开始奋发向上、艰苦奋斗起来。
“顾时初,你今天又是十个工分,厉害啊,跟那些壮劳力一样了。”记分员感叹地对前来还劳动工具的顾时初说道。
“是啊,最近能吃饱饭,力气大了,干起活来就更有劲了。”顾时初脸不红心不跳地说道。
“那继续保持啊,等年底就能分到不少东西,够你一个人好好过个年了。”记分员说道。
“我会的,用最充沛的精力为社会主义劳动!”顾时初挥了挥胳膊,喊了句口号,便忙不迭地离开了,省得还得听记分员的唠叨。
自从她干活不偷懒之后,她发现跟她搭话的人都开始多起来,这年头人们真是淳朴,居然会因为别人干活卖力就对人热情。
顾时初走了之后,那些排队等着记工分的人便开始议论起她来。
“说起来顾时初是不是跟之前长得不一样了,脸色好看了,身上长肉了,也更勤快能干了。”一个大嫂子说道。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86、七零后妈让你当(16)
“是啊,我看到她以前带着午饭上工,吃的居然是大米饭!她怎么有本事吃这么好的?”另一个妇人也疑惑地说道。
“我看她过得比她爹死之前还好了……”
“你说是不是她爹给她留下了什么好东西啊?”
“顾老头能有什么好东西留下?要是真的有,他受伤那时候怎么不拿出来,而是在家等死?”另一人反驳道。
“说的也是……那顾时初到底有什么本事吃上大米饭?她是不是做了什么不该做的?”
“瞎说什么呢!我之前有次看到她从山上拎了两只野鸡回来,大概是自己饿极了上山打猎了吧。”
“她一个小姑娘也敢上山打猎?真是不怕死啊,她爹还是因为上山才摔死的……”
“逼急了有什么不敢的?都快饿死了上山碰碰运气也比在家等死好吧?”
……
“对了,她还没有说人家吧?”王大娘问,“她现在这么能干,应该有不少人家会看上她啊。”
周大婶却说道:“不是说她是天煞孤星,克父克母吗?哪个不怕死的敢娶她啊?”
“快闭嘴!什么天煞孤星,你想搞封建迷信被抓走吗?”王大娘瞪她一眼,骂道。
周大婶也吓了一跳,拍了拍自己的嘴,忙说道:“呸呸!我说错了。”然后却嘀嘀咕咕地说道,“可别人家虽然不说,心里却是这样想的。”
刘二婶点头附和:“就是,她家死得就剩她一个了,不嫌不吉利啊。”
“什么吉利不吉利的,人家能干活,娶回去就多一个壮劳力,你瞧会不会有人去跟顾时初提亲!”王大娘不服气地反驳道,比起那些什么虚无缥缈的天煞孤星,顾时初勤快能干却是实实在在能挣回粮食的,那些吃不饱的人家肯定会盯上她了。
果然如王大娘所想,自从顾时初“努力上进”,能和大男人一样挣满十个工分之后,打听她亲事的人就多起来。
“……顾姑娘啊,你好好考虑一下,那户人家虽然儿子多了些,但能干活的人也多啊,等你嫁过去之后,立马就有了许多依靠,不用再孤零零自己一个人了,有男人撑腰,以后也会有孩子,热热闹闹的一大家人,多好!”邻村的媒婆李三婶极力推荐道,恨不得立马说成这门亲事。
顾时初被这些上门说亲的人烦得恨不得在大门口立上“媒婆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这会儿她便很不耐烦了,说:
“李三婶啊,你介绍的这门亲事不是坑我吗?能干活的人多但是吃饭就吃得更多啊,大家庭里人多口杂,整天为鸡毛蒜皮吵得翻天覆地,我可不想要这些热闹,我就喜欢安静的,你不用多说了,我不会同意的。”
李三婶不肯放弃,继续劝说:“不要人口多的,那家里简单,是独生子的,你想不想要?”
“不要不要!我就老实说了吧,李三婶,普通人家我是看不上的,要嫁我就得嫁最好的,总不能我现在能吃上大米饭,嫁人之后却只能吃糠咽菜吧?这到底是嫁人还是扶贫呢?对吧?”顾时初心思一转,打算以毒攻毒。
“你、你说得也对,嫁人都是为了过上好日子。”李三婶符合道,“那你说的最好的人家是指什么样的?能吃上大米饭?”
顾时初点点头,滔滔不绝道:“对,要每天能吃上白米饭,每三天还要吃一顿肉,穿的衣服也要没有补丁。聘礼要五百块钱,三转一响不能少,手表、缝纫机、自行车和收音机都要全新的,不能买二手的,家里最少三室一厅,当然最好和老人分开住,但老人要补贴我们……
男方要长得俊,不能太黑,身高不能低于一米八,年纪不能大于二十五岁。身份要是工人,每月工资最少二十块;要是农民,肯定得是每天能挣十公分的壮劳力……”
李三婶听见她这些条件,震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结结巴巴地问:“你、你提的这、这些条件都、都是真的?”
“那当然,这还有假的?我嫁人可是为了过上好日子,而不是倒贴,陪人过苦日子的,提这些条件已经是最轻的了,要是连这些条件都满足不了,那怎么配得上我?”顾时初理直气壮地说道,抬着下巴,一脸高傲地看着李三婶。
“有这样的条件人家都能娶天仙了!还会娶你?”李三婶憋得满脸通红,瞪大了眼睛看顾时初,像是完全没想到她是这么一个没有自知之明、厚颜无耻的人。
“我就是天仙啊!”顾时初大言不惭地说道,“我年轻漂亮、聪明能干,娶我这样的妻子,能保他三代子孙飞黄腾达!”
李三婶的眼珠子简直都要掉到地上了,看顾时初跟看怪物一样:“这种话你真是说得出口啊?你这是想高攀想疯了吧?”
顾时初哼了一声,说:“怎么就是高攀了,我就这点要求而已,要是达不到的,李三婶你就不用说了。”
李三婶此时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她开始认真地打量顾时初,思考她是不是真的精神出了问题,否则怎么会提出这样的说亲条件?
顾时初却在心中沾沾自喜,不愧她以前穿越到现代时在网上看过那么多奇葩相亲贴,她把条件改一改就能拿来自己用了,就不信她不能成功把媒婆和男方吓跑!
果然要以毒攻毒才行啊,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只有把自己变成个极品,才能吓退前来的提亲的人,她都提出这样的条件了,看谁还敢来觊觎她!
为了清静一点,顾时初都只能自污了,幸好她不在乎名声这种玩意儿,嫁不出去正和她心意呢。
没过多久,顾时初的极品相亲条件就传遍了整个周家村,她每天出去干活,都有人来问她是不是真的要五百块聘礼和三转一响才能嫁。
顾时初都承认了,还跟他们补充完其他的条件,说是少一条不满足的都不行。
于是其他人便都觉得她真的疯了,还拿她这些条件来嘲讽她,说她脸皮厚、眼光高到天上了,说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顾时初完全不在意他们的冷嘲热讽,一样吃得好睡得香,什么事都没有,想上门说亲的人果然销声匿迹了,还了她一片清净。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87、七零后妈让你当(17)
这天难得不用上工,休息一天,计明涛不见踪影不知道干什么去了,顾时初找不着他,便去了小河边,准备摸些石螺回来炒,这点小肉炒好了味道可是香喷喷的。
河边里已经聚集了很多妇人小孩,妇人聚在一起洗衣服,说东家长道西家短的,小孩们则在河边玩水捉鱼,倒是很热闹。
顾时初一边摸着石螺,一边听着妇人们说话,便听到李丹阳要和周卫国成亲了。
顾时初挑了挑眉,李丹阳果然达到自己目的了。
“周建鸿啊,你爹要给你娶后妈了,啧啧,以后你们可就惨了,后妈会骂你打你!”一个嘴碎的女人看到在河里蹦跶得正欢的周建鸿,便故意对他说这话。
周建鸿一听,顿时生气了,拧着眉头说道:“才不会呢!我爹说有了新娘,家里地里的活都有人干了,我奶奶也能歇歇,我弟弟妹妹也有人带!后妈可不敢不对我们好!”
“啧啧,周卫国真不是个东西,新娘子还没进门就惦记着要人家干活了,这可不厚道。”另一个婶子听见周建鸿的话,忍不住撇了撇嘴道。
“那还不是李丹阳自找的,明知道嫁过去就要当后妈伺候前面留下的孩子,还巴巴地非要嫁,看她能得什么好。”
“这也没什么不好的吧?起码周卫国每月有工资拿,不愁日子过不下去啊。”有不赞同的就说道。
“那点子公子要养一大家人,还不如咱们村里儿子多的人家过得宽裕呢。”
……
顾时初慢慢地摸着石螺离那些妇人越来越远,等到了小河上游的榕树林边上时,便看见两个眼熟的男女正在吵架。
这可真巧了,女的不正是就要嫁给周卫国的李丹阳吗?她面前的正是魏少成,原来魏少成听到她真的要跟别人成亲了,不死心地非要找她出来再对质。
李丹阳被他烦得不行,害怕他再纠缠下去会被人发现,于是只得约他到这榕树林说清楚。
这会儿李丹阳正对魏少成破口大骂,魏少成苦苦哀求她不要嫁给周卫国,还是等他以后回城了肯定能带她去城里好好过日子。
李丹阳早就知道他是个什么东西,自然一点儿都不信他的话,狠狠地把他骂了一顿。
魏少成恳求不成,居然豁出去了拉住李丹阳的胳膊,低头就想亲她。
如果顾时初不是知道这两人的前情后事,都会以为这两人是你追我跑、强取豪夺、虐恋情深之类的狗血剧男女主了,瞧这还强吻起来了……
顾时初看真人版的戏看得津津有味,刚转头看向别处想洗洗自己的眼睛,就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不远处的草丛里,定定地看着自己。
……这可真是太巧了,不正是一大早就不见人影的计明涛么?他眼神复杂地看着自己,又看看那边还在纠缠的男女。
顾时初不知道怎么的有些心虚,明明她没做亏心事,只是躲在一边看戏而已。
她悄无声息地从河里爬出来,提着小桶乖乖地朝计明涛那里走去。
“你怎么在这里?”顾时初压低声音问他。
计明涛提了提自己手中的东西,黑沉沉的眼睛定定地看着顾时初,像是在等她解释。
顾时初若无其事地笑笑,装作自己并没有偷窥时被捉个正着,露出惊喜的笑容说道:“原来你来捉竹鼠啊,真厉害,这竹鼠真肥!”
计明涛看她这幅躲避话题的模样,也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他本来想问她为什么要躲在河里看人家谈情说爱,想知道她是不是看上了魏少成,毕竟魏少成长得也不错,顾时初从来没掩饰过她喜欢好看的男人……她是不是要移情别恋了?
越想越觉得是这么一回事的计明涛,看着顾时初此时脸上的笑容就忍不住憋了一团火,她既然能看上自己,那是不是也能看上魏少成?她是不是腻了自己了?
“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顾时初敏锐地感受到了计明涛心情不好了,看着她的眼神都锐利了许多,便问道。
计明涛抓住她的胳膊,把她拉得远离了小河和榕树林,才冷冷地问她:“你是不是看上魏少成了?”
顾时初震惊地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说:“你怎么会这么认为?我眼光有这么差?”
计明涛听到她这么说,刚刚升起的怒火瞬间灭了,眼神都柔和了不少:“那你干嘛偷看他?”
“我没有偷看他,你没看见他旁边还有个李丹阳吗?我是凑巧罢了,摸石螺摸到那里就发现他们两个在摊牌。”顾时初解释道,然后又八卦地对他道,“李丹阳和魏少成之前在谈对象呢,现在李丹阳要嫁给周卫国了,魏少成当然要找李丹阳问她为什么要答应和别人成亲啊。”
计明涛对别人的桃色绯闻没有兴趣,他知道顾时初只是八卦,并没看上魏少成就安心了不少。
“别人的事你少掺和,免得沾上一身是非。”计明涛告诫她。
“好了好了,我也没掺和,这不是凑巧撞到了吗?”顾时初笑嘻嘻地说道,然后像是想到了什么,恍然大悟地问他,
“你是不是以为我看上魏少成了偷偷跟着他到这儿的?哈哈……你是吃醋了吗?”
“没有,你想太多了。”计明涛冷着脸否认,眼神游移,两只耳朵尖却红透了。
顾时初爱死了他这幅口是心非的模样,她把手中的小桶往旁边一撇,飞扑到计明涛身上,两条腿都缠到他腰上去了,整个人像个树袋熊一样挂在他身上,嘴巴凑到计明涛脸上就是一顿乱亲。
“你放心,我最喜欢你了,除了你我谁都看不上!我的眼光可是很高的……”顾时初把人亲得满脸通红,便毫不吝啬地说了一通甜言蜜语。
计明涛一只手上还提着竹鼠,只能用剩下那只手托在她臀部,生怕她从自己身上掉下来,可他嘴里却不跟身体那样诚实,顶着一张红透的俊脸说她:“你赶紧下来,小心被人看见!”
顾时初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不会有人看见的,我刚才查看过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88、七零后妈让你当(18)
计明涛一边托着她,一边跟做贼似地看向四周,生怕有人突然出现。
顾时初看见他这模样,笑得直颤抖,这人平时一向面无表情,一脸淡漠,现在却完全没有以往的镇定,紧张得不行,这反差让顾时初乐得不行。
计明涛恼羞成怒,低头也啃上了顾时初的嘴唇,激烈地亲着她,丝毫不给她喘气的机会,把她亲得气喘吁吁,再也没精力张嘴叭叭叭了。
顾时初被放开之后,心跳激烈得要从胸腔跳出来一样,太刺激了,没想到计明涛这次反应这么大,比在家里时强势多了。
顾时初眼睛越发亮了,她抱着计明涛的脖子,一脸促狭地说:“现在我们是野鸳鸯了?”
计明涛俊脸一黑,刚升起的遐思一下子就没了,说:“你能不能说点正经的?”
“说得那么正经干嘛?我们现在干的就不是正经事啊。”顾时初理直气壮地说道。
计明涛:……
这倒也是,不,险些让她带跑了,计明涛冷着脸用手把她从自己身上扒拉下来。
顾时初只得遗憾地收了手,再逗下去,这男人就要生气了。
“咱们现在就回去吗?”顾时初看了看自己的小桶,说,“我这石螺也够炒一盘子了,等晚上我炒了和你一起慢慢挑着吃,我做的辣炒石螺可有味了。”
计明涛点点头,跟她说:“你先回去,我还要再上次山。”
顾时初没有多问,便说:“那好吧,注意安全,别把自己弄伤了。”
“我知道。”计明涛说着,把手中的竹鼠递给她:“竹鼠你先拿回去。”
顾时初没有跟他客气,一手拎着自己的小水桶,一手拎着竹鼠回家去了。
路过榕树林的时候,发现李丹阳和魏少成都不见了,应该是吵完就回家了。顾时初也没在意,李丹阳都要出嫁了,想必魏少成算计不成应该偃旗息鼓了。
回到村里的时候恰好遇到李丹阳的母亲,李母看见她拎着竹鼠,羡慕地感叹道:“哟,顾丫头你捉了这么肥一只竹鼠!能吃好几顿了!是在哪儿捉的啊?我让我当家的也去碰碰运气。”
这年头虽然什么都属于公家,但一般人自己私底下寻摸到的小猎物却是属于他们私人的,除非捉到的是大野猪、大狍子之类的大东西,才不能自己独享,要会分给村里人。
所以李母看见顾时初捉到那么肥大一直竹鼠就很眼热了,毕竟现在谁家都很少能吃上肉,顾时初这只竹鼠看着就有七八斤重,能吃好多顿了,李母能不羡慕吗?
顾时初笑着回答道:“就在后山那竹林捉的,它藏得严实,我也是花了好大功夫才捉到。”她睁着眼睛说瞎话,反正除了计明涛,谁也不知道这竹鼠根本不是她捉的。
“这样啊,你也太好运了。”李母眼馋地盯着竹鼠道。
顾时初只是笑笑,走得远了,李母才记起来喊她:“顾丫头啊,这个月初八我那女儿就要出嫁了,你来吃喜宴啊。”
“好的,李婶子,我到时候会准时去的。”顾时初一口答应了,倒不是因为她与李丹阳家有多亲近,而是周家村人口没多少,家家都沾亲带戚的,一家办喜事,基本上全村都能去喝喜酒。
顾时初跟李家没有什么恩怨,不去喝喜酒就不太妥当了。
初八那天,顾时初看着时间,带了几个鸡蛋当贺礼,便去了李家。
李家嫁女儿自然很热闹,顾时初送上贺礼后便跟着众人去了李丹阳的房间里,看新娘子。
这年头的婚礼都很朴素,但李丹阳却打扮得很喜庆,上身穿着一件红格子的上衣,虽然不是大红的,但却是新衣裳,衬得她红光满面。
周围的婶婶嫂嫂都在打趣李丹阳,李丹阳羞红着脸坐在床上,被人打趣着,含羞带怯,满脸都是得偿所愿的兴奋。
顾时初走上前,对她说道:“李丹阳,恭喜你啊,祝你新婚快乐,生活如意。”
李丹阳听见顾时初的声音,猛地抬头,看见果然是她,脸上的羞红瞬间变白了,刚刚羞涩甜蜜的笑容也变得僵硬起来,她不知是心虚还是尴尬,好一会儿才结结巴巴地说:“谢、谢谢你的祝、祝福。”
说完便再也不敢看顾时初了,她显然对上顾时初是心虚的,大概觉得自己抢了她的如意郎君,以后那几个大有出息的继子女也抢走了,说起来就等于抢走了顾时初命里该有的荣华富贵啊。
要是顾时初知道了,还不得找她拼命?李丹阳能不心中有鬼才怪。
顾时初瞧见李丹阳不自在的脸色,便心知肚明她的想法了,其实她大可不必觉得心虚,因为就算她不把周卫国抢走,顾时初自己也不会要他。
一个死了老婆、带着孩子的老男人,哪里比得上青春年少、俊美可爱的计明涛?顾时初就是瞎了眼也只会选择计明涛。
李丹阳只想着抱上周家人的大腿之后尽享荣华富贵,却不想想在荣华富贵之前,还要熬好长一段时间啊,那段时间里她作为一个继妻、后娘,可不是那么好过的。
起码在原主的记忆中,在周卫国辞职下海、四个继子女成才之前,原主都像个老妈子一样,要伺候一家人的吃喝拉撒,每天忙得脚不沾地,生生把自己累成了黄脸婆。
而等周卫国发达,四个孩子也长大成才了,原主早就累出了一身病痛,每天忙着吃药上医院,哪有好心情、好身体来享受?
周卫国看她这个黄脸婆也看腻了,偷偷在外面养了好几个年轻貌美的女人。
几个继子女忙着工作,且对任劳任怨的原主并没有多深的感情,毕竟享受惯了她单方面的付出,只觉得她为他们做什么都理所当然,自然对她没多少感激。
等她老了只是给她钱财让她有钱看病吃药就行了,至于她一个人孤零零没人陪伴、不能享受天伦之乐?
别想了,没把她赶出家门,还养着她,就已经是他们几个当继子女的心地善良了。
就这样,外人都还说他们孝顺,有感恩之心呢,对待一个继母都做得这么厚道。
因此,李丹阳上辈子看到的他们母慈子孝、原主跟着飞黄腾达之类的新闻都是表面做出来让人看的,根本不是真实情况,李丹阳却把那当成真的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89、七零后妈让你当(19)
顾时初有些烦恼地看着自己那被撕破的上衣,瞪了计明涛一眼,说:“你把我衣服撕坏了,这可是我仅剩的三件薄衣服!现在好了,我只有两件上衣换着穿了。我都让你动作轻点了,你还那么激烈!”
计明涛有些脸热地看着那被他昨晚上不小心撕破的上衣,摸了摸笔挺的鼻子,有些心虚地说:“我会赔你。”
“那我现在穿什么?总不能穿你的吧?”顾时初用被子裹着自己的身体,怒视他道。
计明涛从床头那个古老破旧的箱子里找出他的针线,飞快地扫了一眼床上的顾时初,自知理亏:“那我帮你缝好了再穿。”
说完他很自觉地捡起顾时初的破上衣,坐在椅子上就低头缝起来。
顾时初看到他那么贤惠的模样,像个乖巧地给丈夫缝衣服的小妻子,心中忍不住发笑,衣服破了的气闷都消失了。
幸好上衣只是被撕裂了,只要缝合起来就好,所以计明涛没用多长时间就补好了,只是上面缝好的几条缝跟蚯蚓一样,十分难看,显然这衣服是毁了。
计明涛看见之后越发心虚了,他脸上虽然依旧没什么表情,但却再次保证道:“我会买几件回来赔给你。”
顾时初接过衣服穿上,翻了个白眼,说:“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我没有布票,有钱也买不到,你买回来的话,我给你钱,你给我出布票就行了。”
计明涛闻言,又从柜子里掏出几张票子递给顾时初:“给你。”
顾时初接过来一看,有肉票、油票、布票,甚至还有一张收音机票,她有些吃惊,问:“你怎么有那么多票?自己没用吗?”
计明涛黝黑清亮的眼睛看着她,毫不在乎地说道:“挣来的,合法。”
顾时初拿了那张布票,然后把其他票还给他,说:“那我拿布票就行了,衣服我会自己买,你不用给我买了,其他票你自己收着吧,我不需要。”
计明涛定定地看了她一眼,说:“给你的,我还有。”
“不用了,无功不受禄。”顾时初坚决地把票塞到他手上,还给了他,她并不缺吃穿,也不想多拿计明涛的东西。
计明涛见她非常坚定,只好把票收了回来。
“喔,对了,明天是城里赶集的日子,我要去一趟,正好把衣服买了,我就不来你这儿了。”顾时初想起这事,便跟计明涛说道。
计明涛想了想,点头:“我也有点事要做。”
顾时初回到自己家之后,打算盘点一下明天要带去城里换东西的物资,她的半生空间里之前的东西很多,各种粮食猎物也有,只可惜在这个年代她并不能随心所欲地使用,连食物都得偷偷摸摸自己一个人吃,不敢让人知道。
至于那些珍贵的古董珠宝更是不能拿出去,少量的金银倒是可以拿去黑市换钱,只不过她现在连黑市在哪儿都没找到,金银自然就暂时毫无用处了,要是她明天找到了黑市,倒是可以看情况兑换一点钱。
还有布料之类的,顾时初半生空间里存放着的都是她在以前的世界里收集到的各种珍贵布料,比如绫罗绸缎,不珍贵她还不稀罕收藏,她哪里知道自己突然会穿到这物质极度短缺的七十年代来?
害得她根本不敢穿那些一看就价值不菲的布料做的衣裳,而收集到的成衣跟七十年代也格格不入,她更不可能穿出去。
于是这就造就了她穿越到这里快一年了,依旧没什么衣服穿的原因,还得她自己想办法换布票去城里买衣服或者布料。
为了不引人怀疑,她得找些适合的东西去黑市换其他的物资。
顾时初在伴生空间的山林里找到野鸡的鸡窝,淘了好几窝的野鸡蛋,又去河里捉了四五条鱼,打算明天拿去集市看能换回什么东西来。
第二天一早,她就跟着村里赶集的人一起走路去城里了。
周家村离县城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这条路没有公共交通,大家只能靠自己走路去,幸好顾时初早早养好了身体,还练了一身武,走这点路并不算累。
其他赶集的村民也带了自己家的东西去换物质,是换,并不是卖,这年头做买卖是搞资本主义,哪个不怕死的敢做?
因此大家就恢复了古时候的以物换物,这便没那么敏感了,但其实也涉及一点小钱,不过大家心照不宣,并不说出来而已。
顾时初瞄了瞄其他村民带的东西,果然大多数都是自己养的鸡下的蛋,还有些从山上找的木耳干、蘑菇干之类的山货。
知青们一无所有,都是两手空空的,根本不会带东西去赶集。
顾时初注意到这次有好几个眼生的知青,大概是刚来不久的,还没有被现实打击得浑浑噩噩,所以一路上叽叽喳喳的倒是很多话讲。
“哇,这几条鱼好肥啊,你自己捉的吗?”一个梳着两条辫子的年轻女知青看到顾时初水桶里的鱼,惊讶地问道。
“是的,打算拿去看看能换点什么东西。”顾时初笑着回答道,“你是刚来的知青?叫什么名字?”
“我叫张伟红,从青城来的。”女知青脸红红地回答道,她眼睛还看着顾时初的鱼,有些遗憾地说道,“要是我早知道你有鱼,我就拿东西跟你换两条了,也省得你大老远地提去县城卖。唉,我都好久没吃过肉了。”
“你要的话我过几天再去河里捉,到时候告诉你。”顾时初无所谓地说道,她伴生空间那条河里鱼多得很,长得又肥又大,顾时初拿出来的这几条都是特意找的比较小的了,否则要是把大的捉出来,肯定会把人吓死,让人以为鱼成精了。
“好啊,就这么说定了!”张伟红高兴地说道,她一看就是家里条件比较好的,家人对她也疼爱,所以才能毫不犹豫就预定顾时初的鱼。
顾时初看着她迫不及待的模样,仿佛看见了一条待宰的大肥鱼,她立刻眼睛一亮,盯着张伟红,压低声音,说:“我还能捉到野鸡野兔之类的,你要吗?”
张伟红也激动了,立刻回答:“要!你要钱还是票?”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90、七零后妈让你当(20)
“嘘,这些事我们回去再说好吗?”顾时初连忙阻止她,做这种事得低调点,否则要是被人告发了那就不死也脱层皮了。
张伟红露出个了然的表情,神色一凛,便没有再提起这事,不过她们心里已经有谱了。
顾时初突然想起现在已经是七一年,还有五年就恢复高考,于是她问张伟红:“你现在几岁了?读完初中还是高中?”
张伟红说起自己的学历就一脸自豪:“我十八岁,高中毕业了!我在学校时的成绩可是数一数二的!”
顾时初捧场地露出个羡慕惊叹的表情,说:“哇!你也太厉害了,那你肯定很喜欢读书了,下乡的时候有没有带了书本来继续学习啊?”
“当然有,我把我高中的课本都带来了,想有空的时候看看,复习复习,我爸要我在干活的时候表现积极些,这样就能被推荐去上工农兵大学了,我可从来没放下过学习。”张伟红自豪地说道,现在高中学历已经很高了,但她是有追求的人,还想上大学呢,自然要时不时复习一下知识,免得真的上了大学后落后于人。
顾时初心中一喜,立刻道:“你果然是勤奋好学的人,肯定能成功上大学的。对了,我能不能借你的书来看看啊?”
她一脸不好意思地对张伟红说道:“我上了一年初中就没钱继续上了,很羡慕你能上到高中,高中的知识肯定跟初中不一样,高深很多吧?可惜我没有这个福气继续学习,所以想着能看一眼高中的课本也好,这样我也能算是跟高中沾点边的人了……”
顾时初说得这样诚恳,张伟红瞬间就被她对学习和知识的“诚恳和认真”所打动,立马拍着胸口豪爽地说道:“你能有追求知识、不断学习的精神,我当然会把课本借给你看了!你要是看不懂,我还可以教你。”
她这么热情淳朴地要帮自己,顾时初都有点内疚自己的目的并不是她想象中那么单纯了。
“谢谢你,我一定会好好爱护你的书本,有不会的也会跟你请教。”顾时初感动地对她说道,想着张伟红对自己这么真诚,那等高考快恢复时她就提前提醒张伟红,让她能有更多的时间复习,这样她考上大学的可能也能更大些。
顾时初自然也要考大学的,她不可能一辈子留在周家村当村姑,而考大学是这个时代最方便、最靠谱的进入城里的方法。
只有在大城市里,顾时初才能过得如鱼得水,自由自在,没有那么多束缚。
原主虽然没能读高中,但小学学完了,初中也读了一年,她再找张伟红补补课,那考上大学虽然会令人震惊,但也不会那么引人怀疑。
本来顾时初还担心没办法找到高中的课本,没想到张伟红就有,倒是省下她许多事。
计划好了未来几年的学习任务,顾时初心情很愉悦,走路都格外有劲。
一个多小时后,他们就到了县城,顾时初跟同样带着鸡蛋的大婶到了供销社里,把鸡蛋还给供销社,然后便分道扬镳了。
她找了个偏僻无人的地方,进入伴生空间把自己伪装成了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瘦削中年男子。
以前追踪打探的本事还没有忘记,顾时初很快便顺着痕迹找到了隐秘的黑市。
黑市里的人都很警惕,讨价还价的声音都压得很低,大家都是随时防备的状态。
顾时初提着水桶里的鱼站在路边上,等待有意向的客人来问价。
很快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女人看到她水桶里活蹦乱跑的鱼,低声问道:“这鱼怎么卖?”
顾时初在供销社里就了解过物价了,于是回答道:“八毛一斤。”
“这么贵?供销社里卖的才五六毛一斤!”中年女人惊讶地说道。
“供销社要肉票,我这不用啊,当然要贵些,况且我这鱼长得多好,肉肥骨少!营养价值又高,最适合家里老人小孩吃了。”顾时初推销道。
中年女人有些犹豫,喃喃道:“这也太贵了……能不能便宜点?七毛一斤?”
顾时初断然拒绝:“不行!我这鱼不愁卖。”
中年女人见她拒绝得这么坚定,只得咬了咬牙,说:“那给我称条小的。”
顾时初便找隔壁卖菜的借了称来称了一条鱼给她:“五斤三两,给我四块两毛就行了。”中年女人肉疼地付了钱,提着鱼快步离开了。
剩下的几条鱼顾时初也没用多久就卖掉了,她还从伴生空间里拿了之前她采摘的木耳、香菇等山货出来卖,这些东西都是耐放的,因此也很受欢迎,没过多久,顾时初就挣了快一百块。
有了钱,她立刻就从卖家变为买家了,这黑市里卖的东西还挺多挺杂的,顾时初一个摊子一个摊子地看过去,看到想买的就买,出手干脆豪爽,于是一时间大家就开始跟她推销自己的东西。
“有瑕疵的布,大兄弟要不?”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拉住顾时初的胳膊,低声问道,“只是颜色染得不好,不妨碍用的,还是蓝色的,做衣服很耐脏、耐穿。”
顾时初停住脚步:“拿来看看?”
年轻男人便把她拉到一个隐秘的角落里,给她看布。
顾时初看了看,这些布果然染色染得不好,图案都晕染了,不过使用是完全没问题的。
顾时初虽然想穿得好些,但她空间里的不用能,而她只有计明涛给的那张布票,完全没办法买到足够的衣服或布料,因此她不得不入乡随俗,买这些瑕疵布自己做衣服。
“怎么卖?”顾时初问。
“两块一尺!”年轻男人说道。
“这也太贵了!还是瑕疵布呢,又不是正常完好的,就不能便宜些吗?”这回讨价的轮到顾时初了。
年轻男人翻了个白眼:“兄弟,这不要布票啊,你还想怎么便宜?我拿出来卖可是冒了很大风险的。”
顾时初无语,只觉得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回轮到别人拿这话来怼她了,讲价无果,她只得按两块一尺的价钱买了四尺的布。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91、七零后妈让你当(21)
正当顾时初要满载而归的时候,忽然看见一个有些眼熟的身影,她定睛一看,那人的长相也有点眼熟,只是她一时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突然她猛地瞪大了眼睛,惊愕不已,这身高、这脸部轮廓、这眉骨和鼻梁!不正和自己那“蓝颜知己”计明涛一模一样么?
计明涛虽然做了伪装,把本来英俊的样貌丑化了七分,肤色也涂黑了,变成了个面目平凡的男人,但他的身高、脸部轮廓和骨骼却是怎么也改变不了的,顾时初自己就是个伪装高手,仔细一辨认就认出了他。
伪装的手法很巧妙,真不愧是她的枕边人,顾时初对他的满意度又上升了。
顾时初很早就发现计明涛私底下的生活挺滋润,就猜到他肯定有另外的挣钱的方法,这会儿看见他出现在黑市,便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了。
遇到了熟悉的人,顾时初就没有急着走了,她想要看看计明涛是卖东西还是买东西。
伪装后的计明涛从带着的包里拿出几只手电筒,摆在摊子上,然后又掏出几只手表,便等着人上前来询问。
顾时初看见他拿出来的东西后,忍不住有些震惊,她因为计明涛就算是卖东西也应该是卖些猎物之类的,却没想到他居然卖的是这些!
手电筒和手表在当下可是十分稀缺且珍贵的东西,算得上奢侈品了,也不知道计明涛是从哪里弄来的,甚至还不只是一只两只。
计明涛这次刷新了顾时初对他的认知,这男人果然不是个简单的。
知道他要卖什么之后,顾时初便没有兴趣再待下去了,她提着自己的东西离开了黑市,回到偏僻无人的小巷卸了妆,又变回了“淳朴的农村姑娘”。
顾时初还特意去逛了逛这会儿的百货中心,因为这天是赶集的日子,附近几个村庄的村民都出城了,因此这个百货中心还挺热闹的,不过大家这会儿都穷,手上没什么钱,因此大多数都是来看看、长长见识的,真正花钱买的却比较少。
顾时初本来想看看有没有卫生巾卖的,然而一问售货员,态度傲慢的售货员瞪着眼睛不悦地问:“卫生巾?什么卫生巾?我们这儿只有卫生纸,没有什么卫生巾!”
顾时初愣住了,难道这时候还没有卫生巾卖么?那她以后可怎么办?她之前来了月事都是用伴生空间里以前某个世界存下来的卫生巾,但现在那些卫生巾都被她用完了,她这才想着要来买,但她万万没想到,这会儿种花国居然还没有引进卫生巾这种东西!
“那女人每个月来了那个之后用什么东西啊?”顾时初连忙问售货员,该不会还得跟古代一样用月事带吧?
“你是说月事带吧?月事带就说月事带呗!说什么卫生巾啊!”售货员翻了个白眼,找出角落里几条黑色的条状布袋,“你要几条?!”
顾时初一脸哀戚地挑了三条,说:“就这三条吧。再要几斤卫生纸。”
售货员见她真的要买,脸色才好看了些,又找出卫生纸给她。
顾时初脸色沉重地提着这些卫生用品离开,她以前在古代是迫不得已才用月事带,而现在她到了现代,却没想到依旧要用。
但她在古代就算不是出身富裕,也能自己挣钱,所以她的月事带都用干净棉花来填,用完就丢,而不是跟贫民家的女儿一样用草木灰。
可是现在这个年代,棉花并不是随便就能买到的,顾时初有些发愁,她开始后悔以前没有在伴生空间里种过棉花了,否则她就能自给自足。
到了下午四点多的时候,同村的人都在约定好的地方聚集了,顾时初便跟着一起回家。
她手上提了不少东西,背上还背着一个袋子,张伟红凑过来一脸惊叹地问她:“时初,你买了什么东西啊,这么多!”
顾时初笑了笑,说:“都是生活必需品,油烟粮食之类的,我难得来县城一次,当然把要的东西都买了,不知不觉就买了这么多。”
张伟红问:“要不要我帮你提一些?回村要走这么远,你会很累。”
“不用不用,我力气很大,平时下地干活跟壮劳力一样能挣十个工分,拿这些东西走路对我而言并不累,我就不劳烦你了。”顾时初连忙拒绝道。
张伟红见她真的没有吃力的感觉,便没有再说了,不过她又看上了顾时初背着的背包。
“你这个背包真好看啊,还方便,用两根带子背在身上肯定比一根要好背吧?哎,我怎么没想到背包还可以做成这个样子呢?”张伟红惊奇地说道。
“这叫双肩包。我自己胡乱做的。”顾时初说道,这年头大家的包大多是手提或者单肩的,双肩包比较少见,张伟红才觉得新奇。
“这样背在背上,不用手拿,还能腾出两只手做别的事,时初,我也想要一个这样的背包,我能不能学着做一个?”张伟红恳求地看着顾时初。
顾时初点头:“当然可以,我可以教你。哎,你教我学习高中知识,我教你做双肩包,咱们这是互帮互助呢。”
张伟红一听高兴极了:“对啊,我一定会好好教你的!”
因为有张伟红这个叽叽喳喳活泼的女孩子在,顾时初没觉得多累就回到了村里,约定好张伟红上门拜访的时间,顾时初便回自己家了。
晚上的时候她没有去找计明涛,计明涛却自己过来找顾时初了,手上还拿着什么东西。
“给你买的衣服。”计明涛从布包里拿出两件上衣,一件是棉布的蓝色女式中山装上衣,另一件是灰色的确良断袖衬衫,这两件衣服在这时候的人看来已经很时髦了。
然而以顾时初的眼光,怎么也看不上这样的衣服,但这是计明涛给她买的,别人的好心她不能嫌弃,于是只得作出惊喜的样子,拿过来,说:“真好看,我很喜欢,谢谢你啊。”
计明涛见她这么欢喜,也忍不住微微勾起了嘴角,心里想着百货中心的售货员果然没说错,只要是姑娘家,就很难不喜欢这样的衣服。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92、七零后妈让你当(22)
“我试试看合不合身吧。”顾时初说着就脱掉身上的睡衣,要换上那间的确良衬衣。
计明涛没想到她直接在自己面前就要脱衣服,脸上发热,他们虽然早已经坦诚相见不知道多少次了,但猛然间看到顾时初这么不见外的举动,他还是有些不自在。
然而他没有脸红多久,目光飞快扫过顾时初玲珑的上身时,就敏锐地发现她白皙的肩膀上那突兀的红肿。
“你肩膀是怎么回事?受伤了?”计明涛顾不上羞涩,按住顾时初的身子,盯着她肩膀上的红痕,语气低沉地问。
顾时初瞄了瞄自己肩膀上红肿的痕迹,毫不在意地说道:“今天去县城赶集买了不少东西,我背着回来,可能是有点重,背得久了肩膀就变成这样了,很快会好的,不用管它。”
计明涛两道剑眉的皱了起来,见她这么不在乎自己的身体,便有些生气:“都伤成这样了还不管,等着它发炎吗?把衣服穿好,去找村医看看。”
顾时初只觉得他大惊小怪,摇着头道:“不用这么麻烦,我只是皮肤细嫩,伤到一点点就红肿,其实并没有看起来那么严重,等过两天就消肿了。”
计明涛满脸不认同地拿他那双黑黝黝的眼睛看她:“你这样不痛吗?万一留疤了怎么办?”
顾时初见他比自己还要在意,忍不住笑眯眯地说:“不怎么痛,忍忍就好了,留疤也没关系,难道我肩膀上留疤你就嫌弃我了?”
计明涛一脸凝重,拧着眉说:“不要说这些嬉皮笑脸的话,身体是你自己的,你自己都不保重,还有谁在意?”
“你不就很在意?”顾时初笑嘻嘻的,说:“没想到计哥哥还是这么怜香惜玉的人呢,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肯定不能放任这些伤不管了。不过计哥哥,我家里没有伤药怎么办啊?”
计明涛听着她娇滴滴地故意喊他“计哥哥”,就心中忍不住一热,耳朵就红起来,他移开自己的眼睛,说:“我家里还有些伤药,不过你最好去村医那里,让他给你看看。”
“不用了,计哥哥的伤药肯定比村医那里的好,我就要用计哥哥你的!”顾时初故意这么说道。
计明涛却点点头,一本正经地说道:“我的伤药是用家里祖传的药方,我自己配制的,效果确实比较好,我现在回去拿给你,你就在这里等着,不要乱动。”
说完他就回去拿药去了。
顾时初低头看了看自己肩膀上红肿突起的伤痕,忍不住叹了口气,这个床伴这么贴心温柔,等以后她要离开了,那得多舍不得啊!
不过能有这几年的同床共枕已经是她离经叛道偷来的了,不要强求太多,尽情享受就好。
顾时初这么一想,便很快就把这点感慨抛到脑后了,继续没心没肺地拿起新衣服来试,这会儿不试,等待会儿计明涛给她上药之后就不能试了。
计明涛不愧是丈量过她浑身上下的男人,给她买的衣服十分合身。
听到计明涛的脚步声后,她连忙脱掉新衣服,计明涛果然很快就进来了。
他只盯着顾时初的肩膀,目光丝毫也没有下移一点,就跟个不近女色的正人君子似的,目不斜视,只专心致志地帮顾时初上药。
顾时初歪着脑袋看着计明涛,他那浓密修长的睫毛垂下来,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他格外秀气精致,高挺的鼻梁和优越的眉骨让他的脸部轮廓显得分外立体好看。
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这个正认真地给她上药的男人,真是该死的诱人!
顾时初很想直接把人按倒在自己床上,但她这会儿才觉得身体疲累,肩膀上的伤口也隐隐作痛,寻欢作乐的心思就熄灭了大半,只得就着灯光欣赏欣赏美男子。
“好了。”美男子如大提琴般充满磁性的嗓音在顾时初耳边响起,顾时初才从他的美、色、中清醒过来。
计明涛又叮嘱道:“这两天伤口注意不要碰水……要是上工的话就做些轻松些的活,不要挑挑担担,免得伤口发炎,更加严重。”
“好的,谢谢计哥哥,那计哥哥要不要留下来监督我啊?”顾时初笑眯眯地说道,计明涛瞄了她一眼,没再理会她的调侃。
而是拿起她的睡衣,轻手轻脚地给她穿上,像给小孩子穿衣服一样。
顾时初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你笑什么?”计明涛不知道她又古灵精怪地想到哪里去了,无缘无故就发笑。
“我笑你进步很多了,你现在不但帮我脱衣服越来越熟练,连帮我穿衣服都熟练了,以前你脱我的衣服都是笨手笨脚的,我还记得你第一次……”
“闭嘴!”计明涛瞪着顾时初,额角的青筋都要爆出来了,他就不明白顾时初脸皮怎么这么厚,连两人房里的这点私人事情都能拿出来讲。
他顺着顾时初的话就想到两人第一次肌肤相亲时,他表面上很镇定,一副“一切都在他掌握中”的模样,然而真正做起来却慌里慌张的,还一味地要解顾时初上衣的扣子,摸黑找了半天都没找到扣子,直到顾时初自己脱了,才发现她的上衣并没有扣子……
顾时初当时就乐得哈哈大笑,事情险些没能继续下去。
计明涛想起这件事就觉得尴尬羞耻,然而他又要装作毫不在意顾时初的取笑,这就装得很辛苦了。
“好了好了,我不说了,计哥哥不要害羞。”顾时初见他要恼羞成怒了,连忙安抚道。
计明涛红着一张俊脸,冷冷瞪了她一眼,才拿过他刚才从家里拿来的手电筒,说:“这个留给你用,电池用完了就找我要。”
顾时初看见手电筒,有些惊讶,她白天才看见计明涛在黑市卖手电筒呢,晚上他就拿来给自己了。
“这很贵吧?咱们村里都没几家有手电筒,你真的舍得给我啊?”顾时初问他,有些微感动,一只手电筒在黑市能卖不少钱,可计明涛却留了一只给她。
计明涛淡淡地说:“给你就用,免得你晚上来找我,天太黑摔了。”说完耳尖都红了。
顾时初顿时明白了,原来这是方便她晚上去找他啊,啧啧,男人!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93、七零后妈让你当(23)
“李丹阳!我要吃糖!给我糖!”周建鸿扯着嗓子在院子里大声喊道,李丹阳背上背着一个孩子,旁边的小椅子上还躺着一个孩子,而她自己则正低头搓洗着一大盆脏衣服,她的双手被水冻得通红,肿得跟一只只小萝卜似的。
听到继子这么叫,她露出一个苦笑,说:“建鸿啊,我真的没有糖给你。”
“我不管!我就要糖!你以前不是说只要是你家的人,就每天都有糖吃吗?你难道是骗我的吗?”周建鸿不依不饶地说道。
李丹阳讪讪地讨好地说道:“没有,我没有骗你,只是糖吃完了,我还没来得及重新买。”
她现在是懊悔不已了,她没嫁给周卫国之前,为了讨好周建鸿,就拿糖来骗他,谁知道他的记性那么好,当初她说的话都记得一清二楚,于是她嫁进周家之后,就得面对周建鸿每天伸手要糖的状况,不给他就要闹,弄得李丹阳头疼不已。
“你就是骗我!奶奶果然没说错,后妈就是狠毒狡诈,面甜心黑!果然你现在就露出真面目了吧?”周建鸿愤愤地指责道,“你不给糖我就去告诉奶奶,说你打我!”
李丹阳哪里敢让他真的这么去跟婆婆告状?虽然她嫁过来才一个多月,可是已经了解到她婆婆不是个好相处的了,因此她慌忙跟继子哀求道:“不,建鸿,我没有打你,你不能去告状,我只是现在没有糖,我保证等买了糖就都给你,你再等几天好不好?”
周建鸿这才哼了一声,勉为其难地说:“那我就再信你一次,要是等明天我还没有吃到糖,那我肯定告诉奶奶,说你虐待我弟弟妹妹……”
李丹阳急忙答应,正当她安抚完继子,让他答应不再闹事,但很快她背上那个孩子就哇地一声大哭起来,还不断地在她背上挣扎着,孩子已经两岁多快三岁了,两条腿发育得很有劲,在李丹阳背上挣扎的时候,闹腾得她险些站都站不稳,还被他两条有力的腿踢得她背上、胳膊生疼。
“怎么了?芳芳?你不舒服吗?”李丹阳连忙把背上的继女放下来,检查她的情况,发现她果然拉在裤子里了。
她刚解开周建芳的裤子,一股恶臭就迎面而来,熏得她干呕了几声,险些吐出来。
“拉臭臭!拉臭臭……”三岁的周建芳哭闹着,因为她的动作太大,她裤子里那一包屎就被弄得到处都是了。
李丹阳看见这状况,眼前一黑,恨不得自己晕死过去,就不用你面对现在的状况了。
“芳芳别动,妈妈帮你换裤子。”说着李丹阳就按住周建芳的两条小短腿,想把脏裤子换下来,谁知周建芳因为腿不能随便动了,于是哭得更大声了,连她的双胞胎兄弟周建展也被引得放声大哭。
于是一时间,周家就被两个孩子洪亮的哭声震满了,李丹阳被吵得头晕脑胀,耳朵都嗡嗡嗡地响起来,她自己都想哭了。
“李丹阳!你对三丫和小四做了什么?是不是打他们了?我就说后妈没一个好东西……”周卫国的母亲骂骂咧咧地从外面回来了,还没进院门就听到宝贝孙子孙女的哭声,腾地一下,心中的怒火就升起来了。
李丹阳哭丧着脸,无力地为自己辩解:“骂,我没有……芳芳只是拉在裤子里才哭的,我正要给她换裤子……”
“没用的东西!你就不会提前问她要不要拉屎吗?非要等到她拉在裤子里,怎么当人家娘的?”周母怒瞪着李丹阳,像个监工一样看着她干活,
“你动作快点!给孩子换个裤子都磨磨蹭蹭,要是把我孙女冻坏了怎么办?我看你就是故意的,当后妈的就是心肠黑,我告诉你,想欺负我孙女我饶不了你……”
李丹阳在周母的斥骂声以及孩子的哭闹声中,含着眼泪给周建芳换了干净的裤子,然后才拎着脏裤子出去了。
她眼眶都红了,豆大的泪珠一滴滴地滴在地上,她觉得很难受很痛苦,她每天都要伺候两个不懂事的孩子,还要做许多家务活,很累很疲惫,可是还要承受周母和两个大点的继子女的斥责辱骂……
李丹阳觉得自己就跟旧时代的奴隶似的,活着的目的就是伺候周家人,吃得比鸡少,起得比狗早,她从来没想到嫁进周家之后是这样的,跟她的想象天差地别,怎么会这么苦啊?即使有周家以后的荣华富贵在前面吊着,她都感觉快过不下去了……
李丹阳想起顾时初,忍不住想,上辈子顾时初嫁入周家的时候,也是这样辛苦的吗?
“李丹阳!你又死哪儿去了?是不是跑去偷懒了?真是个贱货,还不滚回来看孩子……”周母的怒骂声又响起来了,李丹阳浑身瑟缩了一下,浑浑噩噩地回去了。
她已经嫁给了周卫国,后悔也晚了,她只能坚持下去,等熬到周家发达以后就好了,就像上辈子的顾时初一样……
李丹阳只能掩耳盗铃地这么想着,要是不这么想,她怕自己坚持不下去。
周卫国和她刚结婚,就去城里工作了,每周只有周末回来,根本不可能帮她分担多少活,甚至他回来之后李丹阳干的活还要更多,因为做饭、洗衣都要多做他那一份,晚上也根本无法休息好。
她跟周卫国诉苦,周卫国不但不安慰她,反而还指责她娇生惯养,说别人家的媳妇都是这么过来的,怎么就她觉得辛苦?还不是太娇气了!
李丹阳有苦说不出,又不敢得罪丈夫和婆婆,甚至她连继子女都不敢得罪,于是就被欺压得更厉害了,短短时间就因为辛苦劳累而憔悴得不行,明明才结婚不久,应该是满面红光的,可她却因为休息不够而脸部虚肿,还长了黑眼圈,模样生生老了几岁。
顾时初路过周家看见她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李丹阳?”
她迟疑地叫道,以前的李丹阳青春可爱,活力满满,可她现在就是个仿佛被生活的重压压得弯了腰的沉重妇女,死气沉沉。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94、七零后妈让你当(24)
周家难道是龙潭虎穴吗?段段时间就把一个新媳妇折腾成这样。顾时初虽然预料到李丹阳婚后的日子不会好过,但她也没想到会不好过成这样子啊,李丹阳到底受了多少折磨?
“你……怎么变成这样了?”顾时初五味杂陈地问道,虽然李丹阳是自己心甘情愿地跳进周家这个火坑的,但她如今这幅模样,让顾时初都忍不住对她心生怜悯。
——大概是物伤其类吧,上辈子的原主也是这幅模样。
不,甚至因为她没有娘家,毫无依靠,周家特别是周母欺压她欺压得更肆无忌惮,而这辈子,李丹阳有得力的娘家,周家还不太敢放肆。
李丹阳看见是顾时初,立刻羞愧得脸都红了,倒是让她本来苍白的脸色好看了些。她对上顾时初总是心虚的,而现在让顾时初看到了她狼狈的模样,心虚就变成了恼怒和羞耻,她就算在全村人面前丢脸,也不愿意在顾时初面前丢脸。
因此她露出个虚假的笑容来,故作轻松地说道:“我变成哪样了?家里孩子多,我忙了点就没时间和精力来打扮自己了……幸好我的努力没白费,孩子们都懂事听话……”
“李丹阳我要吃烤红薯,快来给我剥皮!”李丹阳的话还没说完,周建鸿夺命似的催促就从后面传来了,李丹阳瞬间脑袋都快冒烟了,恨不得自己没说过刚刚那句话。
顾时初轻笑了一声,收回了自己刚刚那点同情,看样子李丹阳是乐在其中的,她又何必多此一举去同情?
周家的飞黄腾达就像一根吊在驴子前头的胡萝卜,能让驴不遗余力地拉磨,而李丹阳就是那只拉磨的驴,为了前面的好处,她可以忍受现在的辛苦。
彼之砒霜,吾之蜜糖,顾时初和李丹阳的追求都是不一样的,看待周家的事自然看法就不同。
就在李丹阳兢兢业业地当个好后妈的时候,顾时初已经开始跟张伟红学习起初中和高中的知识。
顾时初经历过许多次高考,许多知识存储在她的深度意识里,想要记起来就需要引导,因此张伟红与其说是在教她知识,不如说是引导她回忆起知识。
在这种情况下,顾时初学习起来自然进展飞速,张伟红经常称赞她天资聪颖、脑袋灵活,能举一反三,是个学习的天才,什么知识都能轻易理解运用,张伟红当她的小老师当得很有成就感。
顾时初跟张伟红的关系越来越好,时不时地拿些粮食接济一下她,张伟红也投桃报李,她家人寄了东西来给她,她也会和顾时初分享。
顾时初要学习,自然和计明涛相处的时间就短了,计明涛刚开始时装得无所谓,到后面就装不下去了,每次等张伟红给顾时初补完课离开后,他就冷着张脸来到顾时初家里,无声地抗议她的忽视。
“好了好了,初高中的知识我都学会了,现在不需要张伟红经常来给我上课了,我们重新商量过了,以后只在不上工的节假日补课,我以后不会跟之前那样忙,更不会忽略你了。”顾时初连忙安抚计明涛。
计明涛非常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重视这些知识:“你现在学了有什么用?不能考大学,平常又用不上,不是白费功夫吗?”
顾时初神秘一笑,意味深长地说:“知识怎么会嫌多呢?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这些知识平常时候可能用不上,但一旦用上,那肯定是非常重要的时候,说不定具有关键性、决定性的作用。”
计明涛听了,若有所思,他了解顾时初,她并不是无的放矢的人,做了什么事必定是深思熟虑过的,不会毫无目的。
“你想当村里的老师?”计明涛暂时只想到这点。
顾时初笑眯眯地摇了摇头:“不是哦,你为什么不想得更远、更深一点?”
计明涛皱着好看的眉毛,沉默地看着顾时初,顾时初凑上前亲了亲他的薄唇,说:“好了,你别胡乱猜测了,总之多学一些东西肯定不会是坏事。我们不要说那些乏味的事情了,先来做点快乐的事……”
周家村的冬天很冷,经常大雪纷飞,大家都窝在家里不想出门,顾时初和计明涛便像两只猫冬的动物,除了解决必要的吃喝拉撒,其他时间基本不下床,反正不会有人发现。
第二年就是七二年,顾时初掰着手指头算还有几年才高考,发现还要五年之后,便叹了口气,觉得有些难熬,没有自由、物质又短缺,这对于爱享受的顾时初来说,就是煎熬。
计明涛听见她的叹气声,疑惑地看着她,伸出手拉过她,把她按在自己的怀里,问:“你叹什么气?”
“你去过最远的地方是哪里?”顾时初问他,她想起计明涛之前还在黑市卖过手表和手电筒,显然这些东西的来历很可疑。
计明涛顿了顿,才声音低沉地说道:“是市里,从咱们县城坐车去要三个小时。”
顾时初挑了挑眉,心想果然,又问道:“市里是不是很繁华很热闹?”
“比县城热闹些,楼房也多些,其他的差不多。”计明涛搂着顾时初,淡淡地说道。
顾时初艳羡地感叹:“要是我也能去市里看看就好了……天天都待在村里,感觉外面的世界都跟自己无关一样,要是有机会,还是去大城市比较好。”
她就在等高考这个机会,可惜还要等。
“你很想去城里?你想当城里人?”计明涛沉默了一会儿,才问。
顾时初很坦诚:“我当然想去城里当城里人,难道你想一辈子都留在周家村吗?外面的世界才更精彩,留在闭塞的农村并不是好选择,不管是生活水准还是孩子的教育条件,追求更好的生活又什么错?”
计明涛听了她的话,眼里的光明明灭灭,最后归于一片沉寂。
他是地主崽子,本来就被看管得很严,还是这两年才宽松了些,他以前去一趟市里都是想了许多办法才成功的,而要定居在城里的话,简直难于上青天,成分清白的贫农都很难,更别提他成分并不清白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95、七零后妈让你当(25)
“明天村里要算工分发粮食发钱了,时初你这么勤劳能干,今年肯定能分很多粮食和钱吧?”张伟红给顾时初补完课,坐在炕上一边吃烤红薯,一边问顾时初。
顾时初想了想,她因为练武力气越来越大,干起农活来很轻松,自然比刚来时挣的工分多,于是点头回答道:“应该能分不少,粮食应该够我吃一年了。”
张伟红一脸羡慕地说:“真是羡慕你啊,我就不行了,分的粮食不知道能不能撑过半年,我爸妈得给我不少补贴,否则我得饿死。”
顾时初说:“你羡慕我公分多,那我还羡慕你有爸妈补贴呢。”
张伟红一听,笑了,说:“这倒也是。我们都算能过得不错的。”但她想到知青院那些跟自己一样并不习惯劳作的同伴,心情就有些低落了,叹了口气,说,
“知青院里那些同志就有得熬了,他们没做过农活,挣的工分肯定养不活自己……越吃不饱身体越不好,身体越不好挣的工分越少,然后工分少分的粮食就少……这是个死循环啊。”
顾时初听同情那些下乡来的青年的,他们怀着满腔热情想来建设农村,可理想一下子就被现实打碎了,还会狠狠地抽他们一巴掌,让他们认清生活的真相。
坚强的知青见识了艰难的现实还能坚持下来,但有些脆弱的则无法坚持了,不是想方设法要回城,就是熬不住自杀了,当然,还有另一条出路——找个村里人嫁了或者娶了,就能借助婆家或者岳家的能力过得不那么艰难。
顾时初说:“那也没办法,不过他们可以自己去找些野菜野果填填肚子,聊胜于无。”
张伟红愁眉苦脸地说:“有野菜野果他们也抢不过村里人啊,唉!”
顾时初见她这么愁,就说:“抢不过也得抢,想要不饿肚子难道还要讲什么礼仪谦让吗?山上的野菜又不是集体利益,谁摘了就是谁的,就算抢不过村里人那也得努力一下啊,努力一下可能有收获,但不努力一定没有收获。”
张伟红听着她的话,愣了一下,有些明白,又有点不明白,但她自顾不暇,就算想要帮其他人也有心无力,于是只得说说就作罢。
“明天咱们一起去晒谷场排队吧。”张伟红说道,“要分粮食了,肯定很热闹,不知道今天能分多少肉?”
顾时初瞄了她一眼,说:“行,到时候我去知青院喊你。”
第二天一大早,村长就用村里的大喇叭开始广播了,要每家每户必须派一个代表到晒谷场上领分到的粮食和钱。
顾时初去知青院喊上了张伟红,和她一起去。
知青院里其他人看着她们走远的背影,开始议论纷纷。
“张伟红怎么跟那个姓顾的那么熟悉?”一个叫李青的女知青梳着头发问旁边的人。
“谁知道?不过我看到过她拿着课本去找顾时初。”知青温可宜一边用香膏擦脸一边说道。
“啧啧,难道她还想和一个村姑一起学习不成?这也太自甘堕落了。”另一个女知青叫林胜男的,撇撇嘴不屑地说道。
“你怎么可以瞧不起别人?难道村姑就没有学习的资格吗?”李青翻着白眼说道。
“一个村姑,光有一身蛮力,肯定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蠢货,还想学习?斗大的字都不识一个吧,别侮辱了我们读书人!”林胜男冷哼道。
她上工的时候见过顾时初干活,明明没见她比别人高壮,但干起活来却虎虎生威,速度快活计又做得好,大队长就喜欢称赞她,林胜男听了许多次,就不由地嫉妒起她来。
她名字叫林胜男,本身的就喜欢争强好胜,下了乡只能干农活也想当最顶尖的那个,可惜她心有余而力不足,能力跟不上野心,别说跟顾时初比了,就是跟同样是城里来的女知青
一比,她都只算是中等。
这会儿眼看今天顾时初就能大出风头,分到许多粮食和钱,她能不眼红吗?自然要说些酸话,干农活她比不上顾时初,那也就只能鄙视鄙视她的出身,说她是野蛮粗鄙的村姑了。
其他人见她越说越阴阳怪气,都忍不住离她远了些,她们虽然也羡慕顾时初,但她们有自知之明,顾时初挣得多自然分的东西也多,她们干得少自然东西也少,这很公平,有什么好酸的?
于是她们并没有附和林胜男的话,而是转移话题,说:“我们赶紧收拾好吧,要是去得迟了,连位置都占不上了,万一站在外面听不清大队长的话怎么办?”
听到同伴这么一说,她们立刻加快了速度,生怕真的去迟了。
因为是分粮分钱的大好事,村民们自然个个都迫不及待要去领,恨不得立刻就把自己该得的拿到手,因此个个都非常积极地到晒谷场排队去了,都不要人催的。
顾时初和张伟红一边排着队,一边跟周围人一样迫切又激动地等着大队长等人上台公布每家的收获。
人齐了之后,大队长总结了一下去年的经验教训和收成,说了一顿鼓励奋斗的话,就开始公布所有人关心的事了。
“李大富家,一年所挣工分一万一千三百二十六个工分,可分得大米六百八十七斤、玉米八百九十斤……”
“周石头家,一年所挣工分三千七百三十个工分,可分得大米一百九十六斤、玉米……”
“陈二牛家,一年所挣工分九千五百六十二个工分,可分得大米四百八十五斤、玉米……”
……
一家家念到自家的时候,都喜气洋洋地上台去确认、签名,拿了钱,再领着家人去村里的粮库搬自己分到的粮食,个个都眉开眼笑。
“顾时初家,一年所挣工分六千五百五十七个工分,可分得大米三百四十九斤,玉米……钱九十八块七毛六分……”
顾时初一听到自己的名字,顿时精神一震,开心地上台去签字确认了。
“顾丫头今年收获不少啊!比人家七八个壮劳力的都强!”大队长看到顾时初,忍不住称赞道,他就喜欢能干的人,顾时初干活利落从不拖沓,只要是分到她头上的活,都能干得完美无缺,他不喜欢才怪。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96、七零后妈让你当(26)
“大队长过奖了,我只是天生力气大、身体强壮罢了,只会干死活,出死力气。”顾时初客气谦虚地跟大队长说道。
大队长又鼓励她再接再厉,顾时初应了便领着自己的条子打算去粮库搬自己的粮食了。
却不知她的收获引起了多少人的注意。
“顾时初怎么有这么多工分?她一个人比人家三四个壮劳力挣的都多!大队长该不会是给她算错账了?”有那酸溜溜的人就问。
“怎么可能算错?每天下工都要核对的,你以为计分员傻啊?顾时初这两年确实越来越能干,每天干的活都是满工分的,她又不怎么请假,一年下来攒的工分能不多吗?”另外脑子清醒的就给顾时初解释了。
“啧啧,她一个女娃,分了那么多钱和粮食,肯定顿顿都能吃饱饭吧?真是幸福!”有家里人多吃得也多的人就羡慕地说道。
“这倒是啊,她分的那些东西够她活得很滋润了……她爹死了以后她就跟脱胎换骨一样,精明能干起来,过得比她爹没死时富裕多了,莫不是她爹的死刺激了她,让她变强了?”有那脑洞发达的人就好奇了。
“怎么?羡慕了?要是确定她是因为她爹的死才开始奋发向上,那你要不要先死个爹?”另外的人就嗤笑。
那好奇的人听到他这么一说,顿时怒了,骂道:“好你个烂柱子!你咒我爹早死?看我不揍死你!”
……
顾时初很快就把自己分到的粮食搬回了自己家,但她分了很多粮食和钱的事却传出去了,立刻就有不少人开始打上了她的主意。
一波人依旧是想给她做媒的,不但想得到她的钱和粮食,甚至连她这个人都想抢回自己家去,毕竟有了她就有了一个强劳动力,能源源不断的给他们家挣钱粮,不亚于一个下金蛋的母鸡。
虽然顾时初之前提出的极品奇葩相亲条件把人都吓退了,但那事不是过了许久了?大家也就有了侥幸心理,以为她会退让,能降低要求,他们就想试一试。
但顾时初怎么可能退让,她不但没降低要求,甚至还提高了,理由就是她去年挣的工分,足以证明她的精明能干,因此条件要提高才配得上她。
计不怕老,有用就行,这招格外有用,于是那些想提亲的人又被这些苛刻的条件吓跑了。
而另一波盯上顾时初的,则是村里那些游手好闲、心术不正的恶棍混混,他们本身好吃懒做,自己挣不了几个工分,又眼红别人家的收获,整天就想着不劳而获。
于是势单力薄、无依无靠又分得了许多钱和粮食的顾时初就被欺软怕硬的他们当成了肥羊,想去宰一宰。
尖嘴猴腮的李二狗就找上了满脸横肉的崔胖子,他们一个是三十多岁都娶不上老婆的混混,一个是自己整天不干活,压榨父母兄嫂的恶棍,正好就凑到一起打上了顾时初的主意,想捞一把大的。
“就我们两个能行吗?要不要多叫几个人?”李二狗醒了一把鼻涕,甩到地上,迟疑地问道。
崔胖子看见他这举动,一脸恶心地转开了目光,轻蔑地说:“我们两个大男人还对付不了一个小丫头?李二狗你这么虚?再说了多叫几个人就要把东西多分几份,你舍得?”
李二狗听到要多分给别人,顿时改主意了,连连应和道:“你说得对!我们两个就够了,那些东西要分给别人我可舍不得。那咱们合计合计怎么去劫了那丫头……”
两个想着不劳而获的恶棍就开始商量怎么把顾时初的钱和粮食据为己有了。
“嘿嘿,那丫头水灵灵又能干,不如我连她人一起收了吧?我还缺个媳妇呢!”说完了正事,李二狗就开始想入非非了。
崔胖子也不是个好的,想起顾时初去分粮那天白生生的脸蛋和厚厚的棉袄都掩盖不住的玲珑身材,顿时浑身一热,说:“娘的!那小娘们看着就带劲!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我也想尝尝……”
李二狗顿时不悦了,他还想霸占了顾时初当自己的媳妇呢,于是不高兴地说道:“是我先看上她了,你不能跟我抢!”
崔胖子本来就是个惯爱欺男霸女的,嚣张又霸道,哪里听得李二狗这么反驳他,发火道:“你看上又怎么样?我也看上了!我还真就要尝尝她的滋味,你能拿我怎么办?”
“我都三十多岁了,好不容易有希望讨个媳妇,崔胖子就真的要跟我抢……”
“抢就抢了,难道我还抢不起……”
两个人说着说着就怒从心头起,越说越愤怒,都开始打起来了。
他们言谈间都把顾时初当做了自己的囊中之物,仿佛他们已经得到了顾时初的所有权,想怎么处置她就能怎么处置一样,根本没想过顾时初还不是他们的。
两人打了一顿,双方都揍得鼻青脸肿,但到底是利益动人,他们最终各退一步,约定好李二狗愿意让崔胖子尝尝顾时初的滋味,而崔胖子为此得少分一些钱和粮食,他们俩四六分,李二狗得六,崔胖子得四。
两个心生歹计的恶棍商量好了去劫顾时初的时间,便开始做事前准备。
顾时初并不知道有人盯上了自己,她依旧按照之前的规律过日子,按时和张伟红学习,晚上和计明涛耳鬓厮磨,日子过得美滋滋的,轻松又自在。
大冬天的大家都不怎么出门,顾时初家又在偏僻的村尾,远离村中心,自然就让李二狗和崔胖子更加有信心了,认为是天时地利人和,老天注定他们要捞到一笔大的。
这天,顾时初正窝在计明涛的怀里,舒舒服服地睡着。
自从顾时初嫌弃大冬天晚上出门太冷,从而不怎么主动去找计明涛了之后,计明涛就自己送上门来了,完事儿之后也不肯立刻离开,就留宿到天亮,甚至有时候他们什么都不做,他也要来找顾时初,盖着被子纯睡觉。
有美男主动送上门,顾时初自然不会拒绝,当然,还是因为寒冷的冬天有人暖被窝会更舒服,她就对计明涛越来越赖在她家里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97、七零后妈让你当(27)
李二狗和崔胖子专门等到了凌晨十二点的时候,才打算去顾时初家,为了御寒以及壮壮胆子,他们出门之前还喝了不少酒。
这个时候天寒地冻的,所有人都早早进入了梦乡,全村万籁俱静,连狗都早早蜷缩在窝里睡着了,于是连狗叫声都没有了。
李二狗和崔胖子鬼鬼祟祟地各自拿着一把镰刀往顾时初走去,他们并没有拿什么迷药去把顾时初迷倒,当然他们也找不到迷药,于是就拿镰刀当武器,想着随便威胁恐吓一番顾时初,顾时初就能乖乖地拿钱出来,然后任他们为所欲为了。
至于顾时初平时表现出来的比一般人力气更大这一点,两人根本没在意,他们只以为顾时初的力气再大也大不到哪里去,难道他们两个大男人还撂不到她一个小丫头?
况且她又是一个年轻不经事的女子,看到有人闯进家里打劫,肯定吓都吓死了,哪里还敢反抗?因此李二狗和崔胖子觉得这件事尽在他们的掌控之中,成功是板上钉钉的了。
这样情敌的两个人,自然不可能事先来顾时初家踩点和监视,于是他们就这么傻愣愣地找来了。
此时他们站在顾时初家差不多两米高的院墙外,傻眼了。
“他娘的,这院墙怎么这么高?”崔胖子抬着头看着比他高一头多的院墙,气得骂道。
“咱们找找看有没有哪里破损了,挖个墙洞进去。”李二狗四处张望着说道。
崔胖子使劲儿地踮着脚尖,高举的手指也还差一点才能够到墙头,气得他又骂了一句娘,才不得不同意李二狗的建议,于是两人分头找院墙有没有哪里破损了。
可惜不管他们多努力去找,事实就是要让他们失望了。
顾时初刚穿越成原主的时候,就开始修房子修院墙,不但把倒塌了不少处的院墙都修补好了,甚至还加高了五十公分,墙头还参考后世的做法,插上了不少捡来的碎玻璃和荆棘刺,要是谁敢来爬墙,准保刺得他鲜血淋漓。
找了十几分钟,李二狗和崔胖子绕着院墙转了一圈,终于碰头了。
“你有没有找到?”崔胖子哆哆嗦嗦地问李二狗,这天气冻得他一说话就从嘴里冒出白汽,一开始就不顺利,让本来就因为冷而心情不爽的他更烦躁了。
“没、没有,这院墙是重新修过了吧?我以前路过的时候看过一眼,明明没现在这样新的……”李二狗一脸迷茫地说道。
“顾家穷得要死,还有钱来修墙?”崔胖子嘲讽地说道。
“可是……人家今年不就挺富裕的?”李二狗弱弱地说道。
崔胖子被他的话噎得无言以对,他们此时不正是因为顾时初有钱有粮才想着来抢的吗?
“你会不会开锁?”崔胖子恶声恶气地问,“翻墙是翻不了,只能撬锁了!”
李二狗有些为难,他平时就是在村里偷鸡摸狗,没学过开锁这门本事啊,毕竟村里的人家白天大多数都不锁门,最多虚掩一下,而李二狗就是趁着人家全家去上工的时候,偷溜进去偷东西,这根本不用他去开锁或者撬锁。
“我不会……”李二狗苦着一张尖嘴猴腮的脸说道。
“你这不会那不会,什么都不会,要你有什么用?”崔胖子恨铁不成钢,指望不上李二狗,只好自己上前去研究顾时初院门的那把锁了。
顾时初这把锁外表看着是普普通通,但其实构造复杂曲折,是她以前的世界收集到的,不用钥匙休想打得开,再精通开锁的锁匠都不可能成功打开,除非是用威力大的炸、弹把锁炸掉,当然,能炸掉这把锁的炸、弹,自然也能炸开门,所以还不如直接炸门呢。
“他娘的!这到底是什么鬼锁?”崔胖子拿着一根细小的树枝插进锁眼盲撬,然而他毫无章法,稍一用力,小树枝就断在里头了,气得崔胖子简直想破口大骂。
他使劲地扯了扯那把锁,那锁弹回去碰到了门,砰地一声,吓了两人一跳。
李二狗连忙喊住他:“嘘!这动静太大了,咱们别撬锁了,还是爬围墙吧。”
“那么高怎么爬?”崔胖子瞪着牛眼般的眼睛问。
“你先蹲在地上,我踩着你的肩膀就能够着墙头爬上去了,等我上了墙头,再伸手下来拉你上去。”李二狗用他许久不转的脑子终于想出了一条“锦囊妙计”。
崔胖子自己想不出办法来,乍一听李二狗这方法还挺好,能实施,成功的可能性还很大,于是他立刻就同意了,但他什么都不肯屈与人下,谁第一个爬都要争一争:“凭什么你先上去,要我蹲下去让你踩?我要第一个上!”
李二狗看着崔胖子膘肥体壮的身材,又看了看自己病痨鬼似的竹竿身材,很想说他怕崔胖子一身肉,能把自己骨头都踩断,但此时不是与崔胖子争吵的时候,且他更急着进去找到钱财,于是便冒着被踩断骨头的风险同意让崔胖子第一个上去了。
崔胖子见他妥协地靠着院墙蹲下了,这才得意洋洋地过去,二话不说就踩着李二狗的肩膀,手往上一攀就要爬上去。
李二狗的小身板顶着崔胖子两百多斤的体重,忍耐得面目狰狞,浑身都颤抖起来了。
还不等他适应,头上的崔胖子就忽然发出一声惨叫,然后浑圆的身体往后一倒,摔倒地上弓着腰背,举着两只手哀嚎不已。
李二狗吓了一跳,慌忙扑过去捂住崔胖子的嘴巴:“嘘!嘘!别叫!会被人听见!”
崔胖子唔唔地晃着头想要甩开李二狗的手,李二狗愣是因为害怕使了吃奶的劲捂着,居然没让崔胖子甩开。
李二狗又警告地在崔胖子耳边骂他,崔胖子才想起他此时身在何处,因此只得咬了牙忍住痛呼声。
“咱们走吧!里面的人肯定听见了。”李二狗心虚又害怕地想撤了。
然而来不及了。
顾时初听到了崔胖子那声惨叫,虽然离得远不太大声且很快就没了,但她还是立刻就睁开了眼,警惕地推开了计明涛,披衣起床。计明涛睡得迷迷糊糊的,问她:“怎么起来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98、七零后妈让你当(28)
顾时初一边侧耳听着外面的声响,一边安抚不太清醒的计明涛:“没什么事,我要起夜,你继续睡吧。”
外面大概率是贼,顾时初不想让人发现计明涛在自己家,所以决定自己去处理,并不让计明涛出现。
计明涛听了她的话,果然又闭上眼睛了。
顾时初出了房间,拿起一根扁担,悄无声息地走了出去。
她来到院门前,听到外面有人在低声快速地说话。
她这院门的锁比较特别,一旦关上,人从外面开只能用钥匙开锁,人在里面的话,只要按下门栓的开关就可以了。
顾时初按了门栓开关,挂在门外面的锁就轻轻地啪地一声开了。
李二狗和崔胖子本来就紧张又警惕,对什么声响都格外在意,这会儿听见细响,一看门锁居然打开,立刻吓得又要惊叫以来,以为遇到了什么神秘莫测的事。
然后顾时初就提着扁担从里面出来了,她因为睡觉,一头长发披散了下来,身上穿的还是白色的棉睡衣,乍一看就像个女鬼。
李二狗和崔胖子吓得魂都快掉了,纷纷惊叫起来,大叫:“有鬼啊!”边喊边转身想跑。
顾时初哪里会让他们就这么跑了?立刻举起扁担,一扁担一个抽到两人的腿上,一下子就把他们抽倒了。
这下子他们是抱着腿哀嚎了。
顾时初一脸煞气,一脚踩在崔胖子的脖子上,杀气腾腾地问:“说!你们三更半夜跑来我家想干嘛?不说就揍死你们!”这种时候最适合窝在床上睡觉,可她偏偏被人打扰了,顾时初能不发火吗?这一发火,下手自然就重了些。
崔胖子本身双手就被墙头的碎玻璃和荆棘刺插伤了,腿又被顾时初打得不是骨折就是骨裂了,疼得他痛不欲生,被顾时初这么一问,立刻就投降了:“我们、我们只是想来跟你借点粮食!并没有其他想法!”
“当我是三岁小孩吗?借粮食?这个时候?其实你们是想来偷、不,是抢我的粮食吧?”顾时初脚上一使劲,按住了崔胖子的颈部动脉,崔胖子立刻就浑身无力,连呼吸都困难起来了。
另一旁的李二狗还想着逃跑,拖着半残的双腿想往外爬去,顾时初眼睛一凛,又一扁担下去,他立刻就趴下了。
“你来说!还不老实我就把你全身的骨头都打碎,我说到做到!”顾时初盯着李二狗,让他说。
李二狗本来就欺软怕硬,被揍了两下,吓得胆子都裂了,哪里还敢说谎?于是一遍痛哭流涕一边招供:“我、我们见你之前分了不少粮食和钱,就心生歹意,想来抢。是我们错了,你饶了我吧!以后再也不敢了……”
顾时初没想到自己得的这点东西都被人盯上了,不就是看她孤单一人,无依无靠吗?她心中怒极,想着该怎么处理这两个主意敢打到自己头上的混账。
直接抓到大队长面前,让他处理?可一个村里有人犯罪的话,全村人都会丢脸,大队长肯定不想声张出去,让他的政绩受损,所以他极大可能会劝说顾时初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然而李二狗和崔胖子虽然有入室抢劫的意图,但还未遂,要是私了,就算处罚他们也处罚不了什么,最多让他们赔点钱或粮食,再关几天派去干点重体力活。
要是公了,城里的公安来了,倒是能让他们罪有应得,可惜他们还有家人,特别是崔胖子的家人,虽然他们一家人都被崔胖子压榨,但也不代表他们是好人,要是因为顾时初抓了崔胖子,让崔胖子坐牢的话,那他们肯定会来找顾时初麻烦。
毕竟这年头,家里有人坐牢的话,全家人都会被人看不起,变成村里最底层人员,干最累的活,得最少的工分,崔家人肯定会为此迁怒到顾时初身上,他们才不会管崔胖子才是罪魁祸首。
顾时初脑袋有点疼,她不甘心放过这两人,但又不想让这两人的家人找她麻烦,这就令她不知该如何处理才合适了。
最后,顾时初决定把他们放了,当然,放之前要狠揍一顿,再威胁一下,再放点让他们疼得怀疑人生的东西……
顾时初打得人倒地不起了,才转身回了院子里,假装从墙角摘下一片树叶——其实她是从空间里摘的。
她摘的是一种叫金皮树的树叶,长得像心形,浑身长满细小的毛刺,接触到人的皮肤,会让人疼得生不如死。
就算顾时初艺高人胆大,摘它也要戴着手套,小心翼翼。
顾时初捏着金皮树叶走到李二狗和崔胖子跟前,说:“接下来,我会让你们碰一碰这片叶子,这叶子会让人过敏,痛疼,但没有生命危险,等你们熬过了这阵疼痛,我和你们的恩怨就一笔勾销,怎么样?你们要是不同意,那我就见你们一次揍你们一次了。”
“我同意!就碰叶子!”李二狗和崔胖子异口同声,都选择了触碰会让人过敏的树叶,他们以为这叶子能有多大的威力?只会让他们疼一疼,疼过了就行了,他们很耐疼!
然而他们还是太天真了,顾时初刚把叶子放到他们手上,他们离开就觉得被火烧一样,剧痛起来,仿佛同时有三四只大黄蜂叮了那处地方,又像被浓硫酸泡着,痛得他们痛不欲生,浑身翻滚起来。
要不是顾时初家在村尾,而是在村子中央,那全村人都能被他们的惨叫声吵醒。
“对了,这痛可能持续几天、几周、几个月甚至几年,都说不定,看各人体质,你们最好祈祷自己运气好哦。”顾时初语气凉凉地说道,敢对她起坏心思,就要有赎罪的准备啊。
顾时初任由他们哀嚎,她找了个角落,挖了个快一米的深坑,把金皮树的叶子深埋下去,才松了口气,她可不敢随便处理这树叶,万一她放在哪里后忘了,之后不小心碰到,那就惨了,她不能冒这个风险。
这种金皮树她的伴生空间里只种了一棵,这一棵都是种在最偏僻的角落里,那角落她不到迫不得已根本不会去,离得远远的,就怕不小心碰到这树,可想而知它杀伤力多大了。
虽然这树让人心惊胆战,但顾时初还是留了一棵当杀手锏,这让人痛不欲生却又不会伤人命的树,用到合适的地方那就比毒药还好用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99、七零后妈让你当(29)
顾时初处理完李二狗和崔胖子,重新锁了院门,刚转身就看到计明涛正站在阴影处,只隐隐看到他颀长的身影。
顾时初吓了一跳,嗔怪道:“你怎么站在这里?吓到我了。我处理好事情了,咱们回去睡觉吧。”心里默默回想自己刚刚那些举动有没有太出格,会不会让计明涛生疑。
计明涛听着外面那两人的哀嚎,说:“这也算处理好了?留他们在这里,明天会被人发现。我把他们扔到村里去。”
“那随你吧。”顾时初摆摆手,打了个哈欠说道,忽然想起什么,连忙拉住他道,“不,不,你不能从我家走出去,让他们看见了不安全,咱们孤男寡女的,他们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万一他们用这事来威胁报复我们呢?”
计明涛定定地看着她,听到她似乎巴不得和自己撇清关系的话,心中不太舒服,但最后还是妥协了:“那我先把他们揍晕了再拖走,他们就不知道了。”
“也行。”顾时初点头,这种重体力活他自愿去做那她也不会反对。
计明涛便走了出去,那两人还在哀嚎着,根本没有精力注意其他事情,计明涛还不等他们看到他的模样,便闪到两人身后,一人敲了一棍子,很快两人就晕了过去。
他把李二狗和崔胖子分别拖回村子里,扔到了村路边的草垛中,不让他们冻死就行了,至于明天他们清醒之后会不会攀咬顾时初?
计明涛想着他们要是聪明的话,自然不会这么做,不过就算他们愚蠢地攀咬了顾时初,那也没关系,没凭没据,顾时初也可以反驳是他们见她无依无靠想算计她……
李二狗和崔胖子大概也没想到他们的计划一开始就出师不利,不但连顾时初的院门都没进去,还偷鸡不成蚀把米,挨了一顿胖揍,还得承受一番生不如死的剧痛。
把两人拉走了,计明涛回到顾时初家里,顾时初迷迷糊糊地问了一句:“回来了?”
“嗯。”计明涛把人抱进自己怀里,却十分清醒,没有一点睡意,他想起今晚这事儿,知道顾时初分到的钱和粮引起了别人的眼热,偏偏她又没有一个家人,所以李二狗和崔胖子才会想拿她下手。
他现在最担心的是盯上顾时初的人也许不仅仅只有李二狗和崔胖子,可能还有其他人,只是还没来得及出手。
他要怎么帮顾时初吓退那些心怀不轨的人?计明涛皱着俊美烦恼地思考着,要不然,他就一直住在这里,守着她?
计明涛想到这里,心中一热,然而又想起之前顾时初不让他出现在人前的事,刚升起那点火热便一下子又凉了。
顾时初并不知道身旁男人的各种复杂心思,她睡得香甜极了,就算今晚有人想爬墙进来对她不轨都没能阻挡她的好睡眠,心够大。
第二天一大早,村子中央的人家就被草垛里传出来的哀嚎呻、吟声吵醒了,等过去一看,发现李二狗和崔胖子正蜷着身子在草垛上翻滚着,这大冷的天愣是出了一身冷汗,还沾了不少草屑,浑身狼狈。
“哎呀!你们两个这是干嘛?”第一个发现两人的关五嫂目瞪口呆地问两人。
李二狗和崔胖子被剧痛折磨得痛不欲生,哪里听得进关五嫂的问话?自然就没有回答。
其他村民这时候也围了过来,看到这两人这模样,如果不是看他们身上衣服都穿得好好的,村民们还会以为他们钻草垛是为了干那种“伤风败俗”的事呢。
其他人又问了两人几句,但他们都没有回答,有人便提议让人去把他们的家人找来,不过李二狗没家人,大队长问询赶来,只能让几个年轻人把他抬回他家里,而崔胖子,则由他们家人抬回去了。
村医急急忙忙地被人请了去给两人看病,然而,除了崔胖子两只手掌上被扎了玻璃碎,他们身上就只有胳膊上有一小片红色,其他地方都是好好的,他们却一个劲儿地说痛,是被一片叶子碰过了才会这么痛,让村医赶紧给他们开药止痛。
村医问他们到底是那种叶子这么厉害,他们形容了半天,听着相似的就有好几种,但那几种叶子碰了根本没事,于是村医就怒了,以为他们胡说八道,哪里有碰了一下就痛成这样子的叶子?要是真的有,怎么村里没有其他人遇到过?
两人又不敢说出那叶子是顾时初找来的,只得一味地哀求村医给他们止痛药。这时候的药品都很稀缺珍贵,特别是西药,而他们的病又莫名其妙地,村医也不敢随便给他们开药,就只给他们开了些中药试试,至于有没有效那就听天由命。
当然是没效,金皮树的叶子引起的剧痛,就算四十年后也没什么特效药治愈,只能让人生生熬过去,熬过去就好了。
顾时初和计明涛稍微留意了一下李二狗和崔胖子的后续,没听到两人攀扯顾时初,便松了口气,看来这两人还是知道轻重的,宁愿承受疼痛,也不想去吃牢饭。
因为这两人诡异的疼痛,还引起了村里的议论纷纷。这大冬天的,大家都比较闲,就时不时地拿李二狗和崔胖子这两人的事当茶余饭后的消遣了:
“听说了没有,李二狗和崔胖子得了怪病,说是身上疼,吃什么药都不管用,疼得他们嘭嘭地用脑袋撞墙。”
“不是说碰了一种树叶,过敏了才疼的吗?”
“碰了什么树叶才疼得这么厉害啊?问他们他们又说不出来!要是真有那种树叶,我们村子里这么多人怎么从来没碰过?肯定是他们撒谎了!不知道干了什么亏心事才这样的!”大婶信誓旦旦地说道。
“该不会是中邪了吧?他们被发现时不是在草垛上吗?肯定是三更半夜出来干坏事撞上什么不该惹的东西了……”有人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说道。
“呸!什么中邪?你不怕死想搞封建迷信啊?”另一人连忙拦住她。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00、七零后妈让你当(30)
“可他们那样,不是中邪难道是精神失常,疯了?”那人不服气地说道。
“精神失常?那会两个人都同时精神失常吗?这也太巧了吧?”其他人的纳闷道。
“谁知道呢?也许就是他们自己作的孽,两个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这次得了这种怪病也是活该!”有被李二狗或者崔胖子欺负过的人就对这两人的现状乐见其成、幸灾乐祸了。
……
李二狗和崔胖子身上的疼痛直到三个月后、春天都来了才开始缓解,但那时候他们已经被折磨得浑身骨瘦如柴,跟以往判若两人了,特别是崔胖子,瘦下来之后居然破天荒地改了性子,再也不敢那么嚣张了。
李二狗和崔胖子好了之后,对顾时初就更忌惮了,不但再也不敢提起之前的事,连平时在上工的时候看见了顾时初,都避之唯恐不及,躲得远远的,根本不敢出现在她面前。
顾时初对此感到很满意,对于这种欺软怕硬的烂人,就是要教训得他们看见自己就害怕才好,她只是让他们承受了几个月的痛苦,并没有揭发他们,让他们去坐牢,或者要他们的命已经是她仁慈了。
要知道,顾时初可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人类。
到了这一年,顾时初和计明涛搞在一起已经快两年了,他们不是普通的情侣,不会谈情说爱,更多的是探索双方的身体,只走肾不走心,不过却也越来越默契,慢慢地有了老夫老妻的感觉,只除了他们是不能见光的。
这两人的亲密关系,即使是经常来顾时初家里的张伟红都没有觉察,也许有她粗心大意的原因在,但更多的是因为他们足够谨慎和隐秘。
天气暖和,山上的雪也化了,野猪黑熊等猛兽从冬眠中醒来,又在山上找不到足够的食物,于是开始下山,还跑到了村里来。
有村民在自家的自留地里看见一头熊瞎子的时候,吓得连滚带爬地回来告诉村长。
村长就组织了村里年轻力壮的男人们,拿了村里唯一的一把木仓,带上锄头、镰刀等武器去对付熊瞎子了。
熊瞎子是极其危险的猛兽,一般生活在深山里,可如今它下山了,肯定会与村民发生冲突,因此村长只能防范于未然,在黑熊咬死人之前先杀了它。
这次参与捕杀熊瞎子的全都是男人,顾时初就算想自荐,也被村长拒绝了,不过计明涛被叫去了。
顾时初只能从自己的伴生空间里找一些草药,配了一种强效的迷药,让计明涛在黑熊受伤时抹在它的伤口上,这样能最快发挥药效。
计明涛看着顾时初递给他的一瓶子绿色的药渣糊糊,没说什么,直接收下了,跟顾时初接触这么久,他知道她有些神神秘秘的手段,但既然她从来没说过,那他就当做不知道,并不探究她的秘密。
等顾时初自己想要和他说时,她自然会说,计明涛并不急。
顾时初见他问也没问就收下了草药糊,便挑了挑眉,问:“你就这么相信我,问都不问一下?”
“问了你会说吗?”计明涛无奈地看着她,反问道。
“不会。”顾时初笑眯眯地说道。
计明涛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神情,了然地看着她。
顾时初见没有逗到他,无趣地捏了捏他的脸,说:“你怎么这么不配合我啊?”
叹了口气,还得提醒他:“注意你自己不要沾到一点这种草药,一丁点药汁都不行,否则我不知道你能晕多少天。毕竟这是给猛兽配的迷药,人用了后果会很严重。”
计明涛点头,专注地看着顾时初,说:“你这两天待在家里,不要到处乱跑,熊瞎子没有离开,不知道会出现在哪里,你不要冒险。”
顾时初虽然有把握遇到黑熊也能逃命,但她不会拒绝计明涛一片好心,于是连连点头答应:“当然,我很爱惜自己的生命,你也要注意安全,给黑熊下药时更要小心,要是能远距离把药扔到熊嘴里也行,但要是没扔成功那这宝贵的迷药也就没了,你自己谨慎决定吧。”
“我会见机行事。”计明涛答应道。
身强力壮的男人们去猎熊了,留在村里的人都很担心他们,村里的气氛都没往常那样轻松了,有些紧张、压抑,小孩们玩闹都不敢太大声,生怕惹了焦虑的大人们生气。
两天之后,随着一阵惊呼和哗啦啦的脚步声,去猎熊的人终于回来了,熊瞎子成功被捕杀了,但去的人也重伤了两个,其他人身上也多多少少带了伤。
重伤那两个是被抬回来的,浑身血淋淋,家属们一看就哭得死去活来,这样的重伤,村医肯定没法治了,村长只得吩咐人送去城里的医院。
至于轻伤的,则抹点药就了事,毕竟去一趟医院花费可不小。
虽然有人受了伤,但大部分人都活着回来了,没缺胳膊少腿,还带了一头三四百斤重的大熊回来,这可都是肉啊,三四百斤的肉,够一家分好几斤的了,他们能不高兴吗?
于是大家开始处理黑熊尸体,分肉。
顾时初没有留下来看热闹,她跟着计明涛回来了,计明涛左腰侧的衣服被撕破了,染了血。
“你怎么受伤了?”顾时初皱着眉问道,她可是知道计明涛身手很利落,按理说这次的黑熊有这么多人一起对付,根本伤不到他才是。
“为了救一个吓呆的人,不小心被熊爪子抓了一下。”计明涛淡淡地回答道,“伤得不是很深,上点药就行了。”
顾时初听了他这话,冷笑道:“伤得不深?那怎么有这么大的血腥味?”说着她一把拉开他的衣衫下摆,果然看见他腰上几道深深的伤口,血肉模糊的,伤口上的肉都狰狞地往外翻着,显然是被熊的指甲抓的。
“这还叫伤得不深?只有连肾都被熊掏出来你才觉得叫深吗?”顾时初冷冷地盯着他。
计明涛听见她这话,忽然轻笑了一声,往四周看了看,见没有人,便握住了她掀着自己衣裳的那只手,轻轻地说:“这样的伤我都习惯了,不算什么。”
一听他云淡风轻的话,顾时初顿时就对他生不起气了,反而有些为他心疼,问:“那肯定很疼吧?”
计明涛垂下眼帘,轻轻地点点头,心里却想着:示弱果然很有用啊。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01、七零后妈让你当(31)
“去我家处理伤口吧,我家里有热水,你先好好洗个澡,我再帮你上药包扎。”顾时初说着,就把人拉回自己家了。
计明涛家里冷锅冷灶的,什么都没有,想要喝口水还得自己现烧,他刚带着伤从外面回来,要是还得自己带上烧水、做饭,那也太可怜了。
顾时初心中对计明涛生起了一点点罕见的怜爱,看在他是为村里除害才受伤的份上,她就当做是同情他了。
顾时初还思考着待会儿做点什么吃的给计明涛填填肚子,根本不知道计明涛此时嘴角翘起,带着“计谋得逞”的微笑。
计明涛确实觉得这次受伤伤得很值,能让顾时初心甘情愿、任劳任怨地伺候他一回。
顾时初到了热水让计明涛去洗澡,她则准备烧几个菜。
菜烧好了,计明涛出来时只穿着一条长裤,上身因为还要伤药,所以光着。
顾时初把人按到椅子上,拿起药膏,涂到他伤口上,伤口上皮肉外翻,又因为洗澡时沾了水,所以有些泛白,看着有些恐怖,然而顾时初面不改色,该上药就上药,下手也并不轻省。
“嘶——”地一声,计明涛皱着眉头轻呼。
“疼吗?疼才好,免得你这么伟大,整天想着舍己救人。”顾时初冷笑道。
计明涛抿着嘴没有说话,他直觉现在的顾时初心情不好,不敢惹她。
给人上了药,又包扎好之后,顾时初连计明涛的劲腰腹肌都没有欣赏,就冷着一张脸让他吃饭然后去睡觉休息。
“我去把分到的熊肉拿回来,你的那份我也会帮你拿,你好好待着吧。”顾时初说完,就提着篮子出去了。
去到晒谷场上的时候,野熊已经被宰杀得七七八八了,几个妇女正在收拾内脏,不用等多久就能分肉了。
“村长,计明涛那份肉也给我吧,我帮他拿回去,他受伤了在家休息。”顾时初拿了自己那份肉,又对村长说道。
她说得大大方方、光明磊落,反倒没有人怀疑她和计明涛有什么暧昧关系,只以为是邻居间的帮忙。
“也行,他是出去帮忙狩猎的人,又受了伤,分到的肉多了几斤。”村长说着,把那份大些的肉递给了顾时初。
这点倒是没有人有异议,毕竟人家是冒着生命危险去猎熊的,还为此受伤了,多分一些是应该的,其他跟着去狩猎的人都多分了一些,受重伤的那两个人家里分到的更多,但也没有人嚷嚷着不公平。
顾时初提着一篮子肉走回家,迎面就看到李丹阳身前绑着一个孩子,背后还背着一个孩子,手中提着一个篮子朝她走来。
“你……不累吗?”顾时初突然出声问李丹阳,“这两个孩子都三岁了,自己能走路了吧?两个你都背在身上,自己不累吗?”
李丹阳本来正低头专心走着路,听见有人这么问,吓了一跳,看见是顾时初,便下意识地揽住身前的孩子,眼神躲闪着说道:“不累,习惯了。”
见李丹阳这么回答,顾时初便无言以对了,她总不能说不能太惯着孩子,会惯坏他们的吧?要是她真的这么说,也许李丹阳会觉得她是故意想挑拨他们的母子关系呢。
“你这个坏蛋!我才不要自己走路!”李丹阳背后那个男孩子突然指着顾时初大声说道,还伸长了手想来打顾时初。
顾时初一愣,没想到这孩子会这么说,她看了看李丹阳,发现她听见小孩子这么说,居然没什么反应。
而李丹阳身前用布绑着的那个小女孩也怒瞪着顾时初,凶狠地说:“坏女人!我就是要李丹阳背!就是要李丹阳背……”
顾时初有些错愕了,这两个孩子显然对李丹阳没有一点尊重,连她的姓名都是直呼,根本不喊她妈妈,也不喊她阿姨,这么大了还非要她背着,看他们的表情神态,显然已经很习惯使唤李丹阳了。
眼看李丹阳快要被这两个小孩子的乱动弄得差点站不稳,顾时初忙扶了她一下,问她:“你不好好教一下他们吗?看起来他们问题有点大。”
李丹阳苦笑了一下:“教不了,对他们说话说大声一点,婆婆都会骂我。”
顾时初这就不知道怎么办了,涉及到继子女和继母以及婆媳之间的复杂关系,顾时初并不擅长处理这样的关系,她也帮不了李丹阳,只好与她寒暄了几声,就离开了。
李丹阳看着顾时初脚步轻盈地提着一篮子肉离开,从后面看,她的身形修长苗条、玲珑有致,一看就是年轻女孩子的身形,脸色也红润丰盈、眼睛清亮有神,谁都看得出她是个生活过得很如意的人。
李丹阳有些羡慕,又有些复杂,总是忍不住想,要是顾时初像上辈子那样嫁给了周卫国,那她还能保持现在这样轻松如意的状态吗?
她使劲地想,想要回忆起上辈子顾时初嫁入周家后的状态,是不是像现在的自己一样苦不堪言,被折磨得一脸麻木沧桑?可是她已经想不起来了。
她如今说不清自己到底有没有后悔过这门从顾时初手中千方百计抢回来的亲事,也许有,但她不敢承认。
“李丹阳!快走啊,你又偷懒,我要告诉奶奶!”背后的小男孩一拍李丹阳的肩膀,斥责道。
李丹阳这才回了神,转身佝偻着腰往晒谷场走去,她身上背着两个三岁的孩子,实在太累了,都直不起腰。
她都不明白,明明未来是那么出色的四个孩子,为什么小时候却这么刁蛮凶残、难应付呢?短短的时间,她就被折磨得快精神失常了,这时候她倒是佩服起上辈子的顾时初来,不知道她当初是怎么熬下来的。
熬吧,熬吧,熬到他们长大就好了……她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周卫国家里有好几口人,分到的肉就比较多,李丹阳提了提,便好声好气地对周建英说道:“我要提着肉,就不能背着你了,你自己走路回家,好不好?”
周建英使劲地摇着头,立马说道:“不好!我就要你背,就要你背我……”一边说还一边拿脚踢她。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02、七零后妈让你当(32)
“我背着你就没办法提肉回去了,我力气没那么大,你自己走回去也没有多远……”李丹阳继续低声下气地和周建芳商量。
“我就不走路!你别想扔下我,我告诉我奶奶,说你欺负我……”周建芳抬着小下巴,叉着腰凶巴巴地对李丹阳说道。
“后妈你又要偷懒了吗?你不肯背妹妹,我回去跟奶奶说,让她打死你!”周建展在一旁用稚气的语气说着恶毒的话。
兄妹俩说话已经很有逻辑性了,想要跟他们奶奶告状,那是一告一个准。
李丹阳试了试把周建芳背起来,又提了提那篮子肉,确定自己真的没办法背着两个总共快七十斤孩子的,还要提着一篮子有七八斤的肉。
她跟兄妹俩解释了一遍又一遍,然而根本没有用,兄妹俩不但不听她的,还对她拳打脚踢起来。
别以为三岁大的小孩子没力气,打人不疼,但其实农村里的三岁小孩都能上山下河到处跑了,手脚可有劲儿了,打起人来生疼,更何况还有一句话叫“乱拳打死老师傅”呢,李丹阳被他们兄妹俩打着,又不敢打回去,只是躲闪着,身上不知道挨了多少手脚。
旁边看不过眼的大娘对两个孩子说道:“快住手!你们两个也太嚣张了,她虽然只是你们后妈,但也是长辈,怎么能对她动手呢?”
“关你什么事?死老太婆!后妈就是欠打,我不打她,她就要打我了……”周建展对大娘龇了龇牙,振振有词地骂道。
那大娘被他一说,气得脸色都青了:“小小年纪就这么恶毒,果然是有娘生没娘养的崽子!我看以后也是个偷鸡摸狗的料!”说完气冲冲地走了。
其他一个周家本家的嫂子看到兄妹俩嚣张的样子,便忍不住对被继子女打都不吭声的李丹阳说道:“你虽然是后妈,但到底也是妈,怎么能随着他们的性子来呢,要下手管教他们啊。哪家的小孩子敢这么打亲妈,亲妈不打得他们屁股开花才怪!你怎么连两个三岁的小孩子都管不住,这也太没用了些!”
李丹阳只能咬着牙,忍住眼眶里的泪不掉下来,说:“我不能管,一管他们就在婆婆面前大哭大闹,说我打他们,婆婆就不分青红皂白骂我歹毒心狠,想磋磨死孩子。”
周家嫂子闻言,顿时同情起李丹阳来,她可太知道周母的性格了,可不是个好惹的,于是她也只好讪讪地说一句:“那你也不能任由他们打你啊,哎,小孩子不管教就要废了。”
“妹妹!你这是怎么回事?!”李丹阳的大哥才刚来,就看到自己妹妹被周卫国那两个孩子拳打脚踢,她只一味狼狈地躲避,而周围人都在看热闹。
李大哥怒气冲冲地把两个小孩一把提起,扔到一旁,凶神恶煞地对他们说:“你们两个小杂种!敢打我妹妹,想找死是吧?”
说完还一人拍了几巴掌到他们屁股上:“敢揍我妹妹,我就揍你们!”
两个孩子都是欺软怕硬的,他们敢嚣张地打李丹阳,是知道李丹阳不敢对他们怎么样,而且家里还有奶奶会给他们撑腰,但现在他们是对上人高马大、一脸凶相的李大哥,顿时就气馁了,还挨了打,也不敢反打回去,只好立刻就开始哭起来了。
李大哥不管两个哭闹的熊孩子,只一脸恨铁不成钢地对李丹阳说道:“你是怎么回事?怎么任由两个娃娃打骂?你以前在娘家时不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吗?怎么现在对上两个小孩子都忍气吞声了?”
李丹阳被她大哥问得哑口无言,她对周家有所求,又把自己放得低低的,对上周家人都自觉比他们低一等。
况且她的内心早已经不是曾经那个深受家人宠爱的十八岁年轻姑娘,而是来自四五十年后那个被生活折磨得面目全非、麻木卑微的老妇人。
她想要沾周家人的光,对上周家人又怎么硬气得起来呢?
“大哥!你怎么能打他们?”李丹阳对她大哥的质问丝毫不在意,只关心周建展和周建芳被打了,还哭了,她就反而质问起她大哥来,“他们还是孩子,你是大人,怎么能跟他们计较呢?现在好了,他们一哭,我回去又要被婆婆骂了!”
李大哥不敢置信地看着她,简直不敢相信妹妹居然说出这样的话来,他打两个熊孩子也是为了她啊,她反倒怪起自己来了。
但到底是自己的妹妹,他忍着气说道:“这事根本就是两个孩子不对,你婆婆敢骂你这不是蛮不讲理吗?我得帮你问问,她到底是怎么教孩子的!你嫁进去可不是受罪的……”
“哥!算了吧,只是小孩子不懂事……”李丹阳只想息事宁人。
“看看刚才他们对你这么嚣张,平时肯定更过分吧?不行,我不能让他们这么折磨你,要是实在不行,这日子不过就算了,反正你还没有孩子,二嫁也能嫁个好的……”李大哥却不想就这么算了。
李丹阳听他说什么二嫁,吓得立刻劝说李大哥,想打消他去找周母算账的念头,但李大哥以前就很疼爱她,怎么舍得自己的妹妹在周家受委屈?于是铁了心回家要带上一家人去周家,找周家人算账。
李丹阳阻止不了,只得先回周家想办法,幸好两个熊孩子被李大哥揍了一顿后,没敢再坚持要她背着,三人才慢慢走路回去了。
李大哥回家后果然带着一家人去了周家,要给妹妹讨个公道,李母从儿子口中得知女儿在周家还被继子女欺负的事后,气得狠狠地跟周母撕了一场。
李大哥、李二哥也分别揍了周卫国的大哥和小弟一顿,可惜周卫国还在城里上班没回家,否则他们最先揍的就是他。
最后李家和周家谈好了条件,让周家人不得打骂李丹阳,特别是四个继子女以及周母,而李丹阳也不能虐待孩子(当然她之前也没有虐待过)。
之后李丹阳在周家的处境果然好了些,起码几个孩子和周母不敢随随便便对她动手了,虽然还会骂骂咧咧,但李丹阳已经很满足了,却又有些担心四个孩子会跟她不亲。
那以后她还能沾他们的光吗?李丹阳左右为难。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03、七零后妈让你当(33)
宋大妞端起煮好的草药,走到床前,扶起脸色苍白的宋母:“娘,该喝药了。”
宋母颤抖着手接过药碗,闭上眼睛一口气就把药汁给喝光了。
宋大妞帮她擦干净嘴巴,把她重新放倒在床上,安慰她道:“娘,喝了药你就好好睡一觉,等明天起来你就好了。”说完,她端起药碗就要离开。
宋母拉住女儿的手,颤巍巍地说道:“大妞,娘可能好不了了,要是我也跟着你爹走了,只剩下你们姐妹几个那可怎么办啊……”
宋大妞看着哭得满脸泪水的母亲,心中一酸,眼中立刻就蓄满了泪水,她强忍着悲痛道:“娘,你胡说什么呢?只不过是小小的感冒罢了,你喝了药躺几天怎么都能好了,干嘛说这些丧气话?”
宋母确实得的不是什么重病,只是因为丈夫过世伤心过度才病倒的,这是心病,更何况丈夫死了而她依旧还没能生下一个儿子,这让她觉得无脸面对宋家列祖列宗……双重打击下,她哀莫大于心死,便这点小病也病得奄奄一息了一样。
“娘对不起你爹啊!到你爹死都没能给他生下儿子!都是我的错,我是你们宋家的罪人……”宋母边哭边说道,“我没能给你爹传宗接代,我对不起宋家的列祖列宗……”
宋大妞忍着心酸安慰她道:“娘,没有儿子,你不是还有我和三个妹妹吗?我们会给你养老送终的……现在不是说男女平等么?生男生女都一样,娘,你就不要再惦记着儿子了,儿子能做的,女儿也能做……”
“不一样的!女儿怎么能和儿子一样呢?你们以后都是要嫁出去,都是外人……没了儿子就断了根了,宋家要断送在我手里了,我对不起宋家啊……”宋母依旧哀嚎着,她没读过书,不懂什么道理,只知道世世代代女人都要生下儿子,给夫家传宗接代,否则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女人,就对不起夫家。
宋大妞听到母亲这么说,又伤心又愤怒,忍不住大声质问道:“儿子就这么重要吗?让你要死要活的!你还记不记得你还有三个年幼的女儿要养?”
“都是赔钱货!养什么养?养了以后也是别人家的人……”宋母也怒了,说话急了突然咳嗽起来,吓得宋大妞慌忙帮她拍着背,让她顺顺气。
“娘,你别气,是我说错话了,我以后再也不说这些话了。”宋大妞生怕母亲气急加重病情,只得妥协了。
宋母咳得满脸通红,好一会儿才停了咳嗽,顺过气来。
“你也别怪娘,娘也是为了咱们宋家着想啊,家里没一个男人,村里的人都会瞧不起我们,个个都能踩我们一脚,抓着咱们一家来欺负,谁让咱们家没男人呢?”宋母低低地说道,眼眶红肿。
她叹了口气,对大女儿说:“咱们还是答应你堂伯,把他家的小儿子过继来咱们家吧,好歹也姓宋。”
宋大妞一听,想起堂伯家那个小儿子,小小年纪就学会了横行霸道,在村里欺男霸女,抢别的小孩的糖、时不时就拎起拳头揍人,嚣张又任性。
宋大妞顿时急了,说:“娘,堂伯家的那个小儿子,都十一二岁了啊,性格还蛮横霸道,一点都不好,过继到怎么家也养不熟啊。”
宋母叹了口气说:“只有他最合适了,你堂伯只肯过继他,其他的儿子他却是不肯的。”
“你瞧他亲爹都嫌弃他,我们就更不能要了,他平时连自己爹娘都顶撞,过继来了之后肯定更嚣张……万一他以后不孝顺娘,也不为咱们姐妹撑腰,那不是白养了吗?”事关自己家人以后的利益,宋大妞也会考虑。
宋大妞绞尽脑汁想打消母亲过继堂弟的想法,忽然她亮光一闪,眼睛一亮,说:“娘,咱们可以不过继,我以后不出嫁了,找个男人来入赘,生了孩子就姓宋,这不是也能给宋家传宗接代吗?”
宋母一听,顿时也激动了,越想越觉得大女儿的主意更好,她两眼发光地捉住女儿的手:“大妞,你真的不想嫁人?要找人入赘?”
宋大妞看着母亲一下子仿佛就有了生机的脸,狠下心一点头,咬牙道:“对!我找个男人入赘,撑起咱们家,就不用过继别人的儿子了。”
“好好!娘立刻就找人去打听打听,看看哪里有适合入赘的男人。”宋母兴奋地说道,本来苍白的脸色都变红了,生机勃**来,跟之前那个奄奄一息、仿佛下一刻就要撒手人寰的病人并不是她一样,判若两人。
宋要招夫入赘的事比吃药还管用,宋母没一天就能从卧病在床到生龙活虎了,她又有了活下去的希望,再也不说那些要死要活的话了,整天琢磨着自己村或者邻村有哪个小伙子适合入赘自己家。
然而入赘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要不是家里穷得吃不饭的男人,很少有男人愿意离开自己家,“嫁入”妻子家里的,因为这会让人瞧不起,觉得他窝囊没用,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甚至连以后的儿女都可能看不起他。
还有些愿意入赘的,则是断胳膊断腿等残疾的或者二流子混混等没女人肯嫁的,残疾男人做不了重体力活,宋母也看不上;二流子混混品性有问题,宋母怕自己家压制不了,反而引狼入室……于是这又排除了一部分男人。
剩下的就根本没几个可供挑选的了,宋母急得不行,之前的兴奋激动早就消失了,她没想到就算自己女儿想招夫入赘,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
正当她急得嘴角都气泡的时候,忽然在地里看到弯着腰挖红薯的计明涛,计明涛人长得高高大大的,长相周正,干活也卖力不偷懒,自己每天挣得工分都是满工分,家里还只剩自己一个,没有其他亲人了!
宋母立马眼睛一亮,这不就是最好的入赘人选吗?计明涛既不残疾,品性也没问题,肃然寡言少语,但平时遇到别人有难处也会出手帮助,村里人虽然因为他成分问题疏远他,但也都知道他是个靠谱的,大队长去城里买肥料、买种子、交公粮都会带上他,因为知道带上他就吃不了亏,这说明他精明能干呢!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04、七零后妈让你当(34)
宋母顿时喜不自胜,越想越觉得计明涛合适:他因为成分问题,二十几岁了都还没有成亲,村里其他人都不敢把女儿嫁给他,生怕被他的出身连累了,但他们家不怕啊,他们宋家祖上八代都是贫农,根正苗红着呢,
而且要是计明涛入赘他们家,那成分自然也随着他们家来了,那不就能摆脱他地主崽子的身份了吗?
估计计明涛知道有这种办法能摆脱出身,自己也愿意吧?毕竟就因为这个成分问题,他连媳妇都娶不了,要是入赘了,那岂不是改变成分和娶上媳妇一举两得?
宋母信心满满起来,不觉得计明涛会拒绝她,要是得知自己家看上他了,说不定还会感激涕零,迫不及待就要入赘呢。
宋母马上就决定今天下工后带上媒婆去计明涛家提亲,这看上了就要订下才行,否则别人也想到这个主意怎么办?
于是宋母恨不得现在就下工回家去,可惜这会儿才刚下午,离下工还远着呢,她只能先急着了。
但急虽然急,并不妨碍宋母观察计明涛,都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宋母这会儿也是这样,越看计明涛就越觉得满意,暗喜自己一下子就发现了这颗蒙灰的珍珠,要知道计明涛除了成分这一点不好,其他地方可是样样都好。
宋母都庆幸他的出身不好,让他无人问津了,否则以他的样貌能力,要是没问题,怎么都不可能便宜她家大妞,说不定有多少人家抢着要他当女婿呢。
计明涛汗流浃背地挖着红薯,莫名地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盯着他一样,让他如芒在背,他皱起了眉头,警惕地、装作不经意般往四周看去,却错愕地发现盯着自己的是宋辉子的老婆。
宋辉子的老婆上个月刚死了丈夫,难道她对自己有什么邪恶阴暗的想法?计明涛忍着恶心又小心地观察了一会儿,发现宋母看着他的眼里并没有淫、邪贪婪的意思,却像是带着审视、打量,还带着一点点的满意和慈爱?
计明涛百思不得其解,他和宋辉子家平时没什么来往,不知道宋母这样看着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但看她对自己并没有恶意,计明涛只好压下心底的疑惑,不去理会了。
宋母看着计明涛挥着锄头的那结实有力的胳膊,满意地点点头,身体健康有力气,是把干活的好手,入赘之后家里又能多个壮劳力,宋母看他能不满意吗?
确定了人选之后,宋母凑近跟她一起拔着红薯苗的女儿,压低声音,喜笑颜开地对大女儿说道:“大妞,我看中了一个入赘的好人选,计明涛,怎么样?”
“计明涛?娘,他家只剩他一个人了,他会愿意入赘吗?”宋大妞问道。
“那有什么不愿意的?难道他还想把他那地主身份传下去?就算他想也没人肯嫁进他家这个火坑啊。咱们家愿意让他入赘,那是看得起他,他还能拒绝?”宋母自信满满地说道。
然后她碰碰大女儿的肩膀,悄悄说:“计明涛就在你身后侧边的地方挖红薯,你看看他喜不喜欢?”
宋大妞闻言,扭头看向身后,看见戴着草帽的高挑劲瘦的计明涛,一道道汗水从他形状完美的下巴流下,又流淌到他修长的脖子和嶙峋的锁骨处……
宋大妞立刻像是眼睛被烫了一样,羞红着脸说道:“什么喜不喜欢的,娘你不要胡说八道。”
宋母看见女儿这个反应,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立马笑呵呵地说:“你看中了就好,计明涛除了出身,没有哪里不好的,等他入赘了咱们家,咱们就不用那么辛苦了,也能轻松轻松……”
宋大妞听着母亲话语里的憧憬,心中也忍不住满怀期望起来,她以前没有注意过计明涛,可今天一注意到,就一下子动了心,他长得俊又能干,比起村里那些粗鲁黝黑的男孩子好看斯文多了,而且家里也没有其他人,她以后就不用面对婆婆……
宋大妞的心脏砰砰砰地猛跳,脸上发烫,也不知道是太阳太猛,还是其他原因。
宋母看着女儿神思不属、含羞带怯的模样,顿时乐了,更是等不及要跟计明涛提亲。
于是等下工之后,宋母就一溜烟地走了,宋大妞看着母亲的背影,又忍不住看了看扛着锄头离开的计明涛,嘴角忍不住往上扬。
计明涛回到家刚用水冲掉一身汗水,就看到宋母带着村里的媒婆上了门。
他眼里闪过不耐和烦躁,但很快有压了下来,恢复了之前的平静。
“两位婶子今天怎么有空来找我?”计明涛把人迎进来,倒了水,问道。
“哎呀,我们上门,当然是有大喜事来找你啊!”媒婆笑眯眯地说道,打量了一会儿计明涛,称赞道,
“大侄子果然一表人才、相貌堂堂,怪不得宋辉子家的一下子就看中了你当他们家的女婿!”
计明涛垂下眼帘,心中了然,怪不得之前宋母那样看他,原来是想要她当女婿。
宋母看着计明涛,笑眯眯地夸她的大女儿:
“咱们家大妞是家中长女,最懂事能干了,家中里里外外都被她打理得整整齐齐、清清楚楚,半点儿都不用我操、心,底下妹妹们的事也都是她照看着,这以后成了家也肯定是个贤妻良母,把家里打理得妥妥帖帖……
计家小子,我也不跟你含糊了,我是想你入赘到我们家里来。我们家只有四个女儿,没有儿子,就想招个女婿支撑起家里,不让家里的孤儿寡母受人欺负。
你放心,等你入赘之后,家里的事就都是你和大妞说了算,以后大妞的三个妹妹都是要嫁出去的,所以碍不着你们什么。
当然,生下的孩子要姓宋,毕竟大妞是长女,有责任为宋家传宗接代,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不怎么样。宋婶子,我没有入赘别人家的想法,你找错人了。”计明涛面无表情地说道。
看见他这脸色,宋母心中咯噔一声,忙说:“你先别急着拒绝,还可以再谈谈嘛。”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05、七零后妈让你当(35)
计明涛的神色一下子就冷漠起来,不再是装出来那种温和无害,他一双淡漠的眼睛定定地看着宋母,再次强调“我想得很清楚,我不会做上门女婿,宋婶子你找别人去吧。”
“为什么?上门女婿就是名声不好听一点,但实际上你并没有什么损失不是吗?还能跟别的男人一样老婆孩子热炕头。村里跟你同一个年龄的那些小伙子,如今孩子都能打酱油了,你却连一个媳妇都没有,难道你不羡慕吗?”宋母很不理解,有些不满计明涛的不识抬举。
计明涛面无表情地回答“不羡慕。”
宋母被他的话噎住了,一时有些气愤,理智便开始离家出走了,说“不羡慕?我看你是死鸭子嘴硬吧?我就不信你一个二十多岁活力旺盛的大男人会不想女人!可惜没有女人看上你吧?我现在替我家大妞来跟你提亲,是看得起你,你不要给脸不要脸……”
计明涛听着她滔滔不绝说得唾沫飞溅的模样,心中十分不耐,于是他就不忍了,冷冷地对宋母说道
“我实话跟宋婶你说了吧,我其实是看不上你家大妞,我就喜欢长得漂亮的,可你家大妞长得五大三粗、面目平平,我实在看不上,更别提入赘了!”
宋母听到他这话,惊愕地张大了嘴巴,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顿时尖叫一声,说“你说什么?你还看不上我家大妞?你有什么资格看不上她?我还没嫌弃你这个地主崽子,你还敢看不起我女儿?还喜欢长得漂亮的?可惜长得漂亮的看不上你!臭小子我看你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宋母气得血气直往脑袋上涌,计明涛居然敢说她大女儿长得不好看!虽然自己女儿确实不怎么好看,但娶妻怎么能光看外表?不都得看女方勤不勤快、能不能干吗?自己女儿吃苦耐劳,哪里配不上他了?
“哎,宋大姐你快消消气,小伙子是火气大,说胡话呢!”媒婆一看场面要失控了,连忙和稀泥,“计家小子,你快跟你宋婶子说声对不起,你这么说一个女孩子,宋婶子作为她娘,当然要生气了,你快道歉。”
计明涛却岿然不动,说“我不觉得我有什么好道歉的,我只是实话实说,她之前说的话已经算是侮辱我了,我没有回骂已经是我有涵养了。”
“呸!小贱种!我再问你一次,你真的不肯入赘我家是吗?”宋婶子看到计明涛对她的态度,已经明白计明涛的坚定了,顿时怒不可遏,
“你这么有骨气,我看你以后能娶到什么天仙!照你这幅贱样,我看你不但娶不到天仙,还连母猪都娶不到,这辈子都是断子绝孙的命!”
她最后那句已经算得上是诅咒了,要不是计明涛还有理智,他那拳头早就揍到她脸上了,可惜他不打妇孺弱小,于是只脸色冰冷,目光冷厉地盯着宋母,反击道“我会不会断子绝孙我不知道,但你们宋家现在不就已经断子绝孙了吗?这是你的报应吧?罪魁祸首就是你啊,你是你们宋家的罪人……”
计明涛本来就不是什么良善的人,他经历过最残忍的黑暗,他聪明狠戾,别人不惹他,他就是无害的羊,别人一惹他,他立马就掀了身上那层羊皮,露出属于狼的尖利的牙。
他一眼看穿了宋母的软肋,于是毫不留情地一刀戳上去,残酷利落。
果然宋母听到他这番话后,顿时脸色煞白,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颓下去,计明涛狠狠地戳中了她心中那最不能脆弱的角落。
宋母张着嘴巴却说不出话来,颤抖着手指指着计明涛,媒婆看她这幅模样,生怕她气出病来或者和计明涛打起来,于是急急忙忙拉着她离开了。
计明涛眼神冷厉地看着两人的背景,过了好一会儿才让眼中翻滚的各种情绪一一收敛好,恢复平静。
顾时初刚从外面回来,就看到媒婆扶着宋母从计明涛家中出来,她有些疑惑,计明涛家几乎没有客人,平时除了她,基本不会有外人踏足他家,那这两个人突然来找计明涛,到底是有什么事呢?
顾时初有些好奇,脑中灵光一闪,突然想起扶着宋母从计明涛家离开那个中年女人不是附近有名的媒婆吗?
她眼睛瞬间瞪大了,难道那媒婆是来给计明涛说媒的吗?说的是谁?宋母的女儿吗?顾时初顿时想到了许多。
于是等到晚上,顾时初溜进计明涛家,一番男女和合之后,顾时初窝在计明涛怀里,打了个哈欠,问他“我今天看见媒婆从你家出来了,有人找你提亲了吗?”
计明涛本来正在享受情、事余韵,慵懒而昏昏欲睡,听见顾时初这问话,瞬间就精神了,他小心地觑着顾时初的脸色,没看见她脸上有质问或者发怒之类的迹象,但也回答得很谨慎,说
“是要让我当宋大妞的上门女婿,我拒绝了。”
顾时初一听,惊讶得立刻从计明涛怀里爬起来,兴致勃勃地问“居然要让你入赘?宋婶子也太有想法了吧?不过她家大妞长得好看不怎么样啊……”
顾时初努力回想起宋大妞的样貌,记得她长得高高壮壮的,是个干活的好手,可惜这样的身材不符合当下男子的审美,再加上她干农活多了,皮肤比较粗糙和黑,脸盘子还大,偏偏眼睛又小,五官平平并不精致,这一组合起来,整个人就很普通了,并不好看,外表上是配不上计明涛这身材样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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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明涛见她满脸好奇,没有一点吃醋或者嫉妒、愤怒,心中顿时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这个女人就真的对自己一点都不上心吗?否则为什么有人跟自己提亲,她却表现得跟她没有一点关系一样?
“入赘不是一个好选择,你要是想娶妻,那还是光明正大娶一个回来吧,这年头当上门女婿会被人看不起,别人异样的眼光可不好受,你没必要这么委屈自己。”顾时初还颇为计明涛着想,温和认真地提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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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06、七零后妈让你当(36)
“够了,我娶不娶妻关你什么事?”计明涛见她说起让自己娶妻的事说得那样云淡风轻和无所谓,心中无端端地就生气一股无名之火,让他立马打断了顾时初的话。
顾时初看见他这死死盯着自己,想要狠狠一口咬上自己的模样,错愕地说“你这是怎么了?干嘛这么生气?你娶妻怎么就不关我的事了?你有娶妻的打算,那我就得断了和你现在的关系啊,否则怎么对得起你未来的妻子?我不当别人感情的第三者,这是我的底线。我们一开始不就已经说好了吗?”
计明涛见她还是一副仿佛随时都可以抽身而去,跟自己结束的模样,心中就有种压抑不住的黑暗和狠厉,想把这个女人囚禁在一个只有自己能进入的地方,让她永远只能属于自己、永远都离不开自己……
他闭了闭眼,不让自己眼中的险些失控的阴暗被顾时初看见,良久后她才咬牙切齿地对顾时初说道“你这个冷心冷肺的女人,永远也养不暖!比我还要冷漠无情,我真是小看你了……”
顾时初听见他这话,有些惊讶,说“你现在怎么说这种话?我一直都认为你和我是同类人,同样的凉薄淡漠,不是吗?说好了我们之间只是单纯的满足双方生理需求的关系,以舒适自由为目的,并不求其他,你难道要反悔吗?”
计明涛看着她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睛,里面是坦坦荡荡、干干净净,她正一脸认真地看着自己,仿佛只要自己一说反悔了,她就要立刻跟自己彻底了结关系一样。
于是计明涛只能有一个回答“我没有反悔。”
顾时初这才松了口气,重新窝进他怀里,说“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要和我认真谈感情了呢,幸好不是。我跟你说实在的,以后要是有机会,我会离开周家村,不会回来了。所以啊,咱们的关系也长久不了,也就这几年了。”
计明涛一听,脑袋嗡地一声响,他瞬间有些慌张起来,急忙问“你、你以后会离开这里,不再回来?”
“对啊,等政策开放一些,能去城里了,我就要离开了。”顾时初点点头说道,“我不想一辈子在这村里当个村姑,从土里刨食吃。”
计明涛此时已经听不见她说什么了,他脑中一遍遍地响着顾时初说的“我会离开”这句话,只觉得心中一片惊慌迷茫,顾时初要离开,那他要怎么办?
他很清楚自己并不想和顾时初分开,他想和她一直在一起,可是他不敢直接说,因为她并不想嫁给自己,只想有一段毫无负担的、不需要负责任的亲密关系,他要是说开了,说不定顾时初立马就被吓跑了,直接和自己结束。
计明涛开始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要答应当她的情、人,让他们之间有了这个并不美好的开始。
“你以后要是想娶妻,就慢慢找个合适的吧,不过宋大妞不太配得上你,你找个漂亮些的,以后生个漂亮的孩子。”顾时初无所谓地说道。
“娶什么妻,生什么孩子?我只要你一个……”计明涛并不想听她说这些话,便把顾时初按倒在自己身下,低头咬上她的红唇,堵住她这张只会说出那些他不喜欢的话的嘴巴。
顾时初立刻搂住他的脖子,回应起来,又是一场风花雪月。
那天晚上的话不了了之,计明涛却上了心,当然并不是对娶妻这事上心,而是对在离开村子之后如何继续和顾时初保持关系这事上心。
他日思夜想,也只有跟着顾时初一起离开,继续黏在她身边这一条路可选了。
既然只有这个选择,那他就要开始做许多准备工作了,于是他开始忙碌起来,跟顾时初见面的时间都少了。
顾时初不知道他在忙什么,但应该是有些危险的,因为他有时候会带伤回来,也带一些并不常见的物品回来送给顾时初。
顾时初没有过多地询问,只是在他受伤回来后给他疗伤,又送他一些保命的药,让他外出要注意安全。
她还是很喜欢计明涛的,不想失去他这个完美的小伙伴,毕竟这年头想要有个这么合拍又识时务、不会多事的男伴,可遇而不可求,她当然要珍惜一点。
宋母自从跟计明涛提亲、想让他入赘她们家的计划失败之后,就想放弃的,宋母还让媒婆给她提了其他人选,然而等相看的时候,宋母和宋大妞一个都没看上,因为肯入赘她们家的全是些歪瓜裂枣,别说跟相貌堂堂的计明涛比了,就算跟普通村里的男人比起来都差远了。
宋大妞简直要哭晕过去了,她都开始后悔跟自己母亲提出入赘的事了,但她不敢。
跟那些歪瓜裂枣相了几次之后,她终于爆发了,跟宋母说她死也不要嫁那些男人,她最起码也得嫁个正常的普通男人啊。
宋母也愁得头发都差点掉光了,都想托人到其他偏远村子找人了。
最后还是宋大妞别别扭扭地跟宋母说,想再试试看能不能说服计明涛,她就最中意计明涛但她的上门丈夫。
宋母之前跟计明涛可以说已经是撕破脸了,但为了女儿,她只得又厚着脸皮上门找计明涛,但这次计明涛连门都没让她进去,拒绝的意思表达得很清楚了。
宋大妞得知之后,哭得死去活来。
要是一开始,并没有计明涛这个完美人选的话,可能她还不会那么不甘心,会安分地从一堆歪瓜裂枣里挑一个勉勉强强的男人成亲;但她偏偏见过了计明涛这么一个才貌双全、满足她对丈夫的一切幻想的男人,于是她的底线就拔高了,再也看不上那些次等的了,不肯认命去娶那些样样不如计明涛的男人了。
宋大妞闹了一场,于是全村人都知道宋家想要让计明涛但上门女婿,而计明涛拒绝的消息了。
这自然引起了大家的议论,但很快这件事也启发了那些家中只生了女儿,或者家中唯一的儿子不中用的家庭,他们灵光一闪,发现计明涛真的是个当上门女婿的好人选啊!要是把女儿嫁给计明涛,他们不愿意,但要是计明涛入赘到他们家,那他们就很乐意了。
于是计明涛又迎来了一个个要他入赘的提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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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07、七零后妈让你当(37)
“时初,村里今年推荐去上工农兵大学的名单又没有我。你说我还要坚持下去吗?”张伟红眼神迷茫地看着门外,失落地问顾时初。
顾时初看着这个当初满怀理想地来到农村的年轻姑娘,变得越来越沉默、越来越茫然,忍不住安慰道
“难道你甘心现在就放弃吗?从此忘记你那些学识,变成村里一个平平无奇的农民?你真的甘心吗?”
“坚持下去你需要花时间巩固复习知识,但到底还有希望;可是如果你放弃了,那就真的一点机会都没有了,所以为什么不继续呢?你要忘记你当初跟我说过的话吗?”
顾时初劝解道,而她之所以让张伟红继续坚持,当然是因为她知道几个月后高考就会恢复,如果她不知道高考会恢复,那她也不敢这么劝她。
张伟红听了顾时初的话,眼里浮现出一点波澜,她用手捂了捂自己的眼睛,叹了口气,苦笑着说
“幸好你提醒我了,否则我真的可能会忘记自己曾经的梦想。
可是我今年已经二十三四岁了,年纪已经不小,跟我一样年纪的女知青们不是嫁给了村里人,就是嫁给了同村的男知青,我坚持到现在都不谈对象、不结婚,实在是很难啊。”
顾时初这才想起这点来,这时候的女孩子确实大多数都早婚,二十多岁不出嫁就会有闲言碎语传出来,即使是城里来的女知青也一样。
张伟红现在说出这些话来,显然已经对此有了担忧和顾虑。
“不是才二十出头吗?还年轻着呢,怕什么?我还比你大两岁,一样没嫁出去,听到的风言风语不知道多少,你看我在乎过吗?你只要对得起自己的心就行了,不要太在意别人的看法,否则会很累。”顾时初语重心长地说道。
张伟红刚开始是个多么活波可爱、无忧无虑的小姑娘啊,才过了几年就开始患得患失起来。
听见顾时初这么说,张伟红心情果然好了些,说“还是你够豁达,是我想错了。”
过了一会儿后,她又有些羞涩地压低声音跟顾时初说道
“其实现在有两个男人在追求我,我这次报名工农兵大学又失败后,想过认命了,从此后放弃上大学的想法,从这两个男人中挑一个嫁了。
幸好你劝说了我,我还是拒绝他们吧。”
顾时初一听她这话,顿时精神了,问“是哪两个男的?说出来让我过过眼,看配不配得上你?”
张伟红脸红地嗔怪道“什么配不配得上?我都说不考虑了!”
“说说看嘛,又不是让你真的选一个。”顾时初看热闹不嫌事大地说道。
张伟红长得清丽可爱,又断文识字,家里还是城里的,家境不错,家人宠爱,没有男人喜欢才怪。
事实上张伟红来了之后,不管是村里那些小伙子,还是同样城里来的男知青,都很喜欢她,对她有意思的不少,只不过她不把心思放在谈对象上面而已。
“一个是村支书家的小儿子周满仓,另一个是青豫城来的知青董志才。”张伟红在顾时初的一再追问下,还是羞答答地说了出来。
顾时初想着这两个人选,周满仓他爹是村支书,自然家境在村里数一数二,而且他本人也高大健壮,看着没什么问题,是十里八乡小姑娘想嫁的好对象。但他没读过几年书,跟追求上进、追求知识的张伟红不会有什么共同话题,因此他跟张伟红不太合适。
而董志才,戴着一副眼镜,斯斯文文,干起活来马马虎虎,勉强能养活自己,总爱在村里人和其他知青年前展现他的才华学识。
但就算是顾时初,也能看出他是半瓶子水乱晃荡,没多少真材实料,却自命不凡,觉得自己以后肯定能出人头地。
总的来说,是个志大才疏的人,配不上张伟红。
“你没看上他们吧?”顾时初连忙问她。
张伟红摇了摇头“没有。”
“那就好。”顾时初放下了心。
“不过我爸妈也写信来让我可以考虑一下人生大事了,要是我在村里有了对象,那他们就要请假过来帮我考察一下;如果没有,他们就想办法把我弄回城,他们再给我介绍。”张伟红又羞答答地说道。
顾时初感叹“你爸妈真是天下第一好父母了。”
“那当然。”张伟红非常骄傲地说道。
“不过你爸妈可以先不要那么担心,我上次去县城,听到两个高中老师说今年年底可能就要恢复高考了。”顾时初悄悄地对张伟红岁说道。
“你说的是真的吗?没骗我?”张伟红听到顾时初这话,顿时震惊地问,手不由地紧紧抓住了顾时初的胳膊。
她死死地盯着顾时初的眼睛,呼吸都屏住了,显然很紧张,生怕自己听错了。
顾时初也不吊她胃口,直接点头道“九成是真的,不过这消息现在只在有门路的人之间流传,国家还没有正式公布,再等等就会公布了。”
张伟红此时眼眶已经红了,她捂着嘴巴不让自己哭出来“真是太好了!我还以为我等不到这天了……谢谢你,时初,谢谢你告诉我这个好消息。”
张伟红确实很感激她,要是顾时初自私一点,她完全可以不告诉她这个消息,那她就可以减少一个竞争对手。
断了快十年才恢复的第一次高考,可想而知有多难,要考上显然是要跟百万、千万的考生竞争,其中包括张伟红。
少一个强劲的对手,顾时初考上的可能就多一份。
可她却毫不犹豫就告诉自己了,让自己能比许多人提前复习。张伟红想到这些,能不被顾时初感动吗?
张伟红立马激动地抱住了顾时初,默默地哭了。
顾时初理解她的心情,拍拍她的背,说
“不用谢,何况你不是帮我补习了很多课程吗?我是投桃报李。不过这消息还没正式公布,我们不能大张旗鼓说出去,但悄悄地在村里传些流言却是可以的——这样咱们村里想要参加高考的就能早些开始准备了。”
“好!”张伟红带着喜极而泣的泪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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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08、七零后妈让你当(38)
村里果然很快便悄悄地传起了高考很快就要恢复的消息。
当然,这都是暗地里传的,只有知青以及村里小部分读书比较多的年轻人感兴趣。
这消息一传出来,知青们就都沸腾了,不管结没结婚的,都开始打听更多的高考的消息,写信给家里人询问的、到书店或者邮局里找报纸杂志看有没有公布的……
大家越打听越确信这个消息是真的,于是便开始找书本、找复习资料,连上工都心不在焉了。
张伟红带来的初、高中课本就成了抢手饽饽,个个都找她借,她是个大方的,就让他们都抄写下来。
等到高考恢复的消息正式公布那一天,所有知青都热泪盈眶,互相拥抱着,哭着、笑着、大喊着,甚至有人趴在地上,用手捶着大地,想要把这些年心中隐藏着的茫然、痛苦、绝望都发、泄出来……
他们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张伟红跑到顾时初家里,死死地抱住她,一言不发,却微微颤抖着,显然是哭了。
等她哭够了,顾时初才推开她。
张伟红有些不好意思地擦了擦眼泪,说“对不起,我只是太激动了。”
“我理解。”顾时初笑着说道,她也等这一天等了很久了。
“你也是要参加这次的高考吧?我和你一起复习吧。”张伟红建议道。
“好啊。”顾时初同意了。
之后,张伟红就每天到顾时初家里一起复习了,因为她家比知青院里安静。
其他知青也开始紧张地复习,减少了上工的时间,大队长没有阻止,还把一些轻省的活分给他们,以防他们累着了。
要是村里考上大学的知青多了,大队长的政绩就更好,村里人脸上也有光,因此大队长才这么配合。
计明涛眼看顾时初越来越忙,整天忙着学习,又想起她前几年就跟着张伟红补习初中、高中的课程,一点都没放松,再加上她曾说过有机会就会离开村子。
于是计明涛便忍不住想,难道顾时初早就知道高考会恢复,所以她才要靠高考离开这里?
然而他很快又自己否决了,除非顾时初有未仆先知的能力,否则她不可能知道,他觉得自己是想多了。
他不知道顾时初清楚历史的发展顺序。
这会儿他搂着顾时初,问她“你说的要离开村子的机会,就是指高考吧?”
顾时初慵懒地点点头“没错。所以我们很快就要结束了。”
她抬起半个身子,趴到计明涛胸膛上,双手抚上他轮廓分明的俊脸,手指一点一点地顺着他的眼睛、鼻子、嘴唇、下巴,一一拂过。
“真舍不得你啊。”她感叹道,这么一个符合她审美和口味的男人,她很快就要失去了。
真是太可惜了,知情识趣又不多事,安安分分跟自己搞地下情的男伴可不好找。
计明涛眼神一暗,一把握住顾时初在他身上捣乱的手,声音低沉地问
“你想考去哪个城市、哪所大学?”
顾时初轻笑了一声,挑了挑眉“怎么,你就这么肯定我会考上?都直接问我要去哪儿了。”
“你会考不上?”计明涛目光沉沉地反问,定定地看着她。
“当然不会!”顾时初自信满满地说,没有跟他保密的意思,
“我要去自然就去最好的城市,读最好的大学啊。所以我看京城的京华大学。”
计明涛点点头,若有所思“知道了。”
顾时初以为他只是随口问问,也就没太在意。
等到高考那天,顾时初和张伟红以及村里其他参加考试的人一起去城里的考场考试。
其他知青看到顾时初都有些惊讶,显然没想到她一个出乎意料的人居然也去高考。
不过大家这时候都很紧张,忙着背知识考点,根本没心思关注顾时初。
看到试卷的题目之后,顾时初便觉得自己去京城是去定了,这些题目对她而言难度算是很小,她一点都不担心考不上。
不过同考场的其他人并不是个个都和她一样成竹在胸,有些人因为答不上来甚至都哭了。
顾时初心无旁骛地考完了几场考试,刚结束,同村子的人集合到一起,便互相对起答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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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大家和自己的答案相同,便喜不自胜;等听到跟自己答案不同的,便脸色煞白,惶恐不安。
“时初你不担心自己的答案吗?”张伟红和其他人对完了答案,看见顾时初优哉游哉地走着,脸上没有丝毫担心的模样,便忍不住问道。
“不对了,都考完了,一切都尘埃落定,再对答案除了让自己更惶恐不安和紧张,并不会让我的成绩多加几分。”顾时初无所谓地说道。
“你倒是豁达,我就不行,就算不安,我也得和大家对对答案。”张伟红感叹道,又和大家讨论去了。
等大家回到村里的时候,看到他们回来的村民便问他们考得怎么样,有没有信心。
等看到顾时初也在他们之中,顿时便震惊了
“顾时初?你怎么也跟他们一起回来?你也去高考了?”
顾时初看着那位大惊小怪的大婶,点头回答道“对,我也去高考了。”
大婶说“你也去?你读过几年书?不会交白卷了吧?”
“我好歹读过初中,又请张伟红帮我补习了高中的知识,去考考又怎么了?这恢复第一年的高考,肯定不会很难,万一我运气好考上了呢?”顾时初说道。
“对哦!今年第一年恢复高考,难度不会大,哎呀,早知道我也让我家的两个小子去考了,万一真考上了,我也能当当大学生的娘啊!真是可惜了!”大婶一拍自己的大腿感叹道。
顾时初微微一笑,她可不会告诉大婶,这第一年的难度不会太大,但架不住参加考试的考生太多啊!
十年累积下来的要考试的人数,那是多大一个数目,竞争对手这么多,大婶的儿子想要考上也很难。
其他人就笑大婶“李四家的,你那两个儿子连小学二年级都没上完,也想学人家去高考?这不是说笑吗?难度再低也轮不到他们当大学生啊!”
大婶反驳道“怎么就不能了?我儿子可聪明了!上次大队长算公分给我们家少算了三分,大娃都知道!”
众人听了瞬间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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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09、七零后妈让你当(39)
“顾时初!顾时初!有你的信件!”
邮递员进了周家村便开始大声喊着。
“哪位是顾时初?这里有你的信件!还是京城寄过来的……”
邮递员到处张望着,村里其他人纷纷围绕过来。
“顾家那丫头还有京城的亲戚啊?以前怎么没听她说过?”一个大婶纳闷地说道。
顾时初从来没收到过信件,因为她没有外地的亲戚或朋友,所以邮递员并不认识她。
“大娘,顾时初家在哪儿?您能带我去吗?”邮递员问刚刚说话的大婶。
大婶立马拍着胸膛道“当然可以,她家在村尾,你跟我来!”
说完,真的带着邮递员往顾时初家里去了。
顾时初恰好在院子里和张伟红整理她的小菜园。
“顾家丫头!有你的信!快开门!”大婶拍着院门喊到。
张伟红立马眼睛一亮,便往门口跑,便对顾时初道“肯定是你的录取通知书到了!”
她打开门,一眼就看到了邮递员手中那封信,还不等邮递员开口就一把抢了过来,然后跑到顾时初面前
“快拆开来看看!”
顾时初接过信,拆开一看,果然是京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通知她已经被京华大学录取,请她于某年某月某日去报道等等。
“是不是录取通知书?”张伟红一脸紧张地盯着她问。
顾时初点点头,把通知书递给她,张伟红接过来一看,顿时高兴得蹦了起来“你真的被京华大学录取了!真是太好了!”
邮递员听到她们的话,也忍不住高兴地说“原来是大学寄来的通知书啊?顾时初同志,这可是件大喜事啊,恭喜你了。”
“谢谢,进来喝杯水吧!”顾时初笑着道。
邮递员便进来了,其他跟着来看热闹的村民听到说顾时初被大学录取了,都震惊不已,跟着进去,纷纷追问这到底是不是真的。
“录取通知书都到了,这还有假的?”邮递员听见他们的质疑,便忍不住开口帮顾时初解释了。
“我们这不是想不到吗?以前也没听说顾家丫头读书这么厉害啊。”发出疑问的大婶讪讪地说道。
“是啊是啊,这不是太出乎咱们意料了吗?我们是太惊奇了,说起来这还是咱们村里第一个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人呢。”另一个村民说道。
“这有什么好惊奇的,时初本来就很聪明,学习又努力,考上大学不是很正常吗?”张伟红毫不吝啬地帮顾时初说好话。
“对对,我老早以前就觉得她聪明能干了,年纪轻轻的一个小姑娘就能撑起一个家!”往日里偷偷骂过顾时初是天煞孤星,说她浑身晦气的李二嫂现在也不嫌顾时初倒霉了,反而笑眯眯地夸奖道。
“对对!我也觉得时初这丫头从小就比常人优秀!上工的时候都比别人挣的公分多!现在考大学也比别人考得好!我果然没看错她!”另一个时常和别人嚼顾时初舌根,说她心比天高,命比草贱的大娘此时和蔼可亲地说道。
“顾丫头啊,你以后出息了,可不要忘了咱们这些乡亲父老啊……”有人心思就活络了。
“对对,那有句什么话来着?狗狗什么富贵,不要相忘什么的……”又有人附和道。
“什么狗不狗的?那句话是苟富贵,勿相忘!你没文化就别丢人现眼了。”另一人提醒道。
顾时初自从收到通知书后,愣是听了一大通众人的夸赞和吹捧,她以前可从来没感受过周家村村民们这样大的热情。
怪不得古人都说“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顾时初还没开始富贵呢,这些人就开始明里暗里地跟自己拉近关系,恨不得立马就能从她身上占到便宜。
这可丝毫看不见以前他们嫌弃顾时初克父克母时撇嘴翻白眼的模样了。
大概是明白顾时初从收到大学通知书的那一刻起,命运就已经跟他们不一样了吧。
从此后她将彻底改写自己的命运,而他们却依旧是一辈子在地里刨食的泥腿子。
那些知青们得知顾时初第一个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都上门来打听消息,虽然对顾时初羡慕极了,但没到最后,他们还有希望,于是个个心急如焚地等待属于自己的那封。
没多久后,又有人收到了录取通知书,张伟红也收到了,又跑来抱着顾时初哭了一场,感谢顾时初一直鼓励她,让她不要放弃。
张伟红没有考京城的大学,而是考了她家所在的城市,因为她不想再和父母分离了。
她果然考上她家所在城市最好的那所大学,得偿所愿,高兴得不得了。
“我以后就要跟你分开了,真舍不得你啊。”张伟红眼睛红通通地对顾时初道。
“你可以写信给我,放假时也可以来京城找我玩啊。”顾时初安慰她。
“也只能这样了。”张伟红恋恋不舍地说道,这几年她因为顾时初时不时的接济和宽慰,才能在这村里过得不错,已经对顾时初有了珍贵的革命友谊,所以她很不想和她分开。
顾时初只能拍拍她的背,再多的伤感最后都会在时间的抚慰下平复。
知道顾时初考上大学,还有一个最震惊的人,那就是李丹阳。
李丹阳得知顾时初被大学录取的消息后,就变得魂不守舍了,失魂般追问
“顾时初怎么可能考上大学?她根本没去考过啊!她不可能上大学的……”
她恍惚间都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是不是出错了,顾时初怎么会去考大学呢?她上辈子明明一直都在周家村,从来没考过大学啊!
这辈子为什么会不一样?哦,是了!是了!这辈子唯一的不一样不就是自己抢了她的亲事,代替她嫁给了周卫国吗?
可为什么只是这一点,就让顾时初发生了那么多改变?
她怎么能去考大学呢?她怎么还考上了呢?这不应该啊?她被自己抢了有出息的丈夫和继子女,就应该跟自己上辈子一样,一辈子孤苦伶仃、穷困潦倒,她怎么能考上大学?
李丹阳很惶恐,为什么这一切都跟自己想象中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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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10、七零后妈让你当(40)
李丹阳自己抢来的亲事并没有如她想象那样美好,反而折磨得她疲惫不堪,甚至常常开始后悔。
但当她正被家庭生活所磋磨的时候,她以前隐隐看不起的顾时初却春风得意,一举考上了大学!
这让李丹阳怎么能甘心?仿佛她费尽心思抢来的东西却被顾时初不屑一顾一样,她重生之后对顾时初的优越感被打击得粉碎。
为什么顾时初被自己抢了亲事后却过得更好了呢?
李丹阳浑浑噩噩,上辈子的记忆和这辈子的记忆交错在一起,让她有时候都分不清现实和记忆。
她总觉得这辈子不应该是这样发展的。
她应该嫁给周卫国后,就和周卫国甜甜蜜蜜,四个继子女也应该听话懂事、对她尊敬有加,他们一家人和和乐乐,温馨美满。
而顾时初则因为没嫁给周卫国,然后嫁给邻村一个混混,一辈子奔波劳碌,吃不饱穿不暖,还被爱家暴的丈夫拳打脚踢,最后不到四十岁就被打死……
原本的命运里,确实是这样发展的,原主被抢了亲事后命运悲惨,抢了她亲事的李丹阳却一生如意。
但时初来了啊,她变成了顾时初,于是命运便开始朝着无法预测的方向发展了。
李丹阳终日被家务琐事以及婆婆、孩子的斥责辱骂所充斥着的大脑,终于在记忆的角落里发现了顾时初这辈子所展现出来的性格和为人处世都跟上辈子不一样!
顾时初到底发生了什么改变?李丹阳后背一凉,想到一个可能难道顾时初也和自己一样?重生了?
可这又说不通,她要是重生了怎么不死死抓住和周卫国的亲事?难道她舍得放弃以后的荣华富贵?
要是她在自己和周卫国结婚后才重生的话,那怎么不来报复自己?毕竟自己抢了她的亲事啊。
李丹阳百思不得其解,但她心虚,不敢去问顾时初,只得把这个疑问死死压在心底,还不能表现出任何不妥,这令她更是身心疲惫。
对比,顾时初毫无所知,她已经开始准备离开村子去京城的事。
她很大可能以后都不会回来了,因此家里自留地里种的东西都要收回来了,养的鸡鸭也要宰了做成腊鸡腊鸭,可以带去学校吃。
计明涛来找她的次数频繁了很多,顾时初看在他们很快就要好聚好散的份上,都由着他来,并不反对。
“你什么时候离开?”计明涛亲了亲她的额头,沉声问道。
“七天后。”顾时初说道,她把脸贴在他温热的胸膛上,感受着他的温度。
计明涛听了之后没在说话,只是把顾时初搂得更紧了些。
顾时初以为他是因为很快要和自己分开而不舍,便抬起手碰了碰他的脸,安抚他。
过了一会儿后,计明涛才又问道“你就对我没有一点不舍得?”
顾时初反问道“怎么可能?我当然舍不得你了,你这么好,我想到以后都看不见你了,就觉得伤心,连考上大学都不觉得高兴了……”
说完还亲了计明涛的下巴一下,以示她说的话是真的。
计明涛此时很想掐住她的脖子骂她“骗子”,她明明没心没肺,根本就没有不舍得自己,可对自己说甜言蜜语却说得那么溜。
计明涛深恨顾时初对自己的冷漠无情,又恨自己做不到像她这么洒脱,能说分开就分开,对这段感情一点都不留恋。
计明涛的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中显出一种惊心动魄的幽光来,像一匹盯住了猎物的狠戾凶猛的野狼。
她以为真的可以这么轻易就抛弃自己么?她想得太理所当然了,已经走进他陷阱里的猎物,此时想跑?太晚了,她一辈子都不可能逃离自己……
计明涛无声地冷笑,而顾时初却毫无所觉,她已经昏昏沉沉地想要陷入沉睡之中,丝毫不知道她所以为的很快就要分开的小狼狗,根本没有放开她的打算。
在顾时初离开的那天,计明涛还特意帮她提着行李,送她到火车站,一直等她上了火车,看了许久,才离开。
他送走顾时初后并没有回村,而是离开火车站,到了市里的一个银行,取了钱,直接又上了另一列火车,往南方去了。
顾时初到了京城的时候还没有开学,她找了个招待所住下,便打算在京华大学周围买间房子,作为自己未来四年的住所。
她不缺钱,伴生空间里存放的金条能堆成小山,她拿几根出来就能兑换出足够的钱买房子了。
京华大学虽然是国内一流的大学,但宿舍却跟其他学校一样简陋,而且是八个人住在一起,人多口杂,顾时初不打算委屈自己,自然不可能住宿舍。
她在大学附近找房子,此时还不是房地产行业飞升的时代,房价很便宜,而且大学附近住的多数都是教师以及他们的家属。
但大学教师因为之前众所周知的那场运动,死的死,下放农场的下放农场,就算平反了,他们也心有余悸,不想再当老师了,他们的房子也放出去卖了。
这就便宜了顾时初,她再三比较过后,买下了京华大学附近三所房子,一间留着自己住,另外两间可以租给别人,以后房价会不断上升,她留着不管是出租还是卖掉,都能赚。
买好房子之后她并没有第一时间搬进去,毕竟是要住四年或者更久的房子,她当然要装饰成自己最喜欢也最舒适的样子。
于是她找人重新装修了房子,改造了最先进?最舒适的洗手间和浴室,又去友谊商城买了从国外进口的柔软沙发和两米大床。
比起传统的各种木制家具,顾时初更喜欢西式的家具,因为适合她这种能坐着就不站着,能躺着就不坐着的懒人。
装饰房子并不比她买一套房子便宜,顾时初是一有条件就要尽情享受的人,也许是为了弥补之前在周家村只能过将就简陋的生活,她到了京城后就变本加厉地买买买,愣是把她那房子弄得比富贵之家还要奢华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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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11、七零后妈让你当(41)
顾时初的大学生活很快就开始了,她选的是经济学专业,每天上课、下课,很快就适应了这个新身份。
这天她正在教室整理学习笔记的时候,忽然有同班同学跑来告诉她
“顾时初,校门外有位男同志找你!他是你的什么人啊?”
顾时初有些茫然“什么人?我自己也不知道啊。”
她才来学校没多久,根本不认识校外的什么男同志,甚至连自己班上的男同志她都还没完全认清,因此这会儿说有男同志来找她,她完全想不到是谁。
“是个长得很俊的男同志啊,个子高高的,气质很冷,不太平易近人的样子。他该不会是你对象吧?”前来给顾时初报信的那位女同学说道。
顾时初皱着眉头,听到女同学这么一形容,她第一时间想起的就是计明涛。
可真的会是计明涛吗?他不是一直在村子里,怎么会突然出现在京城?
“什么对象?我没有对象。”顾时初一边这么澄清着,一边往校门外走去。
等到了校门口,顾时初一眼就看到了鹤立鸡群的计明涛,没办法,他实在是太显眼了,光是个子就比旁人高半个头,更何况他还长得格外好看。
“你怎么会在这里?”顾时初是真的惊奇了,她跑到计明涛跟前惊讶地问。
计明涛目光贪婪地盯着她看,她才来了京城不到三个月,就已经像是变了个人一样。
她头发没有再编成两个麻花辫,而是剪成了及肩的中长发,披散着,乌黑柔顺,衬得她眉目如画,肤色如雪。
身上穿着的也不再是颜色暗沉的朴素旧衣,而是白色整洁干净的衬衣以及浅蓝的卡其布长裤,让她看起来清纯而有气质。
这样的她身上已经看不出丝毫乡下姑娘的痕迹了,加上她自信大方,没有一点乡下地方来的其他人那样自卑畏缩的模样,不知道她来历的人看了,肯定会以为她是城里的姑娘。
计明涛就算知道她一直是个等待机会就会快速兑变、一飞冲天的人,看见此时的她,也还是觉得自己并没有完全了解她。
“我来看看你。”计明涛垂下眼眸,轻声回答她,“你过得还好吗?到了学校适不适应?”
顾时初拉着他的胳膊走到旁边,说“我过得很好啊,也很适应这样的生活。
既然你来了,我就请你吃饭吧,这里附近就有一家国营饭店,饭菜做得还挺好吃的。”
顾时初虽然自认为已经和计明涛分了手,但他们是好聚好散的,又没有闹翻,因此计明涛来了京城,她还是要尽点地主之谊的。
两人没多久就到了国营饭店,点完菜之后,计明涛问她
“你现在是住在学校宿舍吗?”
顾时初毫无戒心地回答道“没有啊,我申请住在外面了,宿舍人太多,每个人的生活习惯都不同,很容易产生矛盾,我就租了个房子自己住了。”
她还算有心机,跟计明涛都没有说自己那房子是买的,而说是租的。
计明涛不经意般说道“那你是住在哪里?租的房子安全吗?最好要先了解一下周围邻居都是些什么人,免得住得不安生。”
“这个倒不必太担心,我早就想过这个问题了,所以我租的房子就在京华大学附近,周围住的大多都是学校的老师,安全还是有保障的。”顾时初有些得意地说道。
计明涛目光一闪,就在大学附近,周围邻居大多都是老师——好了,他已经知道大概范围了。
并不知道计明涛内心打着小九九的顾时初,兴致勃勃地跟他说起自己到了京城后的新生活。
计明涛安静地听着她讲,时不时地给她剥剥虾壳、挑挑鱼刺,跟以前在村里他们的任何一次吃饭时一样。
顾时初早就习惯了计明涛细心伺候她吃饭,因此此时也完全没觉察到他们这样亲密的举动有什么不妥。
计明涛则是故意的,却根本没有提醒她的意思,反而还变本加厉,替顾时初擦起嘴来,弄得周围的食客都以为他们是一对恩爱的小夫妻或热恋的小对象。
吃过这一顿饭之后,计明涛没有纠缠顾时初,而是很有分寸感。
第二天他带了个小收音机来给她“我听人说上了大学都要学习英语的,我给你带了几盘磁带,你跟着收音机一起学会更容易些。”
顾时初并不想收他的收音机和磁带,毕竟她的英语经过不知道几辈子的历练,早就熟练得如同母语了,根本不需要跟着收音机练。
因此她拒绝道“不用了,这收音机太贵重了,我不能收,你拿回去自己用吧。”
“不贵重,我是用成本价买的,你尽管收下,就当是你考上大学我送你的礼物了。”计明涛很快又找到了理由来说服顾时初。
顾时初没能拒绝掉,只能收下了,但她说道“要不然我把钱还给你吧,毕竟这礼物太贵了,不好让你破费。”
然而不管她怎么说,计明涛都拒绝收她的钱,还很快就离开了,根本不给她劝说的机会。
之后他就没再来找过顾时初了,顾时初以为他已经回村了,不料一个月后他又突然出现在顾时初面前。
“我要回去了,你放寒假会回村里吗?”计明涛问她。
“不回去了,反正我回去也只有有我自己一个人。”果不其然,顾时初这么回答。
计明涛也已经预料到了,对此并不感到意外。
他定定地看了顾时初许久,仿佛要把她的模样都刻在心里一样。
最后他突然冒出一句话来“你、还没有跟别人谈恋爱吧?”
顾时初一听他这个问题,顿时震惊了,不过她没有多想,自以为他只是好奇,于是回答道
“没有,唉,我就算想谈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谈的啊。我都没有看上的,不是长得不够好看,就是人品不好……都达不到我的标准。”
计明涛顿时微微扬起了嘴角,漆黑的眼眸都亮起来,眉眼一下子就松开了,眼角眉梢都带着一股喜意。
“没有就好,你千万不要降低要求,让自己将就。”他假惺惺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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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12、七零后妈让你当(42)
顾时初不知道他的险恶心思,连连点头道“当然,我才不愿意将就,我要谈恋爱,当然要挑一个哪里都能让我满意的人。”
计明涛这才放心了,看来他暂时不用担心有人趁着他不在,把人抢走了。
不过他也不能太拖拉了,得抓紧时间在京城站稳脚,这样,她才再也逃不出自己的手掌心……
计明涛下定了决心,又明里暗里地劝说顾时初把心思放在学习上,不要被男同志的甜言蜜语骗了。
顾时初在学校里确实有不少男同学追求,毕竟她有才有貌,性格也不讨人厌,因此有不少人给她写情信、跟她告白。
但顾时初都没有接受,自然是因为他们没达到她的要求,她并不介意跟其他人谈谈恋爱,但问题是她之前的对象是计明涛这种水准的,她见惯了高标准,又怎么会看得上哪里都比不上计明涛的男同学呢?
要不是计明涛不在京城,她都不介意跟计明涛再续前缘了。
寒假的时候,顾时初果然没有回村里,她一个人在哪儿过年都无所谓,她还趁着过年到处去玩了,还乐不思蜀,根本没有一点孤单寂寞的想法。
玩了一圈后,很快又开学了,顾时初一边上学,一边琢磨着怎么挣钱。
她总不能靠着伴生空间里的金条过日子,这样坐吃山空迟早会让她变成个穷光蛋。
因此她只能自己挣钱。
这时候做生意虽然管得没以前那么严了,但顾时初平时还要上课,并没有时间用来做生意,她只得打消了这个念头。
既然没有时间做生意,那她只能用专业知识来赚钱了。
可她是经济学专业的,她大一还没读完,且这第一年学的大多课程都是理论性的,根本无法在现实中使用。
不过她很快就想到了一点,她英语不是很好吗?那干脆用英语来赚钱好了。
说干就干,顾时初是个很有行动力的人,她第一时间想的是翻译,给外国游客当导游翻译、给外资企业翻译资料、翻译国外文学……
虽然外国游客和外资企业都没有多少,但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顾时初早早打下了基础,在客人中留下好口碑,慢慢地就累积了好名声,渐渐地就有越来越多的客人主动找她翻译了。
到后来,随着时代越来越开放,顾时初顺势开了第一家翻译公司,自己当了老板,手下带着一群外语流利的员工,而这些员工许多还是她学校里的同学以及学弟学妹,为此还带动了母校学生的就业,倒是意外之喜了。
当然,这都是以后的事了,现在顾时初的事业还在起步阶段。
等到她升上大二的时候,翻译事业渐渐步入正轨,而她又遇上了计明涛。
那时候她正去一家公司给外商当翻译,一出来就看到计明涛正在一家新开的商场外面对着一群人再说什么。
顾时初有些惊奇他怎么又来了京城,还没等她走近,计明涛就也发现了她。
然后计明涛飞快地和那群人说了什么,便走到顾时初面前,目光炯炯地看着她,露出个微笑来。
顾时初看着他,也不由自主地跟着笑起来,两人就这么对着笑,傻兮兮的。
最后还是顾时初先开口“你又来京城啦?刚刚跟那些人在干什么呢?”
“在说些工作上的事。”计明涛云淡风轻地说道。
“你现在在这里工作了?那你还挺厉害的。”顾时初发自内心地说道,因为现在那些知青都不一定能回城里找到工作,但计明涛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人却在京城有了工作,这就很了不起了。
谁知道他还能更了不起,计明涛淡淡地说“这个商场是我开的。”
顾时初顿时惊讶得瞪大了眼睛“你说的是真的?”难道她还是小看他了?
计明涛轻轻地点头,看到顾时初震惊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说
“我曾经想过你说的话,你说你不可能一辈子待在村里,你想看看外面更大的世界。后来我也想清楚了,我也不甘心一辈子待在一个小山村,所以我也出来了。”
他说得轻描淡写,仿佛“出来”是件很容易的事,但顾时初知道,他肯定在别人不知道的时候,为此做出了许多努力,流了许多血汗。
“那你真的很厉害啊。”顾时初再次称赞道。
计明涛的笑容微微一敛,带着些彷徨和茫然的意味说道
“其实我也没那么厉害。我把所有的资金都投入到这个商场了,孤注一掷,要是这个商场能成功,那我就没事;但要是商场搞砸了,那我就又变成个穷光蛋了,不,我还会背上一身债…我跟人借了不少钱……”
顾时初一听,也不由地为他担心,做生意不可能一帆风顺,计明涛这次肯定一步升天,也可能一败涂地。
想着两人总是有点情谊的,她便关心地问道
“那你的压力肯定很大吧?要是有什么是我可以帮忙的,你尽管说,我会尽我所能帮你。”
计明涛听她这么一说,顿时眼睛一亮,也不跟她客气了
“那我就直接说了?我把所有钱都投入了商场,现在没有钱租房、吃饭了。”
“那我借你一点钱?你要借多少?”顾时初以为他要借钱,便立马问道。
计明涛一噎,连忙道“不不,我是想问问你,你租的房子有没有空房间?我整天都待在商场里,没时间另外去找房子。”
顾时初一愣,问“那你这段时间都住在哪里?”
“就住在商场的办公室,,凑合着。”计明涛回答。
顾时初顿时用怜悯的眼神看着他,想起自己住的房子确实有空房间,便说道
“你也太拼了。那我发发善心就收留你吧。”
计明涛听了,使劲儿才努力压住自己想翘起来的嘴角,忍住得逞的笑意,换成对顾时初的感激
“那我就大恩不言谢了,以后你来我的商场消费,一律五折。”
“折扣这么低,你不会亏本吗?”顾时初问他。
“不会的,只有你一个人五折,亏不了。”计明涛回答道,心中还想着,等你成了老板娘,那就完全免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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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13、七零后妈让你当(43)
顾时初一个单身女子收留一个单身男人,当然会让人说闲话,她也是答应了计明涛之后才想起如今的社会风气并没有几十年后那么开放,而且邻居的大爷大妈都有一双火眼金睛,别说带一个大男人回家了,就算带一只公猫回家,都能给你说出一朵花来。
“我突然想起来我家的空房间已经改造成书房了,要不然我问问房东吧,他上次好像说还有一套房没租出去,我帮你问问,看能不能租那一间。”顾时初讪笑着对计明涛说道,幸好她买的房子还有一套没租出去,可以借给他租。
计明涛看了一眼她,没有揭破她拙劣的借口,点点头道“那就拜托你了。”
顾时初松了口气,说“那我问好了再来找你?”
“好,尽量快点。”计明涛说道。
顾时初连忙答应了。
一天之后,顾时初便告诉计明涛有已经空房可以租给他,计明涛动作非常快就搬了进去,顾时初只以为他在自己的办公室住得烦了才急着搬。
之后计明涛送了她一套护肤品,说是感谢她帮忙找房子,顾时初没有拒绝,毕竟她确实出了力的。
自从计明涛在京城有了事业之后,顾时初便时不时地能看见他,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他们出门的时候在路上遇到的,因为他们俩住的房子只隔着一条街,顾时初早上去学校、计明涛上班,就有可能见得着。
就在顾时初以为他们就这样会慢慢成为普通的在京城漂着的老乡时,计明涛却突然因为一次醉酒又找上了她。
那天晚上,顾时初正在自己家中翻译一份资料,就被敲门声打断了思路。
她开门一看,居然是一身正装的计明涛,计明涛各自高挑、肩宽腿长,是标准的衣架子,穿起正装来格外好看,跟画报上的模特一样。
他浑身沾着酒气,倚靠在门框上,眼神水润迷茫,显然喝得迷迷糊糊了。
“顾时初……你这个狠心的女人……”他一看见开门的顾时初,就立刻红了眼睛,带着满含委屈的语气低低地说着狠话,踉跄着要伸手抓住顾时初。
眼看他走路都摇摇晃晃的,顾时初只得伸手扶住他,他猛地靠在顾时初身上,压得顾时初险些没扶稳他。
“你好狠……抛弃我……顾时初……你没有心……”计明涛一边用他那双带着红血丝的眼睛恨恨地瞪着顾时初,一边喃喃地说着话。
顾时初把这个醉鬼扶进客厅,把他扔到沙发上,说“你倒是厉害,喝醉了也找到我家来发酒疯!”
计明涛根本没听进她的话,自顾自地眼红红地盯着顾时初,说着醉话“绝情的女人……我不会放过你的……”
顾时初翻了个白眼,她没想到计明涛表面上对自己离开他的行为没什么意见,私底下却这么多怨言,看,都不想放过自己了。
“那你要怎么不放过我?”顾时初一边倒了杯水,一边问他,扶着他的脑袋,喂他喝水。
计明涛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她灌了一杯水,但水并不是解酒药,显然没能让他清醒,他抓住了顾时初的手,就不让她离开了,把她搂得紧紧的。
“别想再离开我,我不会让你再有机会扔掉我……”计明涛按住顾时初,脑袋低下来,凑近顾时初的脖颈,咬着牙低低地威胁道。
他此时的表情恶狠狠的,顾时初瞬间以为他根本没喝醉,但他的下一个动作立马打消了她这个想法,因为计明涛咬住了她的脖子。
顾时初发出一声惊叫,连忙扯住他的头发往外拉开他,计明涛却死不松口,硬是叼着顾时初脖子的那块肉磨了几下,幸好他还记得不太用力,否则顾时初能被他咬掉一块肉。
过了一会儿他才松口,顾时初气得脑袋一发昏,就冲动地一张嘴咬住了他的喉结,这是真的“以牙还牙”了。
她可能没料到这个时候的男人是经不起撩拨的,她这个举动就是撩拔他,喝醉酒的男人可不跟她讲道理,计明涛本来红着的眼瞬间就绿了,之前的怨气和委屈一下子就变成了另一种冲动。
“宝贝儿,这可是你先招惹我的。”说着,计明涛立刻就翻身做主,把顾时初压倒在了沙发上,然后往下亲。
干柴遇上烈火,本来就是无比契合的男女,而且他们还有过几年无比亲密默契的时间,计明涛的吻瞬间就点燃了他们身体的记忆……
他们从沙发折腾到浴室,再到卧房,直到半夜才恢复平静。
等到结束之后,顾时初很快就沉沉睡去了,而计明涛搂着怀里的女人,微微勾起了唇角。
第二天直到快中午了,顾时初才醒过来,她感觉到身体的异样,想起昨晚发生了什么,便默默地抚上自己的额头,叹了口气,她果然是色、迷心窍,居然着了计明涛的道!
没错,她已经知道计明涛昨晚特意喝醉了来找她,摆明了就是居心不良,存心找她来“酒后乱、性”了,偏偏她定性不足,中了计明涛的美人计。
“你起来了?我刚做好了鸡肉蘑菇粥,洗漱好就来喝吧。”计明涛围着围裙,微微笑着,一脸良家妇男的模样,对顾时初说道。
“你倒是很自在,都在我家煮起粥来了。”顾时初嘲讽地说道。
“你昨晚太累了,我自然不能让你起来还饿肚子。”计明涛丝毫不脸红。
顾时初翻了个白眼,木已成舟,她又不能让时间倒流,只得默许了他在这屋里的举动,省得又被他当成狠心无情抛弃他的女人,然后再来一次“酒后吐真话”的算账。
“昨晚你是故意的吧?”顾时初一边喝着鸡肉蘑菇粥,一边问计明涛。
计明涛斜斜地看她“故意不故意有什么关系?难道你昨晚没享受到吗?享受到了就不要追究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想要和我恢复之前的关系吗?”顾时初顿了顿,有些明了他的打算。
计明涛定定地看她“不好吗?你我都是单身,而且也不存在异地的问题了。”
顾时初听了,还真地仔细思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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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14、七零后妈让你当(44)
他们之前并不存在什么问题,之所以要分开,是因为顾时初要离开村子去京城上大学,之后两人不会在同一个地方,但现在计明涛也来了京城,那这个问题就不再是问题了,他们还有必要分开吗?
“我难道做得不够好吗?”计明涛凑到顾时初面前,很认真地问她。
顾时初莫名地想到昨晚他的酒后“真话”,眼红红地说她狠心、抛弃他,不知道那些话是不是他的真心话?但想来自己毫不留恋就抛下他来了京城,这事一定让他非常在意。
顾时初本来不觉得自己考上大学就和他分开有什么不对,但现在他出现了,还当面控诉她抛弃他,这就显得顾时初确实有点渣了,于是对上计明涛,她就有点心虚。
“倒也没有什么不好……”顾时初踌躇着说道,“可是如今我的身份不同了,不太方便有个地下情人……”
“哪里不方便了?之前你在村里都不觉得不方便,怎么在城里就觉得不方便了?我看你是找借口吧?你果然喜新厌旧,肯定是腻了我了……”计明涛幽幽地说道。
顾时初立刻有点被戳中心思的感觉,觉得自己真的成了个渣女——可自己明明没有欺骗他的感情啊。
但这样一个英俊的男子用含怨带恨的眼神看着自己,顾时初很难拒绝他,况且她是真的很喜欢他,毕竟他知情识趣、颜好、身材又棒。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顾时初上了大学想好好谈个恋爱了,却找不到看得上眼的对象,这时候计明涛这个优秀的旧情人找上门来,她就很难抵挡得住。
想了想,没什么不适合的,顾时初又是个很干脆的人,于是便很光棍地说道“行行行,咱们就重续前缘吧。”
计明涛顿时露出个真心实意的笑容来,捧过顾时初的脸,便狠狠地亲了一下。
如果不是生怕吓退她,计明涛都想直接让她和自己领结婚证了,可是顾时初似乎只想这么继续下去,并不想正儿八经地和他过日子,计明涛只得慢慢打算了。
但他并不着急,已经成功重续前缘了,以后结婚生子还远吗?只需要他一步步筹谋而已。
煮熟的鸭子不可能再让它飞了,有过一次教训的计明涛内心已经有了计划。
顾时初和计明涛就这样又继续勾搭在一起了,不过他们平时也忙,并不能天天见面。
为了有个正当的名头来往,顾时初终于给了计明涛一个名分,说他们在正在搞对象,于是计明涛出入顾时初的家就不奇怪了。
眨眼间顾时初已经大三第二学期了,她的翻译事业越来越红火,计明涛的商场生意也走上了正轨,他的商场是综合性的,什么都卖。
因为服务好、商品品种多、价格适中,计明涛的商场比国营商场更有优势,生意当然没有失败,不过计明涛既要管进货渠道,又要管日常经营和人员培训,忙得不得了。
等计明涛终于培训好管理人员,才从一堆事务中脱身出来,有时间陪陪顾时初,这一陪就陪出事来了。
顾时初第一次在早晨干呕的时候,她以为是晚上着凉了肠胃有点不适,并没有放在心上,但她很快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早晨干呕,甚至发展到闻了鱼腥味或者油烟都开始呕吐。
这么反常,她立马就发现了不妥,黑着脸去医院检查,果然医生看了检查报告就笑着对她说恭喜。
顾时初干笑着离开医院,找到计明涛的商场办公室,对着他就一拳揍了上去,然后把检查报告扔到他脸上“你干的好事!”
计明涛挨了一拳,也不敢还手,连忙捡起那张报告,等看清了之后,立刻就狂喜,不敢置信地看着顾时初“你、你真的怀孕了?”
“都说让你戴套!让你戴套!你偏不听!你是不是故意的?”顾时初气急败坏地说道。
计明涛扑过去就抱住顾时初转了几圈,激动地喊道“太好了!初初,我要当爸爸了……”他一反平时的冷峻淡漠模样,整个人都喜气洋洋,脸上是灿烂的笑容,不住地亲着顾时初的脸。
顾时初见他这幅喜不自胜的模样,心中的气也消了许多,她虽然本来不打算成亲生子,但谁让她有了这个意外的小生命呢?
“你够了,有这么高兴吗?”顾时初扯住计明涛的耳朵,让他冷静下来。
计明涛眼角眉梢都是笑意,他眼睛里的情意满得都快溢出来,看着顾时初,说“初初,咱们去领结婚证吧?以后我们再也不会孤单了,以后我、你和我们的孩子一定会组成一个充满爱的家。”
“不结婚还能怎么样呢?总不能让孩子当私生子吧?”顾时初叹了口气,捏着计明涛的俊脸,妥协了。
“谢谢你,宝贝儿。”计明涛眼眶都红了,他虽然一直都想着不能再让顾时初离开,但当她真的心甘情愿和自己结婚的时候,他就有一种“上天终于怜惜了我一回”的心酸和激动。
在他经历过那么多苦难之后,幸福终于肯光顾他了吗?
他紧紧地抱着自己的妻儿,心中全是满足。
孩子既然已经到来,顾时初就不会放弃,她找了个时间和计明涛去领了证,成了正正经经的夫妻。
虽然还有一年才毕业,但大四本身就没什么课了,顾时初怀着孕也能顺利完成课程和论文,甚至还能继续她的翻译,一点都不碍事。
计明涛满心满眼都是怀孕的妻子,幸好商场已经步入正轨,不需要他整天忙了,他就有时间买菜给顾时初做营养餐、饭后陪顾时初散步,甚至还给顾时初肚子里的孩子念故事书做胎教。
顾时初毕业时,她的孩子也出生了,是个一出生就有一头浓密漆黑头发的小女孩,肉呼呼的,强壮极了,一脚能蹬得她爹鼻头发红。
计明涛看到刚出生的女儿时,都激动得哭了,从此之后就成了个女儿控奶爸,喂奶、换尿布、哄睡……全是他亲自来,并不用麻烦顾时初一点。
顾时初乐见其成,她辛苦了十个月才生下女儿,他这个当父亲的也得有一点付出吧?所以生下来之后的活就是他的了,这样才公平,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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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15、七零后妈让你当(45)
顾时初早上醒来的时候发觉自己身侧贴着个热热的、软软的小东西,她睁开眼睛一看,正是她那肉呼呼的女儿小如星,小如星已经醒了,但却不吵不闹的,正捉住自己一只小肉腿,往自己嘴里塞呢。
见顾时初看她,她便把自己的小肉腿一扔,朝她妈妈露出一个无齿的笑容来,乖得不得了,顾时初忍不住亲了亲她带着奶香的小脸蛋。
计明涛从厨房里泡好了奶粉出来,把小如星从床上抱起来,便一手拿着奶瓶,一手抱着女儿,给她喂奶。
小如星才三个月,两只小肉手就把奶瓶抓得稳稳的了,大口大口地喝着奶,胃口很好——当然,这一点,她身上那浑身的小肉肉已经证明了。
“你还可以再睡一会儿,现在还早。”计明涛解决了女儿的口粮,才有心思对顾时初道。
“不睡了。”顾时初见他一副心思都放到了女儿身上,忍不住有些吃味地说道,“你以前全副心神都在我身上,恨不得每时每刻都粘着我,但现在有了孩子,你就看不见我了,哼。”
计明涛听见她这么说,忍不住笑了,连忙凑过来亲了亲顾时初的脸,柔声说“是我疏忽你了,只是小如星还小,我不得不多花些心思在她身上,你当妈妈的,难道还喝女儿的醋啊?”
顾时初轻哼了声“我只不过觉得有些落差罢了……算了算了,你还是继续忽视我吧,看在你带孩子的份上。”
计明涛自从有了女儿,整个人就都变了,以前对什么都一脸漠然,冷嗖嗖的,只有对顾时初有些热情,但小如星出生后,他就成了个有女万事足的女儿奴,从前那张冷峻脸对着女儿就满脸温柔,笑容更是从没缺少过,整个人都散发着奶爸的温和气息。
他甚至每天只用两三个小时来处理工作,其余时间则都围着女儿转,幸好他那商场早已经不需要他整天盯着,否则他很可能把它弄倒闭了。
小如星刚喝完了奶,计明涛轻轻拍着她的后背,给她拍奶嗝,忽然床头的电话就响了,顾时初接起电话“你好,哪位?请问找谁?”
“计夫人您好,我是计总的秘书小陈,我现在有点急事想找计总,能请计总接电话吗?”电话那头的声音说道。
“好的,稍等。”顾时初回答道,然后对计明涛道,“找你的。”
计明涛把打完了奶嗝的小如星放到顾时初怀里,才接起电话。
因为计明涛和顾时初的事业都少不得要及时沟通和交流,因此即使此时安装电话很贵,他们俩还是在家装了,免得耽误工作,这正好方便了有了女儿后就时常想偷懒的计明涛。
“我得去一趟商场,中午才能回来。”计明涛接完电话,便对顾时初说道,他一边换衣服,一边不忘叮嘱“如星就交给你了,记得两小时喂一次奶,别忘了。”
“知道了,难道我还能饿着她?你还是赶紧去干活吧,工作再不努力,把商场弄倒闭了,你难道要回家吃软饭,让我养着你吗?”顾时初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你放心,我心里有数,我都有小如星了,肯定得努力给她攒点家底啊。”计明涛胸有成竹,斗志昂扬。
顾时初却忽然灵光一闪,笑得不怀好意地说“不,你要是真的失业了也好,反正我养得起你,你乖乖在家带孩子,当个贤夫良父就行了,还能满足你一刻都舍不得离开女儿的心思……”
计明涛听了,也忍不住笑了,说“这话你要是两三年前和我说,那我就不开这什么商场了,肯定老老实实给你当家庭主夫,但现在这商场都开起来了,我总不能故意弄倒闭了吧?”
他赶时间,也不跟顾时初多说了,飞快地亲了一下女儿肉嘟嘟的小脸颊,就离开了,留下小如星看着他的背影,啊啊地叫着。
“小星星,你爸爸去工作了,早上就和妈妈一起在家里吧。”顾时初托起小如星的小肉屁屁,低着头对她说道。
“啊啊……”小如星睁着她那黑葡萄似的眼睛看着顾时初,咧着小嘴笑着,四肢胡乱挥舞,十分有精力,顾时初都险些抱不住她。
这小家伙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娘胎里营养太好了,出生后就带着一头乌黑浓密的小头发,等到现在三个月了,长得长了些,就整个脑袋的头发都支棱起来,像触电了一样竖起来,又像是天然的小爆炸头,可爱又趣致,特别是睡醒后,完全就变成了鸡窝头。
顾时初这个不靠谱的妈,每次看见她睡醒后的爆炸头,都忍不住笑个不停。
计明涛倒是很尽职,每天兢兢业业地给女儿梳炸起来的头发,还给她扎小辫,从刚开始的笨手笨脚到后来熟练至极,一段时间过后,他的手指就都灵活得能给小如星在脑袋上编出花来了。
这次计明涛走得急,没来得及给女儿扎小辫,于是面对女儿爆炸头的就是顾时初了。
“小宝贝儿,妈妈再也不用担心你以后会秃头了,瞧你现在这一脑袋的头发,又浓又密,啧啧,得羡慕死多少英年早秃的叔叔阿姨啊。”顾时初把女儿放到自己腿上躺着,看着她那像是被电的竖起来的头发,感叹道。
小如星也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她妈妈的话,乐得粉粉的小牙床都露了出来,两只有力的小肉腿不断扑腾着,手舞足蹈,也不知道整天傻乐些什么,天生的乐天派,跟计明涛和顾时初都不一样,性格像是突变了一样。
不过她的长相倒是集合了顾时初和计明涛的优点,这么小就已经看得出是个小美人胚子了,皮肤白得晶莹剔透,两只又圆又大的眼睛乌溜溜的,睫毛浓密又卷翘,嘴巴小小的,像柔嫩的花瓣,脸颊两边的肉嘟嘟的,四肢藕节似的,真个人真的像个洋娃娃一样好看。
这么漂亮好看,又是自己百般筹谋才得来的女儿,计明涛自然是爱她爱得跟什么似的,说是心肝宝贝那是一点都不掺假的,疼爱得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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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16、七零后妈让你当(完)
“卫国啊,你真的不出去做生意吗?咱们村里都有不少人到城里做小生意去了,听说挣了不少钱,比在工厂里当工人的工资还多……”李丹阳旁敲侧击地说道。
她此时已经有点心急了,她不知道为什么周卫国始终没有一点出去做生意的意思,明明上辈子的这个时候,他工厂里的工作已经办了留职停薪,开始做他的转卖衣服的小生意。
但这辈子,周卫国却老老实实地当他的工人,根本没想过留职停薪,甚至听到李丹阳劝说他的这话,还斥责她
“做什么生意?我看你是疯了,我好好的工人不做,去投机倒把当被人看不起的小摊小贩?”
“不是,现在已经没有投机倒把这个说法了,国家不是已经逐渐放宽做生意的限制了吗?城里有不少人已经开始卖菜、卖衣服、卖吃食了,也根本没人管啊。而且现在做生意的话竞争没那么大,等过两年大家都反应过来后,竞争就大了,生意就没那么好做……”李丹阳不肯死心,滔滔不绝地就想要说服周卫国。
然而周卫国根本没心思听她说这些话,他只觉得李丹阳是不是嫌弃他没别人赚的多了,所以才鼓动他去做生意,李丹阳是不是瞧不起他,于是他自尊心就被伤害了,就开始恼羞成怒
“你老是要我出去做生意,你是不是眼红别人家做生意挣钱多了?你是不是嫌弃我工资低?你羡慕别人挣钱多,那你自己去做啊,我又没有拦着你!你是不是后悔嫁给我了?可惜你现在后悔也迟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嫁给了我就别想着别人家怎么、怎么样,反正我家就是这样了……”
周卫国大发雷霆之后,李丹阳就不敢再鼓动他了,只得偃旗息鼓,可却心急如焚,可惜她自己急得团团转,却根本没办法。
她上辈子也是后来等周建鸿、周建英他们都长大了,周家成了一省首富,周卫国接受电视台采访,才得知他们家大概是哪一年、通过做什么生意获得第一桶金,然后一发不可收拾,渐渐做大了生意的。
但李丹阳并不知道,其实上辈子一开始是顾时初做的生意,她最开始是去卖自己种出来的菜,然后看见别人卖其他东西生意都很好,便起了心思,把心一横,自己一个人往南下去运了一批衣服回来卖,狠赚了一笔。
之后把挣来的钱全都投入进去,贩了一批数量更多的衣服回来卖,又大赚,如此几次之后,周卫国看到了做生意的巨大利润,才办了留职停薪,开始跟着顾时初做卖衣服的生意。
只是生意做大之后,周卫国就过河拆桥,让顾时初回归家庭,当家庭主妇去了。
李丹阳并不清楚这些内情,还以为周家的生意是周卫国开的头呢。可惜她想错了,周卫国根本没有这个魄力,她想指望周卫国发家致富,看来注定是要失望了。
而且不但周家的生意八字没一撇,就连她以为注定会有大出息的四个继子女,也似乎一点都没有“有出息”的迹象,因为周建鸿并不爱学习,经常逃课,不做作业、违反纪律是常事,成绩自然很差,他还开了个坏头,带着下面的三个弟弟妹妹都不爱学习了,几兄妹一起逃课去玩,学习一塌糊涂,还不服管教,是令人头疼的坏学生。
李丹阳完全没想到他们会是这样的,她还以为他们从小就认真好学才有出息,可惜她这辈子看到的完全不一样,他们连小学的成绩都一塌糊涂,以后初中、高中的成绩又能好到哪里去?大学那是肯定考不上了……
可是考不上大学,那周建鸿还能当首富吗?周建英还能当医学专家吗?周建展还能当科学家吗?周建芳还能当大明星吗?
李丹阳意识到这四兄妹“长歪”了之后,简直如同五雷轰顶,险些令她精神崩溃,让她再次怀疑自己的记忆。
但她已经没有后悔的余地了,只能咬着牙督促继子女努力上进,盯着他们的学习,可惜她之前完全是以讨好的姿态对待继子女的,这就养大了他们的脾气,于是她稍微一管教,就引起了他们的强烈反弹,反倒让他们更加叛逆,变本加厉地逃学、弄巧成拙。
要培养一个孩子成才,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都是缺一不可的,两者相辅相成,但周家的家庭教育糟糕至极,周母极度宠爱四个孩子,李丹阳之前是不敢管教,如今是想管教也管教不了了,周卫国一个月都没几天能回家,根本没时间和精力教育孩子,因此,周建鸿他们几乎是由着他们的性子来成长的。
没有家人管教和约束他们,他们自己也没有自律的能力,便一路放纵下去,把学习抛到脑后了。
逃学便伴随着不服从师长管教,于是这学校教育也没有什么用。
这样的情况下,周建鸿他们想要成才,那比登天还难。
上辈子的顾时初可没有像李丹阳这样,嫁过来之后只一味地顺从、讨好这四个继子女,而是用打一棍子给一个甜枣的方式来教育他们,虽然每天为家务活、地里的活忙个不停,但也根本没对他们的学习放松过,一直督促着他们上进。
可以说,原主上辈子真的是个好后妈,一心一意地把继子女教育成才,可惜她自己的结局却并不那么如人意。
她真的是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为周家奉献了一辈子。
李丹阳并没有如原主那样管教孩子,自然不可能获得同样的成果。
顾时初和计明涛带着女儿回乡给父母扫墓的时候,李丹阳看着男俊女美的夫妻俩,以及如同小公主一样的小如星,再看看自己那四个如同泥猴般顽劣的继子女,不敢置信地喃喃道
“怎么会这样呢?为什么周家没有发达,顾时初和计明涛却过得这么好?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我又选错了吗……”
这辈子换了个后妈,周建鸿没能当上首富,成了个混混,整天游手好闲偷鸡摸狗,三十不到就被人打断了腿;而周建英也没能成为医学专家,勉强读完了小学,就到南方打工去了,后来嫁了工友,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斤斤计较。
周建展倒是没成混混,接了他爸爸的班当了工人,成了千千万万平凡的工人之一;而周建芳也不可能当上大明星了,她去市里跟人学习美发,后来喜欢上一个小混混,跟人私奔了,之后就不知所踪了。
顾时初和计明涛却在京城里发展各自的事业,跟他们的女儿组成了温馨有爱的三口之家,后来是有了弟弟的四口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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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17、丈夫重生了(1)
崔安华用力地举起大刀砍向敌人,他此时身上已经受了很多伤,浑身剧痛,额头上不知道是血还是汗水流下来,糊住了他的眼睛,让他眼前都模糊一片,看不清眼前人是敌是友,只凭着一口气撑着,机械性地挥动手中的长刀。
忽然胸口一凉,他怔愣了一下,下一刻便天旋地转,直挺挺地从马背上摔下来……他知道自己就要死了,死在这个战场上。
作为一个武将,死在战场上也算是死得其所了,然而崔安华却迟迟不肯咽下那口气,他眼睛睁得大大的,怎么也没有闭上。
在生命中的最后一刻,他想到的并不是这场战事是胜利还是失败,也不是家中的母亲或妻儿,而是心中那个带着遗憾的美好身影……
他到了生命的尽头,才终于知道自己这一生最大的遗憾到底是什么——是当年错过了自己最爱的女子。他后悔了,后悔当年没有坚持迎娶她。
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不会再错过她,无论如何都要与她两厢厮守,再不留遗憾!崔安华心中升起最后一个念头,终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
“呼呼……”崔安华猛地从床上起来,拍着胸口平息自己的心跳,他不是已经死了么?怎么现在还有心跳?
他意识到这点,瞳孔瞬间张大了,连忙摸索着起身,点起蜡烛,发现眼前的一切如此熟悉,这不正是他在凉州城的住所吗?
这是怎么回事?崔安华惊诧极了,四处张望着,又摸了摸自己全身上下,他身上并没有伤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也许是崔安华的动静大了些,守夜的护卫听见了,连忙进来查看,看见崔安华起身,急忙询问缘由。
“只是做了个噩梦,不必担心。”崔安华胡乱找了个借口说道,他忽然想起什么,问护卫,“我脑子有些糊涂了,今天是哪月哪日来着?”
护卫不做他想,恭恭敬敬地回答了他。
崔安华听见之后,茫然地让护卫下去了,他便披起衣服,走到自己床前的桌子旁,桌上放着一些邸报,邸报上有皇帝颁发的政令、诏书以及各种朝廷大事,当然还有日期。
崔安华看到这些邸报,才彻底相信自己是真的回到三年前了,并不是变成鬼魂回来,所以他现在是个活人。
是个活人……崔安华这么想着,心中就激动起来,浑身的血液放佛都沸腾了,他忍不住捂住自己的眼睛,呜呜地哭起来。
果然老天还是厚待他的,看在他上辈子死不瞑目的份上,让他有了这个运气回到三年前,让他还有机会弥补那个最大的遗憾,让他不再与最爱的女人错过……
崔安华此时的脑海里已经完完全全是自己心中年轻时错过的那个心爱的女子了,心心念念都是他当年迫不得已与她分开时,她脸上晶莹剔透的泪珠。
“问月,我今生一定不会再错过你!”崔安华默默地说道,同时在心中下定了决心。
一个月后,崔安华作为游击将军,要回京述职。
他心急如焚地带着手下就连夜赶回京城,根本连一天都等不下去了。事实上要不是武将无诏不得离开驻守之地,他重生回来的那天就恨不得赶回京城里。
连赶了几天几夜的路之后,崔安华终于风尘仆仆地回到京城,他马不停蹄地回府换了衣裳,来不及看看自己的母亲与妻儿,也没有留在家中休息,就火急火燎地赶到某间巷子的某户人家门前,定定地朝人家家里望去。
他很想立刻就见到自己心爱的女子,然而他近乡情怯,面前就是心爱之人的家了,他却迟迟不敢上前敲门进去。
他心爱的女子早些年已独自在此孀居,可他之前却因为种种原因,特意避着她,并不敢与她联系。
可他死过一次之后才真正认清了谁才是自己最爱的人,那些什么世俗礼教就再也不在乎了,他只想和心爱的人相守,再也不被世俗眼光所束缚。
崔安华在江问月门前停留了很久,最终还是敲了门,等了一会儿,才有下人来开门“这位官爷您找谁?”
下人看到崔安华身上的衣服,诧异地问道。
“这里是江府?你家女主人可在家?”崔安华有些紧张地问道,他已经许久不曾和问月见面了,这次相见他就又期待又忐忑。
“这里确实是江府,只是我家主人孀居在此,不便见外男。”下人虽然恭敬却还是把拒绝的话说了出来。
“你!我与你家主人是旧识,坦坦荡荡上门拜访,有何不妥?你自去禀告你家主人,她自然会见我。”崔安华满怀自信地说道,“我姓崔名安华,为征西将军。”
那位下人顿时惊讶地把崔安华上下打量了一番,知道没有人敢冒认朝廷命官,所以这人说的话肯定是真的,他确实是征西将军。
“那将军请稍等。”下人说道,便掩了门进去禀告主人了。
过了一会儿,才有人出来领他进去“将军请跟小的进来,我家主人有情。”
崔安华一听,心跳漏了几拍,还没见人他就开始激动了,走进去的脚步都轻飘飘的,仿佛走在云端一样。
那下人把他带进了一间屋子里,他一眼便瞧见了,正背对着他的一个窈窕的身影。
“问月?真的是你吗?”崔安华顿时双手握成拳头,紧张地屏住了呼吸,生怕惊扰了什么似的,轻轻地问道。
那道窈窕的身影慢慢地转过身,一张娇美动人的脸便露了出来,美人的双眼红通通的,满眶热泪,欲言又止地看着崔安华。
“问月!”崔安华看见心爱的女人那张仿佛被岁月遗忘的脸,便也鼻子一酸,眼睛都红了,立马就冲上前去,狠狠地把人抱进怀里,“我终于见到你了!”
江问月把脸埋进男人的怀里,无声地哭起来,热烫的泪水浸透男人的衣服,仿佛又无尽的委屈要向他倾诉。
崔安华被她的眼泪一烫,顿时心中升起对她的无限怜惜和心疼“对不起,让你受苦了这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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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18、丈夫重生了(2)
这个场景很美,有情人久别重逢,执手相看泪眼,真是令人感动!
然而这久别诉衷情的两个旧情人,彼此却都是另有家室的人了,都是其他人的丈夫或妻子。
江问月的丈夫虽然已经去世了,可崔安华的妻子却还活生生的呢,这两人却似乎都把她忘掉了一样,“情不自禁”就要旧情重燃了。
“安华,你终于来看我了,我还以为你都把我忘了……”江问月哭得如梨花带雨,泪眼盈盈,含怨带情,脉脉地看着他。
崔安华瞬间就被她看得心中一热了,脱口而出道“问月,都是我不好。不过你放心,我这次回来就再也不会与你分开了。”
江问月顿时一愣,满眼疑惑地问“你是什么意思?”忽而她一惊,不敢置信地说道,“难道你是要我当你的外室或者小妾?!”
“怎么可能?我不会这么侮辱你的,我要让你堂堂正正地当我的妻子,与我白头到老。”崔安华连忙摇头否认道。
“可是,你不是还有夫人吗?”江问月问道,语气小心翼翼,带着忐忑和迟疑,看得崔安华心中又一疼,他以后再也不会让她如此委屈了!
“我会和她和离,然后堂堂正正地迎娶你,让你当我名正言顺的妻子。”崔安华立刻掷地有声地保证道,“我不可能再让你受委屈。”
江问月立马感动得又是鼻子一酸,晶莹的泪水夺眶而出,却又露出个美丽的笑容来,越发楚楚动人了“安华,谢谢你,我就知道这世界上只有你最可靠、最能保护我……”
两个有情人诉了许久旧情,说好了,崔安华回去就和妻子和离,然后马上迎娶她,才依依不舍地分开了。
崔安华回去之后,连一个晚上都等不及了,立刻就找到了自己的妻子柳时初,劈头盖脸就说道“柳氏,我要跟你和离。”
他显然对妻子没有一点情意,连点铺垫都不做,刚从外面回来才见面就丢下这么个炸弹,丝毫不在乎妻子能不能接受,会不会痛苦崩溃……真够绝情的。
如果柳时初还是原主,那崔安华的这句话对于她来说,自然是晴天霹雳、五雷轰顶,令她无法接受。
但她已经不是原主了,因此她撩起眼皮,淡淡地说道“可以,但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崔安华不耐烦地问道,“只要不太过分,我都会答应你,但你别想提些异想天开的条件来妄想打消我的想法。”
柳时初冷笑道“你放心,不是什么异想天开的条件,你很容易就做到的,那就是和离之前,先分个家。”
“分什么家?我们家不是早就分过了吗?”崔安华莫名其妙地说道,他早在父亲刚去世时,就和他那些庶兄弟们分家了,而柳时初此时又提分家,他自然疑惑了。
柳时初面无表情地说道“我的意思是,让你的儿子们分家,当然,要是你的其他儿子不愿意分家,我儿子一个人分出去也是可以的。”
“你什么意思?我还没死呢!”崔安华一听就怒了,“哪有老子还没死,儿子就分家的?这不可能,我不同意!”
“不同意,那我就不跟你和离啊。”柳时初冷笑道,“看谁撑得过谁,反正我不着急。而且我身为你的妻子,为你父亲守丧了三年,又兢兢业业为你侍奉长辈、操持家务、生儿育女、管理后院,让你毫无后顾之忧,我有功于这个家,而毫无过错,你却毫无理由就要跟我和离,看到底是谁理亏!”
崔安华顿时一噎,他虽然厚颜无耻,但也明明白白地知道,他在妻子毫无过错的情况下无缘无故就要跟她和离,是不在理的,要是柳时初闹出去,那他肯定得不到什么好名声,说不定还得被御史参一笔,让他偷鸡不成蚀把米,严重点的还得降职罚俸,这就得不偿失了。
于是他只得忍着怒气,说道“你!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嫁进我家之后,家里的事都是你做主,难道委屈你了吗?你现在要和我扯功劳?
而且你我成亲只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本来就没什么感情,这些年又聚少离多,貌合神离,你为什么不大度一点,成全我,让我们好聚好散?”
“我没有不成全你啊,只是你连一个小小的条件都不肯答应我,那我就有些怀疑你要和我和离的诚意了。”柳时初翻了个白眼,说道,
“而且你和崔英也没什么父子之情,为什么不肯分家?难道还要他和你表演一下父子情深的假象?”
“崔英是我的嫡长子,他要跟我分家像什么样子?不是让人笑话吗?”崔安华还是不肯,他虽然对妻子无情无义,说抛弃就抛弃,但崔英到底是他的嫡子,即使他和崔英父子之情浅淡,也还是把崔英当成家族的继承人的,自然不肯分家。
“别说你在意别人的眼光,你要是在意就不会跟我和离了,总之,你一天不答应分家,我就一天不跟你和离。”柳时初笃定地说道。
崔安华又劝说了好些话,但柳时初都没有同意,认定了他和崔英分家才会和离。
崔安华没办法,到底是急着和真爱终成眷属,他最终答应了柳时初的条件。
“既然这样,那具体怎么分,等明天再说吧,今天太晚了。”柳时初打了个哈欠说道,说实在的,她都有些佩服崔安华,赶了几天几夜的路回京没有休息过一会,又去和真爱诉了衷情,回来又找她商量离婚的事,可崔安华居然还站得稳,真是厉害。
难道真爱的力量果然是无穷的吗?
柳时初是凡人,理解不了,便把崔安华赶走了。
第二天恰好是休沐日,崔英不用去翰林院,于是柳时初把他找来,跟他说了崔安华要和她和离,以及要分家的事。
崔英听见母亲说的话,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明白为什么突然之间父母就要和离了,他惊愕地问道“娘,您说的是真的?您和父亲为什么无端端的就要和离?”
“因为你父亲要找回他的真爱,嫌我占了位置啊。”柳时初坦白地说道,她可不会为崔安华掩饰他的过错。
崔英听见他母亲的话,张了张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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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19、丈夫重生了(3)
柳时初15岁嫁给崔安华,17岁就生下崔英,如今她三十七岁,已经有了孙子,却依旧貌美年轻,带着成熟女人的美艳风情。
只是她眉眼坚定、不屈,腰背挺直,无论面对谁,都抬头挺胸,仿佛永远不会畏惧。
这样的美貌带着攻击力,是很锐利的、带着冲击性的美,这种美往往会让男人觉得太强势,太锋利,不如小家碧玉菟丝花般的温柔和小鸟依人。
所以即使柳时初长得很美,也并不是崔安华喜欢的类型,两人就算当了二十年的夫妻,也依旧没什么感情,所以崔安华能毫无负担地说要和她和离就跟她和离,也许他早就嫌弃妻子不够温柔体贴、善解人意了。
“我和你父亲,与其说是夫妻,不如说是互相合作的伙伴关系,他在外面当他的将军,保家卫国;而我就在家里照顾一大家人,有时候一年都见不了一次,聚少离多,所以他要和离,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就像是商业合作的伙伴有了更好的选择所以要分道扬镳,都很正常。”柳时初对崔英说道。
“娘,你就不会觉得不甘和怨恨吗?明明你为这个家付出了大半辈子的时间和精力,可父亲不但忽略了你的付出,甚至还要抛弃你,你难道不怨恨他吗?”崔英脸色冰冷地问道,尽管柳时初的脸色很平静,但他也替自己的母亲感到不平。
“怨恨有什么用呢?除了浪费自己的感情,根本不会对你父亲有任何影响。我要是死占着这个位置不放手,信不信你父亲能为了心爱的女人而休了我?现在趁着他还要点脸,我不如识时务一点,趁机多要点好处。”柳时初淡淡地说道。
“你如今也是不如官场的人了,知道任何事都有利有弊,我和你父亲和离之后,虽然会遭受不少流言蜚语,但从此后我也自由了啊,再也不用被束缚在一个男人的后宅中,跟妾室庶子为一些蝇头小利争抢……我以后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根本不用顾忌你父亲的身份,所以你不用为我打抱不平。”柳时初循循善诱地开解儿子,就怕他钻了牛角尖。
崔英听见目前都这样说了,不得不忍下了对崔安华的一丝丝怨恨,他本来就跟这个一年也见不了一两次的父亲没什么父子之情,更亲近母亲,因此他是站在柳时初这边的。
“母亲,既然你也愿意和父亲和离,那我不会反对,只是你和离之后怎么打算?”崔英担心的是母亲和离之后的生活。
“我自己找个好地方,建个小庄园来住,到时候一切都是按照我自己的喜好来设计的,再舒适自在不过了,你以后还可以带着妻儿来度假。”柳时初笑眯眯地说道,语气里满是期待,仿佛已经瞧见了之后无忧无虑的舒坦日子。
崔英见她笑了,心中的郁气也稍微少了些,说道“那就一切都随母亲你的意愿来。”
柳时初点头,随后提醒他“我还会趁此机会跟崔安华提出把你分出去的事,你父亲他现在只有那个心心念念的旧爱了,万一他与旧爱有了孩子,你以后肯定得不到什么,所以还不如趁那个女人没入门,我就把你分出去,免得受人牵掣。”
“母亲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儿子没有意见。”崔英脸色平静的说道,对此完全没有异议。
他与崔安华之间的感情还比不上崔安华与那些庶子之间的,因为他走的是文官的路子,一路从秀才考到进士,走的是最典型的文人读书入仕之路,跟他父亲崔安华的武将之路完全不同,因此崔安华就觉得他没有子承父业,是背叛了家族,所以并不看重他,即使他是唯一的嫡子。
原主是个有远见的女人,知道武官不但地位比不上同等级的文官,而且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兵权小了,无权无势;兵权大了,还会受皇帝猜忌,一不小心就被安个莫须有的罪名灭了九族。
因此原主从小就让儿子读书,让他做文官,不要跟他父亲一样做个危险性不可预测的武将。
但崔安华那些庶子们不知道这一点,为了讨好父亲,自然个个都以接替崔安华的职位为目标,早早就想走武职之路了,也是因为这样,崔安华更喜欢能继承他事业的庶子,不喜欢整天读书的崔英,还说他根本不像崔家人,是个书呆子。
柳时初跟崔英说好了之后,便把家里的账册、地契、店铺商契等东西找出来,一一统计登记好,准备跟崔安华分家。
崔安华比她还急,早早就把一大家人召集在一起,公布了要和夫人和离的事。
他刚一宣布完,一大家子人顿时就被这个消息震晕了,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立刻七嘴八舌地问起来。
崔安华的母亲,扶着她那精美的拐杖,不敢置信地问她儿子“你说什么?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和你夫人和离?”
崔安华当然不会在众人面前说他要娶旧情人所以要让原配下堂,于是找了个借口,说“也没什么,只是我和柳氏之间没什么感情,互相将就着过了二十年,现在孩子都大了,觉得不能再这么下去了,所以打算好聚好散。”
崔母虽然平时性子很软,但此时听到儿子儿媳要和离,也忍不住急道
“你都说是过了二十年了,既然二十年都能将就下来了,那再将就之后的二十年、四十年又何妨?别说些有的没的来糊弄我,貌合神离的夫妻多得是,能有几个是真的情投意合、恩爱情深的?多少夫妻都是同床异梦,但这又不妨碍他们生儿育女、延续家族,怎么你们偏偏就要为此和离了呢?”
崔安华摸摸鼻子,他知道自己不在理,又找不到其他理由说服母亲,只能不管不顾地道“娘,您就别管了,我和柳氏都是愿意和离的,没必要非要让我们两个继续将就在一起,您只要知道这事就行了,其他的不需要担心。”
“我怎么能不担心?是不是你有了什么花花肠子?我告诉你,你可不能当个无情无义的男人!我虽然不太喜欢柳氏,但也不得不说一句,她是个好女人,这些年都是她一个人辛辛苦苦地撑着这个家,才让你没有后顾之忧,一心放在事业上,你可不能辜负她。”崔母严肃着脸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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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20、丈夫重生了(4)
崔安华实在没辙,只好看向柳时初,柳时初冷笑,才不会出头去说服崔母,是他自己急着和离,而且她很快就不再是崔家人了,为什么还要替他解围?
崔安华没办法,只好说道“娘,我没有辜负柳氏,这是我们都商量好了的。”
然后一锤定音地说道“就这么说定了,我和柳氏是一定要和离的,你们只要知道这件事就行了。”
他的那几位小妾和庶子庶女们都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劝说他们不要和离?可小妾、庶子女以及正妻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天然对立的,柳时初要和崔安华和离,他们只会幸灾乐祸,因此不可能劝解。
可要是同意他们和离,万一柳时初走了之后,崔安华新娶的继妻比柳时初坏呢?起码柳时初不会故意苛待他们,而续娶的就不一定了,因此小妾和庶子女们又很忐忑,一时之间都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此时的场面。
然而柳时初根本不用他们应对,直接对崔安华道“写和离书之前,咱们先分个家吧。你不会反悔吧?你反悔的话那我也会反悔。”
崔安华确实想反悔,然而听她这么一说,只好把心中那点想法按捺住了,问道“那你想怎么分?”
柳时初转向那群小妾和庶子女,坦坦荡荡地说“我和崔安华要和离,他很快就会娶新夫人,为了保障我儿子的切身利益,所以我要求他现在就把家业分了,省得以后争抢。你们是愿意跟着一起分出去呢,还是不分?”
小妾和庶子女们一听,顿时沸腾了,这可是事关他们的利益啊,他们立马就淡定不了了。
周姨娘急忙问“怎么分?”
柳时初说“就按照正常人家一样分啊,嫡子占六成,其他庶子分四成,当然,庶女的嫁妆要先预留出来。可又因为长辈还在,所以也要预留一份给他们。
另外,我自认为在崔家的这二十年,兢兢业业做好了一个主母的职责,侍奉婆婆、养育儿女、经营家业,有功无过,在这种情况下,崔安华执意要和我和离,所以我要求有赔偿,以补偿我这二十年付出的时间和精力。”
“这怎么可以?”陈姨娘听到柳时初要赔偿,脱口而出道,“你既然当了崔家的主母,做那些事不是应该的吗?凭什么还要补偿?”
柳时初冷冷地看了她一眼,说“崔家主母做这些事确实是应该的,但我马上就不是了,那我自然要他赔偿我这白白付出的二十年。”
然后她盯着崔安华,说“难道你也觉得我不应该讨要赔偿。”
柳时初紧紧盯着他,暗含威胁,只要他一否认,她就立马不和离,死拖着他,让他不能把旧爱娶回来。
崔安华看懂了她眼神里的意思,连忙点头道“不不,你说得对,给你补偿是应该的,我不反对。”
男主人都这么发话了,小妾和庶子女们即使有意见,也不敢再提了。
“那我要求分两成崔家的家业给我做补偿。崔家的家业这二十年都是我在管,家产在这期间增加了一倍,我要求分两成不过分吧?”柳时初看着崔安华道。
崔安华对家中产业一无所知,自然柳时初说什么他就信什么“不过分。”
“那好,现在,我要把崔家家产平均分成十四份,其中两份是我的赔偿,两份留给娘和崔安华日常生活所需,六份给嫡子崔英、一份给庶长子崔武、一份给庶三子崔云、一份给庶四子崔乐,剩下的一份留给庶女当嫁妆。就这样,你们觉得怎么样?”柳时初说出自己的安排,问其他人。
崔安华立马就不满地说道“崔英怎么占六份,我和娘却只占其中两份?这也太少了吧?不公平!”
柳时初道“崔英是崔家嫡子嫡孙,是要把你们崔家传承下去的人,以后他就是崔家的嫡支主系,他占六份怎么就不行了?我甚至还觉得分得少了呢。嫡庶不分是家族大忌,崔安华你不会这么糊涂,想宠庶灭嫡吧?”
崔安华被她的话噎得哑口无言,她都这么说了,他还怎么辩驳?再辩驳下去岂不是就证实了他真的想祸乱家族,嫡庶不分?
因此他只得闭嘴了。
柳时初见他没有再说话,这才满意了,这时代的家族宗法有一点好处,就是能保证嫡系的地位,因此即使崔安华再不喜欢崔英,他也不能明目张胆地反对祖宗规矩定下来的分家制度。
其他小妾不太服气,周姨娘试探着道“娘和老爷才占两份,确实有些少了吧?”
柳时初斜睨她一眼“那要不然把你儿子那份让给他们?就当是你儿子孝顺他们的。”
周姨娘一听,顿时脸色涨得通红,顾不得什么了,慌忙摇头道“不不……夫人说笑了,我儿子没什么本事,要是连一份家业都没了,让他喝西北风去吗?他会饿死的……”
柳时初嗤笑,见再也没有人提出异议了,便对崔安华道“既然大家都同意了,那就按照这个分法来分吧。你签了分家的契书,可以把和离书给我签了。”
说完,柳时初把分家的契书递给他,是一式三份的,一份交给族长保管,一份给崔英留着,另一份柳时初自己留着以防万一。
崔安华接过契书,扫了一眼,看见都是柳时初所说的,便一一签了。
柳时初也爽快地签了和离书,至此之后,她便不再是崔家人了。
崔英有些担忧地看着她,柳时初无所谓地摆摆手,说“别担心,我很好,你以后好好和你妻儿过日子就是了,你父亲的事就不要管了。”
“噢,对了,还有一件事。”柳时初突然想起什么,对崔安华道,“既然分家了,那就分得彻底一点,崔英以后就自己另开炉灶,自己管自己院子里的事,东边他现在住着的院子以及我的正院都分给他,你没意见吧?”
崔安华和离成功,喜气洋洋,这点小事自然无所谓,便回答道“没意见,以后他就另立一家,当然,崔武、崔云他们也一样,都自己开伙!”
他当然乐得和江问月以后过甜蜜的二人世界,没有其他人在面前碍眼,儿子、小妾什么的,离得越远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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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21、丈夫重生了(5)
崔安华和柳时初和离的事在京城掀起了轩然大波,毕竟以前完全没有听说过他们感情不好的传言,而柳时初又是个非常合格的主母,在京城的女眷中名声很好,因此大家都很疑惑他们为什么和离。
柳时初早早就搬离了崔府,住进了她以前置过的宅子里,避开了那些千方百计想跟她打听内情的人。
不过总有人她是无法躲避的,那就是娘家。
柳时初答应跟崔安华和离这事事先没有和娘家通过气,和离之后柳家才得知,自然是震惊至极,急忙把柳时初叫回来,问问是怎么回事。
柳时初父母早已过世,柳家现在主事的人是她的嫡长兄柳涧,她虽然是庶女,但和柳涧的感情还不错,年节都有来往,因此柳时初先斩后奏和离之后,确实要回去跟她大哥说清楚情况。
柳时初刚回了柳家,柳涧和他妻子王氏就专门等着她了,见她进来,柳涧便迫不及待地问道:“你是怎么回事?怎么好端端就和崔安华和离了?是不是崔安华逼你的?”
“大哥,他没有逼我,虽然和离确实是他提出来的,但我也不想和他继续过下去了,这不正好吗?”柳时初连忙答道。
“好什么好?和离是小事吗?你知不知道现在有多少人在看你的笑话啊?你说你都嫁给崔安华二十年了,连孙子都有了,临老了崔安华却要抛弃你,他这是丧了良心了!”嫂子王氏愤愤不平地说道。
柳时初摸摸自己光滑细腻的脸蛋,说:“嫂子,我哪里老了,还年轻着呢。”
王氏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看她:“你能不能听重点?重点不是你老不老,而是你毫无过错他就抛弃你,是他忘恩负义、无情无义啊!”
见嫂子是真心为她着想,柳时初抱住她的胳膊,温声劝慰道:“大嫂,你不用为我打抱不平,我看着崔安华就烦,平时恨不得他留在凉州不回来,这次他回来要和我和离,我反而松了口气,觉得终于解脱了,不用再面对他了。”
柳涧看着她此时容光焕发的模样,没有丝毫普通妇人和离后的伤心和怨恨,便不由地相信了些她的话,但他还是要追究一下的:“你真的对他没有任何感情了?和离是心甘情愿的?”
“那是当然!绝对心甘情愿!”柳时初忙不迭地点头,“我早就不耐烦管着他那一大群的小妾和庶子女了。”
“而且我还趁机要了他家不少补偿……”柳时初笑眯眯地眨眨眼睛说道。
“你要补偿那是应该的,为他崔家当牛做马二十年,再多的补偿都不够。”王氏撇撇嘴说道,然后有些担忧,“就算有了补偿,那你以后也得面对外面那些难听的流言蜚语,我是怕你接受不了啊。”
柳时初嗤之以鼻:“我怕什么流言蜚语?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脸皮早就厚了许多了,内心的承受能力更是强韧——要知道,我可是当了二十年武将的夫人,这二十年来我都有着随时成为寡妇的心理准备,如今这点流言蜚语算什么?”
王氏和柳涧看见她想得这么开,倒是放了点心,但转而又担心起外甥来:“那崔英父子怎么办?”
“崔英连儿子都有了,又步入了官场,父母和离能影响他什么?最多就是听点难听的话,碍不着他什么。况且我这次还趁机让崔安华分家了,把家产都分了,他以后拿着分到的家产,小日子能过得自由自在,不知道多舒坦呢。哪里用得着咱们担心?”柳时初无所谓地说道。
柳涧和王氏听了,神情复杂,王氏张了张嘴,终于憋出一句话:“你倒是想得很周到,提前分家是件好事,省得崔安华以后娶了新妻子生了新孩子还要争家产。”
“对对,我就是想到这点,才一劳永逸让崔安华分家的。”柳时初笑眯眯地说道,为自己的未雨绸缪沾沾自喜。
“那你搬回家里住吧,你以前住的那院子还留着,我让人给你打扫打扫。”王氏了解了事情前因后果,便开始操、心她以后的生活了。
柳涧和柳时初的年龄差距有点大,柳涧十七八岁了,柳时初才出生,而柳时初的姨娘还是柳涧的母亲的心腹,因此兄妹俩并不存在普通人家的嫡庶矛盾。
甚至等王氏嫁入柳家时,因为柳时初的姨娘身体虚弱无法照顾孩子,柳时初就被王氏接手,因此王氏基本上把这个小姑子当成女儿来疼的,姑嫂的感情很不错。
“大嫂,不用麻烦了,我在桂花巷置有一间宅子,我住在那儿挺好的。”柳时初连忙说道,回娘家住哪里有自己一个人住自在?
“不行!你和离之后一个人住在外面,别人肯定会以为是娘家嫌弃你,你得回来住着,让别人知道你还有娘家为你撑腰。”柳涧拧着眉头,语重心长地对柳时初说道。
柳时初都有些感动了,这个大哥确实对她很好,她先斩后奏、大逆不道地和离之后,不但不怪罪她,反而为她撑腰,处处为她着想,真是好兄长的典范了。
面对这样的好意,柳时初拒绝的话就再也无法说出口了,只得说道:“那我就先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吧,不过我不会住太久,以后还是要搬出去自己一个人住的。”
王氏恼她:“搬什么搬?这是你娘家你爱住多久就住多久!难道还有人撵你不成?”
柳时初连忙给她捶肩膀,说好话哄她,姑嫂俩才又和和乐乐起来。
就这样,本来一般家族中能闹得翻天覆地的和离这样的大事,在柳家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去了。
柳时初搬回柳家住一段时间,柳家比崔家清静多了,跟柳涧一辈的早就分出去了,如今还住在柳家的,就只有柳涧的子孙。
柳涧跟王氏的感情很好,因此柳涧没有小妾庶子女,只有王氏所出的二子二女,两个女儿早已出嫁,两个儿子都已经各自娶妻生子。
柳家的家庭关系没有崔家复杂,单纯多了,所以柳时初住得还是很自在的。
崔英来看过她几次,见她过得比在崔家时快活多了,甚至整个人都容光焕发,比以前年轻了好几岁似的,便彻底放心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22、丈夫重生了(6)
和离之后,崔安华就跟刚从鸡笼里被放出来的公鸡似的,迫不及待地去找他的母鸡,哦,不,是去找他的真爱、他前辈子临死都放不下的女人。
“问月,我终于和离了,很快就能把你光明正大迎娶回去了,你高兴吗?”崔安华紧紧抱住江问月,激动地问她。
“崔郎,我当然高兴了,你能为我这么做,证明你对我是真心的,这让我怎么不感动呢?我们终于能长相厮守了,崔郎,我做梦都没想到会有这一天,是你让我美梦成真了……”江问月仰着脸,情意绵绵地对崔安华柔声说道,开心得热泪满眶。
“问月!能和你在一起,这也是我的梦。”崔安华亲了亲心爱的女人的额头,心中火热,他重生一回,终于圆了前世的遗憾,他感觉自己的人生是真正的圆满了!
“问月、问月。”崔安华叫一声江问月的名字就亲一下她,后来就越亲越往下了。
“崔郎……不……我们还没有成亲……”江问月惊呼一声,羞红了脸,欲拒还迎地轻推渐渐不安分的崔安华。
崔安华刚从凉州回来,许久没沾过女人的身了,况且他现在抱着的还是惦记了一辈子的最爱的女人,因此憋红了眼睛,嘶哑着声音乞求道“问月、问月,我实在是太想你了,我受不住了,我一定会娶你的,你就应了我吧……”
江问月早早就守寡,此时闻到崔安华身上浓烈的男人气息,也早就承受不了了,于是半推半就地和崔安华成就了好事。
只是她才刚刚有了趣味,崔安华就一泻千里了。
“……”江问月惊愕不已,她可不是未经人事的少女,知道崔安华这种情况可太快了。
崔安华自己也没想到会这样,涨红了脸给自己找借口“问月,我是太激动了才这样的。”
江问月羞红着脸把头埋在他胸膛,并不作答。
崔安华又重振旗鼓,结果又是“半途而废”,这下子崔安华可尴尬了,又找了借口“我这是太累了。”
……
正在私会的这两人,可不会知道崔安华这情况是柳时初下的手。
柳时初虽然乐得和崔安华和离,但他完全无视原主对崔家的付出,丝毫不顾二十年夫妻的情面,在和离前就找到江问月,和她搞在一起,柳时初就不痛快了,她不痛快,自然也要让罪魁祸首不那么痛快。
于是她在崔安华的衣服鞋袜中做了些手脚,给他下了名为“银样镴枪头”的药,顾名思义,中了这药的就成了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了。
当然,柳时初没那么狠让他萎了,只是让他速度稍微快了那么一点点而已,不知道江问月面对这样的崔安华,还能不能继续情有所钟、死心塌地了?
对这两人,柳时初也不能厚此薄彼,因此她没有忽略江问月,悄悄把江问月熏衣服的香料换成了她特意调制的“百子千孙”。
这“百子千孙”,顾名思义,就是保证她子孙满堂的,促进她排卵、增加怀孕的几率,让她一年抱俩、两年抱四、三年抱六……以后定能百子千孙!
柳时初自认为这算是帮助了江问月吧,毕竟她以后嫁给崔安华了,也要生了孩子才能彻底在崔家站稳脚跟啊,否则她怎么跟生下了孩子的妾室们斗?
柳时初感叹一声,自己真是太善良了,居然以德报怨,特意把江问月的身体调成易孕的,感动天下的好前妻就是她这样的了。
不过她做好事不留名,就不告诉他们了,嘻嘻。
柳时初安心地在柳家住下了,不过她也并没有闲下来,而是开始研究起酿酒。
如今的天下承平已久,算得上是国泰民安了,因此民间的百姓就有余力稍微享受一下,吃喝玩乐就开始讲究起来了。
酒作为一种上到达官贵人,下到贩夫走卒都喜欢的饮品,自然有人精益求精,酿的酒好了,也是能传世的。
柳时初在各个世界收集过不少酒类的秘方,而她和离后有钱有闲,便对酿酒有了兴趣,反正她有的是时间和精力来研究,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她采购了不少奇奇怪怪的东西回来,有各种粮食,也有各种水果、花卉、甚至虫蚁。
但柳涧得知她买这些东西回来是为了酿酒,便忍不住语重心长地劝她
“初儿啊,你想研究酿酒,那也不用一下子就酿这么多种类啊?做的事情多了、杂了,那花费的精力和时间就多了,很容易弄混乱了,这不是浪费东西吗?你还不如一样一样地试呢。”
“大哥,我心中有数,不会弄混的,我都一一标记过的,每一种都详细记载过程,杂而不乱,同时试酿,能省不少时间呢。”柳时初解释道,还拿出了记录的本子给柳涧看。
柳涧看了,见她果然把试验的各个种类都井井有条地记录下来,清晰明了,顿时不再说什么了。
“那等你酿好了,给大哥尝尝,大哥帮你试出哪类酿得最好。”柳涧兴致勃勃地说道。
“可以,到时候大哥可不要说喝不下了才好,我这酿的可不少啊。”柳时初笑眯眯地说道。
因为酿酒的原料不同,酒成的时间长短就不同,因此柳时初酿的酒不可能是同时酿好的。最先酿好的是果酒。
柳时初用了杨梅、蜜桃和葡萄这三种水果来酿酒,杨梅果酒酿好了是深红色的,顾时初年把它过滤之后,颜色就变得清凉透明起来,没有丝毫沉淀物,看着就让人喜欢。
而蜜桃果酒是浅粉色的,更有少女感,清浅可爱。
葡萄酒是紫色的,颜色比杨梅果酒厚重。
柳时初把这三种果酒各自倒了一杯,想要品尝它们各自的风味。
她纤手拿着酒杯,清亮的酒液倒入口中,酸甜醇美的味道便充斥了她的口腔细胞,令她精神一震。
柳时初眼睛一亮,这杨梅果酒居然酿得不错,带着杨梅的甜酸味道,又有清醇沁人的淡淡酒香,是很适合女子喝的酒,要是拿出来卖,肯定很受欢迎。
喝着喝着,柳时初就忍不住打起了生意经,似乎酿酒、卖酒也是一件风雅事呢,她可以开一家随自己安排的酒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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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23、丈夫重生了(7)
“初儿啊,上次你让我试的那什么南柯酒,还有没有?咳咳……我想多要几坛。”柳涧压低声音问柳时初,眼神还时不时地往四处看,鬼鬼祟祟的。
柳时初忍不住笑道“大哥,大嫂都不让你多喝酒了,你还偷偷摸摸地来找我要酒,你可不要害我被嫂子骂。”
柳涧轻咳一声,一本正经地说道“我要的酒又不是自己喝,我是要来招待客人的。上次你给我的那坛子南柯酒,李老头来找我,喝过一次之后就念念不忘,找我要了很多次了,我这不是拒绝不了吗?初儿你就李老头的份上,分几坛南柯酒给我吧……”
他话中的李老头是他的好友礼部尚书李瑜,李瑜确实来找过柳涧,不过他喝没喝过南柯酒,柳时初就不知道了,毕竟她大哥为了有酒喝,可是绞尽脑汁想辙的。
“大哥,我可不想被大嫂骂我助纣为虐,你就死了这条心吧。不过我可以偷偷地给你一小坛子,你得藏好了,不能被嫂子发现,否则我下次再也不给你了,我说到做到的啊。”柳时初严肃着脸提醒道。
“好好,我一定收好,不让你大嫂发现。不过一坛子太少了,初儿多给几坛吧?”柳涧可怜兮兮地乞求道,年纪一大把了还跟妹妹撒娇,被人看见得说他为老不尊的,不过幸好他虽然五十岁了,但身材颀长、面容清隽,仍旧是个老帅哥,倒不会辣眼睛。
起码柳时初还挺受用的,于是她脑子一热,真的多给了柳涧一坛子“真的不能多给了……”
柳涧顿时眉开眼笑,连忙抱了两坛子酒就走,一边鬼鬼祟祟地离开,一边对柳时初道“大哥果然没白疼你。”
柳时初翻了个白眼,不过为了以防被大嫂发现了挨骂,她便给大嫂也送了两坛子葡萄酒。
酿了一段时间酒之后,柳时初开酒水铺的自信心大涨,立刻把自己陪嫁的一间生意萧条的茶铺改为了酒铺,提前装修改造好,势必要让她的酒铺打造成京城第一。
正当柳时初忙着事业的时候,江问月便开始发现自己身体的不对劲了。
“呕——”江问月刚闻到早膳的味道,就忍不住呕吐起来,身边的嬷嬷连忙把痰盂拿过来,满脸担忧地说“夫人,您这是怎么了?是不是昨晚上受凉了?待会儿请个大夫回来看看吧?”
江问月好不容易吐完,已经难受得浑身无力了,她点点头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就是想吐,那就让大夫来看看吧。”
嬷嬷于是一边端水给江问月漱口,一边吩咐小丫鬟去请大夫。
“夫人,您除了想吐还有哪里不舒服吗?肚子疼不疼?”奶嬷嬷关心地问她。
江问月摇了摇头“没有,吐过之后我就觉得好受多了,真是奇怪,也许并不是什么大病。把早膳端给我吧,我饿了。”
丫鬟把一碗鱼茸馄饨端到她面前,不想也许是厨子没把这馄饨做好,江问月敏锐地闻到了一点鱼腥味,她立刻就又恶心起来,忍不住干呕了几下,急忙挥着手道“快把这馄饨端走!”
丫鬟见状慌忙把鱼茸馄饨端走,江问月却已经恶心得眼含泪花了,好不容易缓过气来她就生气地说道“刚刚的那碗馄饨是谁做的?鱼腥味都没有去掉,罚他半个月的月俸!”
奶嬷嬷听她这么一说,又想起崔安华三不五时地找上自家夫人,关在房里大半天才出来的事,心中咯噔一声,忍不住有了个坏的猜测。
她急忙把其他人都赶出去,便忧心忡忡地低声对江问月道“夫人,您这个月好像没有换洗?迟了好几天了吧?”
奶嬷嬷说得隐晦了些,江问月一时之间没听明白她的暗示,便有些不太在意地说道“可能是吧?我这月事迟几天早几天都是有的,这不是很正常吗?”
“哎呀,夫人您想想您怀大小姐时的状况!”奶嬷嬷终于戳破了来说。
“那时候有什么状况?奶嬷嬷!你是说……我怀孕了?”江问月终于反应过来,惊愕地说道。
她有些恍惚地摸上自己的腹部,喃喃道“我这是又怀孕了?是崔朗的孩子……”
“夫人!您现在应该想想要是真的怀孕了,该拿这孩子怎么办。”奶嬷嬷提醒她。
“怎么办?当然是生下来啊。崔郎说过一定会娶我的,现在我又有了孩子,难道他还能反悔不成?”江问月脱口而出道,崔安华对她有多迷恋她都是知道的,现在她有了崔郎的孩子,崔郎不狂喜才怪,等他知道后肯定第一时间就会给自己下聘!
“既然是这样,那夫人要早些告诉崔将军才好,否则等到成亲的时候,肚子都要大起来里。”奶嬷嬷立马想到了要让崔安华早些和夫人成亲,毕竟夫人未婚先孕这事不能让其他人知道,否则自家夫人的名声就毁了,就算以后成功嫁入崔家,也会成为她和未出生的小主子一生的污点。
江问月听到这里,也知道自己和崔安华的亲事不能再拖下去了,于是点头说道“我会和崔郎说的。”
不久后大夫来了,果然诊出了江问月的身孕,江问月让大夫保密之后,便派人去把崔安华找来了。
崔安华得知江问月怀了孕,顿时狂喜,抱住江问月,激动地说道“月儿,你肚子里真的有了我的骨肉了……真好,这是你和我共同的孩子,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培养他,把他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江问月也柔情似水地轻锤他的胸口,娇嗔道“你怎么知道是男子汉?万一是个女儿呢?”
“女儿也是我的心肝宝贝!不管儿子还是女儿,只要是你为我生下的,那就是我最珍爱的孩子,我以后会把我所有的一切都留给他。”崔安华信誓旦旦地说道,丝毫不记得和离之后,他现在所有的一切已经缩水了许多,仅有崔家原先家产的两成。
“崔郎,你真好,遇到你是我一辈子的福气……现在我有了你的孩子,这是上天赏赐给我的珍宝,是我们爱的结晶。”江问月满怀母性的光辉,温柔地抚摸着自己的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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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24、丈夫重生了(8)
“崔郎,你能快点来提亲吗?我怕肚子大了掩盖不住。”江问月跟崔安华诉了一番衷情之后,便忧心忡忡地说道。
“是我不好,让你担心了,我这就回家禀告母亲,然后请媒人来跟你提亲。”崔安华终于想起自己做得不妥的地方,连忙安抚江问月,然后喜气洋洋地开始准备起婚事来。
崔安华回家跟崔母说了自己要娶江问月之后,崔母有些迟疑地问道“江问月?是以前住在咱们老宅附近的江安大人的那位女儿吗?你怎么看上她了?不是说她克夫?”
“克什么夫?明明是因为她前夫是个病秧子,从小病到大的,他死不是迟早的事吗?怎么能怪月儿呢?月儿这些年都不知道为此受了多少委屈。娘,您可不能对她有偏见,她是个好女人,善解人意又温柔体贴。”崔安华连忙解释道。
崔母有些不乐意“温柔体贴的女子多得很,江氏年纪都多大了?你明明可以娶黄花大闺女,何必娶一个寡妇?”
“娘,儿子就喜欢她,二十多年前就喜欢了,只是因为她家非要让她联姻,我们才各自成亲生子的,可如今她没了丈夫,我也和离了,这不正是老天都要成全我们吗?”崔安华含情脉脉地对着母亲表白自己对江问月的感情,“儿子这辈子都非她不娶了,娶她是我年少时的梦。娘,您就让我圆了这个梦吧。”
他都这么说了,崔母还能怎么办呢?她本身就是个没什么主见的柔弱女人,年轻时听丈夫的,丈夫死了就听儿子的,儿子去了边疆那就听儿媳妇的,因此没能坚持多久,她就同意了儿子和江问月的亲事。
“谢谢您!娘,您一定会喜欢月儿的,她和您的性格很像,你们以后肯定合得来。”崔安华喜滋滋地说道。
确实,江问月和崔母都是柔弱的女子,又爱伤春悲秋,动不动就对月伤怀落泪,她们聚在一起,肯定有共同语言。
于是崔家就开始吹吹打打、热热闹闹地办起喜事来,这喜事一办,大家也就明白崔安华之前为什么要和柳时初和离了。
这两人才和离没多久,崔安华就大张旗鼓地迎娶江问月,他们之间没猫腻才奇怪。
一时之间,大家就都把八卦好奇的目光对准了崔安华和江问月,群众对感兴趣的事情的探究能力那是杠杠的,崔安华和江问月二十多年前的事情就被人挖了出来。
原来两人还是邻居,一同长大,青梅竹马,据说江家和崔家还曾经想议亲的呢,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亲事突然没议成,江问月嫁了别人,崔安华也另娶了妻。
二十年过去了,江问月死了丈夫,而崔安华也突然和妻子和离,孤男寡女,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重燃旧情搞到一起去了,只是可惜了柳时初这个原配了,为夫家当牛做马二十年,最终落得个和离的下场。
大家都同情起她来,于是等柳时初的酒水铺开张的时候,同情她的、看她笑话的、想打探八卦的……这些人都不约而同地进了她的酒铺。
这一进来,自然有口齿伶俐的伙计招待他们,于是酒水也就顺其自然地推销出去了。
柳时初作为东家,自然要来看看,有那好事的人看到她了,便不怀好意地跟她说起崔安华和江问月的亲事,企图想看见她不甘、怨恨的怨妇嘴脸,可惜柳时初落落大方地对前夫成亲的事送上了祝福,她人又神采飞扬,根本看不出丝毫憔悴落寞的影子,倒是让那些想看好戏的人失望了。
如果一个和离的女人整天以泪洗面,跟人诉说自己的不幸、埋怨前夫,虽然能引来别人的同情和劝慰,但也肯定会被人看轻、瞧不起;但要是那和离的女人不但不伤心,反而变得容光焕发、神采飞扬起来,说起前夫也丝毫不见怨恨,反而大方祝福,那别人想看她的笑话也不可能。
柳时初就是和离之后活得更精彩的那种女人,她本来就不是那种容易怨天尤人的性格,和离之后不知道过得多开心自在。
崔英在他父亲成亲之后来看她,问她“娘,父亲有了新妻子,那你以后也会成亲吗?”他虽然脸色很平静地看着柳时初,但眼里的忐忑却很明显。
才二十岁呢,要是在后世,还是个在上大学的大学生,突然之间父母离婚,父亲又迫不及待另娶,那他肯定内心充满了彷徨和茫然,毫无安全感。
柳时初忍不住对这个便宜儿子心生怜惜,安慰他道
“别担心,我肯定不会再成亲了,我这前半生嫁人生子,独自一个人撑起一个家,太累了。我以后再也不会过那种忙忙碌碌的日子,只想过得舒坦、悠闲又自在,所以我绝对不会再重复一次成亲生子的过程。”
崔英听见她的话,虽然心中有些高兴,但又开始为她忧心起来“可是,要是娘你以后不再嫁人,那老了以后会不会太孤单?”
柳时初笑道“怎么会孤单?有趣的事情太多了,我不会无聊的,而且不是还有你和你的孩子吗?要是怕我孤单,以后让你的孩子来陪陪我。”
“好,我一定让文氏带着锦荣多多来看你。”崔英连忙说道,文氏是他妻子,锦荣是他儿子,才十个月大,正是可爱萌萌的时候。
柳时初想起肉呼呼的小团子,忍不住露出个笑容来,说“行,我也想我的大孙子了。”
柳时初虽然对于自己才三十多岁就有孙子这事感到有点别扭,但这事从另一方面来想挺好的,毕竟她年纪轻轻就完成了成亲生子的大事,那以后就都是优哉游哉的退休生活了,还不好吗?
“对了,你爹成亲之后,新夫人没有为难你吧?”柳时初突然想到这事,虽然她未雨绸缪把儿子分出去了,但万一崔安华脑子抽了,想要让新夫人拿儿子来立威呢?按照崔安华的恋爱脑,这也不是不可能。
“没有,只是在婚后第二天见过一面,之后就没见过了。”崔英回答道,他对亲爹都没什么感情,对新夫人就更陌生了,巴不得以后都不跟他们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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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25、丈夫重生了(9)
柳时初面前的桌子上摆着一排五个酒坛子,酒坛的盖子都是打开的,她从每个酒坛里各自舀出一小勺酒,倒入一个大玻璃杯里,五种不同颜色的酒就相互融合在一起,红色、淡粉色、浅黄、淡蓝、透明色,鲜明而漂亮的颜色掺杂在一起,幻化出梦幻般的色彩。
柳时初轻轻地晃了晃玻璃杯,然后拿起半个切开的柠檬,挤了汁水混入酒中。
“柳夫人,你这是在干嘛呢?倒了那么多酒在一起,这得是什么滋味啊?”一个顾客看见柳时初的举动,忍不住凑进来,好奇地问道。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就试试混合一下,说不定是种非常刺激的味道呢。”柳时初笑了笑,端起酒杯,轻轻饮了一口,顿时她口中如同进了一团火,刺激直冲她的脑袋,然后便仿佛有万千小精灵在自己舌头上蹦跳,带着些微刺啦的辣味,接着才是如同薄荷般清亮,里面还带着柠檬的酸味和清香。
“还不错。”柳时初满意地说道,她特意调制的鸡尾酒,真是够刺激的,想必会有不少爱好稀奇的少爷公子们喜欢。
“真的好喝吗?要不,倒一杯给我尝尝?”那位客人看见柳时初喝酒时闭着眼品味的模样,也跃跃欲试了。
柳时初便让伙计另拿了一个玻璃杯,她又照着刚刚的顺序,给客人调了一杯酒。
那位客人迫不及待地端起来,喝了一口,立刻便打了个激灵,接着他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了。
“爽!太痛快了!”客人咽下酒液之后,立刻大声称赞道,然后便一口接着一口地喝起那杯酒来。
“哎呀,老吴,你手上那杯是什么酒啊?瞧你喝得一脸陶醉,有这么好喝吗?”门口进来一位摇着扇子的年轻男子,面带揶揄之色问那位客人。
那位名叫老吴的客人一口气喝了大半杯酒,听到老友的调侃,才停下来细细地品味酒的余韵,然后回答道“你自己试试就知道了,不是我夸,杨胜,这酒真的很够味,刺激、有冲劲!”
杨胜见他这么推崇,便也忍不住了,对柳时初道“老板娘,那我也要跟老吴那样的一坛酒。”
柳时初摇摇头,说“他喝的并不是一种酒,而是好几种混合调制而成的,只有在店铺里现调的才有,你要先试试吗?”
“几种混合起来的酒?这能喝吗?”杨胜有些迟疑,“不会难喝得想吐吧?”
“不难喝,我跟你说,喝了绝对是种新奇的体验,我从来没喝过这样的酒,但却很喜欢,你试了不会后悔的。”老吴不等柳时初回答,就自己来说服杨胜了。
“既然你这么推崇,那我就试试吧。”杨胜最终抵不过自己的好奇心。
柳时初便又给他调了一杯古代版的鸡尾酒。
杨胜喝过一口之后,果然便被那新奇刺激的味道所迷倒,顾不得跟朋友闲聊,就一声不吭开始自己品起酒来。
柳时初见这两人都对这鸡尾酒很喜欢,便把自己刚刚调配这款酒的顺序、用量等都记录下来,当做这款鸡尾酒的调制秘方。
“这款酒就叫‘五彩缤纷’吧。”柳时初看着杯中酒液的漂亮颜色,再加上这款就是五种酒调配而成的,便定下了这个名字。
“五彩缤纷?好!这名字这是恰如其分。”杨胜听见柳时初的话,便忍不住夸赞道,“老板娘,再给我来一杯!”
店里其他客人见他们俩围在吧台上一杯接一杯地喝着老板娘调出来的酒,都开始好奇起来,纷纷凑过来也要柳时初给他们调。
人都有一种从众心理,很容易受到其他人的影响,因此但杨胜和老吴对“五彩缤纷”显露出非凡的喜欢之后,其他酒客也都追随他们的脚步,要尝试这种新鲜的混合酒了。
柳时初本来就想打造自己独一无二的酒类品牌,自然会满足酒客们的要求,毕竟她的鸡尾酒还想要他们口口流传出去的。
“好酒!”喝过酒的客人赞叹道,“我怎么以前没想过用好几种酒混合起来呢?”
“没想到真的别有一番风味啊。”另外一人端着杯子也忍不住感慨。
“醇、辣、清凉、柠檬香……真是绝了!老夫从来没喝过这样的酒!”以为胡子花白的老夫子眯着眼说道。
柳时初满意地看着客人们被自己新调制的酒所迷倒,更加坚定自己研制鸡尾酒的决心了。
那天之后,“五彩缤纷”的名声就渐渐在酒客之中流传开来,有不少人慕名而来,把柳时初这酒铺挤得满满的。
幸好柳时初有先见之明,安排了好几个伙计学会调这款酒,才满足了酒客的需求。
“初儿,你的脑袋到底是怎么想的?居然能想出调制混合酒的方法?关键是调配出来的味道还很棒!”柳涧一下值就兴冲冲地跑到柳时初的院子,要她给自己调“五彩缤纷”。
柳时初无情地拒绝了他“哥,你别想着吹捧我,我就会给你酒喝。别想了,这种混合调配的酒比一般的酒更烈,更容易喝醉,我不会给你调的。”
柳涧见自己的小心机被她无情地揭破了,顿时失落不已“我只是偶尔喝一杯罢了,你这都不满足我。”
“哥,别装傻了,我听我酒铺的伙计说,这半个月来你已经去光顾七八次了,每次都带着一大堆同僚,别以为我不知道。”柳时初没好气地说道。
柳涧摸了摸自己的鼻子,重重地叹了一声,哀怨地看着柳时初“你那些伙计眼神都是很利。”
“过奖、过奖。”柳时初似笑非笑地说道。
她酒铺的生意彻底起来了,鸡尾酒还成了京城里的一大新奇事,有酒瘾的人恨不得天天住到她酒铺里,没酒瘾的,也忍不住想品尝一番新鲜的酒。
于是京城里的酒鬼多了不少,闹得巡街的捕快都得多往她酒铺门口去巡逻。
幸好柳时初也预料到开酒铺容易出现喝醉的客人,所以请了不少护卫在铺子里,保证能把醉酒闹事的人治服得妥妥帖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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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26、丈夫重生了(10)
柳时初鸡尾酒生意的火爆让许多卖酒的人看到了商机,纷纷开始山寨起她的鸡尾酒来,一时之间,京城里冒出了不少打着混合酒、鸡尾酒名号的酒铺。
有些客人不明真相或者为了省点酒钱,便到那些山寨的酒铺里喝“五彩缤纷”,结果可想而知了,不是味道诡异难喝就是味道平淡普通,根本没有传说中那么神奇。
于是他们纷纷以为这什么鸡尾酒名不符其实,但有那资深的酒客就笑话他们喝的不是正宗的鸡尾酒,要喝正宗的得到柳夫人的“醉心”酒铺,那才是鸡尾酒的开山之祖。
柳时初的酒铺出了名,渐渐盖过了她和离的名声,大家说起她来,不再是被某某将军抛弃的前妻,而是研究出一种特别的混合酒的懂酒之人,倒是歪打正着让她的名声好起来。
柳时初趁热打铁,又研究出了不少其他鸡尾酒,她不仅仅是把某几种酒混合调配,还把酒以及果汁、牛奶、甚至糖等东西混合在一起,调配出不同的口味。
不用说,这种新奇独特的鸡尾酒自然很受欢迎,甚至连不少闺中的夫人、少女都因为好奇慕名而来,要喝这些新奇的酒。
柳时初趁机又扩大了酒铺,隔出三分之一的位置专门用来招待女客人,这让女客人们少了后顾之忧,于是慢慢地就有越来越多的女客人上门来了。
崔府后院。
崔安华几个妾室聚在花园里喝茶聊天。
“你们听说了没有?咱们夫人、不,是前夫人,开了一家酒铺,卖的什么鸡尾酒,很是火爆呢!不知道这鸡尾酒是什么酒,好不好喝……”周姨娘挤眉弄眼地跟其他姨娘们说道。
“什么鸡尾酒?这名字古古怪怪的,能是什么好酒?夫人,不,那柳氏现在真是彻底堕落了,就算和咱们老爷和离了,但她也依旧是官家的小姐啊,怎么能自甘堕落去卖酒呢?也不怕让人笑话!”
另一个小妾陈姨娘阴阳怪气地说道,她以前和柳时初有旧怨,知道柳时初和崔安华和离时不知道多高兴,现在自然也是能踩上柳时初一脚就踩一脚。
“人家那卖酒又不是普普通通的卖酒,听说一小杯酒就买几两、十几两银子呢,真是奸商,肯定赚了不少,也不知道那些人怎么愿意当冤大头的,不过都是酒而已,难道几种酒混合起来就真的那么好喝?”王姨娘百思不得其解地说道,她最关心银子的事情,知道柳时初的酒铺生意火爆,心中不知道多眼热。
“谁知道到底喝的是不是酒啊?毕竟咱们那位前夫人可是国色天香的啊,只有咱们老爷眼瞎不喜欢,其他男人见了她,能不被迷住?听说她老往酒铺里去,那些酒客们,说是去喝酒,说不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呢。”陈姨娘嗤笑道。
“你们在说什么?”正当姨娘们阴阳怪气地说起柳时初的时候,忽然一声熟悉的男声从他们身后响起。
几个妾室往那一看,看见居然是崔安华以及挺着肚子的江问月,便慌忙起身,给两人问好。
“你们刚刚在说谁?”崔安华冷着脸问几个女人。
“没、没说谁……”周姨娘慌慌张张地回答道,知道老爷和新夫人肯定不想听到前夫人的事。
然而崔安华早知道她们议论的是谁了,这会儿只不过是在明知故问而已:“没说谁?给我老老实实回话!你来说!”
他一指陈姨娘,陈姨娘见自己躲不过了,便含含糊糊地低声回答:“在、在说前夫人柳氏……”
“说她什么了?”崔安华沉声问道,他虽然与柳时初和离了,但也不希望她过得太落魄,毕竟是自己的原配,因此他听到这些妾室们说她卖酒,便忍不住过问了。
“说柳氏开的酒铺很受欢迎。”陈姨娘心虚地回答。
“柳姐姐怎么去开酒铺了?真是可怜……难道她娘家人没接纳她回去吗?要她一个女人出来抛头露脸?”江问月满怀关心地询问道,她柳眉微蹙,像是十分担忧丈夫前妻的处境。
“这个,我们就不知道了。”周姨娘低着头说道,暗地里翻了个白眼,这位新夫人可真会做戏,前夫人会去卖酒还不是她这贱人害得?现在却来演什么戏?
“她不是带了嫁妆还有咱们家两成家产回去吗?怎么还需要自己出去做生意?”崔安华疑惑地问道。
“两成家产?!”江问月听到他这话,脸上的表情险些裂了,但她很快掩饰住了,却在心里暗暗肉疼与她擦身而过的两成家产。
“也许她并不是缺钱,只是想做些事来打发时间?听说她酒铺里的鸡尾酒全是她研究出来的,那她肯定是对酒很有兴趣,才有耐心和闲情去研究这些……”另一个向来沉默寡言的文姨娘突然出声道。
崔安华听到她这话,心中说不清楚是失落还是高兴,柳时初要是因为兴趣才把精力投入到酒铺里,那她过得想必不是如他所想那样落魄。
“那柳姐姐还真是有闲情逸致……只是她到底是个女子,怎么能把精力放在做生意上呢?依我看,她还是要这个疼惜她的男人才好,就跟我现在一样……希望她也能有自己的新生活。”江问月善良地说道。
“月儿,你真是善良,还担心别人的事。你现在只要好好养胎,把咱们的孩子平平安安生下来就行了,外人的事不用管。”崔安华温柔地对心爱的女人说道。
在场的妾室们听了他的话,都忍不住低下头翻白眼,这两人真是够了,男的女的都一样不要脸。
崔安华这些小妾们对他的感情也没多少,毕竟他常年不在家,他又不是什么俊美如天人的男人,只是一个糙汉,她们只不过是为了荣华富贵才做了他的小妾而已。
就是因为对他没什么感情,此时才能看清楚他们两个的真面目,看看江问月那肚子的大小,想必是在刚和前夫人和离、甚至是还没和离时这两人就珠胎暗结了吧?
现在却在大家面前假惺惺地来关心前夫人呢,能骗得了谁?要是真的觉得对不起前夫人,当初就不会搞在一起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27、丈夫重生了(11)
崔安华亲亲热热地搂着江问月继续散步去了,几个妾室们看着两人的背影,面面相觑。
“新夫人这肚子大得有些不正常吧?”周姨娘打破了沉默悄声说道。
“看着有五六个月大了,可她嫁入崔家还不到三个月吧?”陈姨娘鄙夷地说道,“肯定成亲之前就和老爷有染了,还在咱们面前装得跟个什么天真善良的少女一样!”
她们不知道江问月肚子里装了好几个崽子才这么大的,只以为她怀孕的月份大了。
几个姨娘为此都十分鄙夷江问月,尽管她是正室夫人,但她不守妇道,还没成亲就勾搭上了崔安华,珠胎暗结,这不就活该让人瞧不起吗?
“唉,现在日子过得没劲透了,以前前夫人在的时候还会和我们一起去城外上上香或者去逛逛庙会、踏踏青,现在江氏进了门,却只顾着和老爷勾勾搭搭,其他事儿一概不管,我们都多久没出过门了啊?”
陈姨娘不痛快地说道,柳时初是个大度的正室,又和妾室们没什么深仇大恨,因此无聊的时候也会一起找找乐子,但现在江问月进了崔家门,恨不得这些妾室全没了,哪里会想到让她们出去玩?
因此其他妾室自然看不惯江问月,越发怀念起柳时初在的时候来,可惜人家不是崔家的人了,跟她们也没有了任何关系。
“真想去前夫人的酒铺看看啊,听说她那里也接待女客的……”文姨娘满怀憧憬地说道,可惜她们不能随便出门。
其他姨娘也纷纷叹气,发了几句牢骚,便分开各自回自己院子了。
丈夫梅开二度宠爱新婚妻子去了,幸好她们还有儿孙,不必跟年轻时一样,为了他的一点青睐而争得跟个斗鸡似的。
柳时初为了保证自己酿的葡萄酒的品质,得亲自去京城附近一个小县城里查看一个葡萄庄子的情况。
柳涧听说她要独自离开京城,顿时便不乐意了,说“你何必自己亲自去呢?派一个懂行的下人去就行了,你从来没出去院门,万一出点什么事可怎么办?”
“大哥,我又不是孤身一个人去的,会带上护卫,而且那个葡萄庄子离京城也没多远,哪里会有坏事发生呢?”柳时初不以为然地说道,就算真的有坏事发生,柳时初自然也能保证自己的安全。
“你怎么会知道没有?万一呢?你一个独身女子,路上要是遇到点意外,那就毁了。不行,我不同意你去!”柳涧还是否定道。
“大哥,我都三十多岁的人了,又不是十几岁的小姑娘,你难道还担心我被人拐了?”柳时初头疼地说道,“你要是担心,就多派些人跟着我嘛,总之,我是一定要去的。”
柳涧没有拗过妹妹的主意,只得把府中最精锐的护卫都派给她了。
柳时初于是就出了城,其实视察葡萄庄子并不是她的最主要目的,她其实是想出来玩。在京城里来来去去几乎都是一成不变的环境,她都看腻了,便想出来透透气。
路过一条比较偏僻的山路时,柳时初的马车突然停了下来,一个护卫上前来跟她禀告道“夫人,前方路上躺着两个人,生死不知,这事该怎么处理?”
柳时初一听,脑子里顿时冒出了十种八种阴谋诡计来,然而她转念一想,自己不过是一个和离的妇人,普普通通,有什么好被人算计的?
于是她甩掉脑子里的阴谋诡计,吩咐道“看看他们是怎么回事,要是能弄清醒的话就问问情况;弄不清醒就把他们带着,等到了前面的城里就把他们放下;要是死了,就报官。”
护卫领命而去了,马车过了一会儿就又开始前进,显然那路上的两人已经安置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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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了前面城里的时候,柳时初便让护卫们把那两人扔到一个医馆里,却不巧护卫回来禀告道“夫人,那两人中的一个醒过来了,知道是咱们救了他后,他就闹着说要亲自跟夫人见一面,以表示感谢。”
“不必了,举手之劳。咱们走吧。”柳时初可不是什么好心的人,把那两人带到城里,也不过是省得他们死在路上沾上嫌疑而已,因此她知道人没事了,自然不会再管。
马车继续前行,柳时初却听见有人跟在后面喊着“那位好心的夫人,请等等!”
柳时初充耳不闻,并没有停下来。
她要去的葡萄庄子并不是很大,只不过因为个头大、核小且甜味足在附近都出了名,能卖到京城里去。
柳时初当初酿葡萄酒的时候用了好几种产地的葡萄,最终这个葡萄庄子出产的“黑美人”酿出来的葡萄酒味道最好,柳时初便跟庄子的主人定了好几笔生意。
“我这里的黑美人可是最甜最好吃的葡萄,成熟之后拿去卖常常供不应求,柳夫人您是慧眼识珠,知道咱们黑美人的不凡。”葡萄庄子主人滔滔不绝地说道,“我这庄子在山脚下,平时浇水都用的是从山上流下来的山泉水,可清甜了,所以用这山泉水浇出来的葡萄才格外好吃……”
柳时初在葡萄架子下自习看着葡萄藤和叶子,发现居然没什么虫眼,便忍不住好奇道“你这里的葡萄居然不长虫?这是怎么做到的?”
这时候又不是杀虫剂等农药到处都是的现代,古代农作物有了虫子就是一个大问题,但柳时初却发现这庄子里的葡萄长相很好,没什么虫害。
“这个啊,用草木灰或者辣椒水之类的方法来除虫啊。”庄子主人笑笑,说道,“我这庄子种的葡萄可不少,要是人工捉可捉不完。”
“草木灰和辣椒水可以杀虫?”柳时初惊讶地说道,果然古代人的智慧也不能小看,即使不能研究出现代化学农药,他们也能想出各种纯天然、无污染的方法来防虫害。
“这是当然了,这都是一代代人传下来的方法了,只不过草木灰容易得,杀虫的效果却没有辣椒水明显,不过每户人家自己配制的辣椒水都不一样,有经验的人配制出来的辣椒水更有用,我家里的辣椒水都是祖上传下来的配方呢,所以才能把这葡萄种得这么好。”庄子主人骄傲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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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28、丈夫重生了(12)
柳时初学到了一点新知识,顿时想着要不要运用到自己的伴生空间里,她空间里种有各种各样的植物,她基本上都是任它们自生自灭的,不过因为她伴生空间里有灵气,因此它们虽然免不了有虫害,但是都活得好好的,不需要她特意照顾。
而她现在酿酒又研究各种鸡尾酒,空间里的植物就能排上用场了,需要好好种植。
但柳时初是个懒散的,即使想发展自己的事业,但大多数时候并不需要她亲自动手,可她要把庄子主人的防虫害方法运用到空间里的植物上时,她就不是那么乐意了。
于是只想当条咸鱼的柳时初,很快把这个念头丢掉了,不过可以把这个方法记下来,万一她以后穿越到哪个农业社会,当了农民呢?总会有用到的一天。
柳时初在葡萄庄子上视察了几天,还带走了好几株庄子主人送她的“黑美人”的葡萄幼苗,遇到好吃的水果,她当然要收集一些在伴生空间里种着啦。
借着办正事的借口出来玩了好几天之后,柳时初就回京城去了。
崔英一知道她回来,就带着儿子上门找她来了。
“幸好娘你没事,这几天听舅舅说你要去那么偏僻的一个地方看什么葡萄,我都要担心死了。”崔英仔细打量了一下柳时初,发现她没事,才松了口气,然后把怀里的小团子一把塞到她怀里。
“担心什么?我又不是三岁小孩,这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柳时初不甚在意地说道,抱着小肉团子晃了晃,“小宝贝儿,这么久没见,有没有想祖母啊?”
柳时初口中说着祖母两个字,心中有些别扭,她明明年轻漂亮,却早早当了人祖母,都把她叫老了,要是她白发苍苍了,那倒是不介意当祖母。
崔锦荣还不到一岁,眼睛圆圆、脸蛋圆圆、胳膊小腿儿也圆圆胖胖,跟年画里的小金童一样,长得可爱极了。
看见柳时初笑眯眯地跟他讲话,他就伸着小胖手想要碰人家的脸,一边蹦一边啊啊地叫着,很有活力。
“娘,锦荣就放在你这里养几天吧,王氏最近要回娘家帮忙,顾不上他了。”崔英拍着儿子的小屁股说道,“我平时也顾不上他,就麻烦娘了。”
“好啊,正好我最近不忙,带他玩玩也好。”柳时初说道,她并没有询问儿媳妇回娘家要帮什么忙,这又不关她的事,身为婆婆,插手儿子儿媳的事只会弄巧成拙,而且柳时初对崔英没有什么控制欲和独占欲。
崔英把儿子送到柳时初面前,便又忙他的事去了,柳时初要带孙子玩,便没有再去酒铺里。
不过这天酒铺的掌柜却派了一个小伙计来柳府找她,说是有人到了酒铺里,闹着要见她。
柳时初本来并不打算去的,但小伙计说找上门的那人自称是来报恩的,她便起了兴趣,这年头居然还有人用这种借口来赖上自己?也是稀奇。
这么一想,她便带着孙子一起去看个究竟了。
到了酒铺门口,有一个背着包裹,身穿青色长袍的男人正低眉顺眼地站在一旁,他身材修长、玉树临风,站得像根标杆一样,引得出入酒铺的酒客纷纷盯着他看。
“就是这个人了。”小伙计悄悄对柳时初说道。
“柳夫人!我终于见到你了!”那个长身玉立的男人看见柳时初,立刻冲上前来,一脸惊喜地对柳时初说道。
“你是谁?”柳时初皱着眉问道,这男人看着二十多岁的模样,长得面如冠玉,挺英俊的,柳时初要是见过他,肯定会记得。
可她现在对这人完全没有印象,但这人却认识她,这就很奇怪了。
“你忘记了吗?大概十天前,在去往青松县的山路上,你救了两个晕倒在路上的人……”男人眼睛亮亮地说道,“我就是被你救的人啊,你还让特地把我们送到医馆,真是有善心。”
听他这么一说,柳时初终于想起来了,她当初救了人转头就忘了,而且她虽然让护卫救了人,可从头到尾都没见过那被救的两人,因此自然不知道他们长什么模样,怪不得她对这男人没印象。
“原来是你,不过这只是件小事,你不用放在心上,更别提什么报恩了。”柳时初摆摆手说道,她怀里的小锦荣见状,也笑嘻嘻地跟着摆摆自己的小胖手,有样学样。
“不不,虽然你觉得这只是举手之劳,却是救了我和我家老仆一命,你可以不把这事放在心上,但我却不能不铭记,否则这不是成了忘恩负义之徒了吗?”那男人连忙说道,“我这次来就是为了给夫人报恩的。”
“那你想怎么报恩?”柳时初看着眼前这男人左边脸颊上若隐若现的酒窝,很想伸只手指去戳戳,本来想要继续拒绝的话也咽了下去,转了口风。
“我、我也不知道怎么报恩,夫人好像什么都不缺……”男人抓了抓背囊的带子,有些烦恼地说道,两道长眉蹙了蹙,脸颊上的酒窝都看不见了。
“你会些什么本事?”柳时初问他,把自己蠢蠢欲动想要抠出他酒窝的手指压住,对于好看的人,她都格外有耐心。
“我识字、会数术,记账还不错……”男人把自己的长处一一说出来,边说边眼巴巴地看着柳时初,生怕柳时初不收留他,“不只算账,我还勤快能干活,在酒馆里当个跑堂伙计也行。”
柳时初当然不会让来历不明的人来算账,即使这人说是来报恩的,长得也顺眼,但柳时初不是昏君,虽然对好看的人格外宽容,但也有自己的原则,因此她只让这人留下来当个伙计。
齐之溪就这样留在了柳时初的酒馆里,他说他父亲是个秀才,但因为屡试不中败光了家产,他便沦落为一个出卖字画的落魄书生了,但他没有读书人的清高,当了个跑堂不自怨自艾,也不觉得是自甘堕落,反而整天露着个笑脸,干活很卖力,手脚也利索,跟其他伙计相处得很好,慢慢地就彻底融入酒馆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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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29、丈夫重生了(13)
柳时初带着崔锦荣玩了好几天,文如敏才从娘家回来,到柳家接她儿子。
“你娘家的事都忙完了?”柳时初看着儿媳妇似乎有些憔悴的脸色,问道。
“忙完了,是我娘病了好些天,我回去看看她。”文如敏笑了笑,回答道,接着伸出双手举到崔锦荣面前,想要抱他。
见到亲娘,小锦荣乐得手舞足蹈,迫不及待地把身子歪过去要亲娘抱。
“那她现在病好些了吗?要是没好全,你可以在娘家多住几天,陪陪你娘也好。”柳时初说道,这年代的女子出嫁后可不能随便回娘家,因此一年到头见不了几次娘家人。
“我娘好多了,大夫说只要好好休养就能养回来。我都在娘家住了很久了,也该回来了,而且我不太放心相公一个大男人照顾锦荣。”文如敏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倒是没想到他聪明了,居然把锦荣带过来让您照顾,让您受累了。”
“受什么累?我又不是七老八十,带个孩子轻而易举。”柳时初一边说,一边捏捏崔锦荣的肉脸蛋,这小东西一看见亲娘就把她忘了。
小锦荣嘻嘻哈哈地躲着她的手,活泼得文如敏差点抱不住他。
“对了,娘,父亲前些日子回边关去了,祖母突然说要我管家——就是管她和新夫人她们那里,我拒绝了。”文如敏有些小心地看了看柳时初的脸上,见她逗着自己儿子,听到新夫人这三个字也没什么反应,便松了口气,继续说道,
“祖母说新夫人怀孕辛苦,没有精力管理家事,而她又年纪大了,且从来没管过家,所以她们要找个人帮她们管。”
柳时初嗤笑道“你拒绝得好,可不能傻乎乎地掺和到新夫人的事情中,你们现在都分家了,再是再插手她们的事,那之前的分家就白分了,不知道会平添多少乱子。我和离之前千方百计让你们分家,自己当家做主,就是为了避免麻烦事。”
文如敏连忙摇头“我知道娘您的苦心,自然不会掺和到她们的事里,新夫人和祖母就算不能自己管家,那她们也有心腹管事可以帮着管。”
然后她忽然苦笑了下,说“我推辞了之后,祖母还有些生气,说我们不孝顺,长辈吩咐点事都不答应,说我眼睁睁看着她们两个柔弱女人无人可依靠也不帮忙,是无情无义,还把相公训了一顿……”
柳时初一听,顿时怒了“她居然还敢教训你们?我看她们是日子过得太顺了,居然敢教训你们?看我不亲自上门去臭骂她们一顿,我可不怕什么名声。”
文如敏见她这么生气,连忙劝她道“娘您也不用太担心,祖母教训我们时周围也没有人,她的话也传不到外面去,碍不着咱们的名声,您要是亲自上门去骂她们,倒是显得我们小心眼找您告状了。”
“你们是我儿子儿媳,找我告状不是很正常吗?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可不是让她们教训和使唤的。”柳时初冷着脸说道。
“可是,我怕新夫人会跟父亲写信提到这事,父亲很宠爱新夫人,您要是上门去斥骂她,父亲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来……”文如敏有些担心地说道。
柳时初想到崔安华那个恋爱脑,心中的怒火熄灭了些,她不怕对上聪明人,但就怕对上脑回路跟别人不一样的人,因为这样的人做出来的事不可预测,能冷不丁地在意想不到的地方给你爆出个雷来,打你个措手不及。
崔安华就是这么一个脑子不清楚的人,一遇上他的真爱江问月,谁知道他能做出什么事来?
柳时初虽然不怕事,但也不想自找麻烦,因此上门亲自骂人的念头熄灭了,但“我给崔英他祖母写信骂吧,给她们留点面子。”
文如敏见她眼中的坚定,咽下了继续劝说的话。
送走儿媳孙子之后,柳时初果真回房给崔母写了信,骂她脑子糊涂,说崔英都分出去了,她还让文氏管她们的事,那是唯恐天下不乱。还让崔母注意点,别动不动迁怒崔英和文氏,他们可是崔家的下一代,不能任由她斥责。
崔母看着这信有什么反应柳时初不知道,但她知道崔母是个性子柔弱、没有主见、胆子还小的女人,看见她这封信,肯定再不敢骂崔英他们不孝顺、无情无义了。
崔母听到柳时初给她写了信后,还以为柳时初是后悔和离了,写信来给她是诉苦之类的
“柳氏那么大年纪了,和离之后还能有什么好日子过?居然还给我写信,肯定是后悔了,可惜这会儿后悔也迟了,谁让她当初那么强势,还把一个好好的家硬生生拆散了,非要分家,我看她能得什么好……”
崔母有些得意地对她的心腹嬷嬷说道,柳时初是崔家主母时,家里的事全都是她做主,强势得不得了,连她这个当婆婆的在柳时初面前都得乖乖听话。
因此这会儿崔母想到柳时初可能会后悔,从而写信跟她低头认错,就觉得高兴。
“老夫人说得对,柳氏肯定是后悔了才想到跟您求情呢,这些这会儿什么都晚了。”心腹嬷嬷笑眯眯地附和自己的主子。
崔母迫不及待地拆了信来看,看着看着,脸色就开始难看起来,一阵青一阵白的,看到最后,信纸都被她抓皱了。
“这个柳氏!气死我了,居然还敢骂我老糊涂……”崔母气得脸色紫胀,“她还有没有把我这个长辈放在眼里?”
崔母虽然性格柔弱,但看到柳时初这信信也忍不住恼羞成怒。
“什么?柳氏居然敢责骂您?她怎么这样胆大包天了?虽然她和老爷和离了,但也是英少爷的母亲啊,您又是英少爷的亲祖母,不看僧面看佛面,她怎么能不敬您这个长辈?”心腹默默立刻跟着崔母生起起来,义愤填膺地和崔母一起指责柳时初。
“她还敢警告我,让我不要管崔英他们的事……”崔母捂着胸口说道,“崔英是我的孙子,我管他怎么了?我不该管他吗?只不过是让他媳妇帮点忙,柳氏就这样来打我的脸,真是一点都不把我放在眼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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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30、丈夫重生了(14)
崔母收到柳时初的来信之后生气了许久,但她也只敢自己生生气,并不敢再折腾崔英夫妻俩了。
至于她和江问月婆媳俩都管不了家?那还能怎么办?当然只好让管事嬷嬷来管了。
然而她们两个都不是精明的人,也不耐烦看账、查账,什么一只鸡蛋两文钱、一把青菜一文钱之类的,江问月根本不想知道,这种柴米油盐夹杂着油烟味的账本她看一眼都嫌弃,她要看也只看些阳春白雪的诗词歌赋。
她虽然年轻时嫁过一次,但那时候她还是个刚进门的小媳妇,管家大权在她婆婆手里紧紧握着呢,根本轮不到她来管家。
等死了丈夫孀居之后,又有忠心的陪嫁丫鬟管着家事,根本不用她操劳,然而她嫁给桂安华之后,说自己耽误了忠心丫鬟十几年,再不能继续耽误下去了,于是她把忠心丫鬟嫁了出去,因此这会儿忠心又精明能干的丫鬟根本不在她跟前,她只能让其中一个陪嫁嬷嬷管家事。
陪嫁嬷嬷可不像忠心丫鬟那样忠心耿耿,处处为主子着想,相反,陪嫁嬷嬷有家有室,自然有自己的私心,这会儿有了管家大权,主母和老主母都是不管事的,甚至连账本都不耐烦看,她说米粮是什么价格就是什么价格,这其中不知道有多少油水可捞,她就跟老鼠进了米缸似的,什么都随她吃、随她要,乐得她走路都开始飘了。
于是崔家的家用银子开始跟流水似的往外撒,消耗得飞快,明明只有江问月和崔母两个正经的主子和几十个下人,然而每个月消耗的银子却跟没分家之前一大家子所用的银子差不多了,甚至偶尔还更多。
陪嫁嬷嬷暗中抽油水的手段并不怎么高明,特别是厨房里的帮工以及针线房里的绣娘们没用多久就知道了陪嫁嬷嬷私下中饱私囊的事,过了一段时间后,她们见江问月根本什么都没发现,于是胆子也大起来,开始跟陪嫁嬷嬷同流合污、一起贪了起来。
管束下人也是需要手段的,江问月把管家权交给了陪嫁嬷嬷,陪嫁嬷嬷又不是个靠谱的,于是崔家的下人们慢慢地开始偷懒,对差事敷衍了事,甚至阳奉阴违起来。
一个精明能干的主母,能把家中下人管得服服帖帖,大家各司其职;然而无能的主母,只会被奸猾的下人耍得团团转,连家底都能被人骗完。
柳时初和江问月就是能干主母与无能主母的典型区别。
柳时初还在崔家的时候,崔家的下人们哪里敢偷懒耍滑、甚至欺上瞒下、贪污主子的钱财?个个都只能兢兢业业做好自己的分内事,丝毫不敢有所懈怠,生怕出了差错被赶走。
而江问月呢?本来好好的下人都能被纵容得越来越坏,真是一把好牌都能打得稀烂。
当然,也许江问月是真的没有精力关心其他事,因为她的肚子越来越大,大得都有些不正常了,她为此担惊受怕,而崔安华又不在身边,不能宽慰她、陪着她,因此她委屈不已,整天以泪洗脸,除了担心孩子以及想念丈夫,根本想不到其他事。
柳时初可不知道江问月这么惨,她倒是过得很欢乐。
自从齐之溪来了酒馆当伙计之后,酒馆的生意都好了很多,特别是女客,居然比之前多了三分之一,多的还是年轻的姑娘们。
这些姑娘们醉翁之意不在酒,只在齐之溪身上呢。
齐之溪虽然只是个跑堂伙计,但他长得实在好看,身材修长,俊眉修目,甚至笑起来还有个小酒窝,又俊又可爱,一身斯文俊秀的气质,完全不像个伙计,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哪家的公子呢。
年少的姑娘们虽然知道齐之溪身份低微,不在她们的夫婿考虑范围之内,但她们又不是想要招他为婿,只是想多看看他而已,毕竟他养眼、性格也风趣和善,给她们上酒的时候介绍词说得头头是道,说起酒的典故总是妙语连珠,能逗得姑娘们掩嘴偷笑。
因此齐之溪很受欢迎,姑娘们总是特意招他来跟前伺候,久而久之,他就莫名地成了“少女之友”了,引得店里其他伙计羡慕嫉妒恨。
柳时初来店里的时候,就正好看到齐之溪在女宾间里,边给女客人倒酒,边笑着说话,女客人们笑得花枝乱颤、俏脸飞红霞。
柳时初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齐之溪服务完那桌客人,刚出来就看到了柳时初,他立刻露出个灿烂的笑容来,左脸的酒窝深深的,格外好看。
“柳夫人,你来啦?”他走到柳时初面前笑着说道,丝毫没有一个雇员看到老板时的紧张拘束,反而十分自在,似乎根本没意识到他们之间分身地位的差别一样。
柳时初有时候会想,是不是因为他之前是读书人,也并没有卖身给自己,所以他面对自己时才不卑不亢?
不仅是面对柳时初时如此自在,就算是面对其他地位身份都很高的客人,齐之溪也一直都相处得十分自如,甚至有几个来喝酒的客人是朝中官至一品的大员,然而齐之溪却能神奇地投其所好、和他们聊到一起去,甚至连官场政事他都能说出一些有亮点的观点来。
这样的伙计,真是雇得很值了,不但女客们喜欢他,连男客也能忽略地位的区别,跟他很聊得来,甚至还有几个客人很赏识他,想让他做他们的幕僚,不要再在这酒馆当个伙计,埋没了他的才华。
可出乎意料的是,齐之溪居然拒绝了他们的招揽,甘愿继续留在这里当个伙计。
齐之溪的这些事,柳时初都是从掌柜以及其他伙计嘴里知道的,虽然柳时初一直知道他不像个普通人,但知道他拒绝了相当于一步登天的机会之后,还是十分惊讶。
“我听说有赏识你的大官想招揽你去当幕僚,你怎么不答应啊?拒绝了这样的机会不可惜吗?”柳时初问他。
齐之溪水润润的桃花眼弯了弯,说“东家啊,我就喜欢过平淡自在的生活,可要是当了人幕僚,那就身不由己了,甚至要是知道的秘密多了,死于非命都有可能,我可是很怕死的……而且官场上那些弯弯绕绕的东西太难搞了,我怕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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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31、丈夫重生了(15)
没想到齐之溪还是个甘于平淡、不慕富贵的人,柳时初都对他刮目相看了,能拒绝诱惑的人,自制力和内心肯定都很强大。
人各有志,柳时初不是会随便干涉别人的人,况且齐之溪没有被人挖走而是留在她店里干活,得益的可是她,她就更没理由非要人离开了。
“我给你加工资吧,因为你工作做得很好,客人们都很喜欢你。”柳时初大方地说道。
齐之溪顿时眼睛一亮,左脸的酒窝更深了,他非常开心地说:“那就谢谢东家了!我一定会在这里好好干的!”
他拍着胸口保证道,然后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东家,我想学调酒,可以吗?你放心,我一定会对调酒的方子守口如瓶,绝对不会泄露出去,你要是不放心,我还可以签契约,要是我泄密了,你可以随便处罚我!”
柳时初有些惊讶,不过转念一想,店里的跑堂伙计就没有不想学调酒的,毕竟调酒师工资和地位都提升了,比伙计的身份光鲜多了。
但因为调酒师设计各款鸡尾酒的调配方法,所以柳时初自然要找自己信得过的人来做了,所以店里现在的调酒师都是她的下人,签了卖身契的。
可现在齐之溪却突然说想学调酒,柳时初就不由地想多了些,认真地看着他,说道:“你知道的,调酒师都是我信任的人才有资格担任,但你又没有卖身给我,不是我的下人,我对你还不太信任。”
齐之溪一听,顿时有些失望,但他还是说道:“那是我强人所难了……我虽然不介意当个伙计,但卖身为奴却是不能的,不然我那秀才爹棺材板都压不住了。”
他那双向来明亮好看的眼睛立马就黯淡下来,脸颊的酒窝也不见了,俊美的脸上满是失落,这幅模样格外惹人怜爱。
柳时初这个颜控也立马就对他升起了怜惜之情,脑子一糊涂,脱口而出道:“你想要学调酒也不是不行,就按你说的签契约吧,不能泄露酒方,否则要赔巨款。还有,你学会了后得在我这酒馆里干五年,满五年之后随便你去哪里。”
齐之溪的眼睛瞬间爆发了强烈的亮光,他激动地问:“真的吗?签契约没问题!做五年也没问题,我一定不会泄密的……”
柳时初见他这么激动,整个人都熠熠生辉,仿佛在发光,刚刚被色迷心窍而做出那样一个决定的她立刻就不再反悔了,写了契约让齐之溪签名。
调酒的方子其实说难也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柳时初酒馆里调出来的鸡尾酒用了什么酒或者其他配料那都是很容易看出来的,就算看不出来的,也能一一试出来,配方的剂量也是一样,所以想要模仿她的鸡尾酒并不是一件非常难的事。
虽然那样山寨出来的鸡尾酒口味比不上柳时初的正宗鸡尾酒的口味,但也能模仿个七八成,有些不太挑剔或者图便宜的酒客不太会在意这点口味的差别,所以其他人山寨出来的鸡尾酒也是有市场的,甚至市场还不小,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钱去柳时初的酒馆喝正宗的鸡尾酒。
柳时初也是知道这一点,所以对齐之溪要学调酒这事比较宽容,不介意成全他一次,因为她有承受被他背叛的能力,最多就是酒方被泄露而已,她能承受这个结果。
于是齐之溪就这样从跑堂伙计升级成调酒学徒了,其他伙计羡慕不已,但他之前的能干有目共睹,因此大家也只是羡慕羡慕,并没有做其他事。
齐之溪当了调酒学徒之后,好学得不得了,整天追在几个调酒师身后学习,一点时间都不放过。
没过过久他就学得有模有样了,长身玉立的俊美男子聚精会神地把各种酒液和配料混合在一起,每个动作都优美利索,显得他潇洒又帅气,不少姑娘都假装不经意地路过吧台,就是想看他调酒时的认真模样。
柳时初每次看到那种场景,都会忍不住感慨一番美色果然能产生很大的经济效益。
凉州将军府里。
崔安华捏着手中的信件,眉间皱成了个“川”字,暴躁地在屋里走来走去,脸色着急又无奈。
原来他手中拿着的正是江问月的来信,信中说她快到预产期了,肚子大得出奇,而他又不在身边,她心中慌张又惶恐,很希望他能回到京城陪她待产。
然而崔安华之前回京述职就在京城赖了几个月,他实在没有借口再回京了,他没有皇帝的诏令,是不能私自回京的,否则皇帝不得怀疑他想造反?
崔安华即使很想陪在心爱的女人身边,等待她生下两人爱的结晶,但他不得不考虑现实,而现实是不允许他回去的,因此他焦急又无奈,虽然内心对孩子的诞生期待又喜悦,但他又担忧江问月的身体。
江问月那么柔弱,却要一个人生孩子,那得多无助可怜啊?崔安华一想到这里,就觉得心里揪得疼,觉得愧对心爱的女子。
然而他也不想想,当初他的原配以及每一个侍妾生孩子的时候,他都同样没有在京城,不能陪产,而他对此丝毫不觉得有什么问题,更别提觉得愧对她们了。
现在到了他的真爱生孩子,他就突然知道生孩子是件艰难又危险的事了,开始担心了,内疚了……这可真是讽刺。
男人只有真正把一个女人放在心上了,才会关心她生孩子时的困难和无助,才会痛她所痛;然而要是不上心的女人,要是敢抱怨一声生孩子痛苦,他肯定会冷笑着说小题大作,哪个女人不生孩子?就是矫情!
但是不管崔安华怎么担心,他依旧只能在凉州城里干着急,最多往京城里写信宽慰心爱的女人,其他的却是一点都帮不了了。
柳时初也是等文如敏带着小锦荣来看她的时候,才知道江问月生下了三个孩子,两儿一女,只是生得很艰难,痛了一天一夜才把孩子生下,据说江问月阵痛时的惨叫全崔府都听得见,吓到了不少未婚的姑娘。
“我去看了一眼,生下来的孩子小的跟猫儿似的,哭都不怎么哭,看着很弱。”文如敏感慨地说道,“新夫人这次也伤了身体了,三胞胎,虽然福气大,但也不是所有人都受得住。”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32、丈夫重生了(16)
“得恭喜人家了,一胎就儿女双全还不止了。”柳时初笑眯眯地说道,“崔英他祖母肯定乐坏了吧?”
“乐坏到不见得,倒是吓坏了,您不知道新夫人生产那天多吓人,祖母她去产房看了,都吓晕过去了,之后还得喝安神药。”
文如敏神色复杂地说道,虽然她早就知道崔母担不了什么大事,但这次儿媳妇生孩子她都能吓晕,不但不能照顾产妇,甚至还拖了后腿,自己都要别人照顾,这也太离谱了些。
“噗嗤……”柳时初听了文如敏的话,忍不住笑出声来,说:“她自己生过孩子,我和崔府其他姨娘也生了快十个了,她居然还能被吓晕?这也太夸张了。”
文如敏看着她脸上那收都收不住的笑意,也忍不住跟着笑了,说:
“也许是因为新夫人叫得太惨了吧?而且其他人都生的是一个,新夫人一生就是三个,不一样的……更何况其他姨娘生孩子时不是有您在一旁照看吗?祖母都不用管。”
“看来她还得多经历一些啊。”以前崔母就是过得太安逸了,家里处处都有柳时初管着,丝毫不用她操、心,她无忧无虑地过了几十年,这回儿媳妇生孩子惨了些她就受不了。
柳时初想着,崔母以后多经历一些,承受能力就能变强了。以崔安华对江问月的宠爱,以后崔家还会有更多的孩子出生,到那时候崔母就能历练出来了,不会再吓晕。
女人生孩子从来都是从鬼门关过一遭,更别提生多胞胎了,不难产也能去掉半条命。
柳时初对江问月这遭遇丝毫都不同情,抢了别人丈夫,是要受报应的。
柳时初嫌弃崔安华,对和离能甘之如饴,但原主可不是啊,她只是一个传统的女人,安安分分地为丈夫守好一个家,管理家事、侍奉公婆、生养孩子……即使跟丈夫没什么感情,但也丝毫没想过要和他和离,因此当崔安华决意要抛弃她娶其他的女人时,她心中有多绝望和不甘。
原本的轨迹里,原主不愿意和崔安华和离,崔安华就对她威逼利诱,对她冷暴力、羞辱打击她,说她贪权贪财、性格强硬、丝毫没有女人味。
原主心灰意冷,但为了儿子,依旧不肯和离,死死地拖着,但崔安华急着跟真爱团圆,见原主死活不肯退位,便干脆一不做二不休,非要迎娶江问月为平妻。
江问月进门之后,原主就成了摆设,崔安华丝毫不给她脸面,甚至连管家权都夺去给江问月了。
那时候的原主虽然能干,但到底从小就被教导以夫为天,被丈夫抛弃、嫌弃,还冷漠以待,甚至连管家权都没有了,崔安华和江问月还天天秀恩爱刺激她,她就生生被气出了病,很快成了别人真爱里的炮灰,早早死了。
正是因为知道原主的下场,时初成了原主后,才会想着让崔安华和江问月也不好过。
普通的女人生一个孩子都会落下后遗症,甚至终生不能治愈,更何况江问月生的是三胞胎?
所以肚子被撑出来的妊娠纹肯定是少不了了,腹肌分离、耻骨分离、子宫脱垂、漏尿等后遗症更是一个接一个,江问月有的是罪受了,就是不知道她会不会甘之如饴,觉得为崔安华生孩子是几辈子积攒的福气了。
“幸好锦荣没有双胞胎兄弟姐妹。”文如敏心有余悸地说道,“新夫人元气大伤,大夫说她本来身体就柔弱,这回又生了三个孩子,雪上加霜,得在床上躺几个月了,要完全调理身体,没有两三年是不可能的。”
“所以说,多也不一定是好事啊。”柳时初淡淡地说道,“幸好我要崔安华先分家了,要不然崔英分到的家产能缩水好几倍,以崔安华对江问月的宠爱,肯定偏心她的孩子,要是没分家,说不定崔英三瓜两枣都分不到。”
文如敏没想到柳时初说起这事来,但她听了之后也一脸庆幸:“娘,还是您有先见之明。”文如敏可不是什么天真少女,认为钱财乃身外之物,不在意有多少钱,事实上,她非常在意,因此对柳时初的未雨绸缪感激不已。
而此时,在聚在一起聊天的崔家侍妾们,也说起了新夫人生下的三胞胎。
“新夫人可真是好命,居然一胎就能生三个,其中两个还是儿子。”周姨娘语气酸得不得了。
“这算什么好命啊?也不怕一尸三命!不过她命也真大,三个都能成功生下来,还母子均安,不知道烧了多少香吧?”陈姨娘也有些眼红。
“生几个又有什么用?家产早就分了,新夫人生得再多也碍不着咱们什么事。”文姨娘无所谓地说道。
其他姨娘顿时恍然大悟:“对啊!咱们的孩子该得的早就分到手了,新夫人生几个都只是分老爷剩下的那一份,关我们什么事啊?”
“前夫人真是英明啊,早早让咱们分了家……幸好我当初听了她的话分了出去,要不然现在就得脑袋疼了。”陈姨娘庆幸地说道。
“对、对,得感谢前夫人,她肯定早早想到老爷续娶之后会有孩子了,真是走一步看三步……人家和离了之后也过得有滋有味,甚至没了咱们一大家子的拖累,更自在了。”文姨娘羡慕极了柳时初。
众姨娘又纷纷夸起柳时初来,柳时初要是知道和离之后,那些侍妾们反而真心实意地感激起她来,肯定会哭笑不得。
“说起来,新夫人那三个孩子弱唧唧的,还不知道能不能养得活呢。”刘姨娘忽然说道。
“那咱们可要躲得远些,否则她的孩子要是有什么事,新夫人怪罪到咱们头上来可怎么办?”陈姨娘心中立马升起了警惕。
“谁没事去看她呀?嫌日子过得太安生了?正房的事咱们都要避开,避嫌呢。”周姨娘翻了个白眼说道。
她们对新夫人可没什么好影响,这次她因为生孩子伤了身体,她们不幸灾乐祸就算了,哪里主动去帮忙?
就是不知道崔母靠不靠得住了,毕竟儿媳妇要养身体,三个孩子处处都要人照看,即使有下人,崔母也不可能一点都不关心吧?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33、丈夫重生了(17)
半年之后,江问月身体终于养好了些,只是脸色更苍白了,身姿也更柔弱,整个人看着就是弱不胜衣的模样,越发地楚楚可怜了。
可惜唯一会欣赏她的柔弱美的男人还远在他方。
远在他方的崔安华脸色难看至极,皱着眉问手下“京里的军资还没运过来吗?这都快十二月了,再不来士兵都撑不了多久。”
手下小心翼翼地回答道“还没有,属下派人前行二十多公里想接军资运送队伍,但等了好几天了,都没见到有队伍。”
“真是太可恨了!京里那些人到底在干什么?不知道我们正在对付北戎那些凶残的匪军吗?军资迟一天,咱们的士兵就多受一天罪!粮食是不是也不多了?”崔安华恼怒急了,恨不得回京去把那些尸位素餐、拖着军资不肯送来的官、员都拖来,让他们亲自对付北戎人。
“粮食还有一些,但也最多只能支撑五天了,要是军资再不来,士兵们真的会饿得连长枪都举不起……要不将军您再派人去催一催?”一旁的手下建议道,然后还疑惑地嘀咕,“真是奇了怪了,往年京里却从来没有拖延过咱们这里的军资,怎么今年就拖了这么久?难道朝中出了什么事,有人故意这样做的?”
手下说着话是不经意的,但崔安华听了却如同菩提灌顶,他猛然记起他的前大舅子、柳时初的大哥柳涧是户部侍郎,专门管朝廷的钱财,而军资都是要用到钱财的,以前他的征西军从来不缺钱粮,朝中发来的军资更是从来没拖延过,比起其他驻边的军队来幸福多了。
要知道,其他驻边的军队收到的物资不少都是拖拖拉拉的,甚至还有克扣、短缺的现象,但因为朝中没人,即使想上报都没路子,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在这样的情况下,从来不用为军资担心的崔安华不知道多令他的那些同僚羡慕。
但现在,他往年两人羡慕的这一点没有了,因为柳涧已经不是他的大舅子了,自然不可能为了他徇私。
往年柳时初还是崔家主母的时候,柳涧可是很对得起崔安华了,每次派送军资,他的征西军都是排在第一位,而且物质从来没短缺或者被人克扣过,让他能毫无后顾之忧地对付戎人,因此他才能在凉州混得这么自在。
现在他不是柳涧的妹婿了,柳涧自然不会再给他行方便,于是他的征西军要和边疆其他军队一样排着队等着户部和兵部安排,这一安排,时间就开始拖延了,物质也不知不觉就少了。
崔安华没了柳涧为他操、劳,自然只能老老实实地受着了,事实上,柳涧没有落井下石,故意在派送给他的军资中耍手段,已经是柳涧心胸宽广、道德水准高了。
崔安华明显也想起柳涧在这其中的作用了,然而他跟柳时初已经和离,柳涧不报复他就算了,怎么可能还为他行方便?
崔安华此时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以前他受惯了这样的方便,并不觉得有什么,军中事事顺利也只觉得是自己本事大,但现在自己的特权待遇没有了,成千上万的士兵嗷嗷待哺,等待军粮和棉袄,他急得头发都白了,却只能干着急。
“我再派人去催一催,粮食先省点煮,因为不知道军资什么时候到,万一五天之后还没到,士兵断粮就不好了。”崔安华抓着自己的头发,心急如焚地对手下说道。
手下出去了,崔安华立刻坐下来写急信递回京城,他不知道军资什么时候到,心中没底,做什么事都底气不足,偏偏在他的记忆中,再过不久,戎人的匪军就要开始侵入边关附近的村子了,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如同蝗虫一般,所过之处,粮食一粒都不可能剩下。
崔安华前世因为军资及时到了,士兵们吃饱穿暖,精力十足,对上戎人也士气奋发,没用多久就把戎人赶走来了,百姓的损失并不大。
但这次,粮食快吃完了,棉袄还没送到,士兵们饥寒交迫,还能对上凶猛的戎人吗?
崔安华仿佛都能预见自己队伍被打得落花流水的惨状了。
现在他的官职甚至生命都有可能受影响,他心中便开始隐隐有些悔意了,他执意要和柳时初和离、迎娶江问月,是不是做错了?他明明可以不跟柳时初和离,而把江问月纳为鬼妾的。
柳时初是个贤惠大度的主母,对妾室并不苛待,想必就算江问月成了他的妾室,柳时初也能接受,而他又能和心爱的女人在一起,这不是两全其美吗……
所以当初,他为什么一定要娶江问月为正妻呢?
此时的崔安华开始怀疑起自己当初是不是因为刚重生,脑袋还不太清醒,冲动之下才非要弃柳时初娶江问月。
他确实有点后悔了,柳时初作为主母还是合格的,既能为他支撑起一个家,又能让她大哥在官场上帮助自己,而江问月却与娘家关系不好,根本无法在仕途上帮助他,他确实考虑不周了,否则他现在根本不用面对军资短缺的难题。
他现在可是一点都不记得刚重生时对江问月的深情厚意了,当初只想着不能让心爱的女人受委屈,所以一定要娶她为正妻,还想着从此把她护在羽翼下……
可是稍微遇到一点困难,他就退缩了,就后悔了,可见他对江问月的“爱情”终究是敌不过自己的切身利益的。
幸好朝廷还不是那么不靠谱,就在崔安华焦虑得头发都抓掉一大半的时候,军资终于姗姗来迟了,赶在戎人匪军侵边之前。
崔安华看到运送物质的队伍时,激动得简直热泪盈眶了,心中的那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在这种紧张焦虑的情况下,他是完全不记得江问月已经过了产期,肯定生下了他的孩子了,因此他当然就不记得写信回去关怀关怀真爱,问问她生下的是儿子还是女儿了。
江问月本来就因为生了三个孩子身体虚弱至极,又久久等不到丈夫的来信关怀,只觉得委屈又伤心,更加无法安心养身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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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34、丈夫重生了(18)
“东家,试试我调的这杯酒,帮我看看水平如何?”齐之溪调了一杯鸡尾酒,端到柳时初面前,便满脸期待地看着她。
柳时初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入口第一感觉便是酸甜辛辣,辣过之后便是香醇至极的酒味,到了最后酒味过去了便是清爽可口。
“很不错,味道出来了。”柳时初如实地夸赞道,“看来你调酒还挺有天赋的。”
齐之溪脸上的期待瞬间就化为喜悦了,他笑得眼睛都弯了,脸颊的酒窝深深地露了出来“真的吗?能得到你的认可,我太开心了。”
柳时初笑了笑,说“调的颜色也很好看,大家都会喜欢的。”
柳时初没说错,齐之溪调的这杯酒,上层是沁人心脾的天蓝色,清爽又明媚,中层却是橘黄色的,那是甜橘酒的颜色,明亮又温暖,与最上面的蓝色这种冷色形成鲜明的对比;而最下层是白色透明的,晶莹剔透,看着就喜人。
这三种颜色并不是死板地、痕迹分明地分为三层,而是互相交错成不规则的形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漂亮又可爱,举起来晃一晃,似乎还能看到彩虹。
为了让鸡尾酒更有情调,柳时初可是特意采买了此时还很珍贵的玻璃杯来装的,因为透明的玻璃杯才能让人能清楚地欣赏到鸡尾酒的色彩。
许多来了酒馆的客人,就算不喝酒,光是看着调出来的具有梦幻色彩的酒液,就觉得不枉此行了,这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酒了,而是已经成为了一种艺术,酒的艺术。
“我这是特意摇了许久才摇成这样的,才只有三种颜色,还是太少了,要是能加入更多的色彩,会更漂亮。”齐之溪看着那杯酒,有些遗憾地说道,“我的技术还是不太行,得继续努力练习才行。”
员工这么自觉,柳时初此时已经不需要她多说了,只好鼓励道“那你好好努力。”她放下酒杯,忽然看到前面的酒坛底下压着一张纸,似乎是写着字的。
她好奇地抽出那张纸来看,发现上面写的是一款鸡尾酒的调法。
“这纸上的字是谁写的?这字写得可真好!”柳时初感叹道,这些字写得飘逸冷峻,如行云流水、笔走龙蛇,带着飘然闲逸的意味,仿佛拥有了主人潇洒的风度,已经是自成一家的好字了。
齐之溪听见她这话,顿时笑得更灿烂了,说“是我写的,你觉得我的字写得很好?”
柳时初点点头“当然,想必你是练过的,怪不得你之前说以卖字画为生,原来你的字这么好,怪不得能靠字画养活自己——那想来,你的画也很好了?能在艰苦的环境中练就一手好字画,肯定下了很大的苦工吧?”
齐之溪眼神一闪,掠过一丝心虚,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说道“还行、还行,毕竟我爹是个秀才,很小就教我写字画画了,写得不好的话他可不吝啬下力气揍我。”
“他也是为你了好,瞧你不就能靠卖字画活下去了,说起来他还挺有先见之明呢。”柳时初打趣道。
忽然她灵光一闪,说“既然你的字这么好,不如店里的酒名、酒单就让你来写吧?闲了你还可以写几张大字挂在墙上,肯定会有很多人欣赏。”
齐之溪笑着道“好啊,那我就献丑了。”他一口答应下来。
柳时初于是说到做到,立马让人拿来纸笔,把酒单、酒名拿出来让齐之溪抄写。
齐之溪坐在椅子上,腰背挺立,低头拿着笔,开始在纸上写字。
他一拿上笔,身上的气势就仿佛变了,脸上的笑容收敛了,平时盛满笑意的眼睛也严肃起来,他正襟危坐地低头写字,笔尖划在纸上,如同龙飞凤舞般,一个个飘逸灵动的字便行云流水般从笔尖流出。
齐之溪的动作潇洒又飘逸,仿佛毫不费劲就能写下这么好的字,此时的他,已经完全成了个气质高雅斯文公子。
有些人就是在做他最擅长的、最胸有成竹的事情时能爆发出令人炫目的魅力,齐之溪就是这样的,柳时初于是一下子就知道了,即使他做了跑堂伙计、又做了调酒学徒,可他骨子里,依旧是个读书人,舞文弄墨才是他的本质。
虽然他说是为了跟自己报恩才来酒馆里干活的,但柳时初这会儿便意识到,自己的酒馆不可能一直留得住这个人,即使他说他乐意在这里工作,但金子注定会发光。
“给我写一副字吧,写‘诗酒趁年华’这几个大字,我用来挂在大堂上,让大家都能欣赏。”柳时初笑眯眯地说道,趁着齐之溪这里,趁着他还没有发迹,得多多留下他的墨宝呀,说不定以后就很值钱了,柳时初暗戳戳地想。
“诗酒趁年华?”齐之溪听到这句话,停了笔,忍不住怔怔地想了想,过了一会儿才感叹道“这句话说得真好?是出自哪里的?谁写的?”
“出自苏轼的词啊,怎么?你没听过吗?”柳时初纳闷地问道,苏轼这么有名,齐之溪是读书人,怎么可能不知道?
“苏轼是谁?他作过什么词?我从来没看过他的大作,难道是我孤陋寡闻了?”齐之溪顿时怀疑起自己的学识来。
柳时初却猛然想起这个朝代的历史没有唐诗宋词,也没有唐宗宋祖,历史不一样的,显然这个时代并不存在苏轼这个人了。
“苏轼是个写词的,可能不太出名,我也是机缘巧合下看过他写的词,记住了一些,你不知道他也很正常。”柳时初连忙找个借口说道,哎,差点露陷了。
齐之溪顿时很感兴趣地问道“你从那本书上看到他的词?我也想看看。他这首词的全部是怎么样的?你还记不记得?”
柳时初顿时头都大了,连忙说道“那本书我很久之前看的,早就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也不记得书名是什么了,你要是想知道整首词,那我倒还记得。”
“那你赶紧念给我听。”齐之溪眼睛亮晶晶地期待道。
柳时初只好把苏轼的《望江南、超然台作》念了一遍,齐之溪的眼睛更亮了,喃喃地把这首词又念了几遍,才感叹道“这位苏轼真是位有才华之人啊,可惜我之前竟然未曾拜读过他的大作!”
柳时初摸了摸鼻子,非常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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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35、丈夫重生了(19)
齐之溪满怀敬重地把“诗酒趁年华”写了出来,交给柳时初之后,又缠着她,要她回忆苏轼的其他诗词,还惦记着要去找苏轼的作品。
柳时初顿时后悔自己多嘴了,为什么非要把“诗酒趁年华”念出来,她只不过是想念了一下下某个后世的文艺小清新们都快说烂了的话而已,没想到就引出了齐之溪对苏轼的执念,她可真是造孽啊,因为不管齐之溪怎么寻找,他注定找不到苏轼的作品啊。
心虚的柳时初赶紧离开了酒馆,回到柳家之后,她想着要不要把苏轼的一些诗词默写出来,送给齐之溪。
自从酒馆里有了齐之溪之后,掌柜都在柳时初面前夸奖了他好几次,说他为人处世很有一套,就算酒馆里有喝醉的客人想闹事,他都能处理得妥妥帖帖。
柳时初想到这里,便决定把苏轼的诗词默写出来给他当奖励。
她刚写下一句词,突然就感觉到自己脚下的地面在动,她还没反应过来,桌子上摆着的账本和纸张都摇晃起来,然后晃动越来越大,桌子都明显动了。
柳时初一惊,意识到是地震了,便急忙站起来,对丫鬟嬷嬷们大喊“地震了!快跑出门外!不要躲在屋里!”说着她自己也往外跑了。
她边跑,屋子的簌簌地往下掉瓦片,砸在慌乱中逃跑的下人身上,瞬间大家就开始尖叫大哭起来。
柳时初皱着眉拉住一个摔倒在地的小丫鬟,边拖着她往外跑边大声喊道“别慌、别停!什么都不要管,就往外跑……”
她拖着一个半大的小丫鬟,也救不了其他人,她住的院子屋子比较多,她从长廊跑出来,屋顶、墙面就开始倒塌。
要不是她身手灵活,险些就被倒下的墙压住了。
等跑出屋子到了外面的花园时,地震的程度已经非常严重了,站着就能感觉到地动山摇,其他跟着跑出来的下人们吓得鬼哭狼嚎,柳时初拖出来的那个小丫鬟也哭得涕泪横流,瘫倒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
“你们就在这外面的空地里小心躲着,别靠近房子,没受伤的人帮受伤的包扎伤口,别乱跑,我现在要去找嫂子!”柳时初大声吩咐着依旧慌张的下人们,就想离开。
“夫人!现在很危险!你乱跑会受伤的……”柳时初的心腹丫环柳春急忙拉住她,担忧地说道。
“别担心,我能躲开危险的,你忘了我练过武吗?别怕,你就留在这里帮忙安置这些人,我要去找嫂子。”柳时初说完,扯开柳春的手,便飞快地往嫂子王氏的正院跑去。
一路上她看到家里的下人横冲直撞地往外跑,慌乱得不行,柳时初顾不上他们,一路狂奔着,等到了王氏的院子,最先看到的同样是那些争先恐后逃生的仆从。
“我大嫂呢?她在哪儿?”柳时初扯住一个比较眼熟的仆妇,厉声问道。
那仆妇被她拉住,哭得涕泪横流,摇着头疯狂地喊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别拉着我……”
柳时初只得放了她,又抓住一个从她身边跑走的丫鬟“我大嫂、老夫人现在在哪?!”
幸好那丫鬟虽然慌张,但还有些理智,急忙回答道“在、在她卧室里啊,老夫人刚刚在午休,还没起床……”
柳时初一听,心里顿时升起不好的预感,她不得不边躲避着四周往她身上砸过来的东西,一边往王氏的卧室找去。
可惜王氏的卧室在院子最深处,重重屋子围着她的正房,平时这样的房屋设计能显出她柳家主母的威严,但在这个大地震的时候,就成了要命的缺陷了。
柳时初既要躲避路上的危险,又要抵抗地面的晃动好让自己别失去平衡不摔倒,因此这一路上那真的是千辛万苦,等她找到王氏的卧室处时,她已经出了一身汗。
王氏的卧房已经倒了一半,柳时初一眼看到她嫂子被一根房梁木压在腿上,正咬着牙往外扒拉自己的腿,可惜她年纪大了,力气又小,根本无法把自己的腿从那根粗大的房梁横木底下拖出来。
而王氏的身边还有一位满头血的老嬷嬷也在奋力地推着横梁木,想帮王氏逃离。
“王嬷嬷,你自己赶紧跑吧,别管我了……”王氏满身狼狈地对那位老嬷嬷说道。
“奴婢怎么能抛下主子一个人逃跑?主子您再坚持、坚持,要跑咱们也一起跑!”那位老嬷嬷坚定地回答。
“嫂子!”柳时初连忙从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中踏过去。
那位老嬷嬷看见她,顿时激动地喊道,“姑奶奶快帮忙抬起这根横梁木,老夫人的腿被压住了!”
柳时初抱起那根横梁木,咬着牙,使出最大的力气,一鼓作气地把木头从王氏腿上移开,老嬷嬷立刻把王氏的腿抱开,然后想扶起王氏。
然而王氏的腿被压上了,痛苦极了,根本使不上力,她急得流着泪说道“别管我了,你和初儿一起跑吧!”
地面又是一晃,本来就半倒的屋顶上的瓦片哗啦啦地掉下来,恰好砸向柳时初。
王氏急得大喊“初儿躲开!”幸好柳时初身手敏捷,听见声音就往旁边一躲,然而旁边又有倒塌的柜子碍着,柳时初还得避开它,因此没完全躲过砸下来的瓦片,肩上和背上被砸了几片。
不过这点伤她根本没什么太大的感觉,因此只甩了甩自己身上沾到的灰尘,灵活地走到王氏跟前,把她往自己背上一拉,然后对那位忠心的老嬷嬷说道“你跟着我走!”
“初儿……我很重,太危险了,赶紧把我放下……”王氏急得只掉眼泪,既想从柳时初背上下来,又怕自己动作大了妨碍她的行动,让她更危险。
“嫂子,你安心待着,我一定会好好地把你带出去的。”说着柳时初背起王氏,又艰难地往外逃了。
好不容易逃到屋外,突然一块洗脸盆大的砖块迎面朝柳时初砸来,眼看就要砸到她身上了。
王氏急得大喊“初儿小心!”
柳时初的手要环住背后的王氏,于是她飞快地抬起右腿,砰地一声,一脚把那块砖踹到一旁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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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36、丈夫重生了(20)
柳家只有前院和后院中间隔着的花园是没有建筑物的,只有几座假山和花草树木,只要离假山的大树远一点,就不需要担心被砸,于是柳时初把王氏背去了花园里。
此时花园里已经聚集了很多人,柳时初找到几位同样慌乱着的侄媳,对大侄媳道“嫂子的腿被砸伤了,你们注意点照顾她。对了,家里有谁没逃出来的吗?”
狼狈不已的大侄媳看到她和王氏,顿时松了口气,抹了抹脸上的泪水,说“大家都逃出来了,只是二弟妹和几个侄子侄女身上都受了伤,至于下人,有些受伤的,但不知道有没有人被埋在地下了……幸好你和母亲都出来了……”
“等地震停了之后,你们也不要急着跑回屋里,因为说不定还有余震,所以这几天,最好搭几个帐篷住在平地里,受伤的人也要安置好……”柳时初把一些需要注意的事情一一交代好大侄媳,便说道,
“你安置好家里,我要去崔家看看,也不知道文氏和锦荣有没有逃出来。”柳时初眉头紧皱地说道。
死里逃生正平复着心情的王氏听了,连忙道“你现在去万一路上遇到危险呢?而且现在外面都乱糟糟的,马车都走不了,你走着去崔家也要花很长时间,他们母子要是有什么事也来不及了,当然,他们肯定会平安无事的,你还是等地动停了再去吧?”
柳时初苦笑一下,说“大嫂,我还是不太放心他们,崔英还在当值不在家,只剩下文氏一个弱女子,锦荣又那么小,走路都不会,我实在很担心……我之前在崔家的时候练过武,现在震感没那么强了,我肯定不会有危险。”
王氏和大侄媳还要再劝,但柳时初知道现在这种危急的情况下,时间就是生命,不能再拖延下去了,于是她不管她们的挽留,一个人又往外跑去了。
到了街上果然一片狼藉,不少房屋都倒塌了,街上摊贩们的货物扔得到处都是,受伤或者受惊的百姓惊慌失措地乱成一团,仿佛无头苍蝇一样,绝望仓皇。
满目狼藉,哀鸿遍野,然而柳时初没有闲心同情别人,她只埋头往崔家跑去,丝毫不敢耽搁时间。
幸好柳时初到了这个世界后,再次把武功内力练了起来,所以这会儿才能坚持住跑去崔家。
不知道过了多久,跑到柳时初肺都像着了火一样的时候,崔家终于到了。
崔家比柳家更乱,一些下人早就扔下主人跑到街上去了,柳时初一路毫无阻拦地从崔家大门进去,她路过从前的院子时,听到有尖利的女声在凄厉地哭嚎“我的孩子!你们快去把我的孩子找出来……”
柳时初脚顿了下,然后仿佛没听见一样,毫不犹豫地往自己儿子的院子跑去了。
崔英的院子在崔家东侧,因为他只有一个妻子、分家时分到的下人也没多少,因此他院子里的房子并不密集,这倒是方便了此时的柳时初。
她轻易地找到了文如敏所在的院子,惊慌失措的下人们乱成一团,柳时初扒拉开他们,一个个地看过去,最后在一个角落里看到被几个丫鬟仆妇围着的文如敏。
文如敏额头上、半边脸上都是血,一个丫鬟正拿着手帕替她擦着,而她则紧紧地抱着怀中的孩子,蜷缩在地上,不知所措。
柳时初见到他们,顿时松了口气,幸好他们足够幸运。
“如敏!”柳时初对着她喊了一声,文如敏愣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抬起头看向柳时初,看见果然是她,顿时眼眶一热,泪如雨下,仿佛离巢的幼鸟看见归来的母亲,又惊又喜地喊道“娘!”
柳时初看了看她额头上的伤,问“怎么伤到的?严重吗?”
文如敏摇着摇头,扯到了伤口,嘶地申吟一声,才回答道“被一个瓶子砸到了,只是流了点血,不严重。”
“流了这么多血,怎么会不严重?”柳时初叹了一声,待丫环擦干净了她脸上的血后,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条干净的手帕,给她包扎好。
“锦荣怎么样?他没伤到吧?”柳时初问道,文如敏抱得太紧,她看不清小锦荣的情况。
文如敏这才松了手臂,把怀中儿子的脸露出来,说“锦荣没受伤,只是吓到了,正哭着呢。”
小锦荣果然正抽抽噎噎地哭着,哭得眼睛都红肿了,两只小胖手紧紧地抓住他母亲的衣服,依赖地紧紧地窝在母亲的怀里。
柳时初见状,这才完全放下心来,终于有心情想起崔英“不知道崔英在衙门里有没有受伤?”
文如敏也忧心忡忡“希望他没事才好,早些回家来吧。”
柳时初见此时地震已经停了,余震的强度应该也不会太大,于是对文如敏道“现在震感没那么强了,你是主子,要让下人们有个主心骨,所以你自己要镇定起来。
先把下人们都集合起来,看看没有逃出来的都有哪些人,然后分成几队,一队身强体壮的去找失踪的下人;一队老弱的去照顾受伤的;剩下的一队搭帐篷、一队从废墟里把米粮找出来……
现在京城一片混乱,粮食肯定会短缺,还有,有些混混恶棍之类的人会浑水摸鱼、趁火打劫,很可能来高门大户偷抢,所以你还要安排好护卫巡逻,保障一家子的安全。”
文如敏经历了一场大地震,本来就惊魂未定,柳时初又说了一长段话,她有些记不住,便试探着说道“要不,干脆母亲您来安排吧,我什么都不懂。”
柳时初拒绝了“不行,你才是这个家里的主母,你要承担起你该承担的责任。锦荣我帮你带着,你快去处理事情,别耽搁时间。”
文如敏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赶鸭子上架了,还不忘恳求柳时初“那娘,我要是有哪里处置不妥的,您得提醒我。”
“行。”这回柳时初答应得很痛快。
小锦荣现在已经不哭了,柳时初抱着他软软的、暖暖的小身子,心软成一片,幸好这个小东西没事。
文如敏有柳时初在一旁看着,最终还是有条不紊地把事情安排了下去,下人们见柳时初和她都一脸镇定,如同两根定海神针一样,于是也安心下来做事了,各司其职,第一时间就稳定了地震后慌乱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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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37、丈夫重生了(21)
柳时初见文如敏已经完全稳定住了场面,再次叮嘱她注意家中安全以及储存粮食,之后便离开崔家了。
亲自瞧见了两家的家人都没事,她才完全放下心来,然后终于记起自己还有一家酒馆,地震时酒馆还是营业时间,虽然因为今天不是休沐日子,酒客不是太多,但酒馆里到处放着酒,酒坛和酒杯都不是结实的容器,这次地震肯定会砸坏了许多,总之情况不会太好。
有了看到一堆酒客以及伙计受伤的心理准备,柳时初到了酒馆前,却忍不住震惊地瞪大了眼睛!
并不是因为情况比她想象中的要严重,恰恰相反,这情况比她想象的要好多了。
“东家,你终于来了?你没事吧?”正跟着一个伙计从倒了一半的酒馆中抬出一坛幸存的酒的齐之溪,看到柳时初,立刻惊喜地说道,还把她上下打量了一番,发现她身上的衣裳明显带着脏污的痕迹,甚至还有通红的一片,便又担心起来。
柳时初摇头道“我没事,咱们店里的情况怎么样?有人伤亡吗?”
齐之溪放下酒坛,擦了擦手,说
“有三个客人和两个伙计受伤了,不过情况不太严重,其他人则是受到了惊吓,现在还惊魂未定。咱们店里的损失比较大,你也看到了,房子都倒了一半,不过咱们酒馆的房子建得比较结实,这一半还是地震快结束时才倒的,那时候店里的人几乎全都逃出来了,所以才没有砸死人。”
齐之溪说到这里有些庆幸,果酒馆跟旁边这些店铺一样建得不够结实的话,倒塌的时候肯定会压死不少人。
“那就好,只要人没事,店里的其他损失都没关系。”柳时初松了口气说道,无论是酒客还是伙计,要是他们地震时在酒馆里死了,那她作为老板肯定有逃不掉的责任的,不过幸好她当初建的这酒馆够结实。
“对了,地震停了之后,在店里受伤的客人和伙计,我都请了隔壁一个大夫帮他们上药、包扎了,刚刚还让几个没受伤的伙计把他们一一送回家了。”齐之溪微笑着说道,
“咱们的酒馆都倒了一半,也没地方安置他们,所以把他们送回家,由家人照顾最好了,当然,我还每人给了他们十两银子当医药费。”
齐之溪看了看柳时初,有些琢磨不定她的意思,问道“你不会怪我自作主张吧?我只是生怕他们的家人会闹事,而且要是他们也在这场地震中遭了灾的话,有了这些银子也可以暂时宽裕些……”
“你这样做得很对,及时安抚他们很有必要。”柳时初说道,她有些意外地看着齐之溪,没想到他挺有远见的,虽然地震是天灾,她完全没必要的责任去赔偿受伤的客人和伙计医药费,但主动赔付了却能省却许多后续的麻烦。
齐之溪听见柳时初的夸张,忍不住笑了笑,但一看到周围的惨状,想起现在不是开心的时候,又立刻收敛了笑容,说“里面还有些没被砸坏的酒和酒杯以及桌椅之类的,我刚刚在和两个伙计在找这些东西。”
柳时初看着酒馆的狼藉模样,有些头疼,这废墟里头还有没坏的一些东西,不及时捡出来的话肯定会被其他人捡走,但要是捡回来,又费时间费力气。
但一想想酒馆肯定要重新建的,而且这时间还不会很快,毕竟京城经过这次地震,倒塌的房屋到处都是,百姓流离失所,需要重新建房子的人多得很,那些建房子的匠人肯定忙得不得了,柳时初不会那么没心肝和急着建安身之所的百姓抢工人。
而且她的酒馆卖酒,又不是百姓的必需品,经过这次的天灾之后,生意肯定需要很久才能恢复过来,所以根本不必急着重建。
不急着重建,那废墟里捡回来的东西就得找地方放了。
“那你们先把没坏的东西找出来吧,我再找人搬去我京外的庄子里,那里的情况应该不会太坏。”柳时初说道。
她这里有些酒和酒器挺贵重的,能找回来的话损失就能少一点。
齐之溪便又和两个伙计回去重新找东西了,柳时初重新回了柳家,大小几个侄媳分工合作,不仅搭好了几个大帐篷,还找回了不少米粮,除了受伤的,其他仆从们已经恢复了各自的工作,一切都井井有条起来。
虽然气氛还是比较低沉,但柳家除了几个不幸没来得及逃跑的下人,其他人都存活下来了,比起其他人家,伤亡不算太重,因此柳家并没有出现奴仆趁着主人死伤惨重便偷窃争抢主家财物的情况。
“嫂子,家里的情况都安定下来了吧?”柳时初问王氏。
王氏已经换下了之前那被血弄脏的衣服,正一脸平静地喝水,如果不看她的双腿,还以为她此时不是在简陋的帐篷里,而是在她华丽的厅堂里喝茶。
这么快就恢复了淡定,果然姜还是老的辣,经历的事多了,遇到什么情况都能很快镇定下来。
王氏见她好好地回来了,没缺胳膊断腿的,瞬间脸上的平静就被打破了,她瞪了柳时初一眼,才说“幸好你没出事!之前那地龙翻身还没结束,你就着急忙慌地往外跑,我都怕你出事了,你胆子也是大,一把年纪了还这么冲动,你要是出事了让我怎么跟你大哥交代……”
劈头盖脸就被说了一顿,柳时初苦着脸道“大嫂,我这不是没出事吗?我好好地回来了,你的担心都是多余的,还是好好养伤吧。”
王氏还是骂了她好一会儿,才想起问文如敏他们的情况“文氏和锦荣他们没事吧?”
“没事,都好好的,我叮嘱文氏最近要特别注意府里的安全,小心外面那些人浑水摸鱼、趁机打砸抢。”
“没事就好,你叮嘱的也对,大灾过后必定有大乱,这次地龙翻身的动静这么大,外面不知道死了多少人,可得乱好一阵子了。”王氏想起这场天灾的严重程度,脸色不由地沉重起来。
“是的,我看到外面的情况很惨,到处都是废墟,死伤惨重。不知道朝廷会有安抚措施,京城总不能乱下去的。”柳时初说道,这样的灾难发生了,要是处理得不好,很容易引起民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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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38、丈夫重生了(22)
之后的几天,官员们都忙着灾后的事情,柳涧和崔英都只是匆匆回家看了一眼,便又回衙门忙碌去了。
柳时初做不了其他事情,便捐献了不少钱财米粮给朝廷,她不缺这些东西,能用这些东西来帮其他人,她也是愿意的。
事实上,要是她提前知道会地震,肯定早就告诉柳涧,让他想办法做一些预防措施,免得老百姓伤亡太惨重。
但柳时初并没有提前知道,因为在原本的世界轨迹中(也就是崔安华重生的这辈子,而崔安华的上辈子,原主是经历过这场地震的,只是时初接收的原主的记忆是崔安华重生之后的),原主在这场地震之前就死掉了,根本不知道会发生地震,所以她的记忆中没有这场地震,时初自然也就不会知道。
如果谁能提前预知,那只有一个人,就是重生的崔安华,崔安华已经活过一辈子了,应该是知道这场地震的,可惜他似乎并没有给谁预警。
凉州城里,刚派了一队人马去对付那些侵边的戎人的崔安华,听到刚从京城来报信的信使的话,忍不住震惊地问道“地龙翻身?你说京城前几天地龙翻身,死伤了很多人?”
他抓住一身狼藉的信使,不敢置信,然而他忽然想到上辈子确实是听到过京城发生地动的事的,可惜他根本没怎么放在心上,一是因为京城离凉州太远,就算地龙翻身这种大事发生了也不会在凉州引起大讨论;二是此时戎人匪军时常侵边,他正忙着这事,根本没心思关心京城的事。
然而因为他的不关注、不重视,现在他受到教训了。
信使以为他是担心京城里的家人才这样失态,便又回答了一次“是的,地龙翻身,死了很多人。”
“那家里怎么样?老夫人和夫人他们她们有没有事?还有新生下来的几个小主子呢?”崔安华急忙问道,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信使,生怕从他口中听到噩耗。
信使被他这么看着,压力很大,结结巴巴地回答道“属下、属下不太清楚,不、不过老夫人、夫人应该没大碍,要是出了事,肯定府里会有人来找将军的,现在没有人来找,那就一定没什么大事……”
崔安华放开他,不知道是自我安慰还是真的相信了信使的话,口中喃喃道“你说得对,她们肯定没事的……”
他想起上辈子他死的时候,他娘和江问月都还活得好好的呢,于是顿时放下心来,既然上辈子她们都没事,那这辈子肯定也没事。
他这口气一松,顿时觉得背心都凉了,原来他刚刚因为紧张和担心,出了一身冷汗。他挥挥手让信使下去休息,便自己一个人定定地坐着回忆起上辈子的事情来。
上辈子,他是在许久之后,才从柳时初的来信中得知有过一场地震的,只是柳时初信中并没有描述这场地震的严重程度,只是淡淡地述说,说虽然家中倒塌了一些旧屋、伤了一些人,还有几个下人不小心被砸死了,但其他人都平安,让他不要担心,说是只要她在,就一定会好好护着一家人,让他没有后顾之忧。
正是因为柳时初的轻描淡写,以及上辈子他再一次回京城时京中倒塌的房屋都重建起来了,地震留下的旧迹并不多,因此崔安华才以为这场地震并不严重,所以这辈子即使他重生了,也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于是也就没提前告知崔母和江问月,让她们提前做好防备。
想到这些,崔安华心中百味掺杂,不可否认,柳时初真的算得上一个贤妻良母了,只要她在,家中的一切事情就都不需要他担心,他在外面丝毫不用为家人分心,才能心无旁骛地建功立业。
上辈子柳时初把这场地震的严重程度淡化了,肯定是不想让他担心家里,可正是因为她的好意,才让他忽略了这场地震,导致他这辈子没能给母亲和江问月提醒,所以他又有些怨怪柳时初的“懂事”。
要是柳时初知道他是这么想的,肯定会觉得上辈子的原主真是好心当了驴肝肺,崔安华这种人就不应该对他太好,否则他不知道因为一件什么事就怨怪上你。
而现在,崔家的当家主母是江问月了,不知道她能不能和上辈子的柳时初一样,坚强地支撑起一家人了。
当然是不能的,地震到来的时候,江问月就吓坏了,她当时正在丫鬟的环绕下试穿新衣裳,正高兴着呢,就地震了,江问月当时就吓瘫在地上,两只脚软得动都动不了了,脸色更是煞白。
正地动山摇的时候,还是她的奶嬷嬷使了吃奶的力气才把她从房里拖出来,幸好她的房间里门外并不远,奶嬷嬷才能把她及时拖出来。
只是她是逃出来了,可她的三个孩子还在屋子里睡觉呢。
那几个奶娘一看到地震,就只顾着自己逃跑了,根本没想到抱着孩子一起逃,于是等江问月逃出来想起孩子的时候,大家都傻眼了,因为孩子一个都没带回来……
“你们快去把孩子抱出来!孩子要是出事了,那你们也要跟着陪葬!”又惊慌又愤怒的江问月也顾不得柔弱了,气急败坏地对逃出来的下人们喊道。
起初下人们怕死,自然你推我、我推你,谁都不肯进去救小主子,但一听江问月说要人陪葬,他们便只得硬着头皮进去了。
江问月自己却是不敢进去的,只一味地趴在地上呜呜地哭,哭得肝肠寸断一样。
即使下人们又跑进去救三个孩子了,但因为救得迟了,三个孩子中的两个都受了伤,一个小少爷被砸伤了手掌,鲜血淋漓;而唯一的一个小小姐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划伤了小脸,伤口很深,三个孩子哭得撕心裂肺的。
江问月见孩子受了伤,顿时眼前一黑,险些昏过去了,好一会儿缓过来后,便扑了上去,泪眼婆娑地看着受伤的两个孩子,痛苦地喊道“怎么会这样?孩子受伤了……呜呜……我该怎么办?崔郎,你为什么不在我身边?我和孩子都需要你呀……”
江问月只会哭,小孩子哭,她也跟着哭,地震停了后也根本不知道该怎么组织下人们处理后续事情,下人们魂魄未定,见主母这副模样,也忍不住跟着哀哀戚戚地哭,于是一时间,这崔家正房就哭丧一样只顾着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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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39、丈夫重生了(23)
“夫、夫人,现在怎么办?”刚死里逃生的大丫鬟焦急地询问江问月,地震终于停了,可现在家里的下人伤亡的伤亡、逃跑的逃跑,留下来的人也跟无头苍蝇似的,一片混乱,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做,就只好询问女主子了。
可惜江问月这个女主子抱着孩子梨花带雨地哭着呢,听见大丫鬟的问话,只无措地摇头“怎么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的孩子都受伤了……”
“夫人,先找个大夫回来给小主子们看伤啊。”最后还是一旁伤了腿的奶嬷嬷咬着牙提醒江问月。
“对、对……要先找大夫给宝宝们看伤……”毫无头绪的江问月听到奶娘的话,只会跟只应声虫一样把奶娘的话复述一遍。
“可、可外面现在肯定很乱,能找得到大夫吗?或者连大夫也受伤了呢?”大丫鬟担心还会有余震,她自己出去后会更危险,因此就不太肯出去了。
“现在大家都惊魂未定,庆幸死里逃生还来不及呢,乱什么乱?你赶紧去,小主子们的伤可等不及了!”奶娘皱着眉头道,其实她也是有点小私心的,毕竟她的伤腿也需要大夫来治。
“就是!秋月,你赶紧去,不要再拖下去了,府里受伤的人还有很多,无论如何都是要请一个大夫的。”江问月泪眼朦胧地对大丫鬟说道,一脸乞求,“就当是我求你了,秋月……”
秋月终究是个奴婢,虽然平时江问月对她很好很温柔,也说和她情如姐妹,但她却时刻记得自己只是个下人罢了,哪里能听得主子一声“求”?因此她不敢不听话,只得咬着牙去找大夫了。
秋月离开之后,就没有人再说话了,只听得见此起彼伏的申吟声和凄惨的哀嚎声,令人毛骨悚然,江问月听着听着,心中更觉恐慌,她抱着孩子哭,把脸埋在孩子身上,根本不敢往周围看去,就怕看见那被压倒在废墟下鲜血淋漓的伤患。
江问月心中怕得不得了,她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而周围又没有人能帮她,她顿觉无依无靠,十分凄凉,因此分外想念远在凉州的丈夫。
“崔郎!你现在为什么不在我身边?我想你了……”江问月无助地哭出声来,希望崔安华能下一刻便出现在她面前,为她处理好眼前的一切,给她依靠,让她不用面对这些残酷的现实。
奶嬷嬷看见她只一味地抱着孩子哭,其他的什么事都不做,还指望远在天边的丈夫,顿时脸色扭曲了一阵,她虽然知道自己这个主子性格柔弱,活了大半辈子只在乎情情爱爱,其他家事一概不管,但现在事情都这么紧急了,她依旧还是那副等着什么都靠别人来帮她做的模样,奶嬷嬷就不由地有些埋怨上她了,真是烂泥扶不上墙。
“夫人,您不要哭了,要趁着现在地龙不翻身了,咱们得赶紧救人啊。”奶嬷嬷着急地说道,她一家人都跟着江问月进了崔家,成了崔家的下人,因此现在压在废墟下的就有可能是她的子孙,她能不着急吗?
“救、救人?我、我不会救啊。”哭得两眼红肿的江问月茫然又无辜地对奶嬷嬷说道。
奶嬷嬷险些被她的话气得心脏疼“夫人,老奴不是让您亲自去救,是想让您吩咐那些没受伤的人去救,要是救得迟了,有些伤得严重的可能就没命了,所以夫人您赶紧吩咐下去吧。”奶嬷嬷咬着牙解释道。
“哦、哦……”江问月听到她的话,才楚楚可怜地发现自己想错了,便讪讪地吩咐其他没事的下人去救人了。
然而她这个主母在这些下人们心中根本没有威信,因此就算她吩咐了,他们也拖拖拉拉的,哭丧着脸装可怜,说“夫人,我们也刚死里逃生,脚软得很,根本没力气去救人啊。”
“是啊,而且万一我们救着人的时候地龙又翻身了呢?那不是不但救不了人,咱们也搭进去了吗?”有那贪生怕死的下人说道。
“那、那这怎么办?”没有丝毫主张的江问月听到下人们的拖延借口,又犹豫了,她可是很心善的人,下人也是人啊,总不能让他们去救别人就丢了自己的命吧?
于是她十分迟疑地看向奶嬷嬷,希望她给自己出个主意。
奶嬷嬷看见她的眼神,心里都快气死了,可她没有其他办法,只得憋着气冷着脸对那些偷奸耍滑的下人们厉声道“怎么?你们是连主子的话都不听了吗?我看你们就是贪生怕死想偷懒!你们要是再不去救人,我就把这事告诉老夫人和将军,看看他们的话你们会不会听!”
那些下人们一听,面面相觑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拖拖拉拉地去救人了,他们虽然敢不把江问月放在眼里,但老夫人和将军却是不敢的。
“老夫人?老夫人!”江问月惊恐地看向奶嬷嬷,说,“嬷嬷,老夫人呢?她现在怎么样了?”
奶嬷嬷也浑身一震,终于想起来府里还有位老夫人呢,可老夫人现在如何了?她们丝毫不知道!
“坏了坏了!夫人,快让人先去老夫人那里看看!”奶嬷嬷也慌了,其他下人死就算了,可老夫人不能出事啊!一百个下人也顶不上一个老夫人的性命。
“嬷嬷,要是老夫人出事了怎么办?夫君会不会怪我没有保护好她?”江问月内心本来就脆弱,这会儿突然想起自己居然把婆婆给疏忽了,如今婆婆不知生死,顿时就崩溃地哭了起来。
“别哭了!快让人去找老夫人啊!”奶嬷嬷终于顾不上会以下犯上了,对江问月厉声喝道。
江问月就跟作坊里的石磨一样,推一下才会动一下,于是才慌里慌张地让人去看崔母的情况了。
而此时崔母已经快要受惊过度晕过去了,地震时她的下人们都顾着自己逃命去了,只剩下两个忠心的丫鬟来救她,结果也许是她住的房屋建好的年岁长了,因此倒塌得很快,比较不幸的是,房屋一倒塌,崔母和两个丫鬟都被压在下面了,一个丫鬟当场就扑到崔母身上死了,另一个没死,但跟崔母一样,伤得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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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40、丈夫重生了(24)
江问月派去的人去到的时候,崔母院子里之前只顾着自己逃跑的下人们已经从惊慌中恢复了理智,又跑回来救主子了,正七手八脚地扒拉倒塌的东西,想把崔母从废墟里挖出来。
两批人挖了半刻钟时间,才终于把崔母救了出来,只是她已经因为受惊过度而浑浑噩噩,眼神都快涣散了,一副命不久矣的模样,吓得一众下人急忙呼喊她,想把她的魂喊回来,生怕她真的死了,他们也要陪葬。
如果不是崔英带着大夫回来得及时,崔母可能就真的活不下来了,但也许她命不该绝,崔英回来之后发现妻儿都没事,受伤的下人都安排得妥妥帖帖,其他事也井井有条,便想起了自己的祖母和继母,才带着大夫过来看看。
一来崔母的院子就发现她情况危急,大夫来得正好,崔英心急如焚地让大夫好不容易才把崔母抢救回来,见崔母的院子已经倒得差不多,完全不能住人了,便决定先把祖母带回自己的院子照顾。
眼看崔英带着崔母就要离开了,江问月派来的下人急忙喊住他“英少爷!咱们夫人和几个小主子也受了伤,能不能让大夫先去给他们看看?”
崔英问过了大夫,知道崔母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了,才同意让大夫去治江问月母子。
这并不是崔英对继母有什么意见,只是祖母跟继母比较起来,自然是有二十年感情的祖母比那个跟陌生人差不多的继母重要多了,如果崔母还没脱离生命危险,崔英是绝对不可能让大夫去救江问月他们的。
崔英把崔母带回来让妻子照顾后,他又急着要回衙门了,毕竟这天灾过后,大大小小的官员们必定忙得团团转,他也不例外,能抽出这点时间回家里看看情况,已经是他跟上官请求了许久的结果,因此他就没时间去继母那儿看看。
他想着继母都是快四十的人了,又嫁过一次,应该有阅历、经历了,能自己处理好自己院子里的事,所以便没怎么在意。
他哪里知道有些女人即使年纪再大,也只是株攀附在大树上的菟丝花呢?中看不中用,离开了大树的依附,便一无是处、毫无作用,一遇到点风吹雨打,没了依附的菟丝花便能被打击得枝叶凋零、昏头转向了。
崔英以为所有女人都跟他母亲一样,坚强柔韧,仿佛天塌下来都能面不改色地撑起来,这次不就是了吗?他都听妻子说了,地震还没停,母亲就亲自跑来看他妻儿的情况,直到确认他们没事,又教导妻子怎么处置后续的事之后,才离开
崔英为此很感激柳时初,对她的敬重和爱戴又深了一层,在他看来,娶妻就要娶母亲这样的女人,即使出了天大的事,即使丈夫不在身边,也能一手支撑起一个家,护住自己的孩子。
所以他想不明白父亲为什么能舍弃坚强独立的母亲,而要一个柔弱可怜的江问月。
不过这不关他什么事,毕竟母亲也不在意,而他的妻子也在母亲的教导下日渐成熟,让他不用为家里的事分心,能把所有精力都用在仕途上。
瞧,这次的天灾重建,他不就能把全部精力都用来建功立业,而不用操、心家里的事了吗?
只是崔英的心情不太好,因为等到天黑之后他终于从衙门回来时,江问月就派了下人来找他,说她院子里的事还没处理好,让他来处理。
崔英脑袋顿时就疼了,他皱着眉问那下人“还有什么没处理好非要我过去?大夫不是让给她了吗?她院子里不是还有没受伤的下人?有事吩咐下人就是了,我过去又有什么用?”
他在衙门里忙了一整天,累得精疲力尽,只想好好洗个澡吃个饭,然后睡一觉,哪有什么心情去管继母的事?更何况这个他跟这个继母又没什么感情,之前把大夫让给她,已经是他好心了。
“是、是三个小主子他们,夫人说他们今天受了惊都发烧了,其中两个还受了伤,正闹腾着呢,而且有些房屋倒塌了住不了人,没受伤的下人能随便找个地方熬一晚,但受了伤的总得有张被子盖……”那个下人说着说着,看到崔英脸上阴沉的神情,顿时吓得住了口。
一旁的文如敏一脸嘲讽地说道“下午你回衙门之后,我也去看了她的情况,她只会抱着孩子哭,什么事都干不了。
问她被压在废墟下的人全都救出来了吗?她说不知道,再问米粮蔬菜还有没有,够不够做今晚和明天的吃食?她也说不知道,再问下去,她就哭哭啼啼,说自己多么多么无助可怜、没有人依靠。
我气得都想不管她了,只是可怜那三个孩子,才忍着气帮她。”
“今天辛苦你了。”崔英拍拍妻子的肩膀,柔声说道,他知道妻子今天忙了一整天,事事都要她处理,肯定跟他一样累,可江问月一个长辈不但帮不了忙,还要别人反过来帮她,那就令人很厌烦了,何况大家又没有什么感情。
崔英非常想要不管江问月的事,让这个下人滚,但他是崔家的嫡子,而且他父亲如今又不在家,况且还有三个有血缘关系的弟弟妹妹,他是不可能不管的,因此即使他已经疲惫至极,也得打起精神去处理江问月的事。
文如敏非常心疼自己的丈夫,但又无可奈何,因为这是他的责任,文如敏只得咬着牙怨恨上了江问月,谁让她这么没用!
而柳时初丝毫不知道自己儿子儿媳的苦逼之处,她的酒馆不能营业,也暂时不能重建,便让伙计们去她京郊外的庄子上干活去了。
她那个庄子是建来自己住的,大体的房屋建造已经完成,只有精巧些的东西比如门窗亭台之类的还没有完成,当然花草之类的也没种上。
柳时初便是让伙计们来给她种花草的,毕竟门窗亭台也需要专业的匠人来做的,他们可没这个本事。
齐之溪看着这个只是建了主体建筑就显露出了精美豪华的庄园,感慨道“东家,你这个庄园真是别致啊,我看其他的达官贵族的庄园都没有你这个好看。”
柳时初忍不住笑道“你说得这么肯定,难道看过达官贵族的庄园?”
齐之溪听了她这话,眼中闪过些心虚,连忙把话题转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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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41、丈夫重生了(25)
几个月之后,酒馆终于重新建好了,开始继续营业。
齐之溪努力了半年,终于成了正式的调酒师,帅帅地往那儿一站,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既然是风景,自然会有欣赏的人,这天不巧,欣赏的人中多了一张熟悉的脸孔。
“齐溪!”一个温和儒雅的中年男子看到正在吧台里俊脸带笑调酒的齐之溪,惊愕地脱口而出喊道。
齐之溪下意识抬起头,就看到自家大哥黑着的脸,顿时吓了一跳,飞快地往四周看了看,没发现柳时初的身影,这才松了口气,压低声音对齐大哥道“大哥,你怎么来京城了?”
齐大哥脸色黑沉,瞪着他道“回京自然是有事要办!倒是你,在这酒馆里给人倒酒?你倒是出息了!”
齐之溪一本正经地回答道“大哥,我这不是给人倒酒,是给人调酒,这不一样的,你不要误会了。”
“倒酒和调酒有什么不一样?不都是伺候别人的?你堂堂一个大家公子,既不成家立业,又不走仕途经济之路,反而跑到京城当伺候人的下人?你这是破罐子破摔了?”齐大哥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大哥,我不是下人,没卖身,正正经经地当调酒师赚钱养活自己,大哥你怎么能瞧不起我呢?”齐之溪有些不满地说道。
“你做的这事是让人瞧得起的吗?”齐大哥气得大声骂道。
齐之溪急忙阻止他“大哥你小声点,这里的人都不知道我的身份,只以为我是个落魄读书人呢。”
旁边都有人开始注意起他们来了,为了不露陷,齐之溪暂停了工作,把齐大哥拉出酒馆,找了个僻静点的角落,才停下跟他说话。
“你鬼鬼祟祟地拉我来这里干什么?做贼心虚吗?”齐大哥看到他这模样,又气不打一处来。
“东家不知道我的身份,看到我跟你说话会怀疑我的,本来她收我当调酒师已经是破例了,要是她知道被我骗了,说不定会开除我,我现在还不想走呢,大哥别害我露陷。”齐之溪理直气壮地说道。
“你怎么就非要当什么调酒师?就算要当调酒师,难道不能直接用自己本来的身份吗?要是你老板知道你是大名鼎鼎的西洲先生,自降身份来当调酒师,她会不荣幸至极地欢迎你?你却非要多此一举!”齐大哥怒瞪弟弟。
齐之溪连忙摇头,说“大哥,你觉得我要是用本来身份来这里当调酒师,东家会收我?就算收,那也是把我当吉祥物供着,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毫无保留地教我,我是要来学真本事,又不是来这里当大老爷的,当然是从伙计做起更能了解这调酒的本质啊……”
齐之溪喋喋不休地说了一大堆,齐大哥听得耳朵嗡嗡嗡地响,皱着眉道“你要是对这种新奇的事情感兴趣,自己找人来研究不也一样?说什么学真本事,我看你就是馋酒!看你都干出啥事来了?简直越来越无所顾忌了,不行,等我办完事了,你还是随我回江北吧。”
“这可不行,我还没学完呢,不想离开。”齐之溪斩钉截铁地说道。
“你、你简直不可理喻!你看看跟你一起长大的那些公子哥儿,哪个跟你一样是跑来酒馆伺候人的?也不嫌丢人,要是让人知道西洲先生这么自甘堕落,让世人怎么看你?”齐大哥气得心脏都疼了。
“怎么看我?觉得我是离经叛道、随心所欲之人?都无所谓了。大哥你也太大惊小怪了,当调酒师算什么啊?我还曾经为了得到一匹好马,跑到草原的马场当马夫去了,学了一手养马、相马、跳马的本事,甚至连兽医知识也学了不少,大哥你要是想买马,可以找我啊,我保证给你挑一匹好马!”齐之溪说着说着就眉飞色舞起来,拍着他大哥的肩膀一脸“弟弟罩你”的表情。
齐大哥看了额头的青筋都快爆出来了,最后还是拿他这个从小就特别有主见,还离经叛道却偏偏天资聪慧的弟弟毫无办法。
他叹了口气道“你一走就是两三年,都跑到京城来了也不回江北看看,祖母和母亲、父亲他们都很想你,就算不回去你也多给他们写信啊。”
齐之溪听了这话,乖乖地点头“我最近是没法回去的,不过我会常常写信回家。”
齐大哥看着眼前明明英俊潇洒却快三十了还没成亲的弟弟,苦口婆心地劝道“就算不回家,那你也要考虑考虑人生大事啊,你年纪都不小了,同龄的人都快有孙子了,可你妻子都没娶,老了以后怎么办?你就不能听祖母和母亲的话,回家娶妻生子吗?非要天南地北地跑?”
齐之溪又嬉皮笑脸道“大哥啊,我虽然没妻子孩子,但我也还不到三十岁,怎么就总是想到我老了?再说了就算我真的这辈子都没孩子,但不是还有侄子吗?侄子难道能不管我?”
“侄子当然会管你!但你明明知道自己亲生的孩子跟侄子是不一样的,让你娶妻生子,又不是让你上刀山、下火海,你怎么就是不愿意呢?”跟父辈一样循规蹈矩的齐大哥死活都理解不了弟弟的想法。
“大哥,咱们都好久没见了,刚一见面你就非要拿这事来扫我的兴吗?既然到了酒馆,大哥你就尝尝我调酒的手艺,看是不是很棒!”齐之溪明目张胆地转移话题道。
齐大哥见他这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只得又跟着他进了酒馆,齐之溪果然跟开屏的孔雀似的,给齐大哥炫技调了好几杯拿手的鸡尾酒,还十分豪爽地说道“大哥你这桌酒弟弟我请了,你们尽情喝!”
齐大哥今天是和官场的朋友们一起来这里喝酒的,没想到突然就看见了自己这个离家出走很长时间的弟弟,跟他聊得久了些,这会儿齐之溪又说了要请客,他的朋友们就诧异了
“齐兄,你还认识齐小哥?你不是才来京城,今儿是第一次来这酒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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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42、丈夫重生了(26)
齐大哥讪讪一笑,含糊地说道“啊,看他眼熟,没想到一问果然是同乡,他离家久了,家中长辈想他,都盼他回去,我就去劝劝他了。”
“原来是这回事,怪不得你们两个都姓齐呢,他乡遇故知,可真是巧了,齐小哥还请客了,咱们今天可得把握住机会,不醉不归啊……”
朋友们说着说着话题就歪了,齐大哥松了口气,险些让大家知道自己的家丑了,唉,有个不省心的弟弟真是让人头大,齐大哥心塞地想道。
齐之溪可不知道自家大哥这么嫌弃他,他今天见到了大哥,正乐滋滋地调酒呢,让他大哥看看他学的真本事,好歹让大哥对自己少些忧心。
这会儿齐之溪还庆幸今天柳时初没来酒馆,以为自己马甲捂得牢牢的呢,却丝毫不知道他刚刚跟齐大哥鬼鬼祟祟在角落里会面的事情恰好落到柳时初眼里了。
柳时初本来见齐之溪在酒馆里做了这么久都老老实实,而且地震的时候他还表现得非常出色,镇定急智地带着大家逃生,让店里的损失少了许多,所以柳时初都对他放下戒备了,没想到这会儿就突然做出这令她怀疑的事来了。
柳时初没太靠近他们俩,因此没听见他们说了什么,但她视力好啊,一下子就看出齐之溪跟那个斯文儒雅的中年男子长得很像,肯定有血缘关系。
可当初齐之溪刚来的时候,可是说了他的秀才爹早死了,又只有他一个儿子,还没有亲近的亲戚,所以,这个长得跟他很像的男人又是谁呢?
柳时初顿时眼神一冷,跟身边的护卫说了一声,让他悄悄地跟踪那个跟齐之溪很像的男人,然后打听一下他的身份和背景,那齐之溪的真实身份应该也能知道了。
吩咐人去做了这件事后,柳时初没有再去酒馆,径直回家了。
等回了家,又一眼看见挂在墙上的齐之溪给她写的那幅字,龙飞凤舞、恣意风流,能写出这样的字来,怎么可能真的是个普通人呢?
柳时初知道自己当初还是想得太简单了,不说齐之溪写得很好的字,光说齐之溪的长相气质、谈吐处事,明明就不可能是普通人家培养得出来的,她当初怎么就信了他的鬼话呢?
难道果然是色令智昏吗?柳时初想起齐之溪俊脸上的酒窝,捂住眼睛叹了口气,原来不单单长得漂亮的女人最会骗人,长得好看的男人嘴巴也不老实啊,是她天真了。
第二天,护卫就把打听到的那个中年男子的信息都交上来给柳时初了。
柳时初看着纸上写的信息,眼中的疑惑越来越深。
原来那个跟齐之溪长得很像的中年男子果然跟齐之溪有血缘关系,亲大哥呢,能长得不像吗?
齐之溪的真名是齐溪,少了中间一个字,可齐溪这个名字却大名鼎鼎,因为是西洲先生的真名,而西洲先生,是年少成才,十五岁就考上状元的天才,西洲是他的字,后来他的闻名天下,世人就尊称他为西洲先生了。
这位天才不走仕途之路,考了功名对家里有了交代,就离家出走到处游学去了,这二十年来在游学途中写了不少诗词文章、杂学游记,流传出来后折服了不少文学大家,文坛巨匠都夸他惊才绝艳,于是渐渐地他就成了文采斐然的大师。
而且他不但文章写得好,字画也是双绝,流传出来的字画都价值千金,可惜还一字、一画难求。
因为这位天才很早就离家,还天南地北地乱跑,并不长居在一处地方,而且还时常是隐姓埋名的,因此除了家人,并没有多少人知道西洲先生的真面目,只是据人说他长得一表人才、俊逸风流,是个少见的美男子。
柳时初看到这里,心想怪不得他能伪造身份跑来自己酒馆当伙计呢,只是为什么他要大费周章地给自己制造个报恩的名头,跑来自己酒馆当伙计?他总不能是体察民情吧?要体察民情哪里不能体察,非要到她这里?
柳时初怎么都没想明白齐之溪找上自己这里来的目的,她当然想不到了,谁能想到大名鼎鼎的西洲先生心甘情愿地当伺候人的伙计,就是为了学会自己调酒呢?
也许普通人跟天才的脑回路差距就是这么大吧?
齐之溪算得上是个世家公子了,他家是江北传承了几百年的世家大族,家里出了许多有名的官员,他大哥就是江南总督,叔伯父亲都在江北有官职,可想而知这是个多么显赫的家族。
然而他却能踏踏实实地当个伙计和调酒师,根本没有世家公子和文学巨匠的高傲和清高,跟三教九流之人都能称兄道弟。
这就很神奇了,明明他从小也是锦衣玉食、奴仆环绕地长大的,离家之后却能安贫乐道、自力更生。
柳时初都有点佩服他了,有这样的韧劲和性格,怪不得人家能闻名于世。
柳时初知道了齐之溪的真实身份,倒是不用担心他泄露自己的鸡尾酒秘方了,但却有些拿不定注意要不要让他继续干下去,毕竟以前不知道还无所谓,可现在知道了他的身份,再看见他扮成个伙计也活灵活现,心里就觉得有些奇妙了。
而且人家位高权重的亲大哥都知道了他在自己酒馆当个伺候人的伙计,会不会因此迁怒到自己酒馆来啊?柳时初有些担心,她虽然也有个当官的大哥,但也不想无端端地牵连到自家大哥身上。
唉,不管怎么样,齐之溪会不会离开,柳时初都觉得自己只有接受这一条路,不过,趁齐之溪还没有离开,自己还“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前,多要些他的字画才是生财之道啊。
柳时初顿时精神一震,看着自己墙上那幅齐之溪写的字,忍不住自豪于自己的先见之明,看看,果然她之前的打算就没有白费呢,齐之溪的字画果然奇货可居,她还是很有眼光的。
柳时初想到自己能从齐之溪身上多撸些羊毛,就连他欺骗了自己的事都可以选择原谅了——毕竟她也没什么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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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43、丈夫重生了(27)
“小齐,你在和谁说话呢?”柳时初又看到齐之溪和他大哥在小巷的角落里说话了,不过这次她没有跟上次一样悄悄地离开,而是毫不犹豫地走上前去,装作好奇地问道。
“东家?”齐之溪被突然出现的柳时初吓了一跳,听到她的问话,心虚的神情一闪而过,才佯装淡定地回答道“这是我老家的一个亲戚,恰好碰见了就说说话。”
“哦?原来是亲戚呀?”柳时初眨眨眼,看向齐大哥齐涛,“只是我好像记得你说过家里没什么亲戚了,所以你父亲死后你才不得不靠卖字画为生的。”
齐之溪顿时露出个迷茫的神色,说“是吗?我还说过这些话?我不记得了。不过这位确实是我的亲戚,知道我在这里干活,特意来看我。”
柳时初似笑非笑地说道“远离你还有亲戚,而且似乎关系还不错?只是当初我在路上遇到你和一个老仆的时候,是晕倒在地的,那时候你怎么不找这个亲戚帮忙啊?”
齐之溪一噎,眼珠子飞快地转了转,才回答道“那个时候我这位兄长恰好举家在外地做官,我没法去找他,才会累晕的。”他说完悄悄松了口气,擦擦额头上的细汗,庆幸自己机灵找到了借口。
齐大哥听到柳时初说他弟弟曾经晕倒在地上时,已经又着急又恼火,想要揪着这个不省心的弟弟好好教训一顿了,可现在柳时初还在,他只得忍住,不过还是忍不住用冷厉的目光瞪着齐之溪。
“原来是这样啊……”柳时初见他紧张似乎连呼吸都慢了几拍,才好心放过他,说,“既然是你亲戚来找你了,那你可以带你亲戚去咱们酒馆坐坐啊,做什么偷偷摸摸地在这里见面?我又并不是黑心苛刻的老板,这点见面的时间还是会给你的。”
“不,不用了,我们很快就说完了。”齐之溪连忙说道,他可不想自己大哥和柳时初出现在同一个地方,否则他得时刻担心自己的身份会暴露。
“那好吧,随便你了。”柳时初说着,朝齐大哥点点头,便回酒馆去了。
“你给我说说,晕倒在路上是怎么回事?”齐大哥揪住弟弟的一脸,冷着脸问道。
齐之溪连忙扯开他的手,悄悄往后看,看见柳时初果然进了酒馆的大门,才笑嘻嘻地说“没什么事,我那时候是装的,根本没晕。”
“没晕为什么要装?你想干什么?”齐大哥简直被这个永远也猜不出他想做什么的弟弟气得脑袋要炸了。
“大哥,你别这样看我,我又不是为了做坏事。”齐之溪见齐涛又等他,连忙解释道,
“我就是听说东家开了间十分稀奇的酒馆,我好奇,又想了解了解,这不就装晕在东家一定会经过的路上,好让东家‘救’我嘛?有了这救命之恩,我就能顺势留在酒馆干活,一般人都容易对自己救过的人更有信任感,所以我就想出了这个办法。”
齐大哥听了他这话都不知道该和他说些什么了,良久,才问道“我见你这东家衣着气质也不像没名没姓的人,她是哪家的夫人?”
既然弟弟在人家手底下工作,齐大哥就得劳心劳力地去了解一下弟弟的老板了。
齐之溪听了他这个问题,皱了皱好看的眉,才不悦地说“她才不是哪家的夫人,她和她丈夫两三年前就和离了。她前夫是驻守凉州的征西将军崔安华,兄长是户部侍郎柳涧。”
“和离了?为什么会和离?”齐大哥听了他的话,拧着眉疑惑地问,按理说崔安华常年驻守在外,妻子肯定得常年和丈夫分离,留在京里守着一大家子,莫非这位前将军夫人是忍受不了寂寞?
齐大哥想起刚刚看到的柳时初张扬明媚的容貌,就忍不住怀疑了,这样一个娇媚漂亮的女子,应该希望丈夫能时时陪在自己身边,而不是受着活寡常年见不到丈夫的吧?
谁知道齐之溪不屑地撇了撇嘴,给了他一个出乎意料的答案“还不是那位崔将军喜新厌旧,跟青梅破镜重圆,所以就抛弃为他支撑家里二十年的糟糠之妻,真是无情无义,为他生儿育女、守家多年的妻子都能轻易舍弃……”
齐大哥顿时惊讶极了,脱口而出道“那位崔将军的青梅得长成什么样的国色天香,崔将军才会舍得抛弃年轻貌美的原配啊?”
说完他又有些后悔,觉得自己不应该随便评论一个女子的容貌,这样显得不尊重别人,但话都出口了,他也没法咽回去,只得轻咳一声以作掩饰。
齐之溪没看出他大哥的尴尬,依旧为柳时初打抱不平
“我听人说那位新的将军夫人长得还远远没有咱们东家这么好看,只不过咱们东家性格坚强爽利,不是那种只会哭哭啼啼依附男人的柔弱女人,而崔将军偏偏只喜欢性格柔弱、事事都要他做主的,东家这样从来不会跟人示弱的性格自然就不受待见了。
而且大哥,你也得承认,男人最容易被小意温柔又柔弱可怜的女人吸引,最爱女人以他为天,处处唯他是从,咱们东家可不是这样的女人,她最有主见了,比普通男人都能干。
我觉得那位崔将军这是丢了西瓜拣芝麻了,错把鱼目当珍珠,却眼瞎对真珍珠视而不见,不过那也是他没福气,没瞧见上次地龙翻身后咱们东家一下子就稳住了家中的情况,而那位新将军夫人听说只会哭哭啼啼,其他的什么都没干,最后还得东家的儿子帮她收拾烂摊子……”
齐之溪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大堆柳时初的事,毫不掩饰地夸了一通柳时初,而齐大哥看着他说起柳时初眉飞色舞的表情,心咯噔地一声,突然睁大了眼睛,有了一个不太好的预感自家小弟该不会看上这位和离的夫人了吧?
“大哥,怎么了?怎么用这种眼神看我?我脸上有脏东西?”齐之溪终于停下来,看到了齐大哥脸色怪异地看着他,便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疑惑地询问。
“没什么。”齐大哥连忙收敛了神色,压下自己心中这个荒谬的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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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44、丈夫重生了(28)
齐之溪送走了对他忧心忡忡的大哥,回到了酒馆之后就开始干活了,柳时初没过多关注他,只是想起自己之前下的决定,要从齐之溪手中多薅一些字画出来。
于是酒馆打烊之后,齐之溪就被笑意盈盈的柳时初喊住了
“之溪,我记得你的字画很不错,我京郊外的那庄子建好了,需要一些字画做装饰,你能不能帮我写几幅字,画几张画?当然,我会用钱买的,不白白占你的便宜,对了,你以前卖字画的价格是多少?我出三倍买你的字画。”
柳时初脸上笑得很真诚,心里在偷笑,齐之溪不是说他在街上卖字画为生吗?既然是街上卖的,那肯定不可能是高价,否则没人买得起,齐之溪还得捂住自己的马甲,当然也不能报他作为西洲先生时作的字画的价格,所以即使柳时初说要以三倍的价格买他的字画,也是她占了大便宜。
齐之溪听了她的话,果然脸色僵了一下,才回答道“也不用三倍那么多,你照市价给钱就是了,不过我还得工作,可能没那么多时间放在写字作画上,你要是急着要,那不如找其他人?”
“不,我就喜欢你的字画,不要其他人的。”柳时初斩钉截铁地摇头,说,“你放心,慢慢来就是了,我不着急的。”
“那好,我尽力。”齐之溪只得答应了,说起来他最近都忙着当调酒师,确实很久没练字作画了,他不能荒废了,所以对柳时初送上门的生意也欣然接受了。
“你的字画说不定能升值呢,我得好好装裱、保存。”柳时初意味深长地看着齐之溪说到。
齐之溪闻言,不自在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似乎,他的自己确实挺值钱的?
柳时初狠狠地敲了齐之溪一把,心情愉悦极了,眉眼都是笑意,明亮的眼睛里仿佛有星光绽放,齐之溪不小心看进去,突然心跳就漏了一拍。
不过他没有多想,只以为自己不小心被东家的美貌迷住了一下,就跟普通男人看见漂亮的女人一样,会忍不住想多看几眼,不过那是人之常情,情有可原,就算是矜持的女子,看到俊美的男人,不也会羞涩地偷看吗?因此齐之溪立刻就把自己心中那点异常归为了常情。
柳时初并不知道齐之溪的思绪,她见齐之溪痛快地答应了她的请求,便从酒柜里拿出一坛她亲自酿的珍贵的咏仙酒,递给他,说“这坛咏仙酒就送给你了,毕竟钱财对于你的字画而言有些俗了,配上酒却很好,而且我看你很喜欢酒,那就送你一坛。”
齐之溪顿时惊喜地接过酒,说“谢谢东家!有你这坛酒,钱财就不用给我了。”
“不行,钱还是得给的,酒只是答谢礼物罢了。”柳时初说道,这咏仙酒虽然珍贵,但那只是相对于酒客来说的,与她而言却不算珍贵,毕竟她想要的话,多酿些就行了。
齐之溪见推辞不过,就欢欢喜喜地收下了,他虽然每天都在这酒馆里接触各种酒,有些珍贵的酒他也能尝几杯,但想要喝个痛快却是不可能的,因此这会儿柳时初大方地送了他一坛咏仙酒,他都不知道有多高兴,之前他可是只能眼巴巴地看着的,可现在他却有一整坛酒随便自己喝。
咏仙酒,顾名思义,自然喝了能飘飘欲仙,如入仙境,当然,这个入是入梦,梦中的仙境,喝醉了能在梦中心想事成,令人舍不得酒醒。
齐之溪眼馋这种酒很久了,之前他想要用工资买一坛,却买不起,当然,他要是不怕露陷,自然是买得起的,只是他怕,所以只能眼馋,不能买来解馋,现在柳时初却送了一坛给他,他能不高兴?
对于他现在的兴奋心情,也许柳时初很能理解,因为齐之溪的字画,就相当于柳时初的咏仙酒,在他们各自的心里都不觉得怎么稀罕,但到了对方心里,就觉得价值千金了。
双方都能得到自己千方百计想要的东西,顿时两相欢喜,柳时初和齐之溪都很开心,觉得很值。
齐之溪喜滋滋地带着咏仙酒回到他大哥在京城里的住所,兴高采烈地对他大哥道“大哥,今天我让你尝尝这咏仙酒,很珍贵的,我东家好不容易才送我一坛,你要不是我大哥,我都舍不得给你喝。”
齐大哥看见这糟心弟弟,没好气地说“什么咏仙酒,我怎么没听过?我看你再在那酒馆干下去,够快成酒鬼了!”
齐之溪不管他大哥的挖苦,笑嘻嘻地拆开泥封,打开盖子,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酒香,顿时惊喜地感叹道“果然不愧是咏仙酒,这酒香就与众不同,格外诱人。”
沉醉了一会儿酒香之后,他才施施然到了两杯酒,迫不及待地喝下这晶莹剔透的酒水,眯着眼细细品尝。
齐大哥见他喝了一杯酒就跟吸了猫薄荷的猫似的,一副要升天的模样,俊脸上缓缓显出一片红粉,忍不住好奇道“这什么咏仙酒,真的有那么好喝?”
说完端起自己面前那杯,喝了以后,带着浓烈醇香的酒液一入口中,一股痛快刺激的感觉就直往脑门上冲,然后便是绵绵密密的美妙的爽感……
即使齐大哥并不是好酒的人,也不得不承认,这咏仙酒确实是与众不同的好酒,跟普通的酒完全不一样的口感、味道。
“怎么样?好喝吧?”齐之溪看见他大哥脸上的惊奇,一脸自豪地问道。
“还不错,是那位柳夫人自己酿的?”齐大哥问。
“当然是了,咱们东家什么酒都会酿,别人不会的她也会,这鸡尾酒不就是她独创出来的吗?可算是开拓了酒类的范围了。”齐之溪更加骄傲地说道。
“也算是个奇女子了。”齐大哥感慨道,“和离之后还能自己做出一份事业,而不是自此躲在家里怨天尤人、自艾自怜。”
齐之溪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那是当然,咱们东家可不是普通女子!”
齐大哥看着他左一句右一句,三句不离“咱们东家”,脑袋更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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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45、丈夫重生了(29)
“夫人,将军回来了!”大丫鬟秋月一脸激动地走到江问月床前,说道。
“你说什么?将军回来了?”江问月瞬间坐起身,抓住秋月的手臂不敢置信地问道。
秋月连连点头“是的,奴婢没骗您,将军现在去宫中了,但他派了人回来先告诉您这个消息了。”
江问月的泪水瞬间夺眶而出,又是惊喜又是委屈“夫君终于回来了,我等得他好苦啊……”
她扑进秋月怀里,哭得泪如雨下,单薄的身子微微颤抖着,秋月见主子哭得这么厉害,也忍不住鼻子一酸,她每天都陪在主子身边,可太知道主子的不容易了!
“夫人,您快别哭了,眼睛哭肿了怎么办?想必将军肯定不想看到您这么难过的。而且现在将军不是回来了吗?从此之后您再也不用自己一个人强自支撑着这个家了……”秋月心疼地劝慰自己柔弱的主子。
江问月一听,连忙从丫鬟怀中抬起头来,擦了擦自己的泪水,眼巴巴地问道“我眼睛现在肿了吗?快拿个鸡蛋给我滚一滚,你说得对,我不能让夫君看到我这幅样子……”
“没有肿,只是红了,夫人您缓一缓就能恢复了。对了,我给您上妆吧,夫人您一定要以最美好的形象出现在将军面前才是。”秋月提议道。
“对对……”江问月满心沉浸在丈夫要回来的喜悦中,听到秋月的话,立刻点头答应了。
于是秋月给江问月化了个美美的妆容,令她显得更柔弱无依、楚楚动人,崔安华最喜欢她这幅模样了,因为这样最能激起他心中的保护欲。
化好妆换好衣服之后,江问月就焦急地坐在厅堂里,眼巴巴地看向门口,简直望穿秋水了。
“怎么还没有回来?”她时不时地喃喃道,一遍又一遍地吩咐下人,“快去外面看看将军回来了没有!”
终于,江问月等得脖子都伸长了的时候,一阵哒哒的马蹄声由远而近,下人满脸喜气地跑回来说道“将军回府了!”
他话音刚落,一个高大的身影便从外面冲进来,江问月瞬间起身,眼泪不听话地掉下来,喜极而泣道“夫君!”
“月儿!”崔安华一把把江问月抱进怀里,不住地亲她的头顶,“我终于回来了!”
“夫君、崔郎……”江问月如同离家的孩子见到父母,“你怎么现在才回来?我好想你……”
她满心委屈、满心哀怨却又带着全身心的信任,一句话的功夫就让崔安华心脏都揪紧了似的疼。
夫妻俩继续抱着旁若无人地诉说了一遍离情别苦,身边的下人们眼观鼻、鼻观心,个个垂头把自己当透明的,即使心中腹诽江问月毫无女主人的端庄贤惠,像个以色侍人的妾室,但脸上丝毫没有表现出来。
两人好不容易说了一段落,崔安华才抬头四处看看,问道“月儿,你不是说我给生了三个孩子吗?孩子呢?”
江问月浑身一僵,她根本没想起孩子来,自然就忘了让下人抱出来第一时间见他这个父亲。
她虽然生了这三个孩子,但其实心中对他们并没有太深的感情,因为她生产时受了太多罪,身体还因此更病弱了,所以每次她病倒在床的时候都会忍不住怪罪在孩子身上,另外,因为身体不好的缘故,她又很少见孩子,三个孩子都是让仆从们照顾的,久而久之,即使是母子,内心有了隔阂又没有花费精力亲自照顾,她自然容易把他们忽略。
但江问月不可能把这个阴暗见不得人的原因说出来了,于是她只得找个借口,说“孩子们还小,我怕把他们抱出来会不小心吹到风,要是生病了就不好了,你要是想见他们,可以去他们的房里见。”
江问月说完,突然想起其中两个孩子在地震时受伤了,如今还没好呢!她想到这点,脸色瞬间煞白,幸好她上了脂粉,崔安华看不出她难看的脸色。
她任由崔安华牵着她的手去孩子们的房里,心中却焦急又担忧,她有些担心崔安华看到孩子受过伤,会怪罪她照顾不好孩子……
可是这怎么能怪她呢?都是地龙翻身才害得两个孩子受伤的啊,她只是一个柔弱的女子,哪里有本事在可怕的天灾中保护好孩子?
对,这并不是自己的过错,夫君不会怪自己的……江问月在想心中安慰自己。
崔安华看到三个在奶娘的照看下蹒跚学步的孩子,顿时放开了江问月的手,惊喜地走到孩子们面前,抱起其中的小姑娘,放柔了语气轻声哄道“我的小明珠,我是你爹爹啊。”
可惜小姑娘第一次见他,突然被他这个“陌生人”一抱,顿时吓得哇哇大哭了,用小手使劲地推开崔安华。
崔安华还想再哄,忽然就看见了小姑娘脸颊上一道深深的伤疤。
“这是怎么回事?我女儿脸上怎么会有这种伤疤?”崔安华顿时暴怒,压低声音询问旁边的奶娘。
奶娘吓得立马跪倒在地,浑身颤抖,结结巴巴地说“小、小的不、不知道啊,小的刚、刚来,小主子就、就有这道疤了……”
奶娘是地震之后才请来的,自然什么都不知道,之前的奶娘是因为地震时没能保护主子被赶出府去了。
江问月拿着手帕擦了擦眼角,满心愧疚和悔恨,对崔安华道“夫君,这都是我的错!我没能保护好自己的孩子,让她小小年纪脸上就有了这个难看的伤疤,是我这个当娘的没用……”
秋月立马跳出来为自己的女主子口齿清晰地辩解
“将军,这也不能怪咱们夫人啊,当时地动时,主子还卧病在床,都是奴婢们齐心协力才在房屋倒塌前把她救出来的,她自顾不暇,又哪里能去护住小主子们呢?
您要怪罪就怪罪照顾小主子们的奶娘和下人吧!都是他们保护不力,只顾着自己逃生,却抛下小主子们留在屋内,这才让小主子受伤的。”
江问月本来低着头默默流泪的,听到自己忠心的丫鬟这么说,立刻摇着头泪水涟涟地说道“你不用为我脱罪了,我作为他们的亲娘,不管发生了什么都是要保护他们的,可我却失职了,让我的小宝贝留下这样的伤,我不配成为他们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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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46、丈夫重生了(30)
江问月哭得那么愧疚、那么悲痛、那么可怜,崔安华本来还有些怪罪她的心思瞬间就消失了,转而十分心疼地上前给她小心翼翼地擦眼泪,安慰她道:
“这怎么能怪罪你呢?天灾面前就算是我也无能为力,你一个弱女子自己都需要别人帮忙逃生,所以这不是你的错,你不要太愧疚了,看到你这样难过,咱们的孩子也会心疼你这个娘亲的……”
崔安华安慰了她许久,她才终于不再继续流泪了,小心翼翼地看着他,说:“真的不怪我吗?可是、可是……”
崔安华见她这样自责,心中更疼,安慰她还来不及,哪里还会怪她?因此他斩钉截铁地说道:“对,这不能怪你,你不要自责难过。”
江问月见他真的不怪他,才完全放下心来,终于过了这关,她庆幸崔安华对自己的感情够深。
然后她趁热打铁,又把其中一个男孩子抱起来,走到崔安华面前,拿出儿子的一只小手,对崔安华轻声道:“夫君,瑜儿的手掌在地动中也受了伤,大拇指骨头断了,后来伤好了,就变成这样了。”
崔安华一看,便看见崔瑜的大拇指果然明显畸形了,有些可怕有些丑陋,崔安华看见的那一瞬间,脸颊两边的肌肉不由自主地抽搐了几下,闭了闭眼睛,过了一会儿才声音沙哑地问:“大夫怎么说?不能治好吗?”
“不、不能治好了,英少爷专门请了宫里的太医来看,也说治不好……”江问月低声回答道。
崔安华听见她这么说,瞬间只觉得心中疼痛极了,崔瑾、崔瑜和崔明珠这三个孩子是他心爱的女人为他生下来的,是他们爱情的结晶,从他们的名字中就可以看出来崔安华有多看重他们,这三个名字都是他千挑万选才选出来的,不像他的其他儿女的名字都是随便找的。
他对其他儿女没什么感情,但对这三个却期待、重视至极,其中崔瑾、崔瑜是他心目中自己未来的继承人,他对他们寄予很大的期望,期待他们给崔家光宗耀祖。
可是现在,崔瑜右手的手指头毁了,大拇指没力气,那么许多精细的手部动作就没法完成,因此,崔瑜以后不管是写字还是练武,注定不可能有出息了,崔安华得知之后,能不心痛吗?
而且不仅是崔瑜,就连他的掌上明珠,脸上也多了一条丑陋的伤疤,女孩子脸上有疤,那就是毁容了,女子毁容,以后还怎么可能嫁入一个好人家呢?
崔安华为自己真心疼爱的儿子和女儿感到悲痛。
“不管怎么样,我们一定要把瑜儿和明珠的伤治好,宫里的太医治不好,那就从民间找,天下那么多大夫,不可能没有医术高明的大夫能治好他们。”崔安华悲痛过后,便眼神坚定起来,下定了决心要从民间寻找神医治好自己的孩子。
“好、好,咱们花大价钱去悬赏,一定能找到神医的!”江问月连连点头应和道。
说开之后,夫妻俩陪三个孩子玩了半天,联络了感情,等他们要喝奶了,才离开。
和心爱的女人诉说完了真情、又和儿女们享了天伦之乐,闲下来的崔安华才终于想起自己的亲娘,于是摸了摸鼻子,掩饰了自己的心虚和内疚,对江问月道:“时间也不早了,想必母亲也歇过午觉了,我现在去看看她。”
江问月愣了一会儿,才想起崔安华口中的母亲是谁,见他要往崔母原先院子的方向去了,才连忙拉住他,说道:“自从地动之后,崔英就把母亲接到他的院子里照顾了,一直没送回来。”
崔安华有些意外,不过一想又觉得正常,月儿和孩子,以及自己母亲全是老弱病残,地动之后,月儿要照顾三个孩子,肯定顾不过来母亲,崔英把母亲接过去照顾,算他还有良心,否则他要是不管自己年迈的祖母,那就是狼心狗肺了。
崔安华去了崔英的院子,崔英此时也已经从衙门回来了,见崔安华回来,也只是淡淡地交谈了几句,便把他带到崔母的房间,让他们母子见面了。
崔母看见他,立刻大哭起来,崔安华看到自己的母亲躺在床上,头发花白,脸上皱纹丛生,仿佛老了十岁一样,顿时悲恸至极,震惊地问:“母亲,才不过一年多,您怎么就变成这幅憔悴的样子了?是不是崔英没照顾好你?”
崔英在一旁听见他这句话,脸色一冷,转身离开了这里。
崔家母子抱头痛哭了一场,崔母才把他离开之后的事情一一说出来,其中说道自己被压在倒塌的房屋下面,江问月许久都没派人来找她,便满心愤恨:
“要不是崔英带着大夫来找我,我肯定当时就死了,哪里能活着等到你回来?江氏那个卑鄙的女人,地动之后久久不派人来救我,肯定是不想让我活下来,否则,怎么崔英比她的距离远多了,都来找到我了,她却没个人影?她肯定是巴不得我死了……”
崔母这倒是错怪江问月了,江问月只是懦弱无能,又忘了她,并不是想她死,才迟了些时候派人去救她,可崔母当时浑浑噩噩,根本不记得了,才怨恨上了江问月。
“娘,您肯定是误会了,月儿不是那样的人,她当时也无能为力,孩子们还受伤了,顾不上你也情有可原。”崔安华听了他娘的话,当然不可能认为自己的真爱是这样的女人,因此第一时间就为她辩驳。
崔母听了却气极了,怒道:“果然是娶了媳妇忘了娘!你不信我这个娘的话却那么信那个姓江的?我就说江氏不是个好的!缠着你,让你抛弃了自己的发妻、抛弃了其他儿女,自己霸占着你,真真是个自私自利、恶毒无耻之人!”
“都是你这个不孝子!娶的江氏是个什么东西,懦弱无能,遇到事情只会哭哭啼啼,毫无作为,不是个能当家做主的。就只会使些下作的手段勾着你,偏偏你被她迷了心窍,只觉得她千好万好……
地动之后要是没有崔英两口子去帮她,她都能活活把自己和孩子饿死!真是个废物,一点都比不上能干的柳氏,都是你眼盲心瞎娶了这么个没用的人……”
崔母把崔安华臭骂了一顿。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47、丈夫重生了(31)
崔安华跟崔母因为江问月的事不欢而散,从崔母房中出来之后,他满心的郁气无法发泄,便找到崔英,丝毫不客气地骂道
“你堂堂一个大男人,都没法保护好自己的祖母、母亲和弟妹,让他们受了无法治愈的伤,你还脸当崔家的继承人?!”
“母亲?我的母亲只有一个,江氏可不是我母亲。”崔英冷笑道,听到他话里的那句“母亲”,觉得格外刺耳。
“地动停了之后我才从衙门回来,第一时间就带着大夫去找祖母和他们了,要是我不管,您那位娇弱的新夫人和新孩子,说不定得流落街头讨饭呢!”崔英嘲讽地说道,“孩子受伤了还怪我没保护他们?我怎么保护?当时从衙门飞回来救他们吗?抱歉,我没有这个本事,您要是有这个本事,怎么没从凉州飞回来救他们?”
“你、你这个不孝子!怎么对我说话的?”崔安华被他的话一噎,自知理亏,无法硬把妻儿受伤的事栽在崔英头上,便从他的态度上吹毛求疵。
“父慈子孝,父慈、子才会孝,父亲您觉得您对咱们这些儿女慈爱吗?没有吧?”崔英面无表情地说道,丝毫不怕与他的父亲撕破脸,在他心中,自从这个父亲硬要和母亲和离,又飞速娶妻生子之后,便已经不是他的父亲了。
崔英对这个父亲就没什么感情,对此并没有感受到什么难过悲伤,反而更多的是憋屈以及不甘,可这会儿这个父亲却居然责怪自己没保护好他的娇妻幼子,那他就没法再忍下去了。
崔安华被他的话气得头顶冒烟,指着他怒目圆瞪“你居然敢顶撞我?好、好,你有种!不知道我要是出去说一声你忤逆长辈、不孝不悌,你还能不能当你的官了?!”
崔英听见他的威胁,嗤笑一声,轻飘飘地说道“不知道我那三胞胎弟妹是奸生子的事情传出去,不知道父亲您还能不能好好地当你的大将军?那两个弟弟长大以后会不会别人瞧不起、欺辱?”
崔安华听到崔英这番话,瞳孔猛地一缩,刚刚还嚣张的气焰立马疲软下来,那根指着崔英的手指头也无力地垂下了。
他这番模样摆明着就是被戳中了心事,心虚。
“你、你胡说!三胞胎并不是奸生子,你不要污蔑我们!”崔安华色厉内荏地反驳道。
崔英看着他这幅理不直、气也不壮辩解的模样,讥讽地说道“到底是不是,你知道、我也知道,哦,对了,你那个新夫人心中最清楚,别以为你们隐瞒得很好。莫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么浅显的道理,您应该明白的吧?”
崔安华看着儿子脸上那不屑、鄙夷的神情,心中突然像被针扎了一下,他这个儿子为什么似乎很怨恨自己?难道他还怪罪自己跟他母亲和离,所以才非要和自己作对?
崔安华以为自己想清楚了事情缘由,自知理亏,更何况又被儿子拿住了把柄,只得憋屈地说道“我不会对你做什么,你最好也不要做出什么毁坏三胞胎名誉的事,否则我决不罢休……”
说完便灰溜溜地离开了。
崔英看着他的背影冷笑了一下,虽然他知道这个父亲除了对他那娇妻幼儿之外,对哪个亲人都很凉薄,但看到他刚刚不但不感谢自己在地震后帮了他的娇妻幼子,反而还找自己来问罪,这样倒打一耙的行为真令他大开眼界了。
也许在他看来,自己这个当儿子的就该保护他的妻儿吧?可他怎么不站在自己的位置想想,他现在的妻儿严格来说,与他是对立的啊。
他大度,没有对他们落井下石,甚至还以德报怨、帮了他们,但这并不代表他就忘记他们母子与自己敌对的立场了,造成这种局面的就是崔安华这个父亲啊,所以他这个喜新厌旧的父亲哪里来的脸责怪自己没护住他的娇妻幼子?
崔安华在崔英和崔母哪里憋了一肚子气回来,看到了正满怀柔情等着他回来的江问月,脸上愤怒的神情才缓和下来,忙走过去扶住她的胳膊,说“怎么站在外面等我?你身子骨弱,小心吹了风又病了。”
“我这不是好不容易等到你回家,就没法压抑住对你的思念了吗?”江问月羞答答地说道。
两人入座,又谈了一会儿女的事情,江问月忽然露出个欲言又止的表情,似乎很纠结的模样。
崔安华见了,忙细心地问道“你怎么了?是有什么事要对我说吗?”
江问月点了点头,为难地看着他,说“是有,但我不知道这事该不该对你说……”
“说出来让我看看,你放心,我就在这里,你有什么事都可以跟我说,不管有多困难,我都会帮你处理好。”崔安华立刻豪情万丈地保证道。
“那、那我就说了。”江问月听到他的保证,忽然眼眶就红了,泫然欲泣道“我想,你能不能不要再离开我们,去凉州当守边主将了?”
崔安华的脸色顿时就一僵,江问月觑见他的脸色,连忙道“要是你不愿意,那就算了,我和孩子们在家也能好好的……”
她虽然是这么说的,但已经眼泪汪汪起来。
崔安华看见她这幅惹人怜爱的样子,忍不住把她搂进怀里,叹了口气说道“我知道,我一直离家在外,不能陪着你和孩子,是委屈你们了。”
“不、不委屈……我只是太害怕了……”江问月泪眼朦胧地望着他,说道,“上次的地龙翻身太可怕了,那阵子我几乎没法入睡,就算睡着了也会梦见孩子们一脸一身的血,毫无声息地躺在废墟里,我痛不欲生地抱着他们的尸体哭,然后就从梦中哭醒过来,我永远也忘不了梦中的场景……”
崔安华听见她这话,更加心疼了,说“是我没用,你们受了这么大的惊吓都不能陪在你们身边,现在好了,我回来了,你别再怕……”
江问月哭得可怜极了,满怀期望地看着他道“所以,夫君,你回来当个军官吧!不用多大的官、多大的荣耀,只要你能每天晚上都能回家就行了,其他的我都不在乎了……”
崔安华顿时感动极了,一冲动就脱口而出道“好,我答应你,回来当京官,陪着你和孩子,再也不让你们孤苦伶仃、无人依靠了。”
要是崔英听到他这话,定会为自己的母亲感到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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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48、丈夫重生了(32)
崔安华说出那句话之后,像是尘埃落定,终于解脱了一样,松了口气,
对啊,自己怎么能舍本逐末呢?当初重生回来的时候不是觉得只要能和心爱的女人在一起,无论要放弃什么都是值得的吗?
那他现在为什么还要去凉州当守将,却留下自己真心疼宠的妻子和孩子孤苦无依地在京城里度过漫长的等待时间呢?
明明他上辈子临死前最希望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珍惜每一分一秒,再也不要分开。他怎么就忘了这个初衷,让心爱的女人忍受寂寞和漫长的等待呢?
想通了的崔安华,立刻觉得事不宜迟,他要回京当官,再也不要和娇妻幼子两地分离!
江问月得到丈夫肯定的回答,顿时喜极而泣,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来,那梨花带雨却笑着的模样,瞬间就迷住了崔安华的眼。
他忍不住低下头和江问月缠绵起来……
没过多久,帐中突然传来男人的低吼声,随后便是一阵尴尬的静寂。
“崔郎?你这是怎么了?”江问月柔柔的声音问道,然后恍然大悟“都怪我太情不自禁了,忘了你今天才回京,又没有怎么休息,肯定是疲累得很了。”
江问月完美的当了一次贤妻,给又一次“太快”的崔安华找到了理由。
“对对,我就是太累了……”崔安华连忙给自己盖上江问月找来的遮羞布。
夫妻俩偃旗息鼓了,然而却不约而同地觉得这个场面有点熟悉。
可不是熟悉吗?之后还会更熟悉的,反正崔安华这辈子都只能快了,除非他还能死了再重生一次。
之后的时间里,崔安华果然在京城里活动起来,想要留在京城里,不要再回凉州当官了。
皇帝知道他不想当凉州守将之后,顿时只觉得惊喜来得太快,毕竟没有哪个皇帝会不猜忌手握兵权的将领。
只是皇帝之前还没想到要怎么收拢崔安华手上的兵权,他自己就主动交出来了,真是识时务,皇帝看见上朝的崔安华都觉得顺眼了许多。
然而调职并不是崔安华想调就调的,特别还是从外官武职调成京中武官,毕竟如今京中的武官都已经固定了,一个萝卜一个坑,要是没有意外,人家不可能会挪位置,除非升职。
崔安华要回来,京中根本没有合适的职位安排给他,如果他是小官还容易安排,但他在外是驻守一方的大将,总不能回京了却降职了吧?这会让其他驻边将领寒心的,皇帝不会干这种事。
因此他回来只能抢别人的位置或者坐冷板凳了,想找得个合适的官职很难,崔安华自己也清楚,但再难也得做,谁让他答应了江问月呢?
“月儿,我要是回来当京官了,可能权势就没那么大了,也可能没有以前的风光荣耀,你……会介意这点吗?”崔安华有些艰难地问江问月。
江问月立刻善解人意地说道“我怎么会介意这些?我只会在意你在外面打仗会不会有危险,只在意我们一家五口能不能团圆,其他的我丝毫不在意,荣华富贵又怎么比得上你陪在我和孩子身边呢?”
见她这么说,崔安华感动不已,只觉得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事办妥了,不能让月儿失望。
于是之后的崔安华又精神十足地为这事而忙了。
他请了京中一些武官同僚喝酒,约定在京城最好的酒馆——“醉心酒馆”聚一聚。崔安华不是和其他人一起去酒馆的,他有事忙了些,让其他人先去,他晚一点再过去。
崔安华并不知道醉心酒馆是他前妻柳时初开的,只以为是这两年京城的富商新开的,因此毫无所觉。
毫无所觉的后果,便是在酒馆门口毫无心理准备地看到了自己的前妻。
看到肤如雪、发如墨,仿佛年轻了十岁的前妻,崔安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看柳时初和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就要上马车离开了,他不由自主地喊了一声“柳氏!”
柳时初本来没觉得这句“柳氏”是喊她,但只怪她眼神太好,一下子认出了崔安华,不过她心情毫无波动,只淡淡地朝他点了点头,疏离冷淡。
“别叫我柳氏,我有名有姓。”柳时初说完就想让车夫赶车。
但崔安华立刻上前来拦住马车了,他看看和自己和离后越活越年轻越漂亮的前妻,心中滋味复杂,并不想那么轻易让她离开,但又找不到什么借口。
“崔将军要是没事的话,麻烦让让路。”柳时初淡淡地说道。
“你就这么不想看到我吗?是不是还在怨恨我?”崔安华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这么问道。
“我已经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了,也并不想和你有关系,怨恨这种情绪太强烈了,我并不想浪费一丝一毫的情绪在你身上。”柳时初不耐烦地说道,“你要是再不让开,那就试试马蹄的滋味吧!”
“你!你怎么变得这么冷漠绝情了?”崔安华见前妻居然这么对自己,心中冒出些不甘来,他虽然和她和离了,但之前度过了二十年,总是有点感情的吧?
但柳时初却像是完全把这点感情抛弃了,和离之后不但没有失魂落魄,反而看样子过得很不错,年轻又漂亮,仿佛比自己的月儿年轻了好几岁一样。
崔安华看到这样的她,那点子不甘就越多了,在他心里,即使他和柳时初和离了,但柳时初也应该是想着自己这个前夫的,然后怀着对自己又爱又恨的感情独自过完下半辈子才是。
但柳时初此时根本不是他想象中的那样哀怨,和离之后越发光彩照人了,身姿窈窕、雪肤花貌,仿佛未嫁的少女,哪里像是已经做了祖母的人?崔安华站在她身边,像是父母,丝毫看不出他们做过夫妻。
要是柳时初能知道他心中那点龌蹉的想法,肯定恨不得甩他两巴掌,让他清醒清醒,省得老做梦。
自己抛弃了原配,另娶新欢,却希望前妻为他守身如玉,继续念着他?呸!真是厚颜无耻的贱男人!
柳时初要是知道他的想法,都能恶心得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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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49、丈夫重生了(33)
“怪不得你这么绝情,对我不理不睬,原来是找了个小白脸?!”崔安华看到一旁长身玉立、气质高贵优雅的齐之溪,自以为知道了柳时初对自己绝情的缘由,立马质问道,仿佛一个捉到妻子红杏出墙的丈夫。
但他和柳时初没有丝毫关系了,还做出这幅样子,柳时初就觉得很厌恶了,她蹙着柳眉冷了脸道“你自己内心龌蹉,就看谁都龌蹉!就算我真的找了小白脸,又关你什么事?你管得着吗?”
“那你是承认了?好啊,是我看错你了,以为你是个好女人,没想到跟我和离之后,你就自甘堕落了,找个小白脸,还明目张胆地走在街上,坐同一辆马车,真是不知廉耻。”崔安华一副“看错你了”的表情,愤愤不平地说道。
“能有你不要脸?江问月那三个孩子是奸生子吧?”柳时初冷不丁地说道。
崔安华顿时瞳孔一缩,咬牙切齿地否认“你闭嘴!这是污蔑!”
“到底是不是污蔑,你自己心知肚明。”柳时初厌恶地看着他,说道,
“自己底子都不干净,是谁给你的勇气来找我的茬?真是毫无自知之明!我再说一次,别到我面前来碍我的眼,否则我不知道我会做出什么事来。”
崔安华气得胸口剧烈起伏,死死地盯着柳时初,眼睛都瞪红了,恼羞成怒地压低声音说“你们母子俩果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只会拿这件事来威胁我,我恨不得从来没娶过你。”
“我也恨不得没嫁过你,浪费我二十年青春!”柳时初翻了个白眼道。
崔安华看了看她,又看了看站在一旁把自己当个透明人的齐之溪,恨恨地说道“你和这个小白脸小心点,别让我捉到你的把柄。”
柳时初嗤笑一声,把齐之溪拉到马车旁边,阻挡了别人的视线,便飞快地踮脚在“小白脸”嘴唇上一亲,然后看着目瞪口呆的崔安华,挑眉笑道“我亲都亲了,你想怎么捉我的把柄呢?”
崔安华惊愕过后,气得骂道“你、你不知廉耻!”
“过奖过奖!还比不上你,毕竟你还没和离呢就找了外室,后来还把外室扶正了,论不知廉耻,我哪里比得过你啊。”柳时初丝毫不让地说道,最后警告崔安华,“离我远点!”
然后拉着齐之溪就上了马车,不想再和他多费口舌,浪费时间。
而被她拉上了马车的齐之溪,刚刚飘了出去的灵魂终于回到了身体里,理智回来了,瞬间俊脸就红得涂了脂粉一样,他错愕又震惊,话都说不利索了“你你你怎么能亲我呢?”
“抱歉啊,我就是想气死我那个前夫,所以利用你了,我再赔你一坛好酒吧。”柳时初面带歉意地说道,这事确实是她自己做得不厚道,不过她也是知道齐之溪没有妻子才这么做的。
齐之溪听到她这个解释,心中不知道是愤怒还是高兴,或许还带了些许失望?他脱口而出道“被你一亲,我的清白都没有了,这是一坛酒能赔偿得了的吗?”
“清白?你还在意这个吗?也许咱们之间早就没有清白了,你别忘了,你现在还跟我同坐一辆马车呢,咱们孤男寡女同坐马车,谁看了不得起疑啊?”柳时初好笑地说道。
不久前齐之溪画好了几幅画,说想拿去挂在柳时初庄园里的效果怎么样,合不合适,当时天色不早了,柳时初只有一辆马车,便干脆让齐之溪跟她一起坐着去园子里了。
齐之溪这人生性洒脱,不拘小节,又因为常年各地到处跑,有时候条件所限,根本没法注意什么男女之防,于是久而久之,他也就忽略了,更何况柳时初跟他很熟悉,相处起来他有时候根本就没意识到她是个女的。
“啊?原来我早就没清白了?”齐之溪顿时睁大了眼睛,不过他自己不是太在意世俗规矩的人本身就离经叛道,对这事根本没什么概念,但他知道有一个人会比他本人还在意,那就是他大哥。
柳时初见他仿佛天塌下来的模样,忍不住笑道“怎么,你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不,他没有接受不了,但他大哥肯定接受不了,他大哥可还在京城里呢,万一被他看见自己和东家逾越了,大哥会不会气晕过去啊?齐之溪有点烦恼。
“我只是担心东家你的名声会因此毁了而已。我一个大男人倒是没关系,但你不同。”齐之溪揉着额头说道,但他话虽然是这么说的,但却丝毫没有让马车停下,他出去的意思。
柳时初笑着问他“你觉得我是在意这个的女人?要是在意,我早就死拖着崔安华不和离了。”
齐之溪点点头,立马明白了她的意思,显然他这个东家比他还看得开。
“我其实还想去看看别的不同的地方,到处走走,尝尝其他地方的酒,世界那么大,好酒肯定也很多,我就想去品尝一下。”柳时初说道,眼里含着憧憬和期待。
齐之溪一听,顿时笑了,脸颊的酒窝又跑出来了,他说“其他地方的酒确实与京城的有很多不同,比如我在一处地方见过当地人酿酒时是用牛粪来封口的,就叫牛屎酒。”
柳时初脸上顿时出现个不可思议的表情,震惊地问“这样酿出来的酒不会臭吗?喝得下?”
“不会,反倒会有一种很特别的风味。”齐之溪笑得不怀好意地说道,“当地人还把这种酒当成款待客人的好酒,不是客人,还舍不得给你喝。”
柳时初难以言喻地说道“这可真的太奇特了,发明这种酒的人到底经历了什么啊?”
齐之溪听了她的话噗嗤一笑,她的思维倒是发散得够远的,不过等他自己想想她这个问题,便也有些不太好的联想。
他连忙转移话题“还有一种据说是最为原始的酿酒方式,就是酿酒的人把要酿的谷物放进嘴里咀嚼,然后吐出来酿成酒……”
饶是柳时初见多识广,听到他的话也觉得自己孤陋寡闻,便津津有味地听着齐之溪说各种神奇的酿酒故事。
齐之溪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人,他博闻强记又幽默风趣,讲起故事来生动有趣,柳时初听了之后更加迫不及待想去他故事里的地方见识一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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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50、丈夫重生了(完)
崔安华终于心想事成留在京里,不用再去凉州当苦哈哈的驻将,他之所以轻易就同意了江问月的请求,除了确实想要陪在她和孩子身边外,还有另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原因,那就是他生怕自己不回来,明年的命运会跟上辈子一样,死在战场上。
上辈子他死就死了,可这辈子他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又有了爱情的结晶,心满意足,自然不愿意拿自己的命去冒险,所以干脆一劳永逸,回京了,那他上辈子的死劫自然不可能再发生。
这个原因不好诉之于口,因此当同僚们好奇问他为什么好好的一方大将不当,跑回来当个没什么实权的京官,崔安华就一脸愧疚地说是为了多陪陪家中妻儿。
同僚们当面笑他,说果然温柔乡、英雄冢,老崔对娇妻幼子真够疼宠的,铁汉柔情;但背过身来,便嘲笑他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如果真的担心妻儿,那怎么前二十几年不担心,等娶了新欢就说担心了?还不是被美色迷了心窍,不知道他和离的原配听了他这话会不会心寒……
外人的议论,崔安华是不知道的,他兴高采烈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江问月,江问月瞬间眼眶就红了,泪眼朦胧地扑在他怀里,说他真是顶天立地的好男人……
崔安华看见她这柔情蜜意的模样,更觉得留在京城这事真的太值了。
既然崔安华不会再离京了,那崔母自然还得他这个儿子来管,而崔母也不乐意江问月过得太惬意,于是答应回来,不过要儿媳妇伺候她。
崔母的脊梁骨在地震时被砸断了,就算看了太医也没法完全治好,基本上瘫痪在床了,可想而知,江问月好伺候瘫痪的病人会有多艰难,更何况崔母还故意折腾她。
崔安华这个粗心大意的糙男人不可能知道婆媳之间关系不好,会有什么后果,因此当他听到母亲说要儿媳妇来伺候她的时候,并没有多想,反而还高兴地以为崔母不再怪罪妻子了,这样做是想弥补两人的关系。
于是他兴冲冲地告诉江问月,让她去照顾母亲,说这是能让母亲看到她贤惠懂事的一面,江问月听了他的话之后却险些脸上的笑容都维持不住了,她早就知道崔母瘫痪之后就怨恨上她了,觉得都是自己拖延了时间才会害她成这个样子,这会儿却让自己去照顾她,那肯定没好事啊。
但她作为儿媳,并不能拒绝,只得强颜欢笑地去了,果然等她一到,崔母就开始折腾她了,一会儿要喝水,一会儿要更衣(上厕所),然后又说双脚太僵了,让她给自己按摩……
江问月本来就身娇体弱,被崔母这么一折腾,自然累得不行,她动作稍微有一点慢,崔母都会骂她是不是嫌弃自己,是不是巴不得自己这个老太婆去死……
江问月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只得含泪继续听她折腾。
不过崔母也没能折腾几天,因为第四天,江问月在帮崔母端水过来的时候,突然晕倒,啪地一声重重倒在地上,吓了崔母一跳。
听到屋里动静的下人们连忙进来,便看见夫人倒在地上了,吓得慌忙抬她出去,又让人去找大夫了。
崔母惊过之后,却立马又愤怒了,因为她觉得江问月是故意装晕的,肯定是不想照顾自己,才想出了这个办法来逃避。
崔母很了解自己的儿子,知道江问月“累晕”了,那自然不会再同意让她过来伺候自己了,崔母气得只骂江问月是个搅家精、狐狸精。
崔安华恰好回家,得知江问月在伺候母亲的时候晕过去了,急忙把大夫找来,大夫一把脉,却露出个笑容来,说:“恭喜将军了,夫人这是怀孕了。”
“什么?怀孕?”崔安华有些担忧地问,“我夫人她身体不太好,这次又怀孕了,身体能承受得了吗?”
大夫询问过详细的信息之后,也觉得不太好,说:“将军夫人要是才生下三胞胎不久,那确实不太合适怀孕,寻常妇人生一个孩子都得休养一两年,更何况将军夫人一下子生了三个?那得格外注意才行……”
正说着,江问月就醒了,得知自己又怀孕了,顿时脸色煞白:“不是说我生三胞胎伤了身子,很难再怀孕了吗?怎么这么快又怀了?”
“按理说确实很难怀,但大概您这是意外?”大夫说道。
江问月想起生三胞胎的情况,满心恐惧,顾不得维持在崔安华面前的善良了,哀求地问大夫:“我能不能流掉这胎?”
“你的身体不好,就算流产也很伤身体。”大夫摇头说道。
江问月顿时心如死灰,崔安华连忙安慰她。
江问月怀孕之后,果然不去照顾崔母,崔母对她一见更大了,得知她怀孕,也认为是她太有心机,肯定早就知道自己怀孕了,却在照顾她的时候装晕,绝对是为了败坏自己在儿子心中的好感,于是崔母找到机会就跟崔安华说儿媳的坏话,久而久之,婆媳关系更差了,崔安华夹在两个女人之间,心力交瘁。
最终这胎还是留下来了,因为大夫说江问月堕胎可能比生下孩子更伤身,怀孕好好养的话,说不定还能养好身体。
崔安华之后便既要照顾妻子和母亲,还得教导三个年幼的孩子,再加上还有公事,那是忙得晕头转向。
此外,他还得悬赏民间的神医,但神医没找到,倒是有许多庸医前来碰运气,崔安华被骗了许多钱财。
本来他之前和柳时初和离之后分了家,生下两分家业,但这家业这两三年间被江问月败了不少,这会儿又被人骗走了许多,于是崔安华便觉得手头拮据起来。
家里两个女主人都没法管家,他只好自己来,一回到家下人就来找他,事事要他处理,处处找他要钱,他整天被这些家务琐事缠着,只觉得焦头烂额,比在凉州还辛苦艰难,一时之间,他都有些恍惚,现在这样的生活,怎么就不如他想象中那样美好呢?这根本不是他想要的生活啊。
但不管他如何心力交瘁,他都无法再从这种生活中解脱出来了,他不再是掌管一方兵权、威风凛凛的大将军,而成了一个琐事缠身、焦头烂额的平庸肥胖中年男人。
他虽然重生了一次,但却过成了这一地鸡毛的样子,不知道有没有后悔过。
至于柳时初,她后来离开京城去外面寻找民间的各种奇酒了,齐之溪自荐说要为她带路,两人便一路潇洒同行了,以后他们的关系会有什么变化?这谁知道呢。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51、恋爱脑落魄大小姐(1)
“容时初!我早就跟你分手了,不要再来纠缠我,你听不懂吗?”一个面容俊朗的男人正满眼怒意地抓住一个年轻女人的胳膊,压低了声音恼怒地说道。
“天朗,我爱你啊,我舍不得你,你不要跟我分手……只要你愿意和我在一起,我什么都愿意。天朗,你不要对我这么狠心……”那个年轻的女人卑微地哀求道。
“你爱我关我什么事?我不爱你了!要是早知道你这么玩不起,我当初就不会要你,快滚,别让我厌恶你!”那个俊朗的男人似乎是不耐烦了,便不惜用最恶毒的话语来刺伤年轻女人。
年轻女人听到他的话之后,果然脸上瞬间血色全无,伤心欲绝地想要死死抓住他“不,天朗,不要对我这么狠,你明明知道我爱你啊……”
“我不需要你的爱,我只想你别来缠着我!”说完他一使劲,把年轻女人甩开了,年轻女人猝不及防被他甩到地上,砰地一声撞到了额头。
年轻女人本来伤心不已的眼神瞬间一变,变成了平静无波,时初刚进入这个身体,转眼间就明白了此时的情况。
是容时初跑到谢天朗公司楼下,死抓着他要复合的时候。
“我最看不惯你这样的女人,明明都已经落魄了却依旧不思进取,坐吃山空,简直是人类之耻!我再说一遍,我和你已经彻底分手了,我不可能再和你复合,这辈子都不可能!”谢天朗脸色冰冷,冷酷绝情地说道。
容时初擦了擦眼角的泪水,从地上爬起来,面无表情地说道“那真是太好了,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后悔。”
“就算全世界死得只剩你一个女人,我也不可能后悔。”谢天朗冷笑着给了这个经典的回答。
容时初回到自己的飞车上,开了自动驾驶回家。
这个世界是星际世界,人类的科技已经极度发达,地球自然也关不住人类的脚步了,于是人类往外星系开拓,又与其他星系的文明互相融合,几万年过去,人类文明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只不过有得便有失,在人类探索宇宙的过程中,从地球带出去的植物越来越难适应在其他星系的环境,变得越来越稀少,由此人类中还催生了一个特殊的职业——种植师。
种植师顾名思义就是专门催生、种植植物的,是人类精神力发展的其中一个分支,非常珍贵,毕竟人类的生活离不开植物。
要成为种植师就得有天赋,但种植天赋十万人里都不一定有一个,幸好如今的人类数目巨大,每个星系都有百亿千亿的人口,所以种植师的总数加起来也不算太少。
只不过种植师在总人口的比例太小,那绿色植物自然就很珍贵了,毕竟种植师的能力有限,不可能供应出足够的植物。
容时初拥有种植天赋,但她的天赋不高,每个月只能催生一棵普普通通的萝卜,也只能同时维持五棵萝卜的成长,再多就不行了。
她出身于首都星系的贵族容家,然而容家早在几百年前就开始败落,等到原身出生的那一年,她父亲连贵族的头衔都丢掉了。
当然,这是被人设计的,毕竟贵族头衔是固定的数量,但每年都有很多有权有势的人想谋夺一个贵族的名号,让家族更上一层楼,于是败落了的容家就被人盯上了,毕竟是软柿子,好捏。
容父被设计得丢了祖宗留下来的贵族头衔,悔恨又痛苦,但他无能,没法夺回来,很快就郁郁而终了。
容父是独子,传到他这一代,容家已经没有什么人了,因此他一死,就只剩下原身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原主的母亲觉得容家已经彻底败落,不可能崛起,于是很快就改嫁到其他星系去了,只给原身留了一个育儿机器人。
所以原身是自己一个人长大的,身边除了机器人保姆之外,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幸好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她父亲还给她留下了祖宅和一点钱,才让她成功活到长大。
谢天朗是原身上大学时的学长,长得英俊潇洒,又才华横溢,不知道迷住了多少人,但他却偏偏看上了默默无闻的原主,对她发起了强烈的攻势。
本来就缺爱的原主怎么能逃得出他的攻势?所以很快两人就成了男女朋友。
然而谢天朗追求她并不是真的爱她,只是看她长得漂亮,又没有家世背景,追上之后就算腻味甩了也没有后顾之忧,才选择了她的。
但原主并不知道,她只一心一意地沉浸在恋爱之中,全心全意地为男朋友付出,每个月艰难催生出来的植物也全都送给谢天朗,自己一棵都没有留下来。
天然植物是很珍贵的,可以买上好价钱,就算不卖,也能自己使用,毕竟星际时代的人虽然有了精神力,但精神力需要柔和的植物气息安抚,精神力越高,需要的植物越多,否则精神力会失控,影响身心的健康。
因此可以说,原主是真的很爱谢天朗。
只不过因为原主胆子小,恋爱谈了两年都不肯跟谢天朗有亲密关系,而谢天朗大学毕业之后又进入了一家著名的金融公司,被上司的女儿看上了,所以权衡之下,谢天朗干脆甩了保守古板的原主,跟热情开朗的上司女儿搞到一起了。
刚刚的情景便是原主跑去找谢天朗,哀求他和自己复合。
谢天朗自然不可能同意,原主于是一次次地纠缠,送上自己催生的植物、家里剩下的一些珠宝,最后连自家的祖宅都卖了,要挽回谢天朗。
谢天朗每次都义正言辞地拒绝原主,但原主送上来的礼物他倒是每次都“不小心收下了”、“忘了还给她”……
而等原主连祖宅都卖了,彻底一无所有之后,他就终于“下定了决心”和原主彻底一刀两断,再也不见原主了。
原主沦落到身无分文的地步,被谢天朗派人来毫不留情地驱赶殴打,恋爱脑终于清醒了一点点,但那时候她挽回爱人无望、身边没有亲人朋友,连最后的立身之所都被她卖掉了,已经一无所有,便心如死灰,自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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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52、恋爱脑落魄大小姐(2)
当时初成为原主的那一刻,悲惨的命运自然不会再重演。送走原主的灵魂之后,容时初回到了原主的祖宅。
容家到底是显赫过的,显赫时建造的祖宅就很宏伟壮观,但这几十年因为没钱修缮,再辉煌的建筑都会变得破败不堪,而又因为恢弘过,破败的建筑就一般的建筑更显得阴森可怕。
其实就算没钱修缮,只要有人住着,有兴旺的人气养着,那也不会太破败,但可惜容家只剩下容时初一个人了,想要多找几个人来住都不可能,就只能任它这么破败下去了。
容时初绕着容家祖宅看了一遍,花了半个多小时才看完。祖宅除了建筑群之外,还有外面的几亩空地,都是属于容家私有的财产,只要容时初不卖掉,那谁也不能霸占。
容时初此时很是庆幸自己来得及时,否则要是等原主卖了祖宅再来,那她就无处落脚了。
祖宅外面的空地没有人打理过,一直光秃秃的,非常难看,其实要是有钱的人家,肯定会种上些易活的天然植物;就算没钱的人家,也会买些假的植物来点缀一下院子,省得太难看。
只不过原主没钱又没把心思放在这里,便任由它空荡荡的。
容时初这会儿来了,自然不可能再任由它光秃秃地难看下去,她别的东西或许没有,但植物那可是要多少有多少啊,她伴生空间里什么都不多,就是各种植物多。
不过她不会贸贸然就把那么多植物拿出来,毕竟她现在势单力薄,要是突然多了许多珍稀的植物,岂不是跟三岁小儿闹市抱金一样,等着人来抢?
因此容时初并不急着装点院子。
“姑姑,我现在账户里还有多少钱?”容时初问自己的保姆机器人容姑。
容姑眼睛闪烁一下,然后用带着金属质感的女声回答道“小姐,您账户里还有五百二十一星币。”
容时初顿时惊愕地说道“怎么只剩这么点了?”
“小姐,我今天刚刚续交了电费和水费,交完之后就剩下这么多了。不过下个月的生活费还没有下落,小姐您得想办法挣钱了。”容姑很人性化地建议道,“要不然您把我租给别人照顾孩子吧?”
容时初连忙摇头,说“不用,你好好地待在家里就好,生活费我自己会想办法挣的。”这机器人保姆也太尽职尽责了,居然想把自己租出去挣钱,跟古时候的忠仆都差不了多少了。
不过其实容时初这个机器人保姆已经是很过时的一款了,毕竟是二十多年前发行的,如今的育儿机器人功能更健全,就算容姑想出租自己,应该也没什么人愿意要它,当然了容时初不可能说穿这令人伤心的一点,毕竟容姑是把原主从小照顾大的机器人,在原主心里就跟真正的亲人一样。
“姑姑,把我如今所拥有的全部植物种子都拿出来吧。”容时初说道。
容姑很快把种子都找出来了,容时初看了看,并没有多少,都是些萝卜、白菜之类比较容易种植的植物种子,毕竟就算有等级高的,原主也催生不了,因此买的当然是这些普通的了。
容时初仔细看了看,发现几颗认不出来的种子,问容姑“容姑,这几种是什么植物的种子?”
容姑拿过来用眼睛扫描了一下,得出了结论“是一种叫草莓的种子,不过这几颗种子已经放置二十多年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催生出来。”
这些草莓种子不可能是原主买的,又放了二十多年,容时初一下子就想到了原主的父亲,也许是容父当初遗留下来的种子。
容家人种植师的天赋是遗传的,所以容父也有种植的天赋,只是跟原主一样平庸而已。
容时初拿过几颗草莓种子,看了看,对容姑道“给我找几个装了土的花盆过来,我想试试能不能催生这几颗。”
容姑担心地看了她一眼,说“可是小姐,您这个月已经催生过一棵紫甘蓝了啊,还能再催生其他的吗?”
容时初一噎,果然想起了原主几天前才把那一棵紫甘蓝送给了谢天朗,她顿时后悔之前太容易就放过了谢天朗,没有结结实实地揍他一顿,不过不着急,她总能找到机会的。
“我就试试,要是不成功就算了。”容时初只好这么说道,当然她不可能不成功的,她又不是天赋平平的原主。
容姑见她这么执着,只得去找花盆了。
没过多久,容姑就找来了合适的花盆。容时初把一粒草莓种子放到土里,然后按照原主的记忆使出植物异能,充满生机的灵力渗入种子种,瞬间,草莓种子就破壳而出,长出了小小的芽,芽儿又慢慢长大,变成叶子……
“小姐,您真的催生成功了!”容姑高兴地说道。
容时初放下双手,停止了异能输出,看到生机勃勃长成一棵草莓幼苗的种子,她也开心地说道“放了二十多年的种子居然还没坏,真是厉害。”
容姑想到她这次居然一次性就把种子催生了,顿时担心地上前扫描她的身体,忧心忡忡地说道“小姐您这个月已经催生了两棵植物,精神力都快枯竭了吧?要是头疼了可怎么好?”
“姑姑别担心,我没事,可能是异能升级了。”容时初找了个借口说道,其实如果不是怕太夸张,她能一直把这草莓幼苗催生到长果成熟。
但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就算是在自家忠心耿耿的育儿保姆面前,她也不想露出太多破绽,毕竟现在的机器人的智商跟真人的智商比起来也差不了多少。
容姑扫描了一遍容时初的身体,发现她确实没有不舒服的地方,这才放下心来,然后就是真心地为她高兴了“小姐,这棵草莓你不会再拿去送给谢先生了吧?不如咱们再养养就把它卖了挣钱吧?”
容时初连忙答应道“好好,不会送给谢天朗了,以后也不会送,这棵草莓等结果了就卖掉,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容时初叹了口气,她现在只能这么做了,幸好原主有祖宅,不用付房租,否则就算这盆草莓再值钱,也支撑不了多久。
不过这草莓肯定能卖上个好价钱,毕竟是好吃的水果,属于有价无市的一类植物。
现在人类的食物大多数只有营养剂一种,只有少数有钱有权的富贵之家,才吃得起天然植物中的蔬菜水果,但那也很可能是偶尔吃一顿,不可能顿顿吃到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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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53、恋爱脑落魄大小姐(3)
“我饿了,家里还有什么吃的?”容时初问容姑。
“还有几支一级营养剂,小姐,您不能再喝这些一级的营养剂了,再喝下去您会营养不良的,我们还是存点钱买二级的营养剂吧?”容姑迟疑了一会儿,小心地提议道。
之前原主这个恋爱脑为了省钱买礼物给谢天朗,喝得都是一级的营养剂,只要维持最基本的日常生活所需的营养就满足了,但其实像她这种有种植天赋的人,最好是喝二级、三级的营养剂,这样在保证身体所需的营养的同时,还能在使用种植异能的时候更加容易,能力升级也更快。
原主种植能力一直没长进,营养不良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好,我以后都会买二级的。”容时初看着自己手中那支小巧的营养剂,有些不想喝,这种东西一看就不可能有什么好味道。
“家里还有其他吃的吗?没有蔬菜,那肉呢?”容时初怀着微弱的期待问容姑,肉是动物身上来的,总有不吃草的杂食性动物吧?
谁知道容姑摇了摇头,说“小姐,虽然肉比较便宜,但价格比起营养剂来说还是高了,所以您为了省钱,从来没买过肉回家啊。”
“哦哦。”容时初听了,简直想要长叹一声,原主这个恋爱脑真的没救了。
容时初飞快地把营养剂挤进自己嘴里,果然是意料之中毫无特色的味道,平淡如水,喝了之后除了有饱腹感,便没有其他感觉了。
容时初默默叹了口气,对容姑道“容姑,我想以后自己种些菜来吃,不想再喝营养剂了。”
容姑眼睛闪了闪,问道“可是小姐您的种植能力不足以自己种菜吧?当然,要是您以前没有把催生出来的萝卜白菜等送给谢天朗,那还有可能在咱们的院子里种几棵,但您这不是已经送给别人了吗?”
容时初一扶额头,说来说去都怪原主恋爱脑、谢天朗贪婪无耻。
“我再去把先祖们留下来的种植笔记看一看,说不定能学到点东西,让我能把菜园子成功弄出来。”容时初无奈地说道。
但她这话并不是推脱,而是真的想找容家祖宗的种植笔记找来看看,毕竟容家的第一个祖宗容世亭,在几千年前是惊才绝艳的种植大师,催生过许多高等级的植物,听说曾经种过的一棵巨大的红豆杉所散发出来的安抚之力,能同时抚慰几百个精神力s级的处于暴动状态的士兵。
这样强大的人已经不止是大师了,都算得上是种植宗师了,一直到现在,他在种植这一领域里都是后人高山仰止的存在,无数的种植师都想达到他那样的境界。
也正因为他能力太强,种植出来的植物挽救了许多人,于是就给容家赢得了贵族的头衔。但因为后世的不肖子孙,传承了几千年的贵族头衔愣是弄没了,要是容世亭泉下有知,肯定能气得活过来。
容时初既然已经在这个世界了,自然要学会这个世界的知识,更何况是原主原本就有的种植能力,她必定要全部掌握,并且出于蓝而胜于蓝,那么容世亭留下来的知识笔记就对她很重要了。
幸好原主只顾着和谢天朗谈恋爱,没来得及把这些珍贵的、无数人都想得到的种植笔记卖掉,否则容时初要心疼死了。
说起来原主那辈子把祖宅都卖了,放在宅子里的这些知识笔记自然也随着卖了,买主得到这些,不知道得多激动。
容时初想了一会儿,便来到家主的书房里,容家每一个种植师都会留下自己的种植笔记,留给后世子孙学习,容家几千年来出了不少种植师,虽然天赋不如容世亭,但留下来的肯定是经过自己验证的宝贵知识,因此容时初决定不仅仅是容世亭的笔记,容家其他种植师的笔迹她也要一一看遍。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满满一书房放的都是这些笔记,容时初顿时有些头疼,但幸好她经历了那么多世界,学习能力已经非常强大,所以倒不用学个十几年。
尽管原主的记忆中有基础的种植知识,但容时初还是决定自己学一遍,所以她拿出的就是容家的基础种植知识。
一页页纸飞快地从容时初眼前翻过,她眼睛很久才眨一次,眨了三四次眼睛,一本笔记就被她翻完了。
别误会,她并没有开小差,笔记里的每个字她都看过了,也记了下来,同时还跟原主记忆里的知识以及经验融会贯通,所以等一本书看完,这本书的知识她也已经完全掌握了。
当然,因为是基础知识,她才那么快速掌握,中高级的,她就要花费一些时间了。
翻完了容家留下来的所有基础种植知识之后,容时初便停了下来,恰好容姑也来提醒她该入睡了。
容时初回了卧室,并没有睡觉,而是打开了星网,搜索如何在网上买卖植物。
买卖植物有很多方法,容时初看上了拍卖的方式,因为拍卖能卖到更多的钱,如果只是平平常常把植物挂在网上卖,等着买家点进来看的话,那价钱只在均价徘徊,还要花费更多精力在回答客人的问题上,容时初就不太喜欢了。
她点进待拍卖的植物的页面,发现上面有许许多多千奇百怪的植物,有些容时初能认出来,但有些她就不能了,比如一棵挂着足球大的褐色圆形物体的植物,底下写着的名字是“彩椒”,旁边是简介一种蔬菜,微甜不辣,含有多种人体必需维生素。
彩椒?星际人管这大泥球一样的东西叫彩椒?容时初忍不住要风中凌乱了,这个灰扑扑的圆球跟她印象中那些红彤彤、黄澄澄、青青的漂亮极了的彩椒哪里像了?根本就不像同一个物种好吗!
这完全不是容时初概念里的彩椒,她只能说不愧是跟着人类迁移到了外星的彩椒,都变异成这个模样了,幸好还能吃,只是形象有碍观瞻,要是不处理得完全看不出本来面目的话,那也许吃客就没有胃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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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54、恋爱脑落魄大小姐(4)
容时初又把页面往下拉了拉,发现一棵长得很像玉米的植物,她看向它的名字,果然是玉米,只是这株玉米长得很矮,大概一米高,玉米棒子也只有十公分左右,不管是植株还是棒子,都比容时初印象里的玉米缩小了一半,这又是变异了。
她津津有味地继续往下看,有不少植物跟几万年前几乎一样,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异;但还有不少植物已经变异的得妈都不认识了,跟他们几万年前的老祖宗没有一丝一毫的相像,如果不是还有名字和简介,容时初根本认不出来。
真是长见识了,容时初感慨道,幸好她之前催生的那株草莓幼苗跟几万年前差不多,否则她肯定不信容姑的话。
看完千奇百怪的各种植物后,容时初找到首都星最有信誉的一家拍卖行,填写了网上拍卖植物的申请表,打算等明天把草莓幼苗催生长大,结上几个生机勃勃的草莓,卖相好了再拿去拍卖,到时候肯定能卖上个高价。
忙完了这件大事的容时初洗洗便睡下了。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喝了一管营养剂当早餐,她便兴冲冲地催生草莓去了。
她昨晚上把容家祖先们留下来的基础知识融会贯通之后,使用出来的种植异能瞬间顺畅又绵绵不绝,轻松极了,一点都不如原主记忆中那么艰难,也不想她昨晚那样窒涩不顺,异能如流水般从她指尖流向草莓的根部,草莓幼苗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长大。
没过一会儿便开了好几朵白色的花,花飞快地谢了,小草莓从顶端长出来,一个、两个、三个……
等到其中两个草莓长大、变红,容时初便停止了异能的输出,此时这盆草莓正是长得最旺盛的时候,花繁叶茂,结的果子有生的有熟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生机勃勃,看着就惹人喜爱。
容时初十分满意,她用星脑给这盆草莓从各个角度拍了美照,便兴冲冲地登录拍卖网站,上传草莓的照片。
“小姐!这盆草莓怎么长这么快?您又用异能了吗?精神力有没有枯竭?您可千万不能舍本逐末啊。”容姑看到容时初端回来的那盆草莓,顿时吓得连忙又把她全身扫描了一遍,然后絮絮叨叨地说她胡闹,一点都不顾及自己的精神力……
容时初急忙安抚好她,又跟她说了拍卖草莓的事。
“小姐您自己决定就好,我也觉得拍卖能多卖点钱,我们现在正缺钱呢。”容姑没什么脾气地说道,然后便看着容时初跟拍卖公司的客服商量各种事情,感叹道,“小姐真是长大懂事了,能自己处理这些事情。”
一副老怀甚慰的语气,听得容时初满头黑线,这机器人保姆也太像个真人了,都有人的感情了。
叫了个快递机器人上门,把草莓包装好送到拍卖公司,容时初便闲了下来。
“我到院子里的空地看看,看看种些什么蔬菜比较合适。”容时初边说边往院子里走。
容姑跟在她身后,一路喋喋不休,跟做学术报告似的跟容时初报告院子里的空地一共多少面积、土壤是什么类型、里面有什么营养物质、适合哪些植物种植……
容时初非常惊讶,问道“容姑,你不是个育儿机器人吗?怎么连咱们家院子的土壤分析都有?”
容姑十分人性化地翻了个白眼,说“育儿保姆也需要教导孩子知识的啊,虽然这些土壤分析的知识深了些,但您是种植师世家出身,自己院子的土壤总不能不了解吧?
说起来这些知识其实我应该在您十八岁的时候就告诉您了,但您那时候心思根本没放在种植上,更没想过了解院子这些空地,所以我就没说……
幸好现在您对这里有兴趣了,那我总算能把先生留下来的这些资料交给您了。”
“先生留下来的资料?什么先生?”容时初听到她最后的一句话,疑惑地询问道。
“先生就是您父亲,他临终之前在我的芯片里留下了这些资料。”容姑回答道。
容时初忍不住愣住了,原来原主还是有一个爱着她、期待她出生、长大的亲人的,只是这个亲人去世得太早,才让她孤苦伶仃地长大,最后又因一个渣男而死。
这份容父留在容姑芯片里的资料,在原主那辈子,大概是不会重见天日了。
容时初觉得有些可惜,她对容姑道“这些资料发一份到我星脑里吧。”
“好的,小姐。”容姑立刻答应道。
容时初蹲在空地上,使劲从脑海里扒拉自己对蔬菜的喜好,西蓝花、胡萝卜、莴苣、西红柿、青菜心、黄瓜、南瓜、冬瓜、西瓜……
哦不,西瓜不是蔬菜,容时初咽了咽口水,她现在很想吃西瓜啊,又甜又大的西瓜,切成两半,用勺子挖着吃最畅快了。
“容姑,我想在院子里种西瓜!”她想到就要做到,立刻就想买西瓜种子。
“可是小姐,您要是种了西瓜,那就只能种少量的蔬菜了,否则你顾不过来。”容姑提醒她道。
“少就少吧,大不了我继续喝营养剂嘛!”容时初毫不在意地说道。
“那小姐想种就种吧。”容姑无奈。
容时初立刻打开自己的星脑,在星网上买了西瓜的种子,然而等她付钱的时候,却冒出一句提示“您余额不足,无法付款”,容时初顿时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她这时候才想起容姑昨晚跟她说的,家里只剩下最后的五百二十一星币,而西瓜种子一粒就要一千星币,容时初那点钱只够买半颗……
容时初刚刚升起的种西瓜的热情立刻就被冷酷的现实泼了一盆冷水,没想到有朝一日,她连一粒西瓜种子都买不起,真是虎落平阳,她什么时候缺过钱?
不知道她伴生空间里那些金银珠宝、古董书籍在星际时代还有没有市场?她伴生空间里有许多值钱的植物,但她不能光明正大地拿出来啊,真是守着金山讨饭吃,真是惨。
“小姐,别伤心,等草莓卖掉了就有钱买西瓜种子了。”容姑安慰她。
“我没伤心,就是有点惊讶而已。”容时初心不在焉地回答,脑子里却在飞快地思考,到底她空间里哪种植物适合悄无声息地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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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55、恋爱脑落魄大小姐(5)
拍卖行的李经理打电话给容时初,想请她亲自去拍卖现场,但容时初现在身上没钱,去了也买不到好东西,便拒绝了。
李经理只得遗憾地说“那容小姐您可以在咱们拍卖行的官方网站上观看现场直播,这样的话您不来现场也可以及时了解情况。”
“好,我会看的。”容时初一口答应了,她想多了解了解行情。
“那我就不打扰您了,您以后要是还有植物要拍卖,可以直接联系我,我会全程为您服务,省下那些不必要的环节。”李经理谦卑地说道,他看到容时初那盆生机勃勃的草莓,就知道这位顾客背后肯定有一位出色的种植师,或者她本人就是,因此他想提前和尊贵的种植师搞好关系。
容时初答应了,毕竟这是首都星信誉最好的拍卖行,她以后继续拍卖植物的话肯定还选择它。
晚上八点,容时初准时打开拍卖行的直播间,主持人已经开始介绍第一件拍卖品了,那是一件华丽非常的裙子,上面不知道粘了什么珠宝,亮得能闪瞎人眼。
容时初对裙子没什么兴趣,便把注意力放到了直播间刷屏的发言上。
“哇,是服装设计大师柳映的作品,这裙子好漂亮啊!我想要!”
“别想了,没看见裙摆镶满了广寒星的月钻吗?月钻多贵啊,更何况还镶了这么多,不是普通人能买得起的……”
“闪闪发光啊,是女孩子都希望自己能拥有这样一条裙子吧?”
“八百六十万星币!天啊,还有人喊价……厉害了,柳映果然不愧是咱们星际集才华与美貌于一身的服装设计大师,只有她设计出来的衣服能拍卖出千万的价格了……”
容时初看到这里,顿时羡慕了,千万星币啊,她要是有这么多钱,早就能把自家祖宅到处找种满各种植物了。
月钻裙最终被一个贵族夫人拍卖下了,听说是要送给自己女儿十八岁的成人礼。
之后又接连拍卖了好几件物品,都拍出了很不错的价格,容时初顿时对自己的草莓满怀信心了。
“这是一位尊敬的种植师委托咱们拍卖行拍卖的草莓盆栽,这盆草莓长势旺盛,绿叶斐然,繁花盛开,还长了好几个长势喜人的草莓,其中两个正在成熟,客人拍买回去后立即就可以摘了吃,保证是最新鲜、安抚力最完美的;还有三个没成熟的,但只要回去让自家的种植师每天护理好,就能继续长大、成熟……
如果只是草莓,那大家可能不觉得珍贵,毕竟想要买几个草莓并不太难,但咱们这可不是仅仅有草莓,而是连带着草莓的植株一起卖啊,这意味着客人买回去之后还可以源源不断地得到新鲜的草莓水果,甚至之后的几年都能继续拥有,这个吸引力难道不大吗……”
拍卖师的语言很有煽动里,把那盆草莓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听得观众们恨不得立马拍下。
而直播里的观众们也被这盆新鲜的草莓震住了
“嗷嗷!居然是完整的一株草莓苗,还是结着果子的!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见过草莓苗长什么样的,现在可算是开眼界了。”
“我也是啊,我以前还以为草莓是长在树上的呢!就跟苹果一样,谁知道原来长这样啊,可太小巧可爱啊……”
“好新鲜的草莓啊,我以前买的都是摘下来的一只只,这多漂亮的草莓啊,又大又红,跟红宝石一样,安抚精神力的效果肯定很好吧?”
“楼上的还买过整只的啊?羡慕得我眼泪从嘴角留下来了,我买草莓都是一片片买的……太穷,一只买都不起,别说一整棵了。”
“贫民窟女孩,从来没吃过草莓呢……只能买一片片的菜叶吃……”
“菜叶那么难吃,还不如买水果呢,虽然比蔬菜叶子贵了些些,但味道好,效果又强啊。”
“哎,我就是不想吃菜叶子,就买水果片来吃,虽然量少了点,但好歹能尝尝味道。”
……
直播间的观众们还在讨论整个的水果有多难买,而容时初看着他们的话都愣住了,原主的记忆里虽然有“水果非常珍贵”这个概念,但容时初也没想到居然珍贵到这个地步了,普通人买草莓是买被切开的一片片,还按每片的大小来规定价格……
真是长见识了,容时初默默地同情了一下下这个时代的普通人。
“22号客人出价一千零一十万星币……3号客人出价一千一百万星币……15号客人一千三百万……
3号客人出价两千七百万!还有没有人继续加价?两千七百万!好,还有1号客人出价两千八百万……
两千八百万一次!两千八百万两次!两千八百万三次!成交!恭喜1号客人成功拍下草莓盆栽!”
随着拍卖师的锤子一敲下,容时初的草莓盆栽就成功被买走了,她高兴极了,一下子就从家徒四壁变成千万富翁,看好的西瓜种子、西红柿种子等植物种子都能买了。
没想到这小小的一盆草莓都能卖出这么高的价格,容时初顿时对这个世界的植物价值有了真切的理解,也更确切地知道了种植师的珍贵。
原来以原主这种每个月能种出一棵萝卜或者一棵白菜的能力来看,她的种植天赋其实还算不错了,如果不是恋爱脑,把自己种出来的所有植物都送给了渣男,那她肯定能过得很好,毕竟种植师就没有穷的。
草莓盆栽的拍卖价扣完锐以及给拍卖行的手续费后,还剩两千五百多万,容时初收到钱后,飞快地买下了自己看中的那些种子。
趁着种子还没送到,她又买了一个专门种植的机器人,价格两百万,但很全能,能把除催生、种植之外的所有工作都包了,包括松土、浇水、捉虫、收获之类的劳作。
贵是贵了点,但容时初不想自己一个人种地太累,所以还是咬咬牙买了一个,这样之后她就轻松多了。
种植机器人送到了之后,容时初立刻让它干活了,把院子里空地的土翻一翻,晒晒太阳,毕竟这里的土地几十年没有种植过,重新种植,是需要重新开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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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57、恋爱脑落魄大小姐(7)
“这里是我家,我有什么好怕的?”容时初不悦地说道,然后冷着脸警告他们,“我没有同意你们进入我这里,所以请你们马上离开!”
“离开就离开,只是我能不能问问,你院子里这些仿生植物幼苗是在哪里买的啊?看起来质量非常好,我想让家里人改为买你家的这种,似乎还能闻到植物清新的味道呢。”蓝发男孩又厚着脸皮笑嘻嘻地问容时初。
仿生植物幼苗?容时初眼神闪了闪,看见自己院子里的真植物幼苗,顿时明白他这话是什么意思,原来以为她这些都是假植物幼苗呢。
“这是别人送给我的,我也不知道他从哪里买,你上网多找找说不定就找到了。”容时初一边说,一边示意他们离开。
“这位小姐姐,你家里就你一个人吗?”另一个高瘦的男孩子突然问容时初。
容时初顿时便警惕起来“不是,我当然有家人。”
“那肯定混得不怎么好吧?有钱的话怎么不修修房子?弄得我们都以为是鬼屋。”那个抬着下巴看人的女生不屑地说道,看到容时初漂亮的脸蛋,眼中的不屑就变成了嫉妒。
“我混得好不好关你什么事?劝你还是赶快点离开我这里!”容时初面无表情地说道。
“哼!有什么了不起的?都不知道落魄成什么样子了,让我来我还嫌弃呢。”高傲的女生撇撇嘴。
蓝发少年看见了容时初变得冰冷的眼神,连忙拉住自己的同伴,边往外离开边道歉“对不起,我们现在就离开。”
容时初见几人走得远了,脸色才好看了一点。
不过她并没有彻底放心,因为这次虽然是虚惊一场,几个误闯入的少男少女并没有认出容时初种的真植物,他们只以为是仿生的,毕竟普通人不可能同时种植这么多生机旺盛的植物,能种这么多的基本上都是种植大师了,而能成为种植大师的人不可能住在这样破败的房子里,所以他们才没起疑。
但这件事给了容时初一个警示,自家有可能被擅自闯入一次,那么就有第二次、第三次,这对于她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反而意味着许多麻烦。
因此她决定要在自家祖宅周围建好围墙防护,防止再有人误闯她家,毕竟不可能每次都那么幸运,遇到年纪小、见识少的学生,认不出这满院子植物的真假。
如果有眼尖的人闯入,发现了这里有那么多珍贵植物,能没有贪婪之心,能不想着把这些植物据为己有吗?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容时初决定防范于未然。
她上网查询该怎么圈住自己的私人地盘,不许外人擅入。
有人的建议是建造围墙或者栏杆,而有的人则建议装监控以及警示器,有外人进入就警示主人……
而令容时初最惊奇、最感兴趣的是一种叫“防护罩”的东西,据说防护罩发明出来的最初目的是为了隔绝外面有害的空气进入家里,但后来渐渐发展为拥有隔绝有害空气与保护私人地方、不让外人窥探的功能,于是许多注重的人家就会特意买回来。
而且这玩意儿还用于其他需要保护以及防止泄密的场所,比如种植场、研究院、私人公司等地方。
容时初越看眼睛越亮,防护罩这种东西可真是太适合她家了!
于是她立马就决定买防护罩了,兴冲冲地去购物网站搜防护罩,然而等搜出来一看,容时初兴奋的心情立刻就消失了。
无他,只是因为她看到了防护罩的图片下的价格,全都是六位数以上的,好多个零,面积越大价格越高,十平米的面积就需要一百万星币,一百平米面积需要一千多万,当然质量也影响价格。
容时初想起自家祖宅连着外面刚种了植物的地盘,据容姑的交给她的那份资料的记录,有一万三千多平米……
而一平米面积的防护罩至少要十万星币,一万三千多平米就是一亿三千多万星币,容时初计算出这个价格的时候,险些眼睛都要瞪出来了,得,就算她是挣钱很容易的种植师,想要挣够买防护罩的钱也得很努力啊。
不过这个数目虽然大,但努努力还是能达到的,就是没有防护罩的这段时间得多注意一些。
容时初瞬间觉得时间又紧迫起来,赶紧让种植机器人给小苗苗们浇水,这可是她挣钱买防护罩的希望啊。
“容姑,帮我做饭吧!”容时初拎着刚催生长大的一棵西蓝花回来,对容姑说道,“我还买了一块鸡胸肉,足足有三斤重的,容姑你给我做西蓝花炒鸡胸肉吧。唉,现在条件艰苦,只能吃一个菜了。”
容姑接过她手里的菜,笑眯眯地说“好,我这还是第一次给小姐您做菜呢,不过我保证能做得跟我芯片里保存的容家菜谱里的菜一样好。”
“那就好,我非常期待。”容时初眼睛亮晶晶地说道,她这几天除了偷偷吃自己伴生空间里的食物,便是吃这个世界的营养剂,好久没光明正大地吃热饭菜了。
没过多久,容姑就做好了西蓝花炒鸡胸肉,香喷喷地端上来“小姐您吃吧!只是不能配着先祖的菜谱里说的大米饭一起吃了,不过这样吃也应该味道很好。”
容时初一听它的话,仿佛晴天霹雳!对啊,她光是记得种菜种水果,却不记得种主粮,现在菜都做好了,却没有米饭吃,她茫然地看着眼前热腾腾的西蓝花炒鸡胸肉,又看看容姑。
容姑以为她想吃米饭,便说“小姐您要是想吃的话,得先等明天我把米买回来了才行。”
“那你明天记得买啊。”容时初叮嘱它,然后便吃起了没有米饭配的菜,西蓝花甜脆爽口,鸡胸肉细腻爽滑,味道都非常好,容姑即使是第一次做菜都能准确地做出这样的好味道,容家虽然落魄了,但果然还是有些底蕴在的……容时初吃得一脸满足。
“小姐,您看您想吃那种米?”容姑调出星际购物网站的页面投影在墙壁上,找出十几种大米,问容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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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58、恋爱脑落魄大小姐(8)
容时初第一眼注意到的是大米的价格,这一看便心中一喜,一千多星币?!
按照如今农作物的价格,大米居然会这么便宜?
她立刻睁大了眼睛仔细看,便看到原来是十克大米一千星币,她瞳孔猛缩,大米居然是按一克一克的重量来卖的吗?等她想起网友们说的水果是一片一片卖的,便顿悟了。
“容姑,主粮都这么贵吗?”容时初叹着气说道,“我一顿饭得吃一百多克米,就是一万多星币啊,真的吃不起……我还得省钱买防护罩呢。”
她空间里也有一些大米之类的主粮,但关键是不同世界的大米长得也不一样啊,如果没有容姑和种植机器人,她倒是能拿出来吃,可惜有它们在,容时初只得乖乖地吃买来的大米了,毕竟她不知道这个世界会不会有人突发奇想侵入两个机器人的芯片,知道她的秘密,虽然这个可能很小,但容时初不想冒险。
“那不如小姐您先买几百克尝尝,以后自己种主粮?”容姑看见小主子焉巴巴的模样,便提议道。
“也只能是这样了。”容时初选了一种大米,买了一斤,花了十多万,她付钱的时候心疼极了。
买完了米,她不知道该种什么主粮,大米、小麦、玉米她都很喜欢,可是全都要种的话,那就太费时间精力了,即使她杂活有种植机器人帮忙,但幼苗可是得她一棵一棵地种啊,想想一亩地需要种的水稻或者小麦的数量,她就眼前一黑,那么多,她得种到什么时候?
更何况就算她真的咬着牙种了,可买种子的钱也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啊,大米十克都要一千多星币,那种子更珍贵,肯定更贵,买种子的钱都够呛。
容时初顿时打消了自己种植水稻或者小麦的想法,要不然她多吃点西餐?
满心失落的容时初捂着眼睛摊在沙发上,想着她空间里到底有什么植物是适合拿出来种,作为自己的主粮的。
她脑子转得飞快,意识在自己的伴生空间里细细地扫描……
等她看到一棵长得十分高大、树冠像一把遮天蔽日的巨伞的大树,立马眼睛一亮这不是面包树吗?她记得第一次知道这种树的时候非常惊奇,还特意去它的原产地看过,尝过了它结出来的面包果的味道后,觉得很喜欢,于是专门移植了好几棵到自己的空间里。
没想到居然长得这么大了啊,一个个椭圆形大如篮球的面包果翠绿可人地挂在树上,又多又大。
容时初心中的惊喜如同火山爆发,这不正是自己此时梦寐以求的主粮吗?她现在非常感谢当初有收集癖的,移植面包树到空间里的自己,瞧,这不就派上用场了吗?
虽然这个星际世界暂时没有类似于面包树的植物,她突然种出这样的植物来会惹人生疑,但她可以说是从自己的先祖容世亭的遗物里找到的种子,突发奇想种种,没想到居然真的种出来了!
至于容世亭离世都几千年了,这种子也几千年了,到底怎么还能种活的?容时初就只能说是这种子生命力太顽强了,也许这就是它的奇特之处吧。
反正不管怎么样,把事情往老祖宗头上推就是了,谁让曾经的容世亭多么惊才绝艳,他有一两种神奇的种子遗传下来也是可能的啊,至于他当初为什么没种出来?那也许是他把这种子忘了,又或者来不及种。
总之,死人是不会开口的,容时初也不怕自己的谎言被戳破。
她于是立刻拿了几粒面包树的种子,兴冲冲地找到容姑,兴奋地说道“容姑,你看,这是我从老祖宗的遗物里找到的几粒种子,不知道这是什么植物的种子?”
容姑过来扫描了一下,疑惑地摇了摇头,说“我的知识库里居然没有这种种子的资料,难道我的知识库太小了?”
容时初连忙安慰她“不不,你的知识一向很齐全,可能这种子太少见了吧,不过不管是什么种子,我试着种种,要是种出来了自然会知道;要是种不出来,那不知道它的种类也罢。”
说着她雀跃地往门外去了,面包树喜阳,耐热、耐湿又耐旱,很好种。
容时初把种子埋在了适合的空地里,立刻就开始用植物异能催生,当然,她只打算种一棵面包树,所以其他几粒种子她并没有催生,只催生了最强壮的那一粒。
漂亮的绿芽儿很快就从泥土里冒出头来,然后嫩嫩的芽儿长高、开枝、散叶……没过过久,就成了一棵生机勃勃的幼苗,直到它长了一尺高的时候,容时初才停下来。
她趴在地面,看着这棵喜人的幼苗,心中满怀期待,她很快就能吃到面包果了。
面包果淀粉含量非常高,用火烤过之后,果肉的味道就跟真的面包一样,松软可口,清甜里带着微酸。
出了烘烤,果实还能用来煮或者炸,吃起来跟土豆的味道差不多,总之,面包果是一种实惠好吃的主粮,而且产量也很高,一棵中等的面包树一年能长三百多颗面包果,足够容时初自己一个人吃了。
面包果简直就是为这个世界的容时初量身定做的主粮啊,容时初再一次感谢当初未雨绸缪的自己。
此后,容时初除了把必要的精力放在各种蔬菜水果上之外,剩余的精力就全都用在了面包树上,于是短短的一个星期里,面包树就长到了七八米高,再过一个星期,就能结果了。
容时初晚上更加用功了,容家先祖留下的那些笔记都快被她翻烂了,如同一张不断吸水的海绵一样吸收着先祖的各种经验和知识。
幸好她够聪明,又有足够的植物让她进行实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融会贯通之后,她的种植水平就以一种飞快的速度进步着,院子里的植物便也随之快速生长起来。
看着绿油油的菜地,容时初决定留下自己吃的外,其他的就拿去卖了。
这回可不能拿去拍卖行拍卖了,她势单力薄,不能让人知道她能种出这么多植物,因此她决定自己在网上开个卖植物的店铺,匿名卖,先低调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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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59、恋爱脑落魄大小姐(9)
开网店之前,容时初需要先去种植师行业协会办个等级证,只有经过了行业协会认证过的种植师,才能开卖植物的网店,毕竟要注明你卖的植物是几级的种植师种植出来的,等级越高的种植师种出来的植物,自然价格越高。
原主在大学的时候去办过证,但她只是二级种植师,一级种植师是刚入门的种植学徒,二级种植师能完整独立地种出一种安抚能量一级的植物,以此类推。
容时初自认为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之后,等级肯定升上去了,就去换个高级种植师的证。
她从车库里开出自己那辆祖传的飞车,飞车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款式了,没错,是容父留下来的。
这款过时的飞车质量还不错,虽然因为许久没有送去保养,外表已经灰暗破败了,但这并不有碍使用。
容时初找到离自家最近的种植师行业协会办事处的地址,设置为最终目的地,便让飞车自动驾驶了。
她这是甩了谢天朗之后第一次出门,整天不是对着泥土和植物,就是拿着容家祖先留下来的笔记学习,容时初这次出门,都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了。
飞车在空中航道里行驶,容时初新奇地看着四周来来往往的各式飞车,忍不住羡慕了一下下,瞧瞧别人的那充满科幻感的飞车,华丽又炫目,这才是星际世界的交通工具嘛,不像她自己这辆,又老又旧。
“哟!这年头还有这样的飞车呢?”一个嚣张的声音从容时初耳边传来,容时初一看,是行驶在自己旁边航道上的飞车司机,他正调整成跟容时初的飞车相同的速度,两辆飞车便并肩而行了。
“嘻嘻,这样的飞车,我太爷爷倒是有一辆,堆在自家车库里生灰呢!没想到居然能在这里看到一辆……”副驾上坐着的另一个男人阴阳怪气地说道,“哎,我说这位小姐,这飞车你开起来那些零件不会叮叮当当地往下掉吧?要是砸到人那就不好了。”
“哈哈,徐云你胡说什么呢?会掉零件的飞车根本就没法上航道好不好?你说话也太损了!”后座上的一个漂亮的女人一边说着,一边盯着容时初线条优美的侧脸。
容时初朝这几个无聊的人翻了个白眼“我开什么飞车关你们什么事?我这车是复古风,你们这种肤浅的人知道什么,只知道买最贵、最新潮的飞车来炫耀,却不知道那些有品位的人一看你们这花里花哨的飞车,只会觉得你们毫无自己的个性与品味,只会一味随大流,庸俗而不自知,背地里不知道别人怎么嘲笑你们呢。”
也许是容时初说话的态度太自然了,这几个男女居然真的被她的话唬住了,顿时面面相觑起来。
这几人坐的飞车正好是目前飞车公司最新款最昂贵的一款,外表装饰得花里胡哨,能闪瞎人眼,容时初的话正好说中了车子主人周少的心思。
周少和他这几个狐朋狗友家里都是新兴的富豪家族,富起来只是这几十年时间,还没来得及积累自家的底蕴,偏偏又急着要融入上流社会,为了不让上流社会的人看轻自己以及展示自家的财力,他们便买什么东西都只挑贵的、外表奢华的,于是不论衣物首饰还是豪宅豪车,他们都挑一眼就能看出来烧了许多钱的。
“你说的是真的?你这车真的是复古款?”周少半信半疑地看了看容时初灰扑扑的飞车,他早就知道那些贵族少爷小姐们常常在背后嘲笑他们果然是暴发户,没有品位,所以容时初的话一下子就说中了他的心病。
容时初脸不改色,非常从容地点头“那当然!我这辆车带着历史的厚重感,你瞧瞧我这车的外表,斑驳的灰色表面上的星星点点,那不是瑕疵,是岁月留下来的痕迹,见证了时光,是带着故事的,有故事的车子,才是最值得收藏的。”
容时初这番话听得几个土豪少爷小姐一愣一愣的,愣是看不出她到底是认真的,还是胡说八道的。
徐少爷看了看容时初那灰不溜秋的飞车,有些茫然地说道“你没说这话之前,我只觉得你这车破败老旧,是上世纪的老古董,应该报废了;但你说了那番话之后,我突然就觉得你这辆飞车真的似乎带着莫名的韵味,像是什么低调的奢华?”
容时初听了,急忙一掐自己的手指,忍住不让自己笑出声来,好不容易忍住了笑意,她立马点头肯定他“没错,你已经有点开窍了,有品位的人喜欢什么样的物品?一是带着故事的,二是低调的奢华,要在不经意间显露出与众不同……知道了这两点,那你就离高雅的品味不远了。”
“那你说的故事感之类的到底是什么意思啊?”周少摸不着头脑地问道,他现在真的被容时初说服了,认真地请教起来。
“所谓的故事感呢,其实也有两种,一种是品牌自带的,比如贵族餐厅一种叫小笼包的天然食物,传说是上古时期的一个皇帝潜龙,微服私访时候最喜欢吃的,这个故事流传到现在,就成了小笼包独特的记忆点了,即使吃不起小笼包的人,都因为这个故事记住了这种天然食物。”容时初翻了翻原主的记忆,说得像模像样道。
周少几个听了,恍然大悟地说道“原来这就是故事感啊?我懂了!那另一种是什么?”徐少和那位小姐也目不转睛地盯着容时初,等她的回答。
容时初清了清嗓子,说“另一种就是自己编出来的,比如像咱们首都星那个最出名的服装设计师,柳映老师,你们知道吧?她每次设计出来的衣服,都要讲一个故事,什么裙子的月钻是远古时代神话传说中月神的眼泪,寄托着月神对爱人的思念,这个传说不知道让多少女人流泪……”容时初面不改色地说道,幸好她上次看拍卖会的时候多了解了一下柳映,这会儿才有素材来举例。
“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柳映上次的那条月钻裙那么贵,我都买不到,被别人抢走了……”李小姐惊叹道,顿时对容时初更敬佩了,“还是你厉害,居然看出了柳映编造这个故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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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60、恋爱脑落魄大小姐(10)
容时初没想到这几个少爷小姐这么傻白甜,自己说什么他们就信什么,这都让她有些些内疚这么骗他们了。
“那……这、这位小姐,你的意思是说,我们最好买东西就买故事讲得好的,或者买回来之后自己编个故事吗?”周少爷虚心地跟容时初讨教。
容时初立时把脑子里那点微不足道的内疚感丢掉,十分肯定地说:“对,就是这样。对了,我姓容。”
“容小姐,对不起,刚刚是我们冒犯了,我跟你道歉。”徐少爷不好意思地说道,刚刚日天日地的纨绔少爷瞬间变成了乖巧小弟,“那现在如果我要换一辆飞车,你觉得买哪个品牌的哪个款式好呢?”
“为什么要挑款式?直接按自己的意思定制不就好了?”容时初虽然现在很穷,但她曾经经历过的其他世界可不穷啊,论奢侈享受,她最会了。
只不过她没想到这会儿自己没法装逼,却糊里糊涂就要开始教别人装了。
“你们别光学会了衣服鞋子私人定制,车子也可以啊。”容时初循循善诱,“你们看上流社会那些贵族们不就什么都讲究个私人订制吗?你们要学他们就学全面一点,别学只学些表皮,那只会画虎不成反类犬。”
周少他们用闪闪发光的、看着人生导师的眼神看容时初,容时初顿时心中生出一股豪气,决定一定要教他们学会装逼的最高境界!
“你们要是不知道该怎么定制,那就从历史书里找!衣食住行,那方面不是从历史里发展过来的?历史里既自带古韵意味,又自带故事,最适合你们了。你们不懂,那就干脆只专注复古这一方面,这肯定能令人耳目一新,又高大上。”容时初忽悠道。
徐少脸红地说:“可是、可是我们历史学得不好啊……万一知道个皮毛,不是更惹人嘲笑?”
容时初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瞄了他一眼,叹了口气,说:“你们不是有钱吗?那就找一个专门研究这方面历史的专家来,给你们当顾问不就行了?不懂的就问他!”
几个人顿时又懂了,容时初接下来又从各方面给他们支招,听得他们恨不得录下来当个人品味圣经听。
不过没过过久,容时初的目的地就到了,她摆摆手对几个小弟说道:“好了,我到地方了,再见!”
“哎,先别急啊,要不咱们留个联系方式吧?以后我们要是有什么不懂的,想要请教你,当然,我们会付咨询费的……”周少活学活用,举一反三说道。
“对对,我们这是不打不相识,很有缘分,就交个朋友呗!”徐少也连连劝道。
“不必了,萍水相逢,如果以后有缘分,我们自然会再见面。”容时初说了一句满是神棍意味的话,便忙不迭地跑了。
她才不会留下联系方式呢,否则等他们以后会意过来被自己忽悠瘸了,顺着联系方式找自己算账怎么办?她才没那么蠢。
容时初留下几个意犹未尽的少爷小姐,飞快地溜了,希望他们与自己后会无期吧。
容时初知道自己是一派胡言,但周少他们却把她的话当成了金科律例,果真回去之后就按照她的忽悠,找了专门研究历史车辆的历史学家来当顾问,又找了个飞车制造公司定制了自己的个人飞车。
飞车制造好之后,果然因为独一无二的设计,以及自带历史故事感的时光滤镜,让周少他们在那些看不起他们的上流贵族们大出了一回风头,甚至之后还有几个贵族询问能不能按照他们的飞车的模样来仿造几辆……
就这样歪打正着,周少他们顺利融入了上流社会的子弟这种,容时初就成了他们非常感激的人。
容时初可不知道以后的事,她此时站在宏伟华丽的种植师行业协会的大楼前,感叹种植师协会果然财大气粗,独占一栋富丽堂皇的大厦,让人望而生畏。
当然,这也体现了种植师贵重的身份。
容时初是来检测自己的种植能力等级,顺便办个证明,便在大厅的自助种植师等级检测机器上填写了资料,申请检测。
没过多久,容时初手腕上的星脑就收到了测试资格证明以及测试时间、地点的通知。
也许是来检测种植能力等级的人太多了,容时初的测试时间在两天后,也就是说,她今天没办法测试。
不过既然来了这里,容时初便不打算立刻离开了,毕竟是种植师行业协会,这里有许多有关种植师这一行业的资料。
除了一些浅显的种植知识之外,容时初甚至还在大厅看到各种种植任务的悬赏,比如某某公爵夫人想要一株花开得很多的凤仙花,她想要用凤仙花的花瓣来染她那很宝贝的指甲;还有某某小姐心爱的宠物猫最近很没有精神,连玩具都不玩了,所以她想要一盆猫薄荷来取悦猫主子;更有某某财阀大亨从纪录片里知道古时有一种用天然烟草做成的烟,听说很过瘾,他想请人种植一些烟草,尝尝天然植物做成的真烟……
容时初看得津津有味,这些悬赏任务真是五花八门,有些是可以做到的,比如某公爵夫人的指甲花和某小姐的猫薄荷;但有些就像是开玩笑一样,没法做到,比如某财阀大亨想要的烟草,因为古时候的烟草做的卷烟容易致癌,于是烟草慢慢就消失在历史里了,星际时代的人想要抽烟,抽的都是无害的烟,既能享受到精神上的刺激,又不会伤害身体,不过那也失去了抽天然烟草的乐趣。
某财阀大亨想要的烟草都灭绝了,因此这个任务在这里挂了好十几年都没有人能完成。
不过,容时初要是想接这个悬赏任务的话,倒是能完成,因为她的伴生空间里就有烟草。但她不打算冒这个险,因此只能肉疼地看着那个数额巨大的悬赏金额,自我安慰:虽然自己不能得到这些钱,但也没有别人能得到啊。
于是她心里果然好受了些。
她对这里的悬赏任务也很有兴趣,便请教了工作人员,在种植师行业协会网站上注册了一下,打算以后偶尔接个任务来赚钱。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61、恋爱脑落魄大小姐(11)
容时初两天之后顺利测了种植能力等级,成了高级种植师,能光明正大地开网店卖自己种的植物了。
她在任务大厅里看到屏幕上依旧有各种千奇百怪的种植要求,其实这跟私人订制也差不多了,只不过别人的衣服鞋袜是私人订制,而这里的植物是私人订制而已。
容时初看了一会儿便打算离开了,忽然门口传来一阵不小的动静,似乎还有女生惊喜尖叫的声音。
“是柯先生啊!”
柯先生是谁?容时初好奇地往那儿一看,便看见一个足足有一米九高的男人在一群人的簇拥下走了进来。
容时初一看清他的容貌,就被惊艳了,这个男人身高腿长,穿着一身黑色的西服,剪裁合身的衣服包裹着他宽肩细腰的倒三角身材,仿佛一个行走的荷尔蒙制造器。
他的脸更令人惊叹,像是上帝精心打造过的,眉眼深邃,鼻梁高挺,殷红的薄唇更是色气满满,他头发半长,在脑后扎着一个小楸,后脑勺是完美的圆弧形……
这个男人身上简直没有一处是不完美的,怪不得大厅里的人一看见他进来,眼神就全都粘到他身上去了,即使是男人,也会看愣了眼,更别提女人了。
“他是明星吗?”容时初转身低低地问一脸羞红地看着那个男人的女工作人员。
女工作人员一时之间没有从男人的魅力中清醒过来,知道容时初戳了戳她的胳膊,才心不在焉地问“你、你刚才问我什么?”
容时初无奈地说“我在问你那个男人是不是明星。”
“才不是!柯先生那么聪明的一个人,去当明星不是太可惜了吗?”女工作人员瞬间摇头否认道,“他就该用他那颗聪明的脑袋为人类造福。”
容时初有些意外“原来他是科学家?美貌与才智双全,上帝在造他的时候肯定偏心了吧?”
“对对!我也觉得!柯先生就是真正的上帝的宠儿,大学时就发明了植物营养补充剂,帮了种植师不少的忙,这些年来还一直改进;另外他还在研究如何从植物中提取安抚精神力的物质,想要发明出能替代植物这种安抚物质的替代物来,这样大家也就不必眼巴巴地去买珍稀昂贵的植物了,底层人士也能控制住精神力……”女工作人员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大通柯先生的事。
容时初却敏锐地觉察到了这位柯先生的胆大包天“那他这样肯定得罪了许多种植师以及其他既得利益者吧?”想发明取代植物的替代物,那肯定会损害种植师以及其他以植物形成的利益链。
女工作人员怔了怔,然后不屑地说“得罪了又怎样?柯先生父亲是财政大部长,母亲是高级种植师,大哥是营养剂公司的董事长,姐姐是少将……他就算得罪完了种植师,也没人敢动他。”
容时初目瞪口呆地听着女工作人员的话,惊讶地说“这位柯先生真是大有来头啊。”
“那是当然!既然才华美貌,又家世不凡……他就是全星际少女的梦中情人!”女工作人员一脸梦幻地说道。
柯先生很快带着一群人进入了电梯往上面去了,大厅里的人顿时发出失望的叹息声。
“唉,柯先生又去找咱们协会会长了。”女工作人员像垂头丧气地说道。
容时初一边在自己的星脑上搜索“柯先生”,一边问她“这位先生经常来协会吗?”
“是啊,他每个月都会来两次,是来取会长给他准备的各种植物的。”女工作人员说道,这已经是公开的消息了,她也不算是泄露柯先生的私人行程,“你看看门外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全都是来这里守株待兔,等着柯先生来的时候看上一眼的。”
容时初看向门外,果然那些站着好些年纪才十多岁的女孩们,她们还在兴奋地叽叽喳喳地跟同伴谈论刚刚的柯先生有多帅多酷,一边说一边捂着脸尖叫。
“这是不是太夸张了?都跟追星一样了。”容时初震惊道。
“就是追星啊,只不过我们不追娱乐圈的明星,就追科研圈的柯先生而已。”女工作人员红着脸自豪地说道,“柯先生长得这么帅又高智商,谁不喜欢啊!”
哦,看来这位女士也是柯先生的迷妹。
容时初的星脑已经搜出了“柯先生”的资料,柯先生只是大家给他的尊称,其实他真名叫柯听帆,十几岁就发明了一些小东西,大学之后名声渐起,致力于精神力的安抚和重建的研究,研究植物安抚物质的替代物就是其中一项。
据说他的精神力很高,再加上高智商,做起研究来比别人厉害多了,怪不得他只是个不常抛头露面的研究员也这么受追捧。
容时初只是抱着八卦的心思了解了一下柯听帆的事情,她倒不是对他不感兴趣,只是现在她还没挣够钱买防护罩,自身安全都无法保障,所以对于男色的心就淡了。
事情的轻重缓急她很清楚。
有了高级种植师的证明之后,容时初的网店很快就开始上架产品了,蔬菜是其中最多的一类,西红柿、南瓜则比较少,而水果就更少了。
除了这些能吃的,容时初还上架了一些不能吃的植物,比如薄荷、青草、含羞草之类的装饰性花草。
容时初的网店是新开的,没有名气,不过幸好植物是供不应求的商品,因此根本不用打广告、刷人气,就开张了。
“你好,你这店里的西瓜真的能整个买吗?”一个网名为“一叶障目”的人问道。
容时初想起传说中一片片卖的草莓,有些疑惑地问“怎么?你想买一片片的?”
一叶障目“不不,我想买整个的,我这是看到你居然没切成一片片,就好奇问问。”
其实容时初是忘了,毕竟她以前买水果从来不按一片片买的,自然这会儿没改过来。
容时初委婉地提醒一叶障目“整个买会比较贵,你可以买半个或者十分之一个。”
“不,我买两个!我家什么时候都不差钱!”一叶障目十分豪气地回道。
容时初顿时慕了,她也想这么豪气地说出这句话,可惜目前只能想想。
一叶障目果然不缺钱,容时初店里唯二的两个西瓜都被他买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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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62、恋爱脑落魄大小姐(12)
一叶障目叶睦是首都星首富叶家的幼子,才十八岁,是个吃货,最爱在星网上买各种新奇的吃食,当然,他最爱的还是天然食品,天然食品中他又最爱各种水果。
可惜即使他家有钱,水果也不是想吃就能吃到的,毕竟有钱有势的人很多,他们家的亲属中又没有种植师,只能在供不应求的市场中跟人抢了。
“爸妈,我在网上买了两个西瓜!”叶睦激动地抱着两个篮球大的西瓜,气喘吁吁地跑进来,兴奋地说道。
房里瞬间跑出几个人来,叶父叶母以及叶大哥叶大姐一听到有好吃的,不管手头上正在做着什么,都扔了就跑出来。
“真的是两个啊,小弟你是好样的,居然能买到整个的!”叶父伸手抱过叶睦怀里的一个西瓜,笑得见牙不见眼地说道。
“瑶儿,快去拿刀出来切瓜。”叶母也高兴地吩咐女儿。
叶瑶立马飞快地跑去厨房找刀了,连家中有随时听候吩咐的机器人仆人都忘了。
没过一会儿,叶瑶就拿了刀出来,一家之主叶父拿着刀兴奋地在西瓜上比划着,叶母见他迟迟不动手,忍不住说道“你还不动手要等到什么时候?”
“我这是在计算怎么切才不浪费,你别打扰我!”叶父一本正经地说道。
“怎么切不都是一刀切吗?还能怎么浪费?”叶睦不解地问。
“你懂什么?万一没切好,西瓜汁流得多了那就不是浪费了吗?”叶父振振有词。
一家人瞬间闭嘴了,想起甜甜的西瓜汁,顿时纷纷咽起了口水。
叶父终于经过“精密”的计算,把西瓜平均切成了六份。
其他几人……
虽然看不出这种切法需不需要精密计算,但切了之后他们就顾不上这个了,每个人都飞快地挑了一份,迫不及待地吃起来。
叶睦咬了一口,清甜多汁的瓜嚢瞬间充满他的口腔,他满足地眯了眯眼,感叹道“大口大口地吃西瓜,真是过瘾啊……”
其他人都埋头努力啃瓜,听到他这话,都忍不住纷纷点头。
叶大哥感受着自己精神海里久违了的舒适,忍不住怔了怔,他的精神力等级一出生很不错,只是后来精神力越来越高,就开始隐隐暴动了。
平时一家人都在找各种植物来帮他安抚精神力,他现在一日三餐都吃的是天然植物菜肴,就连卧室里都摆满了各种花草,才勉强压制住他精神海里的风暴。
但现在,他只是吃了几口西瓜,精神力就像是久旱逢甘霖,瞬间就从隐隐作痛变成了仿佛漂浮在云中的舒适,令他心神一清。
“小弟,你这西瓜是在哪个网店买的?我的精神力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平静过了,我现在感觉很好。”叶大哥有些激动地说道。
“真的吗?这个西瓜的安抚力居然这么强?”叶母连西瓜也顾不上吃了,急忙问道,她可是最清楚大儿子精神力暴动到底有多严重的人。
“是真的,我的精神力就像回到了还没成年的时候,听话又顺遂。”叶大哥点头肯定道。
叶父眼睛一红,一挥手,对叶睦道“剩下这个西瓜咱们就不吃了,留着给你大哥吃。”
叶睦虽然对此有些不高兴,但他大哥到底很宠很疼他,他不想大哥被失控的精神力折磨,便答应了。
“儿子,快看看你买这两个西瓜的网店上还有什么,我们全都买回来!”叶母财大气粗地说道。
“对对,那个网店的西瓜安抚力对你大哥这么有效,说不定其他植物也一样。小子,快把网店地址给我们,我们一起来抢。”叶父也反应过来了。
叶睦也知道这事对大哥的重要性,因此很快把网店地址分享给了家人。
容时初于是很快就发现了自己网店上的产品没多久就被人抢完了,然后她交货给快递机器人的时候,发现抢购自己这些植物的人都是同一个地址。
容时初震惊地查了查,发现这些收获地址跟那个一叶障目的地址一模一样,心中酸了,原来一叶障目说的他家不缺钱是真的,怪不得能把她的植物都包揽了。
不过酸归酸,她这些植物这么快就能买完她还是很高兴的,于是高兴之下,就给一叶障目另外赠送了一株含羞草。
容时初此时的存款已经有三千多万星币,然而这只是她想要买的防护罩价格的零头……
不过她好事很高兴,因为她的面包树终于结果了,翠绿椭圆的面包果一个个像绿色的灯笼一样挂在树上,很是喜人。
容时初天天不遗余力地给面包树输送植物异能,就想果子们快快长大成熟。
然而在面包树成熟之前,她先遭遇到了一件很不爽的事。
那天她正在菜园里收菜,忽然听到一阵微不可闻的声响,然后她还闻到了若隐若现的血腥味。
她顿时就寒毛直竖了,浑身都紧绷起来,这附近来了不速之客,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意味着危险因素。
容时初立刻回家拿出买来防身的激光剑,悄无声息地往发出动静的地方走去,边走边警觉地查探。
血腥味越来越浓,除了那个流血的不知名生物,容时初并没有发现其他动静,这表明没有其他人,她的紧张感稍微减轻了些。
她刚把激光剑对准地上的物体,便发现那两块石头之间蜷缩着的是一个捂着腹部的男人,还是一个她认识的、有过一面之缘的男人——柯听帆。
柯听帆本来也是非常警惕的,对上激光剑还想反抗,但一看见容时初是个年轻的女人,并不是那些来追杀他的人,便松了口气,用他那双深邃迷人的双眼看着容时初,犹如大提琴般好听的声音说道“有人在追杀我,我需要你的帮忙。”
容时初脑海里顿时出现了各种霸道总裁的甜虐文,霸道总裁虎落平阳被人追杀,受伤之后遇到善良的女主,女主把他捡了回去悉心照顾,霸总因此对她日久生情,之后便是强取豪夺、你追我赶、阴差阳错的甜文虐文走向。
容时初浑身的鸡皮疙瘩瞬间起立,她连忙甩掉脑海里各种不靠谱的猜想,意识到柯听帆没有伤害她的能力,便想装作什么都没发现,转身就要离开。
呵,她可不是纯真善良的女主,会把一个来及不明的受伤男人捡回家照顾,事实上,她此时没有选择杀人灭口、就地埋尸就已经很有良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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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63、恋爱脑落魄大小姐(13)
“等等!我不是坏人……”柯听帆没想到容时初居然想见死不救,连忙开口叫住她,“如果你救了我,我以后一定会回报你。”
“哦,我不需要你的回报。”比起他惹来的麻烦,容时初并不想要他那虚无缥缈的回报,即使他是少见的美男子也不行,她可不是什么好人。
“不管你是什么人,总有一些得不到的东西,我可以帮你,只要你救我这一回。”柯听帆面无血色,不得不放下架子说服容时初。
他此时因为失血过多,本来殷红的嘴唇都变得苍白,半扎着的头发也已经完全披散下来,但乱糟糟的头发非但没有损害他的美貌,反而更令他增添了落拓不羁的俊美,又因为受了重伤,带着一种脆弱的美感,他这幅模样要是让其他女人看见,肯定心疼不已,二话不说就答应救他。
然而容时初并不是一般的女人,她铁石心肠,所以即使依旧很喜欢他的美貌,却还是摇头拒绝了。
她大概能猜到柯听帆会遇到现在这种境况的原因,肯定是因为他的研究项目,触动了别人的利益,因此被人追杀了。
按理来说,容时初作为一个种植师,柯听帆的研究成果其实也会损害她的利益,因此容时初完全有理由为了切身利益趁这个机会偷偷杀了他。
但她不想被赶出这个世界,而且她也知道这种研究是大势所趋,因为全星际所有种植师即使废寝忘食、一辈子争分夺秒地种植植物,也没办法满足整个星际世界人类的精神力安抚需求。
人类要是不想灭绝,就不得不研究出植物的替代物或者大量使用植物营养补充剂,让植物能被寻常百姓人家所使用,而不是现在这样成为有权有势之人才能拥有的奢侈品。
这样的世界是不正常的,等到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一定会爆发出来,到那个时候就迟了,因此柯听帆这种居安思危的举动才是最有远见的。
这个注定会改变星际种植历史的人,容时初只要是不想成为千古罪人,就不会杀他。
“一千万星币!”柯听帆见她丝毫没有动容的神情,立马说出了自己的筹码,“给我一个自动治疗仪。”
“为这一千万星币介入你们这些大人物之间的争斗,太不值了,抱歉。”容时初停下了脚步,眨了眨眼道。
柯听帆是个多聪明的人啊,岂能看不出容时初的心动?于是他加了筹码“一个亿。”
“干了!”容时初立刻眼睛一亮,兴奋地一拍手,瞬间改了主意,只是给柯听帆一个自动治疗仪就能赚一个亿的星币,她是傻了才不干!
帮了他会得罪来追杀他的那些幕后之人?容时初此时脑子里都被一个亿所占据了,哪里还在意会不会得罪幕后之人?
而且之前一千万确实不值得她自找麻烦,但一个亿那就不同了,人类因为利益的驱动做出什么事情都不出奇,要是不做,说明所得的利益达不到自己的理想要求,那是得不偿失;但要是利益够大,那么杀人放火也有人自愿。
容时初虽然不会为了钱去杀人放火、违法犯罪,但为了钱去冒未来未知的险,那她倒是可以接受的,况且柯听帆还足够财大气粗,她要是得了一个亿的星币,那想买的保护罩就马上买得起了,之后家里会安全很多,也不必再担心像柯听帆这样的不速之客闯进来。
“你现在这里等我,我马上回家拿自动治疗仪给你。”容时初对柯听帆道。
柯听帆一听她这话,连忙提起精神问“你不把我带回你家?万一在你没带着自动治疗仪回来之前,我就因为失血过多死在这里,或者那些追杀的人找到这里来了呢?你要清楚,我要是死在这里,我家人不会善罢甘休的,你作为这里的主人,肯定会被迁怒。”
他说这番话时有气无力,但最后一句话里隐含的威胁却让容时初听懂了,容时初听了差点想反悔不救他了。
然而想想那一个亿,以及柯听帆身后那几个位高权重的家人,她立马打消了这个念头,谁让她现在确实势不如人呢?只能憋屈地忍了。
容时初面无表情地打开星脑,联系容姑“容姑,你让容容(种植机器人)到这里来接我。”她说完,给容姑发了个定位。
容时初关了手腕上的星脑,这才想起什么,问柯听帆“你怎么不用星脑联系人来救你?”星脑可是每个星际人类一出生就配备的。
柯听帆动了动自己的左手腕,语气沉沉“坏了。”
容时初看向他左手腕,果然他左手腕都被打穿了一个血淋淋的洞,正是星脑所在的地方,他的私人星脑早就不见了。
容容是个十分靠谱的机器人,过了两三分钟,就来到了容时初和柯听帆面前。
“容容,把这人带回家里。”容时初指了指强撑着没晕过去的柯听帆。
“好的,小姐。”容容边说边把柯听帆收进自己的“肚子”里,它是种植机器人,自然体积不小,容纳一个男人还是可以的。
只是柯听帆却眉头皱得死紧,显然很不想进入机器人的肚子,毕竟容容之前收割好的蔬菜瓜果都放在那里面,虽然会清洁,但柯听帆有洁癖又龟毛,肯定不想进去。
容时初看出了他的抵抗,连忙道“你要是不让它把你运回去,我可不会背你,你就在这里等死吧。”于是柯听帆便眼睛一闭,乖乖听话了。
五六分钟后,三人就回到了容家,容容把柯听帆放在沙发上,容时初便打开星脑的账户,说“把你带回来了,先给一半定金,五千万。”
柯听帆面色冰冷地看着自己面前这个爱财如命的女人,慢慢地在容时初星脑上登录了自己的财产账户,给容时初转了一个亿星币,然后消除所有痕迹。
容时初看着一字后面跟着的很多个零,顿时心花怒放,拿起容姑手里的自动治疗仪递给柯听帆。
柯听帆默默地接过来便开始给自己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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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64、恋爱脑落魄大小姐(14)
自动治疗仪不愧是星际时代的伟大发明,柯听帆身上受伤的部位很快就止了血、结了疤,连左手腕那个被打穿的洞都愈合了。
不过身体的伤口是愈合了,可流失的血液却暂时没法补回来,更何况柯听帆的精神海也被攻击了,精神力那是各种暴动,所以他这会儿依旧脸色苍白。
柯听帆强忍着脑海里仿佛千刀万剐般的剧痛,对容时初道“我想借你的星脑联系人来接我。”
容时初这回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她都得了一个亿了,自然不能再贪心,就当是售后服务了,而且她也急着把这个烫手山芋从自己手里甩开,所以她立马找了家里备用的星脑给柯听帆用。
柯听帆联系了信任的人,这才有心思去想其他事情,他回忆了一下自己被追杀后逃走的路线,整个首都星的地图在他脑中一一清晰地展现出来,很快,他就知道自己现在是在哪里了。
容时初此时正跟容姑讨论着到底买哪款防护罩性价比比较高,她有了柯听帆的一个亿星币,买防护罩的钱就够了。
“小姐,我觉得这款防护罩还不错,销量有几千万呢!那么多人买,肯定质量比较好。”容姑说道,一万多平米的防护罩很贵,买得起的人很少,可这款却居然有几千万人买,可想而知多畅销了。
“可是简介里说这款比较适合小型的私人种植场、工厂、公司使用,但咱们是用在家里以及周围的地啊,可能不太合适……”容时初反驳道。
“那小姐看看这款,专门用于家宅的……”容姑又看上了另一款。
一个真人一个机器人旁若无人地讨论着,柯听帆听了大半天,她们都还没讨论出结果,就忍无可忍地说道“买柯尔公司生产的防护罩,质量最好,售后期也长。”
“柯尔公司?”容时初很快从原主的记忆力找出这家公司的资料,柯尔公司大名鼎鼎,不管是人类的营养剂还是植物的营养补充剂,还是各种日用品、防护品,它都涉及了,营业范围极广,星际的人没有哪个是没有买过柯尔公司的产品的。
“我家的公司。”柯听帆云淡风轻地说道。
“柯家的公司?那肯定不错啊,小姐,咱们就买他家的防护罩吧!”容姑立马倒戈了。
容时初把柯尔公司的防护罩与其他公司的比较了一番,发现确实是他家的实惠一些,便肉疼地买了一个。
好了,她刚得到的一个亿还热乎乎的呢,立刻又还给柯家了,她心中暗暗腹诽柯听帆可真精明。
她把之前卖植物的几千万也全搭上了才买了一个满意的防护罩,现在她又成了穷光蛋。
穷光蛋容时初立马把绿油油的目光看向柯听帆,这不是还有个肥羊等着她薅吗?
“柯先生,你饿了吗?精神力还好吗?要不要买些植物?我是个高级种植师,种有不少珍贵的植物,你要不要买些?”容时初像变了个人似的,笑得温柔又可亲的模样,对柯听帆说道。
柯听帆一听,立马意识到他鼻子里闻到的气息似乎非常清新舒适,而刚刚还剧烈痛疼的精神海已经渐渐开始恢复平静了,疼痛的程度慢慢减轻,这种情况,唯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此时处于一个植物丰富的环境里,精神力才会被不知不觉地安抚了。
他往门外一看,瞳孔便猛地一缩,因为门外的空地里种满了各种绿油油的植物,平整的地面上是各种蔬菜,路边两旁是鲜花盛开的花草,而更远处还有一棵十多米高挂着许多古怪果实的高大树木。
这是一个规划得很好的庭院,各类植物相辅相成、相互交错、相互映衬,高矮不同、错落有致,就像有一个极其优秀的庭院规划师设计过一样,把这斑驳破败的建筑都衬得神秘高贵起来。
柯听帆脑子里第一时间闪过“不愧是容世亭的后代”的念头,对爱财如命的容时初看法都改变了。
他定定地看着容时初,问道“你是容家的人?容家原来还在首都星,没有迁离?”
容时初莫名其妙地看着他“我确实是容家的人,容家的确是败落了,但我留在首都星有什么问题?”
柯听帆用意味不明的眼神看着她,他只是没想到容家居然还有人,居然还没有被人当块肉吞了,不,也许是已经吞过了……他看着斑驳的房子外墙想道。
“没什么问题,容家其他人呢?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在家?”柯听帆又问。
“没有其他人了,我是最后一个容家人。”容时初有些不耐烦地说道,“你到底要不要买植物?难道买之前还要先调查我的祖宗十八代吗?”
“买,能入口的植物最好。”柯听帆见状,只得无奈地回答道。
容时初立马喜笑颜开,吩咐容容道“容容,看看果瓜蔬菜有哪些该摘了的,都摘回来,咱们的柯先生需要呢。”
柯听帆看见她这见钱眼开的市侩模样,之前听到她说容家只剩她一个人的怜惜之意顿时就消失了,这个女人根本用不着他来可怜,瞧她这生财有道的手段,想必是之前他在她星脑上转账的时候被她看见账户里的余额了,所以这会儿使劲地想薅他羊毛。
不过他也确实需要植物,柯听帆便由着她薅了,反正他有钱。
在这里等着容容采摘蔬果的时候,柯听帆看着远处那从来没见过的挂着椭圆形果实的大树,问容时初“那棵是什么树?星际有这种植物吗?”柯听帆的记忆力很好,他基本上把星际植物大全给记住了,但他记忆力没有这棵树的资料。
容时初一惊,暗道自己大意了,不知道她这时候说那是新款的仿生植物还来不来得及?于是她试探着说道“啊,那是我无意中买到的一种仿生植物……”
柯听帆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你觉得我是傻子吗?连仿生植物和真正的植物都认不出来?”
忽悠失败,容时初只得把提前想好的借口说出来“我从我先祖留下的遗物中找到的不知名种子,想试着种种,看还能不能种出来,没想到种出来是这样的,不过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植物。”
她语气诚恳、表情自然,丝毫看不出说谎的痕迹,而且这理由合情合理,柯听帆想到了她那个种植大师老祖宗容世亭,便选择了相信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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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65、恋爱脑落魄大小姐(15)
“那些挂着的果能吃吗?”柯听帆问道。
“我不知道啊,也许可以吧。”容时初眨了眨眼,无辜地说道。
“这果子成熟的时候,我想买一个,可以吗?”柯听帆又问,漆黑的眼睛定定地看着容时初,面对那样一张脸,谁忍心拒绝他呢?
容时初想了想自己已经买下的防护罩,最后答应了“可以,不过很贵。”
柯听帆淡淡地说道“我不缺钱。”
容时初被他这话一噎,愤愤地瞪了他一眼,这些有钱人能不能顾及一下贫穷少女的自尊心?
既然他这只大肥羊都这么说了,那容时初就放心宰了“你看那些果子个头这么大,而且你说你也从没见过,说明这是非常珍稀的,物以稀为贵,一个果实一千万不算贵吧?”
“不算。”柯听帆果然回答得十分淡定。
也是,一个亿都给得出的人,又怎么会吝啬一千万。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容容就带着肚子里采摘好的瓜果蔬菜回来了,容姑把这些植物一一分类好,蔬菜类的包装好准备让柯听帆带回去,水果类的则拿去洗了,现在就让他吃。
橙黄香甜的芒果被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诱人的香味源源不断地传入柯听帆的鼻子里,他拿起叉子,叉了一块放入口中,香浓的芒果味立刻霸占了他的味觉。
他眯了眯狭长的双眼,眼里的浮现出惬意和满足,别看他平时性格淡漠,但其实他很喜欢吃甜的,特别是水果。
这芒果一入口,柯听帆就感受到了清爽流畅的安抚力顺着精神丝传入自己的精神海里,让他忍不住想要长舒一口气。
这些水果的安抚能力实在太强了,这种轻而易举能安抚住自己暴动的精神力的水果,他曾经在从拍卖会买回来的那盆草莓上遇到过。
精神力极高又敏锐的他一下子就明白了,那盆草莓也是出于容时初之手。
他吃过那种草莓之后又试了很多其他种植师种出来的植物,但对他的精神力的安抚效果都没有容时初种出来的好,于是他一直关注着那个拍卖行的消息,要是那个种植师又去拍卖植物了,他就想拍回来研究一下。
容时初种出来的植物安抚效果很强,他想找出这个原因,他有预感,也许等他找到了这个原因,那就是他突破瓶颈,成功研究出植物安抚物质替代物的时候……
动作优雅又不失速度地解决完一叠芒果块之后,柯听帆放下手中的叉子,修长的手指抽出一张面巾纸,优雅地擦了擦嘴角。
“不知道容小姐有没有兴趣跟我做一笔生意?”柯听帆精神力恢复了不少,脑海里的剧痛早就消失了,取而代之是无比的轻松和舒适,因此他又恢复了平时的淡定冷静。
“什么生意?”容时初好奇地问道。
“我想每个月定时跟容小姐定一批植物,要容小姐亲手种出来的,怎么样?”柯听帆问道。
“可以,跟谁做生意不是做?我相信出身显赫又身份不凡的柯先生,做生意一定公平公正,不会使什么坏手段的,对吧?”容时初笑眯眯地说道,话里意味不明。
柯听帆点点头,漂亮的眼睛认真地看着他,语气里带着骄傲和自矜,说“那是当然,我柯家人从来不屑于欺负弱小。”
弱小?容时初眨了眨眼,没想到这个词有一天还能别人用在她身上,真是一个新奇的体验。
她如今一边修炼种植能力,一边修炼内力练武防身,虽然这两个修炼方式不同,但她修炼时并没有障碍,都十分顺利。
如果不用星际时代的热武器,容时初敢保证,眼前这个男人也打不过她。
不过他认为自己弱小就弱小呗,这样在做生意时也有利于多谈点利润。
两人很快就商量好了容时初每月要交付的植物的数量与种类,以及柯听帆要付的价钱。
商量完生意之后,柯听帆暂时用着的那台备用星脑便收到了信息,是柯听帆的手下发来的,说是马上就要到容家了。
“接我的人到了。”柯听帆起身说道,高大的身体站起来立刻把容时初整个人都笼罩进他的影子里了。
容时初蹙了蹙眉,立刻离他远了些,这男人的身高太有威胁力了。
“你让他们不要直接到我这里来,我不想让更多的人看到我这一院子的‘仿生植物’……”容时初意有所指地说道。
柯听帆瞬间就明白了她的顾虑,于是很爽快地给他的手下发信息,让他们在离容家一公里外的路口等着。
“容小姐这里的天然植物太多了,要是被外面的有心人知道了,会引来许多不怀好意的觊觎,容小姐你要做好防范。”柯听帆把备用星脑还给容时初的时候,忽然好心地提醒道。
他可不想哪一天容时初成了某个大人物的私人种植师“要是有什么困难,可以联系我。”
他说完又在备用星脑上写上了自己的联系方式,他这么做丝毫没有犹豫,要是他的家人或同事看见了,肯定会怀疑他是不是本人,毕竟他并不喜欢把自己的联系方式告诉不熟悉的人,以前有不少贵族小姐仗着长辈间的交情,找他要联系方式,他都能毫不留情地拒绝。
可这会儿他却主动地要给人家留联系方式,这不是破天荒了吗?
不过柯听帆却不觉得自己这么做有什么不正常的,他只不过是不想失去容时初种出来的安抚力特别强的植物罢了。
容时初并不知道自己手里的联系方式是星际中多少少女梦寐以求的珍贵东西,她一脸平淡地记下了柯听帆的联系方式,客客气气地对柯听帆道“那就先谢谢柯先生了。”
容时初带着肚子里装了一大堆蔬果的容容,跟在柯听帆身后,很快就看见了两辆飞车以及几个一身煞气的高大男人。
“少爷!”领头的男人看见他,立刻迎上来惊喜地说道,“你身上有没有受伤?”
“没事,用治疗仪治好了。”柯听帆说道,让出身后的容时初和容容,“这位小姐救了我。”
“客气、客气,我收了报酬的。”容时初摆摆手,笑眯眯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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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66、恋爱脑落魄大小姐(16)
“秦明生、张宇,你们去把我买的植物搬上飞车。”柯听帆吩咐道。
容容立刻听话地打开了自己的肚腹,露出一大堆包装好的各种蔬果。
秦明生几个人见了那满满的植物,震惊地说“少爷,你从哪里买到那么多高品质的植物?!”
柯听帆淡淡地扫了他一眼,秦明生顿时明白这不是自己该知道的,于是把嘴一闭,乖乖地搬植物去了。
容时初见容容肚子里了的植物已经搬完了,便敷衍地对柯听帆摆摆手,说“那咱们就再见了……”
柯听帆转头一看,容时初人已经走了好几步远了,这女人到底是有多迫不及待赶他走啊?
忽然眼前那个窈窕的身影停了下来,容时初转身郑重其事地对他说道“柯先生虽然是平安回去了,但我希望你能早些把今天追杀你的人处置了,不要让他们打扰到我的生活,可以吗?我一个弱女子势单力薄,是没办法跟他们相斗的。”
她只差明着说让柯听帆早些把他带来的麻烦解决掉,不要拖累她。
柯听帆虽然也有这个打算,但她这摆明了嫌弃他的话还是令他有些不悦,但一想到容家只剩下她这个小丫头了,便又对她宽容了些。
“我会好好解决,不会让人来找上你。”柯听帆抿了抿薄唇,有些赌气地说道,“我看你还是早些把防护罩用上吧!”
说完一双长腿一迈,动作潇洒地上了飞车,容时初撇撇嘴,不想走路,便让容容抱她回去了,当然,她可不会钻进容容肚子里。
柯听帆看见这个唯利是图、爱财如命的小女人被高大粗犷的种植机器人双手抱着,像被一只猛虎小心翼翼托着的小猫咪,向来淡漠的俊脸忍不住露出一丝丝笑意,容家的这位落魄小姐,倒是格外有意思,跟首都星里那些处处端着架子、自诩高贵优雅的千金小姐们完全不同,带着一种难言的野性。
秦明生看着自家少爷扬起的嘴角,忍不住擦了擦自己的眼睛,差点以为自己看错了,少爷今天都被人追杀了,怎么还一副心情很好的样子?
柯听帆意识到他的视线,带着笑意的俊脸立刻恢复了冷漠,一双狭长眼睛犀利地看向秦明生“这么迟才找到我,你们几天失职了,回去之后自己去领罚。”
秦明生脸色一肃,羞愧地回答道“是!”
如果少爷没有遇上容小姐,那今天肯定不是也受重伤,他们作为少爷的保镖,居然没能保护他,自然要受罚。
柯听帆回家之后,立刻得到了一家人的担忧关爱,等家里的医疗机器人给他全身心检查完一遍,确认他确实完好之后,大家才放下心来。
“追杀你的那些人是谁?查得出来吗?”一脸严肃的柯父眉头皱成个“川”字,威严地问问道。
“我大概知道谁是幕后主使,父亲放心,我不会白白受这番罪的。”柯听帆回答道。
柯父点点头,他相信自己儿子的本事,不过作为一个父亲,他绝不会只看着别人伤害自己的儿子而不还手“要是有搞不定的,就告诉我。”
“好。”柯听帆也没有推辞。
柯母一脸心有余悸的表情,上手摸了摸自己儿子的俊脸,心疼地说“哪个天杀的混蛋!居然敢对我儿子下手,我绝对不会放过他们……对了,听秦明生说是一个容小姐救下你的,是哪位容小姐?咱们得好好谢谢人家,否则你都说不定没命回来见我们了……”
“姓容的?首都星有哪家大族姓容?”柯姐姐好奇地问。
“容世亭的容,已经不是大族了,现在全族只剩下她一个人。”柯听帆淡淡地说道。
“什么?是容世亭的子孙后辈?”柯母震惊地说道,“容世亭居然还有后辈活着吗?我还以为没有了。”
“容家前几代就败落得不行了,早就在首都星的贵族圈里销声匿迹,据说早几十年连最后的贵族名头都没保住,现在没人知道容家也正常。”柯父回忆了一下,说道。
“只剩下一个人了?那容小姐岂不是很可怜?”柯姐姐同情心比较旺盛,已经开始可怜起从未谋面的容时初了。
柯听帆想起容时初那满院子的各种植物,还有她敲自己竹杠时眉飞色舞的小表情,看不出她到底哪里可怜了。
“那咱们请她来家里做客吧,可怜年纪轻轻的一个女孩子,无依无靠的,我们得帮帮她。”柯母已经开始母爱泛滥了。
“妈,容小姐一点都不可怜,她是个高级种植师,你瞧,这些植物我都是从她那里买回来的,以后我每个月还会从她那里买一批植物。”柯听帆打断母亲和姐姐的各种不靠谱联想。
柯母几个这才注意到秦明生他们刚刚搬进来的一大堆植物,顿时震惊了。
“你说这么多植物都是那位容小姐种出来的?她多大年纪了?”柯母一脸惊愕地问道,她自己现在这个年纪都还没能同一时间种植出这么多种类的植物,难道这位容小姐的年纪已经不轻了?
柯听帆一眼看出了他母亲在想什么,只得无奈地抚着额头,说“妈,你别多想,容小姐才二十多岁,非常年轻,只是可能种植天赋比较高,又有家传渊源,才能种出这么多植物。”
“哦,对对,她可是出自容家,容世亭可是她老祖宗。”柯母恍然大悟道,“真不愧是天赋异禀的容家人。”
“要是这样,咱们就更得请她上门做客了,就算不说她对你的救命之恩,就说你需要那么多植物,也要跟她这个高级种植师打好交道,就这么决定了!”柯母一锤定音道。
柯听帆默默地想着那个救命之恩,他可是付出了一个亿星币的,容时初也恨不得忘了这事,才能杜绝麻烦。
他刚要开口拒绝,看到柯母脸上好奇又期待的神情,到底没有再出声。
“对了,儿子你有没有她的联系方式,现在就邀请她啊。”柯母兴致勃勃地说道。
柯听帆眼见无法阻止她了,只得把容时初的联系方式告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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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67、恋爱脑落魄大小姐(17)
容时初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来电,对方感谢她对自己儿子的救命之恩,邀请她上门做客,容时初万万没想到星际时代都有电信诈骗这种事,谁知道她这一上门会不会就从此“查无此人”了啊。
因此她毫不客气地说道“救命之恩?我最近连个人形生物都没见过,什么时候救过人了?你要诈骗也好歹挑选一下下手对象啊!”
说完之后立马挂了星脑,她此时已经完全把柯听帆的事忘在脑后了,毕竟她自认为救了柯听帆的事已经被他用钱还了恩,之后两人就没有任何拖欠了。
柯母的星脑联系容时初的时候是公放状态,因此容时初那句话被柯家人听得一清二楚,听到她这话,大家都震惊得目瞪口呆。
“容家小姑娘原来是这样的性子吗?”柯母十分意外地说道。
“看来人家根本没把救了小弟这事放在心上呢,这倒是让我有些意外……”柯姐姐托着下巴说道,然后转头看向她那依旧姿容绮丽、俊逸超凡的弟弟,“小弟,难道你的魅力下降了?居然还有不被你迷得神魂颠倒的女孩子?”
柯听帆淡淡地瞄了他那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姐姐一眼,说“我没有那么大的脸觉得所有人都会喜欢自己。”姓容的那女人眼里只看得见钱,没有钱,她都能真的见死不救。
“切,魅力失效就失效呗,看来你还想得挺开,现在我是真的对这个免疫你魅力的容小姐感兴趣了,肯定是个可爱的女孩子。”是军人的柯姐姐更欣赏有主见、有坚定意志的女孩子。
容时初能小小年纪就自己撑起一个家,还能不把她这个魅力非凡的弟弟放在眼里,在她看来,那就是意志力格外坚定,还特别有主见了。
柯听帆没有再理会她,而是对柯母道“妈,你刚才都没有自我介绍,她都不知道你是谁,自然以为你是骗子。”
“对对,看来我是糊涂了,还以为自己是宇宙中心,谁都认识自己呢。”柯母反省道,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太唐突了,素未谋面又从不认识,她不适合开口邀请容小姐,小儿子这个被人救了的更适合开口。
于是她对柯听帆道“来,乖儿子,你去邀请容小姐。”
柯听帆只好联系上容时初,一开口就先自报身份,省得她又把自己当骗子“容小姐,你好,我是柯听帆,是前段时间被人追杀重伤后被你救的人,我父母想邀请你到家里做客,亲自跟你道谢。”
容时初这才想起这个冤大头,哦不,是大肥羊,想起他每个月都会跟自己定一批价值千金的植物,才把那句“道谢怎么不亲自上恩人家道,却让恩人上门”的话咽了下去,转而说道“道谢就不必了,你不是用钱还了吗?咱们钱货两清,我虽然爱财了些,但也不是贪得无厌之人,我只想得到我应得的报酬,多的我也不要,就这样吧,再见!”
说完她切断了联系,柯家人听见她这话,又觉得她恩怨分明、洒脱磊落,颇有股侠义豪气,不是那些贪心不足、挟恩图报之人。
柯母对她称赞不已“这小姑娘倒是颇有其先祖的遗风,真不愧是容家人。”说得她好像清楚容家祖先是什么人一样。
“妈,既然她不想来我们家就算了,何必强求?而且我每个月还要在她家定一批植物,要是想报恩,只要多看顾她一下,别让那些居心不良的人盯上她就是了。”柯听帆劝说道。
“也只好这样了,不过现在邀请不了,等儿子你跟她熟悉了,再邀请一下,说不定就行了!”柯母依旧不死心地说道。
这些年她的小儿子从来不近女色,这让她都有些担心他是不是有些毛病了,还找人介绍了不少女孩子给他认识,但他对那些女孩子的态度还没有对待他手里的土豆、白菜的态度好,久而久之就没有女孩子能再靠近他了,这回好不容易有个容小姐,不但是名门之后,对他还有救命之恩,柯母还不得为亲儿子抓紧点?
柯听帆只敷衍地应付了一下母亲,想着不久之后母亲就能把这事忘了,他也就顺理成章“不记得这事”了。
容时初可不知道柯家人想见她,她此时看着自家网店上不停闪烁着的客服信息,漂亮的柳眉皱得死紧。
“你们这家店是不是在网购论坛上买了广告啊?这广告买得也太明显了,上来就是一通夸,这样谁还会信啊?”
“你家就是‘榕树下’小店啊?卖的植物真的比其他家好吗?”
“听说你家的植物安抚能力比别人家的强,是不是真的?要是假的,会赔不?”
“真是臭不要脸哦,现在还敢拿安抚力比别人强这点来搞噱头,不知道搞这个的容易糊吗?之前某某家也这么宣传过,最后还不是被人戳破开不下去了?”
“呸!臭不要脸的,居然搞出这招来抢生意,我一定去举报你搞不正当竞争!”
“我买了你家的草莓,要是吃起来安抚力没想象中好的话,你就等着这店倒闭吧!”
……
容时初莫名其妙地看着这些一窝蜂涌进来的信息,掺杂着各种好奇、恶意、嫉妒、阴阳怪气的询问,令她有种不好的预感。
她顺着信息里提到的网购论坛上的地址,找到了那篇被认为是自己找人写的软文广告贴。
《榕树下这家植物网店!强烈推荐!这里卖的植物安抚能力特别强!》
可别说,看到这个题目,容时初要不是自己是店主,都会以为这帖子真的是自己请人写的了,这题目就开门见山夸了一通自己的店。
正文内容就更夸张了,愣是给容时初的植物网店拍了一个大大的彩虹屁,说帖子的主人只是在这家店里买了半个西瓜和一盆薰衣草,他暴动了二十多年的精神力就意外地安静了下来,从前的剧痛也减轻了很多,伴随着的失眠更是消失了,让他睡了二十多年来的第一个完整的、舒舒服服的觉,他已经很久没体会过这样神清气爽、舒适的感觉了,因此很感激“榕树下”这家植物网店,然后还号召那些精神力暴动的人买来试试,真的有奇迹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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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68、恋爱脑落魄大小姐(18)
容时初有些为难,因为这个发帖的人是好意,为了感谢自己的植物让他精神力恢复平静,才给自己做了宣传,但这个宣传夸得太直白了,弄得跟广告贴似的,显得有点假,反倒弄巧成拙,让大家误会了。
要不是发帖人的跟在容时初网店的一个买主相符,容时初都会以为这人是个黑粉了,搞这种“粉到深处自然黑”的把戏。
但不管怎么样,宣传的目的倒是达成了,容时初刚上架的商品已经全部售出,就连预售的都卖完了,大概是因为精神力暴动的人太多了,他们连一点希望都不想放过,即使这家店很有可能是虚假宣传,但万一呢?万一是真的呢?
于是那些经受了太多痛苦的精神力受损者,抱着一丝丝希望在容时初的网店下了单。
容时初见自家生意不但没有受到影响,反倒更好了,便不在意那些千奇百怪的信息了,她根本连看都懒得看,就删掉了。
不过大概是她网店的状况太异常,就连购物网站的店小二都给她发了信息来,让她注意一点,别做虚假宣传,否则会封禁这个网店。
“亲爱的榕树下店主,请您专注在商品的质量上面,不要做虚假宣传,夸大商品的实质效用,否则一经查实,根据《星际网购消费者权利法案》第三千六百七十一条规定,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容时初……
万万没想到,她这个寂寂无名的小店居然引来了店小二的特别提醒,她应该搞到荣幸么?
不过不管怎么样,她的网店经过这一遭,到底是出名了,成了小有名气的店。
其实她并不知道,这场风波背后是有人故意闹出来的,这仅仅是因为她的网店抢了一个高级种植师的生意。
那位高级种植师刘培是首都星首富叶家的植物供应商之一,但自从叶家幼子叶睦在容时初的“榕树下”网店买过植物之后,惊为天人,从此成了“榕树下”的忠实顾客,每次都在“榕树下”订购了一批植物,于是叶家就停止了与种植师刘培的生意。
刘培本来就对与首富家的这门生意看得十分重要,却突然没了,他怎么能甘心?自然想要知道原因,于是这一打听之下,才知道是“榕树下”这家小小的植物网店抢了他的生意,让他不能再和首富家继续打交道。
于是刘培就恨上了抢他生意的“榕树下”,想要想办法把“榕树下”搞臭,重新夺回生意,恰好他在网上看到那个语气夸张,满满广告味的宣传贴子,自以为是“榕树下”的软文广告贴,于是花了大价钱把这帖子弄得火了起来。
一边用捧杀的方法,大吹特吹“榕树下”的植物安抚能力多么强,引起大众的反感以及逆反之心;一边想把这事闹大了,给“榕树下”弄个虚假宣传之类的罪名,最好让它被封禁。
刘培根本不相信“榕树下”卖的植物安抚力真的有帖子里说的那么好,他连买一些来试试看都不屑,就以为这帖子是假的,因此花了大力气来搞臭它。
然而真金不怕火炼,榕树下卖的植物的安抚能力确实比其他店里的好,他偷鸡不成蚀把米,花了大价钱不但没搞臭竞争对手,反而还给对方大大扬了名。
容时初要是知道这刘培在背后出的力气,肯定要好好感谢他的慷慨。
叶睦本来就是“榕树下”的忠实顾客,得知“榕树下”这场褒贬不一的风波,立马亲身下阵给“榕树下”打广告。
他唰唰唰地给自己从“榕树下”买来的植物一一拍照,上传到星网社交网站自己的个人空间里,毫不吝啬地夸奖道
“榕树下”的植物就是好,我和我的家人一直都在这家店里买!我哥哥的精神力已经恢复过来了,整个人精神得不得了!“榕树下”的植物安抚能力强那都是真的,丝毫没有夸张。
叶睦作为首富家的幼子,在社交网络里很活跃,粉丝超多,因此他的这条发言立马引起了粉丝们的注意。
“木木你怎么沦落到给一个网站打广告了?首富爸爸破产了吗?”
“有生之年,财大气粗的叶小少爷居然给一家植物网店打广告?!小少爷,你堕落了……”
“榕树下?这家店很出名吗?我没听过啊?”
“小少爷,这家网店是你家开的吗?是的话一定捧场哦……”
“上面真是好笑,首富家要开网店也不会开个这么小的啊,我去看了,这店规模不大,像是私人经营的。”
“小哥哥喜欢的网店,我一定会支持……”
“卖植物的?对不起,贫民窟少年打扰了,买不起……”
“上面的,买个一两片还是可以的啊。”
……
经过叶睦这一宣传,容时初的网店这下子就爆火了,本来就供不应求的商品更是还没上架就被订完了,然后还有人不停地催上架。
容时初本来还以为那帖子的宣传效应也太强了,却在星网上逛的时候,看到一条娱乐新闻,说是首富家的小公子亲自下场给一个名不经传的小网店打广告,据传这小网店后台强大……
容时初点进去一看,看到那“名不经传”的小网店居然就是自己那家,顿时惊了,再看看首富家小公子晒出来的那些照片里的植物,确实是自己种植出来的,于是顿时相信了这个小少爷确实是自己店里的忠实粉丝。
不过看到传闻里说这小店后台强大,她就哭笑不得,她哪里有后台了,有后台的话她哪里还会事事亲力亲为?
容时初感慨了一番传闻的不靠谱,又想到看新闻看到自己的头上来,就感觉有点奇妙,幸好她注册网店时是匿名的,星际时代又注重,所以她暂时不用担心有麻烦找上来。
她想了想,也在社交网站上注册了名为“榕树下”的,感谢了叶睦小少爷为自己小店做的宣传,等他再在自己店里购物时,会送上一个小小的礼物作为报答。
叶小少爷大概是个网虫,容时初才注册了网名回复了他,他就立刻立马喜滋滋地转发了这条发言,说“不管是什么礼物我都很喜欢,期待~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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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69、恋爱脑落魄大小姐(19)
容时初特意把叶小少爷设置为了“榕树下”的客户,毕竟一开始网店里的生意就是他撑起来,他一批一批地买,出手大方,让容时初在开店最初那段时间轻松不少,况且他这次还为自己的店免费宣传了,她得投桃报李。
面包树的果实已经成熟,可以摘下来吃了,容时初想起柯听帆之前跟她说要预定一个,便快递了一个给他,然后给他发了一条信息告诉他。
之后叶睦又在她的店里买了不少水果,她便送了一个面包果给他,说是一种稀有珍贵的果实,还把几种吃法都一齐交给他,让他试试。
容时初这时候已经把防护罩买回来了,还买了不少防身的武器,自己本身也练得强大,就再也不必跟刚来的时候一样,处处小心。
因此,现在她可以大胆地让面包果现世。
叶睦收到一棵圆滚滚的绿色果实,外表长得像刺小而平的榴莲,但又不太像。
“这个是榴莲还是菠萝蜜?这么珍贵的水果那位店主都愿意送给你,真是太大方了。”叶姐姐惊讶地说道,凑上前来仔细打量弟弟手上的果实。
叶睦也十分好奇,把面包果转着圈看了又看,才说“这不是榴莲或者菠萝蜜,叫面包果……店主还给我附上了吃法。”
叶母把卡片上的面包果吃法看了看,兴致勃勃地说“这些吃法都很方便容易,咱们试试看好不好吃吧。”
“店主送给我的,肯定好吃啊。”叶睦信心十足地说道。
于是几个叶家人决定用最简单的吃法,烤熟了掰开来吃。
机器人厨师按照容时初寄来的说明书用火来烤面包果,时不时地翻转果实,均匀烤好,四十分钟之后,面包果的外皮已经被烤得漆黑了,
“终于烤熟了!”叶睦眼巴巴地看着那颗黑乎乎的面包果,十分期待地想尝试这种新奇的果实。
面包果被机器人厨师分开成好几块,叶睦迫不及待地拿了一块,也不顾烫嘴,立马就吃了一口。
“妈妈!好好吃啊……”他一边烫得往嘴里扇风,一边惊喜地喊道。
叶妈妈看见他这幅表情,原先的迟疑也一下子消失了,拿起一块面包果,面包果肉是粉黄细腻的,跟榴莲也很想,只不过没有榴莲那独特的香味,可取而代之的,却是混合了香蕉、芒果以及百香果的一种味道,闻着就觉得是香甜软糯的,叶妈妈迫不及待地开始尝试。
叶姐姐见这两人都已经顾不得说话而是一直在吃了,顿时明白这果实不可能不好吃,但等到她真的尝到了味道,才知道什么叫惊为天人!
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果子呢?简直是味蕾的超级享受,是味觉和嗅觉的双重洗礼,叶姐姐也跟妈妈小弟一起埋头默默地只顾吃了。
容时初自己也在家烤了一个,她有些惊奇地发现,面包果在这星际时代种出来,似乎发生了某些变化,让果实变得比原产地的更美味,这大概是一种进化?容时初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惊喜,她顿时决定把这种进化过的更完美的面包树收集回自己的伴生空间里。
于是她摘了一个面包果扔进空间里就不管了,等它腐烂在地里,种子自然会生根发芽,根本不需要她多理会。
“店主店主!你今天送的那个面包果真的太好吃了!我家里人都抢着吃,一个真的不够分啊,呜呜……你还有没有啊?我想跟你买……”
星脑上蹦出叶小少爷的信息,容时初看了看,发现这首富家不但小少爷是个吃货,其他人也同样是呢,瞧瞧叶睦发来的几张叶家人埋头啃面包果的照片,根本看不出首富家人的优雅高贵。
容时初笑了笑,回复道“我只有一棵面包树,结得果子不算多,你要是要的话,可以卖你几个。”
“要啊要啊!我能买几个?”叶睦的新信息几乎是瞬间就飞来了,他身旁在虎视眈眈地站着他爹、他妈妈、他姐姐,他大哥倒是出差了不在家。
几人都满怀期待地盯着叶睦的星脑,一看见容时初的回复,立马七嘴八舌地说道
“儿子,你应该说她有多少咱们就买多少。”财大气粗的叶爸爸豪气地说道。
“对对!咱们还得预定下一批成熟的!”叶妈妈极有远见地说道。
“要是有这种面包果树的树苗的话,咱们也可以花大价钱买一棵!”叶姐姐不但想要金蛋,还想要能生金蛋的母鸡。
叶爸爸和叶妈妈听见女儿的话,纷纷露出个恍然大悟的神情,立马一拍叶睦的肩膀,说“你姐姐说得对,要是店主有面包树树苗的话,咱们买!”
叶睦只得又问容时初。
容时初看到他这话,挑了挑眉,心想果然不愧是首富家的人,小算盘打得就是精。
不过这也没什么,容时初并不打算把面包果树垄断成自己的产业,毕竟她既没有这个胃口,也不想为此成为众矢之的,所以面包果树她肯定会扩散出去的。
于是容时初回复道“抱歉,我只有一棵树,所以没有幼苗卖啊,你们要是想要自己种的话,就试试看能不能催生一下种子吧。面包果果实里有很多种子,你们可以尽情尝试。”
其实面包果树可以用枝条扦插成新株,想要多少幼苗都可以,但容时初懒啊,她是那种会辛辛苦苦折枝条扦插成苗的人吗?
不可能的,所以其他想要种植面包果树的种植师,只能从她这里买一颗果实,才能得到种子,尝试催生种子发芽了。
叶家人得到这个回复,立马给容时初打了一大笔钱,容时初毫不客气地收下了,叶家人这么识趣,她便又多加了一句“看在你们这么大方的份上,要是你们不能成功催生种子的话,我可以提供免费咨询。”
“可惜咱们刚刚都忘了收集种子了!”叶妈妈一脸惋惜地说道,面包果的种子太小,几乎可以跟着果肉一起吃,他们刚刚一不留神就全吃进肚子里了。
“啧啧,咱们刚刚应该早点问问店家的,否则也不会白白浪费一个果实的种子。”叶姐姐也有点心疼那些种子。
叶睦却一挥手道“可惜什么啊,店主不是同意卖给咱们五颗面包果了吗?那种子够妈妈您挥霍了!”
“什么挥霍?我那是艰苦地试验!损失是不可避免的。”叶妈妈不高兴地拍了儿子一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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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70、恋爱脑落魄大小姐(20)
容时初卖给叶家五颗面包果,卖了个天价,她美滋滋地看着账户里一连串的零,再次感慨首富家果然出手大方。
她这辈子不知道怎么了,对钱特别在意,大概是被原主“轻钱财、重感情”的恋爱脑以及那穷困而死的下场刺激到了,所以才对钱财特别在意了吧?
不过这不是什么大事情,毕竟她自己能挣钱,又不是从别人身上吸血或者偷蒙拐骗来的不义之财,所以她爱财又会碍着别人什么事呢?她爱财,但她取之有道。
容时初瞬间说服了自己。
叶家对面包果的反馈非常棒,而柯听帆那里却暂时没有反馈,容时初也不太在意,没有反馈就没有呗,她知道自己种出来的改良版、进化版面包果很好吃就行了。
而柯听帆,此时却盯着自己面前这颗浅黄圆溜的面包果,露出深思的表情。
“教授,您这榴莲的外表怎么跟普通榴莲的长得不一样啊?这么小这么平,是新品种吗?好不好吃?”一个研究员凑过来,好奇地看着面包果,问道。
柯听帆伸手推开他的大脑袋,沉声道“这不是榴莲。”
“不是榴莲?那是什么?”研究员疑惑了,“有什么水果是长这个样子的?”
柯听帆没有回答,他也不知道这种果实到底是什么品种,能不能吃,好不好吃。
容时初寄给柯听帆的这个面包果,可没有跟寄给叶家的那样,附上一张吃法、做法说明书,毕竟柯听帆在容家看到面包树的时候,容时初说她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果实的,她怕说多错多,万一露陷了,所以干脆不说了,让柯听帆自己研究。
所以此时柯听帆就算有了一个面包果,也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下手,但他到底是个资深的研究员,于是把这颗果实按照一般流程来处理,量了大小、称了重量、记录外表特征、切下组织检验……
忙完了这些大体的工作之后,柯听帆就把这个面包果切开了。
一个研究员拿着一份资料激动地走过来,说“教授!这颗果实可以吃!您看看它的营养成分,它里面的安抚物质比同类体型的榴莲多了好几倍!而且也没有检查出对人类有害的成分……教授,这意味着这种果实是优质的精神力安抚来源。”
柯听帆听了,有些意外,接过研究员手中的资料,用他那过目不忘的本事飞快地看完了这颗果实的成分分析,心中有了打算。
“教授,这颗果子是从哪里得到的?能告诉我吗?我想买一颗回来给我爸……”研究员满含期待地问道。
柯听帆顿了顿,说“我是机缘巧合得到的一颗。”他想起容时初那破败的家,下意识地为她隐瞒了下来。
研究员听了顿时失望极了,柯听帆不再理会他,而是进了自己办公室,联系了容时初。
柯听帆穿着白大褂的颀长俊逸身姿出现在容时初面前,他开得是视频通话,容时初看着眼前这个男人,穿着研究服显得更加禁欲高冷了,冷白的肤色、殷红的形状完美的薄唇,以及那笔直挺拔的鼻梁,无一不在显示着这个男人极有吸引力的外表。
星际时代的全息投影技术太强大,即使面前这个男人只是个投影,但他跟真人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所以柯听帆的投影一出现在容时初面前的时候,她看得愣了一下。
“容小姐,我想问问你,你知道你送给我的那颗果实的具体情况吗?”柯听帆狭长好看的双眼近距离地看着容时初,容时初这个颜控险些迷失在他幽深的眼眸里,没听清他的话。
但她好歹定力够,才勉强听清了他的话,她定了定心,抵抗住这个男人无意中散发的魅力,回答道“大概有些了解。”
“那容小姐可以跟我说说吗?”柯听帆很有礼貌地询问。
容时初此时也没必要维持自己对面包果一无所知的假象了,便回答道“当然可以,这果实是可以吃的,生吃的话味道不太好,但烤熟了吃却有一种板栗和面包的味道淀粉含量很多,容易饱腹,所以我称之为面包果。”
“当然,煮着吃、蒸着吃也行,有百香果和芒果的香味呢,很好吃,你可以试试。”
容时初笑眯眯地提议道,只要他尝试过了,说不定又能跟自己续订面包果了。
柯听帆没想到容时初给出的答案挺具体的,她这么配合,柯听帆面色柔和了许多,觉得这爱财如命的女人还有些可取之处的。
于是他温和地说道“谢谢容小姐告诉我的这些资料,不知道这种面包果容小姐能不能再出手几颗给我?我要研究得仔细些,面包果也许对我现在项目研究很有用。”
容时初顿时眼睛一亮,瞬间眉开眼笑起来“当然可以了!面包果能对你的研究事业有用,那真的太好了,我当然也愿意为此献一点微薄之力。”
柯听帆看见她这幅财迷却偏偏还要扯大旗来掩盖的模样,嘴角忍不住轻轻扬了扬,忽然说道“既然容小姐有心要帮助我的研究,那不如降低一点面包果的价格?”
容时初一听他这话,脸上灿烂的笑容差点都维持不住了,她刚要咬牙拒绝,就看到此时的柯听帆面带笑意地看着她,明亮的眼眸仿佛自带脉脉含情,明明只是普通的笑,偏偏不自觉就像是多情温柔地看着你。
这样迷人的眼神,谁顶得住啊?容时初瞬间就被男、色所俘获了,不知不觉就点了头“那、那就打个八折?”
“好,就打八折,说定了,我谢谢容小姐的慷慨大方。”柯听帆眼里笑意更甚,看到眼前这个见钱眼开的女人被自己迷住了,居然在金钱上让了步,他的成就感十足,心情格外愉悦。
明明他不是付不起买面包果的钱,但他从爱财如命的容时初手里占到了便宜,他就觉得高兴。
容时初本来还因为打了八折有些心疼,但看到柯听帆这个极品的男人对她笑了,她就又觉得值了。
这个时候,她终于明白了古时候那个为搏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的昏君,面对美人时的感受了,见了美、色果然就容易昏头,古人诚不欺我呀。
昏君能为美人丢了江山,我只是为了美人价格打了八折,不亏、不亏。
容时初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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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71、恋爱脑落魄大小姐(21)
柯听帆又从容时初手里订了好几个面包果,晚上从研究所回来,他带了两个回去,打算让家人尝尝味道。
柯妈妈看见他一手拿着一个大大的果子,惊讶地问道“这是什么水果,我以前好像没见过?”
“面包果,从容小姐那里得到的,能吃。”柯听帆说着,就让家务机器人去处理两颗面包果了。
柯妈妈听见他提起容时初,顿时眼睛一亮“是容小姐啊,你最近和她联系了?”
柯听帆点点头“问了她有关面包果的事情。”
“那你有没有再跟她见面啊?”柯妈妈盯着他问道。
“没有,问些事情又不用见面才能问。”柯听帆不甚在意地回答道。
柯妈妈恨铁不成钢,忽然想起一件事,又兴冲冲地说“下个月八号是我和你父亲结婚六十周年的纪念日,到时候会举办宴会,要不然你邀请容小姐来参加吧?好歹你从她手里得到了不少植物……”
柯听帆微微皱了皱眉,说“她适合出现在那样的场合吗?妈,你别忘了,容家就只剩下她一个人了,那些捧高踩低的人很可能额瞧不起她,甚至欺辱她。”
“你护着她不就好了?当然我也会让人照顾好她的,让她来参加一下,多认识一些人也好。”柯妈妈脱口而出道。
“说不定容小姐来参加之后,高级种植师的名头能打出来,这不是又能让容家重新立起来了吗?”柯妈妈越说越觉得是这样。
“妈,容小姐可能并不适应咱们这个圈子……”柯听帆委婉地提醒她,容时初从小没有父母,根本没参加过上流人士的宴会,虽然她看着无法无天、胆大妄为的,但柯听帆知道上流人士的复杂,容时初不一定能适应。
“多参加参加不就适应了?”柯妈妈不高兴地拍了拍柯听帆的背,说道,“你赶紧联系她,人家卖给你这么多植物,让你精神力都恢复了不少,你难道不应该报答一下?”
柯听帆无法,值得又联系容时初。
容时初见是他这个大客户,便第一时间接通了,柯听帆俊美脱俗的脸孔很快出现在她面前。
“怎么了?面包果有什么问题吗?”容时初问道。
“没有。”柯听帆摇摇头,他两边耳垂的头发随着晃了晃,“下个月八号是我爸妈六十周年的结婚纪念日,会举办宴会,我妈妈想邀请你参加,你那天有空吗?”
容时初有些莫名其妙“你父母结婚纪念日的宴会邀请我这个无关人员干嘛?”
“不是无关人员,说起来你们容家祖上和咱们柯家几代都有过交情,后来才慢慢淡了的,但现在我儿子有缘被你救了,正好可以续上两家的交情往来啊……”柯妈妈忽然出现在柯听帆旁边。
容时初看到一个大概三十多岁的美貌女人笑眯眯地看着自己,一脸和蔼可亲的模样,她说完刚刚那番话,才有些懊恼地说道
“我又忘了自我介绍了,希望容小姐不要介意,我是柯听帆的妈妈,知道你上次救了我儿子,又把那么多珍贵的植物卖给他,我很感激,所以我是真诚地邀请你来参加我的结婚纪念日宴会的。”
容时初听了,心中却并不怎么感兴趣,什么柯家,再显赫又关她何事呢?所以她刚想开口拒绝。
但柯妈妈显然看出了她的打算,立马说道“容小姐先别急着拒绝我,听说你是高级种植师,那肯定对植物很感兴趣吧?恰巧我有一棵极其珍贵稀少的雪魅珍兰,雪魅珍兰全星际现存的不超过一掌之数,许多高级、特技种植师一辈子都不一定见过,难道你不想来见识一下吗?”
容时初立马被她的话吸引了,雪魅珍兰?她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名字?是怎么植物?兰花吗?
她的好奇心瞬间就被柯夫人的话点燃了,于是马上答应了“好,我那天一定会准时参加,顺便见识一下您的雪魅珍兰。”
“好,就这么说定了。”柯夫人高兴地说道。
挂断联系之后,柯夫人这才用得意的语气跟自己儿子说道“瞧瞧,我一出马立刻就把人请来了,你这个说话直来直的呆头鹅显然是被这个本事了。”
柯听帆面无表情地从母亲手里抢回自己的星脑。
容时初既然已经接受了柯夫人的邀请,那自然不会敷衍了事,柯家那样显赫的人家举办的宴会,来赴宴的肯定全都是有名有姓的大人物,所以容时初也得严阵以待。
她虽然不虚荣,但也不想被人当做土包子、丑小鸭,因此她特意定制了一条比较正式的晚宴群,花了大价钱,让她又肉疼了一下下。
到了柯夫人结婚纪念日,柯听帆联系她“你的礼服妆容都准备好了吗?我派造型设计师去帮你?”
容时初摇头拒绝了“不用,我自己就准备好了,而且我家也不适合有陌生人进来。”
柯听帆顿时想起她那满院子的植物,便没有再劝了,而是说道“那五点的时候我去接你。”
容时初还想拒绝的,但她想起自己那辆外表斑驳破旧的飞车,肯定不适合停在柯家光鲜亮丽的停车场,于是答应了。
柯听帆五点准时到了容家,容时初打开防护罩的门,让他进来。
“你快来帮我选选,什么植物当做礼物送给你父母比较好?”一身盛装打扮的容时初烦恼地朝缓步而来的柯听帆问道。
她此时站在庭院的小道上,路两旁全是盛开的艳红蔷薇,灿烂如火,而容时初穿着一袭一字肩的鹅黄波点礼服,精致小巧的锁骨以及莹白如玉的皮肤露在外面,还有那容色绝美的巴掌大的小脸……
这个场景生动地给柯听帆展现了一下什么叫做“人比花娇”,他墨色的眼眸瞬间幽深暗沉了许多,喉结突然滚动了几下。
“只要是植物,我爸妈都会高兴,你虽然选一种就行了。”柯听帆话一说出口,才发觉自己的声音比平时嘶哑低沉了一些,他不自在地轻咳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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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72、恋爱脑落魄大小姐(22)
“不行,得有意义,造型好看才能当礼物。”容时初摇着头,一脸郑重地说道。
她耳朵上两只耀眼的黄宝石耳环随着晃了晃,柯听帆的视线不由自主地就看向了她的耳环,还有那白皙可爱的小耳垂。
想捏一捏……柯听帆动了动自己的手指。
“你在发什么愣啊?没听到我的话吗?”容时初见他一脸心不在焉发呆的模样,便忍不住瞪了他一眼。
柯听帆这才从某些遐思中回过神来,揉了揉自己发烫的耳尖,随手往旁边一个开着花的小盆栽一指,说“那盆花就挺好的,开得正盛。”
容时初往哪儿一看,见是一盆开着橘黄色花朵的君子兰,立刻眼前一亮,觉得柯听帆的眼光不错,说“君子兰不错,瞧瞧这整齐排列的叶片,漂亮有序,造型好看,送礼也拿得出手。”
说着,她就要上手去搬那盆君子兰,柯听帆一见她这举动,连忙拉住她的手,说“你是不是忘了你现在的造型了?搬什么花?我来搬。”
容时初这才记起自己现在的模样不适合搬花,连忙笑了笑,让柯听帆帮忙。
都怪她平时太女汉子了,什么都习惯自己动手做,居然就忘了她现在盛装打扮,得保持淑女的优雅高贵,不能再大大咧咧地上手干活了。
柯听帆其实也已经换上了奢华华丽的礼服,但他的男装干脆利落,搬搬花倒是不碍着什么,因此粗活就他干了。
“容姑,你和容容在家要好好看家,有什么事记得联系我。”容时初叮嘱了容姑,便跟在柯听帆身后往他的飞车方向去了。
“少爷,我来搬。”飞车司机看到柯听帆亲自搬着一盆花,立刻走上前接过去,放在飞车后备箱里。
柯听帆拿着手帕擦了擦自己的手,容时初见状,漂亮的眼睛转了转,说“柯听帆,你居然还在用手帕啊?不如我送你些香料来熏手帕吧,我做的香料那可是一绝,跟现在流行的香水味道都不一样,你肯定会喜欢。”
柯听帆擦手的动作停住了,听到容时初的话,居然毫不推辞地接受了“好,那就谢谢你了。”
容时初上了柯听帆的飞车,坐在他身边,飞车的空间面积并不算大,两人挨得很近。
柯听帆能闻到从她身上传来的带着神秘清爽的香味,若隐若现,似有似无,勾人心魄,与现在流行的香水相比,确实更好闻,令人越闻越想闻。
难道她说要送我的香料味道和她身上的香味一样吗?柯听帆的思绪又开始放飞。
“你家里都有什么人啊?先给我介绍一下吧。”容时初一边看着车窗外飞逝而过的街景,一边问道。
柯听帆一边嗅着她身上那清甜的香味,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道“我家就只有我父母、我大哥大嫂和姐姐。”
“居然这么少人吗?其他的呢?柯家不是一个大家族?”容时初有些诧异地问。
柯听帆顿时恢复了高深莫测的神情,说“现在我父亲是家主,其他柯家人分出去了,大家联系并不紧密。”
“我还以为像你们这样的大家族都是一大家子住在一起,然后为各自的利益斗得你死我活呢。”容时初说道,“就像古时候的世家一样。”
柯听帆听得想笑“哪里有这么多争斗?大家各自的利益早就分得一清二楚了,家主的权力也没有那么大,除非到了倾家灭族的危机关头,家主才会把所有人集合在一起谋生路。但现在是和平时期,大家各过各的,聚在一起谁都不自在,还不如分开。”
“哦,原来是这样。”容时初不太了解现在首都星的上流人士们家族情况,还以为跟古时代差不多呢。
“不过也有些比较迂腐顽固的家族,会把一大家子都集合在一起,权力集中在家主手上,家族里的人都要听他的吩咐做事,而能分出去的只有外嫁女或者被驱逐的废子。”柯听帆又说道。
容时初顿时精神了,这才像发生各种阴谋诡计的世家大族嘛!
柯听帆见她听得津津有味,便继续说了“不过这种情况下,家族虽然能快速发展、保持千百年不变,但内斗是很严重的,毕竟人多了摩擦就多,各自的小心思也多,人心就慢慢涣散了,发展到一定程度,肯定会因为顽固不化而败落。”
容时初刚想让他举个例子,就听见司机恭敬地说道“少爷、容小姐,到了,请下车。”
柯听帆长腿一迈就下了车,然后绕道容时初那边,伸出手牵她出来。
此时宴会已经快开始了,柯家门前有不少来宾,大家互相寒暄着,忽然就看到宴会的主人之一、柯家的小少爷站在一辆飞车旁边,伸着手像是要牵某位小姐下车。
看到这一幕的人顿时好奇心爆发,是哪家的小姐,居然能得到不近女色的柯家小少爷的青睐,让他这个仿佛跟女人绝缘了的人破天荒地作出了绅士举动?
大家纷纷装作不在意却又时不时地瞄向柯听帆,屏住了呼吸想看看到底是哪个女人这么幸运。
然后,一只莹白如玉的手臂伸了出来,手指芊长完美,仿佛带着光,接着便是一具穿着鹅黄波点礼服,纤秾合度的身体露了出来,最后,是一张令人见之忘俗的花容月貌的脸。
“这个女人是谁?哪家的小姐?怎么以前没见过?”一个三十多岁的夫人好奇地问道。
“长得这么漂亮,难道是哪家娇养着故意不让见人,直到现在才放出来一鸣惊人?”另一个脑洞比较大的贵夫人瞪大了眼睛说道。
“怪不得连高岭之花柯小少爷都被她迷住了,啧啧,有这张祸水的脸,其他喜欢柯少爷的姑娘们就希望破灭了……”
“哈哈,那些暗恋柯少爷的姑娘们这下子可得伤心透了,人家柯少爷以前不近女色是没有喜欢的人,看看人家现在,就牵着最美那个了,真不愧是他,连女人也要最漂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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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73、恋爱脑落魄大小姐(23)
容时初落落大方地被柯听帆牵了出来,各种各样的目光凝聚在她身上,她本身五感就敏锐,被那么多人盯着,自然第一时间就知道了,即使那些身份高贵的宾客们目光够隐晦了。
但容时初是什么人啊,根本不会在意别人的目光,所以即使面对那么多陌生的、高高在上的客人,她也十分自在。
“柯少爷,这位漂亮的小姐是谁?不跟我们介绍一下?”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公子走上前来,一脸惊艳地看着容时初。
周围的人早早把耳朵竖起来了,听柯听帆怎么回答。
“她是容家的大小姐,容时初。”柯听帆没有吊人胃口,直接就说出了容时初名字。
那位年轻公子听了却一脸茫然“哪个容家的大小姐?”
其他偷听到了的人也面面相觑,使劲想着到底圈子里哪家是姓容的。
“不是什么大家族,我就是一个平民百姓,这位先生不知道我很正常。”容时初微笑着说道。
“哦,原来是这样啊?”那位年轻公子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地说道,然后跟柯听帆说了一声,便逃也似的离开了。
容时初看到他那跟逃跑似的举动,忍不住笑了,问柯听帆“我出身平凡有那么吓人吗?他都吓跑了。”
柯听帆心知肚明刚刚那人是为什么跑的,但他看容时初丝毫没放在心上的模样,便随口说道“大概他没见过像你这么自在坦然的平民吧。”
正说着,两人已经进了柯家,柯听帆把她带到柯妈妈柯爸爸面前,说“爸妈,这位就是高级种植师容小姐。”
容时初微微笑着道“柯先生、柯夫人,纪念日快乐!”
“哎呀,你就是咱们听帆老是提起的容小姐啊?容小姐果然美貌绝伦、气质出众,还天赋异禀,真是才貌双全。”柯妈妈很是自来熟地挽住容时初的胳膊,笑眯眯地说道,看着容时初,满眼惊叹。
其实柯妈妈自己就是个难得的大美人,大概三十岁的模样,丝毫看不出已经有柯听帆这么大的儿子了,两人要是站在一起,别人肯定会以为他们是姐弟俩,而不是母子俩。
星际时代的人类寿命已经大大延长,活到一百岁是英年早逝,活到两百岁才算平均寿命,但还有不少人能活到两百二三十岁,甚至三百岁。
寿命这么长,自然就很难再从容貌上判断一个人的年龄了。
因此此时柯妈妈看着才三十多岁的模样,但其实很可能已经一百多岁了,毕竟柯听帆上面还有哥哥姐姐呢。
“柯夫人过奖了,您才是真正的才貌双全,跟柯老先生站在一起男才女貌,天生一对,羡煞旁人。”容时初嘴甜甜地夸奖道,她向来爱礼尚往来,柯妈妈夸她漂亮,她自然得回夸柯妈妈年轻貌美、婚姻幸福了。
果然柯妈妈听了笑得合不拢嘴“你这孩子嘴巴真甜,还喊什么柯夫人?直接喊伯母伯父就是了。”
两个女人聊得很投契,柯爸爸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容时初的儿子拉到一旁,意味深长地说道“这位容小姐长得很漂亮,又是个高级种植师,你妈妈看来很喜欢她,你呢?”
柯听帆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为老不尊的爸爸,说“我怎么了?”
柯爸爸看着不开窍的小儿子,恨铁不成钢“你怎么了?你就不能先下手为强、近水楼台先得月,先把容小姐追回来当女朋友吗?”
“爸爸,你误会我和她的关系了,我们只不过是比较友好的生意伙伴罢了,最多算是朋友?”柯听帆说到最后不太确定,他们大概算是朋友吧?最起码容时初卖他面包果的时候肯打八折了。
“你真是个榆木疙瘩!”柯爸爸简直想拿把锤子撬开小儿子的脑袋,在他脑子里植入“恋爱启动”这个指令。
他这个做老子的难道不了解自己的亲儿子?什么时候他这个对女人冷冰冰的儿子会对自己的女性生意伙伴这么体贴周到了?
不但过问人家的衣服妆容,还亲自去接人家,亲自带到自己和妻子面前,这些难道都不足以证明他对这个女孩的在意和不同吗?
柯爸爸看得很清楚,瞧瞧现在他这个儿子目光还不由自主地跟着那位容小姐呢。
“真是口是心非。”向来斯文俊逸的柯爸爸不雅地朝儿子翻了个白眼,最终却还是好心地再次提醒自己的朽木儿子
“你要是对容小姐没意思,那就离人家远点,省得耽搁容小姐认识其他优秀男人的机会,她长得这么好看,说不定能在这次宴会上遇到自己的真命天子。”
柯爸爸的这番话让柯听帆心中立马不舒服起来,像是有一粒沙子梗在心脏里,让他极其不适,他想象了一下容时初拉着其他男人的手,对其他男人露出灿烂的笑容,甚至会和其他男人拥抱、亲吻……
这怎么可以?!柯听帆确定自己不想看到她那样,但自己对她真的有男女之思吗?他不能确定,他虽然活了快三十岁,但从前心思全在研究上,对女人根本不感兴趣。
以前有喜欢他的女人对他自荐枕席,他不但不觉得高兴,反而很厌恶。
打他主意的女人太多了,久而久之,他就对女人厌而远之了。
但容时初也是女人啊,他却从来没厌恶过她,甚至当初容时初狮子大开口跟他要一个亿才肯救他的时候,他也并不讨厌她,后来反而还觉得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挺自在舒适的。
难道是因为这个女人对他本人没有丝毫兴趣,只对他的钱有兴趣?所以他才对她格外不同?柯听帆又迷茫了。
容时初可不知道柯听帆心里想了那么多,她现在跟柯夫人聊得正开心呢。
“伯母,这是我种的君子兰,真好开花了,所以就拿来送给您了,希望您喜欢。”容时初让人把君子兰拿进来。
柯妈妈一看见这盆君子兰,立刻高兴得眼睛闪闪发亮,激动地拉着容时初的手说道“喜欢!我很喜欢!这么珍贵好看的植物,我怎么会不喜欢呢?只是这也太珍贵了。”
“不算珍贵,我自己就是种植师,想要可以再种。”容时初笑着说道,“伯母喜欢那这盆花就实现它的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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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74、恋爱脑落魄大小姐(24)
柯妈妈小心翼翼地看着那优美的叶子和花瓣,惊叹不已,她也是种植师,知道要种出这种品质的植物需要多精细复杂的异能操作才能完成,因此她对容时初种植天赋的评价又高了一层。
“伯母,我记得你说你有一株雪魅珍兰,我没见过这种植物,可以见识一番吗?”容时初趁机提起自己最关心的事情。
“对对!”柯妈妈终于从君子兰的魅力中清醒过来,然后抱歉地对容时初道,“是我疏忽了,不过我还想多看看这盆兰花,雪魅珍兰我让其他人带你去看吧。”
说完她对柯听帆道“儿子,带时初去花房看看我的那株雪魅珍兰。”
柯听帆便听话地过来把容时初带走。
经过大厅的时候,两人又成了人群的焦点,只是这回看容时初的目光更多的是敌视的、不屑的、鄙夷的,显然她在上层社会没名没姓,只是个平民百姓的事已经传透了,所以这些高高在上的宾客开始看不起她了。
不过容时初又不打算在他们的圈子里混,他们看不看得起自己又碍得着她什么呢?因此她十分淡定地跟着柯听帆去花房。
见她依旧落落大方、不卑不亢的模样,丝毫没有自卑瑟缩和紧张慌乱,那些想看她笑话的人顿时不满了,窃窃私语更多了。
“这个女人脸皮真厚,也不知道用了什么肮脏的手段才攀上柯少爷!”嫉妒不甘的大小姐愤愤地说道。
“肯定是凭着她那张漂亮的脸啊!哼,空有美貌,没有家世实力,柯家肯定不会让她进门的,柯少爷最多是玩玩她而已,等玩腻了她就惨了……”这是酸溜溜的女人之一。
……
容时初摇了摇头把这些话甩掉,跟在柯听帆身后愣是走出了走红毯的气势,她容貌美得超凡脱俗,但性格跟这空灵清丽的容貌可丝毫不同,火爆霸气着呢,这点柯听帆最清楚了。
但只要他们不说到自己面前来,容时初还是比较大度的,她只当她们是嫉妒自己的美貌了。
“妈妈的花房摆的全是她从星际各地收集到的珍稀植物,她爱若珍宝,一般人都是不让看的,我想进入看一遍都得跟她申请。”柯听帆有些怨念地说道,他没想到自己母亲为了成功邀请到容时初,居然舍得让她到自己的花房欣赏雪魅珍兰。
容时初听了他的话,顿时对柯妈妈的印象更好了,有些得意地说道“我跟她同为种植师,交流了很多种植的经验,都快成为知己,知己当然是不同的,你虽然是她儿子,却不是种植师,当然不能随便进入。”
柯听帆见她得意洋洋的,带着粉霞的俏丽脸蛋鼓了鼓,十分可爱,柯听帆很想上手却捏一捏她的脸颊,应该很柔滑好捏吧?
“到底那株是雪魅珍兰啊?”容时初扫了一眼花房里的植物,虽然这些植物很珍稀,但她认得出来,她伴生空间里都有,就不太在意了,一心想看到雪魅珍兰。
柯听帆把她带到一盆挂在墙上的花面前“这就是雪魅珍兰。”
容时初一看,这雪魅珍兰叶子细长窄小,垂挂下来,一朵朵洁白如玉的花点缀在绿叶之中,仙灵动人,如同楚楚美人……
怪不得叫“雪魅”,莹白如雪,娇媚可人,而被成为“珍兰”,大概也是因为跟某种兰花相似,所以星际的人就认为它也是兰花的一种了吧?
但其实这不是兰花,而是昙花,容时初一看到它,就认出来了,这雪魅珍兰其实是小叶昙花。
小叶昙花确实很美,开满花时如同春末的绿草地,雪化了之后留下一朵朵未完全融化的雪花,点缀在绿草之中,翠绿与雪白,相互映衬成鲜明夺目的美。
又像是月色朦胧下蒙着白纱的美人,神秘绝艳,所以小叶昙花又被称为“月下美人”。
“确实是难得一见的植物……”容时初说道,“它很不容易种活吧?伯母真是太厉害了。”柯听帆听着她对这株雪魅珍兰的各种夸赞,却并没有跟着欣赏花,反而把自己的目光放在了赏花的人身上。
容时初也是一株容色惊人的花啊,只是她这种花并不像雪魅珍兰一样难养,反而像草一样顽强不屈,野性十足——是的,即使在植物如此珍贵的时代,各种草依旧是种植师最容易种出来的植物,所以数量最多,普通人买回去之后用植物营养补充剂也能养活,不需要种植师专门用种植异能维持。
“小弟!妈妈说你带着容小姐来花房了!”一个清脆响亮的女声从外面传来,不一会儿一个英姿飒爽的年轻女人便走了进来。
她一看见容时初,便眼睛一亮,伸出手说道“你好,我是柯听帆的姐姐柯听雨,很高兴见到你,我一直想见见能种出那么多好吃的面包果的种植师,没想到今天就见到了。”
容时初回握了她的手,也笑着说道“我也想见见英气逼人的女将呢,今天一见果然巾帼不让须眉,你肯定是个好军人。”
柯听雨是个率直豪爽的女人,并没有因为容时初落魄的身世而瞧不起她,反而对她刮目相看,觉得她没有家族的支持却年纪轻轻就能成为种植师是很值得敬重的。
两个女人又热络地聊了起来,把柯听帆丢在一旁不管。
柯听帆已经习惯了,也没有在意,而是站在一旁耐心地一边听她们说话,一边欣赏各种植物。
“大姐,宴会就要开始了,我们下去吧。”眼看两人就要聊得忘乎所以了,柯听帆看了看时间,连忙提醒道。
两人只得遗憾地停了下来,柯听雨叮嘱弟弟“小弟你今晚一定要好好照顾时初,不要让那些不长眼的欺负了她,否则我可饶不了你。”
“她是我带来的,我自然会照顾她,不用你废话。”柯听帆淡淡地说道。
“最好是这样!我先下去了,时初你和小弟慢慢下去也不迟。”柯听雨刚说完便又风风火火地离开了,行动力十足。
“你妈妈和姐姐都很有意思啊。”容时初忍不住笑道。
柯听帆顿了顿,抬起眼帘问她“那我呢?我没有意思?”
“你?”容时初拉长了声音,故意道“确实是没有她们有趣。”
柯听帆便用他那双狭长漂亮的眼睛瞪了她一眼,容时初顿时哈哈大笑起来,白瞎了她身上穿着的淑女礼服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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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75、恋爱脑落魄大小姐(25)
下去之后柯爸爸果然和柯妈妈牵着手上台宣布宴会正式开始,他们带头跳起了舞。
容时初惊讶地对柯听帆说“你没告诉我还要跳舞的啊?我不会跳怎么办?”
柯听帆搂住她的腰,把她拉到自己面前,低头说道“我教你。”
说着双手牵住了容时初的手,认真地慢慢地教她跳舞。
幸好开场舞节奏比较慢,动作也比较简单,容时初边听着柯听帆的教导,边看着旁人的动作,很快就学得七七八八了,跳得像模像样。
柯听帆大概比容时初高了一个头左右,他身形又高大,因此就衬得容时初格外娇小,被他搂着就仿佛整个人都笼罩在他的气息之下。
英俊男人浓烈的荷尔蒙气息让容时初忍不住心跳得稍微快了点,即使他并不是故意散发出来的,但就是这样无意识地散发出来的魅力才格外迷人啊。
更何况容时初还是个好男、色的,面对这样的极品男人,她自己都没法保证自己能不能把持住。
瞧她的手现在已经蠢蠢欲动,想要上手摸摸他的腰是不是劲瘦有力……
想入非非的结果就是舞跳得心不在焉,踩了柯听帆一脚。
“抱歉啊!”容时初顿时有些心虚,抬起头来讨好地道歉。
柯听帆看着她那张粉红扑扑的俏脸,笑得弯弯的眉眼,眸色暗沉了一些,他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才声音低沉暗哑地说道“没关系。”
容时初却被他那个精致小巧的喉结吸引住了视线,忍不住一直盯着,柯听帆看到她这样,浑身微微一僵“你看什么?”
“啊,没有什么,就发现你脖子修长挺直,挺好看的。”容时初随口说道,要是说喉结的话会不会显得她太不矜持了?
柯听帆觉得握住容时初那纤细腰肢的手仿佛都发烫了,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不该撤回来。
容时初幸好记得现在的场合,因此没有继续调戏这位大少爷。
跳完舞之后,柯听帆就被人喊走了,他有些担心地看着容时初,说“那你就先在这里吃些东西,我过一会儿就回来找你。”
“好的,不用管我,我会安排好自己的。”容时初说道,她也确实是饿了,毕竟从家里出来她就没吃晚饭,现在过了那么久,又跳了舞,肚子里那点东西早就消化完了。
所以她也没有矜持,去到食物区,便去挑选食物。
虽然现在的蔬菜水果很珍贵,但对于显赫的柯家来说,却并不算什么,凑够一次宴会的菜品和水果还是够的,因此食物区里有蔬菜做成的菜品、点心,也有昂贵的水果。
容时初本来就因为是柯听帆亲自带来的女客而格外瞩目,现在一直跟在她身边影形不离的护花使者柯听帆终于离开了,于是那些对她虎视眈眈的人就跟鲨鱼闻见了血腥味,立马上前来示威了。
“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下贱货色,攀上了柯二少爷就以为能一步登天了,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一个衣着华丽容貌娇美的年轻女人站在离容时初一米远的地方故意说道。
“果然是没见过世面的,一进来就跟饿死鬼投胎一样,尽捡最贵的食物吃,小家子气!”另一个女子也阴阳怪气地说道。
“可怜的灰姑娘,大概连天然植物都没见过吧,现在有机会来参加这样的宴会,还不得抓紧机会多吃一点,否则以后就吃不到了……”高傲千金之一也开始冷嘲热讽。
她们都是自诩高贵优雅的人,自然不会跟泼妇骂街一样用肮脏污秽的语言来骂格格不入的容时初,只会用各种阴阳怪气、贬低人的话来羞辱她,想让她羞愧而逃。
以前她们对付自己看不顺眼的人也是这样做的,故意说指桑骂槐的话来打击别人、羞辱别人,好让别人不战而逃。
但容时初是谁啊,她脸皮厚着呢,区区这点语言攻击力压根儿伤不着她,因此她即使知道这些女人是在说她,也依旧自在地挑选着心仪的食物,烦恼着这个点心是甜的还是咸的,又或者是酸的……
可那些希望看到她因此而自卑伤心、惶恐不安的大小姐们看见她这幅毫不在意的模样,差点气死了,这招怎么就不管用了?难道是她根本没注意到?
于是她们又加大了声音在容时初附近讥讽她。
然而容时初依旧充耳不闻,这下子她们也顾不得自己的优雅体面了,直接拦在容时初面前,趾高气扬地说道“我们说的是你呢,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心机贱货?你是怎么好意思出现在这里的?要是识相的就赶紧离开!”
容时初这才把她上下打量了一下,说“请问你是柯家哪位?”
那位高傲小姐冷笑道“你连我都不认识?果然是身份低贱的平民!我可不是柯家人……”
“哦,既然你不是柯家人,那你有什么资格让我离开?我可是柯夫人亲自邀请来的。”容时初面无表情地说道。
“什么?你是柯夫人亲自邀请的?我不信!”高傲大小姐愤怒地尖声说道,“肯定是你说谎了,柯夫人才不是你这种人能攀上的,你说谎好歹也弄清楚情况。”
“如果不是她亲自邀请的,那柯听帆怎么会带我来?”容时初不耐烦地说道,“你能离我远点吗?我没兴趣跟你争风吃醋,你要是喜欢柯听帆就直接去找他,找我有什么用?”
“你、你……怎么敢这样跟我说话?你知道我是谁吗?”高傲大小姐气得直跺脚,要是找上柯听帆有用,她现在还会来嫉妒这样一个身份卑微的女人吗?她早就找上去了!这不是没用,只好来打击疑似情敌了吗?
“你是谁跟我有什么关系?”容时初绕过她,又自顾自去挑选其他点心去了,她虽说现在比较有钱了,吃得起正常的饭菜,但柯家这里的点心却跟容姑会做的不一样,她很感兴趣,都想试一试,试过觉得好吃了,就让容姑学。
“柳柳,你跟这样毫无见识、目光短浅的女人争吵是不得体的,咱们要收拾她,只要吩咐下去就行了,何必现在拦她?”另一个鄙夷地看着容时初的女人对折戟而归的高傲女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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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76、恋爱脑落魄大小姐(26)
“我警告你,柯二少可不是你这样的女人能肖想的,你连跟他共同呼吸一片空气都不配!要是识相的,就离柯少爷远一点,别让你身上的穷贱味污染了他。”那个目光鄙夷的女人抬着下巴,对容时初说道,眼里的不屑都几乎化作实质侧向容时初了。
“穷贱味?”容时初被这个词激怒了,说她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说她穷!
容时初见她口口声声警告自己不能肖想柯听帆,显然也是个对柯听帆有心思的人,那她就偏偏要抢走她喜欢的人,本来她对柯听帆的兴趣只在心里想想,并没有升级为现实的意思。
但这个女人成功地激起了她的逆反之心,这女人这么怕自己与柯听帆扯上关系,那她就不能白白遭受她这番侮辱,挨骂也得真的吃上了肉才值,因此容时初干脆决心落实了与柯听帆的关系,偏偏要抢了她们心心念念的男人,气死她们!
“好了,现在你们成功激怒我了,我不但不会知难而退,反而要主动向柯听帆进攻,抢走这个你们眼巴巴都得不到的男人!”容时初眼睛一眯,啪地一声,拍在桌子上,宣布道。
她这话令几个女人目瞪口呆,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她的意思,于是她们顿时气得火冒三丈,其中一个甚至还想上手扇她巴掌。
容时初瞬间抓住她的手,下了大力气捏着她的手骨,那女人疼得一下子眼泪都出来了,要不是还顾忌着场合,立马就能哭出声来。
“痛!痛!快放开我!”女人涕泪横流地哀求道,精致的妆容已经变得一塌糊涂。
容时初一脸嫌弃地甩开她的手,冷冷地警告道“打架我最不怕了,敢打我就等着我的反击,我可不管你们是谁!”
那几个女人见状,吓得立马后退几步,离她远了些。
容时初冷哼一声,端着自己盘子里的食物找地方享受去了。
“果然是野蛮粗鲁的下等人!”高傲女人见容时初走得远了,才敢低声嘟囔。
“我、我一定不会放过她的,我要让我爸爸弄死她!”那个被容时初捏得手骨险些碎了的女人恨恨地说道。
不管她们在背后想着怎么报复、打击容时初,总之她们是不敢当面挑衅她了。
容时初很快就那这点闹剧抛之脑后,专心享受起食物来。
柯夫人却找上了她,笑眯眯地说“时初,我带你去认识一些人,他们都是我比较说得上话的朋友,脾气很好的,你不用怕。”
“伯母,这没必要吧?我就是个普通人,跟非富即贵的他们没什么共同话题,认识他们也没用啊。”容时初拒绝道,“伯母不用担心我无聊,我很自在的。”
“你这孩子,我不是担心你无聊,只是给你多介绍些人脉罢了,他们说不定也能成为你的顾客呢?”柯夫人继续劝说道,“他们个个都很有钱,你种出来的珍贵植物尽管卖给他们,价钱提高些也无妨。”
柯夫人说完,还调皮地对容时初眨眨眼。
她说的这番话算是对容时初掏心掏肺了,如果不是真的为她着想,柯夫人是不会这么“坑”好朋友的。
果然一说到自己的生意,容时初顿时就来了精神,答应了柯夫人的好意。
柯夫人带着她去认识她的朋友,介绍她是个高级种植师,出自容家,是容世亭的直系后代,家族天赋异禀。
那几个朋友本来对容时初是淡淡的,虽然认识了却只当是个普通小辈,但一听柯夫人说她是容世亭的后人,立刻就来了兴趣。
一个和蔼和亲的阿姨震惊地问道“容世亭真的是你先祖?!我还以为容家没有人了……”
“容世亭确实是我先祖,容家人还是有的。”容时初回答道,没想到她有朝一日还得拼祖宗,这可真是个新奇的体验。
得到了肯定的回复,其他人这才重新打量起容时初来,像是欣赏什么古董一样把她全身上下打量了一番。
“真不愧是容大师的后人,果然年少英才,不但容貌出色,天赋也惊人,年纪轻轻就成为高级种植师了。”一个中年伯伯感叹道。
“这就是家学渊源啊,底蕴深厚的家族就算暂时没落了,也总有一天能重铸辉煌。”另一个清隽帅气的伯伯也感慨。
“好孩子,以后要是遇到什么困难了,可以跟伯伯阿姨们说,我们以前是不知道你的存在才忽略了,但现在知道了就不会袖手旁观。”另一个气质高雅的阿姨柔声对容时初说道,“这些年吃了不少苦了吧?可怜的孩子。”
容时初见他们居然因为自己是容世亭的后代就这么重视自己,一时之间有些感慨老祖宗的名头太好使,容世亭在星际人心目中的地位居然比她想象中还高,即使去世几千年了,也依旧能庇护子孙后代。
容时初此时都有些好奇老祖宗活着时候的风采了,能被人捧上了神坛的人,应该是举世无双的吧?
认识过之后,这些阿姨伯伯们就开始给她送见面礼,容时初得到那么多珍贵的礼物,乐得像掉进了米缸的老鼠,喜不自胜。
等柯听帆送她回家的时候,她还喜滋滋的,脸上的笑容就从没停下过。
“你今晚遇到什么好事了,这么高兴?”开着飞车的柯听帆有些好笑地看着乐得跟偷了油的小老鼠一样的容时初,问道。
“收到了好多大佬的见面礼,很贵重的,得了一笔意外之财,我能不高兴吗?”容时初一边笑眯眯地回答,一边在后座上一一欣赏那些礼物。
柯听帆顿时无语了,他就知道,这个爱财如命的女人发财的时候才会开心。
“瞧瞧这只晶莹耀眼的月钻手镯,一整块月钻雕出来的,价值千金!还有这只奶白莹润的戒指,据说是一个几千年的古董,可值钱了,还有这个……这个……”容时初乐此不彼地一一给柯听帆介绍自己收到的见面礼。
柯听帆见她说得眉飞色舞,漂亮的小脸熠熠生辉,光彩照人,便忍不住笑了,真是个小财迷。 。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77、恋爱脑落魄大小姐(27)
等快到容家了,容时初才恋恋不舍地把礼物重新收拾好。
下飞车的时候,容时初突然想起自己想要勾搭柯听帆的决定,立马回头问他“今天太晚了,你要不要留下来过夜?”
柯听帆听到她这话,只以为她是正常询问,因此摇头拒绝了“不用,我开飞车回去很快的。”
容时初决定要勾搭他,哪里会让他就这么离开?因此转身回去拉住他的胳膊“我不想让你回去。”
柯听帆顿住了,一时没明白她的意思,那双漂亮的眼睛疑惑地看她。
容时初见他这么不开窍,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踮着脚尖,就凑上他面前,亲了他一口。
柯听帆瞳孔瞬间猛缩,惊住了,浑身的血液瞬间涌上他脑袋,他涨红着一张俊脸,完全没有了往常的冷静淡定,结结巴巴地问“你、你想干嘛?”
虽然容时初很想说出那个霸道总裁的经典回答,但她怕自己的孟浪会吓坏了柯听帆,她只得一边不容分说地把她往自己家拉,一边说道“就是今晚麻烦你送我回来,我不能不表示一番感谢啊。”
柯听帆稀里糊涂地就被她这么拉到家里了,他嘴唇仿佛还能感受到她凑上来时的馨香亲密,可此时看她,却已经恢复了正常,像是刚刚并没有亲过自己一样。
于是他立刻就被容时初这欲擒故纵的举动勾得神思不属、心尖发痒,不知道该拿她如何是好。
“小姐,你终于回来了!”容姑见她回来了,非常高兴地迎上来,嘘寒问暖道,“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吃些东西?”
容时初才在柯家吃了不少东西呢,这会儿一点都不饿,于是她拒绝了容姑“容姑,不用了,我在柯家吃过了,你去休息吧,不用管我了。”
容姑看了看跟着自家小姐一起进来的男人,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回了自己房间。
容时初把柯听帆拉到了自己的房间,柯听帆还是第一次进年轻异性的房间,更何况这个年轻异性刚刚还对他做出了那样亲密的举动,此时他进了人家的私人空间,就不由自主地想入非非起来了。
容时初的房间其实不奢华,但也不简陋,床是祖上传下来的圆形雕花大床,白色的床幔从床顶垂下来,飘逸旖旎,床边的梳妆台和椅子也是那种古老的中式风格,也就是说,这些家具全是木制的。
天然植物在星际是珍稀植物,但容时初房里的家具却是天然木头做成的,可想而知,兴盛时的容家到底有多显赫。
柯家都没有木制的家具呢,当然,他们想要也不是买不起,只是他们觉得没必要,也不值得而已。
由此也可见容家即使败落了,也是有底蕴的,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容家的状况就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
“我的房间好看吗?”容时初赤着脚缓缓走向柯听帆,伸手搂住他劲瘦的腰,吐气如兰地问道。
柯听帆俊脸一红,连忙垂下眼帘,他刚刚随便打量姑娘家的房间,实在太失礼了。
容时初也不要他回答,伸手抚上他那仿佛被艺术大师精雕细琢过的脸庞,感叹地说道“你这张脸真是造物主最精美的杰作。”
说完,她还毫不矜持地凑上去亲亲他的鼻尖、嘴唇,然后是他的喉结,喉结上下滚动了几下,容时初便轻轻地咬住了它。
“嘶——”柯听帆发出一声低哑的声响,双手不由自主地握住了容时初纤细柔韧的腰肢,用力地握了握,不知道是想把她往外推,还是拥进自己怀里。
容时初轻笑一声,松了口,而柯听帆喉结周围已经印了一圈牙印,她调皮地伸手去模。
柯听帆眼疾手快地握住她那只不安分的手,漆黑的眼眸沉沉地望着她“你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我做得这么明显了,你还不明白?”容时初歪着头看他,“我就是想勾搭你啊。”
“这不是可以开玩笑的事情。”柯听帆艰难地把自己的目光从她娇俏的脸上移开,拼命想压制住自己疯狂跳动的心脏,然而心脏跳动是他想控制就能控制的?要是能,那就不会有情不自禁这个成语了。
“谁跟你开玩笑了?”容时初不高兴地说道,“我喜欢你的容貌、你的身材、你的大脑,想和你来一场你情我愿的男欢女爱,我自认为自己长得也不错、性格独立又不粘人,难道你不喜欢我这样的吗?”
她说得这样直接,柯听帆想要装傻都不行了,但他感受着自己胸腔里那颗听到容时初的话后跳得更欢了的心脏,想骗自己都不行了,他是个很坦诚的人,于是把眼睛一闭,红着脸回答道“不是不喜欢的……”
“你放心,我没有想缠着你、攀附你的意思,只是眼馋你的身材罢了,我的身材也不错,你不如也馋馋我?咱们互相满足一下……”容时初轻柔的声音仿佛海妖的歌声般,充满诱、惑。
柯听帆此时的耳朵尖都已经红得滴血了,浑身的血液沸腾了一般,听到容时初的话,内心升起一股欣喜、激动之情,于是他不由自主就回答道“好!”
“我也不需要负责,大家你情我愿的,没必要再遵循那些腐朽没落的古老规矩,对不对?你长得这样好,却没有尝试过男女之情,你难道不觉得太亏了吗……你说什么?!你答应了?!”容时初还在滔滔不绝地想说服这个男人,突然就意识到他说了“好”。
“你居然这么快就答应了?我以为我还得继续说服你呢,毕竟你之前都很洁身自好,不太可能为我破例。”容时初惊讶地说道。
柯听帆紧紧地盯着这个撩拨了自己的心,让自己情不自禁的女人,良久才声音沙哑地说道“我是正常的男人,有正常的生理需求,正如你所说的,你长得很漂亮,性格也不粘人,符合我的审美,我会答应你的亲密邀请很奇怪吗?”
容时初没想到他居然这么坦荡,对上他变得火热的目光,她脱口而出道“我还以为你没有那种世俗的欲、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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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78、恋爱脑落魄大小姐(28)
容时初把勾搭柯听帆的想法付诸行动,还是因为被宴会上那些女人一刺激,激起了她的好胜心,想着赌一口气呢,才这么不遗余力。
她以为勾搭上这个高岭之花肯定很不容易,她都做好了长期攻略的准备了,但万万没想到,根本不用她打持久、战,稍稍一勾搭,柯听帆就迫不及待上钩了。
原来他这么好勾搭的吗?容时初都有些怀疑那些人口中不近女色的柯先生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了。
不过不管怎么样,柯听帆虽然对外高冷了些,但在自己面前却很正常,还轻易就答应自己了,那么显然他是个正常的男人。
“你怎么会这么想?我不是禁欲主义者,家中父母也很恩爱和睦,有世俗的欲、望不是很正常?”柯听帆有些哭笑不得,不知道眼前这个女人的小脑袋里到底想的是什么。
容时初回想了一下下别人都是怎么评价他的,便说“我听说以前也有很多女人想要勾搭你,但你全都没兴趣,连女性生物都离得远远的,我便以为你对情爱不感兴趣。”
柯听帆低下头,薄唇嗅向容时初纤细柔美的脖子,声音低沉暗哑,仿佛压抑着滔天的火焰“我现在很感兴趣了。”
说完他没有继续听容时初说话,瞬间噙住她的红唇,点燃了一场欲、火。
容时初紧紧地抱着他的腰,终于把自己垂涎已久的男人叼进自己碗里,她可不会错过这个机会,于是瞬间势均力敌地反击起来。
灯光不知道什么时候熄灭了,温柔的月光从窗外照进来,圆形的雕花大床上动静响彻一夜……
第二天早上,容时初起身,揉了揉自己酸痛的腰,看着凌乱的大床和地上乱扔的衣服,立马就响起自己昨晚居然把星际少女的梦中情人吃干抹净了!
她往自己旁边一看,果然,柯听帆那张仿佛被造物主亲吻过的俊脸出现在自己眼前。
她俯身下去,用手抚了抚男人浓密卷翘的睫毛,很快,那睫毛如同蝶翼般扇了扇,柯听帆便睁开了眼,那双带着水润黑亮的眼睛先是迷茫了一下,很快就清醒过来了。
“时、时初?”柯听帆像是想起昨晚发生了什么事,看到容时初的那一刻,俊脸就飞起了红霞,向来冷静自持的神情也带上了丝丝羞涩。
这样的反差萌,让容时初心软成一团,这个男人真是与他成熟高大的外表截然不容的青涩啊。
容时初爱恋地亲了亲他,说“该起来了,容姑做好早餐了。”
“好。”柯听帆起身,抱着容时初,回吻了她一下,接着下床,捡起自己的衣服。
容时初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瞧瞧那线条流畅、肌肉匀称的背部、那劲瘦精壮的细腰、挺、翘的臀以及那长长的双腿……
果然是个绝品的男人,容时初回味了一下下自己昨晚亲自体会过的这具身体的力量,满意地弯了弯眼睛,丝毫没注意到柯听帆浑身都紧张了,穿衣的动作也僵硬起来。
好不容易把自己的身体遮住了,柯听帆才默默松了口气,知道容时初对自己的身材很满意,他内心有一点点骄傲、一点点开心。
他竭力想伪装成平时冷静淡定的自己,淡淡地问容时初“要让我帮你穿衣服吗?”
容时初摇头拒绝道“不用,你快去洗漱!”
两刻钟之后,两人就都洗漱好,下楼去吃早餐了。
“我这里没有男人的衣服,你下次记得自己带衣服来呀。”容时初忽然说道。
“咳咳……”正吃着包子的柯听帆一听她这劲爆的话,就咳得满脸通红了。
见容时初一脸正常,仿佛说着“今天天气很好”一样淡定的表情,柯听帆都有些怀疑自己和容时初的表现是不是弄反了,为什么她一个女人比自己这个男人还要淡定冷静?
柯听帆感觉有损自己的男子汉尊严,于是恢复成平时的面无表情,说“我下次不但会带衣服来,洗漱用品也同样会带来。”
他像是不服输一样,忽然关心起容时初的身体“你身体还好吗?要是不行,吃过早餐后就回房继续休息,其他事情可以暂时不做。”
“不行啊,我想请设计师来帮我重新设计修整一下祖宅,你也看得见,容家祖宅太破败了,再不修会彻底倒塌。”容时初说道。
“我来帮你找。”柯听帆脱口而出道,“我认识古建筑修复师,你的祖宅历史很长了,应该让专家来修复才行,其他外行不能完美修整。”
“好啊,那摆脱你了。”容时初一下子就答应了,柯听帆这种人应该不会介绍不靠谱的人给她的,居然他自告奋勇,那她当然就欣然接受了。
吃过早饭之后,柯听帆对容时初道“我要先回一趟家。晚些再来找你。”他现在穿的还是昨天的衣服,虽然不脏,但心里洁癖还在,穿着吃早餐已经让他浑身不自在了,这会儿自然想回家换。
“好啊,再见!”容时初说道,丝毫不留恋走完与她耳鬓厮磨的男人,柯听帆顿时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这个没心没肺的女人,比他还洒脱干脆。
柯听帆怀着不知道什么心情回家了。
“你昨晚没回来?跑去干嘛了?”柯夫人正好在客厅里,看见从外面回来的小儿子,顿时扬眉问道。
她这个儿子很少夜不归宿,就算有事不回来也会通知家里,但昨晚他却没有。
“你昨晚不是送时初回家吗?怎么现在才回来了?你是不是干坏事了?!”柯夫人猛然看见自家儿子身上穿的那身衣服正是昨晚那套,还皱巴巴的,这可不像她那一丝不苟的小儿子。
她立刻就敏锐地意识到了什么,不怀好意地笑着问道。
柯听帆浑身僵了僵,才装作若无其事地说“没什么,是时初家里有些急事,我忙着帮她,忙了通知家里了。”
柯夫人看着儿子说话时飘忽不定的眼神和不自在的神情,立刻就知道他说谎了,便意味深长地问道“那是什么急事,能让你一整夜都忙着,还忘了联系家里?我可没想到我儿子还是个热心肠的好人呢。”
听到母亲这么调侃,柯听帆装作没听明白她的话,逃也似地离开了“妈,我还有事,先回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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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79、恋爱脑落魄大小姐(29)
柯听帆和容时初便这么交往了起来,谁也不知道他们的真实关系,毕竟一个整天宅在家里,一个不是在研究院就是在家,抽空来了容时初这里,研究院的人会以为他回家了,而家里的人又会以为他去了研究院,这么下来,居然无人发现,还跟搞地下情一样了。
不过这两人都不是会沉溺于男女情、爱的人,容时初忙着修缮自己的祖宅,柯听帆也忙着研究院的工作,所以其实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
经过柯家的那次宴会之后,容时初的身份也传了出去,大家都知道她是容世亭的后代,属于没落的容家人了。
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后,对她的态度就因为各自的立场、身份等原因,大概分成了两种,一种是对她充满期待、善意的,来源于他们对千年前的种植大师容世亭的敬仰。
而另一种则对她是不屑的、鄙夷的,认为她家已经彻底没落,就算有个再有本事的祖宗那也无济于事,毕竟辉煌只属于过去。
甚至这些人还能在她身上得到高高在上的优越感,毕竟曾经显赫一时的容家的后代,如今却沦落成了无依无靠的平民百姓,比他们远远不如,这满足了多少人内心的优越感啊。
而还有另一种人,则恨容时初恨得咬牙切齿,那就是爱慕柯听帆的那些女人了,特别是在宴会里被容时初反击过的那几个,得知容时初的身份后,便开始调查,打算报复她。
其中那个想扇容时初巴掌,却反而被容时初差点捏碎了手腕骨的女人,是伯爵王家的千金王夭夭,王家主要做的是营养剂的生意,他家营养剂所占的市场份额几乎有一半,可想而知家中有多豪富了。
王夭夭作为家主十分宠爱的女儿,长得漂亮优秀,从小就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想要什么,几乎没有得不到的。
她第一次见柯听帆就对他一见钟情了,从此追着他到处跑,找各种机会纠缠。
她认为自己无论是家世背景还是容貌身材,都与柯听帆十分相配,她的丈夫就应该是柯听帆那样的才行,因此追逐了柯听帆很多年了,曾经甚至还想着让家里长辈撮合他们两人。
王家哪里有不同意的,于是真的去询问柯家的意思了,但柯家可不兴包办婚姻这一套,而柯听帆又对王夭夭十分反感,因此拒绝了这门亲事。
但王夭夭并没有死心,依旧找到机会就跟柯听帆示爱,觉得自己的坚持能打动他,但柯听帆反而更厌恶她了,甚至还为此请了保镖,就是为了隔绝她。
这样一个把柯听帆视为己有的女人,看到柯听帆居然对容时初这么体贴周到,她怎么会甘心、怎么会不嫉妒?
所以她就想当场给容时初难看,她这样做过很多次了,以前在其他场合,也有很多女孩子对柯听帆心存爱慕,幻想自己成为被柯听帆另眼相看的那个人,王夭夭知道之后,就不管不顾地辱骂、殴打这些女孩子,让她们再也升不起对柯听帆的觊觎之心。
那些女孩子都是家世背景比不过王夭夭的人,受了欺辱也只能忍气吞声,王夭夭的气焰便越发嚣张起来了,于是在宴会上遇到容时初,她也以为容时初是那些可以随意欺辱的人,就想对她动手。
但她这回是失算了,容时初就算没有家世背景,也不是个人人欺辱的人啊,于是王夭夭踢到了铁板,反而被容时初收拾了一顿,不仅手上剧痛了一回,还被同伴背地里耻笑,大大丢了一回脸。
可想而知,她有多恨容时初了。
“小姐,容时初的资料只查到这些了,她一般都在家里不出门的,采买生活物资都是机器人,而且她家还安装了家用防护罩,我们根本潜不进她家。”一个面容平凡至极的男人恭敬地对王夭夭说道。
王夭夭翻了翻手上的资料,发现容时初居然真的是个宅女,整天窝在家里,她想找她麻烦都没处下手。
“啪!”王夭夭气呼呼地把资料往桌子上一扔,对那男人道“难道你就不能想办法把她引出来?!”
“这个……我们试过装作偶尔路过的人,不小心触碰她家的防护罩,然后说想赔礼道歉,但她水滴不漏,只派了个机器人出来,本人根本不露面。”男人为难地说道。
“她是个人,总会有弱点的吧?对了,她家都落魄得只剩她一个人了,大概是没有钱的吧?她没钱怎么生活?还是她挣钱也不用出门?”王夭夭难得聪明了一回,斥责道,“你再去查得仔细些!这些表面的资料查来有什么用?别想着敷衍我!”
男人只得再去详细调查容时初了。
王夭夭死死地盯着资料上容时初那张即使不施脂粉也俏丽非凡的脸,忍不住用指甲狠狠地在她的脸庞上划了一下,照片上容时初的脸便被划成了两半。
“容时初!我不会放过你的,想跟我抢男人?你还不配!”王夭夭阴狠地说道。
于是容时初便突然发现误闯自己家的路人多了起来,走错地方的快递机器人也有两个,但这些容时初都没有亲自出面,而是让容姑去处理。
这让幕后的人气得恨不能亲自把她从容家扯出来,但他们要是有这个本事就不用各种碰瓷了。
容时初就跟在家里生了根一样,守了这么久,居然没有一次出门的,就跟个带壳乌龟一样,让人无从下手。
不过第二次的调查,终于查出了她有个前男友。
于是容时初很快就收到了“前男友”浪子回头的信息。
【时初,你……现在过得还好吗?我……我很想你……”】
瞧这欲言又止,充满浓浓渣男式试探的信息,就是容时初也一时被成功骗住了,还真的以为是谢天朗。
她二话不说,把这个号码拉黑了,渣男这种生物,容时初跟他多说一句话都觉得脏了自己的星脑。
冒充谢天朗的人迟迟等不到容时初的回复,又小心翼翼地发了一条信息继续试探。
然后星脑提示他被容时初拉黑了。
王夭夭的手下……
这女人这么绝情的吗?可资料显示她很爱这个男人,曾经还纠缠不休想挽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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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80、恋爱脑落魄大小姐(30)
王夭夭的手下并不死心,又换了个号码继续冒充谢天朗。
【时初,我后悔了,我发现我还是最爱你的……我想再见你一面,好吗?】
容时初见是个陌生号码,扫了一眼信息,以为是谢天朗换了个号码给她发的信息,又不耐烦地拉黑了这个号。
于是王夭夭的手下又发现这个号码无法给容时初发信息了。
真是日了狗了,女人都是这么善变的吗?曾经爱得死去活来,这才多久就这么绝情了?对前男人真的是毫无情意!
王夭夭的手下气得险些把自己的星脑摔了。
而容时初并不知道自己无意中避开了一个算计,看来宅也宅的好处啊。
王夭夭的手下没有办法,只得从另外的事情下手。
因为容时初的网店是匿名开的,所以没被他们查到,每天有来来往往的快递机器人到容家,他们也以为是容时初在网购,还鄙夷了一下她家都落魄成这样了,居然还天天网购,真是败家子!
即使他们查到容时初是个高级种植师的事,也以为她空有个名头,种植师协会那些人是看在她祖先的份上才给她放松了测试标准,让她考了高级种植师。
得知容时初是个种植师,王夭夭的手下便又冒充种植师协会,给容时初发了信息,让她某个时间准时到协会大楼报道。
容时初看到这条信息,有些疑惑,种植师协会其实是个非常高冷的组织,基本很少联系种植师个人,要是有通知或者任务,都是在种植师总网站上发布信息的,几乎不会与种植师私自联系。
但她现在收到的这条信息,开头却是容时初小姐,这就显得很不正常了。
容时初多了个心眼,于是联系上了种植师协会,询问工作人员,是否有这么一件事情需要她去做。
接到容时初询问的工作人员非常惊讶,说协会根本没有给她发过信息,她肯定是被骗了,还让她把发信息给她的那个号码发过去,之后便斩钉截铁地说这个号码不是种植师协会的,建议她报警,这肯定是有人冒充种植师协会欺骗她,让她不要上当。
容时初大惊失色,没想到星际时代还有这种电信诈骗,于是她毫不犹豫地报了网警,至于之后那个假冒种植师协会的人会有什么下场,她就不知道了。
几天之后,她接到敬察的消息,说那些冒充种植师协会的骗子已经伏法了,甚至还给她赔了精神损失费。
而被抓了的王夭夭的那个手下,被气急败坏的王夭夭赎了回去,之后忙不迭地跟王夭夭辞职了,要回乡下当他的土财主,他再也不想再首都星混了,首都星果然藏龙卧虎,他差点栽在一个小丫头手里,于是彻底熄灭了攀附权贵的想法。
容时初可不知道自己只是警惕心强了一点点,就拯救了一个险些成为王家爪牙的人,不过能让人迷途知返,也算是功德无量了。
功德无量的容时初此时看着面前只穿了浴袍的男人,咽了咽口水,觉得自己先下手为强,成功勾搭上了这个男人,真是再明智不过了。
这样绝色的美人,即使是在星际时代,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看够了吗?”早已经身经百战,不再青涩紧张的柯听帆嘴角翘了翘,眼里的笑意溢出来,故意压低了声音,充满魅惑地问道。
容时初欢呼一声扑上去紧紧地抱住他,说“不够不够!看再多我也看不够……男人,你就是专门来勾、引我的男狐狸精吧?”
柯听帆顿时轻笑出声来,双手托住了她的臀部,让她紧紧地贴在自己身上,密不可分,才说道“我不是男狐狸精,你才是,你是一只贪财又好、色的女狐狸精。”
容时初听了,嗷呜一声咬上他的薄唇,于是也不再争执到底谁才是狐狸精了,也许两个都是,否则怎么抱着抱着就开始妖精打架了呢?
两个小时之后,终于风平浪静。
柯听帆搂住怀里的女人,餍足地抚着她的脊背,俊逸的脸上慵懒而迷人。
“有人跟我妈打听你的事,要请你赴宴,你想去吗?”柯听帆漫不经心地问她。
“不去,都拒了吧。”容时初毫不犹豫地说道,“我这些日子也收了不少请帖,那些人我都不认识,去了干嘛呀?顶着祖宗的名头去丢脸么?”
“你不想去那就不去,随你喜欢。”柯听帆自己就不是个喜欢热闹的,自然也由着容时初性子来了。
“不过我这次来的时候发现通往你家的路上有飞车停着,还有一些人……是有人买下了你附近的地吗?”柯听帆突然想到这事,便问道。
“也许吧?不过这里这么偏僻,谁会到这里买地建房啊?我这是祖宅才不得不住在这里,别人却特意选这里,难道是因为地价便宜?”容时初猜测道。
“也可能并不是要在这里定居,而是来这里建个度假庄园之类的。”柯听帆说道,但想起那些飞车和人,他又觉得有些不对劲,到底不对劲在哪,他一时之间又不清楚。
“你一个人住在这里,我不太放心,要不要我派几个人来守着?”柯听帆爱怜地摸摸容时初的脸颊,有些担忧地问。
“不用了,我不是有防护罩吗?没有我的允许,没有人可以进来,我很安全,而且我一个人住惯了,不习惯有陌生人在身边。”容时初拒绝了,她不想家里多几个陌生人,毕竟她家到处是秘密。
“那不如我送你几个保镖机器人吧,它们跟你的容姑和容容一样,不是人类,但专业能力却很强。”柯听帆有些得意地说道,“那是我改造过的,武力很强大。”
容时初听到他这话,顿时便有些兴趣了,问道“也就是说是独一无二的了?那只会听我一个人的话吧?”
柯听帆理所当然地说道“当然,等你成了它们的主人,自然只听你的吩咐。”
“真的?那我可就不客气了啊。”容时初高高兴兴地说道。
“不用客气,因为我最想你平平安安。”柯听帆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容时初的心脏猛地漏跳了一拍。
她捧住他的俊脸,狠狠地亲下去,这个男人,怎么就这么会戳中她的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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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81、恋爱脑落魄大小姐(31)
之后柯听帆又忙了起来,从容时初这里买了许多植物做实验。
容时初此时的网店榕树下已经成了当红网店,每天的销售额非常可观,毕竟星际上的富人还是很多的,幸好她的种植能力也随之提升了,才能勉强供应上需求。
她现在已经不缺钱了,用在修缮祖宅上的材料就更好了,还自己买了建筑机器人慢慢地修,务必把容家祖宅恢复成当初的模样。
她倒不是虚荣或者打肿脸充盘子,只剩自己一个人也要修好那么宏伟的祖宅,她只是不想容家祖宅彻底败落而已,毕竟这些建筑要是还不修缮,任由它自生自灭的话,那很快就会倒塌了,容家就真的没了。
容时初虽然是个没心没肺的人,但既然接收了原主的身体,那就得尽尽自己的义务,还了这个因果。
当然了,如果容时初不是种植师,很穷困的话,那她就算欠了原主的因果,也不会盲目自大地去重修祖宅。
但她现在不是有钱了吗?自然就得履行自己的义务了,原身死的时候,除了后悔爱上一个渣男,致使自己潦倒而亡之外,就是悔恨把祖宅卖了,彻底让容家消失在星际中。
所以得了原主的身体,容时初就得完成她的遗愿。
幸好原主临终最后一刻没有执迷不悟地想要得到渣男,否则容时初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不管不顾地灭了他。
榕树下的忠实顾客叶睦又给她网店发信息了【店主店主,上次我晒了从你这里买的面包果,很多粉丝也想买,但网店上却没有,你要不要上架让他们买啊?】
容时初想了想,回复道【暂时没办法大批量地上架售卖,因为我只有一棵面包果树,供应不了其他人,除了卖一些给客人之外,剩下的都是要满足我自己的需求。】
叶睦【这样啊,那真是太可惜,他们也想尝尝味道呢……对了!你可以不用整个卖啊,切成一小块一小块,让他们尝过味道就可以了,这样就不用你供应太多了。】
容时初这才想起这个星际世界的骚操作,她一不小心又忘了可以这么做了,被叶睦一提醒,便觉得这个建议似乎可行。
可面包果毕竟只有她才有,要是完全被大众所知悉,她还能靠着匿名在星网上开店吗?身份会不会跟着暴露?然后被各种算计?
她不是怕被算计,只是怕麻烦,这就有点让她烦恼了。
容时初叹了口气,说【我还是再考虑考虑吧,毕竟你也知道这种果实珍贵稀少。】
叶睦回复道【那你好好考虑吧。】
容时初现在已经不缺钱了,根本不需要靠卖面包果敛财,但面包果毕竟是对安抚精神力非常有效的植物果实,要是她敝帚自珍,不分享给其他人,似乎也无可厚非。
但别忘了,她在各个世界之中穿越,功德越多,穿越就越轻松、过得就越如意,所以她是需要攒功德的。
把面包果推广出去,抚慰众多精神力失控的人,是功德无量的事。
容时初想到这里,就已经有了决定。
她叹了口气,心想,自己果然是个劳碌命呢,没钱的时候要想方设法挣钱,有钱了还得想方设法挣功德。
容时初默默地走到那棵高大挺拔的面包果树身边,向它的根须输送植物异能,面包果树瞬间又结出了许多果实。
然后她又让容容、容姑和她一起剪树枝,她要把树枝扦插成苗,准备卖面包果树的小树苗。
不过这事不是一蹴而就的,还需要一步步来。
容时初把树枝修剪好之后,放入清水中开始浸泡,这样容易发芽,筛选出合格的枝条。
做完这些之后,容时初才停下来休息。
不知道怎么的,她突然想看看柯听帆。
于是她联系柯听帆,然而柯听帆并没有通过她的视频通话,意料之中了,毕竟他总是很忙,做研究时不可能随时随地接通她的通话要求。
不过晚上的时候,他就打回来给容时初了。
“初初,找我有事?”柯听帆身上还穿着白色研究服,显然刚从研究室里出来,他一边摘下护目镜,一边问容时初。
“你今晚来我家吗?”看到他的宽肩细腰长腿,容时初忽然就忘了自己想找他干嘛了,向他发出了邀请。
柯听帆见她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心中欣喜,薄唇微翘,但他很快就遗憾地摇头道“抱歉,我今晚没空,还有研究要抓紧时间做,你是想我了吗?等过两天实验告一段落,我再去找你?”
容时初一听,顿时有些失望,不过还是能理解的,点点头道“那行吧,我等你。”
“那我现在去忙了?”柯听帆问道。
“哦哦……”容时初刚要答应,突然想起自己白天做的决定,立刻喊道,“先别跑!我还有事要跟你说。”
“什么事?”柯听帆边问,边打开冰柜从里面拿出一支营养液,开盖,倒入自己口中,随着他吞咽的动作,他那颗性感精致的喉结上下滑动着,莫名地带着一种撩人的诱、惑。
容时初艰难地把自己的目光从他的喉结移开,才说道“我打算把面包果上架到我的网店里出售,还有面包果树苗,你觉得怎么样?”
柯听帆喝营养液的动作立刻就停下了,他知道容时初的面包果的价值有多高,一旦现世会面临着什么样的滔天巨浪,因此但容时初说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他英挺的眉毛都微微皱了起来,有些担心。
“初初,你要知道,一种前所未有的、而使用、食用价值又非常高的植物现世,会引起多大的风波、引来多大的危险,你能承受接踵而来的麻烦吗?”
容时初点点头,说“我大概知道会面临什么样的困难,但我不能因为有困难就不去做吧?而且我又不是打算垄断面包果树,而是分享出去,让有条件的都能种植,这样别人的觊觎之心就能少一些吧?等过一段时间,其他种植师也能种植出面包果树了,那我面临的危险就更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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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82、恋爱脑落魄大小姐(32)
柯听帆听了容时初的话,想了想,她不打算垄断面包果树以获取巨额利润,而是把蛋糕分了出去,那危险确实少了很多。
但是——
“初初,面包果树一旦现世,那你的身份背景就很难瞒得住了,你作为容世亭的后代,能成功种植出面包果树这样一种星际人类以前从未出现过的植物,那么不可避免地,会有人觉得,你手上可能不止有面包果树这一种前所未有的植物,还可能有其他的,毕竟你的祖先是容世亭。
为了利益,某些利欲熏心的人会想方设法地从你手中得到‘其余’的、前所未有的珍稀植物的种子,那你就再也没法过安宁日子了。
毕竟你无法证明你手上真的只有面包果树,而没有其他的植物种子,总有人不肯相信这个事实的,那你就会陷入永无止境的被觊觎、被算计之中。”
柯听帆说得郑重其事,神情也很严肃。
容时初听到他的话,也想到了很多,意识到面包果一旦现世,很可能事情就会如同他所预料的那般发展。
不可避免会惹来更多觊觎和算计,但容家只剩下她一个人,她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别人还能怎么算计她?
要是真的中招了,她可以把容家献出去当容家种植师的博物馆,毕竟有容世亭这个名头撑着,又有其他容家种植师的各种种植经验和教训的资料,要建立一个博物馆还是绰绰有余的。
这样的话,即使她没了,容家也能被人铭记、流传下去,就不算彻底消失。
然后她再拉着仇人同归于尽,也不会太亏了。
想到了最坏的结果是她能承受的,容时初立刻就有了决断,她毫不迟疑地说:“没关系,这些麻烦我都想过了,可以承受。”
柯听帆见她一脸坚决,便没有再继续说服她,而是微微笑了笑,安抚她道:“你也不用这么悲观,我会永远在你身后,不让那些肮脏事沾染到你身上。”
不管他这话是真是假,永远有多远,但他现在能这么说,容时初都是高兴的,虽然她有自保之力,但有人愿意把她纳入保护圈之内,她都开心,没有人规定大魔王不能被人保护吧?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当真啦。”容时初笑眯眯地说道,“有你在我身边,想必会减少很多麻烦,那我就送你几棵面包果树的幼苗吧,也许从面包果树发芽、抽枝、开花、结果的整个过程开始研究,才更有利于你的研究设想呢?”
投桃报李又不缺钱了的容时初对自己喜欢的男人还是很大方的。
“好。”柯听帆见她又恢复了没心没肺的模样,神情也忍不住柔和起来,他继续说道,“我这里就有面包果的完整资料分析,我直接发给你,你拿着这些资料去种植师协会登记面包果的面世就可以了。通过种植师协会的审查之后,你就可以再网店上售卖了。”
之前容时初卖给柯听帆和叶家的面包果,严格来说属于“三无产品”,是不能售卖的,但柯听帆和叶家信任容时初,所以即使这是新植物种类的果实,没有经过种植师协会的专门认证,他们也毫不迟疑地接受了。
但要公开售卖就得到种植师协会认证这是对人类无害而有益的植物才行。
柯听帆十分耐心地教她怎么去认证、登记,容时初一一记住了。
正当她再次催长面包果树的时候,却不知道叶睦在社交网站上晒的面包果又把她的网店推上了风口浪尖。
因为终于有粉丝发现叶睦说的这种面包果并不存在。
“木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到其他植物网店搜索,全都没有这种什么面包果啊?问了客服,客服也说从来没听说过有这样一种果实,你是不是被骗了啊?”
“对啊,我也查了植物百科,上面根本没有面包果这一个品种!”
“在哪里可以买到这种面包果?求一个链接……”
“求链接!”
“同求!”
“别求了,我查过了,全网没有一家店卖这个面包果的。”
“木木,你是不是在跟我们开玩笑啊?这个面包果跟榴莲有些相似,是不是榴莲的新品种啊?”
“木木真调皮,原来是骗我们的啊,亏你还想出了‘面包果’这个名字!”
“不会吧,不会吧,你们不会真的被叶少爷这个幼稚的玩笑骗倒了吧?”
“怎么能肯定是叶少爷骗了我们?说不定是‘榕树下’这网店店主骗了叶少爷呢?叶少爷人傻钱多,网店店主拿个少见的榴莲来骗他说是面包果,他这个傻白甜也会相信吧?”
“对啊!肯定是叶少爷被店主骗了!”
“可恶!居然敢骗我们木木,不怕首富爸爸把他那个小破网店弄破产吗?!”
“唏嘘……叶小少爷居然被人骗了,我当初就觉得那个‘榕树下’不是什么好货色,明明店里卖的那些植物跟其他网店卖的也没多大差别,偏偏还吹嘘他家的植物安抚能力比其他店卖的高,这样拉踩别人,真是垃圾!”
“叶小少爷当初还给‘榕树下’做过宣传呢!现在被人骗了,也是讽刺!”
“那‘榕树下’到底是什么背景啊?难道比首富家后台还大吗?居然连叶小少爷也敢骗?”
“肯定是飘了呗!”
“堂堂叶家少爷也被骗,真是活久见啊活久见!”
……
于是评论在短时间内飞速增加,就火出了一个热搜:“叶少爷被‘榕树下’网店所骗,拿榴莲当面包果”。
有那些好奇的网友点进去,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以为自己掌握了真相,嘻嘻哈哈地嘲了一把叶少爷的人傻钱多,又义正言辞地顺手举报了‘榕树下’网店诈骗。
于是再一次遭受无妄之灾的‘榕树下’因为被举报的人太多,暂停了网店的交易资格,同时通知容时初这个店主,让她解决这件事情。
迎面而来一口大锅的容时初:……心累!
叶睦得知自己这条内容引发的后果,慌慌张张地给容时初发消息:【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弄巧成拙了!我没想到会变成这样,害你的网店都被封了!】
容时初揉了揉额头,回复道:【只是暂时封了,叶少爷要是感到抱歉,那就把我今天网店剩下的植物都包圆了吧,也没剩多少了。】
【好!】叶少爷都没犹豫一下就答应了,只想着将功赎罪。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83、恋爱脑落魄大小姐(33)
“初初,你要抓紧时间去种植师协会认证面包果,我看现在星网上有很多人在怀疑你弄虚作假。”柯听帆也知道了星网上的事,便联系容时初,提醒她尽快落实面包果的事情。
“我今天就去办,就是不知道等协会审核通过要多久,要是太久的话那我的网店就没法开了。”容时初有些苦恼地说道。
星网上的热搜其实对她影响并不太大,但对她的网店影响很大。
柯听帆看着视频里蹙着一双月牙儿眉的容时初,想起星网上对她的各种恶意,心中就更加担心了些,他想了想,对容时初道“我下午有时间,和你一起去种植师协会吧,我是专业的研究员,有我为你作保证,协会的审核能在更短时间内通过。”
“真的吗?那我就等着和你一起去了!”容时初听了他的话,眼睛一亮,顿时高兴起来。
柯听帆见她这么快就恢复了心情,也忍不住心软了些。
结束了与容时初的视频通话,柯听帆又拔打了另一个星脑号码。
“哟!难得你小子也会主动找我,说吧,无事不登三宝殿,找我有什么事?”全息投影中一个身材瘦削、头发花白的老头出现在柯听帆面前。
“周爷爷,好久不见,您最近还在首都星种植师协会吗?”柯听帆对着老头微微笑问。
“你这小子果然是找我有事吧?在在在!又是找我要各种植物的?你这个月不是已经让人来拿了吗?”周老头问道。
“我这次找您并不是要找植物,而是想带一个朋友去认证一个新品种的植物种类,想省事一些,减少那些不必要的步骤,直接进入流程,需要周爷爷您的帮忙。”柯听帆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新品种植物?!”周老头的神情一下子就严肃起来,“柯小子,你说的是真的?你要知道星际已经有几千年没出现过新品种植物了,你现在却说有,这可不是能拿来开玩笑的。”
柯听帆线条分明的俊脸也很郑重,他认真地与周老对视,说“周爷爷,我没有开玩笑,这是真的,我已经事先研究过那个新品种的植物了,确实跟星际现有的植物种类完全不一样,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
周老头半信半疑,他是星际中现存的大师级的种植师,年轻时也曾想过要找到一种全新的、前所未有的植物,于是踏遍了宇宙各处,但都一无所获。
而不只是他,其他种植师也一样,除了追求种植能力的突破,就是梦寐以求找到一种新植物,成为名流千古的种植师,让自己的名字随着发现的新植物永远流传下去。
但从来没有种植师成功过,可现在柯听帆却对他说,真的有人找到了新植物,周老头第一反应当然是不相信。
因此即使听到柯听帆这样说了,他也不怎么相信。
像是看出了他的怀疑,柯听帆淡淡地说出了容时初的身份“周老,发现新品种植物的人叫容时初,容世亭的后世子孙。”
周老头的瞳孔瞬间瞪大了,不敢置信地问道“你说是谁?容世亭的后代?容家还有人?”
“有的,而且这个新品种植物也是容时初从容世亭的遗物中找到的种子,试着种了,没想到几千年过去,这种子居然还有生机,让容时初成功种出来了。”柯听帆把容时初编出来额那个故事告诉周老。
周老此时脸色激动得通红,已经信了一大半,容世亭在种植师心里的地位是无人可比拟的,他曾经创造了很多奇迹,开创了植物安抚精神力的先河,那么,他能拥有一种新植物的种子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虽然不知道容世亭为什么活着的时候没有把新植物种出来,但周老自己就能找到好几种理由来说服自己,现在他一心只想看看新植物。
“那你赶紧带着你那朋友过来啊!还等什么?我都迫不及待要见识一番了!快带过来!”周老激动得不能自已地催促道。
柯听帆毫不意外地预料到了他的反应,答应他很快就会过去。
周老头结束了与柯听帆的通话,立刻喊住自己的助手“小刘,快去帮我查查容家,看看现在容家还有哪些人!”
小刘助手一脸迷茫地问“周老,要查哪个容家?”
“还有哪个容家?当然是容世亭那个容家啊!”周老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容世亭容大师居然还有后人吗?”小刘助手震惊了,他以为容家已经淹没在历史的洪流中了,没想到现在自己导师却让自己去查容家。
“当然有,你快去查。”周老催促道。
小刘只得急匆匆地去查资料了。
没多久,容家的资料就到了周老手上。
“这么少?”周老看着薄薄的几页纸,皱着眉头说道。
小刘小心翼翼地回答道“老师,容家现在只剩下一个后人了,而且她人际关系又简单,人生经历一目了然,没什么可查的。”
周老快速地浏览这些资料,没过一会儿就知道容家大概的事情了。
“只剩下一个二十多岁的孤女了?从小是机器人保姆带大的?”周老的眉头已经皱得死紧,“容家已经落魄到这种程度了吗?”
周老怅然又惋惜地叹了口气,突然想到什么“咱们首都星的孤儿未成年时不都是由联邦政府抚养的吗?怎么容时初小小年纪却是在家由机器人保姆照顾的?这是孤儿院失职了?”
小刘助手也觉得不可思议,猜测道“按理说是容小姐应该由政府抚养的,但可能是因为她母亲还建在的缘故,她没有成为完全意义上的孤儿的原因吧。”
“可她母亲不是早就改嫁了吗?她改嫁不带上女儿就算了,就连送去孤儿院也不愿意?任由一个机器人保姆来照顾?她就没想过万一机器人保姆出问题了呢?那女人可真是狠心!”周老气得恨不得把容时初的母亲拉到面前臭骂一顿。
这样的母亲根本不及格,不但自私自利,还凉薄心狠,她改嫁时容时初才三四岁,她却只留了一个机器人保姆照顾,这得多狠心呐?怕是根本不想女儿活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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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84、恋爱脑落魄大小姐(34)
周老看到资料上写的容时初的遭遇,就为她心痛,好好的孩子,却因为没有家人,变得胆小怕生、怯懦内向,学生时代因为性格原因饱受欺凌,就更加沉默了。
即使有机器人保姆照顾,她并没有夭折,但再优秀的机器人保姆也无法替代亲人给予她情感上慰藉,所以她缺爱,被男朋友欺骗、抛弃,之后又封闭了自我,几乎不再出门……
周老脑补了容时初可怜兮兮的人生遭遇,再次为容世亭这个唯一的后人而痛心。
其实他也没痛心错,毕竟原主那一辈子真的凄惨可怜,但再可怜又如何,如果不是空间兽时初来了,原主依旧只会默默无闻地死去。
小刘助手却完全没有周老的痛心疾首,他只感慨道“真不愧是容大师的后人,容小姐也遗传了容家种植师的天赋,年纪轻轻就成为了高级种植师,真厉害啊……”
高级种植师并不是随处可见的,反而很少,千万人里也不一定能出一个,可想而知有多难得,即使是家世背景深厚的大家族,倾尽全族之力也可能只能培养出一个高级种植师,但容时初呢,却仅仅凭着自己的努力,小小年纪就成了高级种植师。
要是那些世家大族知道,得羡慕死吧?小刘想道,当然,他现在也很羡慕这位容小姐,即使容家以前再显赫,但传到她这一代已经没落得不能再没落了,所以小刘认为容家没法给她提供资源,让她升级。
然而她却已经成了高级种植师,那只能是她天赋异禀以及不懈的努力了。
“高级种植师……要是她从小有人教导,有家族提供资源帮助修炼,那等级肯定不止现在这样了,说不定已经是特级种植师了。”周老感叹道。
小刘听了,嘴角不由地抽了抽,难道高级种植师已经满大街了吗?怎么导师却把它说得毫不费力一样,虽然容小姐的天赋惊人,但即使从小能得到精心培育也不太可能这个年纪就成为特级种植师吧?
从低级种植师升级为中级种植师比较容易,从中级种植师升级为高级种植师却很难,大多数种植师终其一生都无法摸到高级种植师的边缘,只能成为中级种植师,可想而知升为高级种植师的难度有多大。
而要从高级种植师升为特级种植师,那就是地狱级别的难度了,这不仅仅需要努力和天赋就可以的,还需要机遇和运气,所以小刘觉得周老的话也太夸张了些。
“小刘,你去准备一下认证新品种植物的步骤流程,下午柯听帆会和容时初来认证一种新植物,我们要先做好准备!”周老雷厉风行地吩咐道。
“什、什么?认证新植物?”小刘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眼珠子都快瞪出眼眶了,“老师您是说真的吗?”
“是真的!等下午你就知道了,快去做准备,别在这儿废话了!”周老不耐烦地赶他离开。
小刘已经晕乎乎的了,他跟游魂似的出了周老的办公室,不小心踢到桌子脚,脚趾的剧痛才让他从震撼中清醒过来。
“啊!!”他发出一声大喊,不只是因为剧痛,还因为心中极度的震惊和激动,不喊出来他怕自己能憋死!
有生之年,他居然能亲眼见证一种新植物的出现吗?
内心澎湃不已的小刘满怀激动地去做准备工作了,而他的准备工作不可避免地要告诉其他同事,于是没一会儿,容世亭后人要来认证一种新品种植物的事就传遍了种植师协会。
这个消息如同一滴水掉到油锅里,瞬间沸腾起来,工作人员好奇又激动,兴奋不已,而协会里的会长、副会长、长老之类的高级别人物已经火烧火燎地找上了周老。
“周茂森!小刘说的是真的?容家后人真的种出了一种新植物?”协会会长一脚踹开周来办公室的大门,人还没进去,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发问了。
周老被他的动静吓得差点心梗,气得故意否认道“假的!赶紧给我滚出去!”
会长却根本不信,抓住周老的衣领激动得眼睛都红了,盯着他的眼睛问“要是假的,那你怎么会让小刘提前准备?”
其他人也跟在后面进来,七嘴八舌地说道“就是,周茂森,你要是得了消息就不要再遮遮掩掩了,早些告诉我们也好让我们有个准备啊。”
“你给我们详细点说说,容家那后人是谁,新植物是什么植物?”
“你从哪来得到这个消息的,可靠吗?不会最后空忙一场吧?”
……
大家叽叽喳喳的话吵得周老脑袋都大了,他大喊一声“停!”
然后把容时初的资料扔给会长,说“种出新植物的是容时初,容家人,应该是可靠的,柯听帆这小子已经研究分析过了,确实是新植物,他这个人还是靠谱的。”
会长等人已经在看容时初资料了,资料不多,他们很快就看完了。
“没想到这孩子这么可怜,不过她在那样的环境中依旧长得这么优秀,并没有堕了她祖先的名声。”会长感叹道。
“容家这是又要起来了,后继有人啊。”另一个长老也感慨不已。
“小姑娘什么时候来?我都等不及了,要不然我们不等了,直接上门去找她吧?”副会长急性子,火急火燎地说道。
其他人听了眼睛一亮,知道有新植物出现,他们本就心急如焚了,恨不得一睹为快,但容时初还要下午才来,他们根本等不及,听到副会长这话,就有些蠢蠢欲动了。
但会长显然还有些理智,连忙阻止这帮为老不尊的同事,说“咱们这一大帮人贸贸然就跑去,会吓到人家小姑娘的,再说去了也没有仪器检查分析新植物的成分,那不是白白打扰人家吗?你们耐心些,不就是再等几个小时吗?很快就到中午了……”
其他人只得按捺住自己的小心思,个个等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根本静不下心来。
废话,得知了这样一个消息,谁能精心啊?新品种植物,那可是所有种植师梦寐以求的东西,而他们马上就会看到了,能不激动、紧张、心急如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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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85、恋爱脑落魄大小姐(35)
柯听帆中午下班之后就去了容家接容时初,容时初带了两个面包果和一盆面包果树幼苗去种植师协会。
相比于上两次她孤身一人默默无闻地来种植师协会,这一次她刚下了柯听帆的飞车,就看到种植师协会门口多了好些探头探脑、满脸急色的人。
容时初和柯听帆都是容颜出色,出类拔萃之人,所以他们刚出现,那些焦急地等待着他们的人就发现了,看到他们就如同看到肉的狼一样,眼睛都快发绿光了。
“是容小姐吗?”协会会长激动地疾步上前,走到容时初面前,强自镇定地问道,他们刚刚已经在资料上见过容时初的照片,因此轻易就认出了她。
“是我。”容时初点点头,然后让柯听帆的保镖帮忙把车上的面包果和幼苗搬出来。
这两样东西一出现,所有人的目光立刻就黏在了上面,如同嗅到血腥味的鲨鱼,恨不得立马就涌上来强抢。
但幸好他们还有理智,会长艰难地把自己的眼珠子从面包果和幼苗上移回来,伸出手自我介绍道“容小姐你好,我是种植师协会的会长张长峰,知道你要来咱们协会认证一种新植物,我们都感到非常荣幸,也非常激动。”
容时初看出来了,这位会长看到面包树的时候眼睛迸射出来的光芒能闪瞎她的眼,她伸手跟他握手“张会长你好,我是容时初,待会儿就要麻烦你帮忙认证新植物了。”
“不麻烦,不麻烦!”张会长连忙说道,“那咱们现在就上去做检测吧?”
说着便迫不及待地带着容时初去楼上的植物检测室。
容时初自然不会推辞。
几个长老围在抱着面包果和幼苗的保镖旁边,跟着他们往上走,连路都顾不得看了,恨不得立刻就上手摸一摸那两颗又圆又大的面包果。
好不容易到了检测室,容时初拿出各种资料,又填了一些表,便把面包果和幼苗交给这些早就垂涎不已的长老们检测了。
得到了心心念念的新植物,容时初和柯听帆这两个人就被立马他们抛在脑后了,不过容时初和柯听帆也明白这些人的激动心情,并不因为被暂时忽略了而不高兴。
“这就是新植物吗?叫面包果?长得真漂亮!”周老激动得眼眶通红地说道,手颤抖着摸上面包果凹凸不平的外表,如同摸着最珍爱的宝贝。
“老夫真是死而无憾了!有生之年居然能看到一种新植物的出现!”副会长眼含热泪,“朝闻道夕死可矣,我终于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了……”
张会长也满心都是喜悦和激荡,他小心翼翼地抚着面包果,根本不想用手中的刀子把它切开,反而想把它放在博物馆里好好供奉着。
但是不行,他得尽快给这种植物果实做检测,因此他强忍着激动的心情,说“嘿,老家伙们,别磨磨蹭蹭下去了,容小姐还等着咱们给这植物认证呢,认证出来之后,咱们可以向容小姐买一颗回来,到时候你们想怎么研究就怎么研究……”
张会长的话很有诱、惑力,于是即使这些长老们依旧对面包果和幼苗珍惜不已,也开始动起手来。
因为柯听帆早早就对面包果做了方方面面的研究分析,详尽无比,所以会长他们这次的检测就只需要按部就班跟着柯听帆的那些资料来做,就可以把面包果研究得透彻无比了。
周老和张会长他们都是经验丰富的种植师,对各种植物都熟悉无比,即使面包果是新出现的植物,但万变不离其宗,所以检测很顺利就进行下去了。
容时初和柯听帆坐在会长的办公室里,百无聊赖地喝着茶,茶虽然也是珍贵植物,但在种植师协会这个植物最多的地方,就不如外面那么珍稀了,所以他们喝到的是真的茶。
周老的助手小刘有些尴尬地来给两人添茶,一边倒茶,一边给自己的老师和会长他们做解释“非常抱歉,容小姐和柯先生,是咱们招待不周,老师他们对新植物太在乎了,新植物到手之后激动过头,忽略了两位,真是抱歉,不过他们不是故意的,还请两位不要怪罪。”
小刘作为周老的得意门生,自然知道容时初和柯听帆这两人无论哪一个都是天才般的人物,不是能轻易得罪的,因此只好小心翼翼地帮长老们描补。
容时初倒不是在意这些的人,只要她的托付的事能成功做好,她就不在意自己有没有得到体贴周到的对待。
“没关系,他们都是为了我的新植物而忙活,我又怎么会这点小事呢?”容时初笑笑说道。
小刘见她确实没有生气,才松了口气,他把一些种植师协会的内部资料拿出来,说“容小姐也是种植师,咱们协会的内部书刊有一些种植师会分享他们的种植经验,容小姐你可以看看。”
“那真是太感谢了!”荣时初听了,顿时精神一震,真诚地道谢,她确实需要这些资料,毕竟种植师也不能闭门造车,而需要博采众长,了解其他人的经验和教训对自己的能力提升也很重要。
柯听帆没有打扰容时初,而是打开自己的星脑上了星网,星网上那条说‘榕树下’的店主欺骗了叶睦的热搜还在上面挂着,咒骂榕树下的人越来越多。
虽然叶睦连发了好几条言论来辟谣,说榕树下并没有欺骗他,面包果是真的存在,店主已经去种植师协会认证了,等结果出来之后会第一时间宣告。
但并没有多少人相信他的话,大家都以为他是被榕树下的店主灌了汤,让他执迷不悟,死鸭子嘴硬,纷纷讥讽他没脑子,空有钱的草包。
大众总是相信那些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不愿意相信的,那就根本连看都不屑于看一眼。
叶睦作为首都家的小少爷,从小含着金汤匙出生,家财万贯,无忧无虑,不知道被多少人羡慕嫉妒恨着,以前叶睦只是炫炫富,晒晒各种奢侈品,许多人自己看着,只能说些酸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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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86、恋爱脑落魄大小姐(36)
但这次不同了,叶睦居然晒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新植物,却又无法立刻证明这新植物的真实性,于是那些仇富的人立刻就如同闻到腥臭味的苍蝇,一拥而上,疯狂地嘲讽、讥笑叶睦,说他有钱无脑,被人骗了还帮人数钱,真是愚蠢。
能把以前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人踩在脚底下嘲讽,那些人哪里还有理智?不管叶睦怎么解释,他们都只觉得他是在无力地狡辩,于是他们立马有了“自己比首富家小少爷更聪明睿智”的优越感,终于能在智商上、道德上鄙视叶睦,扬眉吐气。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叶睦的解释是无力的,他的社交平台下的评论不堪入目。
柯听帆看了几条,都有些同情这位单纯的小少爷了,不过想起容时初对他的宽待,柯听帆顿时心情就不那么好了。
他可是知道面包果成熟后,容时初第一个送的人是叶睦,第二个才轮到他,不,送给叶睦那个还不收钱,而他收到的那个却是自己付了钱的!
柯听帆想到这里,立马就没了对这位叶少爷的同情,他感觉容时初对叶少爷比对自己好多了。
不太高兴的柯听帆有些幽怨地看着埋头看资料的容时初。
容时初五感多敏锐的一人啊,柯听帆那“热烈”的目光一下子就被她觉察到了,容时初抬头看了他一眼,见他看着自己的眼神似乎有些委屈,容时初便问道“你怎么了?”
柯听帆语气有些哀怨,问道“你是不是很喜欢叶睦?他只是个小屁孩,有不合时宜的天真,要是没有家人护着,还不知道被人怎么吞了。”
容时初不明白他干嘛说这些,但既然他说了,容时初就回答了“我是挺喜欢他的,我刚开网店的时候,店铺没有名气,生意平平,是他每次都在我店里下大订单,让我平安地度过了那段缺钱的时间,而且他之后还给我的网店做了宣传,我挺感谢他的。”
柯听帆听了,心中突然像被针刺了一下,是啊,容时初最艰难那段时间,是叶睦帮了她,所以他现在有什么资格去埋怨叶睦在容时初这里得到的优待呢?
他只恨自己没有早点遇到她,让她独自度过那样落魄无助的时光。
“不过我对他的喜欢只是像姐姐对弟弟的喜欢,没有掺杂其他的,所以你不用那么酸。”容时初意味深长地对柯听帆说道,她这才想明白了他刚刚那酸溜溜的话是因为吃醋了。
柯听帆一听她这话,耳朵尖都红了,但还是傲娇地否认“我才没有吃醋,只是看到他在星网上一直帮你解释,虽然没什么作用,但精神可嘉罢了。”
“行行,你没吃醋。”容时初笑眯眯地凑过去,亲了一口柯听帆,在他耳边低声哄道,“你放心,我只喜欢你这样成熟帅气、才貌双全的男人,叶睦太小了,我不感兴趣。”
柯听帆的嘴角不由自主地往上扬了扬,眼里的温柔和笑意都快溢出来了,心里仿佛有无尽的蜂蜜涌出来,甜蜜极了。
正当两人柔情蜜意的时候,张会长他们兴奋又激动地带着一对东西出来了,一看见容时初,便迫不及待地说道“容小姐,我们已经完全研究过了你送来的面包果和幼苗,确认这是一种新品种的植物,认证书我们已经给你做出来了。”
容时初接过来一看,上面写着面包果的各种数据分析,资料非常详细精确。
容时初这才松了口气,那接下来她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把面包果推广出去了。
“容小姐,我能不能从你手上买一颗面包果?”张会长有些不好意思地问容时初,“我实在很喜欢这种新植物,很希望拥有……”
“我也想要!”周老见张会长先下手为强了,也连忙说道,眼巴巴地看着容时初。
“我!我也想要……”其他人也纷纷喊道,“容小姐,不管要多少钱,即使倾家荡产我也舍得,希望容小姐不要拒绝我们……”
容时初看着面前这些满含期待看着她的眼神,像是孩童无比渴望自己喜欢的玩具,便忍不住想笑。
协会里这些长老也算是有赤子之心了,没有想着动用手上的权势来强迫容时初交出其他面包果,反而安安分分地想用钱来买,真是老实得让容时初有些意外。
面对这样的一帮人,她当然不会拒绝,于是说道“不用你们倾家荡产,我本来也打算把面包果推广出去,所以价格也不会很贵,只是我现在的面包果已经不多了,你们私人想要的话,得先等等,因为我还要在自己的网店上售卖,破除那些说我弄虚作假的谣言,不过我可以捐两颗给协会。”
张会长听了,顿时高兴得握住容时初的手,不住地道谢“谢谢!我没想到你愿意把面包果推广出去,真是大公无私,不愧是容家的人!”
不,我才不是大公无私,我想得到功德啊……容时初心里想道。
周老也有些感动,看着容时初,动容地说“是我们狭隘了,还以为你会牢牢把面包果握在自己手中,创造巨额财富,没想到你却愿意贡献出来造福所有人,这样宽阔广博的胸怀,真是让我自愧不如。”
“过奖了……”容时初被他们这么真诚地夸奖,都有些心虚了,连忙转移话题道,“对了,我想请你们协会发一条声明,证明我确实种出了一种新植物,因为最近网上有各种关于我的网店的造谣,我希望你们协会帮忙辟一下谣。”
“可以,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义不容辞!”张会长一口答应了。
容时初顿时笑得更灿烂了,说“我带来那盆幼苗没事吧?送给你们协会了,你们可以自己催生,这样更方便了解面包果树的生长过程。”
张会长听了,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眼里已经带上了泪花“好好,你真是个好孩子,这么宝贵的植物都愿意送给我们……”
容时初眼看这些人又要真情实意地感谢她一番了,她受不了那么多煽情的场面,连忙拉着柯听帆离开了种植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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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87、恋爱脑落魄大小姐(37)
种植师协会果然发表了一篇声明,证明容时初确实种出了一种新品种植物,新植物被命名为面包果树,果实为圆形球状,饱腹强,精神安抚成分高,还夸赞了这是一件划时代的大事,感谢了容时初为植物界做出的伟大贡献……
这份声明的出现犹如一滴水滴进油锅里,瞬间炸裂开来,不仅仅是星网上沸腾起来,就连现实里都有许多人在讨论这件事。
容时初知道这件事会引发多大的震荡,所以她又恢复了足不出户的状况,根本不出门。
她在自己的网店上传了种植师协会给她的认证证明,重新把面包果以及面包树种子、幼苗上架出售,只不过价格定得很便宜,普通人也买得起,为了防止有人大量购买当二道贩子,容时初还规定了限量购买,一个身份证明只能买一份。
她这次的目的不是为了挣钱,只是为了尽快把面包树推广出去,所以价格定得很低。
有了种植师协会为她做的证明,网店自然被解禁了,容时初上社交论坛上宣告了一下
“榕树下”植物网店已经重新开张,新植物的果实、种子和幼苗正式上架售卖,欢迎有意向的顾客前来购买。
后面还上传了几张照片,是成熟圆球状的面包果以及翠绿可爱的幼苗。
容时初还特意圈了一下叶睦最新一条为她的网店解释的发言,这个少爷内疚于为她招来无妄之灾,这几天一直在星网上为她辟谣。
她又刷新了一下页面,她那条发言下面已经出现了许多评论,全是前来询问新植物的。
容时初扫了几眼就不再看了,她直接转了种植师协会发的那条声明,声明里还带上了面包果的各种成分分析,详细彻底,完全可以满足大众的好奇心。
即使容时初已经有意识地隔绝了自己与外界的交集,但种植师协会那条声明一发,她的星脑上还是被许多未知的来电快打爆了,见容时初不接,那些人就开始给她发信息,没一会儿功夫,她的星脑上就收到了上百条来历不明的信息。
“尊敬的容小姐,我是鸿运集团的董事长李佳明,不知道您这周六晚有没有空?鄙人诚邀您参加鸿运集团的商业晚宴……”
“尊敬的容小姐,您真是太厉害了,听说您是容世亭大师的后代,容大师在世的时候与我祖父是好友……”
“容时初小姐,我对你种出的新植物非常有兴趣,不知道本人是否有幸上门拜访?”
……
一系列毫无关系的陌生人,不知道从哪里得到容时初的号码,就开始来拉关系、吹捧她、追求她甚至说是她失去联系的亲人……
容时初算是见识了一番何为“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闹市无人问”了,她大开眼界,重新认识了人类的脸皮到底有多厚这个问题。
容时初烦不胜烦,干脆设置了拒收未知来电的信息和联系。
星脑终于清静了些,但还是逃不过星网自动推送的头条重磅新闻
《时隔四千六百年!重新发现一种新植物!》
《种植师协会宣告新植物的诞生,功臣为容世亭大师后人》
《容家谷底飞升!发现新植物面包树,气数未断》
《容时初——面包树的催生种植者,时代的功臣》
……
这些是比较正式的新闻媒体发的文稿标题,但还有些八卦娱乐的,则是专注于挖掘容时初的生平轶事,于是容时初上学时的各种事都被挖了出来,连谢天朗这个快被她忘到九霄云外的前男友都被查得一清二楚了。
《容时初情场失意、事业得意,发现新植物名垂千史;谢天朗有眼无珠、丢西瓜捡芝麻,劈腿女朋友遗臭万年!》
得了,这个不知道出不出名的娱乐媒体真行,不但把谢天朗当初一脚踏两船、喜新厌旧、贪慕虚荣的事调查得明明白白,连个标题都起得对仗工整,可真有才。
可容时初看着那个长长的标题,尴尬得脚趾都快抠出三室两厅来了,虽然这让渣男彻底暴露于人前了,但她并不想和他的名字放在一起,他不配。
容时初把星脑摘下,往沙发上一扔就不管了。
可没一会儿星脑又有了动静,这是她特意为柯听帆设置的铃声,她最终还是懒洋洋地又把星脑捡起来了,接通了柯听帆的全息通话。
“你没事吧?是不是有很多人来打扰你了?”柯听帆俊美的面容立马出现在容时初面前,担忧地问道。
“确实很多,但我都屏蔽掉了不认识的人,所以暂时没什么麻烦。”容时初叹了口气说道,“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事才能平静下来。”
柯听帆看着她有些疲倦的脸色,心疼地说道“要不然我让人压一压这些新闻?”
“你能压得住?”容时初有些意外地问。
“不能完全压得住,但那些太离谱的八卦小道消息却是能压下去的。”柯听帆定定地看着容时初,“比如,你那什么前男友……”
听到他这句话,容时初顿时笑了,这个男人,说了那么多,最终目的就是这个吧?真是难为他了,吃个醋还要绕个弯来表达。
柯听帆听见她的轻笑声,神情有些不自在,但他很快就理直气壮起来,直接问她“那个谢天朗真的是你的前男友,还抛弃你了?”
容时初点点头,说“是的,他那个时候嫌弃我没权没势,不能帮他,所以他找了个能让他少奋斗几十年的女朋友。”
“真是有眼无珠,不过也幸好他没眼光,否则你怎么会和我在一起?”柯听帆顿时有些庆幸了,然后有些别扭地问,“那你……现在还在意他吗?”
容时初斜睨他一眼,用不可思议的语气说道“你怎么会问出这个问题来?我现在有了你这样完美的男人,哪里还看得上他?甚至要是没有八卦小报把他挖出来,我都快忘了他长什么样了!”
容时初这番话顿时让柯听帆刚刚心里的那些不舒服瞬间消失了,转而是从心底蔓延出来的喜悦和甜蜜,他向来冷峻的脸上露出个一个真心而耀眼的笑容来,容时初见了,目光都痴迷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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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88、恋爱脑落魄大小姐(38)
柯听帆见她一脸着迷地看着自己,嘴角扬起来的弧度压都压不住,眼里的温柔和笑意满得仿佛要溢出来。
他喜欢容时初这样看自己,他知道自己的皮囊很招她喜欢,从前他讨厌自己的容貌,因为这样的容貌让他备受困扰,但现在他因为这样的容貌吸引了容时初,他就不觉得讨厌了,反而很庆幸。
“咳咳……”柯听帆轻咳几声,容时初终于从美、色中清醒过来,看着眼前这个看得见摸不着也吃不到的美男子,容时初挑了挑眉,露出个意有所指的暧昧笑容,说“帆帆,今晚上来我这里好不好?我想你了……”
她拉长了声音,尾音仿佛带着钩子,勾得柯听帆心里酥酥痒痒的,那含情脉脉的柔媚眼神带着欲露不露的,属于成年人的暗示。
柯听帆俊脸上微微一红,哪里还不明白容时初的暗示,但他甘之如饴,于是毫不迟疑就答应了“好,你等着我。”
明明都已经坦诚相待过很多次了,柯听帆还是那么容易害羞,容时初有时候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过于主动直接了,才让他总是这么纯情,当然,听的时候他纯情,但做的时候就不纯了,反而像只凶猛的野兽。
但这反差不小的猛兽偏偏就完美符合了容时初的审美,让她爱得不行。
成功邀约到美男子晚上约会的容时初,把外界沸沸扬扬的一滩事都抛到脑后了,喜滋滋地哼着歌让容姑帮着自己准备晚餐。
她愣是在成为重磅新闻当事人之后成功隐身了,但八卦媒体的另一个主角——谢天朗却没办法像他一样与世隔绝。
谢天朗还在公司上着班,突然就感觉到同事们对他隐晦的打量,甚至他还敏锐地感觉到其他人对他的指指点点,像是在对他议论纷纷,但等他一看过去,那些人就闭口不言,装作没事发生一样。
他感到莫名其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毕竟他平时与同事们的关系都不错,甚至因为伪装得好,长得也不差,好些同事都对他有好感。
但这次他们的目光却明显有些异样,而且并非是善意的。
他装作什么也没发现的模样,往洗手间走去。
谢天朗一离开办公室,同事们顿时憋不住了,开始八卦
“谢天朗真的是容时初的前男友吗?这也太意外了,啧啧,没想到我们身边居然有人离名人这么近!”
“他现在应该悔不当初了吧?谁知道被他抛弃的前女友是容世亭大师的后人,还种出了新植物,注定名留千古,可惜这和谢天朗没有任何关系呢!”
“也是他活该,有眼无珠,听说当初容小姐还来公司挽留过他,但他毫不犹豫拒绝了,啧啧,有些人真的是珍宝主动飞到他手里了,他都能丢了!”
……
谢天朗在外面听着同事们八卦的话,顿时像是有一把重锤重重地砸在他心上,让他险些喘不过气来。
他听到了什么?为什么大家都知道他是容时初的前男友?什么新植物?容时初种出了新植物?
谢天朗仿佛被这些消息砸晕了,脚步踉跄了一些,险些站不稳了。
他强忍着心中如同火烧般的焦急惊惧,飞快地跑到洗手间关了门,坐在马桶上在星脑上搜索起来。
其实不用他搜索,星脑已经主动跳出了最火爆的新闻给他,谢天朗一样就看到了容时初的名字。
等看完了种植师协会发的那篇声明,他瞳孔一缩,浑身冷汗涔涔,意识到自己此时的处境有多不妙。
因为种出了新植物,作为喜新厌旧、嫌贫爱富的容时初的前男友,他也跟着出名了,但出的是烂名、臭名。
不用特意去看,他就知道那些新闻下面骂他的人有多少,骂得有多难听。
但他此时已经管不了这些了,他脑子里装的一直是容时初种出了新植物,这代表着她会名利双收,但这些都跟他这个前男友毫无关系了……
如果、如果当初他并没有和容时初分手,那他现在是不是跟着她一起享受这盛名荣耀?
谢天朗越是这样想,心中就越是悔恨,早知道容时初有这样的运道,那他当初为什么要捡了西瓜捡芝麻啊?他牢牢抓住容时初不就行了?
当初容时初多爱他啊,对他事事顺从,全心全意地付出,要是他现在还和她在一起,那根本不用他开口,容时初都会把新植物主动送给他,那他就可以宣称自己才是发现新植物的人,那容时初现在的所有荣耀利益都只属于他……
谢天朗后悔了,恨不得时光能够倒流,让他回到还没和容时初分手的时候。
但任是他如何后悔,也无济于事了,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容时初名利双收,而与他毫无关系。
这种让他心脏都揪着疼的悔恨,就像他无意中买了一张彩票,却认为它不会中奖,于是随手乱丢了,但过了一段时间后他突然被告知,那张彩票中了巨额奖金,可是不管他怎么找都找不到那张彩票了,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彩票过期而无法领奖。
如果他从来不曾得到过,他也许只会跟其他人一样艳羡一下就抛到脑后了,但偏偏他曾经触手可及、得到过可他毫不珍惜,这种得而复失才是最折磨人的,因为他会因此耿耿于怀,再也放不下,时刻悔恨着无法解脱。
而谢天朗得到的并不仅仅是后悔,他还被费尽心思才勾搭上的女朋友甩了。
“谢天朗!我们分手了!以后别再来找我,我不想和你扯上关系,你好自为之吧!”女朋友联系上谢天朗之后,怒气冲冲地说了这一番话,不等他回答就又挂断了。
然而被女友甩掉并不是唯一的坏事,等他从洗手间出来,他就被上司请去,委婉地暗示他的事对公司造成了坏影响,希望他主动离职——于是他工作也没了。
浑浑噩噩的谢天朗离开了公司,回到家,突然猛地想起当初容时初千方百计挽回他的举动,心中有了个侥幸的想法万一她还爱着我呢?我跟她认错了她会不会迫不及待和自己复合?
有了这个想法的谢天朗瞬间看到了希望,打开星脑就想联系容时初,然而他当初生怕被新女友发现,早就把容时初的号码删掉了,现在想找她都没办法了。
谢天朗顿时如同困兽一般把家里都砸了个遍,那抹希望还来不及发光就立刻又被黑暗摧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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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89、恋爱脑落魄大小姐(39)
“这辆飞车是谁的?够豪的啊!”一个光明正大地守在容家外面的记者低声对同行说道,一脸羡慕地看着停在容家外面的炫迈飞车。
“好像有点眼熟……”同行有些疑惑地说道,“像是在哪儿见过……”
“哎,不管了,现在看看到底是谁从飞车里出来才最重要吧?这容家的安全防护也做得太好了,连防护罩都设置了,真是让咱们无从下手……”那个记者不爽地嘀咕道。
自从种植师协会的那条声明出来之后,容时初就成了最炙手可热的人,人人都想从她身上得到自己想要的,于是容家外面就聚集了上门来拉近关系的各界人士、想来亲自看一眼面包树的大小种植师以及各种媒体的记者……
“出来了!出来了!”那个记者激动地说道,目光像饿狼看到了肉,双眼放着光地看着打开的飞车门。
一只穿着光亮皮鞋的长腿从飞车里迈了出来,接着是一具健美修长的男性身躯,等到那张如同被艺术家精心雕琢过的俊美的脸出现的时候,周围守着的记者忍不住发出各种惊呼声。
“卧槽!居然是柯听帆!”
“柯听帆跟容时初是什么关系?他们什么时候认识的?”
“还愣着干什么?这是个爆炸性大新闻啊!”
……
震惊过后的记者们立刻就激动得血液沸腾了!柯听帆和容时初这两个中的一个,无论在哪儿、做什么,都是一件值得众人追逐的新闻,更别提现在这两个热门话题人物居然聚在一起了,这分明是要炸裂了啊!
于是还没等柯听帆走进容家的客厅,星网上有关他来了容家的新闻便如同星星之火,瞬间就在星网上撩起了一片大火。
“柯听帆进入容家,两人到底是何关系?”
“柯听帆夜访容时初,是否好事将近?”
“不近女色柯听帆,为何独独对容时初另眼相看?”
……
配图就是英俊挺拔的柯听帆从飞车上下来,神情自若地走进容家的照片,星际时代的照相技术已经能把人拍得跟真人一模一样了,因此柯听帆脸上那与以往截然不同的,带着柔和与期待的表情,格外明显,想让人否认他与容时初关系不好都很难。
再加上各种带着煽动性的标题,星网上那些对柯听帆怀着爱慕之心的女网友们,心碎了一地,根本不想承认柯听帆真的对容时初格外不同。
“不!我不信!我男神怎么可以爱上别人?!”
“容时初有什么好的?不过是运气好些有个厉害的祖宗,才让她种出了新植物而已,我家男神怎么能被她骗了啊……”
“这能说明什么啊?说不定柯少爷只是上门来研究新植物的呢,根本不是因为私事,你们想得也太多了吧?”
……
星网上一片哀嚎声,但身为话题中心的柯听帆和容时初,却完全不知道自己在星网上引起的腥风血雨。
“我来的时候看到有很多人在你家门口盯着,不知道是些什么人,你不要给他们开门,现在你正是风头正盛的时候,这个时候不邀自来的人大概都不安好心。”柯听帆提醒容时初道。
“我知道,幸好我有防护罩,倒是不用太担心,等过几天,他们没等到结果,自然就散了。”容时初点头说道,然后把一块藕夹肉喂给柯听帆。
这个时候她不想浪费时间在外人身上,只想好好享受与美男子在一起约会的美好时光。
但美男子显然比她本人还要担心她的安全,把藕夹肉吃掉后,才继续说道“万一有些人比较极端,可能会采取非法的手段闯进来,要不然你最近还是到我家住一段时间?”
容时初有些意外“你居然要我去你家住?这方便吗?你自己不都是常常住在研究院里?”
柯听帆轻轻地揉了揉她娇软而滑嫩的脸颊,幽深的目光定定地看着她,说“这段时间我没那么忙了,可以回家住。我爸妈他们都很喜欢你,肯定会欢迎你的。”
他语气淡淡,似乎只是提一个寻常的建议,但那双眼睛里隐含的一丝丝紧张和期待,却并没有瞒过容时初的眼。
这男人是要带自己见家长的意思了?容时初有些错愕,他这么认真的吗?那她要是只当与他是逢场作戏,岂不是显得太渣?
有些心虚的容时初立刻凑上前亲了亲他的眼睛,双手挂在他的脖子上,说“可是我就这么贸然去你家住,不会显得太不矜持、太不自重了吗?哦对了,咱们的关系你家人还不知道吧?”
柯听帆听到她这话,眼神飘忽了一会儿,连忙把容时初拥进怀里,不让她对上自己的眼睛。
他刚刚来的时候,就发现容家外面守着的人中有不少记者,想必现在他成功进了容家的事已经变成新闻,被广而告之了吧?
那自家父母肯定也知道自己与初初的关系不同凡响了……虽然上次在自家办宴会时就有了端倪,但现在这新闻一出,那不就更证明他们的关系已经更进一步了?
确实如同柯听帆所想,新闻一出来,柯妈妈立马就看到自己小儿子熟门熟路地进容家的照片了,瞧他这畅通无阻的样子,要是说他跟容时初关系泛泛,谁信?!
柯妈妈看着照片上小儿子格外明亮的眼睛以及那显然心情很好的神情,还能不明白这儿子已经被容小姐虏获了吗?
“老柯!你快来看看,柯听帆居然不声不响就搞定了一个厉害的女朋友!你猜会是谁?!”柯妈妈兴奋又八卦地往书房喊道。
柯爸爸听到老婆召唤,立马放下工作走了出来。
柯妈妈拉住他,把星网上的新闻放出来,柯爸爸一眼就看到了那浮夸的标题《容时初或成柯家儿媳?门当户对、强强联合》
“是容家那小姑娘?”柯爸爸惊讶地说道,“没想到这小子眼光不错!”
“我就说他对容家姑娘很不一样嘛!上次咱们家宴会,他还巴巴地接送人家来回,甚至还在那过夜了,我那时候就知道他们关系不一般了!”柯妈妈笑得见牙不见眼地说道。
“好家伙,倒是有他老子年轻时候的能耐。”柯爸爸难得地夸了一回柯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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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90、恋爱脑落魄大小姐(完)
“我要打个电话问问他……”柯妈妈兴致勃勃地说着,就要联系柯听帆。
柯爸爸连忙阻止她,说“你这个时候打扰儿子干什么?人家正和容家姑娘甜甜蜜蜜地约会,你现在找他,不是坏他事吗?”
“哦对对!现在不能打扰他们……”柯妈妈顿时明白过来,然后想到了什么,笑得一脸憧憬地说道,
“说不定今晚过后,我就要有孙子了,不,也许是孙女,咱们儿子和时初都长得好看,他们的孩子肯定也粉雕玉琢……”
柯爸爸听了,也激动又期待,恨不得儿子明天就能把孙子孙女制造出来,想到白白、嫩嫩,会奶声奶气地喊自己“爷爷”的孙子孙女,他的心都软成一滩水了。
没办法,柯家大儿子、大女儿都主张晚婚晚育,整天忙着事业,根本无心恋爱,就更不可能有孙子孙女了,原本柯父柯母以为柯听帆也会跟他哥哥姐姐一样,伴侣是没影儿的事。
但万万没想到,就是这个最不抱希望的小儿子给了他们巨大的惊喜,自己不声不响地就把女朋友勾搭到手了,都登堂入室了,孙子孙女还会远吗?
被爸妈寄以厚望的柯听帆,果然不负重望,围了一条浴巾就从浴室里出来,他跟容时初有了这么多的坦诚相待,早就了解自己什么模样最让这个女人着迷。
他赤着上半身,线条流畅、肌肉结实的胸肌、腹肌一样不缺,紧致劲瘦的腰上两条人鱼线若隐若现地潜入浴巾之中,令人浮想联翩。
柯听帆缓步走到容时初面前,果然看到她眼神已经有些迷离,痴迷地看着他,还时不时地吞咽一下口水。
柯听帆轻笑一声,对自己能轻易用美、色、诱、惑到她感到非常满意,他们在床上一直很契合,而他相信身体与心灵的双重契合才是能把一对男女绑在一起的最重要因素,所以他从来不会因为容时初迷恋他的容貌、身材而不安。
浓郁的雄性荷尔蒙气息把容时初牢牢笼罩住,柯听帆捧起她的粉脸,满是侵占欲地吻了下去。
夜色茫茫,有情人做快乐事,情意绵绵。
柯听帆第二天直到中午才从容家出来,那些记者依旧守在外面,看到他,就像闻到血腥味的鬣狗,一拥而上。
“柯先生,您和容小姐是什么关系?你们是情侣吗?”
“柯先生您满面春风从容家出来,是不是和容小姐好事将近?
“柯先生,您和容小姐是自由恋爱还是家族联姻需要?”
“柯先生您夜宿深闺,跟容小姐关系匪浅吧?”
……
柯先生、柯先生……喊得柯听帆险些不认得自己的姓了,这些记者迫不及待地想从他口中得到三言两语,但柯听帆并不想现在谈论自己和容时初的事,因此他只面无表情地说道“我和时初的事会专门发一条通告,现在就不多说了,还有,你们也不要再守在这里,会打扰到她。”
说完,他不顾这些人的追问,长腿一迈,上了自己的飞车,很开就离开了,谁也不敢拦。
柯听帆回到柯家,和柯父柯母商量过后,又经过容时初的同意,发了一条通告,说两人是以结婚为前提的正式交往,彼此情投意合,并不是家族联姻或者某种算计。
这条通告又引发了一阵哀嚎,其中有容时初的粉丝,也有柯听帆的,他们两人在一起的消息太突然,粉丝们唉声叹气,但人家情投意合又门当户对,外人有什么资格去反对?于是只得祝福了。
容时初没有理会这些,她跟柯听帆的关系正式公开之后,生活似乎也没有什么改变,最多就是外出的时候围观的人多了些。
她一边恋爱,一边忙着把容世亭以及容家其他种植师的私人种植笔记都收集整理了出来,出了一本《容家种植文集》,让其他人也能从这本书中学到容家种植师的各种宝贵种植知识。
有容世亭的名头,加上她如今又因为种出新植物的事正是风头正盛的时候,这本文集一经问世,便销售一空,出版商加印了一遍又一遍。
从此之后,即使千年后容家再一次败落、后继无人,也不必再担心容家的一切会彻底消失在时代的洪流之中,因为容家还有这本书流传下来,那世人就会记得容家。
因为这本书的出版以及发现、推广新植物的功劳,容时初一年之后被联邦授予时代最佳贡献奖,以表彰她在种植领域的杰出贡献。
而在那之后,二十多年前抢了容家公爵爵位的那个家族,因为各种违法犯罪事实的暴露,很快就分崩离析,一败涂地了。
这当然是因为容时初在背后的努力,当她站到了别人达不到的高度、足够强大了,那她的敌人就会如同一只脆弱的纸老虎,只需要轻轻一推,就会被推到,报仇这件事自然轻而易举。
容时初的崛起,有利也有弊,利是名利双收、大仇得报。
但随之而来的弊,就是她那个早早抛弃她的亲生母亲找上门来了。
“你说你想我了,想回来照顾我?”容时初似笑非笑地看着眼前这个风韵犹存的女人,问道。
“是啊,初儿,这些年我虽然不在你身边,但没有一天不想你的,现在我终于有时间回来弥补你了,让我好好尽一个母亲的职责,回来照顾你,好吗?”女人眼含泪水,一脸期待地对容时初说道。
“不必了,话说得这么好听,但其实你我都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不过是现在看我有利可图了,就想回来分一杯羹,不是吗?”容时初讥讽地说道。
“不,初儿,你怎么能把我想得这么贪婪?我只是想好好补偿你,我知道你肯定会怪我,但我当初也是迫不得已才离开你的啊,我不是故意的,我一直都很愧疚……”女人眼泪汪汪地解释。
容时初冷眼看着她拙劣的表演,对她回来的原因心知肚明,她已经不耐烦和她说下去了,直接吩咐安保机器人把她赶出去,还警告她“你要是再继续纠缠我,那我就要告你弃养了。”
这话一出,女人的哭声顿时戛然而止,这年代弃养可是个十分严重的罪名,她并不敢冒险。
容时初这才摆脱了她。
十年之后,容时初和柯听帆依旧在一起,他们共同孕育了两个孩子,其中一个继承了容家,让容家的传承不再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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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91、大郎,该喝药了(1)
“大郎,该喝药了!”一个苍老的女声在远处响起,传进时初的耳朵里,随之而来的是一阵缓慢沉重的脚步声。
时初猛地睁开眼睛,坐了起来,目之所及是简陋破旧的泥房,散发着一股潮湿发霉的气味,而她刚才躺着的是一张又破又烂的草席……
这次穿越的家境似乎很差啊,时初忍不住揉上自己的额头,却摸到了一手黏糊糊的草药泥,她这才迟钝地感觉到额头上一抽一抽的疼痛,显然原主受伤了。
既然是伤患,那时初就不急着起来了,她又躺了下去,闭上眼睛接收原主的记忆。
原主叫霍时初,出身于一个小地主的家庭,家里有几十亩地,衣食无忧,偶尔还能吃上一顿肉,比一般庄户人家过得好多了。
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一年家乡突发大洪水,淹没了附近好几个村庄,原主家也不例外,几十亩地庄稼连同自家房屋,全被洪水吞没了。
洪水来临时,原主父亲想带上贵重财物出逃,耽误了一会儿工夫,就被洪水冲走了,而原主和原主母亲以及弟弟比较幸运,跟着村里人逃到了山顶,没被淹死。
等洪水稍退了些,村长就带着幸存下来的人逃难,原主一家三口也跟着一起,但他们身无分文,一路上啃树皮、吃野草终于艰难地逃到了百岁村附近。
恰恰这时候,原主弟弟因为年龄小受了惊吓,又没东西吃还天天跟着赶路,就病倒了,原主母亲走投无路之下,强忍悲痛用原主换了几包草药和一小袋粟米。
买下原主的是百岁村的一户卫姓人家,他们家的大儿子在战场上受了伤,家里没有人愿意照顾,恰巧他又没娶妻,于是他后娘用几包草药和一小袋粟米换回了原主,说是给大儿子娶的妻。
原主看到躺在床上腥臭难闻、双腿血肉模糊的“丈夫”,死活不愿意留下,甚至以死相逼,想让她母亲反悔,但原主母亲心中儿子才是最重要的,因此心一横还是把她抛弃在了卫家。
原主看到母亲离开,非常绝望,想一死了之,便撞了墙,但没死成,只是撞伤晕过去了。
时初刚刚摸到的伤就是撞墙撞出来的。
此时已经是她被母亲卖掉的第二天,她母亲早就带着儿子跟着逃难的乡邻离开了,即使原主想追也追不上了。
当然,现在换成了时初,就更不会想去追了。
“大郎啊,你那个婆娘还没清醒啊?伤到了脑袋可是大事,要不要找老齐大夫再来看看?”那个苍老的女声有些迟疑地询问。
“不用,再等等。”一个浑厚低沉的男声回答道,“这两天要麻烦周婶了。”
“不用这么客气……唉,你爹也是心狠,你都伤成这样了,还非要把你赶出来,这是巴不得你死啊!”周婶叹息着说道。
两人又说了几句,周婶便离开了,屋里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霍时初知道,刚刚说话的那个男人,就是原主的“丈夫”卫起卫大郎,卫大郎也挺可怜的,刚在战场上受了重伤,好不容易托了同是退役的同乡把他送回来,却还没等伤好,家里就闹着要分家。
当然,分家只是把他一个人分出来,显然这是见他废了,再也不能当兵拿俸禄回来养他们,反而受了伤还得别人照顾他,于是就开始过河拆桥,连掩饰都懒得掩饰一下,把成了废物的他扫地出门。
卫大郎十四五岁就去当了兵,每年的俸禄都寄回来,他当了快十年的兵,卫家就建起了五间宽敞的青砖大瓦房,买了好几亩田地,家里接连娶媳嫁女,日子过得不知道多快活。
但并没有人念他的恩,等他不能再拿钱出来供他们吸血了,就该“成家立业”、“另立门户”了。
卫大郎的亲娘早早死了,后娘刚过门就接连生了好几个儿子,有了后娘就有后爹,卫老头也渐渐地不待见大儿子,等到了十四五岁该娶亲了,他不想给大儿子出钱成亲,就把卫大郎赶去当兵了,还逼他把俸禄寄回来。
但没想到卫老头还能做得更狠,把身受重伤的大儿子扫地出门,为了堵人口舌,就拿一袋粮食随便换了个姑娘回来,美其名曰给他娶亲。
这摆明了是榨干了卫大郎的价值之后,就任由他自生自灭了。
现在霍时初躺着的这屋子是村里没人住的荒屋,卫家的大瓦房是不可能分给卫大郎的,即使那是用他的俸禄建成的。
这荒屋要什么没什么,所以卫大郎才让隔壁的周婶帮忙给送送饭、烧烧热水。
霍时初了解了大体的情况,便起身了,她身上这套衣服穿了好几天,又脏又臭,她有些受不了了,得起来洗一洗。
她出了房门,转弯进了狭小昏暗的堂屋,空荡荡的,是真的家徒四壁。
她朝卫大郎的屋里走去,刚进去就被一双犀利的带着煞气的眼睛吓了一跳。
“卫大郎……”霍时初看清楚那是卫大郎的眼睛,才松了口气,心想这人不愧是上过战场的,警觉性就是强,一双眼睛跟野狼似的。
霍时初的眼睛适应了灰暗的光线,才看清卫起的模样,他脸色苍白,瘦得两颊都凹了进去,高眉深目,脸部骨骼却很端正,因此即使瘦得只剩脸皮,也不太难看。
他两条腿已经清理并且包扎过了,带着浓浓的药味,血腥味倒是不太闻见了,但重伤瘦弱的男人躺在床上无法动弹,总是令人不免心生怜悯。
霍时初想着自己现在该怎么办,是扔下这个男人一走了之,还是留下来照顾他?她不是圣母心泛滥的人,即使卫大郎很可怜,但他的艰难处境又不是她霍时初造成的,所以她自觉没有义务伺候他。
但好歹他的存在让原主的母亲和弟弟能得到草药和粮食,能活下去,这倒是让原主还了生养之恩,而时初成了原主,也就担上原主的因果,与卫大郎的命运纠缠在了一起。
算了,她现在就算想离开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倒不如留下来看看,要是以后有了目标,再走也不迟。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92、大郎,该喝药了(2)
下定了决心的霍时初,就得面对现实了,她开门见山地对卫大郎道
“虽然你家是用了草药和粮食换了我回来,但我并没有打算和你成为名副其实的夫妻,不过在你养伤的这期间,我会照顾好你,等到你痊愈之后,我会想办法把草药和粮食还给你,换回我的自由身,你觉得怎么样?”
霍时初并不认为卫大郎会拒绝,因为他是个老实憨厚的人,很难拒绝别人,要不然也不会当了快十年兵都乖乖地把自己的俸禄寄回家,被过河拆桥也毫无办法,要是有点儿心眼的,都不可能这么老实。
果然,卫大郎只是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就同意了“可以。”
霍时初顿时笑了,她说道“那我先打扫打扫屋子,再去隔壁借些米粮回来做饭,总不能老是麻烦别人——不过不知道别人肯不肯借?”
她又有些烦恼了,毕竟她才刚到这儿,根本不认识别人,而且她伴生空间里就算有银子米粮也无法光明正大拿出来用。
唉,难道又得重、操旧业,上山打猎去吗?
“去前面周婶家,我给了她一些银子,让她这几天照顾我的伙食,她会给你米粮。”卫大郎说道。
“好的……”霍时初应了一声,就出门了,幸好这荒屋虽然荒了,但周围并不是没人住,霍时初走了没多远,就看到前面有一户人家。
她走上前去敲了敲门“是周婶子家吗?”
“奶!有人找你!”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在院子里玩泥巴,看到霍时初,就一边好奇地看着她,一边大声喊道。
很快一阵快速的脚步声响起,有点熟悉的声音问道“是谁啊?”
话才落下,一个头发花白,满脸皱纹的老妇人就出现在霍时初面前,霍时初连忙问道“请问,您就是周婶?我是卫、卫大郎家的,想跟你借些东西……”
“卫大郎家的?哦哦,你就是那个大郎他后娘用一袋子粟米换回来的媳妇……”周婶恍然大悟,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霍时初瞧,她虽然见过霍时初,还给她上过药,但那时候是在昏暗的条件下见的,根本没法把她瞧清楚。
所以这会儿霍时初大白天的站在外面,周婶就眯着眼睛把人上下仔细打量了一遍,终于看清了她的模样“是个俊闺女……”
她喃喃说了一句,又抬高声音问“大郎家的,你要借什么?”
“水桶、米粮、锅碗之类的都要,您要是能借就借,没法借的那我再到其他人家问问。”霍时初也没跟她客气。
“米粮倒是有,大郎他给了些钱让我买的,水桶的话能匀一个让你用几天,但锅就没办法了,我家也只有一个。”周婶一一说道,边说边给霍时初装米粮,又拿了一个水桶出来,说,“你将就着用吧,我再去别人家帮你问问谁有空闲的锅或者瓦罐。”
“那就麻烦周婶了。”霍时初道了声谢,拿了东西先回去了。
“奶奶,那个姐姐是谁啊?我以前怎么没见过?”小男孩好奇地问他奶奶,周婶压低了声音说道
“叫什么姐姐?叫婶婶,那是你卫大叔昨儿换回来的媳妇……”
“那怎么没喝喜酒啊?娶新娘子不都是要吃宴席的吗?有肉肉吃的啊。”小男孩又天真无邪地询问。
霍时初走得远了,就听不到周婶是怎么回答她孙子的了,原主和卫大郎这敷衍又儿戏般的亲事,卫家肯出一袋粮食已经肉疼得不得了了,怎么可能还出钱办宴席?
幸好卫家还没有厚颜无耻到连破碗筷都不分给卫大郎,霍时初在厨房里看到了几个缺了口的碗和两双发黑的筷子,还有一个盖子缺了一块的瓦罐。
霍时初把那两双乌黑脏污的筷子扔了,去屋子附近折了几根树枝,又找卫大郎拿了他从战场上带回来的一把匕首,把树枝削成了筷子。
要是有结实点的刀,她还能挖几个木碗,可惜卫大郎这把匕首非常普通,根本没法砍树,她只得把那几个缺口的碗用泥土和草木灰狠狠刷了又刷。
家里两人都是伤患,霍时初便没有做什么复杂的饭菜,当然,她就算想做也没食材给她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只得熬粥了事了。
熬着粥的时候,霍时初也没有闲下来,她从河边打了一桶水回来,从屋里找到个破木盆,还能用,就开始收拾屋子。
卫起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听着外面的动静,脚步声、水声、擦东西的声音,即使并不吵,但卫起也听得一清二楚。
他没有想到这个被换回来当自己妻子的年轻姑娘,今天会变得这么平静,仿佛昨天的哭闹绝望都是他的错觉一样,明明昨天见了自己的模样就宁死也不肯留下,但今天却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还真的打算照顾自己,跟自己谈条件也聪明理智。
短短一天时间,一个人的思想就能改变得这么彻底吗?卫起疑惑不已,但她说要留下来,那他也不会赶她走,起码她留下了,自己也能方便一些。
想到这里,卫起看向自己的双腿,这两条腿伤得确实很严重,粉碎性骨折,基本上治不好了,就算治好了也只会成为跛子,恢复得好点的话能走路,却无法用力;恢复得差了,就只能拄拐了。
腿脚不便,在这个只能靠卖力种地的村子里,基本上算是废了,怪不得卫家连面子情都不做了把他赶出家门了。
不过卫起却并不担心,他有信心可以完全治好自己的腿,没有后遗症的那种痊愈,所以他即使现在境况狼狈,但内心却并不惶恐,因为他知道现在的艰难处境只是暂时的,等到他恢复了,那就一切都不是问题,也可以有仇报仇了。
“大郎,喝粥吧?”霍时初把熬出米油的粥端到卫大郎床前,把他扶了起来,摸到他瘦骨嶙峋的身体,忍不住有些可怜他。
唉,受了重伤,又被家人抛弃,内心肯定很绝望,已经心如死灰了吧?身体心灵的双重打击,没崩溃已经算他坚强了,瘦成这样也很正常……
完全不知道卫大郎并没有她想象中那么痛苦,反而还想着伤好后磨刀霍霍去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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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93、大郎,该喝药了(3)
霍时初跟着周婶一起上山了,因为家里什么都没有,上山还能摘些野菜野果,采些蘑菇木耳回来,霍时初想了想,还跟周婶借了个斧头,准备砍几棵树做木碗、木盘子之类的小厨具,她受不了卫家分的那些破烂。
周婶一边跟霍时初说着村子里的情况,一边带她往山上走。
“周婶,你身后跟着的这个姑娘是谁啊?怎么以前没见过?”一个提着一篮子青菜的中年妇人好奇地看着霍时初,问周婶。
周婶回答道“这是卫大郎家的,她刚来,什么都不了解,我带她熟悉熟悉。”
“卫大郎家的?”那个中年妇人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然后声音更大了,“是昨天卫家那老婆娘用一袋子粟米换回来的那个姑娘?”
听到她这么大咧咧地说这话,周婶有些尴尬,生怕霍时初听了不高兴,小心翼翼地看了她一眼,却发现她根本跟没听见一样,四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压根儿没有丝毫伤心或者难堪的模样。
周婶松了口气,对那位妇人点了点头,含糊道“是她,时间不早了,我们要早点上山,就不跟你聊了……”
她说完示意霍时初快步跟上她,但刚刚那位妇人的大嗓门已经让周围的人都知道了霍时初就是卫大郎换回来的媳妇了。
“啧啧,真是可怜,卫大郎两条腿都断了,以后注定是个废人,这位小娘子还这么年轻就要伺候一个废人,真是造孽啊……”
“要不是没活路怎么会愿意跟一个废人?听说她是逃难来到这里的,为了给亲娘和弟弟换点粮食,一辈子就这么交代了……”
“听说她本人也不愿意的,还想着寻死呢,没想到这会儿还跟着周婶上山了,看起来还是认命了。”
“卫大郎倒是有福气,人都废了还得了这么个漂亮媳妇……”
“这种福气给你要不要啊……”
“呸!你可别咒我!”
后面那些人的窃窃私语,霍时初一个不落地听见了,她是以那样难堪的方式成为卫大郎的“媳妇”,自然就成为了娱乐匮乏的小山村三姑六婆茶余饭后的闲谈材料,大家跟看戏似的看着事情的发展,免不了指指点点。
“大郎家的啊,那些人的话你不要放在心上,日子都是人过出来的,虽然大郎现在的腿伤了,但养好之后拄着拐也能走路,就算做不了重活,做其他事却是行的,大郎是个脾气温和的人,肯定会好好待你。
你想想,他行动不便,但总比那些喝醉了酒就打老婆的人强吧?比那些卖儿卖女、输光家产的赌鬼好吧?你只要勤快能干,日子总是能过得下去的……”
周婶喋喋不休地劝慰霍时初,生怕她嫌弃卫大郎。
霍时初有些感慨,周婶这个邻居做得比卫大郎的那些家人好多了,作为邻居都能真心地为卫大郎着想,但卫家人却冷血得很不得他去死。
“周婶,你放心,我没有嫌弃他的意思,在这里我好歹有个落脚的地方,也有吃的,要是我跟着乡邻们继续逃难,说不定就饿死了,我没有什么不甘和怨恨。”霍时初说得很真诚。
周婶诧异地看着霍时初,她可还没忘记前天霍时初撞墙寻死的事,怎么今天她就想通了,接受了事实?难道还真的是认命了?
周婶想不明白她为什么变得这么快,但既然这种改变是好的,那她就不必追究了,因此她欣慰地说道“你能这么想就太好了。”
霍时初笑了笑,说“对了,周婶,你以后还是叫我时初吧,叫小霍也行,这名字是我爹给我起的,要是没有人喊的话,那我连娘家最后一点值得留恋的东西都没有了……”
她说到最后,神情哀伤起来,仿佛因为被抛弃而难过。
周婶听了她的话,也有些可怜她,便点头答应了“行,那我就叫你小霍吧。”
霍时初满意地笑了,她并不喜欢什么“某某家的”、“某某娘”、“某某氏”之类的称呼。
女人嫁了人后,基本上没有人会再喊她的名字,好像女人成亲生子就变成了别人的附庸,不是谁谁谁的婆娘,就是谁谁谁的娘,而自己的真名就消失了,就算死了也只能在墓碑上刻着“某某氏”。
“小霍在家读过书?”周婶问道,“听你说话都跟咱们这些粗鲁野蛮的人不一样,名字也起得好听。”
霍时初想了想,原主并没有读过书,但她弟弟上过私塾,家里也有书本。
为了以后不当文盲,霍时初扯谎道“弟弟读书的时候我也跟着学过,识得一些字。”
霍父已经死了,霍母和霍弟弟也不知道逃难会逃到哪里去,在这种交通不便、通讯落后的时代,大概一辈子都不可能再相见了,因此霍时初撒的这个慌也没人会揭穿。
“原来你真的会认字啊,这可真是不得了!”周婶很惊讶,因为这时代男人都没几个识字,更别提女人了,但谁都知道会读书认识是难得的本事,所以周婶才会对霍时初刮目相看。
“还行,看看书信还是可以的。”霍时初说道。
两人聊着聊着,已经到了山上,因为最近才下过雨,木耳和蘑菇都冒了出来,周婶叮嘱了霍时初别走太远,就分开行动了。
霍时初走得远了,找了个隐秘的山洞,便进了自己的伴生空间,好好地洗了个澡,填饱了肚子,又拿了些碎银,这才从里面出来。
她虽然愿意留下来,但不意味着要苛待自己。
霍时初吃饱喝足,就开始干活了,砍了一棵成人脑袋大的木头,挖了做成一个个木碗,做这种碗不需要什么技巧,纯粹靠力气。
而霍时初最不缺的就是力气了,没多久她就挖了五个又深又宽的大木碗,既可以盛饭又可以盛菜那种。
做好这些,她就想去找周婶汇合,不过她回程时看到了几种眼熟的草药,想到腿受伤的卫大郎,就决定采回去,好歹能让他省些药钱,不用想都知道卫大郎现在身上没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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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94、大郎,该喝药了(4)
霍时初和周婶回到山下的时候,看到一个眼皮下垂半遮着三角眼,唇鼻两边刻着两道深深的法令纹的老女人正在一块菜地里目无表情地看着她。
这是卫大郎的后娘,就是那个心狠地把受了重伤的继子赶出家门的卫家老太婆,怪不得长着一副刻薄不好惹的相貌,毕竟相由心生。
霍时初也面无表情地扫了她一眼就当没看见,这是卫大郎的后娘,跟她可没什么关系。
“小霍,不用理她,大郎都跟他家分家了,还签过契书,说好以后不用大郎给他们养老的,都断亲了,你以后遇到他们也不用客气。”周婶也看到了面色不善的卫老太婆,便低声对霍时初道。
霍时初眼睛一亮“卫大郎和他们家断亲了?”不用跟那些极品有交集,她还是很高兴的。
“对,因为他们闹着分家,又不肯给大郎分房子和钱,大郎就干脆把村长族老他们喊来,说是要断亲,以后再也不是卫老头的儿子,也不会给他们养老。卫老头觉得大郎肯定好不了了,成了废人,自然想把这个累赘丢掉,他们还害怕大郎要麻烦他们呢,哪知道大郎主动要与他们断亲,他们巴不得,立刻就签了那契书。”
周婶给霍时初解释道,“大郎也硬气,让族老找了一户没子孙的族人,把自己过继出去了,所以现在大郎跟他们已经毫无关系,生老病死都与他们无关,当然,卫老头他们的生老病死也与大郎无关。”
两人说着就走得远了,卫婆子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霍时初的身影,不知道在想什么,她的大儿媳问道“娘,你刚才看见没?大郎家换来的那个媳妇摘了不少木耳蘑菇……够咱们家吃好几顿的了。”
她边说边觑着婆婆的脸色,她已经暗示得这么明显了,婆婆应该会想方设法把那女人摘的木耳蘑菇抢回来吧?
卫婆子的神情果然变了变,但她到底已经和卫大郎撕破脸了,不好再找上门去,便只沉默不语。
大儿媳一看,连忙煽风点火“娘,老大家的好歹是你用一袋子粟米换回来的,要是没有你的好心,她现在说不定在哪里饿死了,哪里还能上山?要我说,她就是忘恩负义,刚刚她明明看见你了,却装没看见,不但不主动把那些山货送给娘尝尝,甚至连个招呼都不和你打,显然是记恨上咱们家了吧?”
卫婆子听了,凶神恶煞道“她敢?!果然年纪小没人教就是不懂事,连孝敬长辈都不知道……”
她这时候倒是忘了卫大郎跟他们家断亲了,还妄想在霍时初面前端着长辈的架子呢。
“所以这不就需要娘你来教教她了吗?”大儿媳油嘴滑舌道,然后她眼珠子一转,叹了一声,“石头昨天还说想吃小鸡炖蘑菇了,可咱们家哪里有蘑菇啊……”
卫婆子眼神顿时坚定起来,扔下手里的瓜瓢,说“你继续浇菜,我有事。”说着就迈着小步飞快地追着霍时初去了。
卫二郎的媳妇张喜高兴地露出个得逞的笑,卫大郎压榨不出东西了有什么关系,他媳妇还能压榨啊!
论起占便宜,卫婆子果然脚步生风,比年轻人还利索,她很快就追上了霍时初。
“老大家的!我叫你!耳朵聋了吗?”卫老婆子不悦地喊着。
刚开始霍时初还没意识到是喊自己,依旧和周婶走着,但身后那喊声越来越近越来越急,她一时好奇便往后看了去。
结果便看到瞪着眼睛凶狠地看着她的卫婆子。
“卫家的,你想干什么?”周婶也看到了她,顿时如临大敌,生怕霍时初面嫩被卫老婆子欺负了。
“关你什么事?我找老大家的!”卫老婆子朝周婶翻了个白眼,说道。
“老大家的,你这是怎么回事?手里有好东西也不会孝顺孝顺长辈?亏我还好心救了你回来,没想到你是个忘恩负义的……懂事的就快点把你篮子里的东西给我!”卫老婆子噼里啪啦地责怪了霍时初,就理直气壮地找她要东西了。
霍时初冷笑道“长辈?你是谁的长辈?你该不会老糊涂了吧?才前两天发生的事就忘了?忘了也没关系,我可以提醒提醒你卫大郎已经过继给别人了,还跟你们签了断亲书,你有什么资格来找我要东西?”
卫老婆子没想到她说出这样一番话来,橘子皮似的老脸气得满脸通红,她气急败坏地厉声骂道“什么过继、断亲书的!只要我家老头一天没死,他就得孝敬一天,血缘关系是过继了就能抹掉的吗?你这个贱丫头!我说要你的东西是抬举你了,快给我!”
说着,她还冲上来抢霍时初的篮子,霍时初哪里会被她抢走东西?她灵活地闪过身,卫老婆子就因为冲过来的力气太大,又没能撞到霍时初身上,没有缓冲物给她挡着,她的身体一下子就失去了控制,把自己摔到了地上,啃了一嘴巴泥。
“哎,你可别碰瓷啊,我连你的边儿都没沾到,可不是我害你摔倒的。”霍时初说着,连忙跳到一边,生怕被她赖上。
“周婶你可得给我作证啊。”她还不忘跟周婶求助。
“当然!我都看清楚了,她是自己摔倒的,赖不到你身上!哼,真是活该!”周婶幸灾乐祸地看着老半天起不来的卫老婆子,说道。
此时她们已经进入村子的范围,又因为霍时初是近日村子的八卦话题人物,所以周围那些人家都有意无意地盯着她们这边瞧。
“卫老大家的,我也看到了你没碰到她,她可没法赖上你!”这不,目睹了一切的附近一户人家的老婶子就开口了。
“那就谢谢大娘给我作证了。”霍时初落落大方地对她笑了笑,说道。
“这也没啥,都是她太过分了!卫老大都过继了她哪来的脸找你要东西?真不要脸。”老婶子鄙夷地看着卫老婆子说道,能踩卫婆子一脚,她高兴着呢。
卫老婆子性格尖酸刻薄又爱占便宜,村里的人就没几个是她没得罪过的,所以这会儿大家只会帮霍时初不会帮她。
“你要是再想抢我的东西,那我要问问族老过继、断亲的事还算不算数了,要是不算,那你家的房子就得分给我两间……”霍时初说道。
卫婆子一听她这话,像被掐住脖子的鸭子,要害被人捏着,立马偃旗息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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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95、大郎,该喝药了(5)
卫老婆子无功而返,霍时初跟那位帮她说话的大娘道了谢便离开了,而其他看热闹的人却并不都是站在她这一边的。
有那见不得人好的就咕哝道“我看卫大郎家这个也不是什么好人,瞧瞧她那牙尖嘴利的样子,厉害着呢。”
“你就别替人家操、心了,人家厉不厉害关你什么事?她要是不厉害点以后怎么当家?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那个帮霍时初说话的大娘翻了个白眼说道。
其他人顿时不吱声了,也是,卫大郎都成废人了,他媳妇要是不再厉害点,日子可怎么过啊?这么一想,大家也就稍微能理解了。
霍时初不在意别人怎么看她,她回了家,把东西都收整好了,才来到卫大郎的房间,问他“我听周婶说你跟你生父家断亲了,还被过继出去,不再是他们家的人了,对吧?”
卫大郎有些意外她会问起这个,不过这不是什么需要保密的事,于是点头道“对,所以以后那家人跟我们没关系,他们要是做了过分的事不用忍着,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霍时初听了很满意,说“那就好,刚刚你那个继母还想来抢我的东西,被我骂回去了。”
卫大郎脸色顿时阴沉起来,薄唇抿得紧紧的,过了一会儿才说道“骂得好,他们要是再敢来纠缠你,你就去找村长。”
“好的。”有了他这话,霍时初自然知道该怎么办了,看来经过这一次之后,他终于看清了卫家人的凉薄无情的本性,不再愚孝下去了。
“要我帮你换药吗?”霍时初端着捣碎了的草药,意思意思地问了问。
果然不出她所料,卫大郎拒绝了“不用,我腿伤了,但双手还好,可以自己换。”说着,他掀开了身上的薄被,双手撑在床沿上起身。
霍时初把清水和草药端到他床边的破桌子上,说“那你换吧,要帮忙就喊我。”
这人自尊心强,大概不会乐意她在一旁看到他换药时的狼狈模样的,所以霍时初自觉地离开了他房间。
两刻钟之后,霍时初终于听到卫起有些沙哑的声音喊她。
她进去一看,那盆清水已经变得浑浊不堪,新捣碎的草药已经被敷到他腿上了,新换下来的绷带扔在盆边上。
而卫起脸色有些苍白,额头上还出了不少汗,显然换药这举动对他而言并不轻松。
“麻烦你了。”他很客气地对霍时初道。
“既然觉得麻烦了我,那你就安心养伤,快点把腿养好,别把病情耽搁了。”霍时初却毫不客气地说道,抬起头瞄了他一眼,“我在家乡的时候听大夫说过,病人的心情也是对病情有很大影响的。”
卫起听到她这话,有些意外,他以为自己这个名义上的妻子是个没什么见识、目光也短浅的村姑,但没想到她还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对此他点头道“放心,我比任何人都想腿伤痊愈。”
霍时初看了他那瘦削的脸庞一眼,皱了皱眉,这男人吃得不好,营养跟不上,伤口能好得快才奇怪,但她该找什么理由去找肉吃呢?她就算能避着人躲到空间里吃喝,但一日三餐却躲不开卫起的眼睛,照样吃得简陋,时间断她还能忍受,但时间一长,她就受不了了……
卫起看着她一脸凝重地收拾自己的药渣和绷带,眼眸暗沉了一下,若有所思,以为她是在担心自己没钱买药请大夫。
于是等霍时初再一次进来的时候,卫起拿出一块碎银子,大概有二两的样子,递给她,说“你看看家里还缺些什么,明天去镇上买回来吧。”
霍时初一见这碎银子,顿时眼睛一亮,毫不客气地拿了过来,她正愁着自己从空间里拿出来的碎银子怎么光明正大地拿出来用呢,恰好卫起就帮她解决了这个问题。
卫起看见她雀跃的模样,以为她刚刚果然是为了钱发愁,现在有了钱,就开心了,说“你不用担心,我养伤这段时间家里的钱财还是勉强够用的,等我养好了伤就又能干活了,所以我以后养家还是没有问题的。”
霍时初闻言,意外地看着他,发现卫大郎并不是她想象中那个老实憨厚到愚孝、木讷,直到最近被打击得狠了才清醒过来的男人,相反,他还是有点小心机的,否则不会在分家之后还藏了银子——而且分家也不算太亏,毕竟甩掉了那家子吸血鬼。
“怎么了?我脸上有脏东西?”卫大郎见霍时初看着他的眼神有些异样,便忍不住问道。
“没有,我只是没想到你心里还是有些成算的,身上的银子没有都被你后娘搜刮完。”霍时初直白地说道。
卫起听到她这话,嘴角弯了弯,说“大概是因为她看到我躺着回家,双腿都断了,生怕被拖累,恨不得立马甩掉我这个累赘,急得都忘了搜刮我的银子了。”
“原来是这样啊?”霍时初不甚在意地说道,不管他是怎么留下这点银子的,总归没真的变成穷光蛋要她养就行,即使她有能力养他。
“那我明天跟村里人一起到镇上赶集吧,我听周婶说明天正好是赶集日。”霍时初说道,“家里的锅、刀、油盐酱醋都要买,咱们两人的衣服、鞋子也要买几身,这些东西是省不了的……”
卫起静静地听着霍时初一脸认真地跟他说家里要置些什么东西,就跟寻常百姓家的娘子和当家人商量一家人的吃穿用度一样,平淡安宁,即使贫穷,但也让人觉得是充满期待的,这种平静安详,是多少人梦寐以求都求不到的……
卫起想到这里,眼神就黯淡下来了,从前他在战场上厮杀时,眼前铺天盖地是鲜血、是支离破碎的断腿残肢、是凄厉尖锐的哀嚎,不知道哪一天就丧命了,朝不保夕的绝望会让人发疯。
所以经历过那样惨烈残酷状况的卫起,如今即使双腿伤得很重,被赶出家门、家徒四壁,也觉得很欣喜,并且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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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96、大郎,该喝药了(6)
第二天一大早,周婶就敲开了霍时初家的大门“小霍,快起来了,大家都到村口集合了。”
“起了起了,我把早餐端给卫起就可以离开了。”霍时初一边开门,一边说道。
“大郎吃的什么早饭?”周婶好奇地问道。
“就是馒头罢了,其他的就算他想吃也没有啊。”霍时初笑笑道。
“馒头已经很好了,咱们家都是吃地瓜粥,还有些人家连地瓜粥都吃不上的。”周婶说道。
“那不是因为大郎要养伤,得吃点好的吗?我今天去赶集看看能不能买些骨头回来给他熬汤喝,补补身体,他现在太虚脱了。”霍时初解释道。
周婶点点头附和道“大郎确实需要好好补补,他都瘦得不成人样了。”
卫起睁着眼睛,听着外面两人说话,并没有起身,没一会儿他就听见霍时初的脚步声进来了,他不知道怎么想的,立刻又闭上了眼睛,装作没醒的模样。
霍时初果然只是嘀咕了一声“没醒”,就把馒头和水放到桌子上,等他醒来后能自己吃,就跟着周婶离开了。
村口果然已经等了不少要赶集的人,他们本来还在热闹地说笑,但一看见霍时初,就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个个都瞪大了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她瞧,那些直白的、毫不掩饰的眼神直勾勾的,看人仿佛能穿透别人的衣服一样,要是脸皮薄一些的小年轻,能被这样的眼神看得面红耳赤、浑身不自在。
但霍时初是谁啊,这些人的目光再犀利也对她起不了作用,她熟视无睹、神情自若地走上前去,大方得很,甚至有些人目光看得太过分了,她还能直直地看过去,跟人对视,看得那人顶不住了移开视线才罢休。
于是这样一来,大家也就知道她不是个好惹的人了。
“这位就是卫大郎的媳妇吧?长得是真不错,性格也大方利落。”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娘拉住霍时初的胳膊,笑眯眯地看着她道,“这村里的村长胡百贵是我当家的,你喊我胡婶就行。”
“胡婶好,我叫霍时初,你喊我小霍吧。”霍时初也笑着自我介绍。
“小霍,你的名字真好听……去镇上打算买些什么?”胡婶又问。
“家里什么东西都没有,样样都要重新置办,唉,大郎还要请大夫买药,日子难过啊。”霍时初露出个发愁的模样,叹道。
听见她这话,周围竖着耳朵偷听的人立刻就参与进来了。
“卫老头也是绝情,儿子伤成那样了都要把人赶出门去,还什么东西都不给人留一点,这不是要把人活活逼死么?”
“就是啊,有了后娘就有后爹,但卫婆子这后娘做到这份上,也不怕别人戳着脊梁骨骂?!”
“她怕什么啊?反正占了便宜,挨骂也值了!”
“就是可怜卫大郎,年纪轻轻就废了,以后可怎么办呐?”
“卫老头也不算太狠毒,这不是换了个小媳妇回来照顾大郎吗?”
……
那些人打开了话匣子,即使没有霍时初这个话题中心的人物参与,也能滔滔不绝地说上大半天,说着说着就差把卫家的祖宗十八代都交代出来了。
说起来卫家并不是百岁村的本地人,而是百年前因为战乱举族搬迁过来的,那时候因为战乱,百岁村死了很多人,卫氏一族搬来倒是弥补了人口的缺失,等到新朝建立的时候,卫氏一族也在百岁村站稳脚跟了。
到如今,一百多年过去了,卫氏一族已经完全融合到本地人之中了,跟本地人基本没什么区别。
不过据说卫氏一族祖上曾经出过大官,所以他们比较注重后代的培养,重视读书,村里还建了一所私塾,出过几个童生、秀才,读书氛围算是比其他村子浓厚的。
卫大郎在他亲娘还没死的时候还上过两年私塾,听说还挺聪慧,是个读书苗子。
但可惜他命运不太好,亲娘没等他长大就早早死了,后娘一进门,他自然不可能再继续读书,于是耽搁了下来,之后长到十四五岁,就到边疆当兵拿命换钱去了。
其实现在卫婆子最小的儿子卫四郎还在读书,只不过他似乎没什么读书的天赋,如今十七八岁了,也没考上童生,成绩也平平,没有丝毫出色。
但卫家人都认为他只是大器晚成,而且他才十七八岁还非常年轻,以后他肯定会出人头地,平步青云,带着一家人飞黄腾达。
卫家人抱着这样的期待,对卫四郎自然很好,处处以他为先,这也就养成了卫四郎自视甚高、目下无尘的性格。
因此即使他读书用的是卫大郎出的钱,也依旧瞧不起卫大郎这个他眼中粗野不堪的武夫,这次见卫大郎被抬着回家,伤得血肉模糊,去了半条命,不但没有同情、担忧,反而只是厌恶地捂着鼻子,说卫大郎身上的血腥味熏着他了,让爹娘赶紧把人赶远点……
可见这人有多凉薄无情了。
霍时初知道之后都目瞪口呆了,问那个说得头头是道的大婶“他说出这样的话不怕毁了名声吗?大郎好歹是他大哥,还是在战场受的伤,他这不是苛待兄长?读书人不是最重名声?”
那大婶撇撇嘴,说
“坏了名声算什么?要是他考不上秀才、进士,那名声毁了有多大的关系?要是他真的考上了秀才、进士,村里、县里为了多个秀才的功绩,也会帮他压下这些坏名声。
——毕竟,你家大郎不是成了半个废人?想拿捏他,办法多得很,到时候让他这个兄长出面亲自解释说是误会,他们兄弟关系好得很,你看哪里还有什么坏名声……”
霍时初顿时瞪大了眼睛,这大婶想得够透彻的啊,怪不得卫家人这么有恃无恐,一个秀才给村里、县里带来的好处是很多的,到时候自然有人会替卫四郎处理名声的事,所以只能“委屈”卫大郎了。
看来卫家人也不是真蠢,人家精明着呢,知道欺辱一个卫大郎有利无弊,那自然是有恃无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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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97、大郎,该喝药了(7)
霍时初赶集时买了不少东西回来,还带上了镇上的大夫,给卫起的伤腿复诊。
“大夫,他的腿情况怎么样了?”霍时初问。
刘大夫一边给卫起伤药,一边欣慰地说道“恢复得很不错,我还以为大郎的腿好了也没法走路,却不想这几天断骨都开始愈合了,要是好好养的话,说不定能恢复正常。”
卫起心中对自己的伤腿情况一清二楚,因此听到刘大夫的话也没什么意外,但他还是微微笑了起来,惊喜地说“大夫你说的是真的?我的腿真的能恢复如初?”
“精心养着的话,是可以的,你的恢复能力很强,恢复的速度比一般人的速度快多了,所以你不用太担心,好好养着就是了。”刘大夫很理解他的惊喜,因此耐心地跟他解释道。
霍时初对此并没有觉得异常,因为她自己受了伤恢复得也很快,说不定卫大郎也是这种体质呢,人类的体质千奇百怪,个体差异也很大,恢复能力强一点并不算什么,更何况世上还有奇迹一说,因此她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
卫起却从这天刘大夫给他复诊之后,就像变了个人似的,肉眼可见地鲜活起来,再也不想之前那么沉默了,还指挥着村里的木匠给他自己造了个带着轮子的椅子,让霍时初推他出来晒太阳。
霍时初看到他这简陋版的轮椅,一时间有些怀疑卫大郎的身份,便不由地问道“大郎啊,你是怎么想到在椅子脚下装轮子的啊?真的太聪明了。”
卫大郎抬起他那恢复了不少血色的脸庞,笑了笑,毫无异样地说道“我是在军营里知道这个的,两年前有一个小将军伤了腿,就做了一张轮椅用,我被派去照顾他,给他推轮椅推了几个月,就记得了。我听小将军说过,这叫轮椅的东西在京城里也是有的,但很少人用。”
“原来是这样啊。”霍时初“恍然大悟”,不管这卫大郎说的话到底是真是假,也碍不着她什么事。
“对了,你前两天买了那么多东西回来,手里还有钱吗?不够用的话就跟我要。”卫大郎突然语气轻柔地问她。
霍时初还神游天外着,听到他这话,脱口而出道“不用了,我还有钱。”
卫大郎听了,垂下了眼帘,他看见过霍时初买回来的那些东西,有他们两个的新衣服,每人三套,都是成衣,不是布料,这年代,成衣比布料贵得多,更何况她还一口气买了总共六套,按如今成衣的市价,这都得快一两银子了。
然后她还买了各种做菜的调料,油盐酱醋都有,甚至还有八角、桂皮等普通农家人不会买的香料,这些香料价格并不便宜,但霍时初买得并不少……
还有一个铁锅、两个瓦罐以及一把菜刀、一把镰刀,这些东西,价格就更贵了,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给的那二两银子的价格。
所以,霍时初的钱是从哪儿来的呢?她自己本身就有的?要是本身就有,怎么会沦落到被人用一袋粟米就换了回来?
卫起眼睛眨了眨,看来这个女子身上的秘密也不少啊,他们半斤八两,倒是有趣。
“可我见你买了那么多东西,我给的二两银子似乎不够用啊。”卫起抬起眼定定地看着霍时初,说道。
霍时初听见他这话,愣了一下,才发现自己不小心露陷了,只是这男人不是都双腿不用走路,只能窝在他那房里的吗?怎么看见自己买的东西了?
霍时初脑袋里闪过这些疑问,不过当下之急是解释自己银子的来源,她那双明亮的眼睛眨了眨,带着些小俏皮,说“好吧,我本来还想瞒着你的,但既然你都发现了,那我就不瞒你了。”
卫起双眼顿时闪过一抹精光,以为霍时初会说她是逼不得已留在他身边,她真实身份是哪家大小姐,被人陷害,才需要他妻子这个身份做掩护;或者说是跟谁借了钱、用什么挣了钱之类的理由。
但万万没想到,霍时初口中的事实会这么……令人意外。
“大郎啊,我前几天不是打扫了这件老屋吗?就在旁边那猪圈的一角土坑里挖到了一个小坛子,我还以为是以前的屋主埋下的酒坛呢,没想到打开一看,居然是好几块银子!我就说嘛,谁家埋酒会埋在猪圈里……不过把银子埋在猪圈里确实是没人会想到的,也不知道是谁藏得,便宜了咱们。”
霍时初说得一脸真诚,最后还感慨地了一声。
卫起盯着她毫无说谎痕迹的神情,顿时沉默了,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不该信她,良久,他才问道“那坛子里一共藏了多少银子?”
“有二十多两呢!足够咱们吃上一两年了!”霍时初笑眯眯地说道,“说起来还是你运气好,挑中了这家荒屋,要不然我就找不到这坛银子了。”
“该说是你运气好才对,要不是你打扫了屋子,连猪圈都打扫到了,这坛银子也不会被发现。”卫起似笑非笑地说道,然后又像是不经意般好奇地问,“对了,在发现那坛银子之前,咱们也没钱买猪来养,你是怎么想到去扫猪圈的?”
霍时初心中一跳,连忙说道“我这不是有备无患吗?没猪养也可以存放柴草啊。”
卫起闻言,笑了笑,没有再追问她。
霍时初擦了擦汗,暗自庆幸自己反应快,但也对卫大郎这追根问底的性格不爽起来,她出了银子养他,还要被他追三问四,真是便宜他了!
霍时初瞪了他的背影一眼,而卫起自己用手转着轮椅往院子里去了,敏锐地觉察到背后的目光,也只是微微一笑。
真是有趣的世界,有趣的人。
他转着轮椅到了有太阳晒着的地方,眯着眼睛,想道。
包扎着的双腿被太阳晒得暖烘烘的,十分舒服,他默默地运起体内的异能,异能所到之处,各处受损的地方缓缓地修复着,到了受伤的双腿,异能流转就滞缓下来。
即使一阵阵刺痛传来,他也没有丝毫退缩,面无异色地让异能一遍遍修复受损的双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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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98、大郎,该喝药了(8)
自从银子有了个名正言顺的来由,霍时初就不再委屈自己了,每日的伙食非常不错,有荤有素,再加上她舍得放调料,因此味道很好,卫起每次都很捧场。
他是个大胃王,吃的是霍时初的两倍,霍时初刚开始得知他的真实饭量的时候还震惊了一下下,反应过来他之前吃得和自己差不多,大概是从来没吃饱过吧?
知道霍时初“挖到”银子之后,就放开肚皮了,不过吃了那么多东西进去,他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好起来,脸颊也不再瘦得凹陷下去了,有了肉充盈的脸意外地长得还不错,眉眼深邃、轮廓分明。
霍时初看见他的模样,伺候他的时候都心甘情愿了不少,起码照顾一个好看的人比照顾一个丑的人,让人心情好多了,不是吗?
“我到河里捉些鱼回来,今天没买肉,不能只吃菜啊,你养伤要吃得好点。”霍时初义正言辞地说道,提着一个小水桶。
卫起嘴角翘了翘,说“拿上我编的那个竹筐吧,用它捞鱼也方便点。”
霍时初没拒绝,把那竹筐拿上了,竹筐编很好,没想到卫大郎还有这个手艺,不过一想他多年在外,也许是跟着战友学的呢?
霍时初没一会热就到了村外那条小河,小河两三米宽,不算深,村里的女人们洗衣服会到这里洗,夏天时,小孩子甚至男人们都会来这里洗澡,所以没什么危险。
“小霍,你提着水桶、竹筐来干嘛?”一个大娘看到霍时初,疑惑地问道,她没看到霍时初带了衣服,那肯定不是来洗衣服的了,但要是来提水的话,也用不上竹筐啊。
“我想来河里捉些鱼回去给大郎补补身体。”霍时初笑着道。
“来这里捉鱼?这里哪还有什么鱼啊?那些小娃子们整天来这里玩水,要是有鱼也早就被他们抓完了!”大娘提醒她道,“你要不就往上流去,要不就往下流人少的河段去找找,要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捉到一两条毛毛鱼。”
“那好的,我上前面去捉。”霍时初当然知道这个道理,就一直往河流上边去了。
村里的其他孩子爱凑热闹,见霍时初说要去捉鱼,也跟着来了,但因为霍时初才来这村里不久,脸生,他们不好意思跟霍时初说话,就不远不近地跟着。
霍时初也由着他们,找了个河边水草比较多的地方,就拿着竹筐下了河,她把竹筐放到河边,然后用脚踩了踩水草,把藏在水草里的鱼虾赶出来,那竹筐就是等着它们“自投罗网”的。
没一会儿,霍时初捞起来竹筐,刚出水面,她就被水溅了一脸。
“真的捞到鱼了!”一个稚气的童生激动地喊道。
霍时初一看,果然是自己竹筐里的鱼虾在乱蹦呢,她连忙上了岸,把活碰乱跳的几条小鱼倒进水桶里。
几个孩子顿时围上来,叽叽喳喳地说“原来鱼这么好捉的吗?我爹爹以前捉过,半天也没捉到一条!”
“这条好大啊!”
“你真厉害……”
霍时初听着这些小屁孩的话,忍不住笑了笑,说“我厉害是因为我动作快、眼又尖。”
想要跟小孩子熟悉起来,那实在是太容易了,只要跟他们一起玩就行了,而在他们看来,捉鱼就是很有趣的一种游戏,他们看霍时初这么快就捉了好几条,以为自己也有这本事,顿时就蠢蠢欲动,也想下水了。
霍时初连忙阻止他们道“哎!你们可不能下水啊,这里你们来得少,都不知道水有多深,很危险的!”
“那你怎么下了?”一个反应迅速的小男孩不服气地说道。
“我是大人,个子高腿长,对你们来说很深的水却淹不到我大腿,你们下了就危险,但我下了却很安全。”霍时初斩钉截铁地说道。
好说歹说,她才阻止了这帮胆大包天的小孩。
之后,霍时初犹如天助,每次捞都能捞出东西来,不是鱼就是虾,没有一次是落空的,还跌霍时初都有些怀疑自己了,难道自己在这个世界是条锦鲤?否则怎么捉鱼捉得这么顺利?好像这些鱼虾是自动跳进自己竹筐似的。
不过她很快就否定了这个想法,毕竟如果她是锦鲤,那就真的应该挖土能挖出金银,上山能找到人参,下河能捞到珍珠……
可她都没有!只是这回运气好点,捉住了不少鱼而已。
眼看得小水桶都转了大半桶了,霍时初才心满意足地结束了这次的捉鱼行动,而一群小屁孩已经从刚开始的惊讶到现在的无动于衷了,觉得她捞到鱼才是正常的,捞不到那才反常。
“霍姐姐,你真会捉鱼啊!我娘就不会,她连自己鱼塘里的鱼都抓不住,上次还被鱼甩到鱼塘里,全身都湿了。”一个缺着门牙的小姑娘嘟嚷着说道。
“周小丫,你娘哪能跟霍姐姐比啊,霍姐姐厉害着呢。”另一个七八岁的小男童说道,“就连我爹也从来没捉到过这么多鱼,霍姐姐是全村最厉害的!”
“倒也不用这么夸我……”霍时初有些脸红,全村最会捉鱼的人,这个名头也太挫了些。
她被这群小屁孩一人一顿彩虹屁夸得心虚,连忙一人给了他们一条两三指宽的鱼,让他们拿回家吃,才把他们都打发走了。
小屁孩们没想到还有这个惊喜,个个乐得连蹦带跳,纷纷要认霍时初当他们的老大,霍时初连忙拒绝了,说她没法胜任这么重要的位置,让他们重新选一个。
好不容易摆脱了小屁孩,霍时初连忙提着鱼回家去了。
那些小孩们拿着鱼回到家,好好地夸了一顿霍时初有多厉害,多会捉鱼,于是那些得了实惠的妇人们对霍时初的印象立马好了许多,觉得她是个大方的,好几个小孩一人分一条鱼,这村里谁能有这么大方啊?
要知道这年头想吃上肉可不容易,有些人家几个月都不见荤腥,霍时初送的鱼虽然不算大,但多少也是肉,跟豆腐或者青菜熬个烫,家里每人都能喝上一碗,美滋滋的,大家别提多感激霍时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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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199、大郎,该喝药了(9)
霍时初满载而归的时候,卫起正在院子里和一个五十岁上下的男人说着话,看见她回来,便朝她招招手,示意她过去。
“这是村长,我这次受伤回来后,帮了我不少忙。”卫起介绍道。
“村长好,多亏你之前对大郎的关照了,要是没有你,说不定大郎命都没了,咱们家穷,没什么好东西来感谢你,今儿我捉了不少鱼,就送你两条当谢礼吧?”霍时初笑着说道。
还真的捉了两条鱼,用稻草绑了递给村长。
村长连忙推辞道“跟我客气什么?大郎是我从小看到大的侄儿,难道我还能真的看着他被赶出家门送死?这鱼你们就留着自己吃吧,本身你们情况也不太好……”
卫起扫了一眼霍时初,十分认真地对村长道“村长,你就收下吧,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你不收下我们的良心会不安……或者你是嫌弃这两条鱼作谢礼太轻了?”
村长一听他这话,哪里还敢拒绝,这一拒绝不就是真的嫌礼轻了?
“哎,你们就是太客气,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收下了,以后你有什么困难,可以来找叔说,我能帮的都会帮的。”村长脸上的笑容更真诚了些,他之前帮卫起也是因为卫老头他们做得太过分,生怕卫起真的出事,才施了缓手,没想到卫起还是个感恩的,这么会做人,村长顿时觉得自己没帮错人。
村长盛情难却地提着两条鱼回家了,胡婶正好准备要做晚饭了,看见他手上的鱼,还惊讶地问道“老头子你到镇上买鱼去了?”
村长得意地摇摇头,笑眯眯地说道“不是我买的,是卫大郎家的硬要送给我的,说是谢谢我帮他的忙,他那媳妇是个大方爽朗的,性格也好,看来大郎是讨对媳妇了,以后两个人好好过,未必会比其他人差。”
村长对霍时初的印象很好,胡婶听了,也赞同道“那孩子确实是个好的,也不嫌弃大郎,出去赶集都还惦记着要买肉给大郎补身体……”
“都是苦命人,既然有缘分成为咱们村里的人了,老头子你以后就多照顾他们一下,也不枉他家送的这两条鱼……”
村长点头应道“那是自然。”
霍时初不知道因为送了两条鱼就在村长夫妻间刷了好感度,虽然村长不是什么大官,但在村子里的地位、权势却很大,从田地的买卖到房屋地契的选址之类的事都要经过他的手,要是他为难你,那你就只能头疼了;但要是有他帮忙,这些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肯定能顺顺利利地办好。
送走村长后,霍时初看着水桶里的鱼还有不少,便对卫起道“周婶最近也帮了我不少忙,我捉了鱼也得给她送几条。”
卫起没有异议,霍时初便捉了几条鱼送去给周婶,周婶一开始不同意收下,但最后还是被霍时初说服了,霍时初说以后还要麻烦她帮忙,要是周婶不收下,那霍时初以后也没脸麻烦她了,周婶这才收下了。
“卫起,你双手可以用吧?帮忙杀鱼?”霍时初看了看无所事事的卫起,问道。她忙了一整天,总不能事事都自己包圆了吧?她又不是丫鬟,卫起想当坐着等吃的大爷,她可不同意。
卫起见她目光炯炯地看着自己,仿佛一旦自己拒绝就要滔滔不绝地列出诸多理由的模样,便妥协了,挽起自己的袖子,说“好。”
霍时初顿时飞快地把他的那把匕首拿来给他杀鱼了,这些鱼儿最大的还不到三斤重,用匕首杀完全可以。
趁着他杀鱼的时候,霍时初去洗了姜、葱、蘑菇等配料,又开始煮饭。
等卫起把鱼杀好,饭也熟了,就开始煎起鱼来。
“刷啦——”,鱼放下油锅时发出不小的声响,卫起仿佛能看到那冒着烟的锅,和卷起来的雪白的鱼肉,还有那微焦的鱼皮以及扑鼻而来的香味……
霍时初炖了蘑菇鱼汤,炸了小鱼,又做了一个青菜,便是两人的晚饭了。
村里人为了省点钱,都是赶在点油灯之前吃晚饭的,霍时初也没有例外,她还干脆把桌子都摆到了院子里,这样光线还更亮一点。
虽然只有一素两荤的菜,但因为量很大,所以即使卫起饭量大,也是足够吃的。
每次看见卫起吃饭,霍时初都有种似乎他非常饿,是抢着吃的感觉,因为他吃饭的速度非常快且猛,虽然动作并不粗野惹人厌,甚至还不失优雅,但他却把吃饭吃出了打仗的感觉,急、快、狠、猛。
“你以前在军营里都是抢着吃饭的吗?”霍时初好奇地问,“是不是吃得迟了就没饭吃了?”
卫起夹菜的手一顿,双眼闪过一道莫名的光芒,很快就恢复如常了,他点点头,神情自然地说道“是的,军营里做的饭菜都是定量的,但有些人吃得快吃得多,占了别人的份,那手慢的自然就吃不饱,我参军多年,都被训练得成习惯了。”
他对霍时初笑了笑,似乎有些不自在的样子,说“我的吃相是不是吓到你了?”
“这倒没有,不过现在你不在军营而是在家里了,吃饭没人会跟你抢,你以后可以吃得慢点,吃快了消化不良容易肚子痛的。”霍时初好心提醒他,“时间长了会得胃病。”
“那我以后会慢慢改正这个毛病的。”卫起说道,吃饭的速度果然慢了下来。
霍时初顿时眼睛弯了弯,心中满意了,她才不在乎卫大郎得不得胃病呢,她只是不想吃个饭跟打仗一样紧张罢了,她吃饭的时候容易受人影响,卫大郎吃得这么快猛,她也会不由自主地被感染得快起来,这样哪里还能好好享受美食啊,囫囵吞枣、牛嚼牡丹,白瞎了她的好厨艺了。
却不知卫起心中也想起他那些朝不保夕、饿一顿饱一顿的日子,那时候他们是没有时间享受食物的,都得用最短的时间填饱肚子,否则下一秒你的食物就被人抢了,甚至你自己都成了其他生物的口粮,食物只有吃进肚子里才真正属于你,怎么可能有时间、有心情慢悠悠地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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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00、大郎,该喝药了(10)
日子不紧不慢地过着,一个多月后,卫大郎的双腿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不用拄拐也能走路,并没有变瘸,这让以为他废了了的人大吃一惊,毕竟他被送回来的时候,说是两条腿都断了,他们都见过那血肉模糊的模样。
但仅仅只是过了一个月,他的腿伤居然就好了,甚至还能下地走路了,这能不让人吃惊吗?
卫起自己走到山脚下接霍时初的时候,惊得村里的人下巴都快掉了。
“我没看错的话,那个是卫大郎吧?他腿好了?能走路了?!”一个大娘惊讶地看着卫大郎,问旁边的同伴。
“你没看错,那确实是卫大郎,没想到他居然真的能好,莫非真的是老天开眼了,见他太惨就开恩让他好了?”那个同伴喃喃道。
“老天有眼啊!你说要是卫老头知道卫大郎腿好了会不会后悔跟他分家了?”那个大娘挤眉弄眼地说道。
“肯定后悔啊!卫大郎身高体壮,好歹是个壮劳力,勤快能干着呢,可惜卫老头把人分出去了。”那个同伴也幸灾乐祸地说道,“他当初做得那么绝,卫大郎肯定不会回去了。”
“真是傻话,卫大郎现在跟卫老头也没关系了吧?他不是被过继出去了?还断了亲,卫老头后悔也没用!”那位大娘撇撇嘴说道。
卫起不知道别人的闲话,他接过霍时初手上的篮子,说:“我帮你拿这个吧。”
霍时初擦了擦汗,没有拒绝,说:“那你拿着吧,要是腿酸了就给我,别把好不容易养好的腿又弄伤了。”
“不会,我的腿真的好了,不碍事。”卫起笑了笑,说道。
他手中的篮子重量并不轻,上面装着野菜野果之类的,但他眼尖,看见了一些灰色的鸡毛从野菜中露了出来。
原来还有一只野鸡,卫起挑眉,他和霍时初也一起生活一个多月了,知道她并不像她外表那样柔弱,相反,还很凶残,光是靠着自己,就能时不时地捉到一些野物,小到河里的鱼虾,大到山里的野兔野鸡,因此他们这段时间伙食可不算差。
只是为了不招人眼,就只能掩人耳目了。
卫大郎忽然有些心虚,他这个月都在靠霍时初养着啊,不过现在他好了,该是他这个大男人养家的时候了。
“下次你不要上山了,要是遇到野猪野狼那就太危险了,我会挣钱养家的。”卫起说道。
“好啊,那我就靠你养啦。”霍时初一口答应了,有人主动要当挣钱养家,她哪里会不同意?轮也轮到他了!
“大郎,你的腿真的好啦?这可真是大奇迹啊,你怎么做到的?”一个姓王的婶子拦下了夫妻俩,问卫起,还上下打量着他那双长腿,像是要盯出个什么东西似的。
卫起点点头:“王婶,我的腿是好了,大夫说我的恢复能力比常人强一些,受伤了也恢复得比较快。”
“就只有这个?”王婶顿时失望了,但还是追问道,“那你请的是哪个大夫?用了什么药?我儿子王铁牛你还记得吧?他八岁的时候一条腿骨折了,好了后就瘸了,我想找你请的那个大夫看看,说不定还能治好……”
卫起回想了一下王铁牛是谁,想起来后就有些哭笑不得了,说:“王婶,铁牛的腿是八岁的时候伤的,可他现在都快二十了吧?这伤太久远了,骨头早早就长好了,哪里还能重新治?”
“怎么就不能了呢?他的伤也你的伤那么严重啊?试一试说不定真的能好呢?”王婶焦急地说道,“你就告诉我你请的大夫是谁吧!”
卫起知道她是爱子心切,不亲自尝试一下是不肯放弃的,只得告诉她:“我请的是镇上的刘大夫,他是专治铁打损伤的,我这腿伤也是他的专长,你要找他,就到镇上的回春堂找就行了。”
“回春堂的刘大夫……好,我记住了,铁牛要是真的治好了腿,那我肯定会记得你的好……”王婶说着就迫不及待地离开了。
卫起知道她很大概率会失望,但人都是不试试就不肯死心的,他这双腿能好,完全是因为他自己用了异能来修复伤口。
他并不是原来的卫大郎,而是来自某个末世时空的卫起,末世来临的时候他才二十岁,刚刚接手了家里的公司,意气风发正要大干一场,但不等他一展宏图,世界就突然变了。
丧尸、变异植物、变异动物、异能者……这才是他生活的世界里每天都要面对的,他有了雷电、治愈双重异能,成立了一个小队,抱团在末世里挣扎生存,甚至还建立起一个生存基地,庇护普通百姓。
但他最终还是死在了与丧尸王的搏斗之中,为了不让基地被丧尸攻破,他与丧尸王同归于尽了。
他的灵魂不知道怎么的穿越了时空,变成了双腿受重伤、回到家还被家人抛弃的卫大郎,卫大郎大概是身心都受了重创,打击太大,精神崩溃后死了,卫起才能占据他的身躯,成为他。
来自末世心黑手狠的卫起可不是老实愚孝的卫大郎,卫老头一家要把他这个累赘赶出家门,他干脆顺水推舟,还请了族老和村长作证,把自个儿过继出去、与卫家彻底断了亲。
他不想与这些吸血鬼一样的家人继续纠缠,也怕自己哪天就不小心露了馅,所以才想着一个人生活,自由自在。
但他没想到还会收获一个“小媳妇”,而这个小媳妇似乎也有些秘密,不过都无所谓了,她再大的秘密能大得过自己?
卫起想着自己在黑暗绝望的末世都混得风生水起了,难道还能在这落后愚昧的古代被一个小女人算计到?
他现在这个身份有钱没钱、要权没权,一穷二白的,有什么能被骗的?说白了就是他没东西可被人算计,所以就对霍时初的隐瞒无所谓了。
更何况她做的饭还很好吃,卫起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还能维持得更久一些,他在末世吃了那么多黑暗料理,如今能吃到美味的食物,实在不想再失去——他可不会做饭。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01、大郎,该喝药了(11)
卫起远远地看了一眼卫家的青砖大瓦房,眼睛眯了眯,神情晦涩不明,霍时初以为他是触景生情,又想起家人对他冷漠绝情的事,便安慰他道“你也不用太伤心,有些人天生凉薄,是捂不暖的,你现在脚都好起来了,以后的日子差不了。”
卫起见她一脸认真地安慰自己,忍不住弯了弯嘴角,没有跟她解释自己并不伤心,只是低低地回答道“我明白。”
他才不会为卫家人无情而难过,他只是为卫大郎不平,觉得那用卫大郎用命在战场上挣的钱建起来的青砖大瓦房很碍眼,既然功臣都不能住在那里,那它就没有必要存在了。
卫起是从末世的尸山血海中走过来的,见识过各种人心险恶,内心早就被锻炼得坚硬无比,用卫大郎的血汗建起来的房子,怎么能让他的仇人住进去呢?
卫起心里转过许多想法,面上却一点都不显,跟在霍时初身后回了家,对那些村里人说他们夫妻很般配的话听而不闻。
“从今天起,你要跟着我学做菜了。”霍时初叉着腰十分认真地对卫起说道,“这一个多月,因为你腿伤没好的原因,我包揽了各种家务,但现在你既然好了,那就应该分担一半,你觉得呢?”
卫起还能说什么,当然只能答应了,他又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土著,做不来全部家事都推给女人这种事,于是他很干脆地说道“应该的,我会好好学。”
霍时初见他接受得这么快,态度也很好,没有一点大男子主义,便意外地看了他一眼,正好看到他一双清凌凌的眼睛十分认真地看着她,眼里没有不悦,也没有勉强,反而似乎很期待?
卫起当然会期待了,他在末世里吃的东西只能填填肚子,根本不可能追求味道,末世刚开始时,还能找到各种速食或者保质期长的食品,味道还不错;但等末世三四年后,末世前的食品没了,他们只能吃变异动植物。
变异动植物的肉根本没有味道可言,而人类又忙着逃命求生,不可能有时间和精力来开发菜品,能把变异动植物弄熟吃掉已经很不错了,因此卫起在末世最后那几年的伙食简直一言难尽。
而末世之前他又是大家公子,十指不沾阳春水,更不可能做过菜了,因此他不会厨艺。
这会儿霍时初主动提出要他学,他是巴不得的,毕竟谁会都不如自己会,他依旧即使再一个人过活,也不用继续委屈自己的味蕾了。
霍时初于是开始教卫起做菜,两人一个教一个学,都很认真,也都很聪明,因此卫起的厨艺那是突飞猛进。
有次被周婶看到卫起在下厨,惊愕得她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了,对霍时初说道
“小霍?你怎么能让大郎下厨呢?他一个大男人要是被人知道做这些事,会被人瞧不起的,你也会被人说是懒婆娘,正经人家的婆娘哪里会让自己的男人做饭?别人舌根都要嚼烂的!”
霍时初摆摆手,说“周婶,我最近手掌被切了一个大口子,不能干活了,一用力就痛得我冒冷汗啊,所以就只能让卫起自己做饭了,他要是不做,那咱们就连饭也吃不上了。”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拿了之前卫起包扎腿伤的绷带缠到了自己右手上,煞有介事地对周婶诉苦“都是我笨手笨脚,砍柴砍到自己手掌了,唉!”
周婶看到她那被包扎得结结实实的手掌,大惊失色“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大郎好不容易伤好了,你又受了伤,要不你们找个时间去庙里拜拜吧,你们两个也太倒霉了些。”
霍时初这么一打岔,周婶就忘了卫起下厨的事了,卫起默默地抬起眼,跟装模作样的霍时初对视了一下,又默默转移了视线,继续当他的“家庭煮夫”去了。
等周婶走了之后,卫起就问她“你怎么不直接跟周婶说是我自己要下厨的?反而折腾起自己的手掌来?”
霍时初瞟了他一眼,说
“她的思想早已经根深蒂固地认为男人不应该做饭,否则不是家里的女人懒就是男人没出息、窝囊,何必跟她多费口舌,要说服她可不容易,话说得太硬又会伤了她,她这个邻居对你很不错,不想让你下厨也是自认为为你好,难道你要明晃晃地反对她?还不如我找个借口更省事。”
卫起被她的一番话说服了,便没有再说什么,反正周婶又不会一日三餐来看他家厨房到底是谁下厨,就这样吧。
又一个月之后,卫起的腿彻底好全了,他就跟放飞了的鸟一样,整天不是到山上打猎,就是去镇上办事,村里人见他来来往往、风风火火,都纷纷惊叹他的腿恢复得真好,一点都看不出来两个月前还伤得不能下床。
有那些好事的人就跑去卫家问卫老头卫婆子有没有后悔赶走了卫大郎,失了一个好使能干的壮劳力。
卫老头、卫婆子即使心中有点悔意,面上也不可能承认啊,少了卫大郎这样一个能当老黄牛用的身强力壮的大男人,他们怎么会不扼腕痛惜?毕竟有了卫大郎,那他们的那几个儿子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只是后悔也没用,家都分了,还断了亲,卫大郎恢复得再好也不可能回来,卫老头和卫婆子就只能冷着脸听别人说卫大郎今天又捉了一只野猪,明天又捉了几只野鸡,能卖多少多少钱……
每次听到,他们都会忍不住想卖了野猪野鸡的钱要是在他们手上该多好啊。
卫老头不是没想过和卫大郎缓和关系,但卫起每次一遇到他都当没看见,根本不理会他的欲言又止,如此几次下来,他就没脸再去“偶遇”卫起了,因为他的小心思别人看出来了,别人背后都说他这老头脸皮厚,见人家受伤了就嫌人家是累赘,立马甩开;见人家痊愈能干活了就又凑上来……他怎么有脸啊?
听人说了几次后,卫老头就觉得羞耻了,再也没脸往卫起面前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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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02、大郎,该喝药了(12)
“大郎啊,你又捉了一头野猪啊?你打猎怎么这么厉害?每次都不会空手?”邻居周大虎一脸羡慕地看着卫起扛着一头两三百斤重的野猪回来,艳羡地问道。
卫起笑了笑“都是在战场上拿命拼出来的。”
周大虎一听,这才想起卫起当了快十年的兵,不知受了多少伤才换回这样的本事,心中那点羡慕顿时去了不少,讪讪地说“那大郎你也还是很厉害的,当兵回来还学会了打猎的本事,以后就不愁吃穿了。”
确实,这年头打猎也是技术活,野兽那可是真的会吃人的,所以一般人上了山都不敢太过深入山林,只敢在外围砍点柴、摘点野菜野果,要是能捉到一两只野鸡、野兔什么的,那已经是走大运了。
要是遇上野狼、野猪,那不好意思,人类才是它们的猎物,所以遇到这些猛兽,能保命就很好了,别想着捉到它们。
只有有经验的、又年富力强的猎人,才能偶尔猎到这种猛兽,但还是拼了命受了伤才能猎到的,并不像卫起这样,毫发无伤,轻轻松松就捉到了。
因此卫起就成了村里最厉害的人之一,不知道多少人羡慕他每次上山都满载而归。
“我这不是想建自己的房子吗?现在住的那老房子实在太破旧了,下雨的时候满屋都漏雨,再住下去不知道哪天就倒了,所以我现在得靠打猎攒点钱。”卫起把自己想建新房的事透露了出去。
“建新房啊?”周大虎这才想起卫大郎被赶出家门,现在还住在别人的老破房里,于是恍然大悟道,“怪不得你这么拼命,房子确实是要建的,毕竟你媳妇儿也有了,过几年孩子一个个地往外蹦,可不能再住在破房里头。”
“对,就是这个理,趁着现在我多辛苦点攒钱建好房子,以后养孩子就能轻松些了。”卫起脸不红心不跳地附和道,生孩子的事影儿都没有,霍时初也不像想跟他生儿育女的模样,大家只是凑合着在一起过活而已,就跟后世的同租人差不多。
但就算是合租,那也得住在一个舒适点的房子吧?虽然卫起在末世那几年多差的环境都住过,但到底是他是大家公子出身,从小过得是高床软枕、锦衣玉食的生活,所以只要一有条件,他当然更想住得舒适一点。
这不就得攒钱建房子了吗?
卫起施施然地扛着野猪回家了,周大虎于是带着这个新鲜出炉的消息跟别人聊天去了,男人八卦起来也不比女人差。
恰好正是傍晚,村里的男人们从田地里干活回来了,在村头的大榕树下乘凉,吹牛皮打屁聊天。
周大虎走过去,一屁股坐下,对几个男人挤眉弄眼,说“你们猜猜,我刚刚遇到谁了?”
“谁啊?”刘石头问道,大着嗓门促狭道,“嘿嘿,难道是村里哪个小寡妇?”
“呸!你脑子里除了小寡妇就想不到其他的了?”周大虎翻了个白眼说道,也不卖关子了,说,“我遇到卫大郎了!”
“切!遇到他有什么好说的?”刘二锅不屑道,“没点子烈性,窝囊得像个男人,要是我被人这么赶出家门,伤好之后早就打上门去,砸了那一大家子!”
周大虎一噎,没想到刘二狗会这么说,他替卫大郎说话道“那老头好歹是他亲爹,他打上去别人只会说他不孝!”
然后话音一转,又说“不过人家卫大郎现在也很不错啊,他今天又打了一头野猪,啧啧,足足两三百斤重呢,肯定能卖不少钱……卫大郎说要攒钱建新房子了。”
“两三百斤重的大野猪?那得卖多少钱啊?卫大郎运气真好!”刘二锅酸溜溜地说道。
“也不只是运气好,人家也有本事啊,没有本事遇到野猪不死也伤,换了你去,你遇到野猪能逃命就不错了!”周大虎说道。
“人家大概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吧,瞧瞧,卫大郎现在不但伤好了,还得了个水灵灵的小媳妇,现在又打算建新房子了,真是羡慕死人啊。”刘石头感慨道。
“喂!卫二郎,你大哥要建新房了,你会不会去帮忙啊?”刘二锅看向人群外一个阴郁着脸的男人,问道。
那男人正是卫二郎,卫二郎听到周大虎说卫大郎又猎到了一头野猪,还打算建新房子,心中就又酸又妒,暗恨这人命硬,当初伤成那样都没死成,现在就出来碍自己的眼了。
他虽然是卫大郎只隔五六岁的弟弟,但从小在卫婆子的耳濡目染下,可从来都没把卫大郎当成是大哥,他只把跟自己同一个娘生出来的弟妹当家人,他巴不得卫大郎不好,哪里会对他有感情?
这会儿被刘二锅一问,就翻着个白眼道“他可不是我大哥,早过继出去了,我帮什么帮?!”
刘二锅见他这样,嗤笑一声,没再说什么,他虽然也看不惯卫大郎愚孝,但他更瞧不起卫二郎这人,典型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周大虎连忙缓和气氛,可他们还没聊过过久,突然一声惊天的炸雷声,纷纷扬扬的雨滴劈头盖脸就落下来了。
“下雨了!快回家!”大家也顾不得乘凉聊天了,一哄而散了。
众人回家躲雨之后,没过多久,突然就听见一阵凄厉尖锐的哭喊声“被雷劈了!着火了!”
听到这嚎叫声的人心惊肉跳,不知道是谁家被雷劈了,他们想出去看看,但外面正雷声轰轰,闪电狰狞,铺天盖地像一张网把所有人都网住劈死一样,吓人得很,哪里还有人敢出门去看?
于是不管谁人的喊叫,大家只窝在自己家里瑟缩着。
而被雷劈了的正是卫老头家,他家的青砖大瓦房被一道大雷劈得不成模样了,雷劈过后,不知怎么的,居然还着起火来,那大火蹊跷极了,即使下着大雨也愣是没被浇灭,反而把卫家烧得片瓦不剩,成了一片废墟。
幸好卫家人逃得快,并没有被雷劈死、被火烧死,但卫老头和卫老婆子肉疼自己藏起来的家底,跑回去抢救,结果就被烧伤了,卫婆子烧得头发眉毛都没了,脸也被烧了一半;而卫老头则烧伤了两条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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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03、大郎,该喝药了(13)
但即使卫老头两个要财不要命,最终也没能找回自己的家底,被儿子儿媳拖了出来。
出来之后卫老婆子就开始哭天抢地了,他们的家没了,现在还下着大雨,天也快黑了,这一大家子可怎么办啊?
淋得落汤鸡一样的卫家人心中惶恐又绝望,卫二郎不知怎么的,突然想起了卫大郎,卫大郎被赶出家门的那天,也像这天一样,下着大雨,可卫老婆子连一天都不肯让他在家里待,就急着让人把他抬去了那间荒屋里。
那天的卫大郎心情是不是也跟他现在一样绝望惶恐?不,也许更绝望吧?毕竟他双腿还受了重伤,根本不能动弹……
卫二郎心中一突,难道真的会有报应吗?他们在这样的下雨天把卫大郎赶走了,于是老天也在这样的下雨天毁了他们的家?让他们流离失所?
“爹,咱们现在怎么办?”卫二郎迷茫地问卫老头。
卫老头失魂落魄,听到儿子这么问了,才回过神来,说“找、找个避雨的地方。”
“哪里还能避雨?”卫二郎满脸沮丧,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
卫老头的几个儿媳妇已经抱着几个孩子在嚎哭了,卫老头看着一家子在大雨中狼狈不堪的模样,咬了咬牙,说“去邻居几家问问,看能不能让咱们借住一晚上。”
卫二郎和卫三郎几个男人便分头去敲几个邻居家的门了。
幸好邻居们虽然平时看不惯卫老头一家的无情做派,但看见他们遇上这种被雷劈得连房子都没了的大事,一家子老的老、小的小,外面还下着大雨,要是真的不管可能会出人命,因此几户邻居就收留了他们一家。
卫起从外面回来,身上的衣服湿了一半,霍时初疑惑地问他“下这么大的雨你去哪儿了?衣服都湿了,不怕生病?”
卫起笑了笑,忙说“我去看柴房有没有漏雨,柴草有没有淋湿了,幸好没有……我现在就去换衣服。”
关上房门,卫起脸上的笑意就消失了,他举起自己的双手,细微的蓝色闪电在他修长的手指上缠绕闪烁,像雀跃的小蛇,他双手一握拳,闪电就消失了。
外面的雷声依旧很响,闪电划过漆黑的天空,照亮了大半个村子……
卫起愉悦地看着窗外熟悉无比的电闪雷鸣,卫大郎的仇,他现在总算是报了。
“你衣服换好了没有?饭菜都快凉了!”霍时初清脆悦耳的声音打断了卫起的思绪,卫起幽深晦涩的眼神顿时变得清凉透彻起来。
他回应了一声“就快好了,你不用等我,先吃着吧!”
大雨下了整整一晚上,到早上才停了下来,村子里的人都开始忙活起来了,于是卫家的大房子被雷劈成了废墟的事一下子就被发现了,转眼间就传遍了村子。
许多人还特意跑去看热闹。
“啧啧,被雷劈成这样,得做了多少亏心事啊。”一个嘴碎的婆子啧啧说道。
“老天都看不过眼了,这就是报应啊,谁让他们家不积德,活该!”另一个跟卫老婆子不对付的婶子幸灾乐祸地说道。
“听说这青砖大瓦房是用卫大郎上战场的俸禄建起来的,他们还不让卫大郎住,自己一家霸占了去,真是活该啊,果然什么事都被老天爷看在眼里,瞧老天爷不就为卫大郎讨回公道了?”其他老人也低声跟同伴说道。
“天打雷劈啊!这卫家人是干了多少缺德事啊?!”
“就算被雷劈也劈不成这个样子吧?看着黑乎乎的,像是被大火烧过……”
“昨晚还下着大雨,怎么会着火呢?就算起了火也应该很快就被雨水浇灭了吧?”
“可那场大火就是很蹊跷,我都亲眼看见了,大雨都浇不灭!”
“那看来真的是天意了……我就说做人不要做得太绝了,万事留一步,否则会遭报应的,瞧瞧卫家的报应不就来了……”
“卫家造大孽了!老天就要收回他们的福运了,以后他们还有得受呢……”有那相信因果报应的老人就说道。
“我的老天啊!家都没了!一大家子可怎么活啊……”卫老婆子终于从邻居家里出来,扑到废墟里大声嚎哭起来,其他卫家人也绝望茫然地看着废墟,不知如何是好了。
房子是农家人一辈子最重要的财产,是立足之根,但现在卫家曾经人人艳羡的大房子没了。
卫老头老泪纵横,失魂落魄,看着真可怜,但大家都清楚他的为人,想起他对自己的亲生儿子都能落井下石,恨不得逼死的事,就觉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如今落得这个下场,都是活该。
卫起在人群中看了那一家子如丧考妣的模样,面无表情地扛起野猪,往镇上去了,他忙着挣钱建新房子呢,可没有时间来看热闹。
最后倒霉的卫家人也被村长安排住进了村子里的荒屋,只可惜那间荒屋可比现在卫起和霍时初住的那间荒废破落多了,房顶缺了一个大口,屋墙东倒西歪,还因为昨夜下了一场大雨屋内都泡满了水……
“这样的房子怎么能住人?”卫二郎一看见这荒屋的模样,就脱口而出质问道。
胡村长没好气地说“就这间荒屋看着还像个样子了,剩下都快荒废成废墟了,你们不想住在这里就自己去找住的地方吧,我可没那么大的本事找好房子给你们住。”
卫三郎城府深一些,看到村长不高兴了,连忙赔笑道“村长别见怪,我二哥是因为房子没了受的打击太大,才说错话的,我们一家都很感激你的帮忙。”
胡村长听他这么一说,脸色才没那么难看了,说“这房子虽然破了点,但修补一下还是能住的,你们哥儿三个把屋顶和墙补补,能遮风挡雨就行了。要是实在住不惯,你们还可以自己再建新房子嘛!”
胡村长说是这么说的,但他心中却并不认为卫家还能再建一间新房子,他们之前从卫大郎身上压榨出来的钱财应该早就花得差不多了,否则卫老头和卫婆子现在不会失魂落魄成这样子,房子被雷劈了之后仿佛命也没了半条。
他们要是还有家底,能被打击得一副快崩溃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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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04、大郎,该喝药了(14)
“卫大郎啊,你能不能捉到鹿啊?最好是能捉到一头公鹿。”福祥楼的掌柜压低了声音问卫起,然后挤眉弄眼地露出一个“你懂得”的笑容,说,
“咱们这县里有不少有钱有闲的老爷、少爷们,最喜欢补身子的野物了,鹿浑身上下都是宝啊,鹿茸、鹿血都是供不应求的好东西……你只要能猎到,根本不用担心销路,我全给你包了!这个数!”
说完,掌柜伸出一个巴掌,上下转了转,说“金的!”意思是五十两金子都可以。
卫起狭长好看的凤眼微微眯了眯,男人为了壮阳最舍得花钱了,还甘之如饴。
看到这么大的金额,卫起也没有昏了头,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一定会猎到一头鹿,而是摇着头老实说道“野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不是我想去猎就能猎到,所以我不能保证能猎到。”
掌柜连忙说道“那不急,我也不是非要这几天就要,你要是遇到能猎就猎回来,不能的话虽然很遗憾,但那不是没办法吗?我不强求的。”
“那好,我就碰碰运气吧。”卫起答应道,五十两金子不但能建一间宽敞明亮的大瓦房,还可以置办不少田产,足够他和霍时初在乡间当上吃喝不愁的小地主了。
“那我就等着卫兄你的好消息了!”掌柜见他答应了会留意,非常高兴,他对卫起寄以厚望,如果卫起都没法猎到野鹿的话,也其他猎人也不可能猎到了,毕竟卫起这个月以来狩猎到的野物都有目共睹,全是其他猎人没法独自猎到的。
而这个卫大郎不但自己一个人就猎到了,还毫发无伤,有这样的本事,猎一头野鹿应该也没什么问题吧?
卫起可不知道掌柜对他这么有信心,他用野猪换了一笔不少的钱,就到猪肉摊去了。
卖猪肉的老板已经认识他了,这个大方的男人每次买肉都买很多,因此老板见他过来就笑得见牙不见眼,老远就大声招呼道“卫兄!今天要买什么肉?还有一只肘子,你要不要?”
“要!还有没有排骨?有的话我都包了!”卫起果然很豪爽,自从他跟霍时初学会了下厨之后,就开始暴、露他肉食者的真面目了,每餐都无肉不欢,食量还很大,幸好他能干,否则可能连自己都养不活。
“有有!还有半扇呢,那我就全给你称啦?”肉摊老板笑眯眯地问道。
“称吧,五花肉也来五斤。”卫起想了想,他还想吃红烧肉,就又说道。
老板笑得更灿烂了,卫大郎一来就买了他一大半的猪肉,他能不高兴吗?要是像卫大郎这样的主顾多来几个就好了……
“分量不少啊,不好拿,卫兄我给你个竹筐装吧,你哪天来了再还给我就是了。”老板十分大方地说道,这样豪爽的顾客,他也乐得服务周到些。
“行。”卫起没有拒绝,等老板把所有肉都放进去,筐子居然快装满了,其他人看着都咂舌,这人买那么多肉是要办宴席吗?
等卫起走远了之后,其他买肉的就问了“刚刚那小伙子买那么多肉,家里有事要办席吗?”
“没有酒席办,人家是自己吃的!”肉摊老板摇摇头说道,他之前问过卫大郎这个问题,谁知道人家说不是。
“自己能吃这么多肉?家里多少口人啊?不怕肉坏了?年轻人就是不会过日子。”一个大娘摇着头说道。
“人家有钱,吃多少不行啊?看看人长得人高马大的,肉吃得多不是很正常吗?人家又不是吃不起!”老板不高兴了,皱着眉说道,“你们还买不买了?”
其他人这才住了口,但有些人就对卫起留意上了,就比如刚刚说年轻人不会过日子的那位大娘,她家里还有个最小的女儿,十六岁,还没定亲。
偏偏小女儿是个心高气傲的,家穷的不嫁、长得难看的不嫁、身体不好的也不嫁,可他们家也不是什么富裕人家,她也不是什么绝色大美人,她这么挑挑拣拣下来,就耽搁亲事。
大娘这不就急了吗?看到卫起买了那么多肉,肯定家境不差,人又长得高高大大,眉眼清正,是个精神极了的小伙子,她就起了招为女婿的心思。
买了一斤肉,大娘就开始跟老板套话了“刚刚那个买很多肉的小伙子,是哪里的人啊?几岁了?他经常来买肉吗?”
肉摊老板看在她买了肉的份上,就回答了“我哪儿知道他是哪里人?更不知道他几岁了,只知道他隔三差五就能猎到野物卖给福祥楼,再来我这儿买猪肉,是个大方爽快的!”
大娘又问了问,确定问不出其他了,就记住了他会隔三差五来这儿买肉,打算以后再多观察观察,没问题就给自己女儿定下来。
她完全没想到卫起会不会已经成亲了,就一厢情愿地看中了人家。
不过卫起可不知道这些,他买了肉之后又买了其他调料,最后不知道怎么的,走到一家卖胭脂水粉和首饰的铺子,给霍时初买了一份口脂,他不太懂这些女人的东西,只大概知道口脂是古代版的口红,他那母胎单身的前辈子,末世没来临前各种口红的营销广告做得太成功,他都被洗脑了,知道女人很喜欢口红。
所以他就很直男地买了口脂,想送给霍时初,就当做是感谢她教自己厨艺的礼物吧。
卫起满载而归,回到家的时候,霍时初正好在院子里缝衣服,她这做衣服的手艺不知道哪辈子就已经会了。
这会儿她不像刚来那时候什么都要事事亲为,没时间自己做衣裳,如今卫起承担了一大半的家事,她就有时间和精神给自己做漂漂亮亮的衣裳了。
“给你。”卫起把一个小巧的红粉的小盒子递给霍时初。
“是什么?”霍时初放下手中的针线,好奇地接过来问道。
“是口脂,老板娘说这个颜色适合年轻的姑娘。”卫起瞄了一眼霍时初,回答道。
霍时初一听,开开心心地打开了盒子,果然是细腻嫣红的口脂,她用手指拈了一点抹在自己的唇上,细细地抹开,问卫起“好看吗?”
卫起一看她双眼笑得弯弯,皮肤玉白,双唇红艳欲滴,像是雪地里点缀了红梅,惊艳极了,顿时心跳漏了几拍,不由自主道“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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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05、大郎,该喝药了(15)
霍时初美滋滋地跑回房间照起镜子来,她自从来了这个世界之后,基本上就没怎么打扮过自己了。
原主并不是什么天香国色的大美人,毕竟她的父母双亲都只是普通人,虽然颜值不丑,但也只是中等,原主集合了他们长相的优点,才长成了小家碧玉的小美人。
霍时初来了之后,比较注重皮肤的美白保养,现在已经把原主本来不够白皙的皮肤调养得水灵灵的了,俗话说一白遮百丑,原主五官长得不差,这一变白了,自然就显得出众起来。
卫起看着霍时初开开心心地回房打扮去了,便忍不住轻笑起来,他还以为霍时初是不爱打扮的小姑娘呢,毕竟她平时大大咧咧的,从来没有涂脂抹粉。
没想到自己送的一盒口脂,倒像是让她开窍了一样。
卫起正回到厨房,打算处理他买回来的猪肉,忽然就听见门外有人喊他“大郎!快出来!爹娘都来了,你还不赶紧出来迎接……”
卫起顿时脸色一沉,眼神瞬间变得犀利冰冷起来。
他紧抿着薄唇,出去一看,果然是那跟吸血鬼似的一大家子。
“你们来干什么?我爹娘早就死了。”卫起阴沉着脸说道。
“你怎么能咒爹娘死呢?真是不孝!现在爹娘有难了,你得好好孝敬……”卫二郎趾高气昂地说道,他早就习惯这个大哥的愚孝,只要爹娘发话了,就怎么都会照做的,因此厚颜无耻地找上门来了。
“大郎,家里的房子倒了,我看你这里收拾得还挺利索,够咱们一家人住的了,你安排一下,家里的孩子还小,不能受委屈了……”卫老头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就开始滔滔不绝地吩咐卫起了,根本没想过他会不会愿意这个问题,可想而知有多不把卫起放在眼里了。
卫起简直都要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他还以为这些人会有自知之明,没想到有些人根本不用用常理来推测。
他冷笑道“你该不会忘了我已经跟你断亲,还过继出去了吧?我现在跟你有什么关系?”
卫老头一听,顿时沉下了脸,斥骂道“我是你亲老子!血缘关系是说断就能断的吗?只要我一天不死,你就得听我的,你这个白眼狼不肖子!连亲爹都不管不顾,老天都会劈了你……”
“老天劈不劈我,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们一家确确实实是被劈了!天打雷劈造了大孽的缺德事做太多了,老天都看不过去了,你们怎么还有脸活在这世上?还想继续来压榨我?不怕死了之后下地狱继续被雷劈吗?”卫起语气阴沉,一下子就戳中了卫老头的死穴。
果然卫老头听到天打雷劈这些话,瞳孔就猛缩,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没有见识还很信因果报应的老头,自家被雷劈成了废墟,心中受了很大的惊吓,还很心虚,本来他身为一家之主,为了家人,还能强撑着不去想这事,但现在被卫起明明白白地说出来,他就无法再掩饰心中的惶恐了。
卫老头熄了火,卫老婆子可没有,她就是个愚昧无知的泼妇,就算害怕天打雷劈,但那不是已经被劈过了吗?危险已经过去了,现在还青天白日,她就又恢复了勇气,叉着腰理直气壮地骂道
“卫老大!你别想拿这些胡话来吓唬我!我告诉你,你今天不同意也得同意!反正我们是要住进来的,你识相的就好好给我们准备被褥、衣裳和吃食,否则别怪我们对你不客气……”
“你想怎么对我们不客气?”霍时初从房里出来,俏脸冷冰冰地盯着卫老婆子,阴森森地问。
“臭女表子!小贱人!这里哪有你开口说话的份?”卫老婆子看见霍时初,以为看见了软柿子,就捡着她来捏了,“要不是我用一袋粟米换回了你,你早就跟着你那死鬼娘当了饿死鬼了!现在还不过来好好伺候你的救命恩人……”
卫老婆子气势汹汹地就要上前来揪霍时初的手臂,霍时初一脚踹上她的膝盖,这又矮又胖的老婆子就跟个矮冬瓜一样滚了出去。
卫二郎和卫三郎顿时炸了,冲上来就想打霍时初,骂道“臭女表子!敢打我娘,找死!”
卫起哪里会眼睁睁地看着霍时初被打,他立马挡在霍时初面前,一手接住了卫二郎揍过来的拳头,一手往卫三郎鼻梁打过去,脚下也没闲着,一脚扫过卫二郎的膝盖,再给卫三郎胸口一脚。
于是兄弟俩谁也没落下,一个被卫起的扫堂腿扫得扑倒在地,啃了一嘴泥;另一个被踢出去老远,甩在地上。
“二郎!”
“三郎!”
两人的婆娘一看见自己男人被打得趴地不起,顿时气急败坏,冲上来就要找霍时初拼命“我跟你们拼了!”
说来可笑,明明卫起才是打她们丈夫的人,但她们欺软怕硬,根本不敢找上卫起这个大男人,于是软柿子捡软的捏,就扑上来打霍时初了。
人都打到自己面前来了,霍时初可不会客气,有自动送上门的沙包让她揍,她乐意着呢,许久没有好好放松一下手脚,现在机会来了,她不就得抓住了吗?
两个女人打架的方式就是抓头发用指甲挠,霍时初眼疾手快地一手抓住一个女人的脑袋,然后把两个脑袋面对面狠狠一撞,瞬间一声凄厉的哀嚎就响起来了,然后肉眼可见地,两人的鼻子缓缓地流出了鼻血。
霍时初没有停手,她继续捡着这两人身上的软肉来揍,专挑不会打死人却又痛觉最发达的部位来打,打得她们哭爹喊娘,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而另一边,卫起则一对五打起来了,卫老婆子夫妻以及他们的三个儿子对上卫起,全都不是对手。
卫起是从尸山血海中走出来的,对付这几个毫无打架技巧的人,简直就跟大象打蚂蚁一样,不费吹灰之力,相反,他还得收敛着、注意别把他们打死了。
边上的卫二娘带着她的几个侄子侄女,看着家人被一面倒地揍着,只会于事无补、哀哀地哭泣,徒劳地喊着“别打了,别打了”,却根本不敢上前去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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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06、大郎,该喝药了(16)
卫起和霍时初狠狠地揍了一顿卫家人,把他们打得再也不敢叫嚣收留他们了,这才住了手,果然人就是会趋利避害,之前卫起没有正面报复他们,他们就以为他还是那个任由他们欺负压榨的卫大郎。
等现在卫起不留任何情面揍了他们,他们才认清现实,不敢继续在卫起面前嚣张。
卫家人互相搀扶着离开了,卫起和霍时初看着双方打架打得热气腾腾的模样,都忍不住笑了。
“身上有没有受伤?”卫起过来问俏脸红扑扑的霍时初,上上下下地把她全身打量了一遍。
“没有,她们那三脚功夫怎么可能伤到我?反倒是我把她们打得哭爹喊娘的。”霍时初骄傲地说道,摇了摇自己的小拳头,“我打架厉害着呢。”
卫起握住她的小拳头捏了捏,又看了看,发现并没有红肿破皮,才放了点心,说“那家人心狠记仇,你以后还是离他们远点。”
“放心,我有自保能力,他们奈何不了我的。”霍时初不太在意地说道,要是她能被这些愚蠢的人算计到,那她就不用当个时空流浪者了,直接回自己的伴生空间躺着去吧。
“我都帮你打架了,你打算怎么报答我啊?”霍时初忽然问道,一双水灵灵的杏眼满是期待地看着卫起。
卫起轻笑一声,说“我给你做红烧肉和酸醋排骨,可以了吧?”
“那还差不多!”霍时初也是个肉食者,自然对卫起的这份报答很是满意了。
卫起摸了摸她的小脑袋,才回去做饭了,丝毫没发觉他越来越有家庭煮夫的自觉了。
而另一边,被揍得浑身痛的卫家人回到自己那破屋子,才开始诅咒控诉起卫起和霍时初来。
“爹,咱们现在怎么办?卫大郎那个杂种根本不肯帮我们!”卫二郎阴狠着脸说道,话音刚落就嘶嘶地申吟起来。
“能怎么办?你打得过他?打不过就闭嘴!”卫老头气急败坏地说道。
他并没有被卫起例外对待,身上挨了不少打,只不过卫起顾忌着他老胳膊老腿,不想弄出人命,才打得轻些,但即使这样,也够他受的了,更何况他被火烧过的伤口还没好,又因为没上药,都红肿发脓了,更是痛得厉害。
“那杂种是靠不住了,老头子,咱们得先解决一家人的吃住问题,这破房子哪里是住人的地方?万一哪天又下雨就糟糕了……”卫老婆子捂着嘴角含含糊糊地说道。
“我也知道要解决,但怎么解决?!我也不知道!你们这些吃干饭的,现在赶紧想个办法出来!”卫老头痛得没了耐性,面目狰狞地骂道,“要你们有什么用,关键时候一点都派不上用场!真是废物!”
卫二郎几个听了,都脸色阴沉起来,一声不吭,心中也十分恼怒。
要知道,平时卫老头可不会这样斥骂他们,毕竟他们是卫老头心爱的儿子,一向都是父慈子孝的,而被骂废物的从来只有卫大郎一个人,但现在却是轮到他们挨骂了,他们能不恼火委屈吗?
“老头子,二郎他们也不想的,都是卫大郎害得!他懂事点把房子让出来给我们住不就什么事都没了?都是他狠心绝情,一家子血亲骨肉都不顾……”卫老婆子愤愤不平地骂道,这会儿她倒是忘了是谁把重伤不能下地的卫大郎赶出家门的了,她那时候怎么没有顾着血亲骨肉?怎么不认为自己狠心绝情?
有些人就是自私又自我,道德标准都是用来要求别人的,从来不会用来束缚自己,
“娘,我饿了。”卫四郎低低地说道,他从小就最受宠,从来没下过地,一心读圣贤书,但现在他的书被烧光了,家里什么都没了,他又饿又痛,却什么解决的办法都没有,只会开口找父母。
“唉哟,娘的乖儿子,你今天受委屈了!”卫老婆子一把搂过卫四郎,心疼地嚷道。
卫家的几个孙子孙女也纷纷嚷着饿了渴了,但嚷又有什么用呢?他们现在连个生火的灶都没有。
“二郎、三郎,你们带着孩子去岳家住几天吧,不能让孩子跟着咱们住在这样的地方。”卫老头终于开口道,他平时还觉得儿子们孝顺能干,但现在遇到大事了,却发现他们没一个靠得住的,就有些灰了心。
卫二郎和卫三郎一听,顿时眼睛一亮,是啊,他们还能去投奔一下岳父岳母家啊!
“可爹,咱们怎么办?”卫四郎急了,他还没有岳家,但他一个小叔子,跟着哥嫂去住嫂子的娘家,那也不像话。
卫老头叹了一口气,对两个成了家的儿子道“你们跟岳家借些钱吧,咱们得把房子建起来。”
卫二郎和卫三郎听到他这话,脸上的喜色顿时就没了,卫二郎吞吞吐吐地问“我们去向岳家借钱,建房子一家子住?那我不是亏了吗?老四没有岳家……”
他的小心思卫老头哪里不明白?就是太明白了,卫老头的心脏一痛,差点喘不过气来,他没想到儿子现在就开始算计了。
为了不让兄弟阋墙,他只得瞪了卫二郎一眼,沉着脸道“你弟弟以后出息当官了,你难道不会沾他的光?”
有了这个大饼,卫二郎和卫三郎顿时不吭声了。
卫老头闭了闭眼,继续说道“我和你娘的那点家底都被烧没了,现在想建新房,还得卖掉几亩地才够。”
“什么?卖地?这不行!”卫老婆子一听要卖地建房,就反对了。
“不卖地哪里有钱?二郎三郎的岳家也不富,能借几个钱给我们?”卫老头没好气的说道,“你是想住茅草房还是住这破屋子?”
住惯了青砖大瓦房的卫老婆子哪里肯委屈自己?于是闭嘴了,卖地的事就这么决定了。
卫二郎和卫三郎带着老婆孩子去岳家借宿了,卫四郎和卫老头夫妻俩只得住在破房子里。
卫老婆子好说歹说,才跟村里人借了米粮来做饭,勉强填饱了肚子。
等到晚上的时候,三人睡在堂屋的破席子上,抬头就能从破洞的屋顶看见漫天星空,闻见粘腻潮湿的泥土味。
过惯了好日子的三人辗转反侧,根本睡不着,难熬极了。
但此时的他们不知道,这只是他们家败落的开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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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07、大郎,该喝药了(17)
卫二娘垂头丧气地跟着村里的姑娘往山上走,她之前跟着二哥二嫂去二嫂的娘家住了两天,就被阴阳怪气地嘲讽了好几次,还被当成小丫头使劲使唤,她实在受不了了,就跑回来,宁愿跟着爹娘住在破屋子里了。
现在她得跟着大家去山上捡柴草,否则晚上做饭都没法点火,可在以前,这些粗活都是她两个嫂子做的,她只需要在家里做做家务、带带侄子侄女,并不用那么辛苦。
但当她家的大房子烧掉之后,她幸福的少女生涯就结束了。
“二娘,你自己在这儿捡吧,我们去其他地方。”同村的四丫对卫二娘道。
卫二娘看着几个以前很羡慕她的姑娘,如今巴不得离她十里远,心中就很不是滋味,她知道那是因为她家被雷劈了之后,村里人看她家里人的眼神就都变了,不自觉就排斥、孤立他们。
卫二娘见人家都不想带她了,只得忍着心中的酸涩点头说道“好的。”
其他姑娘于是丢下她飞快地跑了,偶尔还有些低语传进卫二娘的耳朵里“咱们别离她太近了,万一以后又被雷劈了会连累咱们的……”
“对对,她家可不是什么好人,我娘都叫我不要和她玩!”
卫二娘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她虽然知道自家被雷劈了之后名声可能会很坏,但等她真的要面对名声没了的现实时,才知道有多痛苦,但她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只是一个柔弱无助的小女子,什么坏事都没做过的啊……
卫二娘伤心极了,抹着眼泪,躲在茂密的一个草丛里哭泣。
等她哭了两刻钟,好不容易停下来,忽然就听见有隐隐约约的男人的申吟声,似乎还嗅到一股若有若无的血腥味。
她顿时吓了一跳,脸色煞白,浑身发起抖来,她只是一个没什么力气的弱女子,万一遇上了歹徒可怎么办?
吓得六神无主的卫二娘牙齿都咯咯颤抖起来,她胆子很小,两只脚都软了,想逃跑都逃不了了。
过了好一会儿,她好不容易恢复了一下力气,才拖着依旧发软的脚想离开这里,但她才走了没几步,就看到了一个血糊糊的男人倒在地上,但他显然还没有死,因为他还会动。
卫二娘吓得尖叫起来,但她很快又捂住了自己的嘴,泪流满面,一屁股摔倒在地上,以为自己这回在劫难逃,肯定会被这人或者这人的同伙杀掉了。
然而她等了好一会儿,也没有人来杀她,她这才小心翼翼地观察起倒在地上的那男人。等看清男人的脸的时候,她怔了怔,忽然脸红起来,有些羞涩地移开了眼,但似乎有些舍不得不看,于是又转了回来。
这男人长得实在是好看了些,即使脸上被糊了不少血迹,但依旧能看出他轮廓分明、俊朗出色的脸庞。
卫二娘不知怎么的,忽然觉得长着这样好看的脸的男人,应该不会是坏人吧?他现在这样,肯定是被别人害的!
颜即正义的卫二郎立刻就为这男人开脱起来,还鼓起勇气挪过去,小心翼翼地把手放到他鼻子下,看他还有没有呼吸。
却不想她的手立马被那男人抓住了,男人睁开眼凌厉地看了她一眼,什么话都来不及说,就眼睛一闭,彻底晕过去了。
卫二娘吓了一跳,以为他死了,等感受到指尖他呼出的气流,才知道他没死,只是晕过去了。
晕过去的男人就更加没有威胁了,卫二娘这会儿就有心思观察起他来,他身上的衣袍显然做工完美、布料昂贵,一看就不是普通人能穿的,更何况他脚上穿的事一双笔挺有型的靴子,这种靴子一般人根本穿不起。
还有他腰带上挂着的玉佩……卫二娘鬼使神差地把那玉佩从男人腰带上拿了下来,着迷地看了又看,然后揣进了自己的荷包里。
知道这男人的身份不平凡,卫二娘心里就转过了许多念头,成为这个人的救命恩人的话,那既能表现一番自己的善良,洗刷一下被家中雷劈的坏名声,又能得到贵人的青睐,何愁日后没有靠山?
想到了这些的卫二娘,就顾不上捡柴草了,她一个没什么力气的弱女子,硬是拖着这个受了重伤还昏迷的男人悄悄拖回了自家的破房子里。
卫老头和卫老婆子看见她带回一个来历不明还受伤的男人,顿时火冒三丈,险些要把卫二娘揍死,但卫二娘十分伶俐地跟他们透露了一下这男人的高贵身份,以及救了他之后带来的回报,卫老头夫妻俩就没有意见了。
霍时初是在之后才听说卫家人救了一个受伤的贵人回来,只是贵人失忆了,暂时不记得自己的来历,卫家只好继续收留他。
“……”霍时初立马明白,这个受伤的贵人就是原主让卫大郎喝了毒药的导火索了。
这人的真实身份是京城定安侯世子楚然,暗中为二皇子效力,来隔壁的县府查政敌的暗底,结果不知道怎么走漏了消息,被人追杀逃到了百岁村的后山,被卫二娘救了回来。
只可惜他脑袋受伤失了忆,不记得自己的身份了,只好在卫家住下来,在这期间,与卫二娘日久生情,暗生情愫。
而原主这个被逼嫁给一个双腿残废的卫大郎的可怜女子,对伤好后的楚然一见钟情,又隐隐听说他身份不凡,于是立刻生出了不轨心思,开始想方设法勾搭起楚然来。
甚至为了解决后顾之后,跟潘金莲一样,用一碗毒药毒死了丈夫。
在原主的那个世界,卫大郎的双腿可没有好,成了废人,心高气傲又命比纸薄的原主自然是看不上他的,还愚蠢地以为害死了卫大郎这个阻碍她追求幸福的“丈夫”,她就能跟楚然毫无障碍地在一起。
可她丝毫没想过楚然到底喜不喜欢她,有没有可能跟他在一起,就自断后路、一意孤行地害死卫大郎,她的做法并不高明,被人看出了端倪,最后自然是东窗事发,给卫大郎偿命了,只留下个蛇蝎心肠的骂名,烘托楚然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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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08、大郎,该喝药了(18)
霍时初想起这些就一言难尽,这种古早真爱风,一个大字不识一个的村姑,居然能和一个富贵人家的世子成为一对,跨越了阶层、地位和贫富的差距,果然只有真爱才能出现这样的奇迹了。
只不过原主的那个世界里,卫家并没有跟现在一样发生了大变故,还有不少家底,才能养得起一个身娇肉贵的侯爷世子,但现在,卫家大房子没了、卫老头夫妻的家底也没了,一家人窝在一个破房子里,不知道世子还能不能适应?
霍时初有些幸灾乐祸,不过也不是很在意,她又不是原主,对楚然没什么意图,既不想讨好他、嫁给他,也不想破坏他与卫二娘的感情,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
卫起忙着寻找野鹿的踪迹,他想早点挣到福祥楼掌柜许诺的金子,于是每天早出晚归,非常勤快。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背着干粮在山上待了三天,就带回了一头野鹿,而这野鹿只是受了伤,并没有死,活的价钱更高。
“大郎!你居然猎了一头野鹿?”周大虎震惊地看着卫起赶着野鹿往镇上走,迷茫地问,“咱们这山上有野鹿吗?”
“我是带着干粮跑了好几座山,几天几夜没休息才找到一头的,很危险也很难熬,险些没法回来了。”卫起一脸严肃地说道,他是自己有不凡的本事才艺高人胆大地进入深山打猎,但普通人没有他的本事,进了无人的深山,很可能就出不来了。
所以卫起不想让别人以为猎到野鹿很容易而跑去冒险,白白丢了性命。
“哦哦,我想也是,以前山上都没见过鹿的影子,你肯定是到别的山上打到的,我们想找也找不到啊……”周大虎感慨。
卫起赶着野鹿前往福祥楼,一路上吸引了不少人围观。
有那钱财宽裕的,就跟在卫起后面问了“唉,大兄弟,这鹿是卖的吧?具体怎么卖啊?我想买些鹿血……”
然后大家就嘿嘿嘿地心照不宣,七嘴八舌地说起荤话来。
卫起连忙解释道“不好意思啊,这头鹿已经预定给福祥楼的掌柜了。”
“福祥楼?哎,那咱们可得赶紧去站好位置了!”那些人一听,立马就赶去福祥楼了。
卫起想起福祥楼掌柜说是有些有钱的老少爷们私底下悄悄要的鹿,知道这些人可能要失望了,毕竟掌柜可没打算卖给普通人,他想奇货可居呢。
不过不管怎么样,卫起的银钱都少不了。
果然,掌柜早早得了消息就在福祥楼后门等着卫起了,一看见那头不耐烦地撂着蹄子的威武野鹿,顿时笑得见牙不见眼,迎上前就夸赞道
“果然不愧是卫兄!居然真的被你猎到一头公鹿,还是活的!这就更珍贵了……”
掌柜把野鹿全身检查了一遍,确定是健康强壮的,便非常豪爽地付了金子,还不忘叮嘱卫起“卫兄啊,以后要是再猎到这些好东西,可别忘了我啊,我一定会给你找好主顾!亏不了你的……”
“好好好……”卫起敷衍道,但他这回得了丰厚的银钱,就不会再特意花几天功夫去猎这些珍贵的野物了,即使他有异能在身,安全可以保证,但他这辈子并不想再辛苦拼命,只想在乡间当个安贫乐道的富家翁,自由自在。
卖掉了野鹿,卫起又去打听了哪里的青砖实惠耐用,他挣得钱足够建一间宽敞舒适的大房子了,自然不想委屈自己用泥砖建。
最后还是卖猪肉的老板帮了他的忙,告诉他哪家砖窑的青砖最好。
“哟,大兄弟这是要建青砖大瓦房了?那真是厉害啊,家境不错吧?”旁边一个大娘突然开口问道。
卫起一看,见是个不认识的大娘,便只冷淡地点了点头。
但那位大娘并没有被他冷淡的态度所吓退,反而兴致勃勃地打听起来“大兄弟急着建房子,这是准备娶媳妇了吧?哎呦,有了大房子,媳妇那就好娶了,小伙子说说你想娶个什么样的媳妇?说不定我还能给你介绍介绍……”
这位出声的就是之前看中了卫起,想让他当自己女婿的大娘,她现在听说卫起要建青砖大瓦房,自然就对卫起更上心了,顿时越看他越喜欢,已经自我代入了卫起丈母娘这个角色,对他的条件再满意不过了。
然而,等她刚想隐晦地介绍自己的女儿,就听到卫起道“我已经有媳妇了,以前我媳妇跟着我吃苦受罪,现在家里条件好了,我自然要建个大房子给她住。”
“什么?你已经娶了媳妇?!”大娘立马发出尖锐刺耳的声音,不敢置信地问卫起。
卫起点点头,让大娘彻底没了侥幸的心思“是的,我媳妇是跟我共过患难的,我一辈子都不会抛弃她。”
“那你怎么不早说?害我……”白白浪费精力在你身上!大娘总算没有彻底失去理智,没说出最后那半句话。
但周围人都不是傻子,哪里还看不出她的用意?
肉摊老板就看不过眼她的蛮横霸道,说“人家跟你有什么关系?用得着跟你说娶没娶妻?”
大娘被老板的话一噎,恨不得有个洞让她钻进去,实在太尴尬了,她满脸通红地落荒而逃了。
肉摊老板朝她的背影翻了个白眼,对卫起道“大兄弟不用理会她!她都为她家那个小闺女选婿选得快疯魔了!挑来挑去都没看上眼,没想到她居然看中你了……”
肉摊老板把卫起上下打量了一番,有些惊奇地说道“哎,怪不得那婆娘看中你当她女婿呢,你这小子长得还挺俊嘛!我之前都没好好打量过你,这会儿仔细一看,跟富贵人家的公子还有气质!”
卫起对他笑了笑,说“你过奖了,我就是一个泥腿子。”
“你可不是普通的泥腿子,是有大本事的啊。哈哈!”肉摊老板爽朗地大笑道,卫起在他这儿买了这么多肉,他能看不出卫起的不简单?有些金子,即使藏在沙砾之中,也会发光的。
卫起并不觉得自己有多厉害,这个世界很太平,不需要他拼命也能安安生生地活下去,他就只想过自己平凡安定的小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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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09、大郎,该喝药了(19)
“爹,娘,他还在发烧啊,现在怎么办?要不咱们还是请个大夫吧?万一他烧傻了怎么办?”卫二娘一边焦急地为楚然换掉被捂得热热的破布,一边对卫老头卫老婆子道。
“请什么大夫?咱们家现在是什么情况你不知道吗?饭都吃不上了,哪里还有钱请大夫?”卫老婆子板着一张脸说道,即使女儿说这男人是什么贵人,但现在这贵人不知道还有没有命在,要是死了,那她岂不是连药费都亏了?
“可他伤得这么重,不找大夫不伤药,真的会死的啊!”卫二娘急得眼泪都出来了,她有种预感,这个男人对她很重要,她不能让他出事。
“爹、娘,万一他在咱们家死了,以后他的家人找来,能不怪罪咱们吗?相反,咱们要是救活了他,那他肯定得报答咱们啊,就不说钱财了,就说以后四哥考了进士去当官,那不也得有后台吗?”卫二娘毕竟是女主,脑子还是有的,而且也非常了解自己爹娘的性格,立刻用未来的利益当大饼诱、惑他们了。
果然,卫老头和卫老婆子本来还不肯的,但听卫二娘说救了这个贵人能帮到自己心爱的四儿子,立马就积极了,手里没钱不要紧,再多卖几亩田地就行了,等这贵人救回来,获得的收益可是千百倍的。
“老头子,把家里剩下的田地再多卖几亩吧!”卫老婆子当机立断地说道,她就拼一把了。
卫老头点点头,同意了,卫二娘松了口气,她就怕爹娘还会固执,没想到这次这么容易就说服了。
卫老头果然很快就找上村长,说要卖掉自己家十亩田。
胡村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卖掉多少?”
“十亩。”卫老头说道,叹着气,诉苦道,“你也知道,我那房子都没了,一家子老的老、小的小,总不能住在屋顶都破了洞的破屋子里吧?大人没什么关系,但小孩却受不了啊……”
胡村长一听,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但是卖十亩的话会不会太多了?建新房也只要十几两银子吧?现在上好的水田一亩都七八两,你们卖两三亩不就够建新房的了?”
这家败得未免也太快了些,要知道,卫家的房子没有被雷劈之前,可是在村里数一数二富裕的,家里足足有十五亩田地,可这次卫老头居然要卖掉十亩,这也太舍得了。
卫老头磕了磕手上的烟筒,才像是不经意般说道“唉,这不是二娘前两天从山里救了一个贵人么?贵人现在身体还没有,又发了烧,得请大夫、得买药啊,我手上没钱,不就得继续卖田了?”
胡村长用怀疑的眼神看着卫老头,他年纪跟卫老头差不多,大家又是同村的邻里,卫老头是个什么人,他一清二楚,这人无利不起早,利欲熏心,又狠心绝情,不能给他带来利益的话,连亲儿子都能抛弃。
这回怎么会这么大公无私、善良大方地卖自家的地也要去给贵人请大夫?这很反常。
除非——这样做之后得到的利益会远远大于他所付出的……
胡村长想起村里人说的卫二娘救得是个富贵人家的人,便自认为知道了卫老头是想以小博大,既然人家都有这样大的魄力,那他也不会阻拦别人。
于是他没有再劝,说“行,我会替你打听打听买家。”
卫老头连忙道“最好快些出手,毕竟贵人还等着请大夫买药呢!要是耽搁了那就不好了。”
“行行行!”胡村长只得跟他保证会尽快。
卫老头回了破屋子,就听到屋里吵闹的孩子的哭嚎声,吵得人脑袋疼。
“你们怎么回来了?田地还没卖,新房子都还没影,回来干嘛?”卫老头皱着眉头看着捂着脑袋坐在破门槛上的卫二郎,问。
卫二郎抬起脑袋,难堪地回答道“被岳母赶回来了,嫌我们一家吃闲饭,还说我们是被雷劈过的人,晦气,在他们家住着会克他们家的人……”
“什么?他们居然敢这么说?!你婆娘呢?你婆娘不帮忙说话?她以前偷偷帮衬娘家的时候还少吗?现在轮到她娘家帮帮忙就变脸了?”卫老头气得脸色涨得通红。
“她也被赶出来了,说是要跟她断绝关系,以后也不让她回去了。”卫二郎垂头丧气地说道。
“欺人太甚!这是看咱们暂时倒霉了就翻脸不认人!”卫老头气得在门口咒骂了亲家一顿,但于事无补,于是一大家子又得挤在破屋子里过活了。
偏偏卫二娘救回来的楚然还霸占了被当成床的、相对完好的一扇门,于是卫家其他人就不太乐意了。
卫三郎狠狠踢了一下楚然躺着的门板,说“这个是哪里来的野男人?!我们自己都没床睡了好,还要让给他?”
卫二娘吓得急忙冲过去,拉住卫三郎的胳膊,说“三哥,这个人的身份不凡,咱们家救了他,他还能不好好报答咱们?咱们不能亏待了他啊……”
卫二娘好说歹说,才为昏迷不醒的楚然挣得了继续躺在门板上的福利,说起来也令人心酸,好好的一个安定侯世子,从小睡的都是高床软卧,可现在他连张像样的床都睡不上了,险些连破门板都保不住。
要知道,在原主的那辈子,卫家的大房子没有被雷劈掉,所以楚然被救回去之后,睡的床铺那都是干净整洁的,并没有委屈了他,但现在就不一样了。
楚然浑浑噩噩地躺着,意识模模糊糊,恍惚之间,听到孩童尖锐的嚎哭声、妇人的尖叫咒骂声,还有什么“贵人、报答”之类的话,他想要睁开眼睛,但眼皮太沉重了,他最终体力不支,根本睁不开眼睛,就又昏睡了过去。
因为卫老头急着卖田地,胡村长只得折了些价才把那十亩田地卖掉,卫老头本来是不愿意的,但贵人等着请大夫、家人整天窝在破屋子里争吵不休,各种事情烦得他焦头烂额,他再也等不及了,就不得不肉疼地贱卖掉了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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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10、大郎,该喝药了(20)
卫起的新房子已经开建了,他在村尾僻静的地方选了一块地,面积很大,他是打算按照乡间别墅的规格来建自己的房子的,反正他的钱足够。
房子是他自己设计的,分为上下两层,一楼是客厅、厨房以及两间客房,客房又有各自的卫生间;二楼则是他自己和霍时初两人的卧房以及他的书房、霍时初的绣房。
除了房子之外,院子圈的地也很大,卫起打算在房子左侧挖一个养鱼的池塘,他闲暇时可以钓钓鱼;右侧则是菜地,可以种些瓜果蔬菜。
等建成之后,他都可以想象到那静谧悠闲的别墅小景了。
卫起出得起钱,便请了村里很多壮劳力来做工,钱给得多,大家自然就更卖力,因此建新房子的速度是肉眼可见地快,等建到一半的时候,大家已经能看出这房子的规模了。
周婶啧啧地跟霍时初称赞道“你家这新房子建得倒是大,看样子光是一楼都有四五间房,你又说会建二楼,是不是把以后生孩子、娶儿媳妇的房间都预留出来了?想得够长远的啊……”
霍时初没想到她都想到生孩子娶儿媳的事去了,惊愕得嘴巴都合不上了,连忙解释道“我们没想这么多,只是觉得房子大点住得就舒服些。”
周婶附和道“这倒也是……”然后又把霍时初上下打量了一下,感叹道,“你是个旺夫有福的,瞧瞧你来了之后,大郎的腿伤得那么重都恢复好了,还有了打猎的手艺,挣了不少钱,都能建这么好的房子了。”
霍时初哪里敢把这些功劳都安在自己头上,连忙摇头否认了“周婶你真是想多了,什么旺夫不旺夫的?大郎的腿能好,那是他恢复能力强,大夫医术厉害,他打猎的手艺是他本来就有的,这里面没我什么功劳。”
“怎么就没你的功劳了?要是没有你的悉心照顾,大郎的伤也好不了那么快啊。”周婶辩驳道,“你不用这么贬低自己,咱们女人有个好名声才能过得更好啊。”
周婶这是掏心掏肺、设身处地地给霍时初传授“为妻之道”了“咱们当妻子的,虽然说要任劳任怨地照顾丈夫,贤惠能干,但这不代表对自己的付出闷声不吭啊!咱们做了多少,就得说出来,男人才会知道咱们的不易,否则他们还以为咱们是吃白饭的,自然而然就轻视咱们了……自己的付出被忽视了,你心里能舒服吗?当然不舒服!不舒服就要改变……”
周婶喋喋不休地说了一大通,像是要把所有“为妻之道”都灌输进霍时初的脑子里,霍时初听得头昏脑涨,虽然她不太同意她的观点,但她是好意,霍时初也就只得耐着性子听听了。
卫起的新房子建得热火朝天,村里这些天都在议论他的新房子建得多大多漂亮,窝在破房子里的卫家人自然也知道卫起都能建新房了。
“卫大郎哪来的钱建新房?”卫四郎厌恶地咽着卡嗓子的粗糠米野菜面糊,问卫老头。
卫老头并没有回答卫四郎,他心中滋味很复杂,那个被他赶出家门的大儿子,并没有如他的想象成了废人,反而过得风生水起,都开始建起新房子了。
而他们却依旧还得窝在破房子里,与卫大郎的境遇颠倒了起来。
都说风水轮流转,又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他们家与卫大郎可正是验证了这些话?卫老头其实有些后悔把卫大郎赶出去的,特别是自家的青砖大瓦房被雷劈了,而卫大郎却能建得起新房子的现在。
他总是会忍不住冒出一个想法如果卫大郎没有被他赶出去,那他现在是不是又有宽敞明亮的大房子住了?
但不管卫老头如何懊恼后悔,他都只能看着卫大郎的风光,而他一点儿都沾不上光。
“还不是有一身蛮力,猎了些野物去卖才建得起房子的!”卫三郎不屑地说道,“拿命拼来的钱就这么花光在建房子上了,虚荣愚蠢,我看他以后怎么过活!”
“以后他也可以再去打猎啊……”卫三嫂忍不住开口道,她实在是听不过她丈夫的话了,“人家能猎几次以后就能继续猎下去,倒是你呢?一次都猎不到!废物!”
“你骂我是废物?!你又好到哪里去?你那势利贪婪的爹娘,看到我现在暂时落魄了就落井下石,又狠又毒!我真是后悔娶了你这个没用的女人……”卫三郎气得和妻子互相对骂起来。
然后男女的对骂声、孩子的哭喊声以及老人的斥责声又在破屋子里响了起来,倒是非常热闹。
卫起可不知道自己又成为了卫家人吵架的导火索,他正和霍时初讨论着等新房子建好之后,在院子里种些什么才好。
“我想种些葡萄!夏天傍晚的时候在葡萄架子下乘凉,喝着酒吹着凉风,多惬意啊!”霍时初雀跃地说道,仿佛已经感受到了夏日的凉风吹拂在脸上。
卫起很赞同,说“那葡萄就种在池塘边上吧,你喝酒我钓鱼。”
“好啊好啊。”霍时初连连点头,“钓上来后可以炸成小鱼干下酒!”
“还可以在葡萄架下搭个烧烤架子,摘些咱们院子里种的茄子、玉米、韭菜,宰些鸡鸭,一起烧烤……”卫起越说越向往,越说越兴奋,恨不得房子马上就建好了。
霍时初也仿佛预见了夏天葡萄架下其乐融融的烧烤场景,吃吃喝喝,多惬意啊,她也恨不得葡萄架子已经搭好。
两人在追求享受这点上还是很有共同话题的,他们都追求吃喝玩乐,也不吝啬于花钱在这上面,真的是趣味相投了。
如果卫起遇到的是一个省吃俭用,肉多做了些就觉得浪费、衣服买多几套就认为奢侈的“妻子”,肯定会十分不自在,自然不可能相处得融洽。
而他足够幸运,遇到了更加“不拘小节”,花费得比他还爽快的霍时初,两人乌鸦说不得猪黑,难得的臭味相投,已经是吃喝上的知己了。
本来霍时初还有等卫起伤好之后就离开的想法,但之后卫起跟她十分投契,离开的念头就丢到角落里生灰了,她觉得这样和卫起过下去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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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11、大郎,该喝药了(21)
楚然清醒的时候,睁开眼就看到墙壁和屋顶挂了一大片惨白的蜘蛛网,他惊愕地猛地起身,却忽然头晕了一下,同时感觉到身上各处的剧痛。
好不容易歇过了一会儿,他才没那么晕了,等看清自己身上那套灰扑扑还打着很多补丁的衣服,他就呆住了,冷冷地看了许久。
他有些嫌弃地用手指扯了扯衣服,有种感觉,他似乎从来没穿过布料这么差的衣服,那他是谁?他为什么会突然冒出这个想法?
想不起来自己到底是谁的楚然,心中一慌,四处打量起周围来,等他看清屋内破败陈腐的墙壁时,就更加不安了,也顾不得身上的伤痛,撑起身子,慢慢地起来,扶着墙往外走。
好不容易走出房门,就看见一个十五六岁的清秀姑娘,正端着一个碗向他这边走过来。
卫二娘正想着去喂楚然喝药呢,就看到楚然脸色苍白地出来了,立刻惊喜地快步走过去,高兴地说道“你终于醒啦?真是太好了!不过你身上有不少伤,又刚刚发过烧,还是继续在床上休息才好……我、我扶你回去吧?”
卫二娘有些脸红地说道,但她手里还有药,便连忙把药端进刚刚楚然出来的破房里,再飞快地出来,想把楚然扶回去。
楚然身体虚弱,也站得累了,便由她扶着回去了。
“你、你是我妹妹?”楚然有些疑惑地问道,但却感觉对这姑娘十分陌生,并没有亲人间的熟悉。
卫二娘羞涩地摇摇头,说“这位公子,我不是你的妹妹,我几天前在山上看到了受伤晕迷的你,就把你救回来了,现在你才清醒过来,事实上我并不知道你的身份。”
楚然心中更加茫然了,原来这里并不是自己家,怪不得他总有种怪异的感觉,觉得他家不应该这样家徒四壁才对。
“那这位姑娘,最近有人来找过我吗?我似乎也想不起自己到底是谁了……”楚然有些期待地问卫二娘。
“什么?你想不起自己的身份了?!”卫二娘一听见他这话,顿时震惊得说话的声音都大了起来,显得有些尖锐,像是质问和不满。
楚然被她这突然爆发的模样吓了一跳,卫二娘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语气有些不妥,连忙弥补,说“对不起,我也只是有些震惊,没想到你伤得挺重的,连记忆都丢失了……你要是一直想不起自己的身份,那你家里人也会担心的吧?”
楚然皱着眉头点了点头,但他现在真的对以前的事一无所知,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又为什么会受伤。
卫二娘见他心情十分不好的模样,连忙端起那碗药,说“先别急,也许你过几天就能想起来了呢?现在先喝药吧,你身上的伤不能耽搁了。”
楚然没有拒绝,端过药一口气喝完了,卫二娘有些遗憾不能亲手喂他。
“多谢姑娘的救命之恩了,不知道这里是哪里?”楚然跟卫二娘打听消息。
卫二娘本来就存着攀附贵人的心思,自然把楚然想问的情况都一一说出来了,还不着痕迹地表明了自己一家为了给他请医买药,还卖了自家赖以为生的十亩田地。
楚然听了之后果然非常感动,觉得卫家人真的善良仁义,为了救自己一个陌生人,居然舍得卖田地,这可是亲人才有的待遇啊!
楚然对卫家的印象立马就好了起来,也不觉得自己住的这破屋子太破旧了,明明自家十分贫穷,却还肯为了他卖田地,就显得卫家人的道德品行更可贵啊,他要是嫌弃自己住得不舒服,那不是厚颜无耻了吗?
于是,失了忆的楚然被卫二娘和其他卫家人忽悠得团团转,即使每天吃得很差,住得更是非常不舒服,也没有抱怨过。
不过条件再差,过了几天之后,楚然身上的伤也好了许多,可以拄着拐杖出门散散步了。也许因为他是卫二娘救回来的,所以他一般出门都是卫二娘陪着,他习惯了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反而觉得是卫二娘温柔体贴。
“那边怎么了?这么吵闹?”楚然远远地看到一户人家院子外围了许多人,说说笑笑的,显得十分热闹。
卫二娘往那一看,立马就认出来那是她的便宜大哥卫大郎新建起来的房子,今天正是办乔迁宴的日子,村里人正去那儿吃席呢。
“是村里的一户人家办乔迁宴。”卫二娘轻描淡写地说道,她不想让这位贵公子与卫大郎扯上任何关系。她总觉得她那位便宜大哥自从因伤重被赶出家门之后,就变得深不可测起来,像是能看穿人心似的。
“乔迁宴?那咱们也去看看?那房子似乎建得还挺雅致的。”楚然说道,他虽然失忆了,但常识还是有的,知道办乔迁宴都是客人来得越多,主人家就越开心,毕竟人气代表着人丁兴旺,新房子就想要旺盛的人气。
卫二娘一噎,没想到楚然居然会有这个想法,连忙说道“那户人家跟我们家不太对付,脾气也大,更何况他们家也没邀请我们,我怕去了尴尬……”
楚然一听,只得打消了念头,既然是自家恩人的对头,那他肯定不能去了,只得遗憾地问道“那你们两家怎么结怨的?他们家嫌贫爱富?”
他远远地看着那崭新漂亮的新房子,想起卫家四处漏风的破房,便猜测道。
卫二娘顿时神情一僵,她虽然不喜欢卫大郎,也不能昧着良心说他嫌贫爱富,毕竟他被赶出家门的时候,自家才是富的那个呢,要说嫌贫爱富也是他们家……
她支支吾吾地说道“不是……那家人是我同父异母的大哥大嫂,分家过继出去了……跟家里人关系不太好,可能对爹娘兄弟有些误会……”
她只字不提是什么误会,关系为什么不好,果然听她这么含糊地一说,楚然就根据自己的脑补自以为知道了真相,为自家恩人不平,说“那肯定是你那大哥大嫂觉得爹娘偏心下面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了,就怨恨上了,闹着出去另立门户了,对不对?”
卫二娘眼神躲闪含糊不清地点头,非常希望别再说这个话题,她怕说得越多露陷越多,到时候不好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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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12、大郎,该喝药了(22)
霍时初和卫起可不知道自己被人误会了,他们正忙着招待客人,他们这次请了不少客,幸好有几个手脚利索的女客并没有客气,十分自觉主动地帮霍时初准备饭菜。
“小霍啊,你们这次准备的饭菜也太好了,猪肉、排骨、鸡肉都有,一般人哪里吃得上这么丰盛的?花了不少钱吗?”周婶一边斩着鸡,一边问霍时初。
“也没花多少,鸡鸭是家里养的,青菜也是自家种的,只有猪肉和排骨是大郎买回来的。”霍时初一边利索地翻炒锅中的菜,一边回答道。
“啧啧,这还不多?你们也太大方了,这么多好肉都舍得拿出来给大家吃……”另一个帮忙的大娘说道,“之前村头周家的添丁喜宴,我也去吃了,你猜他们家的菜有什么?”
“有什么啊?”霍时初十分捧场地问她。
大娘撇撇嘴道“只有一道菜是荤的!说是鸡肉炖土豆,可一盘子里光是土豆,根本没几块鸡肉,下手慢了连根鸡毛都吃不着……”
霍时初忍不住发笑,鸡毛当然吃不着了,难道吃鸡不用拔毛吗?
“你别笑,这是真的,我看他家坐了快十桌客人,但可能做的那道荤菜还用不完两只鸡。”那位大娘又说道。
周婶笑骂道“人家给你吃了还赌不上你这张嘴!又是人人都像大郎和小霍这么能干的,段段时间就把家撑起来了。”
“这倒也是……”大娘感慨地对霍时初道,“小霍啊,我是真没想到你和大郎还有这样的运道,日子眼看就要红火起来了,比村里绝大多数人都强,算是争了一口气,大郎他爹那一家子肯定得眼红死了。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老天爷不会看错人的……”
霍时初脸色平静地说道“婶子,我和大郎都是从苦日子过来的,知道只有靠自己的双手挣回来的才能永远属于自己,那些靠压榨别人得来的,总归是要还回去的。”
“就是这个理!你说得对!”那位大娘立马附和道。
霍时初把做好的菜端出去了,见她的身影看不见了,那位大娘就跟周婶说道“谁能想到小霍还有今日这福分啊,她刚来时咱们都以为她这辈子完了,要守着一个废人过一生了,没有什么指望的,谁知道人家说翻身就翻身了,还越过越好……这人的命运还真的神奇……”
“有什么神奇不神奇的?人家两口子能吃苦又肯干,小霍还贤惠大方,大郎又是个要强好胜的,这日子才过起来了,人家都说大难之后必有后福,人家受了这么多罪,轮也轮到他有福了。”周婶生怕这些人眼红,连忙帮霍时初和卫起说话。
“这倒也是,先苦后甜嘛!大郎还能摆脱掉那吸血虫的一家,也是因祸得福了,毕竟受了那样的大罪,一不小心没撑过来,那就惨了。”另一位大娘也感慨。
卫起在外面招待男客,谈天说地,但村里的汉子自然更关心田里的庄稼以及他打猎的事,庄稼看不出卫起的特殊,但打猎的事却是人人都看在眼里的。
于是周大虎又眼巴巴地问他“大郎啊,你教教咱们,到底怎么才能打到猎物啊,我们天天看你提着野物回来,眼馋得很。”
卫起笑了笑,说“首先要有一个好身手,毕竟打猎要力气、身手也要敏捷,否则你没力气没身手的,连只野鸡都跑不过,要是遇到野狼,也只有被咬死的下场了。然后要了解猎物的行为轨迹,要知道如何追踪猎物,分辨出各种动物的粪便、脚印以及踪迹……”
卫起并没有遮遮掩掩,而是十分认真地说起了自己的经验。
大家听到他真的毫无保留地教导他们,第一反应是惊讶,第二反应则是头疼了,听着似乎要学很多东西啊。
周大虎首先就哀嚎道“兄弟啊,打猎要学这么多东西啊?这也太难了吧?我这个年纪还能练身手吗?骨头都又硬又脆了!”
卫起点头道“确实,人过了二十再练身手,就练不到厉害的程度了,我也是年纪小的时候就去了当兵,在军营里学到的武术,那时候还不太晚,学得还行。”
事实上才不是呢,原主卫大郎并没有学武的资质,他还是来了这个世界之后有了异能滋养,才把体术练回来的。
“那你也是吃了好大的苦头才练成现在这样厉害的吧?”周大虎一脸敬佩地问道。
“是啊,练武练得常常胳膊腿不是青的就是肿的,没有什么本领是轻易就能学会的。”卫起坦诚地说道。
周围人听到他们的话,纷纷敬叹他的拼劲,对他打猎的本事也不那么眼红了,毕竟人家是用命拼出来的,你眼红又有什么用?
卫起又和他们说了玉溪市,不着痕迹地打听各种事情,比如到外面走商、押镖方不方便,县里的父母官品性好不好,有那些地头蛇之类的事。
这些信息虽然不一定正确,但了解得越多就越有助于他了解事情的全面,所以卫起对这些人非常有耐心,他虽然安于村里的平静生活,但也不希望对外面一无所知,来自末世的人,在生死之间挣扎求生过,最明白居安思危、防范于未然的重要性了。
卫起和霍时初的乔迁宴办得很成功,之后他们就离开住了好几个月的荒屋,住进了自己新建的房子里。
霍时初躺在自己铺了厚厚床垫的,柔软又舒适的床上,忍不住喟叹一声,真是不容易啊,她来了这个世界这么久,终于有了一张舒适的床,不用再住在破房子里和蜘蛛、蚊虫作伴。
卫起的房间在另一头,他们都非常注重个人空间,霍时初就不说了,她的小秘密很多,离得远了才不会被卫起抓到小辫子;而卫起也不逞多让,他每天都是要锻炼自己的异能的,要是被霍时初看见他手里噼里啪啦的的闪电那就不妥了。
而且他在末世里警觉惯了,稍微有一点动静都会被惊醒,不适合与人住得太近,否则不知道哪次被惊醒就把人误杀了,之前是他们没条件,但现在有条件了,自然怎么舒适怎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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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13、大郎,该喝药了(23)
霍时初挎着菜篮子从村头走过,一群小孩子跟在她身后叽叽喳喳地跟她说话。
“霍姐姐,你什么时候再去捉鱼啊,你都很久没捉了……”
“对啊对啊,过了这么久肯定又会有很多鱼了,再不去捉那就浪费了。”
“是啊,鱼长大了会跑的,那不是太可惜了吗?”
几个小孩七嘴八舌地说着,就是想鼓动霍时初去捉鱼。
霍时初一样看穿了他们的目的,笑着说道
“哎哟,臭小子们,我看你们是馋鱼吃了吧?放心,鱼是跑不了的,等我有空了再带你们去捉。”
她笑得眉眼弯弯,从篮子里拿出几根水灵灵的黄瓜,分给他们,说“今天鱼是没有了,有黄瓜,给你们解解馋吧。”
“谢谢姐姐!”
几个小孩子欢呼一声,拿了黄瓜就开开心心地分来啃了。
楚然拄着拐杖也正散步到村头,看见霍时初跟一群小孩相处的场面,很显然这些小孩子都很喜欢她,爱凑在她身边,而她看起来也完全没有卫家人所说的刻薄小气、虚荣贪婪。
霍时初注意到了他的视线,扫了他一眼便不再看了,这男人长得是个聪明的模样,但能看上卫二娘,想来也只有这片皮囊,却没什么脑子的了。
霍时初经过他身边的时候,目不斜视的,楚然却不知道怎么想的,喊住了她“等等!”
霍时初冷漠地看他“有何贵干?”
她态度太冷淡,似乎对他很排斥,楚然意识到这点,心中有点不舒服,他醒过来之后,即使没有想起自己的身份,但从卫家人到村里其他人,看到他都是带着小心翼翼的讨好甚至是谄媚的,然而卫二娘这大嫂对他的态度却截然相反。
楚然皱着眉头说道“听说你是二娘的大嫂?”
“二娘?哪个二娘?你没头没脑的想跟我说什么?”霍时初面无表情地问道,她当然知道是哪个二娘,但她偏要装不知道,楚然能拿她怎么办?他就算是男主,也只是条被困浅滩的地龙,还奈何不了她这条地头蛇,所以怕他什么?
“我说的二娘是卫二娘,你丈夫的妹妹。”楚然见她一脸不悦的表情,心中也十分不渝,但他想为自己的救命恩人讨个公道,就耐着性子回答道。
“我丈夫可没有什么妹妹,他过继出去了,家人早早死掉了,这是有村长和族老们证明的,你现在又想给大郎塞什么乱七八糟的亲戚过来?想恶心死我们吗?”霍时初冷哼着说道,最烦这种装逼的人了,明明什么都不知道,听了一面之辞就要打抱不平,只以为自己最公平,能替天行道,真是可笑至极。
楚然听了她这话,俊脸涨得通红,他没想到霍时初会这么不给他面子,于是他也沉了脸色,说“怪不得能做出自己享福,却让家里父母弟妹受罪的不孝不悌之事来,连亲人长辈都翻脸不认了,真是狼心狗肺、忘恩负义!”
“我们狼心狗肺、忘恩负义,还抛下父母只顾自己享福?”霍时初都快气笑了,她问,“是谁这么说我们的?是卫家人吧?”
见楚然还要辩驳,霍时初就不耐烦地摆了摆手,说“我看你还是去问问村里其他人吧!别傻乎乎地听到一面之辞就以为自己全面了解了,大郎和卫家人的恩怨并不是什么秘密,村里人都知道,你但凡问过一两个不是卫家的人,都能知道大郎为什么会和卫家人闹翻,而不是现在厚颜无耻地跑到我面前来指责我!
要是你知道了事情的全部,却依旧觉得大郎和我做得不对,那我无话可说!”
楚然见她说得这么肯定,顿时心中有了些许不好的预感,他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是个傻叉!”霍时初冷笑道。
“大山哥哥!原来你在这里啊,我在家到处都找不到你,都快吓死了……”卫二娘娇柔中带着担忧的声音由远而近,很快就到了楚然面前,扶住了他的胳膊。
“对了大山哥哥,你怎么跑到这么远地方来了,你身上的伤还没好全呢。”卫二娘一叠声地说道。
因为楚然失忆了,卫二娘便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大山”,因为他是在大山里被卫二娘发现并且救回来的。
楚然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居然没有反对叫这个充满了乡土气息的名字,于是大家就都喊他大山了。
“没关系,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楚然安慰她道。
“哪里好了?你要是想散步也可以叫上我啊,你一个人乱走,万一出了什么危险呢……”卫二娘说着这话,忽然就看清了旁边的人是谁,立马惊愕地闭嘴了,眼神带着慌张和心虚,抓着楚然胳膊的手都用力了许多,楚然都感受到了痛疼。
“你怎么了?”楚然问反常的卫二娘。
霍时初看着卫二娘心虚的视线,心中顿时了然是谁在楚然面前黑白颠倒,污蔑了卫起。
于是她眼珠子一转,脸上露出个笑容来,对楚然道“这位爱打抱不平的大侠,趁着你这位卫二娘在这里,不如我来跟你说说大郎和卫家人的恩怨?”
“不行!”卫二娘脱口而出道,话一说出口,她就知道要糟了,这不明摆着她心虚吗?她急忙弥补道,“呵呵……我的意思是大山出来得挺久了,他身体还没好全,应该早点回去休息,大嫂的话留着以后再说吧。”
霍时初意味深长地说道“你可别喊我大嫂,我承受不起。这位大山兄弟想必不会吝啬一点时间听说我几句话的,对不对?”说到最后她看向楚然。
楚然点点头,他的好奇心已经被霍时初挑起了,因此顾不得卫二娘难看的脸色,说“我洗耳恭听。”
这么配合,霍时初当然不会卖关子了,于是笑眯眯地说道
“大郎和卫家人的恩怨非常简单,几个月前大郎从战场上受了重伤回来,双腿都快废了,动弹不得,正是需要家人照顾的时候,卫家人嫌弃他废了以后不中用,不想要这个累赘,于是大郎才回来的第一天,就要跟大郎分家,其实就是把他净身出户了,把双腿重伤、生活无法自理的他赶到一间荒屋里——对了,荒屋就是村里许久没人住的破房子,跟现在卫家人住的差不多。”
霍时初还特意跟他解释了一下荒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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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14、大郎,该喝药了(24)
霍时初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对了,卫家人虽然做得很绝情,但脸面还是要的,于是为了堵住别人的嘴,他们用几包草药和一袋粟米从逃难的我亲娘手里换回了我,说是给卫大郎娶得媳妇,让我照顾他。”
楚然听到她的这些话已经惊得目瞪口呆了,只是寥寥几语,他就能想象得出当时身受重伤还被家人抛弃的卫大郎会有多绝望,扪心自问,换成是他,能对卫家人毫不怨恨?
霍时初没等他消化掉这些与他认知完全不同的话,就接着说道“你猜猜当时被亲娘抛弃的惶恐无助的我,遇上一个双腿重伤、无法自理的绝望的卫大郎,住在四处漏风的破屋子里,是什么心情?”
楚然怔怔地看着笑意盈盈的霍时初,心中说不清到底是什么滋味,原来这对如今过得很好的夫妻,曾经那么彷徨无助、绝望凄惨吗?
卫二娘看见楚然的脸色,心中暗道不好,但她又无法说霍时初说得不对,因为她这些话全是事实,村里人都知道的,她想否认都不可能,因此只能心急如焚却不知道该怎么办。
霍时初可不管她有多难熬,她就想给楚然这个被卫家人忽悠得快瘸了的“贵公子”一个教训,狠狠打击他一次,让他打抱不平!
于是她继续说道“卫家人把人赶出来,就分了点破烂给咱们呢,钱财那是一点都没有的。大郎大概是被伤得狠了,干脆找了村长和族老来,把自己过继了出去,还跟卫家人断了亲,就是不想跟他们有任何一点关系。
但现在,他们见我们过得好了,就开始说我们狼心狗肺、不孝不悌了?他们配吗?大郎被赶到荒屋的时候,荒屋到处漏雨,他那破床上都是湿,雪上加霜,差点都活不下来了,还是邻居周婶帮了忙,我们才渐渐缓过来的。”
“幸好老天没瞎,大郎的伤还是能养好的,伤好之后他就上山打猎,还了欠债,又挣了些钱,才能建起属于自己的房子,不用再窝在那到处漏雨的破房子了!你知道我们走到这一步,受了多少罪、吃了多少苦、拼了多少血泪吗?!”
霍时初语气愤恨,声声质问如同一把把刀刺向楚然,刺得他面红耳赤、羞愧不已。
他很想不去相信霍时初的话,但他内心知道,霍时初的话是真的,这才是卫大郎与卫家人恩断义绝的真相,跟卫家人口中完全不同的真相。
“你要是不信的话,可以问问村里其他人。”霍时初恢复了平静,然后又讥讽地问旁边呆立着的卫二娘,“卫二娘,你觉得我哪句话说得不对吗?有的话就提出来。”
“没、没有!”卫二娘泫然欲泣地急忙摇头摆手否认,她已经完全无法想象楚然听到这些话会有什么想法了,她很慌张惶恐,想要挽回,却不知道该怎么办。
霍时初见这两人被自己打击得快崩溃了的模样,这才满意了,拍了拍衣摆,神清气爽地离开了,卫家人想颠倒黑白、倒打一耙,那她就把脸皮都剥下来,底裤都趴下来!
霍时初走了老远了,消化完了她那番话的楚然才愣愣地问卫二娘“她刚刚说的是真的,对吗?”
“这、这……我爹娘他们不是故意的……”卫二娘支支吾吾地说着,完全不知道该怎么为自己家人当初绝情冷漠的行为辩解,她家人趁人之危、落井下石地把重伤的兄长连夜赶出家门,是铁板钉钉的事实,她无论如何都无法抹去的。
这个时候,卫二娘就开始怨恨霍时初为什么要跟楚然说这些话了,他们现在不是已经过得很好了吗?为什么不能忘掉过去?为什么不能闭嘴?非要说出来,肯定是见不得他们好……
埋怨了霍时初之后,她又恨上了爹娘兄长,为什么当初要急着把卫大郎赶出去,落下了话柄,让她在大山面前的好印象都没了……
卫二娘谁都怨恨了一遍,就是不觉得自己有错,她好不容易找到了稍微挽回自己形象的办法,急忙道“我爹娘是做得不对,当初其实我是不同意把大哥分出去的,也劝说过家人,但奈何家里并不是我做主,我阻止不了家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家人做了错事……呜呜,我当初应该再勇敢一些、劝说父母的……”
她说着说着还掉起了眼泪,一副“自己没用”、“不能阻止家人做错事”的愧疚模样,不愧是女主,还是有点急智的,就是把爹娘兄嫂卖了当自己的踏脚石而已。
她当初可并不觉得自己爹娘把卫大郎赶出去有什么不对,反而觉得还挺好的,因为她并不想照顾一个重伤的人,要知道,卫大郎要是留在家里,那照顾他的活儿非常可能就是落在她头上的,毕竟她娘才不会管这个继子,而两个大嫂又要避嫌,几个侄子侄女又小,可不就是她这个妹妹最适合照顾卫大郎吗?
所以知道卫大郎会被赶出去,她是松了口气的,心中不但没有愧疚,反而还乐见其成,至于什么劝说、阻止父母就更是没有的事了。
楚然看到卫二娘拼尽全力洗白自己的模样,心中失望不已,卫二娘的话说得没什么底气,还眼神闪烁,一看就是在说谎。
楚然叹了口气,开始怀疑起自己看人的本事来,他这个“救命恩人”真的有她表现出来的那样善良无辜吗?
于是本来在原主的那个世界中从来没怀疑过卫二娘的楚然,对卫二娘的认识起了变化,生出了芥蒂,那点还没出土的情根还不知道能不能继续发芽。
霍时初可不知道自己把真相说出去就险些把男女主的红线给烧断了,她在楚然面前掀了卫家人伪善的脸皮,正高兴着呢,看看这回楚然知道卫家人的真面目后,还能不能心安理得地和卫二娘在一起。
要是还能的话,那她就很佩服他的胆大了,被卫家人这种狗皮膏药黏上,他不死也得脱层皮啊。
卫起在院子里摆弄他心心念念的池塘,看见霍时初一脸雀跃哼着歌地回来,忍不住轻笑了几声,觉得他这个名义上的妻子跟没长大的孩子似的,有点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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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15、大郎,该喝药了(25)
“时初,你想去外面看看吗?”卫起躺在院子的竹椅上,跟他旁边同样躺在竹椅上的霍时初问道。
霍时初手上拿着一个小酒杯,眼中波光流转,显然已经喝过不少酒了,听到卫起这么问,便回头看向他“外面?外面有什么好玩的吗?”
卫起拿起石桌上的小酒壶,倒了一杯进自己的酒杯里,拿起小酒杯,轻轻地晃了晃,动作优雅矜贵,他仿佛现在并不是在乡间的小院子里,而是在华丽宫殿之中,蓬荜生辉应该差不多就是他如今这个样子了。
“我也不清楚,不过会比村子里精彩一些吧。”卫起淡淡地说道。
“那你想出去吗?”霍时初有些无所谓地问道,卫起这个人让她看不太清,当她以为他只是个出色点的农村汉子时,他偏偏表现得聪明又能干;可当霍时初以为他真的并非凡夫俗子,他偏偏又似乎对现状很满意,每天不是想着上山打猎就是去镇上买肉吃,看起来胸无大志。
最近的生活实在是太平静了,卫起早早实现了上辈子的终极梦想,不用担心哪天就被丧尸吃了、或者被同伴背叛了,更不会挨饿受冻,但平静的日子过得久了,就不免会嫌弃无聊,卫起有时候都想唾弃一下自己。
“我很小就去了边疆跟戎人打仗,没有去过中原繁华富裕的京都,也没有去过富裕美丽的江南,我听战友们说过,京都和江南都是特别让人向往的地方,现在我衣食不愁了,就想去看看了。”卫起说道。
“那就去啊,反正你现在身体都好了,身手也有,安全不用担心,钱财也足够。”霍时初说道,之前卫起给了她不少钱,说是当家用的,足足快有一百两了,要知道他们才刚建了新房子,可他依然还能拿出这么多钱来,这还不足以说明他的能力吗?
卫起听她并不反对,眼睛一亮,充满期待地说“这么说,你是同意和我一起出游了?”
“等等,你想带上我一起出游?”霍时初有些震惊,没想到这人居然还把自己都算上了。
“当然啊,难道我要留你一个人在村里?”卫起理所当然地说道,还安慰她,“你放心,我可以保证咱们的安全,就算遇到山贼土匪,也能护你周全。”
霍时初因为喝了酒而显得湿漉漉的眼睛,迟钝地转了转,听到卫起这话,立刻就脑袋一热,脱口而出道“好!我也想看看外面有多繁华!”
“肯定比百岁村好啊,我们在外面慢慢游玩,反正家里也没什么事要忙活的……”卫起听到霍时初的回答,心中高兴,就下了决定,“那我明天就好好地制定一下出游行程,保证不会让你在路上受罪。”
卫起喝得也有点多了,这酒是霍时初酿的,也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手法酿的,愣是让他这个在末世前尝过了各种价格昂贵的美酒的公子哥儿,都觉得这酒美味异常,甘醇。
他眼睛也迷蒙起来,像是蒙了一层水雾似的,定定地看着霍时初,而霍时初也成了个醉鬼,她俏脸生霞,嘴唇因为沾了酒液而格外嫣红,又亮又圆的两只杏眼眼波流转,不自觉地带出来一种媚色,像带着钩子似的。
卫起忽然觉得她像自己末世前吃过的樱桃小蛋糕,粉粉嫩嫩的,还很可爱,霍时初那嫣红的唇瓣就像一只格外诱、人的小樱桃,卫起看得有些眼馋。
他脑子不知道怎么想的,忽然挪着自己的身子往霍时初竹椅靠去,修长的脖子伸得长长的,凑了过去就咬上那颗令他垂涎欲滴的“樱桃”。
真甜……他尝到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软软的,甜甜的,他不由地继续沉迷下去。
霍时初被他亲得喘不过气来,才气喘吁吁地推开他的脑袋,卫起依依不舍地还想亲过去,但霍时初躲开了,并没有让他得逞。
卫起只好把脑袋埋在她脖子里,嘴里还不满地嘀咕“为什么不让我亲……”
霍时初脑袋本来有些不清醒,但被卫起亲得缺了会儿痒,就清醒了一些,知道这个男人现在正在占自己便宜呢。
她想要推开埋在自己脖子里的热烘烘的大脑袋,但卫起即使醉了,力气也还是在的,像个狗皮膏药似的,就是要黏着霍时初,霍时初推都推不动他。
“不要推我嘛……”卫起那双平时理智而黝黑的眼睛此时像只乞求主人抚摸的大狗狗,还撒着娇的。
霍时初本来就是个好、色的,卫起虽然不是什么美男子,但也长得俊朗英气,更别提他那胸肌鼓鼓的好身材了,她之前见过他那恢复成宽肩窄腰、拥有八块腹肌的充满荷尔蒙气息的身材。
这会儿见他推都推不开,还主动往她面前凑,那她就不客气了……被酒精糊住了理智的霍时初立马就放弃了自己的原则,半推半就地和卫起又亲到一起去了。
“回房里……”霍时初拉住粘着她不放的卫起,跌跌撞撞地回家里去了,卫起醉得不轻,只知道随着自己的本能来,其他的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男人就是男人,本能的侵略性让他对某些事无师自通,愣是折腾了霍时初大半个晚上。
等到第二天他醒过来,看到沉沉地睡在自己身边的霍时初,立刻就呆住了,昨晚的记忆一拥而入,冲进他脑子里,他才捂着自己的眼睛,低低地骂了一声“醉酒误事”。
不过对于昨晚发生的事,他不但没有后悔,反而还有点窃喜,这酒醉得倒是恰到好处……
卫起又轻轻地躺了下去,然后目不转睛地看着霍时初,眼里满是温柔,脑子里已经开始想着该送些什么给自己的妻子、要不要重新办一次婚礼、以后生几个孩子、孩子的名字怎么起、读书要不要请夫子……
有些人明明才开荤,却已经想到子孙满堂的场景了,霍时初一醒过来,看到的就是脸上带着迷之微笑的卫起,也不知道想了些什么,显得傻乎乎的。
“初儿,你醒了?”卫起终于注意到霍时初的眼神,立马欣喜而殷勤地问道,“你想吃什么早饭?我给你煮。”
“都可以,你看着做吧。”霍时初见他恢复了正常,就随口说道,这男人的厨艺已经被她教出来了,倒是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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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16、大郎,该喝药了(26)
卫起乐滋滋地去给自己媳妇儿做早饭去了,说起来他也是可怜,两辈子活了三十多岁的人了,之前连女人的手都没摸过呢。
末世前他是有洁癖,又没遇到喜欢的女人;而末世后,他的洁癖不得不好了,女人也分成了两种极端,一种是彻底的菟丝花,依靠出卖身体而活,另一种则彻底的自立自强,整天只忙着提升战斗力,根本不想谈恋爱,更何况在那样的高压环境中挣扎求生,卫起也没心思谈恋爱,自然就耽误了。
所以直到现在,他才真的告别了童子鸡生涯,成了开过荤的男人。
卫起连走路的时候都觉得轻飘飘的,看什么都觉得顺眼,连窗外飞进来的蜜蜂缠着他嗡嗡嗡,他都只是笑吟吟地、温柔地把蜜蜂赶出去,浑身都诠释着何谓“春风得意”。
在这之后,两个人就仿佛有了共识,彻底成为真正的夫妻了,刚开荤的两人恨不得一整天十二个时辰都黏在一起,成了连体婴似的,卫起连打猎都不去了,每天美滋滋地当他的家庭煮夫,伺候下不了床的霍时初,不过他甘之如饴就是了。
整整荒唐了半个月的两人,终于在计划好出游,又处理好了家里的事情之后,真的打算去外面看看了。
楚然也听闻了卫起夫妻俩要外出的消息,顾不得之前得罪过霍时初,立马找上门来,他想请卫起打听一下他的身世。
卫起并没有包揽下这个麻烦事,而是直接道“我们夫妻出行到哪里都是不固定的,所以你的这个委托我没法做到,更何况我们又不了解你的情况,打探你的身世,难度不亚于大海捞针。”
楚然苦笑着说道“我知道这个道理,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只能厚着脸皮麻烦你,当然,我不会要求你特意去帮我打听,我只希望你能在方便的情况下沿路打听一下,我并不强求……”
卫起见他并没有仗着自己那个未定的“贵人”身份来强人所难,才点了点头,说“那好吧,在我力所范围之内,我会帮忙打听打听的,不过你也别抱太大希望了,我还是觉得你自己出去打探自己的身世才是最好的。”
楚然点点头“我知道,只是我现在身无分文的,想外出打听都没本钱,只能先麻烦你,之后等我有能力了,我自然会自己去查探。”
卫起又问了他一些能证明他身份的情况,楚然只得绞尽脑汁地把卫二娘告诉他的那些事说给卫起听,他被卫二娘救回来之后,全身的衣服都换了,具体有什么能证明他的身份,全都是听卫二娘说的,他并不知道真假。
但毕竟还抱着希望,所以楚然事无巨细地跟卫起说了,眼巴巴地盼着卫起会带给他好消息。
“他倒是挺有脸来麻烦咱们的,之前他还在我面前指责你狼心狗肺、不孝不悌呢。”霍时初撇了撇嘴,不高兴地说道。
卫起摸了摸她的脑袋,说道“别气了,我们帮他又不是免费的,更何况是在不碍咱们的事情的情况下帮他打听一下,又不是专门帮他。”
霍时初好奇地问“不是免费的?他不是说身无分文吗?”
“傻姑娘,他现在付不出代价,不意味着以后也付不出啊。”卫起刮了刮她的小翘鼻子,笑着道。
“咱们要是成功帮他查出身世了,以他的身世,即使为了名声,也不得不报答一下我们;当然了,我们更大的可能是不能打探到他的身世,不过这样他不就只能继续待在村里吗?他又是住在那卫家,我想要报复一下卫家,借借他的手不就行了?”卫起又云淡风轻地说道。
霍时初却立马对他刮目相看了,惊讶地看着他道“没想到你居然连这些都考虑到了,挺有心机的啊。”
卫起扬了扬嘴角,面带戏谑地说“这不是吃一垫长一智了吗?没有一点打算只会吃大亏,更何况我现在不是一个人了,还有媳妇要养,不就得斤斤计较一些了?”
“计较些好啊,我什么都喜欢吃,就是不喜欢吃亏,你要是个不求回报的老好人,那我肯定会踹了你……”霍时初轻飘飘地说道。
“我当然不是老好人了!”卫起急忙否认,之前那个卫大郎原主大概是,但他从末世走过来的,肯定不会是老好人啊,手上的鲜血不知道染了多少了。
两人说笑着,就到了镇上了,他们租了一辆马车去县里,想在县里找个商队一起上路,毕竟商队对路况最熟悉,对各地情况也很了解,他们跟着商队走,方便了解事情。
到了县里,卫起先找了个客栈,安置好之后,就到镖局打听情况去了,多数商队都会请镖师帮忙护送,这样安全才有保障。
卫起果然打听到了消息,镖局的伙计告诉他,明天就有一个商队会出发去京城,说是跟皇商李家有些关系,所以格外大气地请了他们镖局一大半的镖师护送,卫起夫妻俩只要交点小钱就可以跟在他们身后一起走。
卫起立刻就同意了,于是约好了时间就等着一起出发了。
“卫起,这个商队人真多啊,不知道是运什么货物?你看看他们的马车车辙印这么深。”霍时初从马车里探出头来,凑到赶车的卫起耳边,低声说道。
他们是自己驾着马车跟着商队后面的,像他们夫妻一样跟随者大商队一起出发的普通人还有不少,商队的人对此并不反对,毕竟要是真的遇上劫匪了,普通人还能给他们当当炮灰,所以他们也算是各取所需。
卫起当然也看到了这些情况,他低声对霍时初道“听说是米粮布匹之类的,但米粮就算了,布匹根本不可能压出这么深的车轮印,所以商队的人应该没说真话,不过这不管咱们的事,要是真的遇到劫匪,我能护住你。”
“没事,我自己也能保护自己。”霍时初不在意地摆摆手,接着又眼睛亮晶晶地说,“会不会是金子、银子啊?”
卫起忍不住轻笑“你是不是话本看多了?哪里有那多金子银子?说是石头更有可能。”
“石头从这么大老远地运去京城,挣得了钱吗?”霍时初不怎么相信。
“那看看是运什么石头了,大理石、翡翠原石之类的不就很值钱了?”卫起说道。
“这倒也是。”霍时初说道,想着这个小小的县城有什么出名的石头值得运去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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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17、大郎,该喝药了(27)
显然不止霍时初一个人觉得这商队车轮印这么深是在运金子银子,就连土匪也这么觉得,因此当商队走到一个偏僻的山谷的时候,就遇到了一群装备齐全的劫匪。
“要命的就把货物都留下!否则别怪我们手下无情!”领头的一个蒙面的五大三粗的土匪骑在马上,提高了声音拦在商队面前,大声起喝道。
商队的老板先是惊慌了一会儿,但到底阅历丰富,勉强压制住内心的恐惧之后,还能保持冷静地跟土匪讨价还价,企图让出一办货物换平安,总不至于血本无归。
但劫匪可不会跟他讲什么道义,有好处自然要搜刮得一滴不剩,哪里会肯留下一半给苦主?于是谈判破裂,商队带上的镖师们就排上了用场。
其他一些跟在商队后面走的普通人早就吓得屁滚尿流地四处逃命了,幸好那些土匪的目的是商队,而不是他们,所以他们倒是趁着镖师与劫匪们对上的时候,成功逃离了战场。
卫起和霍时初也没有逞强留在商队,毕竟他们是交了份子钱请镖师保命的,现在镖师以第一主顾为主,并不理会他们这些小客、散客的安危,那卫起这个散客也不可能反客为主地跑去帮镖师吧?他可不是那么圣母的人,在末世挣扎过的人,心硬着冷着呢。
所以卫起驾着马车想要驶离商队,奈何他买的马车太好太舒适,让劫匪以为他们跟商队是一伙的,因此有几个劫匪就跑上前来想拦住他们了。
卫起停了马,长腿一踢,踹开了举刀朝他砍来的土匪,又驾了一会儿马,另一个劫匪又大喝一声,气势汹汹地冲上来,卫起脚尖一挑,挑起车座旁的长剑,手一伸就握住了剑,转手和那劫匪动起手来。
那劫匪显然并不是他的对手,还没几招,就被逼退了,但又有另两个劫匪不怕死地冲上来,他们算是看出来了,卫起是个硬茬,自然集中兵力来对付他,一个两个无法战胜他,那就干脆搞起多对一的团体战。
卫起为了不让那些人伤到自己的马,就特意和几个劫匪走远了打,霍时初在马车上拿着自己的剑,这剑是卫起给她找来的,因为霍时初说她会一些武艺,卫起没有怀疑什么,二话不说给她弄了这样一把长剑。
现在可不就派上用场了吗?这些土匪可不是吃素的,卫起跟他们纠缠了好一会儿才把他们解决了,回到马车上。
“他们的身手很强,看着不像一般的劫匪,更像是训练有素的。”卫起见暂时没有劫匪理会他们了,便低声对霍时初说道。
霍时初闻言,皱着眉头看着远处与商队护卫以及镖师们动手的土匪,看了一会儿,发现他们的招式果然并不像“自学成才”的杂牌土匪,反而更像被严格训练过的士兵或者暗卫一类人物。
“你是说他们是假土匪?”霍时初瞪大了眼睛问,这回他们不会这么倒霉,一头闯进麻烦事里去了吧?
“十有八、九。”卫起淡淡地说道,两人还待继续说,但又有其他土匪发现他们两个落网之鱼,冲了上来。
卫起一手一个,凶狠利落地解决了他们,恰好与他有过一点点交情的那个胡镖师看见他啊利落又漂亮的身手,立刻惊喜地跟他求救:“卫兄!卫大兄弟!快来帮帮忙啊!”
卫起往他那儿看了一眼,见他能对付敌人,便扬声道:“对不住了,胡兄,我妻子柔弱无助,我得保护她。”
听到他这冠冕堂皇的话,霍时初忍不住瞟了他一眼,这人可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不过她也没有揭穿他,毕竟他们才是一家人。
卫起似乎是觉察到了她的眼神,便对他笑了笑。
胡镖师是商队里战斗力最强的几个人之一,其他的镖师可没有他这样好的身手,伤亡了不少,他急得不行,偏偏又被面前的几个劫匪缠住,没法去救自己的兄弟,听到卫起的婉拒,也只能继续硬着头皮乞求:
“卫兄!大兄弟!求求你帮忙!以后必有重谢!”
大概是胡镖师的话启发了商队老板,他这才意识到自己队伍里有卫起这么一个厉害的人,也急忙许以重利:“这位兄弟!我出五十金求你出手!只要你能把这些人赶走!”
“哼!我怕有些人有命赚钱没命花啊!”纠缠着商队老板的土匪首领冷笑着道,杀气更重了,围着商队老板的几个护卫抵抗得更加艰难,一个个地倒下。
商队老板吓得再次大叫:“一百金!壮士快帮我!你要多少都行!”
卫起撩了撩耳垂,并没有接话,然而即使他没有上前去帮忙的意思,被胡镖师和商队老板这么一嚷,劫匪们也知道卫起是个硬茬了,于是又集合了几人前来对付他。
卫起满身煞气地拎剑下去,手起剑落,手动脚踢,动作凌厉、速度非常,杀人如砍瓜切菜似的,把土匪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远处注意着这边情况的镖师以及其他劫匪都震惊地看着这一幕。
他们听说了卫起很强,但没想到他能强到这个地步!这人不出,那这次的任务就要失败了……
于是暴露了真实实力的卫起顿时成了劫匪的首要围攻目标,他们前仆后继地冲上来,杀了一个又一个,像永远杀不完似的。
永远杀不完只是个错觉,劫匪虽然人多,奈何与卫起的战斗力不是一个层次的,于是到了最后,那些幸存下来的镖师和商队的人就目瞪口呆地看着卫起像个杀神似的,眼也不眨就一手解决掉一个劫匪,干净利落,像是在拿着剑起舞,动作优雅利落,杀人都像艺术。
“还愣着干什么?快趁着卫兄发力的时候,咱们快些解决其他劫匪!”胡镖师反应过来之后便喊醒那些看愣了的同伴,同伴们经他这么一提醒,连忙同心协力去解决其他匪人。
没过多久,围攻卫起的土匪就有来无回了,卫起甩了甩剑身的血迹,皱着眉头往自己的马车走去,他的剑和身上的衣服都被血浸湿了,他要处理干净。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18、大郎,该喝药了(28)
胡镖师让手下们收拾战场,他自己则立马来找卫起了,但卫起已经进了马车换衣服,只有霍时初守在外面。
“弟妹,卫兄是不是受伤了?我们带了不少伤药……”胡镖师问霍时初。
霍时初摇头“不是,他在换衣服,他的衣服被血弄脏了。”
胡镖师顿时被她的话一噎,只好讪讪地说“那我等卫兄出来,有些情况想问问他。”
“那你等吧。”霍时初点头。
胡镖师看到她抱着的那把剑,好奇问道“弟妹也会武?”
“会一点。”霍时初淡淡地说道,没有自夸,胡镖师便以为她只是跟着卫起学的花拳绣腿,便只客气地夸赞了一声“弟妹真是巾帼英雄,卫兄真有福气!”
卫起这时候终于换好衣服出来了,胡镖师眼睛一亮,忙说道“卫兄!今天真是多亏你了,要不然我们这些人即使惨胜了,也肯定会死伤不少,哪里会像现在这样只伤了皮毛?”
“我只是自卫罢了,那些人不长眼偏要找上我,只能怪他们运气不好了。”卫起十分坦诚,他实话实说,如果那些劫匪不是想着先来杀他,那他肯定不会插手的。
“不管怎么说,我们这些人的命都是卫兄你救回来的,说来也惭愧,我之前还收了你们的钱,以为自己保护了你们,但却没想到遇到了危险,却是你保护了我们……”胡镖师一脸羞愧地说道,
“卫兄,我这就让人把你们先前交的钱还给你们,同时我们镖局也会送上一些小小的谢礼,希望卫兄不要嫌弃。”
卫起本来想拒绝的,但胡镖师真的似乎十分羞愧,又很感谢他,卫起只得收回了自己的钱,又得了不少镖师们送来的谢礼,谢礼是些特产之类的,不贵重,但也挺用心了。
卫起在他们之前的名声一下子就响亮了,人人都知道他身手了得,是个以一敌百的好手,胡镖师甚至还想邀请他加入他们镖局,但卫起拒绝了,他不想过四处漂泊、奔波劳碌的生活,胡镖师只得遗憾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商队老板姓李,三十多岁,长得儒雅温和,比起商人,倒更像是读书人。
为了表达对卫起的感谢,等商队到了城里安全繁华的地方落了脚,李老板立马就宴请卫起夫妻了。
“卫兄啊,你这身手可不像普通人出身,不知道师从哪家?”李老板明里暗里地打探,心中有着自己的小心思。
卫起饮了一口酒,尝到那远远比不上自己媳妇儿酿的酒的味道,微微皱了眉,放下酒杯,才回答道“要说师从,我并不是师从一家,我之前是个十多年的军士,在战场上受了重伤才退伍回来,武艺就是在军营里跟着将军、前辈们学的,学得很杂,大概是我还有点天赋,所以倒是练得还不错。”
李老板听到他这话,是真的很惊讶了“原来卫兄还是个保家卫国的英雄?!真是失敬,失敬!怪不得你身手这么好,原来是在战场上练出来的,听说生死之间能激发潜力,没想到今天真的见到这样的成果了……”
李老板又继续恭维了几句,最后邀请他为自己效力“不知道卫兄有没有兴趣当我的护卫?放心,卫兄这样的人才,我必定不会亏待你的,你要是肯为我效力,那我的护卫队长就是你了!你的家人我也会一一安置妥当,必定不会让你有任何后顾之忧……”
“多谢李老板的赏识,只不过我是个胸无大志的,喜欢平静安逸的生活,不想再过那种时刻提心吊胆的日子了,而且我在战场上受的伤其实留下了后遗症,还是有隐患的,李老板还是另请高明吧!”卫起拒绝道。
李老板不肯罢休,遇到这样一个以一敌百的彪悍壮士,像他这样经常周游各地的商人,自然不想错过了,毕竟有了他就等于有了好几条命啊,因此他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好说歹说,想要说服卫起。
然而卫起心肠硬的很,愣是拒绝了。
李老板只得遗憾地说道“我听胡镖师说卫兄也是去京城的,对吧?卫兄不肯留下来当我的护卫,那能不能在去京城的这段路上暂时充当一下商队的护卫?当然,平时没事的话卫兄做自己的事就好,我不会麻烦你的,只有在像遇到劫匪之类的重大事情上帮帮忙就行了……”
“这倒是可以。”卫起这次答应了,反正他和霍时初也是去京城的,这商队虽然有些不可言说的地方,但毕竟人多势众,总体上要比他们两个人上路更安全。
李老板见他答应了,立马惊喜地连连跟卫起敬酒。
宴散之后,醉醺醺的李老板回了自己房间,看到桌边坐着的一个年轻男人,顿时就酒醒了,他恭敬地走过来,对年轻男人道“主子,卫起拒绝了我的招揽,不过他答应在去京城的路上会照看商队。”
原来年轻男人才是商队的所有人,李老板只是明面上的,年轻男人隐藏了自己的身份,伪装成商队的一个小管事,果然今天遇到了劫匪藏得好了并没有危险,李老板这个明面上的靶子吸引了大部分火力,而年轻男人这个小管事根本不被劫匪放在眼里,倒是逃过一劫。
“这样的人才真的不能为我所用吗?真是可惜了,这样以一敌百的壮士,我身边都没有几个。”年轻男人叹息道。
“人各有志,卫起毕竟受过重伤,差点连命都没了,身体还留下了不小的隐患,而且他娇妻在旁,肯定没那么多雄心壮志,不想再过提着脑袋的日子也正常。”李老板挺能理解卫起的。
年轻男人听了也没说什么,只提醒道“那你跟他打好交道,这种人能交好就交好,不能交好也别结仇。”
“是。”李老板回答道。
“今天的劫匪到底是什么来路的人?审问过活口没有?”年轻男人说起了正事,“这些劫匪很蹊跷,以前这条路上根本就没听说有土匪,偏偏我们路过的时候就有了,这事怎么看都不正常,难道是有人知道了咱们运的是什么……”
两人还在讨论着,而卫起和霍时初已经事不关己地进入了香甜的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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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19、大郎,该喝药了(29)
卫起和霍时初再次跟着商队起出发,刚开始几天还是很平静的,然而好景不长,每每到了偏僻无人的地方就会遇到劫匪。
这个遇劫的频率,就是傻子都能发现不正常了,更何况卫起和霍时初这两个人尖子?到后来霍时初也不能再留在马车上作壁上观了,也要提着剑上场杀敌。
几乎每次都是霍时初夫妻俩力挽狂澜的,卫起都有些不耐烦了,他直接跟李老板提出要离开。
李老板吓得急忙留下他,用了大价钱,好说歹说,才把两人留下来。
于是等到了京城的时候,霍时初和卫起已经挣了巨额的钱财,当然,这也是他们值得的,毕竟这一路上冒了多少生命危险?救了他们多少人?命能用钱买回来,说起来还是他们更幸运啊。
李老板看见卫起迫不及待地带着霍时初驾马车离开,叹了口气,回到客栈房里,对自家主人说道“主子,卫起夫妻俩离开了。”
“这一路上也多亏有了他们,否则你我都不一定有命回来……”年轻男子苦笑着说道,他也没想到这次会这么凶险,那些人到了最后居然连掩饰都不屑于掩饰了,明目张胆就来劫杀,幸好他们有卫起夫妻俩,才没有命丧黄泉。
“可惜他们都不愿意留下来给主子效力。”李老板非常可惜。
“高人的性格脾气都很怪异,不是咱们能理解的,他们看着都不像在乎功名利禄的人,世俗的名利是诱、惑不了他们的,可真是让人羡慕啊……”年轻男子感叹。
已经走远了的霍时初和卫起可不知道别人的感慨,霍时初正在马车里快乐地数金子“卫起,咱们这一趟出来是赚大发了,李老板真大方。”
卫起慢悠悠地赶着老马,听见她的话,忍不住笑道“他能不大方吗?不大方留着金子去阎王殿花?”
“你说他们到底是什么人啊?这么多人来劫杀他们,真是大场面啊。”霍时初又说道。
“你觉得呢?”卫起反问她。
“啧啧,看到那些来劫杀的人的身手,还有遮遮掩掩的李老板,肯定跟朝廷官场脱不了关系,我都发现李老板常常跟一个小管事见面,那小管事身份肯定不简单。”
“不是说李老板跟皇商李家有关系吗?那个小管事就是皇商李家的小少爷,李老板是他的手下。”卫起直接揭了谜底。
霍时初眼睛一亮,问他“你怎么知道那小管事是皇商李家的小少爷?”
“不下心偷听到的。”卫起嘴角一扬,说道。
“那他们也太不小心了,这个都被你听到。”霍时初撇了撇嘴,又说,“怪不得一路上总是被人劫杀,原来他们本来就不太靠谱。”
卫起却说道“我是在半夜起夜的时候听到的,要不是我耳力强那还听不到,他们已经很小心了,但你夫君我可不是普通人。”
“是是是,你最厉害了!”数完了金子,霍时初把它们往旁边一推,便扑到卫起身后,搂着他的脖子,狠狠地亲了他一口。
卫起被她搂得脖子耳朵立刻就红了,嘴巴却说她“咱们现在还在街市上,别胡闹被人看到就不好了。”
“那不在街市,在房里就可以这么亲你、搂你了?”霍时初故意逗他。
他们这一路上惊险刺激,很久没亲热过了,这会儿卫起被霍时初这么充满暗示地一问,立刻就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燥热骚动,毕竟正是血气旺盛的年轻人,哪里有不精力旺盛的。
卫起声音都沙哑了,低沉地哄她“乖乖,你现在老实点,我晚上任你处置,好不好?”
“这可是你说的啊!”霍时初立马眉飞色舞起来,双手不老实地摸了一把他结实劲瘦又块垒分明的腹肌一把,像个登徒子似的占够了便宜,才乖乖地回到马车里了。
卫起被她这么一摸,浑身的肌肉立刻就熟练地严阵以待,准备等待女主人继续的抚慰,然而它们现在注定等不到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放松下来,卫起哭笑不得,他的身体可比他的嘴巴老实多了,早早就做出了反应。
于是等到晚上,他们找到了一家隔音好、舒适感强的客栈,立刻就开始互相抱着啃,那热烈的架势,仿佛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房间的木床响了大半夜。
到了京城之后,卫起和霍时初就到各处逛了逛,虽然是一国之都,最繁华热闹的地方,但远远没有后世的二三线小城市有趣好玩,卫起和霍时初两人都是见识过后世繁华的人,自然对这个京城不怎么期待,见识过了也就过了,并没有多大感触。
因为答应了楚然会帮他打听一下身世,卫起和霍时初一路上跟着商队在各个城里停靠住宿的时候,会去热闹的酒楼打听一下本地的富贵人家有没有失踪过自家子弟,自然是打听不到的。
毕竟楚然是京城人,霍时初早早知道这一点,但她并没有直接告诉卫起,也不打算跑去安定侯府说自己知道他们世子的下落。
这种复杂的人家可不相信你真的单纯是得到了楚然的消息来卖好,他们只会怀疑你哪个对头的人,是不是害楚然失踪的幕后凶手?是不是想借此挟恩图报……
霍时初才不想自找麻烦呢,楚然是她什么人啊?值得她为此冒险?因此她就当做自己根本不知道这事,随着卫起打听去了,要是卫起真的打听到了,那是楚然运气好;要是没打听到,那楚然最多不过是在百岁村过点山野生活,吃点苦头,又不会有生命危险,等到时机,他恢复了记忆,自然会回来了。
卫起果然没有打听到哪家的大家子弟失踪了,这也并不奇怪,毕竟达官贵人要顾虑的事情很多,也许觉得走漏消息会让事情更糟,于是把人失踪的事瞒了下来,只是私底下找。
看来楚然没这个运气了,只能等着自己恢复记忆了。
在京城里游玩了一个月后,卫起和霍时初就离开,往南而去了,一路上走走停停,看到有趣的地方就留下来玩个十天半个月,无趣的就只是停靠一两天,补充一下干粮就又走了。
等到他们再次回到百岁村的时候,已经快小一年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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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20、大郎,该喝药了(完)
听到卫起回来的消息,楚然第一时间就跑来了,他的样子跟一年前的模样仿佛变了个人似的,以前身娇肉贵的贵公子模样没了,皮肤变得黑黄粗糙,身形也瘦了不少,已经跟周围的农村汉子没太大区别了。
霍时初看见他这个模样,都大吃一惊,男主怎么变成这幅鬼样子了?不是应该有主角光环笼罩,即使在条件不好的百岁村,依旧能保持他俊逸高贵的容貌气质吗?
楚然可不知道自己的模样给霍时初带来了这么大的震撼,他心急如焚地问卫起:
“怎么样?卫兄,有没有打听到我有关我身世的消息?”
他又期待又紧张,双手握拳,屏住呼吸盯着卫起,等着他的回答。
卫起摇了摇头,十分遗憾地说:“抱歉,我们沿途打听过了,并没有打听到符合你身份的消息,有些失踪的人不是年纪比你小就是性别是女的,又或者是精神不正常自己走失的,但这些都与你的情况不相府。”
楚然听了,失望极了,沮丧着脸,蹲下去捂住了自己的眼睛,显然这个坏消息给他的打击有点大。
卫起和霍时初没有打扰他释放自己的难过之情,等过了好一会儿,他平复了心情站了起来。
霍时初才好奇地问他:“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顾及他的自尊心,霍时初没有直接说他变成了农民。
但楚然显然清楚自己的状况,一年之前他还天真地以为只要耐心等待,就能找回自己的身份,但一年之后他就认清楚了现实。
他苦笑着说道:“我在这里无亲无故、无依无靠的,自然也要干活才能养活自己。”
“卫家人不是说你是贵人么?怎么还让你下地干活?不怕你恢复记忆之后会记恨?”霍时初十分坦率地询问道。
楚然听到她这么问,嘲讽地笑了笑,说:
“什么贵人?即使是亲爹亲娘都久病床前都无孝子了,更何况我这个虚无缥缈的‘贵人’?卫家人头几个月碍着我的‘贵人’身份,倒是捧着我,什么活都不让我干。
后来见总是没有人来找我,我又迟迟恢复不了记忆,不能让他们得到回报,他们就原形毕露了,认为我是被大家族放弃的弃子,于是态度立刻就变了,说是不能养着我这个吃白饭的,还要我把伙食费和药钱诊金还给他们。
我身无分文,只能给他们干活抵债……”
霍时初惊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毕竟在原主那个世界,楚然从始至终都被卫家人当贵宾对待,别说让他干活了,连他的日常生活都让卫二娘当丫鬟来伺候他。
可卫家人这会儿却变得这么彻底,居然没有耐心等上两年让楚然恢复记忆,就急着让他干活抵债了?
不过霍时初转念一想,就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变化了,因为卫二娘捡回楚然的时候,卫家的境遇改变了啊!
在原主的那辈子,卫家的房子好好的,没有被雷劈,卫老头卫老婆子的厚实家底也还在,自然能宽裕地等待楚然恢复记忆,好吃好喝地伺候他,当做长远的投资。
但这辈子不一样了,卫家的一切被雷劈得荡然无存,一下子就家道中落,住在破房子里,还卖掉了一大半的田地,身家一下子缩水了一大半。
日子过得拮据,卫家人又人多嘴杂,肯定会为了点蝇头小利吵闹不休,而楚然这个吃白饭的也就变得十分碍眼了,投入的成本迟迟得不到回报,没了耐心的卫家人可不得急吗?一急就容易昏头,做出短视的事来。
于是楚然这个失忆了的落难贵公子,自然也“贵”不下去了。
啧啧,霍时初幸灾乐祸地可怜了一下下他,虽然他并不是造成原主前辈子悲剧下场的罪魁祸首,但他是导火索,引出了原主心中的恶念,所以霍时初并不会他这时候受的苦难,他确实欠了卫家人钱,干活抵债不是应该的么?再怎么怪也怪不到霍时初头上来,因此她看楚然的笑话看得很理直气壮。
只是不知道这辈子的楚然和卫二娘还能不能走到一起?要是还能的话,那霍时初就真的要对他刮目相看了,这样都能走到一起,真不愧是真爱了。
听完了楚然喋喋不休的诉苦,等他离开之后,霍时初就乐得笑弯了眼。
卫起见她这傻乐的模样,也忍不住笑,问她:“你这么幸灾乐祸的,在看大山的好戏?”对的,楚然还叫“大山”这个名字,谁让他记忆没恢复呢?不过也快了。
霍时初笑眯眯地点头:“对啊,他现在总算能体会一番卫家人的翻脸无情和凉薄自私了吧?以前他还不分青红皂白地指责过你对卫家人不好,现在他脸都被打肿了吧。”
“你啊你,别人家的事少理会,不关咱们的事,小心你的身子才是,大夫说两个月大了,你的肚子怎么像三个多月了,都鼓起来了?”卫起满脸柔情地上前,揉了揉霍时初的肚子,惊奇地问道。
“因为里面有两个小崽子啊。”霍时初笑眯眯地扔下这个大火乍弹。
“两个?真的吗?是双胞胎?”看到霍时初点头,卫起立刻激动得双眼发亮,紧紧地搂住霍时初,把她亲了又亲,说,“谢谢你,谢谢……”
霍时初在养胎的时候就知道卫家这一年多来的消息了,他们家起了新房子,但新房子远远没有以前的青砖大瓦房宽敞舒适,而是泥砖房,低矮狭窄,卫家十多口人住在一起,整天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吵闹闹,没有一天平静过。
又因为卖掉了一大半的田地,生活质量肉眼可见地下降,别说跟以前比了,就连以前的一半水平都没有达到,以前一个月能吃上几顿肉,但现在半年都吃不上,一家子节衣缩食,苦不堪言。
卫四郎的读书之路更是彻底断了,因为出不了学费,本来卫老头、卫老婆子想从手头上硬挤出卫四郎读书的钱的,但卫二郎、卫三郎他们不同意啊,他们有了自己的儿女,家底又没了一大半,小心思自然多了起来,就紧盯着剩下的一点家产,生怕被其他兄弟占了便宜,自己吃了亏。
卫老头在家里这么穷的情况下还要让卫四郎读书,这怎么行?卫四郎多花了钱,那分给他们的不就少了吗?于是卫二郎、卫三郎愣是又吵又闹地反对,把事情搅和了。
于是卫四郎的仕途之路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半年过后,霍时初的龙凤胎出生了,苦逼的楚然也终于恢复了记忆,想起自己真实身份的他并没有声张,而是悄悄地联系了家里人来接。
他留下了一笔钱,是卫家人花在他身上的钱的两倍,就不告而别了,根本没告诉卫家人他的真实身份,更别提带走卫二娘,娶她为妻了。
大概他是记恨卫家人的,毕竟本来高高在上的安定侯世子,偏偏被他们当成农民磋磨,那点救命之恩的恩情早就在冷嘲热讽中消磨完了。
卫家人看到楚然留下的银子,自然知道他恢复记忆回家了,顿时后悔不已,还想找到他,接上这段恩情,然而他们根本找不到楚然,只能白白错过了跟着贵人鸡犬升天的机会。
卫二娘更是怅然若失,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但再如何,她也不可能成为楚然的妻子了。
霍时初和卫起安安生生地在百岁村过他们的平凡小日子,顺便培养龙凤胎。
龙凤胎中的儿子是个读书的料子,早早中了进士,实现他的青云志去了,到后来真的让他把家族发扬光大了。
女儿则是个离经叛道的,机灵鬼精,从不肯吃亏,可想而知一辈子都能过得潇潇洒洒,快快活活。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21、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1)
时初刚一进入这个世界,就感受到了命运的恶意,她全身上下无一处不在剧痛,仿佛千万把刀子在狠狠地刮着她的骨头,痛入骨髓、痛不欲生,即使灵魂强大如她,都要紧了牙关才能忍受。
“臭女表子!敬酒不吃吃罚酒,早点乖乖地让我爽不就行了,非要挨一顿打才肯老实……”一个充满恶意的声音在时初头上响起,她艰难地抬起眼皮一看,一个巨大的黑影从上而下朝她扑来,很明显是个猥琐的男人。
时初这时候才发现自己是躺在地上的,这个男人已经开始粗鲁地撕扯她身上的衣裳,她瞬间就明白了他想干什么。
带着恶臭的嘴巴毫无章法地啃着她的脖子,承受着浑身剧痛的时初无法忍受被这种人侮辱,但她没有冲动地反抗,而是积蓄了一点力气,然后趁着他把精力放在撕咬她的时候,本来放在身侧的双手,突然飞快地揪住男人上衣的下摆,要紧了牙关,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用力往上一扯!
因为她的动作太突然又太快了,歹徒以为她早早失了力气,可以任他为所欲为,就没太在意防备她,这就给了时初机会。
时初使劲地掀起歹徒衣服的下摆,蒙住了他的脑袋,趁着他忙着扯开蒙头的衣服的时候,时初抬起痛得发抖的右腿,用膝盖以最大力气狠狠地一击歹徒的下面最脆弱的要害。
那男人哀嚎一声,也顾不得扯掉头上的衣服了,双手捂住要害之处,腰身躬成个虾米在地上翻滚。
时初知道,等这男人这波剧痛忍受过后,等待她下场绝对是最坏的,先下手为强,她现在伤得很严重,周围又没有人来帮忙,一切只能靠自己了。
她努力地睁大被血糊住的眼睛,在朦胧的灯光中看到身侧有一把染血的刀,是这个歹徒带来的。
她艰难地捡起那把刀,然后硬是撑着不肯倒下,用尽之后的力气狠狠地朝哀嚎着的歹徒身上刺了几下,保证他失去了行动的能力之后,才浑身颤抖着停下来。
“贱人!我要弄……死你……”脑袋还被他自己的衣服蒙着的歹徒,气息奄奄也不忘继续威胁时初,还想挣扎着要杀她。
时初趴在地上喘着大气,她需要恢复点力气,才能爬离这个歹徒身边。
她现在不能进入自己的伴生空间,因为这是个到处是监控的现代世界,要是她突然消失了,肯定会引起轩然大波,以后不好解释。
时初只能小心翼翼地从空间里顺出止痛药丸和补血药丸,硬咽了下去。
过了一会儿之后,她身上没那么痛了,也恢复了一些力气,就想起身离开,然而她刚一用力,胸腔就一痛,双腿也软绵绵的,她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肋骨可能骨折了,腿也受了伤,不可能站起来走了。
时初在心底咒骂一声,下定了决心要是这男人侥幸不死,那她也要弄得他下半辈子生不如死。
她已经很久没遇到过这样狼狈的时候了,她记住了这个罪魁祸首!
时初抹了一把眼皮的血,才看清她现在在一条偏僻的小巷子里,大概是深夜的缘故,路上已经没有人了,而前方一百米处的地方才是大路的岔道口,于是她准备爬出岔道口,要是幸运的话大概能遇到晚归的车子。
如果她有手机倒是不用那么麻烦,但问题是她看过了,原主的手机早早被歹徒砸成了快片,而歹徒本身并没有带手机。
时初只能咬着牙,用两条细瘦的胳膊一点一点地爬向前面的路口,她从来没感受过人的身体居然会这么沉重,她双手没爬多久就已经累得发抖了,腰部以及双腿沉重得仿佛压了好几吨的石头。
她只能爬一会儿,停下来歇一会儿,等恢复了些力气,才继续向前。
短短百多米长的路,时初愣是用了二十多分钟才爬到路口,她身后留下了一道长长的血迹,在橙黄的路灯灯光下,令人毛骨悚然。
幸亏出了路口就是四通八达的大马路,时初等了不知道多久,等到她险些昏迷过去了,才等到一辆车飞驰而来,她虚弱地张口求救,然而也许是她声音太小,而她整个人又是趴在地上、路灯不够亮的原因,那辆车的人并没有发现她,眨眼就离开了。
时初气得喷出了一口血,是真的吐血了,大概内脏受了伤的缘故。她没想到自己运气居然这么坏,求救都无门。
她死撑着一口气不肯晕过去,生怕晕过去后会遭受更惨的状况。
终于,也许老天爷觉得她今天受的折磨够了,有一对半夜不睡觉出来压马路的情侣终于看到了血肉模糊的她。
“啊!杀人了!”情侣中的女孩看见鲜血淋漓的时初,吓得尖叫起来。
时初艰难地朝他们抬起手,求救“救、救我……”
“还会动,没死……”男孩子惊慌失措地说道,然后抖着手拿手机打电话,“要、要找救护车……”
“还、还要报、报、警……”女孩子死死地抓住男友的胳膊,提醒道。
时初听到这两人的话,才放心地晕了过去。
朦朦胧胧中,她听到有人在说话
“肋骨断了三根”
“左腿被刺了两刀”
“左下腹被刺一刀”
……
等时初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已经是第三天了,她昏迷了两天一夜,可见伤得多重了。
“终于醒了?”一个年轻的护士看见她睁开眼睛,连忙过来用棉签沾了些水抹在她嘴唇上,“你现在已经在医院里了,很安全,别害怕。”
护士温柔地安慰她,小心翼翼地对待她,就像对待易碎的玻璃,时初现在全身都包着绷带,确实像碎掉又重新粘合起来的玻璃瓶。
“歹、歹徒……抓、抓到没有……”时初一开口就是问那个害她成这幅惨样的歹徒,她一天没确定那人被抓住,就一天不安心,虽然她刺伤了那人,但祸害遗千年,穷凶极恶之徒的挣扎逃生能力远比一般人强,万一他愣是被刺了几刀也逃跑了呢?
护士听她问这个问题,愣了一下,才连忙回答道“你别担心,那歹徒被敬察抓住了,不会让他逃掉的,你就安心养伤吧。”
时初听到她的回答,才满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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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22、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2)
“那个被劫杀的女孩子终于醒过来了吗?”
“醒了醒了,真是命大,伤得这么严重都活下来了,生命力真顽强。”
“听说她是在断肋骨、断腿,身上还有其他伤的情况下,用手爬出来求救的……”
“是啊,那天随救护车出车的医生说她身后都爬出了一条长长的血道,吓人极了,加上她全身血肉模糊,活生生的惊悚命案现场啊。”
“她在受伤的情况下还反伤了歹徒,愣是自救成功了,真是厉害啊。”
……
时初隐隐约约地听着病房外护士们的议论声,知道自己这次的遭遇肯定很轰动了。
能不轰动吗?都险些出了命案了,“独行女子深夜被袭,勇敢反杀歹徒,伤重垂危”这种带着惊悚意味的大案子,绝对会成为这段时间的社会热点话题,时初都能猜出那些媒体会怎么写这件事了。
不过她受着重伤,外面的纷纷扰扰打扰不到她,别人议论就议论了。
敬察知道她醒过来之后,来跟她录了笔录,不过这个案子因为凶手已经落网,所以十分简单,凶手、受害者都明了,只需要查出凶手作案的动机以及给他判刑就行了,之后时初就能安心养伤了。
这个身体的原主叫林时初,是一家家居公司的总裁,之所以会遇到这次的意外,是因为她加班到了深夜,车子没油了不能开,而最后一班地铁又停运了,她只能边在路上走,边想着能不能幸运地等到一辆出租车。
但她实在倒霉,出租车没等到,等到了随机作案的歹徒,歹徒捂着她的嘴巴把她拖进小巷子里,想干什么不言而喻,原主挣扎得太厉害,歹徒就对她痛下毒手了。
在原主的世界里,她的确在这次的事件中死掉了,被先女干后杀,尸体在第二天早晨才被清洁工发现,死状凄惨,还成了一个告诫女孩子不要深夜外出的反面例子,死都死得不安宁。
林时初生命的前二十二年其实过得非常幸福,家里有一对十分恩爱的父母,还有一个妹控的哥哥,她被一家人宠爱着,无忧无虑地长大。
但二十二岁成了她命运的分界点,之后她的命运就如同降落的火箭,急速坠落,根本没有给她一点缓冲的时间,就让她这个本来饱受宠爱的娇娇女独自面对外面的狂风暴雨。
二十二岁这一年,她的妈妈和大哥同坐一辆车外出,出了重大车祸,林母被当场撞死,而林大哥身受重伤,成了植物人,林父知道这个噩耗后,受了太大的刺激,中风瘫痪在床了。
因此作为家里唯一一个还有自主能力的人,林时初一夜之间就长大了,她强忍悲痛给母亲办丧事,给父亲找医生、安抚他的情绪、叮嘱他复健,还要时不时探望成了植物人的哥哥,如果不是惦记着生活都不能自理的父亲和大哥,她可能会崩溃得自杀,但她到底撑过来了。
因为家里的两个顶梁柱都倒下了,公司的事没有人管,刚大学毕业的原主只能赶鸭子上架,硬着头皮接管公司,可惜她大学的专业是艺术,跟商业毫不相关,而她本人又不是多惊才绝艳的经商天才,因此即使进了公司,也仅仅只能在公司元老的帮助下维持住公司不破产,就别提开疆扩土了,能维持现状已经非常吃力。
就在她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她在一次商宴上遇到了叶从简,叶从简是首都豪门叶家的人,家世不凡,他本人又风姿卓绝,经商手段十分了得,年纪轻轻就是叶家的掌门人。
这样出色的叶从简,一眼看上了仿佛一只在狼群中战战兢兢的羊的林时初,当然,叶从简并不是对她一见倾心、一见钟情,而是见色起意,看中了她的美貌。
林时初长得很美,柳眉琼鼻,又纯又欲,而她因为家里遭受重大打击,又带着忧郁和脆弱,就形成了一股楚楚可怜、非常惹人怜爱的气质,其实这次商宴上已经有不少男人看上了她,只是还没来得及下手,就被叶从简抢了先。
叶从简只是看上了她的容貌气质,并不打算与她谈恋爱,只是想和她成为单纯的钱财两清的情人,也就是包、养。
林时初本来就在人生的低谷中,突然遇到一个出色的男人来拯救她——虽然并不是真的谈恋爱,但也给了她情感的慰藉,更何况叶从简还会在商场上给她行方便,让她摆脱公司不保的危机。
林时初自然而然就爱上了他,想要变得更优秀,成为配得上叶从简的人,于是便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
她不聪明,没有天赋便用努力来弥补,于是常常加班到深夜,想要把公司经营好,缩短与叶从简的差距。
但她还没有实现这个目标,就先死在了歹徒的手里。
而在她死后几天,回到首都的叶从简就发来信息要结束与她的关系,当然,远在首都的他并不知道那时候的林时初已经死于非命了。
他只是遇到了一个让他感到心动的女人,想要好好追求她,就下定决心要结束掉与林时初的关系。
那个女人就是这个世界的女主,而叶从简并不是男主,因为他身体“不洁”了,没有资格成为男主,于是只能成为默默守护女主的忠犬男配。
而林时初只不过是他“年少轻狂”时留下的污点,是他不能和女主在一起的最大原因,他在后来的回忆中,最后悔的就是和原主的这一段关系,让他在女主追求者的角逐中彻底出局。
林时初死后,公司自然就垮了,而得知女儿惨死的林父再次中风,没能抢救回来;没了家人又成为植物人的林哥哥,会有什么下场,可想而知。
可以说,这家子是真的惨,最后都团灭了。
这一次时初成为了“林时初”,那林家这个悲惨的结局注定会改变。
那么现在,远在首都的叶从简,应该遇到他心动的女人了,很快就会发信息来通知她关系结束。
结束就结束吧,林时初无所谓地想着,现在她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养伤,然后是交代助理,让他暂时管理公司。
文助理在警方的通知下,终于知道了自家总裁的悲惨遭遇,急忙来医院看她,在病房里看到包得像个木乃伊的总裁,人高马大的男人愣是红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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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23、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3)
“林总,你怎么伤得这么重?”文助理看着鼻青脸肿,眼睛肿成一条缝的林时初,难过得眼眶都红了,然后又恨恨地骂道,“那个凶手真该死!下手这么重,就该天打雷劈下地狱!”
“林总,公司现在已经安稳了很多,暂时没什么大事需要费心的,你就安心养伤吧。”文助理安慰她。
林时初点点头,然后艰难地说道:“我、我受伤的事别、别告诉我、我父亲”
“好好,不告诉,我嘱咐过警方那边别通知老林总的了,他不能再受刺激,你就放心吧,他会好起来的,你也是。”文助理是个细心的,早早想到了这点。
林时初用感激的眼神看着他,要是林父得知自己女儿险些被杀死,病情一定会受影响,所以她得瞒着他这件事。
文助理又跟林时初说了一些事,见她仿佛有些疲惫了,给她留下了一个新手机,就离开了。
林时初虽然现在惨不忍睹,但却并不太痛苦,因为她吃过自己空间里从某个星际时代收集到的强效止痛剂,所以她虽然伤得很重,但却感觉不到疼痛,所以就不太难熬。
其实她还有星际版的强效恢复药剂、断胳膊断腿都能躺着就复原的治疗仓,但她却并不能用,否则无法解释清楚她的伤这么快就好的原因,便只能慢吞吞地按照这个世界的规则来养伤了。
幸好她的手并没有骨折,只是受了外伤,所以玩玩手机还是可以的。
她艰难地用手指打字,搜自己这个案件的新闻,新闻配图有一张是长长的、蜿蜒可怖的血路,还时不时有血掌印——她爬出来的,她是第一次从上帝视角看见自己遗留下的痕迹,很是新奇。
当然,其他人看见这张照片就只会产生恐怖、惊悚或者不安的感觉了,新闻底下的评论就在说看到这张照片会让人做噩梦,又说像是惊悚电影里的场景,还有本地人说再也不敢走那条路了
林时初看得津津有味,她心脏承受力强大,并没有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综合症,她只在意自己的真实身份有没有暴露。
幸好现在的警方注意保护受害者的隐、私,新闻中并没有出现林时初的个人照片和身份信息,只有一个深夜加班遇袭的女子“林某某”。
正当她看得入神的时候,她的主治医师就来查房了,看到她在玩手机,就皱着眉头说:“你都伤成这个样子了,还有精力玩手机?身体不想要了?”
林时初心虚地按熄了手机。
周医生看着手中的病历单,跟林时初说了一遍她身上都有那些伤,让她注意什么事项,说完这些后,他就看着林时初,表情有些严肃,欲言又止。
“医生,怎么了?我还有哪些伤?”林时初问他。
周医生摇了摇头,最后才有些不忍地说道:“不是伤,你知道你之前怀孕了吗?”
“怀孕?!”眼睛肿成两条缝的林时初瞬间使劲地睁大眼睛,惊愕地说道,“你是说我怀孕了吗?”
周医生点点头,又带着惋惜的表情对她说:“是的,但现在已经流产了。”
林时初震惊得话都说不出来了,她完全没想到原主居然还怀孕了,可惜在原主的那个世界,这个孩子还不被人所知就和母亲一起死掉了,他的到来和消失都悄无声息。
林时初现在心情复杂难言,怪不得她成为这个世界的林时初时,腹部是最痛的,像是被刀子挖着肉,她还以为是被刀刺伤的缘故,却没想到是有一个胎儿正在离开这个世界。
看见林时初愣着一言不发的模样,周医生以为她是太难过了,便安慰她:“别太伤心,孩子以后还会有的,说不定他会回来再次成为你的孩子。”
林时初轻轻地摇了摇头,她并没有太难过,只是有些替原主和这个胎儿感到遗憾罢了。
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却只摸到绑得紧紧的绷带。
周医生又安慰了她几句,叮嘱她别再玩手机,好好休息,才离开了。
林时初叹了口气,闭上了眼睛。
她做了一个梦,梦中原主抱着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团子,笑得一脸温柔地跟她告别,说她和孩子要重新进入轮回了,希望她能代替自己照顾父亲和哥哥。
林时初瞬间就醒了,她捂着胸口,低声说道:“你放心,我会照顾好他们的。”说完这句话,她就浑身一轻,仿佛甩掉了枷锁,浑身轻松了不少,这大概是原主的执念吧,她离开了,最放心不下的就是父亲和哥哥,所以才会叮嘱时初好好对待他们。
林时初好好休养了几天,脸上的青肿才消失了,虽然还有淤青,但总算恢复了五成容貌,身上其他伤也好得很快,医生都对她的恢复速度啧啧称奇,但也没快到离谱的地步,所以医生虽然惊奇,但也没觉得她非人类。
这天林时初终于收到了叶从简的结束短信,短信里的话是冷冰冰的,带着他一惯的命令式的强势,收信的人没有置疑的资格,只能接受。
“我与你的所有关系从今天起正式结束,以后不得与我扯上任何关系。”瞧瞧这没有丝毫感情的话语,如果原主没死,看到他这句话,肯定会崩溃的吧?毕竟她把叶从简当成自己的救命稻草。
随后林时初又收到了银、行信息,原来是收到叶从简发来的分手费了,出手真是大方,足足有一千万呢,不愧是豪门贵公子。
林时初嘲讽地一笑,幸好她不是原主,否则收到这样的消息得多绝望?
她把叶从简抛到脑后,便在手机上处理文助理发给她的文件,看到一份投资计划的时候,她就有些兴趣了。
这个投资项目是有关智能家居的,是一个名为“佳沃”的不知名团队投来请求合作的,但这个项目更像是科研项目而不像寻常的商业项目,因为要投入的钱财多、时间还长,收益却不能确定,毕竟现在市场上还有许多团队同样在研究智能家居,要是其他团队的成果比“佳沃”的成果出来得更快、更好,那投资者就会血本无归,风险太大。
之前原主还召开过会议跟公司其他人商议,但被否决了,没想到文助理又把这份资料发给她。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24、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4)
“林总,你再考虑一下佳沃的这个项目呗!我觉得这团队挺靠谱的,而且研究进程完成一大半了,要是资金充足,不到一年就能看到成果了,投资这个不会亏的。”文助理又发来微信信息。
“这么不遗余力地跟我推荐这个项目,难道你认识佳沃团队的人?”林时初问他。
“嘿嘿,这都被你知道了,我确实有个高中同学是佳沃的研究员,他们团队的人都是普通家庭出身,好不容易凑了一笔钱来研究智能家居,但远远不够,只能继续向外找投资了,不过智能家居现在算比较热门的投资项目,他们虽然功底扎实,但在投资者眼里竞争力不够强,他们的团队又都是埋头搞研究的,不善言辞,跟其他能言善辩的竞争者比起来就不够看了……
但林总我可以跟你保证,他们的项目是真材实料的,我同学以前就是学霸,他现在团队里的成员是比他还厉害的大学霸,绝对不是巧立名目骗投资的人!”文助理连忙跟林时初保证。
“可是我之前不是跟公司的股东商议过了吗,被否决了啊。”林时初提醒他。
“那林总,你能不能以个人的身份投资,而不是以公司的名义啊?”文助理小心翼翼地询问。
“个人?”林时初有些惊讶,“你怎么觉得我有那么多钱去投资你同学?”
“那个……林总怎么会没有钱呢?你之前戴过的一条蓝宝石项链都价值千万,而佳沃的投资也只需要四五千万而已,这点钱对林总来说不算什么吧?”文助理回复道。
价值千万的蓝宝石项链?林时初想了想,发现这是叶从简送给她的最贵重的一件礼物了,文助理在某个商宴上见她戴过,怪不得以为她很有钱呢,一套房子戴在身上。
但其实原主真的没多少钱,林父和林大哥的医疗费用很高,毕竟住的是私人医院,每个月请来照顾林父和林大哥的三个护工,工资就每人高达十万,父子俩吃的药都是最贵最好的,每个月的药费也快百万,还要加上请来的名医的看诊费……
因此,即使原主拥有一个公司,家里的变故发生了几个月后,存款就用掉三分之二了,如果不是有叶从简之前给的包、养费,那存款肯定见底了,说起来,叶从简确实在某种程度上算是帮过原主的。
林家的家居公司这几个月因为主心骨不在,根本没赚多少钱,所以严格说起来,原主在坐吃山空。
以她现在的存款来看,支撑不了几个月林家父子的医药费了,不过林时初来了,那就不用担心这点了,她大不了卖点自己空间里的金银珠宝。
这些事,林时初并没有跟文助理说,只给他回了一句“文助理你居然对我这么有信心啊。”
其实林时初现在之所以还花费这么多时间来跟文助理讨论这个项目,就是因为她知道佳沃这个团队成功了,以后会成为闻名全球的智能家居第一大品牌。
不过那是原主去世快七年之后的事了,那时候女主终于与男主心意相通,两人买了爱巢一起同居,男主就为爱巢配置了最先进的智能家居,就是佳沃这个品牌的。
女主还非常惊喜地说她最想要的就是佳沃的这套智能家居,感谢男主送她这个礼物。
女主最喜欢的就是佳沃研发的智能电子门和智能电冰箱。
智能电子门能识别所有有过案底的犯罪者,一发现门外出现有入室盗窃、抢劫、强女干等犯罪案底的面孔,会第一时间把信息发送给主人以及最近的敬察系统,看情况自动报警。其他没有犯罪案底的陌生面孔出现,则会发送给主人,询问是否认识,是需要请客人入内还是驱逐不速之客,既能保障安全又十分方便。
而智能冰箱,会在门面屏幕自动记录放入的各种物品,显示什么菜是哪天放入冰箱的、最佳食用日期以及最终食用日期,再也不怕出现把猪肉忘了,放在冰箱一两年变成僵尸肉的情况,能让主人对冰箱的内容物了如指掌,不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佳沃的这两款智能家居用品也是最受欢迎的,不知道给团队创造了多少利润,叶从简还曾经遗憾过错过了这个投资,毕竟佳沃的大本营是在禹城——也就是原主所在的城市,他们的发家是从禹城开始,团队建立的时间是在叶从简在禹城的时候,也就是说,叶从简与佳沃擦肩而过。
佳沃出名之后它的成长轨迹就众所周知了,大家都知道这个团队曾经因为缺少投资而迟迟无法研发成功,一直拖了四五年后才有一个伯乐愿意给他们投钱,研究才能继续下去。
而现在就处在佳沃缺投资的时候,恰好佳沃还把投资计划投到她手上了,这可不是巧了吗?送上门来的肥肉,她自然不可能放弃啊。
“林总,我对你有信心,对我同学的团队也有信心,如果他们能自己凑到钱,根本不愿意让外人分了蛋糕,但凑不够,只得到处求人了,我同学知道我在家居公司上班,就求到我头上来了,林总就当是给我同学个面子,好好考虑一下吧?”文助理很是诚恳。
林时初回复他“我想先实地考察一下佳沃这个项目的研发,当然,只是了解一下大概的情况,不会打探他们的机密。”
“那我问问我同学。”文助理回复道,过了一会儿,他兴冲冲地说,“可以!佳沃答应让你去他们公司亲自考察一趟了。”
林时初这才满意地笑了,她决定年底给文助理发一个大红包,奖励他把这个项目带到她手上来。
她现在有一些存款,但那是要给林父和林大哥交医药费的,不能动用,还有叶从简给的一千万分手费,这倒是可以用,不过还远远不够投资给佳沃的,所以她最终还是得变卖自己空间里的珠宝古董。
还是变卖珠宝吧,可以推到去世的林母头上,说是她以前买回来想要当传家宝的收藏,但家中出了变故,林时初“只能遗憾地”卖掉了。
这是短时间内筹集大量金钱的最好的合法途径了,如果时间不急,林时初还可以靠经营公司挣钱,但现在佳沃不是急吗?以防夜长梦多,她就不能拖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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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25、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5)
一个月过后,林时初的伤已经好得七七八八了,刀伤已经愈合只剩下新鲜的伤疤,肋骨和腿骨也初步愈合,虽然不能用力,但坐在轮椅上小心点就能行动自如了。
林时初已经一个月没见过林父了,生怕他担心,便决定去看看他,轮椅的问题就说自己不小心摔断了腿,真实情况那是不可能告诉他的,即使林时初现在已经恢复过来了,但经受过太大刺激的老人家,情绪不能激动,就不用让他为女儿担心了。
林时初被护工送到林父的病房,林父一看见她,十分惊喜,嘴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听着似乎在喊林时初的名字。
因为林时初来之前就打电话告诉他,自己摔了一跤摔骨折了一条腿,所以林父看见她坐着轮椅的时候就没有太担心。
林父头发白了一大半,躺在床上盖着被子,身躯几乎没有起伏,可见他有多瘦了。
他面容清瘦苍白,左侧脸隐隐有些僵硬不自然,这是中风留下来的后遗症,他左侧身体最开始是一动也不能动的,但经过几个月的复健,现在终于能动了,只是还很僵硬。
“爸爸,你最近复健得怎么样?吃不吃得消?”林时初握上林父的手腕,悄悄地给他把脉,果然发现他身体经脉里的堵塞与萎缩,这是中风之后血液不能流通的缘故,如果不能锻炼下去,那情况会越来越严重。
“好、好……”林父含糊地回答道,满眼慈爱地看着林时初,然后又看看她的腿,叮嘱她,“好……好……养……伤……”
“爸,我的骨折都快好了,石膏都拆了,只是不能用力罢了,你就别担心了。你好好吃饭、好好复健才是,我等着你恢复好了回家呢。”林时初笑着跟他撒娇,不让他沉溺在沉重的往事之中。
林父用比较灵活的右手摸了摸林时初的头发,断断续续地说“辛……辛苦……你……了……你、你哥……”
“爸爸你在问大哥的情况吗?”林时初见他提起林大哥,便安慰他道,“爸爸你别担心,医生说哥哥的情况保持得很好,说不定过几个月就能清醒过来了。我待会儿就会去看看他,陪他说说话,他那么孝顺,就算是为了爸爸,也会努力清醒的。”
林父眼眶红了,颤抖着手轻轻拍着林时初的手背,即使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说出口。
林时初明白他的心情,又逗着他说了好久的话,让他恢复了心情,才离开了。
林大哥和林父是在同一家私人医院,只是在不同楼层罢了,林父行动不便,医生又担心看到大儿子的现状后会刺激到他,因此不准推他去见林大哥。
林时初来到了林大哥林时遇的病房,护工正在给他用鼻饲管给他打流质食物。
“小姐,您来看林先生了?”护工看到她,招呼了一声。
林时初连忙说道“不用管我,你继续喂我大哥。”护工于是专心地给林时遇灌食。
林时初看着那根鼻饲管,心想这得多遭罪啊,硬生生地从鼻子里插一根管子到胃里。
林时遇躺在床上,瘦得脸颊都凹陷进去,闭着眼睛的脸上是毫无生机的灰白,如果不是心电图还在跳着,乍一看还以为他是具尸体。
他原本也是个英俊高大的男子,但现在成了植物人的他,头发剃的只剩发根儿,头皮上还有明显的开颅的伤疤,再加上他瘦得不成样子的脸,已经丝毫看不出以往能迷倒不少少女的风采了,他仿佛一个病入膏肓的病人,看着都令人心酸。
等护工出去处理喂食工具的时候,林时初装作抚摸哥哥的样子,从空间里拿了星际版的强效恢复药剂给他用,当然,是稀释过的效果差了几百倍的药剂,毕竟林时遇要是突然就从植物人恢复成了身强体壮的大男人,那就成了惊悚片或者科幻片了。
因此林时初只能给他用稀释过的恢复药剂,循序渐进地让他的身体好转,才能顺理成章地让他清醒过来,这样医生就不会发现异常了,最后林时遇清醒了,也只会以为又是一桩植物人苏醒的“爱的奇迹”。
昨晚这些之后,林时初又叮嘱护工好好照顾林时遇,这才离开了。
从医院回到家,林时初就从伴生空间里挑了一整套鸽血红宝石首饰,有项链、耳饰、手链、戒指,镶嵌好的红宝石颜色浓艳、晶体明亮、耀眼夺目,技艺精湛,造型精巧,整套鸽血红宝石首饰摆在一起,生动地诠释了什么叫奢华大气。
这套首饰似乎是她穿越成古代某个皇后时戴过的,既然是皇室出品,那价值就更上一层楼了,这样的首饰林时初有很多,所以出掉了也不可惜。
林时初又把万能助理文助理找来了,把鸽血红宝石首饰交给他“找个拍卖行帮我卖了。”
文助理看见这套首饰,立马被惊艳了,他恍惚着问“真的要卖掉吗?这么好看,卖了多可惜啊。”
“不卖了哪里有钱投给你同学的项目?”林时初说道。
“啊,原来林总你说缺钱真的不是骗我啊?”文助理回过神来,便脱口而出。
“谁骗你?你这么多废话,还想不想帮你同学了?”林时初淡淡地扫了一眼这胆大包天的助理。
“帮!帮!我现在立刻就把这套首饰带去做鉴定!”文助理小心翼翼地合上盖子,嘴里喃喃道,“这套珠宝都不知道多昂贵,我都有点不敢一个人拿走了……林总,咱们要不然请几个保镖护送吧?”
林时初翻了个白眼,说“你能不能有点出息?只是一套首饰罢了,你就当拿着一包不值钱的文件就行了,别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模样,反而惹人注意,这不明摆着告诉坏人我这里有贵重物品吗?
放轻松点,你是我的助理,怎么能表现得这么小家子气呢?拿出你的豪气来!这本质不过是好看点的石头罢了!”
林时初鼓励他,文助理苦笑着道“林总你可真是高看我了,我从来没拿过这么贵重的物品啊。”
好说歹说,文助理总算把首饰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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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26、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6)
等腿彻底好了之后,林时初就回到公司上班了,她整天忙忙碌碌的,不是开会就是出差,毕竟是积攒了一个多月的工作,虽然养伤期间她还处理了不少工作,但有些无法处理的就累积下来了,她忙得几乎一天有十二个小时是在公司里的,到后来她干脆睡在办公室里了。
半个多月后,她终于忙完了积攒的工作,可以喘一口气了,文助理又来催她去佳沃考察项目,于是她只得又忙起来了。
幸好佳沃是在本城,不用她出差。
佳沃的团队只有十二个人,个个都很年轻,据说不是同学就是同学的同学或者师兄姐,大家志同道合,都对智能家居有兴趣,就凑了一笔钱组起了这个研发团队,只是没想到做研发烧钱的程度超过了他们的想象,他们凑的那点钱根本不够花,只好往外找投资。
佳沃的老大叫屈远山,是个身材瘦长,带着厚厚眼镜的其貌不扬的男人,寡言少语的,只有在说起他们研究的项目时才会滔滔不绝。
屈远山把能介绍的东西都给林时初介绍了一遍,还把做出来的半成品家用电器拿出来演示给她看,诚意很足了。
之后他就笨拙地夸赞自己这个项目的前景有多好多好,然后就眼巴巴地问林时初“林总,您觉得怎么样?资金什么时候能入账?我们这里急着呢,早一点有资金,研究就早一天能完成,相信林总也想早点见到成品的吧?”
他都问得这么明白了,林时初也没有吊他的胃口,直接答应道“一周之后资金就会投给你,资金多少以及股份分成的事我的律师会跟你们商量。”
屈远山见她答应得这么爽快,顿时激动得脖子都红了,抬手扶了扶眼镜,就兴奋地握住林时初的手,连连说道“谢谢林总能这么相信我们,我们一定不会辜负林总的信任……”
得知林总同意注资,其他成员也激动地欢呼起来,七嘴八舌地感谢林时初,看她的眼神就跟看财神爷一样,当然,她现在确实是他们的财神。
一周之后,林时初的那套鸽血红宝石首饰在拍卖会上拍出了一亿多的天价,林时初交了拍卖行的佣金和各种税之后,还剩一亿,足够她投给佳沃了,她十分痛快地给佳沃打了五千万,还告诉屈远山,不够用再跟她说。
喜得屈远山恨不得以身相许,吓得林时初连忙婉谢了,她对佳沃的研发成果感兴趣,对佳沃的人可没有兴趣。
而这个时候,那个重伤了她的凶手终于要判刑了,林时初去看了庭审,因为当场抓住了凶手,案情清晰明了,因此法官很容易就给那个凶手判了刑,判了入狱二十年。
才二十年,说实话,林时初内心觉得这并不够,毕竟原主是真的被他杀死了,一尸两命,只是她来了才没有出现这个悲剧,凶手应该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才对。
但他现在成了谋杀未遂,林时初没死,所以这个凶手也就不需要一命偿一命,林时初有些无奈。
不过让她有些安慰的是,这个凶手被她干掉了一个肾,当初她拿刀捅他,恰好其中一刀就刺中了他的左肾,现在他只剩下一个肾了,相信他的余生都会不得不清心寡欲了。
林时初还有些可惜当初那一脚没能成功废掉他的“作案工具”,那她要不要找个机会探监把他弄个半残呢?
算了,毕竟现在到处是监控,她不好作案。
林时初眼珠子一转,顿时有了个主意,于是等到法官宣布庭审结束,法警正要带走凶手的时候,林时初立刻带上墨镜,露出悲痛欲绝的神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凶手面前,趁机对他拳打脚踢,嘴里还不停地咒骂他“你这个杀人凶手!你杀了我的孩子!你怎么不给他偿命!你该死!该下地狱!人渣……”
法警知道她是受害者,并不敢太过强硬地阻拦她,于是林时初飞快地狠狠按了凶手身上几个穴位,让他以后无法人道,又废了他半个右肾的经脉,确定他即使活下来也生不如死,才假装没了力气,被女警扶到一边安慰去了。
“林小姐,你也别太难过了,凶手会在牢里为他的过错赎罪的,你以后要往前看,不要想着那些伤心的事,好日子还在后面呢。”女警十分同情她,温柔地安慰她。
“呜呜……他算什么赎罪!我的孩子没了,他还活得好好的!他就该给我的孩子偿命……”林时初歇斯底里地哭喊,泪流满面,活脱脱一个因为失去孩子而痛苦万分的母亲。
哭了足足十多分钟,林时初才结束了对女警小姐姐的哭声摧残,她在心里默默跟小姐姐道歉,才离开了。
凶手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林时初就开始给林父制造对症的药了,林父的情况跟林时遇不一样,用星际时代的强效恢复药剂并不妥当,而且林父意识清醒,她也没法给他喂药剂。
林时初的药都是从空间里采的,在某个世界她穿越成了神医,所以对于中风后遗症的治疗,她很有经验。
她制成的药亲自做成药膳,一周给林父送两次,林父吃了之后,果然复健的速度就快了很多,痛苦也减轻了,心情随着身体的恢复越来越好,这样的好循环持续了一段时间,林父就发现自己的左侧身体灵活了许多,左腿居然慢慢地能走动了,左手也能做出不少动作,甚至还能用筷子了。
看到这样大的进步,林父复健的动力越来越足,因为吃得好、心情好,消瘦苍白的脸也慢慢变得充盈红润起来,又仿佛能看到出事前的样子了。
一切都在好转,林时遇已经慢慢地开始恢复意识了,从手指头开始会动,再到能睁开眼睛,虽然只是这样的小动作,但这从无到有的进步却意味着他的病情在不断好转,彻底清醒过来指日可待。
“爸爸,哥哥的手会动了!医生说他正在好转,很快就能完全清醒了,到时候你也恢复了健康,那该多好啊。”林时初十分高兴地告诉林父这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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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27、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7)
“好!好!”林父激动得热泪盈眶,自从妻子离世、儿子成了植物人、他又中风偏瘫之后,这是他最高兴的时刻,儿子的病情在慢慢好转,而他自己的身体也一天天在恢复,这怎么能不让他高兴呢?
“初儿,推我去看看你哥哥吧,我很久没见过他了,你要忙公司的事,我多去陪你哥哥说话,说不定他能恢复得更快。”林父眼眶通红地说道,他身体恢复了不少,说话也就更流畅清晰了。
“好的,爸爸,我现在就推你去看哥哥。”林时初答应了,林父现在的身体情况已经恢复得不错,即使看到林时遇的模样,也能承受得住,那她就没必要继续阻拦他去见儿子了。
果然,等林时初把林父推进林时遇的病房,他看到人事不知、几乎认不出原来模样的儿子时,即使心酸难过,倒也没有太激动。
林父握住林时遇的手,哽咽着说道“儿子啊,爸爸来看你了,你不要怪爸爸这么迟才来看你,爸爸身体现在才好了些,要是早些时候用那幅惨状来见你,说不定你都要嫌弃爸爸了……”
林时初悄悄走出病房,关上门,让一个饱受磨难的老父亲能尽情地跟儿子倾泻他压抑了那么久的情感,憋了那么久,总得发、泄出来才能彻底走出过往。
她在走廊里往外看去,今天的天气很好,晚霞铺满天空,徇烂多姿,美丽得惊人,看一眼都会令人忍不住想沉迷在这夺目的光彩之间。
天气很好,她很好,爸爸也快康复了,哥哥的情况也开始好转……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希望是看得见的,有了希望,就有了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真好啊。
等到晚霞快消失的时候,林时初才回到哥哥的病房,林父的情绪此时已经恢复平静了,看见她,就高兴得跟个孩子一样,像是炫耀般说道“初儿,你哥哥的手刚刚真的动了!他肯定是听到我的话了,也想早点醒过来见我呢。”
“那是肯定的,爸爸来了,哥哥要是没点表示,那能像样吗?”林时初很捧场地说道,“爸爸,你以后每天上来给哥哥按按摩吧,这样的话,哥哥的身体肌肉不会萎缩,你的手指也能得到锻炼,你们一起康复,一举两得,多好啊。”
“你这个主意不错!”林父听了立刻高兴地同意了这个建议。
“说不定哥哥不忍心见你太累,一激动就恢复得更快了呢?”林时初笑着道。
“哈哈,你这丫头真会说话,就会哄我!”林父爽朗的笑声仿佛一阵清风,把病房里的阴霾全都吹散了。
之后,林父果然早上做好自己的复健运动,下午就上去给林时遇按摩,即使护工每天都会给林时遇按摩,但他那是一片慈父之心,所以也就由着他来了。
按摩完之后,林父就会打电话给林时初汇报情况
今天你哥哥的手指又多了一只能动了!
今天你哥哥睁眼的时间比昨天长了!
你哥哥在我按他小腿的时候,脚趾也有动静了!
……
他像个发现新玩具玩法的孩子,兴致勃勃地跟女儿分享儿子每一天的进步,乐此不彼。
“林总,老林总恢复得这么好了吗?真好啊!大林总怎么样了?听老林总的意思应该也恢复得很不错了吧?”文助理听到过林父给林时初打电话之后,就激动地问她。
文助理本来是林时遇的心腹,他刚进入公司当实习生的时候,林父还没退休,等林时遇接了班,他就被林时遇提拔了,林时遇成了植物人,他就兢兢业业地帮林时初在公司里站稳脚跟。
可以说,林父和林时遇的好转,除了林时初之外,他是最高兴的那个。
“我爸爸恢复得有六七成了吧,能自己慢慢地走路了,他还能给哥哥按摩呢,灵活了不少。”林时初笑着说道,“至于哥哥,他也开始慢慢有小动作了,手指脚趾时不时就能动,还能睁开眼睛,医生说他不久就能彻底恢复了。”
“那真是太好了!”文助理高兴极了,当初林时遇出事、林父中风住院,他还帮着忙里忙外安置他们两个,最能理解林时初当时的心情了,此时知道他们都逐渐恢复,他就为林时初高兴。
“我下班之后去探望探望他们吧?”文助理询问林时初。
林时初毫不犹豫地点头“可以啊,爸爸和哥哥看到你应该也会很高兴。”
自从家里出事之后,那些亲戚除了落井下石,想来分林家一杯羹的;就是老早就疏远八百年不来往的。
落井下石的亲戚希望落空之后就再也不来看林父和林时遇了,而公司里的人在最初的时候去探望过,之后就不去了,毕竟关系平平,所以除了林时初,已经很久没有外人去探望过林父和林时遇了。
林父看到文助理,果然十分高兴,把他夸了又夸,文助理除了在工作上比较严谨,其他时间就跟个傻白甜一样,整天乐呵呵的,在林父面前也完全没有拘谨,时不时地说些话逗得林父哈哈大笑。
林时初又默默地决定月底给文助理发个大红包。
正当病房里其乐融融的时候,林时初就接到公关经理的电话“林总不好了!咱们城北的家居旗舰店突然来了许多顾客退货,说是咱们店里的商品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要求咱们给他们退款退货,还得赔偿……现在事情闹得很大了。”
林时初立刻皱起了眉头,这种事情一听就知道不是寻常的消费者退货问题啊,很有可能是有组织的,专门针对他们公司。
“我马上去城北旗舰店,你也带着人过去!”林时初吩咐道,然后看了一眼病房内的人,进去之后神情就恢复了正常,她对林父说道“爸爸,公司里还有些事,我和文助理要回去加班了。”
“什么事啊,很着急吗?”林父问道。
“不是很着急,不过我过两天要出差,工作只能加快处理,就得加班了。”林时初耸耸肩无奈地说道,“爸爸和哥哥以前不也经常加班吗?”
“行行,那你们就去忙吧!”林父催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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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28、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8)
“林总,加什么班啊?”文助理一脸纳闷地问,明明他们下班之前就完成了今天的工作,并不需要加班。
“城北旗舰店有人闹事,咱们得过去处理。”林时初告诉他。
“什么?居然有人闹事?”文助理立马就生气了,“偏偏挑下班的时间闹事,是不想让咱们好过是吧?”
“挑下班时间,大概以为公司员工都下班了,他们的风波能持续更久吧。”林时初也十分讨厌加班。
等他们到了城北家居旗舰店的时候,果然看到自家店门口围了许多人,甚至还能听到女儿刺耳的叫骂声,愣是把一家装饰得时尚高雅的家具店变成了吵吵闹闹的菜市场。
店里的一个员工小李在门外焦急地等着,一看见林时初,顿时松了口气,连忙跑上前跟林时初道“林总您终于来了!这几个人已经闹了很久了,经理一直劝说让他们进办公室解决问题,但他们就是不愿意,非要在店中间大吵大闹……”
林时初点了点头,一进门就看到几个中年男女围着满头大汗的经理破口大骂。
“林总!您终于来了!”经理看到林时初就像看到救命稻草一样,顿时眼睛一亮,不知道怎么的,虽然林总年纪清轻轻,但他就是觉得她能解决掉这件事。
“什么林总?你是这家店的老板?好啊,现在终于来了!我在你们家买的床头柜,还没用一个月就掉漆了!你们这些黑心的女干商,这样的破烂货也敢拿出来卖?!你要是不给我一个说法,我绝对不会放过你们……”一个烫着黄色短卷发的中年女人插着腰对林时初道。
“还有我的!我在你这里买的床单,才洗了几次就褪色了,一块块颜色斑驳,跟垃圾堆里捡回来的一样!亏你们还卖得这么贵,心肝都是黑的吧?也不怕天打雷劈!”另一个戴着眼镜的女人也挤上前怒气冲冲地对林时初道。
剩下几个人也七嘴八舌地说起自己在这里买到的商品质量有多差、骂这个店是黑店,他们口齿伶俐,声音响亮,把事情说得清清楚楚,即使表现得怒气冲冲,也无法掩盖他们行动的一致性。
经理大概是没反应过来,才这么着急莽荒。
“你们确定这些商品是在我们这个店买的?收据发票之类的证据带过来了吗?”林时初面无表情地问道,在一群怒气腾腾的人中间显得格外平静。
那几个闹事的见她这个模样,顿时更愤怒了,黄卷发女人火冒三丈地指着手指骂林时初“你是什么意思?难道敢做不敢认,自己店里卖出去的东西出了问题就忙着甩锅了?!”
“你要是没有这些证据,那我确实可以认为你们是故意用劣质假冒商品来讹诈我们店。”林时初淡淡地扫了他们一眼。
戴眼镜的女人立马从包里拿出几张票据“证据我都带来了!现在看你还能怎么抵赖!”
“就是!你们要是敢不认!那我就找记者曝光你这家黑店!看谁还敢在这里买东西……”另外的人也出声威胁了。
林时初接过那个女人的票据,仔细看了一遍,又递给店面经理“你看看这些票据是不是咱们店里的?”
经理仔细看了又看,额头上渗出细汗,脸色难看极了,低声回答道“是咱们店里的……”
“看!你们的经理都说是真的,看你还能怎么狡辩!”戴眼镜的女人听到经理的话,气焰更高了。
林时初也想到票据应该就是真的,毕竟幕后想搞事的人,在店里买了商品就能得到票据,但票据是真的,商品就不一定了。
林时初对自己公司的操守还是很信任的,林父和林时遇掌权时都很注重商品的品质,不可能做出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这种短视又缺德的事。
而林家出事、原主掌权的那几个月确实有可能因为疏忽而被下面的人愚弄,做出以次充好的事,但时初一穿越过来,就飞快地整肃了一遍公司员工的风气和纪律,严格把控产品的质量,消除隐患。
林时初弯着腰去检查那个黄卷发女人口中那个掉漆的床头柜,这个床头柜外表看起来确实跟店里卖的床头柜一模一样,只出了因为掉漆而显得格外斑驳难看的几个角落。
“还想怎么狡辩?这明明就是从你们店里买的!你再看也看不出花来……”黄卷发女人看到林时初的举动,以为她想找茬,她一点儿都不担心会被她看出破绽,那个找她来闹事的人说了,这个床头柜绝对是一比一复制他们店的,除了内里的木材换成了质量差的。
林时初没有理会她,她把床头柜的倒过来,看向四个角柱底,拿出自己的指甲刀,轻轻刮了刮,立刻笑了,说“这张床头柜确实不是我们店的商品。文助理,报警吧!有人来咱们店里讹诈。”
“不可能!”黄卷发女人立刻反驳,脸色涨得通红,“还敢报警!看看敬察来了会帮谁!”她话说得很大声,但林时初却看出了她的色厉内荏。
“我们店里的商品,为了防止有人假冒,都有防伪标识的,每种商品的防伪标识都藏得十分严实,藏得位置也各不相同,只有内部员工才会知道这个标识在哪里,就为了防小人不防君子。你们该不会以为我们店里的商品只简简单单在表面印上品牌的loo就是防伪标识了吧?”林时初似笑非笑地说道,眼神一一扫过几个闹事的人。
果然他们听到她的话,脸色都变了,显然他们对此并不知道,因此很震惊,但还是要强装镇定。
有几个都开始悄悄后退了几步,想找退路了。
“文助理,还愣着干什么?快打电话!”林时初根本不理会她,只提醒文助理。
“我立刻打!”文助理果然报警了。
“经理,让员工把这几个人抓起来,别让他们趁乱跑了。”林时初又压低声音对店面经理说道。
经理这个时候机灵了,很快就跟几个店员把闹事的几个人围住了。
“你们想干什么?”那几个人见状,虚张声势地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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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29、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9)
“谁知道你刚刚说的话到底是不是真的?万一是糊弄我们的呢?”其中一个说是买了假茶几的男人强词夺理地争辩。
林时初冷笑一声,找了自家店里一张跟这男人带来假茶几一模一样的新茶几,把新茶几倒过来,在新茶几底部左上角的地方,用指甲刀轻轻刮了几下,就出现了一个清晰的防伪标识。
“真的是在不同地方藏着防伪标识的啊,藏得这么严实,除了他们店里的人,谁找得到啊?”店里围观热闹的人开始议论纷纷,看到这里大家已经可以明白老板说的话是真的了。
“你刚刚没听这个女老板说吗?这是防小人不防君子的,明面上的防伪标识印在商品表面上呢,这个是以防万一,防着像现在这样的几个小人的啊。啧啧,这倒是令人耳目一新的做法……”另外的吃瓜群众回答道。
“弄得跟搞地下情报似的,有必要吗?”
“怎么就没必要,像今天这个情况不就十分有必要了吗?瞧瞧这几个闹事的人脸色都变了,他们肯定没想到人家还有这个底牌吧?”
“活该!谁让他们跑来讹诈人家店的?幸好人家小老板聪明,否则有嘴都说不清,黄泥掉到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林时初此时已经把那个男人带来退货的假茶几底部四个角落都擦了一遍,都找不到防伪标识,意味深长地对男人道“你带来这个假茶几可没有我们店里的防伪标识啊。”
那个男人内心已经十分惊慌,没想到会有这个发展,但他还得硬着头皮狡辩“那是你没找对位置!”
“哦?那要不要我把整个底部都刮掉一层皮啊?”林时初嘲讽地问。
几个闹事的人已经知道现在不是他们不肯放过林时初,而是林时初不肯放过他们了,他们以为这只是很简单的一场讹诈罢了,这种事他们以前也做过好几次,每次都成功地弄得那些商家认栽,白白得了赔偿。
但这次他们踢到铁板了。
“想跑?!”经理见有人想逃跑,立刻和几个员工按住了他们,有一个人趁着混乱逃脱了员工的包围圈,林时初一脚就把他踹回去了“好好等着敬察来吧!”
敬察很快就来了,林时初一一跟他们交代情况,还特意指出他们很可能是受人指使的,希望敬察帮忙找到幕后之人。
今天这场闹剧其实漏洞很多,幕后之人大概是对林时初比较轻视,所以并没有花费大功夫去完善这个局。
林家的这个家具品牌在禹城是数一数二的,甚至在全国都很有名,林家出事之后,竞争对手们就想趁机把这块肥肉吞了,但他们还没来得及布局,接手的林时初就傍上了首都来的叶从简。
有叶从简在,他们不敢对林家公司下手,但这几个月他们大概也知道叶从简是和林时初了断了,所以才忍不住出手要对付“无依无靠”又“能力平庸”的林时初了。
但他们哪里知道林时初换了魂,从软绵绵的羊进化成凶残的大灰狼了?就只能怪他们太贪心,设局设到林时初身上,注定要翻车了。
今天过后,公司产品的另一套防伪标识就会传出去了,为了不让幕后之人有时间完善这个算计,那就得用最快的时间找到幕后指使者了。
林时初雷厉风行地处理完了这桩闹剧,就让文助理下班回家了,但她自己回到家却并不能休息,还得兢兢业业地去查这事是哪个对手弄出来的。
她的手指在电脑键盘上快速敲击着,都舞出了残影,她找的是十分隐秘的信息,那几个闹事的人的资料被她一一找了出来,他们这一年来见过的人、打过的电话、发过的信息,银、行账户,甚至社交媒体匿名的发言,都没有错过。
林时初目不转睛地看了许多资料,终于在三个多小时后,找到了疑似幕后之人的信息。
果然就是竞争对手干的,禹城另一个比较有名的家居品牌“舒家宝”的总经理梁世飞,是个做事不择手段、心狠手黑的人,用过不少下作的手段挤倒了不少小公司,砸了大钱把舒家宝营销成名,就盯上了林家。
之前林家公司由林父和林时遇掌控,他找不到机会,直到现在,换成了涉世不深的林时初,那他就不客气了,用他一惯的肮脏手段来对付林时初。
林时初可不是个以德报怨的人,梁世飞想搞她的公司,那她自然要搞回去了,当然,她不会用非法手段对付舒家宝,她只对付梁世飞。
梁世飞不但在商业竞争上手段下作,在生活中也是个人渣,骚扰、强迫女下属、脚踏几条船,还出轨,强迫情人打胎……
林时初于是把他猥亵、强女干的证据以及他贪污受贿、以公谋私、偷税漏税的证据都收集起来,准备过两天匿名举报。
等林时初完成这些工作的时候,天都快亮了,她勉强睡了两个小时,就又得起床上班,幸好她身体强悍、精力充沛,才不觉得疲累。
两天之后,她果然要出差了,要去首都参加每年一届的全球家居产业博览会,这种事关行业发展趋势的重要大事,林时初无论如何也不能缺席的,因此她告别了林父和林时遇,就离开了禹城。
到了首都,下了飞机走出机场大厅,文助理忽然碰了碰她的胳膊,往一个方向使眼色,低声说道“那个不是叶从简吗?真是阴魂不散,到哪儿都能看见他。”
文助理作为林时初身边最亲近的下属,自然知道原主和叶从简的事情,他之前还觉得林时初说不定能和叶从简真正走到一起,毕竟两人郎才女貌,十分相配,但他没想到叶从简回了首都就一去不复返,毫不留情把林时初甩了,气得他还骂过叶从简是渣男。
没想到在机场又看见这个渣男了。
林时初往那个方向一看,不用寻找,立刻就看见了仿佛鹤立鸡群的叶从简。
叶从简身高腿长,一米八几快一米九的大高个,比旁边的人高出大半个头,加上他出色的外表,在人群之中就十分显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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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30、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10)
确实长得人模狗样的——林时初打量了他一会儿,可惜再出色也得不到心爱的女人,只能默默地当个男配去成全别人的爱情,真可怜啊。
心有所属的男人,林时初就不惦记了,她转回了眼神,瞪着文助理道“你能不能有点出息?我和他现在都已经结束了,看见了也当没看见就行了。”
“我就是气愤他在你身受重伤的时候甩了你啊,够绝情的。”文助理愤愤不平地说道,“你还半死不活地躺在病床上,他就迫不及待地跟你分手!落井下石都没这么过分,都说一夜夫妻百夜恩了,他对你没恩没情,反倒跟有仇似的。”
“哎哎,咱们讲点理,他并不知道那时候的我遇到那种事情啊。”林时初安抚他,把他拉走了,“都已经是陌路人了,我知道你是在为我打抱不平,但我都不在意这个,你也别在意了。”
文助理见过林时初那个时候的惨状,但心中还是不能释怀叶从简在她最艰难的时候离开,人都有个亲疏远近,即使叶从简身份、地位、权势都跟他们两个不在同一个层次,文助理还是会为林时初不值。
而另一边,跟下属说着话的叶从简,忽然心中一动,不知道怎么的,抬眼往前看去,就看到了一个很眼熟的身影,那是——林时初?
她怎么会在首都?她来这里想干什么?叶从简两道浓墨似的眉皱了起来,他跟林时初的关系已经结束了好几个月,她就算想挽回自己那也不该过了几个月才来挽回吧?叶从简心里很清楚,林时初喜欢他,看见他,眼睛都能发光。
但这样带着爱慕的眼神他见得太多了,从小到大他就从来没缺少过女人的爱慕,所以即使他清楚林时初对他的感情,也丝毫没有放在心上,因为他们的身份地位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在一起。
而且他现在又有了心动的女人,他不想节外生枝,出现妨碍他追求喜欢女人的情况,那么林时初此时就不应该出现在首都了。
叶从简转眼间就想到了这些,对林时初升起了些许不悦,希望她识趣点别来纠缠自己,否则别怪他不留情面了。
林时初可不知道叶从简这么会自作多情,她根本没想过纠缠他,叶从简就已经想到摆脱她的好几种方法了。
林时初和文助理去预定好的酒店休息了一个晚上,趁着展会还没正式开始,在首都的大商城里逛逛,考察一下这里的家居用品市场。
林家家居公司只是在禹城以及其周边几个城市比较有名,但在首都这样汇聚了世界各地有名家居品牌的地方,就不算什么了,但首都又偏偏是个大市场,想要把自家公司打造成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有名品牌,那就不能不挤进首都了。
林时初正在某个北欧有名的家居用品专卖店里试用床垫,不经意间看到一对看着十分亮眼的男女走了进来,她定睛一看,这不是叶从简和他的女主温初语吗?
温初语长得娇俏可爱,唇红齿白的,眼睛又黑又亮,透着清澈和无辜,很招人喜欢的模样。
原来叶从简喜欢的是这个款,林时初得出这个结论,就收回了自己的眼神,人家男才女貌、波澜壮阔、荡气回肠的爱情大戏,她这个炮灰就不参与了。
于是她真的把叶从简当成陌生人,没有多看一眼,她试了试躺着的床垫的弹性,对文助理道“这床垫弹性很好啊。”
文助理整个人都摊在床垫上,像只青蛙一样四肢在床垫上滑动,还一蹦一蹦的,说“舒适度也不错,这样趴着也不会不舒服。”
林时初也动了动身体,这里挪挪,那里挪挪,不停地试着床垫各个部位的情况。
她猛地一抬头刚想开口和文助理继续讨论的时候,就看到了叶从简正面无表情、眼神凌厉地看着她,似乎十分嫌弃的样子。
林时初目光扫过他,平淡至极,跟看其他陌生人没什么区别,她根本没兴趣去探究叶从简警告似的眼神,管他脸色难不难看呢。
然后继续笑声跟文助理说起话来。
而被林时初忽视的叶从简心里就不那么舒服了,他确实希望林时初识趣点不要在温初语面前表现出认识他的意思,但当林时初真的这么做了,他不知道怎么的,心里就又不舒服了,有些憋屈、有些烦闷,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
林时初从头到尾都没有对他多一个眼神,而文助理又因为是趴着的,根本没看到叶从简,因此直到温初语和叶从简从他们身旁路过,两方人马也如同街上陌生的人一样,不经意间就错开了。
“叶哥哥,你觉得这个抱枕怎么样嘛?是不是很可爱?”温初语抱着一个鸭子形状的抱枕问叶从简。
但她过了好一会儿都没听到叶从简的回答,便又十分奇怪地叫到“叶哥哥!叶哥哥!你刚刚没听见我的话吗?都不回答我!”
“你说了什么?”叶从简终于回过神来,带着歉意问道。
“我在问你这个抱枕好不好看,你都不理我!你走神是不是在想工作的事啊?我都说让你不要翘班陪我逛街了,你偏要,来了之后又老走神,真是的……”温初语噘着嘴似嗔似怨地说道。
“抱歉,我刚刚是在想公司的一些事,是我不对,初语能原谅我这一次吗?我保证不会再走神了。”叶从简带着歉意地说道,又连连夸赞她挑选的抱枕,“初语的眼光很好,这个抱枕可爱,跟你的气质很相称。”
他忙不迭地转移话题,是因为他有些心虚,因为他说谎了,刚刚他不是在想公司的事,而是在想林时初为什么会这么反常,是不是在欲擒故纵,想出另类的方式来吸引他的注意。
叶从简心不在焉地附和着温初语说话,趁着她挑其他抱枕的时候,眼神却不由自主地看向了林时初。
林时初这会儿正和文助理说话,侧身躺着,不知道说了什么开心的事,笑颜如花,仿佛整个人都在散发着温暖愉悦的气息,让人见了也会忍不住跟着她一起笑。
叶从简眉头都快拧成结了,她怎么能在其他男人面前笑得这么灿烂?她还和一个男人躺在同一张床上!同一张床就算了,还离得这么近,真是不检点,男女授受不亲,不知道要保持距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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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31、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11)
叶从简看着林时初的眼神都快瞪出火来了,然而就算他再怎么恼火,林时初也不知道,甚至跟文助理凑得更近了,叶从简要不是还有理智在,都能冲上前去拉开林时初了。
他自己说过跟林时初结束了,以后再无关系,那他又以什么立场、有什么资格去管林时初跟哪个男人亲近呢?
叶从简自己也想起了这点,心中的那点烦躁的火苗就更大了,幸好温初语及时开口的话把他的注意力拉回去了。
林时初可不知道他内心这么龌蹉,她和文助理是患难见真情的关系,就算有情,那也是亲情,而不是男女之情,文助理把她当妹妹看待,林时初也把他当兄弟看。
林时初和文助理试用过床垫之后就离开了这家店,而叶从简应付好温初语再回头看的时候,早已看不见林时初了。
晚上回到酒店里,林时初还要继续网上工作,她现在管着一个公司,想偷懒都不行啊,每到这种时候,她就格外希望林时遇能早点苏醒,恢复健康,然后接管公司,那她就能当个安乐的咸鱼了。
但林时遇现在还是半个植物人,林时初只能苦哈哈地工作到深夜了。
她忙了一段落后,从书房出来找水喝,忽然耳尖地听到门外似乎有吵闹声,这大半夜的,她住的还是高级酒店顶层的套房,按理说不会出现这种吵闹的现象才对。
林时初疑惑地打开自己的房门,想出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她门才刚打开,一个身上带着一股好闻的冷香的高大男人就到了她面前,一手推开她的房门,压低声音对她说道:“对不起,请让我进去躲躲”
他一说完,还不等林时初回应,就一个闪身进了房里,并且立刻把房门关上了。
林时初没有防备就被这人得逞,私自闯进了自己的房间,心中生恼,她刚想要把这个自作主张的男人赶出去,并且好好教训一下他,让他意识到好男人不应该半夜闯进一个女人的房间
但等她一看见这个男人的脸,她立刻就抛弃了自己刚刚那个想法,脸上恼怒的神情立刻变得愉悦起来,这样的极品男人,半夜闯进她的房间算什么?就算爬上她的床,她也愿意啊!
“这位小姐,很抱歉打扰了你。我是赵一程,我的私生饭得知了我的行踪,提前躲藏在我的房间里,我只能躲出来”那个男人声音嘶哑地跟林时初解释。
“私生饭?你是个明星?”林时初听到这个娱乐圈的专有名词,惊讶地问道,怪不得这男人长得这么好,原来是个明星。
赵一程顿了顿,显然没想到林时初的重点是这个,不过他还是回答道:“我是个演员。”
“哦哦,怪不得你瞧着就比普通人更有气质。”林时初有些尴尬地说道,她不太关注娱乐圈的事,所以根本不认识赵一程。
赵一程见她态度还好,并没有因为自己闯入她房间而生气的样子,于是就请求道:“那些私生饭还没走,我能不能在你这里留得久一点?”
“可以啊,反正我也还没有睡。”林时初同意了,她忙活了大半个晚上的工作,这会儿休息的时候能看看帅哥来洗洗自己被各种文件摧残的眼睛,她乐意着呢。
“你要喝什么水?有咖啡、红茶、纯净水。”林时初把他带进客厅里,问道。
“纯净水就好。”赵一程回答。
林时初于是拿了两瓶纯净水出来,递给赵一程一瓶。
客厅的灯光更明亮,赵一程的模样显露无遗,身高腿长,典型的模特身材,黑色的衬衣裹着他宽阔完美的上身,即使没有透视眼,林时初也能看出那绝对是一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好身材。
还有他那双被修身的黑色西裤包裹着大长腿,比例简直逆天,再配上他那张无可挑剔的英俊的脸,随便往哪儿一站,都是一个行走的荷尔蒙自动发散机,女人看一眼都能脸红心跳的那种。
现在林时初就看着面前这个自动送上门来的男人,就很眼馋——哎,这种情况有点眼熟啊!
她现在不是一个总裁么?而这个赵一程是大明星,因为私生饭的缘故闯进了自己这个“霸道总裁”的房间,按照一样的霸总文发展规律,这个大明星应该就在这个晚上,不小心和自己这个霸总有了迷乱一夜,然后第二天不等霸总醒过来就逃走了,却不知道这个迷乱之夜后,他肚子里有了霸总的孩子
哦,错了,赵一程是个男人,不会怀孕,那就没法带球跑了。
林时初轻咳一声,好不容易才把自己的思绪从这个性转版的“霸道总裁的落跑大明星”故事中拉出来。
“你随便坐,无聊的话还可以看看电视。”林时初帮他打开了电视,然后把遥控器递到他面前。
“谢谢,你要是有事就先忙着去吧,不用理会我。”赵一程对林时初说道。
“那你自便,我确实还有些工作要忙。”林时初也不跟他客气,回书房继续熬夜去了,哎,霸总也不是那么好当的,有美男子在侧都没办法尽情看,她这算不算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啊?
林时初再次祈祷林时遇赶紧恢复身体,她要把这些枯燥无味有繁多的工作还给他!
赵一程见林时初离开了,拧开纯净水瓶狠狠地灌了一大半,才打电话沉着脸联系他的经纪人:“那些人走了没有?”
“没有,她们就跟疯了一样,不管我和那些保安怎么劝都不听,还到处乱跑想找到你,都打扰到其他房客了,还被投诉
你现在在哪儿?可千万得藏好了别让她们发现,这些人简直不可理喻,是疯子!也不知道是在怎么潜入你的房间的,这酒店的安保这么差,下次不住了”
经纪人怨气冲天,跟赵一程喋喋不休地抱怨了许多,赵一程听得头更疼了,连忙打断他:“我现在还算安全,那些私生饭要是还闹事,就报警吧。我明天再联系你。”
“好好,那你好好睡一觉,可别再失眠了,再不睡觉,你就得崩溃了。”经纪人提醒他,赵一程脸色难看挂断了电话。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32、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12)
赵一程把手机扔到一边,就躺倒在了沙发上,可他长得太高了,一双修长的腿在沙发上无处安放,只能不舒服地蜷缩着,看着委屈极了。
这非常不舒服的姿势再加上电视里传来的声音太吵闹,让他本来就烦躁的心情更不好了,他干脆关掉了电视,于是客厅里一下子就安静下来。
可这样的静寂并没有给他带来一丝睡意,他常年失眠,入睡艰难,又很容易被惊醒,常常一个人躺在床上睁着眼睛到凌晨三四点才能睡着,但也只能睡三四个小时很快就清醒。
常年的睡眠不足,让他心情和精神都很不好,他的经纪人经常担心他会猝死,找了很多办法想解决他的失眠问题,但全都没有用。
蜷在沙发上的赵一程用右手盖在了自己的眼皮上,闭着眼睛,等着自己如同之前的每一个晚上一样,熬过想睡偏偏无法入睡的艰难时段,他以为今晚会继续这样的日程。
但十多分钟之后,他的意识渐渐地模糊了,鼻尖仿佛闻到某种淡淡的清香,他如同坠入绵软的白云之中,柔和温暖的云丝紧紧地包裹着他,让他仿佛变成了被温暖的羊水泡着的胎儿,精神松懈,惬意而无比舒适……他彻底地陷入黑甜的梦乡之中。
于是林时初从书房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个高大的男人委委屈屈地蜷缩在沙发上,睡得跟个孩子似的。
林时初都忍不住怀疑他到底是不是明星了,哪个明星会这么没有戒备心,在陌生人的房间里就睡得一塌糊涂的?也不怕被人拍了黑照或者床照来威胁他。
当然,林时初是不会干这种没品的事的,她上前去想叫醒赵一程,但一想这人的职业,有私生饭的演员,应该很红,红就意味着工作忙,工作忙就意味着睡眠不足。
于是同样经常睡眠不足的林时初对赵一程就感同身受了,不再叫醒他,但他这样睡在沙发上,明天醒来之后肯定会全身都不舒服吧?
看在他身上每一处都长在自己审美极点的份上,林时初决定自己辛苦一点,把他抱进客房里睡。
赵一程睡得实在太沉,林时初抱起他的时候他居然都没醒,要知道林时初现在的身高大约一米六五,跟快一米九的赵一程比起来,那是十分娇小,如此娇小的她抱着一个比她高二十多公分、比她重七八十斤的大男人,肯定无法保持他身体的平衡,他那双长得逆天的腿几乎要拖到地上了,然而赵一程还是无知无觉的。
林时初是真的羡慕他的睡眠状况了。
当然,她并不知道赵一程现在的睡眠状况“很反常”,还以为他是明星中的例外呢。
林时初给他脱了皮鞋,把被子往他身上一盖,就不管了。
第二天一大早,赵一程是被窗外的阳光照醒的,昨晚林时初忘了拉窗帘。赵一程刚醒过来的时候有些迷茫,被早晨柔和的阳光照着,有种不知身在何处的感觉。
但他很快就清醒了,想起了自己的情况,他立刻起床,同一时间,他马上就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比任何时候都要轻松,精神也恢复到了最舒适的时候,不再有紧绷着的感觉,仿佛泡过温泉,又像做过一场完美的按摩,他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浑身轻松舒适的感觉了。
这是身体得到了充足的睡眠,被彻底地修复过后的状态,赵一程很快就意识到这点,只是,他昨晚不是睡在客厅的沙发上的吗?怎么现在却在客房里醒过来?
他有些疑惑,但心情的愉悦和身体难得的轻松让他很快就忽略了这点,只想着找到自己昨晚没有失眠的原因。
赵一程走出客房,出到客厅,找到自己的手机,看到手机上的时间,发现现在才七点,还早,而主卧的房门还关着,说明主人还在睡。
赵一程便没有做其他事情,他坐在沙发上,努力寻找自己昨晚睡得好的原因。
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他睡在了这里,一个陌生女人的房间,但陌生人又会对他的睡眠有什么影响呢?
赵一程想不出来,但他知道,影响一个人睡眠的重要原因,除了精神上的压力、遗传因素之外,还有最基础的入睡环境,包括声音、光线、气味。
他昨晚睡在这里,其他因素都一样,不是声音,毕竟他之前每天都睡在安静的环境中;也不是光线,因为早上阳光都从窗外照进来了。
那么,是气味吗?赵一程忽然想起,昨晚他半梦半醒之间,似乎闻到了一种从来没闻到过的安宁祥和的淡香……
淡香!赵一程狭长的凤眼立刻就犀利起来,他心中有些微微的激动,他努力地在客厅里寻找着昨晚那股让他精神不由自主就会放松的清香。
这样的总统套房都会喷上各种淡雅清新的名牌香水,赵一程不是第一次睡在这个酒店的总统套房了,但以前睡在这里时,睡眠跟平常并没有什么不同,同样失眠,那说明不是酒店的香水的原因。
林时初这里的香水味儿不是酒店自己喷上的,赵一程立刻就意识到了这点,他有种感觉,这种香味才是他睡眠好的关键。
他立马坐不住了,要不是理智还在,都想摇醒林时初,问问她房间里用的是什么香水了。
但他很快恢复了平静,既然人还在这里,那他迟早都能得到答案,不需要着急。淡定下来的赵一程,回到客房里,开始梳洗。
梳洗过后,他就打电话给经纪人:“醒了没有?帮我拿一套干净的衣服到3009房间。”
经纪人一听到他的声音,立刻就清醒了:“3009房?那不是在你的房间隔壁吗?原来你昨晚躲到3009房了,怪不得找不到你。”
“别啰嗦了,赶紧过来。”赵一程打断他的话。
“很快很快!”经纪人连忙道。
十分钟之后,经纪人就带着赵一程的衣服到了3009房。
“这房间也是你开的?狡兔三窟,够聪明啊,我都没想到用其他人的身份给你多定几间……”经纪人赞叹道,虽然要多花一点钱,但赵一程缺什么都不缺钱,多花的那点房费对于他来说就是九牛一毛。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33、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13)
“别胡说,这不是我定的房。”赵一程接过经纪人带来的衣服,还不忘提醒他,“这房里的主人还在睡,你小声点,别吵醒人家。我先去换衣服。”
“啊?要不然咱们回你自己订的房里换?那些私生饭昨晚被带走了,不用担心还有人藏在那里。”经纪人建议道,“在别人这里总归不太方便吧?”
赵一程想了想,摇头拒绝了“就在这里换,我还有事要话要和这里的主人说。”
“还说什么?说谢谢吗?我留下来跟他说就行了,或者咱们留下联系方式感谢一番。”经纪人又提议道。
“不行,我有事需要当面跟她说。”赵一程担心自己回自己房里后林时初会离开,为了他的睡眠,他不想担任何不必要的风险了,就想守着林时初醒来,询问她房间里用的什么香水。
经纪人见他怎么也不肯离开,只得无奈地留下来等他。
赵一程换好衣服出来,林时初也终于醒过来了,她一时之间忘了昨晚收留过一个男人,只穿着睡衣就出来了。
等看见客厅里坐着两个陌生男人的时候,瞬间精神一震,再多的睡意都消失了,还险些从空间里掏出木仓支或者大刀来,但幸好她很快就认出了赵一程那张带着攻击性的令人着迷的俊脸。
她看了看自己的睡意,见是正经的保守款式,才松了一口气,她不介意让赵一程看,但她介意赵一程旁边那个胖胖的其貌不扬的男人啊。
“早啊,怎么起得这么早?”林时初跟他们打了个招呼。
赵一程也对她点了点头“早,我也才刚醒不久。”
而旁边的经纪人看见林时初,已经震惊得下巴的肉都颤抖起来了,脱口而出就说道“怎么是个女人?”
他又飞快地转头死死地盯着赵一程“你们昨晚没发生什么事吧?怪不得你昨晚能住在她这里!说,你们是不是有什么私底下的关系?”
林时初眯着眼睛说“私底下的什么关系?你倒是说说看。”
赵一程眼神冰冷地警告了一下经纪人,才对林时初说“我经纪人想多了乱说的,很抱歉冒犯了你。”
然后他才沉着脸对经纪人说“我和这位女士没有任何关系,是昨晚才认识的,她好心收留了我,你别胡思乱想。”
经纪人见他神情很认真,才知道自己误会了,讪讪地说道“那个,我这不是太震惊了吗?毕竟她是女的,被粉丝知道你和她在同一个房间住了一晚上,不知道会编造些什么出来……”
“他们不会知道的。”赵一程眼里闪过晦涩的暗光,昨晚被私生饭潜入房间,已经是个意外,要是今天这事还被泄露出去,那他就不用再当什么公众人物了。
“为了表达我们的谢意,不如今天的早餐,就我们请了吧?”经纪人这会儿理智回归,终于像个正常人了。
林时初想了想,看到赵一程那双漂亮的眼睛正带着浅浅的期待看着自己,便笑着回答道“好啊,那我就不客气了。”
“不用客气,应该的、应该的!”经纪人连忙说道,然后就打电话吩咐酒店的人准备一桌丰盛的早餐了。
“那要不然你们在餐厅等我?梳洗一番就下去。”林时初虽然垂涎赵一程,但也并不想一大早刚起床就披头散发地面对两个陌生男人。
“好啊。”经纪人立刻说道,他们现在其实已经很冒昧了。
赵一程却怕自己在餐厅没有在这里问香水的事方便,于是直接问道“我昨晚闻到你客厅里的香味似乎不是酒店常用的,更像是你自带的,不知道能不能告诉我是哪个牌子的香水?我很喜欢,想自己买来用。”
林时初听他这么问,挑了挑眉,有些惊讶“你鼻子倒是很灵敏,客厅确实不是酒店的香水,不过不是香水,是我自己做的熏香,没有卖的。”
赵一程没想到会是这样的问答,连忙问道“那我能不能跟你买一些?我就实话实说了,你的熏香对治疗我的失眠很有效果,我很需要它。”
他说得很诚恳,黝黑清亮的眼睛定定地看着林时初,让人不忍心拒绝他的请求。
林时初果然无法拒绝他,点头道“可以。”
“那真是太好了!不管是什么价格,我都能答应。”赵一程迫不及待地说道,英俊的脸上露出一个真心的笑容来,他被失眠折磨得太久,现在有了失望,那肯定很高兴。
“给我留下手机号码,我之后再跟你具体聊聊。”林时初视线扫过他扬起的嘴角,柔和了的神情,说道。
“好。”赵一程立马就答应了,经纪人在一旁欲言又止,他不太赞同赵一程把自己的私人号码留给一个陌生女人,但他又知道失眠对他的折磨,所以就无法阻止他的做法。
赵一程给林时初留了联系方式,就带着经纪人离开了。
林时初看着手机里赵一程的名字,眉开眼笑地亲了一下,真是没想到,老天爷主动就把机会放到她面前了,赵一程因为失眠不得不跟自己买安神香。
她担心出差太忙睡得不好,就把自己以前制的安神香带来用了,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钓到了一条失眠的美男鱼呢。
八点的时候,文助理终于来联系林时初了“林总,要不要帮你订早餐?”
“不用,今天有人请,你吃了没?没吃的话可以跟我一起去吃。”林时初说道。
“还没有,是谁请你吃早餐啊?哪家公司的同行?”文助理问道。
“不是,是赵一程,我昨晚帮了他一个忙,他就请我吃早餐。”林时初回答道。
“赵一程?!是我知道的那个赵一程吗?”文助理顿时激动起来。
“你认识的赵一程是谁我不知道,我说的赵一程据说是个演员。”林时初边收拾文件边回复文助理。
“对!就是演员,影帝赵一程!我很喜欢他,我爸我妈也很喜欢他……天啊,他是我的偶像啊,我真的要和他一起吃早餐了吗?我该不会是在做梦吧?”文助理已经高兴得语无伦次了,显然是赵一程的真爱男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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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34、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14)
“行了行了!用得着这么激动吗?我待会儿就带你去见他。”林时初满头黑线,她怎么不知道自己这个能干的助理还追星呢。
“等等!我今天穿的衣服妥不妥当?发型会不会太乱了?脸色不太好,要不要化点妆……”文助理已经听不进林时初的话,自己在那儿紧张起来了。
“你这是不是太夸张了?”林时初无语了。
“哪里夸张了?我可不能在偶像面前丢脸,得给他留个好印象……”文助理反驳道。
林时初翻了个白眼,挂了他的电话。
几分钟之后,林时初是拖着文助理离开房间的,因为他还在紧张又纠结自己的外表,林时初看他折腾了许久都不满意,终于没了耐心把他拖走了。
等到了餐厅,文助理已经紧张得同手同脚走路了,还不停地问林时初,他偶像在哪里。
幸好餐厅里没多少人,林时初很快就找到了赵一程和他的经纪人。
“这是我的助理文彦。”林时初介绍道,忽然想起她自己一直没跟赵一程介绍自己,又补充了一句,“我叫林时初,双木林,时间的时,当初的初。”
“赵、赵影帝,我、我是你的粉丝,很喜欢你的电影,你能不能给我签个名啊?”文助理结结巴巴地问。
赵一程点头“当然可以。”
“太好了!”文助理立刻飞快地找出纸和笔,赵一程笔走龙蛇地签下了他的名字。
“谢谢!”文助理小心翼翼地收好,当宝贝似的,还说道“我爸妈知道我有你的签名,肯定会羡慕我的,我们一家都是你的影迷呢。”
“那要不要合影?”赵一程看在林时初的份上,很有耐心地问。
“要!”文助理没想到还有这个福利,当然不可能拒绝了,他还拉上了林时初一起,“林总,你也来。”
于是林时初和文助理就一左一右地站在赵一程身边,合了个影。
这顿早餐吃得还是不错的,赵一程要讨好一个人的话,根本不用说什么甜言蜜语或者卑躬屈膝,只要他态度不那么冷漠,往那儿一坐,对人笑笑,那基本上是无往不利的。
赵一程毕竟是大忙人,吃过早餐很快就离开了,文助理在去家居展会的路上还在不停地给林时初安利赵一程的电影,口若悬河地夸奖他的演技有多出神入化。
林时初对他的电影和演技没什么兴趣,对他的容貌和身材倒是很感兴趣,但她又不能跟文助理讨论这个,否则文助理得跟她翻脸,骂她亵渎他的偶像了。
于是她一边心不在焉地听着文助理的话,一边拿手机搜赵一程的视频,网上有很多赵一程的影视片段集锦,有高贵淡漠的世家贵公子、豪迈威武的大将军、风流恣意的江湖侠士、阴沉瘦削的宦官……一个个精彩绝伦的形象都被他演绎得栩栩如生。
演技确实是登峰造极的地步了,林时初看见其中一个视频里,赵一程演一个杀人狂魔,那眼神和神态,如果不说是他,根本没人能认得出来。
到了家居产业展会之后,文助理终于从追星状态脱离出去,恢复成了稳重能干的助理,林时初带着他很快就进入了工作状态,他们要做的事情可不少,了解同行的产品、收集行业领头羊的情报、调查市场……
等到他们忙完了整个展会,已经快累趴了,回到酒店之后,林时初就给文助理放了一天假,她自己也要休息一天,整理一下这些天的思绪。
那天之后就没了联系的赵一程终于主动给林时初发了微信林小姐,不知道你手里有没有多余出来的安神香,我想尽快要一些。
林时初这才想起还答应了他这事,安神香她空间里多得是,于是就回复道有,可以给你寄,发地址过来。
赵一程二话不说给她发来了地址,然后又发了一个红包给她,林时初收下了,居然是十万块,出手真大方。
赵一程不知道市价是多少,如果给得少了,林小姐尽管说,我再补交。
林时初不是少,是多了。
赵一程那就当做是我预存在你那里的费用吧。
林时初看到他这话,眯着眼笑了,他都是挺会算计的,都给她整出预算来了,吃定她收了钱以后就不好意思不卖熏香给他了。
林时初你最近在忙着拍戏吗?
赵一程是的,不过已经杀青了。
不杀青的话他肯定早就找她要安神香了,不会等到那么多天之后才跟她要,毕竟拍戏的时间比较紧张,他失眠反而能加快进程。
林时初杀青了啊?说起来我还没看过人现场是怎么拍戏的,有机会挺想看看。
赵一程我拍下部戏的时候你可以来看,如果你有空的话。
林时初好啊,就这么说定了。
林时初一边给赵一程回话,一边想着怎么跟他骗一些私人照片来看看,总是聊天的话,她比较没动力啊。
她忽然眼珠子一转,想起自己忠心耿耿的文助理,瞬间有了个好主意。
于是她对赵一程说你还记得我那个助理吗?一家三口都是你粉丝的那个啊,他是你的死忠粉,很想要一些你的私人照片来收藏,不知道你能不能发些给我?我想送给他当生日礼物。
她可真是太聪明了,居然会想到这个借口!
赵一程果然没怀疑什么,十分正直地回复我手上没有自己的照片,不过我的经纪人有,我可以叫他发给你。
林时初顿时激动了,他经纪人那肯定什么照片都有的啊,于是她立马催促赵一程给她推经纪人的名片过来,她要加经纪人的微信,到时候就可以忽悠他经纪人了。
没一会儿,她就加上了经纪人的微信,立马把赵一程撇在一旁,跟经纪人聊起来。
经纪人也丝毫没发觉她的真实意图,真的发了很多赵一程的私人照片过来,都是没有发表在网上,很日常的生活照,有在沙发上看书的,在喝水的,还有带着眼镜看电影的,甚至还有一张是在泳池里游泳的!
游泳!游泳能穿多少布料?林时初看着照片上赵一程起身,水流顺着他光着的上身滴落时的性、感模样,眼睛瞬间就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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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35、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15)
“今天有没有我的快递送来?”赵一程刚进门就问经纪人,他边走进去边解开了衣领的扣子。
经纪人把放在桌子上的一个快递盒子递给他“有一个,你买了什么?”
“安神香,林小姐的手工熏香。”赵一程边拆快递边说道。
经纪人一听手工熏香,脸色就有点怪异,通常这种号称“纯天然、无污染”、“不含化学物质”的手工造物,都是不太靠谱的,比如近些年流行的那些网红手工香皂、手工胭脂、手工自酿葡萄酒之类的东西,虽然纯手工制造,不含防腐剂了,但却无法保证卫生和安全,堪称细菌培养皿。
经纪人虽然之前听赵一程说过林时初自己做的安神香对他的失眠很有效,但他到底没有亲眼见过,所以对此持怀疑态度。
“一程,你真的觉得这什么安神香有用?我以前不也给你找过各种助眠的香料吗?那些都是经过科学验证过的,可依旧没用,林小姐自己做的熏香难道还能比那些大牌的好?你该不会是心理作用,对她有好感,才在她房里睡了一个好觉吧?”经纪人问道。
到底有没有用,赵一程心里很清楚,他已经拆开了包装盒,就看见里面有五个一尺长的古朴雅致的纸盒,赵一程开了一个,十根褐色的线香整齐地排列着,他拿起一支放在鼻子下嗅着。
果然闻到了那股令他精神松懈、心灵安宁下来的淡雅香味。
经纪人凑过来一看,惊讶地说道“居然是这种线香,这也太古老了吧?我还以为是那种香薰蜡烛!林小姐的审美不太跟得上潮流啊。”
赵一程淡淡地扫了他一眼“她是做来自己用的,做成什么造型都是看她的喜好。”
“行吧,我发现你一遇到林小姐的事就不太理智,根本不像平时的你。”经纪人吐槽道。
然后他又突然对赵一程挤眉弄眼,说“那位林小姐肯定是你的忠实粉丝,她总是让我给她发你的私人照片,啧啧,她怪不会对你有什么想法吧?我说你可得把持住了,跟粉丝可不能走得太近了,否则你就从神坛上跌下来了。”
赵一程冷冷地说道“我没有你想得那么龌蹉,赶紧滚吧。”
“真是用完就丢……”经纪人抱怨了一句,才离开了。
赵一程拿出手机,给那几盒线香拍了照,发给林时初收到你的熏香了,很实用,谢谢。
林时初立刻回复对你有用就好,不必客气……
赵一程难得找她一回,林时初还想撩撩他的,但林父给她打来了电话,非常激动“初儿,你哥哥清醒了!听得懂我说的话,也会回应我了……”
林时初顿时把赵一程抛到脑后了,听到这个好消息,也不由自主地高兴起来“真的吗?医生怎么说?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
“医生说他清醒过来后,只要坚持复健就能恢复正常了,记忆和智力都还在……”林父有些哽咽地说道,植物人能清醒过来已经是一个奇迹,而清醒之后,智力和记忆都没有缺失,那就更是天大的奇迹了,林家的厄运仿佛已经过去了,林时遇成为了少数极为幸运的植物人。
“爸爸,我马上就回去!”林时初立马下了决定,林时遇可是她寄以厚望的人啊,她就等着他接手公司,挣钱养自己呢。
“你的工作完成了?没完成的话不用着急,反正你哥哥已经清醒过来,只需要进行复健就行了,你吃一些回来也没关系。”林父问道。
“不用,我在首都的工作正好结束了,立马就可以回去。我想在第一时间看到清醒的哥哥。”林时初说道。
听到她这话,林父就没有再说其他的了。
很快,林时初就和文助理坐飞机回了禹城,还来不及回公司,就直接从机场去了医院。
文助理看着比林时初还要激动,一路上已经问了林时初好几遍林时遇是不是真的醒了,林时初看在他焦急又期待的份上,一一耐心地回答了他。
“哥哥!”林时初推开门,就看到被几个医生围着的半倚在病床上的林时遇。林时遇看到她,消瘦的脸上艰难地扬起一个笑容,嘴唇微微动着,似乎想说些什么,但他才刚醒不久,说话功能还没有恢复,因此只能眼眶微红地看着林时初,却无法对她说话。
“哥哥,你醒过来了,真好。”林时初扔掉手上的文件包,轻轻地把林时遇抱了抱。
林时遇的手缓慢却又极其坚定地搂住了自己的妹妹,这一个简单的动作就用尽了他全身的力气,回抱住林时初没一会儿,他的双手就无力地垂了下来。
林时初握住他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手,笑了笑,说“哥哥,别着急,等你恢复好了,你想抱多久就抱多久!”
“对对,你妹妹又不会跑,你年轻,恢复力强,复健很快的。”林父在一旁看着两个孩子的举动,热泪盈眶地说道,“爸爸陪着你一起复健。”
复健这事林父最有经验了,他的身体现在已经基本恢复出事之前的九成状态了,慢慢走的话,根本没人看得出他曾经偏瘫得起不了床,所以他在指导和陪伴儿子复健的时候,是最完美的病友。
林时遇一天天地好起来,公司也蒸蒸日上,林时初不再像之前那样忙碌,于是就有更多的时间去和赵一程培养感情了。
“你的失眠好转了没有?不用安神香的话,能睡得好吗?”林时初跟赵一程视频的时候问他,赵一程不愧是色艺双绝的演员,手机镜头正正地对着他的脸,没有调整角度也没有美颜,但颜值依旧这么能打,所谓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脸大概就是他这样子的了。
“还不行,不过我都是一周用两三回安神香,并不会很频繁使用。”赵一程是个自律性很强的人,即使有了安神香,也不会毫无节制地每天都使用。
“你这样做是对的,安神香虽然好用,但毕竟治标不治本,如果你想彻底治好失眠,需要更专业的治疗才行。”林时初虽然知道自己的东西好用,但也不会无脑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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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36、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16)
“找过很多医生,但没有用。”赵一程皱着眉头,说到一直失败的失眠治疗,就带上了一股阴郁压抑的气息,有些不耐烦似的,看得林时初很想用手抚平他眉间的褶皱,美男子怎么能被失眠困扰呢?
“如果我有办法能治好你的失眠,你信吗?”林时初问他。
赵一程揉了揉眉头,疑惑地看着她,那双好看的眼睛明明只是带着好奇和期待,却愣是仿佛自带柔情光芒,被他的眼睛看着的人,最容易被迷惑。
“你……是医生吗?心理专家?”赵一程问道。
“不是哦,不过我以前学过制香,有一点医学知识,也会一点心理学知识,也许几方面一结合,对你的失眠就有效果呢?你愿不愿意让我试一试啊?”林时初十分诚恳地问道,不知道这算不算无证行医?
“当然,你放心,我不会把有害的东西用在你身上的,也不会给你开药,最多让你吃吃药膳,怎么样?”林时初又继续解释。
她其实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毕竟她自己说着说着都觉得自己这些话很有神棍骗人的意味了,赵一程这样谨慎又聪敏的人应该不会信她的话……
林时初叹了口气,都要放弃这条接近赵一程的方法了。
“好啊。”赵一程低声带着磁性的声音却回答道。
“什么?你同意了?”林时初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没想到赵一程居然会同意她这个听起来不太靠谱的提议,真是太出乎她的意料了。
赵一程见她这么惊奇,像是不敢置信的模样,忍不住弯了弯嘴角,有些好笑“怎么,难道你对自己没有信心?”
“当然有!只不过我没想到你也这么相信我而已。”林时初老实说道。
“我只是试过了太多办法都失败了,所以想着死马当活马医,反正你不会害我的,是不是?”赵一程双眼很认真的看着她。
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林时初真的能治好他的失眠症,没来由地相信。他以前失望过太多次了,之后的治疗也大多数消极对待,根本没抱有希望,但这次,他却直觉林时初真的是能把他从失眠的折磨中拯救出来的人。
“当然,我怎么可能害你?我还怕你那近亿的粉丝会活撕了我呢。”林时初连忙回答道,然后又有些烦恼了,“我最近没在首都,没法开始给你治疗啊。”
“我接了一部在禹城拍摄的戏。”赵一程立刻说道。
“那真是太好了,我等你来禹城!”林时初笑得眉眼弯弯的,只要他到了禹城,那还能逃得出她的手掌心吗?近水楼台先得月呢。
结束与赵一程的视频通话,林时初去医院看林时遇时都是哼着歌的。
“妹妹这么高兴,发生了什么好事?”林时遇慢慢地、一个字一个字地问道,看着林时初的眼神很是温柔。
他现在已经可以扶着辅助器站立好几分钟了,头发也长长了不少,盖住了头皮上的伤疤,脸色也逐渐红润起来,恢复了好几分帅气。
“有个朋友最近会来禹城找我玩。”林时初笑眯眯地说道。
“什么朋友?男的女的?”在一旁的林父立刻敏锐地问道。
“男的。”林时初并没有隐瞒这点。
林父和林时遇一听,立刻精神一震,对视了一眼之后,由林父开口“男的?是谁?叫什么名字?多大了?家里是做什么的?他本人职业是什么?你们认识多久了?”
林时初抚了抚额头,无奈地说“爸爸,你不用这么敏感,跟查户口一样查他吧?”
“怎么不用?万一他是个骗子骗了你呢?爸爸得为你把关。”林父振振有词。
“把什么关啊?爸爸你是不是忘了我现在不是三岁,也不是十三岁,而是二十四岁了,还管着一家公司,别人想骗我没那么容易,我自己有辨别能力……”林时初哭笑不得地说道。
“你再大在爸爸眼里也是孩子,了解自己孩子的交友情况不是很正常?你不要顾左右而言他,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刚刚那些问题。”林父并没有让步。
林时初只得无奈地回答“他叫赵一程,是个演员,挺出名的,他家里是做什么的?我不清楚,他多大了?大概二十七八吧?我们认识有几个月了,上次在首都出差时认识的。”
“赵一程?这个名字有点耳熟……”林父嘀咕道,然后恍然大悟,“赵一程,不就是那个曹文瑞少将吗?你妈妈以前很喜欢他,他还演过很多电影,没想到女儿你还认识他!”
林父想起亡妻对赵一程的推崇,心中的排斥和担忧立刻消失了不少,转而变得高兴起来“赵一程是你的朋友?那你找他找一张签名吧,我烧给你妈妈,你妈妈会很开心的……”
“好啊。”林时初一口答应了。
林时遇却没有林父那么好对付了,他皱着眉头慢吞吞地说“演员……很多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骗小姑娘,一骗一个准!”
“哥,他能骗我什么啊?骗色?他那个万里挑一的样貌,我和他还说不准谁吃亏呢;骗财?他自己就是著名演员,一部戏几千万,而我辛辛苦苦经营公司一年的利润可能都没他一部戏的报酬多;骗感情?哥哥你放心,我只是看上了他的身材容貌,他长得很符合我的审美要求,当然,我说的是他现在,以后他要是长残了,那我肯定不要他了。”林时初说得十分坦荡。
林父和林哥哥听她这么一说,顿时不知道该担心自己的女儿|妹妹好,还是同情那个赵一程了,赵一程渣不渣还不知道,但自己女儿|妹妹现在却明显有点渣女倾向了。
林父艰难地劝她“乖女儿,咱们也不能太渣,玩弄感情不太好……而且容貌身材不是最重要的,一个人的品行才是,你关注的重点是不是错了?”
“没有错,爸爸。品行重要,但身材容貌也缺一不可啊,光有品行没有样貌,我喜欢不了啊,我没办法控制自己的心……”林时初叹着气说道。
林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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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37、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17)
厨房里正熬着两煲药膳,一锅是给林时初她大哥的,一锅是给赵一程的。
她要泡男人但也不能见、色忘义,忘了自家大哥的份,所以林时初在给赵一程熬药膳的时候,也给林时遇熬一份了,毕竟是针对他们两个完全不一样的身体状况,不能放在一起熬。
诱、人的、带着淡淡药香味的香味从锅里传过来,林时初最后放了适量的盐,便倒入准备好的保温饭盒里。
她先给林时遇送了药膳过去,见他恢复得很好,就直接往赵一程的酒店去了。
赵一程前几天就到了禹城,林时初跟他见了一面,给他把过脉,就决定好了给他做哪种药膳,她用的药材都是从自己空间里拿的,效果拔群。
“一程,林小姐已经在酒店里等你了。”经纪人走到正在换戏服的赵一程面前,往四周看了看,确定没人,才低声地说道。
赵一程点了点头,经纪人又忍不住开始唠叨了“那个林小姐真的靠谱吗?她真的能治好你的失眠?我怎么觉得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她是不是用这个借口来接近你啊?”
接近自己?赵一程想了想,林时初确实一开始对他的态度就似乎有些过于热情了,但这种热情又不像粉丝的狂热和仰慕,反而更像是……宠爱?纵容?
赵一程想到这两个词忽然浑身打了个冷颤,他一个快一米九的堂堂大男人,怎么会有被一个小女人宠溺的感觉?不不,这肯定是他的错觉!
赵一程立马否认了,这种诡异的感觉肯定是他感受错了!
“她能制作出对我有用的安神香,那给我熬得药膳说不定也有用,我就试试。”赵一程解释道,“你别总是把人想得那么复杂。”
“我把人想得复杂了?”经纪人都气笑了,“还不知道是谁,小助理拍了他卧室的照片晒到网上就把人家开除了,非说人家是对头派来的卧底……”
赵一程听了,冷着一张俊脸说道“我明明跟他说过我比较注重,书房和卧室未经允许不能进,他不但进去了,还拍照放到公众平台,这样没有职业道德的助理,留下来也是祸患,以后说不定被人收买就能出卖我的事情。”
“行行行!我说不过你!你赶紧回酒店吧,小心点别让记者发现了,要是真的忍不住和林小姐发生了什么事情,一定要及时跟我报备,让我有时间做突发事件的公关处理准备,知道吗?”经纪人苦口婆心地叮嘱他。
“知道了。”赵一程心不在焉地回答,换好了衣服,就匆匆地离开片场往外走去了,周围还有些没下班的剧组成员看到他,纷纷跟他打招呼,他点点头回应几下。
“赵影帝今天怎么这么早就下戏了?”道具组的一个小员工看着赵一程离开的背影,疑惑地问。
“听说他跟导演商量好了尽量把他的戏份都集中在白天,说是晚上有要事要忙。”旁边的同伴回答道。
“他这么要求导演也同意了?不怕被人说他耍大牌吗?”那人又继续问。
“怕什么啊?赵影帝有演技有流量,拍戏通常一条就过了,导演不知道多喜欢他,他提的这点小要求又不会耽搁剧组的戏,干嘛不同意?”同伴又说道。
“还是实力强才有话语权啊!”那人感叹。
“这是自然!哪个行业不这样?不过不知道赵影帝晚上有什么重要的事要做?莫非是要陪女朋友?嘿嘿……”
赵一程并不知道剧组的人如何讨论他,他此时已经回到了酒店房里,林时初正把食盒里的药膳拿出来晾凉,看见他回来,便笑着说“回来得恰好,药膳刚好可以吃了。”
赵一程问她“你吃过晚饭了吗?”
林时初又拿出另一个食盒,说“没有,这是我今天的晚饭,我想和你一起吃。”
“帮我熬药膳是不是太浪费你的时间了?你可以把材料交给我,我让助理来熬。”赵一程见她还没吃晚饭,就以为她是为了帮自己熬药膳才没时间吃的。
“不行啊,这些药膳我要看着时间来熬的,放多少水、放药材的时间、次序和分量都要很精准,才能保证最大的效用,不是随便一个人就可以熬的。”林时初摇头说道,她为了赵一程可真是付出了许多精力了。
赵一程听见熬个药膳还要这么复杂,心中顿时有些不好意思了,林时初似乎对他也太好了点,他有点茫然,难道真的被他的经纪人说中了,林时初看上了他,借着借口来接近自己?
赵一程一边喝着药膳,一边眼睛不住地往林时初身上看去。
林时初今天穿的是一套职业装,上身是裸色真丝半袖衬衣,下半身穿着一条黑色的垂坠感很强的伞裙,裙摆长及小腿,露出一双精致白皙的脚踝,这身时尚简洁的打扮显得她优雅甜美,又带着一丝温柔。
原来她长得还挺好看,这身衣服很适合她……赵一程忽然冒出这个想法来,意识到自己正对着一个女孩子的外表评头论足,他吓了一跳。
这几年他一直专注于事业,根本没有考虑过私人感情,虽然他并不是需要用单身人设来维持粉丝的流量明星,但为了不必要的麻烦,他也一直洁身自好,不炒绯闻和cp,不跟女明星谈恋爱,简直比寺庙里的师父还清心寡欲。
当然,他并不是不打算谈恋爱,只是身在娱乐圈,看到的各种男男女女混乱、复杂的关系多了,他对谈恋爱的心就淡了许多。
此外,没有遇到心动的人也是一个原因,他就这么一直单着。
林时初不是娱乐圈的人,长得不输女明星,却不像那些光鲜亮丽的女明星,需要时时刻刻端着架子维持形象,也没有她们眼里的野心和贪婪,她工作时认真严谨,独立坚强,生活里又温柔可人,相处起来让人很舒服。
赵一程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林时初似乎是个很适合跟他谈恋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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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38、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18)
两人吃过晚饭后,赵一程就去厨房里洗饭盒,高大健壮的身躯站在洗碗池旁边,把厨房都衬得狭小起来。
他垂着眼低头洗着饭盒,水流从他修长漂亮的手指穿过,偶尔溅到结实的小手臂上,衬衫的衣袖已经被挽起来了,倒不会弄湿衣服。
洗碗都洗得一丝不苟,都说认真工作的男人最帅,认真洗碗的男人也很帅啊,林时初看着围着围裙的赵一程,心中感慨地想道。
赵一程洗好了饭盒出来,林时初就对他说道“吃过药膳之后,其实最好还加以针灸以及按摩头部穴位的方法,这样效果会更好。但我怕你担心我的针灸技术,所以针灸就免了。”
“你还会针灸?”赵一程有些惊讶,“药膳、针灸、按摩……难道你学过中医?”
林时初大言不惭地点头回答“学过,不过不是在学校里学的,而是跟私人老师学的,只会对家人用,毕竟家里人信任我。”
“那你也对我用针灸吧。”赵一程听她这么一说,立刻就说道。
这回轮到林时初惊讶了“你就不怕我技术不好,不小心扎到哪个重要穴位,把你扎坏了?”
赵一程轻笑一声,说“不怕,既然你都敢用在家人身上,那我还担心什么?你总不会害你的家人。”
“那是当然!我大哥刚从植物人状态清醒过来,除了医院安排的常规复健活动,都是我给他熬药膳、针灸的,他现在恢复得很好。”林时初挑眉有些得意有些骄傲地说道。
“那就请林小姐给我针灸吧!”赵一程知道自己同意让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给自己针灸,是一件很不靠谱、很疯狂的事,但向来谨慎的他偏偏就答应了,而他完全没有抵抗之心。
林时初似乎预料到他会同意让她针灸,于是从包里掏出一包长短各异的银针出来,银光闪闪,细如牛毛。
针灸是要扎全身各处的穴道,林时初眼睛亮闪闪地看着赵一程“为了方便我认穴位,你需要脱掉多余的衣服。”
赵一程一僵,看到她亮得惊人的双眼以及满是期待的神情,终于确定这个女人真的对他很有兴趣。
能没有兴趣吗?她的眼神都快把他的衣服烧穿了,这算不算假公济私?
赵一程心中怀疑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自然了,他是个演员,脱掉衣服演戏都演过,这会儿只在一个人面前光着,这根本算不了什么。
于是他一粒一粒地解开自己衬衫上的扣子,很快线条完美的胸肌就露了出来,接着是排列整齐的腹肌……
衬衫被扔到了沙发上,赵一程的双手放在了皮带上,就在林时初充满期待的眼神中停了下来。
林时初抬头看他,神情直白地把“怎么不继续脱了”这句话表示了出来。
“裤子也要脱?”赵一程嘴角抽抽,问道。
“当然要脱!”林时初小脑袋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迫不及待地回答。
于是“咔哒”一声,皮带的扣子被打开了,合身的西裤很轻易就被赵一程脱掉了,一双修长有力的长腿就显露了出来,隐隐的肌肉线条流畅又完美。
林时初险些口水都流出来了,但她还记得不能太过急色,会吓到赵一程的,吓到了他,那这种好福利就不会再有了……为了以后的幸福,他也得掩饰好自己的色、心啊。
“你看是要躺在沙发上还是床上针灸?看你喜欢。”林时初轻咳了一声,表现得十分正经又专业的样子,说道。
“床上吧,空间比较大。”赵一程说道,往自己的卧室里走去,他全身上下只穿着一条底裤,倒三角的完美身材显露无疑。
没了衣服的遮掩,他身上那些结实紧致的肌肉就彰显着强烈的存在感,它们形状漂亮而完整,不会太过夸张,也不会太单薄,是恰到好处的,流畅紧实。
赵一程的眉眼是刚毅锐利型的,五官仿佛艺术家精心雕琢过,立体而无可挑剔,这样的浓颜容貌,加上一身精悍紧实的肌肉,让他平时掩盖起来的气势锋芒毕露,带着强烈的侵略感,仿佛一头蛰伏的猛兽。
林时初很想摸一摸这头猛兽……但为了以后的幸福,她只能努力按住自己蠢蠢欲动的手。
“开始吧。”赵一程神情莫测地看了一眼林时初,就躺在了床上,张开四肢,一副任林时初为所欲为的模样。
林时初在心里念了一遍大悲经,才让自己沸腾的血液冷却下来,不至于让她做出什么不道德的事。
赵一程闭上眼睛,只觉得身上各处穴位有轻微的刺疼以及蚂蚁爬过的酥痒,然后是皮肤上被人温热的呼吸拂过,在他心中荡起一点涟漪。
“好了,保持不动的状态,二十分钟后就结束了。”林时初说道,赵一程漂亮的身体上扎满了银针,跟刺猬似的。
不能上手,林时初只能解解眼馋,她觉得自己不能再矜持下去了,过两天熟悉程度更深了,她就要对赵一程发起攻势了,不能浪费这难得的机遇。
赵一程可不知道林时初内心的想法,他闭着眼睛被针扎了之后,就有了困意,虽然他想一直保持清醒状态,但睡意来得太凶,他最终还是睡过去了,完全没有一点戒心。
二十分钟之后,林时初把银针拔掉了,轻轻地喊了几声赵一程的名字,赵一程都没有反应,她就知道赵一程睡着了。
欣赏了一会儿睡美男,林时初还没有丧心病狂到染指一个没有意识的人,于是只能给他盖上被子,默默离开了。
林时初提着饭盒回到自己的别墅小区,边在路上走着,边回味赵一程的身材,忽然就听到一阵软软的细微的猫叫声。
她顿了顿,听见猫叫声越来越凄厉、越来越低,最终还是顺着叫声走了过去。
幸好别墅区的路灯够亮,林时初从草丛里掏出了一只小小的猫来,小猫受了伤,本来黄白色的毛被血染得通红,怪不得叫得那么凄惨,不知道是被人虐待的还是被其他流浪动物伤害的,它小小的身子趴在林时初手掌上,发着抖。
如果不管的话,它大概就没命了。
再小也是一条生命,林时初认命地把手上的小猫带回了自己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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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39、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19)
回到家之后,林时初用清水沾了纸巾,把小猫身上各种脏东西擦掉,才发现是它的后腿断了,此外身上还有一些小伤口。
在家里没法处理它的伤,林时初只得大晚上地开车出去找宠物医院。
幸好她家附近就有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宠物医院。
“麻烦帮我看看这只小猫,我在外面捡到的。”林时初连忙对迎上来的护士说道。
护士接过小猫,看到它被血糊住的猫猫和断了的腿,顿时心疼地说道“这么小就伤得这么重,真是造孽,不知道是什么人干的,小可怜……”
小护士一边说了一大通虐猫事件,一边给小猫登记造册。
“腿断了,还有其他伤口,得住院做手术才行。”小护士说。
“那就做吧。”林时初现在不缺这点钱,自然答应了。
既然小猫要留下来住院做手术,那林时初交了费用之后就可以离开了,等过几天再来接它就行了。
赵一程睡到了凌晨三点才醒过来,清醒之后,发现自己依旧只穿着底裤躺在床上,而林时初早已经不见了踪影,想必是离开这里回家了。
他对此感到有些抱歉,毕竟他居然在针灸的时候睡着了,这很不礼貌。
但这次入睡,他并没有吃安眠药,也没有点安神香,他只是吃了顿药膳、接受了一次针灸,居然就真的毫无障碍地睡着了,林时初果然没有欺骗他,她是真的有本事。
赵一程不禁庆幸自己相信了林时初,今晚的事让他对治好失眠多了许多信心。
醒过来之后浑身轻松的他给林时初发了一条微信信息谢谢你的药膳和针灸,很有效。
然后他又给林时初发了一个大红包。
林时初这个时候早就睡着了,她这一天又是忙着帮他熬药膳、做针灸,又是忙着救小猫,早就很累了,因此从宠物医院一回来,她就洗洗睡下了,赵一程信息发过来的时候,她睡得正香,自然不会回复他。
不过赵一程也想到了这个情况,所以林时初没回复他,他也不着急。
睡了一个好觉之后,他现在已经完全不困了,于是起床洗了一个澡,开始处理工作上的事情。
拍戏是他的本职工作,不过他还有一个副职,那就是做投资。
这几年他在娱乐圈混得很好,收入不菲,他就把大部分收入用来投资。大概他在这方面比较有天赋,几年下来,他的财产涨了好几倍,投资副业做得风生水起,甚至就连他现在所在的娱乐公司,都被他得了不少份额的股份,所以他实际上是自己公司的老板之一。
成了老板,自然就有了话语权,他这些年来接戏都只接自己喜欢的,他不喜欢的,别人可逼迫不了他,这样翻身做主的他,自然就成为了公司其他小明星想要抱的大金腿。
无论男的女的,投怀送抱的那是络绎不绝,防不胜防,如果他是来者不拒、男女通吃的人,那自然皆大欢喜;但奈何他是个有洁癖又不肯降低标准的,于是就对这种事很烦躁了。
如果有了名正言顺的女朋友,那会不会这种事就能杜绝了?赵一程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了。
这大概是昨晚上林时初那双亮晶晶的眼睛让他萌发了这个念头,而一觉之后,这个念头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加强烈了。
赵一程双眼放空地想了一会儿,立刻决定抓住这个机会脱单,他不小了,为了身心健康,应该有一个女朋友了。
而此时睡得正香的林时初,可不知道一晚上过去之后,自己垂涎的目标就开始主动跳进她碗里来了,根本不用她努力,这真是心有灵犀啊。
于是下了决定的赵一程,第二天就跟自己的经纪人坦白了“我打算跟林小姐告白,让她当我的女朋友。”
经纪人眼睛都快从眼眶里掉出来了,他惊愕地喊道“你说什么?才一个晚上你就想和林小姐当男女朋友了?你之前不是还跟我说是我想多了?!”
赵一程对经纪人的控诉毫不心虚“你没有想多,是我昨晚上才想通了,我对林小姐是有好感的,她也符合我对女朋友的要求。”
经纪人把他上下打量了一遍,看到他说起林时初的神情跟说起公司其他同事的神情没有丝毫不同,根本没有说起喜欢之人的羞涩、期待、开心等感情,顿时就怀疑了“你该不会是因为林小姐能治好你的失眠症才想跟人家在一起的吧?”
赵一程一怔,才摇头,说“这只是很小部分的原因,最大的原因还是我对她有好感。”
经纪人却不太相信他,以为他是在掩饰,便用看渣男的眼神看他,说“你不能因为人家能治你的失眠,就把人家拴在你身边啊。你真是太渣了,居然想到这个办法,和林小姐在一起,你不但不用失眠了,还能白得一个女朋友,真是精明啊!可这对林小姐来说不太公平吧,你把人家当安眠药……”
赵一程冷冷地看着他“我没有把她当安眠药!她不当我的女朋友也可以帮我治失眠,我还没有到为了治疗失眠而卖身的地步,你这样说,即使对我的不信任,也是对林小姐的侮辱。”
经纪人听他这么一说,才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知道自己大概真的误会他了,毕竟赵一程虽然平时脾气因为失眠而不太好,但品性却是信得过的,他确实不是为了利用林小姐就和她在一起的人,否则他以前为了工作就能和其他女艺人逢场作戏了,何必像个和尚似的清心寡欲?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也不能反对,我会留意网上的风向,但你自己也要注意啊,最好不要被记者拍到。”经纪人提醒他。
“拍到了我就公开。”赵一程说得很认真,看着经纪人,“我又不是流量明星,年纪也不小了,难道还不能恋爱?”
“行行行!公开就公开吧!”经纪人拿他没办法,只是他忽然笑道,“我们在这里说了那么多,连公开的事都考虑了,可你还没有跟林小姐表白吧?哈哈哈,要是林小姐对你没意思,那你不是白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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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40、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20)
“她不会不同意的。”赵一程信心满满地说道,想起昨晚他脱掉衣服之后,林时初看着他的身材双眼闪闪发光的模样,她的眼神都恨不得把他吃掉了,怎么可能会不同意当他的女朋友?
于是林时初再一次来找赵一程的时候,发现他的态度变了,不再像之前那么客气疏离,看着林时初的眼神都温柔了许多。
“林小姐,我有一件事要和你说。”赵一程拉着林时初的手,让她坐下来,然后双眼十分认真地看着她,说,“我认真考虑过了,我是喜欢你的,希望你能成为我的女朋友,你愿意吗?”
林时初顿时震惊地睁大了眼睛,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说什么了?他说想自己当他的女朋友?
“你说你希望我成为你的女朋友?我没听错吧?”林时初不敢置信地问。
赵一程轻笑了一声,点点头,笃定地回答“对,你没听错,那你会答应我吗?”
林时初得到他的肯定,顿时心花怒放“答应!怎么会不答应!我喜欢都来不及呢!”
见她答应得这么爽快,赵一程顿时也扬起了一个难得的微笑,他好像自从遇到林时初之后,失眠的问题就得到解决了,心情也轻松了起来,事情全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林时初没想到根本不用她努力,就美梦成功了,现在这个极品的男人是属于她的了!她笑得眉眼弯弯地一把搂住赵一程,爪子悄悄伸入他的衣衫下摆,垂涎已久的漂亮腹肌,她来了!
温热滑腻的肌肤让林时初满足地喟叹了一声,她还想继续摸,忽然就被赵一程按住了。
赵一程眼眸变得幽深起来,仿佛带着危险的气息,他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嗓音嘶哑地对林时初说道“不要随便动,现在还不是时候。”
“那什么才是时候?”林时初脱口而出问道。
看见她这幅迫不及待的模样,赵一程都忍不住笑了,无可奈何地说道“等到我们熟悉了,已经有了更进一步的心理准备的时候。”
“可我早就有了更进一步的心理准备了啊。”林时初凑近他,双眼明明无辜又清澈,却偏偏嘴巴里说出的话却这么直白坦荡。
赵一程叹了一声,说“可我还没有。”
林时初失望地松开手,叮嘱他“那你得赶紧做好准备啊,不要让我等太久了。”她可装不来矜持。
幸好赵一程也不觉得她这样直白有什么不好,亲了亲林时初的额头,说“我们又不是约、炮,是正经的谈恋爱,所以要一步一步来,你不要着急。”
哎,我能不着急吗?成了男盆友了还要等……林时初叹气。
不过不能吃肉,但吃点豆腐却是可以了,毕竟成了自己名正言顺的男朋友了,林时初就能光明正大地耍流氓了。
于是再一次被针灸的赵一程,遇到了人生以来最大的危机。
林时初可不会像昨晚那样压抑自己了,她光明正大地借着针灸的机会,明目张胆地上手触碰自己垂涎已久的腹肌和胸肌,只把赵一程惹得血热沸腾、头顶冒烟,偏偏他还不能乱动,这可真是太惨了。
他失策了,万万没想到林时初成了他的女朋友之后,就彻底放飞自我,再也不掩饰她色、女的本色了。
于是这场针灸就在赵一程饱受煎熬,林时初享受不已中开始又结束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刺激的原因,赵一程这回并没有睡着,林时初收拾银针的时候,他就飞快地把衣服穿上了,生怕又被林时初上下其手,他可没办法保证自己的自制力能不能保留。
看得着摸不着更用不上,失望的林时初只好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方面,她拿出自己的手机,对赵一程道“我昨天晚上回家的时候,在路上捡到了一只受伤的小猫,我跟你看看照片。”
说完就把照片给他看,说实在的,小猫受了伤,浑身脏兮兮的,还带着血迹,可怜巴巴的,一点都不好看。
但赵一程很给面子,说“看样子是只可爱的加菲猫,它遇到了你,足够幸运了,以后肯定能健健康康。”
林时初听得很开心,笑眯眯地点头“我也这么觉得,我会收养它的。”
“有名字了吗?”赵一程问。
林时初脑袋靠在他肩膀上,说“还没有,你觉得叫什么名字好呢?咪咪、妮妮……”
赵一程按了按她的脑袋,说“叫‘初一’吧。”
“初一?”林时初想了想,然后恍然大悟,挑着眉笑道“林时初的初,和赵一程的一,是咱们两个名字的组合啊,你真是太会起名字了,就叫这个吧。”
“好了,初一以后就是咱们的女儿了,等它伤好之后,我就会把它接回家……”林时初津津有味地和赵一程商量起怎么抚养初一,两个初谈恋爱的人,成为男女朋友的第一天晚上,并没有什么浪漫的举动,但却过得很温馨。
有了名分之后,林时初就光明正大地跟林父和林时遇宣布,自己有男朋友了。
“赵一程真的被你搞定了?”林父震惊地问道,他没想到自己女儿的行动力居然这么强。
“是他先跟我表白,让我做他女朋友的,可不是我算计他的。”林时初连忙给自己正名。
“看来我女儿魅力还是很大的。”林父松了口气,只要不是女儿主动的就好,毕竟她之前的“渣言渣语”还犹言在耳呢。
“这是当然。”林时初点点头,十分自信。
其实她不是没想过赵一程想让她当女朋友,是为了利用她来治疗他的失眠症,但就算真的是因为这个,那她也不亏啊,毕竟她自己也只是垂涎人家的身材容貌,大家各取所需,不是皆大欢喜吗?何必那么斤斤计较?
林时初想得很开,像赵一程这样优质的男人,就算只有短短的一段恋爱期,那也是赚了,何必执着去计较他到底是喜欢你这个人,还是喜欢你的手艺?纠结不必要的事情,只会自寻苦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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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41、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21)
赵一程皱着眉头看着手机,脸色十分凝重。
经纪人凑过来问“怎么了?是发生什么不好的事了?代言被抢还是电影票房不好?”
赵一程摇了摇头“不是,我在烦别的事。”
“别的什么事?说出来让我听听,说不定我能给你提些建议。”
赵一程想到自己这个经纪人似乎已经有女朋友了,于是选择暂时相信他,便问道“你平时怎么和女朋友约会?”
“约会?”经纪人一听他这话,瞬间震惊得声音都变尖了,“你动作这么快,真的把林小姐变成女朋友了?!”
“这还有假的?”赵一程眼神鄙视地看着经纪人,“你是不是对我的魅力有什么误会?”
经纪人一言难尽地看着自恋的赵一程,虽然他确实魅力大了这么一点点,但也不用在他这个胖子面前炫耀吧?
“你还想不想知道怎么和女朋友约会了?”经纪人不爽地问道,心里想着你再帅还不是得跟我讨经验?
赵一程立刻收敛了自己的眼神,诚恳地说“想。”
经纪人顿时觉得自己扳回了一城,清了清嗓子,说“跟女朋友约会嘛,就是逛街吃饭看电影,要不就去游乐园或者迪士尼乐园、水上乐园这些地方,有利于促进感情发展。”他说得头头是道。
赵一程瞄了一眼自己的手机,发现经纪人说的这些话跟他搜出来的答案大同小异,顿时相信了几分。
不过经纪人说完之后又看了看赵一程那张在人群中闪闪发光的俊脸,摇着头道“这些是我们普通人约会要做的事情,但你是公众人物,要是出现在那些公众地方,被人认出来,那可就糟了。”
赵一程刚放松的脸色又恢复了几分冷意,这种时候公众人物的身份对他而言就是束缚了。
他皱了皱眉,掏出自己的墨镜戴上,说“那我打扮得低调些,戴上口罩和墨镜。”
经纪人看了看他即使戴上眼镜也依旧掩盖不住英俊的脸庞,说“你戴墨镜不是想低调,是想更显眼吧?”
赵一程脸色拿下墨镜,脸色不太好地瞪了一眼老说实话的经纪人“难道我谈个恋爱也只能偷偷摸摸了?”
经纪人十分同情他,跟他提了个不太靠谱的建议“那要不然你们晚上戴上口罩和墨镜去约会?晚上逛逛夜市和电影院或许能藏得住。”
赵一程决定采纳他这个建议,于是晚上的时候,他约了林时初到他拍戏片场附近的一条十分热闹的步行街约会。
林时初站在灯火通明的步行街头,有些茫然,赵一程是不是很久没晚上出来逛过街了?这种时代的夜市,怎么可能跟十几年前一样黑乎乎的?现在不仅是路灯,就算只是街边店铺透出来的灯光以及霓虹灯,都足以让步行街亮如白昼了!
不过晚上的步行街非常热闹,人头攒动,大家都只关注自己想关注的东西,所以倒是不必太过于担心赵一程身份会暴露,毕竟隐藏一滴水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就是把它滴入大海啊!所以赵一程想要不被发现,那就好好融入群众之中就行了。
林时初想得很好,然而赵一程一出现,她就觉得想让他彻底融入人民群众之中似乎是不太可能了……
原因就是他长得实在太高了,个子平均比周围的人高上大半个头,优越的身高再加上他宛如模特般出色的好身材,让他往那儿一站,就十分引人注目。
起码赵一程刚出现,就已经有那几个女孩子回过头来看他了,幸好他脸上还戴着口罩和墨镜,一时半会儿还没有人认出他来。
“你终于来了!”林时初立刻上前挽住这个太过于出色的男人的胳膊,周围打量的目光顿时少了些,林时初都仿佛能听见她们的惋惜声了居然有女朋友了!
赵一程看见她,便对她笑了笑,但口罩和墨镜完美地遮盖住了他的表情,所以林时初根本没看见他的笑。
“咱们还是低调些,找个隐秘点的餐厅吃饭吧?”林时初建议道,她实在不放心这个家伙在大街上乱逛,万一被人认出来,那真的会出大乱子的。
“好。”赵一程对她的提议毫无异议,他自从出了名之后,就几乎没有再出现在这种热闹的地方了,这会儿来一遍,他就觉得分外新奇,仿佛周围的喧闹声都格外有烟火气,特别是他身边还带着自己的女朋友的时候。
他觉得自己感受到了和女朋友约会逛街的乐趣——经纪人和网友果然没推荐错。
“情侣冰淇淋,第二份半价。”赵一程念着前面一家冰淇淋店里的广告词,念完之后低下头问林时初,“时初,你想不想吃冰淇淋?”
林时初刚想说不要,但看到赵一程脑袋不住地往店里看去,即使看不到他的眼神,从他的小动作也能看出他自己是想吃的。
作为一个善解人意的女朋友,林时初当然会迁就自己的男朋友了,于是她点点头,一脸兴奋地说道“想!第二份半价呢,咱们去试试吧!”
“你要什么味道?”赵一程大长腿一迈就进了冰淇淋店,看着琳琅满目的冰淇淋目录表,问林时初。
林时初找到了自己喜欢的口味,说“抹茶口味的吧。”
“好,我要巧克力口味的。”赵一程便去排队买冰淇淋了。
“你好,我要一份抹茶口味和一份巧克力口味的冰淇淋。”他带着口罩,充满磁性的声音显得比平时更低沉好听,店员是个小姐姐,一听见他的声音,再抬头看到他即使戴上口罩和墨镜也掩盖不住的优越的长相,立刻脸就红了。
慌慌张张地把他要的冰淇淋做好,递给他,便结结巴巴地问道“小哥哥可以给我留一个微信吗?”
赵一程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不信,我女朋友会吃醋的。”说完长腿一迈就出去了,留下店员小姐姐怅然若失地看着他的背影。
林时初接过赵一程递过来的冰淇淋,开开心心地舔了一口“味道不错啊!”
赵一程顿时也忍不住了,把冰淇淋递到自己嘴边,才发现自己戴着口罩。
林时初看见他这呆住的模样,顿时乐得哈哈大笑“怎么办呢,你戴着口罩吃不了冰淇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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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42、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22)
赵一程郁闷地看着林时初嘲笑他,看了看周围,见没有人注意他,便飞快地摘下口罩,舔了一口冰淇淋,然后又飞快地戴上,动作十分迅速,干净利索,丝毫看不出他以前的沉稳冷静模样。
林时初见了他这些动作之后,笑得更大声了,赵一程一脸无奈,虽然受到了女朋友的嘲笑,但冰淇淋还是要吃的,于是他继续重复摘口罩、舔冰淇淋、再戴上的动作,在林时初的笑声中淡定极了。
终于他吃完了冰淇淋,把擦了擦手之后,赵一程低下头,摘下口罩,飞快地亲了一下林时初的嘴,然后点点头,评价道:“果然是抹茶口味的。”
林时初被他这么一亲,都惊呆了,万万没想到他还有这个骚操作,她还以为他会很冷静自持呢,都打算他淡定的话,那她就自己主动出击。
赵一程见她惊住了傻乎乎的模样,顿时露出个报复成功的笑容,揉了揉林时初的脑袋,说:“谁让你刚刚嘲笑我呢?我得讨回些补偿。”
听到他这话,林时初才回魂了,她丝毫不害臊地凑近他面前,一把扯下他的口罩,凑上去就亲了他的嘴巴,毫不客气地在他嘴里扫荡了一圈,说:“巧克力味的,我也尝到了。”
这回轮到赵一程傻眼了,但他到底经受过大风大浪的男人,很快就反应过来了,一把搂住林时初的细腰,低头就报复回去了。
良久之后两人才气喘吁吁地分开,林时初双眼都蒙上了一层水雾,湿漉漉的,所谓媚眼如丝,这就是了。
赵一程喉结滑动了一下,用修长的食指按了按她被亲过之后红润润格外诱、人的嘴唇,声音沙哑地说:“现在先放过你。”
搂在林时初腰上的手却并没有放开,两人就维持着这幅亲密的模样,到了一个高级餐厅吃饭。
进了包厢没人了,赵一程才拿下口罩。
他之前跟经纪人学了不少讨好女朋友的方法,于是上了菜之后,他就十分自觉地给林时初剥虾。
他带着一次性手套,垂下眼帘,神情严肃又认真,仿佛他现在不是在剥虾,而是在搞生物研究似的,薄唇抿得紧紧的,坚毅完美的下巴都紧绷着,仿佛剥虾是什么大工程一样。
林时初夹起一只他已经剥好的虾,放到他嘴边,说:“别忙着剥,你也吃啊。”
赵一程看了她一眼,张嘴吃掉了。
林时初这才满意地凑上去亲了亲他的嘴角。
一顿饭吃得甜甜蜜蜜,吃过饭之后还不是太晚,赵一程就提议道:“去看电影?”
林时初自然是宠着他啊,毕竟他们难得出来一趟,男朋友想看电影她怎么会不奉陪呢。
于是两人又去了电影院,电影院里的人不是很多,恰好他们座位旁边是空的,电影开始放映,灯也关掉了,林时初就蠢蠢欲动了。
她悄悄地拉住了赵一程放在腿上的手,赵一程觉察到了她的动作,立刻反手握住了她的手,还捏了捏。
黑暗能引发人心中的欲、望,特别是正处在热恋期的男女。
赵一程选的这部电影是爱情片,放了没几分钟,男女主角就亲上了,林时初耳朵敏锐,没一会儿就听见周围有好几对情侣被这电影的氛围一影响,也情不自禁地亲上了,还时不时发出啧啧的声音,令人面红耳赤。
林时初会是那个面红耳赤的人吗?当然不是?她也想趁机跟赵一程亲亲。
巧了,赵一程也有这个念头,于是不知道是谁最先开始的,反正两个人的脑袋越凑越近,没一会儿就成了一对接吻鱼。
一场电影下来,林时初的嘴巴都被亲得微微红肿起来了,要不是周围够暗,谁都看得出他们做了什么好事。
赵一程握住女朋友柔软可爱的手,一边脸红心跳地回忆甜蜜的亲吻,一边想着看电影果然是促进情侣间感情发展的好方法,他以后还要和林时初多多出来看电影。
有了这次成功的约会,赵一程果然在百忙的拍戏间隙之中,抽出了不少时间和林时初到处约会,他每次出去都很低调,倒是没有被人发现过,倒是享受了一段寻常情侣的相处时光。
虽然还是没能把赵一程拆吃入腹,但林时初耐心十足,好饭不怕晚,赵一程都是她的男朋友了,难道还怕他跑了吗?等待得越久,果实吃到嘴里的味道才最美啊。
初一这只小猫终于在宠物医院治好了伤口,还是被医院的护士打了电话给林时初,这个不靠谱的铲屎官才想起自己还有只猫儿。
初一是只黄白色的加菲猫,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就吃得浑身圆滚滚的了,十分娇憨可爱,还很亲人,林时初抱着它的时候,它既不反抗也不挣扎,乖乖地窝着,小尾巴一甩一甩的,悠闲自在得很。
林时初拍了初一的视频发给赵一程:看!咱们的女儿长得漂亮吧?
视频里的初一摊在地上滚了几圈,然后又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四只毛茸茸的jiojio像骑自行车一样在空中轮踩着。
赵一程看着娇憨可爱的小奶猫,嘴角忍不住轻轻扬了扬,回复道:漂亮,跟它妈妈一样漂亮。
林时初挑了挑眉,这男人居然这么会夸人了,值得奖励:要不要来看看咱女儿啊?我和初一都很想你了……
这带着暗示的话让赵一程眼眸暗了暗,这个时候林时初又给他发了一个视频。
视频里林时初穿着一条丝绸的吊带裙,右手托着初一放到她的肩窝里,小奶猫琥铂色的眼睛又圆又大,喵喵地对着摄像头叫着。
而林时初也微微眯了眯眼,亲了亲旁边的小奶猫,又嘟起嘴冲着屏幕亲了一下,抛了一个媚眼,才用魅惑的声音说:“我和初一在家等着你来哦……”
赵一程顿时忍不住了,他把手上的剧本往旁边一扔,就给林时初发了一条语音信息:把你家的地址给我!
林时初轻笑一声,把自己家的地址给他发过去了。
赵一程边往外走,边给经纪人打电话:“我今晚不在酒店住,没事不要找我!”
经纪人莫名其妙,刚要询问他干嘛去了,就听见电话被他挂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43、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23)
赵一程按照地址全副武装地找到了林时初的家,按响门铃之后,披散着一头绸缎般黑发的林时初就打开了门,她一只手还托着一只软绵绵的小猫咪,看到他的时候,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仿佛一个刚从森林中出来的不谙世事的精灵。
“你来啦!”林时初高兴地拉着赵一程的手就走了进去,初一从她的手上轻盈地跳跃到地上,然后跑到赵一程脚边,小心翼翼地嗅了嗅,像是在确认他到底危不危险。
“初一,这是你爸爸哦。”林时初笑眯眯地蹲下神,把初一抱起来,放进赵一程怀里。
温热而又软绵绵的一团小东西突然被放进自己的怀里,赵一程愣了一下,陌生而柔软的触感让他心中升起一股莫名的心绪。
他用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抚了抚初一的背,初一似乎看出了他对自己并不具有危险性,于是很乖地任他抱着,并没有挣扎,还喵喵地叫了几声。
林时初坐到赵一程身边,脑袋靠在他肩膀上,用手指轻轻地卷了卷初一时不时甩一甩的小尾巴。
“你看初一多乖啊,它喜欢你。”林时初笑着说道。
赵一程歪过头亲了亲她的额头,林时初的手从初一的尾巴上撤了回来,悄悄地探入赵一程的腹部,摸到他排列整齐、壁垒分明的腹肌。
赵一程浑身一僵,只感觉到腹部被她轻软的手抚过,像是被羽毛轻轻扫了扫,浑身仿佛有电窜过,引起一片颤栗。
“时初……”赵一程低沉的声音变得沙哑而格外磁性,一双黑沉漂亮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林时初,仿佛带着火、带着电,带着隐藏在平静之下的危险。
“别乱摸。”他像是在警告又像是在欲拒还迎。
林时初不服气地说道:“我男朋友的腹肌我不能摸吗?”她说着还把赵一程压倒在沙发上,更加明目张胆地对他的腹部上下其手了。
赵一程又要护着怀里的初一不让它掉下来,又要挣扎着躲开林时初的咸猪手,实在有点狼狈,轮廓分明的脸上出现了罕见的羞赧。
初一也许是感觉到了亲爸亲妈的不靠谱,敏捷地从赵一程怀里跳了出来,飞快地跑到其他地方去了。
这会儿赵一程的双手得到了自由,便按住了林时初作乱的双手,反身把她按了下去,现在轮到他在上,林时初在下了。
“老实点!”赵一程红着一张俊脸,没有丝毫威慑力地威胁道。
林时初此时穿的是吊带裙,性感又滑溜,被赵一程按在沙发上,裙子就歪了,还格外服帖地裹在林时初身上,把她玲珑有致的身躯展现得淋漓尽致。
赵一程意识到了这点,立刻眼睛就不知道该往哪儿放了,双手也忍不住松开了对她的辖制,这下子林时初找到了机会,趁着他走神又找回了主导权。
林时初跨坐在赵一程两条长腿上,像个女王一样居高临下地睥睨他:“我老实不了了,你自投罗网,我不会放过你了。”
说完,她就扯着赵一程的衣领,使劲儿地往下一扯,几个纽扣就崩掉了,若隐若现的冷白胸肌出现在林时初面前,让她忍不住生出一种想要蹂躏他的冲动。
既然是冲动,那她就不忍了,低下头就啃到了她垂涎已久的胸肌,嗯,结实又富有弹性……
已经被人“欺”到这个份上了,更何况这人还是自己心心念念的女朋友,赵一程要是再没有行动,那他就不是男人了。
他终于男人了一回,反客为主让林时初成为了风浪中飘荡的一条鱼,任他为所欲为。
等待了许久的肉吃到嘴里,果然显得格外美味。
林时初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赵一程还在睡,他纤长浓密的睫毛垂下来形成了一片阴影,平时冷峻的脸变得柔和起来,弧度完美的薄唇微微往上扬着,似乎显示着主人的好梦。
赵一程现在失眠症已经痊愈了,林时初的药膳和针灸双管齐下,还有熏香配合着一起,几个疗程过后,他就已经恢复了正常的睡眠,因此他这会儿睡得很香。
“瞄——瞄……”初一奶呼呼的叫声在床下响起来,林时初起身一看,它正仰着小脑袋,一脸期待地看着她呢,似乎在喊她起来给它添粮了。
林时初抱起初一,揉了揉毛茸茸的它,轻声说道:“初一小宝贝儿,别吵醒爸爸哦。”初一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舔了舔林时初的手背,仿佛能听懂她的话似的,果然不叫嚷了。
林时初给它填了猫粮和清水,又回到了卧室里。
忽然床头柜上响起手机的铃声,赵一程被吵醒了,意识到是自己手机在响,便伸出手摸到床头柜上,找到自己的手机,就接通了。
“一程!你和林小姐的约会的事被爆料出来了!你现在是和林小姐在一起吗?我们要商量一下怎么回应这个爆料……”经纪人急切的声音从手机中传出来。
赵一程本来还模模糊糊的意识瞬间就清醒了,他立刻起身,问道:“具体爆料的是什么?有没有把时初的身份泄露出去?粉丝的评论是正面还是负面的多?”
他冷静地询问了一系列的问题,并没有着急忙慌,事实上刚和林时初在一起时,他就做好了会暴露的准备,只不过希望暴露的时间越晚越好而已。
“就是有人拍到你和林小姐一起逛街的照片,亲密地同吃一份小吃,一看就是情侣的关系……林小姐的身份信息暂时还没有泄露出去,粉丝现在多是震惊和不敢置信,有祝福也有脱粉回踩的,你们现在打算怎么办?”经纪人飞快地说了一大通话。
“那就公开吧,我和时初男未婚女未嫁,是正经地谈恋爱,没有什么不能公布的。”赵一程很平静地说道。
“……也行!不过咱们得想好怎么公开才能更容易被你的粉丝接受。”经纪人提醒道。
林时初听着赵一程的回话,便大概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拿出自己的手机,在网上搜索了一下,果然一大堆赵一程神秘女友的新闻就出来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44、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24)
“呜呜,我房子塌了!最后一个男神都有女朋友了!”
“我不信!照片这个男人带着墨镜和口罩,遮得严严实实的,哪里像是赵一程了?肯定是无良媒体的杜撰!”
“为什么我冷漠禁欲的哥哥也会做出这种有点幼稚的恋爱浪漫小举动啊?我现在都无法正视他的脸了。”
“有一说一,他女朋友长得很漂亮啊,这侧脸线条多优越啊,正面肯定也是个大美女!”
“是哪个小妖精拿下了我的男神?我不同意!”
“老公!你为什么要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我才是你亲亲老婆啊……”
“你们这些人也别太过分了,赵影帝都快三十了,有女朋友不是很正常吗?干嘛不能接受?他又不是流量明星!”
“我要跳楼了!老公谈恋爱了对象不是我!”
……
林时初看着新闻下血雨腥风的评论区,已经可以预见赵一程有女朋友的事会在娱乐圈引发多大的震荡了,他毕竟是超一线正当红的影帝,粉丝遍布全国,囊括下至六岁、上至六十岁年纪的粉丝,知名度极高。
果不其然社交媒体平台的热搜第一个就是“赵一程密会神秘女友”,后面跟着一个惊心怵目的“爆”字。
林时初再刷了一下,社交平台突然崩掉了,根本没法进去……这热度高得把平台都炸掉了,真是厉害。
赵一程终于和经纪人商量好了对策,顾不得穿上衣服,便光着上半身走到林时初面前,有些忐忑地对她说道:“我们的事被发现了,我想干脆公开出去,要是藏着掖着的话,对你不公平,你觉得呢?”
林时初看着小心翼翼的男人,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双手抚上他身上一个个她弄出来的红印子,说:“我觉得没关系,你想公布就公布吧,不过我的身份需要保密,我不想没有一点隐、私。”
“好,我不会让你的身份信息泄露出去的。”赵一程见她同意了,真心地笑了,按住林时初在他身上乱动的手,把她一把抱进了怀里,拥抱了好一会儿,才松开,说,“对不起,我现在不能陪着你了,得回去和经纪人处理一下这件事,我晚上再过来陪你,好吗?”
“好。”林时初不是那种离开了男人就不能活的菟丝花型的女人,她满足了身体需求,正处于贤者时间,男朋友陪不陪在身边就不太重要了。
“我今天也要工作,你忙去吧。”林时初善解人意地说道。
倒是赵一程十分不舍地和她依依惜别了好一会儿,直到经纪人打电话来催了,才离开。
林时初打开自己的电脑,把自己的身份信息都隐藏起来,确保网上的照片没有她正面的,不熟悉的人根本认不出她,而熟悉的人,认出她来也没关系,毕竟她和赵一程谈恋爱又不是见不得人的事,如果不是怕被打扰,她才不怕公布与赵一程的关系呢。
赵一程回到酒店的时候,经纪人已经等得团团转了,公司里的公关部门员工也都远程在线跟他联系着,密切地关注网上的舆论动向。
“祖宗!你可总算回来了!”经纪人看到他,忙把他拉到电脑前,说,“这是公关部给你拟定的稿子,你看看有没有问题。”
“本人赵一程,确实与圈外女友交往中,希望得到大家的祝福。请大家多关注本人的电影作品,少关注私人生活,给我们一些私人空间。谢谢!”
赵一程看了一遍,点点头,说:“没有问题,就这样发吧。”
“会不会太过于冷硬,不近人情?”经纪人有些担忧地问道,“本来你谈恋爱就让粉丝不高兴了,现在公开恋爱消息的文案态度又这么冷冰冰的,会让粉丝心寒的吧?”
赵一程淡淡地看了一眼经纪人,说:“我的定位是什么?是演员,演员的本职工作是用出色的演技演好每一部戏,而不是用私人生活来吸引流量。”
经纪人见他说得这么坚定,又想起他确实靠作品来说话而不是靠粉丝和流量,这才放下了心来。
于是官宣的稿子就这么发了,果然这冷冰冰的,既不卖萌也不低姿态恳求粉丝体谅的文案,让他的粉丝并不是很舒服,有不少粉丝脱粉了,还回踩骂赵一程根本不把粉丝放在心里,不配当个偶像。
不过这些粉转黑、脱粉回踩的粉丝并不是大多数,毕竟赵一程的粉丝大多数是事业粉,比较理智,能理解他在这个年龄想要谈一场正常的恋爱。
再加上还有公关部门不着痕迹的引导,所以赵一程宣布恋爱的消息并没有引起太多的负面舆论,反而有不少人祝福他。
赵一程一个白天基本上就在处理这件事了,导演也知道他的情况,还大方地放了他一天假。
而林时初也并没有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她还跟往常一样去公司上班,开开会、骂骂下属,工作游刃有余。
中午休息的时候,林时初经过秘书室,还听到几个秘书在讨论赵一程谈恋爱的事。
“我男神居然真的有女朋友了!我太难过了,他的女朋友不是我……”王秘书伤心地看着赵一程工作室发出来的官宣稿,哀嚎道。
“赵影帝怎么能谈恋爱啊?他应该是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啊!不行了!我一想到他会和另一个女人接吻、拥抱,我就无法呼吸了……”刚毕业没多久的实习秘书小宋也眼泪汪汪地哀叹。
“什么样的女人才配得上我的男神啊?这世界上根本没有人配得上他!那个走了狗屎运的女人到底上辈子做了什么?才能得到赵一程这种极品男人?为什么我得不到?!!”已婚已育的、平时老成持重的陈秘书酸溜溜地说道。
“赵影帝的女朋友到底是谁啊?有没有人扒出她的身份了?”另一个脑袋比较清醒的男秘书则问道。
“还没有,根本没人知道她是谁!”小宋秘书咬牙切齿地说道,“要是她的身份被扒出了,肯定会被疯狂的情敌弄死。”
“话说,你们觉不觉得男神女朋友的侧脸有点像咱们小林总啊?”王秘书忽然说道。
“哪里像了?肯定不是小林总,小林总哪里有时间谈恋爱,她下班了还得回去照顾老林总和林总呢。”陈秘书斩钉截铁地说道。
“也是,小林总真辛苦啊……”
听到这些话的林时初五味杂陈,她不但不辛苦,反而很快活啊。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45、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25)
林时初照旧来给林时遇送药膳,他现在已经能自己拄着拐杖练习走路了,身形也不像之前在植物人状态时那样消瘦,恢复成了高大俊朗的模样,不知道迷住了多少小护士。
这回林时初来的时候,林父在一旁看着她,欲言又止,林时初见他一副纠结得不行的模样,便自己开口了“爸爸,你是要和我说什么吗?直接说就是了。”
听她这么说,林父于是就不再纠结了,直接问道“你和赵一程的恋情曝光了,对你没什么影响吧?我听说明星都有什么粉丝,万一赵一程的粉丝有极端些的,找到你伤害了你怎么办?”
林时遇也有些担心地看着妹妹,说“找个明星当男朋友风险太大了,他的粉丝个个都是会挑剔你为人处世的婆家人,要不,初儿,咱们就甩了赵一程吧,找个踏踏实实、安安分分的男人……”
看着这两人忧心忡忡的模样,林时初既好笑又有些感动,她摇摇头说道“爸爸、大哥,你们放心,我的身份信息不会泄露出去的,我专门找人屏蔽了我的信息,赵一程的粉丝想找我都找不到,又哪里能伤害到我?
至于换一个男朋友,这倒不必,赵一程这样有才有貌的男人不是随便能碰到的,我不能因噎废食啊。”
林父和林大哥见状,也不好继续再说什么了,毕竟林时初看着真的很喜欢这个赵一程。
“爸爸,你现在身体都好了,要不要回家里来住啊?大哥每天的复健活动也不用你每天看着了吧。”林时初突然说道,“我平时都住在公司附近的房子里,家里很少回去,爸爸回去的话,可以好好整理一番,到时候大哥也能回家休养了。”
林父听了,脸上的神情一下子就失落下来,眼神里浮现出隐隐的哀伤,显然,他想起了去世的妻子。
当初林母去世之后,那个家里就跟着失去了主心骨,他和林时遇两个大男人全都倒在了医院里,只剩下女儿一个弱女子,用柔弱的肩膀扛起沉重的责任,既要照顾他们俩,又要操、心公司的事,没有崩溃已经是她足够坚强了。
林时初当时也许是为了不在路上浪费时间,也许是不想触景生情,所以一个人搬到了公司附近的小公寓里住,林家大宅就空下来了。
“再过半个月吧,等你大哥恢复得再好些,我就回家安排好。”为了不让儿女担心,林父恢复了带笑的神色,对林时初说道。
“也好,不差这半个月。”林时初答应道。
赵一程恋情公布的消息还在发酵着,有狗仔又爆出一个夺人眼球的香艳消息,依旧是赵一程的。
林时初瞄了两眼,这标题就够耸动勾人的“赵影帝私会神秘长发美女,共渡十二小时!”
好家伙,这是她成了赵一程女朋友之后,再一次给他送药膳,就留了下来,不必再避嫌什么的。
没想到那个时候就有狗仔拍下来了,还等到这个时候才爆出料来。
什么共渡十二小时,林时初那时候倒是想和赵一程共渡,但赵一程不肯啊,所以他们真的是清清白白地躺在一张床上睡了一晚上,根本没有狗仔形容的那样香艳勾人。
照片上拍到的是她的背影,身材窈窕,凹凸有致,长发飘飘,一看就是美女的背影,林时初很满意,这个狗仔的拍照技术还是很强的。
下面的评论一溜都是求正面图以及女主身份信息的,林时初心想,这个你们就没法知道了,神秘女友就得一直神秘下去啊。
林时初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但远在首都的另一个人,却对这事如鲠在喉了。
叶从简本来并不关注娱乐圈的事,毕竟他一个大家族的继承人,每天都在忙工作的事,连追求心仪的女人都只能在忙碌的工作之余才挤出一点时间。
奈何温初语就是娱乐圈的人,她现在正是展露头角的时候,有了他和男主燕和泽的力捧,成了某部大投资女主戏的女主。
叶从简好不容易抽出半天的时间去片场探班,就听到剧组的一些小演员围在一起津津有味地讨论赵一程恋情公布的事,叶从简本来没怎么注意的,但温初语偏偏也对赵影帝的恋情很感兴趣。
看到叶从简来了,就拉着他一起看狗仔的爆料,好奇又天真地问道“赵影帝的女朋友到底是谁啊,看背影的话像是个大美人呢!”
“简哥哥,你看是不是?这个背影好不好看?”温初语把手机递到叶从简面前,歪着脑袋指着照片上林时初的背影,问叶从简。
叶从简扫了一眼,刚想说“这个女人哪里有你好看?”,忽然眼睛就定住了,一把抢过温初语的手机,抿着嘴,死死地盯着那张照片上的背影,那张背影他觉得非常眼熟!那个女人身上穿的裙子他也看见过……
叶从简把那几张照片翻来覆去地看,想要确认某件事情,但始终没法确认。
“没有正面照吗?”他忽然问道。
“什么?哦,赵影帝的女朋友吗?说来也奇怪,确实没有人拍到她的正面照,大家都好奇她到底是谁呢,但赵影帝把她的身份隐瞒得很好。”温初语连忙回答道,她敏锐地觉得叶从简现在的状况似乎不太正常。
“简哥哥,你认识赵影帝的女朋友吗?”她觑了一眼叶从简有些难看的脸色,低声问道。
“不认识!”叶从简否认得斩钉截铁,但他嘴里是这么回答的,心中却已经有七八分确定照片中的女人就是他所想的那个了。
他用温初语的手机搜起赵一程恋情的其他报道来,果然搜到了其他照片,看着照片中他非常熟悉的那个女人的侧脸,心中的猜测得到了证实,叶从简的心情立刻变得酸涩又隐隐带着某种憋屈,总之,就是十分不顺心。
这种不顺心让他都忽略了在温初语面前的伪装,显露出了他内里强势独、裁,唯我独尊的强硬和偏执。
明明林时初是被他甩掉的女人,他现在为什么还要在意?她交没交男朋友已经不关他的事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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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46、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26)
但不管他怎么排解,叶从简心里就是不舒服,林时初怎么能这么快就忘掉了他,还交了新的男朋友?
他下意识地忽略了林时初并不是“那么快”就忘了他,要知道,离他付了分手费给林时初到现在都已经快一年了,林时初交新的男朋友不是很正常吗?难道他还要求分开之后别人还要对他念念不忘、死心塌地、为他守身如玉一辈子?
呸!真够不要脸的,有些男人就是这样,女人对他恋恋不忘、穷追不舍、纠缠不休,他们就觉得女人下贱,烦不胜烦;但当女人当机立断,分手之后就一去不复返,丝毫不留恋,比他还潇洒,那些男人就又会心里不舒服了,觉得女人变心变得真快,冷漠无情。
叶从简就是这样的人,他是天之骄子,爱慕他的女人多如过江之鲫,从来只有他潇洒地甩掉女人,而没有女人潇洒地忘掉他,根本丝毫不留恋的。
偏偏林时初就是这样的女人,本来嘛,分开了之后叶从简早早就把人忘了,但谁让林时初回来首都,还出现在他面前,就勾起了叶从简过去与她的那点少有的回忆。
如果林时初在首都遇到叶从简的时候,对他旧情难忘,又纠缠不休,那叶从简可能就会厌烦了她,恨不得与她后会无期;但偏偏林时初对他视而不见,这不就勾起了叶从简的逆反之心吗?
我这么优秀出色,你凭什么不留恋我?在情场上从来都是一帆风顺,没有遇到过挫折的叶从简,就对林时初伤了心,用霸道总裁的经典话语就是女人,你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
这种注意要是在那次的相遇之后再无其他相见的机会,那叶从简就会慢慢地把她忘掉;然而,谁让林时初成了赵一程的女朋友呢?
赵一程是名声斐然的演员,他的女朋友就跟着出了名,叶从简冷不丁地看到自己昔日的女人离了他,不但没有郁郁寡欢,反而过得很好,还找了一个同样优秀的男朋友,心中就别提是什么滋味了。
“简哥哥,你到底怎么了?”叶从简的脸色实在难看,温初语都意识到了,蹙着两道秀气的眉毛,担心地问道。
“没事,我想起公司还有些事,我要回去了,哥哥下次再来看你。”叶从简现在没有心情哄温初语,便找了个借口,说完就要起身离开,他这样从小就是上位者的人,就算是追求心仪的人,也带着不由自主的强势态度。
“简哥哥!手机……是我的……”温初语眼看叶从简要把她的手机拿走了,连忙弱弱地开口说道。
叶从简这才发现自己居然忘了把温初语的手机还给她。
从片场出来,叶从简回到自己的车里,对司机道“回公司。”
说完他就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从通讯录里找到了林时初的联系方式,当初不知道怎么的,居然没有删掉她的电话号码。
他手指一动,拨通了林时初的电话,但手机里传来的声音是“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叶从简顿时暴躁地把手机扔到了旁边的座椅上,这时候的他完全没反应过来其实是林时初把他的电话拉黑了,只以为林时初真的关了手机。
过了十几分钟之后,他又拨打林时初的手机,依旧是关机的提示声,叶从简更加烦躁了,但也没办法,他只有林时初这个号码,林时初公司、家里的电话或者其他家人朋友的手机号码,他一个都不知道。
憋着一股气无法发、泄出来的叶从简,只好上网搜赵一程的恋情新闻,但他看得越多,就越憋屈,看着林时初跟别的男人亲亲密密的,甜蜜的氛围从照片上看都显露无疑,他胸口就仿佛闷着一口气,挤得他心脏非常不舒服,但咽又咽不下去,吐又吐不出来,梗得难受。
但他就是这么贱,即使看得难受,也要继续看。
林时初可不知道原主这个前“金主”还会对她的恋情这么关注,恋情曝光之后,赵一程不方便来找她,那她就伪装了一下,去酒店找赵一程。
赵一程结束了一天的戏份回来,就听到房门被打开的声音,他正好刚洗完澡从浴室出来,只围着一条浴巾。
他只把房卡给了林时初,因此以为是林时初来了,便也没回去穿衣服,就这么围着浴巾出来了“时初,你来……”
话还没说完,他就脸色一变,拧眉怒斥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能进我的房间?!”
伪装成了一个中年发福的普通大妈的林时初噗嗤一笑,用自己真实的声音带着笑意道“是我啊!你的亲亲女朋友!”
林时初飞快地跑上前去,扑到赵一程身上,用她那张被高超的伪装技术化成了松松垮垮、还带着黄褐斑的中年妇女的脸故意凑近赵一程“怎么,连你也忍不住我来了吗?”
赵一程听到她的声音,才发现这人是林时初,他震惊地说道“你怎么会化妆成这样?这伪装技术很不错啊,我刚刚真的都没认出来。”
林时初笑嘻嘻地摸了一把他温热滑溜、弹性十足的腹肌,才得意地说“那当然,我的伪装技术是最强的,我想要变成另一个人,不主动暴露就没人会发现。”
说完,她声音一变,从年轻女子的清澈悦耳变成中年妇女的沉重疲惫“老赵!这个月的房贷又要交了,你赶紧把钱发给我,还有女儿的补习费,再不交老师就不让她去了……”
活脱脱成了一个为一大家子劳心劳力的家庭妇女。
赵一程惊艳地看着她,对自己的女朋友这个技能意外极了,他自己是个演员,知道有些技术精湛的化妆师真的能靠化妆就把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但要是动作一多,还是会暴露出一些别扭的地方。
可林时初却不会,她伪装之后,不但动作、容貌、微表情改变了,跟真实身份截然不同,甚至连声音、走路的姿势和眼神,都跟伪装后的身份毫无违和之处!
“这难道就是失传已久的易容术?”赵一程一边低着头仔细地观察林时初脸上的妆容,一边感慨地问她。
“是啊,这就是江湖中人改头换面的易容术。”林时初挑着眉说道,这么多个世界下来,易容术早就被她练得炉火纯青、出神入化了,现在想瞒过那些肉眼凡胎的狗仔,那真是易如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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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47、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27)
因为职业病,赵一程花了大半个晚上来和林时初探讨这神奇的易容术。
林时初还当场给赵一程化了一个中年普通男人的妆,硬生生地把他从一个玉树临风的年轻男人变成了沧桑的中年男人,他是个专业优秀的演员,演一个中年男人能演得活灵活现。
赵一程一边熟悉自己将要扮演的人设、性格,一边看着林时初收拾她带来的那些易容用品,还好奇地问她:“你这些用来易容的东西似乎不是化妆品,是自己做的吗?”
林时初点点头:“是的,市面上那些化妆品化出来的效果没有我自己做的这些好,化妆品在皮肤上维持的时间很短,遇水又容易花掉,很容易出岔子。
我自己用的这些东西,大多数加入了一些药材和植物染料,维持的时间长,遇水也不会溶掉,要卸掉妆还得用我自己调配的药水,所以基本上不用担心穿帮。”
“如果用在拍戏上,那岂不是更好?”赵一程职业病又犯了,拿起一个小瓶子的药水,闻了闻,说道。
林时初听了,柳眉一挑,说:“你该不会以为我这些东西很容易就能制造出来吧?那你想错了,我调配的这些用品价值可是很高的,使用的原材料的价钱能买好几吨的各种化妆品了,哪个剧组出手能这么大方啊?而且调配这些东西也是一门技术活,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我现在能调配出这些来可不容易。”
赵一程顿时意识到自己太想当然了,有些郝然地说道:“原来这里面还有这么多道道,倒是我想得太容易了。”
“没关系,你这不是不了解吗?”林时初大度地说道。
“我们出去玩吧!”她收拾好了自己的易容品,便拉着“中年平庸版”的赵一程,兴冲冲地说道,“现在肯定没有人能认出我们来了!”
“好。”赵一程答应道,摸了摸自己变得粗糙黝黑的脸庞,便牵起了林时初那双肥短粗糙的手,意识到跟之前截然不同的触感,他好奇地把林时初那双经过易容之后的胖手牵到眼前,看了又看,惊叹道,“居然一点都看不出来是假的……”
“要是能看出来,那就不叫易容术了。”林时初骄傲地说道。
出了房门,赵一程和林时初就立马从两个年轻男女,变成了一对面容普通的中年夫妇,他们乘坐电梯下到酒店大厅。
大厅里明里暗里有许多狗仔记者伪装成的客人,他们正虎视眈眈地盯着酒店的每个电梯和楼梯出口,就想盯到赵一程和他的神秘女朋友。
但他们万万不会想到,他们千方百计想要等到的人正大摇大摆地当着他们的面从电梯走了出去,而他们只是抬起眼皮瞄了一眼,只看到一对面容普通到掉进人群里都找不到的中年夫妻,便不耐烦地移开了视线。
“赵影帝都不用离开酒店出门的吗?怎么还不下来?”一个年轻些的狗仔低声对同伴抱怨道,他们守在这里好几天了,可连赵影帝的影儿都没见到,更别提他的神秘女朋友了。
“耐心点,不耐心是等不到大新闻的。”他的同伴安慰他道,“现在才等了几天你就不耐烦了?我以前盯着一个出轨的大明星盯了一个多月,才拍到独家的清晰视频和照片,咱们做这一行的,就得有耐心,毕竟要是拍到了独家新闻,那真的是不开张则罢,一开张能吃三年。”
“前辈说得是,要是我们能拍到赵影帝女朋友的正面照,找出她的身份,那肯定发了!”年轻狗仔想到了那美好前景,顿时恢复了信心。
赵一程和林时初从他们俩人旁边经过,听到他们的谈话,对视了一眼,眼中立马盛满了笑意,真是可惜,这两个狗仔的如意算盘怕是要落空了。
要是他们易容成这个样子了都能被认出来,那林时初这个易容大师就白活了这么多世界了。
两人去了市中心最热闹的购物中心,这回赵一程可不用像之前那样憋屈地带着墨镜和口罩,还得跟做贼似的留意周围的人群,玩都玩得不痛快。
现在他坦荡荡地、毫无遮掩地置身于热闹的人群之中,不用担心有人冲上前包围他,也不用担心造成人群的拥挤踩踏,能和林时初享受最平凡、最普通的逛街乐趣。
“老婆,这条项链很漂亮,我送给你吧。”赵一程让店员把一条珍珠项链拿出来,给林时初试戴。
此时林时初易容成一个中年发福的女人,身材臃肿,脖子也肥短粗大,带上珍珠项链其实并不太好看,女店员看到赵一程把珍珠项链给林时初试戴,颗颗圆滚晶莹的珍珠衬得她粗大的脖子更肥更圆了,反而显得她更难看,都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虽然因为职业道德没有阻止,但也没有昧着良心上前说这项链很适合她。
不过赵一程和林时初丝毫没觉得难为情,反而试戴得兴致勃勃,林时初还特意在镜子前看了又看,臭美了好一会儿。
“老婆,你喜欢就买吧,老公有钱!”赵一程戏瘾发作了,大手一挥,像个暴发户的煤老板一样豪爽地说道。
“喜欢!老公你对我真好!”林时初顿时眉开眼笑,矫揉造作地撒着娇说道,只是以她现在这幅尊荣来撒娇,杀伤力实在有点大,起码店里的销售员小姐姐们听见她的声音,都忍不住浑身打了个哆嗦,受不了似的。
恶作剧成功的林时初哈哈大笑,没有再荼毒她们的耳朵和眼睛,让赵一程付了钱,就离开了。
赵一程也恶趣味一起,还没出店门,就搂住林时初臃肿的腰身,低头狠狠地亲了下去。
瞬间店员小姐们眼睛像是被烫到了一样,不约而同地移开了自己的视线,再也不敢看辣眼睛的他们两个。
“什么时候中年男女也这么热情如火了?”其中一个店员小姐姐感慨道,“比咱们年轻人还腻歪。”
“关键是那位大妈长成那幅尊荣,她老公也亲得下去,真的是真爱了。”另一个小姐姐也感叹,“我又相信爱情了——虽然他们长得没那么美观。”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48、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28)
赵一程和林时初可不知道自己被店员们议论了,他们正为自己的恶作剧成功而乐着呢。
“老公,你有没有看到那些店员的眼神,哈哈!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大概从来没看见过我们这么恩爱的中年夫妻吧?”林时初拉着赵一程的手,乐得东倒西歪的。
赵一程护着她,生怕旁人撞到她,那张带着衰老状态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个真心的笑容来,宠溺地看着林时初,丝毫不在意她此时难看的外貌。
“调皮!”赵一程捏了捏她的脸,说道。
“你也很调皮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刚刚亲我也是故意的。”林时初带着笑意朝他翻了个白眼。
赵一程手一用力,把她拉进了自己的怀里,拥着她走路,十分亲密,引得周围的人纷纷偷看他们,大概是没想到这样的中年夫妻也敢在大众面前大大方方地秀恩爱,虽然大部分人的目光都是不忍直视的,但也有不少人是带着祝福和羡慕的。
特别是那些同样是中老年的夫妇,一些带着孩子的妻子还拉着丈夫,示意他看赵一程他们,嫌弃道:“看看人家,这把年纪了还这么恩爱……”
做丈夫的则不耐烦地说道:“有什么好看的?!一把年纪了还这么腻歪,为老不尊!”
于是一场夫妻战争又爆发了。
不过这一切都不关林时初他们的事了。
叶从简打了林时初的电话没有一百个也有几十个了,但依旧是关机的提示声,此时他也知道这并不正常了,跟秘书问了一下,才知道林时初很可能是把他拉黑了。
意识到这个可能,叶从简的脸色更难看了,他冷着脸问自己的秘书:“最近禹城的分公司有没有什么事情需要总公司处理的?”
秘书莫名其妙,不明白他怎么忽然问这个问题,但良好的职业素养还是让他飞快地从自己知道的消息中过滤了一遍,然后才回答道:“并没有,分公司有陈经理坐镇,一切事务都在计划之中。”
叶从简听了,脸色更黑了,看了一眼秘书,秘书打了个冷颤,忽然灵光一闪,试探着说:“不过分公司的一个项目是新接的,陈经理之前也没有过经验,可能需要叶总的指导。”
叶从简立刻点点头,说:“那你安排一下,我明天就去一趟禹城。”
“好的!”秘书习惯性地应下了,叶从简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才皱着眉离开了,留下一头雾水的秘书还在想老板为什么要找借口去禹城。
叶从简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又在电脑上搜出了赵一程恋情的新闻来看,盯着照片中林时初的侧脸,心中五味杂陈。
明明是他自己甩了林时初,还特意警告她不许纠缠,以后就当是毫无关系的陌生人,但偏偏是他自己现在有了不甘心。
此时他的手机响了,来电显示是温初语,他一看见就心动的女孩子,以前他看到温初语的来电,不管在做什么、是什么场合,都是第一时间就接通电话,好声好气地询问她有什么事的。
但现在,他看着那响个不停的手机,却丝毫没有接通的想法,之前的那些心动似乎也消失了不少,但到底是他现在正在追去的人,所以他还是接通了电话。
“简哥哥,你怎么这么久才接电话啊?”温初语带着抱怨地嗔怪道。
“刚刚在忙。”叶从简淡淡地说道,“你有什么事找我?”
“没有事就不能找你了吗?我想简哥哥了不行啊?”温初语撒娇,然后又像是不经意般询问,“简哥哥,你公司的事都忙完了没有?”
“还没有。”叶从简回答道。
“那真是可惜,我还想和简哥哥一起吃晚饭呢。”温初语叹了口气说道。
叶从简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温初语才急急忙忙地说道:“那简哥哥你继续忙吧,导演叫我了!你要注意身体啊,忙工作也不要忘了吃饭,否则我会担心的……”
温柔体贴地叮嘱了一大通话,温初语才挂了电话。
如果是之前,叶从简听见她这些带着关切的话语,会觉得很窝心,觉得温初语善良体贴,会关心人。
但现在他听到这些话,内心却毫无波动,甚至还冒出了一个想法,觉得温初语只是口头上说这些话来关心他,但实际行动却根本没有,就显得有些虚伪了。
好像以前温初语也只会对人说些好听的话,让别人以为她热心善良,但其实她除了说这些好话,根本没做过任何温柔体贴的举动啊,比如她会提醒叶从简准时吃饭,注意身体,但她来找叶从简,却从来没带过什么好吃的、养胃的食物来看他,跟别提她亲手做的点心或者饭菜了。
好像她的关怀只是例行公事而已,只存在于口头上。
如果是林时初……叶从简不由自主地想起他和林时初在一起的那一段时间。
林时初即使每天都要忙着公司的事,也会抽时间亲手给他做饭,给他熬养胃汤,只是他那时候只觉得林时初的做法毫无必要,因为他们有家政佣人,而林时初做的饭、熬的汤根本没有帮佣做的好吃,他当初只觉得不耐烦,还很嫌弃。
可把她的表现和温初语的做法比起来,似乎林时初的更真心……
叶从简想到这里,内心就更憋屈了,当然,他可以给温初语找借口,比如说他还没有追求到温初语,温初语根本没有这个义务为他做饭,而林时初当初是被他用金钱包、养的,做饭、熬汤不过是讨好自己……
但即使给温初语找了再多借口,叶从简内心不可避免地还是对温初语生出了些微的不满。
林时初可不知道早就抛到脑后的原主前任还想到了这些,她和赵一程尽兴地逛了一遍购物中心之后,就回了她在公司附近的公寓。
一开门,初一就喵喵喵地叫起来。
赵一程弯下腰,把初一抱起来,初一看到陌生的他,琥珀色的眼睛瞪得圆圆的,猫脸上还露出了人性化的惊疑来,小爪子抗拒地推着赵一程,像是在仔细辨认这个陌生的人。
但幸好它是只小猫咪,用小鼻子闻了闻赵一程的胳膊之后,终于认出了这人是自己的铲屎官之一。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49、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29)
初一认出了自己的铲屎官爸爸,就黏在人家身上不肯走了,用毛茸茸的小脑袋不住地蹭赵一程的胸口,还喵喵喵地撒娇。
“哦哦,初一也是只小色猫呀。”林时初取笑道,用手指戳了戳初一的小扁脸,初一嫌弃地用爪子推开她的手。
“小白眼狼!”林时初笑骂道。
赵一程亲了亲初一,初一眯起眼睛主动地蹭上去,愣是没辜负林时初给她起的“小色猫”的称号。
林时初没再理会这一人一猫的互动,回了房间,拿出自己特制的药水,一点点卸掉脸上的妆容,又拆开了身上的伪装材料,就恢复成了漂漂亮亮的年轻美人。
“赵一程,快进来,我帮你卸妆!”林时初给自己的脸上涂上护肤液,就喊还在跟初一玩的赵一程。
赵一程顶着一张平平无奇的中年男人的面容进来了,林时初把他按到椅子上,拿了卸妆棉沾上药水,轻轻地擦拭他的脸,英俊优越的脸孔慢慢地露了出来。
没一会儿,他脸上的伪装就擦掉了。
赵一程看着镜子中垂着眼帘认真地帮他卸妆的林时初,忍不住伸手把她往自己怀中一拉,按住了,低头就亲上了那张他觊觎了很久的红唇。
灵活的舌尖自然而然地伸了进入,唇舌相缠,你追我赶……
仿佛有微弱的电流窜入林时初的脊髓,引得她颤栗不已,刺激又令人着迷。
许久之后,赵一程才放过她。
看着她仿佛被清水浸润过的双眼,赵一程喉结上下滑动了几下,才嘶哑着声音道:“今天晚上太晚了,先放过你。”
林时初咬了一下他那格外精致的喉结,引得他发出一声闷哼,这才心满意足地从他怀里钻出来了。
“我去洗澡。”林时初说道。
赵一程目光定定地跟着她的身影,从卧室到浴室,直到她关上了门,看不见了,才罢休。
初一钻到他脚边,喵喵地叫着,用小脑袋不住地蹭他的脚。
赵一程把它抱起来,问:“初一想找爸爸玩吗?妈妈去洗澡了,爸爸就先跟你玩玩吧。”
说着就把它抱出了客厅,拿了逗猫棒来逗它。
初一瞬间精神起来,蹦着四只小短腿,傻乎乎地跟着逗猫棒转,时不时地还会被自己的腿绊倒,软乎乎地摔倒在地上,憨傻憨傻的。
赵一程拿出手机,一连给它拍了十几张照片。
身为一个合格的铲屎官,怎么可能不晒自己的猫主子呢?
赵一程也不能免俗,他难得地上了社交平台自己的账号里,挑了九张最满意的初一的照片,一口气传了上去。
还配上文字:傻女儿初一。
他的粉丝立刻就发现他的这条发言了,立马来打卡报到:
“赵影帝终于冒泡了,八百年不上一次的账号,我还以为他密码都忘记了呢!”
“哇哇!男神也当上铲屎官爸爸了吗?猫猫好可爱啊!”
“小猫咪叫初一吗?名字真好听,初一,我是你妈妈哟……”
“呸!楼上的,我才是初一的妈妈……”
“好巧!我家里也有同款猫咪,男神咱们这么有缘,不如结个亲家?”
“初一小猫咪好萌好可爱啊,想吸!”
“男神居然养猫了!我有个不好的想法……这猫不会是他女朋友的吧?”
……
赵一程瞄了一眼评论,大多数是夸初一可爱的,还有少数继续追问他女朋友是谁的。
他当然不会回答,晒了一波初一的美照之后,就把手机扔到一旁,继续玩初一了。
第二天,赵一程还要回剧组拍戏,就早早起来了,林时初被他起床的动静吵醒了,赵一程连忙安抚她:“还早,你继续睡。”
林时初便又沉沉地睡过去了。
快到八点的时候,林时初才终于睡醒了,她起床之后,便发现赵一程还给她做了早餐,她热了热,吃了之后就上班去了。
上完一整天的班,林时初打算去医院接林父回林家,刚出了公司门口,忽然就被一个有点眼熟的男人拦住了。
“林小姐,我们叶总有请。”那个眼熟的男人彬彬有礼地说道。
林时初莫名其妙,问道:“你是谁?”
那个男人明显有些惊讶,似乎没想到林时初居然不记得他了,但很快他就恢复成了面带笑容的模样,说道:“林小姐,我是鼎盛集团总裁叶从简叶总的秘书,跟您之前有过几面之缘。”
“原来是你啊!”林时初终于想起这个男人的身份了,只是她仍然很疑惑,“你们叶总找我有什么事?我们公司跟你们公司没有合作了吧?”
“这……林小姐还是跟叶总说吧,叶总就在面前的车上。”秘书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林时初,只好催她去见叶从简了。
林时初并不觉得自己有必要去见叶从简,而且既然他们早早就结束了,也说过以后要形同陌路,那说到就要做到,她不想跟他扯上一丁点儿的关系。
于是她脸色平静地说:“我想我和你们叶总没有什么交集,我就不过去见他了。”说完就要绕过秘书,离开。
秘书显然没想到她居然会拒绝叶从简要求见面的机会,愣了一下,见她都要走远了,才急忙跟上去,说:“林小姐不用太过紧张,叶总没有恶意,只是想和您叙叙旧罢了。”
“我和他有什么旧好叙的?徐秘书说笑了。”林时初脚步依旧没有停下。
徐秘书急得都想上手拦住她了。
“林时初。”一个低沉如大提琴般的声音从林时初身后响起,原来是叶从简见徐秘书久久没把林时初带过来,便自己下车来找她了。
看来这两人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了,林时初不耐烦地转过身,看着叶从简:“叶总找我到底有什么事?我实在想不出我们还有什么交集。”
叶从简见她看着自己的眼神中,完全没有了之前的爱恋和激动,又听见她很不耐烦的话,顿时心中一梗,沉着脸道:“怎么?没事就不能来找你?咱们好歹相处来了一场,总有些情谊,难道吃个饭说说话都不行?”
“停!别跟我提什么情谊,我们有这些东西吗?不是你情我愿、钱财两清的交易?”林时初冷着脸反问。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50、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30)
叶从简被林时初说得哑口无言,确实当初是他做得很绝,但谁能想到他偏偏会对林时初不一样呢?
“你别这样,我只是有些事想问问你,不如你到我车上去说吧?”叶从简妥协道。
“免了,就在这里说吧,你赶紧的,我赶时间。”林时初不想跟他浪费时间。
叶从简听了,顿时脸色更冷了,气势徒然凌厉起来,死死地盯着林时初:“你赶时间?赶时间去干什么?去见那个姓赵的?”
林时初眼睛一眯,头一次认真地打量起叶从简来,见他脸色难看极了,林时初便讥讽地冷笑道:“我去见自己的男朋友有什么问题?跟叶总有关系?”
“你!”叶从简心中憋了一把火,想要发怒,但林时初那双冰冷的眼睛告诉他,他根本没有资格、没有立场发怒,于是他只得压抑住怒火,沉声道:
“我只是觉得赵一程并不适合你,他是娱乐圈的人,娱乐圈的人有多乱你不会不知道吧?他们那种人没有真心的,谈恋爱不是为了刺激就是为了利益,你和他在一起最后只会弄得一身伤。”
“你闭嘴吧!赵一程是什么样的人,我比你清楚,不用你来告诉我。更何况像你这样用钱来买女伴的男人,有什么资格说别人乱?”林时初嘲讽地说道,“如果你只是来跟我说这些话的,那就可以离开了,我的感情不用你来指指点点。”
叶从简被她的话气得头顶都快冒烟了,然而林时初说得很对,他这个用钱来包、养过林时初的人,根本没资格说别人乱,毕竟他自己就很渣,林时初现在要正正经经地和人谈恋爱,他哪来的脸面去说人家找的对象不好?
眼看林时初说完那些话就要转身离开了,叶从简一急,便顾不得其他了,脱口而出道:“他连你的身份都不肯公开,遮遮掩掩,对你肯定不是认真的!”
“你说错了,不想公开身份的是我自己,因为我不想在现实生活中别人打扰,但我又宣示了对赵一程的所有权,而赵一程完全尊重我的意愿,他对我不认真谁认真?”林时初冷笑。
叶从简见她居然这么信任并且维护赵一程,心中憋屈又难受,又酸又妒,一时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一把拉住林时初,口不择言道:“如果我说我想和你复合呢?”
她以前那么喜欢我,肯定会巴不得的吧?叶从简不太肯定地想道。
然而林时初听到他这话,俏脸一冷,飞快地甩开他的手,像是甩掉什么让她厌恶的脏东西一样,说:“免了!我配不上叶总,叶总找其他人去吧!我有喜欢的男朋友了。”
“我有哪里比不上赵一程?你以前不是很喜欢我?赶都赶不走,巴不得立刻上位成为叶夫人。”叶从简被林时初毫不犹豫的拒绝刺痛了心脏,说的话就格外刺耳了。
“那是我年幼无知,痴心妄想,现在我清醒过来了,知道什么人才是适合自己的,叶总以前不也是对我的纠缠很不耐烦,恨不得早早甩掉我这个麻烦吗?现在怎么还想吃回头草了?”林时初嘲讽道。
这个又渣又贱的男人,之前不是还在大张旗鼓地追求温初语吗?怎么现在又回头来找旧情人了?想要脚踏两条船?真够渣的。
林时初脸上讥讽的神情刺激到了叶从简,叶从简上前一步,想要捉住林时初的胳膊,这首突然从斜地里冲出一个人来,挡在林时初面前,大声质问道:“叶总您想干什么?想动手吗?”
林时初一看,原来是文助理,文助理怒气冲冲地瞪着叶从简,挡在林时初面前,一副老母鸡护崽子的模样。
“叶总怎么还有脸来找林总?林总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的幸福,叶总难道还要来搞破坏吗?林总可从来没有对不起您,您就不能高抬贵手放过她?”文助理质问道,他似乎比林时初这个正主还要生气。
叶从简怔了怔,认出他是林时初的助理,刚要开口让自己的秘书把人拉开,文助理就转过头对林时初道:“林总,你有事就先离开吧,我帮你拦住他。”
林时初问他:“你能行?”
“能行!”文助理很讲义气,“叶总堂堂一个大企业的总裁,总不会对付我一个小小的助理。”
林时初看了看表,发现时间已经不早了,林父在医院可能都等急了,便也没有跟文助理客气,说:“那我先走了,要是有什么事就打电话给我。”
说完她理也不理叶从简,找到自己的车,立刻离开了。
叶从简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开,对拦住他的文助理就迁怒了:“一个小小的助理,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跟我作对?不想在禹城待下去了吧?”
“我能不能在禹城待下去,你叶总可管不着。”文助理丝毫不怵他,首都才是叶家的大本营,而在禹城,叶家还没能到一手遮天的地步。
文助理清楚当初林时初和叶从简那点事,就更为林时初感到不值了,他嘲讽道:
“不知道你哪来的脸还来纠缠林总?当初林总躺在医院里昏迷了三天,没了半条命的时候,你却落井下石,迫不及待地跟她分开,连句问候都没有,冷酷绝情,比陌生人都不如!陌生人看见林总当初的惨状,都会忍不住同情地安慰一两句。
林总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吃了那么多苦,现在好不容易好过一点了,你却还想来破坏她的幸福?你有什么资格?!你的心真是黑的吗?就见不得林总好?”
叶从简听见他这番话,愣了一下,才问道:“你的话是什么意思?林时初当初住院了?生了什么病?很严重?”
文助理听见他的问话,嗤笑一声,说:“你居然不知道?哈哈……真是好笑!小林总在一只脚踏进鬼门关的时候,你什么都不知道?算了,既然当初不知道,那现在也没必要知道了。”
他说完,满脸嘲讽地看了叶从简一眼,就要离开。
“你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当初发生了什么事?”叶从简揪住了他的衣领,双眼血红地问道。
文助理面无表情地扯开他的手,说:“你自己去查不就知道了?免得以为我是为林总博同情。”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51、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31)
叶从简还想从文助理口中询问到真相,但文助理根本不想和他多说,直接离开了。
“去查林时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尽快!”叶从简脸色难看地对徐秘书说道,不知道为什么,文助理的话让他十分在意,甚至令他生出不好的预感。
“是!”徐秘书立刻回答道,然后到一旁打电话找人调查林时初的事去了。
有钱有权,想要调查一件事就很快,徐秘书没用多长时间就收到了手下发来的林时初的调查报告,他没敢打开来看,直接发给了叶从简。
叶从简手有些颤抖地点开了文件夹,林时初这一两年的资料就都在他眼前了。
林时初的母亲和大哥发成车祸,一死一伤,父亲因此中风瘫痪,公司飘摇欲倒,这些事情叶从简当初决定要林时初当情人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现在重看一遍,不知道怎么的,心情却比第一次看的时候感触更深。
第一次看的时候,他只觉得林时初一家也太倒霉了,林时初很可怜,他包、养她是在帮她,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了。
现在又看了一遍,心情却沉重起来,闷痛闷痛的,不由地为林时初感到难过,大概这就是有感情和没有感情的缘故吧。
接下来就是他和林时初在一起的那段时间,他给林时初介绍了一些挣钱的项目,让她在公司站稳脚跟。
之后他很快就腻了林时初的处处讨好,趁着禹城分公司的事情处理完了,就回首都了。
而就在他回首都不久,林时初在一个加班到深夜的晚上,出了意外,她险些被人劫杀了。
叶从简看到这里,瞳孔一缩,心脏像是被人用手紧紧攥住一样,甚至升起了恐慌。
资料里还附上了一个视频。
叶从简点开视频,便看到路灯下一条偏僻无人的小巷中,一个凶狠的男人对着一个柔弱的女人拳打脚踢,甚至还用刀刺了好几下,那个女人很快就无力地倒下了,没有丝毫还手之力。
叶从简瞬间仿佛喘不过气来,他看见了,被打倒在地上的那个女人就是林时初!快住手啊!有没有人路过来帮忙?!
叶从简内心无力地呐喊着,他脸上没有一丝血色,他猜到了接下里会发生什么。
果然,那个穷凶极恶的男人扑倒在林时初身上,开始肆无忌惮地撕扯起她的衣裳来。
叶从简恨得牙齿都把嘴唇咬出血来了,两只眼睛布满了血丝,死死地盯着视频里的人。正当他无法面对接下来的画面,想要快进略过的时候。
忽然本来没了动静的林时初动了,她急智掀起歹徒的衣摆把他蒙头勒住,往上一翻,用尽力气踹了他的下面要害,又趁着歹徒哀嚎无法反抗的时候,捡起刀子捅了歹徒几下,自卫成功了。
叶从简看到这里,终于松了口气,仿佛被攥住的心脏又重新恢复了跳动,他就知道,林时初不会那么容易就被打倒的,她表面上看着很柔弱,内力却很有韧性,否则不会
家里发生重大事故之后,还能坚强地支撑着家里和公司。
他并不知道,他所认识的那个林时初真的死在了歹徒手上,而这个成功反击歹徒的林时初已经不是原来的人了。
视频里的林时初肋骨和腿骨都被打断了,无法站起来走路,她血肉模糊,已经不成人样了,但她依旧没有放弃,走不了,便用手艰难地往外爬出去,一点一点地挪动,像垂死的天鹅,挣扎着向生的方向爬去。
她爬了很久,身后用血染出了一条鲜红、蜿蜒而扭曲的痕迹,刺眼又令人莫名地感动。
叶从简忍不住用手按住自己的心脏,他另一只手已经握成拳头,把掌心掐出了血迹,他头一次感觉到什么叫心如刀割,内心汹涌而澎湃的剧烈情感仿佛要把他淹没了,他恨不得冲进视频里把林时初抱起来送去医院,而不是让她毫无尊严艰难地在地上爬……
他以为看到这些就是让他最难受的了,但看到后面林时初的就诊报告的时候,他脸上瞬间没了血色,眼睛变得血红一片,死死地盯着报告上的“流产”两个字,“遭受外力重击导致流产”……
叶从简突然用手捂住了自己的眼睛,透明的眼泪从他手指缝里流出来,无声无息的。
原来他曾经和林时初有过一个孩子,可是还不等他知道,这个孩子就又离开了。
那个时候他没有陪在林时初身边,而是在首都大张旗鼓地追求另一个女人,丝毫不知道为自己孕育过一个孩子的女人正在生死之间挣扎着。
他甚至还在她刚从鬼门关出来的时候,迫不及待地,在她伤痕累累的身上踩下最后一脚,他毫不犹豫地抛弃了她,在她失去半条命和一个孩子,最需要帮助的时候。
林时初当时会有多绝望?叶从简都不敢去想,她现在能恢复成这个模样,还能相信爱情和男人,已经是个奇迹了。
叶从简知道,在那样艰难时刻落井下石的自己,即使是无意中的落井下石,但也永远不会得到林时初的原谅了。
他没有资格获得她的原谅,更没有资格阻扰好不容易才从以往悲惨的经历走出来的她追求幸福。
知道林时初发生过什么事情的叶从简,终于低下了他那自大、高傲的头颅,巨大的打击,让他仿佛一下子沧桑了十岁。
他从小顺风顺水,家世显赫、相貌英俊、才干出色,几乎没有遇到过什么挫折,但这一次,他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心如刀割、撕心裂肺。
林时初当时躺在病床上,知道自己失去了孩子的时候,大概也是这种心情吧?不,她会更绝望。
叶从简像是要惩罚自己一样,一遍遍地看着林时初出事的那个视频,一遍遍地感受着心脏像是被刀一片片切割的疼痛,好像他这样痛着,就能减轻一点内心的罪恶感以及愧疚,就能赎罪……
之后,他又去找了林时初,这回他没有再说林时初和赵一程的恋情,而是痛苦地跟林时初道歉“对不起。”
“为什么要跟我说对不起?”林时初面无表情地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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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52、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32)
“因为在你最艰难的时候,我没有陪在你身边,甚至还抛弃了你。”叶从简声音沙哑地回答,通红的双眼紧紧地看着林时初。
林时初想了想,终于明白他指的是自己刚穿越过来险些被歹徒杀了的事,便摇摇头说“没有必要道歉,因为你没有义务陪在我身边。”
林时初虽然对叶从简没什么好感,甚至挺讨厌,但叶从简又不是原主的家属,那点子亲密关系还是钱财两清的,所以叶从简真的没有义务陪她,虽然说他后面断绝关系的时候做得挺绝的。
“不,那个时候你还怀着我的孩子……”叶从简神情痛苦地说着。
林时初看见他这幅模样,惊讶极了,毕竟他看起来不像是喜欢孩子的男人啊,特别是当时原身和他的关系还不正当,就算有了孩子,他也会以为原主是故意算计的,想要母凭子贵,然后会强硬地要求人去打掉的吧?只是孩子还没被发现就出了意外离开了,才没了接下来的事情。
“你在意那个孩子?”林时初问道,“可我流产不是遭受了意外事故吗?只能说孩子与我们有缘无分,他又回到天上等待新的父母了。你也不用太在意,你以后会与自己的妻子有名正言顺的孩子的。”
“不,这不一样……”叶从简说道,“你流产的时候我什么都不知道,甚至还用钱了断了与你的关系……”
“所以你在愧疚?”林时初像是意识到了他反常的原因,诧异地问道,她还以为叶从简是个冷漠无情的人呢,毕竟作为男二,他所有的感情都给了女主温初语才对啊。
叶从简点了点头,说“我很抱歉,在你躺在病床的时候抛弃了你,不亚于落井下石。我想要给你一点补偿,不知道你想要什么?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愿意尽力满足你。”
“不用了,我现在过得很好。”林时初拒绝了,她现在不缺钱,公司也步入正轨,与赵一程的感情又水到渠成,事事如意,哪里需要他的补偿?
叶从简好说歹说,最后林时初收下了他打给她的一笔钱,用作了断。
叶从简当天就离开了禹城,他没有脸再出现在林时初面前,更没有脸去打扰她和赵一程。
坐在飞机上,他仿佛感觉到生命里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永远地失去了,他怅然若失。
下了飞机,他的手机就不停地响起来,他看了一眼,是温初语打来的。
如果是平时,他肯定二话不说就接了,但现在,他默默地拒接了温初语的电话,甚至还把她的号码拉黑了。
不知道怎么的,从禹城回来,他仿佛失去了生命的某一个部分,连同对温初语的感情,莫名其妙地产生,又莫名其妙地消失,他再也感受不到一点儿对温初语的心动了。
徐秘书走上前来,把自己的手机递给叶从简,说“叶总,是温小姐的电话,找您的。”
叶从简神情漠然地说“她的电话以后不用再接了,她不会和我有什么关系。”
徐秘书听见他这话,愕然地抬眼看他,只见他神情冷峻淡漠,是认真的的。
向来很有职业操守的徐秘书立马拒绝了温初语的电话,然后也拉黑了她。
林时初可不知道叶从简和温初语的感情被她的意外事故弄没了,她得了叶从简的一大笔赔偿款,正考虑着怎么使用呢。
最后她决定捐出来给儿童公益基金会,用于帮助孤贫儿童的疾病治疗,就当作是给原主和那个未能出生的孩子积福了。
“时初,你今天心情不好吗?”赵一程捧着她的脸,有些担心地问道。
“没有,只是遇到了一个故人,想起了一些不太好的事罢了。”林时初摇摇头说道。
“需要人倾听吗?”赵一程善解人意地问。
“不用,我都释怀了,别担心。”林时初笑了笑,说道。
她当然释怀了,毕竟她又不是原主,对叶从简没有任何感情,也就不会感伤,而原主和她的孩子早就投胎去了。
赵一程亲了亲她的眉心。
初一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从沙发另一头走来,很快就到了赵一程腿上,冲着林时初喵喵地叫着,跟她抢夺赵一程的怀抱。
“初一,这是我的男人,不是你的哦。”林时初用一根手指头按在初一的脑门,阻止它蹭赵一程的动作。
“喵!”初一身躯小小,脾气却大大的,伸出毛茸茸的小爪子就拍了林时初一下,赵一程连忙捏住它的小爪子,亲了亲,才低着头教训它“不可以挠妈妈,要不然禁罐头一星期!”
初一一听,不敢置信地用圆溜溜的眼睛瞪着赵一程,仿佛在质问他“你怎么可以这么残忍地对待我这只可爱的小猫咪?爸爸你不痛我了吗?”
林时初噗嗤一声笑出来“这小东西快成精了吧?”
“好了好了,爸爸爱初一,也爱妈妈。”赵一程一手抱着初一小猫咪,另一只手拥住林时初,亲了一口猫咪,又亲了一下女朋友,一视同仁地说道。
“哎哟,我都沦落到跟小猫咪一个待遇的地步了?”林时初故意找茬道,手指不安分地搅着赵一程家居服上的一个纽扣。
“不,你比小猫咪更宝贝。”赵一程把初一小猫咪的眼睛一捂,就亲上了林时初的嘴唇,毫不客气地攻城略地一番,才停下来。
他的吻技已经很熟练了,常常亲得林时初热血沸腾,浑身像过电一样颤栗。
林时初刚想要继续跟他亲亲,刚要搂住他的脖子抱紧,忽然腹部就挤进了一个软绵绵、毛茸茸的小东西。
她低头一看,果不其然,是不满自己的被遗忘的初一小猫咪,它正光明正大地挤进赵一程和林时初之间,用自己小小的身躯反抗他们的忽视。
“喵喵……”初一抬起扁扁的小脑袋不满地叫道。
赵一程手撑住额头,轻笑出声来,说“初一别捣蛋,爸爸妈妈忙着呢。”
林时初看着尾巴竖得高高的、夹在两人中间的初一,莫名地提前感受到了想要亲热的父母被熊孩子不识趣打断的憋屈。
有了孩子,果然就不能随心所欲地过二人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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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53、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33)
林父和林时遇已经回到林家休养了,林时初便再也不用去医院看他们,直接回家就行了。
“大哥,你快点好起来回公司吧,你妹妹我实在不想再上班了。”林时初懒洋洋地瘫倒在沙发上,对正在看新闻的林时遇说道。
林时遇现在除了走路还不太利索,其他的已经跟正常人差不多了,所以林时初才会催他去上班。
林时遇抬眼看了一眼林时初,说“你不是做得好好的?而且我看你这些天,天天都能准时下班,根本不用加班,说明你管理起公司来已经游刃有余了,怎么能浪费自己的才能呢?”
林时初叹了一口气,说“哥啊,我这都是被逼出来的啊,管理公司实在不是我的兴趣所在,之前只不过因为你和爸爸都在医院里,我就只好硬着头皮赶鸭子上架,现在虽然看起来做得有模有样的,但其实我内心里还是虚的。”
为了名正言顺地当条咸鱼,林时初毫不客气地把自己的能力评低了。
说着她还眼巴巴,一副很可怜的模样看着林时遇“而且,这两年我真的很累啊,几乎没有休息过,刚接手公司的时候每天都忙到半夜,节假期更是没有,哥哥就当是可怜我吧,赶紧接手公司,让我能好好地休息一下……”
她说得那样可怜,林时遇心中不忍,想到当初自己和父亲都只能躺在医院里,帮不上忙不说,反而成了拖累,妹妹一个弱女子只能咬着牙、含着泪努力撑起公司,那个时候的她,想也知道会有多无助、绝望。
林时遇想到这里,内心就生出了满满的愧疚,于是他脱口而出道“好,哥哥答应你接管公司,让你好好休息。”
林时初顿时喜笑颜开,立刻坐了起来,说“那就一言为定了!哥哥你可不能反悔。”
林时遇看见她变脸变得这么快的模样,哪里还不知道自己被妹妹刚刚的装出来的可怜模样骗了?但虽然被骗了,可妹妹说的话却是真的。
他作为林家的长子,妹妹的哥哥,自然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不能再理所当然地把压力压在妹妹柔弱的肩上。
因此林时遇也只是哭笑不得地回答道“别担心,哥哥不会反悔的。”
林时初是个执行力很强的人,说要让林时遇接管公司,那她下午就让文助理到林家来,打算渐渐地把公司的事交给林时遇来处理。
文助理带着文件再一次走进林家,颇有点物是人非的感觉。
他对林家很熟悉,林家出事之前,他先后作为林父、林时遇的助理,经常出入这里。林家出事之后,因为林时初搬去了公司附近的公寓住,他才许久没有来过这里了,没想到今天又故地重游。
想起这一两年来林家的境况,他都忍不住想叹息一声,不过现在好了很多,起码林父和林时遇都已经恢复得很好,林家又慢慢恢复生机了。
“老林总、林总、小林总。”客厅里坐了三个林总,文助理只得按着年龄叫着这三个称呼。
林父看见他,高兴地说道“小文!好久不见,长得更俊了,这两年你的个人感情解决了没有啊?”
文助理……老林总还是这么爱开玩笑。
“老林总说笑了,我都快三十了,哪里还俊?个人感情……这可是我的痛脚啊,女朋友前阵子跟我分手了。”文助理叹了口气说道。
“那小伙子可得加油啊,工作重要,生活也很重要嘛!”林父笑呵呵地说道。
“爸爸,文助理可没闲着啊,他这两年都换了几个女朋友了,想要解决个人感情还不容易?”林时初拆穿了文助理装可怜的小伎俩。
“啧啧,看来小文还挺招姑娘喜欢……不如给我儿子传授点经验?他再打光棍下去,我这辈子就别想见到孙子了。”林父突发奇想道。
“爸,你就别捣乱了。”林时遇警告地看了一眼林父,说道,“文助理是来找时初的吧,你们有工作就先去忙。”
“哥,不是我和文助理,你也有工作啊,别忘了你答应要接管公司的,现在不就得跟着咱们接触工作吗?”林时初提醒他。
林时遇没想到她这么急,但他既然都答应妹妹了,也不差这点时间,就不拖延了,于是跟着两人去了书房。
林时遇的工作能力还是很强的,出事之前就已经接了林父的班,而且做得还很不错,是个青年才俊,这会儿他身体也恢复得差不多了,工作上的事陌生了些,但接触得多了,感觉就回来了。
因此有了林时遇的加入,林时初工作起来轻松了许多,起码去找赵一程的空闲时间增多了。
赵一程的戏也拍到了尾声,有更多时间和林时初待在一起,林时初有易容的这门技术,因此他们俩要出门那是完全不用担心被认出来,易容成各种各样的人之后,他们混入人群之中如鱼得水,到处游玩,真正地享受了一把谈恋爱的乐趣。
林时遇终于彻底扔掉了拐杖,能自己行走了,行动自如。林时初知道之后,更是迫不及待地要他去公司上班。
于是,时隔两年,据说成了植物人、苏醒可能性极小的昔日青年才俊林时遇,再一次出现在了林氏集团,而且是用他自己的双腿,行动自如地走了进去,就像两年前他还没出世之前。
公司的员工看到他,都有些恍然,仿佛时光回到了两年之前一样,但他们很快就清醒过来,这不是他们的错觉,而是林时遇真的恢复了,还重新回来上班了!
不敢置信的那些员工震惊地看着林时遇从公司大厅走进去,上了总裁专用的电梯,看不见他的身影了,便迫不及待地跟周围的同事议论起来。
“天啊,这真的是咱们的大公子林总吗?他不是成了植物人,怎么好了?”
“对啊!当初他出事的时候,咱们公司都有同事代表专门去看望过,是真的成了植物人,据说苏醒过来的可能性极小,那时候大家还感到很可惜,觉得天妒英才,没想到现在真的有奇迹发生,他居然好了!”
“真好啊,他看起来都没什么后遗症,真是太幸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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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54、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34)
林时遇的回归在公司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不过都是正面的,毕竟自从林家出事之后,林氏集团就一大半时间都处在风雨飘摇之中,还是林时初来了之后才彻底稳定下来的,林时遇的回归有助于公司人心稳定。
虽然有些心思深沉些的员工认为他的回归会和林时初发生冲突,毕竟现在林时初才是公司的掌权人,而林时遇远离权利中心已经很久,才刚刚回来,但偏偏出事前他又在公司有了基础,因此有人猜测他们会因为公司的权力而反目成仇,演一出兄妹夺权的戏码。
然而让这些想看好戏的人失望了,林时遇和林时初根本没有发生什么夺权的冲突,相反,林时初还恨不得立刻就把所有工作都交给林时遇,好自己离开工作岗位去潇洒。
外人的看法并不重要,林时初兄妹俩自己知道事情的真相就行了,总之,林氏集团的权力过渡十分顺利,林时初很快就如愿成为了混吃等死的咸鱼一条,再也不用早出晚归去公司当社畜了。
赵一程的戏也拍完了,就从酒店搬了出来,直接住到林时初的公寓里去了,经纪人为此捶胸顿足,觉得赵一程堕落了,陷在温柔乡里,连事业也不搞了。
赵一程却丝毫不觉得自己堕落,他是这么对经纪人说的
“我都快三十了,人生前三十年都在为事业拼搏,甚至还牺牲了自己的私人生活,如今事业算是有了点小小的成就,不是一事无成了,难道还不能追求私人生活了吗?我又不是机器人,加点油就能持续不停工作,我也需要感情的抚慰啊。”
他说得那样情真意切,仿佛不让他去谈恋爱就是冷酷无情,经纪人哪里还能再说什么?只能替他推掉那些源源不断的工作邀约,给他留出一段充足的时间,让他好好享受私人生活了。
于是两个不用工作的恋人,就开始到处浪了,禹城已经装不下他们了,他们自己开着车全国到处跑,毕竟还要带上初一这只小猫咪,只能自驾游了。
没到一处旅游景点,林时初就给赵一程和她自己易容,抱上初一痛痛快快地玩,大概水过得太轻松了,赵一程愣是从一个高冷影帝变成了爱晒女朋友和猫崽的接地气的普通男人。
当然,他镜头里的林时初出境是没有正脸的,因此即使粉丝们撒泼打滚哀求要看她的真容,赵一程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所以林时初的身份依旧被瞒得很紧。
赵一程经常晒风景照片,有些眼尖的粉丝认出了地点,想要跑去个他偶遇,然而偶遇了个寂寞,根本没人能认出他来,赵一程为此得意不已,搂着林时初亲了又亲。
这天晚上,他在社交平台上晒出了一条视频,视频里,林时初正在用手提电脑,而初一这只小猫咪则躺在她右手边。
刚开始,初一是安静地躺在旁边,默默地看着林时初手指在键盘上飞快地敲击,眼神随着她的手不停地左右移动。
但看着看着,它就突然扑上去,用两只小短腿紧紧地抱住了林时初的右手,一边抱一边喵喵地叫着。
林时初正忙着呢,初一抱住她手的动作妨碍了她右手的灵活,让她只能拖着初一敲键盘,因此她只得把初一扒拉下来,让它别抱住她的手。
但初一哪里是这么容易就放弃的猫咪?它一边凶巴巴地喵喵骂着,一边不依不饶地就要抱她的右手,一遍遍被扒开,它就一遍遍又抱回去,不依不饶,执着得很,还骂骂咧咧的,脾气大着呢。
到最后林时初都被它气笑了,用左手食指戳了戳它的脑门,笑骂道“你是牛皮糖吗?就这么爱粘着我?妈妈现在正忙着,等会儿再让你抱行吗?”
可初一才不理会她说什么,只不依不饶用两只短短的前爪紧紧抱住她的右手,两只琥珀色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喵喵地叫着,像是在理直气壮地反驳“我不!我就要现在抱你的手!”
赵一程是觉得这个场景很好笑,才录了下来发到平台上,还配了一句“粘人精本精”。
粉丝们看到这个视频,果不其然个个嚷着“初一好可爱,好想ra!”
要不然就是“嫂子声音真好听,对小猫咪好温柔。”
“这个时候真不知道该羡慕嫂子还是羡慕初一了,我也好想有只粘人猫粘着我啊!有嫂子这么温柔美丽的铲屎官,初一也是令人羡慕了!”
“前面的!当然是羡慕赵影帝啊!因为女朋友是他的,初一也是他的啊,女人和猫咪,他全都有!”
“卧槽!你说得好对,赵影帝才是让咱们羡慕嫉妒恨的那个人啊。”
……
赵一程看到这里,俊美的脸上情不自禁地露出了温柔的笑容,林时初是自己的,初一也是自己的,确实他才是那个最令人羡慕的人,他忍不住给那条评论点了个赞。
于是大家就都知道他暗戳戳的炫耀之心了。
这个又萌又可爱的视频当天晚上还上了热搜,有些人眼热赵一程有那么可爱粘人的小猫咪,有些人则恨不得自己是被初一黏住的林时初,个个被萌得发出尖叫。
连经纪人都给赵一程打电话“一程!你什么时候回首都啊?要带着你的宝贝女儿初一啊,嘿嘿,我很喜欢它,好想ra它啊。你一定得满足我这个愿望!”
赵一程嘴角吟着一抹得意的笑,挑眉故作矜持地说“我和时初还要在这边玩呢,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去首都,想ra初一啊,你还是等着吧!”
“赵一程!你还记得你是个演员吗?你想想你自己多少天没开工了?还想玩多久?再不回来你就过气了!”经纪人见来软的不行,就来石更的了,反正不管怎么样,威逼利诱都要让赵一程把初一小猫咪带到首都来,让他好好过一把撸猫的瘾!
“过气就过气,我现在又不是只能演戏才有饭吃。”赵一程十分有底气地说道。
经纪人被他这话噎得哑口无声,赵一程是个有远见的人,前些年挣了钱就开始搞副业,因为商业天赋不错,早早就实现了财富自由,成了资本家。
“好了,我不用多久就能回去了。”赵一程怕经纪人气坏了,便安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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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55、反派工具人姑姑(1)
赵一程安抚好了经纪人之后,过了半个月,就真的带着林时初和初一去了首都,喜得经纪人连赵一程这个正经的老板都不要了,屁颠屁颠地追着初一撸,甚至还给赵一程接了一部宠物综艺,把初一也捧成了明星猫咪,吸引了成千上万的猫奴嗷嗷地在赵一程社交平台下求初一的照片和视频。
林时初彻底堕落成了咸鱼,林时遇怜惜她前几年辛苦支撑家里和公司的遭遇,无怨无悔地当她的后盾,挣钱给她花,像是要彻底补偿她一样。
当然,她自己其实也很有钱,佳沃公司的智能家居用品研发出来了,她作为投资人,一跃成了亿万富婆,躺着就有钱收了,日常不是吃喝玩乐,就是和赵一程腻腻歪歪。
而赵一程更是减少了拍戏的工作来陪林时初,他一年大概都拍不了一部戏,只有确实喜欢的剧本,足够精益求精,才会拍,因此即使拍戏的频率减少,他在电影圈依旧常青不倒,成了传说,不知道多少后辈想成为下一个他。
大家都有美好而充满希望的未来,至于叶从简、温初语这些主角们?那与林时初都毫无关系了。
“乖女儿啊,你就答应妈妈,跟那个周文也结婚吧。现在公司真的不能再发生动荡了,就当是为了让你爸爸得到安息,好吗?”一个有些苍老的女声在时初耳边响起。
时初睁眼一看,面前是一个衣着富贵,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老太太,正眼带哀求地看着自己。
时初眼睛眨了眨,瞬间,原主的记忆就涌入了她的脑海,她立刻就了解了眼前的情况,于是她摇了摇头,坚决地对老太太说“妈,抱歉,我不会跟周文也结婚的,公司动荡就动荡呗,反正又不是我的。”
“你!”老太太瞬间面色狰狞了一下,显然没想到女儿居然会拒绝她这个要求,要知道,她这个女儿最孝顺她了,基本上她说什么女儿都会听,就想着做个听话懂事的女儿来讨好自己。
但现在,她居然敢这么理直气壮地拒绝自己?霍老太太脸色都变了,愤怒地瞪着霍时初,说“公司是你爸爸一辈子的心血,你难道就忍心眼睁睁地看着它倒闭?我不过是让你和周文也结婚,稳住公司,你怎么就不愿意?你就是这样孝顺我的吗?”
“妈,别避重就轻,公司里我只有百分之五的股份,你却要我为了这个注定不属于自己的公司,牺牲我一辈子的婚姻?爸爸的心血要是这么容易就倒闭,那就让它倒闭吧,就算没了公司,咱们家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省点过,虽然不能保证荣华富贵,但也能平平安安过一辈子了,做人还是不要太贪心。”霍时初面容平静地看着霍老太太,语气平淡地说道。
“姑姑,你怎么能这么说呢,奶奶也是为了你好,周叔叔长得一表人才,又才华横溢,实在是难得的青年才俊,跟你十分般配,你怎么能误会奶奶的好心呢。”一个带着少年气的十五六岁的男孩子扶住霍老太太,一脸不赞同地对霍时初说道。
霍时初眯了眯眼,这个男孩子就是原主的侄子霍铮了,年纪小小,却已经如同挺拔的青松,长成了清俊出色的少年,怪不得会是这个世界的男主角。
“侄子啊,别拿这些话来糊弄我了,咱们彼此都心知肚明,你和妈不过是想用我的婚姻来拴住周文也,好让他和我在你长大之前,给公司卖命罢了。你倒是出息了,小小年纪就会算计长辈了。”霍时初嘲讽地看着霍铮说道。
“不!我没有,姑姑你怎么能这么想我?”霍铮到底还没有长大,被霍时初揭穿了他这些见不得人的心思,就羞耻得脸都红了,连辩解的话都没什么底气,摆明了心虚。
霍老太太可不像他这么面嫩,即使被女儿揭穿了真相,也依旧面不改色,冷冷地看着霍时初,干脆连遮羞布也不要了,说“既然你都知道了,那就更应该理解我的苦心,你要是还当我是你的母亲,就乖乖地听我的话,跟周文也结婚,否则……你就不是我霍家的女儿!”
她撕破脸开始威胁霍时初了。
霍时初是会被她威胁的人吗?当然不是,因此她点点头,说“既然不结婚就不是你女儿,那好吧,我从今天起,就不是你霍家的女儿了,再见!”
说完,她就转身离开了,身后霍老太太不敢置信地看着她的背影,气急败坏地说道“你今天敢走出家门,以后就不要后悔!死在外面都不要回来!”
“你放心,我不会回来的。”霍时初转头轻轻对她说道。
没过多久,霍时初就找出了自己的各种证件照,只带上了几套寻常的衣服,就下了楼。
客厅里,霍老太太盯着她的眼神像是恨不得咬死她一样,阴辣凶狠,而霍铮则一脸担忧地对她道“姑姑,你赶紧跟奶奶道个歉吧!怎么能一走了之呢?”
霍时初拍了拍他的脸,说“好侄子,少了姑姑跟你争家产,你该感到高兴才是啊。对了,这回姑姑可不会傻傻地牺牲婚姻来守住你的公司了,你要靠自己了啊……”
说完,她嘻嘻一笑,就走出了霍家的大门,留下神情变得僵硬的霍铮。
霍时初找了个酒店住下了,她现在离开了霍家,需要为以后好好打算一下了。
说起来,原主前辈子挺惨的,刚大学毕业,父亲就突发重病离世了,家里除了她,就只剩下年幼的侄子和年老的母亲,而她大哥大嫂早几年就飞机失事去世了。
公司掌权人突然离世,没有留下可靠的接班人,其他董事就开始搞事情了,想要把霍家的公司改名换姓。
霍老太太哪里肯眼睁睁地看着自家的公司变成别人的?那是要留给自己的宝贝大孙子的!
无奈之下,她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就是让自己的小女儿嫁给丈夫的心腹手下周文也,同时小女儿也入驻公司,周文也成了霍家的人,自然会忠心耿耿地辅助小女儿稳住公司,这样,公司就不会被心怀不轨的其他董事抢走了。
等过了几年,孙子霍铮长大了,那女儿和周文也就可以“功成身退”,把公司还给孙子了。
霍老太太想得很美好,但现实却不可能事事都如她的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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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56、反派工具人姑姑(2)
原主当初愿意跟周文也结婚,确实是因为霍老太太的哀求,霍老太太很擅长用苦肉计来煽情,而向来缺爱又渴望母爱的原主被她这么一求,心一软,就答应了嫁给周文也。
原主和周文也在此之前没有丝毫交集,更没有感情,只是因为霍老太太的哀求就结了婚成为夫妻,婚后生活可想而知了。
不过周文也是个野心家,他觊觎霍家的公司,自然乐意娶原主。
结婚之后,周文也果然全心全意地辅助原主在公司站稳了脚跟,但他在背地里却不遗余力地给原主灌输“母亲只是利用你帮她孙子守公司,等霍铮长大就会过河拆桥把你赶出公司”以及“母亲重男轻女,公司本来就应该是你的,凭什么你付出那么多,公司最后却要留给你侄子继承”……这些观念。
夜以继日地挑拨洗脑之下,原主心里果然生出了不甘和野心,再也不肯乖乖地当个工具人帮霍铮守着公司,等他长大接手了。
于是在霍铮成长起来之前,原主和周文也就想方设法地增加自己手中的股份和筹码,想要彻底把霍家公司变成自己的。
但很可惜他们只是反派罢了,怎么可能抢得了作为男主角的霍铮的公司?所以最后在与霍铮争权的过程中一败涂地,周文也被送进监狱,原主则被送进精神病院,自杀身亡。
而霍铮只觉得姑姑贪心不足蛇吞象,明明只是代自己保管公司,最后却想把公司据为己有,鸠占鹊巢,真是厚颜无耻。
那么站在原主的位置来看呢?她明明为了公司牺牲了自己的婚姻,还任劳任怨地管理公司,即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可母亲和侄子却只把她当成个管账的丫头,等时间到了就要无怨无悔地把公司交出去,这让她怎么能甘心呢?更何况她也是霍老的女儿,也有公司的继承权,为什么她不能名正言顺地拥有公司?
矛盾就是这样产生的,归根到底不过是因为利益罢了。
但一开始原主明明对公司根本没有野心,甚至理所当然地觉得公司就应该给侄子继承。
然而霍母为了孙子而选择牺牲她,周文也又点燃了她的不甘和野心,那么她就不甘心只当个工具人了,于是她成了跟侄子抢公司的恶人反派。
现在,时初成了原主,自然不可能再按照原主上辈子的人生轨迹再走一遍,霍家的公司就让霍母和霍铮他们自己折腾吧,这次没有她这个工具人掺和,不知道霍铮还能不能在长大之后顺顺利利地接手霍家的公司?
公司里的那些豺狼虎豹可不是那么容易就摆平的,上辈子原主跟周文也是头发都掉了大半,用尽招数,才勉强稳住他们。
不知道这回没了自己,年老体弱的霍母和年幼的霍铮,该用什么办法保住公司呢?
这个世界跟上个世界可不一样,上个世界,原主的家人都很爱她,没出事前把原主如珠如宝地疼爱,所以时初成了原主之后,会心甘情愿地接管公司、照顾原主的父亲和哥哥。
但在这个世界,霍母根本不喜欢原主这个老来女,因为她是高龄产妇,生原主的时候难产,险些没了命,而且她还重男轻女,有了优秀的长子,自然更不可能喜欢原主了,因此她对原主只有表面情,要不然也不会公司一出问题,就想牺牲她。
而霍铮这个侄子,小小年纪就心机深沉,对原主这个姑姑更是只有利用,所以时初是傻了才会为了他们牺牲自己的利益。
“时初!听说你离家出走了?”一条微信突然冒出来,霍时初打开一看,是个叫“张婷”的人发来的,张婷是原主的好朋友,也是个富二代,只是家世没原主好,所以跟原主来往就有点跟班的意味。
没想到她消息还这么灵通,霍时初才离开了多久啊,张婷居然就知道了。
霍时初回复道:是啊,离家出走了,你要资助一下我吗?
原主在成为野心家跟侄子争公司之前,是个单纯天真的傻白甜,否则也不会傻乎乎被母亲一求,就嫁给一个没有感情的陌生男人。
她对朋友也很大方,一起出去玩通常是买单交钱的那个,所以塑料姐妹还是有一些的。
张婷:呵呵,时初开玩笑呢,霍大小姐怎么可能需要我资助啊?
霍时初隔着手机都看出了张婷的虚伪,果然一说钱的事就伤感情,不过霍时初也不是真的要张婷资助她,她只是耍耍她而已。
霍时初:我离家出走了,卡被家里停了啊,我是说真的,你赶紧资助一下好姐妹!
张婷:这个……可真不巧,我这个月的零花钱刚买了一个包,妈妈又骂我奢侈,就扣了我一半零花钱,所以我这会儿也没钱啊,心有余力不足,没法帮你了。
霍时初嘴角扯起一个假笑,张婷这个借口可真够敷衍的。
张婷:我妈又喊我了,先不聊了,拜拜……
啧啧,跑得这么快,果然够塑料的。
霍时初也料到了,内心没什么波澜,毕竟家人都可以对你翻脸无情了,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又有什么义务去帮你?
不过这个塑料朋友也不用联系了,霍时初拉黑了张婷。
她离开了霍家,就得自力更生了,幸好原主已经大学毕业,可以找工作了。只是原主是舞蹈专业的,时初就有些头疼,要她用跳舞这个技能来赚钱,还不如让她开个武馆教人练武呢。
上辈子当了大半辈子咸鱼的霍时初就有些烦恼了,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果然是这样,她享受了那么久,这辈子要让她一下子进入工作拼搏的状态,就很难。
不过还有比她更烦的人,那就是霍老太太和霍铮。
“张建国这个老头真的要召开董事会?想推他自己的人上位当总裁?这怎么行?”霍老太太怒气腾腾地说道,即使年纪不轻了,却还中气十足。
“不行!我不同意!我手里的股份对多,我说不同意就不能开!”她胡搅蛮缠。
对面的人不知道又说了什么,气得霍老太太把手机都砸了,才结束了这次通话。
“奶奶,要不然咱们也找盟友吧?”霍铮一边给霍老太太顺气,一边建议道。
“找盟友?我倒是想过,要不是霍时初这个该死的丫头不同意,周文也怎么会袖手旁观?都是那个不孝女的错!”霍老太太气急败坏地骂道。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57、反派工具人姑姑(3 )
霍老太太把霍时初骂了一顿,最后实在气不过,就又让佣人给她找了个新手机,开始打霍时初的电话了,想当面骂她一顿,毕竟背地里骂,霍时初又听不见。
霍时初正在酒店里检查自己的财产,就听见手机响了,正是霍母的来电,用脚后跟想都知道她现在打电话来找她是怎么回事,霍时初毫不犹豫地拒接了,霍母打一次她就挂断一次。
霍母气得头顶都快冒烟了,不住地骂霍时初,然而她骂得再狠,霍时初也不知道,于是气坏的只有霍母自己。
霍铮眼看着霍母的电话打不通,心思转了转,犹犹豫豫地像是不经意般说道“姑姑怎么能在这个紧要关头离家出走呢?这会让外人怎么看待咱们家?还有啊,她这么离开,别人会不会趁火打劫啊,毕竟姑姑这么单纯,别人要是想骗她,一骗一个准,钱财没了倒是小事,就怕别人骗她的感情……”
他说得忧心忡忡的,似乎真的担心自己的姑姑,霍母就更愤怒了,当然,她并不是担心自己的女儿被人骗感情,而是怕她被人骗完了财产。
于是她立刻打电话给自己的财务经理,让人停了霍时初的卡,然后恶狠狠地骂道“看她没了钱,能在外面待几天?我要让她灰溜溜地回来跪着求我!”
霍铮听见了霍母的话,眼神闪了闪,既然姑姑这么自私,不肯为公司出一点力,那就不要用家里的财产了。
霍铮的父亲和霍时初年龄相差有点大,而且霍时初因为不被霍母喜欢,小小年纪上的就是寄宿学校,一年在家里的时间都不超过三个月,想要跟家里人联络感情都没时间,所以霍铮对这个姑姑其实没什么感情。
霍时初很快就收到了自己的银、行卡被停的消息,不但如此,就连她名下的房子、店铺等不动产都被霍母冻结了,她无权使用。
“动作挺快的啊。”霍时初无所谓地笑了笑,她既然选择离开霍家,那霍家的财产她也不会贪,霍母要收回就收回好了。
她掏出了另外一张很普通的卡,这是原主自己办的,霍母根本不知道,所以就没有停掉这张。
她拿出手机查了一下,发现里面只有四万多块,这是原主上大学时被同学邀去剧场参加舞蹈表演得到的报酬,她一个大小姐去做舞蹈表演,当然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锻炼自己以及觉得好玩。
幸好原主还要这张卡,否则她又得卖首饰去了。
住酒店太费钱了,她现在不是千金大小姐了,钱得省着点用,于是霍时初在网上开始找房子。
而另一边,霍家大宅的某个佣人房里,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妇人偷偷摸摸地打电话给周文也“周先生,今天霍家没什么大事发生,不过大小姐离家出走了,似乎是跟霍老太太大吵了一架。”
“她们因为什么吵的架?”周文也敏锐地抓住了重点。
“好像是什么结不结婚的事?霍老太太似乎想要大小姐嫁给什么人
,大小姐不肯,就吵了一架,离家出走了。”女佣人回忆着回答道。
“结婚?”周文也听到这里,眉头一皱,问,“是联姻吗?霍老走了之后公司不稳了,霍老太太就想让女儿跟人联姻?”
女佣人讪笑道“这个……我文化低,也不懂……”
周文也又问了几句,女佣人没能再给他提供有用的消息,他只得叮嘱道“你机灵点,多打听点霍家的消息,消息越多,费用越高,别让人发现了。”
女佣人连忙答应了。
周文也挂了电话,才脸色凝重地思考起来,他是个从小山村考出来的金凤凰,聪明谨慎,心思深沉,一毕业就进了霍家集团,从当小助理开始,一步步地走入权力中心,成为霍老先生的心腹大将。
他早早就把霍家的家庭成员都了解得一清二楚了,知道霍家有一个大小姐,比他小几岁。他从一个贫困小山村出来,小时候连饭都吃不饱,上学还是靠社会资助和奖学金,早就知道了金钱的重要性,因此名利心特别重,进入霍家集团后,便一心一意地钻营,终于入了霍老先生的眼,成为他的心腹。
原本他是想着借助这层关系,接近霍大小姐,从而一步步地夺得她的芳心,娶了她,这样就能少奋斗二十年,摆脱出身,跨越阶级,成功跻身上层社会。
但他这个计划还没来得及实施,霍老先生就突然死了,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让他之前的万般打算都落了空,但他不是那么容易认输的人,于是趁着霍老先生去世,霍家正乱的时候,收买了霍家的佣人给他传消息,好让他在之后的公司内部势力重新洗牌时占据先机。
果然他这一步棋没有白费,这不就知道了霍老太太想让霍大小姐联姻的事?
霍时初母女争吵时是在客厅,那个女佣人的工作范围在后院,所以不敢靠得太近,自然没偷听清楚霍老夫人到底想让霍时初跟谁联姻。
周文也于是也就不知道他自己正是那个被霍老太太选中跟霍时初结婚的人。
然而他虽然不知道这个消息,脑回路却神奇地跟霍老太太的脑回路重合了,现在霍家老的老、小的小,只有霍大小姐年轻力壮,适合进入公司,但她偏偏是个女人,要掌握公司非常困难——除非,有人帮忙。
联想起霍老太太想让她联姻的原因,不就是想要找盟友帮霍家稳住在公司的话语权吗?那自己为什么不可以?他是霍老先生的心腹,在公司的也有很大的话语权,他难道不能成为霍小姐联姻的选择吗?
周文也想到这个可能,呼吸都急促起来,心脏激动得快要蹦出胸膛了,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很有道理,也有很大的可能性。
谋划许久的事以为没希望了,却突然猛地有了实现的机会,比他之前谋划的还要好得多,所谓柳暗花明,不正是如此吗?
周文也是个野心十足又爱走捷径的人,想到了这个可能,自然就迫不及待去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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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58、反派工具人姑姑(4)
霍时初可不知道周文也跟霍老太太一样打上了她的主意,正谋划着把她当踏脚石呢。
她在网上看中了几个房子,打算去看看,就选一个合适的租了,没办法,她现在只剩下那四万块了,买不起房。
她如今没什么紧急的事要用上大钱,就不至于用到自己伴生空间里金银珠宝了。
霍时初跟着房产中介把那几套房子都看了一遍,最后选中一个月租八千、两室一厅的房子,又因为押一付三,于是付完房租,她手里只剩下几千块钱了,连一万都不到……有点穷。
看完房子回酒店的时候,她都舍不得打车,只能挤地铁了。
刚出了地铁口不远,就突然从斜地里冲突一个男人,猛地把她肩上的包包抢走了。
霍时初顿时怒了,她没想到这不长眼的小贼都抢到她头上来了,于是大喊一声“有人抢劫!帮忙报警!”
就追着那抢劫犯跑了,她为了方便出来看房,穿的是一双小白鞋,倒是很方便跑步,霍时初憋着一口气,紧追着那男人不放,一边跑还不忘大声地喊“麻烦帮忙拦下那个抢劫犯!”
路过的人听见她的呼喊,又看见果然有一个男人拿着一个一看就是女士的包包在前面跑,于是一些热心的人就帮忙追人了。
跑了两条街了,霍时初还死死追在那个男人身后,那个抢劫犯根本没法甩掉她,见她追着自己的距离还越来越近,顿时心有些慌了,显然没想到霍时初这么难缠。
最终,他还是没能跑赢霍时初,霍时初追到他身后两三米处,就飞起一脚,精准地把他踹到在地上了,动作帅气极了。
“姑娘,你最后那一脚可真厉害啊!”帮忙追赶的大叔一边帮霍时初按住摔倒在地的男人,一边惊叹地问,“力道不小,你还跑了这么远,练过吗?”
霍时初又重重地踢了那男人一脚,才笑着说道“没怎么练过,不过我是舞蹈专业的,练舞也要体力。”
“难怪呢。”大叔感叹。
最后霍时初跟着敬察去录了口供,回到酒店都快天黑了。
而她根本不知道,那个来抢她包包的男人是周文也派来的,周文也想博得她的好感,于是请人来想演一出“英雄救美”。
但他错估了霍时初的运动能力,还没等他“见义勇为”,霍时初就追着抢劫犯跑得没影了,他这个坐惯了办公室的人,追都追不上去,只得放弃了。
至于被抓的那个人会不会供出他这个幕后之人,那就看他能不能封住那人的口了,不过即使能封住,也要大出血了吧?
霍时初不知道自己出色的运动能力让她躲过了一场算计。
她很快就从酒店搬到了自己租的房子里,有了安全稳定的住所,她就要开始挣钱养活自己了。
她不准备当个舞蹈演员,就只能从事其他行业了。
恰好她在朋友圈看到一个朋友挂出了星悦娱乐公司招编剧、导演和演员的招聘启事,她打算当个编剧。
当然,她是个自由惯了的人,并不想进入公司,受人管制,所以她只打算当个野生的编剧,写了剧本就卖给别人。
霍时初是个做事很认真的人,既然选择了职业,就会好好地做下去。
她以前没做过编剧,但只要肯学习,没有哪个职业是不能精通的,就算不能精通,那霍时初还有一个金手指,那就是她穿越过那么多个世界,只要把她穿越过的某个世界的人生写出来,就已经十分精彩了。
编剧想要写出一个剧本,是十分耗费时间的,而霍时初现在身上已经没有多少钱了,她只能先当个翻译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在网上找了翻译的兼职工作,她会好几门外语,都是有真材实料的,翻译的文稿无论是哪方面的、用词多生僻艰涩,都能翻译得通畅流利又不失专业性,所以很快就打出了名声,甚至还有人想高薪请她当专职翻译,但她都拒绝了。
霍时初就这样一边当翻译,一边学习编剧,成了个宅女。
这可急坏了想要虏获她芳心的周文也,不管他有多少手段,但人家霍时初根本不出门,那他就无计可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更何况他还为了封住那个被霍时初送进警察局的男人的口,损失了一大笔钱,他就更急着要得到霍时初了。
幸好功夫不负有心人,霍时初这天终于出门了,她是去小区附近的超市采购生活用品的,超市并不远,而且霍时初也没有车,所以她是走路去的。
周文也等了那么多天,终于等到一个机会,自然不可能错过,于是他开着自己的车,装作不小心,就要往霍时初身上撞过去!
当然,他自认为有分寸,并不是真的想要撞伤霍时初,而是想伪装出“不小心”险些撞上她的场景,最好霍时初有点轻伤,比如擦伤或者骨裂之类的,那他就有借口送她去医院,然后借着说内疚,要照顾她的机会,跟她“顺其自然”地发展感情。
心术不正的人,就想靠歪门邪道来达到目的,从来不想着光明正大走正路。
周文也想和霍时初发展感情,用什么方法不好?非要用这种上不得台面的阴暗手段,似乎不用手段就做不成事一样。
霍时初敏锐地听到身后异样的风声以及刹车风,瞬间还来不及思考,经过千锤百炼的灵魂就控制着身体灵活地躲闪过了朝她撞过来的车子。
等她几个轻跃闪到了一旁,那辆车子就直直地撞向了路边的铁栏杆,把栏杆都撞断了好几根才停下来,吓得周围的人惊魂未定。
霍时初本来还以为这只是个意外事故,这辆车的司机可能是技术不够熟练,太慌张或者是刹车失灵,但等到司机从车里走出来,霍时初立刻就不觉得这是个意外了。
因为这个司机就是周文也,怎么可能这么巧?霍老太太千方百计逼自己嫁的男人,恰好就是险些撞上自己的人,霍时初可不觉得这只是个巧合。
“对不起!对不起!这位小姐,你没有受伤吧?”周文也装出惊魂未定的模样,走到霍时初面前,紧张又担心地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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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59、反派工具人姑姑(5)
周文也长得文质彬彬,又戴着眼镜,看着就是个斯文人,还穿着西装,一副社会精英的模样,很容易博得别人的好感,起码刚刚被他吓到的那些路人,看到他,本来生起的怒火不知不觉就熄灭了。
皮相好的人做了错事,别人都会不由自主地给他找借口,更何况周文也还是个非常会装的人。
“没事没事,幸好你动作快,没有伤到人,你又不是故意的。”霍时初还没开口,旁边的人就替她原谅周文也了。
霍时初没有跟他多说废话,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
周文也看见她的举动,脸上伪装出来的愧疚神情险些维持不住了,不过幸好他很快就恢复了自然,作为一个险些发生了车祸的人,他不能阻止霍时初报警,否则不摆明了他心中有鬼么?
他现在只能祈祷敬察看见这只是个无人伤忙的小车祸,调解一番就不仔细调查了,否则让敬察调查出他是故意弄出这车祸的话,那他就麻烦大了。
毕竟是个心思深沉的人,周文也很快就镇定下来了,还有心思继续博得霍时初的好感。
“要不,我还是送你去医院检查一下吧?”周文也担忧地建议道。
霍时初连个擦伤都没有,周文也有些失望,但依旧不想放弃,没机会那就创造机会跟她相处,他想得很周到。
但霍时初可不想配合他,能想到用这种缺德的方法来偶遇她,周文也一看就不安好心,她傻了才会跟他扯到一起去。
“不好意思啊,我没受伤,但我希望你配合敬察的调查,因为我认为这不是一件意外的事故,而是你有心为之的,你想撞的是我,只是我身手比较敏捷,及时地逃开了,但我不会放弃追求这件事。”
霍时初的话让周围的人听了都一愣,看着周文也的眼神顿时就变了,窃窃私语道:“难道这个男人真的是故意撞上人家小姑娘的?天啊,这也太丧心病狂了,他还装得这么愧疚!”
“谁知道是不是变态杀手啊?人家小姑娘碍着他什么了?”
“可他们看样子不像是认识的啊?能有什么仇?”
“非得要有仇才会故意撞人吗?万一是报复社会呢?”
“说不定是追求小姑娘不成因爱生恨呢?现在有些男人不就是这样的吗?得不到就要毁了人家!”
“真可怕……”
“咱们还是离远点吧,小心被牵连了。”
“对对!”
……
眼看着周围的人立马远离了周文也,看他就跟看杀人狂魔似的,一脸防备。
周文也顿时额头的汗都快掉下来了,他连忙做出惊愕的样子对霍时初道:“这位小姐!你误会我了,我真的没有故意要撞你,只是我刚刚开车的时候恰好有一只飞虫撞进了眼睛里,才会不小心出了车祸,你相信我,我有什么理由要害你呢?”
霍时初看着他着急的模样,冷笑了一声:“谁知道呢?这得问你自己了,这些话你跟敬察说去吧,反正我不会信的。”
周文也计划这件事的时候,什么情况都算到了:如果霍时初受伤了被他送去医院,那就可以走“日久生情”的关怀、陪伴路线;如果霍时初没受伤,但对他很愤怒,那他可以追着去道歉,直到用“诚意”打动她,或者他还可以走“不打不相识”的欢喜冤家路线……
但万万没想到,霍时初哪一条路线都不想陪他走,而是走了出乎他意料的那一条:报警。
心中有鬼的人最怕面对公权力,更何况他真的是做了,而且还被霍时初抓住了把柄,明明白白地告诉他,怀疑他想故意伤害。
周文也心中有点慌,但脸上还是那幅“被误会了很委屈”的模样,对霍时初道:
“这位小姐,你真的是误会我了,我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不会做违法的事。而且我已经说过了想送你去医院检查,我会负责你的检查费、医疗费和误工费,绝对不会逃避责任,咱们就没必要让敬察白白浪费警力在这种小事上……”
霍时初冷眼看着他巧舌如簧想劝自己打消让敬察介入的想法,像看小丑似的看他心急如焚偏偏连表现都不能表现出来的模样。
敬察很快就到了,霍时初如实地跟他们说怀疑周文也是对她谋杀未遂,希望敬察仔细调查,还她一个公道。
于是周文也偷鸡不成蚀把米,被敬察带走了。
他敢用车来撞她,那就要承受后果啊,别说什么会把握好尺度,不会真的撞伤她,谁能百分百地保证他的车子不会失控?要是有个万一,难道霍时初就只能无辜地承受他的伤害吗?
这种一肚子坏水的渣渣,送去敬察局最适合了。
被周文也膈应了一下,霍时初去超市采购的时间都缩短了许多,早早就买好了生活用品回到家里了。
最近娱乐圈的几家公司联合搞了一个剧本大赛,霍时初对这个有兴趣,想写一篇来投稿,看会不会被专业评委认可。
于是她就闭关尝试着写剧本了,期间有不少以前的“朋友”打电话来找她聚会或者逛街,她都拒绝了,甚至连霍老太太和霍铮都给她打了电话,明里暗里地要她回家。
要她回家干嘛?霍时初不用想都知道,还是不死心想要利用她呗!
大概霍母没想到停了霍时初的经济来源之后,她还能在外面过下去,根本没有混不下去回家跪求她的意思,但公司却不能等下去了,因此她只得“纡尊降贵”地亲自打电话给霍时初,话里话外地暗示要是霍时初肯回家,那她就原谅她这次的离家出走。
明明是她有求于霍时初,却偏偏依旧用高高在上的姿态,装出一副“我原谅你了”、“联姻都是为了你好”、“一家人要互相扶持”的假慈悲模样,企图让霍时初回去接受她的安排,乖乖地被她利用。
如果是原主那个从小就渴求母爱而不得的人,那霍母这一套可能能蒙骗到她,但换成是对霍母没有丝毫感情的时初,霍母这点做法,就毫无意义,甚至惹人生厌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60、反派工具人姑姑(6)
“奶奶,你知道姑姑她搬去哪儿了吗?她一个人,身上又没有钱,在外面怎么生活啊?”霍铮忧心忡忡地问霍母。
“哼!肯定是找她那些狐朋狗友去了,要不然她一个窝囊废,没人接济,早就流落街头了!”霍母板着脸,刻薄地说道。
“奶奶,要不我还是去把姑姑找回来吧,她也不能总是住在别人家里啊。”霍铮试探着说道,其实他才不在乎霍时初在别人家住多久,只是霍时初不回来的话,那霍母就没法逼她嫁给周文也了,周文也不跟霍家站在一起,那等他长大,公司还能是霍家的吗?
他还不知道周文也已经被抓进局子里了。
“接什么接?我看她能在别人家里住多久,等我放出风声不认她了,看她会不会被人赶出来!以为离开霍家还能当她的大小姐?哼,就是要她吃过苦头,才知道家族背景的厉害!”霍母怒气冲冲地说道,对霍时初这个不听她话的女儿十分不满。
霍铮心中其实对霍母也有了不满,觉得霍母没有安抚好霍时初,不能让她乖乖地听话回来主动跟周文也联合,掌控好自家的公司。
但他年纪还小,不得不依仗霍母,因此对霍母的不满是不敢表现出来的,只能忍在心里,等着长大后秋后算账,他可能还觉得自己现在是“忍辱负重”了。
“唉,姑姑也是的,怎么能那么不懂事,惹奶奶生气呢?”霍铮又暗戳戳地给霍母上了眼药,霍母对霍时初越不满,才会越看重他啊。
虽然霍母表示不用去找霍时初,要让她在外面好好受一番罪当做不听话的惩罚,但霍铮担心时间拖得太久,会丧失对公司的主动权,因此便私底下想去找霍时初,劝她回来。
霍铮去找了霍时初以前相熟的那些小姐妹,但那些小姐妹没有一个知道她的下落,而城里的各个大酒店也没有她住宿的记录,现在还只是个初中学生的霍铮顿时便没有办法了。
他想过给霍时初打电话,但霍时初已经拉黑了他,他还想过找侦探,但他根本没有人脉,连侦探在哪儿都不知道,还被骗子骗了一笔钱——毕竟他还不是那个成年后牛逼轰轰的男主角,被骗了就只能认栽了。
霍时初可不知道她的好侄子心心念念要把她找回去当工具人,她正埋头沉迷于剧本创作之中,她以前从来没想到过写作是这么一件煎熬的事,明明脑子里有许多想法,故事的脉络骨骼也都一清二楚,但一写下来,就总觉得别扭,有种词不达意的感觉。
她绞尽脑汁地去修改,一段时间下来,感觉身体都被掏空了,头发都掉了不少,才把剧本雕琢得差强人意,勉强能看。
她还特意去网上报了一个编剧班,一对一辅导的那种,霍时初生怕找到的是骗子,还特意黑进了导师的电脑,确认他确实是某所高校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老师,曾经创作出好几部经典的好剧,是有真材实料的,才放心地请教他。
霍时初把自己修改过的剧
本发给老师,请求指点。
但老师可能有点忙,没时间看霍时初的剧本,霍时初没等到他的反馈,便自己又琢磨去了。
又揪着头发修改了一遍剧本之后,霍时初终于忍不住了,她想清空一下被各种文字塞满了的脑子,出门去透透气,也许出去放松一下就能有灵感了呢?
于是宅了许久的霍时初,终于出门了,她许久不见阳光,皮肤白得跟雪一样,在阳光下都快变成透明的了,晶莹剔透的,倒是很好看。
起码她在路上走的时候,都有好几个人特意回头看她了,回头率不低啊。
她百无聊赖地喝着奶茶,坐在公园内的长椅上,双眼放空地看着天空。
忽然一个身穿五颜六色,头发也染得奇奇怪怪的年轻男人走到她旁边坐下,二话不说先给她递出一张名片:“小姐,有兴趣进娱乐圈吗?想不想当明星?我是星悦娱乐公司的经纪人金明,看你条件很出色,想跟你聊聊。”
霍时初看了打扮得跟花孔雀一样的金明,并没有接他的名片,说:“抱歉,我不想当明星,你找错人了。”
金明并没有生气,把名片塞回自己口袋,又两眼放光地看着霍时初,嘴里啧啧称赞:“小姐,你长得这幅绝色的模样,不当明星不是太可惜了吗?当了明星有名又有利,多少人争破头皮都想当,偏偏你有这个条件却不愿意,这不是暴殄天物吗?长成这个样子,不造福大众,都对不起老天给你的这幅容貌啊。”
金明滔滔不绝地说着,赞美霍时初美貌的同时,还不忘各种劝说她入圈,苦口婆心,口水都废了一大堆,依旧没能让霍时初点头。
金明并没有气馁,他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好苗子,长得美、身材棒、气质独特,是很有个人特色的美人,即使在娱乐圈,她的资质也是数一数二的,即使没有其他技能,光是靠脸、靠身材,都能红。
有些人天生就是个明星,金明以前觉得明星虽然比常人长得好一些,但大多数还是靠装扮才能显出与普通人的区别。
可霍时初不用,她只需要不施脂粉地往人群中一站,不需要华丽的服装装饰,也不需要耀眼夺目的珠宝点缀,她懒洋洋地一抬眼皮,就能夺走所有人的注意力。
这样的极品美人,金明既然遇到了,就不可能错过。
“这位小姐姐啊,我真的不是骗子……你这么好的资质,怎么能浪费呢?你为什么不愿意进娱乐圈呢?是家里人不同意、还是害怕被公司压榨没有自由?别担心,星悦娱乐公司是个正经的公司,没有那些乌烟瘴气的道道,咱们老板是个好人,不会让手下的明星去做那些龌蹉的事,只需要扎扎实实地做好自己的工作……除了本职工作,公司不会安排你做其他事,什么陪酒、陪聊啊,都是没有的……”
金明喋喋不休地说了一大通,就是想说服霍时初,也算是十分卖力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61、反派工具人姑姑(7)
“你们公司有没有编剧啊?”霍时初见金明说了半天,耐心可嘉,便问道。
金明一愣,没想到她什么都不问,就问这个问题,但他很快就高兴起来,不怕她乱问,就怕她不问啊,于是他回答道
“有!还有好几个呢!像是获得过白玉兰最佳编剧的陈玉竹陈老师、舟山海舟老师……都在咱们公司呢。你喜欢他们的剧?那不正好吗?只要进了咱们公司,那你就是他们的同事了,想要签名就要签名,想要合影就合影……”
金明以为霍时初是编剧粉,立马用名编剧的名头来哄她了。
霍时初笑了笑,说“他们现在还在写剧啊?似乎这几年都没见过他们的作品了,我还以为他们退休或者去教书育人了。”
她之前为了编剧大赛的事稍微查了一下几个有名的编剧,所以这会儿能跟金明聊一聊。
“没有!他们正潜心创作呢。好作品都是要长时间雕琢出来的,几年才出一部剧也很正常。”金明连忙为几个编剧老师解释。
“哦,原来是这样。”霍时初说完这句之后又像是没了谈话的兴致,她现在才刚入编剧门,离这些名编剧太远了,而且创作是非常私人的事情,比较注重灵感,别人的经验只能作为参考,所以霍时初对他们也只是有些好奇,还不到追逐偶像的地步。
金明见她这幅不感兴趣的模样,立刻牙一咬,直接说“现在这个时候,陈老师、舟老师他们应该还在咱们公司,你想去看看吗?咱们公司有时候会有开放日,我今天带你进去也是可以的……”
金明所在的公司确实是处于娱乐圈数一数二的地位,肯定辉煌宏大,能唬住不少人,说不定这位小姐去了也能被唬住,然后就答应自己、跟自己签约呢?
他想得很好,但霍时初却根本没有丝毫想去参观他公司的意思,摇头坚决拒绝了“不了,我是真的不会去当明星的,你不用在我这里白费力气了。”
金明拿她的固执毫无办法,最后只得硬是给她留下了他自己的名片,嘱咐她什么时候改变主意了,就给他打电话。
霍时初无可无不可地拿了名片,回到家之后就不知道扔哪个角落里去了。
就在她宅着忙剧本的时候,霍家的公司已经不是由霍家人掌控了,虽然霍家依旧是股份最多的人,但因为霍家没有人能出来撑起公司,于是其他股东就联合一起,推了他们的人上位。
也就是说霍母和霍铮的打算是彻底落空了,他们老的老、小的小,从来没在公司待过,根本连一点儿公司的事务都不清楚,因此即使手里的股份最多,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外人坐在了霍父以前坐的座位上。
虽然霍时初离家出走,让霍母想让她嫁给周文也的算计落空了,但她依旧想拉拢周文也,她想得很好,不能用女儿的婚姻来拉拢他,那就用利益,但当她想去找周文也的时候,却发现他居然进了局子里!
甚至还是霍时初送他进去的,霍母本来还以为是霍时初不想嫁给他,所以故意设计陷害他的,为此还大发雷霆,想把霍时初找出来,抓回去。
但还没等她有所行动,公司篡权的人就出手了,让她根本没时间、精力去管霍时初和周文也了。
最后夺权的剧目尘埃落定,霍母和霍铮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外人把持了霍家的公司,即使他们股份最多,但也没法完全掌控公司了。
等到霍铮长大把公司夺回来,那又是另一番的腥风血雨了,而在他长大之前,那些老谋深算的其他股东,有许多办法稀释他的股份、降低他的股权占比……最后慢慢地把霍家的公司变成其他家的。
这就要看霍铮以后的手段了。
霍母知道这个结果之后,又把霍时初臭骂了一顿,说她是霍家的罪人,霍铮表面上虽然没说什么,但内心里也对霍时初极度不满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以后想要夺回公司的难度已经提升了许多倍,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姑姑不肯嫁给周文也,才害得他以后更艰难,他怎么会不记恨霍时初?
但霍时初可不在乎这两人的记恨,被他们记恨总比被他们利用完了之后就一脚踹开,还踢上两脚的好,忘恩负义的白眼狼不会记得别人对他的好,只会记得别人对他的坏。
星悦公司总部。
金明风一般地刮进总裁办公室,对坐在办公桌后面的年轻男人惊呼道“柏涧!我今天遇到了一个极品的好苗子!长得那叫一个绝色,光是靠脸都能红透娱乐圈,是真的,我绝对没骗你……”
金明咋咋呼呼地走进来就说了一大通,佛柏涧抬起幽深的双眼,淡淡地瞄了他一眼,说“你每次都是这么说的,但带来公司一测试,根本没几个人的素质是合格的。”
金明一听他这话,顿时讪讪地摸了摸鼻子,辩解道“我那不也是被他们骗了吗?但这次真的不一样,我今天遇到的那个是大美女,绝对的天使脸孔、魔鬼身材,光是素颜就吊打现在的几个当红花旦!”
他说得信誓旦旦的,但佛柏涧还是不怎么相信,毕竟他的前科太多了,狼来了的故事说得太多。
金明见他丝毫不关注,急了,忽然想起自己趁着霍时初不在意的时候偷拍了她的照片,虽然没拍到正脸,但只是侧脸也能证明她长相上的优越了!
于是他连忙掏出自己的手机,找到最新的那张照片,怼到佛柏涧面前,说“看看,就是她!怎么样?长得美吧?”
佛柏涧垂下眼,看向那张照片,然后就怔住了,虽然只是侧脸,但他还是认出了照片上的人是谁,是霍时初。
佛家和霍家是同一个圈子的人,虽然没什么来往、商业上也没有合作,但同在上流社会,圈子都是交错的,所以他和霍时初在宴会上见过,不过也仅仅只是见过了,点头之交。
没想到她竟然还被自己公司里的经纪人看上了,佛柏涧有些哭笑不得。
金明却见他盯着霍时初的照片发愣,就以为他是被霍时初迷住了,于是得意洋洋地说“怎么样?我没说错吧?你自己都看愣了,可想而知她的美貌有多吸引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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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62、反派工具人姑姑(8)
“别想了,她不会进娱乐圈的。”佛柏涧把霍时初的照片放到桌上,淡淡地说道。
“为什么?她确实说不想当明星,但只要我多劝她几次,她说不定就能改变主意了,这样的容貌,不仅娱乐圈多浪费啊。”金明感叹道。
“因为她是霍家的大小姐,就算最近霍老去世了,她也没落魄到要进娱乐圈卖脸、卖艺的地步。”佛柏涧面色平静地说道。
“你、你说她是谁?!”金明惊愕地问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是霍家的大小姐?霍氏集团的那个霍家?”
金明很希望佛柏涧否认,但他偏偏点头了“没错。”
霍时初离家出走的消息并没有广为流传,所以与霍家交集不多的佛柏涧并不知道她已经基本上跟霍家断绝关系了。
“原来是霍家的大小姐!我就说怪不得她身上还有种很特别的气质呢,这大概就是用金钱和富贵捧出来的吧,普通人不可能有的……”金明一脸感慨。
不过他很快又自豪起来“我就说我的眼光很好吧!你看我在大街上一眼就看中了霍家的大小姐,火眼金睛啊……不过霍小姐确实不可能进娱乐圈,唉!”
他说到最后又叹息起来了“我还以为这次真的能捧出一个超级女明星了呢,没想到还是空欢喜一场。”
“说完了吗?说完了就滚出去,顺便帮我把门关上。”佛柏涧轻飘飘地瞟了他一眼,说道,金明是他的同学,两人的关系更像朋友而不是上司、下属,所以说起话来就没那么多禁忌。
“行行行,我滚……”金明垂头丧气地离开了。
等他关上了门,佛柏涧这才放下了手中的笔,重新拿起金明给他的那张霍时初的照片。
照片上的霍时初穿着一件浅蓝色的中袖v领短装上衣,淡淡的蓝色衬得她的皮肤莹白如玉,光洁细腻,仿佛在发光。
细细的腰肢仿佛不经意般露出一小截羊脂玉似的皮肤,仿佛一只手掌就能握住,格外惹人注目。
两条笔直修长、形状完美的长腿被笔挺的深蓝色牛仔裤包裹着,显得她有种英姿飒爽的美感。
侧脸线条完美,鼻梁高挺,红润的唇饱、满又漂亮,小巧可爱的耳垂上蓝色的圆形耳坠更显她的冰肌玉骨。
这确实是一个很美的女子,佛柏涧像是第一次意识到霍时初的美,拿着这张照片看了许久。
他以前虽然见过霍时初,对她的印象并不深,知道她年轻漂亮、优雅高贵,但也仅此而已了,跟其他千金大小姐像是被同一家新娘学校培训出来的一样,没有个人特色,千篇一律,连微笑的弧度都一模一样。
然而这回只是在照片上看见的霍时初,却给了他不一样的感觉,好像一只家养的金丝雀突然变异了,变成了一只黑翅鸢,凶猛、漂亮又充满野性,一飞能冲天,是不能被人所掌控的。
又像是一张苍白的人物画像染上了色彩、注入了灵魂,变得明亮夺目起来,佛柏涧被这样的霍时初迷了一瞬。
当然,也许是不止一瞬。
佛柏涧把照片收进了自己的抽屉里,丝毫没有还给金明或者霍时初的意思。
下班之后,他不知道怎么想的,突然回了跟霍家同一个区的宅子里住。
毕竟都是同一个阶层的人家,在同一个区有房子很正常,只是佛柏涧并不经常回这里来住,这会儿突然回来了,管家都惊喜极了,好好地嘘寒问暖了一番。
佛柏涧坐在自家二楼的阳台上,喝着茶,看着不远处霍家的大宅,像是无意般问管家“对了,前不久霍家的老先生去世了,他们家里似乎不剩下几个人了?”
管家见他对霍家有兴趣,立刻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出来“说来霍家这几年也是可怜,先是大儿子夫妻飞机失事,双双身亡,留下一个十岁的孩子。接着没过几年,霍老爷子就突然去世了,他去得太突然,公司和家里的事都没有安排好,听说公司还乱了一阵子,直到现在才安定下来……”
“他们家现在只剩下三个正经的主子了,老的老,小的小,唯一年轻的又离家出走了,实在是时运不济……”
佛柏涧心中一突,连忙问道“离家出走?谁离家出走了?”
“还有谁?不就是霍家大小姐霍时初?不知道怎么的,在父亲刚离世不久就离家出走,不顾家里没了父母的侄子和没了丈夫的老母亲,实在有点不孝顺……”管家似乎对霍时初有些不喜。
确实,在他这样年纪的老人看来,女儿在父亲尸骨未寒之际就抛下唯二的亲人不管不顾,实在冷漠无情。
他不知道霍时初离家出走的真正原因,只看到了她抛弃孤儿寡母,所以对霍时初不喜。
佛柏涧想起照片中霍时初淡漠的眼神,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觉得她不是这样的人,但又不知道她为何离家出走,只得继续问管家“知道是什么原因吗?她离家出走总有个缘故吧?”
“家里的一个阿姨跟霍家的一个佣人关系比较好,听到一个传闻,说是因为霍老太太想要让霍小姐联姻,保住公司的话语权什么的,但霍小姐不同意,就离家出走了。”管家回答道。
霍时初离家出走的事霍家人不会大事宣扬,但也没有封口,因此还是有些人知道的。
“联姻?跟哪家联姻?”佛柏涧以为霍母是想让霍时初跟圈子里同阶层的人家联姻,根本没想到霍母的人选是毫无背景的周文也。
“这个就不清楚了,似乎也没听到哪家传出消息要和霍家联姻。”管家说道。
佛柏涧仔细地把周围一圈适龄未婚的男性都考虑了一遍,根本没听到哪个跟霍时初扯上关系,又转念一想霍时初都离家出走了,那说明联姻肯定失败了。
想到这里,他不由自主地松了口气,然而松了气之后,他很快就脸色一僵,意识到自己对霍时初格外不同,说到底霍时初联不联姻跟他有什么关系?他用得着为此松一口气?
他连忙摇了摇脑袋,把脑子里那点不明显的想法甩掉,告诫自己所有被诱、惑的都是冲动的、不理智的。
。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63、反派工具人姑姑(9)
霍时初把自己的作品给编剧大赛的组委会投去了,结果还要一两个月之后才知道,所以她继续一边充实自己,一边挣点小钱钱维持生活。
这天她正在自己家里翻译稿子的时候,忽然闻到楼下传来一股浓郁的菜香味,直诱得人不停地分泌唾液。
霍时初也不能免俗,她擦了一把嘴角,悄悄地走到阳台,伸出脑袋,使劲儿地往楼下看,鼻子不停地嗅着那能让僧人还俗的香味。
不知道是什么人,做菜的手艺这么好,真是引人犯罪啊,霍时初感叹地想着,非常好奇楼下做饭的是谁,她想认识一下。
当然,她并不是想蹭饭,只是想交流一下做菜的经验罢了,真的!
霍时初一边咽口水,一边唾弃自己嘴馋。
正当她毫无影响地吸着鼻子的时候,忽然楼下阳台上出现了一个穿着灰色金边家居服的高大男人,男人正面无表情地抬头看着她。
霍时初……
霍时初老脸一红,她现在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做“社死现场”了,这么丢脸的样子被人看到了……
不过幸好她脸皮厚,尴尬了一会儿就恢复过来了,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对男人摆摆手,说“嗨!你好啊,是你家在做饭吗?真香啊。”
男人淡淡地扫了她一眼,点点头“嗯。”
“是你做的吗?你手艺真好啊!我最羡慕做饭好吃的人了!”霍时初眼睛一亮,一连串赞美之词已经滔滔不绝地说出口了。
她这样殷勤,谁还不知道她醉翁之意不在酒,只想着蹭饭吃啊?
男人虽然面冷,但似乎是个热心肠的人,说“我做得有点多了,你想吃吗?”
“想!”霍时初脱口而出,笑得眼睛都弯成月牙了,不住地点头,“我刚好还没吃饭,正饿着呢,谢谢你啊。”
“那下来吧。”男人说道。
霍时初于是喜滋滋地去换衣服就想下楼了,但刚走到门口,她忽然想到自己不能空手去蹭饭,这多没礼数啊。
可是家里似乎没什么东西能当做礼物送出去的,采购回来的水果早早就被她吃完了……
霍时初有些发愁。
最后她从自己的空间里扒拉出了一篮子水果,有芒果、菠萝、面包果以及荔枝,都是现在当季的水果,楼下的那位邻居总有一样会喜欢的吧?
霍时初找出个小篮子,把各种水果装上,便乐滋滋地到楼下去了。
佛柏涧把厨房里的菜都端到了客厅里,门铃就响起来了,他过去看门,霍时初明艳漂亮的脸就出现在他眼前。
“我是你楼上的邻居,叫霍时初,这是我买的一点水果,希望你喜欢。”
霍时初一边把一篮子水果递给他,一边笑眯眯地说道。
佛柏涧接过那篮子水果,面无表情地看着她,语气似乎有些不悦地说道“我是佛柏涧,你不记得我了?”
“佛柏涧?”霍时初用她那灵活的脑子一想,终于记起来这位佛柏涧跟原主是认识的,毕竟都在同一个圈子,偶尔会在宴会上遇到。
br/>“原来是你啊!没想到堂堂佛家的大少爷,居然还会做饭,真是让人惊讶。”霍时初惊叹道。
“有什么好惊讶的?”佛柏涧淡淡地说道,“我有好几年在国外上学,吃不惯那里的食物,不自己学会做饭那就只能饿着。”
霍时初十分意外地问“像你们这样的家庭,即使到国外留学,不都带着自己家的保姆、司机和厨师吗?还要你自己做法?”
“我们家没有这样的优待,到了国外就要自己独立,不能什么都靠家里。”佛柏涧摇头说道。
霍时初眨了眨眼,没想到佛家还挺注重培养孩子的独立能力的,不过大概正是因为不娇惯孩子,才能让家族延续了这么久吧。
说话间,霍时初就跟着佛柏涧到了餐桌前,她一眼就看到了摆在桌子上的红烧鱼、红酒炖牛肉、广式蒸排骨、油焖大虾和芥蓝炒牛肉……
快摆满一桌子了,做得不是一点点的多。
“你是要请客吗?”霍时初不由地问道。
佛柏涧顿了顿,过了一会儿才说“是的,不过我朋友突然有事来不了了,我自己做了那么多菜也吃不完,就只能拜托你帮忙了。”
“别客气!别客气!我就喜欢帮这种忙……”霍时初忙不迭地跟佛柏涧表忠心,希望他下次菜又做多了,记得还来找她。
佛柏涧见她眼珠子都快粘到盘子里了,嘴角忍不住微微往上扬了扬,说“开始吃吧,放凉了味道就不好了。”
霍时初得到准许,立刻坐下了,等他动了一筷子之后,果然没有跟佛柏涧客气,吃得十分豪迈,虽然动作不失优雅,但明显像是饿了好几顿一样,速度可快了。
佛柏涧想起自己助手调查到的有关霍时初的信息,有说过这段时间她很少出门,基本上宅在家里,吃饭也是叫外卖。
看来她吃得不好啊,否则这会儿在自己面前不会连形象都懒得维持了。
佛柏涧之前就想过要怎么才能引起霍时初的注意,毕竟他没有霍时初的联系方式,平时她又不出门,想偶遇都没办法。
因此他才突发奇想,住进了霍时初的楼下,用美食的香味把她引、诱出来。
其实他对这个想法并没有抱多大的希望,但没想到却给了他意外的惊喜,霍时初居然真的被他的手艺吸引下来了!
不过他做饭的手艺在国外时就曾引得一栋楼的同学都跑来蹭饭,似乎这会儿能引出霍时初也没什么奇怪的?
“喜欢吃虾?”佛柏涧见霍时初夹了好几次油焖大虾,便开口问道。
“喜欢啊。”霍时初点头回答道,“我不挑食,什么都吃,不过海鲜、河鲜类的最喜欢。”
佛柏涧点点头,暗暗记下了她的话,又夹了几个大虾,带上一次性手套,动作熟练地剥虾,然后把剥好的虾装到碗里,递给霍时初。
他的动作很自然,似乎丝毫没觉得以他们之间不太熟悉的关系,给霍时初剥虾有什么不妥。
霍时初这个享受惯了别人伺候的人,也根本没觉得别扭,利利索索地吃掉了佛柏涧给她剥的虾。
佛柏涧见状,轻轻地扬了扬唇,真好投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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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64、反派工具人姑姑(10)
吃完之后,霍时初揉揉自己膨胀了不少的肚子,痛并快乐着,享受美食谁不快乐啊?只是享受过后又要担心会发胖,唉!
为什么不能两全其美呢?霍时初烦恼地想着,瞄了一眼佛柏涧,佛柏涧对上她的视线,眼睛弯了弯,问她“吃得满意吗?”
“满意、满意!”霍时初点头如捣蒜地说道,“五星级酒店的大厨都比不上你的手艺,你以后不当老大了还可以去当名厨,绝对不用愁生意不好。”
佛柏涧本来冷峻的脸色更加柔和了,说“其实我以前的理想是做个厨师。”
霍时初瞪大了眼睛“你爱做菜?”如果是普通人家的孩子,理想是做厨师那挺正常,但作为佛家的孩子,佛柏涧可没有选择当厨师的权利。
佛柏涧点头,霍时初顿时理解地说道“也是,如果只是被生活所迫,而不是真心喜欢的话,做出的菜也不会那么好吃。”
“看到别人很捧场地吃完自己做的食物,内心会得到满足感和成就感,所以,要是我以后做了菜,可以请你来品尝吗?”
“可以啊,我很期待。”霍时初眼睛更亮了。
佛柏涧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并没有继续下去,毕竟欲速则不达,他还有很多时间,可以慢慢地织一张网,让霍时初再也逃不出去。
一肚子坏水,表面却显得十分可靠的佛柏涧起身收拾碗筷,霍时初刚刚吃完了别人的食物,哪里能当个大爷似的让主人家收拾?
于是她也起来帮忙,还说“饭是你做的,那碗筷就应该我来洗,要不然我下次都不好意思来蹭饭了。”
她都这么说了,佛柏涧只好让她收拾了。
看到霍时初带来的那篮子水果,佛柏涧说道“我去削几个芒果当饭后水果吧?”
“好啊,我这些水果绝对好吃,你要是喜欢,我以后还可以送给你,就当是蹭饭的还礼了。”霍时初说道。
佛柏涧没有拒绝,有来有往,才能更近一步啊。
他拿了几个巴掌大的金黄的芒果来削皮。
世界上各种名贵的水果他吃过不少,但霍时初带来的芒果却比他吃过的品种最好的芒果还要香甜。
因为还没削皮,只是拿在手上,佛柏涧就已经闻到了浓浓的芒果清香味。
分享完饭后水果之后,霍时初就回到自己家里继续熬工作了。
佛柏涧则要回他平时住的,位于公司附近的那间住宅,这里只是他为了接近霍时初而临时买的房子,他工作很忙,不会常住在这里,毕竟离他的公司太远,他只能抽时间一周来个两三次。
出门的时候他看到霍时初带来的那篮子水果,他之后几天不回来,会腐烂的吧?顿了顿之后,他又回来把那篮子水果带走了。
“王叔,帮我把这篮子水果带回给老宅吧,我妈爱吃榴莲。”佛柏涧坐车回到了公司附近的住宅楼下,就对司机王叔说道,他把霍时初送的那颗面包果看成了小榴莲。
王叔也没注意,就答应了。
回到老宅之后,王叔没见到佛老太太,便对家里的佣人说了一声,说那篮子水果是大少爷送回来给
老太太的。
佣人记下来了,等佛老太太从外面回来,便兴冲冲地跟她夸起佛柏涧来了“老太太,瞧瞧大少爷多有孝心!知道您爱吃榴莲,还特意给您送了过来。”
“是吗?那小子,要是真的有孝心,怎么不自己回来看我?”佛老太太笑骂道,话虽然是这么说,但她已经往那篮子水果走去了。
摸上那颗圆滚滚的、跟足球一样大的水果时,脸上的笑容忽然抽了抽,问佣人道“大少爷说这是颗榴莲,送我的?”
“是啊,大少爷特意嘱托王叔送回来的。”佣人信誓旦旦地说道。
“那他该去医院检查视力了,这可不是榴莲。”佛老太太翻了个白眼说道,她爱吃榴莲,吃了一辈子,世界上哪个品种的榴莲没吃过?可却从来没见过这样子的榴莲,要是拿颗菠萝蜜来伪装榴莲,她还可能会认错,但是拿这样一颗“大球”来伪装,这不是开玩笑吗?
“什么?这不是榴莲?那是什么东西?”佣人震惊地问道。
“不知道。问问大少爷,他是在哪里买的,该不会是被人骗了吧?”佛老太太说道,她这个儿子在工作上挺精明睿智,但在生活中就不是那么靠谱了。
佛老太太拿着自己的手机,给那颗“大球”拍了一张照,发给佛柏涧,问他“你送回来的是什么东西?根本不是榴莲,是不是被人骗了?”
佛柏涧看到自己妈妈发来的信息,沉默了一会儿,又把照片转发给了霍时初,问她这是什么水果。
霍时初一拍额头,面包果不是什么大众水果,很多人从来没听说过,更没见过,佛柏涧不认识很正常,她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摘了这个水果送给他。
但送都送了,也没什么不能说的,虽然这种面包果可能跟这个世界的本土面包果不太一样,毕竟这是她以前在某个星际世界特意培育、改造过的品种,比现在的本土品种优越许多,但毕竟是小众水果,大家都不认识,就不怕别人发现异常了。
“是面包果,可以烤着、煮着、蒸着吃,试试吧,味道还不错。”霍时初給佛柏涧回了消息。
佛柏涧又把霍时初的信息转发给佛老太太,作为体贴母亲的大孝子,他还特意上网搜了面包果的资料,发给佛老太太,让她参考怎么吃。
佛老太太看着他发来的资料,感慨道“这世界上居然还有这样的水果,我真是孤陋寡闻了。”
然后吩咐佣人按照资料中的方法,给她处理面包果。
烤过之后端上来的面包果,清香四溢,带着芒果、百香果以及面包的香味,浓郁、诱人。
佛老太太吃了一口,顿时眼睛都亮了,没一会儿就吃到了大半个。
然后兴冲冲地打电话给佛柏涧“乖儿子!那个面包果你在哪里买的,我很喜欢!”
佛柏涧“妈,不是我买的,是朋友送的。”
“那就问你朋友啊!”佛老太太催促道。
佛柏涧只得又去问霍时初。
霍时初没想到还会被追问这个问题,只得扯谎说是找代购买的,毕竟这面包果原产地并不在这里,忽悠了好久,才把这事糊弄过去,霍时初擦了把汗,有些后悔不该把面包果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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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65、反派工具人姑姑(11)
霍时初收到了自己的剧本进入决赛的通知,不过她很平静,并没有觉得是多大的惊喜,如果没有进入决赛,她才会以为这场比赛有黑幕。
这段时间,她又去楼下蹭了几顿佛柏涧的饭,佛柏涧说他挺喜欢做饭的,而且做饭是他用来放松精神的一种方法,霍时初对此感到有些惊奇,毕竟很少男人会喜欢做饭,但他这个爱好惠及的是她自己,因此她就很欣赏了。
霍时初这段时间并没有停止编剧的创作,她有时候会上论坛去跟同好交流一下经验,其中有一个叫“徐徐图之”的网友给了她很多建议,都挺有用的,霍时初每次上论坛便会找他聊聊。
这次也一样,不过这次“徐徐图之”的兴致似乎并不高。
【嚯嚯嚯】怎么了?不开心吗?不是说你的剧本已经要开拍了?
【徐徐图之】唉,别提了,投资商破产了,剧组才刚组建好,就又要解散了。
【嚯嚯嚯】去找别的投资商不可以吗?
【徐徐图之】我们试过了,但现在的商人都精明,我们都是无名小卒,谁肯把钱投给我们啊?做这行没有名气就是没办法,跪下来求,人家都懒得看你一眼。
【嚯嚯嚯】还差多少钱?
【徐徐图之】差得多了,好几百万啊,我和老查把家里的房子都卖了也不够,现在不上不下的,房子没了,剧组又没能组建起来,老查家里都喊他回老家考公务员,别再折腾了。
【嚯嚯嚯】剧本能发给我看看吗?
【徐徐图之】怎么?你有兴趣?不是我说,这个剧本是我用了整整三年,精雕细琢写出来的,虽然不敢自夸是绝世佳作,但也算是精品,拍出来的电视剧肯定好看。
“徐徐图之”迫不及待地把剧本发给了霍时初,大概现在是走投无路,死马当活马医,霍时初流露出一点感兴趣想投资的苗头,他就一点都不想错过了。
【嚯嚯嚯】我需要花点时间看。
【徐徐图之】看吧看吧!
霍时初便看起了“徐徐图之”给她发来的剧本。
剧本名字叫《逐鹿》,讲得果不其然是争夺天下的故事,不过不是群雄逐鹿天下,而是两个国家之间争夺天下。
西朝和东朝是位于大路一东一西两端的大国,周围都被一些附属小国包围着,平时大家井水不犯河水,虽然偶尔有摩擦,但并不会发生大战争,总体来说还是平和的。
但一场瘟疫的降临改变了一种局面,瘟疫首先发生在西朝,西朝的百姓很多都死于瘟疫,没死的也日益惶恐,生怕哪天就轮到自己染病身亡,在这种惶恐不安的状况下,一些西朝的百姓就开始逃往东朝,想要躲避瘟疫。
但东朝为了自己的百姓,采取了措施,严格禁止西朝百姓进入,西朝百姓就在边境里与东朝发生了许多冲突。
西朝的瘟疫过了两年才渐渐消息,但那个时候西朝因为死亡的百姓太多,元气大伤,两个国家的国力已经拉开了距离,又因为边境上两国百姓因为躲避瘟疫的事发生了冲突从而加剧了两
国的矛盾,于是两国开始发动大战。
当然,东朝是主动方,想趁着西朝还没恢复的时候趁火打劫,灭了它。
西朝果然抵挡不住东朝的侵入,丢了好几座城,但东朝也没能讨到好,因为西城的百姓在灭国危机中,彪悍不畏死,杀了东朝许多士兵,东朝可以说是杀敌一千,自伤八百。
局面僵持住了,这时候西朝最年轻的丞相李衡水提议派公主和亲,结束战争。
两败俱伤的东、西朝很快就答应了,西朝派去和亲的是最受宠的嫡公主温雅,她母亲虽然是皇后,但并不受皇帝喜欢,还早早死了,温雅公主从小由侍从带大,明明是嫡公主,却还会被宫女侍卫欺辱,如果不是这次和亲,皇帝根本不会想起她来。
温雅公主于是去东朝和亲,但她嫁的不是皇帝也不是皇子,而是这次带兵入侵西朝的大将军赵谦,可以说是仇人了。
东朝皇帝既忌惮赵谦,又不得不重用他,便故意让他娶西朝公主。
赵谦与温雅成亲之后,果然生疏淡漠,两人除了会一同出席宫宴,其他时间根本不碰面,如同住在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
几年之后,东、西两朝又恢复了元气,兵肥马壮,可以开战了。
温雅作为和亲东朝的西朝公主,果然成了最尴尬的人,赵谦被派去攻打西朝,夫妻两个虽然众所周知的感情不和,但也因为有一层婚姻的关系,处境艰难。
赵谦被皇帝猜疑,故意克扣军粮,还派人想趁乱杀了他,他死里逃生之后得知皇帝的暗算,一怒之下反了,先灭了西朝,又回过头来灭了东朝,自己当上了统一天下的皇帝。
而温雅作为西朝的亡国公主,虽然逃过了东朝皇帝的暗杀,但因为自己的国家被赵谦所灭,所以也无法与赵谦走到一起,最后黯然不知去向了。
但其实赵谦是喜欢她的,只是因为东朝皇帝忌惮他,他不敢暴露出自己喜欢她的事实,生怕她成为弱点被皇帝所知,因此故意疏远她。
后来他又灭了温雅的母国,真的成了仇人,就更无法面对她了,只得与她遗憾错过。
“徐徐图之”把东、西两朝的家国大事写得气势滂沱,把战争场面也描绘的激昂澎湃,就连赵谦与温雅之间似有若无的感情都写得缠绵哀婉,令人忍不住为他们惋惜。
写作的功底确实很强,起码霍时初这个感情淡薄的人看了,心情都久久不能平复。
她立马就知道,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投资的剧本。
【嚯嚯嚯】这个剧本写得很好啊,还差多少投资?
【徐徐图之】差五百万!没有五百万的话,三百万也可以……
真是卑微的请求,一下子就减少了两百万。
霍时初想了想自己现在的身家,顿时沉默了,她现在虽然做翻译挣了些钱,又把这些钱投入股市,现在已经攒到一百多万了,但这离“徐徐图之”想要的最低额度三百万还差两百万啊!
卑微的不是“徐徐图之”,是她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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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66、反派工具人姑姑(12)
霍时初揉了揉额头,忽然想起楼下的佛柏涧,这位才是财神爷啊,她眼睛一亮,心里有了主意。
【嚯嚯嚯】我现在只有一百万左右,但我有一个有钱朋友,如果你这剧本能征服他,他来投资的话,那不止五百万,五千万都是有可能的。
【徐徐图之】真的吗?天啊!快!快把剧本给你的有钱朋友看看!呜呜……嚯嚯,你很是我的幸运星……
【嚯嚯嚯】那我就把剧本拿给他看了,你安心等消息吧。
【徐徐图之】拜托,拜托……谢谢你了!
霍时初于是给佛柏涧发了一条微信今天回来吗?
佛柏涧正在办公室里看文件,听见手机响了,拿过来一看,就看见霍时初问他回不回去了。
他唇角扬了扬,升起一个微不可察的笑,想要驯养的小狐狸终于会惦记投喂人回不回去了,这真是一个可喜的进步。
他手指一动回。
霍时初那真好!我等你,有事找你。
佛柏涧嗯。你晚上想吃什么?
还能点餐?霍时初顿时对佛柏涧的印象更好了,于是也没有客气,说了好几个自己想吃的菜。
发完之后,她才感觉到自己是不是有些过分了?毕竟佛柏涧白天在公司忙了一天,晚上又要回来给自己做饭,虽然做饭是他的爱好,但也会累的吧?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
更何况她还想忽悠佛柏涧投资“徐徐图之”的《逐鹿》,这就更过分了。
有些心虚的霍时初连忙给佛柏涧发微信你上了一天班,肯定很累了,还是不要做我刚刚点的菜了,随便做点易做的炒菜就行了。
佛柏涧轻笑了一下,回复道没关系,你点的菜也并没有多耗精力,我能处理,我做好了你只要好好品尝,就是对我的奖赏了。
霍时初看见他的这话,忍不住感叹了一下,这男人可真会说话啊,于是她没有再拒绝佛柏涧的好意。
晚上霍时初十分捧场地吃完了佛柏涧做的菜,又真心实意地拍了好一顿彩虹屁,才拿出《逐鹿》的剧本给佛柏涧。
“这是我朋友写的一个剧本,我看过了,写得还挺好的,要是资金充足、演员演技也在线的话,拍出来肯定是精品,爆火也很有可能,你不是有家娱乐公司?要不要考虑投资一下?”霍时初开门见山说道。
佛柏涧接过剧本,翻了一下,看了前面的剧本梗概,然后点点头,说“这梗概写得不错,要是剧本跟大纲没有差别,确实是很好的投资项目,不过具体要不要投资,我得仔细看过一遍完整的剧本才行。”
霍时初见他没有一口拒绝,顿时喜笑颜开,说“这是当然,毕竟你也不能光是听我说,就冲动地去投资。”
佛柏涧见她没有不悦,才松了口气,可见她是个明事理的人。
他之前听朋友说过,朋友的女朋友工作上也有项目需要投资,就去找朋友帮忙,但朋友看过之后认为那个项目不妥,拒绝了,他女朋友就觉得他利益至上,毫无感情,根本不爱她,跟自己都分那么清,以后肯定也会为了利益舍弃她……于是大吵一顿,分手了。
而他朋友还觉得女朋友不可理喻,本来生意上的事就不便跟私人感情掺和在一起,否则会公私不分,容易影响工作;当然,如果她女朋友那个项目可投,他也不会拒绝,毕竟肥水不流外人田,但那个项目真的不行,他拒绝不是很正常吗?
两个人就因为这事掰了。
现在,佛柏涧面临的是跟自己那个朋友一样的处境了,但幸好霍时初还是讲理的。
霍时初也没有指望他一下子就决定要不要投资,于是她只请他谨慎地考虑一下,因为她觉得这是个不错的项目,而她自己都打算投入全副身家一百万了。
“你全副身家只有一百万?”佛柏涧关注的重点却歪了。
霍时初没想到他会问这个问题,见他一副震惊的模样,忍不住笑出声来,说
“是啊,我全副身家只有一百万,全投进去了,剩下一点小钱维持生活。你干嘛这么震惊?我离开霍家之后,霍家就停了我的卡,刚开始我只剩下四万块的,现在有一百万,已经是我生财有道了。”
“我有钱。”佛柏涧说道,“你有需要的话可以跟我说。”
“不用,我现在钱够用。”霍时初毫不犹豫就拒绝了,老是来他这里蹭饭已经过分了,哪里还能用他的钱?
佛柏涧的嘴张了张,似乎还想要继续劝说霍时初,霍时初盯着他,神情严肃地说“佛柏涧,你该不会是可怜我吧?觉得我太穷了需要你救济?”
佛柏涧连忙摇头,生怕自己无意中伤了她的自尊心“我没有,你既然能短时间内挣到一百万,那就不需要别人可怜,毕竟很多人一辈子都挣不了一百万。”
霍时初见他否认得那么迅速,忍不住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你说得很对,我能挣这一百万,那就能挣下一个一百万,你不需要同情我,要是实在过意不去,那就让我三头两天下来蹭蹭饭吧。”
佛柏涧毫不迟疑地点头“好。”
霍时初有时候都怀疑佛柏涧倒是是不是真的佛家人了。
“我还以为你们佛家的人都很高冷,根本不理人呢,没想到你这么和善,跟传说中的高高在上根本不一样,看来别人的误会很大啊。”霍时初感慨道。
老是被朋友、下属评价为面瘫、冷面神、高岭之花的佛柏涧……我也只是在你面前“平易近人”。
醉翁之意不在酒的佛柏涧,自然知道该用什么面孔去对待什么样的人,其他人他可以面无表情,严肃冰冷,但对上霍时初,他要是再冷峻下去,那可能一辈子都跟她毫无交集了。
“都是外人的误解,其实我家里人跟普通人差不多,高冷都是装出来给别人看的,可以隔绝很多不必要的交际,省事。”佛柏涧脸不红心不跳地说道,好像对手喊他“冷面狐”都是假的,其他佛家人听见他这话,大概也要骂他不要脸,明明回家也自带冷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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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67、反派工具人姑姑(13)
佛柏涧很快就看完了《逐鹿》,并且对这个剧本很感兴趣。
“我需要和《逐鹿》的编剧本人以及导演聊一聊,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有时间?”佛柏涧打电话问霍时初。
霍时初听他这么一说,顿时精神一震,高兴地说“我先得问问他们,不过我听说他们这阵子都被家人催着回老家了,大概都挺有空的吧。”
“那就好,我后天中午有一个小时的空闲时间,你可以让他们来星悦。”佛柏涧说道。
“行。”霍时初一口答应了。
挂断了佛柏涧的电话后,霍时初就迫不及待地找“徐徐图之”了,“徐徐图之”本名叫徐图,是个三十岁的普通白领,但大学时的专业就是中文,喜欢自己写写小说,《逐鹿》是他用了好几年才创作出来的剧本。
【嚯嚯嚯】老徐,你和老查后天中午有没有空,我那个有钱朋友对你这个剧本挺感兴趣的,想和你们谈谈。
【徐徐图之】真的吗?真是太感谢你了!嚯嚯你就是我的恩人!有空,当然有空!我和老查现在都是无业青年,你的朋友什么时候想见我们都行!
【嚯嚯嚯】那就说好了,后天中午一点去星悦娱乐公司见他们的总裁佛柏涧。
【徐徐图之】佛柏涧?!嚯嚯,你真的没说错吗?你那个朋友是佛柏涧?
【嚯嚯嚯】是啊,星悦就是他家的企业,也管各种影视投资,你去见他不是很正常?
【徐徐图之】不正常啊!嚯嚯,他来头这么大,我有些怕……
徐徐图之有点怂。
【嚯嚯嚯】那你还想不想把《逐鹿》拍出来了?想拍的话还怕什么?现在人家主动要见你,你还矜持上了。我要是你们的话,就赶紧做好准备,争取一次性说服佛柏涧投资。
【徐徐图之】你说得对,我不该这么怂,机会送到面前了,不能错过,否则都对不起你帮的忙了。
【嚯嚯嚯】你知道就好,佛柏涧有钱,你们准备充分一点,说不定佛柏涧心情一好,不但投钱,还连剧组其他工作人员都包了。
【徐徐图之】承您贵言!
霍时初給徐图牵了线,便觉得没她什么事了。
几天之后徐图就激动地给她打了电话“霍小姐!佛先生真的愿意投资我们这个剧本了!还包了后期!谢谢你啊,要是没有你,《逐鹿》可能就没法拍了,是你让佛先生愿意看我这个剧本,才有后来的机会……我真是太高兴了,之前和老查求爷爷告奶奶都没有人肯投资,没想到现在却被娱乐圈巨头的佛先生看中了……”
他说着说着还哽咽起来了,显然真的十分激动了,毕竟都快心灰意冷,他们自己都毫无信心,想放弃的时候,霍时初却帮他们找来了佛柏涧这棵救命稻草。
“好了,既然佛柏涧给你们投资了,那你们就不要让他失望,一定得好好把《逐鹿》拍出来,保质保量,千万别偷工减料。”霍时初叮嘱道。
“这是当然!能把这剧本拍出来我们激动都来不及,怎么可能敷衍了事?自然要用十二分努力拍出好剧啊。”徐图连忙拍着胸口保证道。
霍时初意味深长地说“你们这部戏拍好了,那下部戏的投资还会缺吗?”
徐图的呼吸声顿时就明显起来,显然也想到了以后的美好前景,只要这一次的《逐鹿》不辜负佛柏涧的期望……那他们就等于是有了一个可持续的投资人啊!
“霍小姐,真的谢谢你,等剧组筹备好了,你来探班啊。”徐图真的很感激霍时初,提议道。
“行,不过我那一百万你们还要不要啊?有了佛柏涧的投资,会不会嫌我的一百万太少了?”霍时初开着玩笑问。
“当然不会!霍小姐的一百万很珍贵,我们怎么可能会嫌少?霍小姐肯投资是我们的荣幸……”徐图急忙说道。
霍时初很看好《逐鹿》这个剧本,又比较相信佛柏涧的眼光,便打算用那一百万来赌一把,以小博大,毕竟她现在可是很穷的,饭都要去佛柏涧那里蹭。
半个月之后,徐图就告诉霍时初,剧组筹备好了,请她开拍那天去探班。
霍时初欣然同意了,果真去了《逐鹿》的剧组,因为《逐鹿》是古装剧,所以多数场景都是在影视城拍,开机仪式也是在那里举行。
“你来了!”徐图整个人都变得意气风发起来,走路都带风,他带着霍时初走到一个胡子邋遢、形容落拓的中年男子面前,对那男子说道“老查!这位就是我跟你说过的,咱们剧组的恩人霍小姐,就是她把《逐鹿》介绍给佛总,才有机会让佛总给咱们投资的。”
听到徐图的话,老查顿时从不苟言笑变得和蔼可亲起来,一边跟霍时初握手,一边不住地感谢她“真的是多亏你了,之前那个投资人破产之后,本来我都打算放弃了,乖乖回老家考公务员,没想到老徐找到了你,我们的事业就起死回生了……”
“客气了,我也只是看老徐的剧本不错,才投资的,只是我自己没钱,就只好拉上朋友了,这也是因为你们的剧本足够好,才能说服佛总啊。”霍时初微笑着说道,“要是你们的剧本不好,那我就算再想帮你们,也是有心无力的。”
三人又互相吹捧了一番,老查才忙活去了。
只剩下徐图带着霍时初参观剧组的第一场拍摄。
“其实老查七年前得过新锐导演的奖,那时候人人都以为他是下一个国师级的导演,但他签约了一个垃圾公司,之后就一直拍些不入流的电影,扑街扑得一塌糊涂,从未来可期的青年导演沦落成“昙花一现”、“江郎才尽”的烂片导演,挨了不少骂。”徐图看着场中认真严肃地工作的老查,轻轻地说道。
“好不容易五年合约期满,离开了垃圾公司,他的口碑却败坏了,没有人肯再请他导戏,他只能拍拍不入流的广告勉强糊口。他是我大学时的同寝好友,我知道他有才华,只是这些年他身不由己才被埋没,所以我拿出了我最得意的作品,想和他合作,没想到好不容易拉到投资,投资人却破产了。”徐图自嘲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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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68、反派工具人姑姑(14)
霍时初听着徐图说的话,沉默了一会,说“那说明你们都是先苦后甜?好事多磨?”
徐图听了,忍不住笑出声来,刚刚的惆怅情绪一下子就没了,说“你说得对,咱们这是好事多磨,老查也终于熬到头了,这不就苦尽甘来了吗?终于等到你和佛总这两个贵人。之前那么多磨难都是用来锻炼我们的。”
徐图很会自我开解,不等霍时初安慰,他自己就满血复活了,兴致勃勃地跟霍时初介绍那些演员。
“你别看这些演员都不出名,但演技、颜值都在线,只是不会营销,又不肯同流合污,就只能在十八线混着了,这回遇到了老查,是他们的运气。”
“老查之前几年虽然在拍烂片,但还是注意年轻有演技的演员的,这次他终于有机会当导演了,就把这些他看中的好苗子找来了。”
“那个女主角,你看见了没?跟现在的大花演过同一部大热的宫斗剧,她还是女三号,但不肯卖身给投资人,就越来越糊了。”
“还有那个男二号,他之前是选秀出身,唱歌、跳舞都比成团的那几个成员优秀,但没有后台,就只能当个炮灰陪跑了。”
……
徐图喋喋不休地跟霍时初一一介绍了那些演员,滔滔不绝,似乎每个演员的经历他都一清二楚。
霍时初忍不住侧目,说“你对他们的情况这么了解?你们这剧组叫“难兄难弟同盟”吧?可巧把一群怀才不遇的人集合到一起来了。”
徐图听见霍时初的话,先是愣了一会儿,接着就哈哈大笑了,笑得腰都直不起来,说“难兄难弟同盟?哎呀,这个名字好!你不说我不觉得,你一说这个名字,我就不得不认同了……”
“难兄难弟同盟”之前都是光有才华却得不到发挥的,这回有了《逐鹿》这个让他们尽情发挥的地方,自然个个都不遗余力地用上了自己最好的演技,甚至还不满足,有时候导演都让他们过了,他们却自己要求重拍,一个比一个追求精益求精。
在这种氛围下工作,《逐鹿》剧组的工作人员个个都被感染得像打了鸡血一样,认真努力得不行。
特别是老查这个导演,《逐鹿》是他孤注一掷的一部剧,他用上了全副心血去拍,因为他知道,要是这部剧没拍好,那他就不会有下一个机会了。
但如果拍好了,那这部剧就是他导演事业新的起点,是他爬出低谷的开端,所以他不得不认真,不得不全力以赴。
霍时初很满意他们这种工作状态,虽然她只投资了一百万,但也不希望自己亏本啊。
佛柏涧对这个剧组没那么重视,毕竟他手里经过的剧本千千万万,比《逐鹿》优秀的不少,他看好《逐鹿》,但仅仅是看好而已。
只是《逐鹿》是霍时初给他牵的线,而且霍时初自己也投了钱,这就不一样了。
日理万机的佛总,第一次假公济私,约了霍时初去《逐鹿》剧组探班。
霍时初想着这好歹是她介绍给佛柏涧的剧,于是就答应了。
《逐鹿》已经拍了一半,毕竟剧组成员每一个都很努力,工作起来十分顺利,因此进展喜人。
徐图看见西装革履的佛柏涧和一身休闲装的霍时初时,吓了一跳,连忙来迎接“佛总,霍小姐,你们来了怎么不先告诉我们一声?我们好迎接一番。”
“不必,我们只是来看看进度。最近拍得怎么样?还顺利吗?预算够吗?”佛柏涧询问道。
“拍得很顺利,预算也够!都是多亏了佛总和霍小姐的大方,让我们能心无旁骛地拍戏,其他的什么都不用担心,全部精力都放在拍戏上了,自然什么都顺利……”徐图并不是拍马屁,而是真心实意这么认为的。
佛柏涧大手笔的投资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才能让他们精心投入到拍戏之中。
“佛总和霍小姐要过来看拍戏吗?”徐图问道。
“那就看看吧,不用打扰导演他们,我们在旁边看就行了。”霍时初说道。
佛柏涧也没有意见,徐图只好让人搬了两把椅子,又拿了两瓶饮料过来给他们,然后陪在他们身边,轻声地汇报剧组各种事情。
霍时初对这些没什么兴趣,看人拍戏看得津津有味,佛柏涧一心二用,一边听着徐图的话,一边看人。
不过他看的不是拍戏的演员,而是霍时初。
霍时初漂亮的脸上带着天然的红晕,粉扑扑的,好看迷人,佛柏涧很想上手去捏一捏,看是不是跟自己想象中那样又滑又嫩。
她比女主角还要漂亮几倍,甚至老查还曾经想让她来演《逐鹿》的女主角,说她一出场,不用什么演技,就能演绎出“公主”这个身份,才能说服观众,男主角赵谦对她一片情深。
但霍时初拒绝了,任老查说破了嘴都不肯去演女主角,老查还为此遗憾了好久。
徐图说着说着,终于发现了佛柏涧的心不在焉,他一注意,便注意到佛总是在看霍小姐!他心中一惊难道佛总喜欢霍小姐?
徐图为自己发现了这个秘密而心脏狂跳,佛柏涧在这时候似乎意识到了什么,黝黑的双眸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带着隐晦的警告,徐图狂跳不止的心脏立刻就像是被冰块冻住了一样,冷静得再也不能冷静了。
“那个……佛总、霍小姐,我还有事要忙,你们自便,有事再找我……”徐图连忙识趣地找了个借口溜了。
跑了老远,看不到佛柏涧了,才拍着胸口松了一口气,随后他又自嘲地笑了,就算佛总喜欢霍小姐,那有什么可紧张的?他们男才女貌,那么相配,要是在一起也算一段佳话吧?轮不到他来担心。
他这么一想,果然轻松了许多。
霍时初可不知道佛总对她有心思,她虽然经常去佛柏涧家蹭饭,但是真的事以为他喜欢做饭,还喜欢让别人品尝他的劳动成果,才蹭得这么安心的。
要是她知道佛柏涧对她有心思,大概……会避嫌?不,避嫌是不可能的,有心思就有心思呗,佛柏涧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男人,相反,他极优秀、出色,说不定哪天霍时初就会为了美食赖上他这张长期饭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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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69、反派工具人姑姑(15)
“今天大家都辛苦了,晚上我请客,去风味楼吃海鲜。”佛柏涧见大家收工了,便开口道。
“哇!佛总万岁!”
“吃大餐啦!”
……
一群人听说有大餐吃,个个都兴奋得不得了,要不是佛柏涧太有威严,他们都想把他抬起来抛几下以表激动了。
霍时初也高兴极了,眼睛都亮晶晶的,佛柏涧看着她,心中好笑,这么容易就满足,真可爱。他是故意请吃海鲜大餐的,因为霍时初喜欢。
风味楼就在影视城附近,以做海鲜出名,经常会有拍戏的剧组来这儿聚餐。
霍时初跟着佛柏涧进门的时候,就已经遇到三个明星、一个导演跟佛柏涧打招呼了。
“佛总?真的是您?没想到您也在这里吃饭,您是跟哪个剧组一起来的?要不要到我们那个包间去坐坐?李导他们都在……”一个长得十分娇艳的女明星看见佛柏涧,立刻眼睛一亮,走了上来,一脸惊喜地跟佛柏涧打招呼。
佛柏涧对她点了点头,说“还是不了,你们尽兴,我还有事。”说着就拉着霍时初往自己订的包间走去。
那个长相娇艳的女明星失望极了,还想要继续劝说,但佛柏涧走得太快,她仿佛这时候才看见走在佛柏涧身旁的霍时初似的,以为她是哪个剧组的小明星,不知道用什么手段勾搭上了佛柏涧,难道是那张狐狸精般的脸?
于是女明星心中又酸又妒,恶狠狠地瞪了霍时初的背影一眼,霍时初像是觉察到了什么,猛地回头一看,就整对上她的眼神,把她吓了一跳。
霍时初倒是没怎么放在心上,作为星悦娱乐公司的掌门人,佛柏涧对于女明星来说,就是一块大肥肉,做梦都想拿下他,毕竟只要拿下他,想要什么资源没有?要是走了狗屎运嫁入豪门,就更是一辈子都不用愁了。
妄想一下又不犯法,霍时初也管不了人家。
佛柏涧订的是一个大包间,剧组人不少,分了两桌,霍时初被佛柏涧拉着,就坐在他身边。
她算是个小小的投资商,而且剧组的风气也还好,所以并没有人非要灌她酒,倒是她自己想喝,便喝了几杯,直喝得俏脸红扑扑的,明艳诱人。
已经有好几个男人偷偷地看了她好几遍,偏偏她自己不知道,专心致志地吃着海鲜,用一双葱白漂亮的手细细地剥着蟹壳,低垂着浓密的睫毛,显得她乖巧又漂亮可人。
佛柏涧悄悄地用自己高大的身躯帮她挡住了其他人投过来的视线,拿了一只海蟹,说“我帮你剥壳。”
也不知道是不是做饭做多了,他剥蟹壳的技术也很出色,没一会儿就把一整只蟹都拆开了,只留下可食用的部分,干净又完整,如果有一个剥蟹壳、虾壳的比赛,那他肯定是其中的佼佼者。
“吃我剥好的这些。”佛柏涧把放在小碟子上的蟹肉递给霍时初,低声说道。
“你真好……”霍时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喝了几杯酒的缘故,思维有些迟钝,看见佛柏涧给她剥蟹壳,她也不觉得丝毫不妥,毕竟之前在佛柏涧家里蹭饭的时候,他不也是常常给自己剥虾的么?
她忘了,那时候只有他们两个,地点还是私人空间,想怎么剥都没关系;但现在是在餐厅里,剧组的许多成员面前,他还给她剥蟹,就显得太过亲近了些。
起码徐图的嘴巴都震惊得长大了,久久都忘了合上,最后还是佛柏涧冷冷地扫了他一眼,才把他的魂送回去。
“佛总和霍小姐的关系真好啊,佛总居然还会给霍小姐剥虾,真绅士。”
“因为他们是朋友啊,我听霍小姐说过,他们还是邻居,从小就认识的,大概是发小吧?”
“对对,咱们剧组能建立,还是霍小姐的功劳,听说是她把咱们的剧本给佛总看了,才把佛总拉来投资的……”
“他们两个男的俊女的美,长得多相配啊,怎么就没在一起呢?简直是颜狗的一大损失……”
……
一群人窃窃私语,还以为自己多小声,两个当事人听不见呢,却不知道人家都听见了。
佛柏涧置之不理,是因为他巴不得所有人都误会他和霍时初的关系,好“歪打正着”;而霍时初不理会,是因为她正忙着享受佛柏涧给她剥的蟹,根本没功夫理会他们的胡言乱语,毕竟这只是小八卦而已,碍不着他们什么。
这一餐,霍时初吃得非常尽兴,大概是身旁有一个伺候得十分精心的佛柏涧的缘故?
她一高兴,又多喝了几杯酒,等聚餐结束的时候,她已经脸颊泛红,眼神迷离,反应迟钝,谁都看得出来她喝多了。
“佛总,霍小姐就麻烦您送回去了,毕竟咱们不清楚她的住址。”老查对佛柏涧说道,然后又迟疑着补充了一句,“当然,如果佛总没有时间,那咱们就在酒店给霍小姐订一间房……”
“不用了,我有时间,还顺路,可以送她回去。”佛柏涧还没等老查说完,就直接说道。开什么玩笑,他怎么可能把霍时初一个人扔在酒店客房里?
既然佛柏涧肯送她回去,那别人自然没意见了,况且谁都知道他们两个是很熟悉的朋友,也不怕霍时初会有危险。
于是佛柏涧心满意足地半扶半抱着把霍时初带走了,坐到车上的时候,霍时初还迷迷糊糊的,让做什么就做什么,乖巧得很,看得佛柏涧心软得一塌糊涂。
佛柏涧把霍时初送回了她家,幸好她家大门是指纹锁,所以不用担心进不去。
霍时初这个家跟佛柏涧楼下的家里格局都是一样的,所以他很顺利地就把人带回了卧室,霍时初的卧室温馨淡雅,还有一种淡淡的、沁人心脾的清香,佛柏涧忍不住深深地嗅了几下,等反应过来之后,就不由地不自在了一下,感觉自己像个变态。
霍时初被他安放在床上,眯着眼睛,但她并没有睡着,泛着微红的眼皮时不时张开,但神志大概不是很清醒,毕竟眼神迷离着,像泛着一汪水,湿漉漉的,完全没有平时的理智和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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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70、反派工具人姑姑(16)
佛柏涧帮霍时初脱了鞋,又去卫生间里拿了毛巾,沾湿了水来给她擦脸。
霍时初被凉凉的毛巾一碰,残存的酒意就消失了不少,但因为佛柏涧的手法很轻柔,凉凉的毛巾也很柔软,她热烫的脸被凉毛巾擦得很舒适,于是就没有起来,而是继续闭着眼睛享受佛柏涧的服侍。
佛柏涧很有耐心地用凉毛巾给她擦了好几遍脸,最后一次回来的时候,霍时初已经完全清醒了。
事实上,如果不是觉得跟剧组的人聚餐很安全,她根本就不会任由自己喝醉,本来她的酒意就很浅,这会儿被佛柏涧一折腾,就清醒过来了,还是佛柏涧伺候哦得她很舒服,所以她就没有出声。
过了一会儿,佛柏涧已经把毛巾拿回卫生间,又出来了,霍时初没听见他离开的脚步声,正想睁开眼睛看看的时候,就感受到了一股热烈的视线正炯炯地盯着她瞧。
是佛柏涧。
霍时初想知道他要干嘛,就装作没清醒的样子,依旧闭着眼睛。
然后,一股带着清冽的气息的热度在她脑袋上方出现,霍时初愣了一下,她都能感受到佛柏涧的呼吸了。
佛柏涧似乎俯身在目不转睛地看着她,还没等霍时初意识到什么,突然她的额头就被一个柔软、温热的物体轻轻地触碰了一下,接着是她的鼻尖、嘴唇。
刹那间,霍时初瞬间明白了佛柏涧对她的心思,就在她以为佛柏涧还想继续做些什么的时候,他却居然停了下来,呼吸声也悄然远离,显然他就只是做了这些举动,就没下文了。
霍时初猛地睁开了眼睛,佛柏涧一怔,见她怔怔地看着自己,不知道她到底有没有清醒,于是低声问道“时初,你怎么了?酒醒了吗?”
霍时初没有理会他的询问,而是定定地看着他,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佛柏涧长得英俊出色,但之前并没有打过他的主意,只想着蹭蹭饭,没想到她不去染指这男人,这男人反而想打她的主意了。
要是没有今天这一回,霍时初可能还要迟钝许久才能反应过来。
现在想想佛柏涧在自己面前的举动,任劳任怨地让她蹭饭,做的菜偏偏几乎都是她爱吃的,还经常很绅士地给她剥虾、剥蟹,遇到要投资的项目他也很捧场……
这些明明就是隐晦的追求啊,她怎么就瞎了眼,这么迟钝呢?
佛柏涧明明是佛家的大少爷,哪里用得着住在这样的公寓楼里?这公寓楼虽然算得上中高档,但对于佛柏涧这样的天之骄子来说,还是太简陋了,可他却三不五时就来住。
还有,就算他喜欢做饭,那怎么不回家做给自己家人吃,反而做给她这个无亲无故的外人吃呢?
平时不显眼的蛛丝马迹现在被霍时初想起来了,便全都成了佛柏涧对她居心不良的证据。
不过——这种居心不良,不是不可以接受。
“你喜欢我?”霍时初是个很坦荡的人,既然发现了佛柏涧的心思,就开门见山直接跟他开口了。
佛柏涧显然没想到她居然发现了自己的心思,愣了一下,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了,毕竟是见多识广又大权在握的人,佛柏涧并没有尴尬,也没有觉得不好意思,而是勾了勾嘴角,直接承认了“是啊,我喜欢你。”
霍时初蹙了蹙眉,似乎有些烦恼的样子,佛柏涧心中顿时一揪,生怕她反感自己,连忙说道“我并不是在强迫你,而是希望你能给我一个追求的机会,不要轻易判我死刑,我自认为不是那么差,有能力,能挣钱,长得也还行,身材也不错,没有不良习惯……”
“停!”霍时初忍不住打断他,在让他说下去就成了相亲问答了。
见他的拳头都紧握了起来,显然是有些紧张的,霍时初就忍不住轻笑了一下,说“你怎么会觉得以你这样的条件,我会看不上你呢?”
佛柏涧听见她这话,意识到什么意思之后,立刻嘴角都往上扬了起来,眼角眉梢都带着明显的笑意,说“那你就是看上我了?”
“你过来,我要先检查一下。”霍时初对他勾了勾手,佛柏涧立刻走到了她面前。
霍时初微凉的手如同一条灵活的小鱼,钻进了他的衬衫里,从他肌理分明的腹肌划过。
佛柏涧立刻一僵,浑身的血液都瞬间分成了两股,一股一拥而上,冲到了脑袋里,让他脑袋嗡嗡嗡地响,脑子里一片空白。
而另一股则朝下,涌到了他那个不可言说的部位,让他立马血液沸腾,精神奕奕。
佛柏涧艰难地咽了一下唾液,急忙按住她在自己身上乱来的手,黝黑暗沉的双眸仿佛有暗流涌动,声音都变得嘶哑、危险起来,警告道“不要乱动,否则我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来。”
霍时初却不但没有害怕,反而变本加厉了,那只被他按住的手不能动了,她就用另一只手搂住了他的脖颈,仰头一口叼住他性、感的喉结,轻轻地啃了啃,觉察到他身上的热度,才松开自己的牙齿,他喉结周边的皮肤立刻显出一个清晰的牙印。
“我说了要先检查,看你能不能让我满意,你不做什么的话,那我怎么知道你到底中不中用?”霍时初嗅着他的脖颈,带着暧昧的暗示说道,“万一你是个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呢?”
她都这么说了,佛柏涧要是还能忍住,那他就不是男人了,因此他双手搂上霍时初的细腰,猛地把她扑倒在床上,眼底仿佛是快要爆发的火山,危险而压抑,声音低沉暗哑“我这就让你看看,我到底是不是银样镴枪头……”
说完就不再客气,仿佛一头叼住自己雌性的雄兽,不容分说地尽情展现自己的雄风。
霍时初沉沦于他所赋予的快乐之中,一晚上沉沉浮浮,痴痴缠缠,直到月过中天,才停息下来。
有了一夜迷、情之后,佛柏涧就光明正大地往霍时初家里跑了,正式成了霍时初的私厨兼男友,两人对此都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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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71、反派工具人姑姑(17)
霍时初投去参加编剧大赛的那个剧本拿了二等奖,她高兴极了,毕竟是第一次正式写的作品,就得到了专业人士的肯定,虽然奖金只有十万,并不多,但她也开心极了,还特别大方地请佛柏涧去吃了一顿大餐。
佛柏涧这才知道她的兴趣是编剧,于是便提议让她去跟自己公司的专业编剧学习一下,有这种好事,霍时初自然是欣然接受了。
在这种情况下,霍时初便会偶尔和佛柏涧一起去星悦,佛柏涧是去上班的,霍时初则去找老编剧请教。
这天霍时初跟佛柏涧结伴而行,刚下了车进入公司,就看见一个优雅得体,气质很好的年轻女子在前台询问。
“你好,我姓白,想找佛柏涧佛总,不知道他现在是否有空?”年轻女子轻声细语地问前台小姐。
前台小姐礼貌地问道“请问您跟佛总有预约吗?”
年轻女子迟疑了一下,才摇了摇头,说“没有。但我跟他是朋友,家里都认识的,你打电话跟他秘书说一声,他肯定会见我的。”
“白小姐,那请您稍等一下。”前台小姐便打电话去问佛柏涧的秘书了。
还没等他们结束通话,年轻女子就一眼看见了从门外进来的佛柏涧,顿时眼睛一亮,快步走到佛柏涧面前,笑得十分明媚地喊道“佛柏涧!我是白苏呀,我刚从国外回来,路过你公司,就想顺路来看看你,没想到这么巧,咱们在门口就遇见了。”
“白苏,你回国几天了?怎么没听见消息?”佛柏涧看见她,似乎十分熟稔,跟她说起话来没有丝毫陌生的感觉,让人一看就知道他们关系不错。
“才回来没几天,你这么一个大忙人,不知道也正常啊,听伯母说你最近都很少回家,肯定是工作太忙吧?”白苏笑着说道。
佛柏涧摸了摸鼻子,他最近没有回家,并不是因为工作太多,而是刚与霍时初开荤,一时之间就沉溺在情、爱中了。
“还好,工作也不是太忙。”佛柏涧心中不自然了一点,然后把霍时初拉到自己身边,介绍道“这位是我的女朋友,叫霍时初,你们可能也认识?”他不太确定地说道。
白苏是与佛家不相上下的豪门白家的大小姐,自然跟原主有过几面之缘的,只是并不熟悉罢了,这会儿见了,也要仔细看了,才能认得出来。
“是城南霍家的霍小姐?”白苏看着霍时初,脸上的表情有些僵硬地问道。
霍时初不置可否地说道“算是吧,不过我现在跟霍家断了联系,算不得霍家的人了。”
“为什么会断了联系?”白苏脱口而出地询问,等问完了才发觉她不应该问这个问题,既不礼貌又显得她不够稳重,她便有些懊恼了。
“是家里发生了一些变故,跟家里人有了分歧。”霍时初轻描淡写地说道。
“好了,白苏,你找我有事吗?不如去我办公室说?”佛柏涧看出霍时初不想和白苏说自己家的事,便开口问道。
“好。”白苏没有异议。
霍时初被佛柏涧牵着手坐电梯到了十八楼,又被他送去编剧的办公室安置好,佛柏涧这才带着白苏往23楼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你跟霍小姐的感情还挺好……谈恋爱多久了?伯母伯父他们知道吗?”白苏看见佛柏涧在霍时初面前所显示出来的温柔和关心,忍不住心中的酸涩问道。
佛柏涧丝毫不知道白苏话里的酸意,反而眉眼含笑,说“时初是个和有意思的人,跟她在一起我觉得很舒服,虽然我们才谈了没几个月的恋爱,但我觉得一辈子跟她在一起都不会觉得无聊。爸妈他们现在暂时不知道我谈恋爱了,但我会找机会跟他们说的。”
白苏听见他这番话,心中更是又酸又妒,她这次从国外回来,其实就是想和佛柏涧发展感情的,毕竟只有佛柏涧在家世、才华以及样貌上都配得上她,而其他豪门公子,综合素质上没有一个比得上佛柏涧的,所以白苏只看得上佛柏涧。
而他们白家和佛家门当户对,他们又算得上青梅竹马,所以其实两家人都有想把他们撮合在一起的想法,如今他们的年纪都大了,长辈们的这个想法就更强烈了,白苏的父母就是生怕佛柏涧这个如意女婿被人抢走了,才让白苏回来的。
但白苏最终还是迟了一步,佛柏涧果然被人抢走了,而抢走他的还是一个家世不如她,甚至已经没有家世的女人——毕竟霍时初不是说跟家里断了关系?
这让白苏怎么甘心呢?她是天之骄女,从小想要什么就没有得不到的,如今年纪渐长,她想要回来跟心仪的男性组建一个家,却万万没想到开局就不利了。
“霍小姐怎么会跟家里断绝关系了?这不太好吧?似乎她父亲才过世不久,家里只剩下一个老母亲和一个幼小的小侄子,她离了家,家里的一老一小可怎么办?”白苏蹙着眉,似乎对霍家老小十分担忧。
佛柏涧没听出她暗戳戳地给霍时初上眼药,便说道“我相信时初不会无缘无故地跟他们断绝关系,肯定有不可调和的矛盾,才会让离开霍家。而且霍老太太才六十几岁,身体还很健康,时初的侄子也十五六岁了,已经是个半大小子,算不得年幼,他们都过得不错——我之前去查过,他们的生活跟以前没什么区别。”
白苏愣了一下,没想到他对霍时初用心到这个地步,居然为了她特意去查霍家老小的情况,确定他们过得好不好。
如果对霍时初的感情很浅,只是玩玩,那他肯定不会这么用心,根本不会去管霍家老小过得如何,而他都做到这个地步了,显然对霍时初用情至深。
意识到这一点,白苏脸上温柔的表情顿时维持不住了,但她还不死心,依旧说道“就算家里人有什么不对的,霍小姐也不该说断绝关系就断绝吧?应该多努力一下化解矛盾,这才是正确的做法啊。就算霍老太太做得再不对,也把霍小姐养得这么大,她怎么能这么绝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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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72、反派工具人姑姑(18)
佛柏涧听见白苏这么说霍时初,就不太乐意了,脸色都冷了一些,说“这是时初的私事,不需要外人置喙,白小姐这么在背后道人长短,似乎不妥吧?”
他知道霍时初离开霍家的原因,是因为霍老太太想牺牲她的婚姻和下半辈子的幸福,来保住霍家在公司的主导地位,然后等着霍铮长大继承公司,一点都没有为霍时初着想,反而还理所当然地利用她。
佛柏涧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他也没有无耻到利用人还早早就想着过河拆桥,把亲人当踏脚石。
白苏脸色瞬间就失去了血色,听见他连自己的名字都不叫了,而是喊着疏离的“白小姐”,就知道佛柏涧有些生气了,但她自己惊慌过后也很生气,腹诽着霍时初不知道是怎么跟佛柏涧解释的,让他对与家人断绝关系这种事情都能容忍。
“对不起,我不该在背后这么说霍小姐的,是我的错。”白苏连忙道歉,想挽回一点自己的形象,她是优雅温和的白家大小姐,怎么能像八卦的三姑六婆一样论人是非呢?
即使知道佛柏涧有了女朋友,她依旧是不肯死心的,想着他们只是谈恋爱,又没有结婚,说不定哪天就分手了,她就可以趁虚而入了。
办公室到了,佛柏涧让秘书送两杯咖啡来,便问起了白苏来找自己的原因,至于她之前说的逛街顺路到了他公司就想来看看这一套,佛柏涧是不相信的,谁一大早就出门逛街啊?
果然白苏重新说起了自己的来意“下个月五号是我爸爸的生日,到时候会大办,你一定要参加啊。”
佛柏涧这才想起这事,点头答应了,毕竟白家家主的寿宴,跟商宴也差不多了,各行业的大佬都会去,佛柏涧也免不了俗要去跟人应酬,说不定能谈成几笔生意。
“你放心,我会准时参加的。”佛柏涧说道。
“那就恭候你大驾了。”白苏开玩笑似的说道,又不经意般问,“到时候你会带着霍小姐一起的吧?”
霍时初既然跟霍家断绝关系了,那就不要怪她落井下石了,当然这种不体面的事她不会亲自去做,她只要隐晦地表达对霍时初的不喜,自然就会有急着讨好她的塑料姐妹们去做。
她到时候只需要欣赏霍时初的狼狈模样就行了。
这样一个没有家世,又没有什么出息,只有一张漂亮脸蛋的女人,怎么配得上佛家的天之骄子?只有她——白苏,才是与佛柏涧天生般配的一对。
白苏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佛柏涧,看见他很快就忙起来了,便识趣地离开了。
虽然佛柏涧跟霍时初谈恋爱这件事打了她一个措手不及,但她还有耐心,就等着他们分手了。
霍时初可不知道别人正对佛柏涧虎视眈眈,想着抢走,她正忙着跟老编剧学习,老编剧还给她布置了作业,让她最近这段时间都有些忙,连跟佛柏涧的夜间运动都减少了,弄得佛柏涧都对老编剧有意见了。
因为被霍时初嫌弃他缠人,佛柏涧这才终于有时间回家看父母了。
谁知道这回回家,他就面临了一场审问,审问官是他爸妈。
佛老夫人和佛老先生坐在书房两张高椅,而佛柏涧坐在矮他们一头的沙发上,这气势一开场就落了下乘,姜不愧是老的辣。
“说!你是不是谈恋爱了?!”佛老夫人板着脸,拿着书桌上的镇纸重重地一拍,问道。
佛柏涧面无表情地看着佛老夫人因为用力太过忍不住揉手的动作,忍住了想上扬的嘴角,回答得很坦荡“是,我有女朋友了。”
“女朋友是谁?”这回问话的是冷着脸的佛老先生。
“是霍时初,我的邻居。”佛柏涧没胡说,霍时初之前可不就是他邻居吗?后来蹭饭蹭着蹭着才蹭到了床上的。
佛老太太冷笑一声“邻居?我怎么不知道我还和霍家是邻居了?”
佛柏涧轻咳了一下,说“我指的是我在外面的房子,跟霍时初是上下楼。”
佛老太太见他还是避重就轻,便忍不住嘲讽道“别想着糊弄我,我既然知道你谈恋爱了,那就不可能不知道你女朋友是谁。”
“霍家的小丫头,听说是离家出走,还跟霍家断绝关系了,这性子够冷够硬的啊。”佛老先生淡淡地说道。
显然霍时初跟霍家断绝关系这点是最让人腹诽的,佛柏涧的父母也不例外,最关心霍时初为什么要这么做了。
佛柏涧只得又把霍时初的理由说了一遍。
佛老太太听了之后,沉默了一会儿,才叹了口气,说“霍家小丫头是个命苦的,幸好她自己拎得清,没有任由她妈妈做主牺牲自己的婚姻,霍老夫人真是糊涂了,怎么能为了点利益就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利用呢?”
“既然不是她本人品性的问题,那我就不会不同意你跟她谈恋爱。”佛老先生依旧板着脸说道,“你既然跟人家好了,就不要辜负她,她已经够不幸了。”
“我不会辜负她的,爸妈,你们放心。”佛柏涧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过关了,立刻迫不及待地保证道。
“那什么时候带她回家见我们?”佛老夫人冷不丁地问道。
佛柏涧显然还没想过这个问题,这会儿听见她这么一问,就愣住了,眼见佛老太太要不高兴了,才连忙回答道“这得看时初的意思,她什么时候同意来见你们,那我就带她来。不过你们也不要太心急,毕竟我们才谈了没多久的恋爱,这么快就让她见家长,会吓到她的。”
佛老夫人听他这么一说,顿时就失望了,但还是不忘叮嘱他“要是认定了她,就没有什么快不快的,早些带她来见我们,她也就能早些安心,你们的关系也能更稳定……”
总之,就是让他快些带霍时初回家。
佛柏涧心说我也想啊,但霍时初看着可不像想被家庭束缚住的样子,他就没办法催她,他怕物极必反,催得她不耐烦了,反而让她腻了自己,说不定哪天就甩了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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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73、反派工具人姑姑(19)
佛柏涧好不容易打消了父母见霍时初的心思,白苏父亲的寿宴就要开始了。
“你真的不陪我一起去吗?”佛柏涧一边整理自己的西装,一边不死心地问霍时初,“你不是喜欢吃海鲜?白家有一个厨师做海鲜最拿手,你这次去的话可以好好品尝。”
佛柏涧不忘诱、惑她。
霍时初摇了摇头,很坚决地拒绝了“不去,海鲜哪里不能吃啊?但白家的寿宴跟我毫无关系,我要是跟着你去了,肯定惹了不少人的人,你明知道自己是多炙手可热的人!”
霍时初说到后面都忍不住瞪了佛柏涧一眼“你那些仰慕者看到我,还不得把我撕了啊?”
就像这次寿宴的主家白家的大小姐白苏,别以为霍时初上次看不出她对佛柏涧有意思,只是霍时初知道佛柏涧心思都在自己身上,对白苏没男女之情,她才懒得搭理的。
但要是这次她和佛柏涧主动送上门去,白苏肯定不会放过能折辱她的机会,所以霍时初才没那么傻,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她虽然不怕白苏,但也不想有那么多狗屁倒灶的麻烦。
“哪里有这么夸张?”佛柏涧轻笑道,忍不住用手抚了抚霍时初的头发,压低了充满磁性的声音,说,“我心中只有你,其他女人我一个都看不上,所以你别担心……”
“我才没有担心!你要是有外心,大不了我换一个男人就是了。”霍时初把他的手拉下来,翻了个不雅的白眼道,“我并不是非你不可。”
佛柏涧听见她这话,顿时脸色都黑了,俊脸一沉,轻轻捏住了霍时初的脸颊,咬牙切齿的说道“你这个冷漠无情的女人!这么轻易就说不要我,你还有心吗?我以前做了那么多饭都没能喂熟你吗?”
佛柏涧气急,偏偏又拿霍时初无可奈何,听见她说了这么不讨喜的话,也只能嘴里不甘地说一两声。
霍时初见他真的生气了,又想起自己确实蹭了他许多顿饭,这么轻易就把不要他说出口,确实像个白眼狼。
于是她连忙抱住佛柏涧劲瘦的腰,讨好地说道“我错了,我刚刚说的话不是真心的,我只是怕你真的被别人挖走了,移情别恋……我为了不伤自尊,才故意说得这么洒脱的,其实我爱你爱得不得了,哪里舍得不要你?”
她说着还一脸恳切地看着他,眨巴着眼睛,可怜巴巴的,佛柏涧见她这幅模样,怒意早就消失无踪了,听见她说爱自己爱得不得了,心中更是生出无数甜蜜的喜悦。
“你总是有本事用一两句话就触动我的喜怒。”佛柏涧叹息了一声,然后低下头亲上了霍时初的嘴,狠狠地扫荡了一番,才停下来。
霍时初歪靠在他的肩膀上喘着气,俏脸红扑扑的,刚刚被亲过的嘴唇更是红润诱人,漂亮的眼睛雾蒙蒙地看着佛柏涧,带着浓浓的情意。
佛柏涧被她看得心软成了一滩水,对她又怜又爱,恨不得把她整个人都揉进自己的身体里,省得她总是捉摸不定,让他不能安心。
佛柏涧又掐着她的细腰狠狠地亲了她几遍,才恋恋不舍地把她放开,他怕自己再不把她放开,那他今天就出不了门了,霍时初就是个会勾人心魄的妖、精。
白苏在自家院子里迎客,看见佛柏涧是一个人来的,根本没有带上霍时初,便心中一喜,走了上去,笑意盈盈地说道“柏涧,你来了?自己一个人来的?怎么不带上霍小姐啊?”
她没有沉住气,居然亲自问起霍时初来了。
佛柏涧对她点点头,说“时初今天不肯出门,我只能由着她了。”他说起霍时初的时候神情带着无奈,还有不由自主的宠溺以及……柔情。
白苏见了,心中一沉,刚刚的喜悦一下子就没了,心中憋屈、烦闷不已,她就不明白佛柏涧怎么偏偏被霍时初迷住了,难道拥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就真的无往而不利?佛柏涧也跟那些看重、色相的男人一样,不能免俗?
自己这样有才有貌的名门淑女难道不好吗?为什么佛柏涧就看不见自己的好?白苏心中不甘极了。
但她再不甘心,脸上也不能显露出一点来,毕竟她是众所周知的“温柔娴雅”、“知书达理”的白家大小姐,可不能像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女人一样为了个男人就争风吃醋,丑态百出。
“你继续忙吧,我先进去了。”佛柏涧可不知道白苏心中的想法,跟她说了一声,就进了宴会大厅,留下白苏不甘地看着他不解风情的背影。
“哟!佛家大少爷终于出现了!我还以为你这段时间真的要成佛了呢?喊你出来玩都不出,下了班就跟失踪了一样,怎么,是干什么大事去了?”一个身材高大,十分俊朗的年轻男子看见佛柏涧,就揽上了他的肩膀,打趣道。
这是李砚,佛柏涧从小到大的好朋友,个性爽朗爱玩,这会儿看见佛柏涧了,自然忙不迭地抓住了他,生怕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不见了。
佛柏涧不耐烦地把李砚的胳膊从自己肩膀上拿下来,轻轻地瞄了他一眼,微微扬了扬唇,带着不太明显的得意,说“当然是有更重要的事了,谁要和你这个单身狗一起玩?”
“哎哟!佛少这是脱单了?!”李砚一下子就听明白了他的言外之意,立刻震惊地喊了出来,“你这个工作狂居然也会谈恋爱?开窍了?我还以为你这辈子都灭情绝欲了!没想到铁树居然开花了!”
佛柏涧听了,冷冷地看着他,然后毫不客气地用手肘一撞,正中李砚的肋骨,痛得李砚哎哎地叫唤“卧槽!你要不要下手这么狠?想谋杀兄弟吗?”
等他好不容易缓过来,才又凑近了佛柏涧身边,这回他不敢明晃晃地调侃佛柏涧了,而是好声好气地问“柏涧,你真的有女朋友了啊?是谁?我认识吗?”
佛柏涧还是很乐意炫耀自己的女朋友的,见他问了,便说道“是霍时初,你可能有些印象,之前也是咱们这圈子的,只是很少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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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74、反派工具人姑姑(20)
“霍时初?”李砚想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想起来,说,“原来是霍家的小姐啊,只是我听说霍家现在可不怎么好,当家人去世了,只剩下老弱妇孺,公司都快保不住了……”
说到这里,李砚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脸色有些不太好,说道:“她该不会是见家里公司不好了,就故意找上你,想找个靠山吧?”
佛柏涧听见他这么说,脸色一沉,冷冷地说:“别把时初想得这么势利,她现在跟霍家没有关系,霍家公司的死活就更不关她的事。”
“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李砚挠了挠头,听见好友说霍时初不是因为自家公司才跟他在一起的,便松了口气,然后又好奇起霍时初为什么跟霍家闹掰了。
只是这是霍时初的私人事情,佛柏涧没有经过她的同意,不能随便往外说,即使李砚是他的好朋友也不行,因此他只淡淡地说了一句:“是霍家对不起她,不是她对不起霍家。”
“那就好,我就说嘛,你看上的人不至于人品有问题。”李砚听他这么一说,很容易就相信了,因为他相信自己好友的眼光。
“什么时候带她来跟我们这些朋友见见?”李砚又问。
“看她的意愿吧。”佛柏涧想到霍时初那不喜欢别人替她做主的性子,便说道。
“啧啧,我发现佛柏涧你谈恋爱之后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平时不是说一不二,事事都是自己说了算?怎么现在让你带女朋友出来,你都做不了主了?”李砚摇头摆脑故意说道。
佛柏涧轻哼一声,说:“我这是尊重她,你这种没有女朋友的人懂什么?”
瞧他这幅得意的模样,李砚气得牙痒痒:“有女朋友了不起啊?你等着,不用多久,我也能找到一个!”
佛柏涧轻蔑了看了他一眼,说:“就算找得到也比不上我家的时初。”
李砚女朋友谈了不少,不过大多数都是娱乐圈的女明星,换女朋友跟换衣服一样,走肾不走心,自然比不上霍时初。
李砚没想到佛柏涧谈个恋爱就开启了炫妻狂魔的一面,时不时就跟他炫耀:霍时初心疼他做饭辛苦给他按摩了;霍时初见他喜欢吃西柚,不知道从哪里特意给他买了珍品西柚;霍时初给他买了衣服、霍时初夸他发型好看……
李砚被他强行喂过来的狗粮噎得慌,差点把他的微信拉黑了。
霍时初可不知道佛柏涧还是个爱秀恩爱的闷骚,她这几天觉得身体不太正常,胸口时不时地就有些闷,腹部甚至时不时就有东西动一动,吓得她都以为自己肚子里时不时有寄生虫或者肿瘤了。
这个世界没有灵气,所以她练得是武,能练出内力,但无法透视自己的身体,所以她只能用最古老的把脉来诊断了。
然而等她把上自己的脉,立刻震惊得眼睛都猛地张大了,这……这分明是滑脉啊!她不敢置信,又把了一次脉,然而不管她把了几次,脉象都显示她真的怀孕了。
霍时初顿时不知道该惊还是该喜。
她跟佛柏涧做夜间运动都是带了套的,只是万万没想到低得可怜的避孕失败率在她身上出现了。
这段时间她吃得好、睡得好,根本没有一丁点儿怀孕的迹象,甚至连每个月的大姨妈都准时来临,只是量少了些,但也正常,所以她才不会想到自己怀孕了。
虽然还有了小肚子,但她以为只是最近佛柏涧的厨艺越发精湛了,她管不住嘴又少运动,才长了肉肉,万万没想到这并不是脂肪,而是一个小豆丁。
如果不是这几天她有些不舒服,肚子还有东西动了,她是不可能会想到检查自己的身体的,毕竟谁身体好好的,会无缘无故去检查啊?
霍时初长叹了一声,都有胎动了,她这个粗心的妈妈才发现孩子的存在……不,她刚刚还以为是肿瘤或者生了寄生虫。
想到这里,她有些心虚,希望肚子的孩子以后千万不要知道自己还有过这样的想法。
会胎动,说明胎儿都有四五个月大了,既然都来了,霍时初不会狠心打掉它,况且她也养得起一个孩子,所以只是纠结了一会儿,她就愉快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不过她还得去医院做产检,这事可不能再懒。
去产检之前,得先告知佛柏涧这个生父一声,于是吃过晚饭之后,霍时初就把佛柏涧拉到自己身边,拿起他的手,放在她肚子上。
“怎么?想要了?”佛柏涧立刻就误会了,挑了挑眉,意味深长地说道,手已经滑溜地往霍时初衣服里钻了。
霍时初瞪了他一眼,按住他乱动的手,说:“别动,乖乖地把手放在我肚子上,我不让你动就别动!”
佛柏涧见状,只好乖乖不动了,还主动帮霍时初找了个理由:“是大姨妈来了,让我帮你暖肚子?”
霍时初没出声,就让他现在这么误会吧,等过一会儿,肚子里的孩子动了,他就自然知道原因了。
说来也巧,她是孕相很不显的人,怀孕五个月了肚子都只有一点点,丝毫看不出有个孩子。
佛柏涧捂着霍时初的肚子捂了十几分钟之后,忽然感觉到手掌下有什么东西在动,他顿时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向来泰山崩于前都面不改色的脸色都变了,难得失态地问:“你、你肚子有什么东西动了?!”
他说着又急忙把霍时初的肚子都摸了个遍,果然又感受到了一次掌心的动静。
“时初,咱们现在就去医院,现在医术发展得很快,你的病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说不定是长了个良心肿瘤……”他虽然嘴里是这么说的,但脸色却格外难看,眉头都皱得紧紧的,神情完全不像他的话语那么轻松,手都有些抖了。
霍时初见他一脸紧张,根本没往她怀孕的方面想,只以为她生病了,便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声来,说:“别担心,我长的不是肿瘤,是个孩子。”
“什、什么?”佛柏涧像是没听懂她的话,无意识地问,然后忽然瞳孔紧缩,抓住霍时初的肩膀,激动地问,“你怀孕了?!”
见他终于反应过来了,霍时初就点点头,说:“是的,所以刚刚那是胎动,不是什么肿瘤。”
佛柏涧像是飘在云上,整个人都晕乎乎的,又惊又喜,只牢牢地用一只手搂住霍时初,另一只则放在她肚子上,带着满腔激动和喜悦。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75、反派工具人姑姑(21)
佛柏涧知道霍时初怀孕后,激动得一个晚上都没睡着,拿手不住地往霍时初肚子上摸,根本没个安静的时候,闹腾得霍时初都时不时被他闹醒,气得霍时初最后忍不住用脚把他踹到了床底下。
“你用得着这么这样激动吗?”霍时初瞪着被她踹下了床,也依旧眉眼带笑的佛柏涧,说道。
“怎么能不激动?我一想到我和你的孩子就在你肚子里,我就根本睡不着……恨不得它立刻就出来了。”佛柏涧被踹下了床也根本没生气,他已经彻底变成傻爸爸了。
霍时初十分无语,一点都没想到他知道自己要当爸爸之后就再也没了平时的稳重,反而幼稚得年轻了十几岁一样。
佛柏涧拍了拍身上的衣服,自己爬回床上,又重新楼上霍时初,说“你动作别这么大,万一伤着了孩子怎么办?要踹我的话也等孩子出生了在踹。”
霍时初朝他翻了个白眼,一拍他还想摸上来的手,咬着牙道“你要是还打扰我睡觉,别说踹你了,我还能把你赶出家门,你自己回楼下睡去吧!”
被霍时初这么一要挟,佛柏涧只得遗憾地收回了自己蠢蠢欲动的手,他可不想回自己那冷冷清清的楼下,现在老婆孩子热炕头才是他的追求。
少了佛柏涧的闹腾,霍时初终于能睡着了。
等她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佛柏涧已经做好了早餐,见她起床,还服务非常到位,抱着她去了卫生间洗漱,根本不用她自己走。
事实上,要不是霍时初坚持自己刷牙,佛柏涧都想把这事代劳了。
“用得着这么夸张吗?”霍时初看着把自己当成了个瓷娃娃的男人,问道。
“哪里夸张了?前几个月我都忽略了你们,现在不得补回来?”佛柏涧理直气壮地说道。
“那也不用这样补吧?这么殷勤,我都以为自己是个残废了。”霍时初拍开他还想把自己抱到餐厅的手。
“别说那两个字!会有晦气的,孩子听见了不好。”佛柏涧一脸严肃地对霍时初说道。
霍时初忍不住哀叹一声,捂住了自己的眼睛,觉得佛柏涧真的是要走火入魔了,好好的一个青年才俊,现在都搞起迷信来了。
吃过早餐之后,佛柏涧就打电话跟他助理说今天早上他不去上班了,工作推到下午。
霍时初一点也不意外,因为她要去产检,佛柏涧不可能会错过的。
佛柏涧去的是私人医院,巧了,正是他那个发小李砚家里的产业,因此霍时初刚进去,就被一群医护人员围住了,场面十分夸张,要不是霍时初知道自己是来产检的,都会以为是要做什么事关人命的大手术了。
“孩子非常健康,看看,两只小脚多有劲儿啊,还踹妈妈肚皮呢。”和善的产科医生用b超探头在霍时初肚子上移动着,看着电脑上小家伙的图像,忍不住笑道。
霍时初也忍不住伸长了脖子往那儿看,果然看见一个大脑袋小胎儿正用小脚一下一下地揣着,即使长得不怎么好看,但在她眼里,却只觉得十分可爱有趣。
而佛柏涧这个准爸爸就更是了,眼珠子一眨也不眨地盯着屏幕,嘴角毫无意识地往上扬着,激动得都手足无措起来了。
“这、这就是我们的孩子……”他干涩的声音从喉咙里挤出来,心脏狂跳着,盯着屏幕上那个大头胎儿根本舍不得眨眼睛。
“是啊,很活泼好动呢,就是妈妈会辛苦一些了。”产科医生见惯了准爸爸们第一次看见胎儿时的激动,温柔地解释道,“孩子已经五个月了,进入胎动频繁期,爸爸要体谅妈妈怀孕时的艰难,好好对待她,让她保持良好的心情,这样,孩子和妈妈都才能过得更好。”
“我会好好对待他们的……”佛柏涧郑重地保证道。
最后他盯着那活泼的小胎儿盯着十几分钟,要不是医生喊停,他能盯着看一整天。
最后还是医生安慰他,说会打印胎儿影像给他,到时候他想看多久都行,佛柏涧才依依不舍地结束了他与孩子的第一次单方面会面。
“时初,咱们结婚吧,孩子不能没名没分地生下来,它是我佛柏涧名正言顺的下一代,我不舍得让它的出生有一点儿瑕疵,你觉得呢?”在医院的停车场上,佛柏涧坐在驾驶座上,有些紧张地问。
霍时初淡淡地扫了他一眼,说“你只是为了孩子有一个名正言顺的出生才想和我结婚的?”
佛柏涧听见她这个问话,瞬间瞪大了眼睛,饶是情商不太高,也知道这是个死亡问题啊!于是他非常又求生欲地摇头道“当然不只是这点!我想跟你结婚最重要的原因,是我爱你,想和你过一辈子;其次才是因为孩子,如果仅仅是因为孩子,而我对你没有感情或者感情不深的话,我根本不可能和你结婚……”
佛柏涧说到这里,神情都紧张起来,明显焦急又担忧,生怕霍时初真的误会他是因为孩子才想和她结婚。
幸好霍时初不是喜欢钻牛角尖的人,所以她只是叹了口气,说“其实结不结婚我倒是无所谓,如果没有孩子,我真的可能一辈子都不结婚,但可惜,肚子里有了孩子,我就不能这么任性了。
其实如果孩子的父亲只是个普通男人的话,那我还是可以不结婚只生孩子的,但谁让你不是普通男人呢?我要是不跟你结婚就生了孩子,那个孩子肯定会小小年纪就受尽屈辱,被人骂是私生子、野种……我不想它遭受这些,所以拒绝跟你结婚,给孩子一个名正言顺的出生。”
佛柏涧听到她说“私生子”、“野种”的时候,脸色瞬间就阴沉下来,他知道霍时初的担心都是对的,他的家世背景注定了他的孩子不可能平平静静地像普通人一样生活,而是注定活在别人的目光里,不停地被人审视,要是父母真的不结婚,肯定会饱受折辱。
他怎么舍得自己的孩子承受这样的委屈?佛柏涧紧紧地握住了霍时初的手,幸好,孩子的妈妈跟他一样,不忍心孩子经历不必要的磨难,愿意做任何事来好好地保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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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76、反派工具人姑姑(22)
既然决定要结婚,那见家长就进入日程了。
佛家的长辈霍时初是见过的,虽然没什么交集,但也没听说过佛家长辈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他们家的人都比较低调。
霍时初和佛柏涧刚到佛家老宅的门口,从车上下来,就被迎上前来满面笑容的佛老夫人拉住了手。
佛老夫人虽然被称为老夫人,但其实六十岁左右,因为保养得好,看起来才四十岁左右,老夫人这个名称倒是把她喊老了。
“这就是时初吧?哎,长得真俊,看着就讨人喜欢!柏涧这个愣呼呼的小子也不早点把你带回来……”
佛老夫人笑眯眯地对霍时初说道,热情又和善,看起来真的很喜欢霍时初的样子。
而佛老先生不好上前来接触儿媳妇,便只得跟在妻子身后,也一脸笑容地看着霍时初,满脸喜意,显然是对霍时初很满意的。
“妈,先让时初进了家里再说吧,她还怀着孩子,不能久站。”佛柏涧开口说道。
“什么?时初怀着孩子?!”佛老夫人敏锐地抓住了重点,不敢置信地看着霍时初,问道,然后小心翼翼地看向她的肚子,强忍着激动低声问,“这是真的吗?”生怕声音大一点,就会把这个好消息吓跑了一样。
“是真的。”霍时初笑了笑,给了个肯定的回答。
顿时佛老夫人就猛地睁大了眼睛,像个小孩儿似的捂着自己的嘴巴,在原地转了几圈。
佛老先生连忙揽住她,生怕她转晕过去,但他也一样激动得脸都通红了,还不忘对霍时初道“她只是太高兴了,让你见笑了,你身子重,快进家里歇着……”
佛老夫人终于从狂喜中平静下来,小心翼翼地想扶着霍时初进去,霍时初有些无奈“老夫人,您别担心,我身体很好,不用扶的。”
“啊,我这是太紧张了……”佛老夫人不好意思地说道。
几人说着话,终于进了客厅。
佛家这老宅是好几代之前就建起来的,是中式庭院风格,木制的家具古朴雅致,各种摆设更是精致珍贵又不失厚重,处处彰显着家族的底蕴。
佛老夫人即使年纪不小了,但依旧很有风情和气质,显然年轻时一定是个大美人。
而佛老先生,则身材高大,面容俊朗,年纪的增长不但无损他的英俊,反而增加了他岁月带来的成熟魅力。
不论是身形容貌,还是气质,他都跟佛柏涧长得非常相似,霍时初看到他,就像看到了三十年后的佛柏涧一样,感觉有点微妙。
“快坐、快坐,别累着了。”佛老夫人叮嘱道,还不忘斥责儿子,“你这小子也不早点把时初怀孕的事告诉我们,我好让佣人准备孕妇的吃食和用品,你看现在都来不及了……”
佛柏涧忍不住摸了摸鼻子,说“我这不是想当面告诉你们,让你们有个惊喜吗?”
“确实是惊喜,还是双喜临门,时初要用的东西现在让人准备也不迟,千万不能让人委屈了。”佛老先生喜气洋洋地说道,看着霍时初的眼神都格外慈祥。
然后他还不忘给佛柏涧一个“做得好”的眼神,夸他动作快,媳妇、孩子说有就有了,不愧是他执行力很强的儿子!
佛老夫人不停地对霍时初嘘寒问暖,生怕委屈了她,但并没有提起霍家其他人,显然是提前跟佛柏涧打听过霍时初的事情,避开了会让她感觉不痛快的话题,显然很体贴了。
霍时初心里暗暗松了口气,本来她来之前,以为佛老夫妇俩就算不是那种会对儿媳妇尖酸刻薄的人,也应该是带着豪门特有的冷淡疏离的,但万万没想到他们居然是这么和蔼可亲,不但没有刁难她,反而对她十分和善。
知道她未婚先孕也没有鄙夷她,更不觉得她是想母凭子贵,用怀孕来设计佛柏涧嫁入豪门,而是对她怀孕的事情非常高兴,毫不犹豫地接纳了,没有丝毫的猜疑。
霍时初虽然不太在乎佛柏涧的父母是怎么想的,之前也只想着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但现在他们对她这么好,她就有些受宠若惊了,毕竟感受到别人对她的善意和喜欢,即使是凉薄冷漠如她,也会不由地高兴起来。
于是心情很好的霍时初看佛柏涧的眼神都忍不住温柔了许多,佛老夫人看在眼里,那就是小两口感情很好,这点时间都忍不住眉眼传情、柔情蜜意了。
儿子小两口恩爱甜蜜,又即将有新的家庭成员,作为母亲的她怎么会不高兴呢?佛老夫人高兴得都恨不得用大喇叭宣告天下,她有儿媳妇了,还即将有孙子、孙女!
“既然决定要结婚,那婚礼就要筹备起来了,时初啊,你有什么想法?不管你想要什么样的婚礼,我们都会满足你,绝不让你留下一点遗憾!”佛老夫人非常霸气的保证道。
霍时初忍不住笑起来,说“婚礼先不急,我打算等孩子出生了再办,现在先领证吧。”
“好好!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婚礼以后再办那就有更多的时间筹备,不用赶时间了,戒指、婚纱都可以慢慢设计,到时候你就是最美的新娘了,孩子也能见证父母的婚礼,这多有意义啊。”佛老夫人已经幻想到胖乎乎的小婴孩笑得口水滴答地参加爸妈婚礼的可爱场面了。
霍时初见她这么重视这个婚礼,便很配合地说出了自己对婚礼的喜好,并不敷衍,用什么酒水、什么鲜花都说到了,佛老夫人不但不觉得麻烦,反而非常满意,还让佣人记下了她的所有要求。
这次见家长,双方都对彼此很满意,霍时初和佛柏涧在老宅里住了几天,才回到她那小房子里。
其实佛老先生送了她一套雅阁园的大别墅,想让他们搬进去住,霍时初同意了,毕竟住在高层公寓楼里,空间不如别墅大,以后孩子出生了当然是住别墅更好。
只是别墅还要重新置办家具,所以得过一段时间才能住进去。
霍时初和佛柏涧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去了民政局领结婚证,终于成了名正言顺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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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77、反派工具人姑姑(23)
霍时初和佛柏涧结婚的事情没过多久就传了出去,毕竟有时候佛老夫人会跟霍时初一起去逛街或者做美容,很容易就会遇到圈子里的贵夫人,那些人好奇佛老夫人为什么会跟霍时初关系很好的样子,佛老夫人丝毫没有隐瞒,喜滋滋地宣布了霍时初是她的儿媳妇。
那些人怎么也没想到佛柏涧居然会和霍时初结了婚,震惊不已,佛柏涧作为有名的年轻俊才,是圈子里许多人家看好的金龟婿人选,明示暗示都想和他联姻,但从来没有成功的。
万万没想到,这个难搞又令人垂涎的男人被霍时初得了手,而这之前,根本没有人知道他们谈恋爱。
但事已至此,她们懊恼也没办法了,只好恭喜佛老夫人,又询问什么时候办婚礼。佛老夫人告诉她们,婚礼正在筹办,到时候会宴请各位。
这些贵夫人个个都是人精,看见佛老太太这么喜欢霍时初,对她的态度也都很好,没有任何刁难或者讥讽,或许心里有点不舒服,但人家都已经生米煮成熟饭,还能怎么办呢?只能可惜自家女儿没本事搞定佛柏涧了。
霍家到底还没有彻底败落,因此霍老太太很快就听闻了霍时初嫁给佛柏涧的事。
刚从私人秘书口中听到这事的时候,她是不信的,耸拉着眼皮,面无表情地一口否认了:“怎么可能!佛家人怎么可能看上那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肯定是别人认错人了。”
“老夫人,没有认错,佛老夫人的确亲口承认她的儿媳妇就是霍时初小姐。”私人秘书从文件包里拿出一小袋文件,递给霍老太太,说,“这些是霍时初小姐和佛老夫人一起逛街吃饭的照片,都是真实的。”
霍老太太带上老花眼镜,一眼就看到了照片中的霍时初,霍时初不知道和佛老夫人在说些什么,两人脸上都带着灿烂的笑容,脸上的喜悦一看就是发自内心的,让人看了会不由自主就被她们脸上的笑容所感染,情不自禁地也笑起来。
霍老夫人紧紧地抿着唇,一双浑浊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霍时初,胸口像是被什么哽住了一样,憋屈又烦闷,喘气都不顺畅。
她从来没喜欢过霍时初这个女儿,因为生她的时候自己差点没了命,看到她就心情不好,因此在霍时初的成长过程中,她参与得很少,把责任推给了育儿保姆、家庭教师、学校,而她自己则把重心都放在大儿子一家身上,对小女儿几乎是视而不见。
也正是因为对霍时初没什么感情,所以在丈夫死了后,她才那么轻易就想把霍时初推出来,牺牲她,换取自家在集团的话语权,可惜啊,这个打算没能成功,自家公司的话语权被夺走了,她知道结果的时候,真的恨不得霍时初死在外面。
可惜,霍时初就是命好,离家出走之后居然还能傍上佛柏涧……霍老太太微眯着眼睛,在最初的震惊、愤恨过后,心里已经在飞快地盘算霍时初嫁入佛家后,自家能从中得到什么利益了。
“把我的手机拿来。”霍老太太不愧是当了一辈子豪门主母的人,因为有利可图,她这个当母亲的,不是不能主动放下身段去跟离家出走的女儿和好。
因此,即使心中对霍时初再不喜,霍母也是准备要跟霍时初和好的,霍时初现在已经不是那个被她赶出家门、身无分文的人了,而是佛家的大少夫人,这个身份可不一般,代表的是顶级豪门的下一代贵夫人名衔。
霍家虽然也算是豪门,但现在已经开始败落,顶多算个三流豪门,但佛家可不一样,佛家从来都是一流豪门,即使霍家在最鼎盛的时期,也挨不着佛家。
因此霍老太太才会知道霍时初嫁入佛家之后,不惜“纡尊降贵”、“忍辱负重”地打算跟霍时初和解——毕竟她还给为自己的宝贝孙子打算啊。
霍母又拨打了霍时初的电话,清了清嗓子,都想好怎么示弱、怎么和霍时初怀念往日的“母女之情”了。
但她的满腹算计都死在了手机里传出的“你所拨打的号码已关机”这句提示音上。
霍时初早就把她和霍铮的电话号码都拉黑了,霍母忘了这点,但霍时初可没忘。
霍母不敢置信地又拔打了几遍,才不得不死心,她气得胸口不停地喘粗气,忍了又忍,最终还是没能忍住,骂道:“真是狼心狗肺的白眼狼,冷漠绝情,我当初就应该掐死她!”
私人秘书只当自己是个木头人,恨不得自己是隐身的,就怕霍母把火气发、泄在她身上。
幸好这个时候霍铮放学回来了,这才让私人秘书躲过一劫。
“奶奶,谁惹你生气了?”霍铮是个心思灵敏的,一下子就看出了霍母正在发火,便问道。
霍母虽然对霍时初十分苛刻,但对霍铮这个孙子是真的没话说,什么都为他打算到了,当眼珠子一样护着、宠着。
“还不是霍时初那个不孝女!”霍母见心爱的孙子回来了,火气消了些,但依旧一提起霍时初就厌恶。
霍铮听到霍时初的名字,眼神闪了闪,然后惊喜地问:“奶奶,姑姑终于有消息了吗?她在外面过得还好吗?是不是要回来了?”
霍母冷哼一声,阴阳怪气地说道:“人家好着呢,都傍上佛家了,能不好吗?回来?人家现在攀上了高枝,哪里还看得上败落的霍家?”
霍铮听到霍母的话,脸上的期待和惊喜神情险些都维持不住了,不过霍母正恨着霍时初,就没在意霍铮的表情,所以没觉察出什么来。
“奶奶,您的话是什么意思?姑姑和佛家……是我想的那个佛家吗?姑姑她跟佛家有什么关系?”霍铮不愧是霍母的孙子,一听到霍时初跟佛家有了关系,马上想到的也是自己可以从中得到什么利益,所以他格外关心霍时初跟佛家到底关系如何。
“你姑姑她好本事啊,我都没想到她能勾搭上佛柏涧!真是小看她了,还能让佛老夫人都承认她是儿媳妇了……”霍母嘲讽地说道,心中暗恨霍时初明明有这个本事,为什么当初丈夫刚死时没展现出来,否则自己怎么会让她嫁给周文也那个没用的,直接跟佛柏涧联姻不是更好?!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78、反派工具人姑姑(24)
霍铮听到霍时初居然成了佛家被承认的儿媳妇,眼里飞快地闪过一丝暗光,然后一副天真单纯的模样,像是没意识到霍母对霍时初的不喜,高兴地说道“哇!姑姑居然找到想要共渡一生的人了,真好啊,那我们要不要恭喜她啊?毕竟她再怎么说也是咱们霍家的人……”
霍母以为霍铮只是单纯地为自己的姑姑结婚了感到高兴,根本没想到他话里的重点是不让霍时初跟霍家分割出去,要跟她保持住家人这个身份共同体,毕竟这样才有利可图啊。
霍铮年纪虽然小,心机可不少,只有霍母这个戴了八百层滤镜的人才会以为她的孙子是天真单纯的小白兔。
“人家都不认我们了,离家出走那么久连一个电话都不打回来,显然恨不得跟我们断绝关系,连我的电话都拉黑了,真是没良心……”霍母絮絮叨叨地又骂了起来。
而霍铮脸上飞快地闪过不耐烦的神情,等霍母骂了好一会儿,才打断她的话,说“那我们试试用别人的手机打姑姑的电话吧。”
“王姐姐,我能不能借您的手机打个电话给姑姑啊?”霍铮腼腆地对站在角落里的霍母的私人秘书说道。
“可以可以,小少爷尽管打。”王秘书连忙把自己的手机递给霍铮,还用指纹解了锁。
霍铮便用王秘书的手机打霍时初的电话了,果然,王秘书的手机是能打通的,手机那头传过来一声清澈慵懒的女声“你好,请问是哪位?”
霍铮乍一听到霍时初的声音,险些没听出来,因为似乎她说话的语调、尾音都改变了,只有音色跟以前相像,霍铮才勉强认出这是她的声音。
“……姑姑,我是霍铮……”霍铮用雀跃的声音说道,似乎霍时初以前跟他们发生的冲突和矛盾从来没发生过一样,“姑姑,听说你结婚了,恭喜啊!什么时候办婚礼啊?我想亲自给您送上祝福,祝您和姑父白头偕老、子孙满堂。”
霍铮似乎天生就有哄人的本事,仿佛不记得霍时初离家出走好几个月都快一年了,跟霍时初说起话来还像是和和睦睦的家人一样。
说实在的,他小小年纪就这么厚脸皮,怪不得长大之后能把原主和周文也弄死,把公司抢回去还发扬光大,毕竟人家不要脸的天赋是与生俱来的,普通人道德感太强就容易羞愧,做起亏心事来就会心虚,哪里比得过人家心狠手黑的人?
霍时初嗤笑一声,说“不必了,我办婚礼也没想过邀请你啊,可别口口声声姑姑、姑父的喊得这么亲热,我怕哪天又被你们利用了,当你的踏脚石呢。”
说完她立马挂了电话,顺手还把这个号码也拉黑了,霍铮这种时候打电话来给她,肚子里想的是什么,她一清二楚,不过就是看她嫁给了佛柏涧,又有了利用价值,就想把她拉拢回去了,这种趋炎附势、唯利是图的人,她是傻了才会想认回来。
霍铮听到霍时初讥讽的话,还带着稚气的脸上有一瞬间变得狰狞扭曲起来,他还没能做到喜怒不形于色的程度,不过他很快就恢复正常了,还露出苦涩、难过的表情。
“怎么了?那个白眼狼跟你说什么了?”霍母紧紧盯着他问道。
霍铮摇了摇头,垂下头伤心地说“姑姑似乎对我们的误会有些深,说是办婚礼也不会邀请我们……”
“什么?她居然还给脸不要脸了?敢不邀请我们?婚礼娘家人都不出面,不怕被人戳脊梁骨吗?”霍母显然没想到霍时初居然这么刚,还以为自己这边稍微主动一点,她就会忙不迭地滚回来。
霍铮低着头,没让霍母看到他的神情,霍时初那些毫不留情的话让他恼羞成怒,因为她真的戳中了他的心中所想,可是她是霍家的人,为霍家付出不是天经地义的吗?她有什么资格拒绝?
霍铮恼怒极了,却根本拿霍时初毫无办法,明明她应该老老实实地被自己利用,而不是离经叛道地跟家里断绝关系,害得家里的公司话语权都旁落了,她就是家族的罪人……
霍铮这么想了一通,才勉强让心情舒服了一点,否则看见霍时初离家出走后不但没他想象中的落魄,反而更风光荣耀了,他就忍不住心中的暴戾。
然而不管霍铮和霍母怎么怨恨霍时初不肯和他们和好、为霍家利益当踏脚石,霍时初都根本没把他们放在心上。
她一边安安心心地在家养胎,一边准备自己的另一部剧本,她之前在编剧大赛获奖的那部作品被佛柏涧公司的一个导演看中了,买了版权去拍,她就又有一大笔的收入了。
她把版权费扔进股市里,几番操作之后,成功地翻了好几倍,已经是个小富婆了。当然,她这点资产跟佛柏涧的资产比起来,简直就是大象和蚂蚁的区别,但这是她自己努力挣到的,就格外有意义。
虽然结婚之后,不,是谈恋爱之后,佛柏涧就把自己的副卡给了她,让她随便花,但霍时初没有挥霍的习惯,对奢侈品也没有太大的兴趣,因此基本没怎么动用副卡里的钱,佛柏涧还为此低落了许久,以为霍时初不用他的钱是想和他区分清楚,不把他当坐在自己人。
霍时初哭笑不得,还不得不跟他解释了一遍,安慰他,最后知道有了孩子,霍时初就干脆用他的钱给孩子买东西了,佛柏涧这才高兴起来。
毕竟胎儿五个月了霍时初才发现自己怀孕,因此她整个孕期都快速又顺利地度过了,孩子如期出生,是个很可爱的女儿,眼大鼻挺,长手长脚,一看就继承了父母的优秀基因。
佛老夫人和老先生高兴坏了,每日例行看望过霍时初之后,剩下的时间就都围着新生儿转了,还跟护士和保姆学了不少照顾孩子的手段,毕竟二十多年前他们照顾佛柏涧的经验都忘得差不多了,现在要照顾娇娇、嫩嫩的小孙女,自然要更小心、更仔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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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79、反派工具人姑姑(25)
一个月之后,佛家给新生儿办满月酒,霍时初的身体早就恢复好了,酒宴当天精神奕奕地抱着佛明愿出现,吸够了眼球。
她本来长得就角色,如今又生下了孩子,就更添了一些成熟的风情,像一朵盛开不败的鲜花,看得来参加酒宴的年轻女人们又酸又妒。
“这个霍时初是怎么回事?生了孩子不应该臃肿肥胖,变成黄脸婆的吗?怎么她反倒是像是修为更深的狐狸精似的,她不会真的吸了佛柏涧的精气吧?”白苏的好姐妹周小姐端着酒杯,看着言笑晏晏的霍时初,语带嫉妒地说道。
白苏现在都快绝望了,之前她还想着霍时初和佛柏涧的婚姻不会长久的,自己还有机会……但现在,看着目不转睛、满眼柔情地注视着霍时初和孩子的佛柏涧,他眼里的爱意那么明显,白苏实在无法说服自己了。
但她依旧不甘又嫉妒啊,听到好姐妹的话,更是忍不住尖酸地说道“人家道行高深,又有手段,早早就用孩子把佛柏涧拴住了,可惜啊,只生下一个女儿!”
周小姐嗤笑道“听说她跟娘家闹翻了,还不得赶紧抓住佛柏涧,今天办了满月酒,等明年,咱们又能参加她二胎的满月酒了吧?”这是讽刺霍时初只能靠生孩子稳住地位呢。
“明明出身也不差,非要跟那些下层女人一样当个生育机器,真是丢尽了我们女人的脸,怪不得她嫁进佛家了,霍家都跟不知道似的,显然知道她未孕先孕,丢祖宗的脸呢。”白苏嘲讽地说道,恶狠狠地瞪了远处笑容满面的霍时初一眼,自从她在佛柏涧身上失利之后,她的性格就越来越刻薄了,在相熟的姐妹面前,就懒得掩饰本性了。
霍时初觉察到一股对自己满怀恶意的视线,瞬间抬头往那儿一看,发现是白苏,便忍不住皱了皱眉头,这个大小姐对佛柏涧还不死心?要是她敢做什么出格的事,那自己就得好好给她一个教训才行,觊觎她的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白苏冷不丁地对上了霍时初的视线,吓了一跳,显然没想到会正和她对视,便不由地心虚,慌忙转移了视线。
霍时初轻笑了一声,这个白小姐真是有贼心没贼胆。
佛老先生抱着佛明愿,在台上宣布她是佛家的第三代子孙,将会得到佛氏集团的百分之五的股份。
这个决定瞬间震惊了全场人,大家都被佛老的大手笔而感到惊讶,别看百分之五的股份似乎很少,但佛氏集团是个巨无霸,即使只有千分之一的股份,每年的分红都是以八位数计算的,更别提是百分之五了,这说明即使佛明愿小朋友现在连翻身都不会,但她的身价已经超过九位数了。
台下的人议论纷纷,有人羡慕这个才刚满月的婴儿太会投胎,小小年纪就已经走在别人的终点上;也有人觉得佛老先生太傻,这个孩子只是个孙女罢了,迟早是别人家的人,给她股份不是亏死了么?还有的就是眼红霍时初的,她生下的孩子这么受重视,那她肯定能母凭子贵啊,不知道多少贵夫人嫉妒她。
但这些霍时初都不知道,对于女儿获赠佛氏集团的股份,她并不觉得是件多大的事,佛明愿即使没有这些股份,以后也能继承她的财产,注定一辈子衣食无忧。
正当屏幕上播放佛明愿的照片的时候,一个服务生忽然走进来,焦急地往四周张望,直到看见霍时初,才急忙走过来,低声地对霍时初道“大少夫人,酒店外有一位老夫人和一位小公子,说是您的母亲和侄子,想进来参加令嫒的满月酒,但是他们手上没有请柬,您看要不要请他们进来?”
霍时初一听,脸色一冷,说“不用,没有请柬就说明不是我的宾客,我拒绝让他进来,你出去让他们离开,要是他们不肯,就让保安上来把他们拉走,他们爱面子,肯定不敢丢脸地被保安丢出去的。”
服务生得到她这番回复,自然知道怎么对待霍母婆孙了,虽然他们也算是有点地位,但谁让他们现在开始没落了呢?而且这酒店还是佛氏旗下的,可不怕他们霍家。
“霍老夫人、霍小少爷,不好意思啊,我们少夫人说你们不是她邀请来的宾客,所以不能让你们进去,请你们离开吧。”服务生彬彬有礼地说道。
“你说什么?那个不孝女居然真的敢这么对我?”霍母面容都狰狞起来了,咬牙切齿地说道,她和霍铮选择佛家办满月酒这个时候不请自来,就是想逼霍时初不得不在众人面前跟她和好,这样,她过后就能“顺其自然”地跟霍时初修复关系,从而搭上佛家……
但万万没想到,她又一次打错算盘了,霍时初居然真的这么绝情,自己都来到门口了,她居然真的敢不让自己进去!难道她一点儿不怕别人说她冷漠绝情、不孝不悌吗?
“先生,我和奶奶是听说小表妹在这里办满月酒才想来看看的,奶奶也很想她的外孙女,只是我姑姑和奶奶有些误会,现在还没消气才这么说的,但母女之间哪有隔夜仇,以后总会和好如初的,现在说不定姑姑只是嘴硬心软呢,只需要给一个台阶让她下,她肯定能原谅我们了……所以,你能不能悄悄地让我们进去啊?不用告诉姑姑……”霍铮不愧是一肚子墨汁的未来男主,鬼话连篇,谎话说得跟真的似的。
奈何服务生是个原则性很强的人,霍时初不愿意让这两人进来的态度很强硬,他可不觉得少夫人跟着两位仅仅是误会,而且他只不过是按吩咐做事罢了,所以即使霍铮再如何舌灿莲花,他都没信,依旧很坚决地请霍母和霍铮离开。
霍母气得火冒三丈,刚要开骂,就有几个高大健壮的保安走上前来,虎视眈眈地看着她,似乎等着她做出什么不妥的事,就立刻把她拖走。
霍母被那样的目光盯着,哪里还待得住?她一辈子养尊处优,偏偏每次遇到霍时初就一身狼狈,霍时初就是她的克星!
霍母为了维持自己的颜面,也做不出在酒店门口耍泼的事来,只得恨恨地跟霍铮回到自己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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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80、反派工具人姑姑(26)
“这个霍时初命可真好啊,生个女儿也这么受宠爱。”满月酒结束后,离开的宾客议论道。
“谁让佛家两老不重男轻女呢?集团股份都说送就送了。”生了好几个女儿,好不容易才生下一个儿子的贵妇羡慕地说道。
“佛家也太由着儿女来了,你看他们那个大女儿,结婚多少年了,还没有生孩子呢,说是要忙着研究什么项目,没空生孩子、养孩子……听听这是什么话?咱们这样的人家,除了怀胎十月辛苦了点,生下来就有保姆、护士,哪里用得着自己带?这不是借口么?佛夫人、佛老都不管管……”另一个贵妇则不赞同地说道。
佛柏涧确实有一个姐姐,是个科研狂魔,整天待在研究院里,研究的还是需要保密的项目,所以一年都回不来一次,侄女的出生和满月都无法回来,只托人带了礼物,可想而知有多忙了。
不过她和姐夫志同道合,倒是很相配,霍时初只在视频中见过这两位科研狂魔。
而佛姐姐因为露面得很少,不少外人都不认识她,以为霍时初是独生子,只有年纪大些的人,才知道佛家还有一个大女儿。
佛老夫人和佛老先生的确是十分开明的长辈了,女儿不继承家业,而是投身科研;自结婚不生子也并不干涉;唯一的儿子娶的儿媳妇并不是他们选中的,他们也同样喜欢,只是多少豪门无法做到的,所以霍时初觉得自己的孩子有这样的长辈,实在是一件幸运的事。
一家人送走了最后的宾客,便也离开酒店了,只是刚出了大门,霍时初就听到有人在喊自己。
她一看,见是霍母和霍铮,便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他们两个都不请自来了,没达到目的又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就放弃呢?
“时初,你结婚生孩子了怎么都不跟家里说?”霍母装出一副和蔼的模样,带着熟稔的责怪对霍时初说道。
霍时初眯了眯眼,她想在佛家人面前掩饰跟自己不合的事实?这她可没同意呢。
“霍老夫人,你不用这么虚伪,强忍着对我的做出这幅慈爱的模样,你我都心知肚明,我和你的关系可没有这么好。”霍时初讽刺地说道。
霍母面色一僵,但很快就恢复过来,没有理会她,而是开始攻略佛家两老“这两位就是亲家公、亲家母吧?让你们见笑了,时初是个小孩子脾气的,跟家里人有些误会,但一家人哪里有隔夜仇?她结婚生子了,家里人也得过问一下吧?你们说是不是?”
霍母听了霍铮的话,见霍时初无法打动,就想从佛家两老入手。
只要是有些脸面的人家,都不会想跟亲家闹得太难看吧?即使内心再不耐,表面也得维持住双方的脸面,更何况佛家还是那样大的家族,就更注重颜面了。
霍母和霍铮想得很清楚,就算不能真的跟佛家交好,那也得维持住表面上的关系,因为即使只有表面的这层关系,那其他人都会看在佛家的份上给霍家脸面。
然而他们估计错了佛家两老的态度,他们跟普通豪门的老人可不一样,更何况霍时初曾经跟他们解释过跟霍家断绝关系的原因,他们就更看不起这两人了,因此听见霍母跟他们拉关系的话,也只是疏离、客气地笑笑。
佛老夫人还说道“我们只认时初的话,时初认为你们是家人,那你们就是佛家的亲戚;但如果她不认为你们是她的家人,那你们跟佛家就毫无关系了。”
霍母听了她的话一噎,显然没想到她会这么不客气地说这些话,惊愕得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
霍时初没有兴趣再听她说下去,直接对佛老夫人道“我跟霍家没有任何关系了,妈、爸,你们把他们当陌生人就行了。”
然后又转头对霍母和霍铮道“我知道你们觉得我嫁入佛家有利可图了才又凑上来,如果我贫困潦倒,你们估计都懒得多看我一眼。要是想利用我,那我就让佛家对付你们,让你们偷鸡不成蚀把米!”
说完,霍时初就抱着佛明愿上了车,佛柏涧和两老也不再管霍母和霍铮,直接离开了。
这回,不仅是霍母了,就连霍铮,都维持不住和善的神情了,脸色都扭曲起来,霍时初说的话把他们的脸皮都揭下来了,毫无保留地在佛家人面前揭露了他们的阴暗算计,这怎么不让他们恼羞成怒?
但他们再愤怒也拿霍时初毫无办法,只能无能狂怒了。
就在霍时初养娃的时候,《逐鹿》终于做完了后期,能成功在电视上播出了,虽然导演和编剧都不是什么大神,但因为有佛柏涧这个金主,所以播放权卖得不错,好几家收视率高的电视台都买下了这部剧。
因为不缺钱,《逐鹿》的特效和后期都做得很好,再加上智商、逻辑都在线的剧情,一开播就吸引了许多观众,收视率从刚开始的不到10升到15,从剧情中期甚至升到了20,等到结局的时候一举飙到30!
《逐鹿》果不其然成了爆款剧,后续的广告收入更是一个巨额数字,就连霍时初这个只是投资了一百万的人,都分了几千万,就更别提佛柏涧这个大金主了,他的这次投资绝对赚翻了,不知道多少人咬碎了牙,骂他狗屎运,捡到这部好剧。
“嚯嚯!呜呜……我真的是太感激你了,我虽然知道自己这剧本写得不错,但也没想过会这么爆火啊!我这阵子都想活在梦中一样,生怕哪天醒过来发现这真的只是一场梦……”徐图喝醉了酒就打电话给霍时初,语无伦次地跟她倾诉各种感慨。
他和老查现在已经不再默默无闻、怀才不遇,《逐鹿》爆火了之后,他们两个作为这部剧的灵魂人物,立刻成了娱乐圈炙手可热的大红人,不知道多少投资商、明星找上他们想合作,跟一年前他们求奶奶告爷爷都没人鸟的状况,那是天差地别。
徐图和老查感慨不已,刚飘了一点的心一想起之前饱受奚落、侮辱的事,就沉了下来,娱乐圈不就是这样捧高踩低的地方吗?他们下一部剧要是扑了,这些扑上来的人就又会消失无踪了。
所以,还是雪中送炭的霍时初小两口靠谱啊!徐图和老查都决定把他们两人列为最优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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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81、反派工具人姑姑(27)
转眼间佛明愿小朋友就六个月大了,她长得胖嘟嘟的,一身奶膘,粉雕玉琢,又十分爱笑,招人喜欢得很,佛老夫人爱得不行,整天就喜欢抱着她到处玩,跟自己的老姐妹们炫耀,非要引得她们羡慕嫉妒恨,并且乐此不彼。
佛老先生也没有闲着,他现在已经开始渐渐地把集团的事务交给佛柏涧了,美其名曰他已经结婚生子,现在是时候承担起佛家的重任了。
佛柏涧还能怎么办呢,只能苦逼地忙工作了,每天早起晚睡,就连女儿都难得见一面,可怜极了,还是有时候霍时初见他实在没法多与女儿相处,才会在中午的时候抱着女儿去公司找他吃一顿午饭,让女儿见见他,要不然不用过久,女儿就该不认识他这个爸爸了。
“哇,少夫人和小公主都长得好漂亮啊,大少爷真的是人生赢家了。”
“小公主长得好萌好可爱啊,瞧那小肉胳膊,莲藕似的胖乎乎,好想咬一口……”
“辣妈抱着小萌娃!这场面就是老娘梦寐以求的啊,我以后结婚生孩子了,也要当这样的辣妈!”
“骗我生女儿系列……”
……
霍时初抱着扑腾个不停的佛明愿来到佛家的集团公司,前台当然认识她了,不可能出现什么受前台小姐刁难,然后佛柏涧下来打脸之类的事情,前台小姐还没等她进门,就不卑不亢地上前来询问是否需要给小小姐准备婴儿车——霍时初出门的时候没带上婴儿车。
霍时初摇头拒绝了,佛明愿小朋友虽然身上肉很多,吨位十足,但霍时初这个当娘从来没停下过锻炼,所以抱着这胖小孩还是能抱挺久的。
佛明愿小胖孩正是看什么都好奇的时候,见前台小姐上前来跟自家妈妈说话,便目不转睛地盯着人家瞧,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里满是好奇。
前台小姐装作不经意地看向她,不想正对上佛明愿小胖孩的眼睛,于是小胖孩立刻对她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小胖手还朝着她的方向伸出来。
此时正是盛夏,佛明愿小公主穿的是无袖的蓬蓬裙,一双小胖手又白又胖,藕节似的,前台小姐看直了眼,心里蠢蠢欲动,差点忍不住伸出自己罪恶的手想捏一捏,幸好勉强剩下的一点理智阻止了她这个举动。
“啊!啊!”佛明愿小朋友见她居然没有回应自己,顿时不肯罢休地喊了出来。
霍时初这才按住她往外伸的小胖手,低头对怀里的小家伙说“姐姐在上班,可没有时间和你玩。”
幸好小家伙是个心大的,既然不能和小姐姐玩,那她就继续东张西望了,来来往往的员工看见她的模样,都忍不住露出如出一辙的姨母笑,这样萌哒哒的小公主,谁会不喜欢啊?
霍时初进了电梯上佛柏涧的办公楼,佛明愿见自己的妈妈用手指按墙上的数字,也有样学样,伸出一根、肉呼呼的小手指,往那个发着光的数字按去,那个数字就是霍时初按的想上去的楼层,发着绿色的光,最容易吸引住小孩子的目光。
霍时初无奈地捉住她的小肉指,用自己的额头抵住她的小额头,对她说“小坏蛋,这可不能随便乱按啊。”
“咯咯……”佛明愿小朋友被妈妈捉住了小手指,小额头又被抵住,还以为妈妈是在跟她做游戏呢,便乐得咯咯自笑,露出粉红的、只冒出两个小米粒尖尖乳牙的牙床来,两边脸颊上的肉肉被挤成一个小团团,小脸红红的像只红苹果,又萌又可爱。
佛柏涧的办公楼很快就到了,佛柏涧还沉浸在工作中,忽然就听到一阵耳熟的、奶呼呼的咯咯笑声,本来冷肃的俊脸立刻就柔和下来,掩饰不住的笑意就从眼角眉梢露了出来。
他立马把电脑一关,迫不及待就迎上了母女俩,他把笑得正欢的女儿抱进怀里,然后低下头亲了亲霍时初的唇,说“你们来了。”
霍时初回吻了他一下,说“来和你吃午饭啊,佛明愿再看不到你,就能把你忘了。”
佛柏涧轻笑了一声,低头对正抬头好奇看他的佛明愿小朋友道“乖宝贝,听妈妈说你快要忘记我这个爸爸了,是吗?”
佛明愿小朋友可听不懂他的这句话,佛柏涧这段时间早出晚归的,她小孩子一个,睡觉时间又长,自然很少见佛柏涧,于是自然就跟他有些陌生了,这会儿正好奇他呢。
佛柏涧看见她那双水灵灵的眼睛,忍不住心软成了一滩水,低头就亲了亲她肉呼呼的小脸蛋,亲完之后说“小家伙似乎真的忘了我了……爸爸真伤心……”他装作难过的样子,用自己的脸不住地蹭小家伙的肉脸,蹭得小家伙忍不住又哈哈大笑了。
既然笑了,那佛明愿小朋友对爸爸的那点子陌生立刻就消失了,毫不客气地在爸爸怀里手舞足蹈。
佛柏涧抱住肉肉的她,掂了掂她很有份量的小身体,对霍时初道“老婆你手累不累?咱们女儿这体重这是辛苦你了。”
霍时初忍不住笑了,说“还好,她这点体重还比不上我平时举的杠铃。”
佛柏涧……打扰了,忘了自己老婆力气可不小。
佛明愿小朋友不乐意爸爸妈妈忽视自己了,于是一边用小胳膊扯住佛柏涧的两只耳朵,一边低头用小嘴巴啃上他的俊脸,啃得佛柏涧一脸的口水。
霍时初看得哈哈大笑,连忙上前去把小胖孩从佛柏涧身上扯下来,还不忘说她“你怎么能啃爸爸的脸呢?”
佛柏涧听她这么说,还以为霍时初是心疼他呢,感动得正想说没关系,小孩儿没牙,根本咬不疼他。
谁知道霍时初后面还来了一句“多脏啊!爸爸脸上那么多细菌,你用嘴啃会生病的。”
佛柏涧……白感动了。
佛明愿小朋友人虽然小,力气可不小,一身奶膘可不是光用来看的,还储存着能量呢,这会儿咬她爸爸的脸,虽然牙都没张全,但别忘了她还有两颗小米粒牙尖尖,于是佛柏涧左脸颊就十分搞笑地出现了两颗小小的牙印。
霍时初看见之后,抱着罪魁祸首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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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82、反派工具人姑姑(完)
佛明愿小朋友见妈妈在大笑,她也裂开无齿的小嘴咯咯笑起来,一边笑还一边拍着手,乐得不行。
母女俩笑得佛柏涧莫名其妙,忍不住问“有这么好笑?”
霍时初单手抱着女儿,用另一只手擦了擦眼角的眼泪,又揉了揉自己笑得生疼的肚子,好不容易才忍住笑意,点点头说“真的很好笑……”
她一见他俊脸上那两只迷你的牙印,就又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明明他此时西装革履,一副社会精英的模样,好像随时都能上台演讲商业案例的样子,偏偏脸上却印着两只破坏了他形象的米粒牙痕,这反差又好笑的模样,真是令人忍俊不禁。
“看看你的脸吧。”霍时初终于停住了大笑,对佛柏涧说道。
佛柏涧立刻有种不好的预感,连忙打开手机的镜子,往自己脸上一照,便看见自己白皙的脸上两只虽然小却极有存在感的小牙印……
他忍不住摸了摸那两只牙印,哀怨地看着霍时初一眼,又看向罪魁祸首小胖孩,谁知道小胖孩毫无所觉,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小米牙破坏爸爸的印象了,还对爸爸笑得一派天真无邪呢。
佛柏涧收起手机,忍不住用手轻轻地捏了捏小胖孩的肉脸颊,说“小坏蛋,爸爸要被人笑话了。”
小坏蛋笑得更欢了,抓住爸爸的手就不放了。
“这可是女儿送给你的爱的印记,你该高兴才是啊。”霍时初幸灾乐祸地说道,“幸好佛明愿牙齿小,要不然别人看了还以为是我咬的呢!”
“那还不如真的是你咬的呢。”起码你咬的大家见了只会露出心照不宣的笑容,是喂别人狗粮;但女儿咬的,那就是真的让大家发笑的欢乐源泉了——佛柏涧心说。
“好了、好了,大不了我用粉底帮你遮盖一下了。”霍时初见他这么在意,便提议道。
佛柏涧一听,立马摇头说“不用了,大家很少会仔细看我,小家伙的牙印又小,离得远了就看不见了。”
相比起扑粉,他还不如直接顶着宝贝女儿的小牙印呢。
霍时初顿时有些遗憾,佛柏涧连忙把小胖孩从她怀里抱过来,说“我让人在旁边的餐厅订了位置,现在赶紧去吃饭吧,宝贝愿愿肯定也饿了。”
一家三口于是就出了公司,去旁边的餐厅就餐了。
这个时候这好是大家午休吃饭的时间,餐厅很热闹,佛柏涧订了包间,所以他们倒是不用排队等。
霍时初路过一个包间的时候,忽然看到了霍铮,他正面带笑容地跟着一个年轻男人说话,霍时初看了一眼那个男人,觉得有些眼熟,想了一会儿,便想起了那个年轻男人的身份——正是霍氏集团其中一个股东的儿子,那个股东手上握有第三多的股份,在公司的立场偏向于中立。
霍时初立马明白了,霍铮这是在拉拢第三股东呢,没法直接从第三股东下手,就找上别人的儿子,真够迂回的。
霍铮这时候还不满十七岁吧,就要开始勾心斗角,跟集团那些老狐狸明争暗斗了,真是辛苦啊。
这辈子可没有得力的姑姑、姑父身先士卒地冲在前面帮他扫除接位的障碍,一切就都要靠他自己亲自来了,小小年纪就得游走在老狐狸之中,真可怜呢。
霍时初在心里嗤笑了一下,这辈子没有人“贪心不足”、“鸠占鹊巢”地跟他抢公司了,多省事啊,就是不知道他现在会觉得很高兴,还是觉得心力交瘁?小小年纪就殚精竭虑,会早衰的啊!霍时初幸灾乐祸地想道。
霍时初淡淡地扫了霍铮一眼,就头也不回地跟着自家男人和孩子进了自己的包间。
霍铮像是感觉到什么,朝门外看去,却什么也没看到,心中纳闷了一会儿,但他面前的人就拉着他说话了,他很快就把刚刚的那点感觉忘了,专心地拉拢起面前的人来。
好不容易熬完了这顿午餐,霍铮把年轻男人送上了车,看着车子离开,脸上的笑容立刻就消失了,变得面无表情。
他现在并不是呼风唤雨的霍家继承人,年纪又小,花了很多功夫才不着痕迹跟刚刚那位少爷交好,即使他天生就心思深沉、八面玲珑,但依旧会觉得累。
“小少爷,咱们现在是回家吗?”司机低声询问道。
霍铮点了点头,上了车,正当车子驶离的时候,他忽然看见他那个跟家里断绝了关系的姑姑,正挽着佛大少爷的胳膊,笑眯眯地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而怀里抱着一个胖娃娃的佛少爷也侧着头一脸微笑地看着她,显然,这是十分幸福的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霍铮顿时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为什么霍时初离开了霍家,却能过得这么好,而自己却只能艰难地拉拢其他势力,拼命才能勉强保住自家的地位?
当天晚上,霍铮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梦里,奶奶让霍时初嫁给周文也,霍时初很轻易就答应了,根本没有反抗,更没有离家出走、跟家里断绝关系。
嫁给了周文也的姑姑进入集团,在周文也的辅助下,保住了霍家在集团公司的话语权,之后又逐渐把其他股东的势力都稳稳地压制住了,霍氏集团是名副其实的霍氏集团。
梦中的他大学毕业了,奶奶想让姑姑退出,让他这个正式的继承人接班,但霍时初却在周文也的教唆下,认为她才是保住公司的最大功臣,她凭什么不能继承公司?于是心生不甘,不肯把权利归还给他。
这样的情况下,他就在奶奶的帮助下强势地进、入公司,跟霍时初和周文也打起了擂台。
他在梦里做什么都很顺利,明明霍时初和周文也不论是经验还是心机都比他强,但不知道怎么的,偏偏总是在临门一脚败给他,他的运气很好,每次都是他赢了,于是渐渐地他在公司的地位越来越高。
直到最后,周文也不甘失败,想鱼死网破,开车撞死他,但他躲过了这场祸事,反手把周文也送进了监狱。
而看在霍时初是他姑姑的份上,他没有把是同谋的她也送进去监狱,而是网开一面送进了精神病院。
没了绊脚石的他,很快就掌控了集团,并且把公司发扬光大,最后成了呼风唤雨的霍家掌门人……
梦醒之后的霍铮怅然若失,梦中的一切多么美好啊,他只需要等到长大就能在奶奶的帮助下战胜霍时初和周文也,成功继承公司。
但现在,没有霍时初和和周文也,他只能艰难地自己争抢,无力又茫然,为什么霍时初不像梦中那样嫁给周文也,保住公司?
霍铮怨恨极了霍时初,但他也不想想,谁愿意当个注定会被过河拆桥的踏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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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83、我只把你当妹妹(1)
“哎呦……哎哟……求求你们扶我起来……”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摔倒在地上,捂着自己的腰,神情痛苦,边申吟边哀求旁边的人扶她起来。
但周围的人站了一圈,却没有一个肯靠近她、扶她起来的。
一个戴着眼镜的年轻男子一边拿着手机对着老太太拍,,一边说道“大娘,不是我不想扶你起来,我是不敢,因为我怕你讹上我啊。你也知道这些年不少老人自己摔伤了,却诬陷是扶他起来的那人撞伤他的,恩将仇报,硬要讹人家的钱……我胆子小,不敢冒险,你放心,我已经给120打过电话了,救护车很快就会过来救你。”
“我、我不是坏人啊,我不会这么做的,是我自己摔的,怎么会讹你……”老太太脸色痛苦地说着,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意识到年轻男子说他喊了救护车,立刻就更急了,“小伙子!别喊救护车,我没钱交不起费用……你快让救护车开回去……”
“这老太婆还让人家把救护车开回去,该不会是真的想碰瓷、讹人吧?”一个围观的中年女人低声跟旁边的朋友说道。
“有这个可能……这小伙子倒是聪明,不扶她只给她喊救护车,还拿手机录了像,这种事,最好还是录个像,毕竟谁知道这里的监控会不会恰好坏了啊,所以还是自己录像求个心安。”那个朋友点头说道。
“这年头做好事都要这么防备,社会风气都被那些坏人败坏了!”中年女人气愤地说道。
“坏人变老了呗,几个老鼠屎就坏了一锅粥,让社会风气和道德标准硬生生倒退了几十年,家里没个几百万哪里敢扶什么老人啊?”
……
围观的人都看着老太太在那儿时不时地因为疼痛而哀嚎、时不时地哀求那个年轻小伙子把救护车退回去,大家都没有理会她,而是对她指指点点,脸上有鄙夷,有嘲讽,有不屑,甚至还有幸灾乐祸以及看好戏的,就是没有可怜她、同情她的,就连那个给她打了急救电话的小伙子,脸上也十分平静,大概他只是尽公民责任。
救护车很快就来了,医护人员看到老太太一个人躺在地上,周围围了一圈人,却离得远远的,没有一个人扶她起来,甚至连走过去安慰她的都没有,立刻气愤地说道“你们这些人真是够冷漠的!”
“你这么热心,你整天在大街上扶老人啊?我没有亿万身家,我可不敢扶!”一个满脸肥肉的男人讥讽地反呛道。
“就是啊,这年头做好事也得有底气啊,没钱、没底气谁敢随便做好事?就怕别人不但不感激你,还恩将仇报!”另一个二十多岁的时尚女子冷笑道。
那个开口的医护人员被两人的话气得脸颊都红了,却不知道该怎么反驳过去,因为她自己也知道好心扶老人反被讹诈的著名事件,说实在的,要是她现在不是医护人员,她也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扶起地上这位老太太,因为她每个月工资只有几千块。
几个工作人员终于把老太太抬上了救护车,打救护车电话的年轻男子松了口气,有专业人士来了,别人也不能说他见死不救、冷血了。
围观的人看到救护车离开了,也一一散去。
林时初背着书包,看着人群离开,自己也往家里去了。
那个被救护车拉走的老太太就是这个世界男主角孟施洋的亲奶奶,她平时是来这条街捡垃圾挣点钱的,这次不小心摔倒了,伤了腰,自己爬不起来,就有了刚刚那个场景。
在原来那个世界里,是原主上前扶起了她,并且把她带到医院,给她垫了医药费,又一直等到孟施洋来医院才离开的。
但这次林时初没有上前去扶她,于是她就被救护车拉走了。
原主上辈子之所以主动上前帮忙,是因为她暗恋孟施洋,看见喜欢的人的奶奶摔伤了,自然不会不帮。
原主和孟施洋是同班同学,只不过并不熟悉,因为孟施洋是高冷学霸,在学校里一门心思学习,跟谁都不熟悉,而放学后他又急着离开去做兼职,跟没闲暇时间和同学玩了,所以即使原主跟他从上高中起一直到现在高三都在同一个班,依旧没讲过几句话。
孟施洋是典型美强惨型的男主,他很小就父母离异,父母后来又各自结婚生子,他就成了两方都嫌弃的拖油瓶,谁都不想要他,最后他只得跟着奶奶生活,父母每年只给他一点微薄的抚养费,因此他在上学之余就得做兼职挣钱。
在上个世界,原主因为救了孟奶奶,从而跟孟施洋有了交集,孟施洋与奶奶相依为命,感情很深,因此很感谢原主。
孟奶奶这次摔倒伤的很严重,颈部脊髓受损又腰椎骨折,因此瘫痪在床了,生活不能自理,这对于孟施洋来说是惊天噩耗,因为他平时要上学,还要做兼职,根本没办法照顾瘫痪的奶奶。
眼看喜欢的人遇到了这么大的苦难,原主就以为跟孟施洋培养感情的机会来了,于是她自告奋勇要帮孟施洋,不但把自己所有的零用钱都给了他,还主动来医院照顾孟奶奶,让孟施洋能照旧去做兼职。
她的这些举动无疑是雪中送炭,孟施洋果然非常感激她,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日益亲近起来,原主处处为孟施洋着想,生怕伤害他的自尊,根本没在同学或外人面前提起他奶奶瘫痪的事,而是自愿默默无闻地当个免费护工去照顾孟奶奶,无怨无悔。
甚至为了不耽误孟施洋做兼职的时间,她连节假日和周末都找了借口出来无微不至地照顾孟奶奶,孟奶奶感激不已,说她是最孝顺的好孩子,以后一定会让孟施洋用一辈子来好好报答她的恩情。
这话在原主看来,就是孟奶奶默认她和孟施洋以后会一辈子在一起的意思了,这就更让她高兴了,伺候起孟奶奶来越发不遗余力,完全做到了让孟施洋毫无后顾之忧的程度。
也正是因此,孟施洋不但学习没落下,就连兼职工作都兼顾好了,甚至还因为不用担心孟奶奶,全力工作,兼职的工资都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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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84、我只把你当妹妹(2)
然而原主却因为把时间和精力都花在了照顾孟奶奶身上,放在学习上的精力就少了,于是本来还名列前茅的成绩一落千丈,但她一点都不后悔,每天关心的都是照顾好孟奶奶、给孟施洋减少负担,让他好好学习、安心工作。
在她这样尽心尽责的照顾下,孟奶奶终于好了一些,可以不用住院,回家休养了,但依旧是卧床状态,没法自理。
原主又圣母心泛滥,提出继续去孟家照顾孟奶奶,孟奶奶那个感动啊,直接就要孟施洋以身相许了,是的,人老成精的孟奶奶,怎么会看不出原主喜欢她的孙子呢?为了得到原主更好、更尽心的照顾,她毫不犹豫就利用了原主的恋爱脑,暗示孟施洋会跟她在一起。
而孟施洋在他奶奶说要他对原主以身相许的时候,并没有出声反对,反而面带笑意、情意满满地看着原主,这在原主看来,就是默认他们在一起的意思了。
于是这个傻姑娘,就更加毫无保留地为孟家婆孙付出自己的一切了,不但每天无怨无悔地给孟奶奶端屎端尿,甚至连孟施洋的生活都一手包办了,给他做饭洗衣,还甘之如饴,觉得自己这是真的成了孟家的一份子,毕竟,这些活,只有孟家的媳妇才能做的啊。
天真愚蠢的原主给孟家做了一年免费,不,是倒贴的保姆,果不其然高考考砸了,而孟施洋毫无意外地考上了名校。
考砸了的原主不但没有想着复读再考,反而彻底放弃了读书,气得家里人跟她断绝了关系。
她就干脆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待在孟家,后来还跟着孟施洋到了他读大学的城市,成了孟家的住家保姆,专职照顾孟家婆孙的生活。
她以为自己已经是孟施洋心照不宣的未过门的妻子了,却不想,就在她任劳任怨地当孟家保姆的时候,孟施洋却在大学里遇到了他的女主角钟情。
钟情连名字都这么诗情画意,也是个名副其实会让男人一见钟情的白富美,出身高贵、漂亮完美还优秀极了,是所有男生的梦中情人。
这样的她却偏偏看上了孟施洋这个穷小子,觉得他高冷不做作,对自己毫不谄媚,甚至嗤之以鼻,于是钟情就觉得他与众不同,十分独特,就对他感兴趣了,还心血来潮地追求他。
孟施洋却根本不理会她,反而觉得她很烦,打扰他做兼职,就对她没个好脸色,但偏偏钟情就喜欢他对自己的毫不客气,对他的追求攻势更强了,从一开始的玩玩心态变成了真的喜欢上了他。
真心起来的白富美让孟施洋渐渐地对她有了异样的感情。
都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更何况钟情还是那样出色的千金大小姐?她那样高高在上的人却愿意放下身段来追求孟施洋,孟施洋能抵抗她多久呢?
于是很快孟施洋对钟情的态度就柔和下来,钟情再接再厉,两人终于开始恋爱。
正在这个时候,忽然心血来潮想去看看孟施洋就读大学的林时初,独自来了孟施洋的大学,就得知了孟施洋和大小姐钟情在谈恋爱的消息。
这个消息对原主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于是她去质问孟施洋,为什么要劈腿,为什么要辜负她?在大学闹了一场。
孟施洋第一次对她生气了,说他对原主根本不是男女之情,对她只是对妹妹的感情罢了,没什么所谓的劈腿、辜负,是她自作多情了。
林时初万万没想到他居然会否认两人的关系,更加闹得不可开交,还拿照顾孟奶奶的事来要挟他。
但这个时候的孟施洋会怕这事吗?他只是在钟情面前露出担忧、无奈的神情,再不小心透露一下收留的离家出走的同学要拿照顾奶奶的事来要挟自己跟她交往……
于是钟情瞬间怒了,不但立刻给孟奶奶找了两个专业的护理人员,还邀请了一个全世界闻名的医学专家团队来专门医治孟奶奶。
还把“厚颜无耻”、“赖在孟家”的林时初赶了出来,原主根本不知道孟施洋是怎么在钟情面前造谣的,她不甘、怨愤,硬是闯进孟家,问为什么要这样对待她,她不是孟家的恩人吗?
但恩人只是她自己的说法,在孟施洋和孟奶奶的口中,她只是个高考考砸了,不肯复读离家出走后,被孟家好心收留却看上了孟施洋,被拒绝后就反咬一口、恩将仇报的无耻之徒……
孟家婆孙俩颠倒黑白是非,恩将仇报诬陷原主,让原主大受打击,却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这么诬陷她。
其实这有什么不明白的?还不是因为他们能从钟情身上得到更多,而原主却用了被用过的抹布,没有利用价值了。
一个家世、容貌、才华样样出色的千金大小姐,一个是高中毕业、没有家世背景,容貌也平平的只会做家务的普通女人,要选哪个?还用说吗?
之前口口声声感激她的孟奶奶,怒斥她是不知廉耻的贱人,丝毫没有之前需要她照顾时的慈祥和善。
而孟施洋更是连多看她一眼都觉得厌恶,原主不知道为什么一夜之间就变了天,浑浑噩噩地精神都失常了,被最爱的人背叛和诬陷的打击令年轻的她崩溃了,最后悄无声息地死在了野外。
而孟施洋却靠着钟情成了青年俊才,开公司创业,成就了自己的一番大事业;孟奶奶也因为有了技术精湛的医学专家的医治,渐渐恢复了健康,安享无忧无虑的晚年。
只有最无辜的原主,得到了最悲惨的下场。
林时初眨了眨眼,把原主的记忆压回最深处,忘恩负义的孟施洋和孟老太婆,这回没了她来当免费的保姆、护工,不知道还能不能得到上辈子的好结果?
孟施洋明明是用了感情当钓饵来利用她当保姆,却在后面她质问时说是只把她当妹妹,还反咬她一口,说她恩将仇报,这样忘恩负义、颠倒黑白还唯利是图的男人,居然能当上男主角,也太荒谬了。
林时初忍不住对着老天竖了一根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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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85、我只把你当妹妹(3)
林时初一大早就去了学校,她现在是个高三的学生,学习压力可非常重,她也不能逃,只得咬牙慢慢渡过这一年了。
正当她拿着英语书早读的时候,孟施洋才气喘吁吁地从外面跑进了教室。
“孟施洋今天居然迟到了?!”林时初的同桌一脸震惊地说道,教室里其他同学也都纷纷看向孟施洋。
孟施洋以前可从来没迟到过,又因为学习好、长得不错,是老师的宠儿,同学眼里敬佩的学霸,但他今天破天荒地迟到了,同学们早读的声音都顿了一下。
孟施洋脸色难看极了,面无表情地拿出课本,同桌提醒他“今天早读是英语,你拿错书了。”
他一看,果然拿了一本物理出来,连忙拿回去,把英语书找出来。
“你今天怎么迟到了?”同桌好奇地低声问他。
孟施洋摇了摇头,说“路上公交车坏了,换了一辆坐就迟了。”
其实并不是这个原因,而是因为他昨晚要去医院照顾他奶奶,忙了一个晚上,累得他睡过头了,这才迟到的,但他并不想告诉同桌奶奶的事,这才撒了谎。
“原来是这样啊,你也太倒霉了。不过班主任还没过来巡逻,你逃过一劫了。”同桌没有任何怀疑,笑嘻嘻地说道。
孟施洋心不在焉地点点头,嘴里念着英语单词,脑子里却在为他奶奶住院的事发愁。
他奶奶这回摔得不轻,都瘫痪在床了,很难治得好,生活不能自理,得有人照顾,这个噩耗对于孟施洋婆孙俩来说是雪上加霜,本来他们的生活就已经够艰难的了,可现在还有更难的等着他们,孟施洋够感觉自己快被这些压力压得透不过气来了。
对了,因为奶奶住院的事,他还交了不少医药费,几乎把他这几年来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钱用光了,这些钱本来是他攒着想着以后上大学用的,但万万没想到奶奶这一摔,就把他的钱摔没了。
“这么就不是别人撞倒她的呢?”孟施洋昨天交往了那让他十分肉疼的医药费的时候,还非常惋惜地想道,如果是别人撞的孟奶奶,那就有赔偿了,可惜偏偏不是别人撞的,而是他奶奶自己摔的,这让他心中对孟奶奶突然升起了一点怨怼。
施洋轻松了不少,可现在她摔瘫痪了,不但要花费大量的医药费,还要人专门照顾她,就不但帮不上忙,还成了个累赘,孟施洋能高兴才怪。
没了林时初这个冤大头、傻圣母,孟家的矛盾就开始显露出来了,不知道孟施洋能孝顺多久?
林时初懒洋洋地瞄了一眼脸上挂着两只很明显的黑眼圈的孟施洋,意味不明地笑了笑,放心,这才是孟施洋苦难的最开头呢,他以后会更惨的。
当然,孟老太婆也不能放过。
当天上课的时候,从来都没有让老师担心过的学霸孟施洋,居然在数学课上睡着了!数学老师叫醒他的时候,脸上的神情都是惊愕而不敢置信的,而孟施洋则难堪又羞耻,同学们看着他如同看猴子般的眼神令他格外烦躁、难受。
放学了,孟施洋这回不能去做兼职了,他得去医院照顾他的奶奶。
林时初跟在他身后,也往医院走去。
别误会,她并不是去看孟老太婆的惨状的,而是去跟孟老太婆算算账的,毕竟上辈子原主对她可谓是尽心尽力,亲爹娘都没照顾得那么妥当,可她却因为利益颠倒黑白,恩将仇报,那这一次,林时初就找她报点仇,这不过分吧?
“小孟啊,你奶奶摔得有点严重啊,你还是个学生,白天也不能来照顾她,不如请个护工吧,这样你就不用那么累。”医生好心地给孟施洋建议道。
孟施洋抿了抿嘴,才回答道“不用了,谢谢医生,我能照顾好奶奶,奶奶大概什么时候能出院?”他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家里很窘迫。
医生皱着眉道“出院?这可不能确定,得看你奶奶恢复的情况,不过你要做好心理准备,毕竟她年纪大了,摔得瘫痪了就基本上绝了能站起来的可能了。”
孟施洋听见医生这话,眉头都快打结了,过了一会儿才又问了其他一些事项。
林时初则趁着孟施洋在医生办公室的时候,去了孟老太婆的病房,病房里住着好几个病人,病人又各自有好几个家属,因此房间里里闹哄哄的,林时初趁乱进去也根本没人注意,都以为她是其他病人的家属。
孟老太婆这会儿脸色憔悴得很,脸上的皱纹都明显了许多,显然这一摔让她元气大伤。
林时初靠进去一点,把自己所有的内劲集中在右手食指,然后一使劲,那股内劲就冲进了孟老太婆的脊椎里,狠狠地把她的第五和第六截脊椎骨碾碎了,确保它彻底无法恢复,孟老太婆也会一直到死都只能躺在床上,林时初这才罢休。
林时初要让她时时刻刻忍受脊椎骨粉碎的剧痛,让她永远瘫痪在床,这才能解了原主的一点恨意。
林时初昨天才修炼出的一点内劲,全都用来做这事了,真是便宜孟老太婆了。
做完这一切,孟老太婆就杀猪一样的哀嚎出声,一直嚷着“疼!疼!”,吓了病房的其他人一大跳,其他人看见她这幅痛苦的模样,急忙帮她把医生喊来了。
医生给她一检查,惊愕地发现她昨晚还只是骨折的脊椎骨现在居然粉碎性彻底碎了!怎么会有这么离奇的事?可事情偏偏就是发生了,孟老太婆发出惨叫的时候根本没人碰到她,那她只能是自身原因了。
医生们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只能把原因归咎于孟老太婆是个老人,骨质疏松了,脊髓骨粉碎只是昨天摔倒的后遗症,只是在今天才爆发出来。
于是孟施洋得到了医生遗憾的答复,说是他奶奶彻底不可能站起来了。
林时初从医院出来,一边走着,一边买了路边的小吃慢慢吃着,一路吃一路走,等到了家,肚子已经快饱了,幸好林父、林母下班晚,还没回家,所以晚饭会吃得迟一些,她还能消化消化再吃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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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86、我只把你当妹妹(4)
晚饭是林时初做的,林父林母下班的时候已经八点多了,她不做晚饭要等父母回来做的话,那就不是晚饭,而是宵夜了。
“初初,今天上课怎么样?知识点都掌握了吗?”林母扔下手里的包包,问把晚饭端出来的林时初。
林时初点点头“还行,能掌握。”
“那就好。”林母无所谓地说道,她其实并不是真的关心女儿的学习,只是例行公事地询问一句罢了。
林父林母都是普通的上班族,有房有车,但买房的钱是贷款,所以每个月要还不少钱,压力不小,下班回来就累得连话都不想说了。
除了林时初一个女儿,他们还有一个六岁的儿子林聪,不过这回儿林聪不在家,前两天回了乡下老家,说是生病的爷爷想他想得不得了,让他回去陪陪爷爷。
林父林母倒不是那种很明显重男轻女的人,相反,他们嘴里还常常说要富养女儿、穷养儿子,要把女儿当小公主宠,儿子就随便养养行了这种话。
但实际上呢,光是看林时初这会儿快十八岁了,却有一个六岁的弟弟就知道他们内心真正的想法了,林聪并不是意外有的,而是林父林母特意去了医院做的试管婴儿。
他们就是那种嘴里说着女儿、儿子一视同仁,甚至在日常生活中还常常说最疼女儿了,但在说到以后房子的归属时,却一点也没犹豫就说房子要留给儿子,还说是因为相信女儿能凭自己的努力买房,但儿子没本事,只能继承父母的了……
这种父母不能说不爱女儿,但比起儿子来,只是不那么爱罢了,如果没什么巨大的利益纠纷,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暴露这一点,但一旦有利益冲突了,那他们绝对是站在儿子这一边的。
林父林母爱林时初吗?大概爱吧,毕竟是养了十几年的孩子,就算养条狗都有感情了;但也没他们口里说得那么爱,毕竟上辈子,原主一放学就跑去照顾别人家的老人,节假日和周末都一样,可林父林母却从来没发现过原主的异常,如果是真正关心孩子的父母,会是这样的吗?
而且原主高考考砸了不肯复读的时候,林父林母可是直接把她赶出家门,要跟她断绝关系的……当然这大部分的原因在于原主脑子进水,太过愚蠢下贱,但如果林父林母能真的关心她,采取措施纠正她的做法,或者直接把她送去严格的不能随便离校的寄宿学校,说不定能拯救原主,改变她的命运。
但林父林母选择了最简单粗暴的方式,直接放弃了她,大概是看见这个女儿彻底废了,没用了,所以抛弃了也无所谓。
当然,这并不能太过责怪他们,毕竟他们都把原主养到十八岁成年了,原主非要一条路走到黑不听劝告,那林父林母放弃她也无可厚非,只是在外人看来,太过冷漠无情罢了。
林时初对林父林母的做法没什么太大的异议,事实上,如果她是林父林母,有原主这样一个女儿,很可能也会把她赶出家门,可时初本来只是一只兽啊,兽就是兽性多于人性,对儿女这么冷漠是符合本性的,但林父林母……可是人类。
当然林时初并不会因为林父林母对原主并不真正疼爱就报复他们,毕竟人家还把原主养大了,尽了父母的责任了,但要让林时初多尊敬、爱戴他们,那也是没有的,最多就当做是有血缘关系的同居人罢了,等她以后考上大学,那就一年也见不了几次了,实在无关紧要。
“聪聪回老家也这么久了,该接回来了吧?幼儿园请太久的假也不好。”林母吃着饭,忽然说道。
林父点点头“这周末我就把他接回来。”
“那我周末去买几条海鱼回来,聪聪爱吃鱼,小孩子多吃海鱼人也聪明……”林母兴致勃勃地说道,余光看到默不作声的女儿,愣了一下,又说,“当然,初初读着高三,正是学习压力大的时候,也要补充补充营养,海鱼正好营养价值高!”
“谢谢妈妈。”林时初很识趣地感谢了一番林母。
林母果然心满意足,疼爱地给林时初夹了一块茄子,说“初初懂事又孝顺,妈妈花高价给你买海鱼吃都是值得的。”
明明是买给林聪吃的,这会儿倒是说成专门花高价买给自己吃的了,林母倒是会趁机表功劳。
林时初无所谓地笑了笑。
“对了初初,你弟弟周末要回来,你明天放学了先帮他把床单被套之类的洗了吧?”林母说道,“我明天还得加班,所以就靠你了。”
“抱歉啊,妈妈,我明天下课后老师说要开动员大会,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呢。”林时初面带歉意地对林母说道,“家里没有其他干净的被套床单了吗?”
“有是有,既然你明天没空那就用其他的吧。”林母微微皱了皱眉头,不太高兴地说道。
林时初可不管她高不高兴,林聪又不是她儿子,她每天下午放学回家要买菜做晚饭都很累很花时间了,吃过晚饭还要做各科作业,根本没有空闲的时间洗弟弟的被单、被套。
林母吃完饭之后就对林时初道“把碗洗了吧,我去倒垃圾。”
“妈妈,我还有很多作业要做,再不做就两三点都做不完了,你这么疼爱我,肯定舍不得我做作业做得这么晚的,对不对?”林时初眨着无辜清澈的眼,对林母说道。
林母被她的话噎得心口气闷,但又无法反驳,难道她能说她其实也没那么疼爱女儿,让她洗完碗再做作业?
于是林母只得自己洗碗去了。
林时初拿着衣服洗澡去了。
林母每天晚上都会用扔垃圾的借口下楼,然后一扔就扔半个小时、一个小时,其实她是散步或者看别人跳广场舞去了,等原主洗完碗、拖完地再回来,就是想逃避洗碗、拖地。
她上了一天班很累没错,但林时初也上了一天课,回来还做了饭啊,难道林时初就不累吗?既然说疼爱女儿,那就要付出实际行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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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87、我只把你当妹妹(5)
到了周末,林父果然早早回老家把林聪接回来了,林母则一大早去菜市场买了几条大海鱼,说是中午有同事会带孩子来做客。
“乖女儿,你去把鱼杀了吧?我上次看见你杀鱼还挺利索的,妈妈都比不上你呢。”林母笑眯眯地对林时初说道,似乎真的只是在夸林时初杀鱼技术好。
要是林时初傻一点,听到妈妈这么夸她,为了表现肯定就自告奋勇了,但现在的林时初可不是什么单纯天真好女儿,所以她也笑得一脸纯真地说道“妈妈,既然你杀鱼的技术还比不上我,那就得抓紧机会多练练啊,要是一直不动手,又怎么能好得了呢?”
林母听了,脸上的笑容都僵硬了一下,才继续乐呵呵地说“你这孩子,歪理就是多。”说完,到底不敢再使唤林时初了。
“妈妈,我就等着吃您做的大餐啦!毕竟我每天都要做晚饭,好不容易才能吃上一顿妈妈亲手做的饭呢!”林时初十分有先见之明地把林母之后的打算都堵了,还补充了一句,“我不是不想帮妈妈,只是我作业太多了,做不完会唉骂的,妈妈你这么疼爱我,肯定不舍得我让老师骂的,对不对?”
林时初眨着她的卡姿兰大眼睛说道。
林母听见她这话,胸口憋了一股闷气,却无法发、泄出来,盯着林时初,脸色都快掩饰不住了。
林时初转过身回到自己的房间,像是看不见林母那难看的脸色一样,毫不犹豫地把门关上了。
其实,做家务不是不行,作为十几岁的孩子,为父母分担一些家务是应该的,但林父林母却偏偏不光明正大对林时初提出希望她帮忙做家务,而是每次都拐弯抹角地,连自己的女儿都要用上心机,实在有点虚伪,嘴里一套,做的却是另一套。
林时初才不管他们用什么心机呢,她想做的时候就做,不想做就不做。
“妈妈!我回来啦!”林聪的声音从门外响起,接着便是踢踢踏踏的一连串脚步声,然后是“砰”地一声巨响。
林时初被这些声音烦得找到耳塞塞住了耳朵。
林聪是个熊孩子,小小年纪就被家里老人宠得无法无天,林父林母虽然口口声声说爱女儿胜过爱儿子,但却任由儿子穿着鞋踩上她的被褥,撕掉她的课本或者作用,打碎她桌面上的台灯……
而每次林聪做了这些,林母都会跟林时初说什么“弟弟还小,不懂事”、“弟弟不是故意的”、“你当姐姐的要多包容一下弟弟”。
而林父则佯装生气地对林聪扬起手掌,却轻飘飘地连跟林聪屁股上的汗毛都没挨上,就说是为了女儿教训了儿子了,然后骂几声“你怎么能破坏姐姐的东西?”、“姐姐那么乖,就你熊!爸爸只爱姐姐,不爱你了!”
然后林聪再滚地哭闹几声,这事就过去了,林父林母就会夸东西被毁了也不哭不闹的原主懂事听话,对弟弟那么宽容。
其实哪里来的宽容呢?只不过是以前不高兴过也根本于事无补,林聪对她的东西依旧想毁就毁,因为毁了也不会有得到惩罚,自然是想做就做了。
因此林聪就被他们宠得越来越不知天高地厚了。
林时初对此没什么看法,只要熊孩子不惹到她头上来,但事与愿违,她的房门很快就被砰砰砰地砸得巨响了,即使她带着耳塞都能听到那震耳欲聋的声音,那根本不是很结实的门被林聪砸得快散架了。
“姐姐!出来跟我玩!出来出来出来……”林聪一边砸门,一边扯着嗓子喊。
林时初深深地呼吸了几下,才忍下心中想要暴打他一顿的冲动,摘下耳塞,猛地打开了门。
林聪显然没想到她突然就开门了,还维持着砸门的动作,于是用力过猛又没有着力点,他立刻就扑倒在地了。
“啊!好痛啊!”林聪爆发出一阵大哭声,林父林母立马从各自待着的地方跑了出来,林母手上还拿着一根葱,看到心爱的儿子扑倒在地哭闹,立刻把葱一扔,心疼地冲过去把林聪抱起来,问“哎呦我的乖儿子,你怎么摔倒了啊,伤着哪里了,快让妈妈看看!”
林父也立刻围了上去,跟林聪检查起来。
林聪一边抽噎一边告状“都是姐姐害我摔倒的!”
“时初,你怎么回事?怎么能让弟弟摔倒呢?”林父不悦地看着林时初,说道。
林时初冷眼看着他不分青红皂白,只听林聪的一面之辞就认定了是她害得他儿子摔倒,不明白林父林母这明晃晃偏心的表现,怎么在原主的记忆中,却认为他们是真的很疼爱她的?
难道是因为被他们那些话洗脑洗得太过彻底,连在生活中辨别分析都不会?关键时刻看林父林母的表现,不就知道他们真正爱的人是谁了?说到底还是原主太天真了,真的相信了父母的话。
不过也有可能原主其实意识到自己并不是被偏爱的那个,但为了不撕破脸被父母彻底、抛弃、放弃,即使是只得到口头上的爱也满足了吧?她也努力说服自己相信父母的话,因为不相信的话,她可能会心理崩溃。
“他跑过来砸我的门,我一开门他就摔倒了,我又不知道用这么大的力砸我的门啊,这怎么能怪我呢?”林时初一脸无辜地说道。
然后还提醒林父“爸爸,弟弟的礼仪该教教了,他这种砸门的方式太多粗暴无礼了吧?难道他以后长大了出门做客、或者上班敲上司的门,也是用砸的么?这会让人觉得他没家教的吧?”
“爸爸,趁着弟弟现在还小,要赶紧把他这些坏习惯改正过来啊,要不然以后就该不了了。”林时初苦口婆心地说道。
“胡说!你弟弟只是还小,不懂事罢了,他这么点人,能有多大的力气?等他长大,他自然就知道该怎么敲门了,不用你担心。”林母压着火气说道,她觉得这个女儿说话越来越让她不顺耳了,总是能引起她的怒火,偏偏她还没有发火的理由,这让她十分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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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88、我只把你当妹妹(6)
“时初,他是你弟弟,你怎么能这样说他呢?他会难过的,而且他刚刚只是找你玩,你不要太过于敏感,怎么就牵扯到有没有家教上了?爸爸的小公主,可不能随便说别人没家教的话,就算说的是弟弟也不好。”林父严肃着脸说道,仿佛对女儿循循教导的慈祥父亲,但眼镜片下的目光看着林时初,却并不是很友好。
林时初一听这夫妻俩说的话,就知道自己指望他们教导熊孩子是不可能了,算了,她又不是林聪的爸妈,只是姐姐罢了,她要是去教育林聪,林父林母反而还会嫌她多事,那她干嘛要自找麻烦呢?
“爸爸妈妈你们说得对,弟弟确实太小懂事,我也只是担心楼下的邻居又来投诉我们罢了,楼下从乡下来伺候儿媳妇做月子的那个老太太嘴巴臭的很,我有些担心她等会儿又会上来找爸爸妈妈的麻烦……”林时初叹了口气说道。
听到林时初这番话,林父林母脸上的表情立马变得僵硬起来,显然想起了楼下老太太之前的彪悍事迹,心有余悸了。
其实说起来也怪不了人家老太太,毕竟人家的儿媳妇刚生了孩子,大人、小孩都需要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偏偏林聪这个熊孩子,却整天在家里不是拍他的玩具拍得砰砰砰响,就是时不时踢一下桌子、椅子,要知道,桌椅移动时的那种刺耳的声音很容易让人烦躁。
林聪一个人就能闹出几十个人的大动静,闹得楼下的儿媳妇和小孩都不得安生,心疼家人的老太太提醒了两三次,林聪都不改,直到楼下的新生儿被吓得丢了魂发了烧,一听到楼上的声响就吓醒,老太太就受不了了,跑上来臭骂了林父林母和林聪一顿,还说要是有下一次,就把林家砸了。
林聪会被送回乡下,除了爷爷想他,其实也有这个原因,想让他避开一段时间,别踩着楼下的人的底线,真的把人惹火了,闹出事来。
所以这会儿林时初一提到楼下老太太,林父林母的脸色才会在这么难看。
果然,林时初话音落了没多久,林家的大门就被砸响了,跟刚刚林聪砸林时初的房门有得一比,人家连门铃都不按,而是改为砸门,可想而知有多愤怒。
“爸爸妈妈,赶紧去安抚人家吧?乡下的老太太据说没什么文化,我怕她会对弟弟做出什么事来。不久前不是有个新闻说有一个老太太嫉妒邻居有三个孙子,自家却没有,就把人家的三个孙子全杀了吗?楼下那个新生儿是个男孩,弟弟吵得人家都丢了魂,那老太太会不会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来啊?”林时初忧心忡忡地对林父林母说道。
林母林父听到她这番话,眼睛都瞪大了,他们脸上隐隐浮现一些恐慌和担忧,连哭闹的林聪都顾不上了,而门外的门还被人打砸着,其中夹杂着楼下老太太的叫骂“小畜生!你出来,我不弄死你你就是我爹!”
这声响配着林时初刚刚的话,让林父林母更惊悚了,但外面的老太太砸门的动静太大了,要是再继续下去,说不定其他邻居都要来投诉了,林父林母只得硬着头皮去开门。
林时初见状,愉快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又把门关上了。
她还只是个孩子罢了,家里有爸爸妈妈,自然轮不到她去解决麻烦,所以她心安理得地把自己锁在了房里。
之后果不其然老太太又叉腰臭骂了一顿林父林母和林聪,还把林聪的玩具都砸了,林父林母不敢阻拦她,毕竟她是个老太太,万一在阻拦的时候她受伤了,那就惨了。
于是等林时初再一次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就看到林父林母在收拾林聪的玩具残骸,而林聪则哭闹着要新玩具,林父一叠声地答应给他买,他才停下来。
这时候,门铃声响了,林父林母不约而同地吓了一跳,发现是门铃声而不是砸门声,才反应过来。
林时初看着他们的动作,都忍不住笑了,看来楼下老太太给他们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啊。
这回来的就是林母的同事以及她的孩子了,林母刚刚经受了一番楼下老太太狂风暴雨的打击,这会儿也不得不强打精神来接待客人。
“快进来坐,小熙想喝什么?果汁好不好?”林母和蔼地问同事的孩子。
得到小朋友的回答之后,林母便去冰箱拿果汁了,进了厨房才发现自己饭菜还没开始做!
她连忙出来,看到林时初,顿时松了一口气,说“初初,妈妈的客人来了,现在没时间,你去做饭好不好?”
林时初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点了点头,她饿了,还是自己动手吧,况且她也不想当个尴尬的陪聊,做饭比陪客人好多了,起码不用忍耐。
“果然是妈妈的乖女儿,听话又懂事!妈妈最爱你了!”林母熟练又快速地夸了林时初一句,过嘴不过心的,只有听她的话才是乖女儿,不听她的话就是不懂事了。
林时初进了厨房,她的厨艺比起林母来好得不是一点半点,厨房里很快就传出了一股极其诱、人的香味。
林母的同事陈晓红使劲儿地嗅了嗅这香味,十分羡慕地说“赵姐,你家初初做菜可真香啊!你真有福气……”
林母听到同事的夸奖,笑呵呵地说道“一般一般,这孩子从小就跟着我做菜,如今做得有我七八分的真传了。”
“赵姐,你也太谦虚了,初初得了你七八分手艺做出来的菜就这么香,那要是你亲自做出来的菜,得是什么绝世美味啊?”陈晓红吹捧道。
“哪里有你说的这么厉害?只是比普通家常菜好吃一点罢了。”林母摆着手谦虚地说道。
“那赵姐,这香味到底是什么菜的香味啊?我闻着像是从前没闻过一样……”陈晓霞好奇地问。
林母脸上的表情一僵,其实她自己也闻不出来,哪里知道这香味是哪道菜的?但她一想起自己买的海鱼,就自信满满地说“其实你没闻过也不奇怪,毕竟我今儿买了一条比较稀有的海鱼,你算是有口福了。”
“真的吗?太好了!我今天一定要好好尝尝才行。”陈晓霞高兴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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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89、我只把你当妹妹(7)
因为林时初的好厨艺,林母在同事面前大大地露了一回脸,让她高兴极了,就连之前被楼下老太太责骂的憋屈愤怒都消失了不少。
高中生的生活枯燥又无味,林时初每天的日程就是去学校读书、回家做晚饭,幸亏她是耐得住性子的人,否则要是普通早已经远离高中生涯几十年的成年人,迟早得被这种日子憋疯了。
孟施洋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憔悴下去,学习也退不了,课堂上老师的提问偶尔也没法回答出来,这跟他从前的状态可谓天差地别,就连普通的同学都看出了他的不对劲,大家都猜到底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林时初的同桌拉住她的手八卦“时初,你说孟施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连学习都退步了,该不会父母离婚了吧?”
林时初瞄了一眼正趴在桌子上补眠的孟施洋一眼,说“谁知道呢?”
因为孟施洋的父母早在他还没上学时就离了婚,他从来没跟别人说过这事,所以根本没有同学知道他的家庭状况——除了老师。
“孟施洋!班主任喊你去办公室找他!”一个同学从教室外跑进来,也不管他在睡觉,就一手拍在孟施洋肩膀上,说道。
孟施洋面无表情地站起来,往办公室走去。
“施洋啊,快过来。”班主任是个脾气很好的中年妇女,对孟施洋这个心腹爱将更是和蔼和亲,重视极了。
“老师你找我?”孟施洋走过去,轻声问道。
班主任点点头,看着他脸上十分明显的黑眼圈以及难看了不止一半的脸色,皱着眉头说道“施洋啊,你这段时间学习退步了不少啊,还有几个科任老师跟我说你上课不太认真了,作业做得也有些敷衍……你是家里发生了什么事吗?”
班主任最后那句话问得小心翼翼,她是知道孟施洋家庭情况的,知道他和自己的奶奶相依为命。
孟施洋垂下眼,过了一会儿才低声回答道“老师,对不起,我奶奶最近生病住院了,我放学后要去照顾她,就顾不上做作业了……我以后会会努力找时间做作业的……”
他的话立刻博得了班主任的同情,班主任担忧地说“怪不得呢,我就说你是个自觉的好学生,不会无缘无故就退步的,原来是为了照顾生病的奶奶……真是难为你了。不过,你现在还只是一个要上学的孩子罢了,照顾病人这种事应该让家里的大人来……你奶奶生病了,你爸爸不去照顾吗?”
孟施洋听到班主任的话,抿了抿唇,才声音艰涩地说道“他不肯管奶奶,连医药费都不肯帮奶奶交!”
“怎么能这样?这是他身为人子的义务和责任啊,他怎么能把这样的重任推给你一个孩子来承担?”班主任气愤极了,为孟施洋感到不平。
孟施洋默默地听着班主任指责他爸爸的不负责任,然后又问他“你去找过他了吗?能不能用法律手段强制他出医药费?”
“没用的,他是个无赖。”孟施洋终于抬起了头,面无表情地对班主任说道。
班主任顿时一噎,她半辈子都在学校里生活,周围的环境都比较单纯,这就不知道该怎么对付无赖了。
过了一会儿她才问孟施洋“不如在学校募捐一下你奶奶的医药费吧?这样能减轻你的一点负担,现在你的重要任务是学习,不应该被这种重任毁了。”
孟施洋的脸上瞬间闪过难堪的神色,咬了咬唇,才摇摇头拒绝道“不用了,我能撑住……”
“怎么不用?!”班主任严肃地说道,“你不要觉得募捐丢脸,大家并不会因此而看不起你,反而会更加钦佩你,因为你在这样的重压下都能继续学习,这是非常了不起的。”
孟施洋一想到自己的家庭情况会详细准确地介绍出来,用以博取同学的同情心来捐款,就有一种在大家面前被人把自己身上的衣服都剥光了一样的感觉,难堪极了,这让向来自尊心极其强烈的他怎么能忍受这种同情和可怜?
他一向是别人爱慕和敬佩的对象,一朝沦落为被所有人同情的对象,落差这么大,他想想都觉得喘不过气来。
因此他还是摇头拒绝了班主任的建议,坚决不肯募捐,班主任没办法,只得说道“那我看看能不能说服校长,让他同意给你一笔助学金吧!”
“不过你不要抱太大的希望,毕竟很难申请成功。另外,你也不要太担心你奶奶的病,把精神多放在学习上,不能再退步下去了,知道吗?”
孟施洋点头答应了。
出了教师办公室之后,孟施洋仿佛全身都阴郁起来,跟之前高冷的学霸状态已经完全不同了,大家现在看见他,只会觉得阴森森的,有点可怕,都不太敢靠近他。
放学之后,他又去了医院看孟奶奶,他的兼职工作早就辞掉了,因为他请不起护工,放学之后就要去照顾他奶奶。
孟老太婆这回可是彻底无法站立起来了,事事都要孟施洋帮她做,就算孟施洋之前一直把奶奶视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现在经历了这么久的,令人精疲力尽像是永远看不到头的照护工作之后,他内心对奶奶的感情都快被埋没完了。
毕竟久病床前无孝子,更何况孟施洋是比一般人更自私自利的人,现在孟奶奶让他的生活和学习都陷入了困境,一塌糊涂,他自然就无法对她保留多少感情了。
“施洋啊,快让医生给我打止痛针啊,奶奶的腰真的很痛……”像是老了十多岁的孟老太婆拉着孟施洋的手,哀求道,她的腰背无时不刻不在痛,这折磨令她生不如死,经常哀求医生给她打止痛针。
“奶奶,止痛针不能打得太频繁,要听医生的话,你忍忍吧。”孟施洋安慰她。
“忍什么忍?我忍不了了,施洋,你就答应奶奶了吧?”孟老太太涕泪横流地哀求,弄得周围的病友看见了,都不忍极了,纷纷劝孟施洋去求医生给她打止疼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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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90、我只把你当妹妹(8)
孟施洋只得去找了医生,医生见孟老太太实在太痛,便同意了给她一针,打过针之后,孟来太太没过多久就睡着了,而孟施洋则目光沉沉地看着垃圾桶里的针头,这一针止痛针又让他欠的债增加了。
他把视线从垃圾桶转移到孟老太太脸上,孟老太太因为这段时间的疼痛折磨,头发已经全白了,面容枯槁、皱纹丛生,可孟施洋知道她其实并没有生命危险,只要护理得好,她还能活得很久。
有时候孟施洋伺候她伺候得太累了,都会忍不住有一个恶毒的想法,为什么她摔倒的那天不直接摔死了呢?这样就不用拖累得他这么惨……
当然,有过这个想法之后,他都有些心虚和后悔,毕竟他从小跟孟老太太相依为命,感情还是有的,他虽然本性自私,但也不能想让她死。
林时初看不知道他这么惨,要是知道了,她会很高兴,毕竟看见仇人过得惨,谁会不高兴啊?
她被同桌邀请回家做作业了,同桌钱青青是个比较活泼的女孩子,成绩中等,喜欢八卦,常常跟林时初聊八卦,就算林时初不吭声,她自己都能说上大半天。
“时初,你最近进步了很多呢,班主任都夸你了……你有什么好的学习方法,也教教我呗!唉,学习可真难啊。”钱青青拉着林时初的手感叹道。
“学习能有什么好方法?还不是多做题、多做题?”林时初听着小姑奶嘀嘀咕咕的抱怨,回答道,“我这是厚积薄发才有点进步的,你也每科都多做几张卷子吧。”
“天啊!每科都多做几张卷子?你听听,你说的这是什么话?本来在学校里老师布置的作业就够多的了,你还叫去额外去做其他的?你还是不是人啊?”钱青青哀叹道,用控诉、哀怨的目光盯着林时初。
“我不是人,我是个做题机器。”林时初故意说道。
“噗嗤!对对,你就是个刷题机器,我有时候看见你做题那速度,我连题目都还没看懂呢,你就已经刷刷地把答案写出来了,真是气死我了……”钱青青想起林时初最近的做题速度,就叹为观止。
林时初微微一笑,现在高中的知识对于她来说,早已经掌握了,她做题只是在刷手感和熟练度,自然要速度了。
钱青青家境不错,住在一个别墅小区里,家里还有佣人,钱母知道女儿会带学霸同桌来做客,早早就在客厅里等着了,看见她们进来,立刻上前来对林时初说道“这位就是林同学吧?精气神真好!怪不得学习这么优秀呢,果然有了好身体才能有好精神去学习啊,看来咱们家青青要跟林同学好好学习一下才行……”
“行了,妈妈,你再说下去,我同桌都要被你吓跑了,你现在忙你的去吧,我和时初会回我房间好好写作业的,你就别来打扰我们了……”钱青青毫不客气地拉着林时初的手,对她妈妈说道。
钱母气得牙痒痒,很想揍这个总是拆自己台的女儿,但看在小同学的份上,到底忍住了,只对林时初道“那林同学你就当是在自己家里吧,不要拘谨,有什么事就出来找我们。”
于是钱青青成功把林时初拉到了自己房间里,兴致勃勃地从房间角落里拿出一个纸箱,说“时初,快过来,给你看些好东西!”
林时初好奇地走过去,花花绿绿的,一看,原来是琳琅满目的漫画书。
钱青青便炫耀似的摆出一本本漫画,骄傲又猥琐地说“这些可都是我的珍藏啊!里面的内容……嘿嘿,你会喜欢的……”
林时初定睛一看,发现全都是耽、美漫画,封面上各种各色的男人衣衫半掩,充满暧昧的暗示。
林时初随便翻开一本,便看见满页的肉色以及需要放在网上会被禁的各种大尺、度画面和言语……
“怎么样?这些可都是我好不容易才买到的,看在你是我同桌的份上,我借给你看!”钱青青十分豪迈。
“这些漫画你都看完了?”林时初看着眼前这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子,有些无语地问道。
“嘿嘿……里面的内容十分精彩哦,保准你看了会打开新世界的大门……”钱青青挤眉弄眼地说道。
林时初忍不住轻笑出声,这些小儿科的黄漫算什么啊,她连劲爆的现场真人版都见过,但她见钱青青一副要和她分享好宝贝的模样,便意思意思地选了两本。
“好眼光!这两本最劲爆了!”钱青青看清楚林时初选的是哪两本之后,便一拍她的肩膀,夸赞道。
她还要一一给林时初介绍她的宝贝,忽然门就被敲响了,同时钱母的声音也传了进来“林同学、青青,我给你们切了些水果,你们学习累了就吃点吧?”
钱青青吓得立马飞快地收拾好她那些漫画书,然后一把把纸箱推到床底下藏好,这一系列动作快速又熟练,显然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
藏好不该出现的东西之后,她才脸不红心不跳地回答钱母“好的,谢谢妈妈!妈妈辛苦了!”然后走去开门。
钱母进来看了一圈,见桌面上已经摆好了她们的课本和试卷,显然真的在学习,便满意地离开了。
钱青青见门关上了,这才拍了拍胸口,心有余悸地说“妈妈神出鬼没的,我都练出跟城管玩捉迷藏的小贩一样的身手了。”
林时初忍不住笑了,这母女俩不也是在玩捉迷藏吗?
钱青青在家长走了之后,又拉着林时初不务正业了,幸好林时初还记得来这里的初衷,无情地让她和自己一起做作业。
钱青青埋怨了一番林时初不会偷懒,最后还是乖乖地写她的作业去了,抓耳挠腮的,像个猴子一样。
林时初做完之后就给她讲解,就当做是借她两本漫画的回报了。
“时初,你讲的我都听得懂啊,真神奇!你比老师还厉害……”钱青青一脸敬佩地说道,“有时候老师在课堂上讲题,我觉得很复杂、很难懂,但你讲就不一样了,明明是很难的题目,你一分析,我居然有种‘这么容易啊’的感觉……你说我是不是飘了?”
林时初一拍她的脑袋,说“你是飘了!这才听我讲了几道题,你就觉得很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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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91、我只把你当妹妹(9)
做完作业之后,林时初给林母打了个电话“妈,我晚上在同桌家住,今晚不回家了,晚饭你们自己解决吧。”
林母立刻敏感地问“你同桌是男同学还是女同学?”
“女的,你不信的话,我待会儿给你开个视频?”林时初说道。
既然她都这么说了,林母自然要检查,于是顺理成章道“行,你开视频吧。”
林时初挂了电话,重新给她打了个视频电话,然后把摄像头对准钱青青“看见没,我今晚就住在这个女同学家里,你放心吧。”
“同学你好啊,时初今晚就打扰你们了。”林母对外表现得还是非常明理的,跟钱青青客气地打了个招呼。
“阿姨你好,时初是我的好朋友,她住在我这儿,您就放心吧!”钱青青丝毫不见外地说道。
林时初又和林母说了几句,才挂了电话。
“时初,你妈妈管你管得很严吗?都要你开视频来证明,她是不是怕你谈恋爱啊?”钱青青笑嘻嘻是问道。
“可能有这个担心吧,她看见你是个女的,应该安心了。”林时初耸耸肩说道,把手机扔到桌上。
“时初,我邻居家的牧羊犬刚生了小狗狗,小狗狗常常在院子里玩,咱们去看看吧?”钱青青兴致勃勃地说道,“那几只小狗宝宝圆滚滚胖乎乎的,很萌很可爱,跑起来小短腿能把自己绊倒,好好,蠢萌蠢萌的……”
钱青青就拉着林时初下楼,去她邻居家看小狗狗去了。
她家住在别墅小区,邻居自然也是家境很好的人,只是钱青青似乎跟人家不熟,因为她是拉着林时初偷偷去人家后院看小狗的。
“看看!我没说错吧,狗妈妈每天都会带着小狗宝宝在院子里玩的,狗狗多可爱啊,跑起来小圆肚子一颤一颤的,啊!我要被萌死了!”钱青青兴奋得不得了抓住林时初的胳膊,压低了声音喊着。
林时初像她一样,趴在地上,眼睛通过花栅栏看向人家的后院,院子里果然有五六只圆滚滚的小狗狗在嬉戏打闹,才一两个月大的模样,确实很可爱。
“我好想要一只啊,可惜妈妈不让我养,说是快高考了,养宠物会让我分心。唉!”钱青青叹着气说道,看着小奶狗的眼睛里满是渴望。
“那你等高考结束后再养不就行了?”林时初说道,“反正离得这么近。”
“等我们高考后都是快一年之后了,这几只小狗都长大了,它们的主人肯定早就把它们送走了啊。”钱青青一脸痛惜地说道。
“你说得也是哦。”林时初想了想,确实,如果狗主人不想养那么多,那肯定要把小狗送走的,如果狗主人愿意养那么多,那又很可能不同意送一只给钱青青养。
“那你只能等狗妈妈下一胎生的了。”林时初也没办法,只好这么对她说了。
“下一胎就不是这几只了啊。”钱青青还挺文艺,“它们是不一样的……”
“少爷,要把那两位客人请走吗?”二楼阳台上,站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以及一个头发半白的老人,老人低声地问少年。
少年摇了摇头,说“不用。”
“那……要把她们请进来吗?”老人又问。
“不必管她们。”少年只这么回答,他看着栅栏外鬼鬼祟祟地偷看小奶狗的两个女孩,苍白的脸上浮现了一丝名为“兴趣”的神情,老人看了,愣了一下,意识到什么之后,便没有再说什么,悄悄地退下了。
林时初和钱青青可不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人看见了,还以为自己藏得多好呢,林时初还拔了一束狗尾巴草,伸进栅栏里,使劲地挥了挥,想吸引小奶狗的注意。
“还是你聪明!”钱青青见了,眼睛顿时一亮,也在周围拔了一束狗尾巴草,像林时初一样,就想把小奶狗们引、诱过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小奶狗们到处玩闹,很快就被狗尾巴草弄出来的动静吸引了,立马屁颠屁颠地跑过来,就想咬住这两束狗尾巴草,两只前爪还忍不住伸去抓,只用两只后腿站着,可惜没能站多久,就没力气了,滚到了地上。
林时初趁着它们忙着捕捉狗尾巴草的时候,胳膊一伸,就抓住了一只肉呼呼的小狗崽。
“抓到你了!”林时初高兴极了,小家伙根本不怕生,被林时初抱在了怀里,也没怎么挣扎,只是用小鼻子嗅了嗅她,就摇着小尾巴扒拉着她的胳膊,还不放弃要够到那把狗尾巴草,也是很执着了。
“我总算得偿所愿了!”钱青青激动地低声尖叫了一下,就闭着眼睛把自己的脸贴到了小狗狗的身上,不停地吸,是真的很爱吸狗狗了。
除了被林时初和钱青青诱捕的两只小奶狗,其他小奶狗见狗尾巴草停住了晃动,便急得奶声奶气地汪汪了几声,自己从篱笆间隔里钻了出来,围在林时初和钱青青周围,哼哼唧唧地扒拉着两人。
“我死而无憾了!”被小奶狗围着蹭的钱青青幸福得满脸都是梦幻的笑容,撸撸这只,又摸摸那只,十分博爱。
林时初干脆躺倒在草地上,几只小奶狗立马跳到她身上蹦起来,不停地舔着她的脸,闹得林时初忍不住笑出声来。
钱青青见状,忍不住羡慕地叫“卧槽!时初还是你厉害,我也躺下,要小狗狗亲亲!”
于是两个人便不顾地上脏不脏,像三岁小孩一样,躺在地上,被几只小奶狗围攻了。
楼上的少年看着下面两个女孩毫无形象地和小狗狗们玩在一起的场景,忍不住露出个微笑来,似乎第一次知道养宠物真的是一件治愈的事。
终于,等狗妈妈在里面汪汪地冲小狗狗们喊叫了,林时初和钱青青生怕被狗主人发现了,才连忙把小狗狗送回了栅栏内,然后还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地离开。
少年下了楼,走到院子里,院子里,狗妈妈正卧在草地上,几只小狗狗饿虎扑食般吃奶,显然刚刚玩累了,饿了,现在吃奶吃得正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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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92、我只把你当妹妹(10)
少年,也就是连上瑞伸出一只手指,轻轻地抚上离他最近的那只小狗崽,小狗崽忙着吃奶,根本没意识到自己背上被人碰了。
连上瑞感受着手指下小狗狗的触感,热乎乎的,软软的,还会随着喝奶的动作一颤一颤地动……这种新奇的感觉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一只手指就变成了五只手指。
狗妈妈懒洋洋地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就没有其他举动了。
连上瑞抚摸的动作逐渐大起来,把小奶狗从头撸到了尾巴,小奶狗感觉到了他的触摸,哼唧两声,小尾巴甩了甩,就又埋头喝奶去了。
从屋里出来的老管家看到自己那娇贵的小少爷,居然破天荒地触碰了家里的狗,还十分有兴致地一边摸一边看着它们喝奶的模样,便一脸愕然了,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场景一样。
“少爷?你终于肯理会狗狗们了?我都说小狗很可爱的,你多和它们玩玩,肯定会开心很多。”老管家一脸欣慰地说道,还举了例子,“之前那两个偷偷跑来看狗狗的小姑娘,就算只能和小狗们玩很短的时间,不也很开心吗?”
连上瑞听到老管家的话,手中的动作顿了顿,然后又像是什么都没听到一样,轻轻地捏了捏小狗狗的尾巴,弄得小狗狗抬起后退蹬他。
“管家,那两个女孩是谁?”连上瑞忽然开口问道,他似乎很少说话,因此声音有些嘶哑艰涩。
管家听到他这话,高兴极了,连上瑞搬到这里都快三年了,还是第一次表现出对其他人或者事的兴趣,不再像之前那么死气沉沉。
“其中矮个子的那个小姑娘是隔壁钱家的小姐,高个子那个就不太清楚了,不过她穿着和钱小姐一样的校服,应该是钱小姐的同学,少爷,要查查她们的信息吗?”老管家说道。
连上瑞想起那个苗条的身影毫不在意地躺在草地上和小奶狗嬉戏的场景,不由自主就回答了“查吧。”
老管家立刻开心地领命而去了。
此时小奶狗们已经喝饱了奶,又开始嬉戏玩闹起来了,连上瑞抱起一只小狗狗,手指顺着狗狗的脖子往下滑,小狗狗立马用四只小短腿抱住他的手指,还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不住地舔他的手指,小尾巴还不停地甩着,活泼好动极了。
连上瑞的手指被它舔得痒痒的,忍不住轻笑,这些小东西,似乎真的挺有趣的……他忍不住想道。
第二天是周末不用上课,林时初和钱青青又鬼鬼祟祟地跑到了连家,谁知她们刚刚凑近了栅栏,往里看了没一会儿,就看到一个人走了过来,她们俩吓了一跳,刚想逃跑,就听到那人说道“两位同学,请等等!”
林时初和钱青青见被人喊住了,只得尴尬地停下来。
“你们好,我没有其他意思,我看你们似乎很喜欢我们家耳朵狗,就只是想邀请你们进来玩,如果你们愿意的话。”老管家一脸慈祥地看着她们,说道。
“愿意愿意!”林时初和钱青青立马喜不自胜地回答道,没想到居然峰回路转,主人家不是来赶她们的,反而是来邀请她们的。
没一会儿,林时初和钱青青就进了连家的院子,老管家送上小点心和茶水、果汁,让她们随便在这里玩,说是他们家的狗狗也很喜欢和人玩。
林时初虽然觉得这个老管家笑得奇奇怪怪的,但能和小奶狗玩,自己又有能力自保,不怕被人暗算,便留下了。
老管家让招待完她们之后,就上了二楼书房,问正临窗作画的连上瑞“少爷,你真的不下去和她们玩吗?她们跟你一样的年龄,肯定有很多共同话题,交个朋友也好啊。”
连上瑞摇了摇头,并不愿意下去,老管家叹了一声,还以为少爷愿意让外人进自己的院子是有了想跟外人交流的想法呢,没想到并不是,不过,相比于谁都不准进来的状况,这会儿他肯让两个陌生小姑娘来到家里院子,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了。
老管家安慰自己不要心急,然而等他看向连上瑞的画架,看清楚了他画的是什么后,瞬间就瞪大了眼睛,惊愕极了。
因为连上瑞正勾勒出了一个很眼熟的小姑娘的画像,苗条细瘦的身材,高高的、极有辨识力马尾辫,以及富有感染力的笑容——不正是那位钱小姐的同学吗?
连上瑞之前可从来没有画过人像,可现在他却破例了!老管家震惊了一瞬,就热泪盈眶了,少爷的脸盲症终于有救了!他居然看得清那个小姑娘的脸,连人家左脸颊的酒窝都画出来了,五官容貌丝毫没出错。
“少爷,你的脸盲症好了?!”老管家忍不住红着眼眶问道。
连上瑞细细地修饰着画中人的额发,听见老管家的问话,只简单地回答道“没有,她是例外。”
“你的意思是只认得出那位钱小姐同学的脸吗?”老管家惊奇又疑惑,“怎么会只认得出一个人呢?这可真奇怪……”
连上瑞没再管他,依旧专注地画着林时初。
林时初可不知道自己成了别人眼中的例外,她陪着钱青青在院子里带着小奶狗们疯跑,小奶狗们正是活力十足的时候,她们俩跑得气喘吁吁,弯着腰大喘气了,小奶狗们还是活蹦乱跳地,追着两人,蹭着她们的腿,等她们坐下来之后,就不停地用舌头舔她们的脸,高兴疯了,小尾巴甩得跟风火轮似的,都舞出残影了。
玩了一个上午,林时初和钱青青才从连家出来,老管家送她们出门口时,连上瑞却忽然出现了,他拿着一副画,走到林时初面前,说“送给你。”
林时初莫名其妙,接过那幅画,问道“画的是什么?我能打开来看看吗?”
连上瑞点点头“可以。”
林时初便打开了,一看便愣住了,因为画上的人正是她自己,她躺在草地上,有几只小奶狗在她身上嬉闹着,她跟它们玩闹,眼睛笑得成了月牙,左脸颊的酒窝清晰可见,画面温馨有趣,让人看了都忍不住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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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93、我只把你当妹妹(11)
“画得很好,谢谢。”林时初跟连上瑞道了谢,这幅画挺可爱,还画的是昨天和狗狗玩的她,她很喜欢。
连上瑞点点头,并没有说话,一双漂亮的眼睛紧紧地盯在她脸上,一眨不眨地看着,但眼神清亮透彻,显然并没有什么龌蹉的念头,更像是在欣赏林时初的脸。
老管家看见他这样子,连忙拉了拉他,提醒他不能这么看一个女孩子,不礼貌。
林时初对此有些莫名其妙,但也没多想,跟他们告别,便抱着画离开了。
“他为什么要送你画啊?还画的是你!该不会是对你有什么心思吧?”离开连家之后,钱青青就迫不及待地问林时初了。
林时初朝她翻了个白眼“要是对我有意思,刚才怎么不趁机跟我邀功?你想得也太多了,他可能是因为没有经过我同意就画了我,才把这画送给我当歉礼。”
“这样啊?”钱青青一听林时初这个猜测,就撇了撇嘴,“这一点都不浪漫,我还以为你和他能发展出什么浪漫故事呢。”
“都叫你少看点黄漫啦!脑子里整天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林时初瞪了她一眼,钱青青笑嘻嘻地说,“不看小黄漫,那少了多少乐趣啊,咱们高三就够苦逼的了,看小黄漫减压啊。”
……两人嘻嘻哈哈地说着话回家去了。
连上瑞回到自己的画室,又画了一幅林时初的画像,这回画上只有她的面容,画得栩栩如生,纤毫毕现,像是用照相机照出来的一样,连她脸上细小的绒毛都看得一清二楚,睫毛更是根根分明,眼睛清凉如水,淡淡地看着人。
连上瑞给画像上完了最后一点色彩,便扔掉画笔,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幅画瞧。
高三的周末只有一天半,林时初在钱青青家过了一天,周六晚上就得回家了。
林母看到她回来,脸色不太好看“终于舍得回来了?该不会不是和同学做作业,而是跑去玩了吧?我看你都快乐不思蜀了。你现在都高三了,这么紧要的关头,浪费时间去玩那简直就是在犯罪……”
她喋喋不休地说了一大通,苦口婆心的,林时初连忙把林聪拉出来,说“妈妈,你这么有空,不如管管弟弟吧,据我说着,他快幼儿园毕业了,可连二十六个英文字母还记不全呢,你不教教他,不怕他上小学跟不上啊?”
林聪果然不愧是林母的命根子,说道他,林母的注意力立刻就转移了,当然,林聪可不是个能乖乖听她教训的孩子,乒乒乓乓地折腾着他那些玩具,林母拿他毫无办法。
林时初对于自己的祸水东引好不愧疚,毕竟林聪真的比她更需要林母的教育。
日子平淡如常地过,下一次月考的时候,林时初破天荒考了个第一,虽然很让同学们和老师惊奇,但也没人觉得她是作弊,因为她的进步是有目共睹的,是一点点进步,而不是一蹴而就,况且她的成绩本来就很不错,这次考了第一,大家也有了心理预期。
而本来的年级第一是孟施洋,但他现在正被孟老太太的病折腾得焦头烂额呢,精力都用来照顾病人了,精神不济,上课就无法集中精神,成绩一步步退,自然不可能保住第一的位置了。
他这回考了个第五,被班主任叫去关心了半天,但他出来时脸色更阴沉了,大家都不敢靠近他,离他远远。
林时初瞄了他一眼,精神萎靡、面容瘦削,目光阴沉,跟之前的高冷学霸、天之骄子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林时初看过之后就没再注意他了,孟老太婆注定只能瘫痪在床,成为拖累他一辈子的累赘,不知道他还能不能当个孝孙。
连家,连上瑞的画室里,老管家把钱青青和林时初的调查报告递给他,说“少爷,这是你要的钱小姐和她同学的资料。”
连上瑞接过来,把写着钱青青名字的那一份文件随手扔到桌面上,拿起林时初的那份,仔细地看了起来。
老管家露出一副“果不其然”的表情,就默默地退下了。
钱青青回到家,就被她妈妈喊住了“青青,你之前是不是去过连家?他们家的管家还特意拿了一些水果点心过来,说是送给我们尝尝……这可真是奇了怪了,连家人从前向来不和咱们这些邻居来往的,这回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还主动上门来和我们家联系了……”
钱青青想了想,有些疑惑“连家是哪家?”这不怪她忘了连家,毕竟才进去过一次,又没有跟主人家打过交道,都是跟狗狗们玩的。
“就是有小奶狗的那家啊,人家还说上次你和你同学去他们家和狗狗玩了大半天,你这就忘了?”钱母一脸不赞同地说道。
“小奶狗那家?!”钱青青顿时眼睛一亮,激动得满脸红扑扑,说,“他们家的人还挺友好,知道我们喜欢小狗,还特意让我们进去和小狗玩!对了,他们家的小少爷画画也很好,还送了时初一副她的画像……”
钱青青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大通连家的狗狗多可爱以及连家少爷画的画多好,钱母听了一脸的意外,问她“你和时初还和他们家的少爷交上朋友了啊?”
“算是吧。”钱青青回答道,眼珠子一转,试探着问她妈妈“妈,你看他们家养了那么多狗狗,要是我问他们要一只,他们会不会答应送我一只啊?”
钱母顿时冷眼看她,绝情地摇头道“你死心吧!高考之前你别想在家里看到任何有毛的宠物!”
钱青青一脸哀怨地看着她,依旧无法让钱母松口。
林时初这天来到学校,班主任带着一个高高瘦瘦的少年进了教室,拍了拍手掌,把同学们的注意力吸引住了,这才说道“我们班今天来了一个新同学,大家欢迎一下!”
大家便都好奇地看着新同学,意思意思地鼓了掌欢迎他。
“那么,请这位新同学自我介绍一下吧!”班主任笑眯眯地对新同学说道。
“大家好,我叫连上瑞。”新同学话少高冷,自我介绍短的不能再短,说了一句就再也不开口了,班主任只好让他找了个空座位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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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94、我只把你当妹妹(12)
“时初,居然是连家那个小少爷!原来他叫连上瑞啊,这名字真特别。”钱青青认出了新同学就是连家的少爷,立刻震惊地抓住了林时初的胳膊,不可思议地说道。
林时初点点头,有些奇怪:“不过他怎么这个时候转学啊?高三上学期都快结束了他才来,不会耽误学习吗?”
钱青青这会听到林时初的话,也意识到了这事的不同寻常,不过她很快就找到了个合适的理由,说:“这些有钱人家的小少爷,根本不需要在乎学习成绩,反正高中毕业后也会去国外留学,当然没有我们这些普通学生的烦恼啦!”
钱青青家虽然和连上瑞住同一个富人别墅区,但钱家只是在钱爸爸这一代趁着时代改革的东风发了财,所以最多算个暴发户,对孩子的学习还是很上心的,平常的生活做派也跟普通家庭差不多,还没有跟上流社会的富贵人家靠拢。
所以钱青青并不认为自己跟连上瑞是同一类人。
“你说得也对。”林时初附和道,“大概小少爷想体验一下普通高中生的学习生涯。”
连上瑞长得高高瘦瘦,皮肤很白,俊秀白净,穿着白衬衫和黑裤子,很很受女学生欢迎的那种长相,只是他脸色冷淡,有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质,让大家都不敢和他对视,更别提说话了。
林时初看着他往教室最后那个空座位走去,他似乎有洁癖,从书包里拿了一盒抽纸出来,用修长漂亮的手指仔仔细细地擦过了桌椅一遍,才蹙着眉头坐下了。
坐下之后,连上瑞扫视了一遍教室的人,目光不带丝毫感情,但等他看到林时初的时候,眼睛顿时像是被点亮了一样,炯炯地盯着林时初瞧。
林时初怔了怔,想起他送给自己的那幅画,便对他笑了笑。
连上瑞似乎被她的笑容吸引住了,更加光明正大地看着她,过了没多久,他甚至还扯了扯自己的嘴角,露出一个僵硬无比的“笑”来,与其说是笑,还不如说是模仿林时初“笑”的动作,只是这模仿非常不成功,就显得生硬诡异了。
林时初连忙转回头来,不再看他了。
钱青青也看到他那个诡异的神情,打了个寒颤,不可思议地说:“他刚刚那个是笑吗?居然有人连怎么笑都不会?他难道从小到大都没笑过吗?”
“我听说有些人天生是面瘫的,就是面部神经失调,无法做出正常普通的动作,他大概就是这样。”林时初一本正经地说道,她这回可猜错了,连上瑞可没有面部神经失调,他只是脸盲罢了,连自己的父母都认不出来,记人都是记住别人的特征,比如这人左脸上有颗黑痣,他只能通过这颗黑痣认出这人的身份,但要是这人哪天把黑痣去掉了,那他下次就无法认出他来了。
脸盲的连上瑞,自然很难识别别人脸上的神情,笑容虽然是天生的,但基于他所成长的环境,笑是一种很稀缺的奢侈品,久而久之,缺少练习的机会,他就不会笑了。
钱青青听林时初说得头头是道,一脸敬佩地说:“没想到时初你还懂这么多,世界上居然有这种稀奇古怪的病,唉,连小少爷也太可怜了,居然是个面瘫!”
连上瑞就这么在林时初的班上留下来了,不过他很少出现在教室里,班主任说他经常生病,大多数时候在家学习,因此大家渐渐地也就见怪不怪了。
老管家似乎跟钱家熟了一些,钱青青有一次放学之后遇到他又来给钱家送糕点,他还很热情地邀请钱青青去连家和狗狗玩:“家里的狗狗都很想你们,常常在栅栏边上挖洞,大概是想逃出来玩了。你什么时候再和你的那位同学一起来玩啊?”
钱青青没有体会到老管家的重点,听到小狗狗,立刻心思就飞到连家去了:“是真的吗?小狗狗们真的在栅栏边上挖洞了?肯定很有趣吧!可惜我不做完作业我妈就不让我去找它们玩!每天作业那么多,我哪里做得完嘛?”
“跟你之前那位同学一起做,会不会更快一点?”老管家不着痕迹地暗示。
“你说得对!和时初一起做作业会更快,她可是个学霸,我这周五再喊她来我家里……”钱青青立刻顺着老管家的暗示走了。
老管家听到她这话,终于心满意足地回家了,高兴地去画室找连上瑞:“少爷!钱小姐说这周五她会邀请时初同学到她家过周末,到时候她们肯定会来找我们家的狗狗玩的,你就能见到时初小姐啦。”
连上瑞本来平淡无波的眼神顿时闪过一阵波澜,还拿出了手机来看日历,看到今天才是周二,便皱起了好看的眉毛。
老管家看着他长大的,怎么会不知道他此时在想什么?于是熟门熟路地安慰他:“少爷,今天都周二了,离周五下午还有不到三天的时间,很快的!我看时初同学很喜欢咱们家的狗狗,你可以在这三天里,画几幅狗狗们玩耍的场景,她见了肯定会很喜欢。”
连上瑞听了,脸色顿时好了不少,说:“好。”
老管家顿时松了口气。
林时初可不知道自己被人惦记上了,她这会儿在放学路上看到了孟施洋,发现他居然在一家咖啡店里做兼职!
怎么回事?他怎么会有时间和精力来做兼职?他不需要照顾他的奶奶吗?
林时初顿了顿,在咖啡店外站着,观察了孟施洋好一会儿,发现他的脸色好看了许多,黑眼圈没有了,也不再那么憔悴,似乎又恢复到了孟老太婆没出事之前的模样。
这十分不正常,林时初眯了眯眼,往记忆中孟施洋的家走去。
这个时间,孟老太太应该出院,在家里休养着了,只是这回没了她,不知道又有哪个脑子拎不清的女孩子填了进来当免费保姆。
林时初走到孟施洋家的楼下,他家住在一个老旧小区里,没有什么正规的门卫,她轻易就进来了,当然,她进不去孟家,她也不会进去。
不需要进去,楼下坐着的这些无所事事的大爷大妈们就会告诉她,有关孟家的事。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95、我只把你当妹妹(13)
孙丽娜怀着雀跃的心情背着书包,去了孟施洋家里。
孟施洋的家虽然狭小还破旧,但她却觉得在里面待得很幸福,内心总是充溢着甜蜜。
即使照顾一个瘫痪在床的老人吃力又辛苦,是她从来没体会过的艰难,但她只要一想起孟施洋会对她露出的感激和温柔的眼神,就觉得一切都很值了。
她从初中开始就开始暗恋孟施洋了,只是她自己长得普普通通,学习成绩又一般般,所以从来没有勇气跟他表白,只想默默地用校友的身份陪他走过中学这段时间。
但她没想到,孟施洋的奶奶生病了会成为她能够接近孟施洋的契机。
孙丽娜直到现在都还不敢相信自己真的和男神有了交集。
当然,这一切都是建立在那天她生病了,去医院输液看到孟施洋的这件事上。
她在医院里遇到憔悴不堪的孟施洋时,心疼又震惊,便偷偷跟在他身后,打听到了他奶奶的事。
知道他过得这么艰难,孙丽娜哪里还忍得住?她心疼这个坚强不屈的少年,于是第一次鼓起勇气安慰了他。
孟施洋大概是因为奶奶生病的事,本来就饱受煎熬,见有人怜惜自己,于是情不自禁地跟她倾诉了自己的艰难和痛苦。
孙丽娜顿时怜悯之心大发,对孟施洋生出了无限的怜爱和同情,便不由自主地想当个圣女,自告奋勇地要帮助孟施洋,帮他照顾卧病在床的奶奶,还把自己的零花钱都给了他…一切就如同上辈子的林时初做的那样,成了主动送上门的倒贴保姆。
不过她家里父母是真的疼爱她、重视她,并不想像原主父母那样只是嘴巴上的疼爱,因此孙丽娜是不敢逃学出来照顾孟老太婆的,所以她只能放学了再来孟家,等晚上孟施洋做完兼职回来再离开。
即使是这样,孙丽娜的帮助对孟施洋的影响都是很大的,起码她的帮忙让孟施洋的生活恢复了正常,还能抽出时间去打工,还不影响学习。
林时初稍微伪装了一下,出现在孟施洋家楼下的时候,已经认不出她是个高中生了,反而像是一个丝毫不起眼的中年女人。
这样的她自然没有引起在楼下乘凉聊天的大爷大妈们的注意,所以她把事情都了解得七七八八了。
“孟家那小子就是厉害,居然有小姑娘主动上门来帮他照顾孟老太婆,啧啧!”一个摇着扇子的大妈撇撇嘴说道。
“可不是嘛,看他平时冷冷淡淡的,看到我们都没个好脸色,没想到哄小姑娘倒是有一手,哄的人家巴巴地上门来当个免费保姆!”另一个大妈也意味深长地说道。
“人家小孟长得那样好看,有小姑娘巴巴上门有什么奇怪的?你们这是眼红人家了吧?”又有大爷翻着白眼说道。
“就是就是!要是你家那孙子,给钱请人家小姑娘都没人会上门吧?”
“哎哟!女孩子果然就是赔钱货!小小年纪就胳膊肘往外拐,去别人家帮人干活,真是白养她了!要是我是她爹妈,得把她腿打断了,省得她出来丢人现眼!”
“就是呢!我瞧那小姑娘伺候那孟老太婆伺候得比自己爹娘尽心多了,给老太婆翻身翻得满头大汗,还给人倒屎倒尿的…”
“啧啧,孟施洋这是给人家小姑娘喝汤了吧?”
…
林时初听了好半天孟家的八卦,基本上知道即使没了她这个免费保姆,依旧还有一个无怨无悔的田螺姑娘帮他照顾老人,处理家事,真是厉害了。
林时初立马决定做件好事,把那小姑娘的举动告诉她父母。
只要是正常的父母,都不会同意自己还在上学的女儿去别人家当免费保姆的,所以他们一旦知道了,就一定会阻止。
孟施洋就别想像上辈子那样心安理得地利用爱慕他的小姑娘的好心了,林时初不会让他再当个趴在女人身上吸血的水蛭。
孙丽娜涉世不深,出入孟家基本没有遮掩过痕迹,因此林时初很容易就查出了她的真实身份和父母以及家庭住址。
林时初只需要给她家塞一封信,把孙丽娜和孟施洋的事告诉孙父孙母,就能毫不费力地废掉孟施洋的助力了。
孙父孙母本来就觉察到了女儿最近的异常,毕竟她一放学就没了影,还每天都天黑很久了才回家,回了家还一副精疲力尽的模样,这怎么可能不引起父母的注意?
正当他们要审问女儿的时候,就收到了写封信。
看完信上的内容之后,孙父孙母都惊呆了,万万没想到自己千娇百宠,重来不让她干辛苦活的宝贝女儿,这段时间居然跑去当别人的免费保姆去了!
当然,一开始孙父孙母并不会看到信的内容就相信了,所以他们跟踪了孙丽娜。
从下午放学从学校出来,跟到孟家楼下、孟家门外…透过隔音不好的墙,听到女儿温声细语,无比细心体贴地去伺候一个很自己家无亲无故的瘫痪在床的老人,孙父孙母都仿佛惊天霹雳!
自己的宝贝女儿在家都是小公主,却去别人家当仆从!还是自愿的!孙父孙母会有什么想法?
当然是惊愕又愤怒了。
孙父孙母确定匿名信说的是事实后,立马当机立断地把孙丽娜拖回了家,即使孙丽娜不愿回去,口口声声说自己只是在做好人好事,帮助同学…
但多了几十年生活阅历的孙父孙母怎么可能看不出这是她的借口?因此无论她如何找借口、掩饰,孙父孙母都不相信。
之后孙丽娜就没了人身自由,她每天上学、放学开始由家里人接送,一离开学校就直接回到家里,其余时间并不准她单独出门,即使出门也一定会有人陪着。
就这样,孙家愣是让孙丽娜找不到一点方法再跑去孟家。
孟施洋本来第二天知道孙丽娜没去他家照顾他奶奶后,还特地放学时去找过孙丽娜,想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恰好遇到来接女儿的孙父,于是被孙父狠狠地警告了一番,直接掀翻了他的如意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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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96、我只把你当妹妹(14)
林时初再次看到孟施洋的时候,他不但面容憔悴,还雪上加霜,连衣服的整洁干净度都无法保持了。
林时初用她良好的视力,隔着老远就看到了孟施洋衣领上的黄色的汗迹以及皱巴巴的衬衫。
“孟施洋怎么最近好像没那么帅了啊?怪怪的。”大大咧咧的钱青青都发现了孟施洋的不妥,“他之前两周不是已经恢复以往的精神了吗?怎么又成了这个样子?”
怎么成了这个样子?自然是因为任劳任怨的田螺姑娘被她爹妈接走了,孟施洋没了免费保姆的帮忙啊。
林时初之所以不急着找孟施洋报仇,就是因为如今他的境况才是最折磨人的,既要因为经济窘迫而放下强烈的自尊接受救济,又要每天照顾生活无法自理还因此变得脾气古怪的奶奶,还得保持紧张的学业…可想而知他的精神压力有多大了。
这样的煎熬才是钝刀子磨人,林时初觉得要是一下子把他解决了,那不是找他报仇,而是帮他解脱了,她才不干这种事。
孟施洋得好好体会一下原主的痛苦才行。
“对了时初,放学去我家啊,在我家过周末。还记得连家的小奶狗不?他家的管家让我们去和狗狗们玩呢!”钱青青很快把孟施洋的事抛到了脑后,兴致勃勃地邀请林时初。
林时初无所谓地说“好啊。”她去钱家和钱青青一起做功课,钱母不知道多欢迎她。
林父林母本来对林时初周末老是跑去钱家过很有怨言,毕竟林时初周末不回家,就没办法帮他们看管林聪,也没法给家里做饭、打扫卫生。
但钱青青的妈妈很会做人,亲自打电话给林时初的母亲,大夸特夸了一顿林时初,说她长得漂亮,学习成绩又好,人聪明又懂事,一定是家长教育得好!又跟林母请教了怎么把孩子培养得那么优秀的。
林母被钱妈妈的一顿吹捧吹得晕乎乎的,得意又骄傲地给钱妈妈传授了许多教孩子的秘籍,还一不留神就答应了让林时初周末都到钱家去,因为钱母说两个孩子一起学习,比较有氛围,能学得更好…
被钱妈妈忽悠得忘了最初目的的林母挂了电话之后都飘乎乎的,直到林父问她女儿什么时候才回家,她才懊恼地发现,自己不但没把女儿喊回来,反而把她以后的周末都许出去了,她又不能反悔,只好捏着鼻子认了。
只是家里少了林时初这个劳动力,林母做什么都得自己来,享受惯了女儿付出的她,没过多久就觉得无法忍受了,林聪的玩具到处扔,零食包装,纸片永远不会丢进垃圾桶;而林父回到家就把脏袜子、外套一脱,扔在沙发上,永远不会丢进洗衣篮;家里的脏碗筷、厨具堆在洗手槽里,没有人会悄悄洗干净了…
林母快被家务活折磨疯了,但家里一大一小两个宝贝男人可不会帮她分担。
林时初可不知道这点,她在钱青青家里都混熟了,当然在连家也混得不错。
她和钱青青每次去连家,快离开的时候都能见到连上瑞,连上瑞每次都雷打不动送她一幅画,其中大多数画上画的是她的画像,少数是小狗狗的嬉闹图或者后院的风景图。
林时初有时候觉得收了他太多画不太好,就不想收了,但每次连上瑞都非要她收下,非常执着,林时初不收下的话,他就定定地看着她,手上维持着把画递给她的动作,倔强极了。
每到这时候老管家就一脸哀求地劝她收下,林时初不忍看着一个老人这么哀求自己,因此总是一次次妥协。
“时初啊,不知道连上瑞这次你的是什么画?该不会又是你的画像吧?”钱青青吸了几口饮料,问林时初,“真不知道连少爷对你有什么执念,虽然你长得挺好看的,但咱们班里比你漂亮的也不是没有啊,他怎么不画其他人,就盯着你来画呢?”
钱青青不知道连上瑞是个脸盲症患者,只认得林时初的脸,因此百思不得其解。
截止到现在为止,连上瑞已经送了林时初七八张她的画像了,而以后还依旧有继续画下去的迹象。
“唉,他该不会真的看上你了吧?可这也不太像啊?看上你的话,怎么态度这么冷淡,也不找你约会…”钱青青又自己打消了这个猜想。
林时初吹着凉风,说“大概我的脸长得比较有艺术感吧!搞艺术的不都是神神叨叨,讲究什么眼缘、灵感之类的?我的脸给了他画画的灵感呗!”
“那也只有这个可能了!”钱青青恍然大悟,对林时初举起了自己的大拇指,然后又凑过去仔细盯着林时初的脸瞧。
林时初这辈子的长相并不是国色天香或者魅惑妖艳的大美人类型,而是比较清淡悠长,带着点距离感的长相,属于那种乍一看并不惊艳,但越看越有韵味的类型,像那个比较有名的国模杜鹃,化淡妆时清雅,化浓妆时美艳,所谓“浓妆淡抹总相宜”说的就是她。
“啧啧,以前觉得你就是个长得比较端庄清秀的女孩子,不觉得你是什么漂亮的人,但现在却越来越觉得你气质和长相都出众,你好像变得越来越好看了…难道这是因为我对你有了滤镜?”钱青青自我怀疑道。
林时初朝她翻了个白眼,什么滤镜,明明是因为她来了之后,灵魂慢慢影响到了容貌,又因为练了内力,调养好了身体,才会有姿态和气质上的提升,她和原主比,就是个高配版,钱青青的感觉并没有出错,她真的是越来越好看,只是这是潜移默化的,所以不会让人觉得异常,只会以为林时初是慢慢改变的。
“女大十八变!古人没骗我,我在你身上看到了。”钱青青感叹。
然后又摸了摸自己的脸,掏出手机用镜子照了照,就哀嚎道“为什么我就不会变了?这该死的痘印!该死的黑头!该死的黑眼圈!”
其实钱青青也是个小美人,只是青春期的缘故,皮肤不太好,跟林时初吹弹可破的皮肤比起来有点差距,才这么哀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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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97、我只把你当妹妹(15)
“别嚎了!我自己做了些护肤品,你要是信得过我,我就送你几罐,你要不要?”林时初见她十分在意,便问道。
“要!要!”钱青青听到她的话,顿时点头如捣蒜,忙不迭地答应了,生怕晚一秒,林时初就不给她了。
“我当然相信你啊!你脸上那滑嫩嫩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的皮肤,多有说服力啊!我的皮肤要是能有你的八成好,我就心满意足了…”钱青青趁机飞快地摸了一把林时初的脸,还感叹道。
林时初拍掉她的咸猪手“你再摸,我的护肤品就不给你了!”
“嘿嘿…我不摸了,你别生气。”钱青青连忙收回自己的手,嬉皮笑脸地说道。
等到周一回校的时候,林时初果然带了两罐护肤品给钱青青。
罐子不大,只能装个一百毫升的护肤品,但这小罐子做得小巧精致,玉白纯色的,似玉又似玻璃,很有质感,让里面装的护肤品都显得格外贵重起来。
“钱青青,你手上的是什么啊?”前桌的女孩子转过头来,就看到钱青青正打开一个看起来就很贵的小罐子,便问道。
“是时初自己做的护肤品,她就是用了这些,皮肤才这么好的。”钱青青一边回答,一边嗅着罐子里透明的膏状液体。
“有这么厉害吗?”前桌女孩本来半信半疑,但盯着林时初的脸瞧了瞧后,立马说服力暴涨,问林时初,“能不能给我一瓶啊?我也想试试!给钱也行!”
林时初看了看她毛孔粗大,比较粗糙的脸部皮肤,点点头,说“可以,但我现在手上没有了,得过一段时间做了才能给你。”
“什么时候?能不能快点啊?我想放假之后回来就惊艳大家!”前桌女孩眼睛闪闪发光,兴奋地说道。
林时初忍不住笑了,说“我尽快!等着让你惊艳大家。”
钱青青没注意到她们说什么,注意力都被罐子里的护肤品吸引住了。
“时初,你自己做的这护肤品用了什么材料啊?香味真好闻,我喜欢!”钱青青闭着眼闻着护肤品的香味,一脸陶醉地说道。
“真的很好闻吗?让我也闻闻!”前桌女孩向钱青青讨要小罐子。
钱青青把小罐子递给她,前桌女孩一闻,立马惊喜地叫道“好闻!比我姐姐从国外带回来的名牌香水更好闻!就算不当护肤品,都能当香水用了,青青,你有两罐子,这罐不如就先给我吧…”
“不行,我脸大,护肤品用得很快,而且这罐子这么小,两罐子都不够我自己用。”钱青青立马从前桌女孩手里抢回自己的小罐子,护得紧紧的。
前桌女孩不肯死心,威逼利诱了一番,最后终于得偿所愿,硬是从钱青青手里夺得了一罐。
林时初看见她们为这两罐子都快打起来了,才挑眉笑道“不用抢,做这些并不难,下周我就能再做几罐出来了。”
“那好!我要预定三罐哦!我要送一罐给我姐姐,她送的昂贵香水还没有我同学自己做的护肤品好闻,看她以后还怎么吹嘘…”前桌女孩果真打算把这护肤品当香水用了。
林时初并不阻拦她,当香水用也无妨,就是浪费了它的护肤功能,有点可惜。
她做得这些护肤品都是用自己伴生空间里的植物药材,天然、药效好,温和无刺激,用的还是不知道哪辈子得来的宫廷御用护肤秘方,效果自然拔群。
而且她这个调香大师,还把一些香料用了进去,兼顾了效用和香味,她可以毫不谦虚地说,她的这个作品,比这世界上所有护肤品都好。
前桌女孩叫范美菱,她姐姐范美英在跨国企业上班,经常世界各地飞,送给自己妹妹的香水自然是大品牌。
这天,范美英下班之后,就被妹妹拉到她房间里。
范美菱拿出了一个小罐子,炫耀般说道“姐姐,这是我同学做的护肤品,香味可比你送给我的名牌香水还好闻,不信你就闻闻看。”
范美英自然是不信的,妹妹的同学,不是才刚成年?还自己做的护肤品,大概是从网上学到了点技术,就拿出来跟同学炫耀,偏偏妹妹还信了。
“你们这些小同学,自己做的护肤品怎么能用呢?网上那些自制护肤品的教程都是骗点击的,实际上做了根本不能用,毕竟没有经过消毒杀菌,用了会烂脸,你可别傻乎乎地用在自己脸上啊…”
“哎呀,先不说用不用,你就来闻闻嘛!”范美菱把小罐子抵到姐姐面前,撒娇道。
“傻孩子,肯定是心理作用吧!我送你的香水可是好几千块的,怎么可能比不过你同学这自制的三无产品?我才不信…”范美英话还没说完,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仿佛春天风吹过桃花带来的清香,又像是秋天挂在枝头熟透的苹果,被鸟啄过后的天然果香,更像是冬日里蒙在草叶子上玲珑剔透的冰草香…
说不出到底是什么香味,但却能沁人心脾,仿佛一只温柔的手,能把人脑海里所有的负面杂质都清除掉,这香不仅能征服人的嗅觉,还能抚慰人的精神。
“妹妹,我相信你的话了,你同学做的这罐子护肤品确实比我几千块的香水更好…”范美英仿佛梦幻一般说道。
“我就说嘛!不过这不是香水,是护肤品,虽然不知道它的护肤效果有没有它的气味好,但我同学自己都用,应该不会烂脸的吧。”范美菱蠢蠢欲动了,想起林时初那毫无瑕疵的脸,就更有用的冲动了。
而范美英毕竟年长几岁,可不像她这么单纯,更有理智,因此抢过了妹妹手中的小罐子,说“等我拿去化验一下,看看里面有没有有害成分,没有的话再给你用。”
范美菱只好不情愿地催促她“那你快些化验好!”
跟谨慎的范家姐妹相比,钱青青就是个心大的人了,她很相信林时初,所以拿到了林时初的自制护肤品就用上了,丝毫不担心会烂脸。
林时初可不知道自己的护肤品引起了范家姐妹俩的争端,她正想着要不要给连上瑞回礼,毕竟他送了自己那么多质量不错的画,她要是不回礼,就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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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98、我只把你当妹妹(16)
林时初从自己的空间里找了一块玉石,切割雕刻成了一只幼儿巴掌大的小狐狸,打算送给连上瑞,毕竟老管家说过他身体不是很好,她的这块玉是暖玉,可以让他的身体舒服些。
就当作是他送给自己那么多画的报答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惦记了他,连上瑞这周三居然来学校了。
林时初打算放学后没人时,再把小狐狸送给他,现在在班上送的话,很容易让人误会。
放学后,林时初跟上了连上瑞,他的司机开着车在学校侧门外等着,他并不是一个爱炫耀的人,即使有司机接送,也很低调。
林时初跟着他到了侧门,他家那辆眼熟的黑色车子就停在路边,连上瑞的手刚,拉上门把手,拉了拉,却没拉开车门。
连上瑞顿了顿,往车里看去,可惜他的车窗只能从里往外看,而从外往里看却是什么都看不见的。
他从书包里拿出手机,想要打电话给司机。
林时初刚想要喊住他。突然从巷子里钻出好几个带着帽子、口罩,看不清人脸的黑衣人来。
那几个黑衣人目标非常明确,一出来就对上了连上瑞。
他们手里拿着帕子和电棍,显然有备而来。
连上瑞看到他们,只一会儿就反应了过来,把书包往车顶一扔,就和来捉他的人打了起来。
别看他高高瘦瘦的,却意外地挺能打,几个人高马大的黑衣人,还带着工具,愣是没法靠近连上瑞,把他迷晕。
只可惜连上瑞的身手虽然很好,但他身体不好,跟几个亡命之徒纠缠了好一会儿之后,就渐渐地体力不支,出手的动作迟滞无力起来。
林时初只是刚开始被他们突然打起来的举动惊了一下,但很快就意识到这是有人想来绑架连上瑞了。
学校的侧门开在并不热闹的一条街上,所以这会儿他们打了好一会,也没什么人经过—除了林时初。
林时初是高三生,林父林母以此为借口,没有给她买手机,所以这会她就没办法报警。
“警察来了!我报警了!”林时初大声喊到,没手机也不妨碍她说这两句话,毕竟兵不厌诈。
果然那几个围攻连上瑞的黑衣人愣了一下,被连上瑞抓住时机狠揍了几下,才咒骂一声,对连上瑞的攻势更紧了。
甚至还有一个人往林时初这边过来,想抓住她这个目击者,当个人质。
“臭表子!敢坏我好事,那就一起和他一起倒霉吧!”那人咒骂道,便恶狠狠地伸手想抓林时初。
在他眼里,林时初这样的小姑娘,就跟脆弱的小羊羔一样,被吓到了,就只会任人宰割。
然而他眼里的小羊羔突然变成了狼。
林时初一掰,再顺势狠狠地往他膝盖一踹,只听见一声“咔擦”的声响,那人就痛苦地哀嚎一声,摔倒在了地上,抱着膝盖翻滚。
林时初趁机把他另一条腿也踹断了。
正在这时,连上瑞彻底扛不住了,没能躲过背后敲过来的一根电棍,后腰上狠狠地挨了一棍,立刻失去了反抗能力,往地上倒去。
林时初一看不好,连忙冲过去,飞起一脚,把电过连上瑞的那根电棍踹掉,又狠狠地揍了几拳头那人,长腿把另一个偷袭她的男人踹飞,折断另外想用沾了迷药的手帕迷晕她的那人的手臂…
林时初像是被打开了封印的恶魔一样,打起架来比这些来绑架人的歹徒还孟,愣是一个人就单挑了他们四人,直把他们打得是失去了行动力,才过去扶起被电得倒地的连上瑞。
“这是怎么回事?聚众斗殴?!”这时候终于有个路人经过了,看见这一地倒地哀嚎的黑衣人,便惊愕地喊道。
“叔叔,快帮忙报警!这些人是来绑架我同学的…”林时初看见来人,大喜,连忙喊道。
那个大叔一听,震惊得瞳孔都紧缩了,普通人哪里见过这种现实生活中真实的绑架现场?
幸好他的心理承受能力还行,听到林时初的话,又看见她和连上瑞都穿着中学校服,跟地上躺着的全副武装,一看就不是好人的人截然不同,于是立刻信了林时初的话,报了警。
那几个绑架犯眼看这任务没法完成了,便想逃离。
但林时初眼尖,料到了他们逃跑的意图,立马放下连上瑞,捡起地上的电棍,给了他们一人两电棍,于是他们废了。
看到林时初这彪悍又杀气腾腾的举动,那个帮忙报警的路人大叔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一脸惊叹地问她“你是深藏不露的高手?还是隐姓埋名的特殊从业者,比如警方卧底…”
没想到大叔年纪不轻了,脑洞还这么大。
“不是,我就是普普通通的高中生。”林时初面无表情地说道,掀起了连上瑞的上衣,检查他的伤势。
连上瑞被电了一下,并没有晕过去,只是浑身软塌塌的,没了行动力而已,被林时初掀开衣衫,本来苍白如雪的脸上都染了薄薄一层红晕,让他本来就漂亮的脸更好看了。
林时初看到他白皙的腰上印了一道红肿狰狞的伤痕,他皮肤很白,这道伤痕就被衬得格外恐怖,让人见了格外不忍。
“痛么?”林时初轻轻地用指尖碰了碰,问连上瑞。
连上瑞被她的指尖一碰,猛地颤动了一下,吓得林时初连忙收回自己的手,道歉“对不起啊,没想到你这么疼。”
连上瑞垂下的眼睫毛轻轻颤了颤,才低声说“不疼…”
林时初才不信他了,刚刚反应这么大,不疼才奇怪,肯定是自尊心发作才这么否认的。
林时初没有揭穿他,检查完他的身体,见没什么大碍,才放了心。
警车很快就来了,把地上跟死鱼似的几个歹徒抓了起来,再顺便送连上瑞去医院,因为他脸色实在很难看,还被电了一把,不知道有没有后遗症。
林时初跟着去了医院,并且拿连上瑞的手机告诉了老管家这事。
老管家急得不行,拜托林时初先照顾一下小少爷,他马上就去医院。
林时初自然是答应了,毕竟她吃了不少老管家做得小点心和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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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299、我只把你当妹妹(17)
林时初陪着连上瑞做了全身检查,又给他办理了住院手续,因为医生说他要住院观察。
办完这些后,还得录口供,不过因为行凶的歹徒当场抓住了,所以其他的暂时不用那么急,连上瑞和林时初才得以休息。
趁着老管家还没到,林时初掏出自己做的那只小狐狸玉雕,递给连上瑞,说
“这是一块我自己雕刻的小狐狸玉雕,技术不太好,你将就着用吧,是块暖玉,贴身戴着对身体有好处的。”
连上瑞没有拒绝,接过了那块小狐狸玉雕,然后定定地看着林时初,用他那很少用的有些沙哑的声音问“为什么送给我?”
林时初回答道“因为你送了我好几幅画呀,我也得回送你点什么,想来想去,只有这个适合了。”
“我会戴的。”连上瑞黑色的眼眸幽深透亮,仿佛能看透人心里似的。
他郑重其事地把小狐狸玉佩戴在了脖子上。
林时初一看,有些懊恼,说道“哎,我应该把这玉雕做得小些的,这个大了,不适合戴在脖子上,要不你别戴了?”
连上瑞却坚决地说道“很适合。”
见他没有嫌弃,还很喜欢的样子,林时初便没有再说什么了。
老管家终于来了,对着救了他家小少爷的林时初便感激涕零。
林时初受不了,连忙跑了。
之后的两天,连上瑞自然没去学校,等到周末的时候,老管家却直接派车来,把她和钱青青直接接去了连家。
钱青青这才得知了林时初和连上瑞前两天的惊险刺激遭遇。
“天哪!我以为绑架这种事只能在电视上看到,没想到我身边的同学就亲身遇到了。时初,你们没事吧?有没有吓着了?”钱青青震惊过后,有些后怕地问林时初。
“没事,没吓着,是虚惊一场。”林时初没想把钱青青牵扯进来,便安慰她。
钱青青又叽叽喳喳地问了许多有关那场绑架的详情,林时初把能说的都说了,需要保密的自然就没说。
这已经够钱青青听得一惊一乍的了。
“时初,原来你还是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啊,居然能把几个人高马大的歹徒制服!真厉害!我都怀疑你是不是我认识的时初了…”钱青青用惊奇又新鲜的眼神看着林时初,好像她是第一次认识自己这个同学一样。
“不是啊,我是穿越过来的,怕不怕?”林时初故意说道。
“哈哈!你是穿越的,我还是重生的呢!没想到时初你这么幽默,还穿越呢,我刚上三年级的表妹都不这么幼稚了!”钱青青哈哈大笑,根本没把林时初的话当真,觉得她在开玩笑。
林时初给了她一个白眼,她说的是真话的啊,可以没人信。
钱青青又嘻嘻哈哈地给林时初介绍了她那些宝贝小黄漫中那些是穿越题材的,还说借给她看。
连家的新司机把钱青青放到了钱家门口,然后载着林时初去了连家。
“林同学,你终于来了。少爷在楼上等你呢,我去给你们端水果点心…”老管家乐呵呵地说道,已经把林时初当成了自己人,不像以前那么客气了。
林时初也没客气,直接上楼了。
连家这栋别墅并不很大,但布置得温馨舒适,显然是老管家的功劳,因为林时初总觉得,如果让连上瑞自己来布置,肯定会是冷淡极简风格。
林时初敲了敲书房的门,很快门就开了,连上瑞伸出手把她拉进来。
他的手凉凉的,并不暖,触碰到林时初的皮肤上,让她像是被一股诡异的电流闪过。
“你拉我进去干什么?又是送我画吗?”林时初没有睁开他的手,问道。
连上瑞摇摇头“不是。”
他把林时初一直拉到书桌旁,才放开了她,然后拿出一只陶瓷小狗来,递给林时初“送给你。”
陶瓷小狗只有拳头大,是一只短腿柯基,翻着圆滚滚的小肚子,眯着一只眼,咧着嘴,伸着小舌头,笑得可可爱爱,趣致极了,林时初一眼就喜欢上了这只陶瓷小狗。
“谢谢你啊,我很喜欢。”林时初笑容满面地说道,不停地摩挲着陶瓷小狗,爱不释手。
连上瑞露出一个很生硬的微笑,虽然依旧还不太会笑,但已经比以前好多了。
林时初以为他有轻微的自闭症,才这么不爱跟人打交道,不过她不太在意这点,只是他才经历过了一场绑架,虽然未遂,但家里还是这么清净,像是根本没人来关心、探望过他。
林时初有些疑惑,但她想到连上瑞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出身的,大概是豪门事多吧。
连上瑞把她请来,似乎只是为了送她这只陶瓷小狗,便没有其他事了。
老管家见怪不怪,还对林时初说“林同学,你是小少爷承认的第一个好朋友呢,真不容易啊,我还以为他永远都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了,没想到你成了例外…”
老管家说着说着,眼眶都红了,林时初低声问“连上瑞是有点轻微自闭症吗?还是只是社交恐惧症?”
“都有点吧,但这是后天形成的,以前小少爷不是这样的,后来发生了一些事,他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但其实他是个好孩子,虽然看着很冷漠,但只要走进了他心里,他就会真诚地待你…”老管家像是终于找到了可以倾听他述说的人,为连上瑞说了不少话,看得出,他极力想为连上瑞留住林时初这个好朋友。
林时初没能忍住她的好奇心“连上瑞被人意图绑架,家里人不来看他吗?”
老管家听见她这话,一顿,过了一会儿才叹了口气,说“少爷的家人都很忙碌,又觉得这次绑架没成功,绑匪还当场被抓住了,不会再有危险,所以不需要太大惊小怪,他们就不浪费时间来看他了。”
林时初听到这里,震惊得眼睛都瞪大了,连上瑞的家人也太冷漠无情了吧?居然认为看望自己受惊吓的家人是浪费时间?
连上瑞才十几岁而已啊,都不算个大人!
“他们不担心有幕后主使吗,这次没成功,万一还有下次呢?”林时初问。
老管家只是摇头,说“老爷夫人说他们会调查,让少爷不要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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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00、我只把你当妹妹(18)
林时初跟老管家聊了许久,知道连上瑞是个爹不疼娘不爱的,顿时对他起了些怜惜之心,怪不得小小年纪就自己一个人和管家住在这里。
于是连上瑞便觉得林时初看他的眼神充满了同情和慈爱,让他向来不怎么在意旁人眼光的心都为此有些纳闷,但他是个不爱说话的,即使心中纳闷,也没有问林时初。
之后又过了一个多星期,林时初刚出了校门,忽然就有一个气质干练,一副社会精英模样的女人上前拦住她。
“请问是林时初林同学吧?你好,我是连上瑞母亲赵总的助理,赵总有事想要找你,请跟我走吧。”
精英女子一副冷冰冰的模样,看着林时初的眼神高高在上,说话的语气也盛气凌人,带着命令的口吻。
实在不讨人喜欢,林时初皱了皱眉,很想反问她一句“赵总又怎么了?跟我有什么关系?她想找我我就一定要去见她吗?”然后干脆利索地走人。
但一想到连上瑞可怜兮兮地躺在医院病床上的苍白模样,她又对连上瑞那个心硬凉薄的母亲起了兴趣,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女人,能对自己的亲生骨肉这么冷漠,连差点被绑架了都能若无其事,看都不来看一眼。
那么时隔两三个星期她却突然来了,到底有什么目的?
林时初跟着那个高傲的女助理去了学校附近一家咖啡馆里。
女助理把她带到一个打扮奢华富贵,一看就和这普通的咖啡馆格格不入的中年女人面前。
“赵总,我把人请来了。”女助理说完,便到一旁去了。
“坐吧!”连上瑞的母亲用下巴点了点她面前的座位,对林时初说道。
林时初没有客气,直接坐下了。
见她落落大方,丝毫没有畏畏缩缩,小家子气的模样,连上瑞的母亲意外地挑了挑长眉。
林时初仔细打量这位赵总,只见她大概三十多岁的模样,保养得很好,容貌娇艳,身形苗条,气质高华,完全看不出有个快成年的儿子。
“你就是那个从绑匪手里救下我儿子的林时初?”连上瑞的母亲用她那双锐利狭长的眼睛仔细看了看林时初,问道。
林时初点了点头“是我。”
赵总又用下巴冲一旁的女助理示意了一下“把早上准备好的那张支票给林同学。”
女助理立刻从包里拿出一张已经填写好的支票,放到林时初面前。
“这是你救了我儿子的报酬,希望你收下。”连上瑞的母亲说道。
林时初拿起那张支票一看,五十万,真大方。
“好的,我会收下。”林时初十分爽快地收下了,连意思意思地推辞都没有。
女助理很明显地露出了个鄙夷的眼神。
连上瑞的母亲却并没有轻视她,反而露出个十分意外的神情,说
“我还以为你会一脸气愤地把我的支票撕了,然后怒斥我不是个合格的母亲,只会用钱来打发人,你不稀罕这些钱之类的…”
林时初面无表情地说“我稀罕这些钱,而且你也说了,这是我救了你儿子的报酬,合情合理合法,我为什么不收?至于你是不是合格的母亲,该让连上瑞自己来评论,我只是个外人。”最多在暗地里骂骂。
连上瑞的母亲一听,立马噗嗤一声笑出来,说“你真是个有趣的小姑娘,怪不得我儿子那么闷的人都能和你交上朋友。”
林时初点点头“他是个还不错的朋友,聪明,大方还话少。”
连上瑞的母亲顿时笑得更开心了,本来有些冷艳高傲的气质一下子就接地气起来,说“没想到他那个闷油瓶在你眼里还有这些优点呢?”
这回林时初没接她的话,虽然这位赵总跟她想象中的连上瑞那冷漠无情的母亲似乎不太一样,但也没多大差别,如果真的关心儿子,就不会这么久才来看他了。
连上瑞的母亲似乎看出了林时初对她印象不太好,便收了笑容,叹了口气,说
“可能你觉得我不够爱连上瑞,对他太凉薄无情。但有些事并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瑞儿的父亲和我是二婚,本身就有两个比瑞儿大了快十岁的儿女,对瑞儿很敌视,经常欺压他,瑞儿的性格便越来越内向,再加上他本身有些毛病,为了他好,我才把送出来自己住的…”
连上瑞像是要跟林时初解释什么一样,?说得头头是道,情深意切,要是林时初感情丰富点,都能听哭了,还会觉得她很不容易,让连上瑞离家自己住是用心良苦。
但林时初是个理智又通透聪明的人,一眼看穿了这位赵总的言不由衷。
她再如何解释,也解释不通她让未成年的儿子离家独居,还在儿子遭遇了绑架之后迟迟不现身的做法。
如果真正爱连上瑞,那她为什么不会带着儿子一起住?为什么没有在儿子遭遇了绑架后及时出现安抚?
林时初看了看她手上价值连城的玉镯子,还有脖子上精美的项链,手指上偌大的钻戒,大概这就是她不离开连上瑞的父亲的缘故吧。
毕竟连上瑞是个性格有问题的孩子,可能无法讨好他父亲,那这位母亲就干脆把他远远送走,既能免除他和继子女的冲突矛盾,又能让连父忽略掉这个不完美的孩子,从而不迁怒到她身上…
当然,这一切都只是林时初的猜想,但她确实对这位赵总没什么好印象,自然不会把她往好处想。
“不管怎么样,我希望林同学你能多多和瑞儿来往,陪陪他也好,他是个孤独的孩子。”赵总一副慈母的模样,一脸殷切地看着林时初。
林时初点了点头“我会的。”
赵总和林时初又寒暄了好一会儿,才离开了。
林时初早早就知道,不是所有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的,有些人生下孩子,并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他们需要一个工具人。
大概连上瑞不是个合格的工具人孩子,所以他被自己的母亲放弃了,早早发配出去。
林时初拿到连上瑞母亲给的支票,立刻就找了时间去银,行兑换出来,存入自己的账户里。
她可没那么清高,况且这是她应得的,不要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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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01、我只把你当妹妹(19)
之后连上瑞有没有见到他母亲,林时初不知道。
绑架的事最后也只处罚了那几个绑匪,幕后之人根本没查出来就不了了之了。
不过连上瑞似乎也没放在心上,他依旧隔三差五地来学校上课,依旧痴迷画画,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不过他的画被管家送去参加了一个国家级的美术大赛,意外地获得了一等奖,成了什么天才小画家,还在学校里轰动了一段时间,只不过因为他太过于低调,所以这些热闹很快就过去了。
但连上瑞喜欢送林时初画像的热情却依旧没消失,他不知道对林时初有什么执念,反正就是盯着她的脸来画,画了整个人的像,就画局部的,比如林时初的双眼、嘴巴、上半身、左侧脸…虽然画得很有意象之美,但总是让人感觉有些诡异的,幸好林时初心大,不嫌弃,连上瑞送,她就照收。
“时初,你那个护肤品做好了没有啊?我姐姐也想要呢!”范美菱凑到林时初面前,一脸期待地问道。
她自从拿了一瓶林时初自制的护肤品回家,被她姐姐拿去化验完,发现值得信赖之后,就瞄上了林时初,市面上其他护肤品都不用了,只要林时初的。
她还不但自己用,她姐姐也成了林时初的忠实顾客。
“做好了。”林时初回答道,然后从书包里掏出一个小袋子递给范美菱。
范美菱立马眼睛一亮,迫不及待地接了过去,低头掀开袋子一看,里面放了整整齐齐四个小罐子,立刻喜笑颜开“谢谢时初!你真是我哆啦a梦!”
“美菱啊,你怎么用得这么快啊,好像你上两个星期才跟时初买了两罐,现在又要了?”钱青青一脸疑惑地问。
“嘿嘿,我不只是自己一个人用啊,我姐姐、我妈妈、我姐姐的同事,她们都要呢!”范美菱笑眯眯地说道,连忙把手里的四罐十分宝贝地藏到了自己书包里。
“那你不是在当二道贩吗?”钱青青立马嘴快地说道,说完了才觉得不妥,连忙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范美菱小心翼翼地看了看林时初,生怕她生气,说“时初,我没有赚差价,都是原价卖给她们的!你要是不喜欢,那我下次就不给她们买了…”
林时初无所谓地说“没关系,其实赚差价也没问题,只要差价别太大,让我感觉吃亏了就行。”
范美菱听到她这么说,顿时松了口气,又高兴起来,甚至兴致勃勃地说“时初,要不然我给你找客户,你只要专心做成品就行了,我们可以把这生意做大做强!”
范美菱野心勃勃,林时初非常坚决地摇头“不,我不想把自己变成工作坊女工,别忘了我们现在还是高三,要是因为这点生意耽误了学习,那不是因小失大,舍本逐末吗?”
范美菱立马失望地叹道“你说得对,是我想得太理所当然了。”
“还有,严格来说,其实我这自制护肤品还真是三无产品,没有办过正规的合法生产手续,私底下小范围地做可以,但要是闹大了,我会被抓的。”林时初给她们俩普法。
范美菱和钱青青果然震惊地瞪大了眼睛“还会被抓吗?那现在怎么办,我要把这些还给你吗?”
范美菱紧张地问,显然林时初的话吓了她一跳,毕竟还是没出社会的单纯学生,一听不合法就慌了。
林时初笑了,说“倒不用那么紧张,这么少的销量,利润没到一定数额,人家都懒得看你一眼,但我这生意真的不能再扩大了,美菱你不用给我找客户。”
范美菱听完以后松了口气,又有些遗憾,像是壮志未酬,又像是怀才不遇,不,是时初怀才不遇…
“那我们自己用就好啦!”钱青青高兴地说道,她是个十分想得开的人,摸着自己光滑了许多的脸,根本没想过什么生意不生意的。
一学期很快就结束了,林时初没有丝毫意外考了年级第一,而连上瑞这个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家伙,居然是年级第二,这就惊呆了大家的眼球了。
不过也没人怀疑他作弊,毕竟考场上的监控并不是摆设,况且他也没这个必要作弊。
因为成绩大幅度的进步,林时初过年的时候被父母拉着,享受了不少同龄人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她就是那个让表姐妹、堂兄弟们咬牙切齿的“别人家的孩子”。
回到老家,即使是向来重男轻女丝毫不掩饰的爷爷奶奶,都对她格外和蔼,待遇几乎能比上林聪了。
过完年之后,林时初很快又要去上课了,毕竟是高中最后一学期,肯定要抓紧时间学习。
去了学校之后,上了快一星期的课了,林时初才忽然发现,孟施洋似乎根本没出现过!
“青青,孟施洋是不是没来上课啊?”林时初问八卦通钱青青。
“是啊,他过完年还没来过学校呢。你这个时候才发现啊?”钱青青给了林时初一个“你真迟钝”的眼神。
“我忙着学习呢,现在发现已经不错了。”林时初说道,“那你知道他为什么没来吗?”
“我当然知道了!”钱青青眼睛闪闪发光的,压低声音说,
“我偷偷听到班主任和教导主任说的,说是孟施洋奶奶的病更严重了,离不了人,孟施洋要留在家里照顾她。还有,班主任说,咱们这学期主要也是复习,把内容大纲发给孟施洋,他可以在家里自己复习。”
林时初顿时明白了,孟施洋虽然是个人渣,但对他奶奶来说还算是个好孙子,所以这个好孙子,没能诱使到其他纯情小姑娘当免费保姆,就只能自己亲自上了。
“孟施洋也太可怜了,他爸爸还在呢,也不管管,够冷漠无情的。”钱青青为孟施洋打抱不平。
林时初心想,冷漠无情这不是他们家传的么?
孟父遗传了孟老太婆的绝情,所以能对亲妈亲儿子置之不理;而孟施洋也遗传了他,才能眼也不眨地和孟老太婆一起,污蔑上辈子的原主,颠倒黑白、忘恩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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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02、我只把你当妹妹(20)
林时初躺在摇椅上,怀里抱着一只圆滚滚的小奶狗,小奶狗活蹦乱跳的,摇着小尾巴伸出小舌头不停地舔林时初的脸。
林时初只得跟它斗智斗勇,努力按住不安分的它。
连上瑞终于从他的画室或者书房里出来了,坐在林时初旁边,一双黑色沉默的眼睛静静地看着她和小狗的嬉戏。
“你要抱抱它吗?”林时初问连上瑞,还把小奶狗举起来,递到他面前。
连上瑞立刻身子往后仰,远离小狗。
“你不喜欢它吗?”林时初问,可他要是不喜欢,老管家应该也不会在院子里养一窝狗狗吧?
并不知道老管家养狗只是希望家里多些生机的林时初这么想道。
连上瑞两道修长好看的眉毛皱得死死的眼睛紧紧地盯着那只小奶狗。
小奶狗被林时初举起来,四只小爪子就都缩了起来,乌溜溜的眼睛湿润润地看着连上瑞,可怜可爱,小尾巴还时不时地晃一晃。
“汪!汪汪!”小奶狗奶声奶气地叫了几声。林时初忍不住用脸颊蹭了蹭它毛茸茸的小身子。
连上瑞看见她脸上柔和的笑容,愣了愣,迟疑了一会儿回,便伸出手,把小奶狗接了过去,接的时候,他的手指不小心触碰到了林时初温热的脸颊。
他顿时像触了电似的,接过小奶狗飞快地缩了回去。
林时初见他动作这么大,忍不住问他“怎么了?”
连上瑞目光炯炯地看着她,摇了摇头。
他似乎没有抱过狗狗,那只小奶狗被他抱得很不舒服,挣扎个不停,可怜兮兮地朝林时初汪汪叫着,显然很嫌弃它真正的主人,想让林时初把它抱回去。
连上瑞的动作都僵硬起来,仿佛怀里抱着的不是一只无害的,柔软弱小的动物,而是抱了一个炸、弹一样,让他浑身都不敢动弹,清俊的脸上罕见地露出少许惊慌无措,本来不食人间烟火,高岭之花般的气质瞬间变得可爱又惹人怜惜起来。
林时初看见他这个模样,忍不住轻笑出声,说“小狗狗不是这样抱的,你抱得它不舒服,它都抗议了。我来教你抱吧。”
说着,她就凑到连上瑞身旁,伸出手把连上瑞的两只手调整了一下位置,给小狗狗在他怀里找到一个合适的姿势,又对他说“你身体别这么僵硬,软一些,肌肉太硬也会让狗狗不舒服的。”
连上瑞此时已经像只木偶了,完全不听自己大脑的使唤,只任由林时初摆布,乖得不行。
他的两只耳朵尖已经完全红透了,鼻尖还能嗅到林时初身上传过来的淡淡的清雅香味。
林时初离得他很近,他抬眼就能看清她脸上浅浅的绒毛。
连上瑞因为脸盲症的缘故,基本上没看清过别人的脸,只除了林时初。
而现在,他唯一能认得清的一张脸,那么近地在他面前,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充满惊奇和热情地去观察。
林时初的脸部皮肤是毫无瑕疵的,细腻极了,白雪一样晶莹剔透,连上瑞第一次体会到了“肤如凝脂”这个词的含义。
她的鼻尖有一颗淡淡的美人痣,这美人痣不但没有影响她的容貌,反而更为她增添了独特的、更有辨识度的魅力。
林时初平时脸部表情十分丰富,嬉笑怒骂,她一动,鼻尖的痣也随着一动,让人不由自主地就被它吸引了注意力。
连上瑞就被那颗俏皮的小痣吸引了目光。
他忍不住伸手轻轻触碰了林时初鼻尖的那颗痣。
林时初没想到他会突然对自己做出这个动作,并没有防备,所以被他的手碰了个正着。
“怎么了?我鼻子上有脏东西吗?”林时初愣了一下,问他。
连上瑞抬起他漂亮幽深的眼睛,说“痣。”
林时初顿时明白了,笑着道“啊,是的,我鼻尖上有颗痣,你觉得不好看吗?”
“好看。”连上瑞毫不迟疑地回答。
“我还以为像你这样搞艺术的,都是完美主义者,强迫症一样看不得瑕疵呢。”林时初调侃道。
“不是瑕疵,是点睛之笔。”连上瑞说得一本正经,十分严肃,显然是说真的。
“点睛之笔?没想到你还会说甜言蜜语,我这颗小痣都能被你说得那么不凡。”林时初笑得眉眼弯弯的。
连上瑞很认真地看着林时初的笑脸,然后又突然伸出一只手指,轻轻地戳了戳她的嘴角。
“又怎么了?”林时初停止了笑,纳闷地问他,这家伙对她越来越放肆了,以前生人勿近的高冷在她这里就不翼而飞了。
连上瑞没理会她,继续戳着她的嘴角,见她不笑了,就皱起了眉,说“笑,快笑一笑。”
林时初莫名其妙,并不惯着他,说“为什么要笑,你不说清楚我就不笑了。”
连上瑞像是十分烦恼,抿了抿薄唇,才说“这里,有窝窝。”
“窝窝?”林时初想了一会儿,终于恍然大悟“你说的是我的梨涡吧?”
林时初忍不住笑出声来,嘴边的梨涡果然露了出来,连上瑞本来拧着的眉眼一下子就放松了,嘴角眼尾都微微往上扬起来,显然看到了心心念念的梨涡,心情很愉悦。
林时初的笑容就没停下来,还趁机握住了他还不安分地戳着她脸的手指“怪不得你让我笑呢!我还以为是什么原因,没想到你只是想看我的梨涡……”
“你怎么对我的脸这么感兴趣啊?”林时初是真的好奇,连上瑞平时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只除了画画,但他唯独对自己的脸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兴趣。
连上瑞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说“好看。”
“就只是好看?比我好看的人还有很多啊,你要是想要人像模特的话,可以找到各种各样脸部独特的人吧?怎么就专门盯着我了?”林时初不太相信他这个答案。
连上瑞从她的手里抽出自己的手,继续不声不响地抚摸着她的脸部轮廓,眼睛还一眨不眨地盯着,很是专注,像是考古学家痴迷地观察刚出土的宝贵文物一样,带着异样的热情和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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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03、我只把你当妹妹(21)
林时初忍不住道“喂,你一个男孩子,无缘无故就摸我的脸,这不太合适吧?小心我把你当小流氓啊。”
连上瑞顿了顿,手上的动作也暂时停住了,他仔细地观察林时初的表情,似乎想要确定她说的话是不是认真的。
观察了一会后,不知道他得出了什么结论,突然把他自己的脸往林时初面前一伸,说“我的脸,给你摸。”
林时初瞬间瞪大了眼睛,没想到他还有这个操作,所以他把自己的脸贡献出来给她,就觉得是公平交易了吗?
林时初顿时被他这举动弄得哭笑不得,不过既然他自己主动把脸伸过来让她碰,那她就不客气了。
连上瑞的脸长得很漂亮,眉眼精致,鼻梁高挺,脸部线条流畅完美,虽然因为年龄的原因,还没有成年男人坚硬分明的轮廓,但已经有了男孩子的清俊,可以想象到,等他成年了,肯定会长成很有魅力的模样。
林时初伸手捏了捏他的脸颊,凉凉的,并没有多少肉,但手感很好,林时初跟个登徒子一样多摸了他好几下,只摸得他本家冷白的脸颊都变红了,才放开。
她又继续捏他笔挺的鼻梁,鼻骨坚硬,让他的脸显得非常立体。
连上瑞见林时初也对他的脸动了手,于是就没有其他顾忌了,大胆地用手触摸着林时初的脸,从她的眉毛仔细地拂过,再到她的眼睛、鼻子,甚至是嘴唇,下巴、耳朵…哪里都没有放过。
林时初都有些怀疑,如果现在他面前有一把手术刀,会不会把她的脸解剖了,了解个彻底。
他们这互相触摸对方脸的模样,诡异又带着别样的暧昧,做好了糕点出来的老管家,看到他们的举动,震惊得手上端着的碟子都险些掉到地上了。
“小少爷,林同学,你们…在干什么?”老管家有一瞬间以为自己的小少爷是不是开窍了,喜欢上了林同学。
但等他看清他们脸上的神情之后,这个猜测立刻就被他自己否决了,这两人虽然都捧着对方的脸,凑得很近,但神情没有一点男女之间的暧昧和羞涩等痕迹,反而全是纯粹的欣赏和探究,就像是…研究什么艺术品似的。
这个时候,理智回归的老管家终于记起自家小少爷的毛病,林同学是他唯一能看清脸,又认得出来的人,可不就是逮到机会就想“仔细研究”?
老管家一出声,林时初就放开了连上瑞的脸,同时还把自己的脸从连上瑞手里解救出来。
连上瑞有些不情愿,好看的眉头都拧住了,但林时初不让他继续研究,他也没有任何办法。
“我们在闹着玩呢。”林时初笑眯眯地说道,从连上瑞怀里抱回了那只小狗狗。
小狗狗也够乖,刚刚林时初和连上瑞都只忙着“研究”彼此的脸,都忘了这只小家伙了,可它却没有趁机逃跑或者捣乱,而是乖乖地窝在连上瑞怀里。
老管家乐呵呵地说“没想到小少爷和林同学这么投缘,都愿意下楼来和林同学一起玩了…玩累了吧,这是我刚做好的小点心,你们尝尝。”
林时初顿时毫不客气地接受了,她来了连家这么多次,早就不知道吃过多少老管家做得小点心了,这会儿再客气也客气不起来。
“谢谢管家爷爷,你做的每样点心都很好吃。”林时初好不吝啬地把老管家夸了又夸。
顺便还给连上瑞嘴里塞了一块,连上瑞依旧皱着眉头,脸色冷凝,但却没有把小点心吐出来,皱着眉也把它吃下去了。
老管家笑呵呵地看着林时初的动作,没有丝毫阻拦的意思,反倒是乐见其成。
见连上瑞吃完了一块,林时初又想故技重施,又喂他一块,但连上瑞这次学聪明了,不等她把小点心塞过来,便把头一转,拒绝了她的投喂。
林时初也没有多失望,转手就把小点心塞自己嘴里了。
她可是发现了,连上瑞不喜欢太甜的小点心,每次吃都一脸不开心的模样。
老管家不可能不知道他这个喜好,但林时初每次来连家,吃的点心都是甜口的,显然,这是老管家特意为她做的吧?
他为了让连上瑞有个正常的朋友,也算是煞费苦心了,比起他那些冷漠的家人来说,好太多了。
老管家送上了小点心,又自动神隐了,不打扰他们俩的交往。
林时初毫不客气地把整盘的小点心都解决掉了,还不小心打了个嗝。
连上瑞在她吃东西期间,依旧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
林时初被他的目光看得习惯了,干脆不理会他,又跑去院子里和小狗崽们玩闹起来。
正当她玩得开心的时候,突然连家的客厅就闯进来了几个人。
“不是说你被绑架了吗?怎么还是好好的,不缺胳膊不缺腿,什么绑架该不会是撒谎来骗人的吧?”一个穿着西装,却脸色暗沉、举止轻挑,神情一看就让人不喜的男人站在连上瑞面前,目光鄙夷地上下打量着连上瑞。
“大少爷,小少爷没有骗人,他确实被人绑架,但幸好遇到了好人帮忙,才没有让坏人得逞。”老管家连忙上前来,挡在连上瑞面前,跟那个男人解释道。
“你这个老东西滚开!我没问你,我问得是我的好弟弟…”那脸色不善的男人一把推开老管家,说道。
老管家年纪大了,被他推得一趔趄,差点摔倒,幸好连上瑞及时扶住了他。
林时初连忙走进去,站到连上瑞旁边,以防动起手来,她好帮连上瑞。
“哟!我这个脑子有病、连个人都认不全的弟弟,居然开窍了,学会金屋藏娇了?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啊!小女朋友长得不错嘛?可惜没什么眼光,居然看得上我这个哑巴傻子弟弟…”思想龌龊的男人目光猥琐地看着林时初,说道。
“喂,小美女,要不要甩掉我这个窝囊废弟弟,跟我啊?跟着我,穿金戴银,吃香的喝辣的都不是问题,比跟着我这个话都说不出几句的弟弟好多了,妹妹考虑考虑?”那男人恬不知耻地蛊惑林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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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04、我只把你当妹妹(22)
显然,这男人把林时初当做是连上瑞的女朋友了,还明目张胆地想撬他的墙角。
自然,他并不是真的看上了林时初,而只是想用林时初来侮辱连上瑞罢了。
“不用考虑了,你长得太丑,我看不上你。”林时初面无表情地说道。
“臭表子,你说什么?”那男人听见林时初这话,顿时怒了,“知道我是谁吗?敢这么跟我说话,活腻了是吧?别以为连上瑞护得住你,他自己都是个窝囊废,信不信我把你抢走了,他连句话都不敢跟我说?”
连上瑞把林时初拉到自己身后,脸色冰冷地看着那个男人,他的便宜大哥连成泽,说“滚!”
“你一个野种也敢跟我说滚?!”连成泽见连上瑞居然没有跟以往一样,任他怎么欺负都无动于衷,这回反而破天荒地开始反抗了,还有胆子喊他滚。
“我看你是欠教训了!作为你的大哥,你这么目无尊长,别人会说咱们连家没家教的,所以我只好亲自教训教训你了……”连成泽露出一个充满恶意的笑容,抬起手就想狠狠地扇上连上瑞的脸。
连上瑞在他挥手的时候就抓住了他那胳膊,连成泽本身就比连上瑞还矮上半个头,又因为纵、欲过度,身体很虚因此打人都色厉内荏的,连上瑞很容易就挡住了他的攻势,甚至不用还手,只是抓住他的胳膊一推,连成泽就整个人都被推得连连后退了好几步,还差点真不稳摔倒了。
幸好他还带了两个狗腿子来,狗腿子很有眼色,立刻扶住了他,才没有让他丢脸。
“居然敢还手?!”连成泽气坏了,立马吩咐两个狗腿子“你们两个,给我好好地教训教训连上瑞!就算揍死了我也给你们担着!”
两个狗腿子很早就跟在连成泽身边了,自然是知道连上瑞这个连家并不看重的小少爷,还知道他是个针都戳不动,被人欺负都懒得反抗的人,以前他们跟着连成泽捉弄过很多次连上瑞,但都没有任何惩罚,甚至连成泽还会根据他们卖力的程度给他们奖励。
因此他们以为这回也是一样,连上瑞只能任由他们欺负了,但万万没想到,连上瑞这回不当包子了。
两个狗腿子冲上来动手的时候,连上瑞抿着薄唇,双眼带着压抑的愤怒,毫不客气地开始反击。
他是个疑似自闭症加社交恐惧症患者,身体也不太好,但并不代表他没有反击的能力,更何况为了维持身体的健康,老管家愣是盯着他每天都锻炼身体,所以他打起架来丝毫不逊色于一个成年男人,上次那次绑架未遂就证明了这点。
两个狗腿子的攻势都被连上瑞一一破解了,还受到了刁钻的反击,身上挨了好几拳,这激起了他们的火气,以前任由他们欺压的小绵羊居然奋起了,这怎么能行?于是顶着身上的痛楚,下起手来更阴狠了。
林时初在一旁看着,眼睛一眯,见连上瑞雪白的俊脸上挨了一拳头,立马不悦地上前帮忙了,那么漂亮的脸上出现了淤青,多可惜啊,这些毁坏了美的人就该好好被揍一顿。
于是她憋着一股气,气势汹汹地追着两个狗腿子揍了,连连上瑞都没她打得凌厉。
“臭娘们!找死是吧!”连成泽眼见他的人落了下风,便不甘示弱,自己也加入了,可惜他就是个废物点心,说他打架的功夫是花拳绣腿都侮辱了花拳绣腿,本来他要是在外头袖手旁观,还能落个完好无损,偏偏他自己不自量力非要掺和进来,于是就成了林时初的沙包。
嘭嘭几声,连成泽的两只眼睛就青黑了,活脱脱成了熊猫眼。
“啊!我不会放过你们的!”被揍成了猪头的连成泽捂着眼睛放狠话。
可惜他被林时初再多揍几下,就嘴巴都不行了,连连求饶“别打了!别打了!我认输……”连成泽连同他的两个狗腿子,被揍成了一摊烂泥躺在地上。
“小少爷,我们把大少爷打成这样,老爷会不会生气啊?”老管家有些担忧地说道,他是知道连上瑞的父亲有多偏心的,他只疼爱前妻生的大少爷,即使大少爷蠢笨如猪,也对他如珠如宝。
但是对小少爷,他就冷漠得如同对待街上的陌生人,连多说几句话都不想,好像小少爷是捡来的一样,但偏偏,小少爷真的是他的亲生儿子,那老管家就只能把原因归咎于小少爷的病了。
连上瑞淡漠地看着地上躺着的三个人,说“生气了又如何?”
老管家听见他这话,一怔,叹了口气,说“我就怕老爷把你送出国去,他狠得下这个心的。”
连上瑞顿时一顿,脸色越发难看“我不想出国,他强迫不了我。”
林时初有些疑惑,问连上瑞“你成年了没有?”
连上瑞不知道她为什么问这个问题,但还是回答了“下个月成年。”
林时初松了口气“那你成年了就不需要监护人了,不想出国就不出呗。”
老管家却没有她那么乐观“林同学,你不知道老爷有多固执,他要是决定了的事,很少有没办成功的,更何况小少爷还是这个情况,他想要让小少爷妥协,手段多得很。”
“唉,你们豪门就是麻烦多啊。”林时初同情地拍了拍连上瑞的肩膀。
连成泽和他的两个狗腿子被扔出了连家,还白白挨了一顿打,不但没有成功欺辱到连上瑞,反而偷鸡不成蚀把米被连上瑞狠狠地打击了一次。
连成泽本来就心胸狭窄还睚眦必报,受了这么大的罪,还是因为那个他从来看不起的便宜弟弟,就更对连上瑞恨之入骨了。
他立马打了电话给连父告状“爸!弟弟真是出息了,我知道他差点被人绑架了之后,就好心好意来探望他,想安慰安慰他,没想到他不识好人心,居然把前来安慰他的我打了一顿,还赶出了家门,我脸都丢尽了!爸,弟弟这么不懂事,你一定要好好教教他啊,咱们连家的人怎么能这么目无尊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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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05、我只把你当妹妹(23)
连成泽火上加油、添油加醋地狠狠告了连上瑞一状,丝毫不觉得自己大了连上瑞快十岁还跟爸爸告状有什么不妥,显然这种事他做得驾轻就熟,丝毫不觉得廉耻,还反以为荣,当然这都是因为告状有用,他才会一直这么做啊。
连父果然怒不可遏,立刻就信了连成泽的话,连查都没有调查过,就立刻断了连上瑞的经济来源,还打电话去把他狠狠地臭骂了一顿,让他好好地、安安分分地待着,别出来丢人现眼!
显然这位爸爸的重点是让连上瑞别出来丢人现眼,大儿子告状大概只是给了他一个训斥连上瑞的借口。
连上瑞听到连父骂他的话,立刻把手机扔到一间空房里,然后他自己则去了画室,沉浸在话里了,而连父丝毫不知道这些,他以为连上瑞虽然不出声,都一直都是听着的,哪里知道连上瑞是让他对着空气大骂呢。
老管家听到了在空无一人的房间里,从手机里传出的连父的怒骂声,他在门外站着听了一会儿,就当做不知道地离开了。
连父断了连上瑞的经济支持,不过连上瑞并不缺钱,他上次参加了一次国内很有名气的美术大赛之后,得了奖,又被邀请参加了几次画展,就渐渐打出了名气,成了少年天才画家,他的画就能卖出不低的价钱了。
当然这些都是老管家帮他处理的,他自己并不出面,所以外面的人只知道他的年龄和名字,并不知道他长得如何,来历是什么,就显得很神秘了。
在这艺术圈子里,越神秘反而越容易引起别人的兴趣,被人追捧,加上连上瑞的画现世很少,就更珍稀了。
所以即使连父断了连上瑞的生活费,连上瑞却根本不受影响。
日子过得飞快,很快,高考的时间就到了,林时初没有丝毫紧张地进了考场,跟平时一样轻而易举就做出了试题,两天之后,她终于结束了这次高考。
考完之后就是估分和填志愿的事情了,林父林母终于把注意力放在林时初身上了,连连询问林时初靠得如何,大概有多少分,又要求她填什么志愿。
“乖女儿,你就听爸爸的,填个医学专业吧,毕业以后好找工作,而且当医生还能方便家里人看病,多好啊。”林父提议道。
“不,要我说,女孩子还是当个老师就好,铁饭碗,工作轻松,只需要管管小孩子,还有寒暑假,以后还能辅导聪聪做作业,能省不少补课费呢。而且找对象也容易,不知道多少男人找老婆就找当老师的……”林母却觉得报师范专业吃香。
他们争论得面红耳赤,都认为自己的提议是最好的,却没有一个人询问林时初自己的意愿,理所当然又理直气壮地认为他们作为父母,就可以决定子女的未来。
林时初敷衍地听着他们的话,心中却早就决定了不可能听从他们的建议,医学专业,不管是中医还是西医,她早就精通了,所以这辈子不想再重复学;至于报师范专业当个老师?不巧,她脾气不太好,对上熊孩子,很可能会变成忍不住体罚他们的凶恶老师,误人子弟,毁了祖国的花朵,那就不好了,她很有自知之明的。
“唉,爸爸妈妈,你们一个想让我学医,一个想让我当老师,可我只能报一个专业,到底哪个最好啊?你们好好商量一下,等有了结果再告诉我,怎么样?”林时初为了不让他们再来烦她,趁机让他们两个之间先吵出个结果。
果然这夫妻俩就中计了,他们都觉得自己的建议才是最正确的,因此不肯罢休摆出了一堆堆的道理来,想说服对方,结果越说越火大,越说越不服气,最后话题已经从林时初志愿该填什么,变成了夫妻俩互相攻击对方,翻旧账、咒骂……早就忘了初衷了。
林时初趁机脱了身,她就跑去找钱青青玩了,顺便问问她想填什么专业。
“时初,我想当个律师,我觉得女律师很酷啊,伸张正义、惩恶扬善,所以我一定填法学专业。”钱青青的目标十分明确,而且她家里人都很支持她的选择,并不干涉她。
“你呢?时初,你未来想做什么?”钱青青意气风发地说完自己的理想,便问林时初了。
林时初说:“我报地质工程专业,当个地质学家也不错。”
钱青青听了她的回答,一头雾水:“地质工程专业,这种专业很冷门吧?是做什么的?找石油?挖矿?”
林时初忍不住笑了,说:“跟找石油、挖矿有关系,毕竟是研究人类工程活动与地质环境之间的关系,这个范围很大的。”
钱青青的眼睛一片迷茫,显然半懂不懂的,但还是一脸敬佩地看着林时初,说:“哇,时初,你这个专业听起来很厉害啊,要是学精通了,岂不是真的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哈哈,没那么夸张。”林时初忍俊不禁。
“对了,我听说孟施洋考得不好呢,听跟他同一个考场的同学说,孟施洋考完出来的时候,脸色非常难看,在校门口被班主任遇到,问了他几句,他都理也不理班主任就离开了,跟落荒而逃一样。”钱青青忽然提起了孟施洋。
林时初都快把他忘了,毕竟孟施洋最后这学期基本没怎么在学校出现过,班主任说他是在家里复习,但用脚后跟想都知道,在家里复习的效果会怎么样,更何况他家里还有一个生活不能自理,处处需要他照顾的卧床病人,他能安心学习才怪。
所以孟施洋考砸的话,她一点都不奇怪,人的一生际遇,只要拐了一点点小弯,有了那么一点不同,那之后的命运就再也不同了,随时都可能与原本的命运背道而驰。
孟施洋就是这样,没了原主这个让他没有后顾之忧的傻瓜免费保姆,他的成绩就退步了,高考就考不好,肯定也无法再考上他原本命运中那所著名高校,跟不可能跟他的真命天女、豪门千金钟情相遇了。
可他还不够惨,不够偿还欠下的原主的债呢。
如果林时初不是不想弄脏自己的手,她还能让孟施洋手断了,连高考都参加不了,但她不能这么做,只好让孟施洋苟延残喘多些时间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06、我只把你当妹妹(24)
“哦,那真是挺可惜的。”林时初敷衍着说道,其实内心里根本对此无动于衷。
“是啊,本来班主任都把他当做是为校争光的种子选手了,没想到他自己拉跨了。”钱青青叹息着说道。
“你怎么对他这么关注?”林时初有些怀疑地看着她,“别告诉我你对他有意思。”
钱青青一听,吓得连忙摇头否认:“我没有!我知道自己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不可能有交集的,又怎么会自讨苦吃去喜欢他?我只是恰好考完试那天看到他了才知道他的事而已!”
林时初意味深长地说:“你最好不要喜欢他。”
“为什么?”钱青青好奇地问。
“以为他没有表面上那么风光霁月啊。”林时初说道,“人家可不像你这么傻白甜。”
“我才不是傻白甜。”钱青青不忿地说道。
“对了,你知道连上瑞会报考哪里的学校吗?”钱青青又问。
“不知道,你是他的邻居,你都不知道我哪里会知道?”林时初好笑地看着她。
“那可不一定,我老是觉得他对你很不一样,你对他也不一样,你们两个是不是瞒着我有什么秘密啊?”钱青青虽然是个傻白甜,但还是挺敏锐的。
“什么秘密?你想太多了。”林时初翻了个白眼。
“那不如我们现在去找他问问情况?”钱青青提议道。
林时初点头答应了,两人便去了连。
平时很安静、根本没什么人的连家,这天却非常热闹,来来往往都是高壮的大汉,而且别墅门口还停了一辆货车。
“怎么回事?连上瑞要搬家了吗?”钱青青连忙拉着林时初走进去。
老管家看见她们,很高兴地说:“两位同学是来找小少爷的吗?小少爷在楼上书房,你们今天来得正好,这样就不需要特意找时间跟你们告别了。”
“告别?管家,你们真的要搬走了啊?”钱青青问道。
“对啊,小少爷都高考完了,以后也不会在这个城市上大学,当然要搬走了。”老管家很坦荡。
钱青青顿时有些怅然,不过很快又恢复过来了:“原来连同学不会在这里上大学吗?也对,咱们这里的大学并不是太好,连同学大学肯定是学美术专业的吧?那还是京城的大学更好了。”
老管家笑了笑,说:“小少爷自己会考虑清楚,我还有事要忙,你们自己上去找小少爷玩吧。”
“好的,你忙。”钱青青脸上说道。
林时初早在他们还说话的时候就上楼了,连上瑞正在书房里收拾他的书,林时初看了看书名和封面,发现大多数是有关美术以及金融的,还有少数的历史和建筑类书籍。
“喂,你大学是出国读还是去首都读?”林时初走过去,一边帮他把书收进纸箱里,一边问他。
连上瑞一双漆黑的眼眸淡淡地扫了她一眼,说:“首都。”
林时初顿时笑了,说:“真巧啊,我也打算报首都
的大学,以后我们还可以在同一个城市团聚了。”
连上瑞嘴角微微勾了勾,带出一点笑意,说:“不巧。”
林时初一时之间没领会到他的意思,眼神茫然地看着他。
连上瑞郑重地说:“我知道你会去首都。”
林时初眨了眨眼,愣了一会儿,才明白他这没头没脑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原来他的意思是他是知道自己会去首都,所以才跟着选择了首都,这不是巧合,是他特意为之的,所以他说“不巧”。
“那你还挺有义气的嘛。”林时初笑了笑,以为他是想离自己和钱青青这两小伙伴近一点。
连上瑞忽然走近她,凉凉的双手捧住了林时初的脸,说:“不是因为义气。”
“那是因为什么?”林时初因为脸被他捧着,说话都不太清晰了。
连上瑞没有回答,修长完美的手指轻轻地抚了抚她光滑的脸蛋,说:“因为你。”
林时初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他这话是什么意思?是她想的那个意思吗?可他不是疑似自闭症吗?怎么会突然对自己有不同寻常的感情?
林时初刚想开口继续问,忽然钱青青活泼的声音就传进来了:“时初、连同学!你们在哪个房间啊?”
连上瑞立马放开了林时初的脸。
钱青青终于找到这里来了,一进门就说:“原来你们在这里,让我好找!”
然后又叽叽喳喳地问连上瑞:“连同学你是不是报美术专业啊?我猜你是报这个的,毕竟你画画这么有天赋,不学这个太可惜了。”
连上瑞点了点头:“对。”
“那真是太好了!等你以后成了著名画家,可别忘了我和时初啊,不行,我得把你送我的那几幅画好好保存,说不定以后升值了,那我就发财了!”钱青青雀跃地说道,好像笃定了连上瑞以后会成为大画家。
林时初顿时笑了,也凑热闹说:“那我也得把你送的画好好装裱了,以后要是升值了,那我凭着那批画,就算什么都不做,都能过好下半辈子了。”
“你要的话,我再送你。”连上瑞见林时初这么说,立刻非常大方地说道。
“哇哇,连同学你有点偏心啊,怎么不说再送给我,只送给时初?”钱青青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在林时初和连上瑞身上瞄来瞄去,不知道在想什么。
连上瑞只淡淡地扫了她一眼,连反驳都懒得反驳一下,明晃晃就把偏心偏到底了。
林时初一拍钱青青的脑袋,没好气地说:“眼珠子乱转什么呢?别想些有的没的,连同学的画当然送给会欣赏的人啊,可惜你不是那个会欣赏的人。”
“那你就是那个会欣赏的人喽?”钱青青这回反应很快,立马问道。
“那当然,要我给你讲讲现代美术的流派和风格吗?”林时初说道。
“别了别了!我对这个没兴趣!好了,我承认你是那个会欣赏他画的人了,我不嫉妒他偏心你了。”钱青青连忙摇头拒绝了,她没什么艺术细胞,对连上瑞的画,只会评价“好看”和“不好看”,其他的就没了,哪里像林时初,看连上瑞的一副画能看半小时。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07、我只把你当妹妹(25)
钱青青得知连上瑞也会去首都读大学之后,更加高兴了,像个小孩子一样恨不得蹦得三丈高,明明连上瑞平时都不怎么理会她,对她这个邻居兼同学跟对其他同班同学也没多大差别,但她知道连上瑞会去首都之后,就是很开心。
“时初,大概我是爱屋及乌了吧。”钱青青是这么说的,“你跟连同学关系好,我又跟你关系好,四舍五入,不就是我和连同学的关系也很好么?”
她说得那么有道理,林时初都无言以对了。
帮连上瑞收拾完书籍之后,钱青青忽然想起了她最初偷偷跑到连家这里来的目的,瞪大了眼睛问连上瑞“连同学,你们要搬走了,那你家的狗狗怎么办啊?”
连上瑞说“带走。”
钱青青顿时松了口气“会带走就好,我就怕你不要它们,那就太可怜了,现在有不少人养了宠物之后,搬家的话嫌累赘,就会把它们扔了,幸好你不是这样的人。”
其实连上瑞家里的那一窝小狗让管家送了几只给别人养,现在只剩下一只长大不小的狗弟弟跟着狗妈妈了。
“青青,你当初不是说高考完之后就要让妈妈收养连上瑞家的狗狗吗?那你现在高考完了,还养不养?”林时初听她说起狗狗,就想起她当初的话了。
钱青青叹了口气,说“是我当初想得太简单了,我上大学根本不会在家里住啊,想养也没办法养,要是把它留在家里,只是放假回来看它的话,那有什么意义呢?还不如让连同学把它带到首都去,说不定我还能多去看它几遍。”
林时初点点头“你说得也对。”便不再提养狗的事了。
看完了连上瑞,临走的时候,连上瑞忽然塞给了林时初一张卡片,林时初拿过来一看,发现上面写着一个地址,便一头雾水地问“这是什么?”
“我在首都的住址。”连上瑞说道,“你可以去找我。”
林时初点点头,把卡片收好。
钱青青顿时惊叹一声“连同学,你在首都居然已经有自己的住宅了?”
林时初斜睨她一眼“说不定你自己也有啊,你爸爸妈妈那么疼你,可能在首都也给你买了房子呢?”
林时初觉得钱青青挺神奇的,明明她自己也是一个富二代,偏偏总是忘了这回事,以她家现在的财富,在首都就算买不了大别墅豪宅,但普通的房子还是买得起的,她哪里需要羡慕连上瑞?
“对哦!嘿嘿,那要是我爸妈给我买了房子,时初你就跟我一起住呗!”钱青青大大咧咧地说道,热情地邀请林时初,“反正我这回高考考得这么好都是你的功劳,我爸妈肯定巴不得你跟我一起住的。”
林时初摇头,说“还是免了吧,万一你上大学交了男朋友,我要是和你一起住,那不是当电灯泡了吗?”
“什么男朋友啊,你都没脱单,我哪有这么容易脱?”钱青青羞红了脸追打着林时初,离开了连家。
连上瑞静静地看着林时初离开的背影,过了好一会儿才继续做自己的事。
查完高考分数之后,林时初立马填写了自己看好的学校以及专业,根本没给林父林母一点发挥的余地,为了避免他们偷偷修改她的志愿,她还把密码设置成只有她自己知道的。
知道林时初根本没听从他们任何一人的建议,而是填报了一个冷门的地质工程专业之后,林父林母怒不可遏,把林时初里里外外地批了一顿,骂她不懂事、愚蠢,不听他们的话以后肯定会后悔等等。
那几天,林父林母看见林时初都没有好脸色,要不是自恃是知识分子,他们说不定都会用暴力来威胁林时初改报志愿了,不过没有用暴力,他们就用上了语言暴力。
“你怎么这么不懂事?非要跟父母作对是不是?填个什么地质工程专业,听都没听过的,你是打算毕业了去挖煤吗?”林母气愤地指责林时初。
“翅膀硬了能自己飞了是吧?你要是不听我的话,那学费生活费就自己挣吧!我一分钱都不会给你,看你是不是真的那么厉害!愚蠢又固执,非要跟父母作对,看你以后能混成什么样。”林父冷着脸说。
“白养你十几年了,忘恩负义的白眼狼,父母的话都不听,以后肯定也是不孝不悌的了,指望不了,我就当没你这个女儿了。”以前口口声声最爱女儿的林母用仇恨的目光看着林时初,仿佛一旦不听话了,那林时初就不是她的女儿了。
林时初倒是没什么感觉,看清了他们的真面目,她就对这辈子的亲情没什么期待了,有的人父母亲缘很浅,这是不可强求的,林时初也没什么遗憾。
林父林母养了原主和她十八年,那她也会履行赡养他们的义务,除此之外就没有了,他们想干涉自己的人生,那是不可能的。
因为林时初不肯听从他们的话填报志愿,林父林母干脆把林时初赶出家门了,这倒是和原主上辈子的命运轨迹重合了,只是被赶出来的原因不一样,但结果却是一样的。
林时初不是真的十八岁刚毕业的女学生,所以她对被赶出家门没什么负面情绪,接受得很好。
她只带了自己的证件以及一些衣服,就去了首都,她的录取通知书委托班主任帮忙收了,打算以后再回来拿,或者让班主任给她寄过去。
林时初并不缺钱,她手里有连上瑞的母亲给的五十万块,自己的伴生空间里还有各种珍宝,随便拿出一件来卖,都足够她过很久了。
不过她没有拿东西出来卖,而是用连上瑞母亲给的钱,投入了股市,几个月时间就挣了几倍,之后就做了些小投资,确保以后能钱生钱,就不怎么关注钱这事了。
她打算在自己报的大学附近买间房子,以后就不必住集体宿舍了,要是毕业了,还可以卖掉或者租给别人,总之,买大学附近的房子不可能亏本,反而是不错的投资,林时初既然有钱,就不会委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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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08、我只把你当妹妹(26)
林时初在大学附近买了一间两室一厅的小房子,虽然不是很大,但装修得很温馨,原房主是一对老教授,他们的女儿嫁去了国外,如今他们要去投奔女儿,于是把房子卖了。
林时初对这房子十分满意,她自己的地盘,现在,谁都没资格把她赶出家门了。
她把地址发给了高三的班主任,班主任便把她的率取通知书寄来给她了。林父林母把她赶出家门之后,就再也没有联系过她了,丝毫不担心刚成年的女儿独自在外,又没有什么钱,会不会出意外。
他们之前口口声声最疼爱女儿的谎言,已经在林时初不肯听从他们的话填写志愿的时候不攻自破了。
林时初安置好之后,还自己到处去旅游了一番,等她游玩半个国家回来,就开学了。
她的专业实在不怎么热门,全班四十五个人,只有十个是女生,林时初在这里面就显得格外出众了,因为她不但以这个班里的最高分入学,还长得美。
“林同学,明天是周末,你有空吗?附近新开了一间西餐厅,要不要一起去试试?”一个身材高大,长得有几分俊朗的男生喊住拿了书本就要离开的林时初,脸色微红地问。
林时初认出了他是班上的一个男同学,但她对他没有兴趣,于是拒绝了这明显的搭讪:“不好意思啊,我明天有其他安排,你找其他人去试吃吧。”
那个男生顿时脸色更红了,听见她的回答,十分失望:“那好吧,下周再见。”
林时初对他点点头,便转身离开了,但她还能听见其他男生跟刚刚搭讪她的那个男生的对话。
“唉,别灰心,说不定林同学明天真的有事呢,你可以下次再约她。”
“对对,女孩子总是比较矜持,你才第一次约她,她肯定不会答应,多约几次肯定能答应一次的,追女孩要有耐心……”
“可是,她看起来对我并没有其他感觉,刚刚对我的态度很冷淡……”
“人家本来就是高冷美人这个类型的啊,跟你还不熟,态度冷一点很正常。”
“你要是喜欢热情或者活泼的,那就不必不追着林同学了,让给我吧,我喜欢高冷的,嘿嘿……”
“不行!你别跟我抢!”
……
林时初面无表情地听着那些精力过剩的男生的话,内心毫无波动,她对男人很挑剔的,要足够养眼,身上有闪光点打动她,而学校里的这些男同学,还没有优秀到能吸引她的地步,所以她心如止水。
“这位同学,你有没有兴趣参加咱们学校的模特社团啊?咱们的学团每个学期都会联合服装设计专业的同学举办时尚模特大赛,要是表现出色,说不定有经济公司会看上你,捧你做专业模特……同学你身材条件这么好,一看就适合当模特,千万不要埋没了自己的天赋。来来,这是报名表,填一张吧?”
林时初还没走出校门口,就被路边摆摊招生的模特社团的人拉住了,那个拉住她的女同学眼睛闪闪发光地看着她,像是盯
上了肉的饿狼一样,舌灿莲花,死活要让林时初加入她的社团。
“不了,我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参加这些活动,你还是去找别人吧。”林时初把自己的胳膊从热情的女同学手中夺回来,连忙摇头拒绝。
“哎呀,美人同学,别急着拒绝我嘛,来,看看咱们社团的简介,绝对不是什么挂羊头卖狗肉的社团,咱们是专业的,你可以到咱们社团的网站上看看往年的比赛,多了解一下,说不定你就改变主意要加入了呢?”那位女同学根本不听林时初的拒绝,愣是塞了她一张社团的海报简介,还十分机灵地看到了林时初手上的几本书。
立马惊喜地说:“原来你也是地质工程专业的啊?是我的直系师妹呢,我也是这个专业的,只不过比你大一届,对了,我叫赵出云,师妹你叫什么名字?我们专业的女生少,以后可以一起聚会、一起去玩啊。”
林时初听见她这话,态度就软化了一些,毕竟是同专业的师姐,她不能不给面子,于是回答道:“我叫林时初,很高兴认识赵师姐。”
赵出云眼睛一眨,立刻就决定要用这层关系磨得她同意加入自己的社团,于是她笑眯眯地掏出手机,说:“既然咱们这么有缘,不如先加个微信吧?以后师妹在学业上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虽然我也不一定懂,但能帮你问问咱们教授啊。”
林时初点点头,跟赵出云加了微信,这才从她热情的魔爪中逃出来。
赵出云大概真的瞄准了她,专业上的事情没说多少,反倒是社团上的事跟她说了不少,似乎想潜移默化地熏陶她对模特事业的兴趣,然而林时初心如磐石,任她如何巧舌如簧,就是不答应加入。
正当她被赵出云骚扰得想把她拉黑一星期的时候,忽然她就收到了一条微信。
L:【你新房子的住址在哪里?】
是连上瑞,林时初之前跟他说过,她在学校附近买了房子。
林时初把地址发给了他,问他:【你要来看我吗?】
L:【是的。】
林时初:【什么时候?】
L:【下周周末,方便吗?】
林时初想了想,回复道:【可以。】
说完之后,连上瑞就没消息了,林时初也不在意,毕竟连上瑞就不是个会跟别人闲聊的人,从来都是有事说事,绝不多废话一句。
而另一边,连上瑞却并没有像林时初想的那样关注其他事情去了,而是久久地盯着林时初的微信页面,根本没有离开,不知道是在等待什么,还是在在思考什么。
连上瑞盯着林时初发过来的信息看了许久,确定她不会再发信息给自己了,才点开林时初的头像,盯着她的头像看。
林时初的头像是一只圆滚滚的,正咧着嘴傻笑着仰躺在草地上,露着小肚皮的小狗崽,这只小狗崽就是连上瑞家里养的那只,林时初最喜欢它,所以当管家把其他小狗送别人养的时候,连上瑞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让管家把这只小狗留下了,现在这只狗他还养着。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09、我只把你当妹妹(27)
连上瑞起身,去了后院的狗狗屋,正好看见那只已经长大了的狗正躺在草地上晒太阳。
“年糕,过来。”连上瑞朝那只狗狗招招手,那只狗狗立刻一跃而起,伸着舌头,高高兴兴地跑过来,摇着尾巴就用大脑袋去蹭连上瑞的手。
年糕是林时初给它起的名字,因为它实在太粘人了,小的时候一身白毛,软软糯糯的,又萌又可爱,叫“年糕”名副其实。
连上瑞蹲下身子,学着以前林时初的模样,用手给年糕撸毛,从大脑袋一直撸到尾巴尖,他手法生疏,撸得并不顺畅,不过年糕是个乖巧贴心的好狗狗,即使被主人撸得不太舒服,也没有躲开,依旧坐下来甩着尾巴,抬着脑袋,用湿漉漉的大眼睛看着他,一脸信任地任他撸毛。
“小少爷,年糕最近要换毛了,你不如给它梳梳毛吧,省得它把毛掉的满屋里都是。”老管家见连上瑞居然有兴致跟年糕玩了,便开口提议道,还真的给他找了一把梳子过来。
连上瑞沉默着接过大梳子,动作笨拙地给年糕梳毛,年糕顺势趴在他的腿上,甩着尾巴,哼哼地享受着。
老管家在一旁看着连上瑞面色一片严肃,像是在做什么重大事情一样,郑重地给狗狗梳毛,便笑呵呵,一脸欣慰的样子。
他的小少爷以前对画画和看书之外的事情丝毫不感兴趣,但想现在他却主动学着去给狗狗梳毛了,心甘情愿地去做这种在他以前看来毫无意义的事情,这个改变,老管家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小少爷终于多了些属于人的生气和活力,不像以往那样死气沉沉,这怎么能不让人高兴呢?
他知道导致小少爷发生这种改变的,是那个很喜欢狗狗的女孩子,也许小少爷还没有意识到这到底意味着什么,但他已经不自觉地开始学着培养跟她一样的兴趣爱好了。
青春啊,真是美好!老管家在心中感叹一声,便背着手笑眯眯地走了。
连上瑞给年糕梳了好一会儿的毛,被梳掉的毛一斤能团成一个婴儿拳头大的小毛球了,连上瑞看着那团毛球顿了顿,想起钱青青最喜欢疯狂在朋友圈刷屏,而每次林时初都会点赞或者评论。
于是连上瑞便给懒洋洋地躺在他腿上等着梳毛的年糕,以及它掉的那一团毛拍了好几张照。
年糕见主人停止了梳毛,便抬起脑袋疑惑地看着他,连上瑞趁机把这画面拍了下来,回看的时候,发现这张照片拍得格外好,于是很满意地第一次发了朋友圈。
“给年糕梳毛。”配上四张年糕的照片。
连上瑞把自己的发的内容看了又看,觉得配的话太平淡,但他又不知道改成什么样子,想了想,最终还是没有改,直接发出去了。
发完之后,他便放下手机,继续给年糕梳毛了,只是这回他有些心不在焉,梳着梳着,便时不时地把目光落在自己一旁的手机上,最后手中不注意,不小心给年糕逆着毛来梳了,年糕的毛被揪着,生疼,都忍不住抬起前爪提醒起连上瑞来。
连上瑞这才发现自己的失误,俊逸的脸上现出一层薄薄的红晕来,摸了摸年糕身上那被他逆梳的毛毛,说“抱歉,我走神了。”
说完便老老实实地继续给年糕梳毛了,年糕大度地原谅了他。
半个小时之后,连上瑞终于把年糕全身梳了一遍,才结束了这场苦战。
揉了揉发酸的手腕,连上瑞把梳子往旁边一扔,便拿起来自己的手机,迫不及待地打开自己的朋友圈,果然看到有红点点的提示。
他心中仿佛有甜甜的清流淌过,是情不自禁地喜悦。
他一眼就看到了自己那条唯一的朋友圈下面,林时初的回复年糕又掉了这么多毛呀,又长大一圈了,好想它了。
连上瑞抿了抿薄唇,回复她你可以来看它。
林时初大概此时并没有看朋友圈,所以他的回复迟迟得不到回应。有些失落的连上瑞只好看向其他的回复。
钱青青哈哈,年糕的毛毛再掉下去,就成秃头狗狗了吧?
老管家小少爷辛苦了!
还有有些他在美术上认识的人,也点赞说了一些话。
但他全都没有在意,只在意林时初的那一条,可惜让他失望的是,直到晚上了,林时初依旧没有回复他那句话。
林时初可不知道连上瑞这些思绪,她这个专业并不轻松,功课还是很多的,需要好好预习,否则可能跟不上教授讲课的速度,林时初虽然觉得自己足够聪明,但她也不会骄傲自大,觉得这样就不用认真努力去学了。
她不知道自己以后还会穿越到什么样的世界,但能多学一门知识,以后在其他世界就能多一种生存的手段,所以她很认真,并不敷衍。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又是一个星期,就在林时初沉迷于学习之中,都快忘了连上瑞之前跟她约好的事情时,连上瑞就自己到了她的学校来找她。
“林时初!外面有一个很帅的男生来找你哦!”一个同班同学跑进来,对林时初挤眉弄眼地说道。
林时初立刻皱起了眉头,以为又是那些精力过剩的想追求她的男生。
她有些不耐烦地出去了,但等她一出去,一眼就看见了长身玉立的连上瑞,他依旧是那幅容貌,可是仅仅只是两个月没见,林时初就突然觉得他似乎长大了许多,变得成熟了。
脸上的轮廓更偏向了成年男人的有棱有角,身形也没有以前那样单薄了,肩膀变得厚实了一些,让他的气质形态终于从少年迈入了青年状态。
“连上瑞!”林时初惊喜地喊了一声,本来不耐烦的神情一下子就变成了喜悦,连上瑞听见她的喊声,也微微勾了勾唇。
然而还不等林时初冲到他面前,就有一只狗冲了出来,直往林时初身上扑。
“年糕!”林时初一眼就认出了这只白色的大狗正是自己念念不忘的年糕,立马心花怒放地接住了朝她扑过来的狗狗。
一人一狗抱在一起,高兴极了,然而被忘在一旁的连上瑞,脸色都黑了,后悔自己把年糕带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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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10、我只把你当妹妹(28)
年糕高兴地伸出舌头狂舔林时初,以表达它对看见林时初的激动心情,林时初触不及防被它添了几下,才反应过来推开它的大狗头,但依旧抱着它。
“你都快长得和我一样高了!”林时初摸着长成了强壮大狗狗的年糕,笑眯眯地说道。
连上瑞走上前来,拉住年糕脖子上的狗绳,才把它从林时初身上扯下来。
“你居然把年糕带来了,我太高兴了。”林时初仰着头对连上瑞说道,“你怎么现在就来找我了?不是说去我家的吗?”
连上瑞抿了抿嘴,说“我没有你家的钥匙。”
“哦,对对,是我没想到这点!”林时初一拍自己的额头,不好意思地说道,“那我们现在就回去吧,我今天的课已经上完了。”
连上瑞点点头,便跟在林时初身后离开。
“时初,这位男同学是谁啊?哪个专业的?我以前怎么没见过?”一个同伴的女同学走过来,像是不经意地问道,不过她那双紧盯着连上瑞的眼睛出卖了她的真实目的。
时初看了看扯着狗绳,像是没听见女同学问话的连上瑞,他现在是个美男子了,怪不得能吸引住女孩子的目光,即使他态度冷淡,也一样凑近来。
“他不是我们学校的,你没见过很正常。”林时初回答道。
“那是哪个学校的啊?”女同学红着脸,虽然有些羞涩,但却又很坦荡,干脆直接问连上瑞了,“同学,你叫什么名字?不如我们交个朋友吧?”
这是明晃晃的搭讪了,不知怎么的,林时初心中升起一股莫名的郁气,刚刚见到连上瑞和年糕的喜悦之前都消失得七七八八了。
连上瑞却像是根本没听到那个女同学的话一样,连看都不看她一眼,那个女同学没等到他的回答,站在一旁就十分尴尬了,但还是不死心“同学,咱们加个微信吧。”
连上瑞却很不耐烦,皱着一双剑眉,冷冰冰地说了一句“不加。”
他拒绝得那样毫不留情,那个女同学立刻眼睛就红了,连上瑞却已经不耐烦应付她了,走过去,对林时初道“快走,年糕饿了。”
说着还拉一拉在一旁吐舌傻笑的年糕,年糕不愧是一只合格的工具狗,听见主人的话还汪地叫了几声。
林时初顿时连上瑞的桃花了,接过他手里的狗绳,自己牵着年糕,说“那咱们快回去吧。”
那个女同学看见两人离开时分外和谐的背影,恼羞成怒地跺了跺脚!
她的一个好朋友在一旁啧啧地说道“果然,好看的人都和好看的人一起玩。”
“那你的意思是说我丑吗?”那女同学气得瞪了朋友一眼,不服气地说道。
“你不丑,但也仅仅是不丑而已,比不上林时初的啦,那个男生长得那么帅,咱们这些普通人可望不可及的,就不要肖想了,想了也白想,毕竟注定得不到。”好朋友给她灌了一口毒鸡汤。
林时初可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她和连上瑞的,她看见了年糕,兴奋着呢,先是带着年糕去狗狗公园玩了许久,又给它买了许多玩具和好吃的狗粮、罐头,才终于想起旁边默不作声的连上瑞了。
连上瑞现在虽然不那么自闭了,但依旧寡言少语,即使跟林时初和年糕是一起的,但就是很容易让人忽略掉他的存在,幸好他习惯了,也并不在意这点,甚至他还是很享受和林时初在一起的时光,即使林时初更关注的是他的狗。
“原来这么晚了,我不回去做饭了,咱们找个地方吃饭吧。”林时初看到天色黑了,便对连上瑞说道。
连上瑞自然是没有异议的,于是两人去了一个商场,把年糕寄存在宠物店里,便去附近的一家粤菜馆吃饭了。
连上瑞是个很挑食的人,偏爱清淡口味,林时初就迁就了一下他的喜好,毕竟她自己是什么样的美食都爱吃的。
吃晚饭之后,林时初问连上瑞“你今晚还回去吗?还是订好了酒店?”
连上瑞摇了摇头,眼睛巴巴地看着她,黑亮极了,说“我没有订酒店。”
林时初顿时揉了揉额头,想起这位小少爷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大概从来没有自己订过酒店。
“我家附近好像没什么高档的酒店,你住得惯吗?”林时初问他。
连上瑞黑色的眼眸里带着一点期待,问“我能住你家吗?”
林时初一顿,看见他眼睛清亮,不带一丝暧昧和淫、邪,知道他不是那个意思,便点头了,说道“可以,不过我家很小,你可能住不习惯。”
“习惯的!”连上瑞立马说道,在外人面前的冷淡早就没了,化身成乖巧听话的好孩子,像是第一次在好朋友家过夜的小学生一样,充满期待和兴奋。
要是老管家看见了,又得喜极而泣,感叹一番小少爷终于有了值得期待的事情了。
林时初听他这么说,自然没有拒绝,于是带着他回了自己家。
连上瑞确实没有住过这么小的房子,但他却一点儿都不觉得不自在,反而兴致勃勃地跟着逛新地盘的年糕,一个角落一个角落地去参观,林时初看得哭笑不得,这对主宠可真是活宝。
“连上瑞,你想现在洗澡还是睡前再洗?”林时初问他。
连上瑞听见她的问话,俊脸微微红了,说“睡前洗。”
“那我先现在洗了,免得后面跟你抢卫生间,毕竟我家只有一个卫生间。”林时初说,“你可以看电视或者去我书房里看书,自己打发时间。”
连上瑞连连点头,几乎没听清林时初在说什么,他在听到林时初说她先要洗澡的时候,就已经心绪繁乱了,他从来没有跟一个女孩子这么亲密过,林时初是第一个,他自己对林时初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听到她说洗澡这样的话题,自然想入非非,虽然林时初说的时候正正经经的。
但连上瑞虽然自闭,到底是一个正常的男孩子,又面对的是自己不自觉就心动了的女孩,肯定情不自禁会冒出一些不该有的想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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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11、我只把你当妹妹(29)
林时初并没有想那么多,她会带连上瑞回来,自然不担心他会对自己做出什么事情,不过相比于连上瑞,林时初觉得她自己反而更有可能是做出什么事来的那个人。
事实证明,他们两人都没有做出“什么事”,林时初洗完澡之后,看见连上瑞正抱着年糕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美男子抱着大狗,很温馨的场面,特别是当林时初出来的时候,美男子和大狗狗都不约而同地看向她,两双同样黑色的眼睛莫名地有种分外相似的感觉。
林时初忍不住笑了,走了过去,把年糕狠狠地揉了一把,看见连上瑞还看着她,林时初突然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去,把他的脑袋也揉了揉。
揉完之后才反应过来不妥,但都已经揉完了,林时初只好心虚地对连上瑞笑,说“我手滑,手滑……”
连上瑞并没有怪她,反而也伸出了自己的手,往林时初的脑袋上揉了揉,还用他那双格外明亮的眼睛看着她,带着些微笑意,说“扯平了。”
林时初拉下他的手,说“我头发还湿着呢,你倒是摸得下去。”
连上瑞拿起林时初肩上的毛巾,十分自觉地给她擦起了头发,虽然手法很生疏,时不时就把林时初的头皮扯得生疼,但这种主动为人服务的精神,却值得鼓励,所以林时初很享受地歪靠在他身上,偶尔指点一下他如何擦才不会扯她的头发。
连上瑞的脾气倒是很好,林时初教他怎么做,他就怎么做,抿着薄唇,给她擦头发擦得一脸严肃的模样,莫名地与之前给年糕梳毛的神情有几份相似——幸好林时初不知道这点。
“没想到你还挺有伺候人的天赋。”林时初被他轻柔的动作弄得舒服极了,差点闭上眼睛睡着,便忍不住夸赞他的手法学得很快、很好。
连上瑞脸上浮现得意的神色,带着点点骄傲,说“那我以后再给你擦。”
“好啊,求之不得呢。”林时初笑眯眯地说道,有人主动伺候自己,她才不会拒绝呢。
这两人一个享受着服务,一个给予服务,都十分满意此时的状态,也很享受,巴不得一晚上都这么擦头发擦过去,连电视里演得什么,早就不注意了,而年糕大狗狗也很自己地趴在沙发上睡了,并没有打扰两人的相处。
最后实在是林时初的头发被擦得干得不能再干,再擦下去就会掉光了的情况下,两人的温馨相处时光终于结束了,林时初和连上瑞说了一些各自专业上的事情,就已经很晚了,是睡觉的时间了。
林时初给连上瑞布置了客房,便回自己房间睡觉去了,只是睡之前,毫不例外要玩玩手机的,这一玩就是半个多小时,林时初记得自己要睡美容觉,才不得不放下了手机。
临睡之前她要去卫生间,本来她就很困了,又因为玩了手机,就模模糊糊的,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摸到卫生间,看到卫生间开着灯、关着门,也没意识到什么不对,手一推,卫生间的门就被她推开了。
然后映入她眼帘的,是一个光着的,身上没有任何遮挡物的男人的身躯……那男人看见她进来,吓了一跳,飞快地拿起浴巾想要围住自己的下半身,但他太慌张了,越是慌张动作就越笨拙,愣是手足无措忙了好一会儿,才遮住了自己的要害之处,其他地方就顾不上了。
林时初被这极富刺激力的场景一冲击,终于彻底清醒过来了,意识到自己家里还有个男人,而这男人不巧,此时刚洗完澡还没来得及穿上衣服,她就闯进来了。
“对不起!我忘了你在这里!我不是故意的,我什么都没看到……”林时初急忙推出来,跟连上瑞道歉。
但其实以她敏锐的视力,她什么都看见了——不得不说,连上瑞的身体本钱还挺足的,宽肩窄腰,还有薄薄的胸肌和腹肌呢,线条流畅又完美,手感肯定很好……
林时初一边道歉,一边回想着他的身材,唉,谁让她不但视力好,记忆力更好,她一时半会儿没办法把连上瑞光着身子的模样忘掉,真是罪过!
林时初念了一声佛,连忙退回了自己的房间。
而在卫生间里的连上瑞,已经脸红得像着了火一样了,甚至连身上的皮肤都红了起来,像只蒸熟了的虾一样,他羞涩得耳朵尖红得快滴血。
本来清冷的脸带着明显的红晕,无法维持他高冷的神情了,他这幅模样要是被林时初看见了,肯定又会被这个颜控色、女暗叹秀色可餐!
连上瑞手忙脚乱地用浴巾把他自己包了起来之后,过了好一会儿,才从卫生间里出来,而他之所以在卫生间里耽误了这么久,是因为他发现自己忘了带其他衣服,而他又不能穿脏了的那一套,纠结着纠结着,就等到了林时初的误闯。
这时候他就没法再纠结了,只得裹着浴巾就出去了。
但他没衣服穿的窘境依旧还在,他总不能一晚上围着一张小小的浴巾吧?万一林时初误会他耍流氓怎么办?
苦恼的连上瑞纠结了许久,终于按捺住自己心中的羞涩和不自在,给一房之隔的林时初发微信。
【我洗完澡没有衣服穿了,怎么办?】
林时初刚看完美男子的果体,心中正振奋着呢,根本没法入睡,这会儿手机一响,立马拿来看了。
看见连上瑞这话,林时初脑子里又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他没穿衣服的模样,差点鼻血都流出来了,她连忙收敛自己的心神,不能玷污人家纯洁的男孩子。
于是她很严肃正经地提供建议【找个跑腿小哥,让他给你买衣服。】
连上瑞迷茫地看着林时初的话,他根本没弄明白这话,因为他日常生活,一切事情都被老管家包办了,从来没自己解决过这些事,他就是个典型的生活白痴,根本不知道现在还有跑腿小哥这个职业。
【跑腿小哥是谁?】
林时初叹了口气,这真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少爷,老妈子林时初只得自己在网上帮他找跑腿小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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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12、我只把你当妹妹(30)
连上瑞因为被林时初看光了的缘故,第二天不自在了许久,幸好他本身是个面瘫,就算害羞也看不太出来。
不过他倒是因此而开窍了,看出了林时初似乎挺喜欢他的身材,便时不时地衬衫“忘了”系扣子,露出修长性、感的脖子和精致的锁骨,当然,腹肌他也是想露一露的,只是碍于条件所限,没办法自如地露,否则会显得太故意。
林时初虽然对他蠢蠢欲动,但并不怎么心急,她如今还在上大学,谈恋爱虽然没有问题,只是不在同一个学校,就相当于“异地恋”了,跟没谈恋爱没什么区别,所以她就很淡定了。
“要不要去看画展?”连上瑞掏出两张门票问林时初。
林时初接过来一看,是个比较出名的画家,便回答道“好。”
画展离林时初家并不远,所以很快就到了,大概是周末的原因,看展的人并不少,连上瑞带着林时初刚进去,就被一个年轻的男子看见了。
“师弟!你终于来了?我还以为你这次不会来呢,老师都说你实在太低调了,也不出来露露面,你现在终于想通啦?”那个年轻男子特别高兴地走上前来就对连上瑞说了一通话。
林时初有些好奇,这人难道是连上瑞的在学校的学长?没想到连上瑞一个闷油瓶,上了大学居然都能交上朋友了。
“老师也在?”连上瑞问他的师兄。
“在,老师自己的画展,当然要来的,就在二楼西北角,你去找他就行了。”那位师兄说道,然后看到站在连上瑞身边,气质明艳的林时初,顿时眼睛一亮,问,“师弟,这位小姐是谁?”
连上瑞看见他闪闪发光的眼睛,忍不住皱了皱眉,用自己的身体挡了挡林时初,说“是我的好朋友,林时初。时初,这位是我的师兄,周至。”
林时初朝周至笑了笑“周先生,你好。”
周至立刻被她的笑容迷得脑袋晕乎乎,伸出手想和她握手,还说“时初?我能这么喊你吗?你的名字真好听,时光之初的意思吗?你既然是连师弟的朋友,那也是我的朋友了,直接喊我周至就行,喊周先生太生疏了。”
连上瑞见他一副殷勤至极的模样,脸色越发冷了,还迅速地握住了周至的手,根本不让他和林时初接触。
“好的,周至,周大哥。”林时初笑了笑,从善如流地喊道。
“不错,我没想到以我师弟这样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性格,居然还有你这样的朋友,实在让我很惊讶,老师本来都有些担心他太过于孤僻了……”周至是个很善于言谈的人,有点自来,很快就跟林时初聊起来了。
林时初听见他话里透露出来的意思,有些惊讶“我听你之前的意思,这办这画展的主人是你和连上瑞的老师?”
“对啊,连师弟没跟你说吗?他刚开学就被我的老师温凌大师看中,收为小徒弟了,老师还总夸他天赋高,有灵气,是个天才……对了,连师弟有几幅画也在这个画展上展出,老师可喜欢他的作品了,你可以去欣赏一下。”周至滔滔不绝地把连上瑞的事都说了。
林时初这回是真的震惊了,温凌大师是现在国内首屈一指的大画家,一幅画能拍出好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高价,他的作品是能进入教科书的级别,没想到这样的大师,居然是连上瑞的老师。
“这些事你一点都没跟我说过……”林时初看着连上瑞,说道。
连上瑞低头看她,脸上毫无波澜,仿佛不是拜了一个人人趋之若鹜的名师为老师,而是在大街随便一家美术培训机构找了个老师一样,看不出半点荣幸来。
“没什么好说的。”他十分淡定地说道,他自己确实是这么觉得的,从来不认为拜了个名师有多了不起。
“天啊,连师弟,你这算不算凡尔赛啊?多少人争破头都想拜咱们老师为师,偏偏你身在福中不知福,还说没什么好说的,要是让那些想拜师的人听了,能嫉妒得把你生吞活剥了。”周至夸张地说道。
林时初忍不住笑了起来,周至还有其他事情要做,就不能陪连上瑞去找老师了,所以连上瑞带着林时初自己看画去了,也没说去找他的老师。
温凌大师的大名,即使是林时初这样的外行都知道,可想而知他在画坛的地位有多高了,这样的大佬,几乎都不怎么开画展了,这回却突然开办了,于是吸引了许多人,那些附庸风雅的人就不说了,就连不少社会名流都来了,怪不得周至作为温凌大师的大弟子,要到门口迎接客人。
而连上瑞这个小弟子却不必,大概温凌大师也知道以他的性格,是不可能像周至那样长袖善舞的,所以干脆就不需要他出力,只要求他出席。
画展里人多,不知道什么时候,连上瑞就拉住了林时初的手,比林时初高了大半个头的身躯把她护得紧紧的,虽然眼睛在欣赏画作,但手心却发着烫,林时初只觉得他握住自己的手越来越热,忍不住晃了晃。
“怎么了?”连上瑞低头问她。
“要不你松开我的手吧。放心,我不会走丢的。”林时初说道。
连上瑞却并没有松开,当做没听到她这句话,转头又盯着墙上的画去了,好像那画有多吸引他一样。
林时初没想到他还能来这招耍赖,眼睛都震惊地睁大了,这家伙有出息了!
看着看着,两人就来到了比较偏僻的角落,这边人比较少,林时初愣是挣脱了连上瑞的手。
连上瑞刚要不满地看向林时初,忽然身后就传来一声促狭的笑声。
林时初往后一看,只见是一个满头白发,大概六十多岁却精神矍铄的老头,那老头正面带笑容地看着他们,还特意仔细看了看林时初。
“老师。”连上瑞却突然出声喊了一句。
林时初顿时瞪大了眼睛,这位就是连上瑞的老师,大名鼎鼎的温凌大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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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13、我只把你当妹妹(完)
“你这小子,我还真以为今天不会出现了,没想到你不但出现了,还带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一起来。”温凌大师笑呵呵地打趣道,又问,“这小姑娘是谁?小瑞不跟我介绍一下?”
“她是我的好朋友,林时初。”连上瑞又是那句万年不变的话,刚刚他就是这么跟周至介绍林时初的。
“噢噢,好朋友啊——”温凌大师拉长了尾音,戏谑地说道,脸上写满了“我不信”三个大字,然后又对小徒儿挤眉弄眼,“老师也是从年轻的时候过来的,我都懂、都懂!”
林时初……这个老师好像有点不太稳重啊,一点都没有大师的范儿。
“老师,你不用去忙吗?今天来了很多贵客。”连上瑞对老师的打趣无动于衷,面无表情地说道,表明了嫌弃他来打扰自己和林时初相处的时间。
“这些事情交给你师兄就行了,我这办的是画展,又不是什么交际酒会。”温凌大师无所谓地摆摆手,然后又笑眯眯地看向林时初,说,“小姑娘,你也是学画画的吗?怎么认识小瑞的啊?他这个孤拐的性子,你居然能成为他的朋友,也是厉害了!”
林时初忍不住笑,说“我不是画画的,不过我和他是高中同学,以前经常去他家玩,就熟悉了。”
“原来还是青梅竹马的感情啊,不错!不错!难得你不嫌弃他。”温凌大师笑得更欢了,作为过来人,他怎么会不了解年轻人之间情窦初开的暧昧情意呢?而作为连上瑞的老师,即使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也足够他了解自己这个小徒弟的性格了。
如果不是真的喜欢这个小姑娘,又怎么可能会带她来看画展呢?甚至还主动拉人家小姑娘的手,不让他拉他还不满……
啧啧,不管多消极被动的性格,遇到了喜欢的人,都会开启求偶的攻势。
温凌大师是个很平易近人的人,虽然名气大,但对连上瑞这个小弟子却十分真心,短短时间内就已经和林时初推心置腹地交谈了一番,交谈的内容就是连上瑞的画画天赋以及如何培养他等,温凌大师甚至还特意暗示了一下连上瑞肯定是个专一又有责任感的人,隐晦地希望林时初不要嫌弃他冷淡和不浪漫的性格。
林时初:……
没想到他这个老师,比连上瑞真正的父母还更关心他,不但是事业,甚至连感情都关心上了,显然是真的十分看重连上瑞这个小弟子了。
温凌大师说到后面,甚至还邀请了林时初去他家拜访,如果不是后来有工作人员来找他了,他都可能直接跟林时初约定好时间了。
“没想到你这么得你老师的欢心啊。”林时初在温凌大师走后,忍不住把连上瑞上下打量了一番,感叹道。
连上瑞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说“老师喜欢有天分的弟子。”
林时初被他的话一噎,这家伙,总是不经意间就来一句凡尔赛之语,更气人的是他说这话真的不是故意的,只是在说事实,这就更让凡人生气了。
林时初没好气地瞪了这个凡而不自知家伙一眼,连上瑞却一脸的莫名其妙,不知道自己又是怎么惹了她。
连上瑞因为蹭了他老师的画展,立刻就从一个小有名气的天才型小画家,变成了炙手可热的名师的高徒,有了温凌大师弟子这个名头,他的名声立刻就在画坛上打响了,之前他只是个因为参加了大赛而得奖的野生小画家,但现在,他是出自画坛温氏一派的名家子弟了,身份立马提升了一大截。
要知道,单打独斗的野生画家,总是比不上出自名门的名师之徒,总之,连上瑞成了画坛上闪闪发光的未来之徒。
就连他那个对他没有什么父子之情的父亲,知道他成了温凌大师的徒弟,居然破天荒地对他和气了许多,甚至还想把他接回家里住,要和他修复感情。
但迟来的关爱比草贱,连上瑞虽然感情淡薄,但也看得清楚什么是虚情假意、什么是真情实意,因此根本没理会连父迟来的“父爱”,更没有回到连家。
连父气得暴跳如雷,连上瑞搭上了温凌大师,跟许多社会名流就有了来往,这些都是人脉,连家即使也是豪门的一员,但并不是跟所有名流之间的关系都很好,这就需要连上瑞作为一个棋子完美地交好其他名流了。
但连上瑞居然不配合他这个父亲,明明有能力,却偏偏不肯利用温凌大师的人脉关系帮助连家更上一层楼,这怎么能不让连父气急败坏?
连父没办法,就派连上瑞的母亲来打感情牌了,但连母跟连上瑞也没什么母子之情啊,他们这算盘是打错了,连上瑞早就对自己的父母没了期待,自然不可能听从他们的话,用自己的画画天赋为连家牟利。
他现在不是那个还未成年、还需要依靠连家抚养、无依无靠的小孩了,他有了会真心疼爱他的师长、朋友,也不缺钱财,连家再也要挟不了他,他成了能自由挥翅,翱翔于天空的雄鹰。
林时初和他同病相怜,在大三的时候终于捅破了薄薄的窗户纸,成了正式的男女朋友,虽然在大家的眼里,他们早就已经是一对了,但到底没正式说开,还是不同的。
连上瑞依旧在外人面前高冷,疑似自闭,但在自己人面前,却变得逐渐开朗起来,虽然寡言少语,却不会吝啬于表达自己的感情了,起码林时初就对他很满意,有身材容貌,还有才华能力,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丈夫人选。
因为被连上瑞宠爱着,林时初几乎想不起那些让她不喜的人物了。
但她在某次高中同学聚会的时候,还是听说了孟施洋的事。孟施洋因为高考考砸了,只上了一个本地的二流大学,在大学里,他凭借着自己的心机手段,成功吸引了一个富二代女孩,当然,这个女孩并不是他命中注定的女主角钟情,但也是个低配版的钟情了。
孟施洋凭借着这个女孩的金钱家世,请了护工照顾孟老太,还请了名医给她诊治,但孟老太早就被林时初动了手脚,所以再多的名医也没法治好她。
孟施洋只好努力抓住低配版白富美,但小白富美是个傻白甜,她爹可不是,她爹是个黑白两道都涉及的灰色人物,知道自己的宝贝女儿被个穷小子迷住了,立马出手对付了孟施洋。
也没做什么,只是让一些地痞流氓教训了孟施洋一顿,让他瘸了腿、毁了容。
毁容瘸腿的他自然没了吸引小白富美的优点,很快就被分手了,再加上他学历不行,还成了残疾,以后的日子可想而知了,落魄成了底层的小人物,只是熬着日子浑浑噩噩地活着,天之骄子终于成了一团烂泥,受尽了生活的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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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14、听说我是极品(1)
“你身为李蔚的妻子,怎么能不分青红皂白、听到点流言蜚语就去找别人的麻烦呢?李蔚整天忙着训兵打仗的事,根本没时间、也没有精力去找李嫂子,这次真的只是凑巧了,李蔚从军营回来,在牛尾巷遇到一个地痞正在调戏李嫂子,李嫂子是他的邻居,他不能见死不救,这才出手帮了李嫂子的忙,把地痞赶走了……他们之前清清白白,你却偏偏因为这点就闹出事来,不是给李蔚和李嫂子的名声抹黑吗?就算他们本来没什么,这次被你一闹,说不定就真的闹出事来了,到时候你后悔就都迟了……”
一个温柔清悦的女声在时初耳边不停地说着话,时初睁开眼一看,是一个容貌清丽、神情温柔的年轻女子,看穿着打扮就不是普通人家的夫人,这位夫人正一脸不赞同地劝说着自己。
时初一心二用,一边听着她的话,一边翻看原主的记忆,很快就了解此时是什么情况了。
她现在是周时初,一个名为李蔚的校尉的妻子,原主发现自己许久未回家的丈夫居然和邻居的寡妇李嫂子走在一起,甚至还笨拙地安慰貌似在哭泣的李寡妇,还把李寡妇亲自送回了家。
她脑子里那根敏感的线立马就断了,认为丈夫出轨了李寡妇,于是怒不可遏地跑到李寡妇家,把这对“女干夫”臭骂了一顿,使出了撒泼打滚的手段,誓要把这两人的女干情闹得人尽皆知,让大家都知道李蔚有多对不起自己。
李蔚跟原主解释,说是误会,但原主根本不信,果真把这事闹得很大,最后还是李蔚带回来的人跑去告诉了李蔚上司,想让上司来调解、澄清这个误会。
刚刚那个年轻的夫人,李蔚主公的正妻柳氏,恰好拜探访李蔚上司的夫人,知道了这事,于是自告奋勇要来好好劝说一下李蔚这位“名声在外”的妻子——当然,并不是什么好名声。
这就是时初来的时候所面临的场景了,此时李蔚正满脸通红、怒火冲天地瞪着她,而李寡妇则带着脸上的抓痕,正蜷缩在墙角哀哀地哭泣,让人看见了谁不觉得她可怜,遇到了原主这个疯子。
柳夫人还在苦口婆心地劝说周时初:“周夫人,你应该比我更清楚李校尉的为人,他怎么可能会做出对不起你的事?你要是再这样无理取闹下去,等他再也忍不了你了,那你可怎么办?别忘了,你还有一个妹妹要养……别把好好的夫妻情义都折腾没了,到时候吃亏的还是你。”
柳夫人的话软硬兼施,说得头头是道,处处都在表明周时初是不在理的那一方,但周时初看向李寡妇,这位可怜的被“冤枉”的女人,哭得满眼通红,又委屈又脆弱,拿着手帕时不时地抹眼泪。
但周时初却注意到她另一只手还有心思悄悄地整理她身上的衣服,而且还在不停地调整自己的身体姿态,让她自己显得更柔弱无助。
这并不是一个被误会的受害者,周时初一下子就看穿了李寡妇的伪装。
柳夫人还在喋喋不休地劝说着周时初,周时初打断她的话,说:“那要是以后李寡妇真的和李蔚有了牵扯呢?”
“不可能!我都说了你是误会了,你到底想要怎么才肯相信李校尉啊?”柳夫人饶是脾气再好,听到周时初这话,都忍不住蹙起好看的眉了。
“要我相信他,很简单,让他发誓,他要是以后有任何一点牵扯,那他就断子绝孙、九族皆灭,死无葬身之地!”周时初慢慢地说道,眼睛紧紧地盯着李寡妇。
李寡妇听见她这话,瞳孔猛地一缩,不可置信地看向周时初,脱口而出道:“不行!”
顿时大家的目光都被她吸引住了,李寡妇这时候反应过来自己太着急了,居然表现得李蔚还着急,显然很不正常。
但她到底有点急智,于是挤出点眼泪,一脸为李蔚感到不平的模样,对周时初道:“李夫人!你怎么能说出那么恶毒的誓言来呢?你难道就对李校尉没有一点感情吗?我和李校尉本来就是清清白白的,根本没有你所想的那样龌蹉……”
“既然清清白白,那他发这个毒誓就不可能会实现,所以为什么不发呢?不是说想要让我相信你们吗?他发誓一辈子都不会跟你有牵扯,那我就信你们之前是清白的,否则,我就认定你们之间有女干情。”周时初一点儿都不让步,还对李寡妇笑了笑,
“怎么?你这么怕他发这个毒誓,怕不是其实你真的想和他有点什么,所以怕他发了这个毒誓,就真的断了你和他的未来了,你是不是心虚啊?”
李寡妇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因为周时初真的说中了她的心思。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结结巴巴地说:“不……不,我和李校尉没什么……”
“够了!发誓就发誓!周氏,我发誓之后你就不能再找李嫂子的麻烦了,否则我不介意换个妻子!”在一旁看了半天的主角之一李蔚,终于开口了,眼神恶狠狠地盯着周时初。
周时初却一点都不怕他,听见他这话,立刻说道:“可以,你发吧,一个字都不能少,即使我以后死了,或者和你和离了,李寡妇也不能成为你的女人,不能和你有任何一点牵扯。”
李寡妇眼看自己筹谋了多时的计划就要彻底失败了,十分不甘心,忍不住朝李蔚哀哀地喊道:“李校尉……”
李蔚却根本没看她,直接举起了右手,竖起手指,咬牙切齿,一字一顿地说:“我李蔚,今日在此发誓:以后不会跟李氏李嫂子有任何牵扯,若违了此誓,则断子绝孙、九族皆灭,死无葬身之地!”
周时初满意地点点头,这时代的人对誓言还是很看重的,也大多都相信鬼神之说,发了的誓就不大可能违背,当然,还有一小部分不相信这些,也不怕违背誓言。
不过李蔚现在发的这个毒誓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特别还有他主公的妻子在场,他就不得不考虑到自己的名誉和前途,可信度一下子就飙升了,所以周时初并不怕他出尔反尔,除非他为了李寡妇能对抗悠悠众口,还不惜自毁前途。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15、听说我是极品(2)
周时初才不信李蔚是这样的男人,而李寡妇也不是能迷得他神魂颠倒到不顾一切的女人。
李蔚发完誓之后,这场闹剧终于结束了,只是出了周时初,其他人的心情都不怎么好,李寡妇就不说了,她的希望都破灭了,而柳夫人也心情负责,毕竟她不是个蠢货,看不见李寡妇在李蔚发毒誓之前的露陷表现。
倒是围观的其他人,觉得看了一场意外好看的戏,于是离开之后就津津有味地和其他人谈论去了,还有人说周时初这回倒是聪明了,没有跟个泼妇一样和李蔚闹,而是让他发誓,真的断绝了李蔚和李寡妇的以后往来,这一招不能说不绝。
周时初施施然地跟在李蔚身后回了家,毕竟跟李寡妇是邻居,所以他们家很近,没几步就到了。
李蔚回去之后就一言不发,当做没看到周时初一样,直接问家里的仆妇:“李继呢?”
李继是李蔚的亲儿子,周时初的继子,已经八岁了,却很调皮捣蛋,不爱读书,也不爱习武,整天跟着其他孩子到处玩闹,很不成器。
仆妇回答道:“少爷跟前面陈家的几个孩子玩去了,还没回来。”
李蔚顿时气得一拍桌子,吩咐跟他一起回家的手下,恨铁不成钢:“去把李继给我抓回来!我看他是无法无天了,不好好管管以后就废了!”
周时初视若无睹地吩咐仆妇:“晚食准备好了吗?再多做一些,怕不够吃。”李蔚带着几个手下回来了,这几个男人个个都人高马大的,饭量极大,不多做点那绝对只会人人都挨饿。
仆妇领命下去了。
李蔚虽然是个校尉,但出身不显,只是个农家子,后来跟着现在的主公开始打天下,因为有点军事才能,于是慢慢升到了校尉,虽然有俸禄,立了军功也能得到赏赐,但依旧不是大户人家,所以家里只有两个下人,一个仆妇、一个门房兼护卫。
如今正处于朝廷分崩离析,各方势力割据、改朝换代的乱世,李蔚的主公穆云超本来是周朝的一个将军,只是周朝皇帝觉得穆家功高盖主,肯定有造反之心,于是先下手为强,借外敌之手灭了穆云超的叔伯兄弟,又把京城中的穆家女眷抓住了,想逼死穆云超这个最后的男丁。
谁知道穆家女眷很有骨气,知道自己成了皇帝用来要挟穆云超的人质,为了不拖累他,干脆自尽了,于是周朝皇帝成功逼反了穆云超。
李蔚本来就是穆云超手下的兵,就跟着他反了,一步步混成了校尉。
他参军之前就和表妹成亲了,成亲不久就被贪官酷吏欺压得卖了田地,主动参军,才给家人博了一条生路。
参军不久他表妹就给他生了个儿子,只是她自己不幸难产而亡,留下两个老人照顾孙子,只是一年多前,两老也死了,孙子无人照看,只得托人把李继送去李蔚身边。
李蔚不会养孩子,于是听从其他人的劝告,续娶一个妻子来替他照顾孩子。不幸的是,他托的媒婆不靠谱,给他介绍了原主。
原主刚刚父母双亡,带着一个年幼的妹妹,在这样的乱世根本没办法活下去,于是就嫁了李蔚,他们两个之前没有感情,只是因为迫不得已、各取所需,才成了亲。
成亲之后,原主就原形毕露了,她是个好吃懒做,脾气坏,自私愚蠢的女人,不但没有照顾好李继这个继子,甚至连自己的亲妹妹都不怎么管,整天只管着自己,家里的钱都用来买自己的衣裳首饰了,大手大脚的,也不会管理家事,很快就把钱用光了。
钱用完了,当然就找李蔚要啊,李蔚不给,她就一哭二闹三上吊,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还克扣李继的伙食,李蔚只得给她钱。
另外,她对李蔚看得也很紧,生怕他被其他女人勾、引了去,会抛弃他,那她就没靠山了,所以这次她看到李蔚跟李寡妇走在一起,还送了她回家,就暴怒了,大发雷霆,这才闹出了这场闹剧。
李继这个继子也是个被家里老人宠坏了的,来到这里跟亲爹没什么感情,更别提后妈了,更何况原主还是个自私而且好吃懒做的,买了东西都是自己的,除了必要的三餐,根本不管李继,李继自然跟她关系不好,不,都不是不好了,简直是势同水火,不可相容,一见面就吵架,闹得家里鸡飞狗跳,不得安生。
李蔚没办法,才请了仆妇和门房,儿子这才有人照顾了。
可以说,原主确实是个极品,明知道李蔚是她的靠山,她都不讨好一下,反而作天作地,闹得李蔚和李继都对她很有意见,也不怕李蔚哪天不想忍她了,就把她休了,一点忧患意识都没有,更何况她的亲妹妹还要人家养着呢。
说到妹妹,周时初这才发现周时晚还不见人影。
她便去周时晚的房间找她,果然看到她在床上玩着一个小小的木制老虎,这只木老虎是姐妹俩的亲爹做的,原主带着周时晚嫁给李蔚之后,只带了这只木老虎玩具过来,其他的玩具早就丢掉了。
周时晚才六岁,整个人木木呆呆,看着就不太机灵的样子,当然,父母没了,唯一的姐姐又是自私自利的,根本不怎么管她,她一个小孩子孤零零地待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不变成这幅麻木呆滞的模样才怪。
真是造孽,周时初不免骂了一声原主。
“晚晚,咱们出去吧,很快就能吃饭了。”周时初伸出手,想把周时晚抱出去。
周时晚并没有拒绝,闷不吭声地任由她抱着走了出去。
李蔚看了一眼姐妹俩,就转移了视线,他现在跟周时初的关系已经形同陌路了。
说起来原主也是厉害,明明成亲还不到一年,就原形毕露,把夫妻关系闹得这样僵。
不过周时初并没有和李蔚缓和关系的想法,他们像现在这样相敬如宾也很好。
如果不是因为正处于乱世,而她妹妹又很小的缘故,她自己都想提出和离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16、听说我是极品(3)
“爹!你回来啦?”天色快黑的时候,李继终于从外面回来了,他今天玩疯了,浑身上下都脏兮兮的,头发上还沾着草叶,活蹦乱跳地从外面跑了回来,但一进门看见坐在厅堂的李蔚,立刻一瑟缩,从耀武扬威的螃蟹变成了垂头丧气的蠢狗。
他虽然是李蔚唯一的儿子,但却很怕李蔚,因为他小时候一直在老家长大,直到六岁多才第一次见到自己的亲爹。
而且这个亲爹还长得人高马大,也不像祖父母那样宠着他,反而对他非常严格,平时看见他玩得太过了,都会把他狠狠揍一顿,所以他还挺怵这个亲爹的,这会儿看见许久不在家的父亲回来了,他第一反应不是高兴,而是害怕。
“你又跑去哪里疯了?玩得这么晚才回家!我不是让你去学堂上学的吗?你又逃学了?我饶不了你……”李蔚一看见李继,果然火冒三丈,拎起李继的衣领,把他拖到院子里,捡起地上一根细细的竹枝,就往李继身上抽。
“你已经不小了,还这么不懂事!天天跑出去疯玩,以后是要当个不学无术、玩物丧志的纨绔吗?看我不抽死你!”李蔚一边骂,一边把李继揍了个半死,他是个武夫,不知道怎么教孩子,只知道棍棒底下出孝子,孩子不听话,揍一顿就是了,还是不听话,那就揍两顿。
“爹!爹!我不敢了!我错了……不要打我……”李继鬼哭狼嚎地求饶。
最后还是仆妇把晚膳端上来了,李蔚才结束揍儿子的行为,李继被他放下来的时候,屁股都被打肿了,走起路来都一瘸一拐的,脸上还哭得一片狼藉,一边抽抽噎噎地哭着,一边拖拖拉拉地往案几上爬。
“先去洗手!”李蔚见他居然还想用他那双脏兮兮,指甲里还沾着泥巴的手摸上碗筷,额头的青筋都蹦了蹦,瞪着眼骂道,“你是邋遢鬼吗?”
李继只得不情不愿地去洗手了。
周时初抱着妹妹坐到了案几另一边,周时晚看到凶神恶煞的李蔚,胆怯地贴紧了周时初,小小的身子可怜巴巴的,连大气都不敢喘。
虽然李蔚从来没骂过她,更没打过她,但周时晚就是很怕他,大概因为李蔚长得比较凶的缘故。
其实李蔚长得不难看,反倒有点俊,只是这种俊是凶悍的、充满野性的,他的五官长得很凌厉,高鼻深目,立体得如同刀削斧凿的一般,看起来攻击性有点强,再加上他身材十分高大健壮,便是不做什么,光是站在那里,就挺能吓唬人的了,所以周时晚这个小可怜往往看到他这个便宜姐夫就想躲。
李蔚觉察了周时晚对他的恐惧,便只淡淡地扫了她一眼,并没有过多关注她,他怕自己多看她几眼,能把她吓哭。
他又往那个令自己头疼的妻子看去,这个女人倒是不怕他,但做出来的事却让他厌恶极了,还不如怕他呢,起码要是怕他,他还能管得住她,可惜她就像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又像是蠢而不自知,所以往往总是挑战他的耐心。
就像今天这事一样,明明自己和李寡妇毫无交集,只是路过帮了她一把,可这个女人却认为自己和李寡妇有了女干情,还大闹一场,让他颜面尽失。
为了安抚好这个疯女人,他还不得不发了那样的毒誓——虽然他跟李寡妇清清白白,但被人逼着发那样狠毒的誓言,谁能不对始作俑者心生厌恶?
李蔚早就后悔自己当初没有好好调查一下,就娶了这样的搅家精,不但不能照顾儿子,管理家事,反而给他惹了不少麻烦,还不如不娶呢。
只是她嫁给自己还没一年,要是太早把她休了,并不太妥当,而且以她难缠的程度,肯定会维持跟他闹个天翻地覆,他可没有时间和精力陪他闹……所以李蔚在等一个合适的时机,就把这疯女人休了。
周时初并不知道她的便宜丈夫正琢磨着什么时候休她合适,当然,她就算知道了也不在乎,可能还会挺高兴。
“你多吃些肉啊,不吃肉怎么长身体。看你长得这么瘦,干巴巴的只剩下骨头了。”周时初把一块羊肉夹到周时晚碗里,又倒了些羊肉汤给她泡饭。
周时晚低着小脑袋,捧着碗默默吃着,闷不吭声,看到姐姐居然给她夹肉,还让她多吃,便忍不住抬起头,惊讶地看着周时初,黑白分明的眼睛满是疑惑,像是不明白姐姐怎么变了一个人一样。
周时初看到她的神情,才想起原主一向只有抢别人肉吃的,从来没给别人夹过肉,甚至还会对周时晚说她还小,小孩子不需要吃肉,大人才吃肉,然后就理直气壮地自己吃肉,妹妹吃青菜。
周时初记起这些,都有些愕然了,原主可真是个奇葩,说她是极品还真没说错她。
“吃吧,你现在是到吃肉的年龄了。”周时初面不改色地忽悠道,既然是极品,那三头两天改变主意也很正常吧?
当极品就是好,只需要随着自己的心意来做事就行了。
“哼!这是我的肉!你们有什么资格吃!”李继哼了一声说道,周时晚立刻吓得瑟缩了一下,果然不敢再动她碗里的肉了。
“李继!你说的是什么话?有没有教养?还你的肉?这肉是老子的钱买的,老子想让谁吃就让谁吃,你有什么资格胡咧咧?再说混蛋话我就让你滚出去喝西北风!”李蔚一听他说的话,立刻就火了,眼神凶狠地瞪着李继。
李继立马成了小绵羊,不敢再叽叽歪歪了。
周时初看了一眼李蔚,没想到这人还挺正直,居然没站在亲儿子那边。
“吃肉!”李蔚夹了满满一筷子肉到周时晚碗里,粗生粗气地说道,虽然周时初令人生厌,但李蔚却并不讨厌周时晚,因为她实在乖巧得可怜,李蔚再生周时初的气,也不会迁怒到才几岁的孩子身上。
周时晚怯怯地看了李蔚一眼,又看向周时初,像是小心翼翼地征求她的意见。
“给你吃的,你就吃吧。”周时初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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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17、听说我是极品(4)
吃过晚膳之后,周时初便给周时晚洗澡,周时晚才六岁不到,经历过父母过世,跟着姐姐寄人篱下,原主又对她疏于照顾,就变得胆小怯懦起来,平时跟个隐形人一样,缩在一个角落自己玩自己的,根本不用大人管。
周时初摸着小孩儿瘦得根根肋骨分明的身体,叹了口气,外面街上的乞儿大概才会有她这样瘦弱的身体吧?可她分明有亲姐姐,却成了这幅模样,实在可怜。
周时初虽然对人类幼崽没什么特别的感情,但到底这身体是人家亲姐姐,那她就不能不管这个小可怜。
周时晚不知道多久没洗过澡了,小小的身子还脏兮兮的,一直换了两桶水,周时初才把她彻底搓干净了。
因为跟李蔚感情不好,夫妻两人是分房睡的,李蔚带着他儿子睡,原主带着妹妹睡。
只是——原主到底有多懒啊,床上的被子都黏糊糊的了,不知道多久没洗过,还散发出一种怪味,亏她睡得下去!
就算她自己不洗,那吩咐仆妇洗也是可以的吧?可她偏偏连吩咐一声都不干,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周时初把床上的被褥草席全都扔到了地上,然后从自己的伴生空间里找了赶紧的草席和被子,拿出来盖。
周时晚在刚洗完澡的时候就睡着了,所以倒是不用担心她发现周时初的秘密。
一夜好眠,周时初起床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吩咐仆妇把她的脏被褥洗了。
“钱婶,你去把我房间地上扔着的草席和被褥都洗了吧,太脏了。”周时初吩咐道。
“可是夫人,奴婢今天还有很多活要做,而且老爷他们也起床了,奴婢得先给老爷准备些吃食,恐怕没时间帮您洗被褥了。”钱婶小心翼翼地回答道,觑着周时初的脸色,生怕她一不高兴又把她大骂一顿。
之前原主这个作精,见家里居然买了仆妇来伺候,便发了好一顿主子的瘾,吩咐钱婶做这个、做那个的,把她吩咐得团团转,累得她差点口吐白沫,最后还是原主过完了主子的瘾,才饶过了钱婶。
所以这会儿钱婶还以为周时初是故意让她洗被褥的,毕竟不年不节的,谁家无端端会洗被褥啊?至于脏不脏的?别说笑了,普通人家一年到头都不洗一次被褥,因为生怕被褥洗得多了破得快。
当然,李家因为李蔚当了个小武官的缘故,不会那么邋遢抠搜,但也不到奢侈的地步,最多比普通人家好一点儿,所以无缘无故就洗被褥,这真的像是周时初故意折腾人的做法。
周时初可不考虑这么多,她现在是极品,自然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当然,她也不会故意折腾钱婶,于是说道“那明天洗、后天洗都行,你有空就洗吧!”
钱婶意外她没发脾气,喏喏地应了。
周时初拎着周时晚到院子里洗漱,幸好这院子里有一口井,倒是不用去外边挑水。
“好了,学着我怎么刷牙,不要把青盐咽下去了,用牙刷沾着青盐刷牙,慢慢刷……”周时初一边刷牙,一边给周时晚示范。
没办法,周时晚居然从来没刷过牙,之前是家里条件不好,周时晚年纪又小,所以周家父母就没来得及教她,后来周家父母没了,原主又对这个妹妹不上心,自然不会教她刷牙,所以周时晚就一直脏兮兮的。
但周时初来了,可不能由着她当个脏孩子了。
周时晚笨拙地拿着她的小牙刷,学着周时初的动作刷牙,但她到底没有经验,不由自主地就把青盐和水吞下去了,还忍不住咳嗽起来。
周时初连忙让她喝几口水“别把水咽了,在嘴里冲冲就吐出来。”
周时晚照做了,好一会才停止了咳嗽,一张瘦瘦的小脸因为咳嗽,倒是有了点血色,眼睛又湿漉漉的,抬起来看周时初的时候,总算有点小孩子的可爱了。
“继续吧,多试几次就会了。”周时初又给她示范起了刷牙的动作。
李蔚在屋里,听见周时初的声音,忍不住从窗外看去,就看见她居然耐心地教自己的妹妹刷牙,顿时抬头往西边天空望去,看是不是今天的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周时初这个好吃懒做,从不管别人只管自己的女人,居然会把精力分到自己妹妹身上了?!
这破天荒的一幕让李蔚都怀疑周时初是不是换了个人做了。
钱婶很快就把早饭做好了,其实这会儿的早饭没什么好吃的,不是高粱粟米粥,就是用面粉做的胡饼,种类少,味道也一般般。
这时候的餐饮文化还没有经过太多发展,后世的什么煎烹炒炸、八大菜系就别想了,这时候的烹饪方式大多都是煮和烝,少量的做汤、烤肉,调味料种类也少,所以味道实在不咋样。
周时初喝着味道寡淡的粟米粥,就着咸菜,终于填了填肚子。
她觉得自己要是一直都只能吃这样的饭菜,会抑郁的,因此决定自食其力。
她带着周时晚上街去了,周时晚自从父母没了之后,还是第一次上街,因此即使性格怯懦,但看到街上热闹的场景,还是忍不住眼睛发光,好奇又新鲜地到处看起来。
周时初想着这好歹是自己的便宜妹妹,不能太亏待了,于是给小家伙买了肉包子和糖葫芦。
周时晚得知这两样吃食是给自己的买的时候,两只眼睛发出来的光简直能闪瞎周时初的眼,她这样高兴,居然都不怕自己这个坏脾气的姐姐了,小小声地跟周时初说“姐姐也吃……”
“姐姐当然会吃,这是给你买的,你吃吧。”周时初说道,又跟小贩买了两只肉包子,这会儿的肉包子给料都很实在,皮薄肉多,香喷喷的,吃起来让人十分满足。
周时晚捧着快比她脸大的肉包子啃着,吃得满嘴是油,脸上少有地露出了心满意足的笑容,毕竟是小孩子,只要家人一靠近,就能轻易地被哄好,根本不会记仇。
周时晚心思单纯,只知道平时一向不理会自己的姐姐,带她出来逛街,又给她买了肉包子吃,她就很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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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18、听说我是极品(5)
因为是朝代末期,正逢乱世,民不聊生是常态,但翠城是男主穆云超的大本营,所以这里的百姓生活还算可以,不像外面战乱区的百姓流离失所、尸横遍野。
周时初牵着妹妹逛了半天的街,大概了解了这里的经济发展状况,毕竟男主有主角光环,他的大本营自然是比较和平安乐的,街上有店铺摊贩,百姓脸上也有笑容,小孩们能打打闹闹,看起来生活得不错。
周时初想了想,觉得自己还是继续在这里苟着好了,外面太乱了,她虽然能自保,但要是带着一个才几岁的小孩子,那就太不方便了。
她想事情想得入迷,牵着周时晚的手就走得快了些,一不小心,周时晚就啪地一声摔到了地上,这才把周时初惊醒了。
周时初刚要把她从地上抱起来,忽然从旁边冲出来一个年轻的姑娘,飞快地把周时晚抱起来,然后一脸不悦地对周时初道“你怎么当人姐姐的?没看到你妹妹腿短吗?还故意拉着她走得那么快,害得她摔倒受伤……”
周时初看清了这女人的脸,顿时挑了挑眉,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来,这不正巧了吗,这女子正是她刚穿越来的时候,那个苦口婆心劝说自己的柳夫人的大丫鬟——清月。
果然,清月刚说完这句话,身后就传来一个柔柔的女声“李夫人,你也来逛街吗?只是怎么没照顾好你妹妹?你妹妹那么小,带上街的话最好还是抱着,比较安全,只是牵着手的话,很容易摔倒或者被拐子拐走的。”
柔弱美丽的柳夫人温柔善良地对周时初提议道,还抽出手帕擦了擦周时晚的嘴角,说“小姑娘,嘴角都脏了呢。”
“柳夫人,您这是微服私访啊?怎么不多带点人,万一宋阀、袁阀的人潜进翠城,把您绑走了威胁咱们主公,那可怎么办?”周时初眨了眨眼,一脸担忧地对柳夫人道,这位柳夫人正是这个世界的女主角柳嫣,穆云超的妻子。
柳夫人顿时脸色微顿,显然没想到周时初说出这样有深度的话来,还有些诧异地看了几眼周时初,在她印象里,周时初就是个野蛮愚蠢,毫无见识的村姑,即使走了狗屎运嫁给李蔚,也上不得台面。
“李夫人您别危言耸听,咱们夫人带着人呢,有阿大、阿二他们两人就足够了,咱们翠城在主公的治理下,不可能有其他势力的人潜进来,您这是白担心了。”清月快言快语地说道,比柳夫人这个主人还有派头。
“哦,那就当我是多心了吧。”周时初敷衍道,也不知道这主仆俩是怎么回事,干嘛对她一个校尉的妻子这么关注。
“那你们继续逛吧,我和妹妹就先告辞了。”周时初牵过周时晚的手,对柳夫人摆了摆手,说完就要离开。
“哎,李夫人,您别走得太快啊,你妹妹腿短步伐太小,很容易摔倒的。”清月连忙又提醒了周时初一遍。
周时初干脆把周时晚抱了起来,柳夫人和清月就皱着眉看着她离开的背影。
“这个李夫人真是不靠谱,不知道李校尉怎么受得了她的……”清月在一旁嘀咕道。
“李校尉一个月都没几天回家的,相处时间段,自然能受得了。”柳夫人说道,然后又蹙了蹙她好看的眉,“只是要是李夫人不改改她的性子,迟早会跟李校尉分开的。”
“她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走了运嫁给李校尉不好好珍惜就算了,还做出那么多出格的事来,一点儿都没有做人、妻子该有的贤淑能干、勤俭持家!”清月愤愤不平地说道,她是见过来跟穆云超议事的李蔚的,觉得李蔚一表人才,在打仗上又有天分,粗俗不堪的周时初一点都配不上他。
“好了,这是人家的事,咱们再着急也没用。”柳夫人柔柔说道,她作为穆云超的妻子,早就把自己当成是丈夫下属的主母,很想当个贤内助,帮丈夫管理好他下属的后院,让他们能毫无后顾之忧地为穆云超出力,她做这些的时候很顺利,直到周时初横空出世。
周时初不贤惠、不勤俭,更不持家,不教导继子,只在乎自己,关键她还做得毫不掩饰,明显会影响到李蔚,让他无法安心为穆云超做事。
所以自诩为主母的柳夫人,就把掰正周时初、教导她当做自己的分内之事,这也是为什么昨天她会出现在李寡妇家,劝说周时初的原因,她要当个贤内助呢,连丈夫下属的后宅之事都要处理。
只可惜周时初是个主意大,根本不用她来处理,自己就把李寡妇觊觎丈夫的事情解决了。
周时初一边抱着妹妹,一边想着柳夫人的事。
柳夫人本命柳嫣,是个重生的,她上辈子并没有嫁给穆云超,而是嫁给另一个割据势力宋家的大公子宋居,只是宋居并不是争夺天下的胜利者,她作为战败者的女眷,丈夫被杀,她就被其他人抢了去做妾,悲惨地过儿一生。
而穆云超才是那个夺得了天下的人,所以这辈子重生后,她就说服父亲投资穆云超,带着厚厚的嫁妆嫁给了穆云超,等着以后母仪天下,当开国皇后。
周时初笑了笑,柳嫣这做法很正常,人之本性,想抱个大腿被带飞,又肯付出努力,已经算很不错的主角了。
只是这个女主有点——多事,她觉得原主是个极品,不适合当李蔚的妻子,会给李蔚拖后腿,便一心想教导原主当个贤妻,要求原主这不能做、那不能做,自以为是好心好意,但原主本身就不是个喜欢被人管束的人,自私惯了,突然被要求当个大公无私的贤内助,她可不就很憋屈吗?
可惜柳夫人地位比她高,她反抗不了,憋屈着憋屈着就变态了,不敢反抗柳夫人,便把火气对内发、泄,发、泄到李继和周时晚身上,只是李继是个滑溜得,被她一打骂就逃跑、反抗,还会跟李蔚告状,原主只好瞅准了自己的妹妹当情绪垃圾桶和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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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19、听说我是极品(6)
终于,在周时晚快要被原主虐死的时候,穆云超终于攻下了三分之二的天下,于是他们搬迁到了另一个城,可是在搬迁的路途中,有之前被穆云超灭掉的势力的余孽报复,趁着众人搬迁之际,大肆屠杀,原主就在这场屠杀中死掉了。
原主死了,柳夫人松了一口气,觉得李蔚终于不用被妻子拖后腿了,为了拉拢李蔚,她还把清月介绍给李蔚当第三任妻子……
是的,就是她的大丫鬟清月,把一个丫鬟嫁给丈夫的得力属下,不知道柳夫人是怎么想的,大概她觉得清月性格比原主好多了,肯定能当好李蔚的贤内助,李蔚娶了她是占了大便宜。
不知道李蔚是碍于她的地位才把人娶了,还是真的不在意娶一个丫鬟,总之,柳嫣做的这个媒是成功了,她还很得意,觉得把自己的心腹手下嫁给丈夫的心腹手下,是一段佳话……
周时初想到这里,都有些想笑,柳嫣不知道是不是太——不食人间烟火了,她的心腹手下是个丫鬟,可李蔚是个官,两人之间的地位云泥之别,她到底是怎么好意思做这个媒的?也许觉得只要有真爱,就不必在意地位身份之别?
周时初默默地在心里为李蔚点了根蜡。
“大娘,卖菜的地方在哪儿啊?”周时初拉住一个路过的大娘,问道,她不清楚这个时代有没有菜市场。
“往前走拐个弯,就有卖菜卖肉的摊子了,只是你这个时候才去的话,就不生什么好菜好肉了。”大娘好心地说道。
“没关系,我就去看看,有好的就买,不好的就不买。”周时初回答道。
她走了没一会儿,果然就看到了卖菜的摊贩,她上前去挑了好一会儿,找到了姜葱蒜这三样基本的调味料,又到肉摊上买了两斤五花肉,才回家。
李蔚这个时候在家,看见她回来,只是淡淡地瞄了一眼,就继续做手里的活儿了。
周时初把周时晚放到地上,说:“你去玩吧,姐姐去做好吃的。”
周时晚看了看她,却根本没离开,跟在她身后像条小尾巴一样,进了厨房。
“夫人您买了猪肉?哎呀,猪肉不怎么好吃,咱们还是吃羊肉吧,老爷喜欢吃羊肉。”钱婶看见周时初拿进来的猪肉,便皱了皱眉,说道。
这时候的人大多喜欢吃羊肉,觉得猪肉是底层的贱民吃的,上不得台面,所以除非买不起羊肉,又想沾些荤腥,才会吃猪肉。
而李家是吃得起羊肉的,所以钱婶才会对周时初买猪肉并不认同。
“我喜欢吃猪肉,你给老爷做羊肉吧,猪肉我自己来做。”周时初淡淡地看了钱婶一眼,钱婶见她脸上没什么表情,立马想起她是个坏脾气,可不能容忍别人对她指手画脚,顿时把劝说的话咽了回去,不敢再多说什么了。
周时初找了个大萝卜,又看到有一块水豆腐,于是决定做个豆腐肉丸和萝卜丸子,她挽起衣袖,拿起菜刀,就把猪肉剁成了肉沫,又把萝卜切成细丝,豆腐捣碎,分别装入两个大碗里,各自加入一些肉沫和面粉以及调味料,便拌成糊状,捏成一个个婴儿拳头大的丸子,放入油锅里炸。
没过一会儿,一股诱、人的香味便窜了出来,直往人的鼻子里钻,让人口水直流,周时晚在一旁馋得直咽口水。
周时初动作很利索,没用多少时间,就炸了两大碗满满的豆腐肉丸子和萝卜丸子,香喷喷,黄澄澄的丸子看着就很有食欲。
周时初夹起一个豆腐肉丸,吹了吹,递到周时晚嘴边,周时晚顿时惊喜地瞪大了眼睛,迫不及待地把丸子叼住了。
“小心些,有点烫。”周时初拿了只小碗,各自夹了两个萝卜丸子和豆腐肉丸子,让周时晚端着吃。
她自己也夹起一个豆腐肉丸,放入嘴里,一咬,鲜香甜美,好吃极了,她忍不住眯着眼享受起来,这时代的豆腐都是手工做的,格外鲜甜,猪肉也是纯天然饲养,只要除掉腥味,那怎么做都不会难吃。
“钱婶!你做了什么好吃的?好香啊!”李继的声音从外面传来,人未到、声先至,没一会儿就听到快速的脚步声。
李继像只小牛犊一样从外面跑了进来,凑到钱婶身边就到处找吃的。
“小少爷,香的是夫人做的肉丸子。”钱婶连忙说道,她也没想到夫人居然真的能做出这么好吃的丸子来。
李继这才发现案几旁站着的周时初和周时晚,她们姐妹俩正一人一个丸子吃着,李继立马跑过去嚷道:“我也要吃!”
说着还用手直接往大碗里拿丸子,周时初见了,眉头皱得死紧,立马拍了一下李继的手,说:“手都不洗,居然用手拿?找死是不是?”
李继立马横眉竖目地说道:“我就用手拿!就用手拿!你管得着吗?”说着还要伸手。
周时初顿时火了,她不是不让李继吃,只是不许他用手拿而已,这么脏,他拿过了别人还怎么吃?膈应死了。
见他还这么作死地故意挑衅自己,周时初立马把手中的筷子往案几一方,一手飞快地抓起李继,另一只手啪啪地往李继屁股揍,连连打了他好几下。
李继没想到她居然真的出手打自己,立刻炸了,挣扎道:“臭女人!你居然敢打我!后娘果然是坏人,我要跟我爹告状!爹!你的亲儿子快要被后娘打死了!后娘自己吃好吃的,不让你儿子吃,还要打死你儿子啊……”
李继嚎得震天响,还不甘示弱地挣扎,想跟周时初对打。
周时初一只手就把李继的两只手按得紧紧的,让他徒劳无功像条翻肚皮的鱼一样挣扎,然后面无表情地捡起一根干树枝,狠狠地往他屁股上揍,李继被揍得鬼哭狼嚎的。
钱婶连忙劝道:“夫人,快别打了,万一把小少爷打坏了怎么办?”
“不会打坏的,他皮糙肉厚,很经打。”周时初可不是好人,熊孩子既然欠揍,那她就不客气了。
她都是极品了,当然是想打孩子就打孩子了,干嘛在乎那么多?
“这是在干什么?”李蔚忽然出现在厨房门口,一双浓眉皱得紧紧地看着周时初和李继。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20、听说我是极品(7)
“爹!这坏女人打我!”李继看见李蔚的身影,立马开口告状了,“我就说她狠毒了吧!快来救我……”
周时初松开手,把李继放开,李继立马像条泥鳅一样飞快地滑向他爹身后,即使带了顿打也丝毫没影响他的速度。
李蔚定定地看向周时初,等待她的解释。
“你这儿子想偷东西吃,却连手都不洗就直接用脏手拿,我劝不听,只好上手打了。”周时初抱着胳膊冷声说道。
李蔚扫了一眼放在案几上的两大碗香喷喷的丸子,低头问李继“她说的是真的吗?”
李继当然知道自己做得不对,于是脑袋摇得像只拨浪鼓,连连否认说“不是!他污蔑我,她就是想打我,想欺负我!”
周时初轻蔑地看着他“你说谎之前,好歹把你那双脏手藏一藏,又把钱婶收买一下。”
李继一听,顿时做贼心虚地把自己的双手藏在了身后。
好了,现在他是不打自招了,李蔚看出来了他的把戏,但也没有立刻下结论,毕竟周时初在他这里也没什么信用,所以他询问在场的钱婶“钱婶,这事是夫人说的那样吗?”
钱婶瞧了瞧周时初,连忙点了点头“是的,少爷确实想吃丸子,但不肯洗手,夫人才阻止他。”
李蔚于是揪着李继的衣领出去了,李继吓得挣扎求饶“爹!我错了,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碍眼的人离开了,周时初问钱婶“你做完羊肉汤之后还有其他羊肉剩下吗?”
钱婶说“还有一块羊里脊肉。”
“留给我吧,我炸几块羊排。”
钱婶虽然有些疑惑,但按照吩咐,把那块里脊肉留给了周时初。
周时初把那块里脊肉切成巴掌大的块状,用擀面杖把肉砸了几遍,砸碎羊肉的筋膜,让肉质更嫩,再用各种调味料腌制这些砸好的小羊排。
可惜这会儿没有面包糠……不过有面粉和鸡蛋调成的糊糊裹着羊排来炸,也算不错了。
一块块羊排下了油锅,浓烈的肉香味顿时飘了出来,被炸成金黄油亮的肉排看着就让人很有食欲。
钱婶刚刚在一旁看着周时初的一系列动作,还以为她是拿着羊肉胡闹,没想到这会儿居然看到她真的做出了很诱、人的成品,就十分惊奇了。
“夫人,您真的做出这什么炸羊排了?!”钱婶凑上来,好奇地看着。
“你认真看我的做法,记住了,下次要学会。”周时初对她说道,总不能每次自己想吃炸羊排了都得自己动手做吧?所以培养一个人就很有必要了,钱婶正好合适。
“夫人,您是说我可以学这个烹饪方法?可这不是您的秘方吗?我哪里有资格学?”钱婶一副内心很挣扎的模样,这时候私人的做菜方法确实算得上是一种秘方了,许多人家里都只是传给自己的子孙,绝不可能传给别人的,而钱婶只不过是一个下人,周时初就说让她学,这怎么会不让钱婶震惊。
钱婶确实想学,但她又怕周时初以后会后悔,所以才一再地询问她。
周时初没有把这点小事看在眼里,点头道“我说你有资格学就有资格。难道我以后想吃这道菜了还得自己做?”
“不不!当然是奴婢做!”钱婶激动地说道,“夫人请放心,奴婢一定会对这道秘方保密!谁也不可能从手中知道这羊排的做法……”
周时初无所谓地点了点头。
李蔚在自己的书房里和几个手下说事,忽然就闻到一股钻心的香味儿,极其诱、人,仿佛带着钩子,勾着人心中的馋欲。
“老大,你家里今儿做了什么菜?这么香!”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大汉使劲儿地吸着鼻子,询问道。
“对啊老大,这香味太勾人了,老子口水都流出来了。”另一个消瘦些的男人也笑眯眯地说道。
“嘿嘿,老大,咱们今儿能不能在你家蹭顿饭啊?”剩下那个矮胖矮胖的黑盘子眨着小眼睛,奸诈地问道。
“对对!这天色也不早了,咱们家里肯定都吃过饭了,我早上出来的时候特意叮嘱过家里人不用给我留饭,唉!看来要饿肚子了。”络腮胡子一边说还一边用眼睛偷偷看李蔚。
李蔚哪里看不出自己这三个手下的把戏,瞪了他们一眼,便说“行了、行了,你们说了这么多,还不是想留在我家吃饭?我又不是不让你们留!”
“谢谢老大!老大真好!”络腮胡子大喜,连忙道谢。
“老大这可是你自己答应的啊,可不能反悔!”矮胖子嘿嘿地提醒道。
“闭嘴吧!我还没有那么扣,连顿饭都不肯让你们吃。”李蔚看着这三个手下,糟心地说道,“你们三个用得着吗?不过是一顿饭。”
“饭是饭,但菜不一样啊,不知道你家里做了什么菜,居然有这样的香味,我肚子里的馋虫都被勾醒了,受不了了……”络腮胡子摸着肚子说道,还不停地咽着口水,馋得那个样子,李蔚看一眼都觉得眼疼。
没过多久,钱婶果然来请他们出去吃饭了。
“嫂子,嘿嘿,真是不好意思,要蹭你家一顿饭了。”络腮胡子,也就是王山笑得一脸憨厚地对周时初说道。
周时初看了一眼李蔚,见他没说什么,顿时明白这是他同意的了,于是便回答道“欢迎,不必客气,随便吃就是了。”
“多谢嫂夫人了。”那个矮胖的洪盛客气地说道,心里却想着自己老大这个传说中的泼妇妻子,看起来并不泼妇啊,不知道怎么传出来的名声这么坏。
不过他很快就没功夫想东想西了,因为桌子上的几盘子菜牢牢地吸引住了他的目光。
李蔚是行伍出身的大老粗,他的手下自然也是,没有什么食不言寝不语以及男女分席
的规矩,所以这一餐周时初姐妹和李蔚他们是在同一桌吃的,大家都是粗人,不在意什么规矩礼仪,自然也不拘谨,于是吃得十分热闹。
“哎呀,我老王还没吃过这样的丸子,这是什么肉做的,味道这么鲜美?”王山吃了一个豆腐肉丸子,立刻惊喜地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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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21、听说我是极品(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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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猪肉和豆腐做的。”周时初说道,王山夹的是豆腐肉丸子。
“是嫂夫人做的吗?嫂夫人厨艺真好。”王山吹捧道,他又吃了两个肉丸子,这肉丸实在太符合他的口味了,他忍不住要吃,李蔚都瞪了他好几眼了。
“算不上好,这肉丸子做法很简单。”周时初说道,“你可以试试萝卜丸子,也别有一番风味。”
“好!”王山果然吃了另一种丸子,顿时眼睛便亮了,“萝卜还有这么好吃的吗?嫂子,你这萝卜是不是很特别的品种啊,怎么吃起来跟我们平常的不一样?”
周时初忍不住笑了,说“不是特别的品种,就是普通的萝卜。”
“那肯定是嫂子的巧手让这萝卜都变得高贵起来,味道也更好了,要是用萝卜做的丸子全是这样的味道,那我可以天天吃萝卜!”王山说得信誓旦旦。
“对对,我也可以……”洪盛也连忙附和,他确实从来没吃过萝卜丸子,味道新奇鲜美,他觉得自己每天都可以吃。
“好吃就多吃点。”周时初笑眯眯地说道,客人喜欢自己的手艺,是做菜人最高兴的事了。
“还有这一块块金黄的是什么肉啊?外脆里嫩,酥香爽口,我从来没吃过。”洪盛问道。
周时初道“是羊肉啊,用面粉和鸡蛋糊裹了放油锅里炸。”
“真的是羊肉吗?我居然没吃出来,嫂子的手艺真是绝了!”王山这个捧场王又喋喋不休地把周时初的厨艺赞美了一遍,吃东西的速度居然也没落下,真是厉害。
李蔚倒是一言不发,但他那双不停地往豆腐丸子和炸羊排上夹的筷子却足以说明他的喜好了。
只是这三样菜量都不大,更别提这会儿有四个饭量很大的男人在座了,肉丸子和萝卜丸子以及炸羊排很快就吃完了,王山意犹未尽地对周时初道“嫂子,你做的这些菜真好吃,就是太少了些,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多做一些?”
“对对!我们都还没吃过瘾呢,唉,本来要是从来没吃过的话,咱们还不会想,但吃到了却又没法吃够,这就很熬人了,嫂子就当行行好,可怜可怜咱们,满足一下咱们的胃口吧……”洪盛也厚着脸皮恳求周时初。
周时初看在他们这么捧场的份上,很爽快地说道“你们明天还可以来,但食材要自带。”
“好!我明天就抗一头羊来!”王山立马说道,生怕晚一些答应,周时初就会反悔。
洪盛也连连点头“嫂子还需要什么?我们可以一起带过来。”
周时初也没跟他们客气,说“看你们想吃什么了,打猎猎到的野兔野鸡,上山采到的菌菇木耳都可以。”
“这些我们都可以搞到,到时候就麻烦嫂夫人了。”王山眼睛一亮,立刻机灵地说道,野鸡野兔他们自己可以猎到,菌菇木耳等山货可以找村民买啊。
李蔚见三个手下兴致勃勃地跟自己那个便宜妻子商量好了明天的吃食,说得热火朝天,可偏偏像是把他忘了似的,根本没询问过他的意见——虽然他并没有什么意见,反而很期待明天的吃食,但他总是这一家之主和王山他们的老大,怎么就不找他说说呢?
心中像有只猫爪在挠的李蔚莫名地觉得有些些委屈和憋闷。
“老大!我以前真是误会嫂子了,还以为她真的像其他人说的那样不堪呢,没想到完全不一样,嫂子爽快又好客,厨艺也好,果然传言不可信啊。”王山搭着李蔚的肩膀,感叹道。
“就是,也不知道是谁这么缺德,把嫂子的名声传得那么坏!肯定是那些嫉妒嫂子的人。”洪盛愤愤不平地说道。
李蔚沉默了,这三个手下以前并没有来过李家,不知道周时初的德行,才会以为传言是假的,但李蔚自己很清楚,之前的周时初真的就是传言中那样,虚荣自私又愚蠢自大。
甚至昨天回来周时初还跟泼妇一样跟他闹了一场,今天才消停了些,还有模有样地做了好吃的菜,热情大方地招待了自己的手下。
李蔚有些茫然,周时初变得似乎也太快了些,怎么昨天跟今天像是两个人一样,为人处世完全不同,但他又想不通到底是怎么回事,毕竟周时初还是那个人,不是别人假扮的,他作为一个观察力很强的人,这点还是可以肯定的。
“老大你怎么不说话啊?是不是这顿吃得太撑了容易走神?”王山挤眉弄眼地说道。
李蔚一巴掌把他的大脑袋拍到一边,冷漠地说“滚你的,你才吃得太撑!”
“哈哈老大你别说,我还真的吃撑了,没办法,谁让嫂子的手艺好呢,我实在是忍不住,就吃多了。”王山哈哈笑着说道。
“老大,你可真有口福啊……”洪盛一脸羡慕,“不像我,家里那婆娘做的菜就跟猪食一样,勉强吃不死人,想好吃却是不可能的。”
王山和洪盛都对李蔚羡慕嫉妒极了,李蔚却没办法说出自己也是第一次吃周时初做的菜,只得闭着眼听他们羡慕自己。
周时初可不知道自己才露的一点点厨艺就把李蔚的手下征服了,她正拿着一块布,准备给自己和便宜妹妹做衣服。
原主倒是有不少衣服,但都是花里胡哨的,穿着像是山鸡,又像是花枝招展的老鸨或者媒婆,她年纪轻轻的,愣是把自己往俗气里穿,白费了一张还算不错的脸。
原主长得不算什么大美人,毕竟以前不是大小姐,是要下地干活的农家女,皮肤黑还粗糙,虽然五官端正,脸型不错,但不会穿衣打扮,还穿得花里胡哨,衣服都喧宾夺主了,谁还记得她长什么样啊,都只记得她不是省油的灯,作天作地,令人生厌。
所以周时初不会重蹈覆辙,她买了布料自己做衣服。
“哼!又拿我爹的钱来挥霍了,真不要脸……”李继看见周时初手上那块布,便阴阳怪气地说道。
周时初眯了眯眼,故意气他“就挥霍了怎么了?谁让他是我男人呢,我挥霍他的钱天经地义,你再嫉妒也没用!”
李继果然气得跳脚大骂“你、你太坏了!我让我爹不给你钱!”
“那也得你爹同意啊。”周时初满不在乎地说道,她又不是原主,李蔚不给钱,她也能养活自己和便宜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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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22、听说我是极品(9)
周时初给自己和周时晚各做了两套衣裙,周时晚收到衣服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抱着衣裙小心翼翼地问“真的是给我的?”
“是给你的,要不然这么小的衣服,咱们家里谁穿得下呀?李继是男孩子,又不穿裙子。”周时初点头回答道。
周时晚顿时高兴得眼睛一亮,像对宝贝一样对这两套新衣裙,她现在穿的衣裙全是父母在世的时候做的,因为她长了一岁,衣服都变小了,衣袖和裙子短了不少,但之前原主不管她,她只能这么穿。
现在周时初居然真的给她做了漂漂亮亮的新衣裙,她一下子就觉得姐姐不像之前那么可怕了,现在都敢凑上前去跟姐姐说话了。
周时初从自己的伴生空间里拿了些银子出来用,李蔚给原主的家用早就被原主挥霍掉了,所以她只得用自己的。
她打算去街上买些食材,明天开始做包子卖,她现在不是原主,不能理直气壮地用李蔚的钱财,所以只能自力更生了,而卖吃食是最简单方便的挣钱方法。
周时初买了面粉、猪肉、羊肉以及一些白菜、酸菜回来,几乎把本来就狭窄的厨房堆满了。
钱婶震惊地问道“夫人,您买这么多食材回来做什么?最近食材要涨价了?还买这么多肉,放着会变坏的吧?”
周时初道“我是买回来明天做包子用的。”
“夫人,您打算做多少包子?吃得完吗?”钱婶看着那一堆食材,有些不敢相信,以为周时初又要胡闹了。
“不是咱们自己吃,我打算明天卖包子。”周时初直接说道。
“卖包子?可是夫人,您怎么能去卖包子呢?老爷知道了不会同意的……”钱婶很笃定地说道,虽然家里还是没什么钱,但李蔚做到了校尉这个职位,虽然还不算什么大官,但以后肯定还会继续升上去的,要是周时初这个当家主母却卖包子,会让人耻笑的。
“他为什么不同意?我卖包子是用自己的双手挣钱,又不是去偷去抢,哪里见不得人了?难道他才做了个芝麻大点的官儿,就忘了自己曾经也是个泥腿子?”周时初翻了个白眼道。
钱婶还想继续劝说,但周时初已经决定了的事就不可能改变“钱婶,你不用多说了,你家老爷的俸禄能有多少?养活咱们一家勉强够了,但我想要的不仅仅是活着,还想要活得更好,他不能满足我这个要求,那我自己出来挣钱难道也不行吗?”
“钱婶,现在是什么世道,说不定咱们哪天就命都没了,所以何必在乎那么多呢?卖包子并不丢人,没钱才丢人呢。”周时初一大堆话成功把钱婶说服了。
其实这也是因为现在是王朝末期、乱世初现,百姓民不聊生,大家没有多余的精力关注在除了保命、生存之外的方面的原因,活下去已经拼尽了全力,那所谓的世俗礼仪规矩就会越发松散,所以周时初这个校尉夫人当街卖包子算什么,当日卓文君都能当街卖酒了。
当然,在盛世太平时期,以周时初的身份是不合适去卖包子的,否则她一家能被大家的唾沫星子淹死,但现在是乱世啊,所以大家都很宽容,周时初出格一些算不了什么。
周时初尝过街上土著居民卖的包子,味道确实有不错的,但周时初穿越过了那么世界,吃过不知道多少种包子,所以想要做出比土著居民更好的包子,那是轻而易举的。
她细细地调好各种馅料,又和钱婶一起揉了面团做包子皮,两个人早早起来,就开市包包子,一个多时辰后,已经包完了所有的馅料,总共做出了三百多个包子。
蒸包子的时候,本来还没睡醒的李继和周时晚活生生地被包子的香味熏醒了,李继迷迷糊糊地光着脚走到厨房,说“钱婶,你做了什么好吃的,我要吃!”
“要吃就刷牙洗脸,否则不给你吃。”周时初嫌弃地看着眼角还带着眼屎的李继,说道。
李继听见她的声音,顿时清醒了不少,还想要和她吵几句,奈何包子的香味不断地往他鼻子里钻,让他抓心挠肺地恨不得立马用手抓了吃。
但他已经被周时初和他爹教训过了,便只好妥协了,飞快地跑出院子去洗漱了。
还没半盏茶的时间,李继就洗漱好跑进来了,周时初没有为难他,给他各拿了几个馅料不同的包子,让他端出去吃了。
这时候李蔚也锻炼好回来了,看见他碗里做得格外漂亮、香味又极诱、人的包子,立马说道“给爹拿一个。”
“这是给我的,爹你要吃自己去厨房里拿。”李继跟只护食的狗狗一样,护着自己的包子。
李蔚瞪了他一眼“白养你了。”
他难道不想自己去拿吗?这不是不好意思吗?他之前起床的时候就听到周时初和钱婶做包子的动静了,得知这是周时初做来卖的包子,他就忽然不太好意思大咧咧地去拿来吃了。
他自己不想,但奈何包子的香味太浓了,让他的口水不由自主就直流,偏偏李继这个不肖子还在他面前大口大口地吃着,那极其勾人的香味像是带着钩子,把他的肠胃翻得咕咕乱响,实在受不了了!
李蔚把心一横!虽然他很不喜欢周时初这个女人,但她现在还是自己名正言顺的妻子,自己吃她做的东西不是天经地义吗?
于是给自己加厚了脸皮的李蔚径直往厨房里去了。
“咳咳。”李蔚站在厨房门口轻咳了几声,但没人理会他,钱婶正顾着烧火,没注意到他,而周时初倒是看见他了,却只是扫了他一眼就不理了。
“这包子做得挺香的啊。”李蔚见实在没人管他,他只好自己找台阶下了,边说边走了进去。
“没想到你还有这个手艺。”李蔚没话找话地说道,显然这话是对着周时初说的。
“我手艺还多着呢,你以后会知道的。”周时初点头,毫不谦虚。
李蔚被她的话一噎,没想到她不按常理出牌,自己夸了她的手艺,接下来不应该顺理成章邀请自己品尝包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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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23、听说我是极品(10)
正当李蔚想着要不要直接说想吃包子的时候,钱婶终于注意到了他的存在,立刻很贴心地问道“老爷要吃包子吗?有羊肉包、猪肉包还有青菜包等各种不同馅的包子,少爷想吃哪种,或者是各种馅的都要?”
“都要。”李蔚立马说道,心里还想着要不要给钱婶加点月俸。
钱婶利索地给李蔚夹了好几个包子,把大盘子装得满满的,周时初在一旁看着,并没有阻拦,毕竟原主之前花了李蔚不少钱,李蔚吃点她的包子并不过分,这点她还是清楚的。
周时晚这时候也起来了,偷偷摸摸地缩在厨房门外,探着个小脑袋往里看,见大人们发现她了,又吓得缩回了脑袋。
“周时晚,赶紧去洗漱了再来吃包子,不洗漱不给吃。”周时初直接说道。
“好!”周时晚听了立马应道,小奶音虽然还是小小声,但回答得很迅速,回答完还真一溜烟往外跑去洗漱了。
终于,好不容易把三百多个包子都蒸好了,周时初便和周婶运去街上卖了,幸好家里虽然没有什么钱,却依旧有一头驴和驴车,周时初自己琢磨了一会儿,就很顺利地学会了赶驴车,成功把包子运走了,都不用麻烦其他人。
周时初做的包子香味非常霸道,因为有碳火热着,包子的香味便随着驴车经过的地方飘了一路,于是还没到热闹的大街上,就被包子香味吸引住了的路人喊停了。
“夫人,没想到咱们的包子这么受欢迎,咱们才走了一半路就卖掉十多个了!”钱婶数着收到的铜板,高高兴兴地对周时初道。
“这是肯定的,咱们的包子多香啊,一闻就能闻出来肯定好吃。”周时初得意地说道,她的手艺可不是假的。
周时初找到了一个合适的位置,也没有卸下家伙,直接放在驴车上就开始卖了。
“哎呦,这位娘子你们卖得是什么包子啊,这么香!”一个大娘还没等周时初的驴车挺好,就凑上前来询问。
周时初打开蒸笼的盖子,瞬间一股白雾腾升而起,浓烈又霸道的香味不容分说地钻进路人的鼻子,立马迎来了许多好奇的人。
“卖什么吃食的,这么香?”
“哎,别挤!别挤!这是卖包子的。”
“包子?刚好我还没吃早膳,就在这里卖了!”
……
钱婶虽然预料到了包子肯定好卖,但她万万没想到会这么畅销,驴车前挤满了闻香而来的人,个个挤上前来要买,幸好她手脚利索,才能动作迅速地按照客人的要求给他们拿包子。
周时初则是算账收钱的人,她心酸速度快,谁买了几个包子,要多少钱,或者找多少钱,她都能算得一分不错,算账的动作快得让人眼花缭乱。
在这样的情况下,周时初这三百多个包子才一个多时辰就卖完了,钱婶累得腰都有些酸痛了,却高兴得见牙不见眼,说“夫人,咱们的包子做少了,太早就卖完了,咱们明天多做点吧!这早早就卖完了多可惜啊。”
“不要太贪心,咱们只有两个人,做不了太多的,最多明天做到五百个,已经顶天了。”周时初很有自知之明,翠城虽然在穆云超的治理下,在这乱世中是一股清流,几乎是世外桃源,但百姓舍得拿出来花的闲余的钱注定不会太多,毕竟这乱世大家都缺乏安全感,花钱倾向于保守。
她赚点小钱已经很知足了。
周时初数了三十文钱递给钱婶,说“这是你今天的工钱。”
“我、我还有工钱拿?不、不,我是李家下人,已经拿了俸禄,哪里还能再拿一份工钱呢?”钱婶震惊得瞪大了眼睛,连忙拒绝道,“这不符合规矩。”
“我让你拿你就拿,你的工作是料理李家的家务事,帮我做包子卖已经属于你工作外的事情来,我当然要给你付工钱。”周时初不容分说的把钱塞给了她,她不是压榨下人的人,做包子可不是轻松的活,她自己这大半天忙活下来都觉得有些疲惫了,更何况钱婶?
而且给她发一份工钱,她会更卖力,工作的积极性上来了,效率就更高。
钱婶推辞不过,只得收下了拿份工资,坐在驴车上回家的时候,脸上的笑容都停不下来,虽然她是李家的下人,但下人也喜欢钱啊,钱婶这会儿觉得周时初这个往日很不靠谱的夫人,特别会做人。
就这样,周时初开始和钱婶每天到街上卖包子,她做的包子好吃,皮薄馅大,物美价廉,每次都是被人抢着买,供不应求,短短半个月下来,已经赚了不少钱。
有时候周时晚也会跟着去卖包子,钱婶和周时初太忙的时候,她也要帮忙打打下手,于是渐渐地就开始敢跟其他人交流了,胆子也慢慢大了起来。
李蔚回家大半个月了,见周时初跟变了个人一样,整天只关心卖包子挣钱,不再跟以前一样到处闹事耍泼、拿钱乱挥霍,像变了个人一样,但她这样的改变无疑是往好的地方变,是他乐于见到的,便只觉得松了口气,希望她永远这样下去,千万不要变回以前那个样子。
他的假期快结束了,明天就要回军营复命,这半个多月在家天天吃好睡好,周时初不跟他闹腾,儿子也不敢淘气,日子过得太舒畅,他居然有些乐不思蜀了,但他不能不回去。
李蔚敲了敲周时初的房门,周时晚已经快入睡了,听到敲门的声音又清醒了,周时初安抚她道“你继续睡,别怕。”
然后便去开了门,居然是李蔚。
“找我什么事?”周时初抱着胳膊在房门口问道,李蔚回来这些天,除了最开始那天她去李寡妇家大闹了一场,其他时间都相安无事,所以周时初不知道李蔚这回找她有什么事。
“我明天要回营里去了,这些是你接下来的家用,你——好好地管着家,别再像以前那样胡闹了。”李蔚把一个荷包递给周时初,说道。
原来是要离开了,怪不得……
周时初了然,也没有跟他客气,接过了那个荷包,说“你放心,我现在还是李家的主母,就不会不管李家。”等她以后哪天不是李家的主母,那自然就不会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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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24、听说我是极品(11)
李蔚离开之后,周时初的日子跟之前没什么差别,依旧是每天和钱婶以及周时晚卖包子挣钱,而李继就不一样了,没了会严格管束他的亲爹,他就想飞出笼的鸟,每天玩得都快忘乎所以了,学堂自然不可能去的,每天的打拳锻炼也停止了,只会和一群狐朋狗友到处惹是生非、招鸡逗狗,附近的邻居都讨厌死他们了。
只是因为李蔚不在家,而周时初又不是个省油的灯,这才没投诉到家里来,周时初本来还因为李蔚的话,警告了一次李继让他上学去的,但李继性子早就固定了,不可能听她的话,所以只把她的警告当耳边风,每天依旧玩物丧志。
周时初见状立马歇了心思,她可不是来当好后妈的,李继又不是她儿子,他非要堕落,周时初可没那心思掰正他。
如今周时初的包子已经打出了名头,每天早早就有不少老顾客等在她固定摆摊的地方排队,根本不不用吆喝就能卖完,惹得周围的摊贩艳羡不已。
这天正当周时初忙着结账找钱的时候,忽然听到一个娇柔震惊的声音喊道“李夫人!你居然在这里卖包子?”
周时初本来没意识到这声“李夫人”喊得是自己,后面那个女声又喊了几声,加上有“卖包子”这三个子,周时初才意识到那人喊的是她。
她闻声望去,顿时挑了挑眉,这带着好几个下人,衣着不凡,容貌娇美的女人,不正是穆云超的夫人柳嫣吗?
“穆夫人你又出来微服私访啊?要不要尝尝我卖的包子?皮薄馅多,汤汁鲜美咸香,绝对好吃,你试过了不会后悔……”周时初仿佛没看到她那不敢置信的神情,热情地招呼道。
“不、不了,妾身吃过了早膳才出来的。李夫人,你怎么在这里卖包子?这不太符合你的身份吧?”柳嫣脸上震惊、不可思议以及不赞同等神色轮换上阵,让周时初看得一阵好笑,这位夫人就是太在乎身份地位了。
“怎么就不符合了,我农家女出身,又嫁了个粗野武夫,在街上卖卖包子不是很正常?”周时初故意这么说道,果然柳嫣脸色顿时变换莫测,蹙着一双柳眉,满是不赞同地说道
“李夫人,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李蔚李大人已经是校尉,算是官身了,你身为他的夫人,也应该维护他的体面,不要做出让他丢了脸面的事才是。”
言外之意,就是周时初卖包子丢了李蔚的脸。
周时初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了,柳嫣这样的人最是伪善,人家当事人李蔚都对周时初卖包子的事毫无异议,偏偏她一个外人跑来指手划脚,李蔚是她丈夫的下属,但她周时初可不是柳嫣的奴才啊,她有什么资格来指点周时初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于是周时初冷了脸,说“穆夫人你的意思是我卖包子就是丢了李蔚的脸了?李蔚在家的时候我就开始卖了,他都没有反对,现在穆夫人你一个外人,却来跟我说不能卖包子?我又不是你家的奴仆,李蔚也只是你丈夫的手下,并不是你的手下吧?你有什么资格跑来我面前指责我?是因为你能在李蔚主公身边吹枕头风的原因吗?”
“你、你这个粗俗的女人!”柳嫣听到周时初的话,顿时又羞又气,周时初这话可一点儿面子都没给她,最后那句还不亚于是羞辱她一顿了,所以柳嫣羞恼得脸上都快冒烟了,恨不得地上有条缝让她钻进去,她就不用面对此时的场景了。
周围来排队买包子的顾客都听见了她们说的话,听到柳嫣说周时初卖包子是丢人的事,顿时不乐意了
“这位夫人,您管得也太多了吧?周娘子做的包子这么美味,不拿出来卖岂不是很可惜,你可不要害得我们失去这个口福啊!”
“就是!看你长得娇娇弱弱的,没想到跟个好管闲事的八婆一样,管到别人头上来了,你这也太霸道了吧!”
“你这女人快滚吧,别害得我们没包子吃!”
“听着似乎是周娘子上司的女眷?周娘子怼了她,她该不会给周娘子的丈夫小鞋穿吧?”
“难说,她这么爱面子的人,被扫了面子,能不报复回来?”
“啧啧,这年头当官也没什么前程啊,说不定哪天乱军就打来了,到时候当官的是最先死的……喂,周娘子,要不你干脆让你丈夫辞了官吧!跟着你卖包子好歹也能好好活着啊。”
“就是啊,看这女人这么爱管闲事,当她丈夫的下属想必也很辛苦!”
……
柳嫣听着周围人对她的议论,个个言辞都犀利如刀,狠狠地刺向她的心,险些让她羞愤得晕倒过去了。
但她到底经受住了,被丫环扶着,眼眶里含着泪水,愤愤不平地对周时初道“我只是好心劝告你多为李校尉想想罢了,没想到你却把我的好心当驴肝肺,你不领情就算了,还煽动那么多人来指责我,你、你果然是朽木不可雕!李校尉娶了你真是倒了大霉。”
这种打着“为你好”的名头强迫别人按照她的意愿来做事的人,只不过是虚伪的善良罢了,要是真正为别人好的话,难道不是尊重别人的意愿吗?
所以周时初嘲讽地说道“穆夫人真的是为了我好,为了李蔚好吗?”
“那是当然!如果你不是李蔚的夫人,本夫人才懒得管你卖不卖包子。”柳嫣立马说道,眼神坚定,以显示自己毫无私心。
“唉!”周时初立马戏精上身,演上了,“穆夫人你是不知道,其实我也不想每天辛辛苦苦来卖包子,你以为卖包子很容易吗?不,其实很苦的,每天揉面揉得手都快肿了,做包子皮累得腰都直不起来,蒸的时候又熏得人满身大汗……如果不是为了补贴家用,谁想这么辛苦呢?”
“对啊,对啊,做包子很辛苦啊。”另一个排队买包子的大娘点头附和道。
“穆夫人,你觉得我这举动是给李蔚丢脸,这我自己其实也知道的,可是我却不能不这样做啊,不做的话,单靠李蔚那点月俸,根本养活不了咱们一家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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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25、听说我是极品(12)
“我听说穆夫人您最善良大度,平时看见个乞丐都要布施几两银子的。现在我要靠卖包子补贴家用,穆夫人您觉得我不该这么做,要是有其他办法,我也不想这么辛苦的……要不,穆夫人您每个月接济一下我家?这样我就不用出来卖包子,您也就不用为我们家操、心了,只是用一点点钱,就能挽救我们家了呢,您觉得怎么样?”
周时初笑眯眯地说道,满脸期待地看着柳嫣,柳嫣听见她这番话,却惊愕得眼睛都瞪大了,显然她没想周时初还能这么不要脸,就差明晃晃地跟她说,让她出钱养周时初一家,那周时初就答应不卖包子。
这世间竟然有如此不要脸之人!柳嫣脸色五彩缤纷,精彩极了,她显然忘了周时初是个不按常理来,还丝毫不在乎名声的泼妇,跟其他一心为夫为子的女人丝毫不同。
周时初看她被自己的一番话噎得哑口无声,心中暗笑,她就是要恶心一下这个“何不食肉糜”的女人。
“穆夫人怎么不说话了?是答应了每个月接济咱们家吗?您这么善良大方,肯定不会拒绝的吧?”周时初满怀期待地问她,不得到她的回答就不罢休。
柳嫣眼神飘忽,心虚慌张,这让她怎么回答?她不能答应,毕竟她又不是傻子,白白拿钱养着外人,就算她有钱也不是这个花法的,更何况她跟周时初的关系还没好到这个地步;但她也不能直接拒绝,毕竟周时初都重点说了她是个“善良大方”的人,她要是不肯接济周时初,岂不是否定了这个说法,表明自己其实并不“善良大方”?
柳嫣左右为难,急得眼眶通红,这会儿是真的快急得哭出来了。
幸好,她还有一个忠心耿耿的丫鬟清风,也就是那个未来会嫁给李蔚的丫鬟,清风轻轻一掐柳嫣的胳膊,像是想起了什么大事一样,大声说道“哎呀夫人!时候不早了,将军今早说想吃满福楼的驴肉烧麦,咱们出来这么久了还没买呢,要是去得迟了,驴肉烧麦就卖完了,咱们赶紧走吧!”
说着就拉着柳嫣离开人群了,柳嫣喏喏点头,说道“你提醒得对,咱们不能再耽搁下去了!”
主仆几人就逃也似地离开了,周时初哪里看不出她们的把戏?不过她也没有揭穿,毕竟她并不是真的想让柳嫣接济她。
说来也好笑,柳嫣口口声声“为你好”,就要干涉别人的事,可一旦涉及到她自己本身的利益了,她立马就退缩了,实在虚伪极了。
周时初才没心思去理会她的伪善。
她想多攒点钱买个小铺子,请几个人,那她就能当个幕后掌柜,其他事情就交给别人来做了。
其实她想要开包子铺很容易,但就是银子的来源不好解释,毕竟每天卖包子的收入都是有目共睹的,大家能猜出她挣了多少钱,她要是花得太过,肯定会让人发现异样,所以她只好慢慢来。
李继和一群同龄的小孩在树林里玩弹弓,打打小鸟,捉捉虫子,疯玩一通,浑身弄得脏兮兮的。
一个叫大虎的孩子问李继“李继,听说你后娘在卖包子,生意很好,肯定挣了很多钱吧?”
李继正盯着树上停着的一只麻雀,瞄准了就想用弹弓打,听到大虎的话,毫不在乎地说“不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呢?她每天做的包子都卖光了吧?我娘说卖光了那就说明挣了钱!她挣的钱给不给你用?我娘说你那个后娘是个厉害的,肯定不会管你,更不可能给你钱……”大虎还喋喋不休地说着。
李继松开弹弓,充当弹药的小石子嗖地飞了出去,可惜李继的技术不好,连那只麻雀的毛都没擦到,更别提击中它了,但麻雀受了惊吓,一下子飞跑了。
李继啧了一声,可惜地说“又没射中!”
“李继!你有没有听到我说的话?”大虎不满地问道。
“你说什么了?”李继确实没注意大虎说了什么。
“我说!你那个后娘卖包子挣了很多钱,肯定不会给你用,你甘心吗?”大虎说道。
李继撇了撇嘴,嚣张道“我跟她要钱她敢不给?我揍死她!揍不了她就揍她妹妹!我爹给了她钱的,别以为我不知道,她要是敢克扣我的钱,我绝不会让她好过。”
“你说是这么说,可她真的不给你,难道你还能抢?”大虎翻了个白眼说道。
“怎么不能抢?她的钱就是我的!我是我爹唯一的儿子,我真的抢她的钱,她也没办法,我爹才不会站在她那边。”李继理所当然地说道。
“我不信!除非你明天能拿出五十文、不,一贯钱出来,让我们看看,要不然我才不信你真的能从你后娘手里拿到钱。”大虎刺激他。
“拿就拿!我要是真的拿到了一贯钱,那你就要认我当老大,我拿不到那我就认你当老大!怎么样?”李继眼睛一转,立马想到借此事来确定自己老大的位置。
大虎一听,立刻就答应了“行!就这么说定了!记住了,是一贯钱,要是少了一文钱,那就都算你输!”
李继大言不惭“绝对不会少!你就等着认我当老大吧。”
周时初可不知道自己的辛苦钱被李继盯上了,她早上卖了包子,下午就要整理院子的菜地,她空间里那么多植物,肯定要移植一些当用的出来,比如辣椒、西红柿之类的蔬菜瓜果,这时候已经有辣椒和西红柿的存在了,只是大家只把它们当做观赏的植物,并不食用,还因为它们的果实颜色鲜艳,就以为它们有毒。
周时初没有这个顾虑,自然会把这两种菜加入自己的食谱里。
原主之前好吃懒做,钱婶又忙于家务事,所以院子里的菜地只松松地开垦了一半,种了点儿青菜,还不够供应自家吃的。
周时初来了,就不会浪费这么近的土地,没用几天,院子里的菜地就被她们开垦好了,只需要再整理一遍,就能播种种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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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26、听说我是极品(13)
“喂!周氏,给我一贯钱!”李继从外面疯玩回来,便跑来找周时初,毫无礼貌地开口找她要钱。
周时初眯了眯眼,问“你要这么多钱干嘛?”
“不用你管这么多!总之给我钱就是了。”李继非常不耐烦地说道。
“做梦,给你一贯钱?你想得倒美,你爹一个月给我的全家人的花用也才一贯钱,你倒好,一开口就要一贯钱,你这么厉害,怎么不自己挣这一贯钱?”周时初听见他的狮子大开口,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一贯钱很多吗?你不是卖包子赚了很多钱,再加上我爹给你的,区区一贯钱难道拿不出来?你只是不肯给我,对不对?果然后娘就没一个好的,自己吃好穿好,却虐待继子……”李继瞪大了那双牛眼,愤愤地对周时初说道。
“对,我这个后娘就不是好的,既然你都知道我不是个好人,那你怎么有脸找我要钱啊?甚至还把注意打到我卖包子的钱上来,谁给你的胆子?我挣的钱,宁愿送给街上的乞丐,都不可能给你一文!”周时初冷哼道。
李继气得胸口不断起伏,眼神像是要把周时初吃了一样,凶狠极了,他指着周时初道“你是我后娘,那你挣的钱就该给我用!你要是不给我钱,那等我长大了,我肯定不会管你,让你孤苦伶仃,收尸都没人帮你收……”
“开什么玩笑?我跟你,说不定谁先死呢!还有,我死了也不用你管,更不会指望你给我养老收尸,我还怕你玷污了我的尸体呢。”周时初气死人不偿命地说道。
说真的,其实她确实很可能比李继死得晚,毕竟女人天生比男人长寿,更何况这兵荒马乱的时代,男人更容易出意外哦,虽然李继是李蔚的儿子,但要是子承父业,那李继这个鲁莽无脑的性子,肯定死在战场上。
“你、你这个恶毒狠心的女人!你不给我钱就别怪我不客气……”李继气得火冒三丈,可惜他骂又骂不过周时初,打就更打不过了,便只能这么撂狠话。
“哦?你能怎么对我不客气?”周时初毫不掩饰地鄙夷地看了李继一眼,李继恶狠狠地瞪了她,转身出去了。
周时初想了想,李继在她这里占不了上风,那很可能就会找自己的便宜妹妹报复了,于是她找到在菜园子里玩泥巴的周时晚,说“你最近不要往李继跟前去,离他远一点,要是他欺负你了,就告诉我,别理会他。”
周时晚连忙点了点头,她本来就跟李继没什么交集,关系陌生又疏离,李继一向看不上她这个木讷又年纪比他还小的便宜小姨,都懒得多看她一眼,所以周时晚自然是听姐姐的话,姐姐让她怎么做她就怎么做了。
“姐姐,你看我捏的小狗。”周时晚兴致勃勃地把手上那只泥捏的小东西递给周时初看。
周时初看了一眼,那团小泥团看不出一点小狗的模样,不过她说是小狗那就是小狗吧,周时初对小孩还是很宽容的,于是点点头说道“捏得不错,继续玩吧。”
于是周时晚开开心心地又低头捏泥球去了,一边捏还一边说道“现在我要捏一个姐姐。”
周时初……还是别捏了吧?
周时初看了看她小手上那团黑乎乎的泥巴,以她捏小狗的手艺,真不知道她捏的这个“姐姐”最后会捏成什么模样。
周时初眼不见心不烦,转身走了。
因为有李继找她要钱不成的事情在,周时初心思一转,便未雨绸缪地把自己赚的钱都放进了空间里,只留下李蔚交给她做家用的那两贯钱。
周时初并没有骗李继,李蔚确实只留了两贯钱,两贯钱是要用两个月的,所以她说李蔚给她的家用一个月一贯钱这是真的。
现在这个时代一贯钱就是一千文,也就是一千个铜板,换成银子,就是一两银子,但一文钱可以买一个馒头,周时初做的各种好吃的皮薄馅多的包子才两文钱一个,所以可想而知,李继才几岁的孩子,张口就跟周时初要一贯钱有多过分了。
平常百姓人家,一个月很可能都用不了一贯钱,李蔚给的这一贯钱,除了家用,其实还包括了周时初挥霍用的零花钱,毕竟之前原主可是闹腾着跟他要钱用的。
当然,换成了周时初,自然就不会挥霍他这点钱了。
李继现在性子已经歪了,跟她要钱不成,很可能就想些歪魔邪道的方法来对付她,所以她不可能不防着点,毕竟她还有个便宜妹妹。
晚饭的时候李继回来了,他因为钱的事跟周时初冷战,当然,平时他们俩也没有话说,是再塑料不过的继母子情,不过那时候他们最多是当对方不存在,但现在,李继依旧不和周时初说话,却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地对周时初,还时不时地对她冷哼一声,翻个白眼,摆明了表示跟周时初翻了脸。
周时初却根本没把他这些小动作放在眼里,对他视若无睹,李继见无法惹怒她,就更生气了,对手根本对他的挑衅毫不在意,他不气死才奇怪!
周时初跟平时一样,洗漱完就和周时晚睡下了。
正当她睡得迷迷糊糊,意识就要陷入香甜的梦想之中时,突然她就听见自己的房间门被轻轻地推开了,她顿时精神一震,瞬间清醒过来,睡意消失无踪。
窗外有月光洒进来,所以房间里其实并不算黑,可以朦朦胧胧地看见人影,再加上周时初来了之后练起了内力,五感更敏锐,所以她一眼就看到了偷偷推开门进来的人正是李继。
李继的动作很轻,如果不是周时初警醒,根本不会知道他的动静,他显然是有备而来的,一进来就往床尾那张充当周时初梳妆柜的储物柜走去。
那个储物柜装的其实是姐妹俩的衣服以及少量便宜的首饰,钱根本不放在那里,但李继并不知道,所以他就在那里翻找。
周时初看见他把自己那些衣服都乱扔在地上,顿时心里的火就上来了,偷钱就偷钱,还要弄脏她的衣服,那就不可饶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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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27、听说我是极品(14)
“有贼啊!快来捉贼!”周时初大喊一声,立刻飞身起床,她尖锐的声音在静寂的深夜成功惊醒了家里其他两个大人钱婶和李叔。
当然,更吓到了那个贼——李继,李继显然没想到自己会被周时初发现,吓得也顾不上寻找钱了,只想抱头鼠窜,赶紧逃跑才是。
可惜他对上的是周时初,周时初想要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就不可能让他逃了。
周时初长腿一跨,几步就追上了李继,伸手就把他抓住了,然后拿起自己的拖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劈头盖脸就开始揍李继。
别以为用拖鞋打人杀伤力不大,但——要知道,这个时代老百姓穿的拖鞋,可是木屐,鞋底用厚厚的木板做成的啊,打起人来可疼了。
李继被打得嗷嗷惨叫,连忙求饶“别打了别打了!我是李继!”
可惜周时初根本当做没听到他的话,依旧下手又狠又快,还不忘找了一块破布塞进他的嘴,周时初没打够之前,他还是乖乖地“不说话”才好。
钱婶和李叔听见动静,慌里慌张地赶来了,钱婶吓得喊道“夫人!发生什么事了?”
李叔带了一根扁担过来,冲进门看见一个高挑些的人影在打一个矮些的人影,因为他眼睛老花眼了,看得不太清楚,不知道哪个才是女主人,便急得问“夫人,哪个是贼人?!”
“这个就是,被我捉住了,快帮忙揍他一顿,等打得他没力气了,天亮就送他见官!”周时初把李继往李叔面前一推,李叔认出她的声音,于是便毫不客气地揍起那个呜呜地哭都哭不出来的贼人了。
钱婶见是自家人占了上风,于是找到油灯,点亮了房间,想看看到底是哪里来的毛贼,居然偷到他们家里来了。
她本来还以为这个毛贼个子比较瘦小,才会轻易就被自家夫人捉住了,但等她定睛一看,便大惊失色,因为她终于认出来了这个毛贼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小主子李继。
她吓得大叫道“别打了!别打了是小少爷啊!夫人、李大哥快停手!”
周时初最后狠狠地揍了一下李继的屁股,才意犹未尽地停了手。
李叔听到钱婶的话,也吓了一跳,连忙停了手,把扁担扔到一旁,凑近去仔细把李继打量了一遍,才发现钱婶说得没错,这确实是李继,便疑惑地问道“小少爷,怎么会是你?”
周时初也装作才发现是他的样子,拧眉质问道“李继,你大晚上的不睡觉,跑来我房间做什么?我还以为是哪里来的贼呢,偷偷摸摸就开了我的柜子,把我柜子里的东西扔得乱七八糟的……”
钱婶已经猜测出了结果,她不敢置信地看着李继,说“小少爷,你真的大半夜跑来夫人房里偷东西?你怎么这么糊涂啊?”
李继这时候已经被打得七荤八素的了,浑身的骨头都像是被拆掉又安装好了一样,没有坏掉,但就是痛得让人怀疑人生。
他连站都站不稳了,躺在地上像条死狗,呼呼地大喘气,连抬手扯掉嘴里的破布都没力气了。
还是钱婶看到他被嘟着嘴,才帮他扯掉了破布。
“我记起来,李继白天的时候找我要一贯钱,一贯钱太多了,我就没给他,没想到他并没有死心,趁着晚上跑到我房里来偷了!”周时初装作恍然大悟地说道,直接把李继的动机点了出来。
钱婶顿时又气又心疼,更多的还是恨铁不成钢“小少爷!你怎么能做这样的事?一贯钱那么多,你要来买什么?就算是老爷在家,也肯定不会给你的,你真是……唉!小小年纪就学会偷钱,以后可怎么办啊……”
周时初对钱婶道“钱婶,我不知道这贼是李继,下手就重了点,得请个大夫回来给他看看,别真的伤了身体才好。”
“对对!得请个大夫看看!”钱婶附和道,然后想把李继抱回他的房里,但李继已经八岁多快九岁了,又因为吃得好身体强壮,就比一般孩子重得多,因此钱婶根本搬不动他,还险些把他扔了下来,造成第二次伤害。
周时初可不会帮忙去抱他,但不妨碍她表现一下自己的“好心”,于是她对李叔道“李叔,你力气大一些,你把他抱回他房里去吧。”
“好。”李叔说着,果然把李继抱起来了,离开了周时初的房间。
周时初刚想跟上,忽然就听见周时晚弱弱的声音“姐姐,你别离开,我害怕……”
原来她早醒了,也是,刚刚捉贼打贼的动静这么大,她不醒才怪。
“那你也起来吧,刚刚那个是李继,他想来咱们房里偷东西,被我捉住打了一顿,现在要请大夫来给他看伤,我不好不在场,你要怕,就起来跟着我。”周时初没有隐瞒,把事情的前因后果都跟周时晚直接说了。
周时晚被惊醒之后也没了睡意,又害怕自己一个人待在房间,果真起来和周时初看热闹了。
李叔把李继搬回他房里之后,就连夜去找附近的大夫了。
一刻钟之后,大夫就来了,李继身上的伤说重也重,说轻也轻,说重,是因为浑身打得皮开肉绽,青肿紫淤,看着有些可怕;说轻,是因为这就是棍棒伤,上了药,好好养着,结疤就能好了,不会伤了身体根基。
周时初虽然想给李继一个深刻的教训,但也不会狠毒到想毁了他的身体,只是想让他体会一下什么叫刻骨铭心的痛罢了,省得他越来越无法无天,变得更烂。
大夫给李继清理伤口,李继又痛得哀嚎了半天,等大夫给他上完药了,他还抽抽噎噎地哭着,但周时初可不会可怜他,自作自受罢了,做了坏事就要承担后果。
“我明天会把这事写信告诉李蔚,让他知道他儿子到底是个什么品性。”周时初面无表情地说道,原主母亲以前在大户人家做过丫鬟,所以会认字,原主跟她学过,写封简单的信还是可以的。
“这、这会不会太打扰老爷了?老爷事务繁忙,不如等他回来再说?”钱婶不太忍心地说道,她虽然才来了李家一年多,但她没有儿女,把李继当自己孙子疼,就忍不住开口为他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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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28、听说我是极品(15)
“钱婶,偷钱,这是一件十分严重的事,证明李继的品行出了大问题,要是不告诉李蔚,万一李继以后越来越堕落了呢?到时候李蔚肯定会怪罪我们没教好他,让他变成这个样子。”周时初脸色严肃地说道。
“以前李继只是顽劣一点,喜欢调皮捣蛋,不爱读书,这些都可以说是他天性好玩。但现在他开始做贼偷钱,那就不能姑息了,很多孩子变坏都是从小事开始的,现在是偷家里的钱,以后肯定就偷别人的钱了,咱们会顾着他是家人不会把他打死,但别人可不会,别人只会恨不得打死他,而且就算打死了也没有责任,谁让他去别人家当贼呢?”
周时初说得条有理,钱婶听到她郑重的语气,也明白了这事的严重性,就没有再拦住周时初跟李蔚告状了。
李蔚却大叫起来:“不许告诉我爹!我不是坏孩子!”
“不是坏孩子,你为什么要去我房里偷钱?”周时初问。
“你要是直接把钱给我了我还会去偷吗?都是你的错!谁让你不给我钱!我变成这样都是你害的,你还把我打成这样……”李继理直气壮觉得自己丝毫没有错的话,让钱婶听了目瞪口呆,终于意识到李继真的有问题了。
周时初于是写了一封信好好地把李继的“光辉事迹”告诉了李蔚。
之所以告诉他,只不过因为周时初并不想李蔚以后把李继不成才的原因归咎于她而已,他自己的亲儿子就自己教育,别想着把责任甩给她,她可没那么善良去教育一个跟她处处作对的继子。
不知道身在军营的李蔚收到周时初的信会是什么感觉,但李继在家里就真的十分煎熬了,他身上的伤可不轻,需要躺在床上休养,不能下床,在这个没有手机、没有电视的古代,他可谓无聊透顶,更何况他还不爱读书,事实上以他经常逃课的情况来看,能不能认全启蒙课本上的字还不知道。
周时初卖了几个月的包子,终于赚够了买铺子的钱,便直接找了中介让他帮忙寻找一个合适的铺子了。
中介很卖力,没几天就帮周时初在吉祥大街找到了一间二三十平米左右的铺子,吉祥大街是翠城最热闹的主干道,相当于后世的商业街了,所以能在这条人、流量最大的大街上开一间铺子,可想而知,生意肯定差不了。
只是位置好的店铺,自然价格也更高,周时初这段时间卖包子的钱都不够买下这间下铺子的,她还得用自己伴生空间里以前存下的银子,才买得起。
铺子虽然不是在大街正中间最热闹的地方,但是在靠近结尾的地方,也很不错了,周时初很满意,找人修缮、改装了一下,就挂上了“金玉包子”的牌匾。
以后她和钱婶就不需要辛辛苦苦地在大街上摆摊子,饱受风吹雨打了。
因为她的包子这几个月积累了好口碑,所以老顾客们得知她开了店铺,都很给脸直接到店里买了,所以周时初的包子铺开张的时候,生意居然一点儿也没落下,当然,这更是因为她的包子真材实料,又鲜香诱、人。
周时初的事业终于步入正轨,她非常高兴,当天就做了一锅的卤肉当做庆祝。
这时代的伙食实在不够精细美味,周时初吃得久了就腻了,很是惦念口味重的卤味,于是买了一只鸡、一只鸭,还有两只猪蹄以及鸡爪鸭爪等零碎的各种肉,放了一堆卤料,便一锅炖了。
凡事卤味,就没有不香的,周时初做这锅卤味的时候,香味都飘到邻居家去了,要不是顾忌着周时初是个混不吝的女人,那些邻居早就上门来探究一番了。
周时初的坏名声阻挡了他们打探的冲动,但却一点都没办法阻止他们不停分泌的口水。
李家左边的邻居是一个姓陈的游商的家,陈游商经常全天下到处跑,虽然现在天下大乱,因为安全的原因他已经很少出门做生意了,但这也丝毫没影响到他是个见多识广的人。
然而他就算再见多识广,也从来没闻到过像今天这样香得能勾人魂魄的味道。
“爹,李家到底做的是什么吃食啊?这么香……我实在忍不住,爹你能不能去李家看看,跟他们买一点回来?”一个圆滚滚的少年站在那堵李家和他家的院墙下,贴着院墙一边一脸迷醉地嗅着空气中传过来的浓香,一边悄悄地问跟他同样姿势贴墙闻香的亲爹。
陈老爷闭着眼说道:“我也想去,但你娘说李家那个婆娘是个混不吝的,咱们最好不要惹上她,更何况我还是个英俊潇洒的大男人,万一那疯婆娘看上我了怎么办?”
陈少爷看了看自己老爹那高胖的身躯,那黑乎乎看不清五官的胖脸,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她娘太看得起他爹,还是该说他爹太自恋了?这幅尊荣叫英俊潇洒?即使他是亲爹,自己也不能昧着良心认为他英俊啊。
“那……让娘去?”趁少爷眼睛一眨,说道。
“对!让你娘去!”陈老爷立刻睁开了眼睛,“你娘是女人,李家那婆娘再疯也看不上她吧!”
于是陈老爷快步跑回家找他夫人去了。
陈夫人听到丈夫要他去李家买吃食回来,顿时柳眉倒竖:“你说什么?让我去李家买吃食?你是不是馋疯了?李家那女人是能打交道的么?”
“哎呀,夫人,咱们只是跟她买些吃食,又不是要和她来往,不惹她不就行了?你闻闻她家传过来的香味儿……你能受得了?我肚子里的馋虫都被勾起来了,不吃到这些吃食,我今晚肯定都睡不着觉了!夫人,你就当作是可怜可怜我和你儿子吧!”陈老爷求了又求,陈夫人才不情不愿地敲开了李家的门。
钱婶打开了院门,就看见了陈夫人,便问道:“陈夫人?您有何贵干?”
陈夫人被这打开门之后扑鼻而来的浓香诱得险些口水直接从嘴角流出来了,她狼狈地咽了咽口腔里急速分泌出来的口水,才讪讪地对钱婶笑道:
“钱婶,不知道你家做了什么好吃的?在我家都能闻到香味了,我家老爷馋这味道,不知道你肯不肯把这吃食卖一些给我?”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29、听说我是极品(16)
钱婶没想到陈夫人找上门居然是这个原因,但她只是个下人,做不了主,只好说道:“这是我家夫人做的吃食,卖不卖的,我做不了主,您自己去问夫人吧。”
陈夫人实在没法抵挡这勾魂夺魄的香味,只好硬着头皮去见周时初。
“你想买我的卤肉?”周时初眼神诡异地问,她记得这个陈夫人,原主曾经和她吵过架,因为陈家的一只鸡跑到了李家来,原主看见了就想把它据为己有。
陈夫人来找鸡,恰好看见她抓着那只鸡往自家屋里走,哪里还不明白她想偷自己的鸡?于是不容分说跟原主吵起来,两个人都是强硬的性格,吵得不可开交,甚至还上手打了,最后还是陈老爷听见了动静跑过来劝架,又花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那只鸡拿回去。
自此之后,原主就和陈夫人成了对头,见面都要翻个白眼的那种,所以今儿陈夫人上门来讨要吃食,才会这么尴尬。
但为了那点肉香,陈夫人拼了!
“对对,不知道你做的卤肉是什么样的吃食?实在太香了,我家老爷非要让我来跟你买,说是今儿吃不到这吃食,就觉都睡不着了。”陈夫人讪笑着说道,浑身不自在,脚底像是有钉子一样,让她站立不安,恨不得立刻从周时初面前消失。
但她不能,家里的大小两个男人还眼巴巴地等着她买吃食回去呢。
“我知道我这举动很冒昧,但看在咱们是邻居的份上,能不能分些给我们家?我们愿意多给钱!”陈夫人不得不向周时初低头,谁让她有求于人呢。
周时初想起原主曾经想偷人家鸡的举动,对上陈夫人就有些心虚,于是答应了,说:“可以,不过我做的不多,只能卖给你两斤。因为用了很多香料的原因,价格会有点贵。”
陈夫人听见她肯卖就已经很惊喜了,听到说会有点贵也不觉得有什么,毕竟她家是商人,之前攒了不少家底,这点钱还是拿得出的,于是连连点头道:“没关系没关系!贵点就贵点,只要你肯卖给我们!”
周时初于是从锅里拿了一只猪蹄和几只鸡爪以及半只鸡,称好了,端出来给陈夫人。
而陈夫人从她打开锅盖那一刻起,视线就没法从那些卤肉上移开了,眼珠子都恨不得黏在上面,嘴里的口水“咕咚”、“咕咚”地咽了又咽,不由自主就露出了丑态。
幸好也没谁嘲笑她,毕竟在场的钱婶和周时晚也都眼睛发光地盯着那锅卤肉,大家都一昂。
“好了,一共两斤三两,给一两银子吧。”周时初毫无压力地说道,物以稀为贵,更何况味道还这么好,用了不少价格昂贵的调味料,所以她做的卤肉值这个价。
“好!好!”陈夫人毫无异议就付了钱,接过那盘子卤肉,就激动地回家要跟家里人分享去了。
“卖得这么贵?夫人,不如咱们把这卤肉也放在包子店里卖吧?肯定卖得比包子还好!”钱婶因为跟着她卖包子,也有了生意头脑,立刻提议道。
周时初道:“可以是可以,但你也看见我做这锅卤肉用了多少调味料了,这些调味料价格贵就不说了,有些还很稀少,想要都没有,所以我要是做卤肉卖的话,肯定没办法做大量,价格也不会低,买得起的人不会多。”
“那咱们干脆每天做少量就好了,能卖得出去就卖,卖不掉咱们就自己吃。”周时初很快就下了决定。
钱婶信心满满地说:“不会卖不出去的,咱们翠城里有钱的人家不少,肯定舍得买这么香的肉。”
“那就试试吧。”周时初没想到自己还是走上了卖卤肉这条道路。
“但有些调料咱们得自己种了,现在天下乱着,西域的商人都不来了,香料都买不着。”周时初说道,她要把空间里香料植物拿出来种,才能持续供给自家做卤菜用。
于是没过多久,李家的菜园子除了各种瓜果蔬菜,还种上了各种稀奇古怪的香料植物,比如香叶、香草、八角、桂树之类的,都是做卤味必不可少的。
这天之后,周时初的“金玉包子店”就开始卖卤菜了,刚开始大家都不知道卤菜是什么菜,还以为是酱菜、腌菜之类的,但等他们闻到那股极其霸道浓烈的香味之后,立刻就知道这所谓的卤味绝对是美味了。
虽然卖得很贵,但周时初的卤菜从来都不愁卖,不那么有钱的人会几家合起来买一斤,或者买几两;而有钱的人家,则几斤几斤地买,恨不得把周时初店里的卤菜全包了,还是周时初不肯,才罢休的。
饶是这样,短短半个月都不到,她的卤菜就已经在翠城出了名,每天都有人争着来买,因为来得迟了就买不到了。
无意之中就形成了后世饥饿销售的效果,算是意外之喜了。
穆府,穆云超从外面回来,带回了一食盒的吃食,刚好是午膳的时候,穆云超兴致勃勃地吩咐道:“把我从外面买回来的金玉卤味端出来,我要和夫人好好品尝。”
柳嫣本来正笑吟吟地伺候着穆云超洗手,一听见他这话,顿时脸色一僵,她知道这金玉卤味是周时初折腾出来的,听说短短时间就虏获了翠城百姓的胃,每天都供不应求,成了最抢手的吃食。
但柳嫣只觉得这是周时初故意给自己的吃食造的势,这卤味根本没有传闻中说的那么好吃——当然,她并没有吃过周时初做的吃食,但以她对周时初的了解,这些传闻肯定是弄虚作假、名不副实的,现在之所以这么热闹,是因为大家的好奇还没过,等大家没了好奇心,那周时初做的吃食肯定就会暴露出真实情况了。
卤味被丫环端了出来,扑鼻的香味顿时把桌上所有菜肴的味道都掩盖住了,连柳嫣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穆云超就更加丝毫不掩饰了,得意地对柳嫣道:“夫人,怎么样,这卤味香吧?我都是好不容易才抢到这些,要是去得迟了,肯定就没了。”
“快尝尝!我最爱这卤猪蹄了。”穆云超给柳嫣夹了一块卤肉,又立马把卤猪蹄夹到自己碗里,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30、听说我是极品(17)
柳嫣看见穆云超啃着那只猪蹄,大惊失色,险些晕过去了,她不敢置信地对穆云超道:“相公,这、这是猪蹄?天啊!你怎么能吃这么不雅的吃食?都是周时初那个女人掇撮你的对不对?果然不愧是那混不吝的女人,专门做这些低贱粗俗的东西来吃……”
柳嫣从小就是那种“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追求清高优雅的人,最受不了粗俗野蛮的东西,现在她的丈夫却居然啃着一只猪蹄,还啃得津津有味,这让她怎么受得了?!她不晕过去已经算她坚强了。
穆云超看见她大惊小怪的模样,笑着安慰她道:“夫人,吃食分什么粗俗不粗俗、低贱不低贱的?好吃不就行了?我以前带兵上战场的时候,没有粮食肚子饿得发慌,连草根老鼠都吃过,要是能吃上猪蹄,那简直太奢侈了。”
“可、可你现在不用吃那些东西了呀!”柳嫣还是没办法理解穆云超的心理,她从小就是大家小姐,锦衣玉食,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猪蹄这种东西根本不可能出现在她面前,让她接受吃这种东西,真的事为难她了。
穆云超放下手中的猪蹄,拿起帕子擦了擦沾上油的嘴,脸色严肃地对柳嫣道:
“夫人,我知道你从来没吃过这样的东西,但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呢?味道真的很好。我现在虽然不用啃树根草皮了,但饥饿的滋味却从来没忘过。
况且现在正是天下大乱的时候,许多百姓食不果腹,别说猪蹄了,可能连充饥的杂面馒头都吃不上,所以跟他们对比,我能吃上猪蹄已经很幸福。
当然,你从来没吃过苦,我也不能要求你一下子接受这么平民的吃食,算了,你不想吃的话,我自己吃。”
穆云超说道最后,神情有些失望,他对自己这个善解人意、温柔体贴的妻子真的很满意,所以才会想着和她分享自己喜欢的吃食,只是他忘了,他喜欢的,妻子不一定喜欢,所以穆云超对自己的一腔心意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感到有些失望。
柳嫣听见他这些话,心里顿时警觉起来,意识到自己可能让丈夫不高兴了,于是她连忙艰难地用筷子夹起一块猪蹄,强颜欢笑道:“夫君,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试试好了。”
穆云超却看出了她的勉强,摇摇头说道:“你不要勉强自己,我带这些卤味回来本来是想和你一起分享美味的,但要是让你觉得不高兴了,那就没有意义了。”
柳嫣听了他的话却越发着急了,她意识到自己这次的表现并不好,越发想弥补,可是她越急就越是出错,她本来就没夹过猪蹄,这一着急,筷子就没法夹稳猪蹄,黄澄澄、油光透亮,让人很有食欲的猪蹄一下子就掉到了桌子,又从桌子滚到了地上。
柳嫣又羞愧又尴尬,眼里一下子就充盈了泪水,都快哭出来了。
穆云超这次却并没有第一时间觉察到自己娇妻的情绪,他看见那块猪蹄滚到了地上,立马十分可惜地脱口而出道:“哎呀!猪蹄掉了!”
他决定争天下之前就是个带兵打仗的糙汉子,最喜欢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卤猪蹄味道重又香,恰好很符合他的口味,而他这次买来的卤味并不多,这掉了一块,他不心疼才怪。
而柳嫣,看见自己的丈夫居然最关心的不是自己,而是那块猪蹄,顿时又难过又羞恼,还有些不知所措,她似乎都能看见自己和丈夫因为这次的卤味而产生的感情裂缝了!
都怪那个周时初!柳嫣心中立马就恼起了周时初,认为不过不是周时初搞出这些低贱不堪的吃食来,怎么会让自己在夫君心中的形象有了瑕疵?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实真的有些奇妙,有些人第一次见面就会对彼此有好感,有一见如故、兴趣相投的感觉;但相反的,另一些人一见面就能感觉到彼此都不喜欢对方,看见了就生厌,仿佛宿敌一般。
恰巧,柳嫣和周时初就是那互相不喜欢对方的人,特别是柳嫣对周时初,简直是厌恶之极,本来她讨厌周时初,只是因为周时初是个拖李蔚后腿的不合格妻子,让她处处看不顺眼;但现在,周时初做的卤味都影响到她和丈夫的感情了,柳嫣就更是怨恨上周时初了。
周时初可不知道自己只是卖了些卤味,就惹得柳嫣恨上她了,她要是知道了,也只会觉得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柳嫣和穆云超因为自小生活的环境不同,生活习惯自然也不可能一样,肯定会有冲突的地方,但柳嫣把这种冲突怪罪到周时初头上,那就显得十分没道理了。
即使他们夫妻俩这种生活习性的冲突在这次的吃食中没表现出来,那下一次说不定就会在其他方面表现出来了,柳嫣不想明白这点,就一味地怪罪周时初,那就很有些“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意思了。
周时初有了吃食铺子之后,就一心忙着赚钱了,周围的人都以为她改邪归正了,毕竟她许久没有做出像以往那样出格的事来,生意还做得有模有样,简直像变了个人似的,让人啧啧称奇。
周时初可不理会别人怎么想,这年代兵荒马乱,说不定哪天仗就打到自己头上来了,所以大家对别人的事情其实没那么在乎,更多的只想着怎么在乱世中活下来,别死了。
所以大家虽然对周时初的变化感到好奇,但也没谁盯着她,非要寻根问底。
这就方便了周时初从自己的空间里拿些必需的、不显眼的植物出来种,比如香菜、南瓜之类的。
其实周时初更想拿出来种的是土豆和红薯,这两样才是产量高、饱腹感强的食物,但这个年代这两种农作物还没有从海外传回来,她不能随随便便拿出来种。
而且以她现在的身份,就算拿出来了也很容易会被别人据为己有,她可不想为他人作嫁衣,白白地被人占了功劳。
所以这事需要从长计议,首先,她需要一个安全隐秘的田庄,有对她忠心耿耿又种田技艺高超的农户,这样,她才能把土豆和红薯拿出来,先让他们试种。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31、听说我是极品(18)
等到合适的时机,周时初就可以把这两种农作物拿出来。
她是个俗人,拿出这两种产量高的农作物不可能合适无私的,自然是为了名和利,在这种人治的时代,她需要一个足够高的地位来保证自己不用向任何人卑躬屈膝,她要活得自由自在,所以土豆和红薯就是她拿出来跟当权者做交易的物品。
当然,现在说这些都还为此过早,毕竟当今的朝廷早就有名无实,而其他争夺天下的诸侯又没有分出胜负,即使周时初早就知道穆云超是最后那个胜利者,但他现在还只是一个优势并不明显的小诸侯而已,离胜利还早得很,还给不了周时初想要的身份和地位。
李继浑身的伤终于在一个月之后完全痊愈了,因为休养得好,并没有留下什么后患,他恢复得活蹦乱跳,上山打虎都有劲,甚至还因为吃得好睡得好又缺乏运动,都胖了好几斤,脸色红润,健康得不得了。
身在军营的李蔚接到周时初那封告状的信,自然是又惊又怒,痛恨儿子越来越不像话,如今还做出偷自家人东西的事来,要是他在家,他也会把李继揍得半死不活。
但他偏偏不在家,即使心急儿子的教育问题,也丝毫没办法,而周时初是指望不上的,之前的她不带坏李继就好了,如今看着是变好了的她却又明明白白地说不会接受李继的教育问题。
李继没人管束,变坏的程度只会越来越严重,李蔚很想自己教,但他没有时间,只能干着急。
这么一着急,就不由地有些埋怨起周时初来,他本来会续娶,就是想找个妻子来照顾和教导李继,但万万没想到娶回家才发现新妻子不会负起这个责任,可娶都娶了,他后悔也没用,只得捏着鼻子认了。
但现在李继偷东西这事又让他想起了续娶的初衷,这不就怨怪上周时初了吗!
最后李蔚还是没忍住,写了信回去软硬兼施,让周时初担负起后娘的责任,好好教导李继。
偏偏周时初是个软硬不吃的,她只随着自己喜欢的来,要是她愿意,她当然可以负起教导李继的责任,但她不愿意呀!所以即使李蔚要求她,她反而逆反之心一上来,就更不喜李继了,更不肯掰正他的性格。
李蔚还是不够了解周时初,本来周时初对和离这事是无所谓的,但现在李蔚这封质问和带着强硬要求的信一来,她立刻就下定了决心,一定要跟李蔚和离。
她不想教导越长越歪的继子,更不想当这个后娘,所以她会很识趣地让位,把李蔚妻子的位置让出来,让李蔚重新娶一个愿意任劳任怨地相夫教子的继妻,这样就皆大欢喜了,周时初能解脱了,李蔚也能得到会教孩子的完美夫人。
比如说柳嫣身边那个大丫鬟清月,在原世界轨迹里,原主死了,她不就上位嫁给李蔚了么?现在只不过是提前几年,想必柳嫣也不会放过这个拉拢李蔚的机会吧?
就是不知道跟在柳嫣身边十几年,被柳嫣言传身教得贤良淑德的清月,能不能把如今这个顽劣不堪的李继教导好了。
周时初既然下了决心,就不会拖拖拉拉,于是没多久,李蔚就收到了周时初的再次来信。
等他看完信中的内容,就震惊了,没想到他只是要求妻子管教好儿子,妻子居然就提出了跟他和离的要求!
这年头,很少有人会和离,更别提是女方提出和离了,有些女子就算嫁了六亲不认的赌徒,被逼卖身还债,都不会想和丈夫和离,死也要留在恶棍丈夫身边。
可周时初倒好,自己不过是希望她履行起妻子的责任,就要跟自己和离了……李蔚怎么也想不明白,周时初到底为什么会这么有恃无恐。
她要是真的和自己和离了,那以后要怎么生活?别忘了她之前嫁给自己,就是为了有个人养她和妹妹,怎么现在她却敢跟自己和离了?难道是找到了下一春?
并不知道周时初有了自己生意、能挣钱养活自己和妹妹的李蔚,还以为周时初看上了其他男人,不想继续跟他过聚少离多的日子了。
李蔚对此有些自己被戴了绿帽的憋屈,但却并不算太愤怒,毕竟之前周时初很不靠谱的时候,他已经对她完全没了要求,只希望她不要惹出太大的事拖他后腿就好,现在她只是想和他和离、疑似给他戴绿帽,已经不会让他太震惊了。
毕竟还没有和周时初培养出感情,李蔚对和离的事没什么所谓,娶妻对他而言并不是难事,只要他一和离,不需要他自己去找,都会有媒人主动给他找黄花大闺女,任他挑选。
因为他现在是未来可期的校尉了,以后官职还会升得更高,多少少女就盼着嫁给他呢,就算当后娘也无所谓,哪里会像周时初这样身在福中不知福?
李蔚有些赌气地想道,既然周时初不想给他管教儿子,那他就找一个愿意帮他管教的人好了。
和离这种事,一旦双方都有了这个心思,那就根本不需要多费事,只要签下和离书,去官登记一下,再搬离丈夫的家,那就成了!
于是好不容易有了几天假的李蔚就很顺利地和周时初和离了。
钱婶摸着眼泪看着收拾东西的周时初和周时晚,说:“怎么就闹到和离这地步了呢?不是没什么大矛盾吗?就真的不能互相迁就一下?”
周时初还是很喜欢做事勤劳肯干,又话少不多事的钱婶的,见她问了,就回答道:
“钱婶啊,我和李蔚不是做夫妻的合适人选,他希望妻子能管教好他儿子,显然适合他的应该是能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但我就不是这个类型的,我嚣张霸道、自私任性,只想自己过得自在,可没有什么三从四德、以夫、以子为天的美好品德,跟李蔚在一起,只会闹得天翻地覆,这对大家都不好,所以和离是最好的选择。”
“可、可我真的舍不得你和晚小姐。”钱婶跟周时初姐妹俩做生意做了这么久,早就生出感情了。
“你要是想我们了,可以直接去我的吃食铺找我们啊。”周时初说道,“我那铺子你熟得很,难道不认路了?”
“自然是认得的。”钱婶哭笑不得地说道,知道她是铁了心要离开,虽然遗憾却也只能接受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32、听说我是极品(19)
周时初带着行李和周时晚离开李家的时候,看见李家菜园子里葱葱郁郁、长势喜人的各种蔬菜瓜果,顿时十分心疼,要是她早知道这么快就会和李蔚和离,肯定不会种那么多菜,留给李蔚和李继,那真是不如给狗吃了!
而且她做的卤菜和包子也没法少了必需的香料,这些香料都在这菜园子里呢,于是周时初立马对钱婶道:“这菜园子里的菜,有些我要移走的,毕竟之前的种子和秧苗都是我收集回来的,我要移走不过分吧?”
“不过分、不过分!”钱婶当然不会有什么意见,毕竟她只是出了些力气帮忙种菜,但其中的种子和秧苗确实都是周时初提供的,怎么种、怎么施肥、怎么防虫害也都是她教的,钱婶可没底气不许她移走。
“我不许!这些都是我家的菜!你这个坏女人都没人要了,怎么还有脸要我家的东西?”李继一听,立刻不依地大声嚷嚷道。
“你家的东西?你才是不要脸吧?”周时初轻哼一声,翻了个白眼道:“这菜园子是我和钱婶一点一点弄出来的,你可从来没动过一跟手指头,你有脸说是你家的?”
“我就是毁了它,也不会留给你这个白眼狼吃!”周时初扫了一眼气得跳脚的李继,说道。
这时候李蔚终于出声了:“李继!你闭嘴!”
然后又对周时初道:“既然是你中的,你当然可以带走,不会有人拦着你。”
周时初点点头:“等我把我那宅子的后院整理好了,我就会来带走,希望到时候别再有人说我是占你的便宜才好。”
说完,周时初把周时晚抱上驴车,便赶着车离开了。
李蔚脸色十分复杂地看着她们两人离去,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如果是之前的周时初,能和离,他自然是巴不得的,但现在这个周时初变了很多,不但会赶驴车,连吃食铺都会开了,还做得一手好吃食,他从来不知道周时初还有做生意和下厨的天赋。
不过和离都和离了,再纠结已经没有意义,李蔚更头疼的是李继的教育问题,现在李继已经有了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的模样了,虽然才九岁,但这时候九岁的孩子,已经算是个小大人了,更何况李继因为营养充分的缘故,长得快有周时初高了。
再不教育,他就真的毁了,李蔚自己就是个大老粗,学会写字都是当了兵才跟军师学的,所以对教导孩子一窍不通。
难道真的得再找个知书达理、善于相夫教子的女子当妻子?李蔚揉了揉发胀的额头,想道,可是那样的女子又怎么会看得上他?
周时初可不知道李蔚的纠结,她离开李家,就是一个新的开始,高兴着呢。
她和周时晚暂时住在金玉吃食铺里,想好当初这铺子就是前铺后宅的设计,前面卖货,后面住人,周时初之前把后面的宅子用来让店里的员工当工作坊,现在隔一个小间来给姐妹俩住还是可以的。
只是买房子的事也得提上日程了,毕竟这小宅子太小,周时初住得不舒服,她享受惯了,而且现在自己又能光明正大地挣钱,就不想委屈自己。
这铺子是周时初自己的钱买的,所以不可能留给李家,李继倒是十分眼馋周时初这个铺子,不是没想过厚颜无耻地和周时初争夺,但他再眼馋也没用,毕竟能做主的是他爹李蔚,李蔚还没有那么不要脸,自然是斥责了李继一番。
周时初第二天一大早吩咐雇工跟平时一样工作,就出去找当初那个牙人帮忙找要卖的宅子去了。
那个牙人人脉广,周时初又很大方,所以很快就找到了一间不错的宅子,两进的宅子,够姐妹俩住的了,而最让周时初喜欢的,便是小宅子的后院很大,也就是能用来种菜的地方更多,比李家的还要大,周时初一看见这后院,就二话不说,拍板要了这房子,喜得牙人见牙不见眼,遇到这么爽快的客人,谁不高兴啊。
有了立足之地,周时初带着周时晚收拾了一遍新买的宅子,又买了些家具,就搬进去住了。
“姐姐,这就是我们以后住的地方吗?”周时晚看着被她们自己收拾得宽敞明亮的宅子,眼睛亮晶晶地问道,眼神里带着小心翼翼和期待。
周时初怔了怔,想起这个妹妹自从父母去世之后,就跟着原主在李家,成了个隐形人一样的存在,寄人篱下。
时不时还会被李继欺负,她一个小小的孩子,连她的亲姐姐都不管她,她能不整天胆战心惊、惶恐不安吗?
还是她成了原主之后,才事事都把她带在身边,让她慢慢地开朗起来。
而她这次跟李蔚和离,从李家搬了出来,想必她心里肯定又会惶恐不安了,但她很懂事地没有说出来,惹姐姐担心,只在知道姐姐买下了独属于她们自己的房子时,才不敢置信般小心翼翼地问上一句。
周时初看着她那双带着忐忑意味的眼睛,点了点头,说:“是的,这是你姐姐我自己挣的钱买的宅子,只属于我们姐妹的,谁也不能把我们从这里赶出来。”
周时晚的眼睛顿时爆发出耀眼的光芒来,仿佛夏天暴雨后挣脱乌云束缚的太阳,瞬间爆发出令人不敢直视的光,她高兴地说:“那真是太好了!这里是我和姐姐的房子,那我再也不是拖油瓶了对不对?”
“谁说你是拖油瓶?你是我妹妹,是这个家的主人。”周时初郑重其事地对她说道。
周时晚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来:“我就知道,我是主人,李继说我是拖油瓶,我才不是呢。”
又是李继!周时初真是太讨厌他了,“别管李继,等他亲爹又娶了新妻子,他就会知道到底谁才是真正的拖油瓶了。”
“嗯嗯!”周时晚也不知道听没听懂姐姐的话,她已经高兴地在宅子里转来转去了。
周时初跟在她身后,说:“现在这家里只有咱们姐妹俩,你可以挑一个自己喜欢的房间住了,房里的布置也随你喜欢的来。”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33、听说我是极品(20)
“姐姐!你不跟我住在一起吗?”周时晚顿时紧张地问。
“是住在一起啊,只不过不住同一个房间罢了,现在你也七岁多了,是大姑娘了,要有属于自己的房间,可以放满你喜欢的衣服首饰以及摆设,难道你不想要吗?”周时初循循善诱道。
周时晚一想到自己会有一间房来放满喜欢的漂漂亮亮的衣裳和各种玩具摆设,顿时眼睛一亮,也没了害怕的心思了,反而还迫不及待起来,连连点头道:“想要!”
“想要就好,咱们家现在很宽敞,不用像在李家一样两个人睡一个房间,咱们想把房间弄成什么样子都不会有人怪谁,多好啊。”周时初又说道,现在离了李家,新宅子又不缺房间,她可不想和便宜妹妹睡在一张床了,既然有了好条件,就不要各自委屈了。
之后周时初果然带着周时晚到街上买各种东西来装饰自己的房子,都是按照自己的心意来的,周时初没有管束她的喜好,即使她买了浮夸鲜艳的床幔、华而不实的衣裙,各种粗糙劣质的玩具,也任由她来。
当然,周时初自己的房子可不会这么乱来,她把自己空间里的好货偷偷拿出来用,被子是丝绸的,床幔是后世防蚊虫的,梳妆台是某个世界的古董……
终于把自己的安身之所整理好了,后院的菜地也翻松后,周时初果然便去了李家,把李家菜园子里自己需要的那些瓜果蔬菜移植到自己的新宅子这边来了。
别说她和离了还跑到前夫菜园子里扒菜的举动很low,她本来就不是什么高雅大方的人,而是人人皆知的混不吝极品,做出这样的举动不是很正常?
因此周时初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拔菜苗的时候,钱婶一边帮忙,一边看了好几遍周时初,欲言又止。
周时初问她:“钱婶你有话要对我说?”
钱婶见她都问了,便只好照实说:“那个……周、周娘子啊,我以后能不能做你之前做过的那些吃食啊?老爷少爷他们喜欢吃……”
钱婶说道后面,脸色都羞愧得红了,这时代的私人菜谱都是保密的,厉害些的甚至可以当传家宝,而周时初的那些就属于能当传家宝的那种,所以钱婶想做周时初的菜,在时人看来,就跟窃取别人秘方一样。
不过周时初没把这些菜谱放在眼里,毕竟她穿越过后世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什么珍贵菜谱都见过,更何况那些菜虽然谁都能做,但想要做得好吃,却得看做菜人的手艺以及各种调味料。
之前周时初在李家做的那些菜,核心步骤以及调味的关键都是她亲自来的,钱婶只是帮忙打下手,并不了解其中的详细之处,所以即使她想做,也不可能做得跟周时初做的那样好吃。
“你想做就做呗,只是只能做来自己吃,不能用来做生意。”周时初笑了笑,说道,“毕竟要是用我的菜谱来跟我当对手,那就太不厚道了。”
“不会的不会的!我怎么可能拿去做生意呢?我只是做出来自家人吃的,周娘子你一定要相信我。”钱婶急忙说道。
“我当然信你。”毕竟钱婶只会些皮毛,不可能复制自己的菜品,她大概连有些调味料都没办法找齐。
这也是周时初为什么不怕跟李蔚离婚之后,包子和卤味的秘方会泄露的原因,这两样是她挣钱养活自己和妹妹的法宝,她会不留后手?
正是因此,即使店里的雇工知道她跟李蔚和离了,也只是诧异了一下,并没有生出异心,因为这些吃食的秘方核心只掌握在她手中,其他人根本不知道。
因为和离买了新宅的原因,周时初最近赚的银子一下子又花完了,她向来是不肯委屈自己的,离开李家没有外人之后就更是带着周时晚放飞自我了,一不小心钱就花多了些,想要在最近买庄子是不可能了。
周时初叹了口气,她不想动作太大,又买新宅子又买田庄,这样别人会以为她真的发财了,家里没有男人,只有两个“柔弱”女子,她在有心人眼里可不就成了大肥羊?
所以她不能把空间里的金银拿出来用,那太扎眼了,虽然她对自己的自保能力很自信,但有些麻烦能避免就避免,毕竟她只想在这不安稳的世道里平平静静地活着,何必去招惹麻烦?更何况田庄又不是晚点买就会死。
自我开解完毕的周时初,顿时就把心中那点点因为大手大脚花光了钱的心虚丢掉了。
她把精力重新放在店里的生意上,各种买一送一、老顾客优惠打折的手段一上来,店里的生意立马又火上了另一个高度,她每天和妹妹数着铜板,高兴得不得了。
穆云超治理自己大本营的本事是不错的,所以周时初的店铺开得安安稳稳,小日子过得波澜不惊却津津有味。
不过,不属于穆云超领地的其他百姓,就没有她那么好运了。
周时初敏锐地发觉最近街上多了一些陌生的面孔,很多都是神情或麻木或哀伤的衣衫褴褛的外乡人。
“最近怎么那么多外乡人来咱们翠城?又打仗了吗?”周时初站在店门外,旁边开着杂货铺的老板娘就皱着眉问她。
周时初摇摇头:“不清楚,不过城里一时间涌来这么多外乡人,外面不是打仗了就是遭了其他灾难,我看他们拖家带口的,肯定是逃难来的。”
“也是可怜!这天下什么时候才太平啊?幸好咱们翠城有穆将军在,我们才能好好地过安生日子,不用像他们一样背井离乡地逃难。”杂货铺的老板娘感慨道。
因为穆云超曾经当过将军,所以即使他如今反了、盘踞一方,老百姓也还是习惯喊他穆将军。
“对啊,穆将军确实是一个好人。”周时初不否认穆云超的人品,虽然有些世界的主角可能是人渣,但大多数主角是正面的,穆云超就是正面的主角,他正直勇敢、仁慈和善、爱民如子,作为开国皇帝,是个有雄才大略的人。
如今作为受他庇护的一员,周时初不会睁着眼睛说瞎话。
“我听说南边那些带兵造、反的人,都不把百姓当人,夺了一座城首先就烧杀抢掠一番,能活下来的人十不存一,多可怕啊。”杂货铺老板娘压低了声音跟周时初说道。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34、听说我是极品(21)
穆府,书房。
穆云超跟一群手下在商量最近难民涌入翠城的事。
“大家觉得该怎么处理这些难民?最近几天难民越来越多,翠城的百姓都开始不安起来了,要是不把这些难民处理好,会闹出大事的。”穆云超苦恼地按揉着眉间,低声询问自己的手下。
其中一个中年白面书生样的幕僚拧着眉道:“主公,据咱们的派出去的探子回报,历城的的暴雨已经持续下了大半个月,许多村庄都被淹没了,死了很多人。现在暴雨还没有结束的预兆,洪水越来越肆虐,逃难的百姓以后肯定还会更多,要是都涌入咱们这里,那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属下的建议是封城!”
“什么?封城?!你疯了,那么多难民流离失所,九死一生才逃到咱们这里,我们却要封城,不准许他们进入?这难道不是见死不救?老刘,你也太心狠了!”另一个人高马大的汉子却非常不赞同地说道。
中年幕僚不悦地说:“我心狠?你有没有想过,短时间内大量难民涌入咱们城里,会造成什么后果?那些难民需要吃食、需要住所,要是还能有点家底的,能勉强解决吃住问题,但更多的难民都是分无分文逃到这里,那他们要怎么解决吃穿住的问题?饿极了会不会去偷、去抢?偷抢的时候和本地人发生冲突了会怎么办?会不会杀人?到时候本地百姓肯定会和难民发生更大的冲突,甚至互相敌视……到时候又要怎么解决?!”
那个人高马大的汉子一听他这话,挺在理的,顿时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了,只急得梗着脖子嚷道:“可要是把他们留在城外,不是眼睁睁看着他们去死吗?进了城的话,到时候总会有其他办法的吧?”
“哼!到时候会有什么办法?我难道不想救更多的人吗?可是咱们现在没有余力救他们,别忘了,咱们自己的士兵都还缺衣少粮,根本没法管其他人……你说我心狠,我也只能认了,谁让咱们现在只能管好自己的百姓呢?”中年幕僚深深地叹了口气,说道。
“老刘说得有道理,不是咱们见死不救,而是实在没有余力,咱们最多只能让他们在城外搭建难民营,再募捐些钱粮救济一下,等到洪水退了,再让他们返乡。”另一个年轻些的斯文书生说道,他也是穆云超的谋士,只是年纪比刘幕僚小,智谋却并不比他差。
穆云超看着年轻谋士,叹了一声,问道:“那你觉得我们募捐回来的钱粮够养越来越多的难民吗?要是救济了他们几天,募捐的钱粮用完了,咱们结束了救济,让他们在外面自生自灭,他们会不会因此反倒埋怨上我们,然后强行攻破城门进来?”
几个人听了,都脸色一怔,显然没想到这个可能,年轻谋士有些脸红地说道:“是我想得太理所当然了,没有考虑周全。”
刘幕僚轻咳了一声,说道:“还是主公深谋远虑。”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到底该怎么办?”人高马大的汉子抓挠着自己的脑袋,十分苦恼地说道,“难道要派人把他们驱赶走,不让他们聚集在咱们城外?不,不,这更不行……”
穆云超一时之间也没想出什么合适的办法处置那些远奔而来的难民,但他知道自己不能放任他们无序地涌入翠城,得像个周全的办法安置好,否则容易闹出乱子。
“你们回去好好想想办法,密切关注城外难民的情况,要是再有大波难民来了,我再处理。”穆云超见大家都没想出好办法,只好先搁置这个问题,转而商讨其他事情了,作为主公,他每天都有无数重要的事情要亲自处理,不能把时间和精力全部放在一件事上。
他暂时腾不出精力来处理那些难民,但他的夫人柳嫣,自认为是贤内助,便要主动帮自己的丈夫解决烦恼。
作为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柳嫣当然是接受过贵夫人教育的,比如要如何跟丈夫的上司、同僚或者下属的夫人打好交道、怎么教育儿女、如何管理家务事、做哪些事能给自己或者丈夫增添好名声……
如今翠城涌入了大量难民,不正是她给自己和丈夫树立好名声的好时机吗?她立刻就想到了该怎么跟城里的贵妇人、大商人募捐抢粮来救济灾民。
作为穆云超的夫人,她当仁不让是要当那个发起募捐的领头人的,于是她兴致勃勃,跟手底下的丫鬟们商量该怎么从城里的那些富户手里募得更多的钱粮。
很快,穆夫人要开一个赏花会的消息便传了出来,听说邀请了城里许多人,不仅是官府之人,就连城中有名些的酒楼、米粮老板已经布行老板都收到了邀请。
外人不知道的,还说穆夫人真平易近人,跟商人都放下身段结交,但那些接到了邀请,心思灵敏些的人,就咯噔一声,知道这事肯定有蹊跷,说不定是鸿门宴。
但发出邀请的是城主的夫人,他们心里再不安,也只能赴宴。
当然,除了周时初。
周时初万万没想到,她也会受到柳嫣的赏花会邀请,她还以为跟李蔚和离之后,柳嫣就不会把她这个李蔚的前妻放在眼里了,没想到她居然还邀请自己去赴宴?
周时初第一反应就是柳嫣对自己不安好心,说不定这什么赏花会是算计她的,谁让柳嫣喜欢为别人好的名头强迫别人按照她的想法做事呢?万一柳嫣觉得她跟李蔚和离了实在太可怜,突发奇想要给她指婚呢?
别以为这是不可能的事,以柳嫣那种脑回路,这是很可能发生的事,虽然周时初不可能答应,但她不想跟柳嫣碰面,所以什么赏花会就没必要去了。
周时初这回却真的猜错了柳嫣邀请她的原因,柳嫣这次不想给她做媒,只想从她手里拿钱呢!
作为十分关注李家情况的柳嫣,周时初和李蔚和离的事,她很快就知道了,也知道周时初的吃食店并没有因为没了李蔚当靠山而生意败落,反而因为少了家事烦扰,把更多精力放在店铺里,从而赚得更多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35、听说我是极品(22)
柳嫣心里还为此不舒服了几天,觉得周时初离开了李蔚之后,怎么能过得比之前更好呢?一个和离过的女人,难道不应该从此之后没脸见人、只会在家哀怨痛苦吗?为什么周时初丝毫不见痛苦,反而更生机勃勃了?
甚至柳嫣还曾想立刻就给李蔚介绍一个合适的女人,让周时初彻底断绝跟李蔚复合的可能,她的合适人选就是自己的心腹手下清月。
清月成了李蔚的妻子,那李蔚就自然成了自己这边的人,以后自己生下的孩子,有成为开国功臣李蔚的支持,肯定能登上大位,继承丈夫的帝国。
但还没等柳嫣开始行动,就先出现了灾民的事,所以她想先解决这当务之急的事,再考虑李蔚的亲事。
而周时初的吃食铺子生意火爆,柳嫣可不能忘了她,这次为灾民募捐,自然会把她算在内,好名正言顺让她大出血一次。
谁知道周时初根本不接招呢?
赏花会当天,柳嫣长袖善舞地跟许多人都打好了交道,说服他们发善心捐出钱粮来救济难民,赴宴的客人们全都很上道,当场就捐出了不少钱粮。
不过柳嫣不知道,虽然客人们捐钱时都高高兴兴,似乎十分捧场,但宴会结束之后各自回到家里,却个个都脸色难看。
柳嫣在城中达官贵人之中的好感度一下子就降低了许多。
也是,强迫别人捐钱,别人能真的高兴才怪。
别说这些客人是自愿的,作为城主夫人的柳嫣都亲自出面劝说他们了,他们敢不“自愿”吗?毕竟还要在翠城立足的,要是“不自愿”,万一哪天就不知不觉没命了呢?
这可是乱世,他们不敢随便离开,还得靠穆云超庇护呢,因此只能捏着鼻子捐了钱,就当是交保护费了。
柳嫣可不知道别人的真实心思,她正为募捐这事的顺利完成感到高兴呢!
“清月,今天得了多少钱粮?”柳嫣卸了妆换了衣裳,就笑容满面地问道。
“夫人,今天的客人们出手真大方,光是米粮就筹集到了八千七百二十五石!足够几百人吃半个月了……还要钱,筹集了一万多两银子,咱们翠城的富贵人家真多啊。”清月一边说结果,一边激动地说道。
柳嫣听到这些数目,也忍不住瞪大了一双楚楚的美目,说:“真看出来今天的客人这么有钱,是我小看他们了。对了,把账目给我看看。”
清月就把账本交给她,这账本记录的就是今儿捐钱粮的情况,谁捐了什么、捐了多少,都记下来了的,还有个人的签名,以防他们承诺了却不认账。
柳嫣扫了一遍账本,没看到自己关注的那人,立马脸色一变,仿佛不敢相信似的,重新又检查了一遍,还是没看到那个名字。
她拧着一双柳眉问清月:“清月,今儿周时初是不是没来赴宴?”
“周时初?”清月想了一会儿,才想起周时初是谁,立刻摇了摇头道:“没来,奴婢没看见她,怎么,她居然连夫人您的宴会都敢拒绝?”她不敢置信地问。
毕竟在她看来,跟李蔚和离了的周时初就是寻常百姓,跟自家夫人的地位已经天差地别,夫人看她可怜邀请她来赏花会,她居然不领情,这就很不可思议了。
“看来人家似乎不稀罕咱们的好意。”柳嫣轻嘲道,“只是,我办这次赏花会,是为了救济城中的灾民,周、周夫人开了城里最火的吃食铺子,肯定赚了不少钱,怎么能不为那些难民出些力呢?”
“就是!她该不会知道了夫人的本意,不想出钱,才不来的吧?她怎么能这样?这不是为富不仁吗?!”清月顿时不高兴地说道。
“唉,清月,你要知道,周夫人以前就是个混不吝的人,拿了钱就大手大脚花掉,只顾自己快活,其他一概不管的……”柳嫣像是不经意般提起过去的周时初的本性,虽然如今的周时初似乎改了许多,但现在让她捐钱了,不就本性暴露了?柳嫣嘲讽地想道。
“不行,她不来,那我就亲自去找她!”柳嫣下定了决心,一脸坚定地说道,“她既然有能力,就要出力帮帮那些难民,行善积德是好事,我不能落下她!”她说得大义凛然,仿佛真的那么无私。
清月听了主子的话却感动得一塌糊涂:“夫人真好心,明明是最应该养尊处优的夫人,却还要为这些琐事奔波劳碌,周夫人她何德何能?”
于是周时初某天在自己的店铺里忙着的时候,就迎来了又“微服私访”的柳嫣。
“周娘子,咱们夫人找你有事说,你方便找个清静的地方见夫人吗?”清月走到正算账的周时初面前,出声问道,她看见周时初拿着笔扫了一眼当前的账目,就飞快地写下一串串数字,仿佛根本不用思考一样,顿时震惊地瞪大了眼睛。
她作为柳嫣的左膀右臂,自然知道算账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需要耐心、细心、缜密的逻辑能力以及准确的计算能力,所以算清、算准一个账目的速度往往很慢,还需要检查好几遍。
但周时初算账却快得跟胡乱涂鸦一样,快得让人眼花缭乱,这让清月怎么不惊愕呢?可没听说过周时初还有这样的本事啊?她不该是粗通文墨却粗俗无知的妇人才对么?
但清月转念一想,也许她就是在乱写乱画呢?天底下哪里有算账算得这么快的人?就连自己主子的母亲,曾经柳家最精明能干、精通算数的主母,算起账来都没这么快,周时初怎么可能比柳家父母厉害?
这么想着的清月,立马就不把周时初这点事放在心上了。
周时初听见她的话,透过她的身后看到站在店铺门外显得与周围人格格不入的柳嫣,顿时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来,爽快地放下了毛笔,说:“‘可以,就去隔壁的福满楼吧,那里有清静的包间。”
她没有去赴柳嫣的什么赏花宴,柳嫣就亲自来找她了,这事怎么看怎么不同寻常,既然她都找上门了,周时初也不怕见她。
周时初跟店里的人交代了几句,就和柳嫣去了福满楼。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36、听说我是极品(23)
“穆夫人这么屈尊降贵地来找我,到底有什么事?”周时初喝了一口茶水,便问道,福满楼不愧是翠城最大的酒楼,茶泡得不错。
“我不是邀请你来参加赏花宴,你怎么不来?我在府里等了你许久,都不见你来,害我还以为是不是哪里得罪你了……”柳嫣似嗔非嗔,似真似假地对周时初说道,那模样,就跟痴心女怨怪负心郎似的。
周时初忍不住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连忙道“穆夫人说笑了,你怎么会得罪我这个小小的平民百姓?反倒是我,不知道哪里得罪了你才对……难道你给我的邀请是强制性的?我不能拒绝?”
周时初说到后面,已经脸色一凛,双眼锐利地盯着柳嫣。
柳嫣自己心里有鬼,怎么抵挡得过周时初的利眼?因此被她那么一盯,立刻就心虚了,转移了眼神。
她向来以温柔和善的面目示人,怎么能承认自己的邀请是强制性的?这不是说自己以权压人吗?因此柳嫣心虚完了之后连忙补救道“周夫人说笑了,怎么能误会我强迫你来赴约呢?我只是好奇你没来的原因而已。”
“原因?很简单啊,我已经不是李蔚的妻子了,只是一个平民百姓,再跟你们这些达官贵人来往,身份地位都不平等,不是自取其辱吗?我很有自知之明的。”周时初十分坦荡地说道,然后又眯起眼故意问道,“穆夫人想必能理解我的顾虑,不会因此怪罪我的吧?”
“怎么会?当然不会了!”柳嫣连连摇头道,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她自己才是那个身份地位都能碾压周时初的人,偏偏面对周时初,她的气势就莫名地弱下去,根本摆不出一城主母的架子,更没办法压制住周时初。
“那就好……”周时初笑着说道,“对了,穆夫人你还没说你找我有什么事呢。”
柳嫣顿时精神一震,直接说道“其实我前两天办的赏花宴,邀请了城中那么多富贵人家,是为了给城里越来越多的难民募捐的,不知道周夫人能不能对这些可怜的灾民伸出援手,捐献些财物或者米粮?”
“当然可以!”周时初听到她办赏花宴是这个原因,便回答得很痛快,立刻就答应了。
“那天赴宴的贵客都很心善,还慷慨大方,捐了不少米粮,周夫人要是也能出一份力,那些难民肯定会十分感激你们的大恩大德的……你说什么?你、你答应了?”柳嫣本来还在极力说服周时初,却突然听见她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便有些错愕了。
周时初笑着道“我说我答应了捐献些财物救济难民。”
“你为什么这么痛快就答应了?”柳嫣惊愕地问道,她还以为要劝说周时初好几次,她才会答应呢,没想到完全出乎了她的意料,周时初根本没有拒绝的意思。
“我为什么不答应?这是行善积德的好事,捐些身外之物就能救人性命,不是很值吗?”周时初反问道。
“值、值……”柳嫣有些恍惚地说道。
“不过我有个要求。”周时初突然又开口了。
柳嫣的心立刻就提了出来,有了种“果然来了”的感觉,还为此松了口气,她就说嘛,周时初怎么会这么配合她,原来就在这里等着她呢,不知道她要提出什么要求,要是太过分的话,自己要怎么劝说?
周时初可不知道她心里转过了那么多念头,直接说道
“我希望你在使用我捐出的钱财的时候,能详细地记录下账目,比如我捐了多少钱,用在哪个方面,是给难民买衣、买粮还是屋子?
买衣的话买了多少件,买给大人的还是小孩的,男的、还是女的,每件多少钱,总共花了多少钱;买粮的话,买了多少斤粮、熬的粥发放了几碗、救济了几个难民;建难民棚的话,买的什么材料,请了多少工人、人工每天多少钱……
等等,这些情况都要一一记录,不能有丝毫模糊不清的地方,否则我有理由怀疑你并没有把善款全用在难民身上,而是私下贪污了,中饱私囊。
你也不要觉得我太多事了,因为我要确保自己捐的每一个铜板都真真正正用在了该用的地方,想必你能理解的吧?”
周时初眼睛定定地看着柳嫣,反问道。
柳嫣还没开口,她身边的十分护主的丫鬟清月立刻就气炸了,为自己的主子愤愤不平“你别胡说!夫人才不会贪你那点钱,别污蔑咱们夫人。谁不知道夫人向来最是单纯善良、体恤穷苦百姓?她连在街上看到一个乞儿,都要好心送上吃食和钱财的,你却说她会贪污你那点银子?你这是侮辱主子的品德!”
柳嫣听到周时初刚刚的话,也都起得脸都红了,觉得周时初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明晃晃的不信任,是羞辱她,因此气得浑身都颤抖了,说“没想到周夫人是这么想我的!我堂堂将军夫人,还没有沦落到要贪污善款的地步!我既然会筹集这些善款,就肯定会充分利用好每一分!”
周时初对她们主仆俩的愤怒不在意,她作为捐钱的人,难道还不能要求她公开账目,接受监督?
但看见她们俩依旧很生气,便好心好意地继续劝说道“我要求你公开账目,这也是为了你好啊。
你想想,你要是不公开账目,那其他捐了钱的人,会不会在私底下认为你只是借着难民之事来沽名钓誉,并不是真正关心难民,甚至会怀疑你假公济私,挪用了善款,中饱私囊……
但你要是把每一笔善款的用途都标出来了,记录得详详细细的,没有丝毫差错,那别人不就都觉得你是真的品行高洁又聪明能干?而且他们肯定会更信任你,认为你是个真正办实事的人,捐的钱交给你使用,再正确不过了。
还有啊,你能保证自己清正廉洁,不贪污善款,但底下的那些人呢?那些你派去采买、赈灾的雇工,你能保证他们也不会贪污一个铜板吗?”
周时初用她那三寸不烂之舌成功地把柳嫣主仆俩的火气灭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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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37、听说我是极品(24)
柳嫣脸上露出了所有所思的神情,但还是有些迟疑,问“要真的把每一笔善款的使用过程都详细记录的话,这个工作量很大,也很麻烦吧?”
“穆夫人啊,当你成为募捐的领头人的时候,你就要意识到,这事本身就很麻烦,但你既然开始做了,就要有始有终,别嫌麻烦啊。”周时初喝了一口茶,瞄了一眼开始蹙眉的柳嫣,凉凉地说道。
柳嫣听了,知道这是自己自找的,开弓没有回头箭,只能咬牙撑下去了。她既然决定要为丈夫分担解忧,再难也要坚持,怎么能一有困难就想放弃呢?这么想着,柳嫣就又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谢谢周夫人提醒,我会好好做下去的,这些难民既然来到了咱们翠城,那我就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自生自灭。”柳嫣说道。
周时初倒是对她有点刮目相看的意思了,看来柳嫣虽然满脑子要当贤妻良母、贤内助的想法,但也不是没有优点的。
于是她说道“那我就捐五百两银子吧,这几个月我新买了宅子,没什么存款,只能捐这么多了。”
“五百两不算少了。”柳嫣这么说道,虽然那天赏花会的贵客都是一捐就几千两,但周时初怎么能跟那些家大业大的人比呢?事实上她能捐五百两,柳嫣都觉得出乎意料了。
“穆夫人不嫌少就好。”周时初说道,像是又想到了什么,问,“穆夫人打算怎么救济这些难民?只是布衣施粥吗?”
“赈灾不都是布衣施粥吗?难道还有其他办法?”柳嫣纳闷地问。
“一味地施粥布衣,不让难民有事可做,这不是好事,容易把人养懒了,况且吃饱喝足没事可做,精力无处发、泄,也容易滋生事端,引发冲突。”周时初道。
“那你有什么好办法?自古以来赈灾不都是这样?你这是过虑了,要是这种方法真的有问题,以前那些有识之士怎么不提出来,找到解决办法?”柳嫣这回又觉得周时初是想乱出风头,胡闹了。
周时初见她满脸不以为然的模样,顿时想着别多管闲事了瞎操、心了,但一想到柳嫣好歹是做得好事,自己又在翠城里待着,这些灾民还是妥善处理才不会影响自己的平静生活,于是多嘴提醒了一句“穆夫人不妨采取‘以工代赈’的方法,让难民干活来挣钱挣吃食,而不是白白地供养他们……”
“好的,周夫人我们会考虑好的,这事就不劳你操、心了。”已经成功从周时初手里撬出了五百两银子的柳嫣,顿时没耐心再跟她斡旋下去了,跟周时初告别,就离开了。
周时初见她根本没把自己的提醒放在心上,笑了笑,也没在意,自己尽了提醒之力,如果还是没用,那就不能怪她了,想必穆云超会有其他办法解决这个问题的,毕竟是个不错的管理人才。
周时初施施然地回家了。
柳嫣回府,从仆人口里得知穆云超在书房之后,便兴冲冲地带着账本去找他了。
“相公!你还是在担心难民涌入翠城的事吗?”柳嫣笑颜如花地走到穆云超面前,打断了他沉思,问道。
穆云超揉了揉自己额头,见她来了,便扯了扯嘴角,问道“是啊,难民越来越多,我怕会出事啊。”
“相公,这事你不用担心了,我前两天不是办了个赏花会吗?跟那些客人说了难民之事后,他们都很在乎咱们翠城,也个个都仁善大方,纷纷慷慨解囊,捐了许多钱财来救济难民,要为你分忧解难呢!”柳嫣笑意盈盈地说道,还把手里的账册递给穆云超。
“你瞧,这是他们捐献的钱粮。咱们接济难民就不用愁了。”柳嫣带这些得意的神色说道,她觉得自己这为丈夫解决了一件难题。
穆云超翻看着那本账册,看到募捐到这么多钱粮,果然心花怒放,高兴地对柳嫣道“夫人果然是我的贤内助!我娶了你真是三生有幸。”
柳嫣听到他这么夸奖,激动得俏脸生霞,继续说道“相公过奖了,妾身能嫁给相公才是三生有幸呢。对了,既然城里的灾民越来越多,那赈灾之事就不能再拖下去了,我明儿就开始搭粥棚给灾民施粥。”
“好,夫人办事我放心,这事就交给你了,想必以夫人的本事,肯定不会让我失望的。”穆云超笃定地说道,柳嫣未出嫁前就是大家闺秀,做事肯定有条理,而且这回的募捐不是做得很好吗?所以穆云超就很信任地把赈灾这事也交给她去办了。
柳嫣被穆云超一肯定,顿时自信心爆棚,不小心就把周时初最后提醒她的话当做笑话一样说给穆云超听了。
“相公,你说好不好笑?周夫人说咱们给那些灾民布衣施粥,并不是好事,说那些灾民吃饱喝足就会有精力闹事,说我不能免费给他们施粥,要让他们干活才行,还说什么‘以工代赈’才是最好的办法……她怎么能把人想得那么卑劣啊,那些难民好不容易才逃到咱们这里,难道不能好好歇一歇吗,养养身体吗?要真的强迫他们干活了,他们才会闹事吧?”
穆云超一听见她的这些话,顿时愣住了,脸上的笑意慢慢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脸严肃,越想越觉得柳嫣嘴里那个周夫人说的话有道理。
于是他拉住柳嫣的胳膊,着急地追问道“那个周夫人说的‘以工代赈’是什么意思?能不能详细些跟我说说,周夫人到底是怎么说的?”
柳嫣没想到穆云超居然对这个有兴趣,连忙摇头道“我只是听她提了一两句,具体怎么做的我也不知道……”
穆云超敏锐地感觉到那个周夫人嘴里的“以工代赈”可以真正解决难民的问题,于是他又问柳嫣“周夫人是哪个周夫人?她丈夫是谁?”
“周夫人,是校尉李蔚的前妻,但她跟李蔚和离了,现在带着妹妹,开了一家吃食铺,就是你最喜欢的那家卤味的老板娘啊。”柳嫣连忙回答道,她还不明白穆云超为什么只是听了几句话,就对周时初起了兴趣,但她立刻就紧张起来,生怕丈夫不仅仅是对周时初的话感兴趣,还对她的人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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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38、听说我是极品(25)
“李蔚的前妻?”穆云超努力地回想了一下,终于想起自己有个十分擅长打仗布局的手下,曾经他有一场仗打得很艰难,差点被人包饺子一锅端了,还是李蔚带着小队把他救出来的。
“李蔚怎么跟周、周夫人和离了?”穆云超好奇地询问,这时候的夫妻可不兴和离,许多夫妻就算斗成个仇人似的都不会分开,但李蔚和这位周夫人却和离了,这就让人好奇了。
柳嫣哪里知道人家为什么会和离?但她以自己的认知,觉得肯定是周时初让李蔚受不了了,才会被李蔚抛弃的,只不过李蔚厚道,才只是跟她和离,而不是休了她。
于是她说道“周夫人的脾气不太好,也比较任性,大概跟李蔚过不到一起去吧。”
穆云超点点头,不再继续追问人家和离的原因了,而是说道“按照你刚刚的说话,那位周夫人还挺有见识的,而且她还有一手好厨艺,应该是个难得的妙人……她似乎对赈灾的事另有一番见解,我得请教一下……”
“请教?”柳嫣听见他说出这个词,震惊得说话的声音都猛地大了起来,周时初何德何能,能让自己视之为天的丈夫跟她请教?柳嫣这时候的心情难受极了,深恨自己为什么要说起周时初,她明明是把周时初当做个笑话拿出来跟丈夫说的,但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反而引起了丈夫的注意。
“对,请教,有时候果然民间也有见识深远的有识之士,我们不应该轻视他们,而应该礼贤下士、虚心请教。”穆云超说得很坦荡,他胸怀宽广,而且愿意听从别人的意见。
“可、可周时初不是什么有识之士,她只是个普通的女人啊,还是个被丈夫抛弃的女人!整天抛头露面地做生意,满身铜臭味!”柳嫣口不择言地说道,她是真的被穆云超夸奖周时初的话惊到了,瞬间便忘了自己的形象,暴露了她一直看不起周时初的事实。
她自己都没有得到过穆云超这么高的评价,凭什么周时初这个女人凭着三言两语就被自己的丈夫所欣赏?柳嫣内心不由自主就对周时初生出了嫉妒之心。
“夫人!你失态了。”穆云超见柳嫣这么贬低周时初,顿时露出失望的神色,说,“别忘了,你筹集到的那些钱粮,大部分都是你口中那些抛头露面、满身铜臭味的人捐出来的,别人可以这么说他们,但你不可以!”
柳嫣看到穆云超满脸失望的神情,心里顿时咯噔一声,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心中一慌,双眼立马变得楚楚可怜,盈满了泪水,低头道歉道“对、对不起,相公,是我错了,我不该说这些话……我、我只是有点嫉妒你对周夫人的欣赏……”
柳嫣最擅长示弱,果然她这么快就承认了错误,还坦诚自己吃醋,立刻就让穆云超忘了她的失态,轻易地原谅她了。
“夫人不必嫉妒,我只是觉得周夫人有些见解罢了,对她并没有一丁点的男女之心,你可以放心。”穆云超保证道,柳嫣这个妻子他还是比较满意的,毕竟温柔体贴,事事以他为先,还帮了他不少忙,简直就是完美的贤内助。
夫妻俩和好之后,便没有再说周时初的事,但穆云超却已经记住她了。
第二天一大早,穆云超询问手下“李校尉现在在军营还是休假在城里?”
手下回想了一会儿,才回答道“回主公,李校尉现在在军营。”
如今虽然天下大乱,各方势力都在争天下,但也不是天天都打仗的,起码如今穆云超的兵力暂时处在停战的状态,李蔚就在军营训兵。
军营在郊外,离翠城三十多公里,说远不远,说近不近,要是骑马的话,一个时辰左右就能回到城里。
因此穆云超吩咐道“让李蔚回来见我。”
李蔚得到命令的时候,一头雾水,不知道穆云超为什么突然找他,但他还是第一时间就赶回翠城见穆云超了。
“主公,您找我?”李蔚拱手行了一礼,便直来直往地问道。
穆云超点点头,看门见山地问“听说你和离了,你对你前妻了解吗?”
李蔚听了他这话,顿时惊愕地抬起了头,有些着急地问“怎么?周时初又闹出什么事了?”他以为周时初又旧疾复发,变回原来那个混不吝的极品,闹出大事了,才会惊动自己的主公亲自过问。
穆云超看见他这反应,顿时觉得奇怪“听你这语气,你那前妻经常闹事?”
李蔚一噎,过了一会儿才道“也不是,这一年多没闹事了,以前闹事,不过闹的都是小事。”
“小事?比如呢?”穆云超现在是真的周时初起了些好奇心,怎么看李蔚说起自己的前妻就一言难尽的模样?
“比如她怀疑我跟其他女人有染,就去别人家闹了一通,还让我发毒誓;还比如她爱花钱,欠了账不还,掌柜来找我补账;还有跟邻居打架,扯掉别人一撮头发……”李蔚老老实实地说道。
穆云超瞬间瞪大了眼睛,显然没想到周时初还有过这样的“精彩”往事,这跟他印象里聪慧明智还厨艺高超的女子根本不一样啊!
但他到底是喜怒不形于色的人,听见周时初做过的这些事,脸上也很平静,反而问李蔚“难道周夫人就没有优点了吗?比如她对某些事有卓越的见解,比较聪明?”
李蔚摇了摇头,虽然在和离前几个月周时初确实表现得很不一样,但他在家的时间太断了,除了知道她厨艺好,其他的,李蔚就不清楚了,因此他很诚实地摇头“主公,属下很少在家,对她不太了解,之后和离了,就再也没有过来往了。”
穆云超叹了口气,本来他还想着先从周时初的前夫身上了解一下周时初的为人,没想到李蔚只记得她那些不好的事,其他的根本不了解。
穆云超只好让李蔚回去了,他决定亲自去接触一下周时初,毕竟眼见为实,亲自去见过周时初,他才能确定她是不是真的富有见识,能为赈灾事件出谋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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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39、听说我是极品(26)
周时初又迎来了一个不邀自来的客人,而且这客人她之前从来没打过交道,也非常出乎她的意料,因为她确实一点儿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做了什么,让穆云超亲自来见她。
难道是因为自己对他的妻子不够客气,他是来给柳嫣出气的?但这样会不会显得他心胸太狭窄,他会是这样为爱痴狂的人吗?
很难说啊,毕竟男主角总是对女主角的一切事都放在心上,谁敢对他的心肝宝贝不客气,那他就一定会让那人付出代价!在现在这种行为叫“天凉王破”,所以,她现在接下来就要遭遇古代版的“天凉王破”了吗?
周时初内心十分复杂,要是穆云超不分青红皂白就维护柳嫣、惩处她,那她只能带着周时晚离开翠城,到其他地方去了,总之她不会束手就擒,而且走之前,她还要报复回来。
“你的主公到底找我什么事?我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有什么事情值得大人亲自派人来找我?”周时初明里暗里地跟来找她的护卫打探消息。
但这个护卫嘴巴十分紧,愣是一声不吭,根本不回答周时初的打探,只一眼一板地把她带走福满楼,巧了,穆云超不愧跟柳嫣是夫妻,找人见面都选在福满楼这个酒楼,默契就是好。
周时初进了包厢,视线立刻就被桌子前一个身形高大挺拔的男人吸引住了,这个男人面容俊朗白皙,既带着贵公子般的翩翩风度,又带着些许武将的冷硬,这两种气质虽然有些矛盾,但在他身上却奇迹般地融合得很好,让人一看见他,就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文武双全”这个成语。
“周夫人,贸然相邀,是穆某形式不妥,希望周夫人能谅解某的唐突。”穆云超居然首先就跟周时初表达了歉意,看着还很真诚,还自罚了三杯。
周时初仔细观察了一遍他的神情,见他对自己这么客气,似乎根本没有找她算账,为柳嫣出头的意思,顿时松了口气。
要是可以,她还是不想搬家的,毕竟翠城算是难得安稳安全的地方了,她还在这里有了自己的事业,要是能不放弃她自然不想放弃的。
“不知道穆将军找我一个平民女子有什么事?”周时初直接问道,她看出了穆云超确实是个心胸宽广的人,就不怕得罪他了。
“内子昨日从周夫人这里幕得了大笔银子,穆某就在这里代这些灾民谢过周夫人了。”穆云超说道,不着痕迹地把周时初夸了一遍。
周时初没有被他隐晦的夸赞迷晕了脑袋,说道“穆将军过奖了,我只是个普通人,帮不了什么忙,只能捐些钱给灾民,而且都是为了城里的安稳,也是为了自己,穆将军不必这么客气。”
“周夫人有这个觉悟,实在让某惊讶,毕竟许多人捐了钱粮,大多都会认为自己只是单纯帮助了难民,而不会想到这其实也间接帮了自己,毕竟把难民处置妥当了,自己的安身之处才能保持安稳,自身安全才有保障。”穆云超淡淡地说道。
周时初听到他这话,终于认真观察起了他,果然不愧是以后的开国皇帝吗,见识深远,睿智有才。
“周夫人不必这么看我,我也是从你这里得到启发,才想到这些的。”穆云超笑了笑,说道。
周时初这会儿是真的惊讶了“从我这里得到启发?什么意思?”她这回真的摸不着头脑了。
“你不是和内子说过,难民的处理方式,不能一味地布衣施粥,要安排好事情给他们做,最好“以工代赈”的吗?内子回去之后就跟我说了你的高见,让我深有体悟,不知道周夫人能不能跟我详细说一下,到底什么叫‘以工代赈’?”穆云超十分认真地问道,真心实意地跟周时初请教。
周时初愣了一下,从穆云超口中听到“以工代赈”这个词,让她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但还是很惊讶于穆云超的敏锐,果然不愧是天生的政治家吗?听到这个词就关注上了。
“以工代赈,简单来说,就是官府出资建设各种基础设施工程,比如建水库、造水坝、开路、开荒之类的,让受难的百姓这些工程建设获得报酬来养活自己,而不是直接布衣施粥救济难民。
这样可以调起难民的积极性,免得他们太过于依赖官府的救济、养出好吃懒做的习惯,而且也能减轻官府的负担,建设好基础设施,给百姓生活带来便利。”
穆云超听完了周时初这番话,顿时陷入了沉思,越想他便越觉得这个“以工代赈”的主意很妙!这不是一举两得吗?募捐来的钱粮就能成为雇佣难民的报酬,不会让他们生出不劳而获的想法,还能更好地修建自己的城府。
建水库、修堤坝、开荒、开路……那个工程做好了不会百世流芳?这都是实实在在的功绩啊!作为一个统治者,穆云超会不知道这其中的好处吗?
因此他知道这个“以工代赈”的主意到底有多高超,聪明的人是可以举一反三的,穆云超已经可以预见到,难民建水库、修堤坝之后,就能让百姓不必再遭受洪水的侵害,也有利于当地农田的耕种,粮食增多,人口就增加,城市就越繁荣。
开荒之后,可耕种土地增加,愿意留下来的难民就更多,他们在此繁衍生息,就是他治下的子民了,如今正是乱世,因为打仗,死了很多人,各个地方势力,哪个不想要人口的增补?人越多,打仗就越有利,而开荒,可不就是留人的最好办法吗?
穆云超越想越激动,忍不住站起身来,十分诚恳地朝周时初鞠了一躬,说“多谢周夫人给我出的这个主意!穆某在此替城内百姓以及难民们感谢你的恩德。”
周时初连忙起身,避开了他的礼,她可不敢揽这个功,连忙说道“穆将军过奖了,这个好主意不是我出的,这是其他有识之士提出来的,我只是学人口舌而已,当不得别人的感谢。”
穆云超却以为她只是在谦虚,毕竟这是后世的赈灾方法,他并不知道,才会在听到周时初说的时候,大受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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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40、听说我是极品(27)
穆云超又跟周时初详细地商讨了以工代赈的具体内容,之后就没再出现了。
官府很快就出了公告要召集逃难而来的百姓做工,做工内容有建难民棚、修水渠筑堤坝、开垦荒地等内容,告示上说做工期间,官府会负责他们的吃食,还有少量工银拿。
“公告上真的说咱们逃难来的人可以去给官府做工挣钱?”一个衣衫褴褛抱着孩子的妇眼巴巴地拉住周围人,紧张无比地询问。
“真的真的!这公告是衙门的人贴的,难道还有假?盖着公章呢!”另一个面黄肌瘦但腰背挺直的年轻男子激动地回答道。
“太好了!我要去报名!”听见告示内容的另外之人立马激动得满脸通红,便要跑着去官府报名了。
“我也去!”
“还有我!”
……
街上那些无家可归的难民,很快就知道了这个消息,纷纷往官府跑去,个个热泪盈眶,他们本来以为就算成功逃到了这里,但自己身无分文,也很难存活性下去,但没想到翠城的统治者穆将军居然这么仁善,肯在这种时候招他们做工,这怎么不让他们感激涕零呢?
于是,穆云超的名声很快就在难民之间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赚足了民心,这可是意外之喜了,穆云超从手下这里得知那些难民对他交口称赞之后,便沉默了。
争天下除了争地盘之外,更重要的是什么?是争得民心啊!那句有名的“民可载舟、亦可覆舟”说的不正是这个道理吗?穆云超没想到自己还没有当上君王,就先体验了一番被百姓爱戴尊敬的感受,这让他十分着迷,对以工代赈事就上心了许多。
而柳嫣没想到自己丈夫真的采用了周时初的建议,搞什么以工代赈,为此,她在赈灾这件事上的重要性一下子就降低了,影响力更是小了,除了前期募捐的时候她除了大力之外,其他的过程,她就没办法更多地参与进去了,因为穆云超派了他的幕僚去做。
刘幕僚得知穆云超采用“以工代赈”的方法来处理越来越多的难民问题的时候,简直惊为天人,认为他提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伟大建议,激动得连连称赞他必定是明主。
幸好穆云超是个比较正直的人,并没有吞下周时初的功劳,直接告诉了刘幕僚,这个方法是他从周时初那里得到的。
刘幕僚知道之后,大大地赞周时初是巾帼英雄,日后必定要找她这个“民间奇女子”交流一番——毕竟他现在要忙着赈灾的事,暂时没时间去认识他单方面认为是民间高人的周时初。
周时初要是知道自己莫名成了高人,肯定会翻个白眼,觉得那些文士书生就是想得太多,她可不想和别人当什么未见面的知己……
逃亡而来的难民都有了妥当的安排之后,翠城又恢复了平静,周时初就又变回了那个懒洋洋的本性,她被柳嫣要走了五百两银子,买庄子的事就又遥遥无期了,又得攒钱。
周时晚在后院里吭哧吭哧地给蔬菜瓜果浇水,她现在七八岁大了,因为营养充足的缘故,身子长高了不少,小脸红润,皮肤白皙,再也不见周时初刚来时犹如个小难民的模样了,成了个小美人胚子。
她可比自己的姐姐勤快多了,不需要催促,自己就会给菜除草、浇水、补种还有采摘,虽然年纪小,干起活来却麻利极了,比周时初还主动。
周时初见她实在勤快,不好太压榨她,就请了个婆子来家里做杂事,但周时晚依旧没闲下来,周时初见她自己乐意做,便给她开了一份工资。
周时晚拿到自己的第一份工资时,高兴得绕着菜园子跑了好几圈。
“姐姐!我有钱了!”她举着小荷包,把同伴摇得哗啦啦地响,双眼亮极了。
周时初躺在廊下的美人榻上,敷衍地点点头“厉害厉害!存着买糖啊。”
“我不买糖!”周时晚使劲儿地摇着头,说道,“我要攒着,给姐姐买庄子。”
周时初听到她这句话,有些意外地看向她,问“怎么想着给我买庄子?”
“姐姐不是说买庄子的钱捐出去赈灾了吗?咱们的庄子又得以后再买,我就帮姐姐攒钱啊。”周时晚理所当然地说道,仿佛她一个小孩子攒钱帮家里买庄子是天经地义的事。
周时初看着这个便宜妹妹,颇有种欣慰的感觉,不容易啊,居然想着为姐姐分忧了,可她那孝顺的小脑袋瓜子怎么没想到,她这几个钱都是从自己姐姐手里得到的啊,她要攒着给姐姐买庄子,那这些钱不就是相当于从左手到右手转了一遭吗?
不过为了不打击小朋友的好意,周时初柔声道“不用你攒钱,小孩子只需要高高兴兴地花你的零用钱就是了,买庄子的钱姐姐会赚,你乖,去买漂亮的头花和想吃的零食去吧。”
好不容易才打消周时晚给她攒钱的打算。
本来周时初还以为她要买下庄子还得再过一段时间,但没想到穆云超主动送了她一个占地面积有一百多亩的田庄,说是给她提出“以工代赈”这个创造性赈灾方法的报答。
周时初万万没想到她只是随随便便跟穆云超提了个建议,就得到了这样的意外之喜,果然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她才把买庄子的钱捐了出去,穆云超转手就送了她一个田庄。
她当然不会以为穆云超送庄子是巧合,作为一个要争天下的枭雄,自然有渠道知道周时初心心念念想买庄子的事,所以穆云超这是投人所好了。
不过这投的好、投的妙啊,这报答直接投到周时初心坎里了,周时初便大大方方地收下了,她可不会自认清高不收,这可是她的报酬。
况且穆云超这份谢礼还有千金买马骨的意思,他对一个提出有用建议的普通离异女子都以重利报答,也就是在告诉那些正在观望局势,还没有做出选择的有识之士快快来投奔我吧!我肯定会是赏识你才华的那个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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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41、听说我是极品(28)
穆云超的这份报酬一箭双雕,既是对周时初提出好建议的报答,又能侧面表明他知人善用,双赢。
周时初虽然觉察到了他的小心思,但并没有在意,毕竟她得到了实惠,还赞叹了一番穆云超果然不愧是搞政治的,心思就是复杂。
不过再复杂也复杂不到她头上,她得了田庄,立马就包袱款款带着周时晚去巡视了。
穆云超既然会拿来当谢礼的庄子,情况自然不可能差,因此这一百多亩的庄子,除了主人的大宅子以及农户的住所,剩下七八十亩土地都是可以耕种的,地里的上一轮庄稼已经收割完毕被上一任主子,也就是穆云超收走了,而下一轮还没有开始栽种,周时初便吩咐农户暂时按照旧例栽种下一季,留下十亩空地,她另有用途。
是时候拿出她的土豆和红薯了,幸好她只有一个年纪小不谙世事的妹妹,就没有其他亲人了,所以周时初随便找了个理由,说是从外域商人手中得到种子,就把土豆和红薯的来历解释清楚了,毕竟这会儿兵荒马乱的,谁知道她到底有没有从外域商人手里得到这些东西啊?
于是周时初把红薯和土豆种运到了庄子里,吩咐农户们把那十亩地栽满。
“夫人,这些圆滚滚、规模怪样的是什么东西?种出来能吃吗?”年长些的农户疑惑地问周时初。
“听把这些种子卖给我的外商说,能吃,而且很好吃,咱们尽管种就是了。”周时初自信慢慢地说道。
但其他农户可没有她这么乐观,那个开口问老农又拧紧了眉头,担忧地说:“夫人,您该不会是被那些狡猾的外域商人骗了吧?这东西咱们都没见过啊,哪里知道能不能吃?万一有毒呢?”
“不会的!我试过了,很好吃,没有毒,死不了人的,等种出来之后,你们试试不就知道了?”周时初解释道,她当然知道在大家没有亲自尝试过之前,她的话可信性不高,但她是庄子的主人,她说要种什么就得种什么,他们担心也没用。
于是这些人愁眉苦脸地把种子种下去了。
种完之后,周时初心情很好,农户们则担忧极了,认为周时初种这些来历、用途不明的东西是浪费土地,为此可惜不已,对周时初这个新主人的印象就没那么好了,都觉得她是个败家女,不食人间烟火,好好的地粮食不种,拿来胡闹,真是造孽。
周时初可不知道她的农户对她颇有意见,当然就算知道了,她也不在意,她只需要吩咐他们干活就行了。
她从自己空间里拿出来的土豆和红薯都是经过后世多代改良过的优良品种,产量高、淀粉含量高、味道也好,只是这些优良品种在周时初的伴生空间里长得好,不代表在这个时空的土地也能长好。
肯定会受到气候、土质乃至于肥料、农药的影响,这些土豆和红薯很可能长不成预期的优质,甚至还会水土不服、出现返祖的现象。
所以周时初才需要在自己的庄子上先划一片试验田来种,看看是否能种出合适的土豆和红薯,还要多栽种几次,才能稳定种子的性能,传播开来。
周时初既然想要用这两种农作物来获得身份地位,就得把它们传遍天下才行,自然要培育出适合普遍栽种的品种。
而这些试验,需要时间来研究和证明。
周时初并不着急,这件事没有几年是没办法成功的,她只需要在合适的时机让穆云超知道就行了。
当然,在没有完成之前,这件事都得保密,否则要是泄露出去了,那她就为他人做嫁衣,白白浪费精力了,所以她催眠了庄子里的所有人,保证他们对自己忠心耿耿,不会把庄子里有新粮种的事说出去。
穆云超的赈灾事业搞得红红火火,许多基础建设工程一一开始进行,难民们干得热火朝天又雄心壮志,他们已经有了在翠城安家立业的打算。
而穆云超的敌人之一,也就是这些难民本来的故乡、正在发洪水的那块地方的老大——宋阀,得知那些涌入翠城的难民不但没有被赶走,反而被一一收容、召集起来干活之后,就震惊了。
“穆云超到底是怎么回事?家底这么厚吗?连那么多难民都能收容,还雇他们干活?!不怕被那些难民压垮?”宋老大收到探子传回来的消息,一脸不可思议地说道。
“打肿脸充胖子呗!”宋老二嗤笑道,“穆云超不就是个道貌岸然的家伙?等那些难民吃光他的米粮,就会把累赘赶走了。”
“那可不见得,我听说那些难民都很感激他,想要留在翠城生根发芽,不回历城了。”宋老三却皱紧了眉头,说道,“穆云超是个不容小觑的家伙,他这样做肯定是因为利大于弊!”
宋老大不屑地说:“什么利与弊?不过就是沽名钓誉,收买民心而已!幸好他把那些难民都收了,否则这乱摊子还得咱们来收拾,不过这回嘛,哈哈,麻烦就是穆云超的了!”
宋老大说到最后骄傲极了,这些难民本来是他们宋家治下的,但难民们的家乡被洪水摧毁了,他们无家可归就成了一股乱民,很容易引发乱象,要是因此造反了那他们还得镇压,损失会很大,于是他们就很聪明地把这些难民赶去了翠城,让穆云超发愁去了。
他们宋家当然不是犯蠢了,不知道人口的重要性,白白给穆云超送去许多人。
而是因为在他们这个阶段,把难民们赶走是最方便最省事的做法,而且,等洪水退去后,那些故土难离的难民,说不定就又回来了,那他们还担心啥?
只是委屈了穆云超白白浪费精力和钱粮来安排他们了。
宋家人设想得很美,只是穆云超并不按他们预想的那样来做,反而搞起了什么“以工代赈”,赢得了难民的民心,勾得他们要在翠城安家落户了!
宋家人见这些难民不但没有成为穆云超的拖累,反而成了他的助力,就很不高兴了,此消彼长,敌人的力量增强,那他们这一方不就变弱了吗?更何况这助力还是他们自己送给穆云超的。
当然,宋老大想不到这么深的地步,这是宋老三接到探子信息之后,深思了一番,才明白穆云超这一招的高妙之处,才懊悔当初不该把难民赶走。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42、听说我是极品(29)
不提宋家人对穆云超的算计,这些都是穆云超该担心的事情,并不关周时初的事。
她在跟李蔚和离好几个月之后,终于又跟他见面了。
当然,这并不是李蔚和离几个月之后才突然“发觉”自己喜欢周时初这个前妻,他们俩又不是什么追妻火葬场的男女主角,自然没有这种“浪漫待遇”。
原因很简单,不过是因为口腹之欲罢了。
钱婶虽然跟着周时初学了几手下厨的本事,但毕竟调料和个人厨艺的区别,她做出来的菜就是没有周时初做的好吃,虽然比起其他人做的已经很好了,但李蔚和李继都是尝过周时初做过的最高等级的美味,又怎么会满足于一般的美味呢?
因此李继总是在家闹腾不休,非要让周时初回去给他做饭,这怎么可能?也只有李继这个宠坏了的孩子才会这么“天真无邪”地要前继母回去给他做菜,李蔚最后揍了他好几顿,他才不提了。
但这阵子也没少要钱婶来周时初的吃食店里买吃食,钱婶刚来的时候还有些尴尬,但周时初见了她都是笑脸以待,她慢慢地就恢复如常了,甚至借着来买菜的机会还能跟周时初聊聊天。
周时初当然不会对她这个李家的仆妇有什么不喜的情感,人家是客人,来关顾自己生意的,她看见钱婶开心还来不及,哪里会因为李继而迁怒她?
“要两只卤猪肘,一只烧鸡。”李蔚边吩咐伙计,边掏出钱来。
周时初在柜台后算账,听见他这个尚算熟悉的声音,才意外地抬起头看了一眼。李蔚也是说完了才发现她,神情顿时就僵了一下,不过他本来就冷着一张脸,僵不僵的也没什么差别。
李蔚朝周时初点了点头,没话找话地寒暄一句“你在店里啊?”
“是啊。”周时初点点头,他们虽然是因为李继的教育问题和离的,但彼此之间没有深仇大恨,算得上和平分手,所以见了面能心平气和地说话。
“李校尉要不要买点香肠吃吃?”周时初指了指店里挂着的一串风干的香肠,问道,“这是我新做的吃食,里面是猪肉和各种调味料捣碎了,灌入肠衣晾干而成的,味道很好,保存时间可以很长,切成片蒸一蒸就可以直接吃了,加上竹笋、蒜苗等配菜来炒着吃也很香……李校尉不如买回去尝尝?”
周时初笑眯眯地说道,对李蔚推销起自己的香肠来,这是新吃食,翠城的老百姓没见过,有好奇,却不太敢尝先,所以周时初不免就开始推销。
李蔚点了点,十分痛快地答应了“好,那我就要三根。”他以为是一根根卖,而不是论斤卖。
“那小崔,快给李校尉拿三根最大最好的香肠。”周时初立刻眉开眼笑地吩咐道。
小崔伙计果然利索地拿了三根足有幼儿手臂粗一尺半长的香肠称了给李蔚。
“终于卖出去一些了!”李蔚走了之后,小崔伙计感叹道,没办法,周时初这些香肠拿出来挂了好几天了,只卖出去了几根,询问的人倒是很多,只是大家没尝过味道,便不敢买,毕竟这价格可不低。
“别急,好东西只要打出了名头,以后就不愁卖了。”周时初可不怎么担心香肠的销量,即使翠城的百姓真的不喜欢,那她可以留着自己吃,反正香肠的保质期长着呢。
这香肠是周时初买了好几头猪,拿到庄子上做的,毕竟这量可不少,能挂满好几间屋子,只有在庄子上有足够的空间做好。
“小崔,明天咱们就在店里蒸一条香肠,切成一小片一小片的,让客人免费尝,我就不信他们尝过之后会不喜欢!”周时初想到了这个主意,便说道,蒸香肠的味道也足够霸道勾人,就不信吸引不了人。
果然第二天,随着蒸香肠的香味传出去,店里那挂了好几天都无人问津的香肠,还没到一天就卖完了,其他没买到的顾客还叮嘱店里记得及时补货。
周时初喜滋滋地数着银子,大手一挥,又让人去收购几头猪来做香肠,不光是香肠,熏肠也可以做一些,有些人就爱烟熏这一口味。
而李蔚把香肠带回家之后,就吩咐钱婶按照周时初说的方法把香肠做了,果然只需要简单地炒一炒,香肠就很好吃了,李继吃得满嘴流油,直嚷嚷着以后还要去买。
李蔚第二天回军营的时候,鬼使神差就回厨房拿了一根香肠,准备带回军营改善伙食。军营里的伙食只能填饱肚子,味道却是让人不敢恭维的,李蔚虽然吃草根树皮都吃过,但要是能吃得好,他也不想虐待自己,因此带上了那根香肠,他才吃了一次,就念念不忘了,下次回来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所以带上一根解解馋也好。
他准备过半个月一个月再吃那根香肠的,毕竟香肠放着也不会坏,但不想有天晚上不用值班,同僚来找他喝酒,喝了半天就说有酒无菜,嘴里寡淡得很,要是有点下酒菜,比如花生米、毛豆之类的解解馋就好了。
李蔚顿时就想到了自己藏起来的那根香肠。
但他又不太舍得,毕竟他自己也只有一根,而且这里四五个大男人,一根香肠怎么够分?于是他默默地把自己喉咙里的话咽下去了。
奈何来找他喝酒的几个同僚就不是安分的,喝了几杯酒就发起酒疯来,非要拉着李蔚切磋切磋。
不等他们出了帐篷,就在里面打起来了,打着打着,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那根香肠就飞了出来,掉到旁边看热闹、吆喝的几个同僚脚边。
“这是什么东西?硬邦邦、干巴巴的!”一个姓赵的百夫长捡起脚边的香肠,看了又看,没看出是个什么东西,便纳闷地问。
“我看看!”另一个刘姓汉子一把抢过那根香肠,瞄了几眼,又拿到鼻子下闻了闻,嚷道,“李蔚,你这是什么东西的肠子吧?猪肠、羊肠还是牛肠?都风干成这个样子了,你留着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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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43、听说我是极品(30)
李蔚一听,自己的宝贝香肠被人发现了,立刻顾不得跟酒鬼打架了,边忙一把抢回自己的香肠。
赵百夫长见状,忍不住调侃道“李校尉这么着急,该不会这东西是你的什么心上人送的吧?”
“不会吧?哪个女人这么彪悍给人送风干的肠子啊!卧槽!这该不会是人肠吧?”那刘姓汉子说着说着,把自己吓到了,惊悚地看着李蔚手里那根香肠。
李蔚没想到这些人想象力这么丰富,黑着脸说道“别胡说,什么人肠、羊肠?这是香肠,猪肉捣碎了灌入肠衣做成的。”
刘老杆听到是吃的,立刻眼睛一亮“能吃?那还等什么?咱们不是缺了下酒菜,快快做来吃啊!”
赵百夫长听了也高兴起来“对对!李校尉藏着吃的也不跟咱们说,也太小气了,幸好咱们发现了。不过,这什么香肠到底要怎么做啊?”
李蔚知道自己这根香肠被他们发现了,就不可能幸存下来了,因此只得让人拿水来洗了洗,便用匕首切成小薄片,切成薄片的香肠晶莹剔透,看着就诱人,还没有吃了,几个大老爷们光是看着就开始咽起了口水。
“他娘的!没想到那干巴巴的肠子切出来还怪好看的!”刘老杆盯着那盘子香肠片,一脸垂涎地说道。
其他人也连连点头,连酒都不喝了,就盯着李蔚干活。
一根香肠就算再怎么切,也很快就切完了。
李蔚直接在帐篷门口的火堆架起个小锅,什么东西都没放,就直接把香肠片倒在锅里炒了。
很快,香肠片就被炒出了油,一股极其鲜香诱人的香味就飘了出来。
李蔚炒了十多下就把腊肠片装出来了,刘老杆立马不等他把盘子放好,就上手飞快地拿了一片塞进嘴里,顾不得烫,嚼了几下,就含含糊糊地夸“好、好吃!这、这是什么美味!”
其他人顿时也顾不得流口水了,个个直接就上手抢起来。
李蔚也不逞多让,再不抢他就一片也吃不上了。
只需要随便炒一炒,熟透后的香肠就风味鲜美、味道醇厚浓郁,肉质紧密,瘦肉不柴、肥肉不腻,吃起来回味悠长,越嚼越香,是味蕾的绝美享受。
“怎么这么快就没了!你们几个禽兽,也不给我多留点……”刘老杆还想吃呢,就看到盘子里只剩下点油迹,香肠片早就没了,便气急了嚷道。
“李校尉,你还有没有香肠啊?有的话就赶紧拿出来,这点都不够我一个人塞牙缝的,偏偏还要几个大老爷们分,刚尝了点味就没了!”赵老大也馋极了,盯着李蔚,希望他还能变出一些香肠来。
但注定要让他们失望了,李蔚冷哼道“我就只有这根了,本来想留着自己解馋,却被你们抢了,我哪里还有?!”
其他人顿时失望不已,刘老杆馋得不停地用鼻子嗅着空气中还没散去的香味,过了一会儿,他砸吧砸吧嘴,问李蔚“李校尉,你这香肠是自己家做的还是买的啊?”
“买的,翠城有家‘金玉吃食铺’,我就是在那儿买的。”李蔚没有隐瞒。
“金玉吃食铺?我知道,我家婆娘和几个孩子都说那铺子卖各种馋得让人走不动道的吃食,我也吃过那儿卖的卤味,那滋味,真是绝了!没想到这香肠也是它那儿卖的,等我回去一定要买回来吃个够!”赵老大说道。
“我也要买,买得多多的,攒着吃……这军营里的伙食没点油水,我买些来解解馋。”刘老杆立马说道,然后还叹道,“要是咱们上了战场打仗的干粮也有这香肠就好了,吃了之后我能杀他几十个敌人都不带累的!”
“对对,这香肠要是咱们的军粮就好了,说起来这东西耐放,做法也简单,还好吃,当军粮多棒啊,说不定敌军闻到香肠的香味,就不战自败了!哈哈……”赵百夫长满怀憧憬地说道。
“别做梦了,这香肠很贵,不可能拿来当军粮。”李蔚见他们越说越起劲,忍不住给他们泼了一盆冷水。
“咱们就说说,过过嘴瘾嘛!又不当真。”赵老大说道,“打仗的日子这么苦,不做做美梦怎么坚持下去?我就直说了,我以后要是升官发财了,就天天都吃香肠,吃个够!”
几个人喝了酒,说得越来越起劲了,李蔚见他们只是发、泄发、泄情绪,便也不管了。
按理说军营是不准饮酒的,但他们几个明天不当值,又因为时常打仗说不定哪天就没命了,所以上头的将军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底下的人不误事就当不知道了。
他们几个说得天花乱坠的人并不知道就在不远处,隐在另一张帐篷的阴影中的,是穆云超和几个手下。
刘老杆他们的话都被听得一清二楚,当然,那香肠的香味,他们也闻到了。
穆云超这会儿都能闻到空气中那极其馋人的香味。
“那什么香肠的,你们吃过吗?”穆云超问手下。
几个手下都摇头。
“闻到那香味儿,我也馋了,等回了翠城也得买些来解解馋才行。”穆云超笑着道,又是周时初的吃食铺的新吃食,穆云超都忍不住赞叹,为什么她总有这些奇妙心思,做出让人欲罢不能的美食。
至于拿香肠来做军粮,穆云超也很希望,但现实就是李蔚说得,他没有那么多钱买。
要知道,这会儿士兵的军粮都是粗粮,能填肚子就不错了,吃饱都很少,有些缺德的势力,给士兵们吃的都是掺着沙子、石子、或者发霉变烂的粮食,至于肉,那是不可能的,除非士兵能自己捉到老鼠、野兔解馋。
穆云超自己是将领出身,跟底层士兵同甘共苦过,又还有点良心,因此他手下的士兵吃得还可以,但这不意味着他买得起香肠当军粮。
不过……穆云超眼里精光一闪,金玉吃食铺里买的那种全是肉的香肠吃不起,可要不全是肉的呢?
穆云超觉得他可以跟周时初讨教一下做低配版的香肠,可以拿来给士兵改善伙食,虽然不能尽情吃肉,但可以尝尝肉味啊,这也是鼓励士气的一种方式嘛。
如果周时初知道了他的打算,会夸他无师自通了后世那种淀粉肠,成本降低了,味道还不错,也有肉味,但更多的填充物是面粉,可不就完美符合他的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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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44、听说我是极品(31)
穆云超真的跟周时初做了一笔生意,就是让她研究低配版的淀粉香肠秘方,这对于周时初来说没有什么难度,她没用几天就把穆云超需要的秘方研究出来了,直接卖给了他。
几个月过去,翠城里那些灾民几乎都参加了“以工代赈”的基础工程建设,不但能养活自己,还攒了些钱,等到这些工程结束,历城的洪水早就退去了,但这些灾民并没有回去的打算,真的大多数都留在了翠城。
穆云超得到了大量的人口,新开垦的田地也足够给这些灾民耕种,于是翠城越发繁华起来。
就在周时初慢慢地把她的吃食铺扩张的时候,穆云超也在慢慢扩展自己的地盘,他既是将才,又有君王之能,还知人善用,手下网罗了不少能人干将,因此在争地盘的时候总是输少赢多,他所占的版图也就越来越大了。
李蔚的官职也一直在提升,他现在早就不是个小校尉了,成了宣威将军,战功赫赫,打起仗来不要命,自然官就升得快。
不过虽然官场得意,李蔚的家事却依旧一塌糊涂,儿子越来越纨绔,想要找个贤淑的女子但继妻管教儿子,却不是忙着打仗就是没找到合适的,总之,他依旧是个单身汉。
随着穆云超的地盘越来越大,周时初的吃食铺分店也越来越多,几乎是穆云超每占下一个城池,她就去那座城里开店,愣是靠着开连锁店赚了不少钱。
还有她的土豆和红薯经过一遍遍试种改良之后,终于成功地种出了适合这个时空耕种的类型,周时初已经慢慢地把这些新粮种让庄子里得农户栽种了。
那些农户从一开始的怀疑到亲眼看到土豆和红薯的丰收,又亲自吃过了,确定这真的是比水稻和小麦产量还高、饱腹感更强的新粮种之后,便不用周时初逼迫,他们自己就迫不及待地该种土豆和红薯了。
这几年周时初赚来的钱都用在了买田庄上,这回土豆和红薯本土化培育成功之后,她就把自己所有田庄的地都种上了这两种农作物,因为她记得愿世界中,似乎是明年,全天下整个西北和东北地区都会发生严重的旱灾,粮食无法种活,继而发生饥荒,许多人饿死渴死,是真正的饿殍千里、横尸遍野。
而穆云超的地盘也在旱灾严重的地区之内,穆云超为此元气大伤,旱灾饥荒之后,整整修整了五年才缓过气来。
可以说,这场旱灾和饥荒造成的影响很大,让穆云超统一天下的时间延后了好几年。
当然,穆云超争天下花多长时间跟周时初关系不大,她在乎的是自己的新粮种能救许多人,挣到足够多的功德。
也真是因此,她花了很大的劲,才让土豆和红薯本土化的培育赶在旱灾和饥荒来临前一年,好让更多的百姓能有所准备,存下更多口粮。
既然新粮种已经培育成功,周时初就没有故弄玄虚,而是直接找上了穆云超,跟他说自己有产量高、口感好的新粮种,希望穆云超能推广出去。
穆云超肯定不会轻易就相信她,毕竟是这事关天下百姓的口粮,他是万万不敢拿来开玩笑的,万一出了什么差错,他好不容易打下的半壁江山,就会又丢了,前功尽弃。
但他又是个胆大心细、还胸有沟壑之人,听到周时初的禀告,就亲自带着人去她的田庄,打算亲眼看看,是否真的是有新粮种。
如果是假的,周时初自然得不了好;但万一是真的呢?新粮种,这可是能名流千古的好事啊,那他争天下的成功率就又高了几成。
所以穆云超才会这么重视周时初的话。
周时初带着一群人到了自己的田庄,他们来得正巧,这个时候正是收获土豆的时候,一群群干得热火朝天的农民在地里挖着土豆,那些土豆个个有成人拳头般大,圆溜溜,拔起一棵苗,就带起一窝七八个土豆,收获极其喜人,那些农民们个个喜气洋洋,收起土豆来不遗余力,就是因为丰收的感觉足以让他们忘掉身体的疲累。
“这些就是新粮种?产量很不错啊!”穆云超蹲下身子,学着旁边的农人拔起土豆苗,不需要太用力,就一下子拔起一窝土豆来,穆云超都隐藏不住自己的激动了。
“是的,这叫土豆,吃法很简单,水煮熟后直接剥皮沾盐吃或者切成片、切成条炒着吃都行。”周时初介绍道。
其他幕僚看到这一片大丰收的景象,也都惊呆了,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样,专门盯着那些收土豆的农民看,害得那些农民拘谨极了,干起活来都没那么利索了。
“这一亩地的产量是多少,称量过了吗?”穆云超满怀期待地问周时初,事实上他光是看着这收获,就知道这产量不可能比种水稻和小麦的产量低,但他更想知道这产量到底能高到哪里去。
周时初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容,说:“亩产三千斤到四千斤。”
“什么?三千斤到四千斤?你没骗我?”穆云超听到这个数字,连呼吸都快屏住了,他来之前就了解过普通田地水稻的产量是亩产五百斤,上好的良田才产六百斤,而这什么土豆,却亩产三千斤到四千斤!足足是水稻的六、七、八倍的产量!
穆云超听到这个,能不激动吗?这意味着以前只能养活一家三口的土地,要是种下新粮种的话,就能养活十八到二十四个人!
这些年因为打仗,他们的口粮本来就很缺,士兵们即使上战场都要勒紧腰带,但如今周时初为他带来了这些新粮种,恰好能解决缺粮的问题,如同雪中送炭,穆云超几乎要对周时初感激涕零了。
“没有骗你,事实上,要是再伺候得精心些,土地再肥沃些,产量还能更高,只是我这庄子的地只是一般的土质,所以只有这个产量。”周时初很坦诚地说道。
“如果你不相信,可以直接让你的人来收一亩地的土豆,亲自称量,就知道我没有夸大产量了。”周时初怕他不信,就开口直接让他找人来收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45、听说我是极品(完)
穆云超果然派了他自己的人去收土豆,就为了称量准确些的产量。
“你想要什么?”穆云超看着眼前丰收的一片,突然问周时初。
周时初可没有跟他客气,直接说:“我想要名、想要利,想要以后不被任何人欺辱的身份地位。”
穆云超闻言笑了,说:“没想到你这么坦荡,我还以为你会说什么都不想要,只是不忍心天下百姓忍饥挨饿,才献出这些新粮种。”
周时初翻了个白眼,说:“我又不是圣人,没有那么伟大的想法,你高看我了。我就是个俗人,贪财好、色,又不想屈于人下、被人压迫,就只好自己挣个身份,当人上人了。”
穆云超依旧笑着,说:“我现在还只是个穷将军,险些连自己的士兵都养不起,你怎么觉得我能给你名利和身份地位?不怕我最后输了,你赔个血本无归吗?”
周时初道:“我又不是让你现在就兑现这些报酬,我等着你完成统一霸业之后再给我呢。至于你会不会输?难道穆将军你对自己这么没信心?觉得以后没办法兑现这些承诺?”
周时初叹了口气,说道:“那我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穆云超听了她这话,顿时哈哈大笑起来,说:“那看来,为了不让周夫人你投资失败,我也不能不赢了!”
周时初点点头:“希望你到时候别翻脸不认账,或者来个什么狡兔死、走狗烹的,把我一个普通女子的功劳抹去,自己霸占了。”
穆云超顿时脸色一肃,郑重其事地对周时初道:“周夫人请放心,穆某并不是这样狼心狗肺的人,周夫人把这么重要的新粮种都献出来了,我怎么能抹去你的功劳?我又以何面目去面对这天下的百姓?”
“希望你成了开国皇帝,也能记住现在的话才好。”周时初淡淡地说道,她刚刚那话其实也带上了试探的心思,虽然穆云超是人品不错的男主,但万一他想用新粮种来塑造、以及神话他是“天选之子”的形象呢?那就说不定真的能把这功劳安在自己头上,抹掉周时初这个人的存在。
幸好他似乎没有想到这个选择,那周时初就拭目以待了。
有了穆云超这个统治者的推广,土豆种和红薯种很快就发放到农民的手上,开始种下一季了。
刚开始的时候,农民自然对这两个新粮种满心怀疑,根本不敢种,但官府承诺要是这新粮种的产量比以往种水稻的产量还低,官府就会补偿农民的损失;要是这新粮种的产量太高,农户自己吃不完,官府还承诺会以成本价回收新粮。
这样一来,农民们没了后顾之忧,就都很听话地种下了新粮种。
周时初派出自己田庄里那些有经验的农户去教导百姓们栽种新粮,教导他们如何施肥、什么时候该拔草捉虫,什么时候收获……
因为这不是那些农户的分内工作,因此穆云超还给了当上“农业指导员”的农户们一份工资,这就让那些农户积极性更高了,恨不得天天都有这种好事落到头上。
穆云超果然是个信守承诺的,利和身份地位他暂时给不了周时初,但名还是可以给的,所以他一开始就宣扬这是周时初发现并培育出来的新粮种,于是周时初的名字就飞速流传在百姓之间,知名度一跃而起,就连她的吃食铺生意都比之前更火了。
周时初即使在这个没有任何灵力的世界里,都能感觉到自己灵魂里的功德在噌噌噌地高涨,让她的魂体仿佛沉浸在温水之中,舒服得她整个灵魂都颤栗起来。
果然这种培育新粮种,拯救天下苍生的功绩赚得就是多,周时初十分满意,这个世界之后,她的伴生空间想必又能有很大的扩展了。
几个月之后,新粮种大获丰收,周时初立马就被百姓们供上了神坛,给她立生祠,称她为粮母娘娘。
周时初从自己的便宜妹妹口中得知自己被赋予这个诡异的名称之后,便立马炸了:粮母娘娘?这是什么鬼?还有比这个名称更难听的吗?
周时初后悔了,她就不应该这么好名声,让穆云超把自己是献出新粮种的人说出去,让她有了这么一个称号。
但后悔也没用,为时已晚,百姓早就把这粮母娘娘喊得无比溜了。
柳嫣自从得知周时初是献出新粮种的人之后,内心的忐忑和不安就再也无法压制下去了,她记得上辈子明明就没有什么新粮种的事啊,要是有的话,不可能不传到她耳里,而穆云超成了开国皇帝之后,也没有推广什么新粮种,可见上辈子就没有新粮种的出现。
但现在,却有了常量极高的新粮种,还是周时初献出来的,柳嫣知道新粮种的重要性,因为不仅是周时初记得明年的旱灾和饥荒,她也记得。
为此,她甚至还在私底下像蚂蚁搬家一样,慢慢地买回一批一批粮食,准备明年旱灾来临的时候给丈夫分忧解难。
但是没想到周时初直接献出了两种高产新粮种,这比她那笨拙的买粮的举动高明有效多了,这让柳嫣感到很挫败,周时初为什么处处都比她强?赈灾这事是,这回旱灾来临之前的准备也是!难道她也有什么非凡的际遇?
柳嫣想到这里,悚然一惊,明明周时初的脾性跟寻常妇人一点都不同,没有女子的贤淑矜持和温柔善良就算了,她还刁蛮任性,丝毫不顾及世人的眼光,偏偏又泼辣犀利,让人不敢欺辱……这样的人,会是普通人?
柳嫣此时都恨不得直接问周时初,她到底是什么人了,但她知道自己不能慌,便死命地让自己冷静下来。
冷静了之后,柳嫣脑子果然清醒了些,不再想着去质问周时初了,而是想到了另一方面,那就是,周时初有了这么大的功劳,还被民间百姓称为粮母娘娘,那自己的丈夫以后会怎么对待她?
柳嫣脑子里第一个浮现出来的想法,就是穆云超夺了天下后,会把周时初收入自己的后宫,毕竟收了这么大盛名的女人,对穆云超的形象有很大的正面影响,是利大于弊的。
柳嫣顿时错愕又慌张起来,周时初绝对不能成为她的情敌!
却不知道,周时初根本没这个想法,她不稀罕去抢别的女人的男人。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46、玛丽苏文大姑子(1)
“你说什么?”穆云超听到柳嫣说的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要我把周夫人纳为妾?你疯了吗?!”
柳嫣自从得知周时初是献出新粮种的有功之人后,心中就一直纠结着这事,再加上一年前旱灾的降临,因为新粮种的存在,穆云超治下的地方并没有如她记忆中那样爆发大饥荒,周时初的名声再一次达到顶峰,柳嫣再也没法装聋作哑了。
她一直把自己定位为穆云超的贤内助,自然要大度贤淑,主动为丈夫纳妾,于是她只得压下心中的酸涩和嫉妒,主动提起这事。
但没想到穆云超的反应似乎跟她的猜想不一样?
“相公,周夫人现在的名声极好,您要是纳了她,对您在民间百姓的名声也有好处,还能栓牢周夫人,不让其他势力的人打她的主意,这是有利无弊的事,为什么不做呢?”柳嫣自以为大度地说道,做足了贤妻的模样。
穆云超惊愕地看着她“因为我和周夫人都没有这个想法啊!她是个极有主见的女子,不可能同意委身为妾,而且你不觉得让她为妾,并不是对她的赏赐,而是折辱了她吗?以她的功劳,足以流传后世,怎么能让她为妾?”
柳嫣顿时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问“难道相公您想让我腾出正妻的位置给她?!”
穆云超被她的话噎住了,他第一次感觉到妻子也许并没有他想象中那样聪慧体贴,否则他刚刚说了那么多,妻子居然误解他的意思至此。
过了一会儿,穆云超才头疼地说道“不,我的意思是,我不会纳周夫人为妾,因为这不是对她的奖赏,而是折辱。更不会让你腾出正妻的位置给她,因为周夫人不会稀罕这样的奖赏,而我对她也没有男女之情。如果我以后大业既成,自然会对她另有奖励,这就不需要夫人你操、心了。”
他说了那么多,柳嫣却只听到他说不会纳周时初为妾,也不会让她腾出正妻位置,柳嫣顿时就感动得泪眼汪汪了“相公,您真好!”
穆云超无奈地叹了口气,这个妻子哪里都好,就是似乎对做贤内助这件事走火入魔了。
周时初可不知道居然有人想要让她委身当妾,要是她知道了,会拧掉柳嫣的脑袋,她现在有钱有名,好好的人上人不当,跑去当人后院的金丝雀,跟一群女人争宠?脑子是浆糊做的都不会贱到这地步啊。
五年之后,穆云超就统一了天下,正式登基为帝,分封完那些跟他打天下的有功之臣后,就立刻封了周时初为开国公主,有封地,位同列侯的那种。
至此,他总算是实现了当初对周时初的承诺,让她有了安稳立身的身份地位。
又因为周时初的功劳大、名声盛,还不会威胁他的统治,穆云超乐得让她当个吉祥物来体现他的宽容博大,所以对她一直都很关照。
周时初自然不会辜负他的好意,就当个自由自在的大公主,谁都不敢欺辱她,反而谁都想讨好她、拉拢她。
就连当初把她视为情敌的柳嫣,因为生了儿子,要跟其他妃嫔争宠、要为儿子保住太子的地位,都得放下身段拉拢她。
当然,周时初可不会傻到去掺和这种事,她潇潇洒洒当她的大公主,什么事都不参与,只在乎吃喝玩乐,甚至后来还找了个年轻的小鲜肉书生,生了对龙凤胎,日子过得可不要太快活,足足活到九十八岁,熬死了三任皇帝才意犹未尽地闭眼。
时初从沉睡中清醒过来,就听见一个哭哭啼啼的声音说着“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会赔你衣服的钱,求求你千万不要投诉我,我需要这份工作……”
她睁开眼一看,一个哭得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穿着一身服务生服装的年轻女孩子正苦苦向她面前的男人道歉。
“说对不起有什么用?你眼睛瞎了吗?我这么大一个人你都看不见?还赔钱,你赔得起吗?我一件衣服都顶得上你十年的工资了,你拿什么钱来赔我……”那个被泼了一身酒的年轻男人气急败坏地嚷道。
“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能不能分期还钱……”
时初在两人循环往复的指责与道歉声中接收了原主的记忆。
原来她面前这对男女正是这个世界剧情中的男女主角,其中男的是她的弟弟豪门少爷宁知翼,女的是灰姑娘兼职服务生常嘉儿,现在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常嘉儿在一场酒会中不小心泼了宁知羽一身酒,两人就开始了他们虐恋情深的恋爱史。
而原身宁时初,是宁知翼的姐姐,大学一毕业就跟门当户对的席家大少爷席辞明结了婚,席辞明是典型的工作狂,没情趣不浪漫,娶妻只是为了完成人生任务,个性冷酷,只讲利益不讲情义。
原主自然跟这样的丈夫没什么感情,又因为没有孩子,感情空虚的她,自然就把注意力放到娘家上,也正是因此,后来她弟弟跟一个灰姑娘谈了恋爱,她立刻就炸了,仗着是宁知翼姐姐的身份,做了不少棒打鸳鸯的事,把自己弄成了个反派。
男主女自然不是她这个反派能拆散的,于是到最后,她这个多管闲事、作恶多端的大姑子,就被自己的弟弟报复了,被宁家断绝关系,被冷酷无情的丈夫抛弃,娘家、婆家都没有她的立身之处,最后郁郁寡欢,孤独地死在家里半个月都没人知道。
时初想到原身的下场,浑身抖了抖,立刻对眼前这个场景敬而远之了。
人家这是不打不相识,偏偏原身当了真,还上前去帮帮弟弟把常嘉儿骂得狗血淋头,可人家终成眷属之后,常嘉儿不会怪罪宁知翼,只会记得原主的嚣张跋扈以及她带给常嘉儿的屈辱,之后在宁知翼耳边吹吹枕头风,那原主身上就又多了一个欺辱常嘉儿的证据,宁知翼就又有理由“大义灭亲”了。
所以说,原身错就错在太把自己的身份当回事了,宁知翼这种男主角,只有女主角才是被他放在心上的人,其他的,即使是父母亲人,都是无关紧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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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47、玛丽苏文大姑子(2)
宁时初跟酒会的主人说了一声,便离开了。
此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便宜丈夫意料之中不见人影,不用说,肯定是在公司里加班了。
宁时初躺在沙发上,喝着冰凉的碳酸饮料,顿时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爽啊!好不容易才回到现在社会,她可太想念空调wifi西瓜和肥宅快乐水了。
上辈子即使她是金尊玉贵的大公主,可生活依旧没有现代社会便利舒适,冬天太冷、夏天太热,不能上网,没有电子游戏,生活乐趣都少了许多,这会儿好不容易穿越回了现代,她得好好享受一番才行,谁在乎丈夫在不在家、弟弟爱不爱灰姑娘啊?
宁时初喝完了肥宅快乐水,又让佣人切了大半个西瓜,抱着盘子就摊在沙发上看肥皂剧。
“你以为你有钱就很了不起吗?你只不过投了个好胎,才能当你高高在上的大少爷,要是你处在我这样的地位,说不定你过得比街边的混混还落魄……你们这些社会的寄生虫,只会仗着有钱人的身份来压迫普通人……”
电视里,勇敢的女主角指着豪门出身的男主角鼻子骂,她那坚强不息、与众不同的坚韧形象顿时引起了男主角的注意她跟那些处处讨好自己的妖艳贱货好不一样啊!
宁时初心想,这女主角到最后还不是沦为了跟男主角一样的人?灰姑娘嫁入豪门之后,过上了荣华富贵的生活,丝毫不记得她曾经是怎么批判这种生活的了,屠龙者最后成了新的恶龙,可真讽刺。
宁时初作为这既得利益者,可没有资格去批判这种有钱的生活,事实上,作为好逸恶劳又爱好享受的人,她就喜欢这种生活。
看完了肥皂剧,宁时初在她那宽阔奢侈的浴缸泡了一个享受的澡,抹了一脸昂贵的护肤品,这才在她那五六个人都躺得下的豪华大床上美美地睡了一觉。
一觉醒来,要不是旁边另一个枕头有人躺过的痕迹,宁时初都会以为便宜丈夫昨晚没回来了。
啧啧,这一大早席辞明就又上班去了,真是够拼的,不过宁时初很满意,毕竟席辞明挣的钱是供她挥霍的啊,席辞明挣得越多,她能挥霍的就越多,所以时初很乐意见到他是个工作狂。
不搞外遇、只爱工作,基本见不了面的丈夫,是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好丈夫啊,宁时初也很满意,她又不是感情空虚,希望丈夫浪漫又温柔、不爱工作只爱和她谈情说爱的原主,可以说,席辞明这样省事还不会限制她花钱的丈夫,简直就是为她量身定做的。
宁时初优哉游哉地吃完佣人做得营养早晨,化了个美美的妆,便出去买买买了。
正当她在奢侈品店里看包包的时候,宁母就打电话来了
“初儿,你今天怎么不回家了?妈妈还想着和你一起去医院看看李阿姨呢,她家的大儿子最近谈了个女朋友,听说是个高中都没毕业的夜总会服务员,你李阿姨知道后气得要死,逼他分手,但她大儿子是个僵的,不但不肯分手,还说要娶那个女服务员,活生生地把你李阿姨气病了……幸好你弟弟争气,没有跟什么乱七八糟的女孩子谈恋爱……”
宁时初心想别说得太早了,你儿子以后也会跟李家的大儿子一样,为了个灰姑娘把你气病的。
原主就是看宁母气得病了,才会越发怨恨常嘉儿,更加不遗余力地拆散宁知翼和常嘉儿,吸足了两人的仇恨。
但到最后,原主被娘家和婆家抛弃了,可宁母这个原本同样对常嘉儿不满意的人,最后居然和常嘉儿和好了,甚至跟常嘉儿的孩子的关系都很不错,得以含饴弄孙、晚年幸福。
身在其中的原主看不清,可在局外的时初却知道这是为什么。
因为宁母聪明着呢,她是很不满意儿子喜欢一个灰姑娘,但她从来不出头亲自去打击、拆散他们,而是掇撮着原主这个女儿当前锋,坏事都让原主做完了,而宁母最多只是口头上说说常嘉儿不适合当宁家儿媳妇,行动上却从来没有。
因此,在明白常嘉儿是板上钉钉会嫁给儿子之后,宁母自然是识时务地承认个错误,顺理成章就能和常嘉儿放下芥蒂,当上和乐融融的婆媳。
至于原主这个被亲妈推出来当王母娘娘的冲动恶毒的大姑子怎么样了,谁在乎呢。
“妈,我最近回娘家回得太频繁了,席辞明有意见了,所以我不能和你一起去看李阿姨了,你自己去吧。”宁时初毫不心虚地把席辞明拿来当借口。
果然,宁母听到女婿有意见了,顿时就打消了继续抱怨的心思,转而说道“那你就在家好好陪陪女婿吧。还有啊,孩子的事你也要提上日程了,席家家大业大,肯定是需要继承人的,你和辞明都结婚一年多了,该要孩子了,省得被你婆婆亲自催生,万一女婿在外面先生了私生子那就不好了……”
宁时初对她催生的话左耳进右耳出,根本没在意,至于私生子?席辞明这种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放在工作上的男人,哪里有时间去找其他女人,他连自己的妻子都懒得应付的,他要是这样都能搞出私生子来,那宁时初就对他刮目相看了。
“好好好,我知道了。”宁时初敷衍道,宁母又说了好一会儿才结束通话。
宁母之所以担心席辞明会搞出私生子,是因为宁父就搞出了私生子,只不过私生子太小,还不到十岁,跟宁时初和宁知翼这两个早已经成年的婚生子年纪相差太大,所以宁母倒不担心家产会旁落,只是依旧对丈夫有私生子这事耿耿于怀而已。
宁家跟其他豪门一样,男主人有权有势,自然就缺不了女人,即使家中的妻子也美丽大方、出身不俗,但外面的野花更善解人意、温柔体贴,自然就舍不得放弃了。
原主知道父亲有了私生子之后,还大闹了一场,为自己的母亲不值,但她不知道宁母早就知道了,她不出头,只让女儿为她出头去吵闹,到最后宁父讨厌的就是原主这个女儿,而不是背后掇撮的宁母了,甚至还因为宁母“知情识趣”,对她反倒多了一份愧疚,更怜惜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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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48、玛丽苏文大姑子(3)
说曹操曹操就到,宁时初才刚想起宁父的私生子,这会儿在高奢店门口就遇到了带着情妇、私生子来逛街的宁父,这可太巧了。
“振东哥,比起买名贵包包,人家更珍惜跟你在一起的时间嘛……”漂亮又会撒娇的情人挽着宁振东的胳膊,嘟着嘴撒娇道,而宁振东另一只手则牵着他们的私生子宁泽林。
宁时初脸上露出个微妙的表情,目不转睛地看着刚进来的“一家三口。”
高奢店里现在恰巧没几个客人,宁振东一下子就看到了宁时初,脸上的神情一下子就变了,还飞快地甩掉了小情人挽着他胳膊的手,讪讪地对宁时初道“初儿,你一个人在逛街啊?”
虽然家里人早就知道他出轨还有了私生子,但知道归知道,只要大家不碰面,那就还可以当做不存在,然而现在他带着情人和私生子逛街,被自己的女儿撞个正着,即使他脸皮再厚,也会觉得不自在。
宁振东甚至都等着宁时初歇斯底里地对他大吵大闹了,厮打他心爱的女人和孩子了。
但他这次可猜错了,宁时初并没有吵闹,她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宁振东,说“是啊,我没父亲有福气,陪着娇妻幼子逛街、其乐融融。”
宁振东听到女儿这讽刺的话,脸上觉得烧得慌,但到底姜还是老的辣,只是不自在了一会儿,他就镇定下来了,当做若无其事地说道“初儿胡说什么呢!爸爸只是工作累了,出来消遣消遣罢了。”
然后他见女儿破天荒地没有当街跟他闹,还以为她是接受有同父异母弟弟的事了,于是有些高兴,掏出一张银、行卡就递给宁时初,十分大方地说“爸爸好久没给乖女儿发零花钱了,这卡你拿着,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今天爸爸买单!”
宁时初没想到还有零花钱拿,也没有清高到不要,毕竟她要是不要,那这些钱不就给小情人和私生子花了吗?那还不如她自己花掉呢。
于是她痛快地接过卡,说“谢谢爸爸,那爸爸忙去吧,我就不打扰你了。”
宁振东见她这么识趣,顿时露出个和蔼的笑容,拍了拍她的肩膀,说“初儿真是长大了……那爸爸就先走了,你慢慢逛。”说着带着身边的两人就离开了高奢店,什么都没买。
宁时初挑了挑眉,把卡扔进自己包里,宁振东没说出口的意思她懂,不就是封口费的意思吗?
如果宁母真的对原主很好的话,那宁时初说不定还不会接受这封口费,反而把小三和渣男虐一遍,但宁母拿原主当刀使,对她只有塑料母女情,那宁时初才不费这事来替宁母不平呢!
宁母又不是不知道宁振东在外面有其他女人、其他儿子,但她都忍了,既没有指责宁振东,也没有跟他离婚,反而还跟从前一样跟他过日子,这不就是默认了宁振东在外面的家吗?
因此宁时初就当做今儿没看到宁振东,不多管闲事了。
于是宁时初心安理得地拿着宁父给得零花钱,买了一堆奢侈品。
宁母本来是不知道宁时初在外面逛街遇到宁振东带着小三和私生子的事,但她有一个交好的朋友王夫人,恰好也在附近逛街,就看见了宁时初和宁振东他们会面的场景。
而宁时初看到自己的父亲带着小三和私生子堂而皇之地出来逛街,居然还很平静,一点儿都没有生气,王夫人就觉得十分不可思议,宁时初怎么会这么冷静呢?难道她看见这种事不会替自己的母亲感到不值吗?不会替母亲出气,骂渣男和小三吗?
之后王夫人又看见宁时初从宁振东手里接过了一张银、行卡,便恍然大悟了,原来宁时初被宁振东收买了!
王夫人顿时替宁母感到不值,这个女儿真的是白眼狼,为了钱居然替自己的父亲隐瞒私情!
王夫人气坏了,立马打电话给宁母“楚馨,你猜我刚刚看见谁了?”
宁母疑惑地问“你看见谁了?”
“我看见宁振东和他的小三以及私生子逛街,还有你女儿宁时初也在场!”王夫人咬牙切齿地说道,“宁振东是彻底不把你放在眼里了,居然光明正大地带着小三和私生子就出来了,真够狂妄的啊!”
“还有啊,你那个女儿也是白眼狼,宁振东给了她一张卡,她就笑嘻嘻地接受了,丝毫不在意小三和私生子,你是白养她了!”王夫人气冲冲地说道。
宁母听见她这话,怀疑自己听错了,不由地追问“你说时初看到她父亲带着小三和私生子逛街,不但没生气,反而接受了她父亲给的钱当做没事发生?!”
“对啊!我看她就是狼心狗肺,你把她养得这么大,这种事她都能替她父亲瞒着你,不把渣男贱女撕一番就算了,还笑嘻嘻地接受了,她还是人吗……”王夫人喋喋不休地把宁时初骂了一顿。
“要是我女儿替她父亲隐瞒这种事,那我能把她的腿都打断了!”王夫人最后说道,“楚馨啊,你可不能让渣男贱女骑到头上,得狠狠地把他们收拾一遍,否则他们不知道多嚣张……”
宁母苦笑着说道“唉,我没想到初儿居然……她之前不是这样的,知道她父亲出轨有了私生子,还跟她父亲大吵了一架,没想到现在却……王宁,我是没有你这样的魄力了,我们又不能离婚,不忍着还能怎么样呢?”
“忍什么忍?你儿女都大了,还怕丈夫和你离婚啊?就算真的离婚也不怕啊,你儿子不是都进公司集团了?到时候你儿子成功继承了公司,你丈夫在外面养再多女人和私生子又有什么关系?家产在你儿子手里!”王夫人听见宁母的话,恨铁不成钢,又劝导了她一番。
宁时初可不知道自己撞见父亲私、情的事被人告诉给了宁母,她花光了宁父给的那张卡,就找了间餐厅,慢慢地享受下午茶。
不过她没能享受多久,宁母的电话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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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49、玛丽苏文大姑子(4)
“初儿啊,你今天出去逛街了?”宁母似乎什么也不知道,声音温柔地问宁时初,她一直都这么和声细语,从来不会生气一样,永远都优雅高贵,谁不夸她是最完美的贵夫人?
宁时初还不知道她遇到宁振东的事已经被宁母知道了,因此有些意外宁母一天给她打两个电话,但还是很诚实地回答道“是啊,很久没逛街,今天出来一逛,浑身都精神了,果然逛街是女人永远的精神动力。”
宁母又轻轻柔柔地问“逛街的时候没遇到什么意外的事吗?”她旁敲侧击地打听,想要宁时初主动跟她说起宁父的事。
但宁时初却让她失望了,一个字都没提到宁父,而是如数家珍般跟她说自己今天买了几个包、买了几条裙子,包包是什么牌子的,适合什么场合背……总之,说的都是买买买的事,而宁母希望听到的却一个字都没提。
最后,宁母终于忍不住了,主动开口道“我听你王阿姨说,在齐家高奢店外看见你了,你就没什么事要和妈妈说的吗?”
宁时初顿时明白了,怪不得她打电话来给自己,明示暗示呢,原来是想问宁父的事,于是她立刻戏精上身,说“有什么事啊?王阿姨看见我了,我没看见她啊,真是失礼了……对了,妈妈你想知道什么事?”
宁母被她的话一噎,没想到女儿居然都学会跟她耍心眼了,难道真的是被她爸爸的钱收买了?
她心中立马涌上一股火气,想要大声骂宁时初是不是真的是个白眼狼,帮着她的人渣爸爸隐瞒小三的事,但她不能对宁时初发火,因为她在所有人眼里,都是脾气温柔,优雅高贵的人设,从来不会生气的,因此她即使知道宁时初是糊弄自己,也无法责骂。
但她终究不能忍自己的女儿背叛了她,因此压制着怒气,说“你王阿姨说,看见你和你父亲的小三和私生子相处得不错。”
这话就纯粹是胡说了,宁时初根本没把宁父的小三和私生子放在眼里,连眼神都不多看他们一眼,又是哪里来的和他们“相处得不错”?
宁母为了追究女儿的过错,就连谎话都张口就来了。
宁时初拧着眉说“妈,我连话都没和那两个人说一句,都是无视他们的,怎么就和他们相处不错了?我只是和爸爸说了几句话而已。王阿姨这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了吧?这不是挑拨我和妈妈你的关系吗?”
宁时初毫无心理压力地就给王夫人扣上了这个帽子,谁让宁母把她牵扯进来了?
宁母听见宁时初这话,胸口气得不停地起伏,她是想问女儿为什么不狠狠地收拾一顿小三和私生子,而不是想听女儿把重点放在王夫人挑拨她们母女关系上!宁母有一瞬间觉得自己的女儿怎么这么愚蠢?
却不知道宁时初这是故意的,宁母自己非要拐弯抹角,那又怎么能怪宁时初不按照她的想法说话呢?
“初儿别胡说,你王阿姨也是不忍心瞒着我才说的……你的脾气最近好了很多吧,看见那两个人居然都不跟你爸爸闹了?”宁母就是在隐晦地责怪宁时初不帮自己收拾小三和私生子。
但她不直接说,宁时初就装聋作哑呀,理直气壮地说道“这跟我的脾气有什么关系?我只是见妈妈都接受了爸爸在外面有另一个家的事实,所以我也就不多管闲事了,毕竟我都出嫁了,爸妈的事不好多管。”
宁母听见她这话,气得快炸了,顾不得维护她的形象,大声问道“我什么时候接受你爸爸有另一个家的事了?!”
“没接受吗?可你知道爸爸出轨有私生子的事之后,不是安安静静的,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不离婚,还依旧跟爸爸扮演恩爱夫妻吗?这不就是说明你默认了?”宁时初反问道。
宁母顿时哑口无言了,她难道能说她不能破坏自己的美好形象,成为一个发现丈夫出轨就变得歇斯底里的泼妇吗?她能说她指望着女儿当她的车前卒,为她讨伐丈夫出轨有私生子的罪过,然后她还能不破坏跟丈夫的感情,在后面捡现成的便宜吗?
她不能这么说,因此面对宁时初的反问,就无法反驳了。
见宁母很久都没出声,宁时初就笑了,说“我就知道妈妈是个大度的人,既然你作为爸爸的妻子,都能容忍他在外面的小三和私生子,那我作为女儿,又有什么立场反对呢?”
“不、不是这样的……”宁母无力地反驳,但一时之间找不到合适的借口,便显得反驳都苍白无力了。
宁时初挂断了电话,原主有什么过错呢,她只是太容易和母亲共情了,所以才会处处为母亲出头,却不知道她母亲并没有那么爱她,更多的是利用她,在丈夫出轨的事是这样,在儿子爱上灰姑娘的事上也这样,到后来见她没用了,就像丢垃圾一样把她丢了。
如果她光明正大地对女儿说,想女儿帮她跟丈夫讨要公道,那宁时初没什么好说的,但宁母不是啊,她想要女儿帮她,却不开口,只在背后暗示、掇撮女儿,自己最后得了便宜还卖乖。
宁母的事并没有带给宁时初任何烦恼,她很快就把他们的事抛之脑后了。
回到自己的豪宅后,她还去游泳池游了半个小时的泳,之后又让理疗师来给她按摩,这样的生活,她十分享受。
晚餐依旧是她一个人吃的,工作狂便宜丈夫还在公司里不见人影。
直到她快入睡了,才听见席辞明回房的声音。
身边的床瞬间下陷了,一个温热而存在感十足的高大身躯在她身旁躺下,淡淡的柠檬香传入宁时初鼻子里。
宁时初忍不住靠近去闻了闻,这柠檬香还挺好闻的。
“你还没睡?”席辞明声音低沉,带着淡淡的沙哑,磁性十足,听得宁时初耳朵都酥麻了。
“睡了,别说话。”宁时初抱着他劲瘦的腰,喃喃地说道,男人最好能闭嘴,让她安安静静地在柠檬香中入睡。
幸好席辞明这个工作狂把精力都放在工作上了,没余力再对宁时初做其他事,于是两人都闭嘴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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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50、玛丽苏文大姑子(5)
宁时初和席辞明去席家老宅参加一个月一次的家庭聚会,席辞明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弟弟爱好自由,生性潇洒不羁,并没有进入席家的公司工作,而是满世界跑当自由摄影师,妹妹则在国外留学,这两人每月一次的家庭聚会自然不可能参加了,因此其实只有席辞明和宁时初是每个月都要去老宅见一次席父和席母的。
“你们回来了?”席母看见两人挽着手进来,便微笑着说道,她是个典型的豪门贵妇人,一举一动优雅高贵,容貌身材都保养得很好,六十岁的人看着像四十岁左右。
因为宁时初跟席辞明是家族联姻,两家门当户对,因此她对这个儿媳妇还是比较满意的,唯一不满意的就是宁时初结婚一年了还没有怀孕的迹象。
在他们这样的豪门,生孩子永远是一个女人最重要的任务,但席母自认为是个有修养的人,不会明晃晃地催儿子儿媳生孩子,只会旁敲侧击地暗示。
但这些暗示宁时初都当做没听出来,她又不是生子机器,下一个生孩子的指令就会毫不迟疑地执行,孩子她想生了,才会生,她不想生,那就不可能生。
“辞明,最近工作忙不忙?哎,我问你这话是白问了,应该问你最近有没有按时休息,你别仗着年轻身体好就使劲儿地糟蹋,工作是忙不完的,你要学会合理安排时间,别把自己逼得太紧了……”席父显然知道自己大儿子是个工作狂,便忍不住劝说道。
“就是啊,别一心把精力放在事业上,家庭也要兼顾的嘛!留些时间出来陪陪你妻子,你愣是把妻子撇在一旁不理会,这像什么样子?”席母也忍不住说道,她不在乎儿子陪不陪儿媳,她只在乎儿子不跟儿媳在一起的话,那她的孙子就遥遥无期了。
宁时初像个局外人一样,坐着喝茶,听着席父席母对席辞明的轮番教训。
席辞明被父母的话烦得脑袋都大了,偏偏还无法抗拒,毕竟都是为了自己好,他不能不不识好歹。
本来以为自己听训,妻子也会陪着,肯定不耐烦,但没想到他往宁时初那儿一看,就看到她双眼没有焦距、眼神迷离,瞬间气笑了,原来这女人在发呆走神呢。
正当席辞明想把宁时初拉进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时候,宁时初的手机就忽然响了。
“爸妈,我先去接个电话。”宁时初拿起手机,对席父席母说道。
“去吧。”席母点点头。
宁时初便接通了电话,走到花园里去了。
“时初!你有没有看到热搜?那个江凌凌和席辞明约会的事是不是真的啊?”打电话给宁时初的是原主的塑料姐妹洪芸芸。
“江凌凌和席辞明约会?”宁时初莫名其妙,“他们什么时候约会了?”难道席辞明出轨了?那正好,她可以狠狠地要一笔离婚费,当个逍遥自在的富婆。
“啊,你不知道啊?”洪芸芸说话的语气里带着怜悯和同情,“那你赶紧去围脖热搜上看看吧,高清照片都出来了,你老公还给江凌凌披外套呢,看着可亲密了……唉,你也别想太多,也许是误会呢。”最后那句话她自己都不信。
宁时初心里倒是没有什么老公出轨晴天霹雳的不敢置信,毕竟她对席辞明没什么感情,因此她很冷静,对洪芸芸道“那我先去看看,就不跟你说了。”
“好,你去看吧,想开点。”洪芸芸安慰道。
宁时初挂掉电话,上了围脖,果然就看到热搜上的“爆”——江凌凌神秘男友,疑似豪门某公子。
宁时初点进去一看,果然有高清照片,那豪门某公子的双眼虽然打了马赛克,但认识他的人却很容易就能认出他来,宁时初自然看出了这真的是席辞明本人。
照片里两人似乎是在某一个高档餐厅里,江凌凌穿着一条清凉无比的吊带长裙,抬起头笑意盈盈地对席辞明说着什么,而席辞明手上则拿着一件西装外套,真要披在江凌凌身上。
啧啧,这情景可真是够怜香惜玉的啊,还互相对视着,光是从照片里都能看出他们的浓情蜜意,宁时初挑了挑眉,她以为席辞明是个古板无趣的男人,没想到人家的浪漫和怜惜用在了其他女人身上,根本不屑于用在自己身上。
江凌凌是这两年风头正盛的实力派女明星,漂亮聪慧,演过的电视剧部部爆火,拍了许多广告,是无数少男心中的梦中情人,围脖热搜像是她家的一样,一周总要上个两三次。
而此前她还说暂时不考虑恋爱的事,但这次却被人拍到跟英俊豪门公子约会,自然是爆热搜了。
宁时初看了个大概,新闻里把江凌凌和席辞明说成是女明星和豪门公子的浪漫情缘,还用上了甜蜜互动、男才女貌、十分登对等充满祝福的正面词汇,显然对他们俩的恋情十分看好,都在猜测江凌凌什么时候会嫁入豪门了。
因为原主和席辞明结婚结得很低调,除了商圈里的人,外人并不知道,因此爆出这个新闻的作者才以为席辞明还是单身。
宁时初拿着手机重新回了客厅,席父已经不见了,大概回了书房,而席母还在和席辞明说话。
宁时初走过去,把手机递到席辞明面前,让他看清手机界面里的热搜内容,说“虽然现在的娱乐新闻不太可信,但我还是想听听你的解释。”
“什么娱乐新闻?”席母听见宁时初的话,莫名其妙地问道,而席辞明则皱着一双浓眉,拿过手机,一脸严肃地看热搜。
宁时初对席母道“娱乐新闻上说辞明和一个女明星约会了,还有高清照片,确实挺暧昧的,所以我想要问问他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席母顿时脸色一冷,不悦地说“娱乐圈那些女明星就是爱搞这些绯闻,整天传跟这个男人吃饭、和那个男人逛街,都是假的!时初你可别误会辞明,他是什么样的人你难道会不知道吗?他不可能和女明星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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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51、玛丽苏文大姑子(6)
宁时初听了席母的话,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矜持地笑了笑,她才认识席辞明多久,怎么可能了解他?万一人家真的结了婚之后才发现江凌凌是真爱呢?
更何况知人知面不知心,即使是结了婚几十年的老夫老妻,都未必真的了解对方的品性,更何况席辞明这样心机深沉的男人,他要是想隐瞒自己的本性,简直轻而易举。
席母见宁时初居然不附和自己的话,顿时不满了,但到底知道这事是她亲儿子和其他女人闹绯闻,儿媳心里不高兴很正常,才没有开口说宁时初。
席辞明终于看完了热搜内容,把手机扔回给宁时初,冷冷地说了一句“这是胡说八道,我跟江凌凌不是这种关系。”
说完就没其他话了,宁时初还等着他继续解释呢,谁知道他就停了,感情只有这一句话吗?宁时初顿时不高兴了,这算什么解释?
“那这些照片当时是在什么情况下拍的?你为什么会和江凌凌在那个餐厅见面,见面的原因是什么?现场只有你和她两个人吗?你拿自己的西转外套给她披上了这种关系还不够亲密吗?”宁时初一叠声地询问,神情严肃,并不打算让席辞明混过去。
席辞明听她问了一大堆问题,眉头皱得死紧,一双黑沉沉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宁时初,见她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才冷着脸说道“这些都是无稽之谈,难道你相信了?我还以为你会聪明一点。”
宁时初胸口腾地升起了一把火,席辞明这是什么话,还倒打一耙说她无理取闹了?
“我信不信不重要,重要的是难道你不应该交代清楚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吗?如果是我和一个陌生男人约会,还亲密地给他披衣服,你会觉得我不需要跟你解释吗?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以后就不需要和其他男人保持距离了,毕竟你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对不对?”宁时初咬牙切齿地说道,觉得简直无法跟这个男人交流。
倒是同是女人的席母知道宁时初在乎什么,连忙对席辞明道
“辞明,既然这事无稽之谈,那你为什么不跟时初解释清楚?你这样什么都不说,事情难道就解决了吗?时初该误会的照样还会误会,难道你想和自己的妻子生出隔阂吗?”
席辞明这才不耐烦地解释道“这个什么江凌凌是公司一个品牌的代言人,那天出现在餐厅里,说的就是代言的事,在场的还有她的经纪人、助理以及公司的品牌经理、我的秘书!”
“一个品牌的代言人,需要你亲自出面去谈?”宁时初十分怀疑。
“因为江凌凌托了谢楚的关系找上我,这其中又有一些利益交换,我不能不出席。”谢楚是席母的娘家侄子、席辞明的表弟,关系还是很近的,要是谢楚找上他,那席辞明倒是真的得给江凌凌一点面子。
席母一听这里还有谢楚的事在,顿时不悦地说道“谢楚这小子真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跟个女明星有什么交情,害得你被传绯闻。”
宁时初半信半疑,继续追问“那给她披外套的事是板上钉钉的吧?照片上拍得一清二楚。”
席辞明冷冷地看了她一眼,说“我不是给她披外套,而且那件西装外套也不是我的,是我特助的,他脱掉外套去了洗手间,离开的时候我帮他拿了,那个动作并不是给江凌凌披外套,这是借位拍摄造成的假象,你要是不信,可以找那个餐厅要监控录像。”
宁时初震惊地瞪大了眼睛,连忙打开手机,找出那张高清大图,放大后看了又看,这才看出照片中席辞明的动作果然有些违和,不太像是给人披衣服的,但拍这张照片的人摄影技术实在厉害,愣是能拍出席辞明温情脉脉地给江凌凌披衣服的效果。
“这次勉强算你过关了,只是希望你以后要注意和异性的距离,我不想整天被人同情老公出轨。”宁时初十分坦率地说道。
“但凡你有一点脑子,都知道我根本没时间出轨。”席辞明冷冷地说道。
宁时初想了想他那密集的工作行程,倒是对他这句话很认同,道“那希望你以后继续保持,我宁愿有一个工作狂老公,也不想有一个出轨的老公,当然了,如果你真的出轨了,希望你坦诚地跟我说,我不会勉强你继续维持和我的婚姻。”
席辞明听见她最后那句话俊脸都黑成碳了,咬牙切齿地说“我不会出轨!”
宁时初笑了笑,相信男人的承诺,还不如相信世上有鬼。席辞明要是出轨了,那她也出轨就行了,大家可以可凭本事出轨,当然,席辞明现在还是对婚姻忠诚的,那她也会忠诚。
“时初说什么傻话呢!婚姻的事是说分开就分开的吗?这些话不要再说了,辞明不是那样的人,你是他愿意娶回来的妻子,怎么可能会伤你的心?时初你要多一些信心……”席母见两人都谈到出轨离婚的事了,连忙劝导宁时初。
要是可能,席母还是不希望儿子的婚姻失败,宁时初这个儿媳她还不想换。
从席家老宅回去的时候,江凌凌和豪门某公子的约会热搜已经被撤掉了,撤得十分彻底,江凌凌的粉丝还想着继续讨论这事,但一旦涉及豪门、少爷、约会这类的词语,就都被删掉了,十分霸道,那些粉丝维持还十分不爽,跑到江凌凌围脖下面继续追问这事。
江凌凌早就被席家的律师严厉地警告过了,哪里还敢回应这事?删掉那些评论还来不及。
“我不是早说了不许你弄出跟席辞明的绯闻通稿吗?!席辞明你都敢招惹,是不是不想活了?你自己不想活了也不要拉上我,我还想活着!你以为席辞明是那些纨绔富二代,随便你蹭热度?我看你是飘了,最近就停工休息吧,省得你到处惹事……”江凌凌的经纪人把她臭骂了一通,就让她停工了。
江凌凌顿时仿佛晴天霹雳,她不过是想蹭点席辞明的名气提高身价,谁知道惹祸上身了,偷鸡不成蚀把米,她急得连忙拨打经纪人的电话,想补救一下,但经纪人已经把她拉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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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52、玛丽苏文大姑子(7)
宁时初名下有一家影视文化公司,是出嫁时宁家给的嫁妆,公司很小,最出名的明星还是个三线的,其他的则是四五线、七八线以及十八线的小明星了,就是经常给人作配,属于看着很眼熟,但却叫不出名字来的那种艺人。
戏是不缺的,但没什么名气,混口饭吃,久而久之,就大家都比较佛系了,不会像其他大公司,同公司的艺人之间为了各自利益也互相捅刀子。
公司虽然没没什么出名的艺人,挣的钱也不多,但总算是原主的事业,所以宁时初便打算把这公司发展一下,好歹别这么“与世无争。”
“公司里的艺人都在这儿了吗?”宁时初问总裁孙禹。
孙禹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身材保持得还不错,长得慈眉善目的,看起来就是个好脾气的人,事实上他确实没什么脾气,但也没什么大本事,否则公司这些年也不会一直都这么默默无闻,不过守成的能力还是有的,看这些年公司没有亏本还赚了点钱就知道了。
宁时初没有换掉他的想法,毕竟他够听话。
孙禹连忙回答道“除了去拍戏或者参加综艺演出的,公司其他艺人就都在这儿了。”随后他就对站成一排的艺人们说道“这位女士是咱们公司唯一的董事宁时初宁董事长,大家欢迎宁董!”
“欢迎宁董、宁董好!”一排男俊女美的艺人像小学生一样乖乖地跟宁时初问好,还满脸好奇地看着她。
宁时初看着他们脸上掩饰不住的好奇和打量神情,忍不住抚了抚额头,这么“单纯”的艺人,居然还在娱乐圈里发展,没有被人吃了,真的托了他们不红的福啊。
“你们好,我还不太熟悉你们,你们先自我介绍一下,把你们参演过什么剧、特长是什么等等都介绍一遍,好让我对你们有个印象。”宁时初直接说道。
艺人们便一一自我介绍了一番,宁时初记下几个有辨识力、长得也不错的艺人,打算重点把他们往演员的方向栽培,剩下几个特长是唱歌跳舞的,则往选秀方面培养,最后既没什么特长,长得普通,还算努力的艺人,那就往金牌绿叶配角的方向培养也不错。
宁时初在心里给他们做了初步计划,便让他们离开了,然后把几个经纪人以及刘禹叫到办公室,商量公司艺人的培养计划。
几个经纪人面面相觑,还不知道宁时初要做什么,毕竟宁时初很少来公司,他们对她的印象就是个万事不管的撒手老板,在这样的老板手下工作,对于没什么野心的人来说,最好不过了,毕竟压力不大,还安安稳稳,不用担心老板瞎指挥。
但万万没想到,他们逍遥了几年,现在大老板却突然心血来潮,亲自过问公司的事了。
宁时初先是询问了他们对手下艺人的培养计划,结果他们支支吾吾地说都是按照往年的计划来,给艺人接戏,没戏接就先接商演、接综艺,总之不会没活干,但就是活儿十分“接地气”,弄得艺人越来越没有逼格,自然也就越来越接不了好角色。
宁时初了解这些情况过后,深呼吸了几口气,她虽然预料到他们没什么大本事,但也没想到他们居然这么不争气,是把公司当养老院了吧?
“我不管你们之前是怎么做的,但之后要是不能完成我给你们的任务,那你们就自觉点另谋高就吧。”宁时初面无表情的看了胸无大志的他们一眼,把手中的一叠文件发下去,这些都是她接下来对公司的改革,包含了业务的调整和增减。
几个人慌忙接过文件,跟宁时初表示会坚决完成任务,但出了办公室门便愁眉苦脸了。
宁时初可不管这么多,她吩咐下去了,他们完成不了任务,那就换人来做,总之还想像以前那样混日子是不行了。
宁时初其实也没什么大野心,只是她现在是个豪门贵妇,要是没有点自己的事业,整天吃喝玩乐,那也太空虚无聊了,而且等她的叉烧弟弟跟灰姑娘谈恋爱之后,那她跟宁家基本上就没什么关系了,所以最好还是自己本身有事业,才有足够的底气在席家立足,就算席辞明真的出轨了,那她也能离婚,而不是当个死不肯放手的怨妇。
“芸芸,你出来逛街吗?我上次看到宏桥新开了一家首饰店,看着那设计还挺别致的,要不要去看看?”宁时初给塑料小姐妹打电话。
洪芸芸也是个千金大小姐,吃喝玩乐都很在行,也喜欢买买买,她家就有娱乐传媒公司,主营经济业务、影视、唱片发行以及选秀,占了娱乐圈的半壁江山,宁时初要跟她打探打探消息呢。
“好啊好啊,我正无聊着呢,那我们就直接约在宏桥见了!”洪芸芸立刻兴致勃勃地答应下来。
宁时初半个小时后就到了宏桥,但洪芸芸比她到得更快,宁时初刚下车,就看到宏桥气派的大门口,一个穿着露背大红裙,戴着一副墨镜的高挑美女正四处张望着,十分张扬,丝毫不管周围人看向她的目光。
“芸芸!”宁时初喊了她一声,大美人立马摘下墨镜,居高临下地瞧了宁时初一眼,说“终于来了,我等你好久了!”
“那真是抱歉了,不过等久的话怎么不去咖啡店坐着等,站在门口多累啊。”宁时初说道。
“我这不是以为你很快就会到吗?”洪芸芸翻了个白眼说道,然后又立马八卦兮兮地问宁时初,“对了,上次你老公和那个江凌凌约会的事到底是怎么回事,赶紧给我说说!”
宁时初看着她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模样,淡淡地回答道“有什么好说的?席辞明公司不是给出了公告函说明事情真相了吗?你没看?”
洪芸芸却大大咧咧地说道“看了,但公告函这种东西,别人不知道,你我还不知道吗?这玩意儿还不是随你怎么写?席辞明这回动作很快啊,这么快就把那绯闻给封了,啧啧,这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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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53、玛丽苏文大姑子(8)
洪芸芸对宁时初挤眉弄眼:“你老公是不是心虚才封得这么快啊?他到底和江凌凌有没有约会?”
宁时初冷笑道:“你这么感兴趣,不如我打电话给席辞明,你亲自问问他啊。”
“不不,我可不敢问他,他冷冰冰的,看着比我爸还可怕,只有你这种强悍的女人才受得了他了。”洪芸芸一下子就怂了,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生怕宁时初真的给席辞明打了电话。
“不过像他那种严肃古板的男人,似乎不太可能出轨啊……”洪芸芸又不太敢肯定了,“难道真的是江凌凌故意搞出来的?”
宁时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你怎么比我这个席辞明的老婆还在乎他出不出轨啊?你是不是对他有什么心思?”
“什么?宁时初你可别胡说!我对你老公绝对没有不轨心思!”洪芸芸急忙举起双手给自己辩解,“我只会好奇而已!毕竟你老公难得跟女明星传一回绯闻。”
明明外表一副御姐女王的模样,偏偏内里就跟八卦狗仔一样,就爱打听这些绯闻,也不知道洪芸芸到底有什么毛病,要不是找她有正事,宁时初都想甩开她了。
“席辞明跟江凌凌没有约会,他是和江凌凌谈品牌代言的事,在场的有好几个人呢,记者想搞事才故意拍成只有他们两人的,那个披衣服的动作,是借位拍摄。”宁时初没好气地解释了一遍,知道不满足洪芸芸的好奇心,她就不会罢休的,说不定这一整天她都能缠着问这个问题。
“原来真的是假的啊?唉!亏我还以为是真的呢,刚知道就通知你了。”洪芸芸叹着气说。
“怎么?席辞明没出轨女明星,你很失望?”宁时初眼带杀气地问。
“不不,我没有。”洪芸芸连忙严肃了态度,否认。
宁时初拉着她到了新开的首饰店,这个品牌比较小众,但设计很别致,所以价格高,也很受追捧,洪芸芸刚进来看了几眼,就立马被迷住了。
“看看这对玲珑球的耳坠,很漂亮啊,我要试试!”洪芸芸看上了那对耳坠,迫不及待就要试。
宁时初帮她戴上另一只,精致耀眼的耳坠衬着洪芸芸雪白的肌肤,显得格外晶莹剔透。
“很适合你。”宁时初夸赞道。
“我也这么觉得!”洪芸芸在镜子面前照了又照,美滋滋地说道。
两人又挑了另外的项链、手链之类的几样首饰,才意犹未尽地从店里出来。
恰好快到午饭时间了,宁时初和洪芸芸就干脆找了间餐厅吃饭。
“芸芸,你家的星宇娱乐传媒公司是不是又要开始办选秀节目了?”宁时初终于把今天的来意问了出来。
洪芸芸想了想,才回答道:“好像是有吧,不过这些事是我哥负责的,我不太清楚。你怎么对这个感兴趣了?”
“唉,还不是因为我也有个小影视文化公司,公司里的年轻艺人一个比一个佛系,我得让他们出来见见世面,起码有点竞争意识吧。”宁时初叹着气说道。
洪芸芸立马闻弦知雅意,点点头说:“我明白了,你是想让你公司的艺人参加选秀。这还不好办?我直接跟我大哥说一声就是了,反正那个选秀节目的名额那么多,我们家的公司没那么多练习生去参加,剩下的名额也是要送给其他公司的,那给你几个又有什么关心?”
宁时初没想到她居然这么爽快,便立马掏出个可爱趣致的香熏球来,说:“既然你这么痛快,那我也不跟你客气了,这个香熏球是谢礼,我不好白占你便宜。”
“客气什么呀!好姐妹这点小事难道我还能不帮?”洪芸芸大大咧咧地说道,然后目光立马被宁时初拿出来的香熏球吸引住了,“这什么香熏球真好看,像古董,哎,这香味真好闻……”
洪芸芸拿着香熏球就爱不释手了,看了又看,摸了又摸,比她刚刚买的那些首饰还要喜欢。
宁时初并不奇怪,毕竟这个香熏球真的算得上是古董了,她上个世界当公主时留下来的小东西,拿来熏衣被的,公主用的东西,能不精致漂亮吗?洪芸芸喜欢并不奇怪。
“你可以拿来熏衣服,当香水用。”宁时初给她介绍道。
洪芸芸虽然是大家小姐,见识过许多好东西,但香熏球却真的很少见,毕竟现在并不流行这种古董熏香器皿,大家更爱香薰蜡烛、香水之类更现代化的熏香工具。
但这并不代表洪芸芸没有眼光,感受不到宁时初送给她的这个香熏球的珍贵,正是因为她见识过好东西,所以她一眼就看出来这个香熏球的珍稀和宝贵。
“时初,你真的把这个香熏球送给我?”洪芸芸不敢相信地问道,然后又牢牢地握住香熏球,一副护食的模样,“你不能反悔!就算反悔了我也不会把它还给你的……”
宁时初见她这模样,忍不住笑了,说:“不会反悔,说送给你的就送给你了。”这种小东西她伴生空间里多得是,根本不稀罕。
洪芸芸喜滋滋地把香熏球又欣赏了好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收好,然后郑重其事地对宁时初道:“你放心,既然收了你的香熏球,那我一定能帮你要到几个参加选秀的名额,要是我大哥不愿意,我就去求我爸!”
宁时初笑了:“那就一言为定!”
其实就算她没有送这个香熏球,洪芸芸的大哥应该也不会不给她这个面子,毕竟她还是席家的儿媳妇、宁家的女儿,两家跟洪家都没有什么仇怨,所以只是给几个选秀名额这种小事,为什么不做呢?
不过宁时初不想白白占便宜,才给洪芸芸送小礼物。
“孙禹,请几个声乐、舞蹈和台词老师,让温迪他们几个好好提升各项素质,准备参加星宇娱乐传媒的下一期选秀。”宁时初打电话叮嘱孙禹道。
“星宇娱乐传媒的下一期选秀?!咱们的人能去参加?”孙禹听到这个消息,震惊地追问。
“对,你告诉他们好好练习,别丢我的脸,这次是难得的机会,要是不好好珍惜,那就没有下次了。”宁时初说道。
“我会好好盯着他们练习的!宁董放心!”孙禹激动地保证。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54、玛丽苏文大姑子(9)
宁时初给手下的人争取了几个选秀的名额,这是给他们上进的一个机会,如果他们依旧不知道努力争取的话,那宁时初只能当个冷酷的老板了。
席辞明自从和江凌凌闹了一次绯闻之后,回家的频率就高了一些,当然,依旧是早出晚归,想见个面还得提前约,宁时初有时候都觉得自己只是席辞明的室友,而不是妻子,夫妻能做到这个地步,也是厉害了。
不过她和席辞明的感情不咸不淡,但她便宜弟弟宁知翼和常嘉儿的感情那可是一日千里,本来宁时初是不知道的,但宁母不知道怎么回事,对宁知翼和灰姑娘的感情发展十分了解,时常跟宁时初报告,报告完之后还要哀叹几声,担忧单纯的儿子会被爱慕虚荣、心机深沉的灰姑娘骗了。
宁时初……
“妈,你不用太担心弟弟,弟弟都二十多岁,不是三岁小孩了,还帮爸爸管着那么大一个公司,聪明能干着呢,你怎么会担心他被女孩子欺骗?他欺骗女孩子还差不多吧?”
宁时初忍不住这么说了,作为父母,看自己的孩子总有一种滤镜,觉得自己的孩子就是最单纯最美好最容易被人骗的,宁母就是这样,明明是自己儿子缠上了人家贫穷不屈的女孩子,却偏偏说是贫家女孩贪慕虚荣缠上了她儿子。
“你当姐姐的怎么能这么想你弟弟?你弟弟长这么大连一个女朋友都没有交过,他没有见识过其他女孩,就很容易被有心计的女孩子迷住,这回不就被一个服务生迷花了眼吗?为了那个服务生,居然迟到早退了!”宁母向来温温柔柔的声音,说起常嘉儿的时候都忍不住尖锐了起来。
宁时初提醒她“妈妈,你别气,那个女孩子当服务生只是兼职,人家是正儿八经的大学生……还有,你现在担心弟弟被她迷住了也担心得太早了吧,说不定弟弟很快就厌倦了她呢?现在的年轻人谈恋爱谈个几次很正常,这个女朋友说不定不用多久就自动分开了。”
其实才不会,宁知翼注定和常嘉儿纠缠在一起的,但这并不妨碍宁时初用这些话来糊弄宁母。
“我看你弟弟对那个常嘉儿很上心,黏糊着呢,不太可能分手。我就怕你弟弟脑子一热,跟那个女人结婚了。”宁母说道。
宁时初说“不会的,常嘉儿不是还没大学毕业,不可能这么快结婚的。”
宁母又抱怨了几句,才说出了她的目的“要不你去劝劝你弟弟吧,他说不定会听你的劝。”
宁时初听了她这话,在心中冷笑,来了,又开始拿她当刀使了,但她可不是原主那个被亲情糊住双眼的女儿,宁知翼跟谁谈恋爱都碍不着她的事,她为什么要去管?明明是宁母自己在意,非要推别人出来给她打头阵,自己隐在身后。
“妈,我不想劝他,弟弟是个成年人了,想和谁谈恋爱都是他的自由,我有什么理由去劝他?
别跟我说什么门当户对的事了,我现在嫁的人就是和咱们家门当户对的,但现在丈夫整天早出晚归,一天都说不上一句话,感情淡薄,有丈夫跟没有差不多,我自己忍受了这门当户对的没有感情的联姻就算了,但我绝对不会劝弟弟也去受这种罪的。
妈,难道你想看到弟弟以后娶一个没有感情的妻子,做怨偶吗?弟弟以后会怨恨你的,我不想当最后被他怨恨的人。”宁时初十分直白地说道。
宁母顿时哑然了,她自然知道女儿和席辞明没有感情,两人见了几面就因为家族利益联姻,现在结婚一年多了,夫妻俩比普通朋友感情还淡薄,所以宁时初跟她说了这些话,她就不能再让宁时初去拆散宁知翼和常嘉儿了。
但她很快就恢复了平常的理智,对宁时初道“我也不是非要知翼娶什么门当户对的大家小姐,只是那个常嘉儿家世也太差了,听说她父亲是个赌鬼,欠了很多钱,母亲早跑了,弟弟又病恹恹的,常年住院,你说说,这样的家庭,跟个火坑有什么区别?知翼要是真的和她成了,那以后不但没有岳家但助力,反倒多了一群拖后腿的,这像什么话?”
啧啧,不愧是玛丽苏女主的待遇,身世悲惨是标准配置,不过都没关系,这一切最后都会有宁知翼这个从天而降的男主角为她解决,所以宁时初这个炮灰才不瞎为主角操、心呢。
“妈妈,如果知翼真的喜欢那个常嘉儿,那这些都不是问题,他能解决的,而且咱们家现在有我去联姻了,弟弟就不需要了吧?”宁时初说道,反正说来说去,她是不可能帮宁母去劝宁知翼的,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就留给她自己干吧。
宁母显然也明白她的意思了,叹了口气,说“初儿,你最近好像变了许多,以前不是经常跟我说以后弟弟找女朋友的话,一定要你喜欢才行吗?现在你倒不关心你弟弟的女朋友是谁了。”
“妈妈,因为我现在才明白,我出嫁之后,弟弟的女朋友我喜不喜欢不重要,重要的是弟弟喜不喜欢,毕竟弟妹是跟弟弟过一辈子的,而不是跟我这个大姑子。”宁时初笑着说道,“妈,都说儿孙自有儿孙福,咱们当长辈的,就别操、心那么多了,好吗?”
宁时初打发了想拿她当刀使的宁母,心中庆幸席辞明的弟妹不在国内,席父席母都通情达理,不像其他豪门,人际关系复杂。
席辞明这天居然破天荒地在天还没黑的时候就下班了,宁时初头一次在白天看见他,都震惊了“你怎么这个时候回家?公司倒闭了?”
席辞明听见她这话,脸色一下子就黑了,边扯着脖子上的领带,边对她说“别胡说,今天是你的排卵期。”
宁时初顿时眼睛都瞪大了,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听见的话,不免确认地询问“你刚刚说什么?排卵期?是我听错了吗?”
“没听错,结婚一年了,现在是时候要个孩子了。”席辞明说这句话的时候就像在说今天吃了什么一样,一脸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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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55、玛丽苏文大姑子(10)
宁时初简直不敢相信,世上居然有席辞明这样的男人,平时把妻子当摆设,自己当个工作狂就算了,而不加班的唯一理由,居然是妻子排卵期,他要抓紧时间回来造人!
真不愧是把娶妻生子当成人生任务来完成的男人,有没有感情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不能按照计划来完成,连造人这种事都要排个规划表……
宁时初自己都不记得排卵期,他却记得一清二楚,厉害!宁时初怀疑他到时候没有兴致的话,可能还会吃药也得完成任务……
“我拒绝!我现在还不想生孩子。”宁时初冷肃着脸,定定地看着席辞明说道。
席辞明拧着眉疑惑地问“为什么?我今天二十七,你二十四岁,身体处在最健康的巅峰时期,这个时候生孩子肯定最合适,你为什么不愿意?”
宁时初看着他,发现他脸上的疑惑表情是真的,语气里的不解也是真的,他不是反问、不是质问,而是真的不能理解妻子为什么不想生孩子。
但宁时初都快要被他气炸了,说“你把我当什么了?生子机器吗?你想什么时候生就什么时候生,不需要问过我的意见?”
席辞明愣了一下,显然他是真的没考虑过宁时初会不愿意这个问题,因此他这会儿才说道“我以为你也愿意。”
“你以为、你以为!那是你以为,不是我的意愿!我才是作为怀孕生子的主体,你只是辅助的,怀孕生子的所有苦难都是我在承受,可你居然不问问我有没有做好心理、生理准备就直接要付之于行动,你觉得这尊重我了吗?”宁时初简直想把眼前这个男人的脑袋拧下来。
席辞明显然被宁时初的话镇住了,皱着眉头过了好一会儿,才道歉,说“对不起,是我想得太理所当然了。你说得对,怀孕期间的困难都是你在承受,所以我应该尊重你的意愿。”
宁时初见他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才没那么生气了,好在他不是脑子里只有繁殖欲、把女人当生育机器的恶臭沙文猪,否则宁时初不介意换个老公。
“那么,能说说你不想生孩子的原因吗?”席辞明坐到宁时初身边,虚心请教。
宁时初见他愿意询问原因,觉得他还有得救,就直接说了“因为我觉得我们的婚姻还不够牢靠,我不能随便生孩子,否则孩子生下来,没过几年我们却要离婚了,那孩子就得承受不属于他的、我们强加给他的悲剧命运,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席辞明点点头“所以你其实是对我们的婚姻没有足够的信心。”他仿佛明白了宁时初额症结所在。
“我说过了,我不会出轨,这辈子只打算结一次婚,娶一个妻子,所以你不用担心我会和你离婚。”席辞明又郑重地说了一遍,“我的兴趣和精力所在都在事业上,而不是女人,我承诺会给这段婚姻以忠诚和责任。”
他说得像在婚礼上宣誓一样,英俊的脸上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睛定定地看着宁时初,迷人极了,如果宁时初是单纯的小女孩,肯定会被他迷得连连答应立马就跟他生孩子。
但宁时初不是涉世未深的小姑娘,男人这些言语上的承诺有个屁用,说出来好听,可要是以后违背了也不会有任何惩罚,更不用付出任何代价。
他以后要是反悔了,完全可以当做没说过,还反咬宁时初一口,说她生了孩子后就不修边幅、变成了黄脸婆,变得无理取闹、不可理喻,所以他出轨是情有可原、是迫不得已……
这种套路宁时初见多了,她一点都不想把自己的幸福寄托在男人的诺言上,即使要生孩子,也得她自己心甘情愿想生。
“可是我不知道你说的这些话可信度到底多高啊。”宁时初笑着说道,“我们才结婚一年,你当然可以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不会出轨,但等到三年、七年、十年之后呢,你还能这么保证吗?这些话到底可不可信,只有到我们婚姻或者生命的最后才知道。”
席辞明简直眉头都要打结了,一双漂亮的眼睛变得无奈,问道“那你到底要怎么才能相信我?我们总不能到七老八十了才生孩子吧?那时候也生不出来了。”
宁时初说道“其实有一个条件,你如果答应了那我挺愿意和你生孩子的,毕竟你的基因很不错。”
确实很不错,席辞明的基因可以说得上是顶级了,相貌英俊、身材高大挺拔,没有家族遗传病,还很聪明睿智,处处拔尖,这样的男人是生孩子的最好基因来源啊。
宁时初如果想要孩子,并不介意孩子的另一半基因来自于他。
“什么条件?”席辞明问。
“如果我们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交给我。”宁时初说道,“我只有确定即使离婚了,孩子依旧属于我,那我才能安心地和你生孩子,否则我不会生的。”
席辞明听见她这个条件,脸上神色十分复杂,显然没想到宁时初把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都考虑到了,但他知道自己不会和宁时初离婚,所以这个条件其实可有可无,因此他很痛快地答应了“可以,我答应你的这个条件。”
宁时初惊讶地看着他,她还以为他不会这么快答应呢,毕竟大多数男人即使对妻子可以很冷酷无情,但都很在乎自己的子嗣,特别席家还是豪门,就更注重子孙了,要是家族子弟离婚了,不可能同意让离异的女子带走孩子。
但席辞明却毫不迟疑就答应了,这让宁时初有些意外,当然,这是因为她不知道席辞明根本没想过离婚这事。
“那我要找律师起个合同让你签,希望你说话算话。”宁时初说道,他既然愿意,当然最好了。
“我从不失信于人。”席辞明冷冷地说道。
宁时初笑了笑,并不在意他这话,其实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最好在结婚前就签了协议,但奈何结婚时原主还在,宁时初只能现在弥补一下了,即使现在签的这个协议不一定有效,但起码算作席辞明的表态了,之后即使真的离婚争抚养权也有利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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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56、玛丽苏文大姑子(11)
席辞明跟宁时初说完生孩子的事之后,便又进书房忙他的工作了,毕竟宁时初暂时还不想和他生孩子,那他除了工作还能干啥呢?
宁时初……
宁时初已经彻底领会到他到底是何种丧心病狂的工作狂了。
不过工作狂归工作狂,为人丈夫的义务还是要尽的,宁时初作为一个成年的女性,身体是有需求的,她和席辞明虽然是联姻,但是有名有实,并不是假结婚,因此宁时初有需求了,不找他解决找谁?
当然,要是席辞明够宽容,宁时初不介意找其他小鲜肉……
于是等到晚上洗完澡,快十点的时候,宁时初就到书房里找人了。
席辞明因为在家办公,衣着倒是没有在公司那般一丝不苟,身上的衬衣解开了两个扣子,露出性、感的喉结,两只袖子挽了起来,露着结实有力的小臂。
宁时初走到他身后,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喉结,席辞明顿时像被人摸了要害的猛兽,瞬间炸毛了,飞快地按住宁时初的手,抬起头,黑沉沉的双眼看着她,说“你干什么?”
“我来找我的丈夫履行夫妻义务。”宁时初直言不讳地说道。
席辞明一噎,显然没想到她说出这样的话来,过了一会儿才问道“不是说你还不想生孩子?”言外之意就是不想生孩子还来找我?
宁时初点点头,说“我确实不想,但除了生孩子可以做那种事,解决生理需求也可以,你作为我的丈夫,我找你解决我的需求不是天经地义的吗?难道你想我去找其他男人?”
席辞明听见她这番话,脸上的神色十分复杂,张开嘴巴想说什么,但却没有说出来,妻子要求他履行夫妻义务确实是天经地义的,更何况他一直忙于工作,这种事少得可怜,因此他没有理由拒绝宁时初。
但宁时初这么直白粗暴地提出要他帮忙解决生理需求,这让他诡异地产生了一种他是个工具人的错觉。
“你不愿意?那我希望你可以同意我去找其他男人,毕竟你无法满足我。”宁时初故意这么说道,这是光明正大地给席辞明使激将法,当然,要是他真的这么心胸宽广,愿意让妻子去找其他人,那宁时初岂不是赚了?要是不同意,宁时初也没损失。
事实证明,席辞明再是个工作狂,在这件事上跟普通男人也一样,听见宁时初的话,脸色黑得简直能滴墨了,咬牙切齿地说“我愿意!今晚肯定可以好好满足你。”
“希望你说到做到。”宁时初说道,扫了一眼他高大的身板,又有些担心,“你整天忙着工作,都没有时间锻炼,身体该不会外强中干吧?”
“你放心,我会让你好好看看,我到底是不是外强中干……”席辞明再心如止水,都要被宁时初气坏了,他冷冷地瞪了宁时初一眼,就边解衬衫上的扣子,边起身回房“我去洗澡,你等着!”
说的话还带着火、药味,宁时初朝他抛了个媚眼“那我就等你了,别让我失望啊。”
席辞明砰地一声,狠狠地把书房的门关上了,看来火气确实很大呢。
宁时初回了自己房里,躺在床上,百无聊赖地看起了手机,翻了翻自己公司的围脖,都是给公司艺人的宣传,下面的转发和评论少得可怜,简直是娱乐圈的小透明公司了。
逛着逛着,她就看热搜上的大瓜去了,看得入迷,忘了时间,直到席辞明洗完澡,突然把手机从她手中抽出,才惊醒了她。
席辞明没有换上睡衣,而是穿着白色的浴袍,头发还滴着水,刚出浴的男人脸庞俊美,发型凌乱,脸颊染上淡淡的红晕,显得他格外好看、格外可口。
都说美人出浴如同出水芙蓉,最是好看,宁时初这会儿亲身感受到了,席辞明这朵芙蓉可不就是又欲又美的吗?
只穿着浴袍的他,胸膛微微敞着,欲露不露,高大漂亮的身体如同行走的荷尔蒙喷射机,多看一眼就能让人脸红心跳,啧啧,真不知道满脑子只有工作的人是怎么保持住这么好的身材。
宁时初承认自己被诱、惑住了,她一把拉住席辞明浴袍的腰带,把他拉倒在床上,送上自己的香唇。
毕竟已经当了一年的夫妻,这种事上有了不小的默契了,两人开始互相撕扯着对方身上的衣服,攻城略地……
“席辞明,我觉得你需要学习一下技术。”运动着运动着,宁时初忽然开口道。
席辞明顿了顿,停下了动作,声音暗哑地问“什么技术?”
“你觉得呢?”宁时初反问,“白瞎了你的好身材好容貌,唉!”
席辞明终于明白了,脸上一阵青一阵红,又羞又恼,没有任何男人被人说技术不行会高兴,他也不例外。
“我……我的技术真的这么差?”他有些不自信地问。
“真的。”宁时初毫不迟疑地回答,“所以你需要学习,而不是我一味地迁就你。”
“你迁就我?你以前都是……装的?!”席辞明瞬间心中羞耻难当,这让他一个大男人的自尊心怎么受得了?
但宁时初可不会那么为了照顾男人的自尊心就委屈自己的人,立刻回答道“是的,这么久了,我以为你熟练之后就会变好,没想到你没有一点进步,那我只好诚实地告诉你了,毕竟这种事总不能只有你一个人享受,而我却在忍受吧?”
席辞明再也做不下去了,他今晚受到的打击太大,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在工作上无往而不利,在这种事上却被妻子质疑技术不好。
宁时初叹了口气,起身裹住自己的身体,看来今晚是没法继续下去了,她只好对席辞明道“你要不找点资料学习一下吧,这次就算了。”
她理解地看了床上大受打击的男人一眼,转身去卫生间了。
席辞明脸色凝重地起身,去了书房,愣愣地坐了好一会儿,才打开电脑,但这次他不是为了工作,而是为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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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57、玛丽苏文大姑子(12)
宁时初去给自家公司的艺人探班,就是那个唯一的三线艺人许青竹,她现在在一部宫斗剧里演女四,算是不错的资源了,毕竟镜头不少,活了全剧的三分之二,是个小反派,演得好的话,知名度更上一层楼。
许青竹是个没什么心机的女孩子,长得清纯漂亮,因为在宁时初的公司,有席家和宁家罩着,娱乐圈里那些什么肮脏的事倒没有找上她,但这也让她成功地游离在娱乐圈的中心之外,所以才一直不愠不火的。
“老板,你来看我演戏啊,我真高兴!”许青竹这会儿没有戏,便屁颠屁颠地跑到宁时初身边来了,自来熟地跟她说起剧组的八卦。
“林雅姐就是我们这部剧的女主角,你瞧她演得不错吧?哭起来我见犹怜,好看极了,我什么时候哭得有她好看就好了……”她一脸羡慕地看着场中演着戏的女一,说道。
宁时初往那看去,那位女一穿着大红的衣裳,明明很张扬的衣着,哭起来却真的跟许青竹说的那样楚楚可怜宁时初挑了挑眉,这女主果然有些本事。
“她演的是皇后?”宁时初问。
“不是,现在演的是贵妃啊,只有等到最后一集,她才被封为皇后。”许青竹摇头说道。
“那她怎么穿着大红的衣服?这不是僭越吗?不怕被皇后弄死?还是故意的,恃宠而骄?”宁时初又问,她不知道这部剧的剧情是什么,因此有些好奇。
许青竹瞪大了眼睛说道“对哦,她现在是贵妃,穿红衣有点不妥吧?她在这部剧里的人设也不是那种刁蛮任性、持宠而娇的贵妃啊,而是温柔体贴、楚楚可怜的,这样的装扮不合适吧?”
宁时初见她也迷迷糊糊的,根本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便说道“也许导演让她这样穿有其他原因,这不关你的事,你只要演好你的角色就可以了。”
“我会努力演好,不让老板你担心的!”许青竹立马表白道。
宁时初叫了饮料点心来,说“给剧组的人分了吧,这是给你做脸的,咱们公司虽然小,但也不是吃素的,别让人欺负了。”
许青竹顿时感动得眼泪汪汪“谢谢老板,老板你对我真好……”说着还要一把抱住宁时初的腰。
宁时初按住她的额头,说“知道我好,那你就争气点。”
许青竹连连点头。
宁时初告别许青竹之后,就从影视城出来了,开车经过影视城附近的那座跨江大桥,就看家一个胡子邋遢的男人正爬上桥杆,站了起来,在上面被风催得摇摇欲坠,像是要跳桥一样。
宁时初眯了眯眼,车子都已经开过去了,但最后叹了口气,认命地掉头回来,在那男人旁边停了车。
她刚下车,那男人就张开双手,往江里跳去。
宁时初瞬间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飞快地跑到了那男人身后,拉住他的一只脚,猛地往后一拉,硬是把男人拉了回去,拖回了桥上。
那男人被拖回桥面上的时候,还歇斯底里地哭嚎“别拉我!让我跳!让我去死!我不想活了,救我做什么?让我死吧……”
他崩溃地扑在地上痛哭,哭着哭着又要爬起来跳江。
宁时初一脚把他踹倒到地上,他又爬,宁时初又踹,总之,他一爬,她就踹,循环往复几次之后,那男人自杀的冲动终于被她踹消了,取而代之的是对宁时初的怒火。
“你为什么要阻止我?!你知不知道我有多痛苦!你有什么资格阻止我活得解脱?你为什么要多管闲事?”男人冲宁时初大喊,涕泪横流,又吵又闹,跟个疯子一样。
“你以为我想管你吗?谁让你找死都不找个隐秘点的地方,偏偏让我看见了?要怪只能怪你自己!”宁时初是什么人啊,无力也要闹散发,更何况她这次还是有理的,救人一命呢,虽然被救的人不领情。
宁时初没好气地说“我还没有怪你浪费我时间呢,你还有脸怪我不该救你?”
那男人又呜呜呜地哭,听见宁时初居然不是劝慰他,而是冷眼看他,没有丝毫同情心,顿时更悲愤了“你怎么不劝我珍惜生命、别自杀?你救人就是这样救的吗?”
“这些大道理你自己不是都懂吗?难道我说说你就能想通了,你就算想去死也不能无理取闹吧?”宁时初抱着胳膊冷冷地说道。
“呜呜,你这个魔鬼,就不能好好安慰安慰我,对我说说好话?”那男人嚷嚷道,“你这个女人,真是铁石心肠……”
“哭够了吗?哭够了就滚蛋吧,别妨碍交通了,看看这大桥上因为你都堵成什么样了?你还有没有一点公德心了?”铁石心肠的宁时初责骂道。
旁边被堵的车主都围上来了,见那男人狼狈的模样,纷纷劝慰他“困难只是一时的,有什么事想不开的非要走绝路?只要撑过这段时间就好了,别做傻事……”
“对对,想想你的亲朋友好,你要是出事了,他们得多伤心啊。”
“这世上美好的事这么多,怎么能轻易放弃生命……”
这些才是正常的劝慰别人别自杀的话啊,闹自杀的那男人听到这些话,顿时热泪盈眶了,世上还是好人多啊,像那个女人那样冷心冷肺的还是少的。
被众人七嘴八舌地劝慰了一通的男人,也没了继续自杀的冲动,其实只要过了那个冲动的时机,他也终于有点后怕了,他遇到的事情虽然很痛苦,但也没到去死的地步?
李杰文拍了拍身上沾上的灰尘,跟好心的各位司机道谢,保证自己不会再自杀了,送走他们,才对在一旁看戏似的宁时初别别扭扭的说道“谢谢你救了我。我刚刚不应该迁怒你……”
宁时初翻了个白眼“现在理智回来了倒是知道好歹了,你自便吧,我也该走了。”
说着就要上车离开,谁知道李杰文也眼疾手快,拉开了后车门就自发地坐上了车。
“我好像没说要载你吧?”宁时初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说道。
摆脱自杀状态的李杰文脸皮厚的很,说“哎呀,你做好事就做到底,送佛送到西,送送我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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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58、玛丽苏文大姑子(13)
宁时初把李杰文送回了市区,在一家酒店门口停了车,对他说“好了,你现在该下车了。”
李杰文却像是赖上了她,根本不肯下车,说“这位女士,你怎么这么没有同情心啊,我才刚刚自杀过一遍,你对我这么冷漠无情,万一我又觉得人生无望了想继续自杀呢?”
宁时初转过头冷冷地盯着他“是吗?既然你这么容易有自杀的冲动,不如临死前当当我的沙包,让我好好练练拳脚?我恰好觉得买来的沙包不够结实,三两下就被打破了,你这个人肉沙包来得刚好,不如离开这个世界前先报答报答我?”
李杰文立马打了个寒颤,讪笑道“不了,不了,我不适合当沙包……”
不知道李杰文是不是对救了他的宁时初有种“雏鸟情节”,总之,不管宁时初怎么对他冷嘲热讽,他都忍下来了,颇有点死皮赖脸的感觉。
“你赖着不走到底想怎么样?”宁时初不耐烦地询问,要是救人还救出个狗皮膏药的话,那她就恨不得时光倒流,她再也不多管闲事了。
“那个……我看你挺有钱的,你有没有兴趣投资一下我的电影啊?”李杰文终于期期艾艾地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宁时初……
她脸色诡异地看了一眼李杰文,李杰文立马挺起胸膛,说“你放心,我不是什么野鸡导演,我曾经获得过全国最佳新锐导演大奖,五年前那部《重茧》就是我拍的,你看过不?还得了个金梅导演奖、最佳剧本……”
宁时初回想了一下,确实想起了他说的那部《重茧》电影,这部小成本的电影确实是当年最大的黑马,虽然没有夺得票房冠军,但也是前五了,演了这部电影的主角本来只是十八线小透明,但因为这部电影就一炮而红了,现在他们已经成了圈中一线、二线的大明星了。
而作为这部电影的导演,李杰文应该也一飞冲天了才对,但宁时初没想到他居然混成了现在这样,不过才五年的时间,就从风头正盛的新锐导演落魄到要自杀了。
想到这里,宁时初不由地用怀疑的眼神看向李杰文。
李杰文一看到她的眼神,顿时着急地说道“我真的是《重茧》的导演啊,没骗你!”
“那你是怎么混成现在这个样子的?”宁时初好奇地问。
“……”李杰文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幽幽地回答
“当时年纪轻,取得了一点点成就就昏了头,被人一吹捧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了,签了厚德娱乐公司,谁知道人家只是看中了我的名气,其实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逼我拍烂剧捧流量明星,把我自己写的剧本据为已有……
你说好不好笑,当初我太相信厚德的名声,根本没怎么看合同就签了,直到自己剧本的版权成了公司的,我才知道自己是个傻子。
这也就罢了,吃一堑长一智,那个剧本被人占了就占了,最多在合同期内我再也不写就是了,可没想到厚德见我不肯续签,居然要把我斩草除根、赶尽杀绝,合同到期后就在业内封杀我了。
我找不到人投资、找不到演员肯演我的戏、连影视城的场地都不肯租给我,走投无路之下,我一时冲动就不想活了。”
宁时初顿时有些无话可说了,李杰文的遭遇确实令人同情,她问道“厚德这么对你,你没留下证据吗?”
“没用的,厚德这样干不知道多久了,那些合同陷阱多得不得了,要是我告了他们,吃亏的只会是我。”李杰文苦笑着说道,“资本的力量太大了,我以前以为自己有能力、有天赋就能抵抗,没想到现实教我做人。”
“我也是资本的一员,你怎么就相信我了?不怕我也想厚德那样把你的成果据为己有?”宁时初问。
李杰文自嘲地说道“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就认命了,毕竟一次眼瞎还好说,要是每次都眼瞎看错人,那我太蠢了,以后在娱乐圈也混不下去,不如早点退圈好,总不会比现在更惨。”
宁时初点点头,说“那你这次运气还挺好的,遇到了我。”她说着,重新启动了车子,往自己的公司开去。
“你要带我去哪里?”李杰文问。
“到了地方你自然就知道了。”宁时初说。
宁时初的公司并不远,很快就到了,她把李杰文带到自己的公司,孙禹正在和几个经纪人说事,见她进来,便结束了谈话,让几个经纪人离开了。
“宁总,您来了,这位是?”孙禹看见宁时初带着一个眼生的男人进来,便问道。
“这位是李杰文,《重茧》的导演,现在手头上有剧本想拍,你找人评估一下值不值得投资。”宁时初开门见山。
“《重茧》的导演?”孙禹是圈中人,《重茧》是几年前的热映电影,他自然记得的,因此一听到李杰文是《重茧》的导演,立刻就精神一震,伸出手和他握手“幸会、幸会!久仰大名了。”
李杰文在厚德娱乐处处受人欺压,已经很久没被人用这么敬仰的目光看过了,这会儿被孙禹这么敬重地对待,就很有些受宠若惊了,他连忙和孙禹握手,说“孙总过奖了,我那点小成就不值得你这么客气……”
两人又互相吹捧了一番,宁时初终于受了不了,说“好了,你们就别吹了,早点说正事不行吗?”
孙禹和李杰文这才讪讪地停下来,宁时初叮嘱孙禹好好跟李杰文说他新剧本的事,孙禹自然连连答应,毕竟他对李杰文的印象还停留在《重茧》上,根本不知道李杰文这些年拍了不少烂戏,大家已经说他江郎才尽了。
而厚德娱乐又想把他赶尽杀绝,为此捏造了不少李杰文的黑料,往他身上泼了不少脏水,说他潜规则女明星、脾气臭、架子大,在剧组打人、涉嫌抄袭、侵占他人剧本……
总之,怎么毁人名声怎么来,李杰文这段时间在网上确实是臭不可闻的状态,许多人嚷着让他滚出娱乐圈,说他不配当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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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59、玛丽苏文大姑子(14)
李杰文之所以一时冲动跑去自杀,除了厚德娱乐对他赶尽杀绝、让他事业前途尽毁之外,还因为网络暴力。
李杰文这会儿听到宁时初和孙禹居然真的愿意给他机会,甚至肯投资他,十分激动,但激动过后,他又不由地担心了“宁总、孙总,厚德娱乐说过要在圈中封杀我的,你们公司要是帮我的话,会不会被厚德娱乐针对?”
宁时初想了想,厚德娱乐确实是现在娱乐圈的三大传媒公司之一,旗下不但有三位影帝、影后,一二线的当红流量小花、小鲜肉也好几个,三四线的中小明星更多,几乎囊垮了圈中各个等级的演员、艺人,这样重磅的大公司,自然是宁时初只有小猫两三只的小公司无法对抗的。
但这并不代表宁时初就要怕了厚德娱乐啊,毕竟她也是有背景的人,厚德娱乐幕后的几个股东可还强不过宁、席两家,所以宁时初即使对上厚德娱乐也有恃无恐。
“别担心,厚德娱乐虽然厉害,但在娱乐圈也不是能一手遮天的,你这次的新电影要是真的值得投资,那对上厚德娱乐我也不怕。”宁时初说道。
“对对,咱们老板背景厉害着呢。”孙禹点头如捣蒜地说道,丝毫不觉得依仗老板的背景有什么不妥,又吐槽道,“厚德娱乐这么无耻地对你,还厚德呢,我看是缺德才对吧!”
“谢谢!我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的。”李杰文感动得热泪盈眶,连忙下保证。
宁时初摆摆手,让孙禹跟他商量具体事项,自己则溜了,她已经把人才带回来了,其他的自然是下属来做了,否则事事都要她关注,那她还能有空闲时间?
宁时初之所以把李杰文拐了回来,是因为她终于想起来,李杰文在她便宜弟弟与灰姑娘的恋情里还有点戏份呢。
剧情中,救下李杰文的是常嘉儿,常嘉儿的一番好心劝慰让李杰文又重新鼓起了活着的勇气,两人还因此发展出了一段纯纯的友谊。
李杰文在常嘉儿的鼓励下渡过了事业的低谷期,终于凭着新电影重新崛起,因此他对陪自己度过低谷期的常嘉儿有了好感,处处维护她、帮助她,成了忠犬男二,宁知翼还因为他吃了不少醋。
宁时初是在李杰文说自己被厚德娱乐封杀的时候才想起他是男二的,但她当时都把人救了,总不能又让他去死,只好把他带回公司了。
只是不知道常嘉儿这回没了李杰文这个忠心耿耿为她付出一切的工具人男二,会不会因此跟宁知翼的恋情有了不可预知的波折?
不过即使有,宁时初也不在意,没了男二,不是还有男三、男四么?总有一款男配会顶上李杰文这个缺的,否则怎么体现常嘉儿的玛丽苏人生?
只是李杰文没能遇上他命中注定的美丽温柔的女神,不知道会不会有遗憾?
宁时初甩了甩脑袋,李杰文在剧情中为了常嘉儿是终身不娶、孤独终老的结局,她这回代替常嘉儿救了他,那应该能改变他这个不算太好的结局吧?说不定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他这辈子能找到自己情投意合的伴侣,白头到老呢?
宁时初只是思考了一会儿李杰文的事,就抛到脑后了,那是他自己的人生,她只是出手改变了一点点,之后就不关她的事了。
宁时初回到家的时候,发现席辞明也已经回来了。
宁时初挑了挑眉,问“这回又是因为什么事不加班了?”
席辞明摸了摸鼻子,有些不自在地说“为了实践我的理论知识,让你看看我到底有没有进步。”
宁时初闻言意外极了,似笑非笑地说“你倒是很有执行力,知道自己不足马上就去弥补了。”
席辞明俊脸上已经显出了薄薄的红晕,宁时初舔了舔自己的唇瓣,觉得面前这男人意外地秀色可餐。
于是她走过去,双手挽上席辞明的脖子,把他脑袋拉下来,送上自己的香吻,说“那就让我好好检查一下你到底有没有进步吧。”
席辞明虽然是个工作狂,但到底是个正常男人,这会儿都有佳人主动投怀送抱了,他就不可能还不解风情了,于是心神一动,把宁时初拦腰一抱,就回了房。
之后的两三个小时里,宁时初确实好好地检查了一下席辞明的学习进度,事实证明,他确实很有学习天赋,不管学什么都很容易就学会了,甚至还会举一反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总之,宁时初对他的学习成果十分满意,席辞明也在双方都享受到的欢愉中心满意足。
席辞明似乎终于开了窍,不那么古板严肃了,学会主动询问宁时初的感受,并及时改进,常常让宁时初欲罢不能。
因为生活愉悦,宁时初这段时间都觉得自己格外容光焕发,跟洪芸芸去逛街,都被她取笑是不是跟席辞明的小日子过得分外滋润,才让她艳光四射。
对此,宁时初只是神秘一笑,对她说道“你羡慕啊,自己谈个恋爱啊。”
“我哪天没有恋爱啊?怎么就没有你这样的效果?难道恋情有助于美容这事还分人的?”洪芸芸不忿地嚷道。
宁时初笑着道“说不定啊,可能就是因为你恋爱太频繁了,才没了效果呢,毕竟药吃多了还有耐药性呢,你恋爱多了悸动不就越来越缺了?”
洪芸芸恍然大悟“你说的似乎有点道理啊。那我要不要先暂停一下恋爱?”
“恋爱还能暂停的?能暂停的就不是什么正经恋爱了吧?”宁时初翻了个白眼,洪芸芸这个女人可不是什么纯情少女,她谈过的男朋友多了去了,没有几次恋爱能维持三个月的。
这样短暂的恋爱,就是一时的激、情,荷尔蒙的迸发,过了那段时间,没了激、情,自然也就散了,根本不是普通的、正常的恋情,洪芸芸怪不得能说暂停。
“恋爱还分什么正经不正经?”洪芸芸满脸疑惑,“大家看对眼不就行了,最后还不是混到床上去?既然都到床上了,那就算不上正经了吧?”
她说得似乎有点道理,宁时初都差点被她的歪理绕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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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60、玛丽苏文大姑子(15)
跟洪芸芸说了一肚子的情情爱爱之事,手上的收获也不少了,两人便打算离开购物中心,忽然洪芸芸碰了碰宁时初的胳膊,努了努嘴,:“你看看那个是不是你弟弟?”
宁时初往她示意的方向一看,果然看到了宁知翼,宁知翼正一脸霸道地把一条裙子往他身边的女孩儿怀里塞。
那女孩儿不正是一脸倔强的常嘉儿吗?看来现在他们俩正处于前期甜蜜的热恋期,不然宁知翼不会带着常嘉儿来买名牌衣服。
“你弟弟交女朋友了?那个女孩子就是他女朋友了吧?啧啧,真没想到,还带着女朋友出来逛街呢。”洪芸芸啧啧地说道。
“要不要上前去打个招呼?”她看热闹不嫌事大地掇撮宁时初。
宁时初翻了个白眼,说:“你甜腻腻地和男朋友逛街的时候,会高兴多出一个明晃晃的大电灯泡吗?我们这还不止一个,而是两个。”
“嘿嘿!你说得对,要是谁敢跑来打扰我和小鲜肉谈情说爱,我能拧掉他的脑袋!”洪芸芸意识到自己的做法不妥,便笑嘻嘻地说道。
虽然不能上前去打招呼,光明正大地认识宁知翼的女朋友,但这不代表洪芸芸的八卦之心消失了,她好奇地问宁时初:“你弟弟这位女朋友是谁啊?哪家的千金?看着有点眼生。”
洪芸芸是城中社交名媛,上流社会的男男女女就没有她不认识的,这会儿她都说看常嘉儿眼生,那她就对常嘉儿的身世有些猜测了。
“不是哪家的千金,是普通人家的女孩子,弟弟不在乎身世背景,只在乎真情。”宁时初淡淡地说道。
洪芸芸听见她这话,顿时瞪大了眼睛,她自然不可能不明白宁时初话里的意思,通常他们这样的人家,娶媳嫁女都讲究门当户对,很少有往底下找的。
当然,也有极少数少爷小姐自诩找到了真爱,会为了地位不平等的心上人跟家里抗争,闹出大大小小的事来,洪芸芸立马就把宁知翼代入了这种豪门公子爱上灰姑娘的故事。
而她也没想错,宁知翼跟常嘉儿的爱情确实是这些故事模板之一。
“这……你们家同意吗?”洪芸芸迟疑地问宁时初。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这是他自己亲自找到的爱人,只要他坚持,爸妈大概是拗不过他的,毕竟从来没有父母拗得过子女,只不过开始的时候可能要受点挫折。”宁时初说道。
她可没说错啊,宁知翼和常嘉儿可不就是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获得宁父宁母的认可了吗?而在这过程中因为家世地位以及各种误会所造成的虐恋,只是一些挫折而已,他们无论如何都能顺利度过的,根本不需要外人担心。
“说得也是……”洪芸芸点点头,但心里其实对宁知翼两人的恋情并不看好,圈里有好几对也是门不当户不对的夫妻,男的年轻时各种抗争,闹死闹活硬是让父母妥协,把真爱娶回家了,但等过了几年、十几年,真爱年老色衰了,男的就“犯了全天下所有男人都会犯的错”,寻找其他年轻漂亮的“真爱”去了,私生子一个个往外蹦,闹得家里鸡飞狗跳。
真正能白头偕老、和睦美满的,不超过三对,宁知翼和常嘉儿这对,会成为美满的眷侣还是怨偶?洪芸芸对此并不抱太大的希望,灰姑娘的故事只在通话中结局美好,而在现实中却往往悲剧下场。
“好了,不用多想,这不是我该担心的事。”宁时初耸耸肩膀说道,拉着洪芸芸往另一个方向离开,并不想和宁知翼碰面。
“你怎么好像对你弟弟的恋爱毫不关心?不怕他找的妻子跟你不对付吗?”洪芸芸有些纳闷宁时初的态度,她这表现得也太事不关己了吧?
宁时初嗤笑道:“不对付就少碰面,这不是很简单的道理?宁知翼又不会根据我的喜好来找妻子,你这不是杞人忧天吗?”
“行吧、行吧,你自己想得开就好,省得跟我妈妈一样,每次从娘家回来都要数落一番我舅妈,说舅妈怎么、怎么故意跟她这个大姑子对着干,我这都被我妈闹出心理阴影来了,唉!”洪芸芸叹着气说道,
“现在害得我弟弟找个女朋友首先就带来给我看,生怕我和他未来的妻子变成下一个我妈和舅妈!”
宁时初听了她这话,忍不住笑了,同情地说:“看来你们姐弟俩的心理阴影真的很大啊。”
洪芸芸撇撇嘴点头:“差不多跟婆媳关系一样,其实最惨的还是我舅舅,一个是他姐姐,一个是他妻子,两边闹起来,你说他该帮谁?而不管帮谁,他最后还是会闹得两边都不是人。”
“所以初初,你不要以为弟弟找什么样的妻子都和你无关,其实是息息相关的,除非你能不回娘家。”洪芸芸下了结论道。
“一年才回几次,能忍的。”宁时初很有自信地说道。
“一年回几次?你不是一个月里有一大半的时间待在娘家?这还不得和弟妹搞好关系啊?”洪芸芸根本不信,以前宁时初真的是时不时就往宁家跑,巴不得搬回娘家去住,现在她说她一年回几次娘家,洪芸芸能信才怪。
宁时初笑着道:“我那不是刚结婚不习惯,才整天往娘家跑吗?现在都结婚一年多了,渐渐习惯了,而且老往娘家跑,席家也会有意见,我自然不能不顾忌一下婆家。”
宁时初找了个完美的借口,洪芸芸果然没有怀疑,还用同情的眼光看她:“果然结了婚的女人就是没有自由,连什么时候回娘家都要顾三顾四。幸好我还没有步入婚姻这个坟墓。”
洪芸芸不知道宁时初要是还和原主一样老往宁家跑,就会被宁母当刀使来拆散宁知翼和常嘉儿,最后落得个悲剧收场,所以她以为宁时初在娘家和婆家之间左右为难。
但其实宁时初根本不为难,她和席辞明一结婚就搬出来两个人住,不用跟公婆住在一起,又不用回宁家,不知道多自由自在。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61、玛丽苏文大姑子(16)
宁时初原本以为只要她不自己往宁家跑,那宁知翼和常嘉儿的事就跟她无关了,但万万没想到,即使她不主动出现在那两人面前,那两人也可能出现在她面前啊。
这天是叶家一个长辈的生日,宁时初和席辞明一起出席了,因为叶家长辈辈分高,子孙又有出息,在商圈、政圈都很有些关系,因此这次的生日宴就邀请了不少政商名流参加。
宁家和席家都是有名的大家族,自然不可能不被邀请。
而宁时初跟席辞明来了之后,跟寿星公贺过寿,正要分开各自交际,忽然就听到正厅的一个角落里有些吵闹。
那吵闹声有些大了,引得好些人都忍不住往那儿看,看看到底是哪家的人这么不懂事,居然在叶老的寿宴上也敢闹事,这是胆大包天了!
宁时初有种不好的预感,往那儿一看,果然一眼就看见了身穿一袭流苏吊带白裙、模样清秀的常嘉儿。
宁时初:我恨我眼神怎么那么好!
常嘉儿正被几个千金小姐围在一起嘲讽,宁时初不用想都知道是嘲笑她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乡巴佬,用了什么见不得人的手段勾搭上宁知翼,混进这宴会来,还会警告常嘉儿有自知之明,识相的就不要缠着宁知翼。
常嘉儿肯定是“坚强又惹人怜爱”、“勇敢又不屈”地反驳千金大小姐们的话,辩解自己和宁知翼是真爱,其他人无权干涉他们谈恋爱……等等这些反抗和勇敢护爱的举动。
吵着吵着,有脾气暴躁的大小姐就朝常嘉儿身上泼了香槟酒,让她一声狼狈,然后这个时候,宁时初那个便宜弟弟就会十分及时地出现,“实力护妻”,怒骂那个泼酒的大小姐本性恶毒,非要她给常嘉儿道歉,然后那个大小姐就会一脸伤心地质问他居然为了一个低贱的女人来为难她……
宁时初不用多想都知道接下来的情况,她默默地拉着席辞明远离事发之地,这种热闹就交给她的弟弟发挥吧,她就不掺和了。
席辞明莫名其妙地被妻子拉走了,疑惑地问:“怎么?哪里的人跟你不对付?”
宁时初点点头:“是的,我和她们气场不和,凑到一起不好。”
席辞明听了,便想仔细看看,到底是哪些人跟自己妻子不对付,他以后好避开些,没想到他一看,就看到宁知翼拉着一个女孩儿的手,正一脸狰狞地朝那个女孩儿吼着什么,而他身后还有个愤愤不平的女孩。
“那不是你弟弟吗?他在干什么?”席辞明惊愕地问,他对宁知翼这个小舅子没什么深刻的印象,但凭着仅见过的几面,以为他是个稳重机敏的男人,可现在一看,他居然这么冲动暴躁,还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朝着一个女孩子咆哮,这可不是有好教养的体现。
宁时初像看下一样看得津津有味,回答道:“哦,他在为爱而战。”
“什么?”席辞明以为自己耳朵听错了,向来泰山崩于前也面不改色的他,此时都有种呆愣的神情了。
宁时初满眼怜爱地看着他,知道他这种古板严肃的大直男不会理解便宜弟弟为爱冲动的行为,便解释道:“我是说,我弟弟在给心爱的人讨个公道呢,那几个大小姐欺负了他喜欢的人,他不就得给自己女朋友出头吗?”
席辞明这才明白了,但依旧有些不可思议地说:“你弟弟以前看着挺稳重的,怎么现在一副失了理智的模样?这是叶老的生日宴会,闹出事来不太好。”
不管多么霸道稳重的男主,遇到了有关女主的事,那就不可能理智得了,而是全凭着情感来,要是事事都理智,那就不是男主角了,但这种事情,理智过头的席辞明是不懂的。
宁时初叹了口气,颇有种“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
“我们要不要过去劝劝他?”席辞明问道,宁知翼到底是他的小舅子,要是在叶老的宴会上闹得不好看了,会影响别人对他、对宁家的看法。
“不用,劝不了的,你要是过去劝了,他反倒会觉得你是帮着那些千金大小姐息事宁人,来委屈他的女朋友的,说不定就怨上你了。”宁时初摇头拒绝道。
席辞明像是被宁时初的话惊住了,良久才恢复了他的面无表情,说:“你似乎不担心他?”
宁时初很坦荡:“确实不担心,他是个成年人了,做什么事会有什么结果,他肯定都知道,我又何必去做恶人?”
席辞明有些意外地看着她,虽然他是个工作狂,一天三分之二的时间在公司,但宁时初以前十分重视自己的父母和弟弟这件事,他是知道的,然而现在,宁时初却表现得对弟弟的事漠不关心,这就有些奇怪了。
宁时初任由席辞明用若有所思的眼神打量她,根本不怕,他能看出什么呢?难道真的能看出妻子换了个灵魂?
果然,席辞明只是探究地看了她一会儿,就放下了心中那点疑惑,说:“既然你说不管那就不管吧。对了,岳父岳母也来了的吧,他们现在在哪儿?咱们去打个招呼?”
宁时初点头:“好。”
不过不用他们去找了,因为她话音刚落,宁母就出现了,正好看到宁知翼和那几个大小姐的争执。
宁母连忙上前劝架:“知翼,你在做什么?这是叶老的寿宴,你有什么事不能离开再说吗?”
宁知翼怒气冲冲,眼睛都红了,说:“不能!她们嚣张跋扈,欺负嘉儿,我只不过是让她们给嘉儿道歉罢了,她们都不肯,还想让我息事宁人,不可能!”
宁母一噎,看着脸色恐怖的宁知翼,几乎不敢相信这是自己那个文质彬彬的儿子,她着急又担忧,见无法说服他,立刻把主意放到了常嘉儿身上,做出满脸歉意的模样,对常嘉儿道:
“常小姐,我知道是委屈你了,但她们几位小姐的身份都不凡,知翼要是得罪了她们,也会有不少麻烦的,你这么善良体贴,肯定会体谅知翼的不易,不忍心看他为了你的事惹上麻烦的,对不对?”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62、玛丽苏文大姑子(17)
宁母作为宁知翼的母亲,都放下身段,语带恳求地看着她了,话里话外又都说她善良识大体,常嘉儿哪里还能看着宁知翼继续为了她而得罪这些大小姐?
因此她只得忍下心里的委屈,拉了拉宁知翼的衣袖,低声劝道“知翼,算了,我们就不跟她们计较了吧。伯母说得对,她们这样高贵的人,跟我是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现在不都人人平等了吗?难道她们出身好点就能高高在上践踏别人的尊严了?她们不跟你道歉那我就不可能放过她们!”宁知翼一听常嘉儿那些话,反而更生气了,眼珠子都快瞪出来,硬生生把一张英俊帅气的脸扭曲了。
宁母听见他的话,眼前一黑,恨不得自己昏死过去了,听听他说的是什么话?他们宁家虽然是豪门,但比他们家更强的家族并不是没有,更何况宁知翼不是只对一个家族的大小姐放了狠话,而是一下子得罪那么多家族的大小姐,这不是处处与人为敌吗?
还是为了那么一个处处不出众的普通女人!宁母简直要呕死了。
“宁知翼!你想怎么不放过我?没想到你居然跟那些色令智昏的纨绔公子哥根本没两样,亏我还因为你是不同的,是我看错你了……”那个被宁知翼抓住胳膊要求道歉的大小姐恨恨地说道。
宁知翼作为男主,自然有许多大家小姐喜欢他,个个都想当他心中最爱的女人,为此这些小姐还会时不时地明争暗斗。
可是这回宁知翼居然带着这么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女人出席这么重要的宴会,摆明了他对这个女人是不一样的,这可不就让这些千娇百宠的大小姐们气红了眼吗?常嘉儿之所以会被刁难也是因此。
可现在宁知翼居然为了常嘉儿对她们不假辞色,这些大小姐们即使爱慕他,但经过了这次之后,想必对他的印象坏了不少,甚至还有可能因爱生恨。
而这一点,宁知翼还并没有意识到,或者说他并不在乎。
但宁母知道啊,因此她急得不得了,最终还是她放下身段,在儿子和那些大小姐们之间两头劝说,才让他们停止了争执。
宁母活了这么久,出席宴会从来都是光鲜亮丽、优雅从容的,但这次为了儿子,却不得不给小辈们道歉,这让她十分狼狈,可宁知翼是她心爱的儿子,她这个当母亲的不为他着想,难道就任由他到处得罪人吗?
宁母从来没有感觉过这么累,她化着精致妆容的脸上隐隐显出了疲惫,无奈地对还脸上愤愤的宁知翼道“知翼,你难道忘了今晚来参加叶老宴会的目的吗?我希望你还记得自己是宁家的继承人,不要意气用事。还有,这位常小姐,以后就不要带她来这种场合了吧,她适应不了。”
宁知翼本来听到母亲提起他来这个宴会的目的,还挺愧疚的,毕竟他这天晚上光忙着维护常嘉儿了,根本没有来得及结交人脉。
但一听到母亲让他不要带常嘉儿出席这种场合,他一下子就忘了心中那点微不足道的愧疚,不悦地对宁母道“妈,难道你也看不起嘉儿?你以前不是常说家世背景并不能作为判断一个人值不值得结交的决定要素,道德品行才是吗?嘉儿是个好女孩,坚强善良、自强不息,比刚刚那些只会在父辈荫蔽下过活的大小姐好多了……”
宁知翼把常嘉儿好好夸奖了一顿,值夸得常嘉儿粉脸生晕,还理直气壮地说道“我并不认为自己比那些大小姐差,她们能出席这种场合,我为什么不能?”
宁母脸色难看极了,她头疼地捂住自己的脑袋,觉得自己的这个儿子已经深深地被常嘉儿迷住了,失了智,她张了张嘴,却无法再说出什么话来劝他。
宁知翼跟她打了声招呼就带着宁嘉儿到别处去了。
宁时初挽着席辞明的胳膊,感慨道“幸好宁知翼不是我儿子,否则我能气死。”
席辞明断断续续地听到了宁知翼和宁母的对话,大概明白这对母子之间发生了什么,听见宁时初的感慨,点了点头,评价道“你弟弟今晚上的表现确实不够成熟,太感情用事了。”
“岳母的脸色看着不太好,我们过去看看吧。”席辞明说道。
宁时初见麻烦源头宁知翼和常嘉儿已经离开了,不会把她拖进坑里,于是答应了。
宁母看到女儿跟女婿,立刻像见到了救星,说“时初、辞明,你们两个怎么现在才来?刚刚你弟弟遇到了麻烦,都没有人来帮忙!”
宁时初心想,我就是特意见他走了才来的,否则她还能继续在一旁看戏,但开口的时候她却一脸着急地问“我们来迟了?弟弟遇到了什么麻烦?”
席辞明意外地看了她一眼,像是重新认识了一遍自己的妻子,如果他不是从头到尾都和宁时初在一旁看完了戏的话,以宁时初现在精湛得丝毫看不出破绽的样子,那他肯定会以为妻子真的很担心这个弟弟。
但他完全知道宁时初刚刚对宁知翼的情况是袖手旁观的,因此现在他开始思考妻子是不是和小舅子不和。
宁母可不知道这夫妻俩把事情了解得一清二楚,只抱怨地跟他们说了宁知翼今晚带来的女伴跟好几个大小姐起了争执,而宁知翼又为了女伴得罪了那几个大小姐的事。
“那个常嘉儿真是个祸害,不但不能帮知翼的忙,还害得他处处树敌,偏偏知翼鬼迷心窍看中她,怎么劝都不肯跟她分手,真是气死我了。”宁母再也维持不了她的优雅高贵了,开口就是抱怨。
“你们是知翼的姐姐姐夫,得帮我好好劝劝他啊。特别是辞明,你同是男人,跟知翼会比较有共同语言,好好跟他说一说咱们这样的家族,婚姻是不能随便的,就像你,为了家族长远发展,不也跟咱们门当户对的时初结婚了吗?”宁母走投无路,把主意打到了席辞明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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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63、玛丽苏文大姑子(18)
席辞明怔了一会儿,没想到丈母娘还会拜托他来劝说小舅子,只是他虽然是宁知翼的姐夫,但其实关系并不密切,之前宁知翼少有的几次跟他见面,都会用隐晦的同情和些许鄙视的眼神看他。
当时他想不明白宁知翼为什么这么看他,但现在见过了宁知翼今晚的事之后,席辞明有些明白了。
宁知翼可能是同情自己要跟不爱的女人联姻,即使这个女人是他的姐姐;然后又鄙视自己婚姻也拿来交易,不敢为了真爱抗争。
想明白了这点的席辞明:……
这个脑子里只有工作的男人,当然不可能理解宁知翼这种真爱至上的人的想法,他们是两个不同极端的男人,一个可以为了事业家族心甘情愿联姻,把结婚生子当成纯粹的人生任务来完成。
而另一个则可以为了爱情而牺牲事业,比如因为和两人吵架而耽误开会、因为要追回逃跑的恋人,耽搁了和大公司的项目签约,损失一个大客户……
席辞明觉得自己可能无法帮岳母劝说小舅子了,因此对宁母道:“妈,知翼和我是不一样的人,我愿意联姻,但他不愿意,这不是我劝一劝就能改变他的想法的,他是个有自己主意的成年人。”
宁母听他这么说,很是失望,但也知道他说得在理,宁知翼是什么性格,她当母亲的不可能不知道,他一向是认定了什么主意就要一条道走到头的,即使撞得头破血流也不会回头,又怎么可能轻易听人劝?
宁时初和席辞明好好地安慰了她一番,才跟她告别了。
席辞明问宁时初:“你和弟弟的关系不好?”
宁时初歪了歪脑袋,说:
“算不上不好,但也算不上好,小时候我和他的培养方向是不同的,他是家族继承人,从小接受严格的精英教育,而我则往受宠大小姐以及未来贤妻良母的方向培养,自然不可能玩到一起去。
他有他的圈子,我有我的,久而久之,姐弟感情就没法培养多少了,只有血缘关系当纽带。
宁家从来没有把我当成继承人,给了嫁妆就把我嫁出去给家族联姻换利益了,但如果我也有可能继承公司的话,我这个弟弟肯定会把我视为敌人,不遗余力地打压——但我嫁出去了,不会跟他争继承权,所以现在他能把我当姐姐。”
原主确实跟宁知翼的姐弟情确实没那么深厚,当然,跟宁父宁母的感情也没多少,否则下场不会这么惨。
席辞明点了点头,作为豪门中的一员,他当然知道豪门中的兄弟姐妹为了利益,会做出什么事来,感情淡薄很正常,闹得你死我活也不出奇,宁时初和宁知翼因为早早确定了继承人选,没了利益之争,自然能维持表面上的平和,但内里的感情有多少,就见仁见智了。
席辞明想到这里,庆幸他们席家并没有闹出兄弟阋墙的事来。
“啊,对了,席家和宁家要是还有什么利益合作的项目,你就自己看着办吧,不用看在我的份上给宁家让利,我为了宁家联姻就已经报答了他们的生养之恩了。”宁时初又提醒席辞明。
她就是个自私又小心眼的人,还记仇,宁知翼这个叉烧弟弟对她可没什么姐弟之情,那她又何必让席辞给宁家让利呢?大家各凭本事争取利益不好吗?
宁时初此时提醒席辞明,并不是毫无来由的,她是提前给席辞明打个预防针,因为她记得好像不久之后,宁知翼就会因为常嘉儿闹着要分手忙着去挽留她,而耽搁了跟一个合作公司签约手续,让那个公司的经理等了他整整一天时间,最后都没等来他。
那个公司的老板认为宁知翼没有合作的意向,把他们耍得团团转,因此十分生气,一怒之下不但取消了合作,还在业内放话永远不可能跟宁知翼的公司合作。
偏偏那个公司是行业的龙头老大,它的老板放出了这样的风声,那行业内其他公司对跟宁知翼的合作也谨慎了许多,甚至为了避免风险,也跟着拒绝跟宁知翼合作。
因而宁氏集团一下子就损失了一大笔收益,还搞砸了跟其他合作公司的合作意愿,后果很严重。
上辈子遇到这个危机的时候,不用宁知翼跟席家求助,原主这个姐姐就主动回席家求席辞明帮宁知翼了。
席辞明虽然是个利益为上、恩怨分明的人,但妻子苦苦哀求他,用了各种手段,更何况虽然他看重利益,但也不是冷酷无情之人,因此还是看在妻子的份上,对宁氏伸出了援助之手,不但帮宁氏担保成功争取到一家愿意合作的公司,还给了宁氏一大笔钱来渡过难关。
这种帮忙,对于席家来说,完全是弊大于利,甚至根本没有利的,纯粹是根本没有好处就出了大力帮助宁家。
而这,是席辞明看在原主的份上。
可惜等到宁家度过了难关,就再也不记得到底是因为谁才获得席家的援助了。
宁时初知道这辈子,这件事也会如期发生,因此早早就提醒席辞明了,既然联姻是为了利益,那就别讲慈善了。
看看到时候没有原主回来求席辞明伸出援手,宁知翼要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宁时初在心里冷笑,有些人就容易把别人的付出当做理所当然,继而视而不见。
席辞明听见宁时初的话,自然明白宁家在她心中的地位了,这次,席家可不会那么大方了。
这个话题有些凝重,宁时初叮嘱完席辞明之后,就对他笑了笑,说:“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人凉薄无情,对自己的家人都这么冷漠?”
席辞明摇摇头:“你这么做肯定有你的原因。而且你跟宁家感情淡薄,那就会更偏向于席家。”不愧是理智过头的席辞明,话说得这么明白。
宁时初轻哼一声,说:“这可说不定,说不定我对席家也凉薄呢?我就只爱我自己。”
“那也行。”席辞明忽然笑了,说:“毕竟我对宁家也很淡漠,我们扯平了。”
宁时初听见他的话,愣了一下,也笑了:“这样很好,对大家都好。”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64、玛丽苏文大姑子(19)
在宁时初几乎把李杰文忘掉了的时候,孙禹忽然就告诉她,李杰文已经跟公司签约,成为公司旗下的导演了,新剧也已经开始筹备,只是不太顺利。
因为厚德娱乐的人知道李杰文不但没有如他们所愿离开娱乐圈,还有公司敢不听他们下的封杀令签下他,立马气坏了,不断地给李杰文的新剧下绊子,因此李杰文居然连副导演、灯光师、道具师和摄影师都没办法招聘到,因为那些人不敢得罪厚德娱乐。
李杰文虽然已经试过一次被封杀的滋味了,但他没想到换了一个公司,还是被厚德捏在手心里,又急又怒,却无可奈何,因为厚德娱乐就是这么没法没天,而宁时初的公司在业内平平无奇,杠上厚德娱乐,在其他人看来,就是以卵击石了。
“宁总,厚德娱乐真的太嚣张了,居然光明正大地打电话来警告我,让我雪藏李杰文!这是把我们公司当他们的附属了吗?咱们公司雪藏谁不雪藏谁都要听他们的?真是自大!害得李杰文最近都快崩溃了,妈的,真的欺人太甚!”脾气一向很好的孙禹都气得破口大骂,可想而知厚德娱乐做得多过分了。
孙禹骂完之后,又开始担忧:“宁总,厚德娱乐发话要封杀李杰文,业内其他剧组人员就都不敢跟李杰文合作,这很耽搁咱们的工作内容啊。但我听说厚德娱乐背后有人,得罪了他们的都会被整得很惨,咱们公司会不会也被他们报复啊?”
“别担心,新剧组暂时没法组建,那就让李杰文修改剧本或者准备下一个剧本,等过段时间,我会彻底解决厚德娱乐的事,到时候,他想怎么拍就怎么拍。”宁时初淡淡地说道。
孙禹听见她这话,心中一喜,虽然厚德娱乐在娱乐圈中是个庞然大物,但他有种莫名的感觉,那就是宁时初真的能解决它,于是他高高兴兴地说道:“那我就等宁总的好消息了!”
宁时初挂掉了孙禹的电话,就开始调查厚德娱乐。
厚德娱乐果然背后的水挺深的,曾经出现过旗下的明星吸、毒、出轨等大丑闻,但都被厚德的人压下来了,那几个闹出丑闻的明星被洗得清清白白,现在依旧是当红的大明星,屹立不倒地当厚德娱乐的摇钱树。
这种行事不清白、到处都是小辫子的公司,如果没有背后给它撑腰的人,搞下去应该不难,但就是因为它有保护伞,因此想搞它就很难了。
当然,这很难是对于普通人来说的,对于宁时初来说,则并没有什么难度。
她甚至不需要动用席家的势力,自己就能解决。
厚德娱乐屹立不倒是因为背后的保护伞,那她就把保护伞拆了,树倒猢狲散,到时候厚德娱乐就只能任人鱼肉了,特别是这些年它不择手段结了不少仇,想必会有很多人巴不得落井下石报复回去的。
宁时初捡起了好久不用的黑科技能,把厚德娱乐背后那几个当官的保护伞找出来,开始收集他们违法犯罪的资料。
这种人能维护厚德娱乐这样时常游走在违法犯罪边缘的公司,自然不可能是清白的好人,因此宁时初找他们犯罪的资料,那是一找一个准,什么行贿受贿,那都是基本的,而不普通的是,这几人还涉及了贩毒、逼迫妇女卖、淫这两个罪大极恶的罪行,可谓是胆大包天、欲壑难填。
毕竟是职位不低的要员,宁时初把这几人的犯罪资料分成好几分寄了出去,一份举报给监察机关、一份寄给媒体,剩下的则寄给那几人的政敌,这样就不容担心他们收买了其中哪一方来掩盖罪行了。
果然很快那几个保护伞就被调查了,而有了宁时初找的那么多证据,定罪和判刑是板上钉钉的事,而厚德娱乐因为和那几人牵涉太深,也被调查了,更何况它本身底子就不清白,被整顿是肯定的,甚至还可能因此破产。
自顾不暇的厚德娱乐自然就没法继续封杀李杰文了,宁时初满意地给孙禹打电话,让他告诉李杰文可以开始筹备他的新剧了。
孙禹激动得无法自已,压低了声音问:“宁总,厚德娱乐被查的事是不是你做的?”
宁时初笑了笑,说:“怎么可能?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哪有这么大的能耐?”她边否认,边动动鼠标,把厚德娱乐偷税漏税和阴阳合同的事举报给了调查组,哎,她只能帮到这里了。
“哦哦,是不是不能说?那我懂了,我会当做什么都不知道的。”孙禹立刻机灵地说道,果然把话题岔到李杰文的新剧去了。
宁时初虽然否认了,但孙禹其实就认定是她做的,确切地说,是认定了是她背后的席家或者宁家出手帮忙的,他知道宁时初的背后的两大靠山,所以这么猜想。
宁时初可不知道下属一下子就把自己的功劳归功于宁家或者席家了,要是知道,她可得朝孙禹翻白眼,明明这事是她自己做的,根本没让宁家或者席家知道。
厚德娱乐倒霉了,宁时初的小公司却发展得很好,送去选秀的几个练习生在节目中表现不错,其中两个进入前十,有望争得六个出道位之一,而没进入前十的练习生,也有了名气,淘汰之后就可以由公司给他们安排一些不错的工作了。
其中温迪和邹宁就是进入前十的练习生,他们两个长得各有特色,温迪是冷峻帅气的大男生,会好几种乐器,嗓子条件好,唱起歌来迷倒一大片迷妹,实力与才华兼备,是可以争夺c位出道位的种子选手。
而周宁则是爱笑爱跳的阳光大男孩,街舞跳得好,人气高,眼睛深邃迷人,经常给小迷妹们放电,迷得她们死去活来,因此也是出道位的有力竞争选手。
孙禹就把主要精力都放在这两个选手身上,不遗余力地为他们造势宣传,誓要捧出两个顶级流量明星来。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65、玛丽苏文大姑子(20)
“这两人是谁?”席辞明一回到家,就看到客厅上摆放着两个陌生男人的人形立牌,而宁时初跟几个女帮佣还围在一起欢喜地叽叽喳喳,便立刻皱着眉头问。
他一出声,立马吓得追星追得上头的几个女佣闭上了嘴,然后鹌鹑似的偷偷退下了,留下宁时初一个人面对席辞明的质问。
啧啧,这些女人真不够义气!宁时初在心里暗骂了一声,才笑眯眯地回答席辞明:“这是我公司的练习生,最近参加了一个选秀节目,进入了十强,人气很高,正在竞争出道位呢。家里的帮佣都很喜欢他们,所以我就从公司拿了些物料回来。”
席辞明想了想,不太确定地问:“你还有娱乐公司?”
宁时初早就知道他对自己工作意外的事情不会上心,因此并不意外他不知道自己有公司,说:“有啊,虽然不算大,但公司里的人都不错,这两个好苗子不就被我捧出来了?多亏了我当初眼光好啊,这俩男孩子一看就是会发光的明珠。”
宁时初有些骄傲地说道,现在温迪和邹宁虽然还没有正式出道,但可以说已经算是流量偶像了,他们的人气比得上二三线的明星,只不过因为没有作品,这人气就有些虚,但后续给力的话,这流量就稳了。
席辞明听到她眉眼灵动地夸赞这两个莫名其妙的男人,胸口不知道怎么的,莫名地觉得有些憋气,因此看着人形立像就语气不顺地说:“这两人头发半长不长的,男不男、女不女;穿的衣服也吊儿郎当半露不露,一点都不正经,这样的人哪里出色了?”
宁时初顿时拧紧了眉头,自己培养出来的优秀人才被否定了,她很不高兴:“你在开玩笑?他们出不出色难道观众不知道?你这样不分青红皂白就乱批一通,有点过分了吧?
他们的头发怎么就不男不女了?男人不能留长发吗?你醒醒,大清都亡了一百多年了,男人留什么发型都是个人自由!还有,他们的衣服怎么就吊儿郎当不正经了?那叫个性、潮流!你这么看不惯,该不会是年纪大了,跟不上时代的潮流,和年轻人有代沟了?”
宁时初一叠声地质问席辞明,愣是用各种道理把席辞明挑的刺都一一驳斥了,还说他年纪大了和年轻人有代沟。
席辞明听到她这么说,内心更不舒服了,如果刚刚只是憋气,现在他就开始憋屈又气愤,还带着些愕然了。
“你说我和年轻人有代沟?”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今年才二十七岁,三十岁都不到,怎么就和年轻人有代沟了?他自己就是年轻人啊!即时他是男人,也在意别人说他老的。
宁时初没好气地说道:“怎么没代沟?看看你,整天梳着大背头、穿着西装、系着领带拿着公文包,一板一眼,做什么都冷着脸,严肃又古板,走出去跟你爸这代人有什么区别?”
其实宁时初说得有些夸张了,席辞明跟他爸那代人肯定有区别的,区别就是他年轻俊朗,穿正装梳大背头显得矜贵优雅,气场十足,而他爸那代人则大多都因为上了年纪长了将军肚或者成了地中海,即使穿着正装也只有气势高人一等,并没有其他出色之处。
宁时初只是生气席辞明把她手下的人说得那么不堪,才故意气他的。
席辞明果然被她的话打击得有些颓败,他紧抿了薄唇,那双黑沉深邃的眼睛定定地看着她,说:“你觉得我古板严肃还显老?”
席辞明脸色不太好看,盯着宁时初,要她回答,宁时初对上他那双没了冷静还带着些微迷茫的眼睛,心中叹了口气,忍不住有些心软,算了算了,她其实还挺喜欢这古板男人穿正装梳大背头的模样,又何必为了一时之气来打击他呢?
被男人的美、色迷了头的宁时初立刻利索地否认了自己刚刚的说法:“不不,我刚刚是胡说的,你哪里显老了?这么英俊帅气!跟温迪和邹宁相比也差不到哪里去,不不,应该说,其实你长得比他们还俊美,只是你气场太强大,平时大家都因此忽略了你的容貌。”
“温迪和邹宁是谁?”席辞明抓住了重点,问。
“就是这两个练习生。”宁时初指了指那两个人形立牌。
席辞明的眉头这才舒展了,胸口憋的那口不上不下的气也消失无踪,他觉得神清气爽,从来没有这么舒服过,宁时初说他比这两个当明星的男人还好看,席辞明一下子就气顺了,看来自己在妻子心中的魅力还是很大的。
他自诩为绅士,听到妻子夸他,也就忘了刚刚她说他跟不上年轻人时尚的话了,只记得宁时初温柔地夸赞他的神情,便也忍不住柔和了神色,说:“你也长得很美。”
这话没头没脑、没前没后,说得莫名其妙的,宁时初都愣了一下会儿,才摸到席辞明的脑回路,顿时大笑起来,这男人果真的一板一眼的,自己夸了他长得好,那他也要夸回自己长得美,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席辞明还以为是因为他夸了宁时初长得美,她太开心了才哈哈大笑,便也忍不住嘴角轻扬,跟着笑起来。
只是他眼角余光扫到那两个人形立牌之后,就觉得有些碍眼,忍不住说:“这两个人形立牌放在客厅太占位置了,出入和不方便,不如把它们搬走吧。”
“不搬,我好不容易才拿回来的,而且家里的帮工都很喜欢,我想留着给大家看呢。”宁时初拒绝道。
席辞明有些不乐意,只得退一步:“那搬到后院总可以吧?她们想看就去后院看,在客厅摆着确实不适合。”
宁时初眨了眨眼,这回同意了,吩咐人来把这两个人形立牌搬到后院。
席辞明立马松了口气,放两个年轻帅气的男明星的人像在自己家中客厅,妻子还很喜欢,他就觉得脑袋有点发绿,起码放到后院,眼不见心不烦,他还能自我安慰一下。
严肃古板的工作狂席辞明,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吃两个人形立牌的干醋。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66、玛丽苏文大姑子(21)
宁时初所知道的那个宁氏集团公司的危机如期到来了,起因还是因为宁知翼满脑子情爱,所造成的的后果十分严重。
而等宁父知道他是因为一个女人才造成公司那么大的损失后,顿时暴跳如雷,把宁知翼骂了个狗血淋头。
“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难道不知道这个合作对公司有多重要吗?你居然为了一个女人就扔下雷曼公司派来的人,连合同都顾不上签,还让人家等了你这么久!你到底知不知道你这样做的后果有多严重?是咱们公司求着跟雷曼公司合作的!不是他们上赶着求我们!你居然还不把人家放在眼里,宁知翼,你这个脑子被狗吃了的东西,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是个情圣?真是气死我了!”
宁知翼脸色也十分难看,听见宁父的怒骂声,却并不觉得都是自己的错,难道自己追求爱情错了吗?他忍不住辩解道:“我后来不是跟他们道歉了吗?不过只是让他们多等了几个小时,他们就忍不了了,这也太傲慢了!”
“蠢货!你到底知不知道求人合作的是咱们?!”宁父听见他的辩解,气得额头的青筋都快爆出来了,他之前以为自己这个儿子培养得很不错,年少有为,继承了自己的商业天赋,是个出色的继承人,但没想到,这次就出事了,而且还是因为这么个可笑的理由!
偏偏他还不觉得自己有多大的错,还说是雷曼公司的人傲慢……宁父简直想拧开他的头骨,看看里面装的是不是浆糊而不是脑子。
“父亲,就算没了雷曼公司,咱们还可以找其他公司合作,其实我们也不是非他不可。”宁知翼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就这么说道。
“你以为雷曼公司真的只是公司大点,名气大点吗?蠢货?人家为什么成为行业龙头,还不是因为手握的专利多,产品等级比其他高!你现在得罪了人家,还想拿公司的利益来为你闯的祸买单,转而去跟那些不如雷曼的公司合作?你是不是疯了?一个女人就把你迷得理智都丢光了吗?”宁父怒不可遏地说道,第一次对自己这个抱以厚望的儿子感到极度失望。
宁知翼这回低着头没有再吭声了,他当然知道跟雷曼公司合作才是最好的选择,但他这不是得罪了人家,道歉都不被接受吗?他是个天之骄子,从小顺风顺水,从来都是别人讨好他、迁就他,除了常嘉儿,还没有他去讨好别人、迁就别人的。
他都亲自打电话去跟雷曼公司的人解释和道歉了,可那些人就是不肯原谅他,还把他狠狠地羞辱了一遍,他是有自尊的,既然道歉不成,那就干脆放弃了,想要他继续低声下气地赔礼道歉,那是不可能的。
宁知翼的后背挺得直直的,只觉得雷曼公司的人太小题大作,他都道歉了还不接受,分明是故意的。
“你明天再去雷曼公司道歉!不管怎么样都得挽回这个合作,你知道要是挽不回,咱们公司的损失有多大,董事会那群人能把你生啃了!”宁父瞪着满是红血丝的眼睛,盯着宁知翼道。
“我已经道过谦了,但人家不肯接受。”宁知翼说。
“那就继续去,天天去!做出够诚意的样子,我不管你是背着鞭子去负荆请罪,还是跪下去求人家,总之,你闯的祸,你得负责解决。”宁父冷冷地说道。
宁知翼抿紧了嘴,最终没有多说什么,只不情不愿地点了点头,但在心里却把雷曼公司的老板记恨上了,想着等自己以后把宁氏发展得比雷曼强了,就要狠狠地报复这一次雷曼对他的羞辱。
他这个想法,要是让宁时初知道了,肯定会目瞪口呆,到底是多自我为中心的人,才会有这种想法啊?
明明是他自己放了人家鸽子,让人家白白等了好几个小时,别说人家是甲方,而你是求着人合作的乙方了,就算是普通的地位不如你的合作者,一个理由都不给还打不通电话找不到负责人,白白地等了你好几个小时,内心都得怨气满满了,更何况雷曼公司还是你自己上赶着合作的,人家被你这么不重视,能不愤怒?
至于什么羞辱,你自己把人得罪了,还十分不在理,去道个歉不是应该的吗?人家不接受就是对他的羞辱了?难道谁还规定受害者必须接受过错方的道歉,不接受就是羞辱?他脸怎么这么大啊?
这么唯我独尊,他怎么没当皇帝呢?
总之宁知翼因为个人的过错,害得跟雷曼公司的合作机会黄了,董事会的人得知之后,就个个都打电话来质问他了,宁知翼本身脾气也不小,被人质问了,自然就跟那些长辈狠狠吵起来了,丝毫不觉得自己有愧。
宁时初还是宁母打电话给她的时候知道这件事的,宁母旁敲侧击想让她求求席家,让席辞明帮忙想想办法弥补,宁时初自然拒绝了,她又不是原主,不可能为了一个和自己关系平平的便宜弟弟,把席家拉进泥坑,做吃力不讨好的事。
宁母十分失望,挂掉电话之前,叹着气说:“时初,你似乎变了很多,对家里的事都不关心了。”
宁时初翻了个白眼:“妈妈,我嫁出去了,当初婚礼的时候,你不是亲自对我说过,说我现在是席家的人了吗?宁家是我弟弟的,如果我多关心了,我怕弟弟以为我要和他抢公司呢。”
宁母被她的话说得一噎,但很快回过神来,语气难过地说:“时初,你这是怪爸爸妈妈了吗?可无论如何,你都是爸爸妈妈的亲生女儿啊,知翼也是和你最亲近的弟弟,我们又怎么会真的把你当外人呢?爸爸妈妈对你从小的疼爱和培养,你都忘了吗?”
开始给宁时初打感情牌了,宁时初叹了口气,说:“妈妈,不用和我说这么多,真正的疼爱和当宠物的疼爱是不一样的,区别就是我和弟弟。你说了那么多,就是想让我求席家帮忙,但妈妈,这麻烦是弟弟惹出来的,就该他自己负责解决啊,即使要求人,也该他来求,怎么能让你一个当母亲的来给他求人、擦屁股呢?妈,我是心疼你啊。”
宁时初揉了揉胳膊的鸡皮疙瘩,忍着恶心说道。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67、玛丽苏文大姑子(22)
“初儿,你弟弟他忙着想办法解决这个麻烦,暂时顾不上这些小事,所以妈妈只是做点力所能及的事罢了,也帮不上他什么忙。你别误会,你弟弟还是很好的。”宁母连忙帮宁知翼解释。
“血浓于水,初儿,你和知翼是同父同母的亲姐弟,一辈子都要互相扶持的,可不能见外了啊。”宁母觉得女儿似乎跟娘家父母和弟弟离心了,便连忙弥补。
但宁时初知道宁家人的真面目,都是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的人,感情十分淡薄,说什么血浓于水都是假话。
因此宁时初只是敷衍宁母的话,无论她怎么说,就是不应下帮宁知翼的话。
宁父见宁母挂掉了电话,便急忙问道:“怎么样,女儿答应让席家帮忙了吗?”
宁母哀愁地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
“什么?那个不孝女居然不肯求席家帮忙?白养她了!”宁父见状气得大骂宁时初,“她这是嫁出去了,就觉得翅膀硬了,不管娘家了是吧?”
“她好像越来越疏远娘家了?难道女儿嫁出去了就真的成了泼出去的水了吗?娘家有难都不肯帮忙。”宁母叹气说道。
“这个白眼狼!老子把她养这么大,还让她嫁了个好人家,她不感恩就算了,还忘恩负义,果然不是好东西,我不让她沾公司的事是对的,要不然她得把娘家都挖空了去倒贴婆家!”宁父怒气冲冲地说道,十分不满宁时初不肯帮忙的事。
夫妻俩在背后把宁时初狠狠地说了一顿。
宁时初则吩咐家里的佣人帮忙收拾行李。
“你要外出?”席辞明下班回来,看到宁时初指挥佣人把家里的东西弄得乱七八糟,地上还放着四五个行李箱,便问道。
宁时初点点头:“出国玩一段时间。对了,我爸妈可能会上门去找你帮忙解决和雷曼公司的合作问题,我出国就是为了避开他们,他们要是找上你,你也不用客气,该怎么做就怎么做,都按照各自利益来,不用看在我的面上迁就他们。”
席辞明顿时了然,之前宁时初就给他打过预防针,因此这回宁家的事他就不用因为感情而吃亏了,毕竟宁时初都不希望他这么做,那他当然乐得不自找麻烦。
“那你玩得开心些。”席辞明说道,还掏出一张卡给她,“看上什么就买,不用给我省钱。”
宁时初看见他给的卡,立刻眼睛一亮,笑得眉飞色舞,接过卡,凑近席辞明,拉下他的脖子,就送上自己的香唇,重重地亲了他一下,说:“谢谢老公的慷慨大方!”
席辞明没想到她会做出这个举动,触不及防嘴上就触碰到了香香软软的东西,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什么,心脏便猛地漏跳了几拍,脸上也发起烫来,虽然他们早就亲过无数遍了,但在还有外人的情况下,却是第一次亲吻,因此他有些不自在、不自然,但却意外地并不觉得难堪,反而还有些享受。
当然,作为一个古板威严的男人,他轻咳了一声,拉下宁时初挂在他脖子上的胳膊,假装不赞同地说道:“光天化日的,在公开场合不适合做这种事。”
“那不在公开场合就适合了?”宁时初又把自己的胳膊挂了上去,凑近席辞明的耳边,挑眉戏谑地问道。
她说话时带出的热气吹到席辞明的耳垂上,让他的耳朵一下子就被染红了,他是真的不习惯在外人面前和妻子做这么亲热的举动,向来面无表情的俊脸上险些无法维持他的淡定了,只得轻斥一声:“别闹!”
宁时初觉得有趣,这男人就是假正经,明明更亲密的事都做过无数遍了,他偏偏在外人面前还要维持自己的冷淡神情,似乎跟妻子亲近一点都会有损他的威严,让他在下属的威信受损。
可宁时初偏偏就是个妖孽啊,越是不让她做的事,她就越想做,于是她更加放肆了,凑上前,猛地叼住席辞明脖子上那颗精致可爱的喉结,轻轻地咬了几下。
席辞明瞬间浑身都僵硬了,像个雕像一样一动也不敢动,被咬之后还忍不住轻轻申吟了一声,带着莫名的色气。
宁时初见自己成功捉弄了他,忍不住抱着他的脖子噗嗤噗嗤地笑出声来。
席辞明到底是个厉害的,最初的无措、羞涩过去之后,立刻就行动起来了,一把把还笑个不停的宁时初揽腰一抱,抱进了书房,毕竟卧房里有佣人在收拾,只有书房是没人的。
而那几个还在收拾东西的佣人偷偷望着两个主人的背影,面面相觑之后,便挤眉弄眼地笑了起来,她们觉得现在的男主人是越来越有活人气了,都会和妻子打情骂俏了,要知道以前,他可是个堪比冷冰块,根本没有私人感情的男人啊。
但这一切,在女主人出现一年多之后,就变得越来越少了。
被抱进了书房的宁时初,就被席辞明收拾了,席辞明不但床上的技术突飞猛进,接吻的技术也一日千里,亲着宁时初的时候,已经让她只能被动接受,无法反抗了。
席辞明把宁时初亲得双颊通红,嘴唇也嫣红发肿,才停了下来,哑着声音低声问她:“还敢再来撩拨我了吗?”
宁时初用泛着潋滟水光的双眼瞪了他一眼,以为自己很凶,但其实她被亲得眼尾带红,媚眼如丝,这瞪眼反而像抛媚眼,越发令人难以自持。
席辞明眼眸越发暗沉,恨不得立刻狠狠地收拾她一番,把她征服,但他不能,毕竟佣人们还没有离开,因此他只能小小地惩罚她一番。
“我撩拨自己的老公不是天经地义吗?”宁时初懒洋洋地窝在席辞明的怀里,理直气壮地说道。
席辞明闻言,忍不住轻笑起来,他这个妻子似乎越来越暴露本性了,明明以前跟其他大家千金没什么两样,在内在外都表现得优雅高贵、端庄得体,一看就教养良好,但现在她学会使小性子了,在自己面前也越来越任性,偏偏他自己还觉得这样很好,很可爱,还很喜欢她这样的改变。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68、玛丽苏文大姑子(23)
宁时初跟着洪芸芸出国浪去了,洪芸芸全世界到处乱窜,世界每个角落都有她的前男朋友,瞧,两人刚下飞机,洪芸芸的某个前男友就来接机了。
“嘿!杰夫,好久不见,今天一见就觉得你又帅了呢。”洪芸芸对身材高大的金发男人说道,还十分热情地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才介绍宁时初,“这位是我的好朋友,你叫她时就好。”
杰夫看见宁时初,蓝色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笑着伸出手跟宁时初打招呼“你好,时,我是杰夫,很高兴认识你,这几天我都有空,你和洪需要帮忙的话可以找我。”
宁时初握住了他伸出来的手,说“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杰夫。”
杰夫直接载着两人到了一个漂亮的城堡里,闲谈间,宁时初才知道这城堡居然就是杰夫家族的,现在正好借给洪芸芸和宁时初两人住。
宁时初下车之后,看见城堡前面的花园里种着满目琳琅的花,徇烂又美丽,顿时喜欢极了,她觉得她可以在这里住上半年才回去。
刚到住处,自然要先修整一下,宁时初跟洪芸芸和杰夫说了一声,就回自己房间去了。
杰夫盯着她曼妙的背影,然后猛地拉住洪芸芸的胳膊,问她“这位时有没有男朋友?我很喜欢她,她太可爱了!”
洪芸芸翻了个白眼,扯掉他的手,警告他说“别想了,人家都有丈夫了,你可别跑去当祸害别人的婚姻。”
杰夫一听,顿时失望不已“真可惜啊,我还想追求她呢,她怎么就结婚这么早呢?”
洪芸芸冷笑“就算不结婚,她也看不上你。”
“为什么看不上我?我难道长得不够高大英俊吗?其他女孩都说我是最棒的男人,不仅是身材容貌的,还是那方面的。”杰夫挺了挺他那健硕的胸肌,有些不服气地说道。
洪芸芸忍不住又翻了个白眼,心中庆幸这男人已经成为前男友了,否则这自恋的模样能让她性致大减。
“时就喜欢黑眼睛黑头发的东方男人,不喜欢你们这种金发蓝眼的。”洪芸芸说道。
“我的金发蓝眼哪里比不上黑发黑眼了?我这模样最受女孩子欢迎,你这位朋友怎么就不一样呢?”杰夫瞪大了眼睛,受了不小的打击。
“行了,别到处乱发、情了,我警告你别把主意打到她身上去啊,她丈夫可不是好惹的。”洪芸芸又警告了他一遍。
杰夫虽然遗憾不能跟宁时初发展感情,但也只能接受这个事实了。
晚上,宁时初和洪芸芸以及主人家杰夫坐在常常的餐桌旁吃西餐。
“吃之前先拍照发个朋友圈!”洪芸芸兴致勃勃地说道。
宁时初也无可无不可地拍了几张照发到朋友圈上,就不管了,安心享受起晚饭来。
杰夫则兴致勃勃地和她们说起这儿的旅游景点和美食地图,滔滔不绝地跟她们介绍哪里的酒吧最多帅哥……
宁时初的心可耻地动了一下,别误会,她并不是想出轨,只是想去看看帅哥、饱饱眼福,毕竟这个国家可是出了名的帅哥多,男人们的颜值和身高都比普通国家的男人高出一截,打篮球、踢足球的各种运动员帅哥一出场,能引发女人们尖叫不休。
“酒吧里都有什么节目?”宁时初兴致勃勃地问杰夫。
洪芸芸看见她好奇又蠢蠢欲动的模样,不得不提醒她“宁时初,你别忘了你现在是个有夫之妇,敢跑去酒吧看帅哥,席总知道了会不收拾你?”
宁时初轻咳了一声,正义凛然地说“我只是看看而已,又不做什么,席辞明不会这么小气的,难道我欣赏美也是一种罪过吗?”
洪芸芸听见她的话,目瞪口呆,然后才一脸敬佩地说“失敬失敬,没想到你连这种不要脸、糊弄人的话都说得出来,是我太小看你了。”
“不敢当不敢当,我只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宁时初脸不红心不跳,继续催促杰夫给她介绍酒吧的节目。
杰夫刚刚听着她们两个塑料姐妹用他听不懂的语言你来我往地交锋了一遍,听得一头雾水,直到宁时初用英语问他,他才回过神来,连忙回答道
“这你算是问对人了,我最了解这里的酒吧,想要看帅哥的节目,那蓝天酒吧是最好的,有肌肉猛男们跳舞呢,那些男人们肌肉结实优美,跳起舞来又撩人又火辣,女人们看得都舍不得移开眼神的,围着他们又叫又跳,不知道多疯狂……”
杰夫滔滔不绝地跟她们俩说起了猛男们跳舞的事,把那热闹火辣的场面描述德十分诱、人,洪芸芸听得脸颊发烫,忍不住捂着脸,羞涩地问杰夫“那些猛男们跳舞……穿衣服吗?”
“咳咳!”宁时初刚喝了一口酒,就听见她这句生猛的问话,顿时惊得岔了气,咳了好一会儿才停下来。
“洪芸芸,矜持一点,口水快流出来了!”宁时初提醒她。
杰夫却对洪芸芸挤眉弄眼,调笑道“哦哦……你很懂哦,那些猛男们跳舞确实不怎么穿衣服,全身上下只在下面裹着薄薄的一条短裤,很性、感……”
洪芸芸立马双眼放光“杰夫!我们今晚就去这个酒吧吧!”
宁时初也在一旁如同小鸡啄米般点头,一脸期待地看着杰夫。
“哈哈哈……既然你们这么期待,那我就带你们去见识见识吧。”杰夫大笑着说道。
于是晚饭过后,换上了酒吧专用的清亮服装,三人就兴致勃勃地往蓝天酒吧去了。
排队进了酒吧,迎面而来就是一阵热浪,震耳欲聋的音乐声瞬间冲击人的头脑,光怪陆离中都是密密麻麻疯狂扭动身体跳舞的人,果然十分热闹。
“杰夫,猛男舞什么时候开场?”洪芸芸满怀激动地问杰夫。
杰夫艰难地在拥挤的人群中举起手臂,看了看自己的手表,说“快了,大概还有十五分钟左右。”
宁时初立马迫不及待地拉住洪芸芸的胳膊,大声在她耳边喊道“我们赶紧去前台占一个最方便欣赏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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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69、玛丽苏文大姑子(24)
三人拼尽全力地往舞台中央走去,十分钟之后,终于挤到了舞台边最前方的位置,要是幸运的话,说不定可以被舞蹈演员拉上台互动。
万众瞩目中,宁时初和洪芸芸千盼万盼的猛男舞终于来了!
刚出场的猛男当然还穿着衣服,上身穿着衬衫,下面穿着短裤,脚踏皮鞋,一出场就踩着劲爆的音乐舞动出来,动作干脆利落有力又刚健,带着力量和野性,与女性的柔美细致截然不同。
才刚开场,酒吧里男人、女人的尖叫声就再也没停下来过了,舞台上的猛男们已经牢牢地抓住了大家的眼神,明明身上衣服不少,偏偏跳起舞来带着光明正大地勾、引,瞧瞧那些不停朝大家放电的蓝眼睛、绿眼睛、灰眼睛,还有勾着嘴角邪魅勾人的笑容、仿佛永动机般的挺胯抖动……样样都勾得人脸红耳赤、心脏乱跳。
洪芸芸在宁时初旁边,发出的尖叫声已经快把宁时初的耳膜震聋了,而宁时初心中的狂野躁动再也禁锢不住了,跟着洪芸芸一起尖叫起来,边叫还一边举起手蹦着,等到猛男们跳舞跳到舞台边、她身边的时候,还激动不已地伸出手去够人家,活脱脱失去理智的追星族。
即使是杰夫这个只爱女人的直男,也兴奋地跟着猛男们一起跳起舞来。
台上的舞男们跳了一两分钟之后,激动人心的时候就来了!他们整齐划一地伸出手,猛地一扯自己身上的衬衫,衬衣立刻就敞开了,再抬起手一个漂亮的动作,衬衣就被脱掉了,漂亮又完美的胸肌和腹肌立刻就暴露无遗!
台下女人们的尖叫顿时又升了好几度,天花板都快被震破了。
台上美好的肉、体太多,宁时初觉得自己的眼睛都不够用了,看了这个猛男哥哥鼓鼓的胸肌,又得看旁边那个八块整齐的腹肌,哦,前面这个猛男更劲爆,两块健硕的胸肌居然还会一抖一抖地动!众多各型各色的美男,令人眼花缭乱,看都看不过来。
多么美好的一幕啊,古铜色宽肩窄腰、肌肉完美的男人们使出了浑身的劲儿来散发自己的魅力,身上闪着光的不知道是涂上的油还是汗水,满身的荷尔蒙不要钱一样毫无顾忌地朝着众人发射,空气中仿佛燃着火,所有人都在疯狂地和台上的猛男们一起尖叫、舞动。
宁时初仿佛被解开了封印,歇斯底里地叫着、挑着,永不疲倦。
猛男们又一次舞动到了舞台边上,很快,他们就开始了最激动人心的互动。
宁时初只觉得自己不停挥动的手被一只灼热、宽大的手一拉,她整个人便被拉上了舞台,那个把她拉上去的猛男对她露出灿烂地一笑,然后一扯她的手,就把她扯到身前,揽住了她的腰身,开始揽着她一起舞动。
洪芸芸在台下已经疯了“啊啊!宁时初!怎么不是我上去!”
宁时初才不理会她的喊叫,她被身后的猛男揽着,与他靠得十分近,听见他温柔地说“别紧张,跟着我的动作一起跳。”
揽在一起的男女跳得自然是撩人极了的性、感舞蹈,猛男的一只手扶在她腰上,另一只则带着满满地色、气从她的肩膀抚到前胸,再到小腹、大腿,至极,让人看一眼就能流鼻血的那种。
不过猛男还是很绅士的,并没有真的碰到女客的身体,只是做出来的假动作,让人丝毫看不出破绽,于是大家看得血液沸腾、鼻血纷飞,嗷嗷地尖叫。
宁时初作为被拉上台互动的人之一,更是兴奋得疯了,脸上的笑就没停下来过,跟猛男舞伴跳得默契无比,动作谷欠又色,撩人至极,台下的观众嗓子都喊哑了。
再美好的舞蹈都会有结束的时候,猛男舞和观众互动了几分钟之后就结束了,宁时初从台上跳下来,因为疯狂地跳了一场舞,便满身都是汗了,但她却浑身都舒畅无比,整个人精神得不得了。
洪芸芸拉住她,又酸又妒地喊道“宁时初,你怎么这么幸运,还跟猛男们近距离跳了一场!”
宁时初朝她一笑,把她拉出了人群,找了个安静点的角落坐下,狠狠地喝完了一瓶纯净水,才长吁了一口气,说“啊!太爽了!”
洪芸芸也吨吨吨地灌完了一瓶水,毕竟这晚上她的嗓子都喊哑了,再不喝水嗓子就要废了。
“宁时初,你和猛男热舞的场面被我拍下来了!”洪芸芸扬了扬自己的手机,得意洋洋地说道。
宁时初顿时眼睛一亮,说“快给我看看!”
洪芸芸便点开了视频给她看,宁时初看去,果然是她和猛男舞伴跳舞的场景,啧啧,自己这细腰、这长腿,配上男舞伴的高大健美的身躯,实在太相配了,完全是力量和柔美的代表……虽然她也有跳得很飒爽的一面。
“把视频发给我。”宁时初对洪芸芸道,“我要收藏起来,多难得啊。”
洪芸芸翻了个白眼说“不怕被你老公看见?你和别的男人这么亲密地跳舞,席总还不得吃醋?”
说是这么说,但她还是把视频放给了宁时初,不但发了宁时初与猛男跳舞互动的那个视频,还有其他的几个猛男跳舞视频也一起发给了她。
宁时初一边一一点开了看,一边夸她“还是你有先见之明,记得把这场面拍下来,这么美好的画面不收藏就太可惜了。”
忽然又很惊讶地问洪芸芸“你当时不是忙着尖叫舞动吗?哪里有时间拍视频的?”
洪芸芸呵呵地笑了一声,说“想我这样优秀的人才,自然是懂得如何见缝插针地拍视频了!”
“厉害厉害!”宁时初朝她拱了拱手,佩服地道,她在激动的时候就没想起拍视频来。
“对了,杰夫呢?”宁时初终于想起自己这方漏了一个人,便问洪芸芸。
洪芸芸摆了摆手,不在意地说“不用管他,那家伙肯定泡妞去了。”
于是宁时初便也不管了,杰夫是这里的地头蛇,蓝天酒吧来了无数次,不会出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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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70、玛丽苏文大姑子(25)
席辞明下班回到家,梳洗过后躺下睡觉,但不知道怎么的,身边少了宁时初,房间就显得格外空荡荡,他破天荒地生出些许孤单的感觉来。
他习惯了每天晚上回来都会看到宁时初,即使有时候宁时初自顾自地玩手机、敷面膜或者做其他事,并不陪在他身边,但只要她在家里,席辞明内心就觉得很安宁、很舒适。
然而这回宁时初出国去了,家里只是少了一个她,席辞明忽然就觉得这个家太安静了,安静得他几乎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他在床上躺了快半个小时都睡不着,一个劲儿地想着你宁时初这时候在国外做什么,想得没有一丝睡意。
最终,席辞明叹了口气,从床上起身,去了书房,想把注意力转移到工作上,或许忘了宁时初,他很快就能有睡意了。
但事与愿违,他盯着电脑上的文件看了好几分钟居然都没看进去,他的精力很不集中,根本无法处理工作上的事。
这是第一次,他这个工作狂,居然因为其他事而耽误工作,席辞明虽然没什么情情爱爱的心思,但作为一个聪明成熟的男人,自然意识到自己这种情况是怎么回事。
他是对自己的妻子上心了,如果不上心,他就根本不会在意宁时初在不在家,更加不会想她想得无法入睡。就像刚结婚时那样,他就算到国外出差几个月,也根本不会想起自己的新婚妻子,甚至还会把她忘在九霄云外,一心投入工作中。
但现在,他没办法像以前那样潇洒了,席辞明揉了揉自己的额头,轻叹了一声,总归是自己的妻子,他想自己的妻子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想明白了的席辞明,找到自己的手机,给宁时初打去了电话。
此时宁时初还在睡觉呢,毕竟她昨天在蓝天酒吧玩到凌晨,快天亮了才回到住处睡觉,自然睡得天昏地暗了。
宁时初被手机的铃声吵醒,有些暴躁,但看到来电显示是席辞明打电话给她,便没有发火,马上接通了电话,毕竟以席辞明的处事风格,如果没有重要事情,根本不会找她,难道是宁父宁母真的上门去找她了?
“席辞明,你找我有什么事?”她刚醒过来,而且昨晚又因为猛男舞尖叫了一晚上,所以嗓子嘶哑得不行。
席辞明听到她那明显比平常沙哑的声音,担忧地问她“你嗓子怎么了?感冒了?”
宁时初这才发现自己的喉咙很干,还有些微的痛感,想来是昨晚的尖叫太过伤了嗓子了,她一边起身找水喝滋润嗓子,一边回答席辞明“没感冒,只是昨天去玩的时候太尽兴,嗓子喊哑了而已。”
席辞明听着手机那端传来的清晰的喝水声,心里好奇她到底玩了什么玩得这么尽兴,能把嗓子喊哑,于是他直接问了出来“你玩了什么?很有趣吗?”
“很有趣啊,洪芸芸的朋友带我们去酒吧看了一场特别有意思的舞蹈表演,我们都激动得跟着大家一起尖叫,可兴奋了。”宁时初想起昨晚的劲爆场面,忍不住面带笑意说道。
“去了酒吧?安全吗?”可惜席辞明是个爸爸型老公,一听到她去了酒吧,第一个反应就是安不安全。
“那么多人呢,而且杰夫是本地人,对了,杰夫就是洪芸芸的前男友,他是地头蛇,带我们去玩的酒吧安全肯定有保证的。”宁时初说道,就算不安全,宁时初也有把握能自保,所以她根本不担心。
席辞明却依旧皱起了眉头,总感觉这个杰夫不太靠谱,便又继续追问“舞蹈表演是关于什么的?能让你们这么激动?”
他想了想,酒吧,还能让人尖叫……他猛地瞪大了眼睛,他在国外留过学,被同学带去过酒吧见识过各种劲爆的场面,因此这会儿一联想起来,立刻就意识到宁时初去的酒吧看的舞蹈表演是什么类型的了!
“是不是那种不正经的舞蹈表演?!”席辞明脸都黑了,暗恨那个杰夫带坏了自己的妻子。
宁时初顿时一噎,眼睛飞快地眨了几下,但很快又理直气壮起来,辩解道“什么不正经的舞蹈?你别乱想,就是普通的有些性、感的舞蹈罢了,就像热情奔放的桑巴一样,在酒吧那种场合自然能引起人尖叫了。”
可席辞明听到她说到性、感,热情奔放的时候,就反而更肯定自己的猜想了“你跑去看脱、衣舞了?”
宁时初听到他这话,瞬间被自己的口水噎得不停地咳嗽起来,咳得她满脸通红,过了好一会儿,咳嗽终于停止了,她才连忙反驳“不是脱、衣舞,人家穿着衣服的,你别把人想得这么龌蹉!”虽然中途猛男们确实脱了上衣,但人家的裤子不是没脱么?那就算不得脱、衣舞,最多算半个……
席辞明却半信半疑,他觉得自己说中了事实,否则宁时初的反应不会这么大,都快把心虚写在反应中了“我不信,除非你把那舞蹈表演的视频发给我。”
宁时初眼珠子转了转,想起昨晚洪芸芸发给她的几段视频中有一段是前半场没脱上衣的,于是她立马答应了“好,我待会儿就把视频发给你。好了,咱们说正事吧,你找我有什么事?”
席辞明被她问住了,因为他找她并没有什么事,只不过想她了而已,但他向来内敛矜持惯了,根本不可能直接坦荡地跟宁时初说自己想她。
但到底是心思灵泛的人,席辞明说“没什么重要的事,我只是想问问你到了之后有没有水土不服、倒时差辛不辛苦、住处住得惯不惯。”
宁时初意外他居然会关心自己,但到底是人家的好意,于是她就乖乖回答道“我没有水土不服,这里的天气还挺舒服的,倒时差现在不正在倒着呢,还行,至于住处,这是杰夫家的城堡,佣人一堆,没有不妥当的。”
“对了,我爸妈有没有去找你?”宁时初忽然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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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71、玛丽苏文大姑子(26)
“没有。”席辞明说道,“大概还没来得及找。”
“也对,三天前才找了我。”宁时初了然,不过还是要提醒一下席辞明,“记得我说过的话啊,不用看在我的份上特意照顾宁家,按照你的意愿来。”
“好。”席辞明答应道。
“那、还有什么事吗?”宁时初捂住嘴打了个哈欠,又问道,“要是没事,我就要继续睡了,我还没睡饱呢。”
“那你继续睡吧,不也不要睡太久,记得吃饭。”席辞明连忙说道。
“我知道。”宁时初说完,便挂了电话。
她重重地躺回床上,刚想把手机扔到床头柜上,忽然想起自己答应了要发昨晚的酒吧舞蹈表演视频给席辞明,便连忙找出那个视频,发给了席辞明。
发完之后,她便把手机一扔,闭了眼很快又睡得不省人事了。
席辞明收到宁时初发来的视频,点开来看了之后,血压立马就飙升了,英俊的脸上阴沉一片,握着手机的修长手指用力得快把手机捏碎了。
他为什么这么大的反应?因为宁时初发错了视频,把那段她和半果猛男亲密舞蹈的视频错当成是猛男舞衣衫完好的前半部分发给了席辞明。
那段视频里宁时初和猛男的互动亲密又撩人,热辣又性感,看得人脸红耳赤、鼻血喷发,
那猛男是半果的,毫无遮掩的、鼓囊囊的胸肌和腹肌大喇喇地几乎贴到宁时初身上了,而宁时初身上也穿着清凉,上身是露腰小吊带,下面穿着小短裙,白生生的细腰和大长腿露在外面,跟她面前古铜色肌肤的猛男形成鲜明的对比,十分吸引人眼球,席辞明一看,眼睛都快喷出火来了。
他没想到宁时初居然还跑去跟陌生男人热舞去了,亏她还说不是什么不正经的表演,这样都不算不正经,那什么才是不正经的?席辞明都快气坏了。
良家妇男会不穿上衣跳舞吗?席辞明气得想把宁时初抓回起来,好好地问问她,她的意识里到底什么是正经、什么不是正经,这种脱、衣舞是她能看的吗?她可是有夫之妇啊!
幸好他理智还在,记得宁时初说她要继续睡觉,才强忍了立刻质问她的打算,没有打电话吵醒她,但他心中憋着一团火,生气自己的妻子和一个陌生男人这么亲近,又有些委屈和酸涩,她怎么能和别的男人这么亲近?难道她不在意我的感受吗?
席辞明在国内患得患失,睡意是彻底没有了,他躺回床上,把宁时初发的那段视频看了又看,即使看的时候心里不舒服也逼着自己看。
他说服自己,宁时初有权利和其他男人跳舞,毕竟这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的,虽然动作亲密了些,但还算正常,又不是出轨,而且那些跳探戈和桑巴的男女舞伴动作也很亲密,不也很普通、常见吗?难道因为动作亲密,已婚的男女就不能再跳探戈、桑巴了?所以这根本不算什么,只是兴之所起,跳个舞罢了……席辞明极力这么自我安慰。
可理智是这么想,感情上他却无法阻止自己吃醋的心情,席辞明叹了口气,他觉得自己对宁时初的占有欲越来越强了。
毫无睡意的他在床上躺了几个小时,第二天一大早就带着两个黑眼睛,精神萎靡地上班去了,来接他的司机第一次发现自己这个从来都精神奕奕的工作狂老板,今天居然一反常态,精神不振起来,甚至连往常挺拔强势的背影都莫名地有些萧瑟失落。
司机摇了摇自己的脑袋,觉得自己看错了,这么强大老板,怎么可能萧瑟失落啊!
席辞明上车之后,给宁时初发了信息:我认为你作为已婚的人,不适合和其他男人跳这么亲密的舞。
他看着自己写的这句话,觉得语气不太好,似乎有些强硬质问的意思,不知道宁时初会不会觉得自己是限制她的自由?
席辞明抿了抿薄唇,有些为难,他删了这句话,又写道:你和其他男人跳这么亲密的舞,我不太高兴。
这句话是不是有点太大男子主义了,似乎是个控制狂一样。
席辞明又把这句话删了,想了又想,快把脑细胞都掏空了,最终他还是用了最初那句话,改了一个词,加了一句话,变成:我觉得你作为已婚的人,不适合和其他男人跳这么亲密的舞,因为我会吃醋。
最后那句话有些示弱的意思,席辞明从来都是最强势的那个人,还没有跟谁示弱过,但他现在跟自己的妻子示弱了。
为了不让自己后悔说这句话,席辞明心一横,飞快地按了发送键发给了宁时初,还按着自己的手指,不让自己反悔撤回。
信息发出去之后,宁时初并没有立马回复,席辞明觉得她可能又出去玩了,没看手机。
等了一会儿,他便闭了闭眼,觉得先不管宁时初会怎么回复了,他要把精神都放在工作上……
但想是这么想的,可他的眼神却时不时地往自己的手机看去,就想看宁时初有没有回复他,直到到了公司,宁时初都没有回复,席辞明只好把心思收回来,老老实实地工作。
而宁时初其实在一开始就看到了席辞明发给她的这条信息,但她不知道该怎么回,这实在太尴尬了,因为她发现自己发错了视频,把自己跟猛男热舞的视频发给了席辞明。
她一瞬间有种社死的感觉,还是在席辞明面前社死,虽然她没有其他心思,但把这种和其他男人跳舞的视频发给丈夫,这问题就很严重了,心胸狭窄些的男人肯定会怒不可遏,觉得妻子给自己戴了绿帽。
席辞明不是心胸小的男人,因为他没有质问宁时初,而是直接说不希望妻子和其他男人跳这种舞,因为他会吃醋。
宁时初自己设身处地地想了想,如果是席辞明和其他陌生女人跳这么亲密的贴身舞蹈,那她心里肯定也会不舒服、也会吃醋,于是她瞬间理解了席辞明。
她乖乖地承认了错误,并且保证不会再犯,写完了信息,她却不太好意思发给席辞明了,但不发也不行,于是她最终还是发了,只是刚好席辞明那会儿把手机收回抽屉了,便没看到她的回复。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72、玛丽苏文大姑子(27)
席辞明工作了一个多小时,起身喝完水才拿起手机,果然看到了宁时初的回复。
“亲亲老公!对不起,是我错了,我那天晚上玩疯了没有考虑到你的感受,十分抱歉,以后再也不会了,你能原谅我吗?”
席辞明看到妻子这个回复,有些意外,他还以为宁时初会觉得他小题大作,太小气了才这么限制他,却没想到她这么干脆就认错而且还保证不会再犯。
心中那点不舒服终于消失了,席辞明本身并不是太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对于妻子跟其他男人跳热舞的举动更多的是吃醋,而不是感觉被戴绿帽的侮辱,因此宁时初的认错,让他心中那点芥蒂很快就没了。
“好,我原谅你了。”他回复道。
宁时初看见他的回复,立刻给他打了电话,又甜言蜜语地安抚了他,席辞明很快就忘了这点不愉快了。
挂掉电话之后,宁时初松了口气,她和席辞明虽然是联姻的夫妻,没什么浪漫爱情,但彼此之间还是要保持忠诚的,席辞明没有做出对不起她的事,那她就不能当先背叛的那个人,她还是有原则的。
洪芸芸在一旁听到宁时初和席辞明的对话,在一旁噗噗地偷笑,等她挂掉了电话,便幸灾乐祸地说:“活该!跟其他男人跳热舞被老公发现了吧?还不是得低声下气跟老公道歉认错?”
宁时初轻哼一声,说:“我老公宽容大度,我解释道歉他就原谅我了,夫妻之间还是需要点信任的。”
洪芸芸翻了个白眼,说:“别说得这么道貌岸然,要是席辞明跟一个身材火辣的美女跳热舞,你心里能不膈应,能轻易原谅他?席辞明说不定面上说原谅你了,但心里还记着呢。”
“记着就记着呗,要是他抓住我这个把柄出轨了,那我跟他离婚不就得了?男人又不是不可以换一个。”宁时初说得十分潇洒,还很没心没肺,瞧她刚刚在电话里还跟席辞明说了那么多甜言蜜语,现在却这么轻易就把离婚说出口,真是没心的女人啊。
洪芸芸听见她这话,震惊看着宁时初,说:“没想到你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实在很出乎我的意料,我还以为你很爱席辞明。还有,你们不是联姻的吗?难道想离婚就能离,席家和宁家不会同意的吧?”
宁时初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说:“他们同不同意有什么用?只要我想离,那就有千百种方法离……对了,你到底是怎么觉得我很爱席辞明的啊?我只是尊重我和他的这段婚姻而已。”
洪芸芸有些愣,但又觉得宁时初说得有些道理,她确实从来没表现得多爱席辞明啊,那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个错觉?
宁时初可不知道洪芸芸怎么猜测他们的夫妻关系,她对席辞明的感情很简单,就是在合法婚姻之内见色起意而已,感情有一点,但不多,宁时初最爱的还是她自己,但她不介意跟席辞明这个优质的男人一起过日子。
当然,如果哪一天这个优质男人喜欢其他女人了,那她绝对潇洒放手。
远在国内的席辞明可不知道自己老婆这么无情,他在自己公司等到了宁父和宁母,因为他们俩是直接找到公司来的,席辞明便不能不见他们。
宁父宁母其实并不想自己找上门去求席辞明这个女婿,他们其实是想让宁时初出头的,但宁时初出国之后就把父母的手机号码暂时拉黑了,他们没办法联系到宁时初,而宁知翼闹出的麻烦又等不及了,因此不得不放下身段找上席辞明。
“爸妈,你们怎么找到公司来了?有什么事可以打电话给我,我下班了就去家里拜访。”席辞明说道。
宁父臭着一张脸,不怎么客气地说:“你工作这么忙,哪里能让你去找我们?我们自己来就行了。对了,宁时初去哪儿了,我打她电话打不通。”
席辞明轻咳了一声,说:“她和朋友跑国外玩去了,可能嫌弃我整天打电话烦她,就把手机关机了吧。”其实他知道宁时初是特意躲开父母的,但他不能这么说,便只好自己背下这个锅了。
“这种时候她居然跑去国外玩了?还关机,真不懂事!”宁父更加生气了,觉得宁时初这个女儿就是不靠谱,家里的公司发生了这么大一个危机,她不寻思着让婆家帮忙就算了,还跑到国外玩了,真是离谱!
“呵呵,女婿啊,时初虽然不在,但我们找你也是差不多的。”宁母连忙拉住发脾气的丈夫,笑呵呵地对席辞明说道,提醒丈夫说正事才最重要,讨伐女儿反而是小事。
于是宁父的注意力终于回到正题了,他果然开口跟席辞明说了自家公司得罪了雷曼公司,导致损失严重的事,但前因后果美化了很多,把宁知翼的责任都弱化了不少——毕竟宁知翼是宁家的继承人,宁父不想让席辞明知道他为了个女人办砸了公事。
最后宁父就把来意说出口了,果不其然是找席辞明出资给宁氏集团填补损失的资金缺口以及当个担保人化解和雷曼公司的矛盾,要是化解不了,就希望席家能帮忙另寻条出路给宁家……
席辞明因为有了宁时初的提前预警,自然没被宁父的话所迷惑,反而对事实真相了解得一清二楚,他想过宁父会让自己帮忙,但他没想到宁父居然想把所有的危机都让他来解决。
这个就有点过分了,他只是宁家的女婿,却要为小舅子见、色忘义所惹出的麻烦兜底,还是自己大出血为宁氏解决麻烦……这就很过分了,凭什么要求席家舍己为人帮宁家啊?席辞明又不是大傻子,这种挖自己血肉补贴宁家的事,宁父到底是怎么理直气壮说出口的?
席辞明仿佛第一次认识自己这个岳父,怪不得宁时初早就提醒他不要顾及两家的情谊而无底线地帮宁家,原来是因为预料到了宁父的厚颜。
作为一个上市企业的掌舵人,席辞明不但不傻,反而十分精明,因此他听到宁父的要求,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十分耐心地和他说起话来,宁父宁母被他套了不少话,最后他便说这次恐怕无法帮到宁氏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73、玛丽苏文大姑子(28)
“你说什么?什么叫无法帮到宁氏?!”宁父听到席辞明这句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便忍不住提高了声音质问道。
“爸,我确实没办法帮到宁氏,毕竟这次知翼得罪的是雷曼公司,他们公司是行业大龙头,我们席家都不敢得罪,知翼最好还是求得雷曼公司的谅解才好,如果继续这样僵持下去,那宁氏以后也别想再和雷曼合作了,这点想必岳父也明白。
所以我的意见就是,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是知翼能化解跟雷曼公司的误会,事情就简单多了,解决的方法关键在于知翼,岳父还是回去劝劝知翼吧,一味地不肯认输,有时候并不是有骨气的表现,反而是钻了牛角尖,把自己逼入死胡同了。”席辞明慢条斯理地说道。
宁父听了却气得胸口不停地起伏,显然气狠了,他难道不知道问题关键在于儿子跟雷曼的和解吗?但儿子就是死也不肯低头,他又不能逼他去跪求雷曼的原谅,所以只有找姻亲帮忙了。
到底还要求人,即使再气氛,宁父还是压抑住了怒火,再次对席辞明道:
“我也知道关键在于知翼能不能获得雷曼公司的谅解,但他去了好几次想解决这个问题,雷曼公司都不肯通融,知翼又是年轻气盛,就不肯再去道歉了。
你是他的姐夫,时初和知翼一向感情很好,难道就不能看在时初的份上,帮帮忙吗?”
宁父和宁母开始打起了感情牌。
可惜,这也让宁时初打过预防针了,席辞明毫无触动,照旧拒绝了。
宁父和宁母本来就满肚子气,这会儿又不能说服席辞明出手帮忙,便只觉得席辞明冷酷无情,对姻亲都这么绝情,便忍不住了,气急败坏地骂他利益至上、落井下石、刻薄寡恩、绝情冷漠……
见席辞明无动于衷,又开始骂起了宁时初这个女儿,说她嫁出去就不管娘家了,是忘恩负义的白眼狼,早知道还不如一出生就掐死她。
宁父骂得极其难听,而宁母则在一旁抹着眼泪哭,时不时还用谴责和失望的眼神看一下席辞明,仿佛他拒绝帮忙宁氏,是多罪大恶极的举动。
席辞明并没有被两人的态度所刺激,他感情很淡漠到,除了父母家人,当然,现在还有一个宁时初,能让他在乎,其他人在他心里其实没什么地位,宁父宁母这种一年见两三次的亲戚,就更加没什么感情了。
偏偏他们俩还想仗着自己是他岳父母的身份来提过分的要求,席辞明又怎么可能会被他们所要挟到呢?
见他们俩骂得起劲,还不想离开,席辞明便让人把他们拉出去了,两人毕竟也是有头有脸的人,被人拖出去实在太丢脸,便只得罢休,愤愤地离开了。
宁时初可不知道宁父宁母真的找上席辞明闹了一场,被拒绝后,就撕破了脸,她跟洪芸芸去了海边玩。
她们去的是度假海滩,海水清澈透亮,沙子细腻柔软,海风轻柔舒适,让人流连忘返。
宁时初捧着一个椰子吸着,看洪芸芸在海边玩水。
“嗨,美丽的小姐,我有荣幸知道你的名字吗?我想你肯定有一个可爱的名字,就像你的人一样可爱美丽。”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走到宁时初面前,微笑着对她说道,浅灰的眼睛含情脉脉地看着她,话还说得那么甜,搭讪得这么有艺术感。
“抱歉,妈妈告诉我,不能把自己的名字告诉陌生人。”宁时初无情地说道,移开视线,不去看帅哥受伤的表情,虽然是装出来的,但一个长得那么帅气的男人做出这种表情,总是让人忍不住去怜惜他,不由自主就想答应他的请求。
可宁时初记得自己是个有夫之妇,还答应了席辞明不乱撩拨人,所以她只好狠心地拒绝这位帅哥的搭讪了,唉,谁让她是个言而有信的人呢,如果她还是单身,那倒是不介意来一段艳、遇。
帅哥听到她这话,就知道自己被拒绝了,只好失望地说:“好吧,美丽的小姐,不能知道您的名字,是我的遗憾。”
说完朝她摆了摆手,遗憾地离开了。
洪芸芸从海边跑回来,水也不玩了,盯着离开的帅哥的背影,感叹道:“这帅哥长得很极品啊,身材样貌都一流,你拒绝他真是太可惜了!他怎么就没搭讪我呢?”
宁时初朝她翻了个白眼:“别掇撮我犯错误,你喜欢他就自己去勾搭!”
“嘻嘻,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不客气啦!姐妹,我先去了……”洪芸芸笑嘻嘻地一拍宁时初的肩膀,便乐滋滋地冲帅哥那儿去了。
宁时初无语地摇了摇头,洪芸芸果然是个花心大萝卜,见一个爱一个,也不怕哪天翻了车。
“爸妈,怎么样?席辞明答应帮忙了吗?”宁知翼看到回家的宁父宁母,便忍不住眼含期待地问道。
宁母眼带热泪地摇了摇头,宁父则气愤地说:“别提了!席辞明就是个唯利是图的小人!我都求到他面前了,他一个小辈不但不肯帮忙,还把我们奚落了一通,说是你闯出来的祸,就要让你去收拾……”
宁父把席辞明的话添油加醋修改了一番,就成功让宁知翼以为席辞明是瞧不起他,不想给他擦屁股,于是一张脸涨得通红,又气又恼,说:“爸妈,咱们别求他了,人家才不想沾上咱们的事,何必送上门去让他打脸?”
宁知翼果然不愧是宁父宁母的亲儿子,他自己需要人帮忙,却不肯低头去求,仰着脖子想让人主动送上门来毫无保留地帮他,人家不帮,他就觉得人家无情无义、落井下石,对不起他。
却没有反省过他们家提出的要求有多过分,在商言商,即使是亲家,也得分清楚各自的利益,只有在不过分的情况下才会伸出援手,可宁家倒好,一出手就想让人把他们闯的祸全盘接过去,舍己为人帮他们毫无后患地解决问题……
这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即使是亲兄弟还得明算账呢,更何况宁家和席家还只是姻亲。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74、玛丽苏文大姑子(29)
宁时初在国外玩了三个月才回来,席辞明跟她分开了好几个月,便整天都催促她早些回来,但宁时初不想掺和进宁家的事,便硬生生地在国外过了三个月。
“席辞明,我回来了!”宁时初戴着大大的墨镜,穿着一袭草绿吊带长裙,曼妙苗条的身材显露无疑,红唇雪肤,活脱脱一个美丽张扬的大美女,她从机场出来的时候,男男女女的目光都盯在她身上,那样夺目耀眼。
席辞明一把抱住扑倒他怀中的人,感受到怀里温软的身躯,他才感觉到缺憾了三个月的心终于圆满了。
“你有没有想我啊?”宁时初笑嘻嘻地问他,还在他脑门猛地亲了一下,席辞明勾起嘴角,按住女人的后脑勺,狠狠地亲住了那张花瓣似的唇,用行动来表明他到底有没有想这个女人。
“好了好了,再亲下去就有警察来提醒了!”宁时初气喘吁吁地推开他,说道。
席辞明这才一边牵着她的手,一边拉着她的一个行李箱往车上走去,其他行李则被目不斜视的司机搬走了。
坐上车之后,席辞明便捏住宁时初的脸,有些咬牙切齿地问她:“终于舍得回来了?再不回来,我还以为自己的妻子是幻想出来的!”
宁时初理亏,笑眯眯地握住他捏自己脸的手,说:“才三个月,时间并不长啊,以前你到国外出差也有几个月甚至半年的,我都没有怪你,而且你不是整天加班加班的,忙着呢,哪里有时间想我?”
这回轮到席辞明理亏了,但他到国外出差半年是刚结婚,他们还没什么感情的时候,自然就不怎么惦记妻子了,可现在情况不一样,他们的感情不是渐入佳境了吗?当然就觉得三个月时间太长了。
“你这个小没良心的,我下班回来后几乎每天晚上都和你视频,要是不想你,我会这样做?”自从这次小别过后,席辞明就想打通了任督二脉似的,以前对宁时初的冷若冰霜、漠不关心、矜持内敛全都不见了,变得很缠人,还学会了不少情话,无师自通就会哄宁时初了。
这大概就是不上心与上心的区别吧。
“那需要我奖励奖励你吗?”宁时初好笑道。
“需要!”席辞明斩钉截铁地回答。
“好吧。”宁时初说完,主动亲上了席辞明的薄唇,席辞明立刻抓住机会享受自己的福利,车后座立马变得激、情四射起来,连空气都变得火热,前头的司机把自己当成个没有感情的工具人,专心致志地开车。
回到家之后,席辞明立刻就把宁时初拦腰抱起,往卧房去了。
房门被他火急火燎地踹开,又砰地一声关上,接着便是宁时初忍俊不禁的笑声:“席辞明,你这也太急、色了吧?”
“我都三个月没吃过肉了,快饿坏了,怎么怪得了我?”席辞明即使说着骚话也一本正经。
宁时初草绿的吊带长裙被乱扔在地上,浴室里传来哗啦啦的水声,接着是各种暧昧的声响。
都是年轻气盛的年轻人,又分离了三个月,自然是小别胜新婚,迫不及待解决双方最渴望的事情了。
宁时初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成了破布娃娃,禁、欲了三个月的男人真是惹不起啊,狼一样,好不容易吃上一顿肉,就容易控制不住自己的胃口。
“你这只禽兽!我说了要你结束你还不肯结束!永动机吗?”宁时初软绵绵地捏着席辞明腰间的肉,却气急败坏地发现根本捏不动,这人的肉太紧实了,真是气死她了!宁时初忍不住气得干脆用拍的,拍了一下他的后腰。
席辞明抱着她,却满脸都是餍足的神色,嘴唇还不住地往上扬,掩饰不住的好心情,即使被宁时初恼羞成怒地又拍又打,也浑身都散发着愉悦的气息。
这边夫妻俩甜甜蜜蜜,而宁家就不是那么好了,宁知翼把常嘉儿带回了宁家,宁母一见常嘉儿,立马就炸了:“儿子,你把这个女人带回来干什么?忘了她害得你得罪雷曼公司,让公司损失惨重吗?我们家不欢迎她来!”
宁知翼脸色难看了一瞬,但他到底是喜欢常嘉儿的,虽然因为她让自己的工作失误承受了很大的损失,但他认为损失的以后都可以挣回来,而嘉儿可是他最爱的女人,怎么能因此就不带她回来见家长呢?
是的,这两人吵吵闹闹,误会狗血一大通,但到底是虐恋情深,感情好误会又解除了的时候,宁知翼自然就要带心爱的女孩回家见父母了。
原主那辈子,见家长这个场景,原主也出席了的,她见自己的弟弟居然带着常嘉儿这个全家都不喜欢的女人回来,自然是十分气愤,不用宁母出头,自己就叭叭叭地把常嘉儿狠狠地贬斥了一顿,骂她是祸害,是贪慕虚荣的狐狸精,是专门勾、引男人的捞女,是拼命往上爬的底层猪……
骂得太难听了,硬生生把常嘉儿这个“坚强而坚韧”的女孩子都气哭了,还来不及正式跟宁父宁母介绍,就气得冲出了宁家,而宁知翼就急得追她去了,这次的见家长也就不了了之,而原主在宁知翼和常嘉儿心目中的印象就更恶毒、败坏了。
这次没有原主身先士卒当拆散男女主的头号炮灰了,宁母就不得不自己上了。
宁知翼听到宁母的话,很不耐烦地说:“妈,嘉儿是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你怎么能这么说她呢?而且雷曼公司的事也怪不了她,她并不知道我当时有这么重要的事,后来知道了,还很自责……妈,她是那么善良的一个女孩子,你就不能好好对她吗?”
宁母看见自己最爱的儿子居然这么维护常嘉儿,顿时气坏了,只觉得自从认识了常嘉儿之后,儿子就不再是自己的儿子了,反而常常忤逆自己,她伤心又失望地对宁知翼道:
“知翼,你真的是被她迷得毫无理智了,她一个从城中村出来的村姑,还当过夜总会的服务员,能是个什么单纯的女孩?心机还不知多深,要不然怎么会把你吃得死死的?”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75、玛丽苏文大姑子(完)
“你居然为了这样一个女人忤逆我和你的父亲,妈妈觉得很伤心……”宁母忍不住眼含热泪地看着宁知翼,她知道自己的儿子吃软不吃硬,“难道你要为了一个认识还不到一年的女人,就不要抚养你二十多年,给了你毫无保留的爱的妈妈吗?”
听到她这话,宁知翼的表情果然出现了挣扎的痕迹,他虽然很爱常嘉儿,但也很尊敬爱戴自己的母亲,因为宁母对他这二十多年真的很好,几乎是无微不至地照顾、任劳任怨地问他付出。
可他却因为女朋友的事就让她这么伤心……宁知翼觉得自己有些不孝。
眼看男朋友就要被他妈妈拉回去了,常嘉儿立刻就急了,拉住他的胳膊,说:“知翼,我以后一定会好好代你孝顺妈妈的。”
宁知翼还来不及说话,宁母突然就炸了:“谁是你妈妈?谁准你喊我‘妈妈’了?你还要不要脸,还没嫁给我儿子就喊我妈妈了?你死了这条心吧,我不会让你进宁家的门的!”
宁母自从知道宁知翼交了常嘉儿这么一个女朋友之后,脾气就越来越不好了,再加上更年期的原因,很容易冲动生气,因此听到常嘉儿喊她妈妈,一下子就引爆了她的脾气。
本来宁知翼对宁母还有一点愧疚的,但此时一听到她这些话,那点儿愧疚立刻就消失无踪了,还很不耐烦地对宁母道:“妈,你能不能别这么无理取闹?这辈子我除了嘉儿,其他女人一个也不会娶!妈妈你要是不让她进门,那你这辈子就不可能有儿媳妇了……”
他说得那样毫不客气,宁母又气又恨,看到旁边对着宁知翼含情脉脉笑的常嘉儿,立刻理智就消失了,她冲上去就对常嘉儿扇了一巴掌,骂道:“都是你这个贱女人,害我和儿子离心!”
常嘉儿没想到宁母居然会打人,因此根本没来得及反抗就被重重地扇了一巴掌,脸颊立刻就红肿起来,她捂住被打的脸,眼泪汪汪,柔弱的身躯在微微颤抖,楚楚可怜。
宁知翼看见心爱的女儿这幅可怜的模样,心疼极了,忍不住朝宁母吼道:“妈!你冷静点!怎么能随便打人!”
说完他着急地给常嘉儿看被打肿了的脸颊,也顾不得要留在家里等宁父回来了,拉着常嘉儿出了门,还转过头来带着怨气地对宁母道:
“本来我们是高高兴兴地想来给你们惊喜的,但你让我很失望,我那个温柔可亲的妈妈不见了,变成了暴躁易怒的你……什么时候嘉儿原谅了你,我什么时候才会回来。”
宁母又气又失望:“知翼,你居然为了这么个女人就连妈妈都不要了?你回来!不许走!要走也是那个女人走!儿子你回来……”
宁母追出去,但宁知翼担心常嘉儿脸上的伤,早就干脆抱着她上了车,开走了,宁母根本追不上。
于是这回的见家长事件也不了了之了,只是这次当坏人的不是宁时初,而是成了宁母,就是不知道宁知翼会不会连自己的亲生母亲都记恨了。
宁时初可不知道自己便宜弟弟的爱恨情仇和夹在婆媳间的痛苦,她出去玩了三个月,回来公司就累积了不少工作,虽然她平时把事情都交给孙禹,但偶尔一些事也是要她拿主意的,这三个月下来,她桌面上就堆满了需要她签字的文件。
温迪和邹宁成功地在那场选秀中出道了,因为英俊帅气,长相和性格都很有辨识度,因此一炮而红,成了这几个月最红的新生偶像。
而李杰文的新剧也早早就准备好了,开拍之后一切都很顺利,都快拍完了,只要做好后期就能顺利上映。
还有其他一些艺人,宁时初按照每个人的资质和特点,给他们制定了专门的路线,嗓子好、声音资质好的,则给他们写歌做专辑,让他们当歌手;身材条件好的,则去当模特、拍时尚照片、幽默有梗的,则去当谐星……
当然,宁时初还想把公司的业务发展得完善些,就签了好几个有潜力的新编剧,从文学网站里买下有爆火可能的IP作品充实剧本库,她打算让自己的公司拍戏捧自己的演员,反正她不差钱,有资本这么做。
席辞明对宁时初的事业也很支持,虽然他有些不满妻子公司有太多俊美帅气的小哥哥,生怕她会被小哥哥勾走,但到底理智没有出走,再不情不愿也得给老婆出资拍戏。
当然,宁时初也会投桃报李,每次他投资了宁时初公司的剧,她都会好好地犒劳一番他,至于怎么犒劳?那就是人家夫妻之间的秘密了……反正不管怎么样,席辞明被犒劳之后都是神清气爽、愉悦非常的。
不过宁家就没这么好过了,自从的得罪了雷曼公司之后,席家又没有帮上大忙,宁氏集团就损失惨重、大伤元气,开始走下坡路,宁知翼差点连总裁的位置都保不住,最后还是因为宁家的股份占最多,才勉强保住了,可公司的那些元老是彻底看不惯宁知翼了,常常跟他作对,让他的工作越来越难进行。
但这些都是他该受的,谁让他是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罪魁祸首呢?还是因为自己的私事导致的,这就不可原谅了。
宁知翼即使勉强保住了总裁的位置,也没办法像之前那样自由了,他立下了军令状,下次要是还出错,就得下台,一旦他下台,再想起来就难了。
为了赶紧弥补损失,宁知翼不得不把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之中,就很难顾及恋情了,要想像之前那样为了和常嘉儿谈恋爱,说迟到就迟到、说早退就早退、说推辞会议就推迟会议……那是不可能了,公司里的元老都火眼金睛地盯着他呢,他再嚣张也不敢这么做了,除非他想不干了。
常嘉儿不知道其中原因,只知道宁知翼越来越少陪她,每次跟她打电话都很急,甚至对她的态度越来越不耐烦、越来越敷衍,常嘉儿以为他不爱她了,因此难过极了,便又开始和宁知翼冷战、吵闹、误会等一条龙的虐恋路线。
但这回宁知翼就没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找她解释、去给她解开误会,于是两人的芥蒂越来越深、感情越吵越浅,宁知翼本来就被工作搞得焦头烂额,还要为恋情烦心,顿时烦不胜烦、苦不堪言,觉得和常嘉儿恋爱也没那么美好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76、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1)
宁知翼和常嘉儿的感情出了问题,但是他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解决,于是两人误会越来越深,常嘉儿认为宁知翼是喜新厌旧,不喜欢她开始敷衍她了;而宁知翼则觉得她无理取闹,根本不为自己着想,自私自利。
但神奇的是,不管这两人怎么埋怨对方,就是不肯彻底分手,即使吵吵闹闹也依旧在一起,这让宁母宁父气坏了,宁母还做了许多事想拆散他们,让儿子找一个家世背景强硬的大家千金来联姻,毕竟现在宁家可不像从前,经过那一次雷曼公司的事后已经元气大伤,身家缩水了三分之一,这就需要宁知翼找个强有力的岳家帮扶了。
可宁知翼已经为了常嘉儿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要是真的放弃了那以前的付出不是都白费了吗?沉没成本太大,宁知翼已经很不甘心,如果真的放弃了常嘉儿,不就代表父母说的话是对的,而自己真的做错了?自尊心强烈的他自然不肯承认这点的。
这段感情成了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的鸡肋,可惜他们注定要在一起,所以最终,两人纠缠了很多年,还是结婚了,只是这回结婚可没有上辈子那么风光了,毕竟宁氏集团已经因为宁知翼的任性高傲搞得从一流企业跌入了二流,而且宁父宁母依旧十分厌恶常嘉儿,肯让他们结婚已经是退一步了,还想花大钱来风光大办婚礼?那是做梦!
嫁入宁家的常嘉儿以后的日子可想而知,公婆厌恶、丈夫对她的感情又被消磨得差不多了,她在宁家就像被困在了黑暗狭窄的笼子里,每天都过得无比压抑痛苦,可她又不甘心离开,毕竟宁家虽然落魄了,但还供得起她锦衣玉食的生活,她不想过回贫民窟的生活了。
而宁知翼,终究要为年少轻狂时犯的错付出代价,每天的时间都被忙碌枯燥的工作所占据,而下班回到家,又得面对妻子和母亲之间的矛盾冲突,他作为儿子和丈夫,左右为难,帮谁都是错,不帮也是错,他简直快被这种婆媳间的矛盾逼疯了,还不到三十,就被折磨得苦大仇深的模样。
不过这些都是他自找的,作为他的便宜姐姐,宁时初的日子过得美滋滋,不掺和娘家的事之后,她和席辞明的感情越来越好,过了几年甜甜蜜蜜的二人世界,席辞明从一个工作狂变成每天朝九晚五、注重劳逸结合的顾家好男人,宁时初见他没有变坏的迹象,便终于愿意生孩子了。
孩子生了两个,长大后分别继承席家和宁时初自己的产业,平安喜乐,一辈子也就过去了。
时初刚清醒过来,第一感觉就是沉重,脑袋昏昏沉沉的,身体也沉重酸痛,还闻到了浓郁的药味,显然,这是一具久病在床的身体。
“知春,小姐醒了没有?药熬好了。”一个轻柔的女声轻轻地询问。
另一个清脆的女声也压低了嗓子回答:“还没有,药熬好了就先放凉吧,等小姐醒了刚好入口。”
这是原主的两个大丫鬟,时初从身体记忆中得到这个结论。
看来是在家中,那就很安全,不需要担心其他事了,时初于是很放心地开始接收原主的全部记忆。
原主叫束时初,父亲束贤是正四品的左佥都御史,家中还有两个哥哥,她是家中最小的女儿,又自小身娇体弱,因此全家都很疼爱她,还早早给她定了一个门当户对的未婚夫——大理寺卿季运的次子季非白。
季运和束贤是同一届进士,当官之后又成了同僚好友,等束时初出生之后,两人就干脆要当亲家,给儿女定了娃娃亲。
所以其实原主和未婚夫季非白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如果没有意外,两人肯定会按部就班地成亲生子。
但偏偏就出了意外。
这个世界朝廷和官府的势弱,江湖的势力就此消彼长地强硬起来,许多百姓与其说是在官府的治理之下,不如说是江湖势力的范围之内生活,甚至有些地方江湖势力太强了,就连官府都得避让。
原主的未婚夫季非白从小就不喜欢读书,反而喜欢使枪弄棒、向往江湖,而他也有点练武的天分,因此习得一声不错的武艺,等到了十五岁,就偷偷离家出走闯江湖去了。
闯着闯着就遇上了江湖第一美人乐婉柔,并且对她一见钟情,再见倾心,可惜人家美人除了他还有许多追求者,他在其中并不算最出色,更何况他身上还有婚约,根本没有一点优势。
为了能心无旁骛、毫无顾忌地追求心中的美人,季非白就跑回家来跟束家退婚了,他是先斩后奏的,才刚从江湖回来,还没有进自己家门,就先去了束家,直接地跟束贤说要跟束时初退婚,原因是他喜欢上了其他女子。
他觉得自己喜欢上了其他女人就马上上门退婚,是光明磊落的做法,江湖上的大侠们不就这样直率潇洒的吗?所以他根本没跟家里打一声招呼,就来找束家退婚了。
可他却没考虑一下,他自己家和束家并不是江湖中人,而是官场中人,为人处世并不遵循江湖那一套。
束时初是官家小姐,即使是退婚,也应该按照规矩礼仪来,他应该先禀告了家里人,取得家里人的同意,再让家人陪他一起到束家谢罪赔礼,找个妥当的理由,才能退婚。
但他却一个人大大咧咧地上门,开口就要求退婚,既没有长辈在旁,也没有拿上定亲的信物,这就显得他很不尊重束家和束时初,是把束家人的尊严和脸面生生往地上踩的意思。
束贤因此怒不可遏,把季非白赶出了家门,还放话要跟季运绝交,而束时初得知从小青梅竹马的未婚夫喜欢上了别人,要和她退婚,于是悲痛之下病倒了。
其实,即使在江湖上,要退婚也不是这么来的,如果季非白稍稍了解一点,他就不会这么鲁莽冲动,但他被对乐婉柔的爱慕之心冲昏了脑子,一心只想退婚后无牵无挂地去追求美人,根本没心思去了解,才做出这种事情来。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77、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2)
季运得知季非白居然先斩后奏跑去束家退婚了,气得狠狠把他揍了一顿,但季非白内功在身,即使被打了一顿,也丝毫不影响行动,他自认为这次回来后成功退了婚,又接受了家里给予的惩罚,于是就心安理得了,又不顾身上的伤,再次偷跑了——他急着追去乐婉柔呢,去的晚了要是心上人爱上了别人怎么办?他就扔下一副烂摊子,不负责任地跑了。
最后季家人不得不上门跟束家赔礼道歉,但束家见他们来了,连门都没开,还丢出一句话,说要跟季家绝交。
原主本身就是个身娇体弱的,时不时就要病上一场,更别提这次被刺激、打击得狠了,就病得更严重了。
先不说青梅竹马的未婚夫跟别人跑了,就说这时候的女子被退婚就是一件大事,要是江湖中人可能还会不太在意这点,但束家是官场中人啊,原主是大家闺秀,被退亲就是一件很丢脸的事,以后名声就受影响了,即使再议亲也只能往次一等的人家议,正是因为知道这点,原主才这大受打击。
束时初了解了前因后果,便安心了,不过是退婚而已,最多以后再找季非白报复回来就是了,至于名声?她不是原主,当然不在意。
这个世界的女主角,自然是季非白一见钟情的对象,江湖第一美女乐婉柔了,乐婉柔是顺剑山庄的大小姐,长得国色天香,家世了得,毕竟顺剑山庄在江湖上是鼎鼎有名的门派,门下弟子众多,出色者还不少。
而乐婉柔的爹乐封是江湖上一流的使剑高手、有名的大侠,高风亮节、侠肝义胆,很受人敬佩爱戴,乐婉柔作为他唯一的掌上明珠,又长得那么漂亮,自然是人人追捧了。
原主跟乐婉柔没什么仇怨,虽然季非白是因为她才跟原主退婚的,但这是季非白自己的一厢情愿,并不是乐婉柔故意勾、引他,所以束时初不会怪到乐婉柔头上来。
原主最直接当了被炮灰的原因,是因为不甘心被季非白退婚,等养好身体之后,就带了几个人偷偷跑到江湖上去找季非白要个说法,结果才出发了几天,就不巧遇上了采花贼,被掳去玷污折磨死了。
根本没找到季非白,就这么憋屈地死了,死的时候,季非白还跟在乐婉柔身后当舔狗呢。
束时初忍不住揉了揉额头,原主这也太倒霉了,一偷跑出去就遇上采花贼被害死了,当然,这也是她太单纯天真,根本不了解江湖的险恶,只带了几个身手平平的护卫就敢偷跑,这不就倒霉丢掉小命了吗?
束时初睁开眼睛,床前守着的大丫鬟知春立刻就看见了,惊喜地上前,说:“小姐,您终于醒了,身体怎么样?难不难受?要不要请大夫?”
“不用,身体还行。”束时初声音沙哑地说道,她喉咙干哑,险些说不出话来,机灵的知春立马小心翼翼地扶她起来,又给她喂了一杯温水。
束时初这才感觉舒服了些,原主这身体也确实太差了,亏她还敢拖着这样的身体偷跑,果然不作就不会死,无知者无畏。
身体状况差成这样,即使不被采花贼害死,赶路赶多了也得累死吧。
“小姐,先喝药吧?已经晾凉了。”知夏听见内室的声响,知道束时初已经醒了,便连忙把熬好的药端了进来。
束时初嗅了嗅鼻端的药味,觉得大夫开的药还算对症,便就着知夏的手一口气喝完了这碗药。
知夏和知春见她这回喝药居然不喊苦,还一口气喝完了,跟平时拖拖拉拉或者干脆不肯喝的模样截然不同,顿时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小姐怎么不抱怨药苦了,喝药喝得这么痛快?
“把蜜饯给我。”束时初提醒道,知春这才连忙喂了一粒蜜饯给束时初。
甜甜的蜜饯冲刷掉了口中的苦涩味道,束时初紧拧的眉这才舒展开来。
“把窗户开了吧,通通风,这里的药味太浓了,熏得我头晕。”束时初吩咐道。
“可是小姐你还病着,开窗的话风会吹进来,万一加重了您的病情怎么办?”知春连忙劝说道,在她的认知里,病人是不能吹风的,自然不可以开窗。
“开小点儿就行了,有点点风散散味,屋内的空气太不清新了,憋着我养病也养不好。”束时初说道,“要不然你就把屏风放到窗边,把风向转到另一边不就行了?”
知春这才应下了,没一会儿,清新的空气终于进来了,束时初松了口气,感觉昏沉沉的脑袋都舒服了许多。
她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养好身体,然后练武,这种主武侠的世界,她自己不会舞就没有安全感,她还想找季非白和采花贼报仇的,自然得把自己练成高手。
而且她也想到江湖上玩玩,否则在家里当一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她会憋疯的。
她空间里收集了穿越过的各个世界的书籍手札,武侠世界的高深武功秘籍自然也是有的,束时初只需要选择适合这句身体修炼的功法,就能练了,不需要去找个大侠拜师。
这时候的师傅可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那种,她也不想给自己找个爹,所以自学空间里的武功秘籍最好了。
不过,这都需要慢慢来,一口吃不成大胖子,她目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调养身体。原主生下来身体就不太好,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毛病,所以要想彻底养好,得花费很大的精力,不仅要有医术高明的大夫,还得找许多珍稀药材。
但束时初自己在某个世界就穿越成了神医,所以想彻底治好自己这幅身体,那并不难。
束时初这之后,便开始了养身体的日子,她很受家人宠爱,手上有不少钱,珍贵药材当然也有,没有的话,束时初自己的伴生空间里也有,她只需要掩人耳目地拿出来,装作是从外面买的,就能给自己用了。
没过多久,她身体就轻松了不少,恢复了少女的轻灵清爽,还能到花园里散步摘花了,束母见她好得这么快,脸色渐渐红润,身上也长了不少肉,都快喜极而泣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78、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3)
束时初养好了身体,就对束贤说“爹,我想练武,你能帮我请个武夫子回来吗?”
束父听到她的话,顿时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练武?”他震惊得胡子都荡起来了。
“是的,爹,我想练武,我身体这么差就是缺少了锻炼,练武之后说不定我的身体就能和寻常人一样了,爹,你就答应我吧!”束时初跟束父撒娇。
“可是闺女啊,练武很辛苦的,你从小就被我和你娘养得娇滴滴的,什么苦都没受过,能吃得了练武的苦吗?”束父皱着眉头问女儿。
“能的,爹,练武再苦也比吃药和病倒在床上好啊,我上次病倒之后还以为自己撑不过去了,幸好我命不该绝,好起来了……但我再也不想体会那种濒临死亡的感觉了,所以爹,你就答应我吧,请人教我练武。”束时初恳求道,那张巴掌大的小脸仰着,可怜兮兮的。
束父一见她都这么请求了,哪里还顶得住?而且束时初说得也对,他也担心自己这个宝贝女儿哪天又病倒了,甚至直接让他白发人送黑发人,于是他答应了,但叮嘱道
“爹答应你了,但你得听大夫和武夫子的话,千万不要急于求成,慢慢来,循序渐进为好……当然,你要是吃不了练武的苦,爹也不会再惯着你了,因为这是你自己要求的。”
“我不会退缩的!谢谢爹!”束时初高兴地保证道,她其实要武夫子只是想光明正大地给自己以后会武找个缘由,并不指望从武夫子身上学到什么高深的武功。
束父果然给束时初找了个武夫子,是个女的,三十多岁,面容严肃,身形干练,即使来教束时初一个娇滴滴的大家闺秀也面色如常,并不因此而对束时初降低要求,于是束时初就此走上了勤学苦练的道路。
女夫子叫王瑛,身手很好,以前是个镖师,但在一次护镖途中右手受了重伤,即使治好了也无法再提重物了,自然不能再当镖师,于是来当了束时初的武夫子。
王瑛以为束时初只是个对江湖感兴趣的天真闺阁少女,想练武只是心血来潮,等她意识到练武十分辛苦之后可能就要放弃了。
但当王瑛真的上手教束时初的时候,才发现束时初真的很认真,每次她吩咐要做的基础练习都认认真真地完成了,甚至在她的要求之外,束时初自己还多做了几组动作。
连续半个多月都是如此,不管是练柔韧性的压腿、下腰、压肩、开胸等基础动作,还是练稳定性和力量的站桩、行桩、扎马步,她都一丝不苟地完成了,而且做得十分标准,学得也很快。
王瑛抱胸站在一旁看着在梅花桩上仿佛一只灵活的猴子般跳跃的束时初,神情十分复杂,她现在已经看出来了,这位束小姐在练武上有很高的天赋,她仿佛就是为练武而生的,有些动作要素她只需要听自己讲过一遍、看自己做过一遍,就能完美地复制出来。
而更可怕的是,她不但有天赋,还认真又努力,这样的人,如果没有意外,肯定能成为武林中一流的高手,当然,这得她找到适合她的功法,还得她肯出去闯荡江湖。
等束时初额上冒着细汗跑回王瑛面前的时候,王瑛眼神复杂地看着她,说“苏小姐,我现在已经没什么好教你的了,这些练武的基本功你已经做得很完美,只需要继续坚持练习,就能练成扎实的基础,以后不管练什么武功,都能事半功倍。
本来我还想教你练我的拳法的,但看到你这么好的武学天赋,我这些粗浅的拳法就不适合你了,要是真的让你练,反而是害了你。
所以束小姐,你现在最好是找到一门适合你的高深功法来练,或者去那些有名的门派拜个名师,才不会埋没了你的天赋。”
“谢谢王师傅的提议,我会好好考虑的。”束时初接过丫鬟递来的手帕,边擦汗边笑着对王瑛说道,她当然知道自己这具身体的练武天赋有多高,也不意外王瑛能发现这点。
“我会让我爹帮我找到适合我的功法,至于拜师那就算了,毕竟我家不适合。”束时初说。
王瑛点点头,束家是当官的,自然跟江湖中人不一样,所以她就没多说什么。
王瑛收了束家厚厚的谢礼,便离开了,束时初却并没有找其他师傅,而是对束家人说,她找到了适合自己练的功法,可以自己练武。
束家人都是文人,对练武之事一窍不通,自然是束时初怎么说,他们就信什么,而且他们还时不时地看见束时初在练武场练武,动作越来越潇洒、招式越来越凌厉,就真的以为她不需要师父也能练成高手了。
芯子里是个老妖怪的束时初当然不需要师父,她选择的《易水柔功》是最适合她这具身体的功法,再加上有以前穿越过的武侠世界的练武经验在,练起《易水柔功》来事半功倍,进步神速。
因为束时初没有出去过,周围也没有武林中人,所以她并不知道自己的水平在江湖中属于哪个段位的,到底是不入流的,还是三流、二流的高手。
为了出去闯江湖的时候有自保之力,不被人当成肥羊,束时初只得把易水柔功练到第五层。
易水柔功一共有九层,练成第一层,是束家护卫的水准;练到第二层,在江湖上闯的话能打退抢劫的路匪,小门派中的弟子;练到第三层,是大门派中上层核心弟子的水平了;练到第四层,在江湖上已经算是二流高手了;练到第五层,自然是快一流的高手了。
当然,这个划分是以束时初在以前穿越的那些武侠世界的武林中人的水平来判定的,不是以现在这个世界,毕竟束时初对现在的武林中人的武功水平一无所知,她只能猜个大概。
束时初可没忘记,原主偷跑出去闯江湖的时候,可是遇到了采花贼的,那采花贼大概是二流的高手,轻功是一流,所以就算为了不被采花贼抓住,她也得练成一流高手才能离家,这样才能顺便找采花贼报个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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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79、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4)
一年之后,束时初已经练成了易水柔功的第五层,又给自己做了许多各种各样的药丸子,什么迷药、毒药、神志不清药都配了一堆堆,便自觉可以去江湖上浪了。
当然,出发之前还得跟家里人说一声,她不会跟原主一样只是带了几个护卫就偷跑出去,这不是让家里人担心吗?
于是她大大方方地跟家里人说了“爹娘、大哥大嫂、二哥,我决定出去闯闯江湖。”
她话音一落,束家顿时像一滴水掉进了油锅,炸开了。
束父“什么?闯江湖?女儿你没说错吧?”
束母“不行!我不许,你一个娇滴滴的女儿家,怎么能去闯江湖?万一被那些鲁莽野蛮的江湖中人冲撞了怎么办?”
束大哥“初儿别胡闹,江湖很危险的。”
束大嫂“初儿,江湖险恶,你一个弱女子去了不是羊入虎口吗?”
束二哥“妹妹,你对江湖好奇的话,哥哥以后陪你去,你现在先等等。”
……
束家人叽叽喳喳的吵疯了,束时初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耳朵,深吸了口气,大声喊道“停!爹娘,大哥大嫂、二哥,你们听我说,我并不是胡闹,也不会不知道天高地厚。这一年多快两年,我每天都努力练武,自认为算是个高手了,已经有了自保能力,一般的男人十个加起来都打不过我,你们要是不信的话,可以找你们认识的高手来跟我打。”
听见她这话,束家人沉默了一会儿,束父才说道“初儿啊,虽然你练武是有了一点成果,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江湖那些人的身手可比你厉害多了,你这点三脚猫功夫出去只有被人打的份。”
他以为束时初练武只是小打小闹的,并不信她真的成了高手。
“你爹说得对,娘听说那些江湖人要成为高手,都是要练十几年、几十年的,哪里是一两年就能练成的?即使是那些天赋出众的少年英才,从三四岁开始练武,也要练到快二十岁才能成为高手,可你才练了不到两年,根本没跟别人比过,怎么就觉得自己是个高手了呢?”束母一脸担忧地看着她,言语委婉,但就差没直说她对自己的武功水平自我认知有误了。
束大哥也劝她“初儿,你别淘气,你这点花拳绣腿能对付得了几个江湖人?更何况你才十几岁,又长得貌美,家里人怎么会舍得让你去险恶万分的江湖闯?万一遇到些不怀好意的人怎么办?你这不是让咱们担心吗?”
束大嫂连连点头,附和自己的丈夫“是啊,妹妹,江湖哪里是咱们这样的人去闯的?我听说武林中人动不动就是灭人全家、杀人劫宝之类的,可血腥恐怖了,你一个连杀鸡都没见过的小姑娘,怎么受得了这些事啊?
所以你还是在家里,跟闺中好友绣绣花、玩玩诗词、参加一下宴会就好,省得去江湖受罪。”
束时初有点头疼,觉得太受家人疼爱也不好,这样对她的保护欲就太过旺盛,她想做点冒险的事就立马遭到反对了,真是甜蜜的烦恼。
“爹娘,大哥大嫂、二哥,还是用事实说话吧。你们找人来和我过招,要是你们找来的人有一个是我打不过的,那我就不去闯江湖了,留在家里乖乖嫁人。但要是我打赢了所有人,那你们就得答应我出去闯的要求,怎么样?”束时初问道。
束父束母他们面面相觑,最终还是同意了束时初的要求,束父道“时间就定在下个月初吧,我得先写信请我认识的江湖高手来。”
束二哥也眼睛一亮“对对,我认识的江湖好友也要点时间才能过来。”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下来,束时初要打赢他们请来的江湖人士,证明自己在江湖上有自保之力,他们才会同意她离家。
下个月初很快就到了,这段时间束家来了不少人,热热闹闹的,束时初大大方方地跟家人请来的这些江湖人士来往,还虚心地跟人家请教武术问题,当然,切磋则要等到规定的那天,但只是听他们说起江湖的事,束时初都十分感兴趣,并且听得津津有味。
不用两天时间,她就从这些江湖人口中把江湖上的事都打探得七七八八了。
到了正式比武那天,束家的练武场上就热闹了起来,除了被束家人请来的高手,还有束家不当值的下人来看热闹,幸好束家算得上富足之家,练武场够大,才装得下那么多人,还留下了比武的场地。
“初儿,你真的要打吗?”束父叹了口气,最后问了一次束时初,希望她能改变主意。
“当然是真的,爹,你别担心,待会儿看我的表现,你就知道我不是吹牛了。”束时初说道。
“好吧,那就开始。”束父拿她没辙,只得宣布开始比武。
第一个上场的是束家武功最高的护卫,他手脚功夫利索,但内功不深,束时初只用了三招就扼住了他的脖子。
“是我输了。”护卫涨红了脸从地上爬起来,认输后就忙不迭地离开了。
束时初笑眯眯地看向边上坐着的家人,而束家人已经惊呆了,显然没想到自家女儿妹妹真的能打败府中最厉害的护卫。
但想了想,府中的护卫防得是普通百姓和劫匪盗贼,算不上厉害人物,初儿能打败他虽然意外,但不算真的厉害,于是束父轻咳了一声,说“继续!”
接着陆续上场的是从外面请回来的武馆师傅、镖师以及赏金侠士,束时初都毫无意外一一打败了他们,而束家人已经从一开始的震惊渐渐到见惯不怪,再到习以为常了。
只剩下束父写信请回来的江湖高手朋友以及束二哥认识的江湖侠士没上场了。
束二哥认识的那位江湖侠士柳晏之看着场中打得脸颊红通通的束时初,惊叹地对束二哥道“束兄,你这位妹妹身手了得啊,这水平在江湖里已经算得上三流的高手了。”
束时初对上之前那些对手都没有用尽全力,柳晏之却误以为这就是她的真实实力,所以才会说她是三流的高手。
但等他正式和束时初交手之后,他才会知道,束时初的武功水准可不止三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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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80、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5)
柳晏之上场就对束时初拱了拱手,说“柳某不才,向束姑娘讨教。”
“客气,请指教。”束时初并没有多说,直接摆出了应敌的姿势。
柳晏之见状,也没有再耽搁下去,在他的预料中,他应该在五十招内可以打败束时初,然而他失算了。
在他第一次出手对上束时初的攻击时,他就意识到了这点,于是他很快收敛了刚刚的轻视态度,对束时初郑重以待。
柳晏之练的是剑,出手迅捷如风,凌厉的剑锋闪过一道光芒,瞬间朝束时初迎面刺去。束时初如同一只清灵的纸鹞,轻而易举就避开了他的攻势,还反手一掌拍向他的肩膀。
明明她的手掌纤巧可爱,白白嫩嫩,跟其他大家闺秀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手掌并无不同,没有丝毫杀伤力的样子。
但束时初这个手掌看似轻飘飘,但只有直面她的柳晏之知道,这手掌的速度到底有多快,明明他已经看到了那只精致的手掌,还想要避开,但偏偏不知怎么的,就是无法避开,那只轻巧的手掌看似轻轻往他肩膀上一拍,他的肩膀就如同被从天而降的巨石砸中了一样,瞬间剧痛不已,连他的动作都滞缓下来。
他的动作是慢了,可束时初的动作毫无障碍啊,她接连出手,把柳晏之逼得连连后退。
幸好柳晏之并不是浪得虚名之徒,实力还是有的,等他镇定下来之后,就用他习得的高深剑法,与束时初对抗起来。
两人的动作迅捷如风,普通人以肉眼根本看不清,练武场上观战的束家人都看呆了,他们以为束时初刚刚打败了那么多人已经很不错了,但万万没想到对上真正的江湖中人,她还可以更强。
这会儿他们也看出来了,刚才她并没有出全力,现在跟柳晏之的这种打法才使出了真正的实力。
“束大人,令嫒的武功已经远在我等之上了,即使在江湖中也排得上名号,果真是英雄出少年啊。”其中一个被请来的镖师十分感慨地对束父说道。
“初儿的武功真的这么高?”束父即使亲眼看到女儿能吊打这些人了,也还是不太敢相信,毕竟养了十多年的娇滴滴的女儿,忽然有朝一日成了武林高手,这能不让人感觉到虚幻吗?
“真的,她现在的身手,去闯江湖也有自保之力了,束大人不必如此担心。”另一个被请来的某门派的外围弟子如此说道。
几人正说话间,束时初和柳晏之的打斗已经进入了最激烈的时候,束时初不知道什么时候拿了一把长剑,仿佛雷霆万钧的万剑之花,无数光影在柳晏之身边周围闪现,令他防不胜防。
束时初挥剑之间,处处隐藏着杀机,柳晏之虽然还能躲闪,但已经肉眼可见越来越吃力了,最终,咻地一声,闪着寒光的犀利长剑抵在他脖子上,只要他有些微的动作,就会割破他要害处的皮肤。
“我输了。”柳晏之苦笑着说道,然后神情十分复杂地看着束时初,“长江后浪推前浪,果然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这世界上确实是有练武奇才的。束小姐,我认输。”
“承让了,我不过是侥幸而已。”人家这么给面子,束时初也不会硬要为难他,因此很客气地对柳晏之道,“我是取巧了,如果是扎扎实实地跟柳大侠比内力武功,我大概是打不赢的。”
柳晏之却摇摇头,说“不管如何,这都证明了你的实力,而且取巧也不是人人都能取的,束小姐诶的天赋实在让人惊讶,假以时日,江湖上应该会有你的美名。”
“那就承您贵言了。”束时初笑了,美名不美名,她不在意,她只知道江湖比高门大户要自由潇洒,不会束缚住她,那她就很高兴了。
柳晏之退下了,束父只好看向自己请来的那位江湖大侠“江大侠,不知道你有没有意向跟小女切磋切磋?”他还是不死心,把最后的希望放在了江大侠身上。
但江大侠却摇头,严肃正经的脸上显出一种无奈、叹息等复杂的神色,说“没有必要了,束小姐此时的身手已经不亚于我,甚至可能比我还好一点,因为我要是和柳兄打起来,柳兄胜我的可能更高。”
束家人没想到江大侠没打就直接认输了,个个惊愕不已。
束大哥脱口而出问道“也就是说妹妹和你打起来,你打不赢她?”
束父连忙瞪了大儿子一眼,跟江大侠道歉“抱歉,犬子不会说话,冒犯大侠了。”
束大哥此时也意识到自己的话不妥了,连忙跟江大侠道歉。
江大侠却丝毫没有在意,反而十分坦荡地承认了“你说的话没错,我跟你妹妹打起来,大概是要输的,这没什么不能说的,在练武这一途上,达者为师,我不会因为令妹武功比我高就拿年龄或者资历来压制她。”
见他这么豪爽大度,束家人都挺不好意思的,见他确实不会跟束时初比武了,便又好好地招待了这些人,就把他们送走了。
这些人离开之后,束时初就美滋滋地找上束父了“爹,我把他们都打败了,你得说话算数啊,同意我去闯荡江湖。”
束父苦着脸问她“难道你真的就这么想离开爹娘,去拿乱糟糟的江湖受苦受累吗?”
束时初知道他是担心自己,但她不想当一个循规蹈矩的千金小姐,因此对束父直白地说道
“爹,我不想留在家里当毫无自由的大家闺秀,跟其他姑娘一样到了年龄就成亲生子,困在小小的内宅里,帮婆家管理繁杂的家务事,跟妯娌蝇营狗苟狗争斗,还要跟丈夫的小妾争风吃醋……这些压抑痛苦的生活,我光是想想都觉得痛苦,我不要过那样暗无天日、无法解脱的生活。
爹,我听说江湖里的女子可以和男人一样,自由自在地行走出游,可以快意恩仇,只要武功够高,那做什么都无人敢质疑……那样的潇洒豪迈,才是我想过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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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81、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6)
束父听到女儿这么说,沉默了起来,他当然知道闺中女子被各种礼仪规矩束缚着,有多不自由,他是疼爱女儿的,所以希望她能真正过得快乐,因此听到束时初这么说的时候,他的内心已经开始动摇了。
“爹,你不让我离家,可我已经证明我的武功够高,有自保之力了啊。”束时初拉着束父的胳膊说道。
“初儿啊,江湖险恶,光是有武功也不能保证你的安全,万一你要是遇到了些惯会耍阴谋诡计的人怎么办?比如住客栈遇到黑店给你下迷药,在路上遇到劫匪直接劫杀你,或者被欺骗拐卖了……你从小到大都没出过远门,这让爹怎么放心得下?”束父依旧很担忧。
束时初想了想,立马吩咐知春回自己房里把一个墨绿的木匣子拿来。
知春很快就领命而去了,没多久,就捧了一个二十公分左右的木匣子回来。
束时初接过那个木匣子,打开,指着里面小巧精致的瓶瓶罐罐说道“爹,这些是我为出江湖准备的各种药物,迷药、毒药都有,很齐全的。”
束贤听见她的话,惊愕地上前,拿起一只两只宽的小瓶子,只见瓶身上写着“见血封喉”四个字,束贤眼睛都瞪大了,问束时初“这是真的‘见血封喉’?”
“真的。”束时初点头,“还有鹤顶红、药……你要看看吗?”边说着边一一拿起来给束父看。
束父见她的这一整个木匣子装的都是这种药物,都有些木然了,女儿准备的远比他想象的还要充分。
“这些毒药你是从哪儿得来的?”他疑惑地问,束时初从小就是典型的大家闺秀,也只有这一两年才变了些,按理说她没有渠道得知这些各种各样的药物。
“我有次在旧街的二手书摊上找到的一本《万药经》,里面有各种药的配制方法,我就自己学着配药了。”束时初张着眼睛说瞎话,其实《万药经》是她以前某个世界的收藏,怎么可能随便在二手书摊就买到?
“什么?你还自己配药?有没有中毒?这么危险的事你怎么能做呢?”束父一听,吓坏了,急忙问束时初,把她上下打量了一遍,生怕她制药药倒了自己。
“别担心,爹,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吗?”束时初无奈地说道,尽力打消他的担忧,“我在配药这方面还有点天赋,自己捣鼓着也捣鼓出来了,我用兔子、猴子试过了,很有效。”
束时初花了一番口舌,才说服束父勉强同意她离家闯江湖。
一家之主同意后,想要说服其他家人就没那么难了,于是几天之后,束时初终于取得了其他家人的同意,可以好好准备一番,就离家了。
等她真正离家的那一天,束家人依依不舍地把她送到了城门外的折柳亭,束母眼含热泪地拉着她的手,说“真的不要带上几个护卫和丫鬟吗?你一个从来没出过远门的小姑娘,我总是不放心,总得有人照顾你才好。”
“娘,我真的没必要带护卫和丫鬟,我又不是出去享受的,而且这些护卫和丫鬟武功都比不上我,要是真的遇上危险了,他们不但保护不了我,还得拖累我去保护他们,这不是成了累赘吗?还不如我自己一个人呢。”
束母被她的话说得一噎,确实是这样,但到底是自己的女儿自己疼,她孤身一人去闯江湖,谁能放心啊。
“那你到了哪个地方都得第一时间写信回来报平安,别让娘担心你,知道吗?”束母只好这样叮嘱她。
“知道了,我会的。”束时初连连点头。
束父和束大哥束大嫂束二哥他们又一一叮嘱了束时初一番话,眼看时间拖得越来越久了,束时初不得不说道“好了,别担心我,我不会让自己有危险的。倒是爹娘,我给你们留的补药要好好吃,你们可得养好身体等我回来呢。”
“好好,爹娘会好好吃的。”束母眼泪汪汪地说道。
束时初又对束大哥道“大哥,我留下那些毒药,咳咳,小心点用哦。”
束大哥点头,想起妹妹交给他的那些名字稀奇古怪的毒药,心情十分复杂,说“我会用在该用的地方。”
这次终于是真的告别家人了,束时初一跃飞身上马,一甩鞭子,骏马就往远方奔腾而去了。
她特意挑这个日子出门,就是为了不脱离原主上辈子的命运。
因为原主那辈子离家出走正是这一天,束时初还打算住进原主住的客栈,为的就是按照原主的命运轨迹来一个守株待兔,等那个采花贼来自投罗网。
采花贼就是她的报仇对象,不宰了他,不知道还有多少无辜的女子被伤害。
周新郎是个采花贼,他自诩风流倜傥、武功高强,长得也不差,按理说想要找红颜知己并不难,但他却偏偏不走正道,跑去当采花贼,觉得这样比上花楼寻花问柳刺激多了。
他享受良家少女的惊恐尖叫和痛苦眼泪,“新郎”这个名字就是他自己取的,意思就是时时换新娘,夜夜当新郎,从不跟同一个女子过两夜。
前两天,他刚采完了一个员外家如花似玉的小姐,还在第二天装成普通人去茶楼喝茶,听那些客人议论员外家的小姐被采花贼采了,哭得多么凄惨,家人多么伤心之类的话,每当这时候他内心就有种隐晦的得意和骄傲,仿佛这些人说的不是采花贼的恶行,而是他的得意勋章。
采完了一个纯洁少女,周新郎本来想过一个月离了这个城再作案的,毕竟他还是挺谨慎,从不在同一个地方作案两次。
但这回他看见了一个长得格外符合他品味的美丽少女,这个少女独身一人骑着马进城,穿着一身漂亮利落的骑装,宽大的腰封把她纤细的腰束得紧紧的,一双夹着马腹的长腿修长有力……光是看身形,就知道这是个英姿飒爽的姑娘。
而看到她的脸,就会让人忍不住屏住呼吸,原来所谓的沉鱼落雁、倾国倾城并不是传说,而是真的。
周新郎觉得自己对一个姑娘一见钟情了,于是他迈向城外的脚步转了回来,尾随着那位姑娘回了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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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82、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7)
束时初在原主当初住的那家客栈门口停下,跑堂立刻跑出来,殷勤地问“这位姑娘,请问是要吃饭还是住宿?您的马小的帮您安排……”他还没说完话,抬眼看见了束时初的容貌,立刻就呆愣了一下,黑黄的脸浮现不明显的红来。
“住宿,要一个上等房。”束时初把马绳递给他,久久不见他接,只得又说了一遍,小二这才惊醒过来,结结巴巴地问“客、客官您说什么?”
束时初皱着眉又重复了一遍自己的要求,小二这才羞愧地牵着她的马去了后院,另一个跑堂则来迎接她。
她走进客栈的时候,大厅里无论坐着还是站着的人,看见她的容貌,都忍不住惊艳了一把,甚至还有些隐晦的淫、邪目光。
束时初目光冷冷地看向那个不怀好意的男人,直直地把他看得心虚了转移了视线才罢休。
跑堂把她领到三楼的上等房里,又询问“请问客官还需要什么?可以吩咐小的去做。”
“给我上一桌吃食,菜要你们店里最好的几个。”束时初说道,她赶了那么久的路,早就饿了,想吃些热饭。
“好勒!客官请稍等。”跑堂立刻高兴地回答,利索地吩咐厨房做菜去了。
周新郎伪装成一个三十多岁的普通汉子,在人群中看着束时初进了一家客栈,记住了那家客栈的位置,又悄悄跟上楼去,知道了束时初的房间是哪一间。
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得到这位美人了,这种等级的美人,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独身一人就出门行走了,看着没有丝毫防备心的模样,一般这种美人,不是从小活在安全无忧的环境里,导致她没有防备心;就是本身的能力强大,足够她在险恶的江湖自由行走。
但这样的美人,如果真的能力强大,又怎么没有丝毫名声传出来呢?要知道,在江湖中,即使是长得好看的魔教妖女,武功平平,也能传出各种名声,大家基本上都能认出来。
可自诩对江湖事十分了解的周新郎却对这位漂亮得令人过目不忘的美人并不认识,所以周新郎自然而然就认为她是从家里偷偷跑出来的某位大家小姐,不了解江湖险恶,才会这么毫无防备之心,大大咧咧地就独身一人就出门,还丝毫不掩饰她有钱,有才有貌,不就是明晃晃地让人去抢她么?
这会儿光是他看到的,就已经有好几个目光不善的男人盯上她了。
“唉,这位美人,看来还得是我周新郎去解救你啊,瞧你这招蜂引蝶的,吸引了多少苍蝇。”周新郎在心里说道,已经把束时初看成了囊中之物,打算晚上就把美人掳走,这样国色天香的美人,他可以破了不跟同一个女子过第二夜的例,留下她,让她当自己的侍。
束时初吃饱喝足,趁着还没天黑,就好好地洗了个澡,还睡了两个时辰,毕竟晚上就要守株待兔,抓住害死原主的那个采花贼。
她并不担心采花贼不来,她白天的时候那么张扬,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容貌,那个色、欲熏心的采花贼肯定注意到她了,她这幅身体的容貌长得美丽耀眼至极,采花贼要是能抵挡得住她的魅力,那就不会当采花贼了。
到了晚上的时候,束时初在黑暗中闭着眼睛,耳朵却十分机谨地竖着,听着外面的各种声响。
她以为采花贼得等到下半夜大家都睡死了才会来,却没想到他这么着急,才刚到凌晨,他就迫不及待地来了。
束时初住在客栈的三楼,普通人是不可能爬窗爬上来的,但采花贼并不是普通人,他是武功高强的江湖中人,轻功了得,区区三楼,想上去还不是轻而易举?
他这不就来了吗?束时初入睡前关好的窗户悄悄地打开了,一根小小的竹管伸了进来,然后从竹管里冒出丝丝黑烟。
束时初俏鼻微动,就闻到了这黑烟是迷药的味道,作为弄毒的祖师爷,这点迷药在她面前根本不够看,她都不需要专门服下解药,只需要闻闻自己做的解毒丸,就解了这迷药的药性。
过了一刻钟左右,采花贼大概觉得束时初已经被迷药迷晕了,于是从窗户里光明正大地进来了,直往束时初的床前扑去“嘿嘿……大美人,我来了,哥哥今晚就带你回去好好尝尝做女人的滋味……”
束时初听着他那油腻又恶心的话,本来想立马解决他的,但一想到这里是客栈,杀人善后很麻烦,倒不如先装作昏迷,让采花贼掳走,到了采花贼的地盘杀了他,那就省事多了。
采花贼虽然很急色,但还有理智在,没有在客栈里就直接作案,而是想把束时初带回他的隐秘地盘,才好好地品尝欣赏。
束时初被周新郎扛了起来,又从窗户里飞身而下,在周围房顶上几个跳跃,就远遁而去了。
过了不知道多久,终于到了地方,周新郎把束时初从肩上放下,改为抱着,进了一家寂静无声的宅子。
束时初被他扛在肩上的时候睁开过眼睛,知道他这宅子位于城西贫民窟里,这里住的人都是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这里什么事都可能发生,死人也很正常,根本不会有人来管,最适合某些亡命之徒居住。
“嘿嘿,大美人,今儿你就是我的新娘了,来来,让夫君好好疼疼你……”周新郎把束时初放到床上,就凑上去想亲她的脸。
束时初刚睁开眼睛想给他点穴再好好收拾他,忽然一个高大的身影就破门而入,剑指床边的周新郎。
周新郎瞬间防备起来,做出了对抗来人的动作,让束时初点穴的意图落了空,束时初气得咬牙,这不速之客什么时候来不好,偏偏这个时候来,眼看她就能擒住这采花贼了,偏偏这人不知道从哪儿跑出来,让采花贼警觉了,束时初气得要死。
周新郎已经和那个闯进来的人打了起来,双方在屋内打得噼里啪啦,许多摆设都被打碎了,幸好他们还知道避开束时初躺着的床,要是他们打扰了她,束时初不介意来个诈尸,吓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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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83、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8)
“何方宵小?敢来我这里撒野?不想死的就赶紧离去!否则我会把你做成人彘!”周新郎跟来人交手了几下,就感觉到自己明显不是这人的对手,只好色厉内荏地斥责、恐吓,希望这人不知道他的真实水平,能识相离去。
但显然他的打算没能奏效,这不速之客听见他的话,轻笑一声,说“好啊,那我就看看你能不能真的把我做成人彘。”说完他下手就更狠厉起来,周新郎抵挡不住,身上已经受了伤。
束时初闻到了浓烈的血腥味,显然是周新郎的,既然伤的是他,那她就不急着出手了。
“这位大侠,不知道周某哪里得罪了你?要不然咱们化干戈为玉帛?周某只是喜好美人,行为风流了些,可从来没做过杀人放火这种罪大恶极的事啊……大侠要是不喜我做这种事,那我从此就新盆洗手、改过从新,怎么样?大侠就留我一命,给我个改过的机会吧?”周新郎知道自己打不过来人,就很识时务地开始求饶了。
“留你一命?给你改过的机会?可被你玷污的那些女子,却没有任何机会了,她们不是自尽了就是只能青灯古佛凄惨地过一世,你害了那么多女子,有什么资格活命?”那人说着,攻势越发凌厉,束时初明显感觉到周新郎呼吸都急促起来,显然伤得不轻了。
“大侠!大侠!有话好好说啊,我知道我错了,我罪大恶极,我死不足惜!我想下半生出家为僧,吃斋念佛,为那些被我害死的女子赎罪……求求大侠高抬贵手就饶了我这次吧!”周新郎已经无法抵抗那人的攻势,刚一口气说完这些求饶的话,就被他一剑刺穿了胸口。
可他还没有死,那人似乎没有一下子杀死他的打算,反而像是要慢慢折磨他一样。
“大侠,放、放过我……”周新郎死到临头,才知道恐惧的滋味,他脑海中忽然浮现以前他玷污的那些女子惊慌求饶、涕泪横流的画面,那时候的他只觉得她们的惊惧让他感觉很刺激,可现在,他自己的惊惧却让他只会尿失禁了。
“床、床的女子,是、是国、国色天香的大、大美人……我、我送给大、大侠,求大侠饶、饶我一命……”周新郎终于想起床上长得美丽非凡的束时初,居然还想用她来换自己一命。
束时初双眼一眯,右手一动,几根细如牛毛的银针便出现在她手里,轻轻一甩,银针就飞向周新郎。
打伤新郎的那人身形微微一动,黑暗中的人影看向束时初的方向,似乎知道了她的动作,但意识到她对付的只是周新郎,便没有再动,于是周新郎闷哼一声,就倒在了地上,死得不能再死了。
了结了采花贼的性命,束时初又警惕地防备起那人来,那人虽然是采花贼的敌人,但这并不代表他是个好人,更何况采花贼临死前还说了自己长得很美,要是这人道德低下,对自己见色起意,起了见不得人的龌蹉心思,那束时初就得对上他了。
刚刚这人和采花贼打斗的时候,束时初仔细观察过,知道这人的武功很强,十分强,甚至比自己还强。
她看得出来,这人和采花贼对打时并没有出全力,可能连三分力都没出,显然并不想让采花贼死得太痛快,而是想像猫捉老鼠一样戏耍采花贼。
如果他出了全力,束时初不知道采花贼能不能在他手下过上十招。
束时初本来以为自己把易水柔功练到了第五层,就是江湖上的一流高手了,却没想到她刚出江湖,就遇到了比她厉害许多的人。
难道这个世界的武林人士练武资质比自己以前穿越过的那些世界都高,才会随随便便就让她遇到一个武功在她之上的高手?这让束时初一直以来的自信都被打击得摇摇欲坠了,难道真的是自己太自视甚高了吗?她不由地反省了一下。
那位高手朝束时初走来,束时初手上握住了一粒毒药,打算要是这人敢对她起歹心,那她就多解决一个恶人,即使她武功没他高,但用上了毒药,束时初觉得还是能自保的,因此并不太担心。
高手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了火折子,点燃了桌上的油灯。
束时初第一次看清这人的脸,出乎意料的是,这人不像束时初想的那样,是个满脸横肉的恶人,他反而长得十分俊美,脸庞在油灯的照映下,显得如同雕塑般立体完美,是个很有魅力的美男子。
束时初被他的容貌晃了一下眼,但很快又警惕起来,这人长得俊又怎么样?现在还敌我不分呢,她可不能被迷了眼。
“你是谁?”束时初开口问。
“穆长卿。”那人微微笑了一下,回答道,看见束时初的美貌也并没有惊艳,定力十足。
束时初想了想,记起自己在家里时从家人请回来的那些江湖人士口里知道的江湖事迹,便知道穆长卿是谁了。
这人行事亦正亦邪,也不知道师从何人、是何门派,他仿佛是突然就出现在武林中的,因为他武功高强,跟武林中许多成名的大侠挑战后都赢了,因此几战成名,成了崭露头角的大侠。
又因为他长得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江湖的许多女侠都喜欢他,他也怜香惜玉,于是到处都有红颜知己。
束时初想到这里,便更防备了,显然这男人也是个好、色的,只是没有采花贼那么龌蹉,他比较讲究你情我愿罢了,但其实内里都一样。
束时初并不想和他有什么交集,于是说道“多谢穆大侠出手相助,既然采花贼已经死了,那我就不多留了,先行一步。”说完她就从床上一跃而起,就想从窗外离开。
但穆长卿显然并不想让她这么快就离开“等等!姑娘既然说我帮了你,那你打算怎么报答我?”
如果不是束时初猜测自己轻功跑不过他,她都想装作没听到就离开了,但奈何形势比人强,她只能停下来敷衍一下。
“我还以为卿大侠高风亮节,不求回报,而且我什么都没有,可能报答不了你了,要不然先记着,等我有能力了再报答你?”束时初呵呵地假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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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84、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9)
穆长卿轻笑了一声,修长浓密的剑眉往上一扬,戏谑地说“没想到姑娘还是个知恩图报的,我还以为刚刚姑娘就那么走了,连个名字都不留下,是怕我挟恩求报呢,看来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饶是束时初脸皮够厚,听到他这话也觉得脸皮有点发烫了,不过她很快就恢复了,她确实是不准备报什么恩,因为即使没有穆长卿,她自己也能解决掉采花贼,谁知道穆长卿自己是不是跟采花贼有私仇,却把这报复之举说成是对束时初的恩情?
“哪里哪里?穆大侠侠肝义胆,肯定是看不惯这采花贼,才杀了他,免得他继续害人。至于我急着走,是因为现在夜黑风高,咱们孤男寡女在一个屋子里,不太适合……”束时初好声好气地解释道,心中却暗恨自己练武还是不够勤快,否则她现在的武功要是比这穆长卿强的话,她完全没必要跟穆长卿在这儿多费口舌,直接离开就是了。
穆长卿看着面前的漂亮姑娘,嘴里说着要避嫌,但神情却丝毫没有见了陌生男人的羞涩、不安或者躲闪,反而十分镇定,他可没有忘记这姑娘是被采花贼捉回来的,而之前她还用趁机用暗器对付采花贼,这胆子可不小,穆长卿并不信她在乎什么男女之防。
“姑娘是何方人士?家住哪里?怎么会被采花贼捉回来的?”穆长卿问眼珠子灵活地转个不停的束时初。
束时初想了想,觉得自己不能用真名来混江湖,否则被人知道自己是束家人,哪天惹了仇家家人被牵连怎么办?于是她立刻就瞎编了一个假名“我叫展初。”展是束母的姓,随母姓很正常吧。
“我本来是来这里投奔亲戚的,今晚正在客栈睡着呢,就被这人捉来了,刚刚才清醒过来,幸好遇到了穆大侠,否则接下来我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事。”束时初抚了抚胸口,十分庆幸地说道,还一脸感激地看着穆长卿。
穆长卿也不知道信没信,总之并没有多问,还好心地说“天这么黑,展姑娘住在哪个客栈?穆某送佛送到西、帮人帮到底,就把你送回客栈去吧。”
束时初内心并不想他多管闲事,因此摇头拒绝了“不用不用,穆大侠帮我杀了这贼人,我已经很感激了,怎么还能麻烦你送我回去呢?我自己可以回去。”
“你知道这儿是什么地方吗?这大半夜的,你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走在路上,不用多久就能被人拖走糟蹋了,我刚把你从一个坏人手下救出来,可不想看着你又被另外的坏人抓走了。我听说这儿前两天就有一个姑娘被人抓走,她家人去找只找到了支离破碎的肢体,人都拼不完整了。”穆长卿淡淡地微笑道,说的话却十分惊悚,显然有吓唬束时初的意思在,这是打定主意要送她回客栈了。
束时初打又打不过,逃又逃不掉,只好答应了“那就麻烦穆大侠了。”她朝穆长卿弯腰行了一礼。
穆长卿一笑,正要请她走在前面,他在后面护送,却不想他忽然脑袋一晕,天旋地转间就倒在了地上,不省人事了。
束时初踢了踢这位大侠,见他确实晕过去了,这才轻笑出声,说“我是傻了才让你送我回去,引狼入室这事我才不做!打不过你,我还药不晕你了?”
说完,她轻身一跃,就出了宅子,眨眼之间,就已经在百米之外了。她在黑暗中如同清灵的燕子,呼啸而过,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没过多久,她就回到了自己住的客栈。
此时天色还未亮,束时初却已经没有继续睡的打算了,采花贼已经解决,那她就不能再继续张扬下去,光是惹上那些浪荡子弟也是麻烦事,她可不想被狂蜂浪蝶缠上。
打定主意要低调的束时初,拿出自己的伪装工具,把自己易容成了一个面容清丽,但却并不十分引人注目的女子,这样的女子在江湖上很多,那就不怕引起别人的主意了。
现在她只是刚出江湖的女子展初,而不是束家的束时初了。
易容完的束时初并没有留在客栈里,她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就趁夜骑上自己的骏马,离开了内城,去了城门处等着。
城门附近其实也有一些百姓搭建的窝棚房子,都是贫苦人住的,束时初此时到了这里,找了个无人的角落,打算等天亮城门开了之后就离开这里。
而被她药晕过去的穆长卿,失去意识半个时辰之后,终于清醒了,他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还在地上躺着,而不远处就是死不瞑目的采花贼的尸体。
他顿时脸色一黑,飞快地起身,拍了拍自己的衣裳,恨恨地骂束时初“这女人真是狠心,我明明帮了她,她还恩将仇报把我迷晕了,就不怕这期间采花贼有同伙回来,趁机把我杀了?”
等恼过之后又觉得好笑“这丫头的警戒心还挺强的,居然给我下药了!我也是大意了,要是她真的对我有歹心,那就真的小命不保。”
穆长卿瞄了一眼采花贼的尸体,割掉了他的脑袋,打算天亮之后去官府领悬赏金。
这采花贼作恶多端,偏偏逃生能力十分了得,导致官府根本捉不到他,只好重金悬赏,希望有江湖人士出手解决他,但许多江湖人士也拿他无可奈何,毕竟除了逃跑,他易容的功力也很厉害,这就更难捉住他了。
穆长卿这回能杀他,也是巧合,白天的时候他就留意到了他,觉得他的身形动作跟采花大盗周新郎十分相似,他就尾随了他。
谁知道尾随着,就发现他也是尾随着一个女子打算暗行歹事,这就让穆长卿越发确定他是采花贼的身份了,于是等他半夜掳走了束时初,穆长卿就出手了。
只是穆长卿没想到,采花贼盯上的这女子也不是省油的灯,居然能成功迷晕自己,要知道他内功深厚,普通的迷药是迷不倒他的,这叫展初的女子算有点本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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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85、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10)
险些阴沟里翻船的穆长卿这回把束时初牢牢记住了,还决定以后要是遇到她,得好好回报一番才行。
束时初可不知道穆长卿惦记上她了,她天刚亮城门一开,就立马出了城,反正她来这里只是为了找采花贼报仇,如今采花贼死了,她当然可以随处浪了。
一路上倒是平安无事,虽然遇到了一些看见她独身女子上路就想劫个色、劫个财的歹人,但束时初都轻松解决了,而且还解决得很轻松,这让被她那被穆长卿打击得摇摇欲坠的自信又顽强地屹立不倒了,显然江湖上并不是人人都像他那么变态的,很多人都只有点不入流的武功,根本打不过她。
天黑之后,束时初没能到达下一个城池,就好找了个破庙住一晚。
她刚打扫了一下破庙的地,捡了一堆枯枝,升起火开始烤捉到的几只野鸡,就听到有人朝她这地方来了。
“妙姑,这里有个破庙!还有人!太好了。”一个清亮年轻的男声惊喜地说道,束时初往外一看,就看到几个身上带上的男女出现在破庙门口。
“这位姑娘,我们几个错过了宿头没法进城,不知道能不能在破庙里留宿一晚?”领头一个清秀斯文的男子彬彬有礼地询问束时初。
“师兄,这破庙又不是她的,人人都可以住,何必问她?难道她还能不让咱们住不成?”一个十六七岁长着一双吊销眼的年轻女子不满地说道,还狠狠地瞪了束时初一眼。
束时初这人有毛病?自己是第一次见她,根本没得罪她吧?莫名其妙就瞪人。
束时初本来就不是什么逆来顺受的人,因此冷着脸道“除了我打扫好的这片地方,其他地方随便你们。”要是他们好声好气的,说不定她还能允许他们用自己打扫干净的地盘。
“凭什么?!我们就要用!”那吊梢眼的女子抬着下巴不服气地说道,还真的跑到束时初打扫干净的地盘,挑衅般地看了她一眼,坐下了。
束时初身份不耐烦,她就想好好地度过这个晚上,奈何就有不长眼的人来招惹她,于是她右手一甩,几根银针悄无声息地就扎在里吊梢眼女子的各个穴道,让她呆立不能动了。
“你对我做了什么?!”那女子又惊又怒,质问束时初。
“对不起对不起!我师妹年幼无知,得罪女侠了,还请女侠高抬贵手,饶了我师妹,我这就带她远离女侠的地方!”那个斯文的年轻男子连忙过来跟束时初道歉。
“师兄!你干嘛跟她道歉?她受得起吗?”吊梢眼即使被封了穴道不能动了,也十分嚣张,根本不怕束时初,还怒瞪束时初,说,“你知道我是谁吗?还不把我放开,我回去就告诉我爹,让我爹杀了你!听到没有,快放开我!”
“师妹,你就别闹了,快给这位女侠道歉!”年轻男子皱着眉斥责吊梢眼女子。
其他几个人也跟着劝那吊梢眼跟束时初服软道歉,但那女子就是不服气,骂骂咧咧的,后面还侮辱起束时初的家人来,束时初忍无可忍,直接把她的嘴巴也封了,于是耳边顿时清静了。
刁蛮的师妹骂着骂着突然就没声音了,几人一看就发现她被封了嘴,顿时惊讶地看向束时初,他们全都没看到束时初是如何出手的,但确实在他们毫无所知的情况下就封住了他们师妹的穴,可见这眼生的女子武功在他们之上。
意识到这一点的几人面面相觑了一会儿,心中一凛,知道这人不是自己这些人能惹得起的,因此态度就更和善了,那位领头的年轻男子恭敬地走到束时初面前,说“是我们打扰女侠了,师妹出言不逊在先,女侠惩罚她也无可厚非,只是希望女侠看在问剑山庄的面子上,明天离开之前能给师妹解了穴,我们就感激不尽了。”
束时初听到问剑山庄,顿时起了兴趣,问“你们是问剑山庄的人?”
那年轻男子回答道“让女侠见笑了,我们是问剑山庄第八代弟子,我是大弟子闻越山,这位是我二师弟岳光,那位是三师弟金飞,被女侠封穴的是小师妹周明月。”
束时初对他的印象好了那么一点点,总算有个脑子清醒点的正常人了。
“你们这个时候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束时初好奇地问,问剑山庄在江湖上是有名的大门派,据说前前任的武林盟主就出自问剑山庄,不过这十几年却似乎在走下坡路,名声没有之前那么显了。
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问剑山庄再没落在江湖上也很有威名,报出问剑山庄的名头,外人也得给几分面子,怪不得之前那周明月敢这么对束时初呢,不就是仗着问剑山庄的势吗?
“师门派我们师兄弟几个出门做事,没想到那事麻烦了些,拖延了时间,我们就错过宿头了,不得已打扰了女侠,要在这里过夜。”闻越山避重就轻地说道。
束时初点点头,并没有追问他们做的是什么事,毕竟这是人家的,而且看他们身上都有伤的情况,很可能办的不是什么好事,知道得越多,死得越早,束时初很明白这点,因此巴不得他们不说。
“你们自己找个角落安置,不要打扰我就行。你师妹我明天会解了她的穴。”束时初说道,闻越山会做人,那她也不是非要咄咄逼人,如果不是周明月非要挑衅她,她还懒得动手呢。
闻越山他们听束时初没有故意为难他们的打算,便都松了口气,毕竟他们今天和人打斗了一天,十分疲惫,而且身上还有伤,实在不想节外生枝,只想有个落脚之处,处理好伤口,再好好休息一晚上。
至于小师妹周明月?这就管不了这么多了,谁让她太过任性刁蛮,得罪了武功比他们高强的人呢?他们即使想救她也无能为力啊,而且她身上又没有伤,只是被封了穴呆站一晚上而已,并没有危险,忍忍就过了。
就这样,闻越山他们忽略了自作自受的周明月,各自为今晚的落脚之处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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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86、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11)
束时初转着自己火堆山的烤鸡烤兔,撒上孜然葱粉,浓烈诱人的香味便传了出来,闻越山几个饥肠辘辘的人当场就肚子咕咕叫起来,听见这声响,他们羞愧地捂住了自己的肚子,连忙转移了视线,再不敢看向束时初满前的烧烤摊。
然而,不是他们不去看,香味就能消失的,他们越不看,那香味就越嚣张,仿佛有了意识似的,非要钻到他们鼻孔里,撩拨得他们不停地咽口水,越咽越饿。
闻越山掏出自己的水囊,狠狠地喝了几口,就把水囊递给了二师弟“喝点水润润喉咙。”
岳光有气无力地接过水囊,灌了自己一肚子水,但依旧没用,满肚子的水空荡荡晃悠,弄得他更饿了。
“大师兄,咱们包袱里还有没有干粮?”岳光满怀期待地看着闻越山,他们这次出门以为晚上之前可以到达下一座城,不需要准备干粮,却不想出了意外,只能在这荒无人烟的破庙里留宿,饿得肚皮都瘪了。
小师弟金飞也目光炯炯地盯着他,闻越山不忍见他们失望,便开始搜寻包袱,大概是天无绝人之路,居然真的被他们翻出了几个干巴巴的豆饼。
“只有几个豆饼了,暂时填填肚子吧,等明天天亮了,咱们再早些赶路京城。”闻越山把几个豆饼分给两个师弟,自己留了一个,又把另一个拿到僵立不能动的周明月面前,想喂给她吃。
但周明月目光怨愤地看着他,根本不想吃,闻越山无奈地劝她“师妹,你要是不吃的话,今晚就只能饿着肚子了。”
说完,闻越山掰碎豆饼,把碎块塞进周明月的嘴里,却不想,周明月眼神里面是屈辱,异常怨恨地盯着闻越山,显然恨上这师兄了。
闻越山看见她这满怀恶意的眼神,忍不住手一抖,那点碎豆饼立马就掉到了地上,闻越山没想到自己只是想喂她吃点东西,她却这么怨恨上自己了,心中愕然又不解,难道师妹是恨自己没有从女侠手中解救下她吗?
可他虽然身为问剑山庄的大弟子,却根本打不过这位女侠,也得罪不起她,况且是师妹首先得罪了人家,人家为此惩罚她,那又有什么错呢?技不如人就要认怂啊?
被师妹伤透了心的闻越山默默地收起了手中的豆饼,不再喂她了,师妹就是太任性了,在山庄里人人都宠她、忍她、让她,把她纵得不知道天高地厚了,不知道出了山庄,外人可不会跟山庄的人一样纵她。
趁着她还没有犯下大错,现在吃点苦头也好,这样她就能吸取教训,以后就能收敛一下自己的脾气。
闻越山边这样想着,边回到了角落的位置,挨着其他两个师弟坐了下来。
“师妹不肯吃豆饼吗?也是,这豆饼硬邦邦、干巴巴的,跟啃石头差不多,师妹从来没吃过这样的东西,怪不得她不肯吃。”岳光一边细细地用门牙磨着豆饼,一边对闻越山说道。
“唉,那位女侠烤的野鸡和野兔好香啊,我闻着就不挺地留口水……你说咱们师妹要是没得罪她,我们去跟她买两只烤鸡,她肯不肯卖啊?”金飞两眼发光地盯着远处束时初的烧烤摊子,垂涎地问。
闻越山沉默了一下,回答道“我不知道。”
岳光却说“我知道!她应该肯卖的,我觉得她不是那些杀人如麻的坏人,师妹对她不敬,她只是点了师妹的穴,并没有伤她,说明她不滥杀无辜,咱们要是好声好气地请求她卖两只烤鸡,她应该不会为难咱们。”
“唉!现在说什么都迟了,谁让师妹把人得罪了呢?咱们只能啃这石头豆饼了。”金飞一脸哀怨地说道,忽然又一脸坚定地说,“我明天到了下一个城,一定要狠狠地吃上两只烤鸡才行!”
“我也是!”岳光立马附和道。
闻越山咽了一下口水,也觉得要吃上两只烤鸡才能解解今晚的馋。
束时初可不知道自己的烤鸡被人垂涎了,她给烤鸡烤兔上完调料,又烤了好一会儿,把表皮都烤得滋滋作响,橙黄油亮之后,才开吃。
烤得酥脆的鸡皮喷香极了,入口一咬就发出清脆的响声,光是听着,就让人知道有多好吃,闻越山他们几个都是练武之人,耳聪目明,自然能把这脆响声听得一清二楚,还有那飘散在空气中的极度诱人的香味,把他们肚子里的馋虫都勾起来了,可他们只能啃着干巴无味的豆饼,这一对比,他们都有流泪的冲动了,要不是还顾忌着自己不能给问剑山庄丢脸,他们都想豁出脸面去求束时初了。
束时初美滋滋地吃着自己烤好的野鸡,她知道出门在外可少不得要自己做吃的,因此早在家里时就准备了不少调味料,现在露宿在外不久正好用上了?
她这些天忙着赶路,体力消耗不少,饭量就不小了,因此愣是吃完了一只烤鸡和烤兔,还剩下另一个烤鸡,她就不打算吃了,留着明天当早晨,于是她把那只烤鸡收了起来。
闻越山他们眼巴巴地看着她收起那只烤鸡,非常想开口跟她说“既然这只烤鸡你吃不完,那就不如卖给我们吧?”
但他们到底还有点自尊,放不下身段去跟人乞食,因此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烤鸡被收好了。
束时初把被自己啃光的骨头收拾好,埋在了破庙旁边,又漱了漱口,才回去,打算睡觉。
一夜无话,束时初很早就醒了,闻越山几人还在睡着,束时初见火堆还有些火苗,便又加了些柴草进去,重新生起了火,再把昨晚那只烤鸡拿出来,热了热,强烈的浓香瞬间就飘散出去了。
闻越山和岳光、金飞是被这浓香熏醒的,但他们醒了还不如没醒,因为醒了之后他们的肚子叫得更响了,连束时初都听见了,错愕地看了他们一眼,让他们羞耻得想挖个洞钻进去。
幸好束时初只是看了那一眼,并没有取笑他们,这才让闻越山他们脸上不那么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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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87、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12)
束时初吃过早饭,就给周明月解了穴,周明月僵立一晚上,早就浑身都麻了,这会儿穴道一解开,瞬间就噗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好了,穴道已经给她解开了,等浑身的麻劲过了之后,她就又活蹦乱跳了。”束时初淡淡地说道,“我希望她下次见到我的时候,能识相些,否则就不是点穴让她站一晚上那么简单了。”
“是、是,师妹她肯定已经得了教训,再也不敢得罪您了,多谢女侠高抬贵手。”闻越山连忙对束时初说道。
束时初点点头,没再理会他们,骑上自己的马就离开了破庙。
“师兄!你们为什么不给我报仇?眼睁睁地看着那个贱女人离开?!”束时初离开之后,周明月终于恢复过来,可她刚一恢复,就咬牙切齿地埋怨几个师兄没能帮她报复束时初。
闻越山叹了口气,无奈地说“师妹,我们几个加起来都打不过她的,你没意识到她点你穴的时候我们根本没反应过来吗?她有这样的身手,我们找她报仇那不是不自量力吗?”
“我不管!你们就是不肯帮我报仇才这么说的,我一定会回去告诉我爹,让爹帮我报仇!你们这些窝囊废没保护好我,就等着被爹惩罚吧!”周明月满怀恶意地对三个师兄说道,凭什么自己受了一晚上的罪,可他们却能舒舒服服地过一晚上?
“周明月,你能不能别这么刁蛮任性?你得罪了人家才被人教训了,这不是应该的吗?无理的人是你,你哪来的脸要我们帮你报复?”金飞到底年轻气盛,本来就又饿又累,山上的伤口还很痛,这会儿被周明月这么一威胁,脾气就上来了,他是问剑山庄的名门弟子,也是有自尊的,哪里能忍受得了被周明月这么踩着脸欺辱?
岳光虽然没说什么,但脸色也十分难看,显然对周明月也很不满了,闻越山看到这里,头更疼了,几个师兄妹难道要开始内讧了吗?
束时初可不知道几个师兄弟开始和山庄里饱受宠爱的周明月有了隔阂,她骑着骏马走了半个时辰左右,就到了一个还算繁华的城镇。
“这位大嫂,请问这城里最好的客栈是哪家啊?”束时初下了马,就问一个路过的大娘。
大娘见她风尘仆仆的,知道是赶路的人,于是很热情地说道“咱们这洪城最好的客栈就是顺安客栈了,里面什么样的房间都有,价格公道,饭菜也很不错,据说主厨祖上曾经是御厨,做得一手好菜,你去那儿住肯定不会失望的。”
“谢谢大嫂告知了。”束时初告别了大娘,便往顺安客栈去了。
顺安客栈果然不愧是最好的客栈,束时初还没走到那里,就远远地看见一栋三层的高大雄伟的建筑矗立,比旁边只有一层、二层的宅子商铺高了一大截,气派得多,顶层还插着一杆旗,上面写着四个大字,就是“顺安客栈”,旗帜迎风飘扬,十分惹人注目。
束时初微微一笑,牵着马就走了过去。
刚把缰绳交给小二,就听见从客栈大堂里传来的鼎沸人生,似乎还有说书人。
束时初走进去,点了几个菜和一壶茶,便坐在角落里,听着大堂上的人闲聊了。
原来刚刚说书人说的是江湖第一美人乐婉柔的事,说是她爹想给她比武招亲,广而告之江湖上的年少英才,让有意者就去顺剑山庄报名。
可乐婉柔并不想用比武来挑选丈夫,因为比起武功高强的武林英才,她更喜欢风度翩翩的斯文君子,可她爹不同意她找读书人,认为读书人跟他们武林中人合不来,因此她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了。
束时初从周围客人嘴里听到这事的时候,怎么觉得这顺剑山庄庄主和乐婉柔都不太靠谱呢?比武招亲,招到的是武功高强的人,但谁能保证武功高就一定品性好呢?要是招到个道德败坏偏偏身手了得的人,那不是亲手把自己的女儿推进狼窝吗?
还有乐婉柔大小姐,离家出走就离家出走呗,为什么闹得动静这么大啊?这下好了,全江湖都知道她离家出走了,她人在外面,顺剑山庄就无法把她护得处处周全,那有心之人难道就不会特意伪装成她喜欢的样子去骗她吗?毕竟全江湖人都知道她喜欢斯文俊秀的读书人了。
哦对了,顺剑山庄和问剑山庄的名字十分相像,这并不代表他们有什么亲近的关系,恰好相反,这两个山庄关系还和不好,毕竟同是练剑的门派,又同样在江湖上名声显赫,这不就让人拿来对比吗?
偏偏问剑山庄这十几年来有些没落了,没什么天赋出众的弟子,眼看就要后继无人;可顺剑山庄却蒸蒸日上,门下弟子优秀出色,已经在江湖上崭露头角,又有个江湖第一美人乐婉柔来提升名声,于是两个山庄差距越来越大,问剑山庄就越来越看不顺眼顺剑山庄,顺剑山庄也越来越瞧不起问剑山庄,其中又有些利益纠纷,恩怨情仇就更深了。
不过这些都跟束时初毫无关系,她现在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吃瓜人,毕竟江湖第一美人这名头总是很容易引起人的好奇心,束时初也不例外,要是有可能,她还想亲眼看看乐婉柔,看她是不是长得真的那么美。
“乐姑娘怎么就不喜欢江湖豪杰呢?咱们这些江湖儿郎多豪迈大气啊,个个孔武有力、英姿飒爽,那些整天念着之乎者也的书呆子,身无二两肉,手无缚鸡之力,连保护妻子都不行,怎么配得上咱们的第一美人?那不是糟蹋了吗?”一个下巴蓄着山羊胡的佩刀男子说道。
“书呆子有书呆子的好处啊,要是乐姑娘被欺负了,自己就能打回去,根本不怕被磋磨;可要是找个武林英才,乐姑娘都打不过人家,被人欺负了都没办法给自己讨回公道。”另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反驳道。
“呸!乐姑娘长得那样美,谁要是娶了她,怜爱都还来不及,谁舍得欺负她?你这不是杞人忧天吗?”又有另一个年轻的男子不赞同地说道。
“就是就是,我要是娶了乐姑娘,肯定把她当宝贝……”有那不自量力地人嬉笑道。
“呸,你长成这个熊样,还想娶乐姑娘,想得倒美!”其他人纷纷骂他没有自知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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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88、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13)
束时初边吃饭边听着耳边有关乐婉柔的闲闻轶事,听得津津有味,正当她吃饱喝足,又听了一脑子江湖第一美人的传闻,想要离开之时,忽然听见外面传来几声女子尖利的叫喊,然后便看见闻越山和周明月几个走了进来。
周明月怒气冲冲的,满脸怒容,闻越山几个则一脸无奈地跟在她身后。
束时初顿时挑了挑眉,又遇到他们几个了,真巧,不过在这儿遇到也不稀奇,毕竟这是最大的客栈,闻越山他们几个是跟自己的心迹一样,当然会不约而同选择这个最好的客栈停留了。
他们几个没有看见束时初,周明月很任性地把一桌靠窗的客人赶走了,自己占了那位置,就大大咧咧地坐下了。
那桌客人看衣着打扮就是寻常百姓,哪里敢跟带着佩剑的问剑山庄弟子对抗?就只好敢怒不敢言地让出了自己的位置。
闻越山到底比周明月会做人些,知道强抢别人的位置十分不在理,但他无法阻拦师妹,只好不住地跟被赶走的客人赔礼道歉,好好一个名门正派的大弟子,却活成了专门给周明月收拾烂摊子的侍从,真是可怜。
束时初冷眼看着那几人,并没有上前去搭讪的意思,她又不指望从人家那里获得好处,更何况还得罪了周明月,自然不想去碍着人的眼了。
“这问剑山庄的人越来越不讲理了,到处仗势欺人,也不知道他们师门是怎么教导的?”束时初耳尖,听到左侧不远处有一个压低了的声音在不满地评论周明月的所作所为。
“怪不得问剑山庄越来越没落了,连门中核心弟子都是这种模样的,他们门派还有未来吗?”另一人也悄声说道。
束时初装作不经意般看向那儿,只见是两个年轻的男子在说话,看着像是江湖人士,都带着武器呢。
周明月他们已经点了一桌子菜,周明月还在喋喋不休地抱怨这个抱怨那个,连一桌子的美食都堵不住她的嘴。
周围的人现在已经不谈论乐婉柔了,而是时不时地偷偷打探几眼闻越山他们,显然周明月自报了身份之后,客人们就开始好奇起他们来了。
束时初对他们没什么兴趣,正想着离开的时候,忽然看见又有一个有些眼熟的人走了进来。
不好!居然是穆长卿!
束时初心中一凛,立马就想离开这里,免得被穆长卿发现,毕竟她之前可算是坑了他一把的,万一穆长卿想报复她怎么办?现在的她暂时还打不过这人啊。
束时初都观察好了大堂内的各处角落,预想了好几条绕开穆长卿的逃跑之路,正待实施的时候,忽然脑袋一清,想起自己现在是易容后的状态,穆长卿可没见过她现在这张脸!
哎,真是虚惊一场,束时初忍不住轻吁一口气,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冷汗,心想自己果真是做贼心虚了,居然没想起自己还有这个底牌。
于是自觉易容技术十分高超,穆长卿不可能认出她的束时初,顿时没了逃跑的心思,打算等穆长卿入座之后,自己就当做普通客人离开。
却不想穆长卿往大堂里四处扫视了一遍,就忽然往她这个方向走来了。
……这是怎么回事?束时初心中有些紧张起来,难道穆长卿的眼力这么厉害,自己都易容成这样了,就算亲娘来了,都不可能认得出来,可他却认出自己了吗?
正当束时初心脏跳得有些乱的时候,穆长卿已经走到了她面前,微微一笑,彬彬有礼地询问她“这位姑娘,冒昧打扰了,不知道穆某能否和你拼个桌?毕竟这大堂里没有空余的桌子了,唯有你这一桌只坐了一个人,要是姑娘愿意的话,穆某定然感激不尽。”
束时初一愣,乱跳的心脏顿时恢复了正常,原来穆长卿并没有认出她,只是想和她拼个桌而已,是她想多了。
“可以,穆大侠请便。”束时初没了被识破真面目的担忧,立刻又变成那个淡定的女侠了,还笑着道,“我刚好吃完了正要离开,穆大侠尽管坐下来就是了,就是桌上这些残羹剩饭还得等小二来收拾一番。”
“没关系,我可以等。”穆长卿这么说着,朝束时初温柔一笑,那样俊逸温和,轻而易举就能迷住姑娘的眼。
“姑娘有些眼熟,不知道穆某是否曾见过姑娘?”穆长卿忽然又冒出这句话来,束时初这回却并不认为他认出自己了,只是觉得他不愧是迷倒江湖万千少女、红颜知己遍天下的穆大侠,连跟人搭讪都这么熟练。
普通男子搭讪女子的技巧之一,不就是说那女子眼熟,仿佛前世见过吗?想不到堂堂穆大侠,也用这种手段泡妞,难道真的是桥段不怕老,有用就好?
束时初心里吐槽了几句,看着穆长卿的眼神就带上了些了然于心的意思,低声对他道“穆大侠,你这招搭讪姑娘的招式有些老了吧?”
穆长卿一愣,意识到她话里的意思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说“原来姑娘以为我在搭讪你?”
“难道不是吗?”束时初反问道。
“你说是就是吧。”穆长卿意味深长地说道,忽然又问了个不相干的问题,“姑娘身上用的是什么香料?穆某从来没闻过这种味道,至雅至清,令人耳目一新,我很喜欢,姑娘是从哪里得到的?”
他这话有些逾越了,毕竟束时初只是跟他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可他却这样不避讳地询问女子用的香料,有些不妥。
但束时初却并不是那么敏感的人,更何况穆长卿提起的还是她擅长的香料,束时初就很有兴趣了,眉飞色舞地说道“是我自己调配的香料,其他地方都没有的,你想要那是不可能了,而且这香料是我自己用的,独一无二,所以我也不能卖些给你。”
穆长卿顿时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来,眉目如画的脸在束时初面前那么一绽放,让束时初忍不住看迷了一会儿。
也不知道他想到了什么,笑得这么勾人!束时初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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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89、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14)
其实穆长卿本来并没有怎么注意到眼前这位独身一人的姑娘,还只是因为没座想要和她拼个桌才跟她说起了话。
却没想到他成功坐到她对面之后,就闻到了一种有些陌生又有些熟悉的香味,这香味十分特别,幽而不俗,雅而不腻,清而不浓,分外符合他的品味,而他对这香刻骨铭心,毕竟他混迹江湖这么久,可就是在这香味主人手里翻了船,差点毁了自己一世英名——幸好没人知道。
于是穆长卿出言试探,没想到这女人居然光明正大地承认这香是她自己调配的,是这世上独一无二,除了她就没人会有的,这不正好不打自招了吗?
原来那天晚上迷晕了自己的那个恩将仇报的女人就是眼前这个!穆长卿顿时又好笑又好气,这女人倒是滑不溜秋的,得罪了自己,还知道要外头换面易容,而自己也差点让她蒙混过关了。
可惜啊,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饶是她再小心,还是在香味上露了陷,让自己认出来了,偏偏她自己没意识到这点,真不知道她是心细还是心粗了。
穆长卿并没有揭穿束时初,他没再江湖上见过这女子,而这女子身上也有些古怪,配的迷药居然能迷晕他,再加上她自己配的香料,显然在制药上是有些才华的。
穆长卿整天在江湖里混,出现了能克制他的迷药,自然要多了解一下,否则哪天又被药倒了,那他就没脸出现在江湖当他的大侠了。
打定主意要把束时初了解个透彻的穆长卿,顿时心里就有了主意,问她“姑娘是孤身一人出门吗?打算去哪里?江湖险恶,穆某跟姑娘有缘,不如一起结伴出行?也好有个照应。”
束时初一听,脑袋摇得跟破浪鼓似的,拒绝了,说“不用了,虽然穆大侠为人君子坦荡,但我并不喜和不熟的人一起出行,恐怕要负了你的好意了。”
笑话,穆长卿这种到处是红颜知己的男人,跟他一起出行,她是生怕自己名声太清白,非要沾上点污泥吗?
穆长卿见状,并没有继续劝说,而是轻笑一声,说“是我太唐突了,姑娘和我不过一面之缘,你不信任我是正常的,只是我以为江湖儿女,不必太在意小节,这江湖上多得是只见了一面就一见如故、志同道合之人,我以为姑娘和穆某是一样的……”
什么什么?束时初听着他这话,怎么觉得有点儿绿茶的味道呢?这是内涵我不和他同行就是不知好歹吗?
束时初蹙了蹙眉头,她跟穆长卿可没什么交情,干嘛要在意他的看法?于是她拿起自己放在一边的包袱,说“穆大侠以后肯定会遇到和你志同道合、一见如故的同道中人,只是那人不是我,我也没有这个荣幸,我这就告辞了,穆大侠请自便!”
“我认识一个香料高手,他调制出来的香能放倒江湖上一流的高手,还能以一敌千,要是用在两军对敌上,一人就抵得上万千人,他还曾制出过一种让人变成蓝色的香,闻到这种香的人皮肤和血肉都会变成蓝色——你知道要怎么样才能解了这种香,重新把血肉恢复成正常吗?”穆长卿浅笑着说出了一番话来。
束时初立马就被他的话吸引住了,顿时把要离开的念头抛到了九霄云外,抓住穆长卿的衣袖,双眼发亮地盯着他,十分激动地问“要怎么解?”
穆长卿扫了一眼她揪住自己衣袖的手指,轻笑着说出了有些惊悚的答案“放在火上烤,烤久了,血肉颜色就恢复过来了。”
束时初一怔,这个解法有点渗人啊,她忍不住看向穆长卿,却见他正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像是在观察自己的神情,她不自在地放开他的衣袖,若无其事地说“你认识的这个香料高手有点邪性啊,把人放在火上烤,那人还能活下来吗?”
“只要手艺好,能活。”穆长卿云淡风轻的说道,“手艺不好,当然就死了。”
束时初一噎,哦,忘了面前这人也是个亦正亦邪的了。
不过到底是什么香料能让人的血肉变成蓝色啊?束时初好奇得挠心挠肺,心里像是有只小猫在挠,恨不得立马就知道那香料。
她有些哀怨地看着穆长卿,不得不承认,他抓住了自己的弱点,只好无奈地妥协了“那个香料高手是谁?住在哪儿?我想去认识一下,不知道穆大侠可不可以为我引见一下?当然,我不会亏待穆大侠的,我可以送你一些不错的药。”
淘气的小猫猫终于钻进自己的笼子里了,穆长卿顿时露出个颇有深意的笑容来,对正眼巴巴地等着他答案的束时初道“那人脾气有些古怪,躲在一处偏僻之处,从不与外人来往。如果我不是无意中救过他一命,他都不耐烦和我来往,你想找他是找不到的,除非我亲自带你去。”
束时初顿时失望极了,这种脾气古怪的高手果然不好轻易见到,要是不答应和穆长卿同行的话,那他摆明不会带自己去找那高人了。
束时初心中纠结不已,她想去找那位制香高手,不想和穆长卿同行,可不和他同行,那她就找不到那位高手。
最终,束时初叹了口气,说“那能不能麻烦穆大侠一次,请穆大侠带我去找那位高手前辈?”
“姑娘都开口求我了,我岂有不应之理?姑娘放心吧,我会带你去找到那位高手的。”穆长卿很快就答应了。
“不知道姑娘贵姓?我老是姑娘姑娘地叫,也显得太陌生了些,要是姑娘不嫌,叫我一声穆大哥、或者长卿哥哥也行。”穆长卿含笑说道。
束时初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还长卿哥哥?她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连忙说道“那我就喊你穆大哥吧,我姓展。”
“原来是展姑娘,真是巧了,我前两天刚认识一个姑娘,她也姓巧。”穆长卿像是不经意般提起道。
束时初浑身一僵,想起自己跟穆长卿提过“展初”这个名字,大意了,差点露陷!她忍不住捂了捂胸口。
“呵呵,那可真是巧了,大概姓展的人挺多吧。”束时初心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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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90、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15)
束时初只对穆长卿话里那个制香高手感兴趣,缠着他问了许多那高手的事,穆长卿本身就是用那人来当鱼饵钓住束时初的,自然很配合地说了那位高手的趣闻,把束时初的好奇心吊得高高的。
正当两人说得起劲的时候,忽然一个满是激动的声音尖叫着喊了起来“郎玉公子穆长卿?!”
束时初忍不住朝那喊出声的人看去,那人已经涨红着脸走了上来,紧张又激动地再次确认了一遍“阁下就是穆长卿穆大侠吧?”
穆长卿脸上的笑险些维持不住,他这时候和束时初聊得正起劲,并不想跟莫名其妙的陌生人寒暄,但奈何他就是这么一个风度翩翩的君子人设,否则也不会有个“郎玉公子”的雅号,便只得耐着性子对那人点了点头“是我。”
“真的是穆大侠!”得到穆长卿肯定的回答,其他竖着耳朵听着的客人便也激动起来,个个双眼发亮地看着穆长卿,像是看到什么传说中的人物一样。
穆长卿也确实是武林中的传说人物,天赋出众、武功一流的青年才俊,年轻俊美,不仅是江湖上的姑娘倾慕他,连其他少侠公子也对他的本事很钦羡。
“穆大侠居然出现在这里?跟我在同一家客栈吃过饭,我可以说出去吹一整年的牛了!”
“穆大侠果真如同传言中那般温润如玉、俊逸非凡啊,怪不得能迷住那么多人!”
“听说有很多女侠经常追着他满江湖跑呢!”
“那现在他面前那位姑娘就是他的某个红颜知己了?”
……
束时初本来正津津有味地听着众人对穆长卿的议论,但没想到就听见了自己被人编排成了穆长卿的红颜知己,这就令她很不爽了,于是她美目一冷,瞪着那个说她是穆长卿红颜知己的人,眼神凶狠地警告他“我跟穆大侠也是第一次见,别胡乱编造谣言!”
那人被束时初的眼神吓得瑟缩了一下,慌忙低下头去当个鹌鹑了。
被束时初那么凶狠的眼神瞪了一遍,那些人才不敢编排她和穆长卿的绯闻了。
“抱歉,是我给展姑娘你造成了困扰。”穆长卿认错认得很利索。
束时初本来之前因为他说了那位调香高手的事,对他印象好了不少的,但现在被人看见自己和他坐在一起,就被编排上了,心情一下子就被败坏了,因此对上罪魁祸首,她没好气地说“你确实是给我造成了困扰,不知道你得多风流多情,才会给别人留下个只要跟你靠的近的女子,就是跟你有一腿的错觉。”
听见束时初这么不客气地一说,穆长卿自己也心虚,摸了摸笔挺的鼻梁,才说道“其实我也不是很风流多情,大概是因为脾气比较好,那些姑娘才更愿意和我相处吧。”
“那就是招蜂引蝶了,不是多情就是滥情。”束时初面无表情地说道,其实她对穆长卿风不风流不在乎,毕竟他和别人都是你情我愿,外人没有资格质问,但要是这火烧到无辜的自己身上,那就不一样了。
穆长卿更尴尬了,他不想因为自己身上这点绯闻就把人吓跑了,便试探着问束时初“要不然咱们现在就离开这里?”
束时初看了眼才刚上桌的饭菜,说“这桌菜不能浪费了,你还是吃了再走吧,我先去楼上找间房休息一下,等明天咱们再出发去找那位制香高手吧。”
“也行。”穆长卿答应了,他可不能再惹恼束时初了。
束时初离开之后,那些人立刻就主动上前来找穆长卿说话了“穆大侠,刚刚那位姑娘是谁啊?可真凶。”一个自来熟的江湖男子问道。
其他人也都好奇地看着穆长卿,穆长卿摇摇头说“不清楚,我也是今天才跟她第一次见面,还是因为没桌了要和她拼桌才搭上话的。”
“哦哦,原来是这样的。”江湖男子点头应和。
“穆大侠,我是铁守门的蒋狩,我对你慕名已久,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能和您切磋一下武功?”另一个佩刀的少侠出声问道。
“抱歉,我现在还没吃上饭,已经饥肠辘辘的,不知道大家能不能先让我用了饭再说?”穆长卿淡笑着说道,虽然语气客气,但大家对上他没什么笑意的眼神,莫名地感觉到了他的不悦,顿时心中一凛,这才退下了,让穆长卿得以安静地吃饭。
这就是名气太大所带来的麻烦了,穆长卿只要外出被人认出来了,就免不了会被人当成什么珍稀物品一样围观。
束时初这种初出江湖的人就没这些烦恼了,她回房睡了美美的一觉,才到下午,于是就离了客栈,打算去外面逛逛街,女侠也是爱逛街买东西的。
她在一个小摊上买了糖炒栗子,边走边吃,看着喧闹的人群,熙熙攘攘的烟火之气,觉得分外惬意。
不过这惬意很快就被打破了,因为遇上了一桩经典的“卖身葬父”,披麻戴孝的那姑娘跪在被破草席卷着着的“她爹”身边,哭得哀哀戚戚的,十分可怜,周围围了一圈的在看热闹。
“真可怜啊,爹死了都没钱买棺材,听说家里被洪水淹没了,他们是逃荒逃出来的……”
“这姑娘也太孝顺了,肯卖身葬父,是少有的孝女啊。”
……周围人议论纷纷,但并没有人想要买下这姑娘。
并不是大家嫌弃她身上带孝,买回去晦气,而是因为这姑娘的卖身钱一般人出不起。
“姑娘,你这卖身钱定低一点吧,这么高,哪有人出得起价啊?”一个好心的大娘劝道,“要是耽搁太久,你爹身上都不好闻了。”
那披麻戴孝的姑娘抬起哭得双眼红肿的小脸,边哭边说“并不是小女子想要把卖身钱定这么高,而是我不想委屈我爹啊。他临走之前已经三天水米不进了,我不能让他当个饿死鬼,就需要钱置办一桌酒席祭奠他,他现在已经走了,还背井离乡,死了都无法回到老家……我没办法带他回去,那总得给爹置办一副好棺木入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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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91、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16)
“还有,我爹他一辈子没穿过一身好衣服,到临终了穿的还是破破烂烂的,衣不蔽体,作为女儿,我总不能让他这样不体面地离开,否则去到地下都会被其他鬼欺负的……所以我还得给他准备好体面的寿衣、寿鞋……大娘,您说,我要让爹爹体面地离开,不就得花多些钱吗?我身无分文,只有我自己了,卖身钱定高了我也是无奈之举啊!”
那孝女哭得更惨了,其他人听见她说的这番话,心中那点疑虑立刻就消失了,人家都解释得这么清楚了,卖身钱要得那么高,全是为了爹啊,这是多好的孩子啊!
那位劝说她的大娘听了,忍不住感叹道:“还是你考虑得周到,处处都为你爹打算好了。”
“是啊,真是世间少有的孝顺女子!”
其他人也纷纷赞叹道。
束时初在一旁看了,只觉得十分荒谬,现在的百姓这么好骗的吗?他们真的相信了这姑娘的话,看不出这姑娘的不妥?
她震惊地观察了围观的人群,发现他们是真的认为这姑娘是孝顺女儿,还感慨不已,说她虽然可怜,但即使卖身也要好好安葬父亲,很值得人敬佩。
束时初:……这时候的人真是单纯啊。
她倒是不知道应不应该戳穿她了。
束时初想看看会不会真的有人出钱买她,便在一旁等下去了。
“展姑娘。”正当她吃糖栗子吃得专心致志的时候,忽然肩上被人拍了一下,就听见身后的声音。
一个高大的身影便走到了她身旁,“展姑娘,你在这儿看什么呢?看杂耍吗?”
束时初看着忽然冒出来的穆长卿,意味深长地说:“是啊,看杂耍。”
穆长卿这会儿看见了卖身葬父的那姑娘,听见束时初意有所指的话,便忍不住轻笑道:“展姑娘觉得卖身葬身是杂耍?会不会有点冷血了?”
束时初用探究的目光把他看了一遍,挑眉问道:“难道你不觉得这是杂耍?”
穆长卿看了一眼那姑娘,听着周围人的议论就明白了情况,喉咙里溢出充满磁性的笑声,说:“我倒觉得更像一出精心排练好的戏剧。”
束时初讶然地看向他,穆长卿好笑地说:“在展姑娘眼里,我就是这么愚蠢的人?”
束时初摇头:“我以为你怜香惜玉惯了,见到可怜的小美人怜惜还来不及,哪里会怀疑她呢?”
穆长卿无奈地叹了口气:“看来展姑娘对我的误解还挺深的。”
束时初轻咳了一声,没有再继续说这个话题,而是问道:“你觉得会有人买下这姑娘吗?”
“肯定会有。”穆长卿说得很笃定。
“为什么?”束时初好奇地问,“她定的卖身价可不低,普通人买不起吧,五十两银子足够五口之家过一两年了。”
“所以她的目标就不是普通人啊。”穆长卿微笑道。
束时初想了想,便了然了:“你说得对。”
穆长卿又继续说道:
“能随手出得起五十两银子买一个丫鬟的人,家中肯定是豪富之家,不在乎这点钱。而舍得出五十两银子钱买她,那人肯定出手大方,不是个小气的,说不定还有点善心,那她成了那人的人,待遇不会太差;如果那人纯粹是为了她的姿色买她,以那姑娘的心机,更能利用好自己的姿色往上爬……怎么算,她都是利大于弊。”
穆长卿正跟着束时初说这些话的时候,就有一个带着几个仆从,衣着富贵华丽,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出身的年轻男子走到了卖身葬父那姑娘面前,开始问起话来。
“哦哦,真的有傻子上钩了呢。”束时初幸灾乐祸地说道。
“那位公子会买下她吗?”束时初问穆长卿。
“大概会吧,这个年纪的男子正容易有拯救天下苍生的伟大梦想,现在正好遇到身世悲惨的姑娘,不就得出手相助了吗?”穆长卿笑眯眯地说道。
懂了,就是中二病犯了,十七八岁的男子喜欢怜贫惜弱,正好那个“弱”还长得楚楚可怜,仿佛他不救就不能活了,哪个年少慕艾的男子能拒绝得了成为一个弱女子的拯救神明?
“要被人当成肥羊宰了。”束时初没什么同情心地说道,说不定那位公子还觉得自己十分伟大呢。
“唉!难道他们看不见那姑娘脚上那双干干净净的绣鞋吗?还有麻衣下露出来的衣袖虽然不是什么好料子,但却洁净完整,这些人难道不会怀疑一下,一个父亲死了都没钱下葬的姑娘、说是从家乡逃难出来身无分文的姑娘,身上穿的衣服、脚上的鞋为什么完好无缺还干干净净吗?”穆长卿十分疑惑地说道。
“是啊,就算没看见她的鞋和衣服,但身上披着的麻衣总是看得见的吧?她不是身无分文,父亲死前都衣不蔽体吗?那她披的麻衣哪里来的?”束时初也觉得神奇,为什么大家都对这些很明显的破绽视而不见。
“咱们要去揭穿她吗?”束时初问穆长卿。
穆长卿却忽然脸色一凝,说:“不用咱们揭穿了。”
他话音刚落,围观的人群忽然惊慌失措地往四周逃散,边逃还边尖叫:“杀人了!杀人了!”
束时初精神一震,看向事发之处,就见那位卖身葬父的姑娘正举刀去刺那位富贵男子,那富贵男子吓得屁滚尿流,边捂着伤口边求饶:“别杀我,别杀我……我给你钱!”
富贵男子带来的几个仆从想上前救人,但却被另一个人拦住了,那人就是之前被破草席卷着的“死人”,没想到人家活着,还能跑回来杀人。
“害死我姐姐的狗贼!我要让你给姐姐偿命!”卖身葬父的姑娘一边凶狠地刺富贵男子,一边仇恨地说道,手下的动作犀利又迅速,没几下,被她抓住的富贵男子就浑身冒血,双目圆睁,瘫软倒地了。
而他的那几个狗腿子也被扮作死尸的老人杀了。
束时初目瞪口呆看着这一切的发展,没想到这不是杂耍也不是戏剧,更不是心机女攀附权贵,而是一出复仇记啊!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92、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17)
富贵男子已死,卖身葬父的姑娘和那位扮作死尸的老人很快就趁乱离开了,等到官府的人到来,凶手早就没影了,只留下几具鲜血淋漓的尸体。
束时初和穆长卿也早在那两人作案后离开了,免得卷入这桩杀人事件里。
因为作案的那两位并没有掩饰自己的容貌,因此官府很快就张贴了画像要通缉两人,这事因为是在闹市发生的,引得全城的人都议论纷纷。
被杀死的那个富贵公子是刺史的儿子,只是这人小小年纪就是个惯会仗势欺人的,又好色,经常寻花问柳,甚至有时候还强抢良家妇女,作恶多端,不知道害了多少人,城里的人对他向来都是敢怒不敢言的,如今听说他被人杀了,明面上不敢说什么,但私底下不知道多少人高兴地说杀得好。
唯一的儿子被杀了,刺史大人气得封了城来搜寻罪犯,根本不管有没有引起众怒。
束时初和穆长卿本来打算出发去找那位制香高手的,但这回城门封了,他们只好暂时留在客栈里了。
“展姑娘在做什么?”穆长卿来找束时初,就看到她在房间里摆弄那些瓶瓶罐罐,神情十分专注,而随着她的动作,沁人心脾的香味就飘了出来,穆长卿忍不住多闻了几下。
“在调配一些香水。”束时初回答道,用特制的银针管吸出一个瓶子里的液体,挤到另一个瓶子里,又用另外的银针管吸取另外的液体,滴入同一个瓶子里,然后轻轻摇晃,使两者相融,又过了一会儿,她又重复了以上的动作,加入另外两种香液。
穆长卿看着她认真严肃工作的样子,莫名地不敢打扰她,只好在一旁安静地看着,并没有开口。
知道束时初调配好了她想要的那种香味,摘下手套,才开口道“你这调香的方法倒是和我那位会制香的朋友不一样,他用的是各种原料的细粉,而你用的却是融成精华的水,真是新奇又有趣,我那位朋友看见你这样制香,肯定恨不得研究透彻。”
束时初把调配好的香水放到鼻子下闻了闻,又滴出两滴在手指上,往自己的耳后、锁骨处抹了抹,才说“比起熏香,我更喜欢香水,用着方便。你闻闻看我这新配的香水好不好?”
她说着凑过来,把手上那个小瓶子递给他。
穆长卿却愣了一会儿,见她靠近,便不由自主地把视线放在了她刚刚抹了香水的几个部位,见她小巧精致的耳垂如同白玉般晶莹剔透,玉雕似的锁骨玲珑……
等他意识到自己看得是什么地方的时候,顿觉自己唐突了,便忍不住有些心虚,他看向束时初,见她毫无所觉,顿时松了口气,但不知为何又觉得有些心塞。
他接过那个小瓶子,用手在瓶口处扬了扬,淡雅清新的香味儿就飘了出来,既不会浓郁过头,也不会太淡了闻不见,而是恰恰正合适,他真心实意地称赞道“展姑娘新配置的这香水很好,香气怡人,令人闻之忘俗。”
束时初一听,顿时心花怒放了,眉开眼笑地说道“我也觉得还不错,既然你喜欢,那我送你半瓶吧。”
“好啊,那我就却之不恭了。”穆长卿笑着道,其实他这种经常在江湖漂的人,根本不喜欢用香料或香水,毕竟少不了打打杀杀,弄得浑身香喷喷地跑去杀人,这不是嫌自己命太长了,故意要留破绽给别人吗?
但这香水是束时初送的,穆长卿就不想拒绝了。
他如今越发觉得束时初的身份来历扑朔迷离,喜欢制香,技术还很高,十分注重生活的舒适和享受,追求精致完美——谁家出门在外还带着几十个瓶瓶罐罐制香啊?
哪家的江湖儿女像她这样精致?即使是江湖第一美人乐婉柔出行,也不会像她一样,衣裙虽然低调朴素,但裙边绣的花用的线都是珍贵稀有的,布料就更是了,而她还一天换一身,每一身都是外人看不出的奢华,还有耳坠子,穆长卿眼力很好,不会认错那些红宝石、绿宝石是真的。
她天天换着不同的珍贵首饰戴,也不知道她那不大的包袱是怎么装得下那么多东西的,穆长卿有时候都想问问她到底是怎么收拾的行李。
束时初可不知道有个男人会这么留意自己的衣裳首饰,她这些衣服首饰都是在家里的时候准备的,早早就放在伴生空间里了,想换就直接换,根本不用放在包袱里。
束家本身就豪富,家里人又宠她,她当然穿戴的都不是便宜货,为了不引人注意,她还特意往低调里做了呢,只是没料到有个对她起了很大兴趣的人会盯着她罢了。
束时初把香水分了穆长卿一半,就把他赶走了,毕竟这是她的房间,他留得太久了不好。
城门封了好几日,两个通缉犯都没有捉住,但百姓们的怨气和怒火越来越大了,刺史在爱子死后被气昏了的脑袋终于恢复了冷静,知道自己不能封城太久,否则引起民乱,那他头顶的乌纱帽就戴不稳了,于是承诺第二天就开城门。
此时已经是封城的第三天了,也就是说,第四天城门才会打开,于是开城门最后的这一天,官府搜寻罪犯的举动就越来越急了,毕竟要是不抓紧这最后一天捉人,那等城门开了,通缉犯岂不是能趁机逃了?
束时初在客栈里都明显感觉到气氛的压抑和紧张,不过她的身份和路引以及长相都和犯人毫无相似之处,因此捕快们询问了几句,就取消了对她的怀疑。
这天晚上,束时初早早睡下了,因为明天要早起,和穆长卿约好了要出发去找他的制香朋友。
但似乎事情总是来寻找她,她只是在自己房里睡着,忽然就听到门外有两个轻不可闻的脚步声,正是朝着她的房间走来的。
束时初顿时从床上起来,在黑暗中看向自己紧关着的房门,难道这是又来了两个采花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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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93、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18)
束时初所在的房门只是有个门栓拴着,其实并不太稳当,防君子不防小人,但现在,束时初听到那个门栓被人轻轻地移开了。
她手里捏着沾了迷药的银针,打算等人一进来,就先下手为强,干了他们。
门栓被人从外面移开后,房门就悄无声息地打开了,进来两个身形瘦小的人,看不清男女,束时初眯了眯眼,手上轻轻一动,十几根银针就飞速地射向那两人。
那两人浑身一僵,很快就噗通噗通地相继倒在了地上,连个防备或者抵抗的动作都没有,显然武功并不高,连束时初飞暗器的举动都没意识到,就中了招。
束时初点亮了油灯,便看见两个浑身脏兮兮,看不清面目的人倒在地上,她举着油灯往前仔细看了看,拂开他们脸上的头发,便眯了眯眼,有些惊讶,因为这两人并不是偷东西的小贼或者来采花的采花贼,而是那两个杀了刺史儿子的通缉犯。
那位姑娘换了一身男人穿的灰黑色短打,脸上还抹了灰,掩盖住了容貌,头发也散乱地披下来,显然是打算女扮男装逃脱追捕,只是不知道怎么逃到客栈里来,还非常不幸地找到了束时初的房间。
而那位老人,则只是粗粗用灰掩盖了一下样貌,其他的并没有多大改变,要是巡捕来了,肯定一下子就能认出他来。
束时初看着晕倒的两人,发起愁来,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他们两个。
如果他们是十恶不赦的罪人,那束时初肯定二话不说直接把他们交到官府领赏金,但他们并不是啊,他们只是为了被害死的姐姐女儿报仇才杀死刺史儿子的,束时初在这两天里也从其他人口中知道了刺史儿子才是个无恶不作的坏人,这两人杀了他都算得上是为民除害了。
如果她把这两人交给官府,那不是为虎作伥了吗?而且束时初自己也并不是什么嫉恶如仇的正直之人,在她看来,设下圈套杀了仇人是很正常的事,所以她反而有些喜欢这两个敢于反抗和报仇的人的。
可是这两人偷偷摸摸地找到她房间里来不知道是想做什么,这让束时初有些不高兴,显然这两人不是想躲藏在她房间,就是想利用她,她讨厌这种自作主张就想利用她的人。
现在,这种矛盾的心态就让束时初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他们了。
但她还是拿了解药先弄醒了他们,当然,是半解药,让他们清醒了,但行动能力却并没有恢复。
那两人很快就清醒了,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地上就是一惊,就想马上逃离,但他们动不了,惊慌之下四处张望,便看到了端着油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的束时初。
“你想干什么?”那个老人慌了一会儿,发现自己动不了,就知道自己栽了,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他又无能为力,便只好努力冷静下来,凶狠地问束时初。
“这话应该说我来问你们的吧?你还恶人先告状,问起我来了?”束时初嗤笑道,“这是我的房间,你们大半夜的偷偷摸摸进来,想做什么坏事?继续杀人?!”
束时初这话一出,两个人的脸色都很难看,显然意识到束时初认出他们两个就是刺史大人封城搜寻的人了。
“姑娘对不起,请原谅我们的冒犯,我们只是想找个躲藏的地方,并不想对姑娘做什么……”白秀秀立刻眼眶一红,泪珠滴答滴答地往下掉,可怜兮兮地对束时初说道,“我们杀了那恶人也是迫不得已,如果我们没有杀他,那就是他来杀我们了,我们现在走投无路了,那狗官搜查得越来越严,我们慌不择路才找到这里的,求求姑娘可怜可怜我们两个被恶人迫害的人吧……”
她边哭着边用哀求的眼神看向束时初,束时初挑了挑眉,这姑娘脑子还挺灵活,都会示弱来寻求同情和保护了。
“姑娘,那恶人要是不死,不知道多少如同我姐姐一样无辜可怜的女子会被他所害!特别是姑娘这样年轻貌美的独身女子,他要是遇见了,肯定会强取豪夺强纳了去……”白秀秀又继续哭诉,“光是咱们村里,短短半年时间,就有五个姑娘被他强抢进府,而其中三个已经被折磨死了,我姐姐就是其中一个!您说,他这样作恶多端的人难道不该杀吗?”
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口才很好,想要说服束时初帮助他们。
束时初确实对她的机灵刮目相看,但也不想让他们这么轻易就过关,于是她说道“我可以帮你们,但你们拿什么当回报?我可不是什么好人,帮人是要报酬的。”
白秀秀听说她可以帮自己,顿时眼睛一亮,但听说她要报酬的时候,眼里的光就又黯淡下去了,因为他们现在是逃犯,身无分文。
“我、我身上没有银子……”她难过又失望地说,然后试探着问,“能不能以后还?”
束时初都被她的话气笑了“那万一你们没有以后了,那我岂不是白费力气了?”
这时候,刚刚在一旁沉默了许久的白老头却出声了“我身上有一块残缺的藏宝图,不知道能不能当报酬?”
“藏宝图?”束时初眉头一抬,有些意外,但还是有些兴趣,便问,“这藏宝图你哪里得到的?该不会假的,拿来随便糊弄我吧?”
白老头说“我年轻的时候太穷,跟人下过墓,这藏宝图就是在一个墓穴里找到的,不可能是假的。”
“你年轻的时候找到的?那你这几十年都没有去找过吗?”束时初又问。
“找过,但没找到,这藏宝图太神秘,又是残缺的,我无法解密出来,根本找不到正确的位置。”白老头很诚实地回答。
束时初对宝藏的态度是可有可无,于是她顿时没了兴趣,说“你这是给我开空头支票吧?你花了大半辈子都没找到宝藏,给我,我也找不到啊。”
白老头有些急“我看姑娘不是寻常人,你的能力肯定比我一个普通老头强,我找不到,不意味着你找不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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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94、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19)
“可就算找得到,那也要花费我很多时间和精力,说不定最终所得还抵不上我为寻找这期间所花费的钱财。”束时初又说道。
“……”白老头顿时被她的话一噎,他这大半辈子都花在了寻找这宝藏上面,自然知道束时初说得很对,但此时除了这藏宝图,他就再也没其他可以拿来请求她帮忙得的了,因此他怀着最后的希望,说出了另一个重要的消息,“姑娘最近有没有发觉江湖上很热闹?不仅仅是那些大门派活跃了起来,就连许多已经退隐江湖的大侠都出来了。”
束时初听他这么一说,顿时来了精神,兴奋地问“这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吗?”
白老头点点头“是为了前朝的宝藏,传说前朝末代皇帝在国家彻底灭亡之前,就让人悄悄地把国库里的钱财都藏起来了,想留到以后复国使用,但后来那末代皇帝没能逃走,被杀了,那些被他运走的财宝就失去了下落,到现在都快两百年了,还没有人找到。
但最近两个月,江湖上就有了传闻,说是前朝皇室财宝的藏宝图流传出来了,于是大家都蠢蠢欲动,毕竟是那么大的一笔财富,谁得了那就是名副其实的富可敌国了,即使那些名门正派都无法抵抗这个诱、惑。”
束时初听完了这个十分经典的传说,那点兴奋就消失了,这个传闻怎么看怎么不靠谱,像个专门给江湖人设套的陷阱,说不定幕后散播这消息的人,就是要搅乱这江湖,把江湖上的势力一网打尽。
“你该不会想说,你得到的那张残缺的藏宝图有可能就是前朝皇室的藏宝图吧?”束时初直接问白老头,“可你这藏宝图不是在十几年前找到的吗?跟近两月江湖传说的藏宝图时间上相差很远了吧?还有,你当初盗的那墓难道是前朝的陵墓?”
白老头摇了摇头“不是前朝陵墓,但是是前朝一个有名的太监的墓,那太监名为张英。”说完,他意味深长地看着束时初。
束时初立马就明白了,张英是前朝末代皇帝身边最得用的太监首领,很得皇帝信任,权倾天下,据说甚至还可以替皇帝批奏折,如果说他有一张前朝皇室财宝的藏宝图,可信度是很高的。
“不是说他在前朝灭亡了之后就不知所踪了吗?不是没人知道他的下落?你怎么确定那是张英的墓?”束时初又问。
“我在他的棺木中找到了他的身份证明,还有很多前朝皇帝专门御赐给他的珍宝,这些是能与史料记载对上的,所以那肯定是张英的墓。”白老头很笃定地说。
束时初便暂时相信他了“那好吧,你们可以用那张残缺的藏宝图换我的帮忙。”
白老头顿时喜出望外“多谢姑娘了!我和小女感激不尽!”
白秀秀也十分高兴,说“我们也不敢乞求太多,只希望姑娘明天城门开的时候,帮我们出城就可以了。”
“可以。”束时初答应得很痛快,说着就把另一半解药喂给了他们,过了一会儿,这两人就彻底恢复了行动能力。
白老头从贴身的衣物中取出一个信封,拿出那张保存得很好的藏宝图,依依不舍地递给束时初,说“这张藏宝图就送给姑娘了,希望姑娘能成功解密出来。”
束时初接过来一看,上面画了十分复杂抽象的图案,看着像杂乱无章的乱画的线条,根本不像地图,怪不得白老头花了大半辈子都无法找到这所在之地呢,束时初看了也一头雾水,但现在不是解密的时候,她就把藏宝图收了起来。
“我会给你们易容成另外的人,跟你们现在的样貌没有丝毫相似之处的那种,明天我也要离开,到时候你们跟着我一起出城就行了。”束时初很干脆地说道。
“你会易容?”白秀秀惊喜地问,她自己也想过要易容离开,但她不会这门手艺,因此只能粗陋地用泥灰抹脸,简单粗暴,但很不保险,只要用水一抹,就原形毕露了,这会儿听见束时初会易容,自然高兴得不得了。
束时初点头,看了她一眼,说“放心,我易容的技术还是不错的,保证易容之后你亲爹都认不出你来。”
“那可太好了!”白秀秀高兴极了,白老头也一脸激动地看着她。
束时初让他们在桌前坐下,找出自己的易容工具,便开始给两人易容起来。
因为白秀秀现在穿的是男装,束时初就干脆把她易容成一个惟妙惟肖的少年。
她先把白秀秀脸上的脏污擦干净了,然后拿出自己调配好的易容药水,给白秀秀脸上涂了一层白色微黄的伪装,之后便用一根古里古怪的笔,开始给她化妆,这化妆并不是普通少女为了好看的化妆,而是会改变眼睛形状、鼻梁高地、嘴唇大小等变化十分明显的改妆。
白老头在一旁看着束时初慢慢地帮女儿易容,看着女儿从一个脸色清丽、五官柔和的少女渐渐变成一个肤色微黄、五官偏硬朗的容貌平凡的少年,震惊得眼睛都瞪圆了,如果不是他亲眼看着女儿是怎么变化的,他真的不敢相信面前这不但改了容貌、甚至连性别都一并改了似的憨厚少年是自己的女儿!
束时初把仔细捏成的“喉结”粘在白秀秀的脖子中间,又用易容药水把喉结边缘细细地与周围的皮肤融合在一起,确定天衣无缝了,才满意地停了下来。
“这……这就易容好了?”白老头怔怔地问。
“还没有。”束时初说着,拉起白秀秀的双手,把她的手部皮肤涂成跟脸色一样的颜色,又特意把她的手指关节加粗,变成做惯了粗活的少年的手,才说“现在易容了。”
白秀秀一听见她这么说,便连忙拿起铜镜仔细地看自己的面容,看着镜中陌生的少年,她震惊地脱口而出“这是谁?!”
说完才反应过来,这不就是她自己吗?意识到这点,她眼睛放光地摸上自己的脸,说“真的很像啊,没有丝毫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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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95、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20)
“只要你明天举止行动别像个姑娘一样就行了,要像个爽朗大方的男子,否则露馅了可别怪我。”束时初提醒她。
白秀秀脸色一肃,点头道:“我明白,我现在就好好练习男子走路的姿势!”说着,她便在一旁纠正自己的形态步伐。
束时初便开始给白老头易容了,既然女儿变成男子了,那他这个老头就变成老太婆吧!束时初询问了一下白老头的意见,白老头很爽快地同意了她的提议,毕竟改了性别才更容易迷惑住人,他又什么好不愿意的?
把老男人易容成老女人可比把少女易容成少男容易多了,毕竟年轻男女脸上光洁,神态面容能看得一清二楚,但老人的脸上皱纹丛生,许多老头老了长得像老妇人,而有些老妇人长得像老男人,这些都是很常见的,所以束时初要把白老头易容成白大娘,那可简单多了。
没用两刻钟,白老头就变成了一个头发花白、面容苍老、皱纹丛生的老妇人,发髻也挽成了妇人的发型,这会儿即使他站在他本人的通缉画像旁边,也没人能认出他就是通缉画像上的人。
白秀秀看着变了个人的爹,又惊讶得长大了嘴巴,然后就是惊喜了:“爹,你现在变成这个样子,我都险些认不出来了,官府的人就更别提了!”
变了个性别,白老头虽然有些不自在,但也很高兴,对束时初谢了又谢。
“别急着谢我,易容了样貌并不代表你们就安全无忧了,个人的行为举止才是最容易露陷的地方,你们抓紧时间熟练一下各自新身份的行为举止,还有声音和称呼等问题,别栽在了这些小细节上,功亏一篑。”束时初提醒他们。
“女侠说得对!”白秀秀已经把束时初当成了自己最敬佩的人,称呼都变得敬重起来,忙不迭地下保证,“我一定会努力熟练新身份的言行举止,保证不露陷!”
“那你们练吧,我要睡了,今晚被你们一吵,觉都睡不了!”束时初嘀咕道,便打着哈欠往内室去了。
留下白秀秀和白老头心虚不已,毕竟是他们打扰了束时初的睡眠时间。
虽然睡得很晚,但束时初还是按时起来了,她换好衣服出去,白老头父女俩正趴在桌上睡着,束时初便喊醒了他们:“起床准备一下,我们吃过早饭就该走了。”
白秀秀和白老头一下子就惊醒了,刚醒的时候还很警觉,但一看到束时初,就恢复了昨晚的记忆,松了口气,白秀秀讪讪地说:“我们昨晚练了很久才不小心睡着的,并不是偷懒。”
束时初无所谓地说:“你们能不能成功骗过城门口的守卫,我个人是无所谓啊,如果你们露陷被发现了,那我自己逃走就行了,你们也连累不了我……”
“那是,那是,如果我们自己露陷了,女侠不用管我们,我们不会埋怨你的。”白秀秀摸了摸鼻子说道。
束时初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便领着两人下楼了,正好在大堂里看到穆长卿已经吃起来早饭,束时初便走了过去。
穆长卿看到是她,便问道:“东西收拾完了?”
“收拾完了。”束时初做到他面前,又让白家父女坐下,对穆长卿介绍道,“这两人是我的远房亲戚:苗大娘和她儿子苗石头。”
然后又对那两人道:“这位是穆长卿。”
“穆长卿?”白秀秀震惊地低呼出声,“是那位郎玉公子穆大侠吗?”她眼睛都亮了。
束时初点了点头,好笑地对穆长卿道:“看来你的名声果然很响啊。”
穆长卿谦虚地笑了笑,说:“过奖了,只是虚名罢了。”然后又对白家父女道,“苗大娘、苗公子早饭想吃什么?穆某今天请客。”
白秀秀见到传说中的郎玉公子已经十分激动,这会儿听见他要请自己吃东西,就又惊喜又紧张了,涨红了脸结结巴巴道:“我、我都可、可以。”
束时初看了她通红的脸,感慨自己的易容技术高超,即使做出如此激动丰富的表情,她的脸丝毫看不出异样,十分正常。
白家父女俩大概真的很崇拜穆长卿,跟穆长卿说了许多话,束时初在一旁安静地吃着东西,并没有加入进去。
半个时辰之后,他们终于聊完了,束时初也早就吃饱,结账之后,四人就离开了客栈。
因为束时初和穆长卿自己是有马的,为了不拖累两人的行程,白家父女俩便去买了一辆破旧的二手驴车。
到了城门处,果然有许多出城的百姓在排队,还有好些官府的人在严密地检查他们的身份以及出城路引,显然刺史虽然答应了开城门,但依旧没放弃搜寻通缉犯,还聪明地把重点放在了出城的人身上,检查得非常严格。
白家父女既然想到了会逃亡,自然是各种身份证明和路引早早就准备好了的,并不需要太担心。
“不要慌张,越慌张越容易露陷。”束时初低声提醒他们。
穆长卿耳朵动了动,像是不经意般看向束时初,又重新打量了一番“苗大娘”和“苗石头”,这一回他虽然没看出他们身上有什么不妥,但也许是因为听到了束时初那句话,疑心生暗鬼,他现在就总觉得苗家两人有些别扭和违和之处,但到底违和在什么地方,他一时之间又找不出来。
……当然找不出来了,否则束时初这个易容高手岂不是徒有虚名?
“苗大娘”和“苗石头”经过一晚上的身份演练,早就把之前的言行举止改变得差不多了,一般人不可能识破他们,即使穆长卿眼力比普通人强多了,但在束时初强悍的易容能力下,也一时半会看不出异样。
很快就轮到他们四人了,束时初把各种证明交给士兵们检查,又回答了许多问题,才过了关,出了城门。
接着穆长卿也很容易就出来了,他的大名在这种时候还是很有用的,轻易就过了关。
最后便是白家父女俩了,束时初对他们倒不怎么担心,毕竟是敢在大街上谋杀刺史儿子,又有缜密出逃计划的人,不太可能栽在最后的时刻。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正文 396、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21)
“苗大娘”和“苗石头”果然没有辜负束时初的期望,成功地混过了关,出了城门之后,四人并没有立马就分开,而是若无其事般一直同行了许久,直到中午停下来歇息。
吃过干粮之后,束时初就打算和穆长卿离开了,刚要跟白家父女告别。
白秀秀却先出声了。
“展女侠、穆大侠,我、我们……能不能继续跟着你们走?”白秀秀鼓起勇气,期期艾艾地询问,满怀期望地看着束时初和穆长卿。
束时初似笑非笑,说“得寸进尺可不是什么好习惯哦。我应承你们的已经完成了,成功带着你们出了城,现在我们可没有什么关系了。”
白秀秀顿时难堪得面红耳赤了,她也知道自己这个请求有些过分了,她又不是他们的什么人,有什么资格跟他们一起上路?
但她还是不死心,继续可怜地博取同情“我知道你们送我们到这里已经情至意尽了,但我和父亲两人虽然有点身手,却并不够强,而且身上也没有银子了,现在在荒郊野外,很难生活下去……”
“对啊对啊,老头子我行动都不利索了,这几天又忙着逃命,身子骨撑到现在已经是奇迹了,两位能不能行行好,把我们送到下一个城镇?”白老头也恳求道。
束时初叹了口气,跟已经没关系的人,就没有必要再说什么了,她飞身骑上自己的马,对穆长卿道“我是没兴趣帮他们了,我不想带上两个得陇望蜀、贪心不足的人,当然,你要是善心十足,可以继续帮他们。我先行一步了!”
说完,她“驾”地一声,就骑马离开了,还不等穆长卿做出回应。
穆长卿有些哭笑不得,难道展姑娘真的以为自己是个好人?不,他可不是。
于是他也骑上自己的马,根本连看也没看白家父女两人一眼,就策马离开了,白秀秀根本来不及拦下,只得追在后面大喊“穆大侠!穆大侠你们怎么真的不管我们了?等等我们啊……”
可惜,任她如何呼喊,穆长卿都没有停下,不过眨眼间就没了踪迹。
白秀秀气得一跺脚,嘟囔道“什么大侠啊,一点助人之心都没有,真是铁石心肠!”
白老头对自己被他们抛下也很不悦,但他到底年岁较长,知道是自己和女儿强求了,便安慰白秀秀道“算了,秀秀,他们不肯帮就不帮吧,咱们自己也能活下去。”
“哼!亏我还以为那女人心肠软,求求她就会答应我们呢,没想到也是个冷漠的!”白秀秀愤愤不平地说道,但不管她如何抱怨,都不能抱上束时初的大腿了。
穆长卿很快就追上束时初了,束时初回头只看到他一人,便意外地挑了挑眉“你没帮他们啊?”
穆长卿温润地笑,问“是我给了你什么错觉?让你觉得我是个菩萨心肠的好人?”
束时初一愣,想起他在江湖上的评价是“亦正亦邪”,这才讶然一笑,看来是她自己这几天被他表现出来的温和举动骗了,忘了他的本性了,便笑着道“我看你这几天对那些陌生的来找你说话的人都很和蔼和亲,就以为你个性纯良了呢。”
“那真是让你失望了,我个性可不纯良。”穆长卿说道,“有不少人还说我过心狠手辣。”
他确实是心狠手辣的,在遇到一群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土匪时。
束时初还以为跟穆长卿同行的话安全性会高一些,毕竟他在江湖上的赫赫威名足以吓退一下宵小,但她却忘了,即使穆长卿的威名很响亮,可并不是人人都知道他长什么样啊!这时代又没有照相机,而画像都很容易失真。
土匪们一上来就要求两人交出身上的财物和马,毕竟他们两人男俊女美,身上还干干净净的,骑着的马也膘肥体壮,一看就是送上门来的大肥羊啊,土匪们看到两人的时候眼睛都放光了。
穆长卿和束时初对视了一眼,很快就达成了共识,根本没有理会土匪们的喊话,而是拿出身上的武器,对着土匪们就打了上去,现在,身份转换,土匪们才是被捕杀的猎物了。
这些土匪有些身手,但跟江湖一流和超一流的高手束时初和穆长卿一比,那就很不够看了。
束时初握着手中的长剑,对上只懂些粗略拳脚功夫的土匪,就如同砍瓜切菜一样,十分轻松。
穆长卿就更是了,他根本用不着刀剑,只用一根竹箫就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个个归西去了。
根本不用半刻钟的时间,这群土匪就被两人联手解决了。
束时初擦干净自己的长剑,收好,而穆长卿手上的竹箫却根本没有任何脏污,连点血迹都没沾上,可想而知他武功有多高了。
“这些人的尸体怎么办?”束时初问。
“怎么办?当然是不管了。”穆长卿十分光棍地说道,“他们当了土匪,应该早就有曝尸荒野的心理准备了。”
束时初也不是个正常人,听见他这话,还很赞同地点了点头“你说得对。”
穆长卿便有些意外地看着她,这女人真的不像普通女人,看起来跟自己一样冷血,那么,她又为什么会帮助早上那对父女易容出城呢?是的,他终于从束时初对那父女俩的话里猜测到了他们的身份。
“你看起来并不是一个会滥发善心的人,那为什么帮那两人逃亡?”穆长卿好奇地问。
“因为他们给了我报酬。”束时初很坦然地回答。
穆长卿顿时了然。
“你那个制香高手在什么地方?还有多远才能到?”束时初问他。
“他在西域,离咱们这里很远,快的话都要走一个多月。”穆长卿没有隐瞒她,直接说道。
“那还不错,幸好没有在天竺或者锡兰之类的地方。”束时初松了口气,西域起码还在这块土地上,而不是外邦。
束时初以为这一路上跟穆长卿忙着赶路会很无聊,却不想穆长卿是个很博学多才的人,不论去到什么地方,他都能说出些当地的特色和典故来,知道束时初喜好美食后,还特意给她介绍了当地的特色美食,知道她不急,还带她一一去品尝过。
束时初不得不感慨,跟穆长卿相处真的很舒服,他似乎天生就知道怎么讨人欢心,跟什么人相处都能让人如沐春风,束时初跟他待了快一个月,对此感受颇深。